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狩猎中玩推理:庄园疑案》 第1章 雨冥山庄 最后一声枪响,又一个人倒下了。而我,已经彻底瘫坐在了地上。下一个死的……会是我吗?我不敢想,周围静的只能听见我粗重的喘息声。 持续了几秒,我从地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朝身后跑去,可能是北边,也可能是南边,我分不清,因为恐惧早就使我迷失了方向…… 一股淡淡的铁锈味在口腔中弥漫,早已干枯的嘴唇还是在此刻分泌出了口水,我来不及吞咽,它就裹着一些血液顺着下巴流淌下来。 不知跑了多久,我来到一处湖边,跪在青草地上开始呕吐起来。 我无法描述出我看到的景象,那种血腥味在空气中不断地挥发,直至将味道定格在我身上。而我身上的白衬衣,也早已被鲜血染红。 可能是我的血,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的血。 但那对于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24号淘汰,狩猎结束。”冰冷的机械音回荡在寂静的庄园里。终于……结束了! 我像是得到了解脱,猛地向后躺下。这场噩梦般的狩猎游戏,终于结束了!可是下一秒,我感到我全身都僵硬了。 “请幸存人员前往大厅集合。”又是刚才那个声音。 果然,一切还没结束。而广播里提到的大厅,就是我噩梦的开始。 一切都要从半个月前说起…… 半个月前,也就是7月13号。 我照常下夜班开车回家,只是我打开驾驶座的门,却意外发现了一张精美的邀请函。我打开,发现受邀人正是我的名字——江舟。 邀请的地点在雨冥山庄。邀请人更是一个令我陌生的不能再陌生的名字——徐末。在这张邀请函的下面,还用英文复述了一遍内容。 我不知道那个所谓的徐末是怎么把邀请函塞进我的车里的,可能是我忘记关车窗了吧。我把它当做废纸随意地折了几折,然后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开车来到下一个路口,又是红灯。这已经是我回家路上的第三个红灯了。我等的无聊,趁着等红灯的间隙,我伸手去摸耳机,却在车里又摸索到了那张邀请函。 我猛地缩回手,过了几秒又从刚才的地方把那张卡片抽出来,连上面凌乱的折痕都清晰可见。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敢细想,也顾不上什么文不文明,直接打开车窗扔了出去。一转头,已经是绿灯了。我踩了一脚油门,看着后视镜中随风飘扬的卡片,我以为事情就会到此为止。 是我太天真了。 回去的路上,车子的导航把我导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屏幕上显示,我已到达目的地:雨冥山庄。 我的后背已经惊出了一身冷汗。我的目的地从一开始输入的就是我家。我点开导航,手指在屏幕上一通乱点,却发现导航还是最开始的界面。 我承认,我慌了。 这一晚上发生的怪事,加上周围的环境,我真的有些慌了! “叮——”是导航发出的提示音,我吓了一跳,然后就看见导航慢慢地息屏,车里陷入了一片黑暗。 这儿是一片小树林,更准确地来说,是一片森林。我打开车前的探照灯,摆在我眼前的,就只有这么一条路。 一条路,一条一眼都看不到尽头的路。 我靠在椅背上,想着车里还有一些管制刀具,于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就开始翻找着。 可是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我再次看见了那张卡片。 我把它拿起来,这一次,我彻底死心了。我根本不可能摆脱掉它! 我发疯般将它撕碎,可是用不了多久,一张崭新的邀请函就会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的身边。 我将它展开,又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雨冥山庄。而这里,就是雨冥山庄。 我随手揣了一把美工刀在牛仔外套的口袋里,拿着邀请函就下了车。 我别无选择,坐在车里也是等死。 四周一片寂静,只有远处有几点微弱的灯火在闪烁着。我燃起了希望,大步朝那个方向走去。 等我走近一看才知道,这是一个偌大的庄园。我正站在庄园的门口,它就是雨冥山庄。 两扇三米多高的大铁门充满了威严,在黑夜里像一张巨兽的嘴,仿佛下一秒就会把我吃的骨头都不剩。 “江舟先生吗?” 我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一回头,一个管家模样的老头儿站在我的身后。他苍老的脸上堆满了笑,看上去极其怪异,可又说不出是哪里怪异。 我点点头。 “请出示一下您的邀请函。”他的掌心向我摊开,我把邀请函放了上去。借助庄园外面的路灯,我勉强看清了这怪异老头儿身上的细节。 他……他没有掌纹! 他的掌心一片平滑,根本不像一个老头儿该有的掌心。甚至连一丝纹路都看不见!或许……他根本就不是人! 我咽了咽口水,老头儿说:“跟我进来吧,主人已经等您很久了。” 老头儿个头儿小,力气倒挺大,两扇大铁门被他轻而易举地推开,“请吧。” 我颤抖着抬起我的左脚,然后向前跨出去一步。 我知道,我没有回头路了。 接着,就是第二步。 我听见身后沉重的大铁门被关上的声音,像一声叹息。 叹息我的命运,叹息我的选择。 我跟着老头儿穿过前院,来到大厅。他拿出一串钥匙,从里面选出一把造型古怪的金钥匙打开了大厅的门。 一瞬间,大厅内的光朝我的眼睛袭来。再次睁眼,我看到一片复古又奢靡的景象。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奢华,甚至于连墙上的挂毯,边上都是镶着金丝。 “等您好久了。”一个穿着白色礼服的男人朝我笑着,他的脸上戴着黄金面具,面具下方还有一颗钻石挂坠,挂坠随着他的动作在灯光下闪着奇异的光。 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根金手杖,整体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欧洲贵族的样子。 我尴尬地笑笑,实际上我笑得比哭还难看。他看出了我的表情,于是说:“我叫徐末,邀请函上写了。” “我知道……”我弱弱地开口。 182的我在他身边像个小鸡仔一样。徐末并不高,这是我后来得知的,他只有173。不过我是怎么知道的,那都是后话了…… 对于他的年龄,我并不清楚,感觉他比所有人都要小很多。但有些时候,我又觉得他是只长生不老的怪物。 徐末慢悠悠地朝我走来,他笑着摸上我的手臂肌肉,然后调笑着:“身材不错嘛……” 我被他吓了一跳,我也算是个36岁的老男人了,不至于沦落到和男人恋爱的地步。 “我们是要搜身的,还请您配合。” 我对于他的话也只能言听计从,乖乖地点了点头。徐末似乎对于我的“乖”很满意,他戴着蕾丝白手套的手慢慢地滑过我的胸口,这种感觉让我全身的骨头都酥软了下来。 “哟~瞧我发现了什么好东西~”徐末从我的口袋里掏出了那把美工刀,他晃着刀像身后说着,我才注意到身后站着一大群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老的看上去顶多五十,少的也最少十五。他们每个人都脸上都挂着统一的表情,那就是——恐惧。 徐末笑着,随手从人群里抓了一个女生,亲了一口她的脖子,然后对所有人说:“我也舍不得杀她,但是呢……谁叫她这么lucky呢?”说完,美工刀对准她的脖子就划了上去。 这血腥的一幕吓到了很多人,有些心脏病患者直接就晕死了过去,还有些人直接吐了出来。 血腥味混杂着呕吐味,让原本奢华的大厅变得像垃圾场一样恶心。徐末把那女生随意地丢在地上,她的身体就这么被丢进血液和呕吐物的混合物当中。 无人在意。 “先生,您看,就因为您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让这么一个漂亮的花季少女丢了性命。”徐末转头对我说道:“可不能再有下次了哟~” 我挤出一丝笑容,然后拼命地鞠躬点头。 徐末的笑意一点点淡了下去,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被刚才那管家老头儿一脚踹进了人群里。 第2章 狩猎规则 我看着向我迎来的一双双瞪大的眼睛他们的瞳孔因为某种未知的恐惧而变得巨大,在富丽堂皇的大厅里显得毫无生气,像是供人赏玩的黑珍珠一样。 就连人群当中都散发着一股血腥味,看来已经不止死了一个人了。 他们的目光渐渐地从我身上移开,每个人都脸上都挂着一模一样且僵硬的表情。 我顺着他们的目光看去,原来在棕色花纹的墙壁上,还挂着一块电子显示屏。 我看着上面的数字由“02”变成了“01”。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想开口询问身边的人,可是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像被抽干了灵魂一样。 空空荡荡的躯体。 “砰!”那老头儿从门外甩了一个人进来,他看起来异常虚弱,身上还遍布大大小小的伤口,应该是经过激烈的打斗留下的。 那是个长发男人。他有一块脸皮已经被割开,皮肉暴露在空气当中,有些发紫,又有些发黑,像是伤口刚结出的痂。 我看见徐末的白色皮鞋在他的脸上蹭了蹭,哑光的皮面瞬间沾染了一片血水。 “舔干净。” 那男人看了他一眼,随后毫无尊严一般地伸出有些发紫的舌头舔舐着鞋面上的血水。 然后,就是沉闷地一声巨响。 大厅的门被重重地关上。 电子显示屏上的数字从“01”变成了“00”。 看来这是记录人数的。 “那么,就都到齐了。”徐末转过头,丝毫不顾忌还趴在地上的长发男人。 “大家收到邀请函的时候,表情是什么样的呢?我很想知道~”他略带戏谑的语气稍显轻佻,让人听上去极为不适。 鸦雀无声。 他也不恼,自问自答着:“应该很高兴吧?毕竟收到这么漂亮的邀请函……” “够了!你到底要干什么!” 人群中传出一个清脆的声音。所有人都为他让路,我站在前面,看着他一瘸一拐地走出来。 是个学生。 还是个高中生。 “怎么了小朋友?你不服吗?” “变态!放我们出去!” 莽撞的性子。 我不禁摇头叹气。 似乎是听见我叹气的声音,少年猛地转头盯着我,他棱角分明的脸庞上有很多条血痕,像是某种生物的抓痕。 他朝我脸上狠狠啐了一口,然后骂道:“你叹什么气?你有什么资格叹气!在这儿的哪一个不比你惨?只有你是被那个死老头带进来的!只有你是走进来的!”他的声音很大,震得我耳膜很疼。 我擦掉脸上的口水,朝他笑笑,说:“稍安勿躁。” “真废物!” 徐末在看戏,他笑着“欣赏”着少年的演技,仿佛下一秒就忍不住为他鼓掌。 “说完了?” “嗯!” “那么,该我了。”徐末从腰间不紧不慢地拿出一把复古的左轮手枪,对准了少年的脑袋,“认识吗?” 少年的腿已经开始发抖了,他似乎也没想到会这样。 徐末笑着,朝他裤裆狠狠踹了一脚,“谁给你的胆子,敢这样对我说话?” 即使中了命门,他也没喊出一声。确实是个不怕死的。 “哟,这么有骨气?可惜了,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有骨气的。” “砰!砰!砰!” 三声枪响过后,他彻底倒下了。 再也没有人敢说话了。 “还有人有意见吗?”徐末把枪放回去,“没关系,有意见尽管提,我还是很好说话的。” 众人沉默了半分钟,徐末继续道:“既然这样,我来告诉大家我们这场狩猎的规则吧。” “狩猎?什么狩猎?” “不是说庄园舞会吗?” “就是啊,我是看舞会才来的,要不然谁来这鬼地方啊。” “是啊,挺吓人的,我们什么时候能回去啊?” …… 我慢慢退至人群中间,把手机屏幕调至最暗,我想报警,可是根本没有任何信号。 “狩猎游戏。很简单,很好玩。” 听他的语气就知道,又要死人了。 “我一共邀请了100人,算上刚才死的那两个,还有在你们之前那帮闹事的,剩下来的,就只有你们这五十个了。” 大家都面面相觑,在这个诡异的庄园里,只有抱团取暖。 “狩猎的规则就是,五十个人当中,二十五个猎人,二十五个猎物。猎人抓到的猎物最多,获胜;猎物反杀的猎人最多,获胜。” “可是……一共就是五十个人啊……”前排一个女人开口,她生的瘦弱,还穿着一条红色的连衣裙,头发披散着,脸颊上多了好几个巴掌印。 徐末勾唇一笑,“夫人,这并不是您该担心的。狩猎过程中,会源源不断地加入新的猎物和猎人的。” “所以……什么时候结束……狩猎?”站在女人旁边的男人问,似乎是她的丈夫。她的丈夫也瘦弱,个子也不高,穿着休闲的套装,戴着黑框眼镜,整个人看上去特别没有精神。 “那就得看大家的表现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这规则……不就是要我们自相残杀吗? “哈哈哈哈哈,开玩笑啦。”徐末又笑了,“淘汰掉六十个人,狩猎结束。” “一共多少人?” “不知道,我也不清楚。我说了,狩猎过程中会源源不断地加入新的人。只要淘汰掉六十个,狩猎就结束。懂了吗?” 六十个……看似简单,可要是每天多加一百个,一周下来就是七百个,怎么杀都杀不完的。 况且……况且他也只说了我们五十个人里一半是猎物,一半是猎人,那其他的人呢? 这场狩猎,怎么想都是一个死局。 “哦对了各位,我刚才想了一下,”徐末说,“还是放宽条件吧~一共六百人,淘汰掉六十个,怎么样?轻松吧?” 六百人淘汰掉六十个?! 我的脸色愈发地难看。他阴晴不定,谁知道会不会狩猎过程中变卦。 这谁都说不准。 “好啦,现在排队到我这儿来领手环吧。” “手环?”不少人问。 “哦对,手环忘记跟你们介绍了。”他打了个响指,面前的英式长桌上赫然出现满满一桌的手环。 他随意从里面捡起一个介绍着:“手环象征着你们的身份,猎物是绿光,猎人则是红光,每个手环上也有各自的号码。如果有人死了,我就会通过手环来获取你的定位以及信息,从而通过庄园里的广播通知大家。” 他把手环扔了回去,这一举动一出,所有人都陆陆续续地站好队,然后认命一般拿好自己的手环。 很不幸,我是猎物。 “可以单独行动,也可以抱团行动,看你们喜好咯~”他一手撑着长桌,一条腿微微侧搭在另一条腿上,眼里满是对我们这些人的不屑与嘲讽。 “那么,狩猎开始,祝各位在接下来的时间当中,过得愉快~” 第3章 狩猎开始 “开始了?这就开始了?” “我去不是吧!” “往哪跑?怎么办!” 人群里一阵骚动。 我被一些人身上散发出的恶臭熏的恶心,不知道他们在到达这所大厅之前到底经历了什么,不过看他们的样子,估计也是九死一生逃命活下来的。 有的人身上黏黏糊糊,沾满了不知名的粉红色液体;有的人衣衫不整,好像只有几片布包裹着重要部位。 这股恶心促使我胃里一阵翻搅,本想着那翻卷上来直至喉咙的异物咽下去,却不知被谁从后面推了一把,一个没忍住呕吐了出来。 那股推力很大,我没稳住脚,直接跪了下去,但好在一只手撑在地上,并没有完全摔在地。 周围人向我投来嫌弃的目光,他们自己身上的异物比我的呕吐物看上去不知道恶心了几倍,但出于人的本能,他们还是朝我散开,向大门走去。 “没事吧?” 到头来,也只有一个人关心我。 是刚才那个长发男人。 我咳嗽着,使劲捶着胸口,却忍不住抬眼打量起他来。 他长着一副狐媚脸,眼睛细长,脸部瘦削,从正面都能清楚地看见他的下颚线,眼尾处还泛着淡淡的粉色,眼下吊着两个青色的眼圈。 像是某种动物,尤像狐狸。 而他脸上那块被割开的脸皮就像是点睛之笔,为他的狐媚脸添了一笔浓重的情色气息。 他的手递了过来,有掌纹,是人。而且手指纤细修长,就是关节处有着淡淡的茧,应该是从事于某些写作工作。 出于本能反应,我稍稍躲了一下,然后自己站了起来,“没事。” “走吧,他们都去外面了。” 我没说话,只是点点头,然后拿出刚才领的手环戴上,就跟着他出去了。 外面是一片空旷的草地,并不是我来的那条路。但是,我是从同一个大门进来和出去的。 雨冥山庄的诡异之处,在此刻,便悄悄地展开了…… 我看见那群人全部挤在一扇大铁门那里,而铁门两旁站着两个身形高大的“人”,或者都不能称他们为人。 天色很暗,再加上没有灯光,我根本看不清他们的模样。 只是这隐隐约约的两个黑乎乎的人影,就让我有了十足的压迫感。 “砰!”不知道是谁开了一枪,一个人倒下,紧接着一群人开始疯狂逃窜。而那两个“人”,立刻举起手里的斧头砍掉了前排一些人的脑袋。 几个头颅因为惯性飞出去好远才落地,有两个甚至滚到了我脚边。头颅落地的顷刻,伴随着无数凄厉的惨叫声,这场狩猎才算是真正开始。 我按捺不住好奇,非要往脚边看了一眼,就这么一眼,我差一点又吐了出来。那个人的眼孔睁得很大,应该是还没反应过来脑袋和身子就已经分家了。 他的舌头耷拉在外面,脑袋下面平整的切口嗨不断往外顾涌着鲜血…… 这一刻,我彻底腿软了。那长发男人也不知去了哪里。我被一些人撞翻在地,巨大的冲击力让我连带着打了好几个滚才停。 再睁开眼,草地上已经没剩下几个人了。我终于看清楚了那两个“人”。不是人,是一种长着怪异鸟头的人型生物! 一个提着斧头追着所剩无几的人们,而另一个,则向我走来。 他长着一个怪异的鸟头,像乌鸦,又像猫头鹰。他身材高大健硕,上半身裸露出一种极近灰白色的皮肤,腰间有一条铁链,吊着两枚金属圆环。 我朝后挪了两步,现在没人管我的死活。 大家都自身难保。 只见他举起斧头就朝我砍来,强烈的求生欲望使我将身一扭,斧头精准地落在距我只有1公分的青草地上。趁他拔斧头的间隙,我赶忙跑走。 似乎和大部队走散了,我不知道我现在在哪儿。 这庄园太大了,根本没办法确定方向。我靠在一棵大树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恐惧,带给我生存下去的勇气。 现在四周一片黑暗,只有手腕上的手环散发出微弱的绿光。我不知道是好是坏,总之,先就这样吧。 “嘿!”我的肩膀被一只手覆上,这只手极凉,声音也在颤抖。 我回头,发现是刚才那个长发男人。他的眼睑下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条极深的血痕,他似乎发现我在看他,他不自然地将头发用皮筋挽起。 “我叫陈歌,耳东陈,歌德的歌。” “江舟。”我说着,眼睛几乎快要长在他身上。“你脸上是……” “哦,刚才被那家伙的斧头划的。”他下意识地伸手抹去血迹,“不碍事。” “哦。” “话说,哥们儿,看你很眼熟啊,你也参加了之前的狩猎?” 之前的狩猎? 我挑挑眉,问:“之前这儿也有狩猎?” “嗯,我就是上一次狩猎的获胜者。”他的话里有些藏不住的得意,“哪个江?哪个舟?” “长江的江,独木舟的舟。” “哦,那就是我认错人了。”他笑着,“毕竟人太多了,难免有重名的。” “你继续说之前的狩猎吧。” “咱们这儿的五十个人当中,有将近一半的人都是前几次狩猎中的赢家。” “你怎么知道的?赢家会公开吗?” “当然,而且我在上一次狩猎中就看过他们。” “通过什么方式?” “晚宴。”他又一次笑起来。后来我才知道,他话里的“晚宴”是另一层意思。 我点点头,没再多问。知道的越多对我越没什么好处。 陈歌倒是很热情,他拉着我问东问西,最后问起了我身上的这件衣服:“你这是……qc的制服吧?” “你怎么知道的?” “qc员工制服的白衬衫的第二颗扣子是纯金的,而且衣领和袖口边缘都有一圈金边走线。” “那你知道是为什么吗?”这次轮到我笑了。 “一来是因为金子保值,你们这扣子,可是有点儿分量呢!”他的手摸上我的第二颗扣子,“二来嘛,qc是金属芯片公司,这样也是为了凸显公司形象。我说的对吗?” 完全正确。 我笑不出来了。 “不过你这衣服有点大了,qc没给你换吗?我记得每半年一换啊。” “我才入职不到一年,半年一换是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的优待。新人员工是一年一换。” “看来你入职这一年里,瘦这么多啊!”他话里有话,明显有些不相信我的意思在里面。 他不信我,我也不信他。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对我们qc这么了解?” “记者。” 怪不得。 “青年社?” “对。” 果然有来头。 草丛里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第4章 盲眼猫女 我和陈歌几乎是同一时间屏住了呼吸。经过刚才的那些事情,这庄园的诡异程度可能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许多。 “哗!”灌木丛里露出一对猫耳朵。原来是只猫。正当我庆幸的时候,下一秒,我就高兴不起来了。 那耳朵的主人是一个没有眼仁,满脸血斑的女人! 陈歌眼疾手快,捂住了我想要惊呼出声的嘴,压低了声音说:“她没有眼睛,只能靠听觉辨认方位,别出声。” 我刚到嘴边的惊呼又咽了回去。陈歌拉着我慢慢往后退,像所有电影中演的那样,我踩断了一根树枝。 这树枝可以说是凭空出现的,那盲女听到声音后,立刻大张着手臂朝我们扑过来。她的手只有四根手指,形状像猫爪,并带有锋利的指甲。 我和陈歌可以说是一瞬间向两边躲去。危险暂时将我们隔开,我们紧张地望向对方,只是在这紧张里,我察觉到一丝冰冷的杀气。 下一秒,刚被我踩断的树枝就贯穿了盲女的耳头颅,我只听见清脆的咔嚓声,接着,就只看见陈歌从后面拖住了那猫女。 “别怕,习惯就好。”陈歌安慰的话在此刻显得单薄又无力。“这是盲眼猫女,看来我们跑进她们的地盘了。” “盲眼猫女?” 陈歌避开这个问题,“雨冥山庄一共分为五片区域,初级区,中级区、高级区、终级区以及……” “以及什么?”终极区后面还有什么? “以及……”陈歌压低了声音.“末日区。” 我没再多问,我们的中间,就只有手环散发的绿光了。 “你是猎人还是猎物?” “猎物。”他从口袋里拿出手环,绿色的。 我暂且信了他。 “你之前是在中级区?” “高级区。” 看样子他的实力并不弱。 “不过我之前一直都是猎人。”他无奈地摊开手,“我不太熟悉猎物的任务。” “任务?什么任务?难道不是平安渡过这几天就没事了吗?” “呵,你想的太简单了。”陈歌看我就像是在看幼稚园的小朋友一样,“雨冥山庄可是一直流传着一首童谣的,你没听过吗?” 我摇摇头,他也没告诉我那首所谓的童谣。 “总之,你跟我做任务就行了,保你不死。”他的自信让我多了几分安心,但同样,我对于他还是保留了一些警惕。 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 “盲眼猫女,之前是中级区的实验品,不知道是不是有改动,她们被调来了初级区。” “中级区还是终极区?” “中间的中,这种低劣的物种,怎么可能在终极区?” “你之前遇到过吗?” “嗯,当然,这算是入门级的吧。不过这也是我没有想到的,雨冥山庄这一次居然是大改动,看来,徐末还真是下了血本。” 下血本吗?我本想再继续问下去,但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能少问就少问吧。 “她们没什么杀伤力的,不用担心。我更担心的,是这次狩猎场的改动。”陈歌把一直拖着的猫女放下。 “往前走吧。” 我们的脚步很轻,每走一步都提心吊胆。 “嘘……”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指了指前方。 在夜色中,前方是一片未知的黑暗。我眯起眼睛,希望能看见那所谓的“东西”。 “咚!咚!咚!”沉闷的声响在这片土地上尤外清晰。 我寻声望去,只见黑暗中走出一支队伍,是盲眼猫女的队伍!她们行为举止怪异,更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一支队伍中竟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猫女。 有的断臂,有的残腿。但也有相同之处,她们都没有人类的耳朵,脸颊两旁被削得平整,好像从来不曾长过一样。 只留头顶一对猫耳。这些猫耳有的肥大异常,有的瘦小可怜。 “这是她们出来巡逻的一支队伍,看来前面就是她们的大本营了。我记得大本营不是在……” 陈歌的声音越来越小,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支队伍,“不对,怎么这么多?”他细细的数着,“一般出来巡逻的队伍,不超过十五个人,但这支队伍显然超过了,十二,十四,十六……三十!” 他的音量有些大了,我赶忙捂住他的嘴。那些猫女的听力果然灵敏,同一时间停下动作,然后朝我们的方向看去。 她们的眼眶里没有眼仁,只有两个空空的血洞,是被人生生挖去了眼珠。 为什么要挖去眼珠?我想着,额头上已经冒出了冷汗。 见她们没有动作,我也就放开了手。没想到刚松开手,陈歌就大喊:“快跑!她们已经发现我们了!” 我不明所以,被陈歌拉着狂奔在森林里。 那些猫女紧跟在我们身后,她们的嘴里发出怪异的叫声,尖锐又刺耳,回荡在森林里,刺激着人的耳膜。 不知道跑了多久,身后已经听不到那些脚步声了。 “怎么发现的?”我喘着气,揉着耳朵。耳膜很疼,好像肿了。 “听见声音如果还没有动作的话,就是在观察猎物的生命迹象,如果我们一直不动,那么她们就会一窝蜂全部扑上来,到时候我们想甩开都甩开不了。” 他的话我听的模糊,我知道,我的耳朵受损了。“啊……”我使劲揉着耳朵,“别动了!”陈歌拿开我的手。 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扒开我的耳孔看了起来。“耳膜肿了,别动它了。” “还好就一只耳朵,知足吧。”他息屏,放回口袋里。 “嘶……” “我说你才多大年纪啊,顶多二十七八的人,这么脆弱?” “我三十六了。” “什么?三十六?” “嗯。” “你才在qc工作一年,那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在国外工作。” “看来我得叫你哥了,我才二十五。江哥?还是舟哥?” “都行。”我没心思和他打哈哈,我更关心我的耳朵。我确实脆弱,我也知道我的身体情况。 这儿是一片空地,似乎早就跑出了森林,又或许根本没有跑出去。不过我回头,已经没有任何一棵树的踪影。 “午夜马戏团?”前方是一座诡异的建筑。 “进去看看。” “你确定?” “猫女随时可能追上来,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有点想要害人的意思在里面,但是眼下最好的选择,就是当那个“被害人”。 “你不是说前面是大本营吗?” “对啊,我没告诉你大本营就是马戏团吗?” 第5章 午夜狂欢曲 “没有。” “那就是我忘了,走吧。”陈歌向前走了几步,发现我并没有跟上去,他皱了皱眉,说:“走啊,愣着干嘛。” “哦。”我虽然不相信他,但是在这种地方,好像除了跟着他前进,其余的,也就没有什么别的选择了。 “午夜马戏团”这五个大字破败不堪,但却还在诡异地闪着红光。门口绑着几个气球,气球上的涂鸦也是一张张笑脸。 “欢迎光临午夜马戏团。”视线里突然闯入一个小丑,他的头发脏乱,鼻子异常大,有着所有小丑的基本特征:红鼻子,大红嘴,以及夸张的面部妆容。 “请进。”他为我们掀开破烂的布帘,脸上依旧挂着笑,好像戴了一层面具一样假。 在那种极致夸张的妆容上,我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地方:他的左眼旁边有一块黑色的印记,像是某种图腾。 我本想靠近他看仔细一些,但是他身上散发出的难闻的臭味让我不想去靠近。 我率先一步走了进去,没想到里面的气味更加难闻。这种味道就像是食物腐烂发出的腥臭。 马戏团里坐了不少人,都是这场狩猎的玩家。有猎人,也有猎物。不过现在他们却格外安静地坐在位子上,盯着中间那空空的舞台。 我和陈歌坐在离门口不远的后排,我向后看了看,那小丑冲我诡异一笑,然后缓缓放下布帘。 我被他的笑容弄的心里发毛,不过好在,暂时躲过了那群疯猫女的追击。 “砰!”头顶的灯泡灭了,径直掉在我脚下,碎片划破了我的裤子,在膝盖下方划出了一条很浅的伤口。 “没事吧?” 我摇摇头,“有创可贴吗?” 陈歌在我耳边说:“在手机壳里。” 我先坐下,问:“没有收手机吗?” “怎么可能,来的第一天就收了。我是偷拿出来的。”他说着,看了我一眼,“你什么时候被收的?” 我没被收。我这才想起来,徐末压根没有收我的手机。他搜身只拿走了我的管制刀具,另一个口袋装的就是手机。 他当时摸到了手机,但是也没有拿走。 “一进来就被收了。” “哦。” 听他的语气,我也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正确。 马戏团不大,在灯泡灭掉之前我观察了一下,大概只能容纳几十个人,应该是没有坐满。 “砰!”灯又亮了起来,这一次,是舞台上的聚光灯。 聚光灯是白色的,有些刺眼。 dies and gentlemen,wele to the midnight circus!”纯正的伦敦腔,却长着一张中国脸。 音响不错,耳膜又开始疼了。 我无心在意他说的那些英文,陈歌的手伸进裤子口袋,不知道在弄些什么。 “贴着吧。”他递过来一张揉的皱巴巴的创可贴。 “你从哪拿出来的?” “手机。” 我接了过来,撕掉薄膜,贴在伤口处。 那主持人戴着红色的礼帽,也画着夸张的妆容,同那个小丑一样,他的左眼旁边也有一块黑色的图腾。 我恨不得立马掏出手机拍下来,可是我做不到。这些人随时可能发疯把我们杀了。 “那么,下面,请大家欣赏马戏团的招牌节目——午夜狂欢曲!”他摘掉礼帽,从里面飞出几只乌鸦,飞到我们这儿的时候,又变成几张黑桃扑克牌,掉落在地上。 厚重的红丝绒帷幕缓缓拉开,一群稚嫩的孩子身穿礼服从里面走出来,他们的脸上洋溢着活泼可爱的笑容,看的人心里至少没有那么压抑了。 “我有一只名叫波斯顿的猫,她温顺,她灵活,她可爱,她调皮。她拥有白色的毛发,她拥有蓝色的眼睛,她还有软软的耳朵。”孩子们的童声响彻在马戏团里,这首歌明明很温馨,为什么刚才主持人要叫它午夜狂欢曲呢? “终于有一天,波斯顿发狂了。她嘶吼,她愤怒,她还用尖利的爪子去抓人。爸爸打她,妈妈骂她,我也不再喜欢她。她不见了,她去了哪里?我问妈妈,妈妈说她死了。” 听到这儿,我也察觉了不对劲。 “我又问爸爸,爸爸说她去了马戏团。波斯顿啊波斯顿,一只害人的小猫咪。马戏团里的小明星,实验室里的实验品。她被挖去了双眼,她被割掉了舌头,她还被打断了胳膊和腿。” 这唱的……不就是刚刚的盲眼猫女吗! “来吧,来吧!让我们为可怜的波斯顿祈祷吧!哦,天呐!上帝请保佑我的波斯顿!来吧,来吧!我可爱的波斯顿!愿你永受这地狱般的折磨!” “等唱完我告诉你背景故事。”陈歌的声音在我那只好的耳朵边响起。 我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的脸上没什么变化,倒是眉头一直紧皱,好像从一进来就没有放松过。 “波斯顿啊波斯顿,你快快去死吧!上帝不会宽恕你,你这只不听话的小猫咪!哦波斯顿啊波斯顿,在午夜马戏团里赎罪吧!” 这一段采用了二重唱的方式,男女声的二重唱让这首歌多了几分禁忌的感觉。音乐也不如开始那样优美,而是渐渐变得有些恐怖扭曲,好像是音符在随意跳动。 “来吧,来吧!亲爱的观众们!让我们一起狂欢吧!在午夜马戏团里,让我们和波斯顿一起狂欢吧!狂欢!狂欢!狂欢!” 孩子们的童声也变成了尖锐的声音,伴奏在此刻彻底扭曲,台下的观众也站了起来,纷纷做出怪异的姿势舞蹈起来。 我和陈歌也不例外,陈歌甚至想把自己的腿掰到脑后,但可惜柔韧性不足,那姿势看起来格外好笑。 一曲结束,观众们也都恢复了神志。 陈歌的腿差点被他自己掰断,他使劲揉着腿,然后对我说:“刚才那个就是我之前提到过的童谣,你也听出来了吧?波斯顿就是盲眼猫女。” “她不是人吗?为什么歌曲的开头是一只名叫波斯顿的猫?” “别急,我来告诉你这首歌的故事。” 第6章 童谣 “波斯顿是一个小女孩的名字,她还有一个弟弟,叫马卡其。在马卡其没有出生的时候,波斯顿一直都是家里最宠爱的小孩。” “好了各位,接下来,让我们欣赏表演吧!”主持人的话打断了陈歌,舞台上纷纷出现一些表演杂技的动物。 这些动物大多都是缺胳膊少腿,身上伤痕累累。 我突然想起儿时受到的教育: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或许没有人观看这些表演,这些动物也就不会受到这样的伤害。 我不忍心往台上看,趁着旁边人拍手叫好的功夫,我说:“你继续,然后呢。” “可是马卡其的出生,破坏了家里的和谐。他们把爱和注意力全都放在了马卡其身上,年仅六岁的波斯顿不明所以,根本不会想到是弟弟抢走了属于她的爱。她一直都认为是自己做的不够好,爸爸妈妈才不喜欢她的。所以从那天开始,她发奋学习,甚至去学自己不喜欢的钢琴和舞蹈。但是没有用,爸爸妈妈还是喜欢马卡其。” “所以……波斯顿为什么会咬人?” “波斯顿成年之后,家里又多了一个新成员,小妹妹安妮莎。她彻底成了这个家里的透明人。” “安妮莎……是不是波斯顿和她爸爸生的?” 这种故事海龟汤里多的是,我是个海龟汤迷,之前一直都很喜欢这类推理游戏。 “对,波斯顿和她父亲之间,有一段禁忌的关系。安妮莎就是他们的女儿。但是波斯顿并不知情。” “波斯顿是不是得了某种精神类疾病?” “是。”陈歌看了我一眼,“波斯顿患有很严重的妄想症。接下来就是为什么童谣里会说她是一只猫了。” 表演愈演愈烈,观众们的情绪也逐渐到了高潮。而这个荒谬的伦理故事,也即将走向高潮。 “爸爸有一只猫,他很喜欢这只猫。我上面说了,波斯顿有很严重的妄想症,她时常幻想自己就是那只猫,于是她开始模仿那只猫的行为动作。直到……她彻底杀死了那只猫。” “她把猫杀了?” “对。” “她是不是把猫的皮扒下来了?” “是。” “她把自己变成了一只猫。” “是。波斯顿扒了猫皮披在自己身上,割掉了猫的耳朵缝在自己的头上。她彻底成了一只猫。这个举动吓坏了家里的其他人,尤其是安妮莎。安妮莎指着她对爸爸说姐姐是个怪物。这句话激怒了波斯顿,她冲上去咬住安妮莎的脖颈,直到她断气。” “后来呢?” “后来就是童谣里唱的那样,波斯顿被爸爸送走了,被送去午夜马戏团,改造成了一只猫。童谣不是唱了吗?马戏团里的小明星,实验室里的实验品。波斯顿被改造成了猫,一时间吸引了很多人来马戏团观看,那时候马戏团赚的盆满钵满,同样,这也意味着波斯顿的身体要反复被送去实验室改造。” “没了?” “没了。整首童谣是根据马卡其的视角来描述故事经过的,我所知道的这些东西也都是马卡其想要告诉我们的。” “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看见的,仅仅只是马卡其想要我们看见的。” 我的话让陈歌感到后背一阵发凉,“你是说……马卡其在说谎?” “不完全是。但是我们要搞清楚两个重点,一是家里到底有没有爸爸的那只猫,二是安妮莎的真实身份。” “你怀疑波斯顿变成猫并不是自己想要的?” “有这个怀疑,但现在没有证据,也只能是怀疑。” “你怀疑是马卡其?” “对。”我以我的想法为他梳理了一遍故事大概:“我是马卡其,家里有个姐姐波斯顿。假设家里没有猫,再假设波斯顿没有病。如果有病的人是我呢?其实爸爸妈妈一直都是平等对待我和波斯顿,但是我为了独占爸爸妈妈的爱,就强制性地把波斯顿改造成了一只猫,并且让她咬死了妹妹安妮莎。这样一来,安妮莎死了,波斯顿也会死,爸爸妈妈就属于我一个人的了。” 我的故事有点扭曲,陈歌听完眉头皱的更紧了。 “那安妮莎呢?如果主角是马卡其的话,安妮莎是谁?” “安妮莎是马卡其和妈妈的孩子。” 还没等我向他解释,前排的观众就被一只盲眼猫女咬住了脖颈。 她们找上来了! “小心!”我猛地把陈歌拽到一旁,他刚才坐的椅子都被撕个粉碎。 “跑!”陈歌率先掀开布帘冲了出去,没想到却被门口看守的小丑打晕在地。他狂笑着,笑声刺耳。 我感觉好不容易消肿的耳膜又肿了起来。 我捂住耳朵,那张夸张的脸向我走来,我后退,他前进。 我举起椅子砸在他身上,没想到他却毫发无伤。但这也惹怒了他,他狂笑着拿起旁边的电锯,拉锯的声音听的我腿都发软。 下一秒,电锯直冲着我就朝我砍来。 我穿梭在椅子间,锋利的电锯砍断了一把又一把的椅子。感觉每一把破碎的椅子都是上一秒的我,就这样被电锯活活劈成两半。 “好了。”主持人的声音在舞台上响起。小丑停了下来,那种恐怖的拉锯声到此为止。 “哟,就剩这么几个人了啊?”主持人笑着,我也看向周围,都是些零散的尸块,甚至我脚边的尸块都拼不出一个完整的人来。 加上我,还有晕倒的陈歌,幸存者一共是十三个人。 而这一切的作俑者,仅仅只有两个盲眼猫女和一个小丑,还有一个站在台上看戏的主持人。 小丑提着陈歌扔到我面前,哼了一声,我赶忙把他扶起来,拍了拍他的脸。 “嗯……嗯?”陈歌迷迷糊糊醒了过来,然后扑在我怀里不说话。 “各位,晚上好啊。”主持人重新拿起话筒,“现在,让我们玩一个游戏吧。各位都听了刚才的童谣,那么就这个童谣,让我们来展开一场推理吧!” “推理?什么推理?”人群中有人问。 “当然是推理童谣中发生的故事啊。放心,每个人的任务和线索都不一样,我需要你们一起推理。但如果你们之间有谁撒谎的话……那我可就保不了你们了。” “什么意思?撒谎会怎么样?”我怀里的陈歌问。 “投票票出撒谎者,如果是,你们赢,如果不是,撒谎者赢。一直到最后如果还有人撒谎,那么全都得死。” “我们玩,说吧,游戏规则。” 第7章 开始推理 我刚说完就遭到了身边人的阴阳怪气:“要玩你玩,我们可不想死。” “就是啊,谁知道你安的什么心。” “倒不如第一个就把他票出去。” “那好啊,把我票出去正好,你以为我想跟你们这些人合作推理吗?一群蠢货。”他们的话让我也没了什么好脾气。 “你说谁蠢货呢?” “怎么?这么迫不及待承认吗?” “先生们,咱们稍安勿躁嘛。”主持人在里面和稀泥,“既然玩了,就好好玩。我来说规则不就好了嘛。” “那你说,什么规则。”一位女士开口。 “待会儿小丑会给各位分发卡牌,卡牌上面有各位的任务和线索,我会给大家五分钟时间组织语言。五分钟后,推理开始。” “自由发言吗?” “当然不是,卡牌上面会标有阿拉伯数字,我会根据各位的号码来叫号发言。祝各位玩得开心。” 话音刚落,小丑就拿着一沓卡牌走到我们面前。卡牌的背面是很大众的黑桃图案。 他站在我面前把卡牌转成一个半圆,示意我从中任意抽取一张。 我没有抽中间的,抽了个右边倒数第三张。 我刚想翻过来看,就被小丑阻止了。 是要等所有人抽完才能看吗?我想着,但也没问出口。 陈歌抽了中间的,到后面,我也就看不清了。 “好了各位,都去看自己的牌吧。” 十三个人分别走到了角落里,只有我站在原地翻开卡牌。是五号。上面有两行字。一行是任务,一行是线索。 任务:不惜一切代价票出十三号。 线索:家里没有猫。 看来我之前的推理有一条是对的。但是也不一定,万一他给的是假线索呢? “啊!”两声惨叫吸引了我的注意,原来是两个不怕死的想要看对方的卡牌内容,没想到被小丑发现了。 “我们错了!错了!” “唉,何必呢?”主持人故作惋惜。 在这惋惜声中,是两声拉锯声,接着,就是电锯砍断肢体的声音。 两个活人,被电锯生生拦腰斩断。 “这就是代价。各位还有三十秒的看牌时间。” 杀鸡儆猴。的确管用。 再没有人动看牌的歪心思了。 我刚转过身,又是几声拉锯声。又有人死了?我回头,发现又有五个人被杀害。这次是为什么? 只剩六个人。 “可惜了,谁叫他们想换牌呢?” 看牌都被杀,居然还想着换牌?真是胆大。我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五个都是年纪轻的高中生。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时间到,各位,请组织语言,五分钟后,推理开始。五分钟倒计时,现在开始。”他的左手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沙漏,随着他的话结束,沙漏也被倒过来,细沙争先恐后地往那个小孔里挤着。 时间,像奔流不息的水流一样。 从不停息。 我想不到什么语言来描述我的卡牌,我也不知道十三号在不在刚才死的那些人里,如果死了,我的任务是不是就作废了呢? “好了,时间到。” 五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剩下的六个人聚集到了一起,小丑已经把六把椅子围成了一个圈,让我们依次坐下。 “目前存活的有一号,五号,六号,十号,十一号和十三号。其余的号码卡牌任务全部作废,我来告诉大家他们的线索。”主持人手一挥,厚重的红丝绒帷幕变成了一块黑板。 整整七条: 1.故事是以马卡其的视角展开叙述的。 2.波斯顿和爸爸之间有一段禁忌的关系。 3.爸爸和妈妈之间有隔阂。 4.波斯顿没有病。 5.安妮莎有遗传病。 6.波斯顿喜欢钢琴和舞蹈。 7.马卡其不喜欢钢琴和舞蹈。 看来波斯顿和爸爸之间,还有有故事的。遗传病的话,只有近亲生子才会有,看来安妮莎是谁的孩子,就在我们这六个人的卡牌上。 “对了,还有人不知道这个故事的吗?有吗?”他看了一圈,没有人表示疑惑。 居然都知道。 “那好,那么……请十三号向一号提问。” 十三号是一个女人,她穿着宽松的黑色t恤,染着粉色的头发,个子很高,脚上是最新款的运动鞋。 我要票出的人,就是她。 “请十三号向大家诉说你的线索。” “我的线索是,安妮莎不是爸爸妈妈的孩子。” 还以为会爆出什么惊天大秘密呢。 “请一号向大家诉说你的线索。” 一号是陈歌。 “我的线索是,马卡其有妄想症。” “很好,提问吧,十三号。” “请问一号,如果马卡其有妄想症,那么为什么最后变成猫的人却是波斯顿?” “回答十三号,故事中波斯顿是因为受到了父母的冷落,所以才会想变成爸爸的猫,以这种方式来获取爱。提问十三号,安妮莎不是父母的孩子,那她是谁的孩子?” 这么格式的吗? 我没玩过这个游戏,看来都是老手。 不过陈歌的这个问题……十三号怎么知道安妮莎是谁的孩子? “回答一号,安妮莎有遗传病,我有理由怀疑她是波斯顿和爸爸的孩子,而且波斯顿和爸爸之间有禁忌的关系。” “反驳十三号,既然有遗传病,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怀疑安妮莎是马卡其和妈妈的孩子?” “回答一号,现在没有任何一条线索来证明你的观点,反驳无效。” “回合结束,推理结果为,十三号胜。” “什么意思?”我问。 “意思就是,十三号说得对。” “真的吗?” “这只是推理结果而已,真正的答案,需要你们去寻找。” 看来远比想象中的要复杂许多。 “第二回合,请六号向五号提问。” 叫到我了。 六号是一个有些肥胖的男人,他有些邋遢,头发有些油,脸上还有些痘印,穿着白色的polo衫和黑色短裤。 “我的线索是,安妮莎是马卡其和妈妈的孩子。” 这个线索一出,直接推翻了刚才十三号的推理。 “好,十三号推理失败。继续。” 到我了。 “我的线索是,家里没有猫。” 第8章 越来越乱 “提问吧,六号。” “请问五号,如果家里没有猫,那为什么波斯顿会想要变成一只猫?” “回答六号,波斯顿既然和爸爸之间有一段禁忌的关系,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说明,波斯顿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一直获取爸爸的好感?我是不是可以说爸爸喜欢猫,而波斯顿一开始只是在扮演我们熟知的猫耳女仆,但之后波斯顿发现爸爸对她冷淡了,所以就用这种疯狂的方式想要重新夺回爸爸的宠爱。” “反驳五号,现在没有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你的依据,你的措辞全都是你的臆想。” 确实是我自己的臆想。这些人对于规则的掌握来游刃有余了,杀我一个小菜鸡根本不在话下。 “反问六号,线索中曾提到波斯顿没有病,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她是后期受了某种影响才导致她想要变成猫的?” “中止,六号胜。”主持人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发言和思绪。 “为什么?”我不理解。 主持人没有回答我,他看都没有看我一眼,自顾自地说:“请十号向十一号提问。” 陈歌小声道:“你说那么多没有用,你得用现有的线索还击他,他问你的问题都是根据你的线索来提问的,拳拳到肉。你呢?你一直在凭着自己的主观进行想象。推理当中最忌讳这个了。” 我想反驳他,却被他下一句话点醒:“这是雨冥山庄,不是外面的剧本杀沉浸馆。” 是啊,这儿是雨冥山庄,一个进去了就几乎没有生还可能的地方。在这里,谈什么公平不公平。 “我的线索是,波斯顿不喜欢猫。”十号说。 “我的线索是,马卡其喜欢猫。”十一号说。 “五号推理胜。” “不错嘛,瞎猫碰上了死耗子。”陈歌的“恭喜”带着几分讽刺。 我笑笑,没多说什么。 “提问吧。” “请问十一号,马卡其喜欢猫,那为什么自己不变成猫?为什么最后变成猫的人是波斯顿呢?” “回答十号,根据五号的推理,波斯顿是受了某种影响才想要变成猫的,既然马卡其喜欢猫,那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波斯顿是受到了马卡其的影响呢?” “请问十一号,你是觉得马卡其威胁了波斯顿吗?” “回答十号,是的。” 十号和十一号都是女生,她们的穿着就像我前面看见的一样清凉,全身上下只有几块布包裹着,身上不知弄到了什么液体,猩红色黏黏糊糊的。 倒是坐在十号旁边的六号,眼睛都快贴到人家身上去了。 倒也不稀奇,他那种宅男,确实喜欢萝莉多一些。十号长相甜美可爱,脖子上还带着粉色蝴蝶结,就这样都不舍得把刘海上的爱心发夹摘下来。 与十一号谈话中,好几次都在摆弄那个发夹。 “回合结束,推理无效。” “然后呢?现在怎么做?”十三号是个急性子,她已经翘起了二郎腿开始反问主持人了。 “自由发言时间,十分钟。” “现在都是跟着你的逻辑走的,你要是错了,那么就都得死。” “我的逻辑?” “对啊,你的推理胜出,那么一切后面的推理都要按照你先前说的那些话走,逻辑自然也就在你这里。你好好想想怎么在此基础上把圆回来。” “不可以……” “推理一旦胜出,永久生效。” 我有些蔫儿了,早知道这样,就不说那么多了。“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计时开始。” 熟悉的沙漏,又倒转过来。 “根据我们现在仅有的线索,可以得知爸爸和波斯顿,还有妈妈和马卡其之间都有禁忌的关系。童谣里说波斯顿咬死了安妮莎,而安妮莎是妈妈和马卡其的孩子,她要恨也应该恨马卡其,为什么咬死的是安妮莎?”十三号一发言就是一针见血。 的确,波斯顿杀安妮莎是个谜。如果故事真的是马卡其把波斯顿变成了猫,那波斯顿理应恨马卡其,而不是什么都没做的安妮莎。 除非…… 她也参与了进去。 由我来回答她:“线索里也说了,安妮莎是马卡其和妈妈的孩子。按照我的逻辑,马卡其把波斯顿变成了猫,那么波斯顿对于马卡其还是有一种害怕在里面的,所以她只能把仇恨转向懵懂无知的安妮莎,毕竟安妮莎是马卡其的亲生骨肉,仇恨转移罢了。” “那她也可以咬死妈妈,妈妈是直接和马卡其发生关系的人啊。” “大胆猜测一下,安妮莎也参与了进来。” 我的这句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气。 在童谣里,安妮莎顶多才五六岁,一个天真的孩子怎么可能参与这场“改造计划”呢?况且,目标还是一个成年的女生,是家里的大姐。 “五号,推理胜出。”主持人冷不丁来了一句。 “什么意思?” “意思是原故事里就是这么写的。”陈歌解释道。 “那么现在又多了一条线索,安妮莎也参与了。”十三号说,“更乱了,线索太多了。” “别心急。”陈歌突然说,“我不是说了吗?马卡其有妄想症,那么我也大胆推测一下,因为这个缘故,所以马卡其妄想出了一些虚幻的东西,才造成了波斯顿这样的局面。” “一号,推理胜出。” “那么就不是仇杀了。”六号说,“如果说马卡其把波斯顿变成猫是因为妄想症,那安妮莎呢?她也有妄想症吗?” “安妮莎不是有遗传病吗?会不会是嫉妒波斯顿拥有健康完整的身体健康啊?” “十号,推理胜出。” 十号有些惊讶,随口一说居然是真的。 “那么……安妮莎才是仇杀!马卡其只是因为妄想症的缘故。”她接着说,“你们注意到了吗?”她指着黑板,“波斯顿喜欢钢琴和舞蹈,不喜欢钢琴和舞蹈的人是马卡其,但童谣却说波斯顿去学了不喜欢的钢琴和舞蹈!” “我知道了!”我猛地站起身,吓了他们一跳。 “你知道什么了?”十三号问。 “波斯顿就是马卡其!” 第9章 还原故事 所有人的脸上都出现了不可置信的表情。 “你疯了吧五号?”十一号骂道。 主持人勾了勾嘴角,“五号,推理胜出。” “什么?!”陈歌激动地站了起来,“真是这样?” “五号,你快说,为什么?”十号迫不及待道。 我还在愣神,被陈歌摇了两下才反应过来。“马卡其有妄想症,波斯顿是他幻想出来的第二人格。”说完,我看向主持人,我在期待他的回应。 “五号,推理胜出。” yes,看来真的是这样。从一开始童谣里就唱了,“让我们为可怜的波斯顿祈祷吧!快快去死吧,你这只不听话的小猫咪!”这句话就已经揭示了波斯顿不是真的猫了,而是一个人。 可是如果波斯顿是真实存在的,并且真的是马卡其的亲姐姐的话,马卡其为什么还要写这首童谣来纪念她呢? 童谣的最后唱道:“狂欢!狂欢!狂欢!”应该就是马卡其被治疗好了,彻底摆脱了第二人格的束缚,“和波斯顿一起狂欢”说的就是听入迷的观众要和波斯顿一起消失! 我们之所以会做出那些怪异的动作,是因为这是马卡其对波斯顿的诅咒,他诅咒波斯顿被马戏团折磨,被实验室折磨。同样,他写成童谣,也是一种诅咒。 他诅咒所有听到这首童谣的人都会去可怜波斯顿,一旦人们开始可怜波斯顿,童谣的诅咒就生效了,这也是为什么结尾我们会做出那些动作。 “波斯顿是马卡其幻想出来的第二人格,马卡其是个双性恋,他爱着妈妈,同样也迷恋着爸爸。他身体上和妈妈发生了关系,但是他同样想和爸爸发生关系,但是怕爸爸不接受,于是就幻想出了波斯顿这个人格来代替他来完成。” “这也就是为什么波斯顿没有病,对吧?”陈歌问。 “对,马卡其有妄想症,波斯顿却没有。但是被改造的人是波斯顿,理应来说波斯顿也有病才对,但是她没有。因为她根本就是一个虚无的人,一个被幻想出来的人怎么可能有病呢?” “那为什么波斯顿和马卡其的爱好相反呢?”十号问。 “马卡其不喜欢舞蹈和钢琴,波斯顿却喜欢。线索中提到爸爸和妈妈之间有隔阂,这个隔阂应该就是他们的儿子马卡其,马卡其有妄想症,并且还和妈妈生下了安妮莎,第二人格还和爸爸发生了关系。在这种精神压力下,爸爸妈妈之间产生了隔阂,波斯顿喜欢钢琴和舞蹈的原因应该是来自爸爸,她的存在就是为了讨好爸爸。” “所以童谣里才会唱波斯顿去学了不喜欢的钢琴和舞蹈,就是想让爸爸妈妈注意到她。原来这是为了引起爸爸的关注啊。”六号后知后觉,“那为什么马卡其喜欢猫,波斯顿不喜欢猫呢?” “这很简单。”我笑了下,“马卡其是喜欢猫的,他喜欢猫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妈妈喜欢猫,波斯顿不喜欢猫,是因为爸爸不喜欢猫。马卡其跟他们都发生了关系,在这种人格交换下,波斯顿成了那个不喜欢猫却被改造成猫的牺牲品。” “所以波斯顿不喜欢猫,其实反映的是爸爸不喜欢波斯顿,对吗?”陈歌问,他现在完全是懵的。 “对。”我咳嗽了一声,揉了揉耳朵,刚才的激动让耳朵又堵住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那种耳朵堵上的经历,反正我以前是没有的,但是我现在有了。 真的很难受。 “而安妮莎,她才是那个最无辜的人。被改造成猫的人其实是她,马戏团里的小明星,实验室里的实验品。这句话充满了讽刺意味,马卡其不会这么说波斯顿的,他对于波斯顿的评价都是很直白的。比如说童谣一开头对她的外貌描写,以及到后来对她的痛骂和诅咒。这句话明显不是写给她的。” “为什么马卡其要害死安妮莎呢?她可是他的亲骨肉啊!”十三号说。 “害死安妮莎的原因也很简单,我一直都在强调,马卡其是双性恋,他和妈妈生下了安妮莎,也就意味着家里多了一个新成员,爸爸妈妈对他的爱就要分走一部分。其实想独占爱的人是马卡其,不是波斯顿。安妮莎是马卡其为了夺回爱的牺牲品,马卡其自己也陷入了一种疯狂的境地,他把安妮莎送去了马戏团,被爸爸妈妈知道后,他们全都抛弃了他,他不甘心,他的结局童谣里没有写,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整首童谣都是以马卡其的视角来描述故事的,为什么到最后只有安妮莎的结局和对波斯顿的诅咒呢?” “为什么?”所有人异口同声。 “是啊,为什么呢?”我看向了主持人,他的脸在一点点沉下去。 “五号先生说的,真是极好。”他手一挥,脸上的妆容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过分妖艳的脸。 比陈歌的还要更加女相一点,妩媚一点。 “中英混血?” “是。” “后来呢?故事结束了?”十一号有些焦急,看来很想知道故事的结局。 “马卡其先生就在这儿呢,不妨问问他本人?”我挑挑眉,所有人都看向了主持人。 他笑着,大笑着,狂笑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先生,您还真是让我惊喜,您知道吗?” “知道什么?” “您是第一个能够还原故事的人,不过我很好奇,您是怎么知道我就是马卡其的?” “我瞎猜的。” 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看来是我天真了,居然这么容易就缴械了。果然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先生今晚的推理,相当精彩,不过您是不是忘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我的笑也僵硬住了,“什么?” “各位的任务可还没完成呢。” 任务!该死!我把这个给忘记了!我的任务是票出十三号的! 可是我已经还原了故事,有人撒谎吗?应该是没有人吧? “我们之中……有人撒谎吗?” “当然有。”马卡其笑着,示意我们看沙漏。 “温馨提示各位,还有两分钟。” “时间到了会怎么样?”六号问。 “当然是让小丑把你们都杀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怎么办?一时半会儿根本想不起每个人说的话了。或许我的推理有错误,有人一直把我往他的方向去引。 我的任务……十三号会是说谎者吗? “任务和票出说谎者有关吗?” “无关。这样吧,看在你们这么聪明的份上,降低难度。你们只需要找出说谎者就可以了,只要找出来了,我就算你们赢,怎么样?” 这可比登天还难。 “我投十号。”我说。 “你干什么?你疯了吧?我可没说谎!”十号顿时慌了。 “对啊,她怎么可能撒谎?”六号也站出来维护她。 “随你们啊,反正我的那一票投给她。” “好啊,那我投五号!” “这就开始了?”马卡其搬了把椅子,“我还想再多看会儿戏呢,既然这样,那好吧~投票吧。” 陈歌和我的选择一样,投十号。 现在十号两票,我一票。 “还有四十秒。”马卡其的声音就像倒计时一样,或者说,比倒计时还要可怕。 十三号哆哆嗦嗦地把手举了起来,“我……我投十号!” “你……” “我……我也投十号……”然后是十一号。 只剩下六号了,我对他无所谓,没想到他也跟我站了一队。 “好,十号被票出。” 然后呢?没了吗?输了? “补充啊五号,还有三十秒。” “马卡其和波斯顿都不喜欢猫,十号,你忘记了我的那条线索,家里根本没有猫。如果马卡其和妈妈喜欢猫的话,家里应该会有一只猫才对,但是家里没有猫。马卡其痛恨猫,所以才会把安妮莎变成猫,这是对她的惩罚。” “恭喜各位,推理成功,游戏结束。”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我瘫坐在椅子上,耳膜好像肿的更大了,嗓子都有些难受,可能是口呼吸时间太长了。 “那我呢?我……”十号话还没说完,就被小丑拖出去砍了。 血腥的场面令十一号在一旁呕吐起来,我懂这种感受,可是现在我共情不了。 “走吧。”陈歌拉起我,带着我走出马戏团。 “现在去哪?” 天都有些蒙蒙亮了,这第一个晚上,才算是刚刚过去。后面还会有无数个夜晚和白天等待着我们。 黎明,似乎也不是那么特别和谐。 第10章 故事的后续 “我说过你们可以走了吗?”马卡其的声音带着笑意,可声音的尾调却并没有上扬,反而有些下沉。 看来是生气了。 我和陈歌先一步回到马戏团内,发现就只有我们两个走出去了,剩下的人都站在原地不敢动。 “你不是说游戏结束了吗?”我问。 “先生是第一次玩吧?”他挑挑眉,随即薄唇轻启道:“游戏的最后环节,是要原封不动地说出整个故事的。” 大家的目光都递向我,六号对我说:“快啊五号,你发挥啊。” 我点点头,说:“连你也参与了说谎,对吧?” 马卡其突然不笑了,“你知道比痛经更可怕的事情是什么吗?” 比痛经还可怕的? “生孩子?” “不。”他靠近我,一字一顿道:“是将别人的谎言戳破。” “怎么?你玩不起?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马卡其,你也不过如此。” 可能是这么多年没有一个人能顺利通关给了他很大的自信,所以在遇到我之后,他的自信心被我击得碎成一地。 我也知道他不甘心。 “呵,你继续。”马卡其依旧看着我,似乎在等待从我口中能听到怎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来。 “波斯顿是你幻想出来的第二人格,你为什么会幻想她呢?因为你是一个双性恋,你爱妈妈,也爱爸爸。你和妈妈发生关系后,妈妈怀了安妮莎,你的欲望得不到满足,你就把目光转向了爸爸。可是爸爸并不买账,于是你便幻想出了波斯顿,让她代替你和爸爸发生了关系。可是安妮莎的出生打破了这一切,爸爸妈妈的爱分给了她。你不甘心,强迫不喜欢钢琴和舞蹈的波斯顿学习那些东西来讨好爸爸。” “继续。” “安妮莎渐渐长大,爸爸妈妈对她更喜欢了。对你的关心也越来越少,因为本来就是因为你爸爸妈妈之间才会有隔阂。你怒了,所以你把这份恨迁就给了安妮莎,可怜的安妮莎被你改造成了猫,不喜欢猫的人是你。波斯顿的下场是彻底消失,而安妮莎却被你亲手送进了马戏团和实验室里。你为此还写了一首童谣来纪念你的童年,你在童谣里下了诅咒,谁听完之后同情波斯顿和安妮莎,谁就会做出那些怪异的动作。” “那你猜猜,那些怪异的动作是什么意思?答错了,你们都得死在这儿。” “马卡其,你挺不讲信用的。” “信用?我是个连亲骨肉都能杀死的人,需要信用吗?” 这句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毛骨悚然,是啊,安妮莎是他的亲骨肉,他是真的下得去手。 “那些动作,是安妮莎生前的挣扎和被改造的过程吧。” 马卡其看着我好一会儿,然后才大笑起来,这种笑容让我的耳膜隐隐作痛。 “恭喜你,答对了。” “其实童谣里面已经给了我们很多提示了,你对于波斯顿的描写都是直白的,一开始的外貌和你后面的诅咒,可是突然有一句马戏团里的小明星,实验室里的实验品。这句话很突兀,所以我才知道这件事安妮莎也参与了。这句话是写给安妮莎的,对吧?” “写给自己的女儿,有什么不对吗?” “你高兴就好。”我对于他的做法已经不能用任何法律和道德来评判了。 “各位,想听后续吗?” 我摇摇头。 马卡其脸色一变,“为什么?为什么不想听!明明之前来这儿的人都想听,你装什么特别?你其实也很想听的,对不对!” 他有些发狂,我揉了揉耳朵,说:“你的家事,我不关心,也没有人会在意你的过去,只有你对于你的过去过不去。” 他突然不说话了,现场安静到了极点。马卡其蹲下来,他哭了。 他捂着脸,痛哭着,大哭着。眼泪从他的指缝间流出来,甚至掺杂了一些血泪。 “江舟,你还真是让我刮目相看。”马卡其的声音变得正常起来,不再刻意的用嗓子夹出那种绅士的声音。 他站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偏要说。”他笑着,开始了他的诉说:“后来,我病好了,就如你所说,波斯顿消失了。我杀了我的爸爸妈妈,你猜他们在哪儿?” 我摇摇头。 “你看过他们的。” 看过他们?难道是门口的两个盲眼猫女吗?还是那个小丑? “在这儿吗?” “对,在这儿,就在这儿。就在不久前,你见过的。” “门口的吗?” 马卡其笑起来,“你还挺健忘,忘记了吗?刚才在台上表演的动物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刚才在舞台上表演的动物,有一只老虎和一头狮子,难道说……他们是! “你……把你的……” “对,他们也成了动物。” 他病好了?我感觉更严重了,从妄想症变成精神分裂了吧。 他感觉到我的肩膀在颤抖,笑的更厉害了,“江舟,你是在什么时候察觉到我也在撒谎的。” “你在黑板上写下七条线索的时候。” “我还以为是我同意十号推理的时候,没想到比这更早。” “你给的线索有些矛盾,而且我的卡牌任务是票出十三号。” “so?” “ so ,他的任务,应该是票出五号,也就是我。”我夺过陈歌捏在手里的卡牌,任务那一栏清楚地写着:票出五号。 “你是按照顺序来的,没错吧?” “oh,my god!”马卡其说起英语来尤其好听,“你很聪明,希望你在接下来的推理中,也能保持像现在这样冷静。” “什么意思?” “一个小寄语而已。”他擦去脸上的泪痕,说:“现在,游戏彻底结束,你们可以走了。” 我和陈歌走了出去。 天已经快要亮了,我们一夜未眠,玩了这个荒诞的伦理游戏。 “江哥,你真神了啊。”陈歌一出来就是一顿夸我。 “没什么的,不值一提。” “这还不值一提?要不是你,我们全都在死这儿。” “你之前在狩猎中,没玩过吗?” 第11章 楼梯下的空间 陈歌的表情明显一愣,随后不自然道:“有……有啊。” “你都是这么过来的?靠别人带?” “也不是啦。”他笑,“我还是有点脑子的好吧,也不是一味地靠别人带我。” 我笑笑,没再问下去。我也不想刁难他,更不想一下就失去这个还算可靠的靠山。 等我熟悉的规则之后,再把他一脚踹开也不迟。 陈歌,我还是信不过的。 “找个地方睡会儿吧,我困了。”我打着哈欠,没想到这个动作让我的耳膜疼到差点爆炸。 “好啊。”他的马尾一甩,直接甩在我脸上。 “抱歉,没事吧?” “没事。”我揉了揉脸,“没事,你继续。” 我跟在他身后,我这才注意起他的穿着来:陈歌的身材极好,可以说跟女人的身材没什么两样,从背影看,根本看不出是个男人。别人只会认为这是个拥有超模身高的女人。他的肩膀很窄,腰也很细,甚至连两条腿都是笔直修长的。 “你多高?”我突然脑子一抽问了出来。 他回头看着我,说:“189。你呢?” “182。” 他没说话,扭头继续往前走。 他穿着一条很瘦的牛仔裤,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在微亮的天色下,泛着点蓝,又透着点黄。上面都是血水浸染过后的深浅颜色。 他的上面穿了一件很大的白色短袖半截袖子还被扯掉了,衣角那里也被撕掉大半。他的胳膊上有着很多的划痕,应该是某种利器伤的。他的另一只胳膊上搭着他的外套,是一件很宽大的卡其色牛仔外套,我不记得款式,只记得口袋很多。 陈歌停住了。 在我们的面前,是一座复古二层别墅。很保守的建筑风格,像是上世纪欧洲留下来的古老建筑。 “这是哪儿?” “不记得了,雨冥山庄这种建筑很多,而且都长得很像。”他看着眼前的建筑,然后说:“进去吧,就在这儿睡。” 我跟着他走了进去,发现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他摸到了墙上的开关,一按下去,头上的水晶吊灯“呲呲”了两声,然后我们就被包裹在暖黄色的灯光里。 “应该没人,但是也不要掉以轻心。” “楼上?” 陈歌点头,我们看见了通往二楼的楼梯。 我们迈出了第一步,楼梯很脆弱,陈歌刚踏上就踩断了一阶。巨大的声响顿时让我们俩心里一紧。 陈歌把搭在胳膊上的外套小心地穿上,然后我听见他深吸了一口气。 沉寂了片刻后,确认周围没有活物后,我们战战兢兢地又踏上第二阶台阶。 “吭哧吭哧——”一种动物进食的声音从楼上传来,陈歌立马朝我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我的呼吸在此刻都放慢了不少。 他示意我站在原地别动,我看着他一步一步踩上的台阶不断发出吱呀声,我的心随着他的步伐也开始上升,直至来到喉咙。 “砰!”在他即将登上二楼的那一刻,他脚下的楼梯断开了,紧接着就是一个大洞,陈歌掉了下去。 “小心!”我喊了出来,快速踏上几阶台阶,想要伸手拉住他。 就在我们俩的手快要触碰的瞬间,我听见脚下传出剧烈的声响,一只瘦骨嶙峋的黑色爪子抓住了我的腿。 我失去了重心,往前一摔,然后被这只爪子拉了下去。 楼梯下面藏着一个很大的空间,这里很黑,只能靠着楼梯的破洞聚焦的灯光来维持亮光。 周围的灰尘都被我们刚才的动作震起来了,一粒一粒地漂浮在空气中。 我吸入了不少进去,鼻腔里全是令人难受的粉尘。甚至是气管和黏膜里都有。 咳嗽,打喷嚏,我撑在地上就差吐血。 我的手感受到了一丝温热的液体,我抬起手一看,是血!而我抓在手里的东西,是一个还在跳动的心脏! 我吓得甩了出去,正好甩在了陈歌的脚边。 他也醒了,摸了一把旁边的东西,用脚踢了出去。 不偏不倚,刚好踢在那只黑爪子上。 此刻,我们都屏住了呼吸。 “跑!”陈歌从地上爬起来,拉起还坐在地上的我就开始逃命。 那东西速度极快,几只爪子牢牢地扣住地面,借助后腿的力量一跳,再是一扑,就把跑在后面的我死死按在地上。 我微微侧抬头,看见了一个尖细的头颅,它的嘴很大,很长,外面露着一圈儿尖锐的牙齿。嘴里不断散发着恶臭,牙齿上还挂着一些看不清颜色的液体。 我们就这样僵持了十几秒,它的怒吼就在我的耳边,就在我那只受伤的耳边。陈歌也被这道声音震得后退了好几步。 而我作为声音的第一个接受者,在它身下已经快要晕死过去了。 迷糊间,我看见它张大了嘴巴,从里面流下来几滴液体。当那些液体刚要滴在我脸上时,一个身影从它嘴下把我救了出来。 是陈歌! 怪物对于陈歌房这种行为很是生气,它跑上来,朝我们大声嘶吼着。它跳跃的瞬间,楼上突然掉下一个巨物,稳稳地砸在它身上。 是一头猪。或者说,是一头巨猪。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猪,而且它的牙齿全都长在嘴巴外面,身上还有许多鲜血,最尖锐的牙齿上还挂着一节肠子。 怪物的目标由我们,变成了那头猪。 趁着它们厮杀,陈歌带着我爬了上去,拼命往二楼跑。 天,已经亮了。 我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现在是五点十七分。 我们跑到了一条两边都是玻璃的长廊,经过这里可以直接来到下一座建筑。阳光透过玻璃折射出七彩的虹光,这些光洒在咖色的地毯上,让人十分舒心。 这是我来到雨冥山庄后,唯一感到放松的地方。 房子里没了动静,不知道底下两头怪物打得怎么样,也许都死了吧。 死了最好。 我和陈歌躺在柔软的地毯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享受着这片刻的欢愉。 我们都知道,过了这条长廊,等待我们的,会是比之前在马戏团见到的还要可怕的东西。 “往前走吧。”我起身说。 一直往前走,没有回头路了。 “走。” 第12章 第一个被淘汰的人 陈歌走在前面,后面紧跟着的人就是我。 长廊的尽头是一扇木门,雕着精美的花纹,陈歌伸手摸了摸,指腹上出现一层厚厚的灰尘。 看样子已经很久没有人触碰过了。 “嘘——” 陈歌用了点力气,木门吱呀一声地开了一条缝。陈歌的一只眼睛贴在门缝上,奋力向里看去。 “怎么样?” 陈歌没回答我。 我也就不再问。 “砰!”陈歌一脚把门踹开,我看见两个衣衫不整的人交叠在一起。 这对男女被陈歌吓了一跳,赶忙套上衣服逃之夭夭。 “神经。”陈歌骂了一句,那男人瞪了他一眼,回了一句:“关你屁事。” 那对男女我认识,在大厅的时候他们还很胆小,问问题的也是他们。 没想到只是对徐末胆小。 那女人的裙子已经裂开了,后背有一条裂缝,露出里面的风光。 我也不是有意要往后看,只是对他们俩有些好奇,只是这一看,我就不淡定了。 那男人的身后露出一条长长的尾巴,尾巴尖上还滚着一圈小石子。像是某种爬行动物的尾巴。 我用手肘捅了捅陈歌,他同样也发现了。 “救还是不救。”我问。 陈歌没说话,我嘴上说着,却没有挪动半分步伐。 终于,陈歌动手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那男人身后,猛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哥们儿,怎么还学人家玩这个?还玩别人的老婆。” 那男人笑了一下,随后从嘴里吐出一条长长的信子,信子上还有一些斑驳的血迹。 陈歌眼疾手快,立马扯住了那条信子,毫不手软地用力向外一拔,连着舌根的整条信子被他拽了出来,随手就扔在地上。 是蜥蜴的信子。 比蛇的信子要粗很多。 那男人也是原形毕露,他摇晃了两下脑袋,原本人的脑袋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蜥蜴头。身上的衣服也被撑破,露出蜥蜴的皮肤。 眼看它就要扑上去,我从裤子口袋扔出一把螺丝刀出去,直直地插入它的眼睛里。 那蜥蜴因为没了信子,发不出一点声音,只能大张着嘴来表示它的痛苦。 陈歌借此机会跳到它的背上,拔出插在眼睛里的那把螺丝刀,一下插进它的喉咙里。 陈歌和巨蜥在殊死搏斗,我却注意到那个女人。她手腕上散发的是红光。 是猎人! 眼看她想要跑,我冲过去拦住了她。 “夫人,去哪儿啊?”我笑着,同时举起她的手腕,“这儿可是有两个猎物的,你舍得走吗?” 她的眼睛里写满了害怕,她乞求我能放过她,我看着她,就像在看一只摇尾乞怜的狗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厌恶对她的触碰。 陈歌那边没了动静,我松了手回头看,那巨蜥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看来是解决了。 我的余光发现女人想要跑,一伸手扯过她凌乱的长发,她跌倒在地,却还在哀求:“求求你……放了我吧……”说着,还露出胸口大片的春光。 我看着她,忽然笑了起来。明明刚才我还是很生气很厌恶的。 她看我笑,以为我同意了,也笑了起来,更多地像是在陪笑。 “怎么淘汰猎人。” 此话一出,那女人脸上的表情都变了,“不……不要……求求你……求求你!” “手环里有一个芯片,要去外面把它引爆,直接扔在地上就行。” 我点头,粗暴地扯下女人的手环,她的手腕处立马浮现出红色的痕迹。 我想回头,却被陈歌拦下了。 “不能回去。” “那怎么办?” 陈歌拖起地上的巨蜥,然后朝着玻璃狠狠一砸,玻璃碎了一地,同时,也出现了一个大洞。 “从这走。”陈歌看了一眼下面,“有个肉垫子呢,摔不死的。” 我拿着手环往下一跳,正好落在巨蜥的身上。它真的没有任何生命迹象了。 那女人追过来,连着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脸上都被划破了,却还是死死抓住我的裤脚。 我有些烦,一脚将她踹开,随后从手环里取出芯片摔在地上。 两秒过后,广播里响起声音:“6号淘汰。” 原来她是6号。 她彻底没了希望,崩溃地躺在草坪上笑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之前那个鸟人出现在我们旁边,他从草坪上拉起女人,看了我一眼,离开了。 “上来吧。”陈歌站在上面对我说。 “我怎么上去?飞?” “踩在巨蜥身上,跳起来我拉你。” 听上去很不靠谱,但我还是去试了。 巨蜥身上软绵绵的,我这一跳怕是得给它五脏六腑踩爆。 “来。”陈歌的手已经伸了下来,我弯起膝盖,用力向上一跳,陈歌抓住了我的手腕,完全用他的力气将我拽了上去。 “哈……!”我趴在地上,“你手劲这么大?” “要不然怎么能把巨蜥甩出去?”他笑着,露出两颗虎牙。 “力拔山兮气盖世。” “我是林黛玉倒拔垂杨柳。” “智深葬花是吧。” “是啊。” 我懒得跟他贫嘴,拍了两下膝盖上的灰就往前走,陈歌追了上来,“别走那么快,等我一个。” “你之前说的童谣,是马戏团的那个吗?” “对,很有名的。怎么了?”陈歌问,他的脸上写着真诚两个大字,而我却只能看见一半。 “没什么,就问问。” “看不出来,你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啊。” “什么?” “那女人都那么求你了,你还是不放过人家。” “她是猎人,我们是猎物,我这是为了自保。” “她是本场狩猎中第一个被淘汰的人。” 我停了下来,第一个被淘汰的人? 怪不得,怪不得之前广播从来没有播放过任何被淘汰的声音。 “还有,徐末虽然说会源源不断地往里面加猎人和猎物,但是有编号的,只有在大厅里的五十个。” “难道说,其他人都是幌子,只是要我们五十个人互相厮杀吗?” “没错。” “剩几个人结束狩猎。” “五个。” 五十个人当中剩五个,这很轻松。可是目前我们根本不知道徐末往里面加了多少个人,在n当中剩五个,可就堪比大海捞针了。 毕竟大家都戴着手环,有没有编号也不可能写在脸上明晃晃地给你看。所以到最后,就只剩下几个杀疯了的人,才能知道到底谁有编号。 第13章 挑拨离间 我没说话,这儿暂时又恢复了平静。 房间内,一片漆黑。 我摸索着,想像陈歌一样摸到灯的开关,却摸到了一手黏糊糊的绿色液体。 陈歌后退了两步,指着我手惊恐道:“还……还有一只……” 我立马会了意。 在这间昏暗的房间里,还有一只巨蜥在等着我们。 “有纸吗?” “死到临头了,还想着擦手?”陈歌嘴上骂着,却还是不停动作地给我翻找着纸巾。 “这个行不行?”他不知从哪个口袋里翻出几张皱巴巴的餐巾纸,上面还印着某家餐厅的logo。 我用另一只干净的手接过纸巾,不慌不忙地擦掉手上的异物,然后问:“有打火机吗?” “你还要抽烟是吧。” “给我就行。” “我不怎么抽,可能没有。”陈歌在每个口袋都翻着,终于翻到一个打火机。应该是在饭店吃饭顺的,我又看见了和餐巾纸一样的logo。 “你还挺喜欢在餐厅顺东西。” “花了钱,不要白不要。”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瓶消毒酒精,倒了一点在纸巾上,朝房间里扔了过去,顺手按动打火机也扔了进去。 还不等发生什么化学反应,我就拉上了门把手,“跑!” 陈歌和我几乎同一时间跳了下去。 我们踩在草坪上,听到楼上传来砰的爆炸声,还有几具尸体也随着爆炸一起出来了。 不是人的尸体。 是之前在楼梯下和那怪物打斗的猪的尸体。 看来还有不少同类在这里。 我也看见了那只巨蜥的尸体,它被啃食地也差不多了,它的头颅稳稳地滚到我的脚边。 我嫌恶心,一脚便踢开了。 却没想到这个举动刚好吸引了一只没有被炸死的猪的注意,我发现了它,它也盯上了我。 我们四目相对,它真的可怕。 没想到它捡起刚才被我踢开的头颅,直接用猪蹄撕开皮肉,掀开头盖骨,将里面的脑髓挖了出来,大口大口地吃着。 “吭哧吭哧——”那声音和我们刚来楼里听到的声音一模一样。看来之前就在吃了。 “怎么解决?它看上去可不像巨蜥那么好对付。”我看了眼陈歌,陈歌也在看我。 “江哥,还有没有什么称手的家伙?” “比如?” “有什么给我拿什么吧,你连螺丝刀都带着。”陈歌问出这句话就笑了,“搜身这都没搜出来?徐末怎么放水这么严重?” “我藏的紧,他也只是在我表面摸了几下,裤子下面都没摸了。”我象征性地翻了两下口袋,“没有东西了。” “靠。”他往地上啐了一口痰。 徐末对于我的搜身确实过于简单了,我这么多东西在身上,他也只是简单地掏出了那把美工刀吓唬我。 他到底想干什么? “等它吃完,看它要干嘛,要是胃口大想吃我们,就跑,往水里跑,它不会游泳,掉下去也就淹死了。” “这么清楚?和它打过交道?” “好歹也在高级区混了点皮毛,初级区的生物还是不在话下的。” 那猪吃光了脑髓,转头又去吃刚才被它撕下的皮肉,巨蜥粗糙的皮肤在它的牙齿下显得那么脆弱,轻松地一拽,肉和骨头就完全分离了。 应该快结束了。我想着,毕竟该吃的都吃了,不该吃的……也都吃了。 我没想到它这么能吃,骨头都不留,烧焦的骨头都发黑,拿起来还有碎渣,它都吭哧吭哧吃完了。 “吃饱了?”我皱眉。 “先别急着下定论。” 果然,它的目光朝着我们看去,唾液混合着血液一起滴了下来。 “陈歌,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情。” “啊?” “你兜里还有手机呢,你往什么水里跑。” “我靠!”陈歌一摸口袋。“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先跑再说!没看见它口水都出来了吗?” 我说完就朝身后跑了,虽然不认识路,也不知道东南西北,但是也好过在这等死强。 我跑到一片林子里,雨冥山庄树林子还挺多。随即挑选了一棵看上去比较粗壮的树,两腿一蹬爬了上去。 我来到树顶,坐在树杈上,朝还在地上跑的陈歌招手。虽然听不清他嘴里在说什么,但是看口型,都已经能想象到他骂的有多脏了。 我稍稍弓了一下腰,从衣服里拿出手机,还是无信号的状态。但是指纹解锁后,却出现了一条信息。 这条信息的软件是我从来没有下载过的app,我迅速滑动着桌面,在最后面发现了这个app的图标,上面写着:狩猎。 白底黑字,简洁明了。 我点了进去,是徐末发给我的。 徐末:江舟,知道我为什么对你放水吗? 这条信息是在三分钟前发送的,可是我的手机明明没有信号。 我懂了,原来只要他想,就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比如我的手机电量,来的时候只有八十七个电,现在却是满的。 我:为什么? 徐末也是很快回复了我:我很看好你的,因为你推理出了雨冥山庄的那首经典童谣。 我:就因为这个? 我肯定是不相信的,徐末那个人,我虽然没有和他打过交道,但是从他的作风和说话口吻来看,绝对可以用老奸巨猾来形容。 徐末:我会在下一场推理中等你的。 他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给我一个期望。至于到了以后是失望还是惊喜,也就不是我能掌握的了。 我还想再追问什么,却发现对方已离线。看来是不愿意和我多说。 “我靠,我说你属猴的吧,爬这么快。”陈歌爬上了我附近的一棵树上。 “喂,干嘛呢低着个头!”他见我不作声,就开始喊我。 我把手机放回去藏好,然后抬起腰说:“处理一下伤口。” “又受伤了?” “就之前在马戏团被划的。” “哦哦。” 我向下看了一眼,发现那猪已经发现了我们,但是奈何体型原因,它还没爬几步就滑了下来。 气不过的它干脆用脑袋撞树,撞得陈歌那棵树开始摇晃。它头上都是血,却还是不停地用脑袋去撞击。 “它们就是这样的,一旦被它们盯上的猎物,就是死也要吃到嘴里再死。”陈歌站了起来,用身子量了一下他和我之间的距离。 “我说,我准备跳了。” “你先别跳!”我阻止了他,“你那棵树还不至于那么脆弱,你等会儿。”我想抓个什么动物吸引它的注意。 一转头,我就发现一只长相怪异的猴子正盯着我看。 很好,就你了。 我笑着抓起猴子,它还想咬我,就被我扔了出去,刚好砸在猪的后背上。 那猴子的攻击目标由我变成了猪。 那猪去追猴子了。 我松了口气,却感觉到怀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 是徐末发来的信息:你觉得陈歌可信吗? 这句话,属实是把我问懵了。还没等我回复,徐末的信息又来了:他可是雨冥山庄的老人了,为什么不选择自保,而是选择教你一个新人规矩? 我不知道怎么回复。 徐末:他也说了,不管有多少个人,最终留下来的只有有编号的五个人,他完全可以凭借他的经验来获胜。 我:挑拨离间? 很直接,我也不想和他绕弯子打马虎眼。 徐末:陈歌知道所有有编号人多名字和脸。 这句话一出,我彻底不淡定了。他知道的话,那为什么还要在这跟我兜圈子。 不对,万一是挑拨离间呢?如果我这么快就轻信了,那就是上了他的当。 “别发呆了,快下来走了!”陈歌的声音在树下响起。 “来了!”我把手机放回去,从树上下来了。 “哎哟,身手不错。”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却对刚才徐末的话耿耿于怀,本能地拍开他的手。 “你这是……怎么了?” 我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赶紧打圆场:“爬树的时候肩膀韧带拉到了,有点疼。” “你这肩膀怎么也不行,快走吧,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我给你揉揉。” “行。” 我跟着他穿过了这片林子。 陈歌对于地形确实熟悉。 他和徐末,我都不信。 第14章 大雾 “39号淘汰。” “46号淘汰。” “7号淘汰。” “19号淘汰。” 一连四个人被淘汰,这让我和陈歌内心都紧张了起来。 “应该就在前面。”陈歌指了指湖对面的建筑。那是一个更大更复古的别墅。 “陈歌,如果当时那些猪在房间里面,那对男女也在,那为什么你当时踹开房门之后没看见那些东西?还有,为什么我去看的时候,房间就是一片漆黑了?” “那房子应该是有两面。” “两面?” “一面是我打开门看见的,另一面是你去看的时候。我打开是一个房间,它就只是一个单纯的房间,而你看到的是一个空间,还是一个未知的空间。江哥,我们应该庆幸没有进去,要不然现在凶多吉少。” “如果被那些生物吃了,算淘汰吗?” “算。” “广播会报吗?” “有编号的报,没有的就当给他们送补给了。”他说这话轻描淡写,就像在跟我说故事情节一样。 “所以啊,我们不光得防着其他人,还得防着其他生物。”陈歌走到湖边洗了把手,我也跟着洗了一下。 手一放进去,上面的血液和泥土就争先恐后地滚进干净的湖水里,顺着水流方向游走了。 “我们得过去。”陈歌朝四周看了看,并没有发现桥之类的建筑物。 “游泳?” “呵,这湖水看上去平静,指不定里面有什么东西等着我们呢。”陈歌阴阳着,“估计你刚一下去,就被里面的东西啃食个精光。” 我没再说话了。 他又抬头看了眼对面,“不对。” “怎么了?”我走到他身边,同样也向对面看去。 突然起了好大的雾。 “还过去吗?” “过,当然要过。要不然等大雾到湖对岸的话,我们就迷失方向了。” “我现在就希望能有个指南针。” “指南针在雨冥山庄用不了。” “为什么?” “雨冥山庄有特定的磁场,指南针这种东西进了雨冥山庄就是个摆设,没用。你要是真想找个能指方向的,就得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方盘。” 方盘?应该是某种指方位的东西。 “先生,要过河吗?”在我们面前突然出现一个穿着绅士的男人,他将头上的蓝色礼帽摘下,放在胸前朝我们弯腰行礼。 “那就麻烦您了。”陈歌说。 男人打了个响指,片刻,一座石桥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请吧。” “谢谢。”陈歌和我踩在桥上。“要快点过去,这石桥很快就会消失的。” 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我们落地的一瞬,石桥就消失了,连带着那个男人一起。 “刚才那是湖灵。” “湖灵?” “是这片区域掌管湖水的精灵,可以信。他是来帮忙的。” 雾已经到我们眼前了。 陈歌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小型头灯戴在头上,并且打开了开关。前方顿时一片明亮。 “你还有这个?” “出门在外,不得多带点东西。” “你身上这伤,怎么来的?” 这么长时间我才突然问起他的伤,陈歌不免感到疑惑。但他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想跑,被抓回来打的。” “你还真是大胆。” 我这才发现陈歌裤腿两边还有两个口袋,之前在黑夜里看不出来,我还以为是他腿部肌肉发达,没想到两个口袋被塞的鼓鼓囊囊。 他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型手电筒递给我,“虽然不如我这个,但是凑合用吧,别嫌弃就行。” “怎么可能嫌弃,至少能保命。”我接过手电,按了开关。不如头灯亮,但好比什么都没有强。 “跟紧我,大雾天很容易走散的。”陈歌回头说,“要不我牵着你?” “不用。”两个大男人手牵手,那画面有些令我反感。 大雾中,不光有手电的光,还有我们手环散发的微弱绿光。这东西基本没什么照明作用,而且在黑暗中还容易暴露位置。 我把袖口往下扯了扯,盖住了手环光。 “想不想知道,我逃出去之后看到了什么?” “什么。” “悬崖。” 悬崖?雨冥山庄难道不是平原吗?如果不是,那也应该是山地之类的地形,一望无垠才对,怎么可能有悬崖? “雨冥山庄不是平的吗?” “雨冥山庄是一个空间名称,它可不是平面的,它是空间的。我们现在属于另一个空间,我之前所说的初级区高级区也是空间,但它们都属于雨冥山庄这个大的空间。” 几个空间把我弄的有些晕头转向。 “也就是说,现在我们处于初级区这个空间,仅仅是雨冥山庄这个空间的一部分。” “对。我逃出去之后,就想着往前跑,但是我没有想到,雨冥山庄还可以调换方向,我往前跑,就相当于跑向雨冥山庄的后面。它的后面,是悬崖。它还有另一个名称,终极区。” 白茫茫的雾里,陈歌的声音有些幽幽的,听上去有点渗人。再加上他说的那些话,更是为现在的场景画龙点睛。 “这就是你之前跟我说的,往前走,不要回头?” “很聪明嘛,居然能听出来。” 我翻了个白眼,我可不是傻子。 “那你这打没白挨,至少看到了一些关键性的东西。” “这些东西我在高级区就听说过了。” “不过你都到了高级区了,为什么又跑来初级区?刷副本攒经验?” “可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陈歌的语气突然认真起来,“说是狩猎游戏,其实是让玩家在狩猎中进行推理,我们这才过了第一关,越到后面越难。进入终极区的条件很难,全部通关仅仅是第一条。” “看来你第一条就被pass掉了。” “对,所以我选择重新来初级区刷副本,徐末为了防止我们开挂,把整个雨冥山庄都变了样。我们这些老玩家说的好听是来虐菜鸡,说的不好听就是找虐。因为我们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这种事落到谁头上都是一条白绫半吊在脖子上,随时两脚一踢凳子就死的节奏。” “听你这语气,你完全可以不来初级区啊。” “第二条我也不符合啊。” “一共有几条?” “两条。”陈歌突然拐了个弯,我赶紧小跑两步跟上去,“第二条是淘汰掉一百个人。” “两个条件都要达到吗?” “不然呢?要不然我怎么跑下来,你真当我闲得很?” 看来这确实是一场生死游戏。原本以为都跟马戏团一样简单,没想到那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还有别的选择吗?” “有。”陈歌笑了一声,“那就是死。” 看来都是不愿意死才选择重开的。没想到重开之后发现更难。可是五十个人当中选五个人,照这么推算,重开的几率也很小。就怕它不是这么算的。 “初级区选五个人,那后面呢?” “越往后人越多,乘以二来算,留下来的人也是乘以二。” 一百个人当中选十个,两百个人当中选二十个,四百个人当中选四十个……这么看来,的确很难。要是人越多留的人越少,这样自相残杀起来很容易。但是人越多留的也越多,就很难结束。 如果到最后刚好多出一个人,那就必须有人要做出牺牲。 突然,我感觉有一道黑影从我身边掠过。那速度极快,我来不及看,它就消失了。 “江舟!”陈歌喊住了我,“别跟着他了!他不是人!” 陈歌的声音从我斜后方传来,而我再次抬头看向眼前的“陈歌”时,“陈歌”也回头看我。 他的脸逐渐变得扭曲,眼睛里流出黑色的液体,他头上也没有头灯!我后退了两步,趁他的尖锐爪子朝我伸来时,赶紧跑向陈歌那里。 “快跑!我们必须要在短时间内跑到房子里面!” 第15章 扒皮女 陈歌很快就消失在大雾当中,留下我一个人独自面对这个怪物。 “靠!”我骂了一句,那怪物我是甩不掉了。 它紧跟在我身后,越来越近。越往前雾越小,我看见了不远处有什么东西正对着我招手,还有忽闪忽闪的灯光。 是陈歌! 我看见了他身后房子的轮廓。 就在眼前。 我心生一计,一把抓住前面的杆子,带动腰部肌肉用力往上一挺,那怪物一头撞在墙壁上,没了生息。 只剩下砖缝里细细流淌着的猩红色血液。 我一松手,落在地上。 “怎么样,给力吧?” “给力。”我敷衍地夸他,也不想管他听不听的出来。 这房子有些古怪,它的房顶是平的,没有任何弧度,而且四周墙壁有些凹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受到了某种大型生物的撞击。 “找到门了吗?” “还没,这不等你一起找嘛。” “走吧。”我绕过墙壁朝左边走,手上抓着那个手电。手电微弱的光照在薄薄的雾上,照出一片明黄色的缺口。 “我看见门了。”我指着被我手电照亮的那一块,“是门吗?” 陈歌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眯起了眼睛,“嗯,去看看。” 我们小心翼翼地向前走着,这条路很泥泞,每走一步脚就像被胶水粘住一样,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跨下一步。 手电筒和头灯也在这时彻底关闭,我们失去了唯一的光源。 “别动!”陈歌抓住我的胳膊,“先不要往前走。”然后我就听见拍头灯的声音。 “呲呲——”头灯发出火烧灯丝的声音,过了几秒,又恢复了亮度。 “慢慢走。”陈歌拉着我的衣服一步一步地带着我避开那些看起来很深的泥潭。但是很可惜,我不慎踩到了一块光滑的鹅卵石,一下重心不稳,胳膊脱离了陈歌的控制,左脚一脚踩进泥巴里。 我的左脚在慢慢往下陷! 这不是泥潭,是沼泽! “抓住了,千万别松手!”陈歌死死拽住我的胳膊,而我脚下的泥潭似乎有某种牵扯力,又像是富有咬合力一样,死死扣住我的左腿,仿佛我一松手就会彻底陷入沼泽。 就在陈歌快要把我拉上来的时候,偏偏我一直踩在岸上的右脚也滑了下来,这下,我整个双腿都陷入了沼泽。 “我靠,你还真是祸不单行!” “别废话了,拉我的腿。” 陈歌蹲下来,伸手去拽我那条刚陷入的右腿,用力一抽,挂着泥巴和青苔的右腿出来了。 这种姿势很古怪,我整个人以一种快要大劈叉的姿势在沼泽里。 “江哥,你右腿使劲,我拉你两个胳膊。” 我想了一会儿,这动作太……但是为了活命,我也豁出去了。 “来,使劲。” 我的右腿使劲往岸上够,感觉我的裤子都要裂开了。陈歌也在使劲,一分钟后,我整个人趴在岸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感觉怎么样?” “快要死了。”那种下半身陷在沼泽里的感觉,就好比用枕头捂住脸都那种窒息感。 我挽起裤腿,把裤子上的泥巴往下捋,白衬衫上也粘了一些泥巴。 “差不多了,走吧。”我拍了拍袖子,又把陈歌拉起来。 陈歌敲了敲门,无人回应。 “再试一次,要是还不开就强行破门。” 陈歌又敲了三下门,这次门开了。是一个面容精致的女人,看上去年纪有些大。她穿着一件浅绿色的连衣裙,外面套着一件墨绿色的罩衫,腰间系着一条白色的花边围裙,围裙上还沾着一些血迹。 “进来吧。”她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我这才注意到她的头发:一边编的整齐在脑后,一边披散下来,就像被扯下来一样。 我们进了屋,看见了之前被淘汰的四个人,他们死状极惨,但同样的,都被扒去了脸皮。 “夫人……您这是……”我笑起来,看向她。 她不去回答我的话,而是问我:“我这张脸,怎么样?” 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的脸被扒下来了。 “不怎么样。” 我的话让她脸色一变,“我看你朋友这张脸倒是清秀,不如扒下来给我吧?” 陈歌的眼神变得慌张了起来,同时摸了摸自己的脸,“姐……我……我脸不好看的,很丑的……” “那就由不得你了!”女人伸出尖利的指甲,刚想伸手去够陈歌,长长的指甲就被我直接掰断。 清脆的“咔擦”一声,我手里多出十个长甲片,有些连着血肉,安静地躺在我手心里。 “你……你敢掰断我的指甲!”她有些气急败坏,高声呵斥着我的行为。 趁她还在气头上,我赶紧拉着陈歌往门外跑。没想到门外早就有东西在等着我们了,是一只红眼睛的兔子男。 他的眼珠子全都是红色,一动不动地盯着我们。 “哥……别这样。”陈歌笑笑,还想说什么却被我一手肘捅了回去。 “博瑞特,抓住他们!” 我还想挣扎,没想到被他一个手刃就打晕了。闭眼间,我还能恍惚听见陈歌的声音,再后来,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来时,我被绑在一把椅子上,只有头可以活动。我睁眼,发现陈歌以同样的姿势坐在我旁边。 “终于醒了啊。”那女人笑着,我感觉她的脸皮好像有些松动,甚至有些浮肿。 “你的脸。”我说着。 “什么?”她皱着眉,这一动作使她的脸皮更加浮肿了,里面像是被塞了一团棉花一样。 “你的脸,浮肿了,脸皮没贴好吧?” 被我这么一说,她赶紧拿出一面雕着花纹的手持镜照起来。应该是金子的,边框都有些发黑,还有些洗不掉的发褐的血迹。 “还真是。那就让你看看我是怎么换脸了吧。”她放下镜子,扭着腰肢掀开面前桌上的白布,木桌上躺着一个女人。 已经死了。 她的尸体还没有发生变化,应该是刚死不久,女人指腹按在她脸上,立马就能回弹。看样子皮肤很好。 她笑着,拿出一把生锈的手术刀,然后沿着脸都边缘一点一点地切割,避开鼻梁和眼窝,小心翼翼地揭下这块新鲜的脸皮。 这块脸皮被她拿在手上,我感觉还在冒着热气,她兴奋地扯下她脸上那块无用的脸皮,露出粉红色的肉和一些青紫色的血管,只露出两个褐色的眼睛和鼻子。 然后她对着镜子把脸皮一点一点地贴在脸上,脸皮碰到她的肉就开始疯狂粘合,直至完美无瑕。 一张全新的脸出现在我面前。 脸型不错,要不然也不能什么脸都能驾驭。 而那具被剥了脸皮的女尸被她无情地推下桌去,在地上滚了两圈,肉还沾着点灰尘。 血流在我脚下,还带着一些碎肉。 第16章 质问 “怎么样?这张脸皮,是不是比之前那张漂亮多了?” 我没说话,只是往旁边看了一眼,陈歌还处于昏迷状态。 下手真够黑的。 这张脸皮确实够嫩,比起之前那张脸确实无可挑剔。 “还可以吧。” “喜欢吗?”只见她脱下围裙,随意地扔在一旁,就连外面的墨绿色罩衫都半解着扣子,露出大片的肌肤。 “你身上的皮不需要换吗?” 似乎被我戳到了痛处,她好看的脸皱成一团,“我身上的皮可是我原来的皮,才不需要别人的烂皮!” “想让我上你?”我笑着,抬头看她。 她也笑起来,“听说你推理出了那首童谣,如果你能陪我玩个游戏的话,我就放了你们两个。” “好啊。”我毫不犹豫地答应,“先帮我松绑。” 那女人真就乖乖给我松了绑。 我活动了一下肩颈和手腕,换了个懒洋洋的姿势靠在椅子上。 眼前的女人笑的妩媚,可我却提不起一点兴趣来。 “怎么了,不喜欢我这样的吗?” “少女的脸蛋,少妇的身材。我对你这种不感兴趣。” “少女的脸蛋还不好吗?”她抓起我的手就往她那张脸上放,我抽了出来,推了她一把。 “如果是少妇的脸蛋,少女的身材,我还会考虑碰你。”我看着她,继续说:“毕竟,关了灯都一样。” 见我这么说,女人也不再拘束,直接当着我面脱掉了罩衫,里面是一条抹胸的浅绿色连衣裙。 “这样还不够吸引你吗?” 我没说话,笑着张开腿,整个人往后靠,说:“想要就过来。” 她倒是放浪,直接坐在了我腿上,圈住了我的脖子。在她的唇即将触碰到我的脸时,我突然说:“徐末,还不出来吗?” 一直躲在柜子后面的徐末缓缓走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根金色的手杖,手杖头是一块用红宝石雕刻而成的蛇头。 “杰西娅,别把江舟先生吓着了。”徐末低低地笑着,那笑声听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杰西娅听后也识趣地从我身上下来,快步走到他身边挽住了他的胳膊,细细地叫着他主人。 看来两人的关系也并不清白。 “你先出去吧。”徐末打发走了杰西娅,整个房间就只剩下我,陈歌,还有徐末。 “江舟先生还真是重情重义。” “什么意思。” “我都这么说了,还是把陈歌带在身边,赶都赶不走。看来你们之间相处的不错。” “还行,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但也不至于那么差。” “江舟先生说话还真是会遮掩。”他撑着手杖一步一步地靠近我,我这才发现我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 徐末抬起手,金色的手杖勾起我的下颌,迫使我抬起头看他。 “江舟,你难道真的不怀疑陈歌吗?” “怎么,徐末先生要给我一点小线索吗?那我可是会洗耳恭听的。” 你要问我怕不怕,答案是怕,怕的要命。我生怕这把手杖直接贯穿我的喉咙。 “呵,江舟,我果然没看错人。” “什么?” “没什么,你只需要记住我接下来说的话就行了。”徐末的手杖从我这里缓缓抽离。他坐到了我的对面,开口道:“第一,陈歌一直都在骗你,他跟你说的规则全部都是假的。” “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呢?” “就凭我是雨冥山庄的主人,分分钟,我就可以让雨冥山庄的整个布局全部改变。” 他的话让我倒吸一口凉气。也就是说,我现在只有信他。就算陈歌说的是真的,他也可以分分钟把它变成假的。 “第二,我再提醒你一遍,这儿是雨冥山庄,不是你之前的……”他欲言又止,看着我的眼睛,最终还是没说出来。“你最好乖一点,否则你就是死路一条。” “说完了?” “嗯哼。” “听出来了,想让我知难而退,对吧?” “江先生聪明人,不用我点就能懂。” “那我就直说了。”我调整了一下坐姿,当着他面翘起了二郎腿,“徐末,走着瞧。” 我的话让他那张好看的脸变得扭曲,“好,好,江舟,拜拜~”语调上扬,眼神却刀死了我无数次。 徐末走出房间,我听见他在门外和杰西娅的对话: “杰西娅,给他们俩安排个好住处,没有我的允许,游戏就不能开始。” “是,主人。” 杰西娅已经穿好了衣服,她的身后跟着那个兔子男。兔子男给陈歌松了绑,使劲拍了拍他的脸,又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才让他清醒了一点。 “博瑞特,下次药记得少放点,这人睡的跟死了一样。”杰西娅尖细的声音在我耳边响着,我的耳膜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博瑞特把我和陈歌带来一个房间,打开房门,是很简单的布局:两张单人床,一张大衣柜,一间浴室和两张写字桌。 “两位好好休息,入住愉快~”博瑞特动了动耳朵,关上了房门。 陈歌叹了口气,问:“你用浴室吗?” “你先吧。”我淡淡地回答。“你换衣服怎么办?” “这儿有。”陈歌打开衣柜,里面放着两件浴袍,“衣服我顺手洗了就能干。” “你怎么知道的?” “我可是刷过副本的男人。” “你一直都在骗我,对吧?”我说话很直白,在这里我懒得跟别人说话绕弯。“从一开始我们的相遇,就是你策划好的,是吧。还有之前遇到的盲眼猫女,那个午夜马戏团,那首所谓的童谣,一切都是你的手笔,对不对。” 陈歌脱下外套,笑了笑,“江哥,你说话我怎么听不懂呢?” “你确实听不懂,因为你从一开始压根就没打算听我说话。你找到我也只是因为我看上去比他们更加简单,在这里最复杂的就是人心,所以你才会选中我这个新手小白。” “对不对!”我吼着,声音大的让我的耳膜都感受到疼痛。 “对。”陈歌也不狡辩,直接承认了。 “之前跟我说的那些规则,也都是假的,是吧。” “是。” “那我刚刚问你的那些,是真的还是假的,你只需要回答是或不是。” “是……真的。”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话音刚落就迎了我一拳。 “我是不怎么信你,但我也想过骗你。陈歌,你摸着你的良心,不对,或许你早就没有良心了。”我苦笑了一声,“在这种地方待的人,哪还有什么良心可言。你都拼到了高级区,人性这东西,估计早就抛之脑后了吧?” “江舟,你听我说” “我问你,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第17章 互相坦白 似乎没想到我会问出这个问题,陈歌的眼神都在躲闪。 “你之前说你是青年社的记者,你觉得我会信吗?陈歌,你这种低劣的谎话,你在骗谁呢?” “江舟,你没骗过我吗?我说真的,你跟我说的有关于你的一切,就都是真的吗?就没有一点是假的吗!” 他倒是硬起来了。 “没有。” “好,那我摊牌,我之前说的所有话,都是假的。” “陈歌,你这是在破罐子破摔吗?”我笑着,笑声中多了几丝讥讽。 “洗完澡我们再聊。”我背过身,暂时不想再看见他。他也很识相,自己去了浴室。 等他再出来时,手里拿着几件湿漉漉的衣服,头发也湿了,披在肩上。 我没多问,他自己在房间里找到了烘干机,把衣服放进去烘。 “你去吧。” 我不想回答他,自顾自地抓起衣柜里剩下的那件浴袍就往浴室走。 刚洗完澡,浴室里都是弥漫的水汽,我伸手挥了挥,希望散去一些。夏天还是很闷热的,洗澡产生的水汽包裹着我,我感受到我的脸逐渐变得滚烫。 我环顾一圈才发现一瓶沐浴露,有两瓶,山楂味和山茶味的。我看那瓶山楂味的少了一点,陈歌用过了。 我直接拿了旁边那瓶新的开始用。 我的手机也在这时响了起来。我随手拿起架子上的毛巾擦干手,伸手去拿手机。是徐末发来的信息:房间环境很不错,希望你会喜欢。 神经病。我骂了一句,把手机扔回篮子里。没想到刚扔就听见嗡嗡的声音。又是他的信息:房间的床头柜会有线索。 我想了一会儿,还是继续洗身体,然后洗头。 冲掉全身的泡沫后,我蹲下来开始搓衣服,把口袋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后,就开始将衣服浸湿打肥皂搓。满手都是褐色的泡沫。 我的头有些昏,应该是浴室太闷的原因,我加快了手上的动作,把最后一件搓完清了水,又冲了一遍身体,才关掉花洒开始擦身体。 我出来时,看见陈歌坐在床上,头上搭着一条毛巾。 “直接坦白吧。”陈歌说。 “可以,你先说。” “我有手机,你知道的。”他掏出他的手机放在黄色的床单上,“我口袋里全是一些求生工具,”说完,他拉开床头柜的抽屉,“都是我口袋里的东西。” 我往里看了一眼,有两枚电池,还有一包酒精棉片,两盒火柴之类的东西。 “我之前跟你说的,除了雨冥山庄的规则,都是真的。” “我知道规则是假的。你之前提过,你说这里的一半人都是上一次狩猎当中的赢家,而你后来又跟我说只有五个人会留下。前后不符,肯定是谎话。” 他点头,顺手擦了擦还在滴水的发尾。“五十个人选五个人不假,但是我跟你说是只选五个人,是假的。有编号的五个人是后面晚宴里要进行推理游戏的人,而本场狩猎结束后的幸存者,是要全部到大厅集合,再进行下一场狩猎,从中挑选出五个有编号的人。如果没有,那就安排剩下的人给他们编号再互相厮杀,直到选出那五个人为止。” “为什么上一次狩猎中留下了二十五个。” “江舟,你很幸运,你和其他的二十四个人都很幸运。你们只需要进行一场狩猎就可以玩推理游戏了,那二十五个人全都是有编号的。” “之前靠近我是想杀我吗?” “一开始有这个想法,但是看见你推理出了童谣之后,我改变主意了。不如一起合作,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 “说完了?” “说完了。” “还没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呢,青年社的陈记者。” “江舟,我的身份暂时还不能告诉你,等下次,下次我主动告诉你。” 既然不说,那我也就不为难了,毕竟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他还在撒谎的话,那我也无能为力。我没有读心术,我能做的只有信任和怀疑。 “其实我也有手机。”我把我的手机也放在床单上,“我应该是五十个人当中唯一一个没有被收手机的人。” “手机有信号吗?” “没有。只是一个摆设。” 陈歌点点头,“我的手机也一样,雨冥山庄切断了与外界一切的联系。” “我没什么瞒着你的了。” “你脸怎么那么红?”陈歌突然问,“你头发没擦?”他看我头发一直在滴水,水珠顺着脸颊的弧线一直留进我的衣服里。 陈歌的手贴上我的额头,“你发烧了。” “啊?”我赶紧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确实比之前要烫许多。难怪头晕。 “等着,我让那个兔子拿药。” “等等。”我拉住他。我本打算把床头柜里的线索告诉他,但是这样显得我的目的太单纯了,而且会引起他的怀疑。 “没准房间里有,先找找。” “找什么,我都来过一次了。” “也是住的这间房?” “那倒不是。” “也许有呢,我跟你一起找。”说着,我就开始翻箱倒柜地找着所谓的“退烧药”。 陈歌把他的床头柜翻了个遍,除了他自己的东西,其他的毛都没看到。他走到我的床头柜前,蹲下来拉开抽屉,我的余光看见他静止不动了,应该是发现了。 “江哥,你来看。” “什么?”我装傻走到他旁边,“从哪找的?”我看着他手里的牛皮纸。 “就在你这抽屉里。”他把纸给我,然后把我搭在脖子上的毛巾拿起来给我擦头发。 牛皮纸上的内容很简单,只有短短五条,像是某种故事的线索: 1.博瑞特不是兔子 2.杰西娅没有脸皮,她靠扒别人的脸皮来维持美貌 3.这里是法森西庄园 4.法森西庄园的主人是米托维 5.米托维死了 法森西庄园的主人死了,那杰西娅是谁?她为什么住在这个房子里?她是米托维的妻子吗? 还有,杰西娅为什么没有脸皮? 这些问题把我团团包围,看来想要从这出去,还是得靠推理。 “诺,药。”陈歌把一瓶退烧药递给我。 “哪来的?” “看你看的入迷,我就去找徐末要了一瓶,吃吧。” 我警惕地看着手里的药,陈歌却说:“吃吧,不会死的。” 我按照说明书喝了下去,“徐末没走?” “没,跟那女人……”他没说下去了,我也就不说什么了,“我先睡了,你也休息吧。” “嗯。” 我躺在床上,这儿的床很舒服,半梦半醒间,我听到了一个对话: “我们的事情要是被发现怎么办?” “那我就带你走,离开这里。” “不行,我不能走,他发现会杀了我的!” “他发现不了的,快跟我走吧,没时间了杰西娅!” 两人的对话还在继续,我很想睁开眼看看是谁,但是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到后来,两人的声音越来越模糊,我只能听见一个声音在喊:“米托什!米托什!” 第18章 尸体的秘密 我又睡着了。 我是从梦中惊醒的,起来时后背爬满了冷汗。 “做噩梦了?”陈歌给了我一杯白开水,是温热的。 “我没说什么吧?” “嘴里一直喊着米什么的,还说什么别走,别走,你女朋友姓米?”陈歌一脸八卦。 “我没女朋友。”我掀开被子,却感到一阵头晕目眩,随后,胃里开始翻江倒海,异物顺着我的食道一直涨到口腔。陈歌及时准备了一个盆接着,到现在,胃里的东西才算彻底清空。 “吐出来好多了吧。” “呕……呕……”我捂着心口向外吐着,可能是出现幻觉了,我竟然看到呕吐物全都变成了一团一团的白色虫子在盆里蠕动。 我往后缩了缩,再往盆里看去时,除了令人作呕的异物外,压根没有什么活物。 “我喊的名字,是不是米托什?” 陈歌努力地回想着,“好像是,你还喊了一个名字。” “杰西娅?” “哦,是米托维!” 米托什,米托维……这两个接近的名字,双方应该是兄弟俩。 “你之前说你来过这,那这个游戏就很简单了,你都知道。” “我不知道。”陈歌摇摇头,“你可能不清楚,我说的来过是指在这住过,但是在我的那场狩猎中,这儿是一个废宅,不是什么法森西庄园。” 雨冥山庄的地图随时都会变换。 “是不是我推理出来了,它就会永远在这儿?” “可以这么说,但不完全是。” “怎么说?” “雨冥山庄的一切确实可以靠推理把它们留下来,但也仅仅是在你的地图上。它们在别人那里,就不一定是我们所看到的。” “也就是说,在同一时间,在同一个地方,不同的人是处在不同的空间,并不相通。” “是的。我之前也说了,雨冥山庄是一个空间,空间可以无限变换。” 不知为何,我突然想到被杰西娅杀害的那四名玩家。 “现在几点?” “你已经睡了一天了。”陈歌把我摘下的手表扔给我,然后拿着装着呕吐物的盆去浴室。 十点四十二。 我睡这么长时间了?一点感觉都没有,浑身都疼。 “陈歌,陈歌。”我坐在床上喊,感觉自己有点像坐月子的妻子呼叫丈夫一样。 “怎么了?”陈歌拿着洗干净的盆走出来,还拿了一把梳子。 “徐末走了吗?” “早不知道哪去了,你睡着的时候我出去找吃的,你猜,我发现了什么?”他靠近我,神秘兮兮道。 “什么?” “有一个房间里面,都是尸体,还热乎着呢。” “皮呢?还在吗?” “好着呢,而且身上一点伤都没有,要不是我挨个探了鼻息,就跟睡着一样。” 他描绘得诡异,我有点想去看看。 “带我去。” “现在?” “现在。”我掀开被子,强忍着头晕耳鸣穿衣服,穿到一半才发现不对,“你帮我的?” “不然呢?” “谢谢。”我穿好衣服,刚站起来就支撑不住又坐了回去。 陈歌梳着头发道:“你头发没干就睡,不头疼才怪。”他甩给我一板胶囊,“吃一粒,缓解头疼的。” 我不疑有他,就着水吞了下去。 我们蹑手蹑脚地出了门,外面确实和陈歌说的一样,一个人都没有,四周静悄悄的。 越是这样,就越害怕。 我甚至感觉到周围都开始慢慢变冷,不由得抱住了胳膊。 “跟上,就在前面。” 陈歌把我带到走廊的最后一个房间,他慢慢拧动门把手,轻轻地推开门。 房间里没有窗帘,皎洁的月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照在那些尸体的身上,就像给他们蒙上了一层白纱一样,显得他们更加惨白。 “确实一个伤口都没有。”我检查起他们的手腕,没有一个人有手环。“这些都是狩猎过程中加进去的。” “不过,那女人为什么要杀这么多的人?” “她叫杰西娅,她需要定期杀人取新鲜的脸皮来维持美貌。但是这些人多数都是男人,她不应该杀他们才对。” “女人要脸皮肯定是要女人的啊,怎么可能要男人的。这些人肯定不是为了维持脸皮的工具,应该另有用途。” “之前被她杀的四个人,你知道在哪吗?” “最后一次看见他们就是在客厅。” “她当着我的面,剥下了一个女生的脸。”我说着,就好像是剥了什么橘子皮一样的小事。 “去客厅看看。” “嗯。” 我起身跟他去了客厅。这儿的楼梯很长很陡,我们每一步都是扶着栏杆一步一步地往下挪。 “没灯了,注意点。” 我的脚步更小心了,甚至每下一步都要往前够够再踩下去。 “还在。”陈歌指着壁炉旁边的三具尸体。 全都是男人的尸体。 我快步走过去检查,借助着壁炉上面的灯光,我看清了这三个男人的脸,其中有一个是6号女人的丈夫,也就是巨蜥假扮的那个男人。 他和他的妻子并没有一起走,而是分开了。看样子是把他妻子一个人丢下了。 “死之前有过性行为。”陈歌指着那男人裤子上的几小块精斑对我说,“他不是有妻子吗?怎么还会……” “四个人,只有一个女生,而且那女生看上去年纪也就十八九的样子,你觉得呢?” “三个男人组队一起走,碰到了落单的少女,色欲熏心,就想把少女拖进这个房子里侵犯,没想到惊动了房子的主人,杰西娅把他们都杀了。” “可以先这么猜测。”我又翻着男人的衣服,他的手腕有很明显的红痕,和他的妻子一样,都被人粗暴地扯下了手环。 我在他上衣口袋里翻到了一张身份证和几张小票。“杨枝,男,出生于1995年7月3日。” “好巧,我也是七月的。”陈歌说。 我本想说这有什么的,但是突然想到,自己也是七月的。 我开始翻找其他两个人的口袋,都在不同的地方翻到了身份证,也都是七月的。 而现在,也是七月。 另外两个人,一个胖点的叫齐家,另一个满脸痘印的叫胡辉。 “怎么回事,为什么都是七月的?” “恐怕参与这场狩猎的人,都是七月的。”我阴森森地说着,同时把手里的小票看了看,最近一张是上个月十八号,在某家专柜消费了一个名牌包的购买记录。 杨枝的妻子看上去很朴素,素面朝天,衣服简单,不像是会买这些奢侈品的人。应该是在外面又养了一个。 “你来看这个。”陈歌扯了扯我的衣服,把我拉到齐家的身边,他穿着绿色的短袖,裤子还没穿上就死了。 “怎么了?” 陈歌撸起他的袖子,把他的肩膀露出来,用手环的光照着,“有两个针眼。” 第19章 凭空出现的楼层 针眼? 我不信邪,把头凑过去看。 果真有两个针眼,并且还都不小。 我赶紧检查杨枝和胡辉的胳膊,奇怪的是,他们俩没有。胡辉的手腕上甚至都没有红痕。 难道是他自己为了保命主动摘下来的?也是,毕竟淘汰之后还活着就会被带走,至于是生是死也不知道,不过总比死在这强。 都被扒去了脸皮,只剩下血肉模糊的一团。 “不对。”陈歌摸着下巴。 “怎么不对?” “你说杰西娅当着你的面扒掉了那个女生的脸皮,可是我们进来的时候,这儿是躺了四个没有脸皮的人。” “广播也只喊了四个人。”我接着说。 “还有一个!”我和陈歌同时脱口而出。 也就是说,在法森西庄园里,其实是死了五个人,只是那个人是后来加进去的,没有手环。 “得找到那个人。”我说,“找到他,也许就能知道法森西庄园的秘密。” “走。” 陈歌和我在庄园里漫无目的地走着,或许是老天开眼,让我们误打误撞地走到了一间琴房。 房间内的灰尘厚重,墙角结满了许多蜘蛛网。看上去很久都没有人来过了。 我打开手电筒,照了照靠近我的墙面,有一处开关,我按了下去,灯泡发出呲呲地声音,过了一会儿,才有微弱的橙黄色灯光。 灰色的绒布窗帘遮住了外面全部的光亮。 房间的中央,有一架很复古的老式钢琴,可奇怪的是,相较于房间内其他的陈设,这架钢琴是最干净的一个。 “应该每天都擦。”陈歌用手指摸了一下琴键,没有一点灰尘。 钢琴上面放着一本曲谱,还是全英文的。有几页有些皱,看样子是翻了很多遍。 “致爱丽丝。”我翻译了出来,很有名的一首曲子。看来钢琴的主人也很爱这首曲子。 钢琴的主人,是米托维吗? 陈歌拿着手电筒在房间内转,他的目光落在一整面墙的书柜上。 很厚的灰尘。 “很多书都是曲谱,还有几本是小提琴曲谱。” “应该是米托维的。”我接话。 “也有可能是杰西娅。” 脑海中不禁想到杰西娅的脸,她的脸变了又变,我能记住的也只有刚一开门的那一张。 “走吧,这儿应该没什么东西了。”陈歌说,他的脚已经踏了出去。 我刚准备跟着他一起走,就听见微弱的呼吸声从门外传来,我一把拉住想要离开的陈歌,并且关上了门。 “你干嘛?”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我捂住了嘴巴。 我顺手关掉了灯,现在唯一的光源就只有陈歌手里的手电筒。 “你听。”我压低了声音。 “哒!哒!哒!”一阵脚步声传来,像是有目的地在走,期间还伴随着微弱的喘息声。 陈歌关掉了手电筒,继续听着。 声音消失了。 或者说,他在我们身后的这扇门前停下了。 我和陈歌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门把手在缓慢地转动,陈歌一把抓住了门把手,外面的东西力气不大,见拧不开就没再拧了。 “哒!哒!哒!”脚步声又响起了,应该是走了。 不对劲。很不对劲。 如果他是米托维,门把手拧不动的话肯定会拼命地想要进来的,毕竟他是房子的主人。 那么外面的人,就不是米托维。 “出去吧。”我打开门,外面已经没有一点动静了。 我和陈歌上了四楼,四楼比二楼更加安静,刚一上去就是一片黑暗。 你要问我为什么不去三楼? 因为这里没有三楼。 是的,就像是空中楼阁一样,凭空出现了一个所谓的四楼。 陈歌没有开手电,我们一点一点地摸着墙壁向里探索。墙壁上有许多纹路,摸上去并不是特别光滑。 有圆圈的,也有长条的。 随着我们渐渐深入,我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 我向前走了几步,却感觉到踩到了一团软绵绵湿哒哒的东西。 陈歌听见我脚下的异响,打开了手电筒。 是一只猫的尸体。 这只猫死状极惨,从脊背处把皮剥开,然后一点一点地将它的骨头抽出来,把内脏掏空吃掉,只剩下一些烂肉裹着皮毛一起丢在地上。 陈歌举着手电向前方照去,是一条很深的走廊,有了光才看清楚,这条走廊全都被动物的尸体覆盖住了。 有兔子的,有狗的,有猫的,甚至还有马的。 越往前越能闻到一股难闻的腐臭味。 陈歌扶着墙壁干呕起来,吐出了一些水。 “赶紧走!这地方不对劲!”陈歌拉着我就往回折,可是哪有那么容易,他刚迈出第一步,右腿就被一张蛛网黏在了地上。 我回头看去,发现是一只巨型的蜘蛛,是紫色的,它对着我们不停地吐着网,我的胳膊上也被粘到了一些,很黏,有些恶心。 陈歌挣脱了蛛网,带着我往楼梯口跑。 那蜘蛛爬的很快,可是却看不见了。 我停了下来,陈歌却一把把我推到一边。原来那蜘蛛在天花板上爬! 蜘蛛压在陈歌身上,它的蛛腿前段有一根很锋利的刺,像刺刀一样,并且两节腿上都带有一根一根的毛刺。 眼看着它的刺就要划开陈歌的后脑勺,危急关头,我顾不上恶心,抓起旁边的一坨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尸体就往它身上丢,然后大着胆子从口袋里掏出刀上前切掉了它的一条小腿。 蜘蛛发出剧烈的痛吼。他离开了陈歌的身体,目标变成了我。 它的速度很快,我根本跑不过。我手里的刀子也被它用蛛丝勾住,甩了出去。 这下我是真的手无寸铁了。 “往左!”我听见陈歌的声音,他不知道从哪搞来了两把剑,只见他跳跃,一把剑插进蜘蛛的身体里,另一把剑划破了它的肚子。 里面密密麻麻全都是蛛卵。 是只母蛛。 “酒精。” 我递过去一包酒精棉片,陈歌把它们全都扔进母蛛的肚子里,然后掏出打火机扔了进去。 “砰!”火光瞬间点燃了整条走廊,在走廊的尽头,什么都没有,似乎真的只是凭空冒出来的。 母蛛并不善罢甘休,带着满身的火焰朝我们吼叫着爬过来。 陈歌一剑击碎了旁边的窗户,带着我一起跳了下去。本以为跳下去会断胳膊断腿,可没想到我们只是在地上打了个滚就躺在了草地上。 天,还是黑的。 只是有很多星星,明天是个好天。 “我们刚才,不是从四楼跳下来的。”陈歌对我说,他指着二楼的窗户说:“我们是从这儿跳下来的。” “是琴房!” 我一眼就认出了灰色的窗帘! 法森西庄园果然古怪。 “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有走出琴房,我们是在听到脚步声走远后才遇到的四楼。也就是说,是那个人给我们设下了幻境。”陈歌解释着。 那个人,看来是米托维。对于我们两个外来人的入侵,他这个做主人的自然不满意。 “我们有必要再去琴房看看。” 第20章 尸体的秘密2 “别去了。”陈歌拉住我,“还不知道上面有什么东西在等着我们呢,万一去了,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那现在怎么办?” “先去别的地方,总之,得先熟悉这个庄园。” “好。” “分头行动,法森西庄园太大了,一起的话肯定绕不完。”陈歌突然停下来对我说。 “行。” 我刚准备走反方向时,被他拉住,在我耳边说了几句,拍了拍我的肩膀,就走了。 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消失在迷雾当中,也顾不上那么多。我还是想去琴房看看,或许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我从口袋里翻出一枚纽扣,是在“停尸房”里一具尸体手里紧握着的。 纽扣有些发黑,但还是能看出是黄金材质的,我用力地抹了抹纽扣平滑的一面,擦去了一些棕色的血迹,有着一排编号:0。 我看不懂这串编号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觉得这是个很关键的线索。我折回了琴房,打开门,拉开窗帘,窗户完好无损。 我又拉上窗帘,这一举动碰倒了窗边的烛台。烛台几乎快要燃烧见底了,底座都已经生锈了。 我捡起烛台,借着房间昏暗的灯光观察起来。烛台的底座,轻轻一抽就可以打开。是一封信。 泛黄的纸张,烧焦的边缘。 这封信是写给杰西娅的。可惜的是,信并没有写完,留下来的只有斑斑血迹。看来是临终前写的。 看来真的是米托维了。 我虽然看得懂英文,但是米托维的字迹太过于潦草,好几个单词连在一起,根本认不出来。当时的情况应该是很急,所以他想要快点写好。 是遗书吗? 我浅浅的翻译了一下,有些单词认不出干脆直接略过看下一个,最后再根据内容自行填补,大概内容如下: 亲爱的杰西娅: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快要死了。我相信你能懂我,但是我还要是想说,千万不要去四层!千万不要!因为那里…… 后面的实在太过于潦草,而且还沾染了血迹,根本认不出来。到此,就是我能翻译出来的部分了。 不要去四层,看来米托维也知道四层的危险。不对!他是法森西庄园的主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四层的危险呢? 除非……他不是米托维! 我在脑海中搜索着关键人物,还有一个人一直漏掉了他!那就是杰西娅一直在喊的米托什! 是米托维的哥哥或者弟弟吗?杰西娅一直在喊他的名字,看来两个人之间也有一段不可告人的秘密。 由此看来,可以推断出这封信是米托什写给杰西娅的。米托什应该也是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四层,可能见到了比我们看到的更可怕的东西。 为什么快要死了?难道是被四层的东西追杀吗? 应该不可能。我在心里pass掉了这个答案。四层会随着闯入者的离开而消失,应该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或者场合才能解锁。 会不会……是米托维想要杀他? 假设,杰西娅嫁给了米托维,可是婚后两人的感情一直不好。这个时候米托维的弟弟米托什住进了他们家,米托什性格开朗,还会弹钢琴,一下子就俘获了杰西娅的芳心。两个人背着米托维开始在庄园里偷情。可是有一天米托什误打误撞进入了四层,看见了一些东西,自此之后他的身体渐渐虚弱。好景不长,米托维发现了他们俩的私情,并且一直在暗中想要杀掉米托什。 这么一来,这封信可能就是米托什被杀之前留下的遗书。 想要知道法森西庄园里究竟有什么,有两个突破口。一是再去一趟四层,二是搞清楚米托什的遗书内容。 我想到了去问杰西娅。可是这封信被藏在烛台底下,杰西娅肯定没有收到。那么就奇怪了,米托维杀掉了米托什,为什么还留着杰西娅呢? 我又想到了杰西娅失踪的脸皮。会不会是因为他和杰西娅扭打的过程中,刀子割掉了杰西娅的脸皮,因此杰西娅杀了米托维?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我的猜想。要想验证我的猜想是否正确,还得找些关键线索。 我离开了琴房,来到陈歌之前带我来的房间。这里的温度似乎又低了一些,七月的天气,在这个房间里都感觉到阵阵寒意。 这里的墙壁没有任何粉饰,甚至都是冰冷的水泥墙,和整座别墅显得格格不入。 更像是停尸间。 纽扣是我从左边数第二列第三排的尸体手里的。我走到他身边,蹲下来仔细观察起来。 他的皮肤白皙,已经不像是正常人的皮肤颜色了,脸色在月色下有些发灰。我扒开他的眼皮,他的瞳孔没有放大,就像正常人那样。只不过他的瞳色,是浅绿色。 我又扒开旁边一具女尸的眼皮,她的眼睛也是浅绿色的。 是天生的,还是用了某种特殊药剂? 我不死心,扒开了每具尸体的眼皮,他们的瞳孔无一例外,全部都是浅绿色。 这里一共有十七具尸体,却只有两具女尸。 杰西娅是女人,换脸皮也应找女人才对,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男人的尸体? 也许,这座房子里,还有另一个人需要换皮,那个人是个男人。 是博瑞特吗?我脑海里猛然蹦出他的名字,牛皮纸上说,他不是兔子。 难道是他需要换皮? “0……”我嘴里喃喃地念着这串数字,我完全入了迷,根本意识不到后面站了一个人。 我感觉到异常,猛地回头,博瑞特站在我身后,冲我露出一个恐怖的笑容。这笑容有多恐怖,我想我不必描述地多么详细了。 因为—— 他的整张脸皮(兔子的脸皮)完完全全因为他的笑容裂成了两半,露出里面有些发黑的肉。 我腿已经发软,博瑞特手里还攥着一根棒球棍,我知道自己难逃一劫。 是的,我又被打晕了。 这次将要把我带去哪里,我不知道。可能我今晚就会命丧于此,成为那十七具尸体当中的一员。 第21章 博瑞特 再次醒来时,我的嘴里塞了一条白色的粗布毛巾,我努力用牙齿和舌头想要把顶出去,但是它塞的很深,直接捅入了我的喉咙。 我的唾液腺因为毛巾的刺激,不断地分泌出唾液,这些唾液把毛巾打湿,靠近口腔的那一段沾满了我的口水。 突然,口中的毛巾被人扯走,喉咙中的异物被粗暴地取走,那种摩擦力让我顿感不妙,几声咳嗽下来,我才知道是喉咙磨出了血。 吞咽口水的瞬间,那种疼痛几乎要把我贯穿。 白色的地毯上出现了斑斑血点,我跪在地上拼命地咳嗽,还带出一些口水,样子很狼狈。 “江舟先生。”一道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抬头看去,是博瑞特,他扒掉了原先的兔子皮,换了一张新的男人皮。 这张皮很漂亮,小麦色的皮肤,琥珀色的瞳孔,是那种很经典的混血儿形象。 “博瑞特……” “是我,江舟先生,您还真是不安分,白天目睹杰西娅小姐的扒皮过程,您居然不害怕,夜深人静的,居然还敢偷跑出来?”博瑞特的声音带着几分嘲讽,仿佛我在他眼里就是一条不听话的贱狗。 我没说话,在他的脚下,我似乎真就是一条犯错了的狗。 他伸出脚勾起我的下巴,“啧,真是狼狈,我记得你之前可不是这样的。” 之前吗?我难道刚进来的时候很嚣张吗? 看我露出一副痛苦和疑惑的表情,博瑞特朝我胸口狠狠踹了一脚,“丧家犬!” 我捂着胸口,头部撞在身后的柜子上,一个相框就这么掉进我怀里。我拿起一看,照片里有两个人,一男一女。 男的穿着灰色的西装大衣,女的穿着白色的复古套裙,是一张老照片,边角都已经发白,整体颜色都是黄棕色。 博瑞特一把抢过相框,我隐隐约约知道了些什么,毫无顾忌地说了出来:“照片上的人,是你和杰西娅吧?” 博瑞特看了我一眼,摸了摸相框,“是,那又怎么样。”他的眼神中透露着一股悲伤,“我那么爱她,她最后还是选择了他。” “仆人爱上主子,这可是大忌。” 似乎是被我的话戳到了痛处,博瑞特轻轻放下相框朝我走来,我的脸上还挂着轻蔑的笑。 下一秒,我的右脸就被打了一拳,感觉我的脑浆都在摇晃。这下,我的两只耳朵都有些听不见了。 我勉强扶着柜子站起身,朝地上吐了一口血水,牙齿感觉都松动了。 “江舟,不行了?” “是啊,我老了。”我顺着他的话往下说,我的顺从让他觉得无趣,干脆和我聊起了他和杰西娅的过往。 “我和杰西娅小姐从小一起长大,从我记事起我就陪在她身边。我对她一往情深,我以为她对我也是这样的。可是在她十六岁生日当天,伯爵把她许配给了约瑟夫公爵的儿子米托维作为未婚妻。杰西娅对米托维一见钟情,两人迅速投入爱河,不久便结了婚。” 他突然笑起来,“而我,则是作为她的嫁妆来到了法森西庄园。” 我依旧沉默,可背后的手却早已握紧了刀子。 “这张照片是她十五岁的时候我和她照的,当时花园里的花都开了,她让我陪她一起去看……”说着,他陷入了美好的回忆。 他的眼光涣散,仿佛他的面前真的站着一个十五岁的杰西娅。我动作迅速,一刀刺向他的眼睛,琥珀色的眼球在空中转了几圈,掉在地上。 “啊!!!!!!!”博瑞特的叫声响彻了整个庄园,看来是他原本的眼睛。 他捂着不断往外流血的眼眶,从他的另一只眼睛里,我读出了他对我的恨。 无所谓了,我也没指望他对我有多少好感。 “江舟,你给我等着!”博瑞特打开窗户,一个翻身跳窗逃走了。 本想着追出去,但是由于体力不支,我放弃了这个想法,瘫在沙发上喘着气。 不知道陈歌现在怎么样了。 我没什么心思继续查下去,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在哪。我来到窗边向下看去,这儿是一座高塔,很像童话故事里关着莴苣姑娘的高塔。 可惜,这儿没有莴苣姑娘,没有能让我下去的长发。 我打开房门,门外是一片黑暗。我端起屋里的一个小烛台,往门外照了照,不照还好,这一照,还不如让我待在房间里面等死。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被剥了皮的脸,他全身僵硬,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我看向他的身体,皮也没了,只有一副血肉之躯站在我面前。 我把烛台举高,发现后面还站着一大片像他这样的人。 关门吗?好像也晚了。 周围静地只能听见他们身上的血液掉在地板上的声音。 我屏住了呼吸,朝后慢慢退了一步,这个动作很快被他们捕捉。顷刻间,一大片血肉之躯朝我涌来,身上还在不断滴着血液。 我跳上了窗台,看见下面有一块踏板,纵身一跃跳了下去,刚好落在踏板上。而那群怪物傻傻地往下跳,下面的草地上全是他们的残肢断臂。 我现在这个位置,上不上下不下,很难逃脱。如果有一个怪物发现了我,那么我必死无疑。 该来的还是来了,之前和我对视的怪物发现了我,他的身手敏捷,浑身肌肉发达,还没等他跳下来,我就一咬牙跳下去了。 摔死总比被吃强。 没想到没摔死,好像是被人接住了。 是陈歌!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我看见博瑞特那小子了,我一看他那眼睛就知道是你的杰作,赶紧跑来看看,没想到你还真在这。” “谢了。” “快走,他们追击速度很快的,一旦被抓,只有死。” 我跟着陈歌开始跑,后面的怪物紧追不舍。他应该是那些怪物的头儿,那些怪物只跟着他跑,根本不懂得前后包抄。 看来只需要搞定他就行。 “陈歌,他们是什么东西?” “无皮怪,都是被杰西娅剥了皮制作成了怪物,这些东西惧怕阳光,只有在晚上才会出来。” “跟在我们后面的那个是头儿,只要杀了他,那些怪物就不成问题。” 陈歌突然停了下来。 第22章 无皮怪 “停下来干什么!” “嘘——”陈歌示意我闭嘴。 他指了指耳朵,让我仔细听。 好像有一种不属于无皮怪发出的声音正在接近我们。 陈歌把我拉入一旁高大的灌木丛,透过叶子的缝隙,我看见那无皮怪站在我们刚才站的地方,不停地寻找我们。 “你等着看吧。” 我不敢眨眼,一动不动地盯着那里。那些怪物也跟了过来,无皮怪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少了很多。 就在他纳闷之余,从后面突然窜出来一个黑影,把他的头生生从脖子上拽了下来。 是之前追我们的鸟人! 他们怎么会打起来? “我在那边发现了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女人是有手环的,是猎人。我跟她打了很长时间才脱身。” “可是我没有听见广播声音。” “她的手环在我这。”陈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亮着红光的手环。“回去再跟你说。” “所以他们是来找那个女人的,对吗?” “嗯。手环是有定位和实时监测的,突然没有任何生命迹象了,鸟人肯定是要来找的。但是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无皮怪咬伤了其中一个,所以他们的目标转移了。” “是走,还是看?” “看,我要把手环扔出去。” 那把斧头两下就把无皮怪砍完了,他已经发现了我们。陈歌带着我走了出去,把手环扔在地上。 “12号淘汰。” 鸟人点点头,他的同伴已经把女人带过来了。那女人小腿上的一块肉没有了,不知道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给咬的。 陈歌注意到我的目光,解释说:“那块肉是她自己割的,烤了吃了。” 陈歌说话没什么感情色彩,就像是一段旁白。 烤了……吃了? 的确,要不是因为徐末,我和陈歌也不可能住在房间里,吃食物。我俩也是过街老鼠,在这里逃窜,温饱都解决不了,还谈什么推理呢? “那女人还算是有用,我从她那弄到了不少情报。” “你和她睡了?”我说话向来直白,在这种环境下,用身体做交换也没什么不好的。 陈歌看了我一眼,突然笑了出来,“我像是那种饥不择食的人吗?” 那女人模样确实算不上好看,甚至连清秀都算不上。不知道是不是饿的原因,她的脸颊深深地凹陷了下去,连同眼珠子一起凸了出来。 “说说吧,你那边发现了什么。”我蹲下来想喘口气,但被陈歌拉了起来。“在这儿休息,不要命了?” 我笑笑,站了起来。 “我发现那具消失的尸体了。” 消失的尸体?是壁炉旁的吗? “和杨枝他们一起的那具尸体?” “嗯,”陈歌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身份证给我,“程芸丽,女,出生于1998年7月1日。” 照片上的女生长相很是甜美,“她的脸皮还在吗?” 陈歌摇了摇头,“不光是脸皮不见了,我找到她的时候,她身上都没剩几块好肉了。最后只在她的衣服里发现了身份证。” “人吃的还是别的东西吃的?” “我带你过去看。” “好。” 我跟在陈歌后面,我们分开的时候,陈歌曾在我耳边说过几句话,内容是如果他先找到我的话,一定要跟他对暗号。毕竟我们来的时候就遇到了假扮的陈歌。 “陈歌。”我叫住他,他僵硬地回头,仅凭这一个动作,我都能断定他不是陈歌了。 准确来说,不是一个活人。 “奇变偶不变。” 他看了我好久都没说话,我也进入了警惕状态,又重复了一遍:“奇变偶不变。” “陈歌”依旧直勾勾地看着我,就像是看一只自言自语的猎物一样。 我掏出匕首,对着他的脖子划了上去,他也不甘示弱,一把掐住我的脖子,他的身体在黑夜中变换着,直至变成了一具血肉之躯。 他是无皮怪! 那真的陈歌在哪! 力气很大,我感觉到我的脸在变得通红,下一刻,一声枪响,那具身体倒在一旁,没了生息。 我扭头,是陈歌。 “奇变偶不变。” “符号看象限。” 总算是真的了。 陈歌把我从地上拉起来,问:“你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我还去琴房找你了。” “被博瑞特带到这儿来的。” “那无皮怪精明的很,刚才救你的人是真的我,他就变换出了我的样子来蒙骗你。” “什么时候的事情!” “也就在鸟人杀他们的时候,前后不超过一分钟。” 居然这么快。 “那刚才你去哪儿了?” “被无皮怪模仿的人都会进入另外一个空间,我被困在一个四方的地方,跟他妈棺材一样,幸好你往他脖子上划了一刀。” “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陈歌用袖子擦掉手上的血,“整个空间都是由他们的血肉控制的,血肉受到了伤害,空间就不稳定,从而就会形成缺口,里面的人就容易出来。” “枪哪儿来的。” “抢的。”陈歌的脸上挂着一丝炫耀,“你还真别说,他们还真是装备齐全,我就抢了一把,他们多着呢。” 像个小孩子一样。 “下一步怎么做,看看程芸丽?” “都被啃成那样了,那无皮怪带你去看,无非就是想把你也一起吃了,你傻了吧唧地还真要去。”陈歌翻了个白眼,“去客厅壁炉那里,我有线索要给你看。” “哦。” 两个人的想法不错,可是现实却很惨。我们压根找不到路。甚至连这是哪儿都不知道。 “你来的,你应该知道。”陈歌说。 “我是被打晕带来的,你能找到我,你应该知道。” “我不知道。”陈歌鬼叫了一声,躺在地上,“天呐,我们俩不会要死在这儿吧!” “去你妈,你能不能说点好的。”我踢了他一脚。 “哎哎哎,你看那是什么。”陈歌抓住我的裤腿,指了指不远处。 “能有什么。”我不以为然,可是当视线转向前方时,我彻底愣住了。壁炉旁边的三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复活了,整整齐齐地走在路上。 “我靠,见鬼了。”陈歌从地上爬起来,“怎么办怎么办,我靠你看,他们脸皮都回来了!” 我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他们的身份证照片比对,一模一样。 “会不会是无皮怪变的?” “不可能,忘记跟你说了,无皮怪只能变活人,死人他们模仿不出来。” “那就……玩完咯!” 第23章 复活的尸体 “跟过去看看。” “不是你开玩笑呢哥。”陈歌看着我,我都感觉他认为我是无皮怪变的了。 “不是你说要带我去看尸体吗?现在尸体自己送上门来了,不看白不看。” “你是真没见过大世面,这你都要看。” “是的,所以陪我去。” “好好好,我的祖宗。” 我们猫着腰跟了上去,那三个人倒是整整齐齐,像是学校站队一样站成一列。令我好奇的是,他们的脸皮为什么回来了。 我们也不敢太靠前,毕竟还没搞懂这是个什么情况。 “哎,你是不是跟我说过,狩猎要选出五个人。” “是啊,怎么了,问这个干嘛?” “除了推理刷副本,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条件。” “你是说成为那五个人当中的一个吗?”他看着我,似笑非笑,“很简单,跟着我就行,在初级区进入选拔,不是什么难问题。” 他的自信并不是让我很放心。 “直说吧,什么条件。” “徐末在大厅不是都说了吗?六百人当中选六十个,可是他没说这六十个人当中有多少是有编号的。” “你是说,如果最后人数不够的话,他会编入新的编号?” “是的,因为在曾经的几次狩猎当中,他就这么干过。不过这次可能性不大,毕竟他自己都来狩猎场了,就说明这场狩猎相比于前几次来说,水分会更小。” “前几次狩猎有水分?” “当然。”陈歌看了看四周,“前几次他自己不来,都是在后面偷偷放水,这次他亲自下场,就说明这次难度飙升了。而且我也说过,徐末把场景都换掉了,就是防止我们这些老玩家作弊。” 许是看我有些不放心,他又补充了两句:“放心吧,幸存的六十个人里,有四十个都是靠运气。”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曾经就是靠运气活下来的。” lucky dog。 “还想知道些什么?” “暂时没了。”我抬眼看了一眼那三个人,他们走路很慢,或者说,已经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了。现在对于他们来说的“走”,只是身体本能地拖动双腿,然后依靠惯性带动整个身体往前挪而已。 这种场景很是诡异,陈歌说得对,我确实没有见过大世面。 “能不能把他们拖过来。”我问。 “哥,你确定?我们都不知道这些是什么东西。” “那就拖一个过来。” 我的语气坚定,陈歌也不好再劝我什么,他按住我的肩膀,示意我待在原地。他的步子很轻,动作也快,这种熟练的手法我也只在菜市场看人家杀鱼的时候见过。 他搞来的是杨枝。 很奇怪的是,杨枝被弄走,剩下两个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连杨枝本人都是。像一个稻草人一样任由陈歌搬运。 “诺,看看吧。”陈歌把杨枝随手扔在草地上。 杨枝已经没有了眼白,他的眼眶内,只有眼黑。那种漆黑一片的眼珠,以前只在恐怖片里见过,没想到有幸亲眼目睹。 他的脸颊微微鼓起,和他身份证上的照片又有些出入,就像是把他的脸缝合到别人的身体上一样。 有了这种想法,我自然是不敢疏忽。于是伸手在他的下颚处摸,果真摸到了一些裂口。是皮肤与皮肤之间摩擦产生的。 “起皮了。” “啊?”陈歌没听懂我的意思,我当着他的面撕下了杨枝的脸皮。 “是我们在壁炉那里看到的吗?” 陈歌仔细看起来,随后摇摇头,“只是换上了他们的衣服而已,并不是他们本人。” “去把其他两个抓过来。” 陈歌很快就把剩下的两个弄了过来。 我快速地扯下他们的脸皮,都不是他们本人。“这脸皮都不是他们的,是伪造的,和真人皮的质感不一样。”我把手里的脸皮丢给陈歌,他摸了摸,然后戳破了一个洞。 “不是人皮,不知道什么材质的。” “这些东西没有意识,刚才应该是有东西在操控他们活动。” 陈歌没有说话,我也不知道我的说法是否正确,过了几分钟他才开口:“我想起来了。” “什么?” “之前我碰到过他们,不过不是在这里。他们的确没有意识,就像丧尸一样,但是他们对于一种东西有着很狂热的追求。” “鲜血?” “不,不是鲜血,他们不是丧尸。”陈歌看了我一眼,随后说出来的话让我感到一阵发寒:“是舌头。” 我下意识闭上了嘴。 “他们会扯出猎物的舌头,然后放进嘴里大快朵颐,这种人会伪装成你身边的亲人、朋友,造成以假乱真的效果,但是他们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他们没有眼白而且也不能像人一样自由活动。他们常常在夜晚行动,引诱你上钩。” “那么……他们……”我回头看了一眼草地上的三具尸体,不知何时,他们已经站起来了,并且最近的离我不超过两公分。 那种黑色的眼仁直视着我的感觉,就像在我的眼睛里放了几块冰。 我感觉到他的手在缓慢移动,然后,他开口说话了。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是那种尸体腐烂了好久的臭味。 “江哥,你怎么不说话?”这声音是陈歌的,这东西还能模仿你身边人的声音。 我的眼睛转向一旁,一旁的陈歌看着我,我的余光瞥到他藏在手里的匕首,那刀尖在月色下还反光。 这东西似乎不知道自己的脸皮已经被我们摘下来了。 “小陈,你脸怎么了?”我笑着问。 “陈歌”顺势摸向自己的脸,却只摸到一块血肉模糊的东西,“我的脸呢!我的脸呢!江哥,你快帮我找找我的脸!” 他看见旁边的陈歌,发了疯一般地喊:“把我的脸还给我!还给我!” 陈歌很配合地害怕了两下:“啊啊啊啊,好害怕~” 我躲在一旁干笑了两声,然后一脚把那东西踹翻在地,那东西好像没有骨头,踹上去软绵绵的,就像里面塞了一团棉花一样。 “怎么说,留还是去?”陈歌从他身上跨过,走到我身边,“后面两位呢?” 我回头,那俩已经不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跑的。我也懒得去管。 眼下,先处理好这个吧。 第24章 朦胧景象 “留吧。”倒像是去母留子。 “来吧小朋友,爸爸妈妈走了,就剩你一个人了。”陈歌跟我的想法一样,我也是笑出了声。 陈歌将他翻了个面,那面庞上粘了许多野草,陈歌将它们悉数摘除。而那东西也没了动静。 我捏了捏他的胳膊,软绵绵的,跟灌了水一样。于是掰开他的嘴巴,拍着他的后背,从他的嘴里掉出来一截肠子。 陈歌抓起他的脚踝,将他垂直向下,从他嘴里陆陆续续地掉落了不少“装备”。 “应该都是他自己的器官。”陈歌看了一眼地上的器官说,“我之前只见过死而复生的东西,这种东西,还是第一次见。” “不知道是用活人做的,还是死人做的。” “应该是活人。”陈歌说,“他身上皮肤还算新鲜,要是死人的皮肤,就不会这么有弹性了。” “在活人身上抽筋剔骨,使之变成一个皮囊,手艺不错,但也狠毒。” “你之前的猜测应该是对的,有东西在操控他们。” “先去壁炉那里看看,这东西别管了。” “嗯。” 我们走到了大路上,天也快亮了,又要起雾了。我看了一眼手表,四点四十六。 雾很快将我们包围,我恍惚间听到一阵钢琴声,弹的曲子是那首《致爱丽丝》。琴声逐渐消失,我眼前一阵模糊,想喊陈歌的名字,却不知何时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 一道刺眼的光芒闪过,再睁开眼,我的眼前早已变了模样。 好像是下午三四点的阳光,它正暖暖地照着青草地和水泥路。刚刚我们经过的草地上还开着一大片不知名的小花,这种感觉就像回到了昔日的法森西庄园一样。 是春天的气息。 是活着的气息。 我往前走,看到了一个坐在秋千上的女人。她面容精致,坐在缠绕着花藤的秋千上照着镜子,那镜子我很熟悉,是杰西娅的那面黄金镜子。 看来她就是杰西娅。 原来她原本的面容是这样的。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眶,很符合我对欧洲女性的幻想。她身穿一条明黄色的裙子,仿佛已经融入了身后的春色里。 在这最佳的春色和草色里,她就是突兀的第三种绝色。 “这么喜欢我送你的镜子吗杰西娅?”说话的是坐在一旁弹钢琴的男人。他眉眼之间充斥着温柔,欧洲人的面孔向来生硬,这样的容颜我也是第一次见。 就像是春日里潺潺的流水。 “你送我的东西我都喜欢。” “那你喜欢我吗,我亲爱的杰西娅。” “我当然喜欢你,我的米托什。” 原来他就是米托什。 看来是真的有一段故事。 是一朵明黄色的小花不小心掉进小溪里的童话故事。 米托什坐到杰西娅身边,抓住她的手,“你现在呢?还爱着我的哥哥吗?” “我不爱他米托什,我只爱你。” 下一秒,两人拥吻在一起。 我观察起四周,看到了之前博瑞特带我去的高塔,从前那里好像只是藏书室。 “杰西娅,”米托什抚摸着她的脸庞,“如果想我了,就去找我的八音盒。” “它在哪儿?” “就在我们约定过的地方。” 米托什看向他们身后的建筑,也就是我的旁边,那是一座并不起眼的小房子,应该是米托什的住所。 “答应我,杰西娅,一定要嫁给我。” “我答应你,我答应你!” 两个青年男女在此私定终身,可惜完全违背了伦理道德。一个是嫂子,一个是小叔。 眼前的光景渐渐模糊,两眼一黑,我又回到了现在。 “等等。”我说了一句。 “怎么了?”陈歌停下脚步。 我看向旁边的小房子,现在已经有些老旧,“进去。” “你怎么了?” “先进去。”我拉着陈歌就往那里走,路上长话短说,告诉了他我刚才看到的景象。 陈歌和我的想法一样,先找到那个八音盒再说。 房子大门上了锁,那锁孔很是新奇,是我们都没有见过的。看样子那钥匙只有杰西娅才有。 我掀开脚下的地毯,果然有钥匙。 “你怎么知道在这?” “如果杰西娅忘了带呢?米托什肯定会为她做准备的。”这种情节我也知道不少,毕竟活了这么多年。 我吹了一下锁孔里的灰,有些灰尘进入了眼睛,又让我看到了另一番景象。 “杰西娅,你为什么在这里?”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冷声问。他和米托什长得很像,应该是他的哥哥米托维。 只是令我没想到的是,约瑟夫伯爵的儿子米托维居然是个残疾。 杰西娅被吓了一跳,手里的八音盒被她赶紧藏到身后,“没……没什么……”到底还是小姑娘,根本不懂的隐藏情绪。 米托维转动着轮椅来到她身边,一把夺过她身后的八音盒,那是个蓝色的八音盒,上面立着一个穿着白色芭蕾少女。米托维转动了发条,少女跟随着音乐转动起来。 米托维听着听着,猛的把八音盒摔在地上。 “我竟然这么愚蠢,没有想到你们是这层关系!” “不是这样的米托维!”杰西娅还想着挽留,没想到米托维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 “连丈夫的弟弟都勾引!你也是有够不要脸的!我还以为你是什么高贵的千金小姐,没想到也是跟外面那些女人一样!都是吃里扒外的东西!” 米托维骂的难听,这些话像一把利刃狠狠刺透了杰西娅的内心。 米托什回来的时候,只看见破碎的八音盒和坐在地上的杰西娅,他瞬间知道了什么。 “米托什,他都知道了!怎么办……我们怎么办……”杰西娅哭着说,无助又可怜。 米托什轻声安慰着她,至于说了什么,我也听不清了。一眨眼的功夫,我又回到了现实。 我把钥匙插入锁孔,一拧,门开了。 陈歌打开了灯,微黄色的灯光照亮了整间屋子。和我看到的一样,地上还残留着破碎的八音盒。 陈歌想走上前把它们捡起来,没想到刚踩上那块红色的地毯,脚下的地板就塌了下去。 第25章 感恩节谋杀案 地板塌了之后才发现,原来下面,还有一个房间。 “怎么样,没事吧?”我趴在地上冲里面喊,里面漆黑一片,除了洞口处的光亮汇聚到下面形成一个圆圈,其他的地方,就是黑暗无边。 迟迟不见陈歌有回应,我心里顿感不妙。我翻了翻口袋,想找出之前他给我的那个手电,但是好像在逃跑过程中掉出去了。 “靠,关键时候掉链子。”我暗骂了一句,没想到居然听到了陈歌的声音:“你在上面找找有没有什么照明的东西。” 照明的东西?这儿吗? 我环顾四周,这儿都是些老家伙,哪有那么高科技,有电灯就不错了。 “你头灯呢?” “丢了。” “你人在哪?” “我也不知道,所以让你给我个亮玩意儿看看。” 真服了。我翻了个白眼,没想到翻上去的瞬间,居然看到了楼梯拐角站着一个人。 我被吓了一跳,眼珠差点没翻回来。等我视线清晰后再看过去,已经没有人了。 “你在这等我。”我撂下一句话就往楼梯拐角那里走。 “你去哪儿啊?不是你留我一个啊卧槽!”陈歌的声音渐渐变大,我还听到了楼下的脚步声,很急促,应该是他在来回踱步。 我上了楼,楼上只有两个房间,借着走廊墙壁上的壁灯,我看见其中一个房间的门微微开了一条缝。 像是勾引。 我接受了它的勾引。 我慢慢推开那扇半掩的门,嘎吱一声,门被我推开了。是一间书房。 书房内还亮着一盏老式台灯,一个人背对着我坐在写字桌前,我看见他的手微微颤抖。 我把门开得很大,房间里唯一一扇窗户还是锁死的,他就是想跑都跑不掉。 “现在,可以请您正对着我了吧,米托什先生?” 米托什似乎没想到我会发现他,他慢慢转过身,那张脸让我感到可怕! 和之前看见的完全不一样! “您的脸……” “烧的。”米托什连嗓音都变得粗糙,像一块干枯的老树皮,有什么东西在上面划。 那是一张被大面积烧伤的脸,皮肉不均,裸露在外的皮肤都发红,更别说暴露在空气当中的肉了。 “米托维先生烧的吗?” 我原以为他听到米托维这个名字会暴怒,没想到他只是淡然一笑,随后讲起了他的经历:“是他,但也不是他。归根结底,都是我自己做的。哥哥发现我和杰西娅相爱,在感恩节当天,放了一把火,想把我们都烧死在法森西庄园里。火势越来越大,我只好把杰西娅推了出去,我和哥哥留在了这场大火里。” “你哥哥腿部有残疾” “是的,他刚出生就这样,我的出生,也只是为了哥哥做嫁衣。” “什么意思?” “您会知道的,我知道您,您很聪明。” 米托什的语气依旧温柔,我点点头,没有再继续过问了。 他将衣袖缓缓挽起,露出大片被烧毁的皮肤,那种疼痛即使我没有经历过,只是看到都倒吸一口凉气。 还没等我再开口,米托什冲我一笑,就消失在我眼前了。 就像他从未出现过一样。 既然米托什临死前把杰西娅推了出去,为什么杰西娅还选择回到这里?为什么她这么多年一直扒别人的脸皮? “轰!”地一声,有什么东西倒了。 我想到楼下的陈歌,夺门而出,楼梯被我踩的作响,“陈歌!” 我还没来得及找他,就被一股莫名的力量甩到了一旁。 “咳咳!咳!”我靠在墙上咳嗽,陈歌被一个黑影带走了,我起身追了出去,根本看不清那是什么东西。 那东西打了个响指,之前消失的两具尸体站在我眼前。 果然是被东西控制了。 这东西陈歌也不确定是不是他之前碰到的吃舌头的玩意儿,不管是不是,我都得小心身上的任何一个地方。 我拔出匕首,对准那人的眼睛,直直地刺过去,没想到他一张嘴一口利牙咬在我手腕上,那种撕扯感就像要活生生地把我的手掌和手腕分离。 终于知道无骨鸡爪是怎么脱骨的了。 我手失去了知觉,匕首掉在地上,直到现在,我一声都没吭。有时候我也挺佩服自己的。 那东西见我匕首掉了,瞬间觉得我没了伤害,旁边的一拳打在我眼睛上,接着,又是一拳。 那东西是一点都不嘴软,牙死死咬着我的手腕。 我都感觉自己要失血过多而死。 疼痛还是让我恢复理智,我猛地蹲了下来,手腕上的一块肉立刻被撕咬了下来,顾不得身体上的疼痛,我一把捡起匕首刺向打我的那东西的小腿。 暂时是被我牵制住了。 “喂!”我追了上去。 陈歌也摆脱掉他了,他也受伤了。 “江哥,别管我,先解决掉那两个!”陈歌冲我喊,我看不清他伤到哪儿了,但他既然这么说了,就说明他暂时动不了了。 我手起刀落,砍掉了他们的脑袋。 我怕陈歌担心,把袖子往下捋了捋,有点疼。 “没事了,砍掉头就没事了。”陈歌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我低头才发现他的腿断了。 “上来。” “别了吧,我能走……” “上来!” 我背着陈歌,一步一步地往房子里走。 我把陈歌放在沙发上。 “在底下我发现了这个。”他把攥在手里的纸给我看,是一张邀请函。 “感恩节大餐……”我想到了米托什对我说的话,“十一月二十三号。” “我刚才上去看见了米托什。” “他有对你说什么吗?” “他身上皮肤大面积烧伤,他告诉我,米托维喊他去了感恩节大餐,然后放火想把他们三个一起留在法森西庄园,他把杰西娅推了出去,死在大火里的只有他和米托维。” “逻辑不对啊,既然杰西娅活下来了,那为什么她还在这里生活?就算她的脸毁容了,这么多年来,难道她一直靠着扒别人脸皮活着吗?” “确实有问题,米托什只告诉我这些,看来剩下的,还得靠我们自己去找。” “这儿地下室有东西,等会儿你下去看看,我腿算是废了。” 我看了一眼他的腿,“从哪开始断的?” “膝盖下面。” 裤子上沾满了鲜血,我把他的裤腿往上卷,卷到受伤的那处时,皮肉都和裤子面料黏在一起了。 “忍着点。” 我一咬牙,卷了上去。“愈合”的伤口又被我撕裂。 “你还会接骨?”陈歌看着我熟练的样子,不免有些疑惑。 “以前跟一个老中医学过。”我帮他接上了腿,不过还需要用东西支撑。我在地上随手捡了两块破碎的地板,然后拿绷带缠在一起,进行简单的包扎。 “你手怎么了?”可能是我动作幅度太大,好不容易遮起来的伤口又被发现了。 “那东西咬的。”我故作镇定,“有没有酒精?” “没了,都被你拿去大战蜘蛛了。” 我笑笑,“给我找一瓶白酒。” “这儿都是西洋货,哪有白酒。”陈歌嘴上说着,但还是撑着那条残腿给我找白酒。 “你小子运气好,找到一瓶伏特加。” 第26章 感恩节谋杀案2 陈歌从酒柜里拿了一瓶伏特加,这东西也不能消毒啊。 “找点水给我,兑水才行。” “我口水行不行?” “滚。” 他笑着,马尾歪向一边,然后跛着腿给我找水去了。“你这嘴开了光吧?” “什么?” “说什么有什么啊。”他从厨房里找到一个破碗和一个玻璃瓶。玻璃瓶里面装着半瓶水,有些浑浊。 我已经不在乎这个了。 “你快说点其他的,没准还真能实现。” “比如?” “比如现在立刻让我们俩回家。” “那抱歉,我不是许愿池里的王八。”我把伏特加倒了一点在破碗里,又用手指和了一点水进去搅匀。 “尝口?”我把食指伸到陈歌嘴边,本来就是调戏一下他,没想到他还真张嘴含了进去。 “酒味不浓了。” 没脸没皮。 不过看在他长得还不错的情况下,原谅他了。 我端起破碗,把里面的“酒精”浇在伤口上,隐约间我都感觉我看到我的骨头了。可能是被疼糊涂了。 “快快。” 陈歌给我递上纱布。 简单做了包扎,我就打算这么着了。 “就这样?” “就这样。” 我起身,拿起旁边烧的差不多了的烛台,“给个火。” 陈歌掏出一盒火柴点燃了蜡烛,“下去吧,不高,你跳下去,然后我把烛台给你。” “行。” 我来到坑前,纵身一跃,落在地板上。陈歌把烛台给我,总算是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这地下室看上去像个储物间。空间很小,我敲了敲四周的墙面,都是实的。 那就说明只有这么大的空间。上面这块地板本来就是活动的,可能是因为年久失修,变得脆弱。我们风风火火地闯进来,难免搞破坏。 我打开其中一个柜子,里面是一件婚纱。应该是是杰西娅的。还有一张婚纱照,是杰西娅和米托维的。 米托什还真是深情。 这里面没什么东西,只有这么一个柜子和一个箱子。箱子还上了锁,我撬开了。 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东西。很多很杂。 有他和杰西娅的照片,诡异的是,我找到了一张一模一样的邀请函,邀请人那一栏写的是米托维。 到底是谁邀请的? 这份邀请函里面还夹着一张杰西娅的和博瑞特的。 四个人都在,难道还有第五个人吗? 除此之外,我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我爬了上去,“来看这个。”我把邀请函扔在桌子上。 “难道还有第五个?我一开始听你说完,觉得是博瑞特做的,毕竟他也喜欢杰西娅。” “你怎么知道的?”博瑞特喜欢杰西娅这件事情,我还没有来得及告诉他。 陈歌的眼神有些躲闪,“没什么。” “你不会是刷过吧?” “怎么可能,我要是刷过,还带着你兜圈子?” “那你最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情。”我的匕首已经抵在了他漂亮的尖下巴上,那张狐媚脸瞧着带劲,尤其是那眼睑的伤痕。 陈歌笑了笑,“来看这个。”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照片给我。 是杰西娅的照片。背后还有字。 翻译过来是:我最爱的女孩。署名是博瑞特。 “你在哪找到的?” “我也没和你说,我们分开的那段时间,我找到了博瑞特的房间。” 我收回了匕首,摸了摸他的脸,“哦。”手感不错。 “邀请函上写了地点吗?” “写了,就是大厅。” “看来还是得去大厅看看,走吧。” “走。” 我扶着他,把门关上。天已经亮了。 我们不清楚路线,一直在这里绕圈,直到快九点才绕回大厅。 杰西娅还没有现身,大厅内空无一人。壁炉旁的三具尸体还在,“烧了吧,太邪门了。” “不再看看吗?我还有线索。” “直说吧。” “那三个人,是自己找死被杀的,至于消失的第五个人,就是之前被我撞上的那个女猎人,她跟杨枝发生了性关系。” “没了?” “烧了。” 我俩把尸体扔进了燃烧着的火堆里,这火也好玩,瞬间吞灭了尸体。 好像还挺好吃。 陈歌拉开椅子坐下,他确实需要休息。 我刚准备坐到他身边,就被一阵风迷了眼,又要看到之前的景象了。 感恩节的当天,四个人就坐在这张餐桌上,桌子中间摆着一只大火鸡。博瑞特推着米托维坐在餐桌的主位,杰西娅和米托什则各自坐在他的两侧。 看来是英式长桌。 米托什还不想活地为杰西娅拉开椅子。 博瑞特原本站在杰西娅的身后,没想到米托维让他坐在杰西娅的旁边。 “虽然不知道是谁邀请我们来的,但是弄了这么多食物,真是有心了,是吧,我的好弟弟?” 米托什站起来微微一笑,“哥哥还真是聪明,根本骗不了你。是我邀请大家来的,食物是杰西娅和博瑞特准备的。” “好,好,来,让我们举杯共庆!” 四只酒杯同时举起,然后当着各自的面一饮而尽。 餐桌上唠了很多家常,我听的有些困,但是米托什不知道触到了米托维什么逆鳞,他突然来了一句:“有什么好对不起我的?有多对不起我的事你也都做了,不是吗?” 米托什的笑容僵在脸上,“说什么呢哥哥。” “你和杰西娅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 “都是我的错,别为难杰西娅,她是个好姑娘。” “你也知道她是个好姑娘!”米托维把眼前的盘子掀翻在地,杰西娅下意识地去拉他。“米托什,是你让她成为这种女人的!” “哦?是吗?”米托什放下酒杯,“难道当初父亲把她许配给我的时候,你没有和我争吗?如果你当时让给我了,她还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吗?” 连生气都是这么温柔的语气。可惜了 温柔刀,刀刀致命。 “哥哥,是你把她变成这样的。我今天邀请你来,就是为了让你看清现实,不论你做什么,杰西娅爱的人只有我米托什一个。” “你的出生不过是我做准备,你这种废物有什么资格和我这么说话?” “够了!”米托什额头上的青筋暴起,“米托维,我忍了你二十七年,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只有杰西娅,我必须带她走。” “那就看你们俩有没有命走了!” 终于来了! 米托维打翻了餐桌上的烛台,餐布遇到火苗,瞬间烧了起来,火势蔓延到了家具和地板,很快越烧越大。 米托维还嫌不够大,居然砸碎了酒柜,任由里面的酒流淌进火海里。 他一个人坐在轮椅上大笑着,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和他们同归于尽了。 米托什把杰西娅护在怀里,拉着她往外跑,可是大门不知什么时候从外面锁上了。任由他们如何拍打都不起作用。 关键时候,博瑞特举起椅子砸碎了窗户,“带着杰西娅快走!”这个时候,博瑞特还是一个年轻的帅小伙,看得出来 他是真心爱杰西娅,也是真心希望杰西娅幸福的。 或许放手,也是一种成全。 可惜火已经烧到了窗边,米托什把杰西娅推了出去,临死之前,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爱你杰西娅。” 随后,一把火淹没了他。 杰西娅坐在草地上,她叫来仆人打开了大门,博瑞特死里逃生,跑到外面晕了过去。杰西娅不顾仆人阻拦冲进大火寻找着米托什,可她抱回来的只有奄奄一息的米托什。 他已经烧的不成样子了,杰西娅因此也没了脸皮。 回忆结束,我也坐在了椅子上。 “又看见什么了?” 第27章 出卖色相 我把故事说给了陈歌听,他听了也感慨米托什和博瑞特的深情。 突然,我们俩听见房子里传来声音:“游戏开始。”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推理开始了。”我想起徐末和杰西娅说的话,看来我们了解了背景,是时候推理出整个故事了。 “现在最主要的是要搞清楚杰西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没错,还有就是,米托什的冤魂一直在这里,除了放心不下杰西娅,肯定还有别的原因。” 杰西娅又顶着一张新的脸皮出现在我们眼前,“早上好呀两位~” “杰西娅小姐。”我站了起来,被陈歌扯了扯袖子,“你干嘛?” 我抽回手,“你还记得米托什吗。” 提到米托什,一向高贵矜持的杰西娅顿时慌了神,她冲我跑来,双手抓住我的肩膀,“米托什?米托什!你知道他?你看见他了?他在哪?他在哪!快告诉我!” “为什么……为什么我在这里苦等了这么多年,他始终不愿意来见我一面……米托什……我等你这么多年……”她流下了两行血泪,那样子看上去十分伤痛。 “他说,他很爱你。” “我也很爱他,你能不能让他来找我,我可以放你们走,我真的可以!求求你,你让他来见我一面吧……我只要一面……” 她提出的要求,我做不到。 “米托什先生和我说了很多事情,我想知道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感恩节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看见的也许只是他们想让我看见的,也许确确实实是这样,但是也只是一个片段而已,没头没尾,根本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提到感恩节,她彻底失了疯,“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不是我做的!不是我,不是我!” 我抓住她的胳膊,“杰西娅小姐,你和徐末,是什么关系?” 其实我问了也是白问,但是我也不愿相信杰西娅会变成那种女人。毕竟以我所知道的信息来看,她是一个特别纯洁美好的贵族小姐。 “他救了我……他让我待在这里,说总有一天米托什会回来找我的……” 我放开了她,安慰了两句,博瑞特就把她带走了。 “你觉得她说话可信吗?” “我们现在只有相信她,先这样,靠着她的思绪推理,看看是什么样子的。” “行。” “还有一件事,得让你帮我个忙。” “我们俩这关系,还说什么帮忙不帮忙的。” “确实是需要你帮点忙的。” “你不会是想让我勾引杰西娅吧?”他把衣服裹了裹,“我告诉你啊,我可不轻易出卖色相。” “我只是让你再去一趟博瑞特的房间而已。” “切,这个啊,ok。”陈歌回过头问我:“那你呢?” “我去一趟四楼。” “你不要命了?上次我们去你也看见了,你还要去?” “米托什在琴房烛台里留下的那封信,杰西娅没有收到,但是他提到了四楼。所以我必须去一趟,那里到底有什么,如果我知道了,很可能就不需要杰西娅了。也许那里就是答案的所在地,米托什不可能无缘无故地留在这里,米托维身上的秘密也很多。” “你得去查查米托维和米托什,米托什不是说了吗,他的出生是为哥哥做嫁衣,你可以好好调查一下约瑟夫家族。” “我怎么调查?” 陈歌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要是别人,我可能还不会多想,但偏偏是他那双狐狸眼,看的人心里发痒。 “出卖色相的事情别找我。” “我去你神了啊,还会读心。” “我靠你真想让我出卖色相啊!”我推了他一把,“我一把年纪了还要做这种事情。” “啧,还好啦,成熟的男人最有魅力。” “你觉得我有吗?” 我也不是开玩笑,我一直都觉得自己长相很普通,身材也很普通,身高也很普通,三普男人说的就是我。 陈歌把我拉到一面镜子前,镜子里的我脸上还有血迹和泥巴,但依旧能看出原本的肤色。我肤色很白皙,都有些白的发灰,陈歌的皮肤是白里透粉的。 我眼睛也不算小,眼睛没有陈歌那么狭长,有点像杏眼,但陈歌说我这是桃花眼,暂且认定吧。 我一直觉得自己鼻子不好看,是鹰钩鼻,而且鼻梁高挺地过分,其实这真的没什么好看的。 “江哥,你脸型也很完美啊,虽然没有我的小没有我的尖” “打住,”我不想再听了,“你就是说破嘴皮,我也不会做那种事情的。我已经是一把老骨头了,三十六了你懂吗?我,三十六岁,大你一轮都有了,论辈分你都得喊我一声小叔叔。” “哪有啊,我都二十四了。” “刚好一轮。” 陈歌脸上有些尴尬,“江哥,江叔叔,可以了吧?不是你这张脸很帅啊,别那么不自信,你勾勾手,一大把小姑娘都喊你daddy呢!” “别,我受不起。” “你把衣服脱了我看看。” “你干什么?” “我看看,都是男人。” 我拗不过他,二十四岁的小伙子劲挺大,直接就扒了我的外套,强迫我把衬衫脱掉。 “六块腹肌,你这身材可以啊,不是你怎么还有人鱼线啊,我都没有!不是我靠,你肱二头肌这么发达?我以为你很瘦!” 我算是被人看光了,对方还是一只小狐狸。 经过他的一番“狐言媚语”,我妥协了。再怎么说他也比我年轻,万一以后有个什么心理阴影怎么办?这种事情还是让我这个老叔叔去吧。 “雨冥山庄有个情报站,专门为狩猎推理中的玩家提供场外援助。寻找方式也很简单,这个我来搞定,情报站里的工作人员都是女人,你懂了吧?” “不是她们就没有拉子吗?” “拉子?” “同。” “这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我当时就看见很多人牺牲色相和工作人员……” “好好好,我知道了。” 也就是说,我不得不牺牲色相咯。 第28章 房间里的头骨 “江哥,你到时候直接上就行,别那么矜持,女人都不喜欢矜持的男人。” “我要你教?我不比你会。” “别的方面难说,但在这方面,你可能还真没我会。” “哟,谈过几个啊,这么嚣张?” “单身贵族。” “那你叫什么。” “我可是军师,军师从不上战场的好不好。” “好好好,军师,军师,陈大军师快教我两招。”我翻了个白眼。 陈歌和我说了许多,我记住的没几条,他说他会在后面辅助我。 他带我来到一处空地,嘴里念念有词,像是某种咒语一般,不一会儿,地面上腾空浮起一面封印。 “成了。” 话音刚落,那封印就破碎开来,紧接着听见一声提示音:“未知错误,请重试。” 我有点想笑,应该是没有这个功能了,但是陈歌不信邪,一连试了好几次都没用。“这功能应该是关了,别白费力气了。” “不是徐末他有病啊他,玩真的啊这次。”陈歌骂着,看来以往的几次狩猎都很简单,毕竟还有这种场外援助。 “行了,”我拍了拍陈歌肩,“回去吧,大不了我们自己查。” “行吧。” 我们俩有些失落地回去了。其实说起来,最失落的还是陈歌。毕竟帮我精心打扮了一番,结果什么用都没有。 我们回到房间,我躺在床上,望着头顶的棕色天花板,我突然笑了起来。这声笑让我自己都觉得可怕。 我为什么会笑?之前看见这个也没笑过。 “陈歌。”我叫了一声,陈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了。我想掏出手机给他打电话,但是想起来我和他到现在都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思索再三,我决定自己一个人行动。 这个房子里肯定有一个房间是用来放档案资料的。我必须找到这个房间。 我打开房门,顺手反锁上。我现在身处于二楼,二楼只有五个房间,剩下的就是大面积的墙壁。 琴房,杰西娅的房间,我和陈歌的房间,还有两个我不知道,因为房门上挂着锁。 是那种很老式的锁。 我张望了一下,见四下无人,从裤兜里掏出一根黑色一字夹,三两下的拨弄,锁就开了。 我只推开了一条缝,里面有光亮,我大着胆子把门全部推开。 是衣帽间。 虽然但是,我还是走了进去。 这些极其复古奢华的衣服让我觉得有些发毛,我绕过这些衣服,来到一面柜子前,这里满满的都是些首饰和包。 我眼前一黑,再睁眼,又进入了之前的回忆。 是杰西娅和米托维。杰西娅戴着米托维送她的宝石项链,但是很明显,她手里还捏着米托什的照片。 米托维坐在轮椅上,他正在看着报纸,我走到他身边,发现他摸着一个祖母绿的扳指。 突然,我被狠狠拉了回来。那种感觉就像是把我的灵魂抽出去一样。 震慑过后,我缓过了神。视线向下转移到那枚祖母绿的扳指上。我打开玻璃隔板,把它取了出来。 此地不宜久留,我拿着扳指就出了门。至于这锁……我也就是随意地往上一挂,下一个房间,还在等着我呢。 我本想故技重施,可没想到这把锁太过脆弱,轻轻一碰就掉了下来。 松了。 我没了顾虑,刚想推就感觉里面也有一股力在阻止我。这力气也不比我的小。 我后退了两步,一脚踹开了门。门被我踹开,同时被我踹翻在地的还有陈歌。不过他身手很敏捷,只在地上翻了个滚就立刻调整好姿势,手里还握着一把宝剑。 脸上的表情也是我没有见过的狠厉。 “你怎么在这?” 我们同时脱口而出。 “我看你在发呆,就想着自己来找找线索。” “我叫你发现你不在,就一个人来找线索了。”我回头看了眼门口,“敢情那锁是你干的?” “对啊,不然呢你以为是什么?” “年久失修。”我看了一圈,“这是哪?” “米托维的房间。” “你找到了什么?” “还没找,就被你踹了一脚。”他的语气有些委屈,我笑着摸了摸他的胸口,“对不起嘛。” 我转头看见了挂在墙上的十字架,以及被一块黑布盖着的不知道什么东西。 好奇心驱使我走过去掀开黑布,一个头骨暴露在我面前。陈歌直接把它拿起来了,这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头骨,在它的前额失去了一小块。 很完整的切口,像是某种手术后残留下来的缺口。 “它的前额叶没了。” “前额叶?”丧尸?! 我和陈歌对视了一眼,他和我的想法一致,“难道说,我们之前在这里碰到的东西,全都是丧尸?” “不完全是,如果是丧尸的话,旁边就不会挂十字架了。再找找看有没有其他的东西。”陈歌把头骨小心翼翼地放回去,我又用黑布把它重新盖好。 突然,门外的门把手拧动了一下。慌乱之际,手里的黑布裹着头骨一起掉在地上,和地板产生碰撞。 陈歌和我都屏住了呼吸,那门把手又拧了一下,似乎是发现打不开,拧动的速度更快了。 隐隐间,我还能听到一两声低吼。 “好像是丧尸。”我提醒着。 “嘘——”陈歌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另一只手让我往后退,他拿起挂在腰间的宝剑,一点一点地向门口走去。 我捡起地上的头骨,发现它并没有被摔坏,只是刚刚前额叶的缺口,却突然地补上了。 把东西放好后,陈歌已经靠近了门口,他举起宝剑,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我也不能拖他后腿,但这房间里实在是没什么称手的家伙了。 我直接把墙上挂着的十字架拿下来了。 可能是某些心理作用,我居然感到一种很安心的感觉。门把手依旧在不停地拧动,可能是不会开门。 “咔嚓”一声,门把手被拧断了。“砰!”门被撞开,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种丧尸。 他的全身皮肤筋脉凸起,显示出黑色的线条,肌肉充血,没有眼白,只有如一潭死水一般地黑的眼珠。 像是中了邪。 他张开嘴,我才发现他没有舌头,只有一口发灰的牙齿,还有一颗顺着他的口腔掉在地上。 陈歌举起剑朝他砍去,他来不及躲闪,生生被砍掉了一条胳膊,顿时,绿色的血液喷溅出来。我冲上去帮忙,可两眼一黑,又陷入了回忆。 第29章 约瑟夫家族 还是这个房间,米托维坐在轮椅上,嘴里念念有词,大拇指戴着那枚祖母绿的扳指。 不是英语,也不是其他国家的语言,倒像是某种听不懂的咒语。 接着,他在一块板上画着什么,然后把一个玻璃罐里的红色液体倒在上面,地板被他搞的很脏,但他好像不在乎,自顾自地做这些事情。 一团黑气升起,被他收入罐中。 回忆结束。 我终于知道他在干什么了!他在通灵!他会那些巫术和邪术,那块板就是通灵板。 这些东西,并不是丧尸,而是死去的冤魂附身在无辜的人身上,被活活提炼出来的怨灵人偶。 那团黑气,应该是要放进他们的前额叶里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必须要对他进行开颅了。 “江舟!快来帮忙!”陈歌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他很明显占了下风,那东西丝毫感觉不到累,甚至徒手把宝剑折成两半。 “呲——”十字架贯穿了他的脖子,他发不出一点声音,大张着嘴,居然还能动。 “陈歌,摁住他,最好把他捆起来。” “捆哪去?” “床上!” “哪有绳子?” “皮带!”我看他裤子上有一条皮带。 “那不能动,你想看我走光?” “操!”我骂了一句,“先抬到床上。”我和陈歌一起把他扔在床上,然后很不道德地用米托维床上的床单被套把他捆起来了。 起初我想到了那块黑布,但是还是不动为好。可能就是因为我们掀开了黑布,才导致后面的事情发生。 趁着陈歌在看着他,我捡起地上的断剑,用刚才撕下的床单边角料包裹起来,“让开!” “你干嘛?”陈歌拦住了我。 “开颅。” 这两个字一脱口,陈歌的表情瞬间变得复杂,但是眼下最好的验证方法,也只有这个了。 “做吧。” 那东西还在不断挣扎着,我嫌他烦,就拿破布塞进了他的嘴里。“拿个罐子来,最好是透明的。” 陈歌很听话,在房间里寻找着,不一会儿就给我拿来了一个透明罐子。 我也不是医生,只能看着办了。我见过人家过年杀猪的,应该和那个差不多。想到这,我还算有了点信心,举起断剑朝他脑袋上划下一刀。 是绿色的血液。 不等我好奇,这些液体就腐蚀了身下的软垫。绝对不能碰到这些液体。 我又往深处切了切,陈歌可能觉得有些恶心,就把头扭开了。我能听见他在小声地作呕。 的确很恶心。 绿色的血水混着脑浆一起流下来,他力气很大,我在开颅过程中甚至死死掐住了他的脖子,没想到他的眼珠直接爆开了。 顾不上那么多,他的前额叶的确被人切开过,但是又拼了回去,我撬开这片骨头,里面瞬间涌出一股黑气。 “陈歌!” 陈歌打开罐子捉住了它。它在玻璃罐子里四处碰撞,我们都怕它会冲破罐子逃跑。“米托维房间里的,应该不是什么次品。” 但愿是。 他不动了。准确来说,是死了。 黑气一旦离开体内,这些东西就会死亡,他们已经死了上百年了。他全身已经开始腐烂,散发出了恶臭,眼眶内也渐渐长满蛆虫。 陈歌把窗帘全部拉开,在第一束阳光照射在他身上时,他化作一团烟彻底消失了。 我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黑气身上。 “约瑟夫家族应该是世代通灵,但是到了米托维这一辈,却碰了巫术。”陈歌分析着,“或者,从他父亲开始,就已经这样了。法森西庄园里的黑气肯定不止这一团,我们还不知道怎样解决掉它。” “黑气是通灵召唤出来的怨灵,它附着在无辜的人身上,将他们变成了怨灵人偶,制作方法就是将人的前额叶打开,把黑气放进去。米托维会的恐怕还不止这一种,之前我们去的四楼,看见的母蛛,应该也是他的手笔。” “再找找。”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枚祖母绿扳指,“米托维生前戴着的,经常对着它念一些咒语,通灵时也戴着它。” “或许是某种物质载体。”陈歌从我手里接过扳指,“要不放进去试试?” “等等,万一有用。”我收了回去,还是得在这里找找。 书架上的书很少,内容也很单一,我拿起来翻了翻,却翻到了一张老照片。照片上的人是米托维,他旁边站着的那个女人是谁? 不是杰西娅。 “你来看这个。”我把照片递给陈歌。 “安冬妮。”陈歌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中的女人。 “你知道她?” “我曾经刷过她的副本,没想到居然和米托维也有联系。” “什么样的副本。” “女主角安冬妮出身贫寒,她的母亲在一个有钱人家做厨娘。安冬妮生的美丽,有一次她来母亲工作的地方找她,无意间和大少爷相遇,两人很快投入了爱河。但是不幸的是,大少爷被家族联姻,娶了另外一个女人。安冬妮与他被迫分手,这户人家发现了他们的感情,安冬妮的母亲被乱棍打死,安冬妮也即将被卖,在马车驶向目的地的时候,大少爷拦下了马车,并谎称马车遭到了强盗的劫持。” 好玛丽苏的剧情。我在心里默默吐槽着。 “别告诉我,大少爷把安冬妮带回家藏起来了。” “对。” “这么说,大少爷就是米托维,他把安冬妮藏在了四楼。我猜,他走上这条不归路,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安冬妮。” “怎么说?” “安冬妮的母亲被乱棍打死,约瑟夫家族又世代通灵,安冬妮肯定会祈求米托维让她见到自己的母亲。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的要求,米托维不可能不答应的。但是在一次次地见面后,安冬妮渐渐产生了想要复活母亲的想法。” “这个假设暂时成立。没有四楼可能就是因为米托维编造了一个四楼有鬼的谎言,以此来保障安冬妮的安全。” “看来必须得去一趟四楼了。” 我点点头,继续翻着,有一本书少了好几页,是一本关于动物医学的书。我想起了先前在四楼看见的很多动物尸体,米托维研究这个做什么? 我刚准备把书放回去,不知道碰到了什么机关,这面柜子缓缓地开始转动,它的身后,藏着一个密室。 第30章 约瑟夫家族2 我和陈歌对视了一眼,没想到瓶子里的黑气开始闹腾起来了,“它怎么那么兴奋?这是它老巢?” 我笑起来,“要真是那也不错,一网打尽。” 可惜,我们俩太天真了。 我走进去,陈歌刚准备跟在我后面,从门框上就落下一把匕首。如果他再走快一步,那把匕首就正正当当地插在他的脑袋里了。 “你怎么没事儿?” “运气好。” 陈歌赶紧跨了一步走了进来,我看见旁边柜子上也有一罐黑气,只是罐身贴着一张黑色的符纸。 应该是封印的。 “你去找找这种符纸。” “好好好。”陈歌又开始找找找了。 “我靠!你快来看!”陈歌拉开了一个抽屉,不知道在里面发现了什么。我凑过去看,是一张脸。 一张有鼻子有眼睛的脸。 是先把人的脑袋砍下来,然后再对半切开保存的。 这种残忍的手法,没想到居然就血淋淋地展现在我们眼前。 “是安冬妮的脸。”我说。 “他不是很爱安冬妮吗?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这就不清楚了。”我摸了一下脸,还摸到了血液。 温热的。 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法保存,居然还能如此鲜活。 我抽了旁边的几张纸,以为是废纸,刚准备擦手,翻过来一看,最上面的一张写着一句话,翻译过来是:这样就可以永远把你留在我身边了。 “陈歌,安冬妮的副本,你推理出来是什么结局?” “安冬妮下落不明,但米托维仍然不放弃寻找,他和安冬妮是真心相爱的,副本的结局是开放式结局,主持人只说了一句话,她说,他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我把这句话翻译给他听,他听了之后,脸色肉眼可见地变差,“还真给我们找到结局了。” 安冬妮下落不明……我想着,又想到封锁的四楼。 “我知道了!” “什么?” “安冬妮是在四楼消失的,所以米托维才会封锁四楼,他应该是知道四楼里有什么的,但是他明明很爱她,为什么还要让她去四楼呢?” “或许,他们的爱情,本来就是个谎言。”陈歌幽幽地说。 “那个副本的地点在哪?” “教堂。” “主持人是神父?” “不,是一个修女。” “还记得米托维房间里的十字架吗?” “你是说……约瑟夫家族和教堂有联系?” “嗯,我怀疑他们采用了活人献祭,但是至于为什么,可能关于家族的兴衰和利益,米托维确实很爱安冬妮,他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留下安冬妮。故事里也说了,家族要把安冬妮卖去一个地方,如果只是单纯地想让他们分开,直接和她母亲一样打死就行了。约瑟夫家族应该想要年轻的女子来做牺牲品。” “而教堂,有这种能力。”陈歌接着我的话说。 “对。” 剩下的几张纸,都是一些废纸了,我擦了擦手,揉成一团扔在地上。我打开了旁边的抽屉,里面满满的全是黑色符纸,旁边还有一卷胶带。 我抽了一张贴在玻璃罐上,里面的黑气立马安静不动了。挺神奇的。 我也不忘顺了一沓装进口袋。 “你跟土匪有什么区别?”陈歌笑骂着。 “我充满正能量。” 密室里也没其他的东西了,只是旁边放着一张床,应该是做开颅手术用的吧。我们翻了一圈也没看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正当我们想要离开的时候,门外站着一个黑影,和当初劫走陈歌的黑影很像,陈歌刚准备追出去,书柜门就关上了。 差一点,他的胳膊就出去了。 被我拉了回来。 这下,我们俩是彻底被关在密室里了。最令人绝望的是,这间密室里没有窗户,我们过不了多久就会因为窒息而死的。 好在,我们都很冷静。 陈歌一直坚信密室里有其他的出口,我的想法是,既然短时间内出不去,就再仔仔细细地搜一遍。 兵分两路。 其实我很想知道约瑟夫家族到底是做什么的,可能这间密室里就有我想知道的答案。我把书柜里的书都翻了个遍,终于在最下面一层找到了一本全是落灰的书。 书的封面已经不见了,只剩下简介,也只有短短一行字:约瑟夫家族历史。 我翻开第一页,约瑟夫家族起源于一战时期,当时的祖先克.保罗.约瑟夫是一名一战指挥官,和另一个叫可莉亚亚.弗朗博的少女相爱并且结婚。 书里讲述了他们的相爱过程,已经没有了着者项,不然我得好好感谢一下他。感谢他把无聊的家族史写成言情小说一样好看。 “妈的,找不到一点!”陈歌骂着。 “别急。”我已经完全沉浸在这本家族史里了。 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约瑟夫家族并不是世代通灵,祖先是军人,根本不懂这些东西。而且战争结束后,他们家也只是利用人脉开工厂做小本生意。通灵是在约瑟夫三代,一个名叫约尔摩尔.简.约瑟夫的女人开始的。她是约瑟夫三代家庭里最小的成员,书里提到她很不受人待见,不知道从哪学来了通灵,与托尔摩家族的长子结婚生子,从此约瑟夫家族才开始代代通灵。 一开始约尔摩尔的通灵只是为了赚钱,因为这个她赚的盆满钵满,一时间成了那个小镇上最富有的女青年。但是到了米托维爷爷圣罗.约瑟夫那一代,他们就开始修炼巫术了。 最可怕的是,米托维的奶奶也叫安冬妮,并且书里还有一张她的插图,和现在的安冬妮长得一模一样。 老圣罗那一代约瑟夫家族的生意并不景气了,不知道他从哪知道的,用活人献祭可以使家族兴旺发达。但必须是施法者的爱人,就这样,老安冬妮成了无辜的献祭品。 米托维父亲完美继承了老圣罗的巫术,米托维的母亲就是这么没的。没想到米托维的心也这么狠。 “看完了?” “嗯。” 我把书里的东西简单地和陈歌复述了一遍,“得搞清楚约尔摩尔的通灵术从哪学的。” “不需要了。那都是太久远的事情了,先把米托维爷孙三代的事情理清楚,就是从他们那开始乱的。得搞清楚老圣罗的巫术从哪来的才行,还有安冬妮。” “先出去,然后上四楼。” “嗯。” 第31章 四楼的神秘歌声 “找了这么久,有没有别的出口?” “没有。” “要不……”我给他使了个眼色,随后我们一齐看向书柜门。 “爆破?” “我服了。”我翻了个白眼,“我是让你去那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机关,你去那看了没有?” “没。”陈歌走到门前,指腹摸索着光滑的门面,“没有任何凸起。” 我从旁边开始摸起,没有摸到什么开关,倒是抽出了一卷纸条。 “什么东西?”陈歌凑了过来。 我把纸条打开,上面写着:不要去四楼!不要去四楼!不要去四楼! 很急促的笔迹,和琴房烛台底下的那封信的笔迹一模一样,是米托什写的。不过,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我摸了摸纸条,比一般的纸要厚,我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有没有火?” 陈歌擦了一根火柴递给我,在火苗的温度下,纸上的内容也开始发生变化。最上面的一层字迹开始脱落,有新的内容替代它。 我吹灭火柴,“朋友,当你看到这行字的时候,你就已经成功一半了。床下有出口,这个出口直接通往外面的花园,从左手边数第二十朵玫瑰花底下,有你想知道的答案。” 我把纸条夹进书里,陈歌把床移开,靠墙的那块砖果然可以移动,陈歌把它搬开,是一条暗道。 “走。”陈歌率先爬了进去,我抱着书跟在后面。我们在里面匍匐前进,里面很是阴暗潮湿,旁边的泥土松软湿润。 借助他的手机手电筒,我们大概爬了十分钟就出来了。 出口是花园旁边的水阀门。 外面的空气都是新鲜的。 这里早就没有什么花园了,更别提玫瑰花了。那张纸条年纪比我们俩加一起还要大,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花不在了,东西在啊。”陈歌提醒我,“挖吧。” “手挖?” “你找个铁锹我看看。” 确实没有。 “来吧。”我妥协了。 我们俩像两只小狗一样在土地里刨坑,我感觉但我一个人都挖了不止二十个坑。 “我靠我挖到了!”陈歌把一个铁皮盒子拿到我面前,“你看看是不是这个。” 我打开盒子,里面放着很多照片和一张纸条,“朋友,带着它们前往四楼,记住,不要被歌声蛊惑。” “被歌声蛊惑?”陈歌想着,“安冬妮……歌声……” 趁他想着,我一张张地看着照片,这些照片都开始褪色了,有些场景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但是我很明确,这是四楼,墙上的花纹和我摸到的一样。 他们确实是在用活人献祭。那些小动物尸体也是献祭的一部分,米托什是冒着生命危险拍下这些照片的。我猜测,他应该是想曝光这些黑暗面,但可惜还没来得及投给报社,就死了。 “江哥,待会儿上去之后,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相信,看到什么都不要惊慌。” “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我也不确定,我现在还不能说出来,但是你信我,听我的,我保证你不会死。” “好。” 我抱着盒子和书上了四楼,果然,是锁上的。至于那天晚上为什么能上来,应该是有人在背后搞鬼。 我刚准备问陈歌怎么办的时候,他一脚就把锁踹下来了。 “不是你……” “怎么了?” “没事,走吧。” 四楼还是很黑,我站在上面朝下看了一眼,不知道是怎么设计的,真的是没有三楼,只能看见二楼。 我在脚边捡到了我丢失的手电筒,还能用。一打开,我就差点没晕过去。那是一张特别苍老的脸,脸上的皮肉爬满了白瘦的蛆虫,她的眼睑浮肿,眼眶凹陷,从她的眼神中,我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绝望。 有种人去楼空的绝望。 陈歌把我拉到一边,“别看。” 我咽了一口唾沫,往前快走了两步,但还是止不住好奇回头偷偷瞄了一眼,她还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四楼有很多房间,整整一圈都是房间。突然一下,我踩到了一块地砖,整层亮起了灯光。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四楼的模样。原来我先前触碰到的墙壁花纹是肠子和眼珠。密密麻麻地粘在墙上,粘合剂就是自身的血液。墙体颜色应该是白色,但现在呈现出一种淡淡的水红色,有种怪异的美感。 那位老人家消失了。 我推开了旁边一扇门,里面的场景让我一下子就呕吐出来了。呕吐物堆积在陈歌的脚边,他没有皱眉,却拍了拍我的背,“习惯了就好了。” 房间地板上满满的都是一些动物尸体,还有些完整的皮毛,剩下的,全部都是内脏,多的快要把地板铺满。 天花板还在往下滴着一些粘稠的液体,已经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整个房间里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恶臭。 陈歌看了一眼房间,随后关上门。 “啦啦啦啦啦啦啦~”一阵轻快的声音响起,不知道是谁在唱歌。歌词我听不清,几个啦字我倒是听得清楚。 陈歌捂住我的耳朵,“别听。”他可能是忘记了,我有只耳朵听不太清。 是的,到现在都没好。 我朝下看了看他的腿,估计也没怎么好就跟着我到处跑了。来这里之后,我先是搭了一只耳朵,现在是搭了一条胳膊进去。 “陈歌,我是不是特别没用,除了有点脑子,其他的只会拖你后腿。”我把他的手拿开,“我们俩相处的时间也不长,你跟着我还搭了一条腿进去。” “江舟!你清醒点!” “我说真的,或许你自己一个人比较好,跟着我只会受苦。” 陈歌不说话了,我就当他是默认我说的话了。 “别这么想。”他比我小很多,现在却来安慰我,“我的腿不是你造成的,但你的伤是我造成的,要说对不起的人,也应该是我。” “为什么,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好像被歌声蛊惑了,什么话都开始往外说:“是不是真的像徐末说的那样,你接近我是有目的的,从一开始你就在骗我还是别的什么。” “那是因为你”陈歌把话咽了回去,我不知道他想说什么,“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但他要说的肯定不会是这个。 我就当是小孩子哄我的话了。 “江哥,别听,什么都不要想。” 我感到我的视线一片模糊,随后,就什么都看不见了,耳朵也听不见了。这种感觉非但没有让我感到恐惧,反而让我感到很踏实。 就像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我又隐约听到了那个歌声,活下去的勇气让我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然后又扇了自己一耳光。 现在,我终于清醒了。 第32章 杰西娅 “你怎么样?” “没事。”我摆摆手,我才发现我躺在陈歌身上。 “都跟你说了别听。” “你怎么没事?” 陈歌从耳朵里取出两个纸团,“塞住了。” “哥们跟你心连心,你跟哥们玩脑筋是吧,他妈的真想让我死在这儿啊哥?我喊你哥行不行。” “我一开始也拿不准啊,万一不是呢。再说,你有一只耳朵不是听不清吗?我想着应该就没什么杀伤力。” “没什么杀伤力?刚才差点给我干过去了。” “好好好错了,错了。” 起身之际,口袋里的那枚纽扣掉在地上,陈歌捡起来,看了一眼,说:“0?这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我在那些尸体上面搞下来的。哦对,他们的眼睛都是浅绿色的。” “0……像是什么代码,或许四楼会有线索。” 我收起纽扣,继续往前走。 我们打开了很多房门,每一间的景象都足以让我们用震撼来形容。 残忍,血腥。 “我说,你在那看什么呢?” “我看房间号,还不是为了你。”他撇撇嘴,恨不得眼睛钻到人家门板上面。 “找到了。”陈歌站在一个房间门前,“0。” 我跑到跟前,一把拧开了门把手,还没踏进去就被里面的气味冲了出来。 很浓的医用消毒水味。 我扶着墙壁剧烈咳嗽起来,陈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我,是丝绸的材质,角上还绣着一朵芙蓉花。 “这是你的?” “嗯,怎么了?” “我以为是你哪个小情人给的。”我半开着玩笑,把手帕还给他。 “我可没有小情人,你可别乱说。” “好好好。” 房间里的灯已经坏了,我们只能靠着手电筒的光来观察房间内的陈设。 是一间实验室。 实验桌上摆着各种瓶瓶罐罐和化学试管,墙上还挂着几个大型野生动物的头颅,有老虎,棕熊,还有狮子。 “看来约瑟夫一家很执着于动物实验。” “不光是动物实验,应该还有人体实验。”陈歌摸了摸实验桌上的灰尘,很厚,但是还有新鲜的血迹。“有人来过。” 闻言,我立刻警戒起来,陈歌继续说:“江哥,你先走。” “那你呢?” “我留下,这里不能没有人。” “你一个人” “快走,别管我,再磨蹭一会儿,我们都得死在这儿!”他压低了声音,但也能听出来他的着急。 我转身准备走,走到门口被陈歌拉住,他的声音在我耳边轻声说:“去我房间,我抽屉里有一把枪,拿上来。” 他的唇齿碰着我的耳根,让我不自觉有些发软。 我头也不回地跑下去了。我意外地来到了三楼。这里被人打扫地很干净,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在法森西庄园,很少见到这么干净的地方。 “江舟先生,怎么找来这儿了?”身后传来杰西娅的声音。 “这是您的住所?” “是。”她笑了笑,脸上的皮有些松动,应该是许久没换皮了。“去我房间吧,我正好有话找您。” 我跟着她来到她的房间,算不上奢华,倒也是华贵。我坐在她的白色真皮沙发上,这里被保存的很好,又像是被翻新过一样。 “这房间……您是重新翻修过吧?” “是的。”杰西娅给我端了一杯咖啡。 “谢谢,我不喝。” 她拿回来自己抿了一口,“您能告诉我,您是在什么地方碰见米托什的吗?” 我笑了笑,挑了挑眉,“我是在这儿遇见他的。” 杰西娅手上的动作一顿,“这儿?” “是啊。好久不见,米托什。” 她似乎没有料到我会发现他。 “杰西娅”缓缓撕下脸上的人皮,露出的是米托什的脸,和那天看到的他一样,皮肤被大面积烧焦,但好在五官还在。 他褪下女人的衣裙,随手套上一套西装。“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第一次,我就怀疑你了。” “哦?是吗?” “杰西娅小姐出身高贵,就算再过了几百年,也不会那么轻浮的。”想起第一次我朝他张开腿,他毫不犹豫地就坐上来了。“而且,如果真的是杰西娅小姐的话,听到昔日情人的名字,我认为她最多的是伤心,而不是大声质问,这样有失风范。” “你说的,确实在理。” “你扮演了这么多年的杰西娅,她知道吗?” “当然知道。”米托什放下咖啡杯,“她一直都在。想知道故事的原委吗,江舟先生。” “你说。” “我想您已经看见了那本历史了,约瑟夫家族的历史。” 我从衣服里拿出那本书,放在桌上,还有那盒照片。“看过了,写的不错,拍的也不错。” “哈哈,多谢夸奖,如果先辈听见,也一定会感到高兴的。”很有礼貌。“您是不是一直都认为,我哥哥继承了我父亲的暴虐?” “难道不是?” “我和哥哥,都是受害者。”他的眼眸中泛着淡淡的忧愁,像一潭死水,被风吹起有了层层微澜。“您之前看到的景象,除了大厅餐桌的,其他的都是真的。我来和你讲这个故事吧。” “好。” 他开始说话了,牵动着脸上的皮肉,我生怕他有一块皮会突然掉下来,但是并不会,他按了按脸上的皮,似乎在安慰我的担心。 米托什是个温和有礼的人。 “这个故事很长。故事要从我祖父开始说起,圣罗.约瑟夫。祖父当时为了家族的利益,不惜远赴东方学习巫术,回来之后献祭自己的爱人,我的祖母安冬妮。我并不清楚他的巫术来源,只是偶尔听父亲提起过,是和一名东方商人学习的,那位商人东西走动,四处贩卖他搜集来的各类稀奇古怪的东西。哥哥房间里的通灵板,就是当年祖父从他手里买下来的。” “祖父从前是最喜欢我们这些小孩子的,但是他自从学习巫术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他不再和我们亲近了,也很少和我们说话。他每天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只往上面运送一批又一批的动物或者活人。” “我知道,他的实验又失败了。他和教堂的那些人在干着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可他毕竟是我的祖父,我还是不敢相信。我当时很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无辜的动物和人惨死在实验室里。” “每晚,都有亡灵的哀嚎在我耳边回荡。” 第33章 讲述原委 米托什的眼角滑落了一滴眼泪,这滴眼泪掉在咖啡杯里,很快被咖啡液吞噬,就像老圣罗一样,被巫术蒙蔽了心。 “他坚信,只要自己做出了人兽结合体,就一定能让约瑟夫家族千古留名,可是他到死也没做出来。这样的任务交给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从年轻时就被祖父教导学习巫术,可是他依然没有成功,当然,他也将我们的母亲献祭给了恶魔。”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父亲做了很多失败品,他怕事情泄露,就把它们锁在阁楼和地下室里,并且日日殴打。终于,父亲年仅五十就去世,继母也随之而去,整个家族只剩下我和哥哥这一代了。” “安冬妮是怎么回事?” “呵,可怜的安冬妮。她们只是一个群体的称呼而已,她们每个人都是安冬妮,其实换句话说,人人何尝不是安冬妮呢?祖母是,母亲是,安冬妮小姐也是。都是在命运当中挣扎的可怜人罢了,白白成了献祭的牺牲品。” “你哥哥的密室里,有一半安冬妮的脸。” “我知道。哥哥是迫不得已,当时家族发现了哥哥和安冬妮的恋情,父亲自然是不同意的,他以安冬妮为要挟,逼迫哥哥学习巫术,时机一成熟,就把安冬妮送去了教堂。他们只知道哥哥在路上拦截了马车,可没有人知道,安冬妮彻底死在了那条路上。” “安冬妮没有回来吗?” “没有,”米托什摇摇头,“安东妮小姐,没有回来,哥哥无奈,只能将她的脸砍下,找了个替代品回去。回去之后,就又被送去教堂了。我曾亲眼目睹母亲被献祭的全过程,那是我只有五岁。母亲手脚被绑着送进棺材里,讽刺的是,盖板上还放着十字架,那些虚伪的修女一边唱歌,一边放火烧死了母亲。我至今忘不了那声音。” “那是透过棺材木板发出的母亲的嘶吼,它从五岁起就贯穿我的身体,像一根看不见的细绳,将我垂直吊起,直至死亡。” 他的泪水更多了。 “哥哥和我一样,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再发生了。我的想法是将那些照片公之于众,但哥哥是家族的长子,他不能让约瑟夫家族蒙羞,于是,他准备在大火中了结自己,了结约瑟夫家族,也算是赎罪吧。” “可是就在那个时候,杰西娅嫁了进来,哥哥很喜欢她,他似乎忘记了可怜的安冬妮小姐。杰西娅小姐和我相知相爱,哥哥却不肯让步,就这样,他的计划提前进行,在感恩节当天,趁着我们吃饭的时候借口出去,然后放火点燃了整座房子。” “哥哥在大火中没有逃跑,只是坐在轮椅上看着这一切。我让博瑞特带走杰西娅,没想到,这个傻姑娘,居然把我推了出去。等我和博瑞特熄灭大火后,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到死,我们都未能在一起。我还记得,她的脸皮已经烧没了。” “然后你就扮演杰西娅,活了这么多年。你为了什么?” “我只为能赎罪。这是我们约瑟夫家族犯下的错。江舟先生,或许你,可以帮我。” “我怎么帮你?” “徐末说过,谁能破解约瑟夫家族的谜团,约瑟夫家族就可以死亡,然后赎罪。” “你们家,还有什么谜团。” “四楼。我只拍到了冰山一角,剩下的,还得靠你和你的朋友陈歌先生。我可以告诉你线索,安冬妮。你顺着这个去查,应该能查出来。我对于家族的事情了解地很少。” “我问你,黑影你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就是杰西娅。看来你们已经见过她不止一回了,她帮了你们很多。一开始她想带走陈歌先生,是因为她想让他帮个忙,没想到却被你拦下了。” “那我先走了。” “江舟,等等。”米托什叫住我,“我和哥哥的关系,你还不知道吧?” “什么关系?” “哥哥一出生就是残疾,并且终生不能治愈,父亲信了邪术,认为下一个出生的孩子将可以为他治病,所以,才有了我的出现。用你们的话来说,叫冲喜。我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孩子,但幸好,我是个男该,父亲没有杀我,而是把我和哥哥一起养大。可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一直都认为是我不愿为他治病,但关于家族的事情,我们俩都是好心的,只是不愿看见更多无辜的生灵被虐杀。别的方面,如果你遇到了哥哥,还请你告诉他,是我对不起他,不用他原谅,我错的很多了,欠他的已经还不清了。” “双腿和杰西娅,你还欠他什么?” 米托什微微一笑,说:“很多,我也记不清了,我好像一直在亏欠着哥哥,我不求他的原谅,我只希望哥哥不要含恨而终。” 真是个善良的人。 我突然想到了陈歌,这么久了,不知道他怎么样。我居然把这茬给忘了! “好,我先走了。”我匆匆离去,我没有看见米托什那落寞的表情和沉重的叹息,以及那句:“哥哥,是不是真的是我们错了……” 我来到房间,放下东西,找到了那把手枪,踩着楼梯就来到0房间,那里早就没了人。 “陈歌!陈歌!”我在走廊里大声喊着,空荡的走廊只传来我的回音。 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些房间门此时都打开着,我记得我走的时间是全部关上的。 “陈歌!陈歌!陈歌你人呢!”我只能通过大声喊来缓解我的害怕。陈歌不害怕不相信,但要说我不害怕,完全是假的。我完全没有经历过这些东西,那些恐怖画面,也只在电影里看过。但是大多数都是我蒙着眼睛过去的。 而现在,那双眼睛成了我不愿意闭的窗子。 我打着手电往前跑,没有注意身后有东西在跟着我,等我发觉时,一转头,就听见了之前的歌声。 我捂住耳朵蹲在地上,我此刻很无助,但我没有任何依靠了。那歌声好似就在我耳边,我朝旁边砍去,安冬妮正蹲在我耳边唱着,她的表情浮夸,嘴咧的很大。 在她歌声的蛊惑下,我逐渐神志不清。 第34章 安冬妮 我扯下手腕上的纱布,那一瞬间,刺骨的疼痛让我推了安冬妮一把,然后我就开始逃亡。 “陈歌!陈歌!”我边跑边喊,恐惧此刻都追不上我。 突然,从旁边伸出一只手把我拉了进去,是陈歌! “你怎么回”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捂住了嘴。 安冬妮此刻在疯狂地寻找着我,我透过门缝,看见了两个“安冬妮”。有一个是老安东妮。 她们说着我听不懂的话,似乎是在说我,片刻过后,她们离开了这里。 我们所处的房间也是一个实验室,不过这里比我们之前看见的要简陋的多。但是好在这里的灯是好的,就是光线有些暗。 “这是哪儿?” “这是专门用来解剖动物的实验室。”陈歌指了指旁边堆的动物尸体。 “我刚才喊你那么多声,你都没听见吗?” “老安东妮一直跟着你,你不知道?” “我只感觉到有东西,但是一回头什么也没有。” “她已经跟了你很长时间了。” 我把枪塞进他怀里,并且把我在三楼的事情告诉了他。 “嗯,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碰见了杰西娅。”他蹲在地上,“你之前给我看的那个扳指,是很重要的东西,它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约瑟夫家族的通灵室。” “米托维,到底有没有通灵。” “有,但是他通灵不是为了家族,而是为了他自己。” “他想见到安冬妮吗?” “对。” “我们得先找到那个通灵室,杰西娅在哪?她是关键。” “但眼下,还是得解决安冬妮。” “怎么做?” “直接迎战。”陈歌把枪握了握紧,“你抹点血在耳朵里就行了。” 我想到刚被我扯下的纱布,就用它在耳朵里外擦了一圈。 “你不要命了?”陈歌抓起我的手腕。 “我刚才差点被歌声蛊惑了,我没办法,只有用这种办法。” 陈歌啧了一声,然后重新给我上药包扎。 “哪来的药?” “我带的。” “你他妈不是没有吗?” “有。” 又骗我。骗子。 陈歌一把打开门,喊了一声:“安冬妮!” 疯了。 我听见了那个歌声,这一次,是彻底对我没有作用了。 安冬妮出现在我们眼前,她生的的确漂亮,脖子上有一道勒痕,应该是被勒死的。 “安冬妮,你还记得米托维吗?”陈歌开口问。 “闭嘴!别给我提那个恶魔!” “米托维,也是为了你好。”我插嘴,“如果他不杀了你,你的结局也好不到哪去,约瑟夫家族的人把你送去教堂,是要把你送往地狱。” “不可能!他说过的!他说过要把我送去富贵人家的!” “谁告诉你的?” “米托维的父亲,杰林.约瑟夫。” “把你送去富贵人家,为什么呢?是想让你过得好吗?” “当然,不枉我处心积虑地勾引米托维,可惜他是个木头,根本不懂我!” 原来安冬妮并不是什么好人。 “你还真是狠心。”陈歌说,“既然你那么想去当年的地方,那就安心的去吧。”他扣动了扳机,解决了安冬妮。 安冬妮倒在了血泊当中,老安冬妮站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这一切。 她转身就走,“等等!约瑟夫夫人!”我叫住她。 她错愕地转头,“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叫过我了,你还是第一个。” “安东妮小姐她……约瑟夫家族,为什么通灵?” “我也不清楚,他是不会让我知道的,我只是一个牺牲品。”她摇摇头,叹了口气,“年轻人,还是赶紧走吧,这不是你们该插手的事情。” “如果您有任何的苦衷,都可以来找我们。”陈歌拉住她的手,我看见她干枯如树皮一般的皮肤。 “唉,走吧,我带你们去通灵室。” 我们一直来到走廊的尽头,已经没有房间了。“年轻人,扳指。” 我把扳指掏出来递给她。 她带在手上,轻轻地碰在墙上,墙面上立刻出现一道门,她推开,“进来吧。”我们进去后,这道门又消失不见。 整个房间的气氛都压抑到了极点,房间内的布置更是恐怖至极。 “这是约尔摩尔小姐生前布置的,但是她可能也没有想到,原本是为了大家好,却被他变成了这种地方。” “您是知道的,对吗?” “事到如今,我就告诉你们吧。”她坐在摇椅上,晃了两下,开始了故事:“约尔摩尔小姐是最早的通灵者,她是为了小镇上的人能够见到死去的亲人,因此赚了很多钱,通灵也就从此继承了下来。可惜她的孩子不愿意学习,她就教给了她哥哥的孩子,让他们传承下去。到了他,一切都变了。他跟那个东方商人学习了巫术,回来之后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对我们都爱答不理,我养的猫和狗都被他拿来做实验了。他疯了。” 老安东妮平静地说着这些,可能这几百年来,我们是她唯一的倾听者。 “他想做人兽结合的实验,但是实验品都是半死不活的样子。于是他想到了巫术,把巫术用在通灵上,杀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做成怨灵人偶,这种东西被他拿去交易,很快,约瑟夫家族一下子发达了起来。但很快,他并不满足于现状,还是想做实验,他和教堂那些人勾结在一起,把我送去了献祭,我没有办法,只好死在了最神圣的教堂。” “您……”我看着她逐渐变得透明的身体。 “话都说完了,我也该走了……” 随后,她变成了一股烟,慢慢地腾空升起,消散开来。 “她的遗愿完成了,主会庇佑她的。”陈歌为她祈祷着,我也只能默默地点头。 “看来,通灵的事情已经知道了,现在必须找到杰西娅,她应该还有遗愿没有完成。” “扳指和她一起走了。” “我们也该走了。” 不知道是不是扳指消失的缘故,门出现了,我推开门,四楼有了窗户,外面的雾散了很多,阳光透过雾层照射进窗户里,均匀地撒在地上。 四楼,重新见到了阳光。 米托什把锁拿走了,我看见他穿着白色的西装,他的脸似乎好了很多。 “两位,跟我来吧。” 第35章 完成遗愿 米托什邀请我们来到他的房间,我还是坐在那个熟悉的位置。 “有事吗?” “两位应该听听安冬妮的歌声。” 此话一出,陈歌笑了一声,“你也想要我们的命?” “听听吧。她在等你们。” 我拉着陈歌走向四楼,陈歌甩开我,“你也疯了?你是不知道听那个歌声会死吗?” “不听,就能活下去吗?” 陈歌微微一愣,确实,我们只有这一个选择。 他走在我前面,我们看见了走廊上站着很多女人,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安冬妮。 “安冬妮?”陈歌喊了一声,这些女人都抬头看着他。 不等我们开口,她们就自顾自地唱起来,声音很轻,我只听清楚了一句歌词:请让我的灵魂永驻这里,我的心将飘向远方。 米托什不知何时来到这里,“安冬妮是一群可怜的姑娘,你也是,杰西娅。” 杰西娅站在安冬妮的中间,她穿着一身黑袍,像黑夜里的乌鸦。她摘下帽子,露出一张轻微烧毁的脸。 她好像苍老了许多。 杰西娅缓缓后退,米托什穿过人群去拉她,只扯下了她的黑袍。 安冬妮的眼睛看着他,米托什摸了摸其中的一个的头,“还有什么遗愿吗?” “放我们走吧。” “那就麻烦你们了。” 就这样,我和陈歌像两只牧羊犬一样,赶着这群小羊。 为什么叫她们小羊?因为她们都穿着白色的衣服——实验室专用的衣服。 我们来到之前来过的花园,这里的花好像已经发了芽。 一切,都是新生。 “姑娘们,就在这儿吧。”陈歌吹了一声口哨,把一群安冬妮召唤到他身边。她们放肆地躺在土地上,她们的身体慢慢下沉,灵魂渐渐上升,这一刻,我好像理解了歌词的那句话—— 我的心将飘向远方。 她们好像走了,又好像没走。因为这里重新开了花。 博瑞特找到了我们,亲自把一封信交给了我们,他的眼睛告诉我,他依然爱着杰西娅,但他希望她找到真爱。 这封信是杰西娅留下的,信封里还有一条项链,是我在衣帽间看见的那条项链,是米托什送给她的。 “你还有什么遗愿吗?”我问博瑞特。自始至终,我们都忽略了这个角色,感觉他是若有若无的。可是并不是这样的,虽然这是一个发生在百年前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的真假有待考究,但是,博瑞特依旧让我们看见,爱一个人,是无需理由,无需身份的。 我相信在上帝那里,他的心脏一定会重过羽毛。 “替我祝福杰西娅和米托什吧,谢谢。” “没了吗?”陈歌问。 “没了,她能幸福,我就很满足了。” “你在这儿待了这么久,这样的结果你很满意?” 博瑞特笑笑,恍惚间,他的脸变回了从前的样貌,“我是真心祝愿她的。” 我们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等我们找到米托什的时候,他平静地告诉我们,博瑞特走了。 “杰西娅呢?” “我还是没能找到她。” “或许,她已经找到你了。”我把那个信封交给他,同样,还有那封放在烛台底下的信。“你们都没有送出去。” 都未被送出去的两封信,在此刻,完成了只一封信的任务。 “你看门口。”陈歌拍了拍米托什的肩膀,杰西娅就站在门口。 她脸上写满了局促不安,或许是不知道如何面对米托什。 米托什擦了擦眼泪,转身抱住了杰西娅。上一次拥抱可能是在百年之前,而这个拥抱,已经跨越了时间。 相拥而泣的恋人让我们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两封信,都完成了属于它们的任务。 “恭喜二位,游戏结束。”房间内响起声音,意味着副本结束。 “原来任务就是帮助他们完成遗愿啊,我还以为是要查明真相呢,毕竟法森西庄园还有很多未解之谜。”陈歌说着。 “是啊,没想到最后的结局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不过,有些东西还是一直藏着比较好,你说呢?”陈哥问我。 我不知道怎么去回答,只能笑笑。临走前,我把那本历史和那盒照片放在了大厅的桌子上,也算是前辈对后辈的一点小帮助吧。 在这里,可能还会开启无数个副本,但在我们这里,轻舟已过万重山。那些藏匿着的秘密,也许不应该让我们来打开,我们见证的,只是一段跨越百年的爱情。 至于先辈犯下的过错和庄园里的恐怖现象,就都交给后来者了。 我们从大门走了出去,外面已经没有雾了。房子表面的墙体也已经恢复正常了,不再像我们初来时那样歪曲不堪。 “可能是大火导致的。” 我点点头,认可了陈歌的话。“不过确实很神奇,副本结束了,雾也散了,就连法森西庄园都变回了以前的样子。” “或许是在迎接下一个闯入者的到来,又或许是在庆祝杰西娅和米托什。” “可能都有。” 我们一路上说说笑笑,我三步一回头,还有点舍不得那里,有点想念那张舒适的大床。 “话说,你似乎很久都没有吃东西了。”陈歌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一扭头,就看见一块三明治。 “哪来的?” “顺来的。” 我确实没有吃东西,他倒是吃的安稳。不过还好,还没有忘记我的死活。我握着三明治啃起来,陈歌笑我像一只松鼠,我翻了个白眼,懒得理他。 我们的前方是一片平坦的草地,一眼都望不到头,不知道走到什么时候才能到下一个副本。 不过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沿途的风景最重要,尽管……那些东西也不能称作是风景。 但好在,我不是一个人。 第36章 关于属性 我们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我突然想起我躺在床上看到的棕色天花板就笑了的画面,那画面于我而言太过于诡异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法森西庄园,它突然开始变得扭曲,我看了仅仅几秒,就感觉它开始上下颠倒了。 “陈歌!”我拉住陈歌的胳膊,让他回头看,可当我们同时回头,却又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 “没事。” 我摇摇头,可能是我老眼昏花了吧。 前面没有路了。 “路”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路。在我们的面前,有一面看不见的隐形墙隔绝了前方的路。 陈歌回头看了眼法森西庄园,他的脸色和我刚才一样难看,他应该也看到了和我刚才看到的一样的东西。 “游戏没有结束。” “或者,游戏从未开始。”我说着,“往回走。” “你忘记了?雨冥山庄一旦开始,就没有回头路了。” “你愿意在这儿一辈子等死?你愿意,我可不愿意。” 他深吸一口气,看着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一声枪响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寂。 是人! 我看见那人手腕上发出的红光,是猎人! “快跑!”陈歌拉着我只能沿着隐形墙的边缘跑,可很快,我们也跑到了尽头。 那人拿着枪穷追不舍,我们已经被他逼到了死角。 “这次收获不错,一下能拿下两个。”他个子不高,目测175左右,穿着断了一边袖子的薄上衣,裤子也是破败不堪。 至于脸,我没有仔细看。 倒是他身后跟着的女人,吸引了我的注意,是之前在马戏团的13号。(当时推理中的编号,并不是狩猎中的编号) 2v2,怎么看我们都没有胜算。毕竟我们这都是冷兵器。 突然有点好笑怎么回事。 男人率先开口:“是你们自己把手环交出来,还是我们来拿?” “你觉得你有跟我们谈条件的资格吗?” 或许是觉得我太过张狂,那男人上来就给了我一拳,正好是我耳朵受伤的这一边脸。 我说,真是够了。 “怎么?被我说中了,恼羞成怒了?你也就这点本事了吧,真是可笑,哦不对,你现在看起来挺可怜的。那个形容词叫什么来着?哦对,丧,家,犬。” 陈歌在一旁勾起嘴角,似乎在认同我说的话。那男人显然很冲动,他刚想拔枪毙了我,就被旁边的13号拦下来了。 “留着他们还有用,那男人推理能力很强,把他带着至少能保证通关率。” 他想了想,甩开女人的手,悻悻地收回枪。 “大姐,需要你为我们说话吗?”陈歌突然说话,“怎么?你看上我们了?” “你……”13号指着陈歌,她气得发抖,陈歌倒在一旁笑的开心。“你这样的当男模我都不点!” “哎哟喂那我可谢谢您嘞,我要是男模遇到您了,我不如直接去死。” 两人都气的够呛,到底是要自尊的,男人率先动手,可惜身高限制,巴掌还没落到陈歌脸上,就被他的长腿绊倒,然后轻松地抓住了头发。 而那把枪,也自然而然地落在了陈歌手上。 13号见状想跑,被陈歌发觉,一枪打在小腿上。接着,就是清脆地一声骨裂声音。 “再动一下,你试试。”陈歌把枪对准了他的老二,那可比对准太阳穴要侮辱地多。 “你很兴奋啊?”陈歌看着那块笑起来,我懒得看这么变态的一幕,任由陈歌自己解决。 一声枪响之后,就听见杀猪般的惨叫。 “48号淘汰。”机械广播音响起。 陈歌把他扔在地上,像扔一只断了脖子的鸡一样,随后走到我旁边,搂过我的肩,把枪递给我,“这个,你来?” 我看了眼枪,上面还有些黏糊糊的血液,我接了过去。13号看见,立刻爬了过来,像只讨好似的猫一样抱着我的腿,“别……别杀我,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是吗?做什么都愿意吗?”我的眸底一片漆黑,她也看不出我在想什么。我的脸上还挂着戏谑的笑,“舔干净。” 我伸出枪,命令她舔干净上面的血液。面对那恶心到令人作呕的血液,她为了活命,也只能乖乖地伸舌头去舔。 陈歌把头搭在我肩膀上,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画面。 “把衣服往下拉一点。”陈歌说。 她没有丝毫犹豫,扯开t恤的领口,一瞬间,大片的肌肤暴露在外。 “你喜欢这种?”我不禁觉得他品位低下。 “你不觉得这种命令人的感觉很爽吗?” “你是s?” “你不也是吗?”他有些暧昧地朝我耳朵边吹了一口气,然后拍了拍我的肩,“好好玩,我去那边等你。” “行了。”我把枪收回去,挺干净的。那女人的眼神就像一只卑微的狗一样,“不……不杀我了吗?” “看你表现。”我冲她微微一笑,然后坐在地上,张开腿,“过来。” 她爬了过来,跨坐在我身上。我摸着她柔顺的长发,问道:“是我帅还是他帅?”我问问题的时候看了眼陈歌。 他不知从哪搞了一根烟在那抽,笑的比刚才还变态。 “你帅。” “那你是喜欢我还是喜欢他?” “喜……喜欢你……”她给我递来欲望的眼神,我捏起她的下巴,“你很想要?” 她点点头,又像是我逼迫她一样。 我的手渐渐下移,移至腰间,“嘘——” “咔嚓”一声,她的脊柱就被我摁断了。她疼痛之际,我也顺势拿走手环,摔在地上。 “50号淘汰。” “我以为你会……” “以为我会什么?我对这种没兴趣。”我从他手里拿走烟,深吸了一口,好久没抽过烟了。 “哦?不喜欢命令别人?难道你喜欢被别人命令?” “对啊,我是m。” 他的表情明显闪过一丝错愕,“真的?” “你猜啊,s先生。”我吐了口烟在他美艳的脸上,然后从嘴里拿出烟重新塞回他的嘴里。 他没有嫌弃,也没有拒绝,直白地当着我的面吸了一大口,吐的烟圈全部往下,只剩一缕飘在我们之间,像接吻扯出的唾液银丝。 第37章 才刚刚开始 “接下来呢?”他问我。 “我回头了,跟不跟是你的事情。” 我往回走了几步,发现他还是站在原地不动。一股寒意涌上的我的心头,我折了回去,问:“你腿怎么样?” 他的表情很自然,道:“好多了,我没那么娇气。” 他话并未说完,我也不在乎他后面要说什么,蹲下掀开他的裤腿,布料下是一条光滑修长的小腿,并没有半点伤痕。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抬头,眼睛死死盯着他,他松开我抓住他裤腿的手,把它放在我的脸上,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样子回答我的问题:“抱歉,还是那句话,以后我会主动告诉你的。” “呵,自愈功能?”我起身。 “不算,但也差不多。” 我不想再追问下去,毕竟听到的也是模棱两可的答案。 “别回去,相信我,一旦回头,就走不出来了。” “有时候,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 这一次,我拉着他一起往回跑。 一直跑到法森西庄园的大门,都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怎么可能,按理来说,地面肯定会塌陷的。” “抬头,或许游戏才刚刚开始。”我提醒他,因为我们的面前,是坐在轮椅上的米托维。 他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堆,陈歌的表情凝重,我以为他听懂了,没想到他来一句:“他说什么鸟语?你听得懂吗?英语还是什么语?” 我翻了个白眼,翻译道:“很感谢你们成全了我的妻子和弟弟,同样,也帮我找到了安冬妮。这个贱女人,她背叛了我,我对她这么好,她却和那些人一样,想要偷走我的实验成果!” 米托维缓缓起身,他不需要轮椅了。 “看来,你的实验成功了,米托维先生。”我恭喜着,四楼不仅仅是约瑟夫家族的实验室,更是米托维为了自身利益做出的惨绝人寰的人体实验。 “您已经知道了啊。” 原来他会中文,只是说的有些蹩脚。 “你天生患有残疾,你的弟弟米托什的出生只是为了送去教堂献祭,以此来治疗你的腿疾。随着年纪渐长,你的父母发现,米托什远比你优秀的多,所以他们放弃了原先的想法,转头将更多的爱和希望浇灌给了米托什。而约瑟夫家族的大业,也是要交给米托什的,只是你不甘心,不甘心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被弟弟抢走,所以四楼的实验室,也是为了你的利益而存在的。” 米托维静静的听我说话,突然开始放声大笑,“您还真是不一般,比先前来这里的人,聪明的多。” “你和米托什一样,从一开始,都在欺骗我们。”我点出了真相,这倒是让他有些意外。 “我还真是小瞧您了,没想到您一下就想到了这一点,可以告诉我您的思路吗?” “逻辑对不上,我在这个庄园里的所见所闻,和一开始了解到的故事,包括米托什告诉我的,全都对不上。”我像个热心解释的反派一样,迫不及待地全盘托出,“你们兄弟俩算盘打的很响,可惜了,你们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人。” “谁?!” “博瑞特。” 当时陈歌去博瑞特的房间里翻到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一本日记,上面记载了关于他来约瑟夫家族经历的所有事情。陈歌和我以杰西娅为要挟,博瑞特才告诉我们整件事情的内幕。 根本不存在什么曝光家族的丑闻,也根本不存在什么教堂献祭。一切都只是米托什的谎言。当初米托维杀了安冬妮之后,用杰西娅来逼迫米托什替他保密,并且编造出了教堂献祭这一说。四楼的那些安冬妮,是家族的女人们,她们并没有被送去献祭,而是被关在四楼里供他们做那些实验。 米托维心爱的安冬妮是个正直善良的女人,她知道了一切之后,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杰西娅和米托什。米托什冒死拍下了那些照片,并且当晚在琴房写下那一封遗书。而后来安冬妮为了救四楼的女人们暴露了自己,米托维觉得她背叛了自己,就把她带到外面残忍的杀害,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唉,博瑞特啊……他可真是一个痴情的人,比我那个傻弟弟还要痴情……”米托维摇了摇头,笑的更加猖狂,“不过要是没有你们,我也不会找到安冬妮,没想到这么多年,她的灵魂还藏在四楼,还想着把那些女人救出去,真是一个傻姑娘。” 只见他拍了拍手,一脸惊恐的安冬妮从轮椅后面慢慢起身走到他身边。她穿着简单,一件蓝色的西式衬衫,一条粉色的背带蓬蓬裙,还系了一条白色的荷叶边围裙。 唯一与之格格不入的,是她细白的脖颈上的一条红黑色的勒痕。 米托维搂着她的腰,对我说道:“她很乖,我也很喜欢,可是她很傻,很蠢。为了那些东西,甘愿不要自己的命。”说完,就扇了安冬妮一耳光。 安冬妮不敢出声,捂着脸歪过头去。 “你做那些怨灵人偶,是为了什么。” “哦,你说它们啊。”米托维放开了安冬妮,故作回想着:“记不起来了,好像是为了好玩吧。父亲给了我一本巫术书,就照着那上面的学了几下。” 不知道他说的话是真是假,我还准备问些什么,却被陈歌拦了下来。 “我来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说吧。” “被亲弟弟戴绿帽子的滋味怎么样?” 我看着陈歌,他也扭头看着我,一瞬间我就懂了他的意思。 不出所料,米托维那张脸气的扭曲,对于杰西娅,他谈不上有多么爱,他只是觉得杰西娅是他的所有物,他的东西有了自我意识,并且和他最恨的弟弟在一起了,因此生出了胜负欲。 谈爱的话,他谁也不爱,米托维很自私,他只爱自己。 “或许这是二位最后能说出的话了。” 我还不懂这句话的意思,身后就传来了低吼声。 我们回头,是之前遇到的怨灵人偶。 一个,两个,三个……十五个,十六个……整整二十个!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 “还记得程芸丽吗?” 隐约好像有这么个人名。 “怎么了?” “找到她,她是这场游戏成败的关键。” 第38章 成败在此一举 “关键在于她有用吗?”我白了他一眼,“我们可能都对付不了这些东西。” “符纸。” 他的话提醒了我,瞬间想起从密室里顺走的符纸。 “那就……”我回过头冲米托维笑了笑,“对不住了!”我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符纸甩了出去,米托维的表情僵在了脸上,似乎没想到我会有这种东西在身上。 “呵,没想到你们居然去了密室,真是小看你了,江舟先生。”米托维笑着摇头,“不过,比起它们来说,这些东西,只是it''s a piece of cake. ” “so?” “别soso了,我靠!”陈歌拉了拉我,指了指刚才那群怨灵人偶倒下去的地方,从土地里升起一个个血肉之躯。 这东西……可不好对付。 “你去找程芸丽,我拖住它们。” “我告诉你位置,你去找,这些东西不好对付。” “别说了,再拖下去,我们一个也逃不掉!” 陈歌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头也不回地朝着斜侧方跑走了。 “看来你的队友并不靠谱,江舟先生。” 米托维应该没听见我和陈歌刚才的对话,又或者是,他的中文水平并没有那么高,听不懂。 “是啊,他一直不靠谱。”我顺着他的话说下去,用力扯出一个看起来不那么怪异的微笑。 “要不,我们聊聊?” “我和你,没什么好聊的吧?” “那可不一定,我想,江舟先生一定很想知道关于那个停尸房的秘密。” 确实,我很想知道。 像是有一团雾渐渐笼罩了我的心,这种微妙的感觉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似乎有点担心陈歌。 我深知米托维的话并不可信,可事到如今,路是我自己选的,或许在一瞬间的头脑发热当中,我并不希望是陈歌独自面对米托维。 我在心里想了两种可能,一种是米托维想要把我骗过去杀了我,另一种是米托维想要利用我引出什么东西来。 或许都是。 “我有个问题。”我开口问。 “什么?” “你真的爱杰西娅吗?” 或许是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又或许是觉得我的问题有些幼稚,米托维笑了笑,笑的勉强,在他的眼神中,我捕捉到了一丝戏谑。 “当然爱,只是米托什,他更爱。博瑞特那个傻瓜,他是更更爱了。” “那安冬妮算什么?” 一旁的安冬妮垂下了眼帘,似乎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cue到她。 “可能……”米托维看了一眼她,“用你们的话来说,是叫年轻冲动,是这样说的吗,江舟先生?” 不可否认,每个人都有过去,都曾在过去伤害了昔日的爱人。 可安冬妮对于米托维来说,可能仅仅就是一个情绪宣泄的工具。 “问题也问完了,江舟先生,那么现在的话,您愿意跟我一起去停尸房看看吗?也算是,完成你的遗愿了。” 我知道,我要死了。 米托维的笑意更浓了,他坐回轮椅,示意安冬妮来推。安冬妮哆哆嗦嗦地抓住轮椅,吞了一口唾沫,紧张的看着我。 “那么,可能要让你失望了。” 陈歌一瘸一拐地走到我身边,看得出来,他又受伤了。也挺好的了,至少之前的伤好了。 “看来陈歌先生更胜一筹。”米托维拍了拍掌,“不过,您还真是命大,那么多东西都没能拦得住你。” “那么,再见。”陈歌举起枪,一枪了结了米托维。 “能行吗?” “这是驱魔枪。” 我刚点完头,肩膀就被一股巨大的咬合力撕扯开,是身后的那群血肉之躯,动了。 陈歌把我推开,我捂住伤口,陈歌把枪扔给我,拿着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 “江舟!抓住程芸丽!”陈歌回头冲我大喊,我这才发现旁边草丛里有人跑了。 来不及思考,我立马爬起来追了上去。一个女人,还受了伤,自然是没有我跑得快,勉强冲刺了几步就追上了她。 我扯住她的长发,她一个重心不稳,直接摔在地上,连带着身后的我也一起。 “放手……”她挣扎着,可是她越挣扎,我手里的动作就越紧。 “如果你不想生生被我扯下头皮,就老实点。”我又用了点力气,才让她老实下来 。 那边渐渐没了动静,陈歌的脚步声也越来越清晰。 他又受伤了,左臂没了一大截。 “我来,你休息吧。”陈歌示意我放手,没想到刚松开,她又想跑。 这一次,她被陈歌踩断了腿。 清晰的骨骼断裂声响起,我这才意识到我在抓她头发的过程中,手腕上的伤口也裂开了。 我揭开纱布,血肉已经黏在了纱布上面了,一片血红。强忍着恶心,我从口袋里拿出药粉撒在伤口上,剧烈的疼痛差点让我原地去世。 陈歌不比我好哪去。 只是他现在,比我刚才还要狠。他撕开了程芸丽的衣服,她的大半个身躯裸露在外,随后,我听见他说:“程小姐要是不愿意说,我就只能用这种方法了。” “滚!滚开!别碰我!” 这女人的生命力还真是顽强,这样了还有这么大的声音扯着嗓子喊。 “好,你逼我的。” 我听见皮带扣掉落在地的声音,他难道要动真格? “江舟,摁住她。” 我看了眼他们俩的动作,慢吞吞地起身,用没受伤的手摁住她的肩膀,见她还在挣扎,我直接抬手给了她一个耳光。 “把东西给我。”陈歌说。 看来是很重要的东西,这女人应该是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利用我们解决掉法森西庄园里的麻烦事,然后趁机直接通关。 “给我!”陈歌漂亮的脸变得扭曲,他的长发歪在一侧,脸上还有伤,明明有种保护欲,但是现在,他给我的感觉就只是一个罪犯。 “江哥,拿不到她身上的东西,我们也走不掉。” 我没说话。 “所以,成败在此一举了。” 我知道,我已经彻底丧失了人性了。换作以前,我绝对不会对女性下手,我接受的只是不会允许我这么做。 可是在雨冥山庄里,我见谁都杀,任何阻拦我通关的东西,都必须死。 陈歌看着我,似乎是在等待我做出选择。我没有辜负他的期望,掐住程芸丽的脖子,“你他妈非要这么做才爽是吧?好,老子满足你。陈歌,上吧。” 我看见程芸丽的瞳孔里流露出了惊慌,她的双腿也在乱动,可很快就被陈歌用刚才解下的皮带绑住了。 “我说!我说!” 陈歌这才把手从她身上拿开。 “我给你们,我都给你们。” 我放开她,她在所剩不多的衣物里翻出一瓶药水,“这……这就是停尸房里那些尸体眼睛是绿色的原因,也是通关的钥匙。只要……只要……” “只要什么!” “只要你们把药水滴进眼睛里,就可以走出去了!” 陈歌夺过药瓶,我还没有完全相信她说的话,“真的?” 她疯狂点头,“求你们,带我一走,行吗?” 我突然笑了,看着她的手环,“可是你是猎人,我们是猎物,把你带在身边,不就等于给我们自己安装了一个定时炸弹吗?” “我不会杀你们的,我们,我们可以和平共处!” “兔子会同意和狼和平共处吗?” “什么?”在她的震惊和疑问之余,陈歌已经一枪解决她了。 我快速脱下她的手环,扔在地上。 “12号淘汰。” “之前,我听过这个声音。” “那是幻象,法森西庄园很多东西都是幻象,所以过这个副本,必须得是组队同行。因为这里的幻术很低级,只能让一个人产生幻觉。” 陈歌扒开眼皮,把药水滴进眼睛,然后给我,“什么感觉?” “冰冰凉凉的。” 我也滴了进去,片刻后,我睁开眼,我的眼前出现了一条路,旁边什么都没有。 “沿着路走,不要分神。” 我们很快来到了路的尽头,是那个停尸房。推开门,还是原先的景象。 “江舟,跳窗。” 我还没反应过来,陈歌就已经拉着我跳下去了。 然后,就落在了平地上。 这一次,前面没有任何屏障来阻拦我们了。 “成功了。” 第39章 误入迷雾森林 他的左臂又长了出来。 真是个神奇的男人。 想着,肩膀上就传来隐隐剧痛。 “我帮你。”陈歌主动撩起我的衣服,我看不见他手上的动作,不知是用了什么魔法,短时间内我的肩膀完好无损。 “手腕也给我。” 这下,总算知道了。 我窃喜着,双眼却突然被一只温热的手掌覆盖住了。睫毛不断扫着手心的纹路,连带着眼皮都在加速跳动。 “好了。” 我活动了两下手腕,甚至比之前还要灵活些。 “耳朵好些了吗?” “你能修吗?” “哈,”他轻笑一声,把马尾甩到一边,“物理伤害可以,法术伤害不行。” “哦。” 我这才发现,他的马尾短了不少,也薄了一些。“重扎吧,歪了。” 陈歌扯下头绳,黑色的直发散落在衣服上,黑发衬得他那张脸更加白皙,且骨骼分明。 他抓了抓头发,顺手扎了个高马尾。他额前的碎发也长长了不少,一缕一缕地搭在脸上,湿漉漉的。 “继续往前走吧,没准前面还有地方让我们休息一会儿。”陈歌依旧走在我前面。 离开了法森西庄园之后的路,就全都是森林。这里的植被覆盖率很高,密密麻麻地几乎看不到任何建筑物。 “好渴啊。”陈歌抱怨着,他的嘴唇已经干的起皮了,关键是他还很手贱地在撕嘴皮。 “别撕。”我拿开他的手,没想到他又改成了舔和咬。 “难受。” “坐着,我去找水。” 趁着天还没黑,得赶紧找到下一个副本。我几乎是跑遍了周围,都没有发现一条河流。 按理来说不应该啊,这么多的树,肯定会有一条河的。 太阳快落山了。 我望向天边一抹淡粉色的夕阳,就像一块儿融化的草莓冰淇淋掉进碗里,叫人有些想吃。 也算是望梅止渴吧。 “15号淘汰。” “17号淘汰。” 连带着两个人被淘汰的广播声音瞬间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顾不上那么多,只能按照原路返回,就在我根据我丢的小石子找路的时候,我听见了水流的声音。 没错,是河流! 就在我的旁边。 很奇怪,我来的时候找遍了都没有发现。我蹲下身用手舀了一捧水,这水十分清澈,看不出有任何杂质。 我用玻璃瓶装了一瓶带走,等我找到陈歌的时候,他已经被两个人挟持了。 两个人,都是猎人。 “又来了一个送死的。”开口那人生的并不高,但是声音中气十足,用薄薄的布料遮住了大半张脸,胳膊上缠绕着很多的绷带。 “别跟他们废话,一次性解决两个,多好。”另一个是一个女人,穿着紫色的丝绸衬衫,胸口的飘带打了个蝴蝶结身下是一条牛仔喇叭裤,踩着一双很细的高跟鞋。 她戴着眼镜,反着光,我看不清她的眼神。 陈歌的手环已经在他们手上了。 就在手环快要落地的瞬间,我一个翻身接住了它。但可惜玻璃瓶摔碎了,玻璃碎片划过我的脸,留下一条红色的血迹。 “小子,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帅啊?”他的脚踩在我的脸上,皮鞋底的灰尘摩擦在血口上,刺地生疼。 我回了一个挑衅的眼神,下一秒,就被狠狠地踹了一脚。 “噗——”一口老血给我吐了出来,真的是一口老血,血液的颜色都有些发黑,混合着唾液和痰液,顺着下巴的曲线滴落在白衬衫上。 “哟,还是金扣子呢。”他看上了我的金扣子,伸手就想拿,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我一个翻身就把扣子压在身下,手上还死死攥着陈歌的手环。 我感到一阵刺骨的疼痛,那女人的高跟鞋踩在了我的身上,就像要把我活生生踩穿一样。 那男人也会补刀,直接临门一脚把我踹翻了过来,他的手已经伸到了我的胸口,没想到趴在地上的陈歌突然跃起,朝着他扑了过来。 “快跑!” 可能是他的话有力量,又有可能是活着的呼唤更为热烈,我踉跄了几下就爬了起来,然后跌跌撞撞地往前跑。 起初我还能听见他们的追骂声,可渐渐的,我就听不见了。 四周安静地过分,我突然想起了高中晚自习班主任对于“好班级”的评价:安静的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而我的身后,已经被一片浓雾包裹。 我靠在一棵树上大口地喘息,用外套的袖子擦干净嘴角的血渍,然后慢慢瘫坐在地上。 我张开手心,已经有了手环的印子,许是我抓的太紧。 “9号淘汰。” “5号淘汰。” 此刻广播的声音更像是催命的鬼,听到这死神一般的机械广播音,我立刻警觉起来。 浓雾中,走出来一个身影。 是陈歌! 他又断了一条腿,肋骨处还中弹了,头发松散着,一瘸一拐地朝我走来。 我跑过去扶住他,让他靠在树上休息。 “手环。”我递给他,他点点头,随后戴在手上。 “把匕首给我。”他强撑着,说出这样一句话。 我知道他要干什么,我掏匕首的手都开始犹豫。 “我们没有任何医疗条件,你会死在这的。” “不会的,给我。” “不行,我不能冒这个险。” “别他妈废话,把匕首给我!”陈歌对我吼道,在我的印象里,他一直都是一个算得上温柔的男人,虽然有些不正经,但绝对不是现在这幅样子。 他现在,像是某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患者。 “给我。”他看见了我的动作,伸手就来抢,被我一拳打在地上。 他呕出几大口鲜血,我又开始愧疚起来。 “你他妈的,别死。” “我答应你,绝对不会死。”他的语气平缓下来,目光也变得柔和,摊开手心递到我面前,“求你了,江舟。” 我还是选择相信他。 看着他熟练地拿出打火机,火苗与匕首不断地接触,然后脱掉衣服,滚烫的匕首一下刺进皮肉里,剩下的,我也就没再看了。 我只记得过了几分钟,一枚染着血红的金属子弹丢在我脚边的泥巴路上。 末了,就是陈歌的粗喘。 “我没事了。” 我刚准备回头,后背就受到一个重力。眼睛不自主地看过去,是陈歌的头搭在了我的后背上。 “让我靠会儿,就一会儿。” 他的一只手还用纱布捂着伤口,另一只手扶着我,好像随时就会倒在一旁。 这种虚弱感,我只在电影里见过。 “你还好吗?”我知道,我问的都是些废话。 “没事了。” 他起身,我只看见他白皙地有些发灰的大片的肌肤。刚才刺进去的伤口已经完全恢复了。他捡起衣服套在身上,把匕首擦拭干净还给了我。 “等到天亮才能离开,我们误入迷雾森林了。这里的雾气很大,并且有剧毒,你运气不错,找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这里并没有被毒气所污染。” “你进来的时候,吸了多少毒气?” “不用管我,我没事。” “你当然有事,你知不知道,你脸上的青筋已经发黑了。”我一直都想说,可是碍于他要取弹,我话到嘴边也就咽回去了。 他的脸上没有慌张,反而冲我笑了笑,“帮我个忙。” 第40章 别丢下我 “什么?” “帮我把毒吸出来。” “你没跟我开玩笑吧?”我看着他那张发青的脸,虽然心疼,但还是忍不住翻他白眼。 陈歌划破脸皮,黑色的血液顺着皮肤流淌下来,比正常的鲜血要浓稠许多。 “吸吧。” “你滚。” “我保证,你不会死。”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只忠诚不会骗人的小狗。 我心又软了。 我选择相信他。 我的嘴唇缓缓靠近他的脸,呼出的白汽喷在他的脸上,他的脸冰冷异常,就像一块从冰水里捞出的一块美玉一样。 肉与肉触碰的瞬间,我明显察觉他的身子抖了抖,睫毛扇动的频率也比正常的快许多。 嘴里传来一阵苦涩,黏稠冰冷的液体在温热的口腔里四处扩散,随后被我狠狠吐出,他的脸色好了很多。 随着我一口又一口地吸入,再吐出,陈歌渐渐恢复体温,他的脸色在慢慢好转,黑筋也退了下去。 “好了没?”我感觉自己像只蚊子一样,贪婪地吸食着“美味”的血液。 “差不多了。” 我居然觉得有点凉快。这种凉意抚干了刚才内心的燥热。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陈歌告诉我:“你嘴唇发紧了。” “操你妈…骗老子…你”粗口还没爆完,我就脑袋一沉,昏了过去。 可能快死了吧。 这样也好,至少走得体面。 我的耳边传来陈歌的声音:“别睡!千万别睡!” 抱歉,我真的要先走一步了。 我也不知道下次睁开眼是什么时候,可能永远也不会让我有再次睁眼的机会了。 我就这么睡过去了。对于我这种好几天都没有睡过几次好觉的人来说,这样的死法,反而是一种享受。 太幸福了。 长眠不醒,太幸福了。 …… 或许是老天可怜我,我抬起了沉重的眼皮,一睁眼,就是刺眼的白炽灯。 医院吗?还是家里? 一滴眼泪从我的眼角滑落,剩余的液体在眼眶里打转,湿润了我干涩许久的眼睛。 如果是家里,就好了。 我的意思是,我原来的家。 一转头,我只能看见冰冷的医疗器械正在滴答滴答地响,再一抬头,就是老式的玻璃吊瓶,左手还插着针管,好像有点回血了。 我想说话,可我的嗓子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或许是我命大,捡回了一条命,但是代价是,我失去了发出声音的能力。 那我宁愿去死! 我撑着手起身,正好是那只输着液的手。没有感受到疼痛,只有冰冷的麻木。 “你终于醒了。”他说的是英语。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就坐在门口,他头发凌乱,看上去已经有好几天没有打理了,此时,他的手里还端着一杯茶。 还是用高脚杯泡的茶。 似乎是个混血儿,硬朗的五官,优秀的身材。 尤其是那个鼻梁,很高很挺。 我张了张嘴,想说话,可只能断断续续地拼凑出一些单词。 我说的是英文,他皱了皱眉,“我会说中文。” 他的中文也是极其流利。 我打着并不顺畅的手语,配合着咿咿呀呀的声音,迫切地问着一些问题。 没想到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转身从抽屉里拿了一瓶黑色的药水,捏住我的下巴,撬开我的牙齿,就往我的嘴里灌去。 “咳咳!咳……呕……呕咳咳咳咳!” “要死死远点,别死我这。”他的态度依旧很冷漠。 “医者父母心。”没想到我能说话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这个。 “我不是你妈,没有义务照顾你,觉得好的话就趁早滚。”话说完,又继续到门口坐着。 我拔掉了手上的针管,按住针眼,坐在床上说:“我要喝水。” “你真把我当你的仆人了吗!” “我不管,我就要喝水。” 他虽然不悦,但还是起身拿了个高脚杯给我倒了满满一杯水,“喝吧。” 凉水。 也无所谓了,喝不死就行。 我咕咚咕咚喝了满满一杯,把杯子放在旁边的桌子上,“跟我同行的人呢?” “哦,你说那个蠢货啊。” 我心里闪过一丝不好的念头,“他怎么了?” “也没什么,你想听吗?”他挠了挠头,又抓了抓头发,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想听。” “可是我要去洗澡了。”他笑了笑,这是他对我唯一的好脸色,还是因为他想着去洗澡。 没等我回应,他就放下杯子朝浴室走去,我冲下床,拦住了他的去路。 “告诉我,他在哪。” “我没有义务回答你这个问题,先生。” 看着他这副样子,我很不爽,也顾不上是不是我的救命恩人,一拳打了上去。 男人很震惊,似乎没想到我会对他动手。 “我还真是救了个白眼狼。”他狠狠地说。 “他到底在哪。” “我不知道,我早上一醒他就不见了。不过他也是真的蠢,我发现你们的时候,他还在给你做一些简单的急救措施呢,生怕你死了。” 听了他的话,我都能想象到陈歌那个蠢样。 又气又笑。 “然后呢。” “然后?你想听?”他挑了挑眉,吊着我的胃口。 “如果你不想再挨一拳,就说。” “好吧好吧。”他随口应和,道:“然后啊,他问了我的身份,知道我是个医生之后,就求我救你呗。不过我还是真是没想到,他为了你,居然可以对我下跪磕头。” 他的话一出,我瞬间愣住了。 陈歌……下跪磕头? 两个完全搭不上边的事物,却在此刻碰撞在了一起。 “一边磕头一边对我说,求求你了医生,救救他吧,他不能死,求求你了!我真的求你了,我愿意一命换一命。” 我彻底不作声了。 “该说的我都说了,让开,我要去洗澡了。”他把我推到一边,我也不想反抗了。 我此刻光脚站在地上,外套不知道到哪去了,身上还是那件血迹斑斑的白衬衫,可是现在,我的心,彻底地沉下去了。 我开始忙起来,寻找我的衣物,我穿上它们,然后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这是一个小镇,我也不知道叫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现在在哪。 可是我的心告诉我,我要去找陈歌。 “陈歌,陈歌!”我站在街上大喊着,这里的街道还是中世纪的风格,两边的建筑让我一下子回到了高中历史书的插图。 街上的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一是因为我的穿着,二是因为我的行为。 实在像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 “陈歌……你在哪……陈歌,别丢下我!” 我蹲在地上,难以接受这个事实。陈歌……他不会……真的一命换一命去了吧! “江哥?你醒了?” 第41章 洛琳小镇 一道声音在我的头顶响起,我把头从臂弯里抬起来,是陈歌……他的脸上还沾着许多灰尘,整个人显得很是憔悴。 “陈歌……”我的嘴唇颤抖着,眼皮都在发颤。 “是我,我在。” 我站起身一把抱住了他,温热的液体打湿了陈歌的衣服,本就单薄的白色短袖,也印出了他原本的皮肤。 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男人面前哭。 陈歌显然被我的举动吓到了,他居然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说:“江哥,你没事吧?” “别丢下我。”我哽咽着说出这句话。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那样” “别丢下我!”我打断了他的话。 “好。” 终于,我听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我松开了他,吸了吸鼻子,“你去哪了?” “买菜去了,莫西里说你要补充营养。” “莫西里?那个傻逼医生?” 陈歌被我的话逗笑了,“你们怎么了?” “你也是傻逼。” “不是好端端的骂我干嘛?” “你他妈给那傻逼医生下跪磕头是吧,还他妈一命换一命,你傻逼小说看多了是吧!” “呃,这个嘛……”他干笑了两声,摸了摸鼻子,“你都知道了?” “我要是不知道的话,你打算瞒我多久?” “我也不知道。” “那你他妈还一命换一命。” “缓兵之计嘛,万一他不肯救你怎么办,当时情况紧急,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给他做交换啊,只有拿命。” “我衬衫上那颗金扣子是摆设吗?” “你那么护着它,我不想动它。” 我愣住了,陈歌说的,是当时那两个人想拿我的扣子时,我一个翻身把压在身下的场景。 他的眼睛不自觉地避开我的目光,我一把拽下这颗金扣子,塞到他手里。 “它归你了。” 陈歌有些不知所措,捏着那颗扣子半天没缓过神来,我看到他的眼角好像划过了一滴眼泪。 “你认真的吗?” “嗯。” 他攥紧了那枚扣子,告诉我:“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动它的。” 这时候,大概我们就已经是兄弟了吧。 真的是,出生入死。 “快回去吧,我给你做饭。” “我不想见到那个傻逼医生。” “别这么说,莫西里医术很好的。”陈歌搂着我的肩膀,让我回去。 此时我才发现我很丢人,大街上的人把我们俩都围成了一个圈。 陈歌却无视人群,带着我回到了诊所。 “这里是哪,你知道吗?”我问。 “洛琳小镇,这里离那片迷雾森林很远,莫西里是带去森林里打猎,才遇上了我们。” “打猎?” “那片森林里猎物很多,而且因为雨水的原因,湿润异常,所以蘑菇也很丰富,这个小镇上的人大多都是以卖蘑菇为生,这儿的蘑菇经常出口到别的地方。所以,这里也被称为蘑菇小镇。” 陈歌像个人机一样回答我的问题。 “这儿的风格是中世纪的欧洲风格,看来这里也发生过一些事情。” “嘘——”陈歌赶紧让我闭嘴,“这话只能对我说,不能对任何一个人说,莫西里也不行。” “为什么?” “这儿的人都神神秘秘的,你别招惹他们就行,莫西里的话,他比较好说话,你跟他小吵小闹也就算了,但是千万不要问他的过去,也不要问关于这个小镇的事情,除非他主动跟你说。” “你刷过这个副本吗?” “没有,但是有人刷过,这个副本原本是在高级区里才会有的。之前的幸存者晚宴,我跟一个人聊到了这里,他跟我说,他差点没从这出来。” “这么恐怖?” “没错,他跟我说,”我们已经回到了诊所门口,陈歌却没有进去,而是压低了声音跟我说:“他跟我说,到了晚上,千万不要出门,不然,会见到撒旦的眼睛。” “撒旦的眼睛?什么意思?” “后面我就不清楚了,我跟他也不认识,只是聊天聊到了而已。” “你知道的,都是他告诉你的吗?” “嗯,莫西里对小镇的事情闭口不谈,你昏迷了五天,这五天里,我跟着他一起去采蘑菇,他就跟我透露了他们经常打猎采蘑菇这件事,还有卖蘑菇什么的,口风很紧。” “他是混血吗,还是什么?” “你是指高脚杯喝茶吗?” “对,还有长相。” “我不清楚,反正你不要问就行。或许我们在这待一段时间,靠着莫西里,可以无痛过关。” “可以不触发任务?” “看运气了,也许我俩什么都不问就乖乖地跟着他们采蘑菇,兴许还真能无痛过关。” 听上去很有吸引力,但是对我而言,我认为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既然原本是高级区的副本,现在来到了初级区,那就说明徐末是不会让玩家无痛过关的,或许当我们认识莫西里开始,就已经触发任务了。 “莫西里。”陈歌走了进去,“我买好菜了,借用一下你的厨房。” “用呗。”莫西里洗好澡才出来,他用一块布包着下半身,裸着上半身站在那里擦头发。 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并没有很强壮的肌肉,而是很纤细的身材,只有手臂处有薄薄的一层肌肉覆盖。 他的脖子修长,锁骨处还打着一个银环,看上去就很疼。 莫西里发现了我的目光,主动跟我介绍:“这是锁骨环,好看吧。” “还可以。” “我叫莫西里,你朋友应该跟你说了吧?”他突然在纸上写下他的名字,他的中文说的不错,可是却写的很丑,歪歪扭扭,像画出来的一样。 “我叫江舟。”我拿起桌上的羽毛笔,也在纸上写下我的名字,为了防止他看不懂,我还特意一笔一划地写了下来。 这羽毛笔我也是头一次用,很轻,以前都是看电影,很羡慕用这种笔的人,没想到今天也是用上了。 “哦。”莫西里看了几眼,就把纸揉成一团扔掉了。 好像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是他感兴趣的。 陈歌在厨房里忙活,莫西里就在整理医疗器材,我跟个傻子一样躺在沙发上看着他忙。 我感觉我真的要疯了。 “莫西里。” “啊?”他头也不回地应着。 “这诊所是你的?” “对啊。” “你买的?” “不是。” “租的?” “也不是。”他终于回过头来“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抢的。” 第42章 光亮,眼球 “啊?” “骗你的。”他又转过去忙着自己的事情。 我翻了个白眼,只想睡觉。 “喂,把这个吃了。”莫西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面前,伸手把一个药片递给我。 “这是什么?” “你才醒就乱跑,身体不行的,先吃,这个药要吃两天,你的身体才能完全康复。” “哦。”我接过药片,含在嘴里,好苦。 我想吐出来,莫西里眼疾手快地捂住了我的嘴,然后用水给我灌下去了。 他皱了皱眉,掏出一块丝绸的帕子擦拭着手指,很嫌弃我的样子。 我摸了摸嘴边,有些扎手,我已经很久没有剃胡子了。 “江哥,起来吃饭了。”陈歌的声音在外面响起,我抬眼看去,他穿着一条很干净的白色围裙,这围裙看得我有些想笑,因为围裙边不知道被谁缝上了一圈儿淡黄色的荷叶边。 “莫西里,你自己缝的?”我问他。 他摇了摇头,“不知道。” 我从沙发上起来,走到餐桌旁边,陈歌做了一锅蘑菇汤。这一桌子,全是蘑菇。 蘑菇汤,蘑菇炒青菜,蘑菇鲜肉饼,油炸蘑菇。 “蘑菇宴?” “你爱吃不吃。”莫西里骂了一句,转身却把刀叉摆在我面前。 我拉开椅子,拿着刀叉,叉了一块炸蘑菇,咬了下去。 没想到味道出奇地好吃! 蘑菇没有跟我想象的那样干巴,反而被锁住了水分,陈歌调的味道很香,混合着外面那一层脆皮,格外地酥脆。 “好吃吧?”陈歌给我盛了一碗汤,“多喝点汤。” “好。”我接过碗喝了一大口,这蘑菇味道太鲜了,比我在菜市场买过的“新鲜蘑菇”都要好吃。 莫西里没有吃多少,可能是天天吃蘑菇,都吃腻了吧。 我看他手里的刀叉没动几下,喝了几口汤就离开了餐桌。 “碗你洗吗?” “对啊,我们寄人篱下,当然得勤快点,眼里得有活才行。” “小奴隶。”我打趣着他,陈歌也瞬间接话:“是是是,我是江舟主人的小奴隶,主人还有什么吩咐吗?” “吩咐你把我衣服洗了。” “遵命,江舟主人。” 我笑出了声。 吃完饭,我依旧跟个大爷一样躺在沙发上,顺手抽了一张报纸来看。 这报纸似乎是今天的才送来的,有一股很浓的油墨味。 “小镇失踪案……”今天的新闻头条就是这个,占据了整张报纸的一半面积。 “纺织女工艾丽莎于昨天傍晚七点下班后走失,消失在一号街道口,最后一次见到她的人是小镇面包店的老板康赛德。” 报纸上的内容吸引了我的关注,我想到陈歌跟我说的什么撒旦的眼睛,包括他提到的小镇上的人都神神秘秘的。 这可能并不是失踪,而是有人故意为之,至于具体原因,我们都不知道。 我的猜测是,可能是之前在法森西庄园了解到的活人献祭,也有可能是人口买卖。 毕竟中世纪的欧洲还是很乱的,学过历史的都知道。 “看什么呢,这么入迷。”陈歌走到我身后,摸了摸我的头。 “看得懂英文吗?” “我不会英文,别恶心我。” 我把报纸上的内容给他翻译了一遍,他听完之后没有任何反应。 “我劝你别多管闲事,这不是我们应该操心的事情。”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你也希望我们可以无痛过关。” “你知道就好。”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当我们踏进这个小镇开始,这个副本就已经开始了呢?”我坐起身阐述:“原本在高级区的副本突然放到了低级区,徐末肯定是有所图的,如果能轻易让我们无痛过关,那就不会有那些事情发生了。” 听完我的话,陈歌的眉头皱在了一起,看得出,他也很苦恼。 “我理解你,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件事情,暂时先别管,但先留意着。” “嗯。” “哦对,衣服脱了。” “啊?” “不是你让我帮你洗衣服的吗?” “我就随口一说,你还当真啊。” “嗯,无条件服从主人的命令。” “你还玩上瘾了。” 陈歌笑了笑,我决定尊重的他的选择,把衣服脱下来给他。 “全脱了。” “干什么?” “你不洗裤子?你看看你裤子多脏,我都不想说你。” 我低头看了一眼我的裤子,确实很脏,我记得我刚来雨冥山庄的时候,是一条黑色的西装裤。 因为我刚下班,身上还穿着制服,准备回家再换的。 我再看陈歌的裤子,已经干干净净了,之前还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现在我才看出来,是一条黄泥色的牛仔裤。 “我脱了穿什么?裸着吗?” “喏,盖一下。”陈歌给了我一条毛毯,这小镇不知道是几月的天气,晚上冷得很。 “现在是秋天,再过几天就要进入冬天了。” “我们在雨冥山庄已经这么久了吗?” “想听真话吗?” “废话。” “其实我们在雨冥山庄里,才待了不到一天。” 我想我是崩溃的。 换做谁都会崩溃。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本以为很快就会结束,没想到还不到一天。 “初级区要刷多少副本才能结束?” “不清楚,我当时刷了三个就通关了,然后就来到一片草地上,幸存者开始互相厮杀,在规定时间内活下来的人,将会参加幸存者晚宴,通往下一个关卡。” 我一边脱裤子,一边想着他说的话,要是这么说的话,我们现在已经是第三个副本了,运气好的话,没准就结束了。 可是想到后面的厮杀,就有点儿打冷颤。好不容易从这些东西手里捡回一条命,没想到还要在自己人手里抢命。 “我认为你可以去洗个澡。” “浴室在哪?” “我带你去。” 我现在属于是全裸,我也无所谓,毕竟都是男人。可是陈歌全程都没有看我一眼,他好像有点儿脸红。 我当他是脸皮薄。 “有需要喊我。” “嗯。” 陈歌已经给我放好水了,我躺进浴缸里,感受这片刻的欢愉。上一次躺在装满热水的浴缸里,好像还是那天上班的早上。 水蒸气慢慢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索性闭上了眼睛,享受着身心的放松。 我滑了下去,这浴缸并不深,我没当回事,没想到却听见“扑通”一声,就像是掉进了湖里一样。 我睁开眼睛,周围是蓝色的湖水,脚下深不见底。 我不是在浴缸里吗? 我拼了命地向上游,光亮离我越来越近,我以为是希望的曙光,没想到游到湖面,那光亮确实来自一只巨大的眼球。 “呼!”我呛了好几口水,缓过神来。 我还是在浴缸里,刚刚发生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第43章 小镇失踪案 “咚咚咚”陈歌在外面敲门。 奇怪,我没锁门啊。 我看见门把手转动了几下,锁突然转开了,陈歌走了进来,“江哥?”他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我在这。”我回应他,可他好像听不见、也看不见我似的,自顾自地伸手在我洁缸里捞着什么。 “奇怪,人呢?”陈歌甚至打开了窗户,向外探去。 \"陈歌!\"我伸手抓住他的胳膊,手却从他的身体里穿了过去。 就好像我现在已经是个亡灵了。 我从浴缸里爬起来,陈歌已经转身想要走了,我跳出浴缸,伸手不停地拉他。或许是心灵感应,他猛地回头,“江哥?”他感受到手臂传来的异样,又喊了一声,“江哥,是你吗?” 我拼命地点头,拍打着他的手臂,兴奋地像只拍打肚皮的海豹。 “你怎么还不去死呢?”陈歌笑看,那张美丽的脸裂成了两半,血水从缝隙中滚了下来。 “呼!哈…”我又惊醒了。 陈歌开了门,问:“怎么了江哥?不舒服与?”我摇摇头,看着面前的陈歌,我下意识想到刚才的一幕。 “啪!”我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再这样下去,我迟早要精神衰弱。 “是不是又看见什么了?”陈歌坐在浴缸边,递给我一条宽大的白色浴巾。他抚摸着我的脸,像母亲爱抚着孩子的脸庞。 我点点头,把我刚刚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他。陈歌沉默了许久,半晌,才开口对我说:“看来,它们已经缠上我们了。”他呼出一口气,像是把所有的侥幸都抛了出去。 “我在外面等你。” “别走。”我拉住陈歌,“扶我一把,腿麻了。” 陈歌扶着我,我慢慢地起身,却只看见陈歌通红的脸。 “又不是没见过,这么害羞。”看见他这样,我特别想逗他。 “快擦吧,我走了。”陈歌丢下衣服,推开门出去了。 经不起逗。 这么快就干了?我擦干身体,换上衣服,总觉得衣服上有股淡淡的香味。 “你用什么洗的?”我坐在沙发上擦着头发,“还挺香的。” “我的体香。” “有点恶心了,兄弟。” “你难道不喜欢人家吗?”陈歌夹起了嗓子,那双饱含水汽的狐狸眼就这么望着我。 好吧,我认输。 “喜欢喜欢。”我随口敷衍。 “是门口的花。月季花。” 我朝窗外看去,借着屋内的灯光,门口的确长着一株月季。 现在开得正盛,洛琳小镇的月亮很圆,月光也亮,洒在植物的叶片和花苞上。 “是不是很喜欢?” “嗯嗯。” 莫西里走到我旁边坐了下来,“你们俩,赶紧睡去吧。” “坐会儿也不行?” “待会儿有病人要来。” “妨碍你了吗?” 莫西里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当他是默认了。 陈歌拽着我往楼上走,刚踏上几节台阶,就听见莫西里的声音:“小镇不欢迎外来人,你们最好避嫌。” 我没有说话,刚想开口,就被陈歌拉走了。 这是一个很经典的复古二层小洋楼,下面是诊所,上面就是住处。二楼只有三个房间,一间书房,一间客房,最里面的房间是莫西里的卧室。 我和陈歌把门锁上,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他坐在床上,说:“不是都告诉你了吗,关于小镇的事情都别问。” “我没问啊,他主动告诉我的。” 他想了想,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 “我有点想看那个病人,要不要一起?” “你滚,是谁让我别多管闲事的。”我翻了个白眼。 “哎呀,好奇嘛。” “好奇害死猫。” “我不是猫,汪汪。” 还真是……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好好好,走吧走吧。” 我们俩蹑手蹑脚地离开了房间,他跟在我身后,我悄悄地把头探出楼梯,隔着扶手的缝隙,我看见了那个所谓的“病人”。 他有着一头金色的披肩卷发,脸颊消瘦,手里拿着一根老式的烟斗,可能是经常抽的原因,烟嘴和把手都有些掉色。 男人穿着一件洗的败色的蓝色衬衫,肩膀上搭着一件宽大的黑色披风,裤腿很空,整个人像是被衣服套在一个空旷的壳子里。 他吸了一口烟,吐出打着圈圈儿的白烟,莫西里皱了皱眉,伸手打散那些烟圈,接着,用很纯正的美式口音说,“本杰明,你不该这样的。” 那个叫本杰明的男人扒了扒头发,无所谓道:“谁叫她长得那么好看呢?”他的发音很好听,并没有口齿不清什么的,声音尤为好听。 估摸着三四十岁的人,老男人的韵味就是不一样。 虽然我也是个老男人了,但是还是不能和他比。 对于本杰明说的话,我一下想到,应该是关于那件失踪案。本杰明口中的“她”,极有可能就是失踪案件的女主人公,纺织女工艾丽莎。 “康塞德不也是,你怎么光说我一个人?” 康塞德是小镇面包店的老板,我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这可能是一起奸杀案。听本杰明的口气,绝对不止一人侵犯艾丽莎。 “你们都是蠢货。”随后,就是一句响亮的脏话。“一个女人,杀了就杀了,都怪你们太柔情!” 本杰明笑了笑,说:“我也没想到啊,谁叫她那么不经玩,没爽两下就说疼。” “后来呢?” “爽完之后不就准备走吗?谁知道她突然爬起来开始大喊大叫,康塞德那个怂货怕事情败露,就用领带把她勒死了。” “尸体呢?” “就扔在那儿了,没想到第二天尸体不见了。”本杰明狠狠吸了一口烟,说:“还有货吗?” “没了,明天去打两张皮,那边说要涨价。” 本杰明也骂了一句脏话,说:“实在不行,就……”末了,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到时候再说。”莫西里有点儿想送客了,本杰明看出了他的想法,起身离开了诊所。 我和陈歌也回到了房间。 “太刺激了吧。”陈歌一坐下来就按耐不住地兴奋,“没想到莫西里是这样的医生,和那些畜生同流合污。” “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极差,他懒散的样子让我很难把他和医生的形象联系在一块。 “别这么说,至少长得很帅。” 莫西里长的确实很帅,他是短短的黑发,穿衣服方面没有太多的讲究,刚见面的时候,他就穿着很随便的西式杏色长袖,外面套着的是一件中式的外套,这样奇怪的穿搭,让我很难不怀疑他是个混血儿。 可能是怀念父母亲的方式吧。 “陈歌,江舟。”莫西里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陈歌立马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我点点头,慢慢靠近房间门。 “怎么了?”我大声说。 “没什么,你们要不要吃点点心,面包店刚送来的。” “不用了,你自己吃吧。” “别啊,很好吃的。” 第44章 被下安眠药 “我们要睡了,你自己吃吧。” “一起吃吧。” 我看向陈歌,他示意我开门,我只能硬着头皮开门。 莫西里脸上还是没有任何表情,手里端着一只镶着纯金边的白瓷盘,盘内有几块精致的点心,但我看不出是什么食材做的。 “浆果莓饼,尝尝。”他拿起一块给我,我并没有接.似乎是看出了我的顾虑,他直说:“没毒,吃不死。” 我只能接过咬了一口,甜腻的浆果汁在舌头和牙齿中间爆开。 \"好吃吧?” “还可以。” “陈歌呢?要来一块吗?” “不用了,我不爱吃甜食。” “那你尝尝这个,”莫西里从盘里拿出一块月季形状的糕点,“这个不甜。” 看来是非吃不可了。 陈歌没有拒绝,接过糕点塞进了嘴里:“好吃。” “那就好,那么,晚安。” “晚安!”我匆匆关上门。陈歌已经躺下了,他的睡姿很乖,像只受伤的小狗一样蜷缩着身子,双手抱着双腿。 “你这姿势…” 我想笑,但还是帮他调整好姿势,给他掖好被子。我躺进被窝,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 陈歌已经把衣服脱掉了,我随手等过一件,刚好是他的“破烂上衣”。 我脱下我的衬衫,算了,给改成短袖吧,正好剩下的料子给他补衣服。 啊,我可真贤惠! 不对,我怎么跟个小老婆一样? 我看了眼手表,才晚上八点多,可拉开窗帘一看,外面的天却黑得像晚上十二点的了。这个点,莫里西应该还没睡,我披上外套,手里拿着两件衣服出了门。 地板上映着书房门的缝隙中透出的些许亮光,我敲了敲书房的门,“莫西里,在忙吗?” “请进。” 我推开了房门,与其说是书房,不如说是一间医疗实验室。讲真的,我现在看见实验室真的要吐了。 “别来!就站在门口!”他摆弄着显微镜,似乎在观察什么。 我止住了。 “你怎么还没睡?” 听他这语气,难道我现在应该睡吗?想到陈歌的“一秒入睡”,我顿时觉察不妙。那点心里应该放了安眠药。 “还不困,等会儿再睡。” “有事?” “针线有吗?” 他歪了歪头,我想他应该听不懂这句中文,干脆起用英语说:“is there a needle and thread?” “有,在楼下,沙发的左手边,柜子的第二层。” 哇,好标准的英译汉! 我点点头,顺手带上了门。我找到了针线,他这儿只有黑线和绿线,我穿了一根黑线放在一边,一剪刀剪下了我的衬衫袖子。 沿着走线拆开,我把他少了一只袖子的上衣终于补好了,就是颜色有点儿色差,和他的一对比,我才知道这件衬衫被我保存得多么完好。 陈歌这件衣服都有些发黄了,不仅如此,还有些血迹没有洗掉,怎么说呢,极具艺术感。 这下,我得到了一件短袖衬衫和一件拼接款血迹时尚t恤。(开个玩笑) 我一转身,就看见莫西里站在台阶上,手里拿着一块浆果莓饼在那啃,饼干屑洒在楼梯上,让我忍不住皱眉。 “你也不睡?” “你拿……”我看他结巴了好半天,舌头在嘴里玩了好几圈摩天轮,应该是针线两个字念不出来。 “缝衣服。” 我看他没说话,估计是这句话也听不懂。 “mending clothes.” 他点点头,没说什么,“早点睡。” 三句话不离睡字,看来是真的很想让我睡啊。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安眠药还没有奏效,但是似乎,我对安眠药有免疫作用。 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我回到房间,关上门,穿上衣服。我真的很崩溃啊,我也很想睡觉啊,可是这该死的!他妈的就是睡不着! 我一直坐到了后半夜,还好客房里有几本书可以看,都是些老古董了,里面的故事比我爷年纪都大。 我也是闲,总共五本,我看了六次。 我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十二点零五分了。 我还是不感觉到困。 莫西里应该已经睡了吧!毕竟我房间的灯是关着的,没错,我点蜡烛看书的。 我合上书,悄悄地打开门缝,外面一点声音也没有了。 我有了个大胆的想法,我要去作死了!(bushi)我想去大街上走走。 说走就走!我下了楼梯,意外地发现诊所的大门没有锁,一切就像专门为我准备似的,我也不客气,打开门就来到了大街上。 夜晚的小镇一片寂静,只有风卷着树叶的沙沙声,在空旷的地方尤为明显。 我走在大街上,两边的房屋都闭了灯,只有一家店铺还亮着灯,我躲在墙壁后观察起来。 似乎是一家老字号。外面挂着两盏煤油灯,勉强让我看清招牌上的字:beautiful fashion。 是一家时装店。 看了还没一分钟,他家也闭了灯。 这下,整条小镇上就没有任何一处光源了。 夜,黑的可怕。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突然,我看到前面出现了一些光。 我不确定是什么东西,只好躲进了旁边一条黑漆漆的小巷。 “哒哒哒!”它们来了! 好刺眼的亮光! 我生理性地眯起了眼睛,它们……是人又不像人! 每个人的眼睛都散发着黄色的光亮,瞳仁很大很圆,像两个灯泡一样。 它们的动作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僵硬,而是和活人一样灵活,似乎除了那双眼睛,它们与活人没有任何不同。 领队的是一个女人,她的样貌我完全看不到,不过令我惊讶的是,她居然穿着一条东方旗袍! 和我们一样,都是中国人吗? 根本来不及让我细看,它们就发现了我。一瞬间,无数的亮光朝我刺来,我反射性地向后退着,却发现我的身后是一条死胡同。 它们就这么盯着我,毫无生气。 就在我以为要被杀了的时候,领头的女人作出了一个停止的动作,然后齐刷刷地转身离去。 临走时,她还看了我一眼。我读不懂她的情感,如果她的眼睛可以像灯泡那样有个开关就好了。 可能是因为我们是同胞! 我只能这么想,毕竟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我能再次见到我的同胞,我会百分百相信她。 第45章 被当成嫌疑犯 不过它们的眼睛…… 我突然想到陈歌对我说的。 我想,那可能就是……撒旦的眼睛吧。顺着原路返回,我却找不到莫西里的诊所。 一转头,那些人就跟在我身后:“有事?” 领头的女人说:“你走错路了,这是我们的路。” “那我的路在哪?” “属于你的路,并不在我们这;不属于你的路,也不在这里。” 消失了。而我的左手边,就是诊所。 这是…把我送回来了? 我推开门,在沙发上将就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我是被警察叫醒的。他说了一大堆,带着浓重的意大利口音。 昨晚又出命案了。 洛琳报社的头条“啪”地摆在我面前,妙龄少女昨夜遇害。而我作为小镇的外来户,自然是他们的第一个怀疑对象。 “昨天晚上九点至今天凌晨,你在哪儿?”穿着深蓝色制服的警察满脸胡碴,看上去一身正气。 “在这儿。” “你没在房间睡?”莫西里双手抱胸,一脸的疑惑。估计他也想不到,安眠药会对我失效吧。 “陈歌睡觉不老实,我被他吵醒了,下来倒了一杯水,迷迷糊糊地就倒沙发上睡了。” “具体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晚上将近十一点。” “你记得这么清楚?”那警察也是怀疑。 “我说了,我朋友睡觉不老实,被他吵醒,正常人第一反应就是看时间。” 警察在本子上记录着我所说的话,他看了眼莫西里,翻了一页,在上面快速地写下一些东西,撕了下来给我。 “我的名字,森德。”他把本子和笔放进口袋上衣,“如果你想到了什么,随时找我。” “我都说完了。” “今天是我们冒昧上门,打扰了您休息。但是我希望您能仔细想想,配合我们的工作。” 我没有说话,嗯了一声。 “您还没告诉我您的名字呢,先生。” “江舟。” 他没有听懂,我把我的英文名告诉了他.也不算是英文名,临时想到的,江字的首字母大写—j。 “那么,我该走了,j先生。” 森德走后,陈歌才从楼上下来。 真能睡。 “来客人了?” “警察,昨晚又出命案了。” 莫西里打了个哈欠,“你们聊,我去买食物。”他拿上西装外套搭在背上,漫不经心地整理了一下头发,出了门,嘴里还念着买菜清单。 “你昨晚是不是看见什么了?”陈歌来到我身边坐下。 “撒旦的眼睛。” 陈歌点点头,没有说话,可是下一秒,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表情肉眼可见地变得慌乱,说:“你和它们对视了?” “嗯。”我不懂他的慌张。 他拍桌而起,“你现在,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 “没有。”为了安抚他,我把昨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陈歌的表情终于恢复了正常 “奇怪,她为什么放你走?” “同胞之间的血浓于水。” “滚吧,都在这种地方了,还同胞呢。”陈歌无语,“不过你手还挺巧的。”突然转换话题,扯到了他身上的t恤。 “是不是爱上我了?”我准备跟他犯个贱。 “爱死你了。” 我笑了笑,一条腿搭在茶几上,拿起外套想看一眼手机,手摸进内侧口袋,却摸了个空。 “我手机不见了。”我猛地坐直看向陈歌。 “找!每个袋都找找!”他在自己身上也摸。 “你他妈在自己身上摸什么!” “我摸到了…”他从口袋里拿出两部手机,其中一部就是我的,手机与手机中间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小惩罚。 “莫西里的字迹。”我接过纸条看了一眼,很丑的字。“看来昨天我们偷听被发现了。” “不慌,既然还没把我们赶出去,就说明不是什么大事。” “好淡定,好乐观。”我讽刺他。 他无所谓,一头栽到我肩膀上,腿架在我的腿上,手勾起一旁柜子上的报纸,“给我翻译。” “文化大沙漠。” 是今天的头条。 “妙龄少女艾丽丝于昨夜八点前失踪,警方今早六点接到有人报案,于六点三十在美丽时装门口发现尸体。” “八点前?”陈歌捅了一下我,我立马提起了精神,为什么森德要问我九点到凌晨之间在哪?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他和莫西里是一伙的。 “别想了.赶紧离开这!”陈歌收起了腿,“这地方不能待了,再待下去,全都玩完!” 我立马装上手机,拉着陈歌夺门而出。而门口,停着好几辆警车。森德就靠在车门旁边,“等您好久了,j先生。” “跑!”我还没反应过来,陈歌就喊了一句,拉着我开始跑。 “追!go!go!”后面的人已经开车来追我们了。 “我靠,这不是活捉,是直接执行死刑吧!” “别废话了!跑快点”我已经超过了他。 后面的警车离我们越来越近,街上的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只能纷纷避让,我和陈歌翻越一个个小摊,七拐八绕地在街上跑。 已经有人从车上下来了。 我拉着他进了一条小巷,我也没来过这,只能凭感觉带他走。ok,也是来到了一个死胡同。 嗯对,和昨晚的是一个。 好幸运。 “别动!双手举起来!” 我和陈歌面对齐刷刷的枪管.只能举起双手。 “带走!” 我和陈歌被押入警车,森德坐在副驾驶上,问,“j先生,您的同…伴叫什么名字?” 他其实一开始想说同伙这个词,却被我生生蹬回去了。 “c。” “是的,我超c。” 森德点点头,应该是没听懂,估计是以为他在承认吧。 “你们两个,涉嫌昨晚的杀人案,现在需要带你们回警局做调查。” “森德警官,您也骗了我,不是吗?” “先生,在警察面前,不要太过于嚣张。”此话一出,左边的警察立刻举起枪对准了我的脑袋。 是那种很老式的手枪。 人生头一回进局子,还是在这个破山庄里刷副本。 被当成嫌疑犯了怎么办,在线求。 我和陈歌被关进两个不同的房间,森德来审问我,一个年轻的警察来审问陈歌。 我们中间,隔着一面不透光的玻璃。 “说实话吧j先生,您是否参与了可怜的艾丽丝小姐的杀人案呢?” 第46章 成为侦探 “艾丽丝和艾丽莎是姐妹吗?” “看来您还参与了艾丽莎小姐的案子。” 此时此刻,我真的很想杀人。 “您断案的方式,这么简单直接吗?”反正也没给我戴手铐,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我管他。 “j先生,请您摆正态度。” “我态度已经很好了。” 森德还准备继续问我,结果审讯室里冲进来一个男人,不由分说地给了我一拳,我整个人连带着椅子一起倒在地上。 “你他妈疯了吧!”我爆了一句中文粗口,他听不懂,但看我的表情也知道我很愤怒。 “是你杀了艾丽莎!我要你死!”说着,他就骑在我身上掐住我的脖子。 森德见到这场面,赶紧叫人把这个疯子从我身上拉开。 平复好他的情绪,森德一脸严肃地质问:“这是警局,你怎么进来的?” 男人一下慌了神,“我……我听说抓到了嫌疑犯,就……就来了……”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明显的心虚。 “j先生只是配合我们的调查而已,现在根本没有明确的证据说明就是他杀了艾丽莎小姐!罗伯特,你冷静点!” 罗伯特低下头,突然对我深深鞠了一躬,“抱歉,j先生!” 我没看他,只是拍了拍身上的灰,对于这个道歉,我并不满意。 森德也很尴尬,赶紧招呼人让罗伯特去外面等着。 “他是谁?”我问。 “艾丽莎小姐的情人。” “男友?” “不,是情人。” 我一时间有点混乱,情人?三儿? 森德解释道:“艾丽莎小姐已经结婚了,罗伯特先生是她的情人。” “艾丽莎的丈夫呢?” “可怜的艾丽莎,她和她丈夫刚结婚三个月,她的丈夫就因为欠债把家底都输光了,为了躲债跑了出去,后来听说逃跑的路上被债主发现,活生生打死在了路上。” “还真是可怜。”我假装怜悯,实则一点也不想听这种狗血剧情。 “艾丽莎小姐为了丈夫决定终生不嫁,可是遇到了罗伯特,那个热心善良的小伙子,他住在艾丽莎小姐的隔壁,总是热心地送去帮助。” 原来是日久生情啊。 “他们俩的故事,我不想听。我只想知道,为什么要逮捕我和我的朋友。” “希望您能理解我,一切都是为了工作。” 我真的想杀人了。 “我尽力配合。” “那么,请您回答我,您来自哪里?” 来自哪里? 这个问题属实把我问懵了,我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 “一个庄园。” “看来您是庄园的主人。” “并不是,庄园的主人是我的一个亲友。” 嗯对,法森西庄园,我的亲友米托什和杰西娅。 森德在纸上唰唰地写着,继续问:“昨晚八点之前,您一直待在莫西里医生的诊所吗?” “是的。” “有没有见过什么人?” 我刚想回答说没有,可是一个人突然蹦出了我的脑海,那个金长发的中年男人,本杰明。 “本杰明来过诊所,他来找莫西里。” 听到本杰明的名字,森德的手顿了顿,但很快,他就调整好姿势开始落笔。“他有没有什么异常表现?” “森德警官,我刚来这里,您觉得我会知道这些吗?” 他放下笔,说:“好吧,今天的审讯到此结束,您可以和您的朋友一起回去了。” 我起身,却听见口袋里传来震动的声音,我明明没有开震动。 是徐末的信息。 徐末:仔细听广播。 我跑出警局,站在门口,广播里传来熟悉的机械音:“各位玩家,大家好,接下来将发布最新公告。本轮副本和之前的有所不同,玩家将在副本里有属于自己的角色,帮助人物一起破解谜题。那么,本轮副本的任务是,成为侦探。” 侦探? 我快速在屏幕上敲着字:什么意思?什么侦探? 徐末:“侦探”头衔之后可以通过抢夺来获取,但在本轮副本中,玩家必须通过自身来获取。 我:如果在本轮副本里没有成为侦探呢? 徐末:那么很遗憾,您将会一直循环下去,直至成为侦探。 我:成为侦探有什么好处吗? 徐末:“侦探”身份相当于一张免死金牌,当玩家走出本轮副本后,即使手环被摔,但亮出侦探身份就可重新获得游戏机会。 我:那这样的话,每个人就都是侦探了啊。 徐末:玩家需注意,成为侦探后,一切都会变成真的。在破解谜题的过程中,请保护好自身安全。 他像个小助手一样回答我。 陈歌拍了拍我的肩膀,“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不是吗?” 我回头看了一眼警局,它就像一张巨嘴,黑黑的口腔看不到牙齿,不知道是锋利或是平钝。 我们重新进入,森德看见我们很是意外,“这么快就有了新发现了吗?” “关于本次案件,我表示惋惜。”我开始装上老好人了,“既然都认为我的嫌疑比较大,那么,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愿意配合整个案件调查,直至查出真相。” “那是当然。” “所以,我申请成为侦探。” 森德冲我挑了挑眉,“你确定吗,j先生?” “我很确定。” “您也是吗,c先生?” 陈歌点点头。 森德的表情很复杂,“这个问题,我需要请示上级,请二位等一下。”他朝里面跑去。 我们坐到了罗伯特的身边,看见我们,他突然哭了,开始哭诉他和艾丽莎的爱情故事。 我没怎么听,倒是陈歌听的起劲,还一个劲地问怎么了然后呢。 我的心思全放在侦探上了。 “不好意思二位,久等了。”森德喘着粗气跑过来,手里拿着两份文件。“申请通过了,请二位签字。” 我接过文件,粗略地扫了一眼,大差不差的,于是准备提笔签字,却被陈歌碰了一下,笔在纸上画出长长的一条黑线。 “我再去拿一份新的。” 罗伯特被刚才审问陈歌的年轻警察带走了,陈歌小声说:“待会儿签字的时候,别签的那么像本人。” 我听懂了意思,笑了笑,“心真细。” 森德没过多久又给我送了一份新的下来,我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着我的名字,讲真的,我高考试卷的字迹都没有这么工整,有点像印刷体。 好吧,我这算是自夸。 “那么,恭喜二位成为洛琳小镇的侦探,从今天开始,将任命调查小镇中出现的两起案件。” 第47章 服装店模特 穿上森德给我们的制服,我反倒有些不自然,观察起镜子里的陈歌,竟然让我有些“赏心悦目”。 他身材很瘦,肩膀很窄,白衬衫穿在他的身上正正好,外面裹着一件棕色的皮质马甲,在腰的两侧系着绳子,显出完美的曲线。 陈歌也注意到了我的目光,他的狐狸眼朝我一瞥,随后就是一阵不满:“凭什么你的身材这么好,不服!” 我看向镜中的自己,衬衫似乎有点小,完完全全地裹在身上,贴合着身体的线条,皮质马甲更是贴合着身材剪裁的,不留一丝空隙。 “别贫了,好好锻炼,你也有。”我穿上驼色风衣,把一串车钥匙揣进西装裤兜,拉着陈歌出了更衣室。 他本身就瘦,即使是套上略显臃肿的风衣也看不出有什么身材变化,还是那样高瘦。他的脸颊更加凹陷了,比我刚认识他的时候还要凹陷。 瘦多了。 我们坐上了车,他靠在副驾驶上,“唉,好饿啊。” “一样,找点东西吃?” “可以啊。” “走吧。”我发动汽车,车子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行驶,也不知道哪里有吃的,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 “你别光顾着开车,快看看哪家招牌上写的是吃的。” “好好好。” 我们的车在一家小餐馆门口停了下来。餐馆的老板是个女人,穿着朴素的藏蓝色和白色小花点缀的宽松连衣裙,裙子落在她的小腿以下部分,外面套着一件白色的针织衫,针织衫的外套又套着一件皮质马甲,马甲外面应该还有衣服,大概是有点热,脱掉了放在旁边。 她看着我,满眼的害怕。 或许是这身皮的原因。 我用英语跟她说,我们是来吃饭的,她才稍微地放下了一点心。 我和陈歌点了她家的特色菜,盐焗蘑菇和奶油意大利面。 我们的座位靠近角落,我一只手撑着脸,另一只手敲着桌子,观察起餐馆里的人来。 都很正常。 突然,本杰明出现在了餐馆外面。他换了一身衣服,穿着一件黑色丝绸质感的长衬衫,下面是一条米白色西裤,外面套着米白色的西装外套。 我突然觉得好笑,不过也是,只是一个副本游戏而已,徐末也没必要那么还原历史。 他嘴里叼着根烟斗,扒了扒头发,对着女老板吹了声口哨,“今天有什么吃的?” 女老板对着他脸微微一红,声音很小,我听不到在说什么。但是很快,她就从围裙口袋里拿出几颗糖果递给他,然后跑进后厨拿了一个篮子递给他。 “那俩是不是有一腿?”陈歌问我。 “我哪知道。” “看着像。” “别恶意揣测男女关系,也许人家只是朋友。” “你见过哪个正常朋友会脸红吹口哨?” “等你的饭吧。” 本杰明拿到篮子后,并没有马上离开,他跟女老板聊了会儿天,当着她的面打开了篮子,是几盒饭菜和鲜榨果汁。 本杰明还有小厨房啊。 他搬了把椅子坐到她旁边,开始吃起来。 “先生,您的餐。”服务生已经把菜端上来了,我也不好继续看下去。 陈歌吃的狼吞虎咽,他甚至又点了一份面和蘑菇汤。 “你饿死鬼投胎啊?” “你以为都跟你一样,不吃不喝能撑这么多天。” “你不是说只有一天吗?” “那也是经过换算得来的,我们经历的可不止一天。哎哟饿死我了。”他大口大口地吸溜着面条,我看不下去了,拿出手帕给他擦去嘴角的油渍。 “注意点形象。” “over!” 我也是嘴硬,刚嘲笑完他,自己就又点了两份面,确实好吃。每一根面条上都裹满了汤汁,油而不腻,连我这种低食欲的人都能吃三盘。 吃饱喝足之后,我想着付钱,可是转头一想,我压根一分钱没有。 “唉,还是我来请你吧。” “你有钱?” “好歹也是混过高级区的人,身上没点钱怎么行?”陈歌说着,就往柜台上丢了一张面额很大的钞票。 女老板吓得连连摇头,陈歌看不懂,问我:“她是嫌少吗?” “人家不敢收。”我用英文耐心的和她解释,她还是不敢收,一直在说不收钱。最后,在我的软磨硬泡下,问到了价格,按照原价付给了她。 她收钱的时候,眼神里还是害怕的表情。 这里的人,都这么害怕警察吗? 我们重新回到了车上,车经过了beautiful fashion,我一眼就看出了里面正在试衣服的人是本杰明。 我猛地踩下刹车,给陈歌来了个猝不及防。 “怎么了?” “本杰明。” 他向店内看去,随后给了我一个眼神,我们默契地下车走进服装店。 本杰明也看见了我们,那天我们偷听他和莫西里的谈话,他是知道的,不过现在,他在装不认识我们。 服装店装修地格外时尚,似乎是这个小镇最时尚的面孔了。在里面的房间,挂着缝纫店的牌子,应该是顾客感到尺码不合身可以随时改的地方。 本杰明正在试穿一件剪裁得体的花衬衫,配合他那一头金长卷发,倒是有一番花花公子的意味。 “两位,是新来的侦探吗?”他开口,说的是很流利的中文。 “嗯。”陈歌点点头。 “这位侦探,身材可真不错。”他打量着陈歌,不知为何,他的目光让我格外不舒服。 “谢谢。”陈歌笑了笑,“不知道先生怎么称呼?” “本杰明。” “您居然会说中文,真是让我意外。”我说。 “这没什么,附近也有中国人来我们这做生意。” “您的中文……未免太流利了吧?” “是吗?”他接过店员给他的衣服,连眼睛都不抬一下,手指抚摸着衣服的料子,是一条白色的裤子,“可能是我有天赋吧。” “您来这买衣服?” “不是啊,哦,忘记自我介绍了。”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一笑眼角的鱼尾纹堆积在一块,不过看上去并不是很油腻,反而很帅。 “我是这家店的模特,来帮忙试衣服而已。” “模特?” “是啊,这是我的工作,我偶尔也会去拍拍杂志。” 一旁的店员听不懂我们的谈话,好在本杰明给她做了翻译,她声音甜美,告诉我:“本杰明先生是这里最出名的模特,他的杂志封面可以畅销附近的所有小镇呢。” 她的脸也红了。 看来本杰明对付女人,的确有两把刷子。 第48章 艾丽莎的故事 “原来本杰明先生还是小有名气的杂志模特啊。”我笑着,替他扣上那粒没有扣上的衬衫扣子,衬衫的材质很好,摸上去很舒服。 “怎么称呼?” “j。” 他笑着摸上我的手,食指和中指轻轻地划过我的皮肤,指尖传来的温热让我的手一抖,他反应很快,抓住了我的手,“j先生,这么敏感吗?” 我抽回手,朝他笑笑,“对啊,我很敏感。” “比如?” “什么?” “比如哪里比较敏感?” “政治立场。” 他被我的回答弄的有些尴尬,伸出的手只能缩回撩了撩刘海。 “旁边这位呢?” “c。”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他对陈歌更感兴趣,可能是出于男人的第六感吧。 “有空一定请你吃饭,c。”他拍了拍陈歌的肩膀,他几乎和陈歌一样高,眼底带着些许暧昧,“你很特别。” “您这是着急去哪?”我问。 “哦?什么时候侦探也开始管我的私事了?”他似乎对我很不屑,“我去哪,没必要和您汇报吧?” “请您配合我的工作。” 本杰明挑了挑眉,靠在一旁的人体模特上,两腿交叉着,金色的头发在橘色的灯光下泛着光,“你们怀疑我?” “我有权怀疑小镇上的任何一个人,包括您。”我从风衣口袋里拿出我的侦探证件,“现在,请您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陈歌也掏出小本子开始记录。 店员也有些害怕了,她退至一旁,把宽敞的场地留给我们三个。 本杰明还是那副样子,丝毫不在乎我们是谁。“坐下来说呗,站着多累啊,侦探先生。” 那声“侦探先生”,充满了嘲讽意味。 本杰明坐到靠近门口的真皮沙发上,我和陈歌各自坐一个沙发。他倒是悠闲,还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喝,“问吧。” “案发当晚,你在哪?” “你指的是哪件案子?最近可是发生了两件案子。” “可以把它们归结为一个案子,艾丽莎和艾丽丝是姐妹俩,您应该知道吧?” “当然。” “不过我很好奇。” “什么?” “既然艾丽莎都结婚了,怎么你们还叫她艾丽莎小姐呢?不应该叫她某某太太吗?” “这个啊,”本杰明笑着放下咖啡杯,那杯咖啡他也就抿了一小口装装样子而已,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缓解心虚。“其实,大家都不太承认那个男人是她的丈夫。” “为什么?” “这就要扯出很多年前的老故事了。” “说吧。” “唉,艾丽莎原本的家庭并不幸福,父亲酗酒,母亲风流。在她十四岁的时候,母亲染上病死了,父亲根本没当回事,结果当天晚上喝酒喝多了睡在大街上,就死了。” “就这么死了?” “对啊,第二天一早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死透了。” “警察有做调查吗?” “一开始没怎么在乎,但是艾丽莎报了案,没办法才开始调查的,医生鉴定是死于酒精。” “那天是什么样的天气?” “和现在差不多的天,我记得那天还下了雨,晚上五点我还跟艾丽莎见过面,她刚放学路过我的工作室,还跟我打招呼来着。” “你和她关系很好吗?” “我和她……年龄差距大着呢,j先生真会说笑。” “你今年多大?” “42。” “当年呢?” “32。” “也就是说,这是十年前的事情。” “没错。” 十年前,艾丽莎十四岁,现在,她也才二十四岁。我越听越想杀了本杰明,这个畜生,居然对这么年轻的女孩下手。 都不能叫他畜生。 畜生不如。 “你和艾丽莎有什么关系。” “她只是我的粉丝而已,我那个时候刚拍杂志不久,没什么人气,艾丽莎可是第一个支持我的人,可是我的忠实粉丝。”他露出一抹笑,不知道是得意,还是想到了什么。 我只感到全身的血液冰凉,我现在,正在和一个罪犯说话。真是对我的身体,乃至我的灵魂的侮辱。 “对于她的死,你有什么看法吗?” “我不清楚,我只觉得惋惜而已,艾丽莎是个好女孩。哦对,你还不知道她的丈夫吧。” “你说。” “她的丈夫杰克,是小镇出了名的色鬼,当年艾丽莎父母双亡的时候,杰克盯上了她,把她带到小巷里强暴了。事后,也算是补偿吧,杰克和她结婚了。可惜好景不长,杰克又染上了赌博,欠了很多债,为了躲债,她抛下艾丽莎跑了,结果在路上被债主抓住活生生打死了。” 本杰明说话很淡,就像在描述一件很平常的家事一样,没有任何波澜。 艾丽莎算是和他有交集的人了,可是为什么,对于她的遭遇,他能这么轻易地说出口,而且,过去这么多年还会对她做出这种事情。 人,真是一个复杂且可怕的生物。 “回到之前的问题,案发当晚,你在哪,我指的是,艾丽莎的案子。”陈歌终于抬头,看来记了不少内容了。 “在我的工作室。” “具体地址。” “3号街第669号。” “那关于艾丽丝,你知道多少?” “这我就不清楚了,艾丽莎结婚之后,我和她很少说话了,她的妹妹艾丽丝去了隔壁镇的寄宿学校,很少回来。”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谢谢您的配合,本杰明先生。”陈歌合上本子,收起笔,拉着我离开了服装店。 我回过头,看见本杰明正在冲我招手,我懒得搭理他。 陈歌面色凝重,说:“真是个畜生!” 他和我的想法一样。 “还有一个畜生呢,这些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康赛德?” “对。” 陈歌叹了一口气,“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做的尽是些烂根的事。” 他骂的有些脏,我摸了摸他的头发,“头发歪了,重新扎吧。” “我不想扎。” “你要知道,这些都是虚拟的,发发牢骚也就行了。” “可是这些事情,在现实世界中也是常有的。那些可怜的女孩的案子,多数都是像这样的熟人作案!” 我的手微微一愣,慢慢扯下他的皮筋,皮筋在我的手指上转着圈儿,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陈歌似乎是个较真的人。 很容易动情。 “可是,像我们这种普通人,根本做不了什么改变。” “但是至少……至少……”他的话哽在喉咙里,想说又说不出来,“至少在这里,我们可以为她们伸张正义,至少不会让她们白白死去!” 他的话使车内陷入一片沉寂,我开口道:“你说得对,我们得查,得让那些人付出代价。”我把前额的刘海撩上去,“去找康赛德。” 第49章 觉得我们在抢饭碗 我们四处打听,找到了康赛德的面包店,我原以为康塞德是个猥琐的中年人,没想到居然是一个忧郁的小伙子。 他皮肤惨白,眼睛像一潭幽深的死水,毫无波澜,嘴唇泛看灰粉色,干燥地起了一层皮。 他与我们隔着一面薄薄的玻璃,在烘焙室里往一块面包皮里注着奶油。 啊,做的是泡芙。 他并没有注意到我和陈歌,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工作,美的像一幅油画,让人很难把他和罪犯联系到一起。 “两位,买些什么?”他的声音和人一样忧郁,是春夜里的雨滴在树叶上的声音。 “来份泡芙,多少钱?” “两美金。” 他看了看我身上的这身皮,一边给我包着泡芙,一边说:“您是侦探吧?” 还没等我接话,陈歌就先开口了:“想必康塞德先生也知道,我们为什么来找你了吧?” 没想到,陈歌虽然看不懂英文,但口语居然还勉勉强强算过了关。 “不好意思先生,我并不知道。” “关于艾丽莎的案子,我们想找你谈谈。” “我和她并不熟,你们应该去找本杰明,那家伙和她熟。” 我看了他一眼,开口说:“已经找过了。” “那就没必要再来问我了。” “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先生。”陈歌亮出他的证件,设想到康塞德丝毫不慌,“先生,我也说了,我和她不熟。” “那晚本杰明去找了莫西里。”我提醒他,希望通过这个来引导他说实话。 康塞德还是没什么反应,我继续说,“本杰明说,你和他一起玩了那个女人,你用领带把她勒死了,然后尸体没处理,第二天尸体不见了。” 他总算有了些反应.不过依旧冷静。 我很佩服他的心理素质。一个内心强大的人,不论做什么事,表面上都是一潭死水。 “先生说的这些,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是编造的呢?” “你说什么?” “你有证据证明,这就是我和本杰明做的吗?这些话有证据吗?先生,您也给不出来吧。那我就可以认为,您所说的一切,全都是您的臆想。” 他的逻辑思路很清晰,并不吃我“威胁”这一套。 “康塞德,注意你的言辞。”陈歌提醒他。 “先生,您也别激动,我只是客观阐述我的观点而已。”看似忧郁的外表下,包裹着的是一颗虎狼之牙。 “好了两位,我要打烊了。” 陈歌丢下几枚硬币,和我走出面包店。 “妈的,这人一点东西也不吐!”陈歌一拳打在方向盘上。 “别急,对付这种人,得找到他的软肋才行。” “这种人,能有软肋吗?” “没有,也得给他捏造一个。”我淡定地打开车窗,看向面包店里仍在忙碌的康赛德。 不知道陈歌有没有懂我的意思,他问我:“真的要玩这么下三滥的吗?” “嗯,没办法。”看来他懂我想做什么了。 “看来以后我得高你远点了。” “怎么了?不爱我了?”我笑着摸上他的脸,很是细腻光滑,像一块羊脂玉一样。 “好糙。”他摸了摸我的鼻尖及下巴,摸到一些粗硬的胡茬 “老了。” “嗯对,大叔。” “你还没回答我呢,是不是不爱我了?” 我也没打算他回答地有多正经。 “爱,爱死了,死了也要爱。” 我发动车子,趁着浅色的黄昏刚刚落下,一路开在满是喧嚣的小镇上。 诊所里还有别的病人,多是一些妇女儿童,莫里西戴着听诊器,笔在纸上写着症状,然后去身后的柜子里拿药。 “回来了,大侦探?”他也来打趣我们,倒是新鲜。 陈歌脱下风衣,搭在沙发上,“还有几个病人?” “最后一个了。” 是个孕妇,看肚子隆起的形状,差不多有六个月了。随后,她便拿着手套离开了。那是一双很精致的红色蕾丝半袖手套。 “怎么今天这么多人?” “最近有一种流行性病毒,感染的人很多,你们也要小心点。” “具体有什么症状吗?” “发热,高烧,咳嗽。” 流行性感冒经典三件套。 “出去的时候记得用领子捂好口鼻,离咳嗽的人远点,回来就消毒洗澡。”他手上拿着酒精瓶,“过来,消毒。” “没必要吧?”我说。 “别废话。”他拿着酒精瓶过来了,对着我好一顿喷。 就像淋了个酒精雨一样,我嘴里也尝到了点儿,一股苦味和涩味。”呕,你看着点喷啊。” “嘴脏,给你消消毒。” “呸!你才脏!” 我和他互骂着,像两个幼稚园的小朋友一样。 “好了好了。”陈歌抱着我的肩膀把我拉走,“跟个小朋友一样,走了走了,莫西里,借下浴室。” “嗯哼,照顾好你家这位‘小朋友’!” “闭嘴吧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略略略~”莫西里吐出舌头对着我做了个鬼脸。 陈歌把我拖进浴室,打开了花洒,“冲会儿凉把火气散散,来来来。” 冰凉的水浇到我身上,我打了个激灵,骂道:“还真是冲‘凉’啊!” “哎呀,这不是想着给你去去火嘛!” “去一边吧!” 最后,我赢得了这场“水战”,从浴室里先走了出来,陈歌忙着洗头发,没空搭理我这个“胜利者”。 我刚坐下没多久,就听见敲门声。 “谁啊?”我打开门,是一个邮递员,他的帽檐压的很低,是我看不清他的脸。 “有您的信。”他的声音十分粗犷,我瞥见他从帽子缝隙里露出的几缕红色发丝。 “谢谢。” 我关上门,拆开信封,然后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扔了出去。 那信封里,装的是一根人的手指。 “刚才是谁?”莫西里从楼上下来,他也听见了敲门声,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躺在地上的手指。 “人的?” 我点头。 他带上手套,把手指捡起来放进玻璃瓶里,“谁送来的?” “邮递员。”我想了想,补充道:“一个声音粗犷,有着红色头发的邮递员。” “那你完了。”他把玻璃瓶往桌子上一放,恰好陈歌披着头发出来,“你被他们盯上了。” “他们是谁?”陈歌问。 “红发党,他们最讨厌别人的筷子插进他们的碗里。” “什么意思?” “你们做了警局的侦探,就是在为公家办事了,但是这些年来小镇上的疑案都是交给红发党他们去做的,你们的出现,无疑是他们最大的敌人。” 通俗点说,那些红发党认为我和陈歌抢了他们的饭碗。 “不过你们也别太害怕,住在我这,他们不敢对你们怎么样,这点保障,我这儿还是给得起的。” 我给了陈歌一个眼神,他转身就上了楼,我和莫西里一前一后地走上楼梯。 回到房间,陈歌问我怎么办,我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他们觉得是我们抢了他们的饭碗,那么我们也送他们一份大礼。” “你要送什么大礼?” 第50章 照相馆 我没说话,却吊起了陈歌的胃口:“说啊,怎么送?”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别啊,告诉我呗。”他用渴望的眼神看着我,像一只讨要吃食的小狗。 “遵循‘二变’原则。” “二变?哪二变?” “静观其变,随机应变。” “滚!”我知道,我这话说了等于没说,陈歌推了我一把,我本来就没站稳,身子一歪,倒在房间的橱柜上。 好像是把一个花瓶什么的撞碎了,地刚好落在没有地毯的那几块地板上,发出“轰隆”一声响。 “怎么了?”巨大的声响惊动了在楼下的莫西里,随后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站在门口敲了敲门,“出什么事了吗?”语气却是出奇地平静。 地板被砸出了一个洞,似乎本来就是人为的。我和陈歌面面相觑,谁都不敢出声。 莫西里的声音有些不耐烦了:“你们怎么了?把门开开啊!” “没事!江舟他自己撞到床角了!”陈歌边回答边摆手示意我过去查看。 那几块木板的颜色明显比其他的更浅,只是这块一直铺着地毯,让人以为那只是地板反光而已。不过也是,谁闲着没事去翻人家房间里的地板呢? 我小心地收拾出坏掉的地板,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陈歌还在和莫西里扯皮,为我拖延时间。 “江舟他怎么没动静了?” “疼得要死,躲被子里哭呢!” “去你大爷的!老子没哭!”我用的是中文骂他,真是服了,找什么借口不好,偏偏用这个,想让人不怀疑都难。 “听见了吧?” “要是受伤的话,随时来找我,江舟知道我晚上在什么地方。”他的脚步声渐渐远了。 陈歌的眼神像看一个出轨的丈夫那样幽怨,更多的是……委屈? “你那是什么眼神?” “你去找过他?” “嗯……”不知为何,我有些心虚。 “你大晚上主动去找他?” 这话怎么听着怪怪的,晚上,主动……很难让人不浮想联翩啊! “算是吧。”我摸了摸鼻子,“那不是为了给你缝衣服,找他问针线在哪嘛!” “哦。”他相信了。 还挺好哄。也好骗。 “来看看这个。”洞里有一只木箱,有着浓重的霉味。我打开已经坏掉的锁,里面是一张张空白的照片。 “空白的?”陈歌拿起那些照片,边角都已经发黄,有的都开始打卷儿,他捏着那些边角,试图将它们抚平。 终究是不管用的。 “找找看,这些照片是在哪里拍的。”我还算是思路比较清晰的,找到了照相馆,就有可能找到这些照片的内容。 陈歌拿起最上面的一张照片,翻到反面,后面是那种水印,“你看吧,我看不懂。” “那你为什么会说?” “你上学的时候,班上就没有同学是笔试垃圾,口语满分的人吗?” “我没见过。”这种人也不能说没有,确实是有的,但是我也确实没见过。 “那么你现在就见到了。” “the memory photo studio 。”回忆照相馆,名字起的倒不错。 “记忆中的照相馆?” 好官方的答案。 “回忆照相馆。” “明天去一趟?” “可以啊,先把这些东西收拾一下吧,我去找莫西里。” 陈歌拉住我,“你过去干嘛?” “没点伤你觉得他会信吗,对了,给我弄点伤。” “要不……你真撞一次?” 虽然很傻,但是我还是照做了。我一手肘击在柜子的边缘,小臂处直接划出一条细长的口子。 “给我先止点血。”陈歌递给我一块手绢,细软的布料贪婪地吸收新鲜的血液,血液也很兴奋的样子,从细小的伤口往外挤。 我把手绢放在桌上,然后用水冲了几下,讲真的,刚接触到水的时候,那感觉就差没让我升天了。 我又用手绢擦干胳膊上的水,接下来的动作,让陈歌都有点恶心。 我往伤口那抹了点唾液。 “好了,”我说着,“这样就可以了。” “赶紧去吧。”他有点嫌弃我。 我推开门,走了出去,敲开了书房的门。 “来找我治疗吗?” “嗯。” 莫西里看了眼我的伤口,“没什么大事,给你包扎一下。”他熟练地拿起纱布和绷带,往伤口上不知道撒了一些什么药粉,那感觉冰冰凉凉的,好不痛快。 药瓶放下的时候,我悄悄地瞥了一眼,是某种品牌的消炎药。就是不知道里面是不是真的消炎药了。 他绑绷带的手法很娴熟,三两下就打好了一个结。 “莫西里。” “嗯?”他正在收拾东西,眼皮都没抬一下。 “你喜欢拍照吗?” 似乎是触到了什么禁忌,他突然狠狠地瞪了一下我,然后说:“滚。” 陈歌提醒过我,不要问莫西里任何有关于他过去的东西,看来那些照片,是很关键的因素。 “对不起,我只是想问问你镇上有没有照相馆,我和陈歌的证件还没有照片。” 他的表情舒缓了下来,脸上还挂着些许错愕和慌张,随后,居然脸红了。 有点可爱。 “抱歉。”他也向我道歉,“镇上有两家照相馆,一家已经倒闭了,另一家还在开。” “叫什么名字?” “回忆照相馆,老板人不错,明天我带你们过去,让他给你们俩好好拍。” “嗯,谢谢了。”我起身想走。 “对了。”他叫住我,“可以给我看看你的证件吗?” 我心头一紧,“怎么了?” “我来看看需要多大尺寸的照片,得提前测量好才行,要不然老板一律按三寸来洗。”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为了证明我刚才说的是否是真话,但是我早就预判到了,提前撕下了照片。 我从口袋里掏出证件递给了他,照片那一栏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他大概地扫了一眼,还给了我。 “明天打扮一下,给你拍帅点才行。” “嗯好,你早点休息,晚安。” “晚安,你也是。” 我回到房间,陈歌趴在窗户上不知道在看什么,我走过去想吓吓他,却被他一把捂住了嘴。 他冲我摇了摇头,随后指了指窗外。 第51章 陈歌失踪 是我上次遇见的那帮人! “它们是撒旦的眼睛。” “我知道。”我垂下眼,死死盯着窗外的那群人,它们今天和那天一样,都是漫无目的地在走。 “它们这是在……巡逻?” “奉撒旦之命,寻找午夜游魂。” “午夜游魂?” 陈歌悄悄关上窗户,拉上窗帘,他的声音才敢大了一点:“并不是真的魂魄,是人。凡是晚上在路上走的,幸运的没碰上这些人,就能安全回到家,要是不走运的话,就会碰见它们,走的路也会变成它们的路。” 它们的路? 那个神秘的东方女人似乎说过类似的话:属于你的路,并不在我们这;不属于你的路,也不在这里。 所以,究竟什么是它们的路? “你上次真是死里逃生,那领头女人居然放了你一马,把你送回到原来的路了,要不然,你早死了。” “这里的‘路’,究竟是什么?” “你读过《圣经》吗?” 我摇了摇头,我并不信奉这些神教,对于《圣经》,也只是单纯地听过它的名字。 “《圣经》里有一句,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窄门,它代表着通往永生的门和路。” “我读过《窄门》。” “它们的‘路’,就是窄门,我们的‘路’,则是宽门。” “可是不是说,宽门是引到灭亡吗?” “这就涉及到凡界和神界的区别了。” “古希腊神话?” “有点在里面,但不是很多,下次遇到了我再慢慢跟你讲。”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你刚进来的时候,也有人跟你解释吗?” 他眸子一深,眼睛垂了下来,“没有。”他抬起头,“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些东西,都是我一个人摸爬滚打的经验。” “你当初……是怎么进来的?” 我和其余的四十九个人,都是收到了一封怪异的舞会邀请函,可是陈歌他们,要是在学校的话,可以说是我的学长,他们比我高了两届。 应该是三届。 毕竟我来初级区的时候,陈歌已经从高级区下来了。 “我们……”他似乎真的在回忆,可是看他的表情,他似乎又不想回忆那些。“算了,等到有机会,我再说吧。” 就像他的身份一样,可能他从来都不是青年社的记者,至于他究竟是谁,换做以前的我可能会处处猜忌,可是现在,他是谁对于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毕竟在雨冥山庄,是人是鬼,好像也没有那么重要。 我们一路刷完了两个副本,见到了也都不是人,对于他们,我没有太多的感触,我很难代入他们的故事当中。我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或者说是作为一个后辈,以后人的视角看待先人的故事。 从始至终,这些故事,都与我无关。 “好,一切在你。” 我看了看包扎好的伤口,好像已经没有那么疼了,困意袭来,这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过的困意,我跟陈歌打了个招呼,就匆匆睡下了。 我记得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没有一个人把我叫醒。我起身,旁边却没有发现陈歌的身影,我下楼,想叫莫西里的名字,却发现他在工作。 我坐在沙发上,跟那些病人微笑,等待着他的工作结束。 “怎么了?” “我一直睡到了现在?” “我不知道,我没有喊你。” “陈歌呢?” “他不是跟你躺在一起吗?” “没有。” 我的话让莫西里瞬间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他立马挂上了闭店的牌子,然后锁上大门,拉上楼下的窗帘,带着我把家里里里外外地都翻了一遍。 没有一个人。 甚至可以说,除了我们,这里连一丝活人的气息都没有。 “不可能啊,陈歌如果出去的话,我是肯定知道的,因为我早上五点多就醒了。” “那万一……他比你起的还要早呢?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睡呢?” 莫西里的脸色很差,他询问我:“昨晚有什么异常吗?” “你给我包扎之后,我就回房间了,和陈歌说了几句话,就突然很困,然后就睡着了,一直睡到现在。” “你们是不是看到了什么?” 我在想要不要告诉他,还是隐瞒下来,也许陈歌失踪就是他的手笔。可是那个时候,我考虑不了那么多,跟他全盘托出我们昨晚看到的景象。 “你们……还真是找死!” “怎么了?” “撒旦的眼睛,很敏锐的,你们居然敢看着,而且还在它们面前议论它们。”莫西里慌慌张张的,急出了一身汗,“我不能跟你保证陈歌的生命状况,现在,跟着我去警局报案。” 我拿上外套,和他出了门。 来到警局,森德警官也是一脸诧异,“你那个小朋友c先生怎么没跟你一起来?你们闹矛盾了吗?” “森德警官,c失踪了,我来报案。”莫西里看着他,他也是很震惊,把我们拉到一边,避开了旁边一个年轻女警官的眼神。 “你们是不是……看到了撒旦的眼睛?” “嗯,还议论了。”莫西里冷冷地说。 我低下了头,殊不知这才是真正的噩梦开始。 “唉,你们……你们……!”森德警官摘掉了帽子,露出光洁的脑袋,这让我在沉痛之余又有点想笑。 好吧,我对不起陈歌,他都这样了我还能笑得出来。 “j侦探。” “我在。”我现在的身份,已经是一个侦探了。 “现在整个小镇只有你一个侦探了,之前的案子先放一放,首先处理这个紧急案件,我会立马通报上级,立为s案件。” “我该怎么做?” “查,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要放过!顺便查一下,你们之前跟什么人有过交往,或许是仇家的追杀。” “我知道了。” 我和莫西里回到家里,莫西里就开始“审问”我:“你和陈歌在这之前,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 “你怀疑是仇家追杀?” “至少得在这两个怀疑中排除掉一个,这样才好查下去啊。” 我想到了法森西庄园里的米托维。难道他是复活了,来找我们追魂夺命了吗?可是不对啊,为什么只绑走了陈歌一个人? 那我呢? “莫西里,我有事,这几天都回不来,如果森德警官找我的话,就告诉他,我去别的地方有事去了。” “嗯,你去忙吧。” 是的,我要重回法森西庄园。 第52章 重回法森西庄园 陈歌跟我说了,一旦走出,就没有回头路了。 回头即是悬崖。 我只记得,要穿过那片迷雾森林,走很久的路,才能到达法森西庄园。我向莫西里借了他们采蘑菇时穿的防护服,但是只限于今天,如果今天晚上我走不出去的话,我将永远葬身于此。 我没有任何犹豫,带上一个大的背包,里面装了充足的干粮和水,够我这几天的生存了。 我跟着采蘑菇的队伍进入森林,这里还是老样子,充斥着一片浓雾。 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分叉口,告诉我大概的路线,我们就挥手道别了。 总之,我是个幸运的人,我在下午六点,太阳刚刚落山的时候就走出去了。这里,是一片空旷的平原。 像是所有外国电影里那样,这片广阔的平原上,象征的自由和爱欲。 我顺着山坡往下走,已经隐隐约约地看见了庄园的轮廓。我几乎是用跑的冲了下去,但是我又停了下来,我害怕真的像陈歌说的那样地面会塌陷,整个地变成悬崖。 可是并没有。那么,也就是说,副本并未结束。 “江舟先生!”是杰西娅的声音,她穿着祖母绿的套裙,戴着白色蕾丝的头巾,外面套了一件白色欧根纱材质的薄开衫。 我向她跑去,她满脸担忧,对我说:“您是来找陈歌先生的吧?” “他真的在这?” “昨天晚上,他突然来敲门,身后跟着一群人,米托什救下了他,但他还是受了很严重的伤。” 一群人?难道是撒旦的眼睛? 我现在能想到的,就只有它们了。 “他现在怎么样?” “还在昏迷。” 我想让她带我去看看,杰西娅拦住了我 ,说:“江舟先生,您们之所以还能回来,是因为副本还未结束。” “可我们,已经走出去了啊。” “这儿的最终任务,是把这把金匕首插进米托维的心脏里。”杰西娅把一把金匕首交给我,“他在房间里,您知道在哪。” 我握紧了匕首,向米托维的房间走去。他被绑床上,面容扭曲,嘴里还在骂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看见我来了,倒是变得异常亢奋,一直叫嚣着让我用金匕首杀了他。 我也没有辜负他对我的“期望”,直直地将匕首插入他的心口,金色的匕首慢慢爬上一层铁锈般的物质。 我松开手,没想到这家伙命还挺硬,一口老血喷在我的脸上,我能感觉到我的脸被这些液体腐蚀了。 “哈哈哈哈哈哈!”他狂笑着,很快就没了气息。 我捂着脸,温热的血液从我的指隙间流出,一路滴到门口,撞上了来清理尸体的米托什。 他看我这样,似乎知道了什么,拉着我就往三楼跑。他翻箱倒柜,找出一些不知名的药物,“把手拿开。” 他眉头紧皱,看来我大概率要毁容。还好,至少保住了一条命。 “先吃这个,然后涂这个,不会毁容。你伤到左眼了,这段时间先戴这个。”他又匆匆告诉了我怎么上药,就去处理米托维了。 这药很苦,我喝的还是米托什桌上的苦咖啡。两者相结合,那滋味别提有多爽。 我对着镜子,开始抹药。还好,伤的面积并不大,毕竟当时他也没什么力气了。不过我的脸还是很恐怖,露出鲜红的皮肉,让人有些反胃。 药抹在脸上,冰冰凉凉的,似乎真的起到了舒缓的作用。米托什给了我一副单边眼镜,跟普通的近视眼镜没什么区别,能保护眼睛吗? “弄好了?” 米托什很快就回来了,他的手上,还有血迹。他掏出手帕擦了擦手,然后坐了下来。 “那些液体是什么?” “我想,您之前看见过的。哥哥在书房里通灵的时候,曾经向自己注射过这些东西。” “我的脸,大概多久能好?” “很快,不到半小时,您处理的很及时。不过您的左眼,恐怕至少要三个月才能完全恢复。” “有什么副作用吗?” “您的左眼会在这三个月内时不时地阵痛难耐,这时候切记不要触碰它,一定要用凉水冲洗,直至眼睛里流出褐色的液体为止。” 看来,这三个月里,我算是成了独眼龙了。雨冥山庄的三个月,不知道是外面的多少天。 “这个眼镜……” 米托什为我戴上眼镜,“哥哥在世时,也被那些液体伤过眼睛,这是他在实验室里调配出来的成功方案。”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 他以为我误会了什么,连忙解释:“这不是哥哥的那副,是新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 “您的眼睛最好不要长时间照射紫外线,尽量让它处于黑暗的环境中,所以您要是出门,一定要佩戴这副眼镜。” “我知道了。”我推了推眼镜,“不过我的脸,为什么能好的这么快?” “因为……”他没有想到合适的回答,干脆随便敷衍了过去,我也就不再追问。眼下的当务之急,是要把陈歌带回去。 陈歌还在昏迷当中,米托什和我一起把他抬了出去,我给陈歌套上防护服,然后背起他,和米托什夫妇说了一些话。 我们都知道,这是彼此此生最后一次见面了。 “江舟先生。”杰西娅上前,把那把金匕首塞到了我手里,“您留着防身用,困难时,它还可以帮助您。” 我接受了她的好意。 “法森西庄园副本,结束。”广播里响起的声音让我的心瞬间安了下来,“请各位尽快前往下一个副本地点,三分钟之后,该副本将关闭。” 三分钟,也足够了。 米托什告诉了我一些关于洛琳小镇的事情,我大概有了些了解,那些撒旦的眼睛,源头全部来自洛琳小镇的教堂。 我和米托什夫妇做了告别,然后背起陈歌就向山坡跑去。 我回头看了一眼,什么都没有了。 天快黑了,不能多做停留。我加快了脚下的速度,进了迷雾森林,根据蘑菇队提供的路线,连走带跑地回到了诊所。 “陈歌怎么了?” “受伤了,还在昏迷当中,你给看看。”我把陈歌放到沙发上,莫西里拿上听诊器,把一端贴着陈歌的皮肤。 “他需要放血,你去找个大一点的容器来。” “大一点的容器?” “把花洒拿来。” 我没有丝毫犹豫,跑出去把花洒拎了回来,莫西里拧开花洒头,简单地做了个消毒,就准备放血了。 我拦住了他:“放了血,需要给他输血吗?” “当然。” “他是什么血型?” “这个我不知道,只有把血放出来我拿去化验才知道。” “开始吧。” 陈歌被橡皮筋捆扎的手臂青筋鼓起,密密麻麻地青紫色血管暴露在皮肤表层,放出来的血液都是紫红色的。 差不多放了半个花洒那么多的血,我感觉陈歌的眼皮才动了几下。 “他被救治的很好,对方应该也懂医术,但是应该是条件有限,做不到放血。”莫西里用两个棉球堵住针眼,让我按住,他则去化验。 陈歌啊陈歌,你可得好好感谢米托什夫妇还有莫西里。至于我,也就算了吧,毕竟你都帮了我那么多了。 我不知道等了多久,莫西里才从楼上下来,“a型血,你是吗?” “我是ab型。” “我是b型。”莫西里似乎一点都不慌,“我这里有血,不必担心。”他转身从楼上拿了好几袋血浆下来,“都是a型血,小镇上a型血偏多,每年四月份都是捐血月。” 陈歌输着血,嘴唇慢慢地有了颜色。 莫西里等的困了,就让我一个人陪着他。我趴在陈歌旁边,准备眯一会儿,却听见陈歌的声音,很小,但我靠近还是能听见。 他在说话,他在反复念一个人的名字:“安尼尔……安尼尔……” 第53章 胶卷 我不敢叫醒他,生怕他有个什么闪失,那我可成千古罪人了,莫西里和米托什可是好不容易把他从死神手里救回来。 “江舟,过来一下。” 莫西里站在楼梯上,向我招了招手。 “怎么了?”我起身整理了下衣服,朝他那边走去。 “我帮你联系好了,明天和陈歌早上九点半去回忆照相馆。” “谢谢了。”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陈歌明天就会醒吗?” “嗯,如果上帝不肯收留他的话,他就会醒。”说完,在胸前比划看祈祷的手势,“你好好照顾他,我先睡了。” “好,晚安。” “晚安。” 不知道为什么,我睡得很香,香到有些……忘记陈歌了? 的确如此。 我睁开眼的时候,陈歌已经能坐起来了。 “怎么样,好些些了没?”我给他倒了杯水,可能是过于激动,大半杯水都洒在我的手背上,还好水是凉的。 “好多了。”他从我手里接过那小半杯水,喝了一口,“话说,你是怎么想到去法森西庄园找我的?” “心灵感应吧。”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好编了个漂亮话说给他听。 陈歌笑了笑,把剩下的水一口喝完。我告诉他,九点半要去拍证件照。他说:“我想洗澡,身上脏死了!” “你一个人可以吗?” “我需要你的帮助。” “哈?”我只觉得我的耳朵出了问题,“你不是很害羞吗?” “对啊,但是……我一个人不行啊。” “你确定你不会乱喊乱叫?” “我保证,绝对不会。” 不会个鬼! 我真是信了他,还没开始脱衣服就开始叫了,又是这块痒又是那块痛的,磨蹭了好半天,才脱掉上面的衣服。 我拿起花洒,试了下水温,就往他身上冲,他又叫了一声。 “啊!” “你叫什么?”我有些不耐烦了,哪个大男人跟他似的。 “你怎么不提前说一声?” “快点,裤子脱了,别逼我直接动手。” “好嘛好嘛。”陈歌扭扭捏捏地脱下最后一块遮羞布。 他的脸涨得通红,活像一只煮熟了的虾,连脖子都红了。 “搞不懂,你到底在害羞什么。”我帮他搓洗后背,有时候碰到臀部,他还会发抖。 “你……你别碰我那。” “好好好。”我算是服了他了。 可算是把他伺候完了,搞得我也一身汗,我想都没想,直接脱了衣服开始冲澡。 “我先出去,你等会儿再洗!”陈歌裹上浴巾匆匆开门,额头还碰到了门框。 等我洗完澡出来,莫西里晃着车钥匙朝我吹了一声口哨。“我开车送你们去,走吧。” 我穿上制服,跟着他上了车。 回忆照相馆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店,原本在我的设想里,它应该比较大才对,没想到只是一间四四方方的小店。 老板正如莫西里说的那样,态度随和,待人亲切。我们刚去就领了一顿夸奖:什么年少有为啊,一表人才啊之类的,只要是好的词全往我们身上套。 莫西里告诉我们,老板还经常写诗,我向老板要了他平时写诗的册子,大概地翻了翻,字迹镌秀,纸张干净。有几句诗我到现在还记得: 生命是一只凌翔的鸟,总有一天要远飞的。 她清澈的眼睛里折射出光的柔情,一旦她闭上眼,那光便也不在了。 即使我们的相遇是一场诀别,请别难过,至少我们彼此见过。 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诗句,只是我没有一句一句地往下看而已。 老板和陈歌一样,都有着长发。他用红色的丝带绑住发丝,穿着一件经典款的灰色条纹衬衣,外面套着件米白色的皮质马甲。他很瘦,但比本杰明好些,不至于那样窈陷。 我们交换了名字,我知道了他叫蒙多利。蒙多利的皮肤惨白如纸,嘴唇却鲜红有色,眉眼处散发着温柔与风情。是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比本杰明还大上两岁。 “两寸的照片,对吗?” 我点点头。他又看向陈歌,陈歌看了我一眼,也点头。 “不是口语满分吗?”我打趣他 “他讲话有口音.莫西里说话就没有。” “有口音你就听不懂了?” “嗯,毕竟我是个英语白痴。” 那种老式的照相机,我只在历史书上见过,镜头前蒙着一块黑丝绒布,蒙多利揭下黑布,闪光灯晃得我眼睛疼。 蒙多利说照片要等两天才能拿到,他很热心,还把胶卷一并给我们。我本想推脱,却架不住他的热情,陈歌还想付钱,也被他拒绝了,声称自己和莫西里是朋友。 “莫西里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怎么样,蒙多利人很好吧?”莫西里靠在门框上。 我说:“谢谢你了,莫西里。” 我们准备走,蒙多利却叫住了我,“j先生!” “怎么了?” “您的外套。”他把外套交给我,同时又塞给我一卷胶卷,他看着我,并没有说话。 “谢谢!”我快速将胶卷收进口袋,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直觉告诉我,蒙多利有求于我。 “”车吧.”莫西里主动为我拉开车门,我坐了上去,车由莫西里来开。他今天有点邋遢,随意挽起的两截衬衣袖子,露出结实且青筋盘虬的一截小臂。 头发凌乱,有点像刺猬,胡碴也长长了。 他似乎不太爱收拾自己,明明不丑,却总把自己搞成这副鬼样子,跟流浪汉一样。 “你该剃胡子了,莫西里。” “回去再说。” 他吹着口哨哼着歌,一路上左摇右摆地。他的车技很烂,来的路上我就发现了,有那么几个瞬间,我真的以为自己要死在这辆车上。 回到家,莫西里跟着蘑菇队采蘑菇去了,他本想带着我一起去,但是因为陈歌还没有完全好,所以我选择留下来照顾他。 “蒙多利给的胶卷。”我把胶卷递给陈歌,他小心翼翼地打开胶卷,里面并没有什么东西。 “得找放大镜来看。” 我记得放大镜就在针线盒里。 陈歌拿到放大镜,看了眼胶卷,他又让我看,好像是一张张人像照片。 “得去把照片洗出来才行。”陈歌说。 “蒙多利?!” “看来这就是他的目的了,他想让我们单独去找他。” “现在?” “走!” 第54章 莫西里 我们驱车来到回忆照相馆的门口,却看见蒙多利已经挂上了闭店的牌子。陈歌下车过去,敲了敲门,没有任何动静。 他示意我先别出来,我坐在车里,手指不安分地敲着方向盘,眼睛一直往四周瞟。 门开了。 我准备推开门,陈歌向我招了招手,还没等我下车,下一秒,他就被里面的人捂住嘴拉了进去。 “陈歌!”我喊了一声,连忙下车跑了过去,我拍着门,可是门就是不开。街上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可能是觉得店家都挂上了闭店的牌子,怎么还有人不死心? 我趴在门缝往里看,里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不知道等了多久,身后的门才缓缓打开,是蒙多利。 “进来吧。”他声音冷冷的,和早上拍照的时候,完全就是两个人。 里面拉着窗帘,没有开灯,蒙多利带着我不知道走到了哪里,我被蒙住了眼睛。 “别出声。” 我老老实实的闭上了嘴巴,黑暗中,蒙多利拉着我的衣服,我慢慢地走着,生怕脚下一滑摔死在这。 我还是很怕死的。 “好了。”蒙多利摘掉蒙在我眼睛上的黑布,这似乎是一间地下室,阴暗潮湿,没有任何光线,只有几盏煤油灯发着微弱的光。 “这是哪?” “地下室。”蒙多利给我倒了一杯水,我看了眼杯子里的浑浊物,有点下不去口。 “我不渴。” 他没有为难我,从我手里接过杯子,喝了下去。 “我朋友呢?” “c先生吗?”他笑着,“我只想要你,至于他,并不重要。” “你给我的那个胶卷,是什么意思?” “您没有看吗?真是可惜。” “我拿放大镜看过了,很模糊,需要洗出来才能知道。” “你难道就不好奇,那些东西是关于谁的吗?” “关于谁的?” “你的救命恩人,我的老朋友,莫西里。” 我想到了我在房间地板里发现的一盒子空白照片,或许和这个有关。 “哦,所以呢?我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你才满意?是震惊,还是别的什么?” “你难道就没有发现什么吗?” “听你的意思,我该发现什么呢?”看来蒙多利对于莫西里的事情,应该是了如指掌,而且对于莫西里,绝对不止是老朋友这么简单的关系。 “照片,你没发现那些照片吗?” “什么照片?” 蒙多利疑惑地看着我,似乎没有想过我会是这个回答,“你真的什么也没发现吗?” “发现什么?” “没什么,j先生,看来您并不是我们这边的人,您可以离开了。” 这边的人?他们是属于哪边? 他准备故技重施,却被我勾了一把腿,重心不稳,差点摔在地上,我拉住他的衬衫扣,一膝盖顶上他的喉咙。 “蒙多利先生,我希望,你能给我好好看看那些照片。” “你还真是……深藏不露。”他恶狠狠地盯着我,像白雪公主的后妈一样,恨不得把我丢进森林里。 “可惜了,我不是白雪公主,您也不是王后,我不是那么单纯,您也并非那样聪慧。” “呵,这么说来,你什么都知道了。” “哦?我该知道什么?” “别装傻了j先生,莫西里失忆这件事,你敢说你不知道吗?” 莫西里?失忆? “我想我们应该好好坦白一下,蒙多利先生。关于莫西里,我只知道刚才照片的事情。” “本杰明没有来找过他吗?” “我也知道,除此之外的事情,我一概不知。” “这就够了,先生。”蒙多利让我坐下,从衣兜里掏出一叠照片扔在桌上,我原以为是黑白的老照片,没想到是有色彩的,但依然是很旧的感觉。 照片里的男人,是莫西里,他看上去比现在年轻些,穿着灰色的衬衫,脸上挂着我从来没见过的笑容。或许他很爱笑,但是对我,从来没什么好脸色。 也无所谓,我对他也一样。 他旁边的女人……是那天的领队!女人容貌姣好,很经典的江南长相,温婉可人,穿着白色的苏绣旗袍,拿着一把西方的扇子,头上插着两把金簪,坠着碧绿的玉石。 “她是谁?”我指着照片里的女人问他。 “她叫苏绣,莫西里的情人。”说起她,蒙多利有些咬牙,看来,莫西里是他的情敌。 “你也喜欢苏绣吗?” “是又怎么样!”他突然暴怒,摔碎了手里的杯子,“明明是我先认识苏绣的,是我救了她,是我好心介绍他们俩认识,可是她!可是他们俩!他们俩相爱了!他们背叛了我!” 他这样歇斯底里地怒吼,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没想到那个领队,居然是莫西里的老情人。 还真是让我意外。 不过……莫西里怎么会失忆呢? “别激动,先生。”我安抚着,“莫西里,到底为什么会失忆?” 他做了好几次深呼吸,才把情绪调整过来,说:“苏绣来了不止一次,她告诉我,她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她莫名地来到了一个叫雨冥山庄的地方。她说我们这里叫副本世界,她得在这里通关才可以离开。” 看来苏绣,也是玩家之一。 “她还说了别的吗?” “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告诉她教堂的事情,她也不会走不出去。”蒙多利突然自责起来,掉了两滴眼泪。“她当时说要去教堂,莫西里跟着蘑菇队走了,她找到了我,都是我的错,我当初要是拦下她就好了。” “她成为了撒旦的眼睛,你知道吗?” “什么?”他不可置信地抬头,“这不可能!她怎么可能……”他的转变让我有些猜测,这件事情,可能远不止表面这么简单。 这个看似亲和的照相馆老板,背地里,可能和教堂有某种见不得人的勾当。 “为什么不能?” “她……她……”蒙多利说不出话,起身又坐下。“莫西里的反复失忆,就是因为她,她进入教堂之后,副本失败了,需要重头再来,莫西里作为主线人物,就会清除记忆,重新开始。”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苏绣当时,也是侦探吧?她也调查了两起案件,对不对?”我的话让蒙多利有些害怕,我知道,我猜对了。 “那么我再猜猜看,那两起案件就是艾丽莎和艾丽丝两姐妹的案件吧?” “你……你怎么会知道!” “蒙多利先生,您和教堂做的勾当,实在是见不得人。” 第55章 小镇的教堂 蒙多利几乎是一瞬间拍桌而起,指着我说道:“你!你说什么呢!” “蒙多利先生,您又何必这么激动?这也只是我的猜测而已,如若您真的没有做过,这一切就当是我的错好了。” “j先生,您到底还知道些什么!” “我什么都不知道。” “呵,您最好是这样。” “可是您有没有想过,我知道的,都是您告诉我的呢?” 的确是这样,我一直在说我不知道,都是蒙多利告诉我的。 他意识到是他说出的话,但是并不慌张,“j先生,就算是我说出去的,那又怎样,您大可以等莫西里回来之后问问他,他是相信你,还是相信我这个朋友?我想您也应该听说了吧?莫西里这个人,很忌讳别人问他的过去。” “那如果那个人是你呢?也不可以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蒙多利笑的狂妄,回荡在这间地下室内,让周围恐怖的分子都融入了空气当中。“j先生,莫西里可是我的朋友,我说什么,他自然就信什么。” 这话说的,好像莫西里是个没头脑的傻瓜一样。 “你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他这么蠢?” “当然,莫西里可聪明不到哪里去。” “是你告诉他,如果有人问起他的过去,一律闭嘴的吧?”不知道我的猜测对不对,但是在我的认知中,这种副本都是照这个剧情走的。 “是又怎么样呢?没有人比我更会控制莫西里了,控制了他,就等于控制了整个副本,所有来洛琳小镇的人,都会成为教堂的献祭品。” 看来,确实是有勾当的。 “看来苏绣,也是你送进教堂的。” “对啊,都是我做的。”他说漏了嘴,等到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 “看来,苏绣才是那个最傻的女人。洛琳小镇一直都不欢迎外来人,你也是那群人当中的一个,不过是看她长得有几分姿色,动了心而已。你接近她,从她嘴里套取到你们身处于一个副本世界,你为了操控这个世界,就用苏绣她们这些玩家作为牺牲品,而正好小镇上一直流传着有关于撒旦的眼睛的传说,你就亲手把她送进了教堂,以此来证明这个世界的强大。” 你要问我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这还得感谢米托什,他告诉了我一些东西,有关于教堂的秘密。 这个教堂明面上收教徒每天念经唱歌,实际上却是一种新型的“选妃游戏”。而需要选妃的人,就是教堂的神父,咔麦什。 他为了使家族的信仰延续下去,不停地寻找女人替他生孩子,只为了挑选最合适的继承人来接替他的位置。 年轻貌美的苏绣,成了他的目标。 米托什也不清楚关于撒旦的眼睛是如何来的,但是他有种感觉,成为了这些人,应该就不会被玷污。 “你闭嘴!”蒙多利已经恼羞成怒了,“别忘了,你的朋友还在我手上!” “那你杀了他吧。” 似乎是没想过我会这么直接干脆,蒙多利那样冷血的人都有些害怕,“j先生,您对于这个朋友,看的还真是开。” “既然你都知道我们只是玩家,那么对于玩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惜命,所以对我来说,我的命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人,谁都不重要。” “呵,苏绣要是有你一半就好了,她还是太善良,太蠢了。为了那些人,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真是个难得的蠢货。” “我也来过了,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你找我,不单单是为了告诉我这些事情吧?” “当然不是。” “哦?” “我想撇去教堂了,但是我需要一个卧底,而j先生你,就是最好的人选。” “我去当教徒?” “不不不,当然不是。就算你想去,你也去不了,教堂只需要女教徒。我需要的,是您帮我伪造一起杀人案,这样,就可以调查教堂了,我想您也很想知道,叫唐丽到底有什么秘密吧?” “我并不好奇。” “好吧,我就告诉你。”蒙多利似乎是发出了点“善心”:“教堂是结束副本的关键点。”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把我们这些玩家都杀了,不是很好吗?” “不,我改主意了,这样的游戏我玩了不下十年,太没意思了,我想结束这个游戏了,你和你的朋友很幸运,因为你们将是最后一批见证我是个坏人的玩家。” “帮你伪造杀人案,看来你有目标了。” “教堂的神父咔麦什,他的妻子叫莫埃洛,我要你帮我杀她。” “你和神父,难道不是合作伙伴吗?” “以前是,但是现在不是了,j先生,您又何必问那么多呢?乖乖给我做事就好了,我保证你们出的去,这点本事,我还是有的。要是靠着莫西里,恐怕你们这辈子就跟苏绣一样,困在这里了。” “教堂在哪?” “小镇的中心有一座钟楼,钟楼的西南方,就是教堂,教堂的外面,是一个广场,上面有许多鸽子。” “好,我朋友呢?” “刚才不是说不在乎他的命吗?” “我需要一个帮手。” 他笑了笑,“在外面躺着呢,被我迷晕了,没什么大问题。”他看了眼手表,“这个点,也该醒了。” “知道了。” “记住我交给你的任务j先生,别忘记了,我这个人,最讨厌别人背叛我。” “哦。” 他蒙住我的眼睛,把我带了出去,陈歌躺在沙发上揉了揉脑袋,时间刚刚好,他醒了。 我带着陈歌离开这里,开车去往钟楼。洛琳小镇还是蛮大的,开车估计要一天才能全部绕完,钟楼和我所了解到的西方钟楼建筑没什么区别。 我们把车停在这里,准备走去教堂。 教堂的外面,果然是一个广场,还有喷泉,多数是小孩子在这里玩,广场上还有几座我叫不上名字的雕塑。 一些情侣们会选择来这里喂鸽子,或者坐在长椅上谈情说爱。 真的很npc啊! 教堂很大,比我想象中的大出很多,我们走了进去,每根柱子上都雕刻着精美的图案,但大多数都是圣母玛利亚。 “你们好,请问你们是来……?”神父终于现身了,他看起来很老,最起码有五六十岁了,但是据我了解到的,他才四十七岁。 和本杰明还有蒙多利都不能比。 “我们是来捐款的。” 幸好这里一直都有贫困儿童捐款的项目,要不然,真的找不到什么合适的理由。 “请跟我来。” 我们跟着神父来到一个木箱面前,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和陈歌把钱投了进去。 “主会保佑你们的。” “我看谁敢动我!我丈夫可是神父!咔麦什,还不快滚出来!” 第56章 我的母亲 那女人声音很大,听她的话,是神父的妻子。 神父也可以娶妻生子吗?我不太清楚。反正这个世界的设定是这样的,我也不好说什么。 咔麦什的脸色唰地一下变了,他有点尴尬,毕竟当着我们这些外人的面,他的妻子不给他一点面子。 他向我们解释了原因,让一旁的一个修女带着我们继续参观。那修女蒙着白色的面纱,但是不难看出,长的并不丑。 也是,毕竟这里面的修女,可都是他的情妇。 修女很是腼腆,从头到尾只带着我们走,不说一句话,除非我们问。当然,自然是陈歌有一搭没一搭地找她聊。 “你来这儿多久了?” “三年。” “你叫什么名字?” “阿丽莎。” “你喜欢这儿吗?” 阿丽莎明显犹豫了一下,随后说:“是。” 我看出她有些不自在,便让她去忙,我们自己转转,没想到她不同意,执意要带我们走,说话的时候,眼睛时不时瞟了好几眼陈歌。 “你桃花来了。”我用胳膊肘撞了一下陈歌。 “你说的桃花,不会指她吧?”陈歌的眼球转向一旁,眼神中带着一丝嫌弃。 “怎么了?你不喜欢?” “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跟了他这么久,我感觉他压根没有喜欢的类型,或者说,他有厌人癖。 咔麦什处理好了家事,找到了我们,他让阿丽莎去做祷告了。阿丽莎临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生怕看不到陈歌了。 没事,以后会天天见面的。 咔麦什注意到了阿丽莎的小心思,他有点不快,但碍于我们在这,并没有表现出来,可他暗淡下来的眼眸还是暴露了这一点。 咔麦什向我们介绍了教堂的很多东西,我听着有些昏昏欲睡,像是回到了高中的历史课,又像是刚到罗马的时候,当地的导游带我参观斗兽场一样。 都困。 我找了个借口,算是“临阵脱逃”,留下陈歌一个人当倾听者。 我不知道走到了哪里,这里应该是教堂的花园。花园的中央有一座巨大的圣母玛利亚的雕塑,浑身雪白,白的有些失真,没有一丝灰尘。 雕塑的下面,就是一个水池,里面的水也清,我一弯腰,就能照见自己。有些安逸,这里到处都是玫瑰花丛,我也不知道这里是几月份,这些花开的正艳,散发着旖旎的香气,让人有些醉晕晕的。 我正“欣赏”着自己,我的身边出现了另一个身影。动乱的池水慢慢停了下来,那道身影也逐渐清晰。 是她! 我没有站稳,一手撑进了水池里,摸到了底部一些凹凸不平的粗糙的鹅卵石。我不知道用什么言语来形容我所看见的,但是,她就那样真真切切地站在我面前。 是她,林惠。 “小舟。”她叫我的名字,笑的那样温柔,她和以前一样,喜欢穿裙子。她穿着那条我送她的深绿色连衣裙和白色的针织衫,头发用发夹盘起,阳光打在她的脸上,微风吹动她的几缕发丝,她的笑容,比玫瑰花还要甜美。 我张了张嘴,两片唇碰了几下,想说的话全都堵在了嗓子眼里。原以为会是声音先出来,没想到真正见到面,却是脸上的温热先让我回过神。 “小舟,想我了吗?”她柔声问我,我伸出手想拉她,原以为会是残影,没想到我却是触碰到了一个实的、有体温的肉体。 “真是你吗?”我说话的声音都带着颤抖。 “是我。”她伸手摸了摸我的脸,替我擦干脸上的泪。 我笑了笑,“确实很想你。”然后,便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她被我掐到满脸涨的通红,可我依旧死死不放手,“想你死,想的不得了。” 她在我手里挣扎着,像只明知死亡却还要不断挣扎的鸟一样可悲又可笑。 “江舟!”陈歌重重地拍了下我的肩膀。 我回过神,才发现我掐住的,不过是一棵树罢了。 哪里有什么林惠呢。 “我怎么了?” “你刚才一直喊着一个什么叫林惠的人,还掐住树,我还以为你又中幻觉了。” “是玫瑰花。”我反应过来,刚才就是闻到了玫瑰花,头才晕乎乎的。 “啊?玫瑰花怎么了?” “先离开这儿再说。” 我们跟咔麦什道别后,匆匆回到了诊所,还好,莫西里还没有回来。 我把我们锁在房间里,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你还说呢,你说去上个厕所,那么长时间都不回来,咔麦什和我让整个教堂的修女都去找你。别提了,阿丽莎找到你了,但看你在自言自语,不敢上去叨扰你,就去找咔麦什。” 我没说话,我还没缓过来。 “你到底怎么了?林惠……是谁啊?”我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充满了八卦。 “你认为她是谁。” “初恋吗?或者,女友?”他脸上挂着坏笑,像是准备好好来调侃我一下。 “是我的母亲。” 陈歌愣住了,他谁都想过,甚至是绿过我的前女友。 “名字……很好听。” “嗯,我也觉得。”林惠,从小我就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不光名字好听,人也长得漂亮。 “你和你的母亲,关系很不好吗?”陈歌小心翼翼道,“她家暴过你?或者是……对你不闻不问?” 家暴吗?不闻不问吗?好像也没有。 我摇摇头。 “那你为什么……这么恨她?” “你从哪看出来我很恨她的?”我忍不住笑了。 陈歌摸了摸鼻子,“难道不是吗?不恨的话,为什么想要掐死她。” “这是她应得的。” “你看,肯定是做过对不起你或者你爸的事情,比如出……”陈歌没往下说了,我知道他要说的那个词是什么。 “别提那个男人,他比她更该死。他家暴,出轨,酗酒,为什么这些好事他全占了?” “别想了,别想了。”陈歌抚摸着我的背,“有些事情,你越纠结,它越伤痛。” “你也是这么觉得的,你们都是这样认为的!”我情绪失控,直接给了他一巴掌,“为什么!为什么你们都劝我这么想!明明是他的过错,为什么要让我原谅这样一个人渣!为什么要让我认他做父亲为什么!” 他被我打懵了,我却还在冲他发泄:“为什么要背叛我,我那么帮你,他打你的时候都是我护着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伤害我!” “江……江哥……” “闭嘴!” 我好像把他,当成林惠了。 陈歌出了门,想让我冷静一下,可是我哪里能冷静得下来,一关上门,就只有我砸东西的声音。 他是第一次见到我这样,平日里,都是觉得我是个冷淡的男人,没有任何情欲。没想到我这样的人,也会有情绪失控的一天。 第57章 去找康赛德 我冷静了很久,等我平复了情绪,已经是夜里了。陈歌没有回来,一开始我倒不在意,可是一伸手却摸了个空才发现,我有点担心他了。 我连外套都没穿,急匆匆地出门找他。哒哒哒地踩着楼梯,我直接忽视掉沙发往门口走,门把手刚拧动,就听见陈歌的声音:“这么晚了,你要去哪?” 我回头,陈歌躺在沙发上,一条腿搭在沙发背上,手臂弯曲枕着头。 我走上前,坐到他身边,他给我挪了挪位置,我摸上他的脸。 手掌的纹路里传来火热的温度。 也许是我没有穿外套的原因,夜里还是很冷的,我的手很冰,覆在他的脸上,似乎是种享受。 “还疼吗?” 我想再摸一会儿,却被陈歌躲开,我知道,他还在生我的气。 他侧着身,选择背对着我。 “对不起。” 他没有反应。 我继续说:“是我的错,我把你,当成她了。我不该把我的过去压在你的身上,我们俩,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你有完整的家庭,美好的人生,可是我不一样,我所拥有的一切,都要我自己去争取。从来……”说到这,我居然开始哽咽了,明明以前说起这些,我从来不会有过任何情绪的。 “从来就没有人为我着想过。” 陈歌抱住了我,他的头埋进我的腰间,呼出的气息打湿了我的衣服,我摸了摸他的头发,很软,很细。 “江哥,我原谅你了。” 年轻就是好,心态比身体好百倍。 我把接下来的计划告诉了陈歌,他说:“太冒险了,你伪造杀人案,想好被害者了吗?” 我摇摇头。 “这个没定下来,就不能快,而且,每个来这里的人,都有侦探的身份,并且调查的案子都是固定的。” “怎么了?”他重复一遍我的话,让我有些不解。 “那么那天我们在楼梯上听到的,就不是关于那个案子的。” “你是说……本杰明?” “对。” “所以,你想好被害人是谁了吗?” “明天出去碰碰运气吧。”我知道我的想法很变态,用无辜的人引出幕后黑手,但是我都这样了,哪还有闲工夫管别人的生死。 别人不死,死的人就是我。 我又做梦了。 这是我今晚做的第三个梦了。每个梦,都关于林惠。 “小舟,我穿这条裙子好看吗?” “小舟,这么喜欢吃我做的菜吗?” “江舟!你和他一样!你们都一样!都给我滚,滚出去!” “小舟……我太爱他了……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 林惠的话回荡在我的耳边,我抓起枕头朝对面砸去,只砸到了一面厚厚的墙壁,倒是枕头掉出了一些白色的浮毛。 “又做梦了?”陈歌问,他反应平静,毕竟这是第三次了。第一次的时候,他比我还紧张。 “几点了?” “才两点多,你睡了还没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不到,就做了三个梦。 林惠啊林惠,你死了还不放过我。 “你睡吧,我坐会儿。”我掀开被子,下床捡起枕头,拍了拍上面的灰,把它重新放到了床上。 我还给陈歌掖了掖被子,自己坐在单人沙发上喝水。 水是早上出门前倒的,早就凉了。 苏绣……我突然想到她,她也是玩家之一,意外地和莫西里相爱了,但却依然逃不过副本的安排。 得先搞清楚苏绣和莫西里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莫西里是没指望了,他失忆了。蒙多利的话,是个老狐狸,不好套话的。 想来想去,脑子里也只有三个人选:本杰明、康赛德和森德。 这三个人,都和莫西里比较熟。 本杰明的话,心思太过于复杂,而且他这个人很圆滑,说话从来都不在点子上。森德看着一身正气,估计也问不出什么。 最有把握的,就是康赛德了。 还记得我跟陈歌说过,要给他捏造一个软肋出来。那就好好利用这次的杀人案件,给他一个大大的surprise。 我睡不着,干脆想着去外面走走。还好认识路,也许是命运让我去找康赛德,最终,我在康赛德的面包店门口停下了脚步。 他早已经打烊,我上前敲了敲门,又敲了敲窗,声响吵醒了康赛德,他一打开门,发现是我,先是惊讶后是烦躁。 “你来这做什么?” “很抱歉,打扰了你的美梦。” “那倒不至于,我并没有做梦。”康赛德冷着脸让我进去,这里的房屋结构都差不多,一楼门店二楼居家。 二楼很大,像是一个独立别墅一样,康赛德说,这一整栋都是他的。我以为是单指这一栋,没想到是整个的一栋。 确实是这样的,这块儿只有他一家店。 康赛德似乎很怕冷,客厅点着壁炉,就连手上都拿着暖壶取暖。 这天气,也并不是很冷。 他原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更加白了,都有些发灰。 “你找我,什么事情?” “没什么事,就是想来看看你而已。” 康赛德真的被我惹恼了,拍桌而起,道:“你再说一遍!” “消消气,消消气。”要是真把他怎么样了,倒霉的还是我。 康赛德坐回到沙发上,瞪着我,像是看着一个杀父仇人一样。 “苏绣,你认识这个人吗?” 他的脸色微微一变,就在我以为他要发怒的时候,他却轻轻的笑了。 “哈,先生,您还真是会问。”听他的语气,似乎还有点高兴,“那您算是问对人了,整个小镇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她和莫西里的事情。” “哦?” “我想,您也见到了蒙多利了吧?” “是的。” “他这个人说话您可不能全信,他是不是说了是他救了苏绣?” “是。” “呵,”康赛德的嘴角勾起一抹得意的笑容,“他还真是会编故事。救苏绣回来的人是我,只是我当时急着回去烤面包,就放在他的店里了,就连莫西里都是我通知他去的。” “既然你说蒙多利的话不能全信,那您凭什么认为,您对我说的话,我可以全部相信呢?” 第58章 接手调查 “信不信,都是您的事情了。”他笑着,眼底满满都是对我的不屑,“还有事情吗?没有的话,就请走吧。” “康赛德。”我叫住了他,他回头,冲我挑了一下眉,“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在想,下一次叫你的名字的时候,会是在什么地方。” 他没有说话,依旧回了我一个微笑,可这次的微笑里,全是恨。 我离开了面包店,走在街上,都说午夜不能在街上溜达,容易碰见撒旦的眼睛。我倒是真想现在就碰上,看看它们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很可惜,我今晚被幸运女神眷顾了,没有碰到那些东西,安全地回到了诊所。 陈歌睡着了,我悄悄地进了被窝,却摸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我打开灯,是一把刀。 我没发出声音,抽走了刀,丢在桌子上。而我的手上,却沾满了血液。 可刀上,床单上,没有任何血迹。 我的眼睛传来一阵剧痛! 我捂住眼睛,一屁股坐到地上,我这才反应过来,我没有戴米托什给我的眼镜!该死的!我穿防护服的时候嫌麻烦,就摘下来了,没想到竟然忘记戴! 在哪!妈的到底在哪! 我发疯一样地在衣服里翻找着眼镜,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我一个转身碰倒了桌上的水壶,巨大的声响让陈歌顿时清醒。 “江哥!江哥!”他跑下床抱住我,“你怎么了!” “眼镜!眼镜!” 他反应过来,帮着我一起找。“我去下面找,你等我!” 我在地上痛苦地蜷曲着,像只虫子一样,蜷缩着身体,好像要把自己的大腿顶入自己的胸腔里才好。 “咚咚咚!”是敲门的声音。 陈歌打开了门,是康赛德,“我想,这是他的吧?”他把一副单边眼镜递给陈歌。 陈歌接过眼镜,反复的看了看,康赛德冷哼一声,说:“我还不至于在这上面动手脚,况且,我没有任何作案动机。” “谢了。”陈歌关上门,跑上楼给我戴上眼镜。 一戴上眼镜,身上的痛苦全部消散了,好像刚才经历的一切,全都是一场梦一样。 “陈歌……”我拉住他的袖子。 “怎么了?” “红发党……”我深呼吸了好几次,“还记得吗?” “记得,你要他们做什么?” “蒙多利让我去杀咔麦什的妻子,莫埃洛。” “你想让康赛德来背这个锅?” “对。”不是没有软肋吗?既然这样,直接给你扣上一个杀人犯的身份,多好。 “那跟红发党有什么关系?” 我笑了笑,靠在沙发上,“红发党是以前专门调查小镇案件的组织,这场戏没有他们还真不一定能演的下去。” 陈歌笑了,说:“这就是你要送给他们的大礼?”他递给我一支烟,我没抽过这种,“我白天在街上买的,试试看。” “帮我点上。” 陈歌擦了一根火柴,酒红色的火柴头在摩擦下燃着金色的火焰,火苗缓缓靠近烟卷头,一阵灰烟飘起,意味着我将抽到这一口“仙气”。 我深吸了一口,我已经好久没有抽烟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烟鬼。 “还可以。”我吐出烟圈,“莫埃洛住在哪里?” “她和咔麦什都住在教堂里,你白天进入的花园,再往里走,就是他们的住处。” “你能杀了她吗?” “你确定?” “当然。我这样的,也杀不了人。” “我有个计划,听听看吗?”他凑到我耳边,短短几句向我阐述了他的计划,是个不错的选择。 那么,我选了。 “交给你了。”我与他相视一笑,此时此刻,像是两个死神在完成任务的交接。 第二天,报纸上就刊登出神父的妻子莫埃洛惨死花园的新闻。 我与陈歌接到森德的通知,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而红发党,跟着我们的脚后跟,也来了。 两方的气氛显然不是那么融洽,欧洲自古以来就有红发歧视一说,即使是在这个虚拟世界里,对于他们的排挤也并没有减少。 尤其是森德,他一看见那几个红发男人,就忍不住哼哼两声。 外面围满了记者,都拿着相机疯狂拍照,生怕自家报社赶不上这热乎的头条。 花园外的台阶处拉了一条警戒线,我和陈歌越过警戒线,戴上手套,开始检查尸体。 不得不说,陈歌处理尸体的手段还是很高超的,从现场来看,没有留下任何实质性的线索,就连死者的衣物都穿戴整齐。 “喂,小子,这可是我们的事情!”一个红发男人把我推开。 这是一个健壮的红头发、红胡子男人,他有着健硕的肌肉,穿着黑色背心,脚上是一双十分宽大的方头皮鞋。 这款式我在beautiful fashion里见过,是当季最流行的款式,看来这男人并不缺钱。要知道,红头发的人,是找不到什么有体面的工作的。 “小镇对于红发,很包容吗?”我问森德。 森德没好气地说:“也就那样,但比那些下贱的黑奴要好!” “这案子,我们接手了。”我亮出我的侦探证件,“各位请回吧。” “你说接手就接手?警局给你批文了吗?” 陈歌直接给了他一拳,“你觉得,你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跟我这么讲话?”说的中文,人家也听不懂,不过陈歌还是很好心地赠送了一句英语脏话。 那男人叫嚣着就要打他,被森德一脚踹翻在地,“还不快滚!” 几个红发男人落荒而逃。看来警局的人还是很管用嘛。 “以前这种事情警局都不会管的,这些人仗着自己破了几个小案子,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 “那这个案子,就交给我们了。” “好,好,那我先回去了,有事找我。” 森德走了,下令封锁了教堂,所有人进不来也不出去。一时间人心惶惶,各种说法的都有:什么莫埃洛得罪了一些人;或者是咔麦什对她不满,起了杀心;要么就是莫埃洛被修女集体杀害…… 各种各样的传言都有,甚至还有的说是地狱使者来索命。 “把尸体带回去,交给法医鉴定。”几个警察把尸体抬走了,白色的裹尸袋一装,现场就什么都没有了。 “保护好现场。” “是,j侦探!” 我和陈歌往花园深处走去。 “有把握嫁祸给康赛德吗?” “当然,好戏还在后头呢。” 第59章 嫁祸给康赛德 我笑笑,话锋一转,道:“通过验尸能检查出什么来吗?” “中毒。” “你给她下毒了?” “嗯,你可以猜猜,我是怎么下的毒。”陈歌一脸的无所谓,似乎死的,只是一只阿猫阿狗一样。 因毒而死,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食物中毒,二是气体中毒。 “你在她的饮食里下毒了?” “很接近了。” 我笑了笑,说:“是在康塞德做的面包里下了毒吧?小镇上的面包几乎都是在他的店里买的,我猜她的身上还有面包屑,那么我再猜一下,莫埃洛吃的是浆果莓饼。” 陈歌并没有很慌张,反而接着问我:“你看见了?” “既然是嫁祸给康塞德,那么顺着这个方向推理,就很简单。至于我为什么猜到是浆果莓饼,那是因为昨晚我去找他的时候,柜台里只有浆果莓饼卖空了,可见销量很好;而且,在大众印象里,女人普遍都爱吃甜食,你在这里面下毒,很合理。” “那江大侦探,你再推理一下,我是怎么完成这一系列的杀人呢?”他继续引诱着我。 “嗯……我想,你一定还有一个‘得力’的帮凶吧?”这位帮凶,就是我。 “那当然了。” 我也就不卖关子了,接下来,将是我和陈歌昨 晚全部的杀人过程: 其实昨晚并不是阴差阳错地走到了康塞德的面包店,我进去之后,故意落下了我的眼镜,为的就是他能找回来。 递交眼镜的时候,陈歌就已经开始动手了。 还是算了,不多说了,保留点神秘感吧。 “你没留下什么痕迹吧?” “没有,要不要进去看看?” “既然你盛情邀请,那我肯定不辜负你的期望。” 陈歌带我来到莫埃洛的住所,这儿都可以说是一座小型宫殿了,这个看似落后的小镇,里面居然这么华丽。 “这儿已经没人了。” “咔麦什呢?” “被森德带回去做笔录了。” 小型宫殿的整体有白色和金色的墙砖砌成,偶尔用蓝色进行点缀,像是白色的野花丛中开出了几朵蓝色的特别小花。所有的窗棂都是蓝色的,挂着厚重的窗帘,缝制窗帘用的是白色呢绒,上边用金线和珍珠绣着图案样式。 我们上了三楼,走廊很长,穿过一段玻璃走廊,才算是来到了主卧所在的地方。 陈歌推开一扇白色的木门,“这就是莫埃洛的房间。” 莫埃洛的房间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暂时找不出这香气的来源,陈歌把梳妆台上的东西打开挨个闻,是一瓶小东西散发出的味道。 “这什么?”他问我。 我挖了一点在手背上,整体呈面霜状,抹开水润润的,有点美白的效果,有点儿类似素颜箱或隔离。 “应该化妆用的,底妆用品。” “香味这么浓,她平时用多少啊?”陈歌捏了捏鼻子,被这香气呛到了。 “你管人家。” “是是是,不该管。”陈歌准备放回去,,我却说:“带回去。” 他随手揣进口袋里。 我和陈歌分头在房间里翻找线索,试图找出能让康赛德背锅的铁证。陈歌翻着衣柜,我继续翻梳妆台。 莫埃洛似乎是和咔麦什分房睡,这房间没有任何关于男人的东西。 “梳妆台里都是女人的东西,看来他们夫妻俩感情不和,莫埃洛这儿没有男人的东西。” “你确定……没有男人的东西吗?”陈歌站起身,从他面前的抽屉里拎出一块亮晶晶的手表来,“这是当季最新款的男士手表。” “你怎么知道的?” “你猜。”他拿起手表,手指摩挲着表盘,说:“这款手表,莫西里有一块,本杰明也有,而且价格不菲,只有像他们那样的人才能买得起,康赛德的话……不一定。” “那看来,莫埃洛确实有一个情夫咯。”我歪着头,“但嫁祸给康塞德,就很困难了。” “也不一定。”他一屁股坐在床上,招呼我过去,“直接咬死是他,他又能怎么样呢?” “话是这么说,但是……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块手表是他的啊。” “会有的,收好。”陈歌把表给我。 “你在哪找的?” “内衣里。” 我看了眼抽屉里的东西,都是些花花绿绿,各式各样的内衣,有些我都没眼看。我把手表扔回内衣里,“拍照。” 我们又看了其他的地方,没什么异常,但还是拍了几张照片作为备用。 “走吧,回去看看尸检结果。” 刚出教堂,一大群记者就蜂拥而上。 “j先生,听说之前的两起案子还没有解决,现在又来了新的,请问之前的您准备什么时候办?” “c先生,可以谈谈您对此次案件的看法吗?” “两位现在有何感想?” 闪光灯照得我眼睛疼,“无可奉告!”我拉着陈歌跑路了。 尸检报告是中毒身亡,但并不知道是什么毒,法医无奈地摇了摇头,说还要进一步检查才能知道。 森德把一块手帕递给我,我打开一看,是一块只咬了一口的浆果莓饼。 “这是……康赛德店里的。” “没错,据咔麦什所说,莫埃洛很喜欢吃他家的浆果莓饼,每晚晚餐后都要差人去买新鲜的带回来吃,昨晚也不例外。” “如果凶手是在这里下的毒,那么他肯定是一个对莫埃洛的生活习惯非常了解的人,咔麦什以及家里的佣人,统统都有嫌疑。” “对,这块莓饼里有毒,和莫埃洛中的毒一模一样。” “只有这一块吗?” “其他的我们也都拿去检查了,只有这一块是有毒的。” “我知道了,咔麦什审问过了吗?” “审问过了,这是笔录,你们俩回去好好看看。”森德把几张写的密密麻麻地纸交给我。 陈歌倒是清闲,听不懂话,干脆直接坐在一边摆弄手上的手环。 “走了,工作。” 森德给我们俩配了专门的办公室,这一整个上午,我都在办公室里看笔录。根据咔麦什的描述,莫埃洛是个生活极其自律的女人,每晚都是九点钟准时回房间睡觉,在睡觉前的半个小时里还会听音乐,吃浆果莓饼,有时还会看几本读物。 昨晚也不例外,也就是说,莫埃洛没有任何令人反常的地方。 “要我说,干脆直接带着手表去找康赛德。” “没有通缉令和搜查令,我们做的都是违法的,而且也不得人心。” “那怎么办?难不成真要好好调查?你不会是想把莫埃洛的情夫找出来吧?” “也不是不行。” “我看你真是疯了。” “两位,有时间吗?”本杰明出现在办公室门口。 “进来。” 本杰明没有跟我客气,直接走进来做到沙发上,他今天穿的还是一如既往地时尚:灰色的西装裤,搭配墨绿色的高领打底衫,外面是配套的灰色西装外套,鞋子是一双棕色的皮革马丁靴。 别有心机的是,他在领子那做了心思,把高领往下翻了两圈,用一根花样的丝带系在那里,任由丝带耷拉在衣服上。 他的卷发也精心打理过,三七分,一侧是很蓬松的大卷,多余的别在耳后,其余的任他飞舞。 反观我和陈歌,两个邋里邋遢的,看不出一点精致的样子。 我特意观察了一下他的手腕,确实有一块手表,不过和我们在莫埃洛房间里搜查到的手表颜色不一样。 本杰明的手表是祖母绿的。 “本杰明先生的手表很别致,当季最新款吗?” “是啊,j先生还关注这个?我还以为,您只是一个为工作而生的敬业者。”他这话多少带点讽刺。 我并不在意,掏出那块手表给他看,“不知道本杰明先生认不认识这块手表。” 第60章 手表的主人 “你们从哪弄来的?”他的语气难得这么正经。 “这么说,本杰明先生您是知道这块手表的主人了?” “我不知道。”他收起正经,“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在哪里有卖的。” “在哪。” 他看着我笑,我转头示意摆弄相机的陈歌拿纸笔来。 本杰明从我手里接过笔,他的手指很细腻,没有那么粗糙,看来做模特还真是一份养尊处优的职业啊。 他提笔在纸上唰唰地写着一行字:一号街508号。 本杰明的字很潦草,而且每个字母的后面都喜欢加上两个圆圈作为后缀,让人看的有些眼花缭乱。 像他的人一样,令人无限遐想。 “那就感谢本杰明先生为本案件做出的贡献了。”我把纸条折了几道,然后交给陈歌保管。 “本杰明先生来这里,有什么事情吗?” “确实有一件事情。”他撩了撩前额的头发,“艾丽莎的案子,还没解决呢。” “你为了这个?”我挑了挑眉。 他笑而不语,我看向陈歌,对他说:“你先出去吧。” 陈歌看了我和本杰明一眼,知趣地带着相机离开了,临走时还不忘关上办公室的门。 “这下,就我们两个人了。”我坐到单人沙发上,翘起二郎腿。 “j先生,您也听到了那晚我和莫西里的对话了,您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你认识蒙多利吗?” “认识,关系还行。” “那我就没什么想问的了。” “看来蒙多利把该说的都说了。” “看来还有不该说的啊。” 他看着我,笑出了声。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笑声很是好听,眼角的鱼尾纹都散发着魅力,也难怪小镇上那些女人都为他痴狂。 我要是女人,可能也会被他吸引。 本杰明最吸引人的,不是长相,也不是穿搭,而是他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魅力。那是一种知识的魅力,透过他的眼睛,一眼望不到底,深邃的眼神,像无尽的黑洞。 “以前不知道,j先生戴眼镜。”他把话题引到了我身上。 “哈哈。”我干笑了两声。 “你难道不想知道,我和康赛德欺负的那个女孩,是谁吗?” “没有接到报案,就不算什么。” “原来在j先生眼里,人命,也是不值一提的东西。”他的脸没了笑意。 也?看来在此之前,他和另一个人也聊到同样的话题。那个人,会是苏绣吗? “之前的那位,是苏绣吗?” “是。” “说吧,那女孩是谁,我不介意把你送进去。” “哈哈哈哈哈哈!”本杰明大笑起来,“j先生可比莫西里说的要有趣许多,那晚只是我和莫西里跟你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如果我和康赛德真的做了那种事,不可能没有人报案的。我想,莫西里第一个不放过我。” “所以,你到底来这干什么。” “请你务必查清楚艾丽莎和艾丽丝的案子,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查清楚她们俩的事情,你做的一切,都是徒劳。” “看来,你也知道关于这个世界的秘密。” “当然,不过我和蒙多利不一样,他那种人,只想着唯我独尊。而我,只想在这里安心的过日子,不想惹麻烦,苏绣嘛,我跟她说了很多,可惜她不信我,才有了这样的下场。”本杰明起身,拍了拍有些褶皱的西装,“所以啊,j先生,您可别不信我。”他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枚纪念币,“这是关键。” 本杰明走了,我摩挲着这枚纪念币,陈歌过了很久才回来。 “你去哪了?” “洗照片去了。”他把拍的照片放在桌上,“这是什么?” “本杰明给的。”我把我和本杰明的谈话跟他说了一遍,他听完没什么反应,“别放在心上,这案子,三岁小孩都能破。现在还是把重心放在康赛德身上。” “口气这么大?那我就把这个案子交给你了。” “可以,你专心弄这个。”他一口答应,是我没想到的。 陈歌向森德要了艾丽莎和艾丽丝的案件资料,在负责人那一栏签上了他的名字,表明这个案子全权由他来负责。 “现在去哪?” “一号街508号。” 这个一号街还真是神奇,艾丽莎也是在这里出的事,现在调查手表,也是这条街。 508号是一家钟表店,我原以为是家老古董,没想到装修很是新潮,不亚于beautiful fashion。 钟表店没有名字,我们是通过门牌号找到的。老板是个女人,我以为是那种很死板的,没想到,有点风情。 她金黄色的大波浪卷发垂在腰间,穿着一件酒红色的深v低领上衣,外面裹着一件墨绿色的大v丝绒马甲,马甲的外面,还套了一件花纹很繁琐的白色蕾丝开衫。 她的腰很细,即使穿了这么多件,还是掩盖不住那纤细的腰。下面是和上衣配套的酒红色包臀套裙,裙摆下,是一双若隐若现的墨绿色高跟鞋。 “两位,看表吗?” 我看了一眼她的手腕,戴着一块十分惹眼的红色女士手表,表带是金链子,表盘里镶嵌着一块红色的圆形宝石。 我把手表放在柜台上,“这块表,你知道是谁买的吗?” 她拿起手表看了看,“确实是在我这里买的,可是……这是客人的隐私呢,抱歉咯~” 我把她的话跟陈歌说了一遍,陈歌懒得跟她废话,直接掏出证件,“请你配合。” 老板丝毫不怕,“你们是怎么查到我这里的?” “本杰明先生,给了我一张纸条。”我把纸条给她看,她点点头,说:“确实是他的字迹呢~” 我观察着她的表情,不会她也是本杰明的小情儿吧? “你和本杰明,什么关系?” “情人关系。”她毫不避讳,“我叫莉莉安~您呢?” “j,他是c。” “j先生,很抱歉,我确实不能给你提供客人的信息。” 我笑了笑,并没有生气,我勾了勾手,她主动凑过来,她的脖子间,有一股玫瑰的香味,这味道,和我在教堂的花园里闻到的一模一样。 “莉莉安小姐,您这可是耽误我们的工作啊,这案子一天不解决,大家可都不放心呢,您这么漂亮,怎么忍心看着大家人心惶惶呢?”说着,我用手背刮了一下她的脸,很软。 莉莉安并不脸红,比起少女的害羞,作为熟女的她更加镇定。 “那好吧~”她拿出记录的本子,一页一页的翻看,“找到了~”她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指着最上面那一行,“我这里的每块手表都有编号的,您手上这块编号是6993。” 6993……购买人是……罗伯特! 他不是艾丽莎的情夫吗?那个在警察局不由分说地就给了我一拳的疯男人! 看来,本杰明说的对,是得先把艾丽莎的案子查清楚。 第61章 陈歌杀了艾丝丝 不过,我还是想问问。 “罗伯特,是艾丽莎的情人吗?” “嗯哼~” 好好好,悬着的心终于死了。这罗伯特是职业小三户吧? “谢谢。”我把手表收回口袋,拽了拽陈歌的衣服。 我和陈歌刚踏出去一步,迎面撞上了本杰明。 “已经聊过了?”他的语气还是那么不正经。 “嗯,你来…”本来想说办事,但似乎不太好,况且莉莉安还在里面呢。 我看了一眼里面的莉莉安,朝他说道:“去吧。” 陈歌靠在车门上点了一根烟,我还以为他不抽烟,没想到也是个小烟鬼。 本杰明朝他吹了声口哨,很是下流。“抽的什么烟?” 陈歌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从口袋里掏了一根扔给他。 “你怎么抽这种?”听他的语气,这烟似乎很差劲。 “不抽就滚。” 和我对莫西里的态度一样。 本杰明拿着烟进了店,莉莉安热情地挽着他的手臂,两人有说有笑,接下来的画面,还是算了吧。 “怎么办,查艾丽莎的案子?” “嗯,先去查查那个罗伯特。” 我们又回到了警局,陈歌提出去档案室找关于罗伯特的资料,森德给他介绍了一个档案人员,是一个盘着头发的青年女人。“她是档案室的管理人员,艾丝丝。” “和艾丽莎…?” “她是艾丽莎的表姐。” “那对于这个案子,你更有发言权了。”陈歌说。 “我并不参与这件案子,作为家属,我需要回避。”她推了推死板的圆形黑框厚眼镜,额头上还是一片厚刘海,穿着很是老气的黑白职业套裙。 “有劳你了。”陈歌跟着她进了档案室。 警局不是很大,档案室在一楼的最拐角,看上去很是阴暗潮湿,那些档案……不会坏吗? 算了,虚拟世界而已。 我和森德坐在沙发上聊天,我提到了罗伯暂并询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毕竟那样的手表,也只有本杰明那样的人才能买的起。 “他啊和艾丽莎是同事啊,怎么了吗?” “纺织厂?” “对,艾丽莎是纺织工人,罗伯特是她们小组的组长。” 纺织工人还有闲钱买手表呢。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背景,但是不管在什么时候,工薪阶级的人,都不会用几个月的工资去买一块毫无意义的手表。 我把那块手表给森德看,“这是在莫埃洛内衣盒里搜到的。” 他表情凝重,“这手表,连我都买不起,罗伯特怎么会有这个?” “我们去那家店问了,记录本上的确写的是罗伯特这是他给店长留下的电话号的。” 森德叫来一个警员,像是秘书。他要交代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档案室里传出一声枪响。 是陈歌开的枪。 艾丝丝死了。 森德是强行撞开门的,以他的块头,三下就撞开了从里面上锁的门。 “档案室有人不能上锁,谁让你们上锁的!” 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血腥味。艾丝丝倒在血泊里,她的眼睛瞪得很大,手上戴着白手套,紧紧地捏着一张碎纸片,似乎是从什么地方撕下来的。 “你开枪的?” “对。” “你疯了吗!”眼看森德就要发火,我准备当和事佬,没想到陈歌丝毫不畏惧,弯下腰从艾丝丝手里拿过那张碎纸片递给他。 上面写了很多字,密密麻麻的,森德懒得看,随手递给了一旁站着的秘书。秘书的表情比陈歌还要冷静,似乎这种事情已经是司空见惯。 “长官,这是罗伯特的字迹。” “你确定?” “确定,罗伯特的字迹,属下很清楚。” “罗伯特的字迹,你怎么清楚的?”我问他,他眼中闪过一丝慌张,立马低下头。 森德意识到不对劲,连忙站出来打圆场:“上次罗伯特来的时候,就是他做的笔录,kk这个人啊,就是记性好。” kk?名字还挺有意思的。 “这上面写了什么?” “他让艾丝丝窃取档案室的档案。” “什么档案?” “这个……后面就没有了。”kk把纸片给我,后面那一部分只留下点点血迹。 “你们俩起冲突了?”我回过神,开始关心起陈歌。 “她就是凶杀案的帮凶,如果不是她,凶手不可能把尸体处理得那么完美。” “有证据吗?” 陈歌拿起桌上的档案,打开档案袋,指了指被撕毁的一角,“她把这个撕掉了,说明肯定是对她不利的,这份档案,是她自己的。” “这也只能说明她有私心。” “森德长官,你是在包庇艾丝丝小姐吗?”陈歌心直口快,有什么说什么,丝毫不考虑后果。 “包庇?”森德本来就不高兴,被他这么一问,那张脸更是拉的老长,像农场主家的驴一样,不过他是只胖驴。 “如果你这样为她说话,我只能认为你是在包庇,那么我也可以怀疑你,也参与了这场凶杀案。” “你再说一遍!”森德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好啊,你就是帮凶!或者说,你就是凶手!” 森德的眼睛都发红了,快走两步冲上前,那抬起的巴掌正要落在陈歌的小脸上,就被我接下了。 也没想象中的那么疼。 就是给我眼镜扇飞了。 “这……j先生……” “没事,我替他向您道歉。”我陪着笑,还要保护陈歌,“关于案子的事情,会给您一个交代的,不会让艾丝丝小姐无辜的死去。我相信我的朋友,他不会做出这样没有道理没有逻辑的事情,我们是您通过上级批准选的人,您对于我们,也是信任的。” 森德咂吧了两下嘴,摆了摆手,让kk找几个人处理艾丝丝。 “跟这种人,还拍什么马屁!”陈歌捡回眼镜,又是吹又是拿袖子擦的,给我轻轻地戴上。 他的手覆上我的半边脸,“疼不疼?谁让你替我挡了,那种人,我一脚踹死。” “行了,别耍小孩子脾气了,职场里的人情世故,你这么大的人了,还不懂吗?” “我可不惯着那些领导,错了就是错了,我才不管。” 果然是小孩子。 我替他整理好领带,“歪了,跟她吵了没有?” “没有,我们都很冷静,都很理智。” 滚吧。鬼信。 第62章 人口买卖案 “艾丝丝是什么人?” “文书档案员,艾丽莎的表姐。” “没有别的身份了?” “有一个八卦,不知道真的假的。” “什么?” 陈歌凑近了告诉我:“艾丝丝是罗伯特的x奴。” 我真想给他一拳。 “滚!”我翻了个白眼拿起档案袋,不想理会他,自顾自地往门口走。陈歌追了过来,“哎哟,当个笑话听呗。” “一点都不好笑。” 我下意识地一摸口袋,手表不见了。估计被打的时候掉了,也不知道坏没坏。 我让陈歌把档案袋送去办公室,自己又折了回去,突然发觉脚下踩到一个东西,挪开脚,发现是一枚弹夹。 不是陈歌枪里子弹的型号。 警局的枪都是型号都是一样的,但这个明显更加小巧,像是女士手枪里的。 我弯腰捡起来放进口袋,同时用大拇指抹去了地板上子弹残留的痕迹。 手表在柜子边上,贵有贵的道理,都飞出去了,还没坏。我蹲下捡起,看了看,一点都没损坏。 不料刚起身,就撞到了头,是一本凸出来的档案卷。 是关于罗伯特的。上面详细记录了罗伯特近二十年来的住址,艾丽莎的丈夫死后的第五天,他就搬到了艾丽莎的对面,并且进入了纺织工厂。 这绝对不是巧合。 我拿走了卷宗,夹在风衣里带了出去。 我按照档案上的住址,找到了罗伯特的家。是在一号街的58号,三楼,阳台上栽满了艳丽的蔷薇,现在明明不是蔷薇的开放的季节,这条街上只有他家的阳台最惹眼,大片的玫红色蔷薇花倾泻下来,藤蔓托举着几只花骨儿一直抵达地面。 我敲了敲门,是罗伯特开的门。他穿着灰坚条纹的西装背心和西裤,头上戴了一顶深友的男士贝雷帽,看上去像个报社记者。 他看见是我,表现的很是错愕,空气在这瞬间死机了。 “今天没上班?”我率先打破了沉静。 “没……进来吧。”他给我让路,房间里还用留声机播放着经典的华尔兹曲目。 房间很杂乱,深色的地板上堆了很多书,墙边立了许多幅画,其中以人物画居多,画作颜色鲜艳,以红绿为主来画阴影,有种怪并又夸张的感觉。 “罗伯特先生,很喜欢画画?” “画得不好,随便画画。他转身给我倒了一杯热咖啡,我没有接,说:“知道我今天为什么来找你吗?” 他摇摇头。 我从口袋掏出手表,“这个,是你的吧?” 他比我想象中的要冷静许多,“先生说笑了,我哪里买得起这种高档货。” “那这个呢?”是那枚弹夹。 他脸色大变,“你怎么会有这个?!” “艾丝丝,死了。” “呵,那你就永远也不会知道了!”他从阳台一跃而下,我并没有要追上去的意思。 “哈喽~”陈歌摘下墨镜,“今天阳光不错,对吧罗伯特先生?” “就凭你?” “试试咯?” 我懒得看,回到房间看画去了。有一幅画得是艾丽莎,和我在档案上看到的照片一样,艾丽莎是一个眉眼透出忧伤的女人,或许是原生家庭对她造成的影响,导致她的照片中,我没有看到过任何一张是带着微笑的 而在罗伯特的画里,她微笑了 在这幅画的后面,是莫埃洛的画像,莫埃洛是个媚眼如丝的女人,在罗伯特的画作里,用极尽明艳的颜色来画她。 画的旁边,放着一块画板和未干涸的颜料,画纸上已经隐约勾勒出了人脸。有点儿像我的脸,我揭下画纸,上面的颜料已经干了。 看来他是想到一点画一点。 我笑了笑,重新拿出一张画纸,开始作画 “这怎么还有康塞德的画像?”陈歌也惊叹于这些画作。 “应该是下一个暗杀名单。” 那幅画,自然是我模仿他的风格作的。 “送回警局了?” “嗯。” “有没有审出什么?” “没有,他嘴硬得很。” “放心,我已经找到让他开口的办法了。” “什么办法?” “先回警局。” 罗伯特坐在椅子上,桌上放着一杯热可可,他倒是快活,坐在那里等着别人来伺候他。 “谁给他弄得?” “我……”一个笔录员站起来“认罪”。 我拿起杯子,把剩余的热饮泼在他脸上,问他:“他是什么贵客吗?” “不是!”他心虚地低下头,又抬眼看了我一眼,然后向我道歉。 “出去吧。” “我说,你有必要吗?”罗伯特把腿搭在桌子上,陈歌可不惯着他,一脚把他的椅子踹翻在地,连同他这个人。 “都进来这了,还以为自己是什么浪漫的小画家吗?” “罗伯特,你下一个要暗杀的目标,是康赛德吧?” “你说什么呢你?” 我拿出那幅画,“这是我们在艾丽莎和莫埃洛的画作后面找到的。” “这不是我的画!” “这么短的时间内,没有人可以模仿你的风格作画,事到如今,你还打算撒谎吗?” “我说了,这不是我的画!”他一拍桌子,被我扇了一耳光。 “你觉得你现在有什么资格,拍桌子跟我说话?” “混蛋!”他还想出拳打我,被我狠狠握住,咔嚓一声,他的手骨最起码碎了一半。 “这块手表,是你给莫埃洛做情人的时候,她送给你的吧?让我猜猜看,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我想,是在一个春风和煦的一天,你背上画板去郊外写生,刚好遇上去那里野餐的咔麦什夫妇,你对漂亮又有魅力的莫埃洛一见钟情,莫埃洛也喜欢你的年轻活力,于是你们就……我说的对吗?” “对。”他毫不犹豫地承认。 “先别急着承认,我想这里的一见钟情,并不是指爱情,而是指猎物吧?” “呵,什么猎物?” “你家里的那些人物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都是这个小镇近二十年来的所有失踪人口,罗伯特,或者我该叫你杰克。” 被我戳穿了真面目,他大笑着,当着我的面撕下了这张伪装的脸皮,露出的是一张凶狠的嘴脸,实在算不上好看。 “当年你为什么那么着急逃走,其实欠下赌债事小,做人口买卖才是真吧?这么多年,你扮演着一个醉汉的形象,不就是为了让小镇上的人都怀疑不到你头上去吗,很可惜,你遇到的是我。” “你就这么自信吗?” “我只用事实和证据来证明我的推论。”我拿出那枚弹夹,“这是一把女士手枪里的子弹,警局配备给警员的枪支,不论男女,都是同一型号。这枚弹夹,是在艾丝丝的死亡现场发现的,也就是说,你和c见过面,就在今天,就在这间警局的档案室。” 第63章 人口买卖案2 陈歌看向我的眼神也有些心虚,我直接告诉他:“你没有处理好现场,我说我要折回去拿手表的时候,你就应该跟我一起的,但是你没有,估计你是觉得,跟我一起会显得自己的嫌疑更大,对吧?” 陈歌没有说话,我继续说:“是你开枪杀了艾丝丝,你害怕艾丝丝将你的秘密全部抖出来,对吧?” “艾丝丝的事,我跟你道歉。”陈歌靠在桌子上看着我,他的手想放在我的肩膀上,但是在胸前比划了好半天,最终还是放下了。 我没有搭理他,而是继续对罗伯特说:“你在做人口交易,对吗?” 他抬起头,少有的认可的目光看着我,然后点了点头,“你很聪明,你怎么知道的。” “从我问你的第一句话开始,你就已经暴露了。” “哪一句?” 显然,他自己都忘了。 “这个,是你的吧?”我又把手表举到他面前,“你的回答是,这是高档货,可你只是一个纺织厂工人,你所接触到的人或事,显然不是这块手表的拥有者。” “可是你都说了,这是我给莫埃洛做情人的时候她买的。” “我后面可是还说了,你对她的一见钟情,是猎物的那种。” 他彻底认罪了。 通过盘问得知,当年他为了“生意”,狠心抛下了家庭,并伪造出自己死亡的假象。第五天,他就换了一张脸皮回来找到了艾丽莎。 可能是觉得艾丽莎不可能背叛自己,他就有意无意地去接近她,没想到单纯善良的艾丽莎还以为他是自己的真爱,迅速爱上了他。 “所以,这就是你绑架艾丽莎的目的吗?只是源于一个前夫的嫉妒心?” “对,她凭什么爱上别的男人!” 我把风衣外套脱掉搭在椅背上,“你们这些年绑架的人,都去哪了。” “我想你也知道,洛琳小镇也叫蘑菇小镇,我们这儿经常和隔壁小镇交换东西,蘑菇是最畅销的东西,其次,就是人。” 这么畜生的言论,我听到后居然也没有打人了,可能是累了。 “然后呢。” “你知道一个人能卖多少钱吗?”他兴奋着,告诉我如何换算,照他这么说,一个人都有三克金子那么贵。 “什么样的人最贵你知道吗?不是活人,是那种刚死的人,趁着新鲜,把他们的肉剔下来,放进烤盘里烘烤,然后再骗那些傻瓜说是某种动物的肉,比普通猪肉价格能翻一番!”他的眼里满是金钱,有些癫狂了,“只需要半个人,一天下来,就可以买到一枚金戒指了!一天一个人的话,一个星期,就可以买到这块手表了!” “你画那些画,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很聪明吗?猜猜看啊,我告诉你,我告诉你,秘密就藏在那些画里。但是康赛德的画像,不是我画的!不是我画的……我没有,我没有!” “来人!” 几个年轻的警员推开门。 “把他关进监狱,没我的允许,谁都不许放他出来!” “这……” “怎么?我说话不好使吗?” “j先生,这儿,好像还是听我的吧?”森德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陈歌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纸,展开,铺在桌子上,“森德警官,请您看清楚,从现在开始,这件案子包括案子后续的审判处理,全都由我们处理。” “那又怎么样。” “这可有你上司的公章。”想跟我玩强龙压不过地头蛇那一套吗? 看他满不在乎,我走上前,说:“其实你也该紧张起来,保不齐下一个死的就是你。” “你……你什么意思?” “我有能力调查案子,就有能力在法律之外的地方悄无声息地抹杀掉你,代替你,轻轻松松,毫无难度。” “你别忘了,没有我的庇护,你在这个小镇上没有任何的权力!” “是吗?那你说,他们是听你的,还是听它的?”我的配枪抵在了他的腰上,我开了保险,也就是说,我只要一个“手滑”,森德就会命丧于此。 他也拎的清,转头就走了。几个年轻的小警员押着罗伯特出了审讯室。 “现在算是查清楚了,罗伯特就是杰克,艾丽莎被他绑架卖了,可能早就死了,可是他没有承认艾丽丝的案子。” “不承认更好,这样一来,就可以直接嫁祸给康赛德了。” “你想怎么做?” “这样,你去找康赛德。”我在他耳边,告诉他我的计划。 “那你呢?” “我去找蒙多利。” 蒙多利的照相馆开着门,只不过生意冷清,我进去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有。 “想不到,你真的把她杀了。” “还要多谢你,给我出的这个主意。”我坐下来,把弹夹扔在茶水桌上,“你的东西,落在我们那了。” 蒙多利笑了笑,“你是怎么知道的?罗伯特告诉你了吗?” “他口风很紧,什么也没有说。” “哦?那你是……” “猜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认了。” 蒙多利的脸色不太好看,但他还是强忍着欢笑说:“j先生,您的猜测果然很准。” “为什么要杀了艾丝丝?” “利用完了,而且就算我不杀她,也会有人动手的,想知道是谁吗?” “康赛德。” 这个真是我瞎说的,因为我现在脑海里也就想康赛德想得最多。 “恭喜你,猜对了。” “艾丝丝不是和罗伯特有一腿吗?怎么,康赛德很喜欢别人的东西吗?” “康赛德可不是那么没品的男人,他可精明着呢。”蒙多利关上店门,拉上窗帘,开了灯,“艾丝丝如果不死,死的人,就是他康赛德了。” “他也参与了人口买卖?” “当然,包括我,也在内。” “你放心,我会避开你的。” “你来这,就是为了从我口中套出康赛德的事情吧?” “我套你了吗?”我起身靠近他,“难道不是你主动告诉我的吗?”我托起他的下巴,果然外国人的骨相都是极好,蒙多利的下颚就像艺术雕塑一般硬朗。 “赶紧把这个案子结束掉,教堂那边,可是还等着你呢。” 第64章 下一个替死鬼 “知道了。” 我回到办公室,陈歌已经躺在沙发上等我了,“康赛德被我带回来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我摘下眼镜,拿手帕擦了擦,从来没有感觉自己的眼睛这样累过。我捏了捏鼻梁,感觉都要压塌了。 “喝点水吧。” 我喝了一口,是某种茶水,我也喝不出来。 审讯室里坐着康赛德,他还穿着围裙,满脸不悦。 “康赛德。”我叫了一声。 “说。” “还记得我说的吗?下一次叫你,是在什么时候。” “你在那个时候就计划好要给我挖坑了,对吧?你真是卑鄙无耻。” “你杀了莫埃洛,你不卑鄙吗?” “你在说什么!” “莫埃洛是吃了你做的浆果莓饼之后死的,你敢说不是你做的吗?” “任何人都有机会在里面下毒,你偏偏找上了我,你到底想干什么!” 陈歌推开门,把罗伯特扔在桌子边,他凸起的肋骨重重地撞在桌角,发出吃痛的一声。 罗伯特和康赛德面面相觑,“这就是你的计划吗,j?我一直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罗伯特冷笑着。 “什么计划?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作为棋子,我还当你是个正直的好侦探。” “那你错了,从一开始,我就不是一个正直的人。”我走到他旁边,手肘撑在桌面上,看着他,说:“对付你这种人,就不能用寻常法。” 陈歌揪住他的衣领,又把他带走了。现在审讯室里,就剩下我和康赛德两个人了。 “如果你能告诉我一件事,我或许还能放你走。” “终于肯说出你的目的了吗亲爱的?” “告诉我,当年在苏绣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除了这个,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 “你觉得你还有跟我商量的余地吗?” “好,我认罪。是我杀了莫埃洛。”他不愿让我得逞。 “宁愿死,也不向我透露关于苏绝的事情吗?”我摸着围裙布粗糙的面料,两边细长的系带拖下来,他的视线顺着我的手指一路滑至系带的尾部,他还来不及露出惊恐的神色,两根系带就被我死死勒在他的脖子上,“还是说,你觉得自己死不掉?”随着系带一点一点地嵌进他的皮肉,他的脸也涨得通红,额头侧边青筋暴起,眼球微凸,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似乎是真的意识到自己已经踩在了死亡的边缘线,康赛德开始挣扎,在他即将昏厥的瞬间,我松开了手。 “怎么样?死亡的滋味。” “怎么会……”他还不能接受自己可以死亡的事实。 我抽出手帕擦了擦手,推了下眼镜,告诉他:“剧本,将由我改写。” “我告诉你,我全都说,你别让我死。” “只要你乖乖听话,我当然能保你不死。” “苏绣被挖了心脏,咔麦什与恶魔签订了契约,只要收集一百个18岁至25岁之间的女子的心脏,就能拥有无限的财富。所以教堂里的修女,都是年轻的女子。” “这些女子有要求,对吧?必须得在教堂里待满三年,对不对?” “对,对!还有撒旦的眼睛,他们都被的神经系统都被控制了,只有苏绣没有,你要是碰到她,就把这个交给她,她会带你通往教堂的最深处——地狱之喉。” 康塞德从袋里摸出一块环形的白色玉佩,系着玉佩的红绳已经褪色了。我接过玉佩,这东西摸着冰凉。“你可以出去了。” “我……” “你无罪释放。” 康赛德解下围裙搭在胳膊上,靠在门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审讯室内稀薄的空气,似乎在庆幸我放了他一马,又或者,是真的怕死。 当晚,我命人贴了一张告示,是关于艾丽莎姐妹的案子,与整个案件相关的人员,都在黄昏时分被我们抓获,一起入狱,接受法律的审判。 “莫埃洛呢?你打算怎么处理?”陈歌躺在沙发上,一条腿搭在沙发背上,他似乎很喜欢这个姿势。两根手指还夹着一根长条形的饼干,抽烟的姿势,改都改不掉。 “现在我们将所有的罪证都指向康赛德,但是他告诉我们苏绣和教堂的事情,我已经将他无罪释放了。” “所以……你找到另一个替死鬼了吗?” “找好了。” “他的名字是?” “蒙多利。”我看向他,恰好撞上他的目光,他勾起一抹笑容,伸出舌头舔了一口饼干,而我,只看见了他眼睑下深深的疤痕。 “既然有自愈能力,为什么不去处理这个?”我指了指我的眼睑处,他摸了摸他的脸,笑起来,“无所谓啊,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好吧,男人。” 翌日早晨,我和陈歌就被记者包围,所有人都好奇艾丽莎姐妹的案子是如何破案的,但更多的人想知道的是,莫埃洛的案子该如何去处理,咔麦什已经在报纸上发布了很多篇追悼亡妻的“爱情着作”了。 森德出面打发走了这些记者,他的脸色也不好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和陈歌的名声大噪。 我和陈歌开车来到照相馆,今天他的生意不错,多数是女人来拍照。 蒙多利嘴甜,哄的好几个女人心花怒放,然后咔咔咔地一顿拍。我们自觉地站在门口的角落里,等她们全部离开,我和陈歌才被他注意到。 “两位怎么有兴致来我这里?” “聊聊吗?” 他关上门,和之前一样挂上了闭店的牌子,并让陈歌守在门口,而我,则又一次被他蒙住眼睛带去了密室。 “说说吧j先生,您要找我聊什么?” “是你,杀了莫埃洛。” “你在说什么疯话?” “我说的没错啊,是你要我去杀的,可是我没做,莫埃洛就死了。” “你说什么?你没做?”蒙多利的脖子上起了青筋。“你个混蛋,你居然没有做!”他掐住我的脖子,双眼猩红,恨不得立马让我死在这。 对于死亡,我早就看淡了,我没有挣扎,而是揪住他的头发,巨大的拉扯力让他的手松开了一些,我说:“就算是我杀的又怎么样?蒙多利,能为我背锅,是你的荣幸。” “你想让我去赴死吗混蛋!” 我一脚踹翻了他,推了推下滑的眼镜,“是你在康赛德的面包店里订购了浆果梅饼送去了莫埃洛的家里,是你联合罗伯特一起下毒毒死了莫埃洛,他的动机是处理掉这个情人,而你的动机,让我想想看,给你杜撰出一个怎样的理由比较好呢?” “呵,你觉得有谁会相信你的这番说辞?” “是吗?如果说我有证据呢?” 他明显慌了慌,“什么证据?” 证据?当然是我伪造出来的了,更多的,是逼迫罗伯特的口供。 陈歌带着一众警察闯入密室的时候,只看见我和蒙多利都坐在椅子上,陈歌把我拉起带到身后,枪口对准了蒙多利的脑袋。 旁边一个警察举起枪,厉声道:“蒙多利先生,麻烦您跟我们走一趟!” 蒙多利低着头,像是受到了什么打击一样,他慢慢抬起头,动作很是僵硬,“你有什么资格逮捕我?” 陈歌从怀里掏出一张搜捕令,“那这个呢?带走!” 没人知道我和蒙多利在这间密室里发生了什么,不过不管发生了什么,也并不重要。 第65章 梦 “你还是什么都不肯说吗?” 蒙多利端坐在椅子上,双眸紧闭,一言不发。 他细长又浓密的眼睫垂在眼睑,嘴唇干裂毫无血色,头发呈向后的走势,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 我推开门,本想着找根烟抽抽,倒是巧,陈歌双手抱臂,两腿交叉着靠在走廊淡黄色的墙上看着我。 “招了吗?” 我摇了摇头,“你有事?” “你跟他在密室里,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我推开他,“知道太多,对你没好处。” “有什么事情是我不能知道的吗?” 我停住脚步,垂下头,说:“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莫埃洛到底是怎么死的。” 他的表情微微一怔,随后立即调整好,“她是怎么死的,都是你一手策划的。” “是吗?”我转过身,看着这个如妖孽一般的男人,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扎着高马尾,风衣外套被他脱去,露出里面的棕色皮质马甲和白色衬衫。 衬衫领口的两粒扣子大开着,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再往上,就是修长的脖颈和瘦削的脸颊。 他好像涂了点类似唇膏一样的东西,嘴唇看上去鲜亮又有血色,像一朵玫瑰静静地绽放,继而凋零在他的脸上。 “你真的照我说的去做了吗?” “我难道没有吗?” “你不会以为,我会蠢到不去看尸检报告吧?” “你不信任我?” 这是我们俩合作这么长时间以来,他对我的第一次质问,很坦诚的问题。 “我就没信任过你。”我对他,也是坦诚相待。 他的眼睛里透露出好几种情绪,有愤怒,有失望,更多的,是伤心。 “好,好。”他连说了两个好字,从隐蔽的口袋里掏出我给他那枚金扣子,扔在了我身上,然后头也不回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明明是我揭穿了他幼稚的把戏,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也跟着一阵抽搐。 蒙多利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似乎是已经看完了这出好戏,他说:“所以你和你的那位小朋友,闹矛盾了?” “与你无关。”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还有,你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出来,是想全盘托出了吗?” “放了我,我可以帮你除掉咔麦什。” 是个诱人的条件。 在密室里,我也很明确地表示出我的身份以及我的任务,蒙多利也不是傻子,知道这场游戏已经变成了现实之后,他毫不犹豫地舍弃掉咔麦什这个曾经的队友站到了我这边。 这种人,是好,也是坏。 “然后呢?我可以得到什么?” “除掉他,你就有进出教堂的自由权了。” “你要扶持我当下一任教父?”他的心思被我一眼看穿。 “你不愿意吗?” “我没时间陪你们在这里玩游戏,我只想尽快结束,然后去下一个关卡,懂了吗?” “那就随你了。”他吸了口气,说:“我可以帮你伪造口供提供人证,但是你得提供物证。” “我知道了,但是在此之前,你还得在这待上一会儿。” “我在这,你觉得你能找到咔麦什吗?” “他跑了?” “自从上次你们把他放走之后,他就跑了。” “他跟你联系了?” “给我留了一张纸条。” “纸条呢?” “烧了。” “那你用什么让我相信?” “如果你不相信我,那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的回答,换来了我的一巴掌。 被打的蒙多利愣在原地,俨然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动手,他几乎暴走,双手死死扯住我的外套,朝我吼道:“要是不放了我,你永远也别想知道咔麦什在哪!” “哦。”我掰开他的手指,然后朝身后瞄了几眼,大声喊:“来人!把他关起来!” 两个警卫员打开门,一边一个,把还在发疯的蒙多利拖走了。 我回到办公室,里面没有陈歌的踪影,对他说了狠话,我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我坐在办公椅上,闭着眼,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 可能是这些天太累的缘故,等我睡得差不多了,就开始做梦了。 起初,我梦见了林惠,她还是那么漂亮,穿着一条不符合她的红裙子,抱着一束红玫瑰,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站在她身边,将手搭在她肩膀上死死搂着她的高大男人,是她的丈夫。 同时,也是我的父亲。 对于他的名字,我不想提起。 这是一段屈辱的过往。 “小舟,你看,这是你爸爸送我的花,你看他,对我多好呀!”林惠笑着对我说。 我想挥拳,但挥出去的,是一只稚嫩的小手,很瘦,很白。 “舟,今天也是你的生日,爸爸也给你买了礼物。”我的父亲,从他的身后拿出一个盒子,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只雪白干净的小狗。 它眨了两下黑色的眼睛,冲我吐出粉色的舌头,顽皮地从纸盒子里跳出来,在我的脚边转来转去,诉说着它的兴奋。 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知道它以后的样子,它的结局,令我终生难忘。 我扯出一个微笑,然后把小狗放在一旁,说:“爸爸,你过来一下。” 我的父亲,毫不犹豫地蹲下身朝我靠近,我铆足了劲,一拳朝他挥过去,他像是早就料到了似的,抓住了我的拳头,只听见咔嚓一声,我的整个右臂就被他向后掰去。 而林惠,她自始至终,都沉浸在那段“幸福”当中。 我皱紧了眉头,想睁开眼结束这个梦,可是不等我发出痛苦的叫喊,我就被拉进了另一个梦当中。 是我进入雨冥山庄的这一天,那是我第一次遇见陈歌。我站在人群当中,大门被人打开,陈歌被人扔在地上,伸出舌头,舔舐着徐末的皮鞋。 那种屈辱感,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早就在他身上,看见了我自己的影子。这个比我小一轮的男人,让我不由地生出原谅他的想法。 第二幕,是我摔在地上,他主动过来关心我的时候,可能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对他放下戒备了。 我猛地睁开眼,才发现眼睛很是刺痛,眼前模糊不清,原来是我的眼镜没有摘下来,我把眼镜摘下来,用手绢擦了擦,甩了甩头,想让自己清醒一点。 这眼镜确实有用,戴上根本感受不到有什么异样。 我的桌上不知道被谁放了一张卡牌,卡牌下面压着一张叠好的纸条。 纸条内容是:速来我的工作室。 工作室?本杰明!我想了一会儿,三号街第669号?应该是了。 卡牌上面的内容我看不懂,就跟纸条一起放进了口袋。没想到刚打开门,就和来找我们的莫西里撞在了一起。 他手上拎着一个布袋,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 “你这拎的是什么?” “你还有脸说?陈歌呢?你们俩都不回来了,知不知道我一个人在家有多无聊啊!” 第66章 前往教堂 “那你之前一个人是怎么过的?” “那可不一样,自从你们俩来了,虽然是吵了点,但是……”他说不出来了,突然冒出了一句英文,原来是那个长句子他不会讲。 简单翻译一下,就是:但是我已经渐渐习惯了你们在我身边的日子,没了你们,我反而辗转反侧,寝食难安了。 我的翻译有些肉麻,没别的原因,单纯想恶心一下莫西里。 “好了好了,我都知道,我现在有事,我今晚争取回家,好吧?” “哎哎哎!陈歌呢,你不陪我,我找他去。” 这话听的跟什么一样,老公不陪,就去找男朋友陪? “分手了。”我略下一句话,匆匆走了。 “哎哎哎!我这做了饭呢,白做了吗?哎不对啊,分手了?你们在一起过?啊?江舟!你等等我!” 莫西里追了出来,一把拉住了我,“不是你们怎么回事?你们俩……是我想的那样吗?” “我跟他吵架了。” “我不管,你得把他给我找回来。” “凭什么?” “就凭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得听我的。” 我翻了个白眼,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饭我回去吃,好吗?我现在真的有事,求你了,乖,回去吧,啊。” 我摆脱了莫西里,钻进了车里,车子一发动,莫西里就被甩在身后,最后,我只看见他还在跑着,嘴里不知道在喊着什么。 绕了好大一圈,才找到本杰明的工作室。我对洛琳小镇还不算很熟悉,唯一很熟悉的,只有一号街,因为现在遇到的所有人和事,几乎都在一号街。 三号街有些冷清,住户好像也没有那么多,本杰明的工作室在第669号,我转了两个弯才到。 工作室很大,而且比我去过的任何一家店铺都要光鲜亮丽。橱窗里摆着时装模特,那些衣服也很前卫时尚。 本杰明坐在桌子前,金色的卷发被他扎起,留下两边长短不一的鬓角垂在脸旁,嘴唇鲜红却干燥,手上的铅笔顺着他的动作前后左右地来回动着。 我上前敲了敲玻璃门,本杰明闻声放下铅笔,给我开门。 “你终于来了。” “什么事?” 他挂上牌子,让我去楼上等他。 楼上并不是他的住处,而是很大的衣帽间和几张沙发,还有一面很大的试衣镜。 “坐吧。”他端了两杯水上来,“你应该喝不惯咖啡,给你换了水。” “哦,谢谢。”我接过杯子,喝了一大口,这几天都没怎么喝水。 “这些衣服,都是你设计的?” “对。” “很不错。” “谢谢。”他喝了一小口水,把杯子放下,说:“听说你在调查苏绣的事情?看来蒙多利已经告诉你很多了。” “是。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对于苏绣,我没什么想说的,我跟她接触的时间并不多,对她的了解也不如蒙多利那么深。不过对于莫西里,我还是比较有话语权的。” “在说之前,你能告诉我,你的中文为什么这么好吗?”本杰明的中文十分流利,并且不掺杂一点口音。 “我的父母,都是中国人。我他们捡来的孩子,我从小就是一边中文,一边英文地学习。” “你说吧。” “莫西里的失忆,是蒙多利做的。” “然后呢,你急着让我来,就是为了说这个?”我从口袋里拿出那张卡牌,“那这个是什么意思?” “你不觉得很眼熟吗?” 我仔细看着卡牌上的图案,片刻后摇摇头。 本杰明解释道:“这是教堂里的一座雕塑,你上次去调查莫埃洛的案子,应该注意到了才是。” “莫埃洛的案子,我只进入了花园和住所,别的地方,我都没有搜查。” “你还没有查出来吗?是咔麦什杀了莫埃洛。” “什么?” “你不知道?我以为这件事人人都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红发党的最新消息。”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折的皱皱巴巴的纸,上面好像沾染了一些咖啡渍,不过并不影响阅读。 原来是红发党他们先手一步调查出了莫埃洛的死因,是咔麦什当晚与她发生口角,本来咔麦什就对她不满,这次莫埃洛似乎是打了他的新宠,他一怒之下在饼干里下了毒,这才导致莫埃洛死亡。 只是他也没想到,我们这些警察会把矛头指向做饼干的康赛德,而不是这个和莫埃洛最亲近的丈夫。 是我的错,为了急功近利,反而错了方向,放走了这条大鱼。看来那张尸检报告是对的,莫埃洛真是死于中毒。 原本的计划,是让陈歌去勒死或者用枕头活活闷死莫埃洛。我以为是当时情况有变,他才想到了下毒。没想到,是咔麦什做的。 那也就是说,陈歌还没有下手,莫埃洛就已经死了。 是我错怪他了。 我把手伸进口袋,只摸到了那枚冰凉的金扣子。 我把手中的纸揉成一团,然后对本杰明说:“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你和你的小朋友,吵架了?” 怎么我和陈歌闹个矛盾,这么多人都知道都在问呢? “嗯。”我毫不掩饰。 “那我给你提个醒,你睡着的时候,他来找过你,看样子是很着急,这张卡牌就是他让我交给你的。” “什么时候?” “大概是九点多钟。” “现在是几点?” “快十二点了。”他看着表,“看来你的小朋友想让你去教堂,我问他准备去哪,他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你出去的时候,看见他来吗?” “没有。但是现在教堂还是封锁状态,咔麦什也早就跑了,他还能去哪呢?” 我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时间观念了。感觉才过了几个小时而已,但是现实却告诉我已经整整三天了。 白天就好,白天就行,这样不至于被那些撒旦的眼睛给抓走。只要是白天,一切都还有希望。 “本杰明先生,我希望你能帮我,帮我一起找c。” “可以。那我们先去哪里找?教堂吗?” “对。” “可是我刚说了,教堂是封锁状态,任何人都进不去的。” “可是你忘了,我和他是警局的一员。” 本杰明愣住了,他没有想到这一点,陈歌只需要靠着那身皮和一个侦探证,就可以出入自由。 “那就别等了,赶紧去教堂!” 第67章 勇闯教堂 我起身跑下楼,刚踩下两节楼梯,就听见本杰明的声音:“你最好换一身衣服,你这样太显眼了!” 我想了想,又折了回去,让他给我挑了身衣服。 本杰明有点洁癖,非要让我洗澡,尽管我强调事情的严重性,他还是坚持让我洗澡,说我身上一股味。 我当然知道,但是我还是没忍住骂了他几句。 他也没跟我计较,一边催促我洗澡,一边自己换衣服。 “你这有浴室?” “右转。” 我压根没看到这还有个房间。 本杰明给我挑了身不显眼的棕色套装,还给我戴了一顶棕色格子的贝雷帽。 本杰明坐上了我的车,我不认识路,还是靠他指路才从小路开到了教堂的附近,是教堂的后门那一块。 我们的车距离教堂还很远,还好他带了望远镜,他看了看,对我说:“看见没,都跟你说了有人把守着呢。” 我拿过望远镜,说:“不是我们的人。” “你说什么?” “不是警局的人。”我把望远镜递给他,他重新看了看,说:“还不真不是,这些又是谁的人啊?” “不知道,总之,不是什么善茬就对了。” “那我们还要进去吗?” “当然。” “不对呀,我早上路过的时候,前门那里还是警局的人啊,照理来说,后门应该也是。”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什么?” “这里的人,都不是警局的人了。” 本杰明咽了咽口水,“不会吧?这光天化日的。” “我也是说可能,但愿不是。先下车过去看看情况。”我推开车门,压了压帽子,快步走了过去。 “哎等等我!”本杰明压低了声音,他的头上同样戴着一顶帽子,他把帽子整理了一下,然后追了上来。 我们躲到了灌木丛的后面观察起来,这些人看上去很可疑,他们表情麻木,甚至可以说,没有一丝活人的气息。 “他们应该有交接班的时间,等趁他们换班的时候,直接硬闯。” “那你还不如现在就闯。”本杰明白了我一眼。 “换班的时候人往往是最松懈的。” “那如果不是人呢?” 不是人?那就没办法咯! “死呗。” “你想死我可不想死!” “哦。” 可能是我们俩的声音有点大了,在门口驻守的人突然警戒起来,根本没有四周张望的动作,齐刷刷地扭头锁定我们的方位,然后朝着我们袭来。 “跑!”我大喊一声,可刚一回头,就看见那些“人”站成一排。 看来真的不是人,且不说这个瞬移速度,就他们的样貌也令人十分恶心。 有些人的脸皮脱落下来,边缘黑硬卷曲,几片皮挂在脸上,半掉不掉的样子,着实有些反胃。还有的人眼球挂在脸上,眼眶里只牵着两条极细的红血丝,我生怕他们走一步眼球就掉下来被自己踩爆。 其他的人,要么是断胳膊断腿,要么是没有五官,任何一个单拎出来放在国产恐怖片里都是王炸的存在。 很奇怪,我们没说话,他们就不动了。难道是听声辨位?为了证实我的猜想,我在口袋里掏了掏,我的手指慢慢地从那些小东西上滑过,尽量不让它们相互碰撞发出声响。 终于,我掏出一个空药瓶,好像是在莫西里那里捡的。我看了一眼他们,然后随手扔在近旁的地上。 那些怪物瞬间扑到地上啃咬,发出低吼,由于药瓶太小,他们找不到具体的目标,居然直接开始自相残杀起来。 这些怪物都有着细密且尖锐的牙齿,一口咬在同伴的脑瓜上,发出清脆的嘎嘣声,黄色的脑浆喷涌而出,我和本杰明本能地往后退了几步。 好在,他们啃食的声音很大,没有听见我们刚才细碎的后退声。 本杰明指了指空了的教堂后门,示意我们赶紧跑,我捡起地上的几颗石头,用力朝远处一掷,那些怪物立刻放下了同伴的残肢,冲向远方。 我和本杰明走的是下坡路,最后几步直接滑了下去,摔在空地上。 教堂的后门用一把大锁锁着,看了一圈都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那些怪物的啃食声很大,我们得快点进去了! “砸锁吗?”本杰明有些跃跃欲试。 我拦下他,说:“砸锁的声音太大,会吸引那些怪物的。” “可是要找到钥匙的话,会很拖延时间的。” “别急,教堂只有前后两个门吗?” 本杰明一下子陷入了思考,片刻,他告诉我:“有一扇小门,可以直接通入教堂的花园,但是那扇门很小,孩子都要弯腰才能进去。那扇门是莫埃洛从前喂流浪狗,她怕那些狗从前后两个门进来吓到人,才在花园那里开了个小门。” 这么听来,莫埃洛是个内心善良的好姑娘,但是丈夫咔麦什的冷暴力和花心,让她变成了一个外表泼辣,内心柔软的女人,她渴望得到丈夫的关爱和认可,但到头来,这些东西只有用金钱在情人身上才能短暂的得到。 “走吧,这是唯一的方法了。” 花园的那扇小门离后门不远,真的很小,而且门边还生满了杂草。我用手把门打开,趴在地上朝里面望去,很好,空无一人。 “好脏啊。” “这个时候了,就别嫌弃了,你先进去,我垫后。” 本杰明不情愿地趴在地上,慢慢地往门里挪动,我嫌他太慢,朝他的屁股给了他一脚,把他踹了进去。 本杰明本想骂人,但是很快就咽了回去,给了我一个眼神让我自行体会。 这个门对我来说有些小了,我没有本杰明那么瘦,他钻的时候感觉还空了位置,到我的时候很挤。 最后,本杰明硬把我拉了进来。一起身,我就看见他拿着他的那根烟斗在吞云吐雾。 “你还有心思抽烟?” “要不要来一口?我不嫌弃。” “算了,我抽不习惯。”我有些头晕,不知道为什么,我只要一来到这个花园,就开始犯迷糊,陈歌说是这里的玫瑰花有问题,但为什么,本杰明没事? 本杰明灭了火,把烟斗放进里衣的口袋,然后他就结结巴巴地说:“j……j……你,你看……” 我甩了甩头,摘下了眼镜揉了揉眼睛,我们的前方,是密密麻麻的怪物,他们低吼着,仿佛在确定我们的方位。 眼睛一阵刺痛,我赶紧戴上了眼镜,“啊……嘶……” 我这才知道我发出了声音,可是为时已晚,那些怪物已经朝我们冲了过来,还好,转身的时候他们不会瞬移。 我和本杰明一边尖叫,一边朝咔麦什和莫埃洛的住处跑,他妈的,之前怎么不觉得这条路这么长? 第68章 寻找陈歌 “我说,就这么跑吗?快想办法把他们甩掉啊!”本杰明一边跑一边扯领带,顺带撩了撩头发,死到临头了,还是这么注意形象。 “拜托,我都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东西,我怎么想办法?倒是你,你知道吗?” 本杰明突然停止了脚步,我无意识地也跟着停下,巨大的惯性让我重重摔在地上,我们已经甩开它们有一段距离了。 “你停下干什么!” “嘘……没动静了。” 此刻,整个教堂里,就只剩下我和本杰明沉重的呼吸声。此外,寂静一片。 “应该有什么东西把它们拦住了,我去看看。” 我拉住他,“你疯了?你这样过去,就是去送死!” “信我,没事。”他挣脱开,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后走,迫切地想要向我证明他的猜想是正确的。 我拿什么相信他? 我爬了起来,好在没有什么大碍,只是受了一些擦伤,我记得我口袋里好像有几个创口贴。我翻找着,然后才想起来—— 我塞给陈歌了。 这里有个转弯,两旁都是两米多高的灌木丛,本杰明已经过了这个弯了,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只看见大片大片茂密的树丛。 我走着,发现了本杰明,他的面前,站着一群怪物,可是很奇怪,这些怪物似乎被面前的空气堵住了去路。 “空气墙?”我半开玩笑道。 “应该是我们跑的时候触发了某种保护机制,可以阻拦这些怪物。” “你觉得这些怪物,会是咔麦什的手笔吗?” “不会,我倒觉得,会是蒙多利干出来的事情,他可喜欢捣鼓这些了。” “实验?” “嗯。” 我突然想到,从我踏进雨冥山庄以来,所接触到的所有副本,都是关于实验的。马戏团副本,是拥有第二人格的马卡其把安妮莎送进了实验室改造成了猫,法森西庄园副本,是约瑟夫家族一直进行的实验,洛琳小镇副本,也是如此。 啊,这世界真是一个巨大的实验室。 或许这世界上的有些人,就是上帝实验室里的残次品吧。 本杰明看我在发呆,然后又听见我笑,很是诡异。 “你怎么了?” “没什么,想到了一些东西。”我抬头,正打算好好观察一下面前的这面空气,却和远处的一个警察对视了。 “喂!你们是什么人!”他挥舞着警棍冲了上来,引起了那些怪物的注意,瞬间,他就被那些怪物给四分五裂。 警棍在空中转了几圈,然后掉在我的脚下。这么看来,只有那些怪物被空气隔绝了,但是人或物体还是可以自由进入的。 “他们也许来自教堂的地窖。”本杰明开口说,“看来住宅里面也不太平,可能是c的闯入,被蒙多利发现,他打开了地窖的大门,把这些东西放出来了。” 在教堂的某个地方,陈歌也和我们一样在经历这些,不知道他幸不幸运,能不能遇上这堵“墙”。 “去住宅里面搜搜看,或许有线索。”我提议,现在的住宅区对我来说,远比外面要危险。 “嗯。” 住宅的大门也是用铁链锁上,我往外扯了几下,铁链发出哗哗的金属噪音,然后,就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女人的低吼。 本杰明把我拉开,面前的门开始发出巨响,像是门内有什么东西在撞它,铁链的噪音盖过了低吼声。 “有东西,快走!” 我和本杰明绕了一圈,找到了后门,后门同样也被铁链锁上,诡异的是,还用某种红色的液体写上了一句话: 不要妄想打开地狱之门。 挺中二的其实,但也很符合我对教堂这种地方的刻板印象,有关于教堂的恐怖片,基本上都是围绕上帝与地域的话题展开。 “砰!”地一声,似乎是大门被她撞开了,她低吼着,转而又开始尖叫,我捂住耳朵,可声音穿过我的指隙直达我的耳膜,像一根根细针一样刺激着我的脆弱。 “她是通过回音找人的!快制造噪音!”本杰明大喊一声,我这才反应过来,抓住铁链就开始剧烈摇晃,声音与声音进行碰撞,我只感觉天旋地转,不知道这声音持续了多久,我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进来了。 “我们怎么进来的?”我看了看四周,是一间很普通的客房。 “嘘……”本杰明给我递来一根白蜡烛,“小点声,她暂时没动静了。” “白天,要什么蜡烛?” “你也挺有劲,生生把铁链拽下来了,然后我撞开了门,带着你跑上楼了。” 原来我这么有劲啊,我还以为我是死人呢。 “她没追上来?” “追啊,一直在后面,我把你扔到这房间,自己跑出去吸引火力了,然后翻窗户进来的。” “辛苦你了。” “这蜡烛可以暂时对付她,她害怕蜡烛光,但是自然光却不怕。” “有看清楚她长什么样子吗?” “她的脸似乎被烧焦了,一片黑,追我的时候还在往下掉黑炭,不对,是整个人都被烧焦了,就剩下一具被黑炭包裹的白骨。” “因为是被烧死的,所以才害怕蜡烛光,很合理。” “而且,我发现只要关上门,她就进不来了,因为她的手烧没了,所以开不了门,咱们在这里还是很安全的。” “没手开不了门,但是可以撞开。” “对啊,所以刚才让你小声点。” 我低下头,揉了揉肩膀,不知道手环什么时候松了,我一边起身一边弄手环,也是我运气好,踩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是手环,绿色的。 和我这个一模一样。 陈歌! 我捡起来,小心翼翼地查看着,并没有摔坏,因为广播里没有播报淘汰的人员。我放进里衣口袋,因为那里还有个拉链。 “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c可能出意外了。” 陈歌,就在这座房子里,可能和我们一样躲在某个房间,也可能…… “但是我们现在出去,完全没有胜算,就是死路一条。” “本杰明,你在这等我,我翻窗走。”我把白蜡烛揣进口袋,本杰明还递给我一盒火柴,“我还有,你用就行。” “好。” 我们打开窗户,这房子设计的非常好,非常适合我们活动,因为它每层楼的窗外,都有一条五厘米宽的外檐。 “小心点。” “嗯。” 我感觉二楼没有陈歌,于是我打算去三楼看看,可是凭我的本事,是爬不上去的,所以我决定先进入某个房间,然后去楼梯那里。 得找个楼梯口旁边的房间。 我一点一点地往旁边挪,脚下的动作都很轻,生怕弄出点动静吸引她的注意力。 “j!”本杰明突然大喊,“小心上面!” 上面突然落下一个花瓶,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就在我接受好被砸死的可能,一只手抓住了掉落的花瓶。 是陈歌。 “把手给我。” 我伸出手,他把我拉了上去,我坐在窗沿上喘着气,要不是他,我早就领盒饭了。 “谢谢。” 他没有说话,背了过去,还在生我的气。 “对不起。” 第69章 地窖 我从口袋里拿出手环,“这个,是你的吗?”我慢慢靠近他,但还是停下了。 他终于回头,但目光只汇聚在我的手上,片刻后,拿了过去,重新戴好。 “是我的错,是我不该这样对你,我没有弄清楚情况就那么说你。” “老男人的道歉方式,都这么理性吗?” “啊?” 他走上前,抱住了我,“相比于你的理性,我倒希望你能对我感性一点。” “比如这样吗?”我从口袋里拿出那枚被他扔掉的金纽扣,“现在,可以原谅我了吗?” “我还以为你不在乎这个了。” “当初你扔掉后,我就捡起来了。” “二位,我还在呢。” 我猛地回头,本杰明坐在窗沿上托着下巴,“你怎么上来的?” “翻啊,爬啊。” 这么说,我得好好练习攀岩了。 “各位,真的要小声点了。”陈歌提醒我们,转身走到门口,把耳朵贴在门上听着门外的动静。 他猛地转头,让我们不要出声,随后,就是一片寂静。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震动,一摸发现,是我的手机响了。 在这里,有信号了。 本杰明无聊地对着窗户整理衣服,陈歌依旧贴在门上听着,而我,则悄悄走到角落里,打开手机,是徐末发来的信息:还没发现吗?真正的说谎者。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在现在给我发来这条短信,更不明白这条短信对于我们现在的情况来说有什么意义,我点击输入框,打了一个问号发了过去。 手机又震动了两下,徐末回复道:玩过恐怖游戏吗? 玩过。我实话实说。我在大学的时候也是喜欢挑战一些刺激项目的热血青年,应该可以这么说,蹦极跳伞这些我都尝试过,但因为一些原因,学校封闭,导致我们这些人只能窝在宿舍里玩游戏。 徐末:避开阿莫塞,拿到地窖的钥匙。 你对别人也是这么提示的吗?这句话刚发出去,我的手机就收到了无信号的提示。虽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但好在,他至少给了我们一点帮助。 我关掉手机,把它放回原位,然后走过去对陈歌说:“你知道地窖在哪吗?” “你也听说了?” “徐末发信息给我的,让我们避开阿莫塞,拿到地窖的钥匙。” “我以为你听说了关于地窖的一些传言。” “没有。”我也不在乎那个传言是什么,继续说:“你有几成胜算?” “十一成。”他看着我笑起来,我转头看向对着窗户整理头发的本杰明,“那他……” 陈歌看着我,然后又看向本杰明,他一把打开门,冲着屋外大叫:“阿莫塞!” 这一声惊到了本杰明,他大叫着:“喂!你们两个疯了吗!” 伴随着一声尖叫,阿莫塞的脚步声近了,我看清了她的样子!一副被烧黑的躯体,脸……根本不是脸了,倒像是黑乎乎的碳烤瓜子,只剩下眼睛还留着两个发红的眼白,嘴巴里的牙齿都是黑灰色,尖叫的时候还在往外冒着浓浓的黑烟。 就在她快要进来的时候,陈歌猛地关门,她的一根手指被门夹断,只是断掉的手指还在地上蹦跶,甚至想跳起来扎我们的膝盖。 可惜,膝盖它都够不到。 陈歌上前一脚把它踩的粉碎。 本杰明哀嚎道:“噢上帝啊!你为什么要把我介绍认识给两个疯子?” “你说,这波仇恨值是不是拉满了?”陈歌坏笑着问我。 “那还用说吗?都掉装备了。” “想不想看看她的被动是什么?” “可以啊。”我打开门,她想要抓住我,被我躲了过去,然后从她身边溜走了。听到她在追我的脚步声,我的心居然安了很多。 陈歌不知道从哪搞来一面镜子,然后把它从三楼扔了下去,巨大的动静吓得我都震了一下,阿莫塞更是不用说,她回头看见了三楼走廊上的陈歌,大声尖叫着朝他追了过去。 有一说一,陈歌的身手真的不错,从三楼跳到二楼再翻上去对他来说丝毫不费力气,有功夫得向他请教两招。 最后,阿莫塞被本杰明一花瓶给砸晕死过去了。那画面极度好笑,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英国绅士抱着一个精致的花瓶,然后对着一个面目狰狞的恶魔下手的样子。 有些滑稽。 “你这么勇敢吗?”我调侃着。 “不勇敢也不会在这里生活这么多年。” 这倒是实话。 “来吧伙计们,找地窖的钥匙。” “这房子这么大,我们三个人分头一间一间地搜,都得要一天,一天的时间,她早就醒了。”陈歌叉着腰站在楼梯上说。 “你们要找地窖的钥匙?”本杰明开口,“你怎么不问我?我知道啊。” “我怎么知道你知道。” “就在咔麦什房间的抽屉里,但是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把它带走。我去看看。” “小心点。” “嗯。”本杰明上了楼。 “说说看,传言。”我勾了勾手,示意陈歌下来,他跳了下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想听?” “嗯。” “求我。” 好吧我承认,他确实是这么一个人,吊儿郎当的,没个正形。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都觉得他是从哪来的小流氓。 “你头发乱了,我给你梳,你给我讲。” “好啊。” 我绕到沙发后面,把陈歌的头发散下来,他的发质特别好,摸起来很顺滑,而且异常的乌黑,不像我的头发,看起来就缺少营养的样子,发尾枯黄,在阳光下都是棕色的。 陈歌递给我一把梳子,是一把檀木梳,“手工制作的?” “对。” “谁给你做的?” 他没说话,或许是我提到了什么伤心事,我顿了顿,说:“关于地窖,你知道多少?” “这地窖就是个实验室,里面做的是人体实验,你和本杰明应该在外面碰到了那些东西吧?” “嗯。” “那些东西就是实验的失败品,我偷偷跑进教堂,就看见蒙多利鬼鬼祟祟的,然后他也看见了我,就开始跑,我就追了上去,没想到他跑到了地窖,把门给打开了,一瞬间所有的怪物都跑了出来,我就四处逃窜,跑到了这里面。” “蒙多利有钥匙?” “我听说这个实验就是蒙多利主张的,并且那些实验品,全都是红发党为他找来的。” 我在心里有个大胆的猜测,我再三考虑,还是说了出来:“红发党这些年抓的所谓的罪犯,其实都是替罪羊,他们真正要找的,其实是实验最合适的人选,对吗?” “对。” 陈歌还说了很多,给我讲起了故事,大概了解了一下,这个地窖里就是“撒旦的眼睛”的子宫,他们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也就是说,地窖,是洛琳小镇一切诡异事件的发源地。 檀木梳一下又一下地梳着,这种感觉有些熟悉。啊,我想起来了,我小的时候,林惠也曾这样为我梳过头,尽管那个时候我的头发不是很长,但是她依旧喜欢为我梳头。 “小舟……”我念着自己的名字,一如现在的我在叫着从前的我。 我陷入了回忆,手上也开始没轻没重起来。啊,我又想起来了,我的头发……是被他揪着拿剪刀剪掉的。 我恨他……他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活在这世界上!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嘶……”陈歌夺过我手里的梳子,显然,我把他给弄疼了。 “抱歉。”我恢复了一点意识。 陈歌捂着后脑勺,并没有像我以为的那样满脸怨恨的看着我,而是对我笑,说:“江舟,过去的,就忘记它吧,人总要向前看的。” “我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圣经》里的一句话,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窄门,它代表着通往永生的门和路。”我抬起头,“所以,我到底有没有走出宽门?” 第70章 地窖2 “我想,你比任何人都先走出宽门。你的家庭所带给你的,是无休止的宽门,而你存在的意识却一直引导你走向窄门,江舟,相信自己,也相信真理,好吗?” 这让我想起曾读过泰戈尔的一句诗:真理之川不会从它的错误之沟渠上流过。 “坐下吧,还没扎呢。”我给他绑了一个马尾,或许他的话有点作用。 “你们在聊什么呢?”本杰明掩盖不住地兴奋,晃着手里亮闪闪的钥匙。 “还真在那,真是给你踩到狗屎运了。”我笑着。 “狗屎运是什么?我这运气还不好吗,把我的运气和狗屎放在一起?” “狗屎运,夸人的意思。”陈歌解释,“走吧,我带你们去地窖,但是前提是,我们得穿过那群怪物堆。” “走吧,事到如今了,还怕什么呢?”我走到被撞坏的大门前,今天阳光还不错。 我们三个人一路跑着来到空气墙前,外面已经没有那些怪物的存在了。陈歌折断几根树枝朝外面扔了出去,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吸引了许多怪物。 “这……”本杰明有些退缩了,也不怪他,毕竟谁都是第一次见这种场面。 “你们有防身武器吗?”陈歌问。 我掏出那把跟了我很久的匕首,但是我好像不记得从哪得到的,说:“这儿呢。” 本杰明掏出他的烟斗,没想到这居然是个管制刀具,烟斗底部有个活塞,拔掉塞子弹出弹簧,就能取下烟斗头。 取而代之的,就是一个锋利的刀头。 “那么,”陈歌也拿出防身用的匕首,“开始吧。” 他率先冲了出去,直接砍下一个怪物的脑袋,然后踩着他的尸身一跃而起,腾空劈开另一只怪物的脑袋,两股脑浆挥洒出来,散发出恶臭。 那些怪物的目标瞬间锁定了他,就在一只独眼怪物想要偷袭的时候,我扔出匕首,一击毙命。 陈歌拔出匕首扔给我,转身投入下一场战斗。这场战斗,是独属于我的。我本想喊本杰明,却发现他已经在厮杀了,看那样子,也是个练家子。 只有我是萌新咯? 那些怪物有些畏惧,但还是低吼着,争先恐后地朝我的各个方向扑过来,我几乎瞬间躲避,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后站起来,划断了它都脖子。 我们的打斗声过于激烈,引来了越来越多的怪物朝这边包围,得尽快出去才行! “本杰明!”我喊道。 “啊?” “杀出去!你先杀出去!”我说这话的时候,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因为此时的我正在和一只体型健硕的肌肉怪物肉搏。即使我把他的手臂都砍了,但他的头部始终碰不到。 本杰明举起刀,靠着跳起来砍的惯性踢飞了两个怪物,然后生生地杀了出去,只有几个怪物去追他,更多的还是朝我和陈歌包围过来。 后面来的很多都是行动缓慢的,更是失败品中的失败品了。 “江舟!你先走!” 我帮他杀掉想要啃他脑袋的断脚怪物,“说什么呢?我很弱吗?还是说,你看不起我?” 他咽了咽唾沫,“不是……” 他还想说什么,被我堵了回去,“不是的话就给我拼,拼了命也得出去再死!” 虽然我们速度很快,但是远不及怪物补货的速度,这样下去,迟早会把我们的精力耗光,活活累死在这被怪物啃食。 “有酒精吗?” 陈歌掏出一瓶酒,“我吃饭的时候买的酒,到现在还没喝呢,你看看行不行。”说着,他就冲了出去抵挡。 “你妈的你喝这么高的?看不懂就不要瞎买好吗!”我擦了一根火柴,撕下衣服上的一块布塞进酒瓶里作为引燃物,然后点燃,“闪开!” 点燃的酒瓶扔进怪物堆里,燃起了大火,怪物在大火中吼叫着,我和陈歌趁乱跑了出去,路上还顺手杀了不少。 本杰明不知道跑到哪去了,陈歌和我找了好半天都没有找到,“地窖!”我突然反应过来。 于是陈歌带着我就去了地窖。 地窖阴暗潮湿,还在往下滴水,地上的边边角角还有一些青苔和虫子。 “本杰明?”我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可回复我的只有我的回声。 陈歌说:“嘘,别出声了。” “门打开了。”我指了指地窖的大门,里面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仿佛下一秒就有什么鬼修女从里面跑出来拧断我们的脖子。 陈歌往前走了一步,一步,两步,三步,突然,他停下了,然后转身就跑,“走!” 我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腿已经跟上了他的步伐,后面确实有东西在追我们,但不是什么鬼修女,而是比鬼修女更可怕的东西! 是一群怪物,而且速度极快! 我们跑着跑着,来到了教堂祷告的地方,这里有着一个巨大的十字架和无数的圣母玛利亚的白色雕塑,还有许多座位。 “那些怪物进不来这里,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吗?凡界和神界。” “记得。” “我们身处的就是神界了,这里就是划分凡界和神界的地方。” 还没等我们坐下来喘口气,门就被打开了。 “江舟先生,您很聪明,找到这来了。”是蒙多利的声音。 他的手上,还拖着已经昏迷过去的本杰明。 “你对他做了什么?”陈歌站了起来。 “迷晕了而已,别激动。” “想让你研制的那群怪物撕碎我们?你就这么变态吗蒙多利?”我讥笑着。 “当然不会,我不会让你们这么愉快地死去的,我要送你们去见上帝。” 一瞬间,我都感觉他脑子坏掉了。 “上帝?祝福我们吗?” “你们都不懂!”他把本杰明扔在地上,“只有下了地狱,才是给人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你可以去问问苏绣,她见过地狱长什么样,他们都说地狱是他们见过最美的地方!” “哦。”我没什么波澜,看他跟看精神病没什么两样,毕竟从开始到现在,我碰到的都不是什么很正常的人,包括我自己。 “既然你们想去地窖,我就带你们看看,我的,最完美的实验。”他笑着,我和陈歌跟了上去。 蒙多利真的有些疯癫了,他把地窖的灯全都打开,映入眼帘的景象差点让我吐出来,里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尸体,还有大小不一的玻璃罐子,里面都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的人体器官,有大小不一的心脏,甚至还有胚胎。 而且,还散发着腐烂的腥臭味。 “你做这些,是为了什么?”我捂住口鼻,尽量不让自己吸入这些恶心到味道。 “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永生啊!你们这些外来人懂什么!你不懂,苏绣也不懂,永生这东西,是获得最大利益的最优选项!你们这群蠢货,什么都不懂。”他沉醉于自己的“永生大业”里,并且抚摸着桌上刚解剖的新鲜器官,好像是肺。 “永生?你也要进入窄门吗?” “呵,当然,只有进了窄门,我才会永生,只有永生,我才会获得巨大的利益。” “所以这么多年,你一直教唆红发党来替你寻找试验对象,对吧,蒙多利先生。” “对啊,怎么了吗?为了这个实验而献出生命,那是他们的荣幸!至高荣耀!”他双眼充血,嘴唇止不住地颤抖,跟平日里温文尔雅的照相师大相径庭,“你懂什么?江舟,你只是一个小小的凡人,你怎么敢质疑我,你怎么敢质疑神!” 第71章 地窖3 “哦,跟我们什么关系吗?”陈歌压根不想听这些东西。 我服了,笑死我了。 “你天天祷告是吗?”陈歌问。 “祷告?那是凡人对神做的事情,而我,是至神!” 我真的觉得他有病了。 “你现在说这些,是想把我们也当成试验品吗?” “不,我要让你们都看到,我是怎么变成神的。”蒙多利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瓶紫色的液体,“这是我永生的秘密,现在,就请你们,目睹我成为神的过程吧。” 他拔掉塞子,仰头一饮而尽。 半晌,他的身体都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所以……永生呢?”我询问着,感觉这个气氛不太对劲。 “桑葚汁,好喝吗?”本杰明的声音在身后响起,“hello,everyone!”他笑着,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是你换掉了我的永生之水!”蒙多利气急败坏地把瓶子摔在地上,冲上去就要和本杰明拼命,还没跑几步,就被陈歌一脚踹翻,倒在尸体堆上。 “你们这些可恶的凡人,你们都不懂!时间是对人最大的惩罚!你们这群蠢货!” “收手吧,蒙多利,为了这个虚构的美梦屠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的性命,真的值得吗?”本杰明劝着他,一步步向前,本杰明从尸体堆上爬起来,大笑着。 他的笑声有些悲催,像是美梦无望的崩溃,“我的永生之水呢!在哪!告诉我!”到了这个地步,他还想着他的永生梦。 “你真的以为咔麦什会真心和你合作吗?你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而已!”本杰明抓住他的肩膀,使劲地摇晃,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把他唤醒,“要不是他们俩的到来,恐怕还会有更多的人为了这个断送性命,当年苏绣不就是因为这个死的吗?你都忘记了吗?” “那是她的荣幸,本杰明。”蒙多利早就已经沦陷了,“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洛琳小镇的人过得更好!我才是他们真正该仰慕的神明!”他推开本杰明,发了疯似的问:“咔麦什把我的东西拿走了,对不对?对不对,告诉我!” “对,你所犯下的所有罪行,都将由你一人承担。蒙多利,这样真的值得吗?就算那瓶药水真的可以实现永生,可是现在它也归咔麦什所有了。”我说。 “呵,我一个人来承担?”蒙多利笑着看向我们,“那可不一定,你们就好好地在这个地窖里反省你们的过错吧,愚蠢的凡人。” 说完,他就化作一团烟雾,消失在我们眼前。 “这是他惯用的技俩,快跑,地窖门要关了!”本杰明迅速地冲向大门,很可惜,大门已经关上了,任凭他如何拍打叫喊,都是做无用功。 “现在该怎么办,我们被困在这里了。”陈歌踢了一脚大门。 “不,应该还有别的出口,他不可能不给自己留后路,我们找找看。”我提议,“我们往里面走,也许会有别的发现,不是说地窖里面是‘撒旦的眼睛’的子宫吗?” 除了这一块有灯,再往里面,就彻底陷入黑暗了。我想起本杰明给了我一根白蜡烛,我擦了一根火柴,点燃蜡烛,虽然没什么效果,但也不至于一点用没有。 “走吧。”三人多队伍正式出发,由我打头阵,本杰明走中间,陈歌垫后。 里面是一条长长的隧道,我们的脚踩在松软的泥土上,一踩就是一个水声,然后溅起几个泥点黏在你的衣裤上。 “这是……”我惊叹于眼前的画面,两旁的墙壁上凿有很多长方形的缺口,每一个缺口里都放着一个人,也不能叫人,他们被挖了心脏和大脑,在这两个位置塞入了紫色的水晶。 黑暗中,这些紫水晶闪着光,看上去格外诡异。 “撒旦的眼睛。”陈歌走到我旁边,拿过我手里的蜡烛,快步向前走,前面,是一个展示台,上面摆着各种心脏,不知道是靠什么来进行自主旋转,有点像自助餐里旋转的小点心架。 可能这个比喻不太好,但是我看见的的确如此。(我承认这么比喻有点恶心了。) “那颗,是苏绣的心脏,她没有被挖去大脑,所以她是有意识的。”本杰明指着最上面的那颗心脏说。 “苏绣……”我念着她的名字,想起她对我说的话,“这些心脏是用来做什么的?” “吃。” 我忍不住有点反胃,“吃?生吃吗?” “对。”本杰明解释道:“咔麦什不知道在哪看的书,上面说生吃人的心脏可以永生,但要搭配一种水来食用。” “永生之水?” “对,暂时先不告诉你们制作方法吧,有点恶心。” 有点恶心?我感觉是无比恶心。 我转过头,发现陈歌已经爬上展台了。“你疯了?快下来!”本杰明喊着,陈歌不理会他,自顾自地把苏绣的心脏拿了下来。 失去了苏绣的心脏,旋转台一下停止了运转。“这才是核心。”陈歌拿给我们看,苏绣的心脏很干净,没有一点血液,就像一个仿真模型一样。 我还以为会像电视剧里那样,触发什么机关密道,直接打开一道门。事实就是,什么都没有。 “你们……” 是苏绣!我又惊又喜,她是从墙壁上下来的,赤着身子,心脏位置是一颗紫水晶。 我们几乎同一时间低下头,陈歌说:“苏绣姑娘,你要不要……穿个衣服?” “哦,抬头吧。” 一抬头,她已经穿了一件淡绿色的旗袍。这是我第一次仔细看她,她的脸上还保留着民国时期的妆容,看着她,就好像看见了我的太奶奶。 小时候常在作文里写穿越时空和古人或者祖先对话,没想到长大后真的实现了。 最后,是苏绣带着我们从地窖里走了出去。我们站在阴影里,本杰明伸了个懒腰,“哇,终于看见光了!”说着,就兴奋的冲了出去,但是他又谨慎起来,“那些东西,还在吗?” 我摇摇头,站在原地不动。 “我不能见光,只有在晚上才能活动。但是我现在回不去了,你们把我的心脏拿下来了。”苏绣面无表情,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 陈歌手里的心脏。 陈歌顺着她的目光看着手里的心脏,说:“那你跟我们回去吧。”他脱下风衣,披在苏绣身上,“可以吗?” 苏绣看着本杰明,本杰明连忙说:“他们都是好人,放心吧。” “我知道。”她的眼睛看向我,她记得我。“这位先生,请问您贵姓?” “江。” “江先生,您呢?” “陈。” “陈先生,劳烦了。” “不必客气。”陈歌把她裹在风衣里,抱起她从阴影里走了出来。 “我去探路。”我说。 “不用。”苏绣的声音从风衣里传出来,“你们从后门走,后门现在已经没人了。” “我可以感知的到。”怕我们不相信,她又补充了一句。 我们一路小跑,根本不敢耽搁一点时间,后门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了,我们返回本杰明的车上,苏绣从风衣里探出头来,“我们现在去哪?” “莫西里的诊所。” 第72章 杀死蒙多利 提到莫西里的名字,苏绣愣了愣,“莫西里……他早就不记得我了。” “但是,你已经成为他的一部分了。”本杰明一边开车,一边回答她。 “什么?” “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我想,我已经知道是什么了。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我第一次见他时,他用高脚杯喝茶了。因为苏绣,他也爱上了喝茶,但是这里没有中国用的茶具,于是他只能用高脚杯喝茶。 还有他不是很标准的中国话和文字,应该也是苏绣教他的,即使忘记苏绣,但也记得这些。 虽然滑稽,但这背后,全是对苏绣的思念。即使是大脑忘记了她,但是行为上却还是做着一些他们之前一起做的事情。 爱,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我是第一次进诊所的,一进门就听见厨房里的动静了,看了眼挂钟,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 “你可算回来了,怎么样,陈歌找到了没有?” “嗯,找到了。” “本杰明,你怎么和他们一起来了?” “我们在路上遇到了,想着来你这蹭饭。” 莫西里翻了个白眼,“进来吧。” “莫西里。”陈歌叫住他。 “怎么了?” “我带了一位新朋友。” “啊?” 苏绣走进诊所,她看着里面的布局,有些不可置信,“你好,我叫苏绣。” 莫西里手里的锅铲掉在地上。就在我们都以为他想起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大声说:“你失踪了这么久,就是去找女朋友了吗!” 此话一出,包括苏绣在内,都无语了。 莫西里还真是……神经大条。 “不是女朋友,是普通朋友。”陈歌解释。 莫西里在我耳边悄悄说:“我知道了,他们其实互相喜欢,就是不敢表白对吧?” “真不是那样。”我满脸黑线。 “好吧好吧,我继续做饭了。” 我们四个坐在餐桌上,苏绣说:“真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还是这样,一直没变。” “莫西里他……”本杰明想说些什么,可后面的话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还留着和你照片。”我说。 苏绣的声音颤抖:“是那张合照吗?还是……我的?” “合照。” “你在哪找到的?” “客房的地板下,有一个箱子,在箱子里面找到的。” “菜来了,可以吃饭了。”莫西里端着一大碗汤,不是蘑菇汤,是某种蔬菜汤。 “怎么想起来吃这个了?”本杰明问他。 “我也不知道,我好像心情很好的时候就喜欢喝这个汤。”他拿起碗舀了一碗汤,递给了苏绣,“来,尝尝。” “怎么没见你给我们舀汤?”本杰明说。 “我也不知道,就是下意识的动作。” 苏绣低着头,可我已经看见她满脸泪水了,很显然,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莫西里就是这样的。 我悄悄从桌底给她递了手帕,她接了过去,擦干眼泪后,她抬起头,小口小口地喝着汤。 “味道不错吧?” “嗯,很好。” 我们气氛很尴尬,莫西里没心没肺的,他吃的好不快活。 本杰明率先打破了这份尴尬,“来吧,让我们庆祝一下,从那个该死的教堂里跑了出来!”他主动起身举杯,我也跟着,然后是陈歌,莫西里,最后,苏绣也站了起来。 五个杯子碰在一起,这种和谐的画面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过了。 “这下可以告诉我你们的名字了吧?”本杰明看着我笑。 “江舟。” “陈歌。” “好名字!来,为了你们的好名字,让我们再次举杯!” 五个杯子又碰在一起。 吃完饭,莫西里主动提出带苏绣去小镇走走,苏绣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了他的邀请。 “正好我是医生,可以给你看看。” “不用了,我就是累了。” “那你去楼上休息一下,我带你上去。” 莫西里带着苏绣上楼了,我对本杰明说:“你在这陪着吧,我和陈歌还要去警局。” “交给我吧。” 我和陈歌回警局复命的时候,听到了咔麦什死亡的消息,据说是被马活活踩死的,死状很惨,法医看了都不忍直视,在一旁呕吐不止。 森德焦急地找到了我们,“可算是来了!蒙多利跑了!” “我们已经和他见过了。”我回答。 “什么?那他有没有对你们说什么,或者做什么?” “都没有。你们可以派人去教堂的地窖里看看了,或许有新的线索。也许在那,你们会找到蒙多利。” “既然这样,那带路吧。” 森德带着一队警员和我们去了教堂,那些怪物似乎被蒙多利带走了,整个教堂里又恢复了秩序。 那些躲起来的警员见我们来了,都从各个角落里跑了出来,诉说着他们的经历。 森德作为一个无神论者,他自然是不相信的,可当看见那些怪物的尸体,他就有点左右为难了。 “现在,你们立刻跟我去地窖!” 我带路,带他们来到了地窖。大门被我用钥匙打开,一开门,里面的景象让一些年轻的警员失声尖叫,原地呕吐。 看来,蒙多利并不在这里。 “我和陈歌去找蒙多利。” “好,你们小心。其他人,跟我搜查这里!go!go!” 我大概猜到了蒙多利在哪,我和陈歌来到了花园,蒙多利就坐在地上,嘴里念念有词。 似乎是什么咒语。 “咔麦什,是你杀的吗?” “上帝收走了他。”蒙多利回头看我,他的大半张脸已经发紫。 “看来,你已经喝到永生之水了。” “对啊,我就要成为神了,那些蠢货都不知道,你们俩,就要目睹全过程!怎么样,激动吗?不行,我得专心点了,我不能分心!”他的精神状态比之前在地窖还要差。 陈歌走到他旁边,抬脚把他踹翻,他也不恼,默默爬起来重新坐好,继续念叨。 “你到底怎么了?”陈歌问他。 他还在念着,并且越念越快,有些句子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可能是某些古书上的。 突然,他仰头大叫,高举双手,似乎真的成为神了。 可是之后,什么也没发生。 他看着我和陈歌,问:“为什么我还能看见你们?你们也成为神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你一直都是在这呢?”我挑眉。 “不!不可能!是你们打断了我!是你们破坏了我成为神的机会!” 陈歌上去就是一拳,“你完全疯了蒙多利,咔麦什是你杀的吧?” “是我又怎样!他那样的人,活该这个下场!要不是我,那些女孩不知道被他折磨的有多惨!我也是帮她们解脱!” “解脱的方法,就是成为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吗?还是说,是你怜悯她们,让她们成为‘撒旦的眼睛’?”我也激动起来,“蒙多利,众生平等,任何人都不该成为你牟利的工具!” “众生平等?呵,你在开什么玩笑?我受人冷眼的时候,谁告诉过我众生平等!你知不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我被殴打、辱骂,甚至沦落到在狗嘴里抢吃的,我这样的时候,有谁来告诉我众生平等!” 蒙多利向我们诉说着他的曾经,他曾经也是个名校毕业的学生,为了建设家乡回到了洛琳小镇,没想到这里的人都不怎么看好他,还对他多次冷嘲热讽。 蒙多利那个时候很懦弱,面对他们的欺凌只是默默走开。长此以往,他们对他的霸凌从言语变成了行动。 “江舟,你生活环境好,所以你认为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可我呢?我呢!我难道就活该有这样的人生经历吗?不公平,这一点都不公平!都是造物主的错,那些人信仰的那些神明,什么都做不了!” 他擦干眼泪,说:“后来我发现了,除了我自己,谁都靠不住。只有我自己变成掌管者,才能支配一切。” “蒙多利,我理解你。” “不,江舟,你理解不了我,你们都一样,都是生活在蜜罐里的人,你们的下场,和那些霸凌我的人一样,都是走进宽门。而我,只有我,走进了窄门。” “什么是宽门,什么是窄门?”陈歌问他,“你所谓的宽门窄门,就是善与恶,可是蒙多利,你要知道,没有完全的好与坏,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好坏掺杂的,你不能一语概括所有。” “只要我成为了神,就可以这样。”他这句话,说的无比坚定,他的眼睛里流露的,再也不是对利益的渴望,而是同情与期待。 他同情自己的遭遇,他也期待着自己的新生。 “蒙多利,你确实走进了窄门,像你拥有这样遭遇的人,恐怕没几个有你这样顽强和坚定。”我这句话,是发自内心,蒙多利的确坚强。“可是,在你选择成为神的这条路上,你就走进了无数扇宽门,你的人生不该如此。” “江舟,谢谢你的认可,可是我还是相信,神,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掌权者。”他勾唇笑着,他的脸上,写满了他所有的遭遇。 “你的诗,写的很好。”我突然说,“第一次读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这样的人,不该是这样的。你可以是明媚的,也可以是破碎的,这样的你,是多元的,和你的诗一样。” 听我提到他的诗,他笑了笑,“算是一种精神寄托吧,很快,我就不需要这种东西了。” “既然可以在诗句里写出想要的模样,为什么自己不活成那样,你完全可以离开这里,重新找一个地方开始生活。” 他愣住了,他太固执,从来不懂得转弯。“现在说这些,已经晚了。” “你后悔吗?做这一切。”陈歌已经举起枪。 蒙多利也知道自己的“永生”和成为神就是一场自欺欺人的梦了,他闭上眼,说:“不后悔。至少,我为自己的拼了一次,尽管这条路不好走,但我也走过来了。这么多年,没有人问我累不累,只有人问我成没成功。” “江舟,你是第一个。”他睁开眼,流下一滴眼泪,不知道是后悔还是心酸。 看见他这样,我也不好受,蒙多利只是想要一个正常的生活,可是最终被生活逼到这种境地。 “开枪吧,陈歌,我想,我已经解脱了。” 他这样坦然,让陈歌有些不适,他的枪举了又放,放了又举。最后,还是颤抖着举起。 蒙多利看着我们,说:“可以让我再创作最后一句诗吗?” “你说。”陈歌允许了,是最后一句诗,也是遗言。 “逝去的事物如流水一去不复返,而失去它的人,却要牺牲一切来偿还。”这句诗,算是给他的人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一声枪响,蒙多利得到了解脱。 第73章 陷入昏迷 陈歌放下枪,松了一口气,他刚想对我说话,我就晕了过去。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反正每次来到这个花园,我都会感到生理不适。玫瑰花的气味,可能我有点过敏。 我只感觉头晕眼花,我揉了揉脑袋,发现自己躺在家里的床上。好真实,不像是梦。 我扇了自己一耳光,好疼。 真的不是梦!我回来了! 我跑下床,去卫生间照镜子,什么都发生,我还是这个样子。 也就是说,是我精神太疲劳做的一场梦? 真是这样吗?那太好了。 我重新躺回床上,享受着这一切。在此之前,我从来没觉得我这个小公寓有多好。 我很快就睡了过去,再次睁眼,我不在家里了。我回到了小时候。 原来,是一场真实的梦啊。 我站在沙发上,看着熟悉的布局,一扭头就看见林惠在厨房里切水果。 “小舟,快下来,别摔着!”她对我笑,然后把我抱下来。她切了一个果盘放在茶几上,里面没有一个是我爱吃的。 都是他爱吃的。 “来,我们吃个樱桃好不好?”她拿起一颗樱桃放在我嘴边,硬塞进我嘴里,被我吐了出来。 “我不吃!我不要吃这个!”稚嫩的语气传达出我的不满。 林惠慌了神,似乎是从来没见我这样,她捡起地上的樱桃,开始哭泣,“都是妈妈不好,是妈妈的错,你不要生气,妈妈 吃……”她边哭边把那颗樱桃塞进嘴里。 她总是这样,通过伤害自己来博取别人的同情和爱,对我是这样,对他,也是这样。 在我看来,示弱是感情里最愚蠢的一种方式,无论男女,都是如此。如果一段感情需要一个向另一个示弱才能换取对方的爱意,那这样和等价交换的生意又有什么两样呢? 感情,难道不是真心换真心吗? 林惠她不懂,她从来都不明白。她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认为她只是他的附属品,也希望把我变成一个小附属品。 可她没想到,我并不是这样的。 “妈……”我尝试着叫她,她没有任何反应,只知道哭。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茶几上的果盘,丝毫没有胃口。林惠站了起来,坐到我旁边,“小舟,你想吃什么?妈妈现在就去给你买好不好?” “我不饿,妈妈。” 林惠点点头,“那你想干什么,妈妈都依着你。” 这样几乎卑微的语气,是我最厌烦她的一点。她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人格,她只认为她是家里的一个摆件,在家里,她只需要打扮得漂亮安静地做个花瓶就可以了。 我从来不认为花瓶是什么形容女性的好词语,在我看来,这无疑是一种束缚,一种无形的束缚,可依然有无数为爱疯狂的女人心甘情愿地自己把自己捆绑起来。 “我想睡觉。” “好,妈妈抱你去床上。”林惠抱起我来到房间,把我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对我讲起故事。 “我不想听。” “好……”她哽咽着关上房门。 我得到了一时的清静。我睡了过去,不知道下次睁眼又会在哪。 我是被人揪着耳朵疼醒的。是他。 他那张脸,化成灰我都认识,即使是年轻了,也一样。 他不由分说,把我揪起来就打,两个耳光下来,我彻底清醒了。 然后,就是无休止地辱骂,林惠就站在旁边,并不阻拦,她也默认了他的这种“教育方式”。 没错,这就是我的家庭。 对了,这一年,我六岁。 我几乎被骂了一个小时,骂完过后,我自己去卫生间刷牙,我太矮了,还找不到镜子。我踩着塑料板凳,才照到镜子 其实林惠也照不到,这个家,这个镜子,只有他刚刚好。林惠也需要踮脚。 我脸上有两个通红的巴掌印,除此之外,眼角那里还有指甲划的小口子,我低头撸起袖子,连胳膊上都是青紫的痕迹。 这算家暴吧? 有点想念长大的日子了,至少不用再挨打了。蒙多利通过死来解脱,江舟需要的是长大,摆脱原生家庭,才能得到解脱。 我刷了牙,走出卫生间,就听见他们在房间里的欢爱声。这样的声音我听的不在少数了,可以说是从小听到大。 我对于这种事情没什么太大的感触,甚至可以说,这是我的性启蒙教育。 我爬到床上,闭上眼睛,希望下一次睁眼可以回到雨冥山庄,我甚至觉得在那里都比在这里好。 “起来!”我又被拽起来了,这一次,我感觉自己好像长大了。 但是我还是重重地摔在地上,他把一封信拍在桌上,我不记得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你胆子大了是吧!还敢给我谈恋爱!”说着,对我就是一耳光。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感觉自己是三儿生下的见不得人的私生子一样。 “我没有!”我清楚的记得,我没谈过恋爱。 “那这是什么!”他把那封信甩在我脸上。 我打开信封,是一个女生写给我的表白信,我对这个女生印象不深,直到现在我都三十好几了,我还是记不清她的长相。我只记得这件事情的结尾,是我把她约到操场,让她好好学习不要恋爱,一切应该以学业为重。 她也很争气,当年考进了全省前一百。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是哪个班的,后来还是偶尔从同学口中听到她的名字和班级,听说过得不错,现在也已经成家,有了一个孩子,还养了一只猫。 “你还不允许别人喜欢我吗?”我冷冷地说。 “你还敢顶嘴!”他又是一耳光。 我难得还手,给了他一耳光,“靠着打我才能满足你那点虚荣心对吗?在外面给人家当牛做马,在家里就对着你的妻子孩子颐指气使,这就是你身为一个男人的风范吗?” “你!你居然敢打老子?老子今天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心服口服!让你知道谁是这个家的主人!” 哦,这一年,我16岁。 再是年少轻狂也打不过他,我被打的差点断气,他下手特别狠,直接把我右手打断了。 “看清楚了,谁才是这个家的主人!”他又狠狠地踹了我一脚。 “主人?你的妻子孩子都是你养的畜生吗?法律上讲究每个人都人格都是平等的。” “你跟我谈法律?你懂个屁!”他啐了一口口水吐在我脸上,“给老子滚!” “小舟……你别跟你爸顶嘴了,你爸也是为了你好,再说了,你早恋本来就不对……”林惠站在房间门口,扶着门框弱弱的说,有他在,她连说话声音都不敢很大。 “还要我说多少遍,我没有早恋。你们都是聋子吗?还是说,你们脑子都坏掉了?” “你!”他还想打我,被林惠假模假样地给拦了下来,然后林惠推着他进了房间。大清早,就开始了。 真是头畜生,连自己的下半身都管不住。 我感受不到右手的疼痛,可能早就无感了。我看着镜子里的我,嘴角都被打出血了,锁骨到肩膀那一大块都是青色的。 我的人生,就这么不堪吗? 我闭上眼,给自己泼了一把冷水,再次睁眼,我看见的是陈歌,还有很多熟悉的面孔:莫西里,本杰明,苏绣,还有康赛德。 “你终于醒了!”莫西里很激动,他们都露出了笑容。 “怎么了?” “你昏迷好几天了,我们都很担心你,生怕你没了生命迹象。”陈歌抓着我的手,很显然,他是哭过的。 “我……不是在做梦吧?” “当然不是!”本杰明给我递来一杯水,“都看见我们了,怎么可能是在做梦!” “你做噩梦了,一直在胡言乱语。”陈歌说。 “我说什么了?” “听不清楚,你急的满头大汗,把我们都给吓坏了,还发烧了。” 我摸向自己的额头,退烧了。我接过杯子,喝了一大口,还没有从刚才的事情中缓过来。 “这几天我把案件都整理了一下,一会儿你好点就去看看。” “嗯。” “哦对了,我还答应苏绣姑娘,要帮她一个忙。” “什么忙?” 第74章 帮助苏绣 康赛德幽幽地说:“既然是苏绣小姐有事要说,那我们就先走吧。” 闻言,他们都很识趣地离开了。 “这家伙怎么也在?” “还是康赛德给你找的药,他人挺好的。”苏绣帮他说话,“他之前对你做的事情,都是迫不得已,还请你能原谅他,江先生。” “我知道了。苏绣姑娘,你要我帮什么?” “我想让你,帮莫西里恢复记忆。” “可是……”我也不能保证啊,我又不是医生,我们之中是医生的还是莫西里呢,医者难自医吧。 “我怎么让他恢复记忆啊?” “蒙多利是用催眠把他弄失忆的,陈先生说可以再次用催眠唤醒他的记忆。” 我看向陈歌,既然是他答应的,那他就很有把握。 “好,我答应你,你先走吧,我想和陈歌说几句话。” “多谢。”她给我鞠了个躬,然后离开。 “还好吗?”陈歌一直抓着我的手,都有指印了。 他不肯松开,直到我说出:“好多了。”他终于放开了。 “你会催眠?” “试试呗,我也知道,莫西里的记忆不可能恢复了,但是,我也不想让苏绣失望。” “我知道。我会帮的。” 我起来喝了点白粥,就和陈歌去警局处理事务了。这几天警局一直在忙红发党的事情,森德从一些人的口供中提取到了关于红发党的关键信息,于是一直派人调查。 “这是我整理出来的资料,那一堆是整件事情的叙述,你看看,有什么地方你再修改一下。” “好。”我看了看,突然想到:“罗伯特怎么样了?” “招了,全部招了,这是我整理的口供。明天就执行枪决。” “好。” “他临死之前,还想见见你。” “我?” “对。” 我把陈歌整理的事件经过看完了,写的还不错,就是太具有故事性了,我拿红色笔把一些地方全都删掉了,在旁边写上我改正的句子。然后标上页码,叠放整齐,去了监狱。 罗伯特坐在床上,他双眼布满血丝,看样子好几天没睡好了。 “罗伯特。” “j!”他隔着铁栏抓住我,“那幅画,是不是你画的!” “你想见我,就是为了说这个?” “是不是?” “是,怎么了。” “你居然……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临摹我的画风,你……” “罗伯特,你还要说什么吗?” “没了。”他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他摇了摇头,笑着对我说:“j侦探,你真是天才。” “我从来不相信天才这一说。”我转身就走,“还有,你的画,真的很好。” 我离开了监狱,回去的路上,开车的年轻警员忽然问我:“j侦探,您认为那些红发党会承认他们的罪行吗?” “在绝对的法律面前,任何说辞都是徒劳。” 年轻警员不再说话,安心开车。 我回到办公室,陈歌已经把整理出来的事件经过重新修订了一份,交给我过目,我点头后他就送去了森德办公室。 忙了一天,才查出几个线索。 下班路上碰到本杰明,他热情的邀请我们去他姐姐的饭馆吃饭,我大概也就猜到了他姐姐是谁。 没错,就是上次我和陈歌看见的那个老板。就是意面老板。 “这是我姐姐。她天生的右耳残疾,所以有些时候听不见说话,见谅。”本杰明搂过他的姐姐,给我们介绍,这么一看,姐弟俩确实有点像。 她姐姐有些害羞,但还是和我们打了招呼,我得知了她的名字,更可爱,叫卡娜。 吃完饭,我们回到诊所,莫西里还在给人看病,苏绣就在外面弄花,应该是她种下的月季。 “这月季花开的真好。”我随口说了一句。 “是莫西里照顾的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闭嘴。 等莫西里挂上闭店的牌子,我才开始了我们的计划。 “莫西里,我发现一个好玩的,要不要试试?”陈歌招呼他过去,手里拿着一块怀表。 “这是什么?” “这叫怀表。” 莫西里摇摇头,很显然,他听不懂。我用英语给他翻译了一遍,大致介绍了什么是怀表,他才点点头。 “原来是怀表啊!” 这是苏绣的怀表,很精致,外面是和田玉的壳子,内里镶着金,表盘中间有一颗红宝石。显然也是大户人家出身。 “你看着它,一会儿你就睡着了。” “怎么可能!”莫西里不信,让陈歌快点给他试试。 看着晃来晃去的怀表,我都有些打瞌睡了,陈歌还真会催眠,一会儿莫西里就晕晕的了。 “快,苏绣,快说!” “莫西里,你还记得我吗?”她捧起莫西里的脸,声音都开始颤抖。 “你是谁啊?” “是我啊,我是苏绣,你忘记我了吗?门口的那株月季花,就是我们俩一起栽的啊!还有,还有这张照片,你都忘记了吗?是你带我去蒙多利那里拍的,你还夸我穿白色的旗袍好看,你说过,想一直这么看着我,陪着我,这些,你都忘记了吗?” “还有,还有这个,这是我最爱喝的茶,是我告诉你这个茶很好喝,这里没有茶壶,你就用高脚杯每天泡给我喝,你忘记了吗?我是苏绣啊!我是……” “我是你的妻子,你说过的。”苏绣的最后一句话,已经没了力气,她放开莫西里的脸,仰起脸擦去眼泪,顺势将一缕发丝掖到耳后。 陈歌收回怀表,莫西里也沉沉地睡去了。 “他真的……忘记我了吗?” “别着急,也许睡一觉就会想起来,催眠也是需要时间的。”陈歌的这句话,给了苏绣很大的希望。 她又恢复了笑容,上楼睡觉。 “真的能恢复吗?”连我都信了。 “当然不能。” “那你还骗她。” “我只是不想她天天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下去,她已经没有了心脏,她不能再失去什么了。” “她以后怎么办?那个心脏呢?” “我给她装回去了,但是你知道的,她已经被改造了。” 我坐下来,沉默不语。 “那他们俩……” “他们俩没可能了。” 这些话,都被楼上的苏绣听了去。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蹲在地上崩溃大哭。她知道自己已经不是人了,就算留在这里,也迟早会被发现的。 我听到了哭声,跑上楼安慰她,可都是徒劳,除非现在莫西里立刻恢复记忆。 可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75章 莫西里和苏绣 苏绣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她躺在床上,一言不发。虽说不是人,但也要补充营养啊,万一哪天就能变成人了呢? 尽管这种概率很小,但也不是没有。 陈歌和我这几天都忙着红发党的事情,这三天里我们几乎是满城搜查,把那些红发党都抓了过来一个个调查,终于有一个松了口,全部认了,还说了别的事情。 这些都被陈歌一字不落地记在本子上,回去之后和我迅速地整理出一份资料,交给了森德。 红发党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眼下最要紧的还是苏绣。 诊所里,莫西里整个人也有点不太好,在他的脸上,更多的是害怕。 “你们终于回来了!我跟你们说,苏绣她不是人!真的!” “瞎说什么呢你。”我拍了拍他的头。 “真的,那天她脱光衣服站在我面前,你们知道吗?她没有心脏!她心脏位置是一颗紫水晶,太吓人了!” “她人呢?” “跑了呗,我跟你说你们是不是不知道啊,太可怕了!” “你在这待着吧!” 我和陈歌跑出去找苏绣了,这个苏绣,真是疯了!她这样的行为,跟作弊有什么区别呢? 用性来抄近道,真是愚蠢至极! 我在警局报了案,可时间太长了,大家都忘记有这么个人。而且,就算是现在找,也来不及,可能已经离开洛琳小镇了。 我服了。 地窖!对!我拉着陈歌去了教堂,一路跑到地窖,果然在那里的墙上发现了苏绣。 她的眼泪已经干涸,浑身赤裸。 “你这样做,莫西里就会爱你吗?苏绣,你不该是这样的,如果他真的爱你,是爱你的心,爱你的人,而不是爱你的肉体。” “我有心吗?我是人吗?” “爱你,从来不是爱你的外表,而是看清你这个人的内在之后还愿意去为你奉献,为你牺牲,这才叫爱。感受到痛苦之后就离开,只能叫喜欢,感受到痛苦之后还愿意留在你身边的,才叫爱。” “可是,他都不记得我了。” “那就重新开始。他爱过你一次,就会爱你千千万万次,你就对自己这么没有信心吗?” “可我不是人了,江先生,就算他爱我,我也爱他,有什么用呢?我们注定无法在一起……” “隔壁小镇有一个很出名的女巫,可以找她试试看。”陈歌突然插话。 不早说! 苏绣立马跳了下来,“真的?” 陈歌一下红了脸,“你先把衣服穿好。” “真的可以吗?” “明天我和莫西里一起去采蘑菇送去隔壁小镇,你跟我们一起去吧。” “可是莫西里……可能他不愿意看见我。” “不会的。”我抢先一步说,“你放心吧,明天上午,保证他来。” “好。” 回去的路上,陈歌问我:“你就这么有自信吗?” “对。” 回到诊所,莫西里问我:“你们怎么还去找她?” “莫西里,我问你。”我把他拉到沙发上,“你告诉我,你觉得苏绣这个人怎么样?” “她……挺好的,而且和她待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开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他说了很多,都是英语,陈歌是没听懂几句,大概意思就是说苏绣在他身边他很快乐很安心之类的。 “但她毕竟不是人啊。” “如果她是被诅咒了才变成这样的呢?” “啊?她这么惨吗?” “对啊。她以前也是和我们一样的正常人,陈歌知道,他们俩以前还是同学呢,是不是,陈歌?” “啊对。” “然后因为她家人都很好,遭到了别人的嫉妒,有个人很坏,就诅咒了她们家,很可惜,诅咒只到了她身上,夺走了她那颗善良的心,所以她才变成现在这样的。” 我编故事有点拙劣,可是骗莫西里,一骗一个准。 他信了。 并且告诉我:“我一定要帮她除去诅咒!” “好!那么明天早上,隔壁小镇有个很出名的女巫,一起找她吧!” “好!” 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好糊弄啊,虽然这人脾气怪是怪点,但是架不住他单纯啊! 这里的单纯,是指他单纯的傻。 第二天一大早,莫西里就把我们叫醒,我们穿上装备去采蘑菇,苏绣早早地就穿好装备就在那里等我们了。 “苏绣小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除掉诅咒的!” 莫名其妙地热血。 苏绣也是莫名其妙。 但看莫西里对她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她也不在乎了。 一路上,莫西里和苏绣有说有笑,倒是我和陈歌互相之间没有说一句话,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心思还在想着前几天昏迷的事情。 直觉告诉我,这件事还没完,那个花园绝对有古怪。 采蘑菇的时候,我也有些心不在焉,好几次都把蘑菇扯烂了,陈歌见状也只好让我去休息。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走到隔壁小镇了,陈歌嘴甜,找了人把我们带去那个女巫的住所。是一个小木屋,门前挂着一张很大的捕梦网,下面挂着三片乌鸦的黑羽毛。 莫西里有礼貌地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老婆婆,只把门开了一半,她面容和蔼,满头银发,肩膀上站着一只肥大的猫头鹰。 “是陈歌先生吗?”她的声音苍老无力。 “我在这里。”陈歌探出头。“他们是我的朋友。” “进来吧……”她把门彻底打开,邀请我们进去。 我专注于逗弄女巫婆婆的猫头鹰,而陈歌负责讲述整个事情。苏绣把她的“残缺”展现给婆婆看,她看了之后转身翻开一本厚厚的,有些掉渣的书,应该是魔法书。 然后叫猫头鹰叼了几根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干触手,又往魔法锅炉里倒了好几瓶液体,把他们搅拌在一起,锅炉上开始冒出绿色的泡泡。 和我小时候看的童话故事一模一样。 “砰!”锅炉震动了一下,冒出一朵白色的蘑菇云,魔药做好了。婆婆把它装在一个高脚杯里,叫苏绣喝下去。 绿色的粘稠液体…… 苏绣为了爱,一饮而尽。 后来嘛,没有任何变化,苏绣还是那样,莫西里安慰了她好久,陈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莫西里。”我问他:“苏绣变不回来了,你觉得还会有人爱她吗?” “当然。”他不假思索地回答,“苏绣小姐……尽管我第一次知道的时候确实很害怕,但是你对我说了很多,我也想了很多,我觉得,这似乎也没什么。” 苏绣怔怔的看着他,我继续问:“如果是你,你会一直爱她吗?” 莫西里想了一会儿,说:“会。” “那你爱她吗?” “我不知道。” 第76章 忏悔室 “你是不知道爱是什么,还是不知道自己对苏绣的感情?” “都是吧……”他抓了抓头发,有些烦恼。 女巫婆婆在旁边笑了起来,她走到莫西里的旁边,拍了拍他的脑袋,“我想,你的内心已经有了答案,对吗?” “我……” “莫西里。”陈歌站了起来,“你真的不记得的了吗?你的曾经,你和苏绣的曾经。” “或许,该改变的人是你,莫西里先生。”女巫婆婆笑着。 “抱歉,我真的,不记得了。”他对此也表示很无奈。 苏绣的脸上难得露出笑容,她握住了莫西里的手,“如果记起我是一种很痛苦的事情,莫西里先生,那么,我还是希望我们保持现在的关系,或者,你也可以选择忘记我。”她的口语极好,这是她再次见到莫西里之后,说的第一句英语。 莫西里抽回手,说:“我想回去了。” “那么,今天谢谢您,我们该走了。”陈歌拥抱了女巫婆婆,我也朝她鞠躬,临走,她的猫头鹰还在我身边飞了好几圈才让我走。 我们回到洛琳小镇已经是天黑了,莫西里把我们都关在房间外,苏绣没有之前那么沮丧了,她告诉我:“江先生,您能帮我找一份工作吗?” “工作?” “对,我不想给莫西里添麻烦了。” “可是你现在……根本不能见阳光啊。” “我……”她低下头,似乎忘记了这一点。 我想到一个人,或许他会接受苏绣。 “先休息吧,明天我帮你问问。” “多谢。” 那个人,就是康赛德。长着一副寡夫脸,真的挺好玩的,而且他那里也阴暗,几乎晒不到什么太阳,苏绣到那里也不错,正好两个人认识,还能多说说话。 天刚亮,我就去找康赛德了。面包店的大门被我拍的砰砰响,把铁链打开的人是本杰明。 “你怎么在这?” “啊……”他摸了摸鼻子,“你怎么来了?” 避开我的话题,有古怪。 “我来找康赛德。” “他就在里面,进来吧。”本杰明带我去了楼上,康赛德还躺在床上,不过看他的枕头摆放……倒像是两个人睡的…… “你昨晚在这睡的?” “对啊。” “你怎么跑这来睡了?” “啊……我以为,你知道的。”本杰明心虚地笑了笑,我有些不明所以,问道:“知道什么?” “知道……我和康赛德的关系。” 我的脑袋轰的炸开。 本杰明和………康赛德?! 我又往床上看了一眼,康赛德已经起来了,他披了一件外套,走到我面前,问:“你很惊讶?” “你知道就好。” “我以为你能看出来的。”本杰明笑着。 “本杰明,你不会是下面那一个吧?” “想不到你这个居然能看出来。”康赛德搂过本杰明的腰,像是在宣示主权。 啊,好像也不是很惊讶了,虽然我年纪大了,但也不至于和社会脱轨,我知道他们这个叫什么,叫年下。 “康赛德,你这里缺人手吗?” “怎么,侦探不当了,想来烤面包?” “是苏绣,她想找份工作。”提到苏绣,康赛德有些动摇,“所以……你这里” “不缺。”他的语气很生硬。 我把求助的目光递给本杰明,本杰明拉了拉他,他瞬间改了口:“缺。她今天就可以来。” 早知道他和本杰明是这种关系,就不用费尽心思了。不对,那本杰明就是知道我威胁康赛德的事情。 啊,突然就好尴尬。 “哦对了,江舟。”康赛德说,“关于教堂的花园,我有点线索,或许可以帮的上忙。” “什么线索?” “那里其实是忏悔室,咔麦什在那里种植的玫瑰花中,有大量的致幻剂,这种气味一旦被吸入人体,就会让人头晕眼花,产生幻觉,从而反射出心里最丑恶的一面,以此来达到忏悔。” 怪不得我每次去都晕晕的。 “很有用,我记下了,谢谢。”我刚准备走,突然想到了什么,把本杰明拉了过来。 “莉莉安呢?分手了?” “莉莉安是我妹妹。”康赛德回答了我的疑问。 还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莉莉安和本杰明的性格还真有几分相似。也就是说……莉莉安比康赛德还要小?! 好吧我承认,我真的看不出来别人的年龄。 “没问题了,祝你们……幸福。”本来想说白头偕老的,但是他们似乎不会变老,更别提白头了。 我回到诊所,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苏绣,苏绣也很开心,莫西里提出每天接送她,苏绣拒绝了,这在我的意料之外。 “从此以后,我都不会住在这了。” “那你去哪?” “陈先生给我找了个房子,我就要搬走了。” 莫西里的脸上写满了失望和不舍,但他说出来的,只有一个字:“好。” “陈歌呢?” “在楼上,江先生,我先去工作了。” “好好。” 我跑上楼,陈歌躺在床上玩着他的匕首,“花园是忏悔室。”他停止玩弄,转头看向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收起匕首开始睡觉。 ??? “我跟你说话呢,听见没有。”我掀开被子,被他抢了回去。 “干什么!”我提高了音量。 “睡觉!” 我不甘示弱,爬上床抢过被子,“现在,立刻,去花园。” “江哥,你让我睡会吧,我一晚上都没睡呢!” “你大晚上不睡觉干什么呢?”我昨晚几乎是倒头就睡,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加班,后天森德要把所有的事情公之于众,压榨我,要我把所有的东西重新整理给他。”他说着说着,脑袋一沉,就睡着了。 “晚安。”我给他盖好被子,既然是这样的话,那我就一个人去。 教堂还是归警局管,我向门口的守卫说明了来意,他们才让我进去。 “j侦探,不是我们拦着您,是上面的命令,我们不得不听。” “我知道,辛苦了。”我扯出一抹微笑,压了压头上的帽子,大步朝花园走去。 圣母玛利亚的雕塑上沾了不少鲜血,经过几日的风吹日晒,早就干涸印在上面了,连水池里的水都变得浑浊。 我早有准备,用手帕捂住口鼻,开始搜索起来。 这地方应该有机关,就是不知道在什么位置。我最初的猜测是在圣母玛利亚的雕塑上,但是我找遍了都没发现。 总不可能在头上吧?那么高,怎么触发呢? 说来,我的运气还真是不错,在水池边徘徊的时候,脚踩到了某块凸起的石砖,石砖沉了下去,我以为会发生什么,结果并没有。 “这是机关吗?”我自言自语道。 轰隆隆的几声,周围从地底升起几块巨石,它们之间的缝隙很小,现在想逃都逃不掉了。 外面的人听到声音,纷纷跑过来询问我的状况,可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我怎么大声呼喊,他们就是听不到一点声音。 “赶快回去告诉森德长官!”这是我最后听到的一句话。 然后,就没了动静。 还好,我还是能见到阳光,就在我感叹的时候,圣母玛利亚放在胸前的手缓缓上升,遮住了唯一的光亮。 周围,陷入了一片黑暗。 第77章 忏悔室2 我放下手帕,想摸索出什么东西来照亮,突然,一股光直直地朝我刺来,手帕掉落在地。 等我再次睁眼,我就来到了一个房间。 房间四面都是墙,没有门和窗户,只有一把椅子。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进来的,但是看来,我找对了地方,这里就是忏悔室。 这里仅有的光源,就是头顶的一盏电灯,还忽明忽灭。 “江舟。” 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叫我。 “江舟!” “是谁!” 我警惕起来,这里根本不像是有人的样子,“你在哪!”感觉像是有人装神弄鬼。 “小舟,是我啊。” 林慧的声音在这里回荡,“小舟,是妈妈啊,妈妈好想你,小舟,你怎么都不回来看看我啊……”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小舟,你都长这么大了,你还是不肯原谅我吗,妈妈知道错了小舟……”她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近。 “小舟。” 我猛地转身,发现林惠就站在我身后。她还是那么年轻,看上去和现在的我差不多大,她披散着头发,穿着白色的裙子,脸上没有任何的妆容,但依然显得楚楚可怜。 眼睛红肿着,像是哭了很多次,嘴唇透着淡淡的血红色,还起了一点死皮。这种真实的状态,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了。 她搂住我,对我诉说着这些年她的生活,我推开她,眼底里满是厌恶。 “滚,滚!” “小舟,你不要我了吗?”她还在说。 “够了!别说了!在你眼里,我算什么?我究竟算什么!我只是一个为你笼络男人心的工具而已,你对我,有任何的关心吗?有吗!”我把这几年的愤怒全都说了出来,我对她的感情,起初是复杂的,可到后面,我发现,我和她之间,只有恨。 “小舟……我爱你……”她靠了过来,想摸一摸我的脸,被我狠狠打了一耳光。 “你不配。”我推了推眼镜,“滚开,别碰我。” “小舟,这么多年不见,你怎么戴眼镜了,我记得,你说过,你不会戴眼镜的。” 那是我八岁的时候,我问她,喜欢什么样的人,她告诉我,她不喜欢戴眼镜的男人。 “那我可不要戴眼镜,我不要妈妈不喜欢我!” 现在想来,真是恶心至极。 “我还说过长大以后要当科学家呢,实现了吗?” 她收回手,开始脱衣服。 我静静地看着她的动作,直到白色的裙子落在地上,带起一片灰尘,她向我走来,说:“惩罚我吧,怎么样都可以。”她拿起我的手,放在她的脖子上,带着我慢慢往下滑。 “你就这么喜欢你的儿子吗?” “我爱你,小舟,我爱你啊。” 我坐到椅子上,张开腿,拍了拍大腿,对她说:“过来。” 我看着她这张脸所露出来的表情,不免觉得好笑这就是一个母亲,一个自以为高尚的母亲。 她开始哭泣,颤抖着声音,说:“小舟,妈妈好爱你,真的好爱你……不要抛弃我……” 我揪住她的头发,她发出吃痛的叫声,“林惠,你就这么贱吗?” “呜呜呜……小舟,小舟……不要这么对妈妈……”她哀求着,甚至提出更过分的想法。 “你真是疯了。”我把她推翻在地,说道:“我看你真的是疯了!” 她突然笑起来,笑的那样恶心。“江舟,你现在装成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真是让我恶心。当年,你不是很喜欢我吗?那个时候的你,可比现在的你可爱多了。那个时候的你,会告诉我你最爱的人就是你的母亲,就是我!” “够了!闭嘴!”我像个疯子,狠狠地对她踹了一脚,“你想说什么?想说我当年是怎么和你发生关系的吗?别说我了,当年是谁让我做这种事的,是谁!是谁啊!” “你应该在这里忏悔。”她看着我,满脸狼狈,“你应该一一说出来,然后对着上帝忏悔,等待上帝给你的惩罚。” “我说什么?呵,我又要忏悔什么?”我笑起来,“妈妈,你让我在忏悔室,就是希望我做这种无聊的事情吗?” “呵,你不会做的,你只会做无赖的事情。”林惠笑着。 “那又如何?当年……你都忘了吗,我可没忘,我一直记着呢。都说记忆,是对一个人最大的惩罚,我觉得不是,这种记忆对我来说,是我在长夜漫漫里,最大的兴奋剂。” 我像个变态一样蹂躏着她,她疯狂地拍打我,我都无动于衷。 我捏住她的下巴,说:“林惠,你用这个来威胁我,有用吗?你知不知道,你在我面前提当年的事情,就像个笑话一样,可笑无比。” “该忏悔的人,应该是你,你才应该跪在这里,向上帝磕头赎罪,等待来自地狱的魔鬼把你带走。”我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眼睛里充满了恐惧。 我不知道这是现实还是梦境,但至少,我江舟,也算是反抗了一次。 她趴在地上,不断地诅咒我,我全然不在乎,这些诅咒对我来说,就像是每年生日的生日愿望一样,无果而终。 这时,门开了。林惠朝门外爬去,边爬边回头看我,“小舟,我们还会见面的,还会的,不要太想我!哈哈哈哈哈哈哈!” 疯女人。 我快走两步揪住她的头发,把她往回拉,她的长指甲在地上抓出血痕,“不!不!” “留在这吧,这里很适合你。”我把她向后一甩,自己出了门。 这是一面石门,等我出来后,就关闭了。我听见林惠拍打着墙壁,发出凄厉的叫声,这种叫声,我好像在哪里听过。 阿莫塞! 我的身体像是被什么东西拉了回去,一瞬间,我站在走廊上,这是咔麦什的住所。 而叫声还在持续,这回,真的是阿莫塞的! 我脑海里只有一个字,跑! 可还没等我跑出去两步,我的眼镜就摔在地上,顿时,眼睛的疼痛包围了我,我倒在地上,捂住眼睛,血红温热的液体顺着我的手指流淌下来,我的嘴里呛了好几口。 再然后,我就看见阿莫塞的鬼脸,她张开嘴,想吃掉我,求生的欲望让我一脚把她踹开,捡起眼镜慌忙跑路。 我一路跑下楼,阿莫塞在后面穷追不舍,她的叫声让我的疼痛更深,我撞碎一楼的窗户,翻了出去。 她出不来,只能站在床边无声地怒吼尖叫。 我从怀里掏出白蜡烛,顾不上眼睛在流血,直接点燃,扔到了她身上。她发出比之前更加凄厉的惨叫,然后,化作一缕烟消失在房子里。 我躺在草地上,把眼镜戴好,血液瞬间被止住,只有脸上和身上的鲜血告诉我刚才发生了什么。 第78章 忏悔室3 我得知道忏悔室到底在哪…… 我爬起来,手上的血迹在衣服上随意抹了几下,就重新走了进去。 我记得我是从三楼的某个房间里出来的,我踩着台阶向三楼走去。我感觉到二楼有一道目光朝我看去,一转头,就发现楼上站着一个少年。 我还没有踏上上一层的台阶,他就朝我走来。 他是我,我是他。 江舟趴在栏杆上看着我,他脸上全是被打出来的青紫痕迹。 “你要帮我,帮我杀了他。” 我走上二楼,摸着他的脸,这种真实的接触,就像在摸我自己的脸一样。“疼吗?” “不疼。” “既然不疼,那也就不怕死吧。”我掐住他的脖子,把他从二楼推了下去。 江舟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死在一楼的地板上,他的两腿朝两边九十度弯曲,双臂大张着,头歪向左边,眼睛瞪得大大的,紫红色的血液从嘴里流出来。 我只是看了一眼,就去了三楼。 三楼,也有一个江舟在等我。 是二十五岁的我。 “你来这做什么?”他问我。 “忏悔室,在哪?” “你一直就待在那啊。” 听他说完这句话,我从椅子上惊醒,我一直都没有离开,一直都在忏悔室里。 我很快冷静下来,首先查看自己衣服上的血迹,有!有血迹!我的眼睛……眼睛……也有血,眼镜上有血! 杀了阿莫塞是真的,那什么是假的? 我难道不该从门进来吗? “江舟。”二十五岁的我出现在我面前,“永远都不要再回来,永远。” “为什么?” “我告诉了你真相,我也会死,但是我还是得告诉你。”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看着我死,谁都可以死,只有我不行。”他双手撑在椅子上,他的眼睛几乎要把我全部看尽,“跑,别回来了。” 门开了。 我知道,他也要死了。 我起身,问了他一个问题:“忏悔室到底在哪。” “快跑!” “在哪。” “你为什么不走?你知不知道,你会死的,这不是假的!这是真的!” “在哪。” 他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半晌,才开口:“你变了。” “在哪。” “三楼最左边的一个房间,你出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如果我一直没出去,外面的人能找到我吗?” “他们一间间搜查也是查不到的,因为这里,本就与世隔绝。你们同处于一个地方,但却是两个时空。” “就像我和你一样。”他补充道,想触碰我,却只摸到一面冰冷的空气墙。他还想让我走,但看着我这张脸,便什么话也没有说,消失了。 “就在这里!搜!”我听见陈歌的声音,但是却找不到人,就像江舟说的,我们是两个时空。 “肯定有暗门!”他说。 我甚至能感觉到他从我身边经过,下意识的反应,让我伸手去抓,好像,真的抓到了什么。 在房间里的陈歌似乎也感觉到手臂被什么东西抓住一样。 他没有再动,似乎在等着我动。 我瞬间想到了什么,在他的手臂上写下一个字。不知道他能不能感觉得到。 这个字,是火。 我想到了阿莫塞,她是被火烧死的,这个房子里还有什么地方可以烧死她呢?只有忏悔室。 故事应该是这样的,阿莫塞是个修女,因为犯了某些错,被咔麦什带到了忏悔室让她对着上帝忏悔,但是阿莫塞死活不认错,咔麦什为了惩罚她,把她活活烧死在这。 因为这个房间被火烧毁了,所以阿莫塞的怨灵才可以在这间房子里自由出入。 “点火。” 随后,我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大火越烧越旺,很快,我身边就出现了火焰。 在熊熊大火中,我看见了陈歌的身影。 他没有看见我。 我得自己出去。 一瞬间,我没那么恐惧火焰。我向大火走去,这些火并没有烧到我身上。等我走过火焰后,才发现我在房间里。 房间里的所有人,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j侦探……你……” “是我。” “我看见你留下的线索了。” 至于线索,就在少年江舟的身上。我把他推下去,他没有消失,就说明二楼也是真实存在的,既然是真实的,他们来了,就肯定会发现尸体。 “这里就是忏悔室,不过现在看来,它什么作用都没有了。” “先出去吧。” “别开门。”我说,“跳窗。” 所有人都对此不解,但没人敢质疑,陈歌上前打开窗户,我率先顺着外墙凹凸不平的墙砖爬了下去。 陈歌见我没事,才招呼警员一个个地下去。 “现在我们去哪?” “回警局,我想找他问问清楚。” 花园里的巨石消失了,我和陈歌来回试了好几次,巨石都没有升起来,应该是机关失效了。 后来,我让几个人在这里挖地三尺,都没有找到我嘴里那所谓的巨石。有人说,那也许是某种巫术,是一种障眼法。 但当天和我一样看见巨石的警员,对此,都深感怀疑。 事已至此,这也算是一种最好的解释了。 “我们找到忏悔室了。” 森德坐在椅子上,他低着头正写着什么,听完我的话,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而是说:“既然这样,那就尽快结案。” “我想找您问问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关于教堂的事情,关于这些天发生的所有事情。”我从口袋里掏出我的辞职信,“这是我拟的辞职信,五天前,我就把它塞进了局长办公室的门缝里,请问,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你的抽屉里。” 森德听到这话,才停笔,抬眼看我。问:“你想说什么?” “所谓的上级,其实是子虚乌有,对吗?真正的幕后黑手,是你。咔麦什,蒙多利,红发党,他们都是你的帮凶。做实验的人是你,想要永生成为神的也是你。他们,都是一个幌子而已。” 森德干笑了两声,“江舟先生,您真是好推理。”不过接下来,他就话锋一转,“但是你知道吗,污蔑上级,可是重罪。” 我从口袋里掏出我的侦探证,把它撕了个粉碎,扔在桌上,“现在呢?你还是我上级吗?” “没了这个,我看你接下来怎么活!” “害了那么多无辜的性命,你就不感到愧疚吗?你就不怕午夜梦回的时候,那些枉死的冤魂来找你复仇吗!” 最初怀疑森德,是在罗伯特那个案子的时候,按理说,他作为这个小镇的警长,应该是最熟悉小镇里的人才对,可是对于罗伯特,他没说什么。就连后来我们找到他的罪证,陈歌把那些画交给他的时候,他也只是批了个审判书。 第二次,是陈歌把稿子交给我修改,我故意在上面写蒙多利是隔壁小镇迁移过来的,对于这个说法,他也没有提出修改,而是签下了“可以”。 “我一直以为,你是真正的无神论者,因为你背后可以依靠的,是法律,是条规。” 第79章 对峙 “江舟,我也没想到,你真的会相信法律。” “那我该信什么?信你,还是信上帝?” “只有自己成为至高无上的真神,别人才会信服你,别人才会仰仗你!”他额头上青筋暴起,很快又消下去,“这些东西,是谁告诉你的?蒙多利吗?” “既然做了,害怕别人说吗?没有任何人告诉我,只不过听了蒙多利赴死前的一番话,深有感慨而已。他一个小小的摄影师,平时的爱好就是写写诗,我查了他,他就是差两分上大学的可怜人,一个没有接触过任何科学实验的人,怎么会做出那么成功的实验呢?” “倒是你,你上过高等学校,接受过比他们都有更好的教育,并且,你还有行医资格证。莫埃洛的尸检,是你做的吧?” “你怎么知道的!” “森德警官,是你自己暴露了。有些时候太小心谨慎,未必是件好事。那份尸检报告,不是任何一个法医的字迹,是你的字迹。你以为我没有看过你的字吗,不,其实你早在那天我们入职的时候,就把字迹暴露给我们了。” 森德皱起眉头,我解释道:“那份入职申请书。” 他恍然大悟,随后眉头皱的更深,我继续说:“你以为,我们会把矛头指向那个压根不存在的上级,其实你错了,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个警局里除了你森德,其他人,都是摆设而已。” “你到底怎么知道的!”他把桌上的资料推到地上,抓住我的衣领。 “松开。”我推开他,“那天,我去教堂,发现门口看守的警卫变成了地窖里的怪物,那一瞬间,我之前所有的猜想都成真了,这就意味着,我所做的所有事,都是被刻意安排好的,你的演技很好,所有人都被骗了过去。但是你没骗过我,因为我发现,那些怪物是听声辨位,但是警卫的声音,他们却不攻击,也就是说,他们是被调教好的,我当时就在想,还有谁这么熟悉我们呢?只有你了。” “你们的字迹和照片,都给我了,我还有什么是不能做的?” “但很可惜,你错算了一步。” “什么?” “证件上原来的照片,被我撕掉了,后来的照片,是我找蒙多利拍的。而且,他给了我一个胶卷,我当时还在想,为什么要给我一个胶卷,那个胶卷,是双面的。” 森德的脸色大变,他几乎快要心脏骤停了,“你……你早就知道了!” “洛琳小镇上,只有一家照相馆,原先的照片,也是蒙多利给我们照的,只是当时我们并不认识,你也默认他会为你卖命。但是,他为了得到解脱,把东西塞给我了。你训练那些怪物的方法,是来自于一本古书吧?” “你到底是什么人!”森德掏出枪,“江舟先生,不知道您知不知道一句话,反派死于话多。” 我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对于他的枪,我丝毫不怕,“开枪,来。”我握住枪身,抵在自己的脑门中间,“扣动扳机,你就再也听不到我说话了,来啊。” 对于我平静且疯癫的表现,森德也开始犹豫,我替他按下了扳机,只听见扳机被扣动的响声,连子弹壳都没看见。 “你换掉了?!” “这么多天,你的枪一直都是空枪。”我擦了擦手 ,“古书上记载,只要有一个人的照片和字迹,就可以掌握一个人的行踪,那些怪物,就是靠你给的这些精准锁定到我们的,对吧?” “对,不过就算蒙多利给了你胶卷,又怎么样呢?照样没有用。” “呵,但你知道吗?你让蒙多利放进去的胶卷,是小镇所有人的照片。那个双面胶卷,才是我和陈歌的照片。怪物攻击我们,只是因为我们和本杰明待在一起而已,你以为是什么?当真以为你自己的主意很高明吗?” “那本古书,你怎么会有?我看了之后,就把它销毁了。” “我没有,可是有人有。”是女巫婆婆,我在她的古书里看到的。“森德,这个小镇没有镇长,除了咔麦什这个教父,剩下的掌权者也就只有你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还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权利。” “江舟,你也相信法律会给人带来公平吗?如果法律真的可以解决一切问题,那为什么你的父母没有得到相应的制裁,为什么”他的话还剩一半,被我堵在嗓子眼里,他粗肥的脖颈被我掐出指印,快要喘不上气来。 “你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提他们?” “你也知道,法律不能……不能给你……”他的话有气无力,脸越涨越红,最后,我还是松了手。 “你知道为什么那些怪物没有彻底杀了我吗?因为我给你的字迹,是假的。”这还得感谢陈歌的提醒,要不然,我可能真的就傻傻地写下了自己惯用的字体。 “忏悔室,也没了,现在说一切都晚了,你已经摆脱掉这个罪名了。”我说。 他松了一口气,哈哈大笑道:“江舟,你还是输了,你别忘了徐末的规矩,在这个副本里,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他从抽屉里拿出另一把枪,“你撕掉了侦探证,也上交了辞职信,就说明你没有完成这个副本,所以现在,接受你的死亡吧,下一次,记得发现早一点。” 他阴险的嘴脸让我不禁笑出声,“你以为,这把枪里也会有子弹吗?” 答案是,没有。 他接连扣动了好几下扳机,都是空的。他直接把枪一扔,选择和我肉搏。没想到我给了他一针,是肌肉萎缩剂。 “短时间内,你动不了。” “你想干什么?杀了我吗?”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他可以让你认罪。”我拍了拍手,“进来吧。” 推门进来的人,是前几天就决定要被执行枪决的罗伯特。 “你……你不是死了吗!” “江舟把我救下来了。” “那死的人是谁!尸体是谁的!” “森德警官,你已经好久没有回过家了吧?”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有一瞬间,我感觉我自己也很罪恶。 “什么意思?” “死的人,是你的儿子。”罗伯特说。 “不可能!不可能!我儿子才五岁,你们骗我!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们骗我,怎么可能,我儿子五岁呢哈哈哈哈哈!” “不好意思啊,枪决书上写的执行人,是我。”我微笑着,告诉他。“所以,死的人,真的是你的儿子,你五岁的儿子。”我把重音放在“五岁”这两个字上,看着他悲伤到扭曲的面孔,我有些暗爽。 “罗伯特,到时候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什么都别担心。” “我知道了。”罗伯特识趣地离开了,走的时候还关上了门。 “江舟!你也犯罪了!你也杀了人,和我又有什么两样!” “有谁看见了吗?有谁能证明我杀人了?你吗?还是他?谁啊?谁能证明啊哈哈?” “那你也没有证据证明我做了哪些!” “陈歌在门口用录音机录音,到时候,小镇上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广播来听我们的这段对话。森德,祝你好运。” “江舟!江舟!你别走!我告诉你,你没了侦探证,你照样走不出去,到时候你还是要重来的,你弄死我一次又有什么用!” 我从口袋里掏出侦探证,“谢谢提醒,要不然都差点忘记了,我这个才是真的,那个,是假的。” 侦探证上出现金色的印章,意味着我成功通关。 第80章 离别 红胡子伯爵的女儿在浴室惨遭杀害,凶手尚未发现,现重金聘请两名勇士侦探前往伯爵府进行调查。 我坐在马车上看着报纸上的头条,“这是又有新任务了。” “什么?”陈歌接过报纸,他看了一遍,然后说:“就看懂了几个单词,我来说一下,你别提醒我。” “好好好。” “胡子的女儿被杀,没找到凶手,现在要两个勇者去……什么地方调查,大概意思是这个吧?” “差不多。” 马车的车夫听到我们的谈话,他突然回头告诉我们:“先生们,听我的,千万不要去伯爵府。” “此话怎讲?” “二位来的真巧,伯爵的女儿琳赛梅前天被人杀害的,你们今天就来了,看你们的行头,你们不会是去应聘私家侦探的吧?” “对啊,所以,到底为什么不要去啊?”我靠近他,他放慢了速度,低声告诉我:“伯爵府里有怨灵啊,琳赛梅小姐就是因为被怨灵报复才死的。” “怨灵?这个怨灵是谁?” “是伯爵的上一任夫人,莱西.维克多,她是含恨而死的,死了没两天,伯爵就娶了新夫人,就是现在的伯爵夫人,莱希。” 两个莱西? “一样的名字?”我掏出随身记录的本子和笔,他把马绳给我,在纸上写下她们的名字。 一个是莱西,一个是莱希。 “琳赛梅小姐的母亲,就是现任伯爵夫人莱希的女儿吧?” “对,而且前夫人莱西也有个女儿,和琳赛梅小姐一样大,叫克莱多,可惜了,好几年前就生病死了。” 我跟他大致了解了一下情况,本来是想到这个城市里碰碰看有没有什么隐藏支线的,没想到刚一上车就触发了主线任务。 他把我们送到了城市中心,让我们再多了解一下情况,再考虑要不要去。我们付了车费,和他道别。 “还好莫西里给了足够的钱,要不然寸步难行。”陈歌把一只鼓鼓的钱袋装进口袋。 我和他一人拎着一只皮箱,现在我们的身份,是两个私家侦探。 我和森德对峙后,第二天就公开了所有真相,他最终的结果是被绞刑。快要上刑场的时候,我还是没忍住,把他的儿子带过去了,父子俩相拥而泣,他的儿子很乖,一直让他的父亲不要担心他,对于小小的他来说,根本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 我和陈歌等人努力地哄骗他,可是他很聪明,在车上的时候,他就问我:“j叔叔,我爸爸是不是犯错了?” 稚子无辜。那天没有人替罗伯特赴死。 我摸了摸他的头,告诉他:“犯了错就要受到惩罚。” “嗯,就像苏绣姐姐说的那样,大人犯了错和小孩子一样,都要受到应有的惩罚。那我爸爸他,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沉默了好久,坐在副驾驶上的陈歌把他抱到腿上,温柔的声音让我不自觉地听下去:“西恩,你爸爸他很勇敢,作为一个警察,他为洛琳小镇上的人做了许多好事,这一点,我们不可否认。但是一个人的功劳不能和他的错误相抵扣,你爸爸他是一个好父亲,一个好警察,但在某些方面,他做的可能并不尽人意,所以,他的惩罚相对来说会轻一些。西恩,你爸爸将被送到很远的地方继续当警察。” “他还会回来吗?” “会的。你想他的时候,他就会回来看你。” 这个善意的谎言,骗得了西恩,但是骗不了车上的三个成年人,我,陈歌和开车的莫西里。 车子到达刑场,周围已经围满了人,莫西里握住方向盘忍不住告诉他:“西恩,他不会再回来了。” 西恩一下子就哭了,他扑进陈歌的怀里哇哇大哭,莫西里接着说:“他要死了。” “什么是死?” 我解释:“死亡并不可怕,西恩,死亡并不是一个人的终点,遗忘才是,所以答应我,不要忘记你爸爸。”之前看的《寻梦环游记》,总算派上了用场,如果可以,真想给西恩也看看,我也想教会他什么是死亡。 西恩在陈歌怀里哭了很久,但是他还是答应我,不会忘记森德。 他跑向森德,把我们说的都告诉了他,我第一次在森德脸上看见了作为一个父亲的柔情。 他对于孩子的爱,是不容置疑的。 “谢谢你,江舟先生,陈歌先生,莫西里先生。”他朝我们鞠躬,“西恩 就交给你们照顾了。” 他慷慨赴死,最后,他回头看了一眼西恩,眼神中像是解脱,又像是希望,他的勇气与刚毅,都将继承到这个孩子身上。 我捂住西恩的眼睛,把他带到车上,我抓着他小小的肩膀。 我不知何时也哭了。 可能是从来没感受过父爱,第一次见到这么深沉的父爱。 我就像一条缺水的鱼,从小生活在小水洼里,对于那些生活在大海里畅游的鱼,我只当是个童话。可有一天,有一个人捧着一个鱼缸路过这个水洼,我才看见,原来鱼缸里的鱼都有这么多的水。 我的认知,仅限于头顶的这片天。 我就是一只井底之蛙,在获得爱的这条人生计划上,我捏着笔,迟迟不能为自己打上一个红色的勾。 西恩交给了莫西里和苏绣来抚养,苏绣和西恩相处的很好,在我们临走的前一天,听说苏绣还去学校当老师了。 我和陈歌买了一束花送去莫西里那里,希望由他代为转交。西恩从楼上跑下来,一把抱住我们,我把蒙多利写的那本诗集送给了他,蒙多利的诗很精彩,或许西恩在那上面可以获得对人生的感悟。 我们坐上了那辆马车,陈歌掀开帘子和他们挥手。我探出脑袋,看见莫西里站在苏绣身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是他的胳膊总是不由自主地去靠近她。 康赛德和本杰明站在一起,本杰明的身体靠着他,还朝我吹了个口哨,莉莉安很是活泼,一直朝我们挥手,卡娜则比较内敛,她只微笑地目送我们。 至于西恩,他躲在莫西里的身后,离别这一课,他五岁就开始上了。 这辆马车把我们送到了名为温迪的城市,也就有了开头的那则头条。 温迪市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第81章 伯爵 “你那英语不挺溜的吗?”我调侃陈歌,我们像两只无头苍蝇一样在城市到处跑。 “我提前一晚上准备的台词好吗,要不然能那么棒吗?”他抱怨,“谁还能想到会有感情线啊,不过,我倒是很惊讶。” “惊讶什么?” “你居然会放了西恩。” 我停下脚步,看着他。 陈歌不明所以,回头问我:“你怎么不走了?”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杀死西恩吗?” “会。”他毫不犹豫,随后,向我解释:“这些都是副本里的npc,终究不是真人,你是放了他,可是下一个来到那里的人不会。” “至少我自己问心无愧。” “江舟,到了这里,根本没有人性可言。” “你也会变成那样吗?” “哪样?” “只知道杀戮的怪物。” “你还真是天真。”他散下头发,用手随意地梳着,“我一直都是,只是遇到了你,忍住了而已。现在这个游戏重推理而不是狩猎,如果是狩猎,按照你这样,第一个死。” 他告诉我游戏的规则,我全然不在乎,我知道我迟早会变成像他这样的人,但是趁我还有点人性的时候,我还是想做点让自己心里好受的事情。 “别想太多了,走一步看一步,船到桥头自然直,走吧,伯爵府。”他扎好头发。 “你眼睑的这道疤,你去不掉吗?”我突然问,看着这条突兀的疤痕,有点影响美观。 他摸了摸疤痕,说:“从小就有,不是在这里伤的。” “抱歉,走吧。”我不再过问,他也不再多说。 我们以为伯爵府会在这座城市的边缘,没想到就离市中心不远。我们走到那扇大铁门前,正站在梯子上修剪树木的仆人一下子摔了下来,然后连滚带爬地跑了进去。 不久,一个头发和胡子花白的老头儿跑了出来,他戴着和我差不多款式的单边眼镜,手上戴着白手套,穿着很正式的燕尾服。 腿脚倒是利索。 他一上来就握住我的手,自我介绍道:“我是这里的管家,麦尔.维克多,先生,您是来当侦探的吗!” “是,我们俩都是。” “啊,那真是上帝的眷顾!”他兴奋着,然后问:“您的名字是?” “叫我j就好,他是c。” “j先生!c先生!里面请!” 麦尔.维克多?我记得前夫人的名字是莱西.维克多,看来这俩人是一家的。 我们被邀请到了主厅,见到了报纸上所说的红胡子伯爵,他的胡子很红,而且很茂盛,不算太长,到锁骨的位置。 伯爵长相凶狠,不说话都让人感到发怵,直到看见我们手里的报纸,他才开口说话:“二位是来调查案子的吗?” “是。” “怎么称呼你们?” “j。” “c。” “维克多,他们靠谱吗?”伯爵一开口就像是问罪,维克多连忙点头哈腰,“靠谱,靠谱。” 一听这话就不靠谱,根本没有调查我和陈歌的任何证件,看来这个伯爵府里的人,还真是不太对劲。 “证件。” 我和陈歌拿出所有的证件,其中还包括一张“身份证”。说是身份证,其实就是一个小黑薄本子,一打开就是一张两寸的照片,下面标注你的姓名,旁边一页是你的出生年月日和出生所在地,以及你的职业。 “j.奎林.罗切斯特。”他念出我的名字,这名字是我随便取的,以前看书就觉得外国人的名字很长很难记,就这个编出来的名字,我每次都要想好久才能想起来。 “c.约翰.麦瑟尔夫。” 我听到这个名字就很想笑,麦瑟尔夫,myself,感觉会引起怀疑,但是伯爵似乎脑子不够用,看了几眼证件就还给了我们,还让维克多给我们准备了房间。 我趁现在提出了几点要求:“伯爵大人,在我们调查期间,我希望得到整个伯爵府的支持。” “怎么说?” “所有人,必须不留隐瞒地告诉我们整件事情的真相,当然,我们也会一字不漏地记录下来,交由地方警局。” 伯爵想了想,说:“可以。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我想知道,这个家所有人的家庭成员的信息。” “维克多晚饭前会送上去。”说完,他就想走,我拦下他。 “伯爵大人。” “怎么了?” “还有关于您的前夫人和她的女儿。” 伯爵皱了皱眉,大喝一声:“来人!把他们拖出去!” “等等!”陈歌喊道,“我们也是来的路上道听途说,况且,只有了解所有人的信息,才可以解开这个谜题!您作为一个父亲,难道不想知道自己的女儿为什么被人杀害吗!” “够了!拖出去!” 没想到碰壁了。 “伯爵大人!正是因为您是一个父亲,才更会体谅我们!同时,您也作为一名丈夫,女儿出了事,下一个应该保护的,就是您的妻子!” 他的表情渐渐舒展开来,或许真的像那个车夫说的,这个家的怨灵就是前夫人莱西夫人。提到现夫人莱希,伯爵立马松了口,说:“晚一点,维克多也会送上去的。” “还没问您的名字,伯爵大人。” “比尔吉。” “比尔吉伯爵,告辞。” 他愤愤的离开,只剩下我们和维克多。维克多是个好说话的,带我们去了房间,还告诉我们比尔吉的怪癖:比如他在吃饭的时候绝不允许饭桌上有任何人喝汤,花园里的树木每隔三个月就要修剪一次,并且每一次修建的形状都要一模一样;再比如他讨厌绿色,绝不允许有任何绿色的东西出现在家里,他喜欢紫色,认为紫色是好运的象征…… 诸如此类的,还有很多。 “维克多先生,还没问您呢。” “啊?” “您和前夫人,是一家人吗?”听到这,他连忙对我摇头,然后关上房间门,小声说:“这可千万不能给伯爵大人听见了。” “怎么了?” “我是莱西夫人在集市上买回来的,我没有名字,在集市上我是第十三号,莱西夫人给我取了名字,叫麦尔,也让我跟她随了姓。” “这怎么了吗?为什么不能和伯爵提?” “您刚才提到莱西夫人,伯爵大人已经生气了,但是看在你们是侦探的面子上,还是没有动怒。所以啊,以后千万千万不要再提莱西夫人了。” “我们知道了,谢谢您。”陈歌笑着把他送了出去,我坐在床上收拾行李,把一些重要的东西还是锁在箱子里。 “看来,莱西夫人的死有大问题啊。”陈歌躺在床上,看着我收拾东西,他从怀里掏出手机,划了几下,又放回去。 “是啊,还得慢慢查。手机有信号吗?” “没有,有才奇怪呢。”他爬起来,问:“那你打算从谁下手?” “维克多是问不出来了,这么一闹,估计比尔吉会让所有人都对莱西夫人闭口不谈,唯一能够作为切入点的,也就只有现夫人莱希了。” 第82章 日记本 “就怕我们这位莱希夫人,也是块硬骨头。” “就算是硬骨头,也要给她熬软了。” 到了晚饭的时间,却没有等到维克多来敲门。天已经很晚了,没有他来喊,我们也不敢擅自下楼,毕竟比尔吉伯爵阴晴不定的,惹了他可就得死。 “停电了。”陈歌说。 我睁开眼睛,跟闭上没什么区别。一片黑暗。 “你在床上吗?” “不在。”陈歌的声音就在我旁边,但我不知道他在哪,这里太黑了。“过来,往你的右边挪。” 我一点一点地往右边挪,然后双手到处乱摸,终于,摸到了一根温热的手臂。 “嘘……”他捂住我的嘴,慢慢地坐在我身边,门,开了。 从那条小缝里透出一条暖黄色的光,紧接着,出现一道细长的身影。 不知道来人是谁,但看见那摇摇欲坠的黑影时,我就知道了。 是维克多。 看来不是想给我们送东西,是想送我们走。 他的步伐越来越近,然后举起手,狠狠地朝被子里插下去,应该是一把刀。可惜,他的刀并没有沾到血,只飞起几片棉花。 我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一脚踹在他的胸口!伴随着“砰”的一声闷响,他痛苦地发出一声惨叫。与此同时,他手中紧握着的那件锋利凶器也因这突如其来的一击而失手掉落到地上。 就在这时,陈歌毫不犹豫地迅速伸手拉开窗帘。窗外的天还没有完全暗下来,光亮瞬间包围了整个房间。然而,眼前的景象并没有让陈歌有丝毫松懈。只见维克多还企图逃跑,他给了我小腹一拳,然后转身冲向门口。 幸好陈歌眼疾手快,立即飞起一脚,准确无误地踢中了维克多的下巴。这一击犹如雷霆万钧,打得维克多一个踉跄,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后倒去。他的脸上露出惊愕和痛苦的表情,但很快就被愤怒所取代。 “比尔吉伯爵让你来刺杀我们的吗?”我捂着小腹问他。 他闭口不说,我一拳把他的眼镜打歪在地,“说,还是不说?” 拳头并没有在这个老人的脸上看见些许伤痕,他就像一块坚硬的石头,安静地坐在地上,一言不发。 陈歌捡起刀,抵在他的脖子上,“其实你不说,我们也知道,我们触碰了比尔吉伯爵的逆鳞,他灭口,也是合理的。你死到临头了,就不想告诉我们一点什么吗?” 他抬起头,眼睛死死地盯着陈歌,嘴里说着:“莱西,莱希,莱西,莱希。” 他咬舌自尽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像好不容易穿好的一串珠子,线从中间断掉了,珠子散落一地。 或许是上帝怜悯我们,在处理维克多的尸体时,我意外在房间里找到了一本日记,翻开来一看,上面只写了一个名字:栗子。 “栗子?”陈歌对这个名字似乎很熟悉,他拿过日记本,看着上面的字迹,“真的是你。” “你认识?” “栗子,和我是同一届的玩家,这次他和我一样,也是下来刷经验的,但是我没想到,他居然也来到这个副本里了。” “这说明,他已经成功离开了吗?” “有可能……他已经死在这了。”陈歌的语气听不出多少悲伤,很平淡,像是描述刚才吃了什么东西一样平淡。栗子,应该是他的朋友,对于朋友的死,他都能这么淡然。 不知道以后我要是死在雨冥山庄了,他对下一个人提起我时,会不会也是这样的表情。 “不会吧。” “玩家通关,连同玩家留在这里的一切都将清除,如果在这里死亡,一切都会被留下。” “你……”我想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因为在我看来,他也并不伤心。 陈歌没理会我,自顾自地翻开日记本,然后告诉我:“这本日记本很关键,里面可能记录了如何通关的方法。” “你不伤心吗?栗子是你的朋友吗?” “还好,也不算是朋友。” “那是什么?” “在这里,哪有什么朋友,不过是两个人靠在一起相互取暖,等到柴火烧干了,火灭了,人自然就散了。” 我们以后这样的。 来不及伤感,现实就把我拉了回来,现在更重要的,是这本日记。 1 我叫栗子,至于真名,我早就忘记了。我也不知道今天是几几年几月几号,但是今天是我来到温迪市的第一天,暂且把它记为“1”。 2 我按照报纸上的地址,来到了伯爵府。管家维克多出来迎接了我,带我去见了伯爵比尔吉,他和报纸上写的一样,是个红胡子伯爵。 维克多和我说了许多关于他的一些怪癖,我都记在心里了,更多的,我记在这本日记本的后面。 来这里的第一天,还有点不太适应,我住在这个房间,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晚上有人站在我的床边盯着我看,但当我睁开眼把灯打开,又什么都没了。 3 今天是第三天了,我开始正式调查梅赛琳的案子,我发现她的死很可疑,她的尸体是被她的女仆洛可可在浴室里发现的,但是她身上每一处痕迹都显示,她并不是在浴室被害的,所以我推测是凶手杀害她之后将尸体弄进了浴室。 现在我怀疑的凶手有以下两个人: 女仆洛可可 管家维克多 4 维克多是前夫人莱西的表叔叔,莱西死后,维克多为了报仇,就…… 没了,日记被人撕掉了两页,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 “先生们,该吃晚餐了。” 第83章 声音 说话的人,是我们刚刚正在处理的尸体,维克多。 他就站在门口,举着烛台,面带微笑地看着我们。 我低头看了眼脚边维克多的尸体,已经死透了,况且我们刚才,差点就想分尸处理。 怎么会…… 维克多垂下眼睛,看了一眼地上的“维克多”,笑着说:“先生们,不必惊慌,我来处理。” “谢谢。”陈歌倒是不慌,把日记揣进怀里,扯着我的衣服和我一起走。 “嗯,快去餐厅吧,伯爵已经在等了。” “好。” 房门关上的一瞬间,维克多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留下的,只有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 “等会儿到了餐厅,正常一点,什么也不要说,什么也不要问。”陈歌提醒我。 一路上,有很多女仆,见到我们都是麻木地鞠躬行礼,在她们的脸上,我看不到一丝活人的气息。 仿佛是一个个提线木偶一般,任人操控。想来也是,我们这些人看似风光,看谁的生活不是被人牵着线走呢? “比尔吉伯爵。”我和陈歌向他打招呼。 他淡淡地点头,示意我们坐下。 晚餐很丰盛,我扫了一排,大概有二十多种菜。英式长桌上铺着鲜艳的红色绸缎桌布,上面用金丝绣着花纹,应该是比尔吉的家纹。 刚一坐下,旁边的女仆就开始给我介绍菜品,其中有一道菜吸引了我的注意,翻译过来是:永禁。 这是一道汤,女仆给我盛了一碗,我刚想喝,就想到维克多提醒我们的,伯爵不喜欢喝汤的声音。 见我迟迟没有喝,伯爵问我:“怎么了j先生?是不喜欢吗?” “没有,只是想到,应该由主人先动,客人再动。” “啊哈哈哈,”他爽朗的笑声只让我觉得毛骨悚然,“在我这里,不必拘束,大口喝。” “喝汤的声音太大,不雅,还是留到最后吧。”陈歌说,他看了一眼伯爵的表情,他皱着眉头,似乎很不解。 伯爵自己喝起汤来。 难道维克多在说谎?伯爵不喜欢喝汤的声音这一条是假的? “啊,这么多年,我还是最喜欢喝这种汤。” 我和陈歌对视了一眼,依旧没有喝汤。见伯爵在吃别的,一旁的女仆也帮我把盘子里的牛排切成小块,并淋上一些酱汁。 我拿起刀叉,熟练地吃起牛排。这种酱汁味道丰富,口感细腻,似乎是加了点奶油,很细腻,我还尝出了胡椒粉的味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比尔吉伯爵突然笑起来。 陈歌嚼着蔬菜,不解地抬头。 “维克多,他们通过考验了。” 维克多冷不丁地站在他旁边,脸上还是挂着笑。 “先生们,恭喜你们通过了考验。” 我和陈歌没有说话。 “看来维克多告诉你们的,你们已经牢记在心了,伯爵府需要的正是像你们这样听话的侦探,记住,先生们。”他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不该去的地方千万别去。” 我和陈歌同频地咽了一口口水,然后笑着点头,继续吃盘里的东西。 陈歌没有吃多少,反倒是我像个饿死鬼。等伯爵走后,我们才敢喝汤。 才喝一口,我差点吐出来,这味道极其恶心,像是不会做饭的人做出来的黑暗料理。 陈歌借口上厕所,离开了座位,估计去吐了。而我则被维克多看着,硬生生咽了下去。 感觉有东西在强奸我的嗓子。 等陈歌回来,维克多才带我们离开,女仆们则开始收拾桌子。 维克多将我们送到房间门口,他把举着的烛台交给陈歌,叮嘱道:“先生们,晚上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出来,如果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请立刻反锁房门,拉上窗帘,不要试图出去。” 恐怖片守恒三大定律来了:天黑一定有奇怪的声音,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离开“安全区”,主角总是不听却想要去一探究竟。 “好。”我们嘴上这么说,可心里已经在盘算着怎么出去。 “你觉得会有什么奇怪的声音?”我问陈歌。 “没发现吗,从我们到这里开始,莱希夫人都没有露面。我原以为晚餐会看见她 没想到她也没有下来吃晚餐。” “应该是不想吃吧。” “一个伯爵,这个家里这么多规矩,而且莱希夫人还是续弦,就算是沉浸在失去女儿的痛苦当中,但是她作为一个贵族夫人,客人来了,都不会躲在房间里。” “你的意思是,奇怪的声音是指……” “有可能。” “比尔吉伯爵住在哪里我们都不知道呢。” “或许栗子会告诉我们。”他一边喃喃自语着,一边从怀中掏出一本看起来有些陈旧的日记本。他翻开书页,4之后不知道被谁撕掉了,只留下一片空白。 我皱起眉头,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要不然也不会被有心之人撕去。陈歌继续往后翻着,直到7,才看到了下一个有文字的页面。 我们的目光紧紧盯着那些字迹,仿佛想要从中找到一些线索或者答案。 7 今天是我来到伯爵府的第6天。 太可怕了!一切都太可怕了!谁要是来到这个副本,我劝你,直接听我的,不要玩下去了!会死人的!这个副本里,什么都是真的!都是真的! 下一个开启副本的人,会是最后的人,如果你们死在这里了,就不会有人来了!这个副本将会永远消失!!! 三个感叹号,让我们心中升起一丝不安。继续往下看去,就看见栗子潦草的字迹。 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我看到的画面,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不知道这个案子该怎么调查下去才好!我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 莱西夫人的死因,对!一定要先找出莱西夫人的死因,不然一切都是空话。莱希夫人,不要和莱希夫人见面,她吃人!她吃人! 我亲眼看见的,如果下一个开启副本的人有幸看见我这本日记,一定要听我的,千万!千万!不要和莱希夫人见面,她不是人,她是怪物! 8 莱西夫人的死因被我找到了! 看到这句话,我和陈歌松了一口气,栗子给我们铺了很多路。 是莱希夫人杀死她的,但是我还没有找到是什么原因。莱希夫人和莱西夫人,这两个人都很诡异,莱西夫人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克莱多,但是我也不知道原因。 我现在很混乱!太混乱了!我想我需要一件一件地来查。 9 比尔吉伯爵把我囚禁起来了,他不让我再查了。我知道,是我执意要调查莱西夫人的死因,因为我去了地下室,地下室有一口水晶棺材,里面可不是白雪公主,里面是一个妖怪! 是莱西夫人的女儿克莱多! 她的身上插满了管子,旁边都是大大小小的玻璃罐子,里面装着的都是血液! 我们不敢再往下看了,如果看完,我和陈歌估计也要像栗子一样混乱了。 我不禁陷入了沉思之中,究竟是谁撕掉了那几页?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些问题在我的脑海中不断盘旋,让我感到一阵烦躁。 我和陈歌简单地洗了个澡,维克多给我们送来了干净的衣物,并且再一次叮嘱我们锁门。 我打开木头盒子,里面是一件米白色的丝绸衬衫,还有一件皮质马甲。 陈歌的有些搞笑,是一件酒红色的贵族衬衫,和我小时候演话剧穿的表演服有点像。我记得我那个时候演的是白雪公主里的王子,穿的就是这种衣服,只不过我那个时候穿的是白色的,外面套了一件浅蓝色的西服。 他扯了扯嘴角,“哇,你看。”他干巴巴的话没有让我提起任何兴趣,他只好展示给我看,“花……领子。” 我们穿上衣服,陈歌难受的很,最后还是我发现这个领子可以摘掉。 “啊舒服多了。” “嘘。” 门外,有声音。 像是什么动物在啃食食物的声音。 我听见它在啃骨头,那骨头在它的嘴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门! 陈歌冲上去锁门,可能是动静太大,它开始攻击房门,房门被它弄的砰砰响,我甚至能听见它用指甲抓门的声音。 还好窗帘已经拉上了,陈歌关掉灯,我举起烛台站在床边。 突然,没有任何声音了。 它似乎是走了。 还没等我们松口气,隔着厚重的窗帘就听见有东西在拍打玻璃,发出沙哑的叫声,是乌鸦。 我慌忙吹灭蜡烛,招呼陈歌上床,我们俩像个害怕夜晚的孩子一样躲在被子里,还好有一把微型的手电筒照着,不至于失去任何光源。 彼此的呼吸声和心跳声交织在一起,许久,我对上他的眼睛,我从他的眼睛里,读出了他的恐惧,他安慰道:“别怕。没事。” 陈歌看向我,眼睛中的恐惧淡了很多,他“嗯”了一声,呼吸声浅了很多。 外面的声音渐渐消失了,我和陈歌掀开被子,点上烛台,准备开门出去看看。 第84章 声音2 我和陈歌轻轻地把门推开,走廊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房间里的灯光只点燃了门口这一小块空地。 “把灯关了。”陈歌说,然后他走了出去,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那里是楼梯。 我关上门,等待着陈歌回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除了窗外有几阵风刮过,其余的,什么也没有。我默念起圣经里常用来祷告的句子,只有这样才能让我焦急的心沉下来。 似乎是徒劳。越是这样,我的心就越不定。如果我走出去,我们俩都会消失在伯爵府,陈歌留下了我,也算是留下了一个希望。但他不知道,这点希望之光会随着时间一点点被黑夜吞噬。 “是我。”陈歌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他轻轻地敲着门,像是给我打了一针镇定剂。 我放下烛台,手已经握住了门把手,突然想到了什么,立马收回了手。 门外的人,不是陈歌。 “陈歌”还在继续敲门,“开门呀。” 声音一模一样。 我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以免激怒门外的“陈歌”,可越是这样,他就越兴奋,直接就开始拍门,木质的门被他拍的啪啪作响。 连门把手都开始转动,发出巨大的噪音。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手枪,是我在警局工作时森德给我的,现在里面只剩两发子弹了,如果他强行破门,那我就只有开枪。 两枪之内,他必须死。 要不然,就是我死。 门外的动静突然没了,我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罢了。果然,下一秒,门就被撞出一个大洞,烛台也被他的动作打翻,熄灭了。 黑暗中,我看不清“陈歌”的模样,我只听见他的声音还在不停地重复:“为什么不开门,我来陪你了,你不高兴吗?” 我屏住呼吸,听他的脚步声和说话的声音,以此来判断他的方位。 我朝我的二点钟方向开了一枪,枪响过后,就是一声惨叫。然后,整个伯爵府瞬间亮了起来。 那是一个长相十分丑陋的怪物,他长着一张老鼠脸,是真的老鼠脸,身后还拖着一条长长的、脏兮兮的尾巴。 我一枪爆头,粉色的脑浆都撒了一地。 “啊!您没事吧!”维克多穿着睡衣就跑了过来,看见这一幕,他捂住嘴失声尖叫,“这……您简直就是英雄!” “什么?”我有些费解。 “您杀死了伯爵府里的怪物,这只怪物骚扰我们这里很久了,但一直都没有人敢去杀死他,他可以模仿身边任何人的声音,然后趁其不备吃掉对方,这可太让我们头疼了!” 比尔吉伯爵也姗姗来迟。他并没有穿睡衣,而是穿着很正式的燕尾服,手里夹着一只抽了一半的雪茄,“j先生,看来我们找对人了!维克多,把这里收拾干净,明天早上,带j先生去熟悉环境。” “是!”维克多麻溜地吩咐几个女仆拿来麻袋和抹布,把这里收拾干净。 “可以给我换个房间吗?这门都坏了。”我问道。 比尔吉伯爵朝身后看了一眼,猛吸了一口雪茄,说:“洛可可,去把对面那间房间收拾出来。” “是,伯爵大人。” 洛可可站在门外,我只看见她金色的双马尾和黑白的女仆装。洛可可,是克莱多小姐的女仆,也是栗子日记中提到的怀疑对象。 “谢谢您,伯爵大人。” 比尔吉伯爵没有理我,自顾自地抽着雪茄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是洛可可来喊我,让我可以住进去了。 我才观察起她来,长的不算漂亮,也不算丑,中规中矩,不过她那双眼睛,倒是看不出有做下人的姿态,反而透着一股高傲。 洛可可把我带到房间门口,这个房间也是只有一张床,但好在比之前那个要大得多。 “祝您晚安,j先生。”洛可可替我关上房门。 没有一个人来过问陈歌的去向。 我开门,正好碰见处理完回来的维克多,我叫住了他,问他:“你不问问我,c怎么了吗?” “j先生,您的同伴不听劝,私自跑了出去,我们也没办法。愿上帝保佑他。”他在胸前比划着,微笑着从我面前走过。 去你妈的。 我忍不住在心里骂。 伯爵府又陷入黑暗,等一切都静下来了,我偷偷溜了出去。我已经知道陈歌在哪了。 刚才我让洛可可给我换房间,比尔吉伯爵走后,我收到了徐末的信息。 徐末:陈歌在莱希夫人那里,祝你们玩的愉快。 江舟:为什么要告诉我? 徐末:我只是想让游戏更好玩一点,要是你找不到他,游戏就不好玩了,我只想看高能部分,别让我失望。 莱希夫人……栗子的日记本中写道,莱希夫人不是人,还会吃人,应该是患上了某种奇怪的病吧。 但愿如此。 我在伯爵府里像只无头苍蝇,我根本找不到莱希夫人住在哪间房间。 我拿着手电筒,突然看见了有人的影子,我立马躲到墙后,悄悄地观察。 是维克多。 他戴着白手套,还穿着睡衣,推着一个金色的小餐车,餐车上还放着一个烛台。不知道他要推去哪。 最可怕的是,他的脸上,还挂着那诡异的笑容。 直觉告诉我,他要去莱希夫人那里,我关掉手电,跟了上去。一路上,我都害怕维克多突然回头,但好在,他没有。 我跟着他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借着烛台的光,我看见走廊两边都是一些挂画什么的,像是一个展览会。 他在一个房间门口停下了,准确来说,这一条走廊里只有这一个房间。 维克多走到门前,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钥匙,在里面翻找着,我看不清是哪一把。 你要问我躲在哪?我躲在几幅大的挂画的中间。 门,开了…… 维克多从餐车里拿出一个苹果,用袖子擦了擦,扔了进去。接着,我就听见一声低吼,然后她开始啃苹果。 维克多打开灯,我才看见那人的长相!她十分瘦弱,可以用瘦骨嶙峋来形容,灰白的皮肤上长着黑斑,眼睛耷拉到颧骨的位置,看上去十分吓人。 “夫人,该吃药了。” 这一声夫人,我才反应过来,这就是莱希夫人! 她杀了莱西夫人,应该坐享其成才对,可为什么,会变成这个鬼样子呢? 我刚想上前,就和啃苹果的莱希夫人对视,她大叫着,冲了过来,好在一根铁链把她的手和脚捆了起来,限制了她的行动。 她已经丧失了语言能力了,只知道大吼大叫,哪里像一个养尊处优的伯爵夫人呢? 我被她吓到了,身后的挂画掉了下来,声音惊动了维克多,他立马关灯锁门,朝我追了过来。 第85章 老鼠人 我不确定维克多有没有看到我,我只有跑。维克多还在后面紧追不舍。 死老头跑的真快。 我暗暗骂道。 突然伸出一只手,把我拉了过去,捂住了我的嘴。是洛可可。 “哪去了?”我听见维克多的声音,就在附近,“该死!一定是他!” 维克多走了,洛可可才把我松开。 “你为什么要救我?” “你的朋友,在我这。”洛可可说,“跟我来吧。” “谢谢您,克莱多小姐。” 听到我这样叫她,她震惊地回头,但很快又笑了笑,“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第一次见面,您的眼睛告诉我,您不是洛可可。” “是啊,我不是她,连你这个只见我一面的陌生人都知道。”克莱多自嘲道,“为什么父亲他看不出来呢?” 我跟在她后面,她从伯爵府的另一条路又绕了回来,直奔莱希夫人的房间。 她轻叩了两下门,门开了,是莱希夫人开的门。她不似刚才那般疯癫,看见我来了,整理了一下头发,说:“请进,先生。” 莱希夫人的房间不大,却处处充斥着雍容华贵。比如床上,就足足铺了三床软垫,更别说取暖用的褥子了。就连床头柜、吊灯以及梳妆台都是镶金的。 克莱多把门轻轻地关上,随即开了灯。 陈歌掀开花纹繁琐的窗帘,原来他躲在这里。 “你怎么跑到这来了?”我问。 “多亏了克莱多小姐,是她发现了我。” “不用客气。”克莱多说着,拿出钥匙帮莱希夫人解开手铐脚铐。 “您没有生病?”我问莱希夫人,看她的样子,完全不像是一个病人。 “比尔吉告诉你们,我病了?” “不,是我们猜测的,因为晚餐的时候您并没有下来。” “呵,病的人不是我,是他。”莱希夫人苦笑道,“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该……” “夫人,不是您的错。”克莱多紧紧地握住她的手,眼中流露出一丝温情。 我想到栗子的日记本中写道:莱西夫人是莱希夫人杀死的,莱西夫人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克莱多。 “恕我冒昧,克莱多小姐。”我说,“您不是应该早就被您的母亲杀死了吗?” 听到这话,克莱多的脸变得扭曲,我甚至可以听到她的每一寸骨头在咔咔作响。“是啊,所以……你要来陪我吗?” 她身旁的莱希夫人也变得不对劲,我终于知道她为什么给她解开手铐脚铐了!可惜已经晚了! “陈”我还想去拉陈歌,却发现陈歌也变成了她们之中的一员。 都是假的! 克莱多的手死死抓住我的胳膊,我用力一甩,把她甩开,她的头重重地撞在橱柜上,流出鲜血,“抓住他!” 莱希夫人刚想有点动作,就被我一脚踢翻在床,陈歌突然掏出枪,直直地抵在我的脑门上。 克莱多和莱希夫人也站了起来,她们的眼睛泛着红色的光,原来是老鼠。就是刚才被我一枪爆头的那个“陈歌”。 现在看来,这个“陈歌”也是老鼠。 真是捅了耗子窝了。 陈歌张嘴露出尖锐的牙齿,不知道是谁的尾巴慢慢探上我的脸。 真是恶心。又细又长,还有许多绒毛。 我手起刀落,一刀斩断尾巴,莱希夫人吃痛地叫了一声,是老鼠才能发出的声音。还不等他们反应过来,我就一刀抹了“陈歌”的脖子。 还好我留了一手,提前把匕首藏在袖子里了。 令我没想到的是,它们被砍了头,居然还能动。 我直接开了门,然后往前跑,那些人的头变成了老鼠头,四肢也变成了老鼠的四肢,在地上跑的飞快,“陈歌”甚至爬到了天花板上。 他妈的,他的头又长出来了! 我猛地“刹车”,掏出仅剩一颗子弹的枪,对准天花板上垂直掉落下来的陈歌,“砰”地就是一枪。 又是一枪爆头,它们才老实。 没有子弹了。我把枪收好,拿出匕首决定和剩下的两只肉搏。从我的身后传来两声枪响,“克莱多”和“莱希夫人”双双倒下。 是陈歌! 但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他朝我跑过来,问我:“你怎么样?没事吧?你怎么跑到这来了?” “香港回归是几几年?” 陈歌被我问的愣在原地,“你没事吧?” “回答我,香港回归是几几年。” “1997年7月1日。” 我松了口气,告诉他:“你碰见了吗?那些老鼠人。” “嗯,我就是要跟你说,结果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房间门被上锁了,我就知道,出事了。” “你怎么想到跑来这找我?” “找你的路上发现洛可可被人打晕在地,想着应该是它们有所行动,而且按照你的性子,也一定会找来这,就想着来这碰碰运气。” “谢谢你。” “这个时候,别说什么谢不谢的了,我们可能被困在这里了。” “走廊?还是伯爵府?” “伯爵府,但是真正意义上来说,是另一个伯爵府。”陈歌向我解释:“天黑之后,伯爵府就是它们的了,如果不赶在天亮之前离开这,就会永远被困在这里,循环至死。” “我出去的一段时间,把伯爵府大概走了一遍,画了简单的地形图,”陈歌从口袋里抽出一张叠好的纸,展开,是一张画的极其精细的地图。 简单……吗? “我们现在是在这里,据我猜测,我们要从大门逃走,才能回到原来的伯爵府。”他指着地图上的路线,“注意这里,我观察了一下,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这里都有大量的守卫,应该是伯爵府守卫的集中营,交换班的地方,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地小心,躲避这些人,然后从左侧到大门。” 看着他思路清晰,丝毫不慌乱的样子,我才发现我和他真的不能比。不愧是玩到高级区的老玩家,人家来只是为了刷经验。 陈歌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他说:“你的思路很清晰,推测也很具体,不会凭空想象,靠臆想来推断。但唯一不足的是,是你不敢去做。” 不敢……去做?好像确实是这样的,和他刷副本的日子里,都是陈歌去落实,我只管动嘴皮子。 “大胆去做,实践出真理。以后要是我不在了,你也要学着自己做。” “你会不在吗?”问出来的时候,我才觉得这句话很幼稚。36岁的老男人,还问3岁小孩问的问题。 “人都会死的。我会,你也会。” “我的意思是,你会不会哪一天,不在我身边了?” “也会的。后面有很多是单人任务,都要靠你自己完成了。”他替我戴好眼镜,“也许再看见你,你就成熟了。我不是指心理,我是指行为。” 第86章 洛可可的劝阻 陈歌的话让我有些淡淡的伤感,可我并不想哭,我只想靠在墙上一个人放空一会儿。可是现实是不允许我这样的,它就像一根麻绳,拴住了我的脖子,只要我妄想喘一口气,它就两头收紧,直到我挣扎。 在这里,人已经不是人了,是可以随便玩弄的布偶。 “走吧,这次我在前面,我来。”我第一次站出来,陈歌把地图交给我,放心的让我来带路。 这就出了一个大问题,我压根看不懂地图。 得益于我的地理。 我的地理,应该算是全年级都排的上名的……倒数。 可能我与它无缘,怎么学都学不会。也可能是我笨,但是至今我都死不承认。包括现在,我也觉得是我和它注定无缘。(不是我的错) “这是……哪?”我小心翼翼地问,回头看向陈歌,陈歌安慰我道:“很不错,快要走到……”他凑近看了一眼地图。 “这个地方……好像不在地图上。” “啊?” 陈歌观察了一下四周,很普通的走廊,两边都是房间,一眼都望不到头。 “抽到了隐藏款啊。” “抱歉,我” “没关系的,万一某一扇门就可以通往原世界呢?”陈歌随手打开一旁的门准备进去,还好他抓住了门把手,因为他的脚下,就是万丈深渊。 “我靠!这什么鬼地方!”他赶紧关上了门。 “每一扇门应该会通往不同的地方,那么就会有一扇门会通往原世界。可问题是,就算我们一扇一扇的打开,可能这辈子也开不完。” 陈歌又打开隔壁的门,一条巨鳄突然从沼泽里窜出来,吓得他赶紧关门。 “他妈的,这么危险。” 我又打开了刚才那扇门,还是巨鳄。“看来,它不会刷新。” “就算是这样,一个一个地去试,也是不现实的啊。” “你觉得……会死吗?”我问他。 “什么会不会死?” “我的意思是,走进去,会死吗?” “肯定啊,你都看见了,一个是悬崖,一个是鳄鱼,哪一个死的都很惨好吧。” 我有点反骨,不信。 我打开我左手边的门,是一条巨蟒,好像是热带雨林,它正攀在树枝上,嘴里吐着信子。 我作死,朝它扔出没子弹的枪。扔出去的一瞬间,眼前的画面消失不见,我和陈歌被一股巨大的吸力给卷了进去。 里面像是时空隧道一样,我和陈歌在里面转圈,头都晕死了。 一番晕眩过后,我们俩摔在房间门口。 天,已经蒙蒙亮了。 看来是回来了。 “没想到,还真不会死,就是……呕……”他趴在地上干呕着,“就是人受罪。” “总比死了好。” “那是。” “早啊先生们,你们这是……”已经准备工作的维克多看见我们俩这狼狈的样子,不由地抽了抽嘴角。 “我们那个……地毯式搜索。”陈歌装模作样地给他展示了一下。 维克多点点头,理解也尊重我们,“你们继续……继续。” 我们打开房间门,拖着疲惫的身体瘫在床上,几秒过后,我才发现我趴在一个人身上! 一个人! 我大叫一声,掀开被子,是洛可可。 “你疯了?!”由于昨晚见到了老鼠人变得洛可可,我现在对于她十分抵触,更别提刚才差点“亲密接触”了。 “j先生!”她急忙让我别说话,陈歌还没反应过来,她就已经把门锁上了。 陈歌掏出枪,问她:“说,为什么在我们的床上。” “ c先生,我不是坏人,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梅赛琳小姐的事情来的,但请听我说两句好吗?” “你说。”我没让陈歌把枪放下来。 “我是前伯爵夫人女儿克莱多小姐的女仆,我叫洛可可。你们赶紧离开这里,一刻也不要多留!” “为什么?” “这里已经被它们占领了,所有人都有可能变成老鼠人!” 看来,她也经历过了。 “这种现象,持续多久了?”陈歌问。 “自从莱希夫人成为伯爵夫人之后,就有了。”她见我们不相信,又说:“你们以为梅赛琳小姐是怎么死的,哪有什么冤魂克莱多小姐,哪有什么鬼魂索命,都是它们做的,是伯爵不答应它们的一些请求,所以它们才!” “等等,你说,伯爵不答应它们?” “伯爵和它们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我很清楚,梅赛琳小姐的死绝不是外面说的冤魂索命,都是伯爵大人他自作自受!” “莱希夫人呢?我是指现在的夫人。” “莱希夫人原本只是一个侧室,是她杀了莱西夫人之后,才变成了伯爵夫人。” “看来你知道的,还不少。” “洛可可,知道的越多,死的越惨。”我提醒她,“你就不怕我们把这些都说出去?” “你们要是说出去了,才是蠢货。克莱多小姐临终前嘱咐过我,无论是谁来调查这个案子,都必须让他们走。克莱多小姐不想看你们这些无辜的人为了伯爵大人的家事白白送了性命!” 陈歌放下了枪,问她:“克莱多的尸体,是不是在地下室。” “你怎么知道的?”洛可可惊呼道,“你去过了?还是谁告诉你的?” “你不用管,你告诉我,为什么要这样,是不是她的母亲做的?” “是,莱西夫人她……亲手杀死了克莱多小姐。”洛可可抽泣着。 “莱希夫人呢,是不是怪物,还是生病了,为什么这么久她都不出来见人?” 洛可可抬头,擦去眼角的眼泪,“我也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莱希夫人被关在哪。” “在我么之前,有人来调查过吗?” 我知道,陈歌是想问出栗子的下落。 “有很多,但我都不记得了,只有一个人,我记得他,他叫栗子。” 真的记得!看来是真的,玩家死亡,所有的东西都会保留,包括这些npc的记忆。 “他人在哪?” “很抱歉,栗子先生,他已经死了。”洛可可说,“当时他和你们一样,不听我的劝阻,执意要调查,结果被伯爵大人发现后把他囚禁在房间里,只命令我给他送些吃的,直到他同意不再调查两位夫人的事情为止。” 看来有太多的事情了。 “你们相信我,我不会害你们的,已经死了一位夫人和两位小姐了,不能再死下去了!谢南尔少爷马上就要回来了。” “谢南尔?”我有些疑问,“现在的夫人生的吗?” “不,是克莱多小姐的弟弟,一直在东方留学。” “抱歉,我们不能听你的,你放心,我们不会死的。”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说的这句话,洛可可自嘲地笑了笑,说:“又是两个不怕死的。” “但前提是,你得帮我们。” “我怎么帮?” “你在伯爵府多久了?” “我和克莱多小姐一起长大,我没有父母,是莱西夫人把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和维克多说的一模一样,我现在严重怀疑他们这些仆人是不是都是被买回来的。 “那你应该很熟悉这里,今晚带我们去一个地方。”陈歌掏出地图,指给她看。 “这里不行……” “怎么了?” “这里是莱西……前面那位莱西夫人的房间。” 第87章 秘密花园 我和陈歌对视了一眼,陈歌手指的地方,就是那条走廊尽头的房间,关着莱希夫人的房间。 洛可可说,它是莱西夫人的房间。 莱西,莱希。 “你是为了梅赛琳小姐的事情,才来的,你知道哪些?” 陈歌立马掏出本子来记,其实说是记,都是人家说一句,我翻译一句过后他记中文。 “梅赛琳小姐她,不是死在浴室的!” 我也猜到了,栗子也在日记里说过了。 “那是怎么死的?” “梅赛琳小姐是在卧室被人杀害之后,再被拖去浴室的,而且,是奸杀。” 陈歌的手停下了,骂了一句:“妈的,真看不起这种人。” “你继续。” “其他的,我就不知道,因为我的房间就在梅赛琳小姐的对面,所以当晚发生的事情,我看的一清二楚。但是除了看到那个男人奸杀了梅赛琳小姐的过程,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没关系,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那我先出去了,很抱歉,我真的不能带你们去那里。” “没关系的。” 洛可可出去了,陈歌坐在床上,问我:“接下来怎么办?看栗子的日记吗?还是我们自己查?” “自己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看日记。你不要忘了,日记本都被人撕掉了几页,保不齐会有人模仿栗子的字迹来胡乱写这本日记,为的就是把我们引入歧途。” 陈歌低下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先生们,吃早餐了。”维克多在门口敲了敲门。 “马上来。”我和陈歌整理了一下衣服,去洗了一把脸,匆匆下楼。 餐桌上坐着一个生面孔,是个精致的贵夫人,她穿着深紫色的裙装,米黄色的领子束在脖颈,深棕色的头发盘起,光是装饰就不下十颗钻石。 她并没有化妆,只是抹了个淡淡的口红,希望能显得自己气色好一点,可即便如此,我也能感受到她的虚弱。 “这是我的夫人,莱希。” 莱……莱希夫人?! 那昨晚我们看见的那个疯女人,是谁? 我和陈歌打了个冷战,但还是礼貌地向她问了好。 “啊,这就是侦探先生们吧!”从厨房里走出一个俊朗的男人,他并没有穿西装,而是穿着睡袍,很随意。 “您是……” “这位是我的儿子,谢南尔。”伯爵向我介绍,一把搂过谢南尔的肩膀,用力地拍了拍。 那一瞬间,我从谢南尔的脸上捕捉到一丝不悦的表情。或许是孩子长大了,不愿意和父亲亲昵,这也正常,我并没有多想。 在我的认知里,孩子的世界总是以母亲为中心。等到长大后,母亲就像是一块港湾,孩子则是一艘说走就走的轮船。 谢南尔热情地和我们打招呼,他和我们都是用中文对话,还在餐桌上问了我们许多中国传统文化,他对神秘的东方一直神往,这次回来还给伯爵等人带了礼物。 是几副京剧脸谱面具。 他戴上之后,唱了几句词,因为是穿着睡袍,格外滑稽。他唱的,是着名的京剧《柳荫记》,讲的正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的凄惨爱情。 早餐我没有吃多少,其实还是没有胃口,谢南尔看出了我的顾虑,他直接提议带我们去院子里走走,比尔吉伯爵不好反对,只好随着他的性子来。 我发现,莱希夫人在餐桌上一句话都没说,甚至是没吃什么东西。可能因为是病人,所以只是下来见见我们,之后要吃药的吧。 谢南尔带着我们在伯爵府到处穿梭,即使离开家这么久,他依然熟悉这里。 突然,他在一个上了锁的花园面前停下,有些黯然神伤,“这里我小时候就来过,有一次偷偷溜进去被父亲发现,被打了一顿,他从不让我进去。” 看来,里面肯定有什么东西。 “先生们,你们或许可以查查这里。” 这……这么大义灭亲的吗? “谢南尔少爷,这……不好吧?伯爵大人并没有说我们可以随意走动,更何况是上了锁的……”陈歌扯了扯嘴角。 “可是我很想知道,为什么母亲会一病不起,而到了现在,莱希夫人也是这样。” “或许是身体不好。”我只能这么说。 “不,江舟先生。你也信这个拙劣的借口吗?你是侦探,你不应该相信这个的。”他义正言辞,说的我都有些动容。 “可是,如果真的发现了什么,又该如何收场呢?左右为难的人,还是你的父亲。” “不,他才不会呢,他就是个自私冷血的家伙。他不爱母亲,也不爱现在的莱希夫人,他不爱姐姐和我,也不爱梅赛琳,他爱的,只有他自己。” 还真是父子深仇啊。 “或许,是你误会了呢?”我把手覆在他的肩膀上。 “不!”他甩开我的手,“他就是这样的人,你别再为他说话了!你们要是再这样,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像梅赛琳一样,悲催地死去!” “你要跟我们一起进去吗?”陈歌已经准备撬锁了。 “当然。我知道一条小路,可以进去,走吗?” “走!” 两个二十几岁,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说走就走,留下我一个奔四的老大叔在原地纠结。 “我也去,等等我。”还是战胜了担忧。 “这就是你说的小路?”陈歌问。 确实是小路。 低头一看,脚下全是烂泥巴,这条路应该是常年被水冲刷,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成果。而且小路两边都是半人高的灌木丛,杂乱不堪,也没人修剪。 脏、乱、差,说的就是这里。 “这里原来是我母亲居住的地方,后来母亲死后,这里就荒废了,很奇怪,父亲从来不让我和姐姐靠近,母亲活着的时候也不让我们来这里玩。” “那你们见得到母亲吗?” 谢南尔摇摇头,“很少,每周日才能见一面,其次是各种节日。” 这么神秘?看来真的有点小故事了。 谢南尔脱掉睡袍,随手扔进灌木丛,他里面简直是全副武装!衣服比我们俩的还要轻便专业! “你……”陈歌看着他。 “早就有所准备,let''s go!” 我和陈歌咽了口唾沫,低头把裤脚挽起,然后一脚踩进一滩烂泥里。 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地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终于来到了花园的里面。 第88章 窗户 “你们家……把这里当成垃圾场了吗?”陈歌捂着鼻子,这里有一股刺鼻的腥臭味。 我艰难地向前走,“咔嚓”一声,脚下像是踩断了什么东西,希望是树枝什么的,但听声音,很明显不是。 我抬起脚,是一根骨头。 骨头很细,已经嵌进了泥巴里,谢南尔拿起被我踩断的骨头,上面全是些烂泥巴。 “这是婴儿的手臂骨。”他说。 “你怎么知道的?”我问他。 “我是学医的。”他说,“这里太古怪,怎么会有婴儿的骸骨呢?” 我心中有个猜测,但不敢和谢南尔说。这些婴儿骸骨,很可能就是莱西夫人的孩子。 我们继续往前走,谢南尔带的装备很齐全,他掏出匕首,砍断了前面挡路的灌木丛。一座小型城堡出现在我们面前,经过这些年的风吹日晒,城堡已经很老旧了,外面的砖墙都已经脱落得差不多了。 “这就是母亲的住处了。” “进去吧。” “已经锁上了。”谢南尔扯了扯门口的锁,“扯不掉。” “这锁是最近才换的。”陈歌拿起锁,说,“如果是在莱西夫人去世后就锁上了,那这把锁是不会这么结实的,而且,这上面没有任何生锈的痕迹。” 比尔吉伯爵应该是在我们来之后才换锁的,或者,是才锁上的。 “那怎么办?” “窗户那看看。” 窗户也用木板钉上了,不透一点风。 “那我们怎么进去?该死!”谢南尔踢了一脚墙壁,可能是太老了,直接踢出一个裂洞。 “你再踢一下,兴许就能踢出一个洞。”陈歌说,“就是不知道这墙承不承受得起。” 正当我们焦灼的时候,身后的树丛里似乎有什么声音,我感觉到一双眼睛正鬼鬼祟祟地盯着我们,我从口袋里掏出匕首,朝怀疑的方向扔了出去,那人慌忙躲闪,匕首稳稳地插进他身后那棵枯死的老树里。 “我不动,别杀我。”偷窥者是一个青年男人,生的高瘦,一双小眼睛,单眼皮,发紫的嘴唇微微颤抖,就连双腿都止不住打颤。穿着满是褶皱的白色衬衣,打着一条歪的洗的发白还有点破的绿领巾,因为太瘦,衬衣夹都有些松,脚上的那双皮靴也是沾满了泥巴,看上去狼狈极了。 不过引起我注意的,是他左手提着的那个大布包,鼓鼓囊囊的。 “鲁特比?怎么是你?”谢南尔认出了他,应该是伯爵家的仆人。“这个时候,你不应该在喷泉那里浇花吗?” “我……我……”鲁特比支支吾吾的,像是在掩饰什么。 “包里的,是什么?”我问他。 见他不说,我轻笑一声,说:“那让我来猜猜,是这里的东西,对吗?那顺着这条线索往下推,你经常来这里偷东西,对吗?” “什么?”谢南尔有些气愤,大步走过去扯过他的布包,哗啦啦地掉下来许多值钱货,像金瓶子、银杯子以及各种宝石饰品。 “你真的来这里偷东西?”谢南尔狠狠给他一耳光,“伯爵大人没有给你薪水吗,让你在这做些脏事!”他又抽了他一个耳光,似乎这样还不能发泄他的情绪。 鲁特比跪在地上,他浑身都开始颤抖:“少爷!少爷!都是维克多,是维克多克扣我们的薪水,要不然我也不会想到来这里偷东西啊!” “维克多克扣你的薪水?” “是啊少爷!” “你当我是孩子吗?”谢南尔踹了他一脚,把他踹地撞到那棵树上,匕首掉在他的身上,吓得他差点尿了出来。 “这是真的,真的啊少爷!” “不像是假的,谢南尔少爷。”陈歌拉住他。 “是啊,要不是走投无路,我也不会偷莱西夫人的遗物啊!” “闭嘴!”谢南尔道。 “我问你,你之前来这里的时候,有没有听见奇怪的声音,或者,看见什么” 陈歌还没问完,鲁特比就抢着回答:“有有有!这里很古怪,而且,晚上千万不要来!” “怎么了?” 鲁特比从地上爬起来,颤巍巍地把匕首还给我,我放回口袋,示意他继续说。 “这里到了晚上就听见婴儿哭的声音,而且听说,这里的鬼婴可以寄生一切有生命的东西。” 说的这么玄乎,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听谁说的?”谢南尔还算个有脑子的。 “我是听布鲁托说的。” “布鲁托?”谢南尔惊呼,“他怎么会?” “布鲁托是谁?” “我小时候,就是布鲁托带大的,现在他比维克多还要老,父亲体恤他这么多年在伯爵府的辛苦,特意让他住在了伯爵府喷泉后面的一座小房子里养老。他是听谁说的?” “您那个时候还小,布鲁托是莱西夫人的管家,他晚上来巡夜的时候,经常可以听见婴儿哭的声音,可是找了半天,什么也没发现。然后他就发现自己的肚子莫名其妙地大了起来,伯爵大人的医生给他检查过后,发现他竟然怀孕了!” 男人怀孕? “我知道这件事,当时布鲁托陪我玩球,皮球砸到了他的肚子,他的裤子那里流了很多血。” “是的,他流产了。” “男人真的可以怀孕吗?”我问。 “当然不行,”鲁特比笑道,“男人怎么可能怀孕呢,是那些鬼婴无处可去,只有寄生到他肚子里。” “别再来偷东西了,以后每个月我会给你一笔钱。” “多谢少爷!” “你可以走了。” “好,好。” “等一下。”我叫住他,“既然你来了很多次,想必对这里很熟悉,那把锁是什么时候挂上的?” “锁?什么锁?”鲁特比一头雾水。 我们带他去看了那把锁,他左看右看,然后摇了摇头,“我之前来这里都没看见有锁,我是前天来的,昨天没来,可能是昨天或者今天早上挂的。” “窗户呢?窗户被木板钉死了。” “这个我知道,是昨天钉的,我还以为是我被发现了。但是有一扇窗户没封,我是从那进去的,但是你们最好别进去。” “怎么了?” “那扇窗户有古怪,稍有不慎就容易死。” “怎么说?” “那扇窗户在房子的边缘,理应那里不应该有窗户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里开了个窗户,而且也没有阳光照射进去,连风都没有,太奇怪了!” “带我们过去看看。” 第89章 莱西夫人 这窗户和鲁特比说的一样,想了一会儿,我还是决定先打头阵。 “我先进去。” “不行。”陈歌率先阻止我,“我来。” “上次就是你,这次该轮到我了。”看他还是不放心,我扯出一个微笑,“放心,不会有事的。” “要不……还是我先进去吧,您的话……”鲁特比支支吾吾道。 “怎么了?” “你刚说稍有不慎就会死,为什么?”谢南尔问。 “您不知道吗?这里有一个传闻啊。” “传闻?什么传闻?”谢南尔疑惑,“为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 “您离家早,自然是不知道,只有克……”他突然闭嘴了,应该是想说克莱多小姐。“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就听他们说着窗户的古怪了,说是原本不该在这里开窗户的,但是因为莱西夫人爱子心切,才开了这么一扇窗。” “爱子心切?”我说,“难不成那些鬼婴都是莱西夫人的孩子吗?” 鲁特比大惊,“您怎么知道的!” 没想到猜对了。 “就是这样的,这些年死在这里的婴儿,都是莱西夫人的孩子。但是不知道伯爵大人用了什么法子,让这些鬼婴没办法去天堂见上帝,他只好让一个女巫在这里开了一扇窗户,好让鬼婴可以时时刻刻地找莱西夫人。” “你胡说些什么!”谢南尔愤怒道,“莱西夫人怎么可能是这种人!” “谢南尔少爷,我说的都是真的啊!伯爵大人对莱西夫人心存不满,所以才把她锁在了这个院子里。” 谢南尔气的额头上青筋暴起,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还没彻底调查出来,一切都只是传言而已,得进去了才知道。” 他的情绪总算缓和了一点,“江舟先生,让鲁特比先进去吧。” “好,那我第二个进去。” 见我心意已决,陈歌也不好再说什么,只留给我一个复杂的眼神。 鲁特比打开窗户,里面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见。这窗户不大,鲁特比又瘦小,所以很快钻了进去。 可是过了好久,里面都没有传来声音。 我们三个在外面有点慌了,尤其是谢南尔,他甚至想钻进窗户里,被我和陈歌拉了回来。 “我到了,您快来!”鲁特比的声音很小,感觉离我很远。 我一条腿刚搭上窗户,就被陈歌拦住,“先确定是不是鲁特比。” 还好,之前有对过暗号。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鲁特比用蹩脚的中文说道。 陈歌放开了手,让我注意安全。 我整个人蜷缩在里面,原以为很快就能翻到地上,结果一个转身,面前是一条长长的隧道。 我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着,后背时不时和上面粗糙的石壁摩擦,又疼又痒。膝盖感觉都快磨出血来了,还是没有看到头。 “咯咯咯……咯咯~”几声婴儿的笑声回荡在隧道内。 我停下了动作,仔细听着,那笑声离我越来越近了,我不敢多想,继续往前爬。 “咯咯~咯咯咯…咯咯咯~”那笑声变得越来越恐怖,感觉就在我旁边,吓得我赶紧闭上了眼睛,凭着双手摸索来确定方向。 笑声依旧在我的耳边,我不敢去想,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从这里出去。 我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在我坚定的意志下,我从窗沿上摔了下来,鲁特比赶紧扶起我,“您没事吧?” 我回头看了一眼,哪有什么隧道,就是一扇很普通的窗户,只是从里面看外面,也是漆黑一片。 “窗户里有隧道?” “这就是奇怪之处了,那个女巫很厉害,不知道施了什么法术,把窗户变成这样了,不过还好,您的意志力很坚定。” “不坚定会怎么样?” “睁开眼,看见鬼婴,然后被吃掉,永远地留在这里。” 还好,刚才没有睁眼。 胆小救了我一命。 这里似乎是一个拐角,鲁特比带着我往大厅里走,令我没想到的是,这里采光格外好,而且并没有我想的那样脏乱不堪,而是干净整洁,像是每天都有人来打扫一样。 “这里……” “莱西夫人每晚都会来打扫的。” “什么?她不是” “嘘,我亲眼见过,差点就死在这里了。”鲁特比让我小声点,“你是不知道,太恐怖了。” 挺像一款恐怖游戏的,恐怖老奶奶,我记得我是上大学被室友拉着一起玩的,当时熄灯了在宿舍拿电脑玩,被贴脸之后差点吓死。 我在客厅里左看右看,莱西夫人似乎很爱蝴蝶结,窗帘上有蝴蝶结,地毯和桌布也是蝴蝶结图案,甚至连橱柜里的碗都有蝴蝶结印花。 “这里没什么,去楼上吧。” “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吧。”我戳穿他,他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 我转到沙发那里,拉开旁边精致柜子的抽屉,里面放着一把重工做工的椭圆形手持化妆镜和一些我没见过的复古化妆品。 沙发上放着一套藏蓝色的裙装,领口处用白色的蕾丝点缀,后腰间有一个很大的蕾丝白色蝴蝶结。 “这是什么?”我在衣服的下面发现了一张卡片,上面只有一句话,后面还画了一个爱心:我亲爱的小猫,晚上等我。 不要觉得奇怪,因为我是直译。可能是情人之间的爱称吧,反正我不是很懂。 “莱西夫人有情人?” “是啊,她有一个老情人,是伯爵大人的死对头,摩多拉中尉。当初要不是伯爵大人从中阻拦,莱西夫人就嫁给中尉了。” 该不会那些孩子,是莱西夫人和摩多拉中尉生的吧…… 我把卡片放回原处,和鲁特比一起上了二楼。二楼衣帽间的门是打开的,里面各种华丽的衣裙,还有一面很大的试衣镜,镶着大小不一的蓝色宝石,旁边是一个梳妆台,已经能想象到莱西夫人每天在这里的样子了。 衣帽间的旁边,就是莱西夫人的房间,走到门口,我都被吓了一跳。莱西夫人躺在米色的贵妃椅上,闭着双眼,容貌出众,身段姣好,穿着贴身的丝绸睡衣。 那样子哪像是一个死了很久的人呢? “莱西夫人多少岁去世的?” “36岁。那个时候我还没来呢,这些都是布鲁托告诉我的,在伯爵府里,我和他关系最好,他经常和我喝酒。” “谢南尔当时多少岁?” “嗯……莱西夫人好像是15岁嫁给伯爵大人,在当时算是晚婚了,16岁生下了克莱多小姐,18岁又生了谢南尔少爷。” 克莱多22,谢南尔19。 我们蹑手蹑脚地去了隔壁,隔壁的门锁着,不清楚是什么地方,也不敢贸然行动,万一莱西夫人这个时候“醒”了呢? “去房间看看吗?放心,她晚上才会醒。” 第90章 死里逃生 一般这个时候,我们这么进去,莱西夫人肯定会“醒”的。但可能就是要走这个流程,要不然故事怎么往下发展呢? 我们两个蠢货,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房间里有一股淡淡的尸臭味,更多的,还是被香味浓烈的香水给盖了过去。 我这才发现,莱西夫人的旁边还躺着一个……婴儿?已经不能用婴儿来形容了,这个小家伙瘦骨嶙峋的,浑身漆黑,跟放进铜炉里烧过一样。 空空的眼洞,没有眼珠,但是嘴唇却异常红润,手里还攥着什么东西。 是一节成年人的手指骨。 估计被它当成奶嘴了。 “你平时就在这偷东西?” “对啊,这儿好东西可多了。”鲁特比胆子大,“就这身丝绸睡衣,都值不少钱。”说着,就上手摸了起来。 “你疯了?”我推开他。 “这有什么的,反正现在是白天,难不成还会突然醒过来吗?” 就在我们俩起争执的时候,婴儿开始哭了。哭声很大,而且还夹杂着笑,婴儿一哭一闹,惊醒了莱西夫人。 “你不是说不会醒吗?” “我怎么知道啊!我之前来的时候,都不会醒的!” “愣着干嘛,跑啊!”我拍了他一下,让他别傻愣着。 莱西夫人站了起来,抱起哭泣的婴儿,哄了两下,发现还在哭,直接摔在地上,婴儿不哭了。 可能彻底死了吧。 “快跑,鬼婴要来了!”鲁特比推了我一把,我本来就站在楼梯边缘,这么一推,我脚下一空,直接滚了下去。 “轰!”地一声,楼梯砸出一个大洞,从里面传出很多刺耳的尖锐叫声,然后伸出无数只黑色的小手,抓住我把我往深处拖。 鲁特比跳下来拉我,被其中一只小手给抓伤了,这一下,出于本能反应,他松开了手。 因为惯性,我直接被拖了进去。 楼梯下的空间不是很大,我整个人躺在地上,看见的是很多鬼婴,他们挤在一起,个个睁着那双漆黑的大眼睛瞧着我。 我刚想咳嗽,就被一双小手捂住了嘴。 头顶传来高跟鞋的声音,应该是莱西夫人。 跟随她的,还有鬼婴。 它像一条狗一样跟在莱西夫人的后面,看见鲁特比,它开始大叫,莱西夫人踢了踢一脚,说:“吃吧,好孩子。” 随后,鬼婴对着晕倒的鲁特比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鲁特比的血液流到我的身边,幸好被捂住了嘴,要不然我真的会尖叫起来。 过了一会儿,鲁特比被吃的只剩下一副残骸了,鬼婴才善罢甘休。 “苏珊,还有一个呢?”莱西夫人问鬼婴。 鬼婴吱哇乱叫的,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天黑之前找到他,别让摩多拉发现了。”莱西夫人踩着高跟鞋上楼继续睡觉了。“还有,楼梯那里,修好。” 苏珊在楼梯附近到处爬,似乎已经锁定了我的位置,但因为这群孩子,它始终没有进来。 许是苏珊走远了,那只小手才撒开。 “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也不知道。”捂住我嘴的孩子说。 居然会说话。 “是莱西夫人的孩子吗?” 他们点点头,我也看不出他们的性别,只好把他们统一称作孩子,毕竟救了我,鬼婴这种称呼,还是留给外面急着找我的苏珊吧。 “为什么救我?” “因为你的出现,才让我们可以见到外面长什么样。”像是个领头的,“趁它现在走了,你赶紧出去,我们是出不去了。” “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你们出去?” “你真要带我们走?” “害过人吗?” 他们摇摇头,看表情也不是骗人的。 “认识窗户那的鬼婴吗?” 又摇摇头。 “怎么带你们出去?” “要拿到一个容器才行,这个容器最好是金瓶子。” 金瓶子?妈的,鲁特比那一大包里面就有。这死东西不会把金瓶子全偷走了吧? “要不带任何装饰的纯金瓶子。” “你们知道在哪吗?” “厨房就有。” “等我。”我慢慢地用脚把自己蹬了出去,身下沾满了鲁特比的鲜血。 来不及为他默哀,我径直来到厨房,打开玻璃橱柜开始翻找起来。 突然,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啃咬我的靴子,低头一看,是苏珊! 我一脚把它踢到墙上,棕色花纹的墙上印出黑红色的液体。它大叫着,朝我扑过来,我反应迅速,拿起橱柜里的盘子就朝他砸去。 然后,就是激烈的厨房大作战。 锅碗瓢盆,可以说顺手的东西都拿来对付苏珊了。一个铜制的锅盖都被打成折叠屏了,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牙印。 最后,我记得我是拿了一个平底锅跑出厨房的。然后,就听见莱西夫人站在楼梯上大喊一声:“苏珊!抓住他!” 她朝我扔了一只高跟鞋,被我稳稳接住,扔了回去。把她的额角砸出了鲜血,她气的直跺脚,脱掉另一只鞋子扔过来,被我躲了过去,砸中了追我的苏珊。 “废物!给我追!” 房子里已经乱成一锅粥了,我挥舞着平底锅,跳上餐桌滚下来,又爬上沙发钻进厨房。 误打误撞地,苏珊手里的花瓶砸碎了我头上的玻璃柜子,我扭身躲开,稀碎的玻璃片哗哗落下,连同里面各式各样的瓶子。 一个金瓶子被我接住,“谢了。” 不过,我也没有退路了。 眼看着苏珊张着嘴就要来吃我,我左手一使劲,一平底锅从上至下朝它拍了下去,感觉拍扁了。 呃,准确来说,是拍死了。 眼看自己的得力助手死了,莱西夫人也不敢大吼大叫了,夹起尾巴溜进房间把门反锁。 “出来吧。” 那些孩子一个接一个地钻进金瓶子里,我扯下窗帘一角,堵上瓶口,带着他们往窗户那逃。 推开窗户,直接翻了过去,稳稳落地。 看来出来容易,进去难。 看见陈歌和谢南尔,我简单讲述了我在里面的经过,对于鲁特比的死,他们俩表现地比我还要淡定,谢南尔拿过金瓶子,说:“既然是我的弟弟妹妹,那就让我这个做二哥的帮他们。” “你要念圣经?”陈歌问,“我这有一个银十字架,需要吗?” “不用。”谢南尔摘下脖子上挂着的血红十字架项链,念了几句像是咒语的话,拔掉瓶口的布,把项链放了进去。 片刻过后,从金瓶子里流出来的,是一滩血红色的液体,全然没有十字架的踪迹。 “死了?” “谢谢你。”我听见有孩子跟我说话。 “你把他们……” “见上帝之前,要用十字架洗清身上的罪恶。”谢南尔把金瓶子随手往地上一扔,“现在,他们都可以去天堂了。” “晚上的时候,我和陈歌再来这里一趟,你就不用来了。” “为什么?” “太危险了。” “好吧,那我总得帮点什么。” “你去梅赛琳小姐的房间里,找找有什么线索。” 第91章 老鼠人2 “我不去。”谢南尔态度十分强硬。 “怎么了?” “我和她关系不好,不想看见她的东西。”谢南尔扭过头,可他又软了语气:“还有别的忙吗?” “你好好休息吧,晚上不要出来走动了。”陈歌说,“晚上不太平,伯爵大人应该告诉你了。” “没有啊,父亲什么都没说。” 我和陈歌对视了一眼,看来这个家庭关系还真是复杂,哪有亲爹坑亲儿子的。 “那你今晚来我们房间吧。” “你们不是要来这里吗?” “今晚暂时不来了,先在房子里面查查。”陈歌递给我一个眼神,我收下,把谢南尔拉走了。 我们仨原路返回,谢南尔把这个悲伤的消息告诉了布鲁托,他已经很老了,说他和维克多差不多大,我都有点不相信。 维克多看上去可精神的很,布鲁托则是一副疲倦感,像是好几个晚上都没有睡过安稳觉似的。 他满是皱纹和斑点的脸上没有露出任何的悲伤神色,他静静地看着谢南尔,好像要把他的容貌刻进自己的眼睛里,枯树皮一般的皮肤慢慢被肌肉牵扯,扯出一个微笑。 “谢南尔少爷。”一开口,是一种很累的感觉,“您已经很久没有和我说过话了。” 谢南尔是个感性的人,至少我现在是这么认为。看见老布鲁托这么说,他背过身擦去眼泪,说:“是啊,一转眼已经离开这里十二年了。” “您真是会说笑。”老布鲁托转过身,似乎也在擦眼泪,“这几年,您一直都不曾来看我,每每从这里经过,对我也是爱搭不理,我都知道,您长大了。” “什么?”谢南尔不可思议地转身,“这些年?我这些年……一直都在东方留学啊!” “什么?这不可能啊,我这几年,每天都能看见您啊!” 我的脑海中涌现出一个想法,再三确认之后,我才开口:“维克多……是……可以复活的吗?” 老布鲁托用一种看精神病病人的眼光看着我,“怎么可能,人死怎么可能还会复活呢。” “那维克多,就不是人了。” “我说不上来,他给我的感觉的确是怪怪的。” “您知道老鼠人吗?”我问。 老布鲁托的眼睛在此刻一下就亮了,他低声说:“您请进来!都进来!” 我们跟着他来到他的木屋。到底是照顾过谢南尔的人,木屋建造地很大,并不是所谓的“小木屋”,而且木屋前后都是花园。 里面也很宽敞,还是上下两层。 “看来,您也知道了这里的秘密啊。”老布鲁托给我们每人都倒了一杯茶。 “老鼠人吗?他们和伯爵大人是有什么不可见人的交易吗?” “江舟先生,这些您都是听谁说的?”谢南尔有些生气。 “您的姐姐克莱多身边的女仆,洛可可。” “洛可可和我一样,都还没有被感染,除了我们,还有一个人,就是现在的伯爵夫人,莱希夫人。” “感染什么?”陈歌问,“感染之后,就会变成像维克多那样可以无限复活的人吗?” “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我第一次知道它,是在谢南尔少爷刚出生的时候。那个时候,府里有一个仆人叫琳声,她说她每晚都能听到有老鼠在啃咬家具的声音,维克多让人去她的房间里搜查,抓住了很多老鼠。这些老鼠巨大无比,和一个成年人的脚差不多大。” “然后,伯爵大人就命人在家里养了许多猫。可是他不知道,前天晚上放的猫,第二天早上这些猫就被吃的只剩骨头,而且还是拼好的骨头,就像是挑衅一样。” “比尔吉伯爵,是不是在暗地里做着一些买卖?比如说,人体实验?”陈歌大概已经了解了这些副本的关键性因素,“或者,他是拿老鼠来做实验。” “是的,伯爵大人听信了一个东方巫蛊师的话,说老鼠是大灾大难的象征,但是可以通过一种方法,让它们变成好的东西,这样一来,可以稳定财产。” 又是一个东方巫蛊师。我记得在法森西庄园,米托维的父亲也是听信了东方的什么人。 神秘的东方力量。 “然后呢?”陈歌问。 “伯爵大人就抓了很多老鼠,在地下室建造了一个实验室,把那些老鼠又是剥皮又是抽骨,还往他们体内注射一些药剂。更加残忍的是,他强行让那些老鼠交配,生下的老鼠崽就被拿来做实验,可惜,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都死了,都死了……” 谢南尔一拍桌子,我们都看向他,他说:“这些事情,为什么我从来都不知道!” “怎么会告诉您呢?知道这件事的,也就我们几个老人了,其他的人,都被感染了,还有一个人知道这件事,就是您的母亲莱西夫人。” “克莱多小姐知道吗?” “她不知道,但是她的女仆洛可可知道。洛可可也是我们当中的一员,她是我的女儿。”老布鲁托说着,他的眼泪就掉进了茶杯里,“她知道之后,就想破坏这个实验,没想到居然被克莱多小姐发现了她的计划,克莱多小姐知道之后,提前放火烧了实验室,这也使实验室里的药水发生化学反应,那些用来做实验的老鼠也因此变异。” “是克莱多小姐让老鼠人诞生的?” “并不是她的错,只能说,她让计划提前了,如果没有她,也会有老鼠人,但不会像这样一发不可收拾。原本实验中产生的老鼠人会格外地听话,他们将会用于战场,而现在的老鼠人则是十分暴虐残忍。” “那它是什么?”我总感觉老布鲁托的话不能全信,刚开始说是仆人琳声听到老鼠啃咬的声音发现巨大老鼠,又说猫被吃了,现在又扯出实验室来,完全没有逻辑可言。“你一开始说的仆人琳声,还有那些猫,是怎么回事?”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那个时候,伯爵大人就已经开始拿老鼠做实验了,只是那个时候他做的并不是什么老鼠人,而是为了研制出一种药物。” “因为莱西夫人生病了,对吗?这种病很罕见,所以伯爵只好自己来。” “您怎么知道的?” “说是为了莱西夫人,其实并不是吧?伯爵也没有很爱夫人,如果很爱的话,也就没有后面的莱希夫人的事情了,如果很爱的话,莱西夫人还会和摩多拉中尉偷情吗?” “江舟!”谢南尔打断了我,“你怎么可以这么污蔑莱西夫人!” “少爷,您清醒一点吧。”我把卡片给他,“这是在房子里面找到的,你自己心里其实比谁都清楚,您的父亲并不爱您的母亲,一切的一切,什么美好的家庭,什么幸福的爱情,都只是您的幻想而已。” 谢南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捏着卡片的指节微微开始泛白,“我承认,母亲和摩多拉中尉有私情,父亲也不爱母亲,但是父亲为了母亲的病,真的有在做努力。” “什么努力?恕我冒昧,我真是一点也看不出他的努力,我只看见了一个自私卑鄙的商人,为了利益做出的努力。” 第92章 夜袭 谢南尔听后,冲着我的脸上来了一拳,眼镜被打飞出去,这一拳极重,从模糊的视线里,我都能看见几滴飞溅出去的鼻血。 我坐在地上,脑子里还有嗡嗡的声音。 陈歌立马回了一拳给他,直接让他跌坐在地上,老布鲁托赶紧拉架,“够了!都在干什么!” “您也听见了,是他出言不逊。” “他说的,都是真的。” 谢南尔像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掀翻桌子,茶具摔在地上,溅起的茶水飞进我的眼睛。 我清醒过来,手摸索着寻找眼镜,顺带抓了一把尘灰,一起放在衣服上擦拭,然后将它戴好。 谢南尔跑了。 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精心编织的谎言里,父亲深爱着母亲,做那些惨无人道的实验都是为了母亲的病,父亲也很爱这个家,父亲尊重这个家里以及外面的所有人。 现在谎言像泡泡一样被戳破,吃进嘴里的就只剩下苦涩的洗衣粉味。 陈歌把我扶起来,帮我拍了拍身上的灰,“脸没事吧?” “无所谓,我这张脸,伤了就伤了,我又不是靠脸吃饭的小白脸。” 陈歌垂下眸子,没再说话。 “比尔吉伯爵,也被感染了吗?”比起脸,我更关心当下的问题。 “我不确定,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伯爵大人了。这个问题,你们可以去找莱希夫人问问,就是现在的伯爵夫人。” “被感染之后,除了可以无限复活,还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 老布鲁托思索了一会儿,说:“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那就是他们的手。正常人的手上有五根手指,且长短不一,而被感染之后的人的手上只有四根手指,但脚上有五根脚趾。” 老鼠前爪四趾,后爪五趾。想到小时候听到的一个故事,从前老鼠横行,在人们的家里偷盗,后来被人抓住后想用刀剁了它们的爪子,但老鼠灵活,在刀落下的时候溜走了,因此前爪只有四个趾头。 “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吗?” “他们和普通老鼠的习性一样,但还有一个很关键的点,他们怕光,而且,有时候说话说着说着就会叫两声。” “那我们就先走了,改日再来看望您。”我话还没问完,就被陈歌拉走了。 “怎么了?我还没问完呢。” “再问下去,我们都要成为他的口粮了。”陈歌说,“你没发现吗?他家里很不对劲吗?” “你是说,他也被感染了?” “也许这个伯爵府里,只有我们俩是正常人。谢南尔也别靠的太近,别忘了,我们是亲眼看见了维克多复活,并且也是亲眼看见了老鼠人,那谢南尔就很有可能是他们派来迷惑我们的。总之,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任何人都不可信。” “要不要看看栗子的日记?” “看看就行,别当真。” 我和陈歌快步离开这里,伯爵府很大,我们俩很快就迷路了。误打误撞,听到了两个仆人的谈话: “之前来的那个侦探都没解决,这次来的还是两个,能行吗?” “行不行的跟咱们也没关系,梅赛琳小姐死了,伯爵大人可是一点都不伤心,也没为她举办葬礼。” “还是儿子重要呗,谢南尔少爷好不容易回来了,”他突然不说话了,我以为是我们被发现了,没想到他突然叫了两声,脑袋变成了老鼠头。“还是这样舒服些。” “你疯了?赶紧变回去,这要是被人发现,你还想不想活了?” “怕什么,不都是咱们的人吗?除了那两个傻子侦探,就算他们看到了又怎样,说到底,最后都会成为伯爵大人的食物,吃完了,不就丢进花园当养料了嘛。” “也是,有那本日记在,还怕他们不上钩吗?” 日记……栗子的日记?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拽了拽陈歌,准备悄悄溜走,但陈歌却拦住我,硬是拖到两个人走后,我们才离开。 “刚才要是走了,就暴露了,老鼠的耳朵很灵敏的,发出一点声音都会被听见,但好在那两个傻子老鼠不精明。” “把日记丢掉。”我说,“赶紧回去,把日记烧掉,越快越好。” 我和陈歌回到房间,翻出那本日记。“找个盆来。” 陈歌从架子上拿了一个银脸盆,我撕下一角床单,擦了根火柴放进去,随后,毫不犹豫地把日记丢进盆中。 看着逐渐烧光的日记本,我的心算是一点点地定下来。 烧完之后,我又往里面倒了一杯冷水。 “有东西。”陈歌说,他伸手拿起,是一把金钥匙。是莱希夫人房间的钥匙! “莱希夫人。” “看来我们烧对了,栗子果然留下了线索。”陈歌捏着钥匙说,“今晚你留在这里,我去莱希夫人那里。” “不行,你还想像之前那样吗?一次逃得掉,两次三次呢?它们可不傻。” “我们也不傻。得把消息放出去,让维克多知道今晚就你一个人在房间,它们肯定要有些行动。所以今晚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往我那里跑,我相信你可以的。” “可是我枪里的子弹都打完了,要真的发生了什么,你可能下次看见我,就是老鼠人了。” “那就肉搏,江舟,不能完全靠枪,我们过了副本,就是生存赛了,完全就是肉拼肉,到了那个时候,你怎么办?” “那我试试。” 当晚,我躺在床上,枕头下压着匕首,这把匕首也算陪着我走到现在了,说句中二的话,也该让它尝尝血了。 我闭上眼睛,想着,就睡着了。 好在我睡眠浅,迷糊中,突然感觉到眼前有个东西一直在晃,我假意翻身,实则摸了匕首放在胸前。 然后猛地睁开眼,一个老鼠人就坐在我床上!我起身就是一脚,下一秒旁边就扑过来一只,妈的!怎么有两个! 很快我就说不出话了,老鼠人把我压在身下,两只眼睛冒着绿光,在黑暗中,我看见它的身后有许多绿光。 眼看着它张开嘴,嘴里的味道腥臭无比,口水也要滴到我身上,我不知从哪生出的勇气,一匕首从他的下颚刺穿到头顶。 我推开它,翻上床打开灯,我的床边围满了老鼠人。这下是骑虎难下了。 第93章 楼梯房 横竖都是死,不如放手一搏。 我勾起被子,用被子暂时蒙住了几个老鼠人,抱着他们,从窗户一跃而下。房间在二楼,再加上有它们做肉垫,应该死不了。 但是我把它们想的太傻了,蒙住头的掉下去摔死了,而我却被抓住了腿,硬拉了上去,把我摔在柜子上,后脑勺摔出了血。 我飞快爬起身,一匕首砍断朝我伸来的爪子,打开门冲了出去,然后在它们快要追来的时候迅速关门,一颗头颅飞了出去,落在大厅的地板上。 做完这些,我在走廊上疯狂奔跑,要是现在给我一把加特林,我也不至于四处乱窜。 我跑到一个分岔路口,我的运气不好,真的不好,选择题四个选项排除掉两个,剩下两个中我总能选出错的那一个。 那就左……右边!第一反应是左,立马改成了右,那些老鼠人在我身后穷追不舍,妈的,怎么甩都甩不掉! 右边是条玻璃长廊,我没辙了,撞碎玻璃跳了下去,滚到草坪上。 没死。 匕首在草坪上划出深深的痕迹。 他们也追了下来,他们的速度比我快出不知道多少,这么跑下去,我不被抓到也会精力衰竭而死。 看来只能智取。 我靠在一棵树上,等着它们来,很快,有一只就想从背后偷袭,被我抓住胡须一个过肩摔,咔嚓一声脊梁都断了。其余的见状也不敢轻举妄动,但是给了我喘气的机会。 “我说,这么想吃我吗?” 它们流下的口水回答了我的问题。 “好啊,那就来吧!” 那些老鼠人像是听到了什么命令一样,都朝我扑过来,在它们呼出的恶臭中,我擦了一盒火柴,丢进了其中一只的嘴里,然后用匕首杀开一只挡路的,扑了出去。 “砰!”火焰和一氧化碳还有甲烷发生了爆炸反应,刚才还站在我面前的老鼠人,转眼间就变成了尸块。 烧熟了,还散发恶臭。 巨大的爆炸声第一个吸引来的人就是谢南尔,没想到他住的地方就是我刚才跑的那条走廊的上面。 他从窗户那里发现我,直接从窗户爬了下来。他跑着,沿路绕过那些东西。“怎么回事?你……带炸药了?” “没有啊,我会魔法。” 谢南尔看着地上的残骸,说:“这些东西,就是布鲁托嘴里的老鼠人吗?” “对,你那里没有什么奇怪的动静吗?” “有,门口一直有东西在抓门,但是它也不进来,就一直抓,一直抓,从前半夜抓到后半夜,那声音简直了!” “你没事就好,白天的事,我先跟你道歉,抱歉,说了那些伤心的话。” “应该是我道歉才对。”他拉住想要鞠躬的我,“我认不清现实,所以不肯接受事实,是我的错,我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做错了勇于承认是一个,弥补过错又是一个,我现在只是做到了前者,后者,还要慢慢补上。” 是个好孩子。 “陈歌呢?他没跟你一起吗?还是说,他为了让你跑,甘愿自己留在那里,把你推出来了?” 这剧情怎么有点像偶像剧呢? “他去别的地方查了,我跟他分头行动。” “那也太危险了!” 我见他还穿着睡衣,于是脱下自己的风衣外套披在他身上,“夜里冷,也不知道 换个衣服下来。” “事出有因嘛,谢谢了。”谢南尔笑的像朵花,也是,这个年纪的人,哪个不是一朵娇艳的花呢?不像我们,再过几年都成化肥了…… 我准备把谢南尔送回去,但是他死活不愿意,非要跟着我。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于是我提议:“去三楼看看,我到现在还没去过三楼呢。” “走吧,我带你去。” 谢南尔带我从另一边的楼房上去,这座楼房和我想的不太一样,我以为是小阁楼,没想到就只是一个楼梯间。 还没有灯。 我举着手电筒,才照亮了楼梯。这里很破旧,和华丽的伯爵府显得格格不入。“这里是老地方了,据说是父亲小时候祖父让人建造的,原本是个钟楼,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父亲这里他突然毁掉了钟楼。为了祖父不托梦怪罪他,他只好把这里和三楼连接起来,修成了一个楼梯房。” “可如果是钟楼,也不该这么偏僻,而且还是在伯爵府的背面。” “一开始的布局不是这样的,祖父过世后,父亲命人改了布局,变成了现在这样。从前母亲的花园,就是上次我们去的地方,那一块才是以前伯爵府的位置,这里原先不知道是个什么地方,也不知道父亲听了谁的话,居然在这里建房子。” 听着谢南尔的话,我好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为了更加确定我心中的想法,我刚准备开口,手电筒就被谢南尔关掉了。 “有人。” 我赶紧让他跟我一起弯腰。 路过的人好像发现了我们,朝我们这边走来,她的裙摆已经在我的脸边,她举着烛台,如果她再往下走一步,就要踩到我的背了。 借助橙黄色的烛光,我看清了她的样貌,“洛可可!”我喊道。 她吓得刚准备大叫,就被起身的谢南尔捂住了嘴,“嘘,是我们。” 我也起身,吹灭了她的烛火。她看见我们,就像看见了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抓住我的手,“救我……” “好了谢南尔,松开。”我真怕洛可可憋死过去。 “啊……”她喘着气,“救我,江舟先生,谢南尔少爷,救救我,有东西,它们来了!” “别怕,是老鼠人吗?” “是!是它们!” “我问你几个问题,你如实告诉我,不然你就在这自生自灭吧。” “好,我回答,您一定要救我!”她看着我,又看了看谢南尔,眼底满是恐惧。 “布鲁托是你的父亲吗?他有没有被感染?” “是我的父亲……他……我说不上来,他像是被感染了,可是又不像,他的外形没有发生变化,手指也是完好,但是他变得和它们一样爱吃生肉和腐食,几次差点把我生吃了。” “你什么时候来这里做女仆的?” “我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我从小和克莱多小姐一起长大,母亲和父亲一样,在这里做事,但是母亲却去世了。” “看来你们都有一样的口供啊,无论是谁问起,都统一说是前夫人莱西夫人从集市上买回来的。” 见我戳穿了她和我第一次见面时的谎言,她连忙低下头,红没红脸我不知道。 “我没办法,这是伯爵大人的命令。” “这里还有谁和你一样是幸存者?” “现在的伯爵夫人,莱希夫人,她没有被感染,还有谢南尔少爷,他才回来,也不可能被感染,其次,就是您和陈歌先生了。我刚才看见他了,他手里不知道拿着什么东西,看见我,就把这个塞给我,然后跑了。再然后,我就发现了那些老鼠人,它们应该是在找陈歌先生,我害怕极了,就赶紧跑,跑到这里,就听见这里有声音,就遇见你们了。”洛可可把一把钥匙递给我,正是我们白天烧日记时候出现的。 “放心,不会让你死的。那些老鼠人还在上面吗?” “我不知道,我也不敢回头看。” “我上去看看,你们俩在这待着,谢南尔,保护好洛可可。” 第94章 逃不出的三楼 我踩上最后一层台阶,靠近三楼,顿时感觉到一阵恶臭,胃里虽然没吃什么东西,但还是忍不住翻江倒海起来。 我强忍住恶心,之前那些味道对我来说都不算什么,但这一次,这些味道直往我鼻孔里钻。 恶臭味强奸了我的鼻子,然后生出呕吐物。 三楼空空荡荡的,压根没有让我可以藏身的地方,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一些生硬的曲折的墙壁。 我冒着死的风险踩上地板,好在,除了我的呼吸声,没有别的东西。 我慢慢地往前走,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我贴着墙壁,手指慢慢摸索着,突然,我摸到一根毛绒绒的细尾。我不敢缩手,生怕惊扰了它。 手指在尾巴上做着弹钢琴的动作,每一下都是轻而缓,慢慢慢慢地缩回手。 好在,它没发现我。 我不敢再往前进了,刚一回头,就发现一只老鼠人正朝我这个方向走来,我吓得不敢有任何动作,后背贴着墙壁慢慢下蹲。 “喂,睡着了?”它拍了一下刚才被我摸到尾巴的老鼠人。 它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说:“哎哟,太晚了,眯了一会儿。” “别睡着了,老大说了,那个人跑了,让我们严守这里,天亮之前必须抓到人。” “抓到人有什么用,还不是他吃肉我们喝汤。” “嘘,行了吧你。”它踹了一脚它,“这种话都敢说,不要命了?没听说过隔墙有耳吗?有口汤喝就不错了,你还想要什么?赶紧滚起来!” “行行行。”它极不情愿地站好。 它见它这么“听话”,也不再计较,转身就走了。 “呸,什么东西!”那老鼠人往地上吐了一口痰,我真的要晕倒了! 我慢慢地回到楼梯处,发现了瑟瑟发抖的两个人,“是我。” “怎么证明?”洛可可问。 “你想让我怎么证明?” “我来。”谢南尔说,他抬起头,“还记得你白天说的话吗?” “我只看见一个自私自利的商人做出的努力。” “ok,你是。” 这是什么话? “怎么样,能上去吗?”洛可可问。 我摇了摇头,说:“不行,我光走一条路就先后遇见两个,而且它们说了,要严守这里,抓到陈歌。” “那怎么办,我们总不能一直待在这里吧?而且,它们迟早会找到这里的。”洛可可开始担心,“我们要不要下去?” “它们不傻,不抓到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你知道下去,它们就不知道吗?估计下面早就安排许多人手巡逻了。” 洛可可有些绝望,她的头靠在墙上,摩擦着,墙皮簌簌地掉下来。 “伯爵府那里能搞到枪?” “枪?你要枪干嘛?”谢南尔问,他好像总是慢半拍,以前我可能会夸他是个天真可爱的小男孩,但是现在,我只想骂一句蠢货。 “吃饭。” “啊?用枪怎么吃饭?” “伯爵大人的房间里有枪,我去那里打扫过,除此之外,就是守卫队了。” “去伯爵的房间是不现实了,守卫队在哪?离这里近吗?” 洛可可想了一会儿,说:“不是很近,但是可以一试!毕竟在这等死和放手一搏,还不如选择后者!” “具体位置。” “从伯爵府大门进去往左拐,直走再往左拐就是了。” 我被这方向绕晕了,“说清楚点,我要的是具体位置,比如旁边有没有什么明显的建筑物。” “有!” “什么?” “守卫队的后面,是喷泉,但还有一段距离。” “这就够了,走,下去!”我手一挥,带着他们下了楼梯。 楼梯口那里果然有两个老鼠人守着,这种情况,我们只能停下脚步。 “你们俩有没有什么防身的东西?”我知道谢南尔肯定没有,他穿着睡衣出来,唯一的外套还是我给他披的。 洛可可我就不知道了,她还穿着裙子,不是很方便战斗。我一直都不太理解有些女性游戏角色,布料那么少,裙子要么长要么短,还穿着恨天高,真的好战斗吗? 不懂游戏设计师。 “没有。”两个人一起说。 “那个……江舟先生,等下拿到枪可以先去我房间吗?我想换身衣服。” “你呢洛可可,你需要换吗?” “我可以脱掉。” “啊?” 洛可可脱掉裙子,原来她里面还穿了一条裤子,吓死我了。 “把裙子给我。” 我一手拿着裙子,一手拿着匕首,心一横,冲了下去,用裙子蒙住一个的头,然后一刀划断另一个的脖子,再一刀刺进这个的喉咙。 “帅啊。”谢南尔说道。 “快跑,马上就要被发现了!” 我们三个人在草坪上跑,如果是白天有阳光,那也算是一幅唯美的画面,但是结合当下的情况来看,光是这个天空,就是妥妥的恐怖片即视感。 “快了!快到了!”洛可可兴奋起来,还没高兴一会儿,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正前方,是一支队伍。像是巡逻队,我们三个连躲的地方都没有! “直接刚吗?还是什么?”洛可可问,她突然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小型匕首。 “你骗我?你有武器啊姐姐?”我无语。 “不好意思,刚才忘了。” “合着就我没有?” “刚吧。” “所以有人听我说话吗?刚才不回答我也就算了,这回也无视我?真的要让我肉搏吗?我请问呢?”谢南尔无能狂怒。 “闭嘴。”洛可可说。 那些老鼠人很快发现了我们,它们的手里,都有枪。我和洛可可首当其冲,原以为是我拿下一血,没想到洛可可上来就是二杀。 还真是没想到。 看来她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 一支队伍差不多十二个,很快就被我们解决了。洛可可杀的最多,很多时候我还在考虑从哪下手,她就已经杀下一个了。 我捡起枪,朝远处开了一枪。这支枪里有十二发子弹,现在只剩下八发。也够了。 我们一人背着四把枪,然后往守卫队的方向跑。 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难对付,此处我不想描述战斗细节。(其实是我有些记不清了,当时一片枪林弹雨) 但是有一个还是比较有说头的,就是我一枪射穿两个老鼠人。当时我一个翻身滚到桌子下面,然后又翻出来,用桌子当挡板,开始一顿扫射。 总有刁民想害朕。有一只很聪明,用队友做肉垫绕到我身后,直接给了我致命一击!一枪打在了我的腹部! 随后,另一只也跟了上来,我握住枪,没有瞄准直接开枪,一发穿透两个。 算是我的高光时刻。 没笑多久,腹部的疼痛就席卷了我的全身。 我是被谢南尔和洛可可架着出去的,我脖子上还挂了三把枪,一边背了五把,腰间挂着一串手榴弹。 他们把我架到楼梯间,我躺在中间的台阶上,小口小口地喘着气。 要是陈歌在就好了。 第95章 逃不出的三楼2 “江舟先生,您这……怎么办?”洛可可问,她想给我止血,但不知道从哪下手。 再不止血,我是真的要交代在这了。 之前还说不怕死,可真的到死的时候,反而开始退缩害怕了。 我伸手抓住谢南尔的睡衣,用力一撕,撕下一大片布料来,然后围在自己的腰上,紧紧勒住。 “扶我起来。” 洛可可赶紧把我扶了起来,“您这样……真的有用吗?” “撑的到天亮,暂时死不了。天亮之后能出去吗?” “可以,我带你出去。”谢南尔主动说。 “好,现在去你房间,你房间有没有什么药?” “应该有,我来扶吧。”谢南尔接过我的胳膊,扶住我的腰,带着我一步一步往上走。洛可可端着枪走在前面,突如其来地开枪还是令我们颤抖。 洛可可一路护送我们来到谢南尔的房间门口,刚打开门锁,就冲出来一个老鼠人,好在洛可可的枪抵住了它的额头——一枪爆头。 谢南尔把他踢出去,用脚擦了擦房间的地板,很是嫌弃。 “锁门。”我的声音虚弱到不行,仿佛下一秒就要晕死过去。 谢南尔反锁上门,洛可可打开灯,仔细搜索着房间,“没有异常。” 我半躺在沙发上,谢南尔翻箱倒柜地找着医药箱,时不时冒出几句脏话。洛可可来到窗边,说:“我们已经被包围了,暂时出不去了。” “还有哪里可以下去?” “很多地方都可以下去,但是应该都被堵死了。还有一个办法,上四楼,到天台再往下,或许还有希望逃出去。” 我的手慢慢扯紧腰间的布条,鲜血染红了浅色的睡衣布料,指甲缝里都是干枯凝固的血液,以前总说为朋友两肋插刀,现在看来,我是真的做不到…… “找到没!”洛可可都急了。 “等下……找到了找到了!”谢南尔不知道从哪翻出来一只白色的皮箱,纯羊皮的。顾不上有多值钱了,我沾满了鲜血的手就往皮箱上摸,刚摸到冰凉的金属皮扣,手就跟抽了筋似的止不住地抖,就这么碰哒几下,还真给我打开了。 一入眼就是密密麻麻的英文小字,“哪个……” “啊?什么?”谢南尔凑近听。 “哪个……是止血” “哦哦哦!”谢南尔抓起那些药瓶开始看,把药箱搞的一团糟,“这个这个!”他把一瓶白色小药递给我。 云南白药吗? 我扯下布条,脱下马甲,解开衬衫扣子,“撒上去。” 谢南尔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眼我的伤口,拧开瓶盖,然后在我的注视下,他一点一点地撒着药粉,一边撒一边看着我。 “不是,你……你在撒孜然吗?”我是羊肉串?还是牛肉串? 哗——半瓶药粉撒下来了。 半瓶药粉半条命,等价对等,值了。 在外人面前,我尽量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不让自己那么龇牙咧嘴,我低下头,眼镜顺着鼻梁上的汗往下滑,后槽牙差点都给我咬碎了。 “谢南尔。”我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声音。 “嗯?” “好样的。”我猛地仰头,眼镜再次压回鼻梁,“纱布……快,要不然真死了。”疼死的。 谢南尔笨手笨脚的样子,洛可可也来帮忙,两个人真是越帮越忙。后来还是我自己包扎好的。 洛可可用湿毛巾擦拭着我身上的血液,白色的毛巾刚一接触到皮肤,就迅速吸食血液,染红了洁白的一角。 “要不……换件衣服?” “不用了。”我扣上衬衫扣子,重新套好马甲,虽然破了个大洞,但也不碍事。 “给你。”谢南尔把外套还给了我,他换了身轻便的衣服。我穿上外套,扣好扣子,人老了,要保暖了。 “走吧,去四楼。”我拿上枪,带着两个人出了门。 我看了眼手表,已经凌晨四点多了。不知道陈歌怎么样,是跑出去了还是还在三楼。 我们贴着墙壁慢慢走,偶尔听到几声老鼠叫,就停下脚步屏住呼吸,直到叫声停止,才敢继续往前走。 遇到岔路口了。 “往哪走?”我问。 “左。”洛可可回答。 我们往左边的走廊走,突然前方闪过一个黑影,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是老鼠人!我们立刻停止了前进,后背紧紧贴着墙壁。 它抬起头,胡须抖动着,用鼻子来嗅入侵者的气味。我们连大气都不敢喘,谢南尔忍不住了,才敢小口地换一次气,然后又屏住。 等它走后,我们又继续往前走。 “又回来了。”我说。 “怎么会?” “这地方就是我们之前来的地方,不会错的。” “那就往右。”谢南尔说。 又绕回来了。 还是在这个岔路口。 “往回走。” 刚回头,我就和一个老鼠人贴上了脸。 “你们很嚣张啊,居然还敢在这里走动。那就让我来给你们点教训吧!” 我勾唇一笑,身后的洛可可直接一枪爆头。“不好意思,你没这个机会了。” 往回走的时候,洛可可说:“我们走不出去了。” “怎么了?” “五点了,天亮了。” 五点?我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真的是五点。怎么会这么快?明明才走了两次,怎么会五点了呢? 有古怪。 “天没亮,但是我们确实走不出去了。”我说,“应该是被某种法术禁锢住了。” 三个人沉默了好一会儿,都没有人开口说话。 “得有一个人冲出去才行。” 还是没有人回答我。 “那我去。” “啊?”谢南尔咽了口唾沫,“要不……再试试看?” “再试试都得死在这,洛可可,保护好谢南尔。” “嗯,你去吧。” 洛可可的反应倒是很镇定。 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冲出去,但这个应该和鬼打墙是一个原理。我又绕回到这里,四周都是墙壁,这个时候,我希望有一只老鼠人来。 说曹操曹操就到。 前后夹击。 带伤上阵,我也丝毫不畏惧,上去就是一个扫堂腿外加一个过肩摔,“说,怎么样才能出去。” “想得美,你就在这等死吧!” 我一脚踹上它的脸,另一个还被我用枪抵在墙上。“那你呢?说,还是不说?” “我说!我说!” 识时务者为俊杰。 “好,那你说。”我一枪给了它个痛快,“要是骗我,就是你同伴的下场。” 第96章 天降救兵 “不敢……不敢。”它都眼神躲闪,似乎在期待着什么,“只要找到一个房间,就可以出去了,外面天还没亮,或者说,再也不会亮了。” “什么意思?”再也不会亮了? “伯爵大人设下了法术,今晚就要活捉你们这些人当成祭品,献祭给克莱多小姐。” 我顺着它的眼神看去,黑乎乎的墙壁上明显闪了两下,是影子。 看来是有同伙在附近,所以才把这些告诉我,估计是觉得告诉我也没用,早晚会死。 “房间在哪?” “您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就是了。” 我把枪慢慢放下,就在快要收回的一瞬间,它突然张开嘴朝我咬来,我后撤一步立刻举枪扣动扳机,一声枪响过后,附近的同伙也是按捺不住了,纷纷向我围了过来。 这次的老鼠人,变异了?! 每一只都足足有两米高,强壮的四肢以及外凸的牙齿,有几只脸上还有牙齿,还有几只生出了三只耳朵。那条长尾巴有三四米那么长,甩过来我就一命呜呼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后面也有。 要想冲出去,真是难上加难。 我尝试着朝面前开了一枪,子弹打进这些老鼠人的胸膛里,就像叉子陷进了吐司一样,被它们轻松地取出,朝我丢来。 我微微侧身,那枚子弹飞向我的身后,飞进一只老鼠人的脑门里,即便这样,都死不掉。 怪不得比尔吉伯爵要研究它们投入战场,是真的无敌。 枪是没用了,手榴弹的话……还不等我细想,脚下突然窜出一条尾巴,紧接着缠住我的右脚,把我往后狠狠一拉,我下巴磕在地上,只能用枪死死支撑住地面。 顾不上下巴的疼痛,我取下一枚手榴弹,把拉环套在枪杆上,借着惯性用力一拉,然后向后扔去。 “砰!”地一声,整个走廊被火焰吞噬,这个障眼的法术也被我攻克,生生地把这条走廊炸毁,我和那些老鼠人一起掉进二楼的空地上。 在地上滚了几圈,刚好滚到一只老鼠人的脚下,他踢了我一脚,感觉没用什么力气,我就飞出去几米远,然后又被一只踢回来。 就这样,它们也不杀我,就这么把我当成足球一样踢来踢去。 哦忘了,它们要活捉。 最后一脚,它踢在我的肋骨上,我能感觉到我的肋骨断了,不止一根。 我的身体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仿佛是一只被掏出棉花的残破玩偶。我感到自己的生命力正逐渐流逝,就像是被人无情地拧断了翅膀的鸟儿,只能躲藏在残缺不全的羽翼之下,艰难地呼吸着,等待死亡的降临。 然而,当我试图享受这最后一刻的宁静和美好时,一只猎鹰从天而降。 “没死,就站起来。” 陈歌的脸上挂了彩,从左脸到右脸有一条深深的划痕,应该是被老鼠人的爪子划的,除此之外,他的外套也不翼而飞,只剩下残破的衬衫裹着瘦削的身躯。裤腿也是一边长一边短,他身上的每一处都在告诉我他经历了怎样的战斗。 我单手撑着地,双腿向后撤,直起腰杆站了起来。我脱下外套,裹成团丢在一旁。“还需要枪吗?”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里快要打完的手枪,点了点头,我丢出了一把仅剩的手枪给他。 “你用什么?” “这个就行。”我掏出匕首,刀刃在我的身上擦了又擦,在月色下闪着诡异的银光。 那些老鼠人两眼闪烁着绿光,发出低吼,充满了不屑与嘲讽。 有一只还想故技重施,我一刀斩断了朝我伸来的尾巴,在它发出吃痛的叫喊声中,冲上去一刀抹了它的脖子,它发出细细的尖叫,往后倒了两步,它的同伙见状将我包围,它们的利爪一下又一下地朝我抓来,在空气中发出刺耳的噪音,像是撕开了一层又一层的保护膜一样。 我见准时机,举起匕首砍下了一只爪子,匕首接着刺进它的断肢里,我顺势而起,跳上它的肩膀,从正前方踢断长而尖的牙齿,继而绕到身后砍断它的头,然后飞出匕首划断刚才受了伤的老鼠人。 我这边战况激烈,陈歌那边也是。他并没有用枪,同我一样用的是匕首,不过他的比我的大一些,只见他握住匕首一下又一下地往那些老鼠人的眼睛里戳,直到眼睛里喷出绿色的液体,他才把它们杀死。 很变态的杀人方式。 我不喜欢。 还是直接点好。 刚才围着我的那些老鼠人早就跑了,顿时这里只剩下我和陈歌两个活人和这些尸体。 陈歌走过来,看见我胳膊上的伤,“带伤上阵啊。” “嗯,不是很疼。” 我看着他,突然生出一个想法,该不会是被感染了吧? “陈歌。” “嗯?” “白日依山尽。” “更上一层楼。” ??? 我:“……”非静止画面。 我差点就拔匕首了,“知否知否。” “应是绿肥红瘦。” “你前一个怎么想的?” “我语文不好。”他扯了扯嘴角。 “你是中国人吗?”小学生的古诗词都不会背。“那你后面一个怎么答上来的?” “我看过这个电视剧。” 很好,重开吧。 我想弯腰捡外套,没想到咔嚓一声我整个人侧身摔在地上,刚想起来,陈歌就按住我,“闭眼。” 又要用那种方法吗? 我闭上眼睛,实际偷偷眯了一条缝,可被他发现了,他伸手捂住我的眼睛,手掌的温度覆盖在镜片上,迅速起了一层雾,隔着镜片,这股暖流都往我眼睛里钻。 “眼睛大就别学这招了。” 这算是夸我吗? 我干脆躺下享受,没过多久,受伤的手臂就被一个温热的手掌握住,一股暖流顺着我的血管爬上全身的各个部位,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些细胞在分裂又重组。 “好了。” 我睁开眼,发现他在给我拆绷带,带有血迹的绷带被他扔在一旁,我的手臂完好如初。 “你脸上。” 他摸了摸脸,伤口消失不见,还是那张狐媚脸,只是不变的,是眼睑下的那条疤。 “能不能治治我的腰?” 我背过去,扶着腰给他看,陈歌的手指从我的后背一路滑至后腰处,在我的手上停下,“把手拿开。”我拿开手,他的指尖在我的伤处按了按,这种感觉很奇妙,像是被人触碰到了敏感点一样。 “嘶……”我没忍住叫出声。 “别动。”他揉了揉我的腰,“我只能治有伤口的地方,你这个……应该算是内伤。” 第97章 地下室 “那好吧。”我也没抱多大希望。 “骗你的,治好了。”他撑着我的肩膀起身,我半信半疑地起来动了动腰,真的不疼了。 我又摸了摸前面,肋骨好像也接上了。 “你把我肋骨接上了?” “差不多吧,”他散下头发,用手梳着几根头发丝掉在地上,然后把头发又用皮筋扎紧,“断了三根。” “谢谢。” 陈歌没说话,我捡起衣服,披在他身上,“夜里凉,穿件衣服。” “你给别人穿过?” 他怎么知道?莫非这家伙不是狐狸,是狗? “呃……”不知为何,我居然有点心虚,“嗯……就穿了一会儿。” “给谁穿的。” “谢南尔,他当时穿着睡衣跑下来的,我就给他穿了一会儿。” “怪不得一股大少爷味。”陈歌嘴上说着,可身体还是很诚实,把外套穿在身上。 有些大,肩膀那块松松垮垮的。 “多吃点,瞧你瘦的。” “遵命。”他冲我笑着。 “谢南尔和洛可可还在三楼呢,要不要先去救他们?” “不用了,我过来的路上看见他们了,现在他们俩在谢南尔的房间里,他的房间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 “那我们接下来去哪?” “看来你还是没有养成独立行动的习惯啊,我就不该来救你,留你一个人自生自灭,挺好,至少能在逆境中成长。” “哦。”我的语气带着不满,我是故意的,逗他玩玩。他也不说话,我瞥了一眼,他也没有打算理我的意思,又是一个人唱独角戏了,舟。 “我在三楼抓到一个老鼠人,当时本来想着问出怎么走出这个地方,然后他告诉我要沿着走廊走找到一个房间,还有要活捉我们献祭给克莱多小姐。” “嗯,差不多,我用钥匙打开了莱希夫人的房门,她的说辞和它们的几乎一样。” “还是得找到那个房间。”我说。 “为什么?” “那只老鼠说天不会亮了,可现在已经六点多了,说明我们还没有走出这个循环,还是得上三楼找房间才行,房间里或许有什么线索。” “然后呢?” “然后去地下室,找所谓的克莱多小姐。” 陈歌的眼里带着几分欣慰,有些老父亲的样子。 “别用这种慈祥的眼神看着我好吗?我可是个老叔叔了。” “好,老叔叔,侄子我扶您去三楼。” “你还玩上伦理了。” 他笑着,没说话。 原以为三楼会被炸成废墟,毕竟刚才在二楼打斗的时候,陈歌是从顶上一个大窟窿探出头跳下来的,没想到上去之后才发现,一切都是原样,毫无一点破坏的痕迹。 我带着陈歌来到碰见老鼠人的位置,“就是这了,要一直往前。” “你确定?”陈歌靠在墙上指了指前方,“前面可没路了。” “我确定。”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可能是真的觉得自己可以独立行动了吧。 我们两个人大摇大摆地走在红色的走廊上,两边都是暖橙色的墙壁,每隔五米挂着一盏黄色的灯。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尽头,是一堵墙。我敲了敲,是实心的。 我伸手在墙壁上到处乱摸,想着能不能触发什么机关,但摸了半天,都是一面滑溜溜的墙。 “要不……去别的地方找找?” “不,就在这!”我固执的很,陈歌也拿我没办法。不知道是不是老天有眼,还真让我找到了其中的窍门。 我随手一抓,摸到一个光滑的、圆球的东西,像是门把手。 我往右一拧,门开了。 “还真是。”陈歌来了兴趣,想进去看看,被我拦下了,“里面什么情况我们还不知道呢,别冲动。” “好。” 我一点一点地推开门,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房间内一片黑暗。随着门彻底打开,房内突然散发出一道白光,闪过我和陈歌的眼睛,那白光转瞬即逝,随即我们就出现在床上,我一看手表,整十二点。 “这是……回来了?” “遭了!” “怎么了?” “我们把谢南尔和洛可可留在那了!”我一拍大腿,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去找,陈歌一把扣住我的腰,把我往回拽,“别着急,他们短时间内不会有事,你现在过去,什么也没用,我们和他们现在处于两个空间,就算是处在一个房间内,也互相看不见彼此。” “那怎么办?” “不能慌,还是按照原先的计划来,得搞清楚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行,先去地下室看看。” “好。”我点点头,开始下床穿鞋,临走时我摸了一把口袋,手机刚才震动了一下。 是徐末发来的信息:天亮之前还原不了故事真相,你们都将彻底留在这里。 现在是十二点零七分,距离天亮还有不到五个小时。 我关掉手机屏幕,说:“得抓紧了。” 陈歌拿好东西,打开了门…… 刚一开门,就是一个突脸!变成老鼠的维克多就站在门口,看见陈歌开门,立刻冲上去张开嘴,好在陈歌眼疾手快,一匕首插进他的喉咙里。 尖锐的牙齿距离陈歌只有一公分左右,陈歌的眼睫也在微微颤动,眼下的皮肤组织更是跳动个不停,连带着那凸出的喉结一起上下滚动。 “露出原形一击致命,就不会无限复活了。”陈歌向我说明,“分头行动可以吗,你去地下室。” “那你呢?” “我去找布鲁托,虽然不确定他有没有被感染,但是他知道的也不少。” “别去!”我拉住他,把洛可可告诉我的转述给他,他听完之后愣了几秒,然后说:“我还是得去,也算是解决了一个麻烦。去地下室找完线索之后,去找莱希夫人,她那里安全些,在那等着我来找你。”他把钥匙交给我,然后在我面前离开,我听见他下楼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心也越沉越深…… 地下室不是很难找,铁门上也没有上锁,像是刻意似的,给我们留下一个大漏洞。 可现在就算是给我挖了一个坑,我也得往里跳了。 铁门发出响声,一支蜡烛滚到我脚边,我点燃蜡烛勉强看清一点路。 然后顺着蜡烛的光,点燃了地下室里的煤油灯。 昏昏暗暗中,也算是看清了。 地下室不算大,中间有一座水晶棺材,棺材旁边摆着各种各样的瓶瓶罐罐,那些纵横交错的管子插进颜色怪异的药水里,然后顺着管子流进棺材。 这些管子插在克莱多小姐的身上,她的皮肤白的几乎透明,可以看见青紫色的血管和红色的毛细血管,那些血管一张一缩,有些颜色深的药水都能透得出来。 其次,就是她的心脏,是深紫色的,跳动的频率极慢,大概每过一分钟才会缓慢地颤动一下。 第98章 克莱多 “克莱多小姐。”我尝试叫她的名字,虽然不知道她这样还有没有意识。 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她的眼皮动了动,然后缓缓睁开了眼睛。那是一双非常美丽的冰蓝色眼睛,外边一圈是黑色的轮廓,越往里收颜色越淡,散发着透亮的光。 在那些灯光下,她的眼睛里闪出一种奇异的光。 “谁……在叫我……”她的嘴唇惨白如雪,却依旧可以发出声音,只是每说出一个单词,她脖子上的青筋都要被牵扯一下,仿佛下一秒就会被拉断。 “我是来调查梅赛琳小姐案件的侦探,江舟。” “救……我,救我……” “你被谁关在这里的?他的目的是什么?” “我……当年……”听她这么说话我都有点喘不上气,我直接拔掉了插在她喉咙的管子,顿时喷出一股血液,然后伤口快速愈合,脖子的皮肤也迅速恢复成正常人的模样。 我拔掉了她身上所有的管子,短短几秒,她就变成了一个正常人。我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她往上拉了拉,想要遮盖自己最私密的部分,我替她掖好外套,把她扶了起来,让她靠在棺材上。 “谢谢您。当年我知道了父亲在做实验,就破坏了他的实验,父亲一怒之下,就把我变成了实验品,也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目的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每个月都会来取新鲜的血液,就像您刚才那样,把我身上的管子全都拔掉,然后用瓶子接住由那些伤口喷出来的血液。这些年,都是这样。” “莱希夫人呢?我是说现在的伯爵夫人。” “莱希夫人也是实验品之一,当初父亲娶她回家就是为了完成实验,让她成为伯爵夫人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罢了。可前几年,莱希夫人吃的药越来越多,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父亲嫌她没用,便放弃了她,把她关在房间里,不许她出门,对外就说是身体不好。” “那莱西夫人呢?你的母亲。她和摩多拉中尉的私情呢?还有伯爵府的布局,以及你母亲那里的鬼婴,这些你都知道吧。” “我都知道……”克莱多的眼角划过一滴泪,“都是报应……这是我们比尔吉家族的诅咒……梅赛琳也逃不过去……我和谢南尔也是。” “什么诅咒?” “偷情的诅咒。母亲和摩多拉中尉只有一面之缘,却在之后不可自拔地都爱上了对方,梅赛琳也是,和那个来府里画画的画家只聊了几句,就迅速地坠入了爱河。可在此之前,梅赛琳已经有了未婚夫,并且已经在春天订了婚。” “那你和谢南尔呢?你们相爱了吗?” “是……我和谢南尔,相爱了。他是我在府里除了洛可可,梅赛琳之外最信任也是最亲近的人,从他刚出生起,父亲就告诉我们他会继承他的家业,把比尔吉家族发扬光大。可是父亲知道了母亲和摩多拉中尉的私情后,对谢南尔就是百般羞辱,一气之下将他送去东方留学。” “鬼婴呢?”对于他们姐弟俩的恋情,我丝毫不觉得震惊,毕竟在上世纪的欧洲,近亲结婚的不在少数。“那些鬼婴是怎么回事?” “父亲他简直不是人,他杀死了摩多拉中尉,母亲得知后服药自尽,父亲不知道从哪学来的法术,让他们可以保留生前的样貌和记忆,日日夜夜在母亲的园子里相聚。那些鬼婴,就是他们的孩子,也是我和谢南尔的弟弟妹妹。但是其中有一个不是,是那个叫苏珊的家伙,她是父亲研制的成功品,有她在,母亲就会被控制,从而去杀人,做那些违心的事情。” “苏珊被我杀掉了。” “那太好了,这样的话,母亲也就不会做那些事情了……”她闭上眼,靠在棺材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梅赛琳的事情呢,为什么让洛可可告诉我们,不要再查下去了。” “但是你们还是查了,并且就快成功了。江舟先生,您都已经找到我了,我想你的同伴应该也去找了莱希夫人,她会尽全力将你们送出去的。至于梅赛琳,她的死因我可以告诉你,她当晚和那个画家在房内私会,被维克多看见后告诉了父亲,父亲一怒之下用皮带生生勒死了她,并且把那个花甲从楼上扔了下去。梅赛琳死后,维克多把她的尸体拖进浴室,制造成自杀的假象,并在报纸上发布新闻,实际目的就是想要一些实验品,那个画家就是其中之一。” “怎么样才能救你出去?” “我是没指望了,我已经成了这样,我只希望您能转告洛可可和谢南尔,请您告诉谢南尔,让他把洛可可带走吧,他们要是在一起,也不至于无依无靠。”克莱多希望这两个无辜的人在一起,“他们俩,也算是我的遗物,希望您可以照顾好他们。” “那你有没有想过,谢南尔要是知道了,会不会随你而去呢?还有洛可可,你们主仆情深,她也会的,他们都会。” “不!千万不要!”她顿时慌了神,顾不上裸露的身体,抓住了我的手腕,“您别让他们来找我,让他们好好活,我要去陪梅赛琳了,江舟先生,地下室里并没有您想要的线索,您想找线索,还是得去父亲的房间。”她扯出一丝微笑,“这好像也是一条线索,这也是我为您做的唯一一件事了,您答应我,别让他们俩来找我。” 克莱多突然开始咳血,我反应过来,把那些管子胡乱地往她身上插,她拦住我,说:“没用了……我本来就是个死人,这么多年被折磨成这样,我早就失去了对生的渴望……”她猛地吐出一大口鲜血,“请您告诉谢南尔,我爱他……还有洛可可,我也……爱她……” 克莱多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挤出一个微笑,然后头一歪,眼睛缓缓闭上,嘴角流出一行鲜血,彻底死去。 第99章 莱希夫人 我拿走外套,但不忍心就这样把她丢在这里,犹豫再三,我还是决定带她一起走。 活着的时候逃不出去,半死不活的时候也被困在这里,现在彻底死了,总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至少,在伯爵府外面也是好的。 我用外套将她裹起,抱起她离开了地下室,临走时,我还是想再看看。 似乎有一个新发现——在一些废弃的医疗器械的中间,夹着几张脏兮兮的纸。 我坐在地上,克莱多小姐躺在我腿上,是两张写的密密麻麻的纸,我开始看第一张: 我叫栗子,如果你有幸没有被那本假日记所荼毒,并且成功地活了下去,顺着线索找到了这里,那么恭喜你,朋友,你离成功不远了。 我被关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如果把我刚进来那天算作第一天的话,那么我在这里已经有753天了。我发现了比尔吉伯爵的秘密,他一气之下把我关进了地下室,原以为我的生命会因此走到尽头,没想到并没有。 刚进来的这几天,他还好吃好喝的招待我,我不明所以,但为了活命,不吃白不吃嘛。直到第26天,他开始往我的身体里注射一些奇怪的药剂,我就知道,我也难逃一劫。 再后来,我发现了水晶棺材的秘密。里面躺着的正是伯爵对外宣称死去已久的克莱多小姐,当时她还是完整的,全身没有被插满管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伯爵的野心也越来越大,刚开始我只是了解到他在做某种实验用来盈利,后来和摩多拉中尉达成了某种协议,两人商议制作一批“不死者”投入前线用于战争,而克莱多小姐体内,就有这种病毒的抗体。 于是,克莱多小姐成了第一个实验对象,而我,是第二个。在此之前,我还并不知道伯爵已经在用老鼠做实验的事情。大概过了一个多月,一只老鼠咬伤了我,我开始没当回事,可是第二天,我的身上长满了绒毛,伯爵看到后很是欣慰,又给我喝下了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的药水。 自此,我彻底变了。 我被改造成了“不死者”当中的一员,通俗点来说,就是老鼠人。 第一张结束。看来栗子是有意识的,不然也不会写这么多文字来记录所发生的事情。 下面是第二张: 我被投放到战场,我杀了很多人,但我知道,我不是自愿的。我受了重伤,被炮弹炸掉了一只手臂,被伯爵丢弃,扔回到这里。 克莱多小姐让我喝了她的血液,这种有抗体的血液是最好的解药。病毒没有了,绒毛也开始迅速脱落,我也变回了之前的样子,可是我的手臂,却再也回不来了。 猛地变回去,我的伤口还不太适应,疼痛了好一阵,我知道,我要死了。在临死前,我拿出偷偷藏的纸和笔,记录下我的经历。 日记被伯爵发现,销毁了。我拼死拿回来这几张纸,但也写不了多少。 我早就不是人了,或许早就违背了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伦理。只希望下一个看到这些话的人能活着逃出去,也希望克莱多小姐可以逃出去。 接下来,你要记住我说的话: 1.不要相信布鲁托,他是奸细。 2.莱西夫人和莱希夫人都是好人,莱西夫人被鬼婴控制,莱希夫人被药物控制,但如果有需要,可以去找她们。 3.洛可可是个得力的助手,把她带在身边有好处。 4.不要去三楼,那里很奇怪,似乎被隔绝了。 5.朋友,祝你成功。 我对于伯爵府的探索没有那么深,但我第一个去的就是伯爵的房间,那里有很多线索,或许可以帮到你。当初我没来得及逃跑,就被维克多抓到了。 伯爵的房间在四楼的拐角处,那里晚上会有老鼠人出没,一定要小心!!! 我看完了第二张,最下面还写着一段话: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我把纸重新折好,放进口袋,虽然不知道栗子的尸体在哪,但这也是他的一点希望,我要把他们都带出去! 我抱着克莱多离开地下室,刚出去就碰见两个巡逻的老鼠人,我果断出枪,一枪一个,枪声会吸引更多的老鼠人来这里,此地不宜久留,我得尽快去伯爵的房间。 不知道陈歌怎么样了,他让我去莱希夫人那里等他,可现在,我是做不到了。 我一路上躲避那些巡逻的老鼠人,从另一边上了楼梯,每走一步,我都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悄悄跟着我,就在我的身后,我一回头,就会跟它脸贴脸。 我伸手向后去试探,果然摸到一只冰凉的手。它也抓住了我的手,“是江舟先生吗?”是一个女人。 不确定是不是老鼠人。 “是,莱希夫人吗?” “是我。” “您怎么出来了?”我突然把枪回头,“是来找死的吗?” 莱希夫人病殃殃的,看着丝毫不像一个活人,皮肤惨白,还穿着鲜艳的明黄色睡衣。 “我不是老鼠人。” 莱希夫人没有被感染。这是洛可可告诉我的,可问题是,万一老鼠人会变呢?万一这个病毒升级了呢? 她也没告诉我怎么辨别啊。 “谢南尔死了。” “他在三楼,另一个空间,陈歌告诉我了。” “抱歉莱希夫人,只有这样才能确定。” “辨认它们很简单,它们的眼睛在晚上会散发出绿光,无论是不是本体,都一样,你可以拿火柴照我的眼睛。” “不用了,我相信您。” 莱希夫人把我带到了另一条路,从这条路可以直接上楼来到她的房间。 一开门,陈歌坐在地上,地毯上放着一些卡牌。 “你要占卜吗?” “快来,这是我在布鲁托房子里找到的。”陈歌注意到我抱着的克莱多小姐,“这是?” “克莱多小姐。” “放在床上吧,可怜的孩子。”莱希夫人的眉宇间透着忧伤,“还没衣服穿,交给我吧,我帮她穿好衣服。” “麻烦了。” 莱希夫人打开衣柜,在最下面找到一条不符合她的白色蕾丝洋裙,做工复杂,花样精巧,还有一双精致的白色高跟鞋。 “这原本是我送给克莱多的生日礼物,没想到还没送出去,人就走了。” 第100章 当年的情况 看着莱希夫人伤心的面孔,我扭过头,母亲的爱在此刻具象化。 可惜,我从未体验过。 “这是中世纪用于看见过去的卡牌阵,你来试试。”陈歌回过头叫我。 我向莱希夫人微微欠身,朝他那边走去,“我?” “嗯。” 我坐下来,盯着眼前的卡牌阵,陈歌不知道念了什么咒语,我的眼前一片浑浊,渐渐地,像一团雾一般散去,恢复正常。 “是十年前。”陈歌开口,我还可以听到他说话。 这个时候,这里还是一个不起眼的房间,看来莱希夫人并没有嫁进来。 “去外面看看。”他说。 我向门外走去,过去和现在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一出门就看见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跑了过去,后面跟着一个头发有点白的老头儿。 “克莱多小姐,您慢点!” 是小克莱多小姐和维克多。 我跟着他们下了楼梯,客厅里坐着一位贵妇人,是莱西夫人,她烫着卷发,穿着墨绿色的长连衣裙,她的肚子微微隆起,看来是怀了小谢南尔。她还在肩上披了一件宽大的羊绒披肩,手里端着镶了金边的陶瓷咖啡杯小口小口地喝着热咖啡。 “母亲!”小克莱多扑进她的怀里,咖啡洒出去几滴,溅在莱西夫人的羊绒披肩上。 “哎哟,你这孩子。”莱西夫人放下杯子,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衣服,反而捏了捏小克莱多的小脸。 “妹妹怎么样了!”小克莱多摸了摸母亲的肚子,对于这个孩子,她满心期待。 “说了多少遍了,是弟弟!”比尔吉伯爵从后面走过来,摸了摸她的头,“是弟弟,懂了吗克莱多?” “噢……”小克莱多还是更喜欢妹妹。 比尔吉伯爵唯一不变的还是那撮红胡子。只是他年轻时眼睛更加明亮犀利,眉毛也很浓。 “伯爵大人,摩多拉中尉来了。”维克多说。 “啊,快让他进来!” 见了面,伯爵亲热地和摩多拉中尉抱在一起,像是关系很好的老友。摩多拉中尉的眼神和莱西夫人交换着,似乎在说些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位是……夫人吗?”伯爵问道。 摩多拉中尉的身边站着一个女子,是莱希夫人!她怎么会跟摩多拉中尉站在一起? “这是我的得力助手,莱希。” “伯爵大人。”莱希很懂礼仪,年轻时候的她也有一种征战沙场的气势。她的眉眼不像现在那样寡淡,反而显露出英气,嘴唇红艳,性格外放张扬,很快就和伯爵开始侃侃而谈。 维克多带着小克莱多去花园里玩了,莱西夫人以安胎为由借口离开,而伯爵此时一心扑在莱希身上,带着她去看自己的收藏品。 摩多拉中尉跟着莱西夫人上了二楼,在转角处两人吻的难舍难分。 “我们的孩子还好吗?”摩多拉中尉摸着她的肚子。 “当然好。” 原来谢南尔是摩多拉中尉和莱西夫人的。伯爵一心想要个儿子,没想到儿子有了,却是别人的种。 我转身跑去伯爵那里,伯爵正在给莱希介绍他的那些收藏品,都是些刀剑什么的。说着说着,两人的身体就贴到了一块。 我还想听听两个人会说些什么,陈歌迅速叫醒了我。 我猛地清醒,陈歌把我护在身后,手枪指着莱希夫人。 “怎么了?” 陈歌没有回答我。 而莱希夫人也撕下了伪装,和我刚才看见的莱希几乎没有差别。岁月,只洗礼了她的年轮。 “看来你们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 “别装了江舟先生,您都看见了。没错,是我给莱西端去了装有毒药的汤。” “不好意思,我看见的是你跟着摩多拉中尉进来的那天。”不打自招吗?倒也省得查了。 “什么?”莱希夫人的神色瞬间慌了。 “那是因为我开头说了,这是十年前,你就以为我们要揭开你的真面目了。莱希,你早就暴露了。”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都说是你为了上位杀了莱西夫人,可为什么那些孩子都说你是个好人呢?这可跟你做的事不符。你是莱西夫人的亲眷,对吗?” 我仔细看去,莱希夫人的脸上有了些动容,她勾唇一笑,说:“你们很聪明,可是,很抱歉,这里的所有人,都得死。” “你是她的妹妹,对吧。”陈歌淡定道,“你是来给她报仇的。” “谁告诉你的?” 陈歌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老照片,“您忘记了,第一个晚上,我是在您这里度过的。” 第一个晚上……我记得那天我进入了另一个空间,来这里找陈歌还被三只老鼠人追杀。 “这照片,是您和莱西夫人的合照,您把它和我,都藏在了床底下。”照片中的两个女人穿着一样款式的长裙,一个文静,一个张扬。“是您大意了。” “呵,失算了,没想到你查的这么仔细。仅凭一张照片,你又是怎么知道我和她是姐妹呢?你怎么就知道,我是来为她报仇的,而不是夺她所爱呢?” “因为你爱她。” 此话一出,屋内陷入了沉默。三个人的脸上挂着三种表情。 莱希夫人的脸色越来越沉,直到像被一块铁块拉的受不了时,她才承认:“没错,我爱她,没有人比我更爱她了。” 她开始向我们诉说这些年对莱西夫人的爱意,可莱西夫人并不知道,还以为这是妹妹对姐姐的依赖。她爱上了摩多拉中尉,但因为家里人的反对,二人不欢而散,莱西也被嫁入伯爵府里。 莱希为了让她不受欺负,让远房亲戚维克多去伯爵府里当差,好时时给她汇报情况。没想到维克多和比尔吉伯爵狼狈为奸,做着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 “我爱她,所以不想让她受委屈。我爱她,所以我愿意把她让给摩多拉。我爱她,所以我甘愿牺牲我自己。”莱希夫人说完这些,就像一潭平静的死水,再也掀不起任何波澜。“她的孩子,我视如己出,她爱他们,我也爱他们。” 爱屋及乌。 “这就是你装作东方邪术师告诉比尔吉,用那些老鼠做实验去害人的原因吗?莱希。”陈歌说。 “我叫莱亚.维克多。” 第101章 眼睛好了 “就算你爱她,但是你所做的那些事,跟比尔吉又有什么区别。”我说。 “陈歌说的对,是我装作东方邪术师告诉他用老鼠做实验。我以为这样,他就会疯魔,放过姐姐。没想到,是我把姐姐推向深渊。”她靠在衣柜板上,眼眸下垂,平日里的雍容华丽随着她的一声叹息全都消失不见。 “比尔吉伯爵是不是被感染了?”我问。 “我也不知道,我被他关在这里,已经五年了。” “莱西夫人是怎么死的。” “是我做的,比尔吉知道谢南尔是摩多拉的儿子之后,就杀了摩多拉。事后还让他的下属轮番侮辱了姐姐,姐姐找我要了毒药,服毒自尽。” “两点五十七,我们的时间不多了。”陈歌看了一眼表说道,“得赶紧找到打破空间的方法。” “比尔吉的房间。”莱亚说,“他的房间连接着两个空间。” “那我去。”陈歌起身打开门,我拦住他,“我去吧,你得留在这保护莱亚和克莱多小姐。” 听到我叫她莱亚,她先是愣了几秒,应该是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这么叫过她的本名。然后,她把头偏过去,坐在床上,轻轻地抚摸克莱多小姐的脸。 犹豫片刻,陈歌还是松口,“好,注意安全,我在这等你回来。” “嗯。” 门关上,但是我知道,另一扇门,要打开。 伯爵的房间在四楼,经过三楼时,我朝里面望了一眼,除了一片黑之外,就是吱吱的老鼠声音。 我几乎是爬着去四楼的。这里比其他地方要安静的多。 拐角处……拐角处……我在心里念着,身体紧绷。栗子说这里晚上会有老鼠人出没,我握紧了手里的匕首,这种窒息感仿佛下一秒我就会被压成碎片。 空气随着我的呼吸一点一点地流动,我很快找到了伯爵的房间。刚想松懈,就被一只沉重的手搭上肩膀。 还不等他有什么动作,我使出匕首,朝身后划去,是伯爵! 他躲了过去,一巴掌朝我眼睛上挥去,眼镜顿时四分五裂,匕首也飞了出去。我勉强睁开眼睛,那只受伤的眼睛被眼前的光刺的生疼。 “你很大胆,江舟先生,我很欣赏。你和前面那个傻子侦探不一样,比起他那种莽夫,你这样的,更符合我的要求。”他拍了拍手,从远处走来两只老鼠人,把我架起来,其中一只掰开我的嘴,伯爵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密封的试管。 他拔掉塞子,想倒进我嘴里,我不知从哪生出的勇气和力量,一脚踢翻了试管,挣脱束缚,一枪崩了刚才那个掰开我嘴的老鼠人。 还好,陈歌给我塞了一把枪。 伯爵丝毫不畏惧,他不紧不慢地也拿出一把左轮手枪,枪身是纯金的,“江舟先生,不如我们比一比,看看谁的子弹先进入对方的头颅?” “下次,下次一定。”我笑着,他还不明白我为什么笑,就瞥见脚下丢过来一个烟雾弹。 伯爵在烟雾中胡乱开枪,已经没用了,因为我已经来到了他身后,一匕首插进他的后腰,他发出痛吼,被我一脚踹翻,打开了房间门。 布局和其他房间没什么区别,只是有一面很大的镜子。莱亚只告诉我房间连接两个空间,但她没告诉我具体的方法。 伯爵也打开了门,他捂着伤口,朝我扔出匕首,我用手接住,“谢谢。” “就算你来了又怎么样,你还是救不了谢南尔和洛可可,想知道他们俩在哪吗?”他掀开桌子上盖着一个圆形物体的红布,是一个水晶球。 画面里,谢南尔和洛可可在拼命逃亡,他们的后面跟着许多老鼠人,领头的三只发出怒吼,随后爆发出强壮的腱子肉,但被谢南尔一枪爆头。 “不愧是摩多拉中尉的儿子,有他当年的风范,不是吗?”我点评道,观察伯爵的表情。 他脸上的五官几乎气到挤在一起,太阳穴的青筋突起,“是啊,但是那又怎样,天亮之后,所有人,都将成为这个实验的牺牲品,我会记得你们所有人的贡献。” “不用,您无需记挂我们这些江东鼠辈,因为,”我抓住镜子的边缘,将它狠狠摔在地上,无数碎片飞起,在月光的照射下,映衬出两张脸。 一张是伯爵的脸,一张是我的脸。 “因为,游戏即将结束,黎明也将到来。”我踩在碎片上,随手捞起一把,刺进他的口腔,一匕首插进他的喉咙,彻底结束他这荒唐的一生。 他迸出的鲜血染红了地上的碎片,无妨,一切,都是通向光明的点缀。 我重新打开门,走廊上黑压压一片,全都是老鼠人。我用舌尖舔去刀尖的血液,“是一起来,还是单独来?” 显然,我这句话挑衅到它们了。一瞬间,那些闪着光的绿色眼睛就朝我冲来。 在屠杀的快感里,眼睛的疼痛都减少了不少。也可以说,已经不疼了。 一枚子弹打进我受伤的眼睛里,还以为我要了结在这了,没想到,我居然徒手挖出那枚子弹,眼睛恢复了从前的清澈。 真是神奇。 那只朝我开枪的老鼠人更是吓得连枪都掉在地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伸手把额前的碎发撸在后面,身上、脸上、手上无一不沾满了鲜血。 我扶着墙起身,啐出一口带着鲜血的唾沫,一抬头,陈歌拿出手帕为我擦去脸上污秽。 “结束了。” “什么?” “一切,都结束了。” 我如释重负,然后一刀插进他的喉咙。 他也变回原形,是一只老鼠人。 我走了下去,外面已经被老鼠人包围了。他们还不知道在哪,但愿跟我一样在逃亡。 这些老鼠人应该不知道自己的顶头上司已经死了,还在“坚守岗位”。 我往前走了两步,下了台阶,站在草地上。它们看见我浑身是血,还是往后退了两步,一边退一边朝我龇牙咧嘴。 “江舟先生!”我听见远处有人在叫我,是谢南尔!他从车里朝我招手,洛可可开车闯入鼠群,我抓住谢南尔的手,借用惯性翻上车顶,洛可可一脚油门,带着我们扬长而去。 第102章 真正的伯爵 “你们有见到陈歌吗?” “什么?我听不见!”谢南尔大声喊。 在这个夜晚,只有风声。 我翻进后座,说:“陈歌呢?” “我去,吓死我了。”洛可可一脚刹车,“什么?” “陈歌。” “他没和您在一起吗?”洛可可继续开车。 “没有,我和他分头行动的。”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洛可可,开车去花园。” “哪个花园?有喷泉的那个吗?” “莱西夫人的住所。” “好。” 莱亚应该会去那。 皮卡车摇摇晃晃,开过一段泥泞的小路,两旁的灌木刮擦在车窗上,沙沙作响。前方是一片荆棘丛,洛可可一脚油门,车子穿过荆棘,有几支伸进车内,在我脸上刮了几条口子。 “江舟先生!您的脸!”谢南尔惊呼。 “这有什么。” 车子停在大铁门前,门被开了一道口,应该有人进去了。 “下车吧。” 我们三人下了车,洛可可率先进门,四周张望了一下,“没人。” 我和谢南尔钻了进来,这里窗户全部被钉死,就算屋内亮着灯,也看不出来。 我们来到正门前,锁没了。我轻轻一推,门开了,屋里亮着灯。 谢南尔持枪而入,我刚想拦住他,就被一只手给拉了进去,“江舟先生!”洛可可喊了一声,也被人拉了进去,捂住了嘴。 拉我的人是摩多拉中尉,洛可可见到莱西夫人,立刻停止了挣扎,莱西夫人也在此刻松开手,“夫人……” “嘘,别出声。”摩多拉中尉说,“伯爵在这。” “他死了,怎么可能在这。”我说。 “死了?您真是会说笑话,他已经成了不死不灭之身。” 那我杀的人是谁?替身吗?还是说…… “他现在在哪?” “就在楼上,和陈歌先生周旋。” “莱亚呢,还有,克莱多小姐呢?” “都在我的房间,伯爵进不去我的房间,那里来说是安全的!陈歌先生说您一定会找来这里,所以支开伯爵,让我们来救你们。”莱西夫人说。 “洛可可,带谢南尔去夫人房间。” “谢南尔?”摩多拉中尉说,“他也来了吗?我的儿子……” “他就在我前面进来的,你没看见?” 两人都摇了摇头。 难不成,这里也有第二个空间吗? “你们都先进去,谢南尔我去找。” “我跟您一起,他是我的儿子。” “他认你吗?”我知道,这话说出来不算太好听,“他知道那些事情吗?还是等一切都结束慢慢说吧,贸然出现,他只怕会疯。” 摩多拉中尉低下了头,莱西夫人拉了拉他,抬起头点了点,我用眼神示意她带两人先走。 楼上并未传来打斗声,我关上房间门,拔出匕首,向走廊深处走去。 一支长剑从我身边刺去,身边的房门大开,一个黑影接过长剑就朝我刺来。我后撤一步下腰躲闪,被他看穿一脚踢上脊背。 “啊……”我躺在地上,还没等我站起来,那支剑就冲着我的脑袋来了,我本能地扭身,长剑又一次刺空。 剑的主人也怒了,我看准时机,一匕首插进他的手臂,推着他来到光亮处。 是伯爵。 “你居然还没死。” “呵,不过是杀了一个我的替身。”他抬起头,和之前的“伯爵”的长相大相径庭,虽然都是红胡子,但是他的长相明显更加温柔,眼神里透着的,没有几分凶狠,倒是满满的不屑。 “一个替身?你有很多吗?” “两个而已,另一个,在和你的朋友打斗呢,你猜猜,谁死了。”他握住我的手,一用力拔出匕首,一剑刺进我的肩膀,把我死死抵在墙上。 “出来吧。”他朝黑暗里喊了一声,却迟迟不见人出来。 他又喊了一声,依旧没人回答。 “看来他赢了……”他小声呢喃,“再不出来,你这位朋友,可就要死在我的剑下了。” 黑暗中传来一阵拖沓的脚步声,来人像是受了重伤。 终于,他出来了。 陈歌的脸上全是细碎的划痕,左肩膀被一支细剑刺穿,右腿膝盖中弹,鲜血都有些干涸了。他一只手捂着腹部,另一只手拖着那个假伯爵的尸体,见到我们,他手一伸,把假伯爵的尸体扔在我们面前。 “看见了吗?你的朋友伤成这样,还能继续战斗吗?”话音刚落,陈歌就单膝跪地剧烈咳嗽,一口黑血吐出,他整个人也虚弱地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长长的马尾贴在左脸上,发丝和黏糊的血浆混在一起,有种说不出的性张力。 “哈哈哈哈哈哈,江舟先生,你我都是聪明人,事情查到这里,想必你也弄清楚了百分之八十,至于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等你变成和莱西一样的亡魂,我再告诉你吧。”说完,他拔出长剑,朝着我的心口刺去。陈歌想要阻止,可他现在这样,和我一样都是将死之人,什么也做不了。 “砰!”不知道是谁开了一枪,可惜靶心不准。 打到旁边去了,但这几秒的空隙,也够我翻盘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我捡起匕首,大喊着一刀一刀地捅向伯爵,他来不及反应,就又中了一枪。 我和他倒在地上,滚在一起,他身上都是我胡乱插的刀口。我一个翻身,他就被我压在身下,我疯狂地朝着他的脖子插刀,那里血肉模糊,感觉都断了。 是谢南尔开的枪。他的右手抬不起来了,全靠左手这一只手开枪。 我看向他,伯爵也趁此机会举起剑一剑刺进我的心口,那一刻,我感受到心脏传来的紧绷感,猛地收缩,他用力拔出来,心脏又舒张。 我吐出一口鲜血喷在伯爵脸上,他的脸迅速腐烂,痛苦地大喊,那一刻,他彻底死了。 “江舟先生!”谢南尔朝我跑来,但却一跤摔在地上。 听到动静,房间门也被打开,洛可可冲出来扶住我,用手按住我的伤口,我像条濒死的鱼一样扭动着身躯,连呼吸都疼。 “我……我要死了……” “你不会死的!” “莱西夫人和……摩多拉” “他们……”洛可可忍住眼泪,但还是有一滴滴在我的脸上,“伯爵死了,他们也会消失,毕竟他们已经死了很多年了。” “克莱多小姐呢?” “姐姐?在哪?”谢南尔爬起来,问。 “房间里,小姐她……您自己去看吧。” 谢南尔几乎是爬着进去的,没过几秒,我就听见他的哀嚎。 “陈歌怎么样……” 洛可可跑去看陈歌,陈歌被她扶着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朝我走来,坐到我身边,“你放心,你死不了。” 第103章 释怀,是人生的必修课 “拉倒吧……”我闭眼等待死亡,没想到却被抱了起来。 “你……?” 抱我的人是洛可可。 她抱着我进了另一个房间,开了灯。 “还挺轻。”她把我扔在床上,“我就不打扰了。”她出去了,还贴心地关上门。 “啊……” “别动了,闭眼。”陈歌说。 我闭上眼,睡着了。 可能是太累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天后的事了。谢南尔告诉我,一切都结束了。 “克莱多希望你好好活着,希望你可以和洛可可……在一起。” “可她知道,我们不会这样做的。” “她也是希望你们两个可以互相照顾。” “我会把洛可可当做妹妹看待的。”谢南尔靠在床头,“我都知道了,陈歌先生都告诉我了,我的父亲,是摩多拉中尉。” “嗯。” “莱希夫人是我的小姨莱亚。” “嗯。” 关系有点乱。 “莱亚怎么样?” “挺好的,这两天都是她在照顾您,您睡着的这些日子,陈歌先生带着我和洛可可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杀了个遍,没有老鼠人的存在了。” “那就好。”我嗓子有点干,“有水吗?” 谢南尔从床头柜上端起一杯水给我,我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舒服多了。 “谢南尔少爷,您也别太伤心了。伯爵犯的错,虽然不能算在你们头上” “我知道,这是上帝的惩罚。”谢南尔站起身,“我先走了,您好好休息。” “好。” 唉,多好的孩子啊,可惜了! 我刚准备躺下,陈歌就进来了,“好点了没?” “好多了。这些天,你一直在杀戮?” “嗯,总算是没了,伯爵一死,所有的诅咒也就都消失了。我也问了莱亚,她承认了自己的东方邪术都是跟一个东方商人学的,但是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那个东方商人,是不是还教过米托什的父亲。” “对,他们是同一个人。” “看来这些事情,都是他做的。没事,总会找出他的。” “嗯。” “没想到你还真能让我不死,我还以为这辈子就要挂在这了。”我掀开被子下床穿鞋,陈歌跟在我后面说:“想多了,就算是死,你也不可能死在这,这才哪到哪,后面的情况更危险,要死,也得死的有意义。” “说,你跟语文老师是什么关系?” “啊?” “活着追求生命的意义也就算了,死也得有意义,怎么死比活还难啊。” 陈歌听到我的话笑笑,然后说:“我觉得,你不如去劝劝谢南尔。” “他怎么了?” “这两天几次想死,都被我发现了。” “什么?他刚才不是还跟我” “昨晚寻死觅活的,才被我教育一顿,今天自然老实了。” 我摇了摇头,答应他晚些时候再去劝劝。 吃过晚餐,本来想去找谢南尔,半路上却被莱亚拦住了,她说:“谢谢您。” “我也没做什么,不用谢我,去谢陈歌吧,这些天都是他在忙,我都差点死在这了。” “好,江舟先生,如果你们想走的话,就尽快离开这里。” “怎么说?” “通关的方法是去三楼的那条走廊,选择一道房门打开,就可以离开这里了,但是时间有限,今晚十二点之前,必须走。” 十二点?现在都快八点了,太急了吧。 “我知道了,谢谢你莱亚。” 我快速地来到谢南尔房间,他发现我来了,把一把刀藏在被子里,故作镇定地说:“您怎么来了?” “我要是不来,恐怕发现的,就是你的尸体。” “该说的话我都听了,您也别劝我了。我童年的时候得不到父亲的疼爱,在少年时想找母亲倾诉,又被隔绝不让我见母亲。父亲把我送去东方学习,除了钱之外,其他的,从来没有关心过我。” 我刚想说什么,又被他打断:“我和姐姐互生情愫,但好景不长,我就去东方了。没想到再回来,她就不在人世了。” “我和你的情况差不多,从小到大父亲母亲也没有疼爱过我,我在那个家里永远是多余的,甚至于,我做任何事都得不到他们的认可。父亲对我非打即骂,母亲对我……算了,她只爱她的丈夫。” “原来,您也是”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告诉你我有多可怜,也不是为了和你比惨,我只是想告诉你,释怀,是人生的必修课。无论那些过往有多不堪,都要学会接受。人不是为了过去而活着,是为了希望而活着。你才二十多岁,人生的路还很长,如果现在就死了,不可惜吗?” “您觉得,我这辈子,还会做出一番成就吗?” “当然。” 谢南尔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向我,说:“可不我相信我自己。” “你的母亲相信你,克莱多小姐也相信你,你的小姨莱亚相信你,洛可可是,甚至是你的亲生父亲摩多拉中尉,他要是知道你还有对生活的希望,也会相信你的。”我摸出他藏在被子里的刀,扔在地上。 “现在,你还想死吗?” “我还是想死……”他痛苦地抱住头,“江舟先生,你告诉我,我都这样了,身边的亲人都离开我了,我的父亲做出这种事情,我还有什么脸活在世界上!我就应该下地狱。” “你做了吗?” “什么?” “你父亲做的那些事,你做了吗?” 他摇摇头。 “没做,你下什么地狱?他做了,他该下地狱,那是他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为什么要连累你?” 说实话,我很讨厌“连坐制度”,上学的时候班里一人犯错,全班受罚,就罚抄书,我总是不抄,第二天就在后面罚站。 我坚持自己:我没错,为什么要罚我?但是老师告诉我,我们是一个集体。 真是可笑。 “谢南尔你听着,你没错,不需要受罚,你该做的,就是抬起头向前看,好好走你的人生大路。” 谢南尔抬起头,眼里还闪着泪花,“我知道了。” “知道就好。”我捡起地上的刀塞给他,“刀还你,它应该用来做什么,你比我更清楚,我要走了。” “您要去哪?” “离开这里,我和陈歌都要走。” “您不在温迪市了吗?” “走了,至于去哪,我也不知道,看上帝的安排吧。” 第104章 蔷薇女人 我回到房间,陈歌已经在收拾行李了,我突然想到了什么,递给他两张弄的皱皱巴巴还沾了点血迹的纸。 “这是什么?” “我在地下室的夹缝里找到的,是栗子生前写的。” 陈歌摊开纸草草看了两眼,“我知道了。你手机怎么样,还能用吗?” 我摸出手机,好在手机没事。 “能用。” “那就好,时间不早了,该走了。” “嗯。” 莱亚把我们送到三楼,她举着蜡烛,说:“那就由你们自己选择了。” “好。” “等等!江舟先生,陈歌先生!”洛可可急匆匆地提着裙摆跑过来,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 “这是谢南尔少爷托我转交给你们的。” 是一块手表。 “这是……” “少爷说了,如果以后你们遇到点急事,这块表还能拿出来应急,就收下吧!” 莱亚也迅速摘下手腕上的红宝石镯子,似乎是觉得不够,又把食指上的那枚镶嵌着巨大蓝宝石的戒指摘了下来一并递给我。 “我的心意,还请你们收下。” “不用了,你们以后也要生活,我们两个大男人,饿不死的。” “先生们!你们就收下吧!”洛可可把这些贵重物品塞进了我和陈歌的口袋,“先生们,一路顺风!” “你选。”我说。 “你来。我相信你。” 我随手打开一扇门,我和陈歌走了进去,一阵刺眼的白光闪过,我俩出现在一座繁华的大都市里。 “先生!这里是哪?”我随机叫住一个朝我迎面走来的小胡子男人。 “哦,先生,这里是柏林!”面前的男人脱下帽子,长的贼眉鼠眼,长又扁平的脸上有一个凸起的大鼻头,格外丑。 我的手还握着门把手,只是看不见而已,如果我退回去关上门,下一扇门通往的就不知道是哪里了。 心里想着,还是松开了手。 既来之则安之吧。 我们回完礼,小胡子就从我们身边走了。柏林是座肃静的城,街道上很少有人大声喧哗,大多数人都是面无表情地做着自己的事情。 一抬头,柏林的大本钟让我想到了在德国留学的日子。我留学在德国的慕尼黑,母校是慕尼黑大学,当时算是研二,就读于政治系。 关于学校里的人和事,我已经记得不太清了,就连当时课本里讲了什么,也是脑袋空空。关于柏林,我对它的记忆只停留在和室友来这里的一日游。 好像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我和陈歌在街上走着,“没想到这家店真的在。” “什么?” 那是街旁一个不起眼的小店铺,卖着德国很出名的特色小吃——苹果酥。我记得第一次来柏林就买了这个,当时店老板还和我“吹牛”,说是他的“家族企业”,我没有反驳,却心道无语。 “苹果酥,很好吃的,来两个吗?” “好。” “请给我们两个苹果酥。”我说。 “十马克。” 马克是德国之前的货币,我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开始用欧元了。 还好陈歌比较清楚,付了钱带我离开。 我们穿梭在人群中,德国人生的高大,但我还是一眼被一个高挑的女人所吸引。她瘦黄,高颧骨,尖下巴,像是染了色的雕塑。 她在我们的对面。 她走进一家花店,一分钟左右,买了一束蔷薇出来。 出于好奇,我们也进了那家花店。老板是个戴帽子的大胡子男人,还有一个矮小的瘦女人站在柜台前数钱。 “一束蔷薇。”我用英语说着,瘦女人看着我,没有回答,我又用德语说了一遍,她才开始动身去给我包花。 “二位也是中国人?”大胡子老板说。 “嗯。” “刚才那个女人经常来这里买蔷薇吗?” “对啊,她每天这个时候都来,中国人都这么喜欢蔷薇吗?” 德国人只有在丧葬时才会买蔷薇,这一点也是我来德国之后才知道的。第一次买的时候,花店老板还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解释之后才了解。 “因人而异。” “你会说德语?”陈歌问我。 “我在德国留过学。” “慕尼黑大学?” “你怎么知道?” “来德国的,一般都是这个学校。为国争光。” 前面那句话我认同,后面四个字,我倒听出了一点讽刺的意味。中国人爱做阅读理解,可能是我过度解读了他的意思。 我接过蔷薇,“多少钱?” “二十六马克。” 陈歌付了钱,我们离开这里。花店左转的第二个路口,我又见到了那个蔷薇女人。 她瞥了一眼我手里的蔷薇,“您也是中国人?” “对。” “您也喜欢蔷薇?” “算不上喜欢。” 她的眼里有一束淡淡的光熄灭了。 “可以问一下您的名字吗?”我开口。 “蔷薇。”她平静的眼睛目视着前方,又转过头,那双眼睛对上我的眼睛,“张蔷薇。” “江舟。” “何时共泛春溪月,断岸垂杨一叶舟。” 好久没听到纳兰性德的词了,上次读的时候还是在高中早自习。 绿灯亮了。 我还想说些什么,她就抬脚向前走了。 柏林今天的天气不太好,这么一会儿就飘起了点细雨,蒙蒙的水珠洒在脸上,伦敦的人总是湿漉漉的,今天的柏林也是。 蔷薇消瘦的身材撑不起她身上那件宽大的羊绒大衣,衣摆飘在风中,她朝右走了,彻底消失在烟雨蒙蒙中。 “怎么,你喜欢?” “欣赏而已。” “不喜欢这种类型?喜欢甜的?”陈歌继续追问。 “刻意幼态的我都不喜欢,欣赏不来。”总感觉有些怪怪的,可能我是个封建老古董吧,正常一点不挺好的吗? “今年流行白幼瘦。” “我知道,但是我想说,仅是我个人观点。”我先申明立场,“无论是什么样,只要是自己喜欢的样子就好了,没必要刻意追求主流,自己健康快乐比什么都重要。当然,如果真的喜欢白幼瘦,我也不反对,但前提是,得健康。之前单位来了个实习女大学生,才一百出头,瘦的不行,还要节食减肥,我问过她,她说她就喜欢瘦,但身体很好,让我们都别担心。这样的话,我觉得也不是不行。” 陈歌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骄傲的意味,我不明白他的眼神,也不想去解读这个眼神。 第105章 平静的生活 我们找了一间房子租了下来,房子里家具齐全,唯一缺的就是一个钟。房东是个年过七旬的老太太,满头的银发,面容依旧饱满红润,她的嗓音有些粗,人却很热情,帮着我们忙前忙后。 “楼下有一条商业街,第三家就是钟表店。”她告诉我们。 “好,辛苦您了。”我把她送出门,退回去一脚踩到一个东西,是一个吱吱叫的小玩偶,做工很粗糙,看不出是兔子还是狗。 “你的?” “不是,我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陈歌弯腰捡起来,捏了一下,又叫了一声,“还挺好玩的,估计是上一任租客留下来的。” 上一任租客是个单亲父亲,妻子生下孩子就离世了,在这住了四个月就匆匆结了婚,带着孩子走了。 “差不多,留着吧,挺有意思的。” “好。”他随手塞进了某个抽屉里。 我和陈歌这一天下来一直在打扫卫生,房子不大,算作一室一厅,毕竟我们的钱也不多,还要过日子呢。 陈歌踩在板凳上擦窗户,玻璃并不是透明的,有些发灰,看外面雾蒙蒙的一片。 好在地板还不错,用水沾湿抹布擦了两遍终于干净了。以后进来要换鞋才行,不然这么下去我迟早腰得断在这。 抹布浸在水里,被我捞起,拧干,几滴水渍撒在墙上。日历有些泛黄,我本想擦擦,刚沾上水就变得有些透明,所以我放弃了这个想法,拿到窗边抖了抖,几张纸里掉出来一张老照片。 是一个男人。 我没多想,又给他塞了回去。 “现在是几几年?”陈歌问我。 我看了一眼手上的日历,“1990年。” “我去,我还没出生。” “我五岁。” “是啊,老古董。” “都是上世纪的产物,别五十步笑百步。” “你还押上了。”他笑着,被我一日历砸在头上,不说话了。 下午的时候,我出门买了个钟回来,那家钟表店生意冷清,见我进门热情的不行,得知我只买一个钟后,满腔的热情瞬间被水浇灭,随手给我拿了一个钟后便不再和我搭话。 我把钟放在客厅最大的橱柜上面,正对着门,挺好的。柏林现在已经进了秋天,早晚出门都冷的不行,再加上这几天都在下雨,出门也成了一个麻烦事。 我和陈歌的衣服都有点单薄,趁着今天上午雨刚停,就出门准备买两套厚衣服,不知道在这待多久,万一待到冬天,我俩直接冻死在出租屋了。 我们在大街上乱走,陈歌没忍住问:“你不是来这上过学吗,怎么不知道路?” “大哥,能一样吗,我五岁就来了吗?而且,我去的是慕尼黑,不是柏林。” “哦。” 一筹莫展之际,我们阴差阳错地又碰到了蔷薇。今天不是很冷,二十三度左右的样子,她穿着一件很长的棕色针织斗篷,斗篷下是一件黑色的打底衫,长长的棕色皮靴延伸到膝盖。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八角帽,遮住了她的颧骨。 “好巧啊。”我说。 “你们……不冷吗?”她把披在肩膀的头发往后别了别。 我们确实穿的单薄,两个人套个衬衫就出门了,刚开始还不觉得,她这么说,我还真感觉到有点凉意。 “还好。”陈歌笑了笑,“你知道哪有服装店吗?” “我就在那工作,走吧,我正好要去上班。” “谢谢!” 我们跟着她,服装店不远,就是有些弯弯绕绕。 “进来吧。” 店员已经开始忙活了,看见我们来了,热情地给我们介绍衣服,陈歌听不懂,坐在一边完全任由我来做主的样子。 蔷薇摘下帽子,随手把长发盘起,戴上眼镜说:“我来吧。”那个女店员点点头,退到一边继续忙她的事情,似乎是在对账。 “这件很适合你。”她说。是一件黑色的半高领打底衫。“你试试。” 好多年没穿过这样的衣服了,被她强行推进试衣间去换。 “喏,给你。”陈歌掀开帘子走了进来,我下意识地用衣服挡住,“你能不能有点前摇呢?” “好啦,什么没见过,害羞什么。” “我以为是谁呢。” “除了我,还有谁敢掀帘子?”他笑着,把搭在胳膊上的大衣递给我,“我给你挑的,感觉还不错。” 灰色的。 穿上出去之后,有几个女店员止不住地窃窃私语,没照镜子前,我以为是我穿的很丑,没想到照了镜子后,发现还不错。 “你朋友叫什么名字?”蔷薇打断了我,我还在欣赏自己呢。 “陈歌,怎么了?”我朝身后看去,发现有个女店员正和她搭话,陈歌跟傻子一样愣在原地,他一个字也听不懂。 “他不会说德语,英语说的也不好。” “我知道了。”蔷薇走过去帮他解了围,他才一脸轻松地走进试衣间。 “你给他拿的什么衣服?” “我可没拿,你那位朋友自己拿的,眼光不错。” 买了几件,我们就离开了。陈歌冷不不行,硬要把买的那件皮衣外套穿在身上才肯走。 我的理解就是,像极了我小时候买到新衣服穿出去炫耀的样子。 太平静了……真的太平静了! 我从床上坐起来,半个多月过去了,一点动静都没有,再找不到事做我是真的要疯掉了。 案子呢?为什么不死人?为什么没有什么惨无人道心理扭曲毫无人性的实验室?那些变态呢?那些杀人狂魔呢?我请问呢? 陈歌看我有些“精神失常”,给我把早餐送到床边,坐了下来,“这样也挺好的,难得放松一下。” “不,我要疯了。” 他抽了抽嘴角,说:“你还真是……先天探案推理圣体……一点都闲不住啊。” “不行,我要去上班,再这样下去我要住进精神病院了。”我立马从床上爬起来去洗漱。 陈歌当我面翻了我一个白眼,骂道:“你他妈消停点吧,祖宗。” 看我不听,他也无所谓了,抱着早餐盘坐在沙发上吃起来。他穿着宽松的灰色毛衣,这衣服快成家居服了,连续穿了一个星期都没看他换下来过。 我洗漱好,坐在他旁边,他用叉子叉了一根香肠递到我嘴边,“啊——” “啊——”我张嘴咬了一口,德国的香肠滋滋冒油,味道确实不错。 “不是说要去上班吗?怎么不去?” “累了,不想去了。” “你就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吧。” 第106章 到访 “有人敲门。”我躺在沙发上不为所动,陈歌喊了我好几声,我才不情愿地起来开门。 是蔷薇。 她只穿了一件简单的粗纹毛衣和一条粗纹毛裤,宽大的衣服在她身上显得松松垮垮,头发随意地盘起,整个人透出一股慵懒的氛围。 很时尚。 “你怎么知道我们住这?” “我就住你们旁边那一栋,你们前几天打扫卫生的时候我看见了。” “是吗?”陈歌挑了挑眉,但还是微笑着邀请她进来。“家里有点乱,别嫌弃。” “没事。”她脱下鞋子踩在冰凉的地板上,“没打扰到你们吧?”她看向茶几上摆放的早餐盘。 “没有。”陈歌走过去迅速收走了盘子,进了厨房,“你们聊,我去洗碗。” “坐吧。” 我和她坐在沙发上,给她倒了一杯热水。她接过去,喝了一口,说:“你们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前几天。” “啊,我还以为……”她没再说话,用喝水掩饰了过去。 “那你呢,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十二年前。” “来这里上学?还是什么?” “从家里逃出去的。” 我没再多问,她自己说起来:“1978年,我15岁,家里给我安排了一门亲事,让我别上高中,回家结婚生孩子。那个年代,女人能上小学就已经很不错了,我家还把我供到了初中,原以为是我的父母开明,没想到是因为村里有个神婆说女娃读书读多了,身上的气质不一样,娶的人家就会多出点钱。” “后来呢?” “她是个好人,靠着这个方法让村里很多女娃摆脱了结婚的命运,都逃了出去。村里人本想杀了她泄愤,但奈何她确实有点本事,每年祭祀都需要她,渐渐地,从我那辈开始,就没什么人信她的话了。” “你是怎么跑到柏林来的?”问出这个问题时,其实我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农村里长大的人,想要逃出去,还逃到了国外,能是什么办法呢?除了那个。 “偷渡。”她表现得很平静,陈歌也从厨房出来,坐在我的旁边,“你是哪里人?”陈歌问她。 “江西赣州。”她继续说,“我被父母几乎是绑回来的,当晚我就看到了我的结婚对象,是个痴傻的人,他连话都说不清楚,一见到我就流口水,他妈一边擦一边还夸她这个宝贝儿子什么什么的,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满脑子都在想我该怎么跑出去。” “还好,我假装顺从,他们也没有起疑心,当天晚上,趁着他们都睡着了,我跑了出去,找了一个破庙睡了一晚。第二天被他们发现,在破庙里,我爸拿着赶牛的鞭子就往我身上抽,边抽边骂,说只有我嫁出去了,我的两个弟弟才能结婚,我还有个妹妹,过两年也要安排嫁人了。” 她说着她的曾经,就像和我们说一个故事一样,仿佛这一切都不是她所经历的。 “我还是跑出去了。我不知道从哪生出来的勇气,一把推开我爸,咬在我弟弟胳膊上,用头撞上我妈的肚子,一口气跑进了林子。再也没有人找到我了。”她的手指摩挲着杯子上面的花纹,“我跟着一个大巴车来到了上海,我很幸运,在上海码头遇见一艘前往柏林的货轮,我当时瘦小,钻进一个木箱子里,跟着他们就来到了柏林。” “当时的柏林还分东柏林和西柏林,1990年,也就是今年,柏林墙被拆,东西才算合并。我当时去的是东柏林,初来乍到,我根本听不懂他们说的话,我住在贫民窟,喝脏水,捡别人吃剩下的饭渣,即使是这样,我也不想回去结婚,至少这样,命运掌握在我自己手里。” “你很勇敢。” 她笑了,尽管不是很好看,但在柏林这样阴郁的天气里,就像一束阳光一样洒在家里。 “住在那里的第三天,我记得很清楚,我被轮奸了。一共有十个人。每个人都在我的身上发泄欲望。刚开始,我以为他们是什么好人,给我饭吃,还给我水喝,可惜我听不懂他们说的话,傻乎乎地跟着他们走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对于一个离开家的未成年少女来说,可能他们那群人是她生命里为数不多的光,可是偏偏命运弄人,那束光只是恶魔露出的狡黠。 “你在想怎么安慰我吗?” 蔷薇的话把我拉了回来,“啊,是。” “不用想的,都过去了,我没有那么脆弱,要是真的不堪一击,我早就结束自己了。但是我知道,我不能死,要是死了,就白逃出来了,我得活,活着,是一切希望的来源。” “我又从贫民窟跑了出去,万幸,我没有怀孕。我遇见了一个老修女,跟着她学习德语。80年,她突然问起我的生日,我第一次知道有生日这个概念,她向我解释什么是生日,在他们的眼里,生日是美好的,是应该去庆祝、祝福的。我这才后知后觉,我那两个弟弟每年都有一天可以吃到一条清蒸鱼,原来这就是过生日。我和妹妹没有生日,在学校里我也是埋头学习,与人也不怎么交流,所以为什么呢?我当时在想,为什么我不能有生日呢?” “1978年10月25号,我把这一天当作我的生日。” “是你被……”我隐约猜到了一些。 “对,是我被轮奸的日子。这一天,才是新生。是我新生活的开始。” “生日快乐。”陈歌说,我抬头看了一眼日历,今天刚好是10月25号,“生日快乐。” “谢谢。” “今天别走了,留下来吃饭,尝尝我的手艺。”陈歌的语气都变得温柔了许多,在听了蔷薇的故事后,我们两个明显的有些不知所措,想做些什么来弥补她。不为别的,就为了我们是男人,而她的伤害,一半以上都来自男人,还有一半来自封建的父权社会。 “不问问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她笑起来,自问自答:“本来想叫我凌霄,因为凌霄是低贱的花,但后来奶奶说蔷薇好养活,浇点水就能自己活了,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蔷薇,张蔷薇。” “有德国名吗?” “有。老修女本来给我取名叫schwarz,但后来我给改成了neumann。” “什么意思?”陈歌偏过头在我耳边小声问。 “schwarz,施瓦茨,意思是黑头发的人,她本来想根据你的外貌给你取名字,但是你改成了neumann,诺依曼,意为新来的人,但我想你更倾向于把它翻译成新生者。名字和生日都很好。” “没错。” “那就更应该留下吃饭了,为了新生干杯。” 第107章 进贼 陈歌简单地炒了两个菜,这是我第一次看他做饭,卖相不太好,但味道不错。一荤一素,摆上桌有些寒酸。 “呃,你别嫌弃,我们刚到,也没什么生活来源。” “没关系,有筷子吗?” 我们摇了摇头,这几天,都是用叉子吃香肠。陈歌翻出一把新叉子递给她,“凑合用用吧。” 蔷薇接下,三个人用叉子叉菜吃,倒有些搞笑。好久没和别人一起吃过饭了,最近的一次还是大学的时候,来到德国之后,和室友的口味不同,所以选择去不同的地方吃饭。 有人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并不认可这句话,仅仅是凭借饮食口味来判断对方是否对你心意的话,那你永远也探寻不到他\/她的内心深处。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架琴,有人匆匆来到,远远地看上一眼,又匆匆走过;有人见琴身不错,但只停留片刻就再次离去;还有人不在乎这架琴的琴身、新旧以及音色,只单单喜欢,就坐下来弹奏一曲。 这顿饭吃的仓促,没什么谈话,就草草结束。 蔷薇说要走了,我提议送她下楼,她朝我身后看了一眼,像是在和什么东西告别一样,而我的身后,只站着收拾盘子的陈歌。 她注意到我的目光,避开与我对视,眼睛飞快地眨了几下,掩饰着什么,垂下头佯装整理衣服。 “走吧,我送你。” “嗯。” “下次有空再来玩。”陈歌朝她挥手。 “好。” 我们才在楼梯上,一左一右,一前一后,她走在我的后面,我能感觉到她想对我说些什么,但等了好久,也没等来一句话。 “如果您需要找工作的话,我可以帮您,您会讲德语吗?” “会的,我来德国留过学。” “啊。”她眼神里流露出一种羡慕的眼神,“真好。您需要吗?” “不用了,不想麻烦您。” “好。” 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把她送到楼下,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远,最后,只剩下一抹灰色的模糊。 回到家,陈歌已经洗好了碗,坐在沙发上调电视机,黑白老电视画质感人,花屏是常有的事情。中国人具备的技能之一——不管什么东西出故障了,拍一拍就好了。 陈歌拍了几下,电视机摇摇晃晃,屏幕闪烁,没几下就恢复了正常。电视里放的是当时比较火的爱情电视剧,这几天总是放这一集,有些台词我已经倒背如流了。 陈歌听不懂,但是他单靠男女主的眼神和动作也能猜出个大概,我对他的好奇更加深了一分。 “你会换算马克?” “会啊。”他随口应着。 “你比我还小,怎么会算的?” “我小时候抓周抓的是钱,可能是天生的财迷基因吧,对这些特别敏感。” 提到抓周,我陷入了回忆,好像没有这个片段。林惠和我说过许多关于我小时候的事情,她常用这个来绑架我。 但是对于抓周,她只字未提。 见我没有了下文,陈歌把电视声音调大了一些,看着那些滑稽的场面,他也笑起来,丝毫不提刚才的话题。 我躺在床上,左右睡不着。从陈歌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偷偷地抽了一根,然后跑到窗边抽起来。 柏林的大街很是冷清,似乎只有我开窗抽烟。我们住在三楼,四楼是个年轻的女人,喜欢养花,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花,花枝垂了下来。我伸手掐了一点,在手里把玩,嫩绿的枝茎上还挂着一朵小小的淡红色花苞。 我摘下花苞,把它碾得粉碎。就像我自己一样。 我在沙发上将就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陈歌还在睡,我下楼去逛逛。又走到了那家钟表店门口,鬼使神差般,我走了进去,敲了敲柜台,叫醒了一个大胡子男人。 “买钟?”他带着很重的鼻音,显然还没睡醒。 “招人吗?” 他微微皱眉,浓黑的眉毛挤在一起,三角小眼睛半眯着,“先生,您是在和我开玩笑吗?” “我没有,你这儿,还招人吗?” 他眼珠子一转,朝我打量了一下,又转了一下,说:“招。但我提前说好,220马克一个月,你能接受吗?” “我回去考虑考虑。” “我这不等人,今天中午之前要是没看到你,那就默认你不来了。” 明明店里生意冷清,说话还这么硬气。 “好。”向生活低头。 “220马克?!”陈歌站在沙发上大喊,“你知道是多少钱吗?” “不知道。” “一马克差不多是四块多,我就按四块五算,220马克就是990,你确定吗?” “我确定。” 从此,我有了一份工作。而我的工作,就是在钟表店里打扫卫生,擦这些陈列的钟表和搬货。 工作了一下午,我得知大胡子男人名叫米勒,从小跟着母亲学习修钟表,这家钟表店也是他母亲的产业。 米勒没有像表面一样不好说话,反而特别热情,拉着我唠家常,从出生说到现在,我挑着听,听到有趣的就附和几句,有些我就微笑,听他继续说。 柏林的下午六点,我下班了。拿着身上仅剩的钱,买了几个苹果酥带回去。 刚一进家门,就感觉进了拆迁房。家里被弄的不成样子,所有的东西都散落在地上,七零八碎的。 直觉告诉我,家里进贼了。 “陈歌?”我叫着他的名字。 不在家。 我站在门口,靠在门上,过了十分钟,陈歌提着一袋东西回来了,“怎么不进……去。”他放下东西,“进贼了?” “应该是。” 我们俩里里外外地检查了一遍,一些贵重物品什么的都没有被偷。好不容易把家里收拾好,才松下一口气,我就立刻提了起来。 日历,被人动过。 照片没了。 “被偷的只有日历里的那张照片。” “他要那张照片做什么?” “报警吧。” “看来,我得去警局应聘了。”陈歌躺在沙发上,歪着头,突然,他在抱枕的后面摸到一个东西。 是一枚戒指。 第108章 又当上侦探了 很普通的一枚素银环戒指,只是戒指里面有些粗糙,似乎是刻了字,我们把它放在阳光底下照着看,才发现是一个名字,一笔一划地刻上去的。 埃尔文。 单从名字上看,判断不出性别。 “一直都在这儿吗?”陈歌说。 “不,我收拾这的时候,把这些东西都洗了一遍,没有这个戒指。” 应该是“贼”留下来的。 后续是我报了警,向警察简单说明了一下情况,并且问了一嘴:“长官,柏林有多少叫埃尔文的人?” 听到这个名字,他明显一愣,他身边的小警员头都不抬一下,一直拿笔记着什么,回答我:“就一个啊,早些年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的?” 他被我的追问吓了一跳,看向身旁的长官,结结巴巴道:“就……大概是两年前。” “你问这个做什么?”那个长官很敏锐。 小警员倒是不避讳,巴巴地说:“那时候还分东西柏林,埃尔文是西柏林的,他身体一直不好,常年吃药,后面交往了一个女友。听他说,他的女友是东柏林的,两人经常越过柏林墙偷偷私会。” “埃尔文也是警察?” “对。” 他被长官瞪了一眼,低下了头。 “谢谢您。” “案子我先记下了,既然没有损失什么贵重物品,只偷走了一张照片,确实可疑,但还要提防,也许他还会再回来,我们会继续追查的。费雷列夫,我的名字,有线索的话,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的。”长官说,不过他还是有些疑惑:“你认识埃尔文?” “不认识。” “那你问什么?” “埃尔文以前是不是住在这里?” “是……”弗雷列夫说,“原来是这样,是不是房东太太告诉你的?” “对。那个贼应该是冲着埃尔文去的,埃尔文的照片在日历里对吧?” “是,那张照片里的人,的确是埃尔文。” 我大概猜到了一些东西。 他们走的时候,那个小警员还忍不住回头看。费雷列夫应该还有所隐瞒。 “不是说要去当侦探吗?陈歌先生。” “没办法,我不会说德语啊,怎么办呢?江舟先生?”他笑着,歪着头靠在卧室门上,阳光恰好洒在他的身上,好像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什么是“阳光效应”。 学生时代要是问起暗恋的人,统一的格式都是:“那一天,天气明媚晴朗,他\/她站在走廊上\/在操场上,阳光洒在他\/她身上\/照在他\/她脸上,那一刻,他\/她在我心里就留下了一个影儿。” 我揉了揉眼睛,昨晚没怎么睡,现在有些犯困。揉着揉着,手指上就出现几滴血。 正好是之前受伤的那只眼睛。 陈歌拿手帕给我擦,越擦越多。我第一次见他这么慌,拉着我就去楼下,我们俩站在寒风中,我甚至都没来得及披上一件衣服。 好在一个过路人听得懂英语,陈歌问了附近的小诊所,就匆匆带我过去了。 医生是个很年轻的女人,她检查了一会儿我的眼睛,有些沉默,脸色也不好看。 我大概知道了结果。 可我依然不死心。 “医生,我这只眼睛,还能保住吗?” 她摇摇头,说:“你这只眼睛之前应该受了很严重的伤,后来好了,然后也不在意,现在这种情况,只有劝你放弃了。” 当时是好了,还在暗自庆幸。陈歌后来问起我的眼睛的事,我也是胡乱搪塞过去,他让我把眼睛包上,变成独眼龙,我也没听进去。 我低下头,捂着眼睛的手慢慢地放下了。我接受了。 只要不死,不就是只眼睛吗? “不能放弃。”陈歌说,“你甘愿一辈子变成独眼龙吗?” “我总得接受事实。” “那就不看了。”他拉着我走了,医生想拦我们,被陈歌推到了一边。 陈歌带我回了家,我的眼睛已经不流血了,可还在疼。 “给我个痛快吧,这样下去等着它在眼眶里烂掉,不如一下就失去它。” “我能治好你。” 我什么也没说,洗了把脸,换了衣服回到房间。我太困了,沾了床就睡了。至于陈歌,我合眼前,他还站在门口,背对着我,举起一根烟抽起来。 也许第二天,眼睛就真的坏死了。 那样也好,不必为它担心了。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只知道醒过来的时候,陈歌告诉我帮我请了假,米勒让我在家好好休息,只是扣我这几天的工资。 我摸上我的眼睛,好……好了? “你治好的?” 他没说话,转身出了门,过一会儿,我就听见厨房里传来切菜的声音。走近一看,才看见他在做筷子。 三双。 “是你吗?” “我做了三双筷子,这样以后吃饭就方便了。” 他逃避了我的问题。 “你跟魔鬼做交易了?”以前看的《一千零一夜》当中的神话故事突然在脑海里浮现,“你捡到阿拉丁神灯了?” “对,灯神说,可以满足我三个愿望。” “是吗?你说了哪三个?” “第一个,我问他是不是真的;第二个,我继续问他是不是真的;第三个,我让他把你治好。” “谢谢你。”虽然不知道他到底用了什么方法,但他至少愿意救我。 愿意救我这种人。 他噗嗤一声笑了,“你真信了?” “没有啊,你说,我就听着了。” “信着吧。” 餐桌上,陈歌告诉我他去当侦探了。 “真的?” “刚才我说的那么离谱你都相信,这个你不信?”他说,“我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德语,而且我这几天学了一些简单的德语词汇,感觉也不是很难。” 确实不是很难,我记得我是高中的时候无聊才学的德语,当时买了几本德语词汇书,看了几天就掌握了一百多个词。 “又当上侦探了,歌。” 两个人都找到了工作,好在他的薪水不错,我们也不至于过的太拮据。每天下班都可以吃一个苹果酥,对我来说是件很幸福的事。 就像高中晚自习放学可以买到一根烤肠一样幸福。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周,有一天,我带上那枚戒指去找了蔷薇。 她正在忙,我坐在一旁等她,她见我来了,只是看了一眼,并没有放下手头的工作。等一切忙完,才来问我:“江舟,你怎么来了?” “我找你有事,方便出去一下吗?” 她和另一个女人解释了一下,她点点头,表示可以。 我们坐到了对面的一家咖啡厅,这家的装修很普通,棕褐色的主调,搭配白色点缀,灯光有些暗,但不觉得压抑。 蔷薇点了两杯咖啡,喝了一口,说:“有什么事吗?” 我也是直接拿出了戒指,放在桌上,“是你的吧?埃尔文,是你的男友,对吗?” 第109章 入狱 “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你自然可以在我面前否认这一切,但是我已经报警了。” 没想到她反而笑了,脸颊凹陷下去,一侧的长刘海垂下来,在咖啡店的昏暗灯光下倍显迷人。 “你认为那些傻瓜警察会帮你吗?” “哦?”我趴在桌上靠近她,“因为你是警察家属吗?哦不对,是死去的警察家属。” 她看着我,眼里满是戏谑,“江先生,您疯了。”她慢条斯理地把剩下的咖啡一饮而尽,向我展示空空如也的杯底,然后转身离开。 我追了上去,在人群中拉住了她,“既然不在乎,那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地偷走那张照片,还是说,你是想让别人觉得你是一个情深的人?” 听到照片两个字,她明显慌了一下,沉默了一下,她甩开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进了服装店。 我知道,她不会说实话了。 不过这时我还并不知道事情会转变成那样。 下午,我照常在钟表店上班,突然涌入一群警察,为首的是费雷列夫,他神情严肃,二话不说就让人把我抓走。 米勒见状立刻慌了,“这是怎么了?” “你的员工杀人了。” “杀人?这怎么可能呢?他下午一直都在这啊!” “那上午呢?” 米勒不说话了。 我就这样被抓到警局去了。陈歌还在跟一个警察讨论案件,看见我他也是有些慌,“这怎么了?” “陈歌先生,你不用查了,已经抓到凶手了。” “什么意思?” “你的朋友,江舟先生,就是杀害张蔷薇小姐的凶手。” 蔷薇死了?! “不可能!”陈歌第一次这么大声地说话,整个警局的目光都朝我们这边看来。 他顾不上那些,强行从费雷列夫手里抢回我,把我护在身后,“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弗雷列夫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服装店的所有人都可以证明,张蔷薇是上午被他叫出去之后,中午吃饭的时候神情恍惚,然后说要回家休息,下午没去上班,她回去之后就被人杀了!” “你能保证中午就没有人去见过她吗?” 弗雷列夫还是咬牙死认我:“就算是这样,那他也逃不了嫌疑!” “因为她是埃尔文的家属,你们才这么维护她的吧?要是她和我们一样是一个外来人,你们才不会为她做主!别以为自己多清高了,这样的事在这里发生的还少吗!”我叫嚣着,被身后的一个警察拿警棍敲了脑袋。 “你!你在胡说什么!”弗雷列夫气到跳脚,“把他给我关进审讯室,我亲自审问!还有他,给我开除他!还有,让人在他家附近看住他!” “你有什么资格开除我?我是经过你的上级批准进来的,要开除,也是先开除你这个为人不端的人。” 这句话有点长,陈歌说起来磕磕巴巴,尽管如此,他还是说完了,义正言辞。 我还是被带进审讯室了。 “姓名。” “江舟。” “性别。” “你没长眼睛吗?” “回答!”旁边一个做笔录的警察冲我吼道。 “男。” “年龄。”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要说我是1985年的,估计没人会信,还会认为我是个疯子,这样一来蔷薇的死就只有认定为是我这个疯子做的,真正的凶手就逍遥法外了。 “回答!你的年龄不知道吗?” “36岁。” “我是问你出生年月日。”弗雷列夫有些无奈。 “1954年7月7日。”85变54。 “作案动机。” “我没杀人。” “作案动机!” “我没杀人。” “你怎么认识张蔷薇的?” “我刚来柏林的时候,在路上碰到她的,和她买了同样的蔷薇花,她和我聊了两句,后来我们租了房子,又在路上和她碰见了,就去她的店里买了衣服。” “写,见色起意。” “你让他写什么!”我开始在椅子上挣扎,“你在胡扯什么!” “不管他,写。” 弗雷列夫把纸上的东西念了一遍:“因为见色起意,但是张蔷薇已有心仪的人,你得不到她,于是因爱生恨,11月1日上午你把她约到咖啡店向她表白,她不答应,你们又在大街上拉拉扯扯,中午你觉得丢脸,就去她家把她杀了。” “我草泥马的弗雷列夫!你他妈的不得好死!老子要在你家门口插满蔷薇花!你给我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我听到这些假口供,直接挣脱了束缚,一拳打在弗雷列夫的脸上,他高挺的鼻梁都被我打歪了,“我祝你老婆也被人这么造谣。” “呵,那戒指呢,在哪!” “戒指?”我突然想到,很可能就是因为那个戒指,让过路的人误以为我是在跟蔷薇表白求婚。 “人都被我杀了,戒指什么的,自然是丢了。” “听见了吗,他自己亲口承认了,他杀了人。把他关进监狱,月底执行死刑。” “柏林有你,真是这座城市的耻辱。”我朝他吐了一口痰,他比我的这口痰还要恶心。 我被关进了监狱。 这里三面都是水泥墙,还有两张破烂床,面前是一面铁栏杆,我抓着栏杆,大骂着宣泄我的愤怒。 “别叫了,没用的。” 我这才注意到我还有狱友。 他坐在黑暗里,破破烂烂的衣服,头发很长,披在肩膀上。 他站起来,那张脸倒是让我很意外,特别帅。真的很帅。 棕色的披肩发还有些层次,尽管穿的破烂,都没能盖过他身上的帅。 “说说吧,怎么进来的?” “杀人。” “呵,那些警察就喜欢用这些罪名来管教那些不听话的人。” “什么意思?” “老兄,我看出来了,你跟我一样,是被冤枉的。” “你不是德国人?” “当然不是。我来自伦敦。看你这样,中国人?” “对。” 他笑起来,特别好看。“是不是因为死了个女人,所以你就进来了?” “你怎么知道?你和我一样?” “当然,他们给我安的罪名是因为见色起意,强迫不成,就杀了人。” “我和你差不多。” “你什么时候行刑?” “这个月月底。” “啊,那你还能多住一会儿,我这周六就要死了。”他走到墙边,他在墙上刻了一个简单地日历,过一天就划掉一个数字,今天是周四。 还有两天,他就要死了。 “既然都是被冤枉的,我就先来说说我的故事吧。” 第110章 越狱 “我叫桃瑞丝,是个孤儿,之前住在西柏林,我还有份工作,是在报社整理投稿的稿件。”他靠在墙上,不经意间抬眼扫向我,眼神中带着笑,没有丝毫对死的害怕。 “61年,报纸上沸沸扬扬的消息,都在告诉我冷战的开始,同年,柏林墙建成。当晚,我冒死跑去了东柏林,在那里,我干起了我的老本行。后来,我遇见了一个东方女人,她和你一样是中国人,我只记得她发黄的皮肤,很美。” “你认识埃尔文吗?” “不认识。”他摇摇头,“他是谁?” “一个警察。” “那我不知道。” “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你记得吗?” “她叫蔷薇,张蔷薇。” 听到这句话,我差点摔在地上,张蔷薇?不对,不对!不可能是她! “你真的叫桃瑞丝吗?” 他看着我,目光带着些诧异:“当然。我们家在伦敦欠债,我父母为了躲债把我带到了汉堡。我父亲嗜赌如命,没过多久就把我的母亲抵债给了赌场的人,后来母亲在里面被折磨致死,父亲也因为还不起债务跳河自杀。那年我十三岁,为了躲赌场的人,我逃到了柏林。” “你知道我是杀了谁进来的吗?” 他清澈的眼睛眨巴了两下,“谁?” “张蔷薇。” 他的嘴唇开始颤抖,下一秒,他的眼泪夺眶而出,“谁?你说谁!” 一只拳头落在我的左脸上。 “你杀了谁!” “埃尔文,是她的男友……”我从口袋里掏出那枚戒指,“这是她刻的字,对吗?” 桃瑞丝推开我,我的脊背撞在冰冷的铁栏杆上,他借着一点光看见戒指里的字,“是她的字……埃尔文……埃尔文是谁……” “你和她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我们没有分开过。” 要么是桃瑞丝在说谎,要么是张蔷薇在说谎。首先,得要弄清楚埃尔文是谁。 “那你是杀了谁?” “一个德国女人,她说她认识蔷薇,哦对哦对,我也有戒指!”他兴奋地从他的枕头里翻出一枚戒指,里面刻着蔷薇两个字。“然后我把她约到了一家咖啡店,后来她就在家里死了,我就被抓了。” “哪家咖啡店?” “一家服装店对面的,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它的装修很旧,主调是棕色。” “那个女人,有没有喝咖啡?” “喝了。” 同一家咖啡店,她们都喝了咖啡。 “我们坐在进门右手边第三个靠窗的位置。” 连位置都一模一样。 我不能在这坐以待毙,我得出去! “你这是什么?”桃瑞丝指着我的手环问。 “没什么。”我用袖子往下遮了遮,这东西真是一个束缚。 思考片刻,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我得越狱! 晚上,狱警来给我们送饭,给了桃瑞丝一瓶白兰地。“等等。”我叫住他。 “什么事?”他不耐烦。 “我要见陈歌。” 他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我在后面叫他,也无济于事。桃瑞丝安慰我:“在这里你还想着见别人?想多啦,来来来,一起喝一杯。” “好好的,怎么给你送酒了?” “不知道,可能因为我快要死了吧,别说,柏林的警察还不错。” 我看桃瑞丝那傻乎乎的样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假设他说的是真的,和蔷薇还真是……挺般配。 “别开!”我拦住他。 “怎么了?”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万一在酒里给你下药呢?” “那又怎样,反正我都要死了。” “蠢货。”我骂完,就听见有狱警叫我,“江舟!” “到。” “你要见的人来了。”他掏出一串钥匙,哗啦啦地响,在里面找出一把来来我们这间狱房的门。 “等我回来再喝。” 桃瑞丝点点头。 狱警蒙上我的眼睛,和我来的时候一样,一直到了目的地,才把我眼睛上的那块布摘掉。 我见到了陈歌,但是身边有几个巡逻的狱警。不光是我,还有几个人也在和他们的家人见面。 陈歌回头看了一眼,眼神示意我,他被监视了。有几个便衣在墙角站着聊天,时不时往我们这边看。 “我什么时候死?” “这个月底,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想吃蛋糕。” 我不怎么爱吃甜的,陈歌是知道的,他问:“吃什么蛋糕?需要配咖啡一起吗?” “就我最爱吃的那家,来杯咖啡也行,记得多放糖。” “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这里好冷,回家把我的衣服拿来。” “在哪?” “衣柜的左边的第六个格子,白色毛衣。” “好,我知道了。” 陈歌眼睛往下一瞟,手指间落下一个小纸团,我向前替他整理制服领子,一脚踩住了纸团。他也是人精,弄掉了自己胸前的胸章,趁着那些人交谈的空隙,我立马后退一步弯腰捡了起来。 “保重。”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也是。” 当晚,我就收到了一个包裹,是一件白色的毛衣。桃瑞丝眼睛发亮,“真的给你衣服了啊。” “嗯。”我的手伸进去翻找着,找到了一张小纸条,是纸团的下半部分。 大概意思是说让我今晚越狱,他都安排好了。 看着狱警送来的蛋糕和咖啡,我笑笑,转头把蛋糕给了桃瑞丝,“吃吧。” “哇,你人真好。” 他……算了,傻点也挺好的。 桃瑞丝大口大口地吃着蛋糕,嘴角沾着果酱,挺帅一人,吃相惨不忍睹。 “嘿!老兄!”对面的人喊我。他是个犹太人,很难缠,听说是终身监禁。 现在是交接班的时候,还有五分钟,新的狱警就会来巡逻。 “怎么了?” “给我也尝尝!” “咖啡?” “对!” 我把咖啡放在外面,用手把它推了出去,还差一点,我拿着勺子一点一点地往他那边推。 他用脚够着了,只是洒出去了,不过也没关系,里面还有。他终于拿到了,一口喝完,狱警换班来巡逻了。 夜里差不多十一点,我听见他的惨叫声,他一直在喊:“不是我!不是我的错!我没有杀你,不是我!你去找别人啊啊啊啊啊啊!别缠着我,你这个恶魔,滚开!给我滚!啊啊啊啊啊啊滚啊啊啊啊啊啊!” 他疯了。 那咖啡有问题。 我躺在床上,陈歌在毛衣里还塞了一颗咖啡豆,藏在袖口里,没被发现。 桃瑞丝听着他的惨叫,缩成一团,“你不怕吗?” “怕什么?” “对了,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江舟。” 那人大吼大叫,犯人都没了困意,纷纷跑出来看热闹。我和桃瑞丝也不例外,站在铁栏杆前,边看边讨论。 那人还在继续,狱警见控制不住,只好打开牢房的门进去控制,没想到那人疯的不轻,在两名狱警的手上开始挣扎,甚至开始咬人。 有一个狱警被他推开,撞在我们的门上,他的皮带就对着我,我伸手用力一抓,他的头磕在栏杆上,我上去就是一酒瓶。 对面的狱警想叫人,可是被他死死掐住脖子,发不出声音。 我找出钥匙,开了门。 桃瑞丝见状惊慌道:“你不要命了?” “待在这,我才是不要命,你跟不跟我走?” “我……”他还在犹豫。 “怎么,不想搞清楚真相吗?不想见到蔷薇吗?”我刺激他。 他一咬牙,说:“好!我跟你走!” 就这样,两个安迪逃出了肖申克。 第111章 越狱2 “从正门走吗?” “都出来了,你问这个?”我翻了个白眼。 刚才闹出的动静太大,整个监狱的狱警都出动了,为首的一个发现了我们,举着枪就朝我们跑来。 桃瑞丝想跑,被我抓了回来,我们站在原地,那人一点点朝我们靠近,“双手抱头!蹲下!” 桃瑞丝的双手已经举起来了,被我又按了下去。 “双手抱头!不然我就开枪了!” “那你开枪吧。” “你疯了?”桃瑞丝掐了我一下。 那枪距离我的脑袋只有二十公分,如果他真的扣下扳机,我必死无疑。我就那么看着他,把他看的有些发毛。 他的手心出汗了。 我一脚把他手上的枪踹翻在地,然后一拳打在他的右耳上,捡起枪毫不犹豫地开枪。 桃瑞丝抱着脑袋蹲在地上,“你……你把他杀了……?” “不然呢?”我冷冷地看向他,“赶紧走!”枪声吸引了大批的狱警,我带着桃瑞丝在监狱里上蹿下跳。 大门是没指望了,陈歌给的纸条上说监狱有个废弃的后门,但是他没说位置。我只有凭着感觉自己找。 桃瑞丝途中一言不发,应该是被吓得不轻。我们躲到了一辆卡车上面,在一堆木箱子里寻找藏身之处。桃瑞丝躲在角落里,抱着双膝,瑟瑟发抖。 我微微掀开一点布帘,那些傻瓜狱警还在到处寻找我们。没等我松一口气,卡车就开始剧烈抖动,我一个没蹲稳朝后倒去,后脑勺磕在箱子上。 车子发动了,开了出去。 我握紧手里的枪,掀开前面的布帘,拿枪指着司机的太阳穴,没想到他偏过头,“就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吗?” 是陈歌。 “这么巧?” “是啊,本来都想下车找你们了,但可能是心有灵犀吧,没想到你们跑上来了。” 突然,车子朝旁边歪了一下。 我跑去后面看,那些狱警已经开着车追了上来,好几个朝我们开枪。 布帘被打出几个洞眼,桃瑞丝更是吓得要哭出来。“别哭了,把箱子堆上去,要不然真死了。” 桃瑞丝用脏袖子在脸上胡乱地擦,帮着我一起搬箱子,我没忍住好奇,打开箱子看了一眼,是瓜果蔬菜。 桃瑞丝可能是真的饿了,抓起一个西红柿在衣服上滚了滚就吃起来。 傻孩子。 枪声是最好的摇篮曲。 桃瑞丝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我们的逃亡还在继续,后面的枪声弱了一些,可能是没子弹了。 “一个车胎没气了,那帮孙子,往车胎上打,妈的。”陈歌回过头说。 “哪个?” “应该是后面那个,你别去看,他们可是露头就秒。” 这么多箱子,我就是想看也看不到啊。 “外面天亮了。” “什么?”我轻轻地放下桃瑞丝,然后翻到副驾驶的位置上,确实亮了。 “我们这是在哪?” “我也不知道。” “那些人不是在监视你吗?” “那些蠢货,玩他们跟玩狗一样,稍微动点脑子就能把他们甩掉。” 我从后视镜里朝后看,已经没有车了。 “就在这下车吧,这车太大了,开进去肯定会被查的。现在我们仨,可都是通缉犯。” 陈歌把车停了下来,我又翻到后面叫醒桃瑞丝。他迷迷糊糊地睁眼,打了个哈欠,“我们出来了?” “对,赶紧下车。” 他猛地起身,忘记了这是在车里,头顶碰在铁皮子上,疼的他掉眼泪。 “这是哪,你知道吗?”我问桃瑞丝。 他看了一下四周,都是荒地。 “这是郊外,再开几公里就要出柏林了。” 去你爸妈吧。 跟着桃瑞丝,我们三个抄小路进了城,我把那件白毛衣给桃瑞丝换上,自己脱下了外套,让自己不那么明显。 陈歌把头发在后脑勺缠成一个丸子,穿上我的外套。我们三个分开来走在路上,柏林城到处贴满了我们的通缉令,那些警察还在各个路口盘问。 绕了一大圈,总算回到家了。 刚打开门,就发现屋里坐着两个警察,一个想开窗通风报信,被陈歌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头发扯了回来;还有一个枪还没掏出来就被我用挂在门口的围巾勒住了脖子。 他伸手去扯围巾,那只是徒劳,越是这样,我手里的围巾就缠的越紧,偶尔还能听见几声布料断裂的声音。他脸色肿胀发紫,直到手没了力气放弃挣扎,我才松手。 陈歌那边也不例外,生生用抱枕把人闷死了。 桃瑞丝一头栽在沙发上,开始哭。 “挺大的人了,哭什么哭。”这是我听见陈歌说的最标准的一句德语。 可惜桃瑞丝听不太懂。 “他是英国人。” “哦。” 我把桃瑞丝的情况跟陈歌说了一下,还有咖啡的事情。 “我给你买蛋糕的时候就发现那家店不对劲了,他们的咖啡都是现磨的,咖啡豆就摆在旁边,我趁他不注意就揣了一颗。” “既然是摆在明面上,也许咖啡豆没问题,问题出在制作咖啡的过程当中。”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毕竟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灯下黑。” “也是,蔷薇的尸体在哪?” “她失踪了,她没死。” “什么?” “怎么了?”桃瑞丝看到我震惊的表情,关心的问。我和陈歌说了这么多,他都在一旁默默的听,可惜什么也听不懂。 挺可怜的。 “蔷薇没死。” 桃瑞丝有些高兴:“真的吗?蔷薇没有死吗?” 陈歌点点头。 “对,她没死,我去要尸检报告他们支支吾吾半天,后来我问了一个人,他才和我说实话,死的压根不是蔷薇。” “恐怕不是问吧?”我笑着。估计就差把刀插人家心口了。 “是啊是啊。”他阴阳怪气着,“总之确实是死了个女人,但死的不是蔷薇,我去了一趟蔷薇家,她家里很干净,没什么异常,但是我在浴室的镜子上发现了一行小字,是用美工刀刻上去的,上面写着,抱歉。” “她应该是知道些什么,不是单纯的失踪。” 恐怕这些事,和她还有些关联。 也是,一个人摸爬滚打在柏林这么多年,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怎么可能玩的过她。 也许一开始的相遇,就是她策划好的。 “你的意思是,我们被她算计了?” “在事情还没有尘埃落定之前,我们的一切说辞,都只是推测。”我不想单靠臆想去冤枉她,对于她的经历,我抱有同情,就算是真的被她算计,我也想听听她的想法。 我把刚才的话翻译给桃瑞丝听,他听完摇摇头,说:“不可能,蔷薇不是这种人,她很善良的,经常给我做好吃的。” “你眼里也只有吃了。”不光傻,还好吃。 “真的。” “好好好真的真的,不是假的。”陈歌跟哄小孩一样顺着他,“你见的那个女人是谁啊?” “一个修女。” “谁?!”我和陈歌同时转头看向他。 第112章 调查 “一个修女呀,怎么了?”桃瑞丝眨巴了两下他的大眼睛,我这才注意到,他的瞳孔是浅蓝色的。 毛衣在慢慢下滑,我眼疾手快,替他拉了上去,可能我的尺码有些大,他太瘦了,和陈歌差不多。 “是个老修女吗?”陈歌问。 “对呀,她之前专门找到我的,问我想不想见到蔷薇。” “谁提议去的咖啡店?” “没有人提议去,只是路过。” 我和陈歌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桃瑞丝问:“怎么了吗?” “没事,也累了一天了,洗个澡换身衣服吧。”陈歌捏了捏鼻梁,不想再说了。 桃瑞丝钝感力很强,他问我浴室在哪,洗澡途中还隔着门跟我吐槽我的洗漱用品不好用。 他探出脑袋,我在厨房,没听见他在说什么,他又大了声音:“江舟——” “小点声,你要死啊!”陈歌拍了拍他的头。 “哦哦哦!” “怎么了?”我从厨房出来,发现他光着身子,冷的直打颤。“你疯了?不穿衣服?” “不是啊,我没有……没有……” “没有内衣?”陈歌问。 “嗯嗯嗯!” “我去给你买。”陈歌说。 “不行,你这样下去,不是明摆着被抓吗?” “那怎么办?你让他光屁股吗?” “你不是有几条吗?” “我有洁癖。” 之前舔我手的时候可没说有。 我翻了个白眼,指挥道:“去做饭,桃瑞丝,把身上水擦干去房间,我去买。” “你?”陈歌挑眉。 “不相信我?” “没有,去吧。” “一点不关心我的死活?” “那我去你又不让我去。”他还委屈上了。 “好好好,我的命不值钱,我去我去,在家乖乖等我。”我穿上外套,“顺便把尸体处理一下,有点恶心。” “只有分尸了。” “去浴室弄,弄完搞干净。” “知道。” 我特意围了个宽大的围巾,遮住了大半张脸,头发也听桃瑞丝的全部撩到后面用黑色发夹固定,确实不一样了。 刚下楼,就看见对面两个看报纸交头接耳的便衣。 我这一趟出来,也不是单纯为了买内衣的,我问了陈歌蔷薇家的地址,打算买完之后绕个路去看看。 蔷薇上班的服装店还开着,我往里看了一眼,蔷薇并不在。 我在另一家店里买了内衣,想着桃瑞丝没衣服穿,又买了两身衣服给他,还有陈歌和我的。 他不是说我的洗漱用品不好用吗?行,我给他买新的。你要问我哪来的钱,当然是把谢南尔给我的表卖了。 当初有多清高,现在就有多打脸。 果然啊,到哪都是需要硬通货。 蔷薇家楼下倒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我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了楼,陈歌还把钥匙复刻了一把。 钥匙插进门里,往右一转,开了门。 蔷薇家里和陈歌说的一样,很干净,我脱了鞋,踩在地板上,朝浴室走去。果然在镜子上看见那行小字,抱歉。 我又进了卧室,“对不起了。”打开了她的衣柜门,没翻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倒是翻出一个带锁的盒子。 我用头上的发夹打开了锁,里面是一本很厚的日记本。第一页是1974年,前面都是些她在老家读书的日子,没什么稀奇的。从1978年开始,就是她独自逃到柏林那一年,日记终于发生了变化。 她在那一年就认识了埃尔文。 埃尔文是那个修女的养子,和她一样是个孤儿,被修女捡到养在身边。日记的语言很细腻,蔷薇对埃尔文的感情也从单纯的哥哥发生了变化。 最后面,是一张合照。 “桃瑞丝?” 不,不是他。桃瑞丝是棕色头发,照片上的男生是金色头发,但是他们的瞳色都是浅蓝色。 照片的背后还有一句话,蔷薇和埃尔文。 那桃瑞丝是谁? 也许他就是埃尔文,只是染了头发。 那也对不上,埃尔文是警察,桃瑞丝是报社人员。 还没等我缓过神,就听见门锁一阵转动,我慌了神,把盒子里的东西放好,抱着盒子躲在了床底下。 是蔷薇! 她回来了! 她看见门口的东西和一双男鞋,立刻意识到家里进人了,果断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防身。 她朝卧室里走来,那双脚就停在我面前,要是她低下头,就一定能看见床下还有一双眼睛。 随后,她坐在床上开始打电话。 声音不对。 不是蔷薇! 她翻了个身,我从床下爬了出来,从背后掐住她的脖子,她大叫一声,手机被我夺走,“喂?” “江舟?” “蔷薇?” “嘟——”电话被挂断了。 “你……你是谁!” “你是谁,为什么和张蔷薇一模一样。” “我……我……” 我摸上她的脸,有一层皮,我撕下那层皮,她原本长相也暴露出来。我不认识她。 “是……是蔷薇让我这么做的,不关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她推开我,想跑出去,被我抓了回来,一刀抹了脖子。 此刻,我的眼里,只有猩红的血液。 还要感谢她提供的菜刀。 鲜血落在地板上,也染红了面前的墙壁,我把她扔在床上,床单迅速吸食着她的鲜血。 我用她的手机给刚才的号码打了过去,“她死了,你还不出现吗?” “哦,死了就死了吧。” 很冷漠。 “怎么?你不关心她?” “既然死了,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也是她装成你的样子假死的吧?” “是。” “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我就得死在柏林监狱。” “知道啊。” “张蔷薇,一切都是为了你的埃尔文吗?” 她的气息有些颤抖,“我再说一遍,我不知道你说的埃尔文。” “那桃瑞丝呢?” “你说谁?” “桃,瑞,丝。”我一字一字地说,听她刚才的语气,她是认识的。 “你不要杀他!” “哦?为什么?” “求你了,我会回来的,但不是现在,我向你保证。” “你用什么来保证?你现在没有任何一点值得我信任。” “床头柜第二个抽屉有钱,你要多少就拿多少。”她想用钱来收买我,没想到我说:“我现在不缺钱。” “那你缺什么?” “没什么缺的。” “你……”她开始慌了,深吸了一口气,“有话好好说。” “不用了,想要桃瑞丝活着,就亲自来见我吧。”她还想说些什么,我已经挂断了电话。 第113章 埃尔文 我拎着东西下了楼,被一只手拍上肩膀,“等你很久了。” 我没有说话,随后,一个硬硬的东西抵住了我的后腰。 我不由地笑出了声。 大街上,很多人的目光都往我这边看。也是,两个男人在大街上摆出这样的姿势,很难不让人想入非非。 “先生,您是在开玩笑吗?”我说。 “什么?”他的声音……我听不出来,我耳朵不是很好使。 “随便拿个东西,就以为是枪了?” “你怎么……”不等他说完,我就离开了。他追上我,“你见到蔷薇了吗?” “你认识她?”我回头,对上我的是一双浅蓝色瞳孔。他的脸被黑色的围巾遮住,只露出一双眼睛,浑身上下都被黑色的衣物包裹着。 直觉告诉我,这是埃尔文。 “埃尔文?” 他的目光下意识躲闪,我不等他作出反应,急忙脱身。 我的身影转进了一条小巷,见他和我岔开了路线,我才出来,绕路回家。 一回到家,就看见裸着身子的桃瑞丝站在地板上指挥陈歌干活,“你他妈能穿件衣服吗?”我爆了粗口。 “我没衣服!”他理直气壮。 我把一袋衣服扔在地上,“给你买的,赶紧穿!” 桃瑞丝捡起袋子,美滋滋地跑进房间穿衣服,我帮他关上门,拉住了陈歌,“别拖地了。” “嘘——”他捂住我的嘴,把我带到了厨房,压低了声音,“他听得懂中文。” “什么?” “你走之后,我试探了一下,他听得懂,只是在装而已。” “那我们……” “在这说,没事。” “我去了一趟蔷薇家里,有人替她假死。” “这个我知道。” 他知道?但是他没告诉我。我心里有点不快活。 “我在路上,碰见埃尔文了。” “你确定?” “他和桃瑞丝一样,有一双浅蓝色的瞳孔。”我想给他看照片,但他却说:“浅蓝色瞳孔的人未必就是埃尔文,我看过埃尔文的档案。” “那你知道他长什么样吗?” “挺帅的,但没有里面那位帅。” 我不知道是有人刻意篡改了埃尔文的档案还是什么,我把那张照片交到陈歌手里,“你自己看。” “这怎么可能,我在警局调出来的” “我们都被骗了。” “被谁?桃瑞丝吗?”他警惕地回头看了一眼关上的房门。 “所有人。” “你们人呢?我穿好了!”桃瑞丝打开房门,在屋子里到处走。 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厨房。”陈歌说了一句,“尸体都处理好了。” “扔了?” “还没。” “晚上给我,我来处理。” 咚咚咚!有人在敲门,桃瑞丝跑到我身边,“怎么办?会是谁啊?” “嘘——”陈歌把食指放在嘴边,桃瑞丝立刻捂上了嘴。 我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口,把门打开一条细缝,一张卡片递了进来。我接过卡片,是一个地址。 我把门开到最大,外面已经没人了。 会是谁呢? 我关上门。 “谁啊?”陈歌问。 “没人。”我把卡片藏进口袋。 夜幕降临,桃瑞丝晚饭没吃多少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陈歌在厨房洗碗,我把洗好的衣服拿出来准备挂在家里晾干。 “尸体都在浴室里。” “我看见了。” “你准备放哪?”他放下一个刚洗好的盘子,靠在料理台上,一只手撑着背后的瓷砖,“警局?” “明天你就知道了。”我摸了摸他的脸。 “凉。”他缩了缩后颈。 “我出去了。” “小心。” 我拎着两个黑色的大袋子出了门,晚上也没什么人,路过米勒的钟表店,这里已经歇业好几天了,说实话,还真有点对不起他。 本来是想送去警局的,算是一种威胁,也算是一种挑衅。但是因为那种卡片,我改变了主意。 那张卡片上的地址我知道,今天在绕路的时候恰好就经过那里。 此时,有两个不熟悉的脚步声跟上了我。 我突然站停,把袋子放了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匕首,收进袖口,慢慢地转过身。 是警局的人。 “好久不见,先生们,晚餐吃的如何?”我主动和他们打招呼。 柏林的警察是有些傲骨在身上的,他们冷着眼看我,仿佛我是一块肉一样,带着一种淡淡的不屑。 “你知道越狱的后果吗,江舟先生?”一个矮个子男人开口。 “啊……”我故作为难,低着头想了想,说:“不知道,有什么后果?”我笑了出来。 他们已经掏出了枪。 我举起双手,“我跟你们走。” “您早这样多好。”矮个子男人收起枪,另一个高个子还举着,估计是怕我反悔跑路。 在矮个子男人快要抓住我的瞬间,我抽出匕首一刀砍断了他的手掌,高个子男人也应声开枪。 我微微侧身,子弹擦过我的脸打在身后的路灯杆上,我抬腿,一脚踹在矮个子身上,拎起两个袋子开溜。 枪声就在我的身后,此刻,我和子弹在赛跑。 两个人枪法并不准,但我还是受了伤,左手臂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枪子儿,靠在墙上大喘气。 “那小子呢!” “肯定在前面!走!” 两个蠢货。 我在心里骂着,同时手臂的疼痛让我不由得咬紧了牙关。 差点就把自己逼到了死路。 我从拐角处走出来,忍着疼来到那个地址,是一处居民楼。给的地址是在一楼,我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今早碰见的男人。 他还是遮着脸。 “要和我说什么?” “请进。”他的中文说得很好。“这是什么?” “送你的礼物。” “你受伤了。”他不冷不热地来了一句,开了灯,家里收拾得很干净,他也在我的面前摘下了围巾。 这张脸……就是埃尔文! “埃尔文?”我下意识地叫了一句。 “嗯。” “你没死?” 他勾起一个笑容,“这件事,以后再说。”他打开我的两个袋子,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表情狰狞的人头。 “你杀了他们?” “你要知道,我进了监狱,还有什么怕的呢?就算是在这杀了你,好像也没什么。” 他抬起眸子,露出那双和桃瑞丝一模一样的眼睛。像,实在是太像了。 第114章 冒名 “但如果我死了,你想知道的一切,可就都没人告诉你了。你指望从蔷薇那里获得答案吗?那你就错了,她这个人,即便是死,都不会说真话的。” “这么了解?” “她是我妹妹,我当然了解她。” 恐怕不是妹妹这么简单吧? 我没戳穿他,反而是抱着胳膊坐下,抬起头看向他,说:“那个修女死了,你知道吗?” “知道啊,我杀的。” 怪不得桃瑞丝会被抓进去,也难怪警察会抓错,这两个人除了发色其他的都太像了。只是从现在来看,埃尔文可没有桃瑞丝可爱,他站在那,就让人觉得深不可测。 桃瑞丝也一样,只是还没体现出来而已。 “她养育你这么多年,你说杀就杀?”我的眼里升起一股轻蔑。 “江舟先生不也一样,我们俩之间,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我抬眸看他,轻笑了一声,随即站了起来,缓缓靠近他,“你怎么知道的?” “你猜?” “你认识我?或者说,你和我一样,也是玩家。” “终于在副本里碰见玩家了,是不是感觉很幸福?” “啊,怪不得你会设局让我进监狱,原来是想独占鳌头啊。” “这样的事情,你做了也不止一次了,据我所知,你也是杀人不眨眼啊。”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了吗?” “我吗?埃尔文,一个修女的养子。现实中,我是个混血,只可惜我一进这里,就拿到了配角的剧本。” 我靠在墙上,挑眉道:“不甘心?” “当然不甘心,有几个人是甘心做配角的?有多少人为了争主角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试问凭什么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是主角,我不服。”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坐在沙发上,眉头皱起。 我换了个姿势,依旧靠在墙上,顾不得还在滴血的手臂,几句话一说,我的注意力被转移,伤口反而不怎么疼了。 “服不服的,有什么用呢,”我勾起嘴角,“我不还是跑出来了吗?” “你以为你可以活到最后吗?陈歌没有告诉你吗,这是最后一个副本了,结束之后就是幸存者的生存赛了,你这样的新手,真的可以笑到最后吗?就连陈歌那样的人,第一次都差点丧命在这,你……呵~”他笑了一声,笑声中满是嘲讽。 “哦?对自己这么有自信?” “你也不差。” “多谢夸奖。既然你知道我的事情,那就对不起了。” “什么意思?要除掉我?江舟,你未免太自信了点吧。除掉我的人,还没有出生。” “那好啊,今天,他就来找你了。”我从袖口里掏出匕首,明晃晃地亮在他面前,他从容不迫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枪,不紧不慢地给枪装上子弹。 “试试看,是你的刀快,还是我的枪快?”他的枪口对准我,扣动了扳机。 “你……”他低下头,子弹还未打出去,脖子就被插上了利刃。 “抱歉,原谅我不能陪你玩。”接着,我拔出匕首,俯首在他耳边说:“知道我的事情,又怎么不知道我的手段呢?” “呃……我……”他的嘴里呕出一大股鲜血,“埃尔文,”我说,“哦不对,不能这么叫你,你只是借用他的脸而已。我想是你疏忽了,我早上就和埃尔文见过了。” “什……他……” 我掏出随身携带的药粉,均匀地洒在他的伤口上,然后用绷带给他包扎,“放心,你暂时死不了,我有话问你。” “你……不怕我……” “你都这样了,还能做什么?将死之人罢了,能掀起什么风浪?” “你当年……也是这样……杀” “王阳,对吗?”我叫出了他的名字,他的嘴脸,就算是隐藏在另一张脸皮之下,我都能一眼认出来。 他瞪大了眼睛,我撕下他脸上覆盖的脸皮,露出那张让我十分熟悉的脸。王阳,我的高中同学,是我的前桌。 关于别的……我也不想再说。 “你……怎么认” “你就算是被人碎尸万段,我也能认出来,你忘记了,可我没忘,我一直记着你呢,还记得毕业的时候我说过什么话吗?” 2003年6月17日,高中组织拍毕业照,我记得那天上午没有出太阳,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算是多云的天气。上午班级组织茶话会,中午在食堂吃饭,下午大家穿上校服开始拍照。 王阳当时是我的前桌,也是高三七班的班长,他组织大家占位置整理表情,大家对他的印象都不错,后来还和我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江舟,把衣服弄好,别跟你那妈似的,天天打扮的妖里妖气的,你是男的,你要是女的,跟她学我可没意见,大家还有点眼福,你一男的弄成这样,真是让人倒胃口。”他嘲笑道,只是那天下午太热,我把衬衫扣子多解了两粒而已。 我没和他计较,扣上扣子拍完了毕业照。我们留了一会儿,照片就拿到手了,大家都对照片开始点评,只有我拿着照片找到了王阳。 他在和几个人聊天,有男有女。 “哟,江大公子怎么有空来找我们?不回家找妈妈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个男生笑道。 “他啊,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一旁的女生附和。 我拿起笔,对着王阳的脸戳了下去,“记住你今天说的话,也记住我,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他没放在心上。 没有人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我们一同考进了南大,只是不在一个系,但他碰见我,还是同往日一样地言语刻薄。 回到现实—— “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我说。 “你……我……杂种!”他大喊一声,我手指上还缠绕着绷带,轻轻一拉,他就痛不欲生。 “给你包扎的时候,特意把绷带缠进了肉里,是不是很爽?嗯?”我笑着,“就和你当初对我是一样的,只是我感觉,让你这么死了,太可惜了。” “畜牲!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绷带快要把他脖子勒断,我松了手。 他一下跌坐在地上,脸色涨红,双眼布满红血丝,嘴唇都被咬破,那张脸上,写满了恐惧。 “疼吗?” 他没有任何动作,眼睛死死地瞪着我。 “你以为这样我就满意了吗?”我开始脱他的衣服。 柏林的夜晚是有些冷的,我特意把他带到了窗边,打开窗户,他浑身赤裸地被我按在玻璃上,我抓住他的头发,让他动弹不得。 “爽吗?回答我。”我现在的情绪十分稳定,没有一丝报仇的快感。 “喜欢吗?你不是说你最喜欢这样了吗?你都忘了吗?” 他嘴里呜呜的,不知道在说什么,肯定是些诅咒我的话,这么多年,耳朵也听的起茧子了。 腻了,翻来覆去就那几个词。 够无聊的。 我抬脚踩上他的腿弯,用了点力气,就听见咔嚓一声,他的小腿断了。 “嗒!”他的膝盖软软地跪在地上。 “你看你这样子,像不像一条丧家犬?” 第115章 修女院 “唉,何必呢,我也不想这样的。”嘴上说着,可手上的动作丝毫不带犹豫,又是咔嚓一声,右臂被我卸了下来。 “江舟……混蛋……”他的脸被我压的变形,嘴倒是不饶人。 我拎起他的头发,捏住他的双颊,扯出那条舌头,连着舌根拽了出来。 他很痛苦,可是他现在发不出一点声音了。 “尝尝看,你舌头的味道。”我把手里那团红艳艳血淋淋的肉塞进他的嘴里,让他的牙齿去咬,然后逼着他吞下去。 “好吃吗?”我拍了拍他的脸,他的脸上身上都是血,在玻璃上摩擦出惊悚的痕迹。 “王阳,我都不想叫你的名字,真脏。昔日里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就像回旋镖一样扎在你自己身上,不觉得很好笑吗?哦不对,是很爽才对。因为你当初就是这么告诉我的呀。”我眨巴了两下眼睛,努力让自己演出那种无辜感。 “江舟,很爽吧?我知道,你就是欠收拾,要是个女的,你就是欠操。”他带人一桶冷水浇在我头上。 “很喜欢我这样对你吧?那个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就喜欢别人虐待你,因为你无恶不作,你对什么东西都那样,不就是希望别人也用同样的方式来对你吗?怎么样?我说的对不对?” “你穿成这样,不就是希望别人来上你吗?我还不知道你?对别人好就是希望别人喜欢你吧,男女不限的东西,恶心!” 那些话现在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在他的耳边,真是可笑。 我从旁边摸到一根棒球棍,把它塞进了他的下面,“是不是觉得不够?没事,还有呢。”接着,是他的枪,被我卸掉了子弹。 “爽吗?”我笑着,手放在了他的尾椎骨上,“回答我,爽不爽。” 他啊啊地叫着,“啊,我忘了,刚让你吃了舌头,啊哈哈~” 突然,他嘴巴大张,头用力地后仰。 哦,原来是我弄断了他的尾椎骨啊。 不过看这样子,也不是很疼嘛。 我松开抓住他头发的手,他没了支撑,往旁边一软,倒在地上。 我踢了他一脚,“喜欢吗?还想要更多吗?我都满足你。” 他疼的在地上打滚,也弄掉了脖子上缠着的绷带,颈肉就这样和地板亲密地接触,那场景还真是触目惊心。 “那就让你欣赏一下我的艺术细胞吧。”我不顾他眼里的乞求,从地上捡起了我的匕首,然后缓缓走向他…… “11号淘汰。”机械声响起。 “昨晚又有人被淘汰了。”陈歌帮我把伤治疗好和我说。 “我也听到了。” “你昨晚去哪了,还受了伤。” 我靠在床头,露出苦笑,“别提了,被那帮警察暗算了,靠。” “这段时间避避风头,少出门吧,我今早下去买菜的时候听说,有一个人死了,被人分尸,尸体切的跟拼图一样,被放在家里不同的角落,警察花了半个小时才找到那些尸块,把它们拼好,发现是个男人。” “这么恶心?凶手抓到了吗?” “徐末的人来解决了,不知道说了什么,柏林的警察也就放手不管了。” “那个人会不会是11号?” “有可能,不过我听说他是个无业游民,平时靠招摇撞骗来混口饭吃。” “估计被仇家追杀了。”我淡淡地开口。 在王阳最后的时候,我问他是怎么认识 陈歌的,他告诉我他和陈歌是一起进来的,两个人发生过过节,陈歌把他打的很惨,就记恨上了,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见他,还碰见了我。 真是运气好。 “哦对了,我打听到了,那个老修女把蔷薇和埃尔文抚养长大之后,就一直住在修女院,带上桃瑞丝,或许有什么线索。”陈歌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是一件背心。 “你还穿这个?” “摩擦有点疼。” 我一下就笑了,怎么说呢,确实是这样。 我们没从正门走,桃瑞丝带着我们从后门溜了进去,后门正对着厨房,几个老修女正从卡车上搬着南瓜和卷心菜。 我们三个躲在卡车底下,陈歌率先冲了出去,滚到了一个箱子后面。见没人注意,溜了进去。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一个修女问。 “没有,你别疑神疑鬼的,赶紧干活吧。”她的同伴推了一下她。 “哦。” 我和桃瑞丝松了口气。他想打喷嚏,被我捂住了口鼻,但声音还是被修女们听见了。 我们俩从卡车底下爬出去,迎面而来的就是一颗卷心菜,没砸中我,我躲了过去,桃瑞丝这个倒霉蛋,一下被卷心菜砸晕了。 “抓贼啊!”一个嗓门大的修女喊道,顿时从四面八方涌出来许多修女。 我拖着被砸晕的桃瑞丝四处逃窜,误打误撞地和陈歌撞到了一起。 “你们出来干什么?” “被发现了!” 他看了一眼我怀中的桃瑞丝,骂了一句蠢货,一转身,一个年纪很大的修女就站在我们身后,一动不动地盯着我们。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们俩同时尖叫。 没错,我们被抓住了。 “等等!您认不认识,抚养埃尔文的修女!”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只有这么说。 她眼珠子一转,蜡黄的脸上布满了沟沟壑壑,像一具没有生命的蜡像一样。“是可奇萨。”一个年轻的修女开口说。 “啊,埃尔文!”她捂着嘴惊讶道。 “他不是埃尔文,他是桃瑞丝。”我说。 年轻修女大着胆子走上去,仔细地看了看桃瑞丝,“是这样的,埃尔文的头发是棕色的。” “那天是谁把可奇萨约出去了?” “是埃尔文,当时是我帮她拿的包。” “枯奈莎!”老修女出声,枯奈莎只好退到她身后。 “也就是说,是你们报的警,抓走的人并不是埃尔文,是我们这位倒霉蛋桃瑞丝。” “哼。” “埃尔文还在这吧,你们私藏凶犯,该死的人是你们!”陈歌说,只是他说的是英语,没几个人听得懂。 枯奈莎拉了拉老修女的衣服,“要不……就告诉他们” “绝对不可能!” 第116章 埃尔文死了 “把他们带下去!” 我们的眼睛被蒙上黑布,几个修女押着我们往前走,她们的力气很大,刚开始我还在挣扎,后来被踹了一脚后就老实了。 我们三个被关在了三个不同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那个老修女故意的,把我和埃尔文关在一个房间里。 “埃尔文?” 坐在床边的男人缓缓抬眸,他的脸色惨白,淡蓝色的瞳孔现在看来是如此诡异,他垂着头,只剩下那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像两朵毫无生命体征的矢车菊。 他撑着木床边缘起身,身上的关节咔嚓咔嚓地响。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蓝衬衣,还往上挽了两段袖子。 他的脚上被捆上了脚铐,一动就哗哗响。 等等,棕色头发? “你不应该是金色头发吗?” 埃尔文苦笑着,“原来是,可现在不是了,都是她,都是她做的。” 桃瑞丝也是棕色头发,那为什么枯奈莎要说那句话呢?我捧起埃尔文那张消瘦的脸,仔细观察起来,他的眉毛细长些,眉尾有颗痣,鼻尖也有颗痣,除此之外,和桃瑞丝几乎一模一样。 “她是谁?”我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可是我不敢去确认。 “蔷薇。”他叫的是她的中文名字。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我只是一个可怜人。”他转了两下头,又坐回到床边,“想听我的故事吗?”他扭头看向我,说不出的阴柔感。这种感觉,是桃瑞丝没有的。 我坐到他身边,“你不问问我的名字?” “我都知道。” “原来那天真的是你。” “本来想再去找你一次的,可惜,被她们发现了,我再也没有了自由。”他给我展示他的脚铐。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笑笑,继续说:“可奇萨是我的养母,在我七岁的时候,她从我的家人手里买下了我,不过也无所谓,他们也不是我真正的家人。”他抬头看向最上方的一个小窗口,整个房间,只有那里可以看得见外面。 阳光洒在他的脸上,眼睫有些泛白,淡蓝的瞳孔就像失去光芒的宝石一样,毫无价值。 “从那之后,我就跟着她了。后来,她又在街上捡了一个小女孩,就是蔷薇,她很坚强,也很乐观。可奇萨把我们送去读书,我的学习不如蔷薇,所以我高中念完就开始打工供她读大学。” “她在哪所大学?” “柏林工业大学,化学系。她很聪明,她一个中国人,在短时间内学习德语,并且能够做到与人对话毫无障碍,甚至是参加考试。但是她爱上了一个英国男人,桃瑞丝。” “你怎么知道的?” “有一天,我下班路上看见她和桃瑞丝手挽手一起走。我私下找到了她,她让我不要管她的事情,可还是败露了,可奇萨发现了,把她吊起来狠狠打了一顿,也断了她和桃瑞丝的联系。” “你是从什么时候知道你和桃瑞丝长得很像的?” “第一次见面。从那之后,她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经常看着我发呆,有时候还会对我说一些奇怪的话。有几个晚上,她跑到我的房间,跑到我的床上抱住我,让我不要离开她。我知道,她是把我当成桃瑞丝了。没办法,我和他长得太像了,有时候真的怀疑我和他是不是孪生兄弟。” “那为什么柏林的那些警察说你是警察,还有一份伪造的档案存在那,并且蔷薇也声称她是你的爱人。” “我原先确实是一个警察,但是因为她,我这辈子都回不去了。”说到这,他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颜色,“因为她,我杀了人,我不想看她伤心难过。” “你杀了谁?” “我们的养母,可奇萨。” “可是时间线对不上,可奇萨是上个月死的。” “是杀了,可她没死,受了很重的伤,我的枪法不准。因为这件事,我被革去了职位,还坐了三年牢,今年是我出狱的第一年。蔷薇找到我,依旧祈求我杀了她,我答应了,没想到抓的不是我,是和我长的相像的桃瑞丝。” “档案是怎么回事?” “我不可能用这个名字再活着了,他们说,我会给柏林这座蒙羞,正好有个人和我同名,就改了一下,而我,则要以另一个名字活着。” 他的说辞有些奇怪,可是我现在没有证据证明他的话是否属实,只能先判定他的话是真的。 “你为什么要帮蔷薇?” “她是我的妹妹,我不可能对她的事情坐视不管的,我不是桃瑞丝,那个狠心的男人,当初抛下了蔷薇,自己跑了,直到我进监狱,他们才重归于好。”提起桃瑞丝,他握紧了拳头,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在响。 我慢慢地起身离开这片区域,我靠在门上,看着埃尔文。如果真是他说的这样的话,那蔷薇为什么还要假死? 除非……是他想要追杀蔷薇。 我看着眼前这个柔美的男人,他转头冲我微笑,那笑容在阳光下有些让人瘆得慌。 “怎么了?”我问他。 “我要死了。” 我快速冲上去,可还是慢了一步,他已经喝下了事先准备好的毒药。 断了,全断了。 线索全断了。 如果找不到蔷薇,那么这件事只能以埃尔文的一面之词来判定了。 不,还有枯奈莎和那个老修女!再不济,还有桃瑞丝,我一定要撬开他们的嘴! 我发泄般敲打着门,“来人!埃尔文死了!死人了!” 我喊了不下三遍,可除了我的回声外,一点声音也没有。 我崩溃了,一拳一拳地打在门上,“有人吗!来人啊!” 门开了,是枯奈莎。 她惨白着脸,“埃……埃尔文他……” “死了。”我指向躺在床上的尸体,“服毒自尽。” 枯奈莎魂不守舍地走进门,她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确定死亡后颤抖着收回手,脸上露出一种诡异的笑容。 她止不住地笑,笑声回荡在这间屋子内,半晌,她才开口:“他终于死了。” 第117章 真相大白 “你知道什么?”我抓住她的手腕,“告诉我,你知道什么!” “我都知道……我都知道……”她喃喃自语,让人觉得她疯了。 我把埃尔文的尸体扔下床,把枯奈莎甩在床上,“告诉我,为什么他要死。” “他做了亏心事,不死也不行啊,蔷薇会变成亡灵来找他的。” “为什么?” 枯奈莎笑了好一会儿,说:“他强奸了蔷薇,他差点杀了桃瑞丝,他还想活活勒死他的养母可奇萨。” 这跟我听到的可不一样。 “怎么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说的都是真的,要是蔷薇还活着,她就可以证明我说的是真的。” “为什么就不能是你和蔷薇一起编造的谎言?” “卡特看见了,她看见了!她亲眼看见埃尔文想勒死可奇萨!” “卡特是今天那个老修女吗?” “是,就是她……她看见了!” 我蹲在她腿间,笑道:“修女是不是需要圣洁?” 枯奈莎麻木地点头,我两手打开撑在她的两边,“那要是我,破坏了你的圣洁呢?” “你……你要干什么!”她想推开我,被我死死抓住手腕,“啊啊啊啊!放开我!” “说!可奇萨到底是怎么死的!”我一巴掌打在她脸上。 她倒在床上,害怕道:“是埃尔文杀的,都是他杀的,跟我没关系……和我没关系……啊!不关我的事!” “你看见了?” 她点点头。 “所以事实是什么?” 她擦干眼泪,告诉我真相。 直到真相结束,她才缓过神,跪在地上祈求我不要让我报警。 “你忍心看着那些人白白死去吗?” “我……”她低下头,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希望您可以还她们一个公道。” “陈歌和桃瑞丝被关在哪?” “这个我不知道,我只是负责来给埃尔文送饭,恰好听见你在喊……” “我还需要你的帮忙。” “什么?”她抬起头,我替她抹去眼泪,“一个小忙。” “把人给我交出来!要不然我就杀了她!”我“劫持”了枯奈莎,匕首抵在她的脖子上,冲着那些修女吼道。 她们只能干着急,因为她们也不知道人在哪。只有卡特知道,可她现在也没出现。 直到我的匕首见了血,她才从那些修女中间缓缓走出来,表情冷漠,“怎么不杀了?” “这么希望我杀了她?” “随你。” “埃尔文服毒自杀了,你还不打算说出真相吗?” “什么?他死了?”有几个修女在窃窃私语,“不应该啊,他……”,“他当然得死,要不然可奇萨不会放过他的!” 卡特的脸上终于有了另一个表情,难以置信。 “告诉我所有事情,我就放了她,还有,把人给我放了,要不然我就在这,毁了她的圣洁。” “放人。” 我们僵持了一会儿,两个年轻修女跑过来说:“不好了院长!人跑了!” “什么?怎么跑的?” “桃瑞丝把门锁撬开了,另一个翻窗跑的!” “这……听见了吗,不关我的事,把枯奈莎放了!” “借一步说话。” 卡特硬着头皮跟着我来到埃尔文的房间,看见他的死状,她也只能接受现实。 “枯奈莎都告诉我了,你还不打算松口吗?” “枯奈莎!” “院长……我……” “你出去吧。” “是。” 枯奈莎小跑着出了门。 卡特站在阳光下,此刻的她,真的像来人间救赎的女神一样。 “你还想知道什么?” “为什么要囚禁埃尔文?” “我准备自己审问他,可是他死也不承认是他害了可奇萨和蔷薇,没办法,为了防止他去杀害桃瑞丝,我只好把他囚禁起来。” “你也知道桃瑞丝?” “当然,蔷薇向我们提起他的时候,眼睛里都亮着光,这样的一个小伙子,我们当然都认识。枯奈莎和蔷薇的关系最好,虽然这两个人年龄上有差距,但也不妨碍她们成了朋友,她亲眼看见埃尔文用窗帘勒死了可奇萨,后来害怕她还活着,就把她的头砍了下来,埋在花盆里。” “我已经知道真相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来问我?” “因为在法庭上不能只听一个人的一面之词,希望开庭的时候您也在。” “人都死了,还有用吗?” “如果我说,蔷薇没死呢?” “什么?她没死?” “化学天才,不会让自己那么轻易就死的,我想,她提前知道了埃尔文的计划,恰好遇见了我们,就谋划了一场假死,可是没想到,我在监狱里认识了桃瑞丝。要不是桃瑞丝,我可能要接受死亡的现实了。” “还真是,命运弄人。” “我会去作证的。” 另一边,陈歌和桃瑞丝从修女院逃了出来,他们一路跑回了家,陈歌打开了我留给他的盒子,里面是蔷薇的日记,他看完了日记的内容,拿枪威胁桃瑞丝说:“从头到尾,你都是知情的,对吗?” “对,我是为了引出埃尔文,没想到连累了你们。”他中文说得很好,“埃尔文为了嫁祸到我的头上,特意把那头显眼的金色头发染成和我一样的棕色,可是他不知道,蔷薇已经让我提前去警局打好招呼了。” “你进监狱,也是为了给埃尔文制造一个错觉吗?” “对,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死了。” “你怎么知道的?” “他会服毒自尽的,因为毒药,是我给他的,他疯了,很多事情都颠倒黑白了,为了防止他乱说话,本来想割掉他的舌头,但是想想,还是死人会保守秘密。” “没想到,最后还是你赢了,把我们耍的团团转。” “你和江舟也不差,这才几天,就找出了几乎全部的线索,让我佩服,本来还想给你们一点提示的,没想到居然是你们带我来回忆。”他坐在地上,喘着气,“一切都结束了,埃尔文死了,蔷薇再也不会有噩梦。” 我们再次汇合是在夜里的十点多,陈歌在这几个小时里已经写好了全部的证据,我也带来了证人,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蔷薇什么时候回来?”我问桃瑞丝。 “我也不知道,她说她会回来的。” 突然,家里的电话响了。 “喂?” “江舟先生,这几天过得还好吗?” 是蔷薇。 第118章 欣赏 “托你的福,一切安好。” “好就行,现在能出去吗?” “要我去接你?” “对。” “你在哪?” “你下楼。”我挂掉了电话,穿上外套匆匆下楼。 几支枪对准了我,蔷薇就站在我的对面,旁边是费雷列夫。 “回来了也不说一声,这是给我带的礼物吗?” “你被无罪释放了,江舟先生。”费雷列夫朝我行礼,“之前多有得罪,还请您能原谅我。您和您的朋友,才是断案的高手。” 我看向蔷薇,她穿了一件红色的大衣,站在夜幕里,倒真的像一朵开的娇艳的红蔷薇。 生命蓬勃,毫不认输。 “你的名字取对了,蔷薇小姐。” 她勾唇一笑。 弗雷列夫把周边的警察都撤走了,此刻,楼下只剩下我和蔷薇两个人。 她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雪茄,“你抽吗?” “我很少抽烟。” “那是个好习惯。”她点燃吸了一口,才说:“桃瑞丝不喜欢我抽烟。” “那你怎么还抽?”我笑道。 “但他也很包容我,偶尔也会允许我抽一两根。” “他比你小吧?” “是啊,跟个小孩子一样。” “他可不是小孩子,你只布了局,可是他却引我们入局,这可不是一个小孩子干出来的事情。” “呵,”她笑,满是欣慰。“桃瑞丝的确长大了。” “江舟,我还以为你们会在柏林躲很久,没想到你们倒是很大胆,费雷列夫手下的人也是蠢货,人就在面前晃,都抓不到。” “我们没功夫玩捉迷藏,从一开始,也没想过管这些事,只能说,命运的线把我们捆在一块儿了。” “缘分。”她吐出一口妩媚的烟圈。 “我从来不相信缘分,缘分这东西,都是刻意为之的。” “不想听故事吗?” “这几天听故事听的有些腻了,大致的情节我都知道了。” “是啊,烂大街的故事,可为什么,会发生在我身上呢?” “成长的道路总要经历些波折。” “你是老师?” “不是。” “看你很会教育人嘛。” “我还要多向你学习,话说,你是怎么做到假死的?” “都是高材生,你会不知道吗?江舟先生,只是想从我的嘴里听到答案吧?” 我笑了,两只狐狸过招。 “硫氰酸铁?” 她只笑,不说话。 “所以那张照片,是你偷的吗?”我再次拿出那枚戒指给她看,“里面刻着埃尔文的名字。” “他只能是我的哥哥,我对他,只有亲情。或许在某个瞬间,我会认为他就是桃瑞丝。”她收下了那枚戒指,“不是我,是桃瑞丝拿的,那张照片上的人,是桃瑞丝。” “桃瑞丝在这住过?” “对啊,很巧吧?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多的巧合。” 我带她上了楼,门一打开,桃瑞丝就冲过来抱住她,“蔷薇……” “我回来了。”她摸了摸桃瑞丝的头,像在安抚一个小孩子。 我从缝隙里挤进去,靠在一旁的柜门上,陈歌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都搞定了?” “嗯。” “既然这样,我就提交我的证据了。” “在楼下碰见弗雷列夫了,我无罪释放了。” “你是无罪了,桃瑞丝有蔷薇担保,那我呢?我怎么办?你忍心看我后半辈子在监狱过吗?”说完,还咬了一下我的耳朵。 我浑身上下最敏感的就是耳朵了,被他这么一咬,感觉骨头都要酥了。一扭头就是那张狐媚脸,我伸手帮他把刘海往上梳了梳,“该洗头了,有点油。” “好。” 开庭当天,我坐在台下没什么事情,毕竟我已经没什么嫌疑了。蔷薇坐在我旁边,她戴着黑色的贝雷帽,头发披在一边,她的脸还是那么瘦削。 “有人跟你说要补气血吗?” “很多。不过我不在乎。”她笑着。 她的脸算不上蜡黄,跟大多数中国人一样,都是黄皮肤。可能是我白的不太正常,就想着让她补补气血。 不过别看我这样,我虚的很。 “其实一开始没想过把你和陈歌牵扯进去的,是你们自己撞上来的。”她解释道,“桃瑞丝跟我的想法一样,可是后来,好像没有你们还完成不了。” “也算是变相帮忙了。”至少没我之前玩过的副本那么恐怖。 她看着我,“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中国人。” “枯奈莎跟你说了什么,我还是比较好奇的。” “说了你的事情。” “还是想听听她口中的我。” 我回想着昨天枯奈莎说的话,是埃尔文自己爱上了蔷薇,可是他不承认这份感情,直到蔷薇和桃瑞丝相爱之后,他才意识到这份情感,于是他强奸了蔷薇,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把蔷薇拴在身边。 可是后来被可奇萨发现,可奇萨把他狠狠打了一顿,他本来就对可奇萨有怨恨,他的养父母条件很好,可是她却把他带到了身边,让他脱离了荣华富贵。于是新仇旧恨加在一起,他用窗帘勒死了可奇萨,并把她的头砍下来埋进花盆里。 可惜埃尔文到死也不知道,他要是不被可奇萨买走,他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他的养母怀孕了,养父准备把他送走,但为了他不再回来找他们要钱,就准备把他送去一个恋童癖的老头家里。 善良的可奇萨知道后救下了他,为了不伤害这颗幼小的心灵,就隐瞒了事实。没想到,养出一个白眼狼。 “你和别人真的不一样,”我说,“别人都害怕提到过去,可你却丝毫不在乎,就像这些事,都不是发生在你身上一样。” 人人都逃避过去,我也不例外。 “过去?既然都是过去,那为什么过不去?而且,那些事情真的很重要吗?还是你认为,一个女人失去了贞洁就是最关键的?” “当然不是。女人最宝贵的东西不是贞洁,而是学识和智慧。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女人就像一具空壳,任由男人在她身上发泄、欺凌。但女人一旦有了独立的人格,就相当于一头沉睡的狮子站起来了,没有任何人可以去制衡她们。” “所以啊,那些事情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我很庆幸,我逃离了那个家,不管过程有多苦,我到底是熬过来了,还考上了大学,这是我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 “这也是我欣赏你的一点,不认命。” “你认命吗?” 我低下头笑了一声,命?唉,曾几何时,我也想过改变这个悲催的命运,但是好像,没有用…… “认。” 第119章 无罪释放 陈歌和桃瑞丝在据理力争,这两位,也是不认命。 “我和你不一样,我没有办法,我只有去认命。” “总会有办法的,向困难低头,不是你的作风。” 我笑出了声,周围一些人都往我们这边看,我轻咳一声,收敛了一些。 “蔷薇,你才认识我多久,你就这么了解我?也许我这一切都是装出来的呢?” “装成这样也是不容易,要是能一直装下去,也就是原本的你了。你以为我一开始是这样的吗?我刚到柏林的时候,自卑、忧郁、阴暗,可我接受了知识才发现,我不能这样,作为一个女人,我不能认输,就像你刚才说的,在这个时代里,女人如果认输,就相当于自取灭亡。” 我没再接话了,而是抱着胳膊,靠在椅背上,后脑勺一下又一下地敲着,眼睛一闭就是以前的事情。 我过不去。 “江舟,那是你妈妈吗?怎么穿的跟个婊子一样?” “哈哈哈哈哈哈你们快看啊,江舟包里还有那种东西,你是女的吗?笑死我了你要来大姨夫吗?” “江舟!哦不对,江小姐!” …… 我过不去。 我过不去…… “江舟,江舟。”好像有人在叫我。 “江舟!” “够了!”我睁开眼,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面前站着的人是陈歌,法官也在看我。 “江舟先生,需要您做个补充。” “啊,好。”我站起身,腿还有些发软,陈歌扶了我一把。 过程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直到法官宣判我们三个无罪释放后,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凶犯埃尔文已经死了,也算是大快人心。我的供词是埃尔文说完这些后愧疚不已,服毒自杀。也是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结局,毕竟他所塑造的人设就是这样。 尽管他是个疯子。 “下雪了。”蔷薇说。 是啊,天空中飘起了鹅毛般的雪片,天越来越冷了。柏林的雪下的很大,没过几分钟就铺了薄薄的一层在树上。 我稍微抖了抖头发,就抖下来许多雪花。 “做梦了?”陈歌问我。 “嗯。” “噩梦?” “算不上,小插曲而已。”我笑着,只是笑容多少有点勉强,陈歌看得出来,也不再追问,只是帮我把围巾围好,“天冷,别着凉了。” 米勒的钟表店又开业了,我进去和他寒暄了几句,他送了我一个礼物,是一个怀表,十分精致的做工,表盘是用一整块黑宝石打磨而成的。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收下吧,有人付过钱了。” 我第一反应就是陈歌。 果不其然,就是他。 “好端端的,送我这个做什么?难不成,是想暗示我,我是个男表?”我半开玩笑说着。 “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了,我用的是自己的钱。” “我没说什么,就算你用我俩的钱买,也没什么。” “我只是想说,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可是这么多天以来,都是你在帮我啊,我还没送你什么呢。” “你已经送了。” “什么?” 陈歌从箱子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里面装着他的证件和手机,还有一枚金纽扣,是我制服衬衫上的。 “你还留着啊。” “当然。” “我以为你把它卖了。” “你会把这块怀表卖了吗?” “当然不会。” 他笑笑,“收拾东西吧,蔷薇请客。” 说是她请客,做饭的却是桃瑞丝。不过我没看出来,桃瑞丝还是个顾家的好男人。 “哟可以啊,中国菜也会炒?”陈歌进厨房调侃道。 “那当然,我们家蔷薇喜欢吃,你们俩吃什么,我也炒一个。” “合着这一桌子都是蔷薇爱吃的呗,我俩不说是不是就没我俩的份了?”陈歌在他腰上掐了一把。 桃瑞丝也不示弱,用锅铲甩了点油溅在陈歌身上。 看着厨房里打闹的两人,倒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喝咖啡吧。”蔷薇端了两杯咖啡过来,我拿起一杯,突然想到了什么,“那家咖啡店……你知道什么吗?” 她抿了一口,放下杯子,“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为好。” “可我想知道,你会告诉我的,对吧?” “啊……”她翘起二郎腿,犹豫了一会儿,“埃尔文做的手脚罢了,他买通了制作咖啡的店员,在牛奶里下毒,这种毒喝一口两口没什么,要是一整杯都喝下去,就会毒发身亡。” “所以那天可奇萨是喝了咖啡,才会……” “对啊,不然他也不会那么快得手。你是不是时间线没有弄清楚?” 好像是这样,时间线有点模糊,而且在法庭上我也睡着了。 “前年埃尔文强了我,这件事是后来埃尔文在酒馆喝醉后无意间说出来了,正好那天可奇萨接到酒馆老板电话去接他,就被她听见了。等到他酒醒之后,她把我喊了回去,问了这件事,她狠狠打了埃尔文一顿。可奇萨爱喝这家咖啡,埃尔文就设计买通了店员下毒,他很聪明,把那头惹眼的金发染成了棕色,这样一来,就可以嫁祸给桃瑞丝了。” “可是他不知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也是你们计划中的一环。” “是啊,可我没想到,他真的杀了可奇萨……”她这样说,可是却没有任何伤感,“说到这里,倒是有点对不住你,那杯有毒的咖啡,是你喝了。” 啊,好像是这样的。她喝了一整杯,还给我展示来着。 “还好我对咖啡没兴趣,就喝了一口就没喝了。” “你就算喝了也没事,桃瑞丝会救你的。” “原来一切都是你们算好的。” “吃饭了!”桃瑞丝喊,“还有个汤,你们先吃。” “我来帮你。”蔷薇起身去帮忙。 陈歌在帮忙分碗筷,她这里倒是东西齐全。想着连续吃了好几天的香肠,把我这辈子的香肠都吃完了,真的很想吐。 桃瑞丝做饭水平不错,这菜看着色香味俱全,还是蔷薇有口福。 “吃完饭我们就该走了。”陈歌在餐桌上说。 “啊?你们要去哪?”桃瑞丝一直给蔷薇夹菜,自己都没吃多少。 “我们只是经过这里而已。”我说,这糖醋排骨烧的真不错,别说,比我在饭店吃的味道还要好。 真想问他要个食谱。 “那我们去车站送你们。”蔷薇说。 “有人来接我们,不用。”陈歌拒绝了。 “那好,多吃点。”桃瑞丝很热情,招呼我们吃菜。 这一餐,算是破格吃了两碗饭。 第120章 回到庄园 蔷薇和桃瑞丝把我们送到楼下,剩下的路,我们就要自己走了。 “真有人来接我们吗?” “嗯。这是初级区最后一个副本,完成任务后徐末会派人来接我们回庄园,休息一晚后会有个生存赛。” “那是什么?” “生存赛,就是所有幸存者进行比赛,在围猎场里会随机刷新不同的怪物,幸存者需要在保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击杀怪物,当然,这个是不作数的,最重要的还是看谁能撑过五天四夜。” “最后会有多少人留下?” “往年都是二十个人,但今年人数比较少,就五十个人参加,可能会减半,十个人或者五个人,都说不准。” “很难吗?” “不难,你不怕就行,那些东西和我们副本里碰到的变异体差不多,只是有一些会更恐怖一些,只要不怕,就能活下去。以往很多人都是因为害怕,从而在第一天就被淘汰了。” “他们太怕了。”陈歌补充道。 本来我还不怎么怕,但他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害怕。 我们回到家收拾了一下行李,我翻出了蔷薇的日记本,想着还是还回去比较好,翻找的过程中,还发现了那颗被牛皮纸包裹的咖啡豆。 没忍住好奇,放进鼻下闻了闻,有点不太一样。思虑再三,我还是决定把日记本还回去。 “我去还东西。” 陈歌看了一眼我手里的盒子,眼神有些复杂,“嗯,去吧。” 刚下楼,就碰见了找上门来的蔷薇。 “要找我吗?”她说。 “嗯,想着还是还给你比较好,之前……冒犯了,不该去看你的隐私的!” “没事。”她淡淡地收下盒子。“去咖啡店坐坐吗?” “可以啊。” 又是那家咖啡店。 我点了一份提拉米苏,不知道口感如何,我们坐在吧台椅子上,她用勺子轻轻地搅拌着杯中的咖啡,长长的头发垂下来盖住大半张脸。 “咖啡豆,要吗?”我突然给她这个。 “哦?一粒?”她也觉得有趣。 可能吧。 “你比我知道它的来历和作用,物归原主。”我把这颗咖啡豆放进她的咖啡里。 故事的原委,想必大家比我更清楚。 “那就祝您一路顺风。”她说。 “借你吉言。” 下午五点,庄园那边就派车来接我们了。我们的汽车驶过大街小巷,从车窗向外看,都是些未曾见过的残忍血腥画面。 车玻璃上溅的全是血。 陈歌把窗帘放下,闭上眼睛靠在我肩膀上,车子颠簸了几下,他也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完全没心思睡觉。车子不知道开到了哪里,路上全是坑坑洼洼,我们在车子里左摇右晃,我的头磕到车顶,红了一小块,就这样都没把陈歌弄醒。 “到了。” 给我们开车的是先前遇到的那个管家老头,车子也停在了庄园门口,一切,都和我刚开始进来的时候一模一样。 仿佛这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陈歌,陈歌。”我拍了拍他的脸。 “江舟先生,主人想见您。” “他……” “您不用担心,会有人照顾好他的。” 原来是他们做的。 “好,麻烦了。” 我跟着老头儿穿过一条条富丽堂皇的走廊,这些走廊的地砖都是金子做的,墙上挂着厚重的红挂毯,压抑又不失优雅。 我伸手掀起一串各色宝石的串帘,面前密密麻麻的全是颜色鲜艳夺目的大颗宝石。穿过这些宝石,我和老头儿来到了一扇门前。 他轻轻叩了三声,直到里面传来手杖敲地的声音,他才打开门,绅士般的让我进去。 “江舟先生,别来无恙啊。”徐末穿着一身浅蓝色的礼服,还是和初见时一样戴着面具,那顶米色的礼帽倒是十分精致,不像是粗制滥造的产物。 “您也是。” “知道我为什么不收你的手机并且还用手机给你传递消息吗?”他笑着摘下礼帽,我才发现他的头发是白金色的,整头卷发,细软蓬松。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聪明人,我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 “是吗?我并不这么认为。” “江舟先生过于自谦了。”他俯身在那张精美的白色圆桌上给我倒了一杯茶,茶杯也是构思巧妙,用金丝缠绕和田玉杯身,杯耳也是用两条交叉汇合的金丝扭转打结而成。“您配得上这个形容词。” “所以您找我过来,就是为了向我说,帮我作弊通过副本,展现出我是一个聪明人该有的姿态吗?” “作弊?我没帮你什么啊。”他笑着,把茶杯递给我。 我手一挥,茶水撒在地上,连带着茶杯一起在地上打了几个转儿,稳稳地立在地板上。 他脸上的笑意全无,“江舟先生,您何必这样呢?” “你这么精准地锁定到我,是有什么目的吗?还是说,我比那些人都更有利用价值?” “对了一半。” “明天的生存赛,你加油,可不要让我太失望。毕竟你要是死了,游戏就没有乐趣了。” “邦尼。”他背过去,“送客。” 邦尼就是那个老头儿,他推开门,把我带走了。 他带我来到一栋房子面前,这房子整体刷着红漆,每隔三块砖就有一块白砖做点缀,房顶尖尖的,不是很像欧洲那边的建筑风格。 “您的钥匙,208房间。”邦尼把一把钥匙给了我,我一转头的功夫,他就不见了。 我推门进了大厅,门边放着我的行李,我拎着皮箱往楼上走,遇到一个女人。她和我的方向相反,看上去不算很年轻。 黑长直,剪着齐刘海,尖尖的脸,像是从动漫里走出来的一样。她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一边袖子往上折了几道,衬衫下摆塞进牛仔裤里。 我与她擦肩而过。 林念? 我不可置信地转身追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林念?是你吗?” 听到这个名字,她也回过头,用那双眼睛看着我,“江舟?你……回来了?” “说来话长。”我松开了她的手腕,“你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林念深吸了一口气,“嗯。”然后走了。 我知道,我和她,再也回不去了。 第121章 生存赛 “你刚才跟谁在聊天呢。”陈歌突然出现在台阶上,腰靠在扶手上,俯视着我。 “没谁。”我拎着箱子来到他身边,“你住哪个房间?” “208。等你好久了,你去哪了?” “徐末找我。” “他找你?”陈歌自然地接过我的箱子,“说什么了吗?” “让我别死在这。” 陈歌把房间门推开,里面只有一张床。无所谓,这么多天,哪天不是睡在一起的。 “你知道今天是几号吗?” “几号?”这一路上我都穿着毛衣,热的要死,这地方估计还在过夏天。我脱掉毛衣,满后背都被汗浸湿了,脱衣服舒服多了。 “我们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想了一会儿,“7月13号。” “今天是7月18号。” 才过了五天。五天,就感觉过了一年四季一样。 “手机能用了?” “嗯,有网。”他给我看屏幕。 我从箱子里摸出我的手机,真的有网。第一件事,就是和陈歌互换了手机号。 我加了他的微信,看见微信名,我还是忍不住笑他:“这什么,歌德的玫瑰?你这么文艺呢?” “对呀,我可是文艺青年。” “没看出来。” “你也没好到哪里去,这是什么,你从哪搜来的?”他盯着屏幕好一会儿才开始笑,“哈哈哈哈哈哈!” “有那么好笑吗?”我皱起眉头,我自我感觉还挺不错的啊! “舟念,哎呀这个名字……”他突然不对劲起来,“刚才那个,你初恋?” “不是。” “得了吧,肯定就是。” “你就这么肯定?” “所有人看见包括提到初恋都是你那个死样,无一例外。”他像个情感大师一样给我分析,“你们俩因为什么分的手?怎么在一起的?在一起多长时间分开的?亲嘴了吗?她家是哪里的?” “你查户口啊?”我推了他一把,他直接倒在床上连连抱怨,“你打我?你为了她打我?你不爱我了。” “滚啊。”我翻了个白眼,在他旁边坐下。 “不是初恋,前女友。” “看来你还谈了不少啊,老实交代,几个?” “两个。” “初恋是什么时候?” “初中。” “这个呢?” “高中毕业。” “等等,你微信名里的那个念不会就是……” “嗯,她叫林念。”提起她,心口就有点闷得慌,“当初是我对不起她。” “你出轨了?” “我出国了。”当初一声不吭地跑去了德国念书,把她一个人丢在国内,现在想想,真的是畜生。 “那……既然碰见了,你还想复合吗?”他问的小心翼翼。 “算了吧,同样的阴影,我不想让她再经受一遍。”我在箱子里翻出一件白衬衫来,“我去洗澡了。” 陈歌坐在床上发呆,我没管他,独自进了浴室。热水从头浇到脚,也许是我的心思太重,热水非但没让我觉得痛快,反而让我喘不过气来,我伸手拧了一把,换成了冷水。 我喘着气,脑海里闪过一帧帧和林念在一起的画面。 “江舟,你会娶我吗?” “当然会,等我们结婚了,我就带你去你最想去的贝加尔湖,回来然后我们就去黑龙江生活。” 林念喜欢热闹,之前一直跟我念叨说想去东北那边生活。 因为那件事,我们彻底回不去了。 这一晚,我辗转反侧,有几次把陈歌都弄醒了。“还不睡?” “睡不着。” 他哦了一声,转过身继续睡。 我坐在床上,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坐着坐着,我就睡过去了。 第二天我是被陈歌叫醒的,“你怎么半边身子在地上?” “哦,我昨晚坐着坐着就睡着了。”好像有点落枕,不过也不碍事。 “收拾收拾下去吧,该集合了。”陈歌不忘给我塞一个面包。“吃吧,我昨天特意拿的。” 我接过面包咬了一口,奶油馅的,灌的很满。 所有人都在大厅集合,在幸存者中,我见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徐末说完了注意事项,房子的大门缓缓打开,面前,是一座森林。 “那就祝各位平安度过五天四夜的森林之旅。”面具下,是一个狡黠的笑。“我在这里,等2位幸存者回来。” 在场一共有31个人,也就是说,在这五天四夜里,要淘汰掉19个人。 编号还是原来的编号,淘汰方式也和之前一样。 看着大家手腕上散发出来的红光绿光,顿时觉得不安起来。 我转头看向林念,发现她正和一个男人聊的开心。我承认,我有点吃醋,可是我没有资格,我也不配。 “再看,她也不是你的。”陈歌搭上我的肩膀,他的头发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应该是才洗的头。 “嗯。”我嘴上说着,却还是忍不住回头。林念也发现了我的目光,对视的一瞬间,我心虚地别过头,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配谈爱。 陈歌也发现了我的心虚,匆匆把我拉开。“别为情乱智了,好吗?振作点。” 我努力扯出一个微笑,尽管我知道这看上去很难看。 我们俩很快和大部队走散了,陈歌带着我插进了一条小路里,这里的树木很高大,每一棵都需要三个成年男人围在一起才能抱的过来。 起雾了。 森林里看雾看的清楚,周围那些白茫茫的物质朝我们拥了过来,我下意识地抓住了陈歌的手臂,他的袖子折了两道,肉与肉的碰撞,产生了温度。 “没事。”他安慰我。 对于生存赛的恐惧,我还是有的。 远处,传来了一声吼叫。 是熊! 我抓着胳膊的手更紧了,三秒过后,这些雾把我们包围,前路,是一片未知。 “你知道那是什么吗?”我问。 无人应答。 “陈歌?”我摇了摇他的手臂,却被吓了一跳,刚才还是有温度的血肉,一刹那就变成了冰冷的树枝。 我猛地缩回手,粗糙的树皮给我的手上划了两个口子,一按下去就疼。 “陈歌!陈歌!”我喊着他的名字,这声音同样吸引来了那头熊。 它站在我的对面,在雾中是一团巨大的黑影,每呼吸一次,它的周围的雾气都会散开一些。直到雾气完全散尽,它才显现出它的真面目。 第122章 生存赛2 那是一头足有两个成年人架在一起的高的棕熊,浑身的皮毛油的发亮,它的双眼通红,外面露着几颗牙齿,十分丑陋。 它一张嘴,就发出一声怒吼。 老一辈的人说,遇到熊,得装死,但不完全是躺在地上装死,熊也是吃尸体的。所以我站在那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他走近我,嗅了嗅我身上的气味,然后开口道:“愚蠢的人类,你不会以为我像那些无知的熊一样,会被你轻易地骗过去吧?” 熊会说话? 在雨冥山庄,树会说话好像也不是什么惊奇的事情。 它一巴掌朝我拍了过去,我反应很快,往身后倒去,然后朝左边打了个滚,让它扑了个空。 扑空后的棕熊很是生气,他发出更加愤怒的吼叫,震得大地都微微裂开,然后红着那双眼睛,朝我扑来。 “砰!”不远处有人开枪,枪声把它吓到了,连忙躲了起来。 开枪的人是林念。 “谢谢你。”我扭过头跟她道谢。 “不用谢。”她的声音平淡,听不出任何感情色彩。 我想撑着地面起身,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腿骨断了。可能是刚才倒地的动作吧。 “别动。”她蹲下来,手盖在我的膝盖上,我感受到两根骨头连接在一起,她也会这种法术吗? “好了。” “谢谢。” 她把我扶了起来。双手接触到的一瞬间,我还是想到了以前。 “江舟!你快来看!” 是一株吊兰。 那次,也是她主动牵我的手。 “跟你一起的那个,是陈歌吗?” “你认识他?” “他和我是一起进来的。” “哦。是他。” “他也会治愈术,你以后也会有的,但不一定是这个。” “什么意思?” “等你过了中级区的副本,就可以选择法术加成了。”她只简单用一句话概括,“陈歌和你走散了吧,上官找到他了。” “上官……是和你说话的那个吗?” “是。他叫上官颢。” 上官颢是个单眼皮,丹凤眼的男人,比我们都要小,99年的,今年才22岁,皮肤白嘴唇红,媚得不行。 “没事吧?”陈歌问我。 我摇了摇头。 “谢谢你们俩了。”陈歌说,“那我们先走了,拜拜~” “拜拜~小陈哥~”上官颢声音也很动人,软的滴水。 小陈歌吗? 等我们分头走了,我才问起这个。陈歌笑着解释因为自己名字里面有个歌,所以从小到大造成了不少的误会,所以上官颢认识他的时候,喊他陈歌哥,他觉得肉麻,上官颢就改成小陈哥了,不是小陈歌。 “你这个名字,怎么喊都不对劲。” “是啊,你说我这么多年也没个外号什么的。” “你喜欢吃什么?” “啊?” “给你取个外号。” “那我可不要,太矫情了。”他拒绝我的一番“好意”。 “那好吧,小陈哥。” “老黄瓜刷绿漆,装嫩。”他翻了个白眼。 “嫌我老了?”我矫情地抽泣了两声,“当初可没说过我老。” “没有,你越老越有魅力,我超爱。” 我们在森林里走了一段路,直到走到这条路的尽头。没路了。 前面是一层厚障壁,简称空气墙。 “没路了。”我把手覆在上面,敲了敲,空气墙发出清脆的声音。 “折回去吧。”陈歌说。 返回去时,我们选择了另一条路,相比于之前那条,这条也算是大路了,至少看起来不那么寒碜。 “我感觉有声音。”陈歌说。 我们停住脚步,回头看去。是一个蛇首人身的女人。 “蛇面女。”陈歌说。 看她的样子,我倒生出几分怜悯之心,可能是之前经历的副本都是和实验有关,所以我下意识的认为,面前的这个蛇面女也是被改造出来的。 “实验品?” “嗯。” 果然是。 我的眼神不禁又软了几分。 “那个。”她开口,蛇嘴里吐出一条长长的紫色信子,“我好冷,可以帮我找点暖和的东西吗?” “不可以。”陈歌拉起我就往前走。 “不帮帮她吗?她看起来挺可怜的。” “别圣母,蛇面女最擅长蛊惑人心了,别被她们骗了。” “你被骗过?” 他愣了两秒,轻咳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承认道:“嗯……”声音像蚊子叫。 “也许……也有好” “没有也许,你不许帮。” “两位先生!”蛇面女拦住了我们的去路,她吐出那条长长的紫色信子,分叉那里有一颗白色的珍珠。“如果你们肯帮我,我就给你们更多的珍珠。” “新花样?”陈歌挑了挑眉,“你的同类之前是脱光了衣服躺在草坪上或者是靠在树边勾引人,现在换了?美色不行就用金钱?” 她面子上似乎有些挂不住,连忙吐出更多的珍珠来。 大珠小珠落玉盘。第一次这么直观地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求求你们,我真的很冷。” 我这才观察起她来,浑身上下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黑色罩衫,应该是别人不要的或者是从那些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收回去吧,我帮你。”我脱下衬衫,准备盖在她的身上,没想到还没披上,就差点被一支箭给射中,蛇面女推了我一把,那支箭插进了我们身后的树里。 “很深。”陈歌看了一下,“而且有毒。”他用小刀割开一层树皮,里面都发黑了。“说吧,你几个意思?”他的刀对准了蛇面女。 蛇面女瞬间慌了神,“我真的不知道,我真的是冷,而且我” 没等她说完,又有几支毒箭朝我们射来,我赶紧把衬衫罩在蛇面女身上,陈歌带着我们俩离开了这片树林。 “呼,好险。”逃到了相对安全的地方,我感慨道。 “把刚才的话说完。”陈歌的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别对女孩子这么凶。” “她已经不是人了。” 蛇面女又吐出了长长的信子,这一次递给我们的,是一把银制的钥匙。“我真的是好人,我是真的很冷,这衣服是我从那边好几个尸体上扒下来的,找了好久,才找到适合我的尺码。” “新来的?” “我是前天进来的……”她的腿都有些发抖,窄小的肩膀挂不住我的衬衫,唰地掉在地上。 我捡起衬衫,拍了拍上面的灰,慢慢的穿上,扣好扣子,“那你知道刚才的毒箭是谁做的吗?” 她点了点头,“是那些猎人。” “猎人?我们这里不是有猎人吗?” “你们这些人其实都是猎物,但猎物也是有强弱之分的。”她解释道,“就比如你们的手环是绿色的,就代表着野兔,而那些红色手环的人,就是狼,刚才射箭的,是猎人,但它们在真正意义上算不上人,是一些体型高大,长相怪异恐怖的怪物。” “原来是这样,你还冷吗?” 她点了点头,陈歌说:“你别脱衣服,我给她找衣服。” “哦好。” “嘘,它们来了。” “谁?” “猎人。”她的眼睛由青白色渐渐变成血红色,紫色的信子伸到半空,像是在感知着什么。“很近,就在周围。” “而且,不止一个。” 第123章 生存赛3 陈歌握紧了手里的刀子,慢慢地朝蛇面女的身边靠近,“是狼。” “你怎么知道?”她惊讶道。 “我和他们交手过。” “好对付吗?”我问。 “还可以,你们俩坐在旁边就行了。” 突然,一只巨大的利爪朝我们三个中间扑来,陈歌一个后空翻,刀子插进狼皮里,用力向下一划,直接挑开了后背的皮毛。那头狼发出凄厉的叫声,重重地摔在地上。 我和蛇面女被狼爪扑倒,双双摔在地上,我反应迅速,立马翻身站了起来,掏出匕首准备迎战。 一,二,三,四…… 大约有七八头的样子。 那些狼的狼牙暴露在外面,有一些上面还挂着残留的肉沫,为首的那头应该是狼王,他它的毛发颜色比其他的更加深,而且最外面的两颗狼牙有些发红,他发出吼叫,声音响彻整座森林。 我捂住耳朵,之前受过伤的耳朵又开始隐隐作痛。陈歌一动不动,仿佛这些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我对他的好奇又加了一分。 狼王率先出击,张开血盆大口冲向陈歌,他正面迎战,举起刀子朝它冲了过去,在靠近的一瞬间下腰,利用惯性滑到它的腹下,狼王来不及躲闪,被刀子用力刺进腹部,刀子再出来时,带出了一个不知名的内脏。 它发出吃痛的叫声,滚到一边,但这点伤害不足以让它低头。它发出更加凶狠的叫声,一瞬间,狼群把我们包围。 陈歌终究双拳难敌四手,被狼牙勾住长发,用力一扯,他整个人在空中旋转,被甩到一棵树上,双膝跪地,咳出了大量的鲜血。 我和蛇面女这边就更加惨烈了,她的长信子也被咬了一半,我护着她,挥舞着匕首,那样子有点搞笑。 三头狼把我们越逼越紧,我的呼吸沉重,甚至到最后,呼吸声都盖过了狼发出的低吼。 已经有一头狼蓄势待发了,只见它咬住了我的裤管,用力一撕,小腿上的一块肉生生被咬了下来。顾不上疼痛,匕首已经插进了狼的身体里,它扭动着脖子,把我重重地甩飞了出去。 连着打了好几个滚,滚到了旁边的泥潭里,才勉强喘了一口气,伤口和着稀泥,血浆也在不停地往外冒,那种钻心的疼痛刺激我浑身上下所有的感官。 那狼在细细咀嚼着我的肉,似乎是没吃够,它见我还没死透,更是冲着我奔来,身后还跟着一头体型较为弱小的狼。 我紧紧握住手里的匕首,仿佛抓着什么救命稻草一样,在它快要啃住我头颅的一瞬间,掀起泥水,随后匕首插入它的喉咙。匕首一路向下划开,我和它扭打在一起,旁边的小狼看似弱小,实则最为阴险。 它见它出了头,退到一边,静静地看好戏起来。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我把狼的肚子剖开,生生用手抠出里面的器官,它发出的怒吼声渐渐弱了下去,白衬衫彻底被鲜血染红,还有些泥水,二者混在一起,看上去诡异又恶心。 我挖出它的心脏,掰开它的嘴让它咽了下去,直到这里,它才咽了气。那小狼以为我已经筋疲力尽了,兴奋地朝我冲来,眼神中带着数不尽的贪婪,只可惜被我掐住脖子,猛地摔在地上,脊骨断裂。 稍微一用力,它的脖子就被我拧断了。 我从地上摇摇晃晃地站起身,陈歌那边也结束了。 “江舟,小” 他话还没说完,蛇面女就死了。 我杀的。 扔出匕首,直中咽喉。 “小心……” “我以为你” “她释放出来的毒素吸引了这里的猎人,之前她把信子吐到半空,根本不是感知什么,而是为了释放毒素。” “我以为你真的善心大发了。” 我冷漠地看了一眼蛇面女的尸体,她的身体迅速冰冷,我拔出匕首的一瞬间,尸体结上了冰。 “我最恨欺骗我的人。” 听到我这话,陈歌愣了愣。 “你会骗我吗?”我问。 我是真的想知道。 我现在最信得过的,也就只有他了。除了他,就是我自己。 “不会。”他回答的斩钉截铁。“你受伤了。我帮你。” 我自觉地闭上眼睛坐下来,感受一股暖流朝我的伤口处汇聚,然后又觉得痒的钻心,血肉好像在疯狂生长。再次睁眼,小腿已经完好如初。 他拉我起身,帮我拍了拍身上的脏东西,“拍不掉的,都印上去了。” “你的勋章。” 有点好笑。我成功地被逗笑了。 还是年轻好啊。 我们刚一转身,就对上一道目光,是个脸上有个刀疤的男人,他长的五大三粗,可眼神里却满是害怕,看来在这里待很久了。 陈歌没有跟他废话,一枪解决了他。 “你有枪?” “当然。” “那刚才为什么不开枪?” “子弹对它们来说是没用的。” 我走到那男人身边,举起他的手,绿色的光。猎物。陈歌摘下手环,摔在地上,广播里播道:“2号淘汰。” “其实他也没做什么,没必要杀他。” “刚才还夸你,现在就犯圣母病?” “我是圣父病,谢谢。” “你不杀别人,别人就回来杀你,这样想想,还是别人死了比较好,你难道希望自己死吗?” 自私论。 不过有点道理。 “也是,与其在这里躲躲藏藏,不如直接出去找人,全都杀了不就行了。” 我知道我语出惊人,可陈歌却不这么想,他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长大了。” “我都36了,还长大?”我笑着说,“话说,你几号的?” “我?7月14号。” “刚过完生日?” “我没有过生日这个习惯。” “生日快乐,24岁的小伙子。” “第一次。” “什么?” “第一次有人对我说生日快乐。” 我想说你的父母呢,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陈歌没有提起他的过往,还是不要贸然问了吧。 “要是能活着出去,每年我都给你过生日。” “真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第124章 生存赛4 “现在好像不是煽情的时候。”他提醒我,手肘碰了一下我的胸口。 “嘶——” “受伤了?” 我解开扣子,胸口处有两道明显的抓痕,血液已经发黑了。 “不给我治疗?”我笑着说,其实也没感觉有多疼。 “我有个冒险的法子,就看你肯不肯试了。” “拿我当诱饵?” 他勾起一抹笑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他不止这一个想法。不过,我还是答应了下来。 我脱掉了衬衫系在腰间,光裸着上半身,任由伤口处的血液流淌。很快,我就走出了这片树林,眼前是一望无垠的草原,就像穿越到了另一个时空似的,不再是刚才那般压抑紧张的氛围。 我张开双臂,感受最温柔的风抚慰伤口,脚边的青草也轻轻摆动,危险也在此刻悄悄来临。 一支长箭擦过我的脸庞,射中了远处的一头鹿。也不能说是鹿,反正我没在现实中见过这种鹿。是电影里的那种丧尸鹿。 鹿的血液是黑紫色的,被箭矢射中了动脉,鲜血一股股地往外流,很快,那一大片草地就被染成了可怖的黑绿色。 我扭头看去,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他有着古铜色的肤色和粗壮的脖颈,身上的大块肌肉一看就是长期泡在健身房里的。 对付我,我的胜算为零。 “之前在树林里的那几箭也是你射的吧?” 他就这么盯着我,像盯着猎物的饥饿猎豹一样,一言不发。 我皱了皱眉,“怎么?敢做不敢当吗?” 他依旧不说话。让我有点怀疑他是个哑巴了。 似乎是……我回过头,发现身后还站着一个男人,和他长的一模一样,无论是体型还是容貌,两人就像复制粘贴一样。 原来是在看他。 “两位,没必要对我这种人念念不忘吧?” “杀你一个,成全所有人。”身后的人发话了。 “他是哑巴?”我冲他挑眉。 “被人割了舌头,但至少留住了性命,也算是不亏。”说起自己的同胞兄弟,他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似乎觉得这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小事,又或是,另一个就该这么做。 “他是哥哥?” “对。” “这样啊,”哥哥保护弟弟,看来是说的通了,“所以现在,是要杀了我?” “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回答了可以放过我?” “可以让你死的痛快些。” 我发出一声大笑,夹杂着满满的嘲讽,“横竖都是死,你又凭什么觉得,我答应你?”我举起匕首,对准了自己的脖子,“或许我现在自尽,不是更痛快吗?” 他拧起眉头,严肃死板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动容,说:“你这小白脸,倒是会些口舌功夫。” 啊,我这样的都是小白脸了吗? 有点高兴在里面,就当是夸我了吧。 “问吧,什么问题。” “你不是说不答应吗?” “谁叫我这个人心软呢?” 他使了个眼色,哥哥就快速地跑到他身边,两个人站在一块,就像中间隔了一面镜子一样。 “第一,你是怎么进来的?” “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他点点头,继续问:“第二,你是七月的吗?” “是。” “果然如此。”他说。 “怎么了?” “进来这里的人,都是七月的。” 我立马想到了在法森西庄园里见到了那几具尸体,身份证上都是七月的。我和陈歌,还有林念!都是七月的。 “有什么寓意吗?” “这个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一点头绪。” “什么头绪?”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将死之人,告诉我又何妨。” 果然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他只想了几秒就告诉我了:“似乎是为了某个人。” “没了?” “没了。” 说了等于没说。 “还有问题?” “最后一个,你有侦探证吗?” 侦探证?我刚想说我有,突然想到在洛琳小镇的广播里听到,如果获得侦探证,手环即使被摔也不会被淘汰。 “没有。” “你没有刷那个副本?” “哪个?” 我的表情不像是装的,他们哥俩就这么轻易地信了。 突然,哥哥拉起弓,搭上一支箭,箭头对准了我。 咻地一声,箭刺破了空气,朝我飞来,我笑了一下,倒头就睡。周围的青草将我包裹,倒下了一瞬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痛。 倒是这么一震,胸口处似乎震出来个东西,是个黄色的小圆珠。我把它放在手指中滚了滚,硬硬的,在阳光下还闪着光,没什么特别的。 就是感觉,很想吃。 我咽了一口口水,突然把它吃了下去。本以为会卡住,没想到它顺着口水的润滑,一路安全到达喉管下面。 兄弟俩找到了我,弟弟揪住我的头发,对着我的腹部狠狠捅了一刀,奇怪的是,我感受不到一点疼痛。 难道我已经死了? 我们三个同时朝我的腹部看去,只见刀子没入了肉里,就是不见血。难道是那个小圆珠? 我握住他的手,猛地拔出刀。这是一把很长的水果刀,照理来说,稍微一下就能要人性命了,这把刀都快把我捅穿了,我都没有任何生命危险。 哥俩也是像见了什么妖魔鬼怪一样,后退了几步,弟弟想挣脱开我的手,没想到他这样的肌肉男都甩不开我的手。我轻轻一用力,就听见骨头断裂的声音,手一松,他的手腕就软软地垂了下来。 刀子掉在草地上,他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咬着牙问我:“你!你到底是什么人!”说完,从身后的箭筒里拿出一大把毒箭就往我身上插。 这些毒箭上的毒素一下全被我吸收入体,血管里涌入了一股暖流,可接着,就是一股寒流。现在我的身体里又冷又热,全身的血管突突暴起,还是青黑色的,任谁看了都以为我变异了。 就在我和弟弟惊讶间,哑巴哥哥捡起刀抹了弟弟的喉咙。还不等他说什么,刀子就插入了他的脖子。 他彻底向后倒去,高大的身体或许能给这片土地提供不少养料。 怪不得这儿的青草都长得这么好。 “报仇了?” 哥哥点点头。 他有心放我走,可陈歌却不想放过他,一枪过后,兄弟俩又可以团聚了。 “你怎么样!”他从斜坡上跑下来,摸了摸我的脸,“好冰。”又摸了摸我的身体,“怎么这么烫?” 我把那个小圆珠的事情告诉了他,他眼珠子转了很久都没想到是什么东西,“有什么不适感吗?除了冷热交替。” 我摇了摇头。 “吃着吧,至少能给你挡刀子。”他贴心地给我穿上衬衫,扣好扣子。 “陈歌。” “嗯?”他抬眼,碎刘海挡住了他的上半张脸,我帮他把刘海弄到两边,“没事。”就是莫名想看看他。 这里的天气也是阴晴不定,刚才还有阳光,现在就突然布满了乌云,眼见着天暗了下去,陈歌顿感不妙,带着我在草地上狂奔。 突然,刮起了一阵大风,陈歌被动地松了手,一眨眼的功夫,他就和风一起消失不见了。 “陈歌!” 第125章 生存赛5 我追过去,可身体似乎承受不住,咳出一大股黑血。 难道我要死了吗? 感觉到身后有东西,回头一看,是刚才的兄弟俩。已经完全变异了。看着他们身上不断往下淌的黑血,我想到了那头鹿。 此刻,我和他们只间隔一厘米。 他张开嘴,满口的牙掉了一地。随之而来的,是口腔内喷涌而出的鲜血。那股血喷在我的脸上,我下意识地抹了一把脸,被他一口咬了上去。 靠!他什么时候长出了这么尖的牙? 我一脚踹上他的胸肌,可他毫无反应。另一个也揪住我的头发,恨不得把我的头从我的脖子上连根拔起。 我越挣扎,他们抓的咬的就越紧。 该死! 我用右手手肘开始肘击,一下又一下地朝身后肘击,直到他松开了手,一转身,手腕上的那块肉被咬了下来。顾不得疼,我掏出匕首插入他的脑袋,脑浆洒了一地。 我低头看向自己的左手,那块肉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好了。再次回头,他已经死了。 似乎是吃了我的肉才死的。 我又看了看自己的左手,发现左手手背上有个十字型的红色印记,像是什么东西弄出来的疤痕。印记很长,横向是我的手背宽度,长度从中指指尖到手腕处。 我按了下去,又弹了回来。回弹力很好,就像是我本来就有的一个胎记一样。 “十三号淘汰。” “二十五号淘汰。” “三十八号淘汰。” “四十二号淘汰。” 突然,广播里报出了很多淘汰者的号码。这些人……肯定是遇上什么了。 一阵强风刮来,我伸手一挡,再一放下,就是一个空旷的地方了。 “啊~嗯~” 草丛里有一阵甜蜜的声音,不用想都知道是在做什么。 我没往那边去看,可是那女人居然爬了出来,她双眼通红,身上还挂着黑色的血液,“一起吗~啊哈哈~啊~” 我后退了两步,撞到了一个人,他面若桃花,十分俊美,朝我一笑,手指飞快地摸上了我的身体,“不和她,是在等我吗~” 我推开他,奋力向前跑去,他的声音还在身后:“你跑不出去的。” 是的,我跑不出去。 我已经在这里转了半个小时了。 天开始下雨了,只是……好像不是雨。我摸了一把脸,红色的粘稠液体,像血又不像血。 我穿上衬衫,又回到了那个地方。加入战斗的人越来越多,似乎所有的玩家都聚集在了这里,开始了一场疯狂的性爱。 为什么,只有我没事?是因为那个圆珠吗?在一群人里,我看见了林念,她一只手捂着胸口,一只手扶着树,止不住地干呕。 我穿过那些疯狂的人群,来到她身边,她也被感染了,双眼发红,耳朵里流出黑色的血液。 “林念!你怎么样!” “别……别碰我……”她很难受,想推开我,可是她的力气根本不足以把我推开,我握住她的手腕,“你淋雨了?” 她点点头,意识快要不清醒了。 “我好热,帮帮我……”她开始解扣子,我制止了她的行为。 “别这样,你清醒一点。” “江舟,我……我不行了……”她的嘴唇已经被咬破了,看着她这副样子,没有反应是不可能的,但是在这种环境下,我还是克制住了。 “林念,你听我说,别去想,把眼睛闭上,别去想那些。” 她听了我的,慢慢闭上了眼睛,嘴里还在不停地叫着我的名字:“江舟……江舟……你会娶我的,对吗?我们会结婚的,对不对?” 听着她的这些话,我低下了头,抱歉,我完成不了这个诺言了。 她猛地睁开眼睛,吻上了我的唇。我一把推开她,“你疯了?”我的反应太应激了,在场的人都朝我们这边看去,林念被我推到了树上,脑袋磕到了。 我知道,她是受那些液体的作用才会这样的。就算是和她这样,我也不希望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她要是恢复了意识,我这一辈子都过意不去。 林念掏出刀,一把抹了自己的脖子。在强大的视觉冲击下,我一下子从草地上惊醒,冒出了一后背冷汗。 “林念……”我喘着气,望着四周,什么都没有。是梦吗?那为什么这么真实? “陈歌……陈歌……”我在身边摸索着,没有他的踪影。哦对,他被风带走了。陈歌,你千万不要出事。 广播里响起一阵音乐,诡异又糜烂,还伴随着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刺激着我的耳膜。 “啊!”我捂上耳朵,跑出了草坪。一路上,都有之前看到的无皮怪,只不过更加恐怖。他们的肉开始一块块地往下掉,掉下来的肉就被同伴捡起来吃掉。 那种场景让我当场就吐了出来。我握紧了匕首,砍死了几个,杀出了一条路,继续向前跑。 我得离开这!我得去找陈歌! 那些无皮怪速度很慢,但依旧跟在我的身后,直到我们的动静引出了其他的东西。那些是变异的山羊,双脚站立,发出咩咩的声音,口水流了一地,还有几只眼珠子都掉了下来,被它们自己捡起来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又吐出来,重新安回眼眶。 无皮怪也追了上来,它们两个物种把我前后包围,我吹了一声口哨,引来了一群鸟,都不能说是鸟,这些鸟翅膀特别大,头小身子肥,长又尖的嘴只一下就把一只无皮怪的脑袋啄穿了。 我趁乱逃离了那里。但也害惨了别人,刚才后面还有几个想杀我的玩家,全都被我引来的怪物给杀了。 “八号淘汰。” “四十四号淘汰。” “三十号淘汰。” 才淘汰三个,远不止这么多。应该还有侦探证,留了一条命。我又杀了回去,和他们扭打在一起,一拳头砸碎了一个人的头骨。 这都是圆珠带给我的力量。 我找出他的侦探证,将它撕碎。广播里才喊:“二号淘汰。” 剩下的那些人看见我这样,纷纷掏出枪对我射击,可这些子弹根本对我造不成任何伤害,反而是“自作孽不可活”,全都被我用同样的方式淘汰。 我已经杀疯了。 那些怪物看见如此疯狂的我,也畏惧着不敢上前,只能发出低吼,我扯过一只山羊,将它撕成两半,扔在地上,那些怪物见状全都逃走了。 我离开了这里,误打误撞地来到了那些玩家的生存地。他们看见外来人,都对我举起了枪,“你是什么人?” 我亮出手环,绿色的。 他们放下了枪。 殊不知,他将为此后悔。 第126章 晚宴 还是下了雨,和我梦里的一样。那些人正在性交,而我穿过人群,拿到枪,毫不犹豫地开枪射杀了这些人。 枪声惊动了其他人和怪物。我看见树林中许多红光和绿光朝我奔来。 雨还在下。 令我没想到的是,怪物也会被这些液体所影响,而我现在看见的,将是你们所想象不到的恶心场面。 那些怪物和人……呕…… 我吐了出来,连手里的枪都掉在地上,有些人的下体都开始出血撕裂,可他们毫不在乎,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太恶心了!太恶心了! 又来了几个人,开始朝我们这边开枪,那些怪物被枪打中,弄的更加起劲了。那些欢愉声和枪声交织在一起,冲击着我的视网膜,我捂住嘴往前跑,甚至都用了手在地上爬。 最后一声枪响,“24号淘汰,狩猎结束。”和我开头说的一样,我跪在湖边,看着湖面倒映着的扭曲的自己,就像自己的心理一样。 “请幸存者前往大厅集合。” 还没结束,都没结束。才刚刚开始。 我是被人找到的,是那个管家邦尼。他冷冷的看着我,像是在看砧板上的一块猪肉一样,而我也像猪肉一样被拉上车。 他皱起眉头,扒下我的衬衫从车窗扔了出去。 “没想到,您居然真的活下来了。” “对啊,老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已经没劲和他争论这些了,车子颠了几下,我就睡着了。 太累了吧。 陈歌,24号会是你吗?还是说,你早就被淘汰了?不,你千万别死。 一睁眼,我回到了熟悉的房间。望着棕色花纹的天花板,我感到一阵头晕恶心,一个翻身吐了出来。 “喂喂喂!都几天没吃饭了,怎么还吐这么多?” 是陈歌的声音! 我掀开被子想下床,却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身上沾满了我的呕吐物。 他嫌弃地把我扶起来,用毛巾擦了擦我的脸,“又要给你洗澡了!”嘴上说着,可还是背着我去浴室。 我躺在满是热水的浴缸里,却发现他一直背对着我。我起身拍了拍他,“你去哪了?” “被那风带去了一个地方,都是怪物,我怀疑是进了那怪物的老巢。” “还有别人吗?” “有,都死了。”他走到门口,“晚上有晚宴,你先洗吧。”他关上门出去了。 他怎么这么害羞? 等我洗好澡出来,陈歌已经睡着了。他抱着胳膊靠在床头,睡的很安稳,呼吸声很小却急促,就像是做了什么噩梦一样。 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景象,应该不会比我好到哪儿去。 我擦拭着头发,安静之余,又想起了林念。不知道她有没有活下来。 我拉开窗帘的一条缝隙,刺眼的阳光直射进我的眼睛,雨冥山庄的天气不错,艳阳高照的,让我想起了现在才七月。 我在箱子里找了一件宽松的长袖t恤,这是我随手在柏林买的,当时正在打折促销,颜色是很浅的花灰色。 我穿好衣服,顶着还在滴水的头发出了门。门外很是热闹,还是有许多人。我趴在围栏上,徐末站在楼下享受着人群的簇拥,他一抬眼看见了我,朝我做了一个飞吻的动作,然后高举酒杯想和我碰杯。 我没有酒。下一秒,一个戴着兔耳发箍的男服务生就端给我一杯颜色很好看的酒,我接过酒杯,和他隔空碰杯。 “恭喜啊。”是林念。 她穿着简单的白t和牛仔裤,手里拿着一杯和我一样颜色的酒,她的酒杯碰在我的杯壁上,杯中的液体顺着弧度滚了一圈,滑进她的嗓子。 “你也是。” 我们寒暄不到两句,我就借口离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但是看她的样子,似乎早就忘记了当初那件事。 也可能是不想再去回忆。 我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把杯子奋力砸在墙壁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宣泄出我内心的痛苦。 说是晚宴,就是幸存者的聚会。大家坐在一块儿聊起了天,其中有两个是双胞胎,两个人长的并不是很像,性格却很相似。 我从谈话中得知,他们俩一个叫贝婪,一个叫贝妄。 贪婪,妄想。 怎么会有人起这样的名字。 “啊,女士们先生们,我来晚了。”徐末姗姗来迟,他一屁股坐在主位上,“邦尼,可以上菜了。” 邦尼示意那些服务生在每个人的面前放置一个盘子,揭开盖子,是人体部位。每个人都都不一样。 我分到的,是一只手。 “啊!”上官颢大叫一声把盘子推到地上,模模糊糊中,他分到的是女人的乳房。“你!” “怎么了?对我的菜品不满意吗?”徐末说,“如果这样的话,邦尼。” “在。” “给上官先生,多来几道这样的菜。” “不!不!”上官颢几乎是咬着牙说,“我很满意。”说完,就弯腰捡起盘子,连同掉在地上的菜一起,回到座位。 “还有人不满意吗?” 没有人说话,似乎表达了不满,就会被做成菜一样。 陈歌坐在我旁边,他分到的是脑花。惨白的脑花就这么盛在碗里,浇上鲜红的汤汁,缀着几片绿色的菜叶点缀。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开动吧!” 话音刚落,就有几个人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此时此刻,真的很想像猪八戒吃人参果那样,只吃不尝味。 有几个人想吐,呕了几声又咽了回去。 徐末满意的看着这副情景,他转头看向了我,“江先生怎么不动?是不满意吗?” 桌上的人都向我看来。 “还有陈先生,林小姐,你们俩也不满意吗?” 陈歌拿起旁边的金勺子,舀了一勺子脑花,混着汁水送进嘴里,那一瞬间,他的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喉结滚动了几下,吞了下去。 林念的盘子里则是一条手臂,被烤的酥脆,旁边还配了调料。她抓起一瓶调料就往上面撒,闭着眼睛用刀叉割了一块,塞进嘴里,慢慢咀嚼着,然后用力咽。 “还不吃吗江先生?” 周围人都对我投来抱怨的眼神。 “你要是不吃的话,会连累大家的。” “就是啊快吃吧。” “对啊有什么大不了的,吃就完事了。” “就是就是,别你一粒老鼠屎,毁了我们一锅粥!” “快吃!” “吃啊你!” …… 疯了,都疯了! 那些人对我指指点点,我硬着头皮一刀切了下去,鲜血崩了我一脸,我这只手没有经过任何的烹调,是一道生鲜。 这只手看不出男女,十分修长有骨感。我用叉子叉了刚才切下来的半根手指,刀子剃去指甲,把还在滴血的手指放进嘴里。 一瞬间,我就吐了出来,华丽的地毯被我弄脏了。徐末没有任何的嫌弃,反而放声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江先生,味道如何?不觉得很熟悉吗?” 第127章 晚宴2 “什么?” 他走到我身边,蹲在我耳边说:“林惠。” 听到这个名字,我一巴掌扇了上去,“你把她怎么了!” 他捂着脸,委屈道:“哎呀,对我这样干嘛呢?我又没做什么。” “那这只手” “什么手?”他惊讶道,“你再看看呢。” 我再次看了回去,居然是……是一道鲜鱼刺身。 所有人的菜品都变了,上官颢的变成了布丁,林念的变成了法棍,陈歌碗里那渗人的脑花是一碗奶油蘑菇汤。 “这……这怎么可能!”不知道是贝婪还是贝妄说的,他站了起来,指着盘子里的东西,是一道烤肉。 “大家刚经历紧张的狩猎,想必是看花眼了吧?没关系的。”这句话像是说给我听的,我打了他一巴掌,他会想尽办法还给我的。 “江先生不该对我道歉吗?” 他知道林惠,肯定知道那件事,他到底是谁?为什么对我这么了解?又或者,他对所有人都很了解。 “对不起。”我说。 “没有诚意啊。”他笑起来,“江先生不知道怎么道歉,那我就教教你怎么道歉。邦尼。” “啪!”一鞭子抽在我的后背上,衣服被撕开,连同后背的皮肉都绽开。又是一鞭子,我彻底跪在地上。 徐末用脚尖勾起我的下巴,他的皮靴很凉顶端的珍珠还勾着金边,划破了我的下巴。 “知道该怎么道歉了吗?” 我点点头。 “你好像还是不知道。” 邦尼抬手又是一鞭子,这次却一点都不疼,回头一看,是陈歌替我挡了这一鞭子。 “他新来的,不懂事。” “哦?可是在狩猎之前,他可是看见你的道歉方式了啊,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况且,不知道举一反三吗?” 狩猎之前……陈歌是被邦尼扔进来的,他做的一件事就是舔徐末的鞋面。 “我知道怎么做。” 陈歌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看来江先生的学习能力很强啊,那就给大家展示一下吧。”他再次伸脚抬起了我的下巴,这一次,我伸出舌头,舔了舔他鞋面上的珍珠。 “嗯,看来是真的学会了。”他满意道,“可以了,快回去吃饭吧。” 经过了这个小插曲,桌上的人都埋头吃饭,没有人敢质疑自己盘子里或者碗里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因为不管是什么,都是要吃进肚子里的。倒不如就把它当做是一道美味的菜肴,这样还不至于让自己太过恶心。 我吃着盘子里的刺身,鱼的味道和刚才血腥味道混合着在我的口腔里扩散,我知道,我们吃的,绝对是人。 主食过后,服务生给每个人的杯子里倒了一杯酒,可光看液体的浓稠度和颜色,就知道是血。 “来,cheers!”徐末举起酒杯。 所有人站起来,低头看着自己的杯子,男人们的喉结不停地滚动,我也不例外。 我是第一个举起酒杯的,“cheers!” 紧随其后的是陈歌,然后是贝婪和贝妄,不过他们可没我这个意思,不知道是谁开口了:“林小姐,可以和你交换一下吗?” 林念有些紧张,但还是答应了。 “贝先生,可以和我换一下吗?” “哦?江先生也想换?”他笑起来,“这样吧,你猜我是谁,猜对了,我就跟你换。” 旁边和他七分相似的男人也在笑。 “贝婪。” “哇,猜对了。”他把杯子递给我,“江舟先生,希望下一次晚宴上,还能看见你。” 沉默了几秒,所有人都说了一声:“cheers!”然后一饮而尽。浓郁的铁锈味在空气中弥漫开,这味道钻进每个人都鼻腔当中,但所有人的脸上都挂着虚伪的笑,可不得不笑。 “啊!我……呃呕……啊啊啊!”最角落的一个男人死死掐住了自己的脖子,下一秒,他的眼珠爆裂,鼻子顺着皮肤慢慢掉在地上。他的牙齿甚至是一瞬间完全脱落,那些发黄的牙齿掉在地上,还被他自己踩了几脚。 挣扎了不超过半分钟,男人就倒在地上一命呜呼。死状极其恐怖。 徐末看着手表,我瞥了一眼,那手表做工华丽,完全不像市面上卖的那样简约大方,每一个罗马刻度都透露着雍容华贵。整个表盘是用一块椭圆形的祖母绿宝石雕刻而成,表带是一条粗细得当的金链,缠绕在手腕上足足有三四圈。 他把表盘展示给大家看,上面的罗马刻度是用一个个钻石拼凑而成,不是碎钻,是整钻,外面则采用中国的琉璃技术覆盖,在诡糜的灯光下折射出红的、绿的光。 “33号淘汰,恭喜各位,进入中级区的副本。”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怪不得他想要换酒。 我看了一眼陈歌,他也发现了我的目光,把头凑过来说:“都是内定好的,无论我们交换多少次酒杯,死的人,都是他。” “怎么有这么多人?不是说只有五个或十个吗?” “我也不清楚,徐末这次的变化,很不寻常。总之,小心点他。” 大家还没从惊讶当中缓过来,徐末又说:“邦尼。” 邦尼拍了两下手,服务生又给我们每个人面前摆上了几张牌。牌的花纹也尽显奢华,他还真是喜欢堆砌。 “中级区,两人一组,翻到哪里,就去哪里。”他戴着白手套的手摸了一下脖子,“开始吧。” 现在已经开始站队了。 和我在生存赛之前看到的队伍形式差不多,没什么改变,33号一死,倒是多出了一个女人。众人都在窃窃私语,原来那女人是他的表妹。 明面上是表妹,可背地里却是情妇。 “多出了一个吗?”徐末看着落单的女人,“哎呀,真是可怜,这样吧,你不用死。” “真……真的吗?”女人表现出的高兴遮都遮不住。 “当然是真的。”徐末笑的比她还要开心,“邦尼,赏下去吧。” “是。” 听见“赏”这个字,女人的脸色瞬间变了,“不!我不要!不!啊啊啊啊!救救我!” 没有用,还是被邦尼拖了下去。 “她这是要被送去哪?”人群中有个疑问的声音。 “厨房。” 有些人已经捂着嘴干呕了,不难猜到我们刚才吃的那些食物就是……不是她,也会是别人。 “啊,都有同伴了吗?那么开始吧。” “你来翻吧。”我对陈歌说。 “我运气不好。” “我相信你。” 他白皙的手指在半空中点了几下,抽出了最右边的一张牌,还没翻面,他就问:“你运气怎么样?” “还可以。” 话音刚落,他就翻开了牌面。徐末走到我们身边,看了一眼牌面,语气听不出是什么心情,“童话世界啊,恭喜两位了。”他掏出一把钥匙递给我,走到下一个队伍身边。 “童话世界不算太猎奇。” “你运气很好啊。”我笑道。 “因为那张牌靠近你,是你的运气好。” 第128章 白雪公主 我笑了笑,这笑容里掺杂的,有苦涩,也有幸福。 虽然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一刻感到幸福,但我的心不会骗我。 等所有人拿到钥匙,晚宴就结束了。面前的长桌突然消失,头顶的水晶吊灯也不见踪影,周围陷入了一片黑暗。 “这是做什么?” “蠢货,这是开门时间。”听着像贝婪的声音,他的声音我算是听出来了,可他的长相嘛,我还是记不住。 我本来就有点脸盲,遇到这种双胞胎更是盲的不行。 唰的一下,又恢复了光亮。 贝婪拿胳膊撞了一下我,“你们选到的是什么?” 我刚想说,陈歌抢了一步说:“跟你有关系吗?” “我就是随口问问,江先生,你的朋友脾气可不好,要不要考虑换个队友?我把我哥让给你。” 我看了一眼站在他旁边的贝妄,经过对比,我算是分清楚了,贝婪笑起来左脸有一个酒窝,而且他的肤色更白一些,眼睛偏向于丹凤眼;贝妄的眼睛则偏圆,而且他不怎么喜欢笑,即使是说话也是面无表情。 兄弟俩的性格差不多,都喜欢“沾花惹草”。 “你舍得?”我问他。 他愣了愣,随后回答我:“当然不舍得。”这一次,他收起了笑容,有点让人发毛。 “贝先生几几年的?”我和他闲聊起来。 “江先生问别人之前,不应该自报家门吗?” “江舟,85年。现在可以问你了吗?” “这么老?”他有些不敢相信,“你保养的不错啊,贝婪,96年。” “贝妄。” “你朋友呢?”贝妄问。 “陈歌,97年。” “比我们还要小啊,可是……你看起来不止呢~” “没有您心大,也没有您会算计,自然考虑的多一些,老的快些。”陈歌阴阳了一句,贝妄撇了撇嘴,把贝婪拉到一边去了。 “你认识他们吗?”我问。 “见过几面,兄弟俩一个比一个鬼精。” 听他这口气,可不是见过几面的“交情”,肯定发生了什么摩擦。 一阵强光闪过,面前出现了几扇门,邦尼说:“现在,每个人用刚才的钥匙打开自己面前的门,走进去即为开始。” 陈歌把钥匙插进锁孔里,向左一拧,门就开了。我们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白光闪过,面前是一片森林。 森林里偶尔还传来几声鸟叫,抬头还能看见几只大小不一的松鼠顺着交纵的树枝跑。 很是和谐。 “白雪公主。”陈歌挑眉,我们的面前是一块电子显示屏,用手一挥,就自动跳转到下一页。 “格林童话啊。”我阅读着故事背景,就是跟我小时候看的不太一样。“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国王的王后生了一个女儿,皮肤像雪一样白,头发像乌木一样黑,嘴唇像鲜血一样红,王后很高兴,给她取名为白雪公主。” 看到这,倒是没什么异常。 陈歌接着后面念:“白雪公主刚出生,王后就因病去世了,国王悲痛万分,但过了两年又迎娶了一位女子作为新王后,这位女子还带了她的嫁妆——一面魔镜。” 看的无聊,我多翻了几页,“等等。”陈歌又往回翻了两页。“白雪公主杀了国王,砸碎了魔镜,带着权杖逃离了王宫,国王死后,新后上位,满城寻找白雪公主,如果有人可以提着白雪的头颅来见她,什么要求她都可以答应。” “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我又往前翻,上面只显示一句话:尊贵的玩家,您的等级过低,无法查看当前内容。 “算了,还是靠自己吧。”陈歌关掉了屏幕,我们继续向森林里走去。 “骨头?”我踩到了一根类似于腿骨一样的骨头,陈歌接过去看了一眼,说:“人的腿骨,孩子的吗?这么短?” “七个小矮人。”我脱口而出。 “是谁杀死了他们呢?” “故事里王后雇了一个猎人去杀白雪公主,会不会是他?” “不,背景里没有提到猎人相关的字眼,别忘了,这可不是普通的童话故事。” 陈歌拿着腿骨在空中挥了几下,小孩子一样说:“这东西还挺顺手,我觉得很适合给你作为防身武器。” 我看了眼他手里还没有他小臂长的腿骨,翻了个白眼,“是啊,可以作为必杀技,快死的时候拿出来,可以牵制住敌人。”我看他没反应,继续说:“让敌人在原地笑一分钟。” 他笑的很大声,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我抢过腿骨拿在手上,敲了他脑袋一下,“继续走。” “你用的不挺顺手的嘛。” “滚。” 没走几步,就看见一座小木屋。看来这就是小矮人的家了。 有点奇怪啊,按照他们的身高,应该不会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才对,可是这房子……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从远处看的时候真的很小,可是靠近了才发现,最起码有三层楼那么高。 “空间错位?”陈歌也发现了,他用脚踢开了木门,里面的景象让人汗毛竖立:七个小矮人以不同的方式惨死家中。一个被剥去了皮肤挂在窗帘的挂钩上;一个挖空了内脏只剩下一副空空的皮囊,就这么平铺在沙发上,而内脏则被放在玻璃橱柜里展示,上面爬满了恶心到蛆虫;还有一个骨肉分离,全身的骨头拼成了一个“人形骨架”,那些软趴趴的皮肉放在砧板上,一把菜刀就这么插进去,那些肉还顺着料理台往下流动着…… 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陈歌捂着鼻子绕过那些都不能被称作尸体的东西,他才在楼梯上,才发现台阶上铺着的地毯也是一张完整的人皮,就是刚一进门被挂在窗户上的那个。 原来完整展开的人皮这么大。 我的关注点有点奇怪,sorry。 “下手真狠啊。”陈歌说。 这屋子里多待一秒就感觉要与世隔绝了,我捂着口鼻跑了出去,蹲在草丛边呕吐起来。没过一会儿,我就听见陈歌的声音从二楼传来:“江舟!你快来二楼!你看这个!” 第129章 白雪公主2 “什么?”我冲上二楼,刚一推开门,就被一个头颅贴上了脸,他的眼睛睁的很大,好像是被吓死的。 “惊喜。”他抱着胳膊靠在床边笑。 原来是恶作剧。 我佯装生气,把尸体从门板上一把拽下来,头也不回地走了。陈歌见我真的生气,连忙跟了上来,“江舟!我就开个玩笑而已,你不至于吧哎哎等等我啊!” “我知道错了,你别不理我嘛,求你了,我再也不吓你了。”他抓住我的胳膊,被我用力甩开。 似乎是没想到我会这么对他,他愣在了原地,我往前走了几步,发现他没跟上来,思索再三,还是忍不住回头。 只见他蹲在地上缩成一团,把头埋进臂弯里,身体一抖一抖的,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 我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尽量忍住不笑,说:“别笑了。” 他抬起脸,那一刻,我愣住了。他的脸上挂满了泪水,“别走,江哥……” “你一定要走吗?” “我不想你走……江舟!你别走!我们不是说好要在一起一辈子的吗,你走了,我们还怎么一辈子……求求你,别走……求你了……” “江舟……” 我甩了甩头,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可是看着他的脸,我再一次想起了我和林念的曾经。 “对不起……”我说,我也不知道是说给谁听了。 “那你,还走吗?” “不走了。”我说,“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小念,我不走了。”我下意识地叫出了林念的名字。 陈歌有些愣神,他心里像是在想什么,面上不变,但几秒的眼神,还被我发现了。听到我叫林念的名字,他的脸色彻底白了,但是很快,他又恢复好来安慰我:“江哥,是我,不是……林小姐。” “啊,”我回过神,擤了擤鼻子,笑道:“抱歉。我没生气,逗你的。” “没生气就好。”他眯起眼睛笑,可这笑却假的不行。“我们得赶紧离开这里,想办法进城。” “好。” 经历了一晚上的奔波,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来到了这个国家的城门前。 城门外有士兵把守,拦下了我们,“证件。” 陈歌和我摸了摸口袋,各自摸出了一张证件,他们比对了一下照片和个人信息,“进去吧。” 收下证件后,听见有几个人在议论: “你说他们什么时候能不检查啊?” “等白雪公主死了再说吧,她就是一个魔鬼,太可怕了!”说这话的是个中年男人,旁边的是他的妻子。 “白雪公主?”我问,“她怎么成了魔鬼?” 男人警惕地看了我一眼,“你是什么人?” “邻国商人。” 他看了看我的行头,有些放下了疑心,跟我说:“你是不知道,原本白雪公主的生母是可以不用死的,就是因为她,前王后才死的。” “难产吗?” “当然不是啊,”他四下望了望,凑到我耳边说:“白雪公主出生没多久,就拿刀砍了生母的头啊!” 这么可怕?血腥白雪? “原来是这样啊。” “而且啊,她杀了生母还不够,老国王也是她杀的。现在的国王,就是之前的新王后,要不是靠着那面魔镜,也是难逃一死。” 背景里确实提到她杀了国王,砸碎了魔镜,带着权杖逃跑了。 “这么可怕啊,看不出来,这么美丽的公主,居然这么心狠手辣。” “何止是心狠手辣,”他妻子说,“和她联姻的王子也差点惨死在她手上,新婚当天晚上,王子就身受重伤躺在床上,她拿着权杖跳窗逃跑了。” “哎呀,这么可怕?那你们这里也太不安全了吧。”陈歌接了一嘴,“我们可是要来做生意的,可不想沾染这些血腥事。” “你们自求多福吧。”男人撂下一句话,带着他妻子匆匆离开了。 “几分真假?”陈歌问我。 “基本和背景吻合,只是我们看不到前面的部分,也许是他们说的那样,公主想要杀死丈夫,那为什么,会想要杀死丈夫呢?” “这就等进了王宫之后才能知道啊。” “你能进去?”我看了他一眼。 “什么眼神啊,信我的,肯定能进去。” “信你一回。” 其实每次我都很相信他。 他不知道跟皇家侍卫说了什么,还真就放我们进去了。国王坐在宝座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听说你有办法找到白雪。” “对。” 国王是个很年轻的女人,她穿的并不是很华丽,一袭红色的长袍,单手支撑着头,头发高高盘起,做着欧式贵族都爱的高盘发,耳垂上挂着两个蓝色的宝石,脖子上的项链更是珍贵无比,珍珠一路缀满向下,一直蔓延到胸前。 “说来听听。” “有些话,我想单独跟您说。” “好啊,你还是第一个敢跟我这么说话的呢。”她笑起来,脸上的粉堆在了一起,“有意思,”她换了只手撑着头,“那就跟我过来吧。” “那我朋友……” “他也有办法?” “我可以修复您的魔镜。” 陈歌的眼神似乎在说:我扯也就算了,你怎么比我更扯啊喂! 听到可以修复魔镜,国王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都过来吧。” 国王把我们带到她的卧室,命所有的女仆全部出去,并关上了门。她掀开角落处遮盖的黑丝绒布,是一面破碎的镜子。 “你真的可以修复吗?” 我看了一眼陈歌,陈歌走到她身上,“你觉得呢?” “你们什么意思?来人!”她话没说完,就被陈歌捂住了嘴,我立马拿出匕首架在她脖子上,“国王陛下,您要是回答我们的问题,您自然不用死,要是再挣扎乱动,我手里的刀子可认不得您是国王,他是侍卫的,失手杀了您,也是您的过失。” 她没再动了,陈歌放下手,“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我们想要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们是邻国的奸细吧。”她冷笑一声,“回去告诉他,不必再心心念念白雪了,她早就不是原来的她了。” “他是谁?” 国王都错愕了一秒,“你们不是邻国王子的人吗?” 第130章 白雪公主3 “当然不是。” “怎么证明?” “您可以不相信我们,但是您得相信您的魔镜,我想它还是好的,对吗?”我说。 国王深吸了一口气,笑道:“你们通过测试了。” “什么测试?”陈歌还蒙在鼓里。 这也是我在路上听来的,自从公主逃跑后,国王就暗中招募各种人,希望能够找回公主。然而目的嘛,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她要的,是活的。 这就和背景故事冲突了,背景里说国王要的是她的头颅。 “魔镜是好的,但是通过它,也找不到白雪的下落。”国王没有回答陈歌的问题,而是伸手一挥,魔镜就恢复了原状。 “您是她的……” “我叫弗兰契斯科,想必你们也听过这个名字。” “你是女巫?” “是,除了这个,我还是白雪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坐在梳妆台前,卸下一件件沉重华丽的首饰,擦去夸张厚重的妆容。 散下头发,镜子里,是一张清纯可人的脸。看上去和刚才的国王简直判若两人,“当初,是我主动嫁给他成了新后,我知道,如果不是我的话,成为新后的,就是白雪。” 老国王居然喜欢自己的女儿,真恶心。不过欧洲这边的童话,不是猎奇,就是重口。 这个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脑海里闪过一个关系,但也没说出口。 “和她联姻的阿尔考特王子……” 她眼神里闪过一丝慌张,“他?他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话里听不出别的意思来。 “没什么,想要报酬,就得做事,知道的太多,对你们没好处。”她眼神里带着警告,我识趣地笑笑,回答:“好,不过……您能告诉我,公主的下落吗?” “我要是知道的话,还会让你们去找吗?” 陈歌赶紧把我拉开,对她说:“那我们现在就出发了,再见!再见!”边说,还边把我往外拉。 两个女仆关上房门,我好像看见弗兰契斯科笑了一下,也可能是幻觉。但是以我的推断,她绝对不止是女巫这么简单的身份,她和白雪,还有这个国家,包括那个“无关紧要”的王子,肯定有着密切的联系…… “你怎么知道她名字的?”陈歌一路把我拉到王宫外面,才问了我。 “你没看过动画片吗?” “呃,没有,那都是小女生看的,我可不看。” “看动画片也分男女吗?”我问,我没什么太多的男女概念,喜好这东西就更是了,男生玩芭比娃娃,女生玩电子枪,都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我小时候没看过。”他说,有点委屈在里面。 “等出去之后我给你买光碟看。” “我都多大人了还看那东西。” “放心吧,在我这里你永远是小伙子。”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恶劣地扯了一把他的马尾,还挺顺。 他叫了一声,给了我一脚。 “怎么说?森林?还是去哪?” “我总感觉我们漏掉了什么。”我说,心中总觉得有些不安,尤其是来到了城里,那股不安就更加浓郁了。“还是去森林里吧,我们只看到了那些尸体,还没来得及好好搜查呢。” 陈歌拿钱买了两匹马,我们骑马走向森林,这里离城里并不是很远,和所有童话故事描写的一样美好:王子和公主坐在马车上,马车在森林的大路上缓慢行驶,夕阳映照在这对爱人的脸上,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就是现在的主人公换了。 我们把马拴在不远的树上,那马叫了几声,便低头开始啃草。我们没管,进了木屋。 “尸体不见了。”我说。刚才那些恐怖的尸体消失了,连屋子里都打扫的干干净净,根本不像是死过人的地方。 “这是怎么回事?” “嘘——” “啦啦啦啦啦啦~哦,小鸟,你好啊!”好熟悉的……动画片配音啊!“松鼠小姐,你又来问我要坚果了吗?哦亲爱的,你可不能吃这些!” 我们朝着声音的方向前去,推开一扇房门,只见一个穿着蓝色布裙的女孩拿着扫帚趴在窗前,逗弄着她面前的松鼠。 白雪公主?是她没错了,皮肤像雪一样白,头发像乌木一样黑,嘴唇像鲜血一样红……这段描写我真的是倒背如流…… 她感受到了什么,回头看向我们,好像……不太一样啊!我们熟知的公主都是温柔可爱的,而她…… 除了外形对的上号以外,那张脸……她真的是白雪公主吗?! “先生们,你们好。”她放弃了假的不行的播音腔,改成了正常的声音。“你们是怎么进来的?” “我们是过路的商人,看见门没关,就想进来讨口水喝。”我说。 她似乎是相信了,带着微笑朝我走来,我彻底看清了她的脸:一张瓜子脸上长着一对凤眼,眼神中透露着风情而不是风尘,红唇微张,一颦一笑都是那样勾人。 “这样啊,”她笑起来,看向陈歌,“我还没见过长发男人呢。” 陈歌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是吗?那你今天就见到了。” “很美。”她说完就去给我们倒水了。 我们松了一口气,同时转身看向在厨房里忙碌的“白雪公主”。 “先生们,来喝水吧。” 我们拉开椅子,坐在餐桌前,面前放着的,是一只小巧的水晶杯,“抱歉先生们,家里只有这个。” 我的那只上面还有编号,7。看来是第七个小矮人的杯子。 我没说话,抿了一口水,问:“你是白雪公主?” 她笑起来,“先生真会说话,这么说的话,我可是会害羞的。” “难道不是吗?你们很像。”陈歌说。 “真的很像吗?”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哎呀,也没有很像啦。” 像,也不像。 我们之后问了一些问题,她要么回答的模棱两可,要么干脆转移话题,再要么,就是装疯卖傻。 “弗兰契斯科,你认识吗?” 听到这个名字,她才恢复了“正常”。 “回去告诉她,我不会交出权杖的,要是再来派人骚扰我,下场就和他们是一样的。” 第131章 白雪公主4 “真的是你杀了他们。” “是我。”她回答的干净利落,“两位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吗?” “我们收了钱,就得办事,要是事情做不到,她会把我们杀了的。”陈歌说。 白雪公主发出一声冷笑,“呵,她会杀了你们,难道我就不会吗?” “其实我很想你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是因为他们贪财?还是好色?”我问。 她两根手指玩弄着自己垂下来的发丝,在手指上绕着圈圈,“也没什么,”她想了想,“要真这么算的话,就只能算作是好色了。” 她开始和我们讲故事,讲的很烂,前言不搭后语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一直在和我们绕圈子。一个小时过去,我才理清了故事线: 她逃跑之后误打误撞地进了这个屋子,被七个小矮人救了,他们给了她吃食和住的地方,到了晚上就想轮奸她,她就把他们都杀了。 就这么简短的故事,还要扯到那个东西好不好吃和做法上面。 “故事讲得不错。”陈歌无聊地敲了十分钟的水晶杯,声音也挺吵。 “你认真的?”我发自内心地问他。 “我听懂了。” “你真的听懂了吗?她说的牛头不对马嘴的,乱七八糟。”我吐槽着,全然没注意她的脸黑了下去。 “很烂吗?”她有点生气。 “很烂。”我实话实说。 陈歌拉了拉我的袖子,“别说了。” “你们俩的小动作真的很明显。” 好熟悉的话,上学的时候班主任经常说,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你们俩还不走吗?想留在这吃晚饭?不过我可要提前说好,我做饭不好吃。”她眨巴了两下眼睛,完全的是要赶我们走。 “既然你选择留在这,就说明这里还有对你有利的东西,我猜,你只是现在还没有找到而已。”我站起身说,“如果你想好的话,我随时都可以来这里。” 她没说话,沉默了一会儿,笑着说:“好,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再见!”我和陈歌离开了这里。 出门的时候,发现马不见了,先前拴马的地方只留下一滩血迹和一滩不明的蓝色液体。 陈歌挑起那根沾满了血液的马绳,嫌弃道:“是被什么野兽给吃掉了吗?不对啊,我们这是白雪公主副本,又不是美女与野兽。” “不太像。”我指着那滩蓝色液体说,“像女巫锅炉里炼出来的东西。” 女巫?弗兰契斯科! 我和陈歌对视了一眼,刚准备往回走,就对上一双眼睛,是白雪公主。 “马被吃了?” “你怎么知道的?” “这儿到了傍晚就经常有吃牲畜的怪物,那些蓝色液体就是它们的血液。”她好像并不害怕。“我劝你们今晚就在这住着,明早再走,天色越晚,那些东西就越兴奋。” 我们硬着头皮回去了。 她做了一些肉酱面条,如她所说,真的很难吃。我尝了一口差点吐出来,这肉酱咸咸的,但回味几下又是酸的,再品又是甜的,不知道放的是什么调味料。 “这不会是人肉吧?”陈歌搭了一嘴。 白雪公主说:“对,吃的出来啊。” 陈歌的叉子掉在地上,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们刚在晚宴上吃了一回人肉,已经有心理阴影了,她还来这一出。 白雪公主噗嗤一声笑了,“骗你的,你也信。”她吃了一大口面,“我说了我做饭不好吃,但是我自己觉得还不错。” 可能是吃多了,味觉系统出问题了。 我们解决了晚餐,白雪公主突然把门和窗户都锁上了,又把窗帘拉的严严实实的,甚至把点着的灯和蜡烛全部熄灭,举着一只很小的白色蜡烛来到我们身边,“跟我来。” 我们跟了上去,踩着楼梯的脚都轻了许多,生怕发出一点声音。她更小心,一步半个台阶,摸索着墙壁,摸到了房间。 进了房间,她迅速地来到窗边锁上窗户拉上窗帘,把手里的那支白蜡烛放进床头柜上的烛台里,坐在地毯上松了一口气。 “怎么了?”陈歌小声地问。 “坐。” 我和陈歌盘着腿坐在地毯上,这地毯很软,坐在上面很舒服。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季节,晚上还有点冷,我们穿的单薄,不由地靠在了一起。 早知道穿毛衣了。 我是个离不开毛衣的人,按照那些小年轻的话来说,毛衣就是我的阿贝贝,穿上它感觉整个人都舒服了。 毛衣还必须是水貂绒的,又软又暖和。不为别的,就因为我毛线过敏。 “它们看见光亮会发疯的。” “那些怪物吗?” “对,而且它们对声音也特别敏感。” “你是怎么知道森林里有怪物的?” “从小父王就和我讲了这个故事,他还告诉臣民们晚上不要擅自出城门。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射杀过两头野兽,不过那都是之前的事情了。”她提起自己的父亲时,没有任何的异常,就好像背景故事说的全都是假的一样。 我该信谁? “之前那七个侏儒怪就是专门捕杀怪兽的,把那些怪兽的皮毛剥下来做成武器袋卖去邻国,也是一笔很好的生意。” “侏儒怪?” “对啊,一个个长的奇丑无比。”说到这,她还翻了个白眼,“我观察他们好久了,虽说又矮又丑,但是行动却异常迅速,配合也很默契,三两下就解决了一头怪兽。” 既然如此,那她是怎么杀的呢? 要么不是她杀的,要么就是她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厉害。”陈歌冷的已经张不开嘴了,他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帮他散下了头发,用手指轻轻地给他梳着头,偶尔来几下头皮按摩。 白雪公主见状给了我们一条毯子盖在身上,我们包裹住身子,头靠着头,好多了。 “有人在家吗?”楼下有人敲门,声音很大,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有人吗?”门外的人开始拍门,“我来讨口水喝。开门啊。” 又是一阵急促的拍门声。 “嘘——”陈歌起身拉开窗帘的一角,从这里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楼下的情况,我也站起来跟了过去,白雪公主紧随其后。 不看还好,一看三个人都被吓了一跳——那是一个身高两米多的巨型怪物,长着一张人脸,蓝色的皮肤,身材肥硕,肚子上堆着三层油腻的脂肪,而且后背上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黑刺,很是粗长。 白雪公主从枕头下翻出一把刀,“大不了和它拼了。”说完就要冲出去,被我拉了回来,“你疯了?就你这样,一下就被它给吃了。” “那怎么办?” “得智取。” 第132章 白雪公主5 “?怎么做?”陈歌问。 “我去开门。”我拧开房间门,“你们俩在这里等我,摔杯为号。” “好。” “他说的话你能听懂吗?”她听不懂,也是,童话故事里的人物,不说英语已经很好了。 我举着蜡烛,下了楼梯,打开了门,一开门,一股臭味扑面而来,熏的我差点流眼泪。我皱起眉头,面上依旧带着笑,“这么晚了,有事吗?” “你,给我弄点水,还有吃的。”它扫了一眼我,从嘴角滴下一滴鲜艳的红色,啪嗒一声掉在地板上,在此刻显得格外突兀。 “好,好。”我转身去厨房给他倒了一杯水,只是这杯子太小,到它手里就像一只小小的瓶盖。 它很不满,仰头把杯子里的水全都倒进嘴里,抖了两下,发现没有水,气的他把杯子摔在地上。 糟了!摔杯为号! 他们肯定以为我遇到什么意外了! 我连忙大声喊:“哎呀您可千万别生气,我这就给您换!”希望他们俩不要下来。 已经晚了,陈歌他们已经冲了下来,并且打开了所有的灯。 完了…… 怪物看见光,果然很兴奋,他鼻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往外钻,猛地一下钻出一条长虫,尖端是一圈锋利的牙齿,带着一些黏膜组织就朝我们冲了过来。 我抓起菜刀扔了出去,那长虫身子很灵活,躲开了我的攻击,随后用身子卷起菜刀,朝我扔了过来。 “砰!”陈歌把一把椅子踢了过来,替我挡住了菜刀,可同样,另一只鼻孔里也钻出一条虫子,叫嚣着想要咬住陈歌。 “陈歌!”还不等我做出什么,那条长虫就被一把短剑斩断,转头一看,是白雪公主。 她本来就是短发,不像动画片里展现的那样蓬松有型,而是干净利落,像是自己拿刀砍下来的,参差不齐,算不上是好看的发型。 短发让她在这场战斗中显得游刃有余,短剑在她手心里转了个弯,飞了出去,扎中那怪物的一只眼睛,攻击我们的长虫也嗖地一声钻了回去。 怪物拔出短剑,扔了过来,他的力气很大,我们根本来不及躲。她跳上桌子,抽出脚下的桌布,在手里转了几圈,竟然把短剑绕了进去。 利器又回到了她的手里。 怪物落荒而逃,只剩下满地的狼藉。 “没受伤吧?”她回头关心我们。 “没有。”我们摇摇头。 “那就好。”她下了桌子,把桌布重新铺好,一点没破,完好无损,就是有些皱。她关上门,说:“我叫白雪,你们呢?” “江舟。” “陈歌。” 她锁好门,关上灯,重新拿起蜡烛,“上楼吧。” 我和陈歌睡在地毯上,他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发丝蹭的我脖子有些痒,我下意识地往右躲了躲,他睡着了还有意识,又往我这边靠了靠。 算了,靠吧。 我闭上眼,盖好毯子,望着头顶的白色天花板,耳边是陈歌沉重的呼吸声,不知道为什么,听着特别安心。 就好像回到了高中。 当时中午大家都在午休,林念趴在我旁边,她的碎发遮住了额头和眉眼,随着呼吸此起彼伏,那时候,我没忍住,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感受到,我摸着她的发丝,看着她,听着她的呼吸,那一刻,我也觉得特别安心,特别幸福。 即使是后来在一起了,我也没有告诉她这件事,这也算是我众多小秘密当中的一个。 原以为再次见面会说“好久不见”,没想到是一言不发,双方都陷入了沉默的僵局。我看着她的脸,既陌生又熟悉,想必她也和我一样。 我们都不是彼此记忆中的对方了。 “你不困?” 我被惊醒,睁开眼,发现白雪坐在床上,双手捧着脸看着我。“你在笑。” 在……笑吗?我又笑了一下。 “和刚才的不一样。” 我换了个姿势,说:“嗯。” “你有心事。” “没有。” “你有喜欢的人。” “你有吗?”我问她,想解开我心中的疑惑。“是弗兰契斯科吗?”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回到被窝里躺着了。我们一上一下地躺着,窗帘依旧拉开了一条缝隙,月光透过这条缝隙照进房间的柜子上,那些玻璃折射着银色的月光,在浅色的墙上形成了一些斑斓的星点。 这些星点闪烁着,流动着,顺着月亮行走的方向自上而下。不知道过了多久,就来到了我的脸上,我伸手摸了摸,好像真的摸到了什么一样。 伸出手一看,摸到了是以前的我。 “不是。”她突然开口,打破了此刻的安静。“你喜欢的人,是陈歌吗?” “不是。”我想都没想。 她笑了一下,没再说话。 “她是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一时半会我还真的回答不上来。林念是不能用一个确定的词来形容的人,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去夸她,好像那些华丽的辞藻放在她面前就黯然失色了。 我们又沉默了好久。 “高山,河流,飞鸟。一切自由的事物都可以是她。” “那你呢?” “独树,孤鱼,寂寞的风。” 没想到,我此生还会和一个陌生的女人聊起林念。 后面,白雪说了什么我也不记得了,或者说,我的心早就飞到了别的地方。可能是回忆里那个熟悉的咖啡店,也可能是那个温馨的小家。 总之,我是带着笑睡着的。 早起的时候,是陈歌在厨房做饭,他有点落枕,脖子上贴了个不知名的东西,白雪说这是专治落枕的药贴。 原来她还精通药理。 吃早饭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她是一个公主,一个国家的公主,她不可能是像童话里描写的那么美好,那么一尘不染。作为一个公主,她从小接受的教育肯定是和普通的臣民不一样的。 想着,昨晚她的行为我都觉得合理了些。老国王没有儿子,就这么一个女儿,看来她是想当继承人的,并不只是沦为一个联姻的工具。 她的婚姻不该是牺牲品。 林惠,你的婚姻也不该是牺牲品,更不该是失败品。 我咬下最后一口面包,好疼……我咬破了手指,指尖冒出的一点红让我回到现实,陈歌和白雪一个坐在我对面,一个坐在我旁边,都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 “又在发呆?”白雪说。 陈歌从口袋里掏出创口贴,给我贴上 说:“想吃肉了?那也不能这样吧。” 我笑了笑,最近确实神游地厉害。 第133章 白雪公主6 我们是走着回城的,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很是热闹。突然面前弹出了对话框,原来是我们遇到了主角,解锁了之前的篇章。 弗兰契斯科和白雪是最好的朋友,弗兰契斯科为了白雪能够自由,能够出去成立自己的事业,甘愿嫁给老国王。 看到这,我有点伤心,说不出伤心的原因,只是觉得女孩子的友谊真的很伟大。 也就解锁了这一章,剩下的内容还没有,估计要解锁完所有的内容才算是通关。 回到王宫,看见弗兰契斯科的脸,那张化了浓妆的脸,脑海里又想起白雪的脸。 “找到白雪公主了吗?” “找到了。”陈歌说。 她很激动,站起来大声问:“她在哪?!” “她说了,不想见您。”我说。 陈歌拉了拉我,“别这么直接啊。” “她早晚都是要知道的。” 弗兰契斯科跌坐在椅子上,遣散了身边围绕着的仆人,整个王宫大厅里就剩下我们三个了。 她扶着头,满头的华丽宝石,我想,都不及她的那颗心沉重。“她还有说什么吗?” “再派人找她,她一律杀光。” 她有点哽咽了,“她……过上了,想过的生活了吗?” “我想,她会过上的。” “不,她不会了。”弗兰契斯科叹了一口气,“阿尔考特要来了。” 终于到王子出场了吗?那弗兰契斯科还需要伪装成女巫给她送毒苹果吗? “他……” 弗兰契斯科深吸了一口气,束腰勒的她差点喘不过气,不过,她只有接受。 “你,跟我过来。”她指着我说。 “我?” “不行!”陈歌说。 “你在这里等着。”她丢下一句话,起身走了。 我给了陈歌一个眼神,匆匆跟了过去。这条走廊不知道通往哪,我跟着她走了好久,才走到一扇门前,她一挥手,门自动开了。 推开门,是王宫的最高处。 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国家。 她双手撑在金子做成的围栏上,“要不是因为那件事,站在这里俯瞰整个国家的,就是白雪了。” “她想当继承人?” “不是想不想的事情,是她必须这么做。” 原来她也是身不由己。 “老国王看上了邻国的阿尔考特王子,希望通过联姻促进两国友好,这样他死了之后,国家就不会落到白雪手上了。” “他很害怕国家落到白雪手上?” “当然,”她笑起来,“白雪在政治上可以说是大杀四方,所有的大臣都不及她,自然是有人进言,说要杀了她。” “老国王就这么听进去了?” “是啊,毕竟他也很害怕自己的女儿比自己更优秀。男人都一样,想要女人优秀、独立,但却不能比自己好,但凡你稍微好那么一丁点儿,他们就会跳起来叫嚣,说女人该怎么怎么样。真是自我矛盾。” 确实如此。男人真是一个复杂的生物。 “这么看来,阿尔考特王子也很优秀啊。不然老国王也不会选择他和白雪联姻。” “是啊,他就是看上了阿尔考特的才华,只是他不知道,白雪和他早就认识了。” “什么意思?” 她冲我神秘一笑,“你叫什么名字?” 我留了个心眼,说:“奎林.罗切斯特。”这还是我在伯爵府那里用的假名,挺好用的,好像我当时在德国留学用的也是这个名字,不过都不重要了。 她点点头,“你可以走了。” “还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她神秘地递给我两张金卡,纯金制成的,“后天晚上有个舞会,阿尔考特会来,你和你朋友乔装成贵族接近他,拿到他腰间的那把剑。” 乔装成贵族?贵族小姐吗? “我朋友他……需要装扮成……” “没错。” “我知道了。” 回去之后,我没把这件事告诉陈歌,但我想我的表情说明了一切。 我实在是忍不住。 “我说你表情怎么怪怪的,从她那出来一直都是这副死样子,你中毒了?” 我收拾着行李箱,努力忍着笑,“就是……有个舞会。” “怎么?她要给你介绍对象?”他抱着胳膊坐在床上,“她人还挺好的啊,给我们住的地方也就算了,还给你介绍对象,怎么不给我介绍呢。”他言语中有些发酸,嫉妒了? “没……”我笑出来了,“就是……她让你……” 陈歌一时间分不出我这是哭还是笑,“你疯了?” “她让你穿女装去勾引阿尔考特。” “什么?!”他一下子从床上站起来,“我去她妈的**,她算什么东西啊她,我****!”他噼里啪啦地一顿发泄,很难接受这个事实。 “给。”我把一张金卡给他,“入场券。” “要去你自己去。”他推开我的手,真的生气了。 “哎呀牺牲一下啦,都是为了通关,你难道不想通关不想离开这里吗?” 他站住了脚,回头说了一句:“不想。” 我也愣住了,不想吗?为什么不想,他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对于他,我好像真的不太了解。 但很快,他又改口:“想啊,当然想。算了,勉为其难地答应你吧。” 就好像那句话没有从他嘴里出现过一样。 我也闭口不谈刚才的插曲,“好。” 我们被国王安排在郊外的一处豪宅当中,为了让我们扮演地更加真实,她甚至给我们修改了身份,现在我是奎林.罗切斯特伯爵。 陈歌之前的名字是约翰.麦瑟尔夫,国王嫌弃这个名字,直接改成了卡西亚.罗切斯特,作为我的表妹和我生活在一起。 陈歌穿上国王命人送来的女装,散下头发,任由一个老女仆给她梳妆打扮。老女仆的手很巧,长又多的头发在她的手上跳着舞,三两下就梳好了一缕头发。 白色的粉末扫在他的脸上,接着是各种颜色的粉叠加在眼皮和脸颊,我靠在墙上,看着他坐在梳妆台前的样子,再一次地想起了林念。 八年前,她也是这样。一边化妆,一边给我介绍那些化妆品叫什么名字。 现在,我已经记不清了,而我和她,也走散了。 第134章 白雪公主7 不知道林念和上官颢怎么样,希望他可以保护好林念。对于他,我并没有多少的敌意,相反,如果林念和他在一起可以快乐幸福,我也会祝福他们的。 林念,我好像,真的不知道对你是什么情感了。 “好了。”老女仆说,把陈歌转了个身面对着我。 或许是他本就长的阴柔,就算是打扮成女人的样子也毫无违和感。 “挺好看的,就是这个身高……”他可是将近一米九。 “国王陛下说了,稍后她会来解决。”老女仆说完,匆匆告退。 陈歌叉开腿坐在椅子上,被我踢了一脚,“注意点礼仪好吗卡西亚小姐?” 他翻了个白眼,不过还是乖乖地并拢双腿。 “抱歉,我来晚了。”国王出现在门口,她穿戴地更加雍容华贵,脸上的粉更加厚了,像戴了一副面具一样。 “挺不错的嘛,”她看见陈歌,先是夸了几句,然后说,“我会施展巫术,让你变得更像女人。”说完,从怀里掏出一根魔法棒,念了几句咒语,陈歌的身体在渐渐缩小。 几秒钟,他的身材就发生了变化。 他摸了摸自己的身体,“这么神奇?” 毕竟是童话故事,魔幻一点也挺有趣的。 “好啦两位,马车已经在外候着了。” 我扶着陈歌上了马车,他也是第一次穿高跟鞋,走起路来格外别扭,不过还好,他的裙摆够大,让人以为是个害羞的富家千金。 “还适应吗?”我问他。 “要不让她也给你变变?” “我已经不年轻了,变了也不好看。”这衣服的领花材质不是很好,摩擦的皮肤有些痒。我松了松领花,抓了抓锁骨那一块,应该是红了。 欧洲贵族的衣服穿在我身上还真有些别扭,可能是山猪吃不了细糠。 舞会地点是王宫大厅,我们利用假身份很快混了进来。和我在电影里看到的场景一样,优雅的交响乐,舞池里五颜六色的男男女女,餐桌上名贵的食物,以及大厅里的水晶灯照着金色的地板,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糜烂的笑容。 贵族的生活还真是奢侈。 国王在那边和一个老男人谈话,看装束,应该是邻国的使者,而他身边站着的,端着酒杯的,应该是阿尔考特王子。 原以为是个长相英俊的男子,没想到居然长的有些女气,对比陈歌来看,显得更加柔弱。身材也很瘦弱,皮肤有些发灰,我以为只有我的皮肤是这样,没想到还有比我皮肤更加灰的人。 他戴着酒红色的领花,领花上用银线绣着边缘,白色的衬衫外是深蓝色的腰封和同色的外套,袖口做了微喇款式,露出一截白灰色的手腕。 下身黑色的裤子,一双棕色的长靴包裹住细长的小腿,还插着两根绿色的羽毛。最吸引人的还是他那根红色的腰带,腰间插着一把佩剑,剑身有他小腿那么长,剑柄上有一颗耀眼的六边形红宝石。 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往那一站就像一尊没有感情的雕塑,让人感觉有些凉意。 “他?”陈歌问。 “应该是。” “怪不得白雪会逃婚。” 我差点笑出来,他和白雪确实不般配,但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是多才多艺的活泼开朗公主,另一个是阴郁深沉的温柔瘦弱王子,这对cp也挺好磕的。 看来我还没有和时代脱轨。 国王似乎是说完话了,那使者被一个大臣带着离开了舞会。她领着阿尔考特向我们走来,“这是奎林.罗切斯特伯爵,也是最近王宫里的红人。” “罗切斯特,这是邻国的阿尔考特王子。” 我们打了招呼,他的目光落在陈歌身上,“这位是?” “这是我的表妹,卡西亚.罗切斯特。” “你好,卡西亚小姐。” 陈歌没有说话,微笑着鞠躬。 他好像被陈歌吸引了,主动提出邀请他跳舞。陈歌当然没有拒绝,把手轻轻放在阿尔考特摊开的手上,他牵着他的手就这么朝舞池中间走去。 国王喝了一口酒,说:“希望他能成功。” “那把剑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很快你就会知道了。” 我有预感,并不是什么好事。 舞会进行了很久,期间有好几个贵族女眷来找我跳舞,我也没有拒绝,这种场合要是拒绝别人,更容易被人怀疑。 还好,跳的都是些简单的舞,前进,后退,转圈。脚步摇晃着,可心却不在这里。有一个眼尖的看出了我的情绪,她开口问我:“伯爵大人,您是有心事吗?” 我停了下来,带着她来到一旁坐下来,给她倒了一杯酒,“摩维希小姐,您很懂我啊。” “您的情绪已经写在脸上了。”她托着下巴看着我,她长的并不是很美丽动人,却很有魅力,让人拒绝不了她的要求。并且,她也很聪明,说话也很讨喜,“有喜欢的人了吗?” “没有。” “她也在这里吧。”她和我碰杯,喝了一口,“是在和别人跳舞吗?” “啊,您真是……” “如果只是一味的逃避,那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伯爵大人,您在政治上可以指点四方,我想,在感情上您不该如此退缩。”她说完,就离开和另一个贵族进入了舞池。 我喝了一口刚才和她碰过杯的酒,她的话令我醍醐灌顶。我向国王借口离开了舞会,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拿出手机,点开相册,里面有个带锁的,名称是念。 点进去,里面全是林念的照片,一点一滴,都是我们的回忆。 终于,我点开微信和她的聊天框,我们上次聊天是在两年前,也就是19年。那个时候,我们的感情已经出现了裂痕,最后一句话是她发给我的:慕尼黑下雪了,你还好吗? 我看见了,我没有回。 从慕尼黑回来之后,我就正式和她提出了分手,她没有哭没有问我为什么,而是仅用两个小时就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不知道我的信息能不能发出去,但至少,我编辑好了内容,都是我想对她说的话。我点了发送,真的发了出去。 内容是:林念,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来到这,但是我希望你可以活着出去,如果你看到了这条信息,回和不回都可以。我不知道自己对你是什么感情了,你好像在我心里成了一道无法恢复的伤口,我不敢去触碰,但又时时回味着痛楚。 这段话说的矛盾,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心里话说出口。 等了十分钟,也没看见回复。我嘴上说着不需要回,但心里却期待她的回应。 也许,在忙吧。 绝对不可能是出现意外了。 我安慰着自己,突然响起了信息提示音,是林念的回复! 只有短短几句话。 我的视线突然模糊了,屏幕也开始变得不清晰,我擦着屏幕,可怎么也擦不干净,擦掉之后又有新的水珠在上面。 林念:江舟,好好生活,忘了我。如果我真的成为你无法恢复的伤口,那么我一辈子都不会释怀的。我们都要重新开始生活。 林念,你真的可以释怀吗? 第135章 白雪公主8 我盯着那段话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在心里也默读了好几遍,我快速的在屏幕上敲打着心里话,编辑好了一大段内容,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除,最后,关掉手机。 我真的不知道我怎么重新开始生活,这几年,我一直过的浑浑噩噩。从慕尼黑回来之后,因为接受不了分手的打击,我又选择了出国。 那一年里,我几乎是周游世界,但在每个城市我都待不久,对此,好几个房东太太都是这么告诉我的:因为我心里还有东西放不下。 最后一次我是在莫斯科工作,一个和我关系好的华人同事让我面对现实,并给我订了回国的机票,把它当作认识一个月的礼物送给了我。 我听了劝,回国后,凭借还算不错的学历在qc工作。我以为我放下了林念,可事实是,我一直都放不下。 你们肯定会说,既然舍不得,那当初为什么还要分手? 我只能说,很多时候,有些选择都是没办法的办法。 “啊!” 我还沉浸在过去,突然被一声刺耳的尖叫拉回了现实。 紧接着,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响彻在夜晚。是王宫的方向! 我放好手机冲了过去,此时的王宫已经乱成一团了。那些王公贵族们四处逃窜,似乎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疯一般地朝大门涌动。 可惜那些姑娘们的裙子太过宽大,有几个堵住了出口,还有的因为裙摆过长摔在地上。 原来是那些怪物。 它们怎么来的呢? 我扶起摔在地上的几个女眷,蹲在地上,把她们裙子的拖尾撕扯干净,“好了。” “啊,太感谢您了伯爵大人!”几个小姑娘像几只小鸟一样围在我身边叽叽喳喳。 “快跑!” 就这么张开翅膀飞走了。 皇家侍卫也敌不过那些可怕的怪物,我夺过一旁的侍卫腰间的宝剑,直直地刺向那怪物的面门。 它伸出有力的胳膊,想把我拍翻在地,被我一个后空翻躲了过去,那把剑也顺势被他折断。 我拿着断剑,也算是顺手,后空翻落地踩上桌子,跳上他的后背,脱下身上的燕尾服勒住它粗壮的脖子,手起刀落,划开了它的动脉。 蓝色的血液喷洒开来,我不确定是否有毒,只能用衣服死死勒住不放手,断剑一下又一下地刺进去再拔出来,直到它没了力气,向后轰地倒去。 地上还有几个侍卫的残肢断臂,一共闯进来三头怪物,但现在大厅里只有两头,剩下的一头不见踪影。 我配合几个侍卫拿下来第二头怪物,会场才算彻底安全了下来。 有很多人都没有跑出去,而是躲在一旁。我把怪物翻了个身,仔细检查着它们身上是否有别的什么东西,没想到却把几个贵族吓了一跳。 一个人叫了,就会有第二个人叫。 “都闭嘴!” 瞬间安静。 我按压着它的心脏,发现有些软,里面似乎是空的。我用手上的断剑把它的皮肤一层一层地划开,它的确没有心脏。应该长着心脏的地方,被一颗诡异的蓝水晶取代。 我用剑把水晶挑了出来,水晶滚在地上,有几个女眷惊呼道:“这不是公主丢失的那串水晶项链上的吗!” “什么项链?”我问。 几个女眷支支吾吾,声音越来越小。我走到她们面前,问:“到底怎么回事?” “我……她……” “说!” 或许是被我吓到了,她边哭边说:“公主逃跑前曾经丢失了一串蓝水晶项链,当时满城寻找都找不到,我只知道这个……” 公主的项链……丢失的…… 我又返回去划开了另一个怪物的心口,也是一模一样的蓝水晶。我把那两颗蓝水晶用手绢细细擦拭,放进口袋。“国王陛下呢?” “这……是啊,国王陛下呢?” “你们谁看见了吗?” 我翻了个白眼,要是真的出现什么意外,恐怕国王死了,这些侍卫还傻傻地和敌人决斗呢。 “还不快找!”我说。 “是!” 这里乱成了一锅粥,事事都以我为中心,国王和王子失踪,连同陈歌一起不见了,还有一些受了很大惊吓晕死过去的贵族,这些事情简直要把我搞晕掉。 “联系医生,把他们送去治疗,你们这一队,把怪物清理掉,切记不要触碰到血液,还有你们,仔仔细细地搜查这里,任何一个角落都不要放过。” “是!go!” “伯爵大人。”是摩维希,她脸上的妆都有些脱掉,满脸疲惫,看样子也是受了不少惊吓。 本想给她披一件外套,但是外套刚才已经光荣牺牲了。 “您没事吧?” 她摇了摇头,“您可以过来一下吗?” “怎么了?”我跟着她来到一处柱子后。 “我看见阿尔考特王子带着您的妹妹离开了。” “什么?什么时候的事情?” “在怪物来之后,整个大厅都乱了,国王陛下匆匆逃离,王子殿下也在侍卫的掩护下带着您的妹妹离开。” 靠! “谢谢您,摩维希小姐。” “伯爵大人,我想问您一件事。” “什么事情?” 我等待着她说话,只见她微微一笑,伸出手捂住了我的口鼻,她的手心里有一张手帕,手帕里包裹着不知名的粉末。鼻子刚接触到那些粉末,脑袋就开始发晕,渐渐的,我就失去了意识。 再次睁眼,是在一个华丽的房间里,我没有被绑,也没有被堵住嘴,我是躺在床上的,身边……躺着摩维希! “你!” “伯爵大人,您醒了。” “你要干什么?” “我能做什么?”她笑起来,“别担心,不是要让你强行娶我,我还没有那么无聊。”她慢慢地下床,披上外衣,“王子殿下,您可以进来了。” 阿尔考特手里抓着陈歌的头发,把他扔在床上,“伯爵大人,您真是好本事啊。”他拿出手帕擦了擦手,随后厌恶地扔在地上,“和那个女巫国王沆瀣一气,来骗我对吧?很好,我会让你们,都付出代价的。” 第136章 白雪公主9 陈歌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衣服也被扒了下来,头发披散着,很是狼狈。我用被子包裹住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想问你们想干什么!”他似乎很生气,“你们合起伙来耍我是吧!” 突然,对话框弹了出来,原来是我们解锁了新篇章。大概内容是阿尔考特、白雪和弗兰契斯科三个人很早以前就认识,白雪嫁给阿尔考特是真的,逃婚也是真的,关键线索是阿尔考特的佩剑、白雪手里的权杖和弗兰契斯科的魔镜。 我看着阿尔考特腰间的佩剑,突然掳过摩维希,之前那把断剑死死抵住她的脖子,可能是我太过着急,失了分寸,断剑划破了她的皮肤。 “阿尔考特王子,你也不希望你的姐姐死在我的剑下吧。” “放开她!”他拔出了佩剑,那把剑抽出来的声音都很好听,闪着诡异的红光,和剑柄上的红宝石互相辉映。 “你怎么知道我是”摩维希开口。 “因为您和别的姑娘都不一样,您身上有一种她们都没有的东西。” “是什么?” “学识。” 按照历史来算,这个时候,除了王宫里的公主王子会接受教育,其余贵族里的千金小姐接受的大多都是保持美貌和如何做一个好妻子,当然,也不排除学习过知识的,但那些都是少数。 阿尔考特说:“放开她,一切都好说。” “你也很关心你的姐姐,这样吧,你回答我三个问题,我就放开她。”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可以不信,但是她立刻会死。” “等等!”他收回了佩剑,“我答应你,这样,有诚意吧。” “第一个问题,你和白雪公主还有国王是什么关系?” 他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说:“我和弗兰契斯科从小一起长大,她是我的远房堂妹,后来,我在狩猎场上认识了白雪,那天之后,我经常溜出去找她玩。”他说着,眼里有些幸福的神色,“再后来,我就得知,白雪将成为我的未婚妻,我很高兴,弗兰契斯科也为我们高兴,自从她12岁过后,就偷偷跑到这里学习魔法,她的天赋很高,可是学习的却是巫术。我和白雪一直在为她打掩护。” “好,第二个问题。”我咳嗽了一声,“弗兰契斯科的魔镜有什么作用?”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面魔镜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她从小就有,一直在她的身边,只是这段时间,我听说白雪打碎了她的魔镜。不过我相信她不会这么做的,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当初弗兰契斯科偷学巫术被发现,那些人准备放火烧死她这个女巫,是白雪站出来保护了她。” “第三个问题,白雪为什么逃婚?” “她是带着那把权杖跑的。” “我知道。” “白雪有她的打算。”摩维希开口道,“她曾经和我说过,不愿意一辈子困在婚姻的牢笼里,为了脱离父亲的魔掌,她不得已才选择了联姻。” “弗兰契斯科不是嫁给了国王吗?” “那有什么用,她只是当了王后,她阻拦得了国王纳妃吗?”阿尔考特说,“他娶了弗兰契斯科后依旧不满足,还想求娶白雪,是我去求父亲,让她成为我的未婚妻。” “这么说,老国王并不是看中你的才能才让你们联姻,这份婚姻是你求来的。” “是。”他攥紧了拳头,“是我求来的。” 如果阿尔考特没说谎的话,那就是弗兰契斯科一直在隐瞒,可是她为什么要隐瞒呢? “三个问题回答完了,可以放了我姐姐了吧。” “等一下。” “你想出尔反尔!”他立马拔出剑对准我,“我现在就可以一剑刺死你。” “你可以试试。” 他抓起陈歌,长剑抵住他的后腰,“我可以杀了他。” “现在我们手里都有对方的筹码了,大不了大家玉石俱损。” 双方都僵持不下,关键时刻,还是摩维希说:“阿尔考特,把剑和人放下。” “姐姐!” “放下!” 他不情愿地放下这两样东西。 “伯爵大人,虽然不知道您的真实身份,但请允许我这么称呼您。”她深吸了一口气,“如果您是听信了弗兰契斯科的话,就请去找她问个清楚,关于你问的问题,我和我弟弟回答的都是真的,再不行,你可以去问白雪,我想,您已经找到她了。” “你找到白雪了?”阿尔考特无比着急。 我放开了摩维希,“摩维希公主,我相信您,希望您不要骗我。” “我以整个皇家的信誉担保,我以上所说的句句属实。” 我拍了拍陈歌的脸,叫了两声,他还是没反应。 “药效会持续四个小时左右,我也没有解药。”摩维希说。 “姐姐,你先出去吧,我有话要对他说。” 摩维希看了一眼我们,为我们关上了门。 “你想说什么?”我问。 “我知道,你们不属于这个世界,你们是来完成一些特殊的任务。”他坐在椅子上,两条腿搭在一起,笑容里满满的城府。 “所以呢?” “我还知道很多,比如,手环的事情。” 我低头看了一眼我和陈歌的手环,“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你和他只能活一个,你选一个吧。” “你确定?” “不信的话,您可以到窗边看一眼。” 我挑开窗帘,王宫围满了阿尔考特的人,看来这回真的是九死一生了。这个时候了,白雪怎么还不出现,不是说关键时刻主角都会来救场的吗! “要么摔了你的手环,要么摔了他的,你们俩只能活一个,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思考,一分钟后,告诉我你的答案。”他坐在椅子上玩弄着手里的佩剑,完全没有刚才的紧张。 “给他衣服。” “当然。”他把旁边的一只皮箱踢给了我,我打开箱子,拿出衣服往陈歌身上套着。 陈歌,如果我死了,你会记得我吗?你会和下一个人提起我吗? 一分钟时间过的很慢,他掐着手表,说:“时间到,告诉我你的答案。” 第137章 白雪公主10 我取下手环,“想要这个对吧?”那手环还泛着淡淡的绿光,“我给你。” 我把手环扔给他,“所以你可以放了他,对吗?” 他拿到手环,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抬起头说:“我现在反悔了,你和他,我一个都不留。” “这可不是你能决定的了的。” “呵,就是弗兰契斯科,都逃不出这座王宫。” “你可以试试。”我抱起陈歌,“再见。”随后,消失在烟雾中。 这也多亏了弗兰契斯科的小法术,她早就猜到阿尔考特要搞小动作,提前把一个布袋塞给了我。至于那个手环,当然是假的。 阿尔考特咳嗽了一阵,低头看向手里的“获胜品”,是一只做工精致的祖母绿手镯,气的他把镯子摔了个粉碎,“给我追!” 我拖着还处于昏迷当中的陈歌,来到王宫外,刚才包围在外面的人已经不见了。“跟我走!”是白雪! 她披着黑袍,带着我和陈歌消失在黑夜里。直到跑进森林,她才摘下帽子,松了口气。 “不用出城门,也可以进森林吗?” “可以,这是王宫的后面。”她靠在一棵树上,喘着粗气,这么看,根本不像一个养尊处优的公主。 “你差点被摩维希骗了。” “她?” “怎么,被她的美色迷惑了?”她笑着问。 “没有。” “知道你心里有人,我只是开个玩笑。”她邪魅一笑,撸了撸前额的碎发,“你要是杀了她,阿尔考特指不定有多感激你呢,他们俩一直在暗中争抢王位,要是其中有一个死了,那另一个就可以顺利继承了。” “怎么?就他们两个有资格继承吗?”欧洲皇室不应该子女很多吗? “对啊,其他人都被他们俩杀的差不多了,留下的都是废物。” 果然,权利更令人着迷。 “摩维希假意顺从,你把她放走了,就是给了她东山再起的机会,她可不是什么好人,不能一次性杀死她的,都会被她当作垫脚石踩上高位。” “你很了解她。” 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她说:“你的朋友醒了。” “怎么样?”我问道。 “咳咳咳!咳呕……”他吐了一地,都是些酒气。“草踏马的,都是死人。”刚醒,就说脏话。 “没事就好。”我慢慢地松手,让他站起来。 他蹲在原地调整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腿都软了。” “那没软就行。” “滚啊。”他踢了我一脚。 “咳,我还在这呢。”白雪提醒道,“摩维希也算是我的竞争对手,这么多年,都没能把她弄死,我的错。” 弄死一个人,这么轻松吗? “看见前面那个屋子了吗?” “女巫的标配。”陈歌说,“有烟吗?” “什么时候了还想着抽烟。”我嘴上说着,可还是从外套里掏出一根香烟给他,“要火吗?” 他也自觉地把头凑过来,从他的眼睛里,我看不出一丝疲惫,倒是有些许兴奋,除此之外,就是我的眼睛。 “呼——”他第一口烟是对着我吐的,“你要不要也来一口?”他从嘴里拿出香烟,递给我,我接过,叼在嘴里,两根手指夹着香烟,滚烫的烟丝掉在我的皮肤上,烧出了一点红痕,可我一点也不感觉疼。 “嫌弃我?” 我看了一眼快要熄灭的烟,吸了一小口,向下吐着烟圈,“你还要吗?” “想抽就都给你。” “借花献佛。” 被我骂,他也无所谓,只是笑笑搭上我的肩,厚脸皮地凑上来用嘴叼走我手里的烟,继续抽。 白雪推开门,里面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屋子的中间还有一口锅。很女巫。 “这里是弗兰契斯科的秘密基地,她快回来了,我们得找到那面魔镜。” 又弹出了对话框,上面只有一行红字:找到魔镜,倒计时:120秒。 两分钟。 两分钟?! 我和陈歌就像是抽筋了一样,扔下烟就开始到处翻找,“我说,没必要这么着急吧?”白雪都看傻了。 我们没说话,继续找着,我怎么记得她的魔镜很大啊。不对,肯定不是那么大的,阿尔考特也没有特意强调那面魔镜的大小。 会不会是像拼图那样的? 我爬上梯子,在最上面的一排书里翻着,果然在一本书里翻到了一个镜子碎片,很工整的正方形,像是人为切割的。“找到了。” 陈歌在锅里也捞出了一片,“我也是。” “一共有多少片?” “八片。”白雪说,“我之前已经找到了三片,加上现在的,是五片,还要找到三片。” 我看了眼对话框,还有50秒。 我跳下梯子,也是走了狗屎运,不知道哪的一个箱子掉了下来,一块碎片掉了出来。 “六片了。” 四十秒。 陈歌好像想到了什么,突然打碎了他右手边桌子上的一只黑色长颈瓶,黑色的液体流出来,腐蚀了地板,地板下还藏着一片! 七片。 二十秒。 来不及了。 “快走!”我带着白雪和陈歌离开了这里。 “可是”白雪还想回去找,被我硬拉走了,“别可是了,她要是回来了,命都没了!” 我们猫在了一旁的高大灌木后面,弗兰契斯科受了伤,捂着胳膊跑进了屋子,随后,就是瓶瓶罐罐被摔碎的声音,似乎是发了很大的火。 应该是知道什么了。 她跑到外面,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一片魔镜,念道:“魔镜魔镜,告诉我,他们在哪?” “这东西有个bug,你只要不说真名,就没事。你说的不是真名吧?”陈歌说。 “当然不是,我又不傻。” 魔镜没有反应。弗兰契斯科也不恼,她拿起从地上捡到的烟头,塞进了魔镜里面,“魔镜魔镜,告诉我,他们在哪?” 靠!烟头上面有我们的痕迹啊!失算了,看来下次垃圾真的不可以乱扔。 魔镜说的话我们也听不懂,白雪说:“她发现我们了!快跑!” “跑不了了,她定位的是我们俩,不是你。”我把找到的魔镜碎片交给她,“带着它们走,别回来了。” “那你们怎么办!” “我们没事”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只藤蔓给锁住脖子,拽了过去。我只能看着白雪呆在那里瞪大了眼睛,然后心一狠转身就走。 第138章 白雪公主11 “你们居然背叛我!”她给了我和陈歌一人一耳光,那藤蔓直直地刺穿了我的喉咙,就在我以为自己要死了的时候,一支弩箭射中了弗兰契斯科,她就这么死了。 死……死了? 藤蔓嗖地一下从我的身体抽离,陈歌不知道被藤蔓拐去了哪里,但随着弗兰契斯科的死去,我的伤口也渐渐愈合。 “陈歌!” “你脚底下……”他举起手,我才注意到他。原来刚才我是被藤蔓拎起来了。 他是被刺穿了心脏,不过好在,也愈合了。 “这就是她巫术的厉害之处,可以让人体会到死亡的痛苦,但是又没有让你死,就是让你在那种痛苦当中活着。” “弗兰契斯科死了。” 线索断掉了。 我扭头一看,是一个穿着白袍的女人。 猎人吗?白雪公主的故事里可是有猎人这个角色的。她褪下白袍,居然是……摩维希?! “摩维希?” “把魔镜交出来。”她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温柔,现在的她,是个扮演猎人的狠毒女人。 “什么魔镜?” “最后一块魔镜。” 看来她也知道魔镜。这东西到底是干什么的,怎么她也来抢? “在我这里。”陈歌说,并且亮了亮手里的魔镜,“放他走。” “你觉得你有和我谈条件的资格吗?” 我们被包围了。 阿尔考特来到我身后,重重地朝我背后刺了一刀,刺完就被陈歌一脚踹开,他手里的那块魔镜也掉在地上,被阿尔考特捡走了。 “阿尔考特,干的不错。”摩维希夸奖道,“剩下的,可全都在你未婚妻那里,你不会手软的,对吧?” 他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摩维希。 摩维希被他看的很不爽,皱眉道:“喂,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 “果然是上不了台面的杂种。” 好像听到了一些不该听的。不过也没有人在乎我们俩,我们俩就这么躺在一边,陈歌给我疗伤,我听着吵架。 阿尔考特反而笑了,说:“是啊,那你不也是听了杂种的话,才想到要去抢魔镜吗?” “你就是这么跟我说话的吗?” “你还真把自己当继承人了?没有我,你什么都不是,早就被送去联姻被人玩死了。”阿尔考特笑着,“你不该感谢我吗?” “感谢你?感谢你这个杂种毁了我的国王梦吗?” 我们还没反应过来,阿尔考特就拔剑砍下了摩维希的头。她的头滚落到我的手边,死了还保持着震惊的表情,我的手指碰到她的皮肤,还是温热的,那些血液沾在我的皮肤上,黏黏的,带着股腥气。 “白雪呢?”他问。 “我让她别回来,不知道去哪了。”反正我现在也就这样了,倒不如说实话给他听。 “为了这么个破任务,把命都差点搭上了,值得吗?”他讥讽道。 “不值得。”我实话实说,很幼稚的举动,可是我们都在做,我在做,陈歌在做,阿尔考特也在做。“可是我们都没办法选择。” “想知道魔镜的作用吗?” “说说呗。”陈歌也坐了下来。 很有松弛感的两个人。 “预知未来。” “哦,那你试试看,能不能预知一下我们下个副本是什么故事。”我说。 阿尔考特跟看傻子一样看着我,似乎在说你个蠢货,你什么都不懂。 “是王国的未来。” “哦。”我和陈歌满不在乎。 “想要当国王,就少不了魔镜的加持。当然了,还有白雪的权杖,那可是她父亲在世时最骄傲的东西。当年,她父亲就是靠着那根权杖统治了三分之二的领土。” “哦。” “说了你们也不懂。” 确实。就像和一个数学家的人讨论红学一样。 对话框又弹出来了,这次显示的是全部故事了。一整个大反转:弗兰契斯科为了权利背叛了白雪,用巫术修复好了魔镜,并且想要杀掉她得到权杖来统治剩下的三分之一。而摩维希和阿尔考特也是水火不容,阿尔考特为了争夺王位杀死了摩维希,摩维希为了得到魔镜拥有强大的巫术杀死了弗兰契斯科。 中间的这些解释我都懒得看了,我快速的翻到最后一页,大结局是: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神经吗?我请问呢? 没了?就这么没了? 不是,这是全部的故事吗?玩我呢? 我又翻到前面,白雪公主杀了七个小矮人是因为他们得到了弗兰契斯科的命令,不惜一切代价杀死白雪,拿到权杖。而那些怪物,就是弗兰契斯科的“军队”。这些年她靠着这些怪物四处征战敛财,周边的国家无一不奉承、讨好。这也让她越来越贪心,对权利也越来越渴望。 说到底,是她的贪婪毁了一切。 不是,我要看白雪和王子那段啊!没有了吗?哦,原来还要解锁啊。 “我知道白雪在哪。”我突然说。 “在哪?” “但你要保证,会放了我们俩。” 他不屑地说:“我就是不放也得放啊,马上就要大结局了,你们俩肯定是过了任务的。” 好像说的有道理。 他是有剧本吗?上帝视角的王子,第一次见。那这么说,他知道所有的故事发展啊。 “你知道一切?” “废话。” “那你也知道白雪做的事情?” “当然。” “那你还爱她?” “你想说什么?因为这些,我就不爱了吗?那你的爱还真够表面的。”他嘲笑道,“就算那些事是她做的,又怎么样呢?和我爱她有冲突吗?” “你现在去找她,是因为爱?” “倒也不是。” 所以说废话的人到底是谁,你们都看见了吧。 “走吧,我带你去找她。” “不用了。” 白雪的声音。 她披着黑袍,拿着七块魔镜碎片来了,“魔镜在我手上,权杖也在我手上,只剩下你的佩剑,我就成功了。” “还有一块魔镜,我想你需要它。”阿尔考特给她了,就这么……给她了。 白雪也很是诧异,“你给我?” “怎么了?” “你不是一心想要合并吗?” 第139章 白雪公主12 “拿着吧。” 故事就这么结束了。 so? 通关了? 对话框弹了出来:副本结束,即将前往下一个副本。 陈歌和我收拾了东西,刚离开王宫,就撞上了阿尔考特。 “有空吗?聊聊?” “好。” 我放下箱子和他走进树林里,他两手插着兜,很是自在。 “你安排的?” “什么?” “只是我没想到,你居然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给自己安排了一个身份,对吧,徐末。” 他停下来,回头看我,笑了笑,说:“你很聪明,江舟。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故事的开始。” “不想问点什么吗?比如,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心里有仇恨。”我走近他,“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发泄你的仇恨。” “你错了,不是仇恨。”他收起笑容,“是爱。” 我大笑起来,“爱?”他也会有爱吗? 他也不和我计较,反而说:“江舟,等着吧。”随后,就走进了树林深处,无论我怎么喊,他都没有再回头。 什么意思? 突然,整座城市开始剧烈摇晃起来,脚下的土地也在一瞬间裂开,我来不及细想,转身就向回跑,直到和一个人撞在一起,我们俩都摔在地上。 上官颢? “你怎么在这儿?”我把他拉起来,他们不是应该在另一个世界吗? 不知道怎么,上官颢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张了半天的嘴,都没说出一个字。我不管那么多,拉着他就往回跑,陈歌也在到处找我,看见我的身影,他冲了过来,“怎么样!好像地震了。” “不是地震……”上官颢说,“是……是……”他眼神躲闪。 “是什么?你慢慢说。”我安慰道,尽管我们现在站都站不稳。 他看了一眼我,又看了一眼陈歌,眼神很复杂,“结界消失了。” 我还来得及说什么,一个人就突然出现把上官颢拉走了。是阿尔考特。不,是徐末。 停下来了。 又恢复平静了。 “你们之中,有人破坏了结界,导致世界不平衡。” 我们? 我朝旁边看去,参加晚宴的幸存者都站成了一排,林念站在离我很远的位置,脸上还挂了彩。 “本来你们当中,只有一个猎人,就是那场晚宴死去的33号,活下来的,都是猎物。可是有一个人,他破坏了规则,他伪装成猎物混了进来,因为他,你们所有人,都必须死。” 此话一出,周围人瞬间表示不满。率先出声的就是贝婪和贝妄两兄弟,“是谁站出来不就好了,何必连累我们这群人?” “他自己不想活,就随他好了,我们可还想活。” 然后开始有人附和: “是啊,就是啊。” “对啊,说得对。” “五秒钟,他自己不站出来,我就把你们都杀了。”徐末倒数着,“五——四——三——” “是我。” 他站出来了。 是谁呢? 是我。 我向前一步走,取下了手环。“你问我要手环的时候,我就猜到你是谁了,你要找的人,是我。” “你果然对手环做了手脚。” “是啊,是我做的。”我丝毫不愧疚,在这里,杀人都不算什么,我对这个手环做手脚又有什么关系呢? “听见了吗各位,这个破坏规则的人,对于他的所作所为,没有丝毫的愧疚!” “他愧疚又能怎么样呢?不还是做了吗?就算是下跪道歉,又有什么用呢?”陈歌替我说话,“说到底,不还是你自己蠢吗?都轮了一场狩猎了,你都没发现。” 有人开始劝陈歌:“兄弟,没必要啊,为了他得罪徐末,你不要命了吗?” “就是啊,你这同伴随时都可以换啊,命可是你自己的啊。” 徐末拿过我的手环,从侧面打开一个卡槽,取出里面的芯片,举着说:“我们这位江舟先生,改掉了芯片里的数据,很了不起啊,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作出了这样一件壮举。” “想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吗?” “不愧是qc的职员,江舟,你担得起。”他狠狠地把手环摔在地上,不过广播里却没有响淘汰的声音,“你耍我?” “芯片的弊端,也被我改掉了。”从前一摔就炸的芯片,现在就是用脚踩也不会发出任何信号了。 没别的,我把信号源给掐断了。 “你有种。”他收回了每个人的手环,“我还想着对你们仁慈一点,现在想想,这里最天真的人就是我。” 没有人敢说话。 他消失了,不见了。 话都没说完。 那些人被留在了这里,纷纷开始抱怨,只有上官颢来到我面前,他似乎有点害怕,说:“我可以和你聊聊吗?” “当然可以。”面对这个22岁的小男生,我还是有耐心的,对待小孩子嘛,都是要这样的。 “怎么了?有什么话想说?” “你……你觉得陈歌怎么样?” “怎么突然提到他?” “你先回答我。” “人还不错,就是喜欢说脏话。” “如果……如果他是” “聊什么呢!”陈歌拍上我的肩膀,“嗯?怎么不说话?” 上官颢低下了头,“没什么,我先走了。” 古怪的很。 我摸了摸陈歌的脸,“没什么,感谢我呢。小孩子都这样,一遇到点事就害羞。” “是吗?”他不太相信。 我没说话,直接走了。他跟在我后面,也不问了。 回到刚才的地方,那些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只剩下林念。 “上官颢呢?”我问。 “他状态不好,在那边休息。” “他到底怎么了?” “说来话长,我们抽到的是最可怕的世界,他还小,被吓得心神不宁。前两天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拖油瓶,大半夜偷偷跑出去寻找线索,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回来之后就一直这样。” “他有没有说一些奇怪的话?” “经常说一些牛头不对马嘴的东西。” 我手机震动了两下,掏出来一看,是徐末的信息,很长:江舟,我给你准备了一个超大的惊喜,在高级区,你最好活下去,看完我送你的礼物再死。 很幼稚。 我没打算回,可他还在发:我动用了权限帮你过了“白雪公主”,下一个副本,你们加油~ 神经。 第140章 睡美人 阿尔考特(徐末)给我们安排了马车,把我们送到下一个副本,他还对我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具体的我也记不清了,他说话颠来倒去的,听不懂。 我坐在马车上,在箱子里找到一枚金币,“你的?” 陈歌摇摇头。 那就是徐末放的。 通过对话框的内容,我们得知,下一个故事是《睡美人》,看了一下故事的大概,和小时候读的没区别,就是那些隐藏的篇章还是和之前一样需要解锁。 上官颢和林念也跟着我们一起来了。 上官颢一直在发抖,靠在我身上嘴唇都发白,我递给他一块巧克力,这是我在舞会上顺的。他撕开亮晶晶的包装纸,咬了一口,是酒心的。 “谢谢……谢谢……” 这孩子,都被吓傻了。 我们在距离王宫不远处的地方租下了一间房子,两室一厅的那种。从周围人的口中得知,王后昨天晚上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国王很高兴,给公主取名为爱洛。 “拯救她的是菲利普王子,诅咒她的女巫叫玛琳菲森。”陈歌看着对话框说,“看来我们是要经历这一切。” “难度增加了。” “真的要推理了。” “如果推理失败,故事不完整,我们就会被困在这里,直到完成故事为止。但是如果别的玩家都去参加晚宴了,我们还没有完成故事,就会一直待在这里,直到下一批玩家的到来,和他们一起解开谜题才能出去。”林念说。 “有人被留过吗?” “目前来看,很少。” “我去看看上官颢。”我说,推开了他的房门。他蜷缩在房间里,整个身体都在发抖,我坐在床边,轻轻地抚摸着他抖动的身躯。“别害怕,是我。” 他掀开一点被子,露出惊恐的眼睛,没人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他会杀了我的……我不能死,救救我,我不想死!”他一下子坐起来,抓住了我的手,“江哥,救救我,救救我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他那副抓狂的样子,让我下意识地抽回手。 “你先冷静一下。” “我冷静不了!”他嘶吼着抓上自己的头发,“我不能坐以待毙了,我得做点什么,对,我得做点什么,我得……我得……”他自言自语道。 我感觉他真的疯了。 我关上房门,对林念摇着头,小声说:“找根绳子把他绑起来。” 他还会再跑的。 “我来吧。”陈歌拿出一条皮带,跟着我进了房间。不一会儿,房间里就传来杀猪般的叫声。 “不要!啊啊啊啊!救我林念姐!救我啊!你们不能这样对我,我会死的!让我走,放我走好不好,我给你们磕头,求求你们了啊啊啊啊!” “啪!”陈歌甩了他一耳光。“我看你是真疯了。” 他被抽了一耳光之后,安静了许多,可还在说些什么,我们也听不清楚,陈歌用皮带想从后面捆住他的手,被他挣脱开,跑了出去。 “林念!抓住他!”我冲门口喊道。 林念放了他。 “你疯了?你知不知道他这样出去命都没有!”我说。 林念看着我,说:“对不起……我实在是不忍心看” “你会害死他的。”陈歌抓着皮带追了出去。 “我……”林念蹲下来,两滴眼泪落在地上。 “你还有隐瞒的对不对?他到底看见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那天回来之后就变成这样了,什么也不肯说,疯疯癫癫的。”林念双眼空洞。 我也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这里,索性带着她一起出去找他们俩。 大街上的人突然围成了一个圈,里面似乎有什么人在打架,我第一反应就是陈歌。我和林念挤开人群,看见上官颢躺在地上,陈歌用皮带抽他,就算是这样,他还是想跑。 他爬起来,想要冲进人群,被我揪着衣领给拽了回来,就这样,我拽了他一路。一路上,他踢我,踹我,咬我,我都没松手。 回到家,我把他扔在地上,“把皮带给我。” 我拿着皮带,一下子抽到他的脖子上,金属扣抽在他脆弱的皮肉,让他疼的说不出话。 “我看你是中邪了。”我说。 “我没有,真的没有……我太害怕了……”说着说着,他就开始哭。陈歌冲上去给了他一拳,他晕了过去。 “上官!”林念冲过去抱住他。 “晕了而已。”陈歌从她手里抢过他,带进房间把他绑在椅子上,“一天之内,不许给他吃任何东西。”说着,就把门反锁了。 林念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我和陈歌在阳台上站着,“你觉得他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肯定是撞东西了,但至于是什么东西,不清楚。” “雨冥山庄的?” “徐末这人,鬼心思多的是,他的谋算,数都数不清。” 我回头看了一眼林念,“她会不会也……” 陈歌摇了摇头,“不知道,两个人都奇奇怪怪的。得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行。” 还没聊完,就被楼下的声音打断了。原来是公主出生国王高兴,命人在大街上洒金币和珍珠。 还真是奢侈。 “嘿!你们俩!接着!”楼下一个热情的小伙子冲我们俩喊道,“嘿!”他朝我们扔了一袋东西,沉甸甸的,打开来一看,里面是各种各样的珠宝,还有许多金币。 看来这位国王还真是不缺钱。 “谢了!”我说。 声音渐渐远了,应该是去别的街发了,大街上也没几个人了,都跟着马车一起走了。 “应该醒了。”陈歌说,“去看看。” 他用钥匙打开房门,上官颢低着头,嘴里没再说话了,陈歌捏着他的下巴,强迫他抬起头,一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看上去很是憔悴,嘴唇也变得苍白,哪还有我刚见他的时候那清秀样。 “江哥……你……一定要小心…” “什么?”为什么让我小心? “你……千万……”他说着,看了一眼陈歌,又不说了,摇了摇头,“没什么。” 我看向陈歌,他抱着胳膊站在旁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是在怕陈歌吗? 我们退了出去,林念说要去做饭,我让她回去休息,饭我来做。她没说话,点点头进了房间。 今晚他俩一人一个房间,我和陈歌睡客厅。在厨房忙活的时候,我开玩笑地提了一句:“今天听上官叫我江哥,我还有点怀念你叫我的时候,怎么现在都不叫了?” “我以为你不喜欢。” 第141章 睡美人2 “没有,你想叫就叫。” “嗯。” 我们没再说话了,他把菜洗好放到一边,转身去拿菜板,我递给他菜刀,他接了过去,切起菜来。 “我去看看林念。” 他没理我。 我敲了敲林念的房门,“能进来吗?” 门开了一条缝,露出林念红红的眼睛。 “你哭了?” “没有。”她擦了擦脸,“有事吗?” “我想和你聊聊。” “我们俩没什么好聊的。”说着,就想关上门,被我握住门框死死拦住,“我想聊。” 门还是被我打开了。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林念的房间里窗帘拉着,床上也很凌乱,箱子打开来躺在地上,她这么爱干净的一个人,居然可以容忍自己的房间乱成这样。 我记得之前在家里,都是她催促着我去做家务的,她有点洁癖,见不得家里有一点乱。 “你是怎么进来的。” “陈歌没有告诉你,他是怎么进来的吗?” “没有。” “我在路上出了车祸,在医院里,一个医生给了我一个地址,说这里是一个疗养院,我就来了。” “你什么时候出的车祸?”比起那个所谓的医生,我更在乎她。 “离开的第二天。” 空气在这一瞬间突然安静。她离开的时候还是晚上,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以为她可以过得很好,没想到…… “你是不是以为,不回我的消息,我就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和你和平分手。” “嗯。” “江舟,你变了。” 恋爱中的男女总爱说的一句话就是为什么,为什么不回我的信息,为什么不接电话,为什么你不爱我了,为什么人会变。可是一旦问出这个问题,就很难收场,变的人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 “人都是会变的。” “可是我没变。”她声音有点哽咽,“我倒是希望你死了,这样的话,我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你担心我?”我靠近她,“真的吗?”我有点激动。 “你别忘了,你可是”她话说到一半,又停住,我知道她想说什么。 “我知道。我不会死的。” “现在你也来了,我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我要是在这死了,你会为我伤心吗?” 她摇头,我抓住她的胳膊,“你会为我伤心吗?说。”我有点情绪上头。 她没说话,把头低了下去,被我强制性地捏住下巴,“看着我,你真的一点也不在乎我吗?” “我……” 她想说什么,被我堵了回去。四片唇的触碰之际,她瞪大了眼睛,同时,她伸出手想推开我,我咬住她的舌头,探索得更深。 分开,拉出一条暧昧的银丝。 她喘着气,脸颊通红,眼神躲闪,“还想要吗?”我问。 这一次,她不敢摇头了。 我又吻了上去,她搂住了我的脖子,我的手渐渐滑至她的腰际,掀开衣服向上摸去,“别……那里……” “怎么了……”我咬了一下她的脸,“你以前不是很喜欢我这样吗?” “不……别在这……有人……” “不会有人来的。” “吃饭了——”陈歌突然推门而入,林念一下子推开我,我跌坐在床上,衣衫不整的样子被陈歌看了去。 他没说什么,默默地把门又关上。 等我收拾好出去之后,他已经帮我们盛好饭了。他自己吃完了,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没什么胃口吃饭,给他拿了一条毯子盖上,他睁开眼睛,用唇语对我说:“出去说。” 我点点头,我们俩心照不宣地走了出去。果然是童话世界,连夕阳都是彩色的,照在这条粉红色的街上,格外地梦幻。 “明晚,十二个仙女会来王宫祝福公主,第十二个仙女就是女巫,她会来诅咒公主。” “公主在18岁会被纺锤刺破手指死去,但一个仙女化解了诅咒,公主不会死去,但会长眠不醒,除非一个王子来亲吻她。” “但绝对没有这么简单,明晚过后,就可以拉进度条,拉到18岁的时候,而我们的任务,就是阻止公主找到纺锤。”他点出对话框说,“如果阻止不了,就要接受惩罚,惩罚完之后,就会跳转到下一个场景。” “王子来了?” “对。但是似乎故事的结局并不是很美好。” 结局是锁的。 “一般故事的结局都会提前告诉我们,如果结局是锁的,那就说明故事的走向将会非常曲折离奇。”他说,“你和林念……” 怎么突然转移话题了? “嗯。” “你爱她吗?” “我不知道。”和她分开的一周后,我去了墨尔本,本想着去那里放松放松,没想到去了也是枉然。我一个人住在一个房子里,第一天就种了许多好养的花下去,想着不用怎么侍弄也能活。那些花的确生命力旺盛,长得很快,但因为无心打理,任由它们生长,最后邻居跑来敲门,我才去修剪。 那两个月里,我过得浑浑噩噩,闭上眼就是和林念的点点滴滴。 “你不爱她。”他说,“爱一个人,不是你这样的。” “那是什么样的?”我有点想笑。 “你给不了她想要的。”陈歌突然停下来,“你知道她想要什么吗?” “什么?” “她想要的东西,只有徐末可以给她。” “钱?” “别说我没提醒你,她早就变了。” “你对她又不了解。” “我和她参加过很多次狩猎,期间和她组过队,我或许不了解她的过往,但对于她的现在,我比你了解。” “江哥,重感情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的。” “我知道。”我加快了脚步,坐在路边的台阶上,“但是我做不到。” 陈歌没说什么,坐在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她……”欲言又止,“算了,没什么。” “回家吧,去看看上官颢怎么样了。” “嗯。” 家里好像被打劫了。 “啊!”是上官颢的声音。 陈歌率先冲了过去,上官颢在房间里寻死觅活的,额头都被撞破了,看墙上的血迹,他是挣脱了束缚想撞墙自杀。林念用绳子绑着他,可还是无济于事。 “上官颢,你就是死了,他也不会放过你的。”陈歌冷冷地说。 没想到还真管用,他立马不闹了。 第142章 睡美人3 他?他是知道什么吗…… 我扶起差点跪在地上的林念,把空间留给了他们俩。 “没事吧?”我给她倒了一杯水。 “我没事。”她没有接过杯子,或许是为了缓解尴尬,我笑着自己喝了一口,“挺解渴的。” “嗯。” “那你好好休息,已经是晚上了。”我真是说废话。 “嗯。” 我帮她关上房门,陈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躺在沙发上了。 “他怎么样?” “睡着了。” “哦。” 我没问太多这其中的事情,知道的太多总归是不好的,况且,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我和陈歌躺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突然聊起了我在墨尔本的生活,我噼里啪啦地讲了一大堆。我去那儿的时候是秋天,墨尔本的秋天很美,我住的地方靠近树林,走两步就是一个叫不出名字的湖。秋风卷着落叶吹进湖里,惹的几只野鸭扑扑翅膀,伸长脖子嘶叫,那声音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那你也还是住了两个月。” “对啊,过完了秋天我才走的。” “后来去了哪?” “俄罗斯。” “你去那儿过冬?”他笑起来。 “对。”我也觉得好笑,可能是当时太年轻了,说走就走,完全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我讲着讲着,就把陈歌哄睡着了。嗯……我感觉我说的也没有那么无聊吧。 我们在沙发上将就了一夜,早上起来的时候,居然是上官颢在厨房做饭。 “陈歌呢?怎么是你做饭?”我打了个哈欠。 “小陈哥下去有事去了,我也会做饭。”他像只兴奋的小狗一样跟我介绍他做的早餐。 林念到现在没出来,不过她昨天精神不太好,就让她多睡一会儿吧,我拦住了想要去敲门的上官颢,“让她休息吧。” “哦,好。”他和我把早餐端出来,坐在餐桌前等着陈歌回来。 过去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他都没回来。“他怎么跟你说的?就说出去有事?” “对啊,我起来的时候就看见他在穿衣服准备出门,我问他去哪,他说下去有点事情,早饭让我做,还说马上就回来。” 应该不会出事的。 再等等看。 时间又过去了半个小时,林念睡醒了,推开门发现只有我们两个,揉了揉眼睛,问:“陈歌呢?” 上官颢把情况跟她讲了一遍,她说:“你们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出去呢?这里是什么情况我们都不知道。”她边说,边回房间换衣服,“愣着干嘛呀,赶紧找啊。” “哦哦哦!”上官颢脱下围裙,开始穿外套。 这里似乎是春天,早上还有些冷,我就穿了一件套头的灰色针织毛衣,没感觉到暖和,不过也懒得换了,跟着上官颢就下了楼。 楼下热闹,人来人往的。 上官颢提议我们三个分头去找,林念不同意,但眼下这是最快的办法了。 “那你们一定不要超过这条街的范围,二十分钟之后在这里集合,找不到的话我们再想办法。” “好。” 我是朝东走的,似乎是碰上了什么大型节日,朝我涌过来许多人,我被人群挤着,强制性地调转了方向。 “这是做什么的?”我低声问。 旁边一个五大三粗的棕色大胡子回答了我:“老兄,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今晚十二仙女可是要来给公主献上祝福的,所以我们一大早就庆祝了!” 差点把这个给忘了。 “哎哟,你瞧我,都睡糊涂了。” 我本想偷偷溜走,可奈何前后都是人,我跟着他们,越走越远,直到走进了一处森林里。 童话世界到处都是森林,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的所有故事都会和森林挂钩,然而森林里有什么,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女巫、野兽)。 我看见那些人把手里的花环扔到一处空地上,然后点燃火把烧掉,对着这些东西双手合十不知道在祈祷些什么。 突然,有人塞给了我一个花环,是刚才那个大胡子。 “快,扔进去烧掉。” 我照做,“这是做什么?” “看你这身打扮,不像是本地人啊。” “我是做生意的,这些年走南闯北的,但我家里人都在这,今年生意不好做,我就回来了。” “哦,这样啊。实不相瞒,这是十二仙女要求的。” “哦?仙女要求的?还有这讲究?”我顿时来了兴趣。 “对啊,你不在这常住,但你家里人肯定知道,这十二仙女每年春天都会给大家送上祝福,会亲自挑选一百二十个手最巧的姑娘编制幸福花环,分发给每一个人,然后规定某一天的早上几点钟烧掉。这不公主出生嘛,仙女就定了今天。” “真的有用吗?” 他没回答我,人群突然散了,大家都往回走,我们也不例外,我们走在人群的最后面,我还是忍不住回头看,除了一堆烧焦的花环以外,没别的东西。 “那当然,据说……”他在我耳边悄悄说:“据说之前有个人不相信,拒绝接受仙女的祝福,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第二天就被女巫杀了,那模样,啧啧啧……真惨啊。” “女巫?”第十二位仙女不就是女巫吗?但听他这意思,似乎不是。 “是啊,这女巫就住在这林子里,我们在这烧掉花环也是为了阻止她的入侵。” “原来是这样,多谢你了,老兄。” “嗨,这有什么,你家里人肯定也知道,估计他们也在这儿,你应该是和他们走散了吧,我看你跟我们是反方向的,是不是在找他们啊?” “对啊,人太多了,我弟弟也爱瞎跑,唉,毕竟还是小伙子,年轻好动嘛。”我笑笑。 “哦,那你去找他们吧,我就先走了。” “好。” 我快步赶了回去,发现林念和上官颢已经在那等我了。 “你跑去哪了?不是跟你说了不要跑” “嘘——”我让林念别再往下说了,“回去说。” “对不起啊江哥,我没找到小陈哥。”上官颢说。 “没事,我相信他,他不会有事的。” 第143章 睡美人4 回到家,我把遇到的情况和他们俩说了一下,上官颢突然开始发抖,然后把我拉到一旁,“江……江哥,他……他们……” “怎么了?” “没事。”他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连连摇头,松开了手。“我先回房间了。” “嗯,好好休息。” 客厅只剩下我和林念。 “你觉得陈歌会去哪?” “你问我?” “你和他,不是关系很好吗?” 关系好?除了经历过生死,好像也谈不上关系好吧?我对他也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他会去哪,他这个人,行踪怪得很。 “就那样吧。”我坐了下来,喝了口水。 林念站了起来,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两张邀请函,“今晚的晚宴。” “他不去吗?”我眼神瞥了一眼房间。 “他留在这,等着陈歌回来。” 恐怕很难,陈歌这一走,怕是再也不会回来了。不过她提醒了我,晚宴……也许还在那里碰面。 我果然在那看见了他。 他换了一身装扮,不再是原本高高的马尾,而是将长发全部挽到一边用丝带扎起来,换上了黑色的修身衬衫和棕色皮革马甲,胸前还有暗红色的丝绸领花,上面镶嵌着一颗巨大的珍珠。下身是灰色长裤和棕色长靴,最让人感觉妩媚的是,他就靠在墙上,手里举着一根由一整块红宝石雕琢出来的烟托,上面绕着一条银制的蛇,蛇身十分精致,和他本人一样。 我和林念对视了一眼,似乎都对于他的巨大改变感到惊讶。 我端着酒杯来到他面前,“可以和您喝一杯吗?” 他抬眼瞥了我一眼,举起手里的烟托侧头吸了一口,随后把烟圈吐在我的脸上,“不好意思,我不和陌生人喝酒。” “你不认识我?” “我应该认识你吗?” 他……疯了? 我缓缓靠近他,说:“你必须认识我。”他也来了兴致,勾起嘴角问我:“为什么?” 我的视线缓缓下移,然后又对上他的眼睛,“换个地方聊?”我压根没想过他会跟来,没想到他居然答应了。 我把他带出了晚宴现场,我们在王宫外面的湖边坐下,我拍了拍身边的草地,示意他坐过来。 “不想和我坐这么近?”我说。 他迟疑了两秒,坐了过来。 “有事吗?”他又吸了一口烟,这一次,烟圈没吐在我脸上。我低头吸了一口他刚吸过的烟,淡白色的烟雾在我们俩之间散开,消失在静谧的浅蓝色的夜晚。他在此刻就像一条极具吸引力的毒蛇,只肯褪下一片皮脂,勾着你向前。 他的手摸在我的脸上,手指在皮肤上敲着什么。摩斯密码吗? 我就这么看着他,我不懂摩斯密码。 他愣了几秒,笑了出来,“难道你约我出来,不是为了做这种事吗?” “你喜欢在室外?” “我都可以,看你。” “你对我很满意?” “就那样吧,但毕竟,你是今天晚上唯一一个敢和我搭讪的。” 我起身,他抬起头看着我,我拉起他胸前的领花,“你干什么!”他给我一路拖着来到湖边,临近水面的位置,我停了下来。 “你疯了?”他推开我,我脚下一滑,失足掉进了湖里。最后时刻,我拉着他一起下了水。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游泳,不过就算他不会,我也能把他救上来。晚上的湖水确实凉,透过衣料钻进每一寸皮肤里,像是血液都被冻住了一样,缓慢地在身体里流淌。 我在他手心里写着字:你怎么了。 他抓起我的手把我往上带,我松开手,和他一起游了上去。我们跪在青草地上,咳嗽着,把气管里的水排出来,我甩了甩头发,“说吧。” “我被诅咒了。”他说,“不过我没想到,你居然知道这个诅咒怕水。” 我是想到了早上被烧掉的花环,也算是脑洞大开吧,其实也不是,按理来说那些火焰烧一会儿就会灭,但是并没有,反而越烧越烈,按这个趋势发展,整个国家一上午就烧光了。所以肯定是有人做了手脚,至于那个人是谁,暂时还不清楚。 火怕水,这是不争的事实。 而且这个国家的人,似乎很忌讳这个。早上和那个大胡子谈话的时候,他也透露了一点,这种火是不能被水浇灭的,不然会失去幸福的魔法。 “所以你到底怎么了,诅咒的内容是什么?” “如果和亲友相认,就会被火烧成灰烬。”他咳嗽了两声,“我早上本来想着下去买点东西,遇到了一个穿着怪异的女人,她递给了我一个花环,让我跟着人群把它烧掉。” “然后呢?” “我接过花环,那个女人就消失了,我就闻了一下,就晕了过去,醒过来面前就站着那个女人,她就对我说了那句诅咒。” “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 他摇摇头,“她戴着面具,全身都裹着蓝色的丝绸,连声音都被精心处理过。我也是碰碰运气,想着在晚宴上也许会碰到她。” 可能是女巫,但也不能说所有的女巫都是坏的。十二个仙女……她们也有嫌疑。 “快到时间了,我们身上的水很快就会干,得赶在这之前到达晚宴,关键内容是仙女送祝福,女巫来诅咒,关键物品是王后送给公主的戒指。”他说完,匆匆离开了。 不知道他白天有多痛苦,有家不能回,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们了,要不是我冒险试了这个方法,他就是想告诉我也告诉不了。 有点心疼。 “怎么样?”林念问。 “和我们设想的一样,出事了。”我站在人群中间,国王热情地邀请出十二仙女来给公主献上祝福。 “他还说了什么?” “仙女的祝福,女巫的诅咒,公主的戒指。” 那些熟悉的故事情节我就暂且跳过了,女巫匆匆赶到之后,也是撂下诅咒转身就走。 “公主不会被死去,但她被纺锤刺破手指后会沉睡,直到有一个男人用真爱之吻将她吻醒,她又会活过来。”听完这个仙女的话,老国王和王后都松了一口气,他下令烧光整个国家的纺车和纺锤,宴会就此结束。 陈歌也不见了踪影,刚才他还站在我们对面,宴会一结束他就消失在人群中,不过,只要他活着,就好了。 第144章 睡美人5 我们拉了进度条,快进到公主即将被纺锤刺破手指的那天。 按照时间线,已经过去了18年。 我原以为事情会这样平淡地发生,只是没想到,它彻底变得扭曲了。 “你以为纺锤是什么?”他抽着一根烟,靠在门上问我。 他刚结束完一场性事。 和爱洛公主。 半个小时前,我收到了一封匿名信,让我一个人去王宫的阁楼里,信封里还有一枚徽章,似乎是代表着什么身份。 我跟林念撒了个谎,出了门。 来到王宫门口,侍卫看见了这枚徽章,立刻朝我敬了个礼,并且放行。一路上算是畅通无阻,我顺利摸索到了通往阁楼的路。 避开了一众女仆,我爬上了去往阁楼的楼梯。阁楼的门很破旧,并且上着锁。锁孔的形状很特别,长条形的,我把徽章放进去拧了一下,锁就掉了下来。 我推开门,里面有一台纺车,纺锤上挂着一抹鲜艳的红色。 公主已经被纺锤刺破手指了! 按理来说,她应该已经在这里沉睡了,并且原本的故事中,整个王宫的人都应该沉睡不起才对。可事实却是这里除了这两样东西之外,别的什么也没有。 我来到窗边,对面是公主居住的地方。我关上门,跑了下去,直奔刚才看见的方向。侍卫拦住了我,我亮出徽章也没有用,还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话。 我强行闯了进去,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公主的房间,推开门,里面的景象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陈歌……他…… 他和公主发生性关系了。 他赤裸着身体抬起头,目光对视的一刹那,我居然有点心虚,避开了眼神。公主说了一句:“谁呀?” “不用管他。” 我关上门。侍卫们居然没有跟着我进来,很不对劲。但是此刻,我已经没有脑容量去想这些了。 我靠在门上,听着里面的动静,心中久久不能平复。 不知过了多久,门被打开了。 “为什么要这么做?”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默默地套上了衣服,并且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根烟来点燃,“就算不是我,也会是别人。” 看见我这副样子,他不屑地笑了一声,“你以为纺锤是什么?你以为纺锤上的鲜血是什么血?” “那为什么是你。” “那应该是谁,你吗?如果不是我,就得是你。”他说。 可是现在,我任何解释都听不进去了。就算事实真的是这样,他作为一个男人,都不应该随随便便地和一个女人上床,即使是在虚拟世界里走剧情,都让我觉得恶心。 “你真恶心。”我丢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走了。他在后面叫住我,“你这么匆匆忙忙地赶过来,不是为了听我这些废话的。” 我停住了脚步,确实,那个给我信封的人,到底是谁,是为了让我看这出戏的吗?“公主呢?” “沉睡了。整个王宫的人,都会沉睡过去。” 我还是走了。回到家,林念问我发生了什么,估计是看我这副样子,跟丢了魂似的。 “我没事。”我进了房间,把门锁上,上官颢在外面敲门,说:“江哥,你要不要喝点水?” “我不渴。”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蜷缩成一团,闭上眼睛,脑海里闪过的全是刚才的画面。女巫……仙女……不知道为什么,又想到这些东西,还有信封。 我无聊地点开对话框,又看了一遍故事线,却发现了一个我们都忽视的问题!一共有十三个仙女,而不是十二个! 我又想起了小时候读的故事,因为第十三个仙女是女巫,所有国王没有邀请她来,她很气愤,在第十一个仙女祝福完之后闯了进来说出了诅咒,但被最后一个仙女化解了。公主是在15岁的时候被纺锤刺破了手指,那纺锤是阁楼里的老婆婆(女巫)给她的。 是陈歌告诉我,第十二个仙女是女巫,那第十三个仙女是谁?难道没有这个人吗?那为什么故事里有她? 我又拿出信封,摸着上面凹凸不平的花纹,这一次,底下出现了一行小字,还没等我看清,字就消失了。 我慌忙坐起来掏出打火机,在火焰的高温下,字开始浮现出来,是用德语写的:我会来找你的。 找谁?找我吗? 她到底是谁?女巫?还是所谓的第十三个仙女? 我的脑子一团乱。 我打开门,发现林念就站在门口,我不知道她站了多久,手里还端着一杯水。 我和她说了这些事,她没什么太大的波动,对于陈歌和爱洛公主的事情,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男人,都是这样的。” “我也是吗?”我问她。在她眼里,我也是这样的人吗? 我迫切地想要听到她的答案,可是她却不说了。只是看了我一眼,说了别的,“陈歌有他的难言之隐,作为朋友,你应该理解他。” 为什么……为什么林念会变成这样? 我看着她的脸,有那么一瞬间,她变得很陌生。在这里,她应该是我最熟悉的人才对,可是现在,我最熟悉的人,却是我自己。可能到最后,连我自己都会变的十分陌生。我害怕这一天的到来,却又无比期待。 “首先,他是一个人,他就应该知道礼义廉耻,他随便地和别人发生性关系,就是恶心。”我说,“其次,他作为一个男人,更不应该做出这种事情。” “你也说了,他是男人,江舟,我还以为你会为他开脱。”林念的眼神在放空,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开脱?在你眼里,我就是这样的人吗?” 她低下了头,安静了几秒,开口道:“难道不是吗?”她抬起头,眼里有一些泪花,“你都忘了。” 她起身想要走,被我一把拉住,“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她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你解释了,不是那样的,我和她就是” “我知道了。别再说了。”她挣脱开我的手,为我关上了门。 此刻,我的心门也被重重地关上。 眼前,一片黑暗。 第145章 睡美人6 我在这里坐了很久,可能是一天,也可能是一年,或者十年。久到让我记不清日子,久到我快要忘记自己是谁。 这些日子里,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的片段,就是林念和我的对话。她说得对,我也是那样的人,我没资格去评价陈歌怎么样。 毕竟男人都一样。 都脏。 “你还是不吃吗?”林念把饭菜端到我面前,看着再熟悉不过的吃食,我却有点倒胃口,于是摇了摇头。 “我陪你出去走走吧。”她主动提议,扶着我站了起来。 我都快要失去行走的能力了。 我和她走在偏僻的小路上,我一言不发,偏偏天空也飘起了小雪。 已经入了冬。 我穿的少,林念脱下她的毛绒外套盖在我身上,就像以前那样。她总是那么关心我,即使是吵架,也会问我饿不饿,转头去厨房给我下面条。 可是,我对她的感情似乎变了。 我停住,伸手想接住几片雪花,到了手心却只剩下薄薄的一层冰水。 “雪停了。”她说。 “玫瑰开了。”我说。 这里是王宫的外面,外墙上爬满了玫瑰,在寒冷的冬天也开的那样艳,鲜红的花瓣上覆着脆软的冰晶,成了整座城市最亮眼的一座建筑。 “两位——”一个装束精致的男人骑着马在我们面前停下,“这里是睡美人沉睡的地方吗?” “嗯。”林念说,“她就在里面。” “谢谢。”他拔出剑砍断荆棘进去了。 “这很寻常,不过算算日子,他应该就是那位王子了。” 我点开对话框,没有任何提示,“故事才刚开始。”我来了精神,我拿下外套还给她,“我们也得进去,跟上他!” 她立刻反应过来,我们偷偷溜了进去。雪铺了地面厚厚的一层,还有马蹄印和人的脚印,我们跟着这些痕迹,来到那扇华丽的大门。门把手上的雪已经被抹掉了,露出金色的材质。 我推开门,眼前是一派淫糜的景象。王子倒在一片血泊当中,鲜血溅在玫瑰花枝上,他被开膛破肚,脸上却挂着一副满足的神色,被划开的身躯里放满了玫瑰,荆棘刺穿皮肤,竖着尖尖的短刺,他俨然成了养料。 “对于我的作品,还满意吗?”爱洛公主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红润的脸上沾着点点血迹。 “你醒了?”我问。 “哦,我压根没睡啊。”她无所谓地擦着身上不知名的白色浓稠液体,“你的朋友没有告诉你吗?” “你都知道?” “我当然知道。”她蔑视着我,冷笑了一声,“因为都是我做的。” “第十三位仙女?”林念问。 “嗯……差不多吧。”她整个人有些累,索性趴在扶手上和我们说话,“我是第十二位,玛琳菲森。” “一共不是有十三个吗?” “哦,她啊,她死了。”她满不在乎,“想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 “怎么死的。” 她笑了笑,指了指地上的王子,“和他一样。” “她很爱你?”林念说。 “对啊,很爱我。那又怎么样呢?”她依旧不在乎。 “那封信,是你给我的?” “嗯。你朋友手里的花环,也是我交给他的,是我下的诅咒,这会儿,诅咒应该生效了。” “什么?” “你不知道吗?”她像看傻子一样地看我,“他那天跟你说了那么多,完全没有把我的诅咒当回事啊,对于这种人,难道不该让他受点惩罚吗?” 我冲上楼梯,问:“他在哪?” “你要是能越过荆棘,或许能看见他,要是你慢了,或许只能看见一具尸体了。”她把我推下楼梯,顾不上疼痛,我爬起来就往外跑。 “喂,方向反了,在王宫的花园里。”她叫住我,给我指了一个方向。 后厅里,只剩下林念和玛琳菲森。 一枝藤蔓给我带路,带我来到了花园,原本应该生机勃勃的花园现在变成了一座雪白的废墟,各个角落都被荆棘覆盖,像是被一副坚硬的盔甲包裹。 我伸手碰了一下,嘶,好疼。 犹豫了两秒,我抓住了荆棘,用力朝旁边一扯,连同我手掌的皮肤一起扯到了旁边。 好像也没有很疼。 等我走到花园的中央,我的身上早就已经成了伤痕的天下了。 陈歌躺在雪地上,很安详。 死了? “陈歌?”我叫他,没有回应。 我摇了摇他,“陈歌,陈歌?” “别这样……别走……别走!”他睁开眼,从我怀里挣脱开来,向着荆棘更深处跑去,“啊!”还没跑两步,他就摔在地上,开始在地上打滚。 我想起那个诅咒,上去抱住了他,通过他的眼睛,我看见他身上的火焰。“我什么也看不见,别害怕,没事的,听我的,别去想那些!” “不!啊啊啊啊啊啊!我不想死,求求你,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不要死!”他的疯狂程度不亚于上官颢。 他一口咬在我的手上,我颤抖着,依旧没有松手,直到他到嘴里开始渗出血液,我才反应过来,他把我咬破了。 “没有火,什么都没有。” 他恢复了一点理智,抬头看向我,“别走……” 我不知道他在和谁说话,但现在,我默认是在和我,“不会走的。” “真的吗?” “嗯。” 他渐渐地安静下来,呼吸声也变得均匀,“别走,栗子。” 栗子吗? 我眼底升起一股不明的神色,怪不得之前不愿意提起他,可能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吧。 “我怎么了?”他正常了。 “没事,做了一个梦而已。”我甩了甩手,“你手怎么了?”他问。 “你咬的。” “啊?” “可能是在梦里梦到了红烧排骨,我想叫醒你来着,没想到你对着我的手就来了一口,怎么推都推不开。” “我是……这样的吗?”他有点怀疑自己了。 “当然不是,骗你玩的。” “卧槽滚啊!” 我没有把那些事情告诉他,想着保留一点也是好的,一回头,荆棘林已经不见了。“我脸上,有伤吗?” “没有,还是小白脸一个。” 小白脸?“那不是形容你的吗?” “哦,也对,那你是老白脸。” 第146章 睡美人7 “是是是。” 刚走出花园,就下雪了。我们跑回后厅,林念和爱洛都不见了。 “楼上!”陈歌跑上楼梯,一脚踩了个空,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有东西。” “什么东西?”我上去查看,是林念的耳环。这耳环,还是我送她的情人节礼物。我捡起来,吹了吹上面的灰尘,怪不得她当时很想要,质量确实不错,踩了一脚还没变形。 我把耳环放进口袋,下去把陈歌扶起来,两个人上了楼。 “她房间。”陈歌说。 我们推开房间门,爱洛躺在床上,两腿分开,腿间还有一个金发男人。她一脸愉悦,抬眼看了我们一眼。 “啊……”她发出享受的声音。 那个金发男人我见过,是一个贵族的子爵,我记得,他的情人是男爵夫人,他的妻子也是权贵,当时站在他旁边,和一个大臣眉来眼去。 爱洛看见我们,推开子爵的头,说:“居然真的被你救回来了。” “她在哪?” “这么关心她啊,我还以为……”她突然不说了,勾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趴在她身上的男人伸出舌头舔她的脸,把她逗的咯咯直笑,“啊~哈哈~她嘛……” 她勾住子爵的头发,“往下点。”子爵顺从地撕扯她的衣服,细细品尝起来。 陈歌靠在门上,说:“我们不想看这些,她到底在哪。” “她……死了。” “你说什么!”我冲上去推开那个男人,掐住她的脖子,“你再说一遍!你把她怎么了!” “这么关心她啊。”她即使被我掐住要害,依旧不在乎,抬腿环住了我的腰,“她要是看见我们俩这样,会怎么想呢?” “她到底在哪,说!” “江舟……”林念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出现,我回头,她被一个穿蓝色丝绸袍子的女人挟持着。 “是你?”陈歌说,他激动起来,“卧槽你妈的,就是你这个死人给我下得诅咒,老子杀了你!”他举起匕首就把林念推开,一下又一下地捅着那个女人。 直到面具掉落,我们才看清她的脸。 和爱洛一模一样的脸。 “你杀了……真正的公主。”她说,“我是玛琳菲森,惊喜吗?” 林念从地上爬起来,还不等我做出什么反应,她就一刀抹了爱洛的脖子。 都死了。 爱洛躺在床上,子爵看见她这副样子,吓得落荒而逃,但又跑了回来,抢走了她身上值钱的饰品,刚拿走,他就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我坐在床上,被林念拉了起来,“玛琳菲森,第十三位仙女,也是女巫,她下了一个咒语,可以让她和公主的灵魂互换。” “没错。”玛琳菲森突然开口说话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大笑着,“说的没错,要不是这样,我怎么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呢?” “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女巫吗?”林念抱着胳膊说。 “为什么?”我问。 “因为她偷食禁果,仙女是不能这样的,凡是偷食禁果的仙女,都会变成女巫,被火烧死。” 玛琳菲森抬腿整理了一下裙摆,不满裙摆上的污浊,抬手给自己换了一条更加鲜艳的红裙子,“呵,一群蠢货,还妄想烧死我。” “花环的规矩,也是你定下来的吧?”我说。 “是啊,是我。” “所以到底是多少个仙女。”陈歌问。 “十三个。只是嘛……因为我偷食禁果被惩罚,所以我只好让那个一直爱慕我的第十二个仙女替我去死了。” “那之前,你为什么要说你是第十二个。” “她死了,我不就是第十二个了吗?况且,她是替我去死的,她是替第十三个去死的,那她就是第十三个了。” “谁稀罕她的爱!”她突然开始暴走,“真恶心!看见她那样我就恶心!让她替我去死我都感觉是脏了我自己!” “她就这么心甘情愿地替你去死吗?”陈歌说,“我猜,是你和你表白了吧,你告诉她,你也很爱她,但是你想活着,并且承诺她死了之后会想尽一切办法复活她。” “对,那你猜,我有没有这么做。” “你做了,你和爱洛的灵魂互换了,但同样,她的灵魂也在你的身体里,爱洛的灵魂也在。”我说,“她听了你的,吃掉了爱洛的灵魂,这具身体,就是她的了。” “我对她算好的了,这具她日思夜想的身体,我可是说给就给了。”她揉捏着被蹂躏地通红的小腿。 “都是你一手策划出来的,对吗?女巫的诅咒,仙女的祝福,公主的戒指,应该就是诅咒的解药吧?” 她不屑地笑了,“猜出来又怎样?他们都该死!你以为是我自己愿意偷食禁果的吗!要不是因为那个老不死的看上了我的美貌,给我下了药,让我变成了最淫荡的女人,我会是现在这样吗!我会是人人唾弃人人憎恶的女巫吗!还有她!”她指着地上死去的公主,也就是第十二个仙女,“她又是什么好东西吗!她和那个老不死狼狈为奸,一起强暴了我,我变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他们!他们侮辱了我的身体,还要来玷污我的灵魂!” “我为什么要让他们好过,都去死!都应该死!他的女儿,凭什么一生下来就可以获得那么多的宠爱和荣耀,我不会让他们好过的!” “他们呢?”我问。 “只要过了今天,他们就都死了,到时候,这里就是我说了算了。毕竟,我现在是爱洛,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听了她的一番话,我有点心疼她的遭遇,他们的确是畜生,她做这些,甚至还不够爽。 “我知道了。” 我们离开了王宫,对话框也弹出了故事的结局,就是……很毁三观的结局,也是我们都想到的。 整个国家陷入了性爱的高潮里,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满足的笑,从生到死,生生不息。 第147章 你到底是谁 “我们该走了,结界修复好了。”林念说,“那我们就先走了!拜拜~”上官颢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分别时,我把那个耳环还给了她,“给你。” 她看了眼耳环,想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没说,接过耳环默默地戴上,就走了。 望着林念里去的背影,我一瞬间有些落寞,上官颢安慰了我几句,然后告诉我:“小心陈歌。”他看了我一眼,转身跟上林念。 他……我回头看了一眼陈歌,他坐在一棵大树下玩着打火机,看起来毫无心机的样子,头发都扎歪了。 “我帮你重新扎吧。”我主动给他梳头,“都最后了,明明可以杀了,为什么要走?”他突然问。 他指的是我放了玛琳菲森。 “她已经很惨了,换做是你,你会怎么样?” “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你比她还残忍,至少她用她的方式复仇了,这就够了。” “但是她诅咒了我,而且对我们也是不利的。” “人被仇恨蒙蔽双眼的时候,是看不见任何希望和光明的,唯一可以看见的,就是自己的心。她没有杀了我们,就足以说明她之前是个好人,她有良知。” 陈歌笑起来,听着很讽刺,“什么时候这么宽容大方了?” “我一直都是。”我把皮筋弄紧,“好了。” “唉,你这样,很吃亏的。” “我知道。” 他的表情像是在说,你知道什么你就知道。他站起身,马尾抽在我脸上,痒痒的感觉。 “现在好了,我们什么都没有,马车也没有,马也没有。”他抱怨道,但很快,他就开心起来,“你看那!那有个小镇!” 山脚下,确实有个小镇。 早知道刚才挽留一下就好了,虽然留下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至少,我江舟能往前走一步。 “走吧,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拍了一下他的背。 到了镇上,就自动触发了对话框,原来是小红帽的故事。我还没看完,就被人用木棒一样的东西打晕了。 有人粗暴地掀开我的头套,还扯了几根头发,我刚准备睁眼,就被泼了一盆冷水。那种透心凉的感觉让我一下子清醒,我穿着灰色的单薄衬衫,被水打湿的面料一寸一寸地贴在皮肤上,脸上还有水珠不断滴在裤子上。 我外套呢? “哈喽啊,江舟~”徐末! “是你?” 他穿了一件暗红色卫衣,直筒的黑色牛仔裤贴在腿上,和平时一样的是,他还戴着那副黄金面具,和他这身打扮显得格格不入。 “想我了吗?” “你还真是够不要脸的。” “我不要脸?呵,我看你是被打糊涂了。”他冷下脸,抓起一个烂番茄丢向我,番茄汁滴进眼睛里,难受的很。他掏出白色的手帕替我细细擦拭,“难受吗?” “你说呢?” “难受就对了,这是对你的惩罚。” “你所谓的惩罚,就是朝我吐口水骂我吗?我有点好奇你到底是谁了。” “你会知道的。”他神秘地一笑,“江舟,你就因为我把你弄来这儿来,你就在我的世界里搞破坏是吧?” “什么?” “还需要我说出来吗?那些人,不都是你杀的吗?那些毁三观的剧情走向,不都是出自你的手笔吗?为了利益,你连陈歌都算计啊。” 我勾唇一笑,眼神中满是对他的鄙夷,“你能看出来,也很不错了,我也不指望你能做出些什么。” “卧槽你吗!”他一巴掌扇在我脸上,我耳朵都开始嗡嗡响,嘴却还硬:“操去吧,我不介意。” “江舟,我不会让你好过的。” “不会让我好过就是指把我绑起来?徐末,你真幼稚啊。” 他后退了两步,笑起来,笑声越来越大,“江舟,你果然跟他们不一样,那些人进入到我的庄园,除了害怕,就是更深的恐惧,只有你。只有你利用这些空子搞破坏,先是手环,后是剧情,我很好奇,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你也说了,我是qc的,你的小把戏,我会看不出来吗?”我整个人都靠在椅子上,双腿向前伸,抬起下巴看着他,说:“至于那些剧情,你这么聪明,一定可以猜到。” “qc?恐怕不是也得是了吧。”他一下就戳穿了我,“我知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所以呢?你想说什么?拿这个来威胁我吗,你觉得我会害怕吗?” “行了吧,装出一副老好人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心里比谁都害怕,就算我不动你,我也可以动别人。” “你要动谁?” “林” “你敢动她试试!”提到这个姓氏,我就开始暴走了,我能感受到脖子上的青筋凸起,包括喉结都在用力。 “我还没说是林惠还是林念呢,话说……她们俩还真像啊,你是不是就是按照……” “你给我闭嘴!她不配!”林惠怎么能跟林念比! 徐末已经抓住了我的软肋,拍了拍我的脸,“江舟,白雪公主的副本里完全是因为我,要不是我,你觉得你会走出去吗?你真的搞清楚那些事情了吗?还有睡美人,你把陈歌推出去当诱饵,又假惺惺地担心他去救他,你不就是害怕事情会很难不可控制吗?这点小聪明,就别在我面前耍了,幼稚。”他一脚把椅子踹翻,我整个人向后倒去。 后脑勺还没落地,椅子就被他用脚稳住了,又被勾了回来,“时间还长呢,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搞那些幺蛾子了。你,休,想。” “你看我敢不敢。” 两个人的眼神中都充满了杀意,在对方的眼里,彼此就像是一条砧板上的死鱼一样,我们是彼此的“我为刀俎,人为鱼肉”。 “你可以试试看,我弄不了你,还有他们呢,一点都不关心他们吗?知道上官颢为什么会变成那样吗?因为他看见了不该看的,都是因为你,他才会变成那样的。” “你他妈放屁!” “呵,是不是,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江舟,你再这样,你身边的人都会被你害死的,到时候获利者只会是我徐末一个人,而你,只配在这里循环!”他越说越激动,然后吻上了我的唇。 他的舌头撬开我的嘴,舔舐着我口腔里的每一寸皮肤,贪婪地吸食着我的唾液。我被绑着,还被他用力地按住肩膀,什么也做不了。 两分钟后,他推开我,他嘴唇被我用牙齿咬下来一块,我吐在地上,“你他妈有病是不是?真恶心。” “我恶心?我们俩到底谁恶心?江舟,你做过的恶心事还少吗?” “你到底是谁!”我再也受不了了,他似乎知道我的所有事情,包括那些。 他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我,我被他盯得受不了。突然,绳子断了,我冲过去想问个清楚,却扑了个空,摔了一跤。 房子门被人推开,是徐末。 “你该滚了。” 第148章 小红帽 “你他妈吻我什么意思?” “你管我。” 草踏马的,真恶心。我连着吐了好几口口水,口腔里还是徐末的味道。 “江舟,希望下次再见到你的时候,你不是这副丧家犬的模样。”徐末挥了挥手,重重地关上门。 我的眼前,好不容易出现的一丝光亮,又在瞬间灭了。 一片黑暗。 “有人懂你吗?”徐末把门彻底打开,刺眼的强光照射进来,照射在我这具毫无生气的身体上。 我趴在地上,用手背挡住眼前的光亮,从手指的缝隙中,我看见徐末一步一步地朝我走来,他用金色的手杖勾起我的下巴,迫使我整张脸抬起来,“回答我。” 我笑起来,“有人懂你吗?你做的这一切,有人懂你吗?不会有人懂的,因为你就是一个疯子。” “那又怎样,你不照样被我这个疯子玩弄于股掌之间吗?”他发出得意的笑声,“江舟,认清现实吧,等你睡醒,你就……” 他话还在继续说,可我却什么也听不见了,我的头好晕,最终支撑不住,倒在地上。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林惠抚摸着我的脸,对我说:“小舟,妈妈爱你,你也爱妈妈,对吗?” 我点点头。 她露出笑容,“那你……是不是一切都听妈妈的?” 我又点点头。 她拉起我的手放在她身上,她的笑让我读不懂,她的眼神更是吓人。 我冲上去,推开她,紧紧抱住那时候的自己,“滚开!滚!”我发狂的样子让她哭泣,“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小舟,你不是说最爱妈妈了吗?” “滚啊!滚!你给我滚!我这辈子都不想看见你!”我说完,就被甩了一耳光,怀里的自己不见了,我的脸却贴在光滑的瓷砖上。 是他。 “老公……不要打小舟,不是他的错……” 真虚伪。 又可怜,又可恨。 “你有什么资格打我?你以为自己很了不起很高尚吗?”我抬起头看着他,从地上爬起来,“你不过是在我身上找到一些优越感而已,什么优越感,呵,”我发出一声冷笑,“权利,地位。” 这下彻底把他惹怒了,他随手拿起旁边的花瓶朝我头上砸去,一下,两下,直到我和他身上都是鲜血他才停止。 刚才还维护我的林慧,此刻只关心她的丈夫有没有受伤。 我躺在血泊里,摸着头上的伤口,我记得,我记得……这是我第一次和他顶嘴,虽然说的不是刚才的话,但也大差不差,我收获了什么? 疼痛,创伤。 我恨他们。 我睁开眼,把旁边的椅子朝门口甩了过去,发出凄厉的叫声:“啊!”我发泄着心中的愤恨,然后,更是吓人,我一下又一下地用头撞着墙,直到感受到温热的液体从我的脸上淌下来才罢休。 我没了力气,顺着墙壁瘫坐在地上,早知道是这样,当初不如就…… 算了。 “江哥。”是陈歌。 他把门推开了一条缝,椅子刚好卡在那里,他一用力,椅子发出清脆的断裂声,他走进来,看着角落里的我,为我擦掉血液,说:“别这样。” “滚。” 他抱住我,“你这样,徐末就得逞了,他就是想看你这副生不如死的样子。” 我推开他,甩了他一耳光,“你又有什么资格来评价我?跟你有什么关系?显得你自己很伟大吗?你是救世主吗!” 他被打的发懵,半天回不过神。 我渐渐地恢复了冷静,“对不起……”我伸手去摸他被打的发红的脸,“对不起……我……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对不起对不起。”我打了自己一个耳光,“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我没事,只要你没事就好。” “啊……”我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还是被他拉起来,他处理了我额头的伤,“走吧,死人了。” “谁死了?” “一个穿红衣服的男人。” 死的男人叫佩安德,他家里还有个兄弟,叫德鲁森,镇子上的人把他家里给围了起来,一个老婆婆安慰他。 德鲁森面容清秀,眉宇之间有些女气,此刻他嘴唇颤抖着,发白,发紫,脸上的青筋不断跳动着,显然是受到了惊吓。 “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我问。 这些人都朝我看来,那个婆婆问我:“你是什么人?” “侦探。”我亮出我的侦探证,那些人像是看见了救命稻草,纷纷朝我吐苦水: “我家的鸡最近突然死了好几只!肯定是狼人干的!” “我怀疑不止一个狼人!我的女儿也被吃了!” …… “停!”陈歌打断他们,“这么多事情,你们怎么就确定是狼人做的,而不是人做的?” “有证据!”一个女孩子说,“我妹妹就是被狼人咬死的,她身上还有狼人的牙印。” “我哥哥身上也有!”德鲁森说,我走了进去,德鲁森掀开佩安德的衣领,脖颈处的确有个浅浅的牙印。 “这又能说明什么?这种牙印,根本不致命,连皮肤都没有刺破。” “不可能!除了这个,我哥哥身上什么伤痕都没有!肯定是他做的!”德鲁森越说越激动,开始扯佩安德的衣服。 “你看,你看啊!”他指着佩安德的身体,佩安德的皮肤很白,和他那件红色的外套一对比,更白了。我看了一眼,的确没有明显的伤痕。 我检查起他的身体,确实除了那个牙印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东西了。 “你们有谁见过狼人?”陈歌问。 “我!” “我也见过!” “还有我!”又是那个女孩。 “小妹妹,狼人长什么样?”我招呼她过来,她嘟着粉嫩的小嘴,跑过来告诉我:“它的嘴特别大,而且牙齿很锋利,哦,它的爪子也很长,而且很高很大,比我家的门还要高大,身上都是脏兮兮的毛发。” 说了,好像又没说。 “我记下来了,还有谁要补充的吗?”陈歌边记边说。 “我我我!”一个中年女人跑了出来,“那个狼人咬死了我们家的鸡,我再清楚不过了!它还学着人的样子穿衣服,还会说话!” 第149章 小红帽2 “穿人的衣服,还会说话?” “是啊是啊!” “都说些什么了?”陈歌问。 “这谁听的清楚,它每次来的时候,都叽里咕噜地不知道说什么,我们拿石头砸它,它就跑。” 这么一说,这个狼人应该很胆小才对。 “行了,我知道了,大家都散了吧。” “你留下。”我指了指那个小女孩,她的妈妈立马抱住了她,“她才七岁,她懂什么!”对我满脸的不信任。 “问个东西而已,你在,也没事。” “问什么?” “那个狼人,看见红色就兴奋吗?” “我不知道,但是最近死的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红色。原本我以为都是童话故事里骗小孩子的,没想到真的发生了。” “什么童话?” “小红帽啊,你没读过吗?”小女孩眨巴了两下眼睛,“小红帽就是穿着红色斗篷被大灰狼盯上的。” “我看见了……我看见它了……”德鲁森突然说,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我看见了!是它!真的是它!它咬死了我哥!” “我再说一遍,他脖子上的咬痕不致命,都没有破皮,就算有毒液,都不会摄入体内导致中毒身亡。” 德鲁森还是不信我,继续说:“不可能!一定是它!要不然我哥是怎么死的!” 陈歌上去就给了他一耳光,“再多说一句,你就是妨碍公务,我有理由杀了你。” 他缩了缩脖子,不敢出声了。 “谢谢。”我目送着这对母女离开,天色还没晚,应该安全。 我又看了一遍佩安德的尸体,的确没有伤口,我按了按他的皮肤,已经没有回弹能力了。 “什么时候死的?” “刚才……” “不可能。他皮肤已经没有任何弹性了,如果是刚刚死的,不会这么僵硬,而且,他已经没有一点体温了。” “这样的尸体,大多都是死于12个小时以上的,24小时之后,皮肤又会变软,直至72小时后开始腐烂。”陈歌补充道。 “可是……可是我就是刚刚才发现的……”他抱着头,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不可能!他绝对是刚死的!” “他昨天一天都在哪?” “在家,我们兄弟俩是陶瓷匠,昨天在家完成客人订购的碗碟,所以一直都没有出门。” “确定没有出门吗?”陈歌说。 德鲁森的眼睛珠子转了好几圈,突然他的眼珠变大,情绪也很激动,“我想起来了!出过门!哥哥他说要去街上买颜料,家里的黄色颜料不够用了,但是买完他就回来了,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你真的觉得,回来的那个人,还是你哥吗?”陈歌轻飘飘地来了一句,把德鲁森吓得直接跪在了地上。 “不!不!我不相信!”他好看的五官皱成一团。 “行了,别吓唬他了。”我在佩安德的红色外套的口袋里发现了一枚珍珠发卡,“这是什么?他有女友?” 德鲁森点了点头,“也不算是女友,他们俩,就差告白了。” “是谁?” “就是……刚才那个小女孩的妈妈。” 我回忆起来,好像她的头发上确实缺了一点什么,原来是这个。可能是她戴的配饰太多了,右边的刘海上空空如也,显得很不协调。 “哦,这样啊。”我把发卡交给陈歌,继续摸索着,发现了一个针孔。“找到了。” “你看,这。”我撑开周边的皮肤,露出那个针孔给陈歌看,他看了一眼,就说:“不致命。”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如果致命,此时他周边的皮肤就不会被你撑开了,而是紧缩成一团。除非是有人在他死后才给他注射毒液的。” “你确定你哥买完颜料就回家了?” “我……我不确定……” “这个珍珠发卡,是原本就有的,还是他去买的?” “我不知道。” 一问三不知。 “你去休息吧。” “那你们……在这住吗?” “不了,我们走了。” “不行!”他拦住我们,“你们走了,万一今晚狼人来杀我怎么办?” “我们俩还得给你保驾护航呗?”陈歌说。 “那……那你们也不想看再死一个人吧!” “你怎么就确定今晚它还会来?”我问。 “其实……其实……”他支支吾吾。 “再啰嗦我就杀了你。”陈歌举起匕首抵在他的脖子上。 “我说!我说!”他垂眼看着那把刀子,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其实那个狼人每天晚上都要来杀一个人!” “每天晚上?那你哥就是昨晚死的咯?” “我真的不知道……” “嘴里没实话的人,杀了就是了,他不说,难道别人也不说吗?”陈歌收回刀子细细擦拭着,“哎哟——”他割破了自己的手指,但很快,伤口就愈合了。 “你!你!怪物啊啊啊啊!” 我捂住他的嘴,“要想活命,就听他的。” “懂了吗?” 他拼命点头。 “说吧,你哥到底是什么时间死的。” “昨天晚上,不,应该是凌晨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在……” 德鲁森昨晚熬夜赶制一批盘子,佩安德就先上楼睡觉了。德鲁森想起狼人,心里不免害怕,于是起身去锁好门窗。 刚锁好大门,就听见外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德鲁森很害怕,于是赶紧回到工位上继续赶制。 但没过一会儿,那个声音就转移了,似乎在楼上,还伴随着低吼。 他害怕的要命,根本不敢上楼,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捂住嘴巴躲在柜子后面,眼睁睁地看着所谓的狼人杀了佩安德。 故事结束。 “看清楚了?” “嗯嗯嗯!” “那你告诉我,它是怎么杀的?” “我是通过墙上的影子看见的。” “影子?”我看向陈歌。 “行了,我知道了。”陈歌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可以休息去了,今晚我们在这里守着你。” “太好了……太好了……”他一边说一边上楼,还踩空了一个楼梯,踉跄了一下,差点摔下来。 “影子……”陈歌坐在椅子上思考着,“很可能是凶手伪造的,毕竟在特殊的光源下,影子可以放大数倍。” “不止在光源下,在特殊的物质下,人的身形也可以放大数倍,从而达到狼人的效果。” “那今晚?” “等着看咯。” 第150章 小红帽3 入夜,德鲁森不敢在楼上睡觉,抱着枕头跑下来找我们。陈歌坐在椅子上,单手撑着头已经睡着了。 “我……” “坐吧。”我给他拉开椅子。 他长的挺高一人,胆子却这么小。唯唯诺诺地坐下后,还要抱着枕头趴在桌子上,我给他找了一条毯子盖在他身上。 童话故事里都这样,一到晚上天就凉。 我裹了裹外套,低头看了眼手机,已经打不开了。看来是彻底联系不上任何人了。 “你们家就你们兄弟俩吗?”我问。 “嗯。”虽然回答了,但有些犹豫。 “你哥哥怎么会喜欢……难道不该找个没结婚没孩子的吗?” “这有什么的,”他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我才发现他有颗虎牙,只有左边一颗,右边应该也有才对,但我也没往别的方面去想。“喜欢谁都是心甘情愿的,如果之前相爱,只是因为一些原因被迫变成了这样,你难道就不喜欢她了吗?” 啊……如果林念真的结婚了,我想我也会祝福她的。当然了,这句祝福,并非诚心。要是她的丈夫死了,我也会继续追求她的,德鲁森说得对,喜欢是心甘情愿的。 我只是笑笑,没说话,他却自顾自地说起佩安德和那女人的恋爱史,那女人叫玛珊,丈夫是小镇上的木匠,前年在森林里砍树被树砸死了,之后玛珊就带着女儿独自生活。 佩安德和玛珊青梅竹马,玛珊的父母嫌弃佩安德无父无母,又没什么钱财,就把她嫁给了大她十几岁的木匠做续房。 听着这些爱情故事,好像看了两部狗血电影一样,我都快睡着了。 我刚闭上眼,陈歌就睡醒了,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丝毫不拘束。“聊什么呢?你这么困。” “爱情。” “林念?” “不是。” “我看你是又想她了。” “谁啊?”德鲁森倒是来了劲,问陈歌。 “他老相好。” “滚啊。” “难道我说的有错吗?” 我无力反驳,他说的确实没错。 “前——相好。” 德鲁森也笑了,“那这么说,你和人家都分开了,还想呢。”说完,他又问:“话说,还不知道你们俩叫什么名字呢?” “江舟。” “陈歌。” 德鲁森点点头,“你们俩饿不饿?我这还有点面包和果酱。” “还真有点饿了。”陈歌摸了摸肚子,我其实也饿了,一路走着来的,能不饿吗? “我去给你们拿。” 德鲁森这小伙子看上去年纪不大,性格也活泼,像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在厨房里翻找着。 “它!它来了!”他惊恐地叫着,指着窗外。 我飞快地冲了过去,真的看见了狼人!我拉上窗帘,确认窗户锁好了,才把窗帘拉开一条缝,陈歌也捂住德鲁森的嘴,示意他闭嘴。 三个人就通过这条缝往外看,狼人和我们隔着一条街,即使是这样,我依旧可以看清楚他的身形。 真的很高大,而且身上有着皮毛,那张嘴外面还露着牙齿,在月光下发着饥饿的光。 “皮毛不对。”陈歌说。 “怎么不对?” “反正不是真正的狼,信我,像是用了什么手段做出来的,要么就是扒了狼的皮做成的披风穿上的,毛不新鲜。” “这你都能看出来?”德鲁森说。 “嘘——”陈歌放下窗帘,只掀开了一个角,“我们太大声了,它已经注意到我们这边了。” “狼的敏锐度很高的。”德鲁森很小声地说,边说身子边蹲了下去。 “关键就看它是不是真的狼。” “你想怎么试?” “我出去吸引一下它。”我掏出那把跟着我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血雨的匕首,“相信我。” “嗯。” 我打开门,猛地关上,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夜,也让狼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我身上。 我们相隔不到五百米,它是直立行走的,单凭这一点,就很让人怀疑了。“听说你每天都要杀一个人?” 它没说话,反而往后退了几步。 怎么回事?是为了扑食做准备,还是真的害怕? 我大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你不是会说人话吗?” 它又退了几步。 “你不是狼,对不对?”我问它。 可是它还是没有回答,朝我扑了过来,巨大的爪子压住我的肩膀,我举起匕首,狠狠地刺在他的右臂上,它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救我……”它在我耳边说了一句,就转身逃走了,速度很快。 我躺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陈歌和德鲁森推开门扶起我,检查我身上有没有伤口什么的。 “陈歌。” “怎么了?哪儿疼?” “不对劲。” “确实不对劲,它居然没杀了你,按理说,它应该会直接咬死你的。”德鲁森也觉得怪。 到了后半夜,德鲁森坚持不住了,跑到楼上睡觉了。我和陈歌点着煤油灯坐在地毯上说话。 “你真的听清楚了?” “废话,我要是没听清楚,会和你说吗?”我喝了一口水,“他绝对不是狼人,应该是有人强迫他这么做的。” “可问题是,又会是谁强迫他这么做的呢?那个人的目的是什么呢?” “当然,也不排除他是故意让我们把矛头指向错误的一方。” “要是这样的话,就难了。” “他不是看见红色就兴奋吗?” “对啊,怎么了?” 我掀开外套,露出腰间的一段红绸子,“我特意绑的,它看见之后,也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反应。” “这么说,有两个?” “可能哦,也有可能,是他装的。” “我有个办法,就是怕那些人不答应。”陈歌说,把头靠近了些,“明天让他们挨家挨户的门上都挂上红布,都穿上红衣服,你看狼人是会全部无差别攻击,还是会选择目标。” “万一真的无差别攻击呢?” “不会的。”他语气很肯定。 “这么肯定?你刷过这个副本?” “那倒没有,我玩过另一个,丑小鸭,我感觉和这个差不多,都是有人在作祟。你放心吧,他不会蠢到那个地步的,就算他想把所有人杀了,也得看看他有没有那个精力,那么多户人家呢,就算是一晚上,也杀不完啊。” 我看着他那双眼睛,在煤油灯的照射下瞳孔变得发黄,像一只猫。 “好,就按你说的办。” 我信他。 第151章 小红帽4 “昨晚居然真的没有死人。”德鲁森的眼睛亮晶晶的,有些兴奋。 “昨晚没有,今晚说不定就有。”陈歌泼了他一盆冷水。 “行了,别吓唬他了。”我把陈歌推到旁边,“德鲁森,你去告诉大家,让大家都穿上红衣服,门口也要挂上红布。” “你这是要把我们镇子都喂狼吗?” “让你做就做,哪那么多废话,你还想不想知道杀你哥的凶手是谁了。”陈歌说。 “当然想了。” “想的话,就按我们说的做。” 德鲁森翻出来一件红色的皱巴巴的衬衣,穿上有些难看,但他说这是唯一一件红衣服了。 我把腰间的红绸子挂在他家门口,引来了不少人的非议: “这是干什么?这不是找死吗?” “就是啊,不要命了吗?” …… “大家,听我说——”陈歌走出来,“所有人,都像德鲁森一样,换上红衣服,在家门口挂上红布。” “你们是帮我们还是帮狼人啊?” “你们也说了,狼人似乎看见红色会兴奋,那就是没有依据,就算它兴奋,也不可能把你们都杀光吧,那我们俩是吃素的咯?” 镇上的人半信半疑,“那……那你们……能保证不会出事吗?” 是玛珊。 她的头发盘在左侧,上面还缠了一根蓝色的丝带,她的女儿梳着麻花辫,穿着蓝色的裙子,被她抱在怀里。 她抬起头,露出一副可怜的表情。 “我保证。”我说。 “你拿什么保证?”一个男青年说。 “大不了我拿我这条命出去献祭。” 听见献祭两个字,他们才有些相信了,纷纷回去找红衣服穿。 “那个——”玛珊叫住我。 “怎么了?” “德鲁森,他还好吗?” “还好,不算太糟,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她摇摇头,抱着女儿离开了。 不太对劲啊。 直觉告诉我,她和德鲁森的关系不一般。 德鲁森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我都办好了,他们都按你们说的做了。” “嗯,不错。”我给他倒了一杯水,“等晚上吧。” 晚上,有人按捺不住,敲开了我们的房门。是玛珊。 “我……我太害怕了,我不能死,我还有女儿……”她带着哭腔。 德鲁森抱过她的女儿,“莱瑟尔,我们去那边玩吧。” “你女儿叫莱瑟尔?”我问。 她点点头,看着女儿和德鲁森在一起玩耍的情景,不由地露出微笑,“我很爱她。” 爱她?还是爱他? 或者,爱的是哪个他? 我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复杂,但还是为她拉开椅子,给她倒了一杯水,“您叫什么名字?” “玛珊。” 我们聊了一些东西,当然,她没有透露一点她和佩安德的关系,还有她短命的丈夫。 “狼来了。”陈歌说,随即挑开窗帘给我看。 “不太一样。” “我刚想说。” “德鲁森,带她们俩去楼上。”我说。 “你看他的动作。”陈歌指了指这狼人,跑、跳,都比昨晚的敏捷很多,肯定不是一个人。 “他对红色很敏感。”说完,就见他徒手拆了一家的大门,鲜艳的红布被他撕扯下来,“皮毛也不一样,新鲜的。”陈歌说,“快出去!” 我们俩推开门冲了出去,在那狼人即将要杀人的时候,陈歌朝他开了一枪,子弹擦破皮毛,打在旁边的墙上。 这么强? 它被惹怒了,朝着我们俩奔来,我跳上他的后背,举起匕首刺了下去,一路向下,划开了他的后背,撕下了一块皮毛。 “是穿上去的。”我看见了针脚,很粗糙,我手上还有些线头。 “那就好办了。”陈歌微微一笑,和那狼人扭打在一起,我把那家人安顿好,转身投入战场。 那狼人很聪明,见陈歌难缠,转头开始攻击我,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绝对不是人的咬合力,我感觉我的肩胛骨都要被咬裂开了。 陈歌把匕首刺进它的喉咙,即使这样他也没能松口,直到我感受不到疼痛了,猛地用头撞上它的头,陈歌刚准备朝它都腹部开枪,它就瞬间“空”了。 漆黑的夜,只剩下一副皮囊。 “你怎么样?”陈歌撕开我的衣服,“你有感觉吗?” “刚开始疼,后来就没知觉了。”我回头去看伤口,却什么都没有,“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它没了。” 我揉了揉肩膀,想起佩安德的死法,会不会也是这样,“先回去,把这张皮也带着。” 在灯光下,我们都看清了我肩膀上的东西,是一个牙印,经过陈歌的比对,和佩安德脖子上的牙印一模一样。 “看来袭击我们的,和袭击佩安德的,是同一只。” “你是说,就是这张皮杀了我哥?” “当然不是,是有心者披着这张皮作祟。”我说,把手放在皮毛上摸了一下,“新鲜的?” “嗯。”陈歌翻过来看了一下,“又不是,做工不错啊,除了针脚有些粗糙之外,其他的挑不出任何毛病。” “什么意思?” “整张皮,包括毛发,都是人工做的。” “这么厉害?”我拽下几根毛闻了闻,“确实没有野兽的腥味。” “玛珊呢?”我突然想起来。 “在你们旁边呢。”德鲁森指了指我们旁边熟睡的母女俩,“她们不敢去楼上,我只有让她们睡在这了。” 陈歌以饿了支开了德鲁森,说:“应该死不了,除非有毒,但是只有牙印,按理来说是下不了毒的。” “那要是有别的办法呢?他都能徒手做一张狼皮,下毒这件事,还难得倒他吗?” “做狼皮不难,下毒也不难,但是可以凭空消失,可以让自己变得那么高大,这才难。” “你怀疑有同伙?” “可能还不止一个。” “聊什么呢?快吃吧。”德鲁森拿着能噎死人的干面包和齁死人的草莓果酱来了。 我咬了一口,还是和昨晚一样噎人。算了,就当锻炼脖子肌肉了。 陈歌没吃,只舀了一勺果酱含在嘴里,他低下头,看不清他的表情。 突然,他把手放在了我的大腿上,在我腿上写着字。起初,我还以为他是无聊,因为他写的是:好吃吗? 但后来,他又往我这坐了点,更加肆无忌惮了,写道:我知道是谁做的皮了。 第152章 小红帽5 我用腿碰了碰他,他也识趣地闭上嘴。我咬着干巴的面包,我好像也知道是谁做的皮了。 第二天一早,德鲁森家门口围满了人,都想来看看那狼人的真面目,陈歌抓起桌子上的皮往外一丢,人们吓得退出了一个圈,观察起地上的狼皮。 “这就是那个东西?” “嗯,是有人披着狼皮伪装的。”陈歌说。 “那不可能啊!我们这还没听说过有谁长的那么高的呢!”还是昨天那个男青年,他话刚说完,就被他旁边的女人推了推胳膊。 看来,她知道些什么。 “那就是……一个人踩着另一个的肩膀伪装的咯。”陈歌笑着,眼神看向德鲁森。 他没什么异常,反而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说:“还可以这样吗?可是就算是这样,那昨晚怎么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 “对啊对啊!” “嗯……那我就不知道了……”他这话说的云里雾里的,听懂的人自然懂,没听懂的,就像我面前的这些人一样,一个个左思右想。 “好了各位,都散了吧,至少确定了是人,不是狼人。” 众人又说了一番大义凛然的话,什么要把这个凶手抓起来用火烧死,还有人说要抓住他们给他们灌铅水之类的,我驱散了他们,关上了门。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先走了。”玛珊抱着莱瑟尔也离开了。 “德鲁森,镇子上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陈歌问。 “嗯……”他想了一会儿,“好玩的地方,只能说我在这待的时间长,没觉得有什么好玩的,要说有意思的,就是东边的集市了,这个时候才刚热闹,你们去正好。” “你不跟我们一起去吗?” “算了吧,我哥还留下一堆订单呢,那些买家可不好对付,我得留在家干活。”他坐在工位上,随手掏了一坨泥巴放在转盘上摆弄着形状。 看他这么忙,我们也不好意思再拉了,两个人就这么出了门。 东边的集市果然热闹,在一处手串摊子上,我们又遇到了那个男青年。 “哈喽啊,你们也来买东西吗?”他很热情地跟我们打招呼。“我叫维尔多斯,你们呢?” “江舟。” “陈歌。” 维尔多斯有一双漂亮的黄棕色眼睛,一头金黄色的卷发,鼻梁和眼睑下方还有许多褐色的雀斑,脸色红润,气血很足。 “这是我姐姐,黛尔伽。” 黛尔伽抬起头,和他长的很像,一模一样的雀斑,也是金黄色的卷发,唯一不一样的是,她的眼睛是冰蓝色。 “你们好。”她的声音和她的眼睛一样冷。 “这是你们自己做的?”我说。 “对啊,我和姐姐每天都串珠子卖。” 我挑了一串红宝石手串,“这个多少钱?” “不要钱。” “啊?”陈歌说,“送我们了?” “对啊,你们帮我们打倒了狼人,这点算什么。” “还没抓到真凶呢,算什么打倒。”我突然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有意思,“这手串我买了,我付钱。” 黛尔伽开口道:“三银币。” 我在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了一大把金币来,可能是我之前剩下的。我给了他们一金币,把他们俩吓了一跳。 “这个我们不能收。”黛尔伽还给了我。 “多的钱,算我给你的报酬。” “什么意思?” “我们有话想问问你。” 黛尔伽沉默了一会儿,陈歌说:“你难道不想抓住凶手吗?” “我知道了。”她离开摊子,“不是说要问吗,那也得换个地方问吧。” “姐……你们要干什么?”维尔多斯很是害怕。 “别怕,只是问几个问题而已,我也会问你的。”陈歌留下来,我追上了黛尔伽。 她把我带到了一个房子里,“这是我家,坐吧。” 我们俩面对面地坐着,我率先开口:“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什么?” “这镇子上,是不是有一个特别高大的人?”我观察着她的表情,明显有些不自然,但她还是摇摇头。“你要想清楚了再说,这件事情,关系到你们每个人,你难道不想活了吗?” 她低着头,手指攥紧,半晌,才跟我吐了实话:“有一个,是……可是他……他早就死了!” “他是谁?” “是……是……” 看她支支吾吾的样子,我一下把桌上的茶壶杯子推翻在地,“你不说,我就去找别人问,你觉得他们会怎么想?他们会想我是怎么知道的,今天早上,只有你弟弟维尔多斯说出了这个观点。” “不要!”看来她的软肋是弟弟。 “我说,我都说,但是你得保证,你不会往外说。” “我保证。” “他叫枷利,是佩安德和德鲁森的哥哥,他生下来,就比普通的孩子大许多,到后来,他越长越大,甚至身上长满了黑色的长毛,到了五岁还不会说话,只会啊啊地叫。镇子里的医生听说之后就去他家看,他得了一种十分罕见的病,当时没有人得过这种病,医生也无从下手,把这种病称为‘狼人症’。” “狼人症?” “再到后来,他不光是身体发生了变化,甚至喜欢吃生肉,有好几次,枷利都咬死了邻居家的鸡鸭,导致他父母和邻居天天吵架。后来……后来……他十三岁的时候,身高已经到了两米多,在一个晚上,他咬死了自己的父母!”黛尔伽浑身都在发抖,眼神躲闪,“佩安德带着德鲁森躲到了柜子里,才躲过了一劫,然后我听大人说,枷利从窗户跳出去,跑进森林里了。在这之后,镇子上就经常有怪事发生,不是谁家的鸡死了,就是谁家的孩子整夜地哭,事情愈演愈烈,甚至到最后,死了好多孩子和大人。” “玛珊的小女儿,也是被狼人咬死的?我听她女儿莱瑟尔那晚说的,但是我没有见到尸体。” “莱瑟尔……莱瑟尔她……她是玛珊的妹妹。” “什么?”我激动的简直要跳起来,“你说什么?妹妹?” “她是近亲结婚的孩子,所以一直长不大,玛珊今年34岁,莱瑟尔今年已经29岁了。而且……死的人,是莱瑟尔的女儿!” “莱瑟尔和谁的女儿?” “佩安德。” 第153章 小红帽6 我的脑袋轰地炸开。 “你还知道什么?” “枷利他……”她不敢往下说了,“对不起,我暂时还不能告诉你,对不起!”她站起来,朝我弯腰九十度鞠躬道歉。 “我不需要你的道歉,我只想知道,枷利他还发生了什么。” “我……我真的不能说……” “那你弟弟一定知道吧?” “他不知道,发生这件事的时候,他还没有出生,我和他相差8岁。我只能告诉你,枷利在他三岁的时候,发生过一次事故。” 事故? “重大的事故?” 她点了点头。 我靠近她,按住她发抖的肩膀,靠近她耳边说:“是不是因为这个事故,才导致他变成后来那样?” 她点点头。 我把她送回摊子,她看见维尔多斯那阳光的笑容,又恢复正常。陈歌跑过来,给我戴上那串手串,“挺衬你的。” “是吗?我也觉得。你买了吗?” “买了。”他已经戴在手上了,是一个银质的素圈戒指,“好看吗?” “挺好看的。”他戴的是无名指。 “问到什么了吗?” “维尔多斯什么都不知道,感觉是装的,你那边呢?” “大概……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我在路上跟他复述了一遍黛尔伽的话,他也震惊,“天呐,不正常的人居然有这么多?这个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精神病院吗?” “她说的事故,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重大的事故可以改变人的基因。” “车祸?灵魂互换?你说会不会是枷利和狼的灵魂互换了啊?” 我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傻子,“你说的这个可能性,只有百分之零点零一。” “那说明还是有可能的。” “除非地球不转了,你这个说法才成立,要不然,呵。”我冷笑了一声。 “笑什么,我说正经的。” “很正经吗?” “不正经吗?” 我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会他。 “要我说你就是年纪大了,你要学会接受新观念。” “我是大,但不是死了,你这个观点,估计等我死了一百年转世投胎继续做人都不一定能实现,谢谢。” “那你说,会不会是有人故意做的啊?给他下了诅咒?或是给他喝了什么小药水?初级区咱们见的实验室多了去了,指不定就真的被他们研制出了能改变基因的药水呢。” “你还真别说,靠谱了一次。” “那当然。” 我想着,一路回到了德鲁森的家,我推开门,家里没人。四处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德鲁森拿着一堆烧好的瓷器去店里了。 “他店在哪?” “往前走经过五家店就是了。” “谢谢。” 他这店很小,堆的东西却不少,招牌上就写着陶瓷,走进去一看,里面围了很多人,都在买他的东西。 我被挤出去了,陈歌还留在里面,这个时候,我终于知道瘦的好处了。 其实也不是瘦的问题,我肩膀宽,往那一站可能就占了两个人的位置,他们自然要挤我。 “生意很好啊。”我听见陈歌的声音。 “啊,你们回来了?我这边忙,你去那边坐。江舟呢?” “他?他还在外面溜达呢。”陈歌坐在小板凳上,像个幼儿园等待老师发饼干糖果的小朋友一样。 我发现来来往往的客人买的最多的就是盘子,就算盘子是必需品,但也不需要一次性买这么多吧? 等人都走的差不多了,我才进去,“刚才看你店人挺多,生意这么好?” “你什么时候来的?”陈歌跟我演。 “刚刚啊,别说了,还被人踩了好几脚。” 德鲁森笑起来,递给我一块干净的白布,“擦擦吧。” 我蹲下来擦鞋,这块白布的一角还绣了一朵蓝色的小花,绣工很好,就是翻过来针脚有些凌乱。 等等……这个针脚…… 我抬头看了一眼陈歌,他只笑着听德鲁森说今天的生意。 “给,谢了。” 德鲁森随手把这块白布扔在椅子上。 “我看他们好多人都来买盘子啊,家里人很多吗?” “哦,不是。”他没想太多,“还不是因为狼人,家家户户都被吓得睡不着觉,听说往盘子里倒水放在门口和床边有效果,这不都来我这买盘子嘛。狼人防没防住我不知道,倒是有人半夜起床上厕所踩到盘子给自己吓个半死。” 我们都笑了。 “不过那都是假的,要是真的有用,狼人怎么还会再来呢。” “对啊,而且现在也都知道了,狼人是假的,根本不怕那些东西。” “求心理安慰而已。”德鲁森擦着桌子说。 “那今天怎么还有那么多人买盘子啊?”我问。 他依旧面不改色,说:“装了水用来吓狼人的盘子谁还敢要,都砸碎了丢出去了,这不一大早就来我这买新的。我早上做的那一批还没烧好,就被许多人预定了。” “看来你还挺挣钱,那我俩就先回去了,睡一觉,昨晚累死了。”陈歌站起身搂过我的肩膀。 “好啊,那你们去吧。” “怎么样?”陈歌问我,“看出来什么了吗?” “看出来了,那块白布下面有刺绣,针脚和昨晚的狼皮很像。” “你怀疑谁?”他问我。 “玛珊。” “我怀疑的是莱瑟尔。”他拍了拍我,“要真是玛珊,别人一下子就会怀疑到她头上的,但是莱瑟尔不一样,她外表是一个小孩子,而且……” 他凑近了说:“你没发现吗?” “发现什么?” “我虽然早就发现莱瑟尔不对劲,但我没往那方面去想。她的手,很老,一看就是做惯了针线活的手,而且昨晚,她手上还有针眼。” “这你都看出来了?” “当然,不然你以为我在看什么?见色起意吗?” 我笑着打了一下他。 “你信不信,回去的时候,大变样。” “你是指……” “嘘——” 第154章 小红帽7 狼皮不见了。 “两个可能。一,凶手做的;二,”他看向我,我说:“玛珊?” “我还是觉得是凶手。” “看来你已经知道他在哪了。” 他笑了笑,看来是准备把烂摊子丢给我,“好吧,那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你。” 时间又来到了晚上,玛珊依旧抱着莱瑟尔来敲门,德鲁森也接待了她们。我递给莱瑟尔一块糖果,接过的那一瞬间,我看见她手心里有一条浅浅的伤口。 “手怎么了?”我问玛珊。 “啊,”她有些犹豫,“削苹果的时候她来捣乱,一不小心就划破了,这孩子,总是不让我省心。” 德鲁森说:“这个年纪的孩子最调皮了。”说完,还宠溺地摸了摸莱瑟尔的头。 这个夜晚,异常地平静,甚至带着点温馨。玛珊坐在火炉旁边织着毛毯,莱瑟尔靠在她身上玩着布偶,德鲁森在看报纸,时不时和我还有陈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突然,我问了一个问题:“你们说,会不会真的有狼人这种东西?” 德鲁森率先笑了,“你之前还说是人假扮的呢,怎么现在又说有?难不成你见过?” “我还真见过。” 他的笑容顿时僵住,“是吗?长什么样啊?” “很高大,浑身长满了黑色的毛发。”我靠近他,在煤油灯下,他的眼睛深深地凹陷进去,毫无生气。“而且,特别爱吃生肉,据说还会吃人。” “你也说了,是据说,这说明你并没有看见过。” “你怎么就知道我一定没见过呢?我要是没见过,怎么可能描述地这么详细?” “童话故事里都是这么写的,小红帽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大灰狼总是这样的角色。”莱瑟尔突然开口,稚嫩的语气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忍不住发笑。 “佩安德的尸体,还在这吗?” “我埋了。” “埋到哪了?” “西边森林靠里走第十三棵树下。” “德鲁森,你真的很会编故事。”我毫不留情地戳穿了他。 “江舟先生,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他笑着,眼睛里却丝毫没有笑意,透着一种杀气,仿佛我再多说一个字,下一秒他就会杀了我。 “狼人对红色并不敏感,不是吗?你也是借助了小红帽这一故事,来完成你所编造的故事。从一开始,那些惨死的人就都是你的手笔。” “你有什么证据吗?” “枷利。你很熟悉吧。”我说出这个名字,他突然挑了一下眉,“黛尔伽告诉你的吗?我就知道,她啊,总是那么心软,我也劝了她很多次了,她就是不听。” 他话音刚落,就听见门外有狼在嘶吼的声音。 又来了。 “听听,要真是我,我会放任他咬死我的亲哥哥吗?” 陈歌踢开门,一枪爆头。 德鲁森也坐不住了,站起身朝门外看,附近的人听见枪声纷纷跑出来看,有几个胆子大的年轻人掀开狼皮,发现里面藏着的人正是已经死去的佩安德! “啊!”有人被吓得连连后退。 陈歌举起蜡烛靠近,举起狼皮,“就是不见的那张,但是人不对。前两次我们遇到的,不是佩安德。” “德鲁森,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亲哥哥的吗?”我说。 他靠在墙上笑起来,“她是不是还告诉你,枷利出了一场重大的事故?” 我没说话,他就当是我默认了,自顾自地继续说:“但是她没告诉你到底是什么事故,对不对?好,我来告诉你。”他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抓住玛珊的胳膊,撸起她的袖子,亮出上面的红色印记,“一切,都要从她说起。”他看着她,眼神里不带一丝情感。 “早些年,她们家刚搬到这个镇子上来,她死了妈,只有一个卧病在床的爸,可惜啊,都要死不活的了,还想着男女那事呢。”他发出一声嗤笑,“听人说,她还有个妹妹,就是莱瑟尔,是他爸和他侄女搞在一起生下来的,一出生就有病,这么久了还是这副样子,索性她就把莱瑟尔当女儿养了,我说的对吧,玛珊?” 玛珊低着头,散掉的头发突出了她的狼狈,德鲁森更用劲了些,抓的那手腕皮肤通红,“这个印记,我想你们所有人都不会忘记!她为了给她家老东西治病,偷偷学了巫术,当时我大哥才三岁,她就哄骗他喝下了那个药剂,谁知道就变异了,变成了你们口中所谓的狼人!玛珊,你敢说这一切都不是因为你吗?” “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不知道会变成那样……”她哭着摇头,“我……真的对不起……” “对不起有用吗!我哥回得来吗!”他一把把她推到门外,玛珊在粗糙的地面上摔了一跤,身上的衣服也破了,陈歌把狼皮披在她身上,问:“这张狼皮,是莱瑟尔做的吗亲” 她点点头,莱瑟尔却说:“是我做的不假,德鲁森,你敢说你没有私心吗?你嫉妒你二哥佩安德,所以才设计了这个法子来陷害他,包括你们现在看见的佩安德,都是依靠玛珊的巫术来复活的!还有你们两个之前遇到的空皮囊,也是巫术。” 街上没了声音,只有一阵风刮过,吹的玛珊的头发在空中乱舞,维尔多斯和黛尔伽也赶到了这里。 黛尔伽看见这种形势,走到德鲁森身边,抱住了他,安慰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你说过……我可以告诉他们的……” “不怪你。”他摸了摸黛尔伽的脸,替她擦去泪痕。“江舟,你只看见我利用玛珊,利用莱瑟尔,甚至利用黛尔伽,可是你想过没有,站在你面前的这些人,有哪一个的手是干净的。” 他说的平静,完全没了刚才的样子,甚至还发出一声冷笑,“在我哥五岁的时候,他身上长出了黑色的毛发,那些医生也拿不准主意,他们当然拿不准主意,因为这都是玛珊做的好事。” “对不起……对不起……”她的脸几乎要埋进狼皮里。 “这些人,每一个,都落井下石。我爸妈都是做瓷器的,他们砸了我家的店铺,烧死了我们家的鸡鸭,甚至把那些刚出生的小狗直接剥皮烤了吃。”说到这些,他的眼泪就滑了下来,“我爸妈,为了阻止他们烧死我哥,抢过火把,两个人直接被火烧死,那个时候,我哥十三岁,我七岁。” “佩安德,他十岁,跟着玛珊和莱瑟尔一起想用火烧死我和我哥,我哥不会说话,他抱着我把我藏进柜子里,然后咬死了两个人,最后逃去森林里了,这件事情,才彻底结束。” 第155章 小红帽8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过我哥的消息。直到黛尔伽的出现,她和维尔多斯靠着开采宝石为生,在森林的山谷里采矿。有一天,她告诉我,看见有几个木匠来山上砍树,碰见了我哥,他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于是他们就拿斧子把他砍死了,整整二十三刀。” 我看向玛珊,说:“这其中,也有你的丈夫吧?” 她点点头,“我丈夫……砍了十二刀……” 陈歌闭上眼睛,叹了一口气。 “听见了吗?我哥什么也没做,他甚至死的时候,怀里还护着几个苹果。”说到这里,他的身子微微颤抖,黛尔伽连忙安抚他,向我解释:“德鲁森他,最爱吃苹果了。” “我知道,我知道前些年我窗边的苹果都是哪里来的,我每晚都守在窗子旁边,我想看一眼我哥,但是我每次等他的时候,他都不来,只有在我睡着的时候,第二天醒来才会发现几个苹果。”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任由它们肆意挥洒。 我看向我面前站着的这些人,有些人低着头,像是愧疚,有些人把头高高抬起,又像是不屑。 德鲁森扶着门框,“我哥被杀之后,我就想,我要他们全都付出代价,我第一个找的,就是莱瑟尔,她和佩安德偷情生下了一个女儿,可惜早夭了,我就威胁她,让她说是被狼人咬死的,并且命令她缝合了一张狼皮。” “一共有两张,对吧?一张是纯手工制作的,另外一张,是你从你哥身上扒下来的,因为拼接的痕迹太明显了。”陈歌指了指玛珊身上披着的,“这个,是你哥的吧。” 德鲁森点点头,“这张皮是我亲手缝在一起的。” “那个手帕,也是你自己做的吧。”我想起那张绣着蓝色小花的手帕,“做的挺好的。” “谢谢,是我做的。”德鲁森笑了笑,收起了眼泪,有些骄傲,“狼皮做完之后,我就找到了玛珊,让她用巫术处理了一些畜生和人,伪造成是狼人咬死的假象,包括你们那天见到的佩安德,他没死,你们发现的针眼,就是我注射的安眠药。” “你就这么恨他吗?”陈歌问。 “当然恨,他吃里扒外,跟玛珊一起伤害我哥!”他气得发抖,指着玛珊开始破口大骂,最后甚至想冲上去打她,被黛尔伽和维尔多斯拦了下来。 “第二个狼人,是维尔多斯假扮的吧。”我说,“他的身高很符合,只需要做点手脚就可以了,而且,他很年轻,动作也很敏捷。” “是我。”维尔多斯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对不起啊,我” “没事,你很棒。”我鼓励他。 他的脸更红了。 “总的来说,佩安德是陈歌杀的,毕竟我只是让他假死而已,让他披着狼皮,也是想让他尝尝被人打骂的滋味,现在,他尝到了。” “不应该谢谢我吗?”陈歌说。 “哦,谢谢。” “你精心布置这一切,就是为了这个镇上的人,都去给你哥陪葬,对吗?”我说。 “对,他们都得死。要不是你们来了,我会把他们一个一个慢慢杀光。” “黛尔伽不会让你这么做的。”我说。 “什么意思?”他看向黛尔伽,“你跟他说什么了?” “收手吧,德鲁森。”她几乎是哀求他,“你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枷利知道的话,也会劝你收手的。” “我以为你很懂我的,结果……你和他们一样,你也不懂我!”他甩开黛尔伽的手,“你们都一样,你们没体验过失去亲人的滋味,你们!你们都去死!” “德鲁森。”我说,“枷利可能想跟你见一面。” “你说什么?” “玛珊她,虽然不能复活枷利,但是她有办法,让你和枷利再见一面。这是她所能做的,也是做的最好的弥补的办法了。”陈歌说。 玛珊点点头,黛尔伽从包里取出一个水晶球,常见的女巫把戏,却让枷利真正地站在了我们面前。 大家看见他,都以为是真的枷利来了,纷纷吓得四散而逃,只剩下几个躲在树后面偷偷观察着一切。 “哥……哥,真的是你吗?”德鲁森擦干眼泪,跑了过去,不可置信地伸手摸了摸枷利的脸,“真的是你,哥……你带我走吧,让我跟你一起走,等我把他们都杀完,我们就一起走。” 枷利不会说话,但他的眼睛里流露出的语言,我们都知道,他在说:“别再这样了,德鲁森。” “为什么!为什么连你也不懂我!明明他们这么对你,你却还要帮着他们说话!为什么!” 枷利舔了舔他的脸,像只小狗一样和他脸贴脸地蹭了蹭,德鲁森好像瞬间明白了什么,抱着枷利痛哭流涕。 黛尔伽把头靠在维尔多斯的怀里,早就泣不成声了,玛珊也低着头,表达着自己的愧疚。 我和陈歌全程下来都皱着眉头,原以为是什么惊悚大片,到头来也只是一个弟弟想为哥哥报仇的感人故事。 莱瑟尔呢? 我发现她不见了,于是立即去找,在黛尔伽的家里发现了她。她正把那些宝石大批大批地装进布袋里,眼睛里满是对钱财的渴望。 “你在干什么?” 她猛地回头,突然举起枪,陈歌的枪,怎么会在她手上? 也是,她人小,想拿到那个也不成问题。 “德鲁森也是个蠢的,他自以为利用你,却没想到到头来被你算计了一回。”我嘲笑道,“那些感人的情节一过完,德鲁森就会立马被玛珊用巫术杀死,对不对?不光是他,这件事情的所有人,黛尔伽,维尔多斯,包括我和陈歌,也会被你们姐妹俩杀死,其他的人,会被你们抹去记忆,继续生活在这里。” “是啊,所以你还要靠近吗?” “那就看看,是你的子弹快,还是我的刀快。” 她毫不犹豫地朝我开枪,子弹贯穿我的胸膛,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疼痛,两秒后,伤口自动愈合,我的匕首也刺进她的咽喉。 那些璀璨的宝石,也随着她的死去掉落在地,被鲜血染上奇异的色彩。 第156章 小红帽9 原以为莱瑟尔死了,这场闹剧就该结束了,可是并没有。 我捂着刚才中弹的地方坐在地上,伤口愈合了,但是还有些疼。我把那些宝石全都还回箱子里,却意外地发现了一封信。 落款是黛尔伽。 “出来吧。”我说。 脚步声停在我身后,是黛尔伽。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的。”她表现的很平静。 “付钱的时候。” 姐弟俩常年开采宝石,按理说手上都会有一些老茧,但是这两人的手漂亮的不像样,尤其是维尔多斯。 黛尔伽举起她的手,在灯光下指尖都泛着光,“知道这双手曾经做过什么吗?” 我摇摇头。 “我用它,掐死了我的孩子。” “你和德鲁森的孩子?” “对。”她看着自己的手,我仿佛能从这双手上,看见婴儿稚嫩的脖颈,被她死死地扼住,直到窒息而亡。 “你不是很爱他吗,有了孩子,为什么还要掐死?” “就是因为我太爱他了,所以我知道,这个孩子不能留。但是我告诉他的是,孩子一生下来就没了气息。” “那你现在是要杀了我吗?” “你杀了莱瑟尔,玛珊也不会放过你的,根本用不着我出手。”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 “另一个狼人是谁扮演的。”我知道,不是维尔多斯。我怀疑过是玛珊的巫术,但我又不确定。 “德鲁森。”她有些嘲讽,“你和他住在一起这么些天,就一点都没发现吗?从一开始,他就看见你们进了镇子,才安排了这一切。曾经,也有一些人和你们一样,想来这里调查情况,但是无一例外,全都死在德鲁森的手下。你们很幸运,活到了最后一刻,有些人还没等答案揭晓,就死了。” 居然是他。 “我们所看见的,是” “是幻术,怎么样,很逼真吧?” “好了,现在你可以杀我了。” 她皱眉道:“你就这么不怕死?” “答案也都知道了,我也没什么问题要问了,既然都被你堵住了,除了死,我还有别的办法吗?”我说着,手绕到背后准备拿枪,她却不给我这个机会,一脚踢上我的面门,我躲了过去,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摁在墙上。 “力量上的悬殊,你忘记了吗?” 她挣扎着,对我来说都是徒劳,“还有人要来吗?让我猜猜,是维尔多斯,还是德鲁森?” “都不是。”有人进来了,“是我。” 是陈歌。 “没意思,怎么是你。” “见到我不高兴?”他笑着摸了摸我的脸,完全无视我还把黛尔伽按在墙上。 “高兴。” “结局也出来了,放了她吧。” “什么意思?”我一松手,她就给了我一耳光。 “德鲁森自杀了。” 她几乎是一瞬间跑了出去。 我知道,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真的自杀了?” “嗯,可以说,有玛珊的功劳在。” 玛珊创造的幻术,让德鲁森见到了哥哥枷利,同时,他也在这些幻术当中迷失了自我。听陈歌说,他当时在地上痛苦地挣扎,一直在说带我走吧,我想去死之类的话,最后,他跑回屋子里拿了把刀割了腕。 “我还以为这故事很温馨呢,原以为会看见狼外婆和小女孩之类的。” “小女孩不在那吗?”我指了指死的莱瑟尔。 “好像也算。” 我们说说笑笑地离开了这里,天已经快亮了。 黛尔伽抱着德鲁森坐在人群中间,有人对着他们指指点点,维尔多斯不见了,听玛珊说,他跑了。 “为什么要跑?” “他疯了。” “怎么疯的?” “他知道了黛尔伽和德鲁森有个孩子,并且还知道了黛尔伽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孩子。” “这些你都知道?” “我就在场。” 那天,玛珊还亲手做了一件红色的斗篷送了过去,一是祝福,二呢,也是赎罪。可没想到,斗篷刚送到,就看见了一个母亲掐死了自己的孩子。 “你们都不会懂的,黛尔伽一边流泪一边掐着她的脖子,那孩子不停地哭闹,大口喘气,可是都没用了,最后涨红着脸死了。” “是个女孩?” “是个女孩。”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那孩子要是不死,就是小红帽吧?” 那件红色的斗篷,说明了一切。“你也是想害她的,可是没想到黛尔伽比你更加决绝。” “她不也是信了那些人的说法,害怕这孩子会有枷利的基因,也会变成那种怪物,要不然,她又怎么会掐死呢?”她叹了口气,摇着头把东西收拾好离开了这里。 天彻底亮了,没有人再去管地上相拥的情侣,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人们还是过着重复的生活,只是看见他们,都会避开,然后继续做着自己的事情。 我面前又弹出了对话框,完整故事和我们想的也差不了多少。那孩子要是没死,恐怕故事会更加复杂些。 德鲁森想报复玛珊,利用她和莱瑟尔,却没想到玛珊和莱瑟尔也只是将计就计,玛珊想除掉他们所有人,莱瑟尔只想拿钱跑路。黛尔伽只想保护德鲁森,所以她选择站在德鲁森这边,假装受害者一般告诉来往的玩家“真相”,借此除掉那些想要探清真相的人。 “算计到最后,都死了。”陈歌总结道。 “没办法,人是少不了算计的,活在这世上的每一天,都是算计。上学的时候算计同学,上班的时候算计同事,每个人,每一天,都活在算计里。”对于这些,我见怪不怪。 “都还是孩子,有那么多坏心眼吗?” “是你幸运,没遇到。”我闭上眼睛,那些画面就浮现在我眼前,睁开眼,一切就都散了。 距离那些事,已经过了差不多有二十年了。 我们从镇子上离开,黛尔伽把德鲁森葬在了森林里那棵大榕树下,她给了我们一些宝石,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我也不知道她以后如何,只是说了一些让她好好活着好好照顾自己的客套话,也不知道她听没听进去。 “江舟先生。” 是邦尼,那个管家老头儿。 “什么事?” “主人想要见您。” 第157章 一个人 徐末找我? 陈歌说:“他没长腿吗,不知道自己来?” 邦尼只是淡淡地微笑,说:“不好意思,主人并没有找您。” “算了,我去就是了。” 陈歌拉住我,“他这个时候找你,能有什么好事?” “就算前面是火坑,我也得往里跳。”我冲邦尼问道,“他可以走了吗?” “当然,你们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面了。” “什么意思?”我反应过来,想要抓住陈歌的胳膊,可是为时已晚,他已经被两个高大的鸟人给架走了。 “徐末让你这么做的?” 他还是微笑,没有任何言语,在这微笑当中,我看到了几分威胁。 我跟着他上了车。 这车上就跟有什么迷魂香一样,一上车就想睡觉,脑袋沉沉的,随着车子在山路上颠簸了几下,我头往右一歪,就睡了过去。 一觉起来,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我躺在一个极其华丽的房间里,徐末就坐在我床边,笑盈盈地看着我。 “这是哪?” “雨冥山庄,恭喜你,又回来了。” “听说你有事找我?”我揉了揉太阳穴,不像是简单的晕车,那车里绝对有什么东西,我就跟被下了什么迷药一样,一醒来什么也不知道,脑袋一片空白。 “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陈歌在哪?” “你自己都这样了,还关心他?看来你们之间,关系真的不一般啊。”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纽扣,这是我送给陈歌的。 我起身去抢,被他掐住脖子按回到床上,他的膝盖压着我乱动的小腿,戴着面具的脸凑了上来,说:“你这么会猜,那你猜猜,他有没有死?” “我没有得罪你吧?”我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声音来。 “江舟,你只是照例完成故事情节而已,你真的了解他们吗?” “什么?” 他的手越来越紧,我伸手想扯他的衣服,被他发觉,用力向旁边折去,咔嚓一声响,我感觉到我的骨头断了。 “作为惩罚,接下来中级区的副本,都由你一个人完成。当然,如果你需要一个队友,我也会给你分配的。”他笑了,松开了手,我彻底瘫软在床上,红色的床单将我淹没。徐末看着我,伸手摸了摸我的脸,“江舟,你后悔吗?” 我听不懂他说的话。 “什么意思?” 他不说话了,这个问题戛然而止。 “好好休息吧,休息完之后,我就把你送到副本里。”他起身想走,被我叫住,“这个扣子你从哪得到的?” “你说呢?” 纽扣在空中转了一圈又回到他手上,我下床抢了过来,徐末打了个响指,手心里的纽扣就成了一只死老鼠。 我看着这只脑袋爆浆的老鼠,说:“有意思吗?”顺手捏爆了老鼠尸体,狠狠地扔在他身上。 他穿的还是一身白色的晚礼服,鲜血和脑浆混合物黏在衣服上,挂在那些丝线上,慢慢地滴着一些浓稠的液体。 他也不在乎,微笑着掏出白色的丝帕擦着身上的污渍,只不过越擦越脏,衣服花了一大块。 他开始解扣子。 接着,那件衣服就被他蒙在我的脸上,那种腥臭味扑鼻而来,我下意识地挣扎,脸上糊满了那些恶心的东西。他掐着我的脖子,那一刻,我听见我的脖子传来折断的声音,但是我却没有死。 “还记得你吃了什么吗?” 什么?我……吃了什么…… “那支箭射向你的时候,你不是很聪明吗?往后一倒,你胸口不就出来个东西吗?忘记了?这才过去多久啊?”他笑着,隔着厚衣料我都能想到他那张脸。 “那是阿尔法,你永远也不会死,那是你可以清楚地感受到死亡的过程。” 然后,他在这张床上,对我进行了各种惨无人道的折磨方法。每一次,我闭上眼睛,听见从身体各处传来的骨裂,感受内脏破裂所带来的剧痛时,我都恨不得杀了这个男人。 可是我做不到。 他太强大了。 折磨完我之后,他满意地站在旁边点了支烟,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抽烟,拿着镶满黄色和绿色宝石的烟斗,闭上眼睛深吸一口,金色面具下坠着的钻石随着他身体的摆动也在晃荡,在灯光下显得诡糜。 我呢?我头发凌乱,衣衫不整,大口大口地瘫坐在床上喘着粗气,身下的红,已经分不清是床单还是鲜血了。 他把烟圈吐在我脸上,是一股淡淡的薄荷味,“抽吗?”他把烟斗递给我,我鬼使神差地接过去吸了一口,他笑着,问我:“好抽吗?” 我点点头。 “还想要吗?” 我摇摇头。 他笑着,拍了拍我的脸,手指顺着我的太阳穴一路滑至我打完下巴,在上面打着圈地触摸。 “想知道是用什么做的吗?” 我又摇头。 “送你了,你可以走了。” 我握着手里的烟斗,上面的宝石有些扎手,虽然但是,我还是把它紧紧握在手里。 “陈歌在哪?” “邦尼没告诉你吗?”他理了理胸前的胸针,“邦尼——” “主人。”几乎是一瞬间站在我面前。 徐末看了我一眼,邦尼低着头说:“我告诉过他了。” “你凭什么这么做!”话刚落音,就被重重扇了一个耳光。他整理着白手套,尽管上面还有我的血迹,但他依旧用嘴咬住边缘往上拉。 “凭我,徐末,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咬着手套边缘的牙也松开,那双眸子在我的眼前逐渐染上血红,眼里的光也没得半分,阴沉一片。 “记住了吗?” 我看着他,彻底躺在床上休息了。 “晚饭邦尼来叫你,吃完了你就可以滚了。” 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去问他为什么了。 等到房间门被关上,我才骂了一句:“操。” 以后一个人我倒也不怕,本来也没想过要多少人一起,只是陈歌突然闯入了我的世界……一开始或许是出于礼貌,就和他一起,中途也有想要散伙的想法,但到了后面,我和他的感情也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从此刻开始,他就已经成为我的软肋了。 第158章 灰姑娘 晚饭徐末亲自给我送来,是一盘生肉排,两块牛排上淋着血,腥味十足。 “吃吧。”他递给我刀叉。 我只拿了叉,叉起一块牛排就往嘴里塞,鲜血在口腔里爆开,每一滴都粘在我的口腔黏膜上,不适感瞬间从喉咙涌上来,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可是我知道,我要是不吃,他是不会放过我的。 “好吃吗?” 我没点头,也没摇头。或许是觉得我无趣,他也不再对我说什么,就这么放我走了。 在门口,邦尼把我的手机收了上去。 “还给我!”我伸手去抢,被他一脚踹在胸口,摔倒在地。 这老头子力气还真大。 徐末接过我的手机,“给了你这么久,也该还我了,况且——”他邪魅一笑,“这东西本来就应该收上来的,我也是秉公办事。” “秉公你妈!”我呸了一口。 “随你咯,丧家犬。”他抬起那只穿着酒红色皮鞋的脚,蹭了蹭我的脸,“舔干净。” 我伸出舌尖,下一秒,鞋面的大半就被我吞了进去,我疯狂地拍打他的小腿,喉咙也在阵阵翻滚。 片刻后,他拿了出来。 “学乖了。”这是他对我的评价。 我跪在地上,抑制不住地干呕,终于哇地一声,刚吃下去的东西全都被我吐了出来。 是一整块牛排,从里面还钻出一些肉色的肥胖虫子。 那种画面,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看见当场就可以晕死过去。 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虽然不知道我要去哪,但总归我还是身处中级区,怎么走都不会出错。 我沿着这条路走了很久,直到听到有马蹄的声音,我才停下脚步往回看。 有一辆马车。 我拦下了马车,马夫停了下来,车里一个伯爵样貌的男人探出头询问我:“你是什么人?” “我是一名侦探,先生。”我亮出自己的证件,“您这是要去哪?” “回城里。”小胡子伯爵说。 “能捎我一段路吗?” “你要去哪?”他有些不悦。 “和您一样。”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紫宝石,“这是我的路费。” 他看见宝石,两眼放光,连忙佝着身子去拿,帽子却不小心勾到了树枝上。 他并不高,还是我踮起脚帮他把帽子取了下来,只是取帽子的过程中,那根树枝也被我折断,一起给了他。 “啊,这是我前妻生前最喜欢的树。”他看着树枝,陷入了回忆。不知道是深爱着前妻,还是心里有别的什么事。 我如愿坐上了马车。 交谈中,我得知他是马德安伯爵,前妻因病去世,前妻给他留了一个女儿。 “您现在还有妻子吗?” “啊,当然有,我还有两个女儿。”提到这些,他的脸上挂着笑,很是自豪。随后,和我谈论起了他的风流史,现在的妻子,是在原配生病前就已经搞上了,至于那两个女儿,也是在他那个女儿之前生的。 这时,弹出了对话框。 这次的副本,是灰姑娘。 “方便问一下您女儿的名字吗?” “老大叫安娜塔莎,老二叫杜苏拉,那个女儿叫辛德瑞拉。” “夫人呢?” “您就称呼她特曼妮夫人吧!”他脸上堆着笑,鱼尾纹挤在一起,格外油腻,尖尖的长脸配上小胡子,一脸的奸诈。 “还没问过您的名字,您……” “我叫j.奎林.罗切斯特。”我看他犯难的表情,于是道:“可以称呼我罗切斯特。” “啊,罗切斯特侦探。” 我微笑着,马车很快进了城。车是在伯爵家门口停下来的,听到马车的动静,大门打开,一个美妇人带着两个女儿跑出来迎接。 一个女儿穿着鹅黄色的绸缎小裙子,每一片裙摆上都缝着精致的白色蕾丝花边,一圈又一圈地挂在布料上,轻巧又大方,裙子随着她的动作上下摇摆,像一只黄色水母。 另一个女儿穿着粉色的长裙,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似乎是第一次穿高跟鞋,但她还是尽力保持优雅,脖子上挂着一串张扬的钻石项链。 无疑的是,这两个女儿,一个赛一个的美。 “罗切斯特先生,容我向您介绍!”马德安伯爵被老管家搀扶着下了马车,亲昵地和特曼妮夫人脸贴脸。 “这位是我的妻子,特曼妮夫人!她们是我的女儿们,我在车上和你介绍过!” “你们好。”我行了个礼,随手从口袋里掏出几个东西送出去,“初次见面。” “我也有东西带给你们,来来来!”马德安招呼下人们搬东西,一箱子是给大女儿的衣服,另一箱子是给二女儿的珠宝首饰。 我看见门后站着一个人,她穿着看不出颜色的套装,应该是蓝灰色,但上面现在满是污垢和尘土。外面还穿了一件像是白色的宽大围裙,也破破烂烂。脏兮兮的头发用一个头巾随意遮住,在门口露出一双渴望的眼睛注视着这里发生的一切。 我朝她走了过去,递给她三个金币,“比起那些,我想,你更想要这个。” 她低头看了一眼我手里躺着的三枚金币,始终没要。马德安伯爵发现了我们俩,随手将之前帽子上的树枝送给了她,“给你也带了礼物,别总是一副苦样子,跟谁欠你钱一样。” 她握着树枝,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犹豫片刻,她还是把钱要走了。拿了钱,她就被使唤去厨房干活。 我跟了过去,到了有光的地方,我才彻底看清她的长相——那是一张算不上好看的脸,既不清纯,也不妩媚,又不可爱。浓黑的眉眼透露着恨意和苦难,发黄发灰的皮肤和惨白的唇色更是透露出她的惨状。 “吃不饱?”我问她。 她没理我,蹲下身子,拿起旁边柴垛上的一把柴火就扔进炉子里烧。炉子里好像在烤面包。 我看了眼她的手,黑漆漆的,又瘦,跟乌鸡爪子似的,在那些跳跃的火苗中,她就伸手去翻转那些柴火,好似那些火焰根本烫不到她一样。 “不疼吗?”我蹲在她身边问。 她又没理我,转身拿起扫帚开始扫灰。似乎是刻意针对我,她把灰全往我这边扫,空中全是扫帚扬起的烟尘,我挥了挥手,咳嗽得止不住。 “你到底要干什么?” 她终于说话了。 第159章 灰姑娘2 “好奇而已。” “好奇什么。” “好奇你。”说着,我就靠到了墙壁上,“你是他的女儿,辛德瑞拉吧?” “他告诉你的?” “嗯哼。” “你不必同情我,我不会接受任何一个人的同情。”她继续做着自己的事情——开始搓抹布。 一盆干净的水,被脏抹布弄的黑乎乎。 “你很恨他?” 她没说话,我继续问:“因为你母亲?还是因为你的继母和你的两个姐姐?或者说,你本身就很恨他” 我话还没说完,一盆水就迎面而来,从头凉到脚。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看见她手里的盆,意识到这就是刚才洗抹布的脏水。 “现在可以闭嘴了吗?”她扔下盆,撞了我一下,离开了这里。 我稍微整理了一下衣服,今天穿的不对,偏偏选了件浅蓝色的衬衫和灰色的西装外套,脏水的印子留在上面,显得格外邋遢。 我走出去,迎面撞上一个穿戴着满满当当首饰的女人。她脖子上那颗鸽子蛋钻石晃了我一眼,我用手扶住墙,才勉强站立。 “喂!你谁啊!” 是伯爵的二女儿,杜苏拉。 可当她看清来人是我之后,立马换了一副面孔,连声音也变得娇弱:“哎呀,您没事吧?” “杜苏拉小姐,您还好吗?” “我没事的。”她低着头,害羞地跑开了。 马德安伯爵极力留住我吃午饭,可我还是离开了。我找了一个房子,很小,房东是个毛茸茸的大胡子,很老,身体却还行,带着我在城里到处闲逛。 “这是钥匙。”说话声音有气无力,颤颤巍巍地从口袋里那一串钥匙里取下一把已经生锈了的老钥匙给我。 “谢谢您。” 我本想送他回去,可他却拒绝了我的好意,独自一人背着手,在街边买了点吃的提着回去了。 这房子很小,我转个身就没了。家具上还铺了一层厚厚的积灰,我一吹,它们就四散而逃。 等我里里外外地扫了一遍,已经快到晚上了。我躺在床上,望着发黄的天花板,一闭上眼,我就想到了陈歌。 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 他不在,连个陪我说话的人都没有了。要是换做以前,这个时候,他肯定和我一起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然后讨论着晚饭的面包是抹果酱还是加香肠。 我叹了口气,没多久听到敲门声。 我以为是房东老头,打开门一看,是辛德瑞拉。她把围裙脱了下来,却还是脏兮兮的。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我看着她,“你跟踪我?” “我没那个闲工夫,你东西掉了。”她把一串红宝石手串亮在我眼前,“你口袋破了。” 我掏了一下,果然是,清晰可见的两根白手指。 “哦,谢谢。”我接过手串,看了看,是真的,没有被换。 “租给你房子的老头,我认识。”她解释道,“他叫怀恩,以前和我一起打扫卫生。” “那他怎么有这么多房子?” “需要你管吗?” 她的话堵住了我。 “你吃了吗?”我问她,她很瘦,一看就是经常吃不饱的那种。 “吃了。”这句话倒是小声。 本想请她吃饭,不过按照她的性格,不光会拒绝,可能还会“嘲讽”我一顿。为了她的自尊,我配合着说道:“嗯,我要睡觉了,你回家吧。” 她伸长脖子朝里面看了一眼,“没想到你还打扫的挺干净。” “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晚上睡觉的时候注意安全,城里最近小偷很多,你一进城就这么招摇,会被他们盯上的。” “小偷?”还没等我问完,她就已经走了很远了。 真是个奇怪的丫头。 我还是听了她的话,把门和窗都锁好,拉上窗帘,打开那个被我修好的小台灯,整个屋子都陷入暖黄色的暗淡的光里。 入了夜,开始打雷,我躲在被子里,露出一个脑袋,看着身边柔和的黄色灯光,逐渐有了困意。 外面下着雨,雨水冲刷地面的声音在我耳边很是清晰,我躺在床上,裹着厚被子,冷空气透过房屋的缝隙进来,让我打了个喷嚏。 我披上衣服下床,在柜子里面随手抽了几张旧报纸,本想着用来塞窗户,却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 “深夜女子惨遭食人兽?”看着报纸上的噱头,配上那夸张恐怖的漫画图片,再加上今晚的天气,倒让我有几分相信。 我向下瞥了眼日期,也不算很旧,就是上个月的事情。最关键的是,有关于食人兽的新闻,已经连续霸榜八个月了。 柜子里的那些报纸头条,有一大半都睡觉关于它。 我捏着报纸,挑了几张无关紧要的拿去堵窗户和门缝,塞上报纸,瞬间感觉好多了,屋子里又恢复了温暖。 很快,这份温馨就被一声尖叫给打断。 我拉开窗帘,街上已经乱作一团了,而今晚,我很幸运,见到了报纸上所描述的食人兽。 一口一个,吞起来毫不费力。它是一只巨大的白色飞蛾,许多只眼睛密密麻麻地长在翅膀边缘,它们左看右看,帮它寻找目标。 前段的触手更是一把尖刀,看见活人就对准,直接刺下去,然后就这么送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就吐出裹着蚕蛹的骨头。 很快,有几只眼睛发现了我,食人兽收到信号直接朝着我的方向赶来。为了不破坏这个温馨的小家,我迅速穿上衣服跑了出去,从它的眼皮子底下把刚才尖叫的少女一把拉走。 我的行为彻底激怒了它,它仰头发出一声尖锐刺耳的叫声,腹部上挂着许多黑紫色的大包,里面还有东西在蠕动着,不会是它的卵吧我靠! 它朝我飞来,触手落下地的瞬间,我拔出匕首,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躲过了第一次袭击。同时,匕首飞出,它的一条前肢也被砍断。 它发出痛苦地嘶吼,那些眼睛更是流出血泪。 突然,最大的那个黑紫色的大包爆炸了,黑紫色的液体伴随着腥臭味流淌在地面上,从里面爬出一个绿色的飞蛾,体型很小,大约有一米五左右,但是却长着一口外露的尖牙,尾部还有一根尖刺。 这是……新物种吗? 第160章 灰姑娘3 还来不及惊讶,那根尖刺就朝我刺来,关键时刻,我居然站在原地不动,心里,还在想着陈歌一定会来救我。 哦,现在是我一个人。 最后一秒,我躲了过去,就差那么一点,我就死了。 天空中开始飘雪花了,进入雨冥山庄以来,我分不清季节和方位,陈歌在柏林的时候曾经送给过我一个很厚的笔记本,暗红色的,上面有一个刺绣,他说是他弄的,是我的名字缩写。 当时说让我没事写点东西在上面,我不以为然,因为有他在身边,我不需要用文字记录,一张嘴就有他来接话。 但是现在,我好像比任何人都需要。 王宫里来人了。 为首的男人长相阴柔,很是忧郁,银色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白色的雪花落在他的肩膀上,和银质的盔甲交相辉映,衬着雪白的皮肤,尖尖的下巴埋进脖子,深吸一口气,命令手下人把这些怪物给处理掉。 我看清楚了,那些侍卫从口袋里拿出一瓶不知名的液体泼在那飞蛾身上,它的身上开始着火,几秒钟,就化作灰烬,原地只剩下一个蚕蛹。 侍卫把蚕蛹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放好,为首的男人调转马头,离开的时候看了我一眼,眼底不知道是不是充满了戏谑,反正不是什么善意的眼神,就走了。 我和受了惊吓的群众一样,呆呆地站在原地,都没从刚才的震惊中缓过来。 过了一会儿,有人开始咳嗽、聊天,雪,也越下越大。 那些雪,渐渐地将地上的灰烬掩盖,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地上,只剩下一些杂乱的脚印,空气中,声音在一点一点地消失,直至陷入一片沉寂。 我穿的少,站在雪地里,却丝毫感觉不到冷。这是我离开陈歌后独自一人过的第一个夜晚,一个寒冬的夜晚。 我回到房子里,从箱子里翻出那本笔记本,打开笔帽想了很久,翻开第一页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想在第二页写上日期,可是根本不知道现在是几月几日。 我暂且算作一。 我写了个草率的标题,在本该写日期的地方写上中级区,童话世界,一。 然后是第一行:灰姑娘。 写完这些,我就不知道该怎么下笔了。坐在桌子前想了好久,直到我打了个喷嚏,我用毯子把自己包起来,突然就有了思路。 to陈歌: 见字如面,展信舒颜。 不知道这封信会不会被你看见,但是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了。你那边怎么样呢?我这边下雪了,是的,你看的没错,又下雪了。好像每次都是冬天,我最讨厌冬天了。 写到这,我突然停住了,本来想写我讨厌冬天的原因,但是那些东西写下来又觉得矫情,再想想,还是写了。 至于原因……慕尼黑的冬天很冷,那个时候我和林念还没彻底分手,我靠着和她的回忆度过在那里的每一天。也不知道是不是慕尼黑太冷的缘故,把我的脑子冻坏了,我明明那么舍不得她,回国的第一件事,却还是和她提了分手。 和她分手之后,我辗转各个国家,但我都不会去过冬天,因为我以后的冬天,都没有林念了。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待我对林念的感情,但是毫无疑问,我爱她。陈歌,你能明白我的心吗? 希望不见面的日子里,你也可以过得比我好。 江舟 我点上最后一个点,整整一面,写完了。对陈歌的挂念倒是没有,多的是我对林念的感情。每到冬天,我对她的想念就多了一分。 男人是最会权衡利弊的生物,谁在他身边,他就喜欢谁,但同样,谁不在他身边,他就念着谁的好,甚至是枕边人都比不上的好。 男人都很贱。 我自己也是。 和林念分手之后我也接触过别的女人 但是对于她们,我只有生理性的冲动,缺少的,是内心深处的波动。这份波动,随着“分手”两个字,被我越甩越远了。 权衡利弊过后,我也在想,是不是假装不在乎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别的女人对我的好呢?现实是,不是这样的。我没办法心里想着林念,嘴上却说着爱另一个女人。 对我们三个,都不公平。 有些男人是把爱和性分开的,即使有灵魂伴侣,但是他们还是去寻求刺激,去寻找所谓的“激情爱人”,来满足他们生理上的空虚;也有人,打着各种各样的情感需求的幌子来填补自己内心新鲜感的空白。 都一样,都是这样。 心里想着一个女人,身体却在另一个女人的身体里。事后,还要装作一副很爱的样子来缠绵,以此来证明自己没有变心,女人们往往会被男人片刻的柔情所打动,认为自己遇到了真命天子,可实际上,只是一个优秀的演员遇到了一个不懂戏的观众。 同为男人,不可否认,我也有过出轨的想法,即使我当时有林念这样优秀这样美丽的女人在身边,可我还是会下意识地有那种想法。 所以啊,男人是最多变的,什么情啊,爱啊,在他们看来,都是人生的调味剂。我和林念彻夜长谈过这些东西,我把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告诉了她,我也告诉她,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走不下去了,希望她不要自暴自弃,可以去发展事业,追求梦想,勇敢,从来都不是属于某一个性别群体的代名词。 任何人,都可以拥有勇敢。 我靠在椅背上,点燃了一根烟,并没有立马送入嘴中,这根烟在我的两根手指间,默默地燃烧,灰白色的烟雾缓缓上升,暧昧地绕着暖黄色的灯光打转,牵着我的发丝、我的毛孔。 恍惚间,薄烟贴在我的脸上,我还以为是林念回来了。 男人的幻想,就是这样。总是会在自己最空虚的时候,幻想曾经的白月光或者是心里意淫的女神来安慰自己。 很恶心。 我反复地推开林念,通过这种方法来试探她究竟爱不爱我,每一次,她都抱着我告诉我,她爱我。那个时候,得到满意的答案的我是在想要对她好一辈子,还是觉得这女人真傻真好骗呢? 二十岁的心思,快四十的我也猜不透。 第161章 灰姑娘4 隔天,我收到了来自王宫的一封信。 王子丢了一件东西,命令我去王宫里替他找,并且找出这个小偷。 王宫里来人把我接走了,昨晚下的雪还未融化,马车辗过积雪,有时轧到几个脆的雪块,我就摇晃一下,也挺有趣。 “是谁给你们推荐的我?”我从马车里探出头询问。 在我旁边走着的士兵是个塌鼻子、小眼睛,他斜着那两颗绿豆看着我,说:“是马德安伯爵向王子推荐您的。” “他捞了多少好处?” 塌鼻子笑了,说:“一袋金币。” “看来我还挺值钱。”我放下帘子,继续闭目养神。 “到了。” 我下了马车,被塌鼻子带了进去。刚进入花园,就有一只漂亮的蝴蝶落在我肩头,它翅膀上的花纹像一只巨大的蓝黑色的眼睛。在我身上爬了一会儿,就飞走了。 我才注意,我“闯”入了一座蝶城——满园都是意眼的蝴蝶 “这是王子养的。” “被偷的,该不会是只蝴蝶吧?” “差不多。” “有几位王子?” “两位,不过……丢东西的,你也不必把他当作王子。” “哦。” 我们进入内殿,他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这里的环境情况,躺在沙发上手里摆弄着机械蝴蝶的人就是王子,是昨晚那个银发忧郁帅哥。 阳光通过他身后那扇彩色的玻璃窗照进来,地板上映着齿轮和发条的图案 他的手指搭在发条上轻轻地转动,夹藏在缝隙中的细尘在阳光下如烟、如雾,安静地洒在他的脸上,在皮肤上铺了一层绒灰。 “你就是马德安伯爵推荐的人?”他开口,声音也很冷。 “是我。” “你确定……你能帮我找到?” “您丢的是什么?” “呵,”他轻笑了一声,疯狂转动发条,机械蝴蝶就飞了起来,可惜没飞多久,就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抖动了两下翅膀,就彻底“死”了。“诺亚,你来告诉他。” “是,威尔维托王子。” 那就叫他威化饼干吧,比那个名字顺口多了。 诺亚说:“丢的,是一只卵。” 卵?! 这我怎么找?! “你应该能找到吧?”他抬眼看了一眼我,眼神中没有过多的感情,仿佛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工具,和蝴蝶身上的齿轮是一样的东西。 我没回答,他也没有强求,自顾自地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诺亚把我带了出去,告诉我“查案”的流程。 “需要流程?” “你必须遵守这些规矩。” 所谓的流程,就是像傻子一样把王宫里接触过威化饼干的仆人全都叫到一起来审问,有些人还算听话,问什么答什么,有些人简直就是听不懂人话,你问东他给你扯西。 一番询问下来,什么结论都没有。诺亚的笔记倒是做了一大堆,“走吧,去给威尔托尔王子看看。” 他从不敲门,直接推门就进入,然后把笔记本扔在桌上,“威尔托尔王子,这是询问的结果。” 威化饼干随意地翻了翻,似乎并不重视,“我只想知道,找到了没有。” “没有。”我说。 “那你还不滚出去找!”他抬手把笔记本朝我扔来。 我接住本子,说:“按你这样找,卵孵化了你都找不到在哪。” “那可不一定。”他轻笑一声,从沙发上起来,朝我走来。他走路歪歪扭扭的,跟喝醉了一样,他的手在我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只小小的翅膀,“找到了。” “你耍我?”我反应过来,是第一眼见到的那只蝴蝶。 “我可没有,看来它很喜欢你。”随后,他在我耳边轻声说:“谁叫你差点弄死了它的孩子。” 眼下,是深不见底的墨绿。 像一潭死水。 我知道,他是在警告我。 “滚出去。”他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诺亚,站的笔直,对于威化饼干,他满不在乎的,点个头就出去了。 “我带你参观一下我的王国。” 威化饼干带着我穿过花园里的玻璃长廊,长廊很长,三个面都是玻璃制成的,下午浓烈的阳光就这么大喇喇地刺下来,被这些玻璃切割整齐,分散到不同的地方,折射出不同颜色的光。 外面起了风,风一吹,那些紫色的绣球花就开始摇摇欲坠,在微风的“席卷”下,它们显得那么柔弱,不消一会儿,就全都飞起来了。 原来是趴在绿叶上休息的紫蝴蝶。 它们的透光的紫色翅膀顺着风的方向,不停地飞呀、飞呀,没有终点。 “好看吗?” 我们终于穿过了长廊,眼前是一大片花海,威化饼干打了个响指,不知从哪吹起一股大风,把这些花全都吹上了天。 是五彩的蝶。 他的手上也停了一只,很大,浅绿色的。他捏着那薄薄的翅膀,揉了几下,就化作粉末,没了羽翼,蝶痛苦地挣扎了几下,居然产下一个宝石大小的卵,然后,消失殆尽。 他用指甲敲了敲手心里的卵,破卵而出的是巨大的触角,我被吓了一跳,那触角上挂着两只通红的人眼,然后是一张人的肥厚的嘴唇,接着,就是畸形的翅膀。 最可怕的是,这东西跟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啼哭不已,看着那恶心到面孔,我差点吐了出来。 威化饼干一脸怜爱地看着这个“小家伙”,并且向我炫耀道:“这个,是新品种,人面蛾。” “蛾?不是蝶吗?” 在我的印象里,蛾子都是白色的,有点恶心的,这些漂亮的东西,难道不是蝴蝶吗? 他大笑起来,随手捏爆了刚才的“新品种”,满手黄色的液体,黏糊糊的,吸引了许多所谓的蛾来吸食。 “是蛾还是蝶,谁又能分得清呢?”他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昨晚的东西,也是你的手笔吧?” “失败品而已,况且,它也没怎么样啊。” “报纸上这几个月以来的食人兽,都是你的失败品?它害死了许多无辜的人。” “那又怎么样,活在这世上,谁又敢说自己百分之百是无辜的。”他垂下银灰色的睫毛,那些蛾子将液体吸食完,好像体型又大了一点,翅膀也更加透亮漂亮了,仿佛重获新生般,朝着更蓝的天空飞去。 我望着那些飞虫,一时间,还真分不清是蛾还是蝶。 第162章 灰姑娘5 威化饼干找我来的目的到现在我还不知道,看完这些蛾子,他就差人把我送回去了,还给我塞了几张笔记,上面写了什么,我也没看懂,还配了图,可惜,画的很抽象。 我抄了几行文字,想着去图书馆借一本词典回来翻阅一下,但我太天真了。等我来到图书馆门口,我才发现我有多可笑。 破败不堪,像是被洗劫一空。 我拦住了一些人,把这些文字给他们看,他们大多都是摇摇头,摆摆手,走了。少数人认得那么一两个词,但是也表达不出来。 我突然想到高中学过一篇课文,叫《文字下乡》,我还记得最后老师说,文字下乡其实也没有什么必要性,因为在乡村社会里,文字并不是必需品。后来好像又说了些什么,但是我也记不太清了,只是记得课文里曾经指出一个定义——“乡土社会”。 放在这里,也一样。 他们不必识字,只需要站在店门口看一眼,就知道里面卖的是什么。 “你在这干什么呢?”有人从背后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是你啊,辛德瑞拉。”她的脸终于收拾干净了,头发却还是灰扑扑的,在脑袋后编成麻花辫,不知道从哪“淘”来了一条过时的连衣裙,很不适合她。 “你在这……买东西吗?” 我看着她,突然问:“你看得懂文字吗?” 她愣了一下,“你想给我看什么?” 我把攥在手里皱巴巴的纸条给她看,她接过纸条,念了出来:“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这样做是……” “你看得懂?” “对啊,你看不懂吗?” 我准备解释,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她作为故事里的npc,也很难和我共情。 “哦,我不会你们国家的文字。” “但是你说的很好啊。” 原来在她的耳里,我说的都自动转化成他们国家的语言了。 “对啊,我只会说,不会写。” “这是你从哪搞来的,怎么后面就没有了?” 我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而是转移话题:“你们没有图书馆吗?” “以前有,但是……”她闭嘴了,就这么看着我,压了压声音,“但是后来就没有了。” “因为统治者?” 她只点头,没说话。 “哦。”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这东西从哪弄来的?” “威化……威尔托尔王子给我的。”我实话实说。 她眨巴了两下眼睛,“他就给了你这个吗?你是不是帮他做了什么?” “你怎么知道?你父亲告诉你的?” “他才不会告诉我这些呢。”她语气平静,“因为很多人都帮过他,都收到了他给的纸,有的纸上全是文字,有的纸上全是一些画。但是共同点是,都是莫名其妙的东西。” “你也收到过?” “我没有,他甚至都不知道还有我的存在。不过……”她话锋一转,“你的房东收到过。” “为什么?” “他曾经帮他找到了一只靴子,其实那只靴子就在他的床底下,他很懒,懒得找,那老头误打误撞地被叫过去收拾东西,就找到了,给了他三张纸。” “那些纸还在吗?” “在我这,他给我看,我只能读出来那些字,不过插图我没有看懂。” “给我看看。” 这威化饼干到底想干什么? 辛德瑞拉从口袋里掏出来,“在这。” “你还随身携带?”我震惊。 “我没有什么东西,如果放在那,都会被丢掉或者烧掉。” 文字我确实看不懂,可是插图我看懂了。画的是今天我看见的人面蛾的整个生长过程。 似乎是一份实验手稿,威化饼干在搞些神秘的东西,这些画面又恐怖又吸引人,从卵到孵化成型,每一个片段画的都很逼真。 和我今天看见的没差。 “能给我吗?” “可以啊,反正这东西在我这也没什么用,既然他也给了你,你就一起收着吧。” “城里还有人收到吗?” “很多啊,你不会都想拿到吧?” “对。”我很确定,我只有拿到全部的手稿,才能知道他到底要什么。不过如果是实验手稿,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还会当成废纸一样到处散发呢? 还是说,他在传递某种信息。 “很多人的,我都记不清具体有哪些人了。”她说,可我却听出来她不想让我知道真相,看来她知道些什么。 “那我自己去问。” “你疯了?这么多人,你问到明天你也问不完啊,而且那些人也不可能就这么给你的。”她拦住我,“你连手上的东西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你还想着去弄更多的?” 辛德瑞拉的话点醒了我,我得弄清楚手里的东西,尤其是那些飞蛾。 “你知不知道吃人的飞蛾?” “知道啊,最近报纸一直在登,听说昨晚也来了。”她并没有害怕,反而觉得很平常。 “你不害怕?” “没什么可害怕的,那些飞蛾就是国家的军队,你以为我们国家为什么这么繁荣,还不是靠这些怪物四处征战。”她说,“那些怪物感受不到疼,而且攻击力又强,放在战场上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 “可是它们伤害自己人啊。” “那也没办法,在国家利益面前,个人利益又算得了什么呢?它吃人,那些权贵给出的结论就是忍,谁叫它们是国家的功臣呢?”她叹了口气,说:“我还要去买果酱呢,回去晚上又免不了一顿打。” 说完,就急匆匆地走了。 有时候我也怀疑,她的家庭都那样了,她居然还可以这么从容,一点也不消极。 我要是有她一半,也就够了。 回到房子里,我关上门,拿出我在摊子上买的词典,我还真没想到有人卖这个,不过那个卖家鬼鬼祟祟的,我指了指词典,还没问多少钱,他就塞给我,然后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继续东张西望。 我扔给他两个铜币,他也没说什么,继续装看不见。直到我走远了,他才将钱快速地收入口袋。 真是奇怪。 我照着上面的东西一个一个地去查,发现这好像不仅仅是实验手稿,里面还有一些日记和心得。 威化饼干还挺多愁善感的,写那些恶心到蛾子还能写出: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机缘巧合下的轮转,没有一片透翅想要被折断,但是热烈的阳光总想着去刺穿它们,毁灭翅的主人。于是它们开始飞翔,开始伪装。 翻了一面,又是那句话:蝶,蛾,谁又能分得清呢? 第163章 灰姑娘6 他似乎很喜欢说这句话。 是在暗喻什么吗?他自己?还是……他的命运? 蝶……蛾…… 到底谁是蝶,谁是蛾…… 我将这些纸夹进笔记本里,翻的时候,从里面掉出一张卡片,是一张卡牌,牌面满满当当地画的都是蝴蝶,不对,是蛾。 它们的腹部表面是毛绒绒的,除了这一点,其他的,和蝴蝶几乎没区别。 是谁把这张卡片放进来的呢? 我想到了威化饼干,毕竟对于他来说,做这些事轻而易举。可是想到他那样,好像也没有什么必要用这种方式来“威胁”我,那还会有谁呢? 辛德瑞拉吗?或者是,那个奇怪的房东老头。 可根本没有时间给我细想,街上就发生了动乱。那些飞蛾又跑出来吃人了。 我推开门,眼前的一幕让我控制不住地原地呕吐。那个人面蛾,就这么在我的门前,直勾勾地盯着我,腹部还有一根红色的丝带状组织,似乎是剪断的脐带。 它张开嘴,喷出一股粘稠的不明液体,我猛地关门,隔着门板,我都能感受到那些液体在我的后背游走。 随后它发出一阵婴儿一般的啼哭,一瞬间,街上传出许多女人怜爱的声音: “我的孩子……你在哪里?” “孩子!到妈妈这儿来!” 我透过窗户,看见所有的女人就像失了智一般,双眼空洞,张着嘴,伸出手找着自己所谓的孩子。 人面蛾继续发动哭泣技能,那些女人找到了方向,纷纷朝它那边走去。它满意地笑了,伸出尖刺,一下刺穿了数十个女人,扔进嘴里大快朵颐起来。 窗户上被溅了一层血,毫不夸张,是一层,顺着玻璃缓缓流下,露出我的脸。尖刺上,还残留一些人体组织物,有的是头发,有的是内脏。 我不能坐以待毙了。 还有更多不知情的女人在靠近它。 我冲了出去,一把拦住几个女人,“清醒一点!你看看那是什么!” “那是我的孩子……呵呵呵……孩子……”那些女人咧开嘴笑着,我才知道这人面蛾的哭声具有蛊惑能力。 它见我碍事,扇动翅膀把我吹到一边,对我做出威胁的表情,继续开始哭泣,那声音刺耳无比,可对于那些女人来说,却是最动听的歌声。 “不要过去!”我推开那些疯狂的女人,扇了她一耳光,“你好好看看,它是什么东西!” “你还我的孩子!还我的孩子!把我的孩子还给我!”她摇晃着我的肩膀,情绪越发激动,然后,晕了过去。 看着她,再看看人面蛾,我似乎知道了点什么。 我拔出匕首,尽管这东西在它面前略显可笑,但是我还是想验证一下我的猜想。 我冲了出去,见它毫无反应,只知道张嘴哭泣,我跃起,砍下它的下翅,它发出痛苦的叫声,可是依旧无动于衷。 它是幼蛾。 怪不得只有当那些女人靠近不动的时候,它才会举起尖刺发起攻击。 它朝我喷出那些液体,一股接着一股,都被我躲了过去,我一边躲,一边把那些送死的女人拉到一边。 她们的家人呢! 我看向两边的屋子,那些男人都躲在房子里根本不敢出来!我撞开一户人家的房门,“外面有你的家人吗?” 那男人点点头,“我……我妹妹……” “那你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她去送死吗?” “我……”他露出为难的表情。 “哪个是你妹妹。” “红头发,白衣服的那个。”他伸出手指了指,我刚才扇耳光的那个就是他妹妹。她已经醒了,继续不顾一切地靠近人面蛾。 在她即将和那些女人一起被刺穿的时候 我一个飞扑上去救了她们。它戳了个空,很是生气,继续大哭起来。 好在,我们都没受伤。 “你看什么呢!还不快过来!”我冲着男人大喊。 他咬了咬牙,朝我们跑了过来,拉起还在发疯的妹妹就往家跑,然后砰地关门。 救了她一个,还有更多的女人。 “操。”我骂了一句,然后踩上它的腹足,跳上它的胸足,举起匕首狠狠刺向它的喉咙,这东西还处在幼儿时期,没有任何攻击能力,被我踩上足也是毫不知情。 随着大量的黄色液体喷出,它也彻底往前一趴,死了。我躲在翅膀后面才免遭这些东西的覆盖。 这东西连死都死的这么恶心。 威化饼干来迟了,他穿戴着盔甲带着一支队伍赶来的时候,这东西已经死了快二十分钟了。 没了它的蛊惑,那些女人也变得正常,只是,她们都不记得刚才发生什么了。只是知道死了几个女人,除了掩面哭泣和担心自己之外,她们什么也做不了。 “我没想到,居然是你杀的。”威化饼干说。 他现在这样,可和城堡里的懒散王子截然相反。或许现在,我该叫他的大名,威尔托尔,不是城堡里那个脆脆的威化饼干。 我走到他的马下,拍了拍马的脑袋,匕首划过,一只眼睛滚落在地上。 那马仰头嘶吼一声,开始剧烈地奔跑,马背上的威尔托尔被他弄的猝不及防,摔了下来。 那些士兵全然不管这位王子的死活,纷纷去追那匹马。 我走近他,问:“人面蛾,是用那些无辜的婴儿做的吧。” 他勾起嘴角,似乎是很满意我的问题。“被你看出来了,但是,并不绝对。” “人蛾结合?” “那是你今天在花园里看见的,失败了,那是我……”他叹了一口气,躺在地上回想着,“那是我的第一百二十六次实验,原以为会成功,没想到,呵,还是以失败告终。”他捂着脸,不知道是在哭还是在笑。 “那这个就是用婴儿做的吗。” “对啊,很完美吧?就是它的动作太迟缓了,不然你以为,你能杀了它?”他放下手,站了起来,盯着我,说:“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它们为国争光,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死在你的刀下。” 他这句话,是咬着牙压着气说的。 我也笑了,“你给大家的那些纸,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吗?还是说,你只是想分享一下你的成果和心得。” “你和他们一样,不会懂的。”他发出一声嘲笑,斜着眼睛看着我,“你们都一样,都是蠢货,没有人会懂我的心情,没有人会懂得那份喜悦和激动。” 他的银发在风中摇晃,沾了些雪丝,我才发现又下雪了。雪轻轻地落在那蛾的尸体上,却像是最后的告别,它和那些地面一样被雪彻底覆盖了。 雪,越下越大。 我和威尔托尔站在风雪里,他的那双绿色眼睛里,燃起一股怒火,仿佛周围的雪都被这股无名的火焰给融化了。 第164章 灰姑娘7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类似于雪茄一样的烟卷,将后端咬在嘴里,没有利用任何的生火工具,只轻轻抬头接住一片雪花,火焰就腾空升起,映在那汪绿色的死水里。 不知道吸了几口,我没有看到他吐出烟圈,只是淡淡地吐掉烟卷,圆管状的东西在雪地里转了两圈,滚到我的脚边。 火焰,还在燃烧着。 他走向我,在靠近我的时候,朝我吐出一股烟,夹杂着烟本身的气味和浓浓的雪味。 烟雾散去,他那张脸离我不到五厘米。 “下次,别再让我见到你。” “利用完我就想把我甩掉?” “你还挺把自己当回事。”他轻蔑地一笑,一片大的六角形雪花从我们之间落下,他伸出两指将它夹碎,我听见明显地破碎声音,低头看去,只有几滴水顺着他的手指流下。“你叫什么名字。” “江舟。” “名字太普通了,我记不住你。但是你这张脸,”他用沾了水的手拍了拍我的脸,清脆的声音在雪地里回响,“我记住了。” “我想我不会记住你这张脸的,包括,你的名字,我亲爱的王子殿下。”我毫不客气地伸手替他整理肩膀上歪掉的盔甲,从里面摸出一只雪白的飞蛾,当着他的面,碾碎。 鲜艳从我的手指间滴落,被雪吞没。 他转身就走,尖锐的盔甲划破了我还没来得及收回的手,手背上,是一条清晰可见的斜线伤口,向外渗着血。 雪花,一片一片地落在伤口上。 我和他,不知道是谁抓拍了一张照片,应该在很远的地方偷拍的,很模糊。登上了今天报纸的头条。 我买报纸的时候,还被人问起这件事,是昨天那个男人的妹妹。 我看着大字标题,有两个我不知道什么意思的字母,标题只有三个字,我有两个不认识。 “l”and“r” “这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我指着标题问她。 她点点头,随后又摇摇头,“我不知道。”然后快速地逃离了现场。 她跑也没用,她家距离我的房子不到一百米的距离,我把东西放回家,拿着报纸就敲开了门。 是她哥哥来开的门。 “您……怎么来了?” “想找你问问,你妹妹的事情。她回来了吧。”我朝屋内看去,没想到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简朴,甚至是贫困。 老化掉墙皮的墙壁,还有踩上去软绵绵的地板,破皮用布缝上的沙发显示出它的年龄,这里的每一件家具,都有着一个故事。 “她去街上了,还没回来。”男人邀请我进门,翻来翻去的,只找到了半包喝剩下的不知道是什么粉的饮料,一股脑儿倒进还算干净的杯子里,拿起桌上的玻璃壶就往里面灌水。 没有热气浮上来。 冷的。 甚至可以说是冰的。 “只有这个了。”他略显尴尬。 我笑着,还是接过杯子,“你妹妹她……曾经有过孩子吗?”想到她昨天疯魔的样子,我忍不住问。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嗯,是个男孩。” “孩子呢?”尽管我也猜到了答案。 “被……收上去了。” “收?” “我妹妹,她是威尔托尔王子的情妇之一。”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像是把多年的经历都化作一口气似的。 “你昨天见到的那些女人,都是他的情妇。” “都为他生过孩子吗?” “嗯。”说到这个,他绞着手指,粗糙的指甲快要把手指上的死皮抠下来了。“我的妻子,曾经也是其中之一。” 他开始讲故事,“她生下孩子后,被他的手下强行掳走做了情妇,为他也生下了一个孩子,生完孩子后,她被他无情地扔了回来,第二天,我们收到了一个包裹,上面还有一张纸,纸上画着一个面目狰狞的婴儿,我的妻子拆开包裹,里面躺着的,是她奄奄一息的孩子。”他的泪水,落了两滴。 “能给我看看那张纸吗。” 他擤了擤鼻子,起身在抽屉里翻找着,递给了我。 原来他在那个时候,就开始研究人面蛾了。这纸上画的,是那个婴儿被残忍迫害的全过程。 “我们的孩子,也没了。”他说这些,平静地像一潭死水,已经吹不起任何波澜了,他没有力气再去和他们拼命了。 “尼亚在家吗!”有个穿白色斗篷的女人推门而入,是辛德瑞拉。 这样的她,我第一次见。她终于收拾干净了自己,头发垂在斗篷上,斗篷下,是一条精致的小黑裙,手上戴着蕾丝白手套,缀着珍珠,拎着一个很大的棕色皮包。 她见到我,错愕了一秒,随后拔腿就跑。我立刻冲了出去,抓住了她的斗篷,把她拽了回来。 在下雪的街上,我们就这么拉扯着。 “the left。”我说。 我终于知道那两个字母代表什么了,the left,the right。 “你是l,对不对。你这么做,到底是因为什么,你的家人,还是,你自己。” 她的目光像一阵凌冽的寒风吹进我的心里,我的血液,翻滚着,沸腾着。 “为了所有人。” “因为威尔托尔吗。” “你不会懂的,你只是一个过路人,过不了多久,你也会走,到时候,你和这里的一切,都没有任何关系。”她说,发丝被风吹动,同时被吹动的,还有雪。 一片又一片,吹在我和她的嘴唇上,封住了所有的言语。 我把她带回了房子里,一关上门,我就靠在门板上问她:“你也是他的情妇吗。” “对。我是情妇。”她承认。 我就这么看着她,像看着一块雪。“你母亲,是被你父亲杀害的吧。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因为财产;第二个,是因为他们一个是l一个是r。对不对。” 见我说出我的猜测,她轻轻地“嗯”了一声,然后从床上坐起来,“你很聪明,但是,你不属于这里。伯里西莱的雪会把你带到该去的地方。” 伯里西莱,是这个国家的名字。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你不如猜猜,我和伯里西莱是什么关系。” 第165章 灰姑娘8 “你爱伯里西莱吗。” “我的每一寸皮肤,每一滴血液,都是伯里西莱给予的。”她脱下斗篷,解开胸前的扣子,露出大大小小的伤疤。 我看的皱眉,问:“为了国家?” 她迅速把扣子扣好,走到我面前,“我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你不帮我,就不要问这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她想走,被我拉住,“词典,也是l的人给的吧。还有报纸上的照片。我就是不想帮,也得帮了,毕竟现在,我也是l之一了。” “是我做的。你可以现在就走,毕竟这一切和你没有任何关系。” “我留下。”我从挂钩上拿下我的帽子,扣在她的头上,“往前走,别回头看。”说完,我把她推了出去。 关上门,我大概已经猜到了她的表情。 犹豫了一阵,我打开门,她一个人,站在门口,看着街上的情景。 尼亚衣衫不整地躺在雪地里,几个士兵在旁边整理衣服,有个人拿出印章,在她的脸上盖了一个大大的“l”。 我看见了威尔托尔,他举着枪,对准她的脑袋,尼亚死前只说了一句话:“你杀不完的,今天死我一个,明天还会有千千万万个我站起来。” “砰!!”鲜血迸出,溅在他的银发和白脸上。 刚才在屋子里,我就隐约听到屋外的骚动了,但是辛德瑞拉在说话,我也不好确定外面发生了什么。 直到我们都安静下来,我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是尼亚的呜咽声。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自私,我并不想趟这趟浑水,于是我站在屋子里,默默地当“旁观者”。 辛德瑞拉的肩膀在颤抖,我怕她的反应过于惹眼,于是握住她的肩膀,“别抖,低着头走。” 她颤抖着嘴唇,眼角流下热泪。 “你都知道,你都听见了。” “嗯。” “为什么不去帮她。” “你也说了,这一切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帮不帮,在我。” 她闭上了眼睛,似乎是默认了我的回答。“那你现在呢,愿意帮吗?” “嗯。” 威尔托尔也看见了我们,他走到我面前,“又见面了,还真是巧啊,每次,都能遇见你。” “我家就在这。” 他斜着眼睛看了眼我旁边的小房子,轻蔑地笑了一声,“你就住这儿?” “对啊,怎么了?”我笑着。 “那些失败品都过得比你强。” “你是在说你自己吗?” 辛德瑞拉推开我,离开了。 威尔托尔看着她,勾起一抹笑容,“你不去追?” “我和她没有关系。” “哦,这样啊。”他不信。 我就这样过了两天,直到一天晚上,辛德瑞拉拍打着我的窗户,我开了门,她躲了进来,浑身是血。 “你怎么了?” “嘘!”她靠在墙上,捂着胳膊上的伤。 她中弹了。 我熄了灯,躲在门后。外面,是一阵马蹄声和奔跑声。 接着,就有人敲我门。 “你睡了吗?”是威尔托尔。 我和辛德瑞拉屏住呼吸,他还坚持不懈地敲门,每一下我都感觉我的心脏快要跳出来。 我知道私藏l的下场,这两天查得紧,大概是因为尼亚。至于她哥哥,听说那天一头撞死在家里,尸体就这么被威尔托尔他们收走。 我在他家翻到了他很久之前写的遗书,并按照上面的要求,把它带去一朵花下烧掉了。 那是一朵红色的花,不像玫瑰,也不像牡丹,特别娇艳,花瓣多的数不清,一层裹着一层,抱的特别紧。 辛德瑞拉说,那是他们的国花,霓炎。 “霓炎的花瓣和伯里西莱的人一样,一个挨着一个,紧紧握住,从不松手。” 见我不开门,威尔托尔也没有继续敲了。反而开始说话:“我知道你跟这件事没关系,你要走,就趁着明天走掉,明天晚上有晚会,如果那个时候l的人来捣乱,你就走不掉了,还会死在这。” 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劝我走? “江舟,你是唯一一个愿意跟我说这么多话的人,尽管你知道一些事情,但我也不希望你因此丧命,所以,你就赶紧走吧。” 然后,是上马的声音。 马蹄声响彻,不在街上,在我心里。 我帮辛德瑞拉处理了伤口,奇怪的是,我吞了阿尔法,我以为只有我自己可以被治愈,原来别人也可以被我治愈。 “你也听见了,明晚有晚会。” “你们要做什么?” “这个晚会,是为了庆祝上个月的战事胜利举办的。你知道上个月,是什么战事吗。” “l和r?” “我们的人死伤惨重,都是那些飞蛾的功劳,不过他们也并没有太得意,死了两只最得力的飞蛾,也算是有所损失。” “明晚,也是人面蛾露面的时候。”她继续说,“这东西一旦问世,就会有不可估量的后果,所以我们必须斩草除根。” “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我家里人也会去,但是他们不会允许我去的。你帮我准备马车和礼服,我得混进去。” 她的目的,我大概也知道是什么了。 “你要刺杀威尔托尔?” “对。” “你疯了?你知不知道他是谁,是你想杀就杀的吗?” “我比任何人都了解他。我告诉你,他这个王子,是他跪着用尊严换来的。真正的王子是个废物,不然你以为,轮得到他?” 跪着用尊严换来的? 我看着她,又想到威尔托尔,这两个人,眉眼间还有点相似。 不会是…… 我瞬间打消了这个想法,怎么可能呢,要真是这样,他怎么可能让她做他的情妇。 “我知道了,明晚几点。” “明晚八点,晚会开始,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所有l的人都必须离开,你也是。” “我要是走不掉呢?” “你……”她一时语塞,看了我好一会儿,“你会走掉的,你不会有事的。” 辛德瑞拉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朵霓炎来,在微弱的灯光下,这朵花依旧鲜艳,看上去生机勃勃。 “霓炎会保佑你。”她把这朵花给了我。 我推了回去,“让它护着你,我不会死的。” 第166章 灰姑娘9 我当然不会死,如果要死,那也不是现在。 辛德瑞拉睡着了,我把床让给了她。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我坐在桌子前,翻开笔记本,开始写: 我莫名其妙地成了l的人,看见他们为了国家抛头颅洒热血,突然有种少年的热血感在我的血液里沸腾。 这种感觉,大概有十年没有体验过了。太久了,久到我都忘记我也年轻过。不知道这场战役会不会成功,但是我相信,l的人都会用尽全力去争取。 即使最后的结果是死亡,是失败,他们也不怕。就像伯里西莱(他们的国家)的国花——霓炎。 威尔托尔说了一些奇怪的话,我并不理解他话中的意思,他就像一面蒙了雾的玻璃,透过他,我隐约能看见我,也能看见他,但是都是不清晰的。 第一次参加这种政治活动,我整个人无疑是激动的,现在已经是后半夜快要到凌晨了,我还睡不着。有点像“小学生春游综合症”,没想到我快四十的人了,还可以在某个瞬间显得活力满满。 我合上笔盖,伸了个懒腰,挑开窗帘的一角,确实,天快亮了。 “咚咚咚!”有人在敲门,我迅速把笔记本收进包里,匆匆开了门。 是两个士兵,看上去很不好惹,身上带着枪。一个小眼睛,一个大鼻子。 大鼻子的手里提着一个布袋,一晃就哗哗地响,“交钱。” “什么钱?” “少装傻!”小眼睛拿枪狠狠怼了我一下,“快点交钱!要不然杀了你!” 收保护费吗? 我点点头,从口袋里摸索着,不小心把之前谢南尔给我的手表露出来了。小眼睛看东西还挺尖,直接抢了过去。 “还给我!”我伸手去抢,被大鼻子踹了一脚,“滚开!少碍事!” 操。 “我还有东西,要吗?”我捂着肚子笑着说,并且把门大开着,邀请他们进来。 两个贪财的鬼,大摇大摆地进来了。 我关上门,拔出匕首。 “你这破屋子里能有什么好东西,我告诉你少骗我们俩,要不然呜呜……”小眼睛话还没说完,就被我用皮带勒住了脖子,大鼻子想要帮忙,被我一脚踹断了小腿,疼的他在地上嗷嗷直叫。 我用破布堵上他们俩的嘴,一人给了一拳,小眼睛的手里还死死握着那块手表不放,“你不放手,我有的是办法让你松手,信不信?” 看着他那怨恨的眼神,我冷笑一声,匕首落下的瞬间,还带着几根手指。然后,他粗短的手上就只剩下光秃秃的手掌,哦不,应该是白骨上贴着些烂肉。 我拿回手表,在衣服上擦了擦,浅色的布料上沾上了恶心的血液。 “吵醒你了?”我回头看向已经起床的辛德瑞拉。 “你把他们杀了?” 她看我一脸镇定自若地处理着两具尸体,“你要分尸吗?” “你害怕?” 她直接下床,从我手里夺过匕首,一刀一刀地砍着,似乎是在发泄内心的不悦。我被血液溅了一脸,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边的液体,腥味,夹杂着些甜。 我随便找了个床单裹着就扔到了路上,现在还不是人多的时候,也没人注意到我这边。 “我该回去了,要不然家里没人做饭。”她擦了擦身上的污渍,“晚上我来找你,别忘记了。” “嗯。去吧。” 辛德瑞拉走后,我又开始研究那些纸,我似乎发现了一点新东西。 每张纸的背面都有一个大写的字母“x”,每张纸都有,只是位置不一样,这个“x”是代表什么呢?项目编号吗,或者是,保密等级? 我决定出去找点线索,路过那个小摊,我又看见那个鬼鬼祟祟的青年人。于是我停下来,蹲到他面前,拍了拍他四处张望的脸,“x是什么意思。” 他露出惊恐的眼神,推开我,继续张望起来。 我不知道他在望什么,不过总感觉他好像很忙的样子,但又不知道在忙什么。 “伯里西莱,对不对。” 他抬起头,这一次,他的眼神里露出肯定。他咿咿呀呀地比划着,我才知道他是个哑巴,而且似乎耳朵也不是很好使。 比划的动作我有的能看懂,有的看不懂,他想写下来,可是当他举起右手的时候,我愣了一下,那哪里是右手啊,那是一个很可怕的肉瘤。 五根手指黏在了一起,里面凸起一个大肉瘤,就这么垂下来,沉甸甸的。 直觉告诉我,这里面,绝对有东西。 “你也有那些纸吗?” 他从小摊的桌布底下翻出厚厚的一沓纸给我,告诉我这些都是他收集到的,几乎是全部了。 怪不得辛德瑞拉阻止我去找这些纸,原来他们已经在暗中收集了。 “你看起来很相信我。”我笑着,“你就不怕我拿着这些去王宫?” 他摇了摇头,唇形告诉我:“你不会的。” “为什么。” “你的心告诉我,你不会。” 我的心吗?呵,说他傻,可这个哑巴青年却能做出这种大事;说他聪明,他又说能看懂我的心。 我收下那些纸,离开了,他继续站在那里张望。这些纸上密密麻麻的全是图片,大量恶心的图画冲入我的眼睛和脑海,威尔托尔还真是会画画的很,把那些东西一一都画了下来。 我发现他一开始并不是拿飞蛾做实验的,而是蝴蝶。但是蝴蝶的生命力并不是那么顽强,经不起他的折腾,他才改用飞蛾的。 里面有十五张纸,都是他的心事。大概内容就是,他认为飞蛾比蝴蝶要好很多,无论是哪个方面,飞蛾都碾压蝴蝶。 “我仍然喜欢飞蛾,可能是x的原因,我也是x。” 他到底是谁呢? 我现在在想,他在民间散发这些纸,是不是想告诉人们一些东西呢?可惜他们看不懂里面的文字,也不知道那些图画的含义。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也是挺能坚持的。我算了一下时间,从实验刚开始到现在,已经整整六年了。 晚上,我充当了仙女教母的工作,帮助灰姑娘准备了马车的礼服。辛德瑞拉化着淡妆,只是比平时看上去更加严肃,她那张脸,本就冷的很。 蓝色的礼服并没有把她衬得有多白,只是她说,喜欢蓝色。她的肤色并不白,有点黄,应该是常年在锅炉房的缘故。手指也并不纤细娇嫩,但是她就像霓炎花一样,在寒冷的雪地里依旧开的热烈。 我们成功地混了进去,在这里,我看到了真正的王子,他们都叫他王子殿下,人人见了他都要鞠躬问好。 他长的很胖,行动起来很不方便,因此他身边一直有两个人一左一右地搀扶着他。不过倒是个大胖小子,一直挂着笑,看上去就是个废物。 也难怪威尔托尔会有权利。 威尔托尔在人群中十分醒目,他穿着深红色的礼服,靠在沙发上喝着酒,好几个名媛邀请他跳舞,他都拒绝了。 辛德瑞拉主动出击,她戴着面具,威尔托尔并没有认出这是他之前的情妇。两人聊了几句,威尔托尔被她吸引了,放下酒杯和她共入舞池。 他的银发随着音符摆动,辛德瑞拉蓝色的裙摆像烟花一样越散越大。舞还没跳完,国王就站出来讲话,两件事:一件是人面蛾的登场;另一件,是伯里西莱要改名字了。 原来,伯里西莱是战败国,现在的国王并不是这里的人,而是侵略者。 第167章 灰姑娘10 看着他那张充满正义的脸,突然觉得有些讽刺。这些侵略者举着象征和平的酒杯,在这片曾经被他们侵犯过的土地上高喊自由万岁。 没有人会切身感受他们的兴奋,而伯里西莱的子民会用鲜血来告诉他们,这片土地的神圣性。 随着音乐声的缓慢结束,人面蛾也即将登场,所有人都被邀请到了外面。那是一个将近二十米的怪物,长着一张人的脸,全身布满绒毛,恶心异常。 它的翅膀和足被几条很粗的锁链捆着,牵着锁链的,是一支身体强壮的队伍。 在众人都为人面蛾感到惊讶时,一颗子弹精准爆了国王的头。 这么爽快?按照小说一贯的套路,这种刺杀的剧情没个几十章都结束不了,因为一旦刺杀,就必定有人捣乱。 可是这里是伯里西莱。 没有人会容忍这场刺杀的失败。 子弹将他的脑袋和身子分离,人头落地的瞬间,众人纷纷逃窜,而负责人面蛾的士兵也慌了手脚,在惊慌中松开了链条。 它没了束缚,似乎是饿了太久,抓起几个人就开始吃起来。 血淋淋的场面让人看了生理不适,不过没等我逃跑,那个哑巴青年就冲上来把我掳到一旁。 他打着手语,让我待在这里。 l的人几乎是疯了,见人杀人,一个也不放过。鲜血,让他们手里的武器变得滑腻,但他们依旧紧握着,就像手里的从不是武器,而是沦陷的伯里西莱。 我才发现,辛德瑞拉和威尔托尔消失了。 我趁乱进入了王宫内部,里面一片狼藉。到处都是一些蠕动的长满绒毛的虫卵,很大。我没忍住,撑着墙开始呕吐。我感觉到古怪,抬眼看去,手掌触碰到的墙壁上,全是一些绿色的粘腻液体。 我在身上擦了擦,把外套脱了下来,拧成一股绳,狠狠抽在那些虫卵身上,那些虫子还能发出声音,像婴儿一样的哭声。有几只想要破卵而出,被我用外套扼住了生的欲望,死在了虫茧里。 威尔托尔养的那些飞蛾全都被放了出来,大批的颜色朝我冲过来,我甚至可以听见它们的声音。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挡,那些蛾子见着东西就咬,我闭着眼摸出火机,点燃了面前的蛾子。 只那一下,眼皮就闪过光亮,睁开眼,仿佛火焰都能燎到眉毛。 那些蛾子发出痛苦地呻吟,纷纷掉落在地上,火焰触碰到地面的瞬间,就化为灰烬,只摔在地上听了个响。 “咳咳……咳!”我用手扇动着面前的“灰尘”,有点呛嗓子。 这是一条长廊,很长,我站在这里,几乎看不见尽头。 一片漆黑,像一个空洞的眼睛,注视着我。 我没有任何犹豫,踩着那些灰烬步入了黑暗。周围,伸手不见五指。我没有手电,本想学电视剧里那样用火机照亮,但是无济于事,火机发出的微弱光芒瞬间被黑暗吞没。 这里就像是一个黑洞。 我摸了摸四周,都是空的。我伸直了手臂,摸索着前进,脚下的步子也不自觉地放慢了些,每走一步,都像是走在刀尖上。 突然,黑暗中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把我推倒,我朝旁边倒去,以为是平地,没想到我却摔了下去。 过程中,头磕到了不知名物体,温热的液体顺着脸的弧度流进嘴里。 我还在往下降落,直到……我摔在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上,这场可怕的自由式落体才结束。 周围灯光大亮,我才发现,我摔在了一个虫茧上。身上都是黏糊糊的绿色液体,一股腥臭味。 这种味道和铁锈味混在一起,刺激着我的鼻腔。 “为什么不走呢?” 我和威尔托尔之间,隔了一面厚厚的玻璃,我拍打着玻璃,“你知道我是醒着的,对不对!” 他沉默,“为什么不走。” “为什么要走。” “你不该卷入这场战争中的,我本来想网开一面放过你的,可你偏偏……”他吸了一口气,绿色的眼睛一下子贴在玻璃上,里面的血管都要暴露出来,“可你偏偏要帮l的人。” “你也是伯里西莱的人,对不对?” “这重要么?”他回头,我才发现后面还躺着一个被折磨地奄奄一息的人,衣服甚至盖不住裸露的身体。 是辛德瑞拉。 “你只要说出你不是l的人,我就放过你。” “如果我不说呢?” “那我就杀了她。” “你觉得,她对我来说,很重要吗?”我不禁笑了出来,笑里带的,全是讽刺。“我和她只见过几面,还是你觉得,我江舟就这么缺女人,为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就毁了自己的立场?” 他愣了一下,我继续说:“其实是你舍不得她死。” “怎么可能!”他额头上的青筋都在跳动,雪白的皮肤显得十分出戏。 “你爱她。你比爱任何一个人都要爱她。” “报告,找到了!”一个士兵将一只手表递给威尔托尔。 是一只浅蓝色的钻石手表,但只有表盘,没有表带,甚至表盘都缺了一角,应该是在什么地方摔的。 威尔托尔看着这只破碎的表盘,看得出神,眼里满是浓郁的感情,虽然我不知道是怎样的感情,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多复杂的感情,这其中,都有爱。 也有恨。 他走向辛德瑞拉,问她:“你什么时候找到它的。” 我看不见她的表情,也听不见她的声音,只能看见一个头颅摇了摇,然后,爆发出笑声。 是苦笑。 “说话!”威尔托尔狠狠地踢了她一脚,“回答我!”他发疯般拽住她的头发,“告诉我!什么时候找到它的,你到底是什么” “每一天。”她回答的坚定,但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威尔托尔听懂了,他松开了手,向后退了两步,有点恍惚。转身,朝我冲来,“江舟!江舟!你说你爱她,你快说!” “你爱她。” 轻飘飘的一句话,他彻底瘫坐在了地上。“辛德瑞拉……你为什么,你……”他的瞳孔几乎睁大到了极点,里面流露出的有害怕、惊恐和爱。 也有恨。 第168章 灰姑娘11 辛德瑞拉起身,随手在地上捡起一件衣服盖在身上,走到他面前,“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你也没有忘。” 威尔托尔浑身颤抖着,辛德瑞拉想去安抚他那受惊的肩膀,可触碰到的,是无情的一句话:“滚开!” “那天之后,它就一直跟着我了,我从来,都没有把它丢掉过。” “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他爬起来掐住她的脖子,“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要做我的情妇!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爱我。” “我不爱你!” 这句话,几乎要喊破我的耳膜。 人总是不承认自己认定的事情。一个男人,如果对你的轻描淡写就发狂暴怒的话,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你说出他的内心想法了。 别无例外。 不要对男人抱有侥幸。 “威尔托尔,你出卖自己的国家,你卖国求荣,你教唆我们自相残杀,你残害生命,你该死。”辛德瑞拉短短几句话,就定下了他的罪名。 “你以为我会害怕吗?哈哈哈哈哈哈……”他松开手,“l的人能有几个?你觉得他们真能弄死人面蛾吗?你未免太高看他们了。” “所有伯里西莱的人,都是你嘴里所谓的l。没有人,和你一样。没有人。”最后一个“没有人”,她是咬着牙说的。 “呵,呵呵,”他笑着,漂亮的面容都开始狰狞,“你恐吓我?你信不信,我杀光所有人,你信不信。” “你杀不死的。” “怎么?又有谁怀孕了?” “你杀死的是人,不是伯里西莱的人,伯里西莱的人会随着下一朵霓炎的生长、绽放,重新来到你面前。” 他疯了。 在那里放声大笑着,声音刺耳无比。随后,他拉下了身边的一个启动装置,我身后的虫茧突然爆炸,从里面爬出一个是我两倍高度和宽度的飞蛾。 遍体黑色,布满坚硬的壳,像是盔甲一样保护着它。六对足上,都有尖刺,外面还有一排整齐的獠牙。 最可怕的是,它面世的第一步,就是吃掉旁边的虫茧。 “杀了他!把他们都杀了!” “砰!!!”圣彼得堡离被它撞碎,那些看守的士兵成了它的第一波晚餐。 我在它的尖刺攻击下四处逃窜,威尔托尔跟个疯子一样欣赏着他的作品。 “杀了他!” “江舟!攻击它的腹部!”辛德瑞拉大喊道,她的声音引起了威尔托尔的注意。 “差点忘了,还有你这个累赘。没关系,你先替他去天堂看看路,毕竟你们都是好人,都要去天堂的。”他举起枪,对准辛德瑞拉连开了好几枪。 我冲过去救人,但辛德瑞拉还是挨了一枪,是腹部。 看着她手指间淌出的大量鲜血,她自知自己活不长了,哽咽着告诉我对付飞蛾的办法:“腹部……拿东西,刺入它的腹部,就可以了……” “你……” “快去!l,快拿下人面蛾了,靠你了……”她的嘴里涌出一股鲜血,全都吐在了我手上,我拔出匕首,因为鲜血,匕首好几次都掉在地上。 “就是死,你们也得给我分开死。”威尔托尔把我甩开几米远,我的对面从辛德瑞拉变成了盔甲蛾。 “我的好姐姐,你就安心闭眼吧。从此以后,伯里西莱,将不复存在。”他转头命令盔甲蛾,“给我杀!” 尖刺朝我落下,伴随着他的一声吼叫,他的一对足刺穿了我的身体。我清楚地感受到我的内脏瞬间破碎,胸腔爆发出一股力量,让我嘴里喷出大量血液。 我的匕首,也稳稳插进了它的腹部。然后,我猛地抽出,一股不明液体喷在我身上。它跪在地上,哀嚎着倒地,死了。 我也随着它的倒地而摔在地上。 我摔地上,眼皮很重,很想耷拉下来,我全身的力气都在眼皮上了,支撑着它别合上。 威尔托尔彻底疯了,见盔甲蛾死了,他对着辛德瑞拉连开了好几枪,以此发泄心中的怒火。 “啊啊啊啊啊啊!” 一支长剑也刺穿了他的身体,是那个哑巴青年。他带着一众人员赶来了,他们似乎大获全胜,拿下了人面蛾。 看见满地的狼藉,几个青年来把我扶起,拍了拍我的脸,“你还好吗!” “醒醒啊!别睡!” “别合眼!你还有希望!” 几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可是我真的好累。身体……也好疼…… 我努力扯出一丝微笑,本想安慰他们别担心,可是却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耳边,嘈杂的声音越来越多了,一瞬间,大量的信息包围了我:他们胜利了;伯里西莱没有战争了;所有的飞蛾都被消灭了;被绑架的人质也全部解救出来了,可惜很多都死于实验了;任务圆满结束…… 我闭上了眼,这一刻,好轻松。 突然,一只手抓住了我,是那个哑巴青年。我居然还能睁开眼,看见他从怀里掏出一朵霓炎,把它插进我的伤口里。 安葬艺术吗? 我的视线开始模糊了,彻底睡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就像是做了一个噩梦一样,我在我的小房子里醒来,好多人都围在我旁边,包括辛德瑞拉,她没死。 “我们到你家,看到了你桌上的那些笔记。”一个女青年开口。 “笔记……怎么了?”她说的,应该是威尔托尔写的那些纸。 “那些是威尔托尔的实验笔记,这些年,他为了研究出更加厉害的飞蛾,精神上出了很大的问题,不知道为什么,会把这些重要的东西当做垃圾一样到处乱扔。”女青年解释。 所有人都在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只有辛德瑞拉抱着胳膊,倚着门,垂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下了床,来到她面前,“你……还好吗?” “威尔托尔,把复活的机会给了我。”她摊开手心,是那只破碎的表盘。“这是母亲的遗物,和霓炎一样,有复活的作用,只对一个人有效。当年,他摔碎了这个,以为它就失去作用了,没想到,我拿到了。” “你们俩是” “同胞姐弟。”她开始流泪,“我记得,他以前不是这样的。” 总为了从前的一瞬间,就原谅以后的所有事。这就是女人。 “人都会变的。”我也只能用这个来说。 到最后,辛德瑞拉也不知道威尔托尔对她的感情究竟是怎样的。我对此的理解是——有爱有恨。 当然,爱是占大多数的。 不爱,就不会把复活的机会给她。恨,也是因为辛德瑞拉不站在他这边,也从来没有爱过他。他畸形的爱无非是给他自己安排好了一条毫无退路的后路。 到头来,他的人生就像他所创造的那些飞蛾一样,全都化作灰烬了。我终于明白他那句话的含义了,他是蛾,那些压在他头上的,都是蝶。 他把飞蛾弄成蝴蝶的样子,努力融入它们,可是腹部的绒毛还是暴露出它是飞蛾的事实。 他早就迷失了自我。 伯里西莱的青年人就像霓炎一样,拥有无穷无尽的生命力。他们叽叽喳喳地和我说话,我也了解到威尔托尔的经历。 并不是一个很可怜的人,他的下场,都是他咎由自取。当年战乱,他为了生存,背叛了国家,投奔了敌人。成为了最得力的一名将领,后来,他被封为威尔托尔王子,专门负责前线战事。 偶尔听说有种变异体可以投入战场,让军队更加强大,从此,他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专心弄实验。但因为一次次的失败,他的精神也开始不正常,每天都弄些变态的东西来满足他的心理。 后来,他就创造出的变异的飞蛾。把这些东西投入战场,确实带来了不小的收益,于是,他更加疯狂了,甚至想到了人蛾结合的产物。 热闹间,辛德瑞拉推门离开了。 我追了上去,她一路来到威尔托尔的尸体前。他躺在雪地上,还是那样美,即使心脏处有一个缺口。 残缺的美。 “你知道,他为什么要散发那些笔记吗?” “疯了。” 她摇摇头,蹲下身子摸了摸威尔托尔的脸,“他想通过这种方法引出我,把我杀了。他太恨我了,因为当年,我没有支持他的做法,反而站在了他的对立面。” 还真是这个原因。 “他是爱你的。” “怎么会。” “不爱你,怎么会把复活的机会给你呢?以他的本事,他自己用了,照样可以逃跑去另一个地方,继续苟活。” “不,他不是因为爱,他这个人,总是在爱和恨之间摇摆不定。做他的情妇的那段日子,那是他最开心的时光,他只把我当作亲人,跟我分享他的喜怒哀乐,因为那个时候,他不知道我是l,他只当我是他的姐姐,他最爱的姐姐。他把复活的机会给我,是因为自私。” “自私?” “没发现吗?我们很像。不是说外貌,是除了外貌的所有。他透过我,看到的是他自己。” 怪不得,我透过他,看到的是两个人。 两个人,也是一个人。 当我准备离开伯里西莱这片白色的土地时,我才知道辛德瑞拉的代号是“灰姑娘”,她的卧底生活结束了,她再也不用回到那个家里生火做饭打扫卫生了。 她像是获得了新生,我才注意她的眼睛,和威尔托尔一样,都是绿色的。为什么第一次没有发现呢? 可能是因为别的东西,盖过了这双不起眼的眼睛。而威尔托尔,只有那双眼睛是最吸睛的,其他的地方,都被飞蛾的绒毛盖住了。 看着她来送我,我看见了两个人,一个她,一个威尔托尔。 威尔托尔在门外说的那些话,我只当他内心是有善良在的,可是太少了。那些阴暗,就像走廊里的一样,瞬间吞没了火机的光。 我离开了这片充满硝烟的土地,坐在树下用笔记本记录下了这些话。可能某一天,我会翻开,回忆这段日子,可能会骂街,也可能会窒息。 但此刻,我是轻松的。 第169章 莴苣姑娘 这里是西西莉亚,一个炎热的城市。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这里的人,都用长巾裹着头发,无论男女,可能是防晒吧。 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个熟人——上官颢。 “江哥!”他看见我,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我终于找到一个认识的人了!” “你怎么一个人?林念呢?” “我和林姐走散了……我们通过副本之后,我就走到了这里。” 看着这个小孩子,我不禁多了几分心疼,我快四十了,也活够了,不怕死,可是他们还这么年轻,就来这里冒险,甚至是送死…… 看着他,我想到了陈歌。他也是个小孩子,不知道他怎么样。遇到那些危险的时候,我在想,陈歌会不会比我遇到的更加可怕呢?那时候,我希望阿尔法在他体内。 离开伯里西莱的时候,哑巴青年给了我一支霓炎,告诉我永不枯萎,受到任何重伤都可以用它。 我还以为会用不上,但是现在碰到了上官颢,突然觉得有用了。这孩子马马虎虎的,肯定给林念添了不少麻烦。 提到林念,我又忍不住想,那林念呢?她会遇上怎样的危险? 我又想把阿尔法给她了。 “江哥,我能跟着你吗?” “可是……徐末……” 说曹操曹操就到。 “想我了?”他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戴着面具都压不住脸上的笑意。“我感受到你在想我,我就来了。” “把他送走。”我说。 “我好不容易把他送到你这边,你让我送回去?” “几个意思。” “怕你孤单嘛。”语气带着几分撒娇。 “怕我孤单,就把陈歌还给我。” “那可不行。”他瞬间冷下脸,“你们俩就这么分不开?我看你离开他之后,不也过得很好?” “要么把他送走,要么把陈歌还回来。” “我选把他送给你。”说完,徐末就消失了。 操。 我回头看了一眼茫然无助的上官颢,又开始心软。 “算了,你跟着我吧。” “谢谢你江哥!你人真好,和林念姐说的一样……好。” “是吗?她怎么说我的?” “林念姐不让我说。” “嗯,好。” 我和他在街上走着,周围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一个男青年看不下去了,跑来问我:“你们是外来人吗?” “对啊。” “我劝你们最好把头发包起来,还有,把你们这身显眼的衣服换掉。” “这是当地的习俗吗?” “不,只有这一天而已,今天过去,你们就可以换回原来的装束了。” 男青年人不错,带着我们买头巾和衣服,还告诉我们西西莉亚的历史,当然,还有这一天的禁忌。 听他讲完了故事,我倒觉得,没那么可怕。就是莴苣姑娘的故事,一个姑娘被父母以莴苣交换给了女巫,被囚禁于高塔之上,还有那句经典的话:“莴苣莴苣,垂下头发,让我上去!” “话说,这位莴苣姑娘,不应该是个善良的人吗?”上官颢说。 “呵,被她带在身边那么些年,早就沾染上了她的气息了,什么好人,我呸!”男青年似乎对这个姑娘深恶痛绝,“要不是受了她的诅咒,我们也不至于变成现在这样,连自己的头发都护不住。” “她丢了长发,所以也要让西西莉亚的所有人都和她一样?” “对!”他握紧了拳头,“这个贱女人!”头巾下,是一张面目狰狞的脸。 我没敢再说太多刺激他,只匆匆和他道了别,当务之急,是找个房子住下。可打听了一圈,都没有人愿意把房子租给我们,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今天是这样的日子,二是因为我们是外来人。 兜兜转转,还是遇到了刚才那个好心的青年。他叫努尔,是个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笑起来一口白牙,浓密的眉眼让人看了就丢了魂。 “我还有一个小房子,你们要是不介意,就住下吧。” “今天这样的日子……”我说。 “我可不管她!要命,就来拿!” 热血青年,真是天不怕地不怕。 我和上官颢顺利地住进了那个小房子。确实很小,比我在伯里西莱住的那个还要小。转个身,都能碰到墙。 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就是这房子里的全部家具了。 “谢谢你努尔。”上官颢眼睛亮晶晶的,努尔和他差不多年纪,两个同龄人在一起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我这个老年人还是不掺和了。 “这衣服……”我皱着眉拿出衣服,“你确定吗努尔?” 这简直不太能算得上是衣服,我靠怎么还会有链子这种东西啊!我红了脸,这种衣服,是我能穿的吗? “我穿的也是这个啊。”努尔低头看了看自己。 我从没关注过他的衣服。 我一进西西莉亚我也没关注大街上人们的衣服。那我究竟在看什么啊喂!我下次再也不要注意力不集中了。 “女人是全包裹的,男人是半包裹的。” 半?还是半?得了吧这衣服穿上身什么都盖不住。 上官颢已经换上了,他穿上这衣服也是奇怪中透露着可爱,努尔再帮他裹上头巾,更搞笑了。 “反正我不穿,死了拉倒。”我往床上一躺,开始摆烂。 “江哥,你可千万不要死啊!快换上吧!” “对啊对啊!” 两个小孩子一起拉着我,把我从床上拉起来,硬要我换上。“换,可以了吗?”我翻了个白眼,在他们俩的注视下,我开始脱衣服换衣服。 “这样你们就都满意了吧。”我向他们展示这衣服,真是遮不住啊,那些链条在我的胸前交叉,布料还是深v式的,还好下面有裤子,不至于是中空的。 我学着他们的样子裹上头巾,不露出一点头发,这种感觉真的好难受啊!我承认,我没了头发活不了,尤其是刘海,我从初高中时期就特别在意我的刘海,为此我还特意买了一个小夹板,那种一插电就可以用的,每天早上躲在洗漱间里弄发型。 就因为这个夹板,我几次被他打,被他骂是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怪物。他当着我的面扔了两个,摔了四个,还用一个贴着我的脸开始烫。当时夹板的温度在180°,那种皮肤被灼烧的感觉,烫的我龇牙咧嘴,用力挣扎,可都没用,他死死掐着我的脖子,不让我动弹。 后来,是我过生日,林念送给我一个夹板,粉色的,上面还贴了贴画,是她喜欢的小企鹅。我再也不敢白天用了,都是半夜起床在卫生间弄,然后睡觉一动不动,保持发型的完美。 再后来,我也没用过那个夹板了,但是它跟着我,确实走了不少地方,现在,还躺在我家里的抽屉里。 估计也落了灰,而我的心里,也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是灰吗? 我也不确定。 第170章 莴苣姑娘2 “没有外套吗?”我问。 “没有,今天过了就好了,放心吧,我们这边不冷的。”努尔安慰了我,又问了我们俩的名字,再次交代了一遍注意事项,才肯走。 “他人真的好好啊。”上官颢说。 “没遇到过好人吗?” “没有,我和林念姐闯的副本,没有一个好人。” “那在我这,也许会好一点。” “嗯嗯。” 我们收拾了自己的东西,上官颢问:“只有一张床,怎么睡啊。” “一起睡。” “啊?可是我从来没有……” “那我睡桌子,一样的。”小孩子还在长身体,可不能累着。“我趴着睡,床给你。” 上官颢虽然是单眼皮,但是却有一双小鹿一般纯净的眼睛。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的眼睛,我的眼睛,总是浑浊一片,透过这副不清晰的瞳片,我看见的,只有破碎的心。 他眨着眼睛,对我说:“我们可以轮流啊,比如说今晚我睡床,明晚就你睡。” 这傻孩子,看来林念真的把他照顾得挺好,在这种世界里,他还能睡个安稳觉。 羡慕有,嫉妒更有。 “你饿不饿?”我问他。 “饿了。”他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我们出去买吃的吗?” “先找找家里有什么吃的吧。” “好。”他开始翻箱倒柜,我有点后悔让他找了。他把我刚才整理好的东西全弄乱了。 “找到了……一袋……”他拆开,面粉吹了他一脸,“一袋面粉。” 一袋面粉,被他弄的只剩半袋了。 “我来吧我来吧。”我从他手里接过面粉,“你吃面条还是面饼?” “你都会吗江哥?”他的眼睛亮晶晶的。 “嗯。” “吃面饼吧,这样还可以带着路上吃,而且还可以保存。”他开始收拾地上的面粉,“这些垃圾往哪里扔?” “你找个……”我本想说找个塑料袋,可是想想,好像没有。 “塑料袋吗?我有。”他从包里翻出一个红色的塑料袋,上面印着新鲜果园四个大字。 我去和面,他蹲在地上收拾垃圾。我以为他什么都不会,没想到收拾起来挺麻利的,还顺带把我们的行李都给收拾好了。 我这边面也和得差不多了,转头看去,他连床都铺好了。“江哥,我还有一个床单,到时候给你用。” “你到底带了多少东西啊?”我拉开他包的拉链,东西全都一股脑地爆出来。 这简直是居家小能手。 “你带这么多东西?” “对啊,我买了很多东西,都是必需品。” “背在身上不累吗?” “不累啊,而且很有安全感。” 他跳着跑去厨房,掀开盖着的碗往里看了一眼,“发面了哎。” “对啊,等着吃吧。”我摸了摸他的头,接触的一刹那,让我想到了以前摸陈歌头的画面。 我坐在床上翻看着笔记本,更像是日记,我打开笔盖,开始写今天的琐碎。上官颢凑近了看,说:“你还写日记啊?” “嗯,打发时间。” “真好啊,我都没事干。” “闲着就去把脸洗洗。”我早就想说了,左脸沾了不知道是什么脏东西,黑乎乎的,我提醒他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擦掉了。 我伸手在他脸上蹭了一下,指尖都黑,“洗脸,整个都要洗。” “好。” 等他洗好脸,面也发的差不多了,看外面的天,似乎更热了。我穿着这衣服,倒是不干净怎么热,上官颢躺在床上扇着风,“好热啊,你不热吗江哥?” 我把和好的面搓成长条,分成差不多大小的面剂子,随手挑了件称手的擀面杖(应该是擀面杖吧,木棍子状的)就开始擀面皮。 “还好。”我倒了一点儿油,这里的油很少,我能在厨房翻到的只有这么一小瓶。然后把擀好的面皮扔进锅里,用擀面杖弄了弄,弄出褶皱来,弄的像酱香饼。 可惜,就是没有酱。 剩下的,我就全做成那种可以储存的干粮面饼了,厚厚的,很干很有嚼劲。 “吃饭了。”我把面饼端上桌,上官颢已经睡着了。 “醒醒,吃饭了。”我拍了拍他的脸,“吃——饭——了——” “啊!”他醒了,看见我凑近的脸被吓了一跳,“吃饭了吗?”他揉了揉眼,看见桌上飘香的饼子,“哇塞好香啊。” “没有酱,凑合吃吧。” 他眨了几下眼,我问:“你有?”他就是突然掏出一瓶老干妈,我也不觉得吓人,毕竟那包里装的,都可以搭建一个小型的避难所了。 “对啊。”他在另一个包里翻了翻,翻出半瓶吃剩下的牛肉酱,倒在一个干净的碗里,“特别好吃这个酱。” 我拿饼子蘸了蘸,咬了一口,饼子酥脆,牛肉酱香辣,好吃! “你们在家吗!”努尔推门而入,气喘吁吁的,看见我们还在慢悠悠地吃饭,他都要急死了,“别吃了!有人找你们!” “谁啊?”上官颢问,我还在吃,这东西太好吃了。 “莴苣。” 我抬头,问:“她为什么找我们?” “外来人到西西莉亚,都要先见她,但是今天情况很特殊,我就忘记这件事了。” “她什么反应?生气吗?”上官颢小心的问。 “不知道,是她的手下来通知我的,我们平时……也见不到她。” “好,我知道了,待会就去。” “她没有时间等你。”一个黑皮男人走了进来,他有着大块的肌肉,却不令人反胃,反而恰到好处,而且长着一张硬汉脸,看起来让人很有安全感。 “你是……?” “与你无关,你们俩,跟我走。” 还挺凶。 我和上官颢又塞了两口饼子,我让努尔把饼子照顾好,一定要用东西盖着,他点了点头,我才放心跟着黑皮走。 现在什么都没有这饼子重要。 外面真的热。我走在外面感觉都要融化了,上官颢细皮嫩肉的,肩膀那块都晒红了,在晒一会儿估计就要晒伤了。 “还没到吗?”我问。 没想到,我被人从背后踹了一脚,一下子趴在地上,下巴都被蹭掉一块皮,沙子混进伤口里,疼的我都睁不开眼睛。 “我让你说话了吗?”是个高个儿的瘦男人,像跟甘蔗一样,长的挺帅,就是看着很刻薄,一张嘴,就是公鸭嗓,说出的话更是刻薄:“以为自己是什么客人吗?还不快爬起来!” “哈利。”黑皮出声喝止住他。 第171章 莴苣姑娘3 哈利不屑地哼了一声,加快了脚步。 上官颢把我扶起来,擦了擦我脸上的血迹,因为沙子的缘故,他这么一摩擦,更疼了。 “我自己来。”我别过头,用还算干净的衣袖擦着。黑皮看不下去了,递给我一个药瓶,“涂上。” “谢了。” 黑皮带着我们来到一个破败的城堡前,依稀能看出它从前的繁华,只是现在,它被绿藤包裹着,郁郁葱葱地长着些粉紫色的花。 “她在里面等你们。” “好。” 我和上官颢走了进去,城堡的中央的王位上坐着一个女人。她拥有橘红色的皮肤,棕色的毛发,漆黑的眼睛和粉红的嘴唇。点点雀斑在她的脸上汇聚成了一条银河,一直延伸到耳边。 她穿戴整齐,并没有戴头巾,只是衣服同我们一样,也很暴露。 她朝我们走来,第一句话就是:“知道为什么让你们过来吗?”她的声音,像沙漠里的太阳。 “不知道。”上官颢说。 “今天是她回来的日子,你们不该来的。” “谁?”我问。 “算了,你们熬过了今天,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吧。”她叹了一口气,转身继续回到王位坐下,安静的像一座雕塑。 我们一头雾水地走了出去,黑皮把我们又带了出去,我忍不住问他:“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 “她?她没有名字,之前,别人都叫她莴苣。” “哦。” 我们回到了房子里,上官颢吃着剩下的饼子,我没有心思吃,满脑子都是莴苣说的话。 她要回来了?她是那个女巫吗? 故事中,她的父母是因为偷吃女巫的莴苣被发现,女巫大发雷霆,以她作为条件,让她的父母随心所欲地享受莴苣,并且把她囚禁在高塔上。 那现在呢?女巫去哪儿了?为什么努尔会说莴苣和她待久了,也是那样的人呢? 一连串的问题,如潮水一般涌入我的头脑。 西西莉亚的晚上很安静,可能是因为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人们早早地就闭门睡觉了。 我们也不例外。 上官颢躺在床上,我坐在椅子上,写着日记。突然,他开口说:“小陈哥去哪儿了?” “你才发现他不在吗。”我低头写着东西说。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他不在,有些话,我就告诉你吧。” “什么话?”我回头,对上他那双眼睛。 “其实……我没有疯,我确实是看到了一些东西,但是当时小陈哥在那里,我不好说。” “你看到什么了?和谁有关?” “陈歌。” 我倒吸了一口气,“你说吧。”可我心里清楚,无论他说什么,我想,我都接受不了了。 “他一直在骗你,白雪公主副本里,那七个小矮人,就是他杀的。你知道他为什么和睡美人发生关系吗,因为他……”他突然不说了,只是看着我。 “因为什么。”我起身走向他,“说啊。” “因为……因为他……他心理有问题,他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发泄内心的不满,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林念姐和我说过,他第一次进来的时候,在第一场狩猎中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提到他的名字,就没有几个不怕他的。” “你是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才会和林念走散,又或者,是你被吓到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跑到这来了。” 他低着头沉默。 “第二种。” “你在什么地方看见的。” “抱歉江哥,我不能说。”他抬头看着我,有一种可怜的感觉。 我能清楚地感觉到我脖子上的青筋在跳动,终于,我控制不住情绪,一拳打在他脸上,抓住他的头发开始质问他:“他妈的你说啊!你说出来会死吗?你不说我拿什么相信你!” 我想疯的人是我。 “他骗我什么了!你说!” “他根本不是在帮你!”上官颢大声说。 我松开了手,眼眶一点点地泛红,“什么……你说什么?” “他根本不是在帮你,只是你对他有用而已,你知道你们为什么会突然分开吗?因为他和徐末是一伙的,他们早就签下了某种协议,你只是一枚棋子,被他耍的团团转的棋子。” 视线模糊,我也分不清到底是谁哭了。好像都在哭,又好像,没有人在哭。耳边,上官颢的声音还在不断回荡,可现在我真的很想屏蔽掉一切声音。 我想去找陈歌问个清楚,可是他不会和我说实话的。我到现在,连他是什么人都不清楚,他曾经对我说,有时间会告诉我他的真实身份。 有时间是什么时候?下一次吗,可是下一次又是什么时候。是不是等我快要死的时候,他才会来到我面前,告诉我一切真相,说出那句无关痛痒的“对不起”。 “江哥,林念姐说得对,你太感性了。” 我靠在墙上,想起我和林念吵的最凶的一次。那一次,我们可以说是恶语相向,所有的话,都像扎人的刀子一样刺进对方的心里。 她说:“你以为你自己是什么好东西吗?江舟,我林念花了五年的时间看清你,真是可悲。五年,我人生里有多少个五年。现在想想,你真是活该,你被你父亲家暴,就是活该。” “那你觉得你很好吗。林念,你也是贱,活该你小时候被你叔叔猥亵,他怎么不把你弄死呢?” “你爸就该把你活活打死!这样你也不用天天这么累地活着了,你现在去求他把你打死,我们就都快活了,一拍两散!” “你以为我不想吗!”我把她抵在墙上,“我也想被他打死,死了算了一了百了!我要死了,我做鬼都不放过你,你给我等着。” “我还以为你会说出多恶毒的话来,说到底,你还是太感性了。”林念咬着嘴唇。 “是啊,我要是不感性,会被你耍的团团转吗?” 这次吵架的原因太多了,那些看上去微不足道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堆积在一起,等待着一个导火索,一旦点燃,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平淡期和新鲜感,以及对对方的不信任。她怀疑我出轨,我也怀疑她在外面有了人。 从一开始的开玩笑,到后来的彻底爆发,仅仅用了三分钟。 “谁被谁耍的团团转?”林念的一滴泪掉了下来,“当初,是你说的,你说无论我怎么样,你都会爱我的,现在呢?你和那个女同事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我算什么,刚才那些话,都是你的真心话吧。” 看见她落泪,我瞬间泄了气,我很想抱住她跟她道歉,可是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气,我偏偏选择跟她继续吵:“你不也说过,不嫌弃我的家庭吗?林念,我江舟要是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我被雷劈死我被车撞死我他妈永世不得超生我不得好死。我说的是真心话,你难道就不是吗?” 她别过头,默默地流泪。我的泪也爬满了脸,只是我们彼此都不愿先低头道歉。我把手机里的所有东西都给她看,“我和她什么都没有,那你呢?” “随你怎么想。”她推开我,准备回房间,我彻底放了狠话,说:“你要走就走,别在我这,你不是喜欢他吗,你去找他啊!说我感性,对,我就是感性,我不像你那么理性那么冷血!” 林念停下了脚步,“好,你说的。” 从那之后,我们开启了长达一个月的冷战。谁也不愿先低头。 或许真的是我太过于感性,她和那个男主管,的确什么都没有。我们都没有做出格的事情,可为什么总是觉得对方不忠诚于自己呢? 是对自己的不信任。 两个拥有过童年阴影的人走到了一起,每次对视,看见的,都是赤裸的自己,拥抱彼此,拥抱的,也是破碎的自己。 第172章 莴苣姑娘4 后来,我记得她给我发了很多信息,我一条也没有回。她字里行间透露的,都是想和我见面好好聊,可我却一次次地回避。 我确实感性,总是意气用事。 可我还是忍不住,凌晨去找了她。她当时睡在医院的值班室里,空荡荡的,只有她一个人。看着她瘦弱单薄的身躯,我的心不免一阵抽搐。 我靠近她,手掌贴着她的脊背,摸到的,只有曲折的脊椎。“对不起。”我知道她没睡,“我不想分开,可是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你,我知道,那天我说的话太重了。真的对不起。” “我也是。”她开口,带着些许哽咽,“是我先说的,是我有错在先,对不起,不要恨我好不好?”她起身搂住我的脖子,整个人埋在我的身体里,胸口处,一阵湿润。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她:“我不会恨你的,我爱你。林念,别哭了,我爱你。”我替她抹去那些悲伤的眼泪,她吻上我的脸,替我消除那些伤疤。 她很缺乏安全感,我们18岁恋爱,一直谈到了34岁,16年间,我每天都会说“我爱你”,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任务式的工作。因为这样,林念才会安心。 林念有时候理性,可当谈到爱的时候,她又变得脆弱无比。我说“我爱你”的时候,她好像什么都可以原谅我,所以后来,我说分开一段时间的时候,她说就算我出轨也会原谅我,并且会一次次地原谅我。 我知道,她是真的爱我想和我一辈子。 可是我回不了头了。 对于她,当时,我只剩愧疚。 那天,她问了我很多“为什么”的问题,比如“为什么要分开”“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你不要我了,明明我们以前多么多么……”对于这些问题,我一个也没有回答。 直到后面有人告诉我,感情中最忌讳的就是问“为什么”,一旦一个人在感情当中问了另一半“为什么……”这样的问题时,他\/她就彻底沦陷了。有人也告诉我,没有为什么,人变了就是变了。 我的心没变,可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覆水难收。 “江哥,你在想林念姐吗?”上官颢的话把我从回忆里拉回来,原来,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那个时候,我和她攒钱买了房子,我以为那会是我们的一辈子。 “休息吧,不早了。”我弓着背回到椅子上,继续写没有写完的日记。好像是提笔忘字,真的不知道如何往下写。 泪水,晕染了笔墨。 不知道坐了多久,我听到了上官颢熟睡的呼吸声。回头一看,他把被子踢掉了。我走过去帮他盖好,看着他的脸,我就在想,如果我能回到22岁就好了。 日记也写完了,我合上本子,把它放进包里,又从箱子里翻出一套明天要穿的衣服。其实我很想洗个澡,可这里唯一有的,就是一个木桶。 我趴在桌子上想着过去的事情,很快就睡着了,那些回忆如云雾般散去,我睡的很香,这可能是我来雨冥山庄之后睡的最好的一个觉了。 休息的好了,就代表有事情要做了。 果不其然,出大事了。 昨天夜里,失踪了十二个人,包括莴苣。黑皮和哈利几乎要把我这房子门给拆掉,尽管黑皮极力说明情况,可哈利就是不信,坚称是我们的到来给西西莉亚带来了诅咒。 上官颢和哈利在那边吵架,黑皮则和我说明情况:“她是今早才失踪的,所以我猜测,她应该是去救那十一个人了。” “是女巫做的吗?” “女巫叫蒙立泰菲,算得上是莴苣的养母,只是在莴苣15岁那年,她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只有用活人的头发才可以治好。从那之后,西西莉亚迎来了一场噩梦,每天都有人被她抓去,然后第二天尸体出现在家门口。莴苣心一横,就把她杀了。没想到,她化作了一种诅咒,每年的那天,她就会来抓走那些头发暴露在外的人。” “这么说,莴苣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了。” “这算什么好事!”努尔闻声赶来,他换了身正常的衣服,看上去帅多了,只不过站在黑皮身边,还是稍微逊色了一些。“她明明知道那样做会让她再度复活,她就应该直接把她烧死!” “努尔,蒙立泰菲好歹是她的养母,她的亲生父母为了莴苣抛弃她,蒙立泰菲抚养她那么多年,她这样做,是人之常情。” “多奇,你不用说教我,我承认她这一点做得无可挑剔,可是她后来做的那些事情呢?难道就是正确的吗?西西莉亚被她统治的这两年来,出了多少乱子,你心里不清楚吗?” “努尔,她不是自愿的。” 眼看着这两个人也要吵起来,我连忙把他们俩分开,“等我两分钟,我换个衣服就来。” “你要去洗澡才可以换衣服,这是规矩。”多奇说。 “是啊,我帮你准备热水,你让上官颢也去洗。”努尔很积极。 “你叫什么名字?”多奇问我。 “江舟,他叫上官颢。” “我叫多奇,昨天那个,是哈利。” “嗯。” 他看了一眼还在吵架的两人,走过去带走了还在骂的哈利,上官颢满意地回来向我炫耀他的“战绩”,我象征性地夸了两句,他就高兴的不行。 等我洗完澡换好衣服,我发现多奇的脸上多了一道伤口。“你怎么了?” “活该。”哈利在旁边嘴也闲不住。 他看向旁边抱着胳膊的努尔,“没事。” “我说你们就不能静下心好好聊一聊吗?你们把事情都说出来,聊开了不就好了吗?”我擦着头发,让上官颢进去洗,他听话地带着衣服去洗澡了。 “用不着,我不想听。” “你爱听不听,说白了这件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装什么啊,装清高,装货一个,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心思,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还真把自己当救世主了啊。”哈利那张嘴是真的毒。 “你!” 第173章 莴苣姑娘5 “行了!”多奇在中间把两人掰开,“当务之急是找到那些失踪的人,要是你们在这里吵有用的话,我们都出去,让你们吵个够,行不行?” 哈利冷哼一声,撞开多奇摔门而去。 “切,拽什么拽!” “还有你,你也少说话。”多奇瞪了努尔一眼。 几个小孩子。 我问多奇:“失踪的这些人有什么特征吗?或者说,他们是一类人?” 他愣了一下,然后怀疑道:“你想来处理这件事?”给我一个“就你?”的眼神。 “我叫江舟,是个侦探。”我从包里翻出我的证件,他看了一眼证件,说:“二级侦探啊。” 二级?不对啊,我不是四级吗? 刚拿到的时候,我还特意看了一下,是四级。现在看,还真是二级。 我还升级了。 “嗯。” “好吧,那我就让你来处理,要是处理不好的话……”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要是处理不好,就把你交给哈利。” 还不如让我去死。 交到他手里,死了还好,不死也得一直听他碎碎念。 “好好好。”我翻了个白眼,“现在你可以告诉我,那些人的具体特征了吧。” “没有特征。” “什么?”我震惊,“什么意思?” “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最老的有六十岁,最小的有七岁。” “职业呢?” “什么职业的人都有啊,还有个乞丐。” 那就奇怪了,她到底想干嘛呢?她复活了,如果是要活人的头发的话,那么头发肯定是越漂亮越好,越金贵越好,而那些老人、乞丐的头发有什么用呢? 我坐在床上想着,多奇问我:“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不对劲的地方太多了。蒙立泰菲如果要头发,首选的应该是女人和小孩,他们的头发既柔顺又有光泽,而不是男人和老人,更不应该是乞丐。” “那你的意思是,她另有目的?” “可能蒙立泰菲早就死了,有人打着她复活的幌子来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已经过了快二十分钟了,上官颢还没有出来。洗澡的地方在隔壁,很是简陋,比我们住的地方还要小,努尔说那本来想做杂物间的,但是后来发现有些东西可以扔掉,那房子就一直空着了。 我敲了敲门,“上官,你还没好吗?” 没人回答我。 我预感不对,“砰”地一声打开门冲了进去,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桶还算干净的洗澡水。 水已经冷了,而且不算很脏。 这说明他失踪了将近二十分钟,应该是刚洗没多久就被人带走了。 光天化日之下,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就敢把人劫走,他还真是有本事。 “又失踪一个。”多奇说,“如果不算上莴苣,那么刚好是十二个人。” “什么意思?什么叫做刚好是十二个人。” “蒙立泰菲被莴苣杀死的时候曾留下过一个诅咒,说是在五年后的今天,也就是她死去的那天,十二星宿会助她复活,永不死去。” “昨天不会正好就是” “是。” 哇塞,赶上复活预言五周年纪念日了,好幸运啊!pdd你真的说对了,我是最幸运的人! 去你妈的吧!都去死! “你的朋友……上官颢对吧,他是巨蟹座吧。” 这个我还真不清楚,我只知道他是99年七月份的,因为参与这场狩猎的人都是七月份。 “我不知道。” “应该就是了,因为莴苣也是巨蟹座,我以为她的目标是莴苣,但是现在看来,莴苣的失踪应该和她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你的朋友和其他十一个人,只会凶多吉少。” “莴苣昨天有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举动?” “没有,见过你们之后,她就一直坐在那里,这也是为什么哈利那么激动的原因。” “她一直坐在那里?”我想到昨天城堡里的王位,“她为什么要坐在那里?” “那是她的工作,那一整天,她不吃不喝,必须坐在那里,直到熬过十二点的钟声,十二星宿消失。” “带我去城堡。” 多奇不明所以,但还是带我去了。他骑上马,招呼我上来。“还有没有马?” “你会骑马?” “别废话了,有没有。” “哈利的马在那,他应该没走远,不过这匹马” 他话没说完,我就骑上马背,扯住缰绳,拿上马鞭,扬长而去。 “喂!我的马!”哈利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这死小子一直躲在门口生闷气,真够可以的。 多奇和哈利骑着马追了上来,“你居然记得路。”多奇说。 “记得一点,后面就不记得了,带路吧。” “说的跟我们欠你似的,求人就要有个求人的态度。”哈利不冷不热的。 “不好意思,现在是你们求我办事,我可以现在就走,毕竟这件事跟我没关系。” “你朋友都失踪了,心还这么大呢。”哈利嘲讽我。 “他可以是我的朋友,也可以不是。或许在我孤单寂寞冷的时候,他算得上是一个暖宝宝,但是现在看来,舍去他这一个累赘,也没什么不好的,我为什么要往自己身上引火呢?” “你还真是冷血。”哈利说不出话,只有阴阳怪气。 “谢谢啊。” “往前就是了,我们得快点,多耽误一分钟,他们就多在危险里待一分钟。”多奇拿起马鞭,加快了速度。 城堡还是那样破败,我问了原因,这是以前蒙立泰菲住的地方,她从来不打扫城堡,莴苣在的时候都是她来收拾,可是后来蒙立泰菲就不让她收拾了,一直把她关在房间里,每天做的就是保养她的头发。 逻辑对不上啊,她15岁的时候蒙立泰菲才生病需要头发,在这之前她要她保养头发做什么呢? 多奇嘴里是问不出什么了,我倒是觉得哈利有希望,毕竟这小子只是毒舌,没准知道的还比多奇多呢。 但是多奇似乎不让他到处乱跑……想和他单独待在一起,也挺困难的。 “她昨天就一直坐在那。”多奇指了指大厅中央的王位,我跑了过去,伸手摸了一下上面。 蹭了一手的灰。 “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第174章 莴苣姑娘6 “你要不要自己来看看这是什么?”我把手上的灰给他看,“你告诉我这是什么?什么东西这么脏,一天不到就脏成这样。” 他有些心虚,别过脑袋。 哈利倒是嘴快,说:“能是什么,谁叫他撒谎的,说实话不就好了……” “哈利!” “什么?”我走到他面前,他真的很瘦,瘦到肩膀似乎只有我的一半宽,整个人透露出一种病态的美感。他应该是西西莉亚最白的人了,白的都不正常,我的肤色属于那种白里透灰的,他就是浅灰色的皮肤,太不正常了。 吊梢眼,柳叶眉,薄嘴唇,尖酸刻薄。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不准备说实话吗?”他说,看了眼多奇,“你想让西西莉亚多死几个你就开心了是吧。” “哈利,闭嘴!这件事不需要你掺和!” “你以为我想掺和你们这些破事啊,要不是你把我拉下水,以为老子愿意跟你们这群蠢货一起吗?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啊,别忘了,你早就回不去了,你现在做的一切到底是为了西西莉亚,为了莴苣,还是为了你自己,你自己心里最清楚,用不着我来点明。”哈利推开我,指着多奇的鼻子大骂。 多奇给了他一耳光,扇的那张巴掌大的小脸立刻红了一片,倒是给他增添了一抹血气,看上去更加娇弱。 “卧槽你妈的!”哈利是个暴脾气,和多奇扭打在一起。别看他瘦,力气倒不小,多奇和他也难分个胜负。 “要不是你,我至于是现在这样吗!” “你别忘了,你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加入进来的!” “我去你妈的!要不是你提出拿我妹妹当诱饵,老子会加入你们吗!她蠢货,喜欢你那么多年,没想到你他妈的不是人,你他妈的就是为了利用她!”哈利说完,狠狠给了他一拳,打的他鼻子都歪了,不断地往外渗血。 “人渣!以为自己是什么好货色吗?老子就算再不济,也比你们这些虚伪的傻逼强!妈的你们还真以为自己很厉害啊,要真是厉害怎么不敢冲进去杀了她呢?就知道躲在这里假惺惺!” “哈利,看来你知道的很多啊。”我说。 “是啊,我可比他们知道的多多了,我什么都知道。” 我还没出声,就被他打断:“不过你也别想从我这问出一丝一毫的消息。”他冷哼一声,愤愤离去。 我把多奇扶起来,他擦了擦脸上血,说:“哈利就是那个性子,你别见怪。” “从他那问不出什么,那从你这可以问出来吗?”我看着他,问。 “抱歉,我不能说。” “看来是被打的不够惨,哈利还是太温柔了。”我笑了笑,眼里闪过一丝阴暗。 “你要干什么?” “你说呢。” 我抓住他的胳膊,用力向后一拧,就听见清脆地咔嚓一声,应该是断了,不过,我不在乎。“爽不爽?”看着他软绵绵的右臂耷拉下来,我嘴角有了一丝喜悦。 “你他妈的!”他往地上狠狠吐了一口血,左手握着一把长剑朝我腹部刺来,我没有躲,抓住他的手,身子前倾,长剑就这么直直地刺入我的内脏。 “想不想再来一次?”我笑着,拔出长剑,换了个位置,又刺了一下。就这样,我连续刺了几下,直到他的脸色变得惨白,被我这样疯癫的样子吓得连连后退为止。 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伤口迅速愈合,在多奇的震惊之余,我抽出皮带,“试试这个?” 他转身就跑,被我抓了回来,皮带绕在他的脖子上,向后紧紧一勒,他瞬间涨红了脸。我记得我用的力气不大啊。 “现在,要不要告诉我,想清楚再回答,我的时间还很多,至于你嘛……”我看了眼他憋的发紫的脸,忍不住笑出了声,“还能忍几分钟?嗯?”说着,手上的劲又多使了几分。 他的腿都在挣扎,全身的青筋暴起,在快要窒息的刹那,我松开了皮带。他跪在地上干呕着,吐出一些唾液和血液的混合物。 “呕……呕!咳咳……”他扣着喉咙,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脸颊上的紫红色还没有退下去,那些青筋随着他的动作一起一伏,看上去很是可怕。 “说不说。” “有种就把我弄死。”他抬眼看着我,恨不得把我弄死。 我用脚勾住他的下巴,这一刻,我好像突然懂了徐末的爽点了。看着一个人像狗一样匍匐在你的脚下,任你摆布的样子,真的很爽啊。 鞋面拍了拍他的下巴,眼底满是戏谑,我抬脚踹向他的下巴,下牙好像被我踹碎了几颗,被他吐了出来,零零碎碎的。 我捏住他的下巴,抓起地上那些零碎,就往他嘴里塞,强迫他咽下去,他用舌头奋力地想把那些东西抵出来,可都无济于事,那些牙齿还是顺着他的喉咙进入了他的身体。 “好吃吗?”我帮他合上嘴巴,他咬住了我,死活都不松口。我就这么看着他像条疯狗一样咬住我不放,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徐末的雨冥山庄里的,都是些愣头青废物吗? “饿了?那就赏你一块肉吃。”我扯过手掌,被他撕扯下一块肉,血淋淋地被他含在嘴里,嚼了两下吞进肚里。 两秒,仅仅两秒,被咬的伤口就开始生长,两秒过后,和被咬之前没有任何区别,甚至是皮肤的纹路。 他彻底被吓到了,躺在地上浑身颤抖,我的手里还捏着那根皮带,抬手落下,一皮带抽在他身上,“说啊!妈的你没张嘴吗?老子难道把你嘴缝上了吗!”我扯住他的头发,把他扔到王位上。 他瘫坐着,头歪着,恶狠狠地看着我,看来还是不服气。 “说吧,我听着。” “你一辈子也别想知道。” “为了你自己,还是那个所谓的喜欢你的哈利的妹妹,又或者是,莴苣?还是说,你背叛了他们。” “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坐在王位上大笑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的笑脸开始狰狞,“猜对了,你知道你哪一点猜对了吗?” “最后一点。” 第175章 莴苣姑娘7 他冷笑着,并没有回答我的话,我就知道,我猜对了。 “但是我不会杀你的。” “为什么?” “因为你的事情,与我无关。”我一脚把他从王位上踹了下来,“这位置,你想坐很久了吧?” 他在地上打了两个滚,没想到直接爬起来跑了。 我看了眼身后的王位,不过是一把普通的华丽椅子。我把手放在椅背上,下一秒,椅子瞬间四分五裂,地上只剩一颗红宝石。 我捡起那颗红宝石,我见过它。 在莴苣的脖子上。 难道她是想提醒我们什么吗? 我想到了哈利,他肯定知道些什么。我出去找他,找了一圈,发现他一个人牵着马,低着头抽烟。 真是根棍子,瘦的可怕! “这个,你认识吧。”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错愕地回过头,那一瞬间,我居然觉得他有点呆。发现是我,他不屑地翻了个白眼,然后才正眼看我手里的东西。 “你从哪找到的?” “王位裂开了,留下了这个。”我把宝石交给他,“莴苣脖子上的。我想,她应该是想告诉我们一点东西,但是,应该只有你知道。” 哈利看着宝石沉默了许久,末了,把宝石随手扔在地上,“不知道。” 我捡起地上的宝石,说:“那好吧,那就多死几个人,死光最好。” “你以为你逃得掉吗?” “呵呵,难不成她追我追到天涯海角吗?我现在就收拾东西走,我就不信她会追上来。” “你不要你朋友了?” “我说了,他只是个可有可无的装饰。” 哈利看着我,那双吊梢眼再次翻了个白眼,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一样,说:“多奇是叛徒,我妹妹死了。” “那莴苣呢。” 他不说话,只是低着头,两指间夹着的烟被他送进嘴里吸了一口,吐出的烟雾有些红。 这是我第一次见这种红色烟雾的烟。 他看我好奇,说:“是不是以为是什么新品种。” “嗯。” “是血。” 这次过后,我才知道,他身体很不好,这也是为什么他那么瘦的原因。看着是个人,实际上内脏都快被掏空了。 “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吗?”我把多奇逃跑的事情告诉了他。 “贱命一条,谁要就拿去吧。”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爱她。” “什么?” “你爱莴苣。” “你他妈瞎说什么。”他扔掉烟,一脚踩灭,准备牵马离开。 我说:“哈利王子,可以这么称呼你吗?我知道,你是为了西西莉亚,为了西西莉亚的子民。” 他停下脚步,回过头看着我,“你认识我?我们以前见过吗。” “没有,我猜的。” 他又发出一声不屑的笑声,“说说看,通过什么来猜出来的。” “你似乎对所有人都很不屑,而且,你并不把大家放在眼里,但是张口闭口都是西西莉亚。”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只是单纯的性格差而且爱国呢?” “哈利王子,你骑马、抽烟还有扔宝石的动作出卖了你。你上马的姿势,是贵族之间流行的,平民百姓根本都接触不到。对于宝石,你的眼里也没有一点渴望,甚至是厌恶,这就说明,你看的多了,并不在乎。” “继续。” “你不在乎,你又很在乎。我当时在想这是为什么,好像只有一种原因来解释,那就是你爱她,你又恨她。爱常常伴随着恨同时进行,你的眼神出卖了你。” 那种眼神,和我的太像了。 哈利重新把马拴好,“你很聪明,看来你确实有能力调查这件事。不过我得提前告诉你,西西莉亚不是什么好地方,要是做不好,趁早滚的越远越好。” “你爱她吗?” “我让你早点滚。” “我问你爱她吗。” “回答我,爱,还是不爱。” “你一定要问这么无聊的问题吗?爱又怎样,不爱又怎样,难道凭我对她爱不爱就可以挽救西西莉亚人民的安全吗?我说我爱她她就会放了那些人吗?” 他终于说实话了。 意识到这一点,他有些尴尬,红着脸扭过头。 “是她自己做的,她是打着蒙立泰菲的幌子做的,对吗?” “不全是。我只能告诉你,蒙立泰菲一定还活着。”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我的病,就是拜她所赐。”他的眼神里流露出仇恨。原版故事里,王子来到高塔上找莴苣,见到的却是绑在窗台上的头发和凶狠的女巫,女巫告诉王子莴苣自杀的事,王子心灰意冷,从高塔一跃而下,落入荆棘丛,瞎了双眼。 “她拿我的身体来炼巫术,我活不了多久了。” 这还是第一次,他这么平静地说话,没有任何阴阳怪气。 “我能感受到,她的气息,她的每一个动作,都牵扯着我的上万条神经。”他解开衣服扣子,露出浅灰色的皮肤,一条条的肋骨凸起,撑的皮肤发白,在阳光下甚至有些透明,可以看见皮下青紫色的血管。 他少了两根肋骨。我看向他的腰间,有两把短剑。他顺着我的目光往下看,“这是骨剑,也是她的作品之一。” “用着自己的骨头,不会觉得害怕吗?” “那也比有些人吃着西西莉亚人民的血肉,还要用他们来换取荣华富贵的强。”他冷哼一声,说的是谁,我不知道。“你也挺有意思的,套了我这么多话,还想知道多少啊?而且,你似乎很喜欢问我爱不爱这个问题,是不是因为你很纠结这个问题啊。” 满满的讽刺。 他说对了,我很喜欢纠结爱不爱这个问题。但是现在,我想,我更纠结的是杀不杀他。 “呵,哈利王子,因为我缺爱,你不缺爱,所以我才会去问别人爱不爱这种傻瓜问题,但你不一样,”我笑了,“你太完美了,你一定不会看上她那种女人的,谁知道她会不会帮助蒙立泰菲复活呢?你也说了,这一切都是她做的,她就是被送上断头台也是情理之中啊。” “我什么时候说过是她做的了,你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开始撒谎是吧,你这么喜欢撒谎,干脆让你一直活在谎言里好了。” “好啊,你最好把我送去一个全是谎言的世界。”我走向他,在他面前停下,看着他清瘦的脸庞,“要不然,我真看不起你。” “你他妈找死是不是。” 第176章 莴苣姑娘8 我和他就这么僵持不下,他脖子上的青筋一跳一跳的,暴露出他的想法。 “来啊,有本事就杀了我。” 他已经拔出了两把骨剑,然后毫不犹豫地刺进我的心脏。“我还从没看见过,有人存心找死。” 我被他的剑抵到身后的树上,骨剑就这么直直地连接着我们俩,近距离看着这张脸,还真是不太好看。 “哈利,你瞒着这么事情,无疑是站在西西莉亚的对立面,百害而无一利。” “你闭嘴。西西莉亚还没有你说话的份。” 我握住他的手,拔出骨剑,血液崩了他一脸,给这张浅灰色的脸上添了一丝健康。他的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伸手抹掉那些血液,在我身上擦了擦,“还给你。” 我的伤口在他话说完的一秒后就自动愈合了。 “怪不得你这么拽,原来是死不了啊。”他似乎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那这样吧,我让你体验一下一百种死亡的方式。” “就凭你?”我笑着靠在树上,两只脚交叉着,一只手伸上去活动着脖子,抬起下巴,说:“你未免太看得起自己了。” “找死!”他还想拿骨剑来攻击我,没想到被我发现,我死死握住剑身,他的表情也逐渐狰狞,“松手……” 我没有说话,一脚踹上他的膝盖,从他手里夺过骨剑,他抬眼,另一把骨剑已经朝我眼睛刺来,我侧身一躲,他扑了个空,被我一拳打上腰背,然后抓住他的头发把他抵在树上。 他的脸就这么与粗糙的树皮摩擦,皮肤也开始渗出点点血迹。他不光皮肤和别人不一样,连血液也是,大多数人的血液是鲜红色或者暗红色的,他是紫红色的,甚至有些发黑,感觉沾上一点下一秒就会毒发身亡。 我帮他拭去脸上的血液,然后迷恋地用舌尖舔去大拇指上的紫红色液体,“你猜猜是什么味道的。” 他扭过头,冷哼一声,几乎是用牙关发声:“你真恶心。” “恶心不恶心的,又有谁在乎呢?”我抓着他的头发的手紧了紧,感觉他的头皮都要被我连根扯下,“说吧,你知道什么。” “做梦……啊!” 他的衣服被我扒下,发出那声叫声纯粹是惊吓。 “别怕,待会儿你就爽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针管,里面装着一些咖啡色的液体,“别动哈,要不然我可保不住你。”我的手摸上他腰间敏感的肌肉,仔细找着血管的位置,终于,我找到了最粗的一根,手起针落,细长的针头挑破皮肤,液体就这么被我注射进去。 “啊………啊!”他发出痛苦的惨叫。 我松开他,顺势拔出针头,液体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 哈利趴在地上,狼狈不堪。才刚打进去,他就开始抠喉咙,看着他的样子,我不免觉得好笑。 “怎么样,很爽吧。”我从背后踩上他的背,把他好不容易支撑起来的后背又踩了下去,他的脸,埋进了沙土地里。 被呛了一嘴的沙子,却还是不说。 我把他拉起来,一手抓住他的衣领,一手扇了他几个耳光,“你要不说,我就杀光西西莉亚的所有人,你看我做不做的出来,而且,你很在意莴苣吧,那我就当着你的面上了她,然后再把她分尸。” “你敢!”他说完,又挨了一个重重的耳光。 “我问问题,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听清楚了吗?” 这一次,他终于点头了。 “这一切是莴苣在背后搞的鬼。” “不是。” “是蒙立泰菲。” “不是。” “多奇背叛了你们。” “是。” “你们是站在西西莉亚的对立面。” “当然不是!”他抬起头,迫切地想要证明自己,“任何人都可以背叛西西莉亚,只有我不会!” “因为你是西西莉亚曾经的统治者,对不对?” “不算是,我只能算是备选继承人。当年,父亲正值壮年,就有了传位给我的想法,可是我上头还有好几个哥哥,父亲只能一等再等,不过他一直把我当未来储君来培养,这也惹得我的几个哥哥不满,明里暗里地找我麻烦。后来,发生了一件事,父亲病死,我的几个哥哥全都战死,只剩我一个被母亲送出王宫,换了个普通人的身份,存活了下来,再后来,我去王宫附近打听,才知道那天没有人一个人活下来,王宫里任何一个活物都死了。” “死状很惨吗?” “第二天,王宫里所有人都被剥皮挂在了东边的城墙上,那天过后,西西莉亚没有了统治者,陷入了一片混乱当中。就在这个时候,蒙立泰菲站了出来,用巫术制服了众人,让大家拥护她为新的统治者。” “发生了什么事,是谁杀了王宫里的人。” 他勾起一抹神秘的笑,“我也不知道,那得靠你啊,想要知道那些人为什么会被抓,就得先查清楚这件事。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这两件事的幕后主使,是同一个人。” “你就这么确定?”我有点怀疑他。 “呵,你不用怀疑我说的话,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用我全身的血液来发誓,若有谎言,我哈利.西特蒙的所有血液都会洒进西西莉亚的沙土地中,永生永世地被人践踏。” 看着他的样子,我信了。 “你知道他长什么样吗?” 哈利摇摇头,“那天,母亲把我送出宫,我甚至都来不及看清她的样子。那年我十岁,我失去了一切,我当时就发誓,十年以后的西西莉亚,必须由我来统治。” “今年……” “今年,我二十岁。” “我还真是赶上好时候了。” “多奇应该是去找蒙立泰菲了,那女人昨晚复活了,多奇作为她的忠实拥护者,肯定要去见她的。”他边冷笑边说,他这个人,还真是对谁都这个态度。 每次说话不冷笑好像就说不出话一样。 也是,毕竟是王室贵族,忍忍吧。 “不仅仅是忠实拥护者吧。”我听出了话里的意思,“蒙立泰菲在哪。” “东边郊外的女巫村。” 第177章 莴苣姑娘9 “走吧,带我去。” “等等。”他瞪着我,“把解药给我。” “什么解药?” “你刚才,给我注射了什么东西。” 哦,原来是这样。 我从口袋拿出针管,“这个?”里面还是装着咖啡色的液体,我晃了晃,推了出去,什么都没有。“一个小玩具而已,但确实刺破了你一点皮。” “你耍我!”他恼羞成怒。 “自视清高,不还是被我耍了吗?” “你!”他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哼哼了两下,说:“快走,再不走你就等着死吧。” “我都行啊,我活够了,倒是你,你不是还想做西西莉亚的统治者吗?要快的人是你吧。” “你他妈有完没完了?”他把马鞭扔在地上,脸都红了。 还挺好玩,看来这一路上不无聊了。 我和他快马加鞭,赶到了东郊那边所谓的女巫村。说是女巫村,不过是十几个形状怪异的木屋而已。 “这就是吗?” “对,下来吧。”他拴好马,挽起袖子,“快点啊。” “催什么。”我慢吞吞的,四处张望了一下,没什么特别奇怪的。就是太热了,西西莉亚像是一座火城,一脚踩上去,不是扎人的绿草地,是柔软的沙土。 “蒙立泰菲住在哪。” “最里面的一个房子。”他想伸手去指,但手指比划了半天,还是没举起来。他低着头,继续往前走,我没说话,跟着他的步子。 我发现他的步子变得缓慢,甚至好几次都绊到了自己。他很紧张。 是什么导致他这么紧张呢? 蒙立泰菲?还是莴苣? 我看见有人从房子里出来,是几个年纪比较大的女巫。她们的脸皮耷拉下来,挂着沉重的黑眼圈和眼袋,嘴唇薄薄的一片,有些人手里还抽着烟,还有些抱着宠物(各种奇葩的都有,什么青蛙啊,蜥蜴啊,蛇啊之类的)站在门口干看着我们。 从她们的眼神里,我看出了很多复杂的神情。 “到了。”他的声音开始颤抖。 我抬头,这是一座苹果形状的房子,不过,是紫色的,很符合女巫的刻板印象。我上去敲了敲门,原以为开门的是一个老婆婆,没想到,是莴苣。 “是你啊。”她朝我身后看去,显然,这句话,也不是对我说的。 哈利别过头,根本不想看她,可他的眼神还是暴露了他。 那是一抹爱恨交织的神色。 “嗯。”哈利回答地勉强。 “你也来了。”莴苣看着我,“有事吗?” “椅子,怎么回事。”我把那颗红宝石拿出来给她看,她的眼睛瞟向哈利,淡淡地回答:“我还以为,他什么都告诉你了。” “哦?”我回头看向他,却只看见一抹仓皇的背影。 “进来吧。” 房子里的陈设很老,有些东西给我的感觉像是用了几百年一样,尤其是那口坩埚,黑漆漆的,像个大嘴一样。 她穿着浅蓝色的丝绸套裙,这颜色并不显白,反而衬得她皮肤有些发红。她的头发似乎被剪掉了,是短发,开门的一瞬间,我差点没认出来是她。 “换新发型了?”我问。 “哦,”她下意识地用手捋了捋头发,掉了一把,被她随手丢进那口坩埚里,“才剪的,你们就来了。” 我看见她脚边的碎发,还没来得及清理。 我把宝石放在她桌上,宝石并不平整,有棱有角,在桌上晃着、荡着,闪着奇异的红光。 她拿起宝石,说:“你问了他吗,这颗宝石的来历。” “问了,死活不说。” “这是他给我的。” 我就知道。 “想知道他为什么会给我吗?” “为什么。” “给我做了他那么多年情人的补偿。”她把宝石捏在手上,轻轻地转动着,“其实我不应该收的,当初的相遇,本来就是我一手策划的,到头来,也是我对不起他。” “你利用他,逃离了蒙立泰菲,对吗。” “嗯。”她点点头,“你很聪明。” “因为他帮了你,所以整个王宫上下的人,都要为此付出生命代价,对不对。因为你,他十岁,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因为你,他和统治者的位置失之交臂。” “对,是我做的。”她没有一丝愧疚,“原本我是有点歉意在身上的,可是我后来发现,他能当统治者,蒙立泰菲也能当,那么我也可以。”说到这,她的眼里闪着兴奋的光。 “你不会懂的,那种感觉,权力的感觉。”她坐在沙发上,仰着头看着那颗红宝石,迷醉的眼神仿佛要与宝石融为一体。 “那你获得了吗?” “当然。”她笑着,宝石也应声而落,落到她的胸口,“我很享受,没有人不喜欢追逐权力,只有我,才是最适合做西西莉亚的统治者的人。” “蒙立泰菲,是你杀的?” “也算是……帮他报仇了。”她眯着眼睛,回忆起那段往事,“哎呀,”她叹了一口气,“哈利他……太蠢了,要不然,我是很愿意和他分享权力的。” “但你有没有想过,这份权力,这个国家,本来就是他的。” “那又如何呢?你知道我是怎样的出身吗?我的父母,都是西西莉亚最底层的人民,他们甚至连一根莴苣都吃不起,还要跑去偷,被发现后只能把我卖了还债。”她坐了起来,语气也愈发激动:“你不会懂的。四岁之前,我的家庭是这样的;四岁之后,我生活在蒙立泰菲的牢笼里,终日不得出。她每天一顿的鞭打让我知道,我谁都靠不了,除了我自己。除了我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都是我逆天改命向上爬的台阶!” “哈利呢?” “他?呵,八岁的时候,他贪玩,跑到了囚禁我的高塔之下,学着蒙立泰菲的样子喊:‘莴苣莴苣,垂下头发,让我上去!’”说到这里,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第一次见到外人,听他说着外面的生活,西西莉亚的土地是黄色的,西西莉亚的水是蓝绿色的,每一样事物,都是我不曾拥有过的,一刻都没有。” “你并没有感激,反而起了嫉妒心,你甚至有时候想杀了他,取代他的位置。久而久之,这种想法渐渐占据了你的整颗心,你真的这么做了,不过你换了一个更为灵活的方式,你挑起了蒙立泰菲和王宫之间的战争。” “准确来说,是女巫和皇室的战争。皇室那些人,向来看不起女巫,认为她们是乌合之众,也曾下令烧死杀光她们,可是没有用。西西莉亚的风一吹,那些女巫就一茬接着一茬地出现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向蒙立泰菲透露了这个消息,让他变成了她手下的‘试管’,尽管很残忍,但那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了,只有这样,我才能出去,我才能获得自由,没有什么比我的未来更重要,前路怎么走,由我说了算。” 第178章 莴苣姑娘10 “我这条命,要死在谁手里,也是我说了算,谁都左右不了我。”她很坚定,充满了对命运的不屑。 “昨天,不是蒙立泰菲复活的日子吗?” “是啊,但是她没有成功,想知道是为什么吗?”她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对我充满期待,期待从我薄唇里吐出她想听的答案。 “因为那十二个人。” “对。还要感谢你们呢,要没有你的朋友,我的计划也不会这么成功。为了感谢你,我决定放你走。” “哦?就这么放我走了?我可是知道很多事的。”我翘起腿,笑着看着她。 她丝毫不认为这对她来说是什么坏事,反而说:“我还真希望你去到处说,毕竟我玛尔莉亚想要的,就是让我的事迹传遍整个欧洲大陆。” “玛尔莉亚?” “我给自己取得名字,你知道的,我没有名字,我的父母叫我莴苣,蒙立泰菲也是,不过更多的时候,她叫我004。”说起004,我并没有看出她有多嫌弃这个称呼,反倒带着些自豪。 “004?” “我的编号,哈利是005,我们都是她的‘试管’。” “你不觉得很耻辱吗?” “什么才叫耻辱先生?”她笑出了声,很大声的笑,笑的刺耳,“在我看来,被污辱、辱骂、虐待这些都不叫耻辱,即使是被扣上帽子背上不属于自己的罪名,我也依然不觉得这是耻辱。我玛尔莉亚可以跪着苟活,也可以站着统治,我从来不觉得这一切有多么耻辱,只要最后我成功了,这些,都是我的来时路,都是我众多台阶当中的一块不起眼的砖石。” 我突然很佩服她,这个女人,真的很厉害。她会把自己曾经的一切说的轻描淡写,从她的语气和表情里,你听不出看不出一丝恼火,只有一种情感——自豪。 她为自己的智慧自豪,为自己敢于付出这一切哪怕是拼上性命感到自豪,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让95%的人给她让位了。 或许,她真的很适合当西西莉亚的统治者。玛尔莉亚,西西莉亚。 “看来,你把你的名字和西西莉亚结合在一起了。” “名字什么的,我都不在乎。我昨天可以叫莴苣,今天可以叫玛尔莉亚,明天可以叫国王陛下,甚至后天,我可以叫欧洲大陆的神话。”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存在啊,她完完全全地颠覆了我对人的认知,她让我感觉我这三十六年都白活了。 在认识她之前,我是个很信“命”的人,我认为人与人之间是有一根若有似无的缘分存在的,有些人之所以不会相识,是因为无缘,而有些人走不到一起,也是因为有缘无分。 而她,莴苣,玛尔莉亚,她告诉我,想要的东西就要靠自己去争取,哪怕是搭上性命,都不后悔。什么狗屁缘分,去他妈的命运,老子的前路是什么样的,是光明还是阴暗,从来都不是所谓的老天能左右的,就算是牺牲一切,也要为自己争出一个前路来。 “怎么样,想走吗?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本来是想走的,但是自从听了你的一番话,我改变主意了。没有人可以命令我去怎样怎样,只有我自己可以命令我自己,我的步伐,也不会被别人左右。” 她的表情变了,从刚开始的得意、高傲,变成了诧异、嘲讽。“就凭你?你要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是我,别以为从我这里听走几句话就可以学以致用了,我告诉你,你没那个命。” “有没有这个命,老天说了不算,你说了也不算,只有我自己说了才算,那么现在我说,我要留下来。” “干什么呢?”她笑,很看不起我。 “把我朋友放了。”我不再跟她嬉皮笑脸,板着脸说。 “你让我放我就放吗?你以为你是谁啊,啊?我告诉你,你最好祈祷你的朋友没死,要不然,我怕你连他最后一面你都见不到,至少哈利还跟他母亲见了最后一面呢,你不想比他还要惨吧?” 我扇了她一耳光,清脆的巴掌声回荡在房子里,肉贴肉的感觉,火辣辣的。 她先是震惊,然后是愤怒,最后,只剩下不屑。 “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配知道,放了他。” 她走近我,那张印着巴掌印的右脸很是突兀,她抬眼看着我,嘴角勾起一个令我很不舒服的弧度,“我是在问你,我完全可以不问啊,但你要知道,那个时候,你多半是死了,身子都凉透了。” “那就看看,谁先死。”我低头,露出八颗牙齿对她笑,她伸手想打我,被我握住手腕,“松手!” 她又被我扇了一耳光,这次是左脸,“莴苣,我也是巨蟹座,你为什么不抓我,偏偏要去抓他。” “因为他蠢啊,我不喜欢太聪明的。” “是怕太聪明的一眼会看透你的想法吧,其实你并不聪明,你能走到今天这步,只能说明你身边都是蠢货。” “哈哈哈哈哈,那又如何呢?你身边的都是聪明人吗?怪不得你像条丧家犬一样,我身边虽然都是蠢货,但是我玛尔莉亚爬到了今天这个位置你记住,这是我应得的。” 她说别的我都不在乎,唯独“丧家犬”那三个字深深刺进了我心里,这三个字,他(我父亲)说过,林惠说过,徐末也对我说过,还有那些人,那些拆我的骨头吃我的肉还要喝我的血的人,他们都说过。 我发疯一般地朝她攻击,匕首一下又一下地刺进她的身体里,每次带出来的都是一股接着一股的鲜血。她的下巴被我死死捏住,好像下一秒就会听见咔嚓一声,她的下颌骨被我捏碎一般。 “莴苣,还是叫你玛尔莉亚?”我笑着,“你现在这样,真的很像一条丧家犬,我还真以为你很有本事。” “只会攻击我,算什么男人?”她每个字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和你,没有男女之分,也没有强弱之分,只有赢家和输家之分,猜猜看,谁会赢?” “我……” “说对了,就是我。” 第179章 莴苣姑娘11 “呵,”她勾起嘴角,下眼白翻的很多,黑子死死盯着我,“想知道哈利为什么要跟多奇效忠于我吗?” “因为女人。” “多奇喜欢的那个女人,是我派去的。”她一脸的得意,“她也是哈利喜欢的女人。” “不是他妹妹吗?” “你信他?”莴苣像看傻子一样看我,“男人都会把情人当妹妹,信了,就是傻瓜。那女人是我派去的,自然不会和他在一起,所以只说把他当哥哥。” “仅用一个女人,就把两个男人耍的团团转。” “是啊,我可不会牺牲我自己去陪他们玩这种游戏。” “你的壮举也说完了,现在可以告诉我,我朋友在哪了吧。” “你就这么认定,是我抓走了你的朋友吗?不再猜一下吗?” 她的自信和从容,让我对自己产生了一丝怀疑。 她全然不顾伤口的鲜血,随意地用手捂住,甚至还伸手进去搅拌一下,带出残余的肉渣,放进嘴里吮吸一口,仿佛是什么难得的美味一般。 我松开了她的下巴,她总算得到了一丝松口气的机会。“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地方,你去那里找找,或许有线索。” “你帮我?” “我只是觉得你有点意思,毕竟我也有点无聊,蒙立泰菲没有复活,我还是有点惊讶的。” “不是你做的?” “要是我做的,你觉得你现在还能和我说上话吗?”她斜着眼睛看我,“我早就坐上王位了。” “所以你说的,都是骗我的。” “看你怎么去想了,不要让我太失望。”她笑着,告诉我一个地址,然后就把我赶出门了。 哈利早跑了,我一个人,还真不知道怎么去那儿,但是我也不想回头敲门去问莴苣。 我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把手插进口袋,摸到那个注射器的玩具,玩了几下,也没意思了。 小时候我没玩过这种,那个时候只有积木,还是外公从香港带回来的,他很疼我,我也很喜欢他。他是个老烟鬼,身上总是有一股烟味,但是我从来不嫌弃他。小时候他穿着外婆手织的毛线背心抱着我的时候,我总是会把头靠在他的心口,那个时候,应该是我和他靠的最近的时候。 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我还没来得及好好看他,他就先离开了。 林念安慰我,他是提前去布置我的房间了,里面肯定放满了我喜欢的玩具和零食,他总是知道,我最喜欢的东西。 很奇怪,明明我什么也没和他说过。 “你也会流泪啊。”不冷不热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是哈利。 他抱着胳膊站在我面前,脸上竟多了几分柔情。 我翻了翻眼睛,站起身,“你看错了。”刚准备走,哈利说:“她都跟你说什么了。” “斗兽场,你知道在哪吗?” “走吧。”这次,他没问原因,骑马带着我过去了。 一路上,黄沙漫天。太阳普照着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风吹动着乱石和野草,飞扬的沙尘就这么直直地进入我的眼睛里,迷了眼,我也不去揉,只是让眼泪携着黄沙淌在我干裂的皮肤上。 “到了。” 这是一片废墟,从这些断垣残壁之中依稀还能看出斗兽场的大致模样。 “这儿?” “对,早就荒废了,我父亲小的时候,这里就废弃了,后来敌国的士兵攻了进来,这里就成了最大的战争地,这些残骸,就是当年战争的结果。” “看来西西莉亚是战胜国。” “什么战胜国战败国的,不过是两拨不怕死的立场不一样的人聚到了一起展开的杀戮而已,本质上都是自私的。” “莴苣让我来这找找线索,你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吗?” “蒙立泰菲如果想要利用十二星宿来帮助她复活,就必须选用一个宽阔的场地,那么斗兽场无疑是最合适的。但是昨晚她并没有复活,还失踪了十二个人,正好对应上了十二星宿。” “那就只能说明一点了。” “什么?” “她压根不是那天死的。” “你是觉得,我们坚持了那么多年的事情,都是无用的吗?”哈利已经拔出了长剑指着我,“西西莉亚的子民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我知道你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但是依据现在的情况,我说的,或许是最好的答案。她的忌日,是今天。今晚,才是十二星宿助她复活的日子。” 哈利沉默了。我知道,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接受不了西西莉亚的子民做了这么多年的错事。 或许一开始就是错的。 “你说她病了,需要靠头发来治疗,这到底是不是真的。” “是。”他收起剑,“你知道为什么那一天,所有人都要穿成那样吗?” “为什么。” “因为她死的那天,整个西西莉亚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内战。人们开始自相残杀,莴苣从高塔上跳下,冲进人群高举火把,扬言要杀了蒙立泰菲把她的尸首钉死在十字架上。我知道,她被欺压那么多年,终于反抗了。” 哈利那个时候理解莴苣,但是后来,他选择了站在她的对立面。 “我也曾是莴苣那边的一员,我和多奇都是,蒙立泰菲为了头发,丧心病狂,那些人被她捉去,活生生地从头皮上扯下了头发,我太恨了。” “你也是‘试管’,那为什么后来不能理解莴苣呢?” “我理解她,也恨毒了她。也许我从来都没有真真正正地相信过她,我对她的感情总是浅薄一片,浮在水上,但是战争打响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和她,都是为了西西莉亚而并肩。”他落下几滴热泪,眼泪掉在黄沙上,升起一丝白烟。 “可是后来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她的计划包括那个女人!”他转过身,面向我,发红的双眼让他显得更加愤怒,“你知不知道,那一刻,我仅剩的信仰崩塌了。曾经和我并肩作战扬言要杀了蒙立泰菲还西西莉亚民主的同僚,也是一个为了一己私欲不择手段的小人!” “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就一定是好人吗?你做的一切,一定都是为了西西莉亚吗,难道你不是为了你的家族吗,你不也是为了坐上王位来统治西西莉亚吗,你有什么资格去批判她的做法?”我轻飘飘地说。 “哈利,莴苣是自私,但是至少她统治的这些年,没有任何一个人抱怨过、反抗过,这就够了。你总想着她是靠着那些卑鄙的手段爬上去的,可是你不知道,这是她走过的最好走的一条路了。你身在皇室,从小有父母疼爱,甚至是内定的继承人可她不一样她的父母她的家庭甚至她自己都是糟糕的你知不知道!她一步一步地走到今天,我不认为她多么狠毒,我看见的,是一个被命运逼到绝境的人,爆发出的强大的求生欲。而不是你口中的自私自利、不择手段的小人。” 第180章 莴苣姑娘12 他沉默了。 “穿那种衣服,不过是因为当时我们被剥削、被压迫地根本没有衣服穿,每家每户甚至都凑不齐两片完整的布出来。是纪念,也是耻辱。” “你还在恨她吗。” “这是我的事情,你要做的,只是找到你的朋友,然后离开这里。”他冷冷地说,“她让你来的,你自己找吧。” “你去哪!”我大声喊着,可是没用,哈利头也不回地上马,扬长而去。 留给我的,只有飞扬的沙尘和急促的马蹄。 天地之间,只剩我和古老的斗兽场。 我迎着风靠近,呛了几口沙子,我扶着有裂缝的墙根,靠着它抵挡风沙,吐出嘴里的异物。 可能是晨昏变化,这里开始刮风,刮很大的风。风卷起地上的沙尘,像是有意识般朝我袭来,我用手挡在前面,没想到比我想象的更加汹涌,直接把我吹上了天。 我抓住了一根耸立的墙壁,这相对于其他的来说还算完整,只是我现在整个人的重心都在我这只左手上。 我是被风朝上吹的,另一只手根本使不出劲来抓东西,甚至连举起都费劲。 即使在风沙里,我也依旧清晰地听见指甲摩擦石墙沙沙的声音,那是生的欲望发出的求救声。 很快,我就开始脱力,接连松了两根手指,指腹已经磨掉了一层皮肉,鲜血模糊的。我使出全身力气想伸出另一只手,没想到,在快要抓住的一刹那,一阵更强劲的风将我卷走。 沙子迷了我的眼睛,视线一片昏黄,脑袋昏沉,我似乎是被风转着吹走的。 我只感觉到我摔在一片沙地上,伸手去摸,只摸到了一只皮靴,鞋尖上有一颗圆润的珍珠镶嵌,我还想抬头向上看,就被一脚踹晕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被五花大绑地吊在一个拱形空间里,头顶,是彩色的玻璃,它们折射着七彩的光,刺眼的很。 我眯着眼睛,看向周围,这里更像是一个祭祀的场所,四周的墙壁上画着沙画,我大概看懂了是什么故事——十二星宿复活一个圣人。 可能我翻译地不准确,也可能是我离得远看得不清楚,直译过来就是“圣人”,可能有什么特殊含义吧,也可能是特指。 不过现在看来,这个“圣人”指的是蒙立泰菲。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阵刺耳的笑声回荡在这里,一个穿着紫袍的女人走了进来,应该是蒙立泰菲。 跟在她身后的是……莴苣!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迅速低下头,我不明白她这是什么意思。 蒙立泰菲脱下紫袍,那是一个身段、面容都姣好的女人,只是她还戴着尖尖的女巫帽。 “一百年了,莴苣,我等今天足足等了一百年!”她兴奋地说,“要不是你,我可能还等不到今天,我得感谢你。” “您给了我再生的机会,这是我对您的报答。” 蒙立泰菲高兴地在大厅里走来走去,她的皮靴上,就有珍珠点缀。原来是她踹的我。 “这就是你说的人?”蒙立泰菲终于注意到吊在穹顶上的我。 “是的。”莴苣拍了拍手,我身边瞬间出现十一个和我同样遭遇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看来……我们是被选中的十二星宿。 不对,上官颢呢? 我和他都是巨蟹座,他不见了,所以要我来代替他?妈的,这死小子,关键时候让我来替他送死,给我等着! 蒙立泰菲上下打量了我们一眼,“不错,莴苣。”她满意地笑着,“放心,等我真正地统治了西西莉亚之后,你,就是西西莉亚唯一的公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莴苣笑了笑,只是我觉得,她这笑容里多少有几分牵强。 “哎不是我说,要我们舍命没问题,那好歹也得让我们休息一下吧。”我说。 蒙立泰菲不满地朝上面看了一眼,见说话的人是我,她又开始笑,“是你啊,莴苣说,你这个人很不老实,既然你这么说了,就把大家都放下来吧,你吊着。” 我为什么要多嘴呢? 莴苣伸手一挥,那些人瞬间不见了踪影。 “我朋友呢?”我问。 “跑了,不然我们也不会临时把你拉过来。”莴苣说,“你为了他跑前跑后的,结果他一声不响地跑了,还真是令人感动的‘友谊’啊。” “拜托,那也不应该是我啊。” “本来的确不是你。”蒙立泰菲说,“你身上的任何一个条件,都不符合我的要求。” “那你还抓我?怎么,西西莉亚没有巨蟹座的人了?” “但是你和哈利走的很近,或许把你抓来,可以引出他。” “你想多了,那家伙巴不得我早点死。” “nonono~你错了。”蒙立泰菲魅惑一笑,“你太不了解他了,据我所知,他可是愿意为了西西莉亚付出一切的人,你的到来,让他重新燃起了复活西西莉亚这片死地的希望。” “你也说了,是据你所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嘛,万一这个时候大家都选择做缩头乌龟呢?谁和命过不去啊,是不是。”我冲她抛了个媚眼。 蒙立泰菲皱着眉笑,顺势摘下帽子,露出流脓的头皮,“看见了吗?你们献祭之后的唯一作用,就是帮我填补这块空缺。” “我不符合你的条件啊。” “和哈利走得近是一方面,天时地利人和,你占了两条,更是另一方面。小子,你运气很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江舟。” “江,舟?”外国人念中文总是蹩脚好笑,两个字她在嘴里反复炒了五六下才念的通顺,“放心吧,你的名字,会成为新的巨蟹座神使的名字出现在星宿碑上。”她指了指我身后的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十二星宿神使的名字。 “可是我不稀罕,我只想要我的命,我不想把我这条命给你。” “贱命一条,给我是你的荣幸。” “既然是贱命,你也不需要对吧,还给我吧。而且,给你的话……好像不是什么很荣幸的事啊,甚至我觉得……有点恶心和耻辱。” “你说什么!”蒙立泰菲气得发抖,她身体幅度很大,导致头皮开始迅速脱落,血水混着脓包一起滚下来,她大叫着,“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的头!莴苣!莴苣!” 她发疯一般地大喊大叫。 莴苣赶紧捡起地上的紫袍盖在她头上,那一瞬间,她就恢复了平静,头上也不再流淌那些异物。 “都是因为他,要不是他,我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蒙立泰菲捏着紫袍的一角,愤愤地说。 “很快,您就可以永远地摆脱这种痛苦了;很快,哈利就会为他父亲所做的一切来买单了。” 蒙立泰菲听见这个回答还算满意地勾了勾嘴角,“行了,这么折腾,我也累了,你看着人,别跟上一个一样跑了,听见了没?”蒙立泰菲抬腿踹了莴苣一脚,她好像很喜欢踹人。 “是。” 蒙立泰菲走远,莴苣和我对视一眼。直到蒙立泰菲的脚步声消失,她才打了响指放我下来。 “怎么回事她怎么还活着” “嘘——”她示意我别过来,“有人来了。” 第181章 莴苣姑娘13 是个鬼鬼祟祟的男人。 是多奇。 他旁边还有一个人。 是上官颢。 “好久不见。”多奇主动向我打招呼,我往下看,莴苣已经不见了。 我和他对视,笑了笑,“是啊,好久不见,确实很久,久到我都快忘了你在不久之前还跟条狗一样趴在我脚边的样子呢。” “好笑吗?”他问我。 我看向上官颢,他低着头,只敢抬起半只眼睛来看着我,我只看到他的眼白在翻动着。 “还可以,我还想再看一次。” “那是你没机会了,毕竟你马上就要死了,说说吧,你还有什么遗愿要说的。” “嗯……”我想了下,我是真的很认真地想了一下,如果要我现在就去死的话,我想再见林念一面,还想看看陈歌,大概就这两个人我最放心不下了。“上官颢,你不打算和我说点什么吗?” 上官颢猛地抬头,“江哥……我……” “嗯?” “对不起。”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我的原因,不然你也不会在这。” “哦,这个啊,没关系,反正我们俩总要死一个的,你还年轻,当然不能死,我都这么大岁数了,活够了,可以去死了。” “你就心甘情愿?”他皱着眉头,半眯着眼睛,对我这句话充满了不信任。 我没回答他,反而看向多奇,“来啊,不是说要杀了我吗?我遗愿完成了,来吧。” “砰!”吊着我的绳子被割断,我就这么垂直落地,摔在地上。 “啊……”感觉浑身上下的骨头都碎了,多奇碎江舟啊。 他的脚踩在我脸上,牙齿紧贴着腮肉,我牙齿生的比平常人尖一点,被他这么一弄,腮肉被牙齿生生戳破,血腥味在我嘴里弥漫开来,顺着我的嘴角滑落。 “还是你这样比较养眼,我的大侦探。”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一身黑皮腱子肉,此刻的他就穿着一件黄棕色的皮衣外套,露出里面的肌肉,油光水滑的。 “呃……”我想开口说话,可是一动脸上的肌肉,就被他感觉到阻力,更用力地用鞋底碾压我的皮肤。 本来就干,这下好了,直接裂开了。 “我很喜欢你现在的眼神。”他抬起脚,我松了一口气,刚松完,他这一脚直接踹在我的眼睛旁边,“真想就这样把你的眼睛踩爆。” “那你还真是做梦。”我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用手指抹去眼角的痕迹,有泪,有血。 “那我就来做一次梦。”他吹了一声口哨,吹的刺耳,周围的壁画活了过来。首先出场的是巨蟹,一只巨大的红色螃蟹,比我在辛德瑞拉那里见到的人面蛾还要大,这个地方都不够容纳它的。 被束缚住行动的它开始拿蟹钳砸墙,这些墙就像是长在这里一样,任它如何都摧毁不了,它彻底暴怒,一蟹钳朝我甩来,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它甩到了墙上,蟹钳死死压着我,我才发现蟹钳上布满了红色的尖刺,刺进我身体里感觉痒痒的。 多奇拍了拍手,它立刻对我停止了攻击,回到了壁画里,我也从墙壁上掉下来。靠在墙边,我脱下衣服,果然,胸口那全是密密麻麻的小红点,这会儿的功夫,就开始凸起长出小疹子,速度惊人! 身上其他皮肤还好,可能是我外套拉链拉的太开了,导致胸口那块只有一层薄薄的打底衫覆盖,什么用也没有。 我伸手去抓,越抓越痒,抓得指甲缝里全是血,胸口那一块血肉模糊的,还是痒,好痒啊…… “江哥,你别抓了!”上官颢看不下去了,把我的手拿开,“没用的,被巨蟹攻击到的人身上会长出红疹,奇痒无比,最后活生生地被自己挠死。” 听他这么一说,刚准备挠的手就安分了一点。 “不是很想死吗?我满足你啊,你怎么不乐意了?”多奇抱着胳膊说。 “你就这点本事?” “哦?还想要?好,满足你。”多奇又是一声口哨,这一次,出现的是一只蝎子,是天蝎。 黑紫色的大蝎子让人看上去都要恶心吐了,尤其是那蝎尾,翘的高高的,像一支剑一样,仿佛随时都可以刺穿我的身体。 “杀了他。” 蝎子听到多奇的命令,立刻冲上来攻击我,它的移动速度极快,我这回长记性了,推开上官颢直接滚到了它的身下,来到了它的视野盲区。 我抓住它腹部的一块“盔甲”,用力一撕,这片坚硬的“盔甲”就被我撕了下来,一路延伸到尾部,我抓着甲壳,从他的尾巴下面滑了出来。 它发出痛苦的怒吼,开始蝎子摆尾,一记尾巴就让我吃了个苦头,直接把我从这边甩到对面。 我的脑袋磕出一点血,不过没什么大问题,第二次再摸的时候已经愈合了。那黄色小珠子,叫阿尔法的那个,还真是好用啊。 “江舟,上来!”莴苣骑着白马出现在我面前,我身后的一整面墙突然就变成透明的了。我还愣在原地,就被她拉上马,“驾!”她扬起马鞭,带着我扬长而去。 我想回头看清楚情况,没想到看见的只有飞扬的尘沙。 “你怎么来了?” “再不来,你就要死了。” “你不是巴不得我死吗?” “谁说的?”她回过头问我,“我可没说过这话。” “我说的。”一转头,哈利骑着马追了上来,“你命还真大,巨蟹和天蝎都没把你杀了。” “不讽刺我是能死吗?”我好歹被“虐杀”了这么长时间,两个人一点安慰的话都没有。 “天蝎追上来了!”哈利又加快了速度,“快!再快点!” 我回头,那蝎子的腿十分健壮,在沙漠里跑的简直比飞还要快!当然,这两匹马好像也不是吃素的,无论天蝎的速度多快,我们之间都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 多奇骑着马在蝎子旁边,他手里拿着一根很像笛子的东西,只见他吹响管乐器,一瞬间尘土飞扬,蝎子的移速也更快了,要命的是,我们的马开始减速了! “别掉链子啊!”莴苣说,她的汗水已经浸了她的后背。 “叔叔?”哈利突然说。 “上官颢?”他没跟多奇在一起,反而是骑马追上了我们。 “叔叔!”哈利的声音变得紧张,我朝前方看去,只见一个高大的男人骑在一匹黑马上,那黑马的鬃毛十分顺,在阳光下甚至都闪着光,马皮紧致,油光光的,肌肉鼓起,很是健硕。 男人举起手里的弓箭,对准了我们,而他对准的人是…… “叔叔!不要!” 是上官颢! 我几乎是一瞬间跳马扑向上官颢,还好,这一箭没伤着他,箭头距离他,只有短短的一厘米左右。 “江哥……你……”他那双鹿眼里噙着泪水,在广袤的沙漠里就像一泓清泉一样明显,是那样纯净。 “这条命,你欠我的。” 箭矢刺穿了我的胸膛,那一刻,好像也不是很痒了,更多的,还是疼,是肌肉绞缩在一起的揪心感。 第182章 莴苣姑娘14 “江舟……”莴苣翻身下马,一脸惊恐地看着我,反应最大的还是哈利,他几乎是一瞬间滚下马朝我冲来,“你怎么样!” 我朝他们摆了摆手,“我没事。” “你怎么可能没事,你不要死,答应我 你别死,不要死……”上官颢紧紧抓着我的手,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的脸,让我想起了有一次我发高烧不退躺在床上,那时候还是秋天,林念请了半天假回来照顾我,当时她也是这样,抓着我的手,求我不要死,不要离开她。 这张脸慢慢和记忆里的脸融合在一起了,我抬手摸了摸他的脸,就好像再次触碰到了林念一样。 “不会死的,我答应你,林念。” “林念是谁?”哈利吸了吸鼻子问。 莴苣抽出刀,冲着哈利的叔叔就冲了过去,“邦德斯,你疯了吗!”她大声喊着,那个叫做邦德斯的男人依旧骑在马上,高高在上。 “回答我!”她被呛了一口沙子,可她只是冷静地吐出来,然后继续朝前走。 我拔出箭矢,肌肉被拉扯的感觉让我恍惚,好像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不会死去,只会在一次又一次地“死亡”中感受死亡带来的恐惧和窒息。 是好事,也是坏事。 我的伤口开始愈合,上官颢不敢相信地瞪大了眼睛,“你……” “以后再说。”我起身,看向哈利,“他是你叔叔?” “是。” “你不是说,你家里人都死光了吗?” “我” “你骗我。”我拿出匕首抵在他的脖子上,“我最恨别人骗我。” “杀了我,你们也活不了。”哈利放了狠话,“没有我,谁来牵制蒙立泰菲,你以为莴苣是真的担心你吗?别傻了,她只是害怕你死了之后蒙立泰菲会让她成为巨蟹座的人选而已。” “哦,这样啊,”我突然笑了,“哈利,你以为我会信吗?” “你到底要怎么样。” “你觉得呢?” “江舟,对吗?” 我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我的名字,有那么一瞬间的错愕,但更多的是压迫,我必须要让他说出真相。 蝎子离我们越来越近了,而我和他还在原地僵持,上官颢咬了咬牙,“我去给你拖延时间!” “你不用着急还我这条命,以后有的是时间。” “不是为了你!”他说着,不知道从哪搞了一把弯刀就上了。 “这么多人都为了你,为了你口中的真相拼命,你还不说吗?你不是很爱这片土地吗,你就甘心眼睁睁地看着它沦陷?你叔叔,是当年逃出来的,还是站在你的对立面。” 他沉重的呼吸声已经回答了我,片刻后,他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江舟,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你是谁。” “哈利。” “错了,你是哈利.勃朗特,你是王室继承人,你是西西莉亚的子民。你从来都不是你自己,你不是一个人,既然你来了,既然你站在我面前,既然你都跟我说了这么多了,你就应该知道,从那之后你的一言一行都关乎西西莉亚和西西莉亚的子民你的一句话就可能让这个国家覆灭,你知道的。” 我的话让他的喉结上下滚了滚,“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从十岁开始,你就不是了,你的童年,只有十年,甚至比这个还要短,不是吗。” 他有点发抖,我能感觉到他心脏跳动的声音,在周围嘈杂的环境中,有上官颢和蝎子打斗的声音,有莴苣质问邦德斯的声音,两个人一个歇斯底里,一个沉默寡言,还有多奇出言刺激上官颢的声音。 哈利抽出他的骨剑,“打赢我,我就告诉你。” 真是小孩子。 “好。” “我知道你杀不死,倒地五秒爬不起来的,视作失败。” “好。” 我用来与之对抗的,只有那把陪了我不知道多少个日子的匕首,经过这么多鲜血的洗礼,早已经变得锋利异常。 这样的匕首,我有两把,现在,我已经可以把它们当成双刃来灵活使用了。 他拿着两把骨剑朝我冲来,想一剑砸在我的头上,被我用匕首挡住,剑与剑摩擦生出一丝火光,在阳光下变得刺眼,只是在这刺眼中,我看到的,只有他眼神中的坚毅。 在冷兵器的碰撞中,我突然看到了远方的建筑,那是斗兽场。就好像又回到了战场上一样。 我一个没留神,被骨剑刺中肩膀,直接倒在地上,被他狠狠压制。 “五——四——”他眼睛都不眨一下,只有冷漠的倒数声。 “斗兽场……”我指向那里,他顺着我手指的方向斜着眼睛看去,仅仅一下,他就猛地回头,那个曾经是父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地方,现在它的周围,是年轻一代为了西西莉亚而奋战的创口和荣耀。 他拔出骨剑,“邦德斯,是支持蒙立泰菲的,同样,他也是莴苣的情夫,莴苣,原本是我婶婶。”他就这么说出来了,“我喜欢莴苣,我只是想要向她证明我自己,不管她是不是利用我,我都认了。” 这孩子…… “江舟,你能做到的,不能让蒙立泰菲得逞,一旦她集齐了十二星宿,就是西西莉亚的末日。”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朝莴苣和邦德斯冲了过去。 风沙中,只剩我一人。 我喘着气,手臂还隐约传来阵痛,疼痛使我清醒过来,他听进去了,他把我的话听进去了。 哈利,你不会后悔的。 上官颢被打的可以说是遍体鳞伤,在蝎子要用蝎尾杀了他的时候,我挡在了他面前,那把匕首死死抵住蝎尾的尖刺。 “你还真是顽强。”多奇冷冷道。 “是啊,就像斗兽场一样,无论经历过怎样的摧残,最后还是有东西残留,就算身体受到损伤,可是精神永驻。” 他不屑地发出笑声。 “你不会懂的,因为你没有这种信仰,你心里没有西西莉亚,你的血液里没有为了民族和国家而战的激情,你被你的一己私欲占据了大脑。” 他额头上青筋暴起,黑色的皮肤下显得十分明显,他笑了三秒,然后举起剑朝我刺来,“你可以闭嘴了!” 我一个侧身,他扑了个空,也没生气,拍了拍手,那蝎子不见了,应该是回到壁画里了。 “蒙立泰菲已经集齐了十二星宿,我不急着对付你,她会来收拾你们的,至于哈利和邦德斯,呵,”多奇扔掉手里的剑,“就让他们互相残杀吧。” “她集不齐十二星宿了。”上官颢突然开口,他的腹部受了伤,刚才他在那边医治,他的力量很弱,这么长时间才能勉强站起来。 “你在开玩笑吗?” “我骗了你。” “什么?” “我没有投诚。”上官颢直起腰杆,“我把他们都杀了,我知道,他们是十二星宿的转世,所以我把他们都杀了,只剩我一个了,没有用的。” “你说什么?你说什么!” “我说,我把他们都杀了。” 第183章 莴苣姑娘15 上官颢的眼睛依旧像小鹿一样清澈,不掺一丝杂质,风沙划过他的眼球,只留下几粒沙尘。 他的喉结上下滚了滚,带着些许坚定,随后看向我,“江哥,蒙立泰菲不会成功的。” 突然,我的眼前闪过一丝鲜红,脸上顿感一阵温热,是血。 我一摸脸,鲜血已经模糊了我的五官,唯一触摸到的,只有滑腻湿润的血液。 多奇自尽了。 刚才那把想要杀我的剑,此刻正插在他的咽喉,堵不上的,是一个血眼。 我被这一幕震惊,愣在原地好久都没缓过神。我对他的印象还算不错,至少我刚进来的时候,只有他回答我的问题,这种被人在乎和尊重的感觉,好久都没有过了。 我还以为,他会一直站在这片土地上。 “就算他不自杀,蒙立泰菲也会杀了他的。”邦德斯来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们看上去似乎一样。” 这个拥有橘红色头发的男人冲我笑了笑,厚重的斜刘海挡住了大半张脸,露出的部分也能看出很帅。 “年纪吗?”我问他。 “应该是很多。”他看了眼多奇的尸体,“那把剑,被蒙立泰菲下了诅咒,必须有人死在这把剑上,不然就会反噬持剑者。” “那他是” “他算是救了你,他完全可以趁你朋友说话的间隙把剑刺进你的胸膛,可他没有。” “他又杀不死。”哈利多嘴道。 “只要把剑插进人的身体里,无论死没死,诅咒都会被解除。” 我看着多奇的尸体,这条年轻的生命,本应该像条小鱼一样游出去,再也不回来,可是我忘记了,这里是西西莉亚,黄沙漫天的,没有水。 没有他生存的地方。 我感受到咽喉传来阵痛,使劲往下咽着口水也没用,就像是被人撕开了一层痂,表面云淡风轻,实则波涛汹涌。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蒙立泰菲要赶在今晚十二点之前完成她的复活仪式。” “她现在是?” “死的,我们看到的,是她的虚像。”莴苣说。 “那都要归功于你啊,要不是当初你拦着不让我动手,有今天的这些事吗?”邦德斯不冷不热地来了一句,叔侄俩真是一模一样。 “我……”莴苣想要和他争论什么,梗起脖子嘴唇动了动,却还是选择闭嘴。 “那是她的养母,你让她怎么下得去手,换做是谁也做不到吧。”竟然是哈利说的,没想到,他有一天也会帮别人说话。 “呵,养母?你见过哪个养母拿自己女儿做实验的?你见过哪个养母教唆自己女儿勾引别的男人只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的?”邦德斯反驳道。 “是她本愿吗?”哈利突然提高了声音,“我问你,她愿意这样吗?” 邦德斯一下子沉默了,在场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我看向了莴苣,她的眼眶微微湿润了,在察觉到我目光的那一刻,她的一滴泪快速地落下,随后扭过头。 “那她不也是做了。” “你是在怪她吗?”哈利攥紧了拳头,“如果她也想这么做,她就不会站在我们这边了。” “看来,我这个侄子对你还真是一片情深。”邦德斯看向莴苣,“哈利,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呢,如果我们都在骗你呢。” “什么意思?” 邦德斯没有回答他,继续说:“如果之前的事情都是假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你这些年在外面漂泊也是我们策划好的呢。” “是你做的。”哈利总算聪明了一次。 “你长大了。” 哈利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抓狂,反而很平静地问他:“邦德斯,我只问你一件事。”他向前了一步,尽管身高上有很大悬殊(哈利不高,目测175cm,只是因为瘦显得高)。 “是你害死了我们的家人,对不对。” “你在问的时候,心里不已经就有了答案了吗?” “我想听你亲口说。” “有些事情,心里有数就可以了,没必要非要去求出一个答案。” 邦德斯的话让我有些感慨,还记得分手的时候林念问了我很多为什么,我都沉默没有回答,可能就是这样,有些问题,本身就没有答案,太过执着于追求答案,反而会两败俱伤。 “告诉我!”他抓起他的衣服开始歇斯底里,“你真的杀了他们!为了什么!为了王位吗,为了统治西西莉亚吗!告诉我是不是这样!”他的唾液尽数喷在邦德斯的衣服上,看上去是那样癫狂和无助。 他大口大口地喘气,随后倒地不起。邦德斯抱起他,并警告莴苣:“别碰他。” 莴苣伸出的手又缩了回去。 “怎么回事?”我问莴苣。 “他不会再信任我了。”她只说了一句,就转身上马离开。 另一边,我和上官颢走在回去的路上,两个人并肩走着,谁都没有说一句话。 “你真杀了他们?”我问。 “嗯,我看着很像是在开玩笑吗?”那张稚嫩的脸上浮现出不适合他的大人心理。 “我见过你。”我说。 “哦?是吗,在哪?”他笑起来。 “新闻。”我停下脚步,“在逃通缉犯。” 他回头,冲我露出一个诡异的笑,“然后呢?” “上官颢,新石幼儿园老师,四升区杀童案主犯。” “那你应该知道,我的作案手法吧。” “用管状物品从下体刺入,直到头顶,‘人体串串’不就是你的杰作吗?” 22岁,这么年轻,我实在想不到他有什么理由做出这么残忍的事。 “你很想知道是为什么吧。” “嗯。” “我结婚了,有个女儿,她叫上官蓓蕾。我和我妻子阿敏15岁在一起,18岁,我们未婚先孕,生下了孩子,19岁,我们举办了婚礼一起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后就在我以为一切都会变好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我大概猜到了。 “她被那些小畜生霸凌,他们用铅笔塞入她的下体,导致她的下体破裂,终生只能挂着尿袋便袋生活,她还被他们戳坏了一只眼球,送到医院的时候,眼球和眼眶之间只连着一根细细的筋脉。” “你知道吗,她当时浑身是血,被那些医生送到救护车上,我的妻子知道后当场晕厥,三天后醒了,疯了,那些小畜生的家长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当天晚上,她被那群医生轮j,撞墙死了。你知道吗,蓓蕾仅仅是在课堂上回答了老师的一个问题被老师表扬,下课后的十分钟内,她的人生就这样草草结束了。” “她……” “抢救失败,失血过多,死了。”上官颢开始哽咽,“我用同样的方法对待他们,我要让他们都付出代价,那些曾经欺负我妻子的人,我也是一个没留,找人先j后杀了,整个案件,除了我,没有一个活人。” 第184章 莴苣姑娘16 “我当时带的是大班,蓓蕾在小班,和我待在一个学校,我每天下课都会去看她,就那天我没去,就发生了这种事。我杀人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活在自责当中,我对不起蓓蕾,也对不起阿敏,她年纪那么小就跟了我给我生孩子,我们那么相爱……”上官颢的眼泪开始往下掉,止都止不住,我翻口袋想给他找手帕,终于在裤兜里找到了那块皱皱巴巴的手帕递给他。 他有些倔地用袖子擦眼泪,“今天,是我逃逸的第三个月,整整三个月。” 恍惚间,我好像看见了蓓蕾,她扎着双马尾,穿着背带裤,朝上官颢招手,笑得甜甜的,背着很可爱的小书包朝班级里走去。 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还有阿敏,我能想象到她的绝望,得知女儿被虐待致死的绝望,被轮j的绝望。 “林念知道你做的那些事吗?”他突然问我。 “不多。” 他突然开始笑,“你和她分手,也是因为这个吧。” “你很了解我?” “来这里的人,我都很了解,除了陈歌。你想知道谁的,都可以来问我。” “看来你是装疯卖傻,我很好奇,你到底看到了什么,导致你做出这种选择。” “以后你会知道的,你也会看见的,或许你会比我的做法更加疯狂,江舟,我们都是无法回头的人,只能往前走,绝不能向后看。” 雨冥山庄,只能前进,绝不能后退。 “除了陈歌,你都很了解?” “对。” “林念也只能往前走吗?” “你不知道吗?” 我真有那么一瞬间在回忆,片片回忆闪过我的脑海,但我还是摇了摇头。 他有些得意,“江舟,你得不到的东西太多了,林念也是一个,以后会有更多你抓不到的东西的,不必对于这一个耿耿于怀。”他说话有些无厘头,看来是不想回答我的问题。 “回去吧。” 我和他一转眼回到房子里,这张床太小了,他躺在上面,背对着我,我坐在床沿,我们俩都很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都咽了回去。 “你要小心莴苣,她很精明的。”上官颢说,总算是言归正传了。 “她怎么了?” “你都和她单独聊过了,还不清楚吗?” “你怎么知道的?” “看眼神。一个人看另一个人的眼神不会说谎,你们俩对视的眼神,很微妙,绝对不是刚认识的眼神,一看就是聊过很多话的人,而且是心里话。”他背对着我说,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我可是幼师,我要学心理学。” “我并不觉得她有多精明,比起她的老谋深算,我更觉得她可怜。没办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也没办法自我保护,只能一步一步地沦为蒙立泰菲的一枚棋子,看着自己的悲剧上演。她只不过比别人先一步醒悟而已,为了自己的人生去争取这没什么不对。” “呵,”他笑起来,“现在说的冠冕堂皇,当初林惠在你面前说这些的时候,你为什么就不能理解她呢?她那样对你,不也是为了她自己为了她的人生去争取吗?” 我强硬地将他翻过身,握住他的手腕,“你怎么知道林惠的。” “你说呢?” “你还知道什么,说!说啊!”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 “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我说了,你以后会知道的,你也可能看到,我们都一样,都是可怜人,江舟。” 我的嘴唇在颤抖,连带着双手也在打颤,我们就这样以这种暧昧的姿势撑了一分钟左右,他索性闭上了眼睛不去看我。 “江舟,如果你真的理解了莴苣,那你也会理解林惠的。” “她们不一样。” “都是女人,有什么不一样。” “你知道什么你就说,你知道一切吗?你真的知道吗你真的了解吗?上官颢,你不过是看到了一些皮毛而已,你又知道什么,其实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在装什么。”我松开他,赌气一般出了门。 西西莉亚的晚上凉快了许多,白天柔软的沙子到了晚上变得生硬,被风吹在脸上刮的皮肤生疼。 我没走几步,就不知道自己在哪了,我没来过这,似乎是城中心,有个喷泉,喷泉边有个小女孩坐在地上画画。 “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我走过去,蹲在她身边问。 看清她的长相后,我吓了一大跳,她是莴苣。橘红色的皮肤,棕色的头发很长披散着,很是凌乱,还打结了。她穿的单薄且破破烂烂,手里拿着那些脏兮兮的画笔,不知道在画些什么。 她眨着大眼睛问我:“你可以帮我梳头吗?我可以给你画画。” “好。” 我坐下来,接过她给我的梳子,慢慢给她梳着头。这是我给第二个女人梳头,第一个,是林念。 我给她编着马尾辫,看着她的笔唰唰地画,在画我,画的很像。我拿过画,看了好久,都没发现她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我继续往前走,突然踩到了什么东西,捡起来一看,是莴苣的红宝石,直觉告诉我,他们出事了! 我四处张望着,这里离刚才喷泉的位置已经很远了,而且周围黑漆漆一片,就算有房子,也是没人住的。 我刚想回头,就被一块布捂住了口鼻,那布上有东西,鼻子沾到一点脑袋就开始发昏,接着,就没了意识。 我昏迷了很久,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哈利告诉我,我只睡了三分钟。我和他被绑在一根柱子上,面前是邦德斯。 他的旁边是……蒙立泰菲!她瘫坐在椅子上,软绵绵的,一点也不像个活人。 莴苣推门走进来,手里端着一杯热饮,看见我们在看蒙立泰菲,她解释道:“她已经是一张皮了。” “什么?蒙立泰菲死了?那我们之前看见的是谁,我们这么多年做的这一切又是在提防谁!” “她早就死了,我说过了哈利,我白天就告诉你了,只是你不信我,我也没办法。”邦德斯说,“至于你们做的那些事,那还要归功于莴苣,一百年,听上去是不是很不可思议?那是因为时间魔法,我们加速了时间的运转,本想着快点迎接十二星宿的到来,没想到被你们搞砸了。” “所以一直想要得到权力的人是你,不是蒙立泰菲。”哈利咬着牙。 “nonono~”邦德斯笑了笑,“我的好侄子,你错了,人人都想要权力,只是我想要的,比蒙立泰菲更多而已,她老了,不中用了,被榨干也就那么点魔法,根本不够。” “所以你杀了我们的家人,也榨干了他们的魔法,是不是!” “你终于说对了,看来你是真的长大了。” “莴苣,玛尔莉亚,告诉我,你知情吗?”哈利看向莴苣,眼神中满是急切。 “我知情,对不起哈利。” 他自嘲地笑了笑,“我说了,就算你利用我也没什么,我都认了。” 第185章 莴苣姑娘17 “对不起哈利,我爱邦德斯。” “可是我爱你。”哈利说,“我根本不爱那个女人,我只是想让你多在乎我一点,所以我表现的很爱她,实际上我根本不爱她,她爱的人是多奇,多奇也爱她,而我哈利,爱的一直都是你。” “够了,你还要说多久。”邦德斯打断了哈利的深情告白,看得出来,他很不满。“你觊觎你的婶婶还要多久,嗯?王位的事情我可以一笔勾销,但是莴苣,我还是得让你吃点苦头。” “一笔勾销?邦德斯,你装什么好人,当初为什么传给我父亲没传给你,因为什么你自己心里不清楚吗!” “因为什么!我告诉你是因为什么!要不是你父亲做了那件事,王位早就是我的了!怎么可能会落到你的父子手里!” 莴苣说:“还记得‘蒙立泰菲’说了什么吗?” “哈利要还他父亲的债,是这个吗?”我问。 “是。当初,他父亲为了争夺王位,不惜杀女巫来获取魔法以增强自己的实力,只要杀满99个女巫,就可以实现一个愿望,最后一个女巫,是蒙立泰菲的妹妹。” “你父亲我的哥哥,实现了愿望,获得了王位。蒙立泰菲为了给她妹妹报仇,特意策划了这一切,连我也在其中,只是最后我和莴苣叛变了而已,是我让莴苣勾引的你,因为我太了解你了,你特别容易为情乱智,解决了你,就等于解决了一切,可是我没想到,你还有外援。” 邦德斯看向我,“还有一个,在路上了,不急,处理完哈利,紧接着就是你们俩。没了十二星宿,我也照样能得到力量。” “邦德斯,你不会得到王位的,我诅咒你,在即将上位的最后一刻死去!”邦德斯捏住哈利的下巴,“你再说一句我现在就可以让你去死!” “那就来啊!” 这个瘦弱的男人一直是毒舌,可当他面临至亲时,却也只能放出最恶毒的诅咒来应对,在他心底最深处,还是对家人下不去手。 看来蒙立泰菲说得对,哈利真的是一个重情义的人。 “莴苣,交给你,你来杀他。”邦德斯把刀递给莴苣。 “等等,莴苣!”我叫住她,被邦德斯狠狠地瞪了一眼,“莴苣,既然蒙立泰菲已经死了,那我之前见到的又是谁?” “你见过?”邦德斯立刻怀疑起来,“你欺骗我?” 莴苣立刻把刀对准邦德斯,“邦德斯,当年是我救下了蒙立泰菲,她没死,是我传递的假消息给你。” “为什么!你不是最恨她吗,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你知不知道我为了帮你,我牺牲了多少你知不知道!”邦德斯在这一瞬间有些崩溃。 “邦德斯,我原以为你会救我出来,可是没想到,你和她一样,都是权力的附属品,对不起,我不容许有第二个蒙立泰菲的出现,所以今天,就让我来了结这一切吧。” “你来了结?”邦德斯轻蔑地笑了,“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莴苣,你真把自己当救世主了?当了几年有名无实的统治者,你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你有鼓励过我吗?你给过我尊重吗?在你这里,我连最基本的平等和信任都没有,我是谁?我是你的情妇吗,还是一个泄欲工具?邦德斯,你有把我当成一个人来看待吗,是不是在你心里,我根本不配得到这一切。” 邦德斯回答不上来,“我……” “我在你眼里,就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女人,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人,我有思想有灵魂,不是一副空洞的躯壳。” “莴苣,你要背叛我吗?别忘了,他们都在我手上!” “我已经让上官颢去杀蒙立泰菲了,她活不过今晚,你也是。” “没错!”哈利应声而起,拔出骨剑对准邦德斯,“邦德斯,我们也该算算账了。” “喂,是不是忘了我?”上官颢出现在门口,手里提着蒙立泰菲的人头,邦德斯看见这一幕,后退了两步,这个高大的男人也有害怕的一刻。 “莴苣,背叛我,扶持哈利上位,就是你的目的吗?你跟谁不是跟,一定得是他吗?他也不见得有多尊重你吧,你何必呢?” 莴苣从哈利手里夺过骨剑,一剑封喉,“谁告诉你,我要扶持他上位了?” “那你”哈利的话还没说完,莴苣就拔出剑插进他的心脏,“我从来都没有说要我的位置拱手让人吧,很搞笑啊你们两个,为了一个不属于你们的位置,自相残杀。” 哈利甚至话还没说出口,就这么倒地了。上官颢冷冷地看着这一切,把人头扔在地上,替我解开束缚,“我说,你都得到了想要的一切了,就没有哪一刻会后悔吗?” “后悔什么?” “后悔杀了他们俩。” “落子无悔。我玛尔莉亚,从来不会因为过去的所作所为今时今日而感到后悔,每一次后悔,都是对自己的不忠,都是刺向自己的一把剑,后悔自己的行为,和背叛自己有什么区别?” “可是他们那么爱你。” “爱要是有用的话,那所有人都来给我一点点爱就好了,我也不用活的这么痛苦了,你们都一样,不懂我的痛,这种痛,是你们共情不了的。” 午夜的钟声响起,刚好十二点,所谓的十二星宿没有现身,蒙立泰菲复活的说法也“不翼而飞”,那个一心想要统治西西莉亚的少年哈利也死于剑下,连同他那颗野心一起被葬送。 “我说了吧,小心莴苣。”上官颢说。 我为她松了一口气,她做到了。没有因为情而放弃自我,她还是那么坚定。 “恭喜你,玛尔莉亚陛下。” 她笑了笑,她终于成了西西莉亚的王,也成了自己人生的统治者,群众为她加冕的同时,她也为自己的选择加冕,这一刻,我想她很快就会忘记,因为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步,也只是她脚下的一块砖。 “走吧,下一个故事。”我说。 “真快啊,我还真是没想到,她处理的这么干净利落,还以为还要再等个十几二十天呢。”上官颢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 “哦对,这个还给你。”是那个注射器玩具。 “你翻我东西?” “它自己掉出来的。” “哦。”他把塞进包里,拉上拉链,“看来你有很多收获啊,一直在写日记。” 是啊,参加完加冕礼回来之后我就一直在写日记,我想这个故事值得我写下来,即使是多年以后我翻开来看,也会感慨万千的。 “走吧。”我合上日记本,莴苣的故事没有结束,我的也是。 第186章 见到徐末 “去哪?” “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谁告诉你的?”上官颢轻笑了一声,“斗兽场。” 我跟着他来到那里,地上插着两把骨剑,是哈利的。莴苣靠在那些断墙上,手里捧着一个头颅。 是邦德斯的。 “你还是很爱他。” “我也没有否认过爱他。” “哈利呢,他的剑在这。”我问。 “他?”莴苣挑了挑眉,“不在那儿吗。”她指了指斗兽场里面,正中央跪着一个瘦瘦的男人,一身灰。 “他怎么了?” “赎罪。”她低下头吻了吻邦德斯的额头,“好了,顺着斗兽场往东走,就可以出西西莉亚了。” “走吧。”我对上官颢说。 我们一路向东,原以为会是绿地,没想到是一望无际的黄沙,俨然已经走到了沙漠里去了。 “等一下我……”上官颢体力不支,差点晕倒,他走在我身后,弯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唇干裂,面色通红。 “你这身体还不如我。” “要不是阿尔法,你以为你会是现在这样?” “阿尔法是什么?那个黄色的小圆珠?” “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 他上下看了我一眼,没有跟我解释阿尔法,而是说:“你会知道的。” 我们又往前走了一段路。 “江哥……等等我……”他倒了下去,伸手带动着身体往前爬,“等等我……我不行了,我头好晕啊……我,我……”他一口气没上来,彻底晕了过去。 好在,还没死。 荒漠中,只剩我一个能喘气的人。 我背着上官颢继续往前走,有所谓的阿尔法的支持也无济于事,我腿一软,还是摔了下来,上官颢从我背上滚了下来,软绵绵地瘫在一边,再这样下去,我们都会死在这。 我躺在热热的沙子上,用手遮挡住眼前的天空,滚烫的太阳照的我睁不开眼,闭上眼,眼皮都在被烤。 我喘着气,从一开始的大口大口到如今的小口小口,我的呼吸声,越来越轻了。有好几次,我都感觉喘不上来气,要死过去。我身下的沙子也越来越烫,逐渐侵蚀了我的后背皮肤,我很想爬起来,可是软掉的双腿根本支撑不了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又漫长又短促。 “会死在这吗?”我突然问自己。 “那可就白费我给你吃的阿尔法了。” 是徐末。 我睁开眼,看清了来人。 他还是那副装束,只是换上了鲜艳的红色缎面领结,一朵一朵的,像开在胸前的蔷薇花。红色点缀着白色的套装,让他看上去是那样惹眼。 “来看我笑话的?” “确认一下,你死了没。” “你给我吃的阿尔法?” “不然呢,你不会真以为是你自己运气好吧?哈哈哈哈哈哈哈,江舟,你这么有意思呢,以为自己是十八岁的中二少年吗,这么意气风发?”徐末刺耳的嘲笑声让我恢复了点力气,看见他这张脸,我的拳头就不由自主地硬了起来。 要不是他,怎么会有那封诡异的邀请函;要不是那个邀请函,我怎么会来到这个鬼地方;要是来了这儿,我也不会受这种罪。 都是因为他。 想着,我突然爬了起来,一拳打在他的黄金面具上,面具瞬间凹下去一块,他也被我打了个措不及防,左脸与沙子来了个亲密接触。 “放我走。” 他没说话,看着我笑。 “卧槽你吗放我出去!”我对着他这张令人作呕的脸又是一拳。 “你开心就好。”他脸上还是挂着淡淡的笑。 我停下了手,这男人疯的不行。 “来啊,没关系的,反正也是要算总账的,我都会帮你一笔一笔地还好记下来的。” 赤裸裸的威胁。 “你最好是都给我记着了。” “童话世界的副本结束了,我只是来接你们回去的。” “这就是所谓的中级区?”不过如此。 “呵,是啊,哪能难得倒你呢。”徐末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余沙,“看来我把上官颢交给你是对的,你们俩相处的不错。” “把一个杀人犯安排在我身边,也只有你能想的出来了。” “呵,”他轻笑了一声,“江舟,有时候我发现你真的很装,可是有时候我又觉得你很有趣。” 他拿出那根金色手杖,只是在沙子上一敲,周围的一切事物瞬间开始融化,继而被一面面墙壁所替代。 “这是哪儿?” “欢迎来到中级区,江舟先生。”徐末双手撑在长桌上,而我站在长桌的另一头,桌上,铺满了各种花色的扑克牌。 “你喜欢玩牌?”我问他。 “这是给你们准备的。” “我们?” “哈喽呀,又见面了。”有对双胞胎朝我走来,长的并不是很像,七分相似。我记起来了,是贝妄和贝婪。 跟我打招呼的是贝婪,他左脸的酒窝让我一下就认出了他。 接着后面的是林念,她有了淡淡的黑眼圈,嘴唇也没有血色,脸色很不好看,浑身上下透露出一种疲惫感。她整个身子晃荡在原本合适的衬衫里,头发拨弄到一边,显然是无心整理。 既然他们都在,那陈歌……会不会也来了? “上官呢?”她一见到我,就迫不及待地向我问起上官颢,即使心里再有不满,我也还是面上带笑,指了指地上,“他没事,只是晕过去了。” 见林念想伸手去扶他,我原本想偏过去的头此刻却牢牢地固定在原地,我还是抓住了她的胳膊。 她瘦了。 “我来吧。”我拍了拍上官颢的脸,捏了捏,“醒醒。” 上官颢咳嗽了两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喘着气,像是许久没有呼吸一般贪婪地掠夺周围的空气。 “啊,林念姐,你来了。” “嗯。” “我们这是在哪儿?”上官颢被我扶起来,揉了揉脑袋,看见徐末,他的目光有些躲闪。 “还差一个人,大家先坐吧。”徐末“客气”地让我们坐,我才发现有些座位前已经摆上了我们的姓名牌。 我们每个人之间都隔着三个座位,这样刚好是岔开坐的,剩下的那个,应该就是陈歌的座位了吧。 他的座位刚好在我的对面。 第187章 扑克推理游戏 “来晚了。”随着一道声音响起,每个人都朝那道门看去,只见一个身形高挑的长发男人推开门,他穿着棕色的皮夹克,两条修长的腿带动着黄泥色的牛仔裤,长发高高束起,和我初见他的时候一样。 “来的刚好。”徐末看着手表说,那是一块金镶宝石的手表,极尽奢华,表盘的金丝,采用的是花丝镶嵌工艺,一整块绿宝石被嵌在里面,中间镂空,放上指针。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坐了下来。 “玩牌?”他问。 “这游戏你再熟悉不过了,各位都很熟悉,除了江舟先生。”徐末看向我。 我看着他们每个人脸上或多或少都有些难看,可见这个游戏的恶心及变态程度。我随意翻开面前的几张扑克,“利用扑克牌来完成推理,是吗?” “看来你已经猜到游戏规则了。”徐末对我很感兴趣。 “没什么难的,因为你的把戏都很好猜。”我这一句,赤裸裸的挑衅。 “荷官会给每人发五张牌,十秒后每人从中翻开其中一张,谁的牌大,谁就可以第一个获得关键线索,五张牌全部翻完之后,各位需要说出刚才获得到的线索,并且结合案件,进行推理,找出凶手。”他玩着那块手表,旁边还有一串光亮的宝石项链,“哦,记错了,是六张,还有一张身份牌。” “可以说谎是吧。”贝妄说,他玩弄着面前的扑克,几张扑克在他手里变换着花样,看来,他很会玩牌。 “我可没说不行。”徐末的笑意味深长,他什么规矩都没说,那就是做什么都可以。 “但是呢……”他话锋一转,“你们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理,不然就视作失败,所有人都得死。” “还是和之前一样,亲临推理对吧。”上官颢说,看样子他彻底清醒了。 “对,获取线索后,你们会前往案发现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份,你们需要亲身体验,带入到角色当中去推理。在这期间,只有一个侦探,那就是我的管家,邦尼。” 所有人都沉默不语。 “看样子是听懂了,对吗江舟先生。”徐末看向我,黄金面具下的嘴角蠢蠢欲动。 “发牌吧。” 徐末满意地拍了拍手,原以为会上来一个美女荷官,没想到是一个人身蛇首的荷官,不过身材的确不错,贝婪的目光在它身上停留了好几眼。 荷官发完牌之后就下去了,徐末把那串项链往桌上一摔,“game start!” 坐在我旁边的贝妄首先翻牌,看他的表情,根本不知道牌的大小,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太多的表情语言。 徐末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双腿交叠着搭在桌上,手指还在打着节拍,“陈歌。” 被点到名的陈歌把手里的牌扔出去,是黑桃k,应该是最大的,不然徐末也不会喊他。 “红心a。”贝妄扔出手里的牌,徐末睁开了眼睛,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只是笑笑,“翻吧。” 得到允许的贝妄离开座位,来到一扇门前,站了好久才推开门,过了几十秒,他出来了,手里拿着一张纸条。 “继续。” 每个人翻牌的手都在颤抖,贝妄更是如此,恨不得把所有人的牌都看穿才好。看见他翻牌的动作,我才知道他出老千。 他很懂牌,看来之前经常玩。 我把牌紧紧捏在手上,直到听见徐末叫我的名字,我并没有扔牌,而是说:“贝先生,你先吧。” 贝妄皱了皱眉,“点的是你,不是我。” “怕您比我更着急知道答案。” 耐不住压力,贝妄扔出了手里的牌,“黑桃9。可以了吗?” “有人比他大吗?”徐末问,既然这么问了,应该就是没有人了,看来他是默许出千的,难怪贝妄一开始问他能不能说谎,原来是为了试探出这个。 “黑桃10。”我扔出我的牌,恰好盖在他的上面,“不好意思了。” 贝妄看向我,眼睛里满是震惊,我并没有回避,反而是直视他,我和他的眼神在交流一些信息,过了一会儿,他轻哼着扭过头。 他知道,我看出来他出老千了。我刚才也出了。 我走到门前,推开门,里面是一个狭小的空间,只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关闭着的类似于宝箱一样的盒子,我打开,里面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不在案发现场。 翻牌还在继续,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故意为之,五张牌,每个人很平均的都拿到了一次机会。 “啊,既然结束了,告诉我,你们的身份。”徐末终于把腿放下去了。 “未婚夫。”我第一个说,这张牌看上去有些可笑,未婚夫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呢?造型上的作用吗?我感觉和案件关系不大,除非这是一个杀妻案。 “妹妹。”林念说。 “管家。”贝妄说。 “二哥。”上官颢说。 “看来我是最惨的啊,”贝婪挑了挑眉,发出一声哀叹,“哎呀我怎么是这个角色呀!” “什么?”贝妄问他。 “厨师,难不成是我把他们毒死了吗?” “邦尼——”徐末喊着,那个老头儿突然出现在眼前,“带他们去。” “是,主人。”邦尼鞠个躬,转身朝我们说:“各位,跟我来。”他拿出一大串钥匙,从里面选出一把形状最正常的,领着我们来到刚才取线索那扇门前,把钥匙插进锁孔,轻轻转动,门朝内开了一条缝。 徐末坐在椅子上,连带着椅子一起转过来,“祝你们好运,计时开始。”那个荷官出现,手里端着一个银盘子,上面摆放着一个沙漏,徐末拿起,倒转过来,沙子流动地很慢,几乎是看不出变化。 “放心吧,不会很快的,好了各位,快去吧。” 邦尼把门开到最大,我们踏进门内,出现了不一样的场景。 是一个庄园别墅。 地上,是一滩鲜血。 我感到有些晕,闭眼再睁眼,我发现只有我站在门口,他们所有人都在家里掩面哭泣。 林念坐在沙发上哭着,旁边上官颢在安慰她,贝妄和邦尼说着些什么,只有贝婪傻站着不知所措。 我知道,故事开始了。 第188章 庄园疑案 “发生什么了?”我站在门口率先开口,一瞬间,屋内所有人的目光都向我看来。 “姐姐死了。”上官颢看着我说,“你才知道吗?” 听这语气,他似乎对我很不满意。 “你说了,我才知道。”我看向屋内的其他人,除了贝婪,其他的都陷入了伤心的氛围当中。 “那你来这做什么。”他站起来质问我,“她死了,你终于不用硬着头皮娶她了,你最高兴了,对吧。” “我来这,只是为了退婚。”我走到他面前,“至于高兴,抱歉,我和她之间任何感情都没有,对于她的生死,我没有任何一点情感波动。”说完,我看向坐在沙发上的林念。 她也抬头看了我一眼,对视的一刹那,我们俩都接收到了对方的信息。 “婚事,很难退。”贝妄开口,“老公爵也死了。” 一时间,这个家里死了两个人。 “公爵夫人呢。”我问,根据我获得的一系列线索(我拿到的不止一张纸条),上面并没有提到这个老公爵丧偶。 “我在这。”公爵夫人颤颤巍巍地从厨房里走出来,“抱歉,我之前一直在厨房里,一时间受不了打击,才——”她突然开始哭,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 公爵夫人很年轻,应该不是原配。 “您其实也不用退婚,家里还有一个现成的在那呢。”贝妄开口,眼睛看向了林念。 “不行!”上官颢站起来反对,“姐姐的婚事是父亲做主的,她的难道也要被你们一口断送吗?我绝对不会让她嫁给这种人!” “我是哪种人?”我挑眉问他。 “你自己心里清楚,用得着我在这戳穿你的真面目吗?” 我和他剑拔弩张,公爵夫人用丝绸帕子擦了擦眼睛,连忙劝架,“都是一家人,怎么这样小灏。” “你闭嘴,这个家里你最没话语权。” 上官颢抽到的角色还真是爽,无条件攻击任何人,这一圈骂下来,感觉心情都开朗了不少。 公爵夫人被他瞪了一眼,吃了瘪,退到了贝妄的身后。 贝妄开口道:“上官少爷,您还真是一如既往地脾气大。” “用得着你来管教我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她的事情!”上官颢丢下一句话,气冲冲地上楼了,只听见“砰!”地一声,房门被重重地关上。 “咳咳,贝管家,还是继续我们刚才的话题吧。”邦尼拉了拉贝妄。 “我发现珍妮小姐的时候,她已经躺在房间地板上一命呜呼了,并且身下没有任何血迹,身上也没有任何伤口。老公爵是贝婪发现的。” 贝婪听见自己被cue,赶紧站出来解释:“那是因为夫人让我做苹果汤送给公爵大人!我当时在厨房,夫人下来了,然后……”他欲言又止,“然后贝管家也来了,他们俩出去之后,我就继续做汤,等我做好端去书房,敲了好半天的门也没人开,我就推门进去,只看见公爵大人趴在书桌上,我还以为是睡着了,就想过去叫醒他,没想到我把他翻过来,却发现他睁大了双眼,椅子上和地上全是鲜血。” 邦尼认真地记录这些东西,“好了,我知道了,您二位可以先回去休息了,注意,不要动现场任何一样东西。” “好。” 邦尼看见我,朝我走来,“您是?” “我是珍妮小姐的未婚夫。”尽管我很不想承认这个身份,但碍于办案,我还是说了。 “您最后一次见到珍妮小姐是什么时候?”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一个时间点突然钻入了我的脑海里,我脱口而出:“前天下午五点,我们一起吃了下午茶。” 听见这个消息的林念变了变脸色,从沙发上起身说:“邦尼先生,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休息了。” “好的,林念小姐。”邦尼又对我说:“再具体一点,比如那天你们是在哪里吃的,为什么会约在一起,以及那天珍妮小姐的心情如何?” 我想了想,那些信息就像潮水一样涌入了我的脑海里,等我梳理完,才说:“那天是她主动约我的,其实您也看出来了,上官少爷对我很不满意,我们的婚事是两家父母一起定下来的,我们也不好说什么,我和珍妮小姐前天约在一起就是商量退婚的事情,她那天心情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做,所以才来找我,我们是在这儿的花园吃下午茶的。” “好,我了解了。”邦尼记录着,时不时抬头看一眼我的表情变化,“珍妮小姐有跟您说她的计划吗?或者是,她对于退婚有什么打算?” “这……” “请您如实回答。” “好吧。珍妮确实和我说过,如果公爵大人不同意退婚,她就以死相逼,但她说了,那是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才会这样做,而且她说过,绝对不会真的死,可是现在……她真的死了……”我咽了咽唾沫,真是一语成谶啊。 “那么现在看来,您是最清楚珍妮小姐死因的人了。” “我?我只是听她说了这些而已,您就一定判定她是这样死的吗?她现在究竟是她杀还是自杀你们都不清楚,就这样怀疑我吗?” “您别激动,珍妮小姐的死状很是奇怪,她全身上下没有任何一处伤口,我也检查了她的体内,也没有任何中毒迹象,一切都正常,现在只有等检测报告出来我们才能下定论。” “在此之前,你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我,该说的,我都说了。”我侧身绕过他,上了楼。 我走在走廊上,突然一扇门里伸出一只手,把我拉了进去,是林念。 “他跟你说什么了?”她小声地问。 “都在你房间了,还用得着这么小声吗?”我摸了摸她的头,“别担心,他不会知道的。” “可是,珍妮她确实说过以死来要挟这种话,邦尼一定会查到你头上的。” “是啊,这个蠢货,我还没来得及动手,她就死了。”我靠在门上叹气,感叹珍妮真是不中用。 “如果你没有动手,难道她是自杀吗?” “邦尼说了,要等检测报告出来才知道,在此之前,他没有理由怀疑我们任何一个人。” “可是在此之前,我们每个人都是被怀疑对象,还有父亲,我实在想象不到他怎么会被杀。” “别想太多了。”我吻了吻她的额头,“我在楼下说的话,你生气了?” “对啊,我就是看不惯你和她单独在一起,怎么了?”林念看向我,“我要是高兴的话,还会勾引你吗?” 设定里,她不算是勾引我,我们俩,可以说是一见钟情,相互勾引,在道德的底线上来回跳跃。 我搂上她的腰,“那我也喜欢你啊,不算是勾引。” 突然想到,还有陈歌,我们在抽牌的时候,我记得他是最后一个进那扇门的,出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准备好跟着邦尼进去了,那么问题来了,他去哪了? 第189章 庄园疑案2 我和林念在房间里温存了一会儿,突然听见楼下一声尖叫,是公爵夫人的声音。 我们迅速下楼,只看见客厅里站着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男人,浑身上下还在滴着水,雨帽盖住了他的脸,手里还提着一袋东西。 “你,你是谁!”公爵夫人一边大叫一边后退。 他脱下雨衣,露出体面的制服,是陈歌! “夫人,吓到你了?” “是你啊,你怎么搞成这个鬼样子。”公爵夫人松了一口气,还给他递上毛巾。 “公爵大人之前吩咐我买几样东西,我买回来了想着今晚给他,他人呢?” “他……他死了!” “什么?” “他是谁?”我问林念。 “我父亲身边的助手,陈歌。”林念看着他,“这个人很诡异,你离他远点。” “哦?是吗?” “我知道你不害怕,但是出了这样的事,多少还是得防着点。他在我父亲生前就背叛过他,被抓到后狠狠鞭打了一顿才老实,这样的人,算不上忠心更称不上安分,真是不知道父亲为什么会还留他在身边。” “自然是有他的过人之处的。而且,还是我们都不知道的,商人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 “无所谓,反正我不和他打交道。”她转身,“还站着?” 我跟上她,关上了房门。 我来到窗前,望着门口停着的那辆汽车,出神了很久。想不到,再一次见面,居然是以这种形式,还以为会是什么煽情的片段,结果是一出带点狗血的伦理悬疑小剧场。 “在想什么?”林念从背后抱住我。 “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也要演下去吗?” 她松开了手,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才说:“你想知道些什么。” “是不是你杀的。”我转过身看着她,“是不是你杀的珍妮。” “你怀疑我?” “现在不是打感情牌的时候。” “你不会是想要凶手主动站出来,然后保全所有人吧?”她看穿了我的心思,“江舟,必须有人死,知道吗?” 我愣了愣,随即道:“我知道了。”我离开了她的房间,在走廊上遇到了抽烟的陈歌,他也看见了我,我们俩就这么互相看着,许久,都没有说出一句话。 “好久不见,江哥。”还是他主动破冰。 “嗯,好久不见。” “你瘦了,憔悴了很多。”他说,一口烟圈朝我吐来,烟丝扑在我的脸上,竟有几分柔情。 “还有吗?”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递给我,“要火吗?”他已经主动拿出了火机,伸到了我嘴边,啪嚓一声,微弱的火光照在我们的脸上,形成了两块不大不小的阴影面,两块阴影面交错着,在光线下变换着不同的图案。 我深吸了一口,他不在,我很少抽。其实我烟瘾不大,可是说根本就没有。还记得第一次抽烟,是在十五岁。因为那件事,给了我很大的打击,当时脑子一热跑下楼买了包烟,抽了一口给自己吸够呛,抽了半根就丢了,后来那盒烟被我藏进饼干盒里,时间久的我都快忘记这回事了。 当时也是这样的一个晚上,静悄悄的,我躲在阳台上抽烟,和现在的姿势一模一样。 “有心事?” “没有。” “你的表情出卖了你,你已经陷入了回忆当中去了。”陈歌笑着看向我,举起的手又放下,但他还是没忍住,手背在我脸上轻轻地蹭着,“我不在,你还好吗?” “还好吧,也就那样。” 似乎我的回答令他不是很满意,他的眼眸垂了垂,睫毛像是贝壳一样,盖住了最珍贵的黑珍珠。低着头,抽了一口烟,许久没有吐出来。 “你呢,这些天你去哪了。” 他抬头,那些烟雾从他的嘴缝里钻出来,和他的脸几乎融为一体,模糊又清晰。“我……”他欲言又止,看了我好久,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上官颢看见了一些东西,说是和我们有关,这件事你知道吧。” “嗯,我知道。” “从他一开始装疯你就猜到了,对吧。” “嗯。” “你知道他是通缉犯?” “嗯。” “你怎么知道的?” 他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过了很久,烟已经抽完了,他还是保持着沉默。说实话,我讨厌别人的沉默。 “江哥,你拿到的线索是什么?” “套我话?” “这算吗?”他笑着,“套话也得让有心机的人来做,像我这种单纯的人,可能还没开始行动,别人就把我的话套出来了。” “好好演戏,好好推理,嘘——”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还说我瘦了,自己分明才是瘦了的那个。 “江哥——”他的声音提了提,在寂静的房子里有些空灵,“不是我。” 亮牌给我看? “也不是我。”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这小子骗了我也不止一次,他说话,向来半真半假,我也就真假混淆着来听。 “我说的是真的。” “我知道。” 见我并不是很相信,他好像有点生气,踩灭烟头匆匆离开,只留下一个清瘦的长发背影,一阵风似的消失不见。 这里并没有为我准备房间,仔细想想,我才是那个不速之客,他们怀疑我也是正常。 我还是回到了林念的房间。 我躺在沙发上,林念和我隔空聊天,聊的内容是什么,我也是说了就忘,毕竟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更倾向于是一些废话。 我们之间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呢? “那天,你给我发的信息,是真心话吗?”我问。 是白雪公主副本里发生的事情。晚宴的时候我跑了出去,给她发了信息,她也回我了,都是些让我忘掉过去释怀的话。 “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是。” “为什么。” “如果是,那我吻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拒绝我。”我睁开眼睛,望着黑黑的天花板,满脑子都是那天的情景,“你完全可以推开我。” “嗯。” “但是你没有。” “嗯。” 连着听见两个“嗯”字,我再也受不了了,跑过去打开灯,质问她:“你还爱我吗?” 第190章 庄园疑案3 她躺在床上,缓缓睁开眼,看见我之后,又把头扭过去,“江舟,你要问这种话真就没意思了。” “那我就是没意思,可以了吗。我就是一个无趣的人,从一开始我就说了,不是吗。” “是啊,你真的很无趣。” 这句话无疑是戳中了我的伤疤。 “是你说的,无论我怎么样你都会爱我的。” “那我收回,可以吗?”她坐起来,“是你提的分手,现在跑来问我爱不爱你,你不觉得自己很搞笑吗?” “我当初提分手是因为”我意识到什么,又闭上了嘴,“你后来不也知道了吗。” “那你为什么当时不告诉我,我说过,无论你怎么样我都会爱你的,我不介意那些。”林念几乎快要哭出来。 “我……”我很想跟她雄辩,但是我知道,这样只会两败俱伤,我低下头,抱住她,轻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这样的。” 我把头靠在她的胸口,听着她的心跳,她的心跳的很快,一如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 “对不起,林念。当初,是我对不起你,我不想连累你,更不想你因为我过得不好,我只想让你过得好。” “江舟,都过去了。”林念推开我,“我们都该放下了,江舟,向前看。” 我知道,林念认定的事是回不了头的,我也知道,她说的话都不会轻易改变,这些我都知道,我只是不甘心。 我恨自己,恨当初的自己。 但事到如今,或许放下,是最好的选择。 “嗯……”我的声音很小,“嗯,好。”语气多了几分坚定。 我一夜无眠,只是呆呆地望着漆黑的天花板,瞳孔聚焦再失焦,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 第二天,我好像是第一个起床的。推开门,整个房子里空空的,一个人也没有。 我轻手轻脚地下楼,也没什么事可做,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突然被一阵声音吵醒。 声音是从花园里传来的,脑海里突然涌现出去花园的路线。跟着这段不属于我的记忆,我来到花园,看见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在埋着什么。 我躲在一边,终于看清了那人的长相——是贝婪! 他每挖一下就要东张西望,做贼心虚。 我看他踩了踩脚下松软的土,将它们踩实,又在上面浇上水,插上一些草苗,完全看不出任何异样。 我想到我拿到的那些纸条,其中有一张写的就是:贝婪并不是厨师。 这么看,他更像是个园丁。 我扶着墙的手突然一颤,一睁眼,好像来到了另一个时空。我看见了花园里奔跑的……小贝婪? 没错,是他。 陪他玩的人在那里呵呵笑,记忆提示我,他就是昨夜死去的公爵。 我居然看见了以前的画面,让我想起了我在法森西庄园看到了那些东西。我到底是有这种能力,还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触发? 公爵抱起小贝婪,亲了亲他的脸,旁边还站着一个棕发小女孩,是珍妮。她拉了拉父亲的裤腿,希望父亲可以注意到她,可是公爵只是冷漠地看了她一眼,抱着小贝婪走开了。 我走上前,在她身后蹲下来拍了拍她的肩膀,“你好啊。” “你是谁?” “我是来给公爵大人送东西的。” “他不在这。”还以为她会带着哭腔,没想到却异常镇静。 “你一个人在这玩?” “有人陪我玩。” “哪儿呢?”我四处看了看,“可这儿,只有你一个人啊。” “他死了。” 我震惊了几秒,珍妮这时候看上去也不过五六岁的样子,居然可以这么平静地说出这样的话。 “什么?” “我的弟弟,贝婪。他在陪我玩啊,你没看见吗?” 我后退了几步,珍妮却步步紧逼,“叔叔,你没看见吗?你真的没看见吗?你都看见了对不对,你看见我父亲把他抱走了对不对!” 她抓住我开始大叫,声音尖锐刺耳,我一下子惊醒,发现我坐在沙发上,几个人诧异地盯着我。 “你大清早发什么疯?”上官颢皱着眉,一脸嫌弃的样子。他手里端着一杯热茶,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你晚上在这睡的?” “不然呢,我还能去哪?”我翘起二郎腿问他。 “切。”他扭过头,继续喝他的茶。 “孩子们,可以吃饭了!”公爵夫人在餐桌边热情地说。 我看见贝婪端着盘子从厨房里走出来,笑嘻嘻地和公爵夫人开玩笑。看样子,这两个人关系很好。 “公爵夫人是贝婪的姨妈。” “姨妈?” “对,贝婪母亲的妹妹。” 那看来,贝婪的确是公爵的儿子,珍妮的弟弟。那么为什么,贝婪会变成这样呢? “咦?江舟先生,您昨晚没睡好吗?”贝婪看见我问,指着我脸上的黑眼圈说:“你眼圈很重哦,我去给你倒一杯咖啡吧!” 这么热情善良的小厨师,还真是让人联想不到他在花园鬼鬼祟祟的样子。对了,花园!我还没有弄清楚他到底在花园里弄什么呢! “好,谢谢你。” 我坐在林念的旁边,陈歌这时候也下来了,和公爵夫人简单地打了个招呼,坐到了我的对面,说:“昨晚睡得好吗?” 我还不了解他话里的意思吗? “不好,我可没那个睡沙发的习惯。” “是吗?” “难道你不觉得昨晚很安静吗?” 林念轻轻咳嗽了一声,陈歌也是点到即止,我们俩也结束了这个话题。不知道怎的,我感觉他的嘴角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笑意。 “江舟先生,冰咖啡,可以吗?”贝婪把咖啡放在我右手边。 “啊,当然可以,太感谢你了。” 人全都到齐了,大家自顾自地吃着自己盘里的早餐,还是贝妄先开口问:“邦尼侦探呢?” 所有人都张望着,的确,自从昨晚各自回房间后,就再也没看见他了。 “又死了一个。”邦尼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他叼着烟斗,语气平静,“是个女佣。” 林念瞬间站了起来,“左耳有三个耳洞,第二个耳洞戴着一枚绿色的碎宝石耳环吗?” “是她。想必您认识她。” “她是我的女佣,菲丝。” 第191章 庄园疑案4 不到24小时,已经死了三个人了。 “现在,我有理由怀疑你们每个人。”邦尼开口,“林念小姐,请跟我走一趟,大家别慌,每个人,我都会一一单独审问的。” “好。” 林念跟着邦尼走了,剩下的人还在吃早餐。我倒是看不出有谁很慌,每个人都眼神都在瞟其他人的表情,恨不得把对方的真实面目给瞟出来。 有一个人,还在哼歌用果酱抹面包,那就是在厨房吃饭的贝婪。 看来,他完全不慌。 陈歌示意我一个眼神,他借着工作为由,提前从饭桌上离开。我看其他人并没有什么表情变化,继续低头吃饭。直到上官颢和公爵夫人放下餐具,我才从餐桌上离开。 我来到陈歌房间门口,敲了敲门,没有人开。 “敲多久都没用,那里是空的。”陈歌从转角处走来,“跟我来。” 我跟着他的步伐,来到一处漆黑的走廊里,我和他始终保持着距离,他停了下来,笑着说:“江哥,你怎么离我那么远?” “有问题吗?” “呵,那倒是没有。”他转过身,眼瞳在黑暗里闪着诡异的光,“注意安全啊——”话音刚落,一把利刃就朝我刺来,被我轻易躲开。 “想杀我?”我的身体紧贴着墙壁,黑暗中,只能听见我们的喘气声。 “呵,猜对了。” 又是一记利刃。 这一次,我抬脚踹上他的手,没想到他居然还把匕首紧紧握在手里,我飞踢过去,被他用手挡住。 要的就是这个! 落地的瞬间,我一记扫堂腿外加一个过肩摔,匕首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最终落在我手里。 “你觉得,你有几分胜算。”我蹲下拍了拍他的脸,皮肤还挺好,“我这可不是疑问句。” “你认为呢?我这是疑问句。” 我的手摸到了他向上的嘴角,这小子,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没心没肺。”我觉得没意思,起身把匕首扔给他,“下次要杀我别做那么多铺垫,我这个人,不喜欢太繁琐的步骤。” “好,我记住了。” “说吧,什么事。”一转眼,我已经和他坐在了房间的床上。 他摸着眼睑下的那道疤,缓缓开口:“你摸到了几张纸条?” “一张。难道你不是吗?” 他的目光带着些许怀疑,面上却依旧带笑,“真的吗,江哥,我不希望你骗我,毕竟我到现在都没有骗过你。” “你骗我的还少吗?” 我的话让他陷入了沉默,我们就这样坐在床上,一言不发。 “如果你觉得我一直都在骗你的话,那你就走,别信我。” 他给我下了逐客令。 我也没想过,我们再一次见面,会是这样的结果。 “好。”我头也不回地走了,下楼的时候还撞到了贝妄。 “您没事吧?”他扶住了我。 “没事。”我站在高他两阶的台阶上,低头看见了他脖子上有几处红斑。 看来,他玩的很花。 会是谁呢?我在心里露出了一个笑容,贝妄,希望你能一直保持这样到结局。 我看着他侧身从我身边过去,匆匆上楼,楼上一整层只有陈歌的房间住了人,剩下的,就是对面的书房,其他的全是上锁着的,他会去哪呢? 这样想着,我还是跟上了他。 他并没有发觉我的存在,自顾自地打开了书房的门,然后迅速关上。紧接着,一阵暧昧的声音透过门板传到我的耳朵里。 “你说,他们会不会发现我们的事情啊?”是公爵夫人的声音。 “怎么会呢,我的夫人。”贝妄笑着说,“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还有谁会知道呀。” “讨厌~” 跟我想的一样,这两个人搞上了。 突然,一只手拍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回头一看,是上官颢。 他示意我过去,我和他来到二楼。二楼的转角处,是他的房间,我和他进去之后,他就锁上了门。 “听墙角可是会遭报应的。”一进门,就对我开始说教。 “所以呢?”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至少我拿到的纸条里显示,这个家,我只有且只能相信你。”他掏出一张被揉的皱巴巴的小纸条,看样子,他捏在手里反复看了很久。 纸条上只有一句话:江舟是可信的。 “你想跟我说什么?” “人是不是你杀的。” “不是。” “你最好跟我说实话。”他又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尽全力配合江舟。“现在,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呵,我怎么知道,这纸条不是你伪造的呢?毕竟他可没说过,每个人拿到的纸条都长一样。” “你不信我?” “我不信任何人。” “但至少,我给你提供了两条线索,作为交换,你是不是也得给我” “无可奉告。” “江哥!”他叫住我,“如果真的是你杀的,你要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开脱,我们的时间不多了,邦尼现在一个个地审问,总会有人乱了阵脚说的话对不上的。” “你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他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林念跟邦尼去了那么久还没有回来,保不齐有两种可能,一是她都招了,二是她在编一个谎。 编一个需要我们所有人配合她圆的谎。 我摸了摸口袋,还是给了他一张纸条,“就当是回礼,上官颢,你也要保护好你自己。” 纸条上写的是:贝妄的身份有异。 目前为止,我看到的加上我自己所拥有的五张纸条一共是以下几点线索: 1.贝妄的身份有异 2.我不在案发现场 3.林念在说谎 4.上官颢可以相信 5.邦尼 以上五点,是纸条给我提供的线索,至于第五点,我属实疑惑,它想要传递什么信息呢?是邦尼的身份,还是邦尼的行为? 6.贝婪是公爵的儿子 7.公爵夫人和贝妄有染 8.公爵夫人是贝婪的姨妈 以上八点线索,将伴随我走完接下来的一段路程,可能很短,也可能很长。至少现在,我是在原地踏步。 “江哥,小陈哥他……”上官颢欲言又止,“我还是得告诉你,要是推理到最后怀疑到你头上,你可以推到他身上。” “什么意思?” 上官颢又给了我一张纸条,这一下,他就给了我三张,平a骗大招,似乎也不亏。 “小陈哥,有嫌疑。” 纸条上清清楚楚地写着:陈歌为谋求利益最大化。 显然还有后半句,但是纸条上只显示了前半句,那么后半句在谁那里呢?我猜,是在陈歌自己那里。 为了谋求利益最大化而杀害公爵,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眼下还有一个问题,就算是他杀了公爵,那么到底是谁,杀了珍妮小姐? 林念。 我脑海里第一个浮现出的名字就是她。我和她的关系的确令人尴尬,在这段禁忌的感情中,对谁都没有好处,她杀了珍妮也情有可原。 可是…… 我还是不愿意相信。 不愿意相信嫌疑人是我心里最重要的两个人。 第192章 庄园疑案5 “咚咚咚!”有人在敲门。 “谁?”上官颢立刻警觉了起来。 “上官少爷,是我。”是邦尼。 上官颢打开了门,“怎么了?” “林念小姐已经回去了,现在轮到您了。”邦尼往里看了一眼,我也没想过要躲,直直地站在那,任他看。 “既然江舟先生也在的话,那就先您吧。” “我?” “是。” 我递给上官颢一个放心的眼神,他想拦我的手也缩了回去,只是眼神示意我注意安全。 我跟着邦尼来到一个光线昏暗的小房间里,这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 他往床上一坐,指了指对面的椅子,让我坐。 “您问吧。”我说。 “那我就开门见山了。”他双手交叉着搭在膝盖上,腰背顺势弯曲,只抬起一双漆黑的眼睛看向我,“事发当晚,您在哪?” “在家。” 他明显不信,我又补充道:“您可以随便去查,我都有不在场证明。” “那您知道,公爵大人死前,手里紧紧抓着的是什么东西吗?” “拜托,我又不在现场,我怎么知道他手里抓着的是什么?”我觉得好笑,往后靠了靠,翘起二郎腿。 邦尼微微一笑,从西装上装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这张照片,被撕掉了一半,他手里的这一半,里面的人正是我。 “您先看看这个。” 我接过照片,看着里面的人,的确是我。我反正是没有这段记忆哈,可能这段记忆会随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是我,又能说明什么呢?”我把照片还给他,“你觉得凶手是我?” “我并不能靠感觉来评判凶手是不是您,但是现在看来,嫌疑最大的人是您。” “你问过其他人了?你凭什么就断定嫌疑最大的是我?” “您先别激动,我只是怀疑。” “你先前可是说了,不能靠感觉断案,才过去不到二十秒,你就改口,我很怀疑你的断案水平啊邦尼侦探。” 这句话,像是踩在了邦尼的雷点上。他太阳穴的青筋不断地跳动,凸显出他的生气。 不过,他还是笑了笑,像是对我说的话的否认,“江舟先生,人都要为自己说过的话而负责,我会负责,我相信您肯定也会的。” “想表达什么呢?”我挑了挑眉。 “我需要您找到这张照片的另一半,以此来证明您的清白。” “找到完整的照片就可以证明我的清白?呵。”我发出一声嘲讽的笑声,俯下身子抬眼看向他,“你又凭什么觉得我会听你的。” “您别无选择。”邦尼噌地站起身,低下眼说:“您只有听我的,懂吗。” “哦?是吗。”我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自然可以帮你找到照片的另一半,但是你记着这不是为了你。” “是因为林念小姐吧。” 我的笑容有些僵硬。 邦尼看见我的反应,欣慰地笑了,他终于抓到了我的一个把柄,“我知道,你们俩有私情。” “所以呢?” “您就不怕我捅出去吗?” “作为私家侦探,这点职业道德都没有吗?那我又得怀疑你的水平了,你也不想我怀疑你吧?” “随你。”邦尼撇了撇嘴,“您可以走了,对了,记得让上官少爷进来。” “不再多问问我吗?” “都不在案发现场,也不是他们的亲属,没什么好问的。”他转身倒了一杯水,一饮而尽。 “哦,祝你破案成功啊,邦尼侦探。” 他彻底不说话了。 我出去之后,凭着记忆走了出去。我也很疑惑啊,我怎么会对公爵家这么熟悉呢?自我感觉,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难道是经常偷情吗?可我脑海里并没有这些片段啊。 贝妄给我安排了一个房间,偏巧的是,正是之前陈歌说的那间空屋子。 贝妄拿出钥匙打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阵清香。 “你打扫过了?”我问他。 这香味有点刺鼻。 “这是陈歌先生之前的卧房,他没有告诉您吗?” 他果然在骗我。 “他之前一直在这住?” “他甚至昨晚都在这住。”贝妄把钥匙扔给我,“不过今早,他突然提出换房间,正好这房间干净,就给你了。” “哦。” 突然提出换房间?难道说…… 我关上门,在房间里翻找着,果然在床下的箱子底下找到了那张照片的另一半。 另一半上的人是……陈歌?! 怎么会是他?我和他为什么有合照?难道说我之前和他认识吗? 照片的后面还有一句不完整的话,还是用德语写的,大致意思是:我想,我知道了一切,但是我依然…… 后面的,应该在那张照片后面。 妈的,我当时怎么没想到看后面呢?真是蠢啊! 我懊悔着,恨不得穿越回去狠狠抽自己一个耳光,就不能少说点废话吗? 我坐在床上长舒了一口气,也算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吧。“啊——”我向后一躺,柔软的被子接住了我,一股香味瞬间把我包裹,这香味……很熟悉,但又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闻起来,头有点晕。 我没想太多,睡了个觉。直到快要吃晚饭的时候,贝妄才把我叫醒。 “我还以为你彻底不吃饭了。”他冷着脸站在我面前。 我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还好吧,”哈欠打完,我问:“邦尼审完了?” “早就审完了。”贝妄看了眼门口,朝我走了两步,低声道:“出大事了。” “怎么了?”我掀开被子,开始穿衣服。 “陈歌指认你了。” “谁?他指认我干什么?”我穿衬衫的手顿时停了下来,“难不成他指认我是凶手?” “我该夸你聪明吗?”贝妄简直气不打一处来,“江舟,都这个时候了,你别告诉我你还要护着他。” “我之前给你的感觉一直都是护着他吗?”我不解地问。 “你何止是护着他,你恨不得”他欲言又止,砸吧了两下嘴,说:“没什么。” “你说啊,他妈的你有病啊说一半又不说。”我也来了火气,就他能甩脸子是吧。 也不知道为什么,遇到陈歌的事情我就变得火大,真是听不了他的消息一点。在一起的时候天天吵,为了他的事情担心个没完,分开之后又忍不住去想他,也在心里关心他冷不冷,有没有吃饱什么的。 我和他天生相克吗? “你他妈的给我玩什么失忆症江舟,你当初在晋级赛是怎么护着他的你都忘记了?还要我再提醒你几遍啊,你非要我原封不动地全说出来你就满意了是吧,你就喜欢听我说那些破事!你他妈的!我去你妈的!江舟,你别以为你改个名字就可以抹去过去的一切了,我告诉你,你忘了可以,陈歌装傻也可以,但是我贝妄记着,我贝妄替你们一笔一划地我都记着!” 第193章 庄园疑案6 “什么?”我是真的不知道。 贝妄看着我这张脸,拳头瞬间硬了,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朝着我的左脸就是一拳,“你妈的,你真该去死!” 打完过后,他又忍不住回头说:“待会儿指认你的时候,别傻乎乎地认了,听到了没。” “知道了。”我捂着脸,说话也含糊不清。 这死小子,下手真狠啊。 我一把老骨头了,真经不起这帮小年轻的虐待。 我下了楼,看见他们都坐在一块,看见我来了,都齐刷刷地向我看来。 邦尼率先开口:“江舟先生,我已经全部审问完了,综合来看,还是您的嫌疑比较大啊。” “我也找到了,照片的另一半。”我举起照片,“把照片给我。” 邦尼虽然疑惑,但还是给了我。 我立马翻到背面,果然是一句话:我想,我知道了一切,但是我依然选择相信你。 “这是用德语写的,意思是,我想,我知道了一切,但是我依然相信你。照片里的两个人,是我,和陈歌先生。” “陈歌先生不打算解释一下吗?”上官颢cue到他。 他靠在门边,看着我露出了微笑,到了这时候,我真的不知道他这个笑是要把我弄死还是别的什么。 “你还是找到了。” 大哥,你放么明显的位置,不就是等着我去找吗?还突然在今天早上换房间,意图也太明显了吧,就差把线索贴我脑门上了。 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把两张照片一并交给邦尼,“您也懂德语吧,看看。” “是他刚才说的意思,这张照片很有趣啊,两个毫不相干的人,为什么会有一张合照呢?”邦尼很快把矛头指向了我和陈歌。 “我和江舟先生,可是六年的同学。”陈歌说。 “同学?”贝婪也来了兴致,“没听你说过啊小陈哥,快跟我们说说,江舟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他啊,”陈歌看着我,又露出了意味不明的微笑来,说实话,我真的有点烦他笑了。“江舟先生人很好,对我也很照顾,仔细算算,他还是我的学长。” “那你刚才也是亲手指认了你的学长,你们这六年的同学情,又算得了什么呢?”林念坐在单人沙发上,端着咖啡杯小口小口地喝着热咖啡,眼睛始终盯着杯子里的液体。 “林念小姐,我可以解释那张照片。”他说,“照片拍摄于五年前,那个时候,我和江舟先生的关系几乎是好到了极点,所以才有了这张照片。” “那你能解释,为什么会在公爵大人这儿吗?”我问。 “公爵大人想招一个得力的助手,学校就向他引荐了我们俩,写了两封介绍信,把信和照片一起寄了过来。最后,公爵大人选中了我。” “我怎么记得,江舟先生的成绩比您更优秀啊。”林念说,放下咖啡杯看向陈歌,“父亲最终还是选择了你,这是为什么呢?” “可能是我别的地方比较出众吧。” “比如栽赃陷害吗?” “林念小姐,您可别污蔑我。” “污蔑你?是你亲手葬送了我对你的信任啊。”林念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大家都看在眼里,江舟先生没来之前,你可是口口声声地说江舟先生嫌疑最大,并且你说,你有证据。” “我确实有证据,可是我也没明说,究竟是什么证据啊。” 直觉告诉我,肯定不是好证据。这东西,我隐约也猜到了。 “那就拿出来给大家都看看,我江舟身正不怕影子斜,来吧,让我们看看你所谓的证据。” 他耸了耸肩,从口袋里掏出许多照片以及一些泛黄破旧的手写信。 几个人都拿到了一些,看见这些照片,我和林念的脸色最是不好。我就知道是这些东西,这些都是我和林念这些年偷情的画面,这些手写信也是我们彼此情谊的见证,甚至有些内容不堪入目。 “我承认,我喜欢林念小姐。可这对案情有什么帮助吗?” “你喜欢林念小姐,但是公爵大人却让你娶珍妮小姐,这就已经是真相了啊,你求而不得,于是杀了珍妮小姐。”贝婪在一旁补刀,说这种话,还非要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令人作呕。 “那你想多了,我只想给林念小姐一个光明的未来,我做不出那样的事,我来你们这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退婚。”前半句,也是我的心里话。说的时候,我特意看向了林念,她低着头,一言不发,我多希望可以凑近了点去看一看,看看她的眼里有没有泪水,哪怕半滴也好;我更想扒开她的皮肉钻进她的心里去瞧一瞧,看看她的心里有没有我的存在,哪怕是一瞬间也好。 “谁知道呢?”上官颢说,“男人为了一个女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婚前就乱搞,能是什么好人?” “上官少爷,我怎么就乱搞了?”我不免觉得好笑,“我的心里只有你的姐姐林念小姐一个人,这也叫乱搞吗?” “那你自己心里清楚。” “对啊,我是很清楚,我只是一个追求爱情的人,至于杀人这件事,我的教养不允许我这么做。” “陈歌先生告诉我,案发当天,您出现在了这里,并且和他碰面了。”邦尼说,他的话让在场马上要爆炸的氛围瞬间降到了冰点。 果然,他还是说出去了。对于这段记忆,我是很清楚的。案发当晚,我确实出现在了这里,而且还是以不正规手段进入的,至于原因嘛,我暂时还不能说。 “是呀,那你到我们家干什么呢?”上官颢也露出期待的表情。 所有人的眼睛都贴在我身上,恨不得把我看出一个窟窿,那窟窿里最好还写着字:我是凶手。 “来找我。”林念开口说,“他来找我。” “姐姐!”上官颢在一旁拉了拉她的衣服。 “邦尼侦探,他是来找我的,是我让他来的。” “林念小姐,您没在我们之前的谈话中提到啊。”邦尼显然是不相信。 “这是我的私事,没必要告诉你吧?” “但这件事涉及到了您的父亲和您的姐姐,您有义务告诉我实情。”邦尼的话,让她哑口无言。 “对啊,况且,你可是勾引了你的姐夫。”陈歌也跟着补刀。 “她没有勾引我,是我去引诱的她,我太爱她了,跟她没关系,一切都是我的错。”我说,“你们去怪罪一个无辜少女,很高尚吗?” 陈歌看见我这样,脸上也没了笑,扭过头不再去看。 “我来找林念小姐,我想她了,不是她让我来的,是我自己主动翻墙进来的。” “怪不得,那些守卫巡逻的时候发现了一些碎砖块。”贝妄说,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也是最有用的一句话。 他发现的人,他找的侦探,也是他阐述的事实,现在他来帮我说话,可信度瞬间提升了不少。 “陈歌先生,您说您遇到了江舟先生,那么我想问,您是在哪遇到他的呢?” 第194章 庄园疑案7 “啊……”他半张着嘴,半天没说出来一个字。 “看来,您是在说谎了?”贝妄笑着说。 “可是……我好像也看见江舟先生了。”贝婪此时缓缓开口,还是一脸的无辜,“我当时在厨房嘛,听到楼上有动静,就探出头看了一眼,没看到什么,我就想着偷偷上楼看,就看见……”他的眼神开始躲闪。 “看到什么了?”邦尼问。 “看见江舟先生和陈歌先生……他们……”他露出一副很耐人寻味的表情来。 “我们在抽烟。”陈歌说,“只是姿势有些暧昧而已,江舟先生不会因为这个就否定这段记忆吧?” 贝妄连忙看向我,满脸的不相信,别说他了,我自己都不信,我压根就没有这段记忆! 我失忆了?还是说,我记忆被人篡改了?我一点都想不起来啊! “我不记得,您记错了吧。”我直接坦白,我本来就不记得有。 “先生们,现在不是说谎的时候。”邦尼出声提醒我们,“各位,请认真对待!”他再次提醒。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随你们怎么说。”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副耍无赖的样子,还拿起茶几上一个橘子剥着吃。 “你倒先放弃挣扎了。”贝妄不冷不热地来了一句,斜着眼睛看着我。 林念看了我一眼,递给我两瓣剥好的橘子,上面的白丝已经挑掉了,橘子瓣干干净净,完美无瑕。 我喜欢吃橘子,但不喜欢吃橘子上面的经络,林念知道之后,每次我买橘子回来,她总是给我挑好,放到盘子里给我吃。 这么多年,我以为她忘了。 接过橘子的一瞬间,还有点恍惚,看着她的脸,我的眼前甚至浮现出了那栋出租屋的样子。 一切,都好熟悉。要是可以从头开始就好了。 “我做没做过,没人比我更清楚。”我说。 “是啊,毕竟嘴长在你身上,你想说谎就可以说谎,我们又不知道。”陈歌抱着胳膊说,多了几分嘲讽。 “我困了,先走了。”我放下橘子,起身向楼上走去,被邦尼出声拦住:“在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前,任何人都不能离开这个客厅。” “你有什么资格拦我?”我质问他。 “江舟先生,就听邦尼侦探的吧,毕竟您也不想被冤枉。”公爵夫人说,她此前一直像个小透明。 我看了林念一眼,还是决定留了下来。 几个人都一言不发,邦尼在写着什么东西,我闭着眼睛靠在沙发上,脑海里全是在花园里看到的情景。 过了几秒,客厅变得吵吵闹闹,我睁开眼,看见死去的公爵就站在我面前,我吓了一跳,他的眼睛睁的很大,死死地盯着我。 我弹射起身,却穿过了他的身体,我像个灵魂一样,不被任何人注意到。 他盯着的,是珍妮。 “你不喜欢他?”他的声音很冷。 “对,我的婚姻,我要自己做主!” 迎面而来的是公爵的一个耳光。 珍妮被打的有些懵,半晌,她捂着脸,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似的,开口说:“你不过就是想控制我,因为你控制不了这个家的任何一个人。夫人和管家偷情你管不了,因为你要靠着她娘家的背景;贝婪是你的私生子你也不敢去认,因为你害怕被外面知道了你就会身败名裂;你亲自给我挑选的未婚夫你也管不了,他爱的是我的妹妹林念。这些人,你一个都管不了,你不过是仗着我从小到大都默不作声,所以你才觉得我好控制。我是什么可以任人交易的商品吗?我不会再被你控制了。” 她站起身,对上公爵的眼睛,父女俩的眼睛长得一模一样。公爵的眼睛已经有些浑浊了,比不上珍妮那样明亮,一明一暗的对比,是这场对质无声的战火。 公爵的胸口起伏很大,那些话,无疑是揭开了他的伤疤。他还想抬手再给珍妮一耳光时,被林念拦了下来,“父亲!” “滚!”公爵一把推开她,她的额头撞到了桌角,渗出了点点鲜血。 我想去扶她,可是手径直地穿过她的脸,无济于事。 珍妮过去扶起她,说:“你够了!为什么要伤害无辜的人!” “无辜?她勾引自己的姐夫,她无辜?我没有生出这样的贱货!” “她和江舟是真心相爱的!我不爱他!我再说一遍,我不爱他。我不会嫁给他的,我有自己的人生,不需要你来插手。”珍妮把林念带到楼梯上,“你别妄想插手我们任何一个人的人生,你先管好你自己的那些破事吧。” 这场战争总算是结束了。 我眨眼之后,又回到了现实。大家都沉默着低着头,我也有点玩腻了,倒不如说出来。 “贝婪。”我叫出他的名字。 “怎么了?”他抬头,还绞着手指,“怎么了?” “你是公爵的私生子吧。”我说。 这个消息,令在场的所有人脸色的都变了,公爵夫人的脸上更多的是不可置信,看来,她并不知道这件事。 “怎么可能?贝婪他”公爵夫人刚想说什么,就被贝婪一个眼神给堵住了。 “江舟先生,请您不要随意诬陷人。” “我亲眼看见了。”我说。 “哦?你看见什么了?” “你小的时候,和珍妮在花园里玩耍,你的父亲,也就是公爵把你抱起来了,把珍妮晾在了一边。我说的没错吧?” “公爵和珍妮都死了,你的说辞无从验证。”陈歌说。 “那你就只能相信我。”我说,“你觉得我会编出这些没看见过的东西吗?我没有那么闲。” “他们都死无对证了,你自然是可以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了,就算你颠倒黑白,我们也不知道。” “他说的是真的。”上官颢说,“贝婪确实是私生子。” “上官颢!”贝婪说,“你帮着外人来诬陷我吗?” “贝婪,这么多年,你的所作所为大家都看在眼里,你是私生子这件事,家里还有谁不知道吗?哦,除了夫人。夫人,您不是不知道,是不愿意知道吧,您不愿意相信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外甥是自己丈夫的私生子,以及和自己感情交好的姐姐会做出给别人当情妇的事,对吧。” 夫人张着嘴,半天没吐出一个字,倒是眼泪先不争气地掉了下来。欲语泪先流。 “他们遇害的那天,珍妮和公爵都爆发了,他们大吵了一架,随后珍妮就死了,这其中,有没有公爵的手笔呢?” “你是觉得公爵会杀了自己的女儿吗?”贝婪问。 “的确吵了一架。”林念说,“因为当时我就在场,贝婪,你不是也在吗?你一直躲在厨房偷看,别以为我不知道。” 第195章 庄园疑案8 贝婪被几个人指认,顿时哑口无言,邦尼乘胜追击:“这么说,贝婪是有很多事情的知情权的人。” “他知道的,可比我们多多了。”上官颢说,“父亲一直不喜欢珍妮姐姐,我就在想,这是因为什么呢?原来是因为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原先这个家最低等的洒扫庭院的女仆。父亲年少时和她在花园里发生了关系,才有了珍妮姐姐。他看见珍妮,就会想起家族里的人的嘲讽,他认为,是珍妮让他蒙羞。” “可是你的母亲,是大家族里的贵族小姐,举手投足间都吸引着父亲,而且,她也心甘情愿地当三。”林念补刀,“父亲娶了我和上官的母亲后,不到三个月,就与你的母亲确认关系,二人如胶似漆,哪还能想到家中的我们的母亲呢?” “父亲一直有意把家业交给你打理,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看不上我的原因。”上官颢说,“父亲对你,还真是无话可说。”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不认他呢?还要让他在厨房做这种脏活累活?”陈歌问。 “夫人的家族背景,要是知道了,会怎么想呢?外人知道了,又会怎么想呢?”上官颢看向陈歌,“陈歌先生,您比我清楚我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到他身边,恐怕不止是做一个助手这么简单的吧。”林念说。 “如果真是这样,那当初父亲原本挑选的人是江舟先生,那他就是被您挤下去的,现在看来,您真是好手段。” 上官颢和林念两个人一唱一和,把这些事都吐了个干净,贝婪的脸一阵青一阵紫,他把求救的眼神递给陈歌。 他不愧是老玩家,一开口就直击要害:“所以你们说了这么多从前的事情,对这个案情有任何帮助吗?好像没有吧,反倒让我觉得,你们是在帮江舟先生啊。从我一开始指认他的时候,你们俩就跳出来反驳我,这很难不让我怀疑,你们是一伙的,那这样看来,我得怀疑是你们三个合伙杀了公爵啊。” 邦尼自然是站在他这边的,也开口问:“是啊,你们说的,都是些陈年旧事,且,无从对证,一点证据都没有啊。” “贝妄,你找的是侦探,还是反方一辩啊?”上官颢可不惯着他,直接怼过去了,“知道的以为他是来调查案件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专门找来恶心我们的呢。” 我有点喜欢这个人设了,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任何顾忌,太爽了。我到现在一句话都没说,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我现在把希望全部寄托到贝妄身上,但是纸条上写着:贝妄的身份有异。 我至少得先确定,我是什么身份,才能决定要不要相信他。后面的那句:林念在说谎。让我也有些顾虑。她是在帮我吗?还是说,她是故意把火引到我们这边? “上官少爷,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我请的,是侦探。” “以你的人格担保?你的人格值几个钱?” “现在先别吵了,让邦尼侦探好好捋一下线索吧。”夫人站出来平息怒火,“都休息一下。” “我们今晚在这里睡吗?”我问。 “嗯。”夫人说,“你们在沙发上睡,我去餐桌。” “夫人,我去餐桌吧,您睡沙发。”上官颢把自己一直坐的单人沙发让了出来,起身去餐厅。 “嗯。” 入夜之后,我和上官颢两个人坐在餐椅上,两个人心照不宣地看了对方一眼,又看了客厅里熟睡的众人,当即起身朝大门走去。 “去花园。”他用口型告诉我。 虽然我不理解为什么要从大门走,但是跟着他总没错。 “为什么要从大门走?” “贝婪睡在沙发后面,你说呢?” 要从室内到花园,必须经过沙发那里。 “我们去那干什么?” “既然你都说出了小时候的事情,那么你肯定看见了什么,看来你已经获得了异能。” “看见过去吗?” “应该是,你还看见什么了?” “现实中,贝婪在花园埋东西。” “看来是去对了,我原本只是想去花园找一个东西,也许我们说的,是同一个。” “什么东西?” “贝婪杀人的证据。” 我和他小心翼翼地来到花园,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电,给我照着路,还不忘时刻左右观察着,“快挖,快!” 我四处找着工具,然后对他说:“没有工具啊。” “用手挖啊。” 哇感情不是你挖你才不嫌脏。 我翻了个白眼,但是想到那些破事,也顾不上手脏,直接开挖。 “他妈的他藏哪了,这么深?”我一边挖一边骂。 上官颢回头看了我一眼,蹲下来把手电关了和我一起挖。没过多久,他也忍不住骂了起来:“卧槽了,他到底埋哪了!你确定是这吗?” “废话呢,我亲眼看见的。” “等会儿,来人了。”我拦住他,拉着他躲到了一边的灌木丛里。 “我的手电筒!”他一把捞了过来,跟着我躲了起来。 两个人,一男一女,看不清楚脸。 “大晚上的,这是要干嘛?” “嘘——”我赶忙捂住了他的嘴,“你小声点。” “哦哦哦。”他拼命地点头。 “你说,他们会不会已经知道了?” “不会的,贝婪处理的很干净。” 听声音,像是公爵夫人和贝妄。 贝妄走着,一脚踩进了我和上官颢刚挖的土坑里。 他没敢发出一点声音,公爵夫人上前扶他起来,看了眼坑,“这不是!” “嘘!”贝妄蹲下来看着,“看来他们发现了。” “贝婪藏在这?他疯了吗?” “没事,他们找不到的,你看这坑,才挖了这么一点,很明显两个人是才开始挖的 并且,应该还没有走远。” “那怎么办,我们会不会被发现?” “怕什么,出了事,有林念呢。就算是他们长了十张嘴都没用。” 林念?她要做什么? 我和上官颢只敢小口小口地呼吸,看着贝妄用脚把我们俩刚挖好的坑给填上了,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不用再多点伪装吗?”公爵夫人还是不放心。 “放心吧,这将是明天最有利的证据。”贝妄笑了笑,满意地亲了一口公爵夫人的脸,笑着和她走开了。 寂静的花园里,只剩下我和上官颢。 “怎么办,林念也是他们那边的,那我们明天岂不是更惨?” “别慌,我们还得再做一件事。” “什么事?” “偷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