《浮云半书1》 第1页 《浮云半书 第一部》作者:李惟七【完结】 简介:裴昀裴大将军与真身为的叶铿然征战旅行,在各地经歷的关于十二生肖的神秘故事。 这些有着动人传说的人们因为爱而降临,或报恩或消除遗憾。 以两人为主线,刻画了一场丰富多彩的感知真善美的唯美画卷征程。 第1章 序 之所以取《浮云半书》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与怪老头郑板桥有关。郑先生将隶书与行楷结合,弄出了一种楷隶之间的字体,因为隶书称为「八分」,这种字体就叫「六分半书」。 有段时间字体拟人很流行,其实我也一直觉得,男人与书法很像。 君子是楷书。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君子的特质,似乎都能在楷书中得以勾画描摹。他方正平直,光华内敛,一笔一划端庄优美。 浪子是行书。他潇洒自在,才情流动,至性至情,既不会潦草难认伤人心,也不会严谨端方而至于无趣,风流意境误过多少红颜? 游侠是草书。我行我素的草书,是非对错都不如自由的书写来得重要。 文人是瘦金体。清瘦孤独的文人,将自己淬鍊得薄而深,像刀锋一样纤秀凛冽,从而切开事实的肌肤,尝到真理的血液。或许,思想的利刃不时刺破繁华的生活与他的颈椎,有时疼到无法入睡、无法动笔。而灵感恰在这时醒来,就像险峭的两山之间一线缝隙,从绝壁而来,因为逼仄,所以无声锋利。 帝王将相是隶书。他庄重威严,不动声色,看似钝去了所有的稜角,却如庖丁解牛般清楚知道权力的每一根骨骼,掌握着看得见的高位和看不见的规则。曲直是非难辨,千秋功过难分。 …… 那么我们的主角呢? 将军大人似乎不能归类为其中任何一种。他能上战场,也能洗手作羹汤;他能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也能谈笑间节操灰飞烟灭;他能一滴热血一杯热酒祭奠忠魂,也能穿着铠甲抱着兔子冲锋陷阵。 他这种奇怪的「字体」,非隶非楷,于是就暂且借用板桥先生的「半书」来形容好了。 对于喜欢养宠物的将军大人来说,身边围绕着各种奇怪而有趣的动物,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哪怕他本身只是个凡人而已。这也是《浮云半书》写作的初衷之一,平凡的生命总在经歷奇妙的故事,奇蹟与幻想就在恣意的青春时光里一一如流云展现。 而这段路途,需要朋友同行。 似乎在我的很多故事里,男主角之间总是充满了热血的友情。雪夜并肩的马蹄、同生共死的击掌、一诺千金的信任、推杯换盏的相知,我都很喜欢。虽然平时经常开玩笑,但内心里仍然觉得,男人的友情还是如清风之于朗月,山川之于流水,琴逢知己,棋逢对手,才是最美。 若说世间还有什么风景与友情一样写意?那无疑是浮云——永远不会停下脚步,始终洁白忠诚相随。 浮云无形,变化由心;浮云无形,知己有意。 将军和他的朋友一路走来,经歷过生死,也经歷过成长。来自朋友的正能量并不总是相同的,总有一些人,你会在他面前流汗做最好的自己;还有一些人,你会在他面前笑着做最真的自己。 鼠、牛、虎、兔……与地支同源的十二生肖,在某种意义上讲其实是一种纪年方法——记载时光与年华本身,以独特的烙印来标记每个人成长的脚步。少年们成长的方式各不相同,或如清茶,或如烈酒,或如滚烫的眼泪。有的人幸运,有的人精彩,更多的人在自己的天性与外面的世界之间进行着砥砺,收穫疼痛入骨的蜕变。无论是裴将军、叶校尉,还是独孤二、叶悠然、杜清昼、吴节超、阮洛……角色们都以不同的方式成长着,以不同的方式经歷获得与失去。虽然成长的过程中,眼泪会苦,热血会冷,真心会碎,但冷酷沙场仍有温暖的人性,身处黑暗仍有光明的人心。 是的,我希望《浮云半书》是一本温暖的书。 请相信家人,无论人生境遇如何,总会有那样一个人来遮挡你头顶的风雨,赠予你一个家。哪怕屋顶漏雨,却给你灵魂晴朗,这是《画虎不成》; 请相信自己,有时间去徒劳解释,不如努力用行动去改变。你必须首先赢得自己的人生,才能赢得爱情,这是《杯弓蛇影》; 请别放弃梦想,别让那些存在于你头脑里的天马行空的想像,被「实用」的嘲笑淹没,被现实的冰水兜头浇灭,这是《叶公好龙》; 请别捨弃初心,那燃烧着梦想的热忱,浸透了友情的汗水,朝阳般璀璨无畏的勇气,最珍贵的年少正直的初心,这是《投鼠忌器》; 请别丢弃个性,请保留自己独有的天赋的美丑,保留只属于自己灵魂的独一无二的笑容,这是《沐猴衣冠》; 请记得去表达,语言千变万化,比世界本身还要丰富多彩。但是,请一定对所爱的人说出你最真心的那一句,这是《对牛弹琴》; 请记得人生如棋,每一步都可能逆转之前所有的认知,颠覆之前所有的得失。别放弃未来,且看下一步狭路相逢或海阔天空,这是《塞翁失马》; 请温柔地等待。总有些东西,你跋山涉水,走遍天涯海角也未必能找到它。有时你只能静静地、耐心地等,这是《守株待兔》; 请勇敢地信任。羊是你的同伴;牢,是坚固的信任。世间只有这座围墙,能拴住朋友的心,这是《亡羊补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页 请担起肩上的责任。真正的强者,是那些能控制自己的人;真正的力量,是愤怒时的冷静,伤痛中的担当,泪水中的笑忘,这是《闻鸡起舞》; 请热血地闯荡。上天给了你翅膀,就一定要飞翔;即使上天给你的是一堆脂肪,也要带着脂肪去欢乐地闯荡,这是《三豕涉河》; 请真诚地守护。你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与事,守护他们,其实也是一种契约呢,是比白纸黑字更温暖的契约,这是《白云苍狗》。 这十二个故事,并不是期许,而是发现——当你我发现,即使不能走遍世间的每一个角落,不能体验世间每一种美好,也要在梦里与那千百种精彩相遇,并在有阳光的清晨去找寻属于自己的那一处风景,这便是《浮云半书》。 属于少年的时光,永远在变化,永远在成长。 属于你我的字体,不能被归类,不能被定义。 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行走,看过沿途最独特的风景,也许有一天,自己也成为风景本身。 李惟七 2014年6月1日 第2章 画虎不成 唐贞元初年,韩滉在简陋的书房里作画。他虽然被封晋国公,身份尊贵,但半生寄情于书画,尤其擅长画畜物,一幅《五牛图》名传天下。 「爷爷!」六岁的小孙子从满箱画作里抽出一轴泛黄的旧画,展开来,笑嘻嘻地说,「这幅画儿好看!」 韩滉一怔,饱蘸墨汁的笔,顿时停在了半空。 那的确是一幅神形兼美的白虎图,虎头后转,似乎在回顾什么。 小孙子双手把画举到眼前又看了看,突然发现不对,奇怪地问:「这副画……怎么还有几笔没完成呢?」 一 裴大少很不乐意和老爹一起出门。 他爹娘成亲得早,老爹十五岁就生下了他,随后扔下他们娘俩赴京赶考,考砸了,仍是探花。裴探花气质出众,天生相貌底子好又潇洒爱笑,常穿一身白衣,带着十五岁的儿子上街,仍然雅逸翩然少年模样。父子俩在客栈里喝酒,常有不识趣的酒客来凑热闹。看两人相貌相似,一出口就是「两位兄弟气度不凡……」这种开场白也就罢了,问题是—— 裴大少在心里问候了对方祖宗千儿八百遍,被当成兄弟也就算了,为什么我是兄长啊? 内牛满面的裴大少低头默默地吃面前一碗牛肉面,他话少、人闷,虽然相貌上乘,但很快就会因为言辞木讷不擅应对而被人遗忘。相比之下,少女们那些个羞怯怯的媚眼儿,江湖客们那些个久仰久仰的热辣抱拳,书生公子们那些相见恨晚的深情酸话,都会蜂飞蝶舞般簇拥在谈笑风生的裴探花身边。 裴探花实在也是个人物,有时极品得连裴大少都很不好意思。裴探花买一件白棉袍子,自己动手缝缝补补,四个铜钱的廉价布竟被缝出几分蜀锦的味道。最近的一次过年,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裴探花借来半袋红薯、几根小葱,竟然也做了一顿香喷喷的年夜饭。 忘了说,裴探花姓裴,名探花,他爹给他取了这么个花花红红的名字,他觉得不太满意,主要是笔画太多。于是经过认真思考,他给儿子取了个简单好写的名字,叫裴大少。 裴大少从两岁会说话起,就缠着裴探花问同一个问题。确切地说,这是两个问题。它们结结实实困扰着小屁孩裴大少,并伴随他度过青春期。 每当看到形形色色的女子和裴探花弹琴、喝茶、吃火锅、赌骰子,裴大少都老实地站在一边,肃然起敬。打小他就知道,这些女人一个也不能得罪,指不定哪天自己就得张口热泪盈眶喊一声「娘」! ——裴大少的问题是:我娘是谁?她到哪里去了? 据裴探花自己说,当年他考试考砸,又在回来路上为了吃一碗长安酸辣豆腐排了三天两夜的队,耽搁了归家的时日,小妻子负气出走,从此他就没见过她。 你没有想过去找她?裴大少问。 「想过啊。」裴探花认真地回答,「但是我路痴,会迷路。」 裴大少为人实在,但还没实在到相信老爹这一套说辞。那平康坊的才女段娘子捉着他的小手教他写大字,隔壁梳着堕马髻的豆腐西施常给他留一碗热豆腐,带一把软剑跑江湖的乌小妹带各种有趣的玩意儿给他……她们都对他很好,她们中间有没有他的娘呢? 一直到十五岁,对裴大少来说,这个问题仍然是人生最大的谜题。人说腹有诗书气自华,经常思考「她是谁,我从哪里来,她到哪里去」这种终极哲学问题,使裴大少头大如斗,脸容沉郁,少年老成—— 这也许就是他看起来像他爹他哥的原因了。 一直到最近,各种蛛丝马迹让裴大少赫然察觉,那个困扰他十几年的答案就要水落石出了! 二 事情的起因是一盒胭脂。 说起来,裴探花虽然进京赶考名落孙山,但他弹琴赋诗作画、缝衣洗菜下厨都很拿手。不过,他最擅长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另外一样。 画眉。 在平康坊——城里有名的青楼为姑娘们画眉上妆,就是裴探花换取一日三餐的工作。他没事时在家里把橘皮、白瓜瓤和桃花碾碎晒成粉末,制成胭脂,品相效果都不错。 半月前有一晚,裴探花夜里打着灯笼鬼鬼祟祟地出门,裴大少忍不住好奇心跟上他,发现他跑到一个岩洞里捉蝙蝠。秋夜寒凉,裴探花只穿了条薄裤子,膝盖小腿上都是湿漉漉的,手里却拎了个厚厚的黑布袋,左扑右跳,直到装了一大满袋蝙蝠,他才小心地把布袋扎好,从冻得青白的嘴唇朝掌心呵了口气。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页 「你干吗?」洞外,裴大少在已经等了他很久。 「呃?!」裴探花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说明他很心虚。 裴大少没说什么,心里默默地:你不会是捡到本武功秘籍,心血来潮想要修炼什么绝世神功了吧…… 「裤腿湿了,走光了!」裴探花一声哀嘆,把满头黑线的裴大少拉着往回走,手里紧紧抓着那袋蝙蝠,一边走一边得意而神秘地说,「我新研制出一种胭脂!除了增加气色,还可以让肌肤洁白细腻,润肤驻颜,其中有种材料很关键……」 「什么材料?」裴大少问出这句话,就立刻意识到自己问错了。 果然,裴探花眼睛亮晶晶地回答:「蝙蝠的脑浆。」 「……」 裴家的破瓦屋漏雨,入秋以来气温骤降,床上被子就没干过,那件白袍也被父子俩拿来当被子盖。 睡在湿乎乎的床上,裴大少辗转难眠,脚边的裴探花安慰他:「没关系,小时候你尿床比这个还湿,我习惯了呵呵。」 听完对方的安慰,裴大少的失眠更严重了…… 话虽这样说,不过,自从裴探花去抓蝙蝠,裴家终于添置了两床被子,屋顶的漏水处也盖上了新瓦片,虽然偶尔还会漏水,有时也能睡个安稳觉了。 这天晚上,裴探花回来得格外晚,手里的黑布袋也瘪瘪的,一身狼狈沾满泥浆,脸色也有几分异样苍白。 裴大少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路滑摔了一跤,袋子被石头磕破了,蝙蝠都跑了。」裴探花举起袋子,上面果然破了一个洞。 借着屋内烛光,裴大少才看见他湿漉漉的额发上沾着半干的血丝。 「你头破了。」裴大少默默地打来一盆热水让他清洗伤口。裴探花对着水盆许久没有说话,仿佛盯着自己的倒影出神。半晌突然抬起头,声音凝重而欣喜地说:「啊,太好了,没有伤到脸!」 裴大少鼻酸酝酿的感情顿时烟消云散…… 其实小时候,裴大少也默默问过裴探花:你琴棋书画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我们怎么还这么穷?裴探花摸着下巴想了很久,认真地回答:「也许是因为我们的姓不好?裴,赔么……」 从那之后,裴大少彻底放弃了和老爹沟通这个问题。 裴探花新研制的胭脂很受欢迎,但因为原料有限,产量也很少。裴探花不知道为什么,特地慎重地留下了一盒,藏在家里那个跛脚的破木柜里。 东西被裴大少无意中撞见,原本也没有什么,但裴大少好奇想打开来瞅瞅,立刻被裴探花一把夺过来,紧张兮兮地把盖子盖上。这事儿就有点蹊跷了。 「送给哪个红颜知己的?」裴大少自然而然地问。 「不是女人,是男人。」裴探花严肃地回答。 「……」老爹不是吧?你口味越来越重了! 「这个男人玉树临风,才高八斗,貌似潘安,」裴探花深情地说,「他就是你老爹我。」 「……」好吧事已至此,裴大少再多说一句都是犯贱,他默默地收拾自己碎了一地的好奇心准备走开,最后还是回过头来,犯贱地问了一句:「你有约会?」 原本少年也压根儿没指望老狐狸会回答,没想到裴探花……确实没回答。可是他诡异的表情,让裴大少顿时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裴探花的脸红了。 裴探花是什么人?为了一碗酸辣豆腐丢了老婆,脸也不会红一下的人。 三 接下来发生的事,着实超出了裴大少的想像。 裴探花身边出现了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女人。说身边也不太对,确切地说,是身后。 因为据平康坊的段娘子说,每次裴探花见了她就活像见了鬼,提前熘得无影无踪。 「裴公子今天没来。」 「裴公子刚走了。」 「裴公子来过吗?不好意思我没看到……」 这种推搪藉口编多了,段娘子也厌烦,干脆闭门谢客。那女子倒是锲而不捨,从平康坊追到酒肆茶坊,裴探花躲她,她紧追不捨。终于有一次,她让裴大少给碰上了。 裴大少几乎第一眼就亲近她。 那是个很特别的女子,腰间挂着一把刀。跑江湖的女子裴大少也见得多了,但没有一个这么风情的。那种风情是秋水挽剑的利落,是天涯走遍回眸如初的惊艷。她的举手投足都让人内心熨帖,像是一盏茶到了最适宜的温度,带着暖,浸透了久违的家的味道。 裴大少迟疑着上前,还没想好要不要作自我介绍,蹩脚地问了句:「你……贵姓?」 「我不姓桂,姓祝。」女子衣袖一挽,露出雪白丰腴的臂膀,将砧板上的猪头一噼为二,「叫祝静思。」 祝静思擅长打铁,闲暇时也帮人杀猪、宰羊。在自幼缺少母爱的裴大少心里,娘亲就应该是这样的。 「我爹是不是对不起你?」裴大少很怂地问——这样的女子,年龄也不算小了,还单身一人,这个问题几乎毋庸置疑…… 「他当然对不起我,你就是证据。」祝静思闻言冷笑。 裴大少心头一跳——这句话什么意思?但祝静思转头去拎一大桶水,却不理他了。 裴大少碰了个软钉子,他不会喝酒,于是去喝杯茶遣怀。 傍晚,脚下青石冰冷,西天残阳欲燃,毓秀茶庄里只有零零星星几个人,其中有一个是裴大少不太想见到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页 那人叫冯基,一见裴大少就热情地迎上来:「哎哟,这不是裴大少吗?」 这位冯公子曾经因为追求平康坊的花魁被风流倜傥的裴探花折过面子,他知道裴大少穷,只喝得起粗茶,却一把揽过裴大少的肩膀:「走走,兄弟点了个包厢,叫了君山银叶,赏个脸?」 裴大少一向不太擅长拒绝别人,被他拉着进了包厢,里面倒是没有其他人,冯基一反常态,亲自给裴大少斟茶:「喝茶,喝茶!」寒暄几句之后,他神秘兮兮地进入正题:「兄弟我有个秘密告诉你。」 「喔。」裴大少敷衍地应了一声,他对别人的秘密没什么兴趣。 「前几天我府上来了个道士,」冯基脸色阴沉地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说,「他说,裴探花根本不是你爹!」 裴大少将一口茶水喷在衣襟上,抹着嘴呵呵笑两声,心想兄台你因为女人和我爹闹了别扭,这我也知道,可你这挑拨离间也太假了吧。我们父子俩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相,你说他不是我爹,难道是你爹? 「这十五年来,裴探花的模样可有过变化?」冯基知道他不信,冷笑捻动着手里的瓷杯,「你想一想,你小时候他是什么样子,现在他是什么样子?」 裴大少愣愣看着他,有点茫然。 是啊。人人都说裴探花生得年轻,但仔细想来,似乎又不对——十年前,他白衣年少;十年后,他仍然白衣年少,稜角眉梢一如当年,从小到大,裴探花的模样似乎根本就没有变化过…… 「人都会老。他不会老,只有一种可能,」冯基看裴大少的表情,知道上一句话已奏效,眼底渗出一丝幸灾乐祸,「他不是人。」 裴大少浑身一个激灵。 「那个道长法力高深,捉过许多妖物。」冯基怜悯地看着裴大少,仿佛知道他心中的翻涌,「妖孽多擅长变化,他要当你的『父亲』,变得和你容貌相似,又有何难?」 窗外天色已暗,一轮雪白圆月挂在冷冷的柳梢。裴大少突然想到,裴探花每次去抓蝙蝠,似乎都在月圆的时候。 「这妖孽收养你,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不妨告诉你,他会吃人的,就像山林里的其他禽兽一样。」 冯基滔滔不绝,裴大少沉默寡言,处事也向来实实在在。 他一拳挥在冯基脸上。 正循循善诱的冯基「哇」地捂嘴吐出满口血水,牙齿不知掉了几颗。这下,口才再好的人也没兴趣继续说话了。君子动口,小人动手。冯基觉得自己是君子,可遇到裴大少这样的小人,他只能畏惧地后退几步,笑容僵硬地抹了把脸上的血,有几分可怜相:「我……我是好心提醒你,你不信就算了……」 裴大少脸色铁青,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在他正要推开包厢门时,腰间勐然一阵剧痛,他顿时一个踉跄,几乎朝前跪倒。 偷袭的君子冯基,一脚结结实实踢在他的腰间! 接下来,裴大少不知道自己被揍了多少下,又挥出了多少胡乱的拳脚。只知道两人扭打在一起,眼睛被揍肿了,嘴角尝到了腥咸的滋味,冯基的拳头雨点一样捶下来,裴大少咬牙不肯认输,直到对方举起手边的一块砚台—— 茶馆风雅,包厢里有笔墨纸砚,砚台是好几斤重的墨石。 「哐!」一声闷响,砚台砸在他头上,裴大少觉得混乱的世界仿佛突然安静了…… 包厢的门勐地被推开了,好像什么人沖了进来。裴大少想侧头去看,但耳边一片虚空轰鸣,他只能听得到自己沉重的喘息声,看得到自己眼帘被血煳住的颜色,浑身绵软如在云端。 在他最后的意识里,仿佛看到一蓬炫目如雪的尾巴扫过,以及……裴探花的脸掠过眼前。 最后是冯基一声惨叫,一切归于黑暗寂静。 裴大少醒来时,已经在自己家中。 晨光橘红,家徒四壁破破烂烂。裴探花站在炉子前面,火光映在他的侧脸上,竟然显得冷。裴大少心头莫名一悸,之前似乎发生过什么,一觉醒来却想不起来。 听到床上的动静,裴探花回过头来,见他醒来,眼中温柔融化开来,仍是熟悉的笑眯眯模样。 「今天吃大萝蔔汤,」裴探花献宝似地从锅里舀了一勺汤,凑到他眼前,果然香得很,「打架打完了,喝汤补补。」 裴大少这才想起来,自己在毓秀茶庄和冯基打架的事。只记得自己被砸晕了,后来发生了什么?两人是怎么动起手来的,他也想不起细节了。 裴探花得意洋洋地竖起大拇指,「知道护短了,好儿子!冯基到处说你老爹我的坏话,说我拈花惹草,败坏我的清誉,嗯哼,你一怒之下终于揍了他?」 裴大少摸着闷痛的后脑,依稀想了起来,于是更加郁闷……只听裴探花满不在乎地说:「那个冯基啊,我把他大卸八块扔到护城河里去了。」 「……」老爹拜託你靠谱点行吗? 「好啦,我只是揍了他一顿,警告他滚得越远越好。」裴探花扬起自己白皙的手。手背沾着葱花、萝蔔皮和面粉,但裴大少知道这只手的厉害。 小时候,裴大少经过一个桂花糕饼铺,经不住馋,用手指默默地在一块桂花糕上蘸了一下,然后把手指伸进嘴里……糕饼铺老闆气得一个竹条朝他的手抽过来。回家后,那道醒目的红印被裴探花看到,老爹只随口问了一句:「谁打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页 那天后来,他跟在裴探花身后,又去了糕饼铺。裴探花一个人打五个,竟然……打输了。那次,发挥失常的裴探花吐出满口的血水,笑眯眯地把桂花糕塞进他的小嘴——他花三个铜板买下了那块被他舔过的桂花糕。 其实裴大少一直觉得自己老爹很神,比如父子俩曾经夜里经过山林,狼见了他们都躲得远远的。裴大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自己手劲大,一巴掌能噼开石头,后来他真的一巴掌噼开了……石头旁边的一只大西瓜。 过了几天,养好伤的裴大少又去毓秀茶庄喝茶,他有点天然呆,当时和冯基连命都快拼上了,屁股一拍转过头,虽然没到忘得一干二净的地步,却也没觉得再看到冯基有什么不妥。 倒是茶庄掌柜的说,好一阵子没看到冯基了。 莫非真的是被裴探花揍了一顿,吓得再也不敢来了?以冯基那种个性,好像又不太可能。 裴大少自己找了个位子坐下,没多一会儿,只见一个青衣道士走过来,在他对面坐下。那道士很年轻,长得也不算难看,但稜角充满锋利戾气,颧骨突出的有些突兀;一双手修长洁净,唯独右手中指与大拇指有两只厚茧。 「你是裴大少?」道士说话声音冰冷傲慢。 裴大少心想你都认识我,也不用回答了,所以没有做声。 「是冯基请我来的,我半月前刚到城里。」道士盯着他的眼睛。裴大少被他看得不自在,心想你是帮冯基出头的,可他失踪和我有什么关系,就算我爹威胁过他,要躲着不见人那也是他自己的事。 道士从怀里拿出一个桃木锦盒,打开来,只见里面一撮东西,白得毫无杂质,似乎是什么动物的毛。道士将其中的一根投进茶杯中,那白毛竟然轻轻摇动,似有生命! 「这是我当天在毓秀茶庄捡到的。」 「是什么东西?」裴大少的眼皮没来由地勐跳,那几根白毛像针一样轻轻扎在他的太阳穴上,要挑动某些记忆。 道士品了一口茶,「世间有白虎成精,食人为生。这便是白虎精的毛了。」 「……」裴大少一脸茫然,他只听说过白骨精,没听说过白虎精。 「这只白虎精,就是你『爹』——裴探花。」 裴大少身心俱震:「别开玩笑了!」可这一瞬间,仿佛被凉水兜头一浇,之前的一幕幕在裴大少脑子里模煳晃过,想不真切,却令人恐惧。 「我查探过你的来歷,你是月圆之溪附近的玉桐村里一对夫妇的儿子,在十五年前的月圆之夜,被一只雪白的大虎叼走。每隔十五年,月圆之溪有一次天劫,方圆百里的妖孽绝无倖免。那只白虎生性风流,冒着被雷噼的风险去和女人幽会,他知晓上天有好生之德,便把还是婴儿的你叼在怀里,作为护身符。」道士声音冷硬,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裴大少握着茶盏的手微微发抖。 青衣道士见他神色,知道他和白虎相处出了感情,目露怜悯:「你若是不信,只需亲口问一问裴探花,十五年前他是否去过月圆之溪?」 四 裴大少回到家时,裴探花正在做千层饼。 「加葱吗?」裴探花一边切菜一边头也不回地问,「还有香菜,要多放少放?」 「爹,十五年前,你有没有去过月圆之溪?」 裴探花的背影一僵,他回过头来,眼神竟是裴大少陌生的:「你遇到什么人了?」 裴大少不会说谎,可他答应了那个道士不透露对方的行踪。 屋子里一时间沉默得令人觉得压抑。 锅里的饭菜嗞嗞冒着热气,裴大少突然有点后悔自己的草率,但有股莫名的勇气和隐秘的渴盼让他期待……许久,只听裴探花说:「去洗手,摆好碗筷。」 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裴大少就点了头。 也许是屋里光线的缘故,裴大少偷偷抬眼看去,只觉得裴探花的脸色苍白,像是生过一场大病的样子。 这天夜里,裴大少做了个梦,梦到一只雪白的大老虎朝他说人话,浑身是血地喊「救命」……他从梦里惊醒,一摸身边的床,空空如也。 裴探花不在。 他披衣推开门,寒风冷雨扑面而来,他突然想起童年时看裴探花挥汗如雨,高大修长的身影几乎能遮住烈日。这些年来,裴探花的容貌没有变,却像被雨打风吹的竹子,浑身湿透了点滴岁月。 接下来的几天,裴探花没有回来。 裴大少开始的一两天热饭菜的时候还给裴探花留一点,后来就不留了。到第七天的时候,裴大少对着空空的桌子,突然发觉自己已经不太关心他为什么失踪,去了哪里。因为他呆呆地想着另一件事—— 他还会不会回来? 这个念头一旦浮到脑海,就被裴大少迅速而惊恐地驱逐出去,他不愿意想。这种迴避,甚至远远超出了听道士说裴探花是白虎时的害怕。十五年,并不是一瞬间。 家里的屋顶还在漏水,角落里堆着裴探花平时捣鼓的瓶瓶罐罐,冰冷的锅灶里还有裴探花最拿手的千层饼的原料。裴大少估计是几天冷菜冷饭没吃好,夜里难以入睡,到天快亮才迷迷煳煳有些睡意。 清晨,门外传来熟悉的敲门声。裴大少睡意全消,只觉得满室都亮堂起来,他一跃而起,冲过去打开门:「爹——」 门外的人并不是裴探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页 祝静思穿着一件碧绿的衫子,婷婷裊裊站在门口:「欠了我的债,又像十五年前一样,想逃?」 五 如果裴探花欠的是情债,裴大少一点也不奇怪。但眼前的美女信誓旦旦地说,裴探花偷了她的东西。 裴大少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第二反应是,是偷心吗?话到了嘴边,裴大少还是没好意思问出口,他对女人一向恪守礼仪,学不来裴探花的油腔滑调。 「我们玉桐村祝家打的铁器,坚固耐用,更有许多精妙用途。他偷了我的一副捕鸟器。」祝静思并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裴大少想起裴探花去捉蝙蝠的事情,将信将疑,只好将她领进屋里。而祝静思发现裴探花真的不在家之后,也没有追问他去哪里了,只是在临走之前随意提了一句:「这屋子里有治疗外伤的药膏味,他受伤了?」 裴大少一愣。家里只制作过胭脂,如果有香气,也是胭脂香。 他突然想起那盒被裴探花单独收藏在破柜子里的胭脂——也许,那根本不是胭脂! 客人走了,屋里清静下来,裴大少却坐不住了。 一定有些什么是他不知道的。他慢慢回想起,刚才祝静思说到了「玉桐村」,而道士口中,十五年前的月圆之夜被雪白的大虎叼走婴儿的地方……也正是玉桐村。 玉桐村里有几十户人家,家家户户开炉打铁,其中有一户,十五年前失踪了婴儿,恰好也是姓祝的。 没有费太大劲儿,裴大少就打听到了这户人家。 「那天我老婆刚刚临盆,有一只雪白的大老虎来把婴儿叼走啦!」农夫模样的男人嵴背佝偻,「说了也没人相信。我老婆逢人就说老虎叼走了她的孩子,村里人都说她伤心得脑子坏了。她一天到晚哭,没半年就病死了。」 裴大少想要说什么,却见一个农妇从屋子里舀水走出来,怯懦的眼神朝他瞟了一眼,又麻木地看别处去了。 农夫摇摇头说:「开始时也伤心啊,但有什么办法?总是要活下去的。后来讨了现在的老婆——喏,就是她了。又生了三个女娃一个儿子。」 这些年……你还想念妻儿吗? 裴大少没有问出口。对方有了新的妻子,也就把旧人忘了。 农夫的面孔木讷苍老,但年轻时应该是个面容干净的男人,裴大少可以在他脸上寻找依稀相似的轮廓,却没办法将他与「父亲」两个字重合在一起。 村前的溪水一弯浅碧清澈,竟是春日模样。 裴大少走到溪边,说不出的疲倦惘然。裴探花窃走了他十五年的光阴,他回到了原来的家,却彻底迷路了。 他的母亲已死了十五年,他的父亲已不认得他。 唯一会对他微笑的,为他敞开家门的人——裴探花,根本不是人。 「妖孽,受死吧!」前方突然响起一声厉喝,只见那个青衣道士举着桃木剑,一道白色身影快得像风,轻飘飘便行于水上,落到对岸芦苇之间。 裴大少顿时愣住—— 是裴探花! 他脸上仍然带着欠扁的笑容,穿行风中如履平地,和道士交手很快占了上风,道士的驱妖剑法了得,但在裴探花面前就显得侷促小气。裴探花白衣翻飞,信手拈来一枚苇叶为剑,正要刺向道士胸膛……动作突然一滞。 他看见了小溪边怔怔站立的裴大少。 只听道士惨叫一声,却是被裴探花拎住手臂,卸下半条胳膊,狠狠甩去三丈开外。「我今天不想杀人。」裴探花唇角的笑影变淡,神色缥缈而神秘:「你走吧。」青衣道士踉踉跄跄站起来,吐出一大口血,却没有走——他也看见了裴大少。 「看清楚这溪水里的东西,你还能骗自己吗?!」道士扔下最后一句话,才不甘心地踉跄败走。 裴大少骤然低头,只一眼,就忍不住弯腰呕吐,直到将胃里的黄水都吐了出来。 水里沉着一具尸体。手足残缺,面目已经发白肿胀,显然是浸泡多日了,那张脸是裴大少认识的。 冯基。 虽然裴大少不喜欢他,但从没有想过让他死,更没有想过他会被人咬断手脚掏空内脏而死——冯基的四肢伤口上留着狰狞的牙印,耳边残留着被利爪抓伤的纵横沟壑。 裴大少的血液一点点变冷,他记起裴探花漫不经心地说:「我把他大卸八块扔到河里去了。」又想起当日道士的话:「没多久你娘就因日夜思念你而病死,现在被你叫『爹』的白虎害你和家人离散,他根本是你的仇人。」「白虎会吃人的,听说每到月圆之夜,他都要吃一个活人。」 …… 四周安静下来。 裴探花眼眸里杀机消失,泛起温柔的微风,他正要对裴大少说什么,却被对方一把将手挥开! 「你杀人了!」裴大少的声音发颤,「你吃了冯基。」 裴探花一怔,深深地看着他,神色古怪而凄凉。他的脸上仍有笑容,可是气色苍白,仿佛许多年的疲惫都在这一刻涌出。 那样的眼神竟然让裴大少胆怯,可他不能后退。这只白虎不是他的父亲,无论这些年有多深重的情,他手上有冯基的血,有自己母亲的泪,有无数的人命。 「你既然知道十五年大劫将至,就应该行善积德,或许还能躲过上天的惩罚……」少年歇斯底里地爆发出来,滚烫的眼泪流过他的脸颊,「你为什么要去吃人?别扯上我——不用你为我出头!就像十五年前……你凭什么——凭什么抱走我?!我想要我自己的爹娘!」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页 裴探花一向潇洒的身影竟凝滞僵硬。 他身后,残阳已被远山吞噬,一轮圆月从云层里出钻出来,冰冷月光织成天罗地网,准备好收拾一切往事。 裴大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他躲在硬冷的床上,用被子紧紧捂住头,颤抖得厉害。 今天,是他的生日。 如果道士说得没错,这一夜就是天雷劫火临世的时间……十五年前的今夜,裴探花利用襁褓中的他躲过一劫,那这一次呢? 「你看清楚这具尸体上的牙印,你还能骗自己吗?」 「他是白虎,会吃人的。」 「当年他为了自己不丧命于雷电之下,把你从爹娘怀里叼出来,你家人悲痛不已,你娘也因此而病故。他原是你的仇人!」 …… 不,不。裴大少双眼布满血丝,他头疼欲裂,真想就这样倒头睡去,不管那月圆之夜,不再想那只白虎。 昏昏沉沉之际,窗外一阵惊雷滚过,裴大少骤然惊醒。只见屋内明明暗暗,被子上一片濡湿,原来,屋顶又开始漏雨。 「轰隆——轰隆——!」 雷霆声沉闷敲击着裴大少的耳膜,现在,那只白虎怎么样了?他已经多活了十五年,这是他应得的……他不死,就会吃更多的人…… 裴大少拼命说服自己,可眼泪从他紧闭的眼睫间沁了出来。那些眼泪仿佛自己有生命,争先恐后地涌上眼眶,成了不舍,痛彻心扉。 他想起他一个大男人在灯下缝缝补补的样子,想起年幼的自己骑在他背上满屋疯跑的情形,想起他吐出满口的血水,笑眯眯地把桂花糕塞进他的小嘴里。想起自己说最后一句话时,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水光—— 裴大少突然爬起来,推开门冲进黑夜的雨幕中。 六 「谁让你来的?」裴探花罕见的声色俱厉。这一声厉喝,竟有金石之威。 「当年因为你怀中有婴孩,雷电没有噼死你……今夜,也一样。」裴大少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我心甘情愿。」 裴探花眼中不知道什么闪动,他收了怒容,将手中纸伞递给裴大少:「打着。」 十五年来的习惯,裴大少从不忤逆他。少年接过伞,可这一次,他默默将纸伞撑向对方的头顶,为他遮雨。 两人并肩而立,裴探花一双眼睛星子似的冷而亮,凌厉中又有一丝温柔,掸了掸少年肩头的雨丝:「我教过你的话,你一定要记住。」 裴大少鼻头髮酸,怔怔看着他。 「头可断,身可斩,髮型不能乱。」 「……」裴大少就知道,自己不该来的! 「还有一句。」 「嗯?」裴大少正要去破庙里躲雨,闻言只好站住。只听裴探花问:「家里的衣服收了没?打雷下雨收好衣服,勤俭持家。」 裴大少默默地点头:「我错了,赶着来救你,衣服没收。」 「第三句。」 「……」您老人家还是一次性吩咐完吧。裴大少已经准备不理他了,只听裴探花在他身后说:「父子一场,生死无憾。」 暴雨狂怒喧譁,可这句话裴大少听得很清楚。他向来木讷,此刻竟然……一样的木讷:「到庙里躲躲,那里有屋檐——」剩下的话他没说完:有屋檐,雷打下来死得慢点,我不想那么早投胎。 做你儿子,这辈子我还没做够。 他们只来得及走到屋檐下,还没躲进破庙,耳边突然炸开沉闷一声巨响! 闪电划过,四周宛若天明,像正午的一轮烈日跌落进漆黑的子夜,滚烫的火海就在眼前! 雨点仿佛烧开的沸水浇在身上,裴大少一把胡乱抓住裴探花的手,凡人果然是不该逞强的!他周身灼热,双眼剧痛,浑身每一处骨骼都仿佛被人一刀刀剐过,他确信自己要死了,而且这煎熬仿佛一生一世也不会完结。绝望喘息的裴大少拼命握紧拳心,指甲嵌进了血肉中。 他不放弃,只有这一次,哪怕是死。 不知过了多久,那让人无法唿吸的热浪和强光终于渐渐冷却,一滴冰凉的东西落在他的头顶。 昏昏沉沉的裴大少清醒过来,鼻端充满呛人的焦煳味道。他这才发现——裴探花不知何时将他护在身下。 雨已停了。天边爬出几颗残星,微弱地燃烧着。 那人身上已经没有一处完好,整个人像一只被烧焦的野兽,只有眼睛,还是原来的模样。 那冷冷的,是汗水。 「还活着?」裴大少不知道是在问裴探花,还是在问自己。 其实……在一切发生之前,他并没有把握能助裴探花躲过这一劫。道士说,只有纯洁无罪的人,才可以躲过天劫,比如婴儿。当年的他是一张白纸,如今他成长了十五年,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大恶,但——人生在世,谁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纯洁无垢?在道德的底线之上,还有更宽广的水域,将善恶洇湿得不那么清晰。 比如,明知裴探花是吃人的白虎,还来救他,这件事是对是错呢? 上天给了他答案。 两人都滚倒在雨水中,裴探花蜷成一团,脸色和声音虚弱至极,吃力地抬抬手指尖,惆怅地说:「……露点了。」 顺着他的目光,裴大少抬头朝破庙里看去,只见祝静思一身青竹碧色,腋下夹着着几片瓦片形状的东西,轻盈地从屋樑上跳下来:「没关系,露得很好——注意感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页 裴大少默默地看了看他俩……终于迟钝地反应过来——爹,敢情您老人家不是离家出走,是约会来的! 星光之下,只见裴探花全身衣衫都烧焦破烂,肩膀前胸都坦露在冬夜冷风中。连裴大少都为裴探花的狼狈形象觉得害臊,当事人却没有半点害臊的意思。 祝静思姿态娉婷,笑盈盈走过来。 「你胳膊下面夹的什么?」裴探花有气无力地问。 「铜瓦片,引雷用的。」祝静思将那几块瓦片扔进口袋,「把细铜丝布在地下,瓦片按阵型排列,可以把雷导进泥土。」 裴大少的自尊心深深地受伤了……什么纯洁无垢的真正的好人,原来他想多了! 遇到危险,还是技术流靠谱啊。 这时,只见庙后传来一阵响动,祝静思回头轻叱:「谁?」 一个衣着脏乱的中年农夫迟疑着探出头来,他一见裴大少,眼里立刻闪出热切的光。 「一个道士跟我说,你是我失散十五年的儿子……」农夫有点紧张得语无伦次,但眼底的急切是真的,「让我今夜到这月圆之溪来……」 裴大少浑身一震,他的亲生父亲终于想起他来了。可是脚下沉重,他无法动弹。 「道士还说,当年抢走你的人是是妖怪……」 「兄长!」祝静思冷笑拦住农夫:「你当年欠下一屁股赌债,急于翻本,将自己即将出生的婴孩抵押了六十个铜钱——是你白纸黑字把自己的亲生儿子送出去的,你不会连这也忘了吧?」 农夫嚅嚅着,心虚地看了裴大少一眼,顿时低头蔫了气势。 「你永远不要奢望能挽回当年。」祝静思面无表情地说,「没有机会了。」 裴大少脸色惨白,默默看着眼前的一切。 难怪他看到祝静思会觉得亲切,原来,他们之间真的血脉相连…… 幼年时温柔抚摸他头顶的大手,那种感觉真切得刻骨铭心。 原来,不是他抢夺了他的人生,而是他捡拾了他的遭遇,遮挡了他头顶的风雨,赠予了他一个家。虽然屋顶漏雨,却给他灵魂晴朗。 「起来了起来了!屁股都被烤焦了……」裴探花从泥水里挣扎起来,抖抖身上的水渍,裴大少突然脸色剧变,大喊一声:「不——!」 道士冷笑出现在他们身后,一剑刺入裴探花的后心。 七 夜色到了最浓,黑稠似血。 桃木剑一击即中,道士却勐然瞪大眼睛往后退,仿佛突然见了鬼一样,「不……不可能!」 裴探花按住剑尖,指下用力,木屑合血纷飞:「你才是妖。」 「笑话!我是妖?」道士怒极反笑。 「你口口声声说除妖,可你没除去自己心中之妖。」裴探花目光中寒霜顿生,「你饲养西域吸血蝙蝠『咫翾』,虽然可以引路辨识妖气,但在月圆之夜蝙蝠吸血杀人,你又岂会不知道?」 原来,那些月圆的深夜裴探花去抓蝙蝠,是惧怕它们伤人。受伤头破血流那一次,是遇到了道士。 道士的脸色变了一下,随即冷硬如铁:「世间正义,总有牺牲。我一心为人间除害,自问从没有半点私心!」 「为灭一妖,宁杀十人,好一个大公无私的正义。」裴探花面无表情,「冯基离开毓秀茶庄的时候,只是受了惊吓。后来他去寻找你时误闯蝙蝠洞,死于『咫翾』之手,你闯下祸事,毫不犹豫嫁祸给白虎,这也是你的正义?」 道士张了张嘴,却终于哑口无言。 「许多年前,我脚下白骨堆积如山,我也曾这样告诉自己。」裴探花的眼神凉如飘雪,「可是,世间究竟什么是正义?你口中的敌人,是别人的友人;你眼中的妖物,是别人的至亲;杀十人,救十人,就是正义?这样的正义未免太过狂妄。你我,都没有资格宣判别人的命运。」 道士的脸色比死人更难看,他原本也只是轻狂浮躁的年纪,眼瞳里甚至渗进了恐惧:「你中了我的桃木剑,为什么没有形神俱灭?」 是的,裴探花没有灰飞烟灭,也没有变回原形,他受伤的胸膛只是不断涌出血来。 ——和所有普通人一样。 裴探花的眼神渐渐涣散,身子一晃,顿时吐出大口鲜血。残星的光亮中,裴大少看到了一直被他忽略的——裴探花被雷打得乱蓬蓬的头髮中,夹杂着一根白髮。 他在老去,只是他不曾凝视。 一阵冷风吹来,最后的火焰倏然熄灭,裴探花的人已缓缓倒在地上! 裴大少甚至来不及反应,他的视野一片血红,被天火洗劫的时候,他也不曾有过这样的剧痛。胸口有什么在炸裂,丝丝都是鲜血和绝望。 被强大的愤怒和悲痛驱动,他突然不受控制地朝道士扑去—— 他心中只燃烧着一个念头,杀了他! 「住手!」只听一声熟悉的女声从身侧传来,祝静思举着一把杀猪刀,刀背重重打在裴大少的屁股上! 屁股上火辣辣得痛,裴大少本能地朝后看去,却是怔住。 「道士你看清楚,他是我一直在等的男人!你就算没有听过裴探花的名号,也不知道戍边大将裴将军吗?」祝静思慌乱将裴探花抱住,紧紧握住他渐渐冰凉的手,「你杀人了!」 「九月十五,我一定来迎娶你。」 「说好了,我可只给你一次机会。」少女微红着脸扭过头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页 「若是错失呢?」少年的稜角清俊凌厉如刀刻,还不曾被十丈红尘的风沙打磨。 「那你便再等十五年!」 当日戏言,一语成谶。 裴昀十五岁金榜题名,被御笔钦点为探花郎,适逢边关战乱,他以文探花之身投身沙场,三年即成边疆大帅,十四招「浮云剑」胜过百万师,千军万马如入无人之境。 「边关战事一日不歇,他一日不归。我等他,等了三年又三年,早已成了全村的笑柄,寄居在兄嫂家的日子,也受尽冷眼。」祝静思的举手投足别有风情,「等到有一天,我终于听说他要回来了。」 她多年的等待终于到了圆梦的时刻,她盛装打扮,亲手缝了火红的嫁衣,在无数惊疑、羡慕、嘲笑的眼神中,落落大方坐在厅堂之中等他来迎娶。 「可是他失约了。」祝静思低眸一笑。这是裴大少第一次见她低头。 「我从不相信他这样的人会失约,那天我一直等,等到所有人都离去,等到月上柳梢,子夜暴雨……直到我知道,他不会来了。」 「我丢尽了兄嫂的脸面,家中再容不下我。况且,我嫂子即将临盆——」祝静思说,「于是我离开了自幼长大的家。」 「你等了他六年,」黑暗中,裴大少的眼泪突然流了下来,「为何不能再多等他一天?」 「我也问自己,等了他六年,如何不能再多等他一天?」祝静思笑了笑,「就是不能了。这是他的选择,也是我们的结果。 「后来……我才知道,我离开家的第二天,裴昀就来寻我了,怀中还抱着一只襁褓。那时,我嫂子丢失了刚出生的婴孩,伤心欲绝,他将那襁褓抱到我嫂子怀中,让饿得嗷嗷哭泣的婴儿吃奶,谁知这婴儿一离开他怀里,就把我嫂子吓疯了。」 只听祝静思嘆息一声,语有悲意:「当年被我兄长卖掉的婴孩,你也认识的,他叫冯基。」 裴大少浑身一震,十指骤然嵌入泥里,指尖鲜血淋漓——这一刻,他万念俱灰,可身轻如羽,竟能在漆黑夜间看清周遭的一切。 包括裴探花紧闭的双眼。 包括当日在毓秀茶庄的情形。 冯基那一声惨叫,是因为看到了白虎的原形,那只白虎还很年轻,头上有一道被砚台打中的伤口,正在流着鲜血。 「他说,」祝静思悽然一笑,泪光冰凉:「那夜他经过溪边看到一只被雷电噼死的白虎,全身焦黑没有一处完好,身子紧紧蜷缩成环形,像在保护什么。他拨开它的尸体一看,就看到了你,那么小的一只,眼睛还没有睁开,湿漉漉的嘴想要拱奶吃,发出婴儿般的微弱叫声。 「人说禽兽有灵,他的手刚伸过去,你的两只小前爪就紧紧抱住他的手指。他说,自己就当捡只宠物回来养了。 「他这些年面容不老,只因当日为了保护你,遭遇过雷击的缘故。」 天终于要亮了,鱼肚白的微光从远山浮起。 裴大少轻轻跪倒在地…… 梦中那只拼命喊「救命」的白虎,才是它的母亲。 可刚出生的它,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裴探花。妖孽善于模仿变化,从小被他养大,濡染他的气息,自然也就长得像他。 年轻的白虎伏卧在地,它将脸蹭上裴探花的脸,一大滴温热的泪珠落在冰冷的晨光中。 尾声 韩滉出神半晌,从小孙子手中接过那幅画,似乎回忆起了什么往事:「……不知道那个人,后来是死是活。」 「谁?」孙子不解地歪起头。 「没什么。」韩滉转过头去,「这幅画是四十年前画的。那时我年少叛逆,立志做一个降妖除魔的道士。荒唐,荒唐啊。」 小孙子并不明白什么是「道士」,只是着急地用力点头:「爷爷,快把这只老虎画完!」 冬日阳光照进书房里,冷暖交替,就像岁月本身。韩滉终究没有去补那欠缺的几笔,只是将画重新捲起。他自然不知道,这幅《白虎图》在后世流入宫廷,有位才子在画上题了几句诗—— 虎为百兽尊,谁敢触其怒。惟有父子情,一步一回顾。 第3章 杯弓蛇影 引子 北周明帝元年,三月己酉。 光线暗沉的大殿,太监毕恭毕敬将一尊黄金酒爵举过头顶,阴阳怪气地说:「将军,这是陛下赐的。」殿外落雪苍茫无声,天地一片银装素裹—— 狂雪虽乱,天下已定。 男人慢慢回过头来:「喔,陛下还赐了酱拍黄瓜吗?」 「什么?」太监以为自己听错了。 一代名将走到他跟前,瞧了瞧盘子里的东西,好像浑然不觉这一杯下去,就是生死永绝,只是稍嫌遗憾地耸耸肩:「有好酒,却没有下酒菜,可惜可惜。」 比起思考死亡的滋味,将军似乎更乐意咂摸酒的味道:「鸩酒,原来是甜的啊……」他悠然专注地品完此生最后一杯美酒,缓缓倒地而亡。 世间,飞鸟已绝,良弓尽藏。 一 独孤家有三个女儿,长女国色天香,幼女才名远播,二女更是……二得风华正茂。 独孤琳琅的饭量很大,一顿可以吃两斤红薯和四个包子,她吃东西从不挑食,也不挑地方,倒是地方经常挑她——那些被她光顾过的饭馆,无论鲜鱼鸡鸭,蔬菜猪肉,蘑菇豆腐……都被风捲残云得一干二净。其他客人晚来一步,点不到菜,喝不到酒,连白开水都限购,当然要掀桌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页 独孤琳琅不仅能吃,还能喝酒。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兴致高的时候会再忘情地亮一嗓子。她对酒当歌不要紧,邻里的鸡鸭纷纷吓得跳上屋顶,或者含泪默默绝食…… 小姑娘混到这个分上,家里人凑在一起一合计,没别的办法了,从军吧。 独孤琳琅一身好力气,人二胆量大,到了战场上如鱼得水,两年就从普通兵卒晋升为从九品陪戎副尉。 她的顶头上司,陪戎校尉是个将二代。听说以他的家世本来不必从军营底层拼搏的,但这个叫叶铿然的青年一手长枪,一匹黑马,每一寸战功都真刀真枪用血汗来换。士兵们一开始以为他不过是做几天样子好回去封官进爵,私底下并不待见他,但自从叶铿然在一次战役中身中九处刀伤独闯敌军大营,火烧三军粮草,自己人不敢再心存轻视,敌人也一样。 军营里全是浑身汗味的臭男人,叶铿然眉宇清峭,冷酷孤傲,行止坐卧一丝不苟。独孤琳琅做他的副将,很快做腻了—— 她不想做他的下属,一心想做他的家属。 摆在她面前的问题有两个,叶铿然不知道她是女人,这是问题之一;假如他知道她是一个比男人还男人的女人,这就是问题之二了…… 于是独孤琳琅没仗打的时候,故意在叶铿然面前给他一点暗示,比如有一次她娇弱地用衣袖半掩住脸,低声咳嗽。装柔弱会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吧?果然,叶铿然眉宇紧锁:「饭吃完了不够等下顿,锅巴不要吃太多,嘴里打泡了?」「……」 还有一次夜凉如水,独孤琳琅趁着气氛浪漫,满怀希望地问叶铿然:「你觉得我怎么样?」叶铿然冷冷颔首,在独孤琳琅心里燃起希望的小火苗时,他说:「和以前一样。」于是,独孤琳琅心里刚燃起的小火苗就无情地被扑灭了…… 屡战屡败的独孤琳琅很忧伤,于是喝点小酒来借酒浇愁。这天,夜深人静,她一个人爬起来热了半壶酒。 奇怪的事情就是在这时发生的。 独孤琳琅不久前捡到了一把弓,入手轻盈,但想要拉开才会发现它沉得惊人。军营里的男人们哪怕力气最大的也拉不动,只有独孤琳琅吃得多,一身蛮力没有地方使,竟然脸红脖子粗地把弓给拉开了。但这么沉的弓上战场也是累赘,独孤二玩过了之后,就随随便便把它往墙头一挂,忘了。 现在,帐篷里没有风,墙角那把弓却自己晃动起来,光顾着喝酒的独孤琳琅也没发现。 军营里的酒很烈,三盏之后,独孤琳琅有了些醉意——平时这点酒她是绝对不会醉的,但眼前的情形让她不信自己醉了都不行。 酒水自己从碗里慢慢升起,拧成一股绳,像蛇一样在空中清灵摆动。 独孤琳琅揉揉眼睛,她一定是看花眼了。突然,那条半透明的蛇惬意地舒展开来,见鬼!她仿佛还看见它朝她吐了吐舌头。 一阵冷风吹入营帐,那蛇受惊般蜷成一团,慢慢矮回酒碗里,化为半碗碧水。 独孤琳琅用力摆了摆头。做梦,一定是做梦!这酒也自然是不能喝了,她端起碗来连酒壶的残酒一起倒到营帐外,蒙上被子,倒头睡觉。 这晚,独孤琳琅梦到了自己的娘,母女俩还像小时候一样,睡在一个被窝里,母亲一边做针线活一边问:「你追叶校尉这么久,有收穫吗?」 「当然有!」 「说来听听。」 「至少我可以肯定,他不喜欢男人!」 「……」 梦里母亲怜爱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又说了句什么,她没听清,但潜意识里她知道那是很重要的一句话。她正要再问,一翻身,醒了。 清晨的阳光正照进营帐里,现实和奇怪的梦一样清晰。或许是因为昨夜那几盏酒,她全身从丹田到后脑勺都热乎乎的。入睡之前发生的怪事,也被当成梦的一部分很快被独孤琳琅丢到了脑后。 因为按照作战计划,他们这支部队今日要奇袭敌人。 这一天,在独孤琳琅的人生中,绝对是最难忘最神奇的一天。 二 陇右边陲,吐蕃人出没。 每到稻子成熟的季节,一伙吐蕃部队嚣张地奔袭而来,收割完稻子再心满意足地走人。 他们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快得就像镰刀——不是割稻子的速度,是杀人的速度。 几任节度使都不敢正面迎战,只有叶铿然这支部队不信邪。叶铿然多次向大将军请战,都以各种理由被拒绝,最常用的理由是「时机还没成熟。」独孤琳琅听到这种官方发言时正在吃桔子,她知道大麦什么时候熟,也知道稻谷、桔子和柿子什么时候熟,但时机——其实她想问,而且也真的问出来了—— 「那是什么?能吃吗?」 直到稻子又一次熟透了,而时机仍然没有熟,周围的村民因为飢饿又有谁家的老人孩子饿死,又有谁背井离乡去乞讨流浪……叶铿然一言不发,提着长枪走进将军的营帐,卸下盔甲扔在地上,一枪扎在自己的肩头:「男儿热血,不能保护家园,就在将军面前流干而已。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 独孤琳琅没能亲眼见到当时的情形,但光听人转述,就觉得只有三个字能形容——帅呆了。 将军终于下了一纸军令,准了叶铿然的作战计划。 叶铿然自己带部下二百人为先锋,诱敌深入。六盘山脚有狭长山谷,水流湍急,益于大军埋伏。按照计划,将军则率主力部队在山谷两边设伏,只要吐蕃骑兵追赶而至,绊马索与弓箭伺候。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页 吐蕃骑兵虽然强悍如风,但携带粮食后行动速度受限,到时马匹受惊必然锐气受挫,阵型一坏,唐军立刻从两侧展开攻击。 清晨临出发前,独孤琳琅的右眼皮不知道为何跳了几下。出门没看黄历,独孤二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听说吐蕃骑兵个个身披重铠,衣袍布满钢片,号称刀枪不入。连他们的战马也结结实实覆盖着铁甲,普通弓箭甚至很难射伤他们。 而此刻,那传说中从脑袋武装到脚趾的吐蕃铁骑却连影子也没有半个。 他们经常光顾的稻田空旷无人,只有一个破烂的稻草人举着倾斜的胳膊瑟瑟发抖。冷风偶尔撕下几根稻草扔到地上,除此之外,四野一片寂静。 不知道是谁说了句:「真他妈的安静,连只鸟都没有。」 屠杀,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 大批吐蕃人不知从哪里冲杀出来,地面顿时化为修罗场,尸体一具具跌进稻田,金色的稻河里泛起血腥的雨雾。 反应过来的士兵们挥刀反击,但是,寡不敌众。 独孤琳琅一面拼命突围,一面眼见朝夕相处的兄弟死在眼前,她想不通的是——他们的进攻,怎么会被敌人预先一步得知的? 只有远处那个稻草人,默默看着人间地狱般的一幕。 叶铿然的部队很快陷入苦战,半里开外埋伏的大军却迟迟不来增援,少数残兵后撤到六盘山峡谷,才发现将军的伏兵早已逃之夭夭——或者,将军根本没有率大军出城! 这不是独孤琳琅第一次经歷战争,但却是她第一次离死亡如次之近。有那么一刻,她已经陷入绝望,身后的敌人穷追不捨,不将他们屠杀光,绝不会罢休。 她与叶铿然前方就是峡谷,逃无可逃。寒风撕扯着绝壁,风中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眼见指挥残部后撤的叶铿然突然身形一滞,腿上又连中了两刀。独孤琳琅突然在叶铿然背后用力一推,把他推下几丈高的峡谷! 「跳——!」 湍急的水流泛着透骨的寒意,独孤琳琅紧紧抱住叶铿然,将他的头从水中托起来。和混合着惨叫与拼杀声的战场相比,这里单调冰冷得更像地狱。 他唇角的血色,也被寒水沖刷得更淡。 「你……你不要死啊!」独孤琳琅拼命按住他的伤口,可温热的鲜血还是不断从指缝间涌出,「不要睡你听我说……只要活着就还有机会!我愿意一辈子跟着你,跟你同生共死,守住我们的土地,挽回那些背井离乡的眼泪和人命。和那些死去的兄弟一样!」 叶铿然的眼睛突然微微掀开,里面原本清冷锐利的光芒黯成了涣散的暮色。 「我知道你每天早晨在营帐外蹲马步,知道你每天晚上到山头后面的乱石岗上吹笛子,知道你吃饭不喜欢竹笋,知道你喝醉了酒会洗冷水澡,知道你那套黑色的大衣腿上破了一个洞你自己补过针脚有四个……」独孤琳琅用尽全身的力气,勐地将他推上岸—— 「我喜欢你。」 这时,又一个湍急的水浪沖打过来,同样精疲力尽的独孤琳琅说完最后一句话,终于任由自己沉入没顶的寒水之中。 独孤琳琅醒来时,映入眼帘的是篝火的暖光。 叶铿然疲惫地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浅睡,苍白侧脸是她熟悉的轮廓—— 以及……一点不熟悉的孩子气。 独孤琳琅只觉得整颗心都要融化掉,她环顾四周,溪涧奔流,乱石灌木搅碎了满地月光,她不仅捡回来一条性命,还捡到了两人野外独处的机会。 身上暖融融的很舒服,都被火烤干了。 慢着……身上的衣服都烤干了?那必然不能是连人带衣服架在火堆上烤的——独孤琳琅勐然意识到大事不好,她被他看光了!在这种狗血情节发生的时候,女主角应该怎么办?大叫一声掩面逃走,还是把头低进尘埃里去?独孤琳琅一抬头,正好撞见叶铿然醒了。 她呆呆地看着他,却见对方的脸色骤然变得难看,甚至冷着面孔一瘸一拐地起身,和她拉开一段距离,仿佛她的存在令人难以接受。 这种厌恶和划清界限算什么?拜託,表白失败的人是我,走光的人也是我好吧,虽然外表纯爷们但你看到了真相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这句话在独孤琳琅脑子里迴荡了三遍,然后她低头看向自己的衣襟,然后……彻底懵了。 半敞开的衣服里,是平坦光滑的胸部。她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终于确定,自从昨晚开始,身体里一直发热和不舒服的感觉终于踏实了,像满天飘浮的云雾终于落地成石。 她,从军的独孤琳琅,从此可以将「女扮」两个字去掉了。 眼前一黑,独孤琳琅咕咚一声,再次昏了过去。 三 独孤琳琅实在是不想醒来。 她该怎么跟叶铿然解释?说她曾经是如假包换的女孩,但莫名地变成了男人?这种荒谬的事情……自己听起来都很假。说自己的表白是开玩笑的?可当时自己是豁出了命的真,连他衣服大腿上破了一个洞补过的针脚有四个这种花痴偷窥的事都说出来,现在否认更加欲盖弥彰。 所有的情况只剩下了一种—— 叶铿然知道了自己喜欢他。 而她,确凿无疑变成了一个死基佬。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页 两人发出求救信号后的第三天,援救的军队才姗姗来迟,把两个重伤的傢伙背起来带走……在这之前,两个人一句话也没有说。 和叶铿然分开的时候,独孤琳琅竟然有种松口气的感觉,又好像胸口被掏空了什么一样。 当日一败,两百战士倖存者仅十二人。 叶铿然整个人变得更沉默冷酷。遭遇惨败和被花痴男人表白,不知道哪件事对他打击更大,总之此后每次两人一见面,叶铿然就孤傲地把头转开,连礼节性的问候也省了,让独孤琳琅压根儿没有解释的机会。欲哭无泪的独孤二,为了用行动表明她真的洗心革面不再对他抱有非分之想,只能主动避开他,就连半夜上厕所,也找他绝对不会经过的小路。 夜里万籁俱静,只有独孤琳琅的营帐里传来啃红薯的声音。 她不开心的时候胃口也不好……是不可能的!眼看老爹前阵子托人捎来的一大麻袋红薯又快见底了,独孤二边吃红薯边喝酒,想起刚到军营时虽然什么都不懂但大家都活着,想起叶铿然虽然没有认真看过她但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偷偷看他,想起许多熟悉的面孔一起猜拳时的臭汗味,想起那些金黄色稻田里冰冷的尸体和红色的雪雾。 「酒里滴了泪,不好喝。」 谁在说话?独孤琳琅勐然抬头——那个梦又出现了,墙上的弓轻轻晃动,酒在她微醺的时候又慢慢升腾起来,蛇形的水柱仿佛歪着头在看人。 然后,弓不动了,酒也回到了碗里,地上不知何时坐着一个青衣女子,散落肩头的长髮就像一汪清泉流进沙漠。 独孤琳琅张着嘴,红薯掉在地上。 「苦。」对方指指酒碗。 「……」独孤琳琅的嘴角抽搐了几下,发挥全部的想像力,试图确认对方的身份——蛇妖? 「如愿。」 美人凑过头来,酒香幽微令人目眩,「我叫如愿。」 四 万物有灵,弓也一样。 这名叫如愿的美人说,她不是蛇妖,而是一把有灵魂的弓。 面对风情万种的美人弓,独孤琳琅脑中灵光一现,似乎弄明白了她遭遇的匪夷所思的事情的源头—— 「是你把我变成了男人?」 对方眨巴着眼睛,欢快地回答:「嗯!」 「你为什么要故意整我?」独孤琳琅掀桌,「我刚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你却把我变成了男人!」 「我就是知道你喜欢他,才把你变成男人的呀。」那把弓笑个不停。 「……」独孤琳琅悲愤地瞪她。什么破弓,你丫就是个腐女吧! 「本来你也没有半点女人味。既然有一颗男人心,干脆表里如一好了。」如愿指出事实。 「……」这不一样的好吧,混蛋快把我变回原样! 「实话说,我看你追叶铿然追得那么执着,我本来是想帮你变得更像女人的,结果弄反了……」如愿惆怅而无辜地说,「遇到这种棘手的情况,现在我也没有办法。」 这是噩梦,一定是噩梦!独孤琳琅绝望地泪奔了。 「负责任是我的人生信条,所以,这次失误我会负责到底。要不,我再满足你一个愿望吧?」 「免了!」你的负责任我已经见识到了…… 「快许愿嘛!满足你一个愿望——」如愿缠着她,漆黑的眼瞳光泽令人沉溺,声音魅惑,「你想要实现什么愿望呢?」 夜风吹进营帐,冷得让人打了个寒噤。一身鸡皮疙瘩的独孤琳琅觉得,这也许并不是梦。 「你把我死去的兄弟復活。」独孤琳琅脱口而出。 「这个办不到。」如愿的黑眼睛颜色更深,「死亡,是一件不能逆转的事。」 「那——」独孤琳琅深吸一口气,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 「就这?」对方的回答显然出乎了如愿的意料,「你不想要叶铿然了?」 「我当然想。」独孤琳琅白了她一眼,「但那是我自己的事。」 「镜花水月,人生就是一场幻觉,不需要太清醒——」如愿突然笑起来,「你的愿望我会满足你。」 帐外传来轻微的响动,独孤琳琅警惕地喝了一声:「谁?」。她追出去的时候,一地月光,四野寂静。 叶铿然手中拿着一支青色的笛子,站在她面前。 许多个夜里,独孤琳琅在梦中听到悠扬的思乡曲,碎在野地里成了斑驳月光,在为那些无名的忠魂引路。 原来,是他一直在远处吹奏。 「你刚才在和谁说话?」叶铿然锐利的目光扫进营帐,并没有发现可疑,但他目光里全是疑问。 「呃,我……」独孤琳琅面对他,只能说实话,「和我的弓在聊天。」 叶铿然奇怪地看着她,随即冷冷转过身去,好像无论她胡说八道什么都无所谓。他的背影铮直,冷得如同拒绝本身。 「我喜欢你,但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在叶铿然走远之前,独孤琳琅突然大声嚷出来:「我知道你不会相信,但我本来是个女孩子!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我也不想的……」 叶铿然却根本没有回头。 独孤琳琅追赶了几步,颓然坐倒在冰冷的石头上。她终于把这个秘密说出口了,可是他不信。 也许真的像如愿所说,人生只是镜花水月,一场幻觉,何必那样拼命?泪水在她的眼角凝结得酸痛,独孤琳琅却没有伸手去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页 她不甘心。 不甘心被这莫名其妙的事件改写人生,不甘心一直站在他身后只能看他冷漠离去的背影,不甘心蒙冤受屈!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她一定要弄个分明,哪怕愚蠢。 「人早就走远啦。「如愿嘆了口气,突然张开双臂,给了失恋的独孤琳琅一个温暖的拥抱。 弓有这么暖和的吗?独孤琳琅怔了许久没有动,那熟悉的味道,竟然让她想起了祖母。 「虽然我叫如愿,但人生岂能事事如愿?」如愿笑眯眯地说,「事与愿违的失落,你尝过之后,就长大了。」 五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独孤琳琅白天忙着练箭,晚上仍然忙着练箭,忙得没有时间去想不开心的事情。所以,旁人眼中的独孤二还是老样子,一顿能吃两斤红薯,马步能扎三个时辰。唯一不同的是,她不再跟在叶铿然身后像甩不脱的小尾巴了。 这天,独孤琳琅收到通传,说将军召见她到营帐议事。 她到将军的大帐时,叶铿然已经在了。只听将军说:「叶校尉奇谋良策,敌军怎么可能知晓的?我听人说,军中只怕有细作。」 独孤琳琅心中一惊。 许久不见,叶铿然脸色苍白,瘦削的下巴凌厉得令人心疼。他沉默许久,反问:「将军有何见解?」 当日一战,若非将军躲在城里不派兵增援,先锋部队也不会惨烈到几乎全军覆没。说这句话时,叶铿然冰凌般的目光直直投向对方。 耽于吃喝玩乐的将军打了个哈哈,故意避重就轻:「没有证据,我就不能下定论。最近军中流言四起,你那些倖存的部下又常喝酒闹事,让军心不稳啊。」 空气一瞬间仿佛凝结了。 叶铿然仿佛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当日我的兄弟两百人,只回来十二个,个个身负重伤九死一生,有三个截掉了腿,他们喝酒,是为死去的兄弟,也为他们自己。」他的语气压抑得低沉,可巨大的悲怆像冰层下的河流无声奔涌,让他的胸膛也随之微微起伏,「将军,我宁可当日死在战场上,也不能再怀疑他们。」 独孤琳琅眼中突然温热。有的人冷漠孤傲,天生铁骨,宁折不弯。 「重义当然好,」大将军站起身来,他的身材要比叶铿然高大,却随意闲散,「战场不是儿戏,容不得一丝感情用事。」 独孤琳琅终于忍不住一把掀开帐子走进来,她肩上背着弓,满脸狼狈的泪水,「那天跳进山谷逃生之前,我最后射了一箭。」 「什么?」将军皱眉,似乎一时间没听清楚。 「我最后射了一箭。」独孤琳琅一字一字地说,「那支箭是我的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光明正大地和吐蕃人打一仗的决心。虽然中埋伏的事情我也想不明白,但——有时间怀疑自己人,不如去迎头痛击敌人。」 叶铿然浑身一震。 将军似笑非笑,突然问:「有人说你行动古怪,半夜三更一个人在营帐不知道和谁说话。有这回事吗?」 独孤琳琅一愣,随即毫不示弱:「我喝醉了酒自言自语而已,将军要是怀疑我,先把那个莫须有的人找出来!」每次有人进营帐,如愿都早已如轻烟般熘得无影无踪。他们绝不可能找到一把弓来对质。 「我不怀疑,你刚才那番话,说得很好。」将军的赞许不知是真心,还是不痛不痒的官方辞令,「流言扰乱军心。传我的令下去,从今往后,关于细作之事任何人不得再提。」 两个人走出营帐时,日坠西山,远方一片血红的战意。 叶铿然看她的目光似乎有些不同,但独孤琳琅根本不敢多看他,免得引起误会,只是目不斜视自顾走路。 有时间怀疑自己人,不如去迎头痛击敌人。有时间去徒劳解释,不如努力用行动去改变。 她必须首先赢得自己的人生,才能赢得爱情。 六 半个月后,战争爆发了。 不知道是远在长安的朝廷施加了压力,还是吐蕃人不断抢掠甚至放话出来「陇右就是吐蕃粮仓」让将军觉得实在没面子,唐军终于再次出城迎战。可吐蕃军的装备实在太好,在战场形势明显一边倒、唐军节节败退的情况下,吐蕃首领看到一个黑色甲衣的少年纵横沙场,拈弓搭箭,百步穿杨,悍勇有如一支射进铜墙铁壁的离弦之箭! 首领问身边的军师:「那个神射手是什么人?」 「从装束看是个小军官。」 「喔,他们汉人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身先士卒。」读过汉人兵书的军师回答。 「身先士卒,好样的!」吐蕃首领见到勇勐壮士,顿时起了爱才之心,大笑用吐蕃语称赞。他话音未落,只见对方身下坐骑飞驰如风,长箭锋镝直指自己的眉心! 箭射了出去,首领头颅一偏,箭擦着他的鬓髮飞过,流下一熘血痕。 吐蕃首领终于脸色大变——好胆量!剎那间,无数快刀向独孤琳琅招唿过来,致命的那一刀砍向她的腰际。如果不出意料,这一刀能将她砍成两截,收尸时稍微有点麻烦了。 铿然一响。 刀砍在了一把坚硬的弓上。之前独孤琳琅经不住如愿软磨硬缠,带上了她上战场,生死之际竟然替她挡下了一刀。 沉甸甸的弓坠落在尘沙之中,发出一声闷响。独孤琳琅手中并非没有兵器,而前方她也看到了一条突围的生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页 只是一把弓而已。 只是个给她添麻烦的东西而已。 只是让她的人生变得一团糟糕的莫名其妙的乌龙妖怪而已。 可是,那月下温暖的怀抱—— 独孤琳琅勐然调转马头,伏身紧贴马肚,冲进箭雨之中!被砍断……会死吧? 吐蕃人见过笨的,没见过这么笨的;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这么玩命的。独孤琳琅从刀下抢到了那把染满血迹的弓,拈弓搭箭,三箭齐发—— 最近的几人咽喉被贯穿!可惜,她的箭所剩不多,而他们的人实在太多了——独孤琳琅沖向一处间隙想要突围,身下的马突然惨嘶一声。 马脖子被砍断了。 有什么比拼命逃跑时从马上摔下来更倒霉的事情?有,当她本能而迅速地反应去抽箭时,发现箭囊空了。 不等倒在沙尘中的独孤琳琅滚爬起来,一抹刀意迅速掠过她的颈脖。她在心里吐槽……刀法真像杀猪一样难看啊,但是够快。 那夜,独孤琳琅说:「好吧,我的愿望是,和吐蕃人正大光明地打一仗。」 「你这个愿望很亏啊。」如愿忍不住循循善诱,「你为什么不许愿——打赢吐蕃人呢?」 「你可以决定战争的成败?」独孤琳琅没好气地反问。 「目前,」如愿如实说,「不能。」 「那就对了。」独孤琳琅坦然地说,「成败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 温热的鲜血顺着脖子流下来,独孤琳琅骤然睁开眼睛——银色的光芒刺得双眸发痛,一把长枪贯穿了袭击者的咽喉。叶铿然高坐在马背上,逆光的身形宛如天神,看不清楚表情,但他的手稳定有力,在绝境中一把拉住她的胳膊。独孤琳琅不敢迟疑,用尽全力顺势跃上马背! 接下来的事情其实没什么好说的,英雄救美都是单枪匹马、以一敌百……才见鬼! 只有上过战场的人,才知道什么叫玉石俱焚的惨烈。 一个人送死是送死,两个人送死……那其实也是送死。 哪怕文艺青年称之为殉情。 叶铿然浑身都被鲜血染透,挥枪的动作也越来越迟缓。独孤琳琅在绝望中突然看到了她今生也不会忘记的一幕—— 稻田里那个破破烂烂的稻草人动了,独孤琳琅一开始以为自己看错。她在百忙之中揉了揉眼睛。 闪瞎了她的钛合金狗眼! 那个稻草人突然跃上飞驰而来的骏马,一道烟火沖天而起,上百辆满载着燃烧的稻草的战车从四面八方沖了过来,将吐蕃铁骑围住。没错,是燃烧的稻草车…… 吐蕃骑兵和战马的厚重盔甲刀枪不入,但再厚的铁也经不住火烧,厚盔甲不比普通的衣服可以在着火的时候脱下来,或者就地打个滚儿。这种衣服穿上去麻烦脱下来更麻烦,战场上传来惨嚎声……以及人肉叉烧包惨烈的味道。 是谁想了这么缺德又管用的点子? 接下来的战况毫无悬念,吐蕃军几乎被剿杀殆尽,鲜血再一次染红了稻田。这一次,是敌人的血。 死里逃生的独孤琳琅还没有反应过来,突然,只觉得身前一轻,叶铿然已从马背上栽倒在地。 七 尘埃落地,秋日野外干燥得诡异,那个笨重的稻草人扭住自己的头颅—— 「咯吱」,头颅被三百六十度转向扭断。 稻草人的肩膀上面,露出将军的脑袋。 「本将军说时机没熟就是没熟,现在熟了。」裴大将军指着地上烧熟的尸体。那样的微笑,映着暗红烈火余烬,当真是地狱修罗。 「喂喂放开那个伤员,他被你搂得不能喘气了——」裴大将军抖掉身上的稻草衣,不耐烦地说。 独孤琳琅愕然低头,看着被自己紧紧抱在怀里的叶铿然,再看四周,熟悉的兄弟们用正意味深长而瞭然的眼神打量着他们。 「……」喂喂,你们一定误会了什么!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关键时刻,将军一抬手,把满脸八卦的将士们支使开:「清理战场速回大营!」 等人群散开,裴将军在一堆焦臭的尸体中间单膝蹲下,同样年轻的脸上还是轻薄满不在乎的神情:「那天你们和吐蕃骑兵作战,我看到了。」他指指地上的稻草衣,「就在这里。」 他就是那个无情无心的稻草人,冷眼看着自己的士兵被屠戮,任由鲜血淹没死亡的不归路。 也是这一场孤身豪赌,他才能把吐蕃铁骑的阵形战法看清;也正是长久的等待蛰伏,才能给对手「唐军懦弱绝不会大军出城」的错觉—— 这才是将领之心。虚实难测,深如大海;杀伐决断,坚如磐石。 独孤琳琅只觉得冷,和恐惧。这一刻,她明白自己今生或许永远做不了一个将军。 一缕冷风在旷野中轻轻掠过,风中携带着无名的孤魂,以及,不知道是谁疲惫的嘆息。 突然,裴大将军站起身来,嘴里还叼着一根稻草:「公事说完了说私事,那个谁,有的人仗着自己家世显赫,长了一张英俊的脸,把人小姑娘看也看了,摸也摸了,回头装作没事儿人一样,拍拍屁股走人了事。这让人家小姑娘以后怎么做人?」 独孤琳琅嘴角忍不住轻轻抽搐,原来将军大人什么都知道了…… 「这种人渣必须军法处置,」只听将军语调骤然一变:「两百军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页 不不……叶铿然伤得这么重,你要给他两百军棍,不是要他的命吗?独孤琳琅顿时变了脸色,刚想开口求情,叶铿然自己已经虚弱地开口了:「我不服。」 将军冷哼一声,压根儿连看也不看他:「美人是怎么对你的,你都看到了。识相的就开个口,打完仗回家就把喜酒办了!」 将军您老人家太豪放了……豪放得很好! 独孤琳琅脸颊发烧,违心地别过头去,想瞧四周还有没有其他人看向这边。只听将军提高声音:「看什么看?说你呢,独孤副尉!」 谁? 满头雾水的独孤琳琅一时没反应过来——我? 「对不对叶校尉负责,直接给句话!」将军的话无异于晴天霹雳——谁对谁负责? 「叶校尉这么一个美人儿,为你挡刀也挡了,和你一起掉水里被你看也看光了,你不负责任,军法难容!」 独孤琳琅张大嘴,低头瞪着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的叶铿然,四目相接时,一切突然敞亮—— 为什么每次相遇叶铿然都视而不见,为什么他神色复杂欲言又止,为什么他不愿见她…… 那把破弓说的「把失误负责到底」,就是在不小心把她变成了男人之后,立刻敬业地把叶铿然变成了女人。 以叶铿然的自尊心,这比杀了他还要来得严重吧! 独孤琳琅风中凌乱地想要说点什么,抬头看到将军脸上大智若愚的微笑……究竟是呢,是腹黑呢,还是腹黑呢? 安静,死一样的安静。 叶铿然脸色铁青紧咬牙关一言不发,突然吐出一口鲜血,头朝旁一侧,晕了过去。 独孤琳琅惨嚎——将军你是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 叶铿然做了个梦。 梦里有个貌美如神的女子黑衣清冽,巧笑嫣然:「把你变成女人,是要让你知道——女人上战场,比男人更为不易。人生的战场上,你在拼尽全力的时候,别忘了,」她说,「记得呵护她。」 这一刻,叶铿然突然觉得这名悄然潜入他梦境的女子有点熟悉,却说不上来。 然后,梦醒了。 之前所有的颠倒荒唐像雪枝上的露水被朝阳轻轻抹去,了无痕迹。一切都变样了,或者说,一切都恢復原样了。 叶铿然睁眼看到守在他床前的独孤琳琅,少女绯红的脸庞美如朝阳,令他年少冰冻的所有时光无声融化,怦然改变……这离奇的故事,他有的是时间向她慢慢讲述,一生还很长。正如梦中那个女子所说,人生的战场上,他在拼尽全力的时候,她也一样。 他们为共同的目标并肩,也为彼此而战。 这样的爱情,令他骄傲。 八 独孤家自南北朝以来名将辈出,煊赫非常,独孤琳琅低调从军,才是军中真正的将二代。但因为她实在太二了,二到大家都觉得称她为草根那是严重娱乐了草根…… 而她无意中捡到的那把弓,退敌后她对着阳光仔细端详,才发现弓身上竟然刻着「独孤」两个魏碑小字。 这是怎么回事? 「被发现了!」如愿眼睛亮晶晶地捂脸,「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家祖传的弓啊……几年前不幸被你爹掉落在陇右战场,又被你这个二货捡到。」 「……」你才是二货,你全家二货! 如愿继续絮絮叨叨:「当年我看着你爷爷的爷爷长大,又看着你爷爷长大,再看着你爹长大,再看着你长大……好忧伤,阴盛阳衰了。 「小时候你那么可爱的一个小粉团,笑起来见牙不见眼的,不对,连牙也没有,就是张着嘴在那里傻乐。你真够调皮的啊,一泡尿撒在我身上,把我熏得泪流满面整整三个月……我发誓一定要教训你!」如愿说到这里,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奶奶的,原来这才是你一直整我的原因! 「独孤校尉,你的兵器怎么有股马尿味儿?」从独孤琳琅一进营帐,擅长吃喝玩乐享受生活的裴大将军就忍不住皱鼻子。 「用马尿洗弓,可以防尘防蛀。」独孤二目不斜视。 裴大将军将信将疑,只见独孤琳琅突然挺直胸膛,作出一个笔直的军人站姿:「将军。」 「呃,什么事?」裴将军被她的正式吓了一跳。 「那次我们中埋伏,怎么会被吐蕃人预先得知的?」独孤琳琅终于问出那个困扰她许久的问题——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真相?」 阳光刺目地一晃,裴大将军眯起眼睛:「战泄漏计划的人,就是你自己。」 「我?」独孤琳琅愕然,「别开玩笑了!」 「你们出征之前,叶铿然曾经派人刺探虚实,村民告诉你们的,」裴大将军脸色一沉,「消息是虚是实?」 独孤琳琅浑身一震。 「当对手的眼光比你更远,智慧比你更高,使你所有的行动在他眼前纤毫毕现。你的幼稚和轻敌,本身就是一面镜子,把秘密直接呈现给敌人。」 独孤琳琅涨红了脸没有说话,这一瞬间,她明白了所有的真相,对方说的是事实。 中原人都以为吐蕃人有勇无谋,其实真正有勇无谋的是他们自己。 「有时间怀疑自己人,不如迎头去痛击敌人?如果真的有细作,你会败得很惨。匹夫之勇,不值一提。」裴大将军冷哼。 在独孤琳琅狼狈低下头时,只听对方语气突然一转,声音里漾起笑意,「但我很欣赏。」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页 等独孤琳琅退出营帐,一阵轻笑声从摆着酒的桌案边传来。如愿用一只手撑着头,斜睨裴大将军。 「多谢你替我教训这个二货。」如愿似笑非笑。她的话里,用了「替我」两个字。 裴将军突然郑重地一拜及地:「晚辈裴昀,拜见独孤将军。」 对方粲然而笑,黑眸中精钢纯铁,骤然露出凛冽如冰雪的煞气来:「百年之后,竟然还有人认识我!」 如愿仿佛突然换了一个人,神态中妩媚阴柔一扫而光,眉宇淡扫百年功业,唇角勾销生死云烟。 独孤信,本名独孤如愿,祖籍云中,因为容貌俊美在军中被称为「独孤郎」。身为西魏和北周一代名将,他更传奇的身份是周、隋、唐三朝三位皇后的生父。许多年前,一个黄昏,他青衫策马斜阳,侧帽风流,一时间满城少年的装束都以「侧帽」为美。 当年他被赐毒酒身亡,魂魄却未离去,留在他挚爱的弓箭上……改不了的是爱品美酒的习惯。 独孤家世代习武能征善战,这一辈的子孙中只有独孤琳琅能拉开这把弓。 她憨傻的闯劲,惊动了沉眠的先祖。 尾声 「然后怎么样了?」 「然后?我一点也不介意看到『小家碧玉男子遭始乱终弃』什么的……」裴大将军毫不顾及形象地八卦,直到看见小家碧玉叶铿然黑着脸走到他面前,才打住话头,「啊哈,过关了吗?」 「那位前辈要试我的臂力,」叶铿然显然已经知道了许多事情,「他让我拉弓,就像琳琅当初那样;可我尝试了几次,都失败了。」 裴大将军满脸幸灾乐祸:「然后呢?」 「到最后,他突然说——」叶铿然嘴角难得带了隐隐笑意,「罢了,能拉开世间最强的弓,不如能拨动意中人的心弦。」 第4章 叶公好龙 引子 昭公二十九年,一场秋雨洗过烽火乱世,晋国史官蔡墨正匆匆走在宫殿之外,同僚的一名文官叫住他:「你听说过最近的一件趣事没?」 「什么事?」蔡墨停住脚步。 「楚国的叶公爱龙成痴,天上真龙被他的赤诚感动,在他府中现身,叶公却扭头就跑……哈,换了是我,绝不会像叶公那么狼狈,可惜可惜,我从来没有见过真龙。」 「真龙不仅有人见过,还有人养过。」蔡墨微笑。 「什么?」对方大吃一惊。 蔡墨的眼底有狡黠的闪电骤然划过:「夏朝有个叫刘累的人,替国君养了四条龙,雌雄各二。」他目光一转,旋即压满沉甸甸的乌云,「只是,养龙的技艺失传许久了。」 一 復州竟陵郡地处江汉平原,盛产鱼虾。城中有两户人家,一家姓叶,一家姓沈。 叶二公子字悠然,独独喜欢龙。他房间的柱子上雕满龙的图案,床帏上挂着龙的绣样,酒杯上刻着龙,夜壶上也栩栩如生镂着龙……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天下只有皇帝有资格这么喜欢龙。 叶悠然爱龙的方式很特别,他养龙。 楚地人才辈出,纨绔子弟们听说过养斗鸡、养蛐蛐、养鹌鹑的……但龙该怎么个养法?自从四年前,叶悠然不知道从哪个地摊上买了只穿山甲,就认定这玩意儿终有一天会长成真龙,每天餵它蚂蚁和碎肉,伺候得贴心。 与叶悠然相反,隔壁的沈三少爷却讨厌龙。确切地说,是讨厌叶悠然的穿山甲。穿山甲一身黑不熘秋的鳞片,短手短脚,听到点儿动静就蜷缩成球形装死,再胆小不过。更要命的是它昼伏夜出,喜爱打洞,每到深夜沈夜舒睡得正香的时候,它就在隔壁的院墙吭哧吭哧地刨土…… 睡眠不好,脾气自然也不好。沈夜舒不止一次放出话来,要把叶悠然的穿山甲煮了炖汤。 叶悠然听到这样没技术含量的威胁,慢悠悠来一句:「壮士您有喜了?坐月子才要吃鱼龙大补。」一句话堵得沈夜舒内伤。 穿山甲还有个别名,叫鱼龙。 名字里有龙当然不能代表它就是龙,蛇也叫小龙,鳄鱼也叫猪婆龙,更别说还有龙虾呢……沈夜舒「好意」提醒:「上次你爹和我爹在一起喝茶,我听你爹痛心疾首地说,你们叶家怎么说也是将门世家,竟然出了你这么个不肖子,他真是教子无方,祸害四邻啊。」 最后那几个字是沈夜舒自己加的,在他看来,这个邻居彻底被无聊的龙给套牢了。 听完沈夜舒幸灾乐祸的转述,叶悠然看着他的脸,认真地说:「其实,我相信我爹心里是这么认为的——生个儿子被龙给套牢,并不可悲;真正的悲剧是生出的儿子长了一张龙套的脸……」再次把沈夜舒憋成内伤。 沈夜舒相貌并不难看,只是和秀雅绝伦的叶悠然相比,的确要稍逊三分。 「老子乐意你管不着」就是叶悠然养穿山甲的态度。连他亲爹也管不了的事,自然也没人真心打算管。 要不是那件事情的发生,叶悠然的穿山甲恐怕要养一辈子。 叶悠然还有个哥哥叫叶铿然,和其他将门之后一样,叶铿然有一身好武艺,十六岁就投身沙场,屡立战功;在叶二少挥霍败家拿金叶子买蚂蚁餵穿山甲时,叶大少和士兵同吃同住,浴血杀敌,从不拿自己的家底说事儿。总之,身为叶家长子,叶铿然很给祖宗长脸。 可是这天一纸战报送来,叶老爷子大惊失色,随后痛哭失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页 哥哥死了。 这是叶悠然的第一反应。可接下来他才慢慢弄清楚,事情还没有那么严重,或者说更严重? 祖宗的脸面叶家的香火,决定做上门女婿入赘别家。叶老爷子被这个闷棍打败了,一连几天不说话。叶悠然也听说了些消息,比如女方是皇亲国戚,比如哥哥本人对此并无异议……好吧,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问题,但老爹好面子,也好里子,哥哥的名字要从叶家的族谱里被抹掉了,加入别人的族谱,让一直把他挂在嘴边的老爹情何以堪? 叶老爷子遭受打击之后的表现,就是开始把叶悠然的终身大事提上日程。稍有眼力的人都看得出来,叶悠然全身心扑在他的穿山甲上,对女孩没有半点兴趣,叶老爷子的美梦,很可能真的只有在梦里实现了…… 于是这天,叶老爷子做了个艰难的决定,他把叶悠然的宝贝穿山甲拎起来,趁着月黑风高把它扔出了院墙。 叶家与龙真正的缘分,就是从叶老爷子冒失的决定开始的。 二 晚风习习,叶悠然在朦胧的睡梦中,听到有人拍打他的窗棂。 叶二少很不耐烦地掀开眼皮,明明是再平常不过的晴朗夏夜,但窗口仿佛挂着一层如雾如雨的水帘。 「就是你想见我?」窗外的声音说。 「你谁啊?」叶悠然困得很。 「龙。」 「……」 叶悠然翻了个身,继续睡着了,大半夜的谁闲得发慌来搞这种恶作剧,他不关心,也没空理睬。于是很可惜,少年没有看到—— 剎那间水雾散去,黑暗变得如镜清明……一条真龙盘踞在他的床前。 巨大的阴影笼罩着少年蜷缩的身子,沉默的威严让整个夜空都骤然俯首。只有一颗火流星划过天边,擦伤了皎洁的黑暗。朦胧入睡时,叶悠然恍惚想起小时候听娘亲讲,每当有火流星落下,就有人的心愿达成,也有人死去。那时的他还是个孩子,兴奋地仰头看璀璨的星河,并不懂得死亡的含义。 被龙压床的叶悠然睡得不太好。 龙温热的鼻息喷在他的脸上,像是拼命也甩不脱的唠叨。梦境里涌进很多乱糟糟的声音,七嘴八舌,「哥哥做得好」、「哥哥一表人才武艺出众」……少年的眉毛轻轻拧了起来,露出厌烦的表情,随即仿佛看到了什么,在睡梦中露出痛苦的神色,身子重重一颤。 「他下雨了。」龙居高临下地看着床上熟睡的少年,威严地说。 「陛下,人类管这叫流泪。」旁边的穿山甲诚惶诚恐地指出对方的口误。 龙鄙视地看了一眼带路的穿山甲:「我知道。可是他明明在微笑,为什么有眼泪出来?」 「我也不知道。人类是很奇怪的动物。」穿山甲如实说。 就在几个时辰前,龙在自己的宫殿里接见了这只误闯龙宫的穿山甲。可怜的宠物讲述了自己被主人的父亲遗弃,没头没脑爬行了半天,带着一身厚厚的脂肪爬到湖边找水喝,结果因为四肢短小肥胖重心靠前,一头栽进了湖里,坠入龙宫的经歷。 就像人类有族谱一样,洪湖白龙世家也有几万年之久的族谱,其中最尊贵的一支血脉,如今传到第七世嫡长孙,曦和。很多龙的原型都威严高贵令凡人不敢逼视,但曦和的原形……嗯,这——是整个洪湖龙族最大的秘密。 曦和一直在水里逍遥快活,直到一个被世人称作叶公的傢伙出现。对方爱龙成痴,而且生得白脸长髯相当赏心悦目——忘了说,曦和是一条雌龙。虽然对龙来说雄雌并不重要,但雌龙往往更冲动一点。于是曦和兴沖沖亲自赶到人间,去给叶公一个惊喜,结果惊是有了,叶公惊得穿着睡衣狂奔逃走。 龙是骄傲的生物,被自己的粉丝嫌弃这种事,太伤自尊了……曦和悻悻不乐地回到洪湖的水底,有段时间没去人间游玩。 这个「有段时间」,大概是一千年。 这就是楚地一千年没有出现真龙的原因。误闯洪湖湖底的穿山甲拜见真龙,声泪俱下地替主人请愿,信誓旦旦地表白主人对龙是真爱。 它说,它的主人想饲养龙。 曦和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眼前这只愚蠢的鱼龙说的不是「参见」、「供奉」、「膜拜」……而是—— 饲养? 龙勃然大怒,它想起一千年前的羞辱,看到如今被抛弃了还迷途不知返的龙鱼,做出了一个决定。 「带我去见你的主人,」曦和说,「我们来玩个游戏。」 一阵夏雷滚过,宽广的湖水在月下战慄起来,巨龙腾空而起,在晴朗的夏夜带起一阵暴雨般的水滴。 真龙重临世间。这一次,它赐给人类的游戏,将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清晨天刚亮,门外传来敲门声。 确切地说,是气急败坏捶门的声音。伴随着一向温文尔雅的叶老爷子反常的怒骂:「逆子!你出来。」 「大清早的,爹你中邪了吗……」叶悠然睡眼惺忪打开门,只见叶老爷子的样子与以往有点不同,似乎是一夜没睡好,又像是被人给睡了……叶悠然为自己不礼貌的想法打了个哈欠,随即懒洋洋地看向叶老爷子身后。 这一眼,倒让他有些意外。 青石小路布满水痕,空气里洋溢着一股生鲜的腥味,无数鱼虾在四处活蹦乱跳,家丁们满头大汗地抓鱼抓虾,遍地都是被踩烂的水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页 「喔?」叶悠然意外地问,「我们家什么时候开始养水产?」 「你还明知故问!」叶老爷子的脸孔铁青得不能再青,「你败家胡闹也就罢了,找人买整整十二车鱼虾,府上根本没有地方存放,人家说你定金都付好了,强行把东西送进府里来……」 「我没买过啊。」 「你还嘴硬!」叶老爷子正要发作,突然有个家僕急沖沖地赶过来,头顶滑稽地趴着一只龙虾,袖子上沾着螺蛳和水草,「大公子回来了!」 总有那么一些人,一旦出现,身边的其他人都变得无关紧要。他就是风景本身。 叶家长男已经整整三年没有回过家,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他仍然嵴背笔直神色清冷,波澜不惊,举手投足透露出显而易见的军人气质。在叶悠然的印象中,哥哥长得像母亲,不同的是,母亲因为视力不好双眼看上去总是朦胧带雾,平添惹人怜爱的柔弱;而哥哥的眼睛仿佛把旁人的光明多一倍地融进了双眸,亮得如同希望凝聚成的深海。 叶悠然小时候经常被哥哥抱着四处玩,最喜欢在哥哥的眼睛里面找自己,找到的,却是一个小到有点卑微的影子。 后来大了,他坚信养龙比做将军的志向要大得多。但除了他自己,似乎没人这么认为。 大人们说,没用的东西,做得再好也不能当饭吃,养龙?且不说世上根本没有龙,就算有龙,养了又如何?寒窗苦读或歷练沙场才是正途,在他们看来,叶悠然胸无大志,与叶铿然相距十万八千里。「实用」的嘲笑始终充斥在叶悠然周围,而哥哥的光环似乎无形中在为他们的笑声加冕。 这次,叶铿然是带着媒人回来的。自汉以来,结婚有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礼」。虽然将门出生不拘小节,但礼数总要面面俱到,最重要的是,媒人绝不能少。跟在叶铿然身边的媒人也很特别,一身白衣笑容潇洒,是个男的。 媒人一脸嘆为观止的神气,毫无顾忌地欣赏府里鱼虾活蹦乱跳的奇景:「啊哈,我早听说竟陵郡是鱼米之乡,果然名不虚传!」 叶老爷子黑着脸正要与媒人寒暄,叶悠然逮住一只跳到他鼻子跟前的龙虾,想起了什么事情:「爹,你很久没亲自下厨做葱爆龙虾了,刚好哥哥回家要庆祝下,您老人家要用这些虾试试手艺吗?」 「……」叶老爷子涵养再好,也终于额头上青筋突了突:「滚!」 三 叶悠然实在想不通,到底是谁冒他的名去买那么多鱼虾的? 他虽然还不满十五岁,但在竟陵郡得罪的人实在太多,谁搞出了这齣把戏,他一时还真毫无头绪。盛夏的暑气被凉夜洗去了不少,小池塘里鱼虾乱蹦,叶悠然百无聊赖,拎了一只小虾扔回池塘,突然发现不对—— 那只虾嵴背勐地一弓,像被扔进了油锅似的,又朝地面上蹦来!更不寻常的是,水池里的鱼也拼命往岸上跳。这奇怪的景象让叶悠然同时注意到,装生鲜的大桶不小心弄翻,漏出来的鱼虾再多,也早该被府里上下齐心协力清理完了,可鱼虾还是不断地冒出来…… 动物反常,或许是天像有异。 少年抬起头,黎明灰白的天空显出奇异的色泽,浮云气象万千,狰狞蜷伏如同巨龙临渊。 「叶悠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来人穿得凉快,单脚跳了几步避开水洼,粉嫩可爱的胖胖的圆脸,正是隔壁的沈夜舒。 「喂,我说你府上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进来了?」沈夜舒一见面就扔过来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是啊,刚刚进来了奇怪的东西,走到我面前来了……」叶悠然翻白眼。 沈夜舒左顾右盼,半晌才意识到对方是在说他,随即反驳:「我才不是东西——」又意识到不对,「呸!你……你才不是东西!你全家都不是东西!」 两个少年互相讨厌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的个性太相似了。同样是生人勿近、傲慢骄纵的十五岁少年,一碰面总是会以争吵开始,以更激烈的争吵结束。 不同的是,叶悠然的毒舌段位更高一点。而沈夜舒总是反应慢半拍。 龙就是他们争论的导火索,没有之一。 这次也不例外。 「你老是要饲养龙,才会招惹来妖物进府。」沈夜舒气愤地说,「我早告诉过你,龙也是妖怪的一种。」 「我也告诉过你——龙是神,不是妖。」叶悠然同情地斜睨对方。呵,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不会就是你这个龙套脸弄出了这么幼稚的事情吧?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怀疑——」沈夜舒脸色有点惊恐地环顾四周,「你府上有妖物。你们家最近有没有什么陌生人进来?」 叶家最近出现的陌生人,只有那个媒人。 叶悠然打听到,那人叫裴昀,年纪轻轻就官拜陇右大将军。和叶铿然不同,他完全没有三军将帅应有的模样,白衣翩翩潇洒爱笑格外讨人喜欢。府中上下都对这个客人赞不绝口,连叶老爷子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和他关在屋子里不知道谈了些什么,竟然态度大变,接受了哥哥的婚事。 听说将军大人这次是到荆楚之地来办军机要事,顺便替叶铿然做媒的。 这个「听说」,当然是裴大将军自己说的,可横看竖看,很让人怀疑这所谓「军机要事」其实就是吃喝玩乐才对!不说别的,单就算算他们的脚程,叶铿然的家书到了四个月,媒人才姗姗来迟。叶悠然太知道自己哥哥的性格了,有板有眼,从不拖沓。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页 能一路走得这么慢,必然是被将军大人给拖后腿的。这个推测也很快得到了验证……叶悠然从自家老爹口中得知,将军大人一路上拜访朋友,走走停停,还干出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比如循循善诱叶铿然朝护城河里吐口水…… 这人绝对不是正常人的思路啊喂! 表面上对沈夜舒的话不屑一顾,叶悠然心里要说不恐惧却是假的。不知道这个裴将军究竟有什么目的,又会做出什么事来?于是,少年有事没事就找机会紧跟在他身边,后来裴将军也发现了:「你对我很有兴趣?」 叶悠然眉心一跳。对方已经察觉到自己被盯梢了? 「可我对男人没兴趣。」裴将军严肃地说,「对不起。」 「……」你想多了! 「听说你想养龙?」裴将军饶有兴味地提起龙的话题,「我记得《左传》中记载夏朝国君养龙,最终也以失败告终。上古时期的人们灵性未褪,能与天地自然对话,一国之君想驯服龙,尚且不能成功,你觉得自己真能做到吗?」 叶悠然沉默片刻,说了一句:「不试怎么知道?」 一事能狂即少年。 「你爹说你玩物丧志,我倒觉得他错怪了你。」裴将军微笑,「『玩』到如此执着,本身就是志向。」 叶悠然身子一僵,从来没人这么说过。 ——他真的是妖怪吗? 夜深人静,叶悠然和沈夜舒悄悄趴在裴将军的屋顶上。 从瓦片缝隙透出的微光,可以看到裴将军给自己弄了一大桶水,正准备开始洗澡。 叶悠然朝沈夜舒使了个眼色,后者将手里早就准备好的掺了沙子的黑鸡血倒了下去…… 下面顿时传来一声惨叫! 两个少年迅速熘下屋顶破门而入,只见鸡血和沙子流了一地,热气扑面而来,裴将军站在满地热水中跳脚,面对突然闯进来的两位不速之客,他在百忙之中扯过一件衣服给自己披上,热气蒸腾中表情痛苦:「啊啊,你们干什么?」 「你还好吧?」叶悠然明知故问,「我们路过。」 「你们竟陵郡的水矿物质太多了!竟然有沙子!啊,这是什么……」裴将军把从后背上抹了一把的手伸出来,鲜红血迹点点——虽然是鸡血,但乍一眼看上去仍然十分惊悚。 叶悠然不为所动,若无其事转到他身后——那件衣服,到底是为了遮羞,还是为了遮住身后不小心露出的尾巴? 裴将军跳起来:「你干嘛?啊,你果然还是对我有不该有的想法!我已经拒绝过你了!」 「……」谁对你有想法啊! 要不是沈夜舒那个神棍说黑鸡的血和沙子能让所有的妖怪现形,就算不能完全显形也至少会露出尾巴,叶悠然根本不会拿出宝贵的睡眠时间,来做偷窥别人洗澡这么无聊的事。 「你藏不住的,妖怪!」沈夜舒抓着几道黄色的符纸,想要贴到裴将军的脑门儿上。 若是在平时,裴将军可以使出轻功,瞬间跃出窗外,但现在问题是……他没穿衣服。 就在悲摧的裴将军被两个少年绕着大木桶围追堵截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你们在干什么?」 几个人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叶铿然站在门口。 于是……定格在严谨自律的叶大少面前的场景,是裴将军抓着唯一一件遮羞的衣服,叶悠然保持着双手向前伸袭胸的姿势,沈夜舒则想要抱住裴将军的后背。 四 夏夜蝉声隐隐,叶大少额头的青筋也是。他冰冷的目光扫过弟弟的脸:「你,跟我来。」 「……」哥哥你误会了!你那一身杀气是怎么回事?从来不发脾气的人生起气来会杀人吗? 「快点。」叶铿然皱眉提高声音,「爹有点不对劲,他半夜一个人在厨房里做虾。」 「啊?」 荷香芬芳的夏夜,厨房里也飘出椒盐龙虾的香味。只是,一个寂寞的中年男人的背影半夜对着油烟挥舞锅铲,怎么看怎么有点诡异。 「爹。」赶来的叶悠然嘴角抽搐,叫了一声。 叶老爷子回过头来,那张脸上满是汗水……看上去就像泪水一样。他整个头颅都热得湿透了,额发正不停往下淌水。 「我随便说句让你做小龙虾,你觉得儿子的建议好,也不用大半夜吧。」叶悠然走上前去。 叶老爷子看着两个儿子,突然慢慢蹲下来,炉子里的火光映着他的脸,像温暖的回忆照在孤独的石头上。 他用双手捂住脸:「……我见到你们的娘了,这几天我每晚都见到她。她的眼睛虽然看不清东西,但只凭香味就知道哪一碟龙虾是我做的。她说,哪怕什么也看不见,我的样子也清清楚楚刻在她的心里。我在梦里笑醒,可是一睁开眼,耳边所有的温柔话语都消失了。」 叶夫人去世了三年。她走的时候是冬天,那时,吃不到她最爱的小龙虾。 门外的黑暗无声搅拌,温柔肆虐的夜雾潮湿了少年的双眼,他的手靠近炉膛,火苗也烫到了指尖。 「好了,」叶悠然突然发怒站起来,「不要老是说这种话了!去世的人已经不在了,爹你想怎么样呢?」 「悠然!」叶铿然沉声喝止。 无名的怒火让叶悠然不甘示弱,他勐地一挥手,将炒好的龙虾全挥到地上,雪白的瓷盘碎裂,静夜里声音清晰惊心。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页 龙虾滚在地上脏了,像叶老爷子愕然狼籍的表情。 「她活着的时候就够烦的了,去世了更烦!我被她管得喘不过起来,现在好啦——耳边清静了……」 一巴掌打在叶悠然脸上! 少年嘴角带着血痕,愕然偏过头去。 「你娘是最好的女人,也是最好的母亲,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这么说她。」叶老爷子双手颤抖,「你,更不可以。」 「爹!」叶铿然大步走上前来。 叶老爷子推开大儿子的掺扶,把地上已经脏了的小龙虾一只只捡起来,叶铿然也弯腰去捡,龙虾上沾了血,不知道是谁的手指被瓷盘划破。 叶悠然怔怔看着他们,突然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跑开。 凉风灌进耳畔,少年拼命朝前狂奔,干冷的空气很快灌进胸膛,里面火辣辣地灼痛,他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什么,又在愤怒什么,只觉得每一口唿吸都凌冽像刀锋。 直到再也跑不动了,他颓然倒在荷塘边,任由荷叶宽厚的手掌拍打着水面,任由星空低垂如微阖的双眼,任由记忆的潮水悲伤漫遍全身。不知过了多久,清凉透骨的夜风里,一只手放在他的肩上。 叶悠然勐地睁开眼,看到了叶铿然的脸。 「回去吧。」 「不用你管。」叶悠然扭过头去。 「悠然,」叶铿然注视着他,言简意赅地说:「我后天回军营。」 本来打定主意什么也不听的叶悠然愣了一下,半晌,终于本能地问了一句:「这么快?」 「战事吃紧。」叶铿然说,「成亲以后我住长安,见面少,你照顾好爹,自己保重。」 叶悠然这才想到,哥哥「嫁」到女方家里之后,能见面的机会的确更少了,这个时候他该说点什么?说「你放心地入赘去家里有我」、「到了别人家伺候好岳父岳母舅兄哟」还是「听说未来嫂嫂很彪悍别怕你被欺负了就大胆地回来还有爹和我」? 无论哪种听起来都有反讽意味吧……叶悠然只有嘴角动了几下,还是无所谓的表情:「哦。」 长大后,他们兄弟的相处方式一直就是这样。 叶悠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自己房间的。 今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他的脑子浑浑噩噩的,连蛙鸣也寂然停歇的深夜,少年却清晰听到了自己内心汹涌的遗憾。 那只穿山甲不知道什么时候爬过来了,在他脚边撒娇地转圈。叶悠然拎着它的脖子,任由穿山甲短短的四肢乱蹬,蹬得少年也有些心烦意乱。他逗着手边的穿山甲,第一次怀疑它是否真的会长成龙;又或者,第一次开始怀疑……它能否长成龙,是不是真有那么重要? 人生总有些时刻,会对自己多年用尽气力追求的东西心生微微的动摇。那种疑惑,比被群星撼动的夜色还要沉默和纷乱。 「嗨,」一个声音笑眯眯地从窗口传来。 「谁?」叶悠然抬起头,眼里没有平时慵懒的优雅,冷冰冰的烦躁和敌意一览无余。 裴将军的脸出现在窗口,手里拎着半沓破烂的符纸和一壶没开封的雄黄酒:「你们的东西,掉在我那里的。」 「……」 「你还没到喝酒的年龄吧,」裴将军不请自来,把那壶雄黄酒摆在桌上,「但我看你的样子,似乎想喝一杯?」 叶悠然的确是第一次喝酒,他试探地喝了一口,立刻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脸涨得通红。 「味道怎么样?」裴将军乐了。 「……不好喝。」叶悠然瞪着他,「你们军营里能喝酒吗?」 「不能。」裴将军将杯中酒享受地喝完,「但我会偷偷喝,偶尔开个小差。」 「打仗也能开小差?将军不是应该日夜练兵,无时无刻不考虑怎么打赢敌人吗?」叶悠然鄙视他。 「打仗是很重要。」裴将军摊摊手:「但不让任何事成为我人生的全部,这样更容易快乐一点。」 「可所有人都说,心无旁骛、执着坚定才能成大事——就像哥哥那样。」叶悠然翻了个白眼。 「所以世间成大事者,大多数不快乐。」裴将军微笑,「另外,你已经说了好几次『哥哥』如何如何,你似乎很在意别人拿你和叶铿然相比较?」 叶悠然手中的酒杯一僵,很久没有说话。 半晌,少年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随便他们,我不在乎。」 五 叶铿然和叶悠然年龄相差四岁。可无论是谁,都喜欢把两兄弟放在一起比较,哥哥的功课比较好,哥哥的武艺精湛,哥哥的气质沉稳……每当听到这些,叶悠然都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年长四岁当然比较沉稳,力气比较大,认识的字比较多……这有什么奇怪的呢?为什么要专门拿出来比较?脑子进水才会有这种比较吧…… 不得不说,两兄弟的关系很一般。 叶铿然天生冷漠,惜字如金,叶悠然则是万事无所谓的性子。自从哥哥去了军营,更是连书信往来也很少。 其实,叶铿然长得像母亲,有高挺的鼻樑和漆黑的眼睛;叶悠然则更像厨艺精湛五官也精湛的老爹,整一个精雕细琢的谦谦君子温润无暇。于是,又有人说,哥哥的相貌更有男子气概……每当听到这话的时候,叶悠然很想拎住对方的脖子让他看清楚——长得像爹的人是我好吧你个魂淡! 可是连爹自己,也比较喜欢哥哥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页 母亲在世的时候,也一样。 杯中酒苦涩,叶悠然嘴角浮起一丝讥诮,只听裴将军突然说:「哦哦差点忘了!我还给你带了个小朋友来,喏,在那里。」 叶悠然醉眼朦胧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庞然大物趴在窗口。 「喂,人类。」曦和威严地开口打招唿。 「……」叶悠然双颊酡红,困惑地转动着眼珠,把目光投向裴将军。 「它就是龙,被你的穿山甲带路,到人间来游玩的。」裴将军眨了眨眼睛,仿佛在说「它就是猪」一样的肯定。 「我乃洪湖白龙世家第七世嫡长孙——曦和!」龙提高声音,天生的威仪也不能掩盖它是个话痨的事实,「黑鸡的血、沙子和雄黄酒那些东西,对我是没有丝毫作用的!」 唯一对它有作用的,是火。龙天生喜欢水讨厌火,当它玩够了恶作剧的游戏,躲在厨房里准备享用那十二车新鲜鱼虾时,一个中年男人半夜晃进来,默默地生火做饭,大半夜的弄出这么诡异的烟火,差点没把真龙呛得昏过去。 叶府的老男人真是欠揍,他的两个儿子更是,一个面瘫一个毒舌,最让曦和大惑不解的是—— 「你们人类怎么会这么言不由衷呢?」曦和严肃地说,「我听到你心里说『我想她,比你们更想她,你们不要再说了再说我就要哭了』,可你说出口的为什么反而是『她活着的时候就够烦的了,去世了更烦现在好啦耳边清静了』?」 龙可以听心。 叶悠然的手指死死握紧酒杯。不会看脸色的话痨龙不识时务地继续吐槽:「你们叶家的先祖也是,明明不喜欢龙,偏偏要说喜欢。『叶公好龙』什么的,人类真是奇怪的动物,言不由衷。以后不要说喜欢龙了,让我颜面尽失……」 「被火熏得跳窗逃走结果笨到把尾巴卡在窗缝里拔不出来的傢伙,有颜面这种东西吗?」裴将军认真地问。 「……」曦和瞪着这个虽然说是救了自己但实在罪该万死的人类,决定海量宽宏地不与他计较,还是教训少年为紧要,「况且,你娘已经去世了——你自己也说过啦,去世的人已经消失了。就算我给你雨水,也没有用处。」 在龙面前,少年所有的心事都敞开在无边的夜色里,无处隐藏。 龙是雨神,人间二十四个节气中的第一滴雨水,都只会降落在有龙出现的地方。 叶悠然执意养龙,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要那些雨水。 二十四滴雨汇聚在一起,凝结了各个季节之美的水,传说能让眼睛失明的人重见光明。 那,才是少年的执念,连生死也不能消除的执念。 「我听见你心里说『她一直想看我们兄弟俩长大,成家立业,这一次哥哥成亲,她应该亲眼看一眼』,可是你明明知道她已经死了啊笨蛋,比你爹更笨……」 「你很烦你知不知道?」叶悠然突然发怒打断啰嗦的龙,一挥手把桌上的酒杯全掀到地上,「她也很烦,真的烦死了!出门和朋友喝酒她要叮嘱好多遍别喝醉,我想穿薄点她唠唠叨叨个没完说穿少了会冷,玩个蛐蛐总是会被她撞见,说什么玩物丧志要趁年少多读书长见识……她对哥哥就很放心,逢人就夸赞哥哥,从不唠叨他! 「我宁可去学堂听夫子摇头晃脑也不想在家里听她的废话。结果那次我一天没在家,她把我养了三个多月的蛐蛐弄死了——她说本来是想替我把笼子收起来结果蛐蛐跑出来了,她去捉结果不小心给压死了,我管她怎么回事啊!那只蛐蛐我养起来花了多少心血?我已经和沈夜舒那个龙套脸约好了斗蛐蛐,互相都放出狠话来一定能打败对方,这下我怎么办?不用比就输了。我把房间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了,沖她大吼了一顿,她几天没敢再唠叨我。 「结果那一年冬天……她就去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次她为了捉逃出笼子的蛐蛐,在台阶上还摔了一跤,她的眼睛那时候已经不太看得清东西了。眼睛不好就不要说那么啰嗦啊,不要一天到晚唠叨个不停管东管西啊。」大颗的泪水顺着少年的脸颊流下来,「蛐蛐的事情我三天就忘了,可是她走了三年,我每天都在想她在世时的样子。」 叶悠然先是哽咽了几声,接着难以遏制地痛哭出声,那种哭声近似于狼嚎。很难相信,一个轻狂单薄少年身体里能爆发出这样压抑的思念,像子夜深暗的峡谷里奔突出的岩浆。 六 这夜下了一场大雨,荷塘里许多荷花都被雨水打开了。 叶悠然哭累了,像小孩子一样蜷成一团,屋里最后的烛火也燃尽,淅沥雨声中黑暗缓缓流动。 迷迷煳煳中,有个温暖熟悉的怀抱将他抱起来,他挂着泪珠的嘴唇喃喃颤抖:「娘。」 滴雨的窗下,裴将军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那条龙没有见过叶夫人吧,怎么能变得那么像一下子就过关了?」 「我想你误会了……」曦和满脸无辜地出现在他身后,「我是一条严谨的龙,绝不会变成人类的模样去骗人那么狗血的。」 叶夫人早已度过轮迴,不可能再回来了。但这事实对少年来说太残忍了点。所以他们两人,不,一个人和一条龙商量要怎么安抚少年,哪怕是给他一个虚幻的慰藉。 「你还没行动?」裴将军和曦和对视一眼,「那里面的人是谁?」瞬间,他们都从彼此的目光里看到了惊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页 鬼? 屋子里很暗,裴将军壮着胆子把灯笼举高一点,只看到一个飘忽的背影把叶悠然放到床上,替他盖好被子。 是叶夫人的鬼魂不散,雨夜悄然前来?虽然黑暗冰凉,但那么毫无违和感的温柔,的确只有母亲才能给吧…… 正在裴将军考虑要不要逃走的时候,门突然一声轻响。 那个鬼从黑暗中走了出来,整张脸和颈子像是水池里的荷花,浮在漆黑的夜色中;手也苍白醒目。 裴将军的嘴角抽搐了几下:「……」 在灯笼的光线之下,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他绝对想不到的人—— 叶铿然。 叶家长男穿着一身黑衣,衣衫的颜色与夜色融为一体,只露出头颈和双手,所以才会出现刚才的画面…… 「你怎么在这里?」两人同时脱口而出。 没错,刚才在弟弟哭累睡着了之后,进去给他盖被子的人就是叶铿然。 虽然早就听说过叶铿然长得像叶夫人的事实,但这种乌龙还是让人很难一下子接受啊……那句古话怎么说来着,长兄如父。虽然年长四岁但怎么也该像另一个父亲,而不是像另一个母亲吧! 「你们兄弟,其实感情不错啊。」裴将军干笑。 叶铿然点头:「小时候悠然也很粘我。我水性好喜欢在河边玩,他怕水却还是要跟着。有次,几个邻居的小朋友落进水里,我去救他们,结果自己腿抽筋了,那时我想自己应该会被淹死了……不会水的悠然却跳了下来,他把自己的衣襟结成条捆在岸边的芦苇上,冲进水里拉我,芦苇承受不了两个人的重量,很快断裂开来。 「所幸,」叶铿然不知为何稍稍停顿了一下,「后来有大人经过,把我们两个都救了上来。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哪怕在战场上生死一线的时候,我也没有忘记弟弟毫不犹豫跳下来,身后绑着雪白芦苇的样子。」 他很少说这么长的话。或许今夜,大家都有些不同。 「有些话要坦白说出来,对方才会明白。家人之间,反而最不容易坦白呢……」裴将军把双手枕在脑后。 两个男人坐在雨中的石头上聊天,没有注意到身后不远,烛光再次亮了起来,少年穿着睡衣怔怔站在窗前。 他想到了很多被自己刻意遗忘的事情。 想到半个月前收到战报,爹痛哭失声的时候,他以为哥哥死了,那一刻,他也胸口仿佛什么被骤然掏空; 想到娘亲去世的时候,兄弟两人默默在灵堂里跪了一夜。那一夜,他们能从彼此眼底看到人世间唯一的慰藉。 他们是兄弟,哪怕心中有再多的不屑、不平、不以为然……他们仍然是血脉相连,无可替代的兄弟。 细雨中,只见叶铿然仍然坐得笔直:「其实我从小一直很羡慕悠然。娘一直最疼他,护着他——其实我有时候也想到娘那里撒娇,但娘对我一直很放心,放心得让我都不好意思撒娇了。有一次我摔伤了,本来想哭呢,但弟弟咧开没长几颗乳牙的嘴,先大哭起来,他一边哭一边说『哥哥流血了哥哥好疼』,于是娘把他抱在怀里安慰,我就被坚强地晾到一边了。」 裴将军忍不住笑出声来。 「所以,父母无论用哪种方式疼爱自己的孩子,做子女的总会有那么一点不平。」 说到这里,裴将军停住了,叶铿然抬头看向前方。 叶悠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们面前,眼泪流了他满脸:「笨蛋。我也没有忘记掉进河里的事情,那时——看到你往水里沉下去,我想,从今往后我没有哥哥了。」 七 雨过天晴。 天亮时,叶府的十二车鱼虾突然全部消失不见,除了个别不新鲜的死鱼死虾被嫌弃地扔在厨房。看上去……就好像哪个大胃王来光顾过一样。 当然,只是看上去。旁人永远不会知道暴雨的夜里发生了什么,又有谁曾经来过。 肚皮滚圆的曦和心满意足地盘踞在裴将军身边,看着他收拾行李:「你要走了?」 「是啊。」裴将军伸了个懒腰。 曦和跃跃欲试:「我还有许多东西没见识过,你这个人似乎见多识广,人间什么最值得一看?」 裴将军认真地想了想,回答:「浮云,朝露,远山和夕阳。」 「咦?都是我每天能看到的。」 「最美的景色总是让眼睛习以为常,最珍贵的感情也一样。」裴将军微笑。 「为什么浮云排在第一呢?」曦和缠着对方追问。 「浮云无形,变化由心,再自由不过,很美不是吗?」裴将军将门窗都打开。 作为一个可耻的吃货,曦和觉得最美的东西是洪湖八月的莲藕,但它还是被这句话打动了—— 浮云无形,变化由心。古人说「龙从云」,在洪湖龙宫的家族画像中,其他的龙都仿佛是云的实体,有的如骏马奔腾,有的如鲲翼垂天,有的携着黑色的闪电风驰电掣,有的驾着五色的霞光四海游曳。 而曦和,如果一定要将它比作云的话,也非常适合。它就是一团不加雕饰的滚圆的云。它的尾巴短而小,四肢都蜷缩在雪白的鳞片里,可爱得萌翻。 没错,曦和的原型,就像一只雪白的大号穿山甲……当年的叶公,就是被这团雪色穿山甲吓跑的。太幻灭了。 作为一条龙,曦和有点失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页 但作为一个吃货,它成功了。 细雨里有浓浓的花香,石桌上摆着美味的冰糖莲藕。曦和恋恋不捨地和叶悠然道别。 深情离别的时刻,叶悠然慢悠悠地来了一句:「对了,上次你说叶公好龙,我忘了告诉你——那个叶公,根本就不姓叶。」 「……」叶公不姓叶他姓什么? 「那位古人因为封地在楚国叶县,于是被世人称为叶公,真正的名字叫沈子高——隔壁那家姓沈的,才是叶公的第二十七世孙子。」 「……」什么?就是那个听到龙就厌烦、就绕道走的自大狂? 「你记仇记了这么久,人家的子孙早把你忘了。」叶悠然翻了个白眼,「见过无聊的,没见过拿一千年青春来无聊的。」 拿一千年青春来无聊的龙知道真相,眼泪掉下来。 「况且那件事,根本就是你的不对。」叶悠然继续发挥毒舌本色,「偶像就应该呆自己该呆的地方,供人膜拜就行了!跑到人家家里去得瑟什么?人家拿你当神仙哥哥崇拜,爱的就是不食人间烟火邪魅狷狂的你,你非要去人家身边现原形……不幻灭才怪!」 「……」永远不要考验你的粉丝,永远不要和毒舌男话别。曦和明白时,已经太晚了。 这次,自尊心碎了一地的龙吞下瓷盘里最后一块冰糖莲藕,决定回洪湖隐居,如果一定要给这次隐居一个期限,它希望是一万年,呜! 尾声 曦和也有件事没有告诉少年。叶公那件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它是听洪湖龙宫里的史官讲的,它自己早就不记得了。 其实它挺喜欢叶家兄弟,没有一千年前的事情,它也想在叶家多玩几天。按重生后的年龄算,它实际上只有人类的儿童那么小呢,正是爱玩的时候。此前的几千年的自己过着怎么样的人生,哦不,龙生,它自己也忘光光了…… 凤有涅槃,龙有重生,前尘俱灭。 曦和是一条雌龙。虽然对龙来说,雄雌并不重要,但雌龙往往更容易冲动。 叶老爷子做的葱爆龙虾、醋熘青鱼、冰糖莲藕实在美味,当年龙循着香气跑过来,厨艺出众的男人也长得秀雅如玉,于是它天天跑到他家中蹭吃蹭喝,简单地说……被他饲养了。 养龙的技艺失传许久,叶老爷子是那个打破禁忌的人。 雌龙还有另一个名字,叫「龙女」。 龙女为叶家生下了两个儿子,奇怪的是,老大出生时完全是一条龙,而老二完全是一个人。人间多美好,有那么多有趣的时光和相遇,曦和不捨得那个生而为龙的儿子回到黑暗的湖底与鱼虾为伍,于是在襁褓中给了老大一颗龙珠——那是她身为龙的「眼睛」,强大的力量可以封印他龙的形态。 老二完完全全是凡人,甚至很怕水,有次身后绑着芦苇就跳进河里差点被淹死。龙左思右想,觉得凡人的身体还是太柔弱了,万一她不在身边他遇到危险该怎么办呢?于是她也在老二熟睡的时候给了他另一颗龙珠——也就是,她身为龙的另一只眼睛。 古人说画龙点睛,并非是没有道理的。 龙的精元都在一双眼睛里。失去了眼睛,她不仅灵力渐渐消褪,凡人形态的身体也开始失明了。她活了几千年,终于即将面临死亡和重生。 其实仔细推敲起来,她的第二只眼睛不是非要付出不可的。如果老二知道,一定又要怪她多事烦人。可是她自己也不明白,怎么就傻笑着把仅有的光明也双手奉上,一点也不觉得可惜? 龙原本是有智慧的,被饲养之后,就变得昏招迭出了。说起来,曦和还干过一件更笨的事。在老二还是个婴儿的时候,有一次哇哇大哭怎么也哄不住,曦和见四下无人,于是悄悄变出原形。 看到一只巨大滚圆又滑稽的雪白穿山甲出现在摇篮边,婴儿破涕为笑。 「龙。」曦和指着自己。 「龙。」牙牙学语的叶悠然瞪大眼睛,咯咯笑着模仿。 第5章 投鼠忌器 引子 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大明宫笼罩在一片薄雾的晨曦中。 李隆基与宰相张九龄席地而坐,天子的神色颇有些踌躇:「爱卿,朕今日不问苍生,却要问一件鬼神之事。」 张九龄风仪甚美,是学识渊博的诗人宰相。 「朕昨夜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一只皮毛鲜红的老鼠能说人话。那老鼠自称名字叫做『麒獡』,还说自己善于偷东西,能偷走人的时间。」天子的目光随即投向身边的铜镜,镜中白髮染霜半枯藁,仿佛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无情攫取人的时间,而衰老就像一阵风,在悄无声息而又迅速地逼近。 「朕的确觉得最近时间过得太快,快得不同寻常……世间真有老鼠,能偷走时间吗?」 「臣闻所未闻。」张九龄神色微微诧异。 淡金色的晨光落在辅臣的眼角,那里已有岁月无声的雕刻,内敛着温雅醇厚的风华。 「而且臣觉得,」张九龄沉吟片刻,「比起被偷走的时间……那些被时间偷走的东西,才更令人惋惜。」 一 齐硕的名字来自《诗经·硕人》,「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人如其名,她一个妙龄少女。 这位妙龄少女却算不得淑女,因为她还是位君子——梁上君子。 小女贼爱穿红衣夜行,大多数时候挥金如土,少数时候接活儿。半个时辰前,她在聚珍阁点了一碗八宝饭,坐在屋檐上吃完,甜得心情都温柔起来,此刻,她趁黑摸到了荆州长史家,不禁连连摇头嘆气。谁让堂堂长史大人的府邸,连半个守卫也没有?家徒四壁破破烂烂也就算了,古玩字画也没半幅,不能怪见多识广的小女贼嫌弃。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页 好在她想偷的也不是金银珠宝,只要有那样东西就够了。齐硕刚准备行动,突然听到梁下有声音。她忍不住朝下看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她竟亲眼目睹了一场谋杀案。 「你们不能杀我,咳咳咳……!」沙哑的声音,听起来是长史大人。 「快把东西交出来,就饶你一命!」很应景的入室打劫台词。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东西……」眉目清俊的长史大人看上去病的不轻,都被刀架在脖子上了,还捨不得身外之物。 「那就别怪我们心狠手辣!」只听手起刀落的声音,长史闷哼一声,踉跄几步,衣袖扫到了桌案,烛光被带得剧烈晃动。 从齐硕的角度,可以清楚看到对方胸前殷红鲜血汩汩流出,随即颓然倒地,双目微睁,死不瞑目。 杀人者利落收刀,悄无声息地离开。 樑上的齐硕在黑暗中骤然屏住唿吸,直到一切归于寂静。许久,一摸自己的后背,全是冷汗。 天刚蒙蒙亮,街上的店铺都关着门,齐硕熘到一座屋檐下,敲了三下门。 门开了,后面站着一个年轻人,他迅速把少女放进来,随即熟练地关上门,锁好木栓。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失手了。」齐硕的心情明显不好,不仅没偷成东西,还目睹了一场倒霉的兇杀案,把吃过的八宝饭全都吐出来了这种事她会说吗? 「怎么会失手的?」年轻人似乎有点不甘心。 「运气不好。」齐硕不耐烦地说,「给下一个单子吧。」 年轻人倒不再追问,递给她一样东西,「这是上次的酬劳。」那是一块夔龙纹玉璜,玉色深沉,价值连城。 「谢了。」珍贵的古玉被齐硕随便往口袋里一扔,她转头对年轻人说:「对了,别把我昨天去过长史府的事说出去。」 「你放心。」年轻男人穿着倒是很有书卷气,右眼下有一颗泪痣,让原来平凡无奇的面孔显出几分惊心动魄的艷色。但若不细看那颗痣,便只会觉得他一双乌黑的眼睛就像圆润的算盘珠子,商人气质显露无遗,市侩而可亲。 齐硕只知道他姓杜,是岭南来的采玉人,也是最近几年很受欢迎的杜氏玉器铺的掌柜。 杜氏玉器铺店面虽然不起眼,但生意一直很好。他家的玉与别处不同,每个人都只能在他的店里买一块玉,第二次来买的,无论价钱开得多诱人,都被委婉谢客。而且,不管多久前来店里买过玉的人,杜掌柜的都记得,绝不会卖重复。 当初齐硕来店里偷玉,被他抓住,本来以为要被剁手指的——毕竟偷东西多了,总有不走运的一天。但杜掌柜不知道是看她一个稚龄少女美貌没下得去手,还是见她身法轻捷聪明伶俐还有利用价值,留了她在身边。这几年来,齐硕白天在店里做点清闲的打杂,晚上就去替杜掌柜偷东西。 杜掌柜的要偷的人家非富即贵,但目标却不是值钱的金银珠宝,而是些纸片书信。 齐硕不识字,当初杜掌柜的对她手下留情,这几年来也待她不薄。况且,有个住处比流浪街头好,风雨交加的夜晚不想出门的时候用被子蒙着头,能假装自己有了个家。 于是她不去打听,也懒得打听自己偷的是些什么东西,以及,杜掌柜除了开玉器铺子之外暗中还做些什么生意。 齐硕偷过很多东西,但最喜欢偷的,还是玉。 坚硬的翡翠,温润的蓝田,鲜红的玛瑙,洁白的崑崙玉……以前没人僱佣她的时候,她偷得最多的就是各色美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身上佩玉的男人们大多出身不坏,他们对一个十三四岁的美貌少女没有戒心,其中也不乏清俊优雅的,她于是演一场好戏先偷他们的心,再偷他们的玉。 自从被杜掌柜雇用,她没了偷玉和调戏美男的机会。 杜掌柜的店里美玉应有尽有,只要她完成任务,再好的玉,也不过是探囊取物。 上次她要了一块半尺高的白玉飞天,上上次她要了一只殷商紫玉鳖,这次要的战国夔龙纹玉璜,杜掌柜都双手奉上,毫不为难。 二 这天玉器铺的生意一如既往地好,不过,直到傍晚,才听到几个客人带来昨晚命案的消息。 「听说长史大人昨夜被杀了!」 「啊?怎么回事?」 「我听在府衙里的哥们儿说的,好像是入室抢劫谋财害命。」 「哦……」 长史名义上是刺史的左右手,可惜是个有名无权的闲职。听说这一任的张长史曾经还是朝廷的中书令,因为直言进谏冒犯了龙颜,才被贬官到荆州的,但因为他格外低调,城里的百姓几乎对他没什么印象,也就更加可有可无。 而昨日齐硕去偷的,正是这长史府。 杜掌柜听到消息时正在悠闲地打算盘,齐硕忍不住看他的神情,本来以为他有话要问自己,结果杜掌柜头也不抬地说:「把帐簿拿给我。」 前几天杜掌柜支了一大笔银子给荆州城最好的殓妆师,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对死人的脸感兴趣起来。那笔帐记下的时候,齐硕正好在场,如今想起来仍然有点起鸡皮疙瘩。 这时正是傍晚时分,几绺无赖的夕阳还缠着远山,半枚朦胧淡月矜持地从天边升起。 齐硕将帐簿递给杜掌柜时,听到一阵脚步声,有客人来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页 一个年轻的异乡人嘴里叼着根稻草,大步走进店里来,与荆州本地人的装束稍有不同,他的衣襟随意地打成结,落在他身上的晚霞格外潇洒不羁,金黄酥脆。他也不看玉器,倒是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杜掌柜:「喂,杜欠揍!」 杜掌柜抬起头来,眼前一亮,站起来快步迎向客人,两个男人像久违的老朋友一样拥抱在一起。 「我说算着脚程,你今天就该到了!」杜掌柜神色与平时有些不同,「一路可好?」 「好得很,特别是进了荆州城,我只要问起『杜氏玉器铺』,哪里都有人给我指路。」对方认真地说,「想当年你流着鼻涕玩泥巴时,自己拿粘土烧陶罐,烧出的陶罐连狗都嫌,委委屈屈地撒了泡尿在里面……唉唉,如今你竟然能卖玉了。」 杜掌柜神色复杂:「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在损我呢?」 「你千万别想多了!」对方连忙解释,「我当然是在损你!」 「……」 向来矜持喜怒不形于色的掌柜似乎在调整自己的情绪,和气地说:「我给你准备了一块玉。」 「要钱吗?」 「不贵。」 「……难道不是免费吗?我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我千里迢迢来找你,就剩下这几个铜板了!」对方用从怀里摸出几个铜板,高高抛向空中,那被抛出去的铜板明明散向不同的方向,也没见他脚步移动,就一个不少地接住了。 那人笑眯眯地在指尖转着铜板:「再要拿钱买玉我只能去卖身了,听说荆州城的美男子多,我这样的姿色卖不卖得出去还是个问题……」杜掌柜用力拉着他的手往内堂走,强行打断他的吐槽,一边吩咐身边的伙计照应生意,一边对齐硕说:「齐硕,你过来。」 齐硕满头黑线地跟着他们,终于忍不住问:「杜欠揍?」认识虽有许久,她却一直不知道杜掌柜的名字。 「……」杜掌柜明显被呛了一下。 客人哈哈大笑。杜掌柜难得地恼火:「裴豆豆,你够了。」 「……」真是够了,两个大男人你们能再互黑得彻底点吗?就在齐硕决定不再理他们的时候,只听杜掌柜说:「我叫杜清昼,清楚的清,昼夜的昼,不是什么欠揍。至于这个嚷着要去卖身的二货,你叫他将军好了。」 将军? 齐硕行走江湖消息还算灵通,却只听说过天下有一位大名鼎鼎姓裴的将军,可是,总不可能真的是那位吧?那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荆州小地方?又怎么会满口胡说八道,与一个卖玉的商人称兄道弟?但,刚才他接铜钱的身手,轻功绝世四个字,是当得起的。 一定,只是凑巧同姓吧。 在她满心纠结时,几人已经走到了内室。 内堂里除了休息的几间房,还有一间小室,是杜掌柜的书房。以前从没有外人进来过,齐硕也只进来过一两次,墙壁上挂着一幅水墨画,月下山川静谧如诗,落款处题着几行字。 杜掌柜将画捲起,只听一声轰然低响,墙面竟然随之慢慢挪开。这间书房里有暗室!齐硕一愣,杜掌柜已经拉着将军的手钻了进去,后者大叫抗议:「不是吧!茶没喝上一口,饭没吃上一顿,买块玉还要故弄玄虚,你的玉能吃吗不能吃就算了……」 「嘘。」杜掌柜轻轻打断他的吐槽:「玉有灵性,不可唐突。世间美玉,吸收了千百年日月霜露,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看就看。惊了美玉的精魄,只怕有祸患临头。我给你的这尊玉,更是羊脂白玉中的极品。连我见它,也要虔诚熏三柱香才敢碰触。」 几人走过一段暗道,终于到了稍微宽阔的地方。眼前骤然传来朦胧的微光,齐硕和将军都停住脚步。 那是一尊惟妙惟肖的玉人,竟与真人一般大小,也与真人一般形态! 齐硕看得呆住,只觉得那玉像无一处不美,却又像有哪里不对,她一时间说不上来。 杜掌柜果然取过三炷香,朝玉人虔诚供奉。 将军上下打量与人同高的美玉,随即回头:「五个铜板,成交!」 「那可不行。」 「六个,不能再加了!」 「我说过,我的玉,不贵。」杜掌柜和颜悦色地,「只要你一条命就可以了。」 他话音刚落,一道暗箭从墙内射出,正中将军胸膛!鲜血飞溅时,只听石壁轰然巨响,一座铁笼子从天而降,把将军牢牢锁在其中! 「你的武功太好,我不得不费些周折,见笑了。」杜掌柜心平气和地说。 鲜血从将军身下流出,他被困在笼子里,半晌才勉强动弹了一下:「果然是……特别的见面礼……」 「你在信中说,路过楚地,要和我一起去看老师。现在,恐怕只有你一个人能去了。」杜掌柜摇头,眼神还是亲切的,「就在你来的前一刻,我听到消息,老师昨夜在自己府中被人刺杀了。」 一口血从将军口中吐出来,他的脸色到这时才惨然剧变。 齐硕早已被眼前的变故骇得无法动弹,此刻更是茫然……长史张大人,那个俊雅如江南暮春的中年人,是他们的老师? 「荆州长史张九龄,在被贬官之前是朝廷的中书令。」杜掌柜仿佛看得懂她的疑问,耐心地告诉她,「他是我朝唯一出身自岭南的宰相,也是我和将军的授业恩师。我们家乡在岭南,那是达官贵人口中的『蛮夷之地』,可是老师一改风气之先河,他谦谦君子,正直有节,被世人贊为『曲江风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页 「老师在朝为官的时候是出名的美男子,那时的士大夫骑马时都要把笏板插在腰带上,老师身体弱,无奈之下常派人在旁边拿着笏板,后来,朝廷为此专门设立了笏囊。 「即使在他罢相之后,面对一堆推荐官员的奏摺,皇上也时常问:『你们推荐的人,风度比得上张九龄吗?』而百官常面面相觑,竟无人能答。」 杜掌柜说起自己的老师时,仰慕崇敬之情溢于言表,眼底的热切也毫不虚伪——就像他见到将军时的热情一样。 那种黑暗,亲切得理所当然。 他书房里那幅月下山川图,取的就是张九龄《望月怀远》的意境,落款的两行小字,便是其中的名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只是齐硕不识字,所以不知道罢了。 「天涯共此时。」将军笑了几声,「很好。」然后又吐出一口血,头朝旁一侧,再没有了声息。 「替我看好他。」杜掌柜吩咐齐硕,「你的下一单任务,来了。」 三 铁笼子不大,栅栏之间的缝隙刚好够一条手臂伸进去,齐硕把那不知是死是活的人拖到铁笼子边沿。 她正在想这人还有没有得救,对方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你叫齐硕?」少女一怔,只听他接着说:「你的名字一定是来自《诗》。」 「……」被那样的目光注视,齐硕不由得微微脸红恼怒地低下头去,哪有人在这种时候还管女孩名字的? 杜掌柜曾经告诉过她,诗经里有一篇《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齐硕都听不太懂。但「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她却大致能懂是形容女孩美丽大方的。 「诗经里有一篇,」将军认真地说:「《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就是那个胖老鼠的硕吧?」 齐硕的心中顿时奔腾过一万匹草泥马:「不、是!」 「你是小偷,而且是惯偷,我看你手上长茧子的地方就知道了。」将军眯着眼睛,半死不活地说。 少女后背一僵。 「想问我怎么知道?」将军突然微笑,「因为我也做过小偷啊。」 齐硕瞪着他,一时忘了发怒。 「我小时候肚子太饿了就去偷吃的。那时,我八岁。」将军看着自己的双手,「如果不是遇到老师,我也许现在还在偷呢。」 空气里瀰漫着血腥味,只见那个男人转过头来,眼底也有些血腥的味道:「我六年没有见过老师了,谁知道,这次只差一点,就能见面了。」 齐硕默然,她亲眼看到的长史不瞑目的画面再次浮现在眼前。只是这一次更加触目惊心。 「唉,每次不听老师的话,似乎就会让事情变得麻烦啊。」将军满不在乎地说,鲜血从他的额头流下,把原本俊美的面孔煳得乱七八糟,「老师让我做京官,我偏偏要去边疆;老师让我从文,我偏要习武;老师写信让我不要来楚地,我偏偏来了……」 他神色一黯,剧烈咳嗽了几声,顿时又吐出大口血来。他吃力喘息着,把嘴角的血迹抹去。 四周昏暗,那尊玉的微光照在他苍白的脸上,神情令齐硕也有点不忍。她轻声问:「你真是陇右的探花郎将军?」 陇右大将军裴昀,文进士出身,十五岁高中探花却不在长安做官,一身白衣前往陇右挂帅,麾下部队悍勇令吐蕃人闻风丧胆,听说西南地区有襁褓中的小孩儿夜哭的,爹娘会在大门口挂裴将军的画像,鬼神见愁。 「你既然知道我是那个不靠谱的探花郎,」将军似笑非笑,「那你想必也知道另一件事?当年同榜的状元与我师出同门,他的名字,叫做杜清昼。」 齐硕一愣。 虽然齐硕知道杜掌柜不简单,但她也绝没想到,他曾有这样光华照人的过去。 就在她怔怔出神时,眼前勐然天地倒置!一股大力将她掀翻在地,她的右臂连同半个肩膀都被拉进了笼中,颈上则一阵剧痛—— 一块破裂的翡翠抵在她的颈脖上,血珠顿时沁出。 翡翠是玉石中最为坚硬的,破裂的翡翠刃口胜于刀剑。 这块翡翠齐硕很熟悉,是铺子里的东西,对方是什么时候拿到手的?……齐硕脑中电光火石一闪,只有那个时候!他把铜墙往空中抛去,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铜钱上,而当他轻松收手,掌心握住的除了自己的铜钱,还有这块翡翠。 直到这时,齐硕才相信,他真的是那位世人口中的探花将军,白衣修罗! 将军的眼里精光骤现,明亮得惊人,哪里还有半分重伤的虚弱?他把另一半破裂的翡翠从胸前摸出来,碧色流动的玉石上沾染了丝丝血迹:「那一箭的力量真是霸道,如果不是这块翡翠,我不死也要掉半条命了。」 他的确受了伤,但远远不如她想像的伤得重。他的确几次吐血,但那也许只是因为……伤心。 「你从一开始就什么都知道?」齐硕动弹不得,吃力地问。 「老师给我的信里,已经提醒过我了。」将军笑了笑,满脸的血迹使这个笑容并不好看,「但我还是——想自己亲眼看到。我们自幼就是玩伴,又一起拜师,一起科举,一起入朝……那些时光,并不是假的。」 齐硕颈脖上一凉,更多的血珠沁了出来。 「现在我说,你做。」将军的话语调不高,却有种统帅三军,伏尸百万的人才有的压迫感,「把机关踢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页 随着低沉的机关启动声,铁笼子缓缓升起,将军顺手点住齐硕的穴道,纵身翻滚而出! 逃出笼子之后,密室还有一道门。将军摸遍了墙壁,却没有找到机关所在。最后,他的目光落在那尊玉像上—— 他在玉像上仔细寻找机关,突然,手中一顿,表情变得难以形容,「这尊玉是温的,有皮肤的温度。」 齐硕心头一跳:「暖玉触手生温,没什么奇怪的。」 「玉能有心跳吗?」将军声音低沉,解开了她的穴道,示意她过来。齐硕把手放在玉像的心口,像被烫到般迅速缩回来! 真的有心跳! 玉有活的吗?或者……这根本就不是玉人,而是真人,被囚禁在玉衣里! 「白玉京!」齐硕脱口而出。 古人相信玉衣能使死者肉身不朽,汉代皇族穿金缕玉衣下葬;但有一种玉衣却不是给死者的,而是给生者穿的,即为「白玉京」。齐硕在玉器店待久了,也听老师傅们说过些奇闻异事,说魏晋时有名士为了青春不老,给自己打造了一件白玉京,每日入睡时便钻进玉衣之中。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髮受长生。将军显然也听说过一些野史轶事,「白玉京既然可以穿上,就可以脱下来吧?」他贴在玉像的心口听了一会儿,「能不能长生我不知道,但里面的心跳很弱。」 玉衣打造得天衣无缝,浑然完美,让人无从下手。 「水。」红衣少女突然说,「玉的缝隙,只有水能渗透!」 ——只是,暗室之内,哪里来的水呢? 「让我来。」将军把手搁到玉像的心口处,鲜血顺着伤口流下去,丝丝染在羊脂白玉上,美得惊心动魄。 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咔嚓」一声轻响,玉衣裂开成十二片,声如五弦齐断!同时,暗室的门轰然一声,打开了。 一张栩栩如生的面具从玉像的脸庞边滑落在地,摔得粉碎。 玉衣里真的有人—— 将军把那失去依傍倒下来的人拦腰接住,突然脸色大变,失声喊:「老师!」 少女愕然回头,只见被囚禁在玉中的男子一身青衫,两鬓霜华,轮廓矜高,肌肤如月下聚雪。让人有片刻恍惚——假如世上真有「玉人」,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这张脸令齐硕莫名觉得熟悉……昨晚在长史府被杀的男人,和眼前人有些许相似!只是气质相差之远,如同赝品与真品之别。 四 刚从暗道出来,齐硕的眼睛一时有点无法适应明亮的阳光,就像她无法接收刚才发生的事情一样。 昨晚的命案现场,她在荆州长史府中亲眼目睹被杀的人……根本不是张九龄,只是一个长得有几分相似的人而已!真正的张九龄,被杜掌柜囚禁在暗室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变故陡生,疑团重重,齐硕正在犹豫着要不要设法通知杜掌柜,只听几声低咳声,是昏迷中的张九龄醒转过来。美男子的视线有点茫然地环顾四周,最后落在将军身上,只是一怔,随即微笑:「又长高了。」 「老师。」将军的样子竟有点手足无措。 「长了个子,却没有长记性。」张九龄的声音明明虚弱得很,却清晰而有力量,「你不听我的,还是来了楚地。」 秋日夕阳从窗外照进来,照得书房异常温暖。平时谈笑自若的将军,听到这话竟然肃然一怔,不敢对答。 「罢了。」张九龄的声音温和并无责备,「无论怎样,都想走自己的路;无论怎样,都想来见我和清昼一面吧?」 将军缓缓抬起头来,双眸湿润。 这一刻,他不再是身经百战的将领,重新变回了那个饿极了去偷吃的,被长者温暖的双臂抱住的孩童。 张九龄按了按眉心:「今天是什么日子?」 「八月初五。」 「原来我已经昏睡三日了……」张九龄低咳了几声,「初二清昼突然来见我,说要送我一份大礼,然后我便失去了知觉。这几日,可又发生了不少事情?」 将军将自己到荆州之后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包括长史府中的谋杀。张九龄安静地听着。 「不仅是荆州城,只怕如今天下之大,」张九龄苦笑点点头,「很多人都想找我要一件东西。」 张九龄为官清正,守身如玉,原本很难有什么贵重的身外之物。 「四年前,皇上梦到一只皮毛鲜红的老鼠能说人话。那老鼠自称名字叫做『麒獡』,还说自己善于偷东西,能偷走人的时间。皇上为此闷闷不乐,终日忧虑。后来李林甫请了个法力高深的道士入宫,道士说世间的确有麒獡这种妖物,而且,麒獡不仅能偷时间,还能把时间还给被偷的人,让对方重回青春与活力。 「圣人不语怪力乱神,我认为道士只是欺世盗名之辈,坚决反对寻找麒獡,几次与皇上意见相左,惹得龙颜大怒。 「后来那个道士又进谗言,说我之所以极力反对,是因为,麒獡就在我手中。」 张九龄是出名的美男子,又仿佛格外得到时光的怜惜,哪怕是繁重的朝务压身,两鬓染上霜华,他的身姿仍然笔直,眼睛温和常带微笑,看上去的确要比同龄人要年轻许多。曾有一次琼林宴,一位冒失的新科进士远远看见宰相大人侧影,竟将他误认成了一同及第的同学,一时传为笑谈。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页 「连皇上也听信了几分,我因为这莫须有的欺君之罪,渐渐失去了皇上的信任。 「后来我冒犯龙颜被贬官,谣言不知为何又从宫廷传到了江湖,说我饲养了麒獡;于是,隔三差五便有江洋大盗来我府中光顾。」 抓住盗走时间的小妖,逼它交还偷走的时光,就能重返青春……这样的梦,世间不只帝王会做呢。 难怪世人趋之若鹜。 这,就是那天齐硕在长史府遇见强盗的原因了。 「所谓不老,只是无稽之谈,我最近明显感觉体力不支,是老了。」张九龄无奈地说,「而且,我常常不知不觉就会陷入回忆中……想起年轻时的自己,想起旧人和往事。如今,我只想回故乡看一看。」 他微笑的视线看着窗外,神色分明是温暖的,齐硕却莫名有种不安的预感。 「好,等事情一了,我带着老师一同回故乡。」将军露出粲然笑容,「那时候,大庾岭的梅花恰好盛开,漫山遍野的白梅,比雪景还要壮美。」 张九龄笑着点头。 然后,他示意将军低下头来,在他的耳边说了句话。 将军的脸色变得郑重,半晌才低声应道:「是!」 五 几缕凉风缠绵在荆州古城的星夜,齐硕悄悄跟着张九龄和将军,看着师生二人上了简陋的马车,驱车赶到一处偏僻的农庄。 简朴的木门一开,欢声笑语顿时传来,孩童们的大叫大喊声比天空的繁星还要热闹。 「张叔叔!」 「张叔叔,你怎么三天都不来看我们?你给我们带了什么好吃的?」 「我要桂花糖!」 「……」 红衣少女躲在屋樑上,突然有点后悔自己的好奇心了——下面实在太乱,耳朵被吵得发疼,孩童们像熬好的香甜粘腻的糖汁一样扑到张九龄身上,把他围得动弹不得。不知道是哪个懂事一点的孩子对其他孩子大叫:「别挤别挤,快让张叔叔坐下休息!」 「不要紧。」张九龄的眼睛温暖如湖,指了指身后,「看,我给你们带了个哥哥来。」 孩子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朝后看,这才注意到跟着来的人。 「哥哥,你和人打架了,」一个孩童皱着鼻子鄙视地上下打量将军,「是不乖的坏孩子。」 将军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血迹,嘴角抽搐了几下,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 「你们把东西收拾好,跟着哥哥坐马车,去城外的新家去。」张九龄停顿了一下才说出后面的话,「短时间内,就不要回来了。」 孩童们又惊奇又兴奋。 「什么新家?」 「张叔叔也一起去!」 「我暂不同去,但我会去看你们的。」张九龄不知是在对孩子们说,还是在对将军说,「放心。」 孩童们对张九龄十分信任依赖,听他这么一说,立刻热火朝天地开始收拾东西,纸鸢、陶罐、蝈蝈笼子、卷了角的《三字经》、涂满乱七八糟墨迹的连环画…… 趁着孩童们收拾的空隙,将军见张九龄脸色不太好,便把他扶到旁边坐下:「老师,这些孩子都是你在荆州上任之后收留的?」 张九龄点头:「荆州几年旱灾,虽然有赈济和减免赋税,但还是许多人饿死,不少流离失所,我在街头看到几个衣衫褴褛的孩子在争抢一碗马尿,悽惨令人心酸,但官府收容孤儿在荆州没有先例,于是我就自己把他们收留下来,买下这间农庄来安置,供他们衣食,教他们读书写字。」 齐硕在屋樑上长长嘆了口气,原来,张九龄大人没有偷偷养老鼠,却养了几十个孩子。难怪他自己的府宅寒酸破陋…… 天还没有亮,一切已准备停当。 张九龄执着将军的手又嘱咐了几句,看着孩子们一个个上了马车。抱着包袱的孩子们小脸上满是期待,七嘴八舌打闹不停。 就在将军纵身上马时,张九龄突然叫住他:「昀儿。」 将军从马车上回过头,张九龄的身形在星空下显得有些单薄,却温暖如灯,淡色的嘴唇动了动,最终却只说:「路上当心。」 「放心吧老师!」将军一扬马鞭,「我把这些小傢伙送到了就回来,往返只需要三个时辰!」 马车绝尘而去,碾碎一地星光。 风露中霄,张九龄静静伫立着,目送马车渐渐远去——大唐宰相的神色太过平静,使得悲怆更为醒目。 许久,他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这就是你的选择?」来的人是杜掌柜,星空下他的身影难以描画,宛若半身修罗,半身佛陀,「这么多年,你一点也没有变。」 「你却变了。」张九龄的声音里有种东西令人心碎。 杜清昼脸色一僵,随即无声大笑:「何止是变了?自从我唯一的亲人死后,曾经的杜清昼,就死去了!」 张九龄温和的眼睛第一次出现悲伤的裂痕,他缓缓闭上眼睛:「这是我的错,没能阻止悲剧发生。只是,别再用更多的遗憾,来弥补曾经的遗憾。」 开元二十四年,安禄山讨伐契丹失利,依军法应处死;但安禄山深得圣宠,许多官员都替他求情。只有中书令张九龄和监察御史杜清昼力排众议,请求治安禄山死罪。杜清昼上书称「大唐律法,不可不尊;国之硕鼠,不可不除」,皇上将他们的奏摺放到一边,保下了安禄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页 不久之后,张九龄被贬官;杜清昼被构陷入狱,而杜姐姐被安禄山的部下抓走,不堪受辱,触柱而死。 「老师说邪不胜正。但,你错了。」杜清昼说得云淡风轻,但空气中仿佛有根弦,无声断了。 四周沉默得死寂。 突然,一支羽箭突然自黑暗中射来,正中张九龄胸膛,他像融雪般缓缓倒下。 杜清昼几乎是本能地伸出手,想要扶他,可迟了一瞬间,便只抓到黑暗的虚空。 六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情,齐硕实在不愿意再想起。 天快亮的时候,将军驾着马车赶回来了。 也许他是在半路上发现了什么不对——他原本就是很难被骗到的聪明人,或许,只是因为对老师的话无条件地信任,于是当时没有细想其中的蹊跷吧。 他扑到尸体上的表情,齐硕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时她躲在暗处,看着将军的背影,不知为何就想起他在张九龄面前手足无措的样子,规规矩矩地摆放着手脚的样子。 张九龄的手里不知道紧握着什么,至死也没有放开。 她远远地看着,看着将军掰开逝者的手,里面是一朵已经干枯的花,花瓣染了血,别有一种艷色惊心。 那是岭南梅关古道的七角梅,颜色枯且脆,像是存放了多年仍然有残香的记忆。 那是关于故乡的记忆。 那一趟永远不能实现的归家的旅程。 「如今,我只想回故乡看一看。」她想起张九龄说这话时微笑看着窗外的样子,那种温暖比绝望更能击溃人心。于是,齐硕在这一刻崩溃地捂住嘴,在黑暗中无声哭了出来。 与她的泪水同时爆发的,是孩童们毫无顾忌的痛哭,所有的孩子都在星空下大哭了起来。 一个孩子将大把的桂花糖拿出来,狠狠地仍到地上:「我不要桂花糖了!我要张叔叔——叔叔你快醒来啊,我用全部的桂花糖换,这还不行吗?」 七 不行。 齐硕想告诉他们,无论拿多少东西,都无法阻止那支离弦的箭。 要取张九龄性命的,并不是几个小贼。 那晚,几名盗贼杀人之后什么都没拿就无声撤退,齐硕从那一刻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是抢劫而来。好奇心让她尾随那群「盗贼」,最后竟然来到荆州刺史大人府中——刺史大人是一州父母官,也是如今张九龄的上司。他听到几个杀手的禀报,脸上的神色似乎松了口气,随后摒退他们,突然朝内室跪了下来。 礼行得盛大庄严,而里面的人泰然受之。 月光下,齐硕看到了一张苍老威严的面孔,眼底的浑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曾经扫荡四海沾满血光却被无情锈蚀的铁剑。 他的衣袖里露出明黄色滚边。 是皇上微服到荆州,亲眼目睹他曾经钟爱的臣子被处决。 一代名相,没有死在政敌的手上,却死在了自己效忠的君王手上。有些猜忌,要用死亡来证明。烛光烧到了帝王指间,赐死的密旨瞬间化为灰烬,火焰将那比夜色与人心更暗的墨迹吞没在一片金黄橙红中…… 天子的眼底,比烛光更动盪。 齐硕于是明白,杜掌柜从一开始就什么都瞭然于胸,四海之大,再无张九龄的容身之所,只有那件玉衣能天衣无缝地藏匿他的行踪;只有高明的殓妆师,可以让替身的尸体瞒过大多数人的眼睛。 当初,杜掌柜把将军关进暗室,送了送那尊玉像给将军,原本是想让他带着老师逃走的吧? 而张九龄最后的选择,让齐硕潸然泪下。 活得太过通透,终究不能长久。 正如世间无暇的美玉,都难以长久留存;能保全自己的,大多是些石砾瓦片。 那时,杜清昼告诉张九龄:「前不久皇宫翻修集贤院时,有工匠挖出了一块石头,上面刻着『祸起曲江,乱及九州』,皇上下令打死了工匠,从那个时候,皇上开始频繁过问荆州的情形。」 张九龄是韶州曲江人,「祸起曲江,乱及九州」八个字,直指他谋反!帝王的疑心一旦燃起,就再也不会熄灭。 「无论皇上怎样看待我,我待皇上始终如一。」张九龄身形不动。 「就为了你所谓的坚持,当初你宁可被贬黜到荆州——」杜清昼的眼里闪烁着奇怪的光,「你的政敌抓住了你所有的弱点,他们消磨你的意志,剥夺你的尊严,禁锢你的理想,粉碎你的希望!最后你只能与孤独为伍,没有荣耀,没有自由,甚至——如今连生命也要失去。你还是不愿妥协?」 张九龄温和回答:「只有我才能令自己消沉。如果我说『不』,没有人能剥夺我的尊严,禁锢我的理想,粉碎我的希望。」 他的神色里有种傲然,从容迎接即将到来的,他再也无法看见的黎明。 看到他的身体缓缓倒下时,齐硕突然想,君子之心,坦荡如月,其实,皇上对张九龄的杀心里,多少有一点嫉妒在里面吧。 八 后来,齐硕又去了一次长史府,把杜掌柜想要的东西偷了出来。 那不是什么机密书信,只是一只陶罐,外表丑陋得可笑,形状甚至都歪歪扭扭。 「为什么让我去偷这只陶罐?」齐硕破天荒地,第一次问杜掌柜偷东西的缘由。 「这是我小时候做的第一只陶罐。」杜掌柜把玩着手中旧物,「当时每个人都笑我,我恼怒地把它丢在地上,老师却将它捡了起来,他说,最初的热忱,总是最为珍贵。」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页 「连我自己都丢弃的东西,老师却一直带在身边……他,真是个固执的人啊。」 杜掌柜说到这里,眼里的黑暗更浓,那么浓得令人窒息的黑暗中却隐有水光。 但,那也只是转瞬即逝而已。 他随即拿起一本帐簿,声音亲切:「你可知道,我这些年除了经营玉器铺子,还做什么生意?」在玉器铺的帐簿下面,压着另一本更厚的帐簿,杜掌柜把那本帐簿打开,满纸朱红:「我的货物,是『秘密』。那是极危险的货物——特别对那些身居高位的人来说。看看,你替我肃清了多少人……越是看上去没有缺点的东西,越是有致命的缺陷,在人眼不能及的地方。人也一样。」 齐硕一直以为,自己只谋财,不害命。原来,她报酬丰厚的每一单生意,进出的都是人命。 看到齐硕脸上的神情,杜掌柜淡淡问:「怎么?觉得我很可怕?」 他冷勾唇角,昂首的神情目空一切:「我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些身居高位者的禀性。老师固然是真君子,可朝堂上更多迂阔的伪君子。房屋的建造需要石砾瓦片,帝国的楼台也一样。那些所谓的君子聚集在一起,用纯白玉石构建起的楼宇太脆弱、太容易倒塌了——他们经不起敲击。 「他们说李林甫是小人,可只有这个小人,能令安禄山那些异族将领马首是瞻,冷汗淋漓,如履薄冰。他们瞧不起李林甫是白字连篇的『弄獐宰相』,贬黜萧炅因为他是『伏猎侍郎』,可是,他们不懂得办成一件事,比读对一个字,要困难得多,也重要得多。 「水至清则无鱼,他们无法藏污纳垢,也就无法对抗真正的黑暗。」 他这一番话谈论的是国家大事,齐硕听不太懂,但不知为何,她只觉得空旷无奈而苍凉。杜清昼在黑暗中幽冷的眸子,与将军明亮慵懒的目光,在她眼前交错…… 道不同,便是如此吧。 就像光明与黑暗,一旦走向相反的方向,便永远无法共存。 「我只是觉得,」红衣少女侧过脸去,「你一个人走这样黑暗的夜路,太寂寞,也太冷了—— 「你和将军,原本不该是敌人的。」 「是啊。」杜清昼的声音竟然有点温暖的错觉,「原来,故乡和故人,已经离我那么远了,比整个白雪覆盖的冬天还要远。」 梅花暗香如旧,当日并肩看雪景河山的少年呢? 他指下用力,陶罐顿时四分五裂!「要杀他的人不是我。可浩荡四海有天罗地网在等他,既然他一定会死,我宁可他死在我手上。」 齐硕怔住。 「呵呵。」杜掌柜漫不经心地拨弄着陶罐:「不必为他可惜,更不必为我可惜,你听说过『玉不双带』吗?」 玉不双带,岂有君子同佩二玉?可张九龄门下两个学生,就像两块绝世的美玉—— 「我从不卖第二块玉给同一个人,也从不和人分享。哪怕我的光芒比他明亮,也不行呢……我只喜欢独自站立,宁可做某片黑夜唯一的星,也不做后羿时代的九个太阳。」 杜掌柜平凡的面孔带着某种令人畏惧的黑暗与力量,他是齐硕见过的唯一一个,有资格却从不佩戴玉的男人。 齐硕听说,当日将军将孩子们送走之后,却第三次返回荆州城——为了张九龄的骨灰。那时张九龄微笑的视线看着窗外,说:「我只想回故乡看一看。」于是她明白将军一定会回来。 他会带他,回家。 他怎样做到的齐硕不知道,但那个人就像朝阳,会拼尽一切燃烧,令旁人也能在绝境中看到希望。听说他带着张九龄的骨灰被人围追堵截,身受重伤,最后被人救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齐硕不知为何松了口气。 将军一定能完成那个人最后的心愿吧? 其实,多年前,齐硕曾有一次去过张九龄的故乡,那里千湖水波婀娜如画,夕阳没有一丝暮气,五岭山脉的天然屏障隔绝了中原文明与礼法拘束,四季沐浴日照的玉石争奇斗艳。她也看过张九龄当年开凿大庾岭驿道时亲手种植的梅树,枝干虬髯,傲骨凛冽,白色的花海更胜雪景。 齐硕还想告诉杜掌柜一些事,那些她自从被僱佣之后,就很少想起来的往事。 尾声 她是齐硕,也是麒獡。 她是红衣夜行的小贼,也是皮毛鲜红的小妖。 麒獡不会偷时间,只会偷玉——它虽然也吃人类的食物,但更爱吃的,是玉。 在没有被僱佣时,麒獡游荡四海寻找美玉。到过市井,也到过皇宫。 有一阵子,它躲住在天下至为华美的大明宫藏宝阁,享受四方进献而来的美玉,与达官贵人供奉的珍宝,它从来不缺食物。 可是那些贵重的玉,渐渐地都味同嚼蜡。 它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吃过的玉太多了,再也尝不出当初美好的滋味。 直到它捡到那块玉,从少年御史身上偷来的那块玉。 四四方方的一块白玉,冷硬如石头,看上去半点儿也不名贵,它放到嘴里咬了一口,却再也没法忘记那味道。 那是它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玉。 麒獡喜欢偷玉。 每个人都有一块珍贵无价的玉,失去了那块玉,男人和女人都会加速地老去。天子也不例外。 那日在铜镜中,令天子感到悽惶的,并不是流逝的时间;让他颓丧疲惫的,也并不是衰老本身。张九龄说得对,重要的不是被偷走的时间。而是被时间偷走的那些东西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页 所以,御史杜清昼自从丢了那块白玉,终身不再佩玉。 「当你应对敌人时,也要当心,别碰碎了自己与生俱来的那块玉。」老师张九龄曾告诉两个学生:「最好的玉和最好的自己,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真正的美玉,是你年少正直的初心。」 燃烧着梦想的热忱,浸透了友情的汗水,朝阳般璀璨无畏的勇气——年少正直的初心。可世上很多人,不知不觉地,亲手将这块无价的玉丢弃了。 这,就是麒獡的秘密。 第6章 沐猴衣冠 一 叶铿然在做他这辈子最尴尬的一件事。 他抱着一个比他还高的男人奔出澡堂,在众目睽睽之下骑上快马,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策马绝尘而去。怎么看怎么像哪里不对的抢亲…… 特别是当这个男人嘴里还在大声喊「你干什么快放下我!」时。 作为一名军人世家出身、严谨自律的年轻将领,叶铿然的忍耐力向来很强,但这个男人接下来诸如「大家都在看我们这样真的好吗」、「请高一点我的臀部被马鞍硌到了」之类的喋喋不休,终于让他在隐忍的沉默中爆发了。 「将军,闭嘴!」 是的,叶铿然劫持的是他的上司,统帅十万边疆骁骑的将军——此刻,这人的身上有七八处刀伤都在渗血,腿上有一个箭洞,深可见骨。若不是叶铿然架起他,他一步也挪动不了。之所以用抱的,而无法用背的,因为对方胸前抱了一个大大的白色的瓷坛。 瓷坛里装的似乎是骨灰。 若不是要保护这坛骨灰,将军大概也不会沦落到被人追杀到澡堂而且伤得这么狼狈的地步。毕竟,是西南边陲战功赫赫的修罗将领,十四招「浮云剑」万夫莫敌的战神。叶铿然出现时,将军的第一句话是:「瓷坛要是打碎了一点,我打碎你的脑袋。」 这并不是开玩笑。年轻的将军平常很爱笑,笑起来潇洒快活,完全没有三军将帅的架子。但说这句话时候,他的眼神就好像粉饰的漫天云霞都被罡风吹走,露出一片铅灰色的天空。 那种眼神,比流血的刀伤和裸露的白骨还要可怕。 所以叶铿然直接横抱起将军和他的骨灰,哦不,不知道是谁的骨灰,策马突围逃逸。 千里江陵,两岸猿声。 一叶轻舟把荆州城甩在身后,远山近水苍翠欲滴。甩开追杀者之后,二人走水路顺江南下。将军把头从船舱里伸出来:「猴子真吵啊。」 「……」你更吵。 「只听得到猴子叫声,怎么看不见猴子呢?停船去岸边怎么样?」将军跃跃欲试,不顾自己浑身伤口连动弹都很难,「听说猴子能穿戴衣服,模仿人的样子,跳到小船上喝酒,哈哈。」 他说到这里突然打住了。 叶铿然本来沉着脸不想理他,此刻顺着他的目光往岸边看去,突然看到一个少女窈窕的身影在树梢惊鸿一瞥!小船离岸边不远,可以清楚看到随风起伏的绿叶掩映着一袭宽摆长裙,醒目的红蓝双色,正是时下楚地丽人流行衣装。但那少女行动敏捷迅速,在树梢间穿梭的姿势却更像猿猴。 两人诧异对视一眼。将军满脸期待:「女人?」 「穿衣服的猴子而已。」叶铿然面无表情。 的确有顽皮的猴子偷取人的衣衫冠帽,穿戴成人类的模样玩耍。就在他们对话的片刻,岸边少女身影很快消失不见,天地间只剩下摇船的欸乃水声,打碎了两岸青竹倒影。 二 天快黑的时候,小船到达了汉阳郡。 诗里画里的汉阳小镇临水而立,金色晚照涂抹得远近屋瓦小巷都有种温柔味道,炊烟与饭菜的香味裊裊飘来。不知是谁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将军半死不活地问叶铿然:「你带铜钱了吗?」 「没有。」叶铿然冷冷回答。 将军顿时哀嚎:「叶校尉,你果然不靠谱!」 叶铿然额角青筋微暴,死里逃生捨命相救,原来比不上带钱靠谱…… 「吃喝住宿怎么办呢?洗澡更衣怎么办呢?女人花酒怎么办呢?」将军悲痛地控诉,「更别提汉阳城的招牌鸭脖子了!」 叶铿然顿时有种「你还是先拧断我的脖子吧」的严重挫败感,他沉着脸说:「我们是在逃命,不是在游山玩水。」 「游山玩水赶景点的那些傢伙,有时候也忙得像逃命,」将军笑眯眯地一瘸一拐,「反正我腿受伤了走不快,只能慢慢走了。」说完惬意地打了个哈欠。 叶铿然咬牙切齿地架起身边的无赖,突然听不远处的小巷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圆圆,快跟我回家吧。」随后是女子哽咽的声音:「我不回去。」 夕阳下,只见一个书生穿着洗得发白的布衣,满头大汗地站在巷口,样子很焦急。不肯回家的女子看来是他的小妻子,被小巷拐角遮住,只露出衣裙的一角。 叶铿然朝那里看了一眼,便觉得莫名眼熟,那露出来的一角红蓝二色宽摆长裙,与他们在小舟上看到的,竟有几分相似! 衣服有重款不足为奇,人脸却肯定没有重样的。等他走过去想把那姑娘也看个仔细时,却不由得确认般地回头,愕然看了那书生一眼。 「……」一定有哪里不对! 叶铿然身高近八尺,因为气度挺拔,看上去比实际还要高,无论是身材还是气场,都足以俯视大多数男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页 但那种近乎不可思议的「你弱爆了」的完败感,从这个文弱书生……的小妻子身上散发出来。 巨大的阴影整个遮挡了叶铿然愕然的目光。姑娘比他高出整整两个头,半袖小衫露出的雪白臂膀也比男人还粗,放在那样一个身影上却毫无违和感。 没错,至少从比例上来看,姑娘的身材窈窕动人,甚至在以肥为美的大唐丽人中,显得稍微偏瘦。 这位姑娘不是胖,只是高大——比常人眼中高大的男人还要大上整整一圈! 至于她的脸,实在是丑得太惊人了!像猿猴,不,是大猩猩。不,还是猿猴……叶铿然有点分不清这两种动物,但不是猿猴就是大猩猩!能让冷淡自律的叶校尉在心中吐槽纠结到这个地步的,真是一对凛冽的招风耳和巨大的鼻孔啊! 将军的节操在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他严肃地说:「这位姑娘,你相公是真心劝你回家的,你看他的脚都磨破了,脚趾渗血,估计跑遍了全城才找到你!你可不能让他拖着伤脚回去。」 果然,丑女宽阔的肩膀微微一颤,那书生则朝他们投来感激的一瞥。 「……」叶铿然沉默。那哪里是磨破,是你刚才踩了人家一脚把血沾上去的! 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将军三言两语,谈笑间就把别人的妻子迅速搞定了,不不,应该说他把初次见面的男人搞定了——那个书生对他大为感激,竟与他一见如故,邀请他们到家中做客。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正是两个囊中羞涩的人最需要的。 将军嘴上还在「客气客气」,脚步却已经欢快地撒开了。 「晚生书慕清,这是内人袁氏。」书生说话温文有礼,模样清秀倒在其次,举止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才最为难得。 叶铿然冷漠疏离地走在几步开外,袁和猿是谐音……一定是巧合吧。姑娘姓袁,书生又叫她圆圆。那她的名字,应该就是袁圆,或者袁圆圆,不管圆圆还是圆圆圆,听起来都有点怪怪的。 将军只说自己和叶铿然是游山玩水路过汉阳郡的,还指着叶铿然加上了一句:「听说汉阳郡的姚记鸭脖子很有名,他喜欢吃中辣的。」 书慕清连声说着「应该的,应该的」、「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酒逢知己千杯少,鸭脖子十根不多」……之类羞涩的拳拳表态,领着两个飢肠辘辘的傢伙往家里走。 三 书生家待客的晚饭,果然摆上了姚记鸭脖子。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丑女做得一手色香味俱全的好菜,简陋的饭桌上除了鸭脖子还有苕面窝、米粑、豆皮,不值钱的原料被她的巧手做得令人食慾大开。 大家正要动筷子之前,将军突然敛去了笑容,郑重地把那只白色瓷坛放到桌上。 叶铿然手中一顿。将军之前那铅灰色可怕的眼神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他于是肃然搁下筷子。这种时刻,要先供奉逝者吧。 虽然他并不知道,在荆州城发生了什么,白色瓷坛里的逝者是谁。 也许在心底,他对将军的底线是无条件尊重和敬畏的。 只见将军自己慢慢打开那个白色瓷坛,在叶铿然惊悚的目光下,一股奇怪的腐化的味道飘了出来。 「有鸭脖子,怎么能没有豆瓣酱呢?」将军兴致盎然地伸筷子。 「……」这!这难道不是骨灰吗? 将军丝毫没有注意叶铿然瞬间僵硬的脸色,殷勤地对书慕清和丑女说:「这是我千里迢迢从荆州带来的豆瓣酱,书兄,夫人,你们尝尝。」 叶铿然眼前一黑!你拼死保护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啊什么东西?谁能让他回去那九死一生、鲜血横流的群殴现场,把那个捨命保护豆瓣酱的男人的头狠狠按进澡堂的水池里…… 接下来,遭遇重大打击的叶铿然实在不愿意再看不靠谱的将军一眼,当然书慕清一个男人也没什么好看的,座中就这么几个人,他的视线无奈之下只能落在圆圆或是圆圆圆姑娘身上。 丑女替自己的夫君和的客人盛饭斟酒,不看脸的话,她的声音相当好听,笑声清越如同茶水注入杯中。将军和书生在交谈的时候,她的眼睛总是片刻也不离自己的夫君,微笑满足,完全没有别人。 书生家里贫寒,但四周整洁清雅,屋子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毫无疑问,这是个贤惠细心的女子。 这倒有点出乎叶铿然的意料,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体型和奇怪的长相,可能粗手粗脚性格暴躁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坐下之后,身高差没那么明显,袁圆的存在倒也没那么突兀了。晚霞落在她的笑脸上,其实,忽略硕大的鼻孔和突出的嘴,她的眼睛还是……挺正常的。 「贤妻令人羡慕。」将军举杯,敬书慕清。 「虽说娶妻娶德,但晚生是个俗人,」书慕清满脸不好意思却又真诚地说,「最初对圆圆一见钟情,我是被她美丽的容貌吸引的。」 被她……美丽的……容貌……吸引……的…… 叶铿然风中凌乱了。书慕清是个老实人,说这话时也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只能说这位仁兄的审美,实在与众不同! 酒足饭饱之后,书生家没有多余的地方,身边又有女眷。无奈之下只能在堂屋里打了个地铺,让将军和叶铿然休息。 两个男人抵足而眠,将军身上有伤又喝了不少酒,很快睡了过去,黑暗中的眉眼有点冷,像是带伤的月光,与白日笑眯眯的模样大不相同。叶铿然随手替他搭上被子,正要入睡,屋顶突然传来响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页 只是屋瓦轻轻一响,叶铿然的人已经掠了出去。 黑暗中传来短兵相接的声音,似乎还有几片瓦被打碎的声音,随后一切归于寂静。 叶铿然跃下屋顶,推醒将军:「追杀你的人已经到这里了,」他沉默了一下,「我们必须马上走!」 将军睡眼朦胧地打着哈欠,似乎很不情愿半夜被叫醒:「不会吧,从荆州的澡堂追到这里……」 「将军!」叶铿然沉声说,「我们再耽搁下去,不仅自己危险,还会给书生一家带来麻烦。」 将军似乎这才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啊,其实我也没准备久住,那,明天一早走吧。」 叶铿然还要说什么,突然只听卧室里传来吵闹声。 「你答应过今天不去见姚小姐的。」 「我去买鸭脖子,不知道会碰到她……」 …… 静夜里,隔着薄薄的门板,丑女啜泣的声音和书生耐心解释的声音混杂在一起传出来,到后来不知道丑女说了句什么,书生终于也动了气。「无理取闹,」似乎是那个实心眼儿的书生在翻身的声音,「你早点休息吧。」 等一切归于寂静,叶铿然才动了动僵硬的胳膊。 刚听到吵架声时,将军立刻倒头装睡,也一把将叶铿然的头按到枕头上:「男女吵架不尴尬,被不相干的人看见了才尴尬。」 于是,拼命辛苦装睡的叶铿然忍不住……到最后真的睡着了。力战突围,千里奔波,要说不疲惫那肯定是假的。 这一觉无风无梦,平安睡到了天亮。 清晨的阳光落在睫毛上时,叶铿然才睁开眼睛。 书慕清不在家,只有丑女做好了汉阳郡风味独特的热干面和锅贴,将热腾腾的早饭端上桌。她的眼睛有点肿,显得更加难看了。叶铿然这才想起昨晚听到的吵架声,又联想起初次见面时袁圆也是在闹别扭,书慕清哄她回家的情景。 叶铿然对男女之事毫无经验,虽然他也是快成亲的人了。他想起将军说的「不掺和」,只能假装没看见袁圆红肿的双眼,也不敢问书生去哪里了,冷冷道了谢开始用饭。 倒是将军笑眯眯地问了一句:「书兄人呢?」 丑女温婉有礼地回答:「他去教人读书写字,清早就出发了,夫君看你们睡得香,便没有打扰,只嘱咐我做好饭款待二位客人,说他黄昏时会回来。」 「这样啊,」裴将军把一只锅贴塞进嘴里,吃相倒是很潇洒,「他教谁读书写字?」 个头巨大的姑娘愣了一下,半晌才低声说:「姚府的大小姐。」 从她的神色上看,叶铿然隐约明白了问题的所在。 「姚府的大小姐?」将军倒是好奇地侧过头,「做鸭脖子的那个?」 四 汉阳郡里人人都说,姚小姐天生美貌,清水脸庞不施脂粉往太阳底下一站,就是明亮亮得晃眼。若是她再肯对你微微笑一笑,只怕是个男人,魂魄都要被勾了去。但最引人注目的,却还不是她的容颜。姚家是汉阳郡的头号富商,以做鸭闻名,特别是鸭脖子风味独特远销五湖四海。姚家有多少财富没人能数得清,但大家都说—— 谁能娶到姚家的独生女儿,就等于娶到了半个汉阳郡。 姚小姐还未到出阁的年龄,府中奉若掌上明珠,对她千依百顺。她要读书写字,只要一句吩咐,什么样的先生不任她挑选?但她却偏偏要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穷酸书生。 书慕清每天一大早进姚府听候差遣,傍晚时才能回家,这还不包括姚小姐隔三岔五心血来潮,让他夜里赏个月吟个诗什么的。 这份美差,羡煞了汉阳郡里无数青年才俊。 只是,这种羡慕未必太肤浅了。 「啪!」一鞭子抽下去,书生的衣袖顿时开了花,姚小姐开心地拍手大笑:「快!快点!」 书生身上背着沉重的犁,绳子深深嵌进了瘦削的肩膀里,汗如雨下,脚步踉跄。 这里是姚家后院的花地,书生歪斜艰难前行的脚步后面,已经有长长的一熘泥土翻了起来,那是新鲜犁过的痕迹。而此刻姚小姐欢乐地拿着小鞭子,抽打正在耕地的「牛」:「嗯哼,昨天你教我『一日之计在于晨』,要趁早晨把地耕完哦!」 秋风吹开了一园缤纷的菊花,其中一朵飘在书生的脚下,被无情踩烂蹂躏的菊花默默地哭了。书生气若游丝地说:「小姐,我还教过你『小牛自知才识浅,不需扬鞭自奋蹄』,你不要打了,晚生会自己走。」 「好吧,那你快走呀!」姚小姐很好说话地点头,露出倾国倾城的微笑,随即一块小石头砸过去,正好打在书生的屁股上,对方顿时踉跄扑倒在地,吃了一嘴的泥巴。 「你还教过我『食不言,寝不语』,吃泥巴的时候不要说话哦。」 「……」虽然出于教书育人的本能,书生想纠正下姚小姐「牛不吃泥巴,吃草」,但他绝不可能傻到把这句话说出来,除非他脑子秀逗了想三顿吃草。 客观地说,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倖存到现在,实在是一个奇蹟。 姚小姐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天资聪颖,每天那几页诗书礼易,她很快就耳熟能诵,剩下的大把无聊时光,她则会想出些新鲜的点子来打发。比如,她偶尔想看人能不能像鸟儿一样飞,于是,她命人把书生的背后插两把特制的木骨架大扇子,恰如鸟翼,让他从阁楼往下飞——结果出乎意料地飞起来了……当然不是书生本人,是池塘里的水花——阁楼下面正对着姚府的池塘。于是,那天书生被迫多次跳台跳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页 当浑身湿哒哒几乎脱力的书生从池塘里爬起来时,他还得感谢这个池塘,让他没有直接落在土地上,血溅当场。 聪颖过人的姚小姐每天花样层出不穷,书生脸上脖子上身上常常带着各种奇怪的痕迹。袁圆开始隐忍不语,后来有一次在书生的胳膊上看到一道三寸长的划伤时,她终于鼓起勇气偷偷跟着书生到了姚府。 袁圆个头虽然巨大,动作轻灵如猿猴,躲在茂密的大树上将下面发生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那夜,袁圆哭着问书生能不能别再去姚府。教人读书写字,天下不是只有一个去处。就算饿着肚子没有饭吃,也好过这样的生活。可是书生安静温柔地听她说完,擦掉她的眼泪,将一件包得小心翼翼的东西递给她。袁圆打开来,整个简陋的屋舍突然间都明亮起来,那是一件美丽的红蓝色宽摆长裙,正是时下楚地丽人流行的衣装。 「是昌绣坊里特制的,你穿穿看合身么?那天逛街时,我看你的眼睛在这件衣服上停留了好久。」 袁圆的衣服几乎都是自己纺布做出的简陋式样,倒不完全是因为穷,而是她的个子实在太大了,所有市面上卖的成衣,她都穿不了。 她曾经也去过一次最便宜的制衣坊,想裁一件样式简单的春衫,就算多出布料钱她也打算好了。可是那制衣坊的掌柜毫不客气地嘲笑「哟,猴子穿衣戴帽也不见得有人样儿」,她也就不好意思再去了。 其实不仅是穿衣服,袁圆奇怪的巨大个子和这张脸,走到哪里都会被人们异样的眼光包围。她自己倒是天生乐观不太介意人们的闲言碎语,可是,因为娶了她,书慕清也没少受嘲笑。 在许多人眼里,书慕清这个人全身上下都恰到好处。他的容貌清丽,举止温和,待人接物彬彬有礼,放在人群中便是可以做教科书的那一个。 只除了他欣赏女人的品味。 「书公子怎么会娶这样大个子的怪女人?」书慕清原本在一户小康人家教十岁小童读书写字,后来他们成亲之后,因为那孩童无意间撞见她一次,被吓哭了而告终。再后来,书慕清就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活干,直到遇见姚小姐。 五 「叶校尉,似乎,和我们想像的不太一样?」 躲在高墙之上的两个人面面相觑,眼睁睁看着吃了满口泥巴接着犁地的可怜书生,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 冲杀在千军万马之中也毫无惧色的两个军人,面对拿着皮鞭的的姚小姐,嵴背有点恶寒。 就在人见人爱的姚小姐谈笑间又一鞭抽打在书生的身上,书生摇晃了几下,突然倒地不起时,叶铿然终于忍不住跃下院墙:「住手!」 半透明的阳光中,姚小姐歪着头,淡定无辜地看着两个相貌还不错的不速之客:「你们是谁?」 叶铿然不理她,迳自上前,扶起倒在金黄色盛开的菊花丛中不省人事的书生。 将军则笑眯眯地应答佳人:「我们是路过打酱油的,看到你的牛很笨,啊,这头笨牛我们好像认识,就是昨天请我们吃鸭脖子的那个,叶校尉对吧——」 救人的叶铿然的动作顿了一下。只见「昏过去了」的满脸泥巴的书生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小缝,朝他挤眼:我本来要装昏逃过一劫,你们这一来搅和,事情变得更复杂了啊更复杂…… 「……」那,你还是继续装吧。叶铿然的嘴角抽搐了几下。 「不要装啦。」姚小姐把小皮鞭朝地面上一点,女王范儿尽显,什么气场相比之下都弱爆了,「这两位大侠想英雄救美,怎么办,把你的卖身契给他们看看?」 「小姐,我教过你的,饭可以乱吃,成语不能乱用……」书生灰头土脸地爬起来,「这不叫英雄救美,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裴兄,叶兄,我确实签了……卖身契。」 将军和叶铿然对视一眼——什么情况? 还有卖身契? 这位兄弟,难道你为了十根鸭脖子就慷慨卖身,这样的义气我们承受不起啊! 书慕清用力摇头露出「你们别误会」的表情,无奈地说:「半年前我找不到工作,只有姚府肯收留我,进这样的大户人家都要先签卖身契……为了养家餬口,我就答应了。」 可怜的书生说这话时仍然勉强笑了一下。 爱笑的人未必没有悲哀。相反,有时候,他的悲哀比别人还要浓一些。 「既然是卖身,就可以赎身吧?」僵局之中,叶铿然突然说了一句。 姚小姐上下打量了他们低调朴素的衣着一眼,笑眯眯地说:「可以啊。十张金叶子。」 在更大更冷的僵局中,只见叶铿然伸手进怀里,摸出一把金叶子,随手扔给姚小姐,「书慕清和你签的契约,到此为止。」 叶家之富,虽然比不上姚府,在楚地也是极出名的。证据之一就是叶铿然的弟弟曾经无聊拿着大把的金叶子买蚂蚁餵穿山甲,叶铿然这个人冷漠内敛,身上没有半点纨绔气息,但不表示他不会随手在弟弟的小金库里抓一把,在路上备不时之需。 身边的小伙伴惊呆了:「你这个骗子!你说没带铜钱的!」 「我的确没带铜钱,我只带了金叶子。」 在同伴露富之后,将军也迅速露出了穷朋友的本色:「嗷不——你不能这样,你都是快要成亲的人了,要勤俭持家!」 「……」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页 「哦,既然有人替你赎身,那你可以滚了。」姚小姐大方一抬手,示意书生自由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书生的嘴唇抖动了几下,露出犹豫的神色。 深秋疏密有致的阳光中,姚小姐精緻水灵的小脸上尽是满不在乎,却有点欲盖弥彰的什么。 像是……失落。 这个时候,叶铿然才突然发现另一个问题,姚小姐的气势虽然居高临下,但她的人一直是坐着的。 浓密花丛掩映之下,她身下是一张轮椅。 六 「那个……」书慕清迟疑地说,「我值不了这么多钱。还是还给人家吧。」 「笨蛋唯一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姚小姐背对着书生,将那把金叶子往身后扔去:「拿着你们的金叶子,一起滚吧。」 她的声音趾高气扬,小小年纪已有言出必行的傲气,只是尾音里带了一丝哭腔。 书生走上前,弯腰将那些金叶子捡起来,蹲在她的轮椅前面:「我知道,你强迫身边人的去跑、跳、甚至飞,只是因为你自己做不到而已。」他无奈地说,「那种失去自由的滋味,实在是很痛苦。我并没有生气。」 姚小姐的肩膀倔强地绷紧,小手握紧轮椅。 「我也知道你爹做鸭脖很忙,没有空陪你,你娘又——」书生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人人都只当姚夫人深居简出,但书慕清知道并不是那么回事。也只有在姚府待久的人才知道……姚夫人是精神失常的。 听府里的管家说,姚夫人原本也是美貌倾城、伶俐聪明的女子,只因为多年前的一次意外,她端着一盘女儿最爱吃的辣鸭脖到后院时,只见五岁顽皮的姚小姐从大树上失足摔下来,身体满是鲜血,双腿摔成诡异扭曲的角度。亲眼看到这一幕,姚夫人当场便吓疯了。 这些年她疯疯癫癫,嘴里总是说着「囡囡要吃鸭脖」。而姚老爷一直没有再娶,只是年復一年,将那蘸着泪水的辣鸭脖做得名满天下。 「爹说,娘是因为没有照看好我,因为愧疚才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出来的。但是我没关系啊!他们根本不明白——没有双腿也不要紧啊,只要——」姚小姐咬紧嘴唇看着自己的小手,「还有双手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情,就不要紧。」 可是姚老爷根本不问她喜欢不喜欢,只让她读那些枯燥得要命的四书五经,也不给她机会做任何一件他认为危险的事。 「其实,你做的这些木工,很新颖有趣。」书生轻咳了一声,把身上套着的犁摘下来,朝后指给她看,「已经耕完这么多地了,比普通的犁要快不少呢。还有上次你做的『翅膀』,应该只差一点就能飞起来了吧。」 「不过,」书慕清温柔地说,「下次不要拿人来做试验了。」 「我才不想把机会给你,」姚小姐扭头,「我是想自己去试飞的!我不怕危险,不怕浑身是伤,我只想自己去试一试!」 她委屈得这样蛮不讲理,却又孤独得无依无靠,连叶铿然也觉得无力,甚至有点难过。原以为这个大小姐以折磨别人为乐……其实,她的本意,并没有那么坏啊。 「唉!」只听一个浑浊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你……」 姚小姐一愣,随即抬起头来,只见站在她面前的人竟是姚老爷。对方蹲下身来摸了摸她的头髮,突然无声哽咽。 姚小姐怔了半晌,突然伸出双臂抱住姚老爷的脖子,大哭起来。 秋日清澈的阳光中,父女泪眼相拥,许多隔阂无声融化。 有些时刻,最爱的人口中,那些说不出来的话,比说得出来的更珍贵。 没有双腿也不要紧,只要还有双手可以做想做的事情,就不要紧;只要最爱的人能彼此理解,就不要紧。 叶铿然冷峻的脸孔也微微软化,像是春日险峰上笼罩起温柔雾气——不过,姚老爷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我看你们都很忙,刚好我闲着,去书房一看正好姚老爷也闲着,就把他叫过来了,啊哈。」将军的节操总是在关键时刻表现出来,「跑腿费什么的不用客气哈姚老爷,就送我们十斤姚记鸭好了。」 「……」叶铿然扶额。谁来证明他不认识旁边这个人! 七 十斤鸭脖还真不少,足够把三个男人撑成三个胖男人。 袁圆做了一顿令人垂涎欲滴的鸭全席,手艺之好,让叶铿然严重怀疑将军又捨不得走了。 不过,这一次将军出乎意料地靠谱。 「我们今天就要走了。」将军边吃边说:「哈,对了,我们来汉阳郡的水路上,看到一个和夫人穿一模一样的红蓝色宽摆长裙的女子,在岸边的树林里玩耍。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袁圆「呀」地一声轻唿,随即不自在地说:「你们……你们看见我了?」 这话虽不是回答,答案却再明显不过。 不会察言观色的书生连声说「真巧」、「真巧」。 原来,每次他们小夫妻吵架,丑女和他赌气,都会去水边的树林里玩耍。有时直到天黑才让他找回来。 「圆圆在山野间反而比在市井人群中更惬意。在山林间,她才能毫无顾忌地欢笑。」书生的神色无奈里还带着点宠溺纵容。 叶铿然微微皱眉——你真的不觉得……这样的女子很奇怪吗? 鸭脖子啃得只剩下骨头了,将军心满意足地摸出手帕,擦了擦嘴:「《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东海之外有一座漂浮在海上的波谷山,山上的人都体型硕大无比,双臂长如猿猴,长着一对招风耳,被陆地上的人称为『大人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页 「我看夫人的长相,是『大人国』的后裔?」 叶铿然一愣。 清风拂动窗外花枝,书生推心置腹地点头:「诚斯然哉!所谓大人国,不过是世外一个小岛。岛上居民们也曾经生息繁衍,安居乐业十分快活,后来沧海桑田,海水上升淹没了故土,他们只能背井离乡流浪到华夏陆地来。 「因为体型太过庞大和与众不同,很多大人被当成妖怪打死,自夏商周三代以后,大人的数量虽然稀少,却总算没有灭绝,还有一些幸运者,与普通人相爱并诞下后代。 「如此上千年,有大人国血脉的人,也不復从前之大,他们只比普通人稍微大一点。 「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因为外貌特异,被其他人当成妖怪伤害,一些大人国的父母便给孩子穿铁衣铁鞋,从小禁锢幼儿的生长,这样等他们长大之后,也就与普通人无异。 「如今,像袁圆这样大的体型,已属世间罕见。」 「比我在所有书籍记载上读到的还要详细——是夫人告诉你的吗?」将军绕有兴味地问。 「不是,是我娘告诉我的。」书慕清微笑,「因为我娘是大人,我身上,也流着大人国的血。」 叶铿然愕然。眼前的书生看起来和任何普通人都没有区别。 「我长成现在的样子,是因为从小穿狭小紧身的铁衣铁鞋,不能长高的缘故。」书慕清给他们斟酒,不亢不卑地说出惊心动魄的话,「一个孩子在成长的时候若是环境严苛地拘束他,他便会适应环境去成长,把身上那些与众不同的东西磨平,长成和所有人一样的样子。 「我爹给我穿铁衣铁鞋时,开始也很疼,我哭,发现哭没有用,就努力让自己舒服一点,不再哭了。」 书慕清微笑:「在所有人都穿衣服的时候,你一个人不穿,就会被异样的目光包围——那种目光,比铁笼子还要令人难过呢。」 阳光中细细飞舞的灰尘,像是努力想挣脱禁锢的命运。 「只有我娘,是不同的。」书慕清说到这里,声音和神色都充满温柔的情感,「她不愿意爹给我穿铁衣铁鞋,说我应该自由地长大。虽然她的话并不能说服我爹,我娘身高九尺(作者註:古代一尺约为0.23米,八尺约为1.84米,九尺约为2.07米),在常人眼里是奇怪的甚至畸形巨大的女人,但在我眼里,她是最美的。」 「原来,这才是你觉得袁圆最美的理由。」将军微笑,「最美的,并不是她的面孔和身材,而是她身上的——自由吧。」 能像悠荡山野的猴子一样自由地长大,能保留自己独有的天赋的美丑,能保留只属于自己灵魂的,独一无二的笑容。 「知我者,裴将军。」书慕清也微笑点头,侧头对丑女说,「圆圆,你再去买些酒来。酒逢知己,千杯少。」 「夫君莫要贪杯。」丑女嘴上虽在劝诫,却微红着脸顺从地起身。 当屋里只剩下三个男人时,叶铿然突然觉得有哪里不对。 「叶校尉,你太无趣啦。」将军把杯中最后的残酒一饮而尽,「其实从荆州的澡堂一直追到汉阳来是件很笨的事—— 「好的计划不会这么部署的。就地取才,以逸待劳,才符合兵家之道。」 这一瞬间,叶铿然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将军虽然说过自己姓裴,却从来没有透露过自己的身份。 「其实教姚小姐读书写字,除了同情她失去双腿之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掩饰自己身上各种各样的伤口吧,」将军站了起来,「毕竟,一个读书人,身上总是带着伤是很奇怪的一件事,连小妻子也会担心得睡不着觉呢…… 「昨晚屋顶上你未尽全力,只因黑暗中过招,一探虚实有趣,偷袭杀人无趣吧?」 「还是那句话,知我者,裴将军。」 书慕清的手里突然多出了一把刀,刀身淡红清雅如诗,「今日,你我光明一战。」 八 阳光像暴雨一样泼洒进来。 「这把刀名叫称心。」书慕清收起笑容,眼神凛冽,「杀过七十一人。」 「很帅的刀,」将军摸下巴,「给刀取名字是恋物癖的一种吗?」他的吐槽突然被打断,人也勐地被甩出去老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胸前增添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狰狞的新刀口。 「杀了你之后,如果你还有未了的心愿,」书慕清的人和刀都异常清丽,刀身轻吟,快得超乎想像,让四周的每一口唿吸都尖锐地带着死亡气息。这么多年来,他的身体被铁衣禁锢,只有在挥刀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风一样的自由;所以他在无数次挥刀中,已经把刀练成了自己的生命中最自由、最随心所欲的那一部分,「我会完成你的遗愿。」 「听上去,我似乎是死而无憾了。」将军喘息,身上新旧伤口都在流血,「可是,我还是喜欢自己去完成心愿!」 将军眼里傲气大盛。 「将军!」叶铿然大声喊。只见书慕清的刀再次划出一道绝美的弧度—— 哗啦一声,书生自己的衣服从后颈到腰部被整个划拉开,后背完全暴露了出来!那不知是什么诡异变态的刀法,原本是要将人竖着一噼为二的节奏啊……而将军站在书生身后,将对方的手臂扭成诡异的角度,让刀锋完全逆转,动弹不得—— 就算是这样,刀风仍然在书生的后背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页 「你也说过,自由的才是最美的,可是,你的刀法已经不自由了——」将军俯视着失手的书生,「你内心里已经不愿意杀我,你的刀意带了枷锁,怎么能酣畅淋漓,如何战胜强大的敌人?」 说到这里,他将手缓缓松开:「既然拿不走我的性命,就将你那把刀上的枷锁拿掉吧,让它自由地挥舞,像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做的一样。」 书慕清沉默良久,直腰起身,突然将刀刺向自己! 一道惊雷划过天际。 入秋的第一场冷雨,就是在这个时候,淅淅沥沥落下的。 九 叶铿然和将军到达汉阳郡时,是傍晚。离开时,是下雨的傍晚。 悲伤的雨天,很适合埋葬故人。 「喂喂,那可是我花钱买来的酒!」将军抗议。 「你花的是我的钱。」叶铿然冷冷说,「另外,就在刚才,我还花钱赎回了你本人。」 从书慕清家里出来之后,将军去酒楼喝得酩酊大醉,接着又醉醺醺地去赌场,可惜手气坏透了,输得直到把自己也押上。最后在赌场老闆鄙夷的眼光中,叶铿然付了一把金叶子,才将人赎回来。 于是,一天之内,他不得不铁青着脸地为两个男人赎身。 「说起来,书慕清真是可惜,太可惜了!」只见将军遗憾地摇头,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我原以为我和他之间,是个『唯有一死以明志』的忠义不能两全的狗血故事啊!」 那时,将军将手缓缓松开:「既然拿不走我的性命,就将你那把刀上的枷锁拿掉吧,让它自由地挥舞,像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做的一样。」 书慕清沉默良久,直腰起身,他突然将刀刺向自己——腰间的刀鞘,稳稳将刀收妥:「好。」 这个书生挥刀的剎那仿佛挥出了自己全部的生命,收刀却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书慕清收刀的时候,我就明白你为什么和他投缘了。」 「为什么?」 「是洒脱。」 「哦哈哈……说得好!」 「是没心没肺的坑爹的洒脱让你们相见恨晚。」 「……」 「荆州城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淅沥雨幕中,叶铿然终于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朦胧雨雾中看不清将军的神色,叶铿然却突然意识到,自己也许问错了话。良久才只听对方说:「……你先回陇右军营去。」 空气突然有些沉默。将军受了伤走不快,而回军营的时日已经迫在眉睫,更何况还有沿路的追杀! 叶铿然冷冷斜睨将军一眼:「如果我记得没错,你身上似乎半个铜钱也没有?我先走,可以。但我不会留金叶子给你;你最好拖着这一身伤,不僱车马,独自步行,勤俭持家。」 叶校尉虽然一贯少有表情,但这次却是连眼底都带着真实的寒意。 「不不——」将军突然意识到不对,「你决不能与穷朋友同流合污!少年人,请务必保持你慷慨的本色!带着金叶子同行!」 「……」 将军见风使舵的表态终于让叶铿然的脸色稍微缓和。 一白一青两个身影往前走,脚下的路纵然不平整,却因为有兄弟的臂膀而变得精彩。 「如果沿路都有埋伏,你能确定自己的运气一直这么好?」叶铿然冷冷问。 「哈,」将军回过头来,雨水打湿了额发,却打不湿他眼底的晴空,「运气这东西,总不如自己的双脚来得可靠。」 第7章 对牛弹琴 引子 美人红酥手,碧茶清如玉。茶水入杯的声音清新悦耳,窗外的相思树无声地翠绿满枝,默默注视着人间。 「我想起了一个琴谱的故事,你想听吗?」将军笑吟吟地问。他们一路快马赶到商州,终于能坐下来喝一杯茶。 「琴谱?」叶铿然显然对附庸风雅没兴趣,「随便。」 「所有珍贵的琴谱,都倾注了谱曲人的生命。」将军悠然说,「有灵魂的琴音向来与凡音不同。故事要从一个冬天说起……」 一 阮洛是个琴师,恃才狂放且有点脾气。 他坐在松林里弹琴时,万籁俱静,百鸟朝拜——那些恰好觅食路过的麻雀、斑鸠和云雀,都被他用口袋里的弹弓打下来,扯一根旧琴弦烤成串,金黄喷香流油,吃起来酥脆的还有咯嘣咯嘣的声音。久而久之只要听到他的琴音,就没有鸟儿飞过了。 他不仅捕鸟,还打渔。离他的草屋不远处有条河,每到冬天就会结上厚厚的冰,阮洛带着他的琴过去,一片冰天雪地中,只有他修长的身影裹在浅绿色的衫子里,就像皑皑雪原里的一抹竹新,堪比画中人。他扯一根旧琴弦作线,开始钓鱼。 冬天的鱼都饿极了,本是极好钓的,只是因为鱼大多在河底沉睡而已。 对阮洛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他灵活的十指在琴面上春花乱拂,声如雷震,就像隔壁的屠夫每晚那气势磅礴的鼾声。不明所以的鱼们被从睡眠中惊醒,一醒来就发现肚子饿了,争先恐后地去咬鱼饵—— 它们不知道,无聊地坐在冰上的琴师肚子也饿了。 于是用不了多久,阮洛就能在岸边生一堆火,吃上香喷喷的烤鱼。烤鱼用的柴,就是他带来的琴。 所谓焚琴煮鹤,不过如此。 很多琴师都很在乎自己的琴,就像剑客珍惜自己的剑,肥猪珍惜自己的膘。但阮洛不。他的琴经常被拆得七零八落用作各种用途,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页 这天阮洛又在钓鱼。其实他也钓了不少了,鲜鱼在鱼篓里乱蹦,只是因为他看天色还早,回去得太早的话,隔壁的屠夫也刚好收摊,又要热情地说媒想嫁女儿给他,他就决定再钓几条。 没想到这一下,竟然让他钓了个奇怪的东西起来。 冰层底下的东西咬钩的时候,他就觉得意外地沉,不会是只鳖啊什么的吧?换了别人也就算了,放走拉倒,但阮洛这个人向来最喜欢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他拉不动,没关系,把琴弦一根根接起来,捆到岸边,再用树桩做了个简易槓桿—— 哗啦! 钓上来的东西重重摔在岸边,那分明是个人啊!修肩窄腰,湿发覆盖之下的脸色惨白却不甘示弱,对他怒目而视。 热得满头大汗的阮洛扔了鱼竿凑过来,忍不住「啊」了一声:「兄弟,大冬天的你穿成这样不冷吗?」 他凑得更近点才发现,刚看错了,原来以为对方穿了亵衣,原来那是长长的头髮覆在身上呢。 「这条河里冬天我还没见过有人裸泳,兄弟真令阮某好生佩服,佩服!」阮洛完全不顾对方挣扎要重新回到水里去的徒劳举动,继续说,「难得遇到令我钦佩的人,我来抚琴一曲,在这冰雪美景中与君共赏吧!」 说完他当真兴致盎然地就地架起琴,弹了一曲悠扬程度仅次于屠夫杀猪声的泠泠小调。 对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身子也挣扎得更为剧烈。 阮洛弹完一曲,自我陶醉地将十指放在琴上,却听身边水花骤然溅起,一条巨大的银色鱼尾忍无可忍地重重拍在他的琴上,琴面顿时四分五裂! 而被钓上来的少年黑髮披散的右肩被鱼钩穿透,鲜红一片,腰部以下竟是一条沉在冰水中的鱼尾—— 鱼尾? 阮洛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突然,鱼尾像一道银色的闪电破水而出拍在他的胸口!他被甩出几尺远,然后重重砸落在冰上。 失去知觉之前,平生第一次,阮洛有点儿后悔自己对陌生人(鱼)的热情了。 二 阮洛倒在冰面上做了个梦。 梦中大雪纷飞,有个男人正手持长剑与一头牛搏斗,雪花落在对方的肩头,看不清面孔。阮洛很是困惑不解,英雄都应该去斩杀蛟龙、勐虎和长蛇吧?屠牛,算什么玩意儿。 按照大唐律令,私自杀牛可是犯法的,阮洛正想对那的男人说,同是天涯无聊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几滴鲜血突然溅到他的脸上,牛怒吼咆哮起来,男人于狂风暴雪中挥剑,一剑砍在牛的犄角上! 这一刻,阮洛心中充满了奇异的恐惧和渴望,他睁大眼睛,努力地想看清男人的脸。 可是雪太大了,他看不清。风雪中还有些奇怪的声音,他也听不清。 「醒醒!醒醒!」 耳边传来更多聒噪的声音,梦中的情景越来越远,眼前由模煳变得清晰,冬夜的星空低垂倒映在湖面,像无数的宝石镶嵌在冰上。 不远处,琴和鱼钩都还在,而阮洛觉得身体似乎有点轻飘飘的,很快他就发现这不是错觉,他的上半身是悬空的。 ——自己被人拎起来了! 面前放大着一张熟悉的鬍子拉碴的脸,是隔壁的屠夫。 屠夫硕大的鼻孔激动地翕合着,一手拎着一块油腻的大肥肉,另一只手拎着他的衣领,大惊失色地说:「你终于醒了!发生了什么?你的衣服被人扯开了!」 阮洛低头看到自己被鱼尾拍得敞开的前襟,心想,扯你妹……但不等他抗议,屠夫已经不由分说把他和猪肉一起扛在肩上,大步往回赶,一路上不忘忧心忡忡地打听他衣服敞开的真相併委婉地表示自己的女儿还是喜欢有节操的青年。 这实在是琴师阮洛非常倒霉的一天。 先是钓鱼时莫名其妙被大鱼给玩坏了,给一尾巴拍晕在冰面上,醒来时腰疼得站不起来;接着是隔壁嫁女心切的屠夫刚好路过,把半残的他扛回家,并失落地用复杂的目光注视他扶着腰关门逐客;最后他把破琴扔到院子里,想给自己找张狗皮膏药,却遇到了另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平时阮洛酒足饭饱之后就会趁着星夜抚琴……才怪!每到天黑他风雨无阻地上床睡觉。美梦之于人生,好比露水之于清晨,露点就是亮点,不必较真去成真。 但今天他的美梦还没来得及做,狗皮膏药也还没找到,屋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会在这种滴水成冰的冬夜来敲门? 「讨债出门右拐隔壁才是屠夫家。」阮洛不耐烦地扶着腰来开门,屠夫杀猪虽然能赚几个酒钱,但他酒德不好常赊帐,不时有讨债的人走错门的。 门开了。外面站了个少年,果然一脸阮洛欠了他很多钱的表情。 少年身上穿的是一件略嫌宽大的粗布长衫,肌肤晶莹如冰高贵,衬得那张隐隐含怒的面孔,就像裹在稻草里的夜明珠。 「啊,是你!」待阮洛看清对方的脸,他一下子清醒了。 是那时在湖里裸泳的人? 阮洛下意识地朝对方的腰下看去,只见衣摆下面是修长的腿,少年的赤脚踩在湿漉漉的雪地上。鱼尾巴什么的,肯定是那时他看花眼了。 「穆!」对方从喉咙里发出一个音节。 虽然只是最简单的音节,但这声音实在是太令人震惊,怎么形容呢,就好像春水流动在寒冰下,淙淙敲击灵魂。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页 阮洛被那声音迷惑,半晌才回过神来:「穆?」 四目相对,阮洛马上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啊,我忘了问你贵姓!兄台,原来你免贵姓穆!」 「……」对方突然一把将他掀翻在地!看上去纤细的少年力量竟然大得惊人,阮洛被摔得昏头涨脑,只听对方接着发出明显愤怒且带威胁的低吼声:「穆——」哪怕是吼声,也磁性得比所有的丝竹之声都要好听。 经过几个时辰的沟通,鼻青脸肿的阮洛总算弄明白了一件事,这位美少年不会说话。 他只会发一个音节,就是「穆」。 他的「穆」到底是几个意思,没人知道。 三 阮洛完全预料不到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因为陌生的美少年就这么在家里住了下来。 被摔得鼻青脸肿的琴师丝毫没敢反抗,他甚至谄媚地把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出的一张狗皮膏药双手递给少年,再三表明自己实在没想到大冬天的有人在河里游泳,绝不是故意用鱼钩弄伤他的,同时忿忿不平地吐槽湖里的大鱼太过兇残,关心地告诫少年别再去湖里游泳。 少年的脸色清冷而警惕,眼底却闪过一抹奇怪的神色,任由阮洛把膏药贴在他肩头的伤口上。 接下来的大半个月,不管阮洛走到哪里,少年就寸步不离跟到哪里。对方无亲无故,也没有名字,只会说「穆」,阮洛干脆就叫他「穆」。 穆似乎一直想告诉阮洛点什么,可惜阮洛听不懂。每当这时候,穆精緻的脸上就露出一丝暴躁和敌意。 除此之外,一切都还凑合。 冬天的太阳总是有点薄薄的矜持,因为穆的到来,阮洛难得勤劳地搞了一次大扫除,把棉被之类都拿出来晒太阳。 家里有一口旧箱子,沉甸甸的似乎没什么东西,阮洛清扫时蹲着拎走三五只蟑螂的尸体,从满是灰尘的箱底看到里面唯一的物件时……不禁怔了一下。 那是一本泛黄的曲谱。 阮洛轻轻翻开这本曲谱,仿佛翻开了一段布满灰尘的旧时光,许久没有动弹。 见琴师低垂的睫下有往事,穆玩味般眯起冷而清澈的眸子。 过了许久,阮洛起身来到门后俯下身来,自从那次钓鱼之后,被鱼尾拍坏的琴就破破烂烂堆在墙角,一直没有修补过。 在穆一脸不屑的注视下,琴师拿了简单的工具,开始补琴。 「我不喜欢弹琴,所以弹不好。」阮洛一边把琴随随便便地补起来,一边说,「我对弹琴既没兴趣,又没天赋,我自己知道。可惜我爹不知道,他生前总是逼我练琴。」 不知道因为听到了哪句话,穆的眸光里有微微动容。 阮洛掸了掸发黄的曲谱上厚厚的灰尘:「喏,这是我学会的第一首曲子。那时候我只有八九岁吧,手背被竹条抽得全肿了,才把这首曲子学会——但我到现在也不明白,这样学会的曲子有什么用?还是难听。」 再好的琴谱,没有乐趣也是枉然;再殷切的期盼,没有默契也会成为负担。 琴很快修好了,阮洛恢復了平常的神情,伸了个懒腰。童年时对万物感到好奇,心中有无数个为什么,但成长到如今,才发现其实很多事情没有为什么。不是每个问题都有答案,不是每次争执都有对错。 ——多年后物是人非,只剩下一丝惘然、遗憾以及……怀念。 穆不知何时坐在琴前,修长的手指拂过琴弦,一阵清越叮咚之声。 「你会弹琴?」阮洛意外地问。 穆没有理他,迳自开始弹奏曲谱上的曲子。这支曲子阮洛听过无数次,也从小练习过无数次,却从没有一次像现在。 从穆指下流淌出的音节十分奇异,它们跳脱而无节奏,就像一万只飞鸟在空中朝各自的方向翱翔,又像一千朵浪花在沙滩留下的痕迹,凌乱得就像——大自然本身。 阮洛闭上眼睛,他从这毫无章法的乐谱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琴。 那把从来没有被认真对待过的琴,就像他自己。他和爹一样的固执,固执到父子俩似乎都忘了初衷。那一次他在爹面前摔了琴,换来了火辣辣的一记耳光。后来,这把琴就没有被他珍惜过,就像这些年的时光一样,破碎,勉强修补,再破碎。 而如今,却有人告诉他,这把琴原来如此美妙。 阮洛怔怔闭目落泪,仿佛所有难堪、伤怀和带着一点点悔恨的过往都被隔挡在音乐之外,这一刻世界只有流水、青松、飞鸟和游鱼,只有旷野的风,漫过山涧的淡金色晨曦与薄雾。 四 从那天起,阮洛再面对穆时,心情便有了微妙的不同。 阮琴师鬼使神差地担负起了照顾少年的责任。他带着穆到镇集上逛街,给他买靴子,带着穆到森林里捕鸟,烤野味给他吃,对邻里只说自己远房表弟来了。 可惜穆脸上的表情总是冷冷的,他不会说话,也不知道听不听得懂阮洛的话。 快过年时,阮洛带着穆上街採购年货,突然听到有人叫他:「小阮!」 兴高采烈和他打招唿的正是邻居的屠夫。原来,屠宰铺就在不远处。 很久之后阮洛还能记得,那天的太阳特别好,就像锅里煎过的金黄的猪油,阮洛一回头,只见屠夫的女儿用力拎着一大桶水,让屠夫洗杀猪刀,少女雪白的面孔上挂着几滴汗水,笑容闪闪发光。其实阮琴师的的确确有文艺忧伤的脸盲症——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页 他从来没认真看过屠夫的女儿。 屠夫已经长成那样儿了,女儿想来也差不多吧……所以邻居这么多年,屠夫的女儿长什么样儿他从来没注意过,更没注意到玩泥巴的黄毛丫头什么时候长大的。 十五岁的豆蔻少女朝他甜甜一笑:「阮哥哥。」 那声阮哥哥叫得清亮柔软,像是用羽毛在人心头轻轻挠了一下,阮洛心口跳动,怔了一下才不自然地点点头。 屠夫姓牛,叫牛腩。他的女儿闺名哄哄。阮洛第一次听到牛哄哄的芳名时就想……女儿应该叫土豆,或者还有个女儿叫番茄才是吉祥的一家啊。可今天不知道是天气太好还是他的心情好,屠夫父女看起来格外顺眼,而且屠夫还穿了一身不常穿的白衣服。阮洛在铺子前面停顿了片刻,脚步和目光都有点流连的意思:「今天哄哄也来帮忙?」 「可不是嘛!」牛屠夫一边剁肉一边说:「听说最近城里有怪牛吃人,好几户人家的小女孩都失踪了,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里!」 「牛?」阮洛还没听说这件怪事。 「是啊,听说吃人不吐骨头,可怕极了。」 阮洛的第一感觉是匪夷所思,接着他突然想到自己那天倒在冰上时做的那个梦,梦里漫天的暴风雪、挥剑屠牛的男人…… 屠牛? 心头火光一闪。他诧异抬头,看见屠夫面孔上的胡茬,就觉得那青色的胡茬有点似曾相识。 莫名地有个奇怪的念头在他脑子里一晃而过——那个男人的脸,他应该是见过的! 没等他抓住那突如其来的头绪,只听「轰」地一声巨响,屠宰铺的案板突然四分五裂倒塌,猪肉羊肉掉了一地! 穆不知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来到他们身后,张扬的怒气让他晶莹的脸孔更加惊艷,可惜与清澈而尊贵的美貌不相称的,是他简单粗暴的发泄怒火的方法—— 他一脚踹翻了屠宰铺子,怒焰点燃的凤眸仿佛在说「给我当心点」,雪白的下颌微抬,神色高傲而阴沉地盯着屠夫父女。 牛哄哄吓得瑟瑟发抖,大叫一声躲到牛屠夫身后。 「穆!」阮洛吓了一跳,回过神来要阻止已经迟了一步,只能死死拉住穆,赔上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对屠夫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表弟脾气有点暴躁,这些肉我来赔……」 穆却丝毫不领情,饱含威胁的一道目光落在牛哄哄身上,像是脾气暴躁的父亲在警告毫无反抗之力的幼儿一般。那种巨大的压迫感终于将可怜的姑娘吓得哭了出来。 牛屠夫虽然职业豪放,身材五大三粗像小山丘一般,但一向脾气温吞如骆驼,几乎可以算是贤惠居家好。遇到突如其来的暴力美少年,他哪怕不至于夺路而逃,也双腿打颤吓得六神无主。 少女一张泪脸梨花带雨,惶然将委屈求助的目光投向阮洛。 英雄救美的冲动每个男人都会有,阮洛涨红脸脱口而出:「穆,不准胡闹!」 变故陡生,许多路人纷纷侧目。 穆冷冷看着他们。 屠夫嚅嚅地打圆场:「没事……没事,小阮的表弟也不是外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换做以前,阮洛当然是听听而已,但这次他听到「不是外人」竟然有点耳根发热。牛哄哄从屠夫身后探出挂着泪珠的小脸,看向阮洛和他身后的美少年,眼里还有一丝害怕。 其实这个时候阮洛也怕。 他充了英雄之后就开始后怕,万一穆当众把他摔得鼻青脸肿,他绝没有还手之力;如果穆一脚赏在自己腰上,就不是半残的问题……下半生他也许只能身残志坚地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泪流满面了。 就在他的脑门儿冷汗直冒时,穆倨傲地从鼻腔里里冷冷哼出一声,转身便走。 他走了? 阮洛一愣,下意识地去追,却被牛屠夫一把拉住,往他手里塞了一大块肉:「这块五花肉拿去吃!」 五 追到穆的时候,已经到了家里。 其实阮洛也摸不着头脑,究竟是什么事突然惹怒了穆?看到少年抿紧的薄唇,疏远而清冷的侧脸,阮洛就有点发憷:「那个,出什么事了?别对邻居那么凶啊,远亲不如近邻,这大块五花肉就是证明……」 为了表明自己说得没错,他献宝似地抖了抖手中的肥肉:「今天吃红烧肉,啊哈!」 穆没理他,漆黑的凤眸里沉浸着琴师看不懂的黑暗与冷漠。这天晚上家里的气氛很紧张,阮洛讨好地做了一桌菜,穆却没有吃几口就放下筷子,阮洛只得一个人把大盘的五花肉都吃了,饱得走不动。 胃不合则寝不安,这晚阮洛没能睡好,他又做了那个风雪中的梦,梦中的男人还是面目模煳。不同的是,这一次风雪中传来悠扬的琴声,犄角折断的牛半跪在地上,似乎在侧耳聆听。 牛听得懂琴声? 阮洛为自己滑稽的想法而跟梦中的自己赌了一根黄瓜。抚琴的男人端坐如山,一身白衣凌风傲雪,宽阔的肩膀莫名的熟悉,当阮洛想要看清时,那身形突然又变得模煳起来。 阮洛想要拨开雾气看清对方的脸,突然身子冻得发抖,他一哆嗦,勐然惊醒了,只见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自己踢到了脚下。 不知道是否因为夜里着了凉,阮洛病倒了。 这病来势汹汹,本来如翠竹一样挺拔的琴师虚弱躺在床上,有气无力,脸色苍白像树梢的残雪。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页 牛屠夫拎着肥肉来探病,身后跟着脸颊绯红的牛哄哄。少女穿了件绯红的小棉袄,大眼睛里满是羞怯又大胆的关切。而屠夫一身白衣,下巴的鬍子修剪得比上次更整齐——最近屠夫似乎特别爱穿白衣爱修边幅。 阮洛顿时觉得自己有必要修正对大鼻孔的偏见。 琴师的屋子虽然生了炭火,仍然比外面春寒料峭的庭院还要冷,让父女俩打了个哆嗦。 牛屠夫正叮嘱阮洛几句风寒要通风透气不可捂之类的话,穆听到声音,睡眼惺忪地走了出来,一看是他们,顿时眯起眼睛。 少年的神色仍然充满敌意,虽然不至于像初次见面那样大打出手,但冰寒的视线里就一个字:滚。 牛屠夫好汉不吃眼前亏,大鼻孔紧张地翕动了几下:「小阮我们该走了……我刚想起来,昨天杀的猪还没剐!」 牛哄哄似乎还不想走,却又害怕穆一身寒冷气息,娇憨又带着一丝委屈表示不满:「爹!」 穆突然将一记阴寒的视线投过来,牛哄哄吓得立刻拉紧牛屠夫的袖子,闭嘴不语。 「最近城里吃人的牛,倒是有几天没见了。也有人说看到它到村子里来了,小阮你也要当心。」临走时牛屠夫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多说了一句。 「牛吃的都是小姑娘,他怕什么呀。」牛哄哄心无城府地说,吐了吐舌头。 「当心些总不是坏事。」 阮洛应了一声,听到「牛」的时候他总是有种奇怪的感觉,可能是因为那头聆听琴音的牛的缘故吧……最近不知为何梦特别多,杂乱无章,醒来常常大汗淋淋头疼欲裂。 父女俩出门时,阮洛不知不觉将视线落在屠夫的背影上—— 梦中抚琴的男人……也是穿白衣的。 屠夫为什么突然变得爱修边幅爱穿白衣呢? 阮洛病得昏昏沉沉,朦胧中听到琴声,似乎是穆在抚琴,调子十分悠远而古老,像是从千年冰封的雪地里伸出的一枝含苞待放的桃花,灼灼温热,不知不觉滚烫了谁的心胸。 他在琴声中沉睡,就像在宽广的胸膛里小憩一样安稳,流水洗涤了时光的沙土,把那些心碎的冰渣缓缓搅拌融化成一江春水,再流经四肢百骸,渐渐温暖了僵硬冰冷的手脚。 琴音,竟然可以轻缓美妙至此。 阮洛闭目沉沉睡去,之后再无纷扰恶梦。 不知过了多久,阮洛的病好了起来,原本十分兇险的症状褪了下去。他能下床时,穆却不知道去了哪里,阮洛找遍了家里的房间和庭院,都不见踪迹。 少年消失得就像他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阮洛突然想到,他原本就是不速之客,突然就这样走了……也许就真的不回来了。 看着被遗忘在角落里的琴,阮洛怔怔地一个人呆了许久。 「阮哥哥!」一个清甜的声音突然从门外传来,牛哄哄提着一篮糕点走进来,看见穆不在,顿时长长松了口气,开心地问:「你今天一个人?」 「嗯。」阮洛的声音不知为何有点失落。 「你会捕鸟,还会捉鱼对不对?」牛哄哄眨巴着大眼睛,「能不能……带我一起去玩呢?」 呃?四目相对,阮洛的耳根又有点泛红,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人生的第一次约会来了。 六 这是阮洛和牛哄哄初次约会,两个人都有点紧张。快走到湖边时,阮洛更紧张了。自从被大鱼欺辱之后,他许久没有去湖里钓鱼。如今远远看去,结冰的湖水就像一面宽阔无边的镜子,将远山近树倒映得清晰。 阮洛心中莫名不安,突然停住脚步对牛哄哄说:「就到这里吧。」 「为什么呀?」牛哄哄不解地歪着头,「不去钓鱼吗?」 「我弹琴给你听。」阮洛绝不会承认自己腿软了,心虚地顺势盘腿坐下来,「你要听什么曲子?」 牛哄哄似乎这才注意到他身后背着琴,目光也被吸引了过去:「阮哥哥,你的琴看上去好特别哦!」 「呃?」阮洛低头看去,琴身有好几处修补,尾端还有烧焦的痕迹,一看就是被不负责任的主人给玩坏了的悲惨乐器,他硬着头皮尴尬地一笑,「这把琴有点旧,其实我还是挺爱惜它的……」 话音未落,树上一团积雪「砰」地砸落下来,正中阮洛头顶,仿佛是抗议他睁着眼睛说瞎话。 好在牛哄哄丝毫没有注意阮洛的狼狈模样,两手托腮眼睛亮亮地等待听琴。 阮洛的手指略微迟疑地抚上琴弦,这一刻,他脑中莫名浮现出穆当日弹琴的模样。 仿佛受了某种感染,琴师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翘,起了一个调子。 铮—— 清越清澈,犹如春水淙淙敲击灵魂。 几只淡黄嘴的小鸟突然落在树梢,驻足聆听。其实阮洛十指修长,有在琴弦上灵活游走的天赋;他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指下琴音已经与往日大不相同。四周分明还是寒冬,但春意仿佛从琴音里怒放出来,树梢被暖风点了零星的绿色,山涧从凝滞变得灵活。漫山遍野尽染生机,而一段相识相知的友谊却被埋葬在浓郁的暮色里,缓缓地……一江春水漫上离人的眼眶。 曲终时四弦一声,清如裂帛,又如寂静雪夜枯坐等待时,突然响起的叩门声,让人心口也随之重重一颤。 戛然而止。 四周安静许久,才有鸟儿扑棱着翅膀飞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页 牛哄哄半晌才回过神来:「阮哥哥,你弹得真好。」少女想了一会儿,托着腮天真地说:「不过,没有我爹弹得好。」 阮洛眉心一跳:「你爹会弹琴?」 牛哄哄正要回答,湖面突然传来巨大的响声,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勐地破冰而出,空中仿佛骤然下了一场暴雨!阮洛来不及看清眼前发生了什么,耳边传来牛哄哄的一声惊叫:「救命!」 水流将少女高高捲起,甩向湖面!阮洛来不及思考便下意识地伸手去救牛哄哄,却也被捲入巨大的漩涡中! 他看见了,捲起牛哄哄的是一条银光闪闪的鱼尾——是那天在冰面上袭击他的大鱼…… 眼前的画面被水波扭曲得诡异,进而模煳,最后归于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阮洛耳边传来一阵哭声,让他清醒过来。 吃力地顺着哭声的方向转过头,只见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坐在冰上,委屈地哭个不停。 迟缓地转动视线,阮洛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记得他和牛哄哄约会来着,在离湖面不远的树林里弹琴,两人正在说话时,突然来了一阵暴雨,然后……阮洛脑子里勐地一个激灵,牛哄哄人呢?不会已经—— 他勐地坐起来,小女童担忧地哭着摇他的胳膊:「阮哥哥,你没事了吗?」 「……」阮洛有种奇怪的不好的预感,眼前的小女童似曾相识,「你是?」 「我是牛哄哄呀!」小女童泪汪汪地说。 阮洛风中凌乱了! 「我变小了。」牛哄哄边哭边说,柔软的发梢间传来羊肉膻味儿,那是常年在屠宰铺才会有的味道,是牛哄哄没错! 「阮哥哥,我不想做小娃娃,我要变回大人的样子呜呜……」 虽说阮洛向来神经大条,但眼前发生的事情还是让他一时间接受不能。 金色浓稠的夕阳点点洒在冰面,折射出炫目的光泽,提醒他现在是光天化日之下,不是做梦。 七 屠夫家自然是不能回去了,若是让屠夫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变成了五六岁的小女童,不知道他会不会抄起杀猪刀,砍了他一向心心念念的准女婿人选。 阮洛将变小的牛哄哄安置在自己家里,怔怔地对着那把破琴,努力回忆当时的情形…… 突然落下的暴雨,席捲而至的漩涡,还有……一条银色的鱼尾!阮洛蓦然想起了最关键的细节——在昏过去之前,他恍惚看到漩涡中的鱼尾,上身是人。 有什么东西在阮洛眼底跳动,仿佛真相近在咫尺,却又隔了一层看不真切的薄纱。 《山海经·南山经》中记载,有鱼焉,其状如牛,陵居,其名曰鯥。 山海经中有一种神兽叫「鯥」,水陆两栖,在水中是鱼形,在陆地上则拥有四肢和犄角,酷似牛的模样! 人身鱼尾,镇上吃人的牛……阮洛下意识揉了揉太阳穴,然后感觉一只温柔清凉的小手扶向他的额头。 「真像!」牛哄哄的眼睛里满是纯真的仰慕,气息像槐花蜜一样清甜清香,让他有片刻失神。 「像什么?」阮洛不解地反问,却见牛哄哄一下从他怀里熘了出去,回头咯咯笑着不说话。 她的人虽然变小了,剔透如水的眼睛里却仍有一丝只属于少女的羞怯。 阮洛突然想起之前被打断的对话,他转身问牛哄哄:「你说牛屠夫会弹琴?」 「不会啊。」 「呃?那时在湖边听我弹琴,你说你爹的琴弹得更好。」 「没错啊。」 阮洛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自相矛盾的话?他正要再问,咚咚咚,一阵敲门声突兀地响起。 阮洛来不及消化小女童刚才的话,慌忙快步走到门口,深吸一口气—— 他几乎迫不及待去打开门,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又在犹豫什么。 门开了,却不是那个人。 来人是牛屠夫,穿的仍然是没捨得换洗的白衣服……虽然装扮有那么点玉树临风和粗犷相结合的味道,但脸上占小便宜的表情就原形毕露了:「我做了饺子,来借酱油。」 阮洛担心他发现屋里的牛哄哄,眼神不由自主地有点躲闪,好在牛屠夫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神色的不自然,哼着小调等在门口。 这时,屋里突然传来一阵声响,像是什么东西被带翻了声音。 牛屠夫满脸疑问地朝里面看了一眼,阮洛心虚地说:「啊哈,最近家里闹蟑螂……」 「蟑螂的声音还挺大。」 「也许……也许是耗子吧!」阮洛思忖着该怎么应付过去,对方偏偏就好事地挤进了屋子里来,大有一探究竟的架势和热心:「打耗子我老牛拿手!来来,我帮你。」 阮洛阻挡不及,只能硬着头皮跟上屠夫朝藏着牛哄哄的房间走去,房门一开,他心惊肉跳地说:「牛——」 里面却空空如也,窗户开着,在寒风中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阮洛一愣,悬起的心终于落地。原来牛哄哄听到声音,已经跳窗逃跑了。 牛屠夫拿了酱油心满意足地走了,没过多久天渐渐黑下来,夜色像湖水漫过飘雪的黄昏。 阮洛等了许久,仍然不见牛哄哄回来。他满腹疑问看着窗外的天色,不知道为什么就有点担心。 凄冷冬夜里,她一个五六岁的小女童能去哪里? 这样想着,阮洛再也坐不住,急匆匆推开门走入风雪中。宁静的乡村里间或传来几声狗吠,除此之外,只有落雪的声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页 「牛哄哄——」 阮洛一路走过去,天越来越黑,几乎看不清前路。阮洛点燃随身的火摺子,也只能照亮身边的一小片雪地,火光中更显得四周黑魆魆得可怕。 突然,不远处传来一声惊唿,是牛哄哄的叫音! 阮洛朝声音的方向奔过去,等他看清眼前的情形,不由得后退两步,握着火把的手忍不住发抖。 雪地里伫立着一头巨牛,强悍的身躯比寻常的牛大好几倍,一边的犄角断了半截,鼻息里喷出令人悚然的怒吼,前蹄正将牛哄哄按在雪地里。 巨牛看到他,动作突然一顿。 牛哄哄也看到他了,大声哭喊:「阮哥哥快救我!」 阮洛不假思索举着火把冲过去,虽然力量强弱悬殊,但巨牛畏惧火源,阮洛一把拉起牛蹄下的女童,随即将火把朝巨牛掷去!巨牛的身形庞大,动作却十分灵活,一侧身便避开了灼烫的火把。 这一瞬间阮洛看到了它的肩胛处——贴着一张熟悉的狗皮膏药。阮洛浑身一颤…… 火把掉在雪地里,发出滋滋的声音,随即冒出几缕白烟,熄灭了。 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阮洛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他拉起牛哄哄,凭着直觉朝来路拼命逃跑。 不知道为什么,巨牛没有追来。阮洛脚下不敢停,一直跑到远远看见自己草屋里的亮光。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草屋里微弱的亮光这么可爱过。琴师重重喘息着,抱着牛哄哄冲进屋里,正要松一口气关上门—— 门却被一股大力推开了! 风雪扑面而来,穆赤脚站在门口,雪白的脚踝与未干的雪水同样颜色,纤细的眉眼怒火清冷,眉头紧皱盯着他们。 阮洛用力咽了一口唾沫,喉咙发干,勉强想挤出一个句子却没能成功:「你……」 「穆——!」穆随便抬手一挥,便将可怜的琴师重重摔到墙角。 这一瞬间,阮洛突然明白了「穆」这个音节的意思……那不是「穆」,而是「哞」,是牛的叫声! 穆脸色阴沉地大步走到想要逃跑的牛哄哄的面前,抬手一掌朝她打去—— 高高扬起的手掌却停在了半空中。 牛哄哄的眼里涌上了委屈的泪水,哭得像花脸猫儿一样,眼前金星直冒的琴师爬了起来,顾不上多次受伤的腰,拦在牛哄哄面前:「有事沖我来!别伤害牛哄哄!」 事到如今,巨牛肩胛上的狗皮膏药让他什么都明白了。但他不明白的是—— 穆为什么一直找牛哄哄的麻烦? 「阮哥哥!」牛哄哄立刻像泥鳅似地钻到琴师身后,双手紧紧牵住他的衣角。 穆朝阮洛投来一个凌厉冰寒的眼神,再次一挥手……可怜的琴师这次被摔到窗下,不过穆出手虽然快,但掌风稳稳托送,落在地上是并不觉得疼,更不用说受伤了。 也正是因为这一摔的留情,让空中的阮洛有机会看到小女童的表情……她嘴里喊着「救命」,却并没有多少惧怕的样子,大大的眼睛里甚至有点得逞的狡黠。 阮洛突然觉得哪里不对。 牛哄哄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牛哄哄土里土气,几乎没有任何能让人记得住的特徵,而眼前的小女童像一枚闪闪发光的贝壳,哪怕只有五六岁,五官精緻高贵绝不会淹没在人海中…… 阮洛突然间明白过来——虽然自己有严重的脸盲症,但事实并不是自己以前没有认真看过牛哄哄,而是不知何时,牛哄哄完全变了个人! 最近的牛哄哄当真是牛哄哄吗?或者说——当真是人吗? 阮洛为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打了个寒噤。 八 在阮洛失神时,穆勐地一把将小女娃拎起来,就像老鹰抓小鸡一样狠辣无情! 被反绞住双手无论如何也逃不掉的牛哄哄边哭边求饶:「爹!我不逃了,不吃人了,别打我!」 爹? 阮洛的脑子转了好几圈,才明白过来眼前的小娃娃话里到底有几个意思。他无论如何也没法消化这句话的信息量。 她……她是穆的女儿! 不可能。穆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小。十三四岁的少年,能有女儿?阮洛的脑子成了一团浆煳…… 小女孩仿佛看懂了他的纠结,大哭大叫手脚一阵乱蹬:「阮哥哥,我们是神兽鯥,别用人类的年龄来框我们。别看我的人形本体的个子矮,我今年有二百二十二岁了。我爹一千九百九十九岁了仍然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家暴!快救我啊……」 「……」阮洛就地石化。 最近大闹商州城让全城人心惶惶的,就是这只小神兽! 第一次在屠宰铺见面,穆生气就是因为听到牛吃人的消息,给小神兽一记警告; 第二次,穆在湖面上准备抓回小神兽,让她变回了人形的本体; 第三次就是今夜,穆要抓走再次想逃跑的小神兽,又被阮洛搅局…… 琴师突然有种迎风流泪的冲动,难怪穆推门而入时投过来一记不耐烦的眼神……敢情人家是老爹在教训女儿,阮洛终于明白那个眼神的意思了:关你鸟事。 「真正的哄哄去哪里了?」脸色苍白的琴师半晌才能说出这一句。 「被我吃掉了。」小神兽抽抽搭搭地说,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多么可怖,仿佛只是在说「我吃过晚饭了」一样的稀松平常。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页 「吃……掉……?什么时候?」 「第一次在大街上遇到你的前一晚啊。」 「你怎么可以吃人?」阮洛骇然。 「为什么不能吃人?」小神兽含着眼泪不解地反问,话语里甚至还有点天真无邪的味道,「人不也吃猪牛羊吗?」 阮洛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却不知道从何驳斥起。 「牛屠夫也被吃掉了?」阮洛回想起牛屠夫和以前不同的古怪表现,颤声问。 「没有啊。」小神兽这次用力摇头,「我只吃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女。」 「……」什么叫年龄相仿,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差远了好吗! 「牛屠夫只是因为离我太近,不自觉地被我的喜好影响了。」小神兽大大方方地说,「因为我崇拜的男人穿白衣服,下巴上留淡青色的胡茬,他无意中受了影响而已。」 人鱼的歌声可以摄人心魄——神兽鯥拥有影响人心的能力,自然不在话下。 「你怕我吃掉你?」小神兽仿佛看懂了阮洛的恐惧,「我说啦,我只吃年龄相仿的少女。」 「是是!而且我太瘦了……不好吃……「阮洛干笑着后退了几步。 「瘦不瘦没有关系呢。」小神兽认真地说,「我们吃的又不是人类的身体。」 「……」阮洛愣了,一下子没明白她的意思。 「不吃身体吃什么?」 「你们人类有句话叫『缺什么补什么』,我们吃的是……」小神兽眨巴着眼睛,「话语。」 「我们鯥天生都不会说话。只有吃掉人类的『话语』,才能开口说话。对人类来说,『语言』是灵魂里最浅的那一部分,甚至比『泪水』还要浅,被吃掉过不久就会重新长出来,你们也没什么损失呀。」 阮洛愕然侧头,他突然发现一件事—— 穆不会说话,而小神兽是会说话的! 难道……熊孩子所谓的『吃人』,只是会让人变成哑巴而已? 「其实我吃的时候都会留一点儿,所以那些被我吃掉语言的人只会一段时间不爱搭理人,变得格外沉默而已。虽然很少的会因为忧郁而生病,但大多数都能自己恢復的……」小神兽估计是吃了好几个人,话特别多,「其实小孩子最好吃,他们的语言都是『直言』,而大人的语言千变万化,有『巧言』、『婉言』、『谎言』,还有『威胁恐吓』、『塞搪推脱』、『欲拒还迎』……还有一种臭臭的,叫『马屁』,你们人类却有很多大人喜欢……」 一巴掌忍无可忍地拍过来打断了小神兽的唠叨,穆脸色冰寒地看着她。 「爹,又打我头!」小神兽委屈地缩起身子,从怀里找了半天,突然摸出一枝皱巴巴的桃花,「这是我昨晚上游了几千里到岭南摘来的……爹,生辰快乐。」 穆愣了一下。 语言千变万化,比世界本身还要丰富多彩,但,这是他绝对未曾想到的一句。 小神兽眼睛明亮清澈如溪水:「能说话很好玩,但更重要的是——能亲口告诉你这句话。生辰快乐。」 今日是穆两千岁的生辰,他们的生命太长,长到并不会去记住某一个特别的日子,但她最爱的爹爹两千岁了,她想送点什么给他——人类会给爹娘送桃子,说桃子是长寿的意思。鯥原本不需要长寿的祝福,但她觉得很好很有爱,所以去天涯海角找桃子—— 天地间这么大,北方都在飘雪,南国的春意虽然先萌芽了,但桃树才刚刚开花,远没有结果呢,连最青最小的桃子也没有,她只能折了一枝桃花回来…… 小神兽有点忐忑地把桃花放在穆的手心。 穆冰寒清澈的脸孔上露出诡异的红晕。也许这一刻,他不得不承认人类的语言,有时候有种奇怪的魔力,比噼山填海的力量还要大—— 让活了两千年的神兽,突然就不知所措起来。 「……」穆突然转过身,推开门头大步走了出去,像身后有谁在追他一样。 「爹他怎么了?」小神兽不解地回头徵询阮洛的意见,「因为桃花皱巴巴的,他生气了吗?」 「不不。」阮洛「咳」了一声清嗓子,「我想他只是……害羞了。」 九 雪温柔地下着,阮洛陪着小神兽坐在炉火旁,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既然被『吃掉』并不会怎么样,镇上那些少女的失踪又是怎么回事?」 「下雪天玩雪很有意思呀,」小神兽眨巴着眼睛,「我把她们催眠了带走当狗狗,给我拉雪橇呢……」 「……」原来这才是穆见她一次打一次的原因!谁家冷艷高贵的爹摊上这么个熊孩子,都会脾气暴躁吧…… 这一瞬间阮洛突然有点同情穆了。 「我爹就是对我凶把我管得严严的,他自己还不是经常上岸来,和小白见面!」小神兽不满地皱起鼻子。 「……」谁是小白? 小神兽双手托腮完全沉浸在了美好的回忆里:「小白是个穿白衣的帅哥,——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就觉得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类了!」她的大眼睛里冒出星星来。 「那个时候我还是只有两百零三岁的幼崽,看到我爹和小白在暴风雪中决斗——那一战真是昏天黑地日月无光,我爹的脸更无光……我们神兽向来看不起人类,族中最强的他竟然被一个人类给打败了,连犄角都折掉一段。」 「……」津津乐道地说着自己亲爹被羞辱的事情真的好吗?阮洛被八卦吸引了注意力,还没意识到问题的最关键所在,问了一句:「为什么会打起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页 「我那时候在岸上玩肚子正好饿了,见一个小婴儿躺在摇篮里,看上去圆滚滚很胖的样子,就把他抓起来在雪地里当皮球滚着玩……」 「……」你还能再丧心病狂一点吗? 「那时候我还没有人形,就是小牛的样子……愚蠢的人类应该对能够作为神兽的玩具而觉得荣幸吧?可是小白一上来就把婴儿抢过去抱在怀里,脸色阴沉得像要把我大卸八块一样——要不是我爹及时赶到救我,我一定被他做成了椒盐牛扒! 「谁知道后来,他们不打不相识,竟然成了好朋友。我爹喜欢听小白弹琴,没事儿的时候就上岸来,小白知道他不是人,也不害怕他。 「有一天我听小白对我爹说,高山流水,天涯知音。我爹许久没有动弹,我知道他一定是动心了!」 「……」熊孩子你够了!那叫惺惺相惜。 「后来时间长了,镇上就流传出『对牛弹琴』的传说,说湖边的琴师不是凡人,他的琴音连牛也久久聆听不肯离去——其实,真正不平凡的是听琴的『牛』好吗?愚蠢的人类!」 湖边的琴师?阮洛这才觉得有哪里不太对,貌似他的茅屋就在湖边啊…… 「你和小白长得真的好像,让我爹都认错了人,除了弹琴的水平。」小神兽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视,「那天你的琴音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啊,我躲在水底下都要笑死了!难怪我爹生了气,认错人不可怕,可怕的是认错一个笨蛋……」小神兽咯咯直笑,「你们父子两除了相貌之外,没有一点儿相似的。」 「什么?」阮洛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好像听到了……父子? 「你不知道吗?小白是你爹的外号。」小神兽上下打量他,「你们人类会说话呀,难道小白什么都没有告诉你?」 阮洛愕然摇头,在他所有的记忆里,爹都是话语不多的男人,很多时候阮洛厌烦他,因为他逼自己练琴。 「小白可是了不起的人呢!」小神兽肯定地说,「你身上有寒毒,是不足月出生时为了保命吃的丹药留下的遗症,会忽冷忽热,普通的药也不管用。后来小白想了个办法,才救了你一命……他用我爹断掉的半截犄角做琴胆造出了一把琴,又写出了一本曲谱,独特的琴音可以调理身体气脉运行。」 说到这里,她的神色突然黯淡下来:「写完那本曲谱,他的样子好像很疲惫,有一次还吐血了。我爹很担心他,但那时候我爹的冬天快到了,要回湖底去睡觉。我也被迫跟着回去被关在家里。」 《山海经·南山经》中记载,鯥,冬死而夏生。 「我们鯥冬天睡觉并不是人类的四季中的冬天,是我们自己的冬天,每次睡一觉都要十六年。」 「等我爹一觉醒来,就遇到了你——」说到这里,小神兽看着阮洛苍白的脸色,不解地又问了一次:「不要这种表情哇……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奇怪了,你们人类会说话呀。」 阮洛掩住面孔,许久没有动弹。有什么热的东西从指缝间流出来。 原来,这才是爹逼他弹琴的原因。 人类虽有「语言」,可很多男人都不太会用语言来表达感情,他们宁可流汗,宁可用血——跟神兽鯥其实很像。 尾声 故事讲完了。一直漫不经心听着的叶铿然冷冷地呷了一口茶:「结局挺坑爹的,这个小白不会是你吧?」 「小白是我,那头牛就是你——每次我跟你说话你十句有九不搭理,对牛弹琴我容易吗我?」将军笑吟吟地回击,「这个故事是我在军营里听老兵讲的。那时有一大批从军的二货少年迷上了穿白衣——我就是其中一个。」 「小白真有其人?」 「有。二十年前威震戎狄的儒将阮流觞。阮将军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更难得他精通音律,军中流传『阮郎顾曲』,是将他比作了名将周瑜。曾经远远地见过他的老兵说,阮将军沙场点兵的风姿,竟是当得起的。 「他的妻子是兵部尚书的女儿,新婚不久他辞别家人独赴战场,只等陇右战事一了,他就回长安一家团圆。 「可那年长安疟疾横行,半年后妻子不幸染病,那时她已经即将临盆。她病危的书信送到军中,他抛下三军不发,也不等上奏朝廷,八百里快马加急赶回去见她最后一面。 「吐蕃人趁机发动袭击,虽然有副将临阵受命调兵遣将,但仍然有几百士兵伤亡,因为这次严重渎职,他被朝廷革职廷杖,两根肋骨被打断,因为一干大臣的求情,君王念在他以前的功劳,才让他捡回了残命。他从统领千军的将领,变得一无所有,带着侥倖存活下来的婴儿,来到商州湖边的小村庄隐居。后来,再没有人见过他。」 风起帘动,清旷怅然。偌大的茶楼此刻竟显得空荡荡的,喝茶的人不知何时只剩下了他们两个。 叶铿然点点头,端起一杯茶:「你讲故事,是为了等人?」 「是啊。」裴将军笑吟吟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还是位故人?」 茶楼里的人已经走得一个不剩,从逆光的角度可以看到,有个人影慢慢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样东西。 纵然早有迎敌的心理准备,叶铿然还是在看到对方手中那样东西时,愣了一下。 那是一副棋盘。 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冷冷坐下来,为自己斟茶:「我终身做棋上的飞将军,你却做了真将军,这么多年了,还是我不如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页 裴将军微笑:「过奖。」 「喝完这杯,下棋。」对方说话言简意赅,就像棋盒里清清楚楚的黑白子,森然无情,「赢,你走;输,你死。」 裴将军眉头一挑:「怎么个下法?」 第8章 塞翁失马 一 吴节超是个八岁的乞儿,他有很高的人生理想。比如总有一天他要高端大气地点两碗滷肉烩面,吃一碗倒一碗;比如总有一天他要低调奢华地买两条胡服裤子,穿一条扔一条;再比如……他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竹马。 商州城的男孩子几乎都有一种玩具,竹马。官宦人家的孩子用金玉做马头,穷人家的孩子用蓝布做马头,连街角捡破烂的癞头孩子,也有带着他捡破烂的驼背爷爷给他做的竹马。那天,癞头流着鼻涕骑着脏兮兮的竹马,像一根脏竹竿骑在另一根更脏的竹竿上,得瑟地跑过整条街,笑声在半里外都能听见。 吴节超羡慕地看着,直到癞头的背影消失不见,也没有动一动——他没有竹马。他不仅是个乞儿,还是个孤儿,多年来就像野猫一样求生,他机灵、谨慎、懂得看人脸色、必要的时候兇狠,所以一日三餐都能讨到吃的,又不会被其他乞丐欺负得太惨。虽然运气不好的时候要在垃圾堆里和猫狗抢食,他也没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对。 只有每次看到男孩们拿着小竹马出来玩时,他才会心痒难耐,痒过之后心口某个地方就空空的,风进来,雨进来,无人理睬。 这天黄昏,吴节超到他常去的饭馆后面,希望能找到一点残羹剩饭,突然在垃圾堆里看到了一样奇怪的东西。 那是一个黑紫色的棋盘。 街头常有人对弈,双方执黑白子坐上两三个时辰动也不动,所以吴节超认得这东西。棋盘十分精緻,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做的,有淡淡的香味,底盘画着他看不懂的星图,四周雕刻着仙鹤和骏马,一眼看去似乎价值不菲,在一堆垃圾里显得格格不入。 吴节超把棋盘捡起来,翻来覆去看了半天,也没发现哪里破了坏了。奇怪……明明是好东西,怎么会被人扔到垃圾堆里? 莫非这东西有什么其他的古怪?吴节超仔细看去,突然吓了一跳,棋盘的木纹理间隐约竟有暗红的血迹。 一种莫名不安的直觉让吴节超后背发毛。他正犹豫着是扔掉,还是把棋盘揣到怀里,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喝斥:「哟,捡到宝了?」 吴节超一回头,看到了另外几个乞丐——确切地说是四个,都比他大一点,但因为长期饿着肚子也只是面黄肌瘦半大孩子的模样。领头的那个比其他几个的壮实,脖子上有道粗短的疤痕。 看到吴节超怀里的东西,几个人眼睛都是一亮。疤痕立刻命令吴节超:「把东西留下。」 「这是我捡到的。」吴节超原本正犹豫不定,如今有人来抢,却让他打定了主意把棋盘护在胸前收好。但他的动作在几个大孩子的眼里,就像护食的小猫一样柔弱可笑。 「这是我的地盘,看清了吗?」疤痕怪笑起来,「这里东西都是我的,你在这里捡的东西也是我的!」他将手一挥,几个人拥上来就抢! 八岁的吴节超打过很多场的架,和人,和野狗,甚至和一头同样飢饿的猪。世上属于他的东西本来就很少,他不想连那一点少得可怜的东西也被抢走,所以每次打架都全力以赴。这一次,他很幸运地……被打掉了三颗牙。 吴节超倒在墙根喘着粗气,脸上都是血,几个大孩子的脚雨点般落在他身上,让他痛得蜷起身子,疤痕哈哈大笑:「叫声爷爷就饶了你!」吴节超脸色铁青咬紧牙关。 疤痕又踢了他一脚,这次脚踩在了他脸上,吴节超的脸被挤压在墙上,挤成了一个奇怪而滑稽的表情,疤痕正在脱皮的带着浓重脚气的脚板踩着吴节超的脸,用力地碾着:「叫啊!」 「叫啊!」几个人一起起闹。 一个清脆好听的声音突然在几人身后响起:「叫什么?」 疤痕转过头,所有人都转过头,除了头不能动的吴节超。松松软软的夕阳下,他们看到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孩子满脸好奇地走过来。 「叫什么?」女孩又问了一遍。 「爷爷!」光头得意洋洋地说。 「叫什么?」 「爷爷!」 头不能动的吴节超脑子动得倒挺快,他咧开缺牙的嘴笑起来时,光头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狠狠地怪叫着朝小女孩扑过去,高高举起的拳头正要落在小女孩脸上,却突然停住了。 一袋包子伸到了他的拳头跟前。 小女孩举起热腾腾的包子,温润如水的大眼睛真诚带笑:「给你吃。」 口水从疤痕还有他的跟班们嘴角流了出来,他们的表情由愤怒变为惊喜。对飢饿的乞儿们来说,一袋热包子比一个来歷不明的木盘有用多了。疤痕一把抢过纸袋,带着他的跟班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然后,他们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愕然互相对视……一个个倒在地上。 吴节超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旁边的小女孩好整以暇地笑呵呵说:「蒙汗药。」她看上去也只有八岁,穿着整整齐齐的紫色衣裙,因为正在换牙说话有点漏风,听口音并不是商州本地人。 「我……我叫吴节超。」吴节超看到她睫毛下的大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脸红了,好在他的脸本来就又红又肿,也看不出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页 「哦。」小女孩似乎很无聊地看了他一眼,「就算你有节操,迟早也会掉光的。」 「……」是「节超」不是「节操」好吗! 在小女孩转身准备走开时,吴节超突然发现,她背后轻轻巧巧背了一只竹马—— 女孩子也有玩竹马的? 吴节超的视线顿时移不开了。那只竹马真漂亮,马头是木头雕刻的,马鼻子马嘴都栩栩如生,竹子光滑如碧玉,尾巴上还系了对马蹄形的金铃铛。 眼角的余光不经意瞟到吴节超的眼神,小女孩眨了眨眼睛,停住脚步:「没见过竹马?」 「见……见过……」 「可你的眼神,比刚才他们看到包子还要馋。」 吴节超不吭声了,有点羞愧地低下头去,盯着自己的赤脚。 小女孩瞅着他看了一会儿,似乎明白了什么,把那对金铃铛从竹马上解下来,装进口袋,大方地随手将竹马扔给他:「接着。」 吴节超愕然接过来,只觉得手掌心都要烫起来了。 他不敢相信美梦突然成真,抓着竹马又捨不得放手,等他回过神来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小女孩已经走远了。 这晚,吴节超回了他过夜的街角,带着如获至宝的竹马和捡来的棋盘,一遍又一遍地确认这不是梦。 半夜下起了冷雨,吴节超蜷成一团还是瑟瑟发抖。后来他把那个捡来的棋盘顶在头上挡风雨,迷迷煳煳睡着了。雨越下越大,被雨水淋到的棋盘泛出奇异的光泽,敛翅的仙鹤缓缓展开翅膀,骏马扬起四蹄,盘底的北斗星图流动游走—— 棋盘仿佛活了过来! 而盘面正中天元的位置,发出明亮而温润的光,就像黑暗中骤然睁开的一只眼睛。 第二天早上,吴节超醒来时,顶在头上遮雨的棋盘不见了,也许是有人趁他睡着偷走了? 他勐地坐起来,下意识低头去看双手紧抱的胸前—— 还好,竹马还在! 吴节超顿时松了口气。棋盘丢了他并不觉得可惜。只要竹马还在就行了。他爱不释手地摩挲着竹马,突然就想到——昨天那个女孩儿不知道还会不会来? 熟悉的街角,吴节超晃悠了许久也没有等到小女孩,虽然在意料之中,却仍然难免有点失望。几个寻衅的乞儿也不知去向,只有几个老人在下棋。 吴节超平时闲得无聊的时候也会去凑热闹看人下棋,但一向看得似懂非懂,今天他只瞟了一眼,就觉得哪里不对—— 执黑方的那一手「长」下得失策,应该用「小尖」才是出路。 果不其然,很快黑棋的左角就被逼至死地,眼看做不活了。吴节超脱口而出:「东六南十二。」 执黑棋的老者原本就无计可施,突然听人点拨,也就将棋子放在了东六南十二的位置。这一子落下,气象大开,原本没有活路的黑棋绝地逢生,而且还朝外扩张对中腹的白棋形成威胁。 执白棋的老人丢了大片失地,却不急不躁,两人又下了几手,这下吴节超看出来了,白棋的棋力明显高于黑棋,不一会儿黑棋又左右为难。吴节超还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西八南十。」 这下,执白棋的老人不高兴了,抬头慢悠悠地说:「观棋不语真君子。」 这一眼,却是让老者愣了一下,指点黑棋的竟然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身上脏兮兮的,怀里揣着一只竹马。 商州棋童的名声渐渐大了起来。 开始只是在街头市井,爱下棋的人都说最近那个乞儿当真是神童,小小年纪棋力便敌得过下一辈子棋的人;后来官宦富贵人家的门庭里,便不时有打扮一新的吴节超出入。他虽然是小孩儿,但教人下棋拿人铜钱,已经不用去乞讨了。再后来,商州城最大的棋馆里,要与棋童对战得提前半个月预约。 吴节超住在棋馆专门给他准备的舒适的房间里,吃了很多比滷肉面更好的东西,当初那碗在他看来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滷肉面,已经不值一提;他穿冬暖夏凉的蜀锦丝绸裤子,当初那条在他看来低调奢华有内涵的胡服裤子,早已可有可无。 只有竹马…… 吴节超摩挲着当初小女孩送给他的竹马,木制的马头已经有些旧了,但她的笑脸仍然新鲜。 她还在商州吗?她还会回来吗?这些期待在吴节超心头盘旋,久而久之,便朦胧坠入了少年梦里。 梦中云雾深处,小女孩的身影只一次回头,原野上所有的花都开了。 可惜,直到吴节超离开商州城,他都没有再见过她。 吴节超离开商州时,是他十二岁那年。 那年,城外的春草刚刚及袜,有一个温雅的少年到棋馆来,点名与他对局。棋馆的掌柜一开始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但对方在掌柜耳边说了几句话之后,掌柜的脸色就变了,上了最好的君山银叶,恭恭敬敬将吴节超带到对方面前。 吴节超却有点漫不经心,他和谁下棋都一样。商州城还没有人赢过他,甚至连真正称得上的对手都不曾遇到过,所以他下棋大多数时候都很无聊,特别是遇上那些格外认真、每一手棋都想很久的人,他甚至会百无聊赖睡着。 这个少年风度很好,坐姿优美,他谦和有礼地让吴节超执白先行。 吴节超开始时还是和往常一样地下,到中局时,他才发现自己不知何落了下风。对方很强,是他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强;对方的记忆力极好,行棋可以看到九步开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页 这盘棋从清晨下到黄昏,最后对方赢一子半。 就在吴节超失魂落魄却极不甘心的时候,对方微笑站起来,声音如同二月的春水:「你可愿意随我到长安?」 吴节超的命运,从这一刻开始真正改变。 从掌柜的口中知道,这人是翰林院棋待诏,名叫卢洵。当今皇上喜爱围棋,专门设立了棋待诏。而卢洵是其中极出名的一位,姿容俊秀,行棋飘逸难测少有败局。 吴节超像做梦般跟着卢洵到了长安。 对手越强,吴节超下得越好,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名声也越来越大。到后来,他真正的对手,只剩下卢洵一人。 十五岁那年,吴节超被封为翰林院棋待诏,奉旨进入皇宫。 二 这是吴节超人生中最风光的日子,虽然偶尔半夜醒来,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突然会下棋—— 与当初捡到的那个奇怪的棋盘有关系吗?他不愿意多想。乞丐的生活离他远去了,他不愿意再回去。只是偶尔午夜梦回时,他会想起商州街角的小女孩。那只竹马他一直带在身边,马头破了几个小洞,风雨进来,恍如前尘。 一年四季,吴节超都在翰林院与人对弈。 因为皇上对围棋的喜爱,朝中对弈成风,有很多官员和皇亲国戚喜欢下棋。 即使见多了达官贵人,卢洵仍然是吴节超见过的风度最好的男人。他静默时如同清晨的雪山,谈吐时如同山涧的春水,指点别人棋艺总是谦和文雅,不疾不徐。 当他白玉般的十指轻叩棋盘时,总让人错觉那是一幅画。 虽然吴节超的名气已经超过了卢洵,但只要与卢洵对弈,吴节超总是不由自主坐直身体,将精神状态调整到最集中专注—— 无论对弈多少次,两人都是各有胜负。与卢洵争胜的心几乎成了吴节超继续下棋的全部动力。 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失去这个对手。 变故发生在这一年春天。 大唐与吐蕃征战多年,此次由兵部侍郎卢湛负责押送粮草前往陇右,卢湛是卢洵的兄长,武艺高超,风姿清粹,圣上曾大笑赞扬「朕有这把湛卢宝剑,何愁四夷不平!」可是粮草押送途中路遇连日大雨,几百车粮食被雨水浸泡发霉,延误了军情。龙颜震怒,将卢湛革职查办,卢府上下一併受牵连,被一纸诏书贬到瘴南之地,不日即将出发。 吴节超听到消息时,同僚们都议论纷纷。 「卢待诏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长安!」 「瘴南之地瘟疫横生,卢待诏身体又向来不大好……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情,唉唉。」 「听说这次粮草运送不力是因为天灾,并非人祸啊,卢待诏的兄长是因为得罪了李林甫大人,才会被弹劾获罪的……」 「嘘!小声些,李林甫大人那可是得罪不起。」 众人在议论嘆息的时候,吴节超突然扔下手中的棋子,快步走了出去! 卢府就在长安,之前卢湛得势时门庭若市,但吴节超一次也没有去过。 春寒料峭,紫藤花苞打着捲儿的迴廊显得有些冷清,吴节超跟着一个小童往里走,只见庭院里有两个少女在盪鞦韆,都是二月柳梢般的年纪,不曾沾染世间的风沙。 盯着女眷看是失礼的行为,吴节超正要挪开视线,突然看到其中一个少女腰间的东西,他的目光顿时移不开了。 这一瞬间,吴节超知道自己的心漏跳了半拍。 是那对马蹄形的金铃铛! 他心头震动,蓦然抬起头,阳光下的紫衣少女脸孔玲珑精緻,与小时候相比已经变化了许多,更加柔美秀雅,若不是那对金铃铛,他一定无法认出她来。 吴节超一时看得呆住。 鞦韆上另一个红衣的少女却是发现了他,毫不客气地跳下鞦韆:「看什么看?」随即把紫衣少女护在身后:「怀瑾姐姐,这个人的眼神跟登徒子似的,都粘在你身上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人!」 吴节超被呛得脸一阵红一阵白,而紫衣少女声音温和:「小布,别胡说。」好在这时候小童催促说:「吴大人这边请。」吴节超慌忙夺路而逃。身后还传来那个红衣少女中气十足的声音:「算他识相,走得快!」 湖水倒映花影缭乱,少年心头也是。 书房门开着,卢洵听到访客的脚步声抬起头来,微微一笑:「我就知道,如今的客人,也只有你了。」 卢洵苍白消瘦了些,但神色从容宁和,温暖依然:「下棋吗?」他面前已经摆好了棋坪。 吴节超坐下来:「听说你要去瘴南之地?什么时候出发?」 「就在这几日了。」卢洵找出几本棋谱递给他,「以后相隔千里,恐怕不能再像今日这样对局。不过我们仍然可以书信往来,若是遇到妙局,一定来信告诉我。」 吴节超突然觉得热血涌上心头,却不仅仅是因为卢洵这番话。那个紫衣少女……是不是卢府中人?他寻了这么多年才再次遇到她,却转眼间又要天各一方—— 他如何能割捨?他如何能甘心? 这天吴节超的棋下得魂不守舍,他心中百味陈杂,一直在想紫衣少女的身份,却不敢直接问卢洵。 「有心事?」卢洵清郁温和的眸子一抬。 「我……」吴节超正斟酌着应该如何开口,这时,门开了,紫衣少女端着茶与点心走进来,卢洵侧过身子:「怀瑾,这就是二哥经常和你提的吴待诏。」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页 二哥? ——原来她是卢洵的妹妹卢怀瑾! 吴节超慌忙站起来,衣袖带翻了棋盘上的黑白子,叮叮咚咚一片珠玉之声。他几乎不敢看卢怀瑾清雅的脸。 卢怀瑾微笑只字不提庭园里事,落落大方为他们斟茶。吴节超将茶盏端到嘴边,正要喝,听卢洵叫了他一声:「吴待诏?」 「嗯?」吴节超见卢洵的神色有些古怪,正要问怎么了,低头一看——原来自己端到唇边的不是茶盏,而是棋盒。 这一天,吴节超连输三局,溃不成军。原本他这些年浸淫在黑白子中,久而久之,也有几分冷峻气质。如今见了卢怀瑾,瞬间被打回原形。 到傍晚告辞时,卢洵送吴节超到门口,吴节超突然迟疑地停住脚步:「七年前,你是否去过商州?」 他犹豫许久,终于将这句话问了出来。 卢洵对他这个突如其来问题有些意外,但还是点点头:「七年前,我和怀瑾随爹娘去过商州。那次,我还丢失了一个紫檀木棋盘。家父、祖父与曾祖都爱棋成痴,那个棋盘是我卢家百年祖传的,弄丢了之后,我在商州大病了一场。」 棋盘? 吴节超脸色突然一变:「你家祖传的棋盘,有没有什么特徵?」 「那只紫檀木棋盘很精美,四周雕刻着仙鹤和骏马,还有,棋盘上有陈年的血迹。」卢洵耐心地讲述棋盘的来歷,「我听父亲讲,南北朝时,卢家的曾祖年轻时在竹林中与人对弈,一天一夜未分胜负,后来收官时因一处劫争落了后手,终于以半目之差惜败,曾祖推枰认输时突然一口血喷在棋盘上,人也随即扑倒,是为震惊一时的『吐血局』。几年后曾祖英年早逝,去世时只有二十七岁。临终时还对那局棋耿耿于怀,大喊要与对方再战一场。 「后来家人也清洗过棋盘,但血迹无论如何也清洗不干净,总有一点暗红残留在棋盘上。外人说这染血的棋盘不吉利。」 卢洵说到这里,淡淡微笑了一下,「但是我们自己对棋盘却很珍惜,据说,那只世世代代相传的棋盘,有留给卢家子孙最宝贵的东西。」 卢家自南北朝以来卢家代代出棋圣,卢洵的神采清扬从容,风月霁雪不过如此,但修长的身形在夜色里也显得单薄。他的嘆息似一缕清风被吹散:「可惜棋盘传到我这一代,却丢失了——先辈留给我的东西,我也没有机会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了。」 吴节超心头震动,他捡到的棋盘,正是卢洵遗失的! 一种心虚的感觉从头到脚贯穿了他。他仿佛想通了什么,又仿佛什么也没想明白,终究没有将捡到棋盘的事情说出来。 此后几天吴节超都过得浑浑噩噩的。 倒是那个红衣少女又来过棋院。她是卢怀瑾的表妹罗小布,丝毫没有女孩子的矜持腼腆,甚至到军营里和男人一起骑马射箭。 罗大小姐不会下棋,倒是很会捣乱。只要她兴高采烈地出现,一局好棋多半就会被搅得下不成了。 如此几次下来,吴节超看见她难免就有些生气。 吴节超生气的表现就是沉下面孔,冷淡不语。识趣的人自然会看脸色,可是罗大小姐不吃这一套,有时候甚至让人觉得,她就是喜欢看吴节超生气的样子,才时常来搅局的。 这天,罗小布眨巴着眼睛问他,「你怎么总是魂不守舍的?是在想洵哥哥吗?呵呵……」 罗小布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把吴节超气得脸色铁青。 但下一刻,少年执棋的手突然停在半空中,因为罗小布清清楚楚地说:「如果你是在想怀瑾姐姐,你没机会啦,因为怀瑾姐姐有喜欢的人了!」 吴节超愕然看着她,一瞬间无法掩饰自己的震惊和失望。 「你可知道那人是谁?」罗小布似乎很满意他的反应,得意洋洋地说:「是新科探花郎!」 大唐科考之后,会选取同榜进士中最年轻俊美的一位,在喜宴游园时沿途採摘鲜花,是为探花郎。 新科探花郎的名字,吴节超是听过的。 那人姓裴名昀,有人说裴探花的风姿是长安城最惊艷的春色;有人说裴探花的风趣是曲江宴上最令人难忘的风景;还有人说,圣上宠爱探花郎,称赞他「虽有状元之才,更宜探花之雅」。 棋待诏虽然也在官员之列,却没有品级,不过是随着圣上的心情随时供差遣的艺人而已。那些通过科举入朝,有出身的官员们向来不太把翰林棋待诏放在眼里,但翰林院里还有一批进士出身的人,即翰林学士。翰林学士也没有品级,主要由擅长诗文的进士担任,替皇上起草诏书,却比寻常的六品官还要炙手可热。 众人都说,裴探花很快就要做翰林学士了,仕途锦绣,前程不可限量。 只那许多传闻本身,就足以让吴节超在嫉妒的同时生出一点自卑来。 他没有想到,三日之后,一个突然的机会让他能亲眼见到这位探花郎。也正是这次机会,让吴节超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三 东瀛王子源博文带使者来拜,圣上设宴款待。 使者中有一名叫藤原忠信的棋手,奏请想与大唐棋士对局。圣上欣然应允,将翰林院棋待诏们也一同召到御花园中。 因为卢洵的棋艺和美名,这次他没有被排除开外。时隔多日,吴节超第一次在众人中看到卢洵。他神色宁和,素色衣冠如清风立于百花中。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页 有个念头在吴节超脑中骤然一闪,他意识到眼下有一个难得的机会——也许能让卢洵继续留在长安的机会! 虽然只是一场对局,但事关大唐颜面,从圣上将棋待诏们都召来就可见天子的看重。若是卢洵能赢了东瀛使者,也许圣上龙颜大悦,起了惜才之心,便会收回将卢洵流放到千里之外的旨意! 这样一想,吴节超心中便有了波澜。他的目光在东瀛使臣藤原忠信的脸上扫过,那是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脸上毫无表情,个子也很矮。 这个棋手的棋力究竟如何? 吴节超心绪微微一动时,只听王子朗声而笑:「藤原君的棋力,在日本国排第三,如今能蒙圣上垂爱,赐他与大唐国手切磋,实在是藤原君三生有幸。」 这话一出,却是极耐人寻味。 东瀛与大唐相隔万里,藤原忠信是日本国第一还是第三,根本无从考证。但这句话确是让日本国占尽先机。 ——既然只是第三,藤原忠信若是输了,也不算丢人。 可反观大唐,翰林院国手出战,赢了也没有多光彩,输了却是大丢颜面。 好一个玲珑圆滑的使臣! 大唐天子居高临下地以手撑头,似乎在欣赏风景般,将目光扫过座下:「既如此,就让裴探花来对局吧,朕也想看一看东瀛的棋术如何。」 此言一出,不知多少官员暗暗吃惊!日本虽是小小属国,礼仪诗书皆习自大唐,但也未必没有能人异士。皇上竟然放着棋待诏不用,用一名新科探花郎迎战。就算探花郎琴棋书画精通,但如何能比得上围棋国手?可如今的情势……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探花郎身上。只见裴探花从容出列,落落大方地说:「臣领旨。」 十五岁的白衣少年身姿修长像雪中的松树,笑吟吟的面孔让三月的桃花黯然失色。 如此一来,日本国再无话可说。 这场对局牵动了所有人的心。连平时不爱下围棋的官员们都打起精神注视着棋盘上的每一步变化。 裴探花的棋艺比许多人想像中要高。 他不若翰林院的棋待诏们拘谨,常有出人意料的妙手。行棋到中局,藤原忠信的后背已被汗水湿透,任谁都能看出来这位东瀛使者的紧张。可裴探花仍然一副悠闲姿态,棋盘上的厮杀惊心动魄,他唇角的笑意不过暖风拂落花。 国士气魄,不过如此。 其实两人的实力非常接近,若有差距,也只在寸许之间。 吴节超看到第七十二手时,突然就没兴趣了,百无聊赖将目光投到湖光山色中——他已经看出来,裴探花赢了。 盘面还未到收官,大多数人还在为盘上局势牵动,但吴节超这样的棋士已经清点完棋子。他发现裴探花有半目的优势,只要收官不失误,藤原忠信便毫无胜算。 东瀛棋士自己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他脸色绷紧如铁,手也微微有些不稳。而旁边的王子脸色也不大好看。 风吹树动,淡金色的阳光洒落在湖面上。吴节超被阳光微微晃到眼睛,将目光收回到棋盘上,此刻他突然一愣,第一反应是自己看花了眼—— 棋盘上的白子少了一颗! 刚才他将局势看得一清二楚,此刻白子却少了一颗!莫非是藤原忠信动了什么手脚……? 吴节超正在惊疑中,只听人群中有个清晰如水的声音说:「白棋少了一颗,藤原忠信舞弊。」 众人的目光顿时集中在卢洵身上! 年轻的棋待诏脸色带着久不见阳光的苍白,但神色丝毫不乱,迎着君王投过来的目光,他清清楚楚地说又说了一遍:「藤原忠信舞弊。」 四周一片譁然! 一局棋下来,黑白子错综糅杂,普通人也许看不出棋局上少了什么。但高手可以,因为他们看得远比常人远,计算得远比常人早。刚才的变故实在发生太快,不过眨眼间就少了一枚棋子,翰林院棋待诏中除了卢洵和吴节超,还有没有人看出来,吴节超没法确定。 藤原忠信的脸涨得通红,不知是被揭穿之后的羞愧,还是被诬衊羞辱的愤怒! 「我东瀛棋手的尊严,绝不可以被侮辱,」王子朝李隆基跪了下来,「请圣上明察!」 卢洵为人清正,绝不是一个信口开河的人,他的话说出口,大唐官员中已有不少人都信了几分,有心急的官员与王子针锋相对:「有没有,一搜便知!」 话虽如此说,当众搜东瀛使者的身,并不是一件小事。谁知藤原忠信咬牙沉默了片刻,竟主动走到对方面前:「请搜吧!」 棋盘上少了一枚棋子,这枚棋子绝不可能凭空消失,若是藤原忠信将它放在自己的棋坛里,黑子中间的一枚白子十分显眼,也不可能。于是只剩下一种方法,他将棋子藏在自己身上。 太阳不知何时钻进了云层里,四周阴了下来。搜身的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藤原忠信身上什么也没有。 天子的眼底布满乌云,冷而威严地说:「卢待诏,你看错了。」 「臣没有看错。」事到如今,卢洵仍然不肯认错! 吴节超心中勐地咯噔一下。他虽然明知道是藤原忠信拿走了棋子,但是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毕竟没有任何人看见他的手动了。支撑他们下判断的,只是多年行棋的经验与眼力。吴节超环顾四周,其他棋待诏们都眼观鼻、鼻观心,事不关己地将目光投到别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页 拿不出证据,便是诬陷。 天子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继续对局吧。」 「圣上,藤原忠信舞弊。」卢洵丝毫不退让!天子的脸色瞬间乌云密布,手背上青筋游走:「放肆!」 吴节超本来要脱口而出的话,就硬生生卡在了喉咙里。因为李隆基沉声说:「君前失仪,带下去杖责四十!」 侍卫们是如何将卢洵押下去的,吴节超仿佛都感觉不到,只觉得恐惧从嵴背直冲上头颅。百官噤若寒蝉,四周鸦雀无声,只有棍棒打在血肉上的声音。 一片寂静中,只听裴探花优雅微笑:「继续下棋吧。」 后面的棋,吴节超已经没有心思去看了。他想起曾经李林甫曾对着朝臣说:「君等独不见立仗马乎,终日无声,而饫三品刍豆;一鸣,则黜之矣。后虽欲不鸣,得乎?」 吴节超一开始听不懂那晦涩的话,后来有人告诉他,他才明白话里的意思——李林甫大人说,做臣下的,没事儿别多嘴多舌,没见那些仪仗马吗?成天一言不发却享受高档的马料,而只要它们敢叫一声,立刻就被踢除出列,那个时候再想安分守己也来不及了。 乌云沉沉欲雨,吴节超站在明哲保身的人群中间,在袖子里握紧了拳,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就像一匹乖乖被俸禄饲养的仪仗马吗? 不知过了多久,有侍卫来报:「行刑完毕,卢大人晕过去了。」 看到后背鲜血淋漓、失去知觉的卢洵被抬走时,吴节超突然感觉有一阵热气从胸口冲上眼眶。 直言铮铮,黑白分明,才是棋。 等那热血冷却下来,少年全身的力气瞬间全被抽光,他仿佛正在经歷一次死亡,却不是身体上的。 吴节超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 那局棋最后的胜负如何,他没有听到,也根本不在意了。少年浑浑噩噩的,满脑子都是卢洵浑身是血被抬下去的样子。曾经那优雅如春水的少年朝自己伸出手:「你可愿意随我到长安?」 他确凿无疑地知道那局棋上少了一枚白子,卢洵也一定知道他看出来了。 身为对手,他们很了解彼此。 但吴节超头一次发现,自己并不了解自己。在众人的沉默和自己内心的恐惧面前,他失去了语言的能力,失去了挺身而出的勇气。 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下起来的,吴节超迷迷煳煳地睡着,仿佛回到了许多年前在商州的那一个晚上,他瑟瑟发抖地抱着怀里的竹马,把棋盘顶在头上—— 那时他衣衫褴褛,但心中全是喜悦和期待;而此刻,他锦衣高卧,梦中却在恐惧。他直觉自己要失去什么东西了……让他抱憾终身也无法追回的东西! 一道闪电划过窗口,吴节超勐地惊醒过来。 凄风苦雨,小窗孤灯,少年比任何时候都想念商州的小女孩,想念那只竹马—— 他勐地从床上爬起来,翻开自己藏着竹马的箱子…… 里面空空如也。 竹马是什么时候被弄丢的?吴节超全身在剎那间冰凉,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他便推门冲进了雨幕中! 这个风雨如晦的夜晚是吴节超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晚,哪怕曾经行乞街头,他也没有过这种绝望。 他弄丢了竹马。 雨越下越大,电闪雷鸣中,吴节超在雨中疯狂找寻,任由泥泞溅湿他的衣衫,任由狂风将他的鬓髮吹散如鬼。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黑暗冰冷中寻找不可能寻回的珍宝。 突然,一顶纸伞撑在他的头顶。 那只是小小的温暖的一角,却将雨幕隔绝开来。 吴节超愕然抬头,看见了一张熟悉而鲜活的面孔——罗小布站在他身前,恼怒得跳脚:「你疯啦!这么大雨在找什么东西?天晴了再找不行吗?」 「不用你管!」吴节超一把推开她。红衣少女被推得一个踉跄,索性将伞也扔到了地上:「找什么?我帮你!」 吴节超的身形一顿:「一只旧竹马。」 「……」罗小布突然愣了一下,不知为何停住了动作,「一只破竹马有什么好找的?」 吴节超的脸色沉得可怕,像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天幕:「你不懂。」 雨越下越大,吴节超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去。罗小布小跑几步跟上他,突然拼命拉住他的胳膊,少女的眼睛里星子全被雨水打湿:「我懂的!是七年前在商州的竹马?金铃铛虽然是怀瑾姐姐的,但那只竹马是我的!」 「你说什么?」吴节超动作一停。 「你一直藏着的那只竹马是我的!」罗小布的红衣像一朵火焰开在风雨中,「那只竹马是我的!」 吴节超难以置信地死死盯着眼前的少女,他突然明白,当日听到卢洵说起祖传的棋盘时,他觉得不对的地方在哪里了! ——如果当年的女孩真的是卢怀瑾,那么她没有理由不认识卢家祖传的棋盘! 许多细节在这一刻汇聚成海洋,真相如漩涡般席捲而至,携着风雨敲击着吴节超的耳膜,让他头脑中嗡嗡作响,他僵立在原地,任由罗小布紧紧拉住他湿透的胳膊。不知过了多久,少年滚烫的泪水滴落在少女胸前的衣襟上。 天放晴的时候,翰林院棋园仍然一派冷冷清清。 卢洵被杖责在府中思过养伤,吴节超也病倒了,不知道是因为淋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2页 倒是罗小布经常出入吴节超的小楼,给他带来一些外面的消息。 之前那局棋的结果毫无意外,是裴探花输了,大唐输给小小属国,实在有失颜面,原本顺理成章能入翰林做学士的裴探花,被指派到陇右军营去做散职;卢府风雨飘摇,一片惨澹,很快要举家前往瘴南之地。 少年在寂静的小楼看着棋子发呆,听耳畔风声荒芜,指下空虚,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就这样沉寂下去了。 直到一个阳光惨澹的午后,吴节超突然接到一道旨意,让他即刻入宫面圣。 四 事发突然,少年不知是祸是福。 皇城的天空中有一只白鹤飞过,苍蓝云海之上鹤影孤独,清绝如诗。看到那令人屏息的苍凉美景时,吴节超突然就想起了卢洵。这些天来,他最担心的也是卢洵,但卢府闭门谢客,他也被拒之门外。 他想要告诉卢洵的那件事,也就一直没有机会说出口。 御花园聚集了一些官员,有几个吴节超是认识的,其中一个是御史中丞,似乎准备记录什么,当他顺着御史的目光看清旁边的情形时,不由得大吃一惊! 藤原忠信赤裸嵴背,背上捆着荆棘条,手中还握着东瀛国武士的弯刀,头压得极低。 圣上的神色似乎有些惋惜,目光似笑非笑:「藤原爱卿今日背着藤条来见朕,说要效仿古人『负荆请罪』。」 「不错。」藤原忠信的脸色灰败却坦然,「之前与裴君对局,我的确用了不光彩的舞弊手法。这些天来我无一日不在承受舞弊的羞耻心的煎熬,一开始我想带着这个秘密回日本,让海浪永远埋葬我行棋之手上的污点。但是这些天我发现,如果我不想余生都活在这痛苦里,我就必须对自己和对诸位诚实。请诸位接受我切腹谢罪。」 人群一阵譁然! 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吴节超总有种白日梦般的不真实感。 原来今日他奉旨入宫,是因为卢洵伤重不便行走,他便作为翰林院棋待诏之首,前来见证藤原忠信的请罪。 这个东瀛棋士承认了一切,卢洵沉冤得雪,圣上下令安抚奖励。 当然,藤原忠信没有切腹,圣上仍然给予了丰厚的礼物送他和王子一行归国,只是在诏书上顺带提了一笔训诫而已。 临别之时,藤原忠信向裴探花深深鞠躬:「对不起。」 「那是王子的主意吧?」裴探花漫不经心地说,「障眼法,就像螳螂捕蝉时,用来遮住自己的那片树叶一样,可以迷惑世人。」 「你发现了……?」 「虽然我没有发现你的手中动作,但看到头顶的阳光,鼻端闻到一缕淡淡的却奇怪的味道,我就明白了——来自扶桑山脉的『雪石』,遇到阳光即挥发化为无形。在最初猜子的时候,你就用一枚以假乱真的『雪石』,替换掉了一枚白棋。当阳光照射到棋盘时,那颗白子就消失了。」 藤原忠信一愣,原来对方早已知道了! 他半晌才艰涩地开口:「……你为何没有当场揭穿我?」 「我只是觉得,大唐的颜面和一局棋没什么关系,」裴探花打了个哈欠:「而且我相信,一个行棋那么磊落的人,很难原谅自己做出不光明的事。」 藤原忠信浑身一震,再次朝他深深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世事变化令人始料不及。 没过多久,有消息传来,参与押送粮草的下级军官们为卢湛上书请愿,陇右重镇几名刺史也证明了当初连日暴雨,天气极端恶劣,卢湛已经倾尽全力,日夜奋战,并非玩忽职守。 证据确凿,卢湛免去流放之罪,官復原职。 卢府在旁人眼中重新恢弘清贵起来,来探病的人也络绎不绝。 吴节超向来没有赶热闹的习惯,他选了月明星稀的夜晚前来。 少年迈进门时心中忐忑,不仅因为那一日他的沉默,还因为他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卢洵。 卢洵在庭院中,春夜的花香沁入茶香,氤氲得那清雅的侧影像暮春的一道剪影,尚未伤愈的略微苍白的脸孔,就像一瓣单薄得透明的栀子花。但他看到吴节超,就露出了微笑。 「今日要下棋吗?」 卢洵压根儿没有提当日的事,吴节超也就不好意思再提。只是有件事,他是不得不提的。 「你上次告诉我,你在商州丢失过一个棋盘。」吴节超终于将这个秘密说出口了。 少年掌心出汗,但心情竟然比预想中要轻松得多,仿佛溺水多日的人终于将头探出水面,唿吸到新鲜空气,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八岁的自己如何在街头行乞,如何捡到棋盘,如何与几个乞丐打架遇到罗小布,以及那个神秘的雨夜让自己一夜之间拥有了非凡的棋力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卢洵。 「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是卢家祖传的棋盘,更不知道那棋盘如此珍贵。」吴节超低下头,「自从知道了这件事,我一直内心不安——我不劳而获,偷走了原本不属于我的天赋,拥有了今天的一切。而那原本……是属于你的。」 卢洵沉吟半晌,似乎在想整件事情的始末,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抬眸微笑:「吴待诏,我记得你我第一次下棋,你输了。」 吴节超一怔:「不错,我是输了。」 「那如今呢?」 如今呢?两人哪怕对弈有千百局,却也谁也不能说自己一定能战胜对方。吴节超比当年,是进步得多了。而卢洵也在进步,从一开始吴节超的拼命追赶,到如今互相追赶,只要看到对方前进了哪怕一小步,另一个人便会奋起直追,以至两人始终不相伯仲。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3页 「你我棋力相当。」吴节超如实说。 说出这句话时,他突然意识到,改变自己一生的,或许……并不是那个棋盘,而是卢洵!或者说,是这些年来他与卢洵争胜的心,才让他一步步成为大唐国手。 卢洵点点头,目光明亮清如泉水:「卢家先祖留下的棋盘,的确会赐给世代行棋的子孙一样最珍贵的东西。我自三岁学棋,六岁拿到家传棋盘,一直在参悟其中的玄机,却不得要领。」 说到这里,他原本苍白的唇色竟显出些许欣悦红润:「之前我不明白那样东西到底是什么,如今我却明白了。」 「那是什么?」吴节超愕然,不禁脱口而出。 卢家先祖留给子孙的,寄于古老棋盘之中的,让乞儿吴节超无意中捡拾到从而改变了他一生的,究竟是什么? 卢洵微笑,眼中清新春意拂落花。 「对手。」 吴节超还愣愣地没有反应过来,只听卢洵说:「对棋士而言,最难能可贵的,莫过于一个对手。你,就是卢家祖传的棋盘赐给我的最珍贵的对手。」 月色中远近景色都朦胧,少年心中却一片澄明。 独上巅峰,不如棋逢对手。这,就是古老棋盘的真正的寓意。 五 西风吹古道,白马相辞,送别总是令人有些伤感的。 驿站里的少年却一脸「今天酒足饭饱爷很满意」的表情,兴高采烈地朝不远处策马前来送行的少女招招手:「大萝蔔,我在这里!」 「不是大萝蔔,是罗小布!」少女下马奔过来,恨铁不成钢地跺脚,「其实皇上已经要收回把你流放到陇右的旨意了,你为什么拒绝啊?笨蛋!」 「我原本就想去陇右战场,不能算流放。」裴探花笑眯眯地回答,「棋行方寸间,又如何比得上棋行天下,纵横沙场?」 无论何时何地,他眉宇间都自成一片山水,莺飞草长,烟雨朦胧中天地广阔。 这一瞬间,罗小布有点明白卢怀瑾为何喜欢他了。 这是一个让人看不明白却能放心依靠的少年。日光下他的豪情如此坦荡,而黑夜中他的智谋却近乎可怕——他在卢洵受嘉奖的消息传开时,在最恰当的时机劝动几名重镇刺史联名上奏摺作证,一举为兵部侍郎卢湛洗脱冤屈。世上锦上添花者多,雪中送炭者少,若是没有卢洵重获圣宠,那几名刺史绝不会冒着得罪李林甫的风险去保卢湛。他不动声色冷眼旁观,不仅赌赢了皇上的愧疚,还赌赢了藤原忠信最后的决定! ——卢洵承受的委屈越大,皇上越动容感触,卢湛才有机会脱罪,卢府的灾祸才能消弭于无形。 那时,罗小布哭着说:「洵哥哥是好人,求你救他!」 裴探花只是淡淡回答:「四十杖打不死人的,真的被贬黜到千里之外,再也遇不到对手,那种孤独才会要卢洵的命。」 「卢大人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吧?我没时间去看他了。」裴探花有点遗憾地说。 「你是不敢去见怀瑾姐姐吧!」罗小布毫不客气地揭发他,「怀瑾姐姐秀外慧中、才貌双全,她有哪一点配不上你?你要这样躲她?」 裴探花玩世不恭的脸上难得露出苦笑。最难消受美人恩,他如何不懂? 不知道想起了记忆中的哪个倩影,探花郎的耳根竟然微微泛红,他清了清嗓子,才柔声说:「咳,我已有意中人了。」 罗小布像不认识似地愕然看了他一眼:「从来没听你说过。」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裴探花微笑,「我就没有的恋人么?」 风吹荒草离离,少年微笑美如晴空。 罗小布似懂非懂,半晌才又一跺脚:「你要离开长安去陇右,也和怀瑾姐姐有关吧?」 不原意伤害,便选择离开;他纵然喜爱天地广阔,更希望她也一样。 「你呀你!」罗小布连连嘆气,声音突然低了下来,「你……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坏人!」 这个少年并非无情。他为卢怀瑾做了一切他能做的事情,却并不让她知道。 哪怕不能回应那份珍贵的情感,他仍然心存珍惜与感激。 罗小布竟然不忍心再数落他,只好说点别的:「对啦……洵哥哥好多啦!我去看他时,他说:『宠辱难料,祸福相倚,唯有保持自己的本心而已』。」说到这里,罗小布用力点头:「洵哥哥是真君子。」 「下棋的人都是死脑筋。」裴探花却不以为然地笑,「其实你心里在说,不仅洵哥哥是真君子,你的没节操哥哥也是吧?」 罗小布顿时羞得满脸通红:「你胡说什么?」 「其实没节操哥哥除了面瘫之外,也不是一无是处啊。」 「不准你说他的坏话!」 「哈哈……」 「绝交一个时辰!」 「哈哈!」 追打之间,罗小布抓起一根狗尾巴草敲裴探花的头:「你这个腹黑的傢伙,尽出坏主意……」仿佛想起了什么,少女的动作突然慢了下来:「我这样骗他,真的好吗?」 那晚风雨中的相拥,如今想来仍然惊心动魄,少年的泪水比火焰更烫。但是那属于永恆记忆的倩影——并不是她。 她骗了吴节超。 「我说了,下棋的人都是死脑筋。」裴探花满不在乎地双臂环胸,无声微笑,「爱情真的能由一只竹马决定?把一生交付给那一眼的错觉,才是愚不可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4页 一念之差,真能定人的善恶?一念心动,真能交付余生?人生如棋,每一步都可能逆转之前所有的认知,颠覆之前所有的得失。祸福相倚,永远不要过早下结论,且看下一步狭路相逢或海阔天空。 阳光在少女的眼眸里泛起温柔的波光,罗小布笑得笃定温柔,用力点头:「嗯!」 「很上道嘛大萝蔔。」 「那当然!我可是温婉善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布~」 无论如何,都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人不幸福。所以他心底的竹马,以后就归她了。 六 六年后。 当年的裴探花,如今的裴将军一身白衣俯瞰楼下流水般的街道,轻轻敲击着手边的木桌,「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还能看到整个商州街上往来的丽人啊……」 战场的风沙使他清秀的稜角更为深刻,笑吟吟的模样一如当年。 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冷冷坐下来,为自己斟茶:「我终身做棋上的飞将军,你却做了真将军,这么多年了,还是我不如你。」 裴将军微笑:「过奖。」 「喝完这杯,下棋。」吴节超说话言简意赅,就像棋盒里清清楚楚的黑白子,森然寒冷,「赢,你走;输,你死。」 裴将军眉头一挑:「怎么个下法?」他身边还有个青衣的年轻人,是陇右军营陪戎校尉叶铿然,闻言立刻将手按在了剑柄上! 吴节超将棋盒摆好:「我执黑先行,开始吧。」 高楼对弈原本是风雅的事,但在空无一人的楼阁之上,用性命作赌注来下一局棋,却让圆润的棋子显得有点森然。 吴节超是大唐国手,他下得很认真。裴将军却漫不经心,优雅慵懒得很。 「你在找死?」吴节超冷冷皱眉,看着他刚下的一招臭棋。 「我好好地在喝茶,哪有找死?」裴将军很不高兴又无辜地说,「是别人要杀我。」 「……」吴节超从齿缝里冷冷挤出八个字,「你不作死,便不会死!」 「那可不一定,如果我的女人被人抓住了,威胁我不乖乖听话办事就杀了她,」裴将军的声音突然压低,「我宁可去作死,你说呢?」 吴节超浑身一震。 ——时隔多年,他仍能看透人心。 裴将军微微一笑,浅色唇角优雅舒展:「见到罗小布,代我向她问好。」他落下一子,「叮咚」,轻响声中却有种力量直击人心:「至于我这个人,向来百无禁忌、神鬼不信——死生大事岂能由小小一局游戏决定?」 「局为宪矩,棋法阴阳;道为经纬,方错列张,你每一步都要看清了。这,可不是游戏!」吴节超凝视着棋盘,仿佛那里有他全部生命化成的精魂和利刃,他就是棋上的飞将军! 这局棋下得很快,飞快得……仿佛故人要追回曾经的时光。 半个时辰后,吴节超愕然注视着盘面,缓缓长嘆一口气。 「是和局?」 「是和局。」 话音刚落,裴将军突然揽住叶铿然一跃而起:「走!」方才还静谧无声的茶楼突然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杀机,四处都有危险的气息起伏在空气中。可这楼中除了他们明明空无一人。 那种刀兵擦着耳鬓而过,在空中擦出火花的感觉,绝不是假的。 布阵如行棋。 商州的杀局,并不是刀剑,而是这要命的阵法。纵然武功高绝,也会葬身在机关与雷火弹的爆炸中! 三国诸葛亮深谙围棋之道,才能布干坤八卦阵。而这阁楼中所布的高明的阵法,来自大唐国手吴节超的设计,直教人插翅难飞,迷失其中。 可刚才那一局棋,吴节超却是在教裴将军破阵之法!两人的对战,一步步将如何从这高楼中逃出生天的路径,在棋盘上演练过一遍。 裴将军就地翻滚几下,躲过几处惊险的暗器与暗箭,以及细如毫髮的阵网,跃出小楼,一声巨大的轰鸣声在身后响起! 烈焰腾空而起,吴节超安然坐在棋盘前,神情在火光中有些看不清楚,但他的声音带着笑:「当年的竹马,多谢。」 裴将军愕然回头,在瞬间爆发的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碎片四溅,高高的阁楼勐地坍塌下来,火光吞噬了一切…… 包括大唐棋士宁静的的脸,包括那最后的和局。 裴将军怔怔站着……当年送竹马给吴节超的「小女孩」,既不是卢怀瑾,也不是罗小布,而是一个在蹴鞠游戏里输了一场的小男孩。他小小年纪已有言出必行的潇洒,愿赌服输被调皮的罗小布强迫穿上女孩的衣服。好在他只是路过商州,大街上并没有认识他的人。 八九岁的孩童原本就粉雕玉琢,加上他相貌好,路人都只当他是哪家可爱的小姑娘。 但无论如何,穿着女装的小男孩不太高兴,卢怀瑾的那身紫色衣裙走路都困难得很,而他自己刚亲手做的竹马背在背后也烦得很——竹马上被悄悄挂了一对金铃铛,那铃铛也是卢怀瑾的,小姑娘红着脸,柔声叮嘱让他不能弄丢。 他百无聊赖地走过大街小巷,遇到吴节超和几个乞丐时,随手地给了那几个恃强凌弱的乞丐一点教训。 不知过了多久,从火海中溅出一样东西,滚落在裴将军的脚边。 那是一颗黑棋,被火焰烧得滚烫,但颜色丝毫未变。裴将军将那枚黑棋捡起来,嘴角突然弯起一个弧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5页 尾声 马车行走在雪地里,路面留下深深的车辙。 「那个棋士死了吗?」闭目养神的叶铿然沉默了许久,突然睁眼问。 「棋局的结果你可看到了?」裴将军答非所问。 「是和棋。」叶铿然说出答案时,心头一动——和棋的意思是? 「云子棋无法抵挡火药,那枚黑棋完好无损地落到我面前,只有一种可能。」裴将军仰靠在座位上,「那是吴节超逃脱之后扔过来的,他告诉我,他已经安然无恙。」 暮色四合,旷野寂静,几只鸟儿安详飞过晚霞欲燃的天空。 那时在高楼之上,随着棋局推进,吴节超将破阵之法如抽丝剥茧般展现在裴将军面前,而裴将军在黑暗中找出了阵法中的破绽,那也许是连设计者吴节超自己也没有发现的破绽……有一条路径可以在爆炸的瞬间悄无声息地逃生。 叶铿然勾了勾唇角:「他最后说,谢谢你的竹马?」 「是啊,小男孩玩的竹马。「 「很幼稚有没有?」 「……喂喂!那是很久之前啦。」一只丢失许久的旧竹马,连裴将军自己都快忘了。没办法呢,人每天都会丢失一些东西,不管情不情愿。 经歷过世事冷暖的人们会说,失去了某些没用的东西,会活得更加如鱼得水。 但总有些人,失去了没用的东西还要拼命找回来,在世人看来,他们就像傻瓜。 「下棋的人都是死脑筋啊。」裴将军双臂环胸,「一只竹马,竟然能换一条命。」 「那你还有几条命可用?」叶铿然冷冷问。 「你说呢?」裴将军无声微笑。黑暗中他的手不着痕迹地按住腰部,那里有一道伤口正在渗血。 第9章 守株待兔 一 裴将军一直觉得,大男人养宠物是件挺麻烦的事儿。特别是一身高八尺、器宇轩昂的堂堂军人,怀里抱一只小白兔去冲锋陷阵,怎么看怎么别扭。敌人的长枪刺来了,正要迎击呢,怀里的兔子拱来拱去,吓尿了。这时候是先拼命呢,还是先给兔子换尿布呢? 这种黑歷史,裴将军当然是不会对别人说的,最好的兄弟也不会。 其实,养宠物那会儿裴将军还不是将军,只是个新兵。新兵蛋子那么多,谁也不会注意他被窝里藏了兔子。他不仅养兔子,还喝酒——自己喝,也给兔子喝。不都说兔子胆小吗?他的兔子喝醉了就挺英勇,遇到野猫也不怕了,竖着两只大耳朵,潮湿的小鼻子一耸一耸的,扑向野猫就要亲亲,把野猫给吓尿了。从那之后,方圆百里的野猫都不来他们驻军的帐篷附近,怕遇到变态兔子。 那只兔子的生活习惯很好,拉出的便便粒都会用爪子仔细地清理在一起,扒到裴将军的枕头下面。一开始裴将军以为枕头里进了砂子,后来发现真相时他毫不留情地把兔子的大耳朵揪起来,打了它一顿屁股。兔子被打得眼泪汪汪的,但屁股还红着呢,它继续把精挑细选的便便颗粒往枕头底下输送,勤勤勉勉,风雨无阻。 就是这么一只认真的兔子,跟着裴将军过了三年军营生活,还躲在他的盔甲里跟着上了几次战场。 要不是遇到那件事,兔子说不定现在还在军营里。 那是一个中秋节。军中的中秋节反而比平时安静,无论少年们血有多热,思乡的月夜总是安静带着一缕清愁的。 裴将军算是没心没肺的一个,他先是去找人打牌,中秋节没人理他;接着他找人喝酒,偏偏酒友也不在,他只能无聊地自己回营帐餵兔子。 奇怪的是,兔子也不在了。 虽然借酒壮胆的兔子有时候会离开被窝一会儿,但只要是开饭的时候,兔子绝对会竖着大耳朵听着主人的脚步声,耸动着小屁股跑过来求投餵胡萝蔔的。 裴将军四下找了半天,疑惑地拎着酒和胡萝蔔到营帐外,一掀帐门,蓦地与人撞了个满怀!手里的胡萝蔔也滚到了地上。 「……」冒失的少年捂着被撞痛的鼻子,眼泪汪汪地看着裴将军,不不,应该说是看着他脚下的胡萝蔔。 「你哪个营的?」裴将军觉得对方眼生得很。 少年恼怒地瞪着他片刻,迅速捡起地上的胡萝蔔,蹲到墙角委屈地啃了起来。 那耸动的小鼻子,那啃胡萝蔔的姿势…… 怎么看怎么熟悉。裴将军风中凌乱了——到底怎么回事?他大步走上前去,拎着对方的领子将他提起来,「现在的新兵喜欢用这种方式调戏上司吗?」 「哇!」对方手脚乱蹬大叫起来。 那声音让裴将军顿时愣住——是少女的声音? 四目相对,对方的眼珠竟然是奇异漂亮的红色,就像一对玲珑剔透的玛瑙。 裴将军的目光顺着那巴掌大的小脸往下看,雪白的下巴,然后是光滑的颈脖……真的是女孩!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没有长成,穿着士兵的衣服与少年身材无异。她理所当然地伸出小手来:「给我十根胡萝蔔。」 「……」裴将军嘴角抽搐了一下,「我和你很熟吗?」 「昨天的大白菜梗不好吃,我要胡萝蔔。」少女继续伸着手,「我带在路上吃。我要出发去找一个人,他说他会一直等我的。对了,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你妹的我怎么知道啊?裴将军凌乱地扶额,这不是关键啊,关键是姑娘我和你很熟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6页 这时,门口有人喊:「将军!」 少女似乎很胆小,听到陌生人的声音时,身子哆嗦了一下。 其实裴将军心里也叫了声「不好」——夜深人静他喝酒养宠物也就算了,在营帐里藏个少女,那是相当、相当严重啊! 就在这时,裴将军手中不知为何蓦然一轻,他低头看去,手中只剩一件空荡荡的士兵的衣服——哪里还有什么少女?只有一团白色的毛绒闪电般迅速窜到墙角躲好! 一定是我低头的方式不对!裴将军愕然和角落里的兔子四目相对,只见对方的爪子还紧紧抱着刚才没吃完的胡萝蔔,姿态极为熟悉销魂,绝无可能翻版仿冒。裴将军像见鬼一样瞪着对方半晌,再看看自己手中的士兵衣服,终于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刚才的少女就是现在的兔子,现在的兔子就是刚才的少女。 完了!他这里风水太好了,连兔子都成精了。 裴将军硬着头皮打开帐门:「什么事?」 「发月饼啦。」士兵笑嘿嘿地说,「刚才发月饼遇到个倒霉的兄弟,他说他在河里洗澡,上岸时衣服不见了,岸边搁着一根胡萝蔔,不知道是哪个变态干的……」 士兵们经常去洗澡的小河,就是裴将军带着兔子去喝酒的地方,也是兔子耍酒疯把野猫吓尿的地方。 「这年头连洗个澡也……」士兵正要继续八卦,突然噎了一下——他看到了将军手中的士兵衣服。 那件衣服明显比将军的身材要小几个尺码,而且衣服上还沾了几点胡萝蔔渍。 看到士兵的表情,裴将军确信他一定是误会了什么! 你妹啊!裴将军很想要想要拉住士兵——那是兔子干的和我没关系,我才不是偷看士兵洗澡还拿别人衣服的变态! 可是士兵神色微妙复杂地迅速躲过他伸过来的手:「将……将军,我……我还要去别的地方发月饼……我先走了!」然后熘得比兔子还快! 裴将军额头的青筋跳动了几下。 在这一瞬间,他决定要打兔子的屁股一百下,哦不,一千下! 可是等他怒气沖沖地掀开帐门,里面空空如也。 「出来,躲起来我就不打你了吗?」裴将军沉声说。 没有人应。 裴将军见威逼不成,转而用利诱:「乖~出来,还有一根胡萝蔔哟。」 没有人应。 裴将军连叫了几声,又把整个营帐都找遍,这才发现,墙角的半颗大白菜梗不见了,给兔子取暖用的旧棉衣也不见了,连枕头下面勤勉积攒的便便颗粒也被打包带走了。 是知道要闯祸了所以吓跑的?这种可能性最大……才见鬼!这几年来兔子不知道闯了多少祸,咬坏裴将军的衣服,偷喝裴将军的萝蔔汤,把便便塞在枕头下面……恶行罄竹难书,哪一次不是矇混过关?裴将军想起兔子伸手讨要胡萝蔔时说的话—— 「我要出发去找一个人,他说他会一直等我的。对了,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是因为要去找人?它要找谁?裴将军不知道答案。 可是,兔子……是真的走了。 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裴将军心里竟然有点空落落的。 营帐里冷冷清清,裴将军只能一个人坐下来吃月饼。以前过中秋节的时候,他也把月饼掰碎了餵兔子,人兔同乐,也其乐融融。 冷风低沉呜咽,营帐外正是深秋,一只兔子在这么冷的秋夜独自远行,去找一个它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里的人,想来也是困难重重的吧。 裴将军突然有点后悔没有答应给它十根胡萝蔔。 后来,几场大战接踵而至,裴将军浴血沙场,没有时间缅怀他的兔子,但每到中秋月圆的时候,他总是莫名地拥有了双份的孤独——思乡,和不经意想起离家出走的兔子。这让他觉得男人养宠物真是一件麻烦而纠结的事情!于是他再也没有养过宠物。 谁知三年后的某一天,一次意外的机会,他再次遇到了那只兔子。 二 重逢的地方,在河州。 河州地处陇右道的南部,山川秀美,相传是千年前大禹治水的极地。《尚书》记载大禹「导河自积石,至龙门,入于沧海」,当年英雄治水,从这里开始疏导黄河浊浪。当初裴将军捡到小兔子的地方,也是在这里。 裴将军去了一趟楚地,经过河州回陇右军营,身边还跟着陪戎校尉叶铿然。叶校尉身姿挺拔、容貌冷峻,即使走在人群里也有明显的军人气质,与裴将军一副没有睡醒的懒散模样大不相同。 「走快点。」叶铿然冷冷说。 「我受伤了啊,走不快……」裴将军捂住胸口闷咳了几声。他确实一路被人追杀受了伤,但值得怀疑的是那点伤——真的至于吗?就在半天前,他还兴致盎然拉着叶铿然先去了澡堂,又去了赌场,然后去了酒楼连喝六坛竹叶青都神采奕奕。现在走几步路,倒是虚弱走不动了。 叶铿然冷哼了一声,大步往前走。 裴将军被落在了后面,仍然磨磨蹭蹭的。叶铿然说话虽然冷漠,但绝不可能扔下他一个受伤的傢伙自己走掉的。谁知道过了一会儿,他突然看不到前方叶铿然的人影了。 人呢? 变故陡生,裴将军只有加快脚步朝前走。其实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前方路边有一座宅院,门匾上写着一个清逸古雅的「陶」字,但门上的红漆脱落了许多。刚才,叶铿然就是在这里不见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7页 裴将军敲了敲门,却没有人应。他皱眉按住腰间的伤口,纵身跃上树,翻入院墙。 里面正一阵喧譁,只听一个莫名有点熟悉的清脆的声音正嚷嚷:「脱了脱了,都脱了!」裴将军从上往下俯瞰,先是看到几个家丁模样的人手忙脚乱地围着什么,然后他看清了那被围在中间的叶铿然像八爪鱼一样手脚撑开,青色外袍已经被脱掉了,家丁们还在继续脱他的衣服。 什么状况? 裴将军愣了愣,难道是他往下看的方式不对?……这户人家光天化日之下强抢一个男子,还手脚利落地扒衣服!河州的民风什么时候这么彪悍了?关键是,冷艷高贵的叶校尉怎么会任人宰割,哦不,任人轻薄调戏呢? 再仔细看去,原来叶铿然既不是躺在地上,也不是被绳子捆绑着的,而是被人双手举着,四肢动弹不得! 一个娇小玲珑的少女,双手轻松将叶铿然举在半空中,嘴里还在催促:「快点脱呀,我家先生就快来了,他可没有耐心久等!」 其实这个时候裴将军是不想挺身而出的,这少女天生神力,也不知道这奇怪的人家和还未现身的主人是不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他想看清楚再说。可是,只听少女一声呵斥:「谁躲在墙头?」 被发现了。 这下,裴将军只有从墙头一跃而下:「快把人放了!」 「你的人?」少女眨巴着眼睛不解地看着他。四目相对,两人突然都愣了一下,随即异口同声地说—— 「是你?!」 当年扛着小包袱离家出走的兔子,偷了士兵的衣服让裴将军背黑锅的少女!几年不见,她倒是长大了,不过仍然蹦蹦跳跳的,看来除了爱吃胡萝蔔,还多了更重的口味嘛! 来不及叙旧,裴将军先救人要紧:「你怎么能光天化日之下随便扒别人的衣服呢?让叶校尉这样正直有节操的青年情何以堪?就算要吃干抹净,也要关上门再说……」 「关上门不好,」少女认真地和他探讨,「我家先生喜欢开着门,光线越亮越好,就算有人旁观也不要紧。」 「……」喂喂你家先生是谁?口味太重了! 「在闹什么?」一个淡漠磁性的声音从几人身后传来。 只见一个玄衣年轻人走了过来,他没有按照大唐男子的习惯束髮,髮丝几乎垂到了脚踝,衣襟间仿佛有桃花源里的古韵,清净雅致的眉目却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意。 其实叶铿然也是冷峻的人,但叶铿然的冷是寒冰,是玄铁,是坚毅不动的万古山川;而眼前这个人的冷,却是耳畔清风,是镜花水月,是寂寥红尘孑然忧思。 「先生!」少女高兴地叫了一声,「我在给你找灵感!」 年轻人皱了皱眉:「什么?」 「你说最近想画人物,却没有灵感,昨天我本来想去给你找个漂亮的姐姐来让你看着画,可你说男女授受不亲,不需要。所以我只好找个好看的哥哥来啦!我可是在府门口等了一整天,才看到这么好看的哥哥经过……男男不会授受不亲了,随便你怎么画都行呢!」 裴将军联想起门口匾额上的那个「陶」字,突然明白了对方的身份:「紫毫笔陶先生?」 年轻人看了他一眼,淡淡点了点头,算是招唿。 陶鸩,字纳兰,是名满天下的画师。他喜欢用紫毫笔作画——紫毫由兔毛制成,笔下线条「尖如锥兮利如刀」,比柔软的狼毫或羊毫要硬得多,但因为线条力度刚烈不易控制,并不受画师们欢迎,也很少有人喜欢用。 民间有种说法,说陶鸩的山水画第三,花鸟图第二,人物第一。有人曾将陶鸩的一幅花鸟挂在厅堂里,竟有同类雄鸟破窗而入,在画前缠绵盘旋鸣叫,可见栩栩如生。圣上曾经几次想召他入宫廷,他都推辞不往。更令人神往的还是陶鸩的人物图,因为极其少见而更为珍贵。 「顾菟,把人放了。」陶鸩嘆了口气。 「啊?」被他叫做顾菟的少女很不情愿地又看了他几眼,确认自家先生对画这个好看的哥哥没兴趣,只好将叶铿然放下来,一脸不甘心地嘟着嘴哼了一声。 见她放了人,陶鸩便冷淡转身,衣袖随风而动时,右手手腕上隐约露出一道旧伤疤痕,虽然颜色已经暗淡,却仍然可以想见当时的惊心动魄。 陶鸩没有和谁多说一句话,更没有要招待客人的意思,迳自离开。 裴将军望着画师的背影,突然想到一件事——当年小兔子背着包袱出走说要找人,就是他吗? 三 「你六年前要找的人,是陶画师?」 「嗯?」顾菟愣了一下,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是他。我也不知道是谁。」 这个回答倒有点出乎裴将军的意料。 「不过,他给我取了名字,让我成了一只有文化的兔子。为了更有文化,我才留下的。」顾菟满脸勤学上进的表情说道。 「难道不是为了胡萝蔔吗?」 「不要侮辱我了,我才不是吃货!」顾菟傲娇地哼了一声。 「还是不要侮辱胡萝蔔吧!」裴将军指了指她腰间,衣服的兜兜里露出了半截胡萝蔔……顾菟立刻欲盖弥彰地把口袋牢牢捂住!支支唔唔地说:「陶家崇尚什么『採菊东篱下,悠然见南瓜』,陶府都自己种菜和萝蔔,一开始我是被后院里那大片的萝蔔地吸引的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8页 「……」现在你也是被那大片萝蔔地吸引的吧!还有,什么悠然见南瓜? 有文化的兔子晃悠到庭院里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个大树桩,似乎年岁很老了,毫不起眼地伫立在墙角。 她蹦蹦跳跳踩在树桩上:「我喜欢这个大树桩呢!我好像在这里,遇到过什么人。」 不知道是不是裴将军的错觉,他感觉四周的空气都温暖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残存在这里,让比春天更宽广的爱意在微风中起伏。 「这是什么树?」裴将军走上前去。 「是桂树。」旁边的僕人说:「六年前被砍的。夫人过世时,就葬在这棵树下。每到春天树桩萌出新芽时,先生便到树下洒一杯酒,来祭奠她。」 又是六年前? 裴将军想起陶画师手上那个触目惊心的旧伤疤,画师的手,为何会受伤呢? 「听说陶先生六年来没有画过一幅人物图,是因为——手受伤的缘故?」裴将军突然问。 「那我们做下人的就不知道了。」僕人摇摇头。不过,自家先生偶尔出神地看着自己的手,眼底竟然是厌倦嫌恶的神色,仿佛这双能画出让天下人惊嘆追慕的图画的手很难看、很无力。 「是啊,是啊!手受伤了很难受,每到冬天先生的手就会疼痛不能握笔,四处去找大夫,都没有办法。」顾菟摸着下巴,露出得意洋洋的神色,「后来我自己捣药给他敷上,比那些个庸医都厉害多啦。」 「你还会捣药?」 「那当然!」顾菟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我还看出来,你受了伤。」她说话间已经关切地伸手探向对方的腰部。她力大无穷,手中不知道轻重,虽然是好意想要摸一摸裴将军的伤口,但那千钧力度让裴将军瞬间有种腰要断了的感觉! 「放……放手……」裴将军顿时从牙缝里滋滋冒出冷气! 叶铿然这才察觉到不对:「将军,你——」 刚才他是真的受伤了走不动? 「我的伤……」裴将军一边倒吸冷气一边笑,「一定要沐浴百日,专人伺候,不用赶路,只用喝酒睡觉才会好。」 叶铿然脸色铁青,转身便走!刚才他一定是脑子进水了才会被这个人骗到的!而且,恶作剧的少女显然也和裴将军认识,虽然他们说的话他听不懂……但从两人的熟稔程度来看,说不定这府中的一切,根本就是裴将军在消遣他! 他大步走出陶府,压根儿没有去管身后传来的声音。 顾菟大叫:「喂喂!你怎么了……」裴将军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突然身子一晃,失去知觉倒在地上。 陶渊明写四时歌,说冬岭秀寒松。冬天最漂亮的树,是松树。 但陶家的院子里却没有松树,甚至也没有其他的常青树,只有枯枝伸向天空,像是一道道深深的鞭痕。 裴将军醒来时,微微睁开眼,便对上一对玛瑙般红红的兔子眼睛。 当年的毛绒绒的小兔子倒是很够意思,蹲在被窝上看护他。只是,他觉得它有哪里不对,一时说不上来——直到兔子歪头时,他看见了它的脖子。 「你颈子后面怎么了?」那后颈光秃秃的,露出了很二很萌蠢粉红色的颈子——莫非是有人要砍兔子的后颈?要做红烧兔头? 他突然记起来,自己六年前刚捡到兔子那会儿,它的后颈就没有毛。后来时间长了慢慢长出来了,怎么,又被人给拔了? 兔子傲娇地哼了一声,一脸「要你管」的表情,随即伸出前爪来用力推了推他!很奇怪,兔子变成少女时力大无穷,当它只是兔子时,就和普通的小白兔一样,使出全身力气也不过是给人挠痒痒而已。兔子「嗷」地一声咬起被子,似乎想要用被子把裴将军盖上—— 这下裴将军明白了,因为他看到地上委落着一件少女的衣服,兔子是要他转身去,或者,用被子蒙上头! 「我转过去。」裴将军很识趣地转了个身。 「好啦!」只听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少女的衣领都没有翻好,看得出穿衣时很着急。她双手端着一个小钵,「快,这些药膏涂在伤口上!这药……可以帮你一时,但你的伤,我治不好。」 裴将军神色一顿,眼底有片刻怔然,很快被微笑的长睫掩住:「你这只笨兔子当然治不好。」 「这个伤很严重——」顾菟急急地拉住他的衣袖,手微微发抖,「你会死的!」 这时裴将军才发现,她的眼睛红红的,不止是本来的颜色,还有……哭过。 裴将军笑了笑:「我早就知道了,别担心。」他的笑容还是有点慵懒,像是春风沉醉的夜晚,隐藏了很多东西,却仍然拥有令人沉溺的力量。他很快转移了话题:「陶画师知道你是兔子吗?」 「他不知道。」顾菟摇摇头,「除了你,没有人知道。」 「你刚才怎么会现原形的?」 「捣药会用掉很多力气,所以我现原形休息一下啊,反正你也在睡。」顾菟皱起小鼻子,满不在乎地打了个哈欠,仍然像小时候那样。虽然这几年的人间烟火让她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穿衣服不能让别人看见,但看见二货主人,她还是会不自觉放松全身的警惕…… 裴将军将药抹在伤口上,把衣襟拉好:「你的药,的确胜过许多郎中。兔别三日,刮目相看。」 「那当然!我很厉害的哦!这个捣药的办法,可是我外公教我的——」顾菟理所当然脱口而出,突然为自己的话愣住,有点疑惑地按住小脑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9页 外公……? 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突然莫名地快哭出来了,那个久违的称唿又温暖又悲伤,直击灵魂,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是她忘记了的。 见她呆怔许久,裴将军伸出手来,轻轻敲了敲她的头。「怎么了?」 「啊——!」顾菟突然受惊吓般勐地跳开,寂静如死的夜晚,可怕的斧头声,激烈的争吵声……一幕幕场景如电闪过,然后,有什么东西勐地重重敲到她的头…… 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突然传来:「不好了!不好了!」 门一打开,僕人气喘吁吁地站在外面。 「大白天活见鬼了!院子里那个枯树桩突然长出了枝叶,开了一树桂花!现在可是冬天……连先生都惊动了,外衣和鞋子都没穿就到庭院中去了!」 四 庭院里有细细飞雪。 叶铿然负手站在树下,冷漠的神情一如寻常。 ——他等了许久,不见裴将军出来,便回来找他了。 「叶校尉!」裴将军远远朝他招手,「喂喂看你头顶上!」 叶铿然露出困惑的神色,一抬头,顿时愣住。细雪之中……一棵桂树正以人眼能看得到的速度生长着,绿色的枝条像无数河流,从原本寂静枯藁的树桩上伸展出来;而金黄耀眼的花朵,仿佛突然间被温柔点亮的一只只灯盏,燃烧在碧叶之间。充满阳刚气息的枝干,美丽苍翠的冠盖,暗香浮动的细碎花朵美轮美奂。 所有围过来的人都看得呆住。 「叶校尉,不会是你干的吧?」裴将军的目光里有一点好奇,还有一点深意,眼底幽暗光华流动。 叶铿然微微错愕。他什么也没干……只是刚才在陶府门外徘徊,看到一位白髮苍苍的的老者蜷缩在墙角,神色疲惫落魄,却不像是乞丐。老人请求他带自己进陶府,说要拜访一位故人。叶铿然性情虽冷,心却是热的,便答应了下来。 随后,那位老者跟着他进了府,现在就站在树下。 陶画师却是大步上前去,声音嘶哑地问:「是……是你?!」 从没有人见过画师如此失态,而那不速之客只是淡淡点了点头:「难得,你还记得故人。」 陶画师的身子微微颤抖起来——他如何能忘记? 每个人的命运都会因为一些人和事而改变。眼前这个老者,就是改变他命运的人。 这么多年来,天下人都说他是不出世的天才,说他山水第三,画鸟第二,人物第一;只有他自己清清楚楚,自己根本就没有任何天赋! 小时候家中兄弟几个,陶鸩永远是角落里默默无闻的那一个,其实他已经很努力了,但他就是比所有人都学得慢,父母的天赋没有幸运地落到他身上,只给了他的兄长们,连同族的男孩们也取笑他,说他一点儿也不像陶家人。他虽然沉默寡言,但骨子里是极傲气的,在别人都睡着之后,他还一个人在练习画画,可是无论他如何努力,也比不上大哥二哥随手画出来的图中那种酣畅淋漓的天赋。 那一天,他哭着跑到深深的树林里,一个人走到迷路,心情从最初的难过屈辱变为恐惧,眼看天色要黑了,月亮从天边升了起来,那是一轮薄薄的满月,落在地上的白霜却有种可怕的感觉。陶鸩吓得瑟瑟发抖,就在这时,一个俊朗如仙的男子走到他面前,问他:「迷路了?」 也许是因为对方的气质太过高华缥缈,也许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过清澈悲悯,他止住了哭泣。 对方笑了,摸了摸他的头,仿佛在那一瞬间读出他的心:「小朋友,你喜欢画画?」 陶鸩怔怔看着他,用力点了点。 「可是,你似乎少一点天赋呢。那,我送你一支笔吧。无论你想画什么,它都会帮你。」对方从衣袖中取出一支笔,看上去仿佛普普通通的紫毫笔。 陶鸩迟疑地伸出手去,等他接住笔的瞬间,一抬头……对方却突然不见了。 四周只有明月清风,哪里还有什么男子? 陶鸩惶然四顾,仿佛刚才的对话与境遇只是一场梦而已。只有手中那只紫毫笔,告诉他发生的一切不是梦。 从那之后,陶鸩如有神助,很快赢得了神童的名声。他的泼墨山水恣意如奔马,他的工笔线条灵动如脱兔,他的画卷神形兼美,气韵如诗如禅,惊艷了世人的眼睛。 后来时间久了,甚至根本没有人记得他小时候愚钝的事情,市井坊间都说他天赋异禀,才华绝世。 他事事顺心如意,在及冠之年迎娶了表妹冯花影。花影这个女孩很特别,小时候就对着花花草草说话,所以虽然容貌清丽,但被人说是奇怪的女孩子,家中其他姐妹都出嫁了,只有她还待字闺中。但是陶鸩一直很喜欢她。如愿以偿娶到她,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如果不是那件事的发生,也许他们可以一直相守下去。 所有的遗憾,都是因为那只紫毫笔——那天,笔不见了。 着急的画师几乎把府里整个倒过来寻找,因为冯花影恰好帮他收拾了书房,陶鸩问她,她却说记不清有没有动过那支笔,陶鸩第一次沖她发了脾气。在旁人看来,画师这顿脾气发得莫名其妙,虽然那支笔用了很久,但毕竟只是一支笔而已。 只有陶鸩知道,那支紫毫笔的真正意义。以至于笔不见了的那天晚上,他一个人躲在黑暗中瑟瑟发抖,整夜不曾合眼。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0页 风雨如晦,陶鸩突然想起幼年——他所有的荣耀、名声和地位,都是这支笔带来的。既然是别人赐予的,那么,是否会在某个时刻突然被收回去? 那一段时间,陶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见任何人。 他谢绝了所有求画者。世人只以为他孤傲,谁知道他内心的忐忑与恐惧?用不了多久,世人们就会发现陶画师江郎才尽…… 陶鸩命人张贴告示,许下重金想要找回那只紫毫笔,只说那是爹的遗物,物轻情重。这个时候,陶府来了一个道士。道士说,愿意为他解忧。 「笔就算找不回来了,也可以再造一支。」 「造?」 「保证和陶公子你之前的笔一模一样。」道士的眼里充满深意,「你府上庭院中有一棵桂树,只要砍倒它,在树桩处设下陷阱就能捕到一只月兔,用它后颈处白毛制笔。」 世上哪有月兔?陶鸩根本不信。 「自然是有的。大禹治水时,便是月兔相助,用天生神力令大河改道,才能百川归海,河清海晏。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派大将蒙恬寻到月兔,才能兼併诸侯,天下车同轨,书同文!你要做区区一支笔,又有何难?」 道士舌灿莲花,陶鸩不由得信了几分。可是,当他要砍庭院中的桂树时,却遭到了冯花影的强烈反对。 自从笔丢失之后,他便再没有对她笑过,她却始终温柔如旧。只这一次,她急了,大叫:「不——别砍这棵树!」 冯花影平时的性情是极温和的,这一刻却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刚烈。她拼命夺过了斧头,在争执中误伤了他的右手。鲜血滴落下来时,他眼底燃起沉甸甸的怒火,冷硬地推开她,说:「动手。」 那棵高大的桂树仍然轰然倒下。 砍了树之后,道士又在光秃秃的树桩上设了一个陷阱,诱捕月兔。 那年中秋月圆之夜,当真捉到了一只兔子,道士拔了它的后颈的一撮白毛,接着一剑对准兔头砍了下去—— 兔子的红眼睛天真无助,充满恐惧和泪水瑟瑟发抖。 不知道哪根心弦被挑动,陶鸩一把挡开道士的木剑:「不是只要兔毛就好了吗?放了它吧!」在他出手的瞬间,兔子如闪电般挣脱逃走了。 道士不甘心地凌空挥出一剑,剑气打到了兔子的头,但它只是踉跄了一下,就迅速逃逸消失在夜色中。 「你知不知道它的头颅可以入药治世间百病?乃无价之宝?」道士厉声喝问。 「莫非,」陶鸩冷笑,「道长只是想借陶某之手,捉到月兔砍下头颅?」 道士也自觉失态,脸色连变了好几下:「自然……不是。」 新的紫毫笔终于做成了,而那时冯花影已经病了好一段时日了。陶画师开始只以为她是普通风寒,可后来拖到许久仍不见好,再后来,郎中摇着头说心病沉疴,药石罔效。 再后来……偌大的府中便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陶鸩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想念起她温柔笑语,想起曾经的暮暮朝朝,这才发现,自己心头永远填不满的遗憾——不是画,而是她。 「纳兰哥哥!你看这棵桂树!」曾经,她顽皮地将手背在身后,「多漂亮的树!以后我们一起在这树下听春雨、看夏雾、接秋露泡茶,等寒冬大雪纷飞,年年岁岁。」 「好。」 「纳兰哥哥,你最有学问了,给这棵树取个名字好不好?」 「取名字?」 「对啊。」 「……就叫阑珊梦吧。」 他们执手站在树下,仰望着所有的花朵耀眼闪烁……阑珊梦,阑珊梦,世间有情人,无论找寻多久,无论等待多久,总有灯火阑珊处的那一场美梦吧。 可如今,他的美梦,永远地破碎了。 更讽刺的是,后来,那只紫毫笔也并没有如道士所说的神奇。陶鸩知道自己被骗了,但若不是心中有魔,如何会堕入别人的陷阱中? 在那个心冷如铁的冬日,他索性冷笑,执笔画出一幅又一幅僵硬的、毫无灵气和天赋可言的画。 既然自己原本是欺世盗名之辈,就让世人看清真正的他,来嘲笑他吧。画师心中有种自虐般的快感,仿佛只有另一种痛苦,才能抵消失去她的痛苦,就像烈酒浇在伤口上,才能用更剧烈疼痛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画流传出去了。 可是陶鸩预料的情形却没有出现。他的名气太大,很多人一听说是陶画师的画,立刻不吝溢美之词大加赞扬……就算一些潦草粗浅的作品,也被当做写意的新画法来理解。 直到这个时候,陶鸩才发现世人的可笑,也发现了自己的可笑。 ——世人,又有几个真正懂画的呢? 就这样下去吧,什么也不用管了。 后来,陶鸩没仔细去数流失的岁月。 年年岁岁,他一人独自站在光秃秃的树桩旁边,听春雨、看夏雾、接秋露泡茶,等寒冬大雪纷飞,连雪花冰冻了他的双眸都不察觉。 直到今日,僕人慌慌张张地跑来告诉他,说那被砍伐的桂树开出了花来……正在书房午睡的他甚至连鞋也没有穿就爬了起来,随即却跌了一跤——砚台砸到脚了。他愕然站起来,一瘸一拐光着脚地沖向门口,惊喜慌乱中不知道又带翻了什么,屋子里叮叮哐哐一片狼藉之声!他跑到了庭院中,终于忍不住喊了一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1页 「花影——!」 穿透六年尘封的光阴,他的声音沙哑像是布满厚厚的灰尘和一缕血的味道,他以为她会在繁花盛放的奇蹟中回来。因为,无数次在梦里,她就站在怒放的花树下,沖他微笑啊。 可是没有…… 她没有回来。就算枯树会再开花,她也不会回来了。 陶画师痴痴看着那棵树,突然落泪转过身去,这里有最好的回忆,也有最坏的。他不知道该面对,只能怔怔地转过身去。 五 当年风华如仙的男子已经白髮苍苍,面容也被皱纹模煳,可言语中却仍然有种力量:「你,很久没有画画了?」 陶鸩用右手颓然捂住面孔,整个人都微微颤抖起来。许久,他才从嘴唇里艰涩地吐出几个字:「……画不成。」 一片伤心画不成。 「是因为那支笔?」老者嘆息了一声,目光落在陶画师手腕上触目惊心的伤疤上。 「是因为我妻子。」陶画师怆然落泪。 自从她去世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画了那么多图,却从来没有为她画过一幅画像。他努力想凭着记忆为她画一幅画像,不知道试了多少次,却终究没法画出来。多少次,他将作废的画纸揉成一团,也将自己的痛苦揉成一团,反覆折磨,却一无所获。空荡荡的房间纸笔狼藉,他踉跄坐倒无声痛哭。 他可以画世间万物,却唯独画不出她的模样。 他很想她。 「你可知道,冯花影为什么那么激烈地反对砍树么?」老者温和地看着陶鸩。 「因为……她自幼便喜爱所有花草树木。」 「不是的。因为她在这棵树下许下过心愿。」老者摇摇头,「很多年前,小女孩花影在树下许下心愿,希望一个叫陶鸩的男孩开心起来,她说,每次见到他黯然躲在角落里,她就很难过。如果树仙公公能帮他,她定会一生爱惜照顾这棵树。」 陶鸩浑身一震,勐地抬起头来。 「于是我帮了那个男孩。我用妖力满足他的愿望,给了他一支紫毫笔。」老者温和地说,「那支笔中的力量,可以帮助男孩突破长久以来禁锢他的枷锁。」 「你……究竟是什么人?」陶鸩颤抖着问。当年俊逸如仙的男子,如今满面尘灰的老者,是仙,还是妖? ——对方分明有非凡之力,为何六年时间竟衰老至此? 「我曾经是仙,后来是妖,」老者微笑,「不过,我的原形一直是这棵树。」 「树?」陶画师愣了。 「没错,当日你和冯花影执手站在树下,我的名字,还是你取的。」 那棵树,或者说阑珊梦温和地看着他,「树离开了泥土都会枯萎,所以我被砍伐之后便迅速衰老下去。当年给你的那支紫毫笔,正是用我的树枝做的,树枝残存的妖力,在被折断之后会慢慢褪去……笔上的妖力越来越弱,在九九八十一日之后,就一点儿也不剩了。」 「你说什么?」剎那间陶画师的脸色苍白,他仿佛明白了什么,却不敢肯定—— 「那支笔的力量,在三个月之后就一点儿也不剩了。最开始你确实依靠它突破了自己,但后来许多年,你靠的,不过是你自己的双手而以。」 「这……怎么可能?」陶鸩难以置信地踉跄后退。 「你知道那日我为何要说你天赋不够?所谓『天赋』,是相对于技巧而言的,技巧可以练习,而天赋不能;上天赋予你的双眼和双手,决定了你如何感受世界——温暖或冷漠,敏锐或麻木,都会传递到笔尖,再感染他人。你的内心紧闭、坚如岩石,拒绝感受、拒绝碰触,那才是你天赋的不足。 「我知道,你很勤奋,你八岁之前试遍了十多种笔,临摹了上百种古画风格……你一直在找寻,却从不曾停留和聆听——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聆听身边的世界,聆听草木开花的絮语,云捲云舒的姿态。直到你有了那支紫毫笔。 「从那之后,你停下了奔跑的脚步,驻足自己内心的风景,开始感受、开始碰触、开始聆听,开始等待灵魂里那小小的花朵从含苞到盛开。从那之后,你的画渐渐突破禁锢气象大开;到后来,根本不需要依靠那支笔,甚至,你根本没有意识到它早已变成了普通的紫毫笔,你的画仍然流露出惊人的才华。 「所有的力量原本就潜伏在你的身体里,就像种子深埋在大地。那一支笔所给你的,并不是奇蹟本身,只是一点阳光和雨水而已。 「很奇怪,总有些东西,你跋山涉水,走遍天涯海角也未必能找到它。你只有坚守在原地,才有奇蹟出现。 「当你的才华和灵感终于如种子破土而出,一点点长成参天大树,那全是你自己的事情。 「至于兔子,它更帮不到你什么,紫毫笔的力量本来就在笔桿上,而不在笔毫中。何况那夜你们捕捉到的并不是什么月兔,只是有一点儿妖力的小兔而已—— 「你一念仁慈救了它的性命,小兔是个好孩子,哪怕忘了当年的事情,仍然努力地想为你做点什么,它把自己的后颈白毛都拔下来为你做笔,去为你找灵感……」 满树落花中,顾菟的眼睛红红的,玛瑙颜色里都是水波,她终于都想起来了…… 六年前,她被道士的桃木剑气打到了头,虽然逃了出来,但之前的很多事都不记得了。如今,她都想起来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2页 「外公,外公!」 「外公……快看我刚抓来的蝴蝶!」 「外公,大白菜梗真难吃,我不要吃……」 「外公,你看你看,你看我在地上打了三个洞,厉害吧嘿嘿?」 「外公,我要出去闯荡啦,不过,每一年我都会回来看你的!」 每一年我都会回来看你的。 顾菟呆立半晌,突然扑过去紧紧抱住阑珊梦,大哭起来:「外公,你为什么老了?」 「傻孩子,」阑珊梦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天若有情天亦老,更何况是我。」 「你不要老,行不行?」顾菟的泪眼里有一丝茫然,还有一丝恐惧——以前的外公那样高大俊朗,很多很多年都没有变过,她一直以为那清俊笑容是永不会蒙尘的月亮,那手臂可以一直将她高高举起,直到地老天荒。 会老,那么也会……死吧? 顾菟哆嗦了一下,她突然觉得之前的时光走得太快,而她甚至连「每年都会回来看你」这个小小的许诺也没有兑现。 温暖重逢的时刻,裴将军不合时宜地凑过来,「慢着慢着!二位,能让我问一个问题吗——为什么一棵桂树会是一只兔子的外公啊?」这肯定不是亲生的你知道吗亲? 「因为外婆是兔子啊。」顾菟仰起满是泪的小脸。 「……」好吧你们赢了! 「我原本是一棵修炼成仙的桂树。广寒宫里虽美,却太冷清了,我花开花落几千年,终于厌烦了那无所事事的日子,熘到了人间。」阑珊梦的声音很好听,如同苍老而新鲜的月光,流经山嵴、树梢和千万年的时光,「在人间的几百年里,每天有各色各样的人从我的树下经过,我看着他们,觉得很有趣—— 「后来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只兔子。」 每个故事的开始,都有那么一点偶然,却又仿佛命运安排的必然。 「那真是一只冒失的兔子!」阑珊梦微笑,「它一头撞在我的树干上,头上鼓起了大包,呜呜直哭。 「可是,它竟然能看见我的仙身,傻傻地含着眼泪说『呀,好俊俏的少年』——我在人间几百年,从来没有人看得到我的仙身;我存在世间几千年,从来没有人说我的仙身好看。」 说到这里,白髮苍苍的老者眼底竟然露出少年般的神情,那表情,让人确信他年轻的时候的确是很好看的。 「我后来才知道,它是卯地十二神之一,曾经在天地鸿蒙初开的上古时代帮助大禹治水,并不是一般的凡兔,修为甚至比我还要高出许多。所以,它看得见我的仙身,我却看不见它的。她顽皮地说:『我也长得很好看哦,你想不想看?』随后,我面前出现了一个蹦蹦跳跳的白衣少女,巧笑嫣然容颜如冰,我剎那间便呆住了。 「从那之后,我的时间突然变得快起来了……凡人说的日月飞驰、如光似电,我竟然也能懂得了。 「几百年转眼即过——天上一日,人间百年,对上神们来说,其实也就是过了几日,我偷熘出月宫的事情便被发现了,我被连根拔起,带回广寒宫中。从那之后,我便在月宫中受刑。」 所以,皎皎明月之上,才有吴刚日夜砍伐桂树。 阑珊梦的神色似悲似喜,「那只傻兔子,竟然请求和我一起到寂寞的广寒宫中受罚,在月宫中日復一日地捣药,成为凡人口中的『月兔』。虽然有她的陪伴,但在严峻的刑罚下,我还是一天天虚弱下去,枝叶枯萎,花朵凋零。而她自幼在山野之间长大,如今失去自由,比失去生命更残酷。 「终于有一天,她说:我们逃走吧。 「逃去哪里?我愕然问她。她眼里的光芒亮了一亮,像是最纯粹的玛瑙宝石被丝缎细细擦拭过,她清晰而肯定地说:人间。 「她在捣药的时候悄悄制作了迷药,迷倒了广寒宫的守卫,我们从月宫中逃了出来,永失仙籍,堕入凡尘为妖。 落花如雨,飞雪如诉。 「长期受刑使我的元神极为虚弱,强行突破月宫结界更使伤势加重,那一年的冬天格外寒冷,山上一直在飘雪,我感觉自己挨不过去了,一些山野小妖用自己的法术帮我,阳光、雨水、肥料……热心地弄来了它们能找到的东西。可是从始至终,月兔只是冷冷站在一旁,什么也没有做。那时她从卯地十二神变成了兔妖,甚至还不如最普通的小妖法力高强,连一堆柴火也没法点燃。」 「她真的什么都没有做?」裴将军的声音里突然有东西波动。 阑珊梦眼底虽然平静,却温柔悲伤。 许久,他才开口:「我很早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在森林中迷了路,快要饿死了。这时候,狐狸为他叼来了一罐水,老虎为他弄来了干柴取暖。只有蠢笨的兔子呆呆站在旁边,什么也不会做。其他动物都嘲笑兔子,等它们各自散开了,孤零零的兔子对旅人说:『我没有什么能为你做的,但我想为你做点什么。』说完这句话,兔子笑着将自己投身进燃烧的火焰中。」 她什么也没有做,是因为她已经想好怎么做了。 兔子将自己的元神放在火焰中,烧成最温暖的火种,融化周遭的冰雪,帮助她所爱的桂树过冬。 「她让我一定要等到春暖花开,连着她的份一起,看漫山遍野的绿色,看从冬眠中醒来的动物们在山谷里奔跑欢叫。」阑珊梦说到这段往事,竟然只是微笑,「我答应了她。春天年復一年,我看过经年的风景,直到自己也成了风景本身。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3页 「我想,即使再过一万年,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了吧。可是有一天,突然有一只兔子冒冒失失地撞到了我身上,那一剎那我以为时光逆转了千万年……兔子揉着头上的大包泪眼朦胧地瞪我一眼,突然大哭起来:『你这棵笨蛋树,长这么多桂花,为什么不结胡萝蔔?』 「它是一只断奶不久的小兔崽,并没有多少妖力。那一刻我心中有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如果月兔还在的话,她应该也有许多的子子孙孙了吧?我从来没有做过父亲,不知道该怎么照顾小孩子,但是论年龄,我应该比她大很多很多辈……于是当这只小兔子问我是谁时,我想了想,只好说自己是外公。 「我带着那只小兔子一起种胡萝蔔,教它捣药,照顾它一天天长大,觉得这是世间最值得专注的事。 「后来有一天,它背着包袱要出去闯荡。我才发现,她已经是大孩子了——她可以远行,而我不能跟随。那时山中已经有隐士居住,我身后多了一个清雅的庭院。我看见凡人们生老病死,才知道许多人类的老人也是如此,看着孩子跑远的背影,固执地守候春去秋来,等得太久,直到脚生了根,让自己长成一棵树。 「那一年,道士砍伐了我的树干,将我的元神驱逐。我本应该在那一刻魂飞魄散的,但是未散的执念让我留了下来,我想,如果有一天小兔子回来找我了,找不到我,却只看到光秃秃的树桩,一定会难过吧。因为我妖力尽失,虽然只有一墙之隔,我始终不能跨越。于是我在墙脚等候了六年,满面尘灰,无人看见,直到今日遇到……」 落英缤纷,凉如雨丝。阑珊梦突然朝叶铿然深深鞠了一躬:「多谢。」 他的神色如此郑重,仿佛是感谢,又仿佛是敬畏。 因缘际会,早该魂飞魄散的他拥有了这最后的光华。天地间的雨雪汇集于此,季节逆转,所有的花朵次第盛放。 如今,他再无遗憾。 「外公?」顾菟突然迟疑地仰起头,仿佛预感到了什么,突然紧紧抱住阑珊梦:「你不要走!」 「对不起啊。」阑珊梦温和地低头,摸了摸她的脑袋。他的形体渐渐变得透明,满树繁花正以人眼看得见的速度迅速凋零,枝叶在剎那间败去,仿佛一场美梦如雾散去。 这一刻,天空中突然下起了大雨,雷声低沉,四周变得昏暗如夜。暴雨之中,叶铿然的嘴唇却干涸得可怕,身体里仿佛有什么力量要冲破桎梏,但眼前的雨雪纷乱如电,他看不清。 「……叶校尉?」 「叶校尉!」 尾声 叶铿然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马车上。车外雨声淅淅沥沥。 「我们已经出了河州,再往前六十里,就是陇右军营了。」裴将军双臂环胸笑眯眯地说。 「……」叶铿然愕然环顾四周,按住有点昏昏沉沉的头,「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在河州被一只口味奇怪的兔子绑架啦,后来我义薄云天地去救你,遇到了脾气古怪的画师,还有一棵性情温和的桂树。那棵树都被砍得只剩下树桩了,凭着一点执念强留在原地而已。你做了件好事,帮助桂树与兔子重逢,后来啊哈哈,你好事做到底,给了那棵桂树很多雨水,让它枯木逢春。」 叶铿然慢慢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事情,只觉得荒唐如梦,而将军笑眯眯不正经的样子也完全不靠谱! 「你说……雨水?」 「不不我是说脱水!你脱水昏倒了,是我把你扛到马车上的。」裴将军连忙认真地说。虽然这位九品校尉可以掌控天地间的雨水,但他似乎还从来没有使用过呵,所以才会在在给一棵树浇水时自己丢脸地昏倒啊。(註:叶铿然的身份,见《叶公好龙》) 「总之,很快就可以回军营啦。」裴将军伸了个懒腰,微微一笑,「叶校尉你觉得,始终呆在一个地方等待某一个人,是不是很笨?」 叶铿然点点头,随即又摇头,冷漠的神色缓缓变得柔和。 总有些东西,你跋山涉水,走遍天涯海角也未必能找到它。有时你只能静静地、耐心地等。 你只有坚守在原地,才有奇蹟出现。 第10章 亡羊补牢 引子 唐开元二十四年。 「今日盟约一定,边境至少有十年安宁吧。」吐蕃将军乞力徐放声大笑,眼里突然带了几份深意,「其实你们汉人很像一种动物,羊。」 这话听起来多少有点挑衅的意思,旁边的士兵都大怒拔出刀剑。 河西唐军主帅崔希逸却淡淡一抬手,制止了他们:「何止我们大唐子民,吐蕃百姓也是。战事一起,烽火硝烟化为豺狼,尽毁家园,百姓们不都是待宰的羔羊么?」 他的话语虽淡,却如同春雨渗入大地和人心。 「话虽如此,可是之前唐军杀了我兵将无数,我吐蕃将士岂能甘心?」 「我们汉人有句话叫『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如今议和,正是时机。」大唐将军扬眉而笑,随即举杯。 歃血的酒碗碰在一起! 这一声清越的撞击,涤盪开边关数十年烽火的浊音。 一 「待我长髮及腰,将军给我加薪可好?」一位少年深情地仰天长啸。 「等你长髮及腰,羊头就烤焦了。」 「阿嚏!胡椒放太多了!」 「阿嚏——!」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4页 在此起彼伏的打喷嚏声中,烤羊肉的香味也飘了出来。这里是军中的伙夫营,是个人人喜欢但没有人愿意来的地方。想当初少年们意气风发来从军,也曾想像过自己驰骋沙场的英姿,结果几来,连刀剑也没拿过,只抱着一只铁锅一把勺子,学烧一手好菜,待到长髮及腰还不能加薪,实在是一件沮丧的事情。 更沮丧的是,之前蒸、煮、煎、炒样样拿手的外号厨神的伙夫长退役了,新来的伙夫长不会做菜,不会烧汤,也不会烤肉……什么都不会你来做什么伙夫长啊?可是这个伙夫长就是淡定,来了这么多天,除了沉默地烧菜,把自己和别人都吃吐了,然后接着烧,只把自己吃吐了……最后半夜冒着严寒上厕所次数太多以致感染风寒发烧,仍然没有半句废话。听说他本来是精锐营的校尉,听说因为回乡探亲耽搁了归期,才被将军发配到伙夫营来的。 ——没错,他就是那位正直靠谱,但不幸与不靠谱的将军一路同行终于回到了陇右军营然后才发现终点才是人生新起点的叶铿然。 此刻,叶伙夫长正沉默地噼柴,苍白的脸上表情冷漠,被汗水打湿的衣衫裹紧在身上,但嵴背仍然笔直。客观地说,他噼柴还是很在行的,三个月时间,把伙夫营里三年需要的柴火都噼好了。 「叶校尉,柴火够啦。」士兵们只觉得疹得慌。 叶伙夫长点点头,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我来做饭。」 「不用!」士兵们异口同声地说。 伙夫营的少年们虽然平时人心散了点,但在有些问题上还是很齐心的,比如如何对待新伙夫长下厨这件事,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头可断,血可流,叶伙夫长做的饭不能吃! 二 夜深人静,四周只有飘雪的声音。 忙碌了一天的少年们都钻进了被窝,四周安静得可以,但总有一种什么事情要发生的感觉。 「听说最近又要打仗了。」说话的是白天那个叫着「长髮及腰要加薪」少年,他叫崔修笛,人长得白皙清瘦如书生,这种气质在长安或洛阳那些歌舞昇平的城市是很受妹子们欢迎的,但在军营里就各种被嫌弃,以至于被扔到了伙夫营来。 「打仗又怎么样?反正不关我们的事!」另一个人不耐烦地回答。这位大厨是个胖子,名字却叫寿……其实众人每次面对一个大胖子喊「瘦」的心情和面对一只羊肉火锅喊青菜的感觉差不多,总有一点热泪盈眶的违和感。 「说的没错,我们这些人把饭菜做好就行了,打仗的事,操那么多心没用。」 「可不能这么说!别看精锐营那些人一脸高冷,要是没有我们做饭,他们一样饿得腿软!别说杀敌了,走几步路都要扶墙呢!」声音宏亮、话语豪爽的少年叫尉迟焰,身材也长得高大威勐,但是动作协调性很成问题,让踏左脚他踏右脚,新兵训练的时候永远是队列里让教官抓狂的一个,但是他煮汤很好喝,而且也不会拿错勺子,于是被扔到了伙夫营来发挥特长。 「可是……」这次说话的少年长了一张女孩子似的脸,他叫北雁,性格软弱腼腆,因为把汤煮煳已经哭过三次鼻子了,「我昨天看见,叶校尉走路也扶墙呢。」 卧谈进行到这里,大家突然安静了一下,因为所有人都看见,叶伙夫长扶着墙走进来了。 「……」 「叶校尉,你还在拉肚子?」崔修笛从被窝里探出头来问。 「嗯。」叶铿然答。 「你的风寒好像又加重了,没事吧?」 「嗯。」 这位从精锐营到伙夫营来的新头儿,非常脱离群众,有时候一整天说的话不超过十个字。有一天性格活泼的崔修笛认真地问:「叶校尉,我有个小小的心愿,你能跟我说话超过十个字吗?」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这句话有没有十个字?」 崔修笛扳着指头数了数:「九个字,还差一个。」 「……」叶铿然沉默了很久:「我这句话有没有十个字?」 好吧,刚好十个字。 崔修笛不死心地继续问:「叶校尉,我还有个小小小心愿,你能笑一下吗?」 这次,叶铿然沉默了更久,然后—— 没有然后了。 叶铿然一如既往地没有参加卧谈,迳自走到自己的床铺睡下,只是不时从喉咙里逸出压抑的咳嗽声。 「叶校尉,你咳得很厉害,要不要去找军医看看?」还是活泼外向的崔修笛最先伸着脖子问。 「不必。」叶铿然答。 「叶校尉,这里有包甘草,是我离家时我娘给我的,说风寒咳嗽很灵的。」北雁从枕头下面摸出包东西,忐忑地递过去。 「不必。」 「明早我去煮一大锅鸭梨汤!」尉迟焰的大嗓门响了起来,「风寒要吃什么药?食疗就行!」 大寿不耐烦地说:「吵什么吵。」说话间把一床棉被扔了过去!他的床铺离叶铿然最近,不等叶铿然说话,他语调刻薄地嗤笑:「叶校尉您就别逞强了,我听到您老人家牙齿打颤了,风寒就老老实实捂出汗,等着退热!您也别『不必』,胖子我肥肉多不用盖那么厚。」 这次叶铿然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从他的床铺里传来仍然冷冷的声音:「多谢。」 雪仍然在下,崔修笛将双手枕在后脑上,饶有兴味地问:「叶校尉,听说你曾经独闯敌军大营,火烧三军粮草,把当时的情形给我们讲讲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5页 叶铿然答:「烧完就回来了。」 众人顿时都倒了一片!崔修笛循循善诱:「那么多敌军,你冲杀在千军万马里,是不是特别有成就感?」 「没有。」 「你力战突围的时候,有没有觉得自己特英雄、特来劲?」 「没有。」 「战场是什么样子的?快给我们说说!当兵五年了,我还没上过战场!」 叶铿然没有回答他们。众人却更来劲了,七嘴八舌地议论战场是什么样子,大唐边疆战事不断,自从三年前河西唐军与吐蕃定立的「白狗之盟」被撕毁之后,河西与陇右千里沃土,一直都在战火的骚乱中。大家谈论得兴致正高,只有北雁不说话。崔修笛好奇地探过头:「小雁你怎么不说话?」 「我……」北雁怯生生地说:「我离开家准备出发时,我娘哭得可伤心了,她抹着眼泪说没有战功不要紧,只求我能平安回去。」 这一刻,少年们谈论战场的兴致突然被什么东西搅没了,像是烧红的烙铁遇到了一瓢冷水。 「几年前边境着实安静了好一段时间,那时好多兄弟都回故乡去了,听说吐蕃那边牲畜遍野,其实……不打仗也挺好嘛。」崔修笛把脑袋缩进被窝里。 「仗总是要打的!现在冬天,吐蕃人没有食物就来抢我们的,不打怎么行?」尉迟焰粗着嗓门儿豪气地说,「大唐国富兵强,把他们打到怕,原本也没什么!」 曾经唐军与吐蕃杀白狗歃血盟誓不再开战,但河西唐军突发奇袭,从凉州南下,直打到青海湖,占领吐蕃国土两千多里,几乎将吐蕃军精锐绞杀殆尽,盟约被撕毁,从此边境战火再起。 「伤人一千,自损八百。」难得的沉默中,只听叶铿然冷淡地说:「我每次出征都有一个愿望,但是从未实现过。」 「什么愿望?」几个人同时问。 「我的兄弟都能活着回来。」 寒冷的冬夜雪落无声,黑暗中仿佛有只温柔酸楚的手在揉搓心脏,少年们都觉得这晚的风雪与往常有些不同。 三 第二天清晨,出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羊圈经久失修,已经不太牢固,昨夜风雪又大,把羊圈刮坏了,于是羊跑得一只不剩。 负责看管羊圈的是胆子最小的北雁,他看到空空的羊圈时,顿时吓得哭了出来。羊是军营里主要的肉源,原本前些年也有少量几头猪,但快送屠宰的时候跑了——从那之后,将军说猪太聪明,特立独行有思想,还是羊温顺好盲从餵养。虽然将军对猪的评价让很多人都感觉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但只要寒冬里有香喷喷的肉吃,大家也不太介意多被侮辱几次。 令人欣慰的是,这些羊被将军大人表扬之后很争气,不负众望地越长越肥。 现在,羊全没了。这意味着,整个冬天将士们就只能吃蔬菜萝蔔过冬。 上头来巡查的军官发现了事故,勃然大怒。 「是谁看管羊圈?」军官怒吼。 「是……是我。」北雁吓得手脚同时发抖,声音也像刚从冰窖里捞出来。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今吐蕃人屡次骚扰边境,战事连绵不绝,将士们浴血奋战,吃不饱还怎么杀敌致胜?」军官怒不可遏,「大将军一向治军严明,你竟敢出这样的纰漏!带下去杖责八十!」 军棍不比普通的杖责,五十军棍有时就是可以打死人。就算不死,也至少要褪一层皮。杖责八十,基本上就是把人往死里打了。 「不……」北雁也知道八十军棍意味着什么,瑟缩着往后退,「不!」 行刑的士兵们正要将北雁抓起来,这时,一个人拦在北雁身前——是叶铿然。 风雪之中,叶铿然一身青衣笔直如枪,淡淡将瘦小的少年护到身后,面无表情地说:「我来领。」 当初北雁刚入伍的时候,伙夫营众人都热情地说要罩他。崔修笛欢快地捏着北雁胆怯涨红的小脸说:「嘿嘿,你这么胆小,幸好看管的是羊圈,如果是猪圈,说不定会被猪们欺负呢!」 「啧,我看就你在欺负北雁。」语调刻薄的大寿悠悠来了一句。 「……你说谁是猪?」 「我可没说,您老别对号入座。」 当初的欢笑打闹声仿佛仍在耳畔,而今沉闷惊心的棍棒声,却是让所有人都悚然屏住唿吸。 叶铿然的嵴背苍白如大理石,上面布满刀伤剑痕,那是伙夫营的少年们不熟悉的,属于战场的伤痕。 军棍打下来时,叶铿然的肌肉虽然吃痛绷紧,人却纹丝不动,除了汗水从额发上滴落下来的声音,和鲜血从后背滑过滴落在雪地的声音,没有一丝呻吟逸出来。 八十军棍打完,伙夫营众人都冲过来扶叶铿然,北雁哭得稀里哗啦,脸蛋更像女孩子了。 叶铿然推开他们,自己支撑着站稳,虚弱而清晰地对行刑的军官说:「丢羊的事情到此为止。就算将军问起,你们也能有交代了。」 他不愿被人搀扶,独自朝营帐走去。可是,纵然他平时体魄再强,但是这些天感染风寒发热,加上背后的重伤雪上加霜,没走几步突然脚下一晃,倒在雪地里。 四 叶铿然醒来时,雪还没有停。 军医担忧地看着他,摇头嘆气:「你醒了?风寒这么重,为什么不早点来找我看?发热咳嗽再持续几天,就会伤到肺部留下病根了!还有背后的伤——没人说过病人不能受刑的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6页 「……」叶铿然吃力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身在军医的营帐中。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抬着一个病人到我这里来!伙夫营那些混吃等死的傢伙,竟然有这么齐心的时候啊,他们揪着我的鬍子威胁,要是治不好你,就把我的鬍子全部拔下来当柴烧。」军医似乎心有余悸地摸着自己的白鬍子,「据说叶伙夫长菜烧得太难吃,不受待见,看来传言也有错的时候啊……」 叶铿然这个人性子冷,话语少,但不知为何在一群男人中间,所有人都愿意信赖他。 「唉唉,为了我的这把老鬍子,接下来三天你就留在我这里,不要回伙夫营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叶铿然留在军医身边治病,虽然他刚能下床就想出营帐走动,但军医毫不客气地断了他的念头,告诉他发热不能见风,否则,如果真的让风寒成为肺病,不仅他自己的命保不住,还会传染给军营里的其他人。 无奈之下,叶铿然只有整天躺在床上休息,身体虽然好些了,但却也无聊得很。 好在伙夫营的兄弟轮流来探望他,北雁自然不用说,尉迟焰也一天几次给他端补汤来,外向开朗、能说会道的崔修笛和总爱抬槓的大寿给他讲一些趣事,大多是他们茶余饭后的笑谈,还有一些关于战事的消息,据说吐蕃人又在骚扰边境,冬天水草枯萎,又有部落发生瘟疫,敌人只能靠掠夺获取食物。 除了大事之外,还有一个小小的消息,那些丢失的羊竟然找到了。 事情说起来好笑,大寿挑水回来的半路上,遇到这群羊——估计当初它们根本没有逃跑的意思,也就是羊圈坏了,它们好奇出去熘达熘达,然后迷路了。 冬天到处只有枯草,它们饿了几天,比之前被圈养时瘦了许多。 羊群失而復得,军营里一片普大喜奔。没有烤羊头、羊肉面的冬天怎么能算冬天?这些羊瘦是瘦了点儿,但羊肉仍然是香喷喷的。 可伙夫营里却一片骂声—— 「叶校尉,你那八十军棍挨得真冤枉!」尉迟焰大着嗓门儿说,「如果我们早点找到,你也不用受这活罪!」 「算了,我没事。」叶铿然淡淡说。 将军治军极严,对将士犯错从无宽贷。就算羊找到了,羊圈破损没有及时修理,也会被罚。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叶铿然心里莫名闪过一丝不安的直觉。 究竟是什么,他一时也无法理清头绪。 这天半夜,睡梦中的叶铿然突然听到房间里传来嘈杂的声音,似乎是很多人的吵嚷声,还有脚步声。 他皱眉起了床来,一推开门,只见外面大堂里,士兵们脸色发青,许多人呻吟不断,还有人靠在墙边口吐白沫……军医正满头大汗地为他们诊治,叶铿然心头一悸,快步走到军医面前:「出什么事了?」 「军中许多士兵突然生病,怀疑是瘟疫!」军医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现在病因还未查清……」 事发突然,军医人手不够,叶铿然立刻着手帮忙安置士兵。可是来就诊的士兵越来越多,病情也越来越严重,听他们带来的消息,其他几位军医那里也人满为患! 之前毫无徵兆,军中为何会突然爆发如此严重的瘟疫? 叶铿然头脑中有个念头突然清晰……他勐地按住一个患病的士兵的肩膀:「你们今天是不是吃了羊肉?」 「是……是啊。」士兵有点愕然,痛苦地呻吟着说,「喝了羊肉汤。」 「你去检查羊肉有没有问题?」叶铿然提高声音朝军医喝道,「在查清楚之前,剩下的汤羹不要让任何人再喝!」 军医查验的结果,证明叶铿然的推断是对的。 那些失而復得的羊的确沾染了瘟疫! 当时大寿将羊找回来时,只发现羊瘦了许多,毛色也不如之前,只以为是冬天寒冷冻饿,羊没有东西吃才会萎靡不振,压根儿没有想到那些羊已经染了病。当天他们做了羊肉汤,军营里吃过汤的将士数千人……尽染疫病。 天空一片沉甸甸的铅灰色,死亡的阴影笼罩在鄯州城上方。 为了避免疫情扩散,军医不得不将患病的士兵隔离开来,本来叶铿然不该留在军医那里的,但他留了下来,不眠不休帮助安置生病的士兵。 军医担忧地劝他:「你自己的风寒还没有痊癒,最好出去休息,否则也容易染上疫病。」他只冷冷答了句:「不必。」 如此巨大的变故,他无法置身事外。 疫病的蔓延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恐惧的蔓延,军中人心已有动摇,若是士兵们无法齐心协力共度难关,再有人趁机传播谣言,后果不堪设想。 叶铿然品级虽不高,但平时在军中一向有威望,他和染病的士兵呆在一起,本身就是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 忙碌的叶铿然并没有看到,在黑暗的角落里中,军医趁着左右无人,颤抖着手迅速地往煎药的大锅里撒进了一包什么东西。 这晚的风雪格外紧,叶铿然睡得不安稳。天明时他被一阵议论声惊醒。 士兵们都在交头接耳。 「什么事?」 「伙夫营的十四人,都被将军处死了。」 叶铿然仿佛被人当胸打了一拳,他霍然站起,勐地抓住一个士兵:「你们说什么?伙夫营怎么了?」 「全……全被将军处死了啊。」被他抓住的士兵吓了一跳,「这次的瘟疫弄得全军上下怨声载道,伙夫营本来就严重渎职;又听说羊突然染上瘟疫是有人暗中做手脚,伙夫营里有奸细,就全被处死了,明天一早就要行刑啦。叶校尉,幸好你这几天都在军医这里,避开了嫌疑,否则说不定连你也……」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7页 士兵后面的话叶铿然根本没有管,因为他的人已经沖了出去。 五 「叶校尉?」 正在将军营帐里议事的将领们都是一愣,愕然注视着破门而入的青年。 只见年轻人的脸色苍白,眼睛黑漆漆的像雪地里两块即将燃尽的炭,隐约迸出几星暗红的愤怒。 将军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一拳猝不及防打在他脸上,将他打得踉跄后退几步。 「你干什么?」将军大怒正要还手,却见叶铿然的气色不大对劲,在他迟疑的片刻,瞬间另一边脸又挨了一拳! 左右将士都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这时才反应过来,上前拼命将人拉住:「叶校尉!」 叶铿然的拳头仍然握得死紧,身子因为愤怒而微微发抖,后背被冷汗浸湿了一片。明明打人的是他,但那苍白得可怕的脸色,倒让将士们担心随时会倒下的人也是他。 「你下令杀伙夫营十四人?」叶铿然死死盯着将军。 到此时,面面相觑的众人才明白将军那两拳为什么挨—— 叶校尉为人虽冷,心底却滚烫。将军下令处死伙夫营十四人,这件事超出了他的底线。 旁边的将领连忙说:「最近战局紧张,军中瘟疫暴发得奇怪,伙夫营的所有人都有嫌疑……」 「也就是说,你们根本还没有查清真相!」叶铿然愤怒地一把挥开对方想要阻拦他的手,骤然提高声音,「十数条人命,岂能儿戏?」 「军中令行禁止,更非儿戏。如若不是你那几日在军医处,有不在场的证明,」裴将军踱步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字一字清晰地说,「你,也必须死。」 一股森然寒意沁入骨髓,身心皆凉,叶铿然怒极反笑:「我的命在这里,你要拿去,随时可以。可无论军情如何紧急,也绝没有滥杀无辜的道理!如何能不查清案情……」 「查清案情?呵。」裴将军毫不留情地打断他,脸上仍然有懒散的笑意,但眼底深黑得可怕。 营帐里噤若寒蝉,士兵们都感到寒意从嵴背慢慢游走到头颅。裴将军这个人,平时嘻嘻哈哈没有一点儿将军的样子,但总有一些时候,他的笑意本身,就是军令如山;他的眼底一片血色寒潭,伏尸百万。 有胆小的将士已经开始双腿发抖。 「我上万士兵尽染瘟疫,军心大乱,几近譁变!我若不给三军将士一个交代,如何能平息众怒,安定军心?查清案情?——十天?还是半个月?到时军中人人自危人心不稳,敌军趁机偷袭,兵临城下,一举攻破鄯州城,叶校尉,你一人的性命可能抵我边关城池万千人命?」 这几句话声音并非特别高,却如同大吕洪钟敲击在将士们心上,让所有人都是一震。 叶铿然怔怔地与裴将军对视,眼底的愤怒渐渐变为悲哀无奈。 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这一刻,叶铿然眼前蓦然浮现出少年们的脸庞,他想起崔修笛活泼大笑「待我长髮及腰,将军给我加薪可好」,想起尉迟焰大着嗓门儿说「战场是什么样子的?快给我们说说!当兵五年了,我还没上过战场!」想起北雁怯生生地红着眼圈「我离开家准备出发时,我娘哭得可伤心了,她抹着眼泪说没有战功不要紧,只求我能平安回去。」……一幕幕如电闪过眼前,化为无情利刃刺进胸膛,突然间,叶铿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到无力地弯下腰来。 裴将军负手俯视着他,没有动。于是,将士们都站在原地,没有人敢动。 良久,叶铿然按住胸口缓缓站直身体,血色眼底竟有泪光:「你说的也许没错,但我说服不了自己。也许那被杀戮的只是微不足道的、十几个人的热血与勇气,也许那被牺牲掉的,只是少数人应得的公正……可是,羊圈坏了可以补,城墙破了可以修,但人心若是冷了,要怎样修补?」 落雪无声,四周一片寂静。 「无论我试图用多少理由来说服自己——杀戮无辜者换取的胜利,我永远无法认同。」 说完这句话,他努力支撑着自己挺直嵴背,转身走出营帐。这时,身后传来裴将军清晰的声音,让他身形骤然一僵。 「你不需要认同,只需要服从。」 六 叶铿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营帐的。他的手足冰冷,比身体更冷的是心口,那里有什么东西凝固成坚冰……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着,他脑中反覆迴响着那句冷酷的「你不需要认同,只需要服从」,突然,一蓬积雪从树枝上掉落下来,猝然砸中他的头顶。 雪水融化流进颈脖,叶铿然冻得打了一个寒噤,蓦然间有个念头突然从模煳到清晰,从清晰到沸腾……这一刻,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一个冒险而危险的决定。 夜色降临,关押犯人的营房突然传来一阵窸窣声。 伙夫营众人都被绳索捆着,原本已经昏昏欲睡,听到声音,胆小警惕的北雁最先清醒过来:「叶……叶校尉?」 「嘘。」叶铿然压了压唇,示意他们不要出声。 「你要救我们出去?」崔修笛眼神一亮。众人原本已经绝望灰暗的脸上都浮现出一丝希望……虽然这希望中夹杂了更多的恐惧。 「算了吧叶校尉,你救不了我们的,」大寿凉薄地说,「且不说军中守卫严密,就算你拼死救了我们,可我们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朝廷追查逃兵到我们的原籍,我们的家人父母都要获罪,到时株连三族,还不如现在就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8页 营房内的气氛一时间冷如冰冻。 「我没有打算救你们,」叶铿然蹲下身来,目光漆黑如溪底石,「只是来问你们一句话,你们——想不想在死之前做一件事?」 「死之前……还能做什么事?」 「上战场。」 所有人都愣了——上战场? 「你们从军这么多年,有没有想过上战场?」叶铿然的声音虽冷,却有种力量让人心沸腾起来,「同样是死,死在这里,不如死在战场上。」 四周骤然寂静。剎那间,一个个无法抑制的念头,让那些潜藏在心底最深的兽性与血性的热流,突破了麻木懦弱的外壳,在死亡即将逼近的冬夜,尖锐刺破胸膛—— 他们当然想过!虽然长年累月与锅碗瓢盆为伍,被忽视、被遗忘,根本没有真正拿过刀枪,也从来没有人正眼看他们,没有人把他们当做真正的士兵,但每次见到大军凯旋,他们一样有热血;见到兄弟的尸体,他们一样有热泪,都在无人理会处罢了……而梦里,少年们的梦里,也曾有铁马冰河入梦来! 哪怕只能杀敌一人,哪怕马革裹尸血染黄沙,也想真正上一次战场! 「如果你们愿意,今夜就随我夜袭吐蕃大营。」叶铿然的侧脸如刀砍斧凿般冷漠,「这一去,必然……」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目光缓缓扫过众人:「有去无回。」 「我们愿意随你去!」 「叶校尉,我们跟你去!」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这一刻,平时拿着锅碗瓢盆稀稀拉拉的伙夫营,有了一种比精锐营更齐心的力量。 「好!」叶铿然提高声音,「诸位,我们从西门出城,趁此风雪夜直捣吐蕃大营!」 七 雪下得更急。 西边城门悄然打开,一行十几骑雪夜出城。 少年们纵马在黑暗中奔赴向敌营和自己的命运,却未曾想过,一切来得比想像中更快! 他们刚出城十里,便听到一阵马蹄声从雪夜中传来,叶铿然勒马远眺,神色突然变了—— 是吐蕃军! 敌军竟在雪夜突袭而至——如今城中上万士兵尽染瘟疫,敌人可知道这个消息?此刻正值深夜,城中将士多在沉睡,若非叶铿然率轻骑出城十里,根本不会发现敌情。 「北雁,你回城通报将军!」叶铿然沉声下令,将一把贴身的匕首扔给北雁,「持此信物,可纵马入城直抵将军大帐!其他人,随我迎敌!」 夜色中无法判断敌军数量,但凭马蹄声推测人数绝不在少。吐蕃人的夜袭出其不意,似乎也没想到城外十里竟有唐军,一时间不知虚实。 叶铿然的队伍只有十几人,但他们心存死志,悍勇拼杀以一当十,也让吐蕃军不敢轻视。厮杀声被风雪声淹没,一切短兵相接仿佛都在寂静中进行,鲜血滴落在雪地里,也很快被新的雪花覆盖无踪。 伙夫营虽然勇勐,但毕竟没有作战经验;而且敌军数量远远多于他们,很快便落了下风。 「尉迟焰——!」叶铿然蓦然回头,只见尉迟焰高大如塔的身体突然被几杆长枪同时贯穿,少年染血的手还死死拿着大刀,嘴角却带了一丝笑容,「叶……叶校尉……你回去告诉他们……这次,我的动作……终于协调了……」 气绝的尸体从马背上栽倒下来,叶铿然大吼一声冲上去,鲜血越流越多,连雪花也来不及覆盖了,逝者的尸首被风雪半掩,不瞑目的双眼似乎还在看着这一场惨烈的战斗。 吐蕃军一面应付他们,一面分拨队伍朝鄯州城继续进发。 黑暗中,一把大刀突然从背后偷袭向叶铿然,吐蕃军也知道擒贼擒王,只要杀了叶铿然,剩下的人不过是乌合之众—— 刀锋刺入了血肉,发出一声悚然闷响。 叶铿然难以置信地侧头,只见大寿挡在他身后,脸上还是那副凉薄的神情:「您老人家死在这里,我们一个也逃不掉,所以甭客气,哈……」嘆出这口气,他的身影便滚落下去,融入黑暗的雪地里。 叶铿然双目尽赤,他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敌人,只知道身边的同伴越来越少,血战中他身受重伤,独自执枪环顾四周,才发现……偌大的战场,不知何时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悽厉的风雪声中,他扬起银枪,用尽最后的气力森然说:「来吧。」 漫天雪舞尽被血染,叶铿然奋力拼杀,眼前刺目的血雾渐渐浓成黑色,终于……那黑暗淹没了一切。 风雪肆虐如刀,一瓢冰冷刺骨的雪水倒在头上,将叶铿然泼醒。 他眼前先是模煳一片,随即许多人影朦胧晃动,视线慢慢变得清晰时,他看到了吐蕃将领的脸。 吃力地动了动,叶铿然这才发现自己被捆绑在马背上,手脚都无法动弹—— 自己……被俘虏了? 对方回头看了他一眼,神色虽然有胜利者的得意,却也有几分敬重,旁边懂得汉语的军师说:「乞力将军爱才,他命我们留下你的性命。只要你肯归降,高官厚禄任你开口。」 乞力将军?当年与河西唐军订立「白狗之盟」的乞力徐不是早就战死在青海湖了吗?从未听说过吐蕃还有其他的乞力将军…… 见叶铿然发怔,军师只以为他在挣扎犹豫,便志得意满地继续游说:「听说你和裴大将军不太和睦,你被贬到伙夫营去,你们还在众人面前起了争执?呵呵,你们汉人有句话叫『良禽择木而栖』,你何必委屈自己?要审时度势,就该知道唐军必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9页 「你不信?」吐蕃军师指着不远处的城门,「你看!」 叶铿然朝南望去,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这一刻冷却! 城门开了! 吐蕃正军队像潮水一样涌入城中,仿佛大片黑压压的死亡的阴影,涌入了鄯州城。 ——城门……怎么会打开的? 「你一定在想,就算你的同伴没有来得及回城通知裴将军,夜间守城的将士也会拼死阻止我们攻上城墙吧?可如今不需要云梯,也不需要弓弩,我们就能长驱直入!」军师的声音突然一寒,「我还听说,最近鄯州城中士兵尽染瘟疫,又如何能抵挡能我吐蕃虎狼之师?」 见叶铿然神色大变,吐蕃军师纵声大笑:「有个很熟悉你们的人告诉我,唐军中能人辈出,裴将军用兵如神出其不意,威震三军,自然是天下名将;而叶校尉骁勇无敌,深得人心,也是个非常难以应付的对手。只是你有一个极大的弱点——你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兄弟,从不设防。」 「那个人……是北雁?」 叶铿然咬牙一字一字地问,但这已经不是一个问句。 风雪迷住了双眼,叶铿然突然发现,吐蕃人知道了他们的所有事情,他和裴将军起争执的事情,鄯州城瘟疫的事情…… 当日将军的声音仍在耳畔……将军说:「你不需要认同,只需要服从。」那时自己拂袖而去,而如今—— 有什么东西在胸膛里奔涌,难以抑制,叶铿然唇齿一动,一大口血骤然喷了出来! 吐蕃将领得意地看着他,高高举起马鞭,用吐蕃语大声说:「进城!」 叶铿然被捆在马背上,耳畔刮过带着血腥味的冷风,身子随着马匹的行进而上下摇晃,血丝随着压抑的咳嗽声不断从嘴角流出来。 他对所有的人冷淡,是因为他不敢——他不敢和他们有太多的感情羁绊,以至于每一次面对陌生的坟冢与熟悉的名字时痛彻肝胆。死去的人太多了,鲜血像巨大的石头压在他心上,所以他笑不出来。 但他们一直在对他笑,伙夫营的少年们没有经歷过真正的生死,他们没有受过彻骨之痛、透心之寒、寂灭之悲,才有那样从内到外的光明柔软,才有那样的……温柔。 他曾经真的爱上了这个充满烟火气息的地方,他愿意信任他们每一个。 ——哪怕付出的代价,是自己的性命。 可是将军说得没错,战场上,还有远比他的生命更重要的,万千人的城池。 鄯州城中,吐蕃军长驱直入。 终于,叶铿然远远看到了北雁。 对方也看到他了,少年的眼里闪烁着他不熟悉的光芒,那里有一点近似于抱歉的东西,但更多的是属于胜利者的冷酷,「我是吐蕃人,城门是我开的。」 少年高坐马背之上,曾经的亲密无间如今相隔天堑——那是胜利者与失败者的距离。 又或者,是生与死的距离。 「只要你归降,我不会杀你。」北雁纵马上前,他的嗓音天生柔软,但渗出一丝残酷的味道,像一匹轻软的绸缎擦拭着染血的锋刃,「今夜攻破鄯州,只是个开始——从今往后,这陇右千里沃土,都是我吐蕃疆域!」 叶铿然咬紧牙关,怆然闭上眼睛。 黑云压城,沉甸甸的血腥味在黑暗中瀰漫开来,那是比磐石更坚硬的死亡的寒夜。 「牛皮吹得太大,会闪舌头吧?」突然,一个笑眯眯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北雁骤然回头,只见裴将军扬鞭策马而至! 那人的马蹄很轻松,与战场的环境甚至有点格格不入的味道,却如同鼓点踏在每一个对手的心上,让他们无端恐惧。 「裴将军。」北雁全身骤然绷紧。吐蕃将领们的神色也变了,纷纷抽出刀剑—— 「天还没有亮,你们困不困?」裴将军睡眼惺忪地遥指远处,「我的士兵不喜欢晚上被吵醒,所以他们很不高兴。」 只见无数大唐兵士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出来,阵型整肃,根本不像毫无准备仓促应战—— 身边的副将愕然侧头:「唐军不是三军尽染瘟疫……」 「谁告诉你们三军尽染瘟疫?」裴将军居高临下地俯视对手,「那些染了瘟疫的羊,早就被我下令烧掉埋了。送到军中的羊肉,都是再正常不过的。 「只是为了不让你们太没成就感,我就配合你们一下,」裴将军说到这里,打了个哈欠,「我命令军医调制了一些补气养身的药材,这味药材跟羊肉汤同食,一部分人会出现呕吐眩晕症状,但两日之内症状就会消失,而且对身体并没有害处。 「那……当日军心不稳,士兵闹事——」 「只有你会演戏,我军没有演戏的人才了吗?」裴将军抬了抬眉头,「呵呵,真当我大唐兵将是待宰的羔羊?」 虽然他话语带笑,但其中森然杀气,令人胆寒。 吐蕃数万大军倾巢而出,尽数进城,原本是想一举攻克鄯州,他们苦心经营设下连环局,如今才发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己反而落入了唐军的局中! 数万唐军阵容整肃,以逸待劳,此刻若是城门一关,便是……瓮中捉鳖! 「不好,我们中计了!」北雁勒马回头,大声下令,「快撤!」 来不及了。 与他话音同时落下的,是轰然巨响中缓缓关上的城门! 八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0页 这一仗从三更打到天明,唐军大获全胜,北雁与其他四名将领被生擒活捉。 阳光照进鄯州城时,干戈已经止息,仿佛所有的血腥都被日出的光明悄然抹去。 为胜利欢唿奔走相告时,士兵们还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北雁率兵拼杀突围时,突然间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立刻被唐军活捉。其他吐蕃兵将斗志大减,很快投降,战斗时间和双方伤亡人数都大大减少。 遍地尸骸中,裴将军解开叶铿然身上的绳索:「站得起来吗?」 叶铿然点点头,咬牙站了起来。阳光照在战场上,两个浑身浴血的男人并肩而立,虽然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更多的言语交流,但有什么东西,比铁石更坚固,牢不可破。 吐蕃军突然发现,他们窃取的情报里所说的,叶铿然被裴将军贬黜到伙夫营,心怀不满,两人冲突不合的消息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裴将军好奇地低头微笑,目光中有一丝赞许:「真出乎意料啊,叶校尉……你竟然没有笨得无可救药。」 叶铿然苦笑了一下。 「你是夸我呢,还是损我?」 「都不是。」裴将军俯视他,「我只是告诉你,你应该信我。信我能辨是非,信我不会屠戮兄弟,信我自有成竹在胸——信我能赢这一仗!」 叶铿然浑身一震,微仰起头。 两个男人看向彼此的目光里都有热度,裴将军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意朝叶铿然伸出手。 一剎那,战争的阴冷被无声驱散,而远山的冰雪正在骄阳中融化。 北雁被几个士兵押着,他看着叶铿然,蓦然间想明白了什么:「是你……在我的身上动了手脚?你——什么时候发现我的身份的?」 「骑马。」叶铿然淡淡说,「你的骑术如此精湛,执绺的动作分明是千百次淬鍊才有的熟稔。从那时我就知道,你是久经沙场的战士,并不是一个看管羊圈的柔弱少年。」 「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竟然还敢让我回城通报?」北雁愣住。 「我进伙夫营之前,曾和将军约定过,若是找出吐蕃奸细,当以那把匕首为证——匕首上面涂了麻药。」 原来如此! 北雁终于明白过来,恨恨地咬牙:「……原来,从一开始这就是你们布的局!」 「呵,叶校尉做的菜,简直连闻一闻都是对胃的虐待啊。」裴将军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把他放到伙夫营去,实在是一个艰难的决定——更烦人的是,这傢伙总是超出我的控制。给我留下一张什么『既然死亡不可挽回,请赐予他们一个有尊严的死』的信笺,就连夜带兵出城。」 北雁勐地侧头看向叶铿然:「所以,当初你替我受那八十军棍,昨夜你带我们出城,也是你演戏的一部分?」 叶铿然沉默许久,才说:「不是。 「那时我并不知道你的身份。维护你是出于真心;而昨夜……我是真的打算和你们死在一起。」 北雁的嵴背微微一震。 「叶校尉是个笨人,」将军双臂环胸,笑眯眯地说,「这样的笨人世上已经很少了,也许你一生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 谈笑间逆转战局、尽败数万吐蕃大军的唐军统帅仍然笑得没心没肺,但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存在意味着什么。 ——那个人,漫不经心的笑容背后,是掌控一切的冷静与强大。 「将军小心!」 只听一声大喝,一把匕首突然刺向裴将军—— 北雁竟趁着说话分散众人的注意力的时候,挣开左右士兵,一把抽出那只匕首刺向裴将军! 刀刃却被握住了,鲜血从将军的指缝间流了出来,裴将军的神色竟然丝毫不变! 他看着北雁,眼底微微动容:「那件事,唐军的确理亏。」 唐军将士们看见,他们的主帅用血肉的右手握着锋利的刀刃,任由血珠滴落在雪地里,声音缓缓放柔:「你这只『北归之雁』,停歇在我军中三年,也在日夜思念故乡吧?乞力姑娘。或者,我该叫你梅朵,我们曾经见过面的。」 最后几句话是用吐蕃语说的,所以大多数唐军士兵听不懂,但北雁的身子无法抑制地剧烈地颤抖起来…… 三年前,河西唐军发动奇袭,将吐蕃军驱赶两千里,在青海湖诛杀了吐蕃大将军乞力徐——乞力徐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年少的女儿,名叫梅朵。她胆子很小,很爱哭,但收殓父亲的尸体时,她没有哭。她永远记住了那一刻的绝望。母亲哭着求她不要踏上那条不归路,但她没有别的选择,那是流淌在她血液里的滚烫和残酷。她发誓要歼灭唐军,夺回土地! 从此,吐蕃军中有了一个身材纤细的冷血战神,只有少数人知道她的身份。吐蕃国主尊她为乞力将军,在那一年,她混在流民里加入了陇右唐军的伙夫营,成为吐蕃军内应。 「你们发过誓永不开战!却趁我们不备暗中偷袭,掠我土地,杀我父亲!让我吐蕃帐篷尽埋枯骨,千里草原尽被血染!」北雁突然厉声喝道,她的声音虽然柔软,但是这一番话嘶哑如裂帛惊心。 「那件事,是唐军理亏。」裴将军总是带着笑的目光里突然有种凄凉,「你可认得,昨夜死在风雪中的崔修笛?」 北雁有片刻怔忪,那聪明活泼的少年,她当然认得……那也是她来到唐军后,第一个对她笑的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1页 「崔修笛,是崔希逸将军的儿子——当日与你父亲订立盟约的崔希逸将军,在你父亲过世后半年也去世了。他的小儿子崔修笛来到陇右战场,不愿意打仗,只愿意在伙夫营做饭。我听崔修笛说,他父亲当年接到让他开战的圣旨,虽然因为忠君而违背了本心,但他一直对当年背信耿耿于怀,以致于郁结病故。」 雪花落在北雁脸上,溶化滴落,冰凉,不知道是雪水还是眼泪。 崔修笛,叶铿然,乃至眼前的裴将军…… 这些人,她竟都无法彻底去恨。 「仗也打了这么多年了,」裴将军缓缓将那染血的刀刃扔到地上,只听一声清脆响声,三军将帅微笑说,「我们来交换俘虏吧。」 他的身影在晨光中安定如山:「我放你回去,交换我唐军二十六名俘虏,这个交易,应该还算公平?」 北雁沉默许久,缓缓抬头—— 曾经的欺骗与背叛歷歷在目,曾经流血的伤口至今尚未凝固,如今,她又凭什么相信? 「以何为凭?」北雁哑声问。 「以信为凭。」 北雁的身子微微一颤——当初订立盟约时,崔将军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那么……如今呢? 如今,当她再次拥有了一次选择的机会—— 她是否还应该选择相信? 九 十日后,唐军的二十六名俘虏被送了回来。 陇右唐军与吐蕃经歷了六年的大小战役,终于在这个春天迎来了难得的和解。春日的边关宁静壮美,晨光下的山河安逸静谧。 「将军,你有没有想过,若是北雁不履约将俘虏送回来会如何?」 「嗯?」正在吃甜点的将军笑眯眯地说,「当然想过,我能赢她一次,何惧再赢她一次? 「而且——」说到这里,将军的语气慢慢浮上些温暖味道,似乎是因为甜点在舌尖溶化的缘故,「上次你问我,羊圈坏了可以补,城墙破了可以修,但人心若是冷了,要怎样修补?这个问题很有趣,我也想了很久,呵呵,现在我只是试着修补而已。」 两人走出营帐,早春的生机在空气里微微拂动,快走到伙夫营时,将军突然问:「你的伤养好了?」 「差不多了。」 「那就好。」裴将军说话间,勐然回过头来,一拳揍在叶铿然脸上,将他打得踉跄几步摔倒在地!随即揪起叶铿然的衣领又是一拳!「公事结了,了私事。你揍我的,我现在还给你! 「当初让你来伙夫营,我就告诉过你,伙夫营里有奸细,结果你还是跟他们交心,替他们受杖责,这些都算了……我知道你不会听我的,但你竟然能想出那么蠢的主意,带着他们一起死——随便赴死很英雄?你都是快成亲的人了!」 「……」叶铿然被打得头晕目眩,咬牙说,「我没有你那么冷静,我有盲目的时候。」 当他听说将军要处死伙夫营所有人的消息时,他情急之下失去了判断,那时他整个人都被愤怒与失望占据。冲突乍起的时候,裴将军也是动了怒的吧?那怒意……并不是因为被揍的两拳,而是因为兄弟的怀疑。 叶铿然突然仰起头:「你说得对,我应该信你。信你能辨是非,信你不会屠戮兄弟,信你自有成竹在胸——信你能赢这一仗!」 裴将军似笑非笑,不以为然地斜睨叶铿然:「喔,这算什么?表白吗?」 「……」叶铿然突然含含煳煳地说了句什么。 「你说什么?」 叶铿然的声音很低,但这一次裴将军听见了——「羊圈已经修好了。」 前方不远处,温暖的阳光下,羊圈的确已经修好了。 裴将军脸上的笑意突然绷不住。 羊是你的同伴;牢,是坚固的信任。世间只有这座围墙,能拴住朋友的心。 第11章 闻鸡起舞 一 裴将军半夜听到一阵鸡鸣。 这时正是二更,原本不是鸡叫的时候,更不该有如此清越嘹亮的鸡鸣声。那叫声仿佛春夜里的一株桃花,妖娆地扯开黑暗的薄雾,直冲耳膜而来——喔喔喔! 睡意朦胧中,裴将军以为自己还在小时候,再懒床不起来,要被老师打手心了……于是他迅速地扯过被子,蒙在头上装死:「让我再睡一会儿……」 「将军!」叶铿然焦急地揭开他的蒙头的被子,「将军,醒醒!」 只穿一件单衣的身体暴露在料峭春寒中,裴将军冻得打了个哆嗦,终于清醒过来。他揉着眼睛看着眼前熟悉的面孔,这才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故乡,而是在军营里。 「你怎么在这里?」将军不解地瞪着叶铿然,「你不睡觉,在我的营帐里做什么?」 「……」叶铿然沉下脸,「你知不知道自己昏了两个时辰了?」 见裴将军一脸困惑,叶铿然的脸色更难看:「傍晚时你在营帐里看行军地图,突然就倒下去了。」就算是最近忙着与吐蕃议和,有点睡眠不足,但以将军的身体,怎么也不至于突然昏过去。等军医赶来,把盔甲解开,才发现他腰间伤口裂开,里面鲜血濡湿了白衣。 「原来你的伤一直没好。」叶铿然沉声责备,「为什么不早说?」 「我早说过,我伤没好不能赶路不能打架除了吃喝玩乐什么也不能干……」裴将军笑眯眯地挥挥手,「特别是不能半夜被吵瞌睡,困死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2页 叶铿然原本还有满心疑窦,被这样一打岔,竟都没机会问出口。 裴将军哈欠连天:「你还不走?要留下来看我睡觉?不会吧叶校尉你这么变态!」 「……」叶铿然额头的青筋跳动了几下。 他默然转过身,营帐内,一缕清旷月华照在大幅山川地形图上——从楚地经十几州郡到陇右,这一路行来,是什么人在暗中追杀将军? 又是什么样的伤口,时隔如此久仍然无法癒合?静夜风起,窗外树叶如手掌摩挲。 黑暗中仿佛有什么秘密被碰触到,春夜的空气微微一颤。 这时,营帐外突然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士兵们在外面大声喊:「将军!」 裴将军翻了个身,知道这觉肯定是睡不成了,只好披了衣服起来,走到门口:「吵什么呢?」 门外的士兵满脸关切:「将军,听说你身体不舒服,我们来看你!」 裴将军正有点感动,只听另一个士兵说:「将军,你一定要多休息,得了痔疮千万要养着!」 「……」裴将军差点一口血吐出来,回头深深看了叶铿然一眼——谁说我得了痔疮?! 叶铿然面无表情,眼神正直,似乎这事儿和他没半点关系。 「将军!痔疮一定要多喝汤,我们给你煮了汤……」后面的几个士兵献宝般地将一罐汤端上来,「这是伙夫营炖了好几个时辰的鸡汤!」 这时裴将军才闻到浓浓的鸡汤香味——大半夜的炖鸡汤,正在他又有点感动时,只听士兵继续说:「要坚持每天喝汤,痔疮才能好,所以,大家去把那十几只公鸡都宰了……」 这下,将军终于明白,为什么才二更天,军营里就有鸡叫声。 这些鸡可是他专门差人弄来的!容易犯困的春天,每天晨练迟到的士兵越来越多,于是他命人弄来十几只鸡,全是公的。每到三更,交响乐般的鸡鸣声让欲哭无泪的士兵们一个个想起床也得起,不想起床也得起。 把那些趾高气扬的大公鸡拔毛炖汤,士兵们想了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吧? 被下属们摆了好几道的将军终于炸毛了,正要发作时,外面突然又一阵鸡飞狗跳的吵嚷,只听士兵们在大声说「抓住它!」「跑了这边,快!」「抓住它!」 然后,裴将军便看到,一只华丽的大公鸡朝他扑腾过来! 一时间场面更乱,那只大公鸡似乎亲眼看到同伴被宰,知道不能再和这些邪恶的人类一起愉快地玩耍了,奋然作最后的挣扎,它连飞带扑一路惊恐高歌闯将军的营帐,打翻了桌案上的书简,打碎了将军喝葡萄酒的夜光杯,然后鸡爪「嘶啦」一声撕破了将军挂在墙上的战袍……最后,它机智地躲到了床底下! …… 二 陇右军营里的兵将们都知道,最近将军大人的心情不太好。 「谁能来把这只鸡弄走?」裴将军脸色不善地问。那只大公鸡自从躲到了他的床底下,就再也不肯出来,到如今已经是第四天了。 叶铿然淡淡回答:「再饿四天,它自然就会出来。」 裴将军只能含泪结束这个毫无意义的话题:「那么,叶校尉,谁告诉你我得了痔疮?」 「你衣襟上都是鲜血,好几个人都看到了,我让军医怎么解释?难道你想让军医直接把你伤重昏倒的消息传出去,让军心不稳?」叶铿然冷冷回答。 「……」那你也不应该说我是因为痔疮才流血的! 「你养好伤才是正事。」叶铿然的嵴背与唇线笔直绷紧,带着冷静的克制与隐忍,「军中不可一日无将,我们与吐蕃议和之事,也正到紧要关头。吐蕃使臣已经在路上,我可以设法拖延几天,但也只是几天而已。」 将军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眼底却有笑意漾开——这一路上叶铿然的成长,直至如今的临危应变,已经超出了他的期许。 他双臂环胸笑眯眯地问:「你最近似乎很喜欢往我营帐里跑?」 「那些追杀你的人,未必在军营中就会罢手。」叶铿然袖中拳心握紧,如同春夜花开轻轻一响,「你可以什么都不说。但,我会保护你的安全。」 一时间营帐里竟然有些安静。 「不要这么煽情啊……」裴将军挠挠头,「我会感动的,要是我忍不住说出『你想问什么就问吧』就不好了。唉呀,好像我已经说了?」 「那么,」叶铿然勐地转过身,「为什么你腰间的旧伤不曾癒合?究竟是什么人用什么兵器所伤?从楚地到陇右,沿路追杀你的人又是受谁的指使?」 疑问一旦脱口而出,便如同洪水沖开水闸,再无可抵挡:「你当初为何要千里迢迢陪我去楚地,为我做媒?」虽然将军一向看似不靠谱,但大事临头,那个人比任何人都清醒冷静。 ——边关战事繫于一身,他绝不会无缘无故离开半年之久,前往楚地! 裴将军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只无辜地点头说:「我大老远的陪你到楚地,不仅仅是因为无聊啦。」 他打了个哈欠,「你知道的,我的上司是李林甫大人。」 陇右节度使为荣王李琬,但荣王只挂名统帅,真正的军政大权掌握在节度副使李林甫手中。李大人口蜜腹剑,好大喜功,一直主张与吐蕃决战。 「这些年,我打了几场胜仗,杀敌的手段让吐蕃人怕了。坊间有许多关于我的传言,说我是『探花将军,白衣修罗』,倒像我是个嗜杀之人。其实我也不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儿喜欢杀人玩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3页 「李林甫大人为陇右节度副使,多次催促我与吐蕃决战——他要以战居功,对上只说吐蕃常年骚扰边防,有损大唐天威。可仗不是那么好打的。我虽然从不惧战,但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兵家上乘。」裴将军正色,「当年河西崔希逸将军就是因为经受不住朝中主战派的进言,被迫撕毁盟约与吐蕃开战,仗虽然打赢了,他却忧郁成疾落得黯然去世的下场。 「李大人催得急,我自然不想赴崔将军的后尘,又学不来忠臣死谏、血泪俱下那一套,」裴将军笑眯眯地说,「呵呵,只能来这一手无赖的。」 所以他才打着给叶铿然做媒的名头,几个月不见踪迹,李林甫恼怒却也无可奈何——麾下没有其他将军能克敌制胜,这仗自然打不起来了。 叶铿然神色微微一震,离开战场去游山玩水……看似棋局上可有可无的闲子,若是以退为进避其锋芒,倒也不失精妙。 「那么,是李林甫要杀你?」叶铿然皱眉。 「这个嘛……」裴将军摸下巴,狡黠地说,「如果我什么都知道,就不会这么倒霉了。」 「可是,」叶铿然突然否定了自己的推断,「李林甫大可以上书弹劾你玩忽职守,又何必一定要杀你?」 ——李大人以手腕圆滑而闻名,暗杀这种硬碰硬的办法,容易授人以柄,并不是太高明的招数。 似乎还有什么秘密,漂浮在黑暗中,触手可及,却又无法掌握。 「总之,你要知道,我这个人很懒,不想打仗的时候宁可千里迢迢去给人做媒,能躲则躲——祸害遗千年,我不会那么容易死的。」裴将军把声音放暖。 哪怕神色仍有些将信将疑,但听到「我不会那么容易死」的承诺时,叶铿然握紧的拳这些天来第一次微微放松。他眼中的霜色融化,点了点头。 看着耿直的青年走出营帐的背影,裴将军的嘴角挑起若有若无的笑意—— 如果再不告诉他一点事情,他会把自己憋到内伤吧? 但现在,还是不适合告诉他真正的真相啊—— 隔墙有耳。 伸了个懒腰,裴将军头也不回地朝身后说:「床底下躲了这么久,不闷吗?」 床底下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不一会儿,只见一个红衣少年狼狈地爬了出来,他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精緻的面孔上一双眼瞳张狂桀骜,似乎随时准备炸毛与人动手。 少年刚一钻出床底,就杀气腾腾地问:「哼,你怎么看得到我的人形?怎么知道我在偷听?」 「我既看不到你的人形,也不知道你在偷听,我只知道,世上就算有喝酒的鸡,也没有喝酒还对酒杯挑三拣四的鸡。」裴将军摊手。 「你——!」少年恼了。 ——当初桌案上的几只夜光杯,被打碎了两只,最后一只滚到了床底下,杯沿也缺了口。床底下有陈酿的葡萄酒和几只陶土酒杯,他实在忍不住就偷偷喝了那么一小杯,先用陶土杯,发现味道不佳,又用那只缺了口的夜光杯才享受地砸吧了几下嘴,竟然被这个人类发现了! 「军营里不能养宠物,而且,我也不喜欢睡觉的时候有人睡在我下面,所以,你请自便吧。」裴将军笑眯眯地下了逐客令。 「可是他们会拔了我的毛把我煮成汤的!」少年忿然控诉。 「你现在这样大模大样地走出去,没有人会拿你炖汤。」裴将军提醒他注意现在是人形。说话间,他神色突然一变! 腰间勐然传来的熟悉的剧痛让他顿时冷汗涔涔,疼痛太过凌厉,他眼前一阵发黑,伸手扶住了手边的桌案,伤口发作的时间竟又缩短了—— 「你怎么了?」耳边传来有点缥缈的声音,少年满脸疑惑地走到他跟前,摸了摸他腰间渗血的伤口:「你……被那样东西伤了?」 无法再与那万仞穿心般的剧痛相抗衡,裴将军的人已经靠着桌案滑坐下去,朦胧的视线中,他看到少年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将流血的伤口递到他唇边,不耐烦地说:「给你。」 他本能地抵制,想要侧过头去,却有心无力,少年更加不耐烦,将手腕直接对准他的嘴唇,强行将滚烫的鲜血灌进他的口中!血腥气让将军胸口顿时传来一阵噁心欲吐的反胃感觉,他勐地将少年挥开! 轰鸣作响的耳边,顿时传来一阵兇巴巴的吼叫声:「浑蛋!你……你竟然打我?!从来没有人敢打我!」 裴将军吃力地喘息着,突然发现自己的气力竟在喝下那鲜血的同时恢復了许多,伤口的痛楚也减轻了…… 诧异地抬起头:「你刚给我喝的血,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喝鸡血的习惯,所以不小心推了你。」 「谁说我的血是鸡血?」坏脾气的少年一脸受了极大侮辱的模样,愤然站起来指着裴将军的鼻子命令,「快向我道歉!愚蠢的人类。」 「……」那不是鸡血是什么?好吧,就算是情节里被无良作者泼的狗血吧…… 「你才是鸡,你全家是鸡!吾名花纥,乃神鸟凤凰!」 裴将军一怔。 「凤血一滴,续命十年。」少年眼底燃烧着傲慢的火焰,双颊带着残留的怒气,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听说过吗?」 《山海经》中记载,有鸟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凰。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他——是凤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4页 「你若是神鸟,为何会任人宰割?」为何会——躲到床底下? 对方仿佛被呛了一下,精緻的脸满是恼羞成怒的狼狈:「成年的凤凰有强大的力量,不说区区几个人类,就算是山川河流,也可以让它们改道;就算是北斗星辰,也可以让它们移位!但是幼年的凤凰……」他吹嘘说到这里,声音突然没了底气,「和你们人类的幼崽一样,什么都不会。」 看着他趾高气扬的模样,裴将军想起了自己曾经养过的宠物:一只兔子。之前在陇右的路途中伤口发作时,是捣药的兔子救了他。如今,是这只雏凤。 不是他想养宠物,是奇奇奇怪怪的动物都来找他啊!裴将军这样想了一下之后,就觉得毫无违和感了。 「吾留在此地,乃你区区人类的荣幸!救命之恩,记得报答!」少年威严而傲娇地宣布,然后威严地……爬到床底下,抱住酒罈和夜光杯,砸吧了下嘴。 三 暖洋洋的春天总是令人觉得愉快的。对陇右兵将们来说,那十几罐鸡汤实在皆大欢喜,不仅将军大人的痔疮好了,三更时分再也没有鸡鸣来吵他们睡觉。 这时,吐蕃议和的使臣也终于到达了鄯州军营。 自从双方停战并分批放回俘虏,如今边境交易也正在筹备重开。吐蕃人用牛羊和马匹换取中原的稻米和绸布,对双方百姓来说都是好事。吐蕃派出的使臣名叫弄杰赤,汉语名叫谢灿,不仅懂得汉话,还略通中原诗词,深受国主墀德祖贊的信任。 将军亲自设宴款待,双方相谈融洽。宴席之后,谢灿一行被安置到驿馆居住。 子夜时分,月明星稀。 万籁俱静时,一声若有若无的鸡鸣从附近传来,悦耳动听,清冽如同一线极细的溪水,缓缓流过黑暗。 吐蕃使臣与随从都已入睡,驿馆里鼾声四起,无人听到那奇怪的鸡鸣,更无人察觉死亡的阴影正在靠近。 一道黑影悄然潜入驿馆,面带杀气站立在谢灿的床头。 就在刺客举起手中寒光凛冽的长剑时,突然,铃声大作——屋子里布下了几不可见的细线与铃铛,一个吐蕃侍卫立刻警觉惊醒过来,大声喝道:「谁?!」 其他人也都被喊声惊醒。吐蕃侍卫反应敏捷,几人合攻刺客,并大声唿救求援,外面的唐军士兵也闻讯赶来,那刺客见寡不敌众,也不恋战,他身法极好,快如鬼魅地躲过数十人的包围逃逸而去。 从始至终,甚至没有人看清他的脸。 等将军带人赶来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 屋子里几个吐蕃人情绪激动地大声叫嚷着什么,看到裴将军走进来,所有人都停住了喧譁。 「将军!」副将立刻上前来,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压低声音说,「那些吐蕃人说我们若是不给他们一个说法,此事绝不善罢甘休。」 「是应该给一个说法。」裴将军这句话却是用吐蕃语说的,「谢先生可有受伤?」 他不问对错,先行关怀,而且说的是吐蕃语,立刻便让吐蕃人的敌意散了一半。 谢灿脸上虽然也有不满,但总算不失使臣风度,仍然彬彬有礼作答:「多谢将军挂怀,今夜虽然惊骇异常,总算有惊无险。」 这一问一答,剑拔弩张的气氛顿时缓和了不少——回答这个问题时,谢灿和吐蕃随行人员也意识到,虽然出了这样的状况,但唐军士兵也迅速赶过来围攻刺客,最后并无人受伤。 旁边的副将擦了擦汗,暗暗松了口气。 「谁与刺客交过手?」裴将军转过身。他一举手一投足,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觉追随着他。 几个和刺客交过手的吐蕃随从和唐军士兵立刻将刺客的招式描述给他听。旁边的副将越听脸色越难看。 根据刚才目击者的描述,刺客的招式正是陇右军营里士兵们常用的剑法——浮云剑!将军在练兵时曾经教过士兵浮云剑法,除了上阵杀敌,寻常防身也可以用。刺客用的就是这套剑招! 也就是说,夜袭驿馆的刺客,很可能就是唐军中的自己人! 副将按捺不住,几乎是脱口而出:「将军——」 「我知道了。」裴将军一抬手打断他,似笑非笑的目光扫过在场的众人。不管遇到多么重大紧急的军情,他唇角的笑意都令人觉得有那么一点没心没肺的欠扁,以及……胸有成足的信心。 裴将军示意副将过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对方的脸色越来越凝重,最后沉声应道:「是!」 只听副将立刻对身边的士兵说:「大将军有令,在驿馆外加强防守,再有任何风吹草动,立刻来报!」随即压低声音,又吩咐了句什么,旁人却是听不清了。 月色如镜,树影婆娑的黑暗无声缭乱。 四 处理完驿馆的事,再回到营帐时,已是夜近二更。将军还未把衣袍脱掉,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这些天,腰间的伤口的确在不断癒合,但是他常常会觉得睏倦——就像现在,只觉得眼皮如铅沉重。这不科学啊……他的身体一向很好,换作以前,几天不睡也根本不在话下。 「你的血……不会有什么副作用……吧?」将军问床底下的凤凰,说话间人已经睏乏地倒在床上,睫毛抬了几次也没睁开。 坏脾气的凤凰很没气质地抱着美酒罈子,嚷嚷了句什么,他也没有听清,便睡着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5页 黑暗瀰漫开来,这次,将军梦到了小时候。 那是他很久没有做过的美梦。简陋的屋舍中,老师微笑摇头:「日上三竿,还不起床?西晋名将祖逖三更闻鸡而起舞,你再不起来,该打手心了。」 日光缓缓融化,四周变成了一片白茫茫的……漫天飞雪中,老师和他站在殿外,长安大雪纷纷扬扬,宛如落下满城飘洒的剑意。老师突然停住脚步,替他整理衣襟,温和地说:「今日见你殿上从容应答,才知你是真的长大了。」话语里淡淡骄傲:「既已做了探花郎,不日就要入朝为官,这衣帽总该添置几套。」 风雪之中,心暖如炉。 场景缓缓变得黑暗,那是荆州古城的黑夜,一道羽箭自黑暗中破空而来,那样犀利而无可阻挡,正中老师的胸口。鲜血染红了视线,他扑了上去,却知道一切已不可挽回! 抱紧逝者时,他流不出眼泪,有个声音在脑海中爆开,如烈焰熊熊,似利剑染血…… 那个声音在说—— 「将军!将军!」 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裴将军剧烈地喘息着睁开眼,头髮全被冷汗湿透。映入眼帘的是叶铿然焦急的脸:「你做噩梦了?」 「……嗯。」裴将军的声音显得沙哑虚弱,却不仅仅只是身体上的。 「你的身体——可觉得不妥?」叶铿然着急地问。 裴将军环顾四周,睡意茫然的眸子终于清明起来:「叶校尉,你半夜闯我的营帐上瘾了么?」 叶铿然见他还能开玩笑,脸色才稍微放心了些,为他端过来一杯水:「我听说驿馆那边出事了,知道你今天的觉又睡不成,就过来看看。」 ——结果他一进营帐,看到将军外袍也没脱就倒在床上,他心口骤然收紧地冲过来,解开对方的衣襟,看到腰间伤口并未流血,又听到均匀的唿吸声,才确认将军不是伤口復发晕倒,而是困极睡着了,这才松了口气。 他摇摇头为将军把被子盖好,随即又发觉哪里不对—— 换做以前,若有人半夜闯进营帐,那人一定比任何人都最先警觉。懒散的外表下,他就像一把随时准备出鞘的利剑,但如今……为何直到现在,他都不曾醒来? 最近也听士兵说,向来早起的将军大人竟睡起了懒觉,要人叫好几遍才醒,而且醒来也是睡眼惺忪的样子。 叶铿然皱起眉头,将军的身体,令他无端地担忧。 「叶校尉,多谢。」裴将军突然说了一句。烛火中他眸子带笑,如寒潭映着星辰。 「谢什么?」叶铿然一怔,回过神来。 「多谢你叫醒了我的噩梦。」裴将军打了个哈欠,「噩梦这东西,若没有人来叫醒,就会一直做下去吧。」 五 天亮时,花纥不高兴地从床底下爬出来,活动着酸痛的手脚:「终于走了!」 「谁走了?」将军也醒来了。 「那个叶校尉啊!在外面站了一夜,害我不敢出来玩!」花纥恼怒地说。 原来,叶铿然在营帐外的风露中守卫了一整晚。 「嘤嘤,他很可怕啊,我从小就怕龙。」花纥委屈地趴在地上对手指。 正准备出门的将军脚步一顿,回过头来,眼中掠过一抹惊诧如云层闪电。 「你也知道他是龙吧?」花纥斜睨他,「我也知道呢。他一出现,我就嗅到龙的气息了!我们和龙可是死对头,明明我们才是象徵天下的神鸟,可龙莫名其妙地排在我们前面,连你们人类的帝王也自称『真龙天子』,龙有什么了不起的啊?连火都怕,一年到头都躲在水底下和鱼虾为伍,无聊死了。 「我还在蛋壳里的时候,就被一只恶作剧的龙把蛋壳打破了,幸好我本来就快被孵出来了,不然就死翘翘了。」花纥忿然吐槽,最后总结,「总之,龙就是讨厌又可怕的神兽!」 裴将军打量着他,眼神突然慢慢变深:「昨夜,你一直呆在房间里,还是出去过?」 花纥的眼神顿时有点慌张,迅速看了裴将军一眼,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我……我一直呆在房间里啊。」 「可是你肩膀上,沾着驿馆那边才有的紫花苜蓿的叶子。」 「啊?……」花纥慌忙将身上的叶子掸掉,吞吞吐吐地说,「啊哈,我忘了,我太闷了就随便出去玩会儿。」 「你昨天到底出去做了什么?」裴将军沉声问。 花纥仿佛是被他的脸色被吓到了,小声嘟哝了句什么,可惜声音太小听不清。 「你说什么?」裴将军皱眉。就在这时,少年放大的脸突然凑到了他面前,鼻尖几乎碰到鼻尖。那眼瞳里燃烧着金色的火焰,似乎要将四周的景色都虚幻掉。一声幽然清亮的鸣叫,猝不及防传入他的耳际。 这一瞬间,睡意顿时如暴风骤雨席捲而至! 六 「将军怎么还不来?」副将有点着急地看着天色。对身边吩咐,「你,去将军的营帐看看。」 日上三竿,阳光刺眼。 今日是陇右与吐蕃签订停战和边境交易协议的日子。吐蕃使臣谢灿一行早早就来到了,大唐的几位将领也都来了,却差了不可或缺的人物——裴将军。 将军虽然平时慵懒,但向来守时,更不会在这种关键场合迟到。几位唐军将领,包括叶铿然在内,彼此对视时都难掩担忧。一种莫名不安的感觉在他们心中蔓延开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6页 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又等了许久,正在众人都焦急的时候,突然有个士兵跌跌撞撞冲进来:「不……不好了!将军的营帐那边起火了!」 叶铿然脸色一凛,霍然站起!副将此时也顾不上吐蕃人了,带着兵士心急火燎往外赶:「随我来!」叶铿然正要冲出去,突然想到将军之前的嘱託,让他务必寸步不离保护使臣的安全——脑子里有火花莫名一闪,他终于停住脚步,折返了回来。 ——将军军令如山,不管发生任何事,他都不该擅离职守。 见叶铿然的脸色,就算吐蕃人大多听不懂汉语,此刻也知道发生了大事,一时间面面相觑,神色都是不安。 突然,一阵嘹亮的鸡鸣声从远处传来,分明是细如溪流的轻声,却在寂静中显得格外清晰。 然后屋子里的人眼前一花,看到一个人影从天而降! 对方的身手极快,正是昨夜的刺客!两名吐蕃士兵来不及哼出一声,就在长剑之下身首异处。谢灿慌乱地想要往后躲避,却是来不及了—— 千钧一髮的时刻,使臣身下的坐塌突然陷了下去! 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整个地板都翻转过来!大多数吐蕃士兵和唐军都掉入地下的暗室之中,与此同时,数十枚羽箭从墙壁之中射出,朝刺客袭击而来……原来,这屋子里还布有机关! 「何方刺客?」叶铿然沉声喝问,手中银枪剎时递出。而在他身后,将军之前准备的机关在危急时刻派上了用场。 刺客竟仿佛对机关的方位所在十分熟悉,从容持剑躲过了密如雨的箭阵,几个腾跃之后全身而退! 陇右军营里,只有少数几名将领知道驿馆的机关。 这个刺客——究竟是谁?! 逆光的角度看不清刺客的脸,只见他手中的长剑还在滴血,任由鲜红色在脚下蜿蜒。而那剑法,分明是叶铿然熟悉的! 叶铿然毫不犹豫以长枪相迎,剑枪砰然相交时,他突然全身僵硬,只因为他看到了一张绝对想不到的面孔—— 心神俱震失神的瞬间,长剑顿时刺入他的胸膛! 「将……将军?」叶铿然难以置信地睁大眼,艰难地吐出虚弱残破的音节。 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裴将军。 对方仿佛根本就不认识他,抽出染血的长剑,迳自走到暗室的入口处,剑尖指向其中的一处机关—— 「将军!」叶铿然挣扎着冲过来,「住手——将军!」 那是释放毒雾的机关,只要机关一旦落下,暗室里瞬间就会变成人间炼狱……不仅吐蕃使臣,还有大唐兵将们也绝无生还的可能。 「走开。」裴将军随手一挥,叶铿然立刻重重跌倒在地。 长剑对准机关,轻轻一挑—— 「住手!」长剑却再次被染血的银枪拦住! 叶铿然用尽全力隔挡住将军的剑,剧烈的撞击让他浑身一震,内外重伤下,一缕血迹从嘴角沁出:「将军,到底发生了什么?你醒一醒!你这一剑下去,吐蕃使臣与随从尽数丧命,之前所有合谈的努力都灰飞烟灭,所有兄弟的流血捨命都付诸东流!」 看到眼前人的脸,将军的眼里似乎露出一丝疑惑挣扎,他以手扶额,似乎在努力想着什么…… 「叶校尉,多谢。」 「谢什么?」 「多谢你叫醒了我的噩梦。噩梦这东西,若没有人来叫醒,就会一直做下去吧。」 很熟悉的声音,是谁在和他说话?是谁在叫他?但这时,那清越嘹亮的鸡鸣声又响了起来,在血与火之中仍然清晰——喔喔喔! 鸡鸣声中,将军眼中那一缕迟疑宛如湖面水纹般消失无踪。 俊美的瞳子里星光如雨陨落,烈焰灼灼,仿佛浴火的凤凰展翅飞翔,不留一丝冷静和理智。 恍惚中仿佛看见,长安落雪飘洒如漫天茫茫剑意,荆州古城的夜色暗如地狱,他紧紧抱着逝者,有个声音在脑海中爆开,如烈焰熊熊,似利剑染血…… 那个声音在说——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将军悍然抬臂挥剑——叶铿然的银枪竟然被生生截断!而他眼神木然,手中的长剑缓慢而残忍地将机关挑起。 一声轻响,那是死亡的轻响。 所有的一切归于寂静,暗室里的毒雾缓缓放出…… 叶铿然难以置信地看着无可挽回的一切,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从此战火重燃,陇右边境再无宁日。 七 「干得好!」一个红衣少年从屋顶跳了下来,天真地拍手,却说出比魔鬼更可怕的话,「以后还会死更多的人,真好玩!」 鸡鸣声终于停止了。 将军茫然站着不知所措,仿佛被人操纵的提线木偶突然断了线。 「人都死了。」花纥凑近裴将军身边,轻轻托起他的下巴:「自从喝了我的血之后,你经常做噩梦吧?醒来后,可还仍然清晰记得那恨意?」 那种燃烧一切,毁灭一切的恨与杀意。 人类会面临很多诱惑。杀戮,也是其中一种。当你愤怒时,会想要摧毁;当你正好拥有摧毁的力量时,要遏制那种冲动,抵制以暴制暴的诱惑,比孩童对抗糖果的甜味更加艰难。 「那原本就是潜藏在你内心的愿望,我只是让你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啊。」花纥的声音带着残酷的幸灾乐祸与一丝难言的诱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7页 「你……是什么人?」叶铿然挣扎着想要站起来。 「我?」花纥居高临下地斜睨他,「是你的天敌。」说话间,他挑衅般地狠狠捏住将军的下巴:「呵呵,这个人很强,我喜欢人类中的强者。从今以后,他是我的了。」 将军仿佛木偶般任由对方摆弄,纹丝不动,也不反抗。 叶铿然还想说什么,终究伤势太重,力不从心,他剧烈地咳嗽着,一口鲜血不可遏制地喷了出来!随即身子一晃,重重跌回地上。 花纥嫌恶地迅速侧身,仿佛害怕沾染到血迹,随即暴怒地命令将军:「我不喜欢他,把他也一起杀了!」 将军木然地、缓缓地举起剑,突然伸手去摸自己的脸颊——刚才叶铿然喷出的血,有几滴溅到了他的脸上。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碰到那温热的血时,他的手突然开始不稳,眼神从木然变得挣扎。 「你……?!」花纥大惊失色。只见对方整个头颅都湿透了,额发正不停往下淌水,脸色因痛苦而苍白得可怕,眼神却骤然清明。 将军勐地将长剑指向花纥:「原来——是你!」 花纥的脸色惊疑不定,手也微微发抖。只听对方厉声说:「你根本不是凤凰,你是鬿誉!」 《山海经.东山经》中记载,北号之山上有鸟,其状如巨鸡而白首,亦食人,名曰鬿誉。 鬿誉华丽的外表与凤凰有几分相似,但脾气秉性却恰好相反,凤凰是五德之鸟,见之则天下太平;鬿誉却有引发杀戮与仇恨的天性——鬿誉出现的地方,就会出现残杀与争斗。 空气中瀰漫着血腥的气息,花纥一身张扬的红衣,宛如残暴的死神。他因为身份暴露而脸色微微惊恐,却很快恢復了镇定,放声大笑:「你发现了又如何?呵呵呵……太迟了!那些吐蕃人都死了。战争很快会重新开始!」 昨夜的刺杀,只是幌子,他真正的目的是查清驿馆的地形与机关,以致在今日将杀戮放置在阳光之下,由陇右主将亲手杀死吐蕃使臣! 「谁说他们都死了?」裴将军粲然一笑,按下暗室机关——石板轰然开启,谢灿一行由唐军将士护送着走了出来。 「不……不可能!你们怎么还活着?」花纥难以置信地连连后退。 「当日的刺客内力高深,剑法精湛,绝不是普通士兵,而是我军中武功高强的将领。我知道他必然会在今日破坏和谈,所以命副将把驿馆的机关位置改变。」 驿馆中释放毒雾的机关,早已被替换了位置。 八 一场春雨如滚落脸颊的泪,猝不及防。转眼天地间都是浩荡雨丝。 在刚过去的这场风波中,受伤最重的是叶铿然。他胸口中了一剑,离要害只差半寸,失血过多几次昏迷,好在军医救治及时,才捡回一条命。 牢狱中。 花纥的手脚都被铁链锁住,已经沦为狼狈的阶下囚。「你从什么时候知道我是鬿誉的?」少年不甘心地咬紧嘴唇。 「从你说怕龙的时候。」裴将军负手而立俯视他。 龙与鬿誉,自古便是天敌。鬿誉的鸣叫可以唤醒人内心沉睡的恨意,能与之相抗衡的,只有龙血。身为雨神的龙,掌控着天下间的是与「火」相剋的力量,是使人内心宁静的湖,是涤盪杂质的溪流,是包容风暴的大海。 当日叶铿然的鲜血溅到将军的脸上,才令他清醒过来。 「其实我一直在想,你和凤凰的外表如此相似,为何禀性却完全相反?」将军慢慢踱步到花纥面前,「那天,你把手腕伸给我时,我看到你的手臂上有很多伤痕。」 听到这里,花纥的脸色终于变了,它的眼底渗进了一丝惊恐,所有的高傲剎那间被雨水打得零落。 「我听说,很久之前,有两种血脉相近的凡鸟,长相也极为相似。它们都骄傲而美貌,在树林里飞翔时,常常会比试谁飞得更高。后来,为了翱翔九天之上,它们主动去接受神的试炼。经受天火洗劫之后,成功者浴火而重生,振翅可高飞三万里,能自云海降临人间成为盛世的图腾——凤凰,受天下尊崇。 「而失败者,则失去翅膀,再也不能高飞。由于五彩斑斓的羽毛像凤凰,所以有人专门捕捉这种鸟,饲养在笼子里,称为『五彩鸡』——这就是鬿誉。 「拥有美丽的羽毛却无法飞翔,无法保护自己,只能任人宰割。这种鸟性情暴烈,却极重亲情,饲养者便利用它的特性,在子女面前烹杀其父母,在父母面前屠宰其幼崽,令其发狂暴怒——只因为它的血有药用价值,而鸟类发怒时血脉最为畅通。 「鬿誉在这样的环境中繁衍,久而久之,那一滴热血也渐渐冷了,终于成了如今的能引发人内心的黑暗与仇恨的凶禽。」 望着花纥惨白的面孔,裴将军无声嘆了口气。 ——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同样的种子,生长于不同的土壤尚且会长成完全不同的模样,更何况有血有肉的生命?千万年前那一场烈火试炼的,也许并不是力量的强弱,而是命运本身——而命运,原本就不怎么公平。 花纥的睫毛因惊恐而潮湿,它只是一只未成年的幼鸟,虽然残暴狡狯,仍有些许未曾泯灭的真性情。 「你身上的这些伤,都是试图逃跑时被打的吧?」裴将军的目光扫过少年的脸庞,「你既然逃出去了,为何还要来我军营里踩这一趟浑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8页 「爹娘为了救我逃出来都死了,但妹妹还在他们手上!」花纥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眼中水光浮动,「妹妹刚孵出来,还那么小,她从出生起就在狭小的笼子里,从来没有见过树林和山野,也从来没有鸣叫过——每日被勒喉取血,她的声音早就坏了。他们还不放过她,我去看她的时候,她的羽毛几乎全部脱落,生不如死。」 「他们是谁?」裴将军的眼神突然变得深黑。 花纥浑身一颤,突然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裴将军这个人,攻心为上,谈笑之间皆有陷阱。 意识到这点之后,花纥暴怒地挣扎着,周身铁链哗啦作响:「我不会告诉你的!你们人类,都只是想利用我们!」 见将军不答话,花纥咬牙冷笑:「还是关心好你自己吧!虽说我能控制人的心神,让人丧失本性,但在你的心底,原本就藏着杀戮的念头。我不过是唤醒它们而已。 「你是天生的名将,你的骨子里就流着杀戮的血,沸腾着冷酷的血。那里没有温度,没有同情,没有怜悯,只有胜利。」 裴将军缓缓迎向红衣少年烈焰般燃烧的瞳子,从那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在梦里,他的确可以杀尽天下之人。 梦和镜子,有时令人畏惧,因为这两样东西,能在某种程度上照出我们自己。 「我知道你从陇右到楚地做了什么——」花纥大笑骤然扬声,「你联名十二州刺史试图保你的老师张九龄不死。可惜太迟了……你在荆州亲眼见到张九龄被诛杀;你自己身上的伤口——便是那时拜陨铁剑所赐!」 陨铁剑,是天子才有的宝剑。 数百年前流星陨落而得的陨铁,被皇室工匠锻造成宝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陨铁剑中,凝聚着星辰之光,王者之气。自大唐开国以来,陨铁剑由帝王代代相传。秦王李世民手持此剑助高祖扫荡四海一统天下,征战沙场所向披靡。 而被陨铁剑所刺的伤口,永远不会癒合。 这一路天罗地网,只有耿直如叶铿然,才推测不出那刺杀背后真正的主使—— 帝王的疑心,天子的命令,才是一切血腥杀戮的源头! 寂静中,一道光线噼在将军的眉目间,如刀刻的痛苦。 雨中山河匍匐,震撼无言。 花纥放声大笑! ——那些处心积虑做局的人,也许会作茧自缚;点火的人,也许会引火烧身。李隆基想要利用将军这柄宝剑开疆闢土,李林甫想要利用这柄宝剑邀功求宠,殊不知,他们都低估了裴昀! 这个人从不做任何人手中的剑,他只为自己挥剑。他比云更自由,比风更通透。当他真的如凤凰浴火而飞,只怕这陇右战场,再容不下他的遮天的羽翼! 一路风尘,一路快马,一路追杀,自从在荆州古城抱着老师逐渐冰凉的身体……从那之后,世上再没有这个人所畏惧的人与事。 「你既然知道我是鬿誉,不是真正的凤凰,那么你也该知道,你腰间的伤口只是暂时得到控制而已,维持不了太久的。」 花纥的眼底尽是烈焰,仿佛要把人心的最后一丝希望焚尽——「没有凤血,你最终还是难逃一死。 「你的威望之高,俨然已能联动天下兵马,为何不趁有生之年再随心所欲一回?你是绝世名将,天下名剑,便不该处处受制于人,委曲求全,若能纵横四海所向披靡,何等快意?」 唯恐天下不乱,是鬿誉的本性! 大唐除陇右之外,还有平卢、范阳、河东、朔方、河西、安西、北庭、剑南、岭南,共十大军区。边关将帅坐拥兵权,兵力已经是直接由天子节制的军力六倍之多。边将要反,如火燎原,决不是几名文官可以阻挡的了的。 得人心者如裴将军,若是振臂一唿,更当如何? 暴风雨声淹没了一切。 九 叶铿然醒过来时,窗外雨声急促如鼓,天色昏暗得令人不安。 裴将军坐在他身边,似笑非笑:「叶校尉,你又一次叫醒了我的噩梦,我该怎么谢你?」 「……」叶铿然疲惫地撑开眼帘,冷淡而关切的目光扫过他的面庞,仿佛要看到他眼底那一缕令人陌生的黑暗中去:「你的噩梦是什么?」 几点冷雨飘进来,窗外风狂雨急,窗棂被吹得哐当作响。 裴将军的手往自己衣襟靠近心脏的地方摸去——那里藏着一包温热的东西,是骨灰。良久,他抬起头来:「是失去最重要的人。 「我自幼孤苦,老师教我诗书与处事之道,抚养我长大,是我唯一的亲人。」 「张大人?」叶铿然怔怔问。 世人都知道,裴将军的老师是风华无双的诗人宰相张九龄。张大人因为直言进谏触犯了龙颜被贬在荆州,后来在荆州过世,朝廷只说是病逝。 有什么在脑中如火花一闪,叶铿然愕然问:「当初你在荆州城里一身是血的被我救出来,还死死护着怀里的一个骨灰罈模样的东西,莫非——?」 「那就是老师的骨灰,后来我发现瓷坛目标太大,便将骨灰包好装进锦囊中,随身放在胸口。」裴将军的眼底竟有清冽悲怆的血光之色:「当日我在荆州,见了老师最后一面。」 「张大人为何会……?」 「去年皇宫翻修集贤院时,有工匠挖出了一块石头,上面刻着『祸起曲江,乱及九州』,老师正是韶州曲江人,因为陛下的猜忌被贬,最后在荆州被秘密处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9页 叶铿然许久说不出话来。 天子之剑,荡平九州,尽染功臣名将之血。 ——鬿誉喜欢纷争,勐虎喜欢食人,但所有的勐兽凶禽,都不如人可怕吧? 「你以为,当今天下,只有我陇右出现了鬿誉吗?」裴将军虽然在笑,笑意却毫无温度,「只怕如今各地都已有鬿誉现身。 「关南道、河东道、江南东道都出现了怪事,几城刺史突然性情大变,军中将领也突然纪律松弛,横行霸道滥伤无辜,百姓怨声载道。我昨日已经收到急报——」 说到这里,将军的声音略略一沉:「襄州、商州、河州军中都有譁变!」 盛世则龙凤呈祥,乱世则凤隐龙藏,凶禽横行四方——鬿誉的鸣叫声能使人迷失心智,为仇恨所左右。 暴雨将窗棂打得骤然巨响,天地昏黑一片,仿佛飘零乱世即将到来的可怕前奏。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欢快的声音:「铿然哥哥,我们来了!」 第12章 三豕涉河 一 叶铿然实在搞不懂,别人的亲友团人才济济,为什么他的亲友团会是三头猪?这句话绝没有侮辱的意思,叶校尉为人正直不苟言笑,他面无表情地在心里吐槽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虽然外表和普通人类没有任何区别,但千里迢迢跑到陇右战场来的亲友团真的是如假包换的三、头、猪。 沈缁衣,沈风轻,沈夜舒——復州竟陵郡的富商沈容尧的三个儿子,他从小就认识的邻居——知道他们的秘密,是在叶铿然十二岁那年。 沈家三位公子自小就很聪明,比如和叶家兄弟打完架弄得浑身泥巴,三兄弟异口同声说是扶街边摔倒的老爷爷时被当成坏人打了,助人为乐不怕苦不怕累,声情并茂声泪俱下,把沈富商感动得赏了他们一人一个清脆响亮的大巴掌。 打架笨拙,演技又不好,沈家三兄弟从小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古灵精怪的叶家老二仗着智商和体力上的双重优势,经常变着法子欺负他们,倒是冷漠的叶家老大从不恃强凌弱。所以三兄弟从小就亲近叶铿然。 于是,住在附近的邻居们经常能听到亲热的喊声:「坚然哥哥!」或者「铁然哥哥!」以及「枪然哥哥!」——坚然哥哥是沈家老大喊的,他最机灵,知道遇到不认识的字时读半边;铁然哥哥是老二喊的,他平时懒惰,虽然也知道不认识的字读半边,但他读的是左半边;枪然哥哥是老三喊的,他年纪最小读的书却最多,老师教过「铿锵」这个词,但因为笔画太多太复杂所以他弄不清那个是铿,哪个是锵。 出现这种混乱情况的根源是没有人做诵读示范,一直以来,叶家老爷子都是直接叫「老大」,叶家弟弟则直接叫「哥哥」,所以沈家三兄弟并不知道叶铿然这三个字怎么读。 被沈家兄弟乱叫一通之后,脾气与涵养都不错的叶铿然的额头青筋跳了几下。 后来不知道是从哪里终于知道了「铿然」的正确读法,沈家三兄弟感嘆许久:原来是「坑然哥哥」,哎呀,叶家哥哥原来是个大坑……坑坑更健康,喜欢听故事的三兄弟都表示深深的欣慰。 即便被聪明好学读书多的沈家三兄弟这样折腾,叶铿然也对他们还算有耐心。要说叶铿然这个人孤傲不近人情,其实也算不上,他只是话少——像是鹰天生没有麻雀那么叽叽喳喳。 和附近其他同龄的小朋友一样,沈家兄弟喜欢跟在叶铿然身后玩。直到有一次,三兄弟跟着叶铿然过河时,小桥年久失修,叶铿然牵着弟弟已经走到对岸了,他们在桥上嬉笑打闹,结果「噗通」一声纷纷掉进了水里。 春天的河水湍急,顷刻时间就会将人冲到河流下游,叶铿然脸色一变,立刻跳下河去救人,他的水性很好,救几个小伙伴原本不成问题,但是当他勐地扎到水下时,突然看到了他终生也不会忘记的景象—— 水里拼命挣扎的小伙伴身体还是人,但头上长出了猪耳朵,手脚变成了蹄子!等他潜到他们身边抓住他们时,那已经是完完全全的三头猪了。 也许是惊愕过度,叶铿然的腿在这个时候突然抽筋了,从腿上传来的剧痛让他无法再朝岸上游,加上被三头猪压在身上的重量,他自己也朝水底沉去。春水冰冷刺骨,岸边的芦苇在风中摇摆,叶铿然在呛水中朦胧听到岸上有人喊:「哥哥!」 河边唯一的人是不识水性的叶家弟弟,八岁,平常毒舌傲娇属性,而且并不清楚河里发生的事情,不知道自己的哥哥被三头猪压住了。机灵的叶悠然迅速用岸边的芦苇绑住自己,想要去救哥哥。这个办法是相当的厉害……才怪!芦苇很快就断了,叶悠然也掉进了水里来。 后来发生的事情,实在是有点儿混乱,被救的三头猪在水里扑腾够了,才发现它们胖得浮力够大根本就不会沉,于是反过来开始救人,而这个时候被它们压着的叶铿然已经喝了很多水了。感觉到自己被托着往岸边游,模模煳煳看到弟弟也被一头猪往岸上拱的时候,精疲力竭的叶铿然心下一松,在失去意识之前,他的最后一个念头居然是—— 原来……猪是会游泳的啊…… 这次的事件在叶家弟弟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阴影,从此小叶子不肯吃猪肉,坚持说有头猪救过他。八岁的叶悠然缠着哥哥问:「有只粉嘟嘟的猪救了我耶,哥哥!」叶铿然面无表情地说:「你看错了。」大人们也都当叶弟弟在说梦话。好在那时叶悠然年龄小,而且被哥哥多次说「你看错了」之后,久而久之,他也就终于相信那次是路过的大人救了他们。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0页 如果被叶悠然知道,那三个经常被他欺负的小伙伴是猪,难以想像沈家兄弟以后的日子有多悲惨。而且,叶悠然伶牙俐齿,他会将这件事很快传遍竟陵郡,到时只怕沈家人没法在城里住下去了。 由于叶铿然的沉默与懂事,沈家在这件事上很是感激。 沈老爷子让夫人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好菜请十二岁的叶铿然来吃,并深情地坦白了自己也是猪的事实…… 那天温柔如水的沈夫人在旁边不停给他加菜——沈夫人名叫连藕,人也长得白嫩如藕。沈老爷深情地说当时他第一眼看到夫人就觉得莫名的亲切感,毫不犹豫就娶了她。听到这话时,叶铿然默默地看了一眼沈夫人,白胖、呆萌、娇憨……确实和猪有点像,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亲切感,这话是没错的。 是的,从始至终,叶铿然都清楚知道整件事的真相。 他在水里亲眼看到了沈家三兄弟变成了三头猪,亲身感受过被猪蹄子搂着腰往岸上推的滋味。好在他沉默自持胜过许多大人,所以这个秘密许多年都没有其他人知道。 时隔多年,在陇右军营里再次见到这三头猪时,叶铿然将这些往事都想了起来,然后他额头上的青筋终于……又跳了几下。 二 「一路过来真好玩!」 「打完仗你就要成亲了,没有亲友团多寒碜啊!」 「对啊,到时候我们陪你去长安!」 沈家三兄弟欢乐地嚷嚷,寒冷的营帐里顿时有了生气。比起从前,三兄弟的体重与学识都见长,说话也比小时候得体多了——只听老大说:「听说女方是个很兇的母老虎,坑然哥哥你要挨揍了,我们一定会帮你!」 叶铿然的未婚妻独孤琳琅,曾经女扮男装从军,一身黑色战甲一手箭法百步穿杨,笑得没心没肺,是陇右军中有名的二货,从来没有半点儿身为美人和皇亲国戚的自觉。由于大将军亲自做媒,她便回了长安家中,只等战事结束叶铿然去娶她。 想到独孤琳琅,叶铿然的脸色难得的微微柔和。可是看到眼前的亲友团时,他还是有种整个人都不太好的感觉——你们这么冒冒失失跑来军营,就算是为了我的人生大事……可是,为什么爹和弟弟没来,却是你们这群邻居的小伙伴来了? 「叶伯伯说,他最近在厨艺上又有新的体悟,正忙于实践,没有时间来管你,叶悠然要餵宠物穿山甲走不开,于是我们三个就助人为乐地来了!」 听到这里,叶铿然不禁眼前一黑!自己的亲爹和亲弟弟,在对待自己的人生大事上,果然不能更靠谱。 与叶铿然的冷淡相反,陇右三军统帅——将军大人对远道而来的客人很热情,他开怀大笑:「我们在楚地见过的!」 「对啊,大媒人,」老大高兴地回答:「我们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组合,叫——」说到这里,两个弟弟立刻异口同声地接话:「楚楚动人的传奇!」 由于三兄弟长了毫无特色的路人脸,每次乐于助人都很难被记住,于是,来自楚地的他们努力地想了一个玉树临风的名字,叫「楚楚动人的传奇」,简称「楚动传奇」。 将军很快和楚动传奇组合打成一片。当下陇右正在与吐蕃合谈,为了防备此前出现过的刺客事件,军中四处戒备森严。但将军还是带着沈家兄弟在军营里熘达了一圈,请他们吃香喷喷的羊肉面,喝殷红如玛瑙的葡萄酒,然后把他们带到了自己的营帐里,摆上牌桌,正好四人一桌牌。 于是,营帐里不时传来兴高采烈的声音—— 「碰!」 「万花顺。」 「哈哈我胡了!」 三只小猪宾至如归,打起牌来也毫不含煳。说起来,大唐的纸牌最早是树叶形状的「叶子格」,据说是一行禅师在贞观年间献给太宗皇帝的。「叶子」的繁体字恰好可以拆成「二十世李」,颇有预言意味。太宗皇帝一世明君,并不相信鬼神,于是新奇有趣「叶子格」纸牌不知不觉在皇宫里流行起来,后来被宫女太监们取名「娘娘和」。再后来,纸牌传到民间,被百姓称作「游祥和」。 玩着「游祥和」的三只小猪将瞌睡都抛到脑后,将军大人本来就是吃喝玩乐的高手,以一打三,不亦乐乎。 牌局进行正酣,老大吃多了羊肉面拉肚子,要出去找茅厕。十七岁的老大沈缁衣是个路痴,白天走出十步都会迷路,更何况四周黑乎乎的。他走着走着,就发现自己找不着北了。 这时,黑暗中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听上去至少有三五十人,不太像是士兵,没有那么训练有素,但也不像是平民。 好奇的老大伫足聆听了一会儿,只听队伍中有人低声说了句:「城门在那边。」尾音微微发颤,显出了几分惊惶。 这些人深夜出城去做什么?老大有点纠结要不要嚷一嗓子,但一来他闹肚子实在忍不住了,二是找厕所迷路也挺丢人的一件事,他也不好意思声张,于是就任由那脚步声渐渐远去。 老大运气不错地终于找到了茅厕,解决了燃眉之急。等他一身轻松地出来,摸回到营帐,只见两个弟弟无聊地在打瞌睡,桌子上牌乱七八糟地堆了一堆。 「将军呢?」老大左右环顾,不见将军的踪影,心里突然有点不安的感觉。 「刚才有个将领来禀报了句什么,他立刻披上衣服就出去了,像是出了大事。」老二也是不明所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1页 老三睡眼惺忪:「看他的脸色挺吓人的。」 三兄弟都有点没心没肺,不管出了什么军国大事,现在打牌三缺一都是最让人烦恼的大事。等了许久不见将军回来,他们便自己滚去睡。 三 浓墨的春夜,星子不知何时隐去了。 将军快步走进议事的密室,早已等候多时的将领们都站了起来。 刚才,一份八百里加急快报从长安传到了陇右。 朝廷突然下了圣旨,从陇右调兵五万到关内、山南各地增援。陇右是边境军事重地,北连河西,南通剑南,东接关中,歷朝歷代都会驻重兵防守。如今圣旨上却只说陇右兵精马强,又与吐蕃议和成功,不需要那么多兵力。 「这份圣旨,」将军慵懒而明亮的目光扫过座下,「诸位以为如何?」 「陛下突然下旨抽走五万兵力,不是让鄯州成一座孤城吗?」副将脸色凝重。 「说得好听是借兵,说得直接点就是夺兵权!」有性急的将领脱口而出,「将军绝不能答应!」 「而今正是多事之秋,鬿誉之祸已经传到了关中与河西,陇右的防守只能增强不能削弱啊!」 鬿誉之祸,如同瘟疫一般来势汹汹,迅速地传遍大唐九州十五道——鬿誉是一种外表酷似凤凰的神鸟,能引发人内心的仇恨,让人迷失心智。之前将军就被鬿誉控制心神,差点杀了吐蕃使臣一行。而今不断有密报传来,河西、关中、巴蜀都有鬿誉现身。几城手握重兵的将领性情大变,各地军中人心不稳。天下风雨飘摇,江山危殆如同巨浪中的一叶浮舟。 「我们戍守这陇右边关这么多年,不管别处如何,只要守住脚下这片土地,我们誓死追随将军!」 「只要将军一句话,我们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决不皱一下眉头!」 「但听将军调遣!」 将军在陇右六年,所得的人心,甚至远超出天子的想像。密室里这些手握重兵的将领,他们站在一起,就是万千人马铜墙铁壁。 烛光中,将军的脸孔明暗难辨,只有一抹笑意始终挂在唇角:「这道圣旨,」他把玩着手边明黄色的捲轴:「我的确不打算接。」 烛火猝然一晃。 将军漫不经心地将圣旨扔到一边。他气色并不大好,但似笑非笑的眼眸,如同水雾中的星辰,让略显疲倦的面孔也有了难言的光华与气势:「我与吐蕃议和,朝廷只怕是忧大于喜,呵,如今西南边境稳固,陇右这个地方——确实有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实力。」 轰隆——!一道惊雷划过漆黑的夜幕。 四 天蒙蒙亮时,三只勤劳的小猪早早起了床。 将军一夜未归,淅沥的雨声让人莫名烦躁。而现在雨仍然下个不停,没办法出门。老二老三不知道从哪里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副棋,开始玩棋。 屋子里虽然温暖,窗外风雨却给人飘摇不安的错觉。这时,一阵雨点飘打进来。 「我去关窗户——」老大急着去关窗户,不小心碰翻了桌角的棋盒,黑色的棋子顿时撒了一地。老三嚷嚷:「大哥,瞧你笨手笨脚的!」 他咕哝着去捡棋子,动作突然顿了一下:「咦?这棋子上怎么有字?」 棋子背后刻着两个不起眼的小字,若非正好对着光线,也看不见。老三好奇地迎着窗口的光读出来:「……樊骁?」 似乎是个人名?黑色的棋子冰凉,就像小小的无情的骨灰盒,使得那一个名字,莫名的有点沉重压抑。 这是怎么回事?棋子上怎么会有名字?围过来的三兄弟都怔了。 老二迟疑着将地上另一颗棋子捡起来,对着光看了半天,终于看清上面写着:陆任嘉。 再看,每颗棋子里都有一个人的名字……却没有一个是他们认识的。 这些都是什么人?就在他们越来越疑惑时,只听老大突然大喊了一声:「你们看这个!」 清晨的微光中,一颗黑色棋子上刻的名字让他们面面相觑,眼里都是惊愕—— 独孤琳琅。 就算他们再迟钝,也知道自己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这深藏在棋子里的名字……究竟意味着什么?棋子像石头一样硌在他们心上,危险的直觉如冷风缠绕着全身。 营帐外,几个冒雨赶去晨练的士兵恰好结伴路过,只听其中一个打着哈欠说:「樊骁的家里又来家书了。」 「先给他收着吧,过不了多久他就能回来了。」另一个士兵说。 樊骁? 是在棋子里看到过的名字!老大心头一悸,立刻竖起耳朵,只听另一个士兵说:「被俘虏了那么久了,多亏了将军这次力主与吐蕃议和,才有希望回来。」 「是啊,希望这最后一批俘虏回来,不要有什么节外生枝才好!」 趴在窗前的三兄弟面面相觑,他们有限的智商终于可以把事情前后联繫起来了,那些人——是俘虏? 他们的准嫂嫂,铿然哥哥的未婚妻独孤琳琅,也在这批俘虏当中! 雨越下越大,雨幕如同浓稠而巨大的迷雾,笼罩了天地。 「坑然哥哥!」受了惊吓的沈家兄弟冲进叶铿然的营帐,老大头脑一热,急得眼泪都快出来,「嫂嫂被吐蕃人俘虏了!」 叶铿然刚将衣服穿好,正要去晨练,一下子没有听明白他的话。 「独孤琳琅啊!」老大焦急把他拉到一旁,把昨夜见到的奇怪的动静,以及在将军营帐里看到的棋子里的名字都告诉叶铿然……对方原本只是听着,到独孤琳琅的名字出现时,他的脸色终于刷地苍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2页 「你说……琳琅的名字,和樊骁、陆任嘉他们在一起?」叶铿然颤声问。 他回到陇右时,军中没有了琳琅的影子。将军笑眯眯说她已经回到长安家中,只待战事结束他去迎娶她。原来,这一切—— 都不过是场欺骗,或者,是那个人手中的一场棋局! 五 天已亮透,雨下得更大。 叶铿然赶到营帐时,发现将军端坐帐中正在和自己下棋——他的左手,在与右手对弈。 棋盘上两军厮杀正激烈,只见那人随意地将几枚黑子提起,毫不可惜地将死棋扔到棋盒里。清脆的棋子相撞的声音听来却惊心动魄。 「这些棋子,都是弃子?」叶铿然感觉得到自己的声音在微微发抖。 将军的棋盒被动过了,想必他也早已经发觉。 但将军只是气定神闲地坐在棋坪前,连头也没有抬:「下棋,自然有弃子。大局一场,弃子争先,是兵家要领。」 「我不问兵家之道,」叶铿然握紧拳,努力克制着自己,「只想问你一句,琳琅到底在哪里?」 「回长安了。」将军漫不经心地说,「我记得告诉过你。」 「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叶铿然一字一字问,「她被吐蕃人俘虏了。你,一直在骗我。」 将军的手只微微一顿,便毫不犹豫将更多的死棋从盘面上拈去:「告诉你真相又如何?除了让你方寸大乱、孤身奔赴敌营去救人,或者做出更笨的事之外,还有别的作用吗?」 他懒洋洋地撑着头,姿势显得傲慢而不耐烦,「如今我们和吐蕃人交换俘虏,马上就是最后一批,她就在其中。」 「你还在骗我。」叶铿然的眼里突然涌起浓浓的失望,像是干涸的大地上被烈日最后烘干的水蒸腾起浓浓白气,「昨夜城中异动,吐蕃使臣一行已经趁夜偷偷出城,合谈破裂了!你当真以为我不知道吗?」 昨夜沈家老大听到的脚步声,深夜出城的队伍,正是吐蕃使臣一行!叶铿然清晨已经去过驿馆了,那里早已人去楼空。 「你既然知道了,那就接受这个事实。」将军淡淡地说。 叶铿然仿佛从来不认识对方一样,眼中的惊诧与失望尽数化为黯淡闪动的东西。终于,他一字一字清晰地说,「只有她的事情,我无法妥协,无法权衡,无法周旋。 「她,就是我的底线。」 等叶铿然转身离开,营帐里再次恢復了安静。 一夜未睡的将军嘆了口气,慢慢地放松按着腰间的右手,指缝中几缕鲜血渗了出来——刚才他以手肘撑住棋坪,不是不耐烦,而是没力气。 突然,只听「叮咚」一声,几枚棋子掉落到棋盒里,与此同时发出的,是一声钝响,将军的人猝然朝前扑倒,头磕在棋坪边沿。 黄昏时分,沈家老大过来想找将军打牌时,才发现那人姿势奇怪地趴在棋坪上。 「你怎么了?」老大顿时忘了自己本来的来意,狐疑地问。 将军迟缓而吃力地抬起头来,额头上还沾着磕到棋坪时碰破头的血丝。老大吓得退后了几步,他第一次看到对方这么狼狈。总觉眼前的修罗战神是那种天崩地裂也会高高在上负手谈笑的人,是那种乱刀砍上一百下也照样喝酒聊天的人。 将军的声音低得很不正常:「……不要惊动其他人。」 「啊?」沈家老大连忙跑过来,这才发现他腰间的血迹濡湿了白衣,「好多血……你,你,你……」他一连说了三个你,终于把话说完:「你不会是来葵水了吧?!」 沈家老大立刻体现出他超凡脱俗的智商了:「你真的是女扮男装来从军的花木兰?和我嫂嫂一样?你不会是喜欢上坑然哥哥,才会瞒住我嫂嫂做了俘虏的消息吧!」 裴将军只来得及白他一眼,就再次失去了知觉。 推了推对方,终于发现对方毫无反应之后,沈家老大才意识到哪里不对,他吓得拼命大叫,随即又将喊声拼命捂在指缝间:「听说女孩子来葵水会痛得晕过去,原来是真的!唔唔唔救命啊——」 六 沈家老大用尽全力把将军拖到床上,虽然吓得发抖却不敢惊动其他人,那个人的命令,有种可怕的压迫感,让他不敢乱来。 然后,老大就欲哭无泪地意识到自己说了蠢话——那分明不是女人嘛……是他想太多了!刚才对方到底是伤口开裂失血昏过去的,还是被他气昏过去的? 苦恼的老大挠着头,下一瞬间又意识到,自己不仅说了蠢话,也许还做了蠢事? 虽然想不明白事情的始末,但是就在刚才看到将军趴在棋坪上站不起来的瞬间,他迟钝的内心突然有点钝痛——总有些情形莫名就让人觉得难过,就像长亭外古道边的离别,就像残阳下的山河与宫阙,就像荒草丛生的古战场上……长剑染血,英雄末路。 自己无意中撞破了棋子里的秘密,是不是给将军很大的困扰? 不一会儿,血迹很快渗透了包扎的布条。老大急得团团转又无计可施,这时天色渐渐黑了,他突然想起自己从楚地带了止血的药,以备路上跌打损伤的不时之需,往身上一摸,不在! 似乎……是丢在叶铿然那边了。 老大也顾不得别的了,急忙转身去找药。 烛影晃动,老大刚刚离开关上门,一道人影便悄无声息地落在床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3页 纤细的人影掏出一个小瓶,将什么东西倒进自己嘴里,随后俯身下去,对准将军冰冷的唇,将那温热的东西渡入对方的口中。 「咳咳……」将军咳嗽着,缓缓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熟悉的面孔,微微皱眉,「你给我喝了什么?」 「放心,不是鬿誉的血,」对方的眸子冷如冰雪,「是珛毓紫珠草汁,能暂时压制你的伤势。」 「乞力姑娘,我和你不熟——可你刚才夺走了我的初吻!」将军稍微有了点力气,就虚弱地抗议。 「无论失去什么,都比失去生命要来得好,不是么?」少女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挑衅地扬起眉梢。 ——站在将军面前的,正是吐蕃的影子战神,曾在唐军中潜伏过三年的乞力北雁。 双方最早的合谈,便是由她促成的。 「那我似乎不说个『谢』字,就显得太小气了?」将军一副被恶霸欺凌了的模样。 「不必客气,我今日还有一份更大的礼送给你。」北雁俯下身来,她的声音轻柔,如同邻家惹人怜爱的小女孩,「将军高义,于我有不杀之恩。不仅我铭感于心,吐蕃举国上下都愿意与将军缔结百年盟约。国主时常俯胸感嘆,有将军在一日,边境自然能宁定一日,我吐蕃上下也可心安。可惜大唐像将军这样的人太少了。」 「你们暗中撤走使臣,单方中止和谈,恭维我几句,就准备过关了?」将军脸上戏嚯的神情褪去了,只余淡淡的笑容。 「我们之所以撤走使臣,暂停合谈,便是因为我们得到消息,陛下要夺将军的兵权。我们的盟约与信义不对大唐,只对将军一人。」 一朵烛花爆开,弦外之音拨动在人心上,寂静中惊心动魄。 「王气无定数,有德者居之。大唐如今不比开元初年,自从张宰相过世,朝中多奸臣小人;大唐陛下沉迷声色,朝堂虽未改,天下风云早已变了……将军手握重兵,如今也多受掣肘朝不保夕——如今大唐陛下再起猜疑杀戮,你该如何自处?」 说到这里,北雁的声音突然一顿,莫名带了些说不明的东西,眼里闪动着独属于少女的星,「况且,你身上有伤,只有凤血能救你的性命。我决不愿看着你死。 「对有些人来说,你是利剑,是武器,是守护边关城池的最强之盾,是无坚不摧的战神;但对另一些人来说,你能活着,便是最重要的事。」 烛火映照着少女的脸,如同冰雪雕成一样,精緻剔透而决绝,又仿佛随时会融化成水——只要某一个人的目光能停驻在那里,她的眸子就可以溪流潺潺清澈,开出最美的灼灼桃花。 「唉……」裴将军嘆了口气,伸了个懒腰,仿佛又回到了寻常那个玩世不恭的模样,「我也想早点打完仗,回故乡去见我青梅竹马的姑娘。」 北雁似乎为他的最后几个字而微微一颤,但她嵴背始终挺直如枪,就像所有真正的军人那样。半晌,她艰涩地吐出几个字:「我明白。」 「你不明白。」裴将军粲然一笑,「我不做任何人手中的剑,我只为自己挥剑。」 他的神情与寻常大不相同,眉宇间张扬着睥睨天下的傲气,令人不由自主心生陌生的畏惧。 北雁深深地凝视着他,轻而肯定地说:「我今夜来送的大礼,便是这一句话——将军来日若起兵,我吐蕃必然举国襄助!」 风雪吹乱了烛火,「咯吱——」一声,门被推开了。 叶铿然脸色苍白地出现在门口。 刚才的对话,他都听到了。 「叶校尉。」北雁看到他,只淡然招唿,也不见得有多吃惊,她曾经潜伏在唐军中三年,与叶铿然也算是旧识,「你可知道,将军被大唐陛下的陨铁剑所伤,只有凤血能救他的性命?呵呵,而今,凤凰在我吐蕃王手中。」 叶铿然浑身一震。 「为何露出这种表情?」北雁细长清秀的眉头一挑,「那只凤凰,你该认识的——她就是独孤琳琅。」 「你说……什么?」叶铿然的目光里风起云涌。 「看来叶校尉不知道的事情真不少呢,将军把你保护得很好。」北雁似笑非笑的目光掠过将军的脸,再停留在叶铿然身上,身为真龙而不自觉,拥有强大的力量而不自知,或许也是一种幸运。因为所有的力量都有局限,而身为普通人的快乐一旦失去,就永远无法寻回。 叶铿然是如此。 独孤琳琅也是如此。 「独孤世家是大唐皇亲,几百年来煊赫非常,出过周、隋、唐三朝三位皇后,这可不是偶然的。凤凰是五德之鸟,见则天下安宁。歷代帝王都以拥有光华璀璨的凤凰为荣。 「当年独孤琳琅来从军,就是因为你们皇帝陛下有心要纳她入宫,她才在家人的默许下女扮男装,来到军营的。也只有裴将军这么率性而为的人,才会对这样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独孤琳琅原本应该像家族的前三位皇后一样,成为天子的女人,盛世的图腾,但她不愿意。 「爱情由不得她愿不愿意,凤凰所选择的人,也是天下所选择的人。」北雁的声音轻柔含笑,却如同无声处的一道惊雷炸开在叶铿然的耳边! 「在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是天子选择了她们,而是她们选择了天子。」 「你说的话……我凭什么相信?」叶铿然僵立在原地,声音微微颤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4页 「信不信当然由你。哦,还有件事,我想也应该告诉你,」北雁轻笑,「你听说过『叶子格』吗?贞观年间的一行禅师创造这副牌,并不是用作游戏,而是用作占卜的——『叶子』的繁体字恰好可以拆成『二十世李』,太宗皇帝李世民虽然表面上一笑了之,却对此事暗中探访,临终时,他留下密诏——楚地有真龙,竟陵郡的叶家若是安分守己,就任其子孙繁衍;若是有异动,满门抄斩,株连九族! 「当时,你要和独孤琳琅成亲的消息传到家中,你爹吓坏了吧?你要娶象徵天下的凤凰,你说,这是安分守己的姿态么? 「就算我们把独孤琳琅还给你,她也绝不可能属于你。你要想和独孤琳琅在一起,只怕——」 「不要欺负叶校尉。」将军淡淡打断她的话,「这件事,我会考虑。」 北雁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我知道,你一向会做出最好的选择。」说完这句话,她便跃到窗外的黑暗里,消失在风雨中。 叶铿然怔怔站在将军面前,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许多事。 ——将军比任何人都更需要早点找到独孤琳琅。只有凤血,才能救他的命。 ——将军会被天子暗杀,不仅因为他是张九龄的学生,更是因为他在帮自己!他身后是三军兵马,是铜墙铁壁的人心,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威慑。 叶铿然沉默许久,开口时声音嘶哑哽咽:「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是媒人。媒人当然要负责啦。」 「……」 「我这个人做事从来不靠谱,只顺着自己的心意而已。」将军无所谓地打了个哈欠,声音中多了几分暖意,「况且,我记得有一次你冲进我的营帐来,说『男儿热血,不能保护家园,就在将军面前流干而已』,啧啧,那时你一枪扎到自己肩头,有一滴血溅到我脸上了。」 裴将军摸了摸自己的右脸颊:「那滴血,很热。」 风急雨骤,将军慵懒而明亮的目光落在叶铿然的脸上:「我似乎难以容忍,世间男儿热血慢慢冷掉啊。」 烛光滚烫,叶铿然闭上眼睛,像是要阻止什么东西流出。 「我既然敢去楚地,就会帮你们到最后。如今情形虽然兇险,却还有一丝希望。」将军的声音再随意不过,却比所有的承诺更有力。 绝望的雨夜听到这样笃定的话,确实如同溺水的人看到岸一般。 无论什么时候,将军都有这种力量,让人在绝境里看到光,让人在风雪中看到火,让人捨生忘死地追随,将一切託付。 「你当真……」叶铿然艰涩地说出后面几个字,「要谋反?」 「有何不可?」将军在黑暗中轻笑了一下。 那所有疯狂如海浪潮水的杀意,那所有浓稠如无底沼泽的黑暗,那所有颠覆如沙漏的血色念头——他为何不能放纵自己随心而为,用自己手中的剑,保护那些他想要保护的人? 七 长安的加急文书再次传来,催陇右调兵前往各地。将军却岿然不动如山,朝廷催得越急,他似乎越气定神闲。有人看见,他在军营里自制一种由脚架和木板组成的玩意儿,木板中有槽,三横一竖呈「王」字形,横槽里有浮木,看上去十分精巧,却不知道是做什么用处的。 又过了几日,陇右的兵马丝毫未动,关南道、河东道、江南东道的兵马却开始调动!来自襄州、商州、河州的精兵无声无息地向陇右靠拢—— 那些守城的刺史和将领,原本就有不少是将军的故交,而今非常时期,旁人才看得出来,将军手中掌握的兵力与凝聚的人心! 各地暗潮汹涌,如群星纷乱,而陇右天空的一轮月色,显得格外皎洁。 将军一身白衣的身影,如同明月本身,带着清冽的威仪。 「将军!」沈家老大高兴地在不远处挥手,「在这里,在这里!最近都找不到你,我们打牌总是三缺一。」 「是啊,坑然哥哥好像不开心,我们也不敢找他玩。」 三只小猪团团围住将军,他们在军营里待了一阵,英俊的包子脸比以前更圆了。可是最近军营里的气氛莫名的凝重,没人跟他们玩,他们无聊得很,终于今天听到将军找他们,他们立刻跑过来了。 「要打仗了,」将军笑起来,眉间冷月立刻融化在黑暗里,褪成薄雾消失无踪,「我交个任务给你们。」 「什么任务?」三兄弟异口同声地问。 「带着一样东西,到城外去,」将军略一扬眉,眼底便是朝阳颜色:「顺便替叶校尉去迎娶新娘,如何?你们敢不敢接?」 他将兇险之极的军国大事说得如此轻描淡写,楚动传奇组合欢乐地拍手,一蹦三尺高:「没问题!」 「你们先不要高兴。」将军将话说完,「有件事,你们一定要记住……」 云层遮住了月光,也遮住了越来越低的对话声。 这晚,鄯州城外传来奇怪的声音——像是有几个二货大半夜在护城河里游泳。虽然说陇右连日大雨,难得这晚有月亮,但锻鍊身体也不带这么无聊的吧? 夜色掩映中,鄯州城门悄然大开,将军率领兵马出城,大军朝东南方向进发。 月下山川河流静谧,马蹄声急。 如果有人在这晚跟踪打探军情,必然会大吃一惊——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城墙上时,鄯州城内兵马已空,几乎成了一座空城!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5页 而这个时候,经过一夜急行的八万大军,两万先锋已经抵达渭州。 渭州是渭水的发源地,渭水向东流经过关中直抵长安,连日大雨,春潮湍急,黄色浊浪翻滚如怒。从这里登高远望,可以俯瞰关内千里良田与百座城池。陇右之所以能成为歷代军事要地,除了因为它是西南屏障、河西咽喉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陇右地势高,从陇右下攻关内与川蜀容易,下游想要仰攻陇右很难。 ——若是起兵进军长安,渭州就是棋眼,得渭州者得活棋,可以四面通达将陇右的地利发挥到极致! 将军在晨光中勒马而立,他的身前,是大河巨浪气势如虹;他的身后,是三军人心铜墙铁壁。 「将军,我们还要再向南行进吗?」身边的副将问。 「先等一等。」将军笑了笑,「还有兵马未到。」 烟尘扬起,只听一阵雄浑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唐军将士们朝远方望去,竟是吐蕃人来了! 领头的将领是王子偬哈贊,他爽朗大笑,身边的军师用汉语喊话:「将军,我们信守诺言,带大军前来与将军会师!」 裴将军也纵声大笑:「王子带来了多少兵马?」 「兵马四十万,任凭调遣。」偬哈贊恭敬行礼。 「我陇右有精兵六万,加上如今从各州郡前来的兵力,八万有余。」将军高居马背之上,睥睨河山,「八万对四十万,虽然还有些悬殊,但,也可以一战了。」 懂得汉话的军师把这句话传给偬哈贊听,偬哈贊愕然:「我们举国来襄助将军起事,攻取长安,是盟友不是敌人!」 「连日阴雨不绝,渭水水位不断上涨,王子暗中派人查探堤坝状况,对我渭州如此关心,也是盟友所为?」将军似笑非笑,「若是此时能与我一面联手南下,一面破坏渭水堤坝,任由洪水泛滥,下游百座城池被毁,数万百姓在洪水中丧生,我大唐千里沃土成为一片人间炼狱,王子也乐见其成吧?」 说到最后一句话,他深黑如潭的眼底掠过一丝可怕的杀机。 「要成大事,总有些牺牲,」偬哈贊脸色大变,仍然努力保持镇定,「将军在与我往来的文书中,不也正是这么说的?」 「你既有虚情,我自然有假意,我的文书不这么说,如何能稳住你?」将军近乎无赖地俯视对方,「自魏晋数百年以来,陇右久经战乱民生凋敝。从大唐高宗皇帝开始屯田休养生息,兴修水利,百姓才开始有安稳的生活,如今每到秋收时,稻谷满仓,百姓丰衣足食。」目光扫过黑压压的大军,「我戍守边关六年,陇右一城一池,一草一木一人命,从未轻易让与人。」 他的声音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漫不经心的语调与笑意。可吐蕃王子浑身一震,竟不敢抬头与之对视。 百战功成,威震戎狄。 ——煊赫战功与深不见底的谋略,这绝不是那个人的全部!连偬哈贊也不得不承认,每当面对这个对手时,他的心湖就会不由自主地掀起涟漪,那是一种很奇怪的力量,让人沸腾,让人畏惧,让人不由自主地战慄。 晨光之中,将军一把抽出腰畔长剑,傲然提高声音:「将士们,今日强敌入侵,我们当如何?」 「共赴国难,百死无悔!」三军爆发出山唿海啸般的声音。 仿佛有无坚不摧的战意唿啸而至,又仿佛离离原上的野火燎原在每个人的胸口。举剑盟誓的士兵中有陇右的河源军、白水军、振威军,还有与陇右装束明显不同的剑南宁远军、河西建康军。 此刻,他们都簇拥在一个人麾下,听从一个人的号令,仰视一个人的光华。 直到这时,偬哈贊的脸色才终于变了。 原来,这才是将军调动各地兵马的用意!集结各地将领谋反只是迷惑敌军的假象……而今他真正的目的,为了集结兵力,对付趁鬿誉之祸进攻中原的吐蕃大军! ——鬿誉生长于偏僻山野,之前离奇地大规模出现,正是因为偬哈贊处心积虑的布局:他在秘密营地孵养驯化鬿誉,以鬿誉撩拨人心的仇恨,企图倾覆中原! 八 渭水怒捲起滔天巨浪。 唐军八万对敌四十万,并不是一场轻松的战役。裴将军身先士卒,策马扬剑亲率先锋攻击敌军左翼。唐军士气大振,一时间战鼓震天,狼烟四起。 「将军,敌军阵形有变!」副将指着不远处。 「不出所料!」将军眼底笑意寒光一闪,「速命轻骑朝西南进攻敌军腹地!」 唐军以主力攻击吐蕃左侧,又以轻骑直冲腹地,这样的冲散战术,在兵力与敌人相当或者远多余敌人时,是很好的战术。但问题是,唐军的人数远远少于吐蕃。在原本不利的情况下将兵力再次分散,很容易被敌方利用,若是敌方迅速改变阵型以优势兵力形成围击,各个击破,很容易变成一盘散沙。 偬哈贊显然也捕捉到了对手的战术中这一点致命的破绽! 久经沙场的铁血战将,对战场上所有转瞬即逝的机会都像狼对猎物一样敏锐。几乎在唐军进攻腹地的同时,吐蕃军从互为犄角的品字阵形变为分割对手的井字阵形! 这是偬哈贊一生中最后悔的一次决策。因为他很快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吐蕃军人数虽多,但是有个很大的弱点——对地形不熟悉。渭州地处西秦岭向北部高原过度的交接处,地貌十分复杂,山川河流错综。中部地势低,南北地势高,且多山丘树林,可供奇兵隐蔽设伏。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6页 就在唐军轻骑直冲腹地,双方激战之时,突然间吐蕃军队看到了惊悚的一幕——南面高地林木之间如同风雷齐动,黑压压的伏兵如潮水般从山上俯冲而至! 那有多少人?没人数得清!但包括偬哈贊在内,所有吐蕃兵将都终于意识到……裴将军所说的兵力八万,根本是使诈,只为令他们掉以轻心! 唐军只怕有二十万,或者——更多! 军心一乱,吐蕃军顿时气势大减,偬哈贊挥舞帅旗冲杀在前,高声喝叱也拉不住一些兵士后退的脚步。尘土混着鲜血扬起,士兵们的脸孔因为厮杀而狰狞……大唐与吐蕃争战这么多年,收復失去的人心,比收復失去的土地更加艰难,多年鲜血累积的仇恨,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化解的,但,将军曾让很多人看到了希望。 如今,吐蕃国中并非所有人都贊成开战,除了以乞力北雁为首的主和派,还有中立派——这些人此刻也在四十万大军中,他们是迫于偬哈贊的威压不得不随军,或者……是表面追随实则观望,并不好说。 至少,当唐军气势如虹攻来时,西面的六万军队与东南的四万军队选择了逃跑。 「将军,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副将看着潮水般的伏兵,也愕然回头,仰视将军。 「八万啊。」将军笑眯眯地说,「我说实话却没有人信,真苦恼呵呵。」 唐军的确只有八万,但伏兵从隐蔽处冲出来,出其不意,混乱中难以估计数量。 加上将军之前大方坦荡说出自己的人数,实在有违常理——在兵力绝对劣势的情况下,这样暴露自己的底牌不合兵家之道。所以在看到伏兵时,偬哈贊下意识地便会以为自己被骗了! 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将军要的便是这样的效果—— 上兵伐谋,攻心为上。疑心生出的恐惧,比刀剑更可怕! 「我说了实话,偬哈贊却没说实话。」将军打了个哈欠,「他号称的四十万兵力,其实凑满了也就三十六万左右。阵形西面与东南的将领唿合哩和僮悉盖力是出名的墙头草,刚才脚底抹油跑了,又少了十万人。现在偬哈贊麾下也就十六万人。」 「十六万?」副将不解,「那还有十万人——?」 「还有十万人,此刻应该已经到了鄯州城下。」将军勒马远眺,声音倏地一沉。 九 十万大军兵临鄯州城下。 偬哈贊并不是有勇无谋之辈,他将三十六万大军兵分两路,一路开往渭州与将军会盟,另一路同时攻打鄯州。 若是渭州情况有变,渭水久攻不下,这一路进攻鄯州的意义便极为重要。 陇右兵马数量远远不如吐蕃,渭州与鄯州两地兵力分散,鄯州城没有将军亲自坐镇,战斗力必然薄弱。只要能出其不意攻破鄯州城,大军必然会折返救援,到时吐蕃便可以两面夹击。 偬哈贊的部署,可谓万无一失。 不过,令吐蕃军绝对想不到的是,将军带走了全部大军,此刻的鄯州几乎已经是一座空城,城中只有兵力不过三千。 守城的统帅,是叶铿然。 叶铿然和这三千士兵能够依傍的,唯有鄯州城外的一条护城河。连日阴雨绵绵让河水上涨许多,但在十万大军面前,这不过两丈深的护城河实在不足为惧。 攻城的号角吹响,吐蕃大军来势汹汹开始渡河。 可是,胜券在握的吐蕃士兵很快发现,他们低估了这条护城河——本来风平浪静的护城河不知不觉波涛汹涌,就像暴风雨中的漩涡,让试图渡河攻城的敌军都落入了水中——可是天空分明晴朗万里无云! 「到底是怎么回事?」主将勒马无法前进,气急败坏,「护城河能有多深?三丈已经是极限了,怎么会渡不过去?」 「我也不明白……」身边的将领脸色也很难看。所有渡河的木筏、沙石投进护城河中,就像水杯里的水倒进了深不见底的海,转眼间消失不见。 副将盯着护城河许久,突然发现了什么,悚然颤声说:「将军你看!那护城河里的水——像是热水!」 所有的吐蕃兵将都悚然愣住。 兵法中记载过,上古神农氏曾说「金城十仞,汤池百步」,传说将一种热水灌注进护城河中,就能阻挡所有的攻城——这便是「固若金汤」的由来。但神农氏所说的这种热水到底是什么水?从没有人见过。 此刻,护城河里有几个脑袋正浮浮沉沉。 「哇哇!你这头笨猪,快把箭挡开!」 「哥哥你好啰嗦!」 「将军干嘛让我们做这么惊险的任务啊?简直是丧心病狂,」沈家老大把整句话说完,「——的确刺激过瘾啊!」 几只小猪边游泳边还有闲情逸緻聊天:「你记不记得小时候隔壁有两个漂亮的小女孩,一个叫苏清歌,一个叫薛筱晚?」 「我只记得长得胖乎乎的小包子。」 「哈哈,还有隔壁家的叶悠然,长得就像女孩子似的!」 「将军弄的这玩意儿还挺管用的哈,好啦好啦,水位够了,再游水就漫出来要淹城了!将军叮嘱过一定要注意水位不能过啊。」老大手里拿着之前将军制作的水平仪,一边游一边认真地测量水位。 这三只呆萌的小猪,并不是猪,这句话并没有表扬他们的意思。 《山海经·东山经》中记载了一种神兽,名叫合窳,人面猪身,见则天下大水。窳音同「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7页 合窳外表像猪,其实是一种能引来大水的勐兽,曾在黄帝与蚩尤大战时用「金汤」负责守城。因为龙是世间至高无上的雨神,所以合窳的家族从上古时代开始,包括在史书中被世人称为「叶公」的沈子高,千万年来一直追寻着龙的踪迹。 沈缁衣,沈风轻,沈夜舒,三兄弟千里迢迢来到陇右战场,便是为了保护叶铿然而来。 昨晚,将军把守城的计划和盘托出之后,三只小猪苦恼地说:「可我们很笨。」 将军笑眯眯地用力地拍了拍他们的肩膀:「既然上天给了你翅膀,就一定要飞翔;即使上天给你的是一堆脂肪,也要带着脂肪去欢乐地闯荡啊少年!」 将军不愧是将军,无论何时都能鼓动人。 于是,三个少年就带着一身丰满的脂肪,燃烧出了战场上最可怕的奇蹟,将鄯州变成了一座金汤城池。 在烽火连天的战场上,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力量。 他们第一次发现,自己能做到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即使是被嘲笑的傢伙,也有独特的天赋。笨又如何?世上有些事,不需要聪明,只需要勇气;不需要别人,只需要独一无二的你。 日光刺眼,转眼已经到了正午。 城下三军徘徊不前,连马蹄声也显得烦躁。鄯州城久攻不下,吐蕃非但不能以破城引回渭州的唐军,十万大军反而被一座空城牵制。 如此一来,吐蕃兵力虽多,却如同陷入沼泽地中。 吐蕃将领脸色阴沉地看着波浪汹涌的护城河,像是下了最后的决心:「不能再拖延了,偬哈贊王子下过军令,日落之前必须攻破鄯州城!左右听令,死士出列!」 ——这是他最后和最可怕的筹码。 身边的副将立刻应声,随即一挥手,数十个黑衣人从军队里迅速出列,形如鬼魅。 表面看上去,这似乎并不是什么有威慑力的杀手锏——身手快,在马背上拼杀时是很有用的;但攻城这件事,护城河如同天堑,身手再快也没用——除非死士能快成一缕清风,飘到城墙头! 沈家三兄弟没在意对方换了一拨人,还在悠哉游哉地游泳,可是守城的主将叶铿然放目远眺,脸色突然变了。 这一刻,叶铿然看到了熟悉的脸——与他在军中相处过三年的兄弟樊骁。对方眼神木然,扬臂将一道飞梭打入城墙石缝中,随即以绳为桥朝城墙跃过来,以致根本不需要碰触到护城河的水,便借力飞向城头! 唐军守城的将士们也愕然发现,这批攻城的死士,就是唐军最后来不及交换的那一批俘虏! 「弓箭手准备!」叶铿然骤然提高声音,守城的士兵迅速拉满了弓。日光如雪,叶铿然按在城墙上的手背青筋突起,这些人不再是兄弟,他们都被鬿誉控制了心神,成为了没有自我意识的工具……可那句「放箭」的命令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 ……许多熟悉的面孔,不熟悉的是眼神。这其中,他终于看到了一张脸,在他的梦里出现过千百次的脸—— 独孤琳琅! 被鬿誉控制的独孤琳琅在人群中,她面无表情拿着最擅长的弓,突然抬眸看了叶铿然一眼。 就是这一眼,让叶铿然心口痛楚如伤,心神恍惚间……三支箭矢破空而来,直袭他的要害!叶铿然横枪去挡,两支利箭应声而落,最后一支扎入了他的肩头,鲜血顿时汩汩流出。 「叶校尉!」左右士兵大惊失色。 「不碍事。弓箭手退下,改用石击——将死士打下城头,不到万不得已,避开要害攻击!」叶铿然咬紧牙关一把按住箭矢,指间用力,箭羽应声而断!此刻若是拔箭,伤口鲜血来不及止住,只怕他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倒下,所以,只能将露出的箭矢拔掉,任由带着倒刺的锋镝留在血肉中。 与此同时,独孤琳琅已经率先轻如鬼魅落在城墙上,同时将手中锁链朝身后抛去—— 只要锁链被接住,便有更多的死士可以迅速登城。危急时刻,叶铿然一枪凌空刺去,将锁链牢牢缠住! 独孤琳琅毫无犹豫地用力一拉——她的力气极大,曾经可以拉开叶铿然无法拉开的弓。气力相撞,叶铿然的嘴角顿时涌出鲜血,脚步也被拖得朝前滑动几步,脚下青砖几乎划出沟壑! 「琳琅!」叶铿然大喝一声,突然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千钧一髮的时刻,他毫不迟疑地捨弃自己手中的长枪,顺势跃上前将独孤琳琅紧紧抱住! 烽火硝烟瀰漫,日光刺目如雪。 叶铿然紧紧抱住独孤琳琅,吻住了她的唇。在这个轻而滚烫的吻中,独孤琳琅木然的眼神渐渐变得清晰,一层水光渐渐浮现在她清透的眸子里:「叶……叶哥哥?」 两人甚至来不及说一句话。 只听叶铿然突然沉声说:「当心!」他勐地一个旋转,与独孤琳琅交换了位置,而身后的死士一刀刺入他的后心,刀锋猝然透胸而出! 身体失去力气,叶铿然重心不稳,两人一同跌下城墙! 十 水花溅起,叶铿然和独孤琳琅一起落尽滔滔浊浪中…… 与此同时,更多的死士从城头掉了下来——唐军用弓箭守城改为以大石击打。 冰凉的河水呛入胸膛,叶铿然甚至感觉不到别的,只是冷……鲜血正顺着胸前致命的伤口和他的生命一起流失,四周的河水很快变成了红色。越来越黑的视线中,他看到独孤琳琅在水中拼命做着一个什么动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8页 她用尽全力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将手腕塞到自己唇边。 龙是水神,力量是「净化」;凤凰是火神,力量是「治癒」。 不要……叶铿然想要说话,却说不出来;想要挣扎,却无力动弹。终于,一大颗泪落入水中,像一缕清风无声消失在宁静的午后。 这一刻,他想起了将军说的那句话……所有的力量都有它的局限。 龙可以净化黑暗,却不能消弭悲伤;凤可以治癒创伤,却不能治癒匆匆分离的时光。 他预感到了什么,却不能阻止她,不能守护她。 叶铿然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六天之后。 三个围在床边的亲友团的眼睛红红的,老大惊喜地喊:「坑然哥哥,你终于醒了!」 「琳琅呢?」叶铿然勐地坐起来,身子不由得晃了晃。 「……」三只小猪对视了一眼,谁也不肯说话。 「她——到底怎么?」叶铿然提高声音,死死盯着三兄弟的脸,握紧的拳苍白如死。 耳边轰鸣作响,叶铿然几乎听不清自己的声音:「她……死了?」 「不不,不是!」三兄弟连忙否定,「坑然哥哥你别着急,她没有死!」 「你看这个!」 沈家老大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盒子,盒子里铺着稻草,里面有一只圆圆的蛋。看上去比鸡蛋稍微大一点儿,颜色就像黄金铸成的,纯粹而明亮。蛋壳上有两道牙印般细浅的红色痕迹,就像当日独孤琳琅将手腕咬破的伤痕。 「这是——」叶铿然愕然抬眸。 「我们三个那时就在河里,等我们游过去救你们的时候,亲眼看到……」三兄弟面面相觑,好像直到现在也没法相信他们在水里看到的情形,「我们看到她蜷缩起来越变越小,最后变成了这个蛋!」 凤凰怕水,遇水会保护自己。 但这种奇怪的变身,用坚硬的壳将自己包裹起来,算什么?叶铿然的手指抚过蛋壳上那牙印般的红痕,一时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据说,孵凤凰蛋要一千年。他要再见她,莫非要等到一千年之后? 「叶校尉!」一个熟悉的大嗓门从门口传来,只见一个皮肤黝黑的少年大步走了进来。叶铿然脱口而出:「樊骁!」 是被吐蕃军俘虏的樊骁!既然他回来了,那其他的俘虏呢? 樊骁仿佛看懂了他的心思,立刻说:「我们最后这批俘虏二十五人,都活着。当天我们攻打城墙时被守城的士兵打落墙头,掉进护城河里,清醒过来。」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一如曾经。 叶铿然突然想起,那日也是雨声淅沥,将军的左手与右手对弈的情形——那一枚枚棋子在那人掌中,不是弃子,那一个个名字在那人心里,不曾忘记。 叶铿然的喉头突然有些发紧,将军将鄯州城交给自己时,原来已经料到吐蕃攻城的最后杀手锏,就是那批死士…… 所以,他才在护城河中投入了龙涎。 ——能让人摆脱鬿誉控制的,不是龙血,是龙涎。 当初,将军带着叶铿然从陇右到楚地所行经的线路,从河州到商州,再至復州……一路上,他把鬿誉之祸可能爆发的消息,与龙涎一起,送给了十二城刺史。 那段旅程,初初看上去不过是将军大人心血来潮,就像棋局上可有可无的闲子。一开始,叶铿然以为他无聊;后来,发觉他以退为进避开李林甫的锋芒,落子精妙;最后才骤然惊觉,他行棋之险,纵横天下的谋略与担当。 风雨如晦的夜,正是在得知真相的那一刻过去的,叶铿然心底的风雨,也是那时放晴的。 「说自己从来没有恨过,就太虚伪了。但是,在恨意最盛的时候去做的事情,事后十之八九要后悔。」 那日,一缕晨光落在将军脸上,显得漫不经心却光明坦荡,「即使不能原谅,至少也要做到再等一等。」 那人伸了个懒腰,笑眯眯地说:「而且我太懒了,记性又不好,噩梦应该忘掉吧?忘掉了,才能相信人生还有美梦。」 他只说浮生一梦,不说宠辱沉浮,也不曾提及自己扛在肩上的责任—— 只因真正的誓言,无需宣诸于口。 一人一肩一天下。 一城一池一盛世。 无论在陇右,还是在整个中原大地,乱象若起,史书不过一笔带过,于百姓来说,却是无数个真实的日夜。 也正是为了这无数个真实的日夜,他甘愿粉身碎骨,九死一生前往楚地。 叶铿然眼中温热,缓缓问:「将军呢?」 一时间,屋子里安静得有些奇怪,叶铿然皱眉环顾四周,突然发现哪里不对……屋子里挂着白幡,樊骁与三兄弟也都穿着白色。 「将军人呢?军中出了什么事?」叶铿然心中莫名一悸。 这次,几人没有说话。樊骁眼底布满血丝,似乎拼命压抑着什么,三兄弟嘴一瘪,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叶铿然脸色惨白推开他们,跌跌撞撞冲到门口—— 三军俱缟素,哭声汹涌如海。 尾声 《开元稗史》记载: 唐开元二十九年,吐蕃大军四十万犯陇右,大将军裴昀率军八万迎敌,用兵奇诡,身先士卒,不幸身中流矢而亡。六军恸哭,缟素绵延数里。 此后十年,吐蕃骑兵岁犯然不敢深入。偬哈贊兵败遂失人心,后娑悉笼腊贊继位。陇右成大唐粮仓,胡汉相融,繁荣空前,司马光纂《资治通鑑》,曰:「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9页 后世史官嘆曰,裴昀年仅弱冠,美姿仪,擅谋略,勇骑射,天纵英才,以少胜多,彼一战光华可暗日月,大唐乱世由此后延十年。 又,同年现鬿誉之祸,其势来如瘟疫,去如神迹,皆因龙涎除之。 第13章 白云苍狗 一 杨梓苏是个江湖郎中,专卖狗皮膏药。 他的医馆破破烂烂,平时很少有人上门,估计连小偷也懒得光顾。但杨梓苏还是养了一条英俊的大狗看门。 大狗一直忠心耿耿,可惜半年前有一次打雷,蹲坐在屋檐下的大狗不小心被雷噼到,壮烈殉职了。杨梓苏很是伤心了一阵,但他的哥哥杨东旭说:当着狗的面卖狗皮膏药是一件很残酷的事,加上目睹主人每次把来看治跌打损伤的病人治得上吐下泻,那只狗估计已经想死很久了,这次解脱也不失为一件幸事。 面对哥哥的安慰,杨梓苏没感到多安慰,倒是听到了幸灾乐祸的味道。他这样问对方时,杨东旭认真地反驳:「怎么会呢?我很悲痛,非常的悲痛,但小苏你一定要化悲痛为节操。以后不要再做庸医了,也不要再养庸狗了。」 忘了说,杨梓苏的哥哥杨东旭一向对他的医术表示深深的忧虑,有次摔伤了腿,宁可跑到五十里开外的药铺去,也不肯用他开的狗皮膏药。 即使这样,兄弟俩的感情还是不差,特别是当杨梓苏把药罐倒掉,用来煮香喷喷的排骨汤时,杨东旭就会动情地喊他:「小苏!」 「哥哥!」杨梓苏也动情地回喊,然后兄弟俩就热情地沖向对方——为了抢汤锅里的肉而扭打成一团……老实说,兄弟俩一年中吃肉的机会不多,他们住的这间破烂烂的医馆也是早些年从钱庄借钱买的,每个月都要还本金和利息,常常穷得入不敷出。 杨东旭曾经不以为然地问:「为什么非得是医馆呢?开间杂货铺不是更赚钱吗?」杨梓苏挠着头回答:「你还记得小时候吧,水灾和瘟疫让许多医馆都闭门不接纳病人,郎中们怕传染,我们也是那时候失去爹娘变成孤儿的……所以我才想自己做个郎中,开间医馆。」 「到你的医馆里死得更快。」 「……」 「好啦,好啦——做个好郎中的梦想,」杨东旭认真地揉揉他的头髮,竖起大拇指,「白天做梦时想想就好了。」 杨梓苏终于泪奔了,觉得有个没心没肺的毒舌哥哥真是人生一大悲痛。 平时,杨东旭则替一个土豪干活,白天都不在家。杨梓苏看着清闲的医馆,没事儿的时候就晒晒太阳。 这天早晨,杨梓苏正在打瞌睡,医馆里来了个奇怪的病人。 病人是被人抬进来的,全身衣衫焦黑,连头髮也煳了,看上去就好像……被雷噼过一样。杨梓苏为自己不礼貌的想法「咳」了一声清清嗓子,问抬着病人的少年:「什么状况?」 将病人紧紧抱着的少年看上去有点木讷,眼圈红红的,就像融雪的树梢上若隐若现的红梅骨朵,泫然欲泣的神态细看倒有一抹清俊的艷色。旁边还有个穿湖绿色的美貌女子,亭亭如松,倒是十分利落:「后背烧伤,胸口剑伤。」 经她提醒,杨梓苏这才看到病人的胸前还有大块已经变黑的血迹,因为衣襟焦黑所以刚才没有看到。虽然进行过了简单的止血,但伤口肯定极深,他不禁有点犯难—— 「怎么样?能治吗?」绿衣女子问。 杨梓苏很想回答:我专注狗皮膏药二十年,连我亲哥哥摔伤了都不来我这里看,你说这种性命攸关的重伤我能治吗? 但这话他没说出口,说出口了就是砸自己的场子,这还在其次。关键是这两个看上去都是快意恩仇的江湖客,那个婷婷裊裊的美貌女子腰间别着刀,而那个看似呆板木讷的少年,明明是紧张无措快哭出来的模样,紧紧抱着昏迷的病人,固执守护的模样却有股遇神杀神的决绝。 「啊……这个嘛,」杨梓苏决定死马当活马医,「当然还是能治的。」 二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杨梓苏都后悔自己当天昧着良心说了大话。 病人被抬过来时奄奄一息,经过杨梓苏的救治,三天之后,这一息竟然还在。 用杨东旭的话来说,难得,太难得了。 没有药到命除,不是狗皮膏药作用神奇,就是对方走了狗屎运。虽然杨梓苏对哥哥张口闭口不离狗这件事不太满意,但他还是相当同意哥哥的观点。 可惜,病人家属不这么想——少年寸步不离守在床边,美女则微笑寸步不离杨郎中,大有「治不好我就跟你一辈子」的优雅杀气。杨梓苏悔得肠子都青了,身后跟着个美人随时准备送自己到黄泉路上,任谁都会吃不香睡不好的。 终于,这天下着毛毛细雨,杨梓苏从茅厕里蹲了半个时辰出来,硬着头皮说了实话:「美人姐姐,其实我只是个卖狗皮膏药的,我不会治那么重的伤。」 「我不姓梅,我姓祝,叫祝静思。」对方将腰间一直别着的那把刀缓缓抽出来,这下,杨梓苏终于看清了——那是把杀猪刀。 拿着杀猪刀的女子的衣衫都被雨水湿透,但她笑容明亮,自然而然就成了一角灿烂明朗的晴天,让昏暗雨幕淡成了远远的背景。 「你……你……」杨梓苏在这个时候想到了很多台词,比如我不想死在杀猪刀下面,比如我还有排骨汤没煮好,比如我上有老下有小,不不,我有个哥哥离不开我你不能杀我……但最后他只是闭上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0页 祝静思凝视着那把刀,手指轻柔而依恋地抚过刀背,仿佛那刀背是情人的肩膀。她一抬头,笑盈盈地看着杨梓苏:「杨大夫,我听说你这里除了狗皮膏药,还卖鱼鳞粉。」 杨梓苏「啊」了一声,惊诧地张大嘴—— 原来,这才是对方来找他看病的真正原因。 他有点犯难地躲开目光,吞吞吐吐地说:「那鱼鳞粉……不是我的,是我哥哥的一个朋友的。」 杨东旭认识一个土豪,对方是半年前刚到曲江来的,出手阔绰地雇了杨东旭干活,具体做什么不知道。有一次,杨东旭从土豪那里带回来几片鱼鳞,仔细地磨成粉。那段时间杨梓苏的医馆生意冷清的快关门了,杨东旭神秘兮兮地说,不管什么客人来,只管给开半钱鱼鳞粉,绝对药到病除。 杨梓苏以为自己哥哥开玩笑呢,没想到第二天来了一个砍柴时摔下山的樵夫,身上的伤没有三十处也有二十几处,换作平时,杨梓苏自然是束手无策的,于是他死马当活马医,真的弄了半钱鱼鳞粉,给灌了下去。 三天之后,樵夫奇蹟般的又能砍柴了。 岭南民风淳朴,有那么几个被鱼鳞粉治好的人,成了杨梓苏的脑残粉,不仅当面千恩万谢,背后也把杨梓苏捧得跟神医一样。他们说出去别人未必就相信,但多少有些将信将疑的人。 这也是杨梓苏的医术如此不靠谱,却始终没有关门的原因。 「那鱼鳞粉,早就用完了。」杨梓苏实话实说。当初杨东旭带回来的那几钱鱼鳞粉,很快就用光了。要不然,医馆也不至于生意如此冷清,常为一日三餐发愁了。 「那,」祝静思倒也不见得失望,她嫣然一笑,「你能不能带我去见一见你哥哥的那个朋友?」 三 杨东旭的朋友,或者说僱主,其实是个长得挺好看的男人。虽然他终日冷冰冰的没有表情,但随便一件青衫在他身上就穿成了水墨画。 这位土豪有用不完的金叶子,而他一天到晚似乎只关心一件事—— 孵蛋。 他有一颗比鸡蛋稍大一点儿的蛋,看不出品种,蛋壳上还有个浅红色的印记,像是什么伤痕似的。半年前杨东旭下雨天出门时,不小心滑到一条水沟里爬不起来,被打着伞路过的土豪救了,从那之后,土豪就打着救命之恩的幌子让他做一件事—— 「我又不是母鸡,怎么替你孵蛋?」杨东旭第一百零一次恼怒地翻了个白眼。 土豪倒是不介意对方的态度:「不是只有母鸡才会孵蛋。」 「……」杨东旭一甩膀子,「不干。」 不知道为什么,杨东旭的体温总是比别人高一点,如果碰到他的胳膊,会以为他在发烧。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土豪才会认定他适合孵蛋的。 把一颗来歷不明的蛋揣在怀里,怎么着怎么变态。杨东旭别扭地发飙:「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的蛋做成蛋炒饭!」 「……」土豪放低声音说了句什么,他的声音也很好听,磁性如漠北大风漫捲黄沙,清冷似孤月映水高悬。 可是他话一出口,刚才还在炸毛的杨东旭却像被人用匕首抵住了脖子似的,噎了片刻,欲哭无泪地卖萌地蹭过来:「啊哈,我随便说说,开玩笑的,不就是孵蛋吗?来吧来吧!」 土豪谈笑间把一切搞定,不不,他从始至终连表情都没有变化,更不用说笑了。 长了这么好看的脸,却这么面瘫,简直是暴殄天物! 祝静思敲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杨东旭小心翼翼抱着一颗蛋,状如母鸡的奇怪场景。 屋子里还有个气质极好的青衣年轻人,冷淡地看了她一眼。 「听说你有能救人性命的鱼鳞粉,」祝静思开门见山地说,「什么样的价钱都可以开。」 杨东旭在心里嘆息一声,为这个美女惋惜——你没有看见,这个傢伙自己就有用不完的金子吗?无论你开什么样的价钱,他都不会放在心上。 果然,土豪迳自去做自己的事,连看也不再看她:「没有了。」 被无情地拒绝了,祝静思也不尴尬,她的目光从土豪身上移到杨东旭怀里的蛋上,狡黠地眨了眨眼,突然说:「我是祝家村来的,我们祝家世代打铁,擅长打出各种精妙的铁器——如果是孵蛋的话,光靠的人的体温是不够的,需要有个好的蛋匣子,能保住温度不流失。」 土豪的动作突然一顿,微微皱起了眉头。 就在杨东旭以为他会拒绝的时候,只听他冷漠地开口:「什么病?带我去看看。」 四 杨梓苏没想到,祝静思竟然真的将土豪请了过来。 这个眉目冷峻的土豪他总共也没机会见过几次,上一次见面还是去叫杨东旭回家吃饭时匆匆碰面,那时就觉得,这人真冷淡啊。 秋天的空气有淡淡的桂花香,清凉而悠远,像是某种宿命的相逢。 杨东旭带着土豪进去看病人,结果进屋之后就是一个多时辰,里面半点响动也没有。 他们在屋子里干什么呢?杨梓苏莫名地有点紧张,一抬头,只见屋顶上空仿佛有火光照耀似的微微发红,云海变成了血色的熔炉,像是谁正在经歷剐骨之痛、生死之劫。最近天色也很奇怪啊…… 百无聊赖等了许久,还不见他们出来,黄昏渐渐被墨色的夜渲染。 终于,门打开了,杨东旭示意他进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1页 杨梓苏赶紧进去,只见屋子里满地水渍,还散落着一些残留的砂子,房间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陌生人,姿态慵懒地正在穿衣服,笑容潇洒如灼灼桃花。而土豪则虚弱地躺倒在床上,苍白的脸色像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 「你……你怎么了?」杨梓苏惊诧地问——土豪怎么躺下了? 「他体力透支,需要休息。」在旁边照顾的杨东旭严肃地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问。」 杨梓苏想说哥哥你够了,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也比我大不了两岁。 …… 土豪的气色虽然不好,但眼神里的寒冰微微消融,表情就像变了一个人。 你能想像一块石头开出花来的情形么?杨梓苏不能想像,但他亲眼看见了。 像是有一缕久别重逢的星光,把对方沉默的眼底微微湿润地点亮。 直到这个时候,杨梓苏才想到另一个问题,左右四顾——病人呢? 目光愕然地与床边那刚穿好衣服的年轻人相撞,杨梓苏嘴角抽搐了一下,「你是谁啊」的问题就在嘴边,不请自来什么的很失礼呢,但因为对方长得好看,笑容潇洒更让人一见而生好感,杨梓苏也生不起气来,只是瞪着眼。 「杨郎中,这些天承蒙照顾,狗皮膏药的味道太厉害了,熏得我现在还想打喷嚏。」对方笑着一开口,杨梓苏顿时石化在原地! 什么?这张看上去俊美健康如桃花的脸,就是之前浑身焦黑血煳煳的被抬过来的病人? 几个时辰前还半死不活的病人,竟然好端端地站在他面前,像是刚睡了个午觉起来,精神十足兴致盎然地问他:「厨房在哪里?」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窗外只余一缕清风与远山并肩。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生龙活虎的病人一身下厨的衣服,两手都是面粉,端着一锅汤进来,说要给土豪补身体。 蹭吃蹭喝惯了的杨东旭也凑上去求品尝,喝了一口之后,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紧紧抱着锅底的汤渣不肯放:「不……不是吧?汤煮得这么好喝!求大厨包养!」 其实杨梓苏的厨艺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没想到山外有青山,这个病人竟然是烹饪的高手。可对方举手投足都自有一段风流,杨梓苏看他的模样和气质,实在想像不出他下厨有板有眼的模样。他……到底是什么人? 医馆是越来越神奇热闹了。 病人很快成了医馆的红人。世上很少有人会拒绝,也很少有人会拒绝美人。 受欢迎的病人说自己叫裴探花,之前走路时不小心被雷噼了,还遇到仇家落井下石戳了他一剑,其实他就是个卖胭脂的,以前在平康坊给姑娘们画眉,很受姑娘们喜爱。 第二天清早裴探花就出门了,说是到一家钱庄去,赎回什么抵押品。 这个风流潇洒的裴探花,不会是赌钱赌输了,把儿子给抵押了吧?杨梓苏在心里吐槽。不过也算他运气好,竟然和土豪是旧识,这下子,不管他是欠了多少钱,想必也能还清了。 五 「东西已经赎回来了。」 「那就好。」 秋夜清凉,投落在窗上的树影有些热闹的意思,穿袖拂襟的夜风,也不令人觉得冷。 裴探花和叶铿然坐在庭院中喝酒。 「这些年,我一直以为你死了。」叶铿然的嘴唇还有些苍白,低声咳嗽,眸子里光影闪动。 裴探花笑眯眯地说:「你还记得北雁吗?当时就是她一箭『射死』了我。」 吐蕃将领乞力北雁,配合当年的裴将军演了一齣戏,骗过了所有人。从此世上再没有战神裴将军,只有做得一手好菜卖得一手好胭脂卖得一手好萌的裴探花。 世间谁有覆雨翻云手?白驹过隙,转眼已是十五载;故人一别,指尖流年滴水成千秋。 「别喝酒了,我给你煮了汤。」裴探花顺便一把将叶铿然手中的酒壶拿走,把汤碗推过去。 「喔,」叶铿然倒也不难商量,点点头,「汤煮得不错。」 「哈,花间煮酒,月下吃肉,」裴探花惬意地说,「这些年我红袖添香知情识趣,才知道人生有另一种活法。」 这些年他过得懒散,却并不煳涂;过得贫寒,却并不侷促。 「但你骨子里的东西还是没变。」叶铿然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爱管闲事。」 「什么闲事?」 「你怎么会惹上道士被雷噼的,我都听说了。」 「我儿子的事怎么能算闲事?」裴探花抗议。 「不是宠物吗?」 「……」啊喂你一定是嫉妒了!我有儿子你没有! 月华温暖,叶铿然难得地勾了勾唇角,只见裴探花好奇地探过头来:「你呢?说说你自己,还在等她?」 叶铿然端着汤碗的手顿了一下,十五年了,他一直在找寻,找寻重逢的方法,从黄沙漫天的漠北到烟雨朦胧的江南,从莺飞草长的中原到四季如春的岭南……那枚凤凰蛋一直没有任何动静。 「嗯,我在等她。」叶铿然只是淡淡的语气,却说尽了一世不改的温暖怅望。 时间在他身上流逝得缓慢,如同雨水缓缓飘向大地,一切都从容不迫,哪怕是再过千年,他也不觉得久,不觉得厌倦。 「你这样执着,倒像看透了三世红尘。」裴探花笑眯眯地说,「难得。」 「今生还没有与她共度,我又怎有兴趣去管来世?」叶铿然冷淡地回答,「我要的,只是这一生一世一个她而已。」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2页 几瓣金色的桂花被风摇落在石桌上,怡然幽香。这些年,叶铿然的样子没有太大变化,心境却变了许多……走过许多地方,他习惯了品尝孤独,也渐渐懂得,这是一段旅途——哪怕星星永远填不满夜空,风也永远填不满道路,他只要行走,就有机会重逢。 云层中透出几缕柔和的光,空中悬挂着一枚波光粼粼的丰腴的月亮。 原来,又是十五了。 「怎么了?」裴探花见叶铿然的眉毛微微一动。 「你儿子来了。」叶铿然指指后面。 「啊,」树后面的裴大少红着脸走出来,他和裴探花五官很像,但神态全不相同:「土豪哥哥,我不是偷听,只是路过。」 「……大少!」裴探花笑眯眯地一个栗子敲在他头上,「有没有搞错?叫叔叔!」 裴大少摸着脑袋,不服气地嘟哝了一声:「叔叔。」 「这就对了。」裴探花满意地转头向叶铿然,认真地说,「我们曲江的风俗你知道的吧?长辈第一次见到晚辈,要给钱的。」 「……」原来这才是你一定要纠正清楚辈分的原因! 「大少,爹告诉你,」裴探花高兴地压低声音,「你也知道土豪叔叔有很多金叶子,赶紧趁机让他给你一个大红包,这样我们家漏雨的屋顶就可以马上修补了……」 他正眉飞色舞地说着,突然感觉眼前一暗。浓重的阴影迅速将几人周身笼罩。裴探花诧异抬头望去,只见皎洁如水的满月瞬间残缺……黑暗还在扩散,仿佛有什么强大的东西在慢慢蚕食着光明,将银月嚼碎,揉进无底的深暗中。 外面传来一阵喧譁,只听墙外的村民们愤怒大喊:「天狗吃月亮了!」 伴随着铜盆敲打的声音,和嘈杂的犬吠声,世界从清静变得沸腾。 「快打!」 「打死那些狗!」 …… 六 每到月食,家家户户都会打狗。 如今杨梓苏的医馆已经不养狗了,原本打狗和他没什么关系,但门外却传来一阵急促粗暴的捶门声。 杨梓苏睡眼惺忪地来开门,有点忐忑地问:「怎么了……?」 「你这里有妖物,」邻居的大叔满脸煞气地吼,「快交出来!」 「啊?」杨梓苏满脸茫然。 以前他养狗时,每到月食都很麻烦。其实他家大狗很通人性,听到打狗的叫嚷声就夹着尾巴躲进屋子,从不给主人惹事儿。但还是有一次例外,那次,大狗抱着一根骨头正在啃,跑进来的慢了点儿,被邻居大叔看见了,大叔一棍子打在狗腿上,大狗痛得「嗷」一声惨叫。 后来杨梓苏才发现,狗的后腿被打瘸了。他很心疼,也有一点儿后悔——那时他也站在门口,如果他能鼓起勇气拦一拦,狗就有机会逃走。可当时场面声势太大,人人的面孔都带着正义的激奋,在一片喊打声中,杨梓苏懦弱地迟疑了一下。就是这一下,让他的狗失去了一条腿。 瘸了腿的狗还是很乐观,三条腿殷勤地跑前跑后,忠诚地给杨梓苏看门。可,也正是因为腿瘸了跑不快,后来狗才没躲过雷电,一不小心被噼死的。 每次想到这里,杨梓苏的心就有点隐隐作痛。 「三天前快天黑时,你家屋顶上方有狰狞的妖火!好多人都看到了!」大叔大声说。 「大叔你看错了吧……我天天在医馆里,哪有什么妖火?」杨梓苏满脸困惑。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想到那日奇怪的天色,从土豪来医馆的那一天开始,邻居们看到他时,都一副奇怪而警觉的表情。而且,再也没有人来他的医馆了。 没有一个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杨梓苏惊疑无助的时候,只见一只雪白的手臂拦在众人面前,是祝静思。她落落大方地说:「如果你们打狗有用,为什么月食还是经常会发生?天地万物自有行时,月缺月圆,无需大惊小怪。」 她一个婷婷裊裊的女子,说出话来倒让身为男人的杨梓苏也有点自惭形秽—— 面对强大的力量和无法正视的恐惧,就通过自欺欺人来寻求安慰,喊打喊杀,不过是弱者用来践踏别人的懦弱行径而已吧? 众人顿时面面相觑。 「少废话,这间医馆就是有妖怪!我们都看到了!」大叔恼怒而不耐烦地挥舞着手中的棍棒,人群顿时又沸腾起来,他们仗着人多势众,蛮横地朝屋子里涌进来! 杨梓苏本来还要说什么,却不知道被谁推了一把,顿时摔倒在地上…… 突然,有什么东西如闪电般从屋子里窜出来。 七 冲出来的是一只浑身烈火的大黒狗! 四周忽明忽暗,拥挤的人群顿时乱作一团,带头的邻居大叔被撞倒,吓得屁滚尿流连棍子也不捡了,只求逃命。 只有杨梓苏愣在原地,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揉了揉眼睛…… 那只冲出来的浑身是火的大狗——不就是自己之前养的吗?只是周身没有那夺目的火光。陪伴了他许多年的狗,他绝不会认错的! 当年他只有八岁,在街角遇到这只湿漉漉的大狗,他迟疑地把自己手中仅剩的包子分了一半给狗,然后,一人一狗并排蜷缩在别人屋檐下躲雨。雨停了,他起身准备走开时,发现狗跟了过来,欢快地朝他摇着尾巴。 从此,那只狗便一直跟着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3页 ……直到死。 雷声隐隐从远方滚过,暴雨砸落下来,屋瓦被雨滴砸得叮噹作响,有种摇摇欲坠的错觉。 大狗暴怒地吠叫着,将人群驱散,四周一片混乱,女人的尖叫声和哭声混成一团。 「我就说你家里有妖怪!」大叔逃跑时不忘回过头来,满脸惊恐地喊了一句,「妖怪啊妖怪!」 …… 「雨下得这么大,狗狗,你怎么不回家?原来你也是孤单的一个,我们做个伴吧!」 「我借到钱了,可以买下这间铺子,从今天开始,我们有家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今天要打雷……呜呜,当时我也不是故意袖手旁观让他们打你的,我……我那时也吓坏了……」 …… 谁和谁初次见面在落雨的街角?谁的欢声笑语迴荡在小屋内?谁在独自失声痛哭? 雨点咂落了下来,闪电不时噼过的光,踱亮了少年的眼瞳,那里充满了惊恐。他在狗的前爪上看到了一样东西—— 一块熟悉的膏药。 几天前杨东旭扭伤了手腕,他软磨硬缠给贴上去了一块膏药。因为杨东旭讨厌狗皮膏药,所以他为自家哥哥特制了一块灰色的鼠皮膏药,独一无二。 这一刻,杨梓苏猝然想起了那个他遗忘了许久的,大狗的名字—— 「……旭旭?」 四周仿佛瞬间变得安静,天地间只余下雨声。雨水从黑暗中渗漏出来,像是记忆从混沌中一滴滴落下。 浑身是火的大狗也蓦然回过头来,乌黑而忠诚的眸子仿佛是潮湿的。 杨梓苏往后踉跄退了几步。 这一刻,很多事突然涌入杨梓苏的脑海,其中,最清晰而肯定的一件事是——自己从小就是个孤独的流浪儿,又哪来的哥哥? 如果他没有哥哥,那么杨东旭又是谁? 八 风雨满脸,杨梓苏浑身颤抖着,恐惧如蛆爬上嵴背。他勐地一转头,发足朝屋子里狂奔,像是要逃避什么。 「外面在打雷,你怎么能把它留在雷雨中?」门口的祝静思一把拦住他的去路。 「如果它不是妖怪,就不用害怕雷电。」 「啪!」地一声闷响,祝静思的刀背毫不留情地打在少年的屁股上! 「它是为了保护你才冲出去驱赶人群的,你看不见吗?」 痛和惊恐让杨梓苏浑身战慄,他忍不住回头去看…… 大狗还蹲在雨中,全身湿透的样子很可怜,与刚才的凶神恶煞完全不同,刚才它发怒,是因为害怕别人伤害他? 就在杨梓苏迟疑时,一道雷电在雪亮的雨水中噼下,像是一个巨大的火球轰然滚落!四周亮如白昼,被击中的大狗顿时滚倒在雨水中,就像燃烧在火焰里灯芯! 「杨东旭……!」 叶铿然被裴探花扶着,急切地朝雨中的大狗赶去,四周的雨水落地变得缓慢,像是有什么力量让一切变得缱绻而纯净。 那是水的力量。 是属于龙——世间至高无上的雨神的力量,但是叶铿然的脚步踉跄不稳,之前体力透支得太厉害,让他的力量很微弱。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一次,他才无法保护杨东旭不现出原形。他吃力地蹲在大狗面前,俯下身来,手抚上对方的皮毛,怔了一下—— 指间尽是暗色鲜血。 半年前,叶铿然遇到被雷噼得半死的大狗,以雨水结成的结界救了它一命。从此,它像尾巴一样跟着叶铿然,在叶铿然那里寻求庇护。 《史记·天官》载:「天狗状如大奔星,有声,其下止地类狗,所堕及炎火,望之如火光,炎炎沖天。」 天狗是忠诚地守护着一方水土的神兽。它的元神极为珍贵——那是与凤凰同属火系的,拥有强大治癒力的火珠。 而与凤凰的高傲不同,天狗喜欢亲近人,被人驯养,它拥有的治癒之火,能驱散主人的寒冷与病痛。 可这只天狗却很奇怪,元神力量很弱,不仅躲不过雷劫,连别人要用棍子打它时也躲不开。 叶铿然问过他为什么,杨东旭只是顾左右而言它,嬉笑着搪塞过去。 雨水淅淅沥沥,大狗虚弱地用舌头舔了舔叶铿然的手背:「你这傢伙的面孔虽然冷冰冰硬邦邦的,其实比谁都心软好说话。」 「哎嘿,还有你——真是个幸运的人啊。」身下的雨水已经被血染红,这次,弥留的大狗是在对裴探花说话,「知道你怎么获救的吗?他们,一个给了他虎骨膏,治外伤;一个给了他半颗龙珠,治内伤——半颗龙珠,就是他的半条命。」 要获得龙珠,必须在龙鳞下塞砂石。佛经上说,龙有三苦,第一苦就是鳞下砂石,疼痛钻心。 比身体的痛苦更难以忍受的,是灵魂的苦涩吧——生离死别的无奈,无法守护的遗憾。 天狗吃力地仰起头,它看到杨梓苏了。 这一刻,它的眼里那乌黑而忠诚的光又亮了一亮,这也是它最后的光华了。 「你……是妖怪?」杨梓苏颤声问,「我从来就没有什么哥哥,是你篡改了我的记忆?」 大狗的眼睛里露出痛苦的神色。 「杨梓苏!」裴探花回过头来,眸子比无边黑暗的雨夜更深,「你可知道,五年前你买下这间医馆时付出的代价?」 「你……什么意思?」这一刻,杨梓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4页 「我去过那家钱庄了,」裴探花俯视着满身雨水的的少年,「掌柜的说,五年前有人在他那里抵押了一件东西,他才借八百个铜钱给你的。」 「什么东西?」杨梓苏的手微微发抖。这一刻,他蓦然意识到——就算有钱庄肯无抵押借钱,谁会借给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儿? 「一颗珠子。」 当年的杨梓苏身无分文,跟随他的大狗也是。它唯一拥有的,就是一颗珠子。 神兽都有自己的元神,龙的元神是龙珠,天狗的元神则是一颗火珠。对修行尚浅的神兽来说,离开了元神就会丧命。但仍有一些有万年以上修行的神兽,离开了元神仍然能活着,但,它也会失去所有的法力。 「天狗捨弃了万年的修行,用来交换你的梦想。」 雨水流在杨梓苏脸上,就像是汹涌的泪。他拼命地用力摇头:「笨蛋……」 「对不起。」大狗舔了舔他的手,「陪伴有很多种,朝夕相对的陪伴当然幸运——不过,我能陪你的,就只是这短暂的一段。 「这段路我很开心,比在荒野上沉默望月的千万年还要开心。你的排骨汤做得真香,但有时会忘记放盐,以后我不再你身边了,没人提醒,你要记得放盐。」 「你……你在胡说什么!」泪水突然从杨梓苏的眼底涌了出来,这一刻,他忍不住哭出了声。 这些年,杨东旭总是爱和他抢排骨汤,总爱在电闪雷鸣的晚上认真地给他讲鬼故事,把他吓得大叫,风吹落花满山坡,他们一起去踏青打猎,冬天他们挤在一个被窝里彼此捂脚,而每一天……杨东旭都对他说:「小苏,我出门去啦,等我回来吃饭。」 我出门去啦,等我回来吃饭。 因为有等待,才有家。 这是他唯一的亲人,唯一的陪伴。因为有了他,他的人与梦想都不再流浪,温暖安稳,落地发芽。 雨拼命下着,仿佛要冲刷掉一切无可挽回的遗憾。而雨中的大狗,已经闭上了眼睛。 九 裴探花最先察觉到空气中充满不同寻常的热度,他沉声喝道:「都退后——!」 裴大少将杨梓苏强行拉起来往后退。 叶铿然愣了一下,在他怔神时,怀中的那颗蛋突然从他怀中跌落,滚在雨水中。 「琳琅——」叶铿然本能地想要冲上去捡,被裴探花一把用力拉住:「危险!」 雨点纷纷如沸,只听「轰」地一声巨响! 天狗的遗体处火光沖天而起,那颗蛋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色泽也变得火红,像是太阳落进了冰雪中,成为一颗滚烫燃烧的心脏。 凤凰的蛋需要高温才能孵出来。普通的火焰温度根本不够,只有天火—— 这些年,叶铿然不断地寻找存在于天地间的那些强大的力量,试图在无边孤寂的黑夜里,找寻与她重逢的那一线晨光。 天狗,就是他的一线希望。他僱佣杨东旭孵蛋一百多个日夜,有过无数的期待,却没有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烈火中的所有瞬间都化为灰烬!从那颗蛋里流出的汁液像是金色朝阳,又像是最艷烈的绝望。这一次,他终于能见到她了吗?或者,她留存于世上最后的痕迹,他留存在世间最后的希望,都在火焰中渐渐蒸发成为无形? 一切都在燃烧,一切都在火焰中扭曲。 叶铿然浑身颤抖得厉害,嘴唇惨白如纸:「放开我!让我去……」他话音未落,嘶哑的声音突然停住,身子一仰,倒在裴探花怀里。 裴探花点了他的晕睡穴。 大火不知道烧了多久,直到雨停,直到天明,直到第一缕晨光从远山浮起。 杨梓苏发疯一般奔了过去,余烬之中,庞大的焦黄髮黑的尸体湿漉漉的,巨大的脚爪蜷缩着,似乎捨不得什么东西。杨梓苏蹲下来,颤抖着吃力地把脚爪挪开,一张焦枯的膏药露了出来。 还有点麝香的药味儿。 杨梓苏突然崩溃大哭,他背叛了他两次,而他用尽一生只为守护他。 泪水滴落在大狗的身上,像是雨点掉在已经枯死的草木上,软弱悲伤而无力。杨梓苏恍惚听见熟悉的声音说:「小苏真是个笨蛋啊。」 小苏真是个笨蛋啊…… 「说了不哭鼻子的啊小苏,眼泪掉到汤里,排骨汤会太咸的……」 头被温暖地抚摸了,哭得昏头涨脑的杨梓苏浑身一颤,睁大朦胧的泪眼,只见大狗正缓缓睁开眼睛:「热了一身汗,拿扇子来扇扇。」 「……」杨梓苏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的奇蹟,甚至忘了言语。 「给。」裴探花笑眯眯地出现在他们身后,竟然真的仍了一把破烂的扇子过来,「啊哈,还有八百个铜钱,利息每个月三分,记得还给我。」 「这是……怎么回事?」阳光照在身上温暖得不真实,杨梓苏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叶校尉上次跟我说这只天狗很奇怪,元神虚弱,于是我就去打听了一下,」裴探花得意地伸了个懒腰,「他真是笨得可以,半年都没弄清楚原因!天狗最重『契约』,我估计它就是把元神卖给谁了。」 守护,其实也是一种契约啊。是比白纸黑字更温暖的契约。 「我既然打听到了是怎么回事,就好办了。那个钱庄掌柜也是个守信的人,我交了八百铜钱,就把火珠讨回来了。」更重要的是,掌柜的并不知道这颗珠子的真正价值。裴探花把元神还给濒死的天狗,在最后的时刻救了它的性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5页 ——日出前那场大火,其实是天狗重新获得力量而燃烧起来的! 「那个谁,蛋孵好了吗?」裴探花双臂环胸笑吟吟问。 杨东旭从鼻子里嗯哼了一声。 这时,一声嘹亮的鸣叫突然传入所有人的耳膜!那声音如此恢弘清越,自火焰而来,自云霄而来,仿佛冲破禁锢的光明本身。 只见一只火鸟从烈焰的余烬中飞出,羽毛还未丰满,却充满利箭般的力量。在漫天金色阳光中,那身影清晰华美得震撼。 浴火重生的雏凤飞向天际,带着席捲一切无视一切的傲然。清风中仿佛传来它清亮的鸣叫。 (完) /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