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绝》 第一章 王佩珑 普通人,早上起来,有闲钱的总得先买一份报纸。 买一份是习惯,不管看不看。 不看的话,还可以拿来包油条,沾掉荤腥。 上海的早餐说丰盛,但也着实丰盛的有限。 多数人,还是吃泡饭。 好在每天都有新闻,撒泡尿的功夫,可以聊以解闷。 卖报的小瘌痢头往弄堂口一站,大声吆喝,卖今天的份。 吆喝不过三五声,登时就有人掏钱要买。 买的人拿回去抖开一看。 嗬,又有大新闻。 没别的事,原道是一场好戏开了台。 上海滩名伶王佩珑重新登台,摆开架子复出后的第一回唱,就把台开在丽都大戏院。 名伶和丽都两个字很大,还特地加粗,加大。 看客看热闹,都说这当年下九流跑堂口能混到这份上,也就很可以了。 下九流欸,老佛爷在的时候讲不定还能进宫里唱,如今大清玩球了,能在芸芸众生中唱出名气,唱出特色,怎么不厉害? 别看王老板年纪虽轻,却是个颇有手段的人,南下沉寂不过三年,转头又搭上广信银行的三公子陈凤年,不知怎么的重回了十里洋场,又给她一腔翻了身。 这下王佩珑是不得意也得意,想在哪唱就哪唱,陈三少爷是光鲜人物,体面又绅士,嘴里一口洋文利索的不像话,哪晓得一回来就被一个唱戏的给拿捏住。 戏子和少爷,能好出个结果的,不多。 陈凤年在小公馆里搂着新得的宝贝佳人,端着牛奶以及下人刚买来的奶油面包,穿着睡衣摊开报纸,一字一句地念给她听,念到‘沪上名伶,越剧皇后’这八个字时脸上就得了一个奖励性的香吻,不过不是印在嘴巴上,只是脸颊边上——含蓄一点,温情一点,他就喜欢这样。 笑眼如花地,王佩珑跟凤年在一起时总是很耐心,半天才终于半嗔半哄地把他给哄走,走之前她从床铺上玲珑一滚,翻身飞去一个香吻,末了还不忘嘱咐他,晚上她会收拾出一桌子他爱吃的好菜好饭,他要记得回来吃晚饭。 口气拿捏的很好,仿佛他们不是刚好上的一对,而是好了很久很久,已经好去了小半辈子。 新租来的小公馆住没几天,她那染了几口烟瘾的师兄苏佩浮闻钱而来,专程是跑来打了两回秋风,每回都咋咋呼呼,说那陈三看不出来啊,泡在陈家一堆人精里没长出个人心,这钱花的跟流水梆子一样,捧个戏子这么舍得下本,瞧着一准是要和你奔长久去的。 王佩珑说那不然呢,长不长久也不是我们唱戏的说了算,还不得看老板的心情吗。 苏佩浮说那也不是,幸好你是碰见三少爷啊,这要碰见你之前那个姓万的,他心情好你能做西太后,心情不好你被睡了也拉倒。 王佩珑气得把抽屉推回去,你过来拿钱就拿钱,话说的没完了是吧? 苏佩浮不死心,上赶着舔着脸劝她,你可要想好了啊,别以为攀上三少爷就万事大吉了,这要是被姓万的知道你又回来了......... 王佩珑恶声恶气,说他知道又怎么样,你再说就给我滚蛋! 苏佩浮害怕没拿到钱就滚蛋,于是就此打住,和陈三睡还是和别人睡这个话题就算是过去了。 拿钱打发走师兄,又使唤贴身的丫头往戏班子跑了一趟,给拉琴的师傅们送了点孝敬,时间便在这些小事上尽数消磨掉了。 戏子的光阴,总是很快的。 王佩珑习惯吃饭慢慢吃,等吃过了午饭,她又喝了点普洱刮油水,也不吊嗓,往床上一倒就睡,还是深度睡眠。 睡至凤年约定来吃饭的前一个小时,她是彻底醒了。 悠哉悠哉地,洗完澡再换衣服,梳妆台前瓶瓶罐罐,物品齐全,王佩珑先是往脸上搓了一层雪花膏,头发上抹了耐冬牌刨花油,最后拉开衣柜转了半天,那么多衣裳越看越烦躁,最后还是信手一挑,拿了件白底蓝花的缎子旗袍。 镜子里的人底子生的就很不赖,眼睫毛又长又卷,不做声不言语就是欲语还休,所以她拾掇完了顶多是新颜换新颜,也没有给人特别眼前一亮的感觉。 王大美人品味很可以,但是私心里很爱大红大绿等妖艳货色,只是苦于没办法。 她的凤年吧,哪里都好,就是在‘那个方面’有点木,大红大绿他提不起兴趣,反倒是那种一看就很清心寡欲的调调,会让他有扒下来的欲望。 赤条条的扒干净了,也就不清心寡欲了。 王佩珑裹着旗袍,站在镜子跟前孤芳自赏一会,欣赏过后只得出一个结论:自己很漂亮,合该穿什么都不赖。 这时,楼底下传出了敲门声。 和往常一样,没有别人,一定是凤年。 下人听到声音去开门,王佩珑对着镜子酝酿感情,十分矜持地从楼上小步快走了下来,细高跟踢踢踏踏,脸上的笑意极其温婉,荡漾的宛若浮萍。 门开一半,她看见凤年站在门口,穿西装,对她笑。 王佩珑未至玄关,刚想抚抚头发回送一个秋波,结果秋波一个没看住,就送歪了; 她眼一尖,发现凤年今天状态不对。 人站不稳,脸还憋的通红,身上酒气穿透衬衫及西装,在屋里凭空飘散。 这很奇怪。 因为凤年酒量不好,喝多了会发人来疯,通常是整宿地闹个没完; 所以他一般不喝。 王大美人细眉高挑,转而又朝后看,才算发现了——她家那位三少爷今天不光自己来吃饭,居然身背后还带了个串门的! 第二章 两年不见 小公馆走的是西洋风,房租相当之高,当然内部构造也是相当漂亮。 坐式钟的钟点滴答跑,刚划过七点一刻,门就被敲响。 还好,也就比约定的晚饭时间晚上个十五分钟。 好饭不怕晚,王佩珑起初以为是心爱的凤年香喷喷白嫩嫩地赶奔此地,要跟她共进晚餐,心中喜悦的小花忍不住又绽放开来,穿着那身素净的白底蓝花缎子旗袍下了楼,想亲自去迎。 一迎就迎出问题来了。 她先是看见陈凤年,看见他喝了酒,正冲自己傻兮兮地笑,欢喜的感觉没有了,眉头就是一皱。 再一看,又看见陈凤年身后的高大男子,她的眉头倒是不皱了,觉得心颤的慌,还有点想骂人。 门被打开,王佩珑俏模俏样站在门口,大眼睛睁着看这一对,怎么看怎么觉得不正常。 如果只有陈凤年站在跟前的话,那好办,他们下一秒就会来个贴面礼,顺便再嘴对嘴地亲密一阵,期间或是调笑,或是浪漫地来个情人间的拥抱,怎么样都是好的。 总之情形绝不是现在这样,一男一女隔空对望,当中还夹着一个酒鬼。 王佩珑半愣着眨巴眨巴眼,脸上笑意未收,打心眼里不肯承认刚才自己那个秋波递送错误,还恰好被后头那位山似的壮硕男子给接收去了。 后头那男人不太好形容,他英俊,也高大,从身高到体积都大了凤年一个码,体格健壮宽阔,然而长相却是大开大合,剑眉星目,非常的不寒碜。 和凤年的白净斯文不一样,他是那种真正的男人,男人的脸和男人的腔调,而且居然还很漂亮,硬朗的漂亮。 漂亮男人,王佩珑有印象。 她那双眼挑剔,从小到大,衣服要最好看的,首饰要最新的。 但凡她看上过的人,当然也得是好看的。 尤其上门来的还是老相好,怎么可以不认识呢? 好歹睡过几回,说起来也是一日夫妻百日恩,断不能忘。 旧情人分的不光彩,见了面要嘛打架,要嘛翻旧账,这都可以。 但是当着凤年的面,她翻不起这个脸,更丢不起这个人。 老相好和现在的相好一齐堵在门口,一个醉成鬼,一个精的不像人; 王佩珑此刻非常想转身,上楼,上楼去查老黄历。 今天真是太不吉利了。 原先开了门,倒是没什么的,可直至看清万显山的神色状态后,她便感觉有些紧张了; 原来此人在扶住了凤年后,很突兀地就抬眼打量了她一下。 那眼神不好形容,仔细说来仿佛是有点淫邪,又带着点猥祟; 就是那么阴恻恻地,不怀好意的看了她一眼。 从手看到脸,仿佛要透过旗袍看到里面的肉去了。 这样的万显山似乎有些陌生,但王佩珑却记得,这眼神当初自己也是很熟悉的。 她浑身一凉,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后背却是无法克制一般地,已经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还没等女主人想好该如何应对,面前的万显山却是收回目光,自来熟地自己进了门。 他自带一张万能通行证,乃是身上挂着的陈凤年; 从玄关走进客厅,他走的可谓是畅通无阻。 “.....你、你来干什么?” 王佩珑小步子跟在他后头,不客气地质问他。 “啧、一见面就跟我讲这样的话,我是好心啊,大老远把你男人送回来,这样都不感激?”万显山说着,便空出一只手想往她脸上摸一把,摸空了也不生气,依旧笑模笑样,撑着醉酒的陈凤年还要往路上的卧室里进,脸上半点也没看出吃力,还颇轻松地同她解释道:“下午陈主-席跟我谈生意,三少爷也在,我是做东的嘛~有客在,当然要好好招待他。” “....你做东?” “不要这么看我,陈康柏那个老古董最是讲排场的,他的儿子我自然也认识。”看得出万显山是极力想把自己渲染成个大好人,可放到脸上,却是一副不伦不类的面孔,笑着说:“你跟陈凤年一起睡了那么多天,总不该现在才知道?” 王佩珑冷眼观瞧,内心极其不喜欢他的某些措辞,但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的确是实情。 “在我的地盘,要什么给什么,输了账划平,叫三少爷一晚上牌钱赚了万把,你说我待你的男人算不算好?”见她两只大眼睛满载怒气,万显山貌似心情更好,他今日登门,在她这里几乎都有点嬉皮笑脸,其实放出去很不符合大老板的身份。 “生意谈到一半,哪晓得我的人一个没看住,他就喝成这副样子。”说罢,他又将身上的陈凤年颠了一颠,恶笑凛凛地打趣道:“好个三少爷,白相人呐!” 王佩珑看凤年被架着实在没个正形,从鼻孔里往外喷着酒气,连衬衫都快被从裤腰带里扯出来了,气愤之余只好是亲自上去,也帮着架住了另一边,从脊梁骨到脖子都梗的笔直,丝毫不敢处于下风:“那可真是不好意思,还让您这位‘大老板’特意地送他回来,我真是要替凤年好好谢谢您了。” “小东西,跟我讲辈分啊?”万显山咧着一口白牙,晃得人眼睛疼:“那我要你跟从前一样谢我,你肯?” “........”王佩珑此时因承载了陈凤年大半的重量,这时就有点吃力,又不好让万显山得意太过,只能撑着点头,手上使劲把人架住,压低声音咬牙切齿回敬他:“说好的我拿了钱,咱们就一拍两散,现在还敢上门来找姑奶奶白睡,做你娘的春秋大梦去吧!” “哈!”万显山把陈凤年往床上一甩,拍拍手往她那边走,把她逼得不自觉往后退:“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来就是想睡你,跟我那几年睡出好习惯了,要我现在帮你记一记?” “一边死去!就是睡成一被窝了也不是跟你、”王佩珑不甘示弱,回呛他:“凤年现在跟我好着呢,等我这回开戏翻了身.......” “翻了身怎样?”万显山抖抖衣袍,不知不觉就将她逼至死角:“你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你心里应当有数。” 有数,她自然有数。 王佩珑那张利嘴历经风浪,大概就只有碰上姓万的才不伶俐; 她闻言,简直是气得发抖,恨不能用眼睛瞪穿他——然而偏又瞪不穿。 .......真好,这样实在是好、 万显山看着她,真是好,脸皮崩的紧,两腮也气的鼓起,要是咬上一口再舔一舔,它就能从气鼓变成艳红,更漂亮; 他大手一撑,拦住她的去路。 “嘘、不要闹。”他说着,就把脑袋靠在美人肩上,很放松地深嗅了一口:“两年,已经两年,你一定是不知道的,我.....” 两年的光阴浓缩在他的鼻尖和话里,让他有点控制不住感情,只好幽幽地叹口气:“我很想你.......” 如果可以,他真想咬住她耳朵,咬下一小块肉来;他要咬牙切齿地跟她剖白,他没说谎,他真的在想她。 第三章 老熟人 男人的气味始终萦绕着,王佩珑犟不开,只能任由他围住自己,靠住自己。 她的眼前,是一身青灰色的马褂,那褂子上暗绣了一两片老式满襟的团花; 这是她曾经最熟悉装扮。 人,也是她最熟悉的人。 两年了,两年算个屁。 这人从来就没变过。 “想我?想我怎么被你玩腻了再丢一回?” 她长吁一口气,使足了力气推开他:“我是贱,可还没那么贱。” 转身往楼下走,脑子里已经乱了。 她在想,想那王八蛋居然还真有脸找上门; 想他如今这样的身份和地位,居然也愿意找上门,找她这么个下九流的戏子来重温旧梦。 ......可是早没有梦了,她从十七岁那年,就下定决心不再做梦,去她x的白日梦。 哦对,还有,凤年一会儿酒醒了得吃东西,他肠胃娇弱的厉害,她不能让他饿着,她得去厨房看一眼,看看要给他准备些什么东西好呢? 对的,她要照顾好凤年,她的凤年........ 王佩珑想的出神,想的整个人仿佛都飘在地毯上,踩着鞋一直飘下楼。 不多时,后面也传来声响。 “喂!” 王佩珑回头,从下往上地看他。 万显山背着手,官老爷似地大步朝她来:“不睡觉,吃个饭总可以吧?” “.........” 晚饭备有鲜浓纯白的鱼汤,陈凤年爱喝鱼汤,但是对鱼没兴趣,王佩珑平时很烦帮他剔鱼骨头,不料今晚情况大有改善,架着凤年回来的万显山相当有胃口,嘴巴一开一合,吃相迅速又不穷气,转眼间锅中鱼汤已经去除大半,当间只剩一颗硕大鱼头。 王佩珑看犯人似地全程盯着他,顺带还要想想楼上躺着的凤年,想原本该喝汤的人在睡觉,原本该滚蛋的人却坐她对面,想凤年睡够了就又要开始发酒疯,发酒疯又顶什么用,能把万显山给吓跑吗? 想到这,她更是一点胃口都没有了,心里巴不得对面姓万的赶紧滚,最好就此消失,从精神到肉体,都是彻底的灰飞烟灭。 可惜万显山不滚,万显山依旧在吃饭。 他动筷子,只管把鱼眼睛和鱼鳃部位的好肉挑走了,吃的很香,看的更香。 因为他发现纯白鱼汤所蒸腾出来的热气,简直是把对面的美人烘托的更为美丽了。 三年前佩珑才多大?十四五左右吧,胸脯子没挺这么高,屁股也没那么翘,往戏台上一站都没人看她,谁会吃饱了撑的去看她; 人家崔莺莺和张生唱的快抱在一起,她这个小红娘趁机在边上打瞌睡。 现在,现在真是漂亮多了,但凡戏班班主瞎了眼才会让她唱丫鬟,生的就是花旦的命。 对于美色,他的垂涎一贯是不加掩饰,看到就是看到,下一步必定是掠夺回家,继续看。 从他手里抢来的、丢走的不计其数; 可把佩珑丢开以后,他却有些后悔,他发现自己舍不得她; 他想把他的小姑娘弄回来。 不过‘弄回来’这件事有难度,难度还不小。 万显山就着鱼汤和美人下饭,白天与陈安年扯皮时攒下的一肚子红烧肉早就消化殆尽; 现在他饿了,必得用一碗好米饭来抵饿。 他吃着,王佩珑也不闲着,通过一顿晚饭摸清了他的路数; 这人的路数就是捏着鼻子倒回来吃白食,能吃一回就一回,吃一回就赚一回; 怎么看都是下三滥不要脸。没有错的,他就是这样的人。 王佩珑脑中是一块大算盘,她闲暇时就会把算盘悄悄铺开慢慢盘算。 她是有计谋的。 她想自己心心念念的凤年是现在时,可面前这姓万的,那都已经是过去时了。 过去和现在,这怎么能放在一起比呢? 她可是想跟陈凤年一路好下去,好出个太太名头的人。 这才刚回上海一个月,万显山就找上了门,还打着老相好的名头跟她翻旧账,这种行为跟逼良为娼劝人下海没什么两样,实在是非常让人恶心。 王佩珑自小在戏班看人眼色长大,对于淫棍和伪君子的眼神那是相当熟悉,此时见万显山手里的筷子和调羹在饭桌上来回地不停歇,那眼神几乎有点色-欲攻心走火入魔的苗头,心情顿时恶劣地简直快要呕血,便是暗自留了个心眼,琢磨该怎么把这人好生地赶出去。 对待这种淫-棍是不能翻脸的,还得倒过来陪着笑脸。 她伺候过万显山,伺候的还不赖,以至于对他的脾气和秉性那是了如指掌——哪怕当中还隔了两年。 但鉴于自己前两年除了和万显山安置的那堆好姐妹争奇斗艳,别的一概没问;又加之刚回上海,满心都在笼络陈家少爷上,王佩珑也很心虚,心里知道万显山这是更发达更得势了,连陈康柏的面子都不看,就敢借着今晚凤年喝醉的当口找上门。 这人究竟升到什么程度了?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凭她这般手段,她都不能彻底掌住他。 反而只有他。 只有他才配降住她,才配制服她。 第四章 没好够 有道是暖饱思淫-欲,实打实的饭菜灌下去,万显山也随之正经起来,但凡男人想要做点什么的时候前奏就是装正经,他大致盘算了一下在别人家快活的步骤和流程,觉得大问题没有,但行为和动作也不能太出格,谁知道楼上的陈三酒量差到什么地步,万一他这头摸的刚上手,楼上人醒了,不长眼跑过来搅和怎么办? 他在别人家算是赶不走的贵客,王佩珑和他没话讲,没话万显山也能自己找话,他拿白瓷调羹一下一下地翻拨碗里的鱼肉,很莫名其妙地夸奖她:“这汤真不错。” 王佩珑低头看看碗底,真心没看出这汤有什么好。 太忌惮这个男人了,她从始至终就陪坐在餐桌对面,始终与万显山保持着适当安全的距离,亦是注视他良久; 她感觉万显山似乎是对饭桌上的鱼汤很感兴趣,一碗一碗地灌下去也不叫停。 但是要说他对一碗洁白无瑕的汤底起了性-欲,又非常的不合理。 所以说来说去,最终目的还是她。 手艺好,还用你夸?王佩珑眼没好眼地瞥他一眼,心里默默腹诽,不过紧跟着侧过身体,她清了清嗓子,也打算顺着万显山的话说下去:“既然喜欢就多喝点,喝一次少一次,凤年说女人老围着灶台折身价,我已经很久不开伙了。” 万显山点头,认可道:“你以前也不大开伙。” 王佩珑闻言干扯了一下嘴角,依然是笑不出来:“以前是以前,现在有了凤年,那就不一样了。” 凤年凤年,她故意的,就是故意喊那个小白脸叫凤年。 万显山搁下碗筷,咽下口中饭菜,多少是有些心气不平。 她这里的待遇以前他也有过,不过现在便宜了这小子,小白脸有什么好,白捡他亲自调教出来的女人,真是x他妈了个x的。 这是他的女人。 可佩珑混迹在唱戏行当,当年又被他一手抬举成了越剧名旦,就是连勾带刺地损人,也还是非常动听。 他听多了,嫌;听不见了,又念。 万显山平日里时间都很有限,要忙着抢地头,忙着做生意,但现在他愿意听她说,因为很悦耳,直觉她像家养的小媳妇,一天到晚地围着自家男人转,就是被黑心婆婆骂了一顿,到了晚上还是得乖乖给他陪坐、替他盛汤。 笑着笑着,他那两道粗狂剑眉就拧在了一起,不一会又是个狰狞的笑模样。 “好,好。”他搅动着调羹,笑道:“又香又嫩,是蛮好。” “那你喝完什么时候走?” “这个不急,再说吧。” 他总是气定神闲,从来不急。 吃饱喝足之余,他问佩珑又要了根牙签,坐在饭桌边上一门心思开始剔牙,王佩珑这时看万显山就越看越熟悉了,大流氓就是大流氓,他那流氓本色逐渐显露,底下二郎腿翘好,翻花的嘴皮子上下抿住,只有薄薄的两层,老式的长袍马褂穿的器宇轩昂,那副嘴脸正是个她看的不要再看的凉薄相。 剔好牙,就只差饭后一根烟,不过万显山一贯是不沾烟酒的,而且说不碰酒就滴酒不沾,不食言。 王佩珑曾细致地观察过,她恨他,却也不禁有些佩服,认为这个男人能克制如斯,到底是做大事的人。 万显山观她出神,这时就抛开他那些生意,坐小公馆里跟她侃起了大山,大打感情牌,说的都是他俩当初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疯; 好是褒义词,疯也是褒义词。 他认为他们俩凑对儿很合适,他万显山活至今日,可以说三十岁前的岁月里从来就没像今天这样良心发现过,他认为自己对她是好没好透,他们俩在一起也是没疯够。 他们这样的人就合该在一起,到死的那一天,也得在一起。 既然她重又现身,那么他愿意在家腾个位子出来,只要她肯。 人,已经来到;下一步,他便要把她捉回身边,这不是征求同意,是他已经下了决定,她不准躲也不能逃,这就是她的命。 王佩珑坐在万显山对面,听到他这一番蛮横至极,一点道德和道理都没有的剖白,内心的白眼翻的那叫一个风起云涌,吊着脸通通当他是胡说。 照她想象的,她跟万显山两人明显是疯的剧情偏多,好的地方太少,因为是很老套的强取豪夺,她当时年纪小,整日整日的担惊受怕,除了忍出一脑袋的恶毒伎俩和现在的好演技,回过头再看看这个男人,则干脆是什么好印象都没留下。 好不容易抓住凤年,那么单纯,那么好的凤年,她为什么要乖乖回去,她脑子有病吗? 明明是他玩到够本,亲自将她轰走,现在又想要回来,还良心发现,发现个毛线,要么是抽了哪门子邪风,他一个人发神经。 她那两年在万显山身边的日子难过的厉害,姓万的在上海只手遮天,自己拿命打出的名声,可谓是家大业大,没结婚就藏了一窝的小老婆,而且更换的速度几乎是半年一批,换的快死的更快,有逼死的也有玩死的,王佩珑心说选他倒是也可以,但那一定是她活到山穷水尽,又舍不得自杀的时候,那样她才肯把自己送过去给他折磨,反正都不想活了。 第五章 难堪 万老板还在那里重温故梦,她自己则正襟危坐,两只眼睛盯着桌布,只管把一双漂亮的杏眼盯成了死鱼眼,最好死鱼眼威力惊人,能够抵消她身上一切魅力,那想必就一切太平了。 可惜万显山并不给她装傻的机会,述说一会不见回音,便又说道:“三少爷待你比我待你还好,嗯?小东西手脚真快,我这里刚被陈安年搅黄几笔大生意,你转头就跟人家弟弟同居。不听话,故意要我难堪是不是?” 他恩威并施,审讯人向来是一把好手,王佩珑不得已地有问有答,只是答案越来越偏向官方,无奈中又夹杂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恨意,终于是把目光转向他:“万老板这话就过头了,我跟凤年相识于车站,他喜欢我,正经地打电话来约,我喜欢他,正经地打扮好去赴约,我们俩好不好的,跟凤年他大哥有什么关系?” “跟他没有,跟我有。”万显山故意顶嘴似的,说:“听说卢明达他儿子请你和坤喜班的钟宝宝一起跑堂会,你当天就退了人家的红封说不去,好叫、卢家下的帖子都不肯给脸,胆子那么大?” 王佩珑一听,就很不服气。 “大就大,跟你又有什么关系?” “小东西,真没良心。”万显山咧嘴一笑:“没有我出手叫人把坤喜班压下去,你以为你这么容易就能挤进丽都啊~?” 王佩珑睨他一眼:“我又没主动求你帮我打出名堂,是你自己非要充这个冤大头的,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她的眼风劲,搞得万显山也对她挤眉弄眼,鹰一样的视线,山一般的压迫,结果硬是作出一副受伤的样子:“所以我说,你没良心。” “得了吧。”王佩珑说:“你们军政界的人斗法,我们做戏子的顶好一个都不要掺和进去,你少来这套。” 万显山听到这话,就不乐意了:“那他陈康柏算什么东西,就他的儿子你当个宝,搂紧了不撒手是不是?” 王佩珑转过脸来,竟然很认真地点了头:“凤年跟我很合的来,我觉得他好就是好。”总之就是比你好。 冲这措辞和语句,她好像故意要惹怒他,分毫不让地,又接着说:“再退一步讲,我既然要凤年做我的知客,那就不必和别的公子少爷扯上关系了,毕竟我现在喜欢他,他现在也喜欢我,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难道这个也要别人来说三道四,也要别人来管?” 就是这几句话,她很干脆地戳到人肺管子上了。 万显山脸色骤然突变,愠怒起来,听她左一个喜欢右一个喜欢,其实刚才说话的时候火气就很大,这会压不下去了,更是一路往嗓子眼窜,气得不得了。 “我他x的偏要管!” 牙签一弹,他看透了她的伪装,也不想再从她这里收获更多难堪,顺手便想抄起一耳光往她脸上扇。 就在快要扇上去时,耳光骤然停住。 丫鬟在楼上收拾,客厅里的王佩珑看着是低眉顺眼,然而动也不动,声音从腔子里往外挤,是逼急了、恨绝了的模样:“你扇吧,我今天要是让你姓万的再摸上一把,我就拿刀把那块肉剐了,剐掉半边肉我都跟你横到底!” 万显山听完,讪讪地把手撤回,然后从善如流地坐下。 不怪他,他是真打惯了。 差一秒,他都不能这么收住手。 还好,这一秒收住了,没闹大。 其实佩珑身子骨那么细,那么小,他捏一把就没有了。 以前捏的她老哭,现在不得了,拧眉瞪眼敢大声嚷嚷,跟他叫板,叫他一百个耳光都扇不下去。 这样很好,很有进步。 他仿佛活在旧时,一点没有变,可她却在离开他的日夜里一天一变,真叫他眼花缭乱,看不过来。 耳光总算止住,不过火气没能止住,万显山朝后往沙发背上一靠,有点不是滋味地想,得,她这是给小白脸灌迷魂汤,顺带把自己也给灌进去了,他万显山现在地位简直倒退回十万八千里,她客客气气,不拿他当男人看,只喊他万老板; 他就是吓唬吓唬她,她不光不知道,还气呼呼,说要拿刀剐肉,跟自己拼命。 这还唱什么唱,干脆别唱花旦,明天就改刀马旦,她一定在行。 “好、好,我看你是巴得住靠山,借别人的胆跟我做脸。”万显山直勾勾地看着她,他这时大约是酒气顺着火气上涌,又混入了鲜汤打底,于是连说话都开始往野路子走:“不过没关系,中看又中用的东西我见多了,楼上陈凤年现在还躺在那里。”他笑着看向楼上:“我不急,他三少爷的破鞋什么时候用完,派人过来跟我打声招呼就行。” “..........” 王佩珑听在耳里,恨都恨死了。 她一向把自己看得很重,几乎拿自己当成出淤泥而不染的盛世白莲一般看待,内心里是决计无法忍受‘破鞋’这一类称呼的。 “我这里也不怕跟你提前打个招呼。”万显山的视线斜斜飞过来,恐吓中藏的分明是不怀好意:“陈康柏的家业早晚落到我手上,他家有一个算一个,你也跑不掉。” 第六章 盘桓 你和陈家的人,一个都跑不掉。 谁说的?万显山说的。 他的话不必衡量,说出来就是规矩,就是王法。 这种人说的话,怎么可能不怕呢? 王佩珑骇然了,脑中顿时警钟大响,甚至忘了回避,就那么直直地瞪着他。 整个客厅安静了片刻。 片刻而已,至多不会超出十秒。 万显山虽然说的语气不重,但莫名就让人觉得这是真的; 王佩珑多了解他,她知道他真就是这么打算的。 她没做充足准备,也可能是事先草稿没有打好,压根没想到这万显山竟是如此的不要脸。 不以要脸为荣,也不以没脸为耻; 他是正大光明的不要脸。 她一向自诩清高,唱戏唱到现在,唯一的污点就是跟万显山这个老男人不清不楚过。 真是好笑了,她面前有那么好的靠山,那么多条路,完全犯不上重新花力气去找下家。 万显山还敢来,还敢说这话,他疯了吧?! 她看他就是见不得自己好! 王佩珑气坏了,恨不得掏出心放到称上来跟他评理,阴魂不散也没见过这样的,她都还没找过去,他倒抢先一步,先找上她了。 这到底是谁给的脸,他怎么就不按套路来呢!? 她把一张俏脸一板到底,是一会儿气死,一会儿又不屑被他气死的神情。 有时候越是讨厌一个男人,就越显得另一个男人难能可贵。 王佩珑忍不住要埋怨凤年了。 她的凤年啊...凤年的体质真是没法形容,大概体质特殊就容易生事,一个没看住就会吸引流氓头子的注意,他在自己大哥的商业聚会上喝了酒,回到小公馆又在二楼睡成了二傻子;楼下她一个人,外加几个聊胜于无的丫鬟和下人,要应对万显山这样的大人物,也很是耗费了一股心神。 更别提这个男人一看就是借着凤年喝醉的当口,兴冲冲跑到他的地方来耍流氓来了! 此时此刻,此今此夜,靠武力是下下策,智取才是上策。 “厉害厉害,两年不见,万老板倒还是那么会开玩笑。”王佩珑思索一番,立时便改变策略,不再像喝汤时那般故意摆出死鱼眼跟万显山叫板,转而柔和脸色,收敛恨意,跟他有一句没一句地插科打诨:“什么家业,什么生意不生意,我姓王又不姓陈,别人一家子的事情犯得上跟我说吗?”她吃饭的时候对面往往坐着凤年,她对着凤年就习惯要抛媚眼,这次也不例外。 眼风飞出去了,她才知道自己又飞错了人,顿时窘的头发都快毛起来了,只好拿八竿子打不着的话岔开:“......你看凤年就不大会开玩笑,有时话说的快点了,还尽跟我急。” 好在万显山从进门后就对她和凤年的爱巢很感兴趣,四处打量品评,正好错过她那一道抛来的媚眼,也算万幸。 可唯独她的话一说完,他就坐直了身体,透过桌子近距离地审视了她。 王佩珑定如雕塑,知道他不敢再打人,便干脆坐直了任他看,依然收放自如,并不见寻常女子般怯场,俗称的小家子气; 以前再糟糕的环境都磨练下来了,她不知不觉就养出一股大将之风,只是不到一定时候不会显露出来,是隐藏的手段。 他们坐的这间房,是老房子的格调,讲究温馨小巧,客厅的头顶是半旧的黄色壁灯,就靠这样散漫的光线吃饭说话,两个人面对面的,也就心旷神怡起来了。 可是心旷神怡,也得分是什么人,能不能神怡的起来。 王佩珑是冷静了,很冷静,好比贞洁烈女一般不可侵犯。 但她若是以此就想唬住他,那可真是痴心妄想,想都不要想。 万显山仔细衡量她的眉眼,脑中除了喜和爱,剩余的便是一阵阵可惜,从前他老觉得女人如衣服,即穿即丢,却不想佩珑这种女人不光藏在公馆里能藏的住,就算是带出去会客,也是非常从容,十分登样。 他那时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才会让这个宝贝从他手心里跑出去。 现在他要追,还得反过来下力气了。 第七章 深意 混迹到今日,万显山一向都甚少跟人见外,进人家家门还顺便吃了顿晚饭,嘴上的便宜先放一边不谈,他甚至还提议让他白白占据一间房间,打算堂而皇之地睡进去,简直是把公馆当成了他自家开的别苑,让女主人和陈凤年都成了陪客,专陪他一个。 “其实三少爷这个人么,脾气是很好的。”他说话时,两只眼睛就紧盯佩珑饱满的胸脯,别有意味地说道:“就是处事太认真了一点,不像我们这样的人,急了也没什么用........” 话到此处,他明晃晃地冲她亮了上下两排牙:“生意人做的就是生意,钱到不到位还两说,最要紧是懂得变通。”他说:“这个道理我很早以前就教过你,记不记得?” 不记得,早忘了。 他每说一句王佩珑就在心里偷偷顶一句,她是有心想忘记,可眼前稍微一闪神,就被他那眼睛和那口牙晃的胃疼,恶心的感觉基本上无法用言语形容,只是差一点又想把汤呕出来,心中知道万显山吃饱喝足,贼心不死,这是在变相地提点,要让她在凤年给她置办的地方,从陪客变成真正的‘陪’客了。 他想得美。 强忍着胃疼,可惜越看万显山那副人模狗样的浓眉大眼越觉得胃疼,王佩珑只能是寒着心冷笑:“那可不一定,有耐心的人才晓得变通呢!”这句说完就转过头说不下去了,怕万显山甩开脸皮后,又会冒出什么更露骨的言辞来。 她从吃饭就开始陪着,仅仅是陪着聊了有半个小时,她就觉得自己精神和体力都很不济了。 唯恐再聊下去胃里不知道还要颠腾出什么,王佩珑便径自起身,依然是假惺惺地跟他客气:“这里佣人活多,晚上走动有点吵,我现在去叫人安排客房,你要住就住,不住就滚。” 见美人忍着怒火,要使唤人去给他布置供以快活的房间,万显山目的达到,也就很从容地一点头:“就不滚!” 王佩珑立定看他,整个人从上到下都是精细秀美,气度清贵,全然不像个下九流卖唱的。再咬牙,说起话也是有条有理:“那好,万老板您自己慢慢坐,我要上去看看凤年,他光喝了酒,空腹睡下去的,这会儿怕是要饿着肚皮醒过来了。” 万显山翘着二郎腿,非常敷衍地一点头:“去吧,饿死了也是你收尸。” 凭良心讲,他毫不担心陈凤年那屎一样的酒量会在这个时候苏醒,下午他送陈三上车,陈三咋咋呼呼,还要摇下车窗把头探出去鬼吼鬼叫,一口一个小公馆,一口一个佩珑,叫的他真想一大耳刮子抽上去,这阵酒疯看样子早发完了。 既然万显山这边点了头,这就表示他这里已经同意,可以任由她上楼去看一眼了。 而王佩珑则是冲他要笑不笑,然后快步就上了二楼。 万显山悠然地在楼下静坐片刻,安静地思考等会儿该如何同他的小东西叙旧。 也不能叙太久,耽误了床上的时间就不好了。 他等她两年,两年说短不短,可他本身并不是有耐心的人,几乎等的都有些失望,觉得这么合自己心意的女人太少,可惜女人生了异心,他出手降服了她,她怕了,便一跑跑了干净,再无踪影。 这样的成品,说来倒是值得珍惜和爱护的,不过总要丢一回才明白这个道理,他后来有心再培养一个,但想想也就罢了,就怕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届时还是比不过上一个。 可是两年一过,她复又回来,回来的明明白白,身边还站了个小白脸,小白脸被她拿捏的死心塌地,和她好的就差穿一条裤子。 碍眼,真是碍眼。 他受不得这种碍眼,跟马路上随风起来的小碎石头一样,进了眼睛是去不掉的,只能动手解决,下劲把它揉出来。 他是万显山,是上海滩能和新荣会、能和青门并驾齐驱的大老板,要弄死个小白脸不是难事,甚至说是简单。 可小白脸他爹是市-长,小白脸的大哥是主-席。 小白脸活的很好,活的青春洋溢,活的随心所欲,就是不能说死就死。 第八章 热闹 楼上,陈凤年睡的很安宁。 起码现在很安宁。 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划分成了小白脸一流,并且身边的女人,其实原来也不是他的女人。 他就是傻傻地念书,傻傻地做他这个三少爷,然后傻傻地被勾去了魂,喜欢上别人的女人。 王佩珑轻手轻脚入了卧室,看床上趴着的陈凤年,看他的脸蛋,简直看的是目不转睛; 有楼下那个下流胚作对比,她现在觉得凤年怎么这么好,好的贴心合意,好的独树一帜,从来不跟她翻脸,从来不跟她闹,她要什么就给什么,短短几个月,支票簿都开的薄了一半,整个人都是任劳任怨的。 她现在真是有些喜欢他了。 虽然之前费劲心机搭上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 王家是家道中落的破落户,不然也不会干出把独生的大小姐丢进戏班子里自生自灭的烂事,王佩珑品尝过富贵,更吃过穷困潦倒的苦,所以她爱钱,爱到心眼里都不肯放下。 她并不为自己爱钱这一点感到耻辱。 她对着凤年,看他就像一捆人形的支票簿,人和钱不分高低,都能得她青眼相待。 看过片刻,她便上前满怀爱意地给他拉了拉被子,又把手渐渐往下......... 楼下,万显山这边低头酝酿将要成就的好事,依旧是心猿意马。 哪成想今夜貌似并不适合万老板做成好事。 他那个好事怕是要做不成了。 此处小公馆平日里是一派温馨宁和,怎料今日突发情况却是颇多,王佩珑忍着怒气上楼,上去了就不下来,末了客房没有布置好,万老板下半身的肖想也还没有成真,便首先遭遇了一盆冷水; 二楼不知为何,突然就闹了起来! 万显山在楼下坐着,坐的屁股刚有点发僵,就听到楼上传来叮呤咣啷的响动,动静颇大,还带着‘咚’的一声巨响,好像是有什么重物掉了下来,分量听上去就很重,好像是要把二楼的天花板也给砸出一个窟窿。 他不知道,‘叮呤咣啷’是台灯和床头柜上的花瓶;而那‘咚’的一声,则是陈凤年大头冲下,从床上摔下来了。 万显山自问饭局上已经对陈凤年这位小老弟的酒量抱有深切的认知,但架不住人这么一摔,竟然还真摔醒了。 不光是醒,还在大床上撒泼打滚,嚷嚷着要吐。 等万显山闻声赶至二楼主卧,王佩珑已经提前地两手并用,成功把陈凤年给掐到醒。 好在她的动作掌握的颇有分寸,并不叫人起疑; 一个女人的手劲能有多大呢,她下手是重了些,但也只是把他给掐的痛醒而已; 至于之后那些摔坏台灯磕到脑袋等行为,则是凤年闹脾气时所产生的连锁反应,也怪不到她头上。 至于万显山,他早看出陈三少爷是个酒量差劲的货,但没想到是差到这种程度,人倒是很齐整,可说发疯就发疯,睡醒就发疯。 还是人来疯! “万老板,你看这.....这.......” 王佩珑侧坐在床头,怀中搂抱的正是人来疯的陈凤年,她边用帕子给陈凤年擦衣领上的呕吐物,一边很抱歉地对他微笑,笑的内涵丰富:既有羞愧,也有幸灾乐祸,正是个故意恶心他,又怕恶心不到他的得意模样。 她真的好得意,生怕他见了不动气。 万显山环顾一下房内的情势,认为陈凤年在短短时间内,单凭一己之力就能把一间卧室折腾成半间废墟,也是一桩本事。 “可以的,夜猫子唱戏发鬼叫,三少爷果然够本事。”他看人先看面皮,接着再是两只眼,一看王佩珑垂了眼睛,长长的睫毛下就是俩眼珠子不老实地瞎转悠,便心知这陈三半夜里突然发疯多半是她在这捣鬼。 时隔多日,她的心跟着小白脸活动开,又装模作样,跟他摆起唱戏的高架子了。 不过他此刻也无意去戳破,只是故意惊讶道:“怎么,才睡醒,下一秒就要开始闹?” 王佩珑点点头,身上自带的香气早已被呕吐的气味所盖过,但她好像不自知似地,只是非常得意,非常羞愧,然后对万显山抱以官方式的微笑,然后催促着,让他滚。 第九章 真心爱意 王佩珑自认她那笑脸是非常无懈可击的,顶多是让围观者有些吃瘪而已。 能让万老板吃瘪,那真是比大马路上捡了钱还开心。 所以万显山啊万显山,你看你为什么还有脸来? “凤年就是这样的........”她此地无银地跟他解释:“肠胃不好,一喝酒就不让人休息。”说这话时,陈凤年果然就很配合地一抽搐,别过脸把胆汁吐到了她那身白底蓝花的旗袍上,把上头的蓝花都给泡涨开。 这个味道哦......连她都有点吃不消了。 还好还好,她今天算是没有太浪费,好在这件旗袍本身就不怎么贵。 王佩珑在伸手掐他时就做了打算,想这样正好,刚好有借口让凤年乖乖掏出支票簿,为她置办上新的冬装,这样就又能省下一笔支出的开销。 和陈凤年那种边做事边想事的性格不同,她是每一步都提前想到后十步去了,更富有主意和远见。 沾染一身呕吐气味,但是还没来得及去换洗,她忙的简直跟陀螺一样,就围绕陈凤年一个人忙前忙后,对待床上的人是温柔似水,温柔是真,喜欢也是真,因为她很讨厌伺候别人,从前是被逼迫,如今却是全凭喜欢,看着怎么不真。 只有喜欢了,她那双纤纤玉手才肯一遍遍地去绞毛巾,才肯不避污秽地给他擦胸抹背,肯这样亲手服侍他。 “好啦好啦,马上就倒热水给你,再等等哦~” 王佩珑把凤年的碎头发拨开,又拍拍他的脸,确认是不是还在晕:“还是说你要喝汽水?喝酒了就不能喝汽水了,你看你吐的,唉算了,我还是叫小玉给你弄温开水吧。” 陈凤年已经吐的世界都要颠倒,腹腔压根就没有存货,佩珑说的什么他都听不清了,可他偏又想听,就猛一下探起头,把上半身都挂在佩珑身上,眼闭一半张一半,瞎动瞎喊:“不要!我还能!你叫他们把酒拿来!佩珑.....来、来,我们一起!” 双手相叠,十指都勾在一起,亲昵的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男人喝多了要不是烦,要不就是恶心,万没想到这位少爷另辟蹊径,他连醉酒都是纯真的,天然的,让身边的人既烦他又爱他,总之就是讨厌不起来。 他的嘴唇都快贴到她的脸上,私下里这样做当然是没问题,王佩珑也不会嫌他嘴里还留着酒气——可别的不说,他们旁边还站了个透明人呢! 旁若无人,那就等于把旁边的人都当死人,万显山可真见识了什么才叫蜜里调油,什么才叫成对儿的鸳鸯,不过他不生气,或者说气很少,少到看戏大过醋意,干脆就被他给忽略掉。 现在不是发火的时候,气也没用。 万显山自顾自地找了个靠墙的地方,由于站的很舒适,离床上的醉鬼也有点距离,他感觉自己此刻堪称是平心静气,真是一点都不气。 王佩珑的确是当他这个透明人死了,手下动作不停,眼睛却依然锋利,假装是忙的好像无暇去顾及房里的第三位观众,但眼角的光却一直盯着那个角落,角落占了一尊凶神,她是生怕他看出什么,又怕他压根就没看出什么,这滋味可真是矛盾极了。 视线一扫过去,她在安顿凤年的过程中正好和他那双眼一并对上,心脏顿时抽的一跳。 她不想承认这是怕,只是觉得万显山只要稍稍露出身后的尾巴,像从前那样看她,她的身体便要丧失自由活动的功能,她是不怕也怕了。 大晚上的站在这里干嘛?什么都干不了,好么焉地跑到人家主卧里大咧咧那么一站,这混蛋是看我和凤年看上瘾了是不是? 说你不要脸,还真是不要脸! 王佩珑不喜欢万显山这种眼神,不是脱衣扒皮,是看透人心。 她不能大咧咧地把心露出来,也不敢明着就怒斥他一顿,便愈发痛恨,心想这姓万的要是再不走,她就得再加把劲,把凤年给掐的跳起来了。 你瞧,万显山惹不起,凤年却是可以随便欺负的。 连她都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就是欺软怕硬。 但是她又看她的宝贝凤年已经吐到了这般境地,也没什么能再吐的了,刚才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欺负他,这会儿反倒满脑子都是心疼他,便想吩咐佣人去热一碗小米粥,还有一碗汤来,给凤年好好喝上一口。 偶尔欺负欺负可以,但把凤年欺负狠了,她也有点心疼。 温开水凤年不要喝,汤递到嘴边还嫌烫,烦人烦的不是一点两点,王佩珑都想把他敲晕了直接灌进去。 这汤多难得啊,最鲜最嫩的河鲫鱼,还是她自己亲自盯着火炖的,在把锅里鱼头翻面时手都被烫伤一块,本来想以此为借口进一步勾起凤年对她的爱护,但无奈凤年此时已经被又掐又吐地折腾了半宿,那她也就不做这种讨好人拍马屁的细碎功夫了,鬼都不看,人更不看。 她是好不容易把陈凤年重新伺候好,重新弄躺下,全然没料到身后的万显山还是那副老爷派头,还是那样的惹人讨厌,他眼瞧这会佩珑服侍完了小白脸梳洗,给他脱了袜子换睡衣,绞了毛巾重新擦脸,一步一步,妥妥帖帖,无微不至。 她不知道自己的举动全落到万显山的眼睛里,他是看得目不转睛。 所以呢? 她有这样照顾过我吗? 万显山冷眼旁观,在心中悄悄问过自己。 下一刻,他却即刻作出答复:是的,她有过。 但是晚了。 虽然说陈三这样的待遇他不是不曾消受,不过自从佩珑走后,他再要消受,也只在书寓里; 别的地方还真是没有。 书寓是高级妓院,玩一玩就要不少钱,每次玩还都不是同一个姑娘,服务周到是分内的,不然明码标价还卖什么卖。 但是陈凤年,品质良好,滴酒就躺,从来不玩,竟也能受到如此周到的服侍。 万显山咂咂嘴,觉得奶油小开受到了服侍,而自己孤零零站在人家的地盘上,除了闷头耍无赖以外,几乎就是碍眼了。 他到底有多碍眼,他心里也没数,也从来不觉得。 但是在佩珑两只杏眼的照射下,他真是觉得自己很碍眼。 不能把人抢回去,也不能和她亲近,他的郁闷也是难言。 或许陈凤年这就是傻人有傻福,越傻就越有人上赶着要照顾他,给他擦屁股。 真他妈不公平。 此时纵然已经有亲亲佩珑的细心照顾,陈凤年的人来疯依旧没有止住的迹象,发作的频率是歇一阵疯一阵,疯的多歇的也快,这时候身体干净清爽,肠胃也干净清爽,他就又开始歇了。 王佩珑等他歇,歇完却发现凤年今天新认的万老兄,即自己的前任金主依然不曾离去,站在那里几乎是用一种痴迷的目光欣赏自己的动人身姿,胃部便又开始暗暗作呕,憋着劲地在想是不是要趁机恶心他一把,也像凤年那样,闭着眼一吐就吐一地。 别看她年纪小,她在上海活了十来年了,暗亏是吃过一点,但是明着吃的,还没有过! 打定主意要把万显山这尊大佛给敷衍走,王佩珑不作声不作响,决定先不说话,以静衬动,看对方下一步是想干什么。 万显山仍不知自己碍眼碍出了境界,他此时心情有些复杂,许是陷入一场死循环、那一点点酸味泛上来,越是琢磨的细就越是酸无止境,佩珑心中的想法他不清楚,只知道大咧咧占据他人地盘,本金没有就先提利息,他都这样了也不能白来一趟,总要得点甜头尝尝; 佩珑已经放野了心,敢对他有脾气了,说睡不到就是睡不到,那他也犯不上着急,先摸个小手也是好的。 可谁知他那手刚伸上去,都没搭着美人身上穿的衣料,王佩珑转头就往楼道口吊嗓子,大声招呼:“小玉啊!人呢!快点上来呀!这卧室里味道重是重的嘞,快上来收拾收拾,万先生脸色也不好,给他端碗鲜汤来,解解臆气!” 小玉是王佩珑贴身的丫鬟,胸脯很瘪,人却是机灵,一直受到王小姐着意的培养,这时候就在楼道口极是清脆地应了一声,甩着辫子,拎着抹布拖把就过来了。 她人小,但手脚活络,三下两下就将卧室料理干净,又在楼道口点上蚊香,只待十分钟过后,卧室便又如万显山刚进来时那般整洁干净,不像个发过酒疯的现场。 万显山听见王佩珑对着楼梯口嚷嚷,嚷嚷的内容让人也挑不出毛病,再联想她之前说过要剐肉跟他硬拼的话,终于是定下心来思考了零点一秒,刚才伸出去这手就不得已的,又缩了回去。 大老板虽说可以不要脸,但在下人面前也露出一副急色鬼的样子,那就太没脸了点。 面对精神正好,还能趁机大闹一场的醉鬼,和一边憋着要送客的小姑娘,他就是淫-心再大,这时也是非常之睡不下去。 今夜居然找不到乐子,实在是大大地影响了万老板的心情。 万显山默默地在心里记上一笔,想要么不搞,要么就搞大点,等以后佩珑重新落回自己手里,总要叫她尝尝厉害。 第十章 擦屁股 用王佩珑的话来讲,就算是擦屁股,也总有擦完的时候。 擦完弄完,小公馆的客房到底还是没用上。 离开前万显山的食欲终于回归正常,没有再多贪喝一碗鲜汤,单是侧过脸看了她一眼,牙齿倒是很白,但是笑的神情阴郁,犹如墨汁一摊的乌云,还不如不笑。 然后他转过身,一句狠话都没说,面无表情的就走了。 然而他的神情变化逃不过王佩珑的法眼,面对此等不好惹的万显山,她是恒久地向他表达着满腔的厌恶与歉意,恨不能三鞠躬三叩首加以上供咒他立地升天,只等门一关上后,她脸色一变,转头噔噔噔就跑上了楼。 脱衣服!洗澡!她快被凤年的呕吐物给臭死了! 伴随着卫生间里哗啦啦的水声,床上的陈凤年翻了个身子,睡眼朦胧间,又微微睁开了眼睛。 接着,他翻了个身,坐了起来。 小公馆深夜送客,不是寻常待客之风,万显山出了门,人是还好,是表里如一地沉稳厚重,并未因吃不到唐僧肉而着恼,只是想吃的心越来越重,头脑和下半身都有些烦躁,不太好排遣。 他怀疑自己今天是被耍了,但是被耍的痕迹不明显,让他气的想骂人,却远没到想杀人的地步; 那就还好。 唐僧嘛,本身就是九九八十一难的人物,想吃也是没那么容易的。 这一回陈凤年喝吐了,吐也没什么; 那下一回等他不吐就是了。 就是佩珑心术不正,故意吊他胃口,这一点实在可气! 万显山自问优点无数,首当其冲就是记性很好。 尤其是记仇。 记仇这种事是不分男女的,不像上街砍人,砍十个小老婆都不如砍一个大老板有用,因为小老婆没了还能再讨,大老板没了,小老婆们失了经济来源,就不能单是卖笑,统统要改行卖身了。 他起先并不赞同黄老板出手整治人家小姑娘,一是为着旧情,二是阎王打架关底下人什么事,唱戏的头顶顶的是老板,戚老八开丽都,一张票敢卖五块,隔壁黄老板的浙东大戏院一张票三块,这生意再做下去大家都没得谈。 所以他建议剁掉戚老八一只手,就算是给个教训,让他从右撇子变成左撇子,吃饭都得换只手重新练怎么拿筷子。 看,还要重新换手、练筷子,这个教训多么崭新,多令人印象深刻,这在他看来就已经足够。 万显山仔细回想刚才佩珑在小公馆里招待敷衍他的做派,她的腿上穿了双肉色丝袜,极薄极轻,非常透肉,脚下蹬着小高跟,旗袍的叉开到小腿下半寸,昂首挺胸,很来劲。 来劲来劲,给她脸让她来劲,她个唱戏的居然还金贵上了。 和陈安年一样,都是给脸不要脸的货。 教训一下吧,不教训不行,他的小东西长大了,年轻人就是好,年少轻狂,他看她狂的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忘了。 但是教训过头,他又怕把人逼急了,不好收场。 万显山的食指在车座上一下一下敲,嗒一下,又嗒一下,很烦躁。 车里许久没有声音,司机在驾驶座上把着方向盘,隔壁副驾驶坐了领头的跟班——小名是阿大,大名是洪双喜,今早碰瓷陈家司机,和陈三少爷搭上关系的主力人员; 名义上是万显山的干儿子,实际上是却是左手并右手,地位超然,时刻都要跟着的。 后排依旧没有作声,洪双喜透过后视镜看一看,料想老板这是生闷气,又憋上了。 生闷气可以,不能生太久,更不能憋着,不然倒霉的一定是他。 司机是不敢问,洪双喜就可以问。 他从副驾驶上扭过脖子,悄言轻声,脸上的刀疤都隐在夜色里,看不清:“老板,哪条路走?” 万显山褂袖拢一拢,气还是很气,但不见得就要跟自己犯气。 他闭上眼,想了想,还是道:“就四马路吧。” 汽车好比铁盒子,铁盒子里三个人,喘口大气都能听见的,洪双喜就非要再传一遍,跟司机说:“快点开,到四马路去!” 发动机的轰鸣逐渐远去,待到万老板怀揣着一肚子的火气前去清倌人处寻求释放后,贴着窗帘布偷看的王佩珑才放下耳朵松掉一口气,心说厚皮赖脸的下作胚总算是滚蛋了。 刚才楼上已经疯过一场,她亲手将陈凤年重新收拾利索,很完好地又送上了床,这时候瞌睡劲过去,陈凤年也就不负众望,开始了下一个步骤--拉人睡觉。 “睡觉!” 他趴在床上,伸手去扯她的袖子管,嘴巴里含糊不清,但是传达出的意思却很清楚:“脱光了来!陪我睡觉!” 王佩珑正在卫生间换睡衣,这时听见了就气的大喊一声:“我这正卸妆呢!要睡你自己睡!” 陈凤年被她吼过一声,老实了; 然后过去五分钟,他心仍不死,继续坐床上耍无赖。 ......可见不管是不是留过洋,男人都是一回事,喝多了全是下三路的老手,吵着闹着就非要拉人睡觉。 王佩珑擦过头发,恨不得一脚把他踹老实了,可架不住洗干净洗白白的陈凤年散发着男性肉体的清香,面目可谓是远看如画近看如玉,看着就是那么讨人喜欢——就是放上海滩遍地找,也找不到这么好看的男人了啊! 凤年喜欢她,她何尝不喜欢,就算他带进家门来的那位万老兄刚才给她造成了不少的精神伤害和烦恼,王佩珑这会也只是压低了声音去骂他,骂的轻声细语,鸡零狗碎,不好的词汇统统冲着姓万的去,只有不那么严重的,她才会对陈凤年使用。 对着凤年,她归到底还是舍不得动气。 “说了帮你留饭你还喝酒,大晚上的不睡觉还闹!作死了你!” 她换好了中午午睡穿过的睡衣,躺进被子里语带娇气地骂陈凤年,骂的中气十足但又留有空隙,总之这个度要把握好,不然一味地埋汰别人,花旦就得改行成泼妇了。 佩珑是对他有气,然而陈凤年却很快乐,一个劲地把她往自己身边拉:“来,你来右边,让我好抱着你,快一点!” 他的力气和万老板没得比,可是佩珑还是很迁就他,嘴巴上喋喋不休,身-体倒很诚-实地被他一把拉过去,他的左手温柔地搭在她的背上,她的右手则摸到了他的肚子,温热的,很柔软。 王佩珑一个没忍住,轻轻在他肚皮上拍了下,感觉像在挑西瓜,买之前要敲一敲,试试看声响。 单单就这一个动作,她这心情就多云转晴,当即便高兴了。 这么亲昵的动作啊,只能是她敢做的。 全上海还有谁可以拍到三少爷的肚子呢? “拍一拍倒是不疼,不过刚才你干嘛掐我腰,还掐我那里........”陈凤年肚子下意识地缩了一下,然后就委屈的冲她撒娇:“到现在都难受呢。” 王佩珑扯过被子给他俩盖的严严实实,又抬头亲了亲凤年的下巴:“那你闹腾了一晚上,都在我身上吐干净了,这会儿还想不想吐啊?” 陈凤年顺手抱过她,又缩在被子里摇了摇头:“不想了。” 他说:“就是难受,胃不舒服。” 王佩珑看他一眼,没说话,心里却是在幸灾乐祸。 她想,让你喝让你喝,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背着我再喝了! 陈凤年没有空着肚皮睡觉,王佩珑后面让小玉又上来了一趟,就着酱瓜和榨菜给他灌了半碗稀饭。 吐干净了以后切忌吃油腻和荤腥,但是又不能让胃口断档,这时稀饭就是最好的选择。 陈凤年方才还有点生气,但气消了他又开始觉得佩珑体贴,晓得心疼他了。 一个翻身,他把她压在下面,鼻尖对鼻尖,眉眼对眉眼。 两个小年轻,又正是最好的时候,年轻人在床上厮磨得都没了分寸,你亲一口我回亲一口,你抱我一下,另一方也一定要抱回去。 分明亲不够,可还是要亲; 就是要他知道,她这样一位美丽佳人,原该是飞鸟无依乱投林,可如今却是专属于他的,他必须要待她好。 王佩珑依偎着他,窸窸窣窣地跟凤年说悄悄话,说出来他也听不清,好像在说你这个没良心的,一会儿又说你今晚就是要欺负我,你个没良心的欺负死我算了....... 后来,后来就不知道谁在说话,又是谁先堵上了嘴巴; 总之王佩珑这一晚上精神压力太大,这时就急需放松一下。 卧室的光线温暖而昏黄,她悄悄闭上了眼,沉浸在这片只有她和凤年的小世界里,她每次都大方地敞开怀抱去迎接他,她晓得凤年喜欢看着她,一边看着她一边动作,偶尔还要用鼻尖蹭她的脸颊,弄得她很痒。 她感受到了,忍不住笑出声,要他凑近一点。 他们拥抱,亲吻。 被开辟过的道路是那样熟悉,他动的她热死了,热但是舒服,仿佛心都要热的化开。 “哎,你可真要对我好一点.......” 王佩珑近距离地瞧他,果然她挑中的人怎么都是好的,好的又忍不住和凤年咬起了耳朵,在他耳垂上留下个无伤大雅的牙齿印。 她说:“刚才差一点我就让你新认的老大哥捏住,要被做坏事啦!” “什么坏事?” “就是那个呀!” “那个是哪个啊?” “就是把人.....哎呀你这个人戆兮兮的、不跟你说了!” 说完跟着又咬了一口,耳垂上就又是一个牙齿印。 陈凤年两只耳朵都吃痛,也不管她说的到底是哪,他只知道佩珑对他好,他喝醉了也还知道她好。 他真是个很容易就高兴的人。 这天,小公馆主卧床头柜上的台灯开了一夜。 第二天陈凤年彻底睡醒,揉着眼睛,问什么什么不记得。 王佩珑刚刚还在洗漱,这时就一把把擦脸的热毛巾丢他脸上,气都要气死了。 第十一章 相好 擦过脸,陈凤年还是没记起昨晚的事情,包括他大哥陈安年昨天叮嘱他,让他早点回家这件事也忘得一干二净。 记不起来,也就没有所谓的心理负担,他很惬意地起床下地,去卫生间上了个厕所,又刷牙洗脸,刷牙的时候还哼起了四季歌,唱到‘大姑娘窗下绣鸳鸯’的时候嗓子没掐起来,岔跑了音。 这个时候,他是决计是想不到过会儿回家就要被大哥揪着耳朵挨上一顿臭骂的。 他下楼,闻到了香味,是厨房间又炖起了鸽子汤。 陈家出来的少爷多少都留过洋,他算是实打实的西派人了,吃洋食念洋文,从不晓得葱油饼和豆浆的好处。 王佩珑和他是两个极端。 为了身材和脸面上的保养,她是咬牙切齿地下了狠劲,即从小就要漂亮,从小就胃不好; 什么玩意儿就要早上喝牛奶,晚上睡前再喝牛奶,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但是凤年要她喝,还美曰其名牛奶对身体好,所以她从不作反驳,喝的无比自然。 为了掰正凤年日渐西化的毛病,她自问在厨艺上可没少下功夫。 厨房油烟气太重,王佩珑就翻出一套最普通的衣裳来穿,鱼肚白的竹袖旗袍,外面套一件桑子红的羊毛针织披肩,胜在年轻貌美,不打扮就已经是格外的好气色,陈凤年刚起床就见她已经收拾停当了,着实是叫人耳目一新的漂亮。 “以后啊.......那个叫什么来着?哦对,那个万老板开的场子就不要去了。” 王佩珑忙进忙出的看火准备早餐,居家感颇为浓厚,和丫鬟小玉里外搭配着,竟然也有了点小家碧玉的腔调。 她手忙,嘴不闲,还能顺带跟陈凤年说教,说万显山的坏话:“我看昨天来家里的万老板不像个善类,进来就问卧室在哪里。没见过上朋友家先奔主人房去的,这也太没礼貌了点。你昨晚还说跟他去打牌了是不是?下次不准去打牌听到没有,这种东西沾上了戒不掉的,慢慢的进账比不上出账,你大哥知道了不还是要指着鼻子骂你嘛.......” 她娇娇嗔嗔,说的话句句是道理,可惜句句不受重视,陈凤年左耳进右耳出,坐在餐桌前,自顾自拿起调羹喝了一口; 喝的太急,他一吐舌头,直呼‘烫死了’。 好家伙,半斤多的鸽子,加了黄芪和半只乌骨鸡吊汤,吃了不晓得多补元气,也就他这样的小开一天一只吃得起。 被烫舌头,他直接就发了脾气,把碗一推,干脆就不吃了。 王佩珑看他这个样子就偷笑,觉得凤年使性子的时候那脸蛋看上去真是有点坏坏的,但他坏也坏的不地道,闹脾气也闹不大,也实在是坏的太单纯了。 “佩珑,你还别说。”陈凤年开口道:“我觉得啊,其实万老板这人,人还可以。” 他呼着舌头,有条不紊地分析:“就是不能深交。” “就你一个人聪明死了,现在睡醒了就又知道了是吧?”王佩珑回头飞他一个眼风,忍了忍还是没告诉他,她昨晚睡着以后做了两场噩梦,梦里一会是万显山狰狞的脸,一会又冒出来个陈凤年,两场梦里就凤年最不省心。 她一想到他在床上那股痴缠的劲,心里登时就有气。 凤年就那么缠着自己不撒手,就跟狗舔着肉骨头不撒口一样,害她一晚上睡眠失常,早上起来两只眼圈全部是黑的。 黑着眼圈还得给他炖鸽子汤,哼! 不过她余光一瞥,又看见陈凤年耳垂上还有个小小的牙齿印,心情也就偷偷转好了。 “下次,下次再有我就不去了。”陈凤年跟她打包票:“人家跟我客气,那我也不能跟他假客气,不然不就是我这边不占理了吗。” “不占理也不能这样啊,哪有抢了哥哥生意,转头又带弟弟跑出去花天酒地的。” 王佩珑听陈凤年大致地说了下来龙去脉,一听到陈家的司机撞上了万显山的狗腿子,后边万显山又拉着凤年借口去打牌喝酒,就知道整出撞车戏码都是姓万的在背后捣鬼,摆明了是故意的。 她看凤年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便起了心思,故意问他:“欸,那万老板来路真这么大啊,你爸爸都亲自和他谈生意啊?” “嗐、”陈凤年知道的信息不多,都是大哥在家时时刻刻打预防针,他才多少记下一点:“那个哪叫生意,大哥说这就跟强买强卖差不多了。”他说:“跑马厅那里的犹太人不肯搬,新地皮开不起来,爸爸拜托了万老板去办,结果三天,三天他就把人都赶了出去,说是肉冬瓜切好通通丢进江里,爸爸知道后说要摆桌酒谢他,他说不用,好嘛,我们还以为这事完了呢,哪晓得大哥前两天从西安进了三十车西药,车子一开过租界,万老板就跳出来,非要自己扣下十车,大哥拜托巡捕房的人去跟他谈,他又狮子大开口,问我们要保护费,说怕半路有人把药抢了,他帮我们看着。” “那然后呢?”王佩珑问道。 “没有然后。”陈凤年顺势拿起帕子擦擦嘴巴:“西药这种东西涨得快,扣的越久越不好卖,只好十车都给他啦!” 哦,那就不奇怪了。 王佩珑心说。 这么蛮横还不讲道理,的确是万显山的作风。 “那你也不要跟他太客气了,得罪人的事情不要做。”她提醒他:“下次万老板找你,你就直接告诉大少爷,让大少爷去跟他面对面,你大哥这人门槛多精啊!” 陈凤年点头,他也不傻,老神在在地跟王佩珑讲:“不用你多说,我晓得。” 他在刚睡醒时头脑格外清醒,更凭着自己的理解加以分析:“爸爸和大哥跟做生意没吃过大亏,他们手上有产业、还有人。哪里像我啊,什么都没有,万老板在大哥那里找不到豁口,没有办法跟大哥搭上交情,搭不上交情就谈不成生意,货物流通现在都靠码头,超过二十斤就要问市政府拿批示,大哥做生意一向只给熟人批.......你看他一天天就要扣那么多西药,真要攀人情的话不就只能找上我了嘛!” “嘁、”王佩珑听懂了,娇俏地睨他一眼:“你倒是蛮有自知之明的嘛!” 陈凤年也附和她:“我又不傻。”再一点头,补充道:“就是比较好骗。” 原来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耳根软,好骗。 他从鸽子汤上移开视线,一口一口往嘴里塞,继续对着她道:“所以为了我好大家好,你们最好都不要骗我啊.......” “好啦,赶紧把汤喝掉吧!”王佩珑从昨天傍晚加上今天上午,是实打实的累了十二个钟头,她现在急需把陈凤年弄回去,自己好到床上再补一个觉头,于是就出声打断他:“你们家大少爷知道你在我这边又混了一夜,心里还不知道怎么编排我呢!我一个唱戏的总不能老霸占三少爷,等下就安排车来接你,得放你回家啦!” 陈凤年很顺从,没有反驳,知道在外面过夜可以,但得有度。 佩珑说让他惦记着,一个月来十次八次吧,两边都要过得去。 这就差不多了。 如今上海能挂牌的小汽车有限,再者拉车的汉子腿脚快,并不比汽车慢上许多,如王佩珑这样等级的名角出行是务必要包车的。 今日暂无出行计划,王佩珑又打定主意要补觉,就把黄包车并车夫一起给让了出来。 反正这笔费用本来就是挂到凤年头上的。 他今天回去,下一次来大概要三天后。 三天后,她就要正式复出,正经地开戏了。 能洗掉当初的黑历史重新登台,也算是桩好事情。 ——在上海滩,大凡是名角重出江湖,一般都是要讲点排场的。 像丽都大戏院的票子打半个月前就开始卖。 不到两天,卖光。 所以这种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要不是凤年天天陪着她,时时地哄她开心,她可真是要紧张坏了呢。 认识还不到两个月,王佩珑就已经把陈家的底,还有凤年的底也给摸了个透。 摸透,她才好对症下药。 台柱子的身份在那里,她才不住戏班,单间也不住,她自有她的小公馆。 唱评弹的只要两个人,抄起琵琶就能干,可惜越剧班子不是这么一回事,粗看是脏乱差,细看是又脏又乱又差,穷的闹饥荒时候能呆,可现在她王佩珑又起来了,那么此等下三滥的地方是肯定不能呆的; 酒店价贵,也住的很没安全感。 凤年看出她的不安了,当然义不容辞,替她长租了一间楼上楼下,有客厅有阳台的西洋式公寓,样样都不缺的,平日里会客吊嗓,尽数皆是风景。 和他相好的期间,她没出过一分钱。 凤年给她一口气缴了一年的房钱。 单是租,还没买。 陈家的财政大权不在陈三手里,陈大占的比例最重,陈二也拿了一点,唯独凤年没有。 他闲,家里人怕闲的出事,所以就只给他零花钱。 这一点王佩珑的手姑且还没伸到那么长,暂时也没办法。 别看他们俩那么好,相好归相好,有些事却是要提前说清楚的; 每次凤年来找她时都得提前打招呼,等人到门前,她听见敲门声音,再去让下人开门。 凤年替她付了房钱,自己却没钥匙。 没钥匙就进不来。 王佩珑把那扇门当成女人裤腰带似的看,必要时一定得勒紧,千万不能松。 有一把钥匙,那凤年就是主顾,可以随时随地,想来就来,想睡就睡。 没有钥匙,她就可以大肆耍蛮,提各种有理没理的要求,因为自己可以暂时地保持清高,保持她所谓的距离美,而不是在被人睡完了之后,还得自己穿衣服喊车回去。 她知道凤年的脾气,是非常好哄的。 他是心甘情愿地同她好,给她砸钱。 第十二章 断片 话又说回来,也不能总是绕着凤年怎样怎样,广信银行的儿子辈们都可以顺带着捋上一捋,比如陈大少爷接了家业干的蒸蒸日上,陈二少爷前几年就娶了点金行(当铺)的千金,老的少的几乎都是正房姨太太齐备,还处在锦绣堆里没讨过老婆的,唯独就剩下个白白净净的三少爷,她的凤年。 不缺钱不缺闲,缺的就是个花钱的当口。 不要紧,王佩珑给他机会: 她心说自己就是那个当口。 多好的人,多好的男人。 这年头啊,能找个不带铜臭气的男人多难。 王佩珑在众多世家公子里挑挑拣拣,陈家的族谱都要给她翻出来了,末了也还是觉得他好。 好哄,好拿捏,是个听话的乖宝宝。 她自觉今年已经十七,十四那年光顾着和赛玉楼争风吃醋,比排场比穿金和戴银,也没留下点存性,现在想想实在是不上算; 干这一行的,超过十九就算是在走下坡路,她实在是浪费不起了。 吃苦,再苦也不是心甘情愿,王佩珑被迫地夹紧尾巴做人,在戏班子忍耐忍耐再忍耐,一直忍过去三年,生生从崔莺莺唱成了小红娘,直等到今年才借着撞上凤年,再度翻红。 她得红,不红就得在戏班子一辈子唱下去,还有可能烂屁股; 因为老一辈的人都说,唱玩意儿的不算人,有钱老爷们的膝盖头坐多了,屁股上是要长烂疮的。 所以还是红了好。 红了才有本钱。 王佩珑这会把凤年当作底牌,不管怎么样,底牌总是珍贵,说不定一把对子出来直接炸了对方的大怪和俩王,所以说怎么都不好轻易亮出来。 所以稳扎稳打,她得慢慢撺掇凤年,撺掇他给自己折腾出个名分来,哪怕只是个姨太太呢? 她在楼上看见凤年出门走了,真是舍不得,她对凤年的占有欲兴许是与日俱增,千方百计想和他多亲近一点,可惜凤年玩心再大也不忘做个乖宝宝,总想着要回他那个家。 “小姐,牛奶热好了,现在喝吗?” 丫鬟小玉很懂事,知道这家的男主人是一心向西方文化看齐的,所以到点了就把牛奶拿过来。 王佩珑看一眼就把她挥退了,眉毛一皱,大声地呵斥她:“拿走拿走!以后三少爷回来了再把它端出来,私底下不要让我看到这东西,最近没事就天天喝,好家伙,腻死我了,什么东西嘛!” 真是稀奇了,她从不在凤年面前直眉瞪眼,私底下却是这副样子。 原来温婉和清高是她的假象,只等凤年一走她就恢复本性,从身到心都暴躁起来。 没办法,装的太累了,她怎么也得歇歇,歇够才能继续演。 丫鬟小玉吓了老大一跳,同时又很委屈。 小姐那语气和眼神都太凶了,从视觉上便很有冲击感。 明明是三少爷出门前叮嘱她的,要她备好牛奶放着,随时预备着小姐想喝,说什么对皮肤好,很养身的。 可是看王佩珑的面色,那真是凶的人退避三舍,小玉不敢再触她的霉头,就又端着牛奶下楼去了。 各人有各人的想法,王佩珑快烦死厨房间那堆囤起来的奶瓶子了,反过来看也一样,陈凤年对佩珑的生活习惯也有诸多看不惯,但也是对事不对人,他们都是彼此眼中的亲亲宝贝,亲归亲,爱归爱,谁都不碍着谁。 昨晚的记忆依旧在脑中断断续续,并非是接不上,陈凤年记得他被万老板带到了黄公馆,输了不少牌资,后气恼之下又喝了点酒,此乃第一个断片;等稍微清醒一点,他就已经坐在万老板那辆福特牌小轿车上,身体在内,脑袋则挂在车窗外面吹风,此乃断片之二; 最后,他无比莫名,却又无比自然地就和万显山勾肩搭臂,一起站到小公馆的门前。 等反应过来时,他的佩珑就已经让小玉给他开了门; 他的佩珑好看是真好看,用清水和珍珠粉妆饰肤色,还穿了他喜欢的淡素色旗袍,脸上的笑欲语还休,将止未止; 气氛是尴尬、但人却旖旎,还是那样清清冷冷的调调。 ——这就是他第三次断片前所记得的场景。 .......所以说喝酒误事,假酒害人。 陈凤年坐在车上冲盹打瞌睡,就想自己大概是天生的不适合碰酒制品,碰前碰后都很倒霉,永远没有好事情。 上午十点左右,他准点到家。 到家,果然就被正好会客完毕的陈安年逮到狠狠骂了一顿; 就在客厅,一张茶几隔开沙发和两人,一人坐,另一人站; 入座乃是骂人者,骂的是唾沫横飞气急败坏;站着乃是挨骂者,被骂的是耳根发红,无处藏身。 “昨天我说没说过?我跟你说爸爸在家里要请客李总长一家,人家大老远从南京过来,你没胃口,可以;出去玩,也可以,晚饭不想吃更没人管你,但是人一定要到,我这话说过没有!” 客厅无外人,陈安年板着脸训斥自己的幼弟,而下人怕被卷入战火,此时便统一地远离此地; 场面空置,回音嘹亮,陈安年听着自己的回音呈立体式,于是骂的愈发痛快。 陈凤年两只眼睛看自己的皮鞋尖,脸上十分地挂不住,但是没有害怕的样子; 挨骂已成自然,他在大哥面前非常习惯。 陈安年怒其站着宛若一条咸菜鱼,不管旁人说什么就只会干瞪眼,偏偏他在爸爸妈妈面前还最是得宠,看的跟眼珠子跟宝贝一样,真真是天大的不公。 “跟你讲不三不四的地方要少去,你听进去没有!” 陈凤年低头,眼睛却在朝门外瞟,嘴里却回答着: “听进去了,大哥说的对。” “对你还不听!” 陈安年气急败坏,掏出手帕擦汗,又揉揉太阳穴,感觉血压都要被气到升高:“别看了!妈妈和你大嫂今天约了费太太出去打牌,整个白天都不在家。” “哦.....费太太,那个台巴子的老婆?” “你管人家干嘛!” 陈凤年于是不瞟了,专心低头挨骂。 联想到现在的医学界有说血压升高对身体大大的有害,所以为了健康着想,陈安年决定还是尽量放缓语调,心平气和一点:“你外国读完书,要回来放松我不管,但是有些事情也要放到台面上好好想想了,李总长在南京担任要职,和我们家也算是长期的有来往,你下午要是有空的话,就给李小姐打个电话,约她去吃个下午茶.......” “没空,没电话,不想打。” 陈凤年仍旧站的笔笔直,立刻回答道:“李小姐太胖,让人看了欢喜不起来!” “放屁!”陈安年扯松了领带,整个人气得要死:“人家这叫福相!” 陈凤年却很坚持:“就是胖!”他怕大哥不信,就作势用手托着下巴:“肉都荡到这里,差一厘就要挂不住了!” 他又不是没见过,那个南京来的李总长本身就长的十分圆润,肚上三层脖上三层,仿佛从小便患有痴肥症; 长的圆润很简单,但是能做到圆且油腻这两点就上了难度,可谓世间少有; 结果李总长一家都是这样的人。 陈凤年看人看的是眼缘,像什么李三小姐,那一定就是跟他此生无缘,多看一眼饭都要吃不下了。 他大哥陈安年虽有同感,但还是气得白他一眼,鼻孔哼气算是不屑。 看来他内心也承认弟弟说的话。 李总长是胖,他们一家子都胖。 其实在弟弟回家的前脚,他刚把来访的李总长并李总长带来的三小姐打包送走,在他个人主观意识里,那位三小姐细看真可算是少奶奶的理想长相:生的是脸若银盘眼若水杏,两只胳膊如白嫩如藕,肥厚软糯的双下巴忽隐忽现,连名字也取的恰如其分,唤作淑娴。 胖么是胖了一点,但胖的均匀,上下一般地滚圆,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娶老婆就该这样,内能镇宅外能端方,像那水蛇腰翘屁股,什么都不会就会缠上男人爷们,有什么意思; 一旦纵容这些个邪花入室,家无宁日的日子不消多想,已经排成长队等候——都不看看是什么货色! 横竖都是三弟的眼睛有毛病,他这个大哥除非把他眼睛挖出来重装,不然救不了。 明明一看就是好生养的身段和面貌,在他嘴巴里就成了胖,巨胖。 陈安年不好细想,一想就要被陈凤年气的血压忽高忽低,扪心自问他此刻若是李三小姐,恐怕都要气的一屁股坐死他了! 他身为陈家下一任的一家之主,生意是做的风生水起,但对弟弟们的事情一直都很烦躁;二弟润年是不用挂心的,吃喝玩乐样样精,就是没什么生意头脑,三弟倒是比二弟脾气更好,就是终身大事没着落,更烦。 一想到二弟陈润年携家带口,如今正和妻子跑去法国度假,而家里头的凤年又刚回来,一回来就搭上戚老八手底下卖戏唱的女旦,女旦是什么玩意儿,和贤妻良母差的不是一点两点,和妖精倒是一个级别。 还都是害人精。 陈安年一想到这个,那阵烦躁的心情就无法抵挡,骂够了就挥挥手让陈凤年麻溜地滚蛋,直滚到他在客厅看不见人为止; 陈凤年脾气是好,说滚就滚。 他见大哥不理他,三秒就滚回了楼上,一脑袋砸到鹅绒枕头里,感觉是非常的庆幸。 大哥尚在气头上,并没有问他昨天到底干了些什么。 大哥只以为他去找了佩珑,私底下没有跟什么万老板扯上关系。 大哥和万显山是死对头,死的不能再死,绝没有握手言和的可能。 他其实昨天半夜才去找了佩珑,其余时间都跟万老板那帮朋友一起打牌了。 幸好幸好。 大哥不问,那他就不说。 陈凤年觉得这种事说了也白说。 他脑中的记忆是断片式,所以以己度人,他就觉得大哥生了气,也可以被气到断片。 可能大哥和他一样。 气忘了,就不问了。 第十三章 动听 陈凤年头靠在枕头上,本来不想睡,但眼睛一睁一闭,他倒是也眯了两个钟头; 天气闷热,上海的梅雨天有的时候甚至能把人活活闷死,他大哥骂的都出汗了,他挨骂的也不好受,背上薄薄一层,都是虚汗。 上来睡觉的时候还没盖被子,衣裳都没脱。 汗糊在背上,又随着体温渐渐收干,陈凤年便感觉有点不太好。 他想打喷嚏。 这时候小小的一场感冒都是麻烦,秋养膘冬养眠,秋天天气时刻变化,一生病就不容易好。 陈凤年酸着脸,半天才把那个酝酿中的喷嚏给憋回去。 接着他蹬掉鞋子,又脱掉袜子,这回整个人都钻进被子里头去了。 早睡早起作息稳定,觉不足就补,补过头就起床,不管怎么样首先都要紧着自己——这个习惯也不知道是佩珑传给他还是他传给的佩珑,似乎明里暗里,他们俩的习惯在某些时候非常的统一,统一到让他潜意识就认为他们俩是惺惺相惜,除却家世和地位,那是相当的匹配。 佩珑的出身是好的,但是命不好,长大了反倒还拖累她原本的出身; 佩珑的模样和脾气也是没的说的,他有时不善言辞,也是佩珑教他说话,跟他说大哥的好,让他听大哥的话。 这样的女人,古灵精怪,又沉的住气,他一看见就很欢喜。 这才叫真正的欢喜。 陈凤年有时会忍不住垂头叹气,心想佩珑如果不唱戏该多好。 哪怕佩珑家里只开了间小卖铺,每天天不亮就要出来卖油条卖豆腐脑,他也有决心说服家里,一路敲锣打鼓地把她弄进家门,正经地做个太太。 可陈家代代娶大老婆纳小老婆,却从没有从娼门梨园里接人的先例。 按照他爸陈康柏和他哥陈安年的想法,一旦纵容这些个邪花入室,这家的人纵使不坏,风水也要坏。 陈凤年把脸埋在枕头里,对他和佩珑的关系毫无头绪。 唉,佩珑怎么就是个唱戏的呢? 他怕想多了又难过,憋着要打喷嚏,于是叹气一会儿,睡着了也就不想了。 梦里也是一片混沌,和他鼻子里那坨鼻涕一样,拖沓着不肯出来。 陈凤年躺啊躺,躺到觉头过去,肚子闹饥荒不得不起时,下人恰好上来敲门:“三少爷,外头有电话找。” “是李小姐吗?是的话跟她说我不在。” “不是。” 下人在门外毕恭毕敬:“那个人说他姓万。” “啊?”陈凤年转转眼珠子,头还枕着枕头没起来,翻过脸冲房间门外边问:“确定不是找大哥的吗?” “没有,人家说的是找三少爷,不会听错的。” 陈凤年翻身坐起,两脚下地找拖鞋,稀松平常地往外走,嘴里还念念有词:“那我也不认识什么姓万的小姐呀.........” 接起电话,倒也不是万小姐。 是万先生。 “昨天休息的怎么样,感觉好一点没有?”万显山昨天刚成为陈凤年口头上的大哥,此时倒也不忌讳,也没觉着大清老早打电话到陈主-席家问候人家的三弟是不是有问题,他只顾自己开不开心。 陈凤年偏过头看看书房外面,下人们清早要打扫卫生,一个个走过来走过去在忙事情; 不知道有谁的耳朵是灵光的,万一被听到电话里的内容,就不太好了。 总之陈凤年接到万老板的电话,不喜也不惊,独有种很心虚的感觉。 “嗯,刚起来,过一会大概要出去陪大哥吃饭。”他说道。 电话里万显山轻笑了一下:“大少爷这么忙,又出去谈生意?” 陈凤年想说是跟李总长,但话到嘴边还是虚了,想到要留心眼,便只回答:“嗯,大哥忙他的,也总爱拉上我。”怕说多了又要没完没了,赶忙跟着问:“找我有事?” “没什么,就是昨天在贤弟那里蹭了一顿好饭,小太太也周到。”万显山跟他假客气,还一口一个贤弟地叫上了:“昨天我回去想了一晚上,早上起来感觉心里还是过意不去,没有别的,就特地打来问候问候你。” 陈凤年想这么点小事还要特地问候,可见是放在心上的,这么看来这人除了生意做大点,倒也没佩珑说的那么没礼貌,便老实回答说:“我倒不要紧,早上佩珑炖了鸽子汤,喝了就好多了。”说完仍是怕万显山又想带他去哪哪哪儿摸牌,便先发制人:“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这边先挂电话了,大哥在楼下喊我。” “诶诶诶先别着急挂啊”电话里的语速快了许多,更显他这个接电话的人身份重要:“巧了吗这不是,我这里也有场子堂事要拉上你,来不来?直接给个准话。” “不来。”陈凤年这回回答的很干脆:“反正最近忙,爸爸亲自去招待领事馆的人,就剩下大哥在家里,管我管的跟孙子似的,也出不来。” 万显山在电话里不时地附和着,好像是认同了他的说法,不无惋惜:“哦,那就算了,本来西华剧社今天开张,我手下的人被请过去剪彩....说实话就算剧社亲自派人来请,我也不太想去,不过听说新戏排出来了,叫什么‘少奶奶的扇子’,我手里别的没有,倒是还剩出五张票.........” 电话里说的断断续续,兴趣也就慢慢被勾的一点一点浮起; 比起佩珑唱的那些个莺莺调调,陈凤年其实更喜欢看话剧,尤其是那种腻腻歪歪没完没了,最好还是小叔子爱上小嫂子,小嫂子爱上大伯父的三俗话剧。 万老板这通电话打的太是时候,时间点卡的之准确,就如同他脑门上长了对千里眼一样。 比起陪大哥吃饭,被他念叨要和李小姐多培养感情,陈凤年更愿意出去看戏,看话剧去。 而且万显山比大哥风趣很多,不管哪个是嫡亲的大哥哪个是新认的大哥,万老板风趣幽默这一点是事实,像陈安年这样的古板青年已经定了性,估计这辈子都风趣不起来了。 对着电话,陈凤年没太好意思明说,只是含糊着:“我考虑考虑。” 电话那边又传来很笃定的笑声:“六点半,长乐路不见不散。” 陈凤年提前在家吃了饭,特地避开大哥出门的时间,吩咐自家司机开他去西华剧社。 多的不多说,话剧是真的很无聊,也很好看,非常符合他的口味。 得亏万显山睡觉不打呼,不然所有人都知道他看的时候眯起眼睛睡过去三回,只在演到精彩处,大家鼓掌时醒过三回。 他在看剧时低头沉睡,睡的很隐蔽,因为眼睛几乎是半睁,顶多看着是无神,或者是沉下心想事情,憋着要怎么害人。 但不论如何,他打瞌睡这件事要是被他仇家知道了,可能以后搞暗杀的人也会时不时地在就剧院溜上一圈,估计也是觉得方便找机会。 万显山醒过来,眼睛全部睁开,就对陈凤年说他为了陪他看话剧,出门比较急,还没来得及吃饭。 他肚子饿,并且非常经不起饿。 陈凤年好心地,问他想吃点啥。 万显山思考了一下,就说:“叉烧,春卷,片皮鸭.........”他一连报了好多菜名,最后总结道:“暂时就这点,哦差点忘了,再加一份马桥豆腐干吧,有名的!” 陈凤年点头,毫不起疑,和万显山一人一边占据轿车空间,当真就和万老板一起去吃了烤鸭、叉烧、豆腐干......... 当然在吃的时候,他也毫不起疑地,把自己接下来三天的安排全给交代出去了。 万显山边劝他吃鸭子边给他夹菜,将老大哥的做派发挥到极致,末了听完陈凤年回到上海后的言行出入,还有他对自己那位所谓的闺中红粉开销的手笔,就感叹陈家是真有钱,养儿子跟养小姐一样。 高门大户,尤其是陈康柏那个大家族,男丁素来兴旺,不过也可能是男丁太多的缘故,陈夫人年过四十老蚌怀珠,也没生出个女儿,于是在教育小儿子的问题上不自觉就将自己的遗憾转嫁到陈凤年身上,极尽宠溺之能事,真把陈凤年当成了宝贝来养。 万显山偷眼去看,就觉得陈三当个少爷也行,哪天兴致好想当个千金小姐,或许也不在话下。 陈凤年今晚兴致就很好,肚皮撑了个滚圆。 万老板人确实是不坏,而且和他混在一起玩儿,他每次都玩的很畅快。 陈凤年吃了晚饭又吃了片皮鸭,这时便忍不住打嗝,打完嗝坐就在车上哼哼唧唧,这还是跟佩珑学的,她在家吃饱了就忍不住要哼哼,和他睡觉也要哼哼,她是娇的没边了,他就喜欢她这样。 万显山此时竖起耳朵,就听见他有滋有味的,唱起了那句“春季到来绿满窗,大姑娘窗下绣鸳鸯.........” 唱的不错,可惜高音仍旧没高上去。 万显山打开窗,让风吹进来,想把那跑调之声吹的淡掉一层。 可能换成他的佩珑来唱,会更好听一点。 第十四章 挨揍 做人不好太急功近利,万显山拿捏着分寸,还是完好无缺地把陈家的宝贝送还原处,即便他此刻非常十分之想把陈凤年拉去鸡猫狗地胡闹一番,好借此助长他吃喝玩乐,狂嫖滥赌的‘良好’习惯。 但是不行,陈凤年白纸一张,他不能在染黑之前先把纸给折了,那样办事就算是不地道,有违他的宗旨。 回到自己家,万显山腿酸了——没有特殊原因,他坐着看了一天话剧,又陪着陈三哄他高兴,这会也不定是腿酸,也可以是脑壳酸。 他叫来阿大,让这小子给他端过来一碗剁的稀碎的葱花蛋汤,还有一碗鸡丝面当夜宵,顺便吩咐了一声,他晚上要人。 洪双喜应和着,仔细记下。 不出十五分钟,汤和面端到; 人稍微慢点,说要半个小时以后。 不光这样,他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在万显山撩起面大吃特吃时放在桌上,献宝似地一并推过去,简短言之:“我怕黄老板出手太慢,提前把事情办好了。” 他说着就打开,里面是一根手指。 万显山把面咽下去,对着手指看了看,似乎有点不大满意。 他放下饭碗拿起盒子,紧跟着又皱起眉头:“不是一只手。” “我猜戚老八那里大概是怕了,每次出去都带的人多,还溜得快,我们也不好把他的人全弄干净。”洪双喜不敢说这次是他莽撞失手了才导致一只手折半,只好半弯腰,待在一边低眉顺眼说着话,语速是很缓慢的,并且说的时候左脸颊上那一条长疤也随着面目抽动起来:“不过他们那边损失比我们大,兄弟们全须全尾不说,我还让他们趁机烧了另外三家铺子,一家皮货铺,两家茶室。” “三家铺面,好,好。”万显山听完汇报就觉得气闷,又低头吃了两口,嗦了口汤,感觉这样吃才算是彻底饱了。 他拿起餐巾擦擦嘴,随手一扣,把剩下的蛋花汤和面一股脑全扣在洪双喜的头上。 身边两个随从一看,上去就是一脚。 洪双喜被踹的一动不敢动。 万显山不打算听他辩白,先要他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他吃饱喝足就上楼了,走的不急不缓,真是一点都不急。 两个打手身量和体积都非常高大,揍人一向是最有精力的,比如这时就先开始嘴上骂娘,一句一句损到根芯里,尽数往洪双喜身上招呼:“你厉害,你真他x厉害,黄老板那里都没说话倒要你来替我们老板先出头,婊子养的,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算老几!” 洪双喜被稀里哗啦浇了一头汤水,也不敢擦,只是甩掉眼睛鼻子上的蛋花,嘴里刚挤出一个我不敢,就被当胸一拳,整个人躬着身体倒在那里。 “你敢,你怎么不敢?” 打手最会看眼色,看老板搁下筷子一个人上楼,就知道这小子是坏了事,当即就挽起袖口,恶狠狠道:“我看你是把兄弟们都当瘟生?还是当老板老花眼了看不见?小畜生、做的事也小家败气,放着戚老八老窝不烧烧铺子,老板说现在要剁掉你一只手,你是不是也要讨价还价,啊?!” “不是、不是......”洪双喜捂着脸要逃,可惜没逃掉,人家反手就给了他一耳光,后又提着他的头往茶几上狠撞了两下。 只有两下,他的脑中顿时一片星光,什么都没有了,嗡嗡的,可见已经被打的毫无反应。 不多时,鼻梁骨那里传来剧痛,嘴里更是漫开血腥味,似乎牙齿都有些松动。 他好痛,实在好痛,痛的要死。 洪双喜用膝盖强撑着半跪,依然想开口讨饶,可他力气不够了,实在是跪不住,干脆整个人都倒下去,死活爬不起来。 万显山在楼上看过两版报纸,上面的大小新闻都看了,又喝掉两盏清茶漱口,觉得时间刚刚好差不多,这才施施然从楼上下来。 下到一半,门房那边几下跑过来一个听差,说卢大公子到访,车子已经停到门口了。 万显山下楼的步子一顿,把听差挥走,转过身又走了上去。 卢明达的儿子,按照他的身份,自然不必亲自去迎。 不迎可以,但是见一见,总是要的。 卢大公子今天倒真是带着父亲的指令前来,本来应该更早点来,无奈他外头新近收的红粉胃口太大,成套地购入衣装不算,在明知他赶时间的情况下竟是不依不饶地缠着他要去某家珠宝店进行大选购,说什么都要里面那颗市值二十万的火油钻来充当门面,卢大公子深觉二十万买一颗钻实在是毫无意义,又被缠的忍无可忍,于是直接拿这颗钻当成了分手礼物,又反手给了该红粉一记大嘴巴,才得以顺利脱身。 有人一路把他引进万公馆,直上二楼,卢大公子见惯场面,见到正当中跪倒一个满脸挂血的男性也毫不吃惊,在他经过时那两个打手分别暂停下来,训练有素地朝他低一低头,表示尊重,直到他被引到万老板专门面见客人的书房时,底下拳打脚踢的声音才又重新开始。 卢朝宗进门,下意识便开始打量书房环境,看了一圈感觉万家的和自家的基本上大同小异,并不不凡之处,说白了他来之前心里其实有点紧张的,往日里只有耳闻,正经和万老八谈话乃是第一次,不过怕倒是什么好怕,卢督军虽然不在上海,可他儿子却在,万显山有权,他有兵,万显山纵然自称老大哥,他也不肯捏着鼻子做那个贤弟,反正地位恰好相当,二人大可以平起平坐,他又何必紧张。 他在自己家随性惯了,一看书桌前摆了茶几和沙发,就找了个宽敞的位置就坐下来,都没管别人; 他没看见万老板还站着,并且面色也有一瞬间变得不太好。 万显山本想开口请他安坐,不料卢大公子自己倒先坐了,一屁股下去直接截断了他那半句的话,这种感觉真是让人不太痛快,心说卢明达的儿子怎么这么没规矩,家里怎么教的? “今天特意前来拜访,还希望万老板不要怪我卢某人唐突。” 卢朝宗不知自己坐的太快,在万老板心中已经形象大跌,还佯装客气了几下:“这么晚了,万老板看起来倒是精神好。” 万显山一摆手,不爱听他瞎掰,只说:“年纪不大,精神就好。” 卢朝宗又说:“听说万老板最近新收了南路的码头,真是恭喜啊。” 万显山点点头:“卢公子不要这么客气,这消息不是新近,半个月前就有,你喜的晚了。” “没办法,万老板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要听消息都难。” 卢朝宗轻笑了一下:“倒是今天,闻名不如一见,我看我倒是要称呼万老板一声大哥了。” 还大哥,毛都没长齐就敢当面来谈,谁他妈是你大哥。 万显山听不得这种假模假式的客气,于是也不客气,说道:“卢公子要叫就叫,不过我这人克六亲,克一个死一个,倒是不敢再认一个新老弟。” 他这话调侃的有点过头了,卢朝宗听了倒也不恼,还是笑的很冷静:“幸亏万老板家里人都死得早。” 万显山听他语气,真有心亲自朝他那颗脑袋踹上一脚,可惜卢明达的独生儿子轻易踹不得,真踹死了后果很严重,讲不定他还得赔一个儿子给他。 于是他收回蠢蠢欲动的左腿,直接靠了一边沙发,翘起了二郎腿。 “有什么事,说。” 卢朝宗终于得到诉说机会,当即便开闸了。 在他的讲述中,万显山发觉自己被描绘成了一个善人,这当然不是说他本性多善,是根据卢明达本人的考量,认为他上海滩具有一定的实力与分量,虽是样样沾手五毒俱全,但胜在言而有信,他万显山的名号只要稍微拿出来放一放,是人都要卖他一个面子,这其中的利益链是无穷无尽的,当然,利益的再生需要强强联手,他们卢家愿意出资,届时只要万老板本人出面,想必不光是海路,金融业的生意也能逐步收入囊中,合计下来岂不美哉? 万显山真是被夸的受宠若惊,不过也仅是面上很惊,连连摆手:“实不相瞒,合资开银行一事我虽早有打算,但目前还尚在酝酿之中,卢督军的盛情我万显山心领,但行动上恕不能答应。” 卢朝宗的眼睛有点小,明明有点近视,还不去配眼镜,眯起来就有些老相。 他被拒绝了,但也并不意外,只是问:“万老板此话怎讲?” 讲什么,讲他看不起兵痞子发家的土胚跑他这里来蹭肉吃,还是讲他压根就没把卢明达的儿子放在眼里——如果今天卢明达亲自过来,那或许还有可能。 卢朝宗凭地浪费了许多口舌,骄矜脾气也是压了半天,感情万显山是油盐不进,是拿他的话当放屁,往沙发里一陷就是不动如山,刚才坐下来是什么样,他现在还是什么样,态度绝不是一般的敷衍。 “既然万老板觉得不合适,那就当我没说。” 已经气的脸色大变,还要特地起身走到万显山面前要当面告辞,果然年纪还是太轻,万显山闲闲地一抬头,就见卢朝宗两只鼻孔鼓的硕大,还有眯成一条缝的眼睛。 本来就是狐狸眼,再眯就没了。 万显山收回视线,随口应了声好,依旧是吊儿郎当的口吻:“慢走,不送。” 卢朝宗无功而返,还憋了一肚子气,出去又看见来时两个打手,地上趴着那个人简直被打成了血葫芦,头发都是潮湿的,飘出丝丝腥气。 嫌恶地皱了皱眉,他拔腿就走。 万显山本来还想在楼上消磨掉一点时间,随后却是想起楼下还有个阿大没处理,只好放下手里那本警世通言,又往下走。 别人狼狈一点,反倒显得他自己衣冠整洁,一袭长衫,大佬风范,怪不得现在叫他万老板的越来越少,叫万先生的越来越多,不是没有道理的。 万显山定定地站在跟前,凝视了好一阵阿大的惨状,觉得阿大难得被打这么惨,可能是他在楼上谈事情没注意时间,忘记吩咐了。 他闻到熟悉的鲜血气味,此刻终于是心平气和了,这才抬起脚,把地上的人踢的翻了个面,露出那张带血、丑陋的脸。 “好,做的蛮好。”万显山浑身戾气慢慢收敛,又弯低了腰,拍着直不起身的小弟肩膀唉声叹气,说的苦口婆心,近乎施恩一般的口气:“这样,你明天亲自去一趟,把手指头还给戚老八,跟他放低态度好好讲,就说再不把黄老板的生意让出来,这次手指可以还,但是下次头被砍掉,一切就都晚了。” 第十五章 派对 老板的话,是要放在心里好好去想的。 万显山的话有时非常浅显,有时也很有深度,他刚才一连用了两个能带上‘好’的字眼:即带好‘东西’去、跟人‘好好地’讲。 他自己好好琢磨了,认为双重肯定即是双重否定,对待戚老八这种人,就是要七分恶三分善,先把人吓怕了再谈条件,这样事情就会好办很多。 许多事都是言传身教,一环一环套,万显山强硬蛮横,他那跟班不见得就能好到哪里去。 洪双喜鼻青脸肿,完完全全一副被毒打过头的样子,不过这也是万幸,能靠一顿毒打就揭过去就已经是老板赏他脸,他只能老老实实的,大的表情和动作一概都不能做; 鼻梁骨虽说还是痛的不能自已,腹部也被几下重拳打的抽搐,好在嘴巴尚且没问题,只是有点撕裂破皮,不妨碍他作出答复。 “晓得了。”他说:“我明天就去跟戚老八谈。” “嗯。”万显山看着气是彻底消了,便伸手一把将这小子从地毯上捞起来:“自己收拾一下,明天办完事我放你两天假,鼻梁骨好了再回来。” 洪双喜点头,嘴巴一丝一丝抽冷气,这回的确是无法再作出什么回答。 老板的人下手太狠,他下次宁愿挨胸口上,也不愿挨在脸上了。 交代完事情,万显山消了气又惦记起人,就问他一个小时都过去了,女人怎么还没送来。 洪双喜顶着一脸乌青,不好说花晓娟是看姓王的回来抢了她的台口,还压了她的票钱,一个人在家生了大气,花瓶都砸了不止一车,只好斟酌着回答:“花小姐说难得过来见大老板,要静下心好好打扮。” “就她那个样还用的上打扮?” 万显山声音轻了很多,好像零零碎碎地又骂了句脏话,大意是说这个女人比咸肉桩里卖的好点有限,身价早八百年就跌到见底,现在还敢跟他来这套。 其实花晓娟也没他说的那么不堪,外头介绍起来,大都是‘一花围一佩,一佩托一珑’地这么介绍着,梨园行难得出现三足鼎立的局面,都知道花是小旦花晓娟,佩是小生苏佩浮;可就可惜花和佩加起来都不及珑的一半,他们都得托着她,让王佩珑一个人撑台面。 一般人看花晓娟好歹还给个面子,承认人家当年也是梨园一枝花,可万显山看花晓娟也就是个看普通人的姿态,想叫她来也是因为花晓娟这女人眉梢眼角已然是见老了,老了也就失了面子,在床上什么都干得出,比什么都不懂的黄花大姑娘要好用一些。 “那我这就去把花小姐请过来。”洪双喜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说:“您先上去休息。” 万显山点头,转身慢腾腾地上楼:“哪天让你们也玩一次,她嘴上功夫不错,比她唱戏好。” 洪双喜站着,没搭茬。 他心里对老板要睡谁并无异议,他只是单纯不喜欢花晓娟,那女人香粉扑的太厚,脸上还老卡粉,每次都是人不见香风先来,次次都把他熏的差点翻个跟头。 躲都来不及,更不要说睡她了。 他这回踹掉司机亲自开车,总算是亲自把乱发脾气的花晓娟载到了万老板的床上。 人到,车熄火,他走。 大老板的跟班不能白做,讲的就是速度,和效率。 万显山于是又对阿大满意了,也承认他刚才叫人打的那拳是有点重,左右一拳头下去,好像是故意要把人的鼻子往歪里打。 阿大的鼻子是他整张脸唯一出彩的地方,山根挺拔且笔直,乍一看还挺像混血儿,只是混的比较低级,只有鼻子像。 万显山有一双慧眼,他看这小子不光凶神恶煞,甚至在气势上都有点和当年的自己肖似,唯一的不同是他已然发迹,而阿大却刚刚崛起,尚未露出端倪。 肯打肯做、脑子灵光,又会看眼色,这样的小子比一味只会拿刀乱砍的愣头青好太多,不然万显山也不会用他。 好的跟班哪里用成群结队,一人挑担足矣。 就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一下: 越看重,越不能让他上脸,这种人用的好就用,用不好就要坏事,而且是分分钟就要坏事。 他这个人的特色,不在做事,而在做人。 这么多年,万显山牢牢把控身边人想要窜出头的心理,一边广施恩惠,一边予以压制,保持绝对的平衡。 他现在还没老,半分都没有老的倾向; 也许以后等他年纪大上去,开始有别的打算,到那时再把阿大正式扶持上来,也不迟。 现在说这个还太早,实在是太早。 没进主卧,他跟花晓娟在客房瞎胡闹了一晚,第二天开出一张一千的支票再把人送走,花晓娟没料到色衰了还有这待遇,得了支票不算,还抖着胸前几两肉,赖皮赖脸要伺候他洗漱。 万显山被搞得不胜其烦,只好打着哈欠又开了两千,用金钱的力量才把人赶了出去。 聒噪的女人走了,他一个人直至日上三竿才爬起来刷牙,边刷就边琢磨过味来,不由自主地就在想:差了一点。 一身皮一身肉,乍看没两样,但他碰过的女人只需摆至台上和佩珑作比,就是哪里都差了一点。 差一点可以,但不能一直这么差下去。 在憋死别人和憋死自己这样的问题上,他一贯以自我为中心,半点都不用考虑。 万家的东西,隔了两年照样要物归原主,至于别人,不论大小基本都是捡漏,可气的是知道捡漏居然都不还,妈的这还有没有王法了! 现如今佩珑傍上陈凤年,那个陈家最大的宝贝加蠢货,物归原主这个词就显得有点难办,有点不好办。 万显山自己慢慢给自己穿戴好,左手拇指一个金镶玉,右手中指一个翡翠玉,多余的配饰就是那一身暗底满绣团花的褂子,好似富贵二字就是为他量身定制。 说好听点,他是要跟人做生意。 说难听点,他出了门,就是要害人。 万老板穿戴完毕就已经是下午,洪双喜跑完戚老八住处顺便送掉一根手指,回来自己往鼻梁上贴了块纱布,老早就在副驾驶座上待命。 老板给他放假,他自己不要放,尽职尽责地站岗; 乍一看,还真是和看家护院的狗不差许多。 万显山进了车看都没看他一眼,单单吩咐了一句:“黄公馆。” 一整个下午,他都在黄公馆谈生意,但要说谈出点什么眉目吧,倒也没有,不过万显山和黄老板臭味相投已久,杯中茶水过了有两三趟,他们就商量出三四套不同种类的方案,而预设方案的目的,则是统一的要把陈康柏扯下市-长的宝座,一起吞并瓜分陈家的生意,顺便进军金融业。 陈康柏,说来已经年迈老朽,其子陈安年身为政界新星,眼看着却是很有一番作为的; 沪上并不缺乏有作为的人,可万显山每逢人才出世,通常就会多动动脑子,想法设法地,让他们英年早逝; 英年早逝,这个词,用得好。 万显山属实是眼馋,心也热——他真是无比热爱陈家的产业,还有陈康柏头顶上挂着的一大串头衔,恨不能一口气全部私吞。 以上,这些阴私污糟的弯弯绕,陈三少爷一概不知。 不知道好,知道了他就该害怕了。 在上海,已经很少有人能完全地不惧怕万显山,万老板了。 万显山在黄公馆吃了一顿下午茶,然后熟门熟路地一通电话,就把陈家的傻蛋骗了出来,说今晚他的宅邸大开派对,请了仙都丽的白毛子乐队,另有不少场面上的人物,软硬皆施言辞恳切,单请三少爷务必过来赏个光。 陈凤年彼时在家,正愁没有好的借口抵挡自己大哥与李总长一家的进攻,听闻外边有派对可供消遣,几乎是一叫就来。 不光一个人来,他还自作主张,多带了一位女伴。 陈凤年加上王佩珑两个人,几乎是一进大门,就被所有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有请佩珑拍照的,也有请他去喝酒的,西华剧社的老板还挤过人群要跟他握手,希望他能抽出一些空档,来点评他们新出的剧本。 这种前呼后拥星光璀璨的阵仗王佩珑早就习惯了,反观陈凤年,倒是受惊不小,他赶忙拉着她挤过人群躲了半天,躲到阳台上的角落里,额头显见都冒了汗:“哎.....万老板这个人真是,我以为他说的场面人物就是西华剧社那帮人,哪晓得他连报社的人都请了,万一明天大哥在报纸上看见我放着李总长他们一家不理,又在万老板的地盘上跟人握手拍照,回去估计要骂死我了!” “.........” 陈三少爷今天可能是为了万显山的派对难得好好拾掇了一下,三七油头梳的漂漂亮亮,金丝边眼镜往鼻梁上一架,把世家公子内敛的气派使出来,正是应了沪上第一翩翩公子的美誉。 而王佩珑为了贴合他这种华美的外在形象,今晚打扮的也堪称艳光四射,只可惜脸不是好脸,打从她陪着凤年从小公馆一起出来开始就在那儿板着,脸上挂的冰已经结成冰锥,掉了好几层。 她跟凤年在阳台一起吹冷风,吹冷风她不气,唯独就是气他脑子不好使,回家被大少爷骂死也是活该。 埋怨的话到了嘴边拐了三四个弯,王佩珑发现自己还是什么重话都说不出来。 她不好去骂他,就只能从包袋里掏出手帕给凤年,帮他把汗擦掉。 “我就说了万老板叫你出来肯定没安好心的,人家外面的绰号叫万扒皮,扒皮是什么?看你有钱就扒你一层皮!跟你说你偏偏还不信。”王佩珑用细长指甲在他胸口上戳戳戳,一词一句地埋怨他:“在家呆闷了就来我这里嘛!不要人家一有什么好东西就把你诓过去,都多大的人了,整天就惦记着派对,惦记着玩,你那些洋书都白读啦?” “...这个、、这个也不能怪我....” “昨天跟前天这两天吧.......我连着在万老板那里挂了不少账。”陈凤年被她戳的有些羞愧,又有点心虚:“他说只要我肯给面子赏光,那些账就都算他的,他跟开赌盘的黄老板是朋友,输掉的钱挥挥手就销掉了.......” 王佩珑用那一双乌溜圆的大眼睛瞪他:“这种话你也信啊?” 陈凤年点点头,耳根软的人,一说就信。 王佩珑无语,心说还好今晚是我陪你出来了。 要放凤年一个人出去,他还不被姓万的一口吃了! 第十六章 争锋相对 为着保险起见,王佩珑拉着陈凤年在阳台窃窃了老长一会儿,对其是全方位地进行了叮嘱,最后眼看陈凤年一概都点了头,没有不答应的,她才施施然从包袋里掏出自己那面小圆镜子,想要揽镜自照,重新梳妆一下。 秋天夜露重,傍晚又有寒风,她为了漂亮,就只穿了身墨绿色的绒面旗袍,盘扣上镶了三颗水钻,大衣一脱连条披肩都没有,典型的要风度不要温度。 陈凤年注意到了,低着头悄悄地往右边跨出一步,似乎是想为她挡住风口,不让风吹乱她的头发。 佩珑一向最要漂亮,他知道。 微风轻拂,陈凤年下意识吸吸鼻子,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是那种老派人用的熏香,沉淀很深,停在衣上留有余温。 佩珑不喜欢脂粉盒里那种香气,嫌它们低俗,她有时不赶时间,就会再仔细往脸上抹一层香膏,味道也很好闻。 陈凤年眷恋地,又不作声响地,偷偷呼吸了好几次; 在这场纸醉金迷的脂粉戏中,他承认他已爱上这股香气。 爱和喜欢,多美好的字眼,佩珑总是在他面前宜喜宜嗔,他知道她是什么打算,但是并不认为这叫心机,他只是喜欢她,她总让他时刻都抱有新鲜感。 怔怔地注视她冶艳的侧脸,他发觉佩珑静下来时,静态比动态更摄人,那种容光逼人而来,叫他心醉。 他自认他是醉了,于佩珑乃是真切的喜爱,就是不知她是否跟自己一样,也是非常的喜爱自己。 .......可惜今夜这个问题注定得不到答案,因为他眼中的女人仍在补妆,无暇跟他一道感慨。 王佩珑完全没空管他,自顾自地对镜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妆容,还是嫌颜色不够浓,就又往嘴上抹了一层樱桃红,她的唇形生的好,曾经万显山就这么说过,如今凤年也这么说,她的唇形生的是真好。 终于,风不吹了,妆也毕了,她这才挎着凤年,像挎着独享的战利品一样,风姿摇曳地重新进了场。 那些个代表惊艳的抽气声,还有女人们羡妒的目光,凤年不享受,她是享受的。 不然她憋着一口气,在老相好的地盘上打扮的这么漂亮干什么。 就是要大家看看,她和陈家的三少爷站在一起真真是一对璧人,就算家世上短了一截,称不上是天生一对,可就从外在的般配程度来讲,也断没有谁高攀不上谁的说法! 王佩珑和陈凤年占据舞池中央,在白毛子乐队一曲一曲的演奏下一口气跳了三支舞,惊艳程度可谓达到顶峰。 她对交谊场上的跳舞颇有心得,在凤年温润又充满爱意的眼神下更是非常快乐。 跟着凤年又跳了一个滑步,她的足尖跳跃,转变了方向。 眼前是一片流光掠影,她看见宾客里站了万显山。 姓万的站不远,穿戴的极其精神,极其富贵。 极其的有风采。 万显山在干嘛?总之是没有看她。 他,他依然是和生意场的伙伴大侃江山,不会分出心神多顾她一眼。 应该的,他从来都是这样的。 舞池被雪茄和香烟的味道覆盖,那些白色的烟雾氤氲缭绕,仿佛无形中的壁垒,与人群一同挡在他们之间,隔开半层视线。 生意大约是讲到一半,他突然就转过脸,似乎对她的方位了然于心,甚至遥遥冲她眨了眨眼睛——他笑起来简直不像个坏人。 他有黑色的眉毛,黑色的眼睛。 他的长袍暗绣团花,艳丽辉煌。 品格再是恶劣,为人再是低劣,他也还是那样,非得是用浓墨重彩,大肆泼墨,才能描绘的男人。 万显山笑,笑得依然欠揍,依然让她熟悉。 衣香鬓影,人流攒动,王佩珑不知怎么的,就有点喘不上气,有些无法呼吸。 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恐惧。 或许一半一半,恐惧和恨都有吧。 她只知道她绞尽脑汁地要翻身,守财奴一般地攒着钱防身,有很大程度就是为了和万显山拼一口气。 人嘛,活着有时就为拼一口气,没点信念支撑也不行。 这样的想法貌似是很热血,但王佩珑有时静下心来思考一阵,就发现如今她所做的一切,都仅仅是为了报答万显山当年那几个耳光。 这几个耳光太可怕,让她日里夜里都在想,最后实在是想魔怔了,等到她回过头来不想的时候,她就已经对万显山恨到了骨子里,此生非要嚼烂他的肉不可。 其实相好一场、折磨一场,再并上几个耳光,真不至于这样。 还好,她如今有了凤年。 她很快就被拉回现实。 “怎么了?” 还搭在腰间的手紧了一紧,凤年关心的话语从她头顶上方传来。 王佩珑抬起头,神色已然恢复如常,笑吟吟地:“累不累啊?不累的话我们再跳一圈好不好?” 陈凤年就爱她目光鲜活,笑容明艳,当然说好。 他们跳舞,转圈,周围有咔嚓咔嚓的拍照声,陈凤年还是不习惯,王佩珑则是满不在乎。 她想凤年那么单纯,什么都不懂的,拍照就拍照吧,只要别和万显山搭上关系就行。 不搭上万显山,那她和凤年面前的阻碍就会少掉许多许多,十里洋场最不缺的就是机会,再者就是有准备的人,王佩珑作为陈家那堆老货口中的红颜祸水,心理素质建立的可谓坚如磐石,就是偶尔被人戳着脊梁骨埋汰几句也不要紧,她自小见惯风浪,也是吃过见过的人了,完全受得了这种口头上的羞辱。 何况骂人只是难听,并不伤筋动骨,哪里比得上一耳光打的鼻血横流,还要强撑着像施暴者摇尾乞怜那般的痛苦呢? 场中人各有算计,场外人却很高兴,几家报社都在默默盘算刊物销量问题,兴许今晚过去,明天的晨报便会以这对璧人的照片做头版封面,就是不知道标题起什么,反正女不嫌名声臭,男不嫌花钱少,整香艳点儿就完事了。 这么一来,倒确实违了万显山今日邀请陈凤年的意思。 好嘛,风头全都出在佩珑一个人身上,那么他戏耍陈凤年用以挑衅陈安年的行为也就根本称不上是挑衅了。 万显山心知这回挑衅已宣告失败,但不生气,只作闲适状穿梭于众人,本意是想把陈三放在边上晾一晾再去理他,但这会远远透过舞池里的人群,看见跟陈凤年跳左三步右三步的王佩珑,脑子里就慢慢地改变主意,笑着和刚才的生意伙伴说了声抱歉,自己朝舞池中央整个地靠近过去,冲着这对璧人就开始热情洋溢。 原因也很简单,男的英俊女的妩媚,看看就让人心情不好——越看他们越般配。 万显山看不惯,索性就上去捣乱。 他走进舞池,不跳舞,却成功挤进那一对璧人之中——或者说,他自作主张,单方面把王佩珑挤开了。 “三少爷,我看你跳的冒汗,要不要跟我去歇歇?”万显山一手拍在陈凤年肩上,大有使出内力震碎之势,叫人躲也躲不得。 随后,他态度大方自然地凑到陈凤年耳边,在众人的目光下与陈市-长的小儿子亲亲密密,仿佛手里捏了天大的乐子,就不叫别人知道:“歇一歇,耽误不了什么的,我刚才已经叫人在法租界单开一局,牌九梭哈十三张,都是老熟人,三少爷想怎么玩怎么玩,好不好?” 陈凤年正从舞蹈中脱离出来,努力平复腿部肌肉,闻言就有些受宠若惊。 万老板这人家大业大架子不大,对他真是太客气了。 陈凤年自小在大家族中浸染,对于玩乐之事虽不精通,但也算是个熟客,牌九是推不来,然而梭哈却玩的比较上手,此刻闻之就不由得蠢蠢欲动,又要被万显山三言两语给支出去玩上一把。 而且面对着万显山,他每次都觉得说‘好’要比说‘不好’容易很多。 只是甫一出声,他就被打了岔。 眼看凤年又要犯傻,王佩珑忍耐下被挤到一边的气愤,又一点一点地挤了回来,找准空档非常适时地就开了口,把陈凤年对着万显山的那张脸给扳正,顺便娇娇滴滴地缠上了他的手臂,道:“坏人,留我一个人在这里,还不陪我跳舞,你倒是想去哪呀~?” 陈凤年被缠上后就一愣,转而想起佩珑的叮嘱,也不犯傻了,当下便对着万显山含羞抱愧地微笑,推辞的一套一套:“今晚就算啦,我最近手头上有些亏空,明天佩珑又要开戏........”他说着就和王佩珑对视,好像你侬我侬的样子:“别说今天这场派对,要不是佩珑说想出来透透风,我都不一定会出门呢!” 王佩珑一听凤年总算是记得关键时候拉自己出来做挡箭牌,欣慰之余愈发来劲,还故意当着万显山的面刺激他:“讨厌,分明就是你想来跳舞,还老把我挂嘴上干嘛,当心明天报纸上又要非议咱们两人的关系,这样捕风捉影传来传去的,多不好啊~!” 陈凤年乐得听她调侃,这时就弯起嘴角一笑,笑的内敛,又风度绝佳,几乎让在场所有的女性宾客为之倾倒。 万显山感觉周围隐隐飞来媚眼无数,可惜人三少爷依旧专一,只对他的佩珑一个人痴、一个人笑。 分明三个人一台戏,硬是唱出二人转的视觉,周围竖起耳朵的报社成员纷纷露出会心会意的神色,万显山此刻内心不忿,非常想往王佩珑、还有陈三这颗墙头草的脸盘子上招呼一记,最好一巴掌把他们扇到各自纷飞,省的让他多思,还碍他的眼。 他是根本没想到这俩货已经好到了这种程度。 小东西不动声色,四两拨千斤一般地,就把陈三的玩心给勾了回来。 分明这小白脸在前天晚上,还跟他那一帮朋友打牌打的昏天黑地,连觉都不睡。 闪光灯对准了三人,王佩珑偏偏还不自知一样在那里说个不停,眼风齐飞,搞得陈凤年只好把她搂到自己身边说悄悄话:“好啦,别和报社那帮乌合之众过不去,他们写新闻报道的人,最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了。” “我就是怕他们乱写嘛!”王佩珑不依不饶,当着万显山的面也不怕嗲的腻死人:“明天丽都开戏,唱牡丹亭,你在人家的地方玩到那么晚,隔天一大早的怎么来看我唱戏?万一你在家休息一天干脆不来了,那我不就丢脸了吗?” 陈凤年听她这么讲,也就很配合地点头:“那我们再跳一圈,跳完就回去休息好不好?” 王佩珑眼看这时已经把万显山整个给挤出人堆之外,当即就快乐地一点头:“好!” 然后他们同时转过脸,隔空向被挤到舞圈外的万显山笑了一笑,又自顾跳舞去了。 第十七章 璧人 万显山修养很好,可仍旧被气得够呛。 那样漂亮的一对,不管是别人的场子还是自己的场子,是自愿还是非自愿,都有办法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尤其是佩珑,两年不见还真是长进了! 万显山略有遗憾,发现自己纵然在风月场上放纵多年,回过头还是要不可避免地被佩珑吸引,当然,吸引之后又不可避免地被陈凤年这个小白脸给气上一顿,因为现在是人家抢了他的女人,他才是那个外人。 他眼见自己那所万宅被姓王和姓陈的反客为主,舞池里欢声笑语就没停过,怕再呆下去会长针眼,也就不作久留,叫上鼻子还没好透的阿大给他当司机开车,又跑黄公馆,要跟人一起商谈方案。 上回,由于只弄出了大致的主意,他那顿下午茶吃的没滋没味,这一回万显山深夜赶过去,甚至搅和了黄老板和小姨太太的好事,这就有点不太合理了。 不过黄老板也算是个奸诈中带点豁达的人,瞧出了他想挖空陈家的决心,睡不成女人就先谈生意,于是干脆拿出私藏的上品茶叶招待他,两个大流氓秉烛夜谈,谈的那叫一个非常愉快。 万显山静下心和黄老板好好盘估了陈家的实业,仅仅是实业,那些藏在暗处的可以先忽略不计。现在光是万显山手上,陈三就在赌场销了将近五万的账,五万后面还有些小小的零碎,那干脆就不值一提了。 五万将近六万的现钞,换算成任何一种汇率都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对于陈凤年那个蠢蛋,大约奋斗一辈子也未必凑得上,但好就好在他投了个好胎,陈康柏手里有无数个五万可供他挥霍,这点钱根本就不稀奇,跟白给一样。 养废一个少爷没有难度,但撬开陈家大门,光靠从陈三嘴里撬话,一点点温水煮青蛙似的那样煮,这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万显山的头脑默默开转,转的头头是道,他想时间是非常宝贵的,能尽快动手还是要尽快,不然陈家这座金山早晚都是别人的,他想捞也没由头,届时还只能捡些残羹剩饭吃,那不符合他抽血扒皮的宗旨。 他耷拉下脸,别人也自然看得出他心情不太好,而且黄老板发现自己那点子珍藏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喝光,心痛之余只好跟万显山继续掰扯,好言好语地劝:“老万啊,不是我说,你左撬一把右刨一块,就是金山银山,也总有撬松的一天,何必这么着急呢?” 万显山的特点就是一遇好茶便如牛饮吗,十分滑稽。他虽笑的不狰狞,可细听了,就知道他正在咬牙切齿:“不快不行了,陈安年垄断了码头的生意,东西都进不到租界,还想方设法寻我晦气......我看他是仗着南京那边有人,一得势就不把我们两个放在眼里。” 他很自然就说到我们两个,就意味着间接把黄老板也一起拉到了同一条线,也不管别人是不是同意,总之一旦跟万老板称兄道弟,半道再想撇开关系一定是不可能的,那叫痴心妄想。 黄老板深知万显山此人的脾气,眼下是他们是一条心不假,但一讲到有好处,那想必在下了船之后,那些好处也不是自己的了。 日租界和法租界井水不犯河水,照理说他和万显山两个势力相当,相当就意味着平起平坐,但黄老板潜意识里不那么想,他想的是有些人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做生意,何必偏要与老万过不去。 和万显山打交道,他在谨慎之余,更要谨慎。 “五万的账,真拿出来也没意思。”黄老板思索一下,说:“赌场生意来钱快是快,但你要说这东西赚钱,真不是赚钱的方法。咱们两个整天就窝在租界讨生活,到底是差了点。” 万显山听罢,就皱起了眉:“那按你这么讲,现在市面上咱们都碰不到的东西,就只剩下.....” “对。”黄老板点点头:“军火。” 他一贯是个嗅觉非常敏锐的人,说到此处不由得就压低了声音,很是发愁的冲万显山感叹着:“陈康柏要退,他儿子马上要升,至于南京那边,李同利最近和陈家走得近,我看陈安年这个市-长应该是没跑了。” “那也不一定。”万显山思索着,倒是不见得:“事情都还没定下来,说不准的。” 许是习惯成自然,每逢图谋大事,他那两颗乌黑的眼球必定是闪闪发亮,分外有神。 黄老板好奇了:“说不准是几个意思?” 万显山轻晃茶盏,饶有兴致地看淡色液体来回翻涌:“老黄,你别说,陈三那个白痴还不至于蠢成那样,吃饱喝足,他那张嘴里讲出的东西还是多少是有用处...你猜我上回请他喝酒,他喝的头昏脑胀,让我套出什么好话来了?” 黄老板见他一脸神秘,加上好奇心驱使,便凑过去,作洗耳恭听状:“什么?” “陈康柏胆子算得大,他儿子倒是比他还大。”万显山笑笑,说:“陈安年背着他老子,偷偷倒卖南京来的军火,拿了不少好处。” 黄老板一听,不动声色地倒抽一口冷气,心说陈安年胆子何止是大,简直大的离谱,那么大一笔巨款都敢私吞,果然是个人物。 他一贯是躲背后放冷枪,正事儿半点不干的手段,这时就建议道:“老万,那事不宜迟,咱们把消息放到南京........” “不行。”万显山摇头:“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万一南京派了人,他们要倒不倒,跟着伤筋动骨一阵,后面又缓过劲来,那咱们算什么名堂?” 黄老板摸不准他到底打的什么注意,只好试探着问:“那你想怎么打算?” 万显山凑过去对他耳语一阵。 黄老板听完看他一眼,明显就不太放心,有些为难:“我看他们谨慎的很,这一阵还是不要轻举妄动比较好。” “不能再等了,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万显山肯定道:“墙倒众人推,只要有人肯出面先踹掉两块砖,就不怕推不倒。” 黄老板暗道那也不能是老子出力就你一个拿好处,当老子傻么。 他那眼底有一瞬间划过不悦,但嘴上还是很客气,总想着要推脱一二:“这....这个嘛..........” “老黄,你给句话,要做咱们一起做,不做我也不勉强你。”万显山摆手打断他,表情特别冷淡,语气特别诚恳:“咱们一路打拼过来的,谁都不容易,我谁的生意都敢抢,唯独不会不给你面子。” “哎呀!你这又是什么话。”黄老板被他所谓的面子绊住了手脚,推辞了几句见推辞不过,再推估计万显山今晚首先就要跟自己翻脸,只好叹口气,点头道:“老万,我拿你当自己人,你心思细,点子又妙,简直就是‘这个’!”他翘起大拇指,这次是真心实意地夸奖他:“得啦,这回咱们就算是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啦!” 万显山以茶代酒,笑眯眯地跟他碰杯,眼珠子依然是炯炯发亮,亮的惊人。 子夜时分,黄公馆里阴谋初见雏形,而隔壁小公馆里一双璧人也正好洗漱完毕,一起换了崭新的睡衣,头并头肩并肩地躺进了蚕丝被里,悄悄话说的是没完没了。 王佩珑对于明天要唱的牡丹亭无多大触动,这种折子戏以前她一天少说倒三场,烂泥一滩的戏班子里就数她基本功最扎实,后来唱出了名气,也不像苏佩浮那样抽大烟抽坏了脑袋,十出戏有八出都在灌水。 陈凤年刚才洗完澡,顺手拿了一碟云片糕上了床,看着就有些累。 他累,王佩珑却精神尚好,非要拉着他说话,说的全是废话。 不知道为什么,她今天就是很高兴,明明出门前她还在气凤年好骗,姓万的一通电话就能把他骗出去,可一到宴会厅上,她不自觉就调度出了所有的精气神来撑场面,生怕输人先输阵,她傲惯了,哪个都不想输。 不光如此,她还成功阻止万显山继续诓骗她的凤年,多厉害! 凤年挂着笑脸,被她拴在身边,他真是好样的,说不去就不去,陪足她一晚上。 整整一个晚上,她的心肝宝贝陪她跳舞,陪她说话,陪她开心,哪里都没去。 回想起与万显山的隔空对望,还有三言两语堵的万显山吃瘪,这一切的一切都让王佩珑有种扬眉吐气,重新做人的感觉。 重新做人可能是夸张,但是扬眉吐气,还是有点的。 她没想到凤年和她这样合拍,更没想到陈家势力这么大,真能压得住万显山。 其实压不住也没关系,就凭她这个聪明的脑袋瓜,她相信自己总是会找到办法的。 陈凤年掀被上床,塞了一片云片糕进嘴里,刚进被窝就被缠缠绵绵地两只胳膊给抱了个满怀。 他一低头,就看见佩珑闷在被子里嗤嗤嗤地傻乐。 她乐,他也情不自禁地跟着乐。 陈凤年喂她吃云片糕,她美滋滋地吃了,吃完还要。 “刷了牙以后甜的东西不能多吃,当心第二天长蛀虫。”陈凤年笑着说:“说了要休息,怎么现在回家反倒不睡了呢?你不睡我可要睡了啊,明天还有正事要做呢。” 王佩珑抬起脸看他,别的没觉得,就觉得洗过头,不梳三七分的陈凤年看起来年纪格外的小,换句话说就是稚嫩的可爱,香喷喷白嫩嫩的,让她忍不住就出手揉乱了他头发,那神情柔和的堪称慈爱,仿佛她这个柔弱的女郎要翻身做主人,她要好好照顾他,这个可爱的小少爷。 没遇上凤年以前,她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有这么平和,这么温柔的时候,好像是把所有的阴险与恶毒都锁在了身体里,从未从任何一个孔洞里泄漏过。 “欸,你明天还有什么正事啊?”她问他。 陈凤年在她问话时就很舒服地躺好,已经半眯了眼睛:“我这么个闲人还能有什么事情忙,忙你呗!” 王佩珑看他呼吸平稳,明显就是要睡了,也不敢再烦他,只好把头拱进陈凤年胸前的空地,心里美了,面上自然带着微笑,依然是嗤嗤嗤地高兴、傻乐。 她和凤年尚在蜜月期,蜜月期当然是怎么腻都腻不够的,王佩珑本以为要三天不见,得明天开了戏凤年才会来,结果万显山这么一搅和,他们这一阵倒是天天都在见,日里夜里的都在见。 怎么感觉万显山越搅和,她就离跨进陈家大门越近了呢? 王佩珑想到前者就很反胃,可想到后者却很甜蜜,真心不知道这算好事还是坏事。 她觉得前路有点未知,但大致方向还是没错的。 鉴于第二天是她正式复出的大日子,王佩珑大晚上的精神再亢奋,这会也想要休息,并不打算摊开脑子里那把算盘继续算计。 于是她紧紧抱着她的凤年,抱着他睡觉,哪怕两个人梦里的内容一定是十万八千里,但他们的身体却还是非常缠绵地纠缠在一起,无法分离。 第十八章 二人世界 陈凤年跳舞跳累了,第二天难得地多睡了一阵。 他睡的太舒服,四仰八叉地翻了个身,往身边摸了一把,却是没摸到人。 佩珑大清早就去了丽都,穿戴的静悄悄没声音,还在他眼皮上香了一口又一口,好像是很眷恋他留在自己的床上,不舍得走。 没人吵他,他就能睡的跟个宝贝似的半点没醒。 陈凤年在被窝里蹬了一脚,发现除了被窝里那股佩珑常用香膏的味道,别的什么都没有。 清冷、暗香,这两个词让他想起了他们第一次的相见。 那是一场很美好的相见。 陈凤年沉浸在余香里不肯睁眼,但他也知道,再躺差不多五分钟就必须睁眼了。 不睁眼,错过了佩珑开戏怎么行。 女主人不在,丫鬟小玉服侍他起床,陈凤年姿态优雅地喝了小半碗鸽子汤,又喝了小半碗白米粥,吃够二十分钟才出门。 出门没五分钟又回来,因为嫌小玉给他拿的领带跟今天这身西装不匹配,不换掉的话寝食难安。 对镜打好领带,陈凤年自觉镜中人已经非常的优雅——但潜意识里,他就是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 又站了五分钟,他终于反应过来了。 对啊,我这是去戏院,不是去西餐厅,我穿西装作甚么! 陈凤年暗暗骂自己没脑子,回身又进了卧室,这回再出来就是真正的大家子弟,蟹壳青的整洁长袍,鼻梁上照旧是他那副十年不变的金丝边眼镜,优雅之余,更有旧式文人的清贵气度。 长袍是佩珑给他定的,从面料到做工都无可挑剔,料子是上海独有,别的地方连丝线都买不到。 陈凤年很喜欢,一度想要把这件衣裳好好珍藏起来。 虽然做这件衣服的时候,依然是他付的钱。 有钱什么都好,也什么都不好,陈凤年现在没穷,只知道钱能买来美人一笑,不知道等他穷了,兴许美人就要转头冲别人笑,半点没他的份了。 晨起有雾,陈凤年刚乘车到丽都,太阳就放了晴,正是一个好晴天。 戏院门口挤的都是人。 陈凤年现在养王佩珑一个,而王佩珑身后则是有一整个戏班要养,那么他的身份也就很明显,是所有人的贵人,保不齐还得当祖宗看,轻易是怠慢不得的。 他被领上了二楼,单独开了个视野最好的包厢,方便从上至下地将戏台的方寸尽收眼底。 与此同时,隔壁包厢里,戚老八右手上包着白纱布,脸上遍布横肉,看样貌分明是晚清刽子手的接班人,然而那堆横肉一条条磊出沟壑,他硬是笑出了古代弄臣的感觉。 戚老八撩开帘子,恭而敬之地将万显山请了进去。 万显山也来凑热闹,陈凤年并不知道,他还在全神贯注地看着台下,发现前排坐了好几个叫得上来名字的人,左边三个和自己大哥关系好,右边两个只是有生意往来,当间零散坐着几个,或许能和陈家合作成愉快的商业伙伴,或许大哥看不顺眼,会把他们揪起来尽数驱逐出境,总之就都算熟人吧! 二楼的人看一楼总是带着点居高临下的感觉,陈凤年看看就不想看了,觉得这帮人只是和自己家有关系,跟自己却是完全没关系。 他在陈家遗世独立,像异类又不像异类,不想花家里的钱却又忍不住花钱。 大哥骂他洋书看多了,越看越不中用,骂的比爸爸还厉害,典型的恨铁不成钢。 二哥一见他,就要给他介绍女朋友,也是动不动就来添乱。 自立倒是没想过自立,因为他对自己的认知很清晰,知道他这个人除了拿钱花钱,别的事一概都做不好。 这些琐事与恶习常年累积,最后便一股脑地堆积在心尖上,压得人无法喘息; 只是他心如明镜,从来不提。 一时间下方叮呤咣啷了一阵,是师傅们在敲头场,台下顿时安静了一秒,而后又开始窸窸窣窣地交头接耳,对戏台的布置品头论足。 王佩珑早就收拾齐整,还在吸气吐气平复情绪,她先是从戏台上的假山后边绕了出来,直到水袖抖开,在九-龙口站住了一亮相,台子底下就开始一片一片地叫好,叫的是震天响,连嚣板的声音都快要听不见。 这个时候越响就越是安定,王佩珑的心反倒彻底稳了下来。 这就行了,她深吸一口气,在心中鼓舞自己,看来我这张脸还卖得出去,我这回算是彻底翻身了。 陈凤年一直在二楼,没有随波逐流地叫好,他只是向前弯曲了身子往前探,乌黑的眼珠子黑白分明,只需一个眼神,就正好同起范的佩珑对上。 正是:多情戏子风流客,赛过人间。 陈凤年末了就想,这楼上好比天上,楼下好比人间,倒让他一时间想起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和牡丹亭一样,也是个爱情故事; 偏巧两个故事意头都不太好,一个生死相隔,一个又是人鬼情未了,除了浪漫以外,一点吉利的都没有。 偏巧陈凤年就很想得开,觉得吉不吉利都是后话,此刻有浪漫便足矣。 他是公子哥出身,家里有钱; 别人不行,他却是可以靠着浪漫就能过活的。 同样,看见二楼的凤年,王佩珑心里立时就美出了泡,那些泡泡在她嗓子里缓缓上升,颜色统一呈粉红,也足以代表她的心情。 但杜丽娘幽怨惯了,不能美的太过头,于是她状似无意,实则有心地朝二楼抛了个水波流转的媚眼,仅在转瞬之间。 这回媚眼走线很正,没有抛歪,被二楼的凤年准确接收。 他接收的很快,也很高兴,仿佛这是他们两个的小秘密,她在台上唱着自己的独角戏,然而并不忘寻找自己。 小情人隔着两层楼的距离隔空散发爱意,隔壁的万显山倒是也沾了点光,因为他跟陈凤年的单间隔得很近,所以这时就认为那个媚眼有一半也得算在自己头上,实在不济,二楼四个包厢平均分,他落个四分之一也是有的。 而且他看着佩珑唱戏,看她的腰身扭的非常柔韧带劲,就不由自主地要忆起当年。 当年他把她关在房里饿了两天,直到两天后的黎明时分,她是不是也这么扭着腰,从那扇小窗户里扭出去的? 饿两天都这么能跑,到底是什么促使她这么要跑? 他想不通,两年过去都没想通。 有些女人的确不能娇养,养熟了留不住,他那时好吃好喝养着她,她不念恩情也就罢了,竟然还想跑。 不娇养,就只能来硬的,就得狠下心,打断她的腿才行。 可真说打断,如今也不知道舍不舍得。 万显山就这个问题仔细地审视了内心,都审视好几遍了,就认为自己应该是能够舍得,顶多把佩珑的腿打断之后,他对她千好万好,她要星星他就摘月亮,他对她是非常包容的,他相信他总能哄到她不那么恨。 这么一想,思绪便有些缥缈,他缓缓倒回椅子上,手里端着伙计倒的西湖龙井,跟老太爷一样地垂下肩膀,决定这些忆当年的破事暂时先搁一搁,还是看戏要紧。 简短截说,今天的演出大获成功。 就是有一点点小问题,也着实不用放到台面上来。 勒头师傅今天大概是饭吃的太饱,给戏班子里‘并二肩’的角儿上头时勒足了力气,苏佩浮台上唱着‘多亏她无忧无悔情款款,情款款’,王佩珑这个杜丽娘就站在台上和他互诉衷情,同时心里饱含唾弃,嫌他这个柳梦梅简直多情的要死,流转目光吊足了台下太太们的心窍,也不怕出门被人家正经老公给打死。 他们一对师兄妹配合完美,婉转的婉转,多情的多情,结果一出唱完转到后台,王佩珑首先去卸了妆,而那苏佩浮却是铁青着张脸,半晌后扶着墙‘哗’地一下就吐了,吐的非常恶心,一地的小馄饨。 他这一行为堪称扫兴至极,让余下所有准备开个庆功宴的人顿时收敛了欢喜的心情,很郁闷地去找拖把和簸箕,就准备等他吐完好好清理一下后台的地板,然后各自回家,各自吃饭。 苏佩浮吐的昏天黑地,甭说扯着嗓子骂街,简直半天缓不上气,而一旁的勒头师傅知道自己今天这是不小心下了重手,早在他把绷子扯下来的那一刻就溜了。 “老棺材,勒头勒的叫什么里个东西!”他气得一边反胃一边生理性流泪:“好歹我也是二肩头,挑梁的小生,他们看我名气小了,就拿剃刀师傅糊弄我!” 王佩珑现在是台柱子,然而还是屈尊降贵走过去给他拍后背,又叫人倒了杯温开水好堵住师兄那张臭嘴,说道:“你也别老骂师傅,人家力气拢共就这么点,从小到大咱们都是这么勒的,我看你就是大烟吸多了身体扛不住,现在吹点风就要头疼,还要吐,就是自己活该!” “嚯,你还真提醒我了。”苏佩浮就着她的手把开水一口一口喝掉,才缓过了气:“我现在自己都不知道瘾头有多重,别的人是吸了烟没力气唱,我是没吸才没力气,今天牡丹亭唱好,明天碧玉簪又要来,看样子我晚上还得去趟烟馆,好好养养精神。” 王佩珑看他能站起来了,心想外面还凤年跟车子等着,也不好在后台多作耽搁,便拿起外套,转身要走。 她这刚走一步,袖子便又被扯住; 原来她那师兄刚才吐得眼泪汪汪,胆汁都要吐出来了,这时就可怜兮兮地要她捎带一程,把他顺路送到饭馆去吃顿好饭。 苏佩浮说是说的自然,仿佛肚子饿了,那叫天经地义。 但王佩珑是什么人,一眼就看出来,他这是又没钱了。 她五天前给了有小一千,五天后师兄就又扯住她,半遮半掩地,跟她伸手要钱。 狗皮膏药,贴了就摘不掉,这得给到猴年马月才是个头啊。 王佩珑叉着腰,颇想将被大烟吸丢了魂的师兄给彻底骂醒,可当着后台众人的面,当着苏佩浮那张被花布染红一样的脸,最后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你这个人啊........”真是让她说什么好。 苏佩浮很是羞赧地低了头,手指头摩挲在一起:“佩珑......你不懂,我这是、这是.......唉!” 他唉声叹气,心中虽然有很多想法,还有很多委屈,可对着面前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妹,他无论如何都没脸说出来。 有这个脸,他早三百年就唱红了,也不至于混迹到今日,还得靠佩珑接济过活。 王佩珑看他这怂样就只能叹气,叹的同时还在后台多站了一会儿,等他收拾完了一起走。 师兄大毛病没有,小毛病倒是堆了一座山,钱没了饭却要吃好的,王佩珑想这也没什么,车子开到小公馆途中是要经过饭馆的,凤年一向好说话,心胸也很宽广,他的车和司机都给自己了,要送师兄去吃个饭那就去呗、 反正无论怎么,她和凤年都是要一起回去过二人世界的。 第十九章 加上她 王佩珑和苏佩浮这对师兄妹在里面换下戏服,又将头脸弄干净,正要迎面走出去时,却是遭遇了麻烦。 开戏第一天就来麻烦,说实在的,很败坏心情。 并且麻烦很集中,主要是苏佩浮惹出来的; 那这样讲的话,别人都很无辜,就他不无辜,因为大多数时候都是活该。 为首的人带的打手也不多,似乎顾忌这是戚老八的场子,也没在丽都里面动手。 但是等苏佩浮被扯出大厅,他们也就没有必要手下留情了。 王佩珑本来和师兄并排,然而半秒钟的功夫,师兄就被一个面目相当可怖的人当胸一脚给踹飞了出去,连带着她也左脚拌右脚,被自己狠狠绊了一跤,摔的很痛。 女子本就身单力薄,何况唱戏的更要靠脸,王佩珑在摔倒的一秒钟里思索万千,末了就认为她不想,也不能被倒霉师兄拖累。 无辜地挨上一顿好打,真打花脸怎么办? 不被拖累,也不能放着不管,她只好一溜烟窜到一边,赶紧叫来戏班子里几个跑腿的分头行事,一个跑去楼上办公室喊戚老八下来,一个去门口让陈凤年带着保镖进来。 叫戏院老板,是为了救师兄,壮胆;叫凤年,则是为了有个依靠,让凤年更加心疼,毕竟自己刚崴了脚。 刚才打手骂骂咧咧冲进来,王佩珑站在一边就听了个八九不离十,对师兄的无赖行径大概能猜出几分。 她给师兄的那些钱啊,真是还不如喂狗算了。 猜到了,更不必问了,于是王佩珑此刻就装作非常害怕的样子躲在角落,一声不吭、要哭不哭地看着苏佩浮挨打。 反正她是不该说的话一句都不说,看看而已。 这世道,看人挨打又不犯法。 心疼是心疼的,她还没那么冷血无情,但苏佩浮这些年欠的钱闯的祸何其多,他光生了一张好看的脸,又没有肆意挥霍的支票簿和丰厚的本钱,挨打都算轻的,只要别太过分,不打死就行。 王佩珑装聋作哑,苏佩浮也没空知道这些,他早上吃了碗小馄饨,下午全部吐光,如今晚饭没吃到,胸口和肚子倒是先挨两脚。 他疼了,护着一张脸吱哇乱叫,然而全身骨头几乎都在抽搐,手掌下的脸也扭曲,不复戏台子上的好模样。 有意无意,打他的人没下死手,也许是特意地要打狗给主人看,并无取人性命之嫌,指挥打手的洪双喜心底默默估算着时候,看见戚老八和陈凤年一起走了过来,也就主动停手,不打了。 来的陈凤年和戚老八彼此并不熟悉,幸而戚老八这人对谁都很客气,一般老板都很反对手下的角儿跟外头的男人不清不楚,怕台柱子翅膀一硬就要起外心,但他不会,该赚就赚,该分就分,给戏班开的工资也高。 工资只要一高,似乎也没几个人愿意走,他这算是经营有方。 戚老八这人开别的生意都一般,唯独开丽都,才开五年,竟然比黄老板开八年的浙东生意都要好。 开戏院行情吃香,可惜戚老八这半月来心情一般,看着进账高兴,看着丢掉的一根手指又很丧气; 但他年近五十,不至于被万显山手底下一个小喽喽压在头上撒尿,于是好言好语地先让三少爷闪到一边,自己则踱过去跟人交涉。 很巧,洪双喜也喜欢跟人交涉,因为靠嘴皮子也能恐吓,也能达到目的,打来打去的反倒脏了地,回去还得趴好几天养伤。江湖上打杀滋事,都是毛头小子一腔热血昏了头才会做的事,他这个人一般来说是能不打就不打,实在要打,那也是万显山的命令,他没办法。 跟万显山跟的时间太久,他渐渐地也有点喜怒无常,阴晴不定的意思; 干大事的人必须要喜怒无常,他的变化别人看不见,万显山看不见,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也觉得这是好事。 戚老八走过来了,四平八稳,稳的看都不看苏佩浮一眼,仿佛是不把这个二肩小生当人看,只是迈步跨过他跟人寒暄,老油条一样地话里不是话:“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今天一看就是个好日子,丽都大戏院头炮戏一炮打红,我们红你们也红,你把我手里唱戏的打的见了血,好嘛,我们这边连地毯都不用染了,多喜庆!” 洪双喜听戚老八上来就一通乱放屁,倒是有点想笑,但他那张脸上有刀疤作祟,这辈子都笑不好看了,于是只好板着脸,有一说一:“戚老板先不要着急责怪,这件事不是我们今天故意要找麻烦,是我们上面人最近问了账目,说同乐坊那里的铺子怎么赖了那么多帐,我心想苏先生在我们那里抽了两个月的大烟,这都要入冬了,他夏天的账也不结,这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一点。” 戚老八听到此处,当即点头:“我懂我懂,你这个话是有道理的,我这个剧院养了七十来号人,里面最不是东西的就是这货,唱戏唱不好,还一身的烟霞癖,要不是佩珑在我这边说尽好话,我早就亲自把这个烟鬼打出去了!” 人家老板被砍了手还那么客气,洪双喜也就‘嗯’了一声,放低了语气接着发问:“开烟馆说出来是不中听,可我们是做生意,又不是做慈善,没有钱要不回来还放人在外面逍遥的道理,戚老板你说是不是?” “是,怎么不是。”戚老八说到钱就很精明,他下意识地看看地上的苏佩浮,正趴在地上唧唧赖赖地掉泪塌鼻涕,还好脸给护了住,估计站起来好好梳洗干净了,依然能骗少奶奶们的芳心。 真要是赔钱货,打死也就得了,可惜唱小生的也很挣钱,死了再找一个又得倒贴一笔进去,戚老八只好盘算着开了口:“这样,我这边开戏定的是一整月,唱完我工资不发给他,直接送到你们这边来,他有脸有身段,我看就是再唱个一两年也没问题,到时候我钱不够我再把人交代给你们,大概就好抵得上一个夏天了。”他试探着,询问对方的意见:“先生你看怎么样?” “差点。”洪双喜听了还是不满意,遥手一指,指到了一直贴在陈凤年身上的王佩珑那里,说:“如果再加上她那一份,就够了。” 他这一指,不光戚老八一愣,站不老远的王佩珑也一愣。 她正和陈凤年说话呢,眼角一瞥,看那丑八怪流里流气的竟然敢把手点到自己身上,登时心里就很气。 仗着有人撑腰,王佩珑现在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也许现在来的人是万显山,她也敢当着他的面就生气。 然而她不能因为生气,就失了娇柔的外在,这是大大的犯忌,她不允许。 她方才一直依偎在凤年身边,三句两句就把自己师兄的烟瘾和自己出来打拼的不易渲染的非常透彻,陈凤年笑容收敛,始终十分耐心地安抚她,又听她的话,派了保镖去把夹在洪戚二人之间的苏佩浮先拖过来。 看表情,似乎也是非常惋惜,非常心疼的样子。 那两个保镖人高马大,做事也不是很小心,单是听命令把人拖过来,拖过来就行。 王佩珑看师兄已然安全,心想既然有凤年心疼她,那么她此刻贪于享受,也就不计较那随手一指了。 她站的远,不知道洪双喜奉万显山之命前来,一是责怪苏佩浮赖账欠账,二是趁机狮子大开口,挖不走台柱子,就要趁机入一股子。 当然,他那一股子,跟别人比的话,简直就是十股子,骨头缝里的钱都要抠出来,是万万答应不得的。 戚老八站的近,听的就很心惊。 他没料到万显山这么不给自己面子,先是剁他的手指头给黄老板出气,后又眼看他丽都开的好,就忍不住寻个由头来分钱了。 他是大流氓,入一股子就等于抽走一半,拿了白不拿。 可戚老八家业就那么点,做流氓也不是大流氓,他就靠这座戏院吃饭的啊! 这种事必须得商量,不商量不行,总不见得股子不给入,姓万的每天派人下了戏过来打一顿,今天打小生,明天打花衫,万一哪天他班子里就剩个花旦,那大家就要一起喝西北风去了! 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戚老八对王佩珑使个眼色,接着后退半步,就摆出要上楼长谈的架势。 洪双喜很客气,没有推辞。 但也没上楼。 长谈,就说明这事有的好谈,不谈个十天八天完不了,他跟着大老板,自己也忙得很,犯不上浪费今天的时间。 万显山既然没吩咐到底和戚老八怎么谈,那他就按他的习惯来。 先就这么吓唬着吧!至少先把人吓怕了,到时候再谈也来得及。 他思索完办事顺序,便好声好气地跟戚老八赔了不是,并随即给出一家药馆的电话,里面据说有位老师傅精通推拿之术,保准推完第二天还能上场——至少按照苏佩浮那个灌水捣糨糊的程度,把碧玉簪唱完是没问题的。 洪双喜说完就带着打手走出正厅,陈凤年倒是好记性,隔几天了还认得他,和他脸上那条疤。 上回他坐车回家,他们家那司机油门踩的太实,不知怎么就撞到这位仁兄身上,还没等他下车查看情况,那仁兄拍了拍大腿,又过来敲车窗,说要“认识认识”。 认识认识,他是认识了,转头一下车,紧跟着就冒出万老板,再一眨眼,万老板就和自己大哥走回饭店,一起坐下开始加菜,这速度堪称过电,呲呲一下,他就成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局外人; 然而再迅速,这场车祸发生的也是有头有尾的,让他想不记得都难。 洪双喜瞥见陈凤年的目光,倒也点了点头。 但是陈凤年怀里的女人,她连个正眼都不给。 王佩珑叽叽喳喳,一句一句地俏皮话载满了一车,不够她说,不够她笑; 她就是要说给陈凤年听,要哄他高兴。 别人,别人是哪根葱,她管的着吗? 洪双喜故意等了一等,然而迟迟等不到她的关注,只好一个人走出大门。 出门后,他看看太阳,看看天,末了吐出一口郁气。 他孤身站在阳光下,刺眼的光弄晃了他的眼睛,还有他的疤。 她果然不记得我了。 洪双喜坐上了副驾驶的位子,略有些惆怅地想,小婊子害的他这样苦,结果一朝得势就翻脸不认人,连他都不记得了。 第二十章 心肝宝贝 人一走,苏佩浮立刻就从趴在地上改成了能直立起身,并主动要求,嚷嚷着要去推拿。 师兄做人是出了名的不要脸,拖累的师妹也不光彩,王佩珑气啊,当着陈凤年的面就气得跺脚,可三少爷的脾气实在是好,几下就安抚了她暴躁的心灵,顺便让车子多绕了一个弯,先随便开了个熟食铺子买了点零嘴,后又将苏佩浮完完整整地送至医馆,任凭他被推拿师傅蹂躏去了。 回到小公馆,凤年让她不要上二楼,先闭上眼睛。 “什么呀!”王佩珑忍着好奇闭上了,嘴里欢喜地责怪:“弄得神神秘秘的,我看你就是想寻我开心!” 陈凤年含笑不语,快步上楼又下来,手里捏着蓝丝绒的小盒。 他打开,亲自为她戴上。 一对珍珠耳环。 他口中流畅地复述,据那位设计师亲口介绍,这对打南洋坐船运来的舶来耳环不光成色新,并且还有个很好的名字,叫情人的泪滴。 王佩珑伸手摸耳垂,觉得珍珠圆润饱满,三颗不同大小的串在一起,有点长,但是不重,只坠的耳朵甸甸往下荡。 荡的是耳坠子还是心,不知道,但是耳朵发烫了,她知道。 她脸皮真是嫩,凤年亲手给她戴耳环,她的耳朵就红了。 明明说了不在乎这个,可凤年总是破费,总是要送她东西,珍珠、玛瑙、翡翠,小巧精细的,贵重和不贵重的都有,她每样都很喜欢,因为凤年送的每样都颇拿得出手,不是那种烂俗的品味; 他从没问过她的喜好,买的也只是自己认为漂亮的东西,但就是莫名地合她胃口,叫人称奇。 原本只是用金钱,用小物件一点点堆砌起来的感情,可她不知不觉就被感动了,感动的宛如刚踏入社会的青葱少女,没有现实和忧愁烦扰,心中只有爱情。 她从没想过离开那个人之后,自己还能拥有爱情。 跟凤年在一起久了,她就开始变了,变得越来越不在乎礼物大小,只要对方偶尔笑一笑,她就比收到礼物还高兴。 王佩珑觉得这大约就是爱情,她理想中的爱情。 这就是她,比坏她一定要更坏,好的就要千方百计地对他好,这才是她王佩珑的作风。 伸手摸摸耳朵,忍住了没有再去胸口摸心跳,她感觉珍珠大小很合她的心意,能跟自己那条新入的珍珠项链搭配。 其实也没什么不合心意的,凤年就是送她一盒皮蛋下饭她都觉得他可爱——有些事就是因人而异,有差别待遇。 她收下礼物,上楼去兴冲冲把自个用烟粉软缎打扮好,臭美地在镜子前站了又站,实际并无出门的打算,单单是想穿给凤年看。 而陈凤年看她漂亮,身高体态多一分少一寸都没这么漂亮,便认为这份礼物送的很值,收的人高兴,送的人也高兴。 他这人记不住事,也没多少事能挂在心上,不过大前天司机开车载他和大哥去天鹅阁吃饭,半道上开过南京路,他独自坐在后排,突然就想起他和佩珑刚好上的那一阵,她新做了旗袍,却找不到像样的首饰,要不就是凑不齐整,玉的有耳环,但是缺镯子;钻的有手链,可惜缺戒指........总是缺这个缺那个,佩珑在他面前羞惭了,很有分寸地在家发脾气,生怕穿好衣服出去被他身边的人看不起,要闹笑话。 那种立领的旗袍陈凤年知道,他大嫂就做过一件,一定要长长的珍珠链子,一圈两圈地盘旋在领子上,最后再坠一副耳珰才完美,才算符合标准,才是上流人士。 好像留学的时候看到国外有个女明星,依稀记得叫什么葛丽泰嘉宝,她那张画报上就是这么穿的。 他就是突然间想到,才发话让司机停车,让大哥稍等,自己去那里买了回来。 买好了算是了却一桩心事,他隔了三两天,直到开了戏,才想起来要送给她。 两个人真的相好就是这样,好起来真真叫人招架不住,很多时候他们都恨不得合成一体,好的时候一整天都在一起,不好的时候几乎没有过,我爱你貌美,我图你温柔,彼此间看不够,越看越要看。 王佩珑知道自己很招人看,她本来就招人看。 这不是凤年天生专情,也不是她自我感觉太好,这叫直觉。 她潜意识里就觉得,凤年不是那种随便玩玩的人,他真是非常、非常喜欢她的。 ——即便她的确有招人喜欢的资本。 王佩珑自觉近来在凤年那里得到了颇多的爱护和关怀,她打扮一新就为了给他多看两眼,看完她也不嫌烦,又把衣服换下来了。 坐在梳妆台前,她从手提包里掏出小钥匙,打开第一层抽屉,把丝绒小盒很是珍重地放进去。 梳妆镜是一面大镜子,镜子里是真正的美人,堪称是明艳照人勾魂夺魄,各种形容词都可以套,唯独就是不能用端庄贞洁来形容,因为实在不符合大家族的审美。 美人一开始是静静地微笑,然后那笑慢慢漾开,漾的大大的,几乎就成了止不住的大笑,像得了失心疯,像个疯子。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她对着镜子里的的自己轻声的点评:“真正做到无情无义,你才是赢。” 说完,她控制不住,干脆趴在梳妆台上,无声无息地大笑,发神经。 哈!接下来剧院的票子一定要卖疯了,她王佩珑势头大好,背后有三少爷撑腰,还有丽都的老板戚老八,那也不是省油的灯,她的票子再贵都有人买,以后再没人看不起她,甚至没有一掷千金的魄力,那些人就连给她送花篮都不配,她以后要什么就有什么; 跟着万显山的日子苦的永无出头之日,哪里想到她单枪匹马地出去闯,真就给她闯回来了! 她感觉忙忙碌碌活了十几年,很少有这么愉悦的时候,上一次愉悦是她五岁,那时王家大奶奶的产后病还没养好,一天一顿燕窝,大的吃小的也吃,吃的容光焕发,根本看不出病来。 五岁时的愉悦,讲起来真是小儿科一样的。 王佩珑那个妈是正经大户人家的小姐,林黛玉似的腰肢纤细,软肉一滩,吃饭从来都不吃饱的,什么东西都是撩了两口就放下,燕窝养颜补身,结果最后通通都被她这个小屁孩吃进肚子里。 怪不得那时她妈老说她长得像自己,是个小美人。 然后从六岁开始,小美人一点一点地发育,但总是比别人发育的晚一步,因为每天都供得起一顿燕窝的好时候结束了。 她那个妈撑不起来,她那个爸也是好样的,借印子钱开绸缎庄,开的家里窟窿和亏空通通堵不上,连从小贴心的老姆妈都卷着钱跑了。 王佩珑只知道有天她一觉睡醒,身下的床就从百货商场里架子床变成了戏班的大通铺,被子潮的简直要生蛆,多睡一天多折寿一年。 然而她还是睡过来了。 后来的后来,万显山来接她,让她从戏班子里赎身,不知道图什么,就是喜欢把她放在身边,哪怕她比屋里的摆设还不值钱,她在他的身边,先是失去了自由,然后就是尊严........ 噫、身处万宅的日子,简直是场噩梦。 反正明知是梦都要把人吓死。 不能想,一想到这个她就要气的失心疯,恐怕当着凤年的面都缓不过来。 王佩珑使劲晃脑袋,晃去回忆,顺便把装首饰的抽屉推回去,她听见楼下凤年在喊自己,他嚷嚷着要换西装,说肚子饿了,要带她出去吃西餐垫吧垫吧,而且她身边那个小玉实在是不上道,每次选领带都选不好。 他们一起出去吃了顿饭,吃饭的时候她光为了那对珍珠耳环高兴,回头一个没看住,就让凤年趁机多喝了两口威士忌,还有白兰地。 她知道的,一定是他最近被家里还有她这里管的狠了,几乎就要被管成一个三好青年,这下寻到了借口多喝几杯,回去铁定要发酒疯。 于是她很冷静地吃了一整块牛扒,又多叫了一份红菜汤,以便回去之后有力气应对。 吃饭的时候陈凤年状态不错,正处于微醺状态,并无发疯迹象,且那一双眼睛脉脉地朝她看,看她切牛扒切的跟朵花儿一样,做什么都充满美感。 王佩珑很有样子地吃着西餐,喝着洋酒,就想她的凤年样样好,唯独自制力太差,酒量烂的一塌糊涂,还偏偏跟小孩伸手要糖一样,不给喝就闹,可爱之余真是要让人烦死了。 陈凤年的微醺状态持续到他进卧室为止。 他这次不要拉人睡觉了,他把人往浴室里拉。 王佩珑以为他是要自己撂开袖子帮他洗澡呢,哪想到陈凤年惦记许久,今天竟然异想天开,要和她洗鸳鸯浴。 .......其实洗澡并不可怕,真的要一起洗,也不是不可以。 本来嘛,她是这么想的。 但喝了酒的人火气旺,发起酒疯更是精力无限,王佩珑衣衫不整,旗袍扣子解了才一半,就被赤裸的陈凤年用莲蓬头里半冷不热的水浇了一头一身。 温水再温,一浇到身上,那就和冷水没什么两样了。 王佩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心中的那点爱情顿时被怒气取代。 她从来就不是好脾气,但大多时间还能勉强摒住,但现在她感觉那股怒气径自飙到了嗓子眼,有点忍不了了。 出来把脸擦擦干,这回她重新进浴室,十分钟就把陈凤年收拾服帖,让他除了捏着自己的隐私部位嗷嗷叫唤,别的什么都干不了。 “不玩了不玩了。”凤年哀哀唧唧趴在床上叫唤:“你跟大哥是一国的,他骂人你打人,都跟神经病一样的,没意思!” 王佩珑拢了拢睡衣,想说你个小白脸子才是神经病,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跟酒鬼吵架没必要。 凤年是孩子脾气,不理他他自己就能恢复过来,跟他吵架没用。 酒足饭饱后一觉睡醒,还不是什么都记不得了。 因为浴室刚才发生了一场男女混战,而且花洒都洒到外面去了,王佩珑便估摸着自己可能是有点着了凉,就想进被窝把自己捂捂热,他们唱戏的第一靠脸,第二就是嗓子,万一真感冒了,她丹田发不出气,第二天的戏怎么办。 不行!不能感冒了,感冒了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她一想到明天碧玉簪得唱全头全脑的好几折,而戚老八向来体恤下情,同时又赚钱心切,八成是不肯让她停票的,必须得唱足为止。 唉,头疼。 王佩珑揉揉额角,让凤年睡过去一点,然后掀被上床,觉得自个那感冒肯定是八九不离十,就算没发出来,那也是妥妥的潜伏期了。 谁让秋天恰好是个生病的季节呢? 她一躺上去就把陈凤年的手给拍开,拍的很重,而且拍完就睡,完全不想理他。 刚才闹得太厉害了,现在的她需要休息,更不能再掀战争,白白跟一个醉鬼发脾气。 她不言语,一个劲装睡,算是默许了凤年一个人在背后碎碎念,他温热的身体贴上她的,刚才浴室里人来疯没有发作干净,此时就很小心眼地说她欺负人,力气一下小一下大,温柔的佩珑突然就不温柔了,拍的他手疼。 他的嘀咕,她权当听不见。 偷偷吸了吸鼻子,王佩珑感觉被子充满了馨香,还有身背后的凤年,他也很香; 男性的肉体干净温暖,起码能把她烘托的一起温暖——这种感觉太好,非常不赖。 .......算了算了,烦就烦吧。 只要这场酒疯发好,凤年就又是她的宝贝了。 第二十一章 包治百病 凌晨,五点三刻,陈凤年被熏醒。 他首先是闻到一股酸酸的味道,后侧卧着思考了三十秒,他又怀疑是自己积了半个月的臭袜子没洗,因为那股气味来势汹汹,熏的他有点恶心。 想问佩珑是怎么回事,结果再往边上一摸,他发现床上又没人了。 没人?没人不行。 陈家,不用想,一定是非常殷实的大户人家,殷实的让外人以为他们家埋了十来座金山,不管到哪里,一张床肯定是不缺的。 他家里的大床很大,非常大,可惜陈家的人跟他毫无共通之处,每次回家都睡的很寂寞,所以陈凤年才来小公馆睡,这里好,这里有人气儿,他满拟着能和佩珑一直二人世界下去,只要佩珑别老那么管着他。 万老板就说过,女人一心想骑在男人头上,样样都恨不得要管,那她下一步估计就是要兴风作浪,让他天天都闹头痛; 说实话陈凤年已经对‘说教’这种东西有些反感了。 可鉴于他和佩珑还在蜜月期,蜜月期的一切都是可以原谅的,所以他暂且还能把这股反感悄悄扼杀,只留下一点小种子; 估计等哪天佩珑真开始兴风作浪,那些种子就要立地生根,遍地发芽,不可收拾了。 .......总之,醒来身边空无一人,被窝空掉一半,这样的感觉不是太好,他不喜欢。 穿上拖鞋下楼,越往下味道就越重,几乎是眼睛都不能睁开的那种浓厚气味。 这让他感觉自己正一步一步迈进一整坛醋缸,腌透了才能出来。 陈凤年站在餐桌前打哈欠,半天才算是把面前的场景给看明白。 楼下小玉打着瞌睡,拿了一把大蒲扇,端坐在厨房间里熏醋。 而他的佩珑则充当监督人,顺便捏着鼻子往一碗老醋里加糖; 然后她把那一小碗黑色汁水端起来,打算一鼓作气喝下去。 “喂!你们俩干什么呢!” 被喊的那两人同时回头看他。 陈凤年觉得有觉不睡,有上好的被窝不躺这种事听起来非常荒谬,顿时就起床气发作,捏着鼻子想把佩珑往楼上拉,看一主一仆的眼神已经跟神经病划了等号。 一大早搞得小公馆醋气熏天,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王佩珑没理他,酸着脸把醋灌下去,然后一抹嘴巴,非常潇洒地一扭头:“凤年,你不懂,我这是偏方,包治百病的!” 陈凤年疑惑地观她面色:“昨天人不是还蛮好,你大清早得什么毛病了?” 王佩珑让小玉停了蒲扇,去倒了杯凉水来漱口,口中蹦出简短二字:“感冒。” 陈凤年更疑惑了,拿手背去贴她额头,末了放下:“我怎么感觉你体温正常还偏低,不是好得很嘛!” 王佩珑刚漱完口,这时就更理直气壮了:“我预感我这两天要感冒,先拿老方子压一压,说了你也不懂的!” 陈凤年哑然,从不知道生病原来可以依靠预感,但此刻已是凌晨五点快六点,他也没心情再跟佩珑拌嘴了。 既然她说自己有病,那就是有病吧! 像偏方这种东西,可靠度和可信度各占百分之五十,可以信,可以不信,横竖吃不死人。 王佩珑就很信,觉得一碗老醋下肚,这个方子很灵。 她一直唱到闭戏那天,连着两个多礼拜都没感冒的迹象,连她那位饱受推拿师傅摧残的师兄都觉颇为神奇,因为当年他们师傅说出这个偏方前喝了两斤烧黄酒,还吃了葱煸芋头若干,他觉得这完全就是师傅酒后乱放炮,瞎编的。 而王佩珑听了师兄这番见解,就认为师兄不知好歹兼胆大包天,居然连她的话都不信。 然后她就在闭戏后的第三天,病倒了。 眼泪鼻涕横飞,一天能用掉一车的纸巾,不至于病入膏肓,但阵仗很大,足以把相好给惊动,赶来对她投以慰问和关怀。 陈凤年之前怀疑她有病,现在倒是真心疼她有病,他们在一起几个月了,她的身体一直都很好,他没想到就洗了一次偏冷的鸳鸯浴,就会把她洗成这样。 出于补偿心理,他没让她自己坐车去医院,而是一通电话,把陈家的私人医生给请了过来。 医生年纪很大,对待陈家的病人和外面的病人也是一视同仁,该写的单子该配的药写的非常齐全,在王佩珑咳嗽着问他有什么法子可以让她好的比较快这个问题抛出后,他也非常贴心地提出了另一种治疗方法:可以不吃药,但是要打针。 王佩珑听后吓得一激灵,用被子把全身包裹住,立刻打出一个结结实实的大喷嚏。 陈凤年自认他已经很了解她,觉得佩珑是很想好的,于是便代替她认可了这种方法,让医生准备准备,第二天来给她打消炎针。 第二天,医生来了。 医生掏出针具。 王佩珑鼻孔堵塞,睁着眼睛。 医生拿酒精给她左手消毒。 王佩珑打了个小喷嚏,还是睁着眼睛。 医生找准位置,擦过酒精棉,就要把针头推进去。 王佩珑那双大眼睁的越发滚圆,身体猛地一颤。 下一秒,小公馆彻底翻天。 陈凤年从没见过佩珑这个样子——上一秒还在被窝里,下一秒就平地跳起,尖叫着逃进了浴室,还把门给锁了。 医生五十好几,纵然见多识广,也被她那一嗓子嚎的差点心脏病发作,心说活了几十年,这么怕打针的还是第一次见,真是开眼了。 “佩珑、佩珑,医生刚刚被我赶跑了,你可以出来了,不要怕。”陈凤年好气又好笑地送走医生,又把小玉等看热闹的下人一并赶到楼下,一个人守着浴室敲门,劝她:“行了,咱们不打针了,就干吃药,我让小玉每天给你炖老母鸡,再给你买两对玉镯子,冰种和玻璃种的都行........哎你快点出来吧,不要闹了好不好?” 浴室里没声音。 陈凤年不死心,又敲了半天门,从中午敲到下午,敲到他肚子都饿了。 于是他收手离开卧室,看样子并没生气,就是打定主意要先把肚子填饱。 至于敲门的事情,等他吃饱了再说。 吃饭最重要。 浴室里,王佩珑蜷缩在角落,牙齿上下排打架,还在发呆、发抖。 不用别人提醒,她知道自己丢人了,这次是真丢人了。 她都从万显山的手里逃出来那么久,结果一碰上那套冷冰冰的针具就条件反射、出了洋相。 这可真是不应该、太不应该啊! 仿佛是害怕当初的噩梦又要重新上演,再度酿成人间惨剧,她努力调节呼吸,平复心跳,左右开弓地拍打脸蛋,一个劲地说服自己:醒醒、你给我快点醒,那个姓万的是什么,他已经是过去式,现在她的靠山姓陈,她多厉害,她给自己寻的靠山了不得啊,那是连万显山都不敢惹的! 她怎么可以这么没种,区区一个打针就吓成这样? 拍打没用,只好狠狠地朝脸上扇了一耳光,王佩珑恶声恶气地提醒自己,想想你现在的男人,想想那些礼物,珍珠翡翠玛瑙,还有陈家的大门,你再不开门,再不跟凤年好好解释,这些好东西迟早都要被别的女人捞走了! 就这样强行脱离恐惧,因为知道这里是小公馆,推开门不会看见万显山,而是比他好上一万倍的凤年。 她安慰自己,别害怕,你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不要害怕。 料想凤年还在吃饭,王佩珑则独自坐在马桶上冷静,冷静后又去照了照镜子,就看见两只眼睛红肿,脸色惨白泛青,实在是难看。 想装一下西子捧心吧,也不行,因为西施一捧是娇弱,是惹人怜爱,而她一病好几天,刚才又吓得东躲西逃,体力消耗过大,这会一捧就真要闭过气去了。 她想想,就不打算再补妆; 病号就是病号,化了妆也不会赛过西施,还是装可怜比较方便。 她悄咪咪地躺进被子,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光喝水不吃饭,饿的差点虚脱,陈凤年外出下好馆子回来,看她白着脸胃口不好,就让厨房间另起热灶,自己端着一碗鸡汤就上来,要亲自喂她喝。 王佩珑一吸鼻子,碗里的鸡汤还浮着一层热油,馋的她口水都要留下来,然而凤年慢条斯理地喂,迫的她还是小口小口嘬进嘴里,装的是十分随和,八分娇柔,好像打针于她而言只是一件小事,小事而已,她疯过之后,提都不屑去提。 陈凤年不时就掏出手帕给她擦嘴,看她一口一口,每口都喝的挺少,然而速度还挺快,一会儿就剩下个空碗。 “还没见过你生病,没想到生起病跟孩子一样。”他笑着想了想,打趣道:“就跟我那小外甥似的,平时脾气还成,一说到要请家教,当场就发话,不管来多少个老师都要一顿棍棒打出去,把二嫂气的两天没吃下饭.........” 王佩珑很应景地,在他说到比较好笑的地方就噗嗤一乐,诱导他继续给自己说下去,好聊以解闷; 这从一个听众兼病号的角度来说,那是很给面子了。 她让凤年去再弄一碗汤来,陈凤年很顺从,是看不出作假的好脾气,她是病人她最大,说什么就是什么。 这种特殊待遇让王佩珑暗暗地自得了,同时心里很奇怪地震荡了一下。 痴痴地瞧着凤年出去的方向,她那眼中是又喜又爱,就想在身体健康后更加地喜他、甚至爱他,而且是发自真心,不是图他的钱。 她想凤年对她,真是好。 他是白纸,是不染尘埃,却又可以放肆靠近的。 能和这样一个人相好一场,能一直好下去,没有时限的,那该多好。 王佩珑喝了鸡汤发了汗,此刻就倒在被窝里闭目养神,闲下来就听听凤年闲话家常,那感觉是非常平静,窗台养了鸢萝花,紫紫白白的一片,夕阳西下,黄昏的光充足地晒了进来,几乎就是岁月静好的光景。 她这个病号于是沉醉了,因为她很少享受过,所以就稀罕、就爱这样的光景。 陈凤年娇生惯养的长大,宛如陈家的一颗异性明珠,在照顾人这上头自然就比较生疏,好在被照顾的人很配合,让他觉出了些许新意,也就慢慢把中午那个面目扭曲,为了躲避针孔而不惜上蹿下跳的佩珑给淡忘了。 直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才想起来问她,为什么这么怕打针。 王佩珑原本不想回答,但一想这种事情总是要回答的,也就说了,只不过说的非常含糊:“以前就算是打过吧,不过那时针里的药不是好药,打的人也凶神恶煞的,天天打夜夜打,几针下去差点死了。” 陈凤年听了就很心疼,以为她自小吃苦,是被吓怕了,于是就从背后抱住她,同时发现她体温又低了一点,在轻微地发抖。 “放心。”他安抚地拍拍她,想当然地说:“你跟了我,我不让你打针。” “..........” 黑暗的卧室中,王佩珑无声地点头。 这还有什么可说的。 她当然放心。 第二十二章 废物 谢天谢地,她这场感冒在入冬之前彻底痊愈; 而李总长一家叨扰多日,也终于打算启程,不日返回南京。 这两件事对整日游荡,终日寻不到人生目标的陈凤年来讲,简直就是喜从天降,让他恨不得在家开一场派对,好好庆祝一下了。 王佩珑病愈后便闭戏在家,倒是很想留陈凤年在小公馆一起厮混到下一个冬至,只可惜他大哥,陈安年不允许。 陈安年坐镇家宅,实在是蹲不到三弟的人,索性桌子一拍发话了,要陈凤年最后尽一波地主之谊,亲自陪李三小姐吃顿饭,最后再换身漂亮衣服,把她亲自送上渡轮。 这项任务说起来也不算很艰巨,陈凤年跟她讲,他只是心理上过不去那一关,毕竟留学时他就发现欧-洲的小姐的最是淑女,腰身绝不会超出一尺七,头发一个个编成四股的鱼尾,要么就是高鬓,优雅的简直不能再优雅。 他这人虽然对外貌要求不是很高,但基本的审美还是有的。 像佩珑就很符合他的审美,而且是正正好好的程度。 不过美的太盛气凌人,他还是会觉得不安全。 陈凤年不知道李小姐心心念念要和他见一面是图什么,总之他心里不大乐意,好像和这么一个胖小姐出一趟门,他这人也开始泛起了油,要泡发膨胀,变成球形。 王佩珑隐约知道那李小姐长得是什么德行,心想哪怕这种千金体重减去一半也无一分是及得上自己的,于是就很大方,说大少爷让你去你就去呗,人家李小姐是正经的上派人,陪个千金吃顿饭而已,总不至于人家是图你的色相,看着你能多吃几碗饭吧~! 陈凤年唉了一声,觉得李小姐是食欲旺盛了,可自己只怕是要提不起食欲了。 王佩珑笑着给他打好领带,目送他出门。 陈凤年走,苏佩浮后脚就来。 来要钱。 王佩珑鼻子还是有些堵塞,觉得凤年一走,她少了他的陪伴,就吃什么都吃不出味道,只好叫人弄了点清粥小菜放桌上,简单算作一餐。 她一个人吃的时候苏佩浮就很拘谨地站在偌大的客厅里,也不敢出声,只在小玉给他挂外套的那一刻说柔声了句谢谢,说的小玉一秒就红了脸,好像觉得他那桃花眼不老实,总像对自己有意思似的。 吃到一半,王佩珑貌似是意识到了什么,觉得老把一个大活人当死人一样地晾着也不好,尤其这人还是她仅存的亲人,仅存的一个师兄,对待他应该是要客气一点的。 想及此处,她终究还是松了口,朝苏佩浮招呼:“来之前饭吃了没?” 苏佩浮乍一听到她召唤,就好像由内而外长吁了一口气一样,快步走过来:“还没吃。” 王佩珑拿筷子夹了一块酱瓜,点点头:“那一起吃吧。” 有酱瓜和榨菜作掩护,苏佩浮把这回的来意和要求大致地说了下,不敢说的太全,怕师妹听完会生大气——其实每次他来要钱她都要生气,不过每次都没气得很厉害,只要他克制地、不带加点儿地描述自己如今的窘境的话。 但他这次错了。 因为师妹还没听他说完,就已经忍无可忍地生了大气。 “什么?你说你这次又欠了多少?!”她柳眉倒竖,一拍筷子:“戚老八不是把月钱结给你了吗,还有上个月,你不是说那个费太太偷偷送给你一套镀金袖扣,也没了?!” 苏佩浮把嘴里的白粥咽下去,一张白脸红里透青,从刚才就没抬起来过:“袖扣当了差不多五百,加上月钱全都给了烟馆,不过我之前跟人学做炒股,投了一大笔钱进去.........” 不用说,一定也没了。 以王佩珑的能力,个十百千万,她顶多能帮到个‘千’,虽然凤年给她的东西加起来能顶得上十几二十个‘千’,但从她自己手里送出去的,永远都是这么点,多一分都不行。 “你真是贱啊、贱!”她骂他贱:“有多少太太小姐喜欢你,戏台下个个都扒了金戒指金葫芦地往咱们台上扔,你就是每天去她们那儿蹭一顿饭,睡一个好觉,这日子都不会过成这样,唱戏就唱戏,唱到一半去学人做生意,你看看自己是那块料吗!” 苏佩浮唯唯诺诺,她骂他贱他就贱,骂他没脑子就没脑子,总之债主逼到家门口了,师妹如果再不救他,他就是连唱十年也没劲,因为活着就得还钱,活着就得唱戏,那还不如死了得了。 是,他麻木不仁,他软蛋无能,他就是这个命。 “你哪天吃烟棚灰吃死了就完了!”王佩珑怒道:“早死早太平,省的哪天我还要看你吃黄土捡剩饭,到时候还说是跟我同一个师傅底下学出来的师兄,我脸皮太嫩丢不起这个人!” 苏佩浮脸红的要滴血,就听她越骂越过分,可反驳又不敢反驳,只好讷讷低头,用自己都听不清的声音悄悄回击:“哼、我让你骂,你继续骂,骂痛快了还不是要给我钱,有本事你就骂一辈子,再管我一辈子..........” 王佩珑不知道他低头瞎咕噜,心中什么想法都没有,骂着骂着自己脑子也是一片空白,无力到了极点。 累赘,真是个累赘。 如果没有他,她手里存住的钱一定远远不止现在这个数,也肯定不止这个数; 王佩珑知道钱的好,感受过有钱人的生活,所以每次都给的很心痛,有时候夜里做梦数羊她都能数到钱上去,越数越精神,越数越巴不得苏佩浮抽大烟一抽抽嗝屁了,这样她就只用出一笔安葬费,给他最后买口好棺材就行。 师兄是实打实的累赘,今天抽大烟、明天被富家太太们的正牌老公堵门口抽嘴巴,他什么破事儿都干得出,简直集无能无用于一身。 除了唱戏,他就是个废物了。 王佩珑虽然是个挺恶毒的人,也真是想寻个办法把师兄给‘消灭掉’,但说到底,她对待师兄还是留了余地的,不一定就是要让他死,可能‘消灭掉’的意思,也只是不想再看见他而已。 何况就这么个废物,也不是没有好的时候; 这个废物,他救过自己的命。 王佩珑气他、骂他,骂急了恨不得上手给他一下,和小时候抱着铺盖卷跑去和师兄抱团取暖的那个小姑娘简直判若两人,她这是气出了修养,气出了本性,打从娘胎里出来就没吃过亏,暗是嚣张跋扈,明是装模作样,总体上就不是个好东西。 她和苏佩浮的关系在外人眼里从来就没好过——师妹抢了师兄的饭碗,还差点逼死同一个班子里的赛玉楼,那还能有好? 这么多年下来,没有她管着,他早死了。 是,他们的确是关系不好,可关系不好都是最亲,是名不同姓不同,性别更不同的亲人。 仇人是要死的,但亲人,也是要管的。 王佩珑不能不管他。 她骂了半天,觉得骂人这种事情也很耗费心神,不过对治感冒也有好处,她刚才一口气骂了苏佩浮足足十五分钟,骂的顺畅无比,当中是一个喷嚏都没打,一声咳嗽也没咳。 “你站好,呆着不许动。” 她停下语速喘了口气,让小玉给苏佩浮泡了杯茶,自己则撇下他上了楼,去拿放杂物的五斗柜,最上面那排第三个格子,她的手包在那里。 梳妆台那个抽屉里都是她最值钱的首饰,每次要拿都得用私人钥匙开。 王佩珑很谨慎,谨慎的几乎是生了疑心病的架势,她不论去哪儿都一直都把钥匙贴身带着,就放在手包的暗袋里。 她想的很好,就是小玉那丫头有天生了外心,凭她那颗榆木脑袋,也不可能知道钥匙放哪儿,毕竟丫头片子胸脯子没几两肉,智商也很有限。 对着满目琳琅挑挑拣拣,王佩珑最后一咬牙一狠心,闭着眼从里面拿出条钻石项链——都是碎钻,没有大钻,这样损失兴许还小点。 当着苏佩浮的面,她把项链用长条盒子小心地装了,之后没好气地丢给他:“拿去拿去!爱当多少当多少,这玩意儿我当初三千块买回来,你要是能当个三十也算是本事。”眼看师兄忍不住面露喜色,王佩珑不由得就更心痛那串项链,气恼道:“这一阵我身体不好,你拿了东西就快滚,别站在这里气我了!” 苏佩浮赶忙答应两声,转过身就想走。 王佩珑看他那样,又忍不住想想陈凤年的样,再气也不管用,只是很感慨。 都是一样的小白脸子,都是一样的干净漂亮。 他怎么就活成这样了呢? “.......师兄。” 她在身后叫他。 分明时光匆匆,都已经不是在戏班讨生活的小孩子了,可王佩珑还是习惯不改,喊他师兄。 苏佩浮回头,无意识地就捏紧了项链盒:“还有事?” “别的怎样我都不管,你好歹把大烟戒了吧。”王佩珑语重心长,是真的想让他好:“现在中央医院有专门开的戒烟科室,趁这段时间戏院休息,我亲自送你去,费用我都帮你出掉,好不好?” 苏佩浮看着她,很认真地思考了,可思考的结果却是苦笑。 “佩珑,我不是你。”他说。 “..........” “你硬气、本事比我大,命也比我好。” 怕气氛突然变得凝重,他没往深里再说,只是故作轻松道:“我这个人......嗐、就是这么回事,已经没救啦!” 他说好就不看她,连小玉拿了外套过来,他也胡乱把手伸进去,穿的歪七扭八,不成个样子。 王佩珑听这话听的不是滋味,还想再劝劝,可话都没说苏佩浮就已经跑了出去,只留给她一个背影。 那背影单薄,套了多少层衣服也还是单薄,好像脊梁骨都委屈在一起,直不起立不得; 实在是又贱、又可怜。 第二十三章 乐翻天 丽都的旺季在春秋不在冬夏,戏班子正赶上封箱,一场假期干脆放足一个冬天,除却苏佩浮三躲四躲躲进费太太的房子里躲债,总之上至台柱子下至售票员都踏踏实实过了个好年,王佩珑在家甚至还亲手包了顿饺子给陈凤年吃,想把他喂的胖一点。 她要他胖,胖一点看起来更白净,更招人喜欢。 有美人相伴,陈凤年这个冬过得显然很滋润,虽然送李小姐上船送的有些不情不愿的,但回到家里总算是能交差,连带大哥看见他也带上两分好脸色,仿佛他出门走了一圈就是为家里出了一把力气,要在功德簿上记一大功。 趁着大哥心情好,陈凤年也就顺势说了。 他这回倒不止送李小姐这一件事立了功,前些日子不是正好借着万老板的请帖嘛,他不知不觉就跟西华剧社那帮人混成了熟人,熟人自来熟的很,自有他们的生意门道,私下里就嘀咕,说这些日子金条的价眼看着是一日涨过一日,谁要是凑齐了款子投进去,保准赚的盆满钵满。 旁人说的头头是道,他在边上听的也心动,想自己读书不行,或许可以先尝试着做做生意,万一大哥和爸爸心情一好,他们就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彻底松手了呢? 松松手,大老婆是不行的,但是讨一个喜欢的姨太太往家里一摆,就跟打上标签一样,万老板说现在的社交场上都是这一套模式,大太太在家镇宅,外面一旦有什么活动,都是心照不宣地拖相好去——因为相好脾气都好,外头给男人留面子,到家只在床上作妖。 他在佩珑那里关上门来捣鼓,最后把手里的零钱凑了个整,跟着剧社的人也入了一股子,昨天金行大早上放了市,他跑去银行一看,竟然满打满算赚了小两万。 陈凤年拿这两万很是潇洒了一阵,小公馆里有佩珑温香软玉,小公馆外的世界又是那样璀璨奢靡,连出门呼吸到的空气都让人那么惬意,一点也吸不腻; 他渐渐有些沉迷了。 王佩珑旁敲侧击地问过,问他怎么成天地往外跑,也不回家,心里是一万个害怕,怕她一个不察,自己的宝贝就要被万显山给骗走,偏偏凤年那会儿正是潇洒的时候,潇洒的昏天黑地,又嫌她追着自己问东问西的啰嗦,嫌她哇啦哇啦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外头找乐子,于是对她的话一概都忽略掉,回到小公馆往往就是半夜三更,一沾枕头就睡,见谁都不理。 王佩珑连碰了两次软钉子,也生气了,也开始不理他,包饺子的面皮还有富余,就搁在厨房间,结果一受潮就被小玉拿起来统统丢到了外头。 她的不满不好明说,毕竟这是凤年的自由,可像他这样的富家少爷就应该乖乖地玩,乖乖地找乐子才对,跑外面去做什么生意呢? 王佩珑对他突然爆发出的经商头脑很嗤之以鼻,可陈凤年却意犹未尽,干脆想了个借口,往家里一下支了大额的钞票,打算什么时候再收到风声,就再挣它一笔。 感情只要有资金,有脑子,什么市场都能插一脚,条条路子都能通罗马。 万老板认识的人,不错啊! 反正家里本来就不缺钱,闲着没事也是没事,我就跟着他们赚那么一点点,有钱人有钱,再加上手里的一点点,这不就足够了? 陈凤年回到家,心里想的很好,但不敢明着跟大哥显摆,就只顾捡好听的,几乎就像是撒娇一样,跟大哥说他要奋发、要上进。 “那个.......大哥。”他乖巧地说:“前阵子我跟一帮朋友学做生意,没亏,还赚了一点。不过那钱我一分没动,折了英镑全存进渣打里去了。” 陈安年翻着报纸的手停了停,问:“哦?什么生意?” “投资剧院。”陈凤年琢磨着回答道:“还有金行的生意,趁低买进,等价高了再卖出去。” 陈安年把报纸放下了,抬眼看他:“你行啊,在国外喝了两年洋墨,刚说你成天只会吃和睡,这一入冬就长本事了?” “再大也大不过你跟爸爸谈的项目。”陈凤年察言观色,含笑道:“妈上回还说我了,说支票簿给了又给,也不知道我在外面干什么,我怕妈生气,又不敢随便动柳先生那里的钱,就只好自己想点办法嘛~” “嗯,柳先生要定期跟我和爸爸汇报账目,你去打扰他不好。”陈安年说道:“自己的钱自己管,出了岔子我跟爸爸才不来帮你擦屁股,晓得了?” “大哥说的是。”陈凤年说:“我晓得了。” 他说完又问:“那妈妈的生日呢,柳先生来不来?” 陈安年摇头,没多想就告诉他:“柳先生被爸爸派去南京谈事情,你别管他了。” 陈凤年‘哦’了一声,问过就算,真就不管他了。 陈安年,实话说他是没有把三弟的生意放在眼里,既然三弟爱跟剧社的人瞎混就混呗,要是亏了钱就让他自己填,等填不上了他再出来骂,把凤年骂服气了就让他顺势去李总长家提亲。 三弟为人那么不着调,他这个做大哥的免不得要费心,连他人生大事的整套流程都替他想好了。 “下下个礼拜妈过生日。”陈按年卷起报纸在三弟的头上敲了敲,难得的和颜悦色,没有发脾气:“正好,你既然靠自己做成一笔生意,那回头别忘记买点什么给她,我看你上次送你大嫂的那条坎肩就很不错,她说配裙子很漂亮。” 坎肩,如今上海滩,一般富裕的太太小姐挤在老宅子里,冬天时兴兔毛做的坎肩;再富贵一点的太太一般都住贝当路,做的坎肩和斗篷都用银鼠毛,这种毛料暖和,但是颜色不好看,总是被嫌太庄重,显得老气。 最好的是狐狸毛,那是沙俄皇室用的东西,穿的人里头那身旗袍还特意要做元宝领,就是为了格外突出那一层毛。 陈凤年一听大哥提点他,立马就说知道了:“那我再去阿廖沙那里问问,那种银狐毛是行货,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陈安年点点头,心说跑去英-国读了三年,回来一坐下跟人吃饭,张口闭口就只会哈喽古德拜,碰上白毛子(俄-罗斯人)做捐客,更是连句俄语都不会讲,要他这个闲人跑腿去买条坎肩,也不算很屈才。 只是......这都叫什么事儿呢! 对于弟弟做的种种,陈安年看不顺眼,而且是越看他越看不顺眼,无法因为是亲弟弟这一点就全部抵消。 陈凤年也是同感,他跟大哥处在同一个空间下就会不由自主地紧张,甚至面对这第二个爹他感觉都有些喘不上气,觉得大哥讲的话是挺有道理,可论起动听这一点,那真是不如外头的万老板动听。 他想起万显山,就很想约对方出去吃一顿玩一玩,吃倒是没吃出什么花样,不过万显山这人很会来事,每次都喊一大堆人,众星捧月似的跟他胡闹,跟他一起玩;而陈凤年作为那颗月亮,虽然面上怡然自若,但心里却是颇为享受,认为这世上果然是需要马屁精这种二百五存在,毕竟哪个富家公子身后没有这么一堆人,又有谁不喜欢被吹着捧着呢? 他打发司机去了跑马厅一带,如果万老板在的话,那他们正好一起去看赛马。 汽车夫应声出去,拉开车门再踩油门,一路保持匀速,并没发现街道的拐角处有另一辆漆黑的轿车在等待,好似漫无目的地,陈家的车去哪儿,他们也就去哪儿。 人家都在忙过年,忙生日,洪双喜倒是很苦,越是冷的天他越是要在外面蹲点,因为万显山发了话,要他务必蹲出陈康柏幕后洗钱换钱的暗桩,不然他是这辈子都别想好好过个年了。 过个好年倒在其次,他大约是年幼时饥寒交迫,差点就要把他饥死冻死,于是对于人世间的一切团圆喜乐都不太关心,只觉姓陈的一家真他妈害人,年纪大了的到了年纪不肯乖乖去死,年纪轻的如雨后春笋般接着要垄断生意,还有陈家那堆女人,三天两头不是要出门搓麻将就是接老裁缝进家,要不是老板的命令,他都不知道上流社会的少奶奶居然无聊到了这种地步,吃完早饭吃午饭,吃完午饭吃晚饭,每次间隔都要来场麻将,三场麻将要换三套衣裳。 太累了,做少奶奶太累了。洪双喜在心中很客观地分析,那小婊子要是真进了陈家做了奶奶.....不管是姨奶奶还是少奶奶,她大概都活不到自己三十岁生日,因为这日子真能无聊的把人憋死。 麻将、还有蹲点这种事都是很无聊的,好在有难同当、有福不同享亦是每个干大事人的特色,洪双喜自己熬夜熬成了精,也不允许他手下小弟们瞌睡,似乎如今解决这种局面的目前就只有两条路:要么陈康柏猝死,要么他们先猝死。 终于,有个小弟实在是怕死,又或者出门倒夜壶时踩狗屎撞了好运,根据他汇报的行踪来看,那个陈家大少爷果然是个有任务挂身的人,他在陈夫人生日后的第三天清晨搭了辆黄包车,拉车师傅一路跑至南浦大桥才停了脚,于是陈安年在半道下来不行,行走十分钟后,又在一条小弄堂里换了辆车身掉漆,格外老旧的小轿车,前往朱家角的一处秘密仓库,期间车子东拐西拐,东西乱窜,几乎就要让把持方向盘的小弟把油门当刹车踩,好让他提前往西方极乐走一步。 洪双喜得到消息,天不亮就开车去检查了一下,在审视完那一仓库的东西后,他不得不承认这一个冬天蹲的很值,并不算是虚度,陈康柏那老不死的自己作死,而陈家那些个金山银山,也迟早要被他们一并瓜分掉; 这就是作死的下场。 经过一番润色,他将小弟的发现用言语缩短,精简为自己的发现,回去就告诉了万显山。 万显山白天都泡在娱乐场所,临近傍晚才从赌场回来,本身就已经很为陈三的无知和天真感到高兴,一听得阿大的汇报,简直就是乐昏了头,当天夜里便赶奔至四马路豪掷千金,连红倌人亲手做的雪菜肉丝面也比平时多吃了一碗。 他想,这次倒蛮好,这次陈安年算是彻底载下去了。 “跟老黄的人商量个时间,你自己掂量着办。”万显山穿着一身绸子裤褂,斜躺在竹塌上搂着大姑娘喂她吃白糖糕,对着阿大吩咐道:“告诉他,等事成以后我亲自去一趟,他黄老板天大的面子给出来,我万显山不能给脸不要脸,咱们还是照原来讲的,按四六来算。” 洪双喜低声称是,心中倒是很清明,可面上却差点被大姑娘那满头的玫瑰花膏给熏白了脸,要吐。 正好雪菜肉丝面被娘姨端上来,万显山拿起一双雕花的银筷子吸溜吸溜地吃,刚吃一口,就像是嫌他这个面上有疤的丑鬼站着很碍眼,便微微地皱了眉头,也许是在思考要不要用汤碗倒扣一回,再一次叫人把阿大胖揍一顿。 洪双喜察觉到他的眼神,倒不觉得侮辱,只是鼻梁骨下意识就开始隐隐作痛。 头都不敢多抬,他一点声音都没有的就退了出去。 第二十四章 闯祸 时间从陈夫人的生日结束开始算,算到来年初春,陈家也不知是被哪路神仙开了光一样,生意铺子一样一样的开始发达,竟是有比陈康柏年轻时更为鼎盛的态势,先是家中小儿子开始懂事渗透生意了,再是李总长打包票,会一力支持他们陈家将贸易线路经过南京,一路拓宽到北平。与此同时,大少奶奶同二少奶奶分别在一趟度假之后接连被诊断出喜脉,中医先诊的有喜,西医再过来开了药,双保险一样,简直就是双喜、不对,三喜临门。 陈康柏年轻时曾去过东洋,接受了许多开明的观念,处在一堆成了精的人瑞里,实在是个又健壮又健谈的中年人。 他把这些喜事结合起来,当成陈家发达的先兆,决定在正式退休做寓公前再添把火,把大儿子正式接替主管的日期提前一些。 陈家全体上下都出动,乐呵呵地在家摆了三天席,席上名流齐聚,宾客盈门,陈康柏叼着西洋烟斗与几位老泰斗谈笑风生,可以说是非常得脸,而他那双儿媳妇和陈夫人披着同一款式的坎肩,世家般的踱了金粉,各自雍容华贵,站在哪里,哪里就是家族的脸面。 门口陈安年和陈康柏一起迎客,他这个大儿子在日商会当主-席,当的四平八稳,不慌不忙,在公众面前从来都是进退有度,从不暴躁。 室内陈润年也有任务,陪着自家女眷聊天说笑,笑的时候时不时就抓一把脖子,听二少奶奶讲,他好像是之前去了趟法国,染上当地的荨麻疹了,回来一直都没好透,动不动就发痒 他们一堆人咯咯笑个不停,一群人当中唯有三弟,陈凤年自打宴会开始陪着一家子亮过相后就没人了,不知道跑去哪里,问陈家的下人,下人忙忙碌碌的,也都说没看见。 只是大家嘴上不说,心里都觉得三少爷这些日子越来越爱玩了,连老爷摆席面都不肯消停。 玩心大到这种程度,真是有点说不过去了。 三少爷本来是很温和的人,心情好了就会打发点赏钱给下人,但下人们回家数着私房钱,掰着指头数日期,就想从过完年开始,三少爷就没怎么赏过他们银钱了; 不能说三少爷缺钱,也有可能是他知道钱的好处,不像之前那样大方了。 幸而这种闲话只存在下人房,一到忙正事的时候就没人敢说。 细想想也是,大户人家的下人也要知耻知礼,哪能因为主人少了赏钱,就在背后串人闲话的道理啊。 宴会中途,陈凤年跑了出去,去找佩珑。 不为温存,为躲人。 距离上次拌嘴吵架,满打满算也要有一个月的时间,王佩珑已经很久没和他好好相处了,一是二人之间的冷战还拖拖拉拉的没有结束,二是她单方面地想结束也找不到机会,凤年被陈夫人的生日和剧社的生意绊住了脚,到她这边来好像就是拿她这里当宾馆了,因为家里的下人不会做到这么细致,来回一把把地绞热毛巾给他擦脸,给他擦身,还免费给他暖被窝,就为了让他睡的自在,睡的舒服。 今天三少爷敲门的声音很急躁,小玉走去开门了,迎面的陈凤年穿戴非常体面,可惜神色堪称狼狈,让他的魅力大打折扣,少说也要从百分之百掉成百分之八十七。 “出事了、居然真出事了........”他在一楼来回踱步,嘴里一会儿说出了事,一会儿又嘟囔着‘不行不行、现在到底该怎么办’,一双长腿径直从客厅走到二楼阳台,害的王佩珑不得不换下身上练功用的水袖单衣,一直跟着他跑上跑下,也不问他出了什么事,生怕问了又要被刺一句; 反正男人脾气臭,都是要顺着毛哄,一出事一个个比谁都小心眼,但凡女人说一个字,那男人搞出来的错误就都改成了她们的不是。 所以王佩珑只作贴心的陪伴,别的多余的一概不问,话都不说。 笑话,她哪能不知道凤年的脾气呢,最好哄也最不好哄,哄坏了又是她热脸去贴冷屁股。 他既然出了事先跑自己这来,那就一定存了倾诉诉苦的心,她又不着急,慢慢等着就是了。 开门的小玉瞧这两人一味只是瞎走,便拿着笤帚悄悄地躲进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识相地不去掺和。小姐和三少爷面色都不太好,这两个人都不好的时候可真少,可能他们平常一见着彼此就总是笑,难得有一回大家都不笑了,她就觉得害怕,认为二人还鼓着肚子不肯泄气,瞅准机会一定还要再吵一架。 王佩珑见惯风浪,算是个很会揣摩心术的人了,可凤年的话上一句搭不着下一句,她耐心地陪着他走了五趟楼梯,听他说了大概有五十来句废话,末了只能断定他是惹上麻烦,麻烦大小不知道,麻烦牵涉的相关人员也没提,最后凤年一定是慌了,一点解决办法都没有,才这么没头没脑地冲进小公馆,练他的竞走。 许是她默不作声地陪伴似乎起了效用,陈凤年满腔的话对着家里不好说,来这里其实也不太愿意说,跟大哥说他怕大哥会气的请家法,跟佩珑说,佩珑一个女流之辈,除了依靠他唱戏,别的主意一概都出不了,他注定要滚回去再找大哥,大哥一气三气,最后还不是要动家法。 只是他憋的实在很久,从开春就憋到现在,敷衍周围的人来人往,敷衍他所谓的社交圈,几乎是拿私房钱拆东墙补西墙的那般敷衍,唯独佩珑,佩珑始终都是温柔细语,他潇洒的时候她一个人在房里练功,不潇洒的时候她就正好给了他可以投奔的地方,原本该问的话也不曾启齿,如此识本分知进退,实在是个‘不错’的女人。 这种温柔烘着他,叫一颗潮湿的心慢慢回暖,叫他实在是憋不住,于是该说的那些他一字不差统统倒出了嘴巴,诉苦之余又存了点依恋的态度,好像此时此刻佩珑短暂地成了他的靠山,因为内心知晓她一直都比自己更像个男人,她更刚强。 “存折上的钱我算了算,全填进去也不够。”他喃喃地,坐在床沿边上,脸是失魂落魄,魂是各自纷飞,没有个整模样。 “十一月开市,是个东西都飞涨,万老板说不管投什么都是赚的。”陈凤年陆陆续续地开始讲,甚至不觉得丢人,只是觉得不可思议,生平第一次什么由头都没有,对方一句‘生意嘛,有赚当然就有赔咯’就搜刮走他存折上那么多个零,仿佛过年时流水般地给出小费,那些个灯红酒绿的夜晚都成为了泡沫,一开春泡沫就变泡汤了。 他从上海的冬天一直潇洒到上海的春天,幸好是没拖到黄梅天,他终于是回过味,知道出事了。 那会他的本金还差了一点,万显山就借了本金给他,虽然明面上的本金不多,可是利息啊,利息它会利滚利地滚,只要当事人不叫停,它便不受控制,独自滚到地老天荒,直到逼死人命。 陈凤年在爸爸的宴会上坐立难安,脑子转着筋,又不敢去问利息,怕问了要闯祸; 可实际上呢,他已经闯祸了。 王佩珑半跪在地毯上,温柔地,从下往上仰视着听他讲,显示出一个听众该有的谦卑和惊讶,可惜面上虽惊,内心却惊的有限,因为早就知道照他这么个挥霍,这么个潇洒的玩法,赚多少都要填进去,跟她那个师兄一样,全是活该。 是,凤年好,凤年漂亮,凤年年纪比她年纪要大,但在大风大浪面前,他就不是那个风流潇洒的凤年,他只是个可怜的小小少爷,败家子都算不上,正经的败家子比他坦荡,败也败的干净,败的理直气壮。 她将凤年的话一句一句地拼凑起来,知道这些钱在陈康柏和陈安年手里几乎就是一个晚上就可以摆平的事,可心还是忍不住跳了一跳,因为她在凤年讲的这段话里捕捉到了熟悉的字眼——“万老板”。 是的,肯定是万显山搞鬼,一定是他搞鬼。 万显山,他就是那么龌龊、卑鄙,小心眼,自己养的狗跑了,他都不允许狗背着他过得好。 王佩珑低下头,使劲压下嗓子那口火。 已经没什么好讲的,凤年年轻,当然稚嫩,万显山混迹江湖,当然老辣。那么她再去骂凤年有用吗?她深夜拎着菜刀去劈了万显山行吗?都不行,想想就知道没用、行不通的。 王佩珑很心累,更有种未卜先知,看穿前路的坦然,现在这两个男人本来没关系,但是她被夹在里头,他们都跟她有关系,她为了让自己过得好,于是不得已地把他们串了起来,连着一切的阴谋诡计、浓情爱意,都串起来了。 其实她本无意当那个万人迷,也觉得她并不是天生的活该做戏子,卖唱卖笑已经够苦了,她只是活的自私了一点,就一点而已。 “凤年,你听我的,这就是小问题,没什么好慌的。”王佩珑双手贴着凤年的脸颊,让他和自己对视,语气温温的,依然沉稳:“戚老八的丽都跟我们戏班签的是长约,市面上都是按百分之四十算,老板抽四十,余下戏班子所有人一起分,那个万老板是怎么说的我不清楚,但越不清楚越是好事,你不要管他的利是百分之多少,反正先把本金还掉,剩下的么......你就拿想办法赖掉嘛!又没打欠条又没签字的,用名声去顶这笔账也行,大世界那边不是有他跟人合开的电影院吗,你就说替他们宣传电影,让剧社那帮狗腿子轮着去站岗,这说起来是人情,也是生意,他们说生意有赚有赔,那你也跟他说,人情都借出去了,收也是要收的嘛!” 陈凤年一听,想这不就是耍无赖嘛! 他仔细将佩珑的话过滤了一遍,随后就认为白白给人打广告太掉价,也不太现实,他是个留洋回来的富家少爷,和生意场上的人玩得好是一码事,但他心里依然是有些看不起人家,觉得暴发户和名门新贵不是一回事,再有钱,一个也是新贵,一个也是暴发。 所以佩珑的话听过就好,他不会去干的。 我还是得回家,把具体的数目报给大哥,把挪用公账的事情也一并坦白了,然后、然后我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做一辈子也不太可能,哎呀总之先老实一阵子吧! 陈凤年想着,就很是头疼地站起了身,从口袋里掏出只剩几张的支票簿,一口气写了往常两倍的数字,递给她。 王佩珑接过来,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这两个月我怕是要出不来了。”陈凤年叹口气,白净的小脸白的更加病态:“你自己缺什么就去添置些,想我的时候就打我们家的专线电话,我要是有机会,就来瞧瞧你。” 王佩珑看看支票上的数目,看了又看,然而还是把它塞回了他手里,说道:“没事,我知道你被大少爷和大老爷看着哪都去不了,没机会去找别的女伴,用不着你再贿赂我啦!” 陈凤年被她逗笑,想笑却笑得勉强,只扯了扯嘴巴,心情并未因此好上多少:“得,戚老板上回给我送了戏票,这趟你新戏开了我也看不了。”他把支票重新塞回口袋里,说:“不过我会叫人给你送花篮和条幅,你想上头写什么,艳冠群芳、还是一代天娇?” “都不要。”王佩珑说:“你就底下贴个小条,写陈氏凤年赠启,我看见了就叫人搬回家来,省的都堵在戏院门口,搞混了。” 陈凤年问:“那别人的呢?” “别的就当成垃圾卖掉。”王佩珑仔细替他整理领结,面上是胜券在握,无所谓的嬉笑:“浙东那边花晓娟登报说要跟我打擂台,还说已经拉拢了坤喜班的钟宝宝来帮她敲边鼓,我这不是先让戚老八替我送点花过去,替她们先叫个好嘛~” 第二十五章 深夜来客 陈凤年要躲万显山的人,不是怕,就是想躲,那帮人口舌伶俐,说的分明是好话,可听着也全是歪门邪道,他吵架不顺嘴,少爷脾气也耍的有限,这会儿就是占理占到天上去了,恐怕也要被他们的舌头卷下来。 他又在小公馆混过了两个小时,期间起了坐坐了又起,不知道是该就混一晚明天回家,还是现在立刻马上当场回家。 这个问题使他纠结,一纠结就纠结到了晚饭时间,王佩珑指挥着下人把晚饭备齐,把他一把按在椅子上,到这时候陈凤年终于下定决心,决定吃完饭就回家,在被大哥狠揍一顿之前吃顿好的,算是他给自己的小安慰。 晚饭的菜式原该是很合胃口,但陈凤年食不知味,扒的全是白米饭,连佩珑给他亲自剔下来的嫩鱼肉他都不吃,米饭在嘴里过了两遍,他咽了下去,脑子里想的还是一笔一笔被坑掉的账,每一笔都是大哥的一记拳头和飞腿,他虽然在家受尽父母宠爱,可惜从小就被大哥针对,大哥对二哥就从来不这样,他给二哥相中的二嫂好歹还是中上样貌,结果到了他这里,就是胖成球的李小姐。 跟个大球躺一被窝,再生一窝小球,他的人生没有别的,就只剩个球了。 思及此处,陈凤年又忍不住长吁短叹,把佩珑弄进家里当个得宠的姨太太本来就困难,现在有个球挡着,更是难上加难,难到没边了。 晚饭吃完,佩珑指挥小玉擦桌子,其余下人扫地收拾,人人都有事做,他本来都下定决心回去挨揍了,然而畏惧大哥,愣是站在沙发边上装傻,原本坚定的心又双叒叕开始动摇,想要不要明天睡醒了再走,反正烂账就放在那儿,多一天少一天都是欠,他总不能被大哥白白揍一顿,毕竟这事儿里头不只他有问题,还有别人呢。 万显山这人原本他觉得还行,但现在不行了,他是狐狸,更是老虎,虎爪子一扒就是一层皮,他终于体会到与虎谋皮是什么感觉了; 再温驯,虎也是虎,不是猫,陈凤年自觉对此人敬而远之,又不得不摸着良心承认,大哥和佩珑说的话,真对。 “这次我是上他当了。”他把热毛巾往面盆里一丢,背身往大床上一倒,仰面思考,心道:“唉,柳先生那边估计也要被我连累一场,他这个人也是,跑南京就跑南京,出发前问他要点钱装装样子他都不肯,一个账房先生还敢在我跟前摆谱,小气的货,比大哥还小气,嘁!” 晚上,王佩珑驾轻就熟地伺候他,把他当成婴儿那样地收拾,几乎把凤年伺候成了植物人,这个植物人自己也不争气,刚才还说吃好饭就回去,可贪恋这里的安宁与平静,立马就改了决定,打算先在这里睡一觉,等明天一睡醒就回家,一定回家。 月上阑干,小公馆的灯歇了一半,只剩二楼的还开着,下人们偷懒,一过饭点就没了踪影。王佩珑倒是没有什么不良嗜好,烟适度酒都是适度,别的坏习惯更是一概没有,她需要良好的睡眠与休息,好支撑她满头满脑的计谋与心眼,看样子就算日后趋于年老,也不会有罹患老人病,变成老年痴呆的风险。 她和凤年都是奉信早睡早起身体好的乖囡囡,尽管此刻按照上海时间来说只有九点半,但一个不回家,一个不作妖,除了睡觉,他们也没别的事好干。 王佩珑要睡了,她在床上弯下腰,把地上的拖鞋鞋尖朝外地整齐放好,刚放完一只就感觉地板轻轻抖了一下,她奇怪了,又去放另一只,另一只很给面子,也接着抖。 她潜心观察这两只拖鞋,然后下一秒才发现,不是拖鞋在作怪,是楼下有人在敲门,那声音像隔山打牛似的,震到楼上来了。 敲门声有节奏:咚、咚、咚,听着不疾不徐,不轻不重,是耐心地恐吓,使门内的人心随着声响跳动,无端地就意识到,这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陈凤年看她坐起身,不明所以地也跟着起来,他耳朵不灵,陈公馆每天都歌舞升平的,他听惯了大喇叭唱片机,自然听不见楼下有人敲门,况且这时候敲门来的会是谁,家里的人不太可能,那么就用排除法,亲眷朋友筛掉一遍,门外有很大概率,只有万老板的人了。 王佩珑跟他这么说了,陈凤年明显地起了慌乱之心,急着要下床穿衣裳,一条腿还没踩到地上就被她拦住。 “你先别动,先不要下楼。”她安抚着他,顺便指挥道:“这么晚了还过来找你准没好事,我拿点钱下去打发他们,就说你不知道又跑哪儿玩去了,连着一个礼拜了都没人。” 陈凤年唯恐被万显山手底下那堆长舌莽汉逮住大嚼,一时间也没别的主意,于是只好任由佩珑换了身家常衣服下去,他不确信她能不能压得住万显山的人,不过死马当活马医,他相信佩珑总能给他惊喜。 王佩珑去了,打发人她自有一套说辞,糊弄糊弄罢了,根本就不叫事。 以前万显山身边的莺莺燕燕那才叫一个多啊,一个月三十天天天都轮番来找她麻烦,什么叫金娣银娣慧玲雨燕的烂人,得亏其中蹿的最高的赛玉楼已经叫她给打了下去,哑了嗓子落进咸肉桩,刘大姑说那女人生意最好,不寻死的时候一天能接十五个客人,都是市面上拉黄包车跟菜市口卖猪肉的。 很好,这说明恶人有恶报,痛快。 洁白的房门撕开一条缝,她从缝里往外看,可真够倒霉催的,不是万显山派来的人,干脆就是万显山。 没有错,门外依然是那个浓眉大眼的恶人,恶人生了一副好眉眼,两道眉毛、两只眼珠子,它们统一地乌黑发亮,浓的惊心动魄——惊她的眼,动她的魄。 隔着一扇几乎没有任何存在感的门,王佩珑面对着万显山,看他的头发用生发水弄出了利落分明的头路和界限,身上穿的袍子,今天真难得,竟然还换了种风格,那身暗铜色的缎子,滚了里三层外三层卍字的花,镶了帔霞正扣,长长的都快塌到地上去,偏偏男人生的高大,里面的烟灰色窄脚裤都已经露出来,就是现在来块麻袋往头上一套,他都照样穿的威势挺拔。 王佩珑看着他就想,大晚上出门还讲臭美,臭美的人模人样,真是不要脸。 万显山站在台阶上,微笑着对她表示探望,同时忍下些许的不耐,到底是没有趁机把房门彻底掰开。 看见我失望了?还是高兴?哟,还想拿钱打发我的人?你跟了那么个东西,他闯了祸要你替他出来陪客?你不陪也行,要不直接开门,我自己进去? 万显山促狭地看她,说着话的功夫,他那张脸越看越是变幻无穷,威势压迫了五官,成了个面目模糊的饿鬼,伸手就要伸进门缝里去抓她,要把她从那道缝里抓出来使劲磋磨,再把她一口吞掉。 王佩珑晚上没有多打扮,穿的是棉布格子旗袍,薄薄的一层,其实他那手稍微动一动,就已经能掐掉她脖子,可稍一迟疑,那手连着手指头一起顺着往下,却是‘啪嗒’一下,门锁开了。 她预感到危险,不自觉地往后退。 “对你,我稍微客气点。”万显山用食指蹭刮她的脸颊,好似同她亲昵的宛如一家:“说,三少爷在不在你这?” 王佩珑对他的碰触几乎是生理性反胃,一下就躲了开,皱起脸蛋扭过脖子:“没有,他跟我吵架了,我劝他少跟你来往,他耳朵不好,怎么劝都不听,我们一道生的气,谁都不想看见谁。” 她说话的时候手腕绷紧,万显山人高马大地堵在跟前,就看她浑身戒备,手里还捏了钱,这破绽真是破的无法弥补,摆明了不可信。 只他来就是存了调弄的心,三少爷在就弄三少爷,小姑娘在就弄小姑娘,真要找乐子,那乐子多了去了,保准其乐无穷。 “不在?不在更好。”他不准她再退,干脆贴到她耳朵边上,竟然还说起了悄悄话:“金屋藏娇就藏娇,弄什么搞得冷冷清清的,三少爷做人不行,做事也不窝心,你要是一个人觉得冷,不如回来我这里,我帮你暖。” 呵、暖什么暖,你死的那天指不定已经排上号了,到时候剩下骨灰撒到地上,她还要吐口唾沫,再用脚碾一碾呢! 王佩珑很恶毒地在脑子里骂他,没被这话吓到,只是浑身的刺根根立起,被动作出防御。 要说万显山不见她的时候也不是很想念,可每每找上门却必定要手欠加嘴欠,似乎不对她做点什么就对不起自己; 他想他大约是很不甘心的,因为女人翅膀一硬就不好收拾,她转身一飞,飞到陈三身后一躲,他连个小手都摸不到; 分明她年岁尚小时,还曾窝在自己怀里,他对她爱不释手,什么都要做,什么都做了。 不甘心,真是不甘心。 凤年还在楼上,王佩珑便不敢高声,不敢回头,只是一味拦着不让他进,她在担心楼上的凤年会听到多少,而万显山的嘴里又会吐出多少,这种不光彩的过去虽不可回避,但能回避一时就是一时,她虽然看着镇定,可已经紧张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大晚上的你来干什么,讨债?”她几乎是时刻注意着楼上的动静,然而脸上却漫不经心地一笑:“没见过大老板亲自来要钱的,啧,这年头混江湖越混越不容易,海路被人切掉,大路又走不通,你就只好在这种下三滥的生意上想办法,不要脸。” 她故意拿码头的事情刺激他,万显山不生气,王佩珑要躲他,他更靠近,最后在俯身在她嘴上轻轻啄,轻轻咬,咬了一下双唇就离开,也笑:“难得办完事来看看你,再说我不要脸又不是一天两天、我就是没办法,喜欢你,所以才让让你。” “喜欢我就离我远点。”王佩珑不甘示弱地用手背狠狠蹭了下嘴:“那样我至少还能留点胃口,你、你给我快走、!” 万显山说:“就说你没良心,这么想我走啊?” 王佩珑点头:“想。” “那好。”万显山指指自己的脸:“这里,亲一口。” 王佩珑毫不迟疑,凑上去,零点一秒就亲完了,亲的毫无技术含量,跟普通的打情骂俏差的不是一般距离。 “好了。”她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要滚请尽快。” 万显山很大方,往楼梯口看了一眼。 那里没有人,只有烛灯打下的阴影,没有人。 “今天不扰你兴致,让你再多开心几天。”他问:“下次唱的什么?” 王佩珑冷着脸:“二月十七,白蛇传。” 万显山点点头,复述了一遍:“好,好,二月十七。” 他说:“还有七天,是好日子。” 莫名其妙地说完这句话,他走了。 小公馆门口停了辆车,副驾上被笼了一层黑影,坐了一个男人。 万显山走过去,那个男人下车,替他开车门。 万显山她认识,那个男人她不认识。 认不认识没关系,总之能跟在万显山身边的,必定也不是什么好人。 第二十六章 欺骗 现在还没到二月十七,不过现在的时节是初春,刚刚开始倒春寒。 倒春寒的时候白天寒,晚上更寒,王佩珑全神贯注地把恶人赶跑,根本没关心天气如何,直到人走了关上门才感觉到冷,手里的汗让纸币变的湿润,背后的汗也已经濡湿了衣衫,她不能直接上床睡觉,要去卫生间拿热毛巾擦擦背,不然又是一场感冒。 凤年已经睡着了,睡相和她是一样的霸道,唯我独尊,将被子全部卷到自己身上,包成一个蚕蛹。 师兄说自私的人都是这样,她从小就抢他被子,做梦的时候老踹他屁股,睡醒了也从来没道过歉,自私自利,小不要脸。 王佩珑看着凤年这副好比睡美人的容颜,还有类似蚕蛹的包裹方式,可谓是又爱又恨,因为从他这副睡姿上看见了万显山的影子,可是这恨又恨得没有道理,起码凤年滚着睡到了边上,给她留出了位子,而不是跟万显山一样,床第嬉闹间她但凡一句话说的不对,他就能把她从床上扔下来,赤身裸体的,连床被子都没有。 她轻手轻脚地睡到另一边,本来很不想把凤年弄醒,但不弄醒他他就抓着被子不撒手,她可不能纵容他这个坏毛病,天天都一起睡觉的,哪能光把人晾在那儿不给被子啊! 她猜凤年大约是真的忧极生困,越是忧他就睡的越沉,睡梦中被推了好几把,就是睡眼朦胧地的苏醒了,那声音听着也很朦胧。 陈凤年松了手,让那卷成一坨的被子缓缓摊开,成了面饼似的那么一床,王佩珑刚一沾到枕头,他就转过身闭了眼,话说的是没心没肺,一派天真:“人都走了?” “哦,走了,都是小喽喽,没什么了不起的。”王佩珑说:“已经被我用钱劝走了。” 陈凤年嗯了声,没多说什么。 他本来失去被子,怀里必要再抱上个人或东西才能安睡,可今天或许是心神不定的缘故,他背对着佩珑径自睡觉,她说晚安,他还是嗯了一声,并没有附和着,跟她一起晚安。 到第二天早上,不能再拖了,他告别佩珑准备回家,临走前思索半晌,还是把那张支票留在了床头柜上。 他回家,去迎接大哥的拳头,还有怒骂。 家门口第一个迎接他的人是二嫂,二嫂和二哥是明面上的好夫妻,以繁衍后代为己任,除此之外各过各的,从不红脸,从不吵架,二哥时常就要去大世界和百乐门找舞女,而二嫂终日无事,就周旋于陈家的众人之间拉偏架,二哥结婚没几年,陈凤年和二嫂熟悉的程度有限,只是二嫂在大嫂和大哥面前没少给他说好话,他一直都很感谢她。 往常他捅了娄子,二少奶奶总是要拿手指点他鼻子嗔怪,先调侃着数落他一顿,可今天她的神色不对,进门先是一言难尽地看了他一眼,冲他‘嘘’了一下,然后又朝东边指了指,表示书房那边老爷和大少爷都在,但是从她一言难尽的神色上来看,书房里的那两人显然都心情不好,非常非常不好。 “你可算回来了。”二少奶奶拉过他,轻声细语地说:“爸爸和大爷正满世界找你呢,刚打发司机出门,你就到了,快点进去吧!” ..........都气成这样了他还怎么敢进去? 陈凤年好不容易在小公馆平复的心一下又慌了,抓不到别人就只好跟二嫂一个劲盘问,二少奶奶抚摸着还未凸起明显的肚子,原本是对他这个三弟很关爱的,可大清早的事情太过吓人,她不由得也铁青了脸,言说前一天还欢声笑语地开着晚宴,谁知第二天突然就有人往陈家门口丢了一具死尸,两个半大岁数的男孩子丢完麻袋就跑,后脚巡捕房就拿了条-子,毕恭毕敬地派人来清理现场,还说要和大少爷谈谈话,请他去局里喝口茶。 等二少奶奶听到响动时外头已经闹的很开,她出去的晚,只看见门口的空地上盖了块白布,白布下面有起伏,盖出个人样子。 偏偏这时候有人把白布掀开了一角,露出半张模糊的死人脸,叫她登时就吓的不轻,差点以为自己要当场顺产。 二少奶奶被陈夫人大声喝退赶进了内房,外面是男人的地盘,这种时候就该是老爷和儿子出场,她们除了穿衣打扮以外,顶好是什么都不要知道,问一句就是不懂事,就是不懂规矩。 她只看到巡捕房来了人,袖口别了红章,身份是大队长。 来人说是大队长,但一个月苦干下来,月薪并不比陈家的司机高,他是拿了黄老板给的好处,但也没想过对陈康柏不恭敬,心里知道大摇大摆往人门口丢死尸这种事太晦气,堪称晦气到了一定境界,在陈康柏心中肯定不亚于一记声音洪亮的耳光。 这一耳光不得了,扇的简直不分彼此,打的是所有人的脸,脸皮翻滚似地疼。 大队长心里幸灾乐祸,再一次重复,要请大少爷去喝茶; 可惜他眼界太低,并不知道他有多嫩,目光有多浅,竟敢小看陈家的人。 一介大亨上了年岁,心中纵然怒气满载,至少场面还能稳得住,陈康柏没让大儿子去跟人喝茶,反倒亲自出面把大队长留了下来,只是对待这种专干跑腿的货色他一贯不拿正眼打量,于是大队长在门口卸了警棍,脱了警帽,站在陈家那块巨长无比的英式餐桌边上,陈康柏喝一口参汤就问一句,问一句大队长答一句,一问就是半个钟头,导致停在门口的死尸长久地不受招待,长久地躺在那儿,真是有人看、没人管了。 半个钟头后,大队长出来发表讲话,表示死尸已经查清个人信息,乃是西华剧社两位股东之一,死亡时间不确定,不排除是有人灭了口趁机嫁祸,故意要败坏陈市-长的声名,毕竟二股东前阵子和三少爷玩的相当之好,还从俄-国捐客手里强行以低价购入两条贵重毛皮进行转赠,论人品是很差劲,但是单单论交情,又实在是非常够得上交情。 大队长这话说的模棱两可,可以归到黄老板头上,也可以归到万显山头上,索性上海滩也不止他们两个流氓,各处租界各自为界,里头的门道多了去了,要抓出对家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管家眼看着巡捕房把尸体收走,门口的围观群众也跟着走,才敢回去跟老爷通报,陈康柏刚才喝参汤完全是喝给外人看的,天晓得他一口老血在胸腔窝了多久,很久都没有动这么大气了,连陈安年这样不喜欢,甚至讨厌三弟的都忍不住出言劝了几句,怕爸爸气大伤身,只等凤年一回家,就要把他活活打死。 但他还是高估了三弟。 实际陈凤年的勇气只配到书房门口为止。 二少奶奶好心给三弟提个醒,提个醒还提错了,陈凤年做贼心虚,孩子似地贴着书房的门听里头大哥和爸爸的声音,爸爸止不住地大喘气,绿檀木的拐杖哆哆哆地矗在地面,大哥在里头围着那一张大书桌来回绕圈,先是说这件事跟三弟没多大关系,做生意亏本倒是常事,但大队长额外提到盘口放利,想必这就是万显山的手笔了。 他顿了顿,似乎脑子里也不确定就是万显山,后又说黄老板倒是可以排除了,先不提家里这一年给了他多少好处,码头的大半生意都尽数拨给他一个人干,姓万的白白断了那么大一条财路,心里不恨死他们才怪。 这话说的陈康柏一敲地板,好像因为这句话联想到了什么,把里外两个儿子都吓了一跳。“你等会儿先打个电话过去,叫柳先生干净把物资全都转移,来不及处理的就丢到海里。”他咳了咳,一个早上过去,声音也变得有些沙哑,没有陈安年那种健康的、成年人的劲头:“还有李总长那边.........唉算了!等会我亲自跟他去说,你快点打电话吧,先去找柳先生要紧!” 总之话里话外都有姓万的,总有姓万的,一直都有姓万的。 陈凤年在书房门口偷听了足有二十分钟,又仔细甄辨大哥和爸爸的口吻,最后就觉得这祸闯的太大,他再是坦白也没用了。 如果没有二股东那具尸体,那么他会进去,跟他们好好地坦白,可尸体来了,这件事的性质就从躲债变成了宣战,新账旧账一起算,万显山和大哥明着不争,暗地里斗了多年,他手里捏着几张好牌,终于对着爸爸和大哥宣战了。 陈凤年摸着心口,在门外很伤心,想逃又不知要逃去哪里,又很迷茫。 真的,他觉得自己是受到了欺骗,是深沉的欺,悲伤的骗。 万显山骗他,佩珑也骗他。 前者是怨愤,后者真是叫他忍不住伤心,伤的是他对佩珑那么好,纵不是全心全意,也是八九差不离;可佩珑心思好深啊,对他隐瞒了那么多,那么多的前尘往事她居然一个字都不提,不提更好,倒叫他一个人脑补出许多画面来,好比她落在万显山面颊上的伶仃一吻,迅速又熟稔,落在眼里就是弹指刹那,夜里他一个人索性放开了头脑,止不住地畅想,想他们的关系又是从何时开始,又是从哪里复燃,又或是从来就没有断过。 又也许,从他回到上海遇见她,还有他开始,这场戏就是个骗局,目的就是要借他这个幌子,然后扳倒大哥,再扳倒爸爸。 如果他能早点这样想的话,那许多事就都能说得通了。 早就说过,他耳根软,好骗,尤其是对喜欢的人,他就更软,更好骗。 已经不止一次,他这是第二次。 彼时留学在英-国,他刚去的那一年就喜欢上一个姑娘,姑娘自然漂亮、还很风趣,分明是另一个佩珑,不过出身要好上那么一点,为人更大方。 那时白天上课,晚上他就买了票子,去伦敦西区看她,她们芭蕾舞团每晚都有演出,拿手是天鹅湖。 但是姑娘心性不好,喜欢玩弄他的感情,总要挑起他和别人的纷争,要周围男人为了她比赛、决斗,举止一点都不含蓄,相处久了也实在是很让人心力交瘁。 陈凤年想他好像就是喜欢这种女人,有活力、有魅力、和他这个温软的慢性子非常互补,可惜她们都个性使然,天生的不安于室,总是或多或少地要伤害他,害他伤心。 曾经心悦过的、还有现在的,这几段不甚光彩的爱情搅的他脑子生乱,不过脚下却是生风,陈凤年这次躲开管家与二少奶奶,改从后花园溜出去,一时间便是无影无踪,仿佛三少爷来了,但又走了,约等于他压根没来过。 第二十七章 图穷匕见 陈凤年没回小公馆,好歹蜗牛急了都有跑快的时候,他嗖一下就躲进和平饭店,心想什么时候大哥和爸爸料理完了万显山了,他们大概就要腾出手来抓自己回去了。 这个不怕,都是自家人,抓回去大不了就是打一顿,他有妈妈、有二嫂和大嫂做后盾,应该不至于被打成花猫,在家躺两天就能好。 原则上,他是一千个一万个都没想到的,没想到自己这一躲,外头就乱了。 乱了人心,更乱了世界。 他自以为躲的很隐蔽,躲的是天衣无缝,可家里二少奶奶说得明明白白,三少爷一回来就急着走,走的时候鸦雀无声,没惊动任何人,身上的钱不知道有没有带够,衣服有没有穿暖,陈安年抓了跟着他常出门的几个小厮来问,小厮自己也腿慢,摇头说不知道三少爷去的是哪个方向,问也等于白问。 胆小怕事非陈家之人所为,何况死尸都丢到了家门口,认识死尸的小儿子又不识相地跑了,陈康柏拄着拐,气得直抖胡子,撂下狠话让他不许再进这个家门,边上的陈夫人心疼小儿子,可也知道儿子闯了祸抹不平,老爷在气头上,劝也没用。 狠狠瞪了一眼二儿媳,她那张老脸塌了又塌,终究是没有张嘴。 第二天,陈康柏还如常地吃了早中晚三顿饭,顺便把在舞厅跳舞的次子润年喊了回来,怒斥其不求上进,更不为幺子做出一个榜样,总算是发泄掉一部分怒火,能心平气和地同安年一起处理外头的生意,还有烂摊子。 第三天,烂摊子收拾不完,使人烦躁,陈安年坐车出门,未在小公馆那女人处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期间还因他个人言语不动听,差点就要和那唱戏的吵上一架。 第四天,陈夫人急了,私底下开始叫人出门去找。 第五天,派出去找的人不仅空手而回,并且还带回几个影影绰绰的小道消息——原来三少爷不是自己走的,是被人逮准了机会绑走的! 这样的消息来源可不可靠另说,真实性也很打折扣,然而陈夫人却是受不了这种莫须有的传闻,拿着手帕满房屋地转,哭天抹泪嚷嚷着要老爷去找人,上刀山下火海也要把她的心肝宝贝找回来。 儿子不见,找、当然要找,但要偷偷地,陈家现在风雨飘摇,万不能再露出破绽给人家,柳先生从南京发来电报,李总长接到秘书处向他传达的深层旨意,表示除非码头那批枪支完好地运送过去,否则他将对沪上到南京的路线发出强烈质疑,认为他们的合作还是早日终止为妙。 而在陈康柏终日焦头烂额之际,万显山这里便施施然地派出部下,送去一份三少爷亲笔写的信件,信里报了平安,但是字迹很潦草,落款还有一个红色手印,陈夫人一看还以为那是血,捂着胸口就要倒,缓了半天才看出这是印泥,跟血一样鲜红的刺目。 这下不光陈夫人,陈康柏也免不了要慌神,生怕儿子落在万显山手里一个不慎,他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 信主人陈凤年倒是在和平饭店好吃好喝,家中一个面生的下人不知从哪里摸来他的踪迹,跟他说大少爷要他写张字条回去给夫人报个平安,他就乖乖地抽出一页信纸写了,完全没想过家里人会因为一封信弄的人仰马翻。 他以为和平饭店非常和平,只要他没事了,那所有人都没事了。 然而墙倒众人推这一点是千古大道,遇事千万不能着急,因为更糟糕的还在后面:早前陈安年口中那位‘可以排除掉’的黄老板此时也终于不负众望,选择改立墙头,临阵倒戈了。 他们原本将放在码头的私人仓库藏的非常严密,却还是被人刨了出来,能毁的都尽数销毁,这下南京那边没法交差,甚至陈家自己要掏钱弥补这项损失,也许把广信银行卖掉都堵不上。 这下倒好,小窟窿陷进大窟窿里,债也不是债,还也不是还,等死算了。 万显山曾夸奖过陈康柏长了一身硬骨头,有点旧式文人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风骨,这夸必然不是白夸,因为他这人还真是硬骨头,在经历小儿子失踪被绑、所有货物无人接应,一概被人销毁在仓库的双重噩耗后,这老爷子竟然还没有被气到中风住院,而是简单吐口血就原地昏厥,被管家带人扛到楼上躺着掐人中去了。 爹倒下还有儿子,三个儿子也只有陈安年还算中用,此刻也不多废话,母亲被两个儿媳搀回去哭,他自己带着管家出了门,准备先去视察仓库,仓库能救就救,不能救了他再去琢磨怎么救三弟——不论如何,两件噩耗里,他至少要止住一件。 汽车飞驰,连抄小道和近路,他跑到仓库去看了,觉得没救,管家说没救,伙计也说没救,那么多的枪、那么多的药,哪怕转移掉十分之一呢,十分之一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陈安年脑子和腔子一起空洞,在巨大的损失面前就只剩了空洞,他失魂落魄地上了车,又干脆无视了管家的劝慰——已经这样了,再劝也没什么意义,被劝的人听多了还想自杀。 幸好,他这颗逐渐迷茫的心在三分钟后终于不再是一片空白,管家坐在左侧,是两部车子迎面翻撞后第一个七窍流血的人,血色霎时便浸染了车厢,陈安年有管家的身躯作为掩护,尚存了一口热气,像块破抹布一样的被人从车里拖了出来。 临死前他最后看见的脸是一张丑鬼的脸,刀疤横跨面上的海峡,抓住他的人有一双刀子般的眼睛,那双眼睛冷冷地端详着他,不是个看活人的目光。 很简单的手续,很麻溜地处理掉现场,洪双喜谨遵上头老板的旨意,并不打算留任何活口,于是陈家今天跟着大少爷一起出门的管家和几个下人都倒了血霉,而其中最有智慧,最能调动力量的大少爷,则是享受特殊待遇,在短短的三分钟后,就被装进灌了水泥的麻袋里,一把甩进了黄浦江,江里没有泡沫,没有痕迹,这种死法对一位冉冉升起的青年才俊来讲,未免有些憋屈。 杀人灭口这种事做的太流畅,也太无聊了,就连洪双喜这样感情不丰富的人,也不免感叹了一波世事无常,想前几日陈公馆的晚宴开的有多糜烂,此刻家宅院墙塌的就有多快,恍惚是以其烈火烹油之势,势必要把陈氏众人个个烧烂。 陈康柏被摁着掐了老半夜人中,醒过来就听说有人在码头边上打捞尸体,管家的已经捞了上来,陈安年好好一个人却是尸骨无存,登时嗓子眼里‘咯’一声,又直筒筒倒了下去。 他一口气膈在嗓子三天,这回下人再掐人中就没了效果,因为把呼吸都掐没了。 万显山这天清晨坐在宅子里吃油条喝豆浆,喝了一碗又一碗,期间还分出两分耐心听阿大汇报陈家现状,在听到陈安年、陈康柏接连丧命后各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远房亲戚纷纷登门搜刮财产,竟然把两位少奶奶吓到早产这一重大新闻时还‘哦哟嚯’了一声,觉得这事听起来太过好笑,正好可以拿来下饭,桌上那现磨的豆浆都见底了,他却是胃口上佳,还能再喝一碗。 不过等到阿大把事情都汇报完毕了,他就慢慢地,觉得不太好笑了。 “大的你们做的很好,收作的干干净净,不过二的哪去了。”万显山放下豆浆噗嗤一乐,两眼毫无喜意,仅仅是乐在表面:“当着你们的面飞啦?” “看的不严,跑了。”洪双喜生怕被怪罪,赶紧答道:“他老婆被送进医院抢救,护工出来问保大还是保小,半天问不到人,才发现这孬货前脚进医院后脚就跑了。” 万显山斜跷二郎腿看他一眼,左手放膝上,食指又在玻璃桌上一下一下敲:“所以,你过来就是告诉我这个?” “他一定是跑到姘头那里去了。”洪双喜没敢说是他手下的人跟丢了人,连忙补充道:“他有三个姘头,都是舞厅的小姐,两个在外面置了房子,我们之前跟了他那么多天,都已经查出来了。” 万显山说行:“三个姘头啊,我算你三天,三天弄不死陈润年,你就替他死去。” 洪双喜急着要去把陈润年拎出来,万显山却要他现在别急,还随口提了一嘴,问他今天日期是几号来着。 他照实说了,万显山点头又拿出怀表对了对时间,最后一拍大腿,看样子是比较高兴的。 再高兴一点,那表情或许就可以称之为幸灾乐祸了。 “走,先看戏去!”他说。 洪双喜脚下打转方向,立刻出门备车。 其实对话中还有一个人的下场他没问,也没敢再问下去,他心想前面两个大的,万显山是一定要见到死人为止,但最后那个小的,哪怕失去利用价值也应该留着,因为三少爷真是很有趣的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得闲时赏玩一番也很有乐趣——一个富家子弟竟然拿无知和天真当饭吃,有没有脑子他不知道,反正陈凤年顶着那张小白脸冲女人释放魅力时,那是真天真,真无知。 陈康柏猝死的消息传得很快,其威力就跟孙悟空拔了定海神针一样,顿时就让商界乱了套。 唱戏的后台都是随大流的,尘世间的这一出出闹剧有时闹起来比戏文上写的都要好看,戏班子的人都是下九流,自然更乐意看上流人士的笑话,在苏佩浮穿着单衣拿着报纸大声朗诵的时候,王佩珑正对着镜子勾那两道斜勾,一边勾一边想,想今天要唱白蛇传,戚老八靠她这个戏班真是赚钱赚疯了,他倒想的好,唱完一出还有一出,专门挑她不耐烦的戏来配,智斗玲珑盗仙草、再哭断桥别情郎、最后水漫金山淹法海,这些统统都是她今天要唱的,真是想想都累死个人.......欸对,凤年答应要送花篮的,怎么还不送来,他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吗? 王佩珑对镜迟疑着,那表情简直是灵魂出窍一样的懵懂,惟有当苏佩浮念到“陈氏落败,市-长倒台”这八个大字的时候,她才猛地一激灵,像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的脸,她的脸之后还有别人的,别人也不是别人,正好就是万显山的脸。 手中停了勾勒的画笔,这下她是彻底的恍然大悟了。 妈的,二月十七。 今天居然是二月十七了。 第二十八章 情人之泪 丽都今日还是座位爆满,台上白素贞和许仙发挥稳定,稳定之余还得了许多叫好,毕竟这年头能卖力气唱的好角儿不多了,看那许仙长得多精神、多漂亮,再看那白素贞哀苦的模样多凄美、多动情,就好像她真要被压进塔底下,此生再也见不到情郎似的。 二楼包厢的万显山显然也深有同感,窃喜和心疼这两种情绪此刻在他身上充分体现,他早就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心狠手辣,关键是越快越不嫌快,越狠越不嫌狠,他这一招连环套下来不说陈凤年那小白脸,就是落在佩珑身上也够呛,陈家倒的那么快,快到她都没法子再去找一位够格的靠山,看小东西泠泠清清抖着水袖的小模样,他光看着都替她害怕了。 他的那种眼神不管定下心来看谁,那个被看的人一定就会有种被恶狼叼住的感觉,王佩珑被万显山看的是毛骨悚然,差一点丹田里就发不上气,唱的要比她抽过大烟的师兄还不如。 还好,等她快上不了气的时候,她已经唱完了。 很遗憾台下的掌声没有将她带回现实,她整个人还是坠在云里雾里,只知道下面叫好了,她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她撑完了今天的戏,接下来的她要不就是羊入虎口,要不就是跌入地狱。 陈家的倒台,意味着一步登天,通往天堂的路关闭了。 这还姨什么姨太太,运气好的就学大少奶奶逃回娘家,运气不好的就跟二少奶奶一样,干脆就一尸两命,老公跑没了,她在太平间死不瞑目,遗言都没有。 王佩珑在后台,貌似很安宁地思索着,可惜境界太浅了没得出什么感性的结论,只是恍惚地想,想她来时走过的老路,路的尽头依旧站着她那位仇人,仇人笑的露出一口大白牙,要把她从现在的好日子里拖出来,一口气拖进地狱里去,从第一层拖到第十八层,永世不得翻身。 万显山,他就是老虎,就是她的地狱。 别人不知道,苏佩浮是很知道她以前的那些个‘光辉历史’的,此刻也看出这是大事不妙,就提议她去搬个救兵,戚老八虽然靠不上,但好歹还是戏院老板,她到时候再从丽都戏院的拐门溜出去,今天溜明天溜,哪怕溜到街头小报都开始出桃色新闻了,至少也是个办法。 眼下车子就停在大门口,她只要现了身就得上车,不上都不行。 要躲开万老板派来的车子,多难呐! 王佩珑一向不觉得戚老八有多可靠,但靠不靠得上都得搬个救兵出来,从大局观出发,她非常不想让万显山觉得自己有多重视凤年,哪怕凤年此时一定是被他抓住关起来了,是不是每天一顿毒打,两天扣一顿饭,这些她都不关心也不在乎,她要万显山知道自己是个无情无义的人,她从十岁开始就逼迫自己,把自己武装的没有弱点了。 她想自己应该快速地、好好地物色下一个公子哥,相信凭借她的魅力,不出三天就能找到新的约会对象,虽然这样做的话她的良心会轻微地受到一些唾弃,会让她感觉对不起凤年。 除了她自己的妈,还有和她一起长起来的师兄,王佩珑很少受到来自别人的善待,对她好过的人往往都是中途就变了卦,只能任由她亲手了结或丢开,而凤年却对她很好,满打满算小半年都好下来了,好到几乎就要超出原先她对这段感情的预期,本来就是各取所需,玩玩而已,哪里想到他是真的打算把自己弄回家里去给个名分,要和她厮守呢? 她自身是有点缺陷的,这点缺陷促使她非常爱钱,也非常识相,正房太太实在是指望不上,于是她只想找个长情的好人,做个好人的姨太太,得宠一辈子,糊弄一辈子,糊弄别人也糊弄自己,这一辈子不就这么熬过去了? 总是要有这么一天的,王佩珑叹息着,既然回了上海就要想到有那么一天,人活着就是图口气,再就是图一把傍身的钱,目前的难题是优质的公子哥儿难寻,她失去了最好的陈凤年,再想找另一个周凤年白凤年,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她很达观地对自己摆事实讲道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道理也都很说的通,末了她就认为这个想法很好,非常好,就差她下定决心,隔日走出家门,抛弃所有的感性,亲自去落手实施了。 好,这样很好,本身就没什么不对的。 可唯独她心里的小人不同意,眼看这念头快要成型,便自心口一齐跳了出来,四面八方地围堵她,来骂她,骂的真难听。 它们叽叽喳喳,说明明坏的要记,好的更要记,这句话是你自己说的,怎么现在三少爷一有难,你就给忘了呢? 王佩珑很忧郁,被内心的小人反驳的很苦逼,她想大局观这种东西,它永远敌不过个人私情,好比人活着总是要讲点感情的,坏的要记好的更要记,或许世面上不讲感情的人有很多,但那通常都是畜生才做的行径,根本就不能叫人了。 她也是人,她不是畜生。 这厢苏佩浮还在向她灌输明哲保身的多种好处,他们的老板戚老八已经打了一通电话过去问候,挂掉电话回来,只跟她讲了一句话: “万老板说:三少爷在我这里过得不错,你真不来看看?” 王佩珑闻言就默了,默的很彻底,是闭紧了嘴死不张口的样子,她不知道自己那种沉默的姿态很容易就让围观的人着急上火,尤其是苏佩浮,他是典型的皇帝不急太监急,抽大烟推牌九混成那个德行了,道理还摆弄的一套一套的,师妹站在那还没说什么他就已经劝她不要去,她如果要去,那就是妥妥的‘脑子瓦特了’,她如果不去,那就是巾帼英雄,还是他的亲亲好师妹。 他很烦,啰里吧嗦不消停,烦的戚老八都懒怠去看他,戏院老板是从不管客人家事的,万显山的话他带到就算数,剩下的一概交给佩珑考虑,虽然这会她已经沉默半天,自己心里想的也是不要去,干脆一狠心一跺脚,和陈家划清界限,她本就没去的义务; 划清界限,她照样做她誉满梨园的越剧皇后,自此凤年的死活,都跟她没多大干系,这样多好。 真这样就好了。 秉持着‘心要狠,人要稳’的信条,王佩珑不理睬后台的任何人,独自换了衣服卸了妆,走到拐门的时候还是想着那所谓的大局观,想的还是不要去,可走着走着,就感觉耳朵上有东西在晃荡,一搭一搭地敲打着鬓角、敲打着脸颊。 下意识地伸手去摸,她摸到的是珍珠,大小不同的三颗串在一起,就那么安静地串在她耳朵上。 珍珠不会说话,却无声似有声,让她在想到珍珠的一刹那,就想起了她的凤年。 她的凤年啊........ 这是老天在提醒她,叫她不要忘呢。 记得当初她问起缘由,凤年自个也说不清楚,只说看她穿旗袍没个正经的头面,路过店家的时候看见,觉得合适,所以就买了。 像他讲的,买就买了,因为他知道这东西配她,这东西合适,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珍珠做成了首饰,一定是颗颗圆润,温顺地荡在指尖散发光华,和它的名字一样,好似情人的泪滴。 王佩珑当时真是喜欢极了、也爱极了它,喜欢到放进抽屉里还总是要拿出来看看,喜欢到她和凤年吵架拌嘴了,她还是要戴。 糟糕了,她想,这不是要命了吗。 有些事不想起来还好,一想起来,她那颗钢铁般的心纵然迟迟不软,此时也迫不得已地要软了。 她向前方走,走的很快,只在快走出拐门前两只脚一个急刹车,在那条又窄又脏的小弄堂里停了足足有五分钟。 五分钟里,没人知道她脑子里在想什么。 五分钟后,王佩珑很干脆地转过身,高跟鞋踢踢踏踏,踩到地上是无比的坚定、坚决。 她是戏子,也不是所有的戏子都是无情,她演过百态,也唱过百态,戏文里的娇小姐是她,女英雄也可以是她,她唱不来杜十娘,也坚信她不会和杜十娘一样错看良人,她的戏谱是自己的,里头的主角除了她,还有凤年。 凤年姓陈,他被万显山盯上有一半都是因为他姓陈,可另一半,她知道是因为她,因为她回来了,万显山才不做不休,对陈康柏彻底下了刀子,有一个算一个,他们都逃不过他的手心。 万显山,他就是冲她来的。 报纸上所描绘的惨剧让她觉得她是犯错误了,保险起见,她需要为这件事负起一些责任,不过说的难听点,她还是自私的,坚信自己要负责,不过绝不是全责。 所以王佩珑要去,她要去见见凤年,救不救的回来另说,她只知道如果不去,她就算现在不后悔,老了也会悔死,做梦都不敢梦见凤年的影子,对不起他们曾经在彼此身上浪费的时间,消耗的情意; 就算凤年没有,但她对他,却是真的有情。 地狱在前方,可她还是得去。 是的,有些事就是这样,想通了,再想也就是这样,王佩珑迎着风,无视掉苏佩浮那张愁似苦瓜一般的脸,师兄还想上来拽她呢,被她一把就挥开了,这倒不是她无所畏惧,是怕自个心志不坚,怕凤年对她的好会在这短短几步路中又落了下风,让逃避的欲-望又占领高地,迫使她逃离前方的地狱。 从她自拐门绕回来的那刻起,苏佩浮的脸始终是苦大仇深,一副眼看她去黄泉一日游的模样,王佩珑半途回头看了看他的神情,心里很吃不准,有点不相信师兄,像他这般小偷小摸、吃里扒外的人必然不会这样担心自己,说他担心往后失去金钱上的依靠倒是很有可能,不过她这个师妹很早以前就与金钱划上了等号,苏佩浮爱钱和她爱钱是一样的,那就勉强算是担心她好了。 几步路一走,车子就在眼前,大咧咧地停在马路边,车上下来一个人,一个鼻梁挺拔,但是很凶相的男人,他遥遥看见她出来了,就下了车拉开车门,恭请她坐上去。 王佩珑不动声色地深呼吸一口,捏紧手里的小皮包,坐上了车。 车门关上的那一刻,她心里登时冒出一个念头: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死的人是万显山,别的不论死谁,反正凤年首先得活着,千万别是先死的那个。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她想祸害遗千年,想要一鼓作气端掉祸害,操作起来注定是条漫漫长路,而路上妖魔邪祟众多,少不得要牺牲许多可怜人了。 第二十九章 三千世界 万公馆里今天有很多人,很热闹。 热闹的点在于大生意盘算了近乎一年,两百多天呢,几个江湖上有名有姓的‘老板’难得是劲往一处使,墙往一处推,才终于做成一笔,所以说掌握沪上海陆生意的陈家一旦倒霉他们这边就要开始庆祝,张灯结彩人流攒动,庆祝每个掺和一脚的人都赚的盆满钵满,用‘坏蛋们的聚会’来形容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聚会上灯光和音乐只是点缀,等到吃饱喝足,大家面子上不说,但一颗心总是在挠痒痒,浑浊泛黄的眼睛时不时就盯着舞池里几个专侍陪客的漂亮女人来回兜圈,至于他们的脑子里转的是什么筋,那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王佩珑一进来,就察觉出不同寻常的气味,是不好的气味。 大约坏人的味道都差不多,酒精混着烟味,再加上一点点眼中的色欲攻心,是一种长期被烟酒、被女人侵蚀过的污秽。 隐藏的污秽,凡人普遍看不见,也不脏,它就那么缓缓渗入肌理,烂在根子上,外面是血肉,血肉用正经的西装或者长袍马褂掩盖了,将这些一并组合在一起,这就是一个标准的坏人了。 可是再坏的人也要分层级,比如万显山,他就偏不这样,他坏的有余地,有地位,所以在坏人堆里也是鹤立鸡群,就算还没坏到全世界,但他如今只要在上海滩轻轻地挥一挥手,保不齐就是山呼海啸、地动山摇。 王佩珑刚才在车上还有点怕,但是这会昂首挺胸走进人家的地盘,她就连怕这个字怎么写都忘了,就单是傲然站立着,凝视人群中那个最坏的家伙。 她的出现同样惹出一片短暂的寂静,寂静之后便是更刺耳的喧哗,舞池中的几位小姐方才已然寻好各自的陪客,就差上楼寻个房间一倒一躺,这时就暗自气闷,觉得这是下手晚了,兴风作浪的货色一来,她们这些动辄露胳膊露大腿的低档货注定比不上人家,不能再挤眉弄眼,要乖乖退场。 戏子跟舞女谁也不比谁高贵,可若真要追根究底问清楚,那还是戏子高级一点,因为戏子是要真金白银地砸钱‘捧’出来,而舞女则说的难听点,都是玩出来的,哪怕玩到顶天也就是高级舞女,还不如名妓值钱。 但她们很快就知道了,原来再出名的名旦落到这所万宅里,也就是被人赏玩糟践的命——不同人,但是同命。 王佩珑被万显山召唤至跟前,当着那么多场面人,他不好上来就动手动脚,摸摸她的头,再摸摸她的屁股,感受她到底是长高、还有长胖了多少。 其实今天本可以不着急把她弄过来,但万显山显然是存着记仇的心,他不是小心眼的人,只是一遇上佩珑,有些事便不太好容忍。 他从过年前就一直是记恨、又或者说是嫉恨,上回闯进小公馆里,佩珑那副招待敷衍的做派,那犹如送瘟神一般的语气和态度使他回去气闷了半天,闷几天好不容易要忘了,她又拽着那小白脸来给他颜色看,那时正值深秋,他们跳舞跳累了就躲上阳台,小白脸站着为她挡风,她补完口红又掏出手帕给他抹额头,他们对待彼此是真正的情深义厚,做出来的举动可谓碍眼刺目到了极点,容不得他不记恨。 说过要给她教训,现在教训来了。 万显山自问这两年脾气真是大有改进,一不打她,二不骂她,但他依然要让她怕,要她重温在他身边的‘怕’是什么滋味。 他嘴上不说,但心里希望佩珑已经做好了准备。 穿过人群,他来到她面前,打招呼:“你来了啊。” 王佩珑点了一下头:“嗯,我来了。” 万显山这时注意到她的妆扮,真心实意地夸了两句:“新买的?耳环很漂亮。” “铜钿上去了,所以才漂亮。” 这语气一听就是心情不好。 万显山于是笑了:“借你的光,我这里蓬荜生辉。” 王佩珑一抚秀发,脸秀白的惊人,可两片嘴唇上下却涂的艳红、分明。 “万老板还是那么过奖。”一遇上他,她便不甘就此示弱:“他人呢?” “不要老板,要叔叔。”万显山捏捏她的耳朵,手劲是克制地紧了又松,打情骂俏似的:“老规矩都忘的一干二净,以前不是一直缠着我喊叔叔?” “以前是以前。” 王佩珑说:“我人都来了,你也该告诉我他在哪里。” 一个‘他’来回反复,总要冒出来,让万显山的嘴角有一时间的委顿,好在他很快就恢复了,那笑容仿佛经过数年的训练,早已滴水不漏,不是他这样的人笑不出来。 “不急、这个不急。”万显山很温和地伸手揽住她的肩膀,带她往旁边的一间会客室里进:“来,我有很多朋友,他们说久闻王老板(旧上海名角都称老板)的大名,都是你的戏迷,已经等你很久了。” 他们进去了,休息室里零散地坐开几个人,用雪茄熏的整个环境都似雾里看花一般,不像个正常的会客室,王佩珑不动声色地环视一圈,每看到一张脸心跳就加快一点,快到在她脑子里噔噔噔地响。 于是,她那把悬挂在心脏上大算盘,这时就又慢慢铺开了。 万显山似乎是嫌这个地方太小,还是不够发挥,左右看看,便示意身后的阿大把正中央那张原木的桌子给清理一下,桌子上堆了扑克、推牌的尺杆,还有一摞筹码,标准的行乐模式。 洪双喜依言去清理,也就是把桌子上的东西一胳膊扫到边上去,快速又很便捷,就是动作粗鲁了一点,不太讲究美感。 在他清空桌面的时候万显山已经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好了,坐他旁边的也是一位西装革履的生意人,同字脸,有点嘬腮,还是个深眼眶,听口音不是上海本地,是个正经的南京人,或许更是高官。 万显山特意寻了个好位子就近坐下,别人递来的一根雪茄,他不接,有人端过一杯白兰地,他也不喝。 等阿大忙活够,又斟好一壶香片,他才终于接手,细细地抿过一口,然后放下。 老式茶具混在一片西洋酒水中,显尽至高姿态。 努努下巴,他用讥讽做利刃,一点那张桌子:“上去,唱。” 一边的洪双喜站在角落,看到此情此景,心里便想:好戏开始了。 再说王佩珑,她遥遥得了万显山的命令,然而依旧能端出八风不动的大将风范,极其自然地就走近桌子前,她仅在今晚这场恶戏开幕前犹豫了两秒——因为出来进去的已经习惯了穿旗袍,她这会儿不能叉开了腿一下跨上去,再把里头的肉色丝袜露出来,这不雅观,也很下贱。 犹豫过后,她想到了办法。 随便拖过一把椅子,幸好自己的力气还不至于拖不动一把椅子,众人翘首以盼地等待好戏,结果就见她好似踮了个脚就飞了上去,一眨眼便轻轻巧巧地站至中央,足尖轻挑着,把离自己最近的一枚银质打火机给卜愣开,踢开的时候面若冰霜,偏那副面孔又和她那种玲珑的身段自成一套,是天生的清冷和妩媚,灵动和自然。 她是要唱还未唱,要怒还未怒,更带着一分说不清的欲语还休——至少她往那只打火机上踢的那一小脚,他们都宁愿是踢到自己身上,就是真踢了也不会疼,他们只当这是挠痒痒。 台下的男人都不由自主地关注她,每一双眼睛都恨不得从无形幻化有形,一层一层扒下她的衣裳。 王佩珑是真实地感到如芒在背,更觉得她这是失策了,不过罪魁祸首还是苏佩浮,师兄太烦了,烦的她连准备工作都没做好,就一头扎进了车子里,害得她并无吃食垫肚,唯有清茶一壶,从体力上就落了下乘。 好在喉咙浸过了水,这就算是润过嗓子了,她走进来的时候身无一物,只有一双手一双脚,还有一把好嗓子,也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真正的身无一物。 或多或少地忽略掉那些露骨的目光,王佩珑开始唱起了念白,是很老套的西厢。 这种缠绵悱恻的唱段落到这群臭男人耳朵里不受爱戴,却一度是台下少奶奶们的最爱,她们就爱这样隐秘刺激的风流韵事。 至少在唱戏的走钟里,她们能暂时忘却家里的娘姨和老妈子,还有最最讨厌的丈夫,这种丈夫往往都是最该死的,因为普遍都是油腻大耳、满肚肥肠,渗出的油攒一攒都能用来炒菜,还是三菜一汤。 将满肚肥肠套用在当下这些人身上,顺便再从心底藐视他们,王佩珑这口气就越发畅快了,就算站在桌上跟个丑角似的当街卖唱,她也是毫无自怜之意,因为这帮人等级太低,只配让她倒嗓,还不配让她自怜。 她眼中的这点藐视能看见的人不多,统共只有两个; 洪双喜,和万显山。 一段唱完了,众人虽有交谈调笑,却都属于窃窃私语的范围,奚落的并不过分; 色就是色,色的本色便是取悦,是不能与下流混为一谈的。 唯独其中有位老板,兴许酒品稍差,要属酒后失言犯混腔一流,此时就非常欠地从衣兜里捏出几枚大洋,准头非常不好地扔上了原木大桌。 硬币到了桌上又飞弹起来,四散碰撞,丁零当啷。 “老戏不中听,咱们来点新花样。”丢钱的主看看万显山,又不怀好意地朝她投去邪光:“名旦嘛,不是号称什么都会?” 王佩珑闻言,低了头,不作声。 她遇到白痴的时候,从不作无谓的辩解,干脆就是不作声。 可她低头的样子却使酒鬼误会,以为越剧皇后被他戏弄的拉不下脸,心里还美上了,几乎就要伸手把她从上面拉下来,笑着追问:“不说话?那我给你出个题目,十八摸会不会唱啊?” 王佩珑不睬他,侧身板着脸,动也不动,端的是凛然不可侵犯,也知道傻蛋自有人收拾,万显山断不会这样故意给她脸色看,要她难堪,因为太低级了,他才不屑。 果不其然,那位口出狂言的老兄刚探出了爪子,就被不知何时移动到身边的洪双喜一把捏住。 没有捏碎,仅仅是捏住。 那人还想再闹事,冷不丁受了他警告似的一眼,或许是他脸上那疤太难看,或是那一眼太厉害,总之该老板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被吓的酒醒,一等洪双喜松开手他便对自己的胳膊乱揉一气,再不敢当着万显山的面造次了。 王佩珑也没错过他那样的眼神,那个面相凶恶的人面无表情的,飞快地朝她看了一眼,那意思很明显是叫她继续,他的主子还没叫停,她这个戏子怎么能自行结束,她还得继续唱下去,不要钱一样地唱,唱到主子开心为止。 万显山是很开心,或者说,不止开心; 他甚至是久违地非常满足,仿佛由内而外的,器官和感官一起的吃饱喝足,那对浓眉大眼宛如鹰凖,眼里不只装了金山银山,他如今也有正经的东西可以欣赏——她。 身边的人香烟断了又续,一根一根地不能停歇,每人的酒杯也是空了又倒,他这回是真的满足了,非要看见这样的她才叫满足,他的小姑娘长大了,执拗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长大,和他原先的打算背道而驰,可是这样也很好,玫瑰不带刺便不叫玫瑰,温柔顺从的女人往往在享用过后便少了回甘,好比霜雪消融,温水冷去,归根结底都是无色无味的水而已,那样太没意思。 他受不了温水一样的日子,他需要打杀与鲜血,自然也需要这样凶狠、自私的女人。 在万显山堪称欣赏的注视中,王佩珑已然忘却了时间,只是一口气吊在那里。 骨子里的好强和傲气叫她不肯认输,她知道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是能让人看得起的。 他们一个不叫停,一个也身板硬,声调从高到低,从低到哑,可叹永无停歇,真要累煞黄泉; 她就那么一直唱、一直唱,直至月落星沉,天光大亮。 第三十章 兄妹之情 其实应该一直唱下去的,要么就是唱到下跪,痛哭流涕地陈情,要么就是坚强不屈,除非体力不支倒下,直接送进医院,邀广大小报记者来围观。 王佩珑不属于以上两种,她是第三种:神魂出窍之时得蒙特赦,被一通电话摇走,全须全尾地接回了家; 堪称奇迹。 万显山特意揽着她送到大厅,王佩珑这时也顾不得恨还是不恨了,全身都依靠他向前走,轻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地毯,宛如踩上云端,虚浮地使不上力。 她一边走,脑中却很清晰,万显山对待客人,不是特别金贵的不能送到大厅,不是上了年纪有点地位的,压根就送不到门口,她这大概还是享受上层待遇了。 使劲在他怀中挣扎一番,倦色铺满了娇嫩的脸,她要一个答案。 知道她想问什么,万显山拍宝宝似地拍拍她,这动作流畅且熟悉,可王佩珑一点也不受用,只是很木然地想起她仿佛也这么拍过凤年,不过是在他睡着、在她偷看的时候。 “放心。”万显山说:“和你当年一样,胳膊腿不去动,不过他也实在不听话,一门心思逃要出去,所以吃了点小苦头。”敢情丝毫不提让她看一眼的事情,偷换概念,避重就轻、无耻的正大光明。 还有当年。 说来说去的,总是当年。 王佩珑一听这话,整颗心透凉,冰一样。 “脾气不好,就不要总生气,你还没到那个涵养。”万显山看她哑了声调仍呼哧呼哧地喘着怒气,还挺‘善解人意’,又说:“你肯赏一夜的光,就不算白来一趟。我既决心做好人,就不能不念你们的情。” “打针还是吃饭。”他继续逗弄她,捏住她的头发,弄乱了又拢起来:“二选一,只让你来选。” ......坏蛋真是坏的精明,明知道抛出来的二选一有时比单选还难做,还不如一个都不选。 王佩珑的眼睛只看见万显山别在褂子上的乌金胸针,就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吸了又吸,进到肺里的全部都是郁气,她感觉自己几乎不用再做思考。 “打针。”她说。 打针好,一针下去,不能药到病除,但是会暂时麻痹、远离痛苦。 可惜打的不是镇定剂,是白水(杜冷丁代称),是吗啡。 那种针管里的透明液体,害人不浅。 她知道万显山会怎么跟凤年讲,她算个什么东西,能帮凤年做决定,美曰其名减轻痛苦,分明这种痛苦已经放在哪里,睡觉时一盆冷水浇下去,梦里都是恐惧,偏偏清醒的时候还是要想到全家丧命,一人独苦。 可扪心自问,她的确是不想让凤年痛苦了,至少眼下,少苦一时是一时,凤年从来都养尊处优的,真为了一日三顿犯犟,再被万显山的人砸掉手骨挑断脚筋,那就太亏了。 王佩珑的精神极其不好,一出离万显山的目光范围,她就开始萎靡成一团,可其实她是那么争强好胜,一口气只为特定一人去挣,挣的头破血流,一个人上蹿下跳,最后闹出来的全叫别人看了笑话,至于丢不丢脸的都已经不重要了。 她一回小公馆几乎就是倒在门前,还是闻讯而来的苏佩浮和小玉一人一边,一起把她扛到了卧室。 她做了一晚上的噩梦,先是梦见自己逃出生天,然而作为交换,她把凤年送进去了。 凤年被欺负的不像话,全然不是公子哥的模样,还质问她怎么这么绝情,要和万显山一起把他往死路上逼,这可把王佩珑心疼坏了,想冲过去搂住他好好解释,可跑三步退三步,她永远碰不到人,反而凤年开始变,变了青面獠牙的厉鬼,居然也要把她拖进十八层地狱。 ‘啊’的一声大叫,她猛地从噩梦里惊醒,醒来就发现十八层地狱消失不见,她是重回了人间。 大叫之后重新倒回去,她看见师兄整颗头都架在了床沿,两条腿笔直地向前延伸了,伸到床底下,身体倒还停留在椅子上,整个人弄出了一个扁形的三角,跟练功下腰一样。 他不酸不痛,用这个姿势瞌睡了好几个小时,身体的柔韧度可见一斑。 王佩珑欣赏一阵师兄的头顶心,又干躺着不闭眼,不一会就彻底清醒了。 她拉动被子,苏佩浮趴在被子上,也一个激灵地抬了脑袋,见她的第一句话就是:“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吃饭?” 然后不等她回答,他就擅自回答了:“不行,你不吃我要吃,我眼巴巴守了你老半天,我都饿了!” 王佩珑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神表达:你怎么在这里? “娘额冬菜!我为什么还在这里?你不要问,一问这个我就来气!”苏佩浮完全看得懂她的眼神,此时更占了上风,因为他终于翻身做人,做了她的救世主,因为牙尖嘴利心肠恶毒的师妹眼下是万万不能开口说话了:“还不是因为你!我为了把你从万老板那里捞出来,只好主动去陪冯老爷子了,那个老不死的!” 王佩珑听了这话,眼睛就从他那张利嘴挪到了他的下半身,想看看他屁股有什么异样没有。 苏佩浮别扭地在椅子上挪了挪,行为举止却是大方,随便她怎么看。他那张脸皮早就不叫脸皮,甚至比屁股的皮还厚。很烦躁地一摇头,他伸手抓抓头发,说道:“老东西牙都掉了还要玩,玩还不是好好玩,一会交杯酒一会燕双飞,我就是趴着的时候让他用蜡烛烫了两下,你记得到时给我点钱,我回去拿两剂膏药一贴就好。” 王佩珑点点头,心里想着一定要把他屁股上的伤弄好,二十剂膏药都要贴,她承认师兄这次待她绝对是够义气了。 等到嗓子眼里口水充盈,她才操着一口媲美老生的声音,哑了吧唧地说:“万显山要给凤年打针。” 苏佩浮正想喂她喝茶,就是一愣:“打、打.....打什么针啊?” “不知道,吗-啡、还是杜-冷丁,大概还是和我以前一样,哪个好用就用哪个。”王佩珑就着他的手一口气喝了,那感觉就是久旱逢甘霖,滋润到不行。 她说:“你看,他还是这么狠,断完后路再断前路,最后非要把人逼到绝路,变成狗一样的,只能被他牵在手里,想怎样就怎样。” 相比她,苏佩浮的脸显得很为难,不知该不该接茬:“所以三少爷在他那里咯?” 王佩珑点点头,又说:“我问你,之前你看报纸,上面说二少爷怎么死的?” “好像是说出的车祸.......不对,好像是在一个女人床上被乱刀砍死。”苏佩浮记不太清:“反正花边新闻过程永远写不清楚,只晓得他是死了,二少奶奶难产,小少爷直接进育幼堂。” 概括一下就是四个字:家破人亡。 王佩珑点头,对这一切都很明了:“那肯定的,凤年肯定就在他那里。” 问题就在于,不能让凤年一直在他那里。 可是,万显山将她一通戏耍,却始终不告诉她,她的凤年到底被藏在哪里了呢? 想不到,真是想不到,偌大一个上-海滩,杀人不过头点地,藏个人更无异于大海捞针,如果她的情就那么一点,如果她干脆就是冷血无情,那么现在情况就会好很多,也不至如此。 她现在啊,是既舍不得璀璨霓虹的风光,又舍不得凤年;鼓足勇气,还是没敢和万显山硬碰,一夜唱下来几乎丧失神智,急都要急死。 苏佩浮倒没她那么多心事,此刻就坐在床前,承担了小玉一部分的工作。 他横她一眼,又放了茶盏,要喂她喝芝麻糊,一勺一勺喂进去,大概是喂猪的喂法:“不该想的就不要多想,我昨天看你跟他们走,回去戚老八就拦住我,说他现在才是戏院最苦,值钱的要被人抢,不值钱的怎么捧都不值钱,他这个丽都开的事事不顺,偏偏票子卖得好,盼它倒闭还他妈的倒不了。” 王佩珑咽下一口,喉咙痛也不肯闲,依然顽强地作出补充:“我看那个花晓娟最近有的好得意了。” 苏佩浮很赞同:“那是,有黄老板做后台,三流戏子也能上一流啦~!” “她那么老了,黄老板还要捧?” “毕竟从年轻时就跟他。” “可是他又不止她一个。” “这个就天知道啦!“ 苏佩浮说:“黄老板人也坏,不过就这一点好,至少讲感情。” “噢。”王佩珑点点头,接着思索一番,看样子似乎是有什么打算。 “今早真是吓我一大跳。”苏佩浮又接着说:“你都不知道你从万老板那里出来的时候是个什么鬼样子,还名旦,名旦还做梦抓人喊救命,你知不知道你趴到床上说了一宿梦话,指甲修的那么尖还要去拉床单,跟哪路来的冤魂索命一样,吓死个人。” “师兄啊。”王佩珑很耐心,毫不反抗地听他噜苏完了,眼珠一转,才跟他念叨:“我可能之后要拜托你一件事。” 什么事? 这个不好问,也不用问。 她那把算盘一定是盘算出了什么鬼主意,苏佩浮最了解她的,佩珑刚要张口,他就当机立断地摇头:“我呸、你想的美!我这里庙小,藏不住三少爷那尊大佛,他要是来了,我就要跑大马路上喝稀饭,被大老板的人发现了分分钟打死!” “你想到哪里去了。”王佩珑眉毛一皱,说:“谁知道你会不会转头两边收好处,你不放心我我还不放心你呢!” “哦~~”苏佩浮长长地哦了半天:“我懂了,你是想当初自己怎么戒掉的,打算以后在三少爷身上照搬一遍是伐?” 真叫他说对,她就是这么打算的。 鉴于以前成功克服过一次,她就认为无论要戒什么都是一样的容易,只要具备一颗钢铁般的决心。 人是躺在床上静养,然而王佩珑哑着声调,不无乐观地对苏佩浮讲,她在这方面早就有经验了,大不了针管扎多成了瘾,以后她再陪凤年好好地戒嘛。 苏佩浮闻言是不置可否,但也反过来劝她:“你是练到铜皮铁骨了,不过三少爷跟我们不是一路人,你拿烧铜铁的方法去炼真金,我看你有的苦。” 可王佩珑却很有信心:“等凤年以后想通,他一定不会恨我的。” “但愿是这样。” “师兄。” “嗯?” “我胳膊疼腿酸还腰疼,你赶紧的,陪我躺一会儿。” “你少来,当我没被你踹过屁股?” “我又没踹过凤年。” “因为你从来不欺负老实人。” “师兄啊....我心里难受,嗓子痛,腿还酸。” “你一点病没有,就是烦。”苏佩浮骂骂咧咧地脱了外套,里面短衫配卡其裤,直挺挺就躺上了大床,隔着一条被子,他熟练地将她连人带被地抱进怀里,拍她的肩膀,拍她的背:“小时让你一口饭,长大让你一口数,我就活该欠你的。” 王佩珑闭眼,专心把自己裹成茧子,顺便指挥他:“腰那里多拍两下,不然我睡不着。” 苏佩浮听后就继续拍她,给予她想要的温暖和安全,他这个师妹绝对有怪癖,谁对她好她必要得寸进尺,而且千方百计,用钱收买、用手段贿赂,越亲近越要玩命压榨,然而千方百计拿钉子凿下去,颗颗钉死了,目的就一个:不准你变心。 他是遭了罪,欠她钱,还要长久地问她拿钱,图她个依靠,所以死活不敢变心,还要乖乖听话,以避免活成下一个赛玉楼。 而且这一次,的确是他这个废物师兄帮了大忙。 他更逃不掉她了。 第三十一章 幽魂 后来的情况不太好,吐血是不会吐,不过短期内要正常地说话,也比较困难。 拉琴的老师傅见多识广,说唱戏没有这么唱的,十八折排的紧都要五天,哪能一天都唱完,用行话来讲,万幸是没有亏了根本,至少十天里流水的食物不能断,荤腥一点不能沾,而且咳嗽最好都忍住,咳一下调门就低一个度,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王佩珑一向很尊敬戏班子里的老人,师傅们的话虽然说的粗糙了点,但不是没有道理,她愿意听。 戏班子因此又开始放了长假,戚老八是这堆人里最急的那个,上海滩唱戏的说一千就有一万,说一万就有千万,难的是混出头,他原先最怕红了的角儿要自己飞,现在更怕角儿还没飞起来,就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王佩珑将养十五天,隔壁花晓娟的风头一度要盖过她,报纸上转了风向,写的标语满天飞,都是什么‘百花齐放,四春争鸣’,什么‘姹紫嫣红,唯取一娟’,一致口径地夸赞她唱得好。 好她个大头鬼。 也许是被冯老爷子夸过,当年花小姐也是红过的,在老一辈人的眼里依然很有吸引力,苏佩浮潜意识就将花晓娟当成假想敌,生怕自己好容易钓来的金主要跑,私底下没少变着花样地骂。 只他这个师兄做保姆也不够格,在小公馆照顾她三两天,屁股的伤一好便又出去抽起了大烟,人一躺屁事不管的。 这个糟心的戏班子里唯一有一个明白人,也就是戚老八,他是成日地坐在办公室算账,可眼瞅生意要亏,压根就坐不住,于是决定继续把丽都的牌子挂起来,让王佩珑上赶着开一出大戏。 幸亏他眼界开广,生意会做,十五天后白素贞一上场,依然是越剧皇后,梨园第一,什么花花草草都被压了下去,断不能再起风浪。 浙东戏院生意有大老板撑腰,并没有就此一落千丈,但花晓娟的风光是一定没有了,她是半只脚已经过气的人,强捧遭天谴,本来她丢了面子就欲发狂,王佩珑还嫌她不够狂,直接送来标黄素白的下等花圈,当中还夹了一张黑白照片,把花晓娟气到当着下人的面叫爹骂娘,要亲自上门去跟她干仗。 小公馆收到消息,当即大门敞开,王佩珑从戏班后台搬了张花梨太师椅到自家客厅,就等她来。 可惜第一仗没能吹响,花小姐找来那会王佩珑正巧出去找老裁缝结这个月的布料钱,不在家。 第二天她们才算正式交锋,最气急败坏还属花晓娟,因为她一到后台就收到一份包裹; 包裹一开,一双破鞋。 这就是叔可忍婶不能忍了,照花晓娟那种急三火四的暴脾气,她能忍到吃过午饭才带人杀到,那就算她有点涵养,有些长进。 小公馆这方率先派小玉和娘姨打前阵,可惜她这里的娘姨被另一个老妈子拉出两条血痕就申请中场休息,留下的小玉更是不堪大用,被骂十句都没脸还嘴,叫人抓了一把胸脯子就哭着逃开,让过来的花晓娟气焰大盛,一脚迈进了厅堂。 王佩珑这时再冲上去,两个女人一言不合,就此开仗。 乖乖,好一番唇枪舌剑,小脚胖脸的娘姨拖着厨子,厨子拖着小玉,一堆人龟缩在下人房,就听两位女士吐出的句词都有去无回,王佩珑词汇量大且丰富,大到叫花晓娟震惊,发现自己活到这个岁数,竟然还骂不过一个小丫头片子,被她从祖宗十八代侮辱到上一辈的祖宗十八代,毫无回击之力。 末了她被骂到差点失智,终于放弃动嘴,改成动手。 她动王佩珑也必须要动,动到最后,花晓娟嘴上没占到便宜,身手也实在不及王佩珑的一半,只好撂下狠话一路败走,而王佩珑则在她走后自个结算战绩,没觉得有多解气,因为她这边吃的亏也不小。 一边看小玉打扫碎片,她一边坐下感慨,那个花晓娟真是体力惊人,一出手就横扫千军,把她家里看得见的瓷器全砸光了,不像她出手稍慢一程,只薅下一把头发,在那女人腰上踹了三脚,花小姐损伤的是肉体,她损伤的可是金钱,那些瓷器的价值要是换做苏佩浮的大烟,那足能让他抽上半年。 小公馆今天是不能开伙了,客厅的战火波及到了厨房间,刚烧好的菜大部分落在地板上糊成一滩,王佩珑肚子不是很饿,就打发小玉去红宝石买了两块奶油蛋糕回来,她感觉今天亏损太大,她要吃点甜的调剂一下心情。 小玉依言出去买蛋糕,回来时身后又跟了一个人。 王佩珑定睛观瞧,一看吓一跳,怀疑自己是活见鬼,那个老跟在万显山屁股后头的丑鬼好大的胆子,竟敢大白天就登门吓唬她。 她看见来的人,那张俏脸一下就阴阳怪气起来,太故意了,生怕别人不知道她看不起他,她藐视他。 来的洪双喜注意到她眼神,倒是不以为意,甚至还挤了挤嘴巴;他大约是想冲她笑一笑,可是弧度不明显,直接就被忽略。 有那条疤,他就是丑,没那条疤,他其实也算个齐整人物; 不过男人要是特别在乎美丑,那就离吃软饭不远了。 所以他一点都不在乎。 他手里拎着小玉买的蛋糕,进去就看见她盘着腿在太师椅上打坐,真是打坐,那种柔软的身躯,腰是腰腿是腿,仿若一条翠碧青蛇蜿蜒直立,坐的真是有模有样,把左脚扳到右脚上,左边放了一瓶红色甲油,她弯下腰,开门之前全神贯注,想必是在给自己涂脚指甲; 相好的被关在小房间里活受罪,她竟然还有心情吃蛋糕,还有心情扮俏; 果然,女人这种生物,猜不透。 洪双喜没看懂她,也没打消顾虑,他是知晓她本事的人,走一步看十步,她绝不会只和花晓娟白闹这一场,她肯定有她的目的。 对她,他不绕圈子,直接说出来意:“老板让我过来提醒你一句:闹可以,见好就收。” 啧、动作真快。 王佩珑不禁腹诽,花晓娟一走他就派人来,真快。 她看丑鬼和看万显山一样,和看仇家更是没两样,这时就很不服气,低低讥笑一声,骂他:“走狗。” 洪双喜听见了。 他好气度,一回头,不恼,淡淡看过去,就一眼。 王佩珑欺软怕硬惯了,不想他耳朵这样尖,只一眼便被他吓到噤声,不敢重提那两个字。 可丑鬼站在那里,既没有愤怒,也的确是对她无话可讲,独独站如松一样; 半晌,他放下蛋糕,离开。 他一走,王佩珑收好甲油拍拍胸口,只觉拨云见日,空气舒散。 丑鬼现在是万显山身边最大的狗腿子,她一视同仁,该作脸就作脸,绝不予以好颜色。 但一感应到危险时,她也懂本分知进退,识相地拉上嘴门,万不敢再作死挑衅。 真可怕,那丑鬼的脸好似定型雕刻,从来不带喜怒哀乐,他跟万显山走街闯马,也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不、他根本就不用眼,他用心看人。 她倒是有点怕他,抽象的怕,因为感觉脸上被人好么焉地砍出这样一条疤,这人就从人丑成了鬼,那张脸整日都阴嗖嗖冒凉气,兴许下一步还要变成心理变态,抽冷子一样地随时酝酿着发疯;狗腿子要发起疯,那真是比主人还疯,而且防不胜防,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就变态了,就发疯了。 真好笑,她并不惧怕万显山,结果倒是有点怕万显山养的狗腿子了。 她想主要原因可能就出在脸上,万显山好歹面容英挺像个人,可他带出来的人,却像鬼,像幽魂。 洪双喜来警告她也没用,王佩珑没有闹够,她还要闹; 她才不要适可而止。 花旦打擂台是常有的事,你胜我败很正常,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小报上素材又丰富些许,有点评家下笔点评两女战役,全文出现最多的四个字就是--“没完没了”。 上次花晓娟来踹门,被王佩珑赶了跑; 又隔一阵,王佩珑跟戏班调度,硬是弄上一出偏门戏,台下叫好不叫座,反倒让花晓娟险胜一场。 花小姐很记仇,把她使过的招数照搬一遍,也给她花篮破鞋地原路送回来。 王佩珑这下有了借口,立刻原路找回去,继续找茬。 她撕女人有分寸,一不落台阶二不降身价,完全心平气和,站到花晓娟的房门前,她不指名道姓,全部用‘某些人’代指,比如某些人不要脸,比如某些人老黄瓜刷绿漆,老掉皮还要装嫩,她唱腻掉的被某些人捡去当宝,戏台布置弄的一模一样,戏服本来就大,某些人的腰身还偏要改大一个码,香的臭的都分不清,算什么东西。 花晓娟拉不下脸,又坐不住,只好把大门关上,倚着二门跟她对骂:“嘴巴洗洗干净,什么香的臭的,小x脏了嘴烂了心,老娘跑江湖的时候你奶都喝不上,还在这里装什么装!” “哟哟哟,我还能有什么本事,有些人才叫厉害,撑死都翻不了天,早就江郎才尽啦!”王佩珑嘴功了得,更嫌邻居听不到一样,花晓娟关了门跟她对骂,她那声音还要调高八度,讥诮道:“拼后台我不怕,拼功夫我更不怕,戚老八手断了照样给我撑台面,不就是倒了个陈公子嘛,信不信明早我就把你身后的大老板抢过来,你是厚皮老脸,人家肯看是给你面子,等以后再老一点,给面子都不看咯~!” “放你x的屁!”花晓娟怒火朝天,指着她鼻子骂:“你当赛玉楼的事情园子里都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没本事留住男人,现在又把三少爷一家克死,小婊子天煞孤星,活该一辈子吃下人饭!呸!” 王佩珑也怒了,叉着腰,好似受不了她这样讲,急于撇清道:“谁克谁你讲讲清楚,我就跟三少爷好过,他家里倒了跟我有关系吗,我现在过来是跟你讲生意,我告诉你,你最好乖乖下妆别再登台,上海滩就这么点地方,你入冬我入夏,你入春我入秋,人老就要服老,凡事看开点,不要藏东藏西,欠了的就要还回来,这样别人才有的活,明白吗?” 她把话扯东扯西,扯的毫无逻辑,幸好花晓娟闯江湖出身,听半天隐约听出一点味道,这时候倒缓过劲,没再跳脚; 再沉着脸多听几句,她是何等市侩精明的人物,听出问题根源不在生意,只在人身上,于是立场一下转变,对王佩珑的用心是完全明了。 可惜她明归明,心中并无改观多少,仅仅是双手环胸,以一种过来人的眼光,好整以暇地瞧王佩珑为了情郎亲自登门,姿态低廉无耻,还死活拉上别人唱念做打,全武行都用上了,她什么都不为,只为全自己一片痴心; 这其中的缘故和道理,大家同为女人,这还有不明白的吗? 第三十二章 大红笺 “什么入冬入夏,你当我现在很闲,空着午觉不睡,专门站到这里听你发呲?”花晓娟嫌弃地转身朝房门里走,边走边道:“身上戴的都什么东西,假货充洋货,以为叫舶来品的就要坐船,讲不定都是从老弄堂里坑出来的旧货,麻雀屋里装凤凰,也不知是谁不要脸........” 她连骂带讽,扭扭摆摆,当着王佩珑的面进了房,没再出来。 王佩珑站定,从背后审视她,认为花晓娟人是狷介,但背影真是没话说,风吹柳叶左右摇,走的一路袅娜,地上仿佛要随着她的脚踩出一条花径,原来真有走路都那么夸张的女人。 花晓娟是背影比正面漂亮,穿高跟比穿布鞋漂亮,所有的漂亮都不在重点上,黄老板总不可能单单为她的背影便罩她那么多年,讲起来真是一桩悬案。 王佩珑猜测,或许女人总有自己的风情和智慧,这只关乎其身,不关男人的事,本身就是件很悬的事情。 她短暂地感叹完毕,就急于冲回丽都和师兄探讨信息,她发誓自己的日常从来没这么繁忙过,万显山忙中不乱,生意女人两手抓,一点也不急;她既然不肯乖乖就范,他就派人监视她,让她活在监视里,开始是两点一线,后边她和花晓娟打起擂台,就是三点一线:先去丽都——再回小公馆换衣服——去花晓娟那里干仗。 一有风吹草动,他不出马,自有丑鬼跑腿,阴私的活计都是他去做,其中就包括替老板看管不听话的女人。 丑鬼,她一想到那个丑鬼,就忍不住心惊肉跳,感觉他那个眼简直就不叫人眼,坐在车里光是看不出声,树上的麻雀飞过都要抖三抖,都不知道他是对自己这张美丽动人的脸蛋有兴趣,还是对生吞自己的血肉更有兴趣。 她想自己那么讨人喜爱,怎么会有人一见她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呢? 她可从没得罪过他呀! 王佩珑被自己生吞血肉的假设吓到浑身一个激灵,丑鬼那张脸和眼她都印象深刻,可名字,她到现在都喊不出他的名字,不值得记也不值得叫她记,因为完完全全就不相信这种人会跟自己有关联,能配和她扯上关系的除非恨极,除非爱极,不然她宁愿不要,一概当成渣滓处理。 所以她除了万显山,就是凤年; 或者,只有凤年。 时下有万显山挡在前边,正反都有他在,所以她跑去浙东横行无忌,敢往人家后台送花圈;所以她每日下了戏回到小公馆,除了吃饭睡觉,根本不敢妄动。 没有办法,她只能这样。 真没希望从花晓娟身上问出点什么,所以她之前那些话,于她已经是意外之喜,喜的不能再喜。 花晓娟这个女人不会不晓得轻重,她在黄公馆多年能占一席之地,能讲出口的就这么一点。她想想也知道万显山不会告诉别人凤年在哪里,就算是黄老板,他也只晓得大概位置,大概位置再流到花晓娟耳朵里,就只能扩张到方圆百里,是东西还是南北,她撑死了就只能说这些。 其实最难得是戏子有义,她们女人是天生的排斥同性,只在是非问题上才凑的稍稍紧密些,一码归一码,谁年轻的时候没干过蠢事,再蠢也是情人,是人情,这一点上她们终归是知晓道义的。 擂台打那么久,关键时候也肯出手相帮,那就可以了。 好不容易搜集到的消息并不算无,却聊胜于无,最终也只能寄希望于别人身上,相信或许悬崖底真能开出野花,回首间能出现奇迹; 王佩珑有一种预感,在搭救凤年这件事情上,会有奇迹。 对外的时候,她一直都有努力保持镇定,除苏佩浮以外,甚至戚老八都看不出她每天每夜都在为三少爷的事烦心,他还夸她公私分明,说断就断,在处理私人问题上一点都不含糊——“果然是个唱戏的”。 苏佩浮在后台见到她,问她今天怎么来这么迟,戚老八说了晚上要翻场,今天是夜票,要唱通宵呢。 王佩珑把包一甩,先不忙化妆,单手托腮坐定在化妆镜前,她是不乐观也不悲观,仅仅是客观,只顾照镜自怜,冲自己长吁短叹:“做人苦啊,真苦。” 苏佩浮往脸上抹凡士林,方便之后拍粉,这时就说:“唱戏也苦,翻场的时候饭都不能好好吃一口,你过来的时候吃饭了吗?” “我这个人难得喜欢什么,结果喜欢了也不肯留给我,非要抢走。”王佩珑答非所问,只专注于诉苦,道:“我是不是跟你讲过我有多喜欢凤年,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凤年,所以他才不肯把凤年还给我。” “你肚子真的不饿啊?我买了二两生煎,留了一两给你。”苏佩浮也没理她,只劝她赶紧吃点东西:“不过不要吃太多啊,不然勒完头就跟我一样,动不动就要吐。” “唉!”王佩珑还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想自己真是太苦了,苦的她越想就越生气,越想就越要埋怨,忍不住骂道:“我难得那么喜欢他,难得想定下心,想嫁定一个人,为什么他就是不肯还给我啊.......!” 一句话,同时包含‘他’,两个‘他’还是差别待遇,没点脑子的人怕是听都听不懂,像听天书; 苏佩浮在心中感叹,认为师妹这招惹男人的功夫堪称是炉火纯青,已经修炼到家了。 “三少爷的事你急也没用......我帮你们算过日子了,满打满算才做了小一年的夫妻,有的人结婚几十年都要各自飞,一拍两散的数不尽数。”话是讲的真难听:“不过你们总算是郎情妾意的好过一场,人情也都出过了,现在就算要踹掉他,也没人说你的不是。”大约来前又吸过烟,苏佩浮这时便轻咳一声,转头吐到底下的痰盂罐,回头才继续说:“毕竟市-长早就换人,不姓陈啦!” “我打算之后把凤年藏到香粉弄里去。”王佩珑和他两个人居然这种时候还能各说各的,也是一奇:“我妈以前有个梳头娘姨存了积蓄辞了工就住在那里,一辈子没嫁人,也没生养过,是个老实人,我家里闹穷的时候,我那个爸还想逼我妈认她做鼓房娘的。” “那个、佩珑,你先停一停。”苏佩浮放下粉刷,转过来面向她:“你好像今天话太多了,你不觉得吗?” 王佩珑说:“不觉得。” 她无视苏佩浮的白眼,接着畅想未来:“他肯定受大罪了,肯定要养很多天,到时候我凑一点钱,把他送到杭州...要么苏州去,鱼米之乡靠水不靠山的,他卖相好,身体又好,识文又断字,做什么不行,肯定能振作起来。”她很自信地说:“要他东山再起,这个还有点远,至少先养活自己,我觉得他这一点是可以的。” 苏佩浮听她讲的头头是道,听的越发不可思议,用看白痴的眼睛看着她:“你是不是中邪没中够,一次亏吃了还要再吃一遍,自古痴情人有什么好下场,放进戏本子唱都不要唱了,没一个好结果的、!三少爷给你灌迷魂汤灌过头了是不是,你这样要他?” 王佩珑听罢,回敬他一个白眼,嘴里却只是唉了一声; 她想人间知音难寻,真是非常叫人遗憾。 她跟苏佩浮讲感情他听不懂,他不懂什么叫感情,他也不晓得什么叫有本金就有利息,有付出就有回报; 他就只晓得抽大烟。 “佩珑,你要不要照照镜子,你现在的脸好吓人。”苏佩浮说:“我感觉你好像很开心。” “我?”王佩珑挑眉:“凤年被欺负我为什么要开心?你的意思是说我发神经?当心我揍死你!” 她气急败坏了,就忍不住冒出沪语,骂人也软绵绵,不过绵里藏针,有时刺进耳朵里也很疼。 苏佩浮摇摇头:“我觉得你大概是把三少爷和自己搞混了,是,你现在看上去是蛮急,不过急里面又带了点幸灾乐祸,好像三少爷吃你用你,你以后就好趁机捏紧他,你要他把你当靠山....哦,我猜你大概还想拿钱控制住他,那样就算走再远人也是你的,我说的没错吧?” 不等她回答,苏佩浮就一摊手:“有错没错,反正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 师兄的嘴不留情,王佩珑没想到她的算盘和心事这么好猜,苏佩浮一猜就全被戳中,干脆牢牢闭上嘴,想要避开这种很无意义的争论;她今晚要翻场的,所以现在必须很仔细地给自己包头,上戏妆。 上到一半,她嘴里嚷嚷‘有点饿了’,于是拉开凳子,起身去拿生煎。 还是一样,她不想提的事情,别人也不准提; 然后她便要装作若无其事一般,让它随着时间走,悄悄流逝掉。 苏佩浮先是余光瞄,后是别过头,看看镜子里师妹的背影和身段,明明后台闷热,却也凭空叫他打了个冷战。 他那双眼没有毛病吧?可为什么越看师妹越像条蛇; 真的,越看越像。 那蛇一定不是善角,貌似是安安静静,实际是蛰伏,她的眼睛是炽热,血液是冰凉,永远在冰冷冷地吐信子,但凡被她看上的猎物注定逃不掉那对尖牙。 她是条美人蛇。 ......... 等到戏闭,丽都分完总账已是凌晨,台下看戏还属男人居多,太太小姐家中门禁森严,不能逗留到那么晚,不然就不是正经人。 王佩珑照样打发别人去点收花篮彩条,自己倒在后台闭目养神,苏佩浮业务倒是比她还要忙,昨晚刚上冯老爷子家里陪过酒,今晚就约定要上费太太家打牌,他现在别的女人都不怎么理,唯独最喜欢这个费太太了。 点收花篮的小哥本身就熬夜熬的惯,做事又很仔细,挑班的花旦离开时随口说了一句,要他挑当中最漂亮,意头最好的送到她家里去讨个吉利,他就真的费劲去挑,足足挑到二十分钟后,戚老八都回家了。 其实戚老八的眼睛最毒,应该让他来挑,送进戏台子的花篮里面大有玄机,花不是花,篮不是篮,全部都是可折现的金银,冲着这个目的去看,哪个是充大户,哪个是假大款,身家品味一目了然,权看谁是最大手笔,肯下本钱。 夜班小哥眼光稍差,但也不是最差,他挑来挑去,最后看中一个,整排里面就属这篮最高,用大批的‘节节高’绑成金元宝的样式,元宝本来是空心,竟用成捆的钞票填满了,最后才放写了花旦名字的大红笺竖在上面。 他搬动花篮,心中也好奇,想看看是哪位客人这么大手笔。 低下头去,篮子底下署名三个字:柳先生。 第三十三章 听话 丽都门口早就没多少人,通常人们看戏之后就要宵夜,要跳舞,兴许那群老爷公子的下一个地点就是大世界和百乐门,这是基本流程。 王佩珑走出去,看见那辆漆黑的小轿车停在路口,那是来接她的。 上次一通电话把她摇走,那是借了师兄屁股的光,这次万显山要她过去,真是什么打算也没有,既不是教训也不是要她卖唱,只是单纯的想和她聊聊天,叙叙旧情,虽然摆明了是一个有情,一个无情。 王佩珑捏着小皮包,因为这么多天的连轴转,几乎累到在车上要睡着,但是她在眼皮快要闭上的那一刻立马就克制住了,认为这种时候千万不能睡,她在万显山面前一向是抖擞精神,毫不露怯的,甚至她内心里觉得万显山如今肯高看自己一眼,也是因为自己骨气和傲气尚存,看起来非常的有种。 她是立志要翻身,立志要出头的人,纯情、美丽如凤年这样的男人是她的理想,除此以外,她什么都别没有变,依旧是唯我独尊,做就要做独特的那一个,一定要区别于茫茫众生,活出特色。 于是她立刻坐正了,手里的小包也摆的很正,很平整地放在她的膝盖上,像教会学校里的女学生,贞洁第一,恋爱第二,把那种非常做作的正经发挥的淋漓尽致; 可她不知自己严肃的太过,身上已经有了点老气横秋的味道。 后视镜里,她板着脸,不笑不动,拖累的车里气氛降至冰点,连呼吸都是寒气。 洪双喜默默看她,在心里不动声色地做出评价:装模作样,气量极差。 但是扪心自问,她还是比花晓娟好,花晓娟实在太吵。 他的眼角一直瞥到后面,不肯错过任何风景,他很懂她,他想这个女人肯定知道自己的优点,她的优点就是天生丽质,不论是小丫头模样,还是长成大姑娘都很美,只是她肯定不知道自己就算板着脸也很好看,活脱脱的冰山美人。 不过他不喜欢她这样,感觉美则美矣,可惜太像冰雕,太不近人情。 幸亏冰雕再冰都会自己化开,王佩珑显然是知道怎么把自己的优势扩散成最大化,冰雪消融微露初光的那一刻是男人最想看的,她在车上板了一路的脸,一下车就换了一副面孔,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总之是能使人神魂颠倒的,一个散漫的眼波抛出去,多少个自作多情的冤大头要跑上来接收,以为她是对自己有那么点意思。 这个女人,只要她想,那么她可以对任何人都有意思; 唯独对他,她不会的。 她的眼界多高啊,眼光也那么挑,一个人的里子和面子,他首先就失了面子,她眼中看见的与自己看见的不一样,他看见的是她艳丽的美,还有恶毒的内在;可结果呢,她连他的内在都不看,眼里就只有那道疤,丑陋的疤; 兴许这辈子,她也不会看上他。 他把这一切看的太明白了,所以由不得他不恨她。 刚才下车时,他看见她太不小心,左脚的高跟蹭到一颗小石子,一下便戳进地上的砖缝里,差一秒就要崴脚。 可是那一秒在洪双喜这里就不叫一秒,他简直快如闪电,在关车门的一瞬间就把她提了起来,很小心地护住了,没有让她摔倒。 他那双手伸的非常及时,只不过好心没好报,王佩珑一句谢谢都不跟他讲,站稳了就朝前走。 在她身后,他保持着搀扶的姿势,久久地立在原地; 他清楚地看见了,那个女人一边走,一边朝自己的左肩和左臂上来回拍扫,像在替自己拂去污秽,扫去灰尘; 这是下意识的习惯,她的习惯。 她一定不知道,这样做会让看的人多恨; 这女人,她真是能叫人恨出血来的。 洪双喜知道,她是嫌他不堪入目,更嫌他的手替万显山染了无数血债,脏。 于是他收回手,一点点地、深深地呼吸,吐气之后再呼吸,就那么重复着。 寒气进入喉管,再从鼻腔释放,轮返往复,使人冷静; 最后,他保持良好涵养,将愤怒消化于无形,依然不骄不躁,不生气。 到了老板的地盘,大小的跟班立即便噤声,洪双喜已经默默平复好心绪,更是对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反倒他身边的汽车夫还嫌看不够,半摇了车窗多瞄了几眼,眼看女人远远地被接进了老板的宅子,嘴里便忍不住吹了一声轻哨,是真觉得这女人漂亮,难怪大老板这样放不下,他要是趁钱了他也放不下——不是趁钱他也不敢要。 洪双喜坐在副驾驶,听了司机一声轻哨,什么反应也没有。 给老板送女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自己心里想的倒是简单,就一个想法:婊子才肯这样“送货上门”,他都没嫌她,她怎么敢嫌他,她嫌他背了人命和血债,她自己也不干净,两年两个男人,她也很脏。 她迟早会更脏。 .......... 刚好,‘送货上门’的那位此刻也已经缓缓移动,快走到大老板的房门口。 王佩珑很踟躇,万宅里房间很多,不过她在这里生活过,所以并没有迷路,只是底下两只脚越走越慢,最后千难万难总算挪到主卧那里,她几乎是一分钟才走半米,剩下的时间都在原地踏步; 首先,她不想跟万显山讲礼貌,所以不想敲门;可是不敲门直接进去,又显得自己莽撞,好像连原本的大将之风都失去了,像没脑子的莽夫,无端又叫他看轻三分。 真是纠结啊纠结....... 王佩珑不能忍受在万显山面前的任何不完美,她在凤年面前一贯是矜贵,是体贴的,可是一转到万显山这里,她就格外的要讲骨气,格外的要脸。 正当她纠结到快要撞墙的时候,房门里传出了声音。 “好容易走到这里,现在才知道怕?”仔细听,男人的声音仿佛还带着笑:“进来。” 男人的轻笑声,让她想到面对前餐正在磨牙的狼,狼如果能跟人似的轻笑出声,那想必就是他这种笑法。 王佩珑愣住,好像他的声音从远方传来,缥缈的厉害,导致她反而忘了进去。 万显山依然没有耐性,她不动,那就他动; 他对她是屈尊降贵,连门都自己开,那只大手轻轻一带,先把她带进怀,然后自己再上前两步,房门再度被关上,他嗅到女人独有的馨香,正缓缓在空气里弥漫,他想这回总算是将里外彻底隔绝了,他和她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他们两个身处的,已经不是外头的喧嚣世界。 现在,只剩里面这个世界了。 分明暖气充足的室内,王佩珑却觉得有些冷。 她冷到轻微地发颤,万显山知道,所以更抱紧了她,他的臂弯健硕有力,一旦被锁住就无处可逃,等王佩珑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她已经整个人都被他抱在膝上,跟个孩子一样,侧过脸,耳朵贴近他的胸膛——这一度是她在万显山身边还没长成大姑娘的时候,最喜欢的抱法。 万显山玩女人玩的漂亮,实际并不擅长哄小姑娘,但佩珑那时的‘小’却叫他记忆犹新,她个子小胸脯也小,什么地方都小,唯独胆子最大,他有时谈生意都要抱着她,拿她当怀里的一个挂件,这样做纯粹是因为好玩,那时的小姑娘心智未开,却已经很懂得讨好男人,她经常撩拨的他热一阵燥一阵,燥的厉害了,便要将她就地正法。 她恨他,他不否认; 可她也曾爱他,这个她更要认,不能不认。 想到这里,万显山更收紧了双臂,想要确认她真实的存在,不管是自愿还是非自愿,他的小姑娘到底是回来,回到他身边来了。 他猜佩珑这回终于学乖了,知道跟他硬起心肠也没用,于是既不闹也不挣扎,容他的手掌一寸寸掠过她的发丝、她的脊梁.......他对这具温凉柔软的身体是那样留恋,抱住了就知道,他抱的是自己想要的人。 可怜两年以前,他从未发现。 佩珑的骨架小,手也软,让万显山爱不释手之余,更记起他曾经为了试验她的手指头能不能反着碰到手背,差点把她的手给一掰两断。 实话实说,他到现在都不觉得自己的力气太重,不觉得是自己不知轻重,怪就怪佩珑太软,她那样软。 这些日子他忙的跟什么似的,无暇去管控她与花晓娟的纷争,时至今日才把陈康柏的产业全部收拢到自己名下。 至此,沪上的半壁江山,尽在他手。 如今他得闲,在不忙的时候终于想起了她,一想就想的厉害,他实在是等不及要见她。 床头柜上放了一瓶开了封的洋酒,万显山是滴酒不沾的人,可见这酒单是为她准备的。 他像单手抱孩子一样,几步就将佩珑轻轻放在床上,转身倒了一杯混了药剂的酒水,凑到她跟前,神情是宠溺,可语气却是不容拒绝,十分强硬。 只要他一靠近,她的肩膀就是一缩,再靠近再缩,不是故意要惹怒他,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 她怕他,那就说明心里还是有他,万显山不承认他这么想是自作多情,只是觉得这样的结论很正确,实乃人之常情,于是笑了,眼中的热火几乎要灼烧她,吞没她。 “来了都不说话,还在生气?” 他捏捏她的小手,谁知刚一触手,即是一片冰凉。 她用沉默当武器,这显然伤不到任何人,起码万显山就一点不受影响,他的耐心在今夜几乎永无止境,到这会也只是轻轻巧巧地问她,还打趣她:“佩珑啊,你说你现在到底是冷、还是怕?” 说罢,他也知道她是笃定了不打算回答的,便又将搁置一旁的酒杯端起,哄骗似的,要她听话。 “听话,喝了它。”他说:“不然,我控制不好力道,会弄伤你。” 软绵绵的激将法似乎比什么拷问都管用,王佩珑从方才开始就不发一言,直到这时才正经地看了他一眼,心想:“弄伤就弄伤,有本事就弄死,搞什么装的跟个大善人一样,我现在什么都不怕了,难道还怕你?” 她这么想着,手上一把便抢过酒杯,在万显山满意的注视下,一饮而尽。 第三十四章 据理力争 万显山慢条斯理地、不急不缓地,将口中的这道大菜,享用殆尽。 这让王佩珑感到神奇,因为居然真的有人能做到面上从容不迫,手里也从容不迫,从剥开盘扣,再到褪下外衣,他这一系列的动作,几乎全可以用温柔二字来形容; 可他从骨子里,就不是个温柔的人。 幸好,万显山做出的假象很快就被击破,只要一落到实际行动上,不论什么样的猎物,结局早就注定了,注定要被他拆吃入腹,从里到外的,一遍又一遍。 简单点说,就是痛一半快活一半。 王佩珑总觉得这种事,通常只有你情我愿了,做起来才有滋味。 可惜想是这么想,她的身心已经无奈的被各分两半,心是痛恨的,无奈身不由己,万显山的碰触陌生又熟悉,闭上眼时是远在天边,可当她睁开那双水汪汪的杏眼,他就在眼前。 痛恨的人,与其说是万显山,其实自己也算一个,因为此刻他们终于是彻底地面对面了,彻底的摊开一切了。她恨他,那样恨他,可他同样也熟悉她,从开始到现在,他从来都有办法,叫她用身-体作出回答。 王佩珑在朦胧间就想,酒精,果然是好东西。 她感受到动静,他恶狠狠地,似乎是存心不想让她好受,万显山的力气她是知道的,他的手掌那么大,几年前他就是那么大,不费吹灰之力的,就能捏死她。 ......对的,他肯定是记恨她,她光明正大地找了另一个男人,明晃晃去刺他的眼,毫不避忌;她还大言不惭,说自己有多么喜欢凤年,现在报应来了,他要惩罚她了,她今晚真是心灵和肉体一齐受到煎熬,她这叫活受罪。 可明明刚才,万显山还那么好说话,那么温柔地跟她说话。 他还端着酒杯骗她,还要她乖乖地,他只要她听话。 有那么一瞬间,她都以为自己是返老还童了,她所处的依然是那一年的秋天,那时恰逢她情窦初开,刚学会爱一个人,便爱的酣畅淋漓,爱的无法无天。 那些时光,确然是当得起‘绚烂’二字的。 汗水划过额头,流过眼角,王佩珑突然觉得有点委屈,突然觉得这样很不好受,她两年前有哪次没有乖乖的,有哪次没有听话,这个男人说的什么她都听,可是听话的下场又是什么,她又得到了什么? 太苦了,真的太苦了,她真是恨透了听他的话。 原来跑的再远都要物归原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她得不到相应的感情,最终也只是一个“物归原主”,可见她并没错恨他。 在晕眩之中她忍了再忍,依然忍不住,还是要伸手推他,甚至差一点就要求饶。 好在,她忍住了。 万显山被她一推,停了一下,就一下,两只黑眼睛,黑压压地看向她。 “小东西,以前的本事都哪去了?” 他笑,笑声从胸腔里透出,沉沉地,传进耳朵振聋发聩:“忘了不要紧,我帮你重新想起来。” ............... 一场事毕,鬼使神差地,万显山抚摸着她的脸颊,动作依然是熟稔、温和,久久地,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他说:“还是你最好。” 这样的话语似是茫茫的浪潮打向她,漩涡一样,窥不见其中的暗藏的锋芒。 而她沉浮其中,寻不到方向。 王佩珑觉得累极了,她要睡了。 在陷入真正的黑暗前,她由衷地想,还是凤年温柔,还是他最好。 幸好她没有说梦话的习惯,不然或许万显山会更生气,因为她做的梦里他只出现在开头,剩下的人都是凤年。 她并不是个博爱的女人,一颗心脏也是普通人的大小,所以她只能装下这两个男人——曾经的,和现在的。 王佩珑不太睡的惯万宅的大床,但她睁开眼睛时,外面的太阳已经升的高高在上; 不光太阳,万显山也高高在上,在她没醒的时候,他就已经换好了衣裳,用胶状摩丝打理了头发,正坐在沙发上用读尺很仔细地看着报纸,小茶桌上放着下人端来的早餐,是很简单、很精致的清粥小菜,和她小公馆里的清粥小菜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王佩珑拿手背挡住脸,她被太阳光弄得眯了眼睛,恍惚就看见他放下报纸,就那么背着光,朝床边走来。 万显山的心情看样子很好,女人赖床不起不是好习惯,是奢靡懒惰的前奏,男主人看见随时都要发牢骚的,可万显山他并不在意,侧身坐到床沿,反倒问她现在肚子饿不饿。 王佩珑发尾都睡的翘起,懵的厉害,说你吃吧,我不饿。 说话的时候她的表情不太自然,一方面是没睡醒,一方面是即便没醒,她的脑袋也该醒了,万显山这样的若无其事,她总不能跟他一样,她每天要算计的事情那么多,首当其冲就是怎么背着面前这个男人,偷偷寻回她的凤年。 她说不饿,万显山却觉得她饿了,要她起来喝点粥,以前佩珑在他身边一天三顿都有保障,现在换到戏班子里能有什么好,忙起来顶多一天一顿,他看她的小脸蛋比两年前还要尖上一些; 虽然经过一阵摸索,他发现她的身-体的确是长开。 看到喜欢的人长肉总归是心情好,万显山伸手替她将衣服拿到床边,是一套崭新的莨纱旗袍,他非常不介意替她亲手换。 昨天的衣服因为在床上东揉西皱的缘故,已经糊成一团,早被下人拿去换洗了,王佩珑一看那配色就头疼,万显山和凤年显然是两个极端,凤年喜欢她素,万显山就喜欢她艳,艳冠群芳的艳,走出门她压根就不用自我介绍,人人都晓得她是万显山的女人,是万老板的姨太太,万显山将她打扮好看了,那也是给自己面上添光,有利无弊。 但是没选择,不穿衣服难道还要裸-奔?她可没这个癖好。 王佩珑一直有起床气,但是在万显山这里她的气就自动消去,起卧都像个木偶,以前是习惯了讨他欢心,现在是习惯当块木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她是假意妥协,但打心里不信万显山真的会改; 所以她管这叫忍辱负重,再不济,权当是为了凤年罢了。 万显山似乎是昨晚痛快了一番,把他痛快舒服了,原本是很刻薄的一张嘴,时刻都能把人说到想跳楼的,可今天他突然就把身为人上人的那股良好修养给记了起来,心说既然已经成功拆散这对小鸳鸯,一左一右地分别把他们攥进手里,这时候再出言调侃佩珑前功尽弃,似乎也没多大意义; 事已至此,他只需稍作旁观,一个人幸灾乐祸就可以了。 十分钟后,王佩珑全身整洁,换好新旗袍,一屁股坐到万显山对面,吃起了早餐。 她的若无其事一直都是装的,但就是装,她也能装的以假乱真,这就是她的本事。 万显山从上到下地打量她一遍,觉得从身体再到视觉上都非常舒适,便十分惬意地重新拿起报纸,不太说话,偶尔说,也是‘这个好吃’、‘这个多吃一点’、‘再喝一口’这样的话。 王佩珑撑到眼冒金星,但是不能不吃,不能不喝,这是大老板的命令,她听总比不听好。 吃到一半,万显山看她实在是一味大嚼,食不下咽,终于开了尊口:“算了,吃不下就别吃了。” 王佩珑立马搁了筷子,两眼直勾勾的,就是不往他那边看,继续装傻。 万显山看她按照自己的心意打扮了,两片红嘴唇光泽又丰润,连装傻都很美,于是大手罩住了她的小手,捏捏碰碰,很‘和善’地问她:“还打算接着唱?” 王佩珑飞快地抬动眼睫看他一眼,清了清嗓子,回答道:“嗯。” “不许唱夜戏。”万显山说:“出了丽都直接到我这里来。” 开始了,他又开始了。 王佩珑想,就是这种口气,他说东就不许往西,他又要伸出魔爪,又要开始控制她了。 她早就猜到会是这样。 万显山后面一连提了好几个要求,王佩珑除了‘嗯’就是‘哦’。 但是唯有一条,她有些不愿意。 万显山说:“等会回去,把小公馆退掉。” 这次王佩珑没有再‘嗯’下去,心里想的是‘凭什么’; 可话到嘴边,她说的却是:“为什么?” 万显山没有说为什么,玩味地对她笑一笑,他让她自己琢磨。 他的反应王佩珑看出来了,意思是她自己既然心里有数,装傻都已经没了意义,犯不上再问他为什么,回去乖乖把小白脸添置的小公馆给退掉,从此跟陈凤年一刀两断,他万显山大人有大量,二手货物归原主全价回收,一切都既往不咎。 王佩珑不好跟他争辩,更不好指出是因为凤年; 这时候她也顾不得再装什么矜贵了,只能壮着胆子跟万显山东拉西扯了一大堆,最后通过据理力争,她得以保留小范围的自由,至少小公馆不住了,她还可以另寻一处洋楼,不必整个人都住进万宅里去。 ...可惜她不知道她据理力争的样子在万显山眼里只能当个乐子看,不过是从一个稍微大的笼子转移到另一个小笼子里,囊中之物而已,她还觉得是占了天大的便宜,还觉得自己格外占理,他想他的佩珑大概是跟陈三混的太久,竟然也混的那么天真,天真和狠毒互相交汇,真叫他刮目相看。 最后,他摒弃前嫌,再度重申,要她乖乖回来,回到他身边来; 他说这一次,他不会亏待她。 对此,王佩珑只给出两个字:“休想。” 她没忘记自己的小皮包,一个人神智雾智地走出门口,觉得据理力争太累了,收获也太少了,万显山给她描绘的生活跟她想象中的相差甚远,尽管和凤年许给她的比起来,两种生活是同样的金光灿烂,她的康庄大道依然能走的顺畅。 可是这不一样。 凤年从来不反对她唱戏,万显山也不反对,只不过做他的女人,出来唱戏注定是没有观众,因为从头到尾,看客就只有他一个; 对她,他是从来都不讲道理的,他只要独享。 外面的车子照样在等她,王佩珑一路出神,外面太阳往下一照,她猛地就被车上的丑鬼刺激到了眼睛,清醒之后便颇想扇自己一巴掌,问自己这是在干嘛呢,被万显山睡了一次还不够,睡醒了还赖在他的地方不起来,他要你站你就站,他要你坐你就坐,现在他干脆发话,连小公馆都不让你住了,你居然还答应了,你说你是不是贱骨头,这个恶棍一给点好处你就开始飘起来了,你说你是不是贱?! 她一跺脚,满腔悔恨地坐到了车上,虽然凤年开的支票足够她把租金交到明年,但她还是准备回去退掉凤年为她置办的小公馆; 真的,她很舍不得,满心满眼的舍不得。 那是凤年亲口说的,她到现在都还记得; 他说,那里就是他的净土,是他们的爱巢。 第三十五章 小插曲 王佩珑决定以静制动,万显山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先照办,反正以后有的是机会反悔,就算姓万的不承认,那她单方面的反悔也是反悔,他逼迫不了她。 小公馆的房东太太接到电话,以为是房子出了什么问题,好端端的就要退租,很快就赶了过来,王佩珑原先以为这种手续办起来很容易,当初她看凤年三言两语就跟人家交涉好了,以为退了钱就能完事的,哪里晓得房东太太的‘好说话’完全是对男不对女,尤其是女方姿容在高出自己一大截的情况下,她那副欠揍的嘴脸就非常让人气愤了。 王佩珑在开始时都能保持好脾气,说租金交了大半年的,她也不要全退,就退一两个月意思意思也行,而那房东太太浑身横肉,从眉眼能看出年轻时必定也是个杨贵妃似的美人,过气的半老徐娘看见正当红的花旦如何能服气,于是死活不同意,王佩珑说退租金她一分都不退,反倒还要她补交水电煤,王佩珑说那就开支票,结果她又非说要现金,不然就要打电话,喊公证局的人来评理。 王佩珑怒了,小皮包里摸不出现金,正好门口鞋架子那里摆了一大篮用节节高扎起来的花篮,花篮里有元宝,元宝里居然堆了几摞大额的钞票,她一把就抓了起来,劈头盖脸地扇到房东太太脸上,说要钱的话就跪下自己捡,不要钱的现在就赶紧滚,她一点都不闲,才没空跟她这个老女人在这里废话! 房东太太没想到上一秒花旦还软绵绵地要补交水电煤,下一秒就翻脸了,一时间都不知道是跪下捡钱还是站着继续跟她放刁。 还没等她明白过来,王佩珑突然又换了一张和颜悦色的脸,语气比一开始交涉那会还要软,直说算了算了,也是她不好,邻里之间的这样闹作甚么,白白叫一旁的下人看笑话,说着话就写了一张支票塞给她,然后一推二推地,就把房东太太推出去了。 支票上面只有一百块,王佩珑认为一百块足以打发掉那个胖女人,她刚才吵架吵的实在是顺口,大喘气喘的不像话,似乎自己一动气就有点力不能支的苗头,于是便习惯性地支使小玉去给她冲一杯热牛奶——其实原本应该是两杯,她一杯,凤年一杯。 她现在真是魔怔了,看见房东太太那么胖,她就能联想到同样很胖的李小姐,然后再从原本的李小姐,联想到她的凤年。 小公馆还是那个小公馆,乍一看还是人间烟火,岁月静好,可那是建立在有个男主人时不时会过来看顾的前提下,如今她这个女主人自身都难保,天知道万显山大张旗鼓的连哄带骗,是要诓她当他的外宅,还是当他的姨太太呢? 王佩珑支愣着额头,唉了一声又一声,实在是对那种囚笼式的姨太太生涯望而却步。 她从万显山那里出来后就没喝过一口水,回到小公馆又马不停蹄地和房东太太小吵了一架,这时就非常叫渴,在客厅三催四催的,小玉终于拿了杯滚烫的牛奶过来,因为滚烫,所以拿的格外不稳,在穿过过道时又正好踩到散在地上的钞票,底下脚一滑,一杯牛奶一下就翻了半杯,全翻到她手背上; 她那边还在等牛奶,结果小玉‘嗷’一声,吓得她立马从沙发上蹿下来,以为是小公馆闹妖精,她的牛奶成精了。 可结果呢,只是牛奶翻了而已。 小玉的手被烫伤了,哭哭啼啼,说是要去找烫伤药贴一贴。 而王佩珑则对小丫鬟的表现非常无语,除了瞪她一眼,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她想自己这会如果一定要喝到牛奶,那至少还要等上二十五至三十分钟不等,得等炉子重新烧开了,她的牛奶才能重新滚烫起来。 小玉独自疗伤去了,娘姨拎着篮子买菜去了,剩下的一二个都在打扫卫生,她成了小公馆里最闲的人。 王佩珑独自坐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注意到戏院送过来的花篮——真是好大、好扎眼的一个花篮。 房东太太没有把钞票捡走,那么这些钱就还是她的,王佩珑刚才的气早消了,这时就跪到地板上,仔细地一张张拿好,除却当中混杂的某张黄纸片,那些钞票最后照样是捆在一起,厚厚的一刀。 正好,她那个丫鬟小玉拿烫伤药鼓捣了半天,手背终于是消了肿,能够继续干活了; 丫鬟小玉,本该归属到伶俐聪慧的那一类下人,可惜家里的小姐最近心情不好,那张美人脸的肤色是白中带青,眼尾和眉线细看更是狭长乌浓,远黛青山一般,不化妆都像带了戏妆,甚至有时她一个人静静地坐着,没来由地就黑了脸,一个人对着空气低声地咒骂,仿佛那时的她从骨子里就渗出了邪气,叫人不看则已,一看就背后直冒冷汗; 整日伺候这样一位诡异的女主人,小玉时常要担心自己会不会犯错,会不会被她赶出去,简直快要担心出心病。 她这头刚刚把烫伤处理好,整个人还没来得及松口气,随即便又有了新的任务:小姐不想喝牛奶了,要带上她一起出门买蛋糕。 小玉口中的小姐,即王佩珑本人,她今天可能是吃错了药,整个人是特别的不消停,好像在家里呆不住一样,休息没多久就又带着小玉雄赳赳气昂昂地跨出门,想都没想就走到马路对面;对边果然是停了辆车的,不过万显山显然是防范太过,把她当什么人了,一定要派个丑鬼来监视她,难道她就这么饥不择食,看见个漂亮男人就忍不住吊他上钩吗? 王佩珑被自己的想法给气到了,于是看向车里的人就更气。 幸好洪双喜涵养极佳,从不跟她一般见识。 他双手枕在脑后,正在车里打盹,两条长腿笔直伸展戳到车窗,几乎要翘到天上去,眼睛瞥见她笔直朝自己走来,他便放下腿,主动摇下车窗,用眼神询问她是要干什么。 王佩珑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总之就是特别讨厌他这张脸,总觉得他的那眼珠子一转,脑子里说不定就在谋划着什么,兴许还要干一些非常变态的事。 她自己拉开车门,也不跟他假客气,上来就说:“知道你专职替你家老板看家护院的,喏、我现在要去凯瑟琳买水果蛋糕,怕你看丢了不好交差,干脆你亲自开车送我去呗!” 洪双喜听后二话没说,眉头都没皱,一下从帮会二把手降格成汽车夫,真就载着这对主仆去买蛋糕了。 一路上他不光开车,还一味地闷头瞎想,从后视镜里看,小婊子还是那样,在小丫鬟略显土气的衬托下,她那张脸粗看是更加的美,细看是更加的冰冷,身上那身莨纱旗袍的配色是暗红配深绿,穿到她身上更不得了,美的简直有点邪气妖异,反正怎么看都不正经,好像走大街上就要吸人精气。 似乎潜移默化,他们都学到老板差不多五成的功夫,甚至她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比他还强。 洪双喜不怀好意地揣测着,想小婊子是不是被男人睡过了,心思又重新开始活络,又憋着要搞什么幺蛾子。 他把她们放到蛋糕店门口了,自己则在车里点上一根烟,翘着腿似看似不看——可他分明时刻都在看; 王佩珑倒的确是奔着买蛋糕去的,不过挑的时间也太长了点,小丫鬟跟在她身边也是非常的笨手笨脚,不光拿钱拿不稳,蛋糕盒子也没拿稳,还把大滩的奶油蹭到她那身旗袍上,拿纸巾去擦,偏偏莨纱吸水,擦又擦不干净; 隔着玻璃,他看见她那张小脸气得脸红一阵白一阵,恐怕周围要是没人的话,她就要当场骂起来了。 她难得红脸,可惜是气红的,这样使她看起来生动不少; 甚至还有一点可爱。 洪双喜自小便受过诸多苦难,心肠本该是很硬的,不过此刻据他坐在车里静静观察,末了还是觉得王佩珑气呼呼的样子,是真挺可爱。 身上的奶油是要擦还没擦干净,小丫鬟急了,越发手忙脚乱,恰好她们身边经过一位西装革履的先生也跟着遭殃,皮鞋原本擦得锃亮,被小丫鬟的布鞋狠狠碾了一脚,那先生一下吃痛,匆忙转过身去看,结果灰呢子大衣连碰带蹭,多少也有一点。 刚才是两个人擦,现在倒好,三个人一起擦,一通乱擦。 洪双喜比较多疑,于是格外多看了一眼,可惜那位先生穿着打扮非常摩登,西式礼帽压的很低,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顶多只有半张脸; 幸亏他们磨蹭了没多少时间,在他忍不住亲自下车询问前,王佩珑便带着小玉出来,依然是气恼着脸,走路昂首挺胸,好像她才是大老板,而她身后的小玉则连姨太太都不算,顶多算通房丫头,这辈子都不能扶正的。 而方才与她们擦身而过的那位先生,原来他自己也带了女伴; 换言之,他刚才只是暂时起身,主动去结账而已。 洪双喜摁灭烟头,把腿缩了回去,决定以后再出现类似这样的小插曲,他自己看过就算,就不用向老板做什么汇报了。 第三十六章 坏脾气 王佩珑从那之后就添了桩心病,或者说是毛病,万显山既然是在有限的范围内对她一味纵容,那么她也不肯闲着,隔三差五地就要出门,不是买蛋糕就是做衣裳,家里的盒子弄来一堆又一堆,项链戒指全部都要成套,买过来新鲜一两天就丢掉是经常的事;而她那个师兄一看师妹又和姓万的搭上了,登门要钱的次顿时数大减,连戏班的总调配也紧了头皮,不敢再给她排夜戏; 短短十来天,王佩珑身边的人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地改了态度,鄙夷的心里更鄙夷,恭敬的更加恭敬,尤其是戚老八,他就差把台柱子装裱好给挂起来,平日里端的是既小心又谨慎,认为只有这样才好保证自己最大的产业不会被万老板的人横插一脚,小小地‘入一股子’。 就连戚老八都觉得王佩珑这是一步登天了,那丫鬟小玉更是要将女主人奉为神明,难伺候是难伺候,但跟在小姐身边前途不可限量,她觉得自己努力一把,指不定也能做丫鬟里的第一人。 王佩珑心知小玉对她这会是绝对的服从,是绝不敢明着说她有毛病的,不过洪双喜身兼汽车夫及赌场打手二职,对女人的生活作息从来就看不惯,心里压根就不是那么想。 这些日子,他每天都看她进进出出,跟只花蝴蝶似的一有钱就到处飞,今天要他开南郊,明天又要开到桃浦,时间一长却是真的有些吃不消,为此没少在心里骂她发神经。 今天不知怎么,王佩珑那颗机灵的小脑瓜子开动一圈,先跑去凤和祥这样的老字号取了刚做好的旗袍,转头就让他一脚油门开到一处略显偏僻的所在——说是偏僻,路上倒是有人,周围拉车卖货、还有杀猪铺一概不缺,不过敢住在这种地方的人显然也没几个像样的,汗衫破布,最有钱也就是身上打的补丁没超过十个,能穿出两条完整的大裤衩。 洪双喜恍然大悟,敢情这里干脆就是个底端的贫民窟。 再贫一点就是全部光屁股,衣服都能省。 而更精彩的还在后面: 事实证明,就算穷的裤衩子都不剩,这里该有的还是一样不少,包括菜市场,包括妓院。 单看面目和神情,王佩珑真的是兴致盎然,想一出是一出,往常都是师兄陪她来,但今天例外,好像还偷偷存着一点炫耀的意思的,她不介意再让丑鬼开开眼,要他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厉害。 他们两个左右横穿,总算是穿过那片充斥着汗味和恶臭的地方,洪双喜跟着王佩珑绕到一处闭塞的独立式房楼,仔细看过门牌号,确认没有走错,她才伸手叩门。 没叩多少下,里头就出来个老婆子。 从五官看的确是老婆子,但是看穿着和做派,又可以说是老鸨子。 洪双喜捧着礼盒,不作声地一直跟着她,感觉心里已经被勾起了兴趣,觉得跟小婊子上窑-子这种事虽然不稀奇,但是听上去就很滑稽。 看见老-鸨子迎出来了,王佩珑习惯成自然地掏出一点小钱打赏了她,看得出纵然没有嫖过,那也是这里的熟客,没少来。 做这种生意的人一向很开明,老鸨子也是拿钱办事替人消灾,眉开眼笑地一直将她引到一处小单间,门口是没有门的,只挂了一片布帘子,夏天闷死冬天冷死,一张床上简简单单铺了竹席,一张大桌子四个角都不齐,就这还是红牌姑娘的待遇。 得亏单间没有门,尚且能够通风,不然屋里那女人身上的味道能一传传十里,做生意之前倒先把客人熏死了。 可能是今天来了新观众,王佩珑许久没有这样认真过,之前都是过来看两眼就要被师兄三拉四拉给拉走的,但她今天反倒宁愿多留一会,好仔细观摩赛玉楼如今的惨状——她越惨,她越开心。 床上的赛玉楼微弱的还在呼吸,每一次的呼吸都感觉像是有进气没出气,可是王佩珑每次来看她,她都活的好好的,依然很顽强地要活,要死要活的活。 感觉到身边有人,赛玉楼挣扎着张开了眼睛,本以为又是来了客人,结果等看清来的人是谁后,她原先那副萎靡苦钝的样子立刻就消失了,真正诠释了什么叫眼如利刃,恨似江海,因为她一看见来人的脸,什么话都不用说,那神色谁看都觉得是苦大仇深、恨似海深,仿佛从她那对眼珠子里流出来的已经不是泪,而是深红色,全是她恨出来的血。 明明赛玉楼就差一口气,居然还那么有精力,三分钟过去眼珠子转都不转一下,瞪的好似两颗铜铃,王佩珑对她如今仅存的斗志表示满意,于是从盒子里把旗袍拿出来抖搂抖搂,轻轻地盖到她身上。 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活活气死她。 那么好的料子,那么好的衣服,出现在这种地方本身就是个笑话,王佩珑也这么觉得,于是也当笑话似地跟赛玉楼说了:“玉楼啊,你看,看这料子好不好看,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胭脂粉的,两个礼拜前我在凤和祥看见这块料子立马就想到你了,连你的尺寸都记得清清楚楚,师傅那里一做好我就赶紧拿过来给你。”她说着还贴心地给赛玉楼弄了弄头发,这人都快瘦成干尸了,可依稀还能看出当初的好眉眼。 “你看师姐对你好不好,身上长疮了师姐花钱叫人帮你治,想穿漂亮衣服了,师姐亲自给你送,你看你还有什么的不满意的...哦对,如果不满意的一定要趁早说,不然师姐记性不好,很容易就要忘掉的啊.......” 她流水账一样地挑那些琐事跟赛玉楼讲,直到感觉床上的人快要抽成个羊癫疯,她才堪堪停下,看那意思好像是了却了一桩大事,满可以回去等个三两月再来了。 “今天来过一趟,下次过再来看你,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唉、反正也没别的事,那就送你件新衣裳,顺便祝你生意兴隆吧!”王佩珑说着就把旗袍仔细叠好,搁在床角。 赛玉楼听罢,忍无可忍地闭上眼睛,躺着就是一阵抽搐,似乎不愿叫她再看出一丝悔恨,只剩泪水淌的十分汹涌。 “你看你,都这时候了,还哭什么?” 轻轻地捏了一下师妹的脸颊,替她抹掉眼泪,王佩珑近乎宠溺地笑了一声,笑的阴气十足:“我以前对你那么好,是个人都知道我只对你和师兄好,过好日子了都要带上你们一人一份,可是你呢,你怎么回报我的?” 而后,她以胜利者的口气,在赛玉楼床前深深叹息了:“明知自己本事不够,当初又何苦要惹我,还要害我呢?” 眼看她卯足了劲要气死赛玉楼,洪双喜便倚靠着门栏,也是冷眼旁观地站在一边看好戏,两个女人翻的什么旧账他一点都不感兴趣,他这会纯粹是抱着欣赏的态度,认为看她折磨曾经害过自己的人是件很有趣,也很痛快的事情。 看了没一会,他的眼里放下了玩味,变得略有些严肃,心道这小婊子真是太恶毒,跟男人外头喊打喊杀的狠不一样,她的恶和狠是另一种风格,脸上笑嘻嘻,嘴里却在吐刀子,她拿软刀子捅人,每一句都是杀人不见血,让他感觉赛玉楼就算是死了,恐怕也得气得当场活过来,然后再死一回。 当初只是看不惯帮了一把,他也不知道赛玉楼竟然混到如今这般田地,看来老天爷还是很公平的。 洪双喜从没看过这样的好戏,不好说是开了眼,但也着实有被震住那么一下子; 还好就只是那么一下,还不至于全部震住他。 你看,她连作恶也作的那么好看,那么自然,很难说这是后天,还是先天,这个女人如果天生就是个坏种,那么别人就要提防一点,在心里多敲敲警钟了。 连洪双喜都觉得稀奇,这种是个人看了就胆寒的恶似乎无法对她本人起到什么影响,小婊子还是该撒泼就撒泼,该可爱的时候就变得可爱,他甚至觉得她这么做具备了一切前提,她完全有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是别人对不起她在先,所以她才迫不得已、要实施报复。 总之,如果面前的两个女人对调一下,换成赛玉楼如果趾高气扬地来瞧她,那情景一定没有现在那么过瘾,也没现在那么好看。 他站定看了许久,王佩珑才终于将自身表演欲发挥到极限,发挥完了就毫不留恋地转身要走,留下床上的干尸继续要死要活。 “这倒是个解压消遣的好法子。” 王佩珑向外走着,一边是开心,一边却有些惆怅,心想:“可怜是真可怜,不过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她算是砸在我手里了,这辈子就给我慢慢活着吧!” 走出去,洪双喜依然是尽职尽责地扮演汽车夫,问她接下来还想去哪里。 王佩珑此时大约是解了气,身心通畅,在车上看着就懒洋洋的。 坐着想了半天,她才说要么就去豫园散散步吧,和师妹叙旧叙的她都累了,这会不想干别的,就想一个人走一走、静一静。 洪双喜点头,发动汽车之余又低头点了根烟,可惜没抽两口就被人直接夹走。 “什么牌子?骆驼牌?”王佩珑打量一下烟口,不屑道:“还是牡丹牌的好,烟嘴细,不容易嘬掉口红。” 洪双喜微微侧过头,就看见她弯腰坐回去,熟练地将烟管凑近嘴边喷云吐雾,喇叭袖里是一只素手皓腕,腕上一只玉镯子,指上是修的齐尖的指甲,一点蔻丹都没有。 刚才分明还是恶毒,结果现在她摇身一变,只用一根烟点缀,便又开始妩媚动人起来。 他看得有些入迷,还想多欣赏欣赏,可惜那烟到她嘴里还过没趟弯,王佩珑就皱着眉往车窗外一丢,自己跟自己犯倔,气恼道:“不行不行,尼-古丁对皮肤不好......算了不抽了不抽了,唉真是烦死了!” ......... 洪双喜默默转过头,在心里又补上一句:脾气太差,长得再好也没用。 第三十七章 张良计,过墙梯 在车上,王佩珑大概是太闲,闲的她浑身不自在,心说好不容易展示了一番成果也没什么人捧场,而且说不好还会让别人认为她生来就一个恶毒的女人,进而误解她善良纯粹的本质,说起来真是她人生里的一大憾事。 于是她闲来闲去,破天荒地,主动跟丑鬼搭话了。 “喂!”时至今日,王佩珑还是不知道丑鬼的名字,一概用语气词代称:“你觉得她看起来怎么样?” “.........” 被喊‘喂’的那个很认真地想了想,点头道:“生不如死,挺好。” 这个回答勉强算是中规中矩,王佩珑想了一下,又问:“那你觉得她可怜吗?” 洪双喜不好说这种折磨和摧残在他们这里充其量只能算小儿科,只好模棱两可,随口道:“还行吧。” 王佩珑觉得丑鬼的回答很不符合她心目中的理想答案,一点都得不到认同,于是坏脾气说来就来。 肉眼可见的,她又开始生气了。 “还行个屁!”她大声道:“我觉得她就是活该,做x也是活该!” 因为她又把自己气到脸红,洪双喜难得开车的时候还侧过头瞧她一眼,瞧完还是点头,仿佛他这个人除了点头就只会点头:“活该是活该,不过黏黏糊糊,不痛快。” 王佩珑闻言便停止生气,两只大眼睛定在那里,似乎是被他勾起了好奇:“那你说吧,怎么做才叫痛快?” 洪双喜想了想,最后还是实事求是,客观道:“让她养好身体,放她逃出去,找个好人家从良,等好日子过起来,再把她抓回去,重新做妓。” 王佩珑听了,价值观基本是没有动摇,压根就没觉得有多恶毒,不过还是犯了嘀咕:“那不行,时间太长,而且这种吃里扒外的东西,当初差点就害死我了,居然也配过好日子?” 洪双喜倒不在意,只是单纯提个建议而已:“时间长一点,痛快起来才更痛快。” 这话有点道理,光是想想其中的落差和绝望,就叫人非常解气,王佩珑以往没少被师兄苦口婆心地教育,乍一听到有人竟然能跟自己狠到一块儿去,心里不由得就对丑鬼高看一眼,想自己寻寻觅觅这么多年,没想到在处理仇家这件事上,她居然还找到知音了。 虽说丑鬼升了级,成了她某种意义上的知音,但他在她这里的待遇,依然是不配拥有姓名; 于是说来说去,她依旧对他没别的话好说,哪怕偶尔想到的时候,她要叫他,也只有短且清脆的一声‘喂’。 汽车驶出穷人巷,他们很快便返回市区,来到公园门口,王佩珑方才眉飞色舞地跟他交流了一路心得,心情早就是多云转晴,此刻也不等他走下来为她开门,自己很轻快地就跳了下去,宽边的旗袍袖子大裙摆也大,让她穿的像朵正在春天里绽放的花,说不出的动人优雅。 “行了,你就在这里放我下去吧。”王佩珑跟西太后似地,朝他随意地一摆手,像打发贴身的小太监,吩咐道:“二十分钟以后来接我。” 洪双喜没有多问,应了一声后,仅仅是把车停在不远的地方,很专心地看她。 她不知道自己今天的打扮很像月份牌上的摩登女郎,走到哪里都是要招人贪看两眼的。 月份牌,一个月出一期;摩登女郎,走大街逛公园的更是少有,洪双喜觉得自己始终是没看够,所以趁现在春光正好,能看几眼就多看几眼——等老板断了她的戏路,等到她被老板逼到无路可走的时候,他就没得看了。 散步,王佩珑一个人也没什么好散的,她看见公园的湖心亭旁边有小贩摆摊,于是过去买了一包鱼食,待在池塘边喂鲤鱼。 鲤鱼看见有吃的就围过来一大片,有红色的、白色的、金黄色的,她像撒鸡食似的,一点点一点点地放几粒放几粒下去,但是鱼儿不游走,仿佛知道她手里还有富余,甘心留下来吃白食。 这种老年人才会有的业余爱好让王佩珑心情多少舒缓了一点,觉得这种时节应该是烧西湖醋鱼的时候了。 她这里喂的正起劲,谁知鱼群突然不给面子了,很快地游到另一边去,那里有人更大方,它们吃的更饱。 王佩珑朝鱼儿游的方向看去,远处站了一个男人。 男人很守时,反倒是她,比约定好的时间晚了三分钟,三分钟全拿来喂鱼了。 王佩珑看见他,心中就有点火烧火燎的,这时也顾不得喂鱼了,干脆一把全部撒下去。 鲤鱼只长鱼胆,不长人心,看到吃的就争先恐后,分食后便四散游走。 王佩珑在起身时谨慎地朝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视线黏着在自己身上,她才急急忙忙地,朝男人那边走去。 男人倒不是站着不动,他看见她来,自己也随即往前走,不过脚下放慢了步子,一点点地等她追上来。 王佩珑追上来了,很规矩,很本分,竟还记得与传说中的柳先生保持安全距离,比对待一般的贵客更讲分寸; “我们是不是不好并排走,太明显了,可能会叫人发现。”说话时,她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了头,看着像是愧对了谁,又像是羞于直视柳先生肃穆的眼神:“那个人时刻都要盯着我的,他们把我看得很紧。” “不要紧。”柳先生缓缓摇头,亲自带着她走到一处背阴的地方:“我带人来查探过,这个地方,万老板的眼睛看不见。” 他今天换了打扮,西装换了长袍,绅士换了儒士,年纪四十岁上下,一看就是个读书人。 本来就是读书人,运筹帷幄,精于计算,整顿全局的。 陈家,包括陈康柏,他们一度离不得他。 所以大厦倾颓,最后能托付的,也唯有他。 “好的好的,那我们就站在这里吧。” 王佩珑对像他这样的文人时刻都抱有敬佩之心,发自肺腑地愿意相信这位账房先生的话,他说万显山看不见,那就是看不见。 不论柳先生说什么,她都连连点头,不敢大声,只是心里发急,到了面上也急,忍不住就要追问:“那他呢......有消息了吗?” 柳先生说还没有:“目前只打探到老房子那里、不过”他说着,好似是有点犹豫,被王佩珑看了出来,于是便说道:“先生有话就说吧。” “是这样的。”柳先生沉吟道:“关于三少爷之后的去向,我打算......” “不用什么打算!” 王佩珑不等他出声就打断他:“我可以的,我认识人,凤年可以在我这里慢慢调养,真的,我能伺候他的!” 说话时她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像放埃克斯光一样的,几乎叫他忘了反应。 ......... 这是什么年代,还有戏子讲情讲义,这有什么好讲的呢?不过是金主恩客的关系,莫不是戏子越唱越容易当真,她当真的了? 柳先生莫名地被她那双大眼睛弄得心念一动,却又不知道为什么会动。 他转过头,没有说话。 “我现在是自由身,戚老八只扣了师兄的行李和家当,我是来去自由的。”王佩珑生怕柳先生执意不肯让她见到凤年,便低声下气,不由自主地就把姿态放到最低,几乎是恳求了:“不然您想啊,凤年身体那么娇贵的,在万显山的眼皮子底下怎么出的了上海,柳先生就算马不停蹄要带他走,那起码也要先让他恢复过来吧.........” 她在柳先生的注视下越说越觉得亏心,可亏心了,她还是要说。 就差一步了,凤年已经没了钱,没了亲人,一夕之间,他已经什么都失去了; 她离得到他,就差一步了。 柳先生不苟言笑,面目不是一般的深沉,那双眼好比探照灯,在他的照射下所有的妖魔鬼怪都无所遁形,她深知这一点,所以更不敢在他面前造次,下九流出来的人,龌龊的心思都被华美的戏袍遮掩住,可内里依旧是龌龊不堪的,她那把算盘算计别人可以,在柳先生这里根本就是反露其丑。 这是能够救出凤年的人,她务必要真诚地看待他,万不可对其生出一丝一毫的轻慢之心。 可是柳先生久久的不见动摇,她说到最后,是真的词穷了,词穷的情真意切,舌头本可以生出莲花,可她打定主意不用那套虚的,只妄图以诚心打动他。 是,她的确没少动过想把凤年据为己有的念头,这个念头阴暗,但是符合她的理想,她要求的就那么点,只是想要个她喜欢的男人陪着自己,既然她愿意舍命陪君子,那君子就更不能辜负她,要永生永世地陪她下去。 王佩珑不对柳先生说那些阴暗的,她还是摆事实讲道理,讲这个时候多危险啊,他们但凡有一点良心,就不该把人在这么危险的时候送出去,外头都传疯了,打仗的口号叫的响亮,唯独上海跟净土似的,外面的人是海纳百川,挤破头地要挤进来,可城里的人不能不顾外头呀,外头不都打起来了吗? 她讲的口水都要干了,不料柳先生却没给她继续剖白的时间。 他们是掩人耳目地出来见面,不能把时间都花在争辩上。 斟酌一番后,他‘勉为其难’,还是认同她的决定。 三少爷身边离不开人,更不能在经受什么颠簸动荡,还是交由她照顾最合适。 柳先生刚才故意说话不给余地,多是为了试探,他对王小姐本人并无任何偏见,只单纯认为戏子是天生的无义,有义也是在戏台上,他不相信她,却也不得不顺着她的心意,将三少爷安置在她的地方。 陈家明面上已经落败,他的手里却还捏着最后的资本,那是开设在南京的一处工厂,供以出产军用物资,如今运作良好,正挂在总长李同利名下。 他不能在上海多作耽搁,必须要马上动身前往南京。 他能带的人手有限,银钱也有限。 他势必是要把三少爷暂时地留下了。 “如果可以,还请王小姐先留个地址。”面对当下七零八落的残局,柳先生不愧是柳先生,事到如今依然能保持一派和蔼,不动声色:“之后我们大约是不能再见了,如果少爷真的被救出,那么我会叫凤和祥的师傅按照原先那个电话打给你。”说完,他又有些迟疑,于是补充道:“希望王小姐,你能好好看顾少爷,他这次受了太多苦...或许未来的日子,会有些难熬。” 王佩珑说好的,我明白了。 而柳先生见她把头低低的,许久都没有抬起,以为她是被自己的话惊到些许,肯定是知道事情的厉害了。 到底是女流之辈,在某些大事上比不得男人的。 他没看见她的脸,不知道她低下头,眼里已经偷偷地放了光。 那光里有不少东西。 那是计谋初成的兴奋,是预感到将要美梦成真的狂喜。 不用真的无情无义,她就是赢。 第三十八章 前尘旧怨 多与众不同! 别的女人听见情郎半死不活了,多半是要哭一场,要不随即感慨一番人生,总归是五花八门的,哭不出新意。 王佩珑就不是,她听到凤年的日子将要难熬,第一反应便是狂喜,是忍不住的快乐,不带任何贬义的那种快乐。 从出生到现在,十七年,她一向活的很现实,从没做过美梦。 但是此刻,她觉得自己离美梦成真,真的只差一步了。 回去的路上,她的嘴角止不住要往上扬,可是害怕穿帮,只好每隔三分钟就板一板脸,把嘴角压下去,让人觉得她并没有很高兴。 唉,她是多么期盼、多么希望,盼着柳先生快点把凤年送过来,然后就此消失啊。 最好是一去南京永不回,最好南京通往上海的路断了,他回也没得回。 不然终是有那么一天,陈家的人会再回来,问她把凤年要回去。 要回去,然后忙生意,学本事,然后和那个李小姐结婚生子,生了女儿再生儿子,真正成了一家子了,他就可以倚靠岳父的力量,说不定还能东山再起。 可是不行、万万不行!谁敢来要人,那就是跟她王佩珑作对,她脾气不好,到时候谁也别想好,就算她亲手把凤年毒死了,照样连尸首都不还给他们,看谁狠的过谁! 早忘了,看来她早就把自己说过的话忘记了。 她不许别人得寸进尺,可自己分明就是得寸进尺,允许凤年东山再起,但是不许他离开她,哪怕眼下八字还没一撇,她就已经想到那么后面,连凤年和她的下半辈子都想好了。 王佩珑将以上的念头转过好几回,默念着,像在起誓,又像是宣誓,她不知道这样喜欢一个人是对还是不对,她只想到喜欢一个人,最厉害的莫过于抢过来占为己有,不管是明也好暗也好,总之是千方百计地,一定要抢过来。 这种情情爱爱的事情从来没人教过她,她一半是看万显山有样学样,一半是自学成才,不过亏的万显山做的好榜样,导致她早早就学歪了,一路歪到根,今生今世怕是都掰不回来。 不过聪明如她,当然也会有自己的小算盘,像这种念头,这样歹毒的念头,她是永远不会和凤年说的,毕竟凤年是她的宝贝,吃喝玩乐样样不精,喝多了还粘人,粘的她又爱又恨。 她怕吓着他,这个可爱的少爷。 去年年初才相好的,小年轻好的简直没边,可她从那时起她便隐隐地总是怕,怕凤年早晚都要知晓自己的真面目。 她怕他发现了,自己便要失去理想中的爱情。 .......... 告别豫园回到万宅,月光才刚刚挂住窗帘,窗帘是橘黄色,前面放了一盆洒了水的百合。 就算宅邸冰冷,但因着这份月光,这盆百合,气氛总算还是温存美丽的。 王佩珑走进去,看见万显山一人守着一张大桌子吃喝,吃的津津有味。 干大事的人,总是要有个好胃口。 桌上的饭菜是三荤两素和一汤,从老远看就是色香味俱佳,可见万宅厨子的手艺非常不错,那道红烧狮子头烧的更是独有风味,他已经动手夹了第二块。 她也不饿着自己,就过去跟他一起吃,并且椅子拉的是离万显山最近的那一把。 下人多拿来一副碗筷,万显山顺势接过来,亲自给她夹了一块蛋饺:“尝尝看,新亚的手作蛋饺。”他对她以前的喜好依然清楚:“你以前每隔几天就要叫人买一份,再腻都要吃的。” 王佩珑依言咬了一口,也觉得味道很好,的确是吃不腻。 “还有这个。”桌上摆了一盒子的沙琪玛,这也能叫他想起些什么:“你这点也没变,还是喜欢吃这种齁到粘牙的东西。” 王佩珑看了,信手拿起一块,塞到嘴里前习惯性地先递过去:“你先吃。” 万显山摇头:“说了粘牙,我不吃。” “送到嘴边都不吃,给脸不要脸。”她低声咒骂着,把手缩回去,又哼哼一声:“你不吃我吃。” 万显山听不清她骂的什么脏话,不过看她哼哼也很有趣,仿佛是看见佩珑自己缩了水,重新变回那个没长开的小姑娘,年纪太小,除了睡觉就是馋嘴,她都不知道自己没长大前有多可爱。 沙琪玛咬起来口感酥酥软软,一般小孩子才会喜欢,但王佩珑比小孩子更甚,更喜欢,原因就是这东西在戏班子里她永远都吃不到,吃不到也买不起,这就导致如今发达了,她还是觉得这东西好,所有人都应该觉得好,都应该跟她一样喜欢吃。 她吃点心的时候,万显山就在边上大口吃饭,大口吃菜。吃到一半抬头,他有些看不惯佩珑死盯着沙琪玛往嘴里塞的腔调,忍不住摆出长辈的谱,说道:“慢点,当心噎住。” 他以前跟她说了多少次,吃东西不要急三火四,怎么许久不见,还是这样不听话。 不听话的孩子,该罚。 王佩珑原本还想冲他哼,但想想还是不哼比较好,于是装作虚心受教,真的吃的慢条斯理,压根就没和他犟嘴的兴趣。 一时间,饭桌上只有他们两个嚼东西的声音。 有万显山坐镇的场合,等闲人皆不敢出声,这栋宅子里眼下就只有王佩珑敢,她以前怕的心惊胆战,现在却不怕了,所以万显山留她算是留对了地方,她是典型的心比天高,胆子更高,寻常女人企及不到。 吃好饭,也不一定就急着要去做那事,万显山和她分别两年,七百多天,有很多话没说的要说的都可以慢慢说,他见不到她就止不住地日思夜想,但一见到后他那颗心就能稳定,就重新稳如泰山。 小东西人回来就好,有些事只要她做的不太出格,他自认是能够容忍的。 坦白讲他并不介意佩珑有点小爱好,况且她那些恶毒的小伎俩在他眼里尽数都是可爱,好似谁惹到她都是活该。 佩珑每日的去向自有人来向他报备,万显山甚至独自回想了一阵,末了还是没把赛玉楼的样子记起来。 当初睡过不止一次,也知道赛玉楼当过名旦挑过班,但真说起这个名字,他依旧是只想得起人,记不清面目。 记不清也不要紧,她必定是没有他的佩珑可爱。 他看出佩珑今天不是一般的高兴,她的眉梢眼角都是戏,可眼神骗不了他,她高兴的不同以往,说是一个人偷偷摘下星星摘了月亮也不为过,几乎就是小人得志的劲头。 她一定是得到过什么好处,或将要得到好处,才会乐成这样。 小人得志,该罚。 万显山放下筷子,开始用他那双识人千遍的慧眼,在她身上来回打转。 他看由他看,王佩珑吃饭、吃零食、吃沙琪玛,她把万宅当成了半个领地,不过一点都没有大展宏图的意思,只是非常不想做万显山的姨太太,但是不做也不能得罪他,她遇到困难时的宗旨就是先活命,后逃命,保命为上。 从全局来考虑,她还是想在万显山的手下好过一点的。 她不是老吃客、不是强迫症,不是非要往嘴里不停的塞东西,只是不吃东西,她就必定要跟万显山开始说话; 她不想和他说话。 沙琪玛放了一篮子,她一个人就吃下半篮子,万显山不说还好,一说她就感觉噎得慌,便站起身来,想拿放在不远的茶壶去倒,走动的时候露出旗袍里的小腿,匀称修长,肤色白皙,堪称是一双唱戏的好腿。 万显山云淡风轻地往她那条低开叉里瞟过一眼,直到王佩珑回来,先为他添了一杯清茶,再为自己添另一杯,端起来要喝的时候,他才收回眼神,幽幽地指出:“你左边的丝袜缝没有对准,抽了根丝。” 声音不大,却很有分量,足够叫一个普通人脊梁骨发软,浑身发僵。 尤其,那个人还是做贼心虚。 “玻璃丝袜,要勾破不太容易,你早上出门前还不是这样。” 只见万显山姿态闲适,闲适的可恨,更由此发问道:“说吧,今天到底去做什么了?” 他本就生的人高马大,个人习惯也很好,在自己家里都是站如松坐如钟,不管怎么看,都是很有派头的。 王佩珑坐在那里,愈发察觉出万显山的高大,还有自己的娇小,她想自己现在这个坐姿肯定僵的难看,不过难看比吓到摔地上还是要好一点,她虽说僵的只剩下脑子,不过总算脑子还在。 在万显山的眼皮子底下,她的头脑开始飞速运转。 幸好一口茶还没喝进去,喝进去的话必定会呛到,呛到就说明心里有鬼,那就完了。 这么想着,手里的茶杯便端的四平八稳,一点没晃,王佩珑接着轻轻吹了口茶沫子,很淡定地往喉咙里灌了一口,说道:“可能是在玉楼那里划到腿了,她睡的床脚有豁口,靠上去全是木刺...破地方嘛!都是这样的。” 她说完,生怕万显山接着又要问话,于是先发制人,反问他:“玉楼、赛玉楼你还记得吗,以前跟我一个戏班子里学过的,后来你看她好,把她也弄过来了。” “赛玉楼,记得。”万显山跟着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他拿食指敲敲桌面,让下人过来撤走饭菜残席,很简单地便一句带过:“不过你放心,过不了两天,我就彻底忘了。” 别的女人,睡过也就睡过,于他并不重要。 “不行!明明记得的,为什么要忘?”王佩珑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咄咄逼人地,这会倒忘记了她的先发制人,只是单纯地不肯叫他轻易带过这个话题:“是你说的,说姐妹两个正好,她比我听话,正好可以拿来一起作伴。” 万显山有些诧异,没想到现在是她反过来质问他了,而且佩珑几乎是骤然就变得激动起来,显然记恨颇深,没把这件事当小事; 她的气性长而持久,竟把这件事牢牢记挂在心上,至今不忘。 想及此,他倒是很意外地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你这叫什么话,我只说过她比你安静,什么时候说她比你听话了?”他拿起茶杯来抿了一口,又示意佩珑给自己添茶:“顶多是床上,她比你更放得开。” “呵!”王佩珑就知道他肯定记得,禁不住开始冷笑:“她仗着你喜欢,以前冤枉过我,好几次都冤枉我。”紧接着她联想到赛玉楼如今的惨状,微微痛快了一点,又隐约地开始朝他炫耀:“所以现在她躺在那里,想死都死不了。” 这个贱人,活该。 这些话让她说的既恶又狠,偏偏万显山只是平平淡淡地嗯了一声,并没有像她那样解气和痛快,毕竟玩物之流,甚至连人都不算,他地位显赫,睡过则矣,压根不会多费心去看顾一眼。 不过看她能把这么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记得那么牢,这也实属难得,叫万显山在喝茶之余,突然冒出一些感慨:“看不出,你原来是个记仇的性子。” 王佩珑等了半天,没料到他还能有这种感慨,便抬起脸,直视着他。 “早知道你脾气这么不好,当初我就不该把你从戏班里带回来。” 万显山的语气不无遗憾,可惜再遗憾也晚了,说着:“一身的刺,拔不完。” “..........” 王佩珑不知怎的,刚才怒火简直都窜到头顶心,这时却因为听了万显山的话而生出了别样的感觉。 这感觉与怨恨无关,只与他们二人有关。 两年,他现在才知道她的本性,才知道怎么去理解她,才能在饭后风轻云淡地说出一句:真是想不到,原来你这样记仇啊。 可想而知,两年前,她过的是什么日子。 所以还是那句话;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这一个个的,早干嘛去了? 第三十九章 太难 因为万显山有意无意地发出感慨,他们之间的气氛总算缓和了。 “师傅以前老说,记仇的人命不好。”王佩珑不想被他影响,让自己也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于是之前那股冷笑就变成了干笑,眼睛还是紧盯着茶杯,整个人都干巴巴的:“走路上被人踩一脚,都恨不得生气生一天,其实很不划算。” 她闷闷地,絮絮地说着:“一会儿记仇,一会儿又不要记,师傅的话总是败人心志,他说戏好人就不好,台上辉煌,台下的福分就被挥霍掉了,做人做戏都不要太当真,不然哪里都不好........” 比起翻旧账,万显山更喜欢听她发牢骚,所以今天干脆坐定坐好,西洋钟走的是佩珑的时间,他把自己的宝贵时间让了出去,听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到痛快。 “知道不好就克制克制,记仇照样记,但不要气到自己。”他招招手,叫她坐过来:“不然你天天看见我活的好好的,不是要活活气死了?” 王佩珑乖乖走过去,被他抱孩子一样地抱在怀里,就觉得万显山长手长脚的,她缩缩脑袋,能把自己整个人都藏到他怀里去。 因为他,她以前特别喜欢高大的男人,觉得生成万显山这样的才不愧为大丈夫,她的女性魅力唯有在他身边方能格外凸出,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怎么做才能让他高兴,让他在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多抱抱自己; 她干脆就是一手被他教出来的。 她有爱恨,还有纠葛,她的情感通通都是真的,可万显山抱着她跟凤年抱着她就是不一样,她的身材在女性之中算是修长苗条那一挂,也只有在万显山这里,她才觉得自己永远都像个小孩子,小到只有七八岁的年纪,顽童一样,恶毒又无知。 反正有他衬托着,她怎么都是小,都是长不大。 “是呀,你还那么年轻,活的又那么好,当然离死很远。” 王佩珑说着便把头靠在万显山的肩上,她左手勾着他的脖颈,右手抚摸着他的胸膛,觉得长袍子底下的那颗心跳得咚咚有力,便心想:你年轻,我也很年轻,比你年轻那么多,迟早可以看到你死。 “赛玉楼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她在万显山怀里仰起头,大眼睛晶亮闪烁,是复杂的光:“你们都对不起我,我不会忘记的。” 好好的复仇宣言被她说的一板一眼,十分认真,倒更显得天真,类似于孩子话。 万显山这时就笑了,笑的声音低沉,能听出宠爱。 他双手收紧,狠狠在她脸上-亲一口:“好,我等着。” 他一笑,胸腔里的心跳的更快,鼓动的快要把她的手震开,王佩珑只好把手缩了回去,接着便被万显山抱着一顿狠亲,亲的她身上一会是厌恶,一会又是发毛,差点就要急赤白脸,要反过来咬他一口。 她不知道万显山故意的,他就是心里痒痒,很想逗逗她。 万显山抱着她,觉得肚子里坠了食物,晚上也不会有人到访,饭后甜点此刻正在怀里嗔怪,他大可以享用一晚上,享用的慢一些也不打紧。 他的佩珑脸皮是真嫩,一逗就红,一逗她就生气,但是气也白气,她逃不出他的手心。 逗一逗,玩一玩,反正他那种字面意义上的‘逗’和‘玩’也不是开玩笑,背后的含义不言而喻。他有自信,能叫小东西慢慢回忆起来,让她知道在他这里,到底什么是怕,什么才是罚。 伸手掐了一把怀中细腰,万显山咂么着这把细腰的滋味,那种淫邪犯坏的眼神就又露出来了。 好好的话,偏就让他说的不怀好意:“楼上放了酒,一会儿你记得多喝两口。” 王佩珑一听,狠狠捶了他一下,说:“横竖都是我吃亏,你干脆捏死我得了!” “我也吃亏。”万显山很坦然地受她一捶,看她面上是发怒的前兆,可一出手就跟小猫挠爪子一样,简直能和调情混为一谈,脸上便越发装的正经了:“你不知道,每次睡醒起来我都是一阵腰疼。”他咬她耳朵,看她渐渐红了耳垂:“可能晚上力气用的过头,腰才总是酸。” .......看看这都什么话! 猥祟!下流!不要脸! 王佩珑兀自气恼着,十分想拿拳头捶死他,可惜力道太轻,收效甚微,而且捶也就捶了,因为知道接下来少不得又是一场磋磨,万显山那张臭嘴真是难得才开一次闸,一句一句地专门跟她唱反调,她被气的上头上脸,结果涵养不佳,还是被他气得要闹要叫。 直到被放倒在床上,她那张脸也还是怒中带气,都没什么变化,不过那气和怒互相牵扯着,一直从眉梢扩散到眼角——不管怎么看,都是过分的娇俏。 万显山俯身,像座山一样地罩着她。 近距离地细看,他感觉这张小脸蛋是一点狠毒的感觉都没有了,如今在他身下就只剩了可爱; 越看越爱。 ........ 老情人动不动就要‘叙旧’,‘叙旧’明显是项体力活,王佩珑大口地喘着气,她和万显山都是一身的汗,不过男人显然是没什么良心,越听她叫唤就越来劲,从来都不肯饶她,一概是尽-兴为止。 连王佩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她腰上有个软地方,万显山伸手一捏就能制住她,她本来就软,他还要她更软,多少次都害得她没了力气,只会哀哀叫唤,听着真是又娇又软。 她虽说到这会已经不怎么怕他,可身体素质摆在那里,她是真的吃不消,所有万显山自带的目光和力道都让她非常怀疑,怀疑男人都已经三十多了,居然体力比年轻人更甚,还是这样的馋。 干躺着等汗馊干不是事儿,王佩珑于是一把掀开床单,动作轻手轻脚地,看着要不是做贼,要不就是怕羞,她连台灯都没打开,随便套了身绸子的裤褂就往浴室里一钻,虽然一触地还是有些腿软,但胜在身姿矫捷,万显山翻个身刚坐起来,她就已经调试好了热水,整个人坐进浴缸里了。 她急于清洁自己,那他也就不声不响,随她去。 万显山先是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又背靠着枕头,心里盘算了一下最近的生意和盘口,接着听里头热水放的差不多了,他这才双脚下地,打着赤膊,慢慢走了进去。 王佩珑刚泡在热水里好好歇了口气,这一口气一松掉,她就觉得快要睡着。 结果她一转头,冷不丁就看见他大摇大摆地进了浴室,脸一红就把头扭了回去,万显山的脸不是脸,她的脸却是脸,做不到这样没脸没皮,直接一屁股就把她挤到浴缸前半边,竟然还美曰其名要给她擦背。 好好的擦背怎么能从后边擦到前边去呢?! 拍掉横在身前的大手,王佩珑怒了,她现在一天能因为万显山这个人怒好几回,本来在柳先生那里难得高兴一场,心说凤年回到她身边是件好事,可等她清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好事的背后也充满了危险,她现在身处的地方是万显山的,万显山不放人,她跳进黄浦江他都能转手捞起来,就算她每天都能舒舒服服地泡澡,那也是万显山家里的浴缸,不是她的浴缸。 她给自己另找的小洋楼好虽好,但各方面都比不上凤年同她原先的爱巢,她怕见了触景伤情,反倒是很少才回去睡一次。 小公馆没了,地理优势首先就没了,她要想偷偷地去香粉弄见凤年,除非三天两头的闹毛病,除非三天两头去探望赛玉楼,不然实在是没有什么更好的借口,既可以瞒得过万显山,又能瞒过他那个狗腿子。 综上所述,她现在的情形非常不好,太被动了。 王佩珑想,幸亏戏班子依然生意兴旺,而且听万显山的口风,似乎这一次良心发现的姑且算是持久,到现在也没有流露出叫她提早退休的意思,这让她一颗心好歹放下了一半。 不过再转念一想,这回凤年那里怕是难了,凤年是不了解内情的,肯定对她颇有怨气,男人的怨气和女人的怨气很像,都是最难化解的东西。 而她为了应付万显山,又不能时时地去照顾他,她的手段只能当面使用,不能隔空使用——不能见面那还使用个屁啊! 王佩珑是真心实意地很想骗他,很想让凤年跟她重新拾起感情,然后发现她身上仅存的真善美,再被她这种美给踏踏实实地感动一场,进而对她死心塌地,和她继续好下去。 但问题就是:这太难了! 王佩珑抱着膝盖坐在浴缸里,越想越是泄气,真是太泄气了,她仿佛已经预料到凤年必定会跟她鼻子不是鼻子地冷上好一阵,偏偏这时万显山不耐烦,要上下其手,一力驱赶她脑子里的凤年,他对她这个人喜欢不够,而她的力气又不够大,气得站起来就要跨出去捡衣服,结果万显山跟玩儿似的一把就把她拉了回去。 王佩珑呛了口水,心里真叫一个气啊.......! 好好的泡澡,她又把自己给泡进去了。 万显山由着性子地把她磨到彻底没了脾气。 等他饱足了,不再馋嘴了,那别人多半也站不起来了。 于是卧室里此刻就只有轻轻的呼吸声,他的小姑娘累坏了,真是累坏了。 他是天生的长手长腿,就是动一动都要弄出点声响,但他这会却是尽量地不去惊动,任由她睡,自己则穿戴整齐了,出门去拜访新认识的朋友,新朋友姓周名佛海,架子说大不大,不过身份乃是高官,手握重权,是以他在打好各处关节以前,必须要登门做足姿态。 下楼正要出门,阿大早已等候多时,看老板浑身的气派,还有身上那股精气神,就知道他快活了整整一夜。 明明心里知道铁定不会,但洪双喜潜意识还是希望听到老板跟他说笑,就稍微跟他小小的开个玩笑,上回他亲自送花晓娟过来不就是吗?老板说哪天让他也‘玩一次’、让他也上去‘试一试’,他那时因为对花晓娟没兴趣,半点试的兴趣都没有,所以这句话他听过,就当没听见。 然后,等到他有兴趣‘玩一次’、‘试一试’,老板这里又开始变得小气,嘴巴一闭提都不提。 凭什么她一来,他就连‘试试’都不配了。 他真的不配吗? 第四十章 断子绝孙 万显山同周-佛海一见恨晚,相谈甚欢。 有利益往来,但是互不牵连,单纯是为了双方背后的圈子而结交,这样的友谊相对比较持久,尤其新到任的周市-长实在是比前头的陈市-长要亲切太多,而且广开商路,重新整顿了日商会的内部人员,从说话到办事无一不是熨帖富有诚意的,万显山无法不对这样一位名门绅士产生好感; 无奈他播种甚多,至今还没真正赶上好收成,不然他早就和周市-长结出一门好亲,有女儿的嫁女儿,有儿子的嫁儿子了。 交谈时两个人有意无意回避了当初的陈市-长这一话题,其实不必费舌提点,按照万显山的意思,也是斩草务必要除根,小孩子长大尚且需要时日,不过这第三位少爷却是正当其时,年轻又漂亮,单是一个‘失踪’报出来,似乎并不能全然地安抚人心。 这话是一点错都没有,但万显山就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一个陈安年都死了,再来一个陈凤年也不能翻出多大的天,陈康柏的老命断送在他手里,他出于猎奇心理,就非常希望陈家的独苗能在他手里活出本钱,曹操当初不还拿汉献帝当宠物一样的养么,这显然跟他万显山养陈凤年是一个意思。 养一条命,目的说不清,至少得先对得起小白脸每日的医药费和打针所花掉的钱。 万显山从来不养闲人,偶尔养一回,理由也是五花八门。 佩珑不喜欢,陈凤年死路一条; 佩珑喜欢,陈凤年活的战战兢兢,还是死路一条。 他要他死,他就要死。 曾经大肆播种,随心所欲的好时光已经成了过去式,他那良心发现迟来了好几年,发现的频率也可以说成时有时无,比如他想到佩珑受过的种种委屈,良心就很自动地屏蔽,比如佩珑好好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就是进不进戏班她也是正宗的小姐出身,是骨子里就有傲气和娇气的,可他仅仅是看着顺眼,就把她抢了回来,赏玩后却又把她丢开,这些就不止是‘委屈’两个字可以盖过的,这就算是屏蔽不掉,已经成了疙瘩,长到心上了。 为这个,所以他善心发作,愿意留着三少爷,隔三差五一顿好饭,要不就是一顿好打,反正好死总不如赖活着,他相信是个人都会感激他的。 可惜小白脸挨了打,不服气地还要咬人,结果又被打了第二顿,搞得新伤旧疾一起爆发,两个月就已经半死不活,离傻子和疯子差的只剩一步之遥。 傻子和疯子不比拆白党和败家子,身上没有一处优点,简直人见人厌,车见车爆胎——有人要才是见鬼了。 可是架不住佩珑喜欢。 万显山知道小白脸就是真的不如从前体面,佩珑也一定是喜欢,一定是要他。 她那个小脑瓜他始终看不懂,不懂她看上小白脸哪里好; 难道就是看他白?看他脾气好? 对着周市-长谈笑风生,任谁都看不出万显山的苦恼,他发现事到如今,他也不知道该拿陈凤年怎么办了。 想不出个所以然,那就不要去想,先放一放。 走出周市-长家门口时,万显山看到一对活宝坐在沙发上扯着一根毛线玩‘挑棒棒’,周家这两个孩子显然是很懂礼貌,都穿着时新的开司米小洋装,看见客人便放了手里的毛线双双跑来,哥哥领着妹妹半鞠躬,妹妹的门牙还缺了一颗,说话软软糯糯,有点漏风,站在那里跟他一口一个“叔叔再见”。 万显山看看两颗小脑袋,哥哥的头顶有个小涡,妹妹则是天生的自然卷,真是一对宝贝,比那个丢进育幼堂的小萝卜头好叫好上一万倍。 万显山没养过小孩,也不喜欢小孩。 但扪心自问,他如果有,那应该是比面前这两个还要好出一大截的。 周家家传的尖下巴长鼻子,他和佩珑却是实打实的漂亮人,佩珑叫他弄大了肚子,等过个十月再给他生个孩子,姑娘也好小子也好,他们的孩子不输人,必然是漂亮的过分。 不过佩珑平生最要臭美,照镜子就说自己好看,不像他就比较内敛,一般只放在心里说。 万显山没想到来一趟周家还有意外收获,他竟然被周家的两个孩子刺激的起心了。 这两个小孩可爱,好看,从小吃好喝好,受尽宠爱,过得就是好人家的日子。 万显山不爱盯着别人养的小崽子看,再看也不如自家的好,何况他又没养出个果实来,唯独是烧心,是身上不知从哪儿开始烧起了劲,就想着要回家,把那劲放到佩珑身上好好烧一烧,让那火烧的更旺。 有些女人的命门不是男人,是孩子,似乎有了孩子的女人都会收心——就是不知道佩珑能不能算在‘有些女人’的范畴里。 她也该收收心了。 揣着一包火,他回家找佩珑,万家的下人都是很有眼色的,就告诉他佩珑小姐今早嫌这里的点心不好吃,刚才叫人开车到一心斋买煎包去了。 万显山听后有点不悦,但还是一个人回书房练了会书法,又凭着记忆和创意打了套自创的五行拳; 打拳打出一身透汗,他又进浴室冲了一把冷水澡。 等到干完这几件事的时候他书房里的茶水已经续了三趟,万宅的好茶叶都是几百块一斤地从杭州和安徽那里进,他这种喝法简直等于在喝金子,细算起来每一口都是钱。 茶水和邪火并不相容,似乎还隐隐地压了一头,万显山本来是想大白天就和佩珑乐上一乐,可惜佩珑不给他乐的机会,三天两头做新衣服,新衣服从十八穿到三十八应该都是绰绰有余,她却依然乐此不疲,一身旗袍赤橙黄绿青蓝紫缺了哪个颜色都不行,真没想到漂亮的衣服和头面竟是如此的让女人快乐,他看她几乎把正经的唱戏功夫都给忘了。 好,蛮好,还是忘了好,万显山由衷地认为这是好事,心说衣服到他手里只有脱和撕两条路,而佩珑成天往丽都跑,能接触到的人那么多那么广,她那颗小脑袋里的鬼点子又实在太多,到时候天时地利人和凑齐了,那她手里就远远不止两条路了。 他等人等的实在无聊,又正好没有事做,于是闲庭信步地在自家的花园闲逛,期间还叫下人跑去厨子那里哗啦啦报了一串菜名,菜名里自然包括了昨日饱受赞誉的狮子头,说这些菜都是老爷晚上点名要吃的。 等来等去,他没等来佩珑,先等来一通电话。 饭点时间来电话,要不是打的人太没眼色,要不就是事情马上要坏,得赶紧打过来跟老板报备。 亏得跟坏事无关,电话里是老裁缝,老裁缝在老字号上班,讲话很客气,只说小姐先前定的旗袍做好了,想要随时都可以来取。 万显山并没往心里去,稍稍盘问过几句,便想等会要不就指派个人替佩珑跑一趟,把衣服拿回来。 时间过掉没十分钟,第二通电话又不适时地响了起来。 这回他接起来,电话里的噪音就嘈杂多了,乱的很。 对方一听被接起,劈头就喊,大叫着:“老板!人没、没了!!” ........ 万显山面不改色地听完了整通电话。 听完直接就把电话挂了。 他这一挂,空气顿时就不是原来那个空气,周边下人就感觉万宅从春季一下进入冬季,老板褪却了肉身,化作黑面神从天而降,将满满当当的乌云带进宅子里,是人是鬼都不敢喘气。 躲开,全部躲开,这个时候没人上前去触霉头,老板生大气了,谁上去就是死。 有胆子小的往客厅瞥了一眼,回来腿肚子就已经开始抽筋,心想这时候要能来个出气筒,能给老板出出气就好了。 无奈人都是惜命的,换成谁,谁都不愿被出气。 周围又安静又冷,跟冰窖一样,万显山不知道自己就是那冰窖中心,他一个人冷静思索了一下,没想通是哪里出了岔子,不过凭心而论,他的确是挺想把阿大叫过来,然后朝那张丑脸狠狠踹上一脚,他的力气是自小练出来的,发狠的时候能把人脖子踢转个圈,当场毙命。 幸好,阿大不在,照样是充当汽车夫,送佩珑去买东西,从而免于一死。 万显山气到头反倒镇定,唯独脸还是阴沉,一言不发。 下人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饭菜和狮子头都已经做好了,可是犹犹豫豫的,他们就是不敢往老板面前那张桌子放。 万宅今晚看样子是不必开饭了。 万显山刚才饿,不过现在气的很饱,就不是太饿。 之前对外报的是失踪,可实际他却把人藏到他位于金山的一处工厂里,看管的人是阿大的手下,三天轮一次班,按理是不会出什么问题。 但它就是出问题了。 现在可好,假失踪变成真失踪,他这里还没想好是不是斩草除根,小白脸转头弄了个隐身术,玩了个大变活人,青天白日居然就不见了。 ‘不见’,但总能再见,小白脸再废也是陈家的子孙,塌了天染了一身的病,然而依旧没死。 他不信任何人,更不信陈康柏不会留后手。 万显山气闷一场,暗叫可惜。 但凡他再狠一点,狠一点点,那陈家就真的是断了子,绝了孙。 一点点,差就差在那一点点。 可惜,实在可惜。 ——在他的一切可惜中,万宅的铁门缓缓打开; 小轿车开回来了。 王佩珑一身暗红的裙子黑色的风衣,神神气气的模样,身后洪双喜替她拎了不少东西,都是贵重的,需要拿纸袋子包成大盒子的,丑八怪私心里爱慕美人的容颜,足下时刻紧跟她的脚步,这两个人一丑一美,统一地下了车,又统一地走到门前,乍一眼就看见万显山背对着他们站在客厅,是故意在等候他们俩,心中又不免统一地敲响了警钟,不复面上的轻松。 那站不是好站,看也不是好看,万显山那种眼神是个人都懂的,多看一眼都是胆战心惊,看久了就要抖成筛糠,不打自招。 王佩珑出去的巧,没等到凤和祥的电话,反倒等来了万显山的毒打。 说详细点,是看他毒打。 这次,她可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才叫毒打。 一耳光算什么,那还是万显山手下留情了,她犯的错再大,也只是被扇巴掌,放到冷宫关禁闭而已。 王佩珑只觉眼前一花,就有一道抛物线从她面前直直地甩了出去,是万显山轻飘飘地一脚,轻的出去重的落地,是肉体在地面的碰撞,是骨头错了位的脆响; 这声音听着就疼,听着就要抽冷气。 她被吓住了。 丑鬼真是好样的,礼盒散了一地,他趴在那里咬牙,大约是踹到了心窝,那张脸疼的扭曲了,侧着看简直更加的丑陋。 她不敢直视丑鬼的脸,更是对万显山的心狠手辣有了更深的了解,他打起人来堪称是一部武侠片与恐怖片的结合体,打的起兴了甚至还会隐隐地笑出来。 可怕,太可怕。 她不知道万显山到底是抽了什么风,不过左右那腿也踹不到自己身上,她这些日子没有招他也没惹他,这会规规矩矩的,不躲也不出声,站着就是了。 万显山脚下使了力气,一脚就把人踢到服气。 他看着面前这一男一女,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可能想的一概不是好事,导致那张脸是越想越黑,黑的难看。 “你。”他一指趴地上那个:“滚出去,找。” 然后再一指站着的那个:“你,过来!” 说罢,他带着怒气,转身就上楼。 第四十一章 滴血 王佩珑走一步想一步,不知道万显山突然的雷霆震怒,到底干她什么事了。 她跟着他上楼,心中已经酝酿了应对万显山的一千种方法,有用眼泪的,也有用嬉笑嗔痴的,她的能耐大了去了,真哭起来林黛玉也比不上她,她两只眼睛一眨,就能把泪淌成天上的银河,她的眼尾一眯,也能把笑和怒融成她独有的娇俏,她不信万显山对着她这张脸还能扇的下去。 可是关了门,万显山的一句话直接把她给砸懵了。 “恭喜。” 他面色冷冷,开门见山:“陈凤年跑了。” “.......” 王佩珑没料到自己跑出去一趟,回来就能从他嘴里得知这等惊天消息,惊的嘴巴都微微张开,张成一个小小的‘o’形。 明显的,她对这个消息感到不可置信,什么一哭二闹都用不上了,她的眼泪就是淌的比林黛玉还专业,那也是全用不上了。 面对万显山,她都不知道是笑出来好,还是哭出来好。 总之凤年被柳先生带出来了,这样很好,她很高兴。 但是万显山比她知道的还早,这样不好,让她在高兴的同时,又忍不住怕了起来。 亏得那通电话没接着,她这一系列反应都出自下意识,眼中的惊喜和诧异实在是太逼真太合理了,反倒没让万显山看出什么破绽,在心中笃定了她并未与陈凤年搭上联系。 不过,还是不能排除嫌疑。 万显山缓缓解开袍子最上面两层排扣,透透气。 他刚才热气上涌,又出了汗,直到现在才算是冷静了,不像刚接完电话时那样冲动。 如果被他知道佩珑背着他还跟陈家那小子藕断丝连,他刚才非得捏住佩珑的细脖子,把她生生掐死过去不可; 放心,他不会心软,一定掐的下去。 万显山招招手,示意她过来。 王佩珑依言走过去了,下巴登时一阵剧痛,感觉男人大概还是不放心她,一把捏了她的下颚抬起来,逼迫她直视自己,阴阳怪气,错着牙齿地:“心肝宝贝福大命大,一天三顿的剂量往下打,就这样都没打死,你心里高兴了,高兴坏了是不是?” 她没回答,单是觉得疼,下巴估计是被捏出了印子,可见他的力气让她有多疼。 可是这痛也刺激了她,叫她不肯服输,犟嘴道:“高兴,我高兴死了,没想到你万显山也有阴沟里翻船的一天,明天我就去放鞭炮庆祝,这样你满意了吗!” 话说完,王佩珑就嘶嘶地抽气,可她忍着,不叫痛。 下巴的剧痛真的痛到她了,万显山不撒手,她就得一直痛下去,在这一点上她永远是女人,他永远是男人。 女人是为了自保,有时必须讲道理,可男人却是时刻不用惦记道理,纯靠武力就行。 “我知道你高兴。”万显山松了下巴,饶有兴味地看着她,看着她耳朵上那一对从来没换过的珍珠坠子:“高兴归高兴,你也要做好伤心一场的准备。” “不用等我真的把人抓出来。” 他掠过她的发,抚过她的唇角,所有的柔情是假,唯有威胁是真:“只要一天不出上海,他就少活一天。” “.......你说的我都知道。” 王佩珑听见自己说道:“等着瞧吧,看是凤年命硬,还是你万显山命够硬。” 她不信硬不过他。 分明声音是稳的,可是这个人却是身娇肉贵碰不得,白皙的脸,下巴却红了一大片,看着就疼,万显山被她这副死鸭子嘴硬的样子逗的哈哈一笑,一把扯下她左耳上的耳环摔到地上,又把人搂过来狠狠亲上一口,笑道:“祸害遗千年,你就看我怎么长命百岁地占着你吧!” 他审问够了就要出门,眼下陈康柏家的余孽没除,反倒跑了,跑了就跑了,也不是多大事,但他得去和周主管打声招呼,他坐镇上海,难得器重什么人,难得愿意主动去结交什么政界人物,除却老黄,周佛海是第二个。 万显山人是走了,可王佩珑却在卧室里呆了很久。 那一把扯的可真是疼,可以说是非常符合万显山的本性了,她蹲在地上捡珍珠,捡着捡着耳朵渐渐传来刺痛,她又忙着去捂耳朵,可那刺痛刺的越来越深,已经有了点撕心裂肺的痛感,她刚才满地地去找,终于才捡回两颗珍珠,好容易把它们攥进手里了,然而左手却不对劲,仿佛有温热的液体顺着指缝往下滑,带着一丝两丝的血腥气。 下巴很痛,耳朵也很痛,痛极了。 可是没关系。 完全没关系。 我习惯了,从很早以前就已经习惯了,所以这没关系,一点都没关系。 王佩珑就这么安慰着自己,一边又低头数了数珍珠,从小到大整三颗,找手艺匠嵌好了,还是原来的耳坠子。 既然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那她就不担心了。 收拾好头发和耳坠,她走出去,熟门熟路地,去找仆人要碘酒和海绵,为自己清理伤口。 清理的时候,刚才那一阵阵剧烈的刺痛此时已经化成了缓缓的钝痛,王佩珑三两下往耳朵上抹了药,顺便打量浴室的半身镜,感觉接下来的半个月估计是要披散着头发出门了,得把头发全部拨到左边,梳成一个流云的样式,那样虽然瞧着不正派,但终归还是美的。 必须要美,不能不美。 她缺少了爱,缺少了温暖的家庭,甚至连个知心的爱人都没有,所以她一定要美,要将这美转化为武器,为她抢夺来所有觊觎的东西,不论是宝物,还是人。 ——这武器用的好,那就是对。 ——用的不好,是怀璧其罪。 是了,这就是她最大的财富了。 到了晚餐时间,王佩珑在万宅混过一顿晚饭,吃饱了转身就走,她要回家。 走的时候已晚上九点了,万显山依然没有回来。 她这样的脾气,哪肯跟宠物似的专守在他卧室里等他,该走就走,不肯为了区区一个万显山停留。 男人和女人,这种关系好比一动一静,她静便他动,他不动她便要动,总是要一个来动。 现在唯一在动的就有洪双喜。 分布到工厂的人都是归他管,出了这样的事是该打,他也觉得自己近来是一次一次地失职,一次一次地叫人失望,亏得老板那样的脾气,这次居然下手还轻了,没有打死他。 这种事再有一次,可能他就真的要死了。 他想,小白脸一个人半死不活,话都说不利索,他一个人不能跑,跑不了。 那就还有别人,别人帮助他,他才能跑。 回想起前一阵的司机生涯,他也不傻,依旧敏锐地发现了几处疑点。 可是这种疑点不可信,老板的女人喜欢出门买东西,爱买东西是错了?她做衣裳的店和常去喝咖啡的店不都是同一处地方,店不同而已,难道这也错了? 为了这些个‘错’,或者说这些个‘错’多少都是从她身上引起来的,‘她’和‘错’都是两道坎,牢牢地横跨在他心上,叫他想起来就恨得慌。 洪双喜在王佩珑这里吃了无数的亏,是嘴巴也挨了,心窝子也被踹了,无奈那女人是天生的没心没肺,他入不得她眼,所以根本伤害不了她。 她为什么就能活成这样,随心所欲,想怎样就怎样,她到底凭什么? 他想不通。 尽管是恨,恨到心肝骨髓都是恨,但洪双喜依然打算把这些疑点瞒下去,不为别的,就是偶尔想不通,说不出原由的,他就是要跟老板对着干。 对她,他是恨出了感情;对他,他则单纯是不想恨了,只想有朝一日,能取而代之。 直到接下来的日子里,三方都很能坐得住,万显山和周市-长联手发展了好几宗大项目,又为东印-度洋百货剪了彩,忙的是不亦乐乎;洪双喜则一趟趟地往外跑,遍地搜寻之余专处理老板那些见不得人的生意;王佩珑夜戏不唱了,和花晓娟关系也很缓和,戚老八因知道她背后靠着万显山,而且颇有靠的长久之意,便开始放低架子,几乎要跟她平辈相称。 不论哪一方单拎出来,都非常的和谐,堪称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 王佩珑和师兄是最好的搭档,台上缺了哪个戏票就卖不出去,唱什么红什么,她甚至除了唱戏买衣服就不干别的了,她用万显山的钱过足了买东西的瘾,现在瘾头过了,她就不喜欢做衣服了。 不过凤和祥的老裁缝显然是很惦记她这位大方豪阔的老客户,一旦进了什么新料子,必然要想法设法告诉她,喊她去挑上一挑。 然而耳朵上的伤口收住了,她这个人貌似也一并收心了,在万显山的监视下非常的本分,偶尔来了兴趣,也只是让小玉跑去看个两眼,小玉的审美不咋地,但也是个女人,总能分得清什么颜色才是好看。 这一日洪双喜办完事又顺道来丽都看看她,不为别的,就是早上砍了人,又被人反过来往胳膊上回砍了一刀,心情不好,所以特意来看她一眼。 睡不到就说说话,说不到话,那就偶尔看上一眼。 他不着急,一切慢慢来。 洪双喜叫人驾车守在大门口,手里的骆驼换了一包红壳子的花儿,他第一次觉得牡丹牌也很好,只要想到这是她喜欢的,纵然只是尼古丁入口,都有种旖旎的气味。 丽都门口是花篮成海,角儿卸妆梳洗后要出来谢场,开始是苏佩浮先现的身,而后才是王佩珑,闪光灯追随着他们,目送这一对角儿上车,素白的袍子和绒花的裙角一闪,非常搭配; 这对台子上的人物私底下也怪,男的带了点脂粉气,女的却是英姿飒爽,眉毛也故意往粗、往高了挑,是正宗的明眸善睐,顾盼神飞。 论美,她美过女人。俊,也俊过男人。 他们师兄妹平日各有各的活动,唯独是唱完牡丹亭,他们得去下个馆子,吃一顿好的。 这是他们打小学的开蒙戏,虽然意头不好,但是非常有纪念意义。 苏佩浮许久没去烟馆,倒不是他断了烟,他还没那么大本事,顶多冯老爷子被哄得高兴,单独开一间房带他进去快活,也算攀上高枝了。 低贱如苏佩浮都能攀上个人物,可见日子不论如何,还是照样的过。 是人还是蝼蚁,该咋地还咋地,照旧原来的过。 整整一个月过去,大家都活的很好,活的太平无事。 唯独陈凤年的下落,依然是谜。 第四十二章 挤兑风波 三十年代初期,纸醉金迷的新世界已经缓缓打开,戏子名流,商界巨贾一概云集到这里,此时的上-海已经是一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在这种环境,处处都有机会,也处处有危机,不能说放过就放过。 陈康柏一走,陈家的独苗又爆出失踪,整片商会的风波飘飘荡荡一直到七月,万显山对外一向只办实事不多说话,陈家的资产冻结超过百万,他不藏私,大头给黄老板,剩下的统统送出去,各个租界和地头都照顾到,每一方都公平公正,大笔大笔都是人情,而且收就收下,根本不要求回报,这就叫会做人。 就是帮会的老人说起万老板,都要翘起大拇指,一要夸万老板好气魄,二要夸他‘是则模子’。 财聚人散,财散人聚,靠自己一个人不能够打拼,他需要养活帮会所有人的嘴巴,要让他们吃的饱,吃的好,还要吃的呱呱叫,这样别人才肯卖命,他万显山才能站到顶上,站得更稳。 虽然结交的名流巨贾已是不少,但上-海的经济正处于爆发时期,中西流通的渠道从这里出来进去,汇成纯金打造的长江,他正在鼎盛之年,又逢今年是个好年,他已经垄断法租界的赌场和鸦片生意,除却陈康柏,眼瞅旁人再没有能阻碍他脚步的本事和能力,便决定正式朝金融业进军。 为着这个,万显山广发请帖,遍邀翘楚,被邀请者至少也是华中地区能排上名号,数一数二的银行家和资本家。 他想不管是不是要做成银行的生意,起码脸面要过得去,大家面上和乐是最好,实在不行也要先打声招呼。他万显山一向很好说话,并没有市面上传的那么豪横,只要双方态度摆出来,一切就都好谈。 万公馆摆出局面通宵,洪双喜守到大门前,一晚上迎来送往,只有请帖上的人一个没到。 最后等到客人走光,才单独开过来一辆,里面坐的上-海银行总经理,万显山亲自下楼梯去接,把他往客厅里搀,笑着说:“刘经理来的巧,我刚才还跟朋友讲,哪怕别人都不来,上-海银行是沪上银行的大头,玉甫兄是一定要到的。” “哎哎哎、这个怎么好劳动万老板,你真是太客气了。”刘经理戴了厚瓶底一样的眼镜,面上作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握住他的手狠狠地摇了几下,又掏出雪茄递过去,圆滑道:“其实广信被接手以后,以你现在个人的影响力要掌握整个银行业的生意,我们看看是没什么的,可是保不齐就要有人坏了心态,觉得万老板这是故意要断掉他们的钱路,这样子心胸狭窄,你说还怎么做生意呢?” 万显山听他上来就是一番长篇大论,便含笑不语,摆手说不抽。 于是刘经理又把雪茄收回去,说:“依我看,万老板要开银行是没问题的,当然,其中肯定会出现各种问题,这个我可以在你面前打包票,一切可以由我出面去调解,包括当中的启动资金,还有人员调动,只要能用得上我,你万老板一句话,我保证做到。” 万显山依旧含笑,又是拍肩又是握手,握手的时候也使劲摇了摇,唯独是眼神冰冷。 不过光听语气,那还是非常感动的。 “那好,有玉甫兄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他说。 王佩珑今天也在场,以名伶的身份过来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万显山面上反复添光,所以通身穿的珠光宝气,耳朵上的珍珠难得换了钻石,她对着丑鬼夸过好几遍了已经,说万显山这里的饭菜实在是好吃,这厨子要是放在前清,那简直可以进宫当御厨,她保证不是因为看热闹,单纯是为了万宅的菜才过来的,她那么孤高的脾气,才不爱参加什么舞会呢~ 洪双喜觉得她这话说的可爱,于是在送走刘玉甫之前还特意回头瞄她一下,好像他单方面的发出眼波,就等于跟她之间也是心有灵犀了。 王佩珑绕过丑鬼,走过去找万显山,她也听说他要开银行的这件事,一个大佬能混到开银行那得是多有钱,搞得她对万显山的认知又被刷新了一把,说来说去还是怪自己,几年前只顾着讨他喜欢,根本忘了真正去了解他,但愿现在了解起来还不算晚。 “刘经理好大的面子,客人都走光了他才来,好像笃定你要等他一样。” 她本来还想拉椅子,但是斟酌一下,还是乖乖站到万显山身后,伸手替他揉肩:“都两点钟了,你还不去睡?” “不急。” 万显山闭上眼睛,捏过她的手来把玩:“先陪我坐一会儿。” 王佩珑不敢多问,只好陪他坐。 干坐了没多少时间,洪双喜回来,眼睛全程盯到地板,只是低声附到他耳边窸窸窣窣。 王佩珑很识相地坐在一边,什么都听不见,也不想去听。 “那个刘玉甫果然不是好东西,刘家的司机是我手下的弟弟,说这孙子进到车里就册娘倒逼开始骂起来。” 洪双喜听来的话一字不差地复述了一遍:“他说万显山这个鲜货市场混出来的瘪三算个屁,守着法租界不算,居然还想插手他们银行生意,他流氓做的那么大,干脆叫人去抢银行,那样来钱更快。” 万显山很耐心地听着,不时地点头,面容沉稳,是很有城府的样子。 洪双喜说完,就问要不要直接把刘玉甫做掉。 万显山想了想,说:“他们存钱的仓库在南码头。” 洪双喜点点头:“好的。” 万显山又说:“报馆那里也沟通好。” 洪双喜问:“叫他们取多少?” 万显山站起来,王佩珑赶紧跟上去。 洪双喜站在原地,就听到老板那里幽幽地传来两个字: “取光。” 王佩珑在万显山身边呆了三天,三天后一觉睡醒,听到的第一个大新闻是来自后台的苏佩浮,他最近好不容易攒了一笔小积蓄,刚想存到银行里混个利息,结果一出去满大街都是人,尤其是霞-飞路上的人,那叫一个人山人海,一听旁边人解释,才知道报纸上连着三天头条,写的上-海银行仓库深夜起火,货币全部被烧,老百姓一看银行信誉受损,有一个算一个,统统挤到银行门口去取现金,今天已经是第三天,总银行仅存的八十万被取光,然而门口少说排了还有几百号人没取到钱,你说这件事怪不怪。 王佩珑半天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了就是浑身打冷战,说:“怪,真怪。” 她被接回去的时候万公馆明显多了许多人,之前发请帖都请不来的,这下倒是全都来了。 万显山不出面,都叫洪双喜出面去挡,最惨的还得是刘经理,最早一个来,最后一个走,一把年纪跑到万公馆门口点头哈腰,几十年攒下的脸面都没有了,最后人都没见到,万老板随便派出家里一个下人出来传话,就两个字——“晚了”。 王佩珑不去打扰,只坐在那里又吃了一顿晚饭,等啊等,直等半天,只得到丑鬼一个提示的眼神,意思是万显山今天心情不错,她想提什么要求的话,兴许贴过去撒娇卖个好就行。 她深觉有理,倒是想了又想,可依旧没想到最近缺什么,也就不是很想撒娇了。 她完全不怕万显山,至少脑子和灵魂不怕,但是肉体见了还是不由得要为之倾倒,可见她那两年是受惯了这种气势上的压迫,已经改不过来了。 卧室灯开的亮,万显山品着茶,手里还拿了一本警世通言在看,看的专注,嘴唇一直在嚅动,好像是在咀嚼里面的每个字。 认真起来,或者说恢复真实面孔的万显山实在叫人眼前一亮,好像干大事的人,身上总是会有那么一种气度和魄力,她相信万显山就算真的面貌一般,放到茫茫人群里也依旧有他的光彩,是大丈夫一样伟岸,浩瀚的光彩。 王佩珑看到他这个样子,又是一阵纠结,都已经纠结过头了,最终还是叫行为战胜了理智,主动到他身边,没有坐椅子,而是干脆坐到了地毯,反正就算光着脚也不怕,地板本来就不凉。 她把头伏在万显山的膝盖上,伏了没多久,就听到他把书放下了,然后那只手就很专心地放到自己身上,轻轻抚过她的头发,她的眼睛,还有脸颊。 手势是温柔的,舒缓的,藏着欲望。 这种时候,就不要想那么多了。 她决定放纵一把,因为今夜的万显山看上去太迷人了,她忍不住。 抬起眼眸,一双玉手顺着他的腰腹,慢慢勾上脖子。 然后身体一轻,她在他怀里,还是娇娇小小,叫他抱起来那样轻松,多少次了,她的身体都叫他轻松,毫不费力。 万显山察觉到她的依恋,并不吃惊,只是问:“今天怎么这么乖?” 王佩珑勾着他,是个乖顺的姿态,可嘴角却翘起一边,像是不怀好意,想让他被自己勾-引:“乖不好?” “不乖也好。” 万显山缓缓将手臂收紧,捏到她疼,捏到她痛,神情却是温柔,呢喃道:“再坏,你坏不过我,你还是我的。” 王佩珑无声地勾上他的颈项,又将下巴架在他的肩膀,仿佛透过他,她能看到无边无沿的天界,那里散落星光,漆黑一片。 在他看不见的视角,她无声地说出那两个字。 “叔叔”。 ......... 半个月后,中汇银行开业,万显山正式挂名董事长,并不掺手主要事务。 恰好,卢大公子因家务事暂返西南,于家中乍闻此讯,真是肺都要气炸了。 第四十三章 美人计 王佩珑很沉得住气。 一般人,精神和肉体两相结合,不能分开,但她可以。 睡过就睡,不睡就不睡,又没见她多块肉少块肉,老抓着封建社会那套观念当宝剑,至于么。 她等着,也稳着,万显山的指缝越是松,她脑中的弦绷的越是紧,这是他们的博弈。 她在放纵之后第一个想到的,还是凤年。 别看她忙,她一直都没忘记还有个凤年,那才是她如今看上的男人。 机会很快就来了。 中汇一开,万老板的身份早就不能同日而语,同时为了引进最新的机械技术,他不日便要动身,去青岛。 男人生意场上的事想必是个女人都不爱听,王佩珑算是了解了,万显山的野心远不止一个上海,他的手伸的长着呢。 去吧,爱去哪里去哪里,青岛还是近了点,要她说的话,干脆西伯利亚,人一过去就冻死在那里,大家一了百了。 万显山大约很看重这一次出行,出门走的水路,中途摆渡再换轮船,带的三五行人轻装上阵,务求速去速回,不要生事。 王佩珑看在眼里,暗自开怀,白天老老实实唱戏,晚上回到他这里来,在床上更是百依百顺,只管叫他看不出任何破绽。 万显山看在心里,知道她是假意奉承,努力取悦自己,虽然好笑但也受用,完全不管她。 唯独在出行前,他留了一员干将,代管商社和赌场的安保,而后剩下的时间,便是盯住佩珑一个人,别叫她往外乱跑。 不乱跑,不瞎跑,乖乖地,还是老样子,等他回来。 他这一手安排叫王佩珑知道后气得半死,当天在小洋楼里独坐着磨了半天牙,晚饭都气得不吃了。 大老板这样一走,其余就是阿大管事,洪双喜很清楚这叫双重管制,万显山在考验她的同时也顺便要考验自己,兴许这也是表忠心的好机会,因为他生的凶戾,杀人放火天生地就会,在帮会里是自成一派的狠,老板看他是一口好刀,用的顺手,却也时刻提防刀柄要转,回头砍自己人。 这种御人之道是多年摸索出的精华,经由万显山提炼,去了糟粕的,洪双喜默默记住了,记得瓷实,想以后自己做了老板,便也可以这样管制别人。 不过背过人暗自思量一番,他依旧觉得这是美差,不论是从赌场那里抽油水,还是从女人身上抽油水,都是美差。 她在等,他也在等。 王佩珑等的是万显山一走,自己便可偷身溜去香粉弄,与凤年好好一叙; 洪双喜等的是老板一走,她什么时候才开口挑拨离间,来勾引自己。 他很耐心,很耐心地等,等过十天,王佩珑果然如他所愿,开始了。 万显山这一去来回超不过五十天,她时间有限,不能不急。 脸皮这种东西,拿得起就要放得下,被看重的人惦记,那张脸就值千金;不被看重的,那就是张皮,买张大饼都比它值钱。 她的媚眼难得抛一回,抛错了人可不行,白白做了无用功。 那么抛给谁看?总不能抛给瞎子看吧、 除了瞎子,别人也不行,级别不够。 所以还得是丑鬼,那个丑八怪。 她那把算盘算的头头是道,想万显山是决计不肯叫人越过他的,他的权威摆在那里,山不动水不动,他就是金字塔上的尖儿,是唯那群人一的头。 可是尖尖的塔顶下,第二号就是他,那个丑鬼的权还真是大,就是他的主子心情好随手撒下一块,他也是地方上的一霸,是能白天开车送了她,晚上再卷着刀去‘办事’的。 这也是个狠角色,更不是好骗的。 王佩珑收回算盘,把这笔账来回算了好几遍,心说这回可真是亏大了,她对凤年真是恩情好比海深,竟然把千金的脸当一斤的来卖,这买卖换了哪个女人都不肯做的,只有她肯,因为她有良心,她要回报。 接着她又想起丑鬼,丑鬼的眼睛从见面起便叫人不寒而栗,让她想起某种兽类,让她打从心里就不想把他当人。 这回厉害了,她为了救出情郎,为了把万显山的家业给搅黄,估计是不得已地,要给大家演一出美女与野兽了。 她想自己对凤年,倒是特别的肯卖力气,她对他是肯付出对待自己同等的耐心和情谊的。 她看见凤年的第一眼就喜欢,更不仅仅只限于喜欢,因为觉得他像当初的自己,不过是另一个男版的,天真的自己。 她的计划就停在把凤年攥到身边,先攥着要紧。 至于以后啊,以后再说吧。 当初一起伺候过凤年和她的娘姨和小玉一起从小公馆跟到了小洋楼,是服侍惯的人,对她的桀骜和坏脾气是深有感触的,可是今天很顺利,吃饭洗漱都很顺利,她们便感叹了,想今晚小姐真是难得的听话,难得的守时,乖乖地换了水衣,关掉唱片机躺下去好好睡了个整觉。 不过王佩珑似乎睡觉都不得闲,连梦里的时间也被她利用着,先幻造出一幕幕场景,场景里有主角也有配角,在她的梦里悉数到齐了,这样才方便她提前演练,提前安排。 在梦里她见到了凤年。 对着凤年,她总有话说—— 行吧,你就在那儿好好等我,等我把你找回来。 她在梦里的嗓门特别大,几乎是喊出来一样的,跟凤年喊:“你再稍微坚持一下,再等一等啊,凡事总有我在呢,我看这回谁还能把咱们俩分开。” 然后她就看见梦里的凤年依稀点了头,好像是说知道了。 然后王佩珑就笑了,那笑容里通篇都是长辈看小辈的慈爱和欣慰。 她想:还好这只是梦,我只是在梦里。 隔天她醒过来,梳妆、洗脸、吃饭,那身打扮还是原来的打扮,不过人似乎变了一点,或许是变在表情,又或许表情不变,只是眉眼不同,那种被男人轻抚出的妩媚深化成了多情,多情偏又薄情,总之那眼会说话,会说好多的话,你想听什么,她就能说什么。 小玉和梳头的娘姨伺候她,给小姐张罗早饭和热水,又给她端来沙琪玛,心中是统一的疑惑,怀疑小姐这是发了春梦,睡完一觉人都变了。 跟当初逃开万显山的做法一样,招数也是一模一样,王佩珑想的很明确,既是有了目标,剩下的就是放手去办,她的优势她知道,不过到底能不能把优势发挥好,这一点尚且存疑,还得再看。 统共就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即长不短。 在万扒皮回来前,她得赶紧办。 接下来,她指使丑鬼的次数变多了,各种千奇百怪的借口,然而却都在情理之中,戏班子的角儿喝惯了普洱,茶叶不够了,自然要他陪着去买;小玉办事不利,砸坏了小姐一整套的陶瓷碗碟,也得立马去东洋百货重新添置回来;法国来的缎子凉鞋不合脚,换,当然也要重新去店里换,不过换也不能白换,她脱鞋的时候单脚站不稳,总是要搭着他胳膊,三秒就放下去,做的流畅自然,一点勾三搭四的意头都没有,反倒更像无心之举。 “欸!”这些天她对丑鬼的称呼也改了,不叫他‘喂’,而是改成了亲近一点的‘欸’,好像五天功夫她就看得起他了,知道他除了脸上不好看,身上和内在倒又冒出许多优点了。 万显山和陈凤年都知道,她的骨子里是好排场,还好一点面子的,拿着鸡毛当令箭,她就喜欢把人使唤的团团转,转的越吃力她越开心,她的快乐必须要践踏在别人的不痛快上,从鲜血和争斗中才体现出价值。 哎,她可真是太坏了。 “欸!你回头看看我啊!”王佩珑的高跟踩着,碎石子路真是要人命,她都快走不动了,于是只好停下来喊他。 洪双喜这几天快要被她烦死,原本一马当先走在前头,被她这么一喊,想都没想,便转过头。 一回头,他看见梧桐树下的她逆着光,就站在光里。 他眨眨眼,脑子不肯信,心里却知道自己这是出现了幻觉。 她的面容蒙上了光圈,怎么都是模糊不清,似乎只是张着嘴巴,遥遥在冲他叫唤; 她笑,她调侃,被笑的人是他,调侃的人也是他。 她说:“欸,刚才吃面的时候大哥哥干嘛老往我这里偷看,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那声音清脆,是娇俏、蛮横,还没长开的,只存在于幻想里; 似乎当年那个编了一根大辫子,穿着湛蓝布袄的小姑娘又活了。 就在那一刻,她复又在他面前扮好了模样,粉墨登场。 小姑娘就站在那里,一声又一声,在叫他。 洪双喜看呆了,双脚不由自主停下,出神着,好似被她迷住,早就被她迷住。 “........” 王佩珑连叫了他好几声,见丑鬼只是傻站着,也不帮她拎下东西,心里登时就有气,可这气偏偏又不能发,她便只能慢慢走过来,手里捏着小洋伞和小蛋糕,流云的发鬓上是一顶戴了网纱的小呢帽,唯独身上却是中式的打扮,混杂了中西两国风情,是从上到下的不和谐,却又相当独特的美。 她走到丑鬼跟前,伸手蹭刮他一下:“喂!回神啦!装大爷的款还要装到什么时候,快点帮我拎东西呀!” 洪双喜被她拍的回神了,面上的疤痕也随着他的面目抽动、狰狞; “什么......?” 明明上句不接下句,很奇怪地,他问她:“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王佩珑看他皱眉了,反倒比他还直眉瞪眼,完全不怕的样子:“别在你姑奶奶我跟前摆大爷的款了,还不赶快给我拎东西啊!” 洪双喜终于听清楚了,这才低头,接过她手里的东西。 他都忍不住要骂她了,感觉这女人就是个妖精。 怎么短短一段小路,从头走到尾的那么点路,她就不是原来那个小姑娘了; 她怎么好端端的,突然就给变回去了呢? 这个女人到底有没有心,知不知道他究竟是谁。 洪双喜不出声,默默收回方才的吃惊和失态,把所有的话和思想,都藏了回去。 过去的事过不了,他如今简直是把这个仇当成未竟的事业来看,从来没想过什么‘算了’,尽管他因为脸上那一道伤疤而变得长进,可这是报应,是他跟这种没心没肺的女人搅和在一起的报应,她跟他命里简直都犯了天煞孤星,撞到一起就是报应。 他恨,恨死了,恨她无知无觉,转身便将他忘的彻底,至今都是不知道。 他还年轻,不能做到跟大人物似的果断,兴许离那种境界差的还挺远,像他这种天生的小人自问是做不到。 做不到,那就只好继续恨着,等到她想起来的那天,他们再慢慢算。 这几天里,王佩珑的态度是一天到晚都在变,洪双喜的态度却一直没变,唯独心态不复当初那样良好,每过一天他都在心里告诉自己,这样的好时候不多了,等老板一回来就没了,他们这样虽不亲近,但同坐一车的距离也算是很近,她的胳膊软软贴上来,贴一秒就走开,微妙的触碰和距离,让他知道她是故技重施,在一点点靠近。 洪双喜犹豫了,怕一不小心又要陷进去,他原该和小婊子撇清干系的,可她硬是顶上来,他纵使外头杀人放火,可对着她的柔情,明知是陷阱的柔情,内里的火已经快要烧到脸上,他生怕他顶不住,自己的脸便会再添一道纪念。 他既这样犹豫,又三推四推地不上道,王佩珑就不由得着急了,不知道自己的美人计是不是使错了劲,还是使的不够明显,丑鬼的模样不知道经没经过女人,一个男人二十出头了总不可能连窑子都没上过——万显山玩女人玩的可多了,他就是不上,好歹也见识过呀! 她存了一肚子疑问,想要么丑鬼知道自己丑,于是干脆就看不上女人,他的癖好压根就不是女人? 五十天转眼已经过去三分之一,她想自己这出美女与野兽的戏码大约是砸了,既没有观众又没人叫好,现在丑鬼对她的柔情攻势不摇不动,让她第一次尝到了何为挫败,居然连个丑八怪都诱惑不了。 到第十六天的时候,王佩珑忍不住了。 小洋楼的门一开,她娉婷摇摆,面前是直线,她用高跟鞋走出曲线,一扭一扭地,亲自过去跟他说,自己带了东西,要独自出一趟门。 第四十四章 明月 这一次,洪双喜还是照旧在外面等她,他看她走路都摆的姨太太的款,脚下每走一步就意味着她离明媒正娶,朱门大户远上一步。 走远了走远了,早就走不回去了。 他觉得她就应该和他们这种人扯上关系,反正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就省了那些不该有的心思,别去别家祸害别人了。 他看她走过来了,就随口问:“还是老地方?” “.......”王佩珑持久地看看他,末了却答非所问:“欸,你是不是心里觉得我很烦?” 是,你很烦,你终于发现了。 洪双喜很想这样回答她。 “那好,我今天不烦你。”他装哑巴,可王佩珑像是已经看穿了他,自顾自说道:“我要自己出去,不用你跟着了。” 这次她说完,他倒说话了。 洪双喜想都没想,就说:“不行。” 王佩珑早料到他要唱反调,于是单手叉起腰,摆出辩论的架势:“欸我说你烦不烦,万显山是不是没说过你很烦,钱不是你的钱,女人又不是你的女人,你拿我看的跟肉骨头似的有意思吗?” 有意思,就因为是别人的,所以才有意思。 洪双喜瞧瞧她,是全身心地很统一,统一地想揍她一顿。 可惜现在这个时机不好,他还不能揍。 像他这样油盐不进,还装腔作势的家伙最是讨厌,王佩珑是摆出了架势要和丑鬼今天辩论出个结果来,没想到功力才发了两成就被打断、 “没用的。” 洪双喜本背靠在车门,这下倒直起来了,那两条腿是仅次于万显山的长,身高也足能傲视底下所有一米七五的汉子。 何况还是一个小小的她。 他双手环胸,难得地漏出痞气,左边上排竟然还生了虎牙。 “你藏的住一时,藏不住一世。” 他说:“我现在放你,回头老板还是要发现。” 王佩珑很少看见丑鬼笑起来的样子,心里小小地吃了一惊,甚至感觉有点万显山冲她大耍流氓时的神韵,而且他怎么那么高,之前一直躬着背还没发现,原来丑鬼站直了也是个大高个,生的那么高。 “你慢慢想。”洪双喜见她抬头仰视着自己,大眼睛依然在发射动人的光线,便忍不住多加了一句,话里话外都很有耐心:“不用着急,想好了再告诉我要去哪里。” 他这几句话已经说的很明白,甚至听起来还有点耳熟,可王佩珑却一点都不慌,反倒是有一种长呼一口气的感觉,是笃定了丑鬼内心有什么小九九,那些小九九是靠女人的第六感探测到的,她想自己或许是抓住了他的某些把柄,量他不敢不放。 这时她再抬头看他,就觉得他眼神变幻莫测,凶狠里却有种奇异的清澈跟透明,实在是很矛盾。 眼中的波光潋滟一收,她干脆直白道:“别拿话堵我,我这不是在跟你好好谈吗,你要什么直说啊,我能给的一定给你。” 她不知道自己有口无心,但是听者有心。 洪双喜的喉结一动。 他倒是差点就说了,说你,我只想要你。 可是这话让他觉得怪异,怪异的不合时宜,所以他说不出口。 最后他决定忽略她刚才那句话,又跟她磨叽了起来:“你之前不是骂我走狗,怎么现在想通了,要放低身份跟我谈?” “诶诶诶!话不可以这样讲啊。” 王佩珑反驳他道:“我对你向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没跟你见外过呀!” 她伸出食指,指自己头顶上那一片蓝天,意有所指一般的,笑着说:“把你当狗的人是他,又不是我。” 这话可一点没错。 他不说,万显山不说,但事实上,他就是别人的一把刀,一条狗。 “我要是他,我就不这样对你。”王佩珑很有心地察言观色,又说道:“你看你脸上这道玩意儿,估计也是他打出来的吧?” 洪双喜点点头,单手抚上了面颊; 半晌,他很突兀地笑出了声:“是。” 王佩珑于是露出会心会意的表情,还有一点儿吃到八卦的小惊喜:“我就说吧!” 这在她看来就是点到为止了,是聪明人之间的交谈,她累死累活,将心中的忐忑冰缩成面具,面孔上做的干净漂亮,是一点点的破绽都不敢露的,可每一句话在脱口前都是浓缩和精简,经过了反复演练,不演练根本就没法说下去的。 光是这样她手心都出了汗,王佩珑想自己真是疯了,这样青天白日地撺掇着旧情人的跟班去反头上的天,但凡丑鬼对万显山的忠心程度再高上那么一毫米,她这种行为就跟找死无异。 而洪双喜在她的忐忑中沉默,忽然开口:“先去吃饭吧。” 王佩珑一拨头发,眼不错珠地盯着他。 洪双喜继续说:“吃饭的时候,你最好仔细想,事后应该给我什么好处。” 王佩珑放下拨头发的手,暗自松了一口气。 事情成了。 心中的一件大事落了地,她重新恢复了轻盈灵巧的身姿,开开心心地指路去一家熟悉的西餐馆子吃饭,经过丑鬼身边时还心情大好地抓了他一把,在脖子上留下淡红色的三道印子。 “交易还没成,先给你盖个印!”她一头扎进车里,笑声咯咯咯地传来:“你要是敢反悔,我就恶人先告状,跟他说你对我动手动脚,让他身边的人先来打死你!” 洪双喜被她抓了一把,然而根本没觉得冒犯,就是脖子痒痒,和看到她被强邀来唱戏的那一晚一样,痒痒。 能被名伶光顾的西餐厅果真不一般,不是一般的好吃,量不大但是美味,洪双喜很少有机会坐到里面点上一客牛排吃吃,不是万显山不许,是他本人不适应,他不是那种能将刀叉使用得当的人,他有点像几百年没见过世面的老饕,是老式酒楼最忠实的响应者,身边烟酒不能离身,嘴里少了大鱼大肉就不行。 生嚼掉一块牛排再并上其他肉类若干,他感觉他饱了。 王佩珑坐在包间里,因为心情好,很大方地主动请了这顿饭,又点了一盘土豆色拉,格外加了肉汁的,坐在他面前一勺一勺地往嘴里送。 “你饱了没,要不要再点些别的?”她问他。 洪双喜摇头,也学她的样子,用餐巾擦了擦嘴巴:“饱了,要点你点。” 王佩珑于是又点了一块蛋糕,左一口右一口,配着土豆泥一起吃。 洪双喜知道她在借吃东西盘算心事,也不打扰她,单是看着,看她叉起吃的往嘴里塞,眼珠子小幅度地打转,媚眼是心不在焉地乱飞,嘴巴是红的沾了白的,白的是奶油,那红的是什么,哦,原来是她尖尖的舌头....... 喉结又动了动,他突然感觉他其实并没有饱,仍旧吃得下。 “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话是疑问句,他听了,却不正面回答,反过来问她:“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你老是背着万显山,偷偷看我。” 王佩珑吃了甜的就要喝苦的,这时就拿加了三块方糖的咖啡漱了漱嘴巴,说:“我觉得你大概是对我很熟悉的,但我并不熟悉你,所以觉得奇怪。” 说的是轻描淡写,却也伤人,有心人。 洪双喜掏出烟盒给自己点上一根,说话间就喷出一阵阵浓淡的白烟。 “不奇怪。”他说:“你这样的女人,不记得我才是应该。” 王佩珑狐疑地越过烟雾打量他,不知他到底是骂还是夸。 他们互相僵持一会,彼此都是无话可说的样子。过好久洪双喜才把烟摁了,问她:“说吧,我帮你一次,打算怎么谢我?” 王佩珑飞快地眼珠转了一圈,笑着跟他打马虎眼:“帮一次就谢一次啊,那我不是很亏?” “不亏。”洪双喜摇头,循循善诱一样地抛出条件:“你只要答应我,最后不跟他走就行。” 王佩珑心说我答应你个鬼,凤年走跟她走有鸡毛关系,她可是舍不得荣华富贵的,就算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干净听话的小情郎养着,那她也得是功成名就了之后,等功成名就了她才肯彻底收心,去跟凤年好好地过日子。 他怎么这么笃定,是笃定了她一定会舍不得凤年,要跟着他走? 搞什么搞,他算哪个葱啊! 可是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能说出来; 王佩珑假装思考了一番,貌似是很赞同地一点头:“行,我答应你!” 嘴巴上兜一圈,保证书都没写,算哪门子的成交,像她这种答应在她十几不到二十年的人生中已经不下几百回了,还不是毫无结果,不了了之。 她的语言就是谎言,她的保证保证也要打个问号,‘王佩珑’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不可信。 别忘了,她可是条美人蛇,是出尔反尔,咬了人都不眨眼的。 洪双喜熟知她的本性,当然不信她,不过口头上的答应也是答应,他要的就是这个,以后她就知道了。 .......... 是夜,临近十点快靠近十一点,小洋楼晃出一个黑影,那黑影裹得密实,还躬着身体,看不出真正的身材,只是坐上停在角落的三脚黄包车,一坐上就走。 她引走了最后两个盯梢的人。 眼看该走的都走的差不多,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王佩珑才叫看家的娘姨关掉灯,正大光明地从小洋楼的后门走出去,这次她的小聪明可用对地方了,最不怕的就是洪双喜这种人,她才不会傻子一样地把香粉弄的位置暴露出来,正好小玉的嫂子生了第三个孩子,她就很大方地放她回家里伺候嫂子的月子,还顺带让她从厨房间做了一大筐红鸡蛋带回去。 她就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半夜才能出门,不然干脆就别走,鸡蛋也没收了。 走出去的时候,王佩珑见地上自己的影子被树影分割成了好几小块,便感叹今晚月色真浓,真是叫人忍不住生出一种‘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感慨。 她读的书不够多,勉强算小升初的水准,这首诗便是她仅存的几首藏货了。 随着明月抛洒的前路,她哼哼叨叨,嚷着那首唯一背下的月亮诗,去找她的凤年。 第四十五章 倒霉 香粉弄,捌零肆号,终于到了。 真是安静,外面的马路没有车开,没有人往,周围的杂货店都关门了,里一层外一层的静,静的出奇了,四面环绕一般地将她包裹,镇定身心,也让王佩珑的内心涌起一股神圣的使命感,她好似现在才终于体会到红拂女夜奔时是带着何种心情。 被环境所影响,她那颗原本浮躁的心此刻也安静了,横竖凤年如今已是她的,他就在那里,现在是他在等自己,不是自己守在小公馆,在等他。 而且当初给她妈妈梳头发的老婆子,人家委实是老了。 老,心目却清明,老人家不问不说,单是拿出下人的本分来照顾,陈凤年病了,她就待他像病人;陈凤年闹脾气砸东西了,她就待他像孩子,孩子总是调皮好怒的,以她这样的年纪,犯不上再跟这种孩子计较。 当惯少爷的人,没落魄前本来就是个孩子啊。 王佩珑跟着老婆子上了楼,楼梯又窄又陡,每一步都生怕要踩下一块木头来,她不是没想过把凤年送去好一点的地方疗养,可是考虑再三,她自己是不怕万显山的,就是怕凤年又落进他手里,她一天到晚地提心吊胆,两边都难过。 幸好,凤年很好,很乖; 她来找他了,他闭上眼睛睡在那里,没有闹。 他倒是想的,可惜力气和头脑有限,闹不动。 王佩珑预想过很多种同凤年再见的场景,也对凤年如今的落魄做了深度的分析,但她没想到凤年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房间里有吊灯,就是一个小灯泡吊在那里,亮灯时泛着古旧老气的黄,是一丝温暖都没有的光线。 房间里还有床,不过床上睡的那个,不细看还真以为是个死人。 干净吗?不干净。 丑陋吗?不丑陋。 但是看见凤年这样,千八百年都不知道愧疚二字怎么写的她,还是愧疚了。 原先还怕凤年恨她,要跟她翻旧账,可是现在这样她知道他纵是想翻也翻不起花来了,凤年的骨相还在,然而人却是瘦了一大圈,几乎瘦到脱相,他那张脸还算洁净,或许之前因为瘾头发作时所流出来的鼻涕和眼泪都先一步被娘姨拿毛巾给抹去了,此刻他躺在木板制成的架子床上,眼皮闭的不踏实,似乎只是陷入了短暂的安眠。 她没有掉眼泪,而是转头去拧了一把热毛巾,把照顾凤年的事统统揽了过来,她帮他好好地擦了一把身体,给他换了新的睡衣,还顺势给他换了新的被套,尽管被子的霉味依然叫人作呕,是盖死人的味道。 其实她的手脚细致,做完这一套水磨工夫下来时间已经不短了,可她思虑再三,还是一狠心,身上的衣服都不脱了,宁愿隔着脏兮兮潮乎乎的破棉被同凤年挤在同一张小床上,她要和他在一起。 她决定今晚留下来,让他能够好好休息,至少别人都不在了,他的身边还有人,那个人可以在梦境中温柔地抱着他,让他好梦。 现在也只有她王佩珑不嫌弃,肯拿他这么个破落户当宝贝了。 她身上用的香膏没有变,还是耐冬牌,这股香气与满屋子的腐朽和药气格格不入,不过她也不是很在乎,她托付的那位老人家显然是非常有良心,是拿她的话当圣旨来办的,凤年就算被疾病折磨的再不堪,在这栋半拆迁的小房子里也不会被当成废物轰出去。 可是他们一男一女,一方拥着另一方,凤年的呼吸喷在她的锁骨,似有若无的,让王佩珑越睡越是恐慌,感觉还不如不留下来,她总觉得凤年是有进气没出气,而且她给他擦身的时候,看见他的后腰和肚子上都有满满几大块消不下去的瘀血和黑青,都是好一阵拳打脚踢才能出来的痕迹。 不用说了,一定就是万显山的手笔。 万显山,这个畜生。 她在黑暗中抱紧了凤年,明明刚刚看见凤年时的冲击那么大她都没哭,可现在想起前尘往事,还有新仇旧恨,她才终于想起来要落泪了。 真够倒霉催的,兜来转去,她怎么就离不开那个姓万的呢? 她可真是满腔气苦,自己的喜欢从来就不是玩笑啊,她说喜欢凤年那就一定是喜欢,那么多年,她汹涌的爱意总算找到个活靶子,可以尽情发射了,可这种喜欢却总有人不信,说你他妈的不配喜欢,然后还怕她不肯死心一样的,千方百计地要来挑战她的底线。 气死了,她真是要气死了。 所以怪谁?还不是要怪万显山,要不是他步步紧逼,她也不会在离开他之后转身就看上凤年,凤年与她相识的时机太巧了,兴许那时他不是他,他变成了别人,那么如今被她所爱的、躺在这里养伤的,必定也成了别人。 说阴差阳错可以,说她王佩珑不择手段也行,反正好戏已经开锣了,她的人生本来就是错的,只能一路错下去,错到底也是错,错也是对的。 眼角划出一道泪痕,她的叹息宛若流星,眨眼便是过去了。 从十二点躺下,躺到凌晨三点,身边悉悉索索,传来动静; 王佩珑被动地从梦中惊醒,并且感觉透不过气。 她的脖子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双手,那双手死死地掐住了她,是用了仅存的力气,只想要掐死她。 她的凤年眼睛都红了,狭长的水波凤眼成了贯瞳的怒目,明显已经丧失理智,在发疯。 他让她想起了那一日的玉楼。 愤怒、绝望,可惜有心无力,无能为力。 “去死、去死.....统统都去死......” 充血的眼睛看不清倒映的人影,鼻子里呼哧呼哧地喷吐着热气,天知道陈凤年使了多大的力气,他也就只能趁身边有人的时候才能发疯,不然他就要对自己发疯了。 他的眼里没有了温柔的佩珑,她的温柔是假象,他知道她披着的只是人皮,人皮里包裹了地牢里的恶鬼,他知道自己是不成了,来自地狱的嘲笑日日侵蚀着他,劈头盖脸的拳脚等候着他,在他们的管控下,每日的毒打跟吃饭一样平常,且理所应当。 陈凤年不能反抗,但是他把打他的人都记下来了; 没关系,他什么都没了,他就要被折磨死了,可是死也不能白死,他要掐死他们,他要他们陪他一起死。 王佩珑仰面,有意无意地挣扎着,她吃得多睡得多,力气在爆发时非常不小,其实应该能把凤年给推开的,可是她没推,心里单单想的是让凤年安静下来,那么她便可以继续安慰他,安慰到他不再发疯为止。 她只是没想到,没想到凤年的气性竟然受了她的亲传,竟也是那样的恒久。 可她的凤年毕竟是虚弱,在濒临窒息的那一刻,他浑身泄了气一般地砸在她身上,他的骨头真是硬,硌到身上必然是一身的淤青,王佩珑无暇去抚慰自己受了伤的脖颈,而是双手一伸,将他整个揽进怀里。 哄孩子一样地,她抱着凤年,掐了人的他比她还委屈,趴在她的身上呜咽,那种压抑地哭声渲染地她都想哭了。 这个可怜少爷啊,他刚才差一点点就把自己掐死了,可她保住了脖子,回过神来的时候甚至都不打算恨他,只是觉得喜欢一个人好难,她间接害的他家破人亡,好不容易来看他了,还要被摁着掐上一把,她可真是太难了。 王佩珑心里愧疚之余,还是没忘了她原本的打算。 她还在盘算着,要抢他的真心。 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不就只剩一颗心了吗? 她想自己真是坏的没救了,万显山害她,她也想害他,可是功力太浅,连带着害到了别人,他们之间是个无限的循环,年轮似车轮一样地翻滚,真不知一辈子得害死多少人。 貌似说来说去,也只能怪自己倒霉,她这么个标志人物,不论是混迹市井,还是放在人才济济的大都市里,那都是很有远见和魄力的,她好不容易才喜欢上一个人,想用自己的方法去宠他爱他,可她爱着爱着,还没真正爱出个名堂,就爱出了一地鸡毛,爱的鸡零狗碎,不成个样子。 师兄说的对,她拿烧铜铁的方法去炼真金,她和凤年都很苦。 可她好端端的炼什么真金,她炼的明明是他的真心。 好戏已经开锣,演不演,演的好还是不好,都不是他们说了算,她很清楚这一点。 快了,就快了。 她搂着凤年,将吻印于额头,感受他的气息渐渐趋于平缓,像是和以前一样,用说悄悄话口吻,轻轻说道:“今天来的太急了,先给你盖个印,以后有我时常过来陪你,你慢慢慢慢的,就不会再痛,更不会害怕了,好不好?” 夜风吹来丁香花的气味,也算苦难中的一丝慰藉,陈凤年早已筋疲力尽,把头靠在她怀里,只有呼吸,没有回音。 果真如她所说,她一来,他便破天荒地睡了一个好觉,女人的温暖如春风一般烘吹着他,他在梦里甚至反手抱了回去,生怕这股风眨眼便要消失不见,他受不了寒冷,受不了疼痛,所以抱的紧紧地,他潜意识就知道,不能失去这最后的依靠。 王佩珑点灯熬油,睁着眼睛,抱着他坐了一晚上。 转到隔天,她从凤年的胳膊里抽出自己的一双手和一把腰,外面是天蒙蒙亮的清晨,万籁俱寂,亦是门口菜市场和闹市开场前最后的宁静,她要趁着这股宁静出门,必须得走了。 凤年昨晚不惜力气,把她的脖子被掐出了痕迹,王佩珑不得已围上了一条小方巾,收拾好着装后,她俯下身凝视着凤年的样貌,就见他褪去了发疯时的可怖,熟睡时依然安静地讨人喜欢,便觉得自己这一回没白来,她的心肝宝贝还是宝贝,一回生二回熟,这一次她在给自己挑男人这件事情上,并没有看走眼。 老婆子送她一直出了弄堂口,她往她手里塞了一把钱,老人家推脱着不要,只是夸她生得好,越大越漂亮,越大越像她妈妈了。 王佩珑承认前半句,但否认后半句,她总觉得自己那个不争气的妈太不争气,比不上她的女儿,她的漂亮只是漂亮,没有灵气,更没有活力。 她一晚上没睡觉,可头脑还是够用,先打道去新亚简单吃了一顿早茶,吃的时候有戏迷认出她了,掏出铅笔和白纸要叫她签名,王佩珑跟女王出街一样的一个个签过去,然后有条不紊地又打包了两笼小笼包出来,就近打街边招了黄包车。 在车夫一路的吆喝中,她离开了这块地方。 等洪双喜照常来接她的时候,她已经站到门口,招呼他来拿小笼了。 第四十六章 离不开 洪双喜手下的人被她摆了一道,大晚上跟到村里去看人家坐月子,他倒不生气,只是纳闷姓陈的小白脸到底有何种魔力,王佩珑白日里总给他甩脸子,连老板那里她也甩脸子,可昨天仅仅是放她出去呆了一晚上,她回来就又变了,看着真是高兴的不行,是打从内心生出来的高兴。 这种高兴只能娱己,叫别人看见了,只会刺眼睛。 她脑中没那个概念,不知道她只要一高兴,许多人就要因为她变得不高兴了。 洪双喜本是很见不得她高兴,可转念一想,他又认为小白脸真是非常可怜,莫名其妙就被万显山和王佩珑这一对坏出黑水的坏种互相盯上,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他们博弈的筹码,是那个较量的中心,他们较量的是结果,不是为他这个人,小白脸活着是受罪,死也不一定能得个好死,这就是命。 他跟她不同,早上吃过东西才过来的,王佩珑这样大白天地站门口跟他打招呼,又是叫他进去喝茶又是拿小笼,显然是有拉拢亲近的意思,这一分亲近难得的很,叫他觉得自己终于被高看了,她那三道指甲印还留在他脖子上,他们在万显山的眼皮子底下,竟然成了一国的人。 不论是被动还是主动,他又和小婊子搅和到了一起,这个事实有点刺激到了他,让他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听从她的召唤,乖乖地走上前,接过她特意为他买的小笼包,一触手,还是温热的,并不凉。 王佩珑的脸有些苍白,是熬夜熬出来的白,气色也不好,不过单看眼睛也是神采奕奕,她非常感谢丑鬼的帮助,但也时刻提防着万显山座下的首席恶犬反扑,她不能靠一顿饭和一两个媚眼就拢住他,她还得全方位地改了态度,叫丑鬼舍不得把她供出去才行。 “昨晚的事,你别放在心上。”她别开脸,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说:“我就是很烦被人老跟着,所以才叫小玉引开他们而已,不全是针对你的。” 按照她这样自私自利的本性,能说出这种话简直就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可洪双喜甘愿受骗,居然还觉得很动听,更由衷地说道:“三少爷好福气。” 王佩珑似乎更不好意思了,故意含笑道:“你也别这么说,谁跟我扯上关系都没好处,天知道姓万的处置起人来是个什么样子,我看我早晚也是打入冷宫的命.......” 她和他有了心照不宣的秘密,所以说话也带了些神秘性,全部都是说半句留半句。 洪双喜从她脸上瞧不出什么,便站在门前又跟着说了几句闲话,说的时候也是有来有回,非常的和平,他们两人似乎都忘记了彼此丑恶的嘴脸,根本没有往常剑拔弩张的气氛。 他拎着那一盒子白得来的小笼,回到车上才反应过来他们刚才聊了什么,王佩珑那就是蹬鼻子上脸,是真不打算跟他客气,直白地说明天还得出去一回,叫他趁早地把人撤干净,别再苦哈哈地蹲一晚上了。 她这就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洪双喜心想,这才短短一天啊,一天的功夫,她仅仅是用几句好话哄住了他,然后就开始跟他蹬鼻子上脸了。 厉害,真的厉害,是个人才。 他不在这件事上插手,是因为他看出这场罗曼蒂克的爱情,其实大多时候都是女方的一厢情愿,好比海市蜃楼一样,能维持下去就很不容易。 而且别说小白脸无情,就是小白脸愿意和她谈谈爱情,小鸳鸯重新飞进一处被窝里,那也是偷来的,他们相处的光阴和时间都是偷来的,还没开始,就埋藏了那么多隐患。 所以露水鸳鸯,说到底也只能是露水鸳鸯,他们好不了。 他们的那个小姑娘啊,她可真是太骄傲了,自骄自傲,几乎还带了点沾沾自喜的意思,自以为把所有人都看透了,看破了,可最终她自己也不免落入俗套,简单地以为瞒住万显山一个便能得享太平了,全然没想过其实她的心事和算盘同样很好猜。 甚至洪双喜都不是猜,他是一针见血,第一眼就看透她了。 既然打定主意要拿爱情做借口,那么王佩珑第二回去看凤年,就带了点舍己为人,感动自己的意思了。 一回生二回熟,这人呐,胆子大了什么都好说,要不是小玉被扣在姑嫂那里来来回回地请不出空隙,那她简直恨不得白天就要出门,这是想人想的厉害了,她连月亮都不想等了,连诗都不肯吟了。 这次凤年倒像是和她心有灵犀的,她去的时候他正好醒着,他是睁着眼睛的,而且看得出比上回干净,大概是额头上的伤口结痂了,不发紫的缘故。 她从婆子手里拿过红药水,用棉签蘸了一点点地给他涂,现在改成他是冰雕了,不闹不动不说话,偶尔伤处的皮触到药水犯疼,他的眼角就是一抽,好像是他这个人在沧海横流中漂浮许久,恍惚还记得什么叫痛感。 王佩珑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觉得这是一种无声的责怪,凤年的嘴不会骂人,但意思却是这个意思,他用静默作诘问,问她为什么还有脸来。 干坐着不好,起码对身体恢复不好,其实她不光有脸来,人也是特别不客气,先入为主地便接管了他的起坐,心说这人还是要多接接地气,多动一动的好,于是也不劳凤年费心,自己脱了鞋上床,一点一点地从脚踝骨捏起,都捏足一整个下午了,她任劳任怨,是真心地,要帮他熟悉肌肉活动起来的感觉。 幸好掐脖子的事情也没再发生,陈凤年如今整个人都处于混沌,但也知道什么叫礼貌,她把他的左腿放下,他也很自觉,又把右腿抬起来,径自架在她的膝盖上。 基本的认知和触感,他还是有的。 女人和老婆子还是挺不一样,具体能影响到好多细节,比如日常的梳洗,还有晚饭的质量,尤其陈凤年是染了好多瘾头的,额头也总是低低地发着烧,一旦闹病来几乎疼的满床打滚,要活生生蹭掉一层皮。 只有王佩珑能哄住他。 帮朋友尚且不要帮的太过,可是相好一场,却要帮到底的,她过来之前还买了好多东西,不过没敢全部带到这里,只是东一盒西一盒,不过一两天,就满满当当放了半个屋子。 她在心里美滋滋地夸赞自己,觉得这样很好,却不知道落到陈凤年眼里,她这就是看人不起,她在贬低他。 王佩珑毫无察觉的,不知道自己是被凤年又记了一笔。 由于第二天还有戏要唱,她不能久留,只是略坐坐,趁夜来趁夜走,走的时候是毫无响动的,是踮起了脚尖蹑足前行,还是像做贼一样。 不过她走的时候,那些桌子上的点心和日用品也都尽数不能用了。 它们被人从高级洋气的商行里买来,是卯足了劲想要被使用,想要在别人手里发扬光大的,结果一到了这里,它们转手便被人掼到了地上,有的碎了有的没碎,稀稀拉拉的声音碎满了一地,这里面同样亦混合了某种心碎的声音。 窗外斜挂着,依然是丁香花的枝梢,那香气依然是慰藉,只是闻得久了,再掀不起一丝涟漪。 这是第二次。 第三次来,王佩珑来的更早,她晚饭不吃就来了。 他们都和小孩子一样,你欺负我了,我也要报复回来,跟过家家的性质差不多,这次她带的东西更是密密麻麻,摊开在床上都不够放,是笃定了凤年丢不过来砸不去手,他的冷漠不能吓退她,她是火焰,她想燃就燃,她自己就可以燃。 楼下热水壶热了,她买了杭白菊,特地拎上来泡上两壶,顺便喂他喝粥。 喂着喂着,陈凤年手一挡,打到了碗的边沿,粥全翻在她身上。 王佩珑被烫的不轻,就掏出手帕去擦,擦的时候凤年就看着她笑,笑也不是好笑,是很叫人伤心的那种,比冷笑还过分。 “哎呀,你喝粥的时候乖一点,不要乱动。”她起身又重新下楼端了一碗上来,从头到尾都不对他发脾气,可语气却是带了些许嗔怪的。 “虽然伤口结痂了,你这里的阿司匹林和杜冷丁也是不能停的。”王佩珑搅动粥里的瘦肉和菜丝,撩起来吹了又吹,确定不烫了才递过去:“来,再喝一口,喝完我们就可以吃药了。” 陈凤年一直对她的细致和温柔冷眼旁观,但是勺子递到嘴边,他还是吃了。 地牢里时刻都吃不到一顿饱饭,他不知从何时起,就已经向生存做了妥协,不论遭受何种打击,他都不能和自己过不去。 所以先吃吧,吃饱了他才有力气,才能继续和她做单方面的斗争。 王佩珑耐心地喂了一整碗粥,看凤年全部吃下去了,她也由衷的高兴,觉得一个人好起来的前奏就是胃口变好。 只要能吃就是好的。 陈凤年还半躺在床上,眼看她搁下汤碗,依旧面无表情,只是说:“要走了?” 王佩珑点点头:“我知道你生我的气,但我知道现在跟你说什么你都不会听的,所以我过来只是来照顾你,你对我好还是坏都可以,我求的是一个心安,问心无愧而已。” “你搞错了。”陈凤年的眼睛盯着下半身盖的薄毯,并不看她:“我不生气,我只是不想见你。” 王佩珑的指甲刚才一直摩挲着旗袍上的丝线,这时就抬头:“是吗?” “是。”陈凤年把头转向窗户,眼中空无一物:“走吧,以后不要再来了。” “我不来你一个人怎么办?” “不怎么办。” “那你的瘾头发作呢?这个会生生把人疼死的。” “那就让我死。” 心平气和地打了几个来回,王佩珑被他堵的满心烦躁,就不太愿意说话了。 她不能骂他,也不能纵容他,动辄就把生死挂到嘴上不吉利,这不是凤年现在该想的事情。 她自己不吉利可以,但是凤年不行,他肩上的担子是很重的,是她强迫他挑上去的。 因为她看上了他,他最好乖乖地陪她一生一世,别动不动就闹着要死。 况且真要寻死的人,是不会放到嘴上,亲自说出来的。 第四十七章 放不走 陈凤年总以为,一次两次,顶多事不过三,她总有不耐烦的那天。 但很可惜,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 他本来是个一事无成的少爷,然而身心都得到照顾了,他的头脑便也日渐清明起来,白日寂静的时分,他在打完杜冷丁后会得到片刻的安宁,那时他就坐起来,努力看向窗外,他第一次那么认真地看太阳升起,看夕阳落下,他觉得他能想明白许多事情。 左腿的小腿骨动起来还是有点痛,不过还算运气好,在彻底打断的前一天柳先生的人带他跑了出来,可是出来他才知道爸爸、还有大哥二哥已经惨死,他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只是觉得迷茫,柳先生的行程是很紧的,他知道他很忙,忙到连爸爸和大哥二哥的全套入殓都没法办,他连他们埋在哪儿都不知道。 腿脚不能动,那能动的就只剩了五官,陈凤年发觉自己的听觉变得灵敏了,或许是这里白天都不会有多少人来往,所以每次佩珑来的时候,他都能分辨出她是从哪个方向,她又拎了什么东西,又穿了什么样的鞋子。 她那鞋子一定是高跟,走在地上踢踢踏踏,听上去跟跳舞一样,不过也有点心急,是故意要他听在耳朵里的那种急。 比如现在,她已经走到了门口,还有几步就要上楼了。 人还没上阁楼,声音就先传过来。 “凤年,我来看你啦!” 陈凤年下意识地动了动嘴,想应她一声。 可是那嘴皮子只是动了一下,然后又不动了。 他们如今相处的模式就是老三样,上来先是伺候吃,然后就是伺候卫生,如果明天没有场子要她去,那今晚他们两个就可以各自睡一个整觉,她能搂着他睡满一晚上,睡熟了睡深了还会说梦话。 陈凤年每到那个钟点,一半时间都是干瞪眼不睡的,但是耳朵一直不闲着,听佩珑叽里咕噜地咕哝什么,有时还要拿住自己的指头,或是他的指头塞进嘴里磨牙,睡相是毫无防备的娇憨,那时候他的视线就会从天花板转向她,觉得她没有那么讨厌了。 他认为只有此刻的佩珑是毫无隐藏的,她在睡觉的时候才终于卸下面具,以真面目示人。 可是有时佩珑也不睡,是下了戏回家补过觉才过来的,然后情况就改成陈凤年装睡,但是装的也不长久,他每过三四个钟头就要打针,佩珑熟练地从床底下抽出柳先生留下的小药箱,抽了药水亲自给他打。 他不问,她不说,两个人都有一股子‘憋’的心劲,都在心里暗暗地抬举对方,看到底谁能坚持的最长,谁才是憋不住的那个。 可是他们想的一样,行动却是不一样。 王佩珑首先就觉得自己能安排的光阴非常苦短,让她‘憋’的很累。 万显山人是没在,可他的阴影无处不在,大晚上都有人打了电话过来,她那时正好在家,接起来问了声‘哪位’,对方也不说明是谁,只等确定是她的声音后,下一秒就挂了电话。 .......阿哥诶,这可是大晚上啊,换谁谁都遭不住,王佩珑放下电话,想明白后顿时就被吓出一身汗,是实打实地的被吓了一跳,而后便连着三天不敢出门,怕再有人大晚上地来查岗,她被万显山的手段搞的心脏嘣嘣乱跳,几乎要守着电话过日子了。 都是一通电话惹的祸,害她在小洋楼老老实实守了三天,除了丽都以外是哪里都没有去。 可老实不是她的本性,再说外头也总有人不肯让她老实下来,要催促着她去动。 老婆子不知道租界,但是丽都的路她认识,所以一大早就搭了车过来,老房子是不接电话线的,她只好亲自过来告诉她,就站在丽都门口,说希望小姐能过去看一眼,那位先生望着窗口望了三天,昨天晚上突然就跟发疯一样,而且不是正经疯子的那种疯法,具体的还是要她去看一看,她年纪大了,看到这种场面也有点压不住。 王佩珑一听这还了得,本来师兄还要留下来和她对一对新戏的脚本,她也摆摆手说不对了,下了戏就急三火四地赶过去,嘴巴上的胭脂都没擦干净,以至于红艳艳的,显得气色格外好,竟然叫陈凤年看见的时候还恍神了一下。 他前些天都没正眼看过她,都忘记了佩珑真正的身份——梨园出了名的花旦,越剧皇后啊! 可惜恍神过后,他还是老样子,眼珠瞪的老大,眼白也充斥了许多红血丝,整个人就保持着上半身一半坐起来的这个动作,直愣愣地对着墙壁瞪眼睛,一副中邪被魇住的模样,难怪婆子说不是寻常的发疯,这么看的话倒是有点精神癫狂,几近错乱的意思了。 嗓门明明就不大,还偏要装的强硬起来,陈凤年看见她,眼白不光是红,甚至还要喷火了,顺手扯过手边的枕头就朝她面门上丢,嘴里骂道:“说好的让我一个人死,你自己捡高枝,要飞就飞去吧!这时候还来做甚么!” 枕头就近扔到她的鞋尖前面,王佩珑就弯下去捡了,捡完却又被烫了一下,是凤年又把泡茶的搪瓷杯掼到了地上,里面的热水有一些弄到了她的鞋面上。 这回她可是没法再去捡了。 “走吧!你给我走!”当着她的面,陈凤年骂的越来越痛快,倒垃圾一样地往外倒:“就当我当初瞎了眼,被一个戏子勾了魂,现在你翻身得意了,还用得着你自贬身价跑来管我?!” 他一句一句地骂:“走吧!你走!从今天开始咱们一刀两断,我不要你了!” 王佩珑起先听他的话过分,心里还有点受不了,但她王佩珑是什么人,听着听着就平静了,都不用他再废话,一个转身就从楼梯上走了下去,又留他一个人在阁楼上,这样最好,他骂再多,门给他‘砰’地一关,想听也没人听了。 然后陈凤年就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咳嗽咳的震天响,咳完果然就不骂了。 他喘着粗气,盯着她离去的楼梯口,脑子很明白,可眼里依然充满了受伤,那眼神类似于被抛弃的幼犬,泛着湿漉漉的雾气。 他刚才骂的畅快,刹不住车一样的,心里知道结果,也终于骂走了最后一个愿意搭理他的人。 什么时候他成了这样的人,需要假模假式地贬低别人,诋毁别人,靠这个才能撑起自己的自尊,他分明记得他原来不是的啊。 这样不好,这样真的不好。 他自己知道,所以才更觉得可悲、可怜。 有什么顺着他的鼻尖淌过,一滴两滴,划过面颊和嘴唇,最后滴到被单上,漾成一个个深深浅浅的小圈。 刚才咳的那么厉害都没人理他,门口似乎也安静了,再没有传来什么响动。 鼻头一酸,陈凤年呆呆地望着佩珑走过的地方看了许久,而后把头埋进膝盖里,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 ......... 正是放肆流泪之时,却是有一双手轻轻搭上肩膀,手背的皮肤细腻、白皙。 陈凤年抬头,这回是真的愣住,刚才是不可置信,此刻依然是不可置信,不知道佩珑为什么还在这里,她竟然还在这里。 王佩珑把手里的热毛巾摊开,敷到他眼睛上,然后仔细地给他擦干净了脸蛋,毛巾是热的,不过话是冷的:“我是戏子不假,不过也不见得就喜欢被人不分青红皂白地指着鼻子骂,等下看你吃完饭打完针我就走,以后要死要活都随你,你这里我不来了。” 陈凤年被她这样一冷一热弄得早就晕了,就感觉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回暖,一点点焕发了生机。 可是他到底心里记恨她,忍不住就要嘴硬:“那你现在还管我干什.......” “那你要不要我管?” 王佩珑抢他一步,忽然压低了声音,干脆利落地就凑过去,凑的很近很近,两只大眼睛要看穿他一样:“你到底还要不要我?” 陈凤年猛地被她问住,只顾盯着她,脑中是一片乱麻。 “说啊!”她不放过他,大声质问:“是要、还是不要?!” 陈凤年有许久都没有作出回应,是切实地被她唬住了,心中隐隐地知道哪里不对劲,可是佩珑用语言激他,强迫他,他再不济,说到底也是个男人。 她对他好,他觉得可恶;她不来,他又觉得她是亏心。 可是这样总比没有好。 失去了她,这往后的日子也就丧失了许多可能性,这才是他最无法忍受的地方。 别人不了解,可佩珑那么聪明,大约是能猜到的。 他迫切地需要她,需要这种温暖。 他比任何人都离不开她。 真是一招神来之笔,片刻便将他打回原形,原来一切还是没变,他不过是瘦了点难看了点,骨子里仍旧是那个性情温和、耳根子软的好少爷。 ——如果不是那么好的性情,如果不是那么好的男人,那她也不会这样要他,豁出去一样地就要他。 佩珑就在跟前,伸手就能触碰到,他也真的碰了,左手试探地按上她的背脊,声音也是试探,是对自己的怀疑。 明知自己跨入了一场由她设计、编织的陷阱,可他已经无能为力。 陈凤年露出苦笑,这一笑也出了他这些日子积攒的,最后一滴泪。 那一滴水珠掉在被单上,一样是不大不小的圈,似乎冥冥之中是某种隐喻,让他被生生圈死了,走不脱,逃不开。 把头埋进佩珑的怀里,他彻底投降了,认命般地,说: “要的。” 然后不等她说话,他又不知从哪里爆发出力量,一下把她抱的紧紧的,又是重复,又是呢喃:“这次不行、不准走!不要走、不要再走了.......” “好好好、我不走,不走......” 王佩珑刚才耍横倒挺厉害,此时反而显得不敢相信,连高兴都忘了,居然傻傻地又跟他确认一遍:“所以,你刚才说出来了是不是?” 她指指自己,又指指他:“你真的.....要我?” 陈凤年直直的看向她:“要。” “不会反悔吗?” “不会。” “万一以后有别的人来找你,要你回去怎么办?” “不会的。” “那如果是柳先生呢?” “不要他。” 陈凤年心如槁木,在佩珑毫无死角的盘查中闭上了眼睛,时隔多日,她身上的暗香依然可以麻痹他的神经,叫他心醉,从前可以,现在也可以。 于是他口中来回反复,没做任何多余的修饰,只是说着:“从今以后,我只要你。” 第四十八章 遥遥知我心 王佩珑觉得她赢了。 就算不是大获全胜,那也是一场半赢,她自己并不自由,可她却得到了凤年,他从某种意义上也代表了她对万显山的抗争,亦是对自由的渴望,是的,这就是她的渴望,说的冠冕堂皇的,她承认她很装。 真是紧张的心脏都要蹦出来了,更有种开天辟地头一遭的刺激,正经姑娘是决计做不出这样的事的,逼一个人半死不活的男人要她,还要他发誓不离开她,这样简直太不矜持,太不含蓄了。 不过还算凤年识时务呢,不然真的打定主意跟我一刀两断,又或者真的不要我了,我又要费劲巴拉地去下一个,到时候这一切还得重头来一遍,那才叫浪费时间。 她如是想。 两名当事人身临其境,看不清楚,殊不知她那种独特的死缠烂打,还有话里话外的蛮横和逼迫,有一点是一点,全都是随了万显山。 越是恨他,越是像他。 王佩珑刚才差点呼吸都不敢呼出来,屏息凝神的就是在等凤年这句话,现在终于等到了,她那心情何止是一个澎湃汹涌,只是碍于此刻屋里的整体氛围,她不好高兴的太明目张胆,便只能往前又挤了挤,更方便凤年将她整个抱进怀里。 既然凤年被她正面手松反面手紧地调教顺服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她发挥演技的时刻。 论演技,她是没有卖弄的余地,不然大约也能熬成阮玲玉那样,除了越剧皇后,说不定还能得个电影皇后当当。 晚饭前他们俩这场看似是世纪复合的戏码终于落幕了,意思就是两个人终于和好了,再也不用憋来憋去了,王佩珑亲自下厨,用有限的食材炒出了韭黄炒蛋,还有黄瓜炒蛋两道家常菜,在吃饭的时候一块一块地给凤年夹,夹的时候面孔浮着盈盈浅浅的笑意,不声张但有暗喜。 陈凤年由于认命了,自己也确实是因为佩珑消失了三天才发的疯,这时就一概受用,恢复一分两分公子哥的本性,也有点习惯起别人的服侍了。 吃的时候,王佩珑偶尔转过头和老婆子说说油盐酱醋的日常问题,偶尔又是一个人捧着一小碗白米饭在那里笑眯眯的左右看,那碗米饭本来就盛的少,她统共也没吃几口,好像光看身边的人吃下去,她就可以饱了。 好容易挨到晚上,她理所当然地占据了凤年身边的位子,和之前来的几次不一样,因为之前她并不是那么地理直气壮。 凤年不打针不喊痛的时候就跟个普通的病人一样,她说到有趣的事情他也会笑一笑,不有趣的就不笑,生来就是孩子心性。 王佩珑说说停停,不时地就要把手伸到睡衣里去摸他的胸口和肋下,感觉那皮层组织是特别的薄,还有皮下的肋骨是特别的硬,根根分明的,他每一餐吃下去的东西根本没化成肉长到身上,简直是白吃了。 她暗自握拳,决定下次好好做上两道拿手好菜,重新把凤年喂得胖起来。 陈凤年在她面前是闹了也哭了,极致的脆弱后反倒让他稳重了不少,他如今倒是分外的听话,佩珑要他躺,他就乖乖地躺着不动,只是床板太硬,硬的让他说了一句:“我背上疼。” 王佩珑一听,一下就翻身起来了,用手在他背上摸来摸去的,半天才摸到尾椎骨那里有个凹陷,便问道:“是这里吗?” 陈凤年也没说是或不是,只是自顾自地回想起来,说道:“有一次他们晚上兴致好,就卯足了劲冲我腰窝子那里踹,可能是想把我踢到瘫痪。” 王佩珑说:“那你护住要害的地方,多少也要躲一下的呀!” “没用。”陈凤年说:“我怎么做都是错,他们就是想打死我。” 这种话王佩珑是听不得的,于是手也不摸了,单是为凤年难过着,安慰他:“没关系,等你好一点,能下地走动了,我请师傅来帮你正正骨,保准恢复的和从前一样。” 陈凤年没有意见,好像甘于听她安排:“好。” “那我们顺便也把那个瘾头戒掉。”王佩珑说着,又撸起他的袖子管,凤年的右手很干净,可左手臂上却已经扎满了针孔,看着简直触目惊心,让她看一次就抽一口凉气,又是心酸又是心惊:“照这么个剂量地每天打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陈凤年也随着她的目光看了眼自己的手臂,眼神很麻木,并无一丝悲喜,照例只是说了一个“好。” 到了凌晨三点的时候,他又疼起来了。 王佩珑灯都来不及开,摸着黑去找箱子,急急忙忙地为凤年打了一针,从找针管到抽药水,期间他总共疼了十分钟不到,然而浑身上下,连头发都湿了,被一阵一阵的冷汗打湿的。 陈凤年看她忙上忙下,柔软的身躯一会儿踩到地上,一会儿半只脚一跨又爬到床上,何止是灵活,就跟白素贞露出蛇尾巴似的,便不由得笑了:“每天都要发作两回,真要命。” 王佩珑看他笑,也就有闲心跟他继续打趣:“说来说去还不是得靠我,没了我你就得自己爬下去找箱子了!” 陈凤年很认真地想了想,同意了她这个说法:“是的,没了你是不行。” 这句话毫无水分,但是也没有别的含义,可正巧就对了王佩珑的心窍,让她感觉自己是被需要的。 看吧,凤年缺了什么都可以,唯独少了她就不行。 她养了一个少爷,正宗的大少爷,比她还正宗。 她忙活完了,便又躺下。 这床有点小,一个人平躺着,另一个人必然就要侧躺着,她的头发刚沾了枕头,就听见凤年的声音又响起来。 “其实,我还是很想不通。” 他面向着天花板,说道:“为什么一夕之间,事情会变成这样。” 王佩珑侧躺在他旁边,等的就是这个表演的机会。 她这时就装出非研讨组屈,非常懊悔的样子,好掩盖住她的别有用心,喃喃诉苦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一夜之间,陈家就那么败了,人就那么倒了,我第二天去打探消息的时候什么都没打探到,只听说小少爷是保下的,另外两位少奶奶却是一死一逃,师兄说可能巡捕房里也有万显山的人,也有黄老板的人,这些都是他们串通好了的,算计你家大少爷和老爷的事情从很早就开始了。” 陈凤年听的很仔细,将每一个字都细细地作了分辨,这时就忍不住追问:“还有呢?” “还有啊........”在凤年面前扯谎,比在柳先生那样的人面前容易,王佩珑梳理主次,非常详细地把自己摘了出去,又把知道的人拖了进来:“真要说起来的话,那这件事里可能也有我的问题。当初万显山第一次来小公馆做客,我就说这个人不好,原本想要叫你小心他一点,可那时偏偏我们戏院的戚老板被他的人抓住要挟,说丽都如果能让他们入一股子拿分红是最好,如果不能,他们也不勉强,只要、要......” 说到这里,她故意地拖延了好几秒,让凤年更加着急,使劲翻过身体面对她,一把抓住她的手,声音听着都急了:“只要什么?” 王佩珑垂下眼睫,是表明了这其中有难言之隐,叫她非常的羞愧。 凤年的眼睛一直盯着她,她知道,所以明明是十分的演技,她拿出了十二分,面上是欲言又止,止了又止,最后才下定决心一般地,说道:“他们说,只要我肯出去陪他们的万老板一晚上,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 陈凤年一听,明白了。 “难怪。”他又把头转了回去,对着空气道:“难怪那天他带着人来小公馆讨债,你一个人就把他劝了回去,原来是这样。” “他那是阴魂不散,我跟他周旋了那么多次,到底也没有去。”王佩珑又说:“我还让他们把眼睛睁大看看清楚,我说我的靠山姓陈不姓万,现在和我好的是市-长家里的三少爷,他姓万的是我什么人,连人都不是。” 她顿了顿,小心翼翼地觑着凤年的脸色,好似欲盖弥彰地问他:“是不是就是这句话,刺激到万显山了?” 凤年呼吸沉沉,半晌才摇头,说不关你的事。 这回他的语气又温柔了一点,想必是知道他之前都是误会她了吧。 王佩珑感觉凤年的态度有些松动了,于是趁热打铁,又趁机攀扯了许多万显山的坏话和劣迹,而且有一个算一个,她对柳先生也颇有微词,认为他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不信任自己,不相信自己能照顾好他,真是有眼不识好人心。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脸不红心不跳,单单是看凤年的鼻子挺翘,侧着看就跟挺拔的山峦一样,有起有伏,于是心里就很欢喜,觉得一个男人生了这样的鼻子真是难得,他那眉骨和颧骨瘦下来的时候简直就跟外国人一样,真洋气。 现在是难看了点,那是凤年还没胖起来。 等他身体恢复健康,那张脸重新焕发光彩,乖乖,放出去不知道有多少女人要爱死他。 她早看出来了,像凤年这样的男人是最能激发母性的,女人要不就是喜欢被绝对的上位者强硬地压上一头,要不就是变成上位者去掌控别人,他是后一种。 不过晚了,她先下手为强,谁敢来抢,她就弄死他。 这一晚,王佩珑拿出看家本领,费了许多口舌,又赔上许多小心,终于把凤年给哄的回心转意了。 等到两人一起犯困的时候,他们又恢复往日熟悉的睡姿,身体依旧非常缠绵地纠缠在一起,无法分离。 ............ 王佩珑安安静静地睡了一整晚,没有磨牙,没有再说梦话。 也对,她已经取得了凤年的信任,就不用再靠这些小把戏来讨巧了。 洪双喜吃完饭来找她,大中午隔了老远,就听见小洋楼里飘出来的声音。 小玉去开门,一开门那声音更大,好像是拿大喇叭围着整幢楼在放,关掉的话可以绕梁三日,闭起眼脑中估计还有回响。 王佩珑开了一瓶红酒,白天就把自己灌到微醺,是心情大好时才会有的举动。 她没听见他来,也没觉得音乐开的太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下人们的日常工作,总之小玉回来的时候,她正一个人扭着胯,挑了兰花指,跟那台老式留声机有一句没一句地唱,曲子是天涯歌女的曲,调是扬州的调,从词到句都是靡靡之音。 不唱戏文的时候她那声音偏于圆润,没有那么尖,所以唱起来效果非常不错,洪双喜站在玄关听她从头唱到尾,甚至觉得她比唱片里唱的还要好。 那歌词唱出来是这样的: “天涯呀海角; 觅呀觅知音; 小妹妹唱歌郎奏琴; 郎呀吾们俩是一条心........” 第四十九章 一日蜉蝣 万老板的车子,还有他那个车牌号在上海都是有名的,最新款奥斯丁,黑漆的车皮,到哪里都值得人看上一眼。 开老板的车子绝不是贬低,反倒是一种荣幸,洪双喜有时觉得这荣幸是万显山强加的,有时却也感谢他,毕竟这些日子他享受到了许多从未享受过的待遇,而且她是当面答应的自己,说以后绝对不会和小白脸一起走。 答应过,就不能反悔了。 先前他还是很有兴致地看,看她微醺地摇摇摆摆,那身姿并不比台上差多少,而且若不是那曲子和歌词太单调,听多了简直有点魔性,那他一定会在原地站上许久,因为他觉得她这样真是好看,窗帘、阳光、旗袍、留声机,一切都是刚刚好,渲染的一室活色生香,跟画出来的一样。 王佩珑的酒量是深藏不露,微醺其实也是装出来的,她觉得她除了此刻的高兴不是装的,其他基本上都是做戏,反正能骗过别人就行。 可惜这样的魅力不能时刻发散,只能演给她自己看,有时也真是很寂寞啊....... 她关掉留声机,转身才发现丑鬼站在那里。 洪双喜倒没那么好心,不过的确是来提醒她的。 她太高兴,他怕她高兴到失了记性,所以一定要定期泼一泼冷水,不能让她太得意。 这也怪身边的家伙都太不成样子,他自认他是这帮坏种里唯一好上一点的好人,所以很负责任地肩负起了她和小白脸的保密工作,同时也带着看热闹的心态,告诉她,万显山没多少日子就要回来了。 是,是提前了,因为有周佛海牵线的缘故,这一趟出行很顺利,或许能打开沪上的新局面,掌控更多的行市。 他知道自己的老板是要高升,以后横跨政商两界,本来就是件值得庆祝的大事,有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是万显山的狗腿子,当然也能分一杯羹,这是他当了那么多年狗,应得的。 不过他也坏的很,不跟她说实话,而是卖了个关子,只说是提前,却不说具体的时间。 不该说的他说,该说的一概不说,全部让她自己猜去,自己害怕去。 果然,丑鬼上门没好事,败坏心情。 王佩珑刚才免费给他来了场歌舞,结果得到的就只有一盆冷水,真是不想听什么他就说什么,这人怎么就说不出点人话,身上就找不出一点好呢? 明明前几天她有求于他的时候,丑鬼那张脸才稍微顺眼一点的; 现在她尝到甜头了,就把那点好处给忘了。 于是她看他又不好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跟凤年那里刚有点气色,还说要帮他戒瘾头的,好日子才过几天啊,姓万的就回来了。 可是又不能不重视,又不能不怕,万显山整治起人来简直都不叫整治,他随手一捏,她的心肝脾肺肾全部要移位,说不怕那才是骗人的。 王佩珑被无情的现实打击的有点气馁——就一点点,因为万显山正在返程的路上,到底还没有回来。 危险如果不是近在眼前,迫在眉睫了,她是不会重视的。 丑鬼过来蹭了她两块点心,好像就是专门来给她添堵的,让她一见他那张丑脸就要想起万显山。 索性他吃完点心也就走了,顺便也把隐藏的万显山带走了。 王佩珑目送他出门,身体里的心肝脾肺也都还在,于是又重新快乐起来,决定晚上再带点好吃的去瞧瞧凤年,跟他再培养一下感情。 由于这二十多天吃得好睡得饱,她脸上的气色一直都挺好,家里没有人能比她更精神抖擞的,唯独在凤年面前,她才会装一下,装的稍微疲惫,稍微委屈一点,她相信凤年此刻不一定会喜欢她光彩照人的样子,他们俩现在的共同点不是生的漂亮,而是一起恨上万显山了。 她这几天去的勤,老婆子也省了许多事情,不至于大半夜还要起来帮陈凤年换被单倒夜壶,而且年纪那么大了,家里有两个晚辈热闹热闹也好,她看出小姐是拿那位先生当童养夫来看管和照顾的,虽然这么说有点不大好,但‘童养夫’这三个字的确是很适合他,尽管他自己没觉出来。 像陈凤年有时也要问她,问她现在的状况,但是问出来以后,他又不想听她答,很矛盾。 王佩珑自然是挑拣地摘重要的出来说,什么还在丽都啦,什么唱戏从早唱到晚不给休息啦,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个该死的万显山对她的兴趣竟是丝毫不减,还是像以前那样对她虎视眈眈的,看样子也没忘了她和陈家的人好过,所以满世界寻陈三少爷的踪迹,烦都烦死个人了。 她这么说,自然有这么说的用意,反正目的就是跟凤年灌输外面危险,外面的人要吃人这种概念,然后连哄带劝地,让他乖乖呆在这里,她来就她来,她不来他也别闹,他们如今的处境堪称前有狼后有虎,大家都过的挺不容易的。 她既然这么说,那陈凤年也就这么信,事到如今,骗不骗他的都不重要,他的世界就只有香粉弄里的一亩三分地,当务之急是要养好身体,他承认佩珑说的话很有道理,无形中就叫他蓄起了久违的心气,也觉得熬过这一阵,日后未必不能东山再起。 但是再起的那一天,他的身边要是少了她,也不行。 他们现在说的话越来越多了,有时候不可避免地就要说到万显山,王佩珑是一句好话也没有,偶尔气急了还恨不得捶墙泄恨,反观陈凤年还好一点,他在地牢里熬过了最初的那一阵,现在想起来的时候就平静多了。 怎么说呢,就像是打磨过的璞玉,玉还是那块玉,但是从本到质都发生了变化,无形中就已经自抬身价。 王佩珑发现凤年现在也不老盯着天花板看了,而且逐渐地又学会了疼人,不用人劝,他自己就非常的知道好坏,说的话也是很有条理,比如她每天唱戏唱的那么累,丑鬼看见了问都不问,不像凤年,他还晓得问她累不累,要不要早点休息....... 听听、听听,这样才好歹像句人话嘛! 然后傍晚又打过了针,她就说这样不行啊,再拖下去,箱子里的药水迟早要打完,打完了就又要去买,到时候光靠她没日没夜呕心沥血地唱戏,也不能将这笔开销支撑的很久,拖的时间越长越是个问题。 虽然小情人之间谈钱伤感情,但起码话糙理不糙,而且这时候越不讲罗曼蒂克,陈凤年就越是觉得佩珑是真心实意地为他打算,为他规划,于是听完也思考了,说要不过几天就戒,他觉得自己最近长了力气,应该是没问题。 王佩珑问过几天是几天,一天?两天?还是七七四十九天? 陈凤年又思考了一下,说要不就明天,不然要是有速成的办法也行,他听说戒这种东西都很痛苦,最长的甚至一年两年,都是在打持久战。 他本来对这个没报什么希望,可没成想佩珑却说:“速成的法子,我有。” 他惊讶了,问她:“你有法子?” “对,我有。”王佩珑其实早就盘算着要这么办,不过那法子太凶险,而且她当初尝试的时候就差点没死过去,总怕凤年回过味来要记恨她,所以憋到现在才敢讲。 “三天。”她朝凤年举起三根手指头:“只要三天,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陈凤年收回诧异,知道这可能又是佩珑搞出来的什么偏方,感觉跟她喝醋那回差不多,只是一个女孩子家的,年纪轻轻就不学好,有正道不走,偏要搞些歪门邪道,正经的药不吃医院不去,回头就爱捣鼓什么偏方,一碗干净的白水,她是什么稀奇古怪的都敢加进去,真不怕吃死人。 他想他之前要么是太喜欢她了,所以情人眼里出西施,也没当场指责她,说她做的不对。 不过也没所谓了。 他相信她,佩珑既然这样爱护他,那必然是心里有了把握,不会把自己治死的。 他在这一点上倒是和王佩珑想一样,她虽然没多大把握,但心里也是这么觉得的。 自己当年那样柔弱,最后不是也挺过来了,现在不也活的很好吗? 关键是事在人为,她总是愿意往好的那方面想,感觉凤年还是听话一点好,那样她的压力也小一点。 而且三天,说实话她心里有点虚,因为万显山的脚步是日日在逼近,谁知道哪天就突然杀回来了,她感觉时间真是过的太快,跟度蜜月一样的快,大概好日子总是这样,过起来不觉得,然而就是过的很快。 许久不见的苏佩浮这回是重新被她拖出来办事了,师妹一有正事找他他就想逃,可惜唱完牡丹亭下馆子是他们两个人那么多年攒下来的老例,他白天逃夜里逃,最后还是逃不掉。 王佩珑早就看透他了,师兄这人干啥啥不灵,骂他他也唧唧赖赖地还要还嘴,所以她索性来硬的,直接从皮包里甩出一把大钞,让他在一天之弄回同涵春堂新泡出来的蛇胆,以及能把人捆成粽子的麻绳若干,最后还有一条脾气最凶的大黑狗,这个是重点,不能不要的。 反正钱已经给了出去,她知道师兄拿了钱什么都能搞得到手,不然他也别当她师兄。 苏佩浮本来只是来吃饭,这下吓得饭都不要吃了,心里叫苦不迭,感觉她嘴里念叨的都不是什么路数很正的玩意儿,他严重怀疑佩珑这是想通了,要先一步送三少爷早登极乐,早一步下手,来替他解脱。 陪费太太打麻将,他顶多付出些许体力,还能白白快活一场;陪冯老爷子玩,他顶多付出屁股,事后也有烟膏和金钱作为补偿,可是陪师妹搞上这一出,真要搞出了人命,那他也别活了! 第五十章 华佗再世 陈凤年看着面前桌子上放的一颗蛇胆,皱起了眉。 王佩珑和苏佩浮两个人守着他,一人站一边,像门神一样,也是说不出话来。 半天了,她才冲着苏佩浮,问:“.....是同涵春堂买的吗?” 苏佩浮点点头:“是啊!银环蛇的胆,最毒的!” 王佩珑又问:“狗呢?” 苏佩浮说:“拿笼子装了放在楼下,我从老侯家里一路提过来的。” “凶不凶?” “那太凶了!老侯家一窝的狗崽子,整条弄堂没一条咬的过它!”苏佩浮讨好似的,给她使了个眼色:“不过肚子上的毛是黄的,不是黑的哦!” 王佩珑看他到这会还敢开玩笑,就使劲瞪他一眼:“过来的时候没人吧?” 苏佩浮直说不可能:“谁半夜三更还出门看人遛狗,早就睡了!” “那叫婆婆把房门关关好,我们就在院子里跑。” 她转头又倒了一杯烈酒,比烧刀子还烈的,就那么一小杯,放在蛇胆旁边,对凤年说:“等会你把蛇胆吞下去,立马就把酒喝掉,把药性激出来。” 说完,她深吸一口气,和苏佩浮一样瞪大了眼睛,不看凤年,就直勾勾地顶着那张桌子,感觉全世界就她一个人是真正的紧张。 陈凤年的眼睛来回看看这两样东西,感觉那酒是鸩酒,那胆是金砖; 于是他面前出现两条康庄大道:要么饮鸩止渴,要么吞金自尽。 他这不是看病,是要被赐死了。 疯了,真是疯了,他们几个都疯了,苏佩浮碍于她的淫威不敢说话,陈凤年更是觉得不该听信佩珑的话,她这根本就是迷信、就是瞎糊搞! 他要不是浑身没有力气,只能坐着,这会估计早就被气跑了。 但是又能怎么办呢,佩珑不知道他的想法,反倒一直在耳边催促他:“快点吧,再过一会你的瘾头又犯了,蛇胆腥气,到时候更咽不下去了。” 陈凤年本来就被她催促的有点生气,可架不住佩珑的一片好心,再说他知道戒之前和戒之后是什么样的日子,拖着鼻涕撞墙,还要哭着求人给他打针,每一次回想都是不堪回首,和真正的重新做人简直不是一个概念。 所以为了他消失掉的自尊,还有对于未来的畅想,他忍耐下想逃跑的冲动,觉得还是要试一试。 再坏的结果,也就是半死不活——又不是真的死了。 算了,死马当活马医——吃就吃! 用烈酒当引子,他提溜起那颗油绿发黑的蛇胆,心一狠眼一闭,一口就闷了下去! 王佩珑和苏佩浮在他咽下去的那一刻也不禁长大了嘴巴,心里又是期待又是害怕,一个是怕以毒攻毒还不够毒,另一个却是怕一剂猛药灌下去,这人就要开始变异了。 然而,什么事也没有。 三个人大眼瞪小眼,陈凤年打吃完就开始紧张,几乎能想象出那颗蛇胆从喉管滑进腹部的具体线路。 但是什么也没有,他们面无表情地互相观察了十来分钟,拿他当个新人类一样地观察,他还是什么感觉都没有。 陈凤年有点怀疑,自己刚才吞的不是蛇胆,只是一颗鹌鹑蛋。 跟着又是二十分钟过去,他刚刚喝酒时被辣到了嗓子,现在嗓子也不辣了,就光是坐着,一旁的苏佩浮已经开始话多起来,意思是这方子不灵,估计也是因人而异,大概女人吃了效果比男人好云云,话还没说完就被王佩珑狠狠踩了一脚,痛的他眼泪汪汪,把舌头都给咬了。 他们两个不清楚,唯独她心如明镜一样,知道真正发作的时候就快到了。 很快,陈凤年渐渐感觉有点热,有什么东西从腹部烧了起来,添柴加火,越烧越旺。 这还不是最难熬,只是热而已。 接下来才是最要命的。 短短十来分钟过去,他那个瘾上来了,鼻涕眼泪卷土重来,逼得他一会拿脑袋撞门板,一会又恨不得咬舌自尽,既是烧心又是疼痛,比自杀还痛苦。 王佩珑这次看准时机,一下就往他嘴里塞了一团白布,防止他真的把舌头咬下来,只可惜这时候的凤年力大无穷,她没法再腾出一只手来把他绑在床板上,只好整个人压上去,叫师兄拿了绳子赶紧来捆。 苏佩浮这阵仗以前见过一回,倒也不惊慌,左三圈右三圈把三少爷的手跟腿脚绑在床上固定好了,动作是一气呵成,非常的熟练。 接着他把佩珑扶起来,才发现她那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陈凤年狠狠抓了一把,都抠出血了。 在他们两个的注视下,床上的陈凤年开始撞墙,撞床板。 撞的满头大汗,神魂出窍,正是久违的癫狂状态。 那声音太吓人了,闭上眼睛就好像地震一样,撞的其他家具也一阵阵颤,几乎无一例外地都要被弄到散架。 苏佩浮本来不想去看,可是闭起眼睛,他又被那个声音搞得心惊肉跳,忍不住睁开看了一眼,他就看见陈凤年不要命一样地在床上各种鲤鱼打挺,一挣一挣地想要挣开身上的绳子,鼻涕和口水把嘴里的那团白布都打湿了,是狼狈到了无助的地步,特别可怜。 他想,三少爷这次如果能保住小命,可能真的要后悔了,后悔当初就不应该听佩珑的话,陪她一起瞎搞。 拿胳膊捅了一捅师妹,他问她:“行了吧?我看三少爷人都要不行了,已经可以了。” 王佩珑心里也很煎熬,怀疑凤年这个撞法是铁了心要把自己撞出个脑震荡,脑震荡不是开玩笑的,她当年只是被捆着抽晕了过去,也没这样。 “再等等吧!”她对苏佩浮说:“等他彻底的没力气了,咱们就把他拖下去,放狗追他。” 苏佩浮愁眉苦脸地应了一声,心说大晚上的真是作孽啊! ........... 陈凤年这一晚上,遭的罪大了。 分明已经处在神昏力危之际,可他的身体却不是原来那个身体,是经过改良的,从腹部爆发出无穷的力量,又热又烧,越烧越热,甚至一度盖过了毒瘾发作的痛苦,他还没感叹那颗蛇胆竟然真的发挥出了作用,紧跟着脑壳就磕到了床脚——床脚是尖的,他把自己磕出了满头满脑的包,眼睛连人都看不清了。 可惜这还不算完,他好不容易把浑身的脏汗都出透了、出烂了,佩珑却还嫌不够,还搭着她那个师兄一起把他拖到了楼下,那里还有最难的一关在等他。 他不记得眼前出现了什么,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跑起来的,但是恶犬出笼,那犬牙伸出来那么尖那么长,是个人看见都要跑,他也必须要跑。 他都快把肺跑出来了!! 要说那条大黄狗原本没那个追他的意思,是有人拿了石头砸它,还专往它肚子和鼻子上砸,把它砸毛了,于是狗脾气上来,它才重振雄风,见人就咬。 但是面前的人跑的那么快,那么小的院子,他是哪里有路就往哪窜,它这么一条狗中健将,在野狗堆里打遍街头巷尾不失手的,竟然也有追不到猎物的一天。 一人一狗,大半夜的,都跑出了江湖中失传已久的移形换影。 最后,人累了,狗也累了。 等那个人四肢着地,跪着喷出一口黑血,是彻底趴倒在它跟前了,它便也没了想去咬他的心,毕竟这时有人拿了根肉骨头来给它打牙祭,又左赶右赶地,把它关回了来时的铁笼子里。 大黄狗安然地啃着肉骨头,满心愉悦,深藏功与名。 王佩珑和苏佩浮虽然没有跑,但是围观了全程,也吓得双腿打颤,尤其是苏佩浮,他当初其实没有放狗,但是按照师妹的要求把她吊了起来,双脚离地的,在她被蛇胆和烈酒烧的难受时用藤条往她后背足足抽了一百来下。 他现在感觉被狗追还不如被藤条抽呢! 上海有句老话,叫‘宁救败子,不救呆子’,任何实际出版过的医书都没有相关的记载,不过此方法的确是赢在立即见效,专是为了整治大家族里的败家子才被研发出来,必须得被烟酒掏空了身体,虚到一定程度才能治,不是败家子和活死人还治不了。 这法子为什么她会知道? 别问,问就是她那个爸,正经大户人家惯出来的浪荡子,被讨债的打了个半死不活,那时家里就是这样治的呀! 有效放一边,实用也先放一边,苏佩浮肝胆相颤,是又被师妹吓破了胆子,这也不怪他,实在是架不住他短短几年就见识了两回,还一回比一回恐怖,他发誓他这辈子都不打算戒掉大烟了! 直到狗被关进笼子里,他那两条腿还在抖,还在打颤。 好在闹剧之后,这一场古法治疗总算是到了尽头,等到陈凤年终于吐出那口血了,他和佩珑不约而同地一并松了口气,知道三少爷这一关终于过去了。 过去了,也就表示他不用再遭罪,可以被拖回去好好地睡上一觉,明天天一亮,就做红烧海参,葱爆羊肉,什么荤来什么,大鱼大肉满满地上,他这会儿连乌鸡炖人参都补得进去了。 王佩珑本拟着这阵仗得来个三回,三回就是三天,可没想到凤年一回就好全了,第一回就逼出了心口的脏血,这可真是意外收获,连她都没想到。 可能这就是男女差距吧; 我当年被抽的半死不活,到第三天才彻底好转的。 她心里想着,同时又很疑惑,怀疑自己当初是多熬了两天,细琢磨起来倒是有些吃亏。 难道抽藤条真的比不上被狗追? 这个问题,以后能搞还是得搞搞清楚。 .......不过现在,先把凤年拖上去要紧。 她之前屏息凝神观察凤年的时候不觉得,到了拖人的这会就越看师兄越不顺眼,想他真是个废物,就干了个捆人放狗的活,结果还累的直喘气,都不知道这一晚上是怎么熬下来的。 然后她紧跟着又想,那明天呢?明天到底给凤年做什么好吃的; 老母鸡炖山药? 乌鸡炖人参? 瘦肉炖红参? 但一拍脑袋,她又不想管那么多了、 总之大补特补,菜里有参就对了! 第五十一章 重生 陈凤年一夜之间,是天堂和地府都走了一遭。 哪一步走岔了,他就要原地升天。 真不是开玩笑,谁大晚上被放狗追了一宿,死了活的都要升一回天,然后再被我佛如来一巴掌给压回来,拍瘪了压到五指山下面。 他那个脑子整个都没有转过弯来,身后垫了枕头,头顶是一片金光,他在佩珑的引导下张开了嘴巴,她就顺势舀了一勺参汤送进他嘴里。 参汤咽下去,像一股暖流,逐渐滋润了整个心肺,他感觉那股暖流顺着嗓子,最后流到了肚脐眼那个位置,虽然只是猜测,但他却真的有种天地精华都被肚脐眼吸收进去的感觉,很神奇。 然后一口接着一口,他在佩珑的服侍下,把那盅参汤喝了个精光,最后就感觉四方元神归位,自己是真正地迎来重生。 王佩珑拿他当眼珠子一般服侍,看凤年唇角还有点湿,便从襟子里掏出手帕给他擦了擦嘴巴,是又怕他被撞出了后遗症,又怕他后遗症没有,彻底成了痴呆,只等他恢复了神智,便关心地问:“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好起来了?” 陈凤年想了想,光是想一想这个三个字他就花了五分钟,才说:“大致上还可以,就是脑壳疼,身上也疼。” 苏佩浮这时瞌睡也醒了,就揉着眼睛,打着哈欠补充道:“那是你晚上连蹦带跳,撞出来的。” 他说完就被王佩珑狠狠瞪了一眼,又闭嘴了。 陈凤年看看他们两个,又看看外面的天气——太阳刚刚升起,不阴也不晴,只是平凡岁月里,一个最寻常不过的日子。 原来平凡的日子,也是珍贵的。 难得重活一回,这机会可是不多。 既然知晓了活的好处,他也不是那样有骨气的人,今生今世,他怕是再也不想死了。 “佩珑。” 陈凤年看向她,很真诚地说:“谢谢你。” “嗐.....你知道我是为了你就行。” 王佩珑看他人没撞傻,就放心地笑了,话语也很真诚:“咱们之间嘛,就不要提什么谢不谢的,没有必要了。” 她一看凤年气色和眼睛里的神采,那可真是大不一样,忍不住就乐颠颠地要卖弄,要他夸她:“怎么样,我就说偏方管用,你这回总信了吧!” 陈凤年说信了,这回是信了,以后再也不疑你了。 他和她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苏佩浮被佩珑那一瞪瞪服气了,就很乖巧地站在一边,没敢往这对小情人里横插一脚,只是心里气哼哼地,想我好歹也陪三少爷这个病人呆了一天一夜,结果开句玩笑还要被骂,骂完连句谢谢都没有,我算什么名堂! 喂好参汤,他们就要走了,昨晚折腾的太厉害,苏佩浮一点伤都没有,然而也是浑身酸痛,要去烟馆好好歇一歇。 王佩珑舍不得走,但也不得不走,她跟丑鬼约了时间,他中午要过来开车接她去看电影。 她打算在电影院里补上一觉。 这次换苏佩浮三拖四拖,把她拖走了。 王佩珑表面上恋恋不舍,但一走出弄堂,就皱起眉:“怎么办,我觉得凤年再躺下去,就要跟社会脱节了。” 苏佩浮拧着眉毛,心说你可拉倒吧,又是花钱又是出力,这不就是你的手笔么。 可碍于人情,他还是配合她一起关心:“没事,以后多接触接触外面,他就知道现在药铺里二两人参到底卖多少钱,不会脱节了。” 王佩珑气他敢拿凤年开这种低等玩笑,作势要掐他嘴巴:“你再讲、再讲!再敢瞎说八道,当心我把你这张嘴拧下来!” 苏佩浮很小心地偷看她的脸色,发觉她没掐自己的意思,显见不是真的生气,所以胆子也就大了起来,往常要忌口的话现在也能说了:“那个,你这些天老不在,戚老八前天找了我一趟,说总是不排夜戏也不好,让你跟万老板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劝劝他,好歹手松一松.......” 王佩珑刚刚还听着,可他后面两句实在是越说越勾火,让她忍不住就转喜为怒,一巴掌扇了上去:“听没听见我叫你闭嘴,你居然还不闭,还嫌我这里不够乱是不是!万显山现在肯把我放出来我就得下跪谢他开恩了,你还叫我主动送上去,真当我不知道唱夜戏分的钱多啊!” 苏佩浮捂着脸,直接被扇出了奴才相,此刻就唯唯诺诺道:“不是老说有事大家一起商量嘛,咱们两个亲归亲,账目也要分明,钱的事情你不想商量,那我不说就是了,不要动不动就瞪起眼睛,很吓人的好伐啦.......” 王佩珑不听他的,而且嫌他那张嘴是特别的贱又特别的碎,于是气不过又扇了一巴掌,那双大眼睛眨都不眨,整张面目都阴恻恻,艳丽是艳丽,不过人味儿大减,更像凶灵。 “谁吃饱了撑的要跟你商量!你给我仔细听好了。”她一字一句地警告他,说:“敢把我跟凤年的事说出去,我就弄死你!” 苏佩浮心里早对赛玉楼的处境心有戚戚,闻言立马又捂住了另一边脸,连连点头:“我保证不说,死都不说!” “哼!” 王佩珑在欺负师兄这件事上非常能得到快乐,不过按照惯例,她还是保持住这样一幅凶灵的面孔,一直保持到了戏班的后台,那时苏佩浮已经被她用语言敲打了一路,看她那眼神已经不像看师妹了,变成了凶灵的升级版——一尊邪神。 其实吓人吧,也是很费精力的,动不动摆出凶恶的样子眼角也会长细纹出来,她也不是故意要去吓他,只是想叫苏佩浮长长记性,别仗着师兄的身份就敢在在她面前没大没小的,拎不清。 “好啦~!”回到后台,她拍拍他,又让师兄坐下,给他倒了一杯温开水:“我刚才都是跟你闹着玩的、欸不过话说回来啊,以后凤年那里我也不能经常过去,你如果闲着没事,那就帮我送点东西,跑跑腿呗,我想这样总不会耽误你多少时间吧?” 苏佩浮双手捧杯,完全不敢喝,只是一个劲地说:“不耽误、不耽误......” “那就好。” 王佩珑拍拍师兄的小脸蛋,笑眯眯地:“反正一会不管什么人问起来,你就说咱俩昨晚对了一宿的新戏,明白吗?” “明、明白!” 对着镜子,她又梳了梳头发,用粉盖了盖黑眼圈,当即就伪装成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眉眼和穿戴照样是说不清哪里变,总之看起来非常符合十七岁大姑娘的形象,整个人又清纯起来了。 “那我走啦!”王佩珑朝师兄飞了个眼风:“看电影去咯~!” 苏佩浮一直无言地目送她离开后台。 眼看人都没了,他才大梦初醒一般,捧起水喝了一口,一口就把自己呛个半死。 拖师妹的福,他被吓唬了一通,倒是忘记去烟馆,又省了一笔开销。 王佩珑走出去,迎面就是洪双喜。 她看他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一会顺眼一会又不顺眼,而且不顺眼的时候居多,不是因为他那张皮相,她是打心里就不喜欢这个人。 所以面对看不顺眼的人,她还是照常的不多话,只是装作随口问道:“今天还是老样子吗?” 洪双喜说是:“赌场那里比较忙,每天都是不消停的。” 王佩珑对这种沾血的生意仿佛是有点兴趣,有事没事就想勾他多说一点:“你们碰到这种事不是很简单么?不听话的切成肉冬瓜,听话的就留下来继续做盘口放利,我觉得这样也不难呀!” 洪双喜听了她这番头发长见识短的言论,也不认为她是无知,顶多是没真正见识过,就说:“那不一样,现在是文明社会,下套给别人钻可以,但是砍人已经很少了,如果老板不是额外要求,其实我不是很喜欢砍人。” 王佩珑难得听他这种人耍滑头,乐的哈哈一笑,理直气壮地朝他肩推搡了一把:“骗人,我才不信!” 洪双喜听她的声音那么喜兴,迟缓的面部神经便也忍不住要抽上一抽,酝酿出个笑脸。 她是故意?还是存心?他不在乎。 和平时期,当然是越和平越好。 他不知道她发现没有,她的一言一行导致了他们的关系越来越近,这是她的一手推进。 洪双喜别的不喜欢,他就喜欢这种近; 越近,便越要滋养贪欲。 “你这里黑了一点。”她走进影院前,他鬼使神差,上前一步拦住她,好心指出来:“粉没有盖住。” 王佩珑依言拿出镜子来照,手里依然捏紧她那个小皮包:“真的吗,我看起来有那么憔悴吗?” 她那么自信,再憔悴也能压下去,只要光鲜。 洪双喜按下她的小圆镜,动手帮她抹去眼睛底下那一小片浮粉,顺道再感叹好一双眼睛,不光大,眼窝也那么深,有心无心地望过来都是水波涟漪,小时候靠它骗糖吃一定很轻松。 “时间要是赶,我可以帮你搞定。”他说时有一半是出于私心:“老板不在,你不用那么紧张。” “我不紧张,也不赶时间。”王佩珑站着任由他的手停在眼周摩挲,一边嘟起嘴,已经完全不怕他这副尊容:“我就是生气,为什么钟宝宝拍一部电影能挣我三台戏的钱,听说黄老板都在捧她,她那么老粉那么厚,根本就不上镜嘛!” 洪双喜听出她在打岔,脸上好像是笑了一下,放下手,轻轻说:“风水轮流转,会轮到你的。”毕竟你那么漂亮,那么会做戏。 “嘁、靠万显山?还是靠你?”王佩珑光天化日,大马路上地就跟他两边上眼药:“大家现在平起平坐,都是一样在他手里讨饭吃,你先管好自己再说吧!” 伶牙俐齿,洪双喜说不过她,举双手投降:“电影要开场,王老板慢走。” 王佩珑看她抢白胜利,就非常得意,同时也在内心很冷静地评估,从他的言语和小动作里判断出这个男人已经喜欢她到了什么程度; 四舍五入一下,那应该是,非常喜欢了。 看样子他们相处的已经很有一点苗头,可是这种暧昧也暧昧的不是滋味,她得意的很有分寸,每次回去都没少唾弃自己,做梦也觉得恶心。 可这是好事啊,她为什么不能得意,为什么不能高兴?如今她既然能把万显山的二把手给撬走,那意味着更大的金山银山,甚至他整座山,她同样也能撬走。 耐心,只要保持耐心。 第五十二章 翻旧账 王佩珑讨厌钟宝宝,不如说她讨厌一切敢同她争抢风头的女人,长得丑还好说,长得越漂亮她就越讨厌,一看就是故意要跟自己作对,所以类似这样的女人她一万个都看不上,拍的电影再好都不看,说不看就是不看。 她不过是正好赶上中午的这一场,就想过来补个觉而已。 为了方便睡觉,这位子就买到了最后一排。 她的确是睡着了,睡的还很熟——真是累,累的电影散场都没醒。 有人拍拍她,拍了一下又一下,轻的跟羽毛一样,她觉得痒,就闭着眼骂了一句:“死相,烦不烦人!” 那个人被骂了,但是不回嘴,只是说:“可是你不醒,我就走不了。” 王佩珑不耐烦地睁开眼睛:“真是烦,好好地睡一觉都.....欸,这不是卢大公子吗!?” 她醒过来,才发现自己靠着人家睡了一整场电影,旁边三个保镖都没走,站在旁边盯着他们。 被叫卢大公子的人点了点头,丹凤眼长眼眶,像狐狸一样地,朝向她:“钟宝宝的电影不好看,王老板倒宁愿睡觉?” 王佩珑想摇头,但是又点头,小鸡啄米一样:“荧幕太大了,看不惯。” 卢大公子眉头微微一挑,恍然道:“原来是这样。” “剧情也没看?”他又问。 “看了......” 其实没有,她就记得个大概,只好含糊着说:“这种故事拍出来无非是你爱我我爱你,当中的许多误会放到现实当中实在是经不起推敲的,倒不如戏台子上那样,一是一二是二,都照着本子来,看戏皆是戏中人,一点错都没有。” 卢大公子随口嗯了一声,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么认同:“被王老板这么一讲,倒真是这样。” 王佩珑微微垂首,微笑着点头,知道卢公子不喜欢那种外放活泼的做派,于是乎难得文静了起来。 “虽然现在戏剧市场都不景气,不过我还是觉得昆剧和越剧好,婉转一点,听上去舒服。”卢朝宗神情严肃,但是有种严肃的温和,说道:“王老板的戏我略听过一回,尤其是情勾那段,平轴仄韵,还属你唱的最为出彩。” 情勾是拿手戏,可惜太考验功架和身段,而且放到台上总有卖弄风骚之嫌,王佩珑一时拿不准卢公子是什么用意,不过听出他仅仅是口头上客气客气,也不敢上赶着卖俏,只是呵呵呵地跟大公子微笑,打岔都忘了,窘的恨不能原地遁走。 她刚刚才注意到自己跟人家靠的很近,就这么近还能睡的猪一样,她可真是退步了。 哎、都不知道睡熟了有没有把口水留在上面,要是真留了那自己的形象可算是难看到了家,被卢大公子明着嫌弃了,她就赶紧的面壁思过去吧。 王佩珑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唯独就想赶紧退开,跟他说再会慢走不送。 可是偏巧她刚才那么一睡,睡的头发不服帖,已经有一小簇缠上人家上衣的扣子了,卷头发又不是直头发,缠上去硬扯都扯不掉。 还是卢朝宗看不过去,帮她把头发解了下来。 动作是很轻的,但是隐隐中透着高傲,好像她那点头发冒犯到了他,但是人家不说,不说也能让她知道。 解完头发,卢朝宗不着急起身,王佩珑当然也不能起,一个公子三个保镖霸占了整家影院,说起来上海淞沪护军使都是卢公子父亲的手下,这种身份也能说撞上就撞上,看来她命里还真是有撞贵人的潜质。 “唉,刚才真是不好意思。” 她惧怕对方的后台和身份,是真心实意地朝卢大公子赔罪:“我最近太累了,各处闲事加在一起,出了门就是丢人现眼的,叫您看笑话了。” “没关系。”卢朝宗颇有风度,摆手说:“闲事也是事,我听说丽都那里全靠王老板一个人撑足当月的月票,外面都说会玩的人不挑雏,难怪陈家老三喜欢你,万老板也是识货的。” 王佩珑冷不丁被戳破老底,脸一下就涨的通红,忍耐着不敢发作,只好讪讪而笑:“您过奖、您过奖......” 卢大公子看看她的脸,视线停了两分钟,又问:“晚上有局,不知道请不请得动王老板赏面?” 王佩珑一听,立马就搬出万显山:“哎呀,这种事情我不好当面就答应您的、、您看,我这个人平时除却唱戏,别的时间都是呆在家里,再不济,也是万公馆和丽都两头跑,实在是抽不出时间啊.......” 卢大公子盯她半天,忽然笑一下,说道:“所以万显山的面子你给,我卢朝宗的面子就不给,是这个意思吗?” 王佩珑继续傻笑,重点突出在那个‘傻’字上,好让自己显得更人畜无害些:“这个真是没有的事,我这里真的是忙,没有、没有不给您面子.......” 没等她推脱完,卢大公子就打断说:“那你平常和他们都是怎么玩?是走形式还是走流程,你们戏子搞的手段我不太懂,你告诉告诉我。” “........”王佩珑感觉这脸肯定已经红到脖子了,生怕卢大公子再讲下去,她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都要见光死,便想识相地跑路,捏紧手包顿时便站起来,说:“那个,如果要是没有别的事情,我想我还是要回去了,外面车子还在等........” “不过之前有一句话叫你们说的蛮对。”卢朝宗不睬她,还是径自说:“钟宝宝倒真不是演戏的那块料,她是坤班出身,可惜头炮戏没打响,被浙东和丽都挤下去了。” ......糟糕,一下子又扯到唱戏的那些破事儿上去了。 王佩珑这下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在心里叫苦:哪叫我说的对,这不是当面冤枉人吗,这种话我就心里念念,嘴上可没说过呀! 她没办法了,分明一点错没有,可还是跟人反复赔起了罪:“这话原是我说的不对,其实钟小姐也是很好的,能走上大荧幕的人必然有过人之处,反正大家都是出来混饭吃,何必老要分出个高下呢?” 这时候换卢朝宗反应过来了,又是一挥手:“没事,不要紧张,我不是对王老板个人有意见,说了你的戏唱的不错,我蛮喜欢看的。” 王佩珑的脸太红,到现在都没退下去,而且她闻言也没有真的不紧张,还是很提防。 她发现她在卢大公子面前很有一点当奴做仆的意思,跟苏佩浮面对她时一样,不自觉地就要龟缩下来,小心翼翼地生怕说错话。 她看人很准,能从内里看出这卢大公子究竟是个什么人。 虽然不是一样路数的狠,但他和万显山,还真就是一类人。 不信你看,刚才卢大公子还夸她戏好,接下来话锋一转,又暗暗地给她脸色看了。 “说到捧戏子,大家捧,我也捧,图的就是一个玩,先是好看,再是好玩。” 卢朝宗双手交叉,放在腹部,好像审讯一样的姿势,坐着对她说:“但是万老板这样的捧法,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实在是不敢恭维啊。” “.........” 此话一出,王佩珑心里‘咯噔’一下,知道今天撞贵人没有撞对,是撞到人家枪口上了。 事实证明,出门前还是要查查黄历,不然早晚要抓瞎。 运道这种事说不清的,上一秒还是好好的,哪里晓得下一秒就坏菜了。 她本身就是红透天的角儿,放到当初挡帖子那会儿也是很有底气的,而且帖子挡就挡了,跑堂会而已,跟卢大公子本人又没有什么交集,就算有,那也是万显山和他有,跟她有个屁关系。 一般无事风波平的时候,她就是这么想的。 但是现在有了事情,她就莫名其妙,被人扯上了关系。 先说凤年,凤年当初喜欢她,真是肯花大钱下去的,大红笺扎了一捆捆,标金标银地写什么越剧皇后,一代天娇,面子做到位,而且留有余地,她能这么写别人也能这么写,各有各的风头,说起来总不至惹人讨厌; 但是万显山,哪怕不喜欢她抛头露面,可每逢她开戏,他也毫不手软,干脆就是包下丽都,然后命手下那帮徒子徒孙逢场必到,这种地痞流氓一多,必然就要盘踞戏院的四方大座,唱的好也是好,不好也是好,鼓掌鼓的山呼海啸,不鼓掌的时候鸦雀无声,谁敢喝一声倒彩立马就被拖出去打一顿,竟是别人一点置喙的余地都没有,恨不得全上海的坤旦名伶都死绝了,他万显山捧的人才好一枝独秀,一路唱到底。 王佩珑知道这是一种捧人的手段,排面越大越离谱为最佳,而且得到的好处也是落在明面上的,到时候捧的再假的最后也成真的了,所以分外自得,从来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但现在不对了,万显山这种捧法明显是得罪人的,她分明没有参与,可是人家把她也算上了! 真是的,她这次可真够冤的啊! 王佩珑顿时觉得她比窦娥还冤,可是没法说出来,天知道为什么那么巧,卢大公子今天也来看钟宝宝的新电影,还正好同她坐到一排。 丑鬼呢?在外面死了人屁事不管了是不是?现在要他出面的时候他又不来了,真是又丑又不中用,个死废物! 她问候了洪双喜的祖宗十八代,同时在心里破口大骂,特别想来个人把她从卢大公子面前叫走,同时脑子里也飞速开转,想转出她同卢大公子有什么交集没有,有倒是真有,她依稀记得自己是联合过许多同行排挤过钟宝宝的,在她和凤年还有万显山两个男人之间徘徊着,整个人都春风得意的时候。 春风得意,说得意就是得意。 谁想到一年后的今天,翻车了。 这在她看来就是常规操作,哪里能算得上排挤,不过就是饭碗太小,不肯多叫一个人来抢,所以直接断掉前路而已,怪就怪钟宝宝后台不硬,连花晓娟都斗不过呢,还敢来抢她的地盘。 哎呀,早知道当初借万显山把人家坤喜班整个逼出上海,她就该想到后头的,卢大公子捧人重点在一个捧字上,人倒是其次,不过难得捧一回,连个人影子都没捧出来,这口气也是怎么都咽不下去,是时候要翻一翻了。 所以怪谁,怪到全世界,反正也不能怪她。 都是他们不好,是卢大公子挑了个烂角儿来捧,是钟宝宝自己烂泥扶不上墙,是万显山太嚣张,跋扈过了头。 她也不好,她错在本事太高胆子太大,难怪这帮人争着抢着要来找她。 你看,说来说去,就她身边的人都不是人,就她一个人好,就算这人品不.......是,脾气是差了一点,为人是爱慕虚荣了一点,但这些小毛病无伤大雅,她这个人总体来讲依旧什么错都没有。 天底下,只有她王佩珑才是那个最无辜,最清白的大好人。 第五十三章 闹贼 卢朝宗摆出一张祖宗脸,不冷不热地跟她翻旧账,翻的时候非常知礼讲文明,一个脏字没有的把她和诸多男性的关系讽刺了遍,完全一副高知分子的模样,两只眼睛细咪咪一条,只拿余光看人,好像每时每刻都在等人拿热脸贴他的冷屁股,典型的以权压势,靠爹说话。 王佩珑最怕的就是这种人,讲道理么讲不通,直接动手又打不过,只能面上笑嘻嘻,放到心里骂人家神经病。 幸亏卢大公子也知道在公共场合审讯人不大好,于是再不情愿,翻过两篇旧账之后,终究也放她走了。 知道这件事肯定还有后续,但是后续在后面,不在眼前,她这一觉补的太不值当,听不见倒还好,真被人戳着脊梁骨说话可真是受不了,她苦心孤诣营造出的明媚大方,还有绝佳气质都差点绷不住了。 靠,这帮暴发户臭男人果真没一个好东西。 她在影院里骂了不止一遍丑鬼是个死人,但洪双喜毕竟还不是死的,所以她出去的时候他还在那里,脚边掉了一地的烟头,旁边经过的人根本没有,长了眼的看他那样就知道绝非善类,所以有意无意地,通通都绕道行走。 路人怕他,王佩珑可不怕,上去就把他的烟丢到地上踩了一脚,气叨叨地自己拉开车门,关上的时候也是巨响的一声,坐进去了也一言不发,她要凭一己之力将车内的温度降下来,因为她自己的脸就是冰的,冰的格外冻人。 洪双喜知道她遇上了硬茬,但是不说。 他自有他的打算,其中涉及到某些见不得人的诡计和交易,这当然也是没法说。 难得一路寂静,也没人插科打诨了,王佩珑刚开始还觉得丑鬼得想想办法,就算再怎么不会讲话,至少也要哄的她高兴一点,她只要一高兴了,两人就等于得到一个台阶,之后再顺着台阶下,说不定还能再拉一波好感,当初对凤年她就是这么办的。 可惜人不能等同而论,丑鬼和凤年没有一点可比性,是脸没长好脑子也没长好,真就让她一路冰下去,冰到小洋楼了,他把她送到门口,给她递了包,什么表示都没有,徒留她站在风里,看他扬长而去。 这一天好不容易被凤年勾起来的大好心情,眨眼就没了。 从下午到晚上,王佩珑都在生气,做梦都把被子塞到嘴里咬,总像是憋着要咬死谁。 然后第二天,她在梦里咬死了所有看不起她,还有得罪过她的仇家以后,整个人就又容光焕发,富有神采了。 十七岁的年纪就是好,累一点也无所谓,熬一天夜睡半天就能补回来,何况她是最要漂亮的,从前被凤年每天催着,睁眼闭眼都是牛奶,她当初那么讨厌喝牛奶,可是感觉到皮肤真的开始变白变嫩以后,她就拿这玩意儿当药一样,一天都不能落下了。 出门临街,她叫了车夫跑去老盛昌买早饭,还有苏佩浮那一份的,他们今天一共就两台戏,不过两台戏也不能不吃东西,王佩珑边啃着葱油饼边暗暗地夸赞自己,想她真是有够好心的,连买早饭都不忘给废物师兄带一份,又美又专一心地又好,这世上可真是没有比她更富有人情味的人了。 今天这两出戏都很有意思,本来说是桑园会,不料今天黄老板的二房姨太太带着小姐妹过来砸场子,偏说要点凤仪亭,戏提调临时改了本子,说被点的这一出时间短,后面可以再加上一段王老虎抢亲,反正跷功好不好的外行人也看不懂,这两出戏一个是情趣一个是热闹,这样观众胃口吊足了,满堂喝彩盖过去,效果自然好。 大家听完,都觉得这样安排不错,唯独苏佩浮有点不习惯,不知道是不是早上那两口葱油饼闹的,看上去就是胸口很闷气被堵住的样子。 他那头扮的吕布俊美,不过俊美有余英伟不足,还是要属王佩珑的貂蝉漂亮,上了妆就已经担得上艳光四射,再加上那一套点蓝盈翠的头面,那才叫——等等,头面呢?! 王佩珑本来接过跑腿递来的润口茶在喝,一听跑堂的在梳妆间外面怪叫,马上茶杯放下了,起来要去看。 哦,原来头面不是不见,是缺东西了。 再回到专门存放戏服的库房,木箱子一打开,一股火药味,老戏班子都拿火药去潮去虫,这味道和满身的脂粉融在一起真是一言难尽,可叫众人惊讶的不是味道,也不是头面,是貂蝉头上戴的那支偏凤,真真切切拿大价钱堆出来的稀罕物,凤凰的眼是两颗纯正的神奇国海蓝宝,嘴里叼着上三衔的琥珀玛瑙,下三衔是珍珠做成的流苏,如今珍珠和流苏倒还在,不过凤眼被人抠掉了,琥珀和玛瑙也没了,戚老板过来看了一眼,说这还凤什么凰,叫鸡算了。 王佩珑不干,认定了是戏班子出了搅家贼,倔脾气一下冲上头顶,说今日要是没人把抠掉的宝石吐出来,就是黄老板带着他正头大太太来了,她说不唱就是不唱。 她说不唱当然可以,人家背后是万老板撑腰,万老板现在谁都不爱,独独就喜欢她,她也很做脸,手里捏着戏班子几十号人的生杀大权,果然就摆起了西太后的款;但是别人不行,别人说不唱就要做好一辈子都唱不了的准备,台柱子是出了名的睚眦必报,不承认还好,谁要承认了必定被排挤的活路都没有,她能叫你从卖艺改卖身,而且卖也一定不是好卖,小姑娘看着年纪不大,结果做事就是这么毒、这么狠。 还能怎么办呢,人比人气死人,有个靠山比什么都重要,连戚老八都要看她脸色了,好说好劝地哄她劝她,帮着骂了一圈周围的人,连台柱子的头面都敢伸手偷掉,这种人真是死了都要下油锅反复被煎的,但是骂到一半话锋一转,又说戏马上就要开场,还是叫先拿备用的头面顶一顶,多少混过这一天,回头慢慢整治内贼。 王佩珑看人下菜碟,有时也比较听劝,戚老八的面子好歹给了一点,只是年轻轻的,从小耳濡目染,心里非常忌讳这种事,感觉被抠掉的宝石就是自己的运势,就跟头炮戏好死不死开在白虎台一样,这种情况说不准的,但是就是很晦气。 这出戏唱完,不管有事没事,她都决定要去祖师爷跟前上柱香,避避晦气。 在众人的簇拥下,台柱子板着脸对镜梳妆了,凤眼不吊起来就能塌到地上去,最后还是用的备用的偏凤,不过宝石和小钻镶的不够齐全,色面也隐隐地泛黄,粗看是没两样,可懂行的一看就看出来,的确是有点坍台。 坏她头面的仇王佩珑不是要忘,是暂且记着,先唱好这一场再说,回去再看她怎么把偷东西的给抓出来好好治上一顿。 苏佩浮先上场去了,她殿后出场,听外面的二板和三板,数着拍子,等着叫好。 但是左等等不到,一直都等不到。 照理说吕布一站定了就要开始叫头彩的呀。 王佩珑有点迷惑,跟着上去了,一个转身就觉得戏园子里气氛不太对,虽然少了个头彩,可热烈倒是依旧热烈,只是感觉台下坐的跟平日来的不是同一拨人,差了二十来个生面孔。 迷惑不迷惑,戏还是要唱下去的,姨太太看见吕布,尤其这吕布生的一双桃花眼,实在是很讨女人喜欢,心里就很满意,于是摘下金戒指丢到台上,一丢就丢到花圈前面,竟然是她第一个带头叫的好。 黄老板的姨太太,这个名号不一般,何况这一位的得宠更甚当年的花晓娟,在外面少说也是横着走的,她带头别人自然也要给面子,于是盘踞在四周的小混混就又开始了,附和着她一起喊,声音响透戏院,照旧满堂喝彩。 王佩珑听见叫好,这心就又定了下来,还以为是自己想多了,看来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嘛。 然而正当她唱到“貂蝉一夜未合眸,清风引我云出岫,今日盛装下红楼,拜见温侯”这一段,本来台子上唱的正酣,貂蝉同吕布两厢情好没什么不对的,哪知二楼有座雅间里突然喝了一声倒彩,直把全场人都喊愣了。 听声音像是卢大公子,王佩珑不死心,借着推袖翻手往楼上瞟了一眼,我的个天,居然还真是。 就说今天兆头不好,开场前临时改戏,结果好好的偏凤还被抠了,出来没唱几句就有故意喝倒彩的,卢家的公子和黄家的姨太太,周围坐的还有万显山的人,今天这出戏估计是有的好唱了。 和苏佩浮交换一个眼神,她提醒他不要故意掐词,台下都是行家,一听更要闹,他们现在还是装作没事一样地继续耍花活儿,总归撑完这一场再说。 可惜越是想好越是不好,貂蝉美吕布俊,戏词也很勾人,偏偏这俩都没人看,姨太太跟小姐妹被身后的打闹声搅和,败了好兴致,于是回头去瞧,原来是卢家的人和万老板的人枪火起来,卢大公子也是带了人来的,一帮人一句话不合嘴直接就上手,竟然在戏院里就要开演全武行,抄家伙开打。 王佩珑被吵闹声搞得眉毛都要烧起来,恨不得请位神仙将这帮不好好看戏的王八蛋全部打包轰走,只可惜这群王八蛋哪一边都得罪不起,她还得继续忍着。 好不容易忍回后台,戚老八早出去平事了,苏佩浮不先给自己卸妆,反倒凑上来要帮她换下一场的头面和戏服,王佩珑看他这样低眉顺眼的就来气,加上师兄刚刚在台上竟然还唱错了一句词,这么多年的基本功都练到狗肚子里去了,于是就伸手把他推走:“滚开、一边待着去!少来烦我!” 苏佩浮本来想关心关心师妹,无奈师妹不领情,反叫他在众人面前闹了个没脸,便只能灰头灰脑缩了回去。 真好,今天接二连三的,后面一出王老虎抢亲果然也砸了,不是戏唱的不好,是这次的观众素质不好,万显山手下的人都是打打杀杀的亡命之徒,卢大公子身边也不缺人才,都是兵架子丘八出身,平日各走一边谁都不服谁,今天正好撞上,撞就撞,敢撞就弄死你。 第五十四章 乌合之众 戚老八没能成功把事态压下去,反倒叫这两批人打到丽都外面了。 今天这戏唱的七颠八倒,外面的事没平,后台的贼也没抓出来,王佩珑不甘心,卸了妆就挂上一张阎王脸,端着茶杯不说话。 她跟外头的大老板没法比,但是放进戏班子她就是独一份,没有她发话,二路三路跑堂龙套一个都走不了,统统都给她站着去。 整个戏班就苏佩浮还能坐着,别人都是半躬了身体,听王老板训话。 “说来说去,还是怪我。” 她说:“是我这个台柱子当的不够格,让大家缺吃少穿不说,现在狗爪子都伸到压箱底的头面上来了,可以的,嫌不够的现在可以站出来,我不追究,打开箱子让你偷个痛快,偷完就滚,算我送你的跑路费。” 苏佩浮在一边嫌她气势太凶,就想拉拉她:“得了.....又不是什么大事,你现在每月月结账簿剩余那么多,足够买更好的,不要再抓着不放啦.......” 王佩珑一把甩开他,秀眉拧的死紧,又气道:“不行!每次都这么算了,一次两次,这戏班还开不开,日子还过不过了!” 她此刻颇想点根烟,可惜没有烟,她只好又端起茶水喝一口,清清嗓子,放下再说:“有胆子偷没胆子承认,难怪我们这一行老遭人看不起,一扮一唱,唱的是荣华富贵,结果回去了照样回家捡剩饭,我倒搞不懂了,一家那么多口人,那么多张嘴,光靠爪子不干净,这种垃圾饭吃的过来么!” 有个小旦听她讲话实在难听,忍不住顶嘴:“没凭没据,要骂也别把大家骂进去,自己看不好家底,说到底又不关我们的事情。” 王佩珑一看,嗬,竟然还有回嘴的,登时气得笑了:“我刚想起来,你是那个谁,哦对,叫白水仙的是吧,你说我东西被毁了,还不许我自个念两句,你一个转场连弦都和不上,演个小丫鬟还给我闪肩......怎么啊,说你两句还不服气?行啊,要走赶紧走,唱的难看吃相也难看,就算跑出去改行唱大鼓都没人要你你信不信!” 她挤兑人是很有本事的,万显山能把人说到跳楼,那她就能叫人去投江,苏佩浮眼看白水仙都红了眼跑出去了,就给旁边的老生还有跑腿使眼色,要他们帮忙一起安抚。 王佩珑在红之前受过很多气,而且不喜欢受气,所以能出气的时候一定要任自己出个痛快,这时就越说越不像话,有点脏水臭水兜头泼的意思,单凭白水仙那副顶撞她的腔调,她就认定是这个女人偷的她的宝石,戏都唱不好竟然还敢偷花旦的东西,你说她是不是不要脸到了极点。 苏佩浮被她气狠狠的样子吓怕了,眼看周围人都劝不好,于是就叫他们先回去休息,只留自己一个,殷勤地给师妹揉心口,往死里劝。 “别气了别气了。”只因他心里有鬼,这面上便格外地讨好,跟佩珑说:“你看沪上成名的角儿哪个有你脾气大,四柱头你一定要骂跑一个,往后人越来越少,没人跟咱们搭戏了怎么办?” “凭我现在的面子和名气,还怕找不到人搭戏吗,麒麟童以后讲不定都要来和我同台!”王佩珑很有自信,但依旧气血上涌,气道:“靠!气死我了,一看我夜戏排不上了心都开始活了,你是没看到,开戏前偏凤出问题,那个白水仙眼珠瞪得最大,幸灾乐祸的不要太明显,我不搞她搞谁。” 苏佩浮吃惊了,啊的一声:“原来你是为这个才冲她开的火啊?” 王佩珑说对啊,那个白水仙一看就是不甘当陪衬的,她当然要趁早把人赶出去,免得被挖墙角。 “我还想说你是冤枉她了,叫你不要动气来着........” 王佩珑皱眉:“什么叫我冤枉她?” 苏佩浮扭扭捏捏,说:“上次唱凤仪亭还是过年以前,我那次不是为了炒股欠下一大笔款子吗,你还记得吗,我连费太太送我的袖扣都当掉了.......” “所以呢?”王佩珑说:“我不是后来还给你一条项链让你去补款子的吗?” “那是之后。”苏佩浮彻底窘了,说:“我那时候看凤仪亭是老剧目,大概是没人想听了,所以就、就.......” 王佩珑低声骂了一句:“我道是谁,原来是你偷的啊!” 苏佩浮脸红了,伸手去捂她的嘴:“都是一家的人,说偷多难听,你讲点好的行不行!” 王佩珑看他偷东西还敢捂嘴,于是张嘴一咬,直接在苏佩浮手心里咬出个牙印,大怒道:“丢人现眼!我当初混的再差也是明抢,从来不偷,你本事倒比我高,翻人东西翻得那么快,我看你戏别唱了,发家致富全靠偷来的,多快啊!” 苏佩浮被咬疼了,又捂着手心,叫她拎着耳朵和面皮骂了半天,完全没有还嘴——也不敢还。 终于师妹骂累了,坐在那里大喘气,他寻到机会,又上去献殷勤:“我那次是真的没办法了,债主都堵到家门口,不凑出来直接完蛋,你也不要生气,细想想看,谁还没有个江湖救急的时候啊。” 王佩珑刚才在白水仙身上发泄了大半怒气,加上苏佩浮三说五说,这时倒已经弄的气消一半,但心中尚且还留有余愠,看都不看他,只问道:“那你现在呢,现在手边还有钱没有?” 苏佩浮说有,但是不多,冯老爷子对他感觉淡了,估计再包他个两三月,他就要开始找下家了。 王佩珑嘴不闲着,对待师兄这个废柴,她那颗心到底还是比较良善的,就又拿过包来,从里面数出一沓钞票,直接塞进苏佩浮手里。 “不够就来问我拿。” 师兄人品本来就不行,所以他偷钱这件事碰在一起,并没叫人落差很大,王佩珑是见怪不怪,竟然还难得地讲起道理了,说:“不要觉得万显山可怕就不敢上门来找我,一个师傅教出来的,也不要没饭吃的时候就偷我头面去当,我好歹也混成个角儿了,还照顾不了你这口吃的?” 苏佩浮捏着这把大钱,或者说师妹大怒之后得来的意外之财,竟然一时间感情复杂,情绪又有一点被拉回来,感觉佩珑刚才还吐着信子要伤人,但是现在她又变了,变的可真是好,说话都是熨帖的,叫人怎么听怎么舒服,好像她一言九鼎,说掏钱就掏钱,真就要负责他这个师兄的一辈子。 哪怕再废物,那也是一辈子。 还好还好,他本来都做好被削一顿的准备,这下倒是不用了。 苏佩浮大喘一口气,感觉他又活了过来。 ...搞了半天,原来罪魁祸首还是师兄,王佩珑也真是服气,没话讲。 偏凤上的宝石另算价格,她打算之后自己出钱去补,好在方才架子摆的足,骂也不是白骂,她借题发挥,赶跑一个隐患白水仙,这波不亏。 处理完这些事情,她料想戚老八不会这么没用,外面的动静应该已经小下去,就想出去看一眼,不知道丑鬼是不是和卢大公子正面杠上,杠上的话她就先走一步,自己喊车了。 可出去了,事情却远没她想的那么好。 说了今天运势不顺,就是一路不顺,卢朝宗的人配了枪,洪双喜手下想冲上去缴械,结果打到一起,最后双方都有人被砸破脑袋,身上一见血就难办了,不知道要不要叫巡捕房和稽查队过来,过来也抓不走人,戚老八心想两边都是大人物,得罪不起,所以干打雷不下雨地两边拉架,还是没有叫。 王佩珑出去的不巧,卢大公子眼见是占了上风,不过丑鬼也不弱,凶神恶煞地顶在前面,手里捏了一把,地上还丢了一把带血的砍刀。 戚老八三阻四阻,眼看这两帮人已经退到丽都外面,也就不再管,倒要看看强龙压不压得过地头蛇。 就在这样一片沉默里,反倒卢那边先说话了,冷笑着说的:“什么万老板,不就一个万显山吗,吞掉广信自己办了中汇,浦东跟浦西两边的地盘都不放过,难怪啊,现在出来听个戏都要被万家的放出狗来咬。” 卢朝宗一起头,周围的人都叫:“家养的狗咬人疼不疼?疼啊、真疼啊!疼死啦!” 洪双喜站在一群家养的打手前面,手里的刀半分没松,他的人里也有一群厉害的,恶嘴恶舌,脸上狞笑着,受不了对方的刺激,同样一点面子都不给,直接骂道:“不要说中汇,三淼和法租界你们一个也不要想,自己老子大老远跑到南京去舔人家冷屁股,他妈的真以为手里捏上两把枪就了不得了?” 那边一听就不能忍,“他奶奶的......我看你们是昏了头,全部都在找死!”说罢就要冲上去。 卢朝宗一个手势,示意身后要跟人对打的副官安静下来,自己则朝那个喊话的看过去,脸上那眼窝是越看越深,肤色是肉眼可见的发了青。 这气氛莫名其妙就剑拔弩张起来,戚老八在边上站着,暗叫不好。 “敬酒不吃吃罚酒。” 一声令下,卢大公子磨着牙齿,眼睛直接眯成了一线天,直接就下了命令:“把这帮乌合之众都给我抓起来!” 要说动真格的,那还是卢大公子的人比较厉害,不过丑鬼那边只是输在没有人数,如果他带的人再多一点点,那么今天这局面就要扭转了。 王佩珑知道这是实情,卢督军的儿子跑来上海,地位简直等同于皇太子,不过万显山树大根深,他们眼馋中汇银行的股份,眼馋就眼馋,万显山只要人不死,那他们就没办法横插一脚进来。 她唱戏的还爱看戏,看的是津津有味,恨不得招呼别人也来看,尤其戚老八相劝不成反被卷入战局,那么大的一个大块头挤在当中充当肉饼,打起来又凶狠又好笑,她看到丑鬼脑门上挨了一棍子也笑,看到卢大公子本来梳的油光顺滑的头发已经被抓成了刺猬更要笑。 ——有这样免费的好戏可看,她当然不笑也笑啦~! 第五十五章 被雷劈 要说好戏永远看不够,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因为看戏而被搅和进去的倒霉蛋了。 对于洪双喜,她几乎都生出了一点同情之心,好好一个人,白叫那么喜庆的名字,结果三天两头不是砍人就是被砍,他真是她人生中遇到的最不喜庆的人。 同情着同情着,直到丑鬼身后那帮人里真的有几个被打到趴下给押走了,王佩珑才后知后觉恐慌起来。 都走了,那她怎么办? 大门口都是血,还有干躺在地上,不知道有没有彻底断气的尸体。 幸好她艺高人胆大,没有晕血的毛病。 巡捕房姗姗来迟,跟前面这两帮人一起被轰走的还有小报记者,本来是为了丽都这两位名伶来的,结果好巧不巧,有了更新鲜的素材,军阀和大亨旗下两方混战,这个新闻够大,不管是争地盘还是争美人,放到报纸上都有的好写了! 王佩珑由于光顾着看戏,多少也有被盯上,只是盯,还没实际动作,卢大公子离开前的朝她看过来的那个眼神有点意味深长,让人不得不往深里想,她觉得这次人都打了,场子都砸了,这个气怎么都算出够了,这位大爷应该不会再对自己有什么意见了吧? 然而事实证明,有。 送花篮的人腿脚好,下了戏直接跑进后台,恭恭敬敬地往她手里塞红封,嘴里代话:“我们家大爷请王老板赏面去吃顿便饭。” 王佩珑捏着红封,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丑鬼今天忙别的事情去了,他的人开车来接她,现在车子还在外面,她身上的戏服都没脱,根本无路可躲的,这是又被卢大公子派来的人堵住了。 推脱不掉,但还是要继续推脱,她于是就说:“跟戚老板商量好的,五日戏连着演,当中不能停,烦请小哥回去说一声,就说我实在是拿不出空档,而且五天连轴转,这个从体力上讲也吃不消啊.......” 跑腿的不知道是不是来之前受过叮嘱,倒是显得非常通情达理,只是让她好歹给出个准日子,他好回去复命。 王佩珑是真的很想叹气,但又不好回绝,只能一狠心,说:“那就五天以后,第六天,卢公子请客,我怎么都是要去一次的。” 把卢家的人送走,她顿时陷入一种非常焦灼的状态,寸长的指甲直接塞进嘴里咬,好像是要把十个指节咬秃,苏佩浮在一旁看着,再次感叹她招惹男人的功力不浅,顺便坏习惯不改,都多大的人了还啃指甲! 差点啃秃食指和的中指,赶在她要继续祸害自己的另一只手前,王佩珑想通了,决定五天以后直接开溜,她叫丑鬼早点来接她,到时候躲进万显山的宅子里歇他个十天八天,那卢朝宗再厉害,难道还敢叫人跑进万显山的家里把她带走吗? 惹不起,但是躲得起。 万显山不在,她自由,但是不安全。 万显山在,她一会儿自由一会儿不自由,但起码保证安全。 王佩珑这些天很自由,所以等到她回过味来的时候,就发现自由过了火还是不太好,她需要有人给她紧紧头皮了。 所以她盼着万显山早点回来,早回来早好,这样她就只用专心对付他一个,而不是动不动就冒出这么多有来路的大少阔佬,她这个人精力有限,脑子虽然活络,可惜七窍玲珑心只生了一个,早晚会对付不过来的。 苏佩浮看她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不敢上前去安慰,但是不安慰又不行,他接了佩珑的钱之后就更离不得她了,以至于把陈凤年都看成了他的同类,他希望佩珑能一直保持下去,不用管饭,就是管钱,一个月给个一两次就很够用。 像他这样子的酒囊饭袋,空有一身练功的架子,没人管可不行。 王佩珑还是一巴掌把他挥开,就觉得光阴真特么的快,唱唱就五天,她都还没想好怎么办呢。 虽然她好像总是在讲唱戏有多苦,但是人后受罪,必定人前富贵,她的功底扎实,扎实的一看就是练童子功的时候没少吃苦,不过这有什么呢,只要一想到富贵这两个字,她就觉得不苦了。 五天连轴转,戏班是开心了,戚老八是开心了,王佩珑不开心,因为五天里卢大公子一天不落地捧足了她的场子,喝倒彩的事情没有再发生,但是他那个眼神一看就是不懂戏的,或许只是单纯看她貂蝉扮的漂亮,赏心悦目就可以了。 赏心悦目,男人都这副德行,就是不知道睡完之后还是不是赏心悦目,赏他奶奶个腿的赏。 貂蝉下了戏,就不是貂蝉,要三下两下把自己变回凡人,然后光明正大地,偷偷开溜。 想的挺好,做的也挺好,从丽都后面的小门子拐出去,洪双喜的人早就等在那里准备要接她,王佩珑走之前特地跑到大堂里让小报记者拍了个够,然后一个回马枪又绕了回来,她想这回就算是躲掉了,这日子过的真叫人头大,有凤年和万显山就够烦的了,她是真不想跟卢大公子再扯上关系,所以这躲就躲的格外坚决,全然不管人家背后的后台,还有那些金光灿灿的赏头。 她这么想着,脚步很轻盈,旗袍做的合身,是浅浅的绿色,烂漫的花。 不过绿色吧,实在是个不起眼的颜色,所以当她走出去看见卢大公子就站在面前的时候,连个假笑都没来的及笑出来,那抹绿色就被风一样地裹挟走了。 一抹绿,一抹花,塞进铁盒子里,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王佩珑昏头昏脑,不过头发不乱,被硬塞到了车后座,卢朝宗身边。 “王老板这一饭之约叫人好等。” 卢大公子穿的很齐整,并且很自然地抓过她的手,没有肆意,只是轻轻抚摸,嘴里说:“叫我等足五天。” 他那手冰凉,就好像整块蛇皮覆到手上摩挲一样,王佩珑被他摸的鸡皮疙瘩都要掉到地上,心里一颤,半天才勉强笑起来:“您说的哪里的话,既然是约好了的那我就不会忘,只是最近实在是太忙了,一时间脱不开身,今天出来的也太急了些,要不您先等等,半道放我下一趟车,我还可以回后台稍微整理一下.......” “王老板好像总是很忙。”卢朝宗看看她,依然抓着不放手:“所以为了省点时间,我就直接问了,不知道王老板一晚上开价多少,我不耐烦讨价还价的,稍后直接开支票可以吗?” “..........” 王佩珑笑不出来了。 她怔怔地看向气定神闲的卢大公子,好像脑子被雷劈了一样。 被雷劈过不好恢复,她干脆哑了一路,直到车子开到和平酒店,她撩开车帘,看到酒店的标志,心想这回下不下车都不行了,本来就是她再三地放人家鸽子,现在人家被惹毛了,要把她拖过来‘教训’,可是她这种身份的人不能被教训,不然里子面子统统不剩,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 王佩珑开不出价,也没有价可开,卢大公子拿她当赛玉楼似的讲价钱,这分明就是把她也划到了那个下贱的行当,她王佩珑不说身价,本质上就和那种女人有绝对的鸿沟,连‘破鞋’两个字都忍不了的,她能忍的了这个?! 真叫一个气得牙痒,无奈还不能咬人,这下她仿佛又回到跟万显山再度相见,再次对质的那一个夜晚了,那时她光是看到他就很想咬人。 “不好意思,没有价能开。” 眼看车停,她终于甩开被捏住的手,一个笑容也吝啬,直接说道:“想买,还要看我肯不肯卖。” 单手甩开的,还有另一只手放在背后,已经悄悄摸上门把,随时准备窜出去。 她边说肩膀边往车窗那里靠,五官明媚,但是言语奚落,非常的不动人。 “您要是真的想找人呢,我倒是可以给您推荐几个。” 王佩珑很俏皮地一甩头:“从前马金凤手底下有个赛玉楼,赛玉楼您知道吗,一进咸肉桩就红的嘞,可惜现在客人接的有点多,不晓得您这种身份的人过去还要不要排队呢!” 说话间,卢朝宗眼神一变,这时就看穿她了! 说时迟那时快,她那只手一扳,车门顿时开了一半,一只脚上还穿着高跟的,直接卯足了力气蹬上卢大公子的前胸,王佩珑那身姿不光台上动人,台下也灵活的可以,狭小的车厢困不住她,趁脚还没被抓住就一个借力倒退,再有一秒钟她就可以跳下车,下了车她就跑。 想逃没那么容易,卢大公子在她跃下车前一把拉住她的头发,扯出一阵女人的惊呼,他这人真是表里如一,遇事从来都那么冷静,嘴巴里不说脏字,只有文明用语,唯独动作是狠辣异常,仿佛刚才还很欣赏她,如今就只想捏死她。 王佩珑的头顺着力道撞到车窗上,非常响亮的一声,这一声那么响,竟然都没撞懵她,她看上去还不死心,挥舞着指甲想要反击,可惜头脑丰富力气不够,那个死命制住她的男人可见是发狠了,一看就是想女人想了有些日子,预谋着今天要开荤的,这种时候哪能叫她说逃就逃,于是王佩珑吃了一记耳光,打的昏头昏脑不说,头发散了,两只手也被制住,跟离了水的活鱼一样,活还是活,可是离了水,再活也没用。 挣扎之中,就听见手腕骨也‘咯嗒’一声。 剧烈的疼痛之下,她知道自己的左手是折了。 第五十六章 英雄救美 怜香惜玉只存在于过去,至少几分钟前卢朝宗还打算先把人带进酒店客房再办事,温柔小意也未尝不可。 但眼下看看,算了,没必要,直接干吧。 卢家的司机真是好样的,王佩珑要逃的时候差点一胳膊肘拐到司机头上,然而汽车夫稳如磐石动都不动,特意把车子驶到过路人少的地方,甚至在她彻底被卢大公子制住以后,就很干脆地开门下车,专注于望风去了。 王佩珑感觉就差那么一步,差一步她可能就跳上另一辆车逃之夭夭,讲不定这会还坐在家里嘲笑卢大公子痴心妄想,哪晓得现在这情况简直叫天不应叫地不灵,逃跑的可能性瞬间归零,直接就是等死。 于是她放弃挣扎了,心里已经做好被摧残一顿的准备,不过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瞪着,好显示自己的坚强不屈。 太坚强了,左手手骨不是错位就是骨折,但是她不叫痛,不求饶,单是额头冒汗,是忍了又忍,忍到吐血了,还要从头再忍。 够劲,够种。 卢朝宗已经把她前半截的领子全部扯开,所有的纽扣都扣不上,他知道她不敢再逃了,衣衫不整还逃什么逃,丽都皇后丢得起这个脸么? 这女人金贵,然而值得,要摸上手还真不容易,万显山捧她都要捧上天,但是没关系,盘弄的次数一多,不愁不能值回票价。 他的面前是一道大菜,秀色可餐。 他现在要开动了。 王佩珑屏息凝神,就等他那张脸凑近了再用脑门狠狠撞他一下。 近了,就近了,他马上就要凑过来了....... 不料她那颗头还没撞,整辆车子倒是横向猛颠一下,差点被撞一个跟斗。 万幸卢大公子暂且只是伏在她身体上,还没有实施具体动作,不然这拉开车门的人看到还不得气死——青天白日,车里就干上了! 就这么一刹那,王佩珑被这个从天而降的人吓得眼睛都要发直,发直之后立马就好了,立马就不直了,甚至内心都有点窃喜,是有人撑腰的那种笃定。 本来恨死他了,可一看见他还是不由得庆幸,庆幸万显山就是万显山,不论什么时候,她要靠他,总是靠得住。 万显山一贯还是和颜悦色,手里却一点都不含糊,一把就将她从别人的桎梏中提了出来,提出来衣冠不整怎么办,不要紧,旁边洪双喜顺势往她肩上盖了一件风衣,王佩珑忍着手上的剧痛,满头大汗地把衣服穿了,然而一旦站到万显山身后,她便从内而外地感到安全,于是刚才在车里闹东闹西,那种不顾姿态的表象又收回去了,一点都没觉得这有什么,错位而已,回去接一下骨头就没事了。 面对卢朝宗,卢督军养出来的独根苗,万显山是既想砍了他又想灭了他,但是卢明达不是好惹的,他同这种兵痞之流无法沟通,说到底还是看人,别人可以不讲规矩,可他这做老大哥的要拿得起放得下,自己的女人被人动手动脚,他这里面子也照样要给,不然就坏了规矩,没的再让卢明达趁机把手伸进上海,那才是赔本买卖。 他站在外面,居高临下,看到车子里的目光宛如看一个瓮中之鳖,和气道:“啧、卢公子今日兴致高啊!” 卢朝宗一皱眉,待看清来人以后,便不急不忙地坐起来,重新打好领带,跟他也很和气:“晓得我这里兴致正高,万老板还来打扰?” “这个不叫打扰。” 万显山笑一笑:“女人不懂事,总归要男人来管。” 说罢,他眯起眼睛,还是和颜悦色地,唯独细看叫人背后发毛,问道:“不知道卢督军近来身体可好?” 卢朝宗领带大扯,衬衣纽扣也开了大半,但是丝毫不见外,很客气地点点头:“一般般,还算不错。” “欸,话不是这么讲。”万显山摆摆手,又是加倍地客气:“卢老眼馋我们中汇时间不短了,要是真的哪天不好,我身为地面上的人,少不得要多带点朋友,亲自去登门拜访拜访的。” “..........” 撩开车帘,万显山带的人不多不少,却是已经把卢家的车和司机全部都给包抄,小范围内都是黑压压的一片,卢朝宗注意到了,脑中若有所思一番,而后就是一笑:“好,万老板这话我先记下,到时候不管人来多少,我们卢家都是热烈欢迎。” “一定,一定。” 万显山露出招牌的笑容:“只要卢公子以后手脚放干净一点,那我这次卖督军一个面子,就是卖对了。” 卢朝宗晓得气势上比不过他,但也不肯认输,笑到眼角抽筋了,也还是笑眯眯地:“万老板要来就来,我随时恭候。” 话毕,一声招呼也不打,‘砰’一下关上车门,卢家的汽车就此绝尘而去。 万显山拍拍袖子管,嫌灰太大。 放走卢朝宗,他刚回到车里,就看见佩珑一个人缩在最里面,已经大致地梳理好了头发,又往脸上拍了一点粉,这一切的动作都是靠单手处理,她那左手肿的馒头一样大,动一下就疼出一头的汗,可见阿大给她披上的那件风衣要是再晚穿一会儿,那手就要肿的伸不进去了。 万显山在人前很正经,而且相当和蔼,是久经风霜、堪比老大哥的那种风范,王佩珑捏着左手骨一阵一阵地失神,连他什么时候上车的都不知道,她在卢朝宗那里是暂时性地忘却疼痛,一心要逃,可眼下知道自己已经安全了,她就彻底憋不住了,全身心都被那手骨给牵扯,基本上三分钟疼一次,要么五分钟疼一次——权看一路上开车的究竟要把刹车踩上几次。 没人管她,万显山也不管她,而且是目不斜视,连她疼的嘶嘶抽气了也不管,王佩珑觉得委屈,但是这委屈又很没道理,也就只好把诉苦的话都吞回去了。 洪双喜坐在副驾驶倒是很想关心,不过他胆子也没那么大,所以老老实实装木头人,默默心疼。 万显山的不闻不问让王佩珑在车上又是疼又是寒心,刚才被救出来时那一刹那的安定就又渐渐消磨了,她感觉自己果然还是没有恨错人,姓万的居然连自己的女人都不关心,不关心也不询问,他不是说爱她吗?不是说他良心发现了吗?怎么心这么狠,竟敢对她这么个活人不闻不问,实在是个王八蛋没跑了! 他折磨她,她恨得的牙痒痒;他不关心她,她照样恨得牙痒,真他娘见了鬼了。 直到快要走进大门,万显山才堪堪递过来一个眼神,王佩珑那时已经汗湿了整套衣衫,咬咬牙齿,还是跟着他上了楼。 洪双喜下了车跟在后面,看她走的摇摇晃晃,就有点不忍,打算去翻翻看有没有上好的药油,好等些时候送到老板的卧室里去。 知道她很痛,痛也要忍,唱戏唱的金贵,真废了手可不行,之后还是少不得要帮她多揉几下。 他那个眼太专注了,就是盯她的背影,充斥着满满的爱恨与柔情,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专注,已经开始引人怀疑。 王佩珑背对他,看不见;万显山也背对他,然而不用看,他一早就知道。 卧室是万显山的卧室,放了什么东西他最清楚,平日里从不劳动下人,他的房间只有佩珑进来过。 王佩珑都要虚脱了快,进去就一软身体,靠在床边上,她想今天真是赶巧,没想到就是今天,还好今天没有去找凤年,而是被卢朝宗堵住了,最后也只有万显山才能把她救出来,看来这一切都是冥冥中自由安排,她除了把手折断,别的事情到底还是顺的。 可是她又一想,两个人都已经回来了,万显山总得来关心自己,她已经没力气说话,也没力气顶嘴了,他不是一直都很喜欢她,喜欢她乖巧的样子吗。 痛的不行了,她把食指塞进嘴里咬,不是咬指甲,是咬指关节上的肉,卢朝宗那个大少爷果然是军-事家庭出身,下手这么重,明明知道她是个女人,她看他分明是把自己当畜生。 她这副样子可怜是可怜,但是万显山不可怜她,他把这一切归咎于佩珑的不消停。 知道她脾气不好,喜欢出风头,每次或多或少,间接地便要招蜂引蝶吸引绿叶,他只是没想到卢督军的儿子都要她,要她干什么呢,除了漂亮一无是处,脾气大的吓死人,偏偏还欺软怕硬,他好不容易把这么个宝贝寻回来,就是为了真正的驯服她,谁要再来抢,那不就是跟他作对吗? 可见小东西脑子里缺了一根筋,缺了一点东西,分明招人而不自知,所以这一次他不能纵容她,他要帮她想起来。 转身走近柜子,他伸手,拖出一箱东西。 过程中没有人讲话,所以卧室里很安静。 摒出一头的汗在那里闭目养神,可是耳边却听到开箱子的声音,王佩珑还是睁开眼睛,专门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 只一眼,她那副瞳孔就一阵颤动,到最后就传染的她浑身都在颤。 从箱子到箱子里的器具,她饱受其苦,对这一切都是熟悉的。 万显山步子缓缓,手里捏着针管,冰冷的脸温和的声,问她:“手还疼吗?” 王佩珑用尽全身的力气往后躲,刚才半坐在床沿,现在整个人都向后倒到床上,语不成调,哆哆嗦嗦:“不、不疼,不疼了......” “别怕。” 万显山单膝跪到床上,拉过她那只几乎不能活动的手腕,轻声说:“先给你打一针止痛,然后就叫人来帮你正骨好不好?” “不要....不要!!” 王佩珑尖叫一声,敏捷的几乎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上一秒还坐着,下一秒立刻就逃到床的另一边,可惜脚一沾地就站不稳,歪倒在地毯,哭道:“我不要打这个东西,你把它拿开好不好,我现在真的不疼了,真的不疼了.......” 瞧她这样狼狈,又可怜,两只大眼睛千言万语包含其中,正哀哀地冲他求饶,万显山就感觉心底某个柔软的地方好似被触动,面目也开始变得柔和,闻言便叹气:“佩珑,你到底在逞强什么呢?” 眼看他向她逼近,怎么躲也躲不掉,王佩珑被那透明的液体吓的几乎崩溃,于是破天荒地,什么要脸不要脸,她全都不顾了,扑上前去抱住他的腿,终于张嘴求饶:“我错了!我错了!......求求你不要拿着个东西毁我,不要再来毁我.........” “小东西,要听话。” 万显山诱哄一般地,说道:“我说过,我喜欢你,喜欢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毁你?” 第五十七章 将来 洪双喜手里捏着翻出来的药油,面色阴沉,然而很耐心地站在外面,隔着门听卧室里的动静。 是哭,还是喊,分不太清,他那耳朵不灵,只听出那种尖锐的声调同戏剧唱腔有异曲同工之处,每当濒临界限之时,便有凄惶哀绝之感。 然后,外头的人屏息凝神,里头便突然传出一声重响,沉闷发昏,好像什么重物砸到地上,从体积判断,应该不是物品,是人。 可能是里头的人不听话,还想着要跑,要逃,所以又被抓住了吧。 听见了吗?里面突然安静了一会,然后就传出床架摇晃的声音。 糟糕,刚才还是断断续续地哭,现在干脆就是求饶,他第一次发觉求饶也分那么多种音质和语调,而且每一种最后都起到反作用,叫的越可怜,她也就越可怜,这个道理所有女人都懂,为什么她就是不懂? 真是可怜,他觉得她可怜。 时间都不知道过去多久,不知道就看看外面的天,天已经从粉霞色变成灰蒙一片,晚上大概率是要下雨了。 洪双喜站了好久,真的好久,久到药油的瓶子捏在手里,捏到手心发麻发痛,才吐出一口气,迈步离开。 离开前开顺手拦住下人,叫他们不要上去打扰,顺便厨房可以洗洗弄弄,开始准备今晚的饭菜了。 ...遗憾的是,王佩珑今晚没能下地吃饭。 她的饭是万显山亲自端上来,送到她嘴边喂她吃的。 手腕已经消了肿,被涂了药油,她刚才在床上又踢又咬,万显山动都不动,只在她闹到最厉害的那一刻一下扭了回来,骨头就又对正了。 王佩珑在这张床上直闹了个筋疲力尽,地上的针管摔得稀碎,针头也是断掉一半的,她闹出来的动静叫万显山都忍不住心惊,忍不住好笑,想佩珑怎么能这样可爱,一边用身体搂紧他绞住他,一边趁机夺过针头往墙壁上摔,她难得这样配合,让他玩的非常尽兴,又很痛快。 配合的还不止这一项,她没有力气,只好单手勾着万显山的肩膀借力,万显山笑眯眯地的喂她喝汤,她的嘴唇刚凑过去,他就把调羹移开,一次又一次,她还不能气,还不能说,因为他拿她当小孩,他在和她玩游戏。 万显山总是希望他的小东西能多吃,多吃一点身体好,不好怎么能给他生育儿女,怎么给他扩大家庭。 他要佩珑,就是要她的一切。 今天不知道谁特意吩咐,厨房做的全是她爱吃的菜。 大师傅的手艺自不用说,可王佩珑一口一口吃进嘴里,却是味同嚼蜡,只是肚子‘饿’,所以才要‘吃’。 万显山刚才给了一棍子,现在她听话了,他就从口袋里掏出糖给她吃,恩威并施的手段,他果然还是她的地狱,她的克星。 再看看窗外,漆黑的夜,化作夜上海的开幕式,倒映出十里洋场,遍地豪侈。 可是这和凤年照顾她时完全不是同一个光景--不是她心目中,那个温暖昏黄,岁月静好的光景。 喂她的人和衣躺在床边,一番威吓后又是大善人的面目与作风,最坏和最好两个极端在他身上从来没有违和,这样的现状叫她无力,只好无声地把头埋进他的胸膛,至少先闭上眼,逃避掉今天。 而万显山,他将温香软玉抱了满怀,方才她哭泣求饶的模样都被刻意遗忘了,可怜可爱之余,只觉得还是佩珑最好。 拥着她,他心满意足。 五日戏的酬劳和彩头没有被人遗忘,戚老八点好了钱就派人送到了万老板的房子,同时对几日前发生的事件略有耳闻,不过因为知道台柱子在万公馆住的很安全,不会有动辄遭人哄抢的危险,他紧张归紧张,心里到底还是放心的。 这几天王佩珑只伤了手,但总体观察下来却是全身心都基本受伤一遍的样子,她很努力很顽强地养神养身体,其实不用多少天她就会好了,就会恢复了,毕竟内心强大的人本身就有自愈功能,不然从小到大受的委屈和夹板气那么多,心脏那么脆弱还怎么活,早不活了。 她只是在想,万显山怎么会看出来的呢? 他一定是又看出什么了,所以才会拿她最害怕的东西来诈她。 除非她是有破绽,除非她的破绽太明显,不然真的不会。 真是好险,差一点她就怕了,就要说实话了。 可是没有,她没有说出凤年。 那她就还是赢的。 坐在沙发上,鼻尖却闻到鸽子汤的气味,有下人端了一小盅过来,为了她气血两虚,特意加了中药和枸杞,是补身的好东西。 王佩珑端起来喝掉了,喝完脑中却又想起凤年喝汤吃饭的样子,凤年嘛,从脾气到人都一直跟小孩子一样,没人提醒,他自己舀起一勺就往嘴里灌,然后马上就被烫的吐舌头,气哼哼地,说这汤真是‘烫死了’。 她别的时候都很忙,忙的没法去想,可此时精神萎靡,她却真是有点想他了,就想去找凤年说说话,哪怕口气不好,说的不对也没关系,凤年最大度了,她在凤年面前永远可以做那个漂亮、矜贵的佩珑,凤年不用知道她的过去,只要相信他们会有将来。 将来在哪儿? 快了,就快了。 阳光明媚的好天,应该做点有利身心健康的事情,王佩珑走到大阳台那里,可以放眼看到万显山家里的整片后花园,有人从花园里一路穿过来,练家子的身体,步态修长,走路带风。 洪双喜跟她并不心有灵犀,他这叫单方面受到感应,就那么一抬头,正好看见她托着下巴,另一手包着纱布,冲他挤了挤眼睛。 王佩珑出来晒太阳,可是太阳太大,强光真是要晒死人了,她不能平视,只好俯看,去看丑鬼,他走来的同时整个身体被光晕染了一层金边,尤其是脸,侧面立体锋棱,眼睛深邃,鼻梁高挺,这模样没让人有多吃惊,因为心里知道某些时候他也混的非常体面,不体面怎么当二把手,万显山比她多吃了那么多年饭,肯定比她会识人。 不过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她发现这人竟然也能够上‘好看’两个字了。 王佩珑于是很开心,这些天第一次盈盈地笑了出来,感觉自己身边的男人单拎出来都不算太差,至少原先看上去最丑陋的那个,现在也不丑陋了。 她不知道,从洪双喜那个角度往上看,她更好看。 就是手上包的纱布有点刺眼,看包扎的程度,就能大致估算出她当时在车里受了多大的罪。 他一方面希望她受点教训,一方面又看不惯她受罪,说到底还是怪卢朝宗的心太狠,明明他把人送出去以前都说好的,可到头来还是叫她吃了苦头,这不应该。 好在他的诚意是没话说的,毕竟当时谁也不知道万老板会从天而降,这算突发事故,怪不到他头上。 卢朝宗也讲,以后如果有必要,或许可以让他到上海警备司令部那里做起。 他相信卢家都是个聪明人。 当然,在这个地面上混的又有哪个不是聪明人,只是大家愿意维持这个平衡,轻易动不得罢了。 洪双喜默默把那些见不得人的盘算都在心里过了一遍,然后就想再抬头看一眼——没有人。 太阳太大,她已经回房间去了。 常言道知错就改,改完就算,这是好习惯。 王佩珑坐在万显山的专用座位上看书喝茶,说实话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错没错,可是万显山要她认错她就认了,错在哪里她不清楚,她连外面偷偷养了个男人都觉得不算错,真要她改邪归正,那还差的远呢。 艳情有时也是真难看,看书上写的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还不如插图好看,她把潘金莲醉闹葡萄架这一页看了好几遍,画手大约是下功夫了,把一旁的西门庆画的分外英俊,格外风流,不过她看时心中毫无杂念,只是默默地思念起另一方的凤年,凤年当然不是西门庆,可他要是在身边就好了,她这几天被万显山喂的太饱,本人的欲望并不是很大,只是希望身边随时都能有人叫她亲亲抱抱,只是亲,只是抱,别的什么都不做,光是这样她就觉得很好。 就这样熬过一个下午,她预感到万显山应该要回来了,就提前换了睡衣睡到床上,她这两天装病号装上瘾了,万显山逗她也逗出了瘾,王佩珑比较的识时务,只要不打针一切都好说,万显山对她好坏她都不在意,乖乖受着就是了。 晚上万显山抱着她,看她一个人用两副牌玩大鱼吃小鱼,王佩珑用一张黑桃钓了三张红桃,他在旁边帮忙算分,就说:“不得了,这一把拿分换成钱少说要五百,我们佩珑这么聪明啊!” 王佩珑听他还拿自己当小孩,几乎想朝天翻个白眼 可惜脑子里还存着事情,她那个白眼也就没翻出来。 “那我拿这一副牌的钱跟你换,你换不换?” 她背靠着,就势往后一倒,把重量全部压到万显山身上,无形中就是撒娇:“人家都说戏院的生意晚上最好,我想继续出夜戏了。” 万显山替她重新理牌,因为背靠着,所以只听其声不见其人,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可是我看你好像每天都有事做。” 他说:“唱夜戏,你觉得来得及?” 第五十八章 怯舞 “叽叽歪歪....说什么呢!” 王佩珑拿手肘拐他一下,力道轻如鸿毛:“我好容易才有的今天,不唱戏我还能干什么,就会这一门功夫,当然要趁年轻多唱一点,花晓娟说现在都时兴灌唱片,你等着瞧吧,别人都灌了,以后我也要灌!” 万显山顺着她这一拐,就把手伸进她的睡衣里,发现佩珑瘦下来就是腰上细了一把,别的地方压根没变化,连腰上的那块软肉也还在。 她还是软,一捏就软。 “好吧。” 他看她这些天那么听话,也乐得再做一回好人,便开口:“我明天叫人打电话去戚老八那里,叫他按照规矩来,你想怎么唱就怎么唱。” 王佩珑早知道他这种人最是欠打,整天就知道欺负自己,不过欺负过头了偶尔也要给点好处,于是很给面子地就作出惊喜状,太逼真了反倒显得假,但万显山能介意这个就有鬼了,他喜她爱她都来不及,当然不会计较佩珑这点小毛病。 事情就这么说定了,本来要么白天要么下午,现在多了晚上八点半的场,最热闹的时候,那彩头真是稀里哗啦地往台子上砸,光是足金足量的金戒指估计就有二十来只。 苏佩浮闻钱而动,跑过来问她是使了何等花招才劝得万老板松手,无奈问话的神情和五官挤在一起实在是讨人厌,他又被一巴掌打走了。 王佩珑把他打走,但是之后却又把他拉回来,问:“叫你办的事情你都办了吗?之前还给你塞了那么大一把铜钿,你不要告诉我又没了啊!” 苏佩浮连连点头:“我办事你还不放心嘛,三少爷那里好的很,我把你上个月看中的袖口和领夹各买了一套,老早就给他送过去了!” 按照王佩珑的设想,送这种身外之物当然是没有自己亲手写的情书来的有意义,可是情势不好,她总怕漏出什么破绽和把柄给万显山抓住,于是退而求其次,想要么还是送点身外之物吧,虽然不比书信那样可以时时回味,但只要凤年看见了就能联想起她,那就是好的。 “那....他身体怎么样了,头还痛吗?”她接着问。 苏佩浮说你不要太小题大做好不好,你当年挨了一顿抽,养好了第二天不就下地来踹我屁股了吗,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他这话打脸的太快,因为第二天就有人送信,说三少爷发已经高烧好几天了。 原来凤年一直都是虚弱,只不过他现在知道骗人了,知道面对别人要有所保留了,所以才故意装的不那么虚弱。 这一点苏佩浮根本没有观察到,他只是跑了个腿,送了一样两样礼物,仅此而已。 王佩珑面色极不痛快,老婆子打这一通电话还是借隔壁邻居家的,黑着脸听人家说着凤年的情况,她听完就在家绕了一圈,最后就找出一把褪了毛的鸡毛掸子,直接冲到同乐坊的包厢,把苏佩浮按在烟榻上抽了魂飞魄散,七窍升天。 幸好,师妹抽师兄这种大事只发生在烟馆,保密性极高,于是王佩珑此等壮举并未出现在任何一家小报上,她还是众多戏剧名流中最傲气,最矜贵的那个。 抽完就犯愁了,愁药,还愁钱。 发高烧了怎么办,阿司匹林和盘尼西林都是精贵货,西药现在的价格堪比黄金,但真要买,也不是买不到。 至少现在夜戏也开始排上了,这个钱除去日常开销,倒是能有点剩余,能给凤年用来买些好药。 王佩珑把苏佩浮拎出来狠抽了一顿,师兄是很听话的,一抽就听话,保证他明天就把药瓶送过去,简直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跟这种人就没法好好说话,除了给钱,要不就是时刻就要把他从安乐窝里抓出来,好好打一顿。 而且老叫师兄跑腿不是办法,她不是不相信他,只是苏佩浮那个脑子里干脆就是一滩浆糊,拿跑腿当邀功的条件,不盯他不提醒他他自己压根就不会注意一点,长久下去有没有被人盯上都不晓得,实在是大大的隐患。 隐患、全部都是隐患,好像之前的四十多天都是别人施舍下来,是别人丢掉,不要的时间,他们两个才有机会在一起。 她可不可以不要这份施舍。 不能亲自去见凤年,总是要托付中间人去跑腿,说出来的确是不得已,可明明应该有更好的办法,她跟凤年有那么多甜蜜的好时候,难道要放任这好慢慢变得不好吗?他们之间不应该是这样的。 王佩珑稍微一想便很惆怅,到了戏台上也是,非常惆怅,但也符合故事情境地唱了一出杜十娘,将那份哀婉和动人唱的入木三分,博得底下喝彩。 毕竟人生如戏,戏便如人生,唱久也就分不清了。 她唱罢就躲到后台一个人卸妆换衣,期间唉声叹气不断,惹得众人议论纷纷,都觉得台柱子一定是生活煎熬,看到戏班子一个月的开销竟然一路飙到千把块,所以受刺激了。 她这个惆怅的样子维持到洪双喜面前,那就是惆怅到了顶峰,那副愁苦的样子是个人都知道有事,可事分大小,她自己把情郎当个宝,在别人眼里就连个屁都不是,各人有各人的想法,这个也强求不来。 洪双喜专心开车,全然不能跟她感同身受,也半分没有体谅她心情的打算。 不过她调养的好,那手消了肿,也没留下个后遗症,依旧美的毫无瑕疵,从手到脸都是成套的白,这让他看在眼里,却是十分之安慰。 今夜万显山做局,请贵客到家共进晚餐,他和新市-长都是个老派的人,装修也是偏于老派,可是家里那么大,似乎不隔三差五地开个酒会派对的也说不过去,物尽其用就要用到彻底,既然一顿酒会就能拉来那么多条贸易线路,那万显山也就顺其自然,想开就开了。 王佩珑本来很喜欢这种场合,可惜此刻愁肠满肚,牵挂的都是她那位可爱的少爷,这时就非常不想去,想躲回家算了。 洪双喜受不了她那个样子,可怜巴巴,眼中千言万语,全是点点滴滴酝酿出的愁绪,任凭愁绪也是动人。 她适合艳,不适合愁,那眼睛眉毛就活该是眉飞色舞顾盼生辉,她一愁就跟蔫了一样,叫人心生不忍,总想让她继续艳起来。 明知道是故意的,可他还是不能错过,不能不说,于是好心好意,提醒一句:“把脸收一收,老板看见要不高兴的。” “要你管!” 王佩珑炮筒一样,这两天简直憋出一肚子的委屈还有苦水,正愁没人给她出气,这下正好抓到人了:“我都难过死了,你们还要我笑,看看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我还能笑得出来吗!” 洪双喜于是退后半步,将她从上到下地打量,末了就点点头:“是,你是瘦了。” 王佩珑不说话,等着他继续发表目下高见,不料丑鬼不按套路来,又说:“法国绸做出来的衣服,胖的人不行,只有你这样瘦,穿上去才好看。” 法国绸一件少说四位数打底,还有身上配套的首饰就不要说了,她这个日子过的再叫不好,那别人全家都要去跳黄浦江。 人跟人不能比,一比就气死人。 王佩珑被他这么阴糟糟地嘲讽两句,自知她这通脾气发的没有意思,只好自认理亏,把脸上的郁色给收回去了。 她扶着丑鬼的手下车,不急着往万宅的大门进,先站在原地深呼吸,呼吸到第三口气的时候肩膀就松了下来,接着随手撩撩头发,举手投足间,又是那股似笑非笑,似情非情的眉眼,就跟原地变了一个人一样,那样子真可谓乌发如云,眼如春波,直看得人眼花缭乱,不知变来变去的,究竟哪个才是她。 王佩珑向前走了没两步,又好像想起来什么,回头道:“万显山这里这么热闹,你进不进去啊,进去的话我可以教你跳舞呀!” 洪双喜摇摇头,说:“我不会,你去吧。” 王佩珑看他面无表情,唯独两只眼睛格外的清明,仿佛那是两片漩涡,就处在眼底中央,是和万显山一样的深不可测,不起波澜。 她也不多做邀请,万显山不爱跳,丑鬼是不会跳,外面照样有的是人想请她王老板出来跳舞。 看吧,她骨子里还是要出风头,喜欢热闹的。 她那身影逐渐走远了,洪双喜回味着她刚才的问询,很普通的一句话,随口一问而已,可就是能叫他琢磨,分明已经琢磨不出余味了,他还是琢磨。 再看看天,天已经暗沉下去,黑幕里缀满了星子,同她那条镶了水钻的水貂披肩一样,熠熠生光。 万幸是夜,万幸是黑,没有夜色做掩护,只怕他眼里的柔情便再也藏不住; 那就太可笑了。 他在某种程度上很有自知之明,只因他这个人本身就不适合柔情,不能用惯这种字眼。 可怜一个人面相这样凶恶,偏偏又有那样炽烈的情感,做事的时候更是瞻前顾后,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也是有些可怜。 洪双喜转身走了,不是不想跳舞,只是自卑;他那张脸,那道疤,如果真的被放大,近距离地暴露在灯光下,像扭动的蛆,腐烂的死肉,那种恶心无法言喻,他自己是知道的。 所以他又恨又怕,一边在恨,一边又是怕。 怕什么?还不是怕会吓到她。 第五十九章 花瓶 王佩珑甫一进场,便主动走去万显山那个方位,找他。 身上的打扮完全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还有万显山的喜好结合而成,于是她不负众望,果断便成为他身边最显眼的花瓶,最有存在感的附庸。 真漂亮,黑色绒面的夹袍故意做宽做大,滚了云纹似的银边,曼妙身材在衣服里面若隐若现,但是什么都看不到,人被包的太严实了,只有纤细的手腕和秀净的踝骨,她露出来的就这两块地方。 穿的好,还必须要戴的好,一定要穿金戴银,气势都用成金的富贵堆起来,千万不要以为黄金和翡翠就是老气,就是暴发,其实黑和金最搭配,这才是符合她本性的穿着和审美。 万显山很愿意看她在舞厅里穿梭,看她端着酒杯一口接着一口,穿的低调举止招摇,宛如一条鲜活的鱼儿在这片名利场中来去自如地游荡,旁边的男人要看她,女人要恨她,她混迹其中,不挑不拣,照单全收。 明明心里得意的要死,神情却丝毫不变,飘飘然地享受名誉及地位所带给她的一切,你说她坏不坏,小东西真是太坏了。 身边的新政府要员跟他讲话,他有一搭无一搭,眼神都追随着她去,就算不追了,也时不时就要瞟上一眼——花蝴蝶似的,一眼不看就自己飞了! 王佩珑在舞池游走半天,很满足,因为发现女性宾客基本上都是庸脂俗粉那一等级,男的也就那样,一个个怀里搂的全是些庸脂俗粉,品味差成这样,还能期待他们自己是个什么好货色。 她兜了一圈,和一个不怕死的外国佬挑了一段,正经的棕发碧眼,领-事馆的人说出来响亮,实际也不是什么大官,左右不了当前的局势。王佩珑和这位洋先生跳了一会儿,发现人家嘴里说的什么她完全听不懂,后来他不说了,脸上就知道冲她笑。 王佩珑不爱看他,觉得洋人也就这样,面目看不出美丑,人也是格外的往长里长,不成个比例,就好像他披了张人皮,内里是一只棕毛大猴子一样。 舞毕,她撇下大猴子,在后花园的亭子里碰到了花晓娟。 两个女人,外貌上来看至少差了十五岁,可真按照花晓娟自己的说法,她今年不多不少,正好整三十。 王佩珑看她手里拿了一支象牙做的烟管子,就笑话她:“你这玩意儿弄这么长,一口烟嘬出来吸得到嘴里么,别当中就给断了!” 花晓娟点了火,夹烟管的两根手指都涂成鲜艳的红,和她的嘴是一个色。 “世道不同啦!”她唱的分明也是花旦,可语气老成,显见的是沧桑了:“看看现在的街道,舶来品、洋百货,等再过几年人人都买得起收音机,别人就未必肯来戏院听咱们唱戏啦!” 王佩珑想过这个问题,也就不由得低落下来,说:“也不一定,上海还好一些,物价涨得慢,外面的船也进的又多又快,我听说现在的外面局势不稳,早晚要打到南边来的。” 打到南边,那就只能往北边跑,那不如先不要南京,先把凤年送去北平好了,至少天子脚下,她也放心一些。 花晓娟这时倒反过来笑她想的太多,只说:“谁赢谁输不要紧,没人定过这样的规矩,不论外面怎么打,城里人嘛,戏总归是要听的。” 王佩珑想了想,笑了:“说的也是。” “还把人养在外面?”花晓娟喷出一口淡烟,问她。 王佩珑先是左右看了看,而后又摇了摇头,有点自嘲:“我倒是想啊,不过不能再养,再养就养不住啦!” 花晓娟把烟管子递过去,让她也抽一口:“英-国来的烟-草,现在都流行自己在家卷的,你吸一口试试。” 王佩珑试了一下,一口气拖得太长,吸了直咳嗽:“太呛。” “呛一呛,脑子清醒一点。” 花晓娟语重心长的对她讲:“我们这样的人想安身立命太难,要分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你那么聪明,要早点看穿。” 王佩珑点头:“我知道。” 本来是满腹心事,跟人聊过之后多少有点缓解,花晓娟一看见黄老板出来,就又走开了,走的背影还是袅袅婷婷,果真像她说的,看正面像四十朝下,可看背影就像了,像三十岁,恰逢花开荼蘼,尚有一夕境地。 女人,这就是女人。 没有温柔乡,何来英雄冢。 王佩珑独自在阳台多站一会儿,也回去了。 万显山很得脸,心胸开阔的前提是伴随着巨大的成功,当然他那副目空四海的凌人气度也不是假的,只不过面子上作的好看点,强忍了那股神气,才以处事淡然的面貌周旋于众多显贵豪强之中,在这些人里面到底为首的是谁是个人心中都有数,都说万老板口气不小,看来小小的中汇董事长已经满足不了他,他乘风破浪,直冲云霄,究竟会升到多高,没人知道。 在周市-长的牵头下,他在暗中与孔宋两家结成了新的联盟,未来势必又要引起一波新的风浪。 王佩珑跟在万显山身边,受了许多明里暗里的目光,恭维的话听了一卡车,然而恭维的人却是一张脸都看不清,焉知其中有多少人都是趁机想捞油水,又有多少本身就是不安好心的,这些都没法数,也数不清了。 可是光她一个看清楚了,这有什么用呢,她就是跟万显山说了他也不会听,能合作就是朋友,不能合作就是敌人,他这种人无畏亦无惧,从不惧怕立于风口浪尖,一路争抢掠夺起家的,已经顺风顺水,豪横惯了,劝他是没用的。 有人称呼万老板,有人称呼万先生,全部都是尊称,恭而敬之地,那么多人想来敬他酒,然而万显山岿然不动,多少人在他这里吃了排头,唯独黄老板递过来小口的杯子,小小的一杯,里面的酒水只倒了一两的量,他伸手接过,仰头一饮而尽,算是给足面子。 王佩珑听这群人聊局势,聊天下大势,就有种很不现实,但又突如其来被剖开现实的感觉,表面是戏谑,可内里深究起来却是叫人分外心惊。 她一转头,又看到舞会正中央,多少对摩登男女挤在当中,可见这场宴会才刚刚开始,尚未迎来高潮时分,诸人脸上皆是欢笑,与旒转而出的音乐汇聚,他们是纸醉金迷,是大上海的一部分。 还是那里适合她。 然而再热闹,接下来也就这样了,送走宾客,舞会结束,第二天酒醉的酒醒,上班的上班,晚上的奢靡在第二天总要被打回原形,这个世界,有绝大多数人都是生来平凡的,并非生而不凡。 王佩珑记吃不记打,之前跟万显山痛苦求饶的时刻都被她选择性地忘记了,现在她那个小姐脾气一上来,就很不耐烦陪在万显山身边继续装花瓶。 连声招呼都不打,她抛下众人,又是一个人先去楼上洗澡换衣服了。 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她看到耳朵上的伤口已经结了痂,用不了几天就能好透,她不用再梳什么偏分流云的发式了。 梳洗过,王佩珑感觉浑身清爽,就一晃两晃地晃到那个阳台,让那夜风往自己的脸上吹。 吹过三五分钟,她看见阳台下面站了人。 王佩珑随手披过一件外衣,下去了。 洪双喜知道她会来,所以也不慌不忙地向前走,走到一楼楼梯口,他们正好碰到。 他看她一副睡衣打扮,好像是洗完准备要睡了,就感觉自己还没说出口的消息是不是来的太晚了,他要不就别说了,干脆先放她回去睡觉吧? “你找我有事?” 王佩珑直接越过他往客厅去,看样子是要去拿水,跟他的交集仅限于擦肩而过,点头之交。 洪双喜默默跟上,很有分寸地不叫万公馆的下人看出问题,同时身体和步伐也始终保持常规距离,低声道:“没别的事情,就是看你在不在。” “我要是不出来,你就一直看?”她倒了一杯柠檬水往嘴里灌:“你要是想看,那刚才舞会上怎么不看,我今天难得跳到那么晚,你早来一分钟我都能教你跳舞,现在最时兴的交谊舞叫什么快三慢三,这个你知道吗?” 洪双喜摇头说不知道,不过重点不在这里,或许是今晚月色朦胧,或许又是唯恐天下不乱,他决定适时地客串一把好人,于是慢慢悠悠,用讨论油盐酱醋,讨论天气的口吻,隐晦地提点道:“周先生请老板出去谈事,今天可能不会回来。” “万显山去应酬,为什么你不去?” “他们商量的是大事情,我不能去。” 王佩珑拿起水杯的手一顿,下一秒钟就若无其事地应了一声:“.......你老板这几天真的这么忙啊,那你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吗?” 洪双喜还是摇头说不知道:“至少今晚不会回来。” 王佩珑眼珠子转一圈,立马就不想喝水了:“那算了,他不在我干嘛还要等他,你去外面等我一下,我换套衣服回家去睡!” 洪双喜让开一步,看她小跑着往楼上去,心里有种奇妙的愉悦感。 老板厉害,可是老板也留不住她,她的心到底是属于自己,是自由的。 在美梦破碎之前,他容许她享受最后自由。 把人开到小洋房门口,洪双喜很不理解都到这个时候了,她还是要防着自己,一定要先回家,看他走开之后再出门,他都不好意思告诉她,她那个倒霉师兄抗不过两顿打,他就稍微叫人吓吓他,那个大烟鬼就吓的漏底了。 但是不要紧,他不戳穿,愿意陪她把戏演下去。 伏小做低这么多年,权势、地位、女人,他是样样都缺。 唯独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第六十章 情人低语 王佩珑快想死凤年了! 她几乎是连蹦带跳地跑到凤年住的阁楼里,阁楼容易积灰,但她觉得阁楼也很好,门一关就万事皆休,外面的人和事她就管不到,也不用管了。 陈凤年高烧多日,正是要好不好,时刻担忧会不会复发的时候,可胃口不好,他自己的精力却是好的,也许是戒了杜冷丁以后他那个身体又逐渐地往结实里长,这些日子除了看不到她,心里记挂,别的倒是一切都好。 王佩珑真是馋久了,也不顾忌他是个病人,扑上去就亲亲抱抱,好像是要把之前漏掉的都补回来。 摸摸脸蛋,虽然下巴尖了一点,但肤白细腻,不错不错; 摸摸胸口,还是没有几两肉,但好在触感光滑,也算是弥补; 陈凤年任她摸来摸去,配合至极,还时不时就要问她两句,问的也全是她个人,不掺杂其他人,仿佛他在她不在的日子里尽是担忧,连她有没有按时吃饭这种小事都要过问,实在是非常令人感动的。 不见到还没什么,一见到人了,王佩珑就恨不得把他揉进自己的身体,在万显山那里她受到太多的压迫,而且动不动就是恐吓、威胁,如果此刻连凤年都拒绝她,不给她亲一亲摸一摸,那她就真的要憋死了! 许是她那双手触摸的范围太广,陈凤年这样的好脾气都有些受不了了,只好把佩珑的手拨开,又把她秀气的脸蛋放到自己身边,两个人侧躺着,形成一个面对面互相拥抱的姿势,才算是安静了。 “不要乱动啦.......” 他苦笑着,说:“你再这么招我,我就要忍不住了。” 王佩珑果然就停了手,只是猫一样地用鼻尖蹭蹭,蹭到两个人的鼻子都在发痒。 “唉....你不知道我这些天有多少委屈。” 她往凤年身边一倒,掏出凤年床头柜里放的那罐杏仁脯,打开了就往嘴里扔上一片,把戏院的人喝倒彩,还有头面的宝石被偷掉的事情都说了,流水账一样,想到什么说什么,没有藏私,没有见外。 陈凤年很耐心地听着,同时很敏感地将她话中的卢某某记到了心里,爸爸当初有一条线路就是跟皖系一派的军方交涉的,他记得卢家有这么个人。 他一边记一边听,听完就笑:“可惜了,只听过你的牡丹亭,倒没听过凤仪亭。” 王佩珑说你现在要听吗,我唱给你听啊~! 她看凤年时不时就要别过头去咳嗽,于是下床趿了鞋子就去倒了一杯温开水,用尖润的嗓子道了一句念白:“满斟琼浆敬英雄,一杯敬温候。”可惜没换头面,没上戏妆,怎么品都满不是那回事儿,唱完她自己都笑了。 陈凤年拉过她,就着她的手喝掉那杯无滋无味的水,脸上是月光一样明净,澄澈的笑容。 他从佩珑的瞳孔里看见自己的倒影。 眼底还有他的影子,这说明她依然喜他,依然对他富有感情——那就好,那他就放心了。 佩珑对他这么好,他应该说些什么的,倒是有心想说些什么,比如当初那些动人的情话,还有他自认非常罗曼蒂克的比喻,可惜经此一病,他发觉自己好像是失去了调配语言的功能,可能这也跟他的性格有关,当初一派天真,当然什么都能说,如今他失去天真,却是什么也不能说,也不想说了。 虽说唱了也笑了,可之后便又成了唉唉地叹息,王佩珑其实也很累,要不是为了替凤年挣那些救命药的钱,她也不会累成这样,可没办法,路是她选的,人也是她选的,她不能见一个爱一个,就只能挑一个最好的,先把人抢过来,她才好肆无忌惮地去爱。 哪怕一开始其实没多爱,现在也爱了。 说来都是抢,要不就是争,她前头十七年的人生可以简直可以浓缩成一条血路,路上布满荆棘,她累了也要争,累到快死了也不能趴下,这就是她的命。 又是一阵激烈的咳嗽,身边的凤年动不动就要把头转向墙壁那一面,咳来咳去总是不见好,这让王佩珑有点担心,怀疑他是咳破了气管,回头要闹炎症,便下床找药,找找又是一顿气,都不知道苏佩浮那个浆糊脑袋把药送到哪家去了,翻箱倒柜找半天都找不到,还是凤年记性好,指了指角落里的矮脚柜,说东西都堆在一起,有可能是放在那里。 找出药片捣碎了,直接融进温水里,陈凤年身体好的时候从不吃药,如今倒是时刻都要吃,一顿不吃都不行,他那个身体四面穿孔,生机源源不断地从里头泄出去,非得拿好药盯着,才有恢复如初的可能。 吃了药,可能是心理作用,陈凤年感觉好一点了,二十分钟都没有咳嗽,可见良药苦口,这句话放到任何时候都是对的。 他恢复精神,便又有力气同佩珑说笑:“刚才说了半天,都是你问一句,我说一句,我已经想不出该回答什么了,不如咱们换一换,换你说说自己吧。” 王佩珑说好,你想听什么我都说,现在你是病人你最大,要问就问吧。 陈凤年也不知道要问什么,只是他不了解她,他们相好过一段日子,好的时候光顾着好,他连她的底细和来路都不知道,所以他现在不问别的,只是想听佩珑自己说,她有那么多副面孔,藏的最深的就是她自己,她最了解自己,那么如今也应该由她来告诉他,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王佩珑于是说了,坦白中也有所保留。 她把自己的家世,还有和赛玉楼的那段恩怨简单地说了下,措辞和语言都是经过删选的,家世这种东西,有则添光,无则算数,面皮抹的再亮也都是过去式了,并不是值得人骄傲的事情。 不过赛玉楼的结局却是她一手造成,狠归狠,但她问心无愧,就算说出来可能会吓到别人,那她也是问心无愧。 陈凤年听完就表现出稍许的惊讶,也就惊讶而已,自从佩珑能想出以毒攻毒的法子逼他放弃了杜冷丁的瘾,他就知道她不是个凡人,或许不至于杀人放火,可她却有本事叫旁人为了她去做这些,真的,她有这个本事。 到了她嘴里,不好的人千万种不好,好的人便如她自己,千万种不好都能找出理由开脱,好在他们之间还是和平的,陈凤年相信自己在佩珑心里依然是原先那个少爷,他有预感,自己的形象可能原本并没有那么美,可是佩珑将他格外的美化了,于是他也就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半死不活,然而依旧招人喜欢。 “凤年。”她叫他。 “嗯?” “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 王佩珑想起那一次,脸上便忍不住露出欢欣的神色,低低道:“我刚下火车,身后跟了那么多人呢,每个人手里都拎了那么大两个箱子,走都要走不动了,还偏偏有人连蹦带跳地跑过来,肩膀一碰就是一撞,我站在前面,人都要被撞歪了。” 陈凤年点点头,忍着笑:“那个人就是我。” 王佩珑也觉得好笑:“我那时就想,想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啊,表面看上去那么斯文,撞到人连句对不起都不说的,盯着人家看了半天,张口闭口还一个劲地卖弄洋文,不说自己是何方神圣,只称呼自己叫斯.....斯什么来着?” 陈凤年冲她一挤眼睛,很适时地补充:“我留学的时候,他们都叫我斯蒂文。” 王佩珑乐的拍他一下:“就你洋墨水喝得多,还得意上了是不是?” 陈凤年含笑不语,很仔细地看她,就看她笑起来真是鲜艳,叫周围的景色,甚至小小的一间阁楼,也同她一般地艳了起来,可见当初实在是叫第一眼迷了心,他的佩珑褪去了矜贵的外衣,来去都是大红大绿地艳,他头一回发现艳有艳的好,她是花,花又是她,花可解语,又兀自生香,这些是她,全都是她。 “可惜啊......” 他故意拿自己打趣:“可惜洋墨水还是喝的太少,还没有酒多。” “还说呢!那时候你真的讨厌死了。”王佩珑脸蛋红扑扑,是由内而外,高兴的神色:“酒量不好还硬要喝,喝完还用凉水泼我,什么鸳鸯浴能洗到外头去,就你想的出!” 陈凤年想了想,就笑:“所以你半夜有觉不睡,故意起来大口喝醋,搞得整幢楼都跟醋淹了一样,就是为了做给我看,欺负我脾气好,让人不好好睡是不是?” 王佩珑得意地一甩脸:“现在才知道啊,晚了!” 陈凤年一点她的鼻尖,宠溺道:“伤敌一万,自损八千。” 王佩珑嘿嘿一笑,姿态是真正的放松:“所以亏本买卖做不得,后面我就不欺负你了,反倒加倍地对你好。”说着就在他嘴上啄一小口:“你看我现在是不是对你很好?” 陈凤年当然说好。 “这有什么、” 王佩珑可能是乐昏头,于是又说:“你说我们这个算不算患难之情?我觉得算!放心吧,我这人一直说话算话,以后会对你更好的!” “.........” 这样的说辞很正常,只是不适合挂在嘴上,不说是心知肚明,说了触景伤情,原该要放到肚子里的。 她说出来就后悔了。 眼见凤年一下收敛了和悦的神色,又陷入沉默,王佩珑心中后悔不迭,恨不得当场抽自己两个大嘴巴。 多好的凤年,多好的气氛,就这样叫她给打破了! 看你这嘴欠的、活该! 第六十一章 夜来香 在喜欢的人面前说错话是最要命的,意味着之前所有积累起来的好感和亲密在下一刻就要被打回原形,实在是很得不偿失的一种行为。 这种滋味她在万显山身上尝过,没想到风水轮流转,她抛弃了万显山,却又在凤年这边,原样地又尝了一遍。 气死了,真是气死了。 “佩珑......” 凤年在叫她。 王佩珑立马抬起脸,此刻他们还是一并躺着,面对面的。 她知道自己一抬眼,就能看到喜欢的人,能看到他的眼睛。 “我想我们两个,可能是倒了一倒。” 陈凤年的沉默从来不叫人久等,他思索了一下,便思索出一句话,其中不乏对自己的敷衍与嘲弄:“我幼时过的很好,可惜如今正要开始受罪,你跟我正好相反,可能这辈子要受的罪或许在小时候都受光了。” 王佩珑正郁闷地想自抽耳光呢,闻言就非常不认同,想反驳他。 凤年这话说的不对。 他还是那样,走一步看一步,他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以后究竟是要受罪,还是享福。 这样不行,这样不好。 总要相信一句风水轮流转,没道理一直坏下去,也没道理一直好下去,这一点她要比他看得明白。 万一真的倒了一倒,他们都变了呢? 王佩珑也被他染上了沉闷的瘾,动不动就要一起沉闷下去,只将头贴在凤年的心上,她想自己接下来说的话很要紧,她要边说边听,听他的心跳。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 陈凤年伸手抚着她,问:“想什么?” 王佩珑酝酿了半天,却不接着先前的话头,缓缓说道:“凤年,你想不想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然后等她将该赚的赚了,该害的都害了,她再来找他,他们好好地在一起。 陈凤年一时没有说话——不是没有话说,只是不想说。 “为什么这么问?” “问问而已。” “........” 她问他想不想,其实是想的,可也仅仅是想而已,离实际行动还有很远,柳先生时常寄送书信,信中也不无提醒,叫他暂时不要去南京,最好改道北平,李同利夫人的娘家就在北平,他以陈康柏独子的名义前去拜访,那一定是百利而无一害,他应该去; 是的,他应该去。 “....也不知道你这个身体什么时候才能好。” 王佩珑知道封凤年第一时间不会下定论,他一定要好好想想,于是她便放任他想,只是身体很贪恋他,从汲取温暖、还是汲取感情的角度来看,凤年都是她最好的选择。 陈凤年,这个人好,名字也好,和她正当相配。 实际在初见面时王佩珑便看清了他,她知道凤年此人并没有什么格外亮眼的长处,有钱的时候他的长处就只是有钱,可如今落寞,他的身上却反而生出一种纯净的气息,介于同伴与爱人之间,是亲切、也是安全。 这气息真难得,让她忍不住又向前抱紧了他,又伏上去听他的心跳,还是不快不慢的,真好。 她于是呢喃着,又叹气了。 耳边是喜欢的人,他呼吸,他微笑,心脏咚咚跳动,显示出被药物掩盖的活力,可即便这样他还是温柔,还是干净,还是原来的他。 这真让人疑惑,让她几乎都有点分不清,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羡慕他,还是真像她自己时常挂在嘴边说的那样,她很爱他。 王佩珑叹气是叹的,可是心很静,只是说:“有时候真怕这样圈着你,你要恨我。” ...... 恨吗? 没有,也不敢。 是的,他不敢。 所以不恨,他怎么会恨。 他都怕了她了,已经怕了她了,怕的不得不爱她,反正这也是佩珑的希望,那他听话就是了。 从佩珑的话里目,他听出某种依赖,甚至感伤,于是无言地将怀抱收紧,只在心里默默地念,默默地想; 要恨早恨了,哪用等到今天。 放心吧,他再要恨,那人也不会是她。 .......... 这一晚真甜,虽然什么都没做,什么都不做,这同样也是甜,泡进蜜罐子一样的,这种初恋般的感觉可真是久违了。 当然啦,这只是她单方面的想法,至于凤年怎么想,她认为这不必在乎,也没人在乎。 王佩珑甜蜜地听了凤年半宿的心跳,除却当中他咳嗽了几声,其余时间这心跳依旧是稳的,凤年还是她的凤年,不想说的话就不说,可是但凡说出来了,就是真的,他耳根子软,容易心软的人撒不来谎,他不会对她撒谎。 在凤年那里混够了时光,她是觉得没够,可是不够不行,很快天就要亮了。 你说这夜不是夜,白天也不是白天,行路上也没有人,正如洪双喜评价的,要相见就得等夜里,永远都是夜里来夜里去,偷来的时间不能只是偷,到了一定程度也要还回去,小情人在一起怎么都是见不得光,他们没有见光的那一天。 再要好,还是见不得光,真可怜。 留恋地在凤年脸上香了一口又一口,王佩珑觉得再看下去怕是又成了母亲看儿子的那种看,她有时真是分不清自己的年纪,在万显山跟前她娇小的简直没了准岁数,可在凤年跟前,她却动不动就被勾起一腔的母性,感觉就凭自己如今这举止,已经完全能被凤年称呼一声大姐姐了。 墙角的丁香花快落了,可还是用香气欢送她,凭她一路溜溜达达,又很隐蔽地回了家,到家就困了,同一座城两个地方,她从那里回到这里,路上因为时刻想着凤年同自己说笑时的情境,所以并不觉得孤独和疲累,可是这些回忆不够支撑她到家,她几乎是一到家就开始念起了他。 太累了,又偷着点回来的,小洋楼里一个人也没有,往常都是小玉开门,今天她也偷懒了,王佩珑只好自己掏出钥匙,开门进来。 脱鞋,脱大衣,又长又卷的大波浪也披着,等会还要用刨花水好好梳一梳,她去见凤年每回都是素面朝天,这样多好,回来只要稍稍擦把脸就能睡,去伪存真,她不介意让凤年看到自己最真实的一面——起码,表面是真的。 是,她是喜欢物质的华美和富足不假,却也喜欢生活中的简单,可惜这种生活闲情没人关心,所以王佩珑只好多多地关心自己,多多关爱自己,越多越不嫌多,越爱越爱不够; 不论什么时候,自己都是第一位的,她一定要爱自己,胜过她爱任何一个人。 爱自己,说破天了也还是爱自己,因为她是不会背叛她自己的,这让她感到安全。 唱戏的都有怪癖,苏佩浮的癖好除了抽大烟,更有点往拆白党转正的潜质,王佩珑懒怠去管他了,她这人也有怪癖,心情一好就要喝酒,就要哼哼唧唧,有时是哼歌,有时是念曲,其中哼的最多是情勾,爱哼的原因也很简单,只是因为情勾的衣裳好看,一水儿的白,清汤寡水又不失娇艳,凤年那时在戏楼上都呆了,说比她的杜十娘都好看。 不过情勾是出了名的香艳,南派写的还好一点,北派路子野,早年编的词曲简直都是不堪入目,细听都有点下流了。 写戏谱的也不是个好东西,偏要把阎惜娇抹黑,王佩珑最喜情勾,也最讨厌情勾,里面一个宋押司一个张文远,这俩都不是好货,更不是什么良人,一个不要她,一个却又在生死之际抛下她,说来说去都是那群男人干的好事,阎惜娇是自己蠢,想不开不说,还要揽到自己身上,死就死吧,结果死了更不消停,还要夜半来找情人哭诉,真是没用透顶,活该去死。 就是看戏里的人太没用,放到现实里才有警示作用,王佩珑认为多哼哼有好处,可以叫她时刻保持冷静,以防自己一个不慎,就要人戏不分。 “你只道那重泉路阴,把幽魄沈沦。 那裏晓得鸳鸯性打熬未瞑,花柳情摧颓犹賸。 恰好的向夜台潜转一灵。 似云华魂还长寝,似倩女魂离鬼门。 须信道紫玉多情,英台含恨,因此背鱼灯涉巫岭........” 午夜唱女吊,唱的人不觉得,不过现实生活中出现这样的情景的确是有些瘆人,又好像刚巧不巧地显示出某种征兆,为这一夜添上一笔神秘危险的色彩。 她赤着脚,也没开灯,一直走到自己的房间,这个夜太安静了,她走动之间都是自己,她一个转身就能闻到香气,丁香花不是夜里的花,但是足够代表她和凤年,是他们爱情的凭证。 不见光的凭证。 王佩珑想,她和凤年的爱就像一场赌博,每一天都像末日,每一天都是偷来的; 他们都在赌,赌它能不能熬到见光。 没正经谈过恋爱就是这点不好,她都不知道正常人谈情说爱是怎么个流程,或许她这样也算是正常,一个戏子和大户人家的少爷,放到古代除了倒霉的戏子被沉塘,要不就是小情人被棒打鸳鸯,不然就别无他法,她已经很开拓思维,想到另辟蹊径地直接把少爷养起来了,这简直是戏子这个行当的一大进步,是为楷模也。 日久生情,更不要说她和凤年本来就有情; 养着养着,他不就属于她,不就是她的吗? 聪明,她真是聪明,她自己都忍不住要夸自己聪明了。 王佩珑把自己交代到床上,跟凤年一样,一脑袋砸进枕头,抱着被子来回地滚,可惜大半夜的不好大张旗鼓地去翻酒来喝,要不然今夜就堪称完美了。 她真是开心,开心到忘记,都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家里会这么安静,为什么她一个人楼上楼下的跑,家里一个下人都没有,为什么会没有,她竟然都不怀疑。 滚完被子才发现睡衣都没换,她从床上要爬起来,同时身背后也有人慢慢走近,也是没有声音。 身后的人慢慢轻轻,上前拥住她,喜怒哀乐都在面上,话里一概听不出。 “头上戴了什么,这样香?” 他问她,她没有回答。 心跳隔着旗袍,他-摸得到。 感觉到怀里人已经开始颤抖,万显山还挺大度,反过来安抚她。 “这么晚才回来,这次又是跑去了哪里?” 他动手拣去她鬓边的一枚花瓣,又拿着花瓣在她唇上摩-挲,不让她说话。 佩珑抖的不像话,他的手又从她的袖管里探进去,纤细的一把,是他捏住了她。 于是他褪去假象,在黑夜里露出獠牙。 “不乖的孩子,该罚。” 第六十二章 暗语 丽都的台柱子换人了。 换的很突然,红的也很突然,貌似新人的到来就是为了覆盖观众对于旧人的记忆,不过总体上来说人员调动并不大,只是徽班要适应沪上的风格需要时间,排新戏也需要时间,戚老八丝毫不关心上一个台柱子的去向,他这人的特色就是出了名的看得开,老婆不见了也不要紧,有钱赚就行。 说起来还是要跟万老板道一声谢,大手笔啊,包一整个徽班给他送过来,就为了换他手里那单独一个。 这买卖,谁敢说不值,太值了! 不急的人有很多,看好戏的人也很多,新来的台柱子是谁不太重要,不想多费心写了,单单说些急的人吧: 苏佩浮就很急。 急也没用,他就是一个废物,只会急,不会办事,所以跑动跑西瞎窜了两天,小洋楼里脑子清醒的只有个小玉,脂粉弄的老房子则是只剩了原先的老婆子——统统是一问三不知,再问就说不知道,没个卵用。 一夜之间,他以往经常能看见的人,都没了。 他是彻底没了师妹的下落,只在直觉上感觉她是被人抓去了,并且抓的人猜连猜都不用猜,极有可能就是万显山。 既然是万老板,那就没用了,就算百分之百知道她是被关进了万公馆那铜墙铁壁一样的大宅子里,那也是屁用没有。 都是说了他是个废物,最大的本事就是坐老爷们儿的膝盖上混两口大烟,多唱两台戏下台能喘半天,要他干点儿实事出来,倒不如祈祷佩珑自己会轻功,讲不定她从阳台一跳,这个人就呼啦一下飞回来了,那样还比较现实点。 新戏班有新规矩,戏搭子都是新的,他这回果真是没了生计,要不是脸蛋子还鲜嫩,还能给新来的台柱打个前场,不然这时候就得趴在烟馆门口要饭...... 可怜见的,他混的再惨,也从来没要过饭啊! 这下场比赛玉楼还不如,窑子里至少还有床睡,有饭菜可以保证,他离了佩珑可什么都做不了,光是被他勾搭来的姨太太们就够他喝一壶的,走哪儿都要被人家正经的老公打一顿踹一脚,打着打着他就丑了,就没人敢捧他了。 没人往台上摔那些金纽扣金戒指,他就没了金钱的来源,那些个宝贝一旦换成钱了,就是厚厚的大钞啊,这种好东西可不能说没就没,会要人命的。 他家里还养着佣人呢,真辞了他们,他连最基本的生活自理都做不到; ——没人管他,他简直别活了。 ——没人管佩珑,那他们都别活了。 ...那么问题来了,佩珑到底怎么办? 等她被万显山关死了,凉拌吗? 短短一个礼拜,苏佩浮都愁出了白头发。 还好,不多,就三根。 他们师兄妹在某些时候还是有一点像的,比如一个白就了头发,另一个就要掉几根头发,都是愁出来,恨出来的。 王佩珑本来很好的一头秀发变短了,短了一大截,就发尾还有些微卷的波浪,整体造型不至于蓬松邋遢,但也的确是肉眼可见的憔悴,她在万显山单独为她开辟出的冷宫里呆了有十来天,具体时间说不出,因为这房间压根就不带窗户和窗帘,她估计时间全凭自个的身体作息,最后就得出结论,她在这里最少也关了有十来天。 这次有进步,关到万公馆里面来了,不像三年前,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外守着那座冷宫,少吃少穿还是其次,关键她在那里或是得已,或是不得已地失去了很多东西,当然,也学会了很多东西。 万显山并没有对她断水断粮,只是断了自由,这样也好,至少她可以先把自己照顾好。 不吃饱喝足,不积攒力气,哪来的自由可以让她逃? 是的,她又打算逃了。 王佩珑在密不透风的房间里闭目养神,没有事做的时候就只能闭目养神,要不就是被这样无声无息的监禁逼到发疯,这时候就体现出书本的可贵了,哪怕她文化造诣有限,这会儿来一本金瓶梅也是好的啊。 她心里想的是金瓶梅,可是房间的门打开了,进来的是洪双喜。 他顶着一脸的高深莫测走了进来,两眼是精明,眼底是算计,没人知道他藏了多少心计,也没人晓得他究竟要算计出什么名堂,包括王佩珑,她也不知道。 她看不懂这个人,也不想看他了,纵使身上已经没剩多少力气,她也很想拼尽全力地扬起手,狠狠朝他那张脸上扇。 无奈绝大多数问题都不能靠扇巴掌解决,所以她仰躺在床上,忍了半天,还是忍住了。 洪双喜放下手里的纸袋,里面尽是一些女人的生活用品,包括前些日子她要求的雪花膏和香粉,都是舶来货,最好的牌子。 沦落到这种地步,已经自身难保了,她也依旧要漂亮。 不过据他观察下来,他认为这是烧烂的鸭子嘴巴硬,她除了撺掇别人跑动跑西,搞得大家都不愉快以外,也就剩一张利嘴了。 “来探监的吗?” 王佩珑不看他,只看天上,看墙上。 她怕看了他要吐,所以宁愿对着天花板。 洪双喜眼神一动,只是回答一个“嗯。” 王佩珑呈大字型躺在那张质量上等,然而略显空旷的床上,很直白:“探完了?滚吧。” 洪双喜摇摇头,又往前半步:“不急,再等等。” 这句话不是他的,是万显山的口头禅。 老板不急,他也不急,大家就都不要急。 这个习惯被他学过来了。 “闲的蛋疼是吧?也好,那你过来搀我一把,我都躺累了。” 王佩珑稍微抬起胳膊,胳膊是细胳膊,可光是‘抬’这个动作就让她做的万分吃力。 根本没抬起来几寸高度,她给他比了个招呼的手势。 洪双喜去搀她。 轻飘飘的,毫不费劲,让他感觉像是在搀一蓬棉絮,一阵轻烟。 真怕她再轻下去,这人就没了。 “没力气了。”王佩珑知道他仍在不作声地观察自己,便说道:“昨天他来看我,笑着说要挑断我的手筋,我差点就给他跪下了,眼泪水不要钱一样地流,哭着求了整整一天,饭都没吃。” 仔细听,她的声音也很轻,像在叹气。 仿佛自那一晚起,她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像叹气。 洪双喜把她搀起,又动手将枕头一层一层地叠起,好支撑她在床上半坐。 拿完枕头,他又想起这房间没有暖气,现在这个时节晚上是要刮风的,虽然这里根本没有风刮进来,但入夜了还是会冷,就又找出一条毯子,仔细给她盖上。 王佩珑被伺候的蛮好,身后总算有东西能让她借力,这会儿靠的还挺舒服,便放柔了声音,又说:“你别光站着,矗在那里晃的我眼疼,再走过来一点,可以在边上陪我一起坐坐。” 洪双喜认为自己应该放完东西就走,但她一开口,他便想都没想,真的靠近了她,真的在她身边坐下。 不是别人说什么他就照办,这只是个特例,仅仅是因为她,他就愿意。 侧过身,他欣赏她疲倦的姿容,当然是没有之前好看了,可他就是看她可爱,越单薄,越可爱。 他知道她并没有走投无路,只是单薄,只是没力气,所以她还是美的,她依然有自己的武器。 但他还是很高兴。 如果说他是一把刀,是看家护院的狗,那她就是主人富有闲情时留的一道小点心,一只被私自豢养的小宠物,他们终于被划到了统一水平面上,并不存在任何高低,这怎么不让人高兴,他都乐坏了。 她的手就垂在身边,洪双喜鬼使神差地握住了,软软的,骨头包在薄薄的软肉里,按照相书上的话来说,这原该是一双有福气的手。 “闹这么一场,多不好。” 老板的眼线不在身边,洪双喜的胆子也随即大了起来,握住了便不肯放手,口中不无可惜:“多好的头发,说绞就绞,再要长那么长就难了。” 王佩珑笑笑,没把手抽回去:“我这人容易犯贱,揣起剪子不敢闹自杀,就只好绞头发,跟耍猴似的,一个人都没吓到,反倒让你们在心里笑话。” 洪双喜没否认,只是说:“闹完了,以后该怎么办,想出法子了没有?” 王佩珑说没有:“刚想出一半,你们不要着急,容我几天,我再盘算盘算。” 洪双喜捏着她那把小手,入迷了,竟然还想放到嘴边,咬一口。 真会长,指甲修的那么尖那么长,粉的粉白的白,跟妖精一样。 “还缺什么,过几天跟老板出去办事,我顺道帮你带回来。” 他很温柔地替她把膝盖上的毯子拉高,又问:“还是说你想知道外面的事,问我吧,我都可以告诉你。” 王佩珑微眯着眼睛,似乎是在思考的同时调养精神,半晌才说:“好吧,那你再凑过来一点,我还真有话要问你.......” 等他一靠近,她脸便贴了上去。 一阵剧痛,口中有血腥弥漫,是她在咬他。 速度又快,又恶狠狠,洪双喜用手支撑她的背,让她的姿势不至于趴的难受,同时又很冷静地想,这一口咬的真是不轻。 他难得这样冷静地享受疼痛,并保持良好涵养,还担心她所积攒的力气全花在这一口上,她的牙会不会疼。 王佩珑确实是牙齿酸,她这一口咬的虽然重,但在她心里却是轻如鸿毛,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只是如今没有条件,她无法将这种愤怒和气恨准确地表达出来,这可真是气人。 怒气无法使人保持美丽,这样不好,不好。 于是她又重新靠回枕头上,胸口起伏,又开始呼呼地喘:“算了,牙口不好,放过你了。” 洪双喜等她结束,结束了他才问他:“气出够了?” 王佩珑呵地一笑:“不够啊,我不是说了吗,你皮厚,膈地我牙疼。” “不够的话,你还可以用别的方法。”洪双喜伸手抹去脖子上的血痕,好心建议道。 王佩珑一双美目彻底闭上了,好像懒得看他,只是摆摆手,细看手腕更有勒痕。 “行了可以了。”她意态松散,只是说:“混成精的东西,还在我面前充什么好人,我知道是你。” 洪双喜有点想笑,但又觉得在她面前他应该保持一点高深的形象,便淡然地说:“所以呢?你现在也恨上我,想让我死吗?” “不想。” 王佩珑回答的干脆利落,只是声音又轻了:“你死了,就没人敢反万显山,我不想咒你那么早就去死。” 洪双喜终于笑出来:“好,那我晚点再死。” 王佩珑翻了个身,从正面改成了背面。 她背对他,顺势从枕头堆上滑下去,侧躺着小憩。 “可惜啊,你去晚了,还是连人都找不到。” 王佩珑本不想讥讽他,但又实在想讥讽他,忍了又忍,还是道:“少了跟万显山邀功的条件,心里一定很不舒服吧。” 洪双喜摇头,并无多少可惜,只说:“三少爷一向运气好。” “是啊,凤年这样的人,走到哪里都是讨人喜欢的,就算一开始不喜欢他这个人,一旦知道他如今是陈康柏唯一留下的儿子,就都喜欢啦~!” 她想起喜欢的男人,嘴角便蜿蜒出浅显的笑意,又嗔道:“你呢?你有这个价值吗?” “有。” 洪双喜在离去之前,使劲捏了捏她的手,捏的紧紧,却在下一秒便松开。 “我有。” 他这么回答道。 第六十三章 敬你 丑鬼的脸,其实是不适合高深莫测的,他的模样只配做一个打手,做不出沪上大佬的风范,这是他这个人本身就缺少的东西,就算后天精心培养,最多是形似,要神似就很难了。 王佩珑将心中那把算盘卜愣的非常透彻,最后就想自己还是要把主意打到丑鬼身上,他虽然从里到外地不可信,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她对他有吸引力,而且不是一点两点她完全能把他从身到心地给收服过来,只要她想,只要她肯。 遗憾的是,她原先倒是挺想,现在就不想了。 非常不想。 其实最大的指望还是自己,可自己不在,总也有别人,她不用故意去哄某一个人为她办事,只是需要创造一个契机,一个所有人都忍不住松懈的契机,这是她目前最需要的。 幸好,今时不同往日,这句话说得是她自己,她到底不是当初那个佩珑了。 王佩珑这样想着,就把惦记凤年和金瓶梅的心分出来了一点,分到其他事物上。 双脚触地,软的使不上力气,可能是某种药物留下的后遗症,她慢慢地把双脚挪到地板上,外观上看没受什么重伤,只是走的很慢很慢,从步态上来看,她好像老了有三十来岁。 幸好,脸还是十八,最好永远都十八。 一点一点,挪到放生活用品的纸袋旁边,她弯下腰,很认真地在里面翻找起来。 不多时候,万显山带着一身的寒气来了。 巡视领地一样的,他在这间五脏俱全的麻雀屋里逛了一圈,认为这地方是有点逼仄了,让人放不开不说,连心情也被带的发灰发暗,时刻都要冒出火气。 要不以后还是把她的腿砸断,直接锁在他的卧室里,那样或许更能安心。 王佩珑刚对着马桶抠好喉咙,刚把东高原地好,就被房门开关的声音吓得心脏一震,好在她人就在浴室里,浴室有镜,她完全可以在短短的几秒钟内调整好表情,不过以防万一,她打算少费些事,万显山最不喜欢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她已经求饶求了两回,两回作用都不是很大,看来今天还得换种方法。 照着镜子,她的头发实在是短了,再短一点能直接搞出一个和凤年差不多的三七分,这都要得益于她在小洋楼闹的惊天动地那一晚,谁都不知道她当晚拿起剪子绞头发是要做什么,不管乐意不乐意,不都是要被抓回去的么? ....不能再多看了,她的模样不是丑,是别扭,好像头发一剪,她就丧失了伪装的本领,她不能再由着性子跟外界的人交流了。 但是这样也好,符合她的计划。 没有再多呆,她努力想走快,可昨天的药力还在尽职尽责地发挥效用,努力在身体中扩散,跟毒药似地走遍全身。 粗看的确像废人,只有废人才这样走路,才走的这样慢。 心脏随着步子在跳,她不知道万显山今天又想对她做什么。 走出浴室前,她拿水泼了一下脸,营造出一种刚睡醒,也刚清醒的样子。 这两天胃口不好,紧张过头了,她就是扣嗓子,吐的也都是胆汁。 可她还是很清醒。 她看见万显山站在她床边,目光锐利,若有所思。 王佩珑的心跳的更快了。 万显山发怒的前兆,就是不言不语,不声不响,单是若有所思。 再一看到他手里把玩的小药瓶,她那颗心便逐渐地沉了下去。 好嘛,心跳不跳的,都已经不重要了。 好歹不是正经的监牢,监牢没有这么好的条件,但内核却都是一样的,最后能出去的要不是残废,要不就是疯子。 折磨人的手段不外乎两种:精神上的,还有物理上的。 但据王佩珑观察下来,她发现到万显山这里这种手段就升级了,升级成了二合一,是全方位的摧残。 手里的小药瓶打开,他随手倒了两粒搁在桌面上。 王佩珑看见了,什么都没说,直接就抓起来就往嘴里塞。 雪白色药片就那么一点点,谁知道吃下去会发作出那么大的力量? “你不用问了。” 不用水,她直接吞下去,之后便朝万显山嫣然一笑,苍白的脸,是奇异的妖艳:“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那么多徒子徒孙,把上海翻个底朝天都挖不出一个大活人,还指望让我变出一个送给你啊~!” 万显山根本不听她的,只是看她站都站不稳了,干脆按着她坐下。 大晚上的,别费劲装蒜了。 手一碰她,啧,骨头都软掉,跌进椅子里,原来骨气抵抗不了药气,说她装蒜还不认,依旧是硬撑。 “说你长进,还是没长进。” 他们面对而坐,只是一个低头面向地板,拨弄指甲;另一个则无聊透顶,一个劲把玩那透明的小瓶,嘲弄的意味都有,就是不知道谁更明显。 “三年,你就给我看到这个。” 万显山拿手指轻叩着桌几,还是一贯的动作:“两万,一个新戏班,换你一张户籍,你唱那么多有什么用,前功尽弃。” “我念陈康柏是条汉子,想留陈家一个活口,你不肯,惹火我,陈凤年必死无疑。” “现在有谁敢帮你?” “你这个人,这条命,又回到我手里。” “佩珑,你没有赢。” 他只是陈述事实,不带任何贬低。 那么听的人呢? 心高气傲,她受得了么? 万显山看见佩珑好似全无反应,她的伪装一向是很好的,如果不是因为吞了药,他相信她会做的更好。 尖长指甲已经戳进肉里,她一点都没察觉,因为她恨,她不疼。 很快,她就要烧起来了。 “不赢,也没有输。” 王佩珑终于给出反应,放过那手漂亮指甲:“要是这么容易就认命,又怎么让咱们大名鼎鼎的万老板看得起。” 她露出和他同一款式的利嘴尖牙,笑的刺目:“放心,到我真的走投无路的那天,我一定在您大开尊口前,先给自己一个痛快。” 看啊,看看这张嘴。 小东西,真会讲,难怪讨人喜欢。 烟酒不沾的人,自然也没有多重色,万显山是个玩什么都能玩出花头,玩的漂亮的男人,可此刻他真是爱死了她嘴硬的小模样,如果不是心中还存着怒气,他早就狠狠扑上去蹂躏她了。 爱和恨一向并存,无人能领会大名鼎鼎的万老板有几多烦恼,只有他自己知道,越爱越爱不够,越恨越恨不清,经常是爱过一阵,小东西便要闯出个大祸,闯的祸不至于塌了天,但也能让他气得上头上脸,恨不得化身黑面煞神,直接把她弄死在床上。 可脑海中分明记得当初的佩珑不是这样,她听话的时候多好,堪称‘本分’二字,敢顶嘴就是忤逆,就是大逆不道,偶尔顶嘴也是气急了,吃醋了,她那时一天能吃几吨的醋,简直不允许他身边出现第二位异性,老婆子也不行。 现在,现在她的脾气实在不好,从小炮筒成了大炮仗,只是更灵活,更有韵味,发脾气也掌握分寸,叫人心痒。 离开他,她又‘活’了,比从前更有‘活’气了。 说不出是当年的她好,还是现在的更好——那就都好吧,只要是佩珑,就都好。 这才是他的佩珑。 万显山知道这几天她已经被自己炮制成了一个药罐子,有时一天三顿,有时两天一顿,他叫人炮制来各色的处方药,作用基本都是麻痹、松弛为主,长期服用注射下不是可能,是必然会产生副作用——当然不是人体试验的程度,顶多神经紊乱,并不至于要人死。 他只是放不下心,总觉得佩珑身体变得差一点,他便无需这样气愤,便能够大发慈悲,高抬贵手,主动把这一篇掀过去,然后重新开始。 他只是不希望看见一个健康的她。 半废不废,半死不活,只能靠在他身边,吃他靠他,那他也就省心了。 药力逐渐显现,万显山缓缓走来,兴致盎然,兼之冷眼旁观。 眼前颠一阵倒一阵,王佩珑好像出现了幻觉。 她的耳朵变灵敏了,视线却一落千丈,万显山的脸呈现一种诡异的扭曲,缓慢地移动,一会儿离的很远,一会儿就是硕大的一颗头,并且时不时地就要靠近,吓得她心脏一阵紧缩,她怀疑自己的心脏和胃都一起痉挛了。 几点了?不知道。 既然周围一片漆黑,那就勉强算是深夜吧。 万显山搂着她,真是倔,不动不逃,单是挣命似地喘息,五脏六腑的绞痛生生逼出了她的眼泪,泪和汗水合二为一,真没见过这样可怜的人,那样小小的一只,窝在他的怀里一阵阵地出着冷汗,豆大的汗珠淌进领口,每一次心脏的抽动都是一次折磨,他知道她那颗小脑袋,此刻一定在想,这一切要是做梦就好了。 可怜,可怜死了。 可是她活该。 他用力气压制她,并不嫌弃她的狼狈。 这是温柔的酷刑,但是脱离残酷之外,他愿意给她温柔。 按照六十秒算一分的算法,房里的时间走的不算快,就算凌迟也有割完的时候,酷刑熬到头也就是头了。 王佩珑虚汗出遍一身,终于如愿以偿地,昏了过去。 万显山松开她,又将她抱去洗漱,不叫下人,他亲自服侍她。 ...这就是爱一个人的悲哀了,他不敢对她太好,总要戏谑地贬低她,然后再悄悄地宠爱她,生怕被她看出底细,他就拿不住她了。 万显山替佩珑一点点擦过身体,毛巾绞到最合适的温度,力道也最轻,他几乎要被这样细致照顾她的自己给感动了。 “你看你多可恨。” 他想想便不服气,拧拧耳朵,又拧她的脸颊,最后一定要在嘴上咬一口,算作出气:“他们哪个有我对你好,你偏要往外跑,小东西,没良心。” 他捏她,还是腰上那块软肉:“说,是不是叔叔对你最好?” 说不出来。 王佩珑任他摆布,压根没话说——她老早就昏过去了。 心爱的女人,犯了错也是爱的,刚才嫌她嘴硬,现在她软了,失去知觉了,他心底的柔情便回归原位,他又温柔了起来。 万显山依然神清气爽,唯独举止小心。 他替她擦去汗水,掖好被子,最后安静地关上房门,回到自己卧室。 百无聊赖之余,他看向窗外。 外面早已是华灯初上。 大上海,夜上海。 十里洋-场,遍地赤红,遍地黄金。 追名逐利,纸醉金迷。 这里有江山,更有美人。 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些本来就是他的。 真是该好好地享乐,才对得起这样的好地方。 万显山站立窗前,以茶代酒,敬这片夜。 干杯。 第六十四章 再忆 药片带来的副作用远远没有结束。 王佩珑知道这是个噩梦。 最近她天天都做噩梦。 可惜做到一半不能当场醒过来,便只好梦下去。 眼前一片漆黑,但是前方有光。 她朝光那边走去,发现一扇门。 她把门推开了。 推开,好家伙,梦里竟然也能重游故地,她看出这是她曾经呆过的那处冷宫,不是现在她躺着做梦的这间,那是一处很大的别院,大且空旷,四面漏风的,冬不暖夏不凉,就关她一个。 王佩珑理所当然地看见了自己,一点都不奇怪,只是看见熟悉的身影在这栋别院里四处瞎走,萧条寥落,还真是叫人唏嘘啊~ 当年,当年她那个身形还略有些丰腴,好在不是李小姐那种丰腴,身上穿着那么难看的蓝布袄子,包裹的全身都是肉,连屁股腿都是白嫩的肉,走动间都是偏于少女,迎面而来的,便是那种纯真、天然的风致。 什么狗屁李小姐三小姐,根本就比不过她的。 看到了吗,她从来就是那么美。 就算在梦里,她也只是胖了一点,珠圆玉润的美人。 王佩珑看着那道身影,便记起万显山说过的话。 他那时就常笑话她,说她这是婴儿肥没褪干净,再涨二十岁都不显年纪。 ......真是个混蛋,夸人都不会,就非要一句好的再跟一句坏的,夸她一句就这么难? 非常地自然,非常地想当然,她在这座梦中的冷宫里游荡不过一秒,便恢复了自己天不怕地不怕的本性。 来回逛了半天,王佩珑一转身看见第二扇门,跟第一扇一样,有种奇妙的吸引力。 她当即便推开走了进去。 她看见面前趴了一个人。 不对,不是趴,是躺,因为她的头发把脸整个盖住了,她看不见。 王佩珑不敢靠近她,只是下意识感觉面前这人大约是死了,虽然双手捂着肚子,但是捂不住那源源不断的血流,流的那样凶猛,不是个活人的流法。 那血曲折地蜿蜒而来,已经蔓延到了门口,快要弄湿她脚上的鞋。 暗红色,没鲜红那样刺眼,却红的鬼魅。 王佩珑决定还是走过去看看。 “喂、”她踢她:“死了吗?你真的死了吗?你醒一醒、你看你下面在流血啊....!” 她踢了一脚又一脚,魔怔了似的,躺着的人还是一动不动,只是头发散下一丝两缕,露出一双眼睛。 本来是闭着眼,可王佩珑不死心,硬是要看个分明。 就在她俯下身查看时,地上的人突然有了动静。 ——那双眼睁开了! 王佩珑被那双眼吓的心脏快要跳停——那分明是自己的眼睛! 她吓得大叫,转身就跑。 跑啊跑,她不回头,但是知道,她的身后伸来一双手,活人不会有那么长的手,跟橡皮筋一样,直直地朝她拉过来。 那双手不掐她,不抱她,单是推。 它们狠狠地推她,把她推出那扇门。 门关了。 王佩珑脚下一崴,摔得结结实实,再起来时,就发现她的背后是绵软的大床。 而她的衣服,也已经浸透了汗。 她知道,方才不过是一梦惊魂,而自己此刻,是又回了魂。 说来惭愧,她竟然被梦里的自己给吓醒,这真是有损她王佩珑的威名。 好在,只要一醒,她就很平静。 左手无意识地摸上小腹,那里平整又光滑。 在一室的黑暗中,她的神色是安宁的——既没有爱,也没有痛。 三年前,她就已经平静;三年后,依然如是。 噩梦,她喜欢这个噩梦。 王佩珑自梦中窥探,顺便拾起了她的本性,她认为这是个好现象。 抬手多费劲,半天都摸不到台灯的开关,好在房间的布局她了如指掌,摸黑都能摸到地方。 费了吃奶的劲,她从床上下去,又第二次费了吃奶的劲,从床边挪进了浴室。 一屁股坐下去,她实在是没劲了。 王佩珑跟播幻灯片似的,一个动作就是一张片子,放一张就要停一停,半天才算搬开浴室地板上的小块瓷砖。 她从里面掏出一只小小的,精巧的香粉盒。 盒子里早就被挖空了,已经薄薄地垫了一层细粉,王佩珑觉得这么薄一层还是少了一点,于是又把之前藏进指甲的半截药片掸了进去。 掸进去,再细细磨碎了,它就又厚了一点点。 再有个三两回,差不多就够了。 她冲着香粉盒左看右看,没把它当自己的秘密武器,只是觉得自己还挺聪明,在这种境地下还能保持乐观,万显山知道后一定更高看她了。 和蠢人打交道太没意思,和聪明人讲话也半点都不轻松,一个赛一个地吃力,王佩珑仔细放好瓷砖,感觉有些庆幸,总算今天昏过去了,只是昏一阵,她明天一定要三顿不落,顿顿吃饱,先把身上的肉长回来。 三年,用三年积攒出的健康体魄,万显山只用几天就把她打回原形,这正说明了一山还有一山高,是她技不如人,她依然做不成正经的恶人,所以她服气,她不叫苦,但是依然不服输。 在万显山面前,她总觉得自个还年轻,满可以再多蹦跶几年。 年轻人嘛,就是贵在学习。 还有恶心的丑鬼,富有耐心的洪先生,她多看他一眼就要吐了,可至少有句话他说的没错: 陈凤年这个人没有一丝长处,但是他运气好,好的离谱。 她都怀疑是凤年带走了她仅剩的好运气,所以如今就她一人独自承受万显山的怒火,原因就是她不够小心,是她得意忘形。 这份怒火,原本也有他的一份。 但是没关系,她心地善良,她不计较,只是悄悄地在心里记上一笔,如果凤年通过她这次的考察,那她就满足了,那她就可以拍着胸口保证,保证这辈子真的不再计较。 王佩珑在心里留有余地,只留下一半的自信,她相信之前做的铺垫都是有效果的,凤年对她有了感情,一定不会抛下她不管——不管的话,她早就让万显山杀了他了。 她那颗小脑瓜一旦开转便是好一阵盘算,时间浪费的够多了,她才总算把事情都盘清楚。 清楚了,就没负担,就感觉困意再度来袭,让睡觉成了新的负担。 一般来说她很少会在做完噩梦之后继续睡觉的,可能是真的累了,身体反馈给大脑,提醒她应该好好休息,不然体力和脑子吃不消了,那一切就都坏菜了,还拿什么以待来日。 大事都是要深谋远虑的,短期内多想无益,王佩珑对凤年还是有点信心的,百分之五十的信心也是信心,她当初挑上他就是看他人品好,第二就是,他的确比自己幸运。 明明开局是握了一把烂牌,她能走到今天这个局面已经很幸运了,可惜犹不知足,如今躺在床上叫天不灵,万事不灵的,她就深深地羡慕了——她是多么希望能拥有凤年这样的好运气啊! 要是真的有这样一个人,是只讲付出不讲回报地来爱她,是豁出去地肯为她做任何事,那就好了啊........ 为什么都是要逼她,都要逼她自己去争,自己去抢,她明明不想的,那样抢来抢去抢个没完,多累啊....... 王佩珑把自个藏进一室的黑暗里哀哀叫唤,没人听,也没人理。 叫了没五分钟,她就睡着了。 隔天有下人来送早饭,或者说午饭,王佩珑现在是特殊病号,要么不睡,要么一觉起来就是下午,她凭感觉认为是下午,送午饭的小姑娘梳着两条大辫子,也敷衍地说是下午。 这么多天都是这个丫鬟来送三餐,算是除了丑鬼和万显山以外唯一的访客了,王佩珑倒是很有心想跟她交流交流,可惜小丫鬟不知是受过训练还是怎的,跟她愣是说不到一块儿去,永远都是她问一句丫鬟答一句,但也答不到点子上,还没她手底下的小玉机灵。 而且,她老觉得人家在心里冲她翻白眼。 王佩珑一身的臭毛病,包括挑食这一点她也没有改,但是已经有进步了,有了缓和的余地,饭菜难吃一点无所谓,一切建立在吃饱这个基础条件上,她这人小时候练功弄坏了胃,身上要长出二两肉都很不容易,万显山折腾掉的那些脂肪她估计得吃三个月才能吃回来,可见这男人真是个王八蛋。 在小丫鬟内心的白眼中,她尽情的吃喝了,顺便还支使人家给她烧了一壶开水,因为戏子的嗓子是很宝贵的,她在这件间房里风都不透一丝,嗓子一到晚上就干的冒火,真是难受极了。 小丫鬟很顺从,让干嘛就干嘛,从态度上是拿她当普通客人那样对待的。 但从她那个眉毛和眼睛来看,估计是心里做了很大的斗争,才没把白眼翻到明面上来。 王佩珑不声不响,能吃就吃,吃完就躺。 她躺倒晚上十点(这依旧是根据自己的感觉判断的),十点和十一点都可以,这个时间段或许是万公馆最和谐的时候了——打手在睡觉,下人也在睡觉。 除了她。 她才不睡。 王佩珑今天硬逼着自己吃了三顿饱饭,又猛灌了一壶开水抠嗓排毒,力气一直积攒到现在,她又能整出好些个把戏了。 拿耳朵在房门上贴了半天,很好,没什么声音,看来这地方还真是够荒僻,阿猫阿狗都不敢往这里进。 她从耳朵上扯下一对小小的银环,三下两下就拗成又细又短的钢丝。 两层锁也不难,就是多费点时间。 她不着急,先稍微开出一条缝,好看清外面的景色。 楼道里一片漆黑,好像正经的鬼屋也就这般黑。 果然是深夜。 王佩珑有一点小高兴,就壮着胆子把门稍微开了一点——还是没人。 她把门轻轻推开了,脚底下没穿鞋,目的是要走的轻。 可惜这楼层的地板结构不尽如人意,好像再怎么小心,也还是要发出声音。 王佩珑于是又不高兴了。 她感觉在万显山这里,自己打赤脚都不能放心; 走走又是‘吱呀’一声,在黑暗中更显突兀。 王佩珑低头,狠狠地瞪着她那双脚,好像她跟自己的脚有仇一样。 真恨不得把脚给剁掉,她一路飘下去算了! 第六十五章 急火攻心 在开启这场隐秘的探索之前,还是有必要科普一下万公馆的平方和构造。 万显山的地盘够大,大到几乎能开个私人的园林,两栋中式楼房各自三间两进,前后左右全部打通了,清水红墙地立起来,假山花园一样不缺,楼内更厉害,光是楼梯和过道就五花八门,二楼半和三楼当中架了红木屏风,两只大花瓶一边一个,上面挂的对联工整,字迹洒脱,简直就是生人勿进的气势。 往下走的时候王佩珑没有见到熟悉的那架屏风,由此确定自己是在万公馆的后一栋楼,万显山办事都喜欢回他前面那栋去,那里有他专门置办的会客厅和大小两间书房,只是那回字形的楼梯绕的人眼晕,过道的尽头还放着一台国际排收音机,还是美国产的,姓万的就爱摆弄这些洋玩意儿。 她在三楼,三楼十来间客房,她占据了最里面那间,从速度和距离上就体现出了往下挪动的难度——走一步都要花上半刻钟,真等她千难万险地挪到大门口,天都亮了! 王佩珑尝试着花了一个小时去完成这件事情,然后意料之中的没有成功,不仅仅是万显山限制了她的行动力,而是他放空了整个三楼,却在一楼和二楼布满了人手,除却一群碍事的男仆和老妈子,白天给她端菜送饭的小丫头就睡在二楼! 他奶奶的,这残酷的现实还真是叫人憋屈啊....... 王佩珑不顾自己的仪态,寻了个黑漆漆的角落就四肢着地地趴到地上,二楼和三楼的隔音其实还挺好,但架不住这夜静啊,她都听见二楼的小丫头和老妈子扯闲天的声音,然而都扯到一半了这俩还不消停,竟然还搬起凳子,嗑起瓜子了! 老女人和小姑娘能扯的内容非常有限,不外乎也是扯女人,不过她们和男人的理解分明是不同的,比如老婆子就直白点,瓜子皮连啐了好几下,直接说楼上住的那个是狐狸精,她之前在茶水房里做的好好的,突然就被老板调到这么个冷清的楼层里,真是别提有多晦气了。 老婆子直白,小丫鬟就隐晦,这时就充满好奇心地询问,问狐狸精是不是都出来卖的,所以楼上那个现在是被包了,单卖吗? 王佩珑以一种上帝视角,在三楼趴了很久。 实话讲,她有点想掐死这一老一小。 ——卖,卖你妈了个x,你妈才卖。 大理石地板夏天是凉快,可如今恰逢秋冬交替,就不免让趴的人浑身冰凉,而我们的王大美人由于专注听壁脚,听的太入神,连自身的健康都不重视了。 重新踮起脚,她悄悄地退回了那间困住她的密室,把耳环重新扭好串到耳朵上,她后知后觉地,觉得身上有点冷。 咕噜一下翻进床,被窝原该是最好的港湾,可她第一个反应不是暖,而是透骨的寒气,她那手和腿都受不住这股寒,都一个劲地在打颤。 “混账种子.......真是不想活了.......” 捂着脸,又拿两根手指撑住眼尾的肌肤,生怕气出皱纹来,王佩珑满床打滚,真是气得咬牙切齿,还一口叼住了被子,死命地在那里磨牙,心想:“什么臭水沟里跑出来的滥货,不瞧瞧自己是什么德行,一个个都昏头了,还敢在背后埋汰我,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 小心眼的人气起来尤其长久,她对着那床被子发火,硬生生地把被单咬开了线,破了一道滚边。 没办法,条件限制,这时候身边摸不到一件趁手的兵器,不然那老的小的一个也别想好过,她就算被万显山弄来的破药丸给折磨死了,在死之前也得拉这群嚼舌根子的一窝老小当垫背的。 王佩珑来回地在床上打滚,真真是要气出个肝肠寸断,只恨不能让这些碍眼的碎嘴子彻底消失于这个世界上。 ——可惜,如果她真有这个能力的话,那全世界有一个算一个,但凡看起来略显标志的女人,估计都要死光了。 好一阵急火攻心,内火肝火一起旺,其中还有万老板本人的手笔,王佩珑一边跟被子较劲,一边心里也多少有点数目。 她有预感,自己这回恐怕是要结结实实地大病一场,彻底地病倒了。 她的预感来的准确,这回一病倒的确看出了缠绵之势,缠绵病榻的那种缠绵,而且越拖越重,越拖越像是要完犊子; 但又偏偏不是完犊子。 万显山知道以后,就叮嘱万公馆里的人很小心地照顾她,几个下人围着她一个人转,精心的不能再精心。 那么除了精心以外呢? 没了。 什么也没有。 他就是不让她吃药,不让她好。 或者说好不容易拖到快要好的时候,他会很和蔼地喊了家庭医生过来,再三斟酌药性之后,便弄出一剂猛药把她打回原形,继续滚去和病榻缠绵。 万显山平常就是个相当大方的人,对她更是尤其的大方,充分履行了自己整治小东西的方针和决策,期间还很好脾气的做了让步,搬出当日处置陈凤年时一样的题目,别的什么都不说,只让她来做选择。 打针还是吃药,不急,慢慢选,总要选一个出来的。 王佩珑曾经深受其苦,深知杜冷丁的可怕之处,她那个阴影可不是普通的阴影,刻入骨髓了,万显山用别的折磨她都可以,唯独一提打针,她就被动的膝盖一软,想憋着跟他大哭大闹一场,想哭着求他不要给自己打针。 于是万显山很满意,而她也错失了打营养针获得康复的机会,真真是皆大欢喜.....个屁。 王佩珑丝毫没有疯的征兆,但她竟然真的有点怕了——怕自己长久的呆下去,早晚要气疯。 病人自然是有病人的待遇,她这一场风寒来的凶猛,谁都不知道她是哪来的本事能在八风不透的房间里把自己催出将近四十度的高烧,烧的厉害的时候身边时而有人时而又看不清是不是有人,她一个人浑浑噩噩的,同时也倍感孤独,就特别想抓个人来跟前诉苦,也不羁是不是凤年,哪怕是苏佩浮那个废物也行,不知道师兄这些天怎么样了,他有没有试着来找自己,好歹当初给了他那么多贴补,他多少也得找上一找吧,不然就太不是人了。 王佩珑想她真是被万显山和万公馆里的人搞的急火攻心了,可惜这病来的没有缘由,深究起来又要招惹的嫌疑,她便只好自咽苦果,慢慢地把这阵熬过去。 嘴巴隐隐吃痛,可能是长了两个燎泡,嗓门也哑,话都说不出了,只剩一颗心还不死,还想着她的下一步。 小丫鬟端起碗来喂她喝粥,然而她还是能看出对方心中的白眼,这时就颇想抡圆了扇她一下狠的,然后再轻轻地扇自己一下不狠的。 扇丫鬟,是想扇到她不敢在心里翻白眼;扇自己,则是责怪自己太不小心,浑身上下刀枪不入,唯独就剩了这么唯一一个软肋,剩就剩了,还被万显山抓住了,她真是失策啊失策! 喂了两口王佩珑不吃了,不是吃不下,而是小丫鬟打心里就看不起她,手里调羹喂的速度越来越快,导致她喝的烫嘴,又懒得吹。 “喂,好歹帮我呼呼吧。” 王佩珑无聊到了极点,就开始指挥起小丫鬟:“粥那么烫怎么喝啊,多挑点肉上来嘛....欸不对不对,不要专门挑皮蛋,我这人很挑食的。” 小丫鬟那脸一看就是憋气,但还是很听话地又吹又呼,把那勺粥放冷了才送到她嘴边。 到嘴边了她又摇头,还有话说:“什么啊,你不会把口水也吹到粥里的吧,欸算了算了,我看我还是别吃了.......” 小丫鬟把粥端走了,看面色真是难看的可以,估计好悬才忍住一口气。 她收拾完了桌子就想走,可床上的人不想让她走,好像是存了一肚子的废话要找人说,那张脸是分分钟就换一个表情,讨好的、谄媚的、漂亮的、可怜的,真是不知道该信她哪一张,可能所有的脸都不是真的。 “这些天都是你过来照顾我,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王佩珑笑着跟她搭话:“而且年纪看着也不大,我以前戏班子里还有过一个妹妹,我猜你跟她估计差不多年纪,都挺可爱的。” 小丫鬟一听,两条大辫子一甩,登时气的眉毛不是眉毛眼睛不是眼睛,心道果然是戏班子出来的狐狸精,除了唱就是卖,还把她这样农村出身的大姑娘比作戏子的妹妹,她哪里像了! 不害臊!不正经!一定不是好女人! 没人理她,王佩珑也能一个人稀里哗啦地说出老长一段话,她说归她说,小丫鬟是一个字也没听,拿着抹布从桌子再到椅子一路擦,擦的锃光瓦亮,仿佛她生来就是合格的下人,合该打杂。 那么长一段话,天南地北地胡扯,说的人也很累,王佩珑发觉自己看着小丫鬟擦桌子已经看了将近一刻钟,她讲了也有一刻钟,简直累的嘴巴干,就说:“我渴了,麻烦你给我再倒一杯温水过来吧,记得要温的哦,我喝凉的嗓子会不舒服的。” 小丫鬟背过身去倒水,同时因为是背对着,她恶狠狠地翻了个朝天的白眼。 王佩珑接过来,一摸杯子拔凉拔凉,就在心里暗笑了。 她那个肠胃以前很坚强,现在就比较脆弱,滚热的粥喝下去和后到的凉水来了场冰与火的交流,直接闹了个对冲。 等万显山赶过来看她的时候,王佩珑已经吐的昏天倒地,捏着他的手一个劲地犯晕,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堪称水雾迷蒙,好看中透着一股痴呆。 她吐的连人都看不清了。 第六十六章 病号生活 小丫鬟由于工作态度问题被无情辞退,接替她的是个屁大点大的孩子,十二三左右,男孩子。 好,这样很好。 为了换个下人,她差点把胃都吐出去了,先不说大费周章值不值得,她那个万老板贵人事忙,倒是也暂停了他外头的几桩大生意,抽三天空出来照顾她,一个不哭不闹,一个也不阴阳怪气地整治人,这还是二人相逢之后头一回。 真的是稀奇啊....... 两个坏种剔去了剑拔弩张的气味,待在一起的场面真可谓和谐至极,她光是病巍巍地呻吟两句,男人就心疼了,虽然还在怀疑她是不是故意挑衅,所以才被小丫鬟欺负了一顿,可他那双手不会骗人,王佩珑在胃疼到抽筋时总喜欢抱着什么贴到肚子上,万显山这时就会从后搂抱住她,她察觉到他将手分别贴到了自己的腹部和眼睛,她一痛他的手就揉,她扇一扇睫毛他就抱着她摇一摇。 这坏蛋果然还是放不下我的。 王佩珑一边抽筋,一边很痛快地想着。 由此,她便神神叨叨地从她前十几年的人生经验里得出总结,带着一点玄学的意思,末了就认为男的普遍要比女的好对付,她对着小丫鬟喷了半天唾沫都比不上当着万显山的面发昏来的有效。 可见‘色’这个东西,还真是一把好刀,指不定就要悬到谁的头上去。 况且这刀若是一不小心落下来了,那也是底下那个人倒霉,怪不着谁。 她的一切思维都是出格,但细想又在情理之中的,压根就没怎么打主意,但又的确是把主意打到别人身上去了。 新换来的男孩子,一看就是家贫人穷没什么文化的,成年后会是什么样不知道,现在青春期还没到,倒是比小姑娘还要腼腆,可能出生环境限制了眼光,导致他刚调来的时候看她像看怪物,眼珠子睁的老大,原因大约是年纪尚小,还对真正的美丑没有概念,所以看到个极好看的女人,第一个反应就是红了脸,又瞪大了眼睛,也不怕眼珠子兜不住,掉出来。 所以王佩珑就老觉得自己是吃了大亏,以前随随便便往台上一站,谁不得承认一句王老板的扮相好,私下里也与时俱进,打扮摩登,可惜展示这种美的的权利被剥夺了,她再摩登都没人看,小屁孩看她像看妖怪,是身后拖着条长尾巴,随时随地都能化身为人的那种妖怪,总之品种不知道,妖魔怪状是一定的,说起来干脆就不是好妖怪。 今天小男仆被她搭话,被搭住了就走不了,磕磕绊绊有一说一,说外头是难得的大晴天,桂林公园的桂花都开了,香香的可好闻呢。 王佩珑一听就不高兴了,大晴天没她的份,桂花香和桂花糕也没她的份,她只能躺在房间里挺尸。 “还是得想个办法,哪怕把主意打到丑鬼身上呢?” 她躺的久了,心里如是想。 这一不高兴不要紧,王佩珑那老毛病就又犯了,满肚子的坏水又上头上脑,刚起床就指着身边人折腾,嫌茶烫不喝,嫌热水烧开太慢,最后气得早饭都不想吃,一个劲闹着要啃鲜货水果,小男仆看她生气也有生气的好看,被支使的头昏脑涨也来不及歇一歇,连忙跑下楼去找苹果,又挑了一个最大的去洗。 等咔嚓咔嚓几口啃掉以后,她那气色又像回了层光,看着就是那么红润,正是和大红苹果一样,非常符合色若初晓,眉似新妆这样的修饰性词语,恰好万显山进门摘掉礼帽,海龙皮大衣厚实,裹得人又大了一个码,走起路龙行虎步,他是大衣都没脱就先来看她了。 身后两个跟班隔了半米距离跟住万老板向房间走去,一个面生一个面熟,不时地就替他拿帽子拿衣服,王佩珑因在病中无心打扮,嘴巴也不是很红,是那种脆弱的粉,身上倒是穿的很素,和万显山那套深灰色的长衫有点搭配的意思。 洪双喜跟在万显山身后,老板的权威是不容动摇的,不做什么就能震住他,让他那两只眼是一刻也不敢乱动,好在耳朵还有些用,听女人的声音虽然时高时轻,但也算是中气十足,他瞒着老板偷偷把医生的药掉了个包,把抗生素改成了维生素,或许阴差阳错对了症候,她这病一拖二拖,也该拖好了。 你看,要温柔,其实他也可以温柔,甚至能做到更好,无奈她识人不清,他对她的好都是白费,只能做给自己看,说给自己听。 洪双喜是万显山身边的老人了,跟在老板身后就像一片影子一样,影子就是影子,他的行为全部符合做影子的规范,依然是不敢多听,不看多看。 尽管他心里一直都挺想看,无奈想看也看不了,他知道自己是放不下这个女人,破了相也不管,他是心甘情愿,又上了她的贼船。 拳头握紧了,洪双喜看着地板,心想自己此刻做影子都不配,就只配做个透明人。 .......... 像万老板,万显山这类狡诈奸猾的前任金主无论在何时都是得罪不起的,这回换王佩珑主动打招呼了,变脸如翻书形容的就是她,好像她在他这里受的苦受的难都是非常轻微的,总之脸上一点看不出记仇的痕迹来,还是明眸皓齿的标志模样。 “吃不吃水果?红富士口感没黄蕉好,不过胜在新鲜。” 这位客人胆子也是大,几天一过就敢明着翻身做主人了,大约是陈凤年的下落复又成了谜,又好巧不巧她和万显山都是不知道,不知道就是好的,于是不论何种酷刑和把戏她都能领受,更不用怕自己会因为吃不了苦再把凤年供出去,因为本来就没什么可供的。 想明白这一点,她连最基本的心理负担都没了,就能够非常欢快地招呼万显山,把自己啃剩的那半只苹果递过去,要他也吃:“今天外面的事办完了?你怎么又来看我啦?” 万显山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并没透露自己外出的行程和生意,只是嚼了半天,点评道:“甜。” “不甜。”王佩珑把苹果放下,又随性地把手掌往被子上蹭蹭,蹭掉苹果里流出来的汁水:“我那种甜你还没吃过,煮半斤咖啡要放一斤的糖,等闲之辈喝一口就要齁死了。” 说着,她把脸皱起来,非常自然地挤了个鬼脸,仿佛是十八的人了突然就异想天开,倒回去卖八岁的俏。 当然,大姑娘卖俏,那是不俏也俏,她八岁的时候就被那群阿姨妈妈夸奖是美人胚子了。 万显山被逗的一乐,发现佩珑果然还是身体虚的时候比较讨人喜欢,说出来的话也最甜,可能是审时度势,所以宁肯昧着良心多说两句好听的,说不定那些个破药就能少吃两顿。 “这么乖?我还以为你看见我就吃不下饭。” 他很清楚自己在佩珑心里是个什么地位,便一边故作正经,一边调侃道:“你看你,前几天还闹过一场,一病就老实了,图什么呢。” 王佩珑耸耸肩膀,被他一勾就勾起满腔怨愤,立时开启唱戏时那股滔滔不绝的说话模式:“图什么.....你说我好好一个人,大好青春被你浪费在这里,外面的人也差不多要把我在丽都唱出来的名号给忘精光了,结果你门一关还整天想着怎么药到我半死不活,这么多的打击往我脑袋上打,换正常人早想不开了,你这人实在是够坏的,现在竟然还问我图什么。”说话间,她那眼微微地泛起了一层水光,直勾勾地照向他:“我都混成这样了,你还不许我闹一闹啊!?” 她已经很努力了,小心翼翼地去克制脾气,埋怨归埋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她还是懂的,碍于万显山的淫威,都不敢把恨加进去,所以听起来还是跟孩子似的,大人不给糖吃就要闹,闹也不敢闹的太过,怕糖没有了不算,还要被抓起来打屁股,得不偿失。 万显山被她这股子不是埋怨的埋怨逗的愈发乐不可支,连他身后那个跟班都笑了——透明人的那种笑。 “闹,使劲闹。” 他盯着她那颗假小子似的短毛,感觉佩珑有些颓废,但也是好看的那种颓废,就不怀好意地隔着被子去挠她,挠的哪里不知道,好像是腰又好像是肚子,佩珑是不怕痒的,他这么做只是好玩儿。 “你这脾气别人不晓得,我摸得一清二楚。”万显山说:“好好的女孩子家,作甚么越闹越气,越气还越攻心,气迷了就要生毛病,闹吧,反正你闹起来,开心的人是我,闹到把自己气晕过去,占到便宜的还是我,你要么今天晚上再闹一场,闹翻天了我叫人来收拾,顺便叫厨房再给你熬一碗参汤,好不好?嗯?你说啊?这样好不好?”越到后面,他那个尾音就越往上提,那声音来自心之深处,坏的没边了,既是放荡,也是迷人。 不等她回答,万显山就很亲昵地下手挠了一记重的,笑道:“小东西每天那么多事情要想,是该补补元气啦!” 他那话虽是玩笑,但玩笑却是极有可能成真,吓得王佩珑连说大可不必,并且很小声地给了他一个‘呸’,心里暗道:“气到急火攻心了还给我喝参汤,想直接把我喝到吐血是不是,坏蛋就是坏蛋,不、他不是坏,他是恶,恶到极致反倒是寻常的那种恶,恶到一把年纪了都不干人事儿,白长了那么一张齐眉齐整的脸,天生就该是他做我的克星,气死了,真是气死我了.......” 心中的碎碎念并没耽误她在面上做功夫,病容成了她最好的伪装,王佩珑提醒自己要平静下来,就问他:“你今天还走吗?” 万显山摇头:“不走,我留下来陪你。” 王佩珑瞪大眼睛:“我要你陪?!” “我不在,你那些本事和手段找谁去使?”万显山很体谅她,体谅到佩珑是彻底的无言以对:“没关系,叔叔给你机会。” 王佩珑受不了了,冲他长叹:“噫,恶心死了,你烦什么烦,钝刀子磨肉,干脆杀了我得了!” 万显山摇头,说那哪行啊,她舍得他也舍不得。 况且,真要杀人,人又岂会是好杀的? 眨眼间,他又走起温情含蓄的路线,伸手去探她的额头,感受了半天佩珑脑门上的温度后,才深感遗憾地说道:“不错,烧倒是退了。” 王佩珑昨天就知道烧退了,也点头:“嗯,我也觉得身上有劲了。” 万显山嘱咐了许多话,说的那叫一个周到和亲切啊,对他认识不深的人肯定会被感动,就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好人,说他不是好人是要遭天谴的。 可他却已经习惯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嘱咐两句又不掉肉,他是真不希望佩珑好。 .....难道是吃错药了,吃成好药了? .....怎么高烧烧了几天,转眼就退的这么快呢? 嘴上和佩珑你一句我一句斗地愉快,万显山心里却在盘算,就想是不是要阿大再去拨个电话,给她换一个更好的庸医来。 第六十七章 病号回忆 洪双喜这个透明人当的可以说是收获颇丰,但也够吃味的了。 首先,他学会了许多平生闻所未闻的俏皮话,每一句都打着机锋,每一句都意有所指,他是真没想到老板和她都那么能说,这俩要是不想停,那大可以对坐着说上一夜,句句不带重复,句句都可引为经典,俏皮的他眼角抽筋,思维几乎要跟不上他们的嘴。 其次,她那个状态不对,斗志昂扬,病秧子的身体炯炯的眼睛,没有装模作样,没有摆出清高孤傲的假象,她是真的运用起周身的力气和精神,来和她心目中那个坏人去斗,去抢。 当事则迷,旁观者清,她没有察觉,但行动已经证明,她将万显山当做唯一的高山,此生不是跨过去,就是被压死过去。 除了万显山,再没有第二个人能让她这样。 在她和万显山的故事里,他插不进去。 ——区别待遇,果然是区别待遇。 洪双喜虽不至于灰心,但内心的确是不大好受,其观感就像是一盘好肉摆在眼前,原先就只是摆着,香气四溢美味多汁,摆就摆了,摆的还老远,谁看都不要紧,可后来来了人,啪一下把整块肉拿走了,看都没得看,吃都没得吃,还不如它从来都没出现过,也好少了这一顿欲望上的煎熬。 他没上过学,生存的本事和知识都是从垃圾堆和街头学来,垃圾堆里的文学当然是不算什么,顶多教会他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纵然老板赏他脸,他杀人放火样样肯干,可无奈自己那口齿实在是不伶俐,不是‘嗯’就是‘哦’,多数时间也就比哑巴强上那么一点,要想观摩、并且学会老板和她说话时的那种俏皮,他是晚了,也难了。 认识她是最早,起步却是最晚,他知道他是错过了好时候。 可是无妨,他也有本事,也有优点。 他唯一胜过老板,胜过万显山的地方,就是耐心。 只有耐心。 透明人当久了也不透明,还是会碍眼,万显山看佩珑那床被子被祸害的不行,就朝旁边一伸手,接过阿大递来的帕子,朝她每根手指上去擦。 擦到一半,他微微侧了一下头,身后的洪双喜立刻明白了。 根本不用多吩咐一句,他直接就后退出去——顺手还带上了门。 王佩珑是病的犯懒,一身台上功夫大概都要懒没了,你看她都懒得下床,头上出汗用被子擦,手上沾了什么都往被单上蹭,此举倒不是卫不卫生的说法,只是有点邋里邋遢,叫人不看则已,一看就恨不得把她那爪子拧下来,好好管一管。 万显山给她擦手指头,指尖擦到关节,王佩珑盯着他看了半天,万显山都没有抬头,还是很仔细,就那么弄干净她的手。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在她出声后,在他看向她前,王佩珑就漠然地收回了视线,说:“一旦我做的不好,不合你规矩,你就打我。” 万显山擦拭的动作一顿,是真不记得,但还是问:“哦?那我当时打过你哪里?” “好多地方。” 王佩珑知道他那眼光锋利,就故意避开,低着头一点一点地回想:“打手心、打屁股......哦我想起来了,最厉害的一次,你把我脸都打肿了。” 她肯定是想到不好的事情了,一下克制不住,立马反馈到脸上,还要把手抽回去,不让他碰。 佩珑,坦白讲,她也太记仇了一点。 万显山最讨厌翻旧账这一套,但因为相隔这几年,他们彼此都各有变化,又由于翻旧账的对象是她,他便格外能容忍,并且她那手还被他攥在手里,她力气小的可怜,实在抽不开了,就只会冲他干瞪眼。 “那你讲吧,我听着。” 万显山知道她起了这个头就必定要讨论出个结果,没有结果她那个牛角就能往死里钻,于是便煞有其事地陪她一起想,想也是带了些许目的,是想撇清自己当初的恶行,同时小小地开脱一下。 “不过,我怎么记的跟你不一样。” 他瞄了佩珑一眼,发现她还在煞有其事地数,就半开玩笑一般地笑道:“我当时就记得你小,小东西偏偏有个倔脾气,整天都要缠着我,不许我出门,不许我见其他人,我不过稍微说你两句,你就砸掉我新盘的两颗核桃,我看你这脾气长大了兴许会吃亏,才稍微打了两下。”说完,他本来想再笑一声,可惜佩珑的眼睛让他收敛了笑容,又说道:“真的,我就记得这些。” 听他口气,说的仿佛理所当然一样,摆出大家长的态度跟她讲:他就算教训她,那也是为她好。 王佩珑一拧眉毛,左手被攥住了她还有右手,她照样可以给他一巴掌。 什么?万显山他刚才说了什么?她缠着他?她不许他见人?这种话是人说的吗?!他凭什么把错都推到她头上,都三年了,三年他都没想过这个问题,到底是谁把她逼成现在这样的、这混蛋到底还有没有点良心?! 不对,他说的完全不对,全都不对。 ——错的、都是错的!!! 她把手举起来,举得高高的,却迟迟扇不下去。 万显山就面对面地看着她,他知道她扇不下去,为什么不扇,或许还是不敢。 佩珑吝不吝惜给好脸色不要紧,他身为待客之主,却是时刻要保持好脾气的,哪怕干的事儿多数时候都挺缺德,但至少面上挑不出毛病,要病也是把人气病,他这一方绝对是毫无错处可挑。 “继续。” 万显山观察她,观察地毫不惊讶,只是轻轻捏住她高举起的手,一点点放下,一点点收紧:“说吧,我给你机会说,你把我当初对你做的都讲出来。” “做就做,做过就是做过,我不会为此而道歉,你也不要奢望我会道歉。”捏的力道一下没控制住,就显得分外疼痛。好在知道她怕疼,他便骤然松开她,摆出一副倾听的姿势,然而又说:“你想开口,那我就听。” 不想,他就不听。 ........ 如他所料,佩珑并没有开口。 她选择沉默。 真的,她不是不敢,她是说不出来。 太多了,她该从何说起? 摆明是无话可讲,无冤可诉了,已经憋屈到了腹内空空都要反胃作呕的地步,但她还是悄悄安慰自己,说你不要急,总有一天,万显山会有报应。 还有,我当初真是瞎眼了,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人? 这个问题直到她现在都弄不明白,从智商层面和感情层面都弄不明白,所以她只好笼统地认为自己是瞎了眼,她当时目盲心盲,一定是个瞎子。 手指头不知何时蜷成一个拳,狠狠砸到床面上,原本嗓子里还有积蓄的嚎叫,然而王佩珑憋屈的劲一过,还是把它压了回去。 一眨眼,她身上那种怒气汹涌的气势已经消去了,独剩满腔颓然。 “这次你赢了。” 王佩珑无意识地盯着自己的拳头,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我什么都说不出来,无话可说。” 万显山神色不善,没有料到她这么快就放弃,这样也好,她无话可说,他也无错可想,这种没事儿找事儿的事情以后还是少做,最好连话头都不要起了,佩珑的一切思想和恨意的来源都与他无关,他不追究不是因为他良心好,是他没那个空! 他是真不爱听女人聒噪,更不知道佩珑为什么总那样激动,脾气一急就要抽风,而且说来就来,他明明讲过不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女人的心只有女人能搞明白,他能把她收回身边就已是万幸,他们能像现在这样对面而坐,这也是万幸,三年前他真的以为他要失去她,他就是化身天罗地网,也是抓不住她。 她要和他摆出对峙的局面,他根本不气,通篇看下来就只有无奈,是大人看孩子的那种无奈,他想她实在不乖,教的不好带的还歪,他也有点责任。 何况佩珑才多大,今年的生日过掉,满打满算才十八,说女人是女人;说孩子,她依然可以是孩子。 在他这里,她长不大。 王佩珑颓然了片刻,另起一题,只说:“我饿了。” 万显山笑一笑,顺势下坡:“好,待会想吃什么?” 晚饭不在厅开,直接放到房间里用,万老板亲自接过下人递来的碗喂她,还是上次喝过的皮蛋瘦肉粥,他做的比下人还要仔细,不消她多提醒,把里面的蔬菜丝和皮蛋挑去,吹过三遍之后,再送到她嘴里。 王佩珑木然地吞咽,额头蒙了细微的汗,她只要一气就恨不得歇斯底里,她怀疑自己是真的有病。 万显山喂到一半停了,她立刻抬起头:“为什么你不继续喂我?” “你的胃不好,适合少吃多顿。” “谁说的,我吃的下。” “那就张嘴,再喝一口。” 万显山喂熊孩子似的,瞅准了机会就往她嘴里赛一口,在她咀嚼时就停下来拨弄着碗里的菜丝,好脾气道:“放心,我今天不走。” 王佩珑嘴巴动了一动,最终也没想出什么反驳的话。 还有,她的胃是真的塞不下了。 这一碗粥给她喝的漫长又缠绵,她那个灵魂已经漂浮到了上空,就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只能看到他的眼睛。 其实按照私心来讲,万显山的温情皆是有所目的,并不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他就是单纯地希望佩珑始终保持那不怎么好的胃口,并且细看这粥,有汁有水还有肉,喝下去着实的滋补身体,他就担心她那身体恢复的太快,自己便又要琢磨该用什么药来拖住她。 佩珑顽强的生命力几乎到了让人折服的程度,首要目的就是一个‘生’,并且腰杆子挺的比那些标榜独立自主的新女性更要强硬,万显山就佩服她这点。 既然浇不灭她生的意志,那就只好曲折一点,怎么方便怎么来。 如今别的他倒不怕,就怕她再这么一顿好一顿坏地拖下去,几乎是要自带抗体,百毒不侵了。 第六十八章 女人如新衣 万公馆的日子过起来味道各有不同,几乎是分割开的,流逝的任它流逝,冻结的任它冻结,和外面走的不是同一个钟点。 在冻结的时间里,万显山和她说起她的生日。 王佩珑专心听着,在心中盘算日子,盘算之后就是震惊,原来在不见天日的地方呆久了,她对时间慢慢丧失了敏感,万显山一说她才知道,外面早就不是桂花的季节,她的生日在十月,花朵则是全部停留在了八月,她马上就又老一岁了。 恍恍惚惚又是一年,都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真尼玛快。 去年此时她在干嘛呢?哦,想起来了,她是和凤年在一起。 她跟凤年都年轻,凤年更年轻,孩子似的,多不让人省心啊,难得一次不听话,就不听话的彻底,非要在某些人的撺掇下去炒黄金,她在生日前夕为他包了饺子,就打算等他回来以后就一起吃一顿长寿面的,可惜他没有回来。 万显山问她生日想要些什么,王佩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珠宝首饰,钻石项链,你挑最值钱的送吧,反正我一点都不挑,什么都好。” 万显山说不是,你再想想,到底要什么。 王佩珑又想了想,又道:“衣裳我不缺了,天天换着穿都行,还是珠宝吧!” 她最喜欢值钱的东西。 万显山很无奈,知道她是有心逃避,不肯再像三年以前,每次都许一样的愿。 “好。” 他习惯成自然地在佩珑的手背上亲了一口,说:“只要佩珑喜欢的,叔叔都买给你。” 王佩珑心中不屑,又没忍住,直接嗤笑一声:“醒醒,年纪都翻我一轮了还有脸自称叔叔,你当我还是从前的小屁孩,那么好哄啊。” 万显山不生气,反问她:“小一点不好?” “太小了身材不好,太大了皮肤不好。” 王佩珑想了想,最后就一点头:“还是十七最好!” 万显山丝毫不惊讶于佩珑对自己的年纪有这种看法,也是相当地给面子:“好,这次就帮你搞个十七大寿!” 王佩珑敷衍地一笑,也学他像老大爷似的双手一负:“我不当你吹牛,我等着瞧。” 万显山一看,又是哈哈大笑。 还是佩珑最能带给他快乐,近乎纯粹的快乐。 细数下来,类似这样的对话简直数不胜数,那么多敷衍加在一起,简直可以一路敷衍到姥姥家,这里头就万显山还有点真心,那个生日快到眼门前的家伙已经不在乎了,大一岁就大一岁,十七十八没什么好说的,她也没那个自信能活到个七老八十,不过万显山可以,她知道他一定可以。 从前许过的愿并不廉价,都是发自真心,她相信都应验在万显山身上了。 万显山莫名其妙地,就说要给她过生日,王佩珑听过则矣,是并无期待也无反感,还是那句老话,她恨的从来就是万显山,他对她的好她不记,他一但对她坏了,那她就往死里记,物质上的东西总会有的,她能用她的武器换到,唯独人不行,万显山烧成灰了都是万显山,她一直以来纠缠并纠结的,从来就是他这个人而已。 算是捎带着补上前几回的,万显山这次是真心实意想给佩珑好好过一个生日——以前从来都没有过,所以这一次要搞的正式点,姑且算作变相的补偿。 回想之前他还跟佩珑耍心眼,说什么都记不起来,其实有些事他记得的,比如佩珑第一次登台就红出了名角的场面,比如她来他家第一顿吃的就是加了两块荷包蛋的葱油面,比如每次到了她过生日的整日子,他都不在。 真的,他从来都不在。 “还好,她现在一门心思在想怎么害我,这种小事偶翻出来讲讲,讲过就算数,反倒不重要了。” 万显山想到这里,当即便出了一口气,不是坏事做多了心虚,是打心眼里怕烦。 佩珑就是这一点好,从来都不烦,连恨他都是直白地说恨,这样很省事,让他很满意。 万老板自觉是个大忙人,没那么闲去守着钟表过日子,但是他让身边的秘书和跟班替他算好时间,在佩珑生日那天推了所有的会议和活动,他现在的身份日益上升,虽说无须事必躬亲,可今天有这个会要开,明天机关处又来人封了拜帖,他是一个人恨不得拆成两个人用,所以但凡有空,他愿意多陪陪她,他们当间隔开的距离实在太远,把她关到自己的身边也补不上,两个人终究缺了太多好时光。 他料准佩珑依旧对他心存惧意,只是内心早已是大有改观,概因当初的他活的更为豪横,一句有钱万事足便可抵消千言万语,于是他就只给钱,这钱数额不大不小,给出去的同时就已经把礼物包括了进去,他跟佩珑说的最多的就是想要什么就自己去买,可惜佩珑亲友罕见,身边总没有合适的玩伴,买蛋糕是一个人,吃蛋糕也是一个人,她次次都是一个人。 今年,她总算不是了。 从男人的角度看,十八比十七好,这个年纪放到华国,正是童养媳在婆家正式转正的年纪,但是西方不一样,十八是一种仪式,内核虽然也是鼓励结婚生育,但至少是褒奖女性的成长,带着点迷幻洗脑的色彩。 万显山摒弃精华吸收糟粕,认为东西方互不相干,但都有理,并且按照佩珑这样哪里有风头就往哪冲的脾气,如果不是全方位地被他管控起来,她那年纪倒是正符合其踏马平川,浪遍天涯的特点。 他能容许她继续唱戏,已经是退了又退,不可再退,佩珑可以继续在台上妆点她向往的辉煌人生,只因这世道没有个一技之长不行,但他只许她有一技,再多的就不许了。 王佩珑幸好是不会读心术,不然就万显山那张正反都有理的坏嘴,她离神经病大概也就差那么几步了。 由于近期内营养缺失,脾气又差,这就导致她那身体素质明显跟不上心理素质,虽然能够做到一句一句毫不相让,可落实到五官就很麻烦了,连笑都是虚浮地笑在表面,那手瘦的几乎小了一圈,薄薄的不剩几两肉,只剩那双眼,灵动天生,依旧燃烧着生命的气息。 万显山看佩珑看的是越来越多,胖瘦都顺眼,只是他这人做事比较老派,想着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给自己的女人送礼物还有什么呢?无非就是两身耐穿、漂亮的好衣裳罢了。 他叫人给她做了件新旗袍,顺便用新旗袍作掩护,很自然地就把前一阵给佩珑吃残次药、祸害她身心健康的这些坏事给抵消掉了。 旗袍是矮领子、铁锈红,料子和做工一看就是花了老大的价钱,说句通俗点的话,那可真是一般女人想穿都穿不上的好货。 王佩珑脸皮时薄时厚,在凤年跟前她就是那个一般女人,温柔小意随便地来;可她为了让万显山高看一眼,就非得拿出不一般的气魄,心里分明是朝那身好衣裳瞟了好几眼,可她愣是忍住了,极力地要对它们予以漠视。 论做人,她自有一套原则,跟万显山的有仇跟衣裳没仇,穿是不能立刻穿了,可她欣然收下,收下就放一边,试都不带试的,干脆等到今天才拿出来,可见一点都不担心旗袍是做大还是做小,裆是开低还是开高。 ——万显山要是肯用起心思,那真是处处精心,一丝纰漏都不带出的,这一点她早就知道。 不然外面的人怎么都说他会玩,玩的那么漂亮。 新衣服穿上身,铁锈红上再绣牡丹,两朵极巨大的花分布在胯和胸上,走走停停都是花开,艳的可叫一个狰狞。 因在万显山的地盘,王佩珑没敢太放肆,别的都不干,只一门心思与自己那颗脑袋作斗争。 今日已是十月二号,生日当天,她那头短毛经过这段时间的肆意生长,又长了几寸,可以梳出较为俏皮的中性发型,她拿起上好头油使劲把那头齐耳的短发往后梳了,可惜直的不直,卷的还是卷,还真是怎么搞都逃不开俏皮两个字。 “不好看、一点都不好看。”王佩珑用木齿梳死命把卷的地方拉直,无声地冲镜中的自己嚷嚷:“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要俏、什么破头发......直!赶紧给我直下去!” 可惜,从中午跨越到下午,她那颗头不堪凌辱,梳的愈加毛躁,简直炸成了倒立的刺猬,末了该直的还是很直。 王佩珑摔掉梳子,自觉是个废人,白忙活一中午,一点成果都没有,她非常沮丧。 沮丧到下午五点,有下人来喊,说老爷刚刚从书房出来,今天提早开饭。 王佩珑听得开饭,马上就不沮丧了,精神一振,都不用下人来领,自己走着就要过去吃饭。 小男仆怕她冷,还上赶着想去茶水房给她灌个热水袋抱着走,可惜年纪太小,脑内空白,热水袋是没找到,整颗头却是差点扭了个一百八十度大旋转,就看她一摇三晃地下楼梯,那嘴张的最少能塞三颗核桃。 他看的是人的背影,那背影凹是凹,翘是翘,腰是腰,屁股是屁股,没有一处多长,也没一处少长。 衣裳没有白做,果然是合丝合缝,非常合身。 男仆一看看出去老远,等看不到了才把头拧回来,感觉脖子真酸。 见识不多的人就感慨不出什么,就只能看出一身衣裳做的太好,唯一美中不足一点,是穿的人太白,面无血色,好像是身上的血都染进那两朵花里了,艳也不是好艳,很危险。 头回被放出房间,说难听点就跟毒蛇出笼是一个意思,王佩珑就感觉门里门外的空气都不一样了,虽然距离万公馆的大门还很遥远,但是如今能自由活动就是很可贵的,有此等新鲜空气干嘛不吸,她得趁机再多吸几口,就当是冬眠过后跑出来吸氧了。 可单就呼吸顺畅,也不行。 她下楼的时候腿还有些软,好像丹田的气只能走到上半身,说不准什么时候脚上还得抽一下子,可能是懒的太久了,腿上的肌肉长久地受了冷落,心有不甘,于是冷不丁地就要上下抽一顿筋。 得亏她只是个唱戏的,并不会什么武功,不然以万显山的个性,纵使她神功盖世,他也有办法把她炮制成病秧子,比自断经脉还凄惨。 第六十九章 女人和是非 王佩珑步行的速度很慢,只有在经过二楼过道,她才不得已地走快了一点。 过道什么都没有,只摆了花瓶,花瓶里还有花。 花也不行,花也是她的敌人,她已经恨上这种代表美丽的植物了。 万显山跟幽灵一样,把她给吓怕了,他轻飘飘的那句‘这次又是跑去了哪里?’言犹在耳,这句话杀伤力太大,差点就把她当场吓死,没吓死也是连着好几天都在做噩梦,等到她被万显山折腾够了,终于是冷静下来可以独立思考时,就认为是丁香花的花香贪恋她的头发,是它出卖了自己的痕迹。 花朵有罪,她无罪。 所以自那天开始,她就不喜欢丁香花了,什么花都不喜欢了。 万显山特地搞了个只有他们二人的庆生会,此时正是在命阿大出发前去取回蛋糕,转头一见她就笑:“哟,寿星公怎么这么漂亮!” 王佩珑平生最爱被人夸漂亮,就压下得意,轻描淡写地压了一下头发,顺带把那簇蹿出来的鬓发压回去:“没有没有,也就是一般漂亮吧!” 万显山拉过她左右地看,看完还不算,单手就划出一个半弧形,王佩珑马上会意了,脚跟打转,在他面前转了个圈。 这圈转的,还带了一股香风,万显山微笑着,又夸:“瘦了点,但是合身,是不错。” 这一句又夸到了王佩珑的心窍上,她能把自己饿出胃病,有一半原因就是为了瘦,凤年不懂她的心,万显山却是懂的。 她才不肯做胖太太,要做就做漂亮太太,必须要是正房太太! “光你说了还不算。” 王佩珑一看丑鬼还待在后面,他们俩虽然一直都有龃龉,但怎么也算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可这人真是不识好歹,当狗当出瘾来了,主人不发话他一步都不敢挪,敢在背后戳壁角,人前还装什么忠仆,让人看了就来气。 她能被万显山抓个现成,丑鬼怕是立的头功,这笔仇是要记一记的,只可惜不是现在。 就有心揶揄,道:“喂,还有你,你不是一直看我不顺眼吗,你现在抬起头看看,你老板都夸我漂亮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她那个语气冲的,连万显山都听出不对了,随随便便地侧过身去,他一眼就叨住了被点名的阿大,那眼神有点危险,又挺玩味。 洪双喜本来站的蛮好,没料到她不嫌事大,当着万显山的面就敢来这一套,只好微微抬动下巴,露出他那张丑陋、并且漠然的脸。 “我、我没有。” 他抿紧了嘴巴,难得从丑鬼变为了结巴,神情是想辩解又不知如何辩解,只好低头认栽:“是、是我不对,或许曾经得罪王小姐,现在我跟你道歉,希望你能原谅。” 万显山本来就有心防范着阿大,听后便嗤笑一声,也不睬他,直接就跟佩珑说:“得罪什么了得罪?你空口白舌就要污蔑我的人,阿大平常话都不怎么讲,你说他看你不顺眼,我说要么反一反,是你看他不顺眼吧?” 王佩珑没有否认,非常坦然:“他每次开车接我都是不情不愿,好像给我当车夫就是埋没他一样,你记不记得,那天我手里还捏着剪子,他上来就把我腕子给卸了,冲这个我就饶不了他,这丑八怪下手这么狠,我看见他就恶心!” 万显山仔细分辨了佩珑的话,又慢叨叨地去瞧阿大的脸,心中的八分怀疑已经飞快地减成了五分,因为佩珑的言辞着实犀利,刺激的阿大不堪受辱,实在是面色铁青,站着就跟发了霉的瘟神一样。 好好一个青年,还正值盛年,当着老板的面就被埋汰成这样,但凡他有点血性就该挥起巴掌给她看点颜色了,可不料洪双喜还没说话,万显山却是先开口打了圆场,一手搂过佩珑的细腰,一手捎带着把他拨开,口中念道:“行了,得罪就得罪吧,多大点事情,你啊,就是小心眼,看人长的难看就要来气,长得比你好看更要来气,就没有个不气的时候。”安抚好这一个又打发走另一个:“你先出去,把蛋糕拿回来。” 王佩珑任由万显山带着,把她带到正厅里去,嘴也不闲着,依旧不肯放过他手底下那个头号跟班,叽叽喳喳不消停:“我看你也是闲的,挑谁不好就非要挑他呢?他那张脸你看了不瘆得慌啊?” 万显山嗤地一笑,毫不在意:“又不是专门给你看的,放到外面压得住场子就行。” 王佩珑不死心,依旧很小心眼地挑拨是非:“我就是看他面相不好,而且他手里还替你管了那么多生意,你不能太放心他,一定要记得防范.......” 万显山听出来了,可惜丝毫不受影响,一到开饭时间,他想的就只有为佩珑准备的那一桌好菜,于是脚下不停,随口回了她三个字: “他不敢。” 这一句不敢说的仿佛轻描淡写,是轻地不堪一击,但还是可以顺风飘到王佩珑耳朵里,再逆风飘进洪双喜耳朵里,并且来来回回都十分清晰,深刻到在脑中还有留有回音。 洪双喜出去拿蛋糕,同时咽下一口恶气,调整了步伐,特意转过身慢走几步,就听身后又是传来一阵对话,其内容完全不是什么莺声燕语,就是明明白白的枕头风。 他走的很匀速,听的也很均匀,王佩珑的声音就没有消停的,左一句右一句,时不时就要逗的万显山哈哈一笑。 但那些引人发笑的话似乎是不太紧要的,不论他怎么听,它们在脑子里却总是留不长久,直至他坐进汽车,其他的尖酸言语都已是随风而去,最后刻在脑海中并且被铭记下来的就只是那三个大字——他不敢。 洪双喜发动引擎,在脚踩油门的一瞬间,已经把那股仇恨一并分摊到了万显山身上。 他是不敢,至少现在不敢。 少了万显山赏的这口饭,卢朝宗就更看不起他,他连个屁都不是。 他果然还是不敢。 洪双喜花了半分钟来认清现实,便心平气和地去取蛋糕,车子开得十分之稳。 王佩珑由着性子挑拨了一场,而且料定万显山不会生气,气的人只有洪双喜,就心情大好,感觉这些日子被万显山折腾出来的满腔郁气都消散了不少,她动动嘴巴就能给人埋下炸弹,炸弹的引线还攥在她手里,她果然还是厉害的! 她很有余地的私自窃喜,又别过脸打量万显山的眉眼,真坏,真好看。 都已经这么恨他了,可还是架不住他这个人,他本身就是迷人; 万显山在众人口中都是老板,但是万公馆的下人却叫他老爷,即使他看上去一点也不老。 他是身心皆不老,但在家中却已经有了老太爷的风范,对待自己人严苛,对待下人则很和蔼,非常符合他一松一紧的御下策略。 王佩珑跟随他来到正厅,接着围绕整张大桌巡视了一圈,还没绕完便惊叹一声:“哎呦!满汉全席吗这是,一天功夫鼓捣出这么多好菜,我看看就撑了!” 她每看一道大菜端上来就是哇地一声,非常地给面子,就好像万宅的厨子放下菜刀,满可以直接进宫当御厨,从视觉上看就是色香味齐备,虽不是寻常烟火气,但好在身处万公馆,本就是另一种金碧辉煌的点缀,让她不得不表现出满足,也不敢不满足。 ——自己难得过个生日,能在万老板的许可下定定心心地吃上一顿好饭,也就很可以了。 她不爱吃蔬菜,并且有点挑食,但万显山深知她的口味,满桌的好菜她是一道也挑不出来,专对着那位御厨赞美不够,就差瞪着盘子流口水了,万显山在边上有些听不下去,直接就冷了脸色,很不耐烦地一敲桌子:“哇什么哇,赶紧坐下,吃!” 王佩珑刚坐下就抄起筷子,见着好的就往里戳,吃掉一块是一块,真是一点都讲究,一到万显山这里就不讲究,直接把面前的炖蹄髈给戳的稀烂,然后在那堆稀烂的肉里,她就只夹出了一小块精肉,一小块最后分成了三口,终于被她吃了下去。 养病时光吃素斋了,今天她是开了荤,吃的满嘴流油,万显山爱看,看不够,他就喜欢自己的女人胃口好,不时地就要劝她多吃,一是看佩珑消瘦,他于心不忍,二是佩珑瘦过了头,抱在怀里触感不好,所以他急于将她喂胖,方便以后好好享用。 “不行不行,我吃饱了。” 王佩珑拿起茶杯漱漱口,捂着嘴又打了个饱嗝:“你难得对我好一次,我怕我消受不起,大晚上的别给噎死在这儿.......嗝!” 她一打嗝就停不下来,并且大有连绵不断之势,万显山无奈,为了让她顺气,就只好起身亲自替她揉肚子:“都半大的岁数了,跟你说过多少遍,吃饭要细嚼慢咽,我是饿着你了还是不给你饭吃了,你扒米饭扒地跟饿死鬼投胎一样,故意做给我看是不是?” 倒也不是特地做给他看,王佩珑噎地止不住,干脆实话实说,道:“其实我、嗝!胃口也没那么大,可就是觉得你这里、嗝!的饭菜好,曾经多少、嗝!次都想你坐下来陪我吃一顿好饭,可、嗝!可惜时间不对,我现在一看你就、嗝!就要想起那些不好的事情,看看饭菜倒还想不大起来,你要么就、嗝!安静一点,陪我坐下,就当是我嗝!、圆自己的当初的梦吧。” 万显山本来很温柔地给她揉肚子,还在纳闷为什么吃好喝好,佩珑精气神也很好,偏偏就是孕育不出个小生命,这可真他娘奇了怪了。 他若有所思,兼之佩珑的话让他听了心里隐约地有些不太好受,那手便停慢慢地停了下来。 停了许久,万显山明显感觉到那股不太好受的劲已经过去,才趁她不注意时重重地往背后拍了一掌,哼道:“放着好日子你不过,给顿饭就舒服了?小东西,惯的你!” 他这一巴掌宛如如来神掌,力度不小却又很收敛,王佩珑顿时就把嘴里残留的米饭一并吐了出来,咳了几声,倒是真的不噎了。 第七十章 奶油 丑鬼回来的时间不对,王佩珑那个狭小的胃仓刚有所缓解,就在万显山的撺掇下撩了两口长寿面,这会儿不要说是奶油蛋糕,就是金子打的蛋糕她都吃不动,这个生日过的,客人没有亲属没有,就一个万显山喂猪似地在那儿喂她,她就光顾着吃了。 饱腹之余,她又见洪双喜不声不响地摆好蛋糕,举止间毫无变化,依然是板着一张死妈脸,根本就是钻不进孔的油葫芦,什么把柄都漏不出来的,认可之余也是大感失望,一方面是看好这家伙,认为他有反水的潜质,一方面又是看不起他,盼着万显山能慧眼识叛徒,时常拎出来将他修理一顿,让他那对眼珠子好老实一些,别一天到晚地总盯着她看。 万显山把庆生的事都齐全了,并且东西方混合,长寿面要吃,生日蛋糕也要吃,他自己则没动几下筷子,只若有所思地,心说今天这一顿可真是撑足了,佩珑要是再不胖起来,那他也没办法,只好一天三顿,硬灌。 做的漂亮,奶油裱满了一面的小花,王佩珑吃不下一整块,可就是莫名地嘴馋,管不住自己,拿小拇指刮了一朵花送进嘴里,嘴巴里是甜腻的味道,甜到久违,甜到几乎能把一切苦难都给忘记,叫她忍不住露出享受的神色。 刮了第一口,就忍不住刮第二口,万显山看她吃的开心,其表情与喜悦并不亚于一个八岁的幼儿,内心的保护欲便又隐约地燃起,觉着自己也跟着佩珑一起年轻了几岁,不是三十大几,只是个小年轻。 用手蹭去她唇边的奶油,他也跟着尝了一口,可惜口感并不如预料当中的那么好,于是皱着眉笑道:“怎么这么甜?” 王佩珑看他这种万年不碰甜品和奶制品的中式‘老家伙’今天竟然这么给面子,他可是最有洁癖的人,结果连她吃剩的奶油都大方地尝了,一时间竟然忘了装上她那张假面,单是愣愣地瞧着他:“你....你就这么吃啦?” 万显山完全没有‘尝’,是真腻味这股味道,又稠又黏腻,嚼都没法嚼。 他直接就把奶油给生吞了下去,脸上还是皱眉,还是笑:“我怎么记得,你以前不是这么喜欢吃甜。” 王佩珑想了一下,很勉强地冲他挤了个鬼脸,并不是很想解释。 要不怎么说是以前,以前的破事儿多了去了,他那时不是和赛玉楼打的火热,就是约好时间要去陪林织云吃饭,就留她怨气冲天地替他看家,感情自己是他最放在心上,却也最不放在心上的那个,那时候哪个女人不喜欢万老板,可只有她才是一心一意地爱他,很不能每天都要围着他转,怎么赶都赶不走的,万显山倒好,整日泡在野女人堆里能知道什么,他连她喜欢吃甜都不知道,他知道个屁。 当初的她把自己放的太低了,所以万显山也配合她,把她给看低了。 如今她姿态高,万显山也就随即高看她一眼,曾经他那样在意林织云,现在倒是最在意她了。 王佩珑沉默地又往嘴里填了一小块奶油,倒是心有所感; 万显山改进的一小步,就是她人生的一大步。 不论怎么讲,都是有进步。 五点半开的饭,她凭一己之力吃到了九点,期间和万显山见招拆招,斗嘴不迭,旁听的洪双喜中途无数次转身离开,又无数次折返回来,第一次是尿急,第二次是溜出去抽烟,第三次回来想再听听墙角,不料正是听得过瘾之时,王佩珑那胃仓终于是不堪重负,拌嘴吵架吵到一半就闹了胃疼,被万显山一把抱起来送回了主卧。 洪双喜墙角不听了,立刻下楼,赶紧叫下人把私人医生捉过来开药。 在万公馆里,抓医生已经算是日常工作。 “作吧,你就使劲作吧。” 盯着医生掏出来的那瓶药片,他掐灭了烟头,心中如是想。 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生日宴把王佩珑过高兴了,万显山迁就她,丑鬼也不敢惹她,寿星有特权,哪怕这特权来之不易,顶多只有一天。 身体不好的人不能动不动就活蹦乱跳的,但凡长点脑子的人都这样非常消耗体力,精神抖擞都是给外人看,属于吃力不讨好的典型,但万显山不管她,别人也就管不着她,王佩珑于是乐极生悲,最后还是以胃痛收场。 洪双喜时刻将她印在眼里,她痛归她痛,毕竟是活该,只他一个人又是偷笑又是发愁,知道前阵子给她偷偷换的药都白吃了,她这是被奶油蛋糕勾出了馋虫,又让老板打回了原形,破柴禾一样的身体竟然还密谋要出逃,随便来阵胃痛就把她疼趴下了。 万显山更是哭笑不得,看佩珑吐的都面无人色,有洁癖也不嫌了,只顾摩挲她的腹部,让其慢慢缓过精神,语气嘲弄,不过多少也带了点心疼:“跟小白脸混了小一年就混成这样,你倒是说说看,啊?牛奶好不好喝?青菜好不好啃?现在好了,养你比养什么都费劲,我把你当千金小姐一样地养了两年,结果现在养的就只剩个千金小姐的胃口,唱戏倒是唱的来劲,你看你有个千金的样儿吗?” 王佩珑不说话。 吐的太累了,暂时没力气,万显山说的都是什么狗屁,她这个暴脾气只要一听到这个就要闹的,不过今天先算了,她得休息休息。 有什么事,等她休息够了再说。 万显山在这一天里都表现的特别好,既不讨人嫌,又不讨人厌,王佩珑刚才疼到背过气去了都,是万显山搂紧了给她大灌开水,又固定好她让医生上前来检查,这会她缓过来了,就在他大人式的怀抱和温柔中特别感慨,就又能分出心神,去思考当初自己到底是怎么厚着脸皮贴上他的。 当然,首先便是贪图他高大威武的好样貌,万显山迷人起来就是一百个凤年都及不上,坏起来也是,几百个他加在一起都及不上一个那么好的凤年,而更糟糕的一点,就是不知从何时起,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地,已经成为她用以衡量其他男人的标杆了。 然后么,就是锦衣玉食的好生活,王佩珑那童年也是锦衣玉食过来的,如果能一直保持下去,她完全可以拍胸口打包票,自己长大后一定是上海滩最出色的名媛,而不是最出色的戏子,这两者差别太大了,一旦拿出来稍作对比,最后突出的就只有一个惨字。 更惨的是这样的好生活几乎说失去就失去,失去的太轻松,又刚好碰上她这么一个小心眼的人物,对这溜走的财富非常忌讳,潜意识里便想把它找回来,认为是对自己不幸童年的补偿。 王佩珑把她的身世拉出来嗟叹了一遍,无奈嗓子眼烧的冒烟,连一个‘唉’都唉不出来,万显山倒是很悠哉,已经脱了暗红色的褂子,只着里头一套长衫,哄孩子似地拍她哄她,一边又举着一本治国经略在看,王佩珑困的打哈欠,却也靠过去瞄了几眼,就见书中字句晦涩难懂的厉害,真是不如金瓶梅又带插图又带注释来的有趣、生动。 她又打了个哈欠,借着困意问他:“我今天,是十八了吧?” 万显山翻过一页纸,点点头:“是十八了。” 王佩珑又问:“十八的年纪,在你这是不是够大了?” 万显山盯着那一页没动:“不大,正好。” 王佩珑清了清嗓子,开始使用心理加柔情战术:“你不要以为我才十八,十八的人有多好骗,我还是恨你的。” 万显山又翻过一页:“哦?” “可是你这几天对我一会儿好一会儿坏,我都不知道我该不该恨你了。” 王佩珑尽量想让她那语言变得动人一些,哑着嗓子又道:“我是被你折腾坏了,你呢?你能保证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再折腾我,能对我好一点了吗?” 万显山单手‘啪’地一下,把那本厚羊皮的书籍给合上,又扯过厚棉被,把她整个人都埋了进去,只露出一张小脸。 “下次说谎前记得打个草稿。” 他竖起一根指头,虚点了点她的鼻尖:“想住回客卧?行,我同意了。”同意之后他却是又冒出了新疑问,不耐烦道:“你刚才连打三个哈欠,打到现在已经十点,到底还要不要睡?” 王佩珑达成目的,眼睛一亮,睡觉就先排后面去了,还想再说两句好听的恭维恭维他,可惜草稿打过三遍,刚一出口就被万显山挡下。 他把被子往上一提,直接盖住了她的嘴,小脸就变成了半张脸。 “闭嘴,睡觉。” 万显山给她盖好被子,自己倒是起身回了主卧,王佩珑被蒙在被子里,就感觉他今天一天当真是挺不错的,干得都是人事儿,纵然已经有她这等美人在手,可他不急不躁,这会儿更是当上了正人君子,一点非分之举的想头都没有。 就是话说的太难听,太不给人留面子。 王佩珑本是贪恋那个温暖的怀抱的,她对生人客气疏离,对熟人却是极尽索取,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有人能时不时地亲亲抱抱自己,可惜万显山说走就走,走的干脆,而她这个寿星公又吃又吐的,也没脸说出那样的话,便只好一个人捂热了冷被窝,还是用自身的温暖,自给自足。 她只能是抱紧了自己,在这片温暖中,她能感受到的也就只有自己。 今天过生日,一过就是十八了。 可我还是恨他。 王佩珑许久没将这恨拎出来提炼了,难得静一静,便忍不住要往深里想。 她想,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我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变成现在这样一点都不好,很恶心。 所以万显山对我再好也没用。 这本来就是他欠我的。 第七十一章 变化 王佩珑过了个生日,过完就拉倒,人是一点变化也没有,连个体重都没变。 接下来几天,风平浪静。 有变的是下人。 小丫鬟被打发走了,相信不论走到哪里,她再过二十年也会是个老妈子,所以老妈子凑到一起,就会产生共同语言,可小男仆和此类妇女明显就不是一个品种,根本聊不到一块儿去,所以王佩珑难得地平心静气了几天,客卧的隔音也好,设施也好,她再没听见二楼嗑瓜子的声音,相反的入夜了就是一片寂静,可能是照看她的老妈子自行将作息时间提前了,睡的相当之早。 万显山把她养在这里,跟养外宅唯一的不同就是他把她光明正大地养在了家里,这也是当然的,他上无老下无小,想讨谁就讨谁,讨的多了占地方,钞票一甩就能打发走一半,他不要以为如今就养她一个,她就把这些事都忘了。 王佩珑钻起牛角尖来也是非常的有条有理,闲的蛋疼了就只有翻翻找找,在那些个大理由上又翻捡出许多小理由,每一条都够她气上小半年,那么四舍五入一下,这恨意登时便越发浓烈,她就更恨他了。 这日醒来,迎面的是略带寒冷的北风,吹动着窗帘微微颤动,她身体不舒服,赖床赖到正中午,被那风吹的鼻子痒痒,倒是肠胃感觉良好,并没有发作的征兆,刚一个喷嚏打出去,她想说今天空气新鲜,是个好天气,却没想到喷嚏引发了震动,一路震到胃下几寸,她那小腹却是在隐隐作痛了。 她掐指算了算日子,正是那每月准时到访的老朋友,顿时就精神萎靡,被那痛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 本来不注意它倒还没怎么,一注意了它就来劲,就以燎原之势痛遍所有神经,让她恨不能当即效仿一次白娘子,要痛到变回蛇身。 王佩珑疼的很厉害,可惜只能做到仰面叹息,心里十分想有个人能冲个热水袋给她送过来。 来个人就好,有个人就行,也不一定非要万显山,她自问还没这么大的脸,能劳动万老板来照顾她。 万显山这两年是变了一点,变也不是往好了变,顶多是城府更深,性格上更能通融,但讲真也没好到这种地步,看他使出的那些手段就知道了,她和凤年的那一段露水情缘还没完,他那样专横的人怎么能忍得了这个,这件事且有的好记了。 王佩珑虽不出门,但外界的事却是时刻关注的,有报纸就看,有消息就打听,心里就猜测万显山可能马上就要一步登到天了,他那个生意做得是风生水起,五毒俱全,正是大展宏图之际,她是趁他心情好才敢提要求,才能住回温暖有窗的客卧,这已经是他法外开恩,她不能得寸进尺,她得谢恩。 万显山是忙去了,老妈子也是不把她放眼里,看见了才管管,看不见就不管,王佩珑有心想打赤脚跑到万显山面前装可怜,可又怕有一就有二,万显山尝到甜头又起了兴致下手折腾自己,届时她三天两头前去哭诉一场,哭一哭就够受的了,哪里还能妄想等他主动记起来关心自己.......算了也别想了,直接就等下辈子吧! 她就这样干躺着,恨的人不在,被恨的人身后那个丑鬼也不在——他对老板如今是百分之一百的表面忠诚,时刻都要跟着的,当然也是来不了。 偌大一个地方,竟然都没个给她送温暖的人,这样的现实真是光看看,就令人悲哀啊! 王佩珑唉声叹气,又冲外喊了半天,半晌才听二楼有人噔噔噔跑上来,然后听完吩咐就下去了,又是一阵小跑,男孩子的腿脚踩下去瓷实,踏在地板上很重,听上去就很有劲。 不出片刻,她有了热水袋,有了红糖水。 她立马就不悲哀了。 小男仆非常听话,要什么找什么,身高不到她那肩膀,小的瘦瘦一截,细竹竿一样,看着老实,实则两只绿豆眼滴溜溜地转,是个有主意,但又不是特别有主意的机灵样。 王佩珑一边喝着红糖水,一边捂着肚子,就以为她是看见了小玉,她家里的小玉也是这德行,时蠢时精,十件小事她能干坏八件,不过偶尔让她干件大事,她倒是做的挺好,连教都不用教。 “这些天都是你过来照顾我,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呢。”王佩珑几口把红糖喝干净,貌似无意地说道。 小男仆手里拎着大水壶,时刻预备着要给她添水的,就道:“我叫栓柱。” 王佩珑皱皱眉:“栓柱不好,怎么不叫铁柱,一听就是头铁,多硬气啊。” 小男仆看向她:“你怎么知道我大哥叫铁柱啊?” 王佩珑不说话了,她那个小腹又开始一抽一抽地犯疼,她一说话就要泄气,就有点忍不了这个疼。 疼过之后,她那脸又白了一层,汗也浮了出来,好在身体上的小痛不耽误她故技重施,只是这回换了种方式。 在苍白面色和满头大汗的掩护下,王佩珑很艰难地笑了一声,跟这半大小子搭话,连词儿都不改一改,直接脱口而出:“欸,我瞧你年纪看着也不大,十岁出头吧才?以前我那个就戏班子里还有过一个弟弟,我猜你跟他估计差不多年纪,不过我那弟弟后来就被班主带走了,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栓柱本来就被房间里似有若无的香气给熏的昏头冲脑,又转头掉进了王佩珑亲自布下的迷魂阵,真是被她那白白的脸,还有水水的眼睛给拴住了,这时就啊了一声:“你、你原来还有个弟弟啊?” 王佩珑牛皮都快吹上天了,为了拉好感是没有也说有:“不是亲的,不过我这人心地好,就是喜欢照顾别人,那时他就跟你差不多年纪,我每天自己饭都吃不饱,还要省下一半给他吃的。” 小栓柱很感动,他做梦也想有个这样漂亮的姐姐,可惜家中一溜的男丁,使得他这个梦想沉寂许久,也还是没有实现的可能。 王佩珑眼看他有松动,就趁热打铁,作出一副叹气状:“可惜啊,我是看不到他了,那么好的一个弟弟就那么没了,往常我有个头疼脑热都是他背着我去看医生,我想吃个杏仁脯也是他给我带回来........”她说着,又轻轻侧过脸,去瞧那窗外的景色,仿佛很向往似的:“如今我被关在这里,就是想吃也吃不到啦!” 栓柱直觉不应该开口,但还是忍不住问了:“你、你在这里过得不是挺好吗,还想吃什么呀?” 王佩珑欲言又止了半天,摆摆手,竟是主动刹住了这个话题:“算啦算啦,你也是个孩子,我不为难你,在老板家好好干活吧,哦还有,我那杯子里红糖水不够了,你去问茶水房再要点回来,我喝了之后发发汗,歇个午觉说不定就缓过来啦!” 栓柱应了一声,出去转了一圈,讨了半包红糖回来,回来想给她冲热水,却发现房内已经没有声音,漂亮姐姐双手捂着肚子,已经睡了。 轻手轻脚地把门关上,他像被电着似的搓了搓自己的手,就想姐姐那个胳膊瘦的像只干葫芦,脸也白成那样,老爷管的可真严,连一口喜欢吃的零嘴都不让人吃到,她也真是太可怜了。 王佩珑后来又耐着性子和这半大的小子处好了关系,时常就拿当他弟弟的话去诱哄他跑个腿办点小事,却也没敢多支使他,反倒该做的活儿一概都不劳烦,她既然说了自己是善解人意的,装都要装下去,怎么好在计划达成前就半途而废呢。 栓柱楼上楼下的跑熟了,然而很有眼色,老爷在的时候千万不过去现眼,他现在是姐姐的心腹了,好些个东西她说交给别人不放心,只能是他代为跑腿,他跑着跑着,丝毫没有怨言,正是因为从来都不受重视,如今一旦遇上机会能证明自己的价值,他反倒还美上了。 他拎着热水壶来回跑,跑的自得其乐,没有故意听墙角,只是客卧里吵的太厉害了,一会儿是“带你去是给你脸,你他妈到底去不去?!”、一会儿又听到“谁要你假好心!你特么爱带谁去就谁去,信不信我当着宾客的面给你来段打龙袍,到时候看谁最没脸!”.....总之就是一个想带人出去,一个死活都不肯出去,吵了总有半个小时了,然而冲这个架势看,这俩脾气半斤八两,估计永远都争论不出个结果。 小栓柱不敢贸然靠近,因为门口站的是老爷身边那个二把手,这人和老爷的感觉不一样,他是另一种阴森森的凶横,好像身上到处都藏了武器,随时预备着给人来个大开膛。 他缩回了自己的地方,老爷大约是真的很生气,大步子踏出来,把门关的震天响,那响也正好盖住了女人的哭泣,哭的声音闷闷的,不像真哭也不像恸哭,只是细细微微呜咽几声,听起来像是隔了一堵厚厚的砖墙,总没有那样真实。 等那门许久不见开合,老爷和二把手也的确是走了,他照样提了一壶热水上去,心想姐姐要哭就哭吧,哭累了,总是要洗脸的。 第七十二章 局势 王佩珑和万显山吵了一架,气大了必然要伤身,吵架又是最动肝火的,她不得已地大怒一场,又气大伤身了一场,但是吵就吵了,她认为这一架吵的相当有道理,并不算白吵。至少她把万显山吵走了,吵得他上头上脸,怒火全都冲着她一个人来,连疑心病都忘了发,直接摔门就走了。 人在屋檐下,本该要低头,不过这回她激动的原因很简单,都是万显山,是他突发奇想,转头就说要带她去卢公馆,她如今这副病恹恹的德行,每天起床照镜子都是一次煎熬,能维持住个病美人的形象已经要烧高香了,谁料万显山竟丝毫不顾及她的感受,硬是要她出门陪他参加晚宴,陪他去见那么多人。 王佩珑要美更要脸,一头短毛都没长顺溜,所以情愿缩着头在万显山的地盘上混日子,就等混出个最佳时机了,再携带着她的宝贝凤年,大家手拉手,一起跑。 万显山原本要带她去的晚宴是开在卢公馆的,去的理由大致可以分为威逼、还有利诱两种,皆是他去逼迫别人,概因那个远在天边的卢督军胃口太大,竟然仗着新政府撑腰,便想动摇他万显山在本地的根基,所以他有必要将自己及身边的人装点一番,姿态大方地上门去赴这场盛宴,顺道提醒近在眼前的卢大公子好好掂量一下自己老子的分量,别站错了队伍。 有万老板亲自出面警告,相信只要不是脑子太有毛病,基本上都不会站错队伍; ——前提是被利诱的人立场坚定,并不会随风就倒。 王佩珑一想到凤年私下里跑去卢朝宗那寻了庇护,心里就是一万个不放心。 或者说一万个都是少了,她干脆就是不肯放心。 卢大公子的长相远看是风度翩翩,近看就不甚稀奇,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他那双狐狸样的细眼,这种细眼在其凶相毕露时是格外的令人恶心,那双眼里所放出的精光,还有他下了劲把自己困在汽车里要实施暴行的两幕场景同样是她噩梦里的常客,每记起一次,她那手腕处便隐隐作痛一次,忍不住就要打一冷颤,她对这种人就只有避让的态度,没有一丝的好胜心,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和卢朝宗说话超过十句。 王佩珑不愿意节外生枝,生怕她这样名分不清不楚的外宅被带到人前,被取笑是小,她跟凤年彼此都是寄人篱下,这要是再牵扯出什么不清不楚的污糟事,他们在万显山和卢朝宗的手底下怕是得一起完了蛋,真成一对生死鸳鸯了。 情况很严峻,她是一步都不能踏错,王佩珑承认万显山看人很毒,不是一般的毒,就是演技再好也有穿帮的时候,所以王佩珑须得自发地和卢公馆的人避嫌,顶好是见都不要见。 况且,有个傻弟弟愿意自告奋勇地替她去见,那她只要动动嘴皮子,在背后操控这个傻小子就行了,干嘛还得把自己也置身于危险之中,当她傻啊? 稀里哗啦讲了那么一长串,具体总结下来就是:她心中有鬼,所以死都不去。 并且,她还是要逃。 她要跑,要逃,要在她对万显山恨意最深的时候赶紧跑出去,她承认自己是有点贱的,跟凤年在一起时经常就要就念起万显山,好的坏的都念,现如今万显山就在眼前,她要跟他一刀两断,她要亲眼目睹他的商业帝国倒塌,要亲眼目睹他的死亡,像这样的决心她也都说出来了,可结果是什么呢?他们吵一阵闹一阵,越吵越起反作用,万显山更不放她了! 万显山的声音完全不大,但就是能吵得她头痛,并且还附带地掉了几滴生理性盐水,这说起来都要怪他,谁叫他的脾气这样阴晴不定,本来勉强算是心平气和的两个人,天知道她哪句话说的不对了,当时就跟她急眼,指着鼻子骂她给脸不要脸,她真是被骂懵了,一点反应时间都没有,嘴巴自动便做出回击,丑鬼见势不对就把门一关,留他们两人就此开吵。 王佩珑糟心的很,忍不住扯起了头发,又弯低了腰,掐尖了嗓门、歇斯底里地‘啊’了一声,自己是习以为常没吓到,反倒把刚进门的栓柱吓了一跳。 小男仆不知道他是退出去好,还是站着不动好,等了半天才蹦出一句:“我刚才敲了门的........” 王佩珑当然知道他敲了门,只是她方才那一声吼的太投入,没听见。 看见这根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柱子,她心情说不上是变好,但至少不再歇斯底里了。 正好嘴巴渴了,她干脆灌下一大口热水,想想不解气,又灌了一大口,动作豪放、气势又大,看的旁边的小子眼都直了,讷讷地问了声:“姐姐,你一口气喝了这么多,喝的那么饱,晚饭都不吃了吗?” 王佩珑本在气头上,不觉这是关心,只觉得很烦,实在不想理他,就放柔了声音,想赶紧把这小子给打发走:“呃、没关系的,我就是又气又急,急出来的心口疼,刚才喝了两口热的,也就好了。” 栓柱这小子实在是很好骗,其实她完全不用好言好语,只要皱皱眉头他就认为她是身体虚弱,极不舒服了。 “那我先下去了。”他放好水壶,又替她关掉两扇窗,年纪不大做事倒是贴心,从前那个小丫鬟干什么都得三催四请,他却是不同,小心地把窗掩好了,就为了防止那风再吹进来。 他走是想走,掩上窗也是该走了,可惜那脚却像是被什么东西绊住,他走着走着,倒是不走了。 “那个......” 他磨磨蹭蹭,又特意跑到楼道口张望了一阵,才小心地跑回来,掏出口袋里那包用小布袋装好的蜜饯,谨慎而又珍重地给她递过去:“那里的人说杏仁脯不是这个季节的东西,我就只买回来这个,你要么将就一点吧,有的吃就不错了。” ‘那里’指的是距离卢公馆与和平饭店当中的一间小铺面,说是杂货铺也可以,说是点心铺也可以,反正只要知道王佩珑和陈凤年有段时间特别爱吃那里的点心,如今更是把那里当成他们互相传递消息的据点,也就差不多可以了。 王佩珑看了一眼,心想好容易使唤你给我跑一次腿,这都买的什么玩意儿,当时便心下不悦,可面孔还是维持着笑模样,对这任劳任怨的小男仆谢道:“唉,现在果脯不常有,蜜饯倒是随时都能买到,这也没什么啦,只是要劳烦你有空就帮我去瞧瞧,我最近胃口实在是不好,就想吃杏仁的。” 栓柱看她塞了一颗蜜饯到嘴巴里,是真心实意地高兴神色,不由得也高兴起来:“好的,过几天我再帮你去看看吧。” 王佩珑眼瞅这小子拎着那把从不离手的大壶走人,走的人都看不见了,这才一撇嘴,把那蜜饯直接往抽屉里一丢,看都不想多看一眼。 不过晚饭没了万显山的陪伴,少了个人来撩拨她,吃起来的确是乏味又逊色,王佩珑又进不去他那间专用书房,就只好百无聊赖地重新拾起今日份的报纸来看,看着看着嘴馋了,又把蜜饯拿出来,吃了一颗又一颗,那一小包零嘴竟是很快就被她给吃完了。 报纸上的新闻无甚了得,只是稀稀拉拉挂着几条寻人启事,大版面上依然是作着歌舞升平的假象,翻开来的小版面倒是写的详尽,自打东三省被占领后,如今的局势简直可以用风云变幻来形容,不是一般的紧张,这张报纸上划分的不算太详细,但也明确的指出上-海算是为数不多的‘安全区域’,有钱人能买得到生活用品,吃得到美味西餐,一边的穷人就算再穷,再吃不起小米,也总有办法炖出一锅杂粮和面糠来啃。 可就算明面上写清楚了安全,王佩珑也明白这是了不得了,租界里还算好的,像外头类似育幼堂等建筑已经临时被改成避难所,又或是原地扩建,再添置了几处防空洞,这样的情形叫她越看越是心惊,都不知是该和凤年一起逃出去,还是乖乖地留在上-海,在上-海她可以卯足了心神应付万显山,还能再悄悄藏下一个心肝宝贝,可是天高皇帝远,一逃可就要逃没影了,外头是什么情况她是一点都不知道,别在上-海过的好好的,一跑出去倒被大炮轰死了,这可是不值得。 王佩珑合上报纸,又开始盘算开了。 她不爱唱戏,但也非常重视这份行当,她是拿唱戏当工作的,她的工作就是演戏和唱戏,当初攒下的珠宝和头面放到战争时期,或许马上就要贬值了,可真金白银的东西堆出来,总能支撑他们熬过这一段时间,如果凤年不介意吃软饭的话。 可万一呢,万一战争很快就会结束了呢? 她并不想去赌那个万一,却也希望那个万一如果成真了,它能来的提前一些。 个人意志这种东西在大环境的影响下是很脆弱的,时常会变得不太坚定,王佩珑很清楚她那个意志也就跟屋顶上积下来的灰差不多,拿水浇一浇就消退的一干二净,于是这心里便总是害怕,怕在万显山的羽翼下呆惯了,她就没那个走出去的勇气了。 第七十三章 男人戏 十月份,南方的天气已经是刻骨的阴冷,不比北方是冷在表面,十月的晚风吹过道路,吹过了树丛,最后吹到一座西班牙式的二层建筑堪堪停下,仔细一看,那恰好就是卢公馆的门口。 类似这样的建筑在租界中比比皆是,它们是伫立在大时代中的孤岛,这里不论什么时候都能开出派对,在这里开派对也是应该的,和平时期的派对只是一味调剂,不过换做战争时期,它就可以算作末日的狂欢了。 万显山总是穿长衫,他不穿西装,不喜欢西装,别人的狂欢与他不相干,只顾自己来去进去,男男女女一个赛一个地时髦摩登摇头晃脑,他看都不看,自是岿如泰山,因为到了他这个地位,早已不必去迎合任何人了。 舞池边上三三两两,成对儿地都挤在当中,他带着人径直穿过去,在舞池中一把就逮住了广会宾客的卢朝宗,然后很客气地‘请’其代为指路,好让他们在相对安静的房间里畅所欲言,共商生计。 卢朝宗有一个好爹撑腰,腰杆子本就有枪杆子依托,其实本不必这样给姓万的脸面,他自己也是这样想的,可惜双方第一次见面就没开个好头,他是一次被压制,次次被压制,抢女人都已经抢到酒店门口,还是被半道截了回去,他那个腰杆子一挺再挺,始终是挺不起来,怎么也没法在万老板跟前摆出太子爷的谱,万显山仅仅是往那里一坐,就知道谁的资格最老,谁才是那个祖宗。 他在开口前通常要酝酿一阵,从语气酝酿到措辞,不过万老板倒是没想过跟他客气,一进到待客室便自寻了地方坐下,万显山并不晓得自己坐的那个位子乃是主人座,卢明达不在,卢朝宗根本就不会去沾一下屁股,在人家的公馆里,他这算是犯了忌讳——不过话又说回来,就是他明知故犯又怎样,卢朝宗敢不让他坐吗? 万显山单手搁上沙发的扶手,另一只手安安稳稳地放在膝上,用打量羔羊的眼神打量他,心想:年轻人。 年轻人,除了年轻基本上就是一无是处,本来就是年纪和资历比不上自己的,给他个爹也没用,军阀混战的时期早就过了,他那个爹也不是自成一统,国军来个收编的缴令就能把他麾下的几万兵马缴的一干二净,枪杆子一下降格成了大棒,他还拿什么去打? 抱着这样的态度,万显山无意中又将对面的人看低了几分,这时便也不给卢大公子酝酿的时间,主动打破宁静,闲闲地开口,道:“海路码头在上海一向是我的人经手,卢公子可能是不熟悉这一块,没关系,这几笔开销就当是买个教训,之前一共分了三批运输的线路,三批里面统共多少货物沉进海里,你开个价,都算我的。” 姓万的扣了他三批货,最后一批甚至直接抢下丢海里了,如今还有脸朝他这里贼喊捉贼,卢朝宗好悬就要将到嘴的那句‘狗娘养的,还跑到老子这里耍起了无赖’给骂出口,幸好卢督军教子时打坏的棍棒不算白打,他这人的脾气也并不算暴,不至于一点就着,于是一张脸三青五青,这句脏话算是憋回去了。 “万老板这次,可真是错怪我了。” 由于事非小事,卢朝宗要是憋起来,也是真憋得住,反倒先柔和了面色,还尽量让那双狐狸眼显得愈发诚恳:“不是我这边故意要侵占万老板的地盘,实在是事关重大,为了我们卢家的前途,也只好冒着风险,想来上海试试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个新局面。” 万显山被他一说,倒是略微的有点兴趣,想要聆听一下在卢大公子嘴里,什么才是所谓的‘新局面’。 卢大公子开派对连开几天,才等到万老板亲自上门,自然是腹内已经备好充分草稿,不怕张嘴说不出个屁来。 “南京那边的局势,相信万老板也是知道的。”他坐在对面,侃侃而谈:“实不相瞒,虽然眼下国军势头正好,储备精良,打日-本人也不在话下,可家父毕竟是临时委任,督军这个位子虽然手握重兵,但这种职位嘛,人家想给就给,一张委任状发下来,聊胜于无的,上面的人要我们打就打,要撤就撤,真讲起来,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万老板你说对吧?” 万显山略听出点端倪,就一扬眉毛:“对,很对,所以卢老看来是不想做督军,估计是要效仿我们袁公来个总统做上一做,这个想法单从字面含义上来讲,的确是很有魄力的。” 卢朝宗深知要想脱离南京那方面的控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故被讽刺了一通也不气恼,又补充道:“家父并无那么大的远见,只是替人卖命,朝不保夕,保不齐哪天就当了冤大头,到时不要说枪杆子,就是连最基本的生活,估计都无法保证。” 他坐着,稍微躬着背,双手在前交握,又很快合成十字,实在是个很放低的姿态:“我们也是为了将来着想,就只好尽早动手,提前做一些准备罢了。” 万显山沉吟了一会儿,沉吟的时间不长不短,正是十足地吊人胃口,叫卢朝宗特别想找人凿开他那脑子,看看到底有个准话没有。 万老板那脑袋当然不能就这么开瓢,卢朝宗已经等的极其不耐,就要张口询问了,谁知万显山够绝,一个人想了那么久,最后连问都不给他问。 他就察觉到对面的人突然换了个坐姿,在他还在焦心焦急时,突然就冒出一句:“十六号仓库,南路码头。” 卢朝宗一愣,愣过之后顿时就笑开了,一拍巴掌,道:“好,万老板够爽快!那家父以后的物资和军用,就从你这里过了。” 万显山肯提供方便,这是个什么概念,就等于一口密不透风的深井直接开了一扇天窗,紧赶着上就是了。 卢朝宗很高兴,当即便认为之前那些个新仇旧怨似乎也就可以消除些许,换成一两句好听的话了。 “先前我们之间是有些误会,可是误会归误会,人总不能跟钱过不去,现在别的不好讲,不过我打包票,万老板只要肯帮这个忙,重谢是不必提的,关键是这份人情。”他说着,便向前伸出手,想要就此敲定交易:“相信以后我们还会有更深度的合作,有我卢家这句话放在这里,保证不会让万老板吃亏就是。” 万显山坐的很安稳,并没有跟他握手。 春风似的微笑依然挂在他嘴边,真是冬天里的一抹春风,堪称和煦无边了。 和煦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做事无须顾忌脸面,所以必须要狠,在外狠够了,内里的姿态便犯不上那么压人,大可以摆的和善从容一些,这不是有多看重对方,是对自己的理解和尊重。 人上之人,应该是这样的。 “老话说的好,想自立门户,就要先学会服软。” 万显山的笑模样保持的很好,仿佛到了谁家,他就能原地变身,变成谁的老大哥一般。 可惜嘴巴一张,说出来的依旧不是人话:“丑话我说在前面,仓库借给你们也不是白借,不要以为我只盯着你们海路的东西,车站人多眼杂,你们不敢走军用列车,那就不要怪我私自扣货,账目上,还是要重新划一划的。” 卢朝宗问道:“怎么划?” 万显山举起手背,五根手指头缓缓张开。 “一半。” ............ 卢朝宗强压下一口恶气,像孙子一样,好言好语、好声好气,一路把可亲可敬又可怕的万老板给好生送了出去。 万显山一走,躲在暗处里的陈凤年就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冒了出来,好似他这个人已经落了地生了根,随时随地都能从卢公馆的角落里长出来。 时隔多日,他倒还是那么好看,衣冠楚楚,白净可人。 卢朝宗没了刚才的好面孔,尤其是陈家的小白脸子,小白脸的身份原先倒是和他没两样的,可惜如今落魄,他就看他和家养的佣人差不多了。 正是暗生闷气之时,他却是回过了脸,正经地打量起这名落难的公子哥。 感情这些天光研究这个陈三,他还研究出了新乐趣,拿他当珍稀动物似地看,越看越好看,越看越好玩。 “你这人,有点意思。” 卢朝宗用余光观察他,有心戳他痛脚:“欸、我今天特意帮你看了,你那女人没来,万显山倒是关的很紧,我猜他大概刚刚才玩到兴头上,所以到现在都不肯放。” 此言一出,陈凤年面色果然就有些难看,可也夹杂着落魄,更多是偏于无奈的难看。 “佩珑......她就是这样的。” 话是普通的话,可是听起来就温热而熨帖,陈凤年并不喜欢别人这样形容他的佩珑,不自觉地就为她开脱起来:“她这个人最知道好坏,我知道她,她一定不会来的。” ‘嘁’地一声哂笑,卢朝宗对他那种欲语还说的说话风格很不屑,伸手一点,直接就点到小白脸的鼻尖上,脸没好脸,气没好气,说道:“你跟那女人的事我不管,刚才的话你也听到了,姓万的油盐不进,还狮子大开口,他妈的要我抠出一半!” 陈凤年被他指了又指,这时就能看过留洋的好处,他那个修养是真的好修养,无论卢朝宗看低贬低,他都不会生气,正是一位尊贵而又落魄的客人,尚有价值,又无须被人垂怜。 “事在人为。” 陈凤年转身朝玻璃柜里拿出酒瓶,上好的勃艮第,卢朝宗平素就非常精于享乐之道,他知道只要这一杯子酒精灌下去,卢大公子那张脸虽然依旧是阴晴不定,但至少会变得好说话一点。 “既然不是一锤定音,就说明他对这件事有兴趣。” 他那双手纤长,给人倒酒都倒的跟画一样,转眼就给卢朝宗倒了一杯:“可能之后还会要你做出一些让步,不过按照我原来的设想,你这次的价格本来就应该调低了,或许之后可以再意思意思,一半太多,不过一箱给出二十,他收够了钱,想必就不会关心车皮里装的是什么。” “我按照你讲的跟万显山开出了条件。”卢朝宗仰头喝了一杯:“但愿他不插手,不然我也不能保证这次的东西都能顺利运过去。” 他顿了一下,又似不确定般地冲陈凤年看去,轻声问道:“一箱二十?” 陈凤年点头:“是的,一箱二十。” 得到确定答案后,卢朝宗便是一阵哑然,那双眼又自动地半眯了起来:“那我可真是大出血了,万一我这里做了这么大的让步,姓万的依旧不答应呢?” 陈凤年见他喝完了,便伸手拿走他手里的酒杯,很细心地放到了边上的水晶盘子里,还是那样温和且柔软地笑:“会的,我保证他会的。” 第七十四章 各自心事 陈凤年的自信不是空穴来风,他是真的有那个自信。 万显山害死了爸爸,害死了大哥,害的陈家几乎灭门,他是他的仇人,他和所有被伤害的遍体鳞伤的同类一样,半死不活的时候他想到的就只有活,可是活过一口气后,他便开始学习,学着去了解。 他先前就像个浪子,只会花钱,没有灵魂;现在他有了,于是他了解自己,也了解仇人。 他所有仇恨的来源,就是万显山。 万显山,狡诈多疑,你说真话他或许不信,但是一假再假,一真再真,他就会信,十件里已经不信了九件,但是最后一件,他会信。 陈凤年兀自思索着,并不知道此刻的他终于是和佩珑做到了心有灵犀,或者说是一部分的心有灵犀,他和她恨的是同一个人,他对那个人只有恨,而她不同,她是在恨之前,狠狠爱过的。 唉,卢公馆的暖气开得人胸口闷,真是憋闷。 陈凤年转头看看卢朝宗用过的杯子,酒杯中还残留着薄薄一层暗红色的液体。 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他只是对如今的处境有点嫌恶,有点无可奈何。 陈凤年打消了给自己倒上一杯的念头,酒入愁肠愁更愁,佩珑总说他喝完酒会做傻事,所以现在他把自己管的很好,是真的不再喝酒——况且他身体不好,喝酒又于身体百害无益,的确是不好再喝。 佩珑的话,很现实,有时候不太好听,可的确是该听一听的。 关于那天,他想,自己那天真的是运气好,撞上停电,不知是命运的感召,还是真的命不该绝,那么多天来的第一次下地,第一次想尝试着为别人做些什么,于是就被打发出去买新的灯泡,这不是很难的事情,走出去几步就是,顺路都不算,就是那么近的距离,他买好了正打算往回走,却是见到那张熟悉的面孔,那样凶恶,那样漠然,正是万显山的得力手下,是万显山派人抄家来了。 隔着一条马路的距离,他的四肢几乎就要不听使唤,他想逃都没处逃。 可就是一条马路,那些人没有找到他,来势汹汹,去势汹汹,仍是走了。 陈凤年如今在卢公馆颇受冷待和礼遇,可只要一回想起来那天,心中就是那四个字——“无路可逃”。 他只要在上海一天,就是寄人篱下,就是无路可逃。 这样的认知又让他无奈了,一个佩珑已经爱的他无处藏身,再有一个万显山逼的他无路可逃,他们两个其实都不是善类,或许在将来的某一天,这两个人真的要联手逼死他,真的逼死他了,他们才会甘心。 陈凤年自问是个百无一用的人,但胜在四肢健全,头脑也无大的创伤,所以在这短短的时日中,他已经有了飞跃般的长进; 他知道自己不会、也不能被逼死。 时间差不多了。 再拖下去对柳先生不好,对佩珑也不好。 他回到卢朝宗为他准备的房间,小小一间,不粗糙也不精致,算是最次等的客卧,卧室里并无大的格局,只有一扇小小的圆窗,窗在白天的时候并不常开,他只开在晚上,那样可以让他看清夜色,看清月光。 人总是一天一变,可月光却定格在那里,不管怎么看,都还是那样美丽。 一如他此时的心境,澄澈,透明,假的干净。 爱的、恨的、等待的、还有无奈的,他们这些人都处在同一座城,月光不分大小,统一照射,好像笼统地归结起来,其实也是一种缘——非是善缘,即是孽缘。 陈凤年看够了,就睡了。 万显山看够了,就到家了。 洪双喜轻车熟路地替老板开车门,拿衣裳,等到万显山洗过澡后,他又在床边放好了一双崭新的拖鞋,其实放拖鞋本不是他该做的事,不过万显山一直都拿他当一条狗,再不济也是家仆来看,类似这样的事情做的越多就越不稀奇,他已经把他的自尊放到了最低,于是偶尔做起这种不是砍人杀人的杂活来,就不是太有所谓了。 热水一开一关,万显山洗漱很快,转眼便洗去身处舞会上时所沾染的那股浮华气息。 换好一身纯白的绸缎裤褂,他首先去就看了佩珑。 没有那个吵架的心,也没有逗弄的心,他就希望佩珑已经睡了,睡的沉也没关系,因为他也要睡,要把她抱进自己的卧室里睡。 佩珑的怪癖真多,首当其冲就是喜欢别人抱她,亲亲抱抱、搂搂抱抱,缺爱的人都自私,缺爱的人都这样。 她这人抱起来手感好,身上的皮肉有点冬暖夏凉的意思,夏天摸着冷,冬天摸着热,他从卢公馆出来时被寒风刮了一下,就想今天天气可能是正好降温,人在室内说话的功夫,外面就又冷了几度。 万显山不爱开暖气,他这里的暖气管一向就是个摆设,不是也没关系,他说摆设就是摆设。 出于温度的考量,他打算借佩珑过来,拿她当个暖炉使。 万显山轻轻地走到那间客卧,客卧被看管的密不透风,前后左右楼上楼下皆是下人环绕,好在他去的晚,下人也知道冷,都拥挤到下人房烤起了火炉,那样倒是不好,万一里面的人是装睡,那此刻就是最佳时机,她就可以撬开门锁,可以逃了。 可惜她逃得出房门,也逃不出大门。 女人不听话,那就只好男人想办法。 万显山想,吃一堑,长一智,佩珑已经吃到了苦头,依照她的个性,这回总不敢再背着他跑了。 他走到床边,果然见她睡的很好,睡的很沉,只是两条笔直的小腿统统卷了裤管,又同时弯曲,侧躺着摆了个腾云驾雾的姿势,睡衣是上下一套,是温暖的鹅黄色,可惜看着单薄,让人忍不住就要替她害冷。 万显山看看她,心想这就是十八岁,十八岁的人了,睡觉还踢被子。 他站在那里盯了半晌,忍不住就帮她把裤管拉了下来,把她两只脚掰好位置,又将被子一股脑从地上扯到身上,将她两条腿都包进去,包成一张皮子都往里褶的蛋卷,确定好她两只脚都被固定,不会再乱踹被窝,才勉强算是顺眼了。 干完这几样工作,也没有别的工作好做,万显山很自然地回了卧室,关灯睡觉。 睡了不到十分钟,他又来了。 抱起被裹成蛋卷的佩珑,万显山还是抱孩子似地,将小小的她抱进怀里,脚步轻轻,是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边走边朝自己暗骂,说我他妈找那么多借口干嘛,我不就是想抱抱她吗。 万显山拉上被子,温暖的肉体还有发间的馨香,组合起来就是名副其实的温柔乡,他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对待佩珑,还是不能让她太过清醒,醒着总不欢乐,醒着就总要吵,总算睡了可以彼此无话,互不干扰,也算难得。 万显山睡觉的习惯不好,踹人是老毛病,以前踹出过事故,如今也不总踹了,但他臂膀缠的很紧,像网一样,兜住了就不撒手,自己的东西,梦里都是他的,他就这点不好,说一不二惯了,太霸道。 梦里,他看见年轻的佩珑,介于长开和没长开之间,然而心眼和脾气是一等一的尖酸和刻薄,好在年纪小,可以暂且归为刁蛮和娇俏,哪怕别人数度跑来跟他告状,他也这么说,也要这样替佩珑开脱。 万显山的知道自己在做梦,梦里的他大白天就笑的跟个二百五一样,佩珑围着他叽叽喳喳,说要这个要那个,他一点不耐烦都没有,大手一挥就是全都买,然后佩珑一件件试给他看,他内心喜悦,可是故作深沉,从头到尾就只有两个字,“漂亮”、“好看”。 可惜,能用惯的褒义词就这么点,实在很单调。 佩珑的内在一点都不美,极度缺爱,极度自私,也极度记仇。 一个女人坏成这样,就很糟糕。 所以她就只能看外在,她的外在就是“漂亮”、“好看”。 万显山咂咂嘴,只觉全天下就他一个是好样的,这样的女人谁敢要,只有他敢,梦里梦外都敢。 他觉得这个梦很有意思,真是有点意思,便又把手搂紧了一点; 也不怕用劲太大,一把捏死她。 俗话是人各有梦,在万显山那好梦衬托下,王佩珑梦里的情景就有点吓人了。 她又梦见了那个女人,那个露出正脸,和她长得一样的女人。 这次那个女人更厉害,直接朝她这个方向冲过来了,跑也来不及,甩也甩不掉,都不知道她哪里长出来的那么多手,蛇似的往她身上缠,她挥手去挣,挣不脱不说,那女人身上的血还一股脑地往她头脸还有衣服上蹭,这个梦堪称是个合格的噩梦,能把一个睡眠正常的人吓到睁眼,睁了眼就又是一场大大的惊吓,因为面前的人是万显山,他老调重弹,又趁她睡着了把她当暖炉使。 王佩珑与其说气,倒不如说是被两重惊吓吓出的一身冷汗,她第一反应就是掰开万显山的胳膊,然后跑回自己的房间去,就是他抱的她很舒服,抱的她很暖和,她也不干。 她不是要为凤年守身,是不想和万显山睡到一起,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不想再睡了! 第七十五章 筹谋 王佩珑使劲想掰开万显山的胳膊,没掰动。 他那胳膊跟铁做的一样,从腰里横过来一锁,就把她焊死了。 太难受了,又热又闷,也不是空气难受,就是不习惯,可她原先也不是这个样子,又不是大姑娘头一回跟人躺一炕,她分明是由习惯变成了不习惯,真要追究起来,那也是万显山的手笔。 身后是热烘烘的人形暖炉,心中又有凤年的计划打底,王佩珑不想继续看他,翻了个身就开始盘算起来。 她在想,到底要怎么跑,怎么逃。 这个比数羊有用,数羊不需要智商,算计才需要,她一动脑子就会累,身心和体力就很耗费。 她很快就睡着了。 幸好,这回梦里的女人,或者说梦里的自己滚蛋了,没有血里呼啦地再生事端。 王佩珑在梦里兜了好几圈,是人是鬼一个都没看到,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当然,还是在梦里。 睡醒了,好消息是身边没人,她无端生出一种庆幸,总算起床第一件事不是跟万显山吵架,万显山忙一点是一点,她喜欢他忙起来,顶好应酬完一场永远都有下一场,他家都别回了。 她在刷牙的时候总要照镜子,一照就吓一跳,黑眼圈大的像被打了一样,吓得王佩珑差点就要把镜子里的自己给打了。 昨天果然是没睡好。 王佩珑想都没想,认定就是万显山害的。 “神经病!” 在万显山的房间她还是不太敢,于是只好一溜儿地小跑回自己那间客卧,才开始骂:“什么人嘛!好一出坏一出!大冬天连暖气都不开,自己睡完了,冷被窝留给我,软的热的温的全给他一个人占去了,算盘倒是打的比我还精!”骂着骂着,单是盯着一个人骂也就算了,偏又扯到不相干的人身上,赛玉楼钟宝宝林织云还有苏佩浮有一个算一个,在她嘴里要不是贱人要不就是等同于畜生,骂的何止一个酣畅淋漓,细看那身体竟还发起了抖,感情是骂出了上好的精气神,真不是个正常人。 总之门一关就隔音了,就能放肆了,王佩珑絮絮叨叨骂了大概有五分多钟,小脸大概是冷热交替,煞白煞白的,只在腮部堆了两起坨红,眼神也有点神经兮兮,任谁见了都要认为她有点毛病,说不出是不是神经病,总之这么样天天发脾气,还一门心思只气自己,的确是对人体无益的。 五分钟后,她打开门,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并指挥目前唯一能指挥的动的小男仆,让他去弄一点早餐。 饭有油条豆浆还有菜包肉包若干,天皇老子吃早饭也是这样,有钱人的早饭也就是这些,并没有大白天牙都没刷就先吃一顿鱼翅漱口的,她由着性子吃了半个菜的,又喝了半碗甜的齁死人的豆浆,之后一场午觉让她勉强安静了一个中午,睡醒就又饿了,并且嘴巴刁的厉害,直接就把下人房里的柱子给叫了过来,问他杏仁脯买到了没有。 今天小男仆倒是没有扫兴,他不负众望地给了她一个好消息,说买到了,满满一大包,够她一张嘴不停歇地吃上三天。 可惜他那个漂亮姐姐不识好人心,嚷了十来天的要吃要吃,真接到手里,她又不吃了。 不过那满满一包也真够费力的,王佩珑拿过来一个个去捏,一个个去拆,最后终于在一个最小的果仁里扯出一张字条,就和柳先生送的花篮一样,人的智慧是无穷的,想要求生就要勤快地开动脑筋,也无须大智慧,小智慧就行。 万显山的担心果真是很有道理,他不给她路,她却总能找到一条路,而且条条都是大路,这其中一半靠她自己寻摸出来的,还有一半是别人送上来的,都是不要白不要。 她如今最能确定的一件事,就是凤年真的还想着她,他们两个这一场相好没白好,这一场情感上的投资并不算亏,总算如今他还想着要来救她。 王佩珑把那张字条看了个详尽,然后就动手将它撕了个雪落纷纷,抓起一把直接冲到马桶里去了。 整个下午,她都在默念字条上的词句还有地址,争取做到倒着背都能背下来的程度。 凭她的脑袋瓜,想要倒背如流是很简单的。 她在万显山回来之前的一个小时就背出来了。 万老板身体非常好,从来都不害冷,但是每次出门都穿的很富贵,不是暴发户的富贵,说不出来是哪种,同样身量的人穿呢子大衣就很像狗熊,他就是背面看着像了一点,正面可是体面的很,可以算是人渣里的头号美男子了。 王佩珑平时从没机会独自走到一楼正厅,要走也是身边跟了个小随从充作眼线,只有万显山在,他在她才能自由,且仅是在这万公馆里的自由。 ......这种也能叫自由,真当她傻子吗!? 她不能接受万显山掌控她的生活,任何意义上都不能接受,所以没办法,还是得逃。 跟的他越久,心里的恨就要慢慢冲淡了,所以她得跑,跑的远一点,她就能重新恨起来了。 王佩珑做出乖巧状,上来就抢了跟班的工作,伸手接过万显山的大衣挂到衣架上,挂衣服的同时保持镇定与微笑,可那思绪却是来回激荡,管都管不住,一时是感慨万千,一时又不能自己,其中爱恨都有,然而从主观和旁观来看,依旧是分不清哪种更多一些。 只要万显山在,她全副身心就只冲他一个人使劲,于是面上这副神情就正好印到万显山身后,洪双喜的眼里。 他看一眼,马上就别过脸去,因为晓得没自己的份,眼馋归眼馋,他馋也没用。 她连他是谁都记不起来,还谈什么爱恨,这能有什么好谈? 他是难得本分,不去多看,谁料女人今天改性了,一时激荡完毕立马就换了种手段,专趁老板不注意使劲朝他这里看,瞧着是专为了他,可细瞅又不是,她看的是大方向,只是朝他这里飞了个似有若无的眼风,可谁又敢说那眼风一定就是飞给他的,万一她只是一时好玩,飞着玩儿呢? 洪双喜又有点痒痒了。 “难得啊。” 难得她肯亲自动手服侍他,万显山高兴了,都有点受宠若惊:“在家里呆闷了是不是,这是想通了,想跟我出去走走?” 王佩珑正在朝他那件大衣上拍拍拍,殷勤地想要拍下点灰尘,闻言就啐了一口:“呸!你把我关在这里还有脸让我出去走走,走都走不了你还叫我走,我还走个屁的走、、!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这么无赖呢!” 万显山回家先要喝茶,然后看时间,到点了就要吃饭,此时就大步向前,在前往的餐厅的路程上大肆调侃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 王佩珑快步尾随上他,冲他的背影嘀咕:“对你好就是奸了?这不是有事要商量么,笑什么笑...还笑、还笑、什么东西嘛.....最讨厌你这种脾气,一说正事就不正经,以后等着吧,喝水穿衣谁爱伺候谁伺候去,死人一个,看你到时候怎么办.......” 气话说到一半,万显山又回头了,脸半阴不阳的,还一下凑过来:“嗯?我刚才没听清,你说什么?” “....我说你走的怎么这么慢。” 王佩珑那张小脸依旧毫无惧色,但是语气已经识了相、服了软:“你在外面是开心了,我就只能在房间里干坐,眼巴巴要等你一天,现在我饿了,我不光要吃饭,我还要跟你说正事呢!” 万显山一努嘴巴,继续走大步:“那算了,先吃饭,吃完再说。” 他坐下给她夹菜,一筷子一筷子不停,青菜大白菜一齐上阵,外面是战争时期,桌面上能弄出荤的弄点绿的,简直就是顶天的伙食,再挑剔就不是人了。 万显山一边吃一边问:“说吧,我不在的时候都忙些什么?” 王佩珑微微鼓了腮帮子,抛弃了高雅的吃相,吃的非常幼稚:“忙着想你。” 万显山差点一口茶水没咽下去,吭吭地咳了半天才顺气,瞪了眼惊奇道:“我才晾你两天,这就转性了?” “许你杀人放火,就不许我改主意?” 王佩珑咕咚一口把饭菜咽下去,用帕子一抹嘴,很豪迈地一仰头:“我想通了!要我留下可以,不过你得给我个名分,不然我不明不白地住在那这里,好吃好穿好住也就算了,你整日整日地拿针头药片的来摆弄我,我算什么名堂?” “那不行。” 万显山干脆一摇头:“名分可以给你,别的我不放心,除非你肯叫人拿刀把你两条腿砍掉,不然休想跨出我这个门。” 王佩珑非常想换回自由,却又并不是很想砍腿,只好换个思路,重新开口:“我说,我都已经认命了,不唱戏就不唱戏吧,当初和姓陈的好了一场,我连个正经的房产和地契都没捞到,你找不到人也不能赖我头上,相信这么多天你也看出来了,他的下落我是真不知道。” 又沉吟了一下,她尝试着说:“万一凤年已经跑出了上海,你难道还想用我把他钓回来?” “........” 万显山挑眉,惊讶于佩珑能把丑话说的这么难听,这么坦白。 既然这样,那也不要怪他说的难听了。 “亏我还给你脸,对你跟小白脸的事一概不问,权当作废,你倒好,自己要跳出来现眼。” 他啪嗒一声搁下筷子,隐隐地就有些动怒,隐隐地就让整个室内开始乌云盖顶。 万显山蹙起眉毛:“我这样留你,不是因为我欠你,这世上能叫我万显山认错的人要么还没生,要么就是死绝、你真以为你那个小白脸靠得住?靠得住你就不会在这里跟我狗扯羊皮,拿话试探我要名分。佩珑,你把人心想的太简单了。” 也就三言两语,王佩珑噼里啪啦一大堆话就是比不上他的一句两句,她脸上挂不住,从脖子到耳朵一并涨的通红,却始终不肯甘于下风,嘴硬自嘲道:“是啊,我就是习惯把自己往高了看,免得你一见面就要贬低我,这都是错了?” 万显山轻轻一摇头:“没错,你这样的女人,的确是应该高看自己的。” 王佩珑一愣,感觉这话好像已经提前听过一遍似的,可惜她想不起来。 “不过,我要听的是真话。” 他说:“这么多年,能让我回心转意的人不多,别的我不跟你多讲,你自己掂量掂量。” 第七十六章 吃栗子 拿名分来分散万显山注意力的计划,毫无意外地失败了。 王佩珑把房门反锁,一个人坐下来反省自己的错误,就想她这次是试探的过于激进,吃相有点难看了。 果然女人只要一谈到钱,一谈到男人不喜欢听的,那她可爱的程度就大打折扣,怎么看都可爱不起来了。 王佩珑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很干脆地放弃了在万显山身上做的那些打算,她决定姑且先跟他耗着,顺便把算盘打到别人身上去。 万显山调理起人来永远都是松紧有度,她乖一点就少遭罪,所以演技好有好处,她在外和凤年那样恩爱甜蜜都能叫人给逮住,万显山也只是让她结结实实地病了一阵,病好了就过去了,好悬是没有受什么皮肉之苦,药片之苦倒是吃了不少。 王佩珑好久没有再吃药片,而且不知道给她开药的人是不是庸医,她吃进嘴里一点苦味都没有,反倒像维生素片的味道,又酸又涩,她都怀疑自己吃的是补药,万显山摆明了就不让她补的,还能给她吃这个? 许是补过头了,大晚上的她不睡觉,非常精神,精神一点没好处,被万显山晓得了恐怕随时随地都要被他传唤过去暖被窝,可精不精神又不是她能控制的,她连着好几天,眼皮都抽筋了,朝丑鬼身上抛了无数个媚眼,但凡男人长了脑子的都该知道她是有事要拜托他,偏偏丑鬼烂泥扶不上墙,万显山随便一站他就乖的跟孙子一样,媚眼抛出去不光无效,甚至还有可能反弹。 王佩珑没想到她的媚眼如今这样不值钱,心急之余又在漫长的一天中分出老长一段时间来照镜子,专门用来端详审视自己。 连照了三天之后,她放心了,觉得自己正值青春,抛不抛媚眼都是美丽如昔。 就是丑鬼一直躲着不接灵子,可气!可恨! 坏事桩桩件件地来,好事夹杂其中,也是没好到哪里去。经过上次饭上的详谈,万显山没有再找她麻烦,不找麻烦也不希望她再弄出什么麻烦,如今他的要求仿佛就是她能认命,能在万公馆安心做一个美丽的花瓶,连花带瓶都可以,这样他既能赏玩又能灌溉,实在是一举多得,让他这样不讲浪漫的人,见了都忍不住心生欢喜。 至于花瓶本人的想法,那倒是显得不太重要了。 王佩珑老老实实地龟缩到了冬天,往常这个时候戏班就该结钱算账了,台柱子一拿就拿大头,跟在台柱子后面的师兄多少也能捞点小钱,她对于外面的事了解的有限,不过料想师兄应该不至于饿死,他拿了她这么多钱,要是这么容易就饿死了,她这个活着的人首先就要气到吐血。 她被万显山摆在家里,一晃就是几月,几月是什么概念,租界里歌舞升平,租界外饿殍满地,马上就要过年了。 过年期间,万显山应酬更多了,一大批徒子徒孙提前上门给大老板送礼,大老板一概不收,还叫人派发大红包,人情做的相当到位,只是自己很少露面,偶尔几次出门,也是去见贵客,贵客的数量也非常有限,零散地见过几个以后,也就不见了。 期间还有一件小事,说出来根本没人关心的,那就是杏仁脯已经成了过去式,小男仆特地打听了外面哪条路上的果脯好吃,想要去王佩珑面前邀功,可稍微一问起,她却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了,又叫他出门跑腿去买了一包糖炒栗子,现在就在她手里,她正在剥。 “还没到小年夜呢,来的人就这么多。” 她剥完,自己不吃,就放在一边,全然只是享受剥的乐趣,冲万显山道:“我这两天都要被吵死了,大白天的就有人上门,嗓门大的要死,笑一笑整个三楼都听见了!” 万显山舒舒服服地坐在一边,不时就往嘴里塞一个:“别弄了,吃多了上火,我尝尝味道就好了。” “才不要!” 王佩珑专心地跟那一包糖炒栗子做斗争:“我都快闲出毛病了,谁管你吃不吃,反正有的是人要吃。” 万显山瞥她一眼:“真闲出毛病了,等会就叫人来给你治。” “你少来!” 王佩珑立即开始嚷嚷:“我没毛病,我就是憋的!” 万显山闻言,神情就跟老虎歇午觉,乖得跟大猫似的,就差伸手i拈着猫须,瞧着便是不怀好意,很有意味:“哪里憋的不舒服?用不用我给你看看?” 王佩珑脑筋一转,听懂了他的话,当下就闹了个大红脸,低低地呸了一声:“大白天就不正经,老色鬼......” 老色鬼本人听到了,却不动气,只卷起手里的书本朝她脑袋上一敲,真真是个好大哥的语气:“真不知道你现在在动什么脑筋,安安心心被我捧着不好么,难不成已经背着我找上下家了?” 王佩珑回冲他,说没凭没据的,你倒是编出一个下家给我瞧瞧,说着就一把拿过他手里那本破书,直接丢到一边,刚要开口痛击万显山的独断专横,就被小跑过来的门房打断:“老爷,那边黄老板打过来电话,要和你说话。” 万显山正欣赏着佩珑发脾气的娇态,闻言就一挥手:“跟他说我不在!” 门房很少遇到要说老板不在的情况,不明所以,还是出去了。 万显山起身把书拿回来,低头继续看。 王佩珑大概和万公馆的门房八字不合,每次刚要发言,就被动地要失去发言机会,只好恨恨地盯着他,盯到最后还是放弃,没有痛击。 安静的时间很短暂,没多久,门房换了跟班,阿大敲门进来,说:“老板,黄公馆的车子开过来了。” 万显山把书放下了,声调也放低了一度,想了想,还是说:“你跟他讲,这次不是我故意叫人来哄抬高价,是他做事太不讲分寸,已经越过了别人的底线,我帮不了他。” 阿大一听,顿时心领神会,领命而去。 今天真是忙得很,书房一会儿有人一会儿没人,没人的时候,王佩珑就停下剥栗子的手,抬头看他:“我的万老板欸,您这算是半退休了啊?连鼎鼎大名的黄老板上门都不见?” 万显山看着面色是不太好,可那不好却不是冲她来的,所以说话倒还算温和:“是生意上的事,你听过则以,不要火上浇油,不然我就”“不然就干嘛?” 王佩珑抛起一颗剥好的朝他那里丢:“我们万老板连栗子都不吃的,难道还要咬人啊~?” 万显山并不言语,一手接住栗子,瞅准后又是一把将她拉过去,在那鼓鼓的左腮上咬了一口,然后又补偿性地在原来的浅淡牙印上亲了一口,‘恐吓’道:“再敢幸灾乐祸,我就帮你咬个对称齐。” 王佩珑不料他都是这种地位的人了,拌起嘴来竟然还是说咬敢咬,当即便‘啊’的一声,一蹦三尺远,捂着脸逃开,好像被姓万的咬一口,她就要变异了似的。 痛倒不痛,就是脸颊火辣辣地,有点刺痒,像被烧热的东西烫了一样,她还要再说话,结果万显山一笑一伸手,手指轻轻朝她两片嘴唇一点,她就如同被施了法一般,真就噤言了。 她眼看着他撩起衣袍走了出去,大约是躲来躲去躲不掉,只好亲自出面去回绝客人。 人影不见了,王佩珑才回过神。 脸上的刺感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麻,是烫,和凤年给她带耳坠子那一次一样,都是烫的。 万显山说咬她,其实也就是吓唬她,他果真说到做到,自从把她带回来后,关是照关,不过扇巴掌动手的事情却是一概没做,可能也是当初没少做过,所以如今年纪一上去,这种不讲道理的事情就更不能做了。 黄老板亲自过来,这个不能推,万显山一出去,这书房里面没有人了,丑鬼一直都是万显山的影子,不过通常都是鬼影,王佩珑不愿意用好的词来形容他,感觉他不配。 此刻老板走了,他也不见了。 王佩珑把桌子上的栗子壳都整理好,然后瞅准了地方,一股脑地都扫到了地上,最后才把剥好的那些都装进包栗子的纸袋里。 看家护院的在门口,下人都忙去了,老爷正在会客,这个时间段算是安全的,不会有人来管她。 所以她得抓紧时间。 万显山看过的那本书还放在椅子上呢,她在放书之前特意朝外面看了看,确定好没有人了,才用书本做伪装,悄悄地拧开在万显山那套藏书后面暗箱。 悄无声息的,她把万显山那把微型手枪藏进了袋子里。 枪是定制的,还附带一层刀片,翻折起来可能三寸都没有,藏在手掌里都绰绰有余,她从前已经拿过一回,如今就更是自然,好像这枪放在这里,就活该给她拿一样。 机会难得,她想自己应该好好感谢一下黄老板,可惜不能在行动上有所表示,那就随意一点,仅在心里谢一谢他吧! 细心地关好了万显山书房的门,王佩珑很自然地叫下人进来收拾,说地上掉了一地的壳,趁现在老板还没回来,赶紧把里面收拾干净。 在下人面前耍了一通威风,她抱着自己剥出来的那一袋栗子,还有藏在栗子底下的那把小枪,心满意足地回了房间,甚至看见小男仆的时候,还大方地抓了一把,笑眯眯地,要拿栗子给他吃。 第七十七章 小把戏 小年夜的前一天,洪双喜不负众望,来看她了。 能在老板的眼皮子底下找到间隙来看老板的女人,光冲这句话的拗口程度来看,难度就不是一般的大。 洪双喜每次来都有感叹,不过多半都不是往好了叹。 多日不见,她的变化有点明显,而且是明显在表面,相比起之前,她的脾气是肉眼见的暴躁了,往往生起气来就是浑身炸毛一般地暴起,细看是着实的不动人。 不过他眼光独到,觉得这样也好,视觉上更丰富,更有种神经质的美丽。 快过年了,再是不学好的人也知道要图个喜庆,王佩珑就又穿了生日时做的那件衣裳,明明刚做没多久,穿起来却是又大了一点,从上到下都是风一吹能吹飘的那种纤细,跟个破了口的布袋子一样,什么贴身的物件都能往袋子里藏。 衣裳没穿出本来的效果,玲珑的曲线更是大打折扣,王佩珑很担心这样不好看,整个一天有事没事就往镜子跟前跑,都快照魔怔了。 洪双喜在门口站了多久,她就照了多久,镜子里明明已经出现两个人,她偏要装看不见,就好像存心报复一样,谁叫他之前总在装傻,像她这样的大美人,一个媚眼抛出去多金贵啊,感情遇上个不通人情的傻子,全都白抛了! 王佩珑心里对丑鬼是有气的,可没有咋咋呼呼地把气顶上脑袋,只一个人对着镜子摆出惯用的姿态,似乎是将小小的卧室当成戏剧的舞台,她知道自己是好久都没唱戏了,所以总是有意无意,要重温一下这种感觉。 抚了一下头发,本来还想接着捋一捋,不过短发不比长发,妩媚的程度早就大打折扣,所以她抛弃妩媚,如今就只剩两只眼睛冷冰冰,笔直朝镜中的第二人那里看去:“胆子挺大啊,当外面人都死光啦?真不怕我一句话嚷出去,万显山叫人打死你啊?” 洪双喜默默摇头,显然是不怕死,只说:“老板在外面摆酒,出面去替卢公子和黄老板调停,我只是提前一步回来,替他拿点东西。” 王佩珑哦了一声,随即侧过身,捏住旗袍的布料稍稍一拽,就看自己那一截腰果真是细,细的简直不堪一握,非常具有柔弱之美。 她是照不够,一定要照了又照,随口道:“姓万的事情真多,动不动就出去吃饭,有饭局也就算了,搞什么还一定要我跟着去,出门一趟累都累死了......” 其实说是瘦,可正经的曲线还是有,并且是大大的有,洪双喜呼吸一沉,别的根本看不见,眼中就只有她那身前,还有身后。 洪双喜不承认他是看迷了眼,无意识地喉结滚动了一下,他没忍住咽下一口唾沫,脑子似清明似迷蒙,不懂她在玩什么把戏。 这种把戏,似乎很早以前他就见识过,所以他知道,自己马上便要陷进一场刚刚开幕的戏曲,戏台上的一切既是憧憬,也是未知。 王佩珑时刻瞧着镜中人的表情,在半身镜前看够了,便转过身来,下令逐客:“行了你可以出去了,我就想单独地试两件衣服,这眼看着都要过年了,真是.......你记得跟你老板提一句,叫他把凤和祥的老张找过来,我的衣服都是找他做的,别人做的不合尺寸,看见没,几天不穿就做大了,已经不合身了!” 洪双喜应了一声,可是不退反进,朝前一探,差一分一厘就要碰到那截纤弱的腰线,看样子是想实际地触碰一下,想验证这场梦是不是马上就要开始,如果她还有别的手段,坏一点激进一点也没关系。 既然有,那就都使出来吧,他愿意看。 趁他出神,王佩珑偷偷瞥过去一眼,就想丑鬼果然也是男人,也不能免俗,给点阳光就灿烂的货色有什么了不起的,难怪万显山动不动就要教训他,一定是看他这人本身就心术不正,不教训不行。 她在特殊时期从不无故发脾气,行为举止都很端得住,只在心里鄙夷,行动上更是没有任何反抗,只在那手刚要摸到自己的时候下意识想要避让——万幸,她都还没让呢,门外的声音便相当的不合时宜,传来的第一秒,便把这份即将触-手的暧-昧给打破了。 王佩珑一听见敲门,一把就将丑鬼的手拍开,心说幸好没让他真的碰到自己,他刚才那眼神可真是太恶心了,都不是正经看人的那种眼睛,都恨不得把她给生吞活嚼了! “哎呀,什么事啊?” 她开门,马上就换上一副很惊讶的表情,看着门口的小男仆。 小仆人果然是很敬业的,男主人一不在,他不光兼职跑腿,连门房的工作都代替了,这时就说道:“小姐,刚才外边来电话,老爷说要你打扮一下,赶紧去一趟呢......” 王佩珑如今身体不好,最是厌烦这些应酬交际的,从前唱戏也就算了,一听到万显山又想拿她当个配件挂在身上显摆,就表现的一万个不愿意,眉毛一竖,说道:“上次卢公馆我就不想去,这次怎么又来了?” 小男仆受过着意的训练和教导,还挺执着,不过眼看房里还站着一尊疤面凶神,那声音就免不了又轻了两个度,轻声道:“小姐还是去一趟吧,老爷说不去的话,回来指不定又要闷起来养病了。” 前言不搭后语的,去不去赴宴和生病有屁的关系,然而在场的人都知道这是威胁,洪双喜不声不响,听转达复述的措辞,的确是老板的口气,只是他谨慎惯了,依旧有些起疑,这个时间点门房偷懒倒是有可能,不过也太巧了一点,他一不在老板的电话就来,正好他又是回来取一份合同和公章,那老板为什么不把这两件事一起吩咐了,也省得别人跑过来传话,又是多跑一趟。 思及此,他便想出去确认一下,可王佩珑却跟他犟上了,以柔克刚的,总是不肯叫他顺顺利利地走出这个门,甚至不经意地又飞了个眼风,直接伸手叫他留:“这么冷的天,我防风的大衣都没有,你帮我一起找找.......啊!原来就放在这里啊,那感情好,穿上就能走了!” 洪双喜没有办法,明明有无数个机会能出去跟老板确认,可他的眼睛看的眼花缭乱,说不清道不明,或许是觉得有趣,或许只是不想,他步下迟疑,就是走不开。 女人打扮起来是很要命的,口红香膏配饰,没半个小时打底不能完,他被指挥这个指挥那个,王佩珑连穿什么鞋子都要伸出一只胳膊搭着他,所有来自她的馨香都是围绕他的,遇到普通男人必定会被迷昏头,从而跌进她的陷阱。 他不普通,他也能走,可他不想走。 云里雾里地看她梳妆完毕,洪双喜也还没摸清她的路数是什么,更不要讲发现什么破绽,破绽就是她太磨蹭,翻出的首饰有一个算一个全部都不成套——光是不成套这一点就够她埋怨好久,够他烦的了。 王佩珑忙的口干舌燥,穿戴的期间还支使他这个帮会二把手去给她倒水,洪双喜一向都很好说话,依言拿好杯子递给她,这时才记起自己回来是要拿印章的,便转身前往书房。 拉开大书桌左边起第二个抽屉,他找到了老板的东西。 至于最底下的那一层,他干脆就没去动,因为知道锁住了,硬拉也拉不开。 可是这样没什么意义,该知道的他也都知道了,不差这点。 万显山的文-件和手账不光他有,他也有。 所有生意上的关窍和流程,洪双喜都照着原样偷偷描下来,哪怕他认的字有限,他都要偷,都要描。 这件事情做得很好,堪称掩人耳目不漏痕迹,洪双喜掩上抽屉,丝毫不觉得自己是拾人牙慧,就想人果然是要分三六九等的,老板已然是从下等越为了上等,可惜他不一样,他是天生的该做小人,既会讨巧又有机变——即便翻身做主了,也并不会变成伟人。 他从前当跟班的时候,就很淡然,现在心中装了许多见不得人的心思,似乎除了淡然也别无他法。他就是这样的,有的人能用美貌做武器,有的人沉默,沉默的同时也能将自身的丑陋善加利用,他觉得这样的想法很正确,一个美一个丑,等有朝一日他发达了,美丑就不会成为问题,他和她一定是最相配的。 洪双喜拿完东西,不打算多逗留,准备出去,出去前他额外往桌子后面的书架上看了一下,发现上面搁着的一套书放的有点歪——其实也不算很歪,可凭直觉上看,它就是歪了。 还是出于直觉,他打算伸手去摆正,此时的动作完全可以自行放慢,当成幻灯片来放着看。 放到最后,结果当然也是喜人的——他的手没碰上去,在快要碰到之际,直接被拦停了。 “喂!” 外面有人在喊他。 洪双喜一回头,书房外,过道边,佳人亭亭玉立,面上零星残留下的憔悴,再搭上艳妆,诡魅之中也有动人。 瞧她这样,显然是打扮好了。 天冷,王佩珑描眉打鬓是正常,穿绸裹缎也是正常,唯独绸缎外边,她用皮草和大衣把自个包的格外严实,脖子上还额外围了一圈狐狸毛,愈发把她的脸衬的小,小得几乎掩进白色的毛皮里,只露出一张红彤彤的樱桃嘴,别的一概看不见。 那嘴真是好嘴,太薄了显得刻薄,太厚又很肥笨,她这样就正好,亲人很合适,被人亲也很合适。 洪双喜有点发愣,专注去看那张嘴,那张嘴又动了。 “你这人慢是慢的嘞,车子都在外面等半天了。” 王佩珑说完,看都不看他,满脸都是坦坦荡荡,转身就往楼下走:“先跟你说好,我可不和你坐一辆车,免得被那位看见了,他疑心病一犯,咱们都是吃不了兜着走!” 第七十八章 夜奔 论疑心,谁的疑心都没万显山多,这一点洪双喜倒是没多怀疑,不过心底那股操心的劲又泛了上来,看她上半身穿的厚实,可脚上露出的脚踝依旧只覆着薄薄一层玻璃丝袜,风照样能从脚上打着弯地吹进去,冷不冷的,单看她的站姿就知道了,两只手一定是冷的不行了,从刚才就一直掖进大衣口袋里,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为了漂亮连身体不顾,果然还是她的作风。 他什么话都不说,就专盯着她的脚跟鞋子看,盯着那一个部位使劲,王佩珑被看的浑身发毛,差点就要端不住,以为自己是露馅了,却不想丑鬼趁她不备,却是半蹲了身子,掏出手帕,轻轻地替她擦去了鞋面上的一点淤泥。 “好了。” 洪双喜把手帕折好塞了回去,说道:“你先走,我跟在你后面。” 王佩珑浑身毛孔在他蹲下去的那一刻收缩,又在他话出口的那一刻全部张开,三秒之内心情宛如过山车,大起又大落。 “这种事情不用你来做。” 她本有风情,可却故意不解风情,冷着脸道:“还有,不要老是这样一惊一乍的,你是看场子的人,身价比我这个唱戏的要贵,万老板手底下的的跟班,我可用不起。” 洪双喜听她话没好话,并且戳人心肺,怎么听都是不舒服,就不作声,并且把帕子捏紧了,好像这样就能捏碎他的柔情,捏碎她的喉咙。 冷风又吹过一个来回,总算吹出他的一句话:“上车,不要让老板久等。” 王佩珑没有闲心和他在风里斗嘴,她和万显山是斗出了习惯,不得不斗,可跟这个丑鬼,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她看不起他,之前的几次美人计也同样是带着自我牺牲和怜悯的心态进行,对她来讲实在是不稀奇。 她还那么年轻,那么漂亮,除了万显山和凤年,以后一定还会有更多人迷恋她,爱慕她,她会踩着他们一步步上去,上到最高的地方,高到可以藐视众生,可以翻手为云,她很看好自己,对此深信不疑。 她被他搞怕了,怕一张嘴一接话,嘴里就要喷出一口夹带寒气的白烟,丑鬼看了指不定还不死心,又要上来关心她的保暖问题,于是转头就上了头一辆,一点都不管他; 只是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她往常都是后座的常客,今天却是改了习惯,随手一拉车门,身子一晃就坐上了副驾驶,两只手也还是老样子,一门心思掖在口袋里,并不往外伸。 门口有站哨的,原本得了老板的命令不好随随便便地放女人出去,不过女人穿戴的珠光宝气,一大圈狐狸毛简直晃人眼睛,怎么看都是一副要赴宴的打扮,再加上后面还跟了洪哥的车子,便没怎么起疑,朝副驾驶那边看了一眼就给她放了行。 汽车夫是大路通,从万公馆怎么开到绿波廊一直都是最熟的,王佩珑安静地坐在一边,不时地就要朝后面看看,洪双喜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亏得万显山阔气,公馆里开得出两辆车,不然她这殚精竭虑的一天就算是完了,有人配合也没用,光是出个大门就费了那么大的劲,她真是有心给万显山脑门来上一枪,看他都把人逼成什么样了! 全封闭的车子,里面香气怡人,也不晓得女人这一趟出门是喷了多少香水,汽车夫双手把住方向盘,鼻腔已然换了好几趟气,身边坐的人不是别人,早先一阵他是能经常看见她的,不过老板的女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如今不但不远观,还坐的那么近,近到他忍不住把一双散光眼歪成了斜视,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见识短浅了一些,活这么大没见过漂亮女人,一见就是心猿意马,唾沫直吞。 不能再心猿意马下去了,不然车子开不稳,会出事故的。 开着开着,车总是快过步行,哪怕匀速也是很快,过了前面就要转弯了,转过弯再笔直开五分钟就到了饭店,汽车夫好不容易摆脱香水带来的影响,专心把控手里的方向盘,不料方向盘还没怎么打,他这里却是又出了事故——差不多快要接近路口的时候,身边的女人突然就发出了声音,小嘴一张就是一口寒气,说话清凌凌,让他马上‘掉头,朝另一条路开’。 汽车夫乍一听她发出这样的指令,有如耳边被人吹进一道冷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故而油门没松,只是苦笑着转过头,想要让这位娇客识相一点:“小姐,如果是去绿波廊的话,那这条路就是最近的,你也不要为难我,洪哥刚才吩咐过的,叫我一定要把你快点送、” ‘送’后面就没了下文,王佩珑从袖子里抖出那把小枪,直直地抵上他那太阳穴,枪出来的那一刻,她身上的香水在此时也发生了变化,浑身都是阴嗖嗖的那么瘆人,似乎所有的寒气都能直接入侵到肺里去,原来她时刻都准备冻死别人。 王佩珑的表情僵的可怕,精神明显就是高度紧张,多余的话没有,只是狠厉而快速地重复着:“我说了,掉头。” 汽车夫太阳穴上的青筋一触到冰冷的枪口就是一跳,裤子都要尿了,哪里还敢回嘴,当即掉了头,朝着她讲的小马路开。 王佩珑保持着举枪的姿势没动,眼睛却是在向后瞟,瞟完又说:“油门踩到最高,把后面的人甩掉。” 汽车夫这下不光是要尿裤,简直是要大哭了——救了个命欸,他就是个开车的啊! 被逼迫的倒霉蛋为了活命,只好将油门踩到了最高,几乎是将生死置之度外地那样一路狂飙,每经过一个路口都差点要撞到过路的人,幸好老天保佑,普通的司机根本不配拥有姓名,可他的车技却在今夜发挥到最高,直到目前为止,虽然身后的车子依然追的死紧没有甩掉,但在女人冷静的指挥下,他倒也没撞死什么人。 撞不撞死人先另说,甩不掉后面的人,这可怎么办。 和外在的镇定不同,其实王佩珑一点也不冷静,冷静不下来。 靠!她快要急疯了! 再往车后镜看,后面的车已经被落下差不多五十米,可她要的不是五十米,是彻底的甩掉,是甩到看不见,这两者的差距还用说吗! 别说是开车的,她额角上的青筋都要暴起来了。 拨了一下扳机,王佩珑故意弄出声响给倒霉司机去听,听了不够,她还要吓他,声音仿佛是费了老大的劲,才从胸腔的深处挤出来,细听还有共鸣:“前面、就是前面,那里的人群聚集的最多,你就朝那里开!” 前面是一大堆人,只要横穿过去,再变道开进闹市区,届时路上的汽车一多,她就算成功了。 可正当此时,后面载着洪双喜的那辆车却也突然发力,似乎知道她这么一逃便是逃的不见踪影,干脆毫无顾忌,竟然想直接赶上来将她撞停! 王佩珑见丑鬼果真是阴魂不散,气的很不能亲自抄了方向盘调转方向再撞回去,不过就是万显山的一条狗,家犬发起疯来,竟是跟野狗一样地缠,甩脱这个家伙怎么就那么难! 她真是要急红眼了,在后面即将追赶上时大吼出声:“前面的人已经散了,你不要怕,笔直冲过去就行!” 汽车夫没有办法,只好卯足了劲朝前面冲,前面的人群正好是迎面,骤然便被飞驰的汽车吓的四散惊逃,王佩珑已经半直起了腰,那握枪的手早就使了全身的力,几乎要把车夫的头顶到旁边的车窗上,这时再往后一看,人群分而重聚,集合在一起,对着她这辆车的方向纷纷指责,倒是恰好拦住了后面的人,眼看着就是五十米、一百米....... 刚把距离拉到一百米开外,人群显见是乱了,比刚才更乱,为首几个刚指责两句,就见当中猝不及防一道人影飞了出去,是丑鬼他们开车太猛,把站着的一名中年汉子撞飞,撞死了。 王佩珑凝视着后方,很快收回目光,心里毫无愧疚,只是觉得撞死个人的时间,应该够用了,够她把他甩开了。 她并非冷血无情,只是习惯实际,不讲良心。 终于,人群因为尸体而自发聚集拥挤,大晚上堵的不可开交,不论车里做的是不是万老板手底下的二老板,人命官司一向是很烦人的,接下来大约是要通报巡捕房才能过来了事了。 王佩珑知道她是真的逃了,逃得不算成功,因为甩开人只是第一步,她还有后面的二步三步,直到这几步都做完了,才能算数。 当车稳稳停在路口,她并不放松,只是积压在胸口的一口大气憋不住了,从她的七窍缓缓出来。 联想到她这是在万显山的手中逃了第二次,有一就有二,可是事不过三,万显山可以容许她第一次的逃窜,那么第二次呢?他好起来是真好,恶起来千万个她也望尘莫及,良心这种东西并不存在于姓万的脑回路和身体里,可能他经过这第二次,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把她的腿砍下来吧...... 王佩珑这么一想,就把自己吓得浑身哆嗦,做的时候是一鼓作气,可事后经不住细想,细想起来还是哆嗦。 把刚才憋出的一口粗气又吞了回去,她感觉这一趟出逃,别人还没怎么样,她是真的要虚脱了。 手枪依旧抵着人脑袋,好像随时都预备着要给人开瓢,车夫自打松了方向盘就开始筛糠,抖的全身乱颤,王佩珑人其实还不赖,就算脾气再坏,心再毒,倒是真没想过弄死他。 四周无人,正是夜奔的好时机。 她把之前的头面和戒指全部套到胳膊上了,银镯子玉镯子一个手腕套三个,只是没有正经的夜行衣裳,她不能穿的光鲜亮丽,大晚上的容易被误认为站街的流萤,于是此刻对着汽车夫,她不开枪,也不松手,更是时刻保持警惕,口中又斩钉截铁,蹦出一个字: “脱!” 第七十九章 抛弃 洪双喜来的够快,但也够迟。 等他驱车追到时,汽车夫浑身就剩了一条大裤衩,并且已经被捅了两刀。 刀口很小,捅的干脆,力道也大,可惜就是不致命。 汽车夫被捅,再偏一点可能就是致命伤,不过没事也行,甚至还可以反过来恭喜恭喜他,熬过两个章节终于有了姓名。 洪双喜上前检查了一下,发现刀口捅在肩膀和腹部,两处的血都流的凶狠,然而车夫小李冻的两眼发青,胸口却还是一拱一拱,可见热气喘的很足,一定死不了。 他心中急切,态度却摆的仁慈,确认再三,知道小李铁定的不会死了,便低头掐住他的脖子,面无表情,兼之凶神恶煞,低低地问:“知不知道她跑去哪里?” 小李缓缓吐出一口热气,人是不死,语气却像垂死挣扎:“我....我、我是真的不知道啊......” 伤口处有红色的液体泊泊流出,他的脖子被捏的死紧,几乎都要喘不过气来,小李太委屈了,开车被人威胁,脱衣服还被人捅,他气得面红耳赤,又是垂死挣扎地张口:“她....她手里有枪.....她把枪顶到我头上,我只是个开车的.....洪、洪哥、她手里有抢啊.....!” 洪双喜听的怒从心头起,兜头就是一巴掌,差点没给小李的脑袋扇飞了,错着牙道:“他妈的她枪里没子弹!!” 小李的脑袋被打向右边,打成了九十度。 这回他终于没再委屈,直接被扇晕了过去。 小李晕过去先不提,王佩珑抱着抢来的西装和裤子,却是在黄包车上坐的很安稳。 师傅得了她五块大洋的许诺,撒开脚丫子跑的分外得劲,大冬天就跑的呼哧呼哧,满头的汗。 半晌,他小跑进弄堂,停在一家平板矮脚房前,刚停心里就是一惊,没想到坐车的小姐穿金戴银,身上飘着昂贵香水的香气,住的地方居然这么破陋,穷的直冒酸气。 王佩珑身上并没现钱,无法给出许诺的五块大洋,不过气定神闲,毫不惊慌,顺手就从手上撸下一只金戒指塞过去,好声好气道:“师傅,麻烦你稍微等我一下,我进房子里跟里面的人说两句话就好。” 拉车师傅是个厚道人,接了金戒指乐得都要升天了,哪里会介意等她一下。 王佩珑的确是让他稍微等了一下,光是敲门就敲了很久,敲到她想骂人。 苏佩浮个死废物,这才晚上几点,他一定是抽了大烟浑身松懈,公然地在他这个破窝里躺尸了! 她从敲改为拍,又从拍改成了踹,之后眼见这两样都不管用,便考虑要不要直接开始骂街,最好是边踹边骂,师兄这个小白脸子最不经骂,一骂就急眼,然而骨子里胆小怕事,动起手脚也不怕,他打不过她。 王佩珑逃跑的时候浑身紧张,现在身上带着大笔的金银也还是紧张,她需要一个地方来伪装自己,她的头发够短了,然而没有男士惯用的发蜡和发油,所以她要借师兄的,来给自己梳出一个不亚于凤年的三七分,除此之外,她还要嘱咐好多事情,师兄的脑子不行,所以她在过来的路上脑筋一直在转,已经想好了怎么用最狠厉的眼神来吓唬他,顺便用精简的措辞来告诉他,说少了不行,怕他不用心记,说多了也不行,怕他记不住。 就在她运足中气,就要从师兄的祖宗十八代开始开闸之际,苏佩浮披着一件小破袄,嘴里打着哈欠,开门来了。 一开门,他的反应就成了连锁反应——哈欠打到一半,看见佩珑了,牙齿和舌头打架,把舌头咬了;咬了舌头,捂着嘴想说话,又忘记手里还捏着门阀,一松手阀子掉了,砸到脚上;他手脚并用,金鸡独立似地原地直蹦,纵是王佩珑这样脾气恶劣的人,也被他逗乐了。 笑归笑,不耽误正事,王佩珑一把挥掉他捂嘴的手,压低了调门道:“你睡醒了没,睡醒了就给我站好,给我点个头!” 苏佩浮塌着舌头,眨眨眼睛,又点了点头。 王佩珑朝后看了眼,师傅还捧着金戒指傻乐,于是放了心,侧身一挤就飞一样地飞进师兄的房间里去,苏佩浮方才还沉浸在见佩珑如见鬼的震惊里,愣了下才想起来要跟在佩珑后面,结果走进房里更傻,他那个师妹真不拿自个当外人,三两下就脱了外头的大衣,解开脖子上那圈狐狸毛,原来里头另有乾坤——她里头光镯子就戴了六只,戒指单手套十个,腰上绑了一根长长的珍珠项链,想必是脖子太沉不够挂了,系在腰上也是好的。 苏佩浮对着佩珑这一身金光灿灿,简直都要流口水了。 乖乖,就她这一身,得值多少钱啊! 王佩珑边换衣裳边跟师兄一件件嘱咐,嘱咐的有条有理,他不记都不行。 “我新换的小洋楼你去过,钥匙放在梳妆盒的绒布底下,你明天上午之前往那里打个电话,听到接的人是小玉,那你就去,她会把我那个皮包给你,里头还有三千块的现钞,另外还有一些期货债券我还没出手的,这些都留给你了。”她解开腰上的珍珠链子,刚想换上车夫小李的衬衫和外套,结果抱着还没发现,一静下来就闻到上头有股汗渍汗酸味,不太好闻。 王佩珑叹了口气,心说早知道这衣裳不能穿,她就不去捅他了。 她那会儿太赶时间,汽车夫单单薄薄的瘦长身量,真不是什么难对付的货色,稍微吓吓就给她吓蒙了,一蒙做事就总要慢半拍,她一时气不过才亮了刀子,这下可好,衣服没穿上,还让人家白白地着了凉,真是怪不好意思的。 她看见苏佩浮的床上正好摊着一件,顺手就拿来往身上套,苏佩浮是唱戏的,天生就不是虎背熊腰的架子,唯独手长脚长,这个不要紧,袖管和裤管一并往上折个几下就好了。 “钥匙我交给你了,我那些个首饰你记得留一两样出来,这些天我在外头笼络了一个小子,没他给我通风报信,我还真是逃不出来。”王佩珑拿一根皮带,直接拉到最后一个孔眼里,才勉强把裤子拴住:“大后天你在北站口等我,我先去外头避一避。” 有道是财不露白,可师兄不是外人,是以她说的毫无保留,听着很简单,只是要乘火车跑路而已,可这话在苏佩浮听来那真是大有深意,好像师妹这一走就是大江东去不复回的光景,都有点像在交代后事了。 苏佩浮目瞪口呆地看佩珑从水灵灵的师妹变成了白嫩嫩的师弟,下巴拉的太长都忘了合上,结巴着问:“你....你又要走啦?” “是啊,这回是真要走啦!”王佩珑双手并用,给自己弄出个三七分的同时也不忘咧他一眼:“不过你放心,过不了多久我还会回来的,再不济也就是一年两年吧!有凤年陪着我呢,我就当是给自己放个假,和凤年好好过日子去~!” 苏佩浮呆呆的,粗看简直呆到不行:“你要跟三少爷走.....你不管我啦?” 王佩珑一摇头,因为赶时间,所以有点敷衍:“谁说我不管你,我这不是给你留了钱吗,你省着点花,戚老八再扣你月钱你就忍忍吧,那个什么破徽班子,唱大鼓的能跟咱们比么,你抽大烟就抽吧,不过记得换处房子,这里真是太偏了,热水管子都不装一个,又穷又偏,大半夜的,我差点就看岔了门.......” 苏佩浮还是很呆,估计是受的刺激太大了,只能徒劳的抓住她话里的重点:“佩珑,你一下嘱咐我那么多,我记性不好,我真的会记不住的,你能不能留下来,你讲的仔细点,我用心记,要不、要不你把我带走也行.......欸佩珑,要不我就跟你们一起走吧!” 王佩珑被他的话吓得一惊:“跟我走干嘛,你太平日子过腻了,想换换口味啊?” 苏佩浮被质疑了,质疑的有理,但他不气馁,还是死乞白赖地求她:“真的,佩珑,我不开玩笑,不用你给我留那么多钱,我可以跟你一起走,你跟三少爷两个人过日子,我住你们隔壁,你隔三差五来串个门,给我口饭吃就行........” 王佩珑不耐烦了,越听越被苏佩浮的脑回路给气到,回身‘啪’地就朝他后脑勺打了一下:“啰里啰嗦吵什么吵!我让你理好我的那些现金和首饰,两天后我在北站等你,你来我也走,你不来我也走,大男人活的坦荡一点,现在作出个怨妇样子给谁看!” “.........” 苏佩浮不怕质疑,就怕被打,佩珑的不耐烦和敷衍都在情理之中,可惜她不想听他继续剖白,直接就给了他一巴掌,这巴掌给的好,一下就把他所有的真心话都打回去了。 苏佩浮很伤心,他知道自己这是要被抛弃,师妹管了他那么久,说好的两个人不分开的,她现在也不管他了。 平时多么爱钱的一个人,此刻滚滚财富从天而降,凭空掉下来那么多的大饼,佩珑怕她跑路了自己没得开销,大方地把自己藏了那么久的钥匙都交给他,可苏佩浮很伤心,他的情绪就只剩了伤心,一点都不高兴,怎么都是不高兴。 师妹一走,他心上就像破了个窟窿,窟窿那么大,再多的钱都堵不上,她就要和她的宝贝少爷双宿双飞了。 苏佩浮目送着她,佩珑的自由近在眼前,所以她欢腾的像只出了笼子的喜鹊,来去都是飞一样,飞一样地就要远去。 他默默地看,默默地想,思维和情绪都很单调,统一的都是哀而不伤,悲而不凉; 佩珑那么高兴,可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被抛弃了,他就是不高兴。 第八十章 戒环 王佩珑重新坐上黄包车,来时很兴奋,去时很头痛,她想师兄这辈子算是没救了,看来大烟真的能叫人抽坏脑子,师兄的脑子她不理解,也不用去理解了,给他钱让他一边儿呆着去吧! 拉车师傅是个见多识广的,不多嘴问她为什么进去出来两个模样,兴许就是哪家的姨太太带着钱跑了,要不就是仙人跳穿帮了急着跳墙逃的,这种事多了去了,都不新鲜了。 王佩珑没住大酒店,找了家不起眼的小旅馆,凤年说这个地段很好,白天晚上一样的人少,而且胜在干净,早晚伙计会主动帮忙提来热水,并且房间里没虫。 她没敢真睡,拿了已经变温的热水仔细擦洗了面目和头发,做的非常仔细,房间里就她一个人,不用担心万显山会用钝刀子来磨她,也不用害怕丑鬼对她的另有所图,她享受这份安全,哪怕计划才实行到一半,她能享受一刻是一刻,能安全一刻就是好的。 艳妆和残妆褪去了,她看起来干干净净的,清冷且清丽,可惜人瘦的有点过头,原本苹果似的两颊都瘪了下去,只剩两只大眼睛大的出奇,像个过于早熟的孩子,苍白漂亮,然而再也没有单纯,她自己也知道,她没那么‘纯’了。 王佩珑拿冷水泼了泼脸,冷的她一激灵,再抬头看镜子,她觉得不必再去费心修饰,这样就可以了。 是的,这样就可以了,素面朝天,雪肤黑发,原原本本的一个她,明天凤年说不准就会来看她,她宁愿这样,也不要他看见一个憔悴的,艳俗的她。 王佩珑想起凤年,就有种莫名的勇气和希望,就打心眼里愿意弃恶从善,她决定这一次得认真一点了,凤年跟她怎么说也是一对落了水的鸳鸯,大风大浪都淌过来了,等在北平安顿下来以后,她就去托人找找,看能不能把凤年的小外甥给找回来,哪怕不是一家三口,起码看着也是一家三口——一对小夫妻住在一起,家里没个孩子怎么行呢? 小夫妻,妻子年轻,夫也年轻,年轻的一看就是刚度蜜月回来的,第一眼谁都瞧不出来是不是门不当户不对,只不过眼下时机不好,吃老本啃老本,到时候指不定还要在北平搭个线唱那么一两场,她不是养她一个,她还要养凤年呢。 王佩珑逐渐把来时的紧张给放下了,背靠在潮湿的褥子上畅想未来,未来里有她,有她亲自挑选的凤年,或许之后还会来一个半大的孩子,凤年的小外甥应该是比她那个傻小子男仆可爱的,毕竟基因摆在那里,和凤年沾着关系的,她不喜欢都难。 一口气干瞪眼瞪到天明,她到底是没把凤年给盼来。 有人在门口对了暗号,敲门也两下两下地敲,王佩珑提心吊胆地拉开一条缝,发现外面站了个年纪比她还小一点的姑娘,看打扮是下人打扮,看发式也是下人的发式,城里人有长头发的都烫卷,只有大姑娘才编小辫。 王佩珑狐疑地又把门缝拉开了一点,上下打量:“是.....你?” 大姑娘点点头,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对折的纸片:“先生叫我带出来给你的,你赶紧看一下,看明白了就在上面签个字,我回头还要带给他的。” 签个字是没问题,可她讲话的这副样子,王佩珑是一点都不喜欢。 沉着脸把纸片还回去,她忍住了拿话敲打对方的心思,凤年那么谨慎,她也要谨慎,总不见得他在卢朝宗那里成天到晚地看人家脸色,做小扶低的日子真是够苦的,凤年又不傻,他也晓得看对时机,去笼络周围的一些人来帮他的。 再说了,小丫头片子而已,顶多见了刺眼,然而不足为惧。 王佩珑再次和凤年确认了时间,两天后的上午,他要替卢朝宗出面,运送一车皮的供给,车皮那么大呢,带上一个她也不是问题,凤年要带她一起去北平。 她在这间小旅店里闷了两天,饭菜让伙计送,水管不出热水,她也不埋怨,冷水劈头盖脸地往身上一泼,再拿毛巾一擦,她这就算洗过澡了。 王佩珑在两天后出了旅店的门,冷水澡洗了两天,脸色白中透青,头发也兵分两路梳的齐整——单从外貌上看,确实是个清秀的年轻男子,只是眼窝深邃,可能是熬夜熬成精了,有点肾虚。 提前叫旅店伙计给她安排了车,这才早晨八点,她通宵了一晚上没睡,就为了能准时出发赶往火车站,手里捧着一个小包裹,她从万显山身边带出来的金银和首饰都在里面了,就那么点,就那么轻,没什么多余的了。 车子路过一家店铺,她眼角一晃,便急忙喊停,冲进去买了件东西才上了车。 想到跟凤年这么一走,兴许不出一年半载地还回不来,王佩珑心里说不伤感是骗人的,所以她才要买些东西,用以纪念。 车站大清早人还不少,王佩珑站了有十来分钟,两只大眼睛四面张望,哪个角落都没漏掉,最后望到不能再望了,她便低下头,对自己断言,她那个倒霉师兄估计是不会来了。 其实也未必是苏佩浮想独吞自己的那些体己,可能就是他心里害怕,所以不敢来。 从人性的角度上来讲,她是可以理解的。 可就从情绪上来讲,她还是好生气! 王佩珑深吸了一口冷风,强压下心底的怒气,决定换个目标,换个人等。 凤年和师兄果然是不一样的。 她几乎是刚一开始等,凤年随即就出现了。 他们周围,是一群赶路的过客,全部都是过客,人海川流,来往不止,你的手覆上我的手,两个人十指紧扣了,这个动作即是所有,其实后面还有好多的话,可因为心有灵犀,那些话也就不必再说了。 陈凤年抓紧了手,王佩珑也同样,一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两个人统一的都觉得对方瘦了,怎么瘦成了这样,都不如原先好看了。 半天功夫,还是陈凤年先说了话,勾起唇角时,依旧如水一般地温柔:“票子是两张,九点准时出发。”他对了对手上的腕表,对佩珑说道:“现在是八点三刻,我们就在月台上等着,一放检我们就走。” 王佩珑习惯了凡事她来做决断,但如今听凤年说话的方式都变了,有条不紊,实在是成熟不少,内心便也很欢喜,几乎是他说什么她应什么,没主见也不要紧,她一直都很想做个没有主见的人,头顶一片青天,还有人肯为她遮风挡雨的,这样的日子想想就不要太美好。 她拉着凤年看不够似的看,不住地说:“瘦了,真是瘦了,卢公馆是不是伙食不好,你看你,下巴都尖了。” 她看他,他也看她,陈凤年不动声色地同佩珑保持隔了半步的距离,紧张的同时也说着:“你也是,刚才我都没有认出来。”他虚虚地朝她脑后抓了一把,抓空了,波浪似的长发不利于乔装出行,他明白这点,但还是可惜:“那么好的头发,再想留长可不容易了。” 凤年对她的改变感到可惜,王佩珑却不,她满心都是到了北平之后的新生活,那些美好的前景在她心里站的比重愈发的大,导致原本的惊慌都成了点缀,她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一项壮举,大可以自己编一出戏码:一个戏子摆脱了恶人,又了抛弃所有,只为了跟她喜欢的少爷私奔。 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私奔,只能是郎有情妾有意,这才肯奔。 所以私奔,夜奔,随便奔吧,要问到底想奔去哪里?哪里都行,身边有他就好。 忽然,有妇人一手牵着一个孩子往前赶,不小心撞到她,王佩珑当即发怒,压抑不了的怒气,于是当即转过身狠狠朝妇人低声骂了一句,人家是无心之举,可她却是存心要咒人去死,措辞也是相当的不文明。 陈凤年呆住了,而后眯起眼睛,像看陌生人一样地看着面目狰狞的她,心里则想:这是佩珑?她是我知道的佩珑吗? 王佩珑咒骂了不长眼的夫人,回过来对着他还是乐呵呵地,像是一人分饰两角,一面好一面坏,两边从来不冲突,她自己也意识不到这个问题。 凤年的紧张丝毫感染不到她,她到这时都不忘给他敲边鼓,埋汰别人:“那个卢朝宗一贯都是狗眼看人低的,你以后在他身边做事,只要敷衍敷衍他就行,他本人是一点本事都没有的,全靠他那个做督军的老爹呢。”说到一半,忽然想起什么,左手右手一齐去掏口袋,最后掏出来了,献宝似地攥在拳头里,让他猜。 王佩珑决心要给凤年留个纪念,北平不比上海,上海她熟,北平可就不知道了,她得防止凤年被别的女人拐了跑,他有多好哄她是知道的,这是她的胜利成果,更不允许别人捡漏。 陈凤年苦笑一声,包住她的左手,顺势让掌心摊开。 她手里躺着一枚银色的小戒子。 “给你买的!” 王佩珑笑道:“快戴上试试。” 陈凤年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套上。 食指,太小;中指,太大。 最后换了无名指,却是不大不小,正好。 陈凤年审视着无名指上那枚小戒,买的太急了,款式都没挑。 就那么一个素圈,最简单也最沉重。 佩珑,她果然是很爱他的。 可她还是想控制他。 在那双杏眼的注视下,陈凤年深知他不能不感动。 别过脸,他不想让佩珑瞧出他的犹豫,眼神在那枚小戒上飘忽不定,笑的很勉强:“尺寸很合适。” 王佩珑见他肯乖乖带上,便俏皮地冲他眨眨眼睛,钱与生计暂时和她无关了,满心都是去往北平的欣喜。 跟着站了又站,眼看月台上的人流越来越多,她忍不住就问:“我们还要等多久啊,火车是不是要来了?” 陈凤年点点头:“是啊........”该来的终归是要来的。 王佩珑于是跟在凤年身边,看那枚戒指套在他无名指上,心里美,眼上就瞎,就分辨不出凤年这话说的真假。 一枚戒指,她把凤年骗了,把自己也骗了。 第八十一章 飞鸟各投林 火车呜呜地喷着浓烟,拖家带口的冲在最前面,大包小包地往上拎,王佩珑和陈凤年两个身上轻便,所以反倒不急,宁愿夹在人群当中随大流,不想挤到前面被人踩鞋子。 大流随着随着,月台外传来响动,似乎是有外来的人群急着朝里面进。 王佩珑回头一看,脸色突变,顿时一股寒气直冲天灵盖,忙拉住凤年,声音打着颤地,说道:“不好、是万显山的人!” 她仗着身上做了伪装,还勉强能镇定下来,只是磨着牙,狠狠地骂苏佩浮,骂她那个师兄。 “这个大烟鬼,他居然真的会为了那点子钱来害我,这么多年啊,我这么多年真是白对他好了,他妈的,这人压根就没长良心..........” 王佩珑这样想着,便回头想再看一眼,想看看苏佩浮是不是跟她想的一样恬不知耻,是不是他也来了。 刚动了一下就被凤年喝住:“不要朝后面看!” 王佩珑被他这么一喝,脖子吓得一缩,头上的小呢帽越发盖住了整张脸,她藏在凤年的身后,同时也把自己隐在了人群之中。 偏偏里外一通乱挤,外面的打手逼近,里面的人忙着赶上火车,有人使足了力道朝她背后一推,连她带凤年都摔了一个趔趄,王佩珑摔得结结实实,脚骨崴了一记狠的,疼的当即便叫出了声,陈凤年想拉起她,拉起来又见她站不住脚,走路跑动都是问题,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半边架在自己身上,他一人带两人,一咬牙,伸手推开拦在前方的大汉,卯足了劲往前冲。 已经来不及了,站台开始骚动,那些人已经发现了他们。 王佩珑吓得神魂都要出窍,凤年揽着她,她的视线一半有凤年,另外一半则能看到后方,后方不多远,正是大前夜里被她甩脱的老熟人,他是万显山家养的狗,他不来这出戏就唱不下去了。 她感觉凤年也是真急了,飞速地向前跑。 可惜跑到站台口,他停住了。 前有狼后有虎,洪双喜站在正前方,看这对亡命鸳鸯的眼神是十足的冷漠,细看都有些悲天悯人的含义在里头。 他是在想,想这对鸳鸯要跑怎么不多跑跑,短短两天他们怎么跑,北站去北平的车次统共就三趟,苏佩浮跑来告密,一说他就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就直接赶到现场抓人,果然一抓一个准,小鸳鸯不是感情好么?不是一门心思要比翼双飞么?现在他来了,拦在他们跟前,这场一厢情愿的逃亡也就到此为止了,看他们还怎么飞。 洪双喜示意手下的人先别着急,只用眼睛去追她的痕迹,小呢帽还是挡不住她的脸,她看上去精神了一点,跑的太急,脸颊红了两边,不过腮红退了下去,她那脸色依旧不好看,惨白惨白,白的瘆人。 可能是失望近乎绝望,最后通通盖过了希望,混合在一起,就是她此刻的表情。 洪双喜略带欣慰地感受着别人的恐慌,才过去短短两天,两天又不是两年,他竟然还怪想她的。 “........” 三人对视,王佩珑首先察觉到他的目光,知道今天对方是早有防备,只等他们一出现就来捉人,于是也不用凤年再架着她,自己站定站好了,就跟他道:“对不起啊....这次全是因为我,咱们可能走不了了。” 陈凤年摇摇头,语气是很沉重,却也看不出是不是真的死心:“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他们就差一步,只差那么一步,就跨进了车厢。 但事情,往往就是‘差了一步’。 隔着不远的距离,洪双喜突然冲她笑了下。 他在提醒她,当初他们之间做过一笔交易,她向他保证过什么,许诺过什么,今天终于到了兑现的时候,就是不知她还记不记得。 ......王佩珑不记得、她早忘了!!! 眼看一男一女还是贴在一起没有分开,洪双喜决定在火上再添一把柴,故意高声道:“三少爷,别来无恙啊。” 陈凤年根本笑不出来,不过表现上的确是比以前大有长进目,不再是那个上门逼债还要躲到佩珑身后的小男人,对方要看他笑话,他就偏要做出个样子,于是就说:“青天白日,洪先生就等不及想动手了?” “动手?” 洪双喜摇摇头,表示自己没那个意思:“三少爷这次是玩笑了。” 他慢慢走近,身后的人也不闲,将他们二人形成一个半弧形的包围圈。 逼到一定距离,洪双喜叫身边的人都停住,只身走到三少爷身前,同他面对面:“大家出来混的,都是身不由己,像我,我也不是非要和你作对。” 拿手一指藏在他身边的女人,洪双喜笑的堪称欢欣雀跃,又压了压声调:“卢大公子肯保你安全上车,三少爷怎么还想拖家带口呢?你看看怀里搂的是什么货色,能睡觉的女人多了,何必为了这么个女人放弃大好前程,她的手腕三少爷想必是没见过的,我随便说一两件出来,估计三少爷听了都不敢信。”关于女人,他一向是点到为止,接着又从实际出发,大大方方地施行劝诱:“我们老板那里做事不留余地,我倒是觉得可惜,三少爷一表人才,去北平混个机关,日后东山再起做什么不行,何必非要吊死在一棵树上?我话就说到这里,三少爷是聪明人,到底是走是留,你好好想一想,我不着急。” 这话他倒没故意避着谁,就是说给陈凤年和王佩珑听的。 陈凤年一时语塞,脑筋飞转。而王佩珑做了那么多亏心事,心里本就有鬼,一听更是气得暴跳,要是万显山的那把袖珍枪还在身上就好了,她就算开不死他也要拿刀捅死他,挑拨离间、偷换概念,这些招数都是跟谁学的,这还是她认识的丑鬼吗!? 她不能不跳,不能不气,因为丑鬼说的都是真的,但凡长了脑子的人都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她虽然对凤年有信心,但那份信心......说白了也就是安慰自己,她知道一点都不可信。 洪双喜见挑拨的很合时机,这下更是一点不急,干脆退到一边让这对小鸳鸯好好地想,反正留给他们的时间也不多了。 凤年不作声,丑鬼看热闹,火车就要开了,王佩珑心里发慌,一颗心沉沉地笔直往下坠,她想要不就算了吧,你不用带上我了,你也不用这样跟他耗着,我留下,换你走,你走的远远的,东山再起了记得再来接我,我同意了、我让步了,我让步了还不行吗?! 她下定决心了,刚要这样开口,凤年却突然转身抱紧了她,抱的她几乎要透不过气。 “佩珑,你送我的戒指,很漂亮。” 王佩珑的眼前是凤年的衬衫,是他的领带,她被固定着,一味只想摇头,她不要听凤年说这样的话。 火车的鸣笛越来越响,嘈杂的无法入耳。 一颗心跳的近乎迸裂,嘈杂中,凤年一字一句的,声音是苦涩,可看眼睛,很难说没有恨意。 他死死地抱紧了她,字句清晰地,跟她说: “佩珑,对不起。” 然后,他一把推开她,将她推得一个踉跄,自己趁着所有人尚未反应,只身跳上了火车。 洪双喜猜都不用猜,早就料到他会这样,意思意思地叫底下几个人去追,结果当然是没有追到,不过陈凤年跑的太快,慌忙之中从身上掉了样东西,他来不及去捡,或者说,不捡了,随它去吧。 王佩珑跪倒在地,那枚戒指孤孤零零,戴在无名指上那么合适的,凤年说不要就不要了。 还有她,也是说不要就不要了。 她愣愣地,看火车缓缓驶出站口,想追却又无力,她那些话都还没有说,凤年就认定她挡了他的路,他就不要她了。 那么以前说过的话呢?他们相好一场,说好下半辈子都要好在一起的,难道他都忘记了? 王佩珑伸手把掉在地上的戒指拿起来,长长久久地看,看多了,她一时间打了个激灵,发现自己好像顿悟了。 她这副样子,围观的人虽然不至于感同身受,但是原先看笑话的心也淡了,也不看了。 洪双喜怜悯她受了刺激,保不齐接下来就要抽风晕过去,就叹口气,没叫身边的人动手,而是上前,打算先把她搀起来,搀起来再瞧瞧她的反应,老板那里还有一道关没过,他要亲自押她回去,路上他可以教一教她,这一回该怎么跟万显山示弱,她该怎么求生。 月台上的人群已经散去,他作势要去扶她,谁想他还没动,地上的人却疯了一样地向前跑,得了失心疯的疯女人大约就是这个样子,洪双喜心想她心死了身体倒是不死,还是惦记着要追火车,不过顶多就追个二十步吧,看她瘦成那个样子,怎么跑都跑不快了。 超过二十步,他发现不对,这女人不是要追火车,她是要跑到轨道当中,她想作死! 他大步上前,抄起她就往回拖,王佩珑已经挣脱了外套,帽子都掉了,梳好的短发也摇得四散,口中念咒一样地絮絮叨叨,洪双喜以为她是在哭嚎,特意低头去听个仔细,才发现她念来念去就一句话: ——“原来他根本就没想过带我走”。 王佩珑这么告诉自己,一遍又一遍,她觉得心里有一块地方,那里已经坏掉了。 ——“凤年他骗我.....他骗我......” ——“他说要带我走,都是骗我的。” 假的,通通都是假的。 手背上有水滴砸落,洪双喜轻轻地将那滴泪水拭去,心想:她哭了。 那泪珠坠的汹涌,却又无声,王佩珑被眼泪弄糊了视线,她无法忍受自己的失败,她为凤年制定的下半辈子,还有她为自己制定的人生,这两样她都是失败,这样的现实打击到她了,这一次是板上钉钉,她没法去责怪别人,也不能尽数责怪自己。 太过绝望,便只能哭。 哭的喘不上气了,她就感觉喉咙一热,有什么腥甜的液体顺着嘴角往下淌。 王佩珑无意识地抹了抹嘴巴,发现是血。 ......很好,第一次遭到打击,她只是尖叫;没想到第二次打击来的更大,可是她没那个心气,她已经叫不出来了。 那么好,那么她就只能吐血,因为她此刻受了刺激,已是气血攻心。 洪双喜被她的动静给唬住,伸手要替她去擦,擦的手忙脚乱,擦得她像个鬼,大白天就涕泪交加,心口流血。 望着手上猩红的液体,他有些奇怪,又想:这就撑不住了?小白脸不要她,她就这样绝望,绝望到吐血了? 他不觉得恶心,照样双手并用,用手帕,用袖口给她擦,擦到干净。 伴随着女人的呜咽,以及远方传来的鸣笛,洪双喜似有所感,抬头望天。 此时正是上午九点,朝阳映目,天气不阴也不晴。 该走的走,该留的留,时代的齿轮不留痕迹,该继续的还得继续。 ——原来这只是他们的平凡岁月里,一个最寻常不过的日子。 仅此而已。 第八十二章 小人精 上海到了夏天,不是热的吓死人,是人都要被毒死,这太阳太毒了,一刻钟能晒脱一层皮,三刻钟就晒成一条人干。 尤其是中午,中午没人出去,拉黄包车的都跑去歇脚了,出去拉十单生意才一块大洋,有钱老爷拖着大屁股往上面一坐,打了伞还嫌热,还嫌他们跑得不快,底层人的生活真是糟心。 也不是没有人,街上还是有人的,比如家无所依的乞丐之流,比如屁大点的野小子,身边围围哄哄聚了一堆相同年龄的同伴,个个眼冒红光,皮肤和爪子全都乌漆嘛黑,跟讨饭的乞丐真是同道中人,脏的一个样。 皮肤黝黑,乃是太阳的罪; 眼冒红光,乃是口腹之罪。 人活着就要吃饭,肚子一饿屎都要吃,嗟来之食咽下去尚且要点脸,这群小子脸都不要,往乞丐碗里掏食吃,实实在在地不是个东西。 真是比挤在贫民窟的红头阿三都贱,阿三好吃懒做,家里至少还养了四五个老婆,一养崽子养一窝,一不顺心就打,打完第二天还来酒店看大门,拿了小费还追在屁股后面拎箱子讨钱,狗比倒灶不三不四,实在不成样子。 乞丐游手好闲,赖唧唧地活着,人生最大的理想不过就是赖到死,像这种老赖的人,其实一天能讨的饭食非常有限,不够这群小子打一顿牙祭,何况个个十三四,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不吃怎么行? 三两个分散了,全都蹲在地上,穿的破布堆破布,都不知道是哪出逃荒过来的贱种,这些贱种堆成一窝,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下贱的命。 几个人围成一圈,小子一号抠抠屁股上的疤瘌,拿手肘去捅小子二号,说自己已经饿了两天了,光是揍叫花子拿人家的饭来吃也不是办法,接下来该怎么办。 小子二号给了他脑袋一下,拍西瓜都要拍碎的手劲,说就你饿,大家伙就不饿是吧,这不是大哥还没说话吗,狗养的蠢货,一边呆着去! 打完小子一号,小子二号也是犯愁,愁到后面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拿眼睛去瞟他们那位大哥,一个人悄悄嘀咕,说再不吃东西就活不了了,大夏天的翻垃圾都翻不出好货,菜也是馊的,接下来该怎么办啊。 大哥不说话,两只眼睛熬得比谁都红,这几天有几个小子已经陆续被他捏断了脖子,原因是他们竟敢抢大哥的粮食,活该不得好死。 大哥一点都不大,岁数也就是十五左右,可是心有见地,下手也是狠出境界,逼得剩下的一号和二号不得不服他。 在这俩愣头青期待的视线中,他们的大哥说话了。 “一会儿找一户人家,直接抢。” 关于抢哪户人家,大哥也不傻,太穷不行,翻箱倒柜都翻不出几粒米花;太富也不行,富人心眼窄,偷一口饭就要叫人来收拾他们,说不定一气被打惨了,以后想吃都没得吃。 他妈的,这天太热了,热的都不想动。 等下午吧,等天不热了,他们就去抢。 预计要被抢的那一户,从外观上看的确是大户人家,石库门建筑,然而周围两边都已经打通了,只有当中一扇最大的门,看得出是三家并一家的大院子,少说也是个经商的大家族。 为什么选中这一户,理由也是很充分的:这处大院的主人分明是穷了,富贵只是假象,假的就只剩了一扇门妆点。 赌无止境,穷的叮当响,男主人被讨债的债主打成了一滩烂肉,由于天气原因,打手并不愿为了一滩烂肉再使出一身臭汗,于是姑且欠着,明天再打。 挨打的时候没人管,债主一走倒是来了人。 一个很小的小人。 这家的闺女大概是脑子有点毛病,亲爹被打成那样她也不叫,手里捏了一只小桃,毛茸茸的桃子,一口都还没咬。 小丫头片子最好搞定,这群小子一看就冲了上去,想抓住小的威胁大的,好歹先讹人家给出一顿口粮。 冲过去了,团团围住,一群野小子定睛一看,发现这丫头不是傻,是在看笑话。 瞧那胖手,那小脚丫,从哪看都是滚圆喜气的肉。 她手上捧着桃子,底下却拿自己的脚丫去踩她爹的头,踩她爹的手。 踩的很专心,很用劲——这么小的年纪,就知道报复,知道撒气了。 小子们围着这么一个小娃娃,肚中饥饿也不忘思考,感觉上海这地方真是怪,小屁孩都能长成妖怪。 小丫头很乖,半点不去瞧身边这群面目狰狞的野生杂种,她只是玩桃子,毛毛的扎手,就是不咬一口。 白嫩的脸蛋,漂亮的眉眼,天青色的小裤褂,头发还有点微微地卷,可能是自然卷,天生的。 这么小就晓得怎么穿才好看,比年画上的娃娃都好看。 野小子手欠,抢饭吃的初衷都忘了,难得遇到这么个活宝贝,就想把她揪起来玩玩弄弄,小丫头别看浑身都是肉,轻飘飘的一提就提溜起来,两只大眼睛眨巴眨巴,五官是出奇地漂亮。 “大哥,要不我们把她绑起来,先带回去玩几天?”小子一号提议着,又拿自己的脏手去蹭刮娃娃的嫩脸,嫩的他一刮就是一道脏脏的红印。 “嘿,他娘的奇了怪了,这家的家大人都死绝了是不是。”二号站门口朝里望了一眼,说:“一个爹被揍趴下,就放一个孩子看家,这院子看着像是没人了,咱们要不现在就摸进去吧?” 他这通狗屁放完,大哥没说话,倒是怀里的娃娃说话了。 “人还活着,没死呢。”她还是捧着桃子,小小的嘴唇像两片嫩花瓣,和桃子皮一样,粉色的。 “姆妈被爸爸打伤了,叫人招了车送她去医院看毛病,还有张妈,张妈出去买菜了。” 小人掰着小指头数数,说家里一共还住了多少下人,米缸里还有多少米,他们家已经连着半个月没有买新米了,讨债的叔叔们把院子里值钱的东西都搬光了,导致她今天想吃水果,张妈几乎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才找出最后一只大桃子。 喏,就是她手里这只。 一句两句,小娃娃跟讲故事一样的,不知不觉就把面前几个破衣烂衫的臭小子给糊弄住了。 当然童言童语,她说的再清晰流畅也没用,听起来就不怎么真实,这娃娃从脸蛋到体积都生的太小,叫人实在不敢相信这么小的年纪就已经修炼地成了精——何况她又那么可爱。 “还有,把我放下去吧。” 小娃娃吮着手指头,一派天真地说:“你们在我家门口站的已经够久啦,这里一到下午就很热闹的,再呆下去,爸爸就要醒了,弄堂口卖葱油饼的周阿叔都要回来啦~!” 可惜野小子喜欢她身上的奶香,所以不肯放,又使劲蹭了一把嫩脸,好像是很羡慕她的样子,因为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干净,没有这样的好的皮肤。 “这样。”这小子嘿嘿一笑,还是个愣头青:“小妹妹你不要喊不要叫,让哥哥们进去拿点东西吃吃,吃完我们就走,好不好啊?” 她点点头:“好噢!” 脸上婴儿肥肉鼓鼓地,看着就很稚气,讨人喜欢。 然后她又露出个笑样子,把手里的桃递了出去,递到那个始终不说话的人面前。 这一切都是凭着直觉,她就感觉三个脏兮兮的人里面只有一个是很危险的,而且另外两个好像都很听他的话,所以她被动地就去讨好他了。 “大哥哥,给你吃桃!” 她没撒谎,真是好大,好香的一颗桃。 大哥哥把桃子接过来,看看她。 真是好大一双眼,水灵灵,让人颇想抓一把糖撒给她——前提是他能弄来糖的话。 他把桃子往衣服上擦了擦,直接咬下一大块,甜的几乎要倒了牙。 小娃娃被那双又黑又臭的脏手放下来了,不过眼睛却还是盯着他们,用充满童真的语调问道:“大哥哥你们是哪里人啊?” 大哥哥啃着桃子,想了想:“哥哥也不知道,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大人一起逃荒来的。” 小娃娃长长地哦了一声:“那你们是真的很饿哦,那等会儿到我家里一定要快点吃啊,张妈很凶的,我怕她看见了要打你们呢。” 大哥哥说好的,我们就吃这一次,以后都不来了。 大约是太不把小娃娃放在眼里,仗着大人都不在,他们还真就进去了。 看着这群衣衫褴褛的哥哥,小娃娃站在门口探头,隔好远了都感觉他们身上都是发臭的,好恶心。 抹抹脸,又走到爸爸身边,在深吸一口气,准备大哭之前,又狠狠地在爸爸手上踩了一脚。 气死了,真是气死了。 一输钱了就打人,不光打妈妈,还打她,那些打手叔叔怎么这么没用啊,这样的爸爸她真是受够了,结果依旧是打不死,每次都打不死,每次都要妈妈当掉首饰去填医药费,什么废物还配做她的爸爸,她才不要这样的爸爸呢,真是想想都气死了。 小孩子的大眼睛怎么看都是那么大,她用眼角的余光去看,看到弄堂口已经有巡捕房的人出来巡逻了。 用手蘸了一点爸爸脑门上磕出来的血,血糊糊的,一点都不好玩。 眼看爸爸还是没有反应,跟之前无数次的半死不活一模一样,小娃娃又生气了,觉得妈妈这么漂亮,她也这么漂亮,为什么就爸爸身上的味道这么难闻啊,难怪张妈每天都要在米缸里点一根玫瑰香来熏味道,连她这样脾气好的人都受不了了,可见爸爸有多讨厌。 哼哼地埋怨了两句,小人精似的生物终于在自个亲爹身上解气了,便转过身,朝外面大喊: “救命啊——!!!” 第八十三章 小丫头 为了吃一口饭,把自己吃进了警务公所,这倒是这群野小子没想到的。 由于当场就被抓住,家大人躺在外面,身边就站了个小孩,一看就是没油水的案子,巡逻的人很不耐烦,随便搬出一个强闯民宅就把他们兜头套进去了。 大哥还好,口齿不伶俐,看起来勉强算是守本分,所以熬了两个月放出来了,一号和二号就倒霉了点,仗着烂命一条,欺负乞丐欺负惯了,在公所里公然跟安保员犟嘴,人家抽出警棍两下就把人敲了过去,脑壳磕到凉地砖开了瓢,当天夜里往大马路上一扔,转过天就没了气。 大哥没了小弟,自然也就当不成大哥,也就只好重操旧业,再去乞丐窝里抢饭吃了。 抢了三四天,他感觉自个那个肚子像是存了点货,就想着要去那小人精的房门前再看一眼——前提是她还在的话。 她如果在,那他这个做大哥哥的一定要好好问问她,小小年纪怎么心就那么黑,大哥哥那天真是饿坏了,就吃了你一口桃子,还是你自己递过来的,就因为大哥哥没有把桃子还给你,你就要大哥哥去死吗? 可惜了,小人精和他完全没有默契,大哥哥跑到那处大房子门口蹲了两天,第三天直接来了个穿薄裤子和绸子长衫的老先生,拈着本来就没几根毛的胡须掂量半天,直接就把封条给贴上了。 所以还是差了一天。 他和给他桃子的小人精隔了那么一天。 就一天。 他要是提前一天蹲过来,那就能看见了,一个嘴巴上生了大痦子的牙婆直接把那小人抱了走,边走还边抽屁股,威胁说要把她卖进戏班。 既然横竖都没看见,这年头被家里卖出去换钱的孩子多了去了,一个半大孩子往哪儿去找,大哥哥咂咂嘴巴,怀念那口桃子的味道,有心想报仇也没处报,于是想想也就算了。 可惜啊,这么小一个小人,落进茫茫人海。 他是真没想过自己还能再看见她。 洪双喜在十五岁之前,能认识的就只有乞丐,还有臭烘烘的傻小子。 而那个害他进局子蹲了半宿的小人精,则是他十五年的记忆中最为鲜明的一笔。 抢吃抢喝的日子终于过够了,十六岁那年,他爬出乞丐窝,正式的有了份糊口的工作——杀人。 不是替自己,他是替老板杀人。 十年前的万显山,那也是十足的年轻,已经有了日后人上之人才有的神气,志得意满的,接连端掉仇家的老窝,还有他们的项上人头,好啊,上海滩谁能有他神气,别人在为生计奔波的时候万老板在做什么,他什么都不用做,有的是人要跟他表忠心,有的是人不要脸,人都不要做了,偏要挤破头地冲上来,只为了做他的狗。 洪双喜算是赶上了好时候,他看自家老板的眼神已经不是普通的敬仰,而是膜拜神明,他觉得万显山生了一双慧眼,不,他那眼不如他的心,他用心看人,一挑一个准,认准了他是个好样的,能做一把最好的刀。 他没想过从垃圾堆里滚出来,自己还能有混成人样的一天,心中对老板是一千一万个景仰,他甚至默默地发了誓,将来老板要他去死,那他就去死,因为是他给了他这副人样子,他是知恩图报的,所以有朝一日,更要报恩。 他手里的活不多,杀完人就休息,不想休息就去老板的书房站着汇报情况,洪双喜不喜欢闲着,他认为只有不停的做事,才能在万显山的面前显出价值。 上午厂里又闹起了火并,洪双喜急急忙忙赶过去平事,回来故意没有坐车,一路狂走,走出了满头大汗,跑到老板跟前现眼:“棉纱厂的人都走了,物归其主,荣先生派人送了两大篮水果过来道谢,您要不要下去看一下?” “不看不看、两篮金条有什么好看。” 万显山二郎腿一翘,那腿长的就愈发明显,他又天生的剑眉星目,哪怕一身的匪气,也依旧俊美非常。 可惜还是年轻,所以没办法,二郎腿翘也不是好好翘,除了说话气人,更是动不动就一脸的轻狂,闻言就不屑道:“这种生意以后不做了,说了多少次要把金条换支票,他奶奶的......他当老子这里开金库啊?” 洪双喜笑了一声,鼻梁挺拔,面目清秀,瞧上去十分顺眼,玩笑道:“老板今天心情不好。” 万显山拿两根手指烦躁地敲打桌面,说不出来的难受:“自从跟织云跑去香山玩了一圈,回来就是精神不好,这几天书寓那里就不去了,晚上我去老黄那里,他开的赌盘玩起来最爽快,说不定我玩上两把,头痛的毛病就好了。” 洪双喜不敢耽误老板出去豪赌,但还是建议道:“听说烧烟泡可以缓解头痛........” “要烧你去烧。” 万显山起身穿大衣,走到他面前时还伸手,朝那张清秀的脸上轻轻掌箍了一下,咧开牙笑道:“阿大就是阿大,跟的久了,是不是觉得还是垃圾堆里好混?啧,觉得外面已经有人叫你洪哥,这就飘了?还有闲心管起你老子的闲事了?” 洪双喜一愣,当即把腰弯到九十度,支支吾吾,连个屁都不敢放。 万显山从善如流,只笑了一下就往回收,接着又在他狗脑袋上拍了一拍,径自带人出门找乐子去了。 这一晚黄公馆的赌盘开的很大,万显山本是抱着大输一把,花钱解头疼的心思去的,没成想他那手气却是通了天,要什么点就来什么点,连黄老板身边的老千圣手都纳了闷,不得不摸着良心夸一句,万老板这兴许是要行大运了,好像手里凭空攥了个金元宝,这个财他不发也要发。 万显山听过,赢了盘口是开心,但显然是没往心里去。 他赌到一定程度,反而觉得无趣,不顾黄老板的再三挽留,他突发奇想,手中上下抛着筹码,一路向外走,车不要坐,人不要跟,林织云跟他玩欲擒故纵的把戏,他对那个女人正在兴头上,所以再不耐烦也不能翻脸。 他妈的,女人就是烦。 一口浊气压在胸口,吐不出来,他赌的不痛快,头也隐隐作痛,于是就想一个人走一走。 一走,不是冤家不聚头,他不知道再走三十米,他这辈子的克星就撞上来了。 手中的筹码差点就要掉在地上,万显山怀里被猛撞了一下,在那一瞬间,他以为是哪路人马要来刺杀他的,但是一想又不可能,撞到他肚子上的乃是一颗头,一颗圆溜溜的小脑袋,破布破袄堆成的衣裳,谁家的杀手会穿成这副衰样? 万显山一楞愣半天,拿手敲敲这颗脑袋,感觉他是在敲核桃,稀罕之余更有种做梦的感觉,老黄的人说他的手里像攥了个金元宝,结果他这一出门就撞上小乞丐,一个天一个地了,这可上哪儿说理去? “喂、喂,说你呢,撒手!赶紧撒手!别抱着人不动,大晚上逮着人撞了不算,还跟我装死呢?” 他啪啪啪地朝那颗核桃上敲,终于把核桃脑袋敲出正脸了。 一抬脸,万显山微微惊呼了一声,不是看见核桃成了精,而是觉得这小乞丐漂亮的出人意料,大大的眼鼓鼓的颊,单眼皮也能长出这么大的眼睛,这可真是不容易。 “还不说话?” 他攥了拳头,浓眉一竖,作势要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撞的是什么人,小东西,死了都没人知道。” 他不是个怜香惜玉的,说打就真打,拳头刚要砸到脑袋,就听一股抽泣声,断断续续,还没打就哭了。 “先生....大老爷,您救救我吧,我不是路上要饭的,我是戏班子的学徒,师兄和师妹帮我逃出来的......” 小乞丐哭了,抽抽搭搭,穿的那么脏,哭的那么拖沓,然而还是盖不住底子好,大眼睛一眨,眼泪水哗啦啦往下掉,泪珠颗颗滚圆,颇有林黛玉之风。 “班主不是好人。”好容易埋伏了那么多天,蹲到她看准的救星,两只小手就硬是巴着不肯放开,明明是稚嫩的语气,然而吐字非常清晰,听口音也是本地:“他、他耍流氓......五十多的老头子,还要叫八九岁的暖被窝,我年纪还这么小,先生您行行好,救救我吧......” 万显山一听这话,第一反应是打量一下四周,马路是十字路,洋房排排林立,花园景致无一不精,这个小人的出现就像是风景画上最突兀的一点,光是她怎么找过来,又是怎么认准了撞上他,这点就已经非常存疑。 糟老头子要胁迫戏班子里的小学徒睡觉,这个他信。 但要说八岁的小丫头有这等头脑和毅力,这个尚且要存疑。 刹那间,他想明白这两点,万显山别的先不讲,心里倒愈发确定了这是个小人精——不稀奇,难道就许老年痴呆,不许小人成精? “救你,也可以。” 万显山把她推开,好好地审视了小乞丐,笑道:“不过你那个班主是个坏人,你就不怕我也是个坏人?” “不怕。” 小人精抹了一把眼睛,瓮声瓮气地,说不怕:“我、我会唱戏,还会清唱二黄,不用人拉琴我就能唱,先生要是救了我,我天天给您唱。” 万显山身边从不缺女人,但这小丫头从天而降,来的太突然,也太有趣,他忍不住就要逗她:“会唱戏的丫头片子多了,你说说看,我有现成的不要,干嘛费劲要救一个你?这不是亏本的买卖吗?” 小人精闻言想了想,很有信心地说:“师傅说我长的好,身形也好,只要一天不落地吃饱饭,长大要是唱不成角儿,他就去买头驴来,以后人不教了,改教畜生算了!” “哟,心气儿这么高?” 万显山发现他大晚上有乐子不找,竟然跟个小丫头在这里讨价还价,也是够闲的,就笑嘻嘻地一抛手,往她手心里扔了块筹码,转身道:“小丫头,今天走大运了,跟我回去吧,洗干净了瞧瞧模样。我倒要看看,是不是个成角的料!” 第八十四章 坏叔叔 小人精洗干净,洗白白,洗出了原来的好面貌,没有瞎吹,这张小脸蛋长开了要是唱不成角,她那个师傅估计真要去和驴过日子,这么好的苗子都养不成才,那他还怎么活,没法活了。 小人精真能吃,小嘴一张吧嗒吧嗒,菜包子连吃两个,鸡汤盛了一碗又一碗,万显山看她饿的狠了,就近拿着馒头,都不看放远一些的好菜好饭,便示意下人递她一双筷子,用手抓着多不好,人小规矩得有,筷子都不会拿,看着多没家教。 小人精很听话,公馆里定制的银筷子在她手里好像是长了,她的小手拿的很不端正,特意在桌子上敲了敲,将筷子齐根对齐,才朝远处的饭菜下手,非常讲究。 万显山看在眼里,心里倒是颇有些安慰了,心说小丫头看来不是穷命,还知道在桌上立筷子,要是她把筷子往身上戳,那就是天生混丐帮的料,那她就对不起他给她的这顿好饭,吃完了就得滚蛋。 玄学不玄学放一边再讲,好歹不是天生的穷命,这就已经叫他心里改观了,小元宝滚进家门,保不齐就能叫他事事都出现好兆头,保不齐真的她一来就能旺他,那这一顿饭绝对不亏,他就是养个废物都能把人养熟了。 万显山心思这么一变,稍微动动手指,就足以改善一个小人的人生,三岁看八九,八九看终生,所幸他看的时间还早,从她九岁开始看,再过个三年五载,正正好好。 莺莺燕燕全在外面,稀奇的是从此家里也多了个女性角色,好比每日固定时间便要多出一道风景,鸟语花香,喜气盈盈,皆是围着他。 人精的特色是什么?出了名的就是会看眼色。 大动静没有,小动作不断,就说吃饭,他动筷子她再动,一戳一个准,鱼鳃肉夹最好的往他碗里一放,笑的甜甜,跟蜜一样:“叔叔,这块肉好,你趁热吃啊~!” 万叔叔吧唧一口,连鱼带刺一起嚼了下去,吃的很开心。 小人下一筷子不夹鱼肉,改帮他盛汤,花瓣一样的小嘴使劲吹,温了再送到嘴边:“叔叔,喝汤~!” 万叔叔肚子已经撑的滚圆,然而还是很给面子,喝足了两口汤。 就这么,小人察言观色地熬过一个礼拜,已经能哄她的万叔叔回家给她带奶油饼干吃了——当然,时带时不带,得看万老板心情。 不过这也算好现象,王佩珑虽然年纪还小,但她小小的脑筋开动一圈,依旧认为这是个好现象。 另一方面,万显山也深有同感,赌-场生意做的越来越大,刚起步一年,利润翻一倍还是这个月才开始的,他很满意。 赢了钱,顺带捡回一个金元宝。 很好,这波不亏。 明明一个大一个小,相处起来却是意外的和谐,万显山看在眼里,感叹在心里,不得不叹:缘分,这他妈x的就是缘分。 他没想过自己能从一个孩子身上体会到快乐,这就跟人家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孩子拉扯大,他再上去捡漏的感觉差不多,不过他捡的品种不一样,他的佩珑已经是个小大人,八岁的身体十二岁的心,他每一句话放出去都有回音,他跟她说什么,她都能懂。 ——或许也是怕叔叔不要自己,所以不懂也要装懂。 万显山从没养过孩子,他不知道养一个小人精是这样的有乐趣,这样的好玩。 当着阿大的面,他抱起这个新得的宝贝,闲来无事就开始整栋楼瞎逛,从三楼逛到一楼,从一楼逛到花园,林织云的电话来了三通他也不接,就抱着她,小丫头包的跟大红粽一样,大冬天也要带她出去晒太阳,轻飘飘软绵绵,像一包散发花香和奶香的软糖,真恨不得冲她脸上咬一口,看看是不是想象中的甜。 万显山和小人有问有答,问一句说一句,问她想不想跟叔叔一起出去谈生意。 王佩珑彼时真是小,小的简直棉花一样,在她心目中的伟人怀里简直舒服的一塌糊涂,她想了想,觉得可以:“好喔,佩珑要跟叔叔一起出门,叔叔在哪里佩珑就在哪里!” 万显山这回是真笑了:“啊?就这么喜欢叔叔啊?可是叔叔在外面是坏人,这样也没关系吗?” 王佩珑想了想:“坏人,有我们班主那样坏吗?” 万显山问:“你们班主是怎的个坏法?” 王佩珑竖起小指头,一个个地跟他掰扯:“不给饭,不给被子,个糟老头子还耍流氓,专挑班子里漂亮的小姑娘睡觉!”最后一句说的义愤填膺,好像她已经知道大人的‘睡觉’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一样。 万显山听的哈哈大笑,胸腔震动剧烈,倒吓了小人一跳:“你们班主那个老倭瓜,不就喜欢坑你们的月钱,顺带挑嫩头吃么,你家叔叔如果坏起来,只怕要翻他个倍了!”说罢又怕吓着她,又顺势补充一句:“不过叔叔不乱搞女人,养你就是图个开心,佩珑可以放心啦!” 王佩珑大吃一惊,两只小手摊开撑在他的胸膛:“那叔叔之前出去谈生意,都是去干坏事了吗?” 万显山重重地一点头:“叔叔的那些朋友,有些都是干吃饭不做事的,叔叔觉得这样不好,就把他们都做掉啦!” 王佩珑还是太小,不太懂这个意思,直接就拿当初来她家翻箱倒柜的放贷打手串在一起,问道:“叔叔也搬空过很多人的家吗?他们都死了吗?” 万显山很认真地点头:“嗯,都死了。” 小人精,不对,应该叫她佩珑了,年龄问题是个老大难,万叔叔存心逗她玩,她也乐意跟他玩,丝毫不懂大人的世界里,什么才叫所谓的‘生意’,一个穷的吃不上饭的人,对自己的衣食父母必须要保有百分之二百的顺从,谈生意算什么,要她围观杀人都可以,她非常乐意。 王佩珑这么想着,就把撑在万叔叔的胸膛上的手往高了放,改成圈住他脖子,小脸蛋红扑扑,笑眯眯,不见丝毫恐惧:“叔叔对佩珑那么好,做什么都是对的!嘿嘿~!” 童言无忌,然而杀伤力巨大,万显山顿时被感动坏了,当天派打手出去杀人全家,还叫他们回来记得买两大袋糖果,半年的量,让她慢慢吃。 洪双喜砍人很爽气,买完糖又很气闷。 第一次发觉这个世界原来是这样小,小到他又能看见她。 不见倒还算了,一见就是窝火,就是憋气。 他整日整日地跟在老板身后,冷眼旁观,看老板把她当玩意儿似的横过来竖过来抱,还动不动就要揪她背后垂的那条小辫子,真是郁闷到了极点,他想老板怎么就这么好骗,他要是知道这小丫头对他干了什么,管她是金元宝还是银元宝,早就扔出去不要了。 所以问题就出在这里,小丫头一定是没认出他,她不晓得当初那个野狗似的大哥哥也会有今天,他能混出个人样其实也亏她当年的那一嗓子,多少天他刀口舔血地熬日子才到今天.......他妈的她怎么就不记得了呢? 洪双喜胸口有些闷,但他不承认这是郁闷。 “佩珑,你看那花,好不好看?” 花园里那些树一天到晚不知道开的是什么,粉的白的满树枝丫都是,万显山大手一伸,就拉下一把,自认为他是很会哄小孩,笑道:“今天叔叔又抢下一块地盘,你最近有什么想要的没有?叔叔叫人到家里来给你做新衣服好不好?” 王佩珑人小又怕高,就伸手扒着他衣领不肯放:“不要!我现在正在长身体,衣服刚做完穿几天就不能穿了,叔叔等我再长大点,到时候直接做最好的,现在做完太浪费了!” 万显山还是当她童言无忌,笑道:“好,那就留着以后再做,可是最近叔叔要出远门,很长时间不在家,佩珑还是要找点事做才行啊。” 衣食父母不能管一辈子(当然能管一天是一天),王佩珑对此深以为然,就表示叔叔放心地出门吧,她在家安安心心地练功开嗓,班主是个坏人,她师傅却是好人,她不能辜负师傅的栽培,长大后不出意外的话,她还是很想做红角儿的。 万显山早知道她有这气性,没气性的他也看不上眼了,闻言一点不稀奇,反过来安排好一切,说:“那叔叔把你的师傅接出来,叫她单独来教好不好?” 王佩珑高兴的眼睛都眯了起来:“那能不能把我师兄和师妹也接出来,我没来之前班主压榨最多就是他们了,他们也很可怜的。” 万显山说那不行,我就捡一个你,你他妈后头跟了一串,我这公馆不是救济所,这例不能开,开了你也得给我滚出去,叔叔不能这么惯着你。 王佩珑很听话,很好商量,不接就不接,她也就是提一提,只争有限的利益:“好,那我有空就回去找师傅师兄他们!叔叔,我去看他们的时候可以带东西吗?” 这个可以,并不过分。 万显山同意了。 第八十五章 坏姐姐 大老板跟个小丫头片子讨价还价,说出去都没人信。 洪双喜对此嗤之以鼻,料想这是万显山没看清这个小人精的真面目,她骗得了别人骗不了他,他已经吃过亏了。 一天之内要是没有别的事情,他多半就会跟影子一样默默跟随,老板的闲心不是日日都有,比如今天,他逗完小人精吃午饭,晚上就要去找林织云,那个女人是出了名的好手段,把老板勾的很牢,三天不见没什么,但是超过三天,最多五天,林织云要是不来电话,那万显山就要派人过去亲自接她,接到为止。 对林织云,他是毫无话说,繁华之地,名利场丛生,其中必然会诞生交际花一般的产物,美则美矣,但是不可肖想,对他来讲,还是想想下次砍人用什么刀比较实际。 洪双喜开车开了老半天,开的肚子很饿,可惜林织云化个妆动不动就要个把钟头,他全是凭着一股气力,还有仅剩的一点绅士气度,才没冲上楼去打女人。 由于万显山之后要出远门,而一般出远门前他都会为自己准备一份惊喜,林织云很清楚男人要的是什么,一定要掐准时间,姗姗来迟,但不能太迟,她的美她是知道的,越等待越有价值。 二十出头的女人,还可以,不是很老,她有自信再赚个几年,万老板出手大方,人也是百里挑一,她也知道这种事是奢望,但架不住他就在眼前,她想如果能将自己就此稳定下来,寻个依靠,那也是很好的。 当婀娜的身体扭进万公馆,林织云理所当然地收到了她的礼物,一颗方形的火油钻烁烁放光,不出一个钟头就套在了她左手的无名指上,其实中指更合适,无名指太紧了,但她觉得这是个念想,就是不清楚万老板是不是心中有数,知道她的念想——女人做到她这个份上,总是免不了多疑,且自以为是的。 晚饭很丰盛,万显山知道林织云喜欢吃西餐,特地从天鹅阁定了一桌席面,佣人再用家里的瓷盘分别装好,一一放到餐桌上,林织云当然是开心的,她不开心就怪了,都知道万老板是出了名的爱玩,可他们已经维持这段关系维持了很久,不容她不多想。 眼中水波盈盈,她照常送他一条领带,万显山看一眼就笑了:“怎么老是这个牌子,我看不懂,又不爱穿西装,你这不是浪费了吗。” 林织云撅起嘴,风情倾泻不必卖弄,柔柔地替他布了一筷子菜:“现在多开放,你出去跟洋行的人交易也不能次次长袍马褂,我现在多教教你,以后你就习惯了。” 万显山看破不说破,欣然接受,只夸道:“这次花色挑的不错,下次一定戴。” 没有下次,他不喜欢的东西,一次都不会戴。 所以她送归送,戴不戴却是他的自由,彼此心里有数,说出来就不好了。 西餐分量巨大,两个人吃不完,洪双喜没兴趣去捡老板的剩饭,他已经饿的不行了,要一个人出去吃东西,那女人今晚大概率是不走,得了一颗火油钻就得意成那样,明码标价的贱货有什么好得意的,他看不下去,宁愿出去吃饭。 所以,女人就是这样一种生物,轻而易举地就动感情,钱多就感情深,钱少就感情淡,就是这么回事。 他穿过大厅往外走,楼梯口正好有个小人影一闪而过,洪双喜以为他是眼花,特意停下来看了看,没看见有人,也就没在意。 万显山不喝酒,不过林织云小意温存,用十二分的劲来撩拨他,这顿饭倒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关键是吃完饭也没别的业余活动,那就洗洗弄弄,两个人睡一觉吧。 林织云穿的旗袍是苏州的绮云绸,烟粉气息颇是浓厚,旗袍已经是很价贵,再衬上她手上那颗钻,全公馆的人都要给她照瞎了。 她不知道在暗处,有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她。 万公馆有一间他专门给林织云开出来的客房,在二楼。 要睡觉,就得先上二楼。 万显山没想到佩珑会这样‘欢迎’他。 好像一个没看住,她就‘咕噜咕噜’,小号磨盘一样地滚了下来,结结实实地磕在地上,不声不响,十秒后才哭哭搭搭地赖在地上喊疼。 “疼......好疼啊.....”她哭的从小声变大声,林织云还在纳闷万公馆什么时候冒出来个小萝卜头,万显山已经下去把她抱起来了。 摔得太突然,他被那咕噜噜的声音惊的一挑眉,几步跨到楼下,他一把就将佩珑捞了起来,小小一个根本不占多少重量,万显山将她压在胸前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万幸,就是手心手背磕破了皮,牙齿磕到了嘴巴,小脸蛋没事,不然她明天照镜子又要哇哇地叫了。 王佩珑眼泪流的不值钱,鼻涕也要往她的万叔叔身上擦,幸亏叔叔不介意,把她抱起来问她:“怎么回事,不是叫你今天早点睡么,怎么一个没叫人看,就从楼梯上滚下来了,滚起来好玩么?” 王佩珑一问更委屈了,无声地埋在他胸口抽泣:“难受......想喝水......疼.......” 三种症状前后不搭,也只有万显山听得懂,他拿手轻轻试了试额头的温度,确认了佩珑是吹风吹的过头,已经发起烧后,就抱上她,直接越过林织云,把人放进了自己的卧室。 林织云全程被无视,从前从来没机会进他的卧室,今天倒是阴差阳错地进来了,这让她有点不是滋味。 然而看清小丫头片子的年纪,她立刻觉得不足为惧,反倒可以利用一下。 对待无害的不同龄人,她也满可以大肆释放温柔,客串一把慈爱长辈的形象。 看得出万显山很重视这个小丫头,林织云很识趣地退离两米远,顺便没事找事,绞了一把冷毛巾递过来,温柔贤惠忒的大度,不该问的一点不问,只尝试性地说:“小孩子身体弱,吹吹风就要倒,不过年轻,好起来也快,吃两片阿司匹林,再睡两天就好了。” 万显山说也是,可眼睛还是没离开佩珑,又好气又好笑:“你说你,啊,大半夜要偷喝汽水,还不肯叫人,我之前怎么教你的?你现在发烧了还想喝汽水,你等着我叫阿大给你灌开水吧!” 王佩珑缩在大尺寸的床上,非常享受万显山的照顾,叔叔的被子枕头都很合意,跟她想象中的一样舒适。 只是照顾她的话,叔叔一个人就够了,旁边再来个是什么意思,犯贱吗? 她满怀恶意,下意识就想冲那女人喊一声‘阿姨’,可转念一想,阿姨和叔叔不是一对吗?她凭什么要给这个女人脸,原本自己的环境是多么安逸啊,结果叔叔转眼就叫了别的女人进门,这叫王佩珑深感地位有损,她知道危机来临了,她不能光靠嘴甜可爱就扳回一城。 享受着万老板难得的陪护,却对别人的好意不屑一顾,小人精一样的生物打刚才楼道口就看林织云不爽了,现在她还敢递毛巾,要不是怕太故意,刚才真想一屁股坐她脸上,走路都不好好走,凭什么靠在叔叔身上,不要脸! 女人发育成熟的胸脯和屁股叫王佩珑的眼睛跟淬了毒一样,胸口顿时涌起庞大的独占欲,她知道自己还小,样样都是比不过别人的,如今也没更好的办法,就只能从别的地方取胜,她一个小孩总是要柔弱一点的,太健康的话,叔叔就不记得要关心她了。 她于是乖乖地,只是嚷着冷,嚷着疼,发了热也不劳烦别人,乖得简直看不出是另有所图。 万显山料想这是今天带她出门兜风兜出的毛病,佩珑要漂亮,穿了新作的连衣裙就满处撒欢,他看她高兴也就没说什么,现在想来就是那时开始的不舒服,憋到晚上憋不住,就爆发出来了。 他有点不好意思,生怕自家的小元宝烧坏了脑袋,想叫阿大开车送她去医院检查,叫了半天阿大,下人来了两波,说阿大去吃饭了,不在。 万显山脸色顿时很难看,难看到林织云都怕他这张脸,不敢再递毛巾。 房间里就只有佩珑的童言稚语,还有他的呼吸声。 万显山等了二十分钟,才等来溜出去吃饭的阿大。 但凡牵扯到小人精身上,他就没有好事情。 洪双喜挨了一个极其响亮的嘴巴,打去了他因为牛肉面而冲上来的一记饱嗝,顺便得了老板的最新指示,要他开着小人精去医院检查身体,最后配两副药回来,又因为不知道西药和中药哪个效果更好,干脆各配一份,回来换着喝。 开车的途中,几次他都想停下来,往后座扎上一刀,或者咬上一口。 小人精离了万显山就自动打回原形,发热发红的脸,眼中闪着阴沉的光,亮的一双眼睛格外不正常,洪双喜从后视镜去看,愈发笃定这就是个天生天养的祸害——那么小的年纪就这样了得,长大一点,她都能叫别人为她杀人! 到医院走完整套流程,小人精唯一露出些许天真,还有孩子气的时刻是医生要给她吊葡萄糖的时候,孩子都对尖锐物品有天然的恐惧心理,她害怕针头戳进手臂,干脆一个劲地瞎窜,最后窜无可窜,就吓得躲在角落,洪双喜仗着万显山不在,一把将她拎了回来,医生把针头戳进去时他心里竟然有种奇异的快-感,好像看她受罪他就开心了。 ........原来抛去凶狠的外衣,他也是个小心眼的人。 一口桃子,硬生生记了两年,也是够可以的。 第八十六章 过头 万显山有出行计划,不能为佩珑耽搁太久,林织云倒是自告奋勇要来替他照顾佩珑,搞得好像她已经预备做万公馆的女主人一样,这样自说自话是很叫男人讨厌的。不过交际花这种东西,玩的时候就要投入,撤的时候也要彻底,他现在还没玩够,姑且让她开心几天,随便她吧。 林织云好打发,家里的小人精反倒最难搞,王佩珑很想跟前几次一样,缠着她的万叔叔带她一起出去谈生意,可叔叔难得没有答应她,也可能是生意太大了不好有外人在场,她昏昏沉沉地发了两天烧,第三天刚睡醒就从女佣那里得知老爷已经走了,要她在家乖乖听话,吃糖不要全部吃完,吃饭不要挑食,尤其是要多吃蔬菜。 多吃蔬菜,长身体。 王佩珑缠着女佣人问东问西,人家看她可爱,也就没有烦她。 在发挥完儿童的优势后,她得知自己这段时间是没人管了。 也没人爱了。 其实也不是爱,万叔叔老逗她,一张嘴巴蹦出的故事好比天方夜谭,迷人,有趣——他当她是个小玩意,爱的不深,但是非常喜欢。 王佩珑一直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她愿意这样捏着鼻子做个乖宝宝,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万叔叔的迷人和大方,他比她见过的任何男性都要大方,在她幼稚而短暂的人生中,所见的混蛋和王八蛋简直数不胜数,连她那个爹也是一票货色,偶尔出来一个各方面都说得过去的人,光这一点就足够吸引她了。 叔叔,万叔叔,很好。 王佩珑还没在万公馆彻底扎根,但她觉得,是时候回去一趟了。 回去找师傅,顺便找师兄,还有小翠儿。 苏佩浮来的早点,小翠儿来的晚点,他们都是班主买来唱戏的,苏佩浮老家籍贯在浙江,跟她家算是最近的,所以她跟师兄关系最好。 她现在已经有了个好出路,不过保险一点,唱戏还是要学,这也是一门行当,红就是红,一红就能一步登天,她不希望一辈子捡别人的剩饭吃,尤其她那叔叔外头很有花头,现在他当她是小元宝,抱在怀里也常常念叨这是他捡来的小元宝,真怕哪天她哪句话说的不对,元宝贬值成废铜,他就不要她了。 一个孩子当然不能一个人出门,外面偷了拐的贩子猖獗,捞一个是一个,万显山带上阿大,却把排在后面的阿四给她留下,那小子不够聪明,打架却是很有冲劲,非常适合兼职司机和保镖——不然留着也是吃干饭,一天至少能吃六顿。 王佩珑来万公馆也就个把月,对万显山身边的人还不是很了解,才刚把叔叔和叔叔身边的人认清,他们就要一齐出趟远门,现在这个哥哥瞧着更傻,不是个干大事的样子,她都担心他保护不了她。 还是那个哥哥吓人一点,从她来到这里就是闷闷的,一看就很厉害。 阿四开车带她去买蛋糕,知道她是老板最近的心头好,哪怕是当宠物来养,价值也比他们这样的跟班要高。 开了门,小洋装包裹的像个洋娃娃,蹬了一双粉红色的小皮鞋,他没见过哪家闺女是这样打扮的,在乡下都是一件破袄从夏穿到冬,精贵的不像个真人,跳下车先‘哎呦’一声,然后理直气壮地摊开手:“哥哥,我之前买了好多吃的用的,还有叔叔给我买的东西,我都不吃省下来了,你等会儿帮我拎一拎好不好?”大眼睛亮晶晶,还是很可爱。 阿四没办法不拎。 王佩珑奔进那间破陋的小瓦房,里面还是很破,小翠儿跟老母鸡开嗓一样地瞎叫,师兄在用砖头吊绳,给自己开肩。 她才多大啊,走进院门已经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派头,苏佩浮看到师妹眼睛都在发光,撇开砖头就跑过来,做贼心虚一样的把她拉到角落:“你......你回来啦?” 王佩珑小大人似地,踮起脚去拍他的头:“嗯啊,来看你们,师傅在不在,我去看看他。” “在的在的,就在后面,我带你去。” 苏佩浮真是好久没见她了,往常都是破褂子一穿,不要说美丑,干脆就是性别都不分,哪里想到佩珑还有现在这样的好日子过,他都有点羡慕,那小翠儿肯定要羡慕死了。 他一边带路,一边嘀咕:“还好今天老倭瓜去戏院结账了,你现在胆子大了嘛,跑出去的人大白天还跑回来,你看你身上穿的都什么玩意儿,碎花的桌布都敢直接往身上套....我跟你说啊,小翠儿这两天真是要烦死我了,天天问我姐姐怎么还不回来,师傅看她嗓子吊的不成样子,还打了她一顿,结果我说什么来着,本来就心思不在这上面,一打更不好好学了..........” 他一边说,王佩珑就一边安慰他:“可以了可以了,小翠儿还小嘛~!以前是我照顾她,现在换你照顾她啦。” 苏佩浮有些不服气:“那我怎么办,我现在吃饭都要让她一口,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这个班子穷成什么x样.......” 王佩珑挺起幼小的胸脯:“放心,以后我养你。” 小小年纪就讲大话,苏佩浮翻她一个白眼,把她领到师傅门前就走,师妹带了很多东西,他得去看看,别叫小翠儿先下手为强,把好的独吞了。 师傅还是老样子,不冷不热,情绪有大变化的时候就是极冷极热,最看好的徒弟跑出去奔生路,他气得半个月没睡好觉,现在又跑回来,还端正态度,要继续学戏,这当中的落差实在是大,他都不知道是发脾气好,还是直接把佩珑吊起来打一顿好。 王佩珑回来一趟,目的就是这三个人,衣食父母排第一位,后面紧跟着师傅师兄,最后就是小翠儿。 她本来是最小的那个,没想到老倭瓜这么有本事,东奔西跑地捞小孩,还都是胚子上乘的好小孩,小翠儿丹凤眼,樱桃嘴,也是非常适合唱戏的一张粉面,王佩珑曾一度羡慕她那双眼睛,细细长长,眼中有光,不过师傅老说生这种桃花眼的人长大了免不了会变得轻浮,她于是想一想,也就不羡慕了。 带回来的糖果和巧克力在她跟师傅讲话的时间内被瓜分的一干二净,戏班子是很乱的,不见得人人都是好小孩,吃不饱的直接就要来抢,苏佩浮总算是里面年纪最大的那个,有他掩护,小翠儿也吃的满嘴流汁,巧克力都化在手指上,她还要一根根去舔。 没想过狗窝里爬出去的人还能这么体面,她心目中的师姐出现在她跟前时俨然是另一个人了,小翠儿目不转睛地看,还时不时扯扯她的裙角,奇怪为什么师姐能穿这么好的衣服,她就不能穿。 王佩珑人逢喜事,全身心都在靠牢万叔叔,还有今天这一趟显摆上,她是个很肤浅的小孩儿,从当初到现在,一直很肤浅。 小翠儿只关心师姐下次能不能多带些好东西,反倒苏佩浮心里不确定,还特意问她还来不来,王佩珑不加思索,脱口就是:“来,我干嘛不来,正经的本事当然要学起来啊,我们三个以后不是还要一起唱戏的吗?” 苏佩浮说对:“唱戏,是要唱,你看我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行,师傅说我长大了要不靠女人吃饭,要不就唱戏吃饭,我这辈子就剩吃饭了。” 小翠儿看看两个年级都不老大的前辈,怯怯地拉过王佩珑的手,声调软的不能再软,好像谁都能欺负她一样:“说好的,下次一定要来啊.......” 被人依靠的感觉让王佩珑很省心,师兄和师妹都是她能控制的,她没有本事去控制叔叔,可控制这两位,一点问题都没有。 要是日子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她有自信可以把失去的统统拿回来。 这几天阿四被她带的团团转,王佩珑搞定了师傅,又知道自己现在很值钱,不仅没有身负外债,叔叔倒还给她置办了不少零碎,从养宠物的角度上来讲,也已经颇有规格,不是一般的宠物。 她满足,但是不太满足,因为知道自己还能得到更多,只是年纪太小了,她离心目中的红角儿还有老长一段距离,这个就要看她的本事,看她肯不肯好好学了。 万显山做成一单生意,帮人运走一大车苦劳力,一个人头一百,这趟少说能跑个两千,心情大好,回家看到他的小元宝,抱起来就连着掂了三下:“唔,一看就是叔叔不在的时候没少吃肉,是不是胖了?” 王佩珑不爱听‘胖’这个字,她更关心的是:“叔叔,我这两天新学了一段戏,吃完饭我唱给你听好不好?” 万显山不想听,然而必要的鼓励也不会省:“好好练,叔叔晚上有事,下次再听。” 王佩珑很乖:“那下次一定啊。”她还伸出手:“拉钩。” 万显山觉得好笑,大手跟小手勾在一起:“好,拉钩。” 他们过家家过的很起劲,洪双喜在后面看的清清楚楚。 那么聪明,肯定是猜到老板晚上要去看林织云,林织云当然是没什么好,不过恨到偷偷拿饼干磨牙,这个也太过头了点。 本性难移,她果然还是坏,从小就那么坏。 第八十七章 坏哥哥 发烧治好,后面又陆陆续续闹过一点小毛病,不过无伤大雅,王佩珑拦不住她的叔叔去瞧坏阿姨(其实应该是姐姐),叔叔也不来关心儿童的心理发展,还有教育问题,她那点小心思虽已成型,但威胁性几乎就是没有,再小气也就气气自己,林织云那样精刮,都没注意到她,也就是没把她当回事。 八岁的小孩,能翻天吗?给她胆她也翻不了啊。 林织云比较担心的是新近窜出的交际花之流,她们这一行竞争也是蛮激烈的,争起来不比唱戏的差。 公馆人都不在,王佩珑经常要溜去书房,叔叔家里房间很多,她最喜欢这间,地方够大,心也很静,她不要看书,她就是看看,万显山每天泡在这里的时间占到一天中的一半,她好奇他到底在忙什么,难道就不能不进书房,多陪她出去玩吗? 小孩子的想法是很简单的,喜欢什么就要独占,不能长久也要拥有,她年纪不大,却已经有这样的苗头,就是情感太复杂不好形容,不是一个孩童能形容出来的,她只是姑且把这当做喜欢,不想别人也一起占。 万叔叔很忙,养人的好处是人比狗听话,人还贪婪,活着的唯一理由一个是吃,另一个就是钱。 卖人要一批一批卖,都是苦劳力,有些甚至是从部队抽剩下的壮丁,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越残忍越赚钱,都在刀口舔血,习惯就行。 大老板抽大头,洪双喜也跟着发了一笔小财,这点钱放几年前或许是笔巨款,现在吃过见过,就很不算回事,他知道跟着万显山错不了。 家里多添了一张嘴,会说会笑,效果很好,阿四那么蠢的蠢货,洪双喜都看他蠢,砍人都找不到大动脉,当个看家护院的保镖倒是很合格,个小丫头片子如果再看不好,他就可以去死了。 至于他,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做生意,要紧的是来货和去货,他今天就要代老板跑一趟。 万显山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过几天你带十个人去码头,赶紧做掉,做完就回来,别的事情不要去管。” 洪双喜答应一声,回去点了人,没有太急,嘱咐大家好吃好睡,只等入夜了再往码头冲。 没办法,万老板生意越做越大,大到要在上只角跟地头蛇抢海路,两边打了快小半年,小矛盾不断,大矛盾偶尔,今天算日子,就是搞大矛盾的时候。 所以没办法,定时开搞,不搞也得搞。 他之前都习惯了这种事,也没什么,今天难得的第六感作祟,总觉得事情有点不简单,等的时候免不了又要叮嘱阿四,这家伙就不要去添乱了,让他记好路线,人一上车就开。 阿四满口答应,答应之后又嘟囔一句:“洪哥,那个麦丽素是什么东西啊?上回小妹妹给我塞了两颗,我吃了,味道还不错的.......” 洪双喜撸起袖子管:“那你饭别吃了,一斤麦丽素六毛钱,买两袋自己吃去吧。” “.........” 时间还早,弟兄们各散各,他跟阿四拼桌,吃饭免不了就要动嘴巴,他跟自己的小弟本没多少话题好讲,咂么半天,最后也就不可避免地讲到那个小坏种,他叫她小坏种,阿四不是,阿四说那小丫头乖得要死,就是鬼精鬼精,她乖多半是有求于人,老板吩咐的,他开车送她去学戏,学的很认真是一回事,嘴甜会讲话是一回事,当然小人精能分辨的出谁好欺负谁不好欺负,阿四这样的傻大个就属于好欺负那一类,拎包结账的事儿是一件没少干。 洪双喜提醒他:“注意点吧,小孩最难管,老板养的,不犯错还好,犯了错又不好去砍她。”小人精,当心她玩死你。 阿四没听懂,不懂装懂倒是挺会:“大哥,我都知道,今天车一定开好。” 洪双喜:......你知道个屁。 阿四这样很像他讨饭那会收的小弟,凡事盲目乐观,再大的事都是屁大点事,出来前他就再三跟弟兄们讲,前几次把柳金魁放跑,今天是‘收口’的时候,别人肯定是听懂,阿四是一定没懂。 这个傻大个直到这个时候还在讲:“这一票做完之后干嘛?继续收摊?”意思就是继续等人,小头目跑掉换大头目,柳金魁后面还有陈康柏,姓柳的干掉最后干脆直捣老巢,这样老板估计就开心了。 洪双喜受不了阿四这样叽叽歪歪,朝他脑袋后头来了一下:“皮痒了是不是?闭嘴!” 夕阳西下,擦鞋的小孩回家,百乐门的霓虹开始璀璨,夜晚开始。 洪双喜麻溜地下刀,收刀,虎口很麻,他整个人干脆就是麻木,麻木不仁。 时间快差不多,他打算叫弟兄们收手,就在刚转身的那一刹那,一把榔头当头挥下,洪双喜算反应快的,原地跳开,手肘着地,脚先蹬出去,一脚就把来人给蹬飞,那偷袭的杂种被踢到牙口,血沫喷了一脸,他这时侧身一滚就爬了起来,同时大喊:“妈的!消息有人提前放出去,弟兄们赶紧撤!” 万显山不在,他就是这群打手的头,领头的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 打不过就跑,干不过就撤,热血上涌也不行,命最重要。 他打定主意,鹞子翻身一样侧身翻起来拔腿就跑,搞得跟武侠片一样,可惜绝对没武侠片那样美观,一个光头是他们这边的人,算得上凶狠,以一敌三可以,敌五,甚至敌四就不行,当场开瓢,跟大地拥抱,十秒钟没起来,不是攮死就是摔死,一样。 洪双喜带人撤,又放眼环顾四周,情况糟糕,十来个兄弟倒了一半,柳金魁的人还在四面包抄,虎视眈眈,手里的西瓜刀磨得光亮。 人带少了。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第二反应也随之而来。 才这么年轻,刚活出点人样,就要被砍死在这儿,就这死法? 就这? 这个念头刚一出来,洪双喜眼前一亮,就看见老天爷派给他一辆车。 好,命不该绝。 看来老天爷还是不想叫他死。 ......... 不是准备不够,也不能怪人少,今晚的的确确就是柳金魁卸货的日子,雷打不动,之前码头枪火起来,他先前甚至自作主张,万显山叫放一次,他故意叫人多放了一次,就是为叫柳金魁放松警惕,今天搞一票大的,挖出陈康柏的暗桩和仓库。 现在人是砍死了,不多,就砍死几个,那么仓库呢?货呢?老板要看的货呢? 姓陈的老狗果然是贼,进口的生意全叫他跟柳金魁干了,马上又要混上市-长,万显山亲口讲:“现在要做掉他估计还来得及,后面就不行了,难度一天比一天大,个老不死的。” 老不死的,这样精明,果然是老不死的。 洪双喜捂着伤口在阿四的车上抽冷气,晓得这一趟是汗也白出,血也白流,他在万显山那里铁定没好话,老板从来就事论事,事比人重要。 回去先收拾一下自己,手上还有后背,背后是刀伤,伤口不深,手上被榔头敲了一记,肿的发亮,碰一下都要痛到痉挛,他咬着牙给自己放了两面盆冷水,打赤膊就开始泼,顺便安慰自己:没事,小伤。 不是小伤。 再差一厘米,半厘米也差不多,就砍进骨头了。 拖着这条胳膊,他在万显山那里顶多能拿零点五的同情分。 万老板一天只要在家,不睡觉不吃饭,多半就在书房。 他坐大凳子,小人精不甘示弱,在旁边搬了个小凳子,小手剥石榴,剥一颗是一颗,动作更像在掏,吭哧吭哧很卖力气,没多少功夫就要抬头问:“叔叔,这半只我快剥完了.....咦,怎么又少了一点,不是说好的不准偷吃吗!” 万显山抖开报纸,掩住他那张上下嚅动的嘴,含糊道:“嗯,叔叔没吃,你继续、继续。” 书房氛围安静愉快,搞得他像个外来者。 洪双喜更加没法开口了。 办事,办得好当然是有奖励,不好也行,但要看怎么个不好,死了人但是抢到地盘,这种就可以。 阿大说柳金魁提前埋伏了人,这是前提。 而万显山更关心的是: “没了?” 洪双喜眨巴眼睛:“没了,老板,这一次我是......” 结结巴巴,看着就来气。 折下报纸,先注意到他手臂的不自然,万显山心情本来还不错,佩珑被他逗的很开心,一逗就笑,他也笑,好像这样就可以暂时把阿大搞砸码头的事情放到一边,他再气也不会当着佩珑的面动手脚,这是个调整脾气的好办法。 姿势没变,跟班和老板一目了然,坐着比站着的有气势:“你来的晚了,柳金魁早上跟我打了招呼,说下次人再死他那,他可以一个不落把人送回来,看在我给他白白送去一笔的生意的份上,不收钱。” .....洪双喜背后一凉,伤口又崩开,疼的几乎要抽起来。 万显山还在盯着他。 如果讲话阴阳怪气一点,也就算了。 笑嘻嘻的,更不好。 第八十八章 只能看 王佩珑爱热闹,人穷志不短,人小心却大,生平最爱看热闹。 尤其爱看人吃瘪,看人没脸。 此乃人生一大乐事。 自己过得好了,就要看别人过得不好。 自己不好,那更简单,别人就都死去吧。 不过她也很奇怪。 那个哥哥在她面前永远是凶巴巴的,在叔叔这里就突然大变样,乖得跟.....就跟她一样。 王佩珑小小的脑子顿时浮现出两字——“同类”。 叔叔生气的样子很吓人,剥石榴都剥不下手了,她收好小碗,很懂事地退出去,留给叔叔教训哥哥的私人空间。 柳金魁电话打到家,丢人又丢面,万显山没吃过这样的瘪,所以他很气。 洪双喜灰头土脸地进去,又灰头土脸地滚出,王佩珑人小,自控能力还没练到家,他被叔叔踹翻跟斗的样子太好笑,她差点没笑出来。 摒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噗嗤’一下,幸灾乐祸,太明显。 洪双喜从地上爬起来,龇牙咧嘴,满头大汗。 手骨又裂了。 王佩珑小短腿哒哒哒跑过去,来回上下地看。 “哥哥.....你还好吗?”好死不死,还拿手指头上下戳,戳就戳了,人还是那个小人,天真可爱,清清白白。 洪双喜痛的眼泪都要飙出来,瓮声哼走她:“走开.....!” 他叫她走,她偏不走。 还是那句老话——她最爱看热闹了。 王佩珑上下打量半天,只得出大哥哥兴许很疼这个结果,她心想自己可真是个好人,就是见不得人受罪,掏出一小把石榴塞过去:“哥哥,做错事要紧的是将功补过,叔叔只是发了一通脾气,又没把你赶出去,大家有饭吃就行,你就不要伤心啦~!” 洪双喜莫名其妙收了一把石榴,都忘记了吃,就站在原地干瞪眼。 王佩珑见他不肯领情,还以为是给少了,又塞过去几颗,跟打发叫花子一样,顺便给叔叔拍马屁:“叔叔还是很好的,不是心眼小的人,他前两天还夸我戏学的好,还说以后给我专门开个舞台去唱,嘿嘿.......” 嘿什么嘿,我跟你很熟吗,话都没讲就贴上来。 洪双喜艰难地爬起来,一个不小心又磕到了下巴,立刻肿起一个大包。 王佩珑还想笑,但是这种时候就不要落井下石了,就又走近了一点:“哥哥......你怎么又敲到自己啦?” 哥哥完全没理她。 洪双喜非常冷漠,伸手地把她拨到一边去,手里石榴倒是抓的挺牢,那态度把王佩珑气得跳脚——没见过这样不知好歹的人,她一个小孩去安慰大人已经很迁就,很刻意了,他还敢甩脸走人,啊呸! 王佩珑嫌恶地把脸别开,又重新换上一副很开心的样子,进去找万她的万叔叔。 书房不见凌乱,气氛倒是差的可以,万显山气过一阵就算,只是盘算着怎么处置阿大,阿大不是会犯错的人,他说柳金魁这次是有备而来,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这句话的可信程度相对比较高,他觉得可以信。 不是柳金魁,那就一定是陈康柏。 陈市-长钱权都要,要搞定这条老狗,真不容易。 大的陈安年已经顶着陈康柏的名义出来做事,二的陈润年干脆就是废物。 灭门?还是灭口?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万显山还没来得及深究其中的可行性,旁边就轻轻伸上一只小手。 王佩珑手脚并用,愣是从单人椅的一侧爬到了扶手,又通过扶手爬到了叔叔怀里,她在万显山的胸口趴了半天,小手还牢牢攥着,万显山被勾起兴趣,就伸手抢,一抢二抢她都不给,最后没办法,他给她挠痒痒,王佩珑笑的在他怀里各种乱窜,半天才摊开掌心:“叔叔,不要挠我啦~我这里的石榴都给你吃,你不要这么生气了好不好?” 养个小丫头,果然是有好处。 万显山被勾的玩心大起:“叔叔不生气,佩珑亲叔叔一口,叔叔就不生气了。” 王佩珑一听,就嘟起嘴,轻轻在他面颊上落下一个亲亲,还自己给自己配音:“啵!” 万显山感觉半边脸酥了,剩下半边还有点意犹未尽,于是又转过来:“来,还有这边。” 王佩珑很乖,叔叔说什么就是什么,又凑上去:“啵!” 亲完生怕叔叔得寸进尺,哪里都要亲亲,赶忙伸出一根小指头,示意他就此打住:“不能再亲了,再亲就要亲到吃晚饭了!” 万显山没憋住,笑的很豪放,但也是好看的:“饿了?叔叔带你出去吃好吃的,你想吃什么?” 王佩珑想了想:“肉!香喷喷的肉!上面浇汁的!” 浇汁,肉上还浇汁,那多半就是西餐。 万显山答应的很痛快:“好,叔叔这就带你去吃牛排,吃大餐!” 他一说完,怀里的小人又跟滑竿似地一路溜下来,溜到地上,小步子‘哒哒哒’地又跑去自己的房间。 叔叔要带她去吃好吃的,她要重新换套衣服,把前天的小花裙穿上,那件更活泼一点。 万显山看她走的方向就知道她要干什么,还在后面说:“去,换身好看的衣裳,五分钟后咱们就出门。” 换上衣服,好像人都娇贵了,上车都要叔叔抱着上,不然就瘪着嘴不开心,万显山今天特别有宠她的心思,这个叔叔当的是百依百顺,林织云都没得到此等殊荣,她每次来都是为了最终的一个睡,万老板从来没跟她逛过街,吃过大菜,顶多开支票,开到金额叫人满意为止。 王佩珑吃的满嘴流油,开心的一口又一口,叔叔胃口稍微差一点,就看她吃,吃完一口又给她切下一块肉,刀叉用的那么好,好像他就天生该是上等人一样。 他们吃的时候,洪双喜就在外面,停车,等人,顺便,看。 小人精这日子过的太舒坦,天天好吃好喝,想学戏学戏,不想学就缠老板带她跑动跑西。 真是,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他一看见她,嘴里自动就泛起桃子的甜和酸。 然而作为老板的跟班,他就只能看。 第八十九章 柳金魁 如此看过十来天,洪双喜唯一的收获,就是肝火旺盛,顺便发了麦粒肿,右眼睑肿的跟小核桃一样。 为什么肝火旺? 多半就是被气的。 王佩珑有天起的早了,她起叔叔没起,小孩子睡觉睡不长,精力旺盛,师傅叫她一三五去学戏,二四六就等于课余时间,她在万公馆跟蝴蝶一样,哪里有花就往哪儿飞,洪双喜正面跟她撞见的时候,就看她穿了条蓝白条纹的小布裙在客厅乱跑,把下人堆好的大饼油条翻得一团糟,挑出甜大饼自己啃了一口,啃完又做贼心虚,把翻乱的早餐重新排好。 还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呢,结果刚一转头,就撞见这么一位,小人精都不记得他是谁,一拧眉毛,‘呃’地又把脸转过去,招呼都不跟他打,直接转过脸,只当没看见。 洪双喜看她一眼,上楼去了。 楼梯走到一半,就听见下面的小人声音传上来: 噫.......这么难看的人怎么会出现在叔叔这里,这人谁哦....... ............. 太嫌弃了,都已经不避讳,明着嫌弃他了。 洪双喜在楼梯口停了半晌,胸口又开始闷。 本来就长的无甚特色,还被嫌弃长得凶; 这下完了,更不招人待见了。 这些天万显山好像把柳金魁给忘掉一样,码头也不急着去占,地盘也不着急去争,搞得一下从暴力政策转变成怀柔政策,带着小人精出去逛逛街也好,比去四马路找清倌人还要好,起码这钱花的有意义,他不信就这么养,还不能把一个小丫头片子养成个千金小姐。 到时候带出去,水灵灵地往那儿一站,多长脸! 当中夹个小人精做缓和,好像阿大看着都顺眼一点,佩珑这几天嘴甜的都不像话,搞得他心肠都软了半截,也没对着阿大再发火了。 洪双喜对此不作过多反应,也不感激,小人精能帮他讲话真就有鬼了,他更相信这是无心之失,她就是想跟老板待的时间长一点,尤其是林织云,那个电话一来眼睛就瞪得跟铜铃一样,什么深仇大恨能搞成这样,这么小年纪就知道什么是嫉妒了? 对上那样一双眼睛,他只觉得不寒而栗。 胳膊的骨头快好全了,万老板也很大方,给了他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 “柳金魁后天会在绿波廊出面,他要跟陈康柏谈纺织厂重新开业的事情,你到时候一个人去,请不动就硬请。” 想了一会儿,又补充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万显山没说清楚,也不知道他究竟想要的是哪一种。 是活着的柳金魁,还是死后大卸八块的柳金魁,这个老板没说全,也不能问,还得看他的手段。 洪双喜一点犹豫都没有,直接点头应下,认为这很正常。 太正常了。 吃了这碗饭,一有点情况就甩手不吃,这不是他的作风。 柳金魁,他耗也要耗死他。 从老板那里出来,照旧是灰头土脸,码头的事情损失不小,他好几天胃口都不好,今天更是,知道柳金魁必死无疑的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也要必死无疑。 这是拿命换命的事情,万显山说是‘将功补过’,难度也确实很大,不是一般人能接的。 心里有事,沉甸甸地坠着,洪双喜没有吃饭,心里存着事情,睡觉倒是不耽误,他需要养精蓄锐,柳金魁身边的保镖光贴身就有三个,再加上开车的一个,老板给了他一把枪和一发子弹,不成功便成仁的意思,他弄不死柳金魁,就要做好被人反过来弄死的准备。 不过也不用太紧张,他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老板既然敢用他,自然就有用的道理,想想以后的富贵,占着房倘着地,别人亲口许诺的锦绣前程,还有光辉的未来,这其中理所应当有他一份。 要想富贵,先要受罪,这是成功的必然因素,没什么好怨的。 洪双喜沉浸在这样的愿景中无法自拔,他愿意把这当做愿景,当初捡剩饭吃的日子真他娘的过够了,仔细想想,当初一起混街头的兄弟也死了多少个,如今重新做人了,谁还想回到狗窝里去呢? 坐在床上沉思,他把自己的处境翻来覆去地盘了一通,最后笼统地得出个大概的结果——先做掉柳金魁。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后天一大早,他爬起来,把自己从头到脚地收拾齐整,照镜子故意没去看脸,他晓得自己长的差强人意,宛如平凡大众,于是就格外讲究干净,以前讲究不起,人也在狗窝,没那个心思;现在不一样,现在他有了点小钱,钱壮热胆,于是那些个摩丝发胶,还有西装衬衫一样样都置办起来,他是竭力想把自己弄成个体面人——有老板一半的体面也好,先学一点是一点,一步一步来。 洪双喜对镜收拾半天,西装没穿,只刮了胡子弄了头发,不体面,但是干净。 他故意略过自己置办的西装马甲,从最下格的抽屉里拿出一套破旧的衣裤,有点像街头摆摊的小贩,这风格压根不用模仿,穿上就是。 洪双喜根本没往脸上使劲,他的面貌已经很像一回事了。 做贩子,不知道卖什么,偏巧又生的格外高大,跟老板也差不了多少,往那儿一站就跟一根长杆一样,任谁看了都要夸一句——好个身板宽的贩子,简直像个屠户! 洪双喜收拾齐整,拿上老板发给他的一柄短刀,还有一把手枪,出门左拐右拐,先来到一家面铺,点了一大碗的牛肉面,几筷子吸溜下去,一碗面就见了底。 同时,马路对面的柳金魁,也出来了。 洪双喜眼睛好,不说目极千里,一条马路还是没有问题。 一个人出来的,不见陈康柏,身边倒跟着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 行啊......都老熟人了,柳金魁跟陈市-长合伙开纺织厂,戚老八也来掺和一脚,难道这生意真就这么好赚,一听到陈康柏领头,谁都上赶着,要来入一股子? 洪双喜认出了所有人,可是按兵不动,他需要确定好三个保镖站的位置,这样才方便一击命中。 他也是要静、越是要等,柳金魁那里就越是没完,聊天聊个没完,戚老八赔笑脸赔的横肉乱颤,身边那三个保镖倒是很负责,三个方位自成一面,三面环着柳金魁一个,这情况还不如去弄死戚老八,那胖子简直瞄准都不用,一打一个准。 洪双喜不着急,还在等。 一碗牛肉面被店家收走,碗拿回去洗,他觉得面前没东西放着很不自然,又叫了一客饭放在那里,眼看柳金魁被戚老八哄的眉开眼笑,就要往前去拉车门时,他突然起身,出店门随手拿过门口擦皮鞋小孩的贝雷帽,压低了盖住脸就往马路对面跑。 他是有目的的跑。 快到跟前时脚下原地一转,左手绕回背后,抽刀就要朝那三座门神面上劈,然而右手也不闲,枪口藏在买来的报纸里,对准了柳金魁的心脏就是一枪。 血溅到戚老八的脸上,一脸的横肉染上了血,颤抖起来颇为惊悚。 洪双喜虚晃一记,躲掉保镖的回击,手中的枪和刀顺手就甩到一边。 柳金魁的人还要扑过来抓,他也不恋战,直接转身蹿了出去,腿上功夫堪称练家子,没打小穿街越巷地,练不出来。 头也不回地,他一路抄小道跑进巷子,坐上事先让阿四停好的汽车,扬长而去。 第九十章 异心 阿四开车,洪双喜在车上喘气。 情况不算出乎意料,可还是吓得他喘大气。 可见头一回单枪匹马搞刺杀,总免不了心惊肉跳。 洪双喜拿手去摁自己的脖子上的青筋,感慨自己还是经验太少。 放到万显山跟前,根本就不够看的。 没亲眼看见到底没有实感,阿四还是乐天派的性格,不以为然,反过来还跟他打听:“洪哥,这回事办的怎么样?柳金魁真的死透了吗?” 洪双喜闻言,想了一下,又回溯了刚才的场景,摇头道:“那枪后坐力小,我瞄的时候也故意往偏了瞄,顶多射穿他的肺,打不死人的。” 阿四‘哦’了一声,又跟着‘啊’了一下:“那.......老板不是说硬请,你这就算请过了?” 洪双喜歪着身体倒在椅座上,紧张的神经一下松懈,声音就开始发困:“那,也算吧......” 阿四没懂:“那这事儿怎么说,马上要去见老板了,洪哥你要想好啊。” 洪双喜点点头:“知道了,你赶紧开。” 阿四不放心,问了又问:“现在就去老板那里啊?” 洪双喜被问的不耐烦,一脚蹬在车前座:“你他吗有功夫说废话,老板电话都打三通了!” 柳金魁当然不死,死了才不好办。 他见到万显山,当然有话说。 洪双喜知道这件事做得还算不错,可以说时间点也卡的刚刚好,他前脚刚到,后脚柳金魁进医院的事情就传到万显山的耳朵里,多好的一个机会,纺织厂最大的股东躺进医院,陈康柏前期投进去的钱全都打了水漂,现在还要反过来求他,万老板很愿意提供这个帮助的机会。 “这次不过是小事情,不用说‘帮’,大家都有好处的,何乐而不为呢?” 万显山的声音从书房传出来:“那这次股份的事情就摆脱玉甫兄了。” 洪双喜在门口书房站了又站,大概有个二十分钟,里面那个刘经理,好个利嘴,吹的天花乱坠,半天没说到点子上,最后才代表商会的人拍板:“好的好的,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刘经理说着边往外退,还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万老板您慢坐慢坐,我自己出去,千万不用送.......” 洪双喜在旁边看的火都要起来。 死秃头,蹭了半天茶水,你到底还走不走了! 他受不了这一套,刘经理还有半只脚才跨出来,他帮他一把,直接拎到楼下,然后一句话都没有,转身又上楼。 刚要敲门,里面万老板像是会预知一样,说道:“进来。” “是。” 洪双喜进来,又关好门,还没开口就被万显山的笑声打断。 “不错啊........” 万显山难得这么夸奖他:“断一次胳膊长一次记性,以前怎么就没用这个办法,你早这么开窍,省掉我多少事。” 洪双喜讷讷地垂下头。 还好,万显山也不是故意要为难他,直接就问:“事情做好了?柳金魁现在在哪?” 洪双喜赶紧回答:“中-央医院,我回来之前已经送进去,肺穿孔,没死。” “好。” 万显山点点头:“没死就好。” 不是兴师问罪的口气。 洪双喜心里一口气彻底松下来,由衷地‘谦虚’道:“应该的,老板吩咐的事情,不敢不做好。” “这句话应该是我说。” 万显山再度打断,他好像很喜欢打断他:“分内的事情,做的好是应该,将功补过再做不好,你也不用站在这里跟我开这个口了。” 前一句刚把气吐出来,后一句立马又冒起冷汗。 洪双喜站的很难堪,感觉这个书房是冰火两重天,让他很煎熬。 宽敞的书房,上司跟下属关系?细听是对,但细想好像也不对。 主仆?也不是。 更像是主人,还有主人的狗。 狗不听话,所以要训,要罚。 洪双喜心中刚冒出这个结论,万显山却变了态度,又改成夸他好了。 似乎是觉得一味训斥不好,偶尔也要给颗甜枣,他起身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封厚厚的包裹,用黄信封包好,翻开来都是钱票。 “拿这些钱去吃些好的,不要说我亏待你。” 万显山意味深长地,直接把钱丢在地上,都不屑朝他走近。 “下次再要自作主张,就想想今天。” 地上散的钱一张又一张,晃人眼睛。 虽然很不给脸面,可万显山的确是在教他:“逞凶斗狠不是最终的出路,我叫你去砍人你就去砍?不动点脑子怎么行,整天以为自己多狠,还想一次多砍几个,你有这个脑子,也要看人家是不是傻子,别把人想的太简单了。” 这一席话叫洪双喜无话可说:“是,老板。” 他单膝跪下,一点点把钱捡起来,重新装进信封里。 “还有。” 转身的一刹那,万显山又开口,说道: ——“以后过来前不要再吃牛肉面,熏得我反胃。” “............是。” 洪双喜跪在那里,继续捡钱。 完全没反应,他几乎就要无视老板的话。 钱很多,不能不要。 钱是好东西,穷怕了的人,最怕的就是没钱。 所以再低贱,也得要。 把那信封塞进怀里,走到外面才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打扮。 一身补丁的裤褂,虽然头脸还算干净,但是扪心自问,他的确穷酸,骨子里的穷酸。 难怪老板肯用他。 是笃定他穷酸到顶,这辈子是穷命,所以压根就不敢反抗吧。 走投无路的时候,是他赏自己一口饭吃。 高高在上的人,理应看不起他这种骨子里的小人。 他们本来就是这样不对等的关系。 他一出去,小人精就自动补充了书房的空位。 此刻天已经开始泛黄,刘经理那一通聒噪是个人都受不了,王佩珑在外面等了好久好久了,一看哪个讨厌的哥哥失魂落魄地出去,她的身体一侧就溜了进来。 叔叔好像心情也不好,仰着头,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这个没关系,她会努力让叔叔心情变好的。 王佩珑太有自信了,她学戏学的很有成果,见识也长了许多,这些日子光是西餐就吃了不下十家了,叔叔对她这个半路捡来的小孩没有别的要求,几乎是提前透支了为数不多的父爱给她,要什么买什么,她一度认为自己是能跟叔叔外头的那个女人不相上下的等级。 静谧的空气中,有一双小手悄悄掩上去,遮住了万显山的双眼。 小手,又白又嫩,身后还传来一股淡淡的奶香和花香。 万显山被那手的温度给唤醒,醒来就笑:“佩珑,你又淘气。” 王佩珑被抓住了,乐意被抓住,顺势就摇撼他的肩膀:“每次都叫叔叔猜出来,太没劲了!” 她的活力简直每天满点,从来没有消停的时候,问题和抱怨也是一个接一个,比如这个时候,她又问了:“叔叔,刚刚我上楼梯的时候看见那个哥哥扶着手臂又出去了,你们说了什么啊?你又要让他去砍什么东西吗?” 问的很天真,分明知道是砍人,还故意说砍东西。 这一套对别人都没用,偏偏万显山就信了,觉得佩珑真是单纯,可爱的小小人。 “不是砍什么东西。” 他笑着转移话题:“晚上要不要跟叔叔出去看戏,咱们也附庸一把,麒麟童今晚登台,要不要看?” 王佩珑学的是越剧,南路的戏码,对京剧不太清楚:“麒麟童,很有名吗?” 万显山说很有名:“你好好学戏,以后叔叔给你弄个大台子,再把麒麟童请过来,你们一起唱好不好?” 叔叔这么关心她,王佩珑高兴的要死:“大舞台?有金蟾舞台那么大吗?” 万显山忍着笑:“不止,大多了。” 虽然这个年头空头支票随便开,然而听的人很开心。 王佩珑直接扑上去,又是‘啵唧’一口。 ........可惜这回亲歪了,亲到叔叔眼皮子上去了。 第九十一章 淘气 王佩珑在万显山这里耍够了淘气,又跑回去换了身新衣服。 这回穿什么呢? 这个问题是她每天的老大难,每天都要纠结,已经养成了习惯。 叔叔对她太好,搞得她每天都在找新的契机换衣服,她在大大的镜子前审视小小的自己,现在还太小了,只能穿洋装和大红大绿的小棉袄,等以后长大点,像那个林织云一样,身材像个长条沙漏,就当中那截是凹下去的,那就穿什么都好看了。 ..........林织云。 不想像她,但是可以先记下来,等以后时机成熟了,再超过她。 明明知道林织云不过是叔叔外面的女人,也有可能是他所有女人里稍微突出的那一个,可她还是好恨,为什么所有的好不能叫她一个人给占了,每天带她出去吃大餐,偶尔再送她去学戏,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好吗?为什么叔叔总是要往外面跑?忙生意也就算了,女人有什么好忙的,她们有她听话,有她可爱吗? 王佩珑想不通,就是很恨。 晚上去看戏,唱词很长很长,唱完一段过掉流水又来一段,万显山坐的老僧入定一样,一看就是听不大懂,而王佩珑则听的很入迷,几乎就要喘不上气,麒麟童一口气拖的太长了,跟他配戏的那个人也很厉害,两个人的调子又长又亮,使的都是看家功夫,她要把听到的记下来,回头去问问师傅。 有钱人,钱就要花对地方,看戏的话通常都是二楼包厢视野最好,万显山看不懂戏不妨碍他花钱买个乐子,茶座前是雕花的阑干,佩珑还没那阑干高,扒着缝往下看,头发已经留很长了,编成了三股荡在脑后,摇头晃脑,好像她也能跟着唱两段似的。 万显山喝了两口茶,又闷头睡了一会儿,实在是听不懂,只好不懂装懂,被佩珑那颗小脑袋给晃得眼花,伸手把她那根辫子朝后拽拽,把她拽过来,抱在怀里,这样眼前总算清净了。 王佩珑还在哼哼,难得没理他这个叔叔,搞得万显山反倒不自在起来,揪揪辫子又扯扯脸蛋,打趣地问她:“麒麟童就这么好?连叔叔都不理了,小家伙这么认真啊?” 王佩珑被拉回来,也没停止好学之心,老神在在地回他:“叔叔,你不要打断我,这一段唱的是未央宫,韩信马上就要被斩了,这个在我们这个行当里是必听和必看的,我师傅虽然拿手戏不是这个,但开蒙的时候也是要听的。” 小丫头,还晓得吕后斩韩信,他在她这个年纪,能知道韩信就很了不得了。 万显山简直对她大为改观:“还以为就会吃,没想到说起戏也是张口就来,不错,这些日子没白养你一张嘴,真给叔叔长脸。” 什么叫只会吃...... 这么夸人可不成,王佩珑回头翻个白眼,翻的很稚嫩,然而语气很严肃,像个小大人:“叔叔,你再打断我,我就真的生气了!” 有些时候真是要感叹同人不同命,换做阿大,他要是敢说这话,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可佩珑说要生气,性质就变了,万老板真就乖乖闭嘴,不再打断她了。 直到走出剧院,王佩珑都在哼哼,挑她会的哼,不会的就一口气带过,傻子都听出来她这叫瞎唱,偏偏万显山很给面子,在车上就逗她:“来,再来一句.......刚刚那段就不错,再唱给叔叔听听?” 一大一小,一唱一和,这股腻歪的劲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生的,亲生都没这样。 后座的两个都不是好惹的,洪双喜坐在副驾上忍住了没有回头,他可不想看见那个小坏种,上回瞎戳戳到他骨裂的地方,给的石榴籽都是她挑了一圈挑剩下的,这笔账还是得算,再小气也要算,他已经吃了不少亏了。 车子开了多久,后面的哼哼就哼了多久。 荒腔走板,童声唱老生,简直天方夜谭。 洪双喜侧眼去看汽车夫的脸,阿四跟他的反应一样,听的眼皮子抽筋,魔音穿耳,完全受不了。 ——他们都受不了,只有老板受得了。 阿四眼皮抽筋,手上倒还把得住,一路安稳地把车开了回去。 到家门口,洪双喜先下来给老板开门,万显山出来后又转身,熟练地一把将佩珑抗在肩上,小孩子骨头轻,身子骨又轻灵,扛起来一点都不费力,佩珑胆子大的很,他作势用肩膀颠她,她也不怕,就是颠起来正好卡到一个唱段,那个声音跟鸡脖子被掐了一样,洪双喜和阿四的眼皮同时一跳,统统没话讲。 到家,小人精从叔叔的肩膀上平安落地,小步子跑进房间梳洗,脑门上唱的都是汗,她可不想邋里邋遢的,不然叔叔又要说她没规矩了。 换了最小号的睡衣,她又跑进书房——卧室没人,那叔叔一定就在这里,要么在看书,要么就是骂人。 不过眼下书房门口静悄悄,那看来不是骂人。 她刚要推门进去,努力在叔叔面前再卖一波可爱的人设,结果又有不长眼的跟过来了。 抬眼一看,是那个冰山脸的坏哥哥,长长的两条腿直接越过她进去了。 万显山在里面,想在洗漱前再点一下抽屉里放的存根和票簿,阿大这时候走进来,附耳跟他说了两句话,今晚看来又是没法睡了。 林织云今晚本来只有三首歌,结果唱完就被黄老板扣在宝丽莱,身边的小姐妹托人递话出来,要万老板过去救人。 不是不找别人,是只有万老板有这个面子,可以把人捞出来。 万老板今天够忙的,赶场子一样,刚坐下没多久就又站起来,阿大顺眉顺眼地跟在后面,林织云的身价摆在那里,今天扣下三首歌,明天跳满三支舞,人人都能来跟她蹭一蹭占便宜,这个口碑就坏了,连带他万显山的脸面也要坏。 他们走的急,都不注意周围。 小小的佩珑彻底被她的叔叔无视了。 她进书房呆了半天,坏哥哥说的话她没听见,不过凭借天生的第六感,她断定是林织云。 .........搞什么啊。 怎么又是这个女人呢。 .........有仇吗?有毛病吗?怎么总是要打扰她跟叔叔啊,他们一个个的是有多闲,那个坏姐姐只是在舞厅被人缠上了,又不是出门被车撞死了,用的着专门派人过来通风报信吗? 王佩珑好不容易心情好一点,这下又开始恨上了。 她气的更加不想睡,跑去厨房间拿了两瓶汽水,刚喝一口就全是气,她真是气都气饱了。 气不过,又回去乱翻,在叔叔的书桌前各种翻,连后面的书架也不放过。 瞎捣鼓半天,不知道哪只手碰对地方,‘咯嗒’门锁开开的声音,好像暗格一样,她下意识地就看向书架,那里摆了成套的书,很新,好像是刚拆封的。 踮起脚,还是够不到。 王佩珑只好搬过凳子,踩在上面,才勉强把手伸进去。 她摸出来一把很小,很精美的物件。 不知道是什么枪,不过太小了,像是定制的一样,那就统称手-枪吧,微型手-枪。 王佩珑听人说过,但没见过。 今天总算是见到了。 她知道这东西很厉害,于是不敢多看,掂量一下分量,就很郑重地放了回去。 ——同时心里还有点小激动。 发现了叔叔的秘密,她手里总算是有个叔叔的把柄了。 要么之后故意跟叔叔说一说,哄他再多带自己出门玩几天,这样也不错。 现在一切都朝着她理想的方向发展,除却林织云是萦绕不散的阴影,今晚一切还算顺利,她也没别的好气了。 王佩珑还是那句话。 现在还太早,得等以后。 ——先看着她,看到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以后,再一举超越她。 第九十二章 卖命 柳金魁被万显山的人搞进医院,现在都在插管。 所以万显山这个人是不是真的要得罪,也是有待商榷的事情。 黄老板也不知道要不要卖这个人情,他跟万显山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不过偶尔也要吃过界,上-海滩就那么点地方,你不来吃别人就要吃,先下嘴的人总是占优势的。 至于林织云。 这个女人不错,美艳,漂亮,比一般的女人要高级。 高级一点,但也称不上绝品。 黄老板今天是打定主意要把林织云带走,美-色当头,他连别人的话都没听见,不晓得林织云在离开马修文以后跟的是万老板,刚才看迷了眼睛,满脑子就是把人先扣下,扣的差不多就往小房间一拖,什么手续和过程都不用费心了。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找女人的流程是这样的:和平酒店有一间专门的房间用以藏娇,在里面住的多半都是黄花大闺女——开了-苞,又没别的客人,算是进荣公馆做姨太太之前的过渡,美曰其名是考察期。 如果林织云乐意,她也可以进他的考察期。 万显山一来,他这里不起头总是说不过去,只好主动站起身,假模假样地迎上去,好像亲兄弟来了,再不欢迎有失体统。 心里可没拿你当亲兄弟。 “哎呦!” 伸双手去握,晃动的幅度稍显做作,黄老板一向是人精中的人精,自己扣了万老板的女人,还要拿套话先压人一头:“久仰久仰,老是听人讲到万老板,我还以为是个什么样的人,今天老弟给我面子,多大的事情要你亲自过来,托人告诉黄某一声不就好了嘛,哎呀..............” 边说话边翻嘴皮子,死的能说成活的,颠倒黑白更是不在话下。 万显山见惯不惯,多少张人脸看过来,会怕他? 更加用力地反握回去,死死地捏了一把,多硬的骨头都要痛。 换做佩珑,怕是直接就要捏碎了。 幸好,他不舍得。 两个人面对面,谁也不让谁,黄老板果然吃痛,还没发作,万显山却已经把手松开,换做一副更亲热的面孔迎上来:“黄老板怎么这么客气,大家都是在租界混饭吃,谁也没有个先来后到,都凭本事吃饭的,底下人不懂事,我们做大哥的更要包含,你说对吧?” 黄老板一愣,赶忙堆起笑:“是,是这个道理。” 万显山又向前半步,同时不动声色地把林织云划到自己这一边,隔开她和他们的距离:“这次我也是很为难,下面的跟班事情都没说清楚就跑过来报信,说宝丽莱被人拆了,我一想这哪行啊,这块地方是我罩下来的,出了事情不是又要连累到别的人嘛,所以裤腰带都没系好就跑过来了,还好我想应该不会有人这么不长脸,知道这里有人还硬要来拆,所以身上一把家伙都没带。” 说到这里,又叫阿大上前来,劈头盖脸就是一记耳光,故意要拿他开刀一样,指着鼻子就开始骂:“我他妈叫你瞎传,叫你看场子,你就是这么给老子看的?!” 洪双喜挨了一记重的,十成十的力道,头都给打偏。 然而他神情平静,甚至淡然,只是一个劲低头:“老板,是我错了.........” 黄老板被万显山这行云流水的一套弄得差点下不来台,好在万显山也不是故意要拆他台,化敌为友是他经常做的事情,调节气氛也不在话下。 伸手,又是一巴掌拍到黄老板肩上,林织云一直安安静静站在边上,万显山也是好声好气:“刚一过来,看见这里站的是你老兄,我这个心里就稳了,别人再不给我万显山面子,你黄老板我总要给的。” 这一掌拍下去,黄老板的脸照旧崩住,只是口气终于有了点松动。 他看了看四周,万显山说是没带家伙,然而跟来的都是精英,个个面相凶恶,一看就是打杀之徒。 不是惹不起,只是他们两个犯不上,不至于。 “我看.......这次大家都是误会。” 这一回开口,就显得真心多了。 黄老板见过大风大浪,镇得住也端得稳,他看姓万的身上倒是也有点东西,能叫他心甘情愿地卖这个面子。 再说了,一个女人而已,他要什么女人要不到,犯不上去跟人抢,这样掉价,还要被人抓着不放,说堂堂租界的大佬沦落到跟人舞厅抢女人,区区林织云,还没精贵到这个份上。 万显山眼看话说的差不多,借坡下驴,叫林织云又上前去敬了一杯酒,林织云最会看眼色,姿态放的很足,绝口不提刚才差点被强-迫的事情,敬完酒就退回原位,宝丽莱的灯光昏暗,故意打的人很朦胧。 她也的确是个美人。 是美人就要懂得欣赏,万显山很想带林织云回去做点什么,不过正事要紧,先不着急。 今天是来平事,事情平了就要放松放松,有万老板发话,今天宝丽莱特意清场,叫黄老板和他带来的人好好消费一通。 在美酒佳人的服侍下,人的本性逐渐暴露,有些人喝酒讲究豪饮,一旦喝到上头,大口大口,好像跟钱有仇,不花会死一样。 万显山烟酒不沾,然而尽职尽责,说出来的话也是很中听——尤其是痛恨陈康柏抢了他们租-界的生意,还变相拉拢商会这件事上,他们两个是知音。 再说到柳金魁,更是气愤,等于是陈康柏手下的人动了他们共同的大饼,黄老板甚至借着酒劲提议要派人去医院,直接把柳金魁送上西天,幸好万显山暂时没有这个打算,笑着把他给拦下了。 有了陈康柏这个共同的敌人作掩护,那之后的什么事情,都是小事了。 万显山就此和法租界的大佬结盟。 起先只是一个女人,后来却是生意。 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都是百利无弊。 洪双喜出去,老板留在宝丽莱,林织云在边上服侍,估计晚上大概率要直接开房-间,阿四等在外面,迎面就是他脸上那个通红发肿的巴掌印,看到就是一惊,好像那一巴掌也打在他脸上一样,疼的嘶嘶抽气:“哎哟哎呦.......洪哥,你、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出来进去那么点功夫,你......又被打了啊?” 洪双喜坐到他旁边,自嘲地笑一笑:“我这是拿脸给黄老板做台阶,不打不行。” 这么一讲,阿四就理解地点点头:“这个我知道,你不出这个头,林小姐今天估计就要出不来,大家都是给老板卖命的,你要这样想,被打就被打了,等以后有好处也不会忘了你,大家不都这样过来的嘛。” 洪双喜没说话。 是,是卖命。 女人出-来卖,男人也来卖。 卖-身也是卖,命为什么不可以卖。 他在想的不是这个。 是,万显山给他这口饭,刚开始是吃的很痛快。 然而吃着吃着,他心智打开,人也长了见识,终于晓得当初在狗窝的自己是多么不堪,晓得什么是羞耻。 他晓得这样的日子,只要万显山在一天,他就一天是他的跟班,是他的走狗。 这一年年地卖命卖过来,到底哪天才是个头。 第九十三章 成长 王佩珑又换了新衣服。 一天一套,有时候是两套,其实那么多完全穿不过来,一年春夏秋冬四个季,一个季就已经很叫人头大,她是个有审美的小姑娘,金银首饰带着不像话,颜色鲜艳的又个个想穿,实在没办法做出选择,总不能连环套一样地往身上套,叔叔看到非骂她不可。 生活富裕了,人就开始挑剔了,果然就是这么回事儿。 师傅说她的戏还是不硬,嗓子够了功架不够,这个好办,每天勤练功就行,不像苏佩浮,他就比较惨,年纪稍微大那么几岁,刚熬过正骨,结果现在又开始倒嗓,变声期等于是看祖师爷赏不赏饭吃,很多人学了七八年,最后就止步于此了。 王佩珑每次去看苏佩浮,他都是苦瓜一样的一张脸,不过小白脸的底子错不了,在万叔叔没出现以前,这个便宜师兄还是很符合她的审美的。 王佩珑走出来的时候,阿四就从车窗里喊了一声,总是要逗她一下:“哟!小姑娘今天换行头了嘛!” 王佩珑一听,就故作矜持地扯扯裙角,又把自己打理了一下,客气道:“一般一般,随便穿穿的,都是旧货了~!” 阿四很好糊弄,而且莫名地对她很宽容,又问她:“今天又要去学戏啊?” 王佩珑说对,顺便去看看师兄和小翠儿。 她带了好多东西,搞得每次都大张旗鼓的,我觉得好,这东西就一定好,你们统统都要收下。 幸好有年龄做掩盖,倒也不像是施舍; 顶多就是嘚瑟。 衣裳太多,也不能扔,这个王佩珑自有妙招,穿不了的当然也不会浪费,她都带给小翠儿了。 .......师兄么,就捡些边角料,给他床棉被都是好的,这家伙就不是个富贵的命,师傅早就说苏佩浮长大一定是要靠女人吃饭的。 王佩珑当时还不晓得靠女人吃饭是怎么个吃法,还以为能叫人倚靠是件很拉风的事情,还夸下海口,跟师傅说:“不要紧,师兄要是没有饭吃了,以后我照顾他就好啦!” 师傅哭笑不得,啐她一口:“呸呸呸!赶紧自己呸掉它,你当我说的这个是好话啊,你师兄这种人一旦赖上你,你不管他都不行,一旦分道扬镳,他就自己去钻牛角尖,怎么害你的都不知道!” 王佩珑那时还不以为然,嘁道:“就他......?” 就苏佩浮那种吃软怕硬的臭德行,她还真不信他能害到她。 反倒是她,曾一度抢过师兄被子,把他从床上踹下去过,这些事她都老做了。 于是往后同苏佩浮吵架,她上蹿下跳之余,还老拿‘小白脸’、‘吃软饭’这类的词去刺他,因为这是师傅说的,她对师傅说过的话很信,师傅说的话从来没有不灵验过的。 她已经看准了,苏佩浮以后是活该要做小白脸的。 车轮滚滚,又来到小平房,平常不排戏,师傅还有小翠儿他们就住在这里,班主捏着的是身契,自由还是会给,只是生杀大权都在别人手里,那个老倭瓜也没少祸害人。 像师兄就是前车之鉴,闹得最厉害时一个礼拜总有一天是要闹屁股痛,他自己是逆来顺受的习惯了,可是王佩珑不行啊,什么玩意儿就来个倭瓜成精,腆着一张大肥脸就想霍霍她们,一边死去吧! 王佩珑很确信,当时她要是不逃,那么下一个就是她。 再下一个,就是小翠儿了。 还好还好,小翠儿总归没事的。 她很鄙夷师兄,认准了苏佩浮成不了大器,但在另一方面,她又很喜欢小翠儿,感觉小翠儿虽然有些没见过世面,但柔柔弱弱的很能激发别人的保护欲,她当初在戏班讨生活没少帮她出头,受了伤也感觉没什么,小翠儿掉一掉眼泪,她下次头脑一热,还是会冲上去。 不过现在王佩珑也有点羡慕了,同样是差不多年纪的小孩,怎么小翠儿叫一声那就那么多人理,她这里蹦的再高也没人看,难道就是小翠儿身体不好,又很爱哭吗? 苏佩浮鬼头鬼脑地呆在旁边,顺便插话,说不是的。 “因为小翠儿皮肤白,眼睛长,哭起来眼泪跟落珠一样,更好看。” 想了想,好像还嫌不够刺激她,又故意道:“比你哭的还好看。” ........... 王佩珑顿时对这个世界失望了,觉得叔叔就已经很肤浅,没想到师兄更肤浅。 ........不对,应该说大多数男人,都很肤浅。 不然也没法解释那个林织云的存在了。 是,林织云她是比不过,不过小翠儿也在某些地方比她强。 她不是这个世界唯一的小孩,也不是唯一一个会讨人喜欢的小孩。 这个残酷的现实还真是叫人丧气啊....... 优生劣汰的环境,总是叫人成长的很快,王佩珑认为她有必要加快成长,长到让叔叔忽视不了——或者说,但凡是个男人,就要忽视不了。 小翠儿看见她,就像看见亲人一样,悉悉索索地跟她打听外面的世界,她在这个小平房真是要憋出毛病了,师姐明明也没大她多少,却已经是从头到脚的大变样,变的师傅都是一愣,真是应了人要衣装佛靠金装的老话。 “师姐.........外面的那个老板,他对你很好吗?” 王佩珑捏住小翠儿的小手,从她那个角度看,两只小手分不清那只更白更嫩一些,也不知道苏佩浮哪里得出小翠儿比她更白的结论。 听师妹总是要问到万显山,她低下头思索了一阵,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只是斟酌着,大体都是好坏,几乎没有坏话:“这个么........叔叔是对我很好的,不过有些时候也会发发脾气,跟师傅差不多,不过师傅生气了还会拿尺子打手心,叔叔就不会,他顶多是不叫我吃饭........也不是不吃饭,饿了的话还是能吃的,就是要小心一点,偷偷拿包子的时候不被发现就行。”啰啰嗦嗦,也不知道在说什么,可能是不想叫别人发现叔叔的好,也可能她就是说不清楚。 小翠儿也听得一知半解,大致地点头,好像明白了:“意思就是那个叔叔人很好,只是偶尔不给师姐饭吃吗?” 其实是怕她吃多了胃痛,第二天还不是要去医院做检查。 王佩珑噎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含糊着:“嗯........算是吧。” 目前她最大的烦恼就是怎么快点长大,怎么把林织云从叔叔的生活中赶出去,别的事倒真是顺风顺水,再和煦也没有了。 小翠儿得到了答复,心情就又平复一点,觉得师姐虽然逃出生点,但目前的处境也怪不容易的。 不过这也是应该的嘛。 总不能所有的好事全叫佩珑一个人占了,凭什么佩珑这么勇敢,就她能撞到贵人,大家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凭什么就你过得比我好呢? 小翠儿不知道那个人叫什么,脑补过也幻想过,可惜能借鉴的形象有限,不是老倭瓜就是苏佩浮那张小白脸,把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吧,又有点不太合适,她对男性的认知就只是戏班子里,长得好的都是油腔滑调,难看的又全是歪瓜裂枣,根本没有可比性。 无形中,她对佩珑口中的‘叔叔’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 再看看佩珑的穿戴,还有那样红润的脸蛋,她忽然就想; 要是她们两个能换一换,就好了。 第九十四章 莽撞 仔细思考一下,顺风顺水这句话其实也有歧义。 王佩珑给自己敲警钟,以后这种炫耀性的话还是少说说。 不然下一秒就被打脸了。 万显山发脾气,是,她是见过,不过都是旁观,就像她看见那个凶脸的哥哥挨骂挨揍会幸灾乐祸一样,只要不涉及自己,那就怎么笑都可以,这是人之常情。 可是今天,叔叔跟她发脾气了。 这是她这半年来,第一次因为自己的缘故,惹得万显山发了脾气。 起因很简单,根本就不是她手贱打碎了什么东西,这一单王佩珑和其他的熊孩子还是有区别的。 电话铃一响,浑身炸毛一样,听不见声音,但看万显山的表情,她晓得对面一定是林织云。 还是太小,心机谋算刚刚成型,简直不够看的,讨厌谁就是讨厌谁,忍都忍不住,一等万显山吹着口哨踱回书房,她这里就火力全开,卯足了劲要跟叔叔说林织云的坏话,不过话语都经过删减和排演出,没有指名道姓,只是故作天真地问他,是不是外面的女人都跟那个林姐姐一样,她们不管见谁都要穿成那样,衩都要开到肚脐眼上去了,影响有点不好欸。 万显山面前放了一篮筐柑橘,上好的柑橘,佩珑昨天就吵着说要吃柑橘,今天佣人刚买好放进来,她的兴趣点又变了,一定要他亲手剥一个才肯吃。 原本书房里面应该是很安静,比较适合静心,万显山随手抽出书架上封皮最新的一本,随手翻了几页书,发现这本破自传写的都是什么东西,看都看不懂,于是当即放弃陶冶情操,打算剥个橘子给小丫头吃。 剥橘子剥的很仔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仔细,万显山起先还只是听,只当佩珑今天精神太好,爱缠着他,缠他的时候就格外的话多。 直到听过三分钟,他听出点味道了,感情耳边风还有这种吹法,佩珑什么时候恨上的林织云,这个他真是想都没想过。 没想过,也搞不懂,林织云这个年纪,翻佩珑整整一个倍,佩珑到底是讨厌她那里,五句好话还要掺三句假的,敌意太浓,叫人费解。 听这种废话能撑过五分钟就已经是极限,万显山一把就将佩珑从怀里掀了下来,没有骂她,也没有凶她,不过身上的气场很不一样,有点危险,好像她再不识相,这一秒兴许还能吃到他亲手剥的橘子,下一秒她就要被扔出去了。 “自己在这里好好想想,没想好就不要下来吃饭,想到清楚为止。” 说完就走,摆明就是生气了。 王佩珑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叔叔说翻脸就翻脸,明明刚刚还好好的啊,叔叔还在剥橘子给她吃,结果眼前一花,她就站到地上,叔叔就扔下她要她自己反省,这还反省什么,她人都要懵了。 王佩珑搞不清状况,也不觉得自己有错,缓过一会儿又开始气,很气很气。 一个人闷闷的,那么大一个房间安静的可怕,气温也无端降下好几度,黑脸的万显山真是不好对付啊,她都不知道怎么把叔叔哄回来,好像不是单纯的撒娇卖乖就能混过去了。 在书房呆了四个小时,整整二百四十分钟,对于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来讲已经是极限了,王佩珑饿的头昏眼花,唯一能消耗的热量就是万显山剥给她的半只橘子,她也不敢出去,还是怕叔叔在气头上,以后不理她。 乖乖反省过一阵,心里又开始骚-动,小人精一计不成又施一计,想偷偷下楼打探情况。 很小心,非常小心,悄悄拉开书房的门,先朝外面瞟一眼,确定没事了,再把缝开大一点。 刚探出一个头,她左看看右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还真是有情况。 .........什么叫风水轮流转? 这就叫风水轮流转。 被骂又被罚,出门还撞鬼,那个凶脸的哥哥今天好死不死又过来万公馆,赌-场就是这个哥哥看的,每隔三天就要来一趟,结果今天刚一过来,就撞上万显山抛下她反省,她还偏偏就不反省。 王佩珑那叫一个羞愧啊.......想死的心都有了。 那个哥哥就在旁边看着她,脸色很平静,但就是给人一种看笑话的感觉,她鼓起勇气和这个哥哥对视,对视的时候稍微感觉这人有点眼熟了,然而下一秒哥哥就朝她走过来。 是要跟她说话吗? 王佩珑还在这么想着,洪双喜倒是不给她思考的机会,直接开口了:“........肚子饿不饿?” 见了鬼了,居然第一句话不是问她在干什么,反倒是饿不饿?! 王佩珑小小一颗脑袋在门外,身体在门内,花了两秒钟判断这个哥哥到底是真好心还是假好心,两秒之后她判定是真的,于是回答道:“是有点饿了。” 洪双喜欺身进来,顺手带上书房大门,从身上掏出一个包裹——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变魔术一样,仿佛就是手心手背这么一转,他手里就多了两张甜大饼,还有一份温温的烧麦。 上回她给他几粒石榴,这回他给她两张大饼。想吃西餐?不好意思,老板不发话,多大的脾气也只能啃大饼。 所幸现在饿字当头,有东西吃就不错了,王佩珑脱胎换骨之后就没担心过吃饭的问题,今天倒是被万叔叔狠虐了一把。 现在她又看这个凶巴巴的哥哥是个好人了。 她吃,洪双喜就看她吃,近距离观察有好处,果然能看出一点变化。 长高,长大,然而一看见好吃的,还是两眼放光,成精了一样。 他看的很仔细,看的王佩珑再大条,也有点不好意思了。 擦擦嘴巴,省得满嘴都是油,她填饱肚子,还是没弄清这个哥哥的来意,就问他:“哥哥,我这里还有咸大饼,你肚子饿不饿,饿的话一起吃吧。”说完又做贼心虚地看看门外,又有点闷闷的,拉着一张小脸:“反正叔叔今天不会理我们的.......” 洪双喜无视掉后面一句,反倒是前面一句,搞得他精神一震。 一年前和一年后,简直是一模一样。 唯一的不同,就是第一次见面,她给的是桃。 不过还是很郁闷,他都做的这么明显了,她还认不出来吗? 总是不自觉就要去纠结这个点,其实认出来也没好处,他被她弄进过局-子,又因为她吃过万显山的耳光,林林总总加起来,新仇旧怨实在太多,他跟这个小人精大概就是五行相克,不认才是好的。 王佩珑眼看那个饼递出去他不接,又有点不太好意思:“哥哥你到底吃不吃啊?” 洪双喜回过神,摇头说不吃。 “哦........” 王佩珑的好意又被婉拒了。 她有点伤心。 这次被训过之后,万显山还是对她和以前一样,根本就没有区别。 唯一的收获是她和凶脸的哥哥关系好了一点,这么多天,总算听到他对她开口说话了。 事后王佩珑开动脑筋,总算明白了一件事情; ——万显山的人,他可以打、可以骂、可以不要,但是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 她不要以为自己年纪小,年纪小也不行。 小玩意儿而已,随意品评他身边的人,她还没这个资格。 她这么想,洪双喜心里也是这么想。 在万显山身上,他和小坏种难得有这份共识; 没有林织云,还有方织云,万显山只要有这个心,那别人怎么都是拦不住,也防不完的。 第九十五章 没分别 吃一堑长一智,王佩珑算是消停了几天,没再揪着林织云不放。 也不是看开了想明白了,只是晓得这样做没有意义,叔叔照样出去做他的生意玩他的人,两手一甩屁事不管,她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唯有好好吃饭,早睡早起,尽快地长大,顺带早点出师,以后免得以后真的登台了什么都拿不出手,这个世道没有一技傍身可是不行的。 小丫头片子是好玩,可惜耳朵不清净,一天一个鬼主意,好容易借着这次发火的机会太平几天,他赶紧地叫上黄老板他们出去快活了一把,期间大手笔一下又一下,花销无数,享乐奢靡,暂且不提。 老板不在,就重新换人。 天气开始热了,洪双喜带她出去吃冰激凌。 冰激凌的口味很单一,只有最最基本的奶油雪糕,而且冰的也不彻底,王佩珑舔完一边里面就要转到另一边,防止雪糕化成奶昔淌下来,一淌就淌个没完,这样太浪费了。 马路牙子边上种了梧桐树,树荫挡下大大一片,太阳太烈,然而就是这么热的天,吃冰激凌才有感觉。 高级住宅区不太会有行人-贩-子路过,王佩珑隔着后花园的铁门,两条小腿直接抻出铁门缝隙,伸到外面,像是栅栏长出手臂,预备着谁来都要绊他一跤。 她就这么坐着,一边吃一边看,每隔三五分钟,街对面或许会出来个人,或许三五十分钟也不会有人。 今天她没去学戏,师傅晚上贪凉,搬了张板凳出来晒月亮,第二天就病了,小翠儿留下伺候师傅,师兄则拿钱跑出去买烟-膏,拍着胸脯说要给师傅烧两个完美的大烟泡出来,他对大-烟的印象还停留在晚-清时期,这东西多抽几口,是可以镇痛的。 师傅一病,小翠儿和师兄也各忙各的,不会理她。 小玩意儿没了观众,那就不叫个玩意儿了。 .......... 事情真多。 为什么人这种生物,事情会这样多? 王佩珑摆出沉思的表情,很严肃地舔着冰激凌。 两只小脚在栅栏外面一晃一晃,两只脚加起来估计都没叔叔一只脚大。 今天穿的鞋子也很不错,棕红小皮鞋,她早晨起来就是太阳晒到屁股,一轮红日叫她心有所感,下意识地就穿了条红裙子,放眼望去,正是喜气洋洋的孩童形象。 哪家小孩长成这样,直接就可以卖到照相馆里去,拍拍画报也能挣钱。 洪双喜没有坐在地上,他蹲着,也跟她一样,有好东西一起吃,有冰棍就一起舔。 有句话说的对,人再不合群,也是群居性动物。 不过通常只有对对方有好感了,才肯抱对。 几丝金光洒下来,艳阳天容易晒黑脸,而雪花膏并不能起到防晒作用,所以他蹲到腿麻了也还得蹲着,不然一屁股坐下,那光就要照到她头顶上,按照小人精的话来讲:那样不仅会黑,皮肤也会变差。 “这个天气啊,还好今天师傅歇了,不然绑好腿站桩,一站就是一天。” “谁叫你师傅大晚上出来看月亮。” “看月亮怎么了,哥哥你自己不是也偷看过吗?” “我偷看什么啊?” “那个林织云,每次她过来,你就要转头去看叔叔。” 王佩珑很八卦地凑过来,唇角还有点化掉的雪糕:“哥哥,你是不是也不喜欢那个林织云,每次她过来你都故意避让开,她怎么这么碍事啊?” 洪双喜听了的她一通歪理,解释都不知道怎么解释。 他那不是故意躲开林织云,明明就是给老板腾地方好不好。 洪双喜感觉这话没法说清楚,就故意带跑话题:“今天一天就泡在这了?你师傅托给你师兄照看,我怎么看他也小的很,没比你大多少。” 果然,一讲到师兄,话匣子又打开了。 “我那个师兄啊,唉.....算了别说他了,一有点事就要大惊小怪,师傅自己说躺躺就好了,他偏要去买什么烟-膏,那个钱估计就是被他吞了,这个白痴,攒私房也不会攒,换做是我压根就不会跟师傅说,直接拿了不就好了...........” 好容易拉开话题,她又给带回来,还是要讲到林织云,好像她不过是说了人家两句坏话而已,叔叔又是罚她不许吃饭,又是叫她面壁思过,这些罪过统统加在一起,林织云更是罪无可赦一样。 “本来就是不正经啊,身上不知道涂得什么,香的人饭都吃不下去,还有那个衣服啊,大红大绿,还有各种大花,唱戏的都没这样,脸上两道眉毛都勾到头顶心去了,叔叔到底看上她什么啊..........” 没完没了,绕梁三日,旧时没完没了。 观众不捧场,他也不理她,她就一直讲,讲的头头是道,然而很有条理。 真的,要不是看她年纪小,换做林织云........... 洪双喜看在眼里,烦在心里,奇怪老板怎么还没被她给烦死。 他真是瞎了眼才这样迁就她。 一个遮太阳,一个躲太阳,两个人形成一种默契,师傅病了,叔叔也去俱乐部,不理人了,王佩珑今天真是孤家寡人,这时候有个人就行,所以她看准机会,把哥哥拉过来,她需要有人陪伴,这样才好显出她的小,她才不会显得孤独。 舔到冰激凌还剩下小半个,王佩珑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没话找话地跟身边的人讲:“哥哥啊......” 尾音拖的很长,细听还有点别的意思。 别的意思,那是什么意思? 洪双喜没想明白,愣是被她这一声哥哥叫的鸡皮疙瘩四起,半天才回:“你又想吃什么?” “现在才几点,午饭时间都没到呢!” 王佩珑被气的把话噎了回去,本来是想跟他探讨一下鸦-片烟的合理性和合法用途,她对师傅的病很关心,所以什么都要问一问,叫苏佩浮这么个近乎白痴的小白脸去照顾,实在是不能放心。 ......吃吃吃,她有那么能吃吗,怎么张口就是吃。 哥哥跟叔叔一样坏! 简直是被当猪养了。 王佩珑小脸气得通红,几乎要气到倒仰,刚才就骂了一句,可惜还是不解气,又跟了一句:“吃你x的吃!” 脏话脱口而出,事先练习都没有,就是一直观察,然后再活学活用。 那么漂亮的一张小脸蛋,和她的语言实在搭不到一块儿,冲击力不算太大,但也很叫人吃惊。 洪双喜就着实被惊了一惊。 半天过去,冰激凌早就化的不能再吃了,他问她:“你这话跟谁学的?” 问出口就发觉是白问——还能跟谁学的?万显山啊! 小人精果然用看弱智的眼神看他。 王佩珑原本想把哥哥洗脑成自己的知音,她在万公馆没有朋友,睁眼闭眼就是叔叔一个,这种生活过久了也不是很好,她需要发展一点自己的社交圈,也不能像苏佩浮那样,要么是跟斗蛐蛐的混在一起,要么拿了钱就往烟馆里钻。 “其实吧,我也就在你面前还能说说.......不过哥哥你能不能跟我保证一下,不要告诉叔叔啊?” 这个倒无所谓,洪双喜问她:“为什么老板面前不能讲,哥哥这里就能讲这种话了?” “哎........” 王佩珑露出一副‘说来话长’的表情,解释道:“叔叔生气也就算了,背后说人坏话不是君子所为,这个我认了,是我做的不对。” 借着一起晒太阳的机会,她终于找到契机,可以跟面前的人推心置腹:“可是哥哥你不一样啊,咱们两个没什么两样的,你在外面给叔叔帮忙,我在里面哄叔叔开心,说起来都是叔叔养的,没什么分别。” 洪双喜笑一笑:“你年纪这么小,倒是挺清楚自己的定位。” 王佩珑看他有点松动,也没有生气,胆子就越发大了,言之凿凿地跟他套近乎:“所以有别的事情,我就不瞒着你啦,哥哥你看,咱们已经是一起坐下来吃东西的关系了,这样难道还不亲近吗?” 洪双喜被她一通歪理搞得云里雾里,差点就要被带过去,这会儿想严肃一点,却又忍不住想笑。 “是。”他说:“是亲近,没分别。” 揉揉膝盖,他又朝她靠近了一点,蹲的腿麻,还得给她遮太阳。 第九十六章 入住 万显山一连在外逗留好几天,除却和黄老板成为了公开的合作关系,也变相地给柳金魁放了一点水,姿态大度地叫人送了一篮子时新水果,好叫柳金魁可以回家定定心,不用在医院每天苦兮兮地插着管子装死人了。 搞定柳金魁,又给陈康柏一个下马威,他整个人是神清气爽,又有林织云会识会做,服侍的无微不至,前阵子刚刚把她冷下去,现在隔了一阵,倒是又发现她身上的好处了。 热毛巾敷脸,熨帖了每一个毛孔,万显山闭目养神,五分钟之后毛巾被收走,他一睁眼,林织云已经从丫鬟手里接过一壶香片,给他沏了一杯。 万显山眯起眼睛,仰面倒在林织云那张定做的躺椅上,被服侍的明明白白,说不出一句不好来。 林织云伸手给他揉肩,力道适中,很吃功夫。 “今天留下吃顿便饭,我有事跟你商量。” 万显山被她按的很受用,一如既往的放松,这时就蹭蹭她的手心,意思是听到了:“那再等一会,你的事情都不是小事,等我休息好了,坐下来认真听。” 林织云很清楚他的脾气,哪怕他说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哄起来好听,但他肯给自己这个面子,肯拿假话来哄,那就说明她在他这里能得到的待遇不算太差,还有希望。 其实有一说一,万显山在外面风流快活,她也并不算是独守空房,只是用心的程度不一样,好久没有跟万显山见面,想是挺想的,但是林织云的本事就在这里,她很沉的住气,晓得男人不来可以,自己却是千万个不能勉强他来,只能在万显山一时兴起的时候多表现一点,她已经在万老板身边跟满一年,已经将别的女人甩脱一大截,这个是重大突破。 她有信心。 吃饭的时候尽量放慢速度,不要讲的太急切,不然显得自己好像别有用心。 林织云提出想搬进万公馆住。 饭菜做的很合口味,很适合大快朵颐,然而万显山很干脆地放了筷子,开门见山:“为什么突然想搬过来跟我一起住?” 林织云早就想好了,给的理由就很充分,笑道:“你不要这么看我,我对你的心你还不知道吗。现在你跟黄老板都是宝丽莱的股东,其实当初接手的时候,那里就已经没有我的地方,我这两天仔细想过,要想在继续在这块地方安稳地过下去,倒不如跟着你,况且出去谈生意我还可以帮你一点,牵牵线拉拉关系,卢督-军当初在我身上花了不少心血,不然我也不能在上海这么快就起来,这一点我想你也是知道的。” 这番话已经是推心置腹了,从哪个角度都经得起推敲,她也不怕他看,不怕他查。 彼此是个什么路数,心里都是门清,卢督军也好,之前的马修文也算上,她可是够坦白的,每一个男人都是一条线路,她通过自己的手段将这些人串起来,虽然一时半会还用不到,不过筹码这种东西,也不一定要全部用掉,也不一定非要她来用。 借花献佛,换个见明路的身份,很合算。 她是把自己的心计剖白的彻底,唯独万显山似笑非笑,就是不给准话。 主要还是拿不准,不相信她真肯豁出去跟定自己。 心里存疑很正常,林织云既然敢把话说开,也不怕他回去再想,留他吃过饭,看万显山没心思留下来过夜,也就好声好气地送他出去了。 万显山自由惯了,从没想过要把人弄到家里,弄女人跟弄小元宝还不是一个路子,佩珑这个小丫头他是看出来了,性情乖戾,还自以为是,跟他刚出来混江湖活脱脱一个模子,不过嘴甜一点也就盖过去了,总的来说还是听话的,再歪底子也放在那里。 他养了快小半年,大把的钞票把当初的小乞丐养回点漂亮的人样子,已经很有点感情了。 隔了几天,回去又有新发现。 早就把跟佩珑生气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人跑出来才有点反应,他嫌她讲的话没有分寸,叫她一个人反省。 所以,这就反省过了? 佩珑远远就从二楼阳台看到他那个车子停下,高兴的一甩头,眨眼就到了大门口。 没心没肺,他刚回来,怎么高兴成那样...... 万显山拿眼一打就晓得她是记吃不记打,这个反省的程度也就是针眼那么点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有对比才有差距,哥哥的好处显然是没有叔叔的多,洪双喜简直跟个哑巴一样,话痨如她也词穷了,他们两个一路就是吃,从冰激凌吃到牛肉面,再从牛肉面吃到葱油饼,王佩珑尽量地不去挑剔,因为哥哥也是叔叔身边的得力干将,也是她要讨好的对象。 瞅准了距离,然后就近了原地起跳,她知道万显山会稳稳地把她接到怀里,就像当初她看好了,一头撞上他胸口一样。 果然,万显山看都没怎么看,只是人来了,他就接住了。 接住了,还上下掂量,称尽论两地点评:“才过掉一个礼拜,怎么抱起来就沉了?” 王佩珑不服:“我都没提气呢,已经很轻很轻,再瘦脸上的肉没了!” 万显山不跟她争,佩珑说什么就是什么,发过一次脾气,一切都恢复原样:“好好好,那就不重,佩珑说不重就不重,都听你的。” 单手抱着她进客厅,话痨又发挥话痨本性,叽叽喳喳不停。 “....这两天吃都没好好吃,那个哥哥拿我当野人一样地喂,天天大饼油条,要么就是煎饼馄饨,腻都腻死了。”洪双喜这两天真是把她憋出一肚子火,王佩珑想想就免不了跟万显山埋怨,指指嘴巴又指指脑袋:“跟他说话他也不理,叔叔,你说哥哥是不是这里有点问题啊?” 万显山知道她指的是阿大,阿达就是这么个脾气,他觉得沉默寡言是一桩好处,不过佩珑显然不这么想,她是个表现欲很强的小姑娘,恨不得所有人都围着她转,也难怪对阿大的评价不好。 “你不要仗着哥哥口才不好就欺负他。”万显山把佩珑放下来:“牛肉面不好吃,牛排吃不吃?” 王佩珑眼睛一亮:“吃!” 万显山摸她脑袋:“那就先一边呆着去,叔叔要上去休息一下,休息完了再来找你。”说完,不管佩珑的小脸垮的有多难看。 兴致不错,正好动动筋骨,他打算上楼先看会书,再打一套五行拳,美曰其名修生养性。 跟黄老板他们在外晃荡那么久,这么多天不练,骨头都松了。 第九十七章 变故 好说歹说,林织云的目的算是达成一半。 一半也不行,一半也很过分了。 王佩珑疯了才会叫这个女人登堂入室,她反对的不明显,也没再讲过林织云的坏话,可这人身上有一种气场,一种明显就与这个人不对劲的气场,万显山很看重家宅安宁这回事,佩珑闹起来真是叫人招架不住,打她么舍不得,骂一顿回头还要他去哄,怎么都是得不偿失,外加浪费时间。 再者他对林织云有点感情,感情不深也不淡,不至于她一开口,他就屁颠屁颠把人弄进家门,这个不是他的作风。 两厢计较下,林织云那段发自内心的表白也算表到了西伯利亚,远的直冒寒气。万显山说一不二,没有女人也不会谈不成生意,这两者并无必然的联系,他还真就没叫她踏进万公馆。 林织云很失望,认为万显山疑心太重,从不领她的情。 她当然不晓得其中还有个小人精在捣鬼。 不过男人的想法总是出人意料,靠女人去硬猜,多半也是猜不到。 王佩珑通过哥哥的转述,回去狠狠脑补了一场林织云吃瘪的表情,胃口大开,很长时间都眉开眼笑,见谁谁笑。 哪知高兴完毕,她才晓得自己是白高兴一场,姓林的还是没有甩掉。 漂亮的女人不是没有,但是林织云的漂亮,她再不喜欢也要承认,她是没有林织云那么好,从风情再到手腕,她跟她差得远了。 打个比方,林织云不会因为万显山的不讲情面而胃口大减,她就会。 王佩珑的脾气很不好,究其根底,原因都只有一个——被气的。 洪双喜跟她讲清楚后,王佩珑为此还瘦了好几斤——想到就吃不下饭,最后缩减成一天一顿,万显山也没闲心来盯着她吃饭,王佩珑就是饿了才吃,不饿就不吃,当中跑过来关心她的人除却苏佩浮和小翠儿,也就大哥哥还惦记一点,递过来一张油光发亮的大饼,稀奇地说她怎么又瘦了。 ‘又’这个字触动了她的心肠,王佩珑当时就难过的不行,可是又说不出口。 她也不清楚对万显山的独占欲是怎么回事,说亲情不像,说爱也不是,这种感情很懵懂,比恨一个人难多了,她讨厌一个人,最讨厌也就是想叫他去死。 ——可喜欢一个人,却是有很多种方式,比如她胃口不好,还时常就要跑去万显山跟前显摆自己胃口不好,这就是典型的一种,不作不怪。 她去找师傅,师傅有时也能媲美万灵贴,哪里不舒坦就来一剂,她的疑问在师傅这里总是有解答,不过也要分场合,也要看心情。 年纪上去,骨头缝都闭合了,下苦功就是这个时候,王佩珑晓得明年自己就可以登台,于是每天都坚持要拉筋,本身自己就已经很上进,在师傅的戒尺下就练的格外认真,她算是典型的正面例子,而苏佩浮就是反例,尺子打十下,八下都是他,那么多年学下来连词都背不熟,说起来就两个字:没救。 两个小时扎下去,她跟苏佩浮都是满头大汗,小翠儿是提前半个小时起来,年纪小就是有优待,她们三个都分好了行当,青衣花旦小生,加起来正好凑够一台戏,可见师傅选人选的用心。 苏佩浮起来照旧是叫苦连天,烦的是个人都恨不得给他一巴掌,王佩珑不理他,满面堆笑地去找师傅说话,她晓得吃过午饭吸过大-烟的师傅只有现在心情是最好的,她只有这个时候才能去打扰他,随便问吧,问什么都可以的。 “师傅,来,您先喝茶。” 她拿起茶杯递过去:“上个月过来的时候带了一盒大红袍,放在那里搁了好久了,您怎么一直不喝,是不是不喜欢啊?” 师傅撩起眼皮,常年昼伏夜出,自身习惯不好,所以声音有气无力,有点死气,又有点显老:“脸上的假笑通通给我收回去,知道你现在过得得意,得意一点就可以了,得意过头就要招人恨了。” 话音刚落,他就看见佩珑脸上顿时褪的干干净净,素白一张小脸,不笑的时候反倒很文静,分得清好坏是她的有点,愿意听话也是她的优点。 没这些优点,他也不会栽培她了。 “收一收,不该有的脾气和毛病都收一收,天底下没有人是不聪明的。”师傅果然是师傅,说的话就是不同凡响:“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不过有些事情不一定要拿这些物质上的东西去证明,人也是。” 师傅本来只是教本事,没有做心理辅导的义务,不过他还是做了,而且开解的还挺认真:“你要自己去看,眼见为实,看不见的更不要靠自己去猜,你以为自己很聪明,每次都猜得到么。” 王佩珑不好昧着良心说自己有多聪明,只能低头认错:“是,我知道了........” 师傅看她认错态度良好,也没有再卖弄自己的智商,口气也放软了一点:“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路总归要一步一步来,不是每个人都会对你毫无底线地好下去,想想你自己是个什么人,想想自己要的是什么,你年纪不大,还有时间,先把这个搞清楚再说吧!” 王佩珑心说我要的就那么简单,谁会嫌钱少,谁会嫌好日子过够了不想过啊,这不是耍我么! 心里是怎么想,脸上却不露,她把师傅的话一一记下来,有些其实还不太懂,不过胜在记性好,来回反复地思考一阵也能得出个大概的结果。 说好的要混出个人样子,万显山给了她机会重新活回人样,那就先把这个目标做成。 师傅说的对,她还年轻,还有很多机会。 不是只有林织云会叫她烦恼,换做方织云也是一个道理,万显山不是常说的,做大事的人要紧是韬光养晦,不动声色的吗,那她就好好忍着,忍着就是了。 刚走出院子,就看见苏佩浮风一样地跑进去,跑的跟做贼一样。 时间到了,要服侍师傅抽-烟了。 王佩珑朝外走去,哥哥在外面等她。 没有阿四了。 那个傻大个在一次打砸抢的过程中脑壳上被人拿刀开了个洞,开洞了还一脚油门把哥哥送到安全的地方,实在是个人物。 可惜她知道那个傻大个叫阿四的时候,人家已经死了。 这两年万显山外头的相好没有十个也有五个,但林织云却是不容置疑的一位,十个里面有她,五个里面也有她,王佩珑私下跟哥哥聊天的时候,就用‘狗皮膏药’来代替她。 一贴上,怎么甩都甩不掉。 说这话时她已经褪去小洋装,改换了素面的百褶裙和花边衬衫,稍微长一长年纪,就更分得清美丑,王佩珑近来好像是很羡慕外面读书上课的女学生,不想叫人说起戏子时脑子里统一就回应出‘下九流’三个字,这一阵竭力地要向那帮学生们靠近,好像自己没读过书,但是改头换面,拿身衣服来包裹自己,也满可以装上一阵好姑娘,只要别叫她拿笔写字就行。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阿四可能是替他死了一回,不然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洪双喜能少花别人一倍的时间就从小头目混到大头目,这个万显山也细究过,想不出个所以然。 既然不能归咎于时势,那就只能是阿大这个人好,任劳任怨,二把手当的像个透明人,实在是非常的和他心意,简直能从狗升级成人了。 洪双喜对此心中十分有数,开头也很迷惑自己怎么就被提拔起来,然而提拔之后好像一切也没什么变化,给万显山卖命这种事就等于贼船一样,上去容易下去难,不是那么好脱身的,他只能疑惑着,姑且听之任之。 再者,他这人不太喜欢改变,所以不管两年还是三年,估计就是百八十年,他还是这个沉默寡言的脾性,万显山是把他的一成不变当好处当好处来看,转头却也不反对佩珑一天到晚的变,反正是变给他看的,受益方只要是自己,那就一切都好说。 这么说来的,他跟佩珑倒真有了点同病相怜的意思,只是同命不同路,伴君如伴虎,她卖笑他卖命,怎么都是累,心累。 第九十八章 心恸 难得啊,今天万显山中午就回来了。 王佩珑习惯了他早出晚归,难得在太阳底下看见他,看见了就惊呼一声,发现叔叔面色很差,本来是很高大健壮的一个人,今天只剩了个高大,从面色上一眼就看出不健壮了。 虽然不是寄人篱下的态度,但也晓得在别人家混饭出要听话乖巧,她如今已经长大,不是个位数的年纪,当初不避嫌地凑上去,现在倒是会回避一点,万显山起初还有点不习惯,打趣她是不是长大了,跟别的小姑娘一样,也开始有心事了。 王佩珑没有否认。 她的心事多明了,整幢房子里就问的人不知道。 万显山大概是累的要死,要死要活的,脸发白,眼下又青,好在底子很好,身体不舒服也不用人扶,进门一看见她,那感觉大概是想笑一笑,但又笑不出来,最后放到脸上,就是一刹那的笑容,几乎就是看不到。 王佩珑问他怎么了,万显山还是那样,想笑都笑不动,当然也是完全不想说话。 但架不住她那股殷切,他也不多解释,只拿过她的手往自己脑门上一放,放一放就完事,他就是想叫佩珑知道他额头有点发烫,或者说,叫她闭嘴。 连续三天泡在黄公馆,那滋味不太好,人太多太杂,吊起精神谈好怎么把丽都的地盘吃下一半,他粗略算了一下,少说当中有四个肯出大头来掺和一脚,这种生意不能把控在自己手里就没意义,他只好踢一个是一个,踢光算数。 总而言之,很累,累到他这种千八百年不生病的人,今天也熬不住了。 叔叔生病了。 王佩珑第一个反应是心疼,随即而来的,竟然是.......幸灾乐祸? 万公馆不好么,做什么老要往外面跑,家里那么大的地方还不够你瞎逛招待客人的,一天到晚不是林织云就是宝丽莱,宝你个大头鬼! 万显山一个人就行,她不放心,不搀他也要跟上他,万老板的卧室是禁地,下人打扫都不敢多呆,她跟到门口迟疑了一下,想想当初自己生病也是被叔叔抱进这里来休息,也就感觉没什么,还是走了进去。 宽衣落座,洗脸睡觉。 万显山刚解开长褂的纽扣,王佩珑就顺手接过,替他折好放到床头,自然到不用隐藏,好像潜意识中她就为他做过很多遍,用心不必质疑。 万显山一愣,愣过以后也是默许,佩珑愿意客串一把下人就让她去,没有必要不在这种细节上计较,他是个开明的人。 王佩珑放好衣服就看见万显山打了赤膊,这让她有点不习惯。 还好万显山不是故意,就是为了换一套干净的睡衣,她一回头就已经换好了。 到底是不习惯,睡个觉还要陪护,不至于。万显山很委婉地表达了赶人的意思:“可以了,我稍微休息一下,你先出去吧。” 王佩珑犹豫着,不想就那么出去,看似很认真,实际上还是没话找话:“那叔叔不吃药吗?我看你气色也不好,是这几天累到了吗?” 万显山已经靠到床上,冲她眯起眼睛:“累,是累,你等下去告诉阿大,之后两天我都不出门,有事叫他去办,丽都过户的事情也找戚老八去谈好。” 王佩珑点头,又问:“要把药箱拿出来吗?” 万显山这时就不回答了,意思就是不用那么麻烦,他睡一觉就好。 这人张狂惯了,说什么就是什么,说不吃药就不吃药,天皇老子发话都没用。 这一点他们都很像,养病的宗旨就是睡觉,今天睡好明天吃饱,后天继续出去打拼,他的生意都是这么拼来的,鲜少给自己放假,病两天这假也就完了。 她走开了一会,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把热毛巾,跟林织云不遑多让的水平,肯服侍就服侍到底,一定服侍的妥妥帖帖,叫你觉得舒服。 万显山不管到哪里都是一个脾气,下人的活不用大小姐来做,可是大小姐自己自甘堕-落,那他也没有话说。 王佩珑拿毛巾擦的很仔细,摸了一把之后,毛巾上面还是很干净,她反倒笑了,声音轻轻的:“叔叔肯定忙死了,这两天胡子都没刮。” 万显山自己也摩挲了一把,深以为然:“是,是挺邋遢。” 王佩珑把毛巾放到一边去:“没关系,叔叔脸嫩,刮好就精神了。” 万显山困的已经快要进入梦乡,闻言还是配合她,软绵绵地把她手拨开,顺道在手背上捏了一把:“ 今天心情好,不跟你小丫头片子计较,去,叫下面给我弄碗鱼汤上来,我喝完再睡。” 王佩珑说知道了,说着又上去帮他理了下枕头,弄枕头就免不了跟万显山凑近了接触,他只是头晕,鼻子倒没有失灵,还是闻出来了,就笑:“这瓶香水味道很好........” 王佩珑不好意思地笑笑:“还是叔叔上个礼拜带回来的,上面的字我读不来,不过是挺香,有股铃兰的味道。” 法国香水,混合少女的体香,是一种美好的味道,万显山已经迷迷糊糊要睡了:“嗯........” 王佩珑深知再没话找话,叔叔就要在梦里跟她翻脸了,于是转身下楼,先去找门口的哥哥,交代完万显山最近的事务安排,之后又到厨房一气吩咐下去,下人有新来的,也有旧的,新旧都已经拿她当半个小姐那么看,小姐的吩咐和老爷吩咐一样,喝鱼汤就喝鱼汤,月亮汤也得做,大不了真去上天掏月亮。 ——不过老爷也真是怪,既然要收义女,那摆一桌酒认个身份就是了,这么个花朵一样的姑娘一天一个样地便,又不跟万显山一个姓,养她到底是图个啥? 如果万显山能听到他们的腹诽,那大概只有一个答案:图个乐子。 他是个善于观察的人,他身边的许多乐子,都是他自己找来的。 不然这样腥风血雨的生活过久了,该多无趣啊! 王佩珑做完了万显山安排的事情,脚步行走的方向原本是书房,结果她那两条腿大概是有问题,鬼使神差地又回到了楼上。 正如她预料的,万显山好久好久没有休息过了,他睡的很香。 王佩珑壮着胆子,中邪一样地,有点效仿苏佩浮那种贼头贼脑的风格,小心翼翼地关了门,又小心翼翼地拉好窗帘,关门是为了安静,窗帘一拉可就什么就看不清了,也许她潜意识里也知道自己做的是不对的,所以要用黑暗蒙蔽,骗骗自己。 叔叔养了她三年,快四年了,她变化很大,他倒是没怎么变。 还是说一不二,很狡猾,很嚣张。 还有最重要,也是最肤浅的一点,他长得真好。 这也是个悖论,不好也不会叫她喜欢,也不会叫林织云喜欢,所以他必须是好的,大凡优秀的男人才能叫女人专情,她就是这样。 王佩珑屏住呼吸,长久地凝视着万显山的面貌,脑子里一片迷蒙,可是行动却毫不迟疑。 嘴唇-上面软软的,喝过茶水,还有点湿润。 黑暗中,没人知道少女做了什么。 因为太黑,她几乎连自己都要忘了。 第九十九章 插班 第一-次低下头,什么滋味都没有,就是嘴巴很软,触感不错。 王佩珑睁大眼睛,牢牢地盯住熟睡的人,他胸口起伏一次,她的心才跳一次,跳动的频率伴随着这样突发的行为,堪称是毫无逻辑,她凝视着万显山,快要凝视到灵魂出窍的程度。 不敢动弹,不敢出声,就这么沉沉地呼吸了几次,她深吸一口气,又一次低下头,还是老样子,感觉太软了,软的可怕,她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其实还是同样的触感,只是分不清是谁更软一点,又或许是没有亲够,所以脑袋一懵,什么都分辨不出。 她决定再试一次。 第二次,做起来就比第一-次要好很多,起码可以在人熟睡的情况下做到从容不迫,王佩珑好像也闻到了那种味道,铃兰的味道,花香或许代表了沉迷,或许什么也没有,只是自然而然,想做,便去做,她跟万显山学了很多坏习惯,其中一项就是随心所欲,无所顾忌。 而且她很年轻,年轻所以气盛,对于当下的事抱有一种痴迷且自暴自弃的态度,她想自己真是太不要脸了,小小年纪就不学好,以前妈妈叫她学好,后来师傅叫她学好,好不容易跟了叔叔,多少次叔叔也叫她学好,起码基本的起卧都要行的稳端的正.......换言之,她现在做的事情,可是一点都不端正了。 她只是一厢情愿,在不该喜欢上一个人的年纪,喜欢上一个人。 王佩珑动作很小心,其次经验不足,非常的笨拙,如果亲-吻这件事也能开个补习班的话,她一定是交了钱也学不会的那种人——还是面对面地授课比较好,学得快。 大睁着眼睛,她连万显山有几根睫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深眼窝高鼻梁,闭着眼睛还有两道大大的褶子,上面的剑眉神气的横在那里,男人味很浓,然而偏偏皮肤还挺白。 所以就正好,男子气概有了,漂亮的脸蛋也有了,除了脾气有时候格外差劲,这个男人从整体上考量下来,那已经相当不错的了。 王佩珑看着如此安静的万显山,心中的小手蠢蠢欲动,什么都不想做,只恨不得窗帘永远不要拉开,让时间停留在这一刻。 下一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善于学习的人姑且还不算太蠢,封住了嘴还晓得用鼻子呼吸; 可是再多的,她就不会了。 正迟疑着这样做到底是不是不好,万显山不负众望,给了她反应。 就算是在梦中,他的气息还是热烈,热起来可以吞噬一切。 王佩珑明明四肢五官都能调动,躺着的人又不是她,可还是情不自禁了,情不自禁地在这一阵天昏地暗之中闭上了眼,同时恍然大悟地想:原来这才叫吻。 这才是真正的吻。 她肯定万显山不知道这里是她,不知道也就不在乎,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要么是把她当成别人了。 .......可以,这样也行,免得传出去给人说闲话,她心中自有盘算,至少得顶着万公馆大小姐的名头再熬个两年,她得熬出底气了,才能以图来日,才能有来日可图。 这才不算白白地熬,才叫有目的的熬。 后来,反倒是她想离开,万显山不想她离开,迷迷糊糊的,连会不会把发烧传染给她都不管了,这个梦做的不错,有香气还有人影,堪称情感的具象化体现,他都舍不得醒了。 王佩珑也深有同感,不过感觉自己的嘴巴被磨的有点痛,万幸被亲的事实还是让她感觉到了舒服,这种亲近的法子也着实是碰运气才能碰到,故而心里也挺舍不得。 可惜算算时间,楼下的鱼汤大概要炖好了,她还得去拿鱼汤做掩护呢,不走不行了。 王佩珑从叔叔身上偷了个嘴,偷的可谓心惊胆战,最后一次才稍微尝出点滋味,还没来得及重温,生怕这点小心思拉开窗帘就要见光死。 伸手又帮万显山掖好了被子,她赶在叔叔醒过来之前赶紧跑了。 下去以后,故作镇定地先去厨房走了一圈,搞得跟巡视领地一样,烧饭的大师傅还以为是老爷急着要喝汤,颠着个炒勺满头大汗,一叠声道:“快了快了,小姐再等一等,马上就好。” 王佩珑也不是要催他,而且大师傅那一头一脑袋的汗搞得她还怪不好意思的,显得自己狐假虎威,有多刻薄一样。 她只好跟大师傅打声招呼:“没事没事,叔叔还在上面休息呢,晚点再端上去也行。” 大师傅说好的好的,然而眼睛在她脸上兜了两圈,憨厚的大脸着实的憨厚,出言打趣道:“小姐啊,你是不是这两天辣子吃多了,这嘴肿的有点厉害了嘛!” 王佩珑刚开始还没反应,等到反应过来了,那脸就‘哄’的一下红了起来,好像厨房间温度骤然升二十度一样。 还好她平时够规矩,没有什么把柄,于是只好腼腆一笑,随口附和:“是啊......歇浦路那里新开了家川菜馆,厨子是重庆过来的,手艺很正宗,我叫叔叔带我去吃了,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辣,辣的我呀.......” 是的,还是叫叔叔,对外就是叔叔。 王佩珑怕大师傅又要发问,兴许是要问重庆来的大师傅和上海本地大师傅的区别在哪里,到时候自己说不出来,又要白白被打趣一场,便赶紧逃离厨房间,一个人走到背阴处的地方,拿起手背想咂嘴的,可伸起手,却又摸了摸嘴巴,好像那些感觉能从唇间传到指尖,她还是能浑身一激灵,当场‘酥’一‘酥’。 从前没觉得哪里奇怪,可是今非昔比,她突然就很讨厌那两个字,她叫惯了的两个字。 万显山只是捡她回来,给她饭吃,他们只是差了十来岁,他和她都那么年轻,为什么她就不能喊叔叔以外的称呼呢? 不好,这样一点都不好。 王佩珑很费劲地摇晃脑袋,半天才把那种莫名的心悸给晃出去,俗话说日有所思才夜有所梦,她现在清醒着就开始做梦,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光长个子不长心眼,给师傅知道了,一定当场就要开骂,要骂她怎么又开始丢人! 她磨蹭到晚饭,确认过心情已经平静,嘴巴也用冰块敷过三趟,不会再发肿后,才施施然地又去了万显山的房间。 过去才发现她去晚了,哥哥已经提前服侍好万显山穿完衣服,整个一身黑色的丝绸裤褂,哥哥的皮肤稍微黑一点,穿的又是千篇一律的西装,万显山却是被衬托的更加白,只是白,没有白嫩,不然就真成长手长脚的小白脸了。 睡完一觉气色红润,万显山潜意识里以为自己做了个好梦,梦醒精神也好,就冲佩珑咧开白牙,好像很高兴似的:“哟,怎么今天换打扮了,咱们佩珑不学唱戏,这是要改行上学去啊?”他是指她穿的学生装,难得一见,一见就很新鲜。 说话时就拿胳膊肘去捅阿大,叫他也笑两句。 可惜洪双喜天生就是不喜欢说话,只像奴才一样的忙前忙后,不一会儿连万显山那块常带的乱丢的怀表都找出来了。 “不是要做学生,只是外面的人都这么穿,这么穿好看嘛~!” 王佩珑没忍住反驳了一句,却也配合他,照常乖乖笑着,心里则暗自翻了个白眼,心说下午照顾你睡觉的人不是我难道还是鬼啊,这人真是........什么眼神! 万显山连连点头,做个手势叫她走上来,好让他细细地打量:“嗯,不错,长个子了穿什么都好,以后多穿穿,想上学了说一声,叔叔叫人送你进去,现在不是有种说法,叫插.....插.....”他想不起来了,还是阿大凉飕飕地冒出一句:“插班生。” 万显山点头:“是这个意思。” “..........” 越说越不像话了,王佩珑这个白眼差点就要翻到明面上,不过既然的万显山爱看,那就任他看好了。 为了照顾到叔叔今天精神不好,她是百依百顺,还很体谅地踮脚转了个身,身背后那头长发已经打理的非常有模样,因为不确定外头的潮流会怎么变,她还不敢贸然剪短,再说万显山很喜欢没事揪揪她的小辫子,扎麻花还是扎马尾他都喜欢,她自觉没有剪的必要。 万显山看个新鲜,不叫她换下来,王佩珑今天算是找到了活干,她没想到自己穿学生装还挺好看的,那些个大小姐看起来没一个比她气派,说起来自己当初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只是时运不济,凤凰掉进了鸡窝里,鸡窝就是那个老倭瓜的戏班.........说来说去,似乎只有‘时运不济’才能代表她的心情。 但凡机会再好一点,她何至于成天围着一个不是叔叔胜似叔叔的叔叔过活呢? 第一百章 心病 万显山睡了两天好觉,病好全了就往外跑,跑的同时把洪双喜也一并带走,让王佩珑想抓个人聊天都抓不到。 何况她现在有了心病。 心病难医,能治她的心药还天天不着调,她吓得连学生裙都不肯多穿了,怕的就是万显山哪天脑筋一动,以为她羡慕人家校园生活,也要把她送进寄宿学校,搞得跟真的一样,她能把戏唱好就差不多了,念书写字有什么好,能给她写来金山银山吗? 万公馆等同于半个家,她连半个家都没适应,万分不想换到别的地方去。 这么大的人了,好坏还是分得清的,她料想自己也是没有呆够,是要人还是要个前程,实在是个大难题,她想了好几年,想到十来岁了,还是没有想明白。 找师傅,师傅也还是那句老话,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干事儿之前先自己照照镜子,她王佩珑这辈子就是个唱戏的材料,祖师爷盖了章的,她的本分和希望,就是能唱出个名堂,戏子混到最高级,也是大家,照样受人敬仰,就看你选的路是哪一条。 谁不想受人敬仰,出去人人都卖面子给你,可是师傅讲话越来越偏向于天方夜谭,她觉得这条看似光明的康庄大道难度实在是很大,可能走个四五十年才能到头,这个时间对乌龟王八而言当然是很短暂,可是人的寿命就那么一点,她真的要熬成黄花菜了,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吗? 王佩珑不太想。 她的心病催的她不得不想,她不能照着师傅给的路走,她得自己找法子。 大变化没有,只是苏佩浮和小翠儿见她的次数开始变多,王佩珑上进起来也是真上进,他们打开蒙起就不睡一个通铺了,可能是万公馆没有熟人,主人又长期不在的缘故,她有时也会回来睡,苏佩浮对此很苦恼,佩珑的睡相实在霸道,他被踹过不知道多少次,最后一次连被子都抢了,他是过了大一,半只脚踩到地上才睡过去的。 晨起被小翠儿叫醒,师兄不长脸,师妹总还是可爱一点,王佩珑用牙粉狠狠地涮了一遍牙齿,确定刚才吃的素菜包子没有沾到牙齿上以后,还出去指点了她一下,基本功不扎实没关系,多练练就行。 小翠儿是很听话的,教一遍就会,抽查也不忘,王佩珑想自己是做不到唱个四五十年再退了,不过小翠儿家里人都死光,外面又无牵无挂的,吃过的穷饭比她吃过的盐还多,真是穷怕的人,如果真的肯下苦功的话,倒是比她更适合走这条路。 休息的时候,小翠儿还跟她打小报告:“师兄又偷师傅的钱。” 偷的还不少,等于是每个月固定一笔。 王佩珑问清楚数目后极其鄙夷,又不好把他揪出来打,叉着腰气道:“好啊!我在叔叔那里也没多少零花,省吃俭用地补贴你们,他倒好,感情一个月能拿两份零花呢!” 小翠儿抿嘴一笑,又作势给她摸摸心口,由于小时候营养不良,逆来顺受惯了,生性就是个温温柔柔的性子:“师傅也不好,染上这一口还叫师兄去给他烧,明明晓得这样对嗓子不好的,可惜师傅自己理亏,也就对他眼开眼闭,唱的不好也不赶他了。” 王佩珑一想,也要道理,苏佩浮这辈子是积德了,师傅在就师傅来管,师傅一脚去了,就换成她来管,混到再不济也总有人来接济他,精食细脍没有,油条大饼总还是有的。 一下遇上两个大好人,何止是积德,简直是积了大德了! 小翠儿好像是自愿成为了师姐的眼线,哪里觉得不对就赶紧回禀,到最后王佩珑连苏佩浮和师傅半夜要上几次厕所都知道了,不由得感到好笑:“你也真是......这种事情告诉我干什么啊,我只是偶尔过来一趟,叔叔那里才是我现在住的地方啊!” 小翠儿抬头,眉目清秀,眼神纯真,同时言语也很‘纯真’,试试探探地问她:“那......师姐能不能把我也接过去一起住啊?” 王佩珑狐疑地看着她:“现在穿好吃好,老倭瓜不过来,师傅手里也存了些小钱,住哪里不都一样吗?” 小翠儿无奈地笑一笑,好像分明在意,却又装作不是很在意似的:“戏班子的人越来越少,老板又常常要填账去赌-钱,前面已经有好几个新来的身契都被换走了,我是怕.........” 王佩珑这下理解了,也承认小翠儿怕的有道理,要是哪天师傅不在,老倭瓜自作主张把小翠儿也给抵账卖掉,这个就很不好办。 她不能因为自己站到了岸上,就对泡在水里的人不闻不问,可是贸贸然把师兄师妹一起弄过来,万显山首当其冲就不乐意吧,他那么看重‘私有’这两个字,林织云费那么大劲也还是没有住进来,她这个大小姐姓王又不姓万,还是很没底气。 “也没办法,这种事只有一忍再忍,习惯就了。” 王佩珑安慰师妹:“老倭瓜不会蹦跶太久的,等以后咱们出师登台,开始有收入了,他就不会再来欺负你们了。” 小翠儿心中不是滋味,说的多好听啊,咱们出师咱们登台,好像大家伙都是原先的面貌,来路彼此都清楚的,穿条裤衩就能躺同一张通铺,可看佩珑穿的,再看自己穿的,两者何止是天与的差别啊,她就是再傻,也该认清了。 有些怨念,很可能再过不久就要变成怨怼,其实到怨怼这一步还好说,还算有补救的余地,要是从怨怼一下升格成了记恨,那就是个大问题,最终害人害己。 万幸,小翠儿此时尚未见过万显山的真容,对王佩珑的描述还心存疑虑,或许过上理想中的好生活也需要付出某种代价。 她宁愿师姐是强颜欢笑,也不要看她是真的开心。 联想到自己吃穿都是靠面前的人,她安慰自己,还是算了。 先就这么算了,先不记恨她了。 佩珑脾气不好,她脾气好;佩珑自说自话,她却善解人意。 很多好处,很多地方她都比她好。 这一点早晚会被人发现的。 第一百零一章 长记性 王佩珑找个一个宣泄情绪的好机会,还要感谢小翠儿的告密,揍苏佩浮的理由顿时就从好吃懒做升级成偷人钱财,听上去更加严重了一点。 不管是不是没事找事,总归是个理由。 揍的师兄嗷嗷叫,然而回头就是神清气爽,一口郁气也出了,王佩珑这次又给小翠儿拿了两件新衣服,不是她穿剩不要了,的的确确就是新做的,她爱钱贪财,好歹基本道德还是有,并不是个抠门的人。 王佩珑大步从小院中走出,兴致颇高地拉着哥哥聊天,可见是揍过沙包之后,心情特别的好。 洪双喜无语,认为她这种行为妥妥的就是欺软怕硬,而且有那么好笑吗,一个大姑娘把个大小伙子揍的嗷嗷乱叫,她不光不觉得丢人,还跑出来跟自己显摆,揍个人她还美上了? 王佩珑大概从来没有关心过哥哥脑袋里装了什么,就是找不到人说话时他才勉强算是个选择,何况自己这两年少说几百句‘哥哥’喊出去了,他到现在也没告诉她自己的名字呀~! 王佩珑指挥哥哥替自己搭把手,把她手里装满艾草香包的小篮子接过去,小翠儿说快到端午了,给她做了个香包,她觉得味道很好,做的花样也很好,就打算回去仿照这个做个一模一样的出来,做的好就直接送给叔叔,做的不好就自己留着,再把小翠儿那个送给叔叔。 嗯......很好,很完美。 洪双喜还以为是什么贵重物品,迷迷瞪瞪地接过那一篮香包,感觉这卖相也就和阿马路上摆摊的大妈做的差不多,太次没有,太好也算不上,不知道为什么她看的跟宝贝一样。 他拉开车门,轻车熟路地发动,阿四死了以后,再没个人能开出他那样快的速度,洪双喜对此深觉遗憾,想再培养一个阿四这样的小子,然而傻大个和会开车这两个附加条件简直就是相生相克,死活就是找不到。 万显山倒是很无所谓,谁开都一样。 王佩珑没有肆意窥探别人心理的爱好,傻大个死就死了,活着的人还是得活着,她对这个哥哥最常说的就是‘吃了吗?’、‘怎么还没吃?’这一类的话,万显山有时候要带林织云出去会客,她这里又恰逢学成归来,公馆里半个能说的上话的活人都没有,就只好跟哥哥出去吃饭。 洪双喜倒也没叫她失望,每次都是同一条路线,同一家店。 跟哥哥吃饭从来就没有大鱼大肉,王佩珑想他这人的品味那是相当不咋地,三块钱一碗的牛肉面呼噜呼噜就是一碗,好在王佩珑从来都不挑剔,哥哥就是那样一个人,习惯他比挑他的刺要来的合算,不然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车窗下去一半,有风吹了进来,细碎地扑到脸上,不痛不痒。王佩珑跟洪双喜开玩笑,说起师兄被修理时的种种惨状:“太阳太毒,师兄还被罚站桩,不怕站出个黑面小生,到时候妆都不用上,直接可以演包公去了。” 洪双喜见过她那师兄,是个天生的小白脸子,小白脸子变成黑脸包公,的确是挺好笑。 他不是故意要装深沉,如果佩珑的话能叫人发笑,他也是会笑的。 “你跟你师兄倒是要好。”半晌,他嘴里就蹦出了这么一句。 又不是真的傻,光她们师傅手里那点小钱怎么够三天一顿的烟,那老人家不光要烟,酒也没少沾,堪称是酒鬼和烟-鬼的结合体,这比开销她从没跟万显山额外要过,估计都是从自己的吃穿里省下来了。 他的观察堪称细致入微,完全经得起推敲,而王佩珑果然没有否认,还煞有其事地讲起自己当初怎么沦落进戏班的事情。 “我到现在还记得当年我是怎么被卖到老倭瓜这里的。”她说:“有个老婆子来抱我,我不肯,又哭又闹,还叫救命,老倭瓜不喜欢我大喊大叫,拿手掐我,一掐一弄,我就痛的喊不出来了,整个人趴了三天,腰里没劲,是师兄偷偷给我塞了两个烤地瓜,两个地瓜吃了三天。” 洪双喜点点头,听到她后来也这么惨,心里算是好受一点了。 当年他被关进局-子,那里可是什么吃的都没有,毒打倒是吃了好几顿呢。 两个人心照不宣,都认为在‘谁更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王佩珑若是知道开车的人就是当年被她用一颗桃糊弄进局-子里的大哥哥,她可能当场就要弃车逃亡了。 幸好,她还是老样子。 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就目前来看,她还是不知道的好。 王佩珑说想去公园看看,洪双喜就开去公园,路上她忍了半天没忍住,到底还是问了一句:“叔叔今天还回来吗?” 洪双喜没有回头:“不回来。” “他说是和商会的人见面,身边还跟了谁去吗?” ........敢情前面一句是放屁,这句话才算是问到重点。 洪双喜想了想,才说:“和林织云。” 说完他拿眼就去看后视镜,果然看见王佩珑那一张脸难看的可以,眉毛都拧起来了。 红扑扑粉嫩嫩,像个多汁的苹果。 他想她这会不定是有多气闷,林织云已经可以改名叫林乌云了,女人之间不太可能滋生出什么友谊,这句话用在她那个师妹身上也是一样的适用。 洪双喜察觉后排的人心情不济,意识到能哄好她的办法只有一个:他有必要带她去吃点好吃的。 这丫头嘴巴馋,从小就嘴馋,抢她一口吃的跟抢了她娘一样,看见好吃的眼睛就要放光,大晚上拿个熏鸡吊在鼻子前面,她那眼光的简直可以当探照灯使。 他这么想着,便借着打方向盘的空档抽空问了一句:“想吃什么?” 王佩珑被林织云带来的乌云浇了一通,这时就死气活样地倒在后座,成熟的不像这个年纪的人。 照理说人在气头上本该饭都吃不下的,可她却还认真地一想再想,最后没滋没味地表示:“胃口不好,想吃蛋糕。” 洪双喜暗笑,既然能吃得下蛋糕,那就不是真的生气,等这小娘们哪天真的一口饭都吃不下的时候,那大概也是气到昏头了。 王佩珑吃过蛋糕,又开始担心会不会发胖,纠结的模样叫洪双喜都看不下去了,很‘客气’地提点她:“屁大点人,胸-前连块肉都没有,你要真胖起来那倒好了。” 王佩珑受了他一顿排揎,也不生气,只嘀咕道:“唉,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她有点预感,自己真是和万显山讲的一样,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的同时就跨入了青春期,在万公馆她加着小心,难得逾矩或出格,偏偏万显山的生意已经大到完全不用她这个‘小元宝’来添光增色,她也不能永远保持八岁的童真来欺骗大人,很可能等身上的元宝光环褪去,她在万显山身边就彻底变成边缘人了。 洪双喜看她一味地装大人,有心想戳穿那层假面,今天破天荒地多说了几句话,当然也是什么不好听就说什么:“知足吧,老板这人原本就没什么长性,在你这里已经算是长的了。” 王佩珑吃完蛋糕,心情刚好一点,就又被他打击了粉碎。 她看着就前面坐的哥哥,真很不能脱下小皮鞋朝他脸上来个一下,哼道:“叔叔对我好不好的要你来讲,你算老几........唉唉唉,看前面的路啊,开车都开不好!” 洪双喜收回眼神,心想她这是没救了。 非得吃一次大亏,她才能长个记性。 第一百零二章 认输 这天,万显山把佩珑叫到跟前,难得没有带上调笑的口吻,直接就问她最近神秘兮兮的,到底是在干嘛。 王佩珑抬头挺胸,脚上的小皮鞋已经带了点跟了,因为不知道他指的是到底什么事,所以老老实实,只说什么都没干,每天就是看书认字,顺道去师傅那里学戏,她这几天很乖的。 万显山平常都是个和颜悦色的长辈,对着下人都不大摆架子的,偏偏今天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急转,几句话就把她盘问个遍,问完也是不声不响,直到王佩珑自己觉得不对劲了,试探着要张嘴时,他才凶神恶煞地,露了外头的原形。 书桌被他拍了个脆响,全套红木的,踹一脚脚疼,拍一掌手疼,王佩珑听着耳朵就是一炸,就听见万显山没有好气地质问她:“除了这些呢?别当我不晓得,我不在的时候就你进这个地方最多,该动的不该动的动过没有,快说!我要听实话!” 王佩珑被吓了一大跳,磕磕巴巴地,平常的伶俐都装不出来了,只是说:“实、实话就是这个,我是很喜欢书房没错,可我知道分寸,叔叔的东西就是叔叔的,我拿来干嘛?” 万显山狐疑地看过去,真是来回反复地看,末了他就看出佩珑脸上很白净,她嘴角边上有颗小痣,小痣还挺俏皮。 他那双火眼金睛能逃掉,能逃掉的真是寥寥无几,佩珑胆子是大,那也是遇弱则强,遇强则弱,现在瞧着一点都不心虚,看来是真没做过。 没做过?没做过就是好的,那就还是他的好孩子。 万显山松动了神经,决定赶紧打发掉佩珑,等会儿出去一趟,上次阿大被柳金魁的狠狠收拾了一波,那时候他忙,没有细细去查,现在想想,可能那时帮会里就出内鬼了。 万显山好起来是怎么看怎么顺眼,可难得的横眉立目起来,简直就是凶神再世,不怕的都是瞎子。 头一回用这样训话的方式,王佩珑虽不晓得发生什么事情,只是有心要把自己撇开,这时候就有一个是一个,拉哥哥出来当救兵:“其实这里除了我,还有阿大哥哥也会进来啊,他这人不声不响的,下人都觉得瘆得慌,叔叔为什么不去问他?” 万显山一眼看出她想拉人下水,不过阿大的脾气他摸得很准,这家伙不敢。 眼睛的杀伤力毕竟是没有嘴巴一张来的大,不过佩珑脸皮不厚,还是被他看的不好意思了,哆哆嗦嗦的,那种乖巧的语调百听不腻,十足的讨好。 往常万显山肯定就笑了,可是今天是事出有因,书房抽屉里少了一封机密文件,黄老板做的那点好事都记在上面,明知道是把柄还要写出来,妥妥的就是想以后利用,用它去威胁。 现在把柄不见了,虽然是故意放在那里钓鱼,但毕竟是公然被人打了脸,他那个书房管的这么严,居然还叫人给偷掉,万公馆里有特权的人也就那么几个,他采取的是排除法,一个一个找,找不到了就一视同仁,一起清洗。 万显山不喜欢以权压人,唬人也不行,感觉都挺下作,其实他对佩珑还是稍微留了一点情面,昨天阿大过来,转头又是带着一脸鼻青脸肿地回去,这还是他克制力道的打法。 他心想佩珑到底是个女孩子,吓一吓就可以了,真吓坏了也不好,这么大一个姑娘,养到现在不容易,他外边女人换了个把,家里这个倒一直没换,没换就没换,也习惯了,就是偶尔会晃一晃眼,不晓得佩珑怎么长那么快,八岁搭不着裤腰带,站在地上叫叔叔还行,如今身高都已经窜到他胸口,再叫叔叔就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总之,有点不乐意,因为显老,而自己分明就不老。 老不老的先别说了,还是把内鬼揪出来要紧,万显山一挥手,好像他赶人和他骂人都是天经地义一样,丝毫不顾及对面的人面色有多难看:“行了,知道这回没你事,爱干嘛干嘛去,别在这晃我的眼!” 话语冰凉,好像刚才拍桌子充大爷的不是他一样,王佩珑心中那个滋味真是,打一架嚎一顿不至于,但就是很憋屈。 日盼夜盼啊,就盼来这个,刚回家就给逮住骂一顿,分明没有证据,可是万显山一张嘴,她就成了罪人。 不知道到底是缺了什么,一个人难得动怒,想必就是有个大缘故;或许是那把微型的手-枪,又或者他还在书房藏了其他东西,王佩珑认定了万显山是个坏人,可惜这种坏法她还没见过第二个人有,所以直到今天她都稀奇,越稀奇越不想离开,甚至还烦恼自己为什么就是长不大,猴年马月才能赶得上那个林织云。 她听说万显山回来了,跟师傅那里打了声招呼就冲回来,就想叫他看看自己新学的折子戏,身段动作都是顶顶出色,她已经决定头回登台就唱这个了。 王佩珑被吼了一顿,小步子迈成了大步子,走的气势汹汹,声音全无——书房铺了地毯,她就是蹦着走都不会发出声音,何况万显山喜欢安静。 然而走出去没几步就又被叫住。 万显山看不过她这耍小脾气的样儿,又是一拍桌子:“回来!” 这一声叫的也是够响,他就看见佩珑的后背一打哆嗦,转个身又走回来了。 万显山一抬眼,果然看佩珑涨红了脸,还涨红了眼睛。 他无奈了,感觉家里的这个还没有外头林织云来的省心,可是又没办法,他把她从贫民窟破烂坑里带了出来,他很清楚佩珑将他当做救星,他有必要负起这个责任。 “你看看自己什么德行。”万显山也是气虚,知道小姑娘看重脸皮,而自己把人叫来半句好话也没有,最后还连撵带骂地把人给赶了出去,也属实是做的不对,于是只好反过来再弥补一下,先顺毛要紧:“行了行了,气一会儿就得了,把眼睛擦一擦,多大的人,我供你养你,现在说你两句都不行了是不是?告诉你,这一套对我没用,你装模作样地哭给谁看.........欸诶欸,怎么还真哭了!?” 王佩珑是真委屈,就着哭声把话讲的磕磕绊绊:“莫名其妙,明明不干我的事儿,问问就得了,想找出气筒你去找别人别冲着我啊,骂一顿连颗甜枣都不给,这叫什么道理啊.....” 她越哭,越是叫万显山觉得烦躁,所幸王佩珑好像也知道自己大哭起来不好看,换做小翠儿大概还能有点效果,于是嚎个两声也就算了,鼻涕吸回去,眼泪也憋回去,万显山果然没说错,眼睛涨的通通红,明显是挨欺负了。 两个人没有对视,应该说是万显山盯着佩珑,佩珑还是低着头在委屈,实话实说,哭的真是不好看,可万显山却是真心实意地没觉得她难看,反倒是借着这机会,他好好打量了一把。 打量过,是好看,要是再长开点就好了。 再长开点,也就可以顺势把她嫁出去,给小元宝找个好人家,不然老呆在万公馆算什么名堂,他可没有给自己找个童-养-媳的癖好。 仔细想想,唱戏实在没意思,唱到最后还不是要嫁人,他这次就送佛送到西,说好养到她衣食无忧,长大成人,那就不会食言。 万显山想到这里,终于是认输了,投降道:“这回是我不好,你擦擦眼睛先回去,等我处理完外面的事再来找你。”顿了顿,又带了点商量的口气:“先回去吧,好不好?” 第一百零三章 识相 万显山没有食言,他果然是在揪出内鬼后第一时间去找了佩珑。 内鬼死的非常有震慑意义,死相可参考当年就吕后折腾戚夫人的手法,古人(尤其是女人)在这一点的确是比现代人强,起码万显山就没这创意,顶多就是三刀六洞捅过去,把人捅成血葫芦,再叫野狗过来把现场给清理一遍,其实操作起来还是过于单调了。 他找到佩珑,佩珑还是怏怏不乐的模样,不过万显山现在看法变了,没看她是累赘,只是想快点到时间了把她嫁出去,这人越来越大,麻烦也就越来越多,佩珑当下还不觉得,等她再大一点,大概不用他催,她自己就闹着要走了。 可能是意识到看人脸色很憋气,并且在万公馆呆下去并不是长久之计,万显山才刚发作过一次,之后王佩珑的脾气就有所收敛,收敛的无影无踪,洪双喜顶着一眼眶乌青来处理内鬼后续事宜时跟她打了个照面,王佩珑没再跟往常一样直接无视他,反倒上前跟他打了声招呼,还顺便关心了一下他的伤势——这叫洪双喜摸不着头脑,还以为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可是从来都没有的事。 王佩珑最近都提不起精神,师傅看出来,但是不说;师兄长了眼睛,但是跟瞎子也差不多,眼里除了烟-膏就是钱,小翠儿倒是观察力很强,主动找到她:“你最近怎么啦?” 王佩珑抬起头,面无表情的:“什么怎么了?” 小翠儿指指脸,又指指眼睛:“眼睛都漏光了,一点神采都没有,是不是那个叔叔又发脾气啦?” 王佩珑想笑一笑,可惜笑不出来:“不是发脾气,是我意识到了某件事情,跟叔叔无关。” 小翠儿不懂,试探着问:“什么事啊?” 王佩珑大概也是找不到人了,所以逮着一个是一个,活人没有的话树洞也行,讲不定她之后就要挖坑跟个洞讲话了。 正好有人问,她便说道:“我发现跟那种人不能正面硬碰硬,我以前用的方式不对,用的大错特错,我现在要改正过来。” 小翠儿发现她跟师姐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频道,越问就越听不懂:“改正什么?你之前做什么了?” 王佩珑不睬她,那状态基本是自言自语,但是又非要旁边有人,才能说得出来,不然就不足以证明自己的决心。 “以前我总觉得叫他习惯我就好,就像每天人每天都要吃饭,每天都要喝水,养成习惯就不会改掉。” 戏班子出来的人,难得有这么深的思想觉悟,好在小翠儿知道师姐,知道她是与众不同的那个,也不觉得奇怪。 王佩珑说:“可是习惯还不够,他再习惯也还是老样子,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拿我跟个玩意儿一样,凭什么。” 小翠儿旁听着,隐约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心中不由得发起了牢骚。 得了便宜还卖乖,佩珑还是老样子; 她这人的本质,就是贪得无厌啊........ 王佩珑改变思路,脾气好了,心情也开阔了,但是心情和面皮好像不是一伙儿的,完全就是背道而驰,她自认自己是有了改变,是往好的变,可洪双喜和小翠儿他们看着,就感觉她这人本来只是早熟,如今不止早熟,脸上还带了点阴郁的神情,好像这么多年终于憋不住了,真从人精真的发展成了人精,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人,后者是妖怪。 要从被动的习惯改成主动习惯,对别人那是简单,可万显山不行,叔叔软硬都不吃,撒娇卖乖都要分年纪,她打十岁以后出入就靠自个的腿了,再不是叔叔那个温暖的怀抱了。 麻烦,是麻烦,不过事在人为,就像那日偷嘴一样,还不是说偷就头了,事后反省起来,她也只是怪自己偷的不地道,偷的太小气,一有点响动就跑,白瞎了那天的大好时机。 她这一变,跟万显山没啥进展,倒是跟洪双喜进展颇快,称呼也有了改进,已经从‘哥哥’变成‘大哥’,牛肉面吃的次数一多,人也就自然而然地亲近起来,何况讨好一个人是最简单的,只是看她肯不肯,愿不愿意去做。 洪双喜最喜欢带她去吃东西,看佩珑吃东西就有种奇异的满足感,他晓得自己是被笼络住了,这件事本身就很稀奇,他想都没想过,笼络自己没多大好处,一不会说话二不上台面,其实他目前的专长依旧是杀人,替老板杀人,生活是着实的乏善可陈。 大碗和小碗一起被端上来,他往面里加辣子,边上的佩珑什么都不加,反倒叫店家多撒了一把香菜。 撒香菜这一点也跟别人不一样,洪双喜看她大口吃面的样子,觉得这是个可造之材。 说白了就是先入为主,没好感就怎么看怎么不好,如今被笼络住,那就怎么看怎么好,当初因为就一颗桃子结的仇也可以放下了,他安慰自己,当年大家年纪都小,都不懂事,如今地位相当,年纪又相当,自己能照应就多照应吧。 等以后离开老板,她不靠他还能靠谁? 吃到一半,王佩珑照常要问他问题。 问题也都是老问题,总是没有新意,不过跟大哥那副万年不变的劣质口才一比,她感觉大家半斤八两,谁也别看不起谁。 “叔叔说下个月要帮林织云办生日,我是不想去的。”王佩珑问他:“大哥去不去?” 洪双喜点头:“去。” “你去干嘛,叔叔要借林织云组织一场大请客,跟你一毛钱关系没有,别去了。” 洪双喜放下碗,吃的满头大汗,说:“怕宴会上有人来闹事,我不在老板不放心,还是要派人盯一盯。” 王佩珑看不惯他这副粗糙样子,好像天底下就他一个有娘生没爹养一样,于是顺手拿出手帕帮他擦了一下,说:“怕闹事这宴会还开什么开,麻烦死了,就那个女人的事情最多.......” 洪双喜知道她对林织云的印象之差,大概这辈子掰不回来,也不奇怪,只是轻轻一摇头:“不要这样说,林小姐很能干,这两年她出面替老板解决了很多事情。” 王佩珑刚给他擦了汗,闻言就顺手把手帕给丢到了桌上:“可以的,你现在也喜欢林织云了是不是,看我这两年发育慢下来了就小看我是不是,我告诉你,师傅说我是个可造之材,将来不定要唱出个大事业,等着吧,看我长开了,漂亮不死你!” 洪双喜笑了:“哪有这样夸自己的,林织云很聪明,你也很聪明,你们两个是不同的聪明,怎么好放在一起比。” 王佩珑经他这么一糊弄,也就顺势给糊弄过去了,不然老抓着一个地方喋喋不休,那个做派实在是跟怨妇没有差别,她不打算早早地就变成怨妇。 这面洪双喜很快就吃完了,王佩珑胃口有限,吃的慢不说,还颠三倒四,跟屁股底下藏了跳蚤一样,不是扭脖子就是捶胳膊捶腰,嘴里嘶嘶出气,弄得洪双喜不得不开口问她:“吃个面而已,你这又是怎么了?” 王佩珑吐着舌头,一边诉苦,一边撒娇,撒娇的成分占了大多数:“唱词唱错了一个字,师傅发脾气了,请我吃了顿藤条烤肉,打的我腰疼,现在还疼,不动就酸,一动就疼。” 洪双喜顺着她手的方向去看,果然那腰都直了,可能是直起来比弯下来要好一点,怪不得她刚刚吃面都坐的跟坐钟一样。 他问:“唱戏这么苦,不练不成吗?” 王佩珑还在长吁短叹地捶腰,想都没想就回答他:“不成,师傅说人后受罪,人前富贵,现在罪多受一点,以后富贵也会多一点,想开就好了。” 洪双喜不再说了。 有上进心是好事,他拦不住,也拦不了。 爱唱唱吧,他又不是老板,她只听老板的话。 说来也怪了。 万显山喜欢的,他不喜欢; 万显山不喜欢的,他倒是都喜欢。 第一百零四章 交锋 林织云住的地方地段很好,出去拐两条街就是宝丽莱,左转是舞厅,右转开个二十分钟就是回力球球场,想想都知道有多适合开宴会,隐秘性好不说,还方便私下交际,净商量那些见不得光的买卖。 王佩珑死鸭子嘴硬,嘴上咬死了说不想去,可事到临头,她是不去也得去,因为万显山心血来潮,发话要带她去见见那群叔伯,这种场合见一面没坏处只有好处,以后佩珑登台,这些人就都是人情,可以换成钞票,换成不同的路子。 捧戏子也算是一桩高级娱乐,何况佩珑还是他养的,更和那帮下九流的下三滥不一样,他自己感觉好还不算,还要所有人都高看她一眼。 万老板的面子,他们还能不给吗? 王佩珑也很清楚这点,所以她明晓得林织云对她也早有耳闻,两个人撞在一起,不说应该,是铁定会出点什么事情,也还是去了。 好在年纪依然是优势,还可以童言无忌再顶一阵,年纪大的不好跟年纪小的硬碰硬,有什么好慌的,她可是一点都不慌。 王佩珑满怀信心地去了。 可惜还是吃亏,亏在没-胸没屁股,穿什么都像套了层好看的麻袋,万显山跟洪双喜都习惯了,林织云却是一眼就看出了不寻常——小丫头片子不显山不漏水,一个人卯足了劲发育成长,当初的小眼睛已经变大,变得大大的,敢情还是一双桃花眼,那个眼睛真是有光一样,专盯她想盯的人。 很好,这不是棋逢对手,而是对手不请自来。 林织云私下打听过,外面都晓得万公馆养了个半大的大小姐,这‘大小姐’还是万显山亲口认下的,不知道是抱着个什么心理,自己又不是没女人,又不是生不出,都不晓得万显山这是犯了什么瘾,养什么不好,养猫都比养个小丫头强! 说起来还是心有不甘的,自己半只脚都要踏进万公馆,最后愣是没进去,多半也是这一位的功劳。 可以心中不平,但是不能外露,林织云好就好在识时务,眼见在场宾客都到的差不多,就迎上去,摆出半个女主人的派头去招呼客人,里外都很周到,就连黄老板上来她都装的很好,好像自己被赶出宝丽莱无处落脚,都不是他的错一样。 万显山是借她的名头广邀贵客,跟他以往的做法都差不多,林织云先出面,软言软语地跟人家先通通气,通不过再是他上,可谓互相抬轿,先软后硬,非常讲情面。 林织云晓得万显山不喝酒,原因也是好笑,酒量太差,吃个酒酿都要考虑再三的,传出去真是没多少人信的,万显山一本正经地讲出来更是好笑,她记得自己当时笑了好久。 “今天来的人不少。” 她端上一杯红酒穿梭于众人,游鱼一般自如,游到万显山身边才稍稍停下,凑近了说:“陈先生也带了不少贺礼过来,你看我等会要不要上去跟他寒暄一下。” 万显山笑容满面,简直笑的要收不回去了,脸色完全不变,直到面前几个朋友都走开,他才转头看向林织云:“不用,先晾着他,妈的陈康柏这条老狗,抢不过就放阴招,叫柳金魁灭我的人,眼看柳金魁躺进医院,现在又派他儿子来跟我赔罪,鞠个躬,带点东西就完了?想的倒蛮好!” 林织云浅笑吟吟,抿了一口红酒,酒杯上正好留下一个淡淡的口红印,上下两片清晰饱满,妩媚动人:“陈安年肯过来赔罪,就代表他们还是忌惮你的,这下开场的事情他们已经让了步,你也可以安心了。” 万显山还是笑,一视同仁一样的笑,没拿她当外人,但也就比外人好一点,毕竟是用过睡过,感情不一样。 林织云自作主张,把陈安年留到最后,又把几个重要的客人一并分散掉,好留出给万显山和陈家的人当面对谈的空间,一切都做完了,万显山不见高兴,但也没见生气,跟陈安年谈了差不多三十分钟,把该谈的都谈了个山穷水尽,陈安年目的达成,当即便提出告辞,万显山也没送,显然心里早就想他告辞——最好是用滚的方式。 陈安年的涵养很好,现在姓万的是新贵暴发,一时间风头正旺,陈康柏年纪大了要身份,舍不下一张老脸,他没关系,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说低头就低头,面子丢不丢都不要紧,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事情办成就好。 陈安年很会开解自己,在万显山这里吃了瘪,现在找不回场子,那就只能以后再找回来,又不是等不起。 “就是太过贪心,什么生意都要掺和一脚,一口吃那么大,明显是不想给别人留活路,树大招风,他倒也不怕引起众怒。” 陈安年如是想。 联想到家里二弟三弟都是不成器的货色,这份家业最后通通都要落到自己手里,陈安年就感压力重大,也就是润年和凤年命好,都是一母同胞,要是再多几个姨娘生的,他也不能这么快就被父亲选为继承人。 只有他好,大家才都能好。 陈安年跟万显山示好,心满意足地告辞。 林织云又办成一件事,心满意足地回去,去万显山面前邀功。 走到房门口,她的房间,她房间的门口,脚步定住。 没发生什么事情,只是万显山又在跟他那位大小姐讲话。 王佩珑显然一直跟在他身边,偶尔几次不见,也是万显山跟别人说要紧事的时候,出现消失的时机刚刚好,非常的识时务。 万显山前阵刚病过一场,病的缠绵,一天到晚地老在做梦,现在好全了,佩珑不提他都忘了,只是把她叫过来问一问,刚才几个叔伯有没有认全,以后再见不要叫不出人,这样影响不好,给人感觉不礼貌。 这有什么难得,不就是认人么。 王佩珑声线轻快,说的还挺清楚:“刚才走出去那个是叔叔的朋友吗?我好像在哪里看过他。” 好像刚才晚饭吃多了,吃饱就要犯困,万显山坐在那里,有点无精打采:“朋友?哪个朋友?那个商会主-席你见过?哪里见的,我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 王佩珑确信她见过,于是很肯定,说:“见过的,有次哥哥从外面跑回来,手上好像还留了血,我在窗台前面看到他身后跟了一辆车,车子里的人就是他。” 万显山不在状态,只是哦了一声:“那估计是,姓陈的不敢把事情闹大,砍个人都不敢往死里砍。” 王佩珑又问:“叔叔不喜欢他吗?” 万显山一听,乐了,反问她:“你觉得呢?” 王佩珑认真想了想,说:“我?我当然是没什么好想的啦,叔叔肯接受他的道歉,大家有钱一起赚,没钱就一拍两散,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万显山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小丫头不错啊,还挺聪明!” 王佩珑好像有点不好意思,实则心里很好意思,稍微笑了一笑,意外地有些腼腆:“好歹这么些年都看下来了,我再不济,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万显山是真觉得她不错,虽然还是小,但有些事情已经跟他适当地聊上两句了,也是句句都说道心坎上,没太多废话。 是个好苗子。 第一百零五章 织云 刚才还是华灯初上,现在就是熄灯的时候,王佩珑没说要不要回去,万显山好像也没想起来要回去,林织云的地方虽然不大,但是用具很精细,床也很软,一样舒服。 他现在困死了,要是佩珑不说话,他能当场就睡过去。 王佩珑满脑子就想把他拽回去,回去爱睡哪睡哪,睡地板睡厕所都随便,这个女人家里有股味道,应该是普通的玫瑰香,可惜卧室里面熏的太多,她都想吐了。 房间里面欢声笑语,万显山大笑,还有小丫头窸窸窣窣的微笑,其实不是很刺耳,但林织云站在外面,明晃晃地像是被打了脸。 林织云惊讶了,因为从没想过这一点,更没想过她一个唱戏的,也会晓得陈安年是什么人,而且说起来头头是道,这不是唱戏的人该有的境界。 “这么多年我在外面替他打点人脉,给他捞了那么多好处,里头那个就这么了不得,几句话就把我的手笔盖过去了?” 她想到这里,忽然打了个冷战。 “不能吧,前两年还看她是个小丫头,当初没放在眼里,现在刚长出点好模样,这就看上了?姓万的果然是想留着自己用?” 都不是普通人,都挺有来历,一个水灵灵的丫头,说养就养,一养就是十五年,得宠的时候连黄公馆都带她进,好像这人抱在手里就是个挂件,挂着都忘记摘下先来,已经成了习惯。 那她呢?她跟万显山也是四五年,她习惯了,他却还是没叫自己进他的门。 林织云一通乱想,正反都有说辞,都能把自己驳倒,末了她断定万显山暂时是没这个心——可那丫头,这心思可是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了。 她咬了咬下唇,无声地咒骂,骂的也是心里想的。 她想:女人这种东西,还真是贱呐、! 天生就有竞争意识,天生就不是好惹,万显山或许看不出,可她林织云也不是瞎的,看不见妖魔鬼怪,难道狐狸精都看不出吗? 狐狸精不分年纪,只从骨子里看,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此时里面的狐狸精不甘人后,又开始用她那种特有的腔调开始敲边鼓,讲道:“这样的宴会我还从来没见过,叔叔,你为什么不在公馆里面开,公馆比这里大很多了呀。” 万显山可能最近是比较想-女人,放着林织云不用,偏偏被佩珑这一声声‘叔叔’叫的骨-肉发-酥,明明已经困到可以就地打铺盖,可还是回答她,平时阿大多说一句就要上拳头的人,此刻倒是非常有耐性:“那都是为了谈生意,我没事弄一堆人上家干嘛,没那个闲工夫,还白白脏了我的地方。” 王佩珑目的不在这个,她只是想说林织云这里不太好,一楼放唱片莺声燕燕,二楼招待贵客好吃好喝,还附带客房,她一个人住那么大个地方,谁晓得平日里是不是有别的男人进出过,这个没关系,找多少个男人都随便,可是万显山跟这么个滥-货搞什么搞,反正姓林的本职不就是交际花吗? 于是加把劲,在别人家光明正大地说别人坏话,这事儿做起来一点压力都没有,有的话她就不是她,王佩珑就要改名成王大善人了。 “可是这样总归不好。” 王佩珑托着下巴,趴在沙发的扶手上,简直天真的过分:“林姐姐不是大忙人吗,你们两个还真是一对,要忙一起忙,不忙的时候也没见你回家,师傅老说想见见你,你也推,横推竖腿,搞得我每次回去,小翠儿她们都要围上来问我‘那个叔叔怎么还不过来’。” 万显山听出一点意思了,大概是困劲盖过一切,也不动气:“少来这套,说什么好话都不管用,你当我这儿开救济所是不是,来一个不够,还来一串儿的?” 王佩珑急了,小拳头轻飘飘朝扶手上捶了一下,显然是没真动气:“哎........跟你没法讲,今天你是不是又要歇在这里了?歇的话就叫哥哥送我回去,这里香的吓死人,好像拿玫瑰水擦过地板一样,我是不敢呆的,万一熏晕过去怎么办。” 叽叽呱呱,语不带断,那股管家婆的气势又开始冒出头。 万显山想睡,然而睡不着,并且又开始嫌佩珑聒噪,想把她拎起来,扔出去。 他忍了又忍,马上就要忍无可忍,正打算动手把佩珑丢上车送回去,房间的门倒是开了。 林织云换了一身家常的素面旗袍,走了进来。 浓妆艳抹的脸也改了薄薄的脂粉,堪称风格大变,有点家庭主妇的贤惠模样了。 主妇手里是不缺东西的,一碗漂着黄油的鸡汤,香气盖满一屋,倒是把那就股玫瑰香都盖过去了。 “这么晚了,想住就住下吧。” 林织云淡淡地开口,话是冲着万显山的,可眼睛却是盯着王佩珑,温温柔柔,是修炼到家的功夫:“或者小妹妹想走,那我叫座机派人来接你,反正万公馆离这里也不远.....你别起来,喝口汤润润嘴巴,里面加了点甘草,解腻的。” 两句话再加上一口汤,顿时把王佩珑和万显山都给噎成哑巴了。 万显山觉得好玩,闭着眼都能想出现在的佩珑和织云是个什么样子——女人,不装模作样怎么行,那就不叫女人了。 王佩珑也不是没脑子的人,相反她是遇弱则强,遇强....稍微弱一点,可林织云怎么看都是一个女人——力气没她大,长得没她好,充其量也就是胸-大屁-股大,也不知道有没有后期加工过。 王佩珑快速地将以上的话在心里过了一遍,当即便对自己表示了唾弃,心想这么个女人我怕个屁,万公馆是我的,叔叔也是我的,我他-妈都没说放,你就敢来抢?! 在心里把林织云这个老狐狸精骂了一遍,她基本上也就能维持住那副天真甜美的表象了。 “回去回去,当然要回去。” 王佩珑看出万显山铁了心想要睡觉,天皇老子都喊不动他了,也就不计较林织云的惺惺作态,很干脆地说:“哥哥应该还在下面,叔叔你好好休息,让林姐姐送我下去就可以啦!” 万显山没工夫管女人的斗争,佩珑想的对,他连天皇老子都不管的,能唤醒他的只有钱和权,相比之下,女人实在是有点乏善可陈了。 不睁眼,闭上眼是挺好,可惜一开眼,还是那个样子,也就是从当初乞丐一样的小崽子长成了大崽子,漂亮,但是太小,小到一丝邪念都不敢有,他宁愿真就做这个叔叔,亲不亲生不要紧,怎么糊涂怎么来。 两个女人一起下楼,大半夜了,王佩珑眼看林织云就披了睡袍,里面素面的旗袍也没个加绒的内衬,就有心在风口处站着,一定要说够几句话再走。 说话,也必须要说风凉话。 王佩珑扬起脸,很不情愿,但还是要夸林织云这里风景好,好到让人羡慕——冬暖夏凉,坐北朝南,尤其是今天晚上的月亮,多圆,圆的跟一张大饼一样。 好在她羡慕,但是不嫉妒。 万公馆有更好的风景,她才不稀罕。 林织云的态度和涵养是她要学习的,事实上她此刻就在学习,因为林织云下楼后脸上的笑意就渐渐隐退,改成一种似笑非笑。 王佩珑看了又看,突然发现她这幅表情还挺好看,一切尽在不言中。 嗯......暂且先记下来,以后讲不定自己也会用到。 看着月亮,王佩珑有感而发,小小的眼里好像有一团水雾,无害到底,天真到底,看不出好,也看不出坏。 她说:“年纪这么大了,也不找给自己找个出路,趁现在还卖的出去,就赶紧退吧,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万一真死了怎么办啊?” 林织云双手环抱,好整以暇地站在风口,显然是没冷到挨冻,这话听过,反倒是不怒而笑,不轻不重地回出一句:“小妹妹,你这是要造反吗?” 王佩珑摇摇头,也学着万显山平常睥睨一切的神情,冷淡又疏离:“不是,我就是实话实说,你不要以为自己现在很得意,等你手里人脉和关系都被叔叔榨干净,下一个林织云就要上来了。” 小人精,长大了就不是小人精,物种升级,她成了一条毒蛇,咬一口不致命,但能叫你疼死。 王佩珑很淡定,撂完话就撤,就留林织云站在门口,一点反应也没有。 林织云在门口站了很久,很久以后才抽风似的回过神,才意识到自己是被挑衅了。 明明白白地,被挑衅了。 第一百零六章 娘家 狠话说的是很-爽,可惜冷风一吹,脑袋就开始清醒。 清醒过来,就开始后悔了。 意气用事,嘴皮子不让人,除了动嘴别的一概干不了,气焰再高还不是要一个人灰溜溜地跑回去。 吃力不讨好,她真是个神经病。 王佩珑在洪双喜身边的位子坐着,坐一会儿屁股就跟扎了刺一样,来回不停的动,烦人的程度直线往上飙,逼的洪双喜不得不停下来问她:“饭吃少了,吃错药了?” 王佩珑知道她是气急败坏了,可能林织云当时是被她镇住,估计之后还是要笑话她沉不住气,如今被洪双喜一说,更是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哥哥问她是不是吃错了药,她当然说没有,并且火气说来就来,发的理直气壮:“谁稀罕她那边的饭,倒贴我我都不要吃,呸呸呸!” .......... 洪双喜转过头,暗想她果然是吃错药了。 或者说,是吃了枪药,一点就要开火,谁倒霉谁被她开火。 洪双喜不像老板,不肯惯着她,吃错药了就要纠正过来,纠到她好为止。 “叫你来你不来,不叫你来你就来了,林小姐算是脾气好,你这个脾气,暴起来连老板都敢呛,以后改一改吧。”这话,他是发自内心,很诚恳地劝。 不诚恳,那就啥都不说,一味纵容就好了。 可惜没办法劝,劝了也不听,已经自诩为人精,看谁都别有用心。 王佩珑嚣张惯了,从来就不识好人心。 洪双喜当然晓得老板今天要歇在林织云这里,要不是等她,自己早就走了。 “你刚才跟林小姐停在楼梯口说什么了,这么长时间不下来。” 洪双喜想了一下,又追问一句:“你跟人吵架了?” 王佩珑摇摇头,拍着扁平的胸口说怎么可能:“人家做梦都要做万太太,可见是个有大志向的人,我现在一不缺钱二不缺地方,我跟她吵干嘛,有什么好吵的?” 是,钱和地方是不缺,可惜都是万显山给的。 可惜她还是不懂,还是不撞南墙不死心,以为攥住万显山,就等于得到了一切。 没用,她攥不住的。 洪双喜听了,但是不信,又不好明着泼冷水,就只好含糊过去,假装凶她:“不吵就闭嘴,你吵的我头痛,车都开不好。” “嗨哟嗨哟,厉害死了。” 王佩珑捧着心口,跟他大惊小怪:“那我不说话了,你当我是个死人好了。”说罢在嘴上做了拉拉链的动作,幼稚的要死。 洪双喜拿余光看看,也不打算去戳穿她,因为实在是想享受一下这片刻的宁静。 可惜难得安静,也是静不了多久的,她那嘴天生就是闲不住。 王佩珑靠在那里,想了想,又把嘴上拉链拉开了,问他:“哥哥,你说我现在年纪够大了吗?” 洪双喜,其实是没听清,然而还是很捧场:“嗯,很大。” 王佩珑于是就疑惑了:“......难道还是不够大?一定要像林织云那样才正好吗?” 洪双喜这回终于有反应。 他颇有含义的看了看她上半身某个部位,说道:“那你估计还要再等几年了...........” 王佩珑没细想,还以为他在劝自己不要急,也就应和道:“我也不是急,我就是不晓得自己以后会长什么样,感觉现在就挺好的.........” 两个人不在一个频道,好在互相不拆台,竟然也能将这场谈话混下去。 洪双喜沉默地再次发动汽车,耐心听身边的佩珑发牢骚。 有人听,她就能静,就能恢复原来讨人喜欢的好脾气。 是的,很可怕,这人压根就是个表演型人才,非要有人跟着捧着,她的心口才不痛,她身上的刺才能顺,才不会扎到人。 王佩珑在车上闹过一下,很快就被洪双喜给哄好,洪双喜认为这是哄,她没这个感觉,充其量就是哥哥今天话很多,是她陪他说话,说话还不收辛苦费,她管这叫义务劳动。 还好哥哥没有透视眼,不然看出她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估计就不会跟她有好脸色了。 两个人牛头不对马嘴,然而还是聊了一路——或者说,各聊各的,互不耽搁。 王佩珑毕竟是个大姑娘,万公馆一到天黑又显得格外空旷冷落,洪双喜看出她有点发慌,问要不要把她送到房门口自己再走。 话音刚落,他就看佩珑挺直了腰杆,义正言辞地说不用。 洪双喜很明白她,说不用就是不用,怕也不用。 嘴硬,还是嘴硬。 王佩珑是蛮嘴硬,比如她怕黑,又比如她怕黑也不肯说出来,冲进房间蒙上被子就睡,硬睡反倒越来越精神,以至于第二天顶着个发黑发青的眼眶出去,吓了哥哥一大跳,连忙带她出门逛了一圈,美曰其名多晒太阳,多吸-阳-气。 对于这个哑巴一样,有时候还满脸杀气的大哥,王佩珑时常感到就很困惑。 不晓得他干嘛对自己这么好,也不晓得他怎么老是要跟她讲林织云,仿佛时常在好跟不好之间切换,一会儿跟她是一国的,一会儿又说林织云有多好,最后不管她是喜是怒,他都很淡定,好像没有是一碗牛肉面不能解决的,何况她每顿都是白吃,每顿都是他付账。 洪双喜自己也是吃黑饭,说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人生中难得有大目标,以前是想在万显山身边干出点实事来,现在实事后面还加了一条——他要把佩珑拧过来,能学好是最好,学不好也没关系,起码脾气改一改。 不改脾气,一定会吃大亏。 他不想看她吃亏。 洪双喜自觉他很伟大,一心就想好好把她纠正过来,小人精毕竟是要比小坏种好一点,佩珑这两年坏的时候已经很少,但偶尔那股坏劲冒出头一下子,还是恶毒的无法形容。 他不知道万显山受不受得了,反正他是受不了。 王佩珑,说来似乎是童年及幼年受过比较大的伤害,或者刺激,对人的信任基本上是没有,可偏偏她又喜欢一切热闹的事物,热闹的人也行; 热闹的万公馆,热闹的人堆,她最爱扎进去,好像这样就能弥补她童年的遗憾,谁叫她实在找不到什么玩伴,只能让这些人群滥竽充数,哄一哄自己也是好的。 友情可以找人群来弥补,亲情也不能落下,她原先只是朝着万显山使劲,后来发现哥哥也不错,于是也不闲着,得空也会朝哥哥卖个好。 除却苏佩浮和小翠儿,她现在也是有家的人了。 不光有家,还有娘家。 万公馆就是她的娘家。 第一百零七章 疾病 王佩珑自认是和林织云撕破脸了,撕的不好看,有点像她单方面挑起事端,其实后来想想是挺后悔,她认为自己不是个爱撒泼使意气的人,只是林织云在万显山身边逗留的太久,比任何莺莺燕燕都要久,她看着难过,难过到一不小心就失了智,满心憋着要把人赶回去,一脑袋妙计都化作泡影,她简直都忘记了她那些手段。 好在她跟林织云也不是常相见,她跟万显山都不常见了,叔叔是个闲不住的人,王佩珑断定要想等他开始变得恋家,那起码得是十年以后的事情,不吃够吃腻了,他是不会回来的。 很无奈,很不甘心,然而没有办法,王佩珑化悲愤为动力,似乎眼下除了早点学成本事,早点出师这一条路,旁的也没什么路可走,苏佩浮是烂泥扶不上墙,小翠儿倒是很有志气,好像转了性一样, 以前还要缠师姐问东问西,如今也不大问了,靠别人还不如靠自己,至少她跟佩珑在天资这方面是半斤八两,只要师傅肯教,鲜少有学不会的。 众人各怀心思,王佩珑还当她是自己的亲亲好师妹,至于她在师妹心里是个什么地位,她想当然地认为也不会低到哪里去,这两年自己有的小翠儿必然也有,她如今就只看林织云不顺眼,顺带着看所有超过二十岁的女人都不顺眼,小翠儿比她还小个几岁,那种与生俱来的安全感真是浑然天成,她压根就没想过提防她。 照旧一觉睡起来,本来正常流程是要出趟门,然而她躺在床上,眼看窗幔和窗帘都是一色的米白,着意装点的很温馨,可脑子也是没什么反应,好像此刻除了这片白就再无意义,她是彻底的迷茫。 王佩珑不想起来,不想吃饭,甚至不想出门,她真是什么都不想了。 唉......... 矫情,还是矫情。 她心里很不舒服,身上也很不舒服,小腹隐隐地就有点绞痛,不过小痛而已,算不得大痛,能忍就要忍,她当初吃不饱饭,每天都闹胃疼,那时候就是靠忍的。 忍到吐,忍到忍无可忍,然而还是忍过来了。 数九寒冬天在雪地里罚站,等出大太阳的时候再跑出一身汗,这样的苦吃惯了,她感觉自己比同龄人强了很多,或许长大之后真能练就百毒不侵的肉-体,那样就方便多了。 忍一忍,许多事也就过去了,胃疼是,肚子疼也是。 人生在世,莫不如是。 王佩珑很有哲理地安慰了自己一通,同时忍过那阵毫无意义的无病呻吟,她发觉她现在不起不行了,万公馆开饭很准时,下人的职业素养也很好,到点开饭,到点就收,老爷的吩咐人人都要遵守,她可不能饿着自己。 脑子里的一片空白终于被一个‘吃’给顶替,王佩珑感觉她又有了点力气,想卖个俏皮,使出练功的巧劲,一个鲤鱼打挺地从床上翻起来——没有失败,但也只是成功了一半。 若说小腹刚才还是隐隐作痛,好比隔着几层衣衫被拿针头扎了几下,那现在就了不得,变成了手臂粗的棒槌,一下一下地在她那层肚皮上猛捶,再不济——那也是有辆卡车压在上头来回的碾。 王佩珑怀疑她是昨天吃错了东西,又或者是中了毒,否则就无法解释此番的不可承受之痛,她在床上连连打滚,后被的汗濡湿了衣衫,连喊人的力气都没了。 如此这般,疼过十来分钟,还是时好时坏,也就导致王佩珑始终不能断定,一会儿怀疑是有人给她吃了老鼠药要毒死她,一方面又确定万公馆里不会有人来毒死她,这滋味千回百转,真是肠子都要拧住了! 王佩珑脾气很硬,还是想忍,是吃错东西,那就总有消化殆尽的时候,要是中毒,那更好了,干脆疼晕过去,至少先逃过眼前这场罪。 横竖都是一个人忍,她没想过今天倒是把万显山等回来了。 去过百货公司,也看中不少东西,就准备一部分送礼一部分做人情,他自己倒没有什么想买的,就是碍不过刘经理的情面,买下一块全金的怀表,拿在手里很有分量,虽然买回去也不一定会用它看时间,充当门面也不至于,不过如今出手就是一万块买块金表,足见其出手之豪阔,身份之贵重。 至于佩珑那里,万显山也没有落下,他虽然时常就不把身边的女人当回事,但是佩珑还是要关心一下的,这小丫头能长出现在的人样,他万显山堪称功不可没,亏得佩珑争气,没往歪里长,否则他还真不能有这样的好兴致,去趟百货都不忘给她拿两块好料子,并且不是桃红就是翠绿。 他想林织云整体风格还是要偏于清淡一点,可佩珑却是适合大红大紫的。 自视甚高,哗众取宠,然而并不讨厌,因为这样才是她,才适合她。 万显山没问阿大他这次又是隔了多久才回去一趟,感觉问也白问,外面的世界毕竟是那样的精彩,连他这样百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也不能免俗,长三和胡同是都是销金的大窟,林织云是管不住他,佩珑是没资格管他。 无人监管,爹娘死绝,万显山这次玩的不亦乐乎,真是快活极了。 两块好料子装裹在的锦盒里,包的很精细,他料想佩珑今天是在家,因为开门进去,就听见下人说话,说小姐今天睡的太晚,早饭没吃午饭也没吃,又不喊人,可能还是在睡。追书看 年轻人就是这样,一旦有钱有闲了,就开始变废,就只是睡。 万显山很了然,并且决定给佩珑一个惊喜。 这两年忙的快要升天,几乎就没怎么跟她长久的相处过,一直都不记不记,偶尔才记,于是万显山时常就要忘了家里有这么个人,当初的小元宝长得太快,他的脑子也转的很快,可还是跟不上她长的速度。 他大咧咧地,都不记得要敲门,想佩珑还躺床上,那正好,进去就把她吼起来,这么大的人了赖床可不行,他身边都是讲规矩的人,光是叫佩珑改了她那张稀碎的碎嘴子就花了不少力气——佩珑好像是很见不得他身边有人,男人还勉强凑合,换做女人就是不行。 夹着两个大盒子,万显山作势拍了拍门,直接就推了进去,嗓门透亮,完全能把一个装睡的人喊起来:“还睡?!再睡就好直接吃晚饭啦!” 他说着就上前,没看见佩珑的头和脸,只有被窝里鼓起的一团。 万显山吃不准这是个什么意思,又加大了声音,生怕她不醒:“你怎么回事?再不起我就掀了啊........” 恍惚好像看见那团东西蠕动了一下,叫万显山看的很紧张,生怕里面出来的不是佩珑,而是一只大蛆。 有声音了。 细微的,很难听清,万显山凑过去,不偏不倚,正好赶上她那句话的最后一个字。 “疼..........” 万显山一听,这下终于确定里面的是人不是蛆,也就恢复了以往的果断,撩开被子一看,佩珑蜷成了半月形,睡衣没换,脸也没洗,正是横看竖看都好似一只虾米。 王佩珑脸色煞白,豆大的汗已经淌到了脖子,被那些个棒槌敲的生疼,冥冥之中好像感觉到有人抱着自己狂奔,可惜颠来颠去还是不舒服,直到被塞上车才好一点,车比人稳。 她不知道叔叔很着急,潜意识里觉得这是要出人命了。 洪双喜一脚踩到医院,撂开车门就去叫医生,万显山一眨人就没了,跑的跟飞一样,谁能有他快。 等到佩珑醒过来已经是下午,这个点已经临近黄昏。 该吃晚饭了。 刚醒,肚子就给面子,着意提醒她这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她是被自己饿醒的。 王佩珑不明所以,心想我既然来了医院,那一定是身体出了毛病,兴许真是吃了不该吃的东西,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我现在算不算回光返照? 她一转头,看见站在病床旁边的哥哥,还有叔叔。 叔叔在笑,哥哥不笑——但是脸红。 王佩珑长出一口气,心说得了,这最后一面也算是见到,她连遗言都省了。 怀着忐忑的心情,她很艰难地开口,仿佛来时就已身染重病:“我....我是不是有什么不好?我这是要死了吗?” 哥哥不看她,把头扭开了。 总算叔叔还是见过世面,只是轻咳一声,很平静地告诉她:“.......佩珑,你这是长大了。”说完就迈步出去找医生。 不然站在那里,他怕佩珑反应过来,回想撞墙。 在理智上,万显山承认这会不是笑的时候; 可在事实上,他向外走的时候,已经开始笑了。 第一百零八章 吃李子 王佩珑很确定,要是哥哥和叔叔都不在跟前的话,那她下一秒就撞墙了。 别拦,拦就是要撞,青天白日地闹出这么一场笑话,凭她那城墙一般厚的脸皮也是抵挡不住,她可真是有好一阵不用做人了。 王佩珑没脸回万公馆,好说歹说在医院赖了一天,第二天才灰溜溜地跑了回去——一个人,没叫哥哥来接,没这个脸。 回去了就不想出门,一个人冲回房间,这次抽屉里又多出几样东西,不再是什么精致的丝带还有彩色的发卡,多了些止疼片及各类女性用品,由那位给她打镇定的女医生一应购买,医生是个好医生,没看出她寄人篱下,但也晓得身边两个大男人说不出个屁来,其实就她这是老毛病,只是攒到今年才发,一发就了不得,别人顶多躺几天,她直接住院。 当年人小,大冬天披了棉袄就在院子里撒丫子狂奔,她没想到那时候积下的病根会到今天才发出来,那年她才几岁啊! 晓得了这不是毛病,只是长大的证明,王佩珑对症下药地禳治了几天,所幸她不是那种吃不了苦的人,何况被窝不漏风,一日三餐也吃着,她那肚子统共也就痛了三两天,之后就又能下地乱窜了。 能下地就好,下地的同时脸皮也长了回来,叔叔没什么,哥哥倒是比她还要尴尬,以前还会打打招呼的,现在看都不看她,转身就走——背面,只看得见耳朵红。 王佩珑故意凑上去,她进他就退,她不进他也退。 感觉哥哥还是蛮好说话的嘛............ 两块大红大绿的料子前几天被抛弃,今天她好了,就又把臭美这桩人生大事给惦记上了,王佩珑想趁着她气色变好的当口先把新衣裳做出来,至于之前,她个子长得太快,穿是穿不了了,不如直接丢给小翠儿吧,反正她也到了爱臭美的年纪,有新衣服干嘛不穿。 万显山从来不肯来大杂院,嫌档次低,王佩珑对此深感遗憾,她认为师傅和叔叔的智慧都翻了自己好几倍,两个有智慧的人虽然身份一个天一个地,但见一面总是没有坏处的。 她就是这样,亲近的人最好全都要认识,认识以后就全都围着她,她太缺爱了,所以只要身边有人,就很高兴。 她没叫任何人,或者说叫了万公馆最闲的汽车负小顺,出发前又从大师傅那里顺走了一箩筐李子,个个薄皮发紫,虽然也不是应季的货,不过她就觉得应该是很甜的。 万显山出去了,给她买了两块料子,又陪在的医院呆了半天,就又出去了,不说一去不复返,至少也是十来天才能见到人,大忙人都这样,不这样怎么能在这么好的地段盖起一座万公馆,不这样怎么能苏州的绮云绸一送就送两大盒,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也不是她王佩珑挣来的。 所以想开一点,人要惜命,也要惜福。 王佩珑捧着里李子,想到师傅那里能抠出点买烟-膏的钱就等于吃大餐了,师兄和小翠儿基本上就没吃过几次新鲜水果.......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自己以后管一个苏佩浮都算是勉勉强强,再加上一个小翠儿,万叔叔不会发火吗? 然后她又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好不容易照着小翠儿做出来的那个荷包,藏枕头底下藏大个月了,堪称是一路藏到过季,她大概是送不出去了。 王佩珑很难受,难受她小小的心灵要承受那么多莫须有的感情,而且不管是好还是不好,都很难受,气闷时恨不得把血呕出来,高兴时也恨不得嚎出一口血,大开大合,非常形象。一起 真是不长大不行了,不然完全就想不明白; 也斗不过林织云。 然而这种事情又不能单靠自己使劲,还是那句话,祖师爷和老天爷占大头,万显山不也是脑子一热,信了家门口滚进一只金元宝的蠢话才收留的她吗? 王佩珑心想,这种蠢话在精不在多,她能撞一回就可以了。 好运撞一回,不够用了再去祈求下一回。 但是够用的话,她是想都不会去想的。 跳下车,她已经习惯了,小翠儿他们也习惯了,靠步行真是一走几十公里,没个几十都打不住,这里真是偏,地方又不好,班主和师傅都贪便宜,能住就住,不住就滚,那些小学徒夏天出痱子冬天生冻疮,自己脑筋不好不会想办法的,那真是有的苦。 苏佩浮最近又被打了,打的还不轻,并且事后一定是又被连着饿了好几天,以至于小翠儿也就凑上来看了一眼,一眼还没看清楚,苏佩浮就已经捧着那半筐的李子跑回自己的卧房,看样子是不大可能给小翠儿留下个籽了。 王佩珑没空去鄙夷他,因为小翠儿的变化也很大。 通俗点说,就是她有什么变化,她也会有。 就是一个早点,一个晚点——女孩子都是早熟的嘛! 王佩珑又想到前阵子被叔叔一路送到医院,结果最后差点要撞墙的事情了。 还好没发生在这里,不然师傅一定没那个闲钱,顶多就是把她也拖下水,烧一两个烟-泡给她了。 她不跟苏佩浮去抢李子,也不去找师傅说话,小翠儿一个人看不出那么多花头,就只能笼统地有个大概,她发现师姐心思好像深沉了很多,经常是动不动就要愣在原地,然后抽冷子一样的才能回过神,问她在想什么,她也说不清,单纯就是为想而想。 其实要想,也不会想别人,多半就是想她那个叔叔。 小翠儿心中本就好奇,这下更是多了点自己都说不清的意味,好像原本虚无缥缈的形象,也随着佩珑的次次归来,逐渐地变成了具象化。 ——绝对不是她想的那样,跟班主那样的油头粉肠,相反,她笃信那是个高大的人,像山一样。 后面的门‘吱呀’一开,打断她跟佩珑两人的思维,是苏佩浮跑出来了,一手捏着一个大李子。 朝着两个师妹一人递了一个,他一边装乖,一边嘟嘟囔囔,那张小白脸可见是皱了,嘴里骂道:“他奶-奶的,这玩意儿吃着好酸!” 第一百零九章 开窍 四季更迭,树的年轮也在变,这是自然规律,不长的话就不正常了。 树都要长,何况是人? 万显山是水涨船高地发达了,一个人从起家到发家看的都是命,有的人一辈子也就混到个地痞流氓,有的人却是步步上升,一帆风顺,顺到王佩珑都觉得侧目,好像从来都只是听别人夸,听别人讲,反正她是没搞懂万显山涉及的各行各业究竟有多少,只晓得他生意越做越大,一个阿大手里就管了不止三家,人手与日俱增,徒子徒孙遍地走,谁都知道万老板惹不起,惹上门没有好结果。 外界的评价,其实挺客观,没瞎说。 可惜王佩珑不信。 早就知道万显山是个什么人,好是真好,坏是真坏,但师傅说了嘛——“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叔叔要是不坏,那反倒不好了,那她也不至于能死心塌地地看上他。 是的,放心大胆地认,没什么不认的,她有这个脸,也有这个心,那就承认自己是看上他了呗,承认自己从那年偷偷拉上窗帘开始就已经对这个男人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就像原本很小很小,只有指甲盖那么点大的欲-望也生根发芽,径自长到如今,她不承认都不行了。 欲-望是随着年纪长的,年纪越来越大,也离目标愈来愈近。 王佩珑深有感触,感觉‘大’这一个的字简直包含万千,每一年都滋生出很多副作用。 不过已经见怪不怪了,她自有她的烦心事。 比如今年,南方很少下雪,然而逢着大雪纷纷的日子,也能看出瑞雪兆丰年的好意头。 没有人讲过是她的生日,然而万显山一捶定论,冬天捡到那就自动归到冬天,她在十五岁这一年终于成了大姑娘,万显山也终于改了口,终于对着外人介绍她是佩珑,不她不再是万公馆养着玩的‘小元宝’了。 十五,四舍五入都不至于二十,还是可以肆意挥霍青春的时候,对王佩珑来讲大一岁当然算不得什么,只是这次生日搞得不伦不类,似乎是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当中又有别人横插一脚,她没有经验,也没有过生日的打算,可惜架不住林织云热心,小翠儿和苏佩浮也不能不管,她或许可以借着这场生日的功夫,把他们两个也给‘安排’了。 一切进行的很顺利,又不是第一次搞宴会了,只是之前是在外,这次是在内,万公馆里面那么大,少说百十个人能进。 王佩珑冷眼旁观着,就想这次是没办法,有得必有失,到底还是叫姓林的跨进来了。 来了?来了也好,到时候还是要滚的难看。 别看她人小,可是非观念这种东西,她是歪的根深蒂固,坏的程度也是跟万显山学的,手段做的难看一点,她也不要怪她。 王佩珑哈出一口寒气,一撇脑袋,心情糟糕的要死,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就只好转身,又去找愿意搭理她的人了。 整个公馆唯一肯忍受她的聒噪,还有她的臭脾气的,也就一个哥哥,非亲非故,什么底细都不交代的哥哥。 任劳任怨,能做的一定去做,不能做的也会告诉你,这个我做不了。 “所以,这是个好人。” 她这么想着。 ......... 是人有烦恼,王佩珑有,哥哥也有。 洪双喜自从上回撞到她的尴尬以后,这人好像突然就‘开窍’了,且此窍非彼窍,跟智商没多大关系,顶多是他从来没有长进过的情商,这时终于有了点变化。 开窍也要分时间,穷的叮当响,饿的眼冒金星,那当然不能开窍,每天就是在等开饭,可是人会变,人也会往高处走,只是缺一个机会。 走的越高,想的越多。千千吧 王佩珑找过去的时候天色还早,但明显不是个好时候,早中晚三个饭点是一个都不沾,洪双喜的嘴不是经常开口的,一旦开口,那必定就是关爱她的肠胃,并且关怀之后就要带她去吃牛肉面,靠吃的来做伪装,不然他在佩珑面前会不习惯。 王佩珑不管那个,姑娘年纪大了,小腿抽长,原本直筒形状的腰也两边弯了下去,盈盈一双妙目,不说话坐在那里,就能叫人生出一种‘女大不中留’的感慨。 洪双喜也没很大,绝对没有万显山那么大,可他看着看着,就有点心不由己,觉得自己好歹也算是她成长的见证者之一,自己是有必要照顾她,有必要拿她特殊对待的。 这么一搞,搞得他也成了她的爹,一天天地操碎了心。 王佩珑察觉到他在看她,那看法跟搞科研地看珍稀物种也没什么区别,不过哥哥一贯就是这么个脾气,她今天穿了蓝色的大棉袍,没有穿之前做的锦花缎子,就这么点变化都要招他看个半天,哥哥的生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过看他这样的头脸,皮肤白白鼻梁高高,然而其他的五官都是乏善可陈,不砍人不杀人的话,就彻底成了普通人,大概最老也不会超过二十,他们都挺年轻的。 王佩珑嗦着面,感叹哥哥每次都是老一套,真是一点都吃不腻的,也不管现在是什么时候——才下午四点,离吃晚饭都差两个点,大世界那里有新电影上映了,两个人一起去看个电影难道不好吗? 这句疑问她没问出来,问了也没用,哥哥一直是打一棍子动一动的个性,并且比她还不喜欢改变,王佩珑至少还有接受新鲜事物的好奇和喜悦,哥哥就不成,要他去看电影,那还不如多砍几个人,那样心里还舒服一点。 “你这样我真是没办法了。” 她最后喝了口汤,对洪双喜很无奈:“难怪叔叔老说你这人木头似的,指哪打哪,那可是我正经的过生日欸,你不送东西也就算了,人都不来?” 洪双喜想了想:“你的大日子,老板都叫人安排好了,我来的确没什么用。” 王佩珑一听,气坏了:“你当你过来是给我站桩呢,我叫你过来是来吃蛋糕喝汽水的,你这人怎么就不能往开放了去想!” 洪双喜死性不改:“那种场合,我不习惯。” 王佩珑看了一眼说上的面条:“每次跟你出来,要干什么我连猜都不用猜,反正你就知道个吃!” 洪双喜毫无察觉,只是就感觉自己似乎是把佩珑惹急眼了,两人有点像在斗嘴。 这个认知叫他很高兴,他这张嘴,能斗起来也是一件好事,于是心情很畅快,又说:“面吃完了,还想吃什么?” 王佩珑仰天长叹,觉得再跟哥哥混在一起,她一天就能老好几岁,都不用再往老了长了。 吃完面,但是一顿面显然还不够,洪双喜又花了三毛钱买了两盒子鸭脖鸭舌头,尤其是那盒鸭舌头,做的极其爽口,又甜又嫩,他晓得佩珑对好吃的东西没什么抵抗力。 王佩珑唯恐坐车不消化,加上吃面的地方离万公馆也不远,走过三条街再穿条小弄堂,到时候鸭脖子啃完了,他们也就到家了。 洪双喜朝她努努嘴,示意她在前他在后,两个人散步也要散的谨慎,万显山别人惹不起,可万显山的狗腿子和大小姐却是非常惹得起,被抓到就是一顿狠揍,洪双喜上次已经被陈安年派的人揍过一回了。 王佩珑知道他什么意思,也不争辩,她好久没有出来散步过,万公馆的后花园到了冬天就光秃秃的一片,刚来的那一阵子她是老往那跑,但是现在,也真是看腻了。 洪双喜跟在万显山身边很久,习惯到不管是谁在身边,他都要故意落后两步,让老板和别人走在前头。 这样他们就能安全,他就能随时冲到前头去,保护他们。 洪双喜不远不近地保持距离,同时凝望着佩珑的背影,他想佩珑脾气虽然暴,但是摸准了窍门就很好哄,就像哄狗就要丢根肉骨头,它啃出滋味,也就不去咬人了。 还有蓝色也不错,比织锦缎子好看,素净一点更能突出五官,他刚才面都没吃几口,光顾着看佩珑那张嘴了——汤里加了辣子,辣的她嘴唇红艳艳,上下两片红花瓣,是的,就是花瓣,用别的形容不了。 他看向佩珑,看她蹦蹦跳跳,一马当先,一根大辫子荡在后面,头发又黑又亮,堪称荡秋千那样地飞甩,背影都透露出喜庆,都知道她是高兴。 南方天气阴冷,厚重的棉袍都不一定能挡住,所以她到冬天会尽量活泼一点,似乎心情好一点,大脑和身体的供暖就可以快一点。 她在这样不好的天气里感觉到了快乐,从前这么冷的天就只有叹气,衣服自己洗,吃饭自己烧,现在多好,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人在身后看着她,那个人很无聊,但是是个好人——但凡万公馆里面的人,全部都可以当作好人。 走到一半,或许是福至心灵,或许是嫌无聊的生活实在没有乐趣,所以还得自个创造乐趣。王佩珑在前面转脚的路口突然一停,还没等身后的哥哥反应过来,就笑嘻嘻地问他:“欸我说,刚才吃面的时候大哥干嘛老往我这里偷看,你说你是不是心里藏着什么事儿,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第一百一十章 嘴甜 “你说你是不是心里藏着什么事儿,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自己都没发现的,然而就被人这么点了出来。 或许很多很多年以后,他回想起来,依旧能说出当时的情景; 怎么就那么巧,她正好就走到梧桐树的边上,那代表夕阳的残旧的光,顺着她的面颊缓缓泻下,像是蒙了一层光圈,近乎神圣的光晕。 知道她漂亮,不知道会那么漂亮。 长大了,真是长大了。 洪双喜呆在原地,嘴巴小小地圈出圆形。 没想过跟她会有这样的交集,也不晓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叹,他只知道他眼下是彻底的惊无可惊,想无可想。 佩珑问他,开玩笑也好不是玩笑也好,他都无话可说。 王佩珑说完,自己都没往心上去,喜欢而已嘛,她每天照镜子也挺喜欢自己的,爱臭美爱自恋又不是大罪,说出来不稀奇的嘛~! 她说到做到,真就在鸭脖子全部啃完的同时走到了门口,进门跟万显山撞了个正着。 风格又变了,前阵刚扮上女学生,现在学生不想做了,又改走了朴素那一挂,靛蓝湛清的大袄花色都不挑就往身上套。 万显山本来手里还摆弄那块怀表,这下表也不看了,打趣道:“你这又是在搞哪一套,上次给你苏州的料子嫌不好,现在又改换麻袋了啊?” 王佩珑大咧咧地走过去,顺手把鸭脖子上的油渍摸到桌垫上:“光鲜久了怕忘本,还是要返璞归真一下的嘛!” 万显山没看出来,不晓得她的老毛病又犯了,只说:“新到的莱阳梨要不要吃?” 一碗三两的牛肉面,两碟子都不止的零嘴小吃,王佩珑感觉她已经很饱,但是叔叔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就把饱嗝压下去,说:“你削我才吃。” 万显山没脾气,拿出小刀就给她削梨子吃。 王佩珑一屁股坐定,看万显山手起刀落,梨子瞬间变成白白嫩嫩的六片,不多也不少的,这手艺一看就是行家。 还有他那个侧脸认真地过分,眉眼浓丽的要死,她一下就看呆了。 万显山削这个,那是信手拈来,跟玩一样,但也就是心情好的时候,心情不好,梨没有,人也没有,他嫌自家冷清,一定又跑外面去了。第一读书网 王佩珑拿了一个玻璃做的小盘子,把大白梨都放好了,万显山还以为她这是要装好挑出来给他吃,结果佩珑真是一点都不惯着他,端着盘子就走。 万显山忍不住了:“好歹是我削的吧!你这说拿就拿了,也不给我剩一块?” 佩珑头都没回,好像是用背影在说话:“好嘛,人还没老,就要我尊老爱幼了?叔叔你要是馋,就自己再削一个,又不费你的力气,我这头还得回去练功呢,先走啦!”逃的还真快,一眨眼就跑没影了。 而且话也不好好讲,后半句拖的老长,把万显山气得够呛,又不好倚老卖老,真去追她。 他坐下来,又剥了个橘子,同时就想佩珑好像是哪里有点不一样了——究竟是哪里?说不清。 吃完两只橘子并三个冻柿饼,万显山被甜的龇牙咧嘴,脑子倒是转过来一点,晓得佩珑到底哪里变得不一样了。 她跟自己有了距离。 有距离,算是好事,以前七八岁,单手抱起来都不吃力,换做现在,上来就是七八十斤的分量,她再动不动地扑到自己怀里,抱不抱得动是一回事,但是被别人晓得又是另一回事,万显山就本来还想给她立立规矩,长大就要有长大的样子,大姑娘总不能老跟叔叔混在一块儿,那就有点不像话了。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喜欢她,他的小元宝嘴甜,从小就嘴甜,刚才还是暗搓搓地拍了拍他的马屁,他万显山一点都不老——还当盛年的人,当然不老。 他既是这样的通情达理,凡是有关佩珑的都尽量往好处想,佩珑就是快石头都该捂热了,万显山心里美滋滋,心说老子什么时候养过白眼狼。 正在暗喜时,阿大在外面挨够了冻,顶着寒风进来,万显山顿时就看他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哪里都很怪异,等他过来就站起来仔细地看:“你刚才干嘛去了,怎么把脸搞成这样?” 左脸两道,右脸三道,像是碎石头弄出来的划痕,那张脸本来就冻的发青,现在更是难看,又红又白,跟挨过揍一样,辣眼睛。 洪双喜低头,解释道:“刚才过来没看,滑了一跤。” 万显山啧啧咋舌:“这跤摔得不轻吧,你看你都弄出花色了,赶紧的,把脸给我洗干净去,看你这熊样!” 洪双喜心知在老板这里他的形象也就比野狗好那么一点,刚才为了掩饰他的怎么都退不下去的脸红,他简直是拿板砖往脸上摩擦,结果擦过火了,反倒欲盖弥彰,整体来看都是不堪入目,难怪老板见了要吐。 万显山赶他去洗脸,连陈康柏最近的小动作都不想听了,他是个凡事讲究美感的人,喝茶都要泡出那个色才肯喝,打个比方来讲,阿大现在就是普洱的叶子黑酱油的色,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再往自个面前多站一秒,他那拳头就要忍不住了。 洪双喜对自家的老板是言听计从,说洗脸就洗脸,而且那砖头可能是进过水的缘故,一擦就是一层皮,他都有点后悔,可能在外面多站一会儿就能把两坨红给冻回去,现在好了,新伤一添,老板看他左右都不像个人,佩珑肯定也有样学样,又要不理他了。 洪双喜对着镜子给自己上药,换做佩珑肯定是要臭美了。 可他不会,这辈子都不会。 因为‘美’这个字,从来就跟他无关。 第一百一十一章 亮相 揽镜自照,洪双喜花了十二分的努力,终于把自己从‘丑’收拾到了‘不美’,不管是不是看起来依旧难看,总算是有点进步。 脸伤了,伤的简直刺激眼球,要想好起码得过十天半个月,洪双喜心说情况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情况,那板砖糊脸这也不是我自愿的,这不是佩珑的话吓着他了,他不得已才这么做的么。 说到底还是佩珑不好,见一次坑一次,他算是折到她手上,就没有不被坑的时候。 他喜欢她,怎么他自己都不知道,知道的时候还是被她讲出来的? 这个问题,他想不通。 好在万显山今天心情见好,只要不转过头去看他的脸,那就还是端得住,能继续把话听下去。 洪双喜定定神,最近天冷,西北风一吹,轮班盯梢叫人盯的头大,不过好几个礼拜跟下来,也不是全然没有收获。 “陈康柏最近闹过一次中风,被送出去抢救了一晚,躺到前天刚刚出院。” 洪双喜说:“他不在的时候,就叫陈安年跑出来主持大局,我去看了,那个陈安年倒也不是省油的灯,一下就把隔壁几家大厂搞得乌烟瘴气,陈康柏手底下的老家伙们年纪都上去了,觉得硬打不好,要搞怀柔,但是陈安年死活不肯,两帮人闹到现在,货掉了好几车,也没有人想到要补,估计还是不服气。” 万显山对待正事,一贯是听的仔细,这时就说:“我看柳金魁是乖得不能再乖,现在是不敢出头了。哦,讲到这个,他儿子前两天送了一篮子水果,你等会挑点回去,堆在这里都要坏了,索性拿走,佩珑不爱吃,我也吃不掉。” 洪双喜说好的:“柳振鹏比陈安年好一点,我看他当时也是好生好气的过来,好声好气地走,走之前还特意叮嘱,叫我们的人在旁边看看就好,不要插手去管他们的事情。” “嗯。” 万显山跟柳金魁有点摩擦,跟柳金魁他儿子倒是没有,有些事锦上添花才有意义,雪中送炭的事他没那个心情,就不做了。 正好佩珑十五,大姑娘了,好好办一场也是应该的。他听够陈康柏他们那边的糟心事,回过头来还是要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要是他当初没有借势把黄老板拉拢过来,那估计现在往陈家送礼的人里面也有他一个。 这口气,能咽是能咽,不过还是要看情况,要他万显山低头,也得看他想不想。 陈康柏三个儿子,加起来都没有一个柳振鹏要来的顺眼,万显山想到这里又‘咦’了一声:“陈安年现在坐的是工会会-长是吧,另外两个倒是藏的很严嘛,就晓得二的是个废物,只会吃喝嫖赌,三的到哪里去了?” 洪双喜接口道:“听说三少爷走的是正路子,功课好,陈康柏最宝贝他,很早以前就叫人送出去深造,只是不晓得是英-国还是法-国。”总之就是老子有钱,老子的儿子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读就不读,玩到混个文-凭回来就行。 .........可以的,这么说来,又是个念死书死读书的货。 万显山没觉得佩珑不爱读书有什么不对,反倒喜欢读书的人才叫怪胎,怪到姥姥家去了,当即就鄙夷道:“什么玩意,念书他能念出真金白银来吗,那个老不死的就爱在这个上面耍花头的,三个儿子教到现在,也就一个能派上用场,他要是以后再中风一趟,陈公馆的天都要塌了。” 洪双喜心说你养的也不怎么样,也就是差在性别,不然佩珑闯的祸好叫要比陈安年大了。 可惜实话是一定不能说出来的,不然看老板一手小白梨一手削皮刀,他怕自己的脸上新伤未愈,之后又是飞来一刀。零久文学网 万显山总是念叨着孩子还是自家的好,那架势不要说叔叔,亲叔叔都没这样,难怪佩珑这几年就是往他一个人身上使劲,如今成果显著,不是没有道理的。 洪双喜也想使劲,目的是什么无所谓了,能在出人头地和被人高看一眼这两者之间选择,他是选哪个都行,只可惜目前能供给他的舞台并不大,老板和佩珑都是眼界甚高的人,要使也没地方给他使。 他虽然嘴巴里还是照样跟万显山做着汇报,可脑子却是已经转了二十来个弯,一路缥缈,可以说是横跨江-浙-沪三地,万显山最后说了什么他不知道,不过看他安安心心削苹果的样子,眉毛没有立,眼睛也没瞪圆,想必也不是什么大事。 洪双喜说的口干舌燥,说到后面基本就全是废话,恨不得连陈康柏一个礼拜睡几个姨太太都讲给万显山知道,也不管别人到底是不是想听。 第一回,他是被万显山赶出去洗脸; 到了第二回,他就直接被赶出去了。 走的时候,顺手把老板吃不掉的果篮也拿走了。 万显山也是没事做,老黄出门拜访旧友,陈康柏和柳金魁又彼此翻脸,两方人正憋着窝里斗,他盘算了一下之后的步骤,发觉真就捡漏而已,简单的不要再简单了。 相比之下,他削苹果能削到一根连到头都不断,这个难度系数还稍微高一点。 与此同时,王佩珑在楼上,嘴巴里嚼着小白梨,同时把前阵子还没做出来绮云绸都一一摊在床上,她用审视的眼光一一去挑去捡,满心都是生日那天该以何种造型亮相。 既然各方都是心怀鬼胎,那王佩珑这次的生日——不消细想,过的也是万分精彩。 客人,有贵客还有稀客,秉着不请白不请的原则,万显山连柳振鹏都下了帖子,王佩珑本想叫哥哥也过来,可惜洪双喜那个人死劝不听,就给她买了个蝴蝶形状的胸针,精美是精美,但大价钱也真算不上,王佩珑把它别在今天穿的小碎花旗袍上,感觉自己美的还挺含蓄。 小翠儿和苏佩浮这次也算沾了光,师傅因为不喜欢这种场合,所以只派了这俩打前阵,王佩珑深知人靠衣装这句话,叫他们着意打扮了再过来。 打扮是一门技术,看得出苏佩浮是尽力了,就是骨子里的穷酸,没享过几天好日子,所以怎么都是很穷,反倒小翠儿是脱胎换骨,明眸皓齿,眼睛跟她不一样,细长的,还有点往上挑,倒有点师傅年轻时候的样子了。 看到王佩珑,他们两个当然高兴,苏佩浮掏出一个小铜盒,告诉她里面是师傅珍藏的一只粉蝶,小翠儿跟苏佩浮是一对,空手来也不稀奇,只是不错眼珠子地看,看万公馆像另一个世界;看佩珑,也像看另一个人。 王佩珑不知道她心里想的,还是拿她当自己人,拉到房间说悄悄话:“欸,刚才叔叔到门口去接人了,你看见他了吗?” 小翠儿眼睛好像亮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正常:“人太多了,没有看到。” 王佩珑没想那么多,只是说:“师傅嘴巴比我还馋的,你等会记得多拿点蛋糕回去,叫他烟少抽抽,多吃点好东西,这两年身体一直不好,他也从来都不保养........” 小翠儿笑了一笑:“师傅那里只有师姐劝得动......唉,你不要老是这么惦记我们啦,好歹师兄都十七八了,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我都明白的。” 王佩珑听后表示很欣慰,感慨要是苏佩浮有小翠儿一半省心,那她也没什么不放心的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不累 喜欢的人都逐一到场,那么不喜欢的,当然也是要来的。 就是这点很讨厌,因为私心里不是很想,但面上还要装的一视同仁,冲着谁都要笑。 见一个笑一个可以,但不至于见一个爱一个,她喜欢万显山是谁都能看出来的事情,然而有些人就是眼瞎,跟他讲他也不信。 王佩珑感觉她装的实在很累。 人心是最难猜的,她把自己人都算在里面,把苏佩浮小翠儿她们都当成可以信任的人,跟她一开始就信任万显山一样。 所以自己人是可以不用防备的,要防备的都是外人。 比如.......经常就要冒出来跳一下的林小姐。 本来也没对这次的宴会抱期望,就是果汁可以随便喝,甜食可以随便吃,吃饱了就丢,怕浪费的话还有下人。 现在出现在大厅的人有一半都是不认识的,认识的又上不了台面,倒是万老板被人拉着大谈生意经,她满屋子乱窜都无所谓,不用担心被万显山抓到,再被他拎着耳朵骂没有规矩了。 “佩珑,你平时就是待在这啊?” 苏佩浮跟头回进大观园一样,不问还好,一问就是小家子气。 王佩珑说是啊:“现在有身份的人都住的大房子,你看师傅那个小破屋子,改天找个水泥匠去砌一砌,我看顶都要塌了。” 苏佩浮不好意思地笑笑:“照那房架子看,大概还能撑几年.......我说佩珑啊,以后你有钱直接给我就得了,给师傅没用啊,他转手就丢进烟-馆,我顶多就跟着闻个泡,你说我们能省得下闲钱吗?” 这话听听就行,真给的话估计都不用转手,眼睛一闭就没了。 没关系,小白脸子穷酸相,慢慢教就好了。王佩珑很有闲心地跟他一个一个解释过去:“租界里面都是这样的,每个人都是单幢地住,你看那个吊顶,我来的时候还的那么大呢,这两年叔叔外面做大了,家里的东西也是越换越大,不过看多也就这样吧........哪天带你去看看黄老板他们那里的,金是金翠是翠,眼睛都要花了。” 苏佩浮连连点头:“这还叫不富贵,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了。”说完又跟她咬耳朵:“我刚才偷偷藏了好多吃的,会不会被发现啊?” 王佩珑一听就知道他又干了什么好事,也不管恶不恶心,伸手就往他身上的口袋掏了一把,眼睛都惊的圆了:“嚯、你厉害,这么大的蹄髈都塞的进去!” 苏佩浮不好意思地笑笑:“三年一开荤,开荤吃三年嘛!” 师兄就是这么个人,王佩珑那么多年都没嫌弃,以后也不会,就是小翠儿看不下去,苏佩浮刚才要拉她去阳台看风景,她嫌他手油就避开了,生平第一次感觉身边的人原来都这么上不得台面。 身上的裙子已经是洗了又洗,换了又换,就是普通的素布,颜色就一个,花色几乎没有,她想自己的这点自尊还是有的,没拿佩珑给她的那些往身上套,谁知道佩珑那些东西是不是自己穿剩下的,反正她以己度人地想一想,她跟佩珑的位置要是换一换,她一定是不肯把好东西分出来的。 苏佩浮的口袋跟百宝囊一样,看起来就那么小一个,实际里面放了什么都不知道,王佩珑抓了一手油,想回去洗一洗吧,结果人群里面又突然传出骚动,小翠儿先看到了,就悄悄地捏了捏,提醒她去看。 声音很吵,人又很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大人出出场遛弯,一路遛到万公馆来了。 王佩珑定睛一瞧,不看不知道,一看肠子都要拧起来了——可以的,坤喜班的当家花旦和小生一般给帖子都不肯出来的,今天也过来了。 两个人都是最当红,面孔又白又嫩,一个眉毛扯精细,还有一个头发烫的东一个卷西一个卷,跟朵炸开的蓬头花一样。 一个是马金凤,一个是花晓娟。耐看吧中文网 王佩珑习惯性地想的多一点,苏佩浮和小翠儿却是眼睛放光,这两个人都是一登台就红出来的,唱断桥唱哭了不晓得多少人,以前就是听坤喜班有多好多好,也没钱真的买票去看,今天竟然能看到真人,这倒是比看佩珑更实惠点,毕竟师妹天天都可以见,可是坤喜班的名-伶,光是下红帖打花篮就要好多钱。 而他们压根就没有钱。 两个红角一来,全部捯饬的油头粉面的,都不用讲话,只是往那里站一站,她这个寿星公就算是彻底垮了,还有什么人会来看。 迟钝如苏佩浮都看出佩珑肯定是不高兴,心里记恨估计是早就开始了,可惜没办法劝,他就是过来吃东西的,吃就完事了。 没事,本来也不想被众星拱月地捧上去,来谁都无所谓,反正她十五了,叔叔知道她知道,知道就好,这就代表她长大了。 王佩珑安慰自己,客人那么多,一个跟她有关系的都没有,可能就是叔叔突然想起来要办,然后又不想浪费这次机会,商会里面那么多人呢,分批请都请不完,当中又有那么多人要拜托他万老板帮忙搀一把,很正常的。 她也知道很正常,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就是今天果汁喝太撑了,饭都吃不下。 可能等会儿蛋糕上来了,姓林的一看万显山在旁边,估计等都不会等她,直接自己就切了吧。 王佩珑唉地一下下叹气,十五的花季搞成这样,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桌子上放了玻璃杯,她以为里面还是果汁,端起来才发现里面装的是酒,颜色很清淡,大概也没多少度数。 一个人靠边站了一会,有人跟她搭话。 “一个人吗?” 王佩珑抬眼,因为搭讪的方式毫无新意,于是也没好气:“没有,旁边还站着鬼呢。” 被骂不是人,那人也不气,可见脾气和境界都要比她好一点:“我看别人都是搭伴儿的,你一个落单是不是不好?” 王佩珑听出点苗头,于是正眼看了下,看对方也就是个普通人,容长脸单眼皮,不难看,但也不能昧着良心夸有多好看,也就是比苏佩浮好一点,毕竟一个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身价和气势比较显然,而另一个,如果剜去那张脸皮的话,就只剩穷酸了。 “热闹都被别人抢去了,我也不想落单的呀。” 王佩珑这次不等他说话,就自动掐断话源,不想在落单这个词儿上耗费精力:“你呢,也是被叔叔请过来的吗?” 那人点了点头:“我爸爸刚刚出院,身体不好,但人不来心意要到,我来替他送心意的。” 王佩珑瞧了眼人群当中的两位红角儿,感觉有点好笑:“叔叔又不喜欢看戏,坤喜班再有名都没用啊,我看你这个心意是白送了。” 柳振鹏也跟着她的眼睛看过去,看了会儿才说:“万老板不喜欢看,可是冯老爷子的姨太太喜欢,如果能替两位先生牵上线的话,那人也不算白送,还是有好处的。” 王佩珑仔细思考了一下当中的人物关系,这么多年耳濡目染,该晓得的大致都晓得,冯老爷子都能干出六十大寿娶十六姑娘的好事儿,那三姨太太当然还很年轻,女人之间当然有小姐妹,又碰巧有几个是在宝丽莱待过的。 这根长线放的还真是长。 王佩珑很无语:“送个好处都要七拐八拐,你们做生意的人次次都搞这一套,看着就好累啊。” 柳振鹏看她噘嘴不耐烦,不但不丑,甚至还有点可爱,于是依旧保持好脾气,笑眯眯的:“不累、不累。” 第一百一十三章 护食 有人绕过来开车门,王佩珑于是下车,雪白色的大衣,跟头上的小呢帽是一个色,头发倒是很黑,黑蓬蓬一片,又有好几个卷,不吹风也不炸起来,在车上还挺美的,结果下了车就被吹成女鬼。 又是一阵风过来,把头发吹散了,王佩珑刚张大嘴打了个哈欠,就吃进一把头发,于是当即抛弃庶女形象,一口‘呸’了出来。 穿的鞋子也有变化,鞋跟又比一个月前做的高了一点,她最近正是抽条一样的长,然而长得速度毕竟有限,还是比不上人家已经长完的,万显山洪双喜都是高个子,面前的柳振鹏也是高个子,她最讨厌低人一等,不论是身高还的气势,所以这鞋子换得倒是比衣服还勤快。 洪双喜今天不开车,坐在副驾驶上,只是出门顺带捎她一程,路上随口一问,她竟然说要跟柳金魁的儿子出门去看电影,这可把他吓了一跳,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摆,就是横看竖看不是滋味,想不到佩珑随随便便一露面,这心就被带野了。 虽然这么说显得自己文化低,可‘儿大不由娘’,她总不能永远不愿。 王佩珑不恋家了,开始要往外跑,也不是有目的的跑,比如说出去照顾她身后的那一大堆拖油瓶,十五这个坎一跨,立马大变样,整日整日地找不见人,换好衣裳就冲出去,有时候连饭都不吃了。 万显山也纳闷,家里花瓶在,吊顶在,家具什么的都在,可是感觉不一样,一下子就空了很多,简直邪了门了。 看不出柳金魁是个废物,他儿子倒不废,三言两语句把佩珑勾了出去,以前练功练到地板咚咚响,现在小皮靴换了有根的,他看她走的倒比跑还快。 白天的时候,他第一次觉得耳边清净,衬托的阿大在身边愈发像个死人一样,气温本来就低,不接暖气的话,他能直接冻死过去。 万显山没有跟死人聊天的心情,只是报纸来回翻过两遍,两遍过后,连报纸上类似‘某太太因感情纠葛而举-报情人偷窃’这种小道新闻他都知道了,万显山伸手够了一下,不知道要够什么,还是洪双喜眼尖,伸手给他递了杯茶,还冒热气的。 万显山终于感觉些许纳闷,跟他半开玩笑地说:“这人少一个就是不一样,怎么家里一下就空了,佩珑往外头一钻,我身边就剩个你了?” 洪双喜冷着脸,尽职尽责地给老板站岗,内心则是一个大白眼,心说外头的野花野草多招人喜欢啊,当初是你现在是她,谁也别想留住谁,多公平。 这个年纪的姑娘,她想怎样就怎样,他做不到去问,顶多就是靠猜。 王佩珑根本就没多想,就是同龄人太少了,比她小的她又瞧不上,现在跑过来一个柳振鹏,二十不到的年纪,实在是苏佩浮开立方都追不上的,她想想自己的确需要丰富生活,不能老两点一线地练功吃饭睡觉,也就对柳振鹏的邀约很随意了。 她在这个地方几乎就是孤身一人,万显山见到了就带她一起,不见到就永远想不到家里还有个活人,王佩珑跟小翠儿讲的话也不全是瞎说,叔叔的确很好,但是再某些时候,他也真是太招人恨,她受的气也不少。 不是小孩子了,不兴过马路还搞手拉手那一套,她出行永远都是一个人,这么多年也没出过什么事情。 反倒是生活太无趣,她迫切地想要来点调剂。 今天难得有人肯作陪,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是满意的。没想过自己活到这么大,竟然还有人会那样小心讨好她,这种举动就已经说明是喜欢了,哪怕喜欢她这人其实各方面都越不过万显山,也至少是桩慰藉,好证明自己并非一无是处。 至少在的一般人的眼里,她也不是平板一块,她也是能看出美的。 这么一想,王佩珑不满足也满足了。三月中文 柳振鹏实在修养很好,问什么说什么,不懂的还自动补充,沪上流行什么时兴什么他都知道,问他北平的事情也不怕冷场,人家也是吃过见过的,而且听口气,柳金魁最近还大有把人送去国外避避风头的打算,就从前途来看,那也是相当的光明。 人好,家世也好,爹是柳金魁也没什么,如果不是面部实在无甚特色,王佩珑感觉这个柳公子倒是个很好的人选,是那种小康家庭出来出来的姑娘会选的,那种理想的丈夫。 可惜,跟她无缘。 王佩珑跟柳振鹏相处的很愉快,并且内心毫无偏见,她认为暴发户家里能养出这样的好苗子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人跟自己的路数差不多,或许都是基因突变的成果,虽然戏班子和柳金魁的身家没法比,不过意思到了就好,向来英雄不问出处嘛。 看完一场电影,王佩珑由于看的不是很认真,导致散场后柳振鹏想跟她复盘一下剧情都不知从何复起,她什么都不记得,就知道那个女演员的脸死白,眼珠子死黑,黑白胶卷本来就噪,演员为了突出面部还要在拍戏之前三层粉,她是真不记得了。 柳公子当然不介意,并且很温和地建议他们找个地方坐一坐,王佩珑本想说他们两个刚才在电影院还没坐够吗,但碍于人家一片盛情,再加上咖啡馆实在是没什么好慌的,那里有可口的茶饮,还有香软的蛋糕。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她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坐下,张嘴就跟白皮的西崽要了一客冰激凌,别看上课没上过一次,那些个口头禅倒是背的滚瓜烂熟,连什么口味都说的一清二楚。 直到冰激凌上来,她才恍惚想起来,自己对面还坐了个人呢,便抬起头,询问似的看过去:“刚才一心就想着吃,也没把你算进来,真不好意思啊。” 柳振鹏摇摇头,表示不在意:“没关系,我不习惯在饭前多吃东西,你慢点,慢慢坐下吃,不要急。” 王佩珑晓得她这是自私惯了,跟个护食的小鸡仔一样,叫人家看了笑话,就有点不好意思,头发明明不乱,那手还一定要上去抿一抿,笑道:“在叔叔那里一直不敢多吃,反正做什么他都看不惯,筷子拿的不对他都要喊,我今天还挺高兴的,总算有叔叔找不到我的时候了。” 说的是挺埋怨,不过看了脸色儿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啊.........柳振鹏挑挑眉,说:“可见万老板的确是为了你好啊,我在家的时候比你还厉害,爸爸为了叫我接手他的产业,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把我拴在裤腰带上。”说到这里,他故意卖了个关子:“可惜啊.........” 王佩珑好奇了:“可惜什么?” “可惜我这人实在扶不上墙,没有大志向。” 柳振鹏笑着说:“实不相瞒,我对家族产业一点兴趣都没有,反倒是文学艺术,这个我还比较有研究,可能以后最好的出路,也就是做个小小员工,在报社混一份稳定的工作吧。” 有钱有势,还小员工,信你就有鬼了。 王佩珑一点都不信,但也不妨碍说点好听的:“你爸爸跟我叔叔都是熟人了,不过长辈的事情跟我们是没有关系的,要紧的还是看以后,你刚才说你的志向平平,其实我这里也是,要说进学校上学嘛,早就超龄了,眼下就只好在戏剧上用点功夫,前几天坤喜班的人过来,看上去有模有样的,还真是点醒我了。” 柳振鹏一拍手,眼中的光一闪而过,也是逮着机会就夸:“是是是,是这个道理,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学成登台,到时候还请务留出一个位子给我,我对你说的戏剧是很有兴趣的。” 王佩珑拿勺子挖了一口送到嘴里,大冬天吃这个也是没谁了,冰凉的口感刺的她浑身一激灵。 她不动声色地把冰激凌咽下去,微笑着:“一定,一定。”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喜欢你 眼看着佩珑跟柳金魁家的越来越走近,别人倒是都挺稳。 ——万显山却是第一个稳不住了。 “你啊你啊......你叫我讲什么好。” 下人盯了半天,总算在小姐出门前把她拦住,万显山在饭桌前用早饭,没想到万公馆的早饭都有被嫌弃的一天,当即就开始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跟佩珑挑刺:“你看看自己现在像什么样子,人家正经人家的小姐会像你这样似的,啊?青天白日不好好在家你就往外跑,师傅那里不去了?戏都不唱了?穿这么点又是想去哪,柳振鹏叫你去跳舞你就真去是不是?你看自己穿的抹的是什么东西,赶紧上楼洗洗,谁教你这么盘头发的?!” 王佩珑莫名其妙被叫过来,结果莫名其妙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她看她是个孩子,万显山更是幼稚到没边了,以前还让让他,现在熟的不能再熟,就不让了,立马回唇反击:“我不过就是稍微跟柳振......跟别人走的近一点吗,现在租界里面要什么没有,算起来我也不小了,酒都喝了,舞还跳不得吗?!” 万显山不料她还敢犟嘴,气得‘噌’一下站起,一根手指戳在她鼻子尖上点点点:“你他妈什么时候喝过酒,这也是柳金魁那小崽子教你的?!” 说实话,王佩珑有点被万显山那架势给吓到。 喉咙吓得上下一滚,她还以为自己要被抽筋扒皮,要被吃了。 不过万显山的气势,是个人都免不了惊吓一场。 还是那句话——只要胆子大,天天玩出花,管那么多干嘛呢! “那个也不是酒,果汁混汽水再加苏大,只是有点气泡而已......哎呀说了你也不懂。”王佩珑不耐烦了,第一回清楚原来她跟万显山之间什么才叫代沟:“人家柳公子我感觉人还挺好的,再说那天来我生日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连蛋糕都是林织云帮我切,叔叔你看你那天都没想到要来管我,今天这么好的天气,趁着大太阳我再跟人家出去逛逛花园,你就不要管啦~!” ......不要管,好吃好喝养你到这么大,还管不得了?! 万显山一巴掌拍上桌子,那声音大的不得了,可能是新换了大理石的桌面,拍起来就格外的脆。 他怒道:“你给我坐下!” 王佩珑吓得一屁股就坐下了。 坐下就后悔,悔自己的肢体比脑子还快一步。 万显山看她还肯坐,心情就稍微好一点,然而嘴上还是不留情面:“难得起那么早,先吃饭,有什么事等吃完再说!” 王佩珑刚才无奈受了恐吓,格外地想要找回面子,又加上好胜心作祟,于是吃归吃,吃相却是十分挑衅,拿手分了两根油条,分别在那两根油条的尖尖上咬了一口,她说她吃饱了。 吃饱了,还是要走。 万显山其实也才刚坐下不久,可摸着良心的讲,他的确是什么东西都吃不下了。 很撑,很饱,只是不靠食欲,纯属被气的。 算日子,今天是礼拜天,做流-氓的都不肯连着七天打架,必要有一天用来休息,如此看来,倒的确是很适合沐浴在阳光下逛公园喝咖啡。 可惜万显山把着万公馆的大门,死活就不肯放人。听书包 王佩珑火大了,不晓得他今天发的是什么疯。她这人有一个特点,火气上来就不管不顾,并且战斗力直线型飙升,眼看万显山数落个没完了,她那嘴皮子也跟打了润滑一样,出口成章,还是单篇就高达百字以上的精修文章,洋洋洒洒劈头盖脸,旁人毫无插话机会。 “你说我跟人出去鬼混了,证据呢?凭证呢?” “说了我们认识才那么点时间,我跟柳公子也不是很熟啊,不过那天正好宴会上只有他来跟我讲话了,他对文学有兴趣,我又是连唱戏功夫的,我们这叫正常交往呀!” “啊,叔叔你去四马路那边就不许别人讲了,我跟人出去吃个蛋糕你都觉得不对,那你说吧,我在这里到底做什么才是对的?你倒是说呀!” 长-枪大-炮,十面埋伏的,反正再热闹也没她热闹。 万显山哑巴了,说不出来。 这种本事万显山还是今天才见识,想他纵横黑-场白-道那么多年,骂街的本领堪称炉火纯青,竟然也出了一两次失误,那张嘴一但卡壳,就彻底落了下风,被个小丫头片子给盖过去了。 靠嘴说是不行了,现在比的就是谁嗓门大。 万显山越想越气,退一步进一步都是气,此刻也不跟佩珑争那些有的没的,大手一伸就把人夹在腋下,拎起人跟玩儿似的,一边走一边骂:“他nnd.....小丫头片子再不管,我看你这是要造反了!” 王佩珑本来还在乱蹬腿,一听这话倒是愣了下,恍惚记得自己是不是听过,好像很久之前,也有个人,不冷不热,不阴不阳,质问她是不是要造反。 .......奇了怪了,她一个小姑娘,厨房杀只鸡她都不敢看,她能造谁的反? 万显山把她一路带进卧室,把人摔进她常睡的那张大床上,王佩珑身手敏捷,一落地就骨碌起来了,本想站到地上,然而考虑到万显山这大山一样的身高和体格,她改变策略,两腿一跃就跳到床上,这下就正好了,总算不用仰视着,跟他吵架了。 万显山心知她不会罢休,更不可能被摔一下就服气,也就做好了开仗的准备,两个人一大一小,身份也是云上云下,竟然脸都不要了,晴天白日放着那么多休闲活动不干,门一关专是为了吵架! 他打定主意不能叫小丫头片子蹬鼻子上脸,便决定先发制人,眼看佩珑在床上站稳了,才义正言辞地开口:“我不管你跟谁讲的要出去看电影,从八岁养到你现在,这点话我还是能说的,现在的小年轻思想开放很正常。可是佩珑啊,全上-海放着那么多个前途无量的大少爷你不选,你选柳金魁家那个歪脖子做什么,他老子上次都被我的人拿刀砍死了,他们家的生意又被陈康柏吞的快要差不多,搭上你就等于搭上我,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还不懂吗?” 他讲道理,那别人也就讲道理,总要有个人先开口的。王佩珑好像是被说动了,态度也开始软化,回道:“我都懂啊,我这不是觉得好玩嘛,人家拿陪我玩当成事业来做,我看他明明话都接不上,还装的跟我很有共同语言的样子,就觉得好笑。”而且有一说一:“他就是习惯性侧过来看人,其实脖子不歪。” 万显山刚上来还觉得佩珑还挺聪明,竟然拿柳金魁的儿子做消遣,可听着听着就不对劲了,敢情她是那他们全当了消遣,一个人玩出了乐子,玩的简直不要太开心。 这还了得!? 怒火重新占领高地,这回可是谁说都不听,谁的道理都不讲了,万显山怒气腾腾,一鼓作气把佩珑狠骂了一顿,骂到王佩珑身高自动长了半寸——头发都立起来了。 “说一套做一套,我什么时候这么教过你?!你倒好,顶着我的名号出去跟人蹭吃蹭喝,除了丢脸你还会干什么?!” 王佩珑不服:“说多少遍了,我又不是真的看上他,我才多大啊,你就连我喜欢谁讨厌谁都要管是吗?!” “我养你到现在,养猪都养熟了,我他x的还管不得了?” “那好,我不喜欢那个歪脖子,我就喜欢你,这你管吗?!” 万显山显然是吵到气头上,闻言转身就出了门,把门摔得震天响: “老子管个屁!” 喜欢艳绝请大家收藏:()艳绝搜书网更新速度最快。 第一百一十五章 白使劲 摔门而去,最倒霉的是门,不是人。 下人都吓到一边去了,万显山走人,王佩珑留下。 说出来了,想了那么久的话,结果什么准备都没做好,这就说出来了? 这嘴怎么就控制不住呢? 要是能得个反馈,能有个效果,那也不算白长了这张嘴。 但关键是——没有啊。 从楼下吵回楼上,吵到最后连吵架的初衷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只知道彼此都不能输,然而自己发挥不正常,急赤白脸地借着这个机会剖白心迹,结果还是没用。 一拳头打到棉花上,拳头不疼,棉花也不疼。 白使力气。 她都被万显山骂多少回了,运气好的赶上他要出门,还能直接躲进房里,运气不好的——比如今天,万显山在家休息,那真是要多空有多空,完全够他在吃完饭后再打一套五行拳,最后仪态悠然地堵在客厅,不叫她出门。 王佩珑一个劲儿地在自己的地盘上翻滚,翻来覆去地滚,不肯承认自己是快要穷尽其像,快要把脸给丢干净了。 还好,总归这几年下来是有感情的,她冷静下来后,就想刚才的自己真是胆子大的吓死人,竟然敢大着嗓子跟自己的衣食父母那样讲话,万显山估计还当她是口不择言,满嘴放炮呢,可能这次生气的时间要加个倍,他向来就喜欢听话的孩子。 ......完蛋了,又把路给走死了。 王佩珑满心懊悔,不去想歪脖子的柳振鹏,她就是想自己,自己脾气不好,人还容易就犯懒,万显山能看上她不亚于太阳从西边出来——她可真是太难了! 万显山在这点上倒是很有原则的,年纪太大嫌不好看,年纪太小的又啃不下口,他就非要捡那种发育就过剩的,前面后边一起往外长的,不然就看不上眼,没那口好吃的,他也不去挑次品,宁愿自个去逛四马路去。 唯一的好消息,可能就是她眼下的完蛋,也就是暂时性地完蛋,万显山的脾气被她摸的一清二楚,太好哄了,比她自己还好哄呢。 其实王佩珑一直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长大了也是讨人喜欢的姑娘,可惜年龄不对,跟苏佩浮站在一起,还勉强能说他们是一对小男小女,个子匹配,长得也白净,但是换别人就不行了,万显山不行,哥哥也不行,两个大高个,一个西装一个长袍褂子,往他们身边一站,就跟站在两根中西合璧的柱子当中一样,她小,她矮,她简直矮的没边了。 “我这个命啊,大概就是唱戏的命。” 她怎么安慰自己:“反正如今什么都做不了,不如回头跟师傅商量商量,趁着年纪不大先把名气打出来,柳振鹏不是说了吗,坤喜班的花晓娟十四岁就登台了,前后辈都要给个面子嘛,我晚她个一年,也就差不多可以了!” 还有,万显山一直都晓得她是拿这个当事业来看的,人家老一辈的秀才,个个都是十年寒窗出来考试的,她学戏也那么多年了,红是命,不红也是命,可真要看一身本事白白地浪费,那也不行。 打定主意,脑子和理智也就先后回来了,王佩珑仔细听着外头的动静,挑了个叔叔心情好的时候过去,这回目的很明确,要规矩有规矩,她果然很快就把万显山哄的消气了。番薯 他们之间也不常吵架,偶尔的几次吵,最后也是王佩珑主动给出个台阶,夹着尾巴做人谁不会啊,实在不济,就当自己没有脸就好了。 万显山那张嘴一开闸鲜有对手,最好的办法就是开闸之前一气把他喝住,要不就是捂着耳朵拔腿往外逃,王佩珑打小见识了那么多次,早就摸索出规律了。 王佩珑哄完这个又去哄那个,不管是不是把柳振鹏当个玩意儿来看,当天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人丢在外面干等,怎么想都不是懂文明的人能干出来的事儿。 本性虽然是睚眦必报,怎么痛快怎么来,可自从在的万公馆受了万显山的熏陶,她自觉自己也文明了很多,懂得装模作的跟人搞好关系,对外也是非常讲礼貌,除了不爱念书,不爱上学,她大可以做别人口中“邻居家的孩子”,因为她是如此地看人下菜碟,从来不肯败坏自己的外在形象。 装,都要装的像个好孩子。 柳振鹏再是好修养,也难免要对她几日前的失约不满,这些王佩珑心里都做了准备了,上来先赔不是,再好好说,说不好再用那些有的没的,她知道柳振鹏是想从她嘴里撬出点万显山的消息,比如最近他生意上的计划什么的,所以翻不翻脸不是他说了算,她才是当大爷的那一个。 还是约在咖啡馆,这次洪双喜都过来凑热闹了,自告奋勇地要送她去接她回,为的就是好看一看柳金魁养的是个什么货色,万显山老说人家脖子歪,他远看倒感觉还好,就是跟佩珑站在一起实在不好看,等于是一张好好的画上被人撒了几个墨点,瞧着就是膈应。 很安稳地入座,柳振鹏还真跟她想的一样,说自己‘虽然对她无故的失约表示生气,但考虑到可能是那天出现什么紧急情况,所以他可以很大方地表示自己能够接受她的说辞,并且如果可以的话,之后其实他们仍旧可以相约出门’。 能把废话说的这么动人,其态度之诚恳,实在是很叫王佩珑感动,感觉的这人为了救他爸爸,真是什么话都能讲,什么脸都不要了。 回到哥哥旁边,洪双喜也没生了顺风耳,还纳闷她怎么跟人柳公子坐了坐就出来了,王佩珑看他明明一脸的求知,却又不好意思问,也就很大方地开口,解释给他听:“从生日那天就找上我了,叔叔不给他爸爸面子,跟别人瓜分了他们家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厂,他爸爸刚出院就又气到进院,我听着就觉得很可怜了。” 洪双喜沉吟了一下,还是决定要教一教她:“柳金魁发家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没少干,每天都跑赌-场门口放-赌,三天翻一倍,还不出的几个后来都死的比较难看,他到时候再跑去吃绝户,两边都吃,不知道多少个好家庭就被他毁掉。”他语气平平,但就是这种平淡的叙述才叫人心惊:“柳金魁后面就靠这笔钱跟巡-捕房和各处的老板打好了关系,才有了今天。” 王佩珑听的目瞪口呆,再回想柳振鹏刚出来时那副穿金戴银,修养到家的样子,就有点说不出的恶心。 “那说起来也是有缘。”她好像一瞬间想到什么,不吐不快:“我看我就是跟这种人有缘,当初还没有被送到戏班子的时候家门口就天天有人泼脏水,说我们欠别人钱了,还说家大人又做什么欠什么了,好像永远也还不清一样。” 往事不堪回首,但是稍微一唤起,还是什么都记得,忘不掉。王佩珑叹口气,不知道口中的人其实就在身边,只说:“大门虽然关着,但所有人都晓得里面家大人没用,不会有人来赶。那时候连乞丐都赶在我们家门口睡觉,还有那种一看就不是好人的野孩子,破衣服破裤子,那手伸出来真是恶心死了,我那时太小,脸上被掐了一把都不敢哭,就是担心会不会染上毛病,因为看他们实在是很脏。” 没想到说着说着就翻起旧账了,洪双喜不自觉地攥紧了手心,尽量心平气和一点,继续问她:“那后来呢?” “后来?没有后来了啊。” 王佩珑说:“我那天其实还挺高兴来着,家里的大人都不争气,就靠我一个小孩子,就把外面那一大帮人野孩子都赶跑了,不过他们跑的太快,有一个还抢了我的桃子,其实那一阵子家里缺钱,我已经很少能吃到新鲜水果了。” 洪双喜默不作声地别过脸,对着窗外暗笑一声。 谁抢桃子了。 分明是你自己送上来的好不好。 第一百一十六章 筹备 以前的旧账暂且告一段落,洪双喜擦不多也全都释然了,大不了就承认,他一个大小伙子心眼比针尖大不了多少,几百年前的事情如果没个答复,他还能翻来覆去地一个人想,越想越钻死胡同,到最后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王佩珑一路跟他东拉西扯的,话倒没有颠三倒四,但也是不说比说出来更好。 洪双喜心里轻松了,难得面上也活络,这时就笑道:“听说你前几天跟老板吵架,差点把房子都吵塌了?” 王佩珑一挥手,很一言难尽的样子:“唉,别提了,也不知道叔叔这叫什么脾气,跟他好好说他不听,非要吵起来就痛快了!” 洪双喜很遗憾当时他没在场,不然也能身临其境感受一下,他可是听下人讲,当时老板把佩珑直接扛回了房间,房门大开地在吵,最后出去时也不太平,非要把门摔得震天响。 两个人都半斤八两,他看她年轻,她看他也来气。 “我开始也觉得你不好,柳金魁的儿子是个什么货色,圈子里都传遍了,说他装着一副老实人的脸,心里也不晓得在打什么算盘。”洪双喜长出一口气,表示自己还是很庆幸的:“如果老板那天不跟你吵,那估计我就要忍不住跟你吵了。” 王佩珑知道他是开玩笑,别看哥哥长得凶,可脾气却是个老好人的脾气,只要欺负的不过头,对他做什么都可以。 至于万显山.......他不张嘴还能看;一张嘴,她就要质疑自己的眼光了。 自己怎么就看上这么个人了呢!? “你跟叔叔长了眼睛,我也长了眼睛,别把我想的那么傻。” 想到刚才柳振鹏敢怒不敢言的样子,王佩珑有点得意:“我已经跟他说清楚了,叔叔的事情我是一句都不会说的,如果他觉得亏了呢,我可以拿钱补贴他,反正之前出去吃饭跳舞也没花多少,我看那个柳金魁现在还能住头等医院嘛,家里肯定是不缺钱的咯!” 说来说去,还是腰杆子硬,知道自己靠的是谁,所以闯了祸也不慌,她可以自己平掉。 洪双喜笑了,很无奈,但是感觉她做的也对: “你啊.........” 看吧,还是哥哥好说话,点到为止,半句多的都不问。 王佩珑露出牙齿,笑的极其开朗,非常漂亮。 要是他能跟万显山换一换,就脾气换一换,那她这个心里,就更加没有负担了。 之后她就很少出门了,不是在房间里蜗居,就是冒着风雪天去师傅那里挨训,算是半苦半甜的生活,而后万显山眼看她闹过一阵,突然又冷不丁恢复了当初的作息,这样自觉又这样不自觉,完全就是随着她的喜好在变,他这个便宜叔叔当的够不够格还另说,真是累都快累死了。 已经拿佩珑当自己人,养到这么大再赶出去显然是不现实的,于是为了避免纷争,万显山又一头扎了出去,转了半天,还是光顾了林织云的小洋楼。 王佩珑对此知情,但是心情已经平复下来,至少不会像以前那样沉不住气了。 每天都要练戏排戏,她忙的很,已经忙到没工夫生气了。 师傅的算盘打的很精,王佩珑跟苏佩浮已经定好了牡丹亭,小翠儿则是要朝后靠靠,她现在整体的感觉还没出来,个子又实在不够跟苏佩浮站到一起,这也是应该的,最小的师妹当然是宝贝,苏佩浮甚至希望小翠儿能在师傅跟前多混几年,这种事台下没个十年功本事就出不来,她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苏佩浮前阵子才艰难度过变声期,也是他天生就该吃这碗饭,这么烂的功底偏偏嗓子很好,哪里不够哪里来凑,王佩珑也拿他没辙了。vp 休息的时候,他也傻呵呵地,一点好学上进的心都没有,傻人就会傻乐,王佩珑的信心可谓是十足九不全,对自己当然是很放心,但一想到第一次登台就要跟这么不靠谱的人物凑到一块儿,她对自个那个前景也是高兴的有限,甚至还得做好最坏打算。 王佩珑大冬天,走圈走的满头大汗,腿肚子都抽筋,小翠儿躲在一边看,苏佩浮看她累,又进去到了一大杯子的水,讨好地送到她嘴边:“来,佩珑,多喝点儿,别练了,这才几月啊,离咱们两个......还早着呢!” 话都说不清楚,但是王佩珑知道他的意思。她也正好渴了,于是接过水喝了一口,险些没被苏佩浮倒出来的冰水给冻裂了嘴,一张嘴喷云吐雾,全是寒气:“我哪能不急啊,师傅说等天暖和些,满打满算连半年都没有,也就是班主跟丽都的戚老板有点私交,这事情才能谈的这么顺,好像他们都说好了,到时候牡丹亭的牌子一挂出来,咱们先看看反响。” 苏佩浮嘿嘿一笑,唇红齿白的,就是看着有点蠢:“有你在,反响一定好。” .........是有万显山在,所以那群人才不得不给面子吧。 所以最坏的打算,也就是反响平平,她跟苏佩浮烂泥扶不上墙,顶多是丢脸而已。 王佩珑不想在这件事上麻烦万显山,不过他要是自己愿意的话,那她也管不着,这两年的苦功都不是白花的,师傅都断言她能成了,所以不成也得成,不然她怕师傅真会去买头驴回来——他那个脾气不比驴好多少,她相信师傅干得出来。 冰水也有好处,把人都冻精神了,王佩珑拍拍屁股,松松筋骨,顺便把想临阵脱逃的苏佩浮给抓了回来:“来,趁着今天天气好,咱们一起多练练。” 苏佩浮偷懒是专业级,练功是菜鸟级,对付他的最好方法一是用钱,二是用拳头,刚好王佩珑又比较吝啬,于是几拳下去,苏佩浮拖着两条细胳膊细腿,老老实实地起来,又陪着她一起跑圈了。 他们在跑,时间也在跑。 这一跑,就跑到了过年。 每逢过年,就是穷的揭不开锅的家庭,也得的吃一顿好的,得在桌面上看见肉,为的是求一个好兆头。 如果普通人家的饭菜勉强算是丰盛的话,那万公馆的席面,简直跟满汉全席有的一拼了。 王佩珑嘴甜,跟每个见到的人都说了好听的吉祥话,区别就在于有的人只有一句,有的人能听半天。 万显山这些天过的比较安逸,家里的不惹事,外面的不闹事,平静的氛围,还有良好的饮食条件,竟然还胖了一点。 幸亏他这人并无不良嗜好,就算发福,也无损其英俊,他知道自己苦夏,一到夏天就瘦了。 看见佩珑换了身喜庆的鲜亮衣裳下楼,万显山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明明柳振鹏已经被打发,可他自动地要做好动嘴皮子的准备,防止自己说不过她。 他出神的时候,王佩珑也看见他了,快步下楼,脱口就是:“叔叔,祝你新年快乐!” 万显山极力想绷住长辈的形象,然而半天了,他到底还是没忍住,也被佩珑带的幼稚了,照着她的模子回答道:“你也是,新年快乐。” 外面冷的要死,于是他们就只在阳台上看人放烟花。 最亮的那颗爆闪开来,王佩珑发出惊叹的声音。 万显山凝视着她的侧脸,一颗心忽然很奇妙的柔软了。 新的一年,他们之间又过了一年。 真快。 第一百一十七章 全是人 都说捧人要捧戏-子,没听过要捧舞-女的,花篮和头面是定死的,头面上的宝钻也不能随意地去改,细细算下来,其实支出有限,捧的起就出得起,人家也不在乎这点钱。 除非口味特殊,不然不建议。 还是戏-子好,戏-子漂亮,听话,还识趣,并且来路都差不多是一个模子,不是被-卖就是被-拐,又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十年苦功练出头,出来时年纪也不大,正是尖尖上的花朵,美得很。 师傅说其实再晚个一年会更好,她现在心性还不定,还不够稳,万一唱好了难免虚荣心作祟,要出去闯祸,可王佩珑不觉得,她感觉在谁稳都没她自个稳了,师傅的话虽然一向很准,但这次她秉持反对意见,认为师傅年纪大了,也开始学着苏佩浮那样扯淡了。 反正劝是劝不听了,有些人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师傅见多识广,可这次也只能叹气,由她去。 王佩珑从上个礼拜开始就又犯了毛病,十五少女宛如五十老妪,不是说长相,是那张嘴,唠唠叨叨逮着人就嘀咕,一开始受害最深的是洪双喜,后来他也忍不了了,便把接送这项工作交给自己副手,于是王佩珑从万公馆来到平房,头一个就逮到师兄,继续唠叨。 苏佩浮如今是看着她就怕,偏还躲不掉,只好在练功时跟她狂说好话:“佩珑啊,该练的该背的我都会了,不就个牡丹亭吗,大不了今晚上咱们叫师傅重新听一遍,唱错一个字你削我,好不好?” 王佩珑说好,可是动手就在他脑门上敲出一个暴栗:“你现在晓得要下苦功了,你早点上进不就什么事都没了,还唱错词儿,我要是师傅我就先把你轰出去,一天到晚的不是吃就是喝,大年三十给你的钱又没了是不是?!” 苏佩浮脸白了一下,当场否认:“没有没有,我都存着呢!” “你存哪了你存,要不现在拿出来给我看个新鲜?” 王佩珑压下声音,不让里头的师傅听出动静,自己亲手掐着苏佩浮的耳朵把他扯到一边,狠狠转了一下,才道:“师傅大早上跟我说话,问我这个月有没有好的衣用料子,他想做身新的褂子.......你现在能耐了是不是,贴补你们几个的钱都给你一个人花了,你现在胃口是有多大啊,师傅那杆子烟-管都随身多少年了,也没吸出个瘾头,你现在不得了,反倒青出于蓝了是不是?” 苏佩浮急于辩白,都不喊痛了:“你别听风就是雨的啊,小翠儿前两天生病了,师傅用醋熏了两天没用,还说要给她灌黄汤,我看不下去了,才拿钱跑出去买了两盒西药,师傅还不知道呢!” 王佩珑一愣,狐疑道:“你不要每次找不着借口了,就把小翠儿搬出来啊,告诉你,没用!” 苏佩浮说是真的:“她一心要跟你似的,天不亮就爬起来站桩下腰,棉袄也不换一件。”说罢又叹了叹:“我要是有她那样好学倒也蛮好,你跟她一定不用啰嗦,也不大会动手.........” 真没看出来小翠儿气性这么高啊。 王佩珑这感觉有点说不出来,一方面觉得这也没什么,一方面又很没搞懂。 说不清是哪里变,反正小翠儿就是变了。 她想了想,还是说:“那你好好照顾她,本来就身体不好,什么好东西多吃一口就要犯恶心的,的,再这样瞎用功,还不如你呢!” 苏佩浮不懂什么意思,只好附和着:“姑娘嘛,长大了就是心思多,我看就随她去,又不是小孩子了。” 王佩珑又敲了他一下:“你还讲别人!先把自己拾掇干净了再说吧!” 苏佩浮看看身上,素面的布衣裳,不脏,但也着实好看不到哪里去,至少跟佩珑身上的没法比。 他接着问:“那你这几天就都不走了吗?” 王佩珑摇摇头:“不走了,我跟叔叔说了,开戏之我都不回去了,先熬到开戏再说。” 苏佩浮咧着白牙一笑:“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都快把班主给气出毛病了。” “不会的,你看他那身膘,顶多就是血压高。” 王佩珑不以为然道:“他正愁手里没有大的摇钱树呢,坤喜班又太贵挖不过来,再说了,那个花晓娟现在背靠的是黄老板,打死他也不敢去挖黄老板的人啊!” 其实有几个人名说了也记不起来是谁,苏佩浮于是干脆一径猛夸:“佩珑,你知道的可真多!” 王佩珑睨他一眼:“下次来蹭饭记得带脑子,别就知道个吃!” “哦......” 苏佩浮唯唯诺诺,名分上是佩珑的师兄,其实很可以说成佩珑的儿子。人倒是不记仇,可惜想到哪儿就问到哪儿,也是很让人招架不住。长沙 “那万老板的意思,是等戏开的那一天亲自过来?” 这个万显山没说,也不好打包票。 万一那天他有别的事情,就是来不了呢? 王佩珑犹豫了一下:“可能....会过来的吧。” 她一说完,苏佩浮转身就走,把王佩珑吓一跳,忙拉住他:“说走就走,你干嘛去啊!” “下苦功。” 师兄转性了,态度突然就认真起来:“可不能在万老板跟前丢面儿,关系着前程呢!” 王佩珑没想到苏佩浮个傻小子谁都没记住,就把万显山记住了,可见那天宴席上的东西没白吃,肘子蹄髈也没白拿,这还想在万显山跟前留个好印象,以后吃花篮就够吃半年的。 早这么长记性该多好,她对师兄耳提命面那么多年,要他别就知道吃,就知道睡,左右以后也是靠脸吃饭——可好歹把脸蛋子先养起来呢! 到最后,小白脸子不累,她都累了。 小平房地方很有限,苏佩浮摆开了架子要临时抱佛脚地下苦功,王佩珑欣慰之余也不想去打扰他,怕一打扰他就喊累说要回去睡觉。 脚步一转,她找小翠儿去了。 真看不出来前阵子生过毛病,听苏佩浮讲似乎是风寒,也就是轻微的感冒,不过小翠儿的身体一向弱得很,大风吹一阵都要把她带跑几步的,估计是苏佩浮买的药好,她在房里蒙头休息了几天,一点后遗症都没有,甚至更健康了。 小翠儿看见她永远是那么的开心,那眼神热烈的叫王佩珑心里一暖,心说师妹虽然开始有自己的小心思,可她们毕竟还是一家人,一起睡木板床,一起唉鞭子,好的歹的都是一起,用一句很老套的话来说——“都是缘分。” 小翠儿比苏佩浮要仔细,心细的程度简直就不是一个等级,王佩珑刚说这次丽都签了她们要去跟坤喜班打擂台,小翠儿下一秒就反应过来了:“那天来的那两个人,是不是就是坤喜班的?” 王佩珑说那当然,看两个脸上抹的粉就知道了,不是当家的台柱子抹不了那么多,这是身份的象征就。 “花晓娟是漂亮,马金凤是唱功好。”王佩珑用手掌撑着下巴,下意识地摩挲自己光滑的肌肤:“如果马金凤再老几年,或者师傅再年轻个十年,我看他们配在一起倒蛮好,都是以唱功取胜,一定场场爆满。” 小翠儿若有所思:“那真是可惜了啊........” 王佩珑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揉的方式和笑的弧度都复刻了万显山的模式,她自己没觉出来,反倒还美滋滋的,觉得小翠儿真年轻,真可爱。 她记得自己刚到万显山家里的时候,也是这么可爱的。 日子就这么一溜地过下去,开戏的那一天也是说来就来,前头那么多的准备都做了,可是一到今天这种大日子,还是免不了要紧张。 王佩珑和苏佩浮彼此都收拾的很齐整,大清老早就在师傅的主持下给祖师爷上过香,台子和时辰也是事先选过好几次的,就是要一个吉利。 今天是丽都开箱之后的第一天,戚老板能把台子签给他们也是冒了风险的,王佩珑自己更倾向于是万显山叫人过去跟戚老板打了个招呼,不然人家白做那么多年老板了,放着那么多徽班大鼓戏的班子不要,把她跟苏佩浮两个刚窜出头的愣头青收揽下来,总不可能吃饱了撑的吧。 既然知道身后有人托底,那她心里就好受多了。 万显山不声不响的,倒是百忙之中把她的事情也给安排好了。 其实唱戏这种行当要看人,更多的就是运气,王佩珑跟苏佩浮还算懂点规矩,起码烧香熏衣的步骤还不大会出错,他们这一辈算是年轻,可惜师傅年纪大了,早就发话说他们三个是最后收的几个徒弟,再收就要折寿了。 苏佩浮闲不住,总是要探头出去看,然后又一路跑回来,跟她说:“好家伙,外头全是人!” 王佩珑没搭理他,不过心跳有点快,估计是紧张。 苏佩浮坐了一会儿,又跑出去了,隔一会再回来,却是带回一桩大新闻: “佩珑,万老板好像也来了!” 第一百一十八章 牡丹亭 唱戏的能混到开戏,也得看运气,靠勤奋是最倒霉的,因为有些人勤奋了一辈子,也就是个跑腿的命。 王佩珑把师傅送给她的箴言来回反复地默念,同时又对着镜子熟练地勾脸,上妆。 不管唱的是什么,花旦首先就要勾出个凤眼,全部都是往上提的,眨个眼都嫌费劲。 她感觉自己脑壳被勒疼了,但是疼的不厉害,姑且可以忍受,因为头一回登台忌讳太多,光是背下来就花了足足三天,直到她现在还有点云里雾里的,不知道怎么时间就过得这么快,我这就来后台了?下一场就是我了?我到底能行吗? 这时候问这种问题都是很不可取的,平白灭了自己威风,于是她又赶紧在心里作出补充: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你是不行也得行,该上就上吧! 在她努力做心理建设的时候,苏佩浮已经朝外连跑了两趟,一次比一次急,好像戏都没开他就开始尿急,这是被外头座无虚席,人山人海的场面给惊着了。 王佩珑回过神,最看不得他这怂样,刚有心开骂,没想到苏佩浮在她化妆的期间已经换好了戏服,竟是比她还要守时,此刻已然做好了一切准备,就那么站定在她边上,一个劲地搓手,好像他缓解紧张的办法,一个是去茅厕,另一个就是站着搓手。 外头龙套已经唱上,热场的有固定时间,超过了不吉利,不超过也不吉利,总之就是要主角出场才算对味。王佩珑在里间被催的上头上脸,苏佩浮绕在背后走来走去,一会儿背词儿一会儿又开始拉筋,就是没个消停。 王佩珑看着,无端的就有点气急败坏,恨不得把胭脂全糊到脸上——也怪时机不好,她刚才还只是紧张而已,结果万显山一到,直接就紧张的过头了。 一笔一画,一点错没有,私底下不知道练过多少遍了,牡丹亭是多好的戏,花园相会,互诉情肠,将女子的柔媚和温婉体现的淋漓尽致,她想自己今天总算是结结实实漂亮一把了,万显山和哥哥不是老说旗袍她穿不出味道吗,那么换成戏服总没话说了吧? 她化的时候,苏佩浮一直在旁边干着急,她急的时候他不急,他急了她反倒不急,他们两个就永远没有搭上线的时候,佩珑怎么还不好啊,外边跑圆场的都快回来了,他们再不上就晚了! 他急的又挠头发又掰指甲,指甲留的寸长,只比佩珑短那么一点,粉粉的露着十个半月板,掰起来又是生疼,疼的他哇哇叫。 他叫的时候,王佩珑已经起身了。 刚才还很紧张的人,现在的神色完全就不一样,苏佩浮天天挨揍,外加天天看她,少说看了五六年了,属于非常容易审美疲劳的那一种人,此刻也是觉得这一刻的佩珑,真是不一样了。 王佩珑知道这个扮相是没问题的,至少不会像师傅他们那一辈,有那种乾旦上了年纪发了福的,还贼心不死地想反串女人,结果上去就被几个看客啐了满脸花,脸通红地被嘘下台子,像这种没有自知之明,到了年纪还死赖着不退的人实在是活该,她坚信自己不会变成这样的。 戏台子是高台,一楼仰着看,二楼俯着看,风景是一样的风景,不过近一点远一点也至关重要,二楼雅间就看的很清楚,万显山眯着眼盯了半天,终于不耐烦了,回过头问阿大:“吹吹打打大半天了,有完没完了还,是不是我记错时间,佩珑的开戏不是今天?” 洪双喜也看不懂戏,不过耳濡目染,跟佩珑拌嘴这么些年,大概的规矩还是知道的,就跟老板解释说:“快了吧,好歹是压轴不是大轴,都是排倒数的,前面这几出已经算快的了。” 万显百无聊赖地把着一旁的紫砂和茶盘,茶盘里放了炒豆子和炒腰果,他平时真是不爱吃这些,可架不住坐的屁股疼,他需要拿这些小玩意儿来分散一下注意力。 算时间,他们在丽都从七点呆到八点半了已经,洪双喜比老板好一点,站着还比较自在,真要跟万显山一样,老太爷似地往那里一坐,他那两条腿无处安放,估计是要翘到围栏外面去了。 ......就是茶盘的声音太吵,万显山不时地就要探出头瞄个一眼,瞄不到他的佩珑就立即退回来,然后伸手往嘴里丢一颗腰果,嚼的咔吱咔吱响。 嚼到茶盘已经换了一盘新的,洪双喜正琢磨着是不是真记错了日子,就听到下边流水的拍子打响。 穿粉红,拖水袖,是杜丽娘上了场。 一躬身,又一甩手,是搞了一出花腔。 真的,摸着良心讲,那一截半截的水袖,甩的是挺漂亮。 万显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把身体向前倾了,由于毫无经验,所以看的也很敷衍,只晓得出来的那个珠光宝翠,眉目秀丽,佩珑就是眉目秀丽,大眼睛小嘴巴,她目前的缺点就只是身板平。 他来了点兴致,也没发觉身边的阿大也伸长了脖子在看,两个人全是看新鲜似地看,唱的再好再烂也就是个新鲜,他们统一的都不知道,不知道佩珑今天到底会怎么变。 听过一刻,万显山稍微觉出点滋味,也知道佩珑这是成了,不然底下几个他叫来的老先生和老爷子也不能这么买账,要知道捧人也不是瞎捧,得自己先拿出本事来,别人才能服气。 底下的喝彩声声不断,一节唱罢掌声就来,洪双喜发觉万显山很长时间都没有走神,就想老板这样脑中毫无艺术细胞的人居然也被佩珑带了过去——毕竟唱的是好。 佩珑成了,他也替她高兴。 万显山今天格外有耐性,戏听不懂,然而也一路看下去了,看到结束,看到佩珑拉着她那个便宜师兄重新回来谢幕,直至佩珑他们在后台卸了妆脱去戏服,他才伸动自己的老胳膊老腿,大摇大摆地下去进行慰问。 第一百一十九章 补脑 戏唱完了,王佩珑跟苏佩浮背后都是一身大汗,戏服亮眼,结果换下来才发现水衣已经湿透,彼此面面相觑,第一个反应是怎么妆都黏在脸上了,没叫台下人看出来吧? 然后他们同时舒了口气,感觉应该是没有,不然戚老板早就冲进来骂街了。 丽都的地方大,人又多,到后面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见了,台下声声喝彩,声音大的吓死人。 苏佩浮也很惊讶,最后那群小姐太太都扒了金戒指往台上丢,他着实是费了老大劲,才没蹲下来去捡,不然就白白掉价了。 反响好就是好,就是好兆头,王佩珑紧张,苏佩浮本来也底气不足,光是上台前就闹了三回尿急,现在好了,什么隐患都没有了,他此刻也是兴奋的站不住脚,头上的绷子勒的那么紧都不喊痛。 他心里鼓着劲儿呢,再来个三场也不在话下。 王佩珑比他好点,杜丽娘有好几场单人的戏,发挥出错的余地也更多,好在都撑过来了,她也是被喊的热血上头,谢幕时差点都站不稳。 她的知道万显山看着呢。 师傅的话还是记得的,再痛快,脸上还是装的很淡定,可惜脑门上全都是薄汗,这个体力实在是吃不消,如果真来三场的话,她今天饭都不要吃了,准吐。 以前闭着眼睛瞎喊瞎认的几个叔叔伯伯也来了,当然就是叫叫而已,万老板拿个戏子当宝贝,那也不是大家的宝贝,能看不能碰,连油都揩不到,那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王佩珑笑的脸都僵了,平时自诩大场面已经见过很多了,可是今天还是怕了,就能在万显山的身边装乌龟,听他吹的自己天花乱坠,好像天底下就他手里出过一个人才,类似坤喜班一流,则是不知道被贬到哪座五指山去了,连鞋子地上的泥都比不得。 万显山这么一说,那些慕名过来的捧场的当然要符合,也跟着一路瞎吹,唯独有几个心里门清的,吹的就没那么过分,因为黄老板今天也来了,就站在旁边笑眯眯地不说话,万显山跟他现在虽然是前后辈,不过就地位而言,都跟地面上有点关系,所以他就只是笑笑,真是改脾气了一样。 那些人知晓现在名旦花晓娟是他身边的人,花晓娟刚出来那会儿黄公馆也没少出力,砸金子砸翡翠,捧的就是一个人场,他们不能光顾着万显山,这个人也是要给面子的。 好在说好话不用教,生意人,天生就会。 王佩珑一头热血逐渐冷却下来,并且很奇怪。 她想自己其实也就刚唱完的那一会儿是真正地高兴,甚至可以说是狂喜,可是等她看到万显山过来,看到他带着自己出去接受那些小报记者的采访,她当中有好几次偷偷转过脸去看他,看他满心是替自己高兴,脸上那股喜眉喜眼的模样,她这心就平静了,就很平和了,再也不会冒出一脑袋的热气,没有那么狂喜了。 其实她本来想的就是这样,起码要让万显山看到,她当年说的话也不是吹牛,她是真的感激他,想拿出真本事好让他看见,好叫万显山高看自己。 唱戏的,是低贱,可没办法,她也不是生来就没了家,生来就那么低贱,怎么说也是一门手艺,她能叫他开眼的也就是这门手艺,她做的事都是有道理的。庙街 天寒地冻,那一天之前还有无数天,每一次都是蹲的腿都麻了,人都要冻死了,她甚至在想,要是撞不出一条出路,那她下一秒估计就得作死去撞车,因为活着实在没劲,她那么小就不想活了。 换好衣服出去,哥哥也冲她笑,王佩珑也很平静地朝哥哥咧了嘴巴,她想哥哥也看见了,其实牡丹亭也没什么,她会的还有很多,人家老一辈的人都是在家里养一个班子,整天都是敲锣打鼓地在那里闹腾,她还有好多时间,她以为有自己在,他们就会一直这样。 王佩珑很满意,不管是对现状还是对将来,只要自己看中的人都不离开,都一天天地围在她身边,那之前几年受的苦也就可以顺势忘记了。 其实要不是眼下还是要经常看见苏佩浮和小翠儿,她早就忘记了。 王佩珑回去了,万公馆灯火通明,一看就是备了丰盛的席面要接风,她跟万显山这几年吵过也好过,吵得时候恨不得翻出花地骂,然而今天的万显山可以说是特别好,刚坐下就跟她说:“我看戚老八那里不错,坤喜班去了隔壁共舞台,你们就在丽都,这样老黄那里我也说得过去,你这里也能更进一步,都是好事。” 王佩珑给他夹了一筷子,又给自己夹了一筷子,毫不见外:“哟,现在怎么突然又好说话了,你是不是最近又要出远门,你又不管我啦?” 万显山一看她夹的,一片肥肉下面一丝精肉都没有,就不爱动,只说:“美的你,我管你你肯听吗,为个柳振鹏顶撞我的次数还少了?我那叫脾气好,都不稀得说你.........” “对对对,万老板脾气最好,一句话就叫戚老八买了整个班子的身契,我谢谢你都来不及。” 王佩珑说着,又给他夹了一块好肉,狗腿子一样:“叔叔,这个好吃的,你快点吃啊!” 她一撒娇,万显山就没辙了,好声好气地嘱咐道:“我跟你说正经的,你唱戏归唱戏,花晓娟那里关系也要搞搞好,别让我在老黄面前难做,知道吗?” 王佩珑轻轻一点头,看似是听懂了,可惜态度不诚恳,一看就是满不在乎:“你也说了我是要正经唱戏的嘛,人家志向跟我不一样,人家是可要奔着做姨太太去的,我跟她能有什么交集啊!” 说的好像姨太太都是从戏子里头选的,万显山好气又好笑,示意她老老实实地吃饭,别浪费一桌好菜:“小丫头片子知道个什么,自己屁股上都没几两肉,这就开始消遣别人姨太太了?” 王佩珑在丽都出过风头,心情大好,也就不在意万显山说话粗鲁,还是笑:“不光知道花晓娟,我看林织云大概跟她想的也差不多,叔叔啊,你说我是不是马上就要多个婶婶了?” 万显山没说话,亲手给她盛了一碗白乎乎黏糊糊还烫兮兮的汤水,王佩珑不明所以,顺手拿调羹在里头搅了一圈,好奇地问他:“这些红的白的东西是什么呀?” “羊脑猪肝粥,生津润肺的。” 万显山说:“赶紧喝掉,多补补脑子。” 再说话就讨人厌了,王佩珑不敢再顶嘴,她也有点毛病,眼瞧着万显山脾气一好,她就开始贱兮兮地,总想着要在哪里撩-拨他一下,然后万显山被惹毛了,又要撸起袖子管收拾她了,她才肯真的低头,重新做回听话的乖宝宝。 第一百二十章 冤家路窄 有了名气就是不一样,人都高了三寸,不是抽条长起来的,是腰杆子挺直了,才发现自己原来可以这么高。 师傅对这种情况早有预料,已经跟他们打过招呼,能记下来是件好事,记不住也没办法,人一得意就会忘本,这就是现实。 对于红不红这件事,王佩珑反倒是后知后觉的那一个,苏佩浮适应的比她还快,没几天就换了新衣服,又哄了不知道哪家太太,给他重新打了一副头面,吃住有保证,人也已经从小平房里面搬了出来,现在就小翠儿和师傅呆在一起,更显得她形单影只,连个说话的人没有了。 王佩珑感觉这事上他们都挺对不起小翠儿的,乍一看都像是各自捡了高枝往天上飞,就留底下一个,年纪还不到,该唱也唱不了,能做的就是每天干等,等着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捡漏一回——偏就是捡不到。 苏佩浮来叫她吃饭,戚老板人好,赚够了钱就好说话,看意思好像很有拿他们当自己人的样子,这是也搞隔壁共舞台那一套,也要捧出两个台柱子来现眼。 很好,有人捧就好。 既然已经混出头,那后面的事就随便了。 王佩珑没觉出红了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反正就是新鲜,苏佩浮说他走出去还有人叫苏先生,几百年来头一遭被人喊先生,不是小白脸子,也不是什么小崽子,他可是正经的苏先生了。 王佩珑笑话他:“师傅不是讲了吗,红的快败的也快,你要想一直被人家喊先生,好歹也跟隔壁的花晓娟马金凤学学吧,要嘛功夫底子硬,要嘛就盯住一个人,让他捧你一个.......我话就说到这里,爱听不听随便你啊!” 苏佩浮不是不听,他也听的。 但就是架不住得意。 新晋的小白脸子苏先生得意了,飘起来了,掏钱给师傅买了杆新烟-枪,小翠儿的衣服都是佩珑给的,他就不破费了,给她打了一副足金的小耳坠,光是干这两件事,他就自觉花了不少钱了。 王佩珑发现师兄一个没看住人就飘了,就故意寻他开心,说当初也不知道是谁,跑到别人的生日上东藏一点西-藏一点,那个口袋大的嘞,那么大的肘子都放进去了。 苏佩浮被激的受不了,当场就自掏腰包地说要请客,请同样脸白漂亮的师妹去吃大餐。 王佩珑没惯着他,说吃就吃,她的胃口是很好的,如果午饭不吃的话,到晚饭期间她能吃的更多,苏佩浮显然是不晓得西餐馆的开销,他以为这是吃大排挡呢,十个菜也才半块大洋。 两个人收拾齐整去了一家有名的西餐馆子,果然不出她所料,苏佩浮一看到菜单报价就傻了,想起而不能起,这个脸要是丢了,恐这辈子在佩珑跟前无翻身之地,只好咬牙坐下来,服务生上来问他要吃什么,王佩珑说吃肉,苏佩浮说我最近牙疼,怕上火吃不了荤的,就随便点个色拉吧。 再挑肉吃,他不光是要上火,人也要吐血了。 钱是人的后盾,还能壮胆,他可不想一顿饭把胆子都吃没了。 王佩珑欣赏着师兄那副抓心挠肝的怂样,切牛排切的很自然,这家馆子是挺不错,苏佩浮今天是没福气吃了,她下次要把哥哥带过来,哥哥老是请她吃面,礼尚往来,她也请他吃顿好的。 说到哥哥,她也有好几天没有看见他了,可能万显山有事要让他做,而且是大事情,哥哥跟别人的级别不一样,她知道的。 不过眼看师兄脸都挂不住了,王佩珑也不好意思再欺负他,就说:“可以啦,挂着脸给谁看呢,你当我真缺你这一口吃的啊,自己的钱就要留着自己好好用,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帮你垫过了,别光守着菜叶子吃了。”说完,又用流利的英文唤来侍者,那做派比他自然了不知道多少,苏佩浮垂头丧气,承认他在佩珑面前是威风不起来的,当场就能打回原形。 垂头丧气,师兄不会不开心,也不会耍脾气,他就是很丧气。 王佩珑好心安慰他:“可以了,外面的人不都已经叫你先生了吗,你拿出点先生的样子来好不好,你忘记昨天唱戏的时候啦,台子下面有个年轻太太喊的声音最大,你看你现在混得多好,隔壁的马金凤扮戏小生都比不上你啦!” 苏佩浮被哄回来了,两只眼睛一下就恢复了光彩:“好像最近是这样,女的看客比较多......之后讲不定可以跟戚老板商量一下,我们可以换的新戏了。”3a阅读网 王佩珑点头:“我随便,你只要能背出词儿我就不管你。” 两个人吃大餐吃的七零八落,她看到后面都受不了了,只好亲自帮苏佩浮切好再拨到他盘子里,苏佩浮还想讲话,可惜佩珑不打断,他也总是要被别的人打断。 猛地一转头,一张描眉画眼,相当精致的脸蛋就在对面,讲话也是很刻意的温柔,苏佩浮没见过世面,他只感觉他要酥了。 王佩珑还没注意,不过苏佩浮盯着一个方向看很久了,她出于好奇瞟了一眼。 嚯,冤家路窄。 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哪里都能来。 林织云跟她身边的女伴耳语几句,含笑走过来,很客气地先跟最好对付的那位打招呼:“这位就是现在当红的苏先生吗,久仰久仰了。” 苏佩浮的愣愣地,见过的女人太少,偏偏来的人又太有女人味,他简直无从答起,只好点头:“是、是我。” “丽都那里场面很大,我都听说了。” 林织云很大方地伸出手:“其实也不光是我,我身边好多小姐妹回来都说,说苏先生的戏很好,她们都等着新戏呢。” 王佩珑冷眼看着,林织云先是夸了一通苏佩浮生的白净,又有意无意地朝她这边看,笑道:“最近丽都好热闹,天天都听别人讲你们戏有多好,唱戏的最重要是找到好地方,碰到对的人,我听说花篮都排到门口了,真是恭喜呀。” 似乎是很为他们高兴,是真心祝贺的样子,然而一口一个‘唱戏的’,还是出卖了本身的想法。 王佩珑勉勉强强,也硬挤出一个笑脸:“比不上林姐姐啊,我跟师兄累死累活,连轴转起来连饭都来不及吃,只能稍微垫吧几口.......要是随便跟人跳个舞,出来喝个酒就能拿那么多钱倒好了,一点都不累的。可见我们就活该是吃这碗饭的,下苦功才来的好前程嘛!” 连捧带刺,反正恭喜不是真的恭喜,熟也不是很熟,两个人心怀鬼胎,面子上倒是维持的蛮好,苏佩浮听到后面都听不懂了,一个劲地就知道傻笑。 “万老板对你也算是上心了。”林织云捂着嘴,好像是模仿古代仕女一样,眼睛眯成一条线,还想不露牙地笑:“小妹妹,你现在是彻底长大了呢........” 王佩珑被她喊的不大对劲,好像浑身鸡皮疙瘩都浮起来一样,潜意识就感觉林织云是阴嗖嗖的,虽然现在馆子里灯光大亮,旁边也有别人在....... 她不承认自己是怕了。 好在人家也有女伴在等,林织云穿的旗袍,她的朋友也是旗袍加身,看打扮也是的珠光宝气,不过花里胡哨的,正房是不大可能了,能把桃红柳绿大碎花统统穿在身上的,当然也是姨太太之流。 王佩珑挺直腰板目送林织云跟她身边的人走开,刚才吃的太多了,现在肚子也有点撑,估计是就被气的。 苏佩浮讨好地给她递了杯橙子汽水,觑她面色:“刚才那个小姐是谁啊?我看她穿的还挺富贵的,那个杈还开那么高........” “你问她干嘛?你也看上她了?!” 王佩珑没好脸没好气:“脸上的粉掉下来抖一抖都能筛出三斤,人家握个手都是明码标价的,你连块牛排都嫌贵,就不要想那么多了.......还吃还吃!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个吃!” 苏佩浮悻悻地把手缩回去:“不是说了这一顿你付账吗......”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上火 王佩珑总觉得林织云那话有点意思——一点褒义都没有,全部都是不好的意思。 大了好,长大了多好,以前有些事不能做,那现在就可以做了。 同样的,以前看你小不跟你计较,但是你都挑衅到我头上来了,那咱们就不讲情面,好好地计较。 她认为这就是林织云的潜台词,她看懂了。 在西餐馆吃饱了肚子,把苏佩浮打发走了,王佩珑噎的直打嗝,发觉自己不知不觉地也吃多了——没办法,谁叫这家馆子好吃。 这几天忙的团团转,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或许可以跑到万显山跟前卖卖乖,他最看不得自己不吃饭,好像自己家大业大,还亏待了她似的。 不过忙也是好事,好歹都是为着自己在忙——王佩珑没想到自己红了倒是更没时间了,丽都成了第二个娘家,万公馆现在变成了万显山在留守,这倒是她没想到的。 万显山照旧过着他形似老太爷的生活,吃他的用他的,所有的钱都是他的,不过近来有一笔款子的去向他不放心,于是派了阿大出门去追回来,除此之外,还真是什么事情都没有。 王佩珑在丽都泡了半个月,累的腿肚子都转筋,做梦都在跟苏佩浮唱‘情款款情款款’,唱到后面都麻木了,好在戏子麻木是戏子的事,底下的听众不知道是不是素质不高,还是纯属爱看热闹,是一点问题都没听出来,还是觉得很好。 是名气也有本钱也有,太新鲜了,头回不是从万显山指缝里拿钱,而是靠自己唱戏赚来的钱,虽然对万显山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不过这一口气总算是呼出来了,拾人牙慧的事情做多了心里也不太平,她都憋了那么多年,实在是憋坏了。 还有一点,她迫切地想叫他正视起自己来,不为别的,就为我这么多年都陪着你,你也这么多年都容着我,我不能等你把我像个待价而沽的货品一样嫁出去,哪怕嫁的人家是经过挑选的,是百里挑一的,那也不行。 ——因为我从一开始想选的,就只是你。 可惜机会总也不来,她都等腻了。 腻了怎么办?不怎么办,还是要等。 人不来,就等人。 机会不来,就继续等。 她对万显山的爱很纯粹,纯到几乎有点痴了,好像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巨人从天而降,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可还是很喜欢,她觉得自己的父亲都没有他这样高大。 王佩珑一个人在房间里翻来覆去,眼睛一睁,能从半夜十二点睁到早上五点,她被林织云阴阳怪气的语调给吓到了,同时又对现状无能为力,她很清楚万显山自律的要死,爱沾花惹草是小毛病,可以以后想办法。 可惜这人别的坏习惯就都没有了,想破了头也没有了——酒都不喝的人真是刀枪不入啊,她连个‘酒后乱性’都伪装不出来。 王佩珑小脑筋飞速开转,能怎么办呢?靠正路子明显是走不通了。 那靠野路子呢?也跟上次一样,窗帘一拉,好死赖活地再贴上去?万一把万显山惹毛了,他把自己踹出去怎么办? 哀叹一声,她发现自己竟然有点羡慕林织云,毕竟她是被盖过章的,不管交-际花的身份促使她被多少男人盖过章,至少现在说出来,那也是万显山的人。 而且再不做点什么就来不及了,王佩珑有点预感,好像哥哥看她的眼神跟以前不太一样,是一副故作淡定,但永远追随的样子,带着隐忍的,就跟他这个人一样,一个忍字贯穿始终,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那样苦大仇深,好像生来就是这样,看不懂。 她是对哥哥有好感,然而就跟万显山对她的感觉一样,是万万没有什么非分之想,顶多就是关系好一些,他看她长大,她也当他是自己人。 但是平心而论,她看的上万显山,看上一个就耗费心力,耗费的她连唱戏都要唱不好了,实在是没有精力顾到下一个——何况她又不喜欢哥哥。言情888 王佩珑这一晚上躺的昏昏沉沉,脑筋也开动了整整一晚,得到的成果仅仅是鼻尖上冒出一小颗发红发肿的小痘,一碰就疼,她想自己这是上火了。 这颗痘在五天后总算尽数消退了下去,同时万显山派人去追的那一大笔款子也顺利到账,他高兴了,财富是权-利的保障,这世上还有谁会嫌钱多呢? 万老板高兴了,万老板身边的人也高兴了。 就王佩珑不高兴。 又到了散戏之后戚老板出来分账的日子,这价格抽的算大了,戚老八一个人直接抽掉七成,剩下的三成那么大一个班子分,苏佩浮死守着自己的大银元不肯放,王佩珑则比较大方,也是真不在意,多点少点都无所谓。 分完人都散去,苏佩浮却还赖着不走,磨磨蹭蹭地蹭过来,跟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跟她讲:“我昨天回师傅那里去了一趟,你猜我看到谁了?” 王佩珑小心翼翼地把分出来的账目一笔一笔地记在小册子上,写完数字再写日期,最后在日期后面打个勾,说明丽都这笔账清了,下次有的再重新算。 “你说就说,装的这么神神叨叨干嘛。”她冲师兄翻个‘你自己意会’的眼神,问的是漫不经心:“不就是小翠儿和师傅吗?那里地方这么偏,除了我们还会有谁去啊?” “不是,我看见那个人了。” 苏佩浮好像是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只好笼统地说:“你记不记得上次我请你下馆子......”“你少来,那顿明明是我付账!” “是是是.......”苏佩浮不敢说不是:“就那天当中走过来的那位小姐,就我说的,旗袍杈子开到这里的那个。”他边说边做手势,好显得当时的自己印象深刻:“我隔得有点远,去的时候是早上,正好就看到她跟小翠儿说话来着!”说的斩钉截铁,跟真的一样。 然而王佩珑第一个反应就是不信。 “你那个眼神,下次不要说看见了,你要么找人给我拍下来,不然骗谁啊。” 她气哼哼地指责他:“尿布都能看成桌布,你说那个姓林的女人跑去师傅那里能干嘛,反正我是想不出。” 苏佩浮畏惧佩珑的淫威,也就没敢吭声:“哦、、那有可能是我看错了,谁知道呢.......” 这件事两个人都不太在意,在意的话就说明有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异常,所以这人才会草木皆兵,才会提高警惕,才能把先前的很多事情都串起来,放到台面上去剖析。 可惜他们目前的生活都过的很好,有吃有喝有人追逐,所以警惕什么的,就很不需要了。 王佩珑,实话讲她是没有把小翠儿放在眼里,因为相信师妹有贼心没贼胆,她那胆子那么小,叫她饭碗里放点泻药都要嘀咕老半天,不像她,当初被班主骂的窝火了,真有考虑过下包耗子药毒死他。 好在当时人小,气消的快; 外加人也没钱,纵使想下毒,耗子药也买不到。 不过以防万一,还是要防备一下,王佩珑随手把这项任务交给苏佩浮,也没说是不是要他防备着小翠儿,她只说“师傅年纪大了,好容易栽培咱们几个,总算出点成绩了,那我们做徒弟的也不能忘本,你就有事没事就回去看看,别去问师傅,师傅嘴严,你得去问小翠儿,她说缺什么就是什么,你回来跟我说清楚,我来置办就好了”。 苏佩浮不疑有他,傻乎乎地就答应了。 王佩珑看他答应,那种无处觅知音的感觉就又来了。 她想自己真是聪明啊,四两拨千斤一样的又解决掉一桩心事,管林织云找过去干嘛呢,早就提醒过她该退就要退,就眼看着万显山已经对她没兴趣了,反倒跟打了鸡血似地不肯走,到底是图什么呢? 第一百二十二章 如愿 牡丹亭歇了,杜丽娘和柳梦梅终究是一对苦鸳鸯,唱的再好也还是很苦,女的不能嫁男的又娶不了,观众再看也看不出有多好,顶多是唱戏的生的好,男的漂亮女的也漂亮,他们就看出个漂亮,原先捧的很高花晓娟和马金凤也看腻了,所以现在这两个是正当其时,出来的时机刚刚好。 戚老板想趁热打铁,可是在王佩珑这里遭到强烈反对,她认为还是唱点别的好,牡丹亭真是唱的憋死人,再唱就要成怨妇了。 不光如此,她就私下还跟苏佩浮骂骂咧咧地吐槽过,说这玩意儿还好是古代写出来的,什么狗屁花园会,哪家的千金小姐还跑花园会男人的,放到现实当中简直是糟糕透顶,感觉这两人就是个烂人,跑花园见了几面就定完终身了,一个敢倒贴,一个还真敢睡。 她是特别特别的鄙夷,却没想到苏佩浮破天荒地跟她生了气,指责她出言不逊,再讨厌也不该埋汰自己的开蒙戏,那毕竟是开蒙就学的,有特殊意义。 王佩珑还是头回见师兄生这么大气呢,怕是一点不怕,但是很吃惊,并且细想想自己的话说的是太刻薄了些,于是见好就收,事-后反倒自己白白破费了一场,又是请师兄吃饭又是送红包,最后还跟他约定,以后凡是排上牡丹亭的日子,他们都要出去吃一顿好的,谁更红一点,那一顿就谁付账。 约定的时候,自然也想到了小翠儿,不过已经很久没见了,料想师傅这么大的人不至于看不住一个小丫头,王佩珑仍旧不以为然,不相信小翠儿真的跟苏佩浮讲的一样,其实早就对她生疏了。 她在跟师兄拌嘴的过程中暂时忘记了自己别的事业,吃完饭也是,小人精长起来的人,心里多半很能存的住事,生命中也只有一个万显山,别人存过两三年就要过期了,可她没有,反倒越存越热烈,近乎虔诚。 只可惜,都是扯淡。 不光戏剧扯淡,换到现实里,也是一样扯淡。 先是制造机会,很简单的办法,姓万的不是身体好不生病吗,那她就一次性攒一次大的,让他好好病一场。 为着这个目标,王佩珑大约是把什么蠢事都干了一遍,传说中的把鞋垫子泡在冷水里冻一天,然后再包一层纱布阴干,据说这样就会感冒生病,还有什么拿烟-油膏子滴进茶水里,貌似这样可以诅-咒的人大病一场——反正怎么都是病,她要的就是一个结果而已。 不过这办法蠢归蠢,王佩珑基本的脑子还是有的,人也比较善良,觉得万显山身体这么好也不是他的错,为了这个还要睁整什么诅-咒的戏码,想想还是算了,于是这一招就没拿出来试。 最后发现其实这些都不管用,还不如把万显山敲晕了扔出去吹一天风来的管用。 所以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她知道万显山喜欢拿官腔,为了彰显身份,动辄就要摆出老太爷的谱,老太爷睡前要喝参汤,他也喝参汤,老太爷早起要打拳健身,他便也坚持早起。 在自个家,自个的地盘,万显山也真是太没有防备了,压根就没想到此刻不作声不作响的佩珑竟然偷偷酝酿了这么一个大计划——那剂量何止是迷倒人啊,迷倒一头牛都行了! 王佩珑很清楚,她这就是倒贴,说出来很不齿,白白矮人一头。 可是没办法,不这么做就真的没办法了,她不能等万显山不耐烦了,养孩子养到亲口把她轰出去,那就太晚了,一切都晚了。巴特尔 万显山是神魂不知了——或者说身不由己,清醒程度只有百分之五十。然而洪双喜却是实打实地震惊,他习惯在外面逞凶斗狠,但那也是外面的事,在这万公馆里他就等同于一个隐形人,而隐形人的职责,很多时候就只有一个‘看’。 眼看佩珑一步一步搀着老板上楼,虽然只是一晃神,她就把人扶到了楼梯口,那作贼心虚一般的举动傻子都能看出来,速度快的也是没谁了。 其实那时候他还是在忍,不过直到半分钟过去后,他那内心里已经是忍了又忍,忍无可忍,终于不肯再忍,出声问道:“佩、佩珑,你.....你真的想好了?”口才实在太烂,竟然还问的结巴了。 王佩珑见他还跟屁虫似地坠在后面,那模样跟大老婆来捉-奸似的,生怕自己的男人会就此失去贞-洁,于是赶忙竖起一根手指,跟哥哥做了个‘嘘’的动作,同时出声想把他打发走:“啊,我想好了,今天叔叔不是身体不舒服吗,我看这么晚了,你也别去喊下人了,这里就我就好。” 说着就继续往上挪,别看那么小的个子,脚底下竟然走的还挺稳,万显山头昏脑胀,脚步也是歪四仰八叉,那么大的块头都没压死她,可见是人不可貌相,但凡干起了亏心事儿,身上的劲都大了。 洪双喜不知道自己要不要拦,理智上似乎不该管这事儿,但是情感上总是有点一言难尽,好像不管这事儿成不成,他都感觉被占了便宜,她占他,他占她。 而他旁观一切,难受更不亚于这两位,堪称纠结到家了。 反正给谁不是给呢,万显山是条汉子,并且人模人样,不笑不说话时很有气势,而当他一笑起来,就又是另一种迷人。 反观自己,要什么什么没有,还真是活该不讨人喜欢。 洪双喜发现他一错神的功夫,王佩珑真就大咧咧地关了房门,简直无法猜测门的背后会发生什么。 他在原地站了许久,而后慢慢悠悠地晃荡回了自己的家,他的家虽然也很体面,但跟万公馆还是没法比——人比不上,房子也比不上。 再说王佩珑这一边,出了大价钱,又花了大力气,可谓是前期准备都做足了,其实一路拖到现在,自己想起来也很不可思议,但如果硬要找理由的话,估计就是心中胆怯,胆小作怪,万显山的脾气实在不可预估,她也是到今天才确定了他不会轻易地把自己踹出去,才肯放心大胆地在他跟前耍计谋。 万显山还是半眯着眼,鼻子里呼呼冒热气,王佩珑知道他其实脑子是清醒的,并且肯定是在生气,他大概把这理解成了刺杀,这很正常,万老板的仇家千千万,只是鲜少有人敢下手,加上现在倒在床上动都动不了,他怀疑自己中毒也是理所应当。 王佩珑仗着他现在看不清,看不见,于是很干脆地爬了上去,就趴着靠在他身边。 房间里开着大灯呢,她近距离地俯看了,上次拉着窗帘完全没看清楚,现在倒好,再近一点她那眼就要成斗鸡眼了。 王佩珑深吸一口气,开始回想那种事到底是个什么流程,流程并不复杂,是脱是穿都就是固定好的,每一步都能接的上——可她实际操作起来,又似乎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至少她打听出来的版本是,男人不应该是睡着的,起码也得睁开眼睛才行啊。 第一百二十三章 圆满 潜意识里告诉自己应该再近一点,近到呼吸都很清楚了,然而还是没用。 床-上的人可能是气的不行,下颚一直绷的很紧,王佩珑趴在边上想了半天,瞟到万显山唇角有一点水渍,于是鬼使神差地把手指伸到他嘴边,一捧就缩了回去,心想这张嘴怎么这么软?跟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狮子糖一样软,我上次亲的就是这么张嘴吗? 她再三思考,心思是蠢蠢欲动地在作祟,不过想到后面还是放弃了趁机占便宜的想法,万显山的便宜可不是谁都好占的,她怕自己好滋味没尝到不说,还反过来被咬一口,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茶水里的迷-药也不知道药效能坚持多久,卖的人吹的天花乱坠,买的人也是太心虚了,连基本的药量都没问,回来也是凭着感觉下——这么说吧,要是一不小心错买了老鼠-药,那这会儿万显山真就死了。 而且都没人打扰了,她还是紧张,因为万显山显然是蠢蠢欲动,不肯躺着被她占去便宜,眼皮子也抖的很厉害,可见其定力之强,估计再过不久,等药性都退下去了,他就要蹦起来开揍了。 .......不行,还是找不到方法。 而且,时间不等人啊。 都到了这一步,结果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样,怎么这人躺着都这么厉害,她都奈何不了他; 她怎么就跟万显山僵持住了呢? 王佩珑纠结了一下,当即转身——不是要逃,她是要下去再冲一杯,回来一口气给万显山彻底灌趴过去。 都说了是做贼心虚,不然为什么会挑在晚上,别人都已经睡觉的时候,她小心地不能再小心了,之前煮开的开水已经放凉了,充其量也就是个温,药-粉丢进去化不开,粗-细都有,跟面粉一样,王佩珑急的不行,又拿一根筷子在里头使劲和了和,跟和面一样,全透明的白开水已经变成半透明了,幸好一开始是下在茶里,不然还是真是容易穿帮。 她拿着杯子重新回去,推开门前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不过也没多想,进去了之后就谢天谢地,谢谢佛祖,万显山还跟那闭着眼,乖得跟什么似的,压根就起不来。 王佩珑放松警惕了,一丝疑虑都没有,房门一关这里就是自己,她上前作势要把万显山扶起来,然后再顺着脖子给他灌下去。 明亮的光,灯罩是温暖的黄,不过万显山皮肤白,每天跑动跑西地在外头跟人称兄道弟,得到的效果基本上却是可以忽略了,一是没把他给累倒,二是没把自己喊老,相反现在的人说起来,却是万万不肯凌驾于万显山头顶之上,不管多老,也都是万老板的老弟,老弟是不能反驳老大哥的。 在王佩珑那眼里,他跟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模一样,一点都没有变。 王佩珑只穿了一件长夹袍,素面单薄的料子,阳台的风吹进来,大概是头脑太热,身上也不觉得冷。 还是因为心虚,认为灯光太亮影响发挥,王佩珑起来又坐下,坐下又起来,窗关了门关了,灯也关掉,直把万显山的卧室搞了个密不透风,等做完这一切后,这心才算是定下来。 端着碗,单膝跪在床榻上,姿势有点变扭,看起来好像是很踌躇,她凝视着叔叔万年不变的脸,不知道这第二碗该不该继续灌。 .......算了,要做就做到底,这不是万显山最常说的吗。 她今天还偏就做到底了! 杯子马上就要碰到嘴巴,万显山的嘴巴也微张了,似乎是一个配合的样子,可惜王佩珑机关算尽,也没算出这人从头到尾都没有用嘴接茶的意思,刚才一直很听话服帖的四肢这时倒有了自主意识,也就是一错眼的时间,一只熟悉的大手就把她的手腕子一攥,温温凉凉的茶水便顺势泼了个彻底,洒的被褥上都是。 接着天旋地转,什么都变了。 在极度的混乱之中,王佩珑倒还惦记着自己最初的使命和想法,杯子里剩余的水也随着自己的重心开始动摇西晃,坚决没有往地上掉——虽然里头的水基本上已经泼完了。 灯关了,她只知道自己面朝着天花板,横躺在残余光线照出的光影里,而面前万显山显然是醒了,咬着牙齿,咯吱咯吱响,好像是动了大气,又好像是积年的大妖怪终于现了原形,要吃了她。 总而言之,很生气就是了。 不过令人惊讶的是,直到这时候,她这位叔叔的面目还是较为可亲的,虽然是咬牙切齿,想一口气咬断对方的脖子,然而毕竟是有感情的。 事已至此,万显山只是一千一万个想不通,佩珑今天做的事叫什么?她要迷倒自己以后干什么?这种手段他可是从来没教过她——什么东西,好说好道不听,当面谈也不肯谈,就他-妈非得下药!? 想了想,他还是忍下火气,换了文明一点的方式,对于这个自己一直看到大的姑娘,真是挺无奈:“佩珑,你今天好么焉就跟我搞这一出,到底是怎么想的,啊?” 王佩珑被制住,无奈之余更添了一丝气苦。 能放倒两头牛的药都没放倒一个万显山,真真是天要亡我啊! “.....我没想别的,真没想。” 她说:“我就是不甘心。” 有黑暗做掩护,她壮了胆气,从来没这么大-胆过,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我知道,你看我是个玩意儿,是个乐子,可是我现在懂事了,已经不想当乐子,我想正正经经做个人,能跟你出跟你进,能跟你好到一块儿去的人!” ........孰书网 万显山不是傻子,听的懂她这一番豪言壮语。 就是因为听得懂,所以更不好说。 他既一犹豫,那方才的怒火也就彻底消下去,看着倒是比之前更无奈:“佩珑,你不一样,你是我亲自带回来的,我拿你当......” 说到这里又说不下去了,大小姐不像个大小姐,他这个叔叔也的当的非常勉强且不够格,那么他这几年一手把她拉拔成现在这副好模样,他到底当她是什么? 偏巧佩珑这时还把手缠上来:“你看,我已经不是小丫头了,不信?不信的话你可以来-摸摸啊......”说着还得寸进尺,说好的不占便宜,如今还是占了。 真是烫手,偏又甩不脱。 万显山松开她不行,不松开也不行。 下一秒,嘴上迎来两片温软的东西。 他看见一双大眼睛,大且亮,房里没光,她的眼睛有光。 漂亮,真漂亮。 日日都相见,也不是第一次见,佩珑长大了,他怎么会不知道? 万显山又叹了口气:“佩珑,你不懂......” “你不要老拿这句话压我!” 王佩珑晓得他有顾虑,有推拒,可是没办法啊,只是因为一个喜欢,因为她爱他,事情做都做了,不成功便成仁,难道她注定就得不到一个结果吗? “我真的不是耐心好的人,可是我等了很久,每次你来我都在,你不来我也在,我一点都不喜欢等人,可就因为是你啊。”说的几乎算是嚎啕,可听上去还是那样小心,那么可怜。 王佩珑使劲摇撼他:“这样的事情林织云做得到吗?你那些个露水情-人能做到吗?” 这是一定的,她们都或多或少喜欢他的身份,他的权势,或许人也有,只是不纯粹。 不纯粹,就是错的。 所以她不一样,她跟她们都不一样。 万显山看上去是连气都叹不出了:“佩珑,你的心我知道,来,你先冷静下来,老挂在我身-上算什么事儿呢?你先松手,我教你。” 可能是语境不同以往,王佩珑一时拿不准他的意思,却真松手了。 万显山便也趁势松开她,重新坐起来,接下来的动作都放温和了,重新把小东西抱进怀里,是个哄劝的姿态,然而身-体的热-度互相传递,亲昵的近似于调-情。 他想刚才他们两个都挺野蛮,佩珑更是个傻大胆,这可不是他行事的风格。 温暖的怀抱,温暖地靠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才是温存,这才叫蜜意。 然后趁着佩珑尚且还算乖巧,还能把他说的话听进去的时候,万显山再次开口,说:“你心里以为的那种事......不是这么做的。” 从前一直坚持的,如今也不坚持了。 王佩珑还是傻傻的,被从天而降的礼包砸晕了,或者说是乐懵了,幻想过成-人的那一刻,她的成-人礼该是什么样子,想了那么多年都没想出今天的结果,她只知道万显山终于不再掩盖本-性,要吃她喝她了。 她只是他身上的小挂件,轻飘飘的,拿在手里颠一颠,或许也没多少分量。 她是他的骨头,是他的肉。 她终于圆满了。 此刻除了幸福,她什么都感觉不出来了。 于是她问:“那.....到底是怎么做呢?” 万显山拉过被子,最后说了两个字:“这样。” ——接下来的一切,就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好日子 这天上午,姓万的和姓王的一起倒头睡了个懒觉,怎么喊都喊不起。 阳光透过窗帘缝还是要漏进来,好在只是一点点,闭上眼也可以无视。王佩珑是唱戏的夜猫子,一般来说都是晚上更精神,然而今天情况不一样,昨天晚上可能是累着了,早上也睡不着,她早早地就睁了眼,幸好心情还是不赖的,纵然只是对着天花板干瞪眼,那也很幸福。 悄悄地翻了个身,翻的很难很难,要不惊动腰间横跨的那只胳膊,还不能把被子卷下去,但是一点不耐烦、一点想骂街的心思都没有。 终于在不惊动万显山的情况下翻过身-体,她这下可以放心大胆地看了--不会挨揍,也不会挨骂,万显山其实还挺温柔的,虽然最后那一场也闹过了头,让她害了疼,直到现在睡醒了,才算好一点。 王佩珑数着万显山的睫毛,同时沉沉地吐出一口气。 多少年了?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记是记得起来,可惜说不清了,原先只是很笼统地喜欢,笼统地去爱,反正爱和被爱这种事就是叫当事人来讲都讲不清的,她想大约是万显山把自己带回家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那时她看天上的太阳都不亮了,他是光。 本来没有人知道,万显山也是装不知道,可她不行,她的喜欢是一定要挂在嘴上,满世界的嚷嚷,全世界都觉得她讲的是玩笑,只有她知道,她是真的喜欢。 那么事成之后,又要怎么办呢? 王佩珑本来还在想,结果看见万显山那睫毛跟扇翅一样抖动起来,心知他这是要醒了。 他一醒,王佩珑眼睛就一闭,睡的恬静安然,一看就是好梦正香。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装睡。 然后万显山也没做什么,她感觉到他的胳膊从腰挪到了肩,似乎是睁着眼瞧了一下身边躺的人,看到是谁后就放心了,隔着被子圈紧了,又伸手在她背上拍了拍,仿佛是很安心的样子。 王佩珑很受用,刚才身上还有点不舒服,现在立马就舒服了。 但是不起床终究不是个生意经,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王佩珑数睫毛数出了满口的口水,她看万显山睡觉都能看出好胃口,她的肚子饿了。 两个人起来时都是很寻常的面貌,并未各自现了原形,万显山表现的尤为自然,甚至在换好衣服之后回头问了一句:“你昨天晚上歇在我这里,等会儿我叫下人把你的衣服拿过来,记得换。” 王佩珑乐呵呵地,也不害臊,身上披着夹袍,赤着脚就下了地,万显山把手一伸,她就窜了上去,两条腿结结实实地盘在-他腰上,她看他哪里都好,很威武,很英俊,女人不爱就怪了。 万显山抱着她,然而没抱多久就把人放下了,同时习惯性地在佩珑头上揉了一把:“换好衣服就下来吃饭,吃完我带你出门。” 王佩珑微笑着,明知道发型肯定是乱了,可她不动也不躲,意在领受了他的爱护,可心里也稍稍有点不得劲,怀疑万显山这样天衣无缝的做派到底是经过了多少女人的演练,体贴的都不像他了。 人逢喜事,穿的也很喜,本来素面的夹袍已然换成了鲜嫩的樱桃红,洪双喜刚走进来,第一个反应就是她眼睛很亮,气色很好,非常滋润,完全可以够得上那四个字——人面桃花。139中文 那么好气色,怎么突然就这么滋润,这些个问题突然叫他的心脏抽痛一下,不过和之前的无数回一样,他忍住了。 脚步一转,他肚子也饿了,也正好去老板那里吃饭。 王佩珑心情好,看谁都很顺眼,看见下人,能喊的出名的她就喊,喊不出名的就说一声早,看起来很有一点小人得志的劲头,不过她既然自己都看开了,那别人也就没有置喙的余地,连说闲话的资格都没有。 看见洪双喜,她也笑嘻嘻地跟他挤了挤眼睛,坐下之后喉管也放开了,筷子使的快要起飞,然而吃的均匀,胃口也很小,跟小鸡啄米一样,相当有规律。 她吃的时候,万显山就含笑注视,洪双喜在边上做样子似的扒了两口米饭,两口分别嚼了将近二十分钟,他是惯会察言观色的,就看老板今天神情也不一样,不过还是很收敛,大概就是从看姑娘,变成了看女人——盖了章的,身份到底是不一样了。 洪双喜吃不下,然而又不甘心就此离开,便借着佩珑大嚼饭菜,万显山心情愉悦的契机开了口:“老板,我看柳金魁最近不安分,柳振鹏最近代表柳家出面,跟李同利走的很近,我打听到那个李同利或许跟南京政-府有点关系,你看我们这里要不要.......”顾忌着佩珑还在,叫她听到终归不好,也就没有把那一句‘做掉他’说出来。 万显山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想了一下,才说:“李同利那边先不要着急,他这次来上-海或许是要打开这里的市场,有陈康柏拦在前面,他既走不了铁路也走不了水路,我们可以再等等,看他最后到底会选哪一边。” 洪双喜嘴里寡淡无味,一口郁气堵在胸口,堵的他不想吃饭,便只好拼命地找话来说:“还有啊,那个赌-场的生意最近做的很好,我昨天仔细查了一下账目,发现比上个月多出整整三分之一,老板,我要么明天再........” 他不再说了。 因为万显山的脸基本就没变过,一直是含笑,一直是看她。 至于他,还是当个透明人比较好。 王佩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就想吃好饭跟着万显山出去,此刻她终于吃完了,面孔红彤彤,从桃花变成了苹果。 也学着万显山用餐巾擦了擦嘴巴,她一抹脸回看过去:“现在走吗?” 没等万显山说话,洪双喜先走出去了。 老板出行,都是他来负责车子。 王佩珑挽着胳膊,走的昂首挺胸,偶尔再看一眼被她挽着的万显山,她强忍着没有露出窃喜的神色,只是不时地就要笑一下。 好日子,这样的日子,才叫作好日子。 无论付出什么样的努力,她都要将这样的好日子过下去! 第一百二十五章 新气象 很好的时节,很好的时候,王佩珑这样的一根肠子灌不了多少墨水,也能就着外头的景色发出两句感慨,觉得春光正好,实在是很适合两个人加快促进感情。 她认为目前的形势一片大好,放眼望去,空荡荡的万公馆仿佛也有了新气象。 看电影,下馆子,上-海这边没什么地方能爬山,要爬还得大老远跑佘山去,她能把他给霸占住就已经是阿弥陀佛了,万显山这段时间真就只和她一起,王佩珑走路都是飘的。 不把手攥紧了,她还真怕自己飘起来。 她是很清楚万显山的,这一段时间他们天天都在一起,原本按照他那个嘴馋的劲,但凡能入眼的当时就留下了,男人好像在讨大老婆这件事上都很慎重,可是小老婆这种东西,讨起来却是毫无顾忌的。 万显山外头肯定还有人,不过这有什么呢,她的想法与常人不一样,一个个赶要赶到什么时候去,倒不如先把身边的几个都弄干净,远攻不如取近嘛~ 她这厢豪言壮语已经放出来了,不过这个决心........也就是那样吧。 这身份骤然一转变,周围的人也就跟着变,首先是下人们都恍然了,感叹老爷的耐心果然非常人能及,眼看小姐一天比一天大起来,生来就是明眸皓齿的漂亮模样,他还能忍到今日才往床-上拐,这明显就不是一般人的境界啊! ........反正说来说去,可能是万显山平日里风评不佳,反倒是他占了最多的嫌疑,好像没人会想到是王佩珑胆大包天,反过来给他们的老爷下-药。 万显山很迁就她,不过也免不了有急眼的时候——佩珑只要一得意,就开始蹬鼻子上脸了。 大热天,她自己就热的跟个蒸笼一样,还巴巴地往自己身边凑,万显山是最要舒适的人,一口冰镇龙井还没镇到心肺,就被她闹出一头一脸的热汗——这还不算,晚上睡觉前必然要大闹一场,王佩珑要回房睡,万显山说睡都睡了,还在这里矫情个什么劲,还不赶紧过来! 然后佩珑还是不服气,有很大概率不会过来,估计是又要跟他翻开旧账好好清算。 这件事说起来也不大,也就是万显山有次无意中睡的太熟,又恰好那天晚上吃的馆子不错,于是梦中留有余温,误把身边的佩珑当成成了精的大鸡腿,惊吓之余一脚踹到她屁股上,当时就把人踹地上去了。 这件事的结果是:佩珑的屁股疼了整整三天,而他受了两天的白眼——第三天屁股不疼了,他再去哄,果然一哄就哄好了, 万显山有时被惹急了,就大手一勾,把她的圈住,佩珑也不逃,就是拿头脸在他胸口脖子上乱撞乱拱,这种喜欢眉梢眼是藏不住的,她在他面前恢复了孩子本性,喜欢你就一定要撩拨你,让你怒也不是乐也不是。 “下来!” 万显山一手拿着报纸,一手往后一拽:“别动不动就趴我身上,热!” 王佩珑稍微松开一点,就一点点,几乎是肉眼看不出的距离:“你可拉倒吧,刚才那么大一只西瓜你一个人挖了一半,吃的我都胃疼,你现在还热什么热........哟,怎么头上出这么多汗啊,要么我去给你搅一把毛巾?擦擦脸就不热了。” 万显山想了想,便直接仰起头,一副听之任之,逆来顺受的样子。王佩珑开心了,跑腿跑的很主动,嫌毛巾不够凉不够水,使劲绞了三把才正正好好。 “你这里真奇怪,怎么还是凸起来的,以前从来都没发现过。”她仔细地给他抹脸,说的是万显山左边额骨那里,平时或站或坐完全发现不了,只有上手摸了才知道。 “啊?这里啊.......以前初出茅庐,跟着大佬跑江湖,被人当头一斧头砍出来的。”万显山抓过她的手摸到自己的后脑勺,那里是漆黑的头发,然而下手顺着去摸,还是能摸到当初留下的伤口。 “那斧头大概这么长吧,一刀开到这里,脑浆子都差点喷出来。” 万显山说着还比划了一下,语气倒是稀松平常——的确是很平常,好像被砍就砍了,这不是也没死,还活的很好吗。 跑江湖就要有跑江湖的觉悟,他看见佩珑吊丧个脸,是个真心实意替他还疼的模样,反倒还安慰她,跟哄孩子似的:“没事儿,当时打的身上全都是血,也分不清谁是谁,反正我是一点没觉出疼。” 说的是轻飘飘,不过王佩珑是一点都不信,她能想到的就是万显山很不容易,很是拼命,拼了命地挣出了今天的家底,看哥哥现在做的什么就知道了,同样是杀-人放火,他一定要做到比他凶狠百倍,不然怎么服众啊。 这么一想,她就心疼了,心疼他,也心疼自己太小,没生对时候——要是在万显山还没发家以前认识他就好了,那样累积下来的情分一定很深,她没有家,他也没有钱,一无所有的人就只剩下彼此,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 万显山面上清爽,加上佩珑动作温柔,感觉是挺舒服,只是下意识地就要闭上眼睛,不想去对上那双大眼睛。 他心里总是有点负担,不沉却也不轻,时常坠的他有点透不过气——佩珑像一团火,流火焚星一样地朝你裹挟而来,她爱的过于炙烈,爱的太过自我,也不管被她爱的人是不是会有心理压力,是不是能受得了。 他总怕自己靠的太近,会被烫伤。 他-妈的,一个小丫头片子,他竟然都怕了。101中文网 万显山闭着眼,感受到冰冷的毛巾蹭过表面,他看不见,她看得见。 .......算了,能迁一天是一天,等以后受不了,再慢慢教吧。 于是,他把原本应该叹出声的那口气,又咽回去了。 ——处在蜜月期的人,总是有很多话说,也总是免不了要忽略旁人。 她跟他总有话说。 而有的人却是一直都不说话。 赌-场今天又扔出一个半死不活的人,右手五根手指齐齐斩-断,由洪双喜亲自操刀,因为他一眼留看出这人出老千,然而这老油条竟然还敢犟嘴,还敢不认。 一旁的二掌柜出来安抚,看出了他最近脾气不好,怕一个不察又动了血-光,洪哥下手就是太毒,跟老板一个样子,发起狠来一点余地都没有。 其实二掌柜还有一句话没说,他们的洪哥不光是脾气不好,脸也是没生好,也是这几年才稍稍有点起色,要想学会万老板这样的八面玲珑也不晓得是什么时候了,谁知道这些天一点征兆都没有,这脸说黑就黑,就很阴沉——镇场子倒是够格了,连久经赌-场赖账的老赖看到都怕,有了断-手指的那个倒霉蛋打前锋,后头那些赖账欠款的统统变得听话起来,砸场子的也不来了,赌-场的氛围是一片和谐,相当的消停。 ......这样更好,本来也没人待见他,那脸杀气腾腾,说他不想砍人也没人信啊。 他黑管他黑,王佩珑现在也不看他了,哥哥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她也有自己的事情,比如努力避免跟隔壁的花晓娟打嘴仗,比如跟万显山在家打嘴仗兼斗智斗勇、又比如在外面碰到‘熟人’的时候,她不能发火,还是得笑。 她与林织云是早就把话摊开了,两个女人嘛,也不能说整天就知道想男人跟琢磨男人,她们能琢磨的事情太少了,格局再大大不到国家,小就也是小到个人,不多琢磨琢磨,以后老了就嚼不动啦! 一个是过去式,或许也不是真正过去,而一个却是正当其时,青春正盛。 王佩珑挎着万显山,林织云大老远就看见了,她捏的是小皮包,袅袅婷婷地自对面走来,很‘巧合’,很自然地跟他们,或者说只是跟万显山打招呼:“这么多天不见了,你还好吗?” 万显山站在裁缝店里,听到这话,眼睛才从那一块块鲜艳的布料上抬起来:“嗯。”懒得想开场白,就只有个嗯。 林织云完全不介意,不仅不介意,甚至还自发地保持距离,对比从刚才开始就一脸风声鹤唳的王佩珑来讲,那是相当地有正室风范。 “过两天我请客,商界政-界的几位老爷子都会过来,请柬我之后派人送到你家,记得收。” 说完,笑吟吟地就走了,一句废话也没有。 万显山转头,看着她,刚的说什么的时候,王佩珑就未卜先知一般,出言拦截:“过几天戚老板那里说要开新戏,你来不来?” 万显山点头,很痛快:“来。” 王佩珑一愣,不相信他答应的这么痛快:“真.....真来啊?” 万显山还是点头:“假的,我骗你的。” 王佩珑:“..........” 这也别怪她,她倒是有心想拿出个大度样子来,可惜怎么做怎么不会,她的笑成了假笑,眼骑底更是清透,一点笑模样都没有。 他们对视一会儿,眼看佩珑两只眼珠子又开始泛起了水光,万显山真是没辙了,只好认输:“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说带你来看料子就来看料子,说去看你的戏,就一定去,听话,赶紧选,选好咱们就回家。” 王佩珑知道自己可以发脾气,甚至扑到万显山身上扯他的头发,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面对这样温柔的他,她凶不起来,也不想凶了。 浓情和爱意都融成了泡沫,吹起来五彩斑斓,飘飘荡荡,好像满可以一路西去,一直飘到远方。 可是但凡戳一下就会知道,全部都是假的。 越是美好,就越假。 第一百二十六章 没看见 睡觉时分,两个人又干起了仗。 王佩珑身手灵活,上蹿下跳,逼的万显山不得不全神贯注,拿出小时候抓蚂蚱的功夫来抓她。 抓人其实还不算很生气,甚至放宽点说,还可以归到房-中情-趣,不过他气就气在佩珑,跳也不好好跳,还大叉着腰跟他掰扯:“说好的一人一边,各睡各的,昨天我不是已经遂过你心思了吗,怎么今天还来,你当我这腰铁打的啊!” 她说出来,本意是想叫万显山知错就改,大家躺-下好好休息,谁料男人一听,竟然当场跟她讲起了道理,还讲的头头是道,半句人话都没有。 “我管你铁打还是铜打的,喜日子那天都没听你叫唤,你现在叫个什么劲啊!” 万显山穿着睡衣,高大结实,可以预想到衣服底下掩藏的虬结身量。 王佩珑一面爱他,一面也怕他,她承认万显山胃口实在大,一旦尝过之后,动不动就要开荤的。 好,也是巧了,既然说到这个问题,万显山明显比她还有理,且理由五花八门,可以翻着花样地讲; 好比一道大菜,他承认,是好吃,是美味,不过之前已经吃过那么多,要一个开了斋的人坚守一道菜,这难度不亚于让他辟除五谷,彻底绝食,既然眼门前放着这道好菜,他也暂时歇了去找别人的心,为什么不能大吃特吃,他这才刚尝出好滋味,她就嫌累,不乐意了? ........越说还越有理了,王佩珑心说我听你乱放屁呢,瞅准了房门就往地上蹿——蹿的实在是快,然而强中自有强中手,万显山身量摆在那里,她一步他能三步,倒要看看是谁快。 王佩珑可怜,光着脚逃了一个多钟头,最后还是被攥住了脚腕子,一把给拉过去了。 此次战役,以万显山的全面大胜为终结,暂且告一段落。 王佩珑安静了,几天后在戏院后台也很安静,苏佩浮娇贵了,本来三流师傅把他勒出个满天星都不敢说一个不字,现在谁来给他勒头都不得劲,非要等佩珑过来,他要自己人伺候。 心情好的时候,王佩珑还挺乐意帮他搭个手,不过今天不行,苏佩浮一过来拉她,她就躲,再拉再躲,最后躲的烦了,扬起脸就是一声啐:“妈的、别碰我!” 苏佩浮被她吓得手一抖:“你怎么啦?今天火气这么大?” 王佩珑把脸转过去,同时又晃了晃肩膀,松了松骨头:“最近活动过头了,身上好酸。” 苏佩浮一听,自告奋勇地要来给她按摩,被王佩珑一巴掌按了回去:“就你那点力气麻烦自己好好留着行吗,不要等会一到台上就放水,你累我还累呢!” 苏佩浮自认是一片好意,不过佩珑就是这样,从来就不领情,她这人要是能和小翠儿中和一下,那绝对就是最讨人喜欢的姑娘了。 唱戏的时候王佩珑总是把眼睛往二楼瞟。 常坐的那间包厢没有人。 那是她叮嘱过别人,特意给万显山留的位子。天天 要不就是她眼瞎了没看见; 要不就是万显山食言了,压根没来。 ........今天这戏唱的不好,她没唱好。 戚老板平常都眉开眼笑的,脸上的横肉都散发着柔和的光辉,但是今天不一样,台子底下虽然没有倒彩,不过反响也是平平,唱花旦的明显就在走神,唱小生的一个人也撑不起来,这个状态很不好,明天要还是这样的话,那他们就可以连夜收拾收拾包袱,后天就滚蛋了。 万显山来的时候有点晚,不过认错态度良好,他事先派人送了花篮。 丽都门口人比较少,可能是戏散的早,已经走光了。 他想了下,还是决定就在门口等,佩珑说戏子的后台脏的吓死人,什么油的墨的脏的都往上抹,他从林织云那里出来前难得地冲了把澡,洗掉了身上玫瑰露的味道,对那种地方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佩珑那个脾气,管不住,能瞒的话,还是瞒一下好了,能省去很多麻烦。 此等无赖行径,两面不耽搁的想法,放到寻常人身上大概是听可耻的,不过因为这个人是万显山,那就很说得通了。 洪双喜更是习以为常,一点不觉得奇怪。 他回头看了一眼,然后下车,万显山开赌-场、开烟馆、还接走-私生意,结果他倒是什么都不沾,赌不赌大,对于烟膏这种东西更是深恶痛绝,连手底下的跟班想要抽根烟都不能在车里,都得避开。 王佩珑跟苏佩浮在后台挨了戚老板一顿臭骂,耽搁了一会儿,出来的时候眼睛一晃,好像看见了哥哥,而且哥哥身边还站了个人,她一出来人就没了。 .........属兔子还是属老鼠的啊,跑的那么快。 她快步走过去,张口就问:“刚才来的人是谁啊,我怎么看背影这么像小翠儿呢........” 她问,但是洪双喜可以选择不答,或者干脆就是不告诉。 于是他只说:“不认识。” 王佩珑不气馁,又问:“那她过来是要干嘛啊,丽都门口就只有两个摆摊擦鞋的,我看她也不像是要给你们擦鞋啊。” 洪双喜已经决心瞒到底,照旧把脸一板,生生冷冷地蹦出三个字:“不知道。” 正在此时,车里的人把门一推,是万显山。 他说:“你们两个还聊起来了是不是?站站站,外面有什么好站的,上车,回家!” 第一百二十七章 突变 万显山心情好的时候,会稍微变得有点不一样。 这个好不是普通的好,心情更是堪称愉快,洪双喜跟老板的时间算久的,所以他能看出来。 变化统统体现在细节上,简而言之,他只要一愉快,那身边的人就是受益最多的,因为万显山不介意带他们一起愉快。 佩珑起身离座,估计是晚饭不合口味,有几道菜做的咸了,她得去厨房看看,有没有新做出,或者新买回来的面包或者小蛋糕,有的话她一个,万显山一个,不过万显山不大爱吃甜,那就顺手带个给哥哥好了。 她走后,万显山还是那个样,只是一直咂么着嘴,鉴于今天厨房大师傅的水平发挥失常,这个饭菜确实是很不合口味,洪双喜判断他应该不是为了这个高兴的,一定是又找到什么新乐子了。 冲着刚才佩珑离开的方向,万显山哼笑一声,还是心情很好,好的他又久违地露出了那种淫-邪的眼神。 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敲,他重复着:“有意思,有点儿意思......” 洪双喜从不接茬,尽管他知道万显山说的是谁。 不错,佩珑是胆大,但是心不细,她的师妹倒是青出于蓝了。 洪双喜一点觉不出那个比佩珑还嫩的小娘们有什么好,不过万显山的口味显然是常人无法理解的,不能说照单全收,但是各个品种都得有,比如最近在佩珑那里吃够了火药,他就打算跟她反着来,开始喜欢起小娘们说起话来楚楚可怜那一套,所以直到吃完饭,他也还是‘有意思,很有意思’——当初又不是没见过这一款式,但就是‘有点意思’。 他不理解万显山,不过也没必要理解,老板的女人,能捡漏就不错了,如果那个人是佩珑的话,捡到也很赚。 现在有两个消息,好消息是这个事情本身就跟他没多大关系,万显山看上谁都不要紧,只要不是他-妈就行。 不过坏消息,就挺坏了。 洪双喜简直无法跟佩珑说出这个现实,尽管他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喜还是窃喜的喜,非常的不正派,简直像个小人。 她不知道自己口中的爱已经成了负担,爱比恨更难缠,何况她本来就驾驭不了,老板送个花篮,她就被哄好了。 万显山出于喜欢,或许一天两天可以忍,可以陪着她去撒欢,可惜他要的不止是一个小玩意儿,她打错了算盘。 男人的长性根本待不久,所以林织云不急,可以用自己人脉把万显山给笼络过去,所以佩珑的师妹故意靠近,万显山也照单全收,因为新鲜,因为有趣,有佩珑一个固然是好,佩珑固然占了个较为特殊的名额,但是为了一株草放弃整片树,这明显就划不来,他不肯的。 洪双喜心心念念地惦记着她,不能抢只能看也行,这么多年的旁观和目击,他比任何人都习惯万显山的浪-荡和多情,也就无法对佩珑接下来的遭遇表示同情——他能保持窃喜就不错了,至少不是光明正大的喜。 幸好万显山还长了点心,等佩珑拿着蛋糕回来,他那张脸就又恢复成了白天的样子,很专注,很英俊,就像他无数次用这张面孔骗过她一样,被骗的人只要心存爱意,就永远不会发现。 奶油蛋糕是早上就买好的,是吃惯的口味,然而再好吃也会把第一口让给自己喜欢的人,万公馆的所有人都知道她馋,爱吃独食,可见王佩珑是为爱做了多大的改变,做了多少的牺牲。 王佩珑自觉没有故意去讨好他,然而做出来却满不像那么回事。 看到最后,洪双喜都有点不忍心,不想再看下去了。 后面几天王佩珑缓过了劲,总算是把丽都的票子拉回来一点,在保证戚老板在不赔之余,还能稳赚。 分完账,各有各的家要回,各有各的事要忙,苏佩浮新近搭上一个台-商的夫人,此夫人地位虽然不高,但手腕却是非常厉害,说是与陈康柏家中的几位太太是正经的牌友兼搭子,平常在各自男人面前,那是非常说的上话的。 既然木已成舟,再想把人拉回来就难了,王佩珑看在眼里,叹在心里,拦是没法拦了,她只知道师兄总算没有辜负她和师傅的期望,还是正儿八经地开始吃起软饭了。 她很惆怅,好像从苏佩浮身上也看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可是真要说清楚他们是哪里很像,她又说不出来。 从丽都出来的时候,她被拦住了。爱看书吧 小翠儿,不对,好久不见,师妹也开始大变样,反正穿的也不像小翠儿了,整体感觉就像另一个人,像五年后的小翠儿,不光成熟了,眉眼也犀利了,细细长长的眼睛也是相当有神,不知道那个叫什么眼,反正单眼皮的眼睛能还能长的这么好看,以小见大,可见小翠儿当初就是太瘦太穷了,所以才老像个孩子,苏佩浮和王佩珑都长开了,她还是没长开。 王佩珑很奇怪,怀疑自己见到了另一个人,而且小翠儿也不多客气,上来就问能不能出去坐坐,她知道一个地方,那里的咖啡不好喝,但是甜点很不错。 说着,就扭着小腰往前走,那鞋跟比王佩珑穿过最高的羊皮靴子还要高上几寸,看脸好歹还残留一点少女的模子,可看走路的步态,已然是个女人了。 ........莫名其妙,你说是不是莫名其妙。 小翠儿是步行,王佩珑也是,小翠儿走的快一些,王佩珑走的慢一些,这跟速度倒是没多大关系,就是她这感觉不对,就好像自己是走在云里一样,每一步都走的飘忽不已,都不晓得走来干嘛。 小翠儿把她带进一家比较小的,但是价格和情调都不缺的咖啡馆,不过据王佩珑观察下来,这里的妆饰实在是有些不伦不类,说好也没好到哪里去。 “这里的苹果派很好吃,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因为没有见过世面,傻子一样的叫了三份,最后噎的嗓子疼。”小翠儿单手托腮,举止全是女性化的,甚至已经有了点妩媚的雏形。 王佩珑直到现在也不确定面前坐的就是小翠儿,她甚至也不知道自己干嘛要来。 像被魇住了一样,只能说是身不由己,情不自禁。 尝试着吃了一口,她就放下叉子,还是先给了个台阶:“咱们唱戏的就是一把好嗓子,可不要随随便便吃坏了。” 小翠儿笑了一下,那笑意来的快去的也快:“你们爱唱是你们的事儿,像我这样的,也就不必了吧。” 王佩珑心里那根筋猛地一下就被拉紧:“你.....你怎么啦?” 小翠儿几乎她问一声就笑一下,这样反倒更瘆人:“没怎么,就是觉得自己走哪条路都不对,你们走了以后就剩我跟师傅,你也知道的,我一直都不太讨师傅喜欢,师傅他最喜欢的还是师姐你啊。” 说到这里,虽然是事实,可王佩珑还是有些心虚气短,她说呢,怎么好好一个人突然就变了,还朝的是不好的方向变,可能是自己最近一心都牵挂在万显山身上,实在分身乏术了,所以小翠儿心理不平衡了。 “你心里不好受可以早点跟我说啊。” 到这时候了,她还想着是自己不好:“你看看你,还没出师呢,就捯饬起来,给师傅看见怎么办。” 小翠儿一听这话,反倒是开怀了,近似于另一种自暴自弃:“现在不管我做什么,师傅都管不到也看不见啦,从上个月开始,我就自己出来单干了,吃穿也都是靠的自己,这样也好,至少不用拿你们施舍的冷饭硬吞着吃,你看我不是也过得很好吗?” ......这种话是小翠儿会说的? 王佩珑简直不敢相信。 小翠儿没有错过她的神情,熟练地替她在苹果派上涂了层奶油:“以前什么都没见过,我以为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啊。” 王佩珑说:“你要谢我什么?” “谢谢你告诉我,原来有些事情,真的是可以走捷径的。” 小翠儿白白叫了两份点心,到头来谁都没吃完:“还有,我现在跟坤喜班的马金凤学戏呢,他们那边也不错,好歹我刚进去就有了正经的学名,师姐,你今天最后叫我一声小翠儿,往后咱们就各走各道,行吗?” “.......” 王佩珑在座位上愣住了,嘴巴里含了一大块的奶油,不嚼也不咽,好像是要等它自己风干,自己融化。 她愣了足足半晌,眼看小翠儿风吹荷摆地摇出去了,神魂才算飞回来。 把她刚才说的话都串起来的,王佩珑想明白了,之后就一拍脑袋:“我就说这人怎么哪儿看哪儿不对劲,她这打扮明显就是抄的林织云嘛!” 第一百二十八章 见好就收 莫名其妙被带到一家中等馆子,一坐就坐到下午。 黄昏时分,王佩珑总算到了家。 往常这个时候她已经很饿,从戚老板手里拿了分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偷偷地藏私房钱,没有目的的藏,靠着这段日子的账目,她已经靠自己积累了很不小的一笔财富,尽管她如今根本不缺钱,她是万显山的人。 然而小翠儿带给她的冲击太大,王佩珑胸腔口凉阴阴的,彻底把私房钱这种东西给忘了,她肚子很空,但是也不饿,因为肚子里都被满满的疑问填满了,根本没有多余的空间来分担吃食。 回到房间,她依旧在想,把小翠儿的话翻来覆去的想,怎么回事呢,小师妹怎么说变就变,她的嘴吵架从来都吵不赢,她的个子好像一直都那么小、 她的心肠本来没这么坏的。 马金凤是谁?哦对,是那天跟花晓娟并排站的那个,苏佩浮和戚老板平日里走路都走不到一条道上去,结果对这两个人的口径倒是很一致,都说是靠着一身的功夫睡出来的名头,除却当中马金凤还有点真本事,另一个就别提了,简直滥的可以。 不管怎么讲,小翠儿跟着这么两个滥-货,那走的路基本上也就是那个流程,都是她那些‘老前辈’传下来的。 王佩珑无法理解,她很少有亲眼见到之后还会不理解的事情,于是今天晚上难得没有打包枕头跟被子赖在万显山的卧房,而是一个人潜心下来好好地想,希望能想出点什么眉目,至少可以把小翠儿从通往滥-货的道路上拉回来。 她想了一天,做梦了都在想。 可是等到天一亮,王佩珑很自然地洗漱穿戴,满心都是下楼去吃早饭——饿了一天,再不吃肯定又要被万显山逮住说教一顿,有的吃还不吃,惯的你。 王佩珑一周七天大概能空出三天,也不是天天都要去丽都报到,她为了小翠儿足足花了一晚上,饭没吃觉没睡,虽然办法依旧等同于无,但她自认是心意到了,且那天两个人讲的话实在是阴嗖嗖地冒凉气,她总觉得小翠儿是话里有话。 可就是想不出办法。 万显山难得看到她状态低迷的样子,不过也不是第-一次稀奇了:“不高兴?又有人惹你了?我昨天晚上就想问,不过憋着没说,结果今早起来还这样,你这脸板的能刷浆,怎么,让你笑一笑都不乐意了?” 王佩珑摇头:“不是笑不出来,是我这心里为难啊。” “为难什么?” “戏班子的事情,跟你说了也没用。” “屁,没我叫人出面,你当戚老八那里那么好说话,说让台子就让台子?” “哎呀。”王佩珑被万显山问的烦死了,也跟大老板似的摆摆手:“跟丽都那边一点关系没有,是我身边一个朋友,不,也不能算是朋友......算了算了,女人之间的事情,跟你讲了你也不懂。” 她既然是这样的不耐烦,叫万显山碰了一鼻子灰,于是也就不问了——没大没小,越问越来气。 可是他沉下脸不理她吧,她又不甘心,过了一会儿还是眼睛眨巴眨巴,悄悄地靠过来,太缺爱了,太爱他了,万显山不能发脾气,就只好继续做他的大善人,对着佩珑敞开胸怀,任由她在自己的大腿上或躺或靠——等她靠舒服了,自己再接着呼吸,叹气。备用站 腿上架了个大活人,这种亲昵过头的行为做久了,任谁都要翻脸,然而万显山却能做到活动自如,并不嫌沉,甚至能做到一点声音都不发出,沉默地看完了整整一版报纸,又单手把打瞌睡的佩珑拎起来换个方向,因为一侧靠的久了,腿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能佩珑这样一直过下去,外头的彩旗不断,家里的红旗也能顺势顾上,也许过个三年五载,也不会出现叫人分身乏术的状况。 何况,佩珑只是一根筋,死心眼,她也不是没有可爱的地方。 尤其是早些年,还是佩珑初来乍到的那段时间,感性冲昏了理性,又跟着冲昏了头脑,导致他没识清佩珑的真面目,几乎就要以为她是最可爱的女孩——女孩,不是女人。 总的来讲,他对她不是没有感情,或许没有爱,但至少有喜欢。 这一点万显山要比普通的男人负责,他的喜欢也是一张保证书,不像有些人,把人霸占几年想来个以旧换新,给点小钱就把人打发走,要么数额到位,要么就安顿到位,睡腻了再把人赶跑,但凡是底下长了把儿的都干不出这样的破事儿,传出去像什么样子? 他坚信自己不会的。 年轻,富有,并且英俊的万老板活的很潇洒,很快乐,当初看佩珑只是个小丫头,如今也变了想法,承认他对佩珑是有点真感情,她跟外面的女人不是一类,算是‘家里的’。 不过话虽如此,单单佩珑一个,也还是拴不住他的脚步,万显山照旧过着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生活——好在他知道玩够了要常回去,哪怕回去看几眼呢,不然佩珑一个人,会寂寞。 原本以为,他这样的生活,佩珑应该会理解的。 发脾气可以,大吵大闹都可以——但是得有个度。 他只是没想到佩珑疯起来,居然可以这么疯。 一天夜里,大约是凌晨,万显山习惯性地朝旁边一搂,发觉人不见了,于是便披了衣服,起来找人。 他在书房的角落找到了她。 “.......佩珑,见好就收,差不多得了。” 万显山随着啜泣声一路寻摸过去,试试探探地往前,在她神经松懈的一瞬间躲过她手里的小刀,反手一扔就扔了老远,同时自己先长出了一口气。 “行了,来,你先吸口气,然后再慢慢地吐出来。”他将人搂到怀里,轻柔地拍打着后背:“你说你这是何苦,怕闹起来我生气啊?没关系,在我这里你想闹就闹,不过也犯不上去伤害自己。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乖,擦擦眼睛,别哭了。” 接着他撩起佩珑的袖子,果然在那截手臂上看到各色的牙印,有的深有的浅,浅的倒无所谓,不过深的的确很吓人,叫人不难看出咬下前的决心。 万显山抱着她,等佩珑撑不住累昏过去,才把她提溜回房间。 接着,他坐到床边,整整看了她一夜。 第一百二十九章 不敢 后半夜,眼看已经安置好佩珑,万显山还是睡不了,干脆躲出去吃夜宵。 人家是晒太阳,万老板则别具一格,大晚上晒月亮,也不怕晒的见鬼。 在影绰绰的月光中,他的侧脸依旧迷人,几乎叫身边的洪双喜到了嫉妒的程度。 对他,万显山难得换了和蔼的脸色,说:“佩珑这样,我真是没辙了。” 洪双喜在夜色中一挑眉,喜得差点没控制住分贝:“老板,你的意思是.......” 万显山挠挠头发,说到底还是无奈:“骂她她跟我犟,打.....妈的还不能打,我怎么就下不去这个手呢?” 洪双喜不说话了。 压根就不用问,一看老板这副八百年才得一见的的怂样,就露出很了然地神情,也承认万显山说的对。 因为他也没辙,也不敢打。 对,是不敢。 万显山不知道他知道,万显山不记得他记得,一只桃子害死他两个兄弟,无心之失都不见得能这么狠,何况她根本就没长心。 洪双喜不说话,等了半天的戏还是正式开演了,于是他看罢一场,还是暗喜。 做就做,还要做到底,从没想过外头的事能一直瞒下去,万显山这次的素斋足足吃了个把月,从头到尾就绕着佩珑一个,算是破纪录的出格行为。 然后,他就忍不住,继续开斋了。 不是说不能吃醋,就是用的方式过头了点,几乎是有点吓人,佩珑白天该说该笑,看谁都不红脸,谁知道一到晚上就发疯,还不是正经的发,拿剪子往自己身上扎,一个姑娘能做到这样,简直邪性。 更邪性的是万显山这个臭脾气居然还没有下手揍她,反倒灰溜溜地跑出来躲清静,这两个人都不是正常人。 万显山叹口气,吃夜宵就是个幌子,他能吃得下就有鬼了。 “她这是吃枪药了?” 他想不明白,心里又堵得慌,的确很想捉一只沙包来揍,无奈身边的小弟都混的有头有脸了,他就只好跟阿大发发牢骚:“你看,唱戏的果然了不得,到家就给我来一出大闹天宫,你说老子再惯着她,她是不是就要骑到老子头上来了!?” 洪双喜故意火上浇油,存心唱反调,于是就顺着万显山的意思,一口一个是:“您给她吃给她穿,现在还把房间让给她......其实但凡小姐她能在这方面懂事一点,您也不必这样难做。” 算了,留点面子,点到为止,本来还想接着说几句林织云的好话,不过林织云拉拢的是佩珑的师妹,又没给他塞过钱,那这些话还是省省吧。 这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爱薇 万显山越呆越觉得跟佩珑做不成知音,或许除了知音以外他们可以做点别的,可把家里人收到身边,这件事他是一时上脑,越到后面越觉得是个错误——还是要怪他,定力不行,抵不过佩珑那天又是哭又是笑,分明他最讨厌女人在自己跟前装模作样,尤其是哭。 可是佩珑一掉眼泪,他不气不恼,反倒心里挺不是滋味,还不如跟她大闹一场,被气一顿来的痛快。 万显山坐在后花园的长凳上想心事,洪双喜作的大半夜唯一能随叫随到的人,也不得不陪老板一起想,顺便免费喂喂蚊子。 蚊子也听话,不敢叮有气势的那个,就挑着洪双喜脸上跑,挥走一个又来一个,而万显山在长椅上超凡入定,几乎就打算一晚上泡在这里,反正也是自家的的花园,死人都埋过,还怕坐吗? 他不想回去面对佩珑的眼泪,也不想跟她正面对上——对上就要给出个说法,可他没有说法,睡几个女人而已,还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睡完还洗了个澡,就怕她那个狗鼻子能嗅出来。 他认为自己已经给佩珑留足了脸面,还有关爱,阿大说的没错,睡就睡了,但凡她能懂事一点,那把剪子也不能这么戳下去,一个睡字就那么重要,就这还能讲出花儿来?到底是她脑子有问题还是他有问题? 万显山没精神,不睡觉,也没错好认,跟内心发了癫,疯狂窃喜的阿大一样,他此刻没有别的想法,通身就只一种情绪——无奈,还是无奈。 “还是年纪大点,大点好,大的才懂事。” 他无奈到了极点,内心的恶意便狠狠地占了上风,心说:“是不怪佩珑,都怪我,吃饱了撑的捡回一个小崽子,又当爹又当妈,本来我就不想要她,我给她吃给她穿,我想让她好好地嫁人......妈-的,勾-引我,还说什么爱,爱是这个爱法儿?老子活这么些年,他-妈哄谁都没哄这么累过!” 一时间,他也说不清这到底算个什么; 说喜欢,他这人向来很博爱;说讨厌,那抱着她的时候就不讨厌了?讨厌的话还带她满大街的瞎晃,还记得去丽都等上个把小时,就为了接她一起回家,骗谁呢? 万显山拍拍褂子,有心想跟阿大再说几句感想,不料抬头就看他那脸被叮的惨不忍睹——满手一抓,当场惨变猪头。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当即把气管里那些个感想统统憋了回去。 夜色太深,他要睡觉。 洪双喜按捺住想挠脸的冲动,也没点穿,心里知道再过不久,万显山大概就没这么好的耐心了。 好了统共没三个月,四季才过一个季,这意头真是烂到家,似乎就是预示着她这颗果子活不过冬季,她不是可能,是一定会早夭。 佩珑如今已然是‘处处做,处处错’,不闹就失了活泼,沦为俗套,闹起来又太难看,加快万显山将她抛弃的进程,好像怎么做都不行。 怪不得他要喜,眼睁睁看着她把自己走进死路,他真是做梦都要笑醒。 如今最好的办法其实应该是蛰伏下来,看清形势,不过此等忠言无须向她倾诉,因为佩珑根本也不会听。 她相信万显山也爱她。 纵使不爱,没关系,她会抢。 抢过来,就爱了。 第一百三十章 得寸进尺 王佩珑做了个噩梦。 梦里她跑,后面一点声音都没,但是她心如明镜,知道大事不妙,逃就对了。 可惜一路连滚带爬,逃到前方依旧是条死路,她没办法了,咬着牙想转身,却发现自己动不了。 身后有人拿针扎她,就是针扎那样的疼,疼的她哭爹骂娘。 然后那针从小尺寸的银针开始慢慢加大,到最后竟成了悬于头顶的一柄巨刃,她站着不动,她就要被开瓢,就要被扎死。 还好,梦里的她也知道是梦。 于是,她被无情地开了瓢,同时也醒了过来。 梦里是血,醒过来发现不是,那些是汗。 她整个人都是汗,甚至掌心也是。 这个颇有预示内容的噩梦把王佩珑吓醒了,醒了也还是记的一清二楚,她仿佛是天生的感官灵敏,能够预知即将到来,或者近在眼前的灾事,从小到大都很灵验,从小到大,家里但凡要死人了,她就会这个样子,要么噩梦连连,梦里总是要见血,无形中的预言——看吧,这血要么是你的,要么就是别人的,不是你死就是他死,是不是很好玩? 而且这样的预示也不是一次两次,每每都只预示坏的,好的从来没有过,这让王佩珑不禁产生怀疑,怀疑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变成扫把星的体质。 别人还没怎么样呢,她就先倒了。 她浑身疼,头疼是其次,最疼的是胳膊,不过这也是她自找的,发疯这种事在前后期间根本就没有痕迹可寻,王佩珑心想自己当时根本就没想那么多,就是心里不舒坦,万显山还以为天底下就他聪明死了,享尽齐人之福的人都聪明死了。 在万显山离开后,她随便一瞟,就看到那根卷曲的长发挂在衣襟上,当时就热气上涌,找不着北了。 王佩珑盯着看了半天,放下之后继续去下楼,该吃饭吃饭,该洗漱洗漱。 一直到晚上,她才把那腔怒火放出来,燃了好几个小时,一点痕迹都不漏,正好可以燎原了。 万显山没心没肺,说睡就睡,睡着的时候倒是没那么讨人厌——可能是闭上了嘴,没法跟她讲那套歪理,所以难得的不讨厌。 王佩珑看他,感觉爱他和讨厌他都是自己的事,她要死要活地去爱他,可万显山一点反应没有——也就那天她豁出了脸面,连自尊都不要了,他才不得已的照单全收,还是很被动。 幸好还是爱的,还没到恨的地步。 万显山是个坏胚,坏的她都甘拜下风。 然而她还是爱他,从很早之前就爱了。 王佩珑当时憋着火,又对着万显山的睡脸凝视了将近两个小时,心情也是一言难尽,基本上就是在极度愤慨和极度哀伤中来回切换。 可她随即发现一个问题——自己找不到人去害,找不到人去打,真扎到万显山,她还怕他痛呢。 ......那就没办法了,扎自己得了,至少不声不响,跟姓万的一样,大家白天开心一点,什么都可以装的不知道,她在万公馆依然挥霍满腔的爱意与青春,大家都能过的很快乐。 可惜,魔怔了,被发现了。 她缓缓地靠回枕头,脑子里飞速闪回一遍,重新思考自己到底还要不要装下去。 装的话,会很累,然而面子上能过得去,万显山也不会故意不给她脸,乍一听似乎是很合算。 可是,凭什么呢? 王佩珑不为别的,她纯属是咽不下这口气啊! 太讨厌了。 她想万显山真是太讨厌了。 明知道自己只有个他,明知道自己的心就那么点,还偏偏要她气苦,苦的都没法说了,舍远取近,也是她天真,简直从头顶心开始冒着傻气,还以为离得远就没事了,谁想到男人的长性就这么点呢,才三个月啊,这就开始就近收揽别人了? 王佩珑的疯劲本来四舍五入,约等于是没有,然而万显山只干了把她领回家这一件好事,剩下的就全是一笔糊涂账,她察觉到自己又在往胳膊上那个伤口上抠挖了,好不容易睡了一晚上结痂了的,她那寸长的指甲深深地挖进去,这感觉还真是一言难尽,在痛到极致的痛楚中,似乎也有点点安宁。三k 是,她是生气了。 不光生气,还有嫉妒。 她想到小翠儿说的话,她现在终于理解小翠儿了。 凭什么你们一个个都过的那么好,凭什么我就活该让你们看笑话,该死该下地狱的人不应该是你们吗? 无论男女,无论大小,她想到年幼时家门口几个嘴臭的小崽子,自己一点本事没有,上来就逼逼赖赖个不停,仗着年纪(还有直男)就笑话她什么都不懂,最后还抢到她头上来了...哦对,还有刚到戏班子里,几个大小孩轮流欺负她,抢吃抢喝,故意把她推到泥地里,要蹭花她的脸——他-妈的,一群畜-生,狗都不如! 察觉到那伤口再挖下去就要挖成个血窟窿,王佩珑赶忙停了手,指甲上一片狼藉,还有丝丝血迹,然而面孔却是鲜艳的,又红又亮,像苹果。 .....也对,都说了咽不下这口气,那就不用再装了,她都能干出拿剪子捅自己这样的事情,总不见得她下回再生气就跑出去,偷偷弄只小狗崽子回来掐-死,那万一掐的时候又被万显山看见了怎么办? 王佩珑对着手上的疤愣了半天,又扯着头发哀叹一声,她跟自己道歉,她诚心认错了。 不知不觉,她是处处做,处处错。 再这样下去,就完了。 痛定思痛,她也知道这个是丢人的事儿,于是也没叫下人,而是自己偷偷摸摸地翻翻捡捡,好不容易用两根布头包住伤口,她忍痛将自己收拾干净,出门就直奔医院而去。 原本以为自己给子来一下已经是很痛,可惜王佩珑不晓得什么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护士也是个姑娘,然而毫无同情心,甚至有意给她颜色看一样,顺手就拿一块沾了碘伏的棉花往她胳膊上按,差点没叫她给疼的蹦起来。 王佩珑出来的时候,精神都萎靡了。 她想了想,发觉现在这个时间很尴尬,早不早晚不晚,吃饭也不是这个时候,回去似乎有装腔作势的嫌疑。 于是她一狠心,干脆步行上路,一口气走到师兄家里去了。 苏佩浮有钱了,有钱了就开始原形毕露,一身的台上功夫虽然没丢,却也再无精进的可能,今天休息日,他睡懒觉睡的兴起,没人喊的话基本上睡醒就要吃晚饭,幸而王佩珑步行了三里地,从医院步行到他的小房子,算时间倒是刚刚好,苏佩浮虽然依旧不想吃饭,不过他睡的尿急,也还是要下地的。 一下地,佩珑就来了。 苏佩浮揉着眼睛把佩珑迎进来,没好意思问,反正佩珑永远都看不起他,每次不是被骂就是挨揍,他就这个命。 然而还没等他问出口,问佩珑今天过来是作什么,佩珑倒先让他吃了一惊。 “来。” 王佩珑眼看师兄擦过脸,瞧着是清醒一点了,便把头侧过去,露出另外白嫩嫩的半张,对他说:“你过来扇我一巴掌,记得扇重点,我不怕疼。” 苏佩浮吓了一跳:“啊?!” 王佩珑却依旧坚持:“让你扇就扇啊,怕什么。” 苏佩浮直觉她是脑子受了刺激,那么多年都没见复发过,现在又开始了。 他看看她的手,难得的认真起来:“你怎么又来了,这次又是因为什么啊?” 王佩珑回了他一个字:“人。” 她找到苏佩浮这里,其实就是想找个让内心可以平静的地方,于是回答完又催着他,一定要他给自己一巴掌,重重的,把她扇醒。 苏佩浮很为难,可是又不好让她疯上加疯,他还是怕她的,最得罪不起的人就是她,就只好轻轻地往佩珑脸颊拍了一下,咋咋呼呼地想转移她视线:“好了好了,手上有伤也没什么嘛,以前你都不治的,现在好歹还包扎了一下,这不是都治好了吗,我跟你说啊,跟别人吵架不怕的,只要不动手就行,这次你就当被狗咬了一口。话说佩珑你肚子饿不饿啊?我要么给你买点心去吧,你再坐坐,过会儿直接好吃晚饭了,咱们晚饭吃咸菜肉丝面好不好?” 平心而论,苏佩浮的确是一腔好心,王佩珑本来也念着这一份好意,想由着他安慰,结果没听几句话就恼了,直接反手一个耳光甩上去:“你他-妈说谁是狗?有胆子你再说一遍!?” 苏佩浮捂脸,放弃了跟她好好沟通的想法:“你这个人啊.......算了,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我去买菜去,你爱坐就坐吧,反正这也不是我的房子,租一天是一天,也没什么值钱东西叫你砸.......” 他发牢骚的时候,王佩珑已经鸠占鹊巢,鞋都不脱就往苏佩浮的床上一倒,死猪不怕开水烫,哪还管你晚上吃不吃面。 太伤心了,她什么都吃不下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错误 王佩珑有时也在想,自己和万显山的蜜月期是什么时候结束的? 不知道,完全猜不出来。 他单方面说了结束,就真的结束了。 结束了也没太大差别,菜市场买条鱼都要讲个保质期,其实但凡她脑容量再小一点,整个人再蠢一点,按照万显山现在对待自己的态度,她真的不应该再多要求什么了。 王佩珑在苏佩浮这里吃过一碗面,感觉自己闹的这一出完全就是庸人自扰,别人该干嘛还是干嘛,就连她手上自己捣鼓出来的伤口,昨晚上简直是皮开肉绽,那样的严重,可她痛归痛,对此完全心知肚明,知道皮肉再生能力强,过不了几天就会重新长好,可能会留疤吧,那也不管了,反正又不是在脸上,她幼时靠嘴皮子吃饭,长大了就靠脸,只要脸保住,那什么都好说。 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跟苏佩浮讲自己的近况,苏佩浮捏着的筷子,心中思绪万千,那一耳光到底是没打出去,她白占了便宜不说,自己倒是随之付出了许多精力,是咸菜面也吃了,好话也说尽了,结果一句话说的佩珑不中听,他反倒还被扇了一巴掌。 这都什么人啊....... 苏佩浮狠狠地扒着汤碗,跟佩珑是从小到大的情分,然而并不耽误胸口那种窝火和憋气,他对佩珑是感激的,但也是无数次地想掐死她,不掐只是因为胆小,于是他只能倒退一步,将这样的想法放到梦里,梦里跟佩珑吵一架,跟她打一场,既不伤筋动骨,自己也算解气了。 王佩珑吃到一半,突然心有所感,想起了哥哥带她吃的牛肉面,又从汤面上回想到他看向自己的眼神。 明明这个人跟她和万显山的事情一点关系没有,可她还是觉得挺窝心,感觉自己并不是没有魅力,自己也是可以被人喜欢,被人爱的。 只是爱的都不对,要是他能跟万显山换一换该多好。 苏佩浮租的房子很小,家用也不是很全,好的只是地段,出门拐不了几个弯就是销金窟,最大的烟-馆就开在那里,他最近在舞厅里认识了柳家的公子,顿时开了许多眼界,很主动地便跟着那柳振鹏四处去玩耍,且玩的时候自发地低人一等,做出那狗腿子的模样,导致外头风向大变——都说柳振鹏现在有钱了,刚有钱就开始找戏子了,当初好歹眼光高一点,晓得找身后有点关系的,现在反倒荤素不急,跟他爹柳金魁倒是一个样子。 王佩珑是跟柳振鹏打过交道的,有印象,但从没放眼里过,知道柳振鹏上半年跟着卢家的公子学炒-股,多半是真的有钱了,才会有空搭理苏佩浮这样的小白脸,何况师兄打扮一下也是一道好菜,往宴席上一站,的确能勾来不少大户人家里面出来,同时又一脑袋恋爱文学,作风不正经的年轻小姐。 然后,他们就说到了小翠儿。 苏佩浮一拍大腿,注意力顿时就被转移,可见是非常的来气:“我说什么来着,看见她跟那个女人走到一路,原本我还不信呢。” 他说小翠儿实在是藏得住,之前一点苗头都看不出:“其实去年我就瞧她不大对劲,你说马金凤那里有什么好的,不就是坤喜班赚的钱多吗,她也不看看这钱到底是怎么来的,十个大姑娘卸了妆,出来就往人膝盖上坐,正经的长三都要讲究个‘三顾茅庐’,她怎么就是转不过这根筋来,有正道不走就非要走邪道吗?” 王佩珑板着一张脸,事先已经对小翠儿失望透顶,于是现在也就不动容,也不替她说话:“她那天拦住我,还跟我说谢谢,说是谢谢我给她做了个榜样,让她晓得有捷径好走,还讲的跟真的一样,描了一张那么假的脸,跟我说有钱了是多么幸福,多么值得庆幸的一件事情......”她是越气越想,越想越恨,就是不明白:“你说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这么多年替她扛了班主多少次揍,那么多人要欺负她,结果就因为她,他们最后就都来欺负我,我本来就不欠她的,她倒先不服气上了,不服气就拿出真本事来啊,阴阳怪气的跟我使阴招,你说小翠儿她还是那个小翠儿吗?” 苏佩浮沉默了一下,说:“或许那才是真正的小翠儿吧。” 王佩珑不想谈她,想让她在外头自己自生自灭,是死是活都无所谓:“我是没法管了,就是师傅跟前也没脸,好好的徒弟都跑路了,剩下的也就是矮子里拔矬子,都不成器,你叫他怎么想,这都上年纪的人了。” 苏佩浮虽然是天生的无能加废物,但起码的人心还是长的,也很是担心:“那还能怎么办呢,师傅上年纪,还要花钱买烟-膏,体己钱都没有,我是有心无力,到现在也就贴补了三五次,剩下的自己还要用呢.......” 他这一通埋怨是有点避重就轻的意思的,就是要撇清自己,显得自己仿佛是多么的有良心,只是碍于生活所迫,他那良心纵使尽数抛出,也显得很是微薄。 王佩珑听了,倒没觉出怎的,反倒是心里畅快了起来。 “照顾师傅虽然不算什么大事,但我现在最缺的就是这种正经事,不然天天围着万显山转,他不理我也就算了,还要嫌我烦。” 她对自己讲:“先忍一忍,把你那些个爱收一收吧,爱来爱去也不怕把人爱死,周围那么多人,你要爱谁都比爱万显山来的容易,他一个人都不够你忙活,不够你疯的,你还要他吗?”番薯 这样的问题问了很多遍了,每次的答案都是同一个——要,还是要他。 王佩珑学着万显山的样子擦擦嘴巴,竟然也有点装腔作势的样子:“过几天我给你点钱,你这里也凑一点出来,咱们给师傅找个好点的地方挪过去。”说完又很小心眼地补了一句:“反正我是不想看见她,都逐出师门了,还有脸回来......”回来还穿的花枝招展,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了‘更好的出路’。 小翠儿是变了,那下一个变得又会是谁? 王佩珑想女人这种生物可真是够贱的,其实都是拿热脸去贴冷屁股,好像缺了男人就不能活一样,可这话只能放在心里说,明面上根本就不能讲,因为讲出来就等于是骂自己,她虽然脸皮已经修炼的很厚,可这点自尊还是有的。 离开前她给苏佩浮煮了个鸡蛋,不是让他吃,是叫他拿起来敷一下脸,刚才那一巴掌打真是重了点,不过很解气,有种仗着自己有身家有底气,就各种欺凌弱小、同时作威作福的感觉,这种感觉真是久违了,王佩珑心说自己其实很可以隔一段时间就来一趟,这样她就能保持很长一段时间不发疯了。 在外面晃了一圈,最后还是要回去。 回去也找不了别人,还得是‘他’。 洪双喜作为万显山身边最近的近人,出面拦住了她。 王佩珑最近的确没怎么注意到他,今天注意到了,就发觉哥哥这个人也是大变样——首先是头发,平时不怎么用的发蜡和头油也用上了,而且梳的分外精神,身上穿的也是长袍,不过是纯黑,如果不看正脸,只看背影,几乎是个翻版的万显山。 她看着这样的哥哥,仿佛看到了半个万显山,有点惊讶:“欸,我说你穿成这样是打算干嘛去啊?” 洪双喜嘴巴动动,有一大篇话想跟她说,但是憋住了。 “你现在先别上去。” 他朝楼上看看:“老板心情不好,你等等吧,别上去了。” 王佩珑点头:“好,我知道了。”可还是好奇:“这段时间我看你一直都不在啊,是万显山又派你出去办事了吗?” 洪双喜没告诉她,不想说,说了也没有意义。 王佩珑看向他的背影,是很挺拔很高大的,不过气势不一样,还是改不了凶相——就好像他衣裳里时刻都藏了两把长刀,不是个谈生意的样子。 过了一天,王佩珑才晓得哥哥昨天那身打扮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伪装成万显山的样子,一个饭局上几乎全是要命的死对头,结果他身边就带了那么几个常用的人,几乎是单刀赴会的架势,在昨天晚上把另外两个区的地头蛇统统端了,出来的时候浑身都是血,肚子上也被人划了两刀,再深一点肠子都要流出去,死了都不冤。 一场明晃晃的刺-杀,简直就是卖命。 王佩珑听的心惊肉跳,同时更好奇了,不晓得万显山到底许了哥哥什么好处,否则天大的恩情也不能这样,他这样甘心地给他卖命,总得说出个理由啊。 她想不通。 不过万显山现在许多事她都很想不通。 她不问他也不说,还要尽量地瞒着她。 两个人,都越来越错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征途 佩珑有句话说的对:天大的恩情欠下去,的确是要卖命的。 洪双喜原本对万显山就只有感恩,感谢他的提拔,出去喊打喊杀倒没什么,他晓得自己死不了。 不过这次情况跟以前都不一样,真是不一样。 人刚一走进去,背后两个仰面就倒,他知道万显山派他去的是个鸿门宴,并且去的也并不是真正的万显山,他死了是活该,不死也是应该,因为他是万显山底下的人,万显山不养闲人。 他去杀人,别人也要来杀,到最后肠子都快被人砍出来,一手捂着腹部一手攥着卷了刃的刀口,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出来的,似乎醒来就是已经躺回了自己家,并且肠-子也给塞了回去,绝无横流一地的可能。 洪双喜双手双脚都被绷带束缚住,下地撒-尿都用了吃奶的劲。 他想这回万显山还真是物尽其用了,什么人都不找,偏就要找他。 没有来处,没有去处,他很自由,是最好的刀,因为他不光自由,他还听话。 给钱不稀奇,给人就好办了。 处处做,处处错。 佩珑是傻,万显山却是装傻。 最后得到机会的,只有他。 洪双喜很高兴,哪怕骨头连着断了几根,手脚也使唤不动,他还是高兴。 疼痛什么的都不打紧,肠子流出来甚至也不要紧,他的人生首先是活着,其次是活的好,现在这两个条件已然达成一半,他想自己目前最重要的还是养伤,养的快点,他可不想瘸着腿出门,个高的人一旦身上落了什么残疾,哪怕是脸上多出一道伤疤,也是个不小的难题,可能随时都要吓到人。 出于私心和美观上的考虑,他不太想吓到她。 洪双喜心情很好地养着伤,曾经为了多看一眼,不知道多少次舔着脸在万公馆蹭过早中饭,现在也不去了。 他怕万显山会反悔,所以在事成之前便尽量不露面——太过了解万显山的为人,怕他回过味来,就晚了。 他不给他反悔的机会。 洪双喜养伤的期间,可以说是王佩珑最快乐的时候。 万显山,或许是为了医好她的心结,又或许只是不想她死盯着自己使劲,所以散心也好,游玩也罢,他暂时放下公务,带她去了趟香-港。 在港湾区也有女人,不过这些女人里并没有万显山的相好,她对一切的新鲜事物都接收的很快,甚至入乡随俗,放到国内要被唾沫星子淹死的连体泳装她都敢穿,撒丫子就往海里跑,跑一天回来直接就黑了两圈,一口气连喝两瓶汽水,噎的直打嗝。 万显山含笑看着她,心知这样无忧无虑的佩珑,是看一天少一天了。 玩的时候,他还碰到了熟人。118 南-京的李总长,说是携家带口地来度假好像不大客观,因为他身边撑死了也就一个包的跟粽子似的秘书,香-港这么热的天,万显山都换了棉麻的衣裤,他竟然还穿了三件套,把自己包裹的臃肿肥大,搞得一旁的李同利都苗条起来了。 李同利是个明白人,并且官职越高,就越是和蔼可亲,万显山一度怀疑他跟陈康柏狼狈为奸,要在商界施行垄-断,不过碍于没有证据,他也就不好翻脸,也跟着客气起来了。 两个人吃饭,李同利就笑:“香-港这里好,英-属地就是不一样,每次来都叫人眼前一亮。” 万显山也说:“是,这里相对自由一点,我近期有意从香-港收购一批新货,好弥补我跟柳金魁闹出来的损失,对了,李先生这次来.....也是公干?” 李同利摇头,笑的是老好人那种憨厚:“实不相瞒,我身边的大多友人的确很看好这块地方,他们都说现在内陆风-向不大准确,已经打算在这里购置几处房产,权当养老之用。” 养老,老如陈康柏那样的人精都没想过养老,这帮人还真是会粉饰太平啊...... 万显山嘻嘻哈哈,顺着他的话问了一堆购房的问题,似乎根本不把其中的暗示放在眼里。 人都不是傻子,李同利是老-蒋那边的红人,能做到这么大,必然是有他的过人之处。 连他都说现在局势不好,风向不准确,那十有八九,就是要打-仗了。 这没关系,万显山自信他周围一定有不少的投-机分子,时势造英雄,时势还造黄金呢,他自乱-世发家,又在和平时期享受过相当一段时间,战-争对他来讲,其实是好事。 离开之前万显山偷偷去结了账,本来对李同利观感有所上升,人家憋着不说,他倒真以为他是跑来公干的,结果李同利笑眯眯地走出去,正巧碰到自己在当地私养的小情人,那年纪小的,大概比佩珑还要小一点,跟肥大的李总长站到一起,说父女都是轻了。 万显山曾经见过李总长的家眷,一家人几乎有点连相,尤其是李家三小姐,看模样胚子堪称家族第一美人,但也少说百斤朝上。 他要真跟陈康柏走的近,那以后少不得就要走两家并一家的路子。 陈安年是不行,长子是要继承家业的,陈润年是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大约李总长一家也看不上。 不过陈康柏三个儿子了,最小那个管的死严,听说老早就送到外面深造,也不晓得什么时候回来。 万显山仔细地想,想到最后就发觉他只对前两个有印象,第三个是一点印象没有,只晓得叫陈家的人大约是把老三当女人养,起的名也是叫凤年。 ........... 吃顿饭吃的太闷,还是回酒店舒服。 佩珑身上被晒得泛红,一摁还有点痛,万显山由着她撒野,但没想到一个不主意,她就撒过头,于是眉毛一竖就开始骂:“长那么大没见过海是不是,就知道瞎跑瞎跑,药膏放到你床头柜里,自己去涂!” 王佩珑一吐舌头,被骂的理直气壮:“我第一次跟你出远门嘛,你昨天脚上磨了个泡都是我给你挑的,你看我骂你了吗~” 万显山说不过他,便烦躁地赶佩珑去洗澡,顺道心里盘算着时间。 李同利讲的如果都是真的,那许多事情就要开始着手准备,现在准备都是晚了一大截。 他带佩珑出来一个礼拜,是时候回去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修正 万显山要修正自己的错误,干脆就把最喜欢的送出去,之前打发身边的女人从来都是开支票,也没给她们做过安排,现在不一样,他大搞特殊,还安排的这样周全,只为了能跟佩珑好聚好散。 做就做,别的都不怕,唯独就是怕自己心软,就是佩珑受不了,万显山这次就干脆好人做到底,也算是给她开了个先例——不管怎么都对得起她了。 阿大豁得出去,本事也不小,一个人能挑走十来个地头上的人物,在他身边已然是前途无量,拿命换来的前途,比挥着个拳头都要来的硬。 她跟了他,不亏。 万显山觉得很轻松,但是并不高兴。 只是出现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解决问题,拖着不管,不是他的风格。 他以为这样佩珑就能死心,自己也能死心了。 在万显山带着王佩珑出行的这段时间内,洪双喜当了甩手掌柜,看场子的事情交给自己的下属去做,自己就是每天吃好喝好,也该他年轻,生命力本来就旺盛,一养就的养好了,养的非常健康,不掀开衣裳看肚皮就不知道那道印子已经褪成了粉红,薄薄的一层皮,可见是快要长结实了。 万显山回来之后,零星地也找过他几次,他对阿大这个人没有恶感,甚至还有点器重,不过最近就挺不待见他的,总憋着要往阿大那颗脑袋上敲打敲打,非亲非故,也无冤无仇,纯属是想敲开他那脑壳看一看,再就着那一脑子的脑浆顺手搅一搅——他对这个人有怒气,无名火一般越烧越旺,只可惜总找不到错处,没处发。 而洪双喜,因为心里有鬼,反倒收敛了全部戾气,格外要作出老实模样,以便从旁证明自己的安分守己,如果能让万显山相信他只是个听命行事,捡了便宜也不敢吱声的软蛋跟班,那就算他成功了。 ——事实证明,他成功了。 万显山陷入了短暂的纠结,好一阵歹一阵,在香-港那几天他几乎就要放弃将佩珑送出的打算,不过佩珑也着实是好样的,一回上-海就给他脸色看,并且就外头找女人这件事与他干了不下十次的嘴仗,万显山自认他就是爱她爱到胜过爱自己老娘了,早晚也会被佩珑给烦到折寿。 为了修正错误,他一意孤行。 因几个大人物都消停许久,于是黄公馆甫一开舞会便可以列为一桩大事,而舞会的主人黄老板开派对完全是兴之所向,兴趣使然,不过有一点倒是很确定,黄公馆的佳人完全能和万公馆的佳肴媲美,坤喜班的姑娘拿出手来都是分外出众,怎么吃都有合口的,不怕寻不到自己的口味。 居高临下地看,其实舞池里的男女大致上都挺登对,黄公馆甚至比万公馆还要再大一点,舞池里少说挤了二十对人。 不过王佩珑经过柳振鹏那件事后就对这种场合有些腻了,能不参与就不参与,大好青春是可以挥霍,不过她的挥霍显然是跟小翠儿两种性质,还是保留了些许脸皮的,没有沦落到彻底不要脸的地步。 万显山说过的话其实也时刻在影响她,能听的进的她都改,听不进的就没办法了,她实在改不了的,就让万显山改吧。 今天黄公馆的热闹不一般,来的都不是熟面孔,而是另一批人模狗样的贵客,王佩珑一眼就看出他们不是中-国人,然而面目又是大差不差,只是非常喜欢鞠躬,并且口音严重,似乎都是往来南北的日-本行商,这样的商人她也在万显山的书房里撞见过两回,两边虽然语言上稍稍有些障碍,不过万显山那时还是非常客气的,王佩珑暗暗估摸着,就想这帮人的家产如果朝上数,大的就得数以千万计,小的也得是上万的级别,实在是贵的不能再贵了。 热闹都是别人的热闹,王佩珑趴在二楼的栏杆上百无聊赖地看,仿佛是置身事外,实际是对之后将要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洪双喜照旧在角落里,透明人装到一定境界,连呼吸几乎都可以省去。 正是出神的时候,肩膀突然被拍了一记。 他回头,是万显山。 他那手掌并未从阿大的肩上撤走,反倒着意摩挲了两下,稳稳地含着微笑:“心急了?” 洪双喜心中陡然一惊,面无表情的脸渐渐显出一丝无措:“这个.....老板,我不敢,我真的不敢.....我保证我不动她,要不您就给我换个人吧,那件事儿原本就是我该做的,您给谁我都行。” “跟你说的是新开场子的事情。”追书看 万显山不看他,语气还是平常:“没说人。” 洪双喜心中更惊,那头便低的更低了:“我这里.....这次我只是占了其中一点小股,大事情上还是要听老板您的吩咐。” 万显山嗯了一声,这一次又加意地在他肩上拍了一记:“既然知道,那就好好干。” 洪双喜把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一样,眼看万显山向前方宾客人群中慢慢深入,直至看不清身影了,才从鼻子里哼出冷气,心想你现在狠话撂的是蛮痛快,不过人都给出去了,再说这种话未免有装腔作势之嫌,只盼你这辈子都不要反悔吧! 他这时再抬头,就发现原本一直趴在楼上看热闹的佩珑,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洪双喜料想万显山也不会大方到这个程度,毕竟是自己养大过,再收用过的女人,总不见得他还要给他这个跟班腾地方。 今天的舞会开到凌晨,客人留的留散的散,黄老板是出了名的好客,一间客房总是不缺的。 万显山走了,洪双喜没走。 他一直潜心观察,晓得房号是哪间,完全不会走错。 屏息凝神,他这回是真的连呼吸都不敢有了,晓得佩珑就在里面,光是这一个事实就很让人亢奋,不亚于一个人想吃大饼,天上却突然掉下一整只月亮一般,这份喜悦真是难以言喻,他没想过自己也会有今天。 本来对万显山从无好感,只是端起人家给的饭碗,不得已地要做出点样子,可是现在,他感谢他,虽然不是个好人,但至少做了件好事,大大的好事。 洪双喜搓搓手,也不知道在搓个什么劲,在确定自己两只手都不冷了,人也开始升温后,他扳动门把手,混着夜色潜了进去。 ........ 万显山回到自己的地盘,单从面容来看,他很平静。 然而平时的房间里少了最闹腾的家伙,的确是安静,静的人发慌。 他在书房坐了一会儿,不出片刻便报销掉一壶凉茶,之后似乎是没事找事,竟摆出一副铁了心要潜心研究学术的模样,可实则他耳朵竖的老尖,风吹扇窗,吹的窗帘乱晃,他起身去关窗,同时看了一下的天气,心想原来今天是大阴天啊。 然后他脑子转的飞快,又想如果佩珑一个人睡的话,她是不是会怕? 她怕了,就不肯睡,就要闹,活鱼摆尾似的拱进自己怀里,还一定要勾-住他脖子,整个人都挂上来,说是这样才安全。 知道真相后,她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闹? 万显山不清楚,无所谓了。 他随手抽了一套书,随便翻翻吧,装个样子就可以了,反正也是看不下去。 想来想去,总是佩珑,总是她。 万显山亲手关上窗,无心再搞学术。 他走回自己房间,看似平静,实则心事重重地睡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雨夜 王佩珑头疼。 特别疼,脑子里嗡嗡的,睁开眼是黑,闭上眼也是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能是嘴贱的,喝什么不好,非要眼馋那杯泛红的柚子汽水,她在万公馆吃了饭来的,万显山带她来的,她以为喝几口果汁和汽水没什么,反正最后总是有万显山,他在哪儿她就在哪儿,任谁看都是一对,拆不开分不走的。 不过看眼下这个状态,她大约是没回去,还是歇在这里了。 所以万显山呢? 她寻不到他,也不好下地去寻他——身上没劲,起不来。 黄公馆的伙食还真是不好,连果汁都不一样,王佩珑想她大约是把酒水当成汽水了,而且还是很厉害的酒,不然她怎么可能醉的这样,动一下都费劲,近乎瘫痪,这可不是她的风格,她跟柳振鹏出去逛舞-厅,一顿能喝掉不少吧台的存-货,连柳振鹏都是甘拜下风的。 她仿佛知道了今夜哪里有些不对,处处都不对,但是无从查起、无从问起,她现在就是一个人。 王佩珑的内心很平静,不得已的要平静,这个原本也不是她的本领,都是跟万显山学的,她知道自己最近是做的的过分了点,几乎要把自己憋成个怨妇了,万显山就是再喜欢她,也不会喜欢怨妇的。 所以她要克制,要保持冷静。 午夜,万籁俱寂,静的能听见自己的心跳,规律地一跳一跳。王佩珑一个人静心慢想,想的很出神,恍惚中就听到自己房间的门把手好像从外顺时针拧了一圈,第一下没拧动,松了一下,发出‘咯嗒’一声,在黑暗中显得突兀。 等到第二下,就开了。 王佩珑屏息凝神,同时调动全身的力量,妄图发出点声音——当然还是没用的,她根本就动不了。 黑暗之中,她就听着某个人的脚步,走的是慢,然而非常坚定,显然不是一时兴起,至少也是盘算多日,她不晓得自己算个什么——一没家世二没优点,到底有什么好给别人盘算的。 她不能再平静了。 洪双喜有一双好眼睛,不能夜观星宿,但是夜间行走,那是绝没有问题。 他觉得今夜很神圣,他这样无聊且无趣的人都被这股子神圣感染了,他想自己一会儿还是得温柔点儿,顶好在事成之后和她温存温存,他其实有很多话想佩珑说,憋了许多年了,她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她,她小的时候就那么坏,就晓得什么是借刀杀人,可见他们还是有缘分,他被害了那么多次,然而一旦重逢,他还是很喜欢她。 洪双喜被自己的满腔爱意感动的不轻,简直认为天底下就他一个能做到这样坚定,这样讲道理——万显山给的,他不给,他也没胆子去抢; 同样,他敢给,他就敢要。 他轻手轻脚,的确是温柔了极点,这跟逛窑子不一样,跟北平挂红灯笼的人家都不一样,佩珑经的人少,从头到尾就只是个万显山,他愿意高看她一眼,好像一直就高看她一眼,哪怕知道她的本质其实没有那么高尚,反倒是有点肤浅,那也没办法。 这就是命。 “把眼睛闭上吧。” 洪双喜知道佩珑是醒着的,并且那双大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泛着水色,他看久了,还是会觉得自己受不了,她也会受不了。 他伸出手,说着就把她的眼给罩上,很大度:“如果真的那么难受的话,你可以把我当成万显山,我不介意。” 他不介意,可王佩珑却动了动喉咙。 她介意,可是她说不出话。 他开始-亲-她,从下到上地开始-亲,完全不一样的温度,她不但不习惯,甚至还想吐。 王佩珑忍无可忍,实在是没法忍,于是把力气集中起来,使出吃奶的劲,总算便在他脸上咬了一口,咬了一记狠的,看起来张牙舞爪,怎么都是野性难驯,难以驯服。 洪双喜想亲-她,然而每次都被躲过,被人嫌弃了,心里到底是不痛快的。qq 他伸手掐住她,捏惯了刀把,力气非常大,再用力的话她就要没气了。 他讲了很多话,发自肺腑的,在王佩珑听来许多都是废话,然而也不耽误他动-作。 渐渐地,她的眉头皱起来,眼神还是凶狠,仿佛事到如今,她依然有精神和他对峙,她依然非常顽强,时刻准备一个暴跳,咬死所有敢算计自己的人。 洪双喜看她死活不肯闭眼,也就随便她了。 “我刚来这里的前两年,总是会想起你。” “偶尔觉得你肯定过的不好,我心里就会平衡一点;好也没关系,反正我也看不到,一样的。” “后来你就突然跑了回来,我至今也想不通你为什么正好撞上的是他,你是故意的吗?” 他低下头,盯着她:“当年你被老婆子带走以后的,我还特地去你老家的门房看过,都被封了,现在拆成了三间,分别租给了三家人家,这原来都是你家的家产,可惜了。” “不过没关系,我现在有了身份,也有了不小的积蓄。” “虽然比不过万显山,但我可以帮你把房子要回来,这样的事情对我来说很简单。”他问她:“你想吗?” 王佩珑听他絮絮叨叨地开始讲起曾经,不由得心中冷笑。 这人也是绝了,分明是仰人鼻息,给万显山当枪使的货色,结果剑走偏锋,不要脸的程度更是堪称离奇,竟然能在思想上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情圣,一个圣人,她简直不知道这份盲目且无目的爱到底是从何而来,万显山救过她,对她好,所以她爱他。 可是这个人,她不理他,不睬他,偶尔理了,也都是因为万显山——他知道这是万显山的左右手,是离不得的。 她甚至都记不住他的名字。 小丫头片子而已,他到底爱自己什么呢? 她承认自己是瞎了眼了,万显山的坏也不是一天两天,真走到这一步,她除了心寒,反倒尚能接受,可如今趴-在她身-上的这个人......他只叫她觉得恶心! 王佩珑无言地瞪着他——什么都不用说了,什么都明白了。 洪双喜精神头非常好,比怒火中烧的佩珑还好,几乎都不闲着,那张嘴说穿了银河,说的从古至今开天辟地,他似乎是憋的太久,如今有人做听众,他就越发要说,因为佩珑现在一点力气也没有,她只能听着,别无选择地从头开始听,从视觉和触-觉上来讲,她实在是个最好的听众。 心心念念的东西到手了,他不拆开了嚼碎了,总是不甘心的。 洪双喜当中歇了一场,眼看佩珑身不由己地在打哆嗦,还以为她是冷出来的毛病,便下了地,打着赤膊去关窗。 阴雨天,到半夜就要起风了。 ......... 没完没了,真的是没完没了。 王佩珑脑袋都要炸开,可是洪双喜并不打算放过他,他有太多疑问了,必须要趁此机会好好问她,至于答案,其实不重要,他只要问出来就好。 而后果也不出他所料,佩珑被他折腾了一晚上,精神和身体统统承受巨大打击,原本锋利的眼神最后也不锋利了,她是身心都散成一散沙,再也张狂不起来了。 至于第二天醒过来会发生什么,这就不是她能预料的了。 现在内心平静的人换了一个。 洪双喜抱着来之不易的宝贝,二十年来头一回睡了个好觉。 他只能无比感谢万显山。 第一百三十五章 回忆 洪双喜缓缓地将从前的画卷铺开,故事讲到这里,其实已经非常漫长,似乎已经铺到了尽头,再无可说。 他看大床旁边的水杯里面还有点喝剩的牛奶,也不嫌弃,喝完一抹嘴,末了就问她:“那么现在,你想起来了吗?” 王佩珑并不说话,愣愣的,视线只从面前的被子转移到了自己的指甲——十根手指根根都在,不过指甲却是被啃的七零八碎,丑的要死。 不过她还是看,看的很入神。 原本这么要漂亮的人,修指甲也算是她生活中的一桩事业,一双手伸出去多少人上赶着亲啊,现在倒好,就这么白白糟-蹋了。 洪双喜旁观着,就很想叹气,可他偏又叹不出来,怕叹气都像在窃喜,他知道自己是没救了,皮囊已是不能讨人喜爱,偏偏性格又被炮制地如此变-态——他感觉自己是个毫无指摘的小人,或者说,奸人。 自那天被万显山自车站带回来后,佩珑就一直是这个样子,大眼睛还是大,只是眼中的光少了很多,他方才跟她讲了那么多话,也不过是在某些时候看到她那眼睛有一丝流萤闪过,多数时间她都跟死人一样,漂亮,但是没有生气,闭上眼就可以充作一具艳-尸。 洪双喜看了又看,就忍不住凑过去,朝她眼皮子上亲了一下,同时又嗅了一口佩珑的发香,那感觉——用句废话来形容:真是不错极了。 或许是情不自禁,也有可能他就是存心的,活人的便宜都占了,艳-尸的便宜当然也可以占,他可以随便地亲随便地抱,平常佩珑的心智是偏于坚定的,但也架不住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她被陈凤年那个小白脸阴了一把,受了莫大的刺激,或许一年半载才能好,或许十年如一日,她都没的好了。 一笔烂账,好时候和坏时候交织在一起,也就看不出什么好坏,就只剩了一笔烂账。 洪双喜占够了便宜,便就此撤退,他现在还是万显山身边的近人,不过老板一来,他还是要回避,因为万显山说话不算话,都不嫌她是陈凤年扔回来的破鞋,拾掇拾掇,他还是要,是破鞋也捡。 万显山这个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洪双喜没能见到他所期望看见的,甚至万显山几次三番地攥起巴掌,最后也都没招呼上去,他看在眼里,纳闷在心里,觉得这简直就是没天理。 万显山不揍她,还给好吃好喝好睡,他看在眼里觉得是没天理,反过来他对着佩珑东摸摸西碰碰,这就有理了。 洪双喜现在不怕吓到她,面目可憎在佩珑这里不起作用,他也不用迁就她了,她现在很少会有反应——万显山等于是大费周章地,从姓陈的那小子手里抢回衣一个废人,养的再好也就是玩-物之流,当家做主是不行了,玩一玩却是很够用,真是美的他。 而且废人自己不会动,要洗澡要方便都得额外叫人伺候,洪双喜想万显山这就是闲的,早把她给自己不就好了,他对佩珑倒是一直一心一意,照顾她倒也顺理成章。 可惜,万显山就是不给。 洪双喜重新给她倒了杯牛奶,搁在床头:“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 他得不到回应,却也不在意,只是又在她脸上亲-了一口,便宜能占一点是一点:“姓万的现在还是我的顶头上司,我暂时得罪不起他,你先好好养着,养好了我再把你接过来,放心,他对你不好,我对你好,你这两天就乖乖的,万显山最近跟南-京那边没有谈拢,怕是不多久就会倒台的,到时候你就跟我,我不欺负你.......”诸如此类,窸窸窣窣,在万显山回来之前,他总是嫌时间不够用,一定是叽里呱啦,说个没完。 王佩珑不理他。 她刚刚看完左手的指甲,现在要看右手了。 洪双喜摸摸鼻子,觉得刚才那些话通通都是白说了。 他走后,房间里顿时清净,王佩珑都觉得清净。 她要不是累了,累的手都举不动了,刚才直接就一巴掌挥上去了,打就打,打的还得狠,她知道哥哥一直习惯于外表装的人模狗样,可内心里却是偏于犯贱的,越是挤兑他,越是无视他,他反倒越来劲,连耳光都可以随便打。 她只是累了。 可是总有人不让她歇,明明已经很疲惫,她想为什么万显山没有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他要当时就气急了给自己一枪,那她也不用这么累了。 花尽心思就为一个凤年,结果戒指没留住,凤年也没留住。 王佩珑原本还不承认,但现在她认了,自己就是个傻瓜,天底下最大的大傻瓜,明明就是不缺脑子和手段,然而殊途同归,不管是曾经的万显山还是如今的陈凤年,她永远是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平心静气地把自己骂成了一个大废物,王佩珑有看着自己那几根手指头,指甲都啃得坑坑洼洼。 她看了半天,顺手就给了自己一耳光,打的够重,脸皮子立马就红了,还肿了,上面有三道红印子。 王佩珑干躺着,在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中得到了相对的安宁——可惜剪子刀叉之类的物件被万显山全盘没收了,不然她能抬手就往身上扎个洞,扎就扎了,又不是没疯过。 可惜,送走一个洪双喜,又来一个万显山。 一直想找个男人可以依靠,结果看上的不要她了,当初铁了心要一刀两断的,反倒变好了。作 好,也没多好,无非就是她一直奢望的终于都成了真,现在不是他不要她,是她不爱他了。 迷迷糊糊中,王佩珑察觉到有双大手在自己的脸上来回磨蹭,手掌很热,而且指腹有老茧。 她把眼睛眯开一条缝,看清楚是万显山后,就又闭了回去。 万显山脸上都结霜了,显见是心情不好,连日奔波奔的够呛,自然休息的也很差劲,下巴上胡茬都冒了一层,可见洪双喜说的没错,他现在正处于舆-论中央,并不是个好处境。 王佩珑不管那个,但架不住万显山得寸进尺,看她醒了,那手刚才还在脸上流连,这下倒是一把推开了:“睡睡睡,你他吗的除了睡还知道什么,往边上滚点,让我也躺会儿!” 王佩珑听了,就往边上拱了一下,半只脚都要踩地上去了。 不让位子他不高兴,让位子给他他还是不高兴,万显山眼看她拱的那么老远,唯恐自己身上是不是生了什么瘟-疫,手里第无数次地抄起一个耳光,就想往她脸上扇去。 这一巴掌要是真扇了,佩珑大概第二天就得去看牙。 正好此时王佩珑回头,两只眼睛全睁开了:“这回你想把我关在这里多久?” 万显山恶狠狠地盯着她,同时恶声恶气地跟她耍无赖:“你不是恨我么,我现在还没死呢,你这就放弃了,不咒我了?” 王佩珑叹口气:“我没力气了,心里那一口气提不上来,要说恨,我连陈凤年都恨不起来了,何况是你呢。” 万显山说不上来,一腔怒火也尽数蒸发成了云烟,他听见自己的声音,也是跟佩珑一样的平静:“就算现在我愿意放你离开,你孤身一人,又能去哪?” 王佩珑闻言,便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就算手筋没有挑断,单凭她现在这副不人不鬼的腔调,这戏也是不能再唱了。 面对跟前的这个男人,她无话可说,还是很想叹气:“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吧,饿死是命,饿不死也是命,我都认了。” 万显山明知道她有错,错全是她的,可就是听不得佩珑这样的口气。 原来的本事呢?原来的骨气呢?她怎么变得跟死人一样?! 于是他咬着牙把她摇晃起来,神情几乎狠厉,仿佛是要吃人:“好、好,我看你是打定主意了,那你滚吧,现在就给我滚,就当老子千辛万苦抢回来个废物,你要自甘下贱,我这个做叔叔的也拦不住,你现在就给我滚出去!” 王佩珑看他一眼,当真是翻身下地,用尽了力气去收拾自己——下地已经很费劲了,穿衣裳更费劲。 她很累,并且双手一直垂在身边,腕上的两道口子被划得极其狰狞,十分明显。 废了天大力气,她给自己披了件中衣,想再去找鞋,却是遍寻不得,原因是她自被带回来后就一直生活在万显山的这张大-床上,莫说鞋子,她连脚都不需要了。 她自以为动作是很快,却不想自己这番动作落在万显山眼里,跟幻灯片也差不了许多,慢的叫人来气。 万显山一直看,直到佩珑真打算开门出去,那步子是东倒西歪,能不能安全抵达楼梯口都是未知,便当机立断,下去抓住了人,一把又将她扔了回来。 接着,他毫无预兆地朝佩珑脸上扇了一巴掌,打的她头一偏,两个人都愣住了。 王佩珑多少年没被打过,并且每次打她的没有别人,永远都是万显山。 报应,都是报应。 她委屈了,眼圈逐渐地开始泛红,然而消失的骨气似乎在刚才的那一巴掌中又起来了一点,那滴泪终究是没有流下来。 万显山也不知道刚才是受了什么刺激,脑子里哪根筋又搭的不对,眼睛像狼一样地冒着红光,她被他摆-弄的浑-身无一处不疼,却也一声没吭。 王佩珑一直都不吭声,哪怕万显山事后习惯性地摸着她的头发,仿佛很依恋地轻抚她,她也是不吭声。 姓万的把我关在这里,也就上来几天有点坏,之后倒是一直都挺好的。 她想万显山如今对她时好时坏,这倒没什么,可他千不该万不该,竟然还叫人把她手给挑断了。 这让她觉得很不可思议,同时认定了此地不可久留。 心累了,然而人总是得活着,活着才有将来。 她还是想走,还是想逃。 第一百三十六章 管好腿 王佩珑现在处于静养,静养期间的人是很需要安静的,无奈洪双喜认定她是在跟万显山较劲,很乐意掺上一脚,总是不让她安静,反正是逮到机会就要来跟她忆当年的。 其实他说的很多话,她都听不大懂。 而且她是发自肺腑地没看上他,一个人要是一直抓着过去不放,总要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翻出来大嚼特嚼,那他这辈子也就活不出个将来,他能活的长吗? 她反正是想不起来了,不清楚,不知道,不记得,仇人要死的都已经死的非常彻底。她只是偶尔会想一想,想自己当初也是很喜欢哥哥的,可是哥哥总是叫人害怕,他的脑子里想的是什么没人知道,她就是单纯地觉得这人可怕,也是单纯的看不上他。 “其实这样也不错。” 王佩珑抬起胳膊,心想:“反正都已经半废不废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以前他一抬手我就要躲,现在躲不躲都是一个下场,我倒真不怕他了。” 然后她又看了自己这双手,指甲光秃秃的,它们以前能翘兰花,能做任何漂亮、娇俏的动作,现在都做不到了。 王佩珑想过很多次,每次都有新发现,不过发现了事情也已经发生,说什么都为时已晚,陈凤年到底还是跑了。 凤年那天到底是抱着什么心思将她留下的呢?她一直觉得凤年就是个小少爷,花钱很爽气,脾气也是出奇的好。 但他也不是傻子。 凤年应该是知道的,他知道他一旦放手,他的佩珑就就会重新回到万显山手里。 万显山是不会放过她的。 王佩珑本来不想叹气的,然而每次时机都那么巧,万显山最不喜欢她摆出一副死人脸,还动不动就要叹气,他原来就是看到一次骂一次,现在骂都不骂了,反倒像有仇一样,气急了恨不得掐死她。 “今天倒是早了。” 万显山要笑不笑地盯着她:“这么早就开始装死人,怎么,养了那么多天的小白脸不要你了,你就伤心的命都不要,你以为这一套现在还管用吗?” 王佩珑也知道不管用,可她又不是故意的。亲亲 于是她说:“好,下次装死人的时候避开你,我不要你不开心,你开心了才好。” 这些话句句都是发自真心,她觉得自己好像越是温顺,就越是要触他逆鳞,这是他的毛病,已经治不了,改不了了。 果然,万显山抓到乐子,还以为她是嘴硬,于是又开始加了倍地刺激她:“佩珑啊佩珑,你说你现在还要什么脸呢,你看你就是个滥-货,姓陈的门槛精,一晓得你是个什么货色,这人马上就跑的影子都没有,你说这次叔叔对你够不够意思,这次叔叔给你换个方法,咱们不打针了,你就在床上好好地做你的本职工作,别的什么都不用想,就踏踏实实伺候你的男人,这样也是体力劳动吧,一天三顿饭不会短了你的,是不是听起来蛮好?” .......越说越不像话,越说越扎心了。 王佩珑面色不改,放到以前肯定跳起来跟万显山拼个玉石俱焚了,弄不死他也要咬下一块肉。不过现在,真是不行,那口心气泄了大半,就跟一个人费了天大的力气,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一样,她所能给出的反应也是大打折扣,不过翻了翻眼皮,表示万显山这话她听进去了,感谢万老板赐教,还有别的吗。 死猪不怕开水烫,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万显山失笑,这次手势轻一点了,只是拿开玩笑的态度拍拍她的面颊:“现在你躺在我这里,你的心肝宝贝又在哪里?小元宝,你怎么过这么多年,还是一点长进没有。” “我眼神一直都不好,挑男人从来都挑不准,这点你又不是不知道。” 王佩珑瞥向他,一脸的死气活样:“你还是别管我了,我现在哪里都去不了,你要是这么有空,不如先管管自己身边的人吧。” 她本是好意,想提醒他一下,不过万显山却领会错了,以为她是不认命,于是又忍不住要磋磨她,或许是觉得她可恨,又或者就是见不得佩珑自暴自弃,反正就是没好话:“我看你在我这里躺了几天,精神上差点是差点,这嘴还是蛮利索的嘛。”说着又拍了两下,几下就把嫩脸皮拍红了。 王佩珑受不住他这点力道,只好把头别开:“不要再碰了,你拍的我头疼,让我躺会儿......我得躺一会儿......” 万显山知道她现在精神跟肉-体上是双重打击,除了吃就是睡——偏偏干吃不长,不晓得肉都到哪里去了。 这一阵佩珑仿佛是睡出了本钱,皮肤好的不得了,只是长时间不能见光,白的有些不像常人。 她原本也白,不过也不是现在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闭上眼就是半个活人半个死人,这让他大感挫败,本以为能看到她活蹦乱跳,再跟自己满世界地跑火车,现在是不大能够的。 万显山松开她,顺便还提佩珑掖了下被,自己这一阵忙的焦头烂额,但至少先把佩珑面孔上的血色恢复过来再说。 她失了活气,连带他也不好过。 第一百三十七章 磨合期 青天白日,根据日期的排算,其实应该是个晴天,可是就从上个礼拜开始,王佩珑就没见过光了,她睡的迷迷糊糊,就感觉自己被人裹了大衣抱了出来,一路颠颠地颠到了一处新的地方,并且新房间里阴湿气很重,似乎被子长久的不晒,都有股犯潮的味道。 被子犯潮还不是最难过的,她难过的是已经到这个时候了,万显山还不放过她,他还是要折腾她。 王佩珑很徒劳地出手拦着万显山,想让他滚远点:“你、你起开、别碰,别碰我,我要疼死了......啊,我真的要疼死了.....” 万显山当然不理她,使出跟人交手的手劲用力去揉-搓她:“不成,你躺的太久,腰上估计是落了点毛病,这瓶药酒是我叫外面的医生专门配给你的,今天不按明天还得按,你再逃,总归还是逃不掉。” 王佩珑不清楚自己身上是出了什么毛病,她就只管叫,再有骨气的也架不住这么下死手,不管万显山是不是好心,反正她是快疼死了。 “疼啊.....疼啊......” 她还是叫唤。 万显山大概是在这样充满苦痛的呻-吟中得到一点乐趣,下定决心要把她身上的毛病都一口气治治好。 然而能治的都治了,佩珑是吃的下的睡得着,那脸显然是经过反复的浆洗,一次比一次白,那喉管握着就更是如此,细细的一截,稍微一转头都是要憋气,就怕它自己‘咯嗒’一下,折了。 考虑到佩珑这个身板,也实在经不起更多的外伤和打击,万显山便只好暂且忍耐下脾气,至少现在不敢再对佩珑动手动脚,他的力气他很清楚,好端端地再甩一巴掌,她那个小脑袋不过几斤几两,或许他这边稍微用点力,这颗小脑袋就保不住了,就给拍飞了。 “你别动,当心大腿上生褥疮,现在天冷了,这个房间太旧,暂时接不了暖气。”佩珑扭的好似一条活鱼,且喊疼喊的厉害,身上肉少,骨架还在,且穿的只是他随手丢过来的睡袍,宽落落地像个灯罩,不扭则以,一扭那该看的不该看的也就顺势都见了光。 万显山本无意去看,无奈偶尔扫过几眼,每一眼都扫的正当其时,那眼神便开始变得幽暗,手底下按的力道越来越重,人也不知不觉变得多话起来,企图掩盖他的别有用心,只说:“你先在这里忍一忍,等我把外面的局面扳回来,我就带你回去。” 王佩珑被按的几乎要神魂出窍,可是万显山说了,她又不能不回答他。 她想了想,勉强说道:“....随便吧,反正眼下我什么都干不了了,你其实可以不用管我的.....啊,不要碰我!痛死了啊!!” 万显山又来了,就是一边治她,一边又恨不得掐死她:“随便随便,你他吗是有多随便,我怎么看你屁话那么多,随便的话那你饭别吃觉别睡了,我天天叫人来给你打两针。”说到这里,他仿佛脑子里灵光一闪,又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于是立即改变了态度,亲昵地靠近到她耳边:“欸,佩珑,你听见了吗,当初戒的时候是不是难过死了,痛苦死了,现在叔叔重新给你打针,一针下去什么痛苦都没有了,这样我碰你的时候,你也会很舒-服的......你说好不好?” 王佩珑本来都随他去了,一听这话不得了,如果不是体力跟不上,她撞过来这一下绝对能把万显山撞出去:“不、不要!你别想再用这种东西控制我......我现在不怕你,我一点都不怕你了,你敢往我身上用这些东西,我死了,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万显山、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啧、刚才不是要死要活,现在怎么又有力气了,又是装的?” 万显山轻而易举地把她弹压下去:“敢情这两天饭没少吃啊,声音听上去中气挺足的嘛,我看你倒不是想死,倒是想活的要死。”他扯起佩珑的头发,逼迫她看向他:“你现在吃我用我不算,我还隔三差五叫人过来替你诊治诊治,但凡长了人心的都该认命了,你还有什么好委屈的,啊?!” 王佩珑被他扯起上半身,整个人看着都没什么重量,什么话都没来得及反驳,就让万显山骂的头昏脑涨,身-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本来她就身体不好,这下被揉-搓完更是不得了,像被乱棍打了一顿,真是无处不凄惨,她闭着眼都知道自己有多惨。 一张床就那么点大,怎么逃也逃不开,她那一口气喘的急了,差点喘不上来,捂着嘴在那里蜷缩,发出断断续续,听上去快要咽气的声音:“咳、你干脆.....干脆直接掐死我吧....咳咳....反正我已经这样了......”她一直在重复这句话,几乎要哽咽:“凤年不要我,你又来折磨我,我现在没有钱,没有亲人,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 怎么可能呢。 你不是还有我吗。 万显山多想这样告诉她。 可惜他这时只是喘着粗气,定定地看着她,看着她哭。 久违的无力感终于来到。 真是久违了。 掐死她吧,掐死她就完事了,省的还东躲西-藏,唯恐叫别人拿她来要挟自己,他不应该有这么个弱点,何况佩珑也说,她是彻底的没了心气,如果这辈子都不能从他身边离开的话,那还是死了比较好,大家都轻松。 死不死的不用她说,万显山真有考虑过。 照短期来看,佩珑的确是死了比较好。飞库 活着,就是操不完的心,以及永无休止,永远望不到头的爱恨。 一路纠纠缠缠,从养她开始,怎么也快十年了。 深深的挫败,在外从来都游刃有余,可是到了这里,就只剩挫败。万显山也不清楚自己为了这个女人究竟费了多少心事,柳金魁死了,陈康柏死了,现的日-本人那边骤然朝自己发难,他一边顶着天大的压力一边来照顾她,这些事佩珑都知道吗? 他为她做的事情不少了,纵然从前有错,现在也在改了,他可以摸着良心说自己会改——不过说出来了,佩珑就会领情吗? 当初那样爱过的,怎么如今就不爱了呢......? 分明自己也不想的,无奈他每次来看她,脾气都要比上一次更坏一点,他盯着她日益苍白,日渐枯萎的面容,其实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大家以前是怎样,现在还是怎样,她只要乖乖认错,再露出一两个笑脸,他说不定就心软,就过去了呢? 佩珑懂吗?她懂他的心意吗?她难道真的就不爱他了吗? 万显山知道他方才是做的过分,不过这还是要怪她,曾经看见林织云就恨不得扑上去咬人,抱着他不肯他出门......曾经她做的那些事情呢,都忘记了? 时过境迁,林织云没了,当初的小元宝也没了。 眼看佩珑被他吓得发抖,感觉下一秒就要发疯,万显山沉默着,又亲手替她将睡袍整理好,自己走到浴室绞了一把毛巾,给她擦去满头的汗水,擦到时候他清楚的听到佩珑的牙根在打颤,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最受不了这个,他又心软了。 “你为什么就是不肯乖乖的.......” 他叹口气,将半死不活的人抱进怀里,还是千篇一律的动作,还是千篇一律地哄。 既然我肯将你带回来,把你留到身边,这就表示我也是爱你,我一直都是爱你——哪怕别人不要你,可我要你啊。 管它外头天大地大,都大不过这个道理,你为什么就是不明白? 类似这样的话在腔子里来回兜转,万显山最终也是没能说出来。 他不说,是不想自取其辱。 以前看不出来,现在看出来了,佩珑那颗脑子装不下他,她担心的就只有姓陈的小白脸,小白脸子对她好起来是真好,骗起来是真骗,她在亲爱的叔叔身上吃够了教训,宁愿把全部的希望都压给她的凤年——希望落空了也没关系,凤年负她,那她就去死。 于是她在他身边很煎熬,由着自己把她折腾的半死不活。 万显山没办法,掐死她多好。 可他就是舍不得,没办法。 车站出去,四通八达,五天就能到北-平,他身边的探子已经传来消息,说陈凤年刚下火车就有人接应,现在还跟李同利勾搭在一起,已在某高参的引荐下谋到一个机-要秘书的职务——名号是真的大了,比他这个挂名中信的董事长都要大两级。 不得了,真是不得了。 陈康柏的儿子果然没一个是废物。 万显山清楚,这只是第一步。 下一步,恐怕就是要召集力量,抓住一个坚实的山头,好跟他来算总账。 陈康柏死的干净,陈安年死的也很利落——从头到尾,都是他主导了这起灭门。 他知道陈凤年一定会回来的。 未来的事一定会发生,正如他与佩珑兜兜转转,她依旧会回到他这里。 这是报应,也是宿命。 第一百三十八章 恢复期 万显山暴-力式的推拿一点效果没起,反倒让王佩珑多躺了几天。 一身的青青紫紫,很难看,还不如不按。 躺的时候真就是躺,平常好歹总是有个洪双喜跑来逼逼赖赖,说个没完,现在万显山自说自话地给她挪了地方,待遇可谓一落千丈,比之先前差了不是一点半点,没暖气真是太客气了,他怎么不直接挖个坑把她埋进去呢,省时省力又不费劲啊,她只要躺进去等死就可以了。 王佩珑越想越气,原本的心气已经散了,现在倒是又重新攒起了一点,万显山就是这样,存心使坏是拦不住的,她想死,也是想好好地,安安生生地死,如果这个要求他都满-足不了的话,那还不如她自己跑出去,手上提不起劲,好歹一双脚还是能走的,大地方待不得了,她能一口气走到山沟里去,把自己埋进土里都比被关在这里发霉强。 而且万显山说话也不算话,那么大的人了还想一出是一出,王佩珑如今是根据下人送饭的频率来确定时间的,不知道这里是哪里,郑整栋楼也不知道是几层,反正她是没听到过隔壁间发出过什么声音,顶多就是下人送饭的时候会上楼梯,这种老民房结构不好,胜在僻静,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不会把养病的人放到这里。 王佩珑由此判断万显山是想憋死自己——也不是真想憋死,她死了他找谁玩去? 她在这里住了快一个月,说实话已经快要分不清外头是个什么季节,而万显山亲自指派的下人显然也是经过教导的,除了送饭铺床别的一概不说,王佩珑心说上次万显山是直接把她关进家的,条件也是跟现在一样的恶劣,但就这样他都没困住她,她依旧三言两语地能勾搭来个小男仆为自己办事。 现在不行了,好的办法用过一次,下次再用就不行了。 她在漫长的思考中等来了第三顿饭,她吃,那个下人就在边上看她吃,眼神冷漠的简直没有灵魂,逼得王佩珑不得不少吃快吃,好用以逃避这种不友好的眼神——她不知道那下人其实不是在看她,而是在看她的饭菜——有荤有素,量多还营养好,留回去热一热,家里人就能有宵夜吃了。 王佩珑没吃几口就饱了。 万显山说的不对,他说她吃的下睡得着,这话只是对了一半,她只是吃,只是睡,有时睡醒会看见他,有时连睡十来天都看不见他,万显山这话是以概偏全了。 房内的窗帘是一直不拉开的,带了点神秘性,就好像她这个人一样,凤年一走,万显山嫌她不干净,她也随即见不得光了。 王佩珑受不了被下人这么看着,于是干脆一闭眼,她是不睡硬睡,闭上眼就过去了,现在混一天是一天吧。 醒过来的时候又是清晨,王佩珑睡的后背有点痒,可惜左右手都很没力气,于是她就只能忍着,顺带盘算一下今天的第一顿饭该是什么时候送过来。 盘算一下,她有点犯困,就又睡了。 两个小时之后,王佩珑重新睡醒。 这次再一睁眼,饭来了,万显山也来了。 下人不见了——老板过来,他心里有数,也不敢再蹭吃蹭喝了。 王佩珑一见是他,条件反射地就闭上了眼睛,她宁愿是做梦,梦里的万显山好歹还友善点,不会动不动就扯她头发,还故意地大嗓门冲着她耳朵吼——动作和口吻都太野蛮了,仿佛他生活的不是大上-海,而是洪荒时代。搜读电子书 她闭眼装睡,呼吸平稳,同时注意床边的动静,等来等去等不到万显山有什么表示,只感觉旁边的床垫往下塌了一点,万显山累的话都不想多讲,躺下就睡,一睡就着。 王佩珑又按捺不动了老长时间,确定了万显山不是装睡后,才奋力转过去。 憔悴了。 还有,瘦了。 万显山依然是那个万显山,很神气,很威风,皮肤黑一点白一点都是英俊跟威武并存,可这样一个人,他现在就躺在这里,跟她挤在那么一个小单间,睡的神魂不知,以至于王佩珑回头看清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他憔悴了,瘦的也很厉害——没好吃没好睡,一顿能吃两大碗红烧肉的人,估计是有些日子没沾荤腥了。 王佩珑动动鼻子,没觉出他有多脏,只是闻出了风霜的味道。 她想,好机会。 这时候没有刀,没有工具都无所谓,万显山不是疑心大,宁愿废了她的手也不要她跑、也不要她反抗吗。这下可以了,她的手再也搬不了重的东西了,她甚至吃饭都不能好好地拿起筷子——其实这些甚至都不重要,当初她在自己都没发觉的情况下就被算计掉一个孩子,这些事姓万的知道吗? 现在只要她轻轻地抬起手,用指甲狠狠地抠进他那对深邃的眼眶里,这一切就都结束了。 王佩珑不知道哪里生出来的勇气,当真就把手慢慢地给伸了过去,万显山对她实在是没有防备,他肯定知道自己还是恨他,可他就是躺在那里,任你千方百计,我自岿然不动。 然而就在她的指甲堪堪触碰到他眼皮的同时,万显山却是一把就给攥住了。 王佩珑被他吓一大跳,心说这个人不是睡了吗,他现在对我不信任到这种程度了,连睡觉都要骗我? 万幸,过了一会儿她看出来了,万显山不是骗她,只是警惕性太高,她把杀了他这件事想的太简单了。 她的手被攥着,隐隐有些酸痛,可能是后遗症之类的毛病,可是偏偏又抽不回来,万显山似乎觉得这样正好,捏着她的手又沉沉睡去。 王佩珑看了他一阵,看不出在想什么。 看到最后,整个人就朝他靠近,轻轻在他眼皮子上亲了一口。 这一亲只是为了亲,连个理由都编不出来。 伴随着万显山轻微的呼声,她再次闭上眼睛。 ——不知道晚饭的时候,她再睁眼,万显山还在不在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弥补 万显山睡醒了没走,他留下来吃了顿晚饭。 王佩珑眼看周围少了下人,那些个不友好的目光也不见了,便难得地多吃了两口饭菜——就两口而已,她就又被万显山骂了,他骂她不知好歹,现在外面饿殍遍地,救济会人都救不过来了,她能保持一天三顿是多不容易,还敢浪费。 万显山这个人一旦发起脾气,简直就是毫无因果可言,问他自己他都说不出个为什么,王佩珑就很为难,也很难跟他解释,她这不是在矫情,她是真的饿缩了胃,一点都吃不下。 今天的晚餐不大丰盛,素菜占了多数,且素也素的不好看,王佩珑挨了骂,但因为晓得跟万显山动气没用,于是深吸一口气,看准了时机把自己的这份也推了过去:“吃吧,你说了不要浪费的,我的就是你的,你用我的筷子也行。” 万显山看看她,倒是一点都不客气:“你倒是识相。” 王佩珑没话说,就只好围观他吃饭,是真的很识相。 她看了又看,万显山身上的戾气很重,尤其她现在两耳不闻窗外事,没有参照没有对比,就更容易联想到什么不好的事情。 王佩珑斟酌了一下,终于还是问他了:“外面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我看你每次过来脸色都不大好,上次还说什么一群日-商联合起来要给你递条-子,你.......你还好吗?” 她得问清楚,从而判断出外面的局势。 如果连万显山都感到棘手的话,那这上-海真是要乱了。 她印象中的万显山,虽然不是巨人,但距离无坚不摧也就差那么一点点,她一向把他看得很高,不论是爱他还是恨他,他的形象都不会变。 至于凤年....... 她不去想了,在那样危急的时候把自己抛下,是个人都要心寒,何况她对他可不一般啊,钱花了出去,戒指也买了,还有万显山那时叫人给他染上到杜-冷丁,没她他能挺过去? 没想到凤年平时看着好骗,实际上却是非常不好骗的,他的心眼或许谁都没用过,他就用到她身上了。 王佩珑想到这里,告诫自己不能再想下去了,她自被万显山丢弃的那一年发过整场的疯之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像这样难过,她不能难过,她的心脏就那么一点,一半给万显山踩了一脚,如今又给凤年踩了一脚,她觉得她现在还能保持清醒,这真是上苍垂怜,她实在不应该为了那么个小白脸子纠结了。 凤年甩她,甩的是毫不犹豫,听洪双喜讲,那天她喊的声嘶力竭,最后都吐血了,凤年也还是一去不复返——甚至都没回头。 于是,她对凤年的情意也就是那样,有还是有,但如果他再出现在她面前,她大概就是笑一笑,再不济埋汰个几句,反正是恨都懒得去恨了,犯不上,不值得。 不一样,这两个人放在一起,就是不一样。烈火书吧 他跟万显山,终归还是不一样的。 万显山一口气吃了两份饭,并素菜若干,这点东西对他来讲权当是塞塞牙缝了,吃饱了才空出精神回答她:“不关你的事,安心躺你的,现在外面虽然打的厉害,不过只要我们人在租-界里,英-属地总归是安全的......呵、那群灰孙子想给我身上安罪名,也要看老子肯不肯认。”他眼中放着精光,玩味混杂着怒气:“结果我说什么来着,他妈-的,眼看我这里几根金条送出去,哪处关节不给我万显山一个面子,他们还不至于猖狂到拿条-子来租界里逮人,你看他们敢吗。” 王佩珑听他这样说,一颗心总算收回去一半,另一半却是始终不上不下的,还是不大放心:“是不是你身边的人出了什么问题........” 她一直追着不放,倒把万显山问的烦了,大手一挥,差点又挥到她脸上:“说了这种事你不用管,吃你的睡你的,等外面局势稍微稳定下来,我就带你走。” 王佩珑其实还想问他要走去哪儿,据她所知,现在这仗打的真是大有灭-国之势,华-北地区几乎快要全面沦陷了,万显山要是带着全部家当带她往南跑——就是跑到南极了,相信也还是逃不掉。 她知道这时自己应该陪着使使劲,也开动开动脑筋,给出几个主意来,不过万显山一贯是她的天,哪怕两个人现在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她也还是习惯了依靠他——在她眼里,万显山总是万能的,而他最万能的那段时间,自己就是他最喜欢的小姑娘,小元宝。 她的人生宗旨,就是死要死的舒服,活要活到够本,而万显山跟她的旧账直到今天还没有翻篇,这无论如何都不能说是够本——不是老说什么大仇未报,纵是死了也不能瞑目的吗。 王佩珑听着万显山的打算,不时地在心中评估可行度,同时发现自己的精神似乎稍稍好了一点。 至少现在,她不是一心就想着找死了。 她偷看万显山,万显山却是光明正大地看她,看到最后就鬼使神差地拿手蹭了一下,那样粗粝的手指头摩挲在那两片嫩花瓣上,佩珑低垂着眼睛,苍白的脸,然而唇却是艳红,甚至还探出舌头,微微地吮吸着,同时一个不留神,便在他的指腹间咬了一口。 “嘶!” 万显山被她感染了似的,也是一吐舌头,疼倒是不疼,只是感觉这一下魂都要被她咬没了,什么狗脾气,什么狗屁局势都要靠后,他知道佩珑对自己依旧是有吸引力,只是他曾经不懂得珍惜。 “听话点吧。” 他的眼神暗了下去,并不是个动怒的先兆:“离了我,谁能管你。” 王佩珑点头:“我知道,现在只有你能管我了。”当然,我变成现在这样,也是因为你。 万显山听罢,似乎是感慨她的态度终于日趋转好,松了一口气:“那就对了,不要再去想别人,多想想我,咱们当初有过那么好的时候,你忘了,我没忘,应该把它补回来的......” 王佩珑还是温顺,温顺的一句废话都没有:“我知道,我都知道。” 第一百四十章 活该 私下寂静的时候,王佩珑也会把她跟万显山的过去拿出来想一想。 颠来倒去,翻来覆去,就算没有外人横插一脚,他们两个似乎也是好一阵歹一阵,好都是他好,坏就是她坏,她就是没事找事,动不动就的掏坏的那个人,万显山那时其实做的算不错了,再忙都会抽出空来看看她,她这个人一不会动脑子,二是太懒,有人依靠是最好,最好别人什么都能替她安排好,替她做好打算。 好时候,他倒还记得,他们曾经有过好时候。 王佩珑这么一想,心口就平和了很多。 她侧目过去看,万显山还在边上睡觉,睡的还挺熟,好像完全不怕自己要对他做点什么——可能也是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她的本事再大,也大不过他。 “其实.......那时候我也恨不懂事,见人就信,什么不好的话也都是一听就信,估计那个时候我就开始不放心了,知道你这个人不大好管,我是管不住你的。” 她也不管万显山是不是真睡,一个人想到哪就说到哪:“所以后来我慌了,我看见你身边总有那么多人,我就怕啊,怕你慢慢地就把我这个人忘到身后,反正我本来就是你捡来的,你养我,栽培我,这也不是你原本的义务——你就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眼见万显山还是在睡,呼吸都没变过,王佩珑也不惊讶,她本来就讲的很小声,虽然还蛮希望他能听到,不过听不到也没什么,很早以前的事情,缅怀一下也无伤大雅。 “赛玉楼算个什么东西,装傻充愣,傍着林织云就敢过来叫板,我一开始觉得你怎么能看上她这种人,还有脸跟我讲这种话,不过现在想一想,那个时候我脾气不好,又处处不合你心意,你又不傻,肯定更喜欢听话的那个。” “然后你生气了,不要我了,还把我弄到很偏很远的小房子里......喏、跟现在咱们待的这个地方差不多,都挺破的。” 她说:“我气得要死,心想别叫我从这里出去,出去了我就一个一个来收拾你们,哪个辜负我的我就先收拾哪个,我当时甚至还想,老一辈的人不都说什么母凭子贵,一步登天吗,那就等着,等我养好精神,再来整治你们也不迟,姓万的要是知道我要给他生孩子了,还不能把我捧上天去?” 说到这里,王佩珑憋了一口气,拿出十分的力气用胳膊肘去捅他:“得了,别装了,我还有话要问你,看在这两天我被你按掉半条命的份上,眼皮子睁一睁吧。” 她不过是诈一诈,万显山果然就上当了,撩起眼皮看她:“我以为你需要场地发挥,所以就没打扰......说啊,怎么不说了,你不是就想让我听么,现在故意停在这里吊人胃口,多不好。” 还真叫他看出来了。 王佩珑点点头:“好,那我就直问了,那次是不是你叫小翠儿把东西送过来的?” 万显山前几段还能听懂,现在却叫她问的有点迷糊,嘲道:“从前从前,你是不是除了翻旧账就没有别的事情好说了?从前我送你的东西的要多少有多少,你要么说说清楚,到底指的是哪一件?” “......万显山,你这人是不是聋了,还是我刚才说的话太轻,轻的你没听见?” 王佩珑盯着他,低声道:“我当初被你赶走的时候,不是一个人走的。” 她的视线慢慢地转了回去,转到了自己的肚子上。 “还有它呢。” 她说。 话里是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万显山随她一起看过去,渐渐地有些失神,原本脸色算是嘲弄的,现在倒是多了点微茫——应该是听到了,不过不敢相信,不如听过就算,还能继续粉饰太平。 “是我傻,还以为你惦记我,特地叫人来接我回去,小翠儿说先不急,叫我吃完午饭就跟她上车,我那时一心想要回来,想回来看你,结果........” 眼底积淀了痛楚,都已经过去式了,可过去的事情,想起来为什么还是那样痛。 王佩珑深吸一口气,故意避开万显山递来的眼神,那些一直藏在心底的话,此刻终于尽数说了出去:“结果你也看到了,那一次差点把我也给搭上,身体也落下了毛病,这辈子大概都治不好了.......” 她说着,面孔很平静,是一滩搅不乱的死水,可声音却有些颤抖:“所以后来我看见陈凤年,我知道自己机会来了,这个男人他心软,好骗,所以我就哄他、骗他,跟他说我有多喜欢他,不过说白了,他就是我给自己找的一条后路,我知道男人心里想的是什么,我以为把他攥在手里,他就会听我的话,反正他家里都被你害的死绝了,那不是正好,原本我觉得能给凤年做个姨太太就是顶天了,可我后来是真的在想,想我是不是能嫁给他,我也能有个家庭,我也能从头来过,让我不要把以前的错再犯一遍.......” “够了。”油菜中文 她这厢还在说着,万显山终于是忍不下去,开了口:“不要再说了。” 王佩珑于是闭上了嘴。 万显山坐起来,估计是没想到两个人一直你追我赶,还能赶上今天这一场。 两个人把什么话都说开了,是不是就要从此一刀两断,一切就又要回到原点? “你说的事情.....我的确不知情。” 万显山斟酌着语气,可还是要问她:“为什么不早一点告诉我......”他盯着佩珑的小腹,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涌上心头,她说的很详尽,叫他没法不相信,甚至已经脑补出一个孩子,是他们的孩子。 王佩珑听见他的话,不好笑都变得好笑了:“我说我的万老板啊,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当时在干嘛啊,你刚打发掉一个累赘,高兴的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我连你人都找不到,我说给谁听啊?” 万显山受了奚落也不生气,更不要说掐死她了,只是执着地追问细节:“之后呢?你是怎么跑出去的?” 王佩珑本来不想说到这个,不过她心中有气,更存着报复心理,就说:“我叫人帮我,是我勾-引的他,叫他帮我跑出去。” 她露出一抹快意的微笑:“你那时总算做对一件事情,就是把我送给了他,那个人嘛.....他倒真是挺喜欢我的,一听我愿意跟他在一起,就什么都不管了,我说要钱就给我钱,要什么就给什么,你说我是不是很厉害?” 万显山知道了,怒极反笑:“是,很厉害。” “还不止呢,你不知道,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我觉得他很恶心。” 王佩珑说:“所以我骗了他的钱,还把他弄晕了,丢在破房子里,可是哥哥的力气很大,我药不倒他,他昏了没多久就来追我了,我没办法,只能对他动手.........” 万显山点点头,对后面发生的事相当了然:“难怪,阿大倒真是被你害的不轻,难怪这几年他一直阴阳怪气,你不说,大约没人知道这件事情,都以为他脸上的伤口是被人砍的......” 他终于伸手,罩在她的小腹上,本来只是怀疑,本来还有一点希望,现在真相大白,佩珑看开了,他看不开,源头是他,所有的原因都是因为他,不管是不是有别人横叉一脚,佩珑变成如今这样,他有责任。 佩珑这些天一直在睡,睡的浑身酥软,小腹也是温热的,从外观上看,她依旧红润,依然健康。 万显山想了想,问她:“我还有弥补的机会么?” 王佩珑一愣,继而认真想了想:“大概是没有了。” 她说着,又动了动双手,这两只手素白柔滑,一看就是少了力量。 “你做的错事太多,现在又加上了这一件。” 王佩珑说:“除非你现在就死了,不然这笔账,怕是这辈子都销不干净的。” 这也是她人生中的一大让步,还有最大的错误,因为万显山太招她爱了,她爱这个男人,她面上管这个大个子叫叔叔,可心里却把他当自己男人,她需要他爱她。 于是她脑子一人,被这样盲目的爱呛昏了头,她爱万显山爱的过火了,爱的恨不得山崩地裂一般,终于是把自己的孩子,还有自己为数不多的青春给爱死了。 万显山得到回答,但是不惊讶,甚至觉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于是笑道:“好,那我另想别的办法。” “......所以,你懂了吧,之前我为什么那么恨你......当然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做的事情,说的话,这些都是有理由的。”王佩珑长舒一口气,同时又自我肯定道:“不过我想其中更多的原因,说到底......还是我活该。” 是她瞎了眼,爱错了人。 是她活该。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我不要听 果然,坦白一点是有好处的。 好处就是万显山稍微愧疚了那么一点,对她也不像之前那样,三句里面两句都是在看不起,说不上十句就要跟她直眉瞪眼——她要的就是这样,万显山能安静一点,她恢复的也快一些。 实在是躺腻了。 说是愧疚,她相信他是有那么一点,不过离真正的改邪归正还很远,他把她害成这样,几乎就是好不了的伤,一个是生孩子生不出,另一个是唱戏都唱不好,如今都时隔几年了,她才跟他把这些事情掰扯清楚,他能改好才叫见了鬼。 不过有些事情明知道不对,也还是要做,王佩珑暗道自己也是活该,就冲自己当初做的那些没脸没皮的事情,活该就是要被人抛弃,被人看不起的。 明知道万显山品格低劣,心胸狭隘,胸怀小的简直容不下一粒沙子,可她还是要和凤年一起去刺他的眼,这是她的不对。 这么看,被-玩还是有被-玩的好处,至少钱货两讫,一个买一个卖,不掺杂感情,只谈清利益,这才是天底下最好做的买卖——她对凤年就是太认真了,明明觉得自己是在做戏,结果凤年抽身抽的痛快,她把自己坑了。 王佩珑痛定思痛,反省错误反省的很深刻,只是苦于没有听众,小翠儿林织云的事情憋了这两年,还能赚点同情分,反正一个给她送进了窑-子,一个又不知跑到哪里给人做了小,都不是什么理想的下场。只是她跟凤年的事情就不能跟万显山说了,他才刚刚被自己安抚的正常一点,一听到她凤年凤年的喊,他能当场把她给活-撕了。 她想,万显山这个人,之前看他是很好,自从他们两个重新再见开始,他就越活越回去了,总是不放过自己,好像他就是无法忍受她离了他,自己也能过得好的事实。 无法忍受,所以就要抹杀,就要制造出各种问题,想用它来证明自己过的一点都不好——没了他,她做什么都是不行的。 他现在成功了。 万显山不知道,其实她是想按照自己的方式,培育出一个爱人,爱她,只爱她。 他原本可以是这个人,凤年也可以是。 可结果,都失败了。 处境既然已经是如此的艰难,简直可以编成苦情戏本来看,王佩珑也就不操那个心了,操心没用,她吃饭的家伙都被万显山毁了个干净,下辈子都不知道能干什么,干脆先养病得了。 索性她在这里过的很安稳,也不知道万显山说的‘外面很乱’是什么个意思,这都快二十年了,她的脑子却一直是停留在万公馆过的‘好日子’那里,那种好日子到现在她想起来都觉得很好,很羡慕,吃穿用度不发愁,风头也是该出就出,她以为万显山可以永远这样豪横下去,那她跟在他身后捡个漏,打打下手也是好的。 所以洪双喜那天的话她记下了,也告诫万显山了,洪双喜这个人很能忍的,而且一看就不是个好人,指不定已经跟别谈好什么条件,要置万显山和她于死地。 王佩珑之前很不清楚,现在倒是很清楚,她总算记起她跟洪双喜的那些旧怨,这人本来也是好好一个人,开始时最大的坏心也不过是在万显山跟前挑拨离间,想捡个漏,是她气不过要算计他,结果事发突然,眼看要闹出人命了,她就吓得跑了。 洪双喜这个人有点可怕,好在眼不见为净,万显山想怎么处理是他的事情,她不过是起到一个提点的义务,本来就算不得什么的。 简而言之,她不是很信,万显山就算现在得罪了新政-府,被外头的几家大户联合起来针对,那她也不肯信——这男人本事大着呢,离真正的伤筋动骨还有老长一段,她不信他就能这么倒下去。 在四周条件相对安宁的租界里,王佩珑踏实住了下来,万显山神龙见首不见尾,上次来又是十天以前,她没有挨骂,也没有挨揍的瘾,所以过的还算不错,巴不得他再也不要来。启炎读书 她说是不想他,不过时间长了,也是颇有些寂寞,万显山给她的下人她怀疑是个哑巴,不过后面看人家吃饭吃的那叫一个利索,嘴也吧唧地厉害,她就知道这人不是哑,人家的工作就是看着她,顺便送饭而已——没必要跟她说话,这个不包括在万显山给他布置的工作事项里。 午饭吃好,她看外面天气不错,就跟那个下人说:“能不能帮我多拿一件外套啊,我想去阳台上晒一晒。” 那个下人从来就不多话,不过既然她讲了,那他就去拿,挺本分的人。 王佩珑披好衣服,自己搬了张小凳子,一坐下就不动了。 一直到下午四五点,万显山过来的时候,她才稍微有点反应。 “嗬、你倒是舒服!” 这个人一过来就没好话,鞋子一蹬,两条长腿就大模大样摆上她刚刚才睡过的床,说她怎么这么不消停,外面有风还敢坐,被吹倒了回头又要吃药,现在西药不比当年啦,价格是一天涨一次,许多人有钱还买不到的。 王佩珑转头,同时侧过身看着他,同时尽量无视他那种没事找事的语气:“都十好几天了,你今天怎么又有空过来啦?” 万显山今天脾气尤其不好,就是奔着找茬的意思来的,闻言就怪笑一气,斜眼看她:“你每天死人一样地躺在这里,没有我隔三差五给点贴补,你大概早就要死了,你说我是不是要来?还是你希望来的人不是我?是姓陈的那小崽子是不是?” 这人是不是有病啊,好生好气的说话不会是不是......王佩珑皱了皱眉:“我早就说过我没有那个意思,你过来看我当然是好的,我也只是寻常问一句,你不想说的话不搭茬不就好了,莫名其妙过来发什么脾气,你觉得我现在还有力气陪你三天两头的吵吗?” 一听她这样讲,万显山两条腿一歪,躺的歪七扭八,越发不像样子,竟然还跟她犟上了:“你不吵是没有底气跟我吵......不过不要急,待会我告诉你个好消息,你大概就有底气了。”说罢还冲头冲脑地靠过来,逼得王佩珑不得不整个人面对他:“你说什么?” “你当初藏的够辛苦啊,现在人倒是自己冒出头,打着调查资-金的幌子跑回上-海跟老子发难,正好现在几个老头子要触我霉头,姓陈的小崽子就趁势插上一脚。” 万显山笑是笑,不过磨牙霍霍,一看就不是好笑:“你的眼光倒是不错,那小子倒是有两把刷子。佩珑,你说你当初把人藏的那么周全,算不算干了件好事儿,啊?” 这所小房子偏僻,除了万显山偶尔过来说几句话,王佩珑的消息基本上就是断绝的,听后就不由得一愣,眼睛都睁圆了:“凤年.....他回来了?” 凤年,果然是凤年。 万显山知道她会有这个反应,就故意刺激她:“没回,是他手底下的人,当初是他们陈家的账房,现在鸡犬升天,也跟着得了道,在新政-府混了个小-官。” 那应该也是见过的,估计是柳先生吧。 王佩珑心想。 她意思意思地挪了过去,太阳是没的好晒了,就也重新躺了回去,她的动作很慢,而且有些不协调,不过万显山一直冷眼旁观,倒也没有拒绝。 “陈凤年现在跟我没有关系了。” 王佩珑沉吟了一下,也不避讳他,直接说道:“蠢事干一次是蠢,干两次就是疯,他已经害我疯了一回,又害我一双手唱不了戏........”说到这里,她又深吸一口气,似乎是往事不堪回首:“你以后不用跟我讲他了,我不要听。” 第一百四十二章 扭转 万显山两条腿太长,在床上尤其的占地方,王佩珑被逼的只能躺到角落,眼睛不错眼珠地盯着他那裤管,心里不知道是多少遍地想过把它砍下来。 她恨,看到这么个神气活样,神采奕奕的万显山就恨——因为她如今实在是很难看的,‘艺’上已经不能有所发展,就是自己平常最骄傲的‘色’,现在也是大打折扣,她昨天照镜子,差点就把镜子砸了,简直不能相信镜子里面那个憔悴沧桑的女人就是自己。 她不晓得万显山是不是介意,不过每次他来都生龙活虎的,能就着以前那点旧账跟她辩个没完,这德行无论如何不能说是介意,王佩珑看他以前在作风上还挺随便的,如今倒真是改了口味,她变成这个样子也没见他嫌弃——真要嫌弃倒好了,大家一拍两散,这辈子再也不要见,不见的话她也想不起要恨他。 万显山这个人,得了便宜还卖乖,明知道她在角落蜷成虾米,竟然还敢大言不惭:“离那么远作什么,过来!” 王佩珑本来正闭目养神,这下不得已地又睁开眼睛:“不用,我现在休息的正好,你不用管我。” 两条挪开了点,万显山不耐烦地拍拍身边:“过来,不要让我再说一遍。” 王佩珑拿不准他接下来又要拿什么作为发怒的借口,又不好不过去,于是就挪挪屁股,勉强动了两寸地方。 见她就是不肯过来,万显山终于没了耐性:“你个病秧子皮痒了是不是,这间房间里接不了暖气,你一个人靠在哪里是想冻死自己是不是!”说着就一把拽过她:“以前一到冬天就要发冻疮,那时候还能有蛤蜊油给你抹一抹,现在油没了,你将就一点,我帮你暖。” 王佩珑听到他说的了,不过看脸色显然是不敢相信。 转性也没有转这么快的,他这明显就是在做戏。 难不成坏事做尽了,现在又一心向善了? 万显山不管她怎么想的,依旧自说自话地用毯子将她盖好,然后包紧,王佩珑被锢的难受,就在他怀里乱动:“你这又是干什么?” “不干什么,看你最近比较听话,所以关心你。” 他理所当然地说:“你也可以当做我在跟你示好,毕竟咱们的关系也没差到见面就要死人的地步,是不是?” 王佩珑承认他讲得对,不过很久没有跟除了凤年以外的男人靠这么近了,还是不大习惯:“你也不用这样,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几年前就坐下的病根,也不是跟了凤年才有的.........”完了,一时嘴快,怎么又讲到了凤年。 她怀着忐忑的心情看向万显山,幸好,他的耳朵聋了,暂时忽略掉她最后那句凤年,大概率是不会生气的。 王佩珑生怕自己这嘴不受控制,干脆就闭上眼睛,在万显山怀里休息,感觉两个人都变成哑巴的话,这时间倒也没那么难捱了。 很累,晒太阳也很累,因为看了半天也看不到什么,她感觉到万显山的手紧了紧,然后声音响起:“下次给你带点好东西。” 万显山说的很轻,不过笃定她能听见:“雪花膏、玻璃丝袜、还有什么想要的?以前给你做了那么多衣服也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这里地方太小,你也不打扮。等这一阵风头平息下去,我带你回去,还是你原来住的地方,东西我都没动过,你想添什么就尽管添,凡事都有我,好不好?” 不好,一点都不好,我不想跟你回去,回去了更没好日子过。城 王佩珑很快地便在心里作出回答,不过这样的话是千万千万不能告诉他的。 于是她想了又想,装作一直在思考的样子,才慢慢吞吞地说:“空头支票先别急着开,你先把外面的事情处理好吧,处理好了,我们再讲以前的事.......” “好,那就以后再讲。” 万显山这两天也一直在想,想了很多,也下决心要慢慢改,是以佩珑说出这样的话并不稀奇,他难得这么好说话,今天也就刻薄了一小会,现在就变得非常体贴,非常讨人喜欢了。 王佩珑不喜欢刻薄的万显山,偏偏他们再度相遇后,他不刻薄的时候又是少之又少,她真是没办法了,以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万显山做什么都觉得好,现在她不这么想,要想也是想自己,想她以前真是太蠢了,竟然蠢到自不量力,稀里糊涂地就跟了这男人,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求,她还真是贱啊....... 万显山不喜欢看她睡,一天到晚的就是睡,于是但凡他在的时候,佩珑就是倒霉的那个,她眼睛刚闭上没多久就要被叫醒,万显山叫醒她也就算了,也不讲点有营养的话,态度有时候更恶劣,说着说着又开始骂她像个死人。 现在他又开始了,就是见不得她好,见不得她舒舒服服地躺下去,万显山把她叫醒,自己从裤子口袋掏出一样东西递到她手上:“看看,这是什么。” 王佩珑捏在手里,感觉圆圆的,像是什么珠子一类的东西,低下头看了一眼,她差点以为这是她丢了很久的耳坠,是凤年送她的那套首饰,那对珍珠做的耳环。 “这是.......” 她盯着看了半天,确认了这不过是比较像而已,不是她原来那一对,于是原先的话也就顺势咽下去,说道:“这个倒是跟我以前弄丢的那一对很像。” 万显山见她识相,就很满意:“不是像,是比你原来那对要好,现在物资不像以前那样发达,我好几个生意上的朋友已经早早地举家迁离,你手上这对是我托人带回上-海,成色也算是顶级,店里都比不上。” 他边说,王佩珑就边点头:“嗯、是不错、好看的,谢谢。” 她现在不打扮,头发也留长了,但是一点都不卷,整个人都是最朴素、最原始的妆扮,万显山知道佩珑如今真算不上多美,不过快十年的感情放在那里,不能硕放就放,他想不出别的办法,就只好隔三差五地来佩珑这里耍无赖,刷点存在感。 毕竟给一棒槌再赏个甜枣,这是训人之道。 王佩珑把耳坠收好了,并不是很放在心上。 万显山大概是把她这里当成个歇脚的据点,放着公馆里那么大的地方不住,动不动就要来她这里,王佩珑对别的没要求,只在他走的时候提了一句,问她能不能叫那个下人每天给她带点东西,反正这个地方什么都没有,她也得弄点什么来打发时间啊。 这个要求还算识相,她想万显山应该不会说什么的。 在床上躺着养神的时候,她也会尽量看些报纸,多认些字,而且报纸也不是看不进去,计谋是没有的,不过实事倒是知道的很清楚,不耽误她了解。 王佩珑比较好奇,不知道凤年为什么还要把柳先生派回来,他好容易逃出去了,现在不是应该和李同利在一起吗? 她一个人想了半天,都不晓得这是为什么——总不见得是因为自己,她在凤年那里还有这样的脸吗? 第一百四十三章 好久不见 战-事仍在继续,正如生活也要继续。 天气好点的时候,万显山异想天开,又搞了一出幺蛾子。 太费劲了,王佩珑看看都觉得费劲,就出口拦下他:“我说你得了吧,这都什么时候了啊,外面的情况才刚好一点,你就大张旗鼓地包戏院,现在别人连饭都吃不饱了,谁还看戏啊!” 万显山白她一眼,管她那个去了,想到什么就立马要办:“坤喜班已经被卢朝宗带到了重庆,算是跑的快的一批,眼下就老黄这里的戏院还开着,你不是一直喜欢这个么,我这两天刚把帮-会清洗干净,处理掉两个叛徒,外面的安排都还我说了算,这样,咱们白天看戏,晚上再去摆一桌接风,这一阵不太平,也该去去晦气了。” 接风也是接你,该去晦气的也是,从头到尾都跟我没关系,接我个废人去干嘛啊....... 王佩珑腹诽着,然而嘴上却说:“行,你不嫌我给你丢人现眼我就去,这些日子被你藏东藏西,我连顿正经的好饭都没吃过。” 万显山就见不得她这样,好像他有多刻薄似的,少她一粒米都要嚷到所有人都听见,于是往她那颗小脑袋上一拍,清脆地拍出一声响:“屁话那么多!” 王佩珑含恨带气,面孔胀鼓鼓,心想这个人前阵子还老老实实的,现在又给他一朝得了势,本性也随之回来了,比之前更过分。 同时,她注意到万显山周围几个跟班,里面少了个熟悉的人。 死了吗? 王佩珑不确定,不过万显山说是‘清洗’,那应该就是死了。 想到洪双喜那张时时刻刻都八风不动的死人脸,她也觉得这人还是死了好。 活着,后患无穷。 她跟着万显山进去看戏了。 专业级的跟入门级的差距,吃饭吵架看不出来,等人一亮真功夫了,才知道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 万显山看戏,看的就是一个热闹,不像佩珑,一开始还嘴硬,等到人一上台她就来劲了,这个不哈那个不好,唱的荒腔走板,水袖也抖的很烂——她就是见不得别人好,总之就是没有自己好。 “唱的什么玩意儿,牡丹亭是这样唱的吗?”她叨叨叨了半天:“就是叫苏佩浮那个蠢蛋都唱的比这俩好,开头还没几句呢,词儿都错了!” 万显山看她越说还越激动了,一把把她圈住,又圈了回来:“之前没听你提起过,怎么现在倒想起你那个师兄了?” 王佩珑一挥手,随口骂道:“别提他,这个叛徒!” 万显山饶有兴致,还是忍不住要提:“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 王佩珑一瞪眼睛,这下是真的不懂了:“你说什么?” “你跑出来去找陈凤年的那天,他跑到我这里说了几句话。” 万显山旧事重提,面色顿时阴沉下去,有些不太好:“不然你以为我这头能这么快追上来?佩珑,你最好把身边的人都捋一捋,免得再出一个这样两边倒的人物。”他听着底下传上来的戏腔,调侃道:“那个叛徒倒是比你还精,告密之后的第二天就跑了。” 随着他的声音缓缓道来,王佩珑从一开始的不敢置信,再到后边怒火中烧,最后火没了,气也没了,她就剩下一句:“他这就把我卖了?我跟他十来年的交情,师傅没了以后,那么多年都是我在照应他,他这是图什么呢?” “你这些年的家当,应该够他过几年安生日子。” 万显山毫不留情地点破:“睡的太多,把脑子睡迷糊了,你别忘记自己留在你那个丫头手里的钥匙,你的宝贝都在里头,他在跑路前把钥匙骗到手,还不是想怎么花就怎么花?”918 王佩珑想想觉得不应该再纠结苏佩浮这个废物,可是架不住她气啊,所有的家当被人顺手牵羊了,这怎么不气。 戏也不看了,她直勾勾地盯着万显山:“你肯定知道是不是,你知道现在那个废物在哪里吗?” 知道她不高兴了,万显山很大度地接受她的质问,点点头:“知道。” “他跑到哪里去了?” “不清楚,可能是大-通。” “不清楚你还说?!” “我这一阵比较忙,还要管你一口饭,就没去管他。”万显山缓缓道:“他跟那个女人一起买的火车票去了大-通,接下来的我就没叫人去跟,反正丢的也不是我的东西。” 简单点说,就是:你的宝贝,不是我的也不是我给的,干我屁事。 王佩珑一听他这样轻飘飘的口气,几乎气得绝倒:“.......我这么多年攒下来的钱和首饰,这都是我给自己的下半辈子留的老本,你一句不知道就没了?你就这么让他跑了?!”最后两个字咬的格外扎实,声音都发尖了。 “没了就没了,急什么呢,大不了我以后再补给你。” 万显山在她头发上亲了一口:“乖,咱们看戏,不去想他了。” 信息量太大,同时还伴随着巨大的打击,王佩珑把钱看越重,这时就越心痛,戏肯定是看不下去了,她脑子里嗡嗡作响,吐血不足以形容她的愤怒,得真的打到苏佩浮吐血才行,她那个倒霉师兄怎么这么有脸啊,师妹的东西说拿就拿,说偷就偷,还跟一个女人走了——跟谁,是跟他相好时间最长的费太太吗?! 怀里的人逐渐地安静下去,牙关咬紧,牙齿咯咯地上下打颤,听着就叫人心情愉快,万显山觉得底下荒腔走板也没什么,戏剧来源生活,他看佩珑就等于看戏了。 王佩珑憋了很久,中途还下去洗了把脸,回来想想还是咽不下这口气,万显山一边安慰她,一边还不忘雪上加霜一把,动不动就说风凉话:“这有什么,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那些个宝贝加在一起拢共能有多少钱,苏佩浮是个有烟-瘾的人,你给他金山银山都不够败的,不过是钱多的时候败的痛快一点而已。” 王佩珑挥挥手,从看完戏到出来为止都是一脸的生无可恋,满脑袋都是混乱,乱成一锅浆糊:“.......别说了。” 万显山见好就收,眼见她的注意力都被苏佩浮吸引,好像已经忘记要跟自己保持距离,就又高兴了一点,觉得曙光在前,胜利有望。 在车上坐的时候,她跟万显山说想去不远处的餐馆坐坐——心里苦的要死,得吃点甜的。 万显山晚上的接风宴其实也是借机开了个局面,他料想佩珑现在身无分文,无处可去,于是就派了个保镖跟着她,自己则没下去,打算先行一步,去会一会那帮老爷子。 王佩珑不介意有人跟着自己,反正拒绝无效,能让万显山安心就好。 她转过头,像模像样地吩咐道:“我现在身上没钱,万显山有钱,你帮我买蛋糕去,就刚才我看的那些,都包好了不准漏出来,晚上我要吃的。” 保镖也是愣头青,吩咐什么就做什么,王佩珑于是瞅准机会,从旁边绕过去,径直溜到旁边的小巷子里,那里也有家店,她曾经无数次地在这里吃过面,熟的不能再熟了。 在这里,她终于见到自己一直想见,却又始终不敢见的人。 坐在里面的陈凤年听到声音,便转过身来面对着她,面孔还是跟以前一样,只是说不出的变化,好像那一日是他们之间的分割点,再相见时,他已不是他。 陈凤年改头换面了,很精神,以前是白白净净,现在皮肤黑了一点,看着其实是更健康,更漂亮了。 王佩珑很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她手里还捏着一张纸条,来不及丢的,放才她在戏院时被行人撞过了肩,是凤年给她的信号。 陈凤年看她不说话,于是笑了笑,说:“佩珑,好久不见。” 第一百四十四章 怕了 他既然还有脸先开口,那王佩珑也就不客气了。 她一屁股坐到凤年对面,想看看手表——发现手上没带,只好冷着一张脸,说:“有什么话就今天一并说个清楚吧,不过要说快点,我现在回到万显山身边了,肯不肯都没用,他派了人跟着我,发现我不要紧,发现你就不好了。” “好。” 陈凤年还是笑,笑的实在不像样,连从前的痕迹都没有了:“我今天来找你,也是有些话,想要问问你。” “好,该问的就问,该说的就说,我也不跟你装什么正经人了。” 王佩珑心里很是感慨,脸上却是一直板着,嘴也不客气:“你先回答我,那一天是不是早就已经算计好了,你要把我换出去,之前我把你藏在我的地方,你其实心里一直有恨的,你知道我是为了跟万显山叫板,才故意接近你的是吗?” “是。” 陈凤年大方地承认,也没什么不能认的:“我知道这都是你,哪怕一开始不知道,可后来爸爸还有大哥他们走了,很多事只是需要多想一想.......”他说着,就冲佩珑笑一笑:“后来,我也是想了很久,才想明白的。” “........” “我应该恨你的,想明白的那一刻,我也的确是恨你。” 陈凤年说道:“爸爸虽然一直跟万显山不合,但他们向来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也没有太大的交集.....还有大哥,大哥那时心思根本就不在生意上,他一直说要替我早点定下李总长家的小姐,好叫我为家里出力,让爸爸省点心。” 他的语速很快,但是说着说着就会停下:“所以,是我不好,那时一门心思地只想往外跑,最后才碰到的你。” 听他的意思,如果两个人从一开始就没有遇到,或许就不会有后面发生的事情了。 王佩珑仔细地看,希望从此刻凤年的脸上找出点曾经的影子。 很遗憾,已经找不到了。 凤年,那个当初的小少爷,终于是不见了。 王佩珑的思绪很飘忽,万显山不在她就不知道飘忽到哪里去了。 碰到凤年已经是很稀奇,更稀奇的是他们正面对面地坐着,甚至是心平气和地一起吃了碗面。 她对这样的现状感到迷茫。 “那一天,我不是故意要抛下你。” 陈凤年说:“我只是想走。” 东山再起就在眼前,他太想走了。 谁知道万显山还要把他困住多久,那么大一个陈家,也是说败就败,大哥怎么死的,家里的人死的死没的没,就剩了他一个。 他从没说过自己不怕死,人怎么可能不畏死,何况他前二十年从来都是藏在大哥的羽翼下,根本没有经过什么风雨。 “我知道。” 王佩珑对着他笑一笑,可他对着那笑,却知道这只是伪装。 她无法对他做到面无表情,阴狠刻薄,就只好就事论事,就只好笑。 “可就算知道,我也还是不懂。”她说“你没有犹豫过,你打从一开始便想好要出卖我——我知道的,你当时根本想都没有想,你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吗?你让我觉得之前给你安排的一切都像个笑话,包括我那个戒指。”无忧中文网 王佩珑本来还故作淡然,可她发现自己淡然不了,还是道:“我当时真是瞎了眼。” 不等凤年作出回答,她便说:“那一天万显山来追我们,我是铁了心要把你送上火车,我想,两个一定要走一个,我可以为了你拖住姓万的,哪怕被抓到了就是个死,我也想送你走。真的,不骗你,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陈凤年苦笑:“我知道。” 他也说:“可就算知道,我也还是怕你。” “佩珑,我是真的怕了你。” 什么都被掌控的死死,这样的滋味他在万显山那里尝过一次,却没想到会在佩珑这里也经历一次。 这两个人,活该就是要在一起,活该就是要做他的克星。 “柳先生通过你联系上我,他告诉我要逃。” 陈凤年苦笑着,自觉已经跟她掏心掏肺:“他说乱世,才有生路,我如果不想变得跟大哥他们一样的下场,那就只有逃。” 他深深地看过来:“你做的一切我都知道,可是我没办法,万显山如果知道我那时就在上-海,他不会放过我的,佩珑,我真的没办法..........” 说来说去,就是无奈,就是不得已。 王佩珑想过很多个理由,也脑补过跟凤年再见后会说些什么,可她怎么都不知道凤年的理由竟然是这个——怕?这有什么好怕的,他怎么不想想自己有多少次帮他躲过万显山,帮他一点点地从万显山好洪双喜的手下逃出来,好的不记坏的记,结果到头来一句‘没办法’就能盖过去了,他这是跟万显山学的吗?! 还是不见面好,不见面总还能记得以前在一起的时光,晓得两个人之间好歹是有点情分的,不像现在,一见面,恐怕就剩失望了。 “........我没什么好说的了。” 王佩珑起身,拍拍身上、手里的灰,虽然手上依旧没力气,但是胜在干脆利落:“本来我还不想承认,以为你这个人虽然本事没有,脾气也是软绵绵的烂好人,除了不会赚钱不会干大事,别的地方总还是比别人好一点的。没想到今天咱们再见,你从头到尾一句对不起没有,全都是在给自己开脱,现在我承认了,我王佩珑就是瞎了眼,这辈子找的男人一个不如一个,万显山好歹做就做,要么认,要么就咬死不认,你连他的一半都没有,你是做了都不敢认,还拿别人的话来搪塞,算个什么东西。” 她宛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将陈凤年扫了个片甲不留,眼看凤年急了,嘴巴动了动,可能是又想到什么废话,好为自己辩白,她索性也不理会了:“哦对,听说你现在跟着李同利一起升-官了,虽然我听了不是很开心,不过还是要恭喜你。只可惜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吃饭的家伙没有,所有的家当也被人拐跑,一穷二白也没什么好送你的,你就当没有认识过我,咱们桥归桥路归路,就这样吧。” 王佩珑说着,起身想离开,但是没走几步又折回来:“你也不要误会,我这双手也不是因为你才被废掉,万显山就是见不得我好,要困着我而已——你之前说的事情都是真的,我本来想把你养在身边,你不会赚钱都不要紧,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 “佩珑........” “这本来就不是我欠你们陈家的,但是我认了,我也还了。”王佩珑说。 话都说开了,也结束了,她承认自己很失败。 不过凤年呢,他跟着李同利,天天看别人脸色,那滋味估计也是不好受的吧....... 她最后看了他一眼:“凤年,好自为之。” 说罢,不管凤年在身后如何地喊,她也没有回过头。 这个男人让她失望了。 失望了,那就不必回头,笔直往前走。 就算找不到下一个,那也没关系。 这颗回头草,她不稀罕了。 出去之后就看见万显山派给她的保镖在外面乱转,还好是刚出来,不至于一下子跑很远去找人,王佩珑赶紧迎上去了,在人家快要急死的时候出现在跟前:“买好了?那咱们走吧。” 第一百四十五章 足下 好吃好喝好睡,万公馆的好日子又回来了。 王佩珑吃的满嘴流油,换做以前万显山肯定是先往她头上狠捶一个暴栗,然后甩一块餐巾叫她擦,不过现在佩珑的手用不上劲,拿个筷子都不见得能夹起两粒米,他就只好亲自代劳,一点一点地往她嘴里送:“慢点,白天不是在戏院气饱了,怎么现在又有胃口了。” 王佩珑腮帮子嚼的很鼓,吃的口齿不清:“想通了,气归气,饭不能不吃,我以前就是一生气就气得吃不下东西,现在想想实在是太亏了,不划算。” 万显山喂着喂着就有点来劲,佩珑动一动下巴,他就给她吃鱼,眨眨眼睛就表示要喝口汤,他突然生出一种给她当牛做马的心思,而且还不是被动的,他当的一点都不生气,反倒还有些高兴,觉得佩珑简直是转了性,她乖起来还真是够乖的。 王佩珑没想那么多,不知道万显山在吃饭的时候简直把她当成祖宗来看,她今天这一天,先是经历苏佩浮的火上浇油,之后又是凤年搞了一出雪上加霜,心情可谓大起大落,算是把什么都给经历了。 苏佩浮可恨,偷了她所有的钱跑路了,但是陈凤年未必就不可恨,他虽然一没偷二没抢,但是他欺骗了自己的感情,最后更是连句对不起都没有——情节更恶劣,比苏佩浮还要可恨! 一口咬下万显山切给她的五花肉,王佩珑吃的就很痛快,好像苏佩浮此刻已经在她嘴里滚过一圈,接受了冰火两重天的惩罚和考验,离死不远了。 至于凤年,她没想好。 毕竟之前那么喜欢,她一天到晚地都在给自己催-眠,告诉自己她有多爱他,这是一种多么无私无畏的付出和牺牲,所以凤年怎么可以不喜欢她,怎么可以不爱她,他这个人压根就是没有良心,他竟然把自己丢给了万显山,就因为柳先生的话比她的可靠些,他就跑了,贪生怕死地跑了。 万显山这时还在问她:“吃饱了吗?” 王佩珑摇摇头,语气不由自主地开始变化,好像是不耐烦,又好像是撒娇:“我想吃葱油饼。” 万显山就是这点好,对待食物不分贵贱,从来都是一视同仁地吃,尤其爱看别人也吃,佩珑要不是那几年衣食住行样样都被他看管着,能出落成今天的好模样? 所以吃什么都无所谓,只要肯吃,别亏待自己就行。 王佩珑等了十五分钟,如愿地吃到了下人新买回来的葱油饼,照样是万显山递给她,她一口就咬了一块大的,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胃口特别好,可能是心口的气又回来了,她不能再叫凤年出卖一次,她要活的比凤年更好。 “那个人呢?” 王佩珑抬抬下巴,示意万显山给她倒杯水,她好像有点被噎到了。 等喝完水以后,她再继续问道:“你真的把他清理掉了?”边说还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看着还挺幼稚。 万显山刚才还在等,等她指示接下来要吃什么,没想到佩珑还有这么一问,于是眉头皱起来,显然是觉得这个问题不好回答。 “.......怎么突然想到问这个?”139读书网 王佩珑一直跟万显山靠的很近,他脸上什么反应都逃不过她的眼睛,这时就冷笑一声:“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一日夫妻百日恩啊!以前我跟他怎么也算是你身边最近的两个人了,他死了我不伤心,但是总要口头上关心一下,尽尽人情啊!” 她身上很久不用香水,甚至连雪花膏都不大用了,身上完全就是干净清爽的肉-体芬芳——如果洗完澡的话,还能闻到一点点香皂的清香。 万显山认为这样的佩珑是很有吸引力的,如果能把她那张小嘴再给堵上,或许会更可爱一点。 当初他做的最错的一件事,是把佩珑送给了阿大,他知道自己是蠢到了家。 “老板,那天我们追着他开-枪,追到思路,只看到人从大桥跳了下去,我们在上面不放心,补完-枪后又站原地等了一刻钟,没有看见人浮起来,只能肯定他时腿上手上都打出了伤口......” 万显山记得自己当时发了大气,骂他们一群废物,一群人去杀一个都做不好。 模棱两可的情况最是让人疑心,万显山联想起之前派去的人回来传的话,他也不确定阿大是不是真的死了。 祸害遗千年,有些人要死并不容易。 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王佩珑好像是从万显山脸上看出什么了,她表示理解,一看就知道万显山的内部清-洗搞得不算成功,死一千一万个有什么用,危险程度最高的那个跑了,跟她当初放跑凤年是一个道理。 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最后,万显山还是什么也没说,确认她吃饱了以后,就让下人搀她回去休息,他自己则进了书房,那里成堆的文件和事项需要处理——原先是处理的心不在焉,现在他把佩珑带了回来,只要她人在他的地盘就好,这样他就能安心了。 有属下匆匆赶来又匆匆离开,都是放出去可以独当一面的人物,现在船只一时半会用不上,要输送物资就只能用卡车,一车一车从重庆拉,万显山所有的货都扣在码头,一时半会儿地要清货都不容易,只能暗-箱操作,一点点地动。 万显山一直忙到深夜,一直到最后一个人终于离开,他独自一人在书房想了想,又把公馆里还在值夜的管家叫了上来,叮嘱他:“这两天不要把太太放出来,就让她在房子里活动。” 如果这话给佩珑听到,她大概要惊的跳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就从小姐变成太太了,他这是说话不算话,说好的只是把自己接回去养身体呢,感情什么就盘算好了,就在这儿等着她呢! 管家显然是深谙老爷的心思,一叠声地答应下来,不过就算是这样,万显山也依然是不放心。 自己这里看似是事情平息,实则仍是内忧外患,南京沦-陷后已经是日-本人的天下,他虽是个利己主义者,可眼看家-国破败,而周围的人却又一个接着一个地开始同日-本人搞起了合作,这个场面现在还能靠他万老板的威慑力撑起来,可是独木难支,他也不晓得自己到底还能撑多久。 眼下,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重来 万显山实在是给佩珑做了很多安排,瞒着她,能瞒一点就瞒一点,倒不是为了赚取好感——也没用了,佩珑是油盐不进,不大可能会有好感。 他原来在她心里是挺有地位,不过佩珑这个人很有点意思,一旦叫她寒了心,那简直是六亲不认,他做的再多也不一定能落个好,要她回心转意,不是个简单能做到的事情。 王佩珑对此完全不清楚,也不知情,她的脾气被万显山摸的太透了,有人安排那是最好,她最喜欢过不用动脑子的生活,万显山样样都给她安排好,她却之不恭受之无愧,这本来就是他欠她的,能在乱世之中过几天衣食无忧的好日子,这也算她的福气了。 就是有一点比较莫名其妙,她的自由虽然很可贵,却也要受到各种的限制,比如她在这里想干什么都可以,唯独就是不能出这栋房子,好像她一脚迈出去,下一秒就会发生很了不得的事情,叫人无端的害怕。 王佩珑隐隐觉得外面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可能万显山还是不放心的,他怕洪双喜回来找自己,人家在暗他在明,简直是防不胜防。 万显山这一阵子对她太好了,果真跟他说的一样,给一顿棒槌再来一颗甜枣,现在坏已经坏到透顶,再坏两个人的关系也坏不到哪里去——极坏的开头,然而不破不立,一切正在慢慢变好,似乎万显山对此深信不疑,深信他们两个人终有转好的一天。 到那个时候,曾经失去的,还是一直不曾失去的,统统都会回来,王佩珑有时晒着太阳,眼前或多或少会出现几次幻觉,她觉得自己是看到了当初与她有过缘分,却又实在没有缘分的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如果太太平平地出生了,现在大概已经会跑会跳,也会叫妈妈了吧。 那么小的年纪,自己都前途未卜了,怀个孩子倒是怀的很有经验,王佩珑记得那时她对自己的肚子研究了很久,看它从个小葫芦慢慢长成半个西瓜那么大,她好似是跟它有心灵感应一般,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肯定这是万显山的孩子,哪怕她之前跟那个人也有一过一两阵,不过洪双喜在她眼里素来就不是个正常人,甚至都不能说是个正常的人类,她也就很自然地忽略他了。 她在万显山密不透风的照看下除了想就是想,一转头又看见万显山从书房里面出来了,身上大衣手上金戒指,还是说不出的富贵,一看就是要出去办事,讲不定还是要见贵客。 王佩珑闷得够久,看到别人能随时随地出门,心里就很不是滋味,洪双喜的本事还没那么大吧,不见得她这辈子都不出去了,这不是白白长他人志气吗。 她现在属于什么心事都挂脸上,拨一拨头发就晓得脑子里动的什么歪脑筋,万显山一眼就看出来,人已经快走到门口,还多绕了一个圈到她这里,王佩珑坐,他就站,导致说什么都是居高临下,本意是好的,但就是很不中听。 “正好,我今天约了跟老爷子去意租界谈事。”他说:“你要实在想出门,我可以带你一道去。” 王佩珑当然想去,能呼吸一下新鲜空气都是好的,就是怕万显山又要闹什么幺蛾子,不大敢信:“你不是说我这个人到哪哪里出事么,现在又肯放心带我出去了?” “不放心。” 万显山又对着表瞧了瞧时间:“所以你最好快点,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就把自己收拾好。” 王佩珑立即站起来:“那走吧,我身上也没什么能收拾的,等会换双鞋就行。” 万显山一脸‘我就知道’的神色,看的她颇有些尴尬:“知道外面危险,你的仇家都想要弄死你,我这个算不算舍命陪君子,别你没死我反倒被人盯上了,这样多不公平.......” “不会。” 万显山边说边往外走:“你跟着我,就是最安全的。” 王佩珑很信他这话,如果换了一个人,换成凤年跟她这么说,那她估计百分之百就是不信,大户人家出来的少爷,自己都不一定把自己管好了,说什么都不能让人相信的。 看看他现在做的都叫什么事情,搭着别人的顺风车东山再起,帮着日-本人收缴中-国-人的商铺和贸易——自己人不帮自己人也就算了,现在还帮着外人搞自己人,算什么德行。360文学网 这话不好直接去问凤年,他那天的眼神王佩珑到现在都没忘记,他说没办法就是没办法,他说自己要逃就必须要逃,句句都是真心实意,她分明看的出他不想,也不愿意这么做——可是不能逼,别人一逼他,他就乖乖就范,就直接上贼船了。 王佩珑说是不去关注他,也不想听到有关凤年的任何消息,可事情堆到眼门前的时候,她还是会叹气,还是要忍不住去想凤年以后的路,心说:“明明不是那块料子,何必要和李同利卢朝宗他们搞在一起,这些人加起来甚至还不如万显山有原则呢,又有哪个是好人了?” 这一路上她都在出神,国-家大事自然是用她去操心的,可现在却是身边的人确确实实地的参与进来,哪个人出事她心里都会不好受——她真怕陈凤年一意孤行,说什么都要找万显山报仇,这两个人最好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最坏的结果么,也就是个死了。 她不行,她受不了这个,想想就要头痛了。 说不上来是担心哪个,她只是想着,万显山这样的人,死也不能是这种死法,合该更加戏剧性一点,才能配得起他这样的身份。 租界外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王佩珑没出去过,也不大清楚,不过租界里全然是另一片世界,有穷人也有富人,穷人在哪里都是吃不饱,而富人则持观望态度,不时地还要交流讯息,好确保自己开溜的时间不算太晚。 王佩珑没想到那个刘经理也在,她对这位仁兄的印象还停留在个把年以前,这人惯会识时务的,就是爱贪点小便宜,本性倒是不坏,就是个有钱又抠门的三好市民而已。 这位好市民立场也站的很正,从万显山屁股坐到沙发上就开始讲,一心想要万老板带头为前线支援物资,做出点贡献——这时候是穷人帮不起,富人只管明哲保身,能在明哲保身之余做点善事也是好的,就看他肯不肯了。 王佩珑屏息凝神,在边上旁听,一并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她也想知道万显山肯不肯,这种事一听就是吃力不讨好的,讲不定还是个无底洞,说是支援,支援多少才算够?真金白银地又不是真发到每个人手里,一点实感都没有,给的少了还讲不定要被人骂,她是万显山的话就不肯,一万个不肯——自己的钱当然是要留着自己花,凭什么给别人。 万显山把佩珑放到眼皮子底下,自己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也不管冯老爷子是不是不高兴——反正刘经理肯定是高兴的,他身份最低,不敢不高兴。 “坦白讲,现在的情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万显山摆摆手,没有接过刘经理递来的香-烟,笑着说:“小弟不才,能支援的有限。这样,我回头开一张胆子,原先扣在十六铺的几车货我都不要了,全部送到前线,不过你们也知道,这一路过去,当中难保碰到有些关卡,我跟卢朝宗那边一向不合,这个得看冯老的面子,看卢家能不能给我手里的货放行。” 他说的清清楚楚,基本就是寻不到什么错处,王佩珑眼看刘经理和那个冯老爷子各自嘀咕,看着像是在思索万显山这话的可靠程度,心里就不由觉得好笑,万显山正愁码头的仓库放着不好管呢,现在干脆拿它来买名声了,买之前还吹的天花乱坠,说的有多高尚一样。 名声好一点也有好处,也算是个实际的用场。 高,实在是高。 几个人闷头商量了一通,最后牵头的人换了,换成年纪最大,声望也最高的冯老爷子出面,万显山就躲在后面,有大事才出面,小事他就不出面了。 打拼这么些年,他的钱足够支持自己当个寓公,顺便再养一个好吃懒做的佩珑。 王佩珑听兴头上,不料万显山跟他们很快就谈好了,他走了她也得走,没法子,两个人只好原路返回,她还是得回万公馆发霉。 其实万显山相比以前已经低调很多,也不怎么招摇,可有些事就是说不准,比如他们不过刚从冯公馆探出头,王佩珑就听到一声短暂的枪-响。 下一秒,她就被万显山摁趴在了地上,他罩着她,沉沉的,肉贴肉,宛如最坚实的铠甲。 那人的目标很明显,就是冲他们来的。 第一百四十七章 横祸 冲这个架势,应该是早有埋伏的,不是突然的袭击。 王佩珑根本就没反应,万显山就把她圈在身后,保护的毫无死角。 可是这有什么用呢,对方人多势众,死不死也就是早晚的事情。 她原先还当万显山是小题大做,出门就要带几个人充当保镖,却没想过他做这些都是有目的的。 他这些日子一贯低调,甚至有时只带一名司机,他深知枪打出头鸟的道理,太引人注目反倒不好,容易被发现目标,何况现在自己做的事情在某些人眼里简直就是拆后台,要带累的整个商界的与其反目——仇恨的种子早就埋了下去,落地便要生根、发芽。 可是偏偏,今天他第一次来约定好的地方登门会晤,出来便碰到枪-击,这不得不叫人疑心,万显山晓得想杀他的人如今又多一个,陈凤年卢朝宗的脸在他脑中一闪而过,如果再添人的话,那份仇人的名单就要满员了。 都堵在门口,宁静的街道几乎要被堵死,万显山罩在她身上,王佩珑晓得他们只能躲在车身后面,不过也只是暂时的,人围的越来越多,万显山的保镖不过三四个,双拳难敌四手,被打死只是时间问题。 “都不知道这些是什么人.......” 倒霉,实在是倒霉,要是不跟万显山出门,就没那么多事了。 王佩珑吓得心脏都要蹦出来,她再厉害,也没那么大的胆子敢当街杀-人,于是紧闭着眼睛,什么都不看,她在万显山笼罩下越发地小,她真怕自己也被打死。 万显山也紧张,尤其还要顾及身边的佩珑,她也真是无愧扫把星这个称号,难得带她出来一趟,就没有不出事的,好的不灵坏的灵,这到底算个什么本事。 “.......别怕。” 他眼角瞥了四路,断定或许还有冲出重围的机会,便将佩珑摇撼一通,用极低极沉的声音喊她:“佩珑、你睁眼!你先看着我,好好听我说!” 王佩珑脸上钝痛,很艰难地睁了眼看。 “等会儿我带人冲出巷子口,你看准机会就往反方向跑,到十六铺码找一个姓顾的人,他手里存了一只箱子,如果两天之后我还没有消息,你就跟老顾走,他办事我放心,能把你带到安全的地方。” 王佩珑茫然地看着他,好像全听进去了,又好像完全没有听懂:“好、好....箱子.....箱子里有什么东西,我去拿了,拿到以后呢?” “以后么.....大概就要靠你自己了。” 说到这里,万显山仿佛心中难忍,伸出指尖使劲地摩挲了她的脸颊,片刻后便离开:“箱子里是我这几年给你存的家底,黄金就是黄金,不要犯蠢拿它去换债-券法币,你往后就守着这箱金条,要是不拿它再去养小白脸子,一个人省着点花,支撑你过三五年不成问题。” 王佩珑还是很茫然,张口欲言,可惜万显山却不给她这个机会,眼看车窗都要碎光了,他随手扯过旁边一个保镖的衣领,大声呵斥他:“他-妈了x的,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枪打完就要换砍刀,等下我先冲出去,你找准机会蹿进车里,发动起来瞧准了就撞,听见没?!” 那保镖也是个身量结实的壮汉,一听大老板发话,一股子悍勇之气的顿时涌上心胸,一口应下:“听见了!” 万显山于是推了一把,跟佩珑最后叮嘱道:“该跑就跑,不要回头,你手上没劲,这个腿还是好好的,跑到一半敢回头看,我就拿别人的枪-毙了你!” 到这个时候还不忘跟她呛声,王佩珑本想说出点什么话来反驳他,可是咽了一口唾沫,她发觉自己已经词穷到彻底,连声救命都不一定能喊的出来。 她不像万显山,这种危急的时候还能临时想到那么多事情要嘱咐,而且跑,现在他们被堵在意租界的口子这里,现在万显山身上好歹还能抵抗一会儿,再拖下去大家都完了。 思绪正是最混乱的时候,她就看到万显山以身做饵跑了出去,同时一直挡在身前的车门也关了,正好是跟她擦身而过,掉过头就要冲出人群。 王佩珑知道不跑不行了,于是咬着牙支棱起双腿,趁着街上的骚乱已经呈现扩大化,闷头就往人多的地方跑。 跑到一半,她足下踉跄,一下跪倒在路旁。 那一声听的很清楚,那边突如其来地静了一下,似乎是已经完成任务,他们停止就射-击了。 万显山说了不要回头,可他们两个到底是心有灵犀的,王佩珑木然地转过脸,正对上万显山受过重创,进而扭曲的身形。 他在她眼中,缓缓倒地。 这一切发生在转瞬之间,然而在她眼里却变成了慢动作,一帧一帧,无比清晰。 王佩珑想跑,想逃离这个鬼地方,然而心不由己,她被眼前的情况弄得有些迷惑,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 她明知道已经没有希望,却还是寄希望于万显山,这一刻她真是一点都不想他去死了,说好的祸害遗千年呢,他们两个之间有那么多的新仇旧恨要算,她爱过的人,恨过的人,其实从头到尾就就只有这么一个男人,可这个人怎么就死了——谁死了都不能是他啊! “莫名其妙......真的是莫名其妙......” 她呢喃着,原本一直紧绷的精神顿时就又要面临崩溃。56 幸好,在她崩溃之前,有人来制止她了。 脖子上一阵剧痛,下手的人肯定是个练家子,走路静悄悄,出手也静悄悄,不过应该是存了个怜香惜玉的心思,不然就不是劈晕,而是把她脖颈子也劈下来了。 眼前一片黑暗,没有人可想,没有梦可做。 王佩珑这一觉睡的极漫长,她不知道自己醒过来就已经是两天过去,而且床边坐的人也换了一个。 那个人正在削苹果,一根皮荡的老长,可见刀工不错,一路都没断过。 王佩珑眨眨眼睛,确认了自己还活着,并且活的全须全尾,一根头发都没掉,心中稍微安稳了一点。 不过睡了两天,水米不进,现在嗓子疼的冒烟,开口就要喷火。 她很艰难地开口,轻声道:“水........” 男人于是放下苹果,给她倒了杯水。 她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温水,暗道:“前头一个刚走,下一个就又自动补上,时机倒是掐的正好,新的不去,旧的不来。” 她喝完水了,两天前的事情到这会儿越发让她感觉是一场梦,不过一看到这个人出现,她就知道这梦该是醒了。 “你果然没有死。” 王佩珑之前就跟万显山一样,一直都是怀疑,现在正好,可以不用怀疑了:“不过看你的脸,估计吃的苦头也不小,万显山要是那天亲自来处理你就好了,你一定逃不掉的。” “所以他吃亏,亏在太自信。” 洪双喜笑一笑:“不过这句话倒是通用,你也是。”所有人,都逃不掉的。 王佩珑没有接着问下去。 洪双喜一直在等,等到最后反倒是他先没忍住,开口问道:“你倒是很沉的住气。” 王佩珑抬眼:“你算个什么东西,你都死不了了,我问都不用问,要是万显山真那么没用,被你们得手了,你还会这样心平气和跟我讲话?早就乐得找不到方向了吧。” 洪双喜了解地点点头:“有道理。” 然而他紧跟着又说:“那你就不好奇,我被救起来以后是跟谁合作,才把万显山抓到的?” “.........” 王佩珑刚才其实都是装的,她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左右地看,先确定好自己的安全,下一个要确定的就是万显山。 好在迎面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洪双喜,他模样跟之前又有点变化,可见当时跳桥也是无奈之举,谁知道那么不巧,差一点就被石子戳瞎了眼睛,如今能安然无恙地站在她床前狐假虎威,顶多是破了皮破了相,也是他运气好。 洪双喜的脾气她是很了解的,知道该怎么说怎么做,才能让他沉不住气,让他着急。 两个人互相试探,最后终于叫她旁敲侧击出来万显山这个人至少还是安全这个事实,王佩珑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又被下一个问题坠的心口发沉。 万显山的仇人那么多,现在他有难了,那是不是什么人都能上来推一把,雪中送炭从来没有,落井下石倒是人人都会做,这样的机会可是不多见,王佩珑吃过的饭怎么也比洪双喜跳过的桥要多,这个道理她会不知道吗? “别想了。” 洪双喜以为王佩珑是想不通,于是就‘好心’告诉她:“陈康柏和陈安年死的不明不白,这个仇陈凤年想了那么久,现在有了机会,你猜他会怎么回报给万显山?”联想到这两个人跟她都有点关系,他这心里不上不下的,总之就是不舒服,装了半天还是忍不住出言讥讽:“这倒是巧,跟你有过关系的相-好现今是都齐全了,一个接一个出面,倒是都没想过动你。” 王佩珑听的脑子里巨浪翻涌,一个念头刚冒出来,紧接着就被打下去。 “.........凤年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做这件事?” 也不管洪双喜听到她那声‘凤年’,会不会又被醋淹了心,她自顾自地喃喃道:“难怪,他要提前来找我,原来那天不是他来跟我解释......” 陈凤年,他只是叫她心里有个底。 他现在已经东山再起,他要对万显山动手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办法 报应是活人的报应,死人不能报仇,万显山这就是斩草不除根的后果,凤年终于找他来了。 王佩珑一时想万显山这人做事又太不仔细,一时又想他不仔细也是应该的,当初自己可是没少跟他作对捣乱,现在两个人都被抓了个现行,她怪来怪去,好像也不知道要怪哪个了。 好在洪双喜应该是跟凤年做了什么交易,暂时就是看管而已。 她刚醒过来还没好好观察,这个地方不至于太破,不过设施也非常简陋,一张床加一张板凳,这有点让她想到赛玉楼躺的地方,从她落进那种地方开始,她就不是当初的小翠儿了。 洪双喜看她喝完水后就老僧入定,一副咬死了不开口的神情,这样反倒让他觉得比较正常,因为佩珑就是这样的脾气,他本来也没打算能从她嘴里套出什么。 王佩珑相信洪双喜不会这样无缘无故地跟她示好,这多半就是存着什么目的,那点见不得人的心思都挂到脸上去了,她以前看了恶心,现在也依然是恶心。 一模一样的话,然而听起来就是不一样。 洪双喜大概也没想到自己是越活越回去,越是要证明什么,就越是躲不开万显山的影子。 他说:“这两天就别出去了,待在这里,我会保证你的安全的。” 王佩珑心中将他跟万显山对比了一下,发现还真是一样,万显山说过的他要说,万显山做过的他也要做,也不想想自己有没有那个资格。 洪双喜说话算话,当真就把她困在了这里——当然不是陈凤年的意思,他一个人谁也没说,自己就给自己下了决定。 煎熬,真的是煎熬。 王佩珑很煎熬。 闲下来的时候,他心情好,那么就会对她笑一笑,和她说点家常的话。 可是逢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倒霉了。 她早知道,她当初第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不是个正常人,这是个变-态,心理问题极其严重的变-态。 王佩珑本来还想从洪双喜嘴里套出点什么,起码套出她跟万显山分别都在什么地方,没想到洪双喜完全清楚她的路数,从第二天开始就又恢复当初那张死人脸,能不言就不语,跟她的煎熬形成了鲜明反差。 简直是要憋死她。 洪双喜安顿好佩珑,压抑住心中的窃喜,准备去见他现在的上司。 见到陈凤年,两个人都有点回避的态度,洪双喜的根底不是很干净,毕竟是替万显山卖过命的,可能陈安年的死跟这人也脱不了干系,陈凤年虽然很满意他的投靠,但也深知这人的心思复杂,实在不能相信,不能深交。博士 洪双喜对着佩珑一直都是装聋作哑,故意要逼得她发急,到了陈凤年这里反倒是多话起来,一进办公室就开门见山,问他:“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他指的是万显山。 ”.......我还没想好。” 陈凤年笑了笑,脸上似乎即刻都挂着一张虚假的面孔,已经洗去了原先的单纯。 “虽然我背后有李总长和新政-府做后台,不过万显山这些年树大根深,要动他并不容易,有个老头子倒是一出事就派人来跟我谈了一个下午,他说要保万显山出来。” 落难了,落井下石的是有,不过万显山到底没有白混,还是有人愿意在关键时候拉他一把。 陈凤年不想叫他这么容易就死了,陈康柏受过的,陈安年受过的,他愿意让万显山从新尝一遍。 所以万显山还不能死,他甚至还叫人把他送进了最好的医院,让他们救活他。 洪双喜很明白他的处境,他知道陈凤年是不会叫万显山好过的,这样他就放心了。 说完这两件事,好像就词穷了一样,陈凤年沉默了,半晌后才发出声音:“佩珑.......找到了吗?” 洪双喜摇摇头,撒谎根本不用打草稿,无比流畅:“没有,找不到。” 说完,他不再逗留,直接转身:“有事再叫我吧,你们机-关处应该还有别的公务要忙,我就不打扰了。” 洪双喜很自然地出了大楼,随即想起来佩珑嘴馋,脾气又不好,自己私自把她扣下这件事做的是不对,等会要么还是去买些点心,她肚子饿了,一定会吃。 她这个人就是这样,哄一哄也就没事了。 一想到家里有这么人在等着自己,虽然是被迫的,可这种感觉是多么美好,美好到什么样子他形容不出来,只是觉得,自己是有个家了。 一个事业有成的丈夫,一个年轻娇美的妻子,孩子是不必要的,多出来只会碍事,他那个妻子美起来是真美,坏起来是真坏,他受不了她骨子里的这种坏,于是就要出手教训她,要让她随着自己的心意变化,乖乖地做他心目中最美好、最理想的妻子。 一想到‘乖乖的’,洪双喜就忍不住要笑,他记得万显山就老喜欢让她‘乖乖的’,可惜佩珑每次都不乖,每次都闯祸。 他就不会,他不会让她乖,他知道她乖也没用,她这个人,这颗心就是坏的,所以他不要驯服她,他只是圈养她,和她对陈家的小少爷做的一样。 这是一种新奇的感觉,占有个女人并不算稀奇,可他占有着她,就好像占有了曾经那些过往,那些过往里本没有他,他一度只是看客,只是旁观。 所以,他反客为主,新奇,并快乐。 第一百四十九章 何谓善良 王佩珑算是被困住了。 洪双喜问她想要什么,好声好气地问,表情也没有哪里好让人指摘。 他越是像个正常人,她越是感觉这不正常。 不对劲的是他这个人,跟态度没有任何关系。 于是王佩珑又开始她的老一套,看见当没看见,好奇心也始终压抑住,不能流出一丝漏洞,让他察觉到机会,她甚至问都没有问,仿佛万显山是死是活已经跟她没有关系,她跟之前的男人统统划清了界限,他们做什么都跟自己无关。 洪双喜觉得她这样很不对,少言少语,不像他印象中那个佩珑,心里隐隐地有些不满,然而形象也是很要紧的,他想自己还是得给佩珑留个好印象,她当初对自己实在是有点偏见,如今大好机会,这些偏见说不定还能掰正回来,万显山能改的,他也能改。 他完全把她当成贵客来看,从那天开始,一直到现在,他都规规矩矩,早晨请佩珑下楼,问清她想要吃什么想要什么,转头就叫人去置办,关的虽然是密不透风,然而比万显山还要周到,他就是要这样的细节上赢过他。 王佩珑晓得有些事情拖不了多久,现在不逾矩,就是为了以后敞开了肚皮吃,她这道菜已经由热转温,再放下去,就要凉了。 就比如现在,洪双喜对她的变化很满意,满意的地方在于她经车站一别后,转眼间就又恢复了当初的好气色,尤其两手无力这一点也很好,软软的一个耳光扇在脸上,那感觉酥的几乎要泛起鸡皮疙瘩,又怎么会疼。 现在来看,谁还记得她当时几乎气得呕血,真是一点都看不出了,时间一长什么都被冲淡,万显山把她照顾的不错,黑压压的好头发又长了回来,他还记得那天她是怎么跑的,说做就做,多大的胆子,如他这样见多识广,都要夸她了。 能从万显山的身边逃开两次,这怎么不厉害。 头脑还没动,身体已经先有行动,洪双喜其实一直都藏着掖着,他早就承认他不是什么好人,他一直都想和佩珑多亲近一点,第一次是万显山给了这个机会,然而说话不算话,给了一次就又收了回去,没有人晓得他当时怎么想的。 “你可以不用这么怕我。” 他以为佩珑心里最怕的依然是万显山,于是真心实意地跟她道:“万显山马上就要不在了,他现在陈凤年手里,陈康柏当初怎么死的他最清楚,你那位小少爷不会放过他的。”说着,就要把她拉起来,他想学着万显山那样,两个人一起出去走走,他现在有权有势,佩珑要什么他都买得起,他觉得自己对她已经是好的不能再好,好到做什么都可以。 可惜往往事与愿违,他的手还没够到她的衣角,王佩珑就大肆地笑出了声,她就是瞧不起他,穷小子穷到崖底,一夕之间骤然发家,他的表现跟普通的毛头小子没什么区别,万显山要害人、甚至是杀-人,至少也是明公正气,都摆在台面上,他做的这叫什么,躲在别人身后,拿万显山给的人脉来反他原来的主子,这种事他都干得出来,也不想想自己配不配。 他比陈凤年还不如,他怎么还敢拿自己跟万显山去比。 她的笑声太故意了,在空旷的房间中不断回荡,像是嘲笑他所有的肖想,嘲笑他是不自量力。 是好笑,每个人都在作恶,但又装的格外天真,格外自然,好像自己做过的事,一旦过去了,就都不存在了一样。666文学网 毁了别人的人生,自己居然还活的那么精彩快乐,世界有时真的是很魔幻啊。 “你怕你干什么,你以为我还像以前那样好骗,能叫你再骗我一次?” 王佩珑已经什么都想起来了,想起来了,就要算总账:“当初你也出了不少力气,明明小翠儿从来没想过要搭上万显山,你偏偏把她引进来,自己做了拉-皮-条的事情,还把屎盆子往林织云的头上扣,你平常除了动刀动枪,脑子里盘算的难道就是这种事情吗?!” 洪双喜双目微睁,显然是有些惊讶,不过更多的还是欢喜,欢喜她这个记性,要经过多少次敲打,才有的今天,她总算记得自己。 “你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她不放过他,眼看这人脸上有些松动,便加紧攻势:“顶头的主子换了一个又一个,是,我承认,万显山当初对你是不好,可你扪心自问,他有亏待过你吗,连最紧俏,最有门路的赌-场跟烟-馆都交给你打理,结果就因为陈凤年给你开的条件更好,你就反了他了?” 她振振有词,立场在此刻完全颠倒,替万显山分辨,她也把自己当初说过的话忘记了。 “看不出来,你现在倒是又帮着他说话了。” 洪双喜此刻的眼神已经趋于冷漠,甚至是彻彻底底的漠然,大概也是从侧面反应了佩珑的打击实在是很有成效:“你们两个倒是很有缘分,不管别人怎么作梗,你总要他,他也肯要你。” 这句话说得对,堪称精辟,但是王佩珑就不承认,也不反驳,只是嗤笑他:“我跟他好不好,关你屁事。” 是不干他的事。 洪双喜心想:可是单单这样旁观,也是叫人很不甘心啊。 其实.......还不如直接拒绝,这样比看到我,无视我,羞辱我,善良一百倍,当初明明有那么多机会,你为什么就是不说清楚呢? 糊弄着,瞒着,就这么任由他的欲-望伸缩、膨胀,最后一发不可收拾,迟迟地不肯放过他们。 万显山、还有王佩珑,这两个人,就这样成了他的魔障。 这些都是藏在心底的肺腑之言,洪双喜一直都很想这样跟她说。 可惜,错过了最佳的时机,他再没办法说出口。 洪双喜,他的折磨是阴损的,他认为全世界都对不起自己,唯有自己才是光风霁月,是从天而降的完——打败了万显山,他就是完人了。 第一百五十章 逼问 王佩珑眼见这人干打雷不下雨,就只是跟她在这里扯皮,还不是好扯,越到最后说的就越是不上台面,竟然还有点朝污言秽语的方向发展。 她愈发鄙夷这个人了,觉得这么多年,是个人都在变,唯有洪双喜一直活在过去,他总想着超越过的人,自然也就无暇顾及到自己的将来。 洪双喜一点都不放心,一切明明都已经朝自己期望的方向发展,可惜佩珑的前科太多,有她就是不放心——他总怕万显山会安然无恙地出来,又担心佩珑会重新回到陈凤年的身边,这两个人的地位一向要比自己高,这些他都知道。 “这么多年,我以为我们两个再不济,也该是朋友。” 半天了,他就只吐出这句话。 王佩珑像看神经病一样地看着他:“.........” 她被这样幼稚的话给惊到,笑又不能笑,只好沉默起来,避之不谈。 他们两个对面而立,洪双喜绞尽脑汁地想表现出些微的好意,或者说是善意,无奈佩珑总是不领情,他没办法了,自己进一步,她就退三步,是彻底的避如蛇蝎,她不信任他,明明他已经在尽己所能地对她好,可她就是不信任他。 她越退,他胸口的怒火便越发高涨,或许之前都是薄怒,他可以暂且忍过去,自我调节,可佩珑人在这里,她的心不在,万显山做的恶事不少,曾经那样混账,可事到临头,她还是要帮他说话。 “你要是觉得心里不好受,你可以冲着我来。” 王佩珑眼见退无可退,反倒迎面看回去,有恐惧,然而更有勇气,她什么时候怕过他。 “是,当初我骗了你,我骗你帮我逃出去,不过那也是没办法,那时我要再不走,不光是孩子,我自己都要折进去。” “至于后来.......你不是也骗回来了么。” 男人的面色越来越阴沉,她笑的愈发玩味:“我失了一双手,万显山又紧跟着被抓,可见风水是轮流转,你看你,人模狗样,越来越有人样了,我们一个个地都吃了你的亏,这样你还不满意吗?” “........我凭什么要满意。” 洪双喜怒极反笑,一步上前,把她跟房门隔离开来:“佩珑,你这话真是玩笑了。” “万显山别的事情都做的干净、漂亮,唯独对你,他是一放再放。” 不知不觉,他用身-体把她困住了,进退维谷:“本来想说这是你的运气,我把你从车站带回去,本拟着让你被万显山活活扒下一层皮,好好长长记性,可我没想到,那天他那样生气,事后竟然什么都没对你做.......” 他越说越近了,呼吸都拂过她的脖颈:“你不是总说自己硬骨头么,是不是只有万显山才可以,你早就说过,自己已经什么都没有,那到底是用了什么手段,才叫万显山高抬轻放,肯这样轻易地就放过你。” 王佩珑到这时候才晓得他的真正目的,神色间难得的慌乱起来:“你、你到底想说什么?” 两个人已是近的不能再近,几乎与额头相触,洪双喜知道她慌了,很高兴:“你被万显山藏在租界,他不是对你百依百顺么,你们两个一对生死鸳鸯,你又是怎么回报他的?”难耐的语气,空气中的热度转眼升腾,他凑到她耳边,知道怎么说才会让她难堪,会让她动气:“你是不是又低声下气地讨好他,被万太太的名号冲昏了头,跟他睡-了是吗?” 他的面相生的不好,这也就罢了,没想到言辞也是露骨又刻薄,王佩珑的拳头握不起来,就想给他头上的那么一下,可手抬起来才发现挥不出去,一是被制住,二是她忘了,自己早就不是那个说翻脸就能翻的王佩珑,她现在寄人篱下,看的是这个疯子的脸色,她翻不起了。 “你犯不着这样,成天阴阳怪气的有意思吗!” 嗓门再大也是没用,她完全就是在虚张声势,眼睛不住地朝着房门口那里看,似乎在估算怎么把眼下的情况糊弄过去。 她越慌,洪双喜心情就越好,就是这样才对,这样才是他认识的佩珑。 “把你藏起来,等事态平息了以后就把你接回去,以为这样我就找不到你了?”眼见佩珑挣扎的厉害,他反倒变本加厉,像是耻笑她,又或者是万显山:“他想的倒美。” 一把将还在四处乱动的女人搂住,佩珑大概是狗急跳墙了,瞅准机会在她触目可及的地方张嘴就是一口,深深的齿印,竟是当场就见了血。 这一口咬的结结实实,不料洪双喜眉头都不皱一下,痛感是一点没有,兴-奋倒是更兴-奋了,终于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不再是两个人互相试探,互相装蒜,今天正式撕破脸皮,也不错。 这两天他装的实在累了,分明大家都不是什么好货色,你跟了他为什么就不能跟我,这时候倒讲起贞-洁来了,装什么正经人? 王佩珑快被这个人搞疯了,精神有问题,说什么都油盐不进,什么都是白搭。千军万马 “你这人疯了是不是?!青天白日地你跟我说这个.......你放开我!” 她使劲,总算挣出一丝空隙,整个人立刻从他的桎-梏中脱开:“说你贱你还真是贱,姓万的都没说不要我,你上赶着捡什么漏,你当我什么东西,这种事是个人就肯干,你自己怎么不先去照照镜子呢!?” 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嫌弃,洪双喜也是无端的有些气急败坏,本该是两个人面对面好好谈,可是谈着谈着就成了眼下这副样子,佩珑想走却走不了,反倒被他压在了墙边。 一不留神,手背上又落下一个血口子,这牙跟狗一样,简直不晓得轻重,洪双喜生气了,简直要被佩珑气得发失心疯的,手在腰上狠狠地拧了一把,面目狰狞且凶恶。 “贱、货、” 他咬牙切齿地看着她,看佩珑先是一愣,继而气急败坏,一秒就面色涨红:“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你他x的就是个贱、货”洪双喜的动作已经开始不知轻重,两只手也肆-意游走。 “倒贴一次还可以说是蠢,可你三番两次回到他身边,这算怎么回事。” 他说:“怎么,跟万显山能干,跟别人就不行了?你当初干的那点好事儿姓陈的知道吗,你说我要是现在玩够你再把你放回陈凤年跟前,他还会不会捏着鼻子,捡我跟万显山用过的剩饭回去养着?这样是不是很有意思?” 一个人,平日里看着人模狗样,然而猥祟起来竟是可以变得这个样子。 王佩珑在恶心作呕之余,简直是不敢相信。 可惜再不信,他也在眼前,由不得不信了。 “你疯了.......” 疯子,这人就是个疯子。 这个称呼很适合他,洪双喜受之无愧,疯子要做的事也是一点没少做。 王佩珑挣脱不开,眼看就要被推到一边的沙发上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卯足了劲就是一脚。 这一下踹的真是不凑巧,差一点点就齐活了,就能让这个疯子这辈子都快活不起来,洪双喜的反应还是快,险险地侧身避过。 避开之后,他想都没想,扬手就给了她一记耳光。 这一下倒是打出了意料之外的效果——佩珑安静了,他也安静了。 王佩珑背后的衣裳都被汗给湿-透,她想这可真是报应,这个人发起脾气简直跟疯子一样,说打就打,说翻脸就翻脸,那双眼睛不是一般地狠厉。 在这一点上,他倒是青出于蓝了。 好像再挣下去也没意思,王佩珑不是被这一巴掌打服了,只是脸上很痛,可能已经起了通红的掌印。 面皮子毁了可就什么都毁了,一点讨人喜欢的资本都没有了。 于是她决定见好就收。 大咧咧地往边上的沙发一坐,她索性破罐子破摔:“行,你厉害,我打不过你,要干请干,麻烦干完替我拿一套新衣服,身上这件两天没换过了,你这里好像只管饭,并不管衣裳。”被打了还不忘嘴硬,稳不住别人先稳住自己——当然,能把万显山的也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就更好了。 她脸嫩,万显山和陈凤年都知道她脸嫩,这两个人都是各自对不起她过的,两个就已经多的让她无力招架,如今这第三个更是集各类恶习之大成,成了彻头彻尾的走狗、疯子。 她可以接受万显山,可以接受陈凤年,可她就是接受不了他。 一想到自己曾经为了生存还勾-引过他,王佩珑就觉得几欲作呕,好像自己也被拖累,也变成了肮脏的人,只能用鲜血,用生命来证明自己的纯洁,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不成了,这样的话还不如跟万显山,不然早晚我会被这个人折磨死,他太可怕了。” 王佩珑仰面朝天,默默地盘算着。 第一百五十一章 痛快 扇了一巴掌,反倒把洪双喜自己给扇冷静了。 王佩珑眼看他动作停了,站在那里若有所思的样子,还以为这人又在琢磨着怎么给自己长记性。 一天到晚琢磨自己当年那笔烂账,难怪他得了势也不高兴,永远都是苦大仇深目,投靠陈凤年就等于彻底走了一条歪路子,出门趾高气昂,回头再被骂汉-奸,他肯定高兴不起来。 “怎么啊,扇了一巴掌,又不想干了?” 她这时候还作死,还要试探这个人的底线:“那麻烦你出去的时候帮我叫一下人,叫他们帮忙准备下饭菜,我睡了两天,肚子都饿了。” 洪双喜从她身上起来,衬衫纽扣,还有皮-带全部重新归位,他把自己简单收拾了一下,随时随地可以出去见客,看不出刚才动过气、动过粗的样子。 王佩珑真没想到这人还能卡在这当口变好的,翻脸好比翻书,他刚才还咬牙切齿,压根没把自己当人看,这下她这身份又回来,她还是他的贵客——能看、能碰,就是嘴欠。 “你只要不离开这里,我还能把你当个人看。” 洪双喜冲她挤了挤眼睛,一点都不俏皮,完全没有当初万显山的神韵:“想想清楚吧,陈凤年现在抓了万显山,他也不过是光杆司令,在总长跟前连个屁都不敢放,不管你是想求情还是想告-发,他一概不听,你就是从我这里走了出去,你又能去找谁?” 王佩珑冷笑一声,想都不想便脱口而出:“找谁?我找下一个冤大头呀!” 她笑的寒气十足,洪双喜冷着脸,很漠然,实则心里还是有点难过,一步步走到死路,没道理她连万显山都搭理了,这会儿咬死了就不搭理他——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呢? 那厢佩珑还在嚷嚷,前头还闹着肚子饿,现在又说脑袋疼,一定是刚才他使的劲太大,直接把她打蒙了。 洪双喜被她磨得没有办法,额角蹦跶地欢,然而还是问道:“饿了想吃什么?我叫人去给你买,我家什么东西都不存,也从来不开伙,想吃只能靠买。” 王佩珑本来想随便说个东西,能把眼前这个神经病打发走就好,但转念一想,这王八蛋兴许还是瞒着凤年的把自己带回来了,那天他说是替陈凤年去抓万显山,可带的都是他的人啊。 那么这样就好办了,只要把自己被洪双喜带走的消息想方设法地传出去,传到凤年耳朵,先不提后路是什么,至少她能逃开这个疯子,先把自由换回来再说。 思及此,她心里就有数了,便开口道:“面吧,我想吃面,就你以前经常带我去吃的那家。” .........好歹算是让了一步,这样的小事得亏她还能记得。洪双喜心软了一下,点头:“好,别的还要吗?” 王佩珑摸摸脸蛋,手指头轻轻一碰,一碰就痛:“我还要治脸的药膏,最好多买点,谁知道火气上来了会不会再打一巴掌,我可是经不起了.......” 视线随着手走,洪双喜也晓得自己下手是重了点,所以现在被埋汰几句也不动气,佩珑遇上这种事就只会动脑子,动胳膊动腿的事是从来都没有过,他可以适当地让一让她。 眼看那一巴掌的红印已经泛起了肿,马上就要浮起来变成立体,他又想起刚才自己被佩珑气得上头上脸,压根就没注意什么疼不疼,现在反应过来就晓得了,他的掌心也是隐隐作痛,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佩珑最恨别人跟她来硬的——来软的虽然也不一定有效,至少还有点讲和的希望。 洪双喜内心其实是后悔,也想关心一下她,可说出口的却往往与内心想法背道而驰,且怎么不中听这么来:“不要老想着跑出去,万显山当初不是教过你的,怎么一到我这儿就忘干净了?你这就叫不打不识相,认命吧。” 王佩珑刚才还心平气和地跟他讲吃面应该放点什么浇头,还不能放香菜之类的叮嘱,这下面跟香菜都朝后排,她被洪双喜一句话气得重新瞪起了眼睛:“我跑?!你哪只狗眼睛看到我刚才想跑了,你一言不合,上来就掐着我往沙发里按,我人都要喘不上气了,动一动都不行吗?!” 洪双喜被她这个脾气闹得头疼,转身便要出去。 王佩珑看他终于滚蛋了,心中一喜,越发地要在他身后叫唤:“记着啊,药膏和面,千万别买少了啊!”今日文学网 ........情况糟糕成这样,不要说一言不合了,三句话一过讲不定就要在房内搞起一出全武行,洪双喜现在是全无做那事的心气,他料定他们两个之间是说不出什么好话了,现在该做的把人丢出去,饿死冻死都不干他的事,这样他痛快,佩珑也痛快。 可以前明明不是这样,佩珑以前跟他也好过,在她年纪还小,一颗七窍玲珑心还没长全,做事还不是那么有主意的时候。 洪双喜想不通,并且越是想不通过的事情他就格外要往死里想,往外走了几步,又转过来,正对上佩珑那双大眼睛:“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问的很突兀,上下都不衔接,这就导致王佩珑扎了眨眼,又咽了口唾沫:“啊?” “你是故意要把我往外推?” 他的感觉很敏锐,但也是跟风吹无痕一样,敏锐也抓不到什么痕迹:“陈凤年是不是当初也许诺过你什么好处,你想背着我去找他吗?” 王佩珑不妨他人都要出去了,结果又绕回到这个问题上,堪称是恐惧与麻烦并行,她觉得这人可怕也觉得他烦。 “我知道了。” 她反过来拿话搪塞他:“你一定瞒着凤年对不对,他肯定问过你我在不在你这儿,你自己是怎么回答的自己心里清楚,现在倒要来问我了?” 洪双喜情绪本来又要不稳,这下倒是被她点醒了一窍,木然地点了点头:“对,他不知道,你只要不出去,他们就不会知道。” 他觉得这些人这些事,如今看来都很戏剧化,便不无感慨地说:“陈凤年,他如今倒是得意了.......” 有件事不得不承认,小白脸子到底是陈康柏的儿子,成长迅速,连当下政-治上的风向也改的恰到好处——这改的何止是一个脱胎换骨。 可惜优点明显,缺点一样明显,吃亏在年纪太轻,做事情瞻前顾后,冯老爷子要亲自跟他谈,他就躲,就闭门不见,就拿不定主意,必须要有人出面,继续推他一把。 要不是碍于二人如今还有合作,洪双喜真是想替姓小白脸子代劳一把,分明是多好的机会,万显山气息奄奄,愣是从鬼门关被救了回去,换他治都不治,直接就下刀宰了,怎么可能会让姓万的苟活到今天,还给人做交换的机会。 陈凤年没用,还是没用,小白脸子做不成大事,还是废物。 王佩珑知道他故意提及凤年,一定还有下文,便问道:“那你呢,你不也没得意到哪里去,狗仗人势的东西,你当我还那么好骗,嫌旧身份不好用了,之后随便套个壳子就能骗我了?” 她鄙夷地看向他:“哥哥,这么多年了,你也真是半点长进都没有啊.......” 洪双喜不理她,他感觉今天这个头没开好,明天继续。 人都已经来了,再干这样的事儿难免让人觉得不漂亮,做事要配得上自己的身份,佩珑不喜欢他又有什么关系,人在这里就胜过一切,她光是坐在那里动动嘴皮子,他这就受不了了,传出去是要叫底下人笑话的。 王佩珑现如今最怕他光站着不说话,不出声铁定是在心里算计着什么,她感觉自个肩上的责任重大,这回不光是要把自己送出去,她还不能放过万显山——他死了,那他们两个人的事情怎么算,不就死无对证了吗。 幸好,洪双喜也没想过要在她这里久留。 白天不行,晚上还有时间。 他走开以后,王佩珑终于得到清净,她现在什么都不想了,凤年不肯放万显山,洪双喜这里又不肯放她,她这头安全尚且还有保障,不过万显山就不一定了,那一天她分明看见万显山中-枪倒地,这个时间拖不起,她走了不算,还得把万显山带着,他们一起走。 办法,她会想出办法的。 第一百五十二章 熟人 但凡经常做坏事的人都知道,越是心里有鬼,脸上就越要做的坦荡,王佩珑秉持着这个道理,在之后几天都没给洪双喜什么好脸色,她怕自己无端跟人家示好会招人嫌疑,被拆穿可就完了,她脸上的印子到现在都没退掉,没地方再腾一个出来。 王佩珑走到窗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也就是二楼的视角而已,爬山虎爬了半墙,叶子都是枯黄,也没个后花园可供观摩,她不喜欢这里,同时倍加思念自己刚回来时陈凤年为她置办的那处小洋楼,风景宜人,冬暖夏凉,可以一年都没住满,她又被打回贫民窟。 趁着洪双喜不在,她把触手可及的地方翻了个底朝天,地板缝都看过了,一毛钱都没抠出来。 “万一上次凤年的人没有看到他怎么办?” 她心想:“可我总不能自己跑出去,大门口少说蹲了三个人,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要收买也收买不了啊。” 随即她又想到一个歪点子:“那要么.....我色-诱?” 可惜这个办法经不起仔细推敲,王佩珑下一秒就往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都混成这德行了还色-诱,衣裳都穿成破布麻袋了,你可要点脸吧!” 王佩珑把自己怒斥一通,同时采取最保守的方法,听话且乖顺,如果洪双喜不是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她能犯的错误很少,叫他连个发难的地方都没有。 洪双喜很欣慰,感叹自己的付出终于见到一点成效,佩珑果然是慢慢地改好了。 不过有些时候,他也会忍不住自己的怒气,因为佩珑实在是不作脸,非要在他自认为很温情的时刻大泼冷水,惹他动气。 洪双喜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透明人,当初的主要工作其实并不繁忙,闲下来的时候更是没少扒门缝,他见过不止一次佩珑跟万显山大吵特吵,几乎把这栋楼都要震塌下去,可他也见过万显山给她剪指甲,那时他们刚好到一起,万显山低着个头,身边放的都是早上刚送来,还没翻过的报纸,而佩珑就盯着他,盯的时间很长很长,眼睛都没眨过。 她真是在爱他,从一开始就是,一旦看进去了,眼里就再也装不进第二个人。 那副场景,便是他这个外人看了,也大感美好,何况现在天时地利人和,洪双喜有条件有机会,他就也打算实践一下,看看佩珑能不能看在他这样迁就的份上,也有跟他关系转好的可能。 王佩珑午觉刚睡醒就被提溜起来,脑中顿时警铃大作,见他手中捏着把小剪子,便以为他是要当场行凶。 可等着眼睛看了半天,她发现这人今天又玩了个新花样——有完没完,他消停点不好么? 她抱着意兴阑珊地心态把手伸了出去,丝毫不考虑之后会发生什么。 轻敌的代价是可怕的。 那么漂亮的一双手,眨眼就见了血,在王佩珑尖声惊呼的同时洪双喜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他刚才几乎把佩珑的半块指甲扳了下来,难怪她叫的跟疯了一样。 她痛,就表示就这样的小把戏被戳穿了,洪双喜恼羞成怒,佩珑越是诉苦他就越是挂不住脸,手忙脚乱地给她手指头止住了血,他还磨刀霍霍,想接着试试。 王佩珑被这个男人吓怕了,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不、不用了,这种事情我自己来就好,不用你了,真的不用你了........” 她捂着手就要跑,洪双喜这下是彻底挂不住,伸手就把她拽了回来,手脚并用地制住她,手掌牢牢扣在她的脖颈——都被骗出了心理阴影,看她一动就以为她又要跑。作 “坐好、别动。” 洪双喜冷冷地说:“这种事我是头一回,等以后习惯了就好了。” 王佩珑连连点头,表示她很认可他这话,一经他松手,她便痛的近乎蜷缩在地,头晕目眩,手上的血又流了出来。 好么焉地就被掐了一把,她生怕洪双喜手里没轻没重,真把自己给掐死了,只好手肘撑地,大口呼吸的同时拼命点头:“行行行!我剪、我剪!” 洪双喜满意了,虽然没有享受到万显山相同的待遇,不过乍看也是差不离,勉强能糊弄过去,假装他跟佩珑是一对儿,这感觉真不错。 这一晚上,王佩珑的惨叫声不绝,十根手指头只剩一根没有被霍霍到——因为洪双喜下午要出去开-会,并且是说走就走,暂且先欠着。 王佩珑眼看着自己几根指头被包成粽子,有点委屈。 她的‘正常’表现,思路果然是很对,跟别人完全反其道行之,要是上来就做小扶低,半死不活,他可能会以为自己又在发疯,病情严重点她大概房间都不能出了。 短短一个礼拜,王佩珑瘦了六斤,几乎把在万显山身边养回来的肉全丢了出去。 不光是担心凤年能不能派人找到这里,实在是洪双喜的脾气喜怒不定,用‘伴君如伴虎’这个词儿是抬举他了,他更像个阴阳怪气的太监,手段要更黑暗,为人也更自我——优点也不是没有,可她就是找不出来。 这天洪双喜破天荒地没有拿那些个促进两方关系的事情来骚扰她,王佩珑对此已经是谢天谢地,只要这个人脑子正常一点,她但凡能忍的就都忍了。 洪双喜的两只手很不客气,摸索过一阵后,他好像发现了什么,就问她:“怎么刚来的时候这里还是有肉的,现在又没了?”他指的是王佩珑腰窝后面的两块软肉。 涉及隐私和身体的问题她都不想回答,也是王佩珑闷头不作声,缩头乌龟装到底——总是在躲,未免让人有点扫兴。 不过没关系,人在就好。 洪双喜想要张口,或许是向万显山学习,气氛正好的时候男女双方总要说些情话,这是正常流程。 可惜还未等他酝酿,就有下属上来敲门,说是大门口来了位客人。 王佩珑刚才一直逆来顺受,一听到洪双喜这里居然也会来客人,眼睛里就闪过一层光。 洪双喜是个谨慎的人,想了想,还是先放下她,只身出去。 走到门口,迎面是个儒雅的中年人,熟识陈凤年的人都知道,他身边一直跟着一位先生,那是从陈康柏还在世的时候就负责陈家大小事务的得力人员,洪双喜跟他见过几面,深交算不上,见到了就点点头,见不到也想不起来,他只听说这个人风评很好,帮陈凤年引见李同利就是他做的。 洪双喜摸不着头脑,不懂柳先生怎么会登门拜访,只好摆出一副好客的样子,请人往里进。 第一百五十三章 走好 洪双喜和颜悦色,面目难得的柔和,不过有脸上的疤痕作祟,他的柔和也是刚柔并济,一个晃眼就变成了狰狞。 柳先生姓柳,对外就说姓柳,至于名什么,老家籍贯在哪,从来没人知道,仿佛他从出现那一刻就是个先生,头脑不错,受人尊重,一点点将那么废的陈凤年扶持到今天这个位子。 他们之间是有点旧怨的,虽然洪双喜那时是照章办事,万显山说什么他就做什么,陈安年的尸-体现在还沉在江底,他大约这辈子都没机会上岸了。 ........... 柳先生登门,第一句话就是:“嗬、这屋里够乱的,不开个窗通通风吗?” 洪双喜迎上去的同时仔细打量了他,最后得出的评价是:人长得普普通通,并不起眼,活的倒是挺精明。 不精明,他也不敢跟陈凤年合作。 洪双喜看人也有自己的一套逻辑,跟万显山全然不相同,不过有时也挺管用。 太聪明的人,一般都不会随大流去投靠一方的巨头,那没用,只有主人废物一点,他的聪明才算有了用武之地,才能从万千废物中脱颖而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可惜,拉拢不了,陈家的家生奴才,一根筋,还认死理——要劝动他换个主子,何止是个难。 陈凤年简直给他灌迷魂汤了,身边一个柳先生就能顶千军万马,估计不出几年,他能直接被推到李总长那个位置——当然不是靠自己,青年才俊有的是人捧,跟捧戏子是一个道理。 对待有为人士,尤其是现在大家同在一处卖命,洪双喜一向报以欢迎态度,不过姿态一时半会儿还是有点改不过来,还是做万显山跟班时的狗腿样。 见来人已经到了切近,他上来便对着柳先生伸出手,以示友好:“怎么总-务部的秘书长今天有空到我这里来?是上面又有什么指示吗?” 柳先生跟他家少爷一样,为了适应自个肩上挂的新头衔以及新职业,如今也改了头换了面,原本洪双喜跟王佩珑都见过他,也打过交道,不过他身上原先那种旧时文人的气息此刻已是十分淡化,枪驳领的大衣,里面是一身崭新西装,正是当下所有高-官男士最时兴,最摩登的打扮。 “不不不,我今天来并不是为了上头的命令,主要还是查访底下人就的情况。” 柳先生推了推眼镜,镜片不厚,是斯文人的腔调,说话慢吞吞慢吞吞,然而不可小觑。 洪双喜愈发迷惑,只能肯定他今天并没带着任务登门,很可能是陈凤年指派他过来:“我这里还不错,东西不缺也不多,只是平常疏于整理,有些杂乱,先生自己找地方坐吧。” 柳先生也不跟他客气,保持着微笑就坐了下来。 然后他就靠着一张嘴把洪双喜说晕了。 洪双喜是真晕,柳先生的语言表达方式经常是话里有话,有时一闪而过并未发现不对,然而一小场交谈过后,他那些前头的话可就都是铺垫了,机关枪似的逮着就打,这句想完还得去想下一句,简直叫人防不胜防。 “是这样的,洪先生也知道我们机-关处的不容易,毕竟是空降过来,一切都是听人命令,如今总部那里眼看我们在租-界驻扎多日,却因种种原因无法施展拳脚,倒是觉得十分可惜,两天便说要改派一名顾问,亲自负责我们这片区域呢。” 说话时可见真功夫,柳先生几乎一口气都不带断,甚至连口水都不喝,只预留一秒钟的时间给对方思考,而后继续开口:“洪先生之前于我们合作,我想大家的诚意彼此都见到了,作为总务人员我感到十分高兴,不过我们现在的问题仍旧比较严峻,为什么一直无法施展拳脚,我想原因也是很明显的,各个地区都有不同的势力,比如如今我们手中的万显山,他也不过是这些势力中比较厉害的一股,其他的我想我们也应该加快脚步才是........”101中文网 说到这里,他终于停了,也终于察觉到口渴,于是四处扫了一圈,起身为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稍稍润过嘴唇后,笑容丝毫未变:“洪先生明白我的意思吗?” 洪双喜刚把他上段话分析完毕,此时脑子实在接不上,只好不自然地点了点头:“先生说的很清楚........那么我该怎么做呢?” 柳先生是个读书人,算账是一把好手,陈康柏以前的暗账不少是从他手里过,在动脑筋这一点上似乎已是再无对手,通篇下来连‘清-算’、‘灭-口’这样的字眼都不会出现一个,可他要表达的意思却很明显——就是这个意思。 洪双喜原本还不以为然,这下倒是真佩服了。 每一句都像废话,然而没一句是废话,这人除了啰嗦了一点,遇事的见地实在是超出旁人一大截,不怪陈凤年事事都依仗他,简直把人当成第二个爹了。 不过他自己也不是全无心眼,生怕柳先生这趟过来除了布置任务,还是另外替陈凤年来做说客——姓陈的亲自来倒还好了,他真怕自己嘴皮一张,会直接被柳先生说昏了头。 抢女人这种事陈家的小白脸子可是没少做,当初胆大包天,连万显山的女人都抢了,说他贼心不死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你们真的很急的话,大不了我这里多出点人,你知道冯国祥他们都是当初这里的话事人,个个当初压过我一头,这件事没有把握,我不能保证。”洪双喜说着给自己点了根烟:“先生知道我的,我的宗旨就是谁有肉吃就跟谁,可是我不贪心,有一口吃一口,一气也吃不成个胖子,我看现在还有姓冯的在蠢蠢欲动,日-本人也不敢光明正大地在这里也成立个伪政-府,他们不敢的。” 柳先生很认真地倾听,并且连连点头:“不错不错,是这个道理。” 两个人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却从来没有当面对坐而谈的机会,今天机会来了,没想到却是英雄惜英雄,柳先生认为洪双喜是个可塑之才,虽然随风就倒,墙头草似的两边摇摆,人品堪忧了点,但脑子不坏,真是不坏。 洪双喜也觉得这人不错,除了婆婆妈妈的讲话说一半留一半,总是要别人去猜,不过看在他拍胸口保证会给他这里提供资金购置武-器的份上,他也就忍了。 谈话既是这样的愉快,那么当中有些小插曲,也很容易就被带过了。 洪双喜的新居不大,却仍有空间分出上下两层,柳先生听到上层不时就要传出笃笃捶地的声音,就笑着提醒他:“这个地方是太小了,一个人住很不习惯吧。” 洪双喜确定了这人是陈凤年的人,然而在处理万显山跟佩珑的意见上,却是跟自己站了同一战线,不像是来要人,倒更显来提点他,要藏也把人藏藏好,不然才是真的丢人。 几句官腔一打,又见这人这么上道,心中的好感就又多加一层,也笑笑:“是,好在一个人也能忙的过来,索性房门一关,我也不请下人了。” 柳先生跟他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们两个是达成了共识,楼上的王佩珑倒是要急死了。 一听到有人过来,她两只眼睛当时就冒了光,那一刻真是把外面的柳先生当救星,觉得这是老天有眼,到底是天无绝人之路,凤年现在虽然也不是好人了,至少也比那个神经病好。 两害取其轻,她宁愿跟凤年当面谈谈条件,也不要再跟洪双喜这个疯子磨时间。 把耳朵使劲贴在墙上,后来又是贴在地板,幸亏洪双喜这里隔音不好,不然真被她听到两个人的谈话,这人现在就不是急死,而是气死了。 楼下,洪双喜亲自把柳先生送出去,又亲自替他拉开车门,在人坐上车以后甚至还想把头探进去,最后还是因为窗缝太小而作罢,只是微笑着:“柳先生,走好。” 第一百五十四章 否定 刚才还和颜悦色地送走柳先生,一回到房间,洪双喜立马就翻脸了。 王佩珑不晓得自己刚才着急忙慌地,又是打翻茶碗,又是蹬掉了鞋子去偷听,竟然无意中暴露了自己的行踪。 这得亏来的是柳先生啊,真换做陈凤年,她保准当时就出去了。 这里就一个门房,一个洪双喜而已,她在万显山手底下都跑了多少次了,怎么到了他这,她就一点办法都没了呢? 都已经那么卖力地敷衍他了,那么卖力地往外递消息,没想到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倒是跟洪双喜讲的很欢。 “万显山还说给我留了个箱子呢,不知道里头有多少家底,要是我能亲手打开,亲眼看看就好了........” 王佩珑一会想万显山,一会又想那些个原封不动的金钱,整个人顿时就陷入一种自我否定,又自我怀疑的情绪里。 她思考、或者出神的时候一向是不顾外人,就算身处菜市场,她也能说忽视就忽视,重要的只是自己。 洪双喜双手环臂,在边上横看竖看,就看她这副形象实在可恨,上前捏住她的下颚,顺带把她的脑袋抬起来。 王佩珑本来正沉浸在愁苦之中,没想到眼前乍然出现一个面目凶恶之徒,一下没有控制住,直接‘啊’的一声大叫,叫过之后才反应过来:“哦,是你啊,你刚才把客人送走了是吗?” 洪双喜看着她,一时间也不能确定,她这到底是在装蒜,还是真的没有反应过来,不过不论哪种,都挺可恨的。 王佩珑知道今天是白高兴一场,不说彻底灰了心,但这心里总归也是不太好受,这时眼看洪双喜顶着一张死人脸一动不动地围观自己,也懒得跟他费劲,有床不躺坐凳子,坐了一会儿干脆拿起桌上抽剩下的烟盒子,自说自话地点了一口,嘴里一点点地往外喷烟。 平心而论,她捏香-烟的样子总有那么一股子劲,知道这是蹬鼻子上脸,然而因为好看,所以不得不多看,洪双喜本来还没想好这次要怎么发难,不过满腔的爱意骗不了人,面孔依旧是死人,眼神倒是先柔和下来了。 王佩珑一根又一根,这时候倒不关心肤质会不会变差这等无聊的问题,直搞得整个房间都乌烟瘴气,洪双喜都没忍住,背过脸去咳了一声。 他终于弄出点声响,把她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了。 王佩珑本是灰心丧气,不过有了尼-古丁做伪装,她的胃口连同脾气也得到舒缓,这时就又能强打起精神来敷衍他。 “我说,现在你在凤年那里到底算个什么身份呢?干的活跟以前一点差别没有。”她不是假疑惑,是真奇怪:“还有职称呢?现在不是只要有钱,还亲近日-本人的就能混个官来当,你的职称呢,有职称没有?” 洪双喜看她一直拨弄着打火机,就上去把她手里的烟-盒整个抽出来,看都不看,也不知道给他丢到哪里去了。 “之前租界里的巡-捕房被收编成了护-卫-队,我算是他们的半个头头。”他这样回答道。热搜 王佩珑更奇怪了,怀疑他是学没上过,连数字都掰扯不清楚:“半个?现在当-官的还有半个半个当的?那剩下半个呢?” 洪双喜,因为刚才被她那一瞬间短暂的美丽给震慑住,突然就觉得佩珑顺眼到无以复加,于是现在就格外好脾气,问什么答什么,半点出格言语都没有:“等南-京那边派了顾问,这半个就算补上了。” 王佩珑哦了一声,心里头隐隐地能猜到他们这群人在搞什么事情——也很正常,外头早就变天了,不怪人心也要变,大家都是自私的人,那些个富有博爱精神的则很遗憾,早就死光了。 她有点感慨。 这世道,大概也只有钱跟金-条才是不变的了。 她不知道自己此刻在洪双喜眼里非常有吸引力,只是一味地感慨,要真是把万显山给弄出来,外头又是这样的兵荒马乱,届时她又该带着人去哪里呢? 洪双喜对她的态度一直都是很好的,就是有时候用劲用的太过,会适得其反,王佩珑感觉身边热度越来越高,心知这个人又慢慢贴过来了,他倒是换了方式,虽然一天到晚动手动脚地不闲着,然而却是始终没有把她往床上拖,可能是心有顾虑,觉得两个人还有点意思,总有一天也能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所以尽可能地就不想妄动,想给她留个好印象。 王佩珑觉得现在的洪双喜很有趣,就是单纯的有趣,单纯的好笑,于是她就笑了。 她笑了,洪双喜的心肠也就随之柔软了,他眼角一瞥,又瞥到她那受伤的九根手指头上,当时是毫无反省兼之毫无悔改,甚至还气佩珑为什么一点都不配合,直到现在他才有点感同身受,才生出点知觉,心想要是有人敢把我手指头剪成这么个x样,我非拿刀砍死他不可! “你看现在多好,你在我这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外面也不一定就比我这里舒服。”一逮着机会,他就不忘给佩珑洗-脑,洗不进也硬洗:“你看陈凤年现在多风光,他身边的人也跟着发达了,哪有功夫来找你,那天他不过就是把我叫过去问了几句话,问的时候捎带着问了你,我说我不知道,他就真信了,也没再找过。” 王佩珑不着痕迹地又挪开了一点,尽量不跟他有接触,然而嘴上还是应和的:“你现在整天没有别的事做是不是,每天一见到我就开始跟我讲,一见我就开始讲,你从前口才就不好,老被万显山换着法地骂,现在怎么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冷不丁地讲到万显山,王佩珑是习惯成自然,不过洪双喜却是不敢苟同,他对于万显山的记忆就是头痛,尤其是一个人在夜里,每次做梦都要忍不住回想一通,时常就要回忆起自己当年做小扶低,看人眼色的悲惨生活,那会他在万显山身边显然是不算人的,生活条件也算不上有多好——有吃有喝是基本,业余爱好为零,女人也为零,好不起来。 所以他决定万显山死了以后开始算起,那样才叫重新做人。 “谁的长进都没你大。” 他看出佩珑在躲,干脆使使劲把她就拖到膝盖上,学着万显山那种抱法,好像怀里黏了个孩子。 王佩珑这下没法躲了,只能是双手撑着他的两肩,尽量装的自然点:“你有话说话,不要总把我往你这头拽,这样不好........” 她可不是害羞,是怕洪双喜这个脑子又要开始多想,觉得他们两个关系眨眼就变得有多好似的,看他刚刚说起万显山跟陈凤年的样子,还是甩不掉当初那股穷酸气,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打-手跟班的出身。 王佩珑对他本来就没报多大好感,现在更是觉得灰心,觉得这人着实是上不得台面。 第一百五十五章 遗憾 洪双喜晚上还有事,于是掐针看点,勉强在下午凑出个把小时,想要好好跟佩珑厮磨过去。 他觉得两个人相好就应该是这样好,时时刻刻都要在一起,水到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如今暂时不追求她的肉-体,只要求精神上的柏拉图,也是为了将来考虑——来硬的没滋味,还是等她自己肯吧,反正总是会有那么一天,早来晚来都一样。 对于这样的安排,他觉得很好,很满意。 于是洪双喜在满意之余也顺带帮佩珑做了决定,认为她也一定很满意。 他不懂自己这样的想法显然是越来越偏于幼稚化,就好比小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收藏家终于得到梦寐以求的珍品,心爱的东西是不可能分享的,珍品当然也是要藏起来的,他所要做的很简单,只是保证自己能天天看见她,他会用最好的画框去堆砌,然后一个人,一天三遍地去触碰、去观赏。 这么一想,他对自己又高看了一眼,感慨自己的境界着实是高,比万显山那种眼里除了胸就是屁-股的无耻之徒高级很多——可惜皮相是天生天养,他注定比不过人家,导致佩珑总是看不到他的内涵。 遗憾,真是很遗憾。 佩珑骨架子小,不过胳膊长腿长,身上穿了旧衣旧裤,长长地剩出老大一截,看着纤细,头发也散的凌乱,懵懂间又有些柔顺,跟个孩子一样。 她原先身上那套衣裳应该是精工细做,近看白的更白,艳的更艳,是万显山最喜欢的樱桃红,当年佩珑头一次登台,万显山就给她做了一身红,没想到隔了几年,他们的口味都没有变,依然是红。 不过这么些天佩珑被折腾的够戗,就连那身樱桃红如今已经成了暗红,被她穿的越来越破,盘扣的边甚至冒了线头,洪双喜不懂得什么叫做占便宜,不过当佩珑问起,他还是存了心,故意说外面好的店面都被查-封,实在买不到新的,然后顺理成章,拿了套自己的旧衣裤给她穿。 他希望自己能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哪怕只是暂时的也行。 他们已经这样坐了一个下午,耗费掉时间无数,果然两个人的温度还是比他一个人时要暖,洪双喜将双手紧了紧,什么都不想,什么也没想,单单是觉得这样很好,很满足。 很满足,可是犹嫌不足,如果佩珑再小一点就好了。 小一点,唇红齿白,戏妆浓,淡妆艳,万显山喜欢,他也喜欢。 “你身上用了什么,这么香?” 他这个狗鼻子,说着还凑上去了,在她身上左右闻了闻。 王佩珑闻言就是一凛,躲都来不及,可是又不好明着躲:“你这里要什么没什么,我就是用的肥皂而已。” “那我下次给你买香水。”洪双喜可能是穷怕了,随便提到个什么都不忘说到价格:“法国香水,你用过吗,挺贵的。” 王佩珑寻思着她要说最贵也不过万显山动动手指头的事儿,肯定就要伤他自尊了,便摇摇头:“没有,从来没用过。” 洪双喜说好:“你要,就买给你。” 房间里不开灯,光照着更自然一点,王佩珑躲着躲着,不知道为什么就跟他对视了,眼神一冲上就避了开,想了一下又觉得不对,又很快地转回来,他果然还在看她,眼里也都是她。 他不是没有优点,比如心平气和的时候从来不会为难她,又比如他的脸毁了,可是眼睛黑亮,看人有神,仿佛会说话。 以前光顾着看万显山,从来没好好看过他,王佩珑知道这个人一定是很喜欢她,执着且执迷不悟,并且跟众人想象的因爱生恨反一反,他是先恨的她,然后再爱的她。 她最怕这样的人,就跟从前的自己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他们的爱都叫人喘不上气,徒增负担。 “你只要听话........听话一点,万显山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 明明他们才是最先见的面,最先认识她的人也是自己,时至今日,他依然想不出自己到底是迟在哪里。 洪双喜几乎是有些沉迷,左手连同手臂将她固定,另一只手却不断地游-移,先是游到她的耳后:“你记得,下次要把香水点到这里。”然后再从耳后顺道脖颈:“还有这里。”接着就又开始了,专挑佩珑敏-感,又不自在的地方,甚至戳戳她的腰窝:“这里,也别忘了。” 他东摸摸西碰碰,十足的小家子气,生怕露出端倪,别人就要找上门来。 王佩珑浑身僵硬,心跳的直蹦,怀疑他是要做什么不好的事情。 洪双喜抬起头,目光深刻且空茫:“我.......”和顺 见他欲言又止,王佩珑不敢硬犟,于是加着小心地问他:“你、你又怎么啦?” 我爱你啊........ 洪双喜把头埋在肩颈,就着她的发香深呼吸,一下又一下。 幸好,时间到了。 王佩珑心里一直给他记着,每隔十秒就帮他数一次,眼看着外头的天逐渐黑下去,她就感觉自个的心又活过来了。 “可以了可以了,你不是晚上还有事情么。” 她这次推他用了点劲:“再不出去就要晚了,你快点走吧,你走了我就可以睡觉了。” 洪双喜被她这么一推,总算恢复点理智。 真险,刚才差一点就要动了色-心,好在关键时刻他还是能够克制。 洪双喜知道他犹嫌不足的地方在哪里了。 这次预留的时间还是太少,实在少了点,下次干脆旷工一天吧,他愿意在这里做个废人,佩珑有他照顾就行——陈凤年万显山两个爱斗斗去吧,没人再会跟他抢。 夕照下混进一丝尘埃,再过不久就是月升中天,他看着穿上新衣的自己,又看看身着旧衣的佩珑,很有一种自欺欺人的快乐。 他很少快乐,而佩珑却是能让他快乐的。 “你好好休息,晚上等我回来。”隔得不远,他好像笑了一下,嘴里说完这句话,转身便走了。 王佩珑一看他终于关上了门,消失不见的彻底,整个人如遇大赦,紧赶慢赶地就烧了一壶开水,等这水泛温了就倒在洗脸盆里,简单地用毛巾往身上擦了几把,虽然条件有限,他这里的碱皂都只剩了半块,不过她还是擦的很仔细,可见是被吓出了心理阴影。 境况堪忧,她深知自己不能再懒下去,于是陡然一变,变的勤劳又务实,甚亲自动手,把自个的衣裳叠好,之后又帮洪双喜整理了一下,地板上都是散了一地的裤子跟袜子,有的穿过的有的大概是就是脱了之后随手一丢,也没个忌讳。 她想自己短暂的人生活的倒也不亏,也是真开眼了,毕生没见过这么不讲究的人。 洪双喜这个人大概头脑里从来就没个观念,以为人生最高境界就是吃饱穿暖,他不晓得其实吃有吃的讲究,穿也得挑好看的穿,现在这个小破房子也不知道算个什么名堂,是占了别人的还是出钱买的,乱的简直没法说,真是看一眼都是折磨。 她现在没有下人可以使唤了,那就只好自己来。 干苦力干到一半,敲门声不合时宜地响起,王佩珑几乎是被洪双喜给吓出奴-性,听到了也没往深里想,就以为是洪双喜今天又是脑子发热,刚出去就发现落了什么,他回来拿而已。 眼瞅着敲门声断断续续,而门房那头半天都不来人叫唤,她才起了点疑心,偷偷地跑了下去,开门开的小心翼翼,生怕这是洪双喜给自己设的陷阱,看她会不会趁机跑出去。 门一开,她彻底傻眼了。 来人很客气,并且对于洪双喜房子里还额外藏了一个人丝毫不意外,作的仍是笔挺的西装打扮,精神面貌实在优异,堪称是个最体面的中年人,所有账房先生中的翘楚。 “你、你........” 王佩珑结巴了,竟然都忘了要问那个最重要的问题。 这人怎么又回来了?! 柳先生拍拍肩上的灰尘,从头发到脚后跟都是一丝不苟,非常客气:“王老板,很高兴见到你,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说着,他也不等她招呼,自己一侧身就挤了进来,边挤还边客气:“难得来一次,不介意我进来坐吧?” 王佩珑嘴巴微张,讷讷地跟随柳先生的身影回了头,手上却依旧保持着开门的动作。 她傻了,灵魂出窍一样,完全不知道该回答什么。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不会错过 柳先生神出鬼没的,形象再是高尚,也总是透着一股子居高临下的态度,好像他本不该屈尊降贵来处理她那些个糟心事,只是陈凤年这么吩咐了,他不得不出面跑一趟而已。 不过他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开始就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高高在上也是应该,并不算过分。 像王佩珑就丝毫不觉得被冒犯,反倒更愿意把他形容成及时雨,正是急三火四的时候,柳先生就大发慈悲,上赶着来灭火了。 她问他是怎么过来,话一出口就晓得是个白痴问题,柳先生果不其然就笑了:“我原先是想坐车,但考虑你这里比较偏僻,就还是走过来了。” 王佩珑依然很好奇:“先生过来的时候没有看到附近的人吗?” “这个你不用担心。” 柳先生答得自然:“少爷已经叫我安排下去,只是洪先生一直不肯放人..........他一直都很担心。” 他一直都是公事公办的语气,王佩珑感觉跟柳先生坐在一起,局促紧迫不说,两个人的距离还要无端就拉开百米远,她在这样的老前辈跟前没有装神弄鬼的本事,连最基本的油嘴滑舌都没了,实在是窘的可以。 柳先生不管她,还是一个人侃侃而谈,内容有绝大多数都是在讲自家少爷,偶有几句也稍微带到了她,不过那态度可就变了,好像陈凤年是真正的上等人,王佩珑充其量只是附属品,当初坑了人家一次,虽然之后少爷把她丢在火车站台,算是重新坑了回来,可如今她却依旧不肯消停,又想着叫凤年前来救援自己——这样的行为无论怎么看,都是她这一方给脸不要脸,情节比较恶劣。 这话虽然一个脏字都没有,人也是全程都很客气,可里头的内容实在是刻薄的令人心塞,王佩珑从柳先生的语气中依稀察觉出什么,但是也没多想,陈凤年如今可是陈家最后一根独苗了,柳先生作为家中的老管家兼账房(可能以后还要变成保姆),对他略有些独占-欲也属正常。 她如今只是惊讶,没想到自己竟然还能有这待遇,这说明陈凤年到底对她有点感情,她的付出不算打了水漂——听个响儿总是可以的。 可惜这样的感情乍一看是很足够,可实际把手探下去,就发现那湖也其实没多深,不然他不会在那天把她丢下,这个小少爷从来想的就是自己,他才是那个超越不了的唯一。 “原本我是建议,等少爷在机-关处做出一番事业之后,再腾出手去料理旁的事务。”柳先生叹了口气,好似在感叹凤年不听劝都是她的错一样:“不过有些事情,劝也是白劝,我们少爷的脾性,王老板大约也是很清楚的。” 清楚,然而再清楚也不管用,她还是一件垃圾,说丢就丢了。 王佩珑听了柳先生这番肺腑之言,心里勉强有点感动,然而面上却是要装的相当感动,冲着他小鸡啄米似地点头:“是是是,我跟凤年怎么也算是好过一场,虽然后面......后面我们散的不怎么漂亮,不过正如先生所言,他惦记着我,我也一直都没有忘记他,这跟我们在不在一起,或者是分开后还能不能在一起都不冲突的呀!” 柳先生很耐性地倾听着,两只眼睛由于常年都是保持着微笑模样,纵使不笑也会浮出几根细纹,平添几丝岁月。 等到王佩珑一口气叽里呱啦地说完,他便点头道:“好的,对于王老板的心意,我想我已经领会到了。”同时眼神饱含探究,可能是在探究她的穿着,还有她这话的真实性。 王佩珑是真忘了,可又不好解释说自己就剩了一件衣裳,还给穿破了,索性她对于自身形象倒是很厚脸皮,对上柳先生稍稍有些玩味的笑脸,她能镇定地作出解释:“这不怪我,都是他一厢情愿。” “当然。” 柳先生很体谅地顺着她的口气接下去:“所以我想,你此刻是很想离开的,是吗?” 王佩珑点头,虽是用平淡的语气讲述这种事,可听起来也是别有一番心酸:“很想,但是光想还不够,你不知道一个人一厢情愿起来,到底会做出多少可怕的事情。” 柳先生有点明白她在担心什么了:“这个......我确实不知道。”100文学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离开这里呢?”她问。 “随时可以。” 柳先生说:“我会给你留一个电话,并且附赠一张船票——当然,你想坐火车也可以,我会给你备好足够的资金。”顿了顿,又说:“前提是,你再也不要回来了。” “..........” 原来是这样。 王佩珑明白了。 凤年一定是知道她在这里,他一定是还想跟她再见一面。 而面前这个人,他为了保障自家‘少爷’的安全,是巴不得他们不要再见,很可能她从洪双喜身边离开,他后脚就会告诉凤年她已经死掉的消息,这样才是最保险的。 “好的,当然可以。” 偷偷地咽了口唾沫,她听见自己这样说道。 柳先生对她的识时务很满意,有些事情就是点到为止,你知我知,多说就显得很没意义。 他起身告辞,王佩珑刚才一直憋着,这时终于没憋住,脱口问他: “那天......如果我那天没去咖啡店买蛋糕,我们还会碰见吗?你真就算的这么准,知道我会帮着凤年?” 她只是出于好奇,好奇了不是一天两天,单纯的想问问而已。 柳先生有些惊讶,惊讶之后便又是一笑,答道:“实话说,我本人并不爱吃那些东西,可是我又想,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总是喜欢吃甜食的,而且花篮上的信号我相信你总会看见,可是时间上的确碰不准,于是我只好每天都去同一家店守株待兔,就想着或许什么时候,就能跟你撞见。” 王佩珑听后,哈哈大笑:“原来是这样。” 什么嘛,她原本还以为他有多厉害呢。 一个问题问毕,柳先生的形象就从高高在上掉到了地上,她现在看他也就是个普通人了。 送走柳先生,王佩珑感觉这一场谈话真是收获颇丰,虽然气势上输了一大截,但是不亏,完全不亏。 她想凤年的变化还真是大,光是一个柳先生就已经练得刀枪不入,好在如今她已经不在乎了,陈凤年是担心也好,亏心也好,她该走还是要走,该做的事也一定要做。 幸好,命运总是对她优待一点,每次都在绝境时给她逢生的机会。 这一次,她跟万显山总不会再错过了吧。 第一百五十七章 救赎(一) 王佩珑跑的很有前瞻性。 青天白日不行,简直就是找死。 月黑风高也不行,又不是杀人放火,不太合乎她个人的逻辑。 她很有目的地思考了几天,决定就在洪双喜眼皮子底下跑,至于善后的工作就交给柳先生了,他不是很厉害,厉害到陈凤年都拿他当第二个爹来看么,那帮人擦擦屁股总会吧。 怀着这样的心情,她开始做小伏低起来,并且密切观察他的去向跟动向,只等万无一失了,也就离重获自由不远了。 不得不说,有些女人哄人的本事那是与生俱来,只分认真还是不认真,比如对待洪双喜,她决定介于二者之间,讨好的不甚明显,适当地表现一下也就可以了。 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就想着自己,还有万显山。 另外,洪双喜最近可能是心里有事,这两天动起手脚时也有点心不在焉,可见那事必定不是什么好事,不然不会这样,光是放在那里就很刺眼睛,偏偏这根刺又拔不出去,别提有多烧心了。 他的心事相当少,穷时愁富,富时愁势,现在财力权-势基本到位,那这心事也就只剩个人了。 他的心事,就是万显山。 在陈凤年办公室里,洪双喜把烟抽的整个房间都是,害的陈凤年不得不一边说一边咳,后来实在是受不了了,只好走出去,随便叫人拿了把蒲扇,又回去把窗子打开,期望能把这些个烟都扇出去。 洪双喜很看不上小白脸子,尤其这小白脸子除了一张好脸,其余地方根本就是一无是处,且行且过,一路被人推着才推到现在这个位子。 可见‘关-系户’这种东西实在是招人恨的——凭什么老子没有,就你有? 他不喜欢跟陈凤年谈什么交-易,他们之间连个正经生意都不一定能谈拢,此时过来也不过就是例行公事,看看他的心病有药治了没有。 烟雾中,洪双喜看清了陈凤年的样貌,在北-平晒了那么久的太阳,脸还是挺白。 他把烟-头摁灭,没有烟灰缸,直接就摁在桌面上,而后就问:“他现在怎么样?” 陈凤年不喜欢他这副地头上的流-氓做派,这会让他想起某些不好的事情。 不过一个人的涵养就体现在这里,不喜欢也不会表现出来,不让人看透才是最好的。 “不怎么样。” 陈凤年看他抽-烟抽的那么潇洒,姿态那样豪横,几乎就是万显山的翻版,心里就是既复杂又羡慕:“前几天伤口发炎,我叫人去看了一下,说是在发高烧,再烧下去怕是情况不好......”顿了顿,又说:“所以我在考虑要不要给他弄点药灌下去。” 洪双喜听的烦躁,觉得小白脸就是在瞎扯淡,直接送万显山上西天不就完事了,居然还想给他治伤吃药,姓陈的脑子怕不是被雷劈了,这样的事情他怎么想的出来。 然而陈凤年似乎是看穿他心里想的,主动解释道:“他人在我们这里,只要不死就是最好的把柄,现在除却冯老爷子,就连黄老板也托人过来求情,我想....眼下不去动他,或许是最好的办法。” 有道理,但是没意义。 陈凤年这段话被他听在耳里,再一路过滤到腔子里,就统统成了狗屁。洪双喜暗暗地翻了个白眼,心里则是大肆地嘲笑他,想这人放着杀父仇人都不敢杀,瞻前顾后搞七捻三,这辈子大概也干不出什么大事业,他果然还是更适合做少爷。 每次来都得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洪双喜不得不佩服万显山的生命力,上次来,陈凤年说他是‘伤口化脓,加之肺穿孔,很危险’,上上次是‘昏迷不醒,不过血倒是止住了,不过不建议再用刑’,还有再上上次....... 总结一下,就是时刻都有死亡的危险,然而又总是不死。 命硬的人,阎王爷不收,死不了。 洪双喜在陈凤年这里经常都是失望而归,败兴而走,于是为了这次不失望,他提出想亲自去地牢里,想亲眼目睹一下万显山如今的惨状。100文学 换作之前,陈凤年当然是不肯点头答应的,他已经在多日的观察中摸透了这颗墙头草的本性,生怕一个不注意,万显山就要被自己抬举起来的二把手给弄死,他知道这个人一直是有私心,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女人,实在不可深信。 他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只是反问道:“看了之后呢,你想做什么?” “不干什么。” 洪双喜摇摇头:“就看看,看过就走,我想知道万老板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如果是个废人的话,那佩珑是不是就放弃他了? 陈凤年不信他,可是不信也没办法,这人是个硬茬,得罪不起开罪不起,柳先生劝他要好好笼络,以后讲不定能用到他。 鉴于他最近从柳先生那里得了许多合理且看似充满长远性的建议,适当的收买和示好也能暂时维持面子上的和平,他骨子里还是喜欢和平的。 综合考虑之下,他同意让洪双喜去‘探望’一下万显山——看看就好,动手就不必了。 洪双喜去之前心里做了很长时间的预设,同时又有些期待,想瞧瞧一向体面的万老板如今到底有多不体面。 出乎意料的,他竟然看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万显山。 形象很颠覆,跟他脑子里的不体面差的非常遥远。 佩珑是十根指头有九根给他剪破了皮,剪出了血,万显山比她更胜一筹,十根指甲根根其断,断面不太规则,并且炸着皮肉,泛着紫红,上过刑再用了酸水,想想就疼死了。 不过据看守的人反馈,说这人骨头够硬,重刑下去要不就是晕,要不就是彻底闭嘴,基本就没怎么哼哼。 万显山原本精致的背头如今都散了下去,碎发荡在眼前,面目也没有从前那样英俊,长时间的营养不良致使他眼眶都凹了下去,不过一身的骨架还在那里,两条腿就是两条长长的大骨头,敲碎了不知道能一下喂几条狗。 仔细看,好像那颗头上稀稀拉拉地缀着别的颜色。 可能是酷-刑太过,万显山都有白头发了。 洪双喜觉得他这样委实是不够惨,不过按照陈凤年的手段,做到这样大概也就是极致了,不能再过多的强求。 他走进去,站定了弯下腰,认真地俯视他从前的主子。 因为嫌万显山现在太脏,挑哪个地方碰都不好,他于是就掏出手帕,一手捂着鼻子,一手背在身后,脚上的皮鞋是上个月买的,看着倒是不再崭新了,他就把它踩了上去。 锥心的剧痛使得万显山恢复了短时间的清醒,他稍稍呻-吟一下,并不喊痛,只是有些遗憾,在做梦的时候被人叫醒,他不想醒。 万显山刚刚做了一个相对比较好的梦,梦到自己还是呼风唤雨的万老板,爱玩爱惹事,跟陈康柏也是井水不犯河水,这么多年都很太平,他依然活在自己的太平岁月里。 太平了许多年,一下就不太平了。 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只是觉得很遗憾,自己应该在能玩的时候好好玩,或者不玩也行,把心思都移到佩珑身上,他从前有些事做的不够漂亮,他想自己其实应该对她再好一点,佩珑当初就是爱钻牛角尖,爱发脾气,这个说起来也没什么嘛,她回回生气都是因为自己,何况有谁能忍一辈子不发脾气呢? 洪双喜看他清醒过来,就好心地把鞋子往旁边挪挪,挪到边上去,不给他的手再加负担。 老弯着腰不舒服,他干脆蹲下跟万显山平视,想着这样大约能看得更仔细,回去也好让佩珑有个底,让她知道万显山现在过得一点都不好,狗都不如。 察觉到来人的视线,万显山知道这是来客人了,就一点一点扬起脸,头似千斤,抬起来就花了很久。 洪双喜就看他那俩眼珠转动的迟钝、艰难,两只眼睛缺了不少神采,不过气势俨然,他相信现在随便来个人给他塞一把刀,顺便再给他打上一针强-心剂,万显山依然有本事跟自己硬碰,甚至杀了自己。 于是他心中的快意顿时打了折扣,从极度的快乐变成了普通的快乐,以至于说话时也是面无表情,只是问了一句: “醒了吗?” 第一百五十八章 救赎(二) “醒了,早醒了。” 万显山笑了下,那个笑起来的弧度聊胜于无,在洪双喜眼睛里,就好像他用力地扯了一下脸上的皮,又骤然松掉,毫无威胁性。 他的声线很弱,任何费力气的事情对他而言都是一项负担,不过这也么什么,人活着就有希望,他觉得自己不光是有口气,身上各处关节也都很给面子,竟也挺过了一道道酷-刑。 有希望,他很有希望。 万显山迟迟不死,洪双喜顶多是吃惊,可他这么赖唧唧地活着,洪双喜却是实打实地有点失望,气愤万显山挡了别人的路而不自知,做什么都绕不开他这块破石头,不晓得有多碍事。 可是看他笑,洪双喜便也跟着笑,心里则是越看他越碍事,不过照样还是蹲着,看起来似乎是非常体谅,没有摆出盛气凌人的嘴脸,落井下石地相当客气:“你看看你,从我跟你做事那天开始,你就一天混的不如一天,现在干脆被人抓来关进了牢里,堂堂万老板落到今天这个处境,人人都能来踩一脚.......你知道你的罪名是什么吗?” 万显山摇头说不知道,光是动个嘴皮子就很吃力:“听说是反-叛.....?不是我说,现在的人真是没脑子,想要编排一个罪名也不用非得是这个,我当年怎么发家你不知道?现在反倒用这个来恶心我,用得着吗?” 洪双喜没做正面回答,只是感叹万显山的好体力:“原本我是一心要把你处理掉,不过姓陈的不中用,铁了心要把你关到死,我也不好说什么。”眼看万显山不以为然,他想了想,又说道:“不过你可以放心,原先那些场子我会替你管好,虽然你从来没教过我,甚至都没正眼看过我,不过我会学,这些年我看也看会了。” 洪双喜说:“不是只有你万显山会做生意,钱生钱其实很简单,我相信我能做的比你更好。” 万显山此时的心情跟王佩珑还挺像,阿大这人果然是不太正常,正常人就应该大肆炫耀,将自己做的那点好事统统抖出来,才叫扬眉吐气。 他在这里要么不开口,开口就是一通屁话,看笑话也不像,这人到底是来干嘛的? 迷惑归迷惑,阿大倒是很快就告诉了他答案。 “你现在一定在想,钱没了,人活着就好了是不是?”洪双喜难得讲话这么刻薄,可见是深得佩珑真传:“可惜你想的再好,全部都是没用的,你的资-产已经被人瓜分干净,你的房子现在被机-关征用,你以前的那些朋友自保都来不及,你还指望他们来赎你?” 他越说越得意,语调不由自主地升高:“哦对,还有佩珑,你是不是以为我会把她交给姓陈的,让他们再续前缘,不可能的,我就是死也要拉她一起死,以前没得玩,现在我要好好玩,你气吗?气不气?没关系,你们以后永远都不会再见面了,她就被我关在那里,她就只剩自己一个人,你们抢不走的.......” “.........” 万显山其实一直都知道这小子对佩珑不死心,只是千防万防,依然叫他钻了空子。 他很气愤,指甲狠狠抠在地面,伤口雪上加霜,他是用这股剧痛来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动气,不能着急。 “那你要当心。” 万显山又笑一笑,这次没有笑好,似乎牵扯到身体的伤口,他不可自控地痉-挛抽搐了一下,等这一阵过去,才继续开口:“要是真喜欢,那就对她好点,我当初不过就是一件事做错,就被她记恨成这个样子,现在你接了这个班,最好是别招她恨,不然......后果你也是知道的。” 洪双喜认为万显山现在说什么都不管用,甚至有放马后炮之嫌,不过多点经验也是好的。 于是他不反驳,只是听着。 万显山料想阿大还没那么大胆子,敢光明正大地把佩珑截回去,佩珑那个脾气是好糊弄的?她手不能使劲,可两条腿却是完好无损,不妨碍她跑。 他希望她跑,越远越好,带着箱子自己找个地方混日子,他这回要是能活着出来,那她就还是他的,反过来也一样,索性见过最后一面,自己虽然不能瞑目,不过佩珑应该也不会惦记他,他瞑不瞑目似乎也不是很重要。皮皮读书网 洪双喜又看了他一会儿,伸手从口袋里掏出盒牡丹,朝他面前晃晃:“抽吗?” 还没等万显山回答,他好像突然想到什么,又把手缩了回去,只给自己点了一根:“我忘记了,你从来不抽-烟。” 他喷云吐雾,还故意朝万显山脸上喷,整个人是何等自在,寻不到盛放烟灰的物件也没关系,这不是现成的还有个万显山么? 微茫的火焰触及到皮肤,那种灼痛简直无法比拟,凑近了甚至还能听到皮肉滋滋卷边的声音,说明此刻它正在焦灼,等灼过之后,马上就要腐烂。 万显山咬牙硬挺,面目几近狰狞——然而再痛也不叫唤,就是不叫。 洪双喜直到现在才有点得意,那么多年不是人的日子一朝全数奉还,非得是在这种情境,非得是面对这样的万显山,他的得意才能扩大至最大。 这感觉实在是好,要是此刻他对着的是一具尸-体,那便绝无这场对话,也没这样的痛快。 “好了,我要走了。” 他起身,拍了拍裤子,居高临下地看着万显山:“你还有什么话要跟我说么?” 万显山不能与他平视了,便万分艰辛地抬起了头,额头满是层出不穷的虚汗,然而并无一丝一毫的乞怜之色,事到如今,他也依然豪横,依然张狂:“阿大,我要恭喜你,你是重新做人了。” 有碎发挡着,其实他真实的面目也不是看的很清楚。 不过听这个口气,大概说话的时候还是在笑。 这个男人,居然还笑得出来。 洪双喜深深地看他一眼,转身离去。 他原本还觉得得意,不过万显山也算是条汉子,比他多吃了十年米饭到底是不一样,一句话就让他的得意化为乌有。 洪双喜来时平静,去时却很气闷。 如果不是陈凤年一直作梗,他一定要杀了他。 哪怕什么好处都没有,能泄愤也是好的。 洪双喜回去了,出于某种报复心理,这回他很坦白,把万显山的伤势着意加重,细节也描述的淋漓尽致,就那么一点点地看着佩珑的小脸用红润变得白皙,再由白皙变为惨白。 他以为自己已将佩珑震慑,她知道万显山快要死了,大约之后就会识相很多。 已经没人了。 她再不靠他,还能靠谁? 第一百五十九章 救赎(三) 王佩珑听了洪双喜的转述,脸色就有点难看,心情也是相当复杂。 遭报应了,戏本子里的故事果然不是瞎编胜似瞎编,恶人终于遭了报应。 这时候她应该干什么?敲锣打鼓、普天同庆? 她都咒过不晓得多少回,然而这人就是不死,就是要出来现她的眼,身边每次都是不一样的女人,说过也骂过,她当年跟他吵了多少次,他从来都不改。 现在可以了,万显山再也威风不起来了,他的处境甚至比自己还不如,当初陈康柏一家子是怎么死的,大家心里都门清,万显山落进陈凤年手里,他还能讨的了好? 她还有柳先生能帮,他能有谁。 “你去看过他,他有说什么吗?”王佩珑这么问着,声音淡淡的,淡的过头,也听不出个真感情。 有,屁话很多,一个人讲个没完,他说他改好了,良心发现了,晓得当年的事情做的不漂亮。 哦对,他还要你好好活下去,人来疯该发就发,该花钱花钱,反正你这个人本质上就是歪的,少一个男人算什么,换一个就是了。 洪双喜默默的把这些话过一遍,而后一键删除,四舍五入,约等于他从没听见过:“没有,他晕过去了,一个字都没有,什么都说不出来。” 王佩珑点点头,看得出并不意外:“哦。” 然后她就不问了,有点逃避的感觉,似乎这些问题在心里多憋一天,万显山就能多活一天。 她现在不想听到任何坏消息,好消息也大可不必——心脏不好,怕急出毛病。 别的事姑且放一放,她现在知道的情况,就是万显山真的在凤年那里,连续高烧,伤口溃烂,除非他是神仙,吃过仙丹,否则存活的可能性不大,基本上就可以等死了。 王佩珑觉得自己现在应该笑一笑,或者不笑也行,就坐等着姓万的自生自灭,她不过是没有当面见到,少看了一场好戏而已。 可是动动嘴皮子怎么那么难,她的胳膊腿都僵了,脊背也一阵一阵地发凉,她想自己那张嘴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不是一向很刻薄、很恶毒的吗,怎么现在反倒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王佩珑想不明白。 偏偏边上那个人还一直在火上浇油,之前连别人看她一眼都不乐意,现在倒是大发好心要做善事,问她有没有东西要转交的,他可以代为交给万显山。 交给万显山,好让他死的瞑目一点吗? “我吃不下东西,想早点休息了。” “......好。” 王佩珑缓缓地呼出一口气,身-体还是冷,还是凉,不过她知道洪双喜会帮她暖的,在照顾人这一点上,她前头两个男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他。 洪双喜弄来热水,亲自给她脱-了衣-裳擦汗,他这里条件不好,乃是老式房屋,要什么缺什么,甚至连个像样的澡盆都没有,可是不这样他的心就不稳,就会着急,着急的滋味并不好受,他不想总是为了女人发急。 王佩珑很顺从地坐在凳子上,感觉这个人还挺讲究,擦身体是这块毛巾,到了擦头发的时候又换了另外一条,这肯定不是他自己爱干净,多半也是为了她。 “左手抬一抬。”洪双喜拿着毛巾,说道。 而后她果然就把胳膊抬了一点,不过娇嫩的脸皮已然消失殆尽,厚的宛如城墙一般,反正被看了既不会拿钱也不会赔钱,女人也就比男人身上多了两块肉而已,万显山看过,陈凤年也看过,现在他要看就看吧,她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王佩珑无心跟他计较这是不是妥妥的占便宜,她的心神已经被该死的万显山占住了。芦竹林 洪双喜在外面是威风凛凛的护-卫队队长,到家就开始为心爱的女人当牛做马,并且样样都是自己操刀过手,这种快乐真是一语道不尽,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他想佩珑应该是能理解自己的,好地方圈不住她,坏地方住的无伤大雅,这房子小是小了点,胜在一目了然,他只要回来时用眼睛扫一圈,总能看见她。 所以忍忍吧,总算他们已经在一起了,这是她的命,像他早就认命了。 “你这头发不错。” 洪双喜说道:“生的多长的还快,我还记得你刚从丽都出来的那一天,身后拖了长长的一根辫子,很好看。” 王佩珑没理他。 洪双喜不介意,心情好起来就好个没完,一直在自说自话:“等会再给你抹一点雪花膏好不好?” “.........” 佩珑闭着眼,还是不理他。 洪双喜站在她身后,在她看不见的角度,很无奈地笑了笑。 “马上就好了。” 他擦的仔细,生怕佩珑身上油油腻腻,她会不舒服。 洪双喜又说:“擦完头发先别急着躺下,头发湿的靠在枕头上,会招虫。” 他说的简直没完没了,王佩珑忍无可忍地皱眉了,特别想骂他,一个大男人充什么管家婆。 洪双喜一天到晚就是忙她,就忙她一个,忙着忙着,鼻尖上就冒了汗,王佩珑把眼睛悄悄咧开一条缝偷偷看他,是又想叹气又想自杀,这种好太可怕,她承受不起,他硬要她配合他的步骤一点一点来,她怕是会折寿。 她承认他就差把自己当菩萨一样供起来了——可是这有什么办法,他们注定不是合适的一对,他感动自己,却感动不了她。 王佩珑还是在想万显山,哪怕洪双喜就差把话说死,就差说出万显山最后的死法,她也还是不死心。 她跟万显山两个人的账,她不说完,他别想赖。 得亏洪双喜只管她的吃穿,管不到她的思想,王佩珑已经不担心上次的事情会不会再发生了,他是有贼心没贼胆,要个女人都是偷偷摸摸的,依然是不上台面。 万幸,她晓得有些人得了势会变得跟原来的自己不一样,动不动就脾气暴涨,动不动就要下死手,好在洪双喜不是这样的人,顶多就是发发脾气,王佩珑不止一次看到他把床底下的箱子拖出来,里面已经攒了好几捆美金,这个性情倒是很好的,有了钱也不挥霍,说明眼光长远,不是个蠢人。 可惜了,她不是个好姑娘,他也不是个好人,他们装的再像,也过不出个正经日子。 洪双喜把热水倒掉,又不知道从哪里弄出几碟早就预备好的小菜,佩珑说不吃晚饭,这些零嘴就放在桌子上,方便她晚上肚子饿了要吃。 “可以了......” 王佩珑对上他的眼睛:“以后两个人要过日子,要操心的事情每天都有那么多,你不可能一天都做完的,还是歇一歇吧。” 洪双喜一听,表情有些错愕,紧跟着眼里便闪出狂喜。 “好。” 他做人做事都有分寸,很快就把自己的情绪隐藏好,只是轻声道:“那等会我把房间再收拾一下,今天我们早点睡。” 第一百六十章 救赎(四) 洪双喜说到做到,当真是在入夜之前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 王佩珑浑身汗津津的,敢情刚才那一阵都是白擦了,两只手干脆就是摆设,推又推不开,就觉得他这样跟传说中的狗皮膏药有的一拼,但又觉得这人实在可怜——比她都可怜。 洪双喜此刻还在暗暗地欣喜,他知道佩珑是走投无路了,一个女人能在乱-世走出个什么名堂呢,她想过依靠陈凤年,可惜小白脸子不作脸,之后她又把主意打到万显山身上,从男人的角度来评价,万显山显然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惜树大招风,一朝落魄,连个自救的办法都没有。 所有人都被排除掉,那就只剩他了。 洪双喜从不在意自己究竟是不是被选择的那一个。 他只是下定决心,要做她的最后一个。 王佩珑听到他还在呼哧呼哧喘气,简直像是卖了半辈子的苦力,半辈子浓缩成了这一晚,她浑身的骨头大概已经被摇散了,现在只是松松地瘫在那儿,可见他那套柏拉图的破理论根本就是放屁。 终于,她受不了了,只好放弃装哑巴,开口道:“你起开。” 洪双喜看着很精神,夜晚中的两个眼珠子亮成两个星点,大有再卖一场苦力的架势:“怎么了。” 王佩珑措辞很精简,脑子跟肢体是分开,很快就能恢复冷静,跟刚才一起大喘气的自己判若两人。 “热。” 吐出一个字,然后又有点嫌弃地念叨了一句:“身上都是汗。” 洪双喜好脾气地挪了一点,不过本质上他们两个人还是贴在一起。 王佩珑深知按他这么个爱法,自己早晚有一天会被他切开炖了,最后再吃下去。 “热。” 她不厌其烦,又说了一遍:“身上热,你去倒口水给我。” 这种时候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洪双喜乐得跑腿,倒了一杯感觉太凉,又兑了点温的,这样就好多了。 王佩珑喝了水,感觉嗓子好了一点,说话都有了力气,这时就埋怨他:“你刚才是不是嗑-药了,想弄死我吗?” 此言一出,洪双喜还没反应过来,不过下一秒反应过来了,脸上登时就五颜六色,不太好看。 他想问干这事儿的难道还能分得出好坏么,她那个时候一天到晚泡在万显山身边跟他瞎混都没事,现在他稍微动一动她就有意见了,这是谁惯的毛病。 “.......那我下次注意点吧。” 最后,他只能这样说。 王佩珑刚要在黑暗中翻个白眼,然而下一秒身上就多了块温热的东西,毛孔瞬间舒张开,被热毛巾熨帖的很舒服,暖意渗到了四肢百骸。 于是她就又把那个白眼收回去了。 洪双喜知道她嘴上不说,心里是很受用的,他并不算瞎忙活,佩珑这么懒,没人伺候她,她能活活把自己懒死。 擦完洗完,这下是真的要睡觉了,谁闹谁是王八蛋。 王佩珑本来还挺害冷,然而她自己身上热,身边还躺着个更热的,洪双喜的火气太旺,一看就是等闲不会生病,生了病只要传给别人自己就能好的体质,这让她很羡慕。 随即她又想,万显山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地牢里面可没有的热毛巾和温开水,他不会从关进去开始就没吃过东西吧? 她很担心他。 洪双喜方才委实是没有尽兴,不过佩珑说要睡觉,他也就睡了。 早晨起来,他神清气爽地洗漱穿衣,王佩珑手撑着脑袋,歪着头在看,他知道她的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受宠若惊之余又恨不得把脸遮起来——幸福来的太突然,跟做梦一样。 “你真笨。” 他听到佩珑嘀咕,就转了回去:“又怎么了?” 王佩珑翻身下地,朝他走过来:“打领带不是这么打的,你以为这是打草绳呢!” 洪双喜听出有戏,立马垂下手:“那你来。” 王佩珑的手现在恢复的不错,重的东西是拿不动的,不过活动活动指节还是可以。 她踮起脚,给他打了个漂亮的样式,领带笔挺,颜色也好,藏青跟金色的条纹,很配衣裳。三月中文 其实他的身架子也不错,至少看背面也是很有吸引力的。 她专注于领带,洪双喜就看她,眼神一片柔软,他几乎要溺死在这样温和美好的时光里,他甚至都不想出去了,他只是想和她在一起。 他轻轻地伸手,用自己的罩住她的,说不清是感慨还是欢喜:“你终于想通了,你知道我也可以,我跟他们比起来也没什么不好的,是不是?” 王佩珑垂下眼睛,感受他在自己指节上温柔的亲-吻,低声回答:“嗯。” 洪双喜真是不想走了,忍耐再三,还是伸手抱住她:“所以你不会跑了。” 王佩珑没有伸手的回抱,神色更是堪称宁静,还是给出了肯定的答复:“是的,我不会跑了。” 洪双喜没来由地就很相信,他就知道凭着自己一腔真心,她终有一天会接受自己——只是这天来的太快,冲的他头脑发昏,他都感觉自己快不是自己。 这个领带打的是磕磕绊绊,王佩珑笃定他今天肯定是迟到了,然而毫无心理负担,只是来回审视了,夸道:“以后打领带记得都要像我这样打,这个样式最经典也最好学,别人不会笑你没见过世面,知道了吗?” 洪双喜乖乖点头:“知道了。”然后憋不住又问:“以后都让你帮我打,好不好?” 这一次佩珑没有回答,没有说好。 她只是笑了笑,说:“快走吧,你真的要迟到了。” 洪双喜走的很欢快,背影都透着一股子克制的欢气劲。 王佩珑很欣慰,心知洪双喜至少今天一天都会很快乐,他们两个人最后相处的时刻也是快乐的,她以前伤害过他,那么最后圆他一个念想,让他快活一场,也算对得起他了。 她心里一直存着个念头,以前总是没有办法施展。 可是如今她看到一个机会,她决定试一试。 王佩珑换了最开始万显山给她做的衣裳,又帮着把洪双喜的地方最后整理了一下,床底下那口箱子的主意她打过,不过这种便宜占了是要招人恨一辈子的,她不希望临了了还给哥哥留下这么个阴影,毕竟她也叫过他哥哥。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地方,她便大步地走了出去,一直走,不回头。 路过门口那个门房,这小子倒还看不出是自己人,平时在洪双喜跟前要多狗腿有多狗腿,结果柳先生亲自出马,什么问题都不成问题,她从来没有走的那么轻松过。 只是兜跟脸一样干净,她一个人出去,从此就是没有身份,外加身无分文了。 王佩珑想了想,趁着耳朵上还挂了两个值钱的耳坠子,她决定把这对首饰充作路费,先到码头找到老顾再说。 拦了一辆黄包车,车夫是个实诚人,没现金拿大饼也行,而珍珠作的耳环显然是比大饼好一百倍,也难怪师傅跑的跟两腿起飞了一样,不过二十分钟就带她到了地方。 王佩珑兜了几个圈,人流攒动,又不是个太平的地方,她找的有点困难。 最后她靠着万显山当日的描述,再结合自己的智力,总算在一个最不起眼的商船里找到了他说的老顾。 王佩珑开门见山,跟这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男人说道:“姓万的留给我那箱子呢?拿出来!” 老顾早就受过嘱托,看着很不靠谱,实际却是个心细的人,给箱子的同时还给了个信封,里面除了钱还是钱,存根上的数字简直惊了她的眼,她怀疑万显山是挖了座金山。 王佩珑数清楚上面的零,而后便深吸一口气:“好、好,姓万的总算有点良心。”没想到她的男人里,到头来还是他长了颗人心。 老顾问她:“你打算怎么走?” 王佩珑反问他:“什么怎么走?” 老顾说:“要坐船我叫人安排,坐火车我帮你买票,飞机票现在最紧张,得看你去的是什么地方。” “啊?” 王佩珑白了一眼,拽的二五八万:“谁说的,谁说我要走了?” 老顾纳闷了:“可是老板不是说......” “你老板快死了。” 王佩珑不客气地打断他,随即又问:“你赶紧的,到外面借也好买也好,赶紧给我弄辆好车充充门面,然后自己再换身新衣裳,我们一起走一趟。” 老顾彻底被绕晕了:“走?去哪儿?你不是要出上-海么?” “......” 要不是手上没劲,王佩珑真想把箱子到这老头子的脑壳上,大怒道:“他x的,趁那老爷子还蹦跶的动,我现在就要去冯公馆把他请出来,不然晚一点是一点,你就等着看万显山死吧!!” 第一百六十一章 尾声(一) 王佩珑想一出是一出,丝毫不知自己在老顾眼里已经成了神经病,她也不解释,也不多问,当真叫他拎着箱子,出发跟人谈判去了。 老顾搞不懂,不过老板的女人那么多,结果现在敢出头的就这么一个,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虽然当她是发神经,不过他还是愿意高看她一眼,说什么就是什么,不一会儿还真弄来一辆车,就是老旧了一点,也没小子会开车的。 于是老顾只好拍拍衣服,亲自上去客串一把汽车夫。 王佩珑算是见过世面的人,老顾也见过世面,这一老一小加起来,勉强能和老成精的老爷子打成平手——如果身后再多带一些人就好了,打不行骂不行,至少可以放着壮胆。 冯老跟远在天边的卢老一样,空占了一个老字,实际岁数也就四十朝上五十朝下,戚老八是中年发福,满脸横肉,他就不一样,头发泛白然而发量不少,堪称中年人的奇迹。 冯公馆跟万公馆一样阔气,可能是老爷子有点资历,总算在租界里保留相对舒适的生活和体面,虽然之前各方打点花了不少积蓄,不过现在这个世道有钱没用,他活到这把年纪,能不走就不走吧,中-国-人将就落叶归根,他死也要死在这里。 这些日子许多认识的熟面孔都被抓了进去,基本上没几个能活着出来,秉着能帮一个就帮一个的原则,他这次真是很尽心,托了各种人情,只是碰壁的次数一多,他不由得也灰心了。 王佩珑来时的路上就跟老顾絮絮叨叨念了很久,她对万显山以前认识的人都有印象,尤其这个冯老爷子,财大气粗,哪里都有他,苏佩浮当初可是没从他身上捞好处,捞的屁股都开花了。 她知道冯老这种人惜才,何况万显山生着小白脸的面貌和山一样的体魄,放到男人堆里实在是个好样的,难怪这老头子看得起他,对所有人都是爱答不理的态度,唯独对对从前的万老板,那还是很友善的。 她不知道冯老曾经喜欢万显山到什么地步,要不是他嫌弃万显山身边不干不净的女人太多,他甚至都想把自己的姨太太送给他,后来想想还是不舍得,自己留下来当个十五姨太得了。 老顾一边开车,一边还要分神去应和,一边点头一边不以为然,认为她这就是白跑一趟,人家周市-长关系都通了天了,现在不是说关就关,听说都被关到黄海去了。 王佩珑说:“你等会进去看我眼色行事,尽量装的像一点,别让人家看出我们这边只有两个人。” 老顾连连点头,口音是北方口音:“好的嘞!” 她到的时候,冯老爷子还在叹气,觉得自己活这么大年纪结果一点事情都办不好,十个人进去十具尸体出来,他十通电话等于放屁,自己之前这几十年都换不回这点面子,真是白活了。 所以他叹气,他犹豫,不晓得要不要再打这第十一通电话,怕直接催的万显山上路。 万幸的是现在人还没事,可惜被抓的罪-名就数他的最大,一时半会没有什么好办法,冯老爷子在家坐了好几天,跟对方是好话说尽,恶话也骂过几句,无奈陈凤年油盐不进,听口气似乎也没想让他死,只是不肯放人。 可就这么关着也不是个事儿,难不陈凤年他耐心这么好,就等着万显山在里头老死? 冯老爷子对此深感莫名其妙。 就在他叹完气,准备再打过去跟人沟通沟通,楼下老管家上来了,说外面来了两个人。 冯老爷子没想到自己的这地方竟然还会有人来做客,就很惊讶,问了一句:“说没说自己是谁?” “说了。” 老管家有些汗颜,不过还是照常回答:“一个穿红衣裳的小姐,身后带了个拎包的司机,她说自己是万老板第一个相好,现在是救人来了。” 冯老爷子顿时把电话放下:“带她上来!” 他有点惊讶,不过更多的还是感慨,心说凭万显山那种胡闹的性子,他身边的女人不是被他气死就是被他丢出去,难得还有人敢登门求人,难怪是第一个,不然没这个胆气,也没这个资格。 他想了一下,既然是最开始的相好,那年纪讲不定也是上去了,至少也是快三十的人。 结果王佩珑娉娉婷婷地挪步上来,冯老爷子立即大怒,觉得她跟老管家都是扯淡。 这年纪也就跟他家里的小十一差不多,铁定不能是第一个。好中文吧 王佩珑非常讲礼貌,看出这个老爷子是不好糊弄的,于是一摆手,让老顾把箱子先放到地上,自己则严肃了面孔,很有规矩地端坐着:“我知道我这样冒昧地找上门来是很给人添麻烦的,不过我的心跟冯老的心一样,姓万的以前对我不好,可我没出息,他再不好我也是自愿地跟着他,现在他有难了,我不能自己走,我要带他一起走。” 她正襟危坐,且说的话也算是中听,冯老爷子本来跟小丫头片子没什么好说的,这时倒也语重心长起来:“小姑娘,有些事情不是那么容易,说做就做,说带走就带走,首先就要钱去打点,其次人家收了钱也不一定肯放人,你当我是天皇老子,这张金口说开就开?” 王佩珑被这老头子的大嗓门震了一震,不过没在怕的:“那给钱呢?他就没有赎金吗?数目再大也没关系,我凑一凑能凑出来的。” 冯老爷子不晓得是看她年轻,还是根本没把个小丫头片子放眼里,听后就很烦躁地一挥手:“这不是钱的事,跟钱没关系。” 王佩珑也知道这不是给钱就能了的事情,不过她还有第二个办法。 “那边不肯放人,是笃定了姓万的身上已经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了。” 她说:“陈凤年是什么人,冯老肯定比我清楚,现在人人都以为他家里人死光了,罪魁祸首还是万显山,这说起来连个转圜的余地都没有,都是结了血海深仇的啊......” 冯老点点头:“陈康柏所幸是死得早,不然定要被自己的儿子给活活气死,投-国都比投-日好,他懂个屁。” “.......” 王佩珑满头黑线,不过还是硬着头皮,说了这么一件事:“当初陈家大爷跟二爷的丧事办完,当天夜里人就走光了,大概要找也是很困难,不过我知道一个人,如果用他来换万显山,陈凤年一定肯的。” 冯老爷子眼睛一亮,总算听到点真格的:“什么人?”他怎么不知道。 “大爷二爷没了,三爷现在是孤家寡人,不过他还有个小侄子,当初被送进育幼堂,把那个孩子找出来,拿他跟万显山换,你看陈凤年肯不肯。” 冯老爷子思考了一下,说:“现在兵荒马乱,一时半会可能找不到。” “不用。” 王佩珑干脆以地一摆手,说:“这都两三年了,谁还记得那孩子长什么样,直接上外头找一个,模样像一点,好衣服往上一套,先哄他们把人交出来,到时候我带着万显山人都走了,他们就算明知上当也没办法。” 冯老爷子这时才正眼看看她,就连身后的老顾也是,两撇胡子都抖了一抖,没想过她能说出这样的话。 他想了想,还是摇头:“算了,我先派人去找找,找不到再说。” 他老头子能等,王佩珑可不想等,于是陪尽笑脸,又说:“可是现在局势这么紧张,这人在里头多待一天就多熬一天.......冯老,你帮帮忙吧,等姓万的出来,不管他什么样都是我一个人的事,我扛也得把他扛出上-海,要不然,您看看这个......?”她转过头,示意老顾把随身的箱子打开。 冯老爷子算是听明白了,不言不语地给自己灌了一口凉茶,他这次倒是有点感动,小丫头片子竟然还肯做到这个份上,别说只是个外室,家里的正头太太都没这样的胸襟,不是个大难临头各自飞的货色,要飞早飞了。 “这么着吧。” 他说:“这个钱你自己收好,我也不占你的,等会儿我就拨过去跟那边说一声,不过情况我不能保证,你自己想想清楚。” 王佩珑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好,那就拜托您了。” 然后她不动声色地给老顾使了个眼风,要他赶紧把箱子关上,别金灿灿地晃人眼睛。 万幸,冯老还不算落魄,不稀罕这笔子巨款。 老顾摸摸鼻子,不声不响地把箱子拎起来,一句话也没有。 谁能想到刚才那一秒,他连后背都湿了呢? 第一百六十二章 尾声(二) 王佩珑知道现在别说是育幼堂了,家里有炕有媳妇的都不敢在这个时候生孩子,家里已经饭都吃不饱了,冷不丁又多出一张嘴,要吃要哭要叫,家里现成的都很不能掐死几个,谁会做好事去育幼堂捡孩子养。 找的到是最好,找不到也没关系。 她有预感,这回陈凤年是一定要放人了。 各回各家,各归各位,这样多好,当初最喜欢他,现在最不想见的也是他。 至于当时她说的那些个话,句句听来都像白痴一样,她说的情真意切,可那时的凤年根本就不听,他看着她的脸,好像是很柔情的样子,其实心里早就想好要把她推出去了。 为着这个,她如今算计他一把也不过分吧,大家彼此彼此,都不是单纯的小年轻了,旧情先放放,正事要紧。 王佩珑现在走哪儿都要带上一个老顾,也不管老顾是不是乐意,她决定特殊时期尽量不要抛头露面,陈凤年实际并不可怕,柳先生则是态度的居高临下,他们里面就洪双喜最可怕,她不希望再被抓回去了,两个人能好聚好散是最好,她以后想起他,也不会再说这个人脑子不好,像个神经病,他只是不懂得怎么去对人好,没人教过他,他也可怜。 老顾心是好的,知道她一个女人能做到这样,已经算是豁出去了,这次说什么都要把老板救出来,本来还对她有点偏见,现在偏见消失,他承认这是好女人,至少讲良心。 在营救万显山这件事情上,冯老爷子算是很尽心的那个,王佩珑没找上门前就一直在想法子,现在有法子了,他稍稍一盘算就得出个大概,这点本事虽然动不到南-京,不过在租-界里,依然还是他们这帮老家伙说了算。 王佩珑在和平酒店踏实住下,每天该吃吃该喝喝,剩下的时间就是打发老顾跑腿,替她去听听消息。 老顾跟上她算是倒了霉,三十天的步数加起来都没这一个礼拜走的多。 一个礼拜之内,他瘦了整整三斤,两撇精致的小胡子参差不齐,可见是没时间去修。 今天他回来,趁着王佩珑还没发话,先支着腰喘了两口大气,而后主动说道:“冯、冯、、、冯老爷子那里,说是找着了。” 王佩珑眼睛一瞪,快步过去,又是给他拍肩又是给他倒水:“哟,那天我就是说说而已,老头子本事这么大,还真的找到啦?!” 老顾喘的惊天动地,她说的要省点开销,隐蔽行事,害的他次次都是步行去的冯公馆,一把年纪,真是累坏了。 “嗯,真找着了。” 老顾喘完气,王佩珑给他端了一碟子云片糕清清口,他吃完就说:“不过人是回来了,就是有个问题啊......” 王佩珑问他:“什么问题?” 老顾不好形容,这年头还没个自-闭症精-神分-裂症这样的说法,家大人说起来,也就是说自家小孩跟别人家的不一样,陈凤年的小侄子也不例外。可能是幼年家变受了刺激,那陈家的小侄子脑子好像是有点不灵光了,看人的时候眼神都对不齐,跟傻子唯一的区别就是他还能听话,能识字,就是不爱说话,陌生人靠近一点,就炸锅了,小爪子一扯就是一把头发,头都给你扯下来。文学大 王佩珑心里‘咯噔’一下。 不是傻子,胜似傻子,这种小孩心智不健全,见人就咬的,谁还敢要。陈凤年是念旧不假,不过他看到自己的小侄子已经被弄成这副样子,会不会当场翻脸,说换和不换,决定权都在他那里,她怕他气血上头,当场就把万显山弄死了,侄子成了这样,说到底也是他的错。 “.......” 她想了又想,拿不定主意:“老头子的意思呢?他们那边肯换吗?” 老顾如实说了,他也觉得这件事很难:“两边的意思都是先带出来,到时互相见过,觉得没问题了.......就换。” 王佩珑头疼了,不晓得把宝全押在这个老头子身上是不是会出问题,不过现在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她自己就是走一步看一步,做事一半靠运气,一半靠赌。 这回绝对是她赌的最大的一次,不是赌自己,是把万显山的命压上了。 其实王佩珑想的很对,时间那么紧,一个礼拜就是极限,万显山现在都是摁着秒钟过的,他的时间不能用天数来算。 背靠墙壁,水泥地板又硬又冷,他晕的昏昏沉沉,正是要醒不醒的时候,头上一盆冷水直接浇的他透心凉,万显山被呛了一口狠的,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转过头把脏水咳出来,同时低声臭骂了一句,声音太轻了,除了他在场的谁都没听见。 陈凤年浑身洁净,跟浑身湿透,脏成乞丐的万显山简直一个天一个地,不过奇怪了,他明明已经把人折磨成这样,心里却一点没有大仇得报的快-感,他只是很漠然。 洪双喜也在场,高高大大地往那里一站,没人晓得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只看得出他这脸是肉眼可见的黑,阴气沉沉死气沉沉,越发衬的身边的陈凤年像个好人。 万显山清醒了老半天,膝盖磨得血肉模糊,身上也是东一条西一条,脏的看不出原本颜色。这回他再抬头,总算看清楚了,谁能想到三个男人竟然会在这种情况下碰到一起,就吃力地笑笑:“今天兆头不错,小少爷跟阿大都搭着伴儿来看我,是不是很想我死?” 陈凤年没话说,只是叫人把他架起来,冷水一盆接一盆,万显山开始还死性不改,拼了命地发动口才,连说带笑,将两位当事人讽的不像个人样。 他不认命,于是就笑,笑到后头就被呛的喘不过气。 两桶水浇好,他又晕过去了。 陈凤年有些厌恶,甚至是讨厌他这个样子,哪怕是作为仇人,他这副打扮也实在不入流了点,于是简单地下令:“等会儿给他身上擦一擦,换套衣裳。” 洪双喜则是一直都不说话。 直到万显山被收拾了一通,稍微看出点人样以后,他才回头,对着陈凤年问了一句:“现在就走?” 陈凤年眼看他又要从口袋里掏出烟盒,自发地朝退了两步,点点头:“走吧。” 第一百六十三章 尾声(三) 两方交涉时候王佩珑没有出面,不过老顾去了,箱子留在她这里。 她不去有不去的道理,其实去了更好,就是那场面不忍观看,三个男人多少跟她都有点关系,还不是普通的关系,写本书出来能分上中下三集,她知道洪双喜一定不会放过万显山,陈凤年仗着身边有柳先生,暂且还能压着他,不过这种人的脾气哪说得准呢,人算不如天算,何况柳先生聪明的只是脑袋,并无相匹配的武力和智力,洪双喜要是哪天看他不顺眼了,偷偷把人‘做掉’也是有可能的。 王佩珑只希望万显山能赶紧换出来,断胳膊断腿也没关系,只要别断脑袋,她是去救人,不是去收-尸的。 她不晓得,总以为冯老爷子是个家里姨太太扎堆的的糟老头子,叫他出马总是不太靠谱,不过女人的眼光有时就没第六感准,眼睛看的太片面了,男人之间的交易向来说一不二,说换就是换,不换就死都不换,最次的结果也不过是相互撕票,谁生下来还没吃过白米饭没嚼过几斤盐啊,动-刀动-枪的就怕了? 她不晓得陈凤年太听柳先生的话了,冯老爷子差一点就没能把万显山带回来。 事情还是要从万显山被提出去,塞上车的那一刻开始说起。 柳先生太聪明了,想的也多,认为除却陈凤年还算个比较听话的可造之材,别的人基本就可以跟死人划上等号,陈家的草包死光了,最后一个才显得可贵,这个道理他从陈康柏身上沿用至今,开始要是跟着陈安年,那或许还有些指望,可惜后来眼看着陈老爷生的儿子一个不如一个,难受的程度并不亚于人家亲爹。 那个小孩有问题,他早就知道了,从陈家败落之后他就找人去查过,眉眼像二少爷,智商更像,如果家里不出事,他满可以成为二少爷一样只知玩乐不知疾苦的小废物,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他得为三少爷多考虑考虑,一个人的牵挂越少,以后就能爬的越高,他已经替少爷打发走了那个女人,现在更是要帮少爷纠正这个弱点,小废物伤了脑子,坏了心性,连陈家的边都摸不上,优胜劣汰,被放弃也是正常的。 他瞒的很好,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叫少爷以为家里根本就没剩另一个活口。 结果瞒到现在,还是被捅了出来。 架不住少爷一个劲的要求,柳先生一个人思来想去,才勉强同意这个决定,决定拿那么重要万显山去换那个小萝卜头。 柳先生对陈凤年的不听劝很头疼,直到临出发前都在劝:“少爷,恕我直言,您拿万老板去换一个什么都不算的孩子,甚至对方有可能并没有找到真的,或者他们干脆弄了个假的来糊弄咱们,这样做实在是太冒险了,并不格算。” 陈凤年一意孤行,不理他,脾气难得这么倔:“人命要紧,他是我的侄子,二哥跟二嫂当初去的不明不白,我替他抚养照顾是应该的。” 柳先生叹息一声,觉得不听话的少爷简直是全无魅力,太伤他心了。 “好吧。” 他停在车门外边,自己却并不上去,并且谁都不看,低眉顺眼的,眼神跟后排的少爷还有前排的洪双喜全无交集,只是低声道:“那少爷自己小心,这次我就不陪您去了,这里还有点公务没有处理完。” 陈凤年点点头:“我知道了。” 柳先生目送着车子远去,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也回去了。 表面上是同意,不过他也是为了陈凤年好,私下里动些手脚也是情理之中,柳先生能闻出同类身上的气味,是以就对洪先生这个人抱以相当的好感,说是臭味相投也好,还是两个人各取所需也要,他深信什么事到他手里都不叫事情,尤其是半路改口和杀人灭口这样的工作,交给洪先生来做,就是最合适的。 陈凤年对这些内情一概不知,可能知道的话也阻止不了,他从佩珑和万显山的压迫下逃出,无知无觉地就成了柳先生的傀儡,他的思想不重要,他只是活着,活在别人给他设置的虚假自由里,更不自由。 所以多个人也是好的,他决定效仿佩珑的做法,将二哥的孩子过到自己名下,他们两个都是姓陈的,都是陈家最后的子孙,有这个孩子在,他就不那么孤单了,他有信心可以把这个孩子教好,教成自己原来想成为的样子。 他一路上浮想联翩,一会儿告诉自己结果不一定会好到哪里去,一会倒又想开了,开始想着怎么给小侄子留一笔钱,好好地给他规划下辈子。 反观洪双喜坐在前面,倒是什么都没多想。90文学网 就算柳先生不说,万显山也是要死的。 这是他欠他的,拖了这么久不还,那没办法,只能他自己来取。 到达约定的地方,两边都是轻装上阵以示诚意,冯老爷子的管家是个细心的人,知道孩子面黄肌瘦的推出来不好看,出行前还格外叫裁缝赶工了两套新衣裳,水手领长裤管,遮掉胳膊上的淤青,让小孩看起来像个小孩,而不是苦大仇深,一脸的倒霉相。 普通的孩子进了那种地方,最好的就是孤儿的待遇,喝水都靠撒,喂饭都用盆,基本就不是当人养的,这两年的苦日子实在够苦,整得这孩子面黄肌瘦,脑袋还大,穿了新衣服也是各处都不合身,不是腰太细就是裤管太长,一看就是受了大罪了。 陈凤年遥遥地就看见了,一眼就看见了,自家人到底是自家人,呆呆傻傻不要紧,鼻子眼睛跟二哥简直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一看就知道。 冯老爷子叫人把孩子看管好,顺便使了个眼色,叫他们身上的家伙都拿拿好,以防到时对方出尔反尔,伸手硬抢。 陈凤年下来了,快步走过去,身后万显山路都走不稳,干脆就没下地,那辆车远远地停在后面,只看得见半张脸,不晓得下半-身是全的,还是已经被打成了残废。 冯老爷子看到人,心里就稳了一半,这时就叫人把绑好的孩子往前一推,规规矩矩,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既然大家都这么有诚意,那么别的我也就不多说了。” 冯老爷子作了个‘请’手势:“不放心的话可以亲自上来验验,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这孩子找到时候就是这样。” 这么说是撇清干系,以免落人口实,冯老爷子观察对方的脸色,又笑说:“至于老万落在你们手里......他到底被折腾成什么样,我们倒真是不敢想。” 陈凤年点点头,并不在意,第他而言只要陈家还有人活着就好,可笑的地方只是他如今为了这个,竟然要把仇人放出去,也是造化弄人。 他觉得没关系,有得必有失,便说:“人在后面那辆车里,你们不相信可以去看看。” 冯老爷子便使唤个人上去,待对方点头确认后,就松下一口气,这回脸上的褶子全笑开了:“好好好,你讲信用我也讲信用,这个孩子你带走吧,反正也是你们家的人。” 陈凤年也微微地一笑,只有身边的洪双喜,他伫立在一旁宛若一尊凶神,不言不语。 双方到目前为止还一切顺利,然而就在互相提人时,那个孩子突然像是发了疯一样,将嗓子撕扯到极限,撕心裂肺地大喊了一声。 陈凤年没反应,只是耳边晃过一阵风,就看见洪双喜的枪口牢牢地对准了万显山,两边才刚刚接手,那孩子就差临门一脚,这下也被拽了回去,冯老爷子这方也不缺人,只是脸上挂不住了,冷笑着看向他:“我说怎么这么好说话呢,陈先生,你身边的人不听话啊,要不要我再给你们一点时间,你们两个先谈一谈?” 陈凤年看着已经被接到对面的万显山,还有差一点点就能回来的小侄子,额角上都暴起了青筋,对红双喜大喊:“你这是要做什么!赶紧把-枪-放下!” 洪双喜充耳不闻,两只眼睛只是盯着那个地方,他打算这次一枪-毙-命,这样小崽子回不来,万显山也出不去,这件事总算能有个交代了。 陈凤年连吼了两声,真是急了,劈手就要上来抢,可惜他身边的人早就得过柳先生吩咐,只保障他一个人的安全,更不能让他在关键时候捣乱。 冯老爷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两边僵持着,万显山暴露在双方的视线下,刚才就已经清醒,现在更是醒的不能再醒。 他知道自己得活着。 第一百六十四章 尾声(四) “你想冲我来?” 万显山对着一心想帮忙的冯老挤挤眼睛,表示都是小场面,不用在意,一个人就敢朝着阿大站的地方一点点挪过去。 洪双喜身不动手不抖,就看着万显山慢慢靠近,直至把自己的头顶在枪口上。 “好,我现在就站在这里,你来吧。” 他似笑非笑地看向面前的人,那样凶狠厉害的大刑全部过了一遍,依然没能打垮他:“阿大,开了-枪,你就出师了。” 洪双喜知道自己应该开这一-枪,你好我好大家好。 可是他老毛病又犯了,如果此刻万显山惊慌失措,甚至下跪求饶,他就开的下去了。 偏偏他不是。 万显山惜命,那么大的身家怎么可能不惜命,他坚持了这么久,真的肯说放弃就放弃? 洪双喜判断不出,不晓得万显山是在拿自己的命来豪赌,只是冷笑:“你当自己还是原来那个万老板,真就以为我不敢?” “你敢,这个我相信。” 万显山不在乎地笑笑:“阿大,你少说跟我也有十年,你是个什么人我最清楚。” 说着还不忘照顾一边陈凤年的情绪:“人用起来是不错,可惜做起事情,总是喜欢自说自话,是吧?” 陈凤年被层层保镖隔着,然而一听这话,脸也黑了。 万显山把头稍稍偏一偏,明明两个人之间已经是剑拔弩张,他还非要加一句:“佩珑她还好吗?” ....... 洪双喜跟陈凤年都瞪大了眼睛。 一个是心里有鬼,一个是完全不知情,柳先生自以为是,加上一个睁着眼说瞎话的万显山,这些人做的好事就全兜了底,根本就经不起细问,一问就被人钻了大空子。 万显山气定神闲地等着阿大动手,不过现实总是叫人失望,他把陈凤年也拖下了水,这情况就说不清了。 短短几秒钟,陈凤年就从佩珑这件事上猜到是柳先生在背后捣鬼,而洪双喜也失了神,估量着一直帮柳先生做事,到底是不是一桩好买卖。 万显山等了又等,从洪双喜接话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这条命是保住了。 洪双喜一时稳不住心神,不知道先找哪个算账,这时万显山就回头示意后面的人把孩子推上来:“换人这个主意好,大家都不亏,否则我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别人知道的是你一个人的主意,不知道的讲不定要怪到我们三少爷身上,到底是机-关里面的人,出来进去都是靠脸的,牌子做瘫掉,那样就不好了。” 说完又看看旁边:“三少爷你说是不是?” 这个嘴,灌了辣椒水还这么能说。 现在反倒是陈凤年想打死他了。 万显山强压着洋洋自得的喜悦,把手里头的小崽子往前一推。 最后再看这两个人一眼,他又拖着半条残腿,大摇大摆,慢慢悠悠地挪回去了。110文学 冯老爷子占据了旁观的最佳席位,被这帮人一惊一乍吓得几乎要犯病,这下看见万显山终于安然返回,对面似乎又开始窝里讧起来,便赶紧地把人塞进后座,一脚油门蹿了个无影无踪。 到车上他还不忘翘起大拇指:“可以啊,万老板一个人挑两个,还给放回来了,连老头子我看了都要佩服你!” 万显山眼看安全了,一口气泄出来,脊梁骨都软了半截,苦笑道:“我这只能算智取,你是不知道他们那帮人,在牢里整我整的那才叫一个狠,x的三天才喂一顿饭,刚才那两条腿要是立不住,我就算是完了。” 冯老爷子还以为他是谦虚,正要出言调侃,不过仔细再一看,他发觉万显山真是模样大变,自己现在不应该跟他在车上插科打诨,首要任务就是带他去个大点的澡堂,好好搓下他身上几层老泥,随即再把头发剪一剪。 “唉.....”冯老爷子年纪上去了,遇到点事就要叹气,尤其是他把万显山当儿子看,这是就说道:“你看你,折腾的都不像个人样,真是受苦了。” 万显山左腿膝盖受了伤,此时就只能歪着跟他讲话:“不要紧,我骨头硬,老虎凳都夹不断,就是免不了皮上吃点苦头,现在出来了,我也就不想别的了。”说到这里,他努力地坐直了身体,严肃了面孔:“老爷子,别的我万显山就不说了,这次多谢你。” “欸别别别。” 冯老爷子由于一直要跟他说话,不时地就要从前排扭头到后排,差点就把脖子扭了:“这次我不过是帮忙出面而已,你要谢就谢你的女人,好家伙,单枪匹马,找了个老头子开车,直接找到我的公馆里,开口就说要把你换出来,胆子不小,口气也不小。 万显山,可能是太震惊了,一时都没反应过来,闻言便瞠目结舌:“什么女人.....哪个女人?” “就是那个,你第一个....头发不长不短,眼睛大大的.....”冯老爷子回忆了半天,压根就回忆不到点子上,干脆就说:“哎呀别烦了,一会就让你们见面!” 万显山于是不问了,只是一直在想,想到停车了,他还是没想出来。 接下来的一切都跟走马灯似的。 冯老爷子做事讲究的就是一个效率,于是万显山的伤口被逐一包扎,身上虽然脏乱,不过到底也搓出三斤老泥,等回到冯公馆时,万显山几乎都要睡过去,他真是很久都没这么舒服了。 老爷子体谅他劫后余生的心情,特地叫管家把晚饭送到房间里去,让他好吃完就休息。 万显山被人搀上去,还没伸手开门,门却自动打开。 他见到里头站着的人,彻底愣住。 王佩珑守着箱子,自从回到冯公馆等消息开始就没踏实睡过一觉,现在更是,万显山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她也怀疑是做梦。 “回来了?”她看似冷漠地问了一句。 万显山不自觉地松开了下人的手,想要去抓她:“是、是,换了人,我出来了。” 王佩珑点点头,只身走到浴室里,关上门后,狠狠在里头蹦了两下,等到出来的时候,万显山已经坐到了椅子上,只是脸色还是那个颜色,红不红黄不黄,人都瘦的只剩一副骨架,像个发呆的骷髅。 她沉下心,走过去说:“把手给我。” 万显山看看她:“啊?” “我说,把手给我。”王佩珑又重复了一遍。 万显山依言照办,而后就觉得手背上一阵剧痛,是佩珑狠狠地咬了一口。 “万显山,这回是我把你弄出来的。” 王佩珑说:“你欠我的,你不能忘,以后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全部都要听我的,知道吗?” 第一百六十五章 心甘情愿 万显山觉着他怕是还在梦里,不过手背上的牙齿印倒是骗不了人,佩珑牙口好,上下两排清清楚楚,让他颇想咬回去,好让佩珑再闹腾一下。 他见到佩珑,第一反应是做梦,接着就是发怒,不过怒气根本就没冲到脑袋,他就开始美起来了。 万显山心里一美,胃口也就随即回来了,可惜在牢-里关了太久,这个胃怕是搞出了毛病,便只是挑那些炖的酥软稀烂的肉食来吃,偏还吃不饱。 “说了让你拿好箱子赶紧跑,你还回来作什么,是不是找死?” 他嘴里嚼着菜,又两手不停,给佩珑弄了碗鸡汤:“来、你喝这个,提神补气,哎别接的这么快,妈的烫死我了、!”他抖抖两手,嘴巴里连嚼代咽:“这次算是还了阳了,你不晓得陈家的小崽子每天给我吃的都什么东西,我都是靠着睡觉才捱过去,生怕他毒死我!” 王佩珑刚才看过了,也惊过了,整体判断下来就发觉这人并没什么大碍,并且嘴还是不肯闲,这时就懒得看他,拿筷子在桌上重重一敲:“闭嘴!吃饭的时候讲什么话!” 万显山看她一眼,心里头还是很美,佩珑说什么他都听,果然就乖乖闭了嘴。 王佩珑也趁万显山闭嘴的时候偷偷看他,就觉得这人在鬼门关前晃了一圈,再回来的时候果然就不一样了,从前的锐气没有了,低眉顺眼的,可能也是瘦出来的,总之就是没以前看着那么可怕,让她可以顺着心意欺负一下。 王佩珑脸上没什么反应,心里简直是要高兴死了。 风水轮流转,没想到万显山也有今天。 吃好饭就叫人来收拾,王佩珑也不管万显山怎么样,她自己忙着奔波了那么些日子,万显山好歹好吃好喝还搓了一顿澡,她可是在这里一步都没离开过,就为了等个消息,整个冯公馆就是她最累,任劳任怨的累。 万显山还想拉着佩珑好好讲一讲营救他的过程,以便日后可以时时回忆,可等到他回过头的时候,佩珑衣服都没换,一个‘大’字型躺在床上,睡的那叫一个昏天黑地。 太累了,她需要休息。 万显山难得没有闹醒她,一个人占了边边角角的地方,睁着眼睛只是看。 看一眼记一眼,同时感叹,自己不算白活一场。 以前他没有仔细地看过,现在不一样了,他有预感,这次他跟佩珑,或许真的能有个好的开始。 不晚,真不晚。 佩珑年轻,他也还年轻,他们两个如今能够重新开始,怎么能说是晚? 万显山躺在软和的床上心绪万千,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又很惆怅,阿大那个小子真是便宜他了,自己那么多年打拼下来的家底算是被那颗墙头草坑了个精光,以后他万显山就是个穷光蛋,讲不定还得靠佩珑照顾,他没了她真是不行,心理生-理上都少不得她,不然活着都没意思了。 趁着大家都还清醒,且彼此都是心平气和的情况下,万显山把这次的死里逃生给了解清楚,清楚了就只剩感激,同时承认自己的确不是个东西,当年怎么会干出那样混账的事情。 “今天真是险,差一点老子就死在那里。”他想着:“不过逃出来又怎么样呢?估计等阿大和的陈凤年回过味来,老子还是得被抓回去,为今之计,就是跟佩珑好好说说,看看能不能跟她一起走.......万一佩珑还在记恨,不肯带我怎么办?唉算了不想了,先就这样吧。” 万显山心说:“好在这几年也不是白混的,租界里认识的人不少,还有老冯这个老头子,没想到在大事上这么够义气,大不了临走前再问他要一笔钱当路费,起码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嘛!” 王佩珑吃了饭,睡了觉,冯公馆的大床让她想起了自己年少的时候,就是脸上总有什么东西在挠,痒痒的,逼得她不得不睁开眼,万显山那张脸正好就对在眼前。 王佩珑嫌弃推开他:“姓万的你是不是有病,大白天的靠那么近干嘛?” 万显山腆着脸,从这一刻开始是真正决定收心了,于是对着佩珑什么脾气也没有,只是很讨好地笑笑:“都快十二点啦,你肚子饿不饿,老冯说现在特-殊时期,好菜好饭越来越少,他这里有新鲜的水果,要不我拿一点给你吃?” 王佩珑说不要,顺便还附赠一颗白眼:“你可真有脸啊,人家的地方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水果呢,又不是你家的,这么殷勤干嘛?”000文学 察觉到她态度有变化,万显山明显一愣,进而脸上笑的更大了些:“那你身体好了吗,要不咱们下楼跟老爷子说一声?” 王佩珑斜眼看他:“说什么啊?” “跟他说告辞啊。” 万显山想了想,觉得这种时候就不要油嘴滑舌了,干脆坦白道:“你也晓得我现在是个什么情况,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那两个人跟疯狗一样,保不齐什么时候又要咬我一口,这次的罪-名是反叛,那下次呢,是不是直接就枪-毙了?” 王佩珑摇头说不会的:“祸害哪那么容易死,你看你现在活蹦乱跳的,去,给我倒口水来喝,我嘴巴渴了。” 万显山屁颠屁颠地去了,不过还是心粗,都不晓得试一试水温——这一点真是比不上洪双喜,很有差距。 王佩珑就着他的手喝了,就想改造他这件事真是任重而道远,没个几年真是成不了功夫。 万显山怕的什么,她很清楚,差点死过一次的人当然急着要走,这个倒也没什么,就是现在走水路不安全,坐火车呢,一路上又有十几道关卡要被拦下来查问,说起来也是个麻烦。 “不要急。” 现在反倒是她要来稳住万显山了:“你让我好好想想,现在哪里都不安全,待在这里是最安全的,箱子还在老顾那里,我其实想叫他跟咱们一起走,路上多个人搭把手也好,反正他在码头也就是个记账的,到哪里不是记。” 万显山一听她主动提了‘咱们’,心里就是一喜,知道佩珑这回是不会走了,连声道:“有道理,你看着办吧,要我是说不如去港湾区,前两年刘经理已经把自己老婆送了过去,正好我在那里还剩了点产业,哪怕不是大富,能糊口也是好的。” 王佩珑诧异地看向他,觉得万显山是越来越有老太爷的风范,从思想到行为都跟以前是天壤之别:“你就真的这么想走啊?” 万显山想了想,还是实话实说:“不是,我倒没什么的,就是你,我现在身体不好,怕你丢下我跑了,那就再没人可以管我了。” 王佩珑听了心里暗爽,心想你这王八蛋居然也有今天,不过口气还是端的很严厉:“怕了有什么用啊,你以前干得什么事情自己都不记得了?现在知道我好了,晓得要贴上我了,你以为自己还是原来那个万老板啊,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样。” 讲起来也是真麻烦,她讨厌的人一直都那么多,一讨厌就讨厌个没完,多的她自己都心惊,总怕生了这么小的心眼,别人对她的好和恩惠她得看心情才记,一百件好都比不上一次不好--对她而言,万显山就是栽在这上头了。 王佩珑摩拳擦掌,实际心里有一万种办法可以在他身上还以颜色,把之前吃过亏统统找回来,不过眼看这人现在一天三瓶葡萄糖地吊着,要想恢复彻底的健康还是个大问题,她姑且就把那些个手段挪挪后,反正接下来的时间长了,说起来几乎就是一辈子,他得靠她,现在是她来撑起这片天了。 万显山从她醒过来开始就被数落到现在,承受能力有了质的飞跃,闻言根本就不生气:“嗯,你说的对,我现在这样跟外头的小白脸子差的不是一点半点,你嫌弃我嫌弃的很有道理。” 看他肯做低伏小成这样,王佩珑打心里觉得神奇,不过也是过够嘴瘾了,她决定姑且先放过他。 “你再等等,才刚把你弄回来,你这么急干嘛。”她说:“等身体好一点了,我们就走吧。” 万显山说好:“那得想想怎么走,我两条腿被上过夹凳,你总不能叫我一路走着去、” 这也是个问题。王佩珑于是想了一下,就说:“等下我去问问老爷子,怎么说他的路子也比咱们多,问问能不能搞几张机票,然后我再抽空叫老顾来见你,有什么事都打发他出去做吧。” 她说的时候,万显山就一直笑着,等到王佩珑说完,他就忍不住在她头上揉了一把,恨不得抱起她转上两圈:“好,好,不愧是小元宝,本事真大!” 王佩珑受了夸奖,然而很有分寸地得意着,并不张狂。 陈凤年不知道,万显山其实也不知道。 她是求仁得仁,所以没有废话,没有抱怨。 何况所有人都清楚,她对万显山,从来都是心甘情愿。 第一百六十六章 远走 王佩珑发现,万显山这次是真赖上自己了。 不是好赖,是要死要活地赖,狗皮膏药一样,帅都甩不掉。 往好了说,他是改头换面,彻底的抛弃从前。 不过往歪里说,他们两个这辈子都扯不清了。 吃饭要跟,跟老爷子说要要跟,甚至她人往远了走他都有点意见,可惜想骂又没底气,骂不出来,就只好用眼睛死盯。 情况完全倒过来了。 不过他也是白担心,王佩珑压根就没想过要出去,上-海戒严了,租界外面就是另一个世界,她带着万显山两个人是哪里都走不掉,跟老爷子说起时也是唉声叹气,听的双方心里都不是滋味,毕竟夜长梦多,有本事没本事的都不要计较了,能走一个是一个——可问题就是、出不去啊! 王佩珑随后又找来老顾,老顾那个身材是越来越苗条了,可他那里也是没好消息,两手一摊,比她都无奈:“小姐啊,我早说过了,要是早个十来天呢,外头管的还不是太严,你跟老板不管是走水路还是土路都有办法,可是现在不行啦,现在飞机票都是上面的人包了家属过去,哪里轮得到你们呢?” 王佩珑这么一听,也有点后悔,后悔贪恋这里的好条件,导致他们在老爷子这里赖的太久,要是万显山一回来他们就往外跑,现在不定都在什么地方看好房子,这会儿都坐下吃饭了。 晚一时不要紧,再晚就要误一世了,那可不行。 万显山看她失意,自己就又得意了,拿着个苹果咔嚓咔嚓地啃:“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你左等右等有什么用,能走的人早都走了,你再拖下去,别说老爷子要翻脸,我看你倒要憋不住先翻脸,有事情不要全问老顾,自己也要动动脑筋的嘛!” 王佩珑最恨他说风凉话,这时就气道:“吃吃吃,吃你的苹果去吧!” 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走到东又走到西,嘴巴里念经一样,万显山简直看的眼晕,但又不好说什么,如今他跟佩珑两个人对调了位置,现在明显是你女主外男主内的格局,他乐意被她照顾,乐意挨她的骂,代价就是该说的不要说,该做的也少做,让这小娘们一个人发挥就是了。 王佩珑是每天都在为出行发愁,对老爷子也是能避就避,她最怕跟上了年纪的人聊天讲话,说着说着就被套路,最后连老底都被套出去了。 她没想到转折说来就来。 得亏人一直没出去,总归是在老爷子的地盘,王佩珑有一日叫万显山下去给她弄点吃的,万显山来去一趟,回来就说:“老爷子够忙的,家里搞得跟联-合国一样,前两天还有两个小日-本来送礼,今天直接弄了个洋人进来,真有他的!” 王佩珑一听,稍微来了点精神:“以前你家里大请客我还跟洋人跳过舞呢,这有什么,又不是没见过,大惊小怪........” 不过万显山这么一说倒给她提了醒:“你别动,我也下去看看,指不定我还认识呢!” 于是万显山被她推到椅子上静坐,为了防止无聊,她还塞了个苹果给他:“喏,吃吧!” 等到人跑下去,万显山才回过神,暗暗气道:“妈的,拿老子当孩子哄!” 王佩珑去去就回,回来时脸色都不对了,看着喜气洋洋,特别红润。 “我有办法叫咱们一道出去了!”舞神电子书 原来今日上门前来拜访的乃是如今驻外领事馆的约翰逊先生,王佩珑当初在花晓娟跟前大肆嘲笑人家像个白皮大猴子,如今倒是拿出对待贵人的态度用以敷衍,同时连比带划,表示可以用金钱答谢,但是条件则是他们能得到两张临时通行证。 约翰逊先生对她倒是还有印象,并且是很好的印象,不但大手一挥,保证这位东方淑女的出行自由,并且连带她身体不好的男性友人也多加照顾,允诺不出五日,必然会给她带回三张前往香-港的机票。 冯老爷子有几次在一边旁听,越听越觉得万显山的女人了不得,男人干的事儿她全干了,男人不敢干的事儿她也干了。 万显山不想佩珑还认识那么一号人物,且对方高大英俊,虽然佩珑私底下还是管人叫大猴子,可他听在耳里,还是跟醋淹了心一样,怎么想怎么不是滋味,早知道当初就不弄那么多有的没的,看见没,她闭着眼就能勾搭一个,要是没看住那还了得? 五天后,那位先生也不负所托,叫自己的秘书亲自送来三章机票,王佩珑对此感激不已,许诺出发前一定当面道谢。 老顾没想到老板跟太太走了也不忘带上自己,就感动的不知如何是好,反正在这里也是打光棍替老板看箱子,都说香-港发展的好,他这一趟出去也算镀过金了。 临行前老爷子叫管家来送了一程,王佩珑趁着万显山跟管家耍嘴皮子的时候跟约翰逊先生短暂见了一面,就在旁边不远的地方。 约翰逊先生对目前的局势深以为然,并且也有回自己祖-国的打算,可惜他是要回家了,可是有些人却不得不远走,远远地逃开他们的土地,这让他倍感心痛。 王佩珑知道她这一次是撞了运气,如果当初没跟他跳过舞,也就不会有今天,一切都是注定的。 她娇嫩的脸还是依旧娇嫩,没有细纹,只是眼中盖满了沧桑的情绪,显得她也有点年纪了。 “.......实话说,我对这场战-争并不看好。” 王佩珑知道对方想问什么,于是就说:“其实大家并不是什么有大志向的人,很多人的岁月都曾经辉煌过,可也都是曾经了。”说罢她朝外去看,周围人来人往,来从何来,去往何去,不相干,不打扰,这就是人生。 “我也是他们。”王佩珑最后鞠了一躬:“约翰逊先生,我想你还是要恭喜我一声,这里已经没有戏唱了,没有我可以立足的地方了,我跟万显山也终于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这里再也不会有我们的故事了。” 也不知道这个大猴子听懂了没有,不过看他的眼神,即便不懂,神情也是很郑重的。 王佩珑回头看看万显山,庆幸他们两个终于能离开了。 虽然各自都被扒了一层皮,不过总算结局还是好的。 她走到万显山身边,这个男人还在跟人大吹特吹,老顾拎着大包行李满头大汗,简直跑腿跑出了奴-性。 万显山瞪她一眼:“终于晓得回来了?不用再跟你的老朋友多聊几句?” 王佩珑见他不老实,就也瞪了回去:“人家帮了大忙,还不许我去谢谢?这么大的人能不能懂点礼貌........” 骂骂咧咧的,是笃定了万显山不会还嘴。 越过后头两个人,她倒是一马当先地进去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最后的轮回 这一遭走掉,走的是又快的又有效率,导致洪双喜私下里刚听到一点风声,闻讯前往码头和机场找人时,那里人都没有了。 他不甘心,甚至还鼓动陈凤年一起找,两个人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光凭佩珑一个人单枪匹马,就能把一个巨型累赘给运送出城,她不是一向很保守,一向很爱财么,这里大好世界还不够她闯的么,这个女人,真的就这么走了? 洪双喜又急又气,几乎要从腔子里呕出黑血,派人去抓了老头子的管家来打了几顿,得知了原来都是佩珑的主意,她从一开始就打算带上万显山,并且她成功了,人也真的给她换了出去。 他在一天之内后悔了无数余次,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会被万显山说动,错过了灭掉他的最佳时机,现在陈凤年已经对他起了疑心,连带政-府都会对他有怨言,这对他目前的前程来讲,实在不是个好的方向。 陈凤年对他的意见很大,首先临阵反悔,小侄子都差点回不来,这宗罪名算是最大,其次他恨的是柳先生,干涉的手段过于残忍,说是一切以他为先,可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柳先生觉得没必要,没有价值,下场就只能是死。 人命太轻,功利性太强,是很让人害怕的。 陈凤年对此后怕不已,为了不引起柳先生的注意,他就只好把火发在洪双喜一个人身上,并且装模作样地满城寻找佩珑的行迹——找不到是最好,找到也是意外之喜,哪怕他们已经少了当初的感情。 实际佩珑怎么样都跟他没多少关系,他相信佩珑对自己是动过心也用过手段,可惜他没有,也没脸再有,所以只能这样麻木地活下去,听之任之,柳先生就是第二个佩珑,只是打的名号更为响亮——“一切都是为了少爷好。” 为你好,你就必须听,不然就是不识抬举。 他这辈子就是这样了,当初最恐惧的事也在柳先生的操纵下成为现实,李总长家的三小姐依然肥厚,依然痴情,纵然有丰厚的陪嫁作为后盾,可人家却依然痴痴地等候三少爷的青眼,这样的一见钟情陈凤年知道,他对佩珑就有这样的感觉,可是当时他们在一起,他是欣喜,是在云上,在梦里,如今柳先生劝他‘要以大局为重’,他心里只有厌烦,只有绝望。 结婚是不能有自己的主见了,好在他还不算是孤单的那个。 陈凤年把小侄子领到身边,似乎看到了又一个自己,似乎又什么也不是,便只笑道:“小庆现在 习惯这里了吗,这两天睡的怎么样,要不要叔叔再多找几个人照顾你?” 小侄子,也就是小庆,因为吃过太多的苦,脾气始终是敏感多变,只是症状稍有改善,只跟面前的小叔叔一个人亲,闻言就摇头:“不要,就要小叔叔。” 陈凤年好脾气地拍拍他后背:“可以的,那等你恢复健康了,腰上的疮疤也养好了,叔叔就把你接回去好不好?” 小庆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抱着陈凤年的膝盖:“不要,就要小叔叔。” 陈凤年深知这样的孩子要教养起来绝非一朝一夕,不过有指望就有希望,他就算是跟李小姐结婚,跟她也是生不出孩子的,如今婚还未结,他却已是后继有人,光是这一点就足够叫人高兴了。微书吧 事到如今他只是感慨,兜兜转转,佩珑和万显山终究还是凑成了一对,走了也好,他的现在已经有了更重要的人,别人的事情都是越少越好。 陈凤年哄孩子是一流手段,而小庆也是知恩图报的好孩子,陈凤年要他开始慢慢学着认字,学着念书,他一概点头,因为知道这世上大概也没人跟自己再有相同的血缘,没人肯像小叔叔这样对待自己,他不能再回到那个地方去。 叔侄两个人感情好很正常,这时柳先生进来了,小庆明显感觉到小叔叔身上有一瞬间的僵硬,这明显就不像他。 柳先生无视掉孩子对他流露出来的敌意,只是笑着跟陈凤年说话:“少爷,这里有几份文件需要你过一下,现在方便吗?” 陈凤年点头,把小庆死死圈住膝盖的手掰开,起身跟柳先生走出去:“方便,拿来给我吧。” 柳先生虽然被少爷伤过一次心,不过伤口不大,稍微养养就好,到目前为止他对陈凤年都是满意的,洪双喜找人找的热火朝天,而陈凤年却着急的很有限,倒也不枉他一番安排,帮助约翰逊先生搞到出发前往香-港的三张机-票。 还有临行前她说的那番话,倒也让他刮目相看,承认万显山的眼光不错,虽然队伍站错了,可是人选的很好,他以后的生活应该不用发愁了。 如果王佩珑他们识相的话,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吧......... 柳先生留意到那个小庆,这孩子果然不是好的,陈凤年往外走,没看见,那个孩子的眼神真是要恨死他了,简直无法忍受自己亲爱的小叔叔离开他片刻,谁敢横插一脚,他就敢冲上来咬死谁。 聪明如他,柳先生并不把这样的挑衅放在眼里,他目前要做的依然是靠少爷施展自己的抱负,他这人一向利己,做事只凭心意,不为家-国,只为权利,他对日-本人很有信心,希望自己能在这乱世之中做出自己的一番事业,哪怕挂的名是陈凤年,做幕后也甘心。 王佩珑带着万显山走后的一个月里,陈凤年因为身边多了个小庆,早早地便选择了放弃,唯独洪双喜,他的心里始终抱着侥幸,觉得佩珑不至于手脚那么麻利,再说她不是还恨着万显山么,他可以替她把万显山关起来,他也可以像陈凤年那样选择把他关到死,她要的不就是万显山还活着,不希望他死么。 以前他就只有看的份,现在人没了,上天入地踪影全无,他还能怎么看,他还看的到么? 他还记得她最后一次教自己打领结,每次想起就觉得可笑,他觉得她是被自己感动,结果人家只是怜悯,原来他在别人眼里是这样可怜,佩珑可以跟万显山一如既往地赌气,咒骂,对他却只有怜悯。 陷得越深,越看不开,他现在就是这个状态。 这个事实简直让他无法想象,于是洪双喜依然在找,他坚信佩珑或许就藏在什么地方,她那样精乖的人,一定还有很多没有做完,还有很多想做的事。 他知道自己一定会再见到她。 第一百六十八章 日常 人是出来了,可是随即而来的问题也是一大堆,堆在那里,不解决是不行的。 可是离开故土毕竟事件让人伤感的事,于是什么时候回去,就成了个遥遥无期的问题,光是想一想就很遥远。 万显山在被佩珑吼过一顿之后,也就不再提了。 他现在什么都不想,真是不想,不乐意去想,内-地战-火纷飞,热闹起来都不知道谁打谁,相比之下香-港便可算作天堂,物资丰富,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前提是得有钱。 王佩珑箱子在手,然而对老顾也不是很放心,便拿了两根金条兑了点钱,借口打发他出去找房子,结果房子还没找好,万显山的腿伤这两天又开始溃烂了,她只好改变目标,先找了家不好不坏的宾馆住进去,又叫老顾出去买药。 有道是一件事没搞好的下场就是糟心事桩桩件件地来,新地方好是好,可是适应起来也需要时间,万显山看她累的憔悴,就安慰她:“没事的,房子哪是说找就能找的,你先别急,咱们先在宾馆缓上一阵,看看情况再说。” 换了新环境,他话又开始多了:“我以前带你来过的,你还记不记得咱们那一个礼拜走了多少个地方,你那时自我感觉好的不得了,还撒丫子往海里乱跑,最后还是我把你捞回来的..........” 王佩珑想了一下:“还真是,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海,都乐疯了。” 万显山笑着问她:“上-海那不叫海?” 王佩珑瞪他一眼:“那特么是黄-浦江!” 下午老顾回来了,药水还有碘伏买的齐全,回的路上顺手又买了两盒子茶叶,花了不少钱,王佩珑问他问什么,老顾老老实实,只说是老板要求的,嫌嘴里没味道,反正宾馆里面不缺开水,他现在身体不好,当然要喝口好的,就当是弥补了嘛。 王佩珑晓得万显山留给自己的那笔钱能够他们安安稳稳地吃上的几十年,但她小心惯了,这个做人呐,就是切忌贪图享乐,居安思危最重要,能省一点是一点。 至于万显山这个大手大脚的习惯。得改,狠狠地改。 她问前台要了纸和笔,然后一屁股坐到万显山床边,她说他写,生活用品要钱,找个房子也要钱,老顾是光棍,不过辛苦费也是要的,以后继续做工少不得要发他薪水,万显山刚开始还记的很认真,越写就越头疼,到最后干脆把本子一扔,拉过佩珑一起躺下:“想那么多有的没的干嘛,你当我们还是在老爷子那里混饭吃啊,你放心,等我养好身体就出去找份活干,当年我就是单枪匹马出去闯天下,现在不过换了个地方重新来过,怕什么。” 王佩珑倒是不怕的,她只是半信半疑,深度怀疑万显山所谓的‘找活干’,大约也就是重新搞起他那些个杀人放火的老本行,不过现在不是挑剔的时候,他能有这个心也是好的,这里毕竟不是原来的地方,他的胆子必然也没原来的大了。 万显山今晚赔了很多笑脸,又说了很多好话,总算是把佩珑哄的不那么焦虑,可第二天前台把账单递上来时,佩珑立刻就被打回原形,又絮絮叨叨地扯起他算钱,连零头都要算。 万显山对她是打不得骂不得,归根结底就是舍不得,他有点羡慕老顾,做事拖泥带水,连佩珑的话都敢听,说什么就做什么,这要是他,出去晃个一圈就晓得当地人吃什么玩什么,还怕找不到房子,借不到活儿? 王佩珑是真坐不住,怎么想怎么亏,正好到了饭点,他们就到了楼下餐厅,万显山走的跟老太爷一样,她走十步他才两步,王佩珑不得不回去搀他,万显山好像就是故意的,只恨不能把重量全部挂她身上。 他们两人并一个,王佩珑想发火,但是想想这是公众场合,就也算了。 万显山很开心,不停地讲:“你慢点、慢点.......” 王佩珑掐了他一把,掐在手上:“慢点你还挤我,自己没腿是不是!” 他们一路挪过去,到下楼时还得空出身位给别人过,万显山跟她都没注意,倒是身边一个富家太太,在经过他们时停下来看了一会。56 王佩珑没有注意,万显山倒是停了下来,若有所思。 “怎么了?” 王佩珑肩上的重量突然轻了很多,看他突然就不走了,就奇怪道:“你在看什么啊?” 万显山回过头,笑了笑:“没什么,一个熟人。” 王佩珑很快知道了熟人是谁。 那时已经过了两个礼拜,两个礼拜光是伺候万显山换药就花了不少钱,同时王佩珑对老顾的办事能力感到绝望,就打算跟他兵分两路,哪怕房子小一点远一点都认了,宾馆这钱花的太厉害,每天算账算的都心惊肉跳,她都恨不得朝万显山身上咬块肉下来,从头到尾他就是在享清福,事情都她一个人做完了。 她今天照样下去,前台这里的账单是三天一结,她结账时身边就站了个人,似乎只是进来吃个便饭,顺便会个客的,结果王佩珑结着结着,旁边就那女人就‘咦’了一声,很惊讶。 她抬头,第一时间并没反应过来,不过认清了后倒是显得很惊喜:“这不是......费太太吗?” 费太太当年是丽都的常客,苏佩浮没少从她那里得过好处,不过后来战火波及,戏班子拆的七零八落,戚老八都被抓进去了,这票戏友也就各散各的,她只知道苏佩浮偷了她所有积蓄跑了,却没想到现在却能在这个地方碰到费太太,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王佩珑很客气,费太太也很热情,强烈要请她到自己家中坐坐,王佩珑想着午饭能省一顿是一顿,讲不定到人家的地方多吃点干果就饱了,便也答应了。 费太太早在当年跟苏佩浮好上的时候,差不多就已经是个自由之身,丈夫在外头养了不少女学生充当女伴,她在外头也不消停,二人基本上就是各过各的,直至丈夫前年因资-产问题跑出内-陆后,她依靠自己广泛的人脉,还能及时将家中的财产变现,一路跑来香-港,如今不过少了一个丈夫而已,她倒依然是那个自由的费太太。 王佩珑听了她这些年的变故,也是钦佩不已,有心想打探一下苏佩浮的下落和死活,但又觉得说不出口,这人的名字都快给她忘了,想起来就是恨,那可都是她的钱啊。 不过她不问,架不住费太太自己话多,基本上三言两语就把苏佩浮之后的事情交代的一干二净——基本上就不是什么好事,也毫无夸大渲染的痕迹。 “他说了无数次要跟我一起去北平,也无数次讲过自己要把烟戒掉,不过我从来都没信过,后来他把自己那一箱子的头面和珠宝统统当了干净,还顺走了我身上的现金,现在也不知道是死哪去了......哦别误会,我只是就事论事,你们当时虽然一同登台,不过说起来还是你更红点,隔壁花晓娟气都要气死了。” 费太太轻描淡写地把苏佩浮的下落一语带过,又笑着说:“你吃啊,别客气,这家店的猪肉是这条街上最有名的,这里的房子贵,不过胜在地方清净,不是阿猫阿狗都能住的,所以的吃的东西也精致一点,不过我最近也在发愁,怕开价开不好,卖不掉的话就只能租了,可是租出去又太亏,这里都是我的东西。” 王佩珑一听,顿时感慨踏破铁鞋无觅处,抓住重点就问:“这真是巧了,其实我也是刚来,而且有长住的打算,这些日子就是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如果你愿意的话,不然就卖给我吧?” 费太太很惊讶,不过表示这个事情可以慢慢商量,她近来找到一个新目标,有意往前‘再走一步’,机票定在半个月以后,倒是不急着马上走的。 王佩珑不死心,又磨了她很久,费太太不得不放软了口气:“这样,明天你带你家里的来我这儿看看,要是你们都觉得没问题,那我这里倒是随时可以办手续的。” 说罢,费太太请她吃了顿饭,基本上把家里所有的小菜都端出来热了一下,王佩珑由于事情谈成,心情堪称踌躇满志,要是很客气地吃了个五分饱,没好意思问她能不能打包。 吃饱喝足她又跟费太太交换了下联系方式,一路高高兴兴地回了宾馆,万显山一直等着她,饭都没吃,等的差点上火,结果佩珑回来,扬着眉毛撑着张笑脸,开门就说: “姓万的,咱们也要有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