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吃兔兔》 第1页 《不准吃兔兔》作者:凉凉生【cp完结】 简介: 中短篇故事合集,内容均为1-3万字中短篇小故事 1《不准吃兔兔》驻唱歌手攻x兔子前辈受end 2《如何饲养哥哥的温柔竹马》竹马竹马end 3《小哑巴不说话》小哑巴攻x温柔老男人受end 4《勾引那个性冷淡》寝室文学end 5《绝美人鱼在线讨吻》酷哥狙击手攻x爱美小人鱼受end 6《老闆看上我亲弟弟》一心受的大老闆攻x护第狂魔受end 7《你怎么知道我190的》寝室文学end 8《娶错老婆怎么办》我只要老婆怎么给我送老公?end 9《学渣恋爱笔记》学渣教学霸做题,哥哥我很牛掰的!end 10.《心跳监测》我有一个专属心跳监测器end 11.《他不爱我》实验室菌类、一米八五壮汉攻:「嘤!嘤嘤!老婆他左脚先踏进卧室门,就是不爱我了!」end 12.《和好兄弟结我真香了》(烹饪中) *故事4及以后均为第一人称 《不准吃兔兔》 第1章 《不准吃兔兔》简介 《不准吃兔兔》阮可可受x秦朗攻阮可可作为妖精界里最可爱又武力值爆棚的兔子,因为迷路来到人类世界,被酒吧驻唱歌手秦朗带回家。 秦朗捡了一只兔子,本来打算养两天卖给隔壁肉铺老闆,赚几十块钱,谁知这兔子第二天变成了一个戴着软乎乎兔耳朵玩具的男人。 秦朗礼貌地问:「先生,你看见我家兔子去哪儿了吗?我还打算今晚打打牙祭,转眼兔子就跑了。」 阮可可不可思议:「你怎么能吃兔兔?」 一人一兔开始同居生活,后来也是阮可可,兔子的发q期到了,阮可可很礼貌地求着秦朗:「狼先生,兔兔大减价,买一送一,尝尝嘛。」 这兔子温柔又软乎乎的,白得跟一块年糕一样,就是这年纪有点大,都一百好几了还没个正经,他问:「买一送一,送的那个在哪里?」 阮可可指了指肚子,牙齿轻咬嘴唇:「肚肚里。」 软乎乎的兔子精受x驻唱歌手攻无,兔子很强悍 【作者有话说】 求收藏!炸毛歌手攻x剽悍兔子受~ 第2章 《不准吃兔兔》1 1.阮可可作为一只暹罗垂耳兔,在兔子精界备受宠爱。 因为他外表漂亮,皮毛像雪一样白,家里长老们都非常喜欢他,经常带他去参加妖精界的选美比赛。 是的,选美比赛。 长老们把他打扮成母兔子的样子,在他的耳朵上戴粉色的花,再给他穿上各种漂亮的小裙子,带着他去妖精界的选美比赛上打擂台。 先有来自猫猫山的长毛波斯猫小姐被淘汰,后来茶杯犬、狮子、小熊猫、海报和考拉小姐相继失败。 阮可可作为一只雄性暹罗垂耳兔,获得了妖精界的选美比赛冠军。奇耻大辱! 妖精界里,就兔子最穷。 这次选美比赛有三十万兔子币,长老们为了安慰阮可可,给了他十个币,让他下次再接再厉。 阮可可气鼓鼓,脸颊都气得鼓了起来。 「你们才给我十个币!」阮可可说,「至少给十万个币吧!」 长老揣着明白装煳涂:「是十啊。」 「我要的是十万,不是十个!」阮可可一个暴力锤烂了桌子。 兔子界里,就阮可可最暴脾气,阮可可已经一百九十九岁了,可是因为脾气暴躁还学不会控制人类形态。 现在妖精界里,都知道兔子精里有一个第一美人,提亲的人越来越多。 长老收了不少聘礼。 阮可可连夜翻出自己的小包袱皮,气鼓鼓地将自己的干草和一根胡萝蔔打包,系了两个结。 他要离家出走! 这第一美人爱谁当谁当! 他是只雄兔子!还是只很能打的雄兔子! 「哎,这里怎么有只兔子?」有人的声音? 「这兔子好脏啊,毛都打结了。」 这声音还在继续。你才脏! 阮可可睁开眼,发现自己在大马路上,眼前的建筑高得就像是要把天给捅破一样,地面上都是脏兮兮的水,他的小包袱皮——他的小包袱皮呢! 他的干草和胡萝蔔呢? 阮可可瞪大了眼睛,小巧的鼻子翕动着,棕黑色的眼睛环顾四周,他从脏兮兮的水里看见了自己的倒影——果然是一只脏兮兮的兔子。 他不要活了,他成了又臭又脏的丑兔子! 「朗哥,我跟你说,这儿有只被丢的兔子,脏的要命,」周照然身上的围裙还没来得及脱下来,就带着秦朗过来看兔子,「还好老闆娘没看到,要不然她肯定要贪便宜说这是她的兔子。朗哥你那儿不是能开火吗?把兔子捡回去红烧了搓一顿怎么样?」 周照然兴奋得两眼冒光。 他可好久没吃兔肉了,这年头猪肉的价格都蹭蹭往上涨,更别提兔肉了,那红烧兔头好吃得他恨不得把那兔头都嗦得熘光水滑的。 什么?居然要吃兔兔? 阮可可:哭哭(つд)阮可可:我要回家,我的十个币还没买胡萝蔔。 周照然指着双手蒙住眼睛和耳朵的兔子,对秦朗说:「朗哥你看,这兔子好像听懂了我们要吃它哎,它居然蒙耳朵。」 第2页 秦朗这时候才开口:「是你要吃它,我对吃脏兮兮的兔子没兴趣。」 阮可可:你全家都脏![兔兔愤怒小眼神]秦朗冷不丁被兔子瞪了一眼,他蹲下来,盯着兔子,一只手拎起兔子身上看起来干净 一点的耳朵,故意说:「脏——兔——子——」 阮可可蹦过去就要咬他,秦朗差点被咬着,他连忙站起来后退了两米。 「朗哥,这兔子别是有疯兔病吧?我去问问烧烤摊几点营业,看看他们收不收兔子,哥你挺住啊。」周照然不够义气,拔腿就熘。 秦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兔子抓住,但他身上也基本上都脏了。 他晚上在这家泓利酒吧有一场表演,于是只好带着兔子回家里。 他先换身衣服,再想办法处理了兔子。 他洗澡的时候顺便给兔子洗了个澡,刚洗完才想起来,好像兔子不能洗澡。算了,反正这兔子不是被他和周照然吃了,就是拿去卖了给别人吃了,早死晚死都得死。 洗个澡再死,也干净些。 他洗完了将兔子的后腿用绳子绑了丢到阳台,自己去换了身干净衣服。 穿t恤时,他接到苗苗姐打来的电话,要他快点去酒吧排练,乐队成员都到齐了,就差他一个。 「行,好嘞姐。」秦朗右肩膀夹住手机,一边给自己穿裤子。 他感觉有一种被打量的错觉,扭头看见兔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换裤子。 有一种古怪的感觉浮上秦朗心头,这兔子难不成是只流氓兔? 他打算今晚表演完后,赶明儿有空就把这只垂耳兔卖给隔壁的兔头店。 秦朗出门后,阮可可一直在尝试弄掉自己腿上的绳子。 这绳子太结实,他腿上的毛都被他啃掉一圈了,绳子也没断。好痛。 阮可可耷拉着耳朵,圆乎乎的脸塞在两只兔爪间,他肚子也开始饿了。 他还在想他的小包袱皮。 他来到人类世界后,迷迷煳煳的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包袱皮里的食物才吃了一半,半路就晕了过去。 醒来后小包袱皮不见了,浑身还变得脏兮兮的。 酒吧里,一片人声鼎沸。 红男绿女扭动着腰肢,随着台上乐队的表演而沉浸在热闹之中。 秦朗唱完歌到后台,王苗苗给他们结算演出经费,秦朗数了数,他们的费用足足少了八百块钱。 「这费用不对吧,苗苗姐。」秦朗说。 王苗苗手里夹着根香菸:「没办法,最近生意不好,你们先拿着,之后等生意好了,我再给你们补上。」 「朗哥,走不走?周照然说他偷了他爸的比亚迪过来,送我们回去。」鼓手贺新小步跑到后台,问秦朗。 「走,等我一下,我拿下吉他。」秦朗眼神冷淡地从王苗苗身上掠过。 到车上,三个乐队成员都挤在一辆车上,这车还特小。 他们把副驾驶的座位留给秦朗了。 周照然在开车。 贺新和键盘手周潮、贝斯手云冉冉一起挤在后座,为了避免路上的监控查到超载,贺新被摁在座位后面蹲着。 秦朗给他们分钱,差的那八百,他没说,用自己的钱补上。 周照然一边开车,一边看了他两眼,欲言又止。 「朗哥,再见啊。」 秦朗打开门,回到家,打开灯发现阳台的兔子不见了。 他把吉他放在桌子上,过去看,那绳子不是被咬断的,而是被解开的。 他赶紧查了下屋里,就阳台种着的一盆薄荷草被啃秃了,其余没少什么。 有人到他家里就为了偷一只兔子和破坏他家里的一盆猫薄荷? 秦朗也懒得去想,累了一天他打算去睡觉。掀开被子。 他和一个有白色兔耳朵的男人面面相觑。 为什么有个穿他衣服还戴情.去兔耳朵玩具的男人出现在他床上? 【作者有话说】 更新的频率不是很稳定,因为要先更小长篇,这个故事1-3万字,手痒了就写点~是狼先生x垂耳兔,兔兔这么可爱,就是要吃兔兔!晚安呀~求收藏小爱心~ 第3章 《不准吃兔兔》2 2. 「解释吧。」秦朗对这个爱戴兔耳朵玩具的男人说。 那兔耳朵又白又软,看着跟真的一样,那发箍藏在了哪里? 他没琢磨明白。 「解释什么?」阮可可很不理解。 他家长老都教他,要是想要向对手求饶命,就得一抱二亲三上床。 每一只兔子精都跟很多人上过床,对于兔子来说,不管是跟兔子精上床还是跟人类上床,都是一种类似「你今天吃饭了吗」这样很平常的事情。 毕竟兔子在哪里都能发.请。 不过阮可可之前还没跟别的兔子试过,因为他就没求过饶! 要不是他现在法力都没有了,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又饿又累,能跟这个人类求饶? 阮可可有些犹豫,要不要跟眼前这个人类求饶? 秦朗说:「就是你偷了我的兔子?那兔子我打算吃的,我不管,你得赔给我。」 「你怎么能吃兔兔?」阮可可不可思议说。 「我就吃怎么了?」秦朗好笑,这个老男人到底有多无聊,跑到他家里床上来献殷勤,还偷他兔子。 「我知道,你是王苗苗酒吧里的客人吧?」秦朗带着点不屑,「我对老男人不感兴趣。」 第3页 虽然这身衣服挺好看。 秦朗眼尖地看见对方屁股后面的兔尾巴。 啧,装备还挺齐全。 话刚说完,面前的男人就扑他怀里。 秦朗愣了:「喂,我说了对你没兴趣。」 阮可可不听,开始去亲秦朗,这个人类有点兇巴巴的,但是身上味道还不错。 有点想要养着,养大了就带回老家去。 天天餵好吃的胡萝蔔。 作为最讨厌胡萝蔔的人士之一,秦朗并不知道老兔子内心的想法。 「草!」秦朗握住面前的兔耳朵男人的耳朵,将两只耳朵捏在手里。 垂耳兔的耳朵很敏感,再凶的垂耳兔,耳朵都是软的。 秦朗一捏,阮可可就开始哭。 被秦朗咬过的嘴唇通红一片,像被咬破皮的樱桃。 「叽。」阮可可被拎起耳朵,很无辜地看着面前这个人类,叫了一声。他不想说话。一点都不想。 这个人类拒绝他的求饶!好没面子哦。 「叽什么叽?真把自己当小兔叽?」秦朗学阮可可说话。 随后他感觉手感不对,这手感,这兔耳朵,好真实啊! 就跟真的兔耳朵一样,耳朵里面的毛细血管都能看到。还有那毛,跟劣质的毛皮不一样,这毛很顺。好诡异。 秦朗拽着兔耳朵,上下抖了两下。 阮可可抓住他的手腕就咬上去,嘟嘟哝哝说:「痛喜兔叽了!」(痛死兔子了!) 秦朗只好松手,这好像真的是一只兔子? 「你松手!」秦朗说。 阮可可捧住秦朗的手,抬起头,再次咬下去,咬了一个小爱心出来。 秦朗 :「……」 强迫症阮可可的内心:对称的哎!舒服! 【作者有话说】 阮可可:这人类适合用胡萝蔔养着,养大了生崽崽~(这文没有生崽崽的故事~)晚安呀~手痒了就写一点~生生求点小海星和小收藏,爱你! 第4章 《不准吃兔兔》3 3.说到养人,阮可可没经验,但养兔子他有经验。 他打算一大早去地里刨一根胡萝蔔起来餵这个人类。 一大早,他偷偷摸摸地从秦朗怀里钻出来——兔子怕冷,喜欢晚上挤着一堆睡觉,秦朗不让他上床,但是等秦朗睡着后,他还是摸上去了。 秦朗的身体块头大,阮可可的耳朵被秦朗的手臂压着。 打眼一瞧,耳朵已经充血肿.帐了,可怜的白兔子毛毛被压得乱糟糟的。 难怪他在梦里梦见被月亮变成镰刀剜了他的耳朵。 在兔子界,长老总用月亮会剜兔子耳朵来吓唬兔子,说因为吴刚守着桂花树,偷吃桂花做成的桂花糕的兔子,就会被剜去兔耳朵变成秃头兔子。 「叽——」阮可可漂亮的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秦朗,他决定养这个人类的第一天,就不给这个人类吃胡萝蔔! 这是兔子界最大的惩罚,第二大的惩罚就是不能交.配。 秦朗醒来,就看见顶着兔耳朵的男人,在拔——兔耳朵? 兔子不应该拔胡萝蔔吗? 还是老兔子有不同的癖好? 「叽~」阮可可要哭了。 他上本身不得不趴着,因为兔耳朵被秦朗压着,他不能抬起头。而后半身又不得不翘起来撅着拔兔耳朵。 他身材并不娇小,甚至算是挺大块的那种。 不过身材还是比不上秦朗。 但兔子界里多得是兔儿爷,那些兔儿爷娇滴滴的,阮可可就显得特爷们。 爷们怎么能放弃呢? 阮可可腰往下塌了会儿,觉得休息够了,又撅着屁.股开始拔兔耳朵。 一上一下还挺有韵律的。 秦朗开口给他伴奏唱歌:「拔耳朵,拔耳朵,嘿哟嘿哟拔耳朵~」 阮可可被吓一跳,毛都快炸起来了:「叽……」 妈妈,有人欺负兔子! 早上的插曲算是让秦朗相信,这真的是一只笨兔子。 他去楼下买了早餐,有猪肉馅馄饨、牛肉馅儿包子和豆浆油条。 阮可可兴沖沖拿起一个大肉包,问他:「这里面是胡萝蔔吗?」 秦朗头也不抬,准备跟酒吧经理接个活儿,今晚再带着贺新几个出去跑一趟,赚点钱。 他家是他姥爷留给他的老房子,不愁房租,贺新几个就不一样了,刚来p城,人不生地不熟,又热爱音乐,除了音乐什么工作都看不上,就等着驻唱接活儿赚钱。 「是牛肉。」秦朗说。 「牛肉?」阮可可将包子丢秦朗脸上,非常义愤填膺,「牛在我们妖精界都是勇士,回回对抗那一群恶毒的狼人,都是牛兄弟沖在前面!你怎么把它们塞进这个软乎乎的糰子里!」 包子砸人不痛,但侮辱意味很强,秦朗被砸出脾气了。 他三两口把包子吃了,得瑟道:「你的牛兄弟在我肚子里,你能把我怎么样!」 阮可可手紧握成拳,直拳出击,一击沖在了秦朗的肚子上。 八块腹肌的肚子,锻鍊得再好再硬,那还是肉。 秦朗痛得浑身一紧,伸手揉了下肚子,紧接着直接抓着阮可可的手,反剪在身后,再一压,将人推着跪在地上,用身上的运动裤腰带将阮可可的手腕绑着。 然后特别心怀地把阮可可长长的两条垂下来的,软乎乎的兔耳朵打了个蝴蝶结。 第4页 兔耳朵软,打的蝴蝶结很快就得散开,秦朗从他妹妹秦欢的卧室里找了个粉色兔子装饰的小皮筋,把兔耳朵打的蝴蝶结固定住。完美。 阮可可嘴角往下撇,爷们兔子也怕坏人,他憋不住想哭:妈妈,有坏人用我的兔耳朵打蝴蝶结,叽…… 【作者有话说】 又默默爬起来更一丢丢,好可怜的兔兔啊,怎么办呢? 兔耳朵打的蝴蝶结应该很好拆开吧,拆开礼物就可以吃兔兔了,斯哈斯哈~求收藏呀,这个小故事目前不能稳定更新,手痒就更一点,稳定更新在《延迟满足》完结后~晚安~ 第5章 《不准吃兔兔》4 4.秦朗跟蓝点酒吧的经理孙斌商量好,今晚带着乐队过去驻唱。他们到时,发现已经有乐队在台上排练。 孙斌不在,是王苗苗在跟对方交涉。 蓝点酒吧的老闆和王苗苗认识,秦朗也是通过王苗苗认识的蓝点酒吧老闆。 周潮脾气沖,直冲沖地就进去问王苗苗是怎么回事,他直接单手撑着台面,翻上台,打断乐队排练:「练什么练?今天晚上斌哥已经安排我们连雀乐队驻唱了?你们又是哪里滚出来的小杂碎?起开!」 周潮因为没钱交房租,最近都快被房东撵出来了。 上回驻唱赚的钱,都被他寄回老家供他哥念大学了,就指着今晚的钱交房租。 对方也是四人乐队,为首的男人身高马大,身上穿着粉色夹克外套,脑袋上顶着几条脏辫:「雀儿?还有乐队叫雀儿的?让我来数数你们队有几只小麻雀。」 旁边几个人跟着笑起来。 王苗苗给自己点了根烟,眼睛微乜,说:「小孙没跟我说蓝点找了你们,老闆叫我推荐支乐队过来,前几天我就安排大码头乐队过来了。」 秦朗哪儿能不清楚,王苗苗八成是故意截胡的。 周潮气红了眼睛。 贺新跟着翻上台,却被粉外套男直接从台上推下来。 周潮握拳冲过去,对方丢下乐器就跟周潮正面刚了。 秦朗上去拉架,混乱脸上被人揍了一拳,他身上背着的吉他被人扒拉下来,丢地上,踩了一个大脚印。 「妈的!干了!」秦朗丢下这句话,就加入混战中。 酒吧这里闹得热火朝天,连雀乐队今晚一分钱没挣到,还赔进去两千多的医药费。 王苗苗直接报警,秦朗几个被带到警察局录口供。 相对比酒吧乱糟糟的一团,秦朗房子里,也没好到哪里去。 身上白得跟年糕似的兔子爷阮可可,终于心善地开始研究起怎么养人类。 两只垂下来的兔耳朵上还夹着一个小花髮夹,花是粉的,他抖了抖耳朵,那粉色小花也跟着抖。 厨房里,阮可可穿着粉色猫咪围裙,在锅里煎胡萝蔔片——按照人类的思维,吃的食物都必须煮熟或者煎熟,可是烹饪肉类太对不起同类了,兔子杀猪、杀鱼都挺血腥的,于是阮可可决定煎胡萝蔔片。 阮可可已经给家里发了信号,等着族长派人来带他回去。 当然他并没有向所谓的选美大赛屈服,只是人类世界太不友好,还是回去安全。 兔子的天性就是警惕,害怕不稳定的变故。哗的一声——锅子着火了,兔子被吓得毛都炸起来了。 阮可可的手被烫着,两只手抓着耳朵揉啊揉,企图降温。耳朵耷拉着。可怜巴巴的。 为什么兔子还要做饭? 他闻到一股焦香味,从自己手上传来,好像他有点明白为什么人类爱吃烤兔子了。 他鼻子凑近自己被烫过又不小心被洒了点调料的手,粉色的鼻子翕动。 好像……挺好闻的。就是太疼了。 秦朗背着自己坏掉的吉他回来,发现家里到处都是一片煳掉的焦味。 他怀疑家里的兔儿爷把他房子烧了! 「小兔子?」秦朗撂下吉他去厨房捉兔子,没捉到,厨房的锅被烧化了塑胶手柄,锅铲被咬了个洞,盘子里摆着爱心型的烧焦胡萝蔔片。 秦朗气得想把兔子捉出来打屁股。 他又去了焦味更浓的卫生间,沖澡的地方全是黑漆漆一片,还有兔子毛,被烧焦的白色兔子毛堵了地漏。 「小兔子?出来吧,我保证不揍你。」秦朗咬牙切齿,「乖,快出来,我带了胡萝蔔回来。」 找到卧室时,他在床上看见一个小凸起。 掀开被子,兔子变回原形——一只勉强看得出来是白兔子的球形物。 兔子身上的毛黑了一大片,有几块地方还秃了,眼睛红通通的,兔爪子抓住两条长长的耳朵蒙住眼睛,因为秦朗掀开被子又偷看了他一眼。 「对不起。」阮可可趴在床上,对秦朗撅起屁股,「你打我吧。」 一百九十九岁在兔子界其实也就刚成年没多久,兔子界一百八十岁才成年。 秦朗看着圆鼓鼓的兔子屁股,一晃一晃的,晃得他眼睛疼。 「乖,不打你,不过胡萝蔔给你没收了。今晚自己去阳台反省。」秦朗本来也没给兔子带胡萝蔔,不过是为哄兔子出来编的。 他撩起袖子,戴上围裙去厨房收拾,总共十个盘子,里面都装着黑乎乎的爱心胡萝蔔,全部被他倒进垃圾桶。 有一盘看起来还不错,至少没有全部煳掉,他捡了一块,咬了一口,胡萝蔔煎得很脆。 第5页 味道焦香,这胡萝蔔至少能吃——对于天生讨厌胡萝蔔的秦朗来说,他觉得这是他对小兔子今日胡作非为最大的肯定和让步。 不过他挺纳闷的。 兔子不都是生吃胡萝蔔吗?怎么还想起煎胡萝蔔了? 煎就煎吧,还生煎,油也不放。 兔子毛倒是放进去不少,都黑了。 把浴室也打扫干净后,秦朗去了阳台。 深春时节,晚上也不算冷,天上点缀着寥寥几颗星星。 兔子耷拉着脑袋,小小的一只,还是原型,靠后面的两只兔腿站着,两只前腿立起来,粉色的鼻头上粘着黑乎乎的兔毛。 「站得还挺端正。」秦朗觉得这只兔子挺有趣的。 现在人类、妖界和鬼神界都共存,新时代了,偶尔大街上蹦出来一些异形体,也没那么难接受。 但这种情况很少,因为每个世界之间都有很严格的审查机制,审查合格的居民才能自如地往返于这些世界间,被颁发通行证。 没有通行证的就属于偷渡客。 偷渡会被抓紧三界司,审核后被判刑关押。 这只兔子显然是偷渡客。 「你吃饱了吗?」阮可可问,他还想着餵这个人类吃东西,人类要是饿死了,他就没办法把这个人类带回兔子界。 虽然这个人类坏心眼,但是他收留了自己,没把自己检举给三界司,阮可可就想着等长老派兔子来接他了,就把这个人类一块儿带回去。 然后养起来,这个人类长得挺好看,可以带回去生崽崽,春秋各生一窝。 「你看我像是吃过饭的吗?」秦朗都快被气饱了。 「我给你煎的胡萝蔔呢?」 「哦,倒了。」 「叽……」阮可可难过了。 人类嫌弃他煎的胡萝蔔。 秦朗没能察觉到兔子敏感的心思。 他将兔子带去洗了个澡,兔子身上有很多烫伤,他洗干净伤口后,用酒精消毒,再用从医院带回来的药抹了一遍伤口,再把绷带给兔子的伤口缠上。 兔子怕疼,两只白乎乎的爪子抓住耳朵遮眼睛,往秦朗怀里躲。 秦朗给兔子上完药后,罕见地摸了摸兔子毛茸茸的脑袋:「乖,不疼了。下回不要进厨房了知道吗?」 阮可可抬起脑袋,沖秦朗乖巧地点点头,而后又将脑袋埋进秦朗的大腿间躲着。 秦朗:「……」这老兔子怎么总往不该钻的地方钻。 【作者有话说】 连雀是纳博科夫的诗集《微暗的火》里的,是秦朗取的名字~后面会解释~可可兔子:叽……人类你为什么不吃我的胡萝蔔?[委屈脸]晚安呀~生生求小海星和收藏!爱你! 第6章 《不准吃兔兔》5 5.兔子最近很想家人,身上还贴着绷带,就站在栏杆上看天上的月亮。 秦朗觉得兔子很可怜,看兔子站久了,便拿冰箱里的胡萝蔔引诱兔子回去睡觉。 兔子不看他,过了半晌沖他伸出一只兔爪子,脑袋还冲着月亮,可怜兮兮说:「狼大人,我脖子僵住了。」 兔子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喊他「狼大人」。 秦朗懒得纠正,毕竟他只是收留兔子。 他把兔子从阳台栏杆上抱下来,兔子靠在他怀里,很快变成人形,衣服也不穿,就抱着胡萝蔔咯吱咯吱啃。 变成人形的兔子很重,秦朗差点没抱住阮可可,一人一妖就差倒插葱倒地上。秦朗恶狠狠地捏了一把兔耳朵,阮可可叽了一声,怨怼地看他。 「以后不准随随便便变成人形知道吗?」秦朗拿了给他买的衣服,给兔子穿上。 「狼大人也不喜欢我的人形吗?族长们都说我不会把兔耳朵和尾巴变消失,觉得我是因为脾气暴躁才这样。」阮可可说着扑到床上去,「我脾气很好的。」 正说着,坐着的床被他一个扑棱,塌了。 秦朗的眼睛跳了跳:「嗯,我信你。」 不信能怎么办?万一被兔子揍一顿,他还有命活吗? 阮可可的法力最近都回来了,是以,力气变得大了许多。 这天,有一只黑猫背着一个蓝色的小包袱跳上了秦朗家的阳台。 秦朗出去排练了,家里就阮可可一只兔子看家。 秦朗虽嘴上说着不养兔子,却老老实实地在家里给阮可可搭了个兔子窝——用软棉被团成一个小团,里面先铺了一层河边割的草,晒干后才放进去当底子,最后在松暖的干草上铺着毛茸茸的毯子,到家具城买了枕头、被子和纱帐。 哦,对了,兔子还喜欢蝴蝶结,秦朗带着兔子出去挑选家具时,兔子看见蝴蝶结就走不动道。 戴着的帽子将两只垂耳兔压出了红色印子,兔耳朵蜷缩在帽子里,一点不透气,回去的时候秦朗给他买了蝴蝶结,兔子就拿蝴蝶结将兔耳朵绑起来,让人以为兔耳朵和蝴蝶结是装饰品,于是彻底不戴帽子了。 兔子很聪明,有时候也很胆小,遇到三界司巡逻,就扑到秦朗怀里,兔耳朵上的兔毛都炸了起来。 「出息。」秦朗揉了揉阮可可的脖子,找了个角落让阮可可变回原型,自己抱回了家。 跑到秦朗家的这只黑猫,是阮可可的老熟人。叫猫九哥。 猫九哥跳到阳台上,声音粗噶,抖了抖猫毛,说:「可可,我总算找到你了。你怎么跑到人类家里来了?不是离家出走吗?还给自己找了个男朋友?」 第6页 什么男朋友啊…… 阮可可露出疑惑的神色,已经先去翻包袱皮了,找到了干瘪的胡萝蔔,和十个币。 秦朗恰好在这个时候回家,猫九哥吓得躲起来:「你男朋友回来了!」 阮可可看向门的方向,原来是狼大人。 于是他认真跟猫九哥解释:「他是我养的人类,身上有狼的气息,很奇怪吧?他长得很好看,我打算把他带回家生崽,找兔子配种,多生几只,这样以后的选美大赛就让狼大人的崽崽去。」 刚进家门的秦朗,就看见变成人形的阮可可在跟一只黑猫聊天。 阮可可甚至没穿衣服,白色兔尾巴从尾椎骨后露出来,屁股挨着地板,盘坐在地板上,两只耳朵垂下来,怀里捧着一袋……垃圾? 里面还有该死的难吃的胡萝蔔。 秦朗正要教训兔子不穿衣服,就听见兔子养他的说法,现在是谁养谁啊? 兔子接着说:「狼大人每天都要出去,他一出去我就变得很无聊了,真想把他绑在家里,还有还有,他的衣服都是垃圾做的,就那种特别难闻的垃圾,有一件是用羊兄弟的毛做的,我给烧了,太残忍了。」 秦朗:?!兔崽子你在逗我秦朗立即到卧室,翻自己衣柜的衣服,发现大多数衣服被丢了,一些高档羊绒衫或者鹅毛羽绒服全部不见了踪影。 而浴室里,全是烧得黑乎乎的灰,灰烬上用秦朗之前坏掉的吉他拆成的木板,给立了几块「墓碑」。 墓碑上写着妖界的文字,歪歪扭扭,秦朗一个字都看不懂。 秦朗怒了,阮可可还没察觉。 「兔儿爷,给我解释解释?」秦朗揪着阮可可的兔耳朵,瞪了猫九哥一眼,将阮可可揪到了浴室,「这是怎么一回事?」 阮可可怯生生看了发怒的秦朗一眼,讷讷地说:「羊兄弟、鹅兄弟都是我的家人,你用我的家人做衣裳,太残忍了。叽……」 兔子扒着秦朗的裤子,小幅度地摇,「你是不是生气了?」 秦朗乜一眼兔子:你也知道! 【作者有话说】 可可兔子:我的家人们都成了衣裳qaq好可怜摸鱼更一丢丢,今明两天可能把这个小故事完结开下一个~ 第7章 《不准吃兔兔》6 6.兔子被教训了一顿,当晚非常难过地决定自己一个人睡,也不去贴贴自己养的这个人类。 第二天一早,秦朗怀里没有兔子可抱了,也知道兔子是真生气了。 于是一大早起来做了一堆全素早餐。 兔子咂摸着粉色的三瓣嘴,被早餐香醒了,兔爪子揉了揉肉兔耳朵上的兔毛,给自己洗了把脸。 眼睛都哭肿了,不过兔子本身就是红眼睛,秦朗也没发现。 于是兔子故意把兔脸冲到秦朗面前,它坐在桌上,一张兔脸对着秦朗转:「我眼睛哭肿了,你不哄我。」 秦朗真没看出那一身兔毛下的脸肿没肿,红没红,敷衍地摸了摸兔耳朵:「老兔子乖乖,快点吃饭,我下午还有演出。」 兔子垂下头:「叽……你不心疼我。」 秦朗:「才发现啊?」 「叽……」兔子低下头,没有食慾。只啃了一根胡萝蔔。 这时候,秦朗家的大门突然就被破开。 如一道闷雷响起,再是一道霹雳,门应声碎开。 秦朗立马将兔子塞怀里,扭头警惕地朝门的方向看去。 「可可,爹来接你走了,快出来。」来的正是阮可可的父亲,阮三兔。 阮三兔还带了阮可可的未婚夫过来,总共有三个,一个是牛精,一个是鹅精,另一个是羊精。 牛精长得壮实,浑身黑不熘丢的。鹅精细长脖颈,看起来比阮可可还像兔儿爷。羊精身上没什么毛,东秃一块,西秃一块。 秦朗看得眼睛都疼。 阮可可解释:「他们羊精喜欢薅羊毛,丢脸是丢脸了点,但实惠,妖界没钱了都这样,什么办法都想得出来。」 兔子心说,我一个雄兔子还被迫参加选美比赛了呢。 阮可可想把秦朗带走,可秦朗不想走。 「为什么不跟我走?」阮可可趴在秦朗怀里,没想明白秦朗为什么不跟他走。 这地方又不能种菜,秦朗经常还被打得浑身是伤,上回秦朗受伤了,他还半夜跑到秦朗身上舔了一晚上才给他舔好伤口。 那伤口咸得很,一边舔还一边往外冒牛奶,越来越像根胡萝蔔,他正要咬,胡萝蔔喷了他一脸。 他吓得变成兔子,抱着头钻进被窝里,浑身瑟瑟发抖,就连兔尾巴都不敢露出来。 还好秦朗没有醒过来。 狼大人身上真是什么地方都有攻击性,那张嘴最恶毒,经常骂他,其次就是那根胡萝蔔,经常受伤流出牛奶,他好心给狼大人治伤,胡萝蔔还喷他! 「我的家就在这里,我跟你回家,像什么话?」秦朗将兔子的东西都包进兔子的包袱皮里。 给带了几根胡萝蔔,又带了些苜蓿草。 兔子在苜蓿里摸啊摸,兔爪子举起一根四个爱心的草,递到秦朗掌心:「四叶草给狼大人,收到四叶草的人会非常幸运哦。希望狼大人一直开开心心。」 秦朗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确实有点捨不得兔子走,但又没有留下兔子的理由。 他不想跟他父亲一样不负责任,只顾着自己快活,将伴侣强行留在不合适生存的地方。 第7页 秦朗眼睁睁地看着兔子走了,三个未婚夫跟在兔子身后。 猫九哥跳上阳台,戳了戳他:「既然捨不得那只蠢兔子走,为什么还要主动引我找到他?你们不是男男恋人吗?」 「我们算什么恋人,恋人才不像他那样,」秦朗开始收拾客厅的狼藉,眉心皱巴起来,「他充其量就是一个小孩儿。」 心智上完全不成熟,就像个小孩子,不谙世事。 猫九哥舔了舔爪子,漫不经心说:「哦,蠢兔子又回来了。」 秦朗立刻抬头朝门的方向望,连手里正在收拾的东西都不顾及,可哪儿有什么兔子,就只有破破烂烂的门板。 秦朗失望地低下头继续收拾。 「哟,他充其量就是一个小孩儿。」猫九哥学着秦朗刚才的腔调说话,「没见过有人会对小孩儿硬,还任由小孩儿舔自己棒棒糖的。」 秦朗脸黑下来:「别胡说八道。」 猫九哥诶唷一声,从阳台跳下去,跟着自己的一堆野猫老婆们去觅食去了。 【作者有话说】 可可:狼大人,你为什么身上经常揣着胡萝蔔啊? 某狼:蠢兔子没救了……晚安~求收藏求海星,收藏和小海星对生生非常重要! 第8章 《不准吃兔兔》7 7.秦朗的父亲是人类,母亲是狼妖。 一人一妖相恋后就到了人类世界生活,本来这事儿虽然罕见,但也不是没有先例。 只要保证狼妖不伤害人类,定期向三界司反馈狼妖的生活状态就行。 可是后来秦朗的母亲分明不适应人类世界的生活,已经产生了明显的身体排斥反应,他的父亲还强行将母亲拘留在人类世界。 秦朗小时候就知道,房子里的卧室里关着妈妈,他打不开卧室,只能从缝隙里看见妖化的妈妈失去理性,非常难受。 「你慢慢说,到底怎么了?」秦朗尽量去安抚他。 贺新抓着秦朗的手腕,哭得满脸都是泪,刚成年没多久的小孩儿,平常嘴比谁都硬,遇到事儿就慌神。 「我妈病情加重,急需要钱动手术,哥,借我点钱吧。我知道你手头也不宽裕,我会多挣钱还给你,我家里弟弟妹妹都靠我妈养活,我那死老爸不管事早就跑了。哥,求求你。」贺新要不是被逼得没法子,也不会开口找秦朗要钱。 秦朗将烟丢掉:「说吧,要借多少。」 「十万。」贺新颤颤巍巍地说。 如果还有得选,他也不会选择朝秦朗要钱。秦朗是不差钱,但秦朗平常接济他们几个已经是仁至义尽,现在还借他钱,这叫什么事儿啊。 秦朗二话没说,骑着电瓶车去银行,取了十万块钱,花了不少手续费,取完钱,存摺上就只剩不到一千块钱。 他回到屋里,塞给贺新:「去吧,家人要紧,别跟我说什么谢不谢的。」 「哥,我一有钱一定还你。」贺新就差没冲着秦朗跪下来了,拿了钱就往外走。 走出去两步,贺新又有些懊悔,他回过头,抱住秦朗,几秒钟后松开秦朗,才往外跑。 之后一个多月,秦朗没再见过贺新。 王苗苗告诉他,除非他打算帮着她招徕客人,否则乐队演出驻唱的事儿免谈。 秦朗的一千多块钱没撑多久,兜里就只剩下一个钢镚儿了。 阮可可之前在阳台晒的那些胡萝蔔干都被他找出来吃了。 他想过给贺新打电话,但又想着一个月,人家也拿不出什么钱来,拿起手机都不好意思打过去要钱。 周照然这时候给他打电话过来,问他是不是也把钱借给贺新了。 「什么叫也,你也借了?」秦朗心里沉了沉。 「贺新把我们几个人都借了个遍,说自己老妈得病需要手术,前几天他妈打电话到我这里,问贺新生活得怎么样。我就顺便问了手术的事儿,你猜怎么着?」周照然这个暴脾气,他都快恨死贺新了,他都把老婆本借给贺新了,结果人家给他来这招。 被兄弟背刺,简直可恨! 「贺新卷了钱跑了?」秦朗问。 「可不是!」周照然愤怒得肝儿都疼,「他老妈根本没病,还想着十一国庆带他弟弟妹妹过来看他,他卷了你们乐队的钱不说,还借了老子的钱跑路。」 周照然从来都是一个抠搜的,只有他欠别人钱不还的,还没有别人欠他钱不还的。 要不是看贺新那小子长得俊,勉强看得上眼,他才不会把老婆本都借出去。 秦朗挂断周照然的电话后,给贺新打电话,果然打不通。 王苗苗给他发了简讯过来,问他晚上去不去酒吧,有个男人看上他挺久的了,只要吃顿饭就能给一千。 秦朗这辈子没少为钱发愁。 但这么愁的,还是第一次。 手头没钱,最后还有一小罐胡萝蔔干他留了起来,没吃完,怕兔子回来想要找它的胡萝蔔干,找不到。 因此,秦朗就答应了王苗苗的邀请。 晚上,酒吧里热闹得很,秦朗换上了王苗苗给的衣服。那衣服是皮衣,前面的胸膛露出来,后面的臀部和前面胯骨部分是拉链,一拉就开。 秦朗脸黑想走,王苗苗把价钱加到三千。 一看就是拿准秦朗为钱发愁的事儿。 到这里,秦朗要是还没想出来贺新借钱的事儿跟王苗苗有关,他才是傻子,比蠢兔子还傻。 第8页 远在妖界的兔子在兢兢业业种胡萝蔔的时候打了个喷嚏。 阮可可累得不行,想要喊那几个号称是自己未婚夫的妖过来帮忙,未婚夫1号躲在棚子里打苍蝇,未婚夫2号在跟兔儿爷调情,未婚夫3号在薅羊毛。 阮可可将擦汗的毛巾往兔子肩膀上一撩,他被罚用兔子原形种胡萝蔔,这活儿齁累。 关键是,他的兔耳朵还老是耷拉下来遮眼睛,他就拿了狼大人的花朵髮夹将兔耳朵夹上去。 夹了一整天,兔耳朵又红又疼,他在田埂上捧着兔耳朵吹,眼睛里带着眼泪。 这些未婚夫真没用,还没有狼大人的一根手指头靠谱。 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狼大人啊? 叽,没有狼大人帮他打理毛毛,身上的兔毛都糙了。 【作者有话说】 狼大人也会缺钱…… 第9章 《不准吃兔兔》8 8.秦朗这辈子就没这么憋屈过。 到包厢里被劝酒,喝完酒后,其中一个脑袋上戴假髮的男人沖他挤眉弄眼,秦朗想吐,为了钱硬生生给忍住了。 假髮男将几个陪酒女请出去,随后解开皮带,将价值不菲的皮带递给秦朗,转身就在塑料皮沙发上撅着脱干净裤子的屁股。 球灯转着,喝剩下的酒液被人碰倒了些,流到桌子和地板上,黏煳煳的。 假髮男有些微胖,撅起来的屁股是微微发黑的。 秦朗捂住嘴就往外躲。 这回是真把秦朗给噁心坏了。 好不容易被兔子掰得要弯不弯了,这回是彻底被噁心得直了回来。 他吐了两回,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尤其是这一身衣服,显身材,就是一情.去服。 真他妈噁心啊。 秦朗脑子里又自动浮现出兔子撅着屁股认错,让他随便打的情景。 那屁股又圆又翘,又白又嫩,穿着胡萝蔔图案的裤衩,扒开就是粉的。 唯一一点不好的就是胡萝蔔,秦朗不爱吃胡萝蔔,被胡萝蔔图案包裹的屁股也不喜欢。 他抽了根烟,用牙咬着,旁边出来一女的,长头髮,胸前鼓了俩大包。问他借烟。 秦朗扭头看了看厕所,男厕。 「死鬼,你都穿这样了,还挑男的女的啊,你要是想,我今晚就做你的female dog怎么样?」 秦朗觉得过了今晚,他或许再也不会有弯的念头了,他咬着烟,提步往外走,尽管兜里只剩下一个钢镚。 菸头没捨得丢,揿灭了塞回烟盒。 想了想又觉得没面儿,捡出来丢到垃圾桶。 电话响起,是兔子打来的,他咳了咳清理嗓音,让抽了烟的嗓子竭力发出清透一些的声音:「餵。」 「狼大人狼大人,你想我了没啊?」阮可可很高兴,手掌上都是种完胡萝蔔后的泥巴,他好不容易能变回人形,就赶紧跟爹地要了电话,给狼大人打电话。 妖界信号不好,在山头才有信号。 有时候一阵风过吹过来,信号就没了,晚上又冷,他裹了件棉花袄子,还是止不住地打喷嚏。 可是又好想狼大人,想要听到他的声音,看见他的脸,想要贴贴。 秦朗还没说想不想呢,兔子这边就没信号了。 视频电话费流量。 兔子捧着手机还在说:「我想狼大人啦,你怎么穿黑衣服,黑衣服不好看,狼大人穿白衣服好不好,跟我一样白。」 「狼大人你怎么一动不动?」 「啊!信号没有了,我手机卡了。」 「狼大人,我今天种了一百颗胡萝蔔,下回我去你家,给你带点好不好?」 「我什么时候才能再回狼大人家啊?狼大人?你想不想我啊?」 「我想你啦。」 偶尔有信号的时候,秦朗就看见兔子在山顶蹦蹦跳跳找信号,一边找一边说「我想你啦」的样子。 兔耳朵一甩一甩,眼睛跟星星一样亮晶晶的。 山上有璀璨星空,有蹦蹦跳跳说想他的兔子。 秦朗看着那两只夹着粉色小花髮夹的兔耳朵,那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和灿烂的笑脸,手指落到屏幕上,截了个图,他觉得自己又被兔子掰弯了点。 「你他妈坑我们钱的时候怎么不想着我们是兄弟,秦朗把大半个身家都借给你了,结果你联合老闆娘坑他。」周照然一条腿将贺小压到地上。 要不是这小子赌瘾发作,混迹赌坊,周照然还逮不到他。 为了这么点钱坑害兄弟,周照然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人。 「哥,我错了,哥,我真的知道错了。」贺新眼睛都红了,「是我鬼迷了心窍,哥,我本来想着翻了本就还给你们,一开始是赢了钱的,后来就开始输了,我不甘心,又害怕见到你们。我就是混蛋。」贺新一边打自己耳光,一边怯怯地看周照然。 「得了,别打了。」周照然拽了贺小一下,「我还有点钱,你先拿去把秦哥和冉冉的钱还了,秦哥差点被老闆娘逼得卖身,冉冉把自己的学费都接给了你,你必须得反思。」 「哥,我真的再也不赌了。」贺新连连认错,哭得脸都红了,一边打着哭嗝。 周照然拍了拍他的背:「你小子,要不是我在这边有点关系,还真逮不到你。」 「哥,那你的钱我怎么还?」贺新有点儿不知所措地看周照然。 第9页 「简单,」周照然舔了舔牙根,抬手示意贺新贴近点儿,他咬了下贺新柔软的耳垂说,「给我当媳妇儿,等你什么时候还完钱,我俩什么时候结束。」 「啊?」贺新哭丧着脸,有点儿怕,「哥,能不能换个条件啊?我……我是男的。」 「我就喜欢男的。」周照然咬住贺新的嘴唇。 贺新还在哭,眼睛里的眼泪刚要止住,又被周照然给吓了出来:「我妈让我传宗接代。」 「那你给我怀一个。」 「我……我怀不上。」贺新浑身都在发抖,他好像把自己给卖了。 「那我努力让你怀上。」周照然咧着牙根笑。 【作者有话说】 不会生子,不是abo设定~狼大人穷得连菸头都要省着抽,好可怜哦~兔子:种胡萝蔔带狼大人发家致富! 晚安~ 第10章 《不准吃兔兔》9 9.冬天来得比以前要早,秦朗像往年一样提前去他爸家里过了年。 秦欣看见他高兴得不得了,才八岁大点的女孩儿,个头就刚到秦朗大腿根,一见到秦朗,笑得一双眼睛都成了两条细缝。 偏偏嘴里说不出话。小丫头小时候发烧,医治不及时,成了哑巴。 他爸秦原想要他在家里多留几天,这个曾经在家里跟炮仗一样的男人,现在为了留儿子在家里过年,却带着央求的语气。 「我回来就看看欣欣,」秦朗冷厉地看着他爸,「一家人过成我们这样,都是拜你所赐。爸,妈死了,欣欣哑巴了,我变成了半人半妖的怪物,你心满意足了吗?」 家里气氛僵持,秦欣害怕地抱紧秦朗的大腿,秦朗走时,秦欣比划手语道:「哥哥,欣欣没事,哥哥要开心。」 秦朗忍住眼底的酸涩,摸了摸秦欣柔软的发顶:「哥哥给你带了髮夹,回去拆礼物吧。哥哥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秦欣一听到髮夹,眼睛就亮晶晶的。 这眼神让秦朗想到某只喜欢在兔耳朵上别髮夹的兔子。 回到家后,秦朗给自己泡了一盒泡面,刚吃上一口,大门就传来笃笃的敲门声。 秦朗去开门,外面天寒地冻,一个背着莹草色包袱的男人蹲坐在他的门口。 羽绒服的帽兜兜下,一对白色兔耳朵露出来,蓬松的兔毛上沾着白色的雪,阮可可脸上冻得通红,嘴唇都发白。 「狼大人,我回来啦!」阮可可高兴地蹦到秦朗怀里,将秦朗给扑了个结结实实。 秦朗感觉心脏的位置被毛茸茸的爪子轻轻地挠了一下,痒酥酥的。 「大半夜的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你爸妈也不管着你,怎么到处跑?」秦朗拍了怕兔子的背,让他松手。 兔子黏人得很,抱住就不撒手:「想要跟狼大人一起过年,狼大人不想跟我一起过年吗?是因为狼大人做了好吃的胡萝蔔宴,不想要跟我分享吗?」 阮可可从秦朗身上下来,一蹦一跳到客厅,想要去看丰富的年夜饭,结果只看见一桶泡面,满脸嫌弃。 「狼大人你就吃这个啊?」阮可可有些心疼,于是赶紧打开自己的包袱,拿出小零食和秦朗之前给他的钱包,「我去买点吃的,狼大人在家里等我。」 阮可可是只行动派的兔子,很快买了些蔬菜回来,秦朗看见那一堆蔬菜,很无奈地接受家里有个素食兔子的事实。 可他是肉食主义者。 他接过一兜子菜,在厨房忙活,阮可可蹦跳到他身上,从身后抱住他,脸颊贴在他肩膀上,兔耳朵缠着他,双手双脚都缠在他身上。 「好了,别撒娇了,快下来,我给你做饭。」秦朗无奈地拍了拍兔子的脑袋。 阮可可跳下来,委屈地摸着脑袋,说脑袋疼。啧,娇气。 秦朗一向不喜欢这种动不动喊疼啊,爱撒娇啊,喜欢掉金豆子的人。 平常光是做音乐遇到这样的人,他都会避犹不及。 现在就有这么一只娇气的兔子跟他时时刻刻生活在一起,他却嫌弃不起来。不仅不嫌弃,这娇撒在他这儿,他还挺受用。 「哪里疼?」秦朗拨开兔子柔软的头髮,那白色的兔耳朵被兔子蹂躏得都粉了,秦朗扒拉开兔子的手,自己接手那一对兔耳朵,轻轻地揉。 阮可可嘴角一扬,愉悦地盯着秦朗,踮起脚吻在秦朗的嘴唇上:「现在不疼了。」 秦朗一怔,被兔子撩拨得心思荡漾,再开口时,嗓音哑得要命:「跟谁学的?装得这么可怜,就为了偷袭我啊?」 阮可可怯生生地退回来,好像害怕自己做错了,惹秦朗不高兴:「你不喜欢吗?」 秦朗揉兔耳朵的手不由得加大了力气,阮可可嘶了一声,倒吸一口气,秦朗的手落到他脑后,止住了兔子想要往后退的脑袋。 「喜欢,」秦朗道,「但是不够,可可,我想要的远远比这更多。」 「咦?」 秦朗的手稍一用力,两个人的唇就只剩下一个手指头的距离,唿吸交缠,阮可可不知道自己的心跳为什么这么快。 好奇怪,活了这么多年,居然得心脏病了,他不会要死了吧? 「可以吗?」秦朗问他。 阮可可的脑子这会儿就是浆煳,眼看着狼大人的眼神不太对,他鬼使神差地点头,下一秒,嘴唇就被狼大人贴上去,重重地一压。 第10页 「呜——」狼大人真的要吃兔子?! 嘴唇被狠狠撬开,阮可可呆呆地张着嘴,秦朗来势汹汹,他招架不住,接完这个吻后,他浑身都软,站都站不住。 秦朗转了个身,将兔子抱到流理台上,分开兔子的大腿,挤进去,手指勾住兔子的裤子,再往里钻,捏了下兔子的兔尾巴,这里的兔尾巴毛已经湿了,毛毛一绺一绺的。 秦朗心痒地一捏,阮可可的腰都弯了起来,喉咙里发出舒服又娇滴滴的声音。 「狼大人,我变得好奇怪。」阮可可脑袋埋进秦朗的肩膀里,好像自己都不需要唿吸一样,结结实实地埋进去,肩膀缩着,「我心跳得好快,是不是要死了。」 一听这话,秦朗觉得自己被打了一巴掌,这兔子又纯又老实,他却为了满足自己,不断地越轨。 秦朗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蠢兔子。」 「啊?」阮可可不懂为什么狼大人要骂他,他委屈,于是尝试着讨好地去吻秦朗的下巴,吻了秦朗一下巴的口水。 秦朗提熘着兔子的卫衣领子,将兔子丢到客厅,放了一部动画片,让兔子消耗时间。 兔子从沙发上跳起来,想跟他进厨房,秦朗在阮可可面前将厨房门关上,免得兔子又进来捣乱。做完饭后,打开厨房门,一只变成原形的兔子倒了下来,压在秦朗的脚背上。 毛毛软乎乎的。 「怎么又变回兔子了?」秦朗端着一盘炒胡萝蔔丝,弯腰将兔子抱进怀里,往客厅餐桌走。 兔子趴在秦朗怀里,有些委屈:「狼大人不喜欢我的人形,我的人形不好看,狼大人也嫌弃。为了不让狼大人嫌弃,我还是变回兔子吧。」 说完这话,兔子特别委屈地耷拉着脑袋。 「叽……」 吃完饭,秦朗打算给兔子搭个窝,让兔子在客厅睡觉。 当他把之前阮可可的兔子窝搭好时,转身就见脱得精光的阮可可,那身子白得跟面团似的。 「你搞什么,把衣服穿上。」秦朗别过脸,这兔子一个不留神,就搞些出人意料的事情来。 「洗澡啊,否则我脱衣服能做什么?还是说,狼大人想要我做些什么啊?」阮可可无辜地一眨眼睛。 虽然仍旧是那一副天真的蠢兔子模样,但秦朗总觉得兔子有点狡黠。 【作者有话说】 兔子:狼大人终于要吃兔子了,叽…… 生生求关注求收藏,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爱你~ 第11章 《不准吃兔兔》10 10.周照然约着秦朗去酒吧喝酒,说贺新也在,想让他们冰释前嫌。 贺新藉口家里有困难,卷了秦朗的钱跑路,要说秦朗真的一点儿没有怨气,秦朗自己都不信。 周照然来秦朗家里约他时,还在想着之前捡的兔子,于是在屋子里四处打量。 秦朗把卧室关得严严实实,在卧室里塞了一大盆胡萝蔔和玩偶抱枕、蝴蝶结,让兔子去玩儿。 「看什么呢?」秦朗随便在衣帽架上拿了件外套,套上就走。 「你不对劲,你家里有人了!」周照然眯着眼,嗅了嗅,「你屋里有人气了,以前你家里一点人气都没有,屋里唯一象徵着有人住过的地方是堆满菸头的菸灰缸,现在菸灰缸不见了,厨房里有油烟味,冰箱里被蔬菜水果塞得满满的,更过分的是你居然还有闲工夫在阳台晒蔬菜干,还是你最讨厌的胡萝蔔干!」 秦朗:「……」 他一直没告诉乐队成员,关于兔子的事情。 他也不想告诉,这种感觉就跟得了什么宝藏,就想自己一个人藏着掖着那种感觉一样。 「走吧,你还喝不喝酒了?再磨叽下去,我就不去了。」秦朗做出送客的姿态。 周照然来请客的,他可是担负了他家心肝宝贝儿的期望来的,要是请不到秦朗,今晚能不能上床都还是个问题。 「当然要喝酒!」周照然一脸讨好,搭着秦朗的肩膀就走,「对了,哥,之前你捡到的那只兔子呢,你吃了?要是在养着呢?要不然我花点钱让饭店做一道麻辣兔头和麻辣兔子肉带过去当下酒菜。」 周照然的话刚说完,卧室里传来咚的一声。 还有一道小声地啜泣声。 阮可可本来还握着秦朗的衬衫玩,用秦朗的衬衫袖子系蝴蝶结,一听周照然要把他给杀了做麻辣兔头,小兔耳朵乱颤,浑身的毛毛都竖了起来。 他埋进秦朗的衬衫里,汲取熟悉的气味,安抚自己,脸颊在衬衫上蹭了蹭,嘟哝说:「就知道欺负兔子。」 秦朗朝卧室看了眼,声音故意加大:「我从来不吃兔肉。」 周照然瞪圆了眼睛。 秦朗道:「你们也不许吃。」 周照然觉得他秦哥疯了,好好一个肉食主义的人,以前经常跟他们去逛麻辣兔头店喝酒吃肉,怎么现在忽然不吃兔子了? 两人一前一后往外走,卧室里的阮可可变成一只白色小兔子,抱着秦朗的衬衫倒在地上。啪叽一声。 兔子歪倒在地板上沉思,长唿出一口气,将一只粉色蝴蝶结戴在自己的兔耳朵上,然后蹭的站起来,在房间里转圈走路,沉思,两只手搓了搓:「狼大人被别有用心的坏人拐走了,我要去看住狼大人。」 他把耳朵乖乖地贴在脑后,用蝴蝶结绑住,免得兔耳朵挡眼睛碍事,又去衣柜里翻秦朗的衣服。他想藏得最深的一定是最好的衣服,于是他在秦朗衣柜最里面翻到那件黑色情.去服。 第11页 穿上去很紧绷,尾巴不舒服,他将尾巴那儿的拉链拉开,露出一撮白色尾巴。 又怕尾巴被发现,自己给套上了一条牛仔裤,上半身光这样穿又太奇怪,于是赶紧又套了件秦朗的白衬衣。 阮可可穿上衬衣和牛仔裤,站在全身镜前,左右摆了摆身子,兔耳朵杨了扬,尾巴也跟着摆了摆,感觉还差换一张脸就可以跟狼大人一样帅气了呢! 【作者有话说】 我记得之前有个老婆说这篇文要中秋写完,我反驳说不会的,会很快写完的,结果证明我死鸭子嘴硬,现在中秋到了…… 预计3w字,这周结束,存稿一半多了,明天存完稿~晚安~中秋节有想吃兔兔的吗? 第12章 《不准吃兔兔》11 11.贺新捧着酒,给秦朗道歉。 「秦哥,真的对不住了。我赌瘾一犯,什么事儿都干,欠你的钱我已经打到你的卡里了。」贺新被周照然这么一教训,理智全回来了。 他家里本就不富裕,想着钱生钱容易,才去赌场玩儿两把,结果沉迷赌博不可自拔。 秦朗接了他的酒,这事儿算是就这么过去了。 云冉冉今天穿了一条白裙子,跟秦朗一身黑衣服特别搭配。 贺新喝多了,就夸元冉冉漂亮,跟秦朗特别般配。 云冉冉本来已经考上了研究生,今年gap了一年,才来玩乐队。 周照然想着秦朗家里是有人了的,秦朗现在脸上的表情也不是很高兴的样子,就让贺新不要胡说。 他们在一家清吧,距离王苗苗的酒吧不远,这家老闆曾经帮过秦朗,秦朗刚跟他爸闹翻的时候,就是这家酒吧的老闆接济的秦朗。 老闆姓赵,秦朗一般喊他老赵。老赵给他们送了一扎啤酒过来,周照然笑眯眯地接过,拍了一通马屁。 老赵笑着点了根烟说:「刚才我看见有个小男生穿了小秦的衣服,被王老闆拉进她酒吧了,小秦,要不你过去看看。」 秦朗神色一凛,想到家里的兔子。 兔子爱穿他的衣服,如果阮可可跟着他出来,倒真有可能穿他的衣服到处乱逛。 「嗯,我去看看。」秦朗将威士忌酒杯放下,起身朝外走。 周照然哎一声,跟上去:「秦哥等等我,我也跟你一块儿去看看。」 两个人都走了,云冉冉跟贺新自然也得跟上。 他们都好奇,穿秦朗衣服的男孩儿是谁,毕竟秦朗这个人吧,看起来冷冰冰的,但其实对谁都很掏心窝子,可是身边除了他们几个就没别的朋友了,家里更是冷清。 「估计是秦哥的亲戚。」贺新对云冉冉说。 云冉冉不太习惯地抓了抓裙子,这身裙子漂亮是漂亮,但她不爱穿。穿这种长裙,让她活动不便。 「看起来不太像是亲戚,秦哥出去的时候喊了声可可,秦哥家里亲戚的名字,都没有带这个字的。」云冉冉记忆特别好,看过、听过的东西一遍就能记住。 「你还记秦哥家里人的名字啊,你对秦哥挺上心的,不像我,我连周照然他爸叫什么名字都没记住。」贺新大大咧咧地说,给云冉冉把酒吧的皮帘子掀起来。 「你为什么要知道周照然他爸的名字?」云冉冉疑惑。 她的眼神落在贺新的脖子上,吻痕再明显不过,她不可思议道:「你跟周照然是那种关系?」 「他帮我还钱,我陪他。反正我也不清楚自己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周哥他活儿好,我倒是不讨厌他。我总不能一直欠你们钱吧?你还得上学,秦哥要生活,周潮还得给他哥寄生活费。」贺新没心没肺地笑。 云冉冉说:「那你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人怎么办?」 贺新摸了摸鼻子:「到时候周哥应该会让我走吧,反正我也没什么好让人喜欢的,周哥也就图方便才跟我做,等我还完钱,我就离开这里,省得周哥以后看见我尴尬。」 「你们聊什么呢!搞快点!」周照然扭头沖他们嚷嚷。 就跟贺新是他的尾巴一样,贺新刚走过去,就被周照然一手薅到身边。 贺新身上明显有伤,腿都没站稳,踉跄了几步,周照然搂过他,跟他说小话:「你一个大男人,跟小女生聊什么啊。」 贺新说了几句,周照然就不满地看着云冉冉:「冉冉,你怎么能撬你周哥的人,我俩刚好上,以后不许对我的小宝贝说这种挑拨离间的话了哦,否则周哥要生气了。」 云冉冉的视线无声地从一脸懵的贺新,和带着警惕眼神的周照然身上扫过,有钱的大傻子遇到没钱的小傻子,倒是很般配。 互相喜欢而不自知更是让人羡慕。 「嗯。」云冉冉说。 「这样才对嘛。」周照然就跟大哥哥一样揉了揉云冉冉的头。 周照然是刻意出来等贺新的,怕这两个小迷煳遇到王苗苗的狗腿子。本来周潮今天也要过来聚会的,结果这小孩儿今天去兼职送外卖了。 酒吧还没真正营业,一进来都没见到半个人影。 「人呢?」周照然喊了几嗓子。 右边靠近后门的地板上有血,还有碎玻璃。 贺新瞬间紧张起来,指着地板上的狼藉对周照然道:「周哥,地上有血!」 周照然手疾眼快蒙住贺新的眼睛:「草,这酒吧赶紧倒闭吧,怎么弄得跟杀人现场一样。」 第12页 贺新要掰开周照然的手,周照然道:「小孩子别见血,哥带你进去。」 三个人一块儿进了后台,后台比前面要紧凑得多,前面都是摆着桌子椅子,后面就是一条长走廊,走廊很狭窄,有几个小房间,最前面的那个房间传来打闹的声音。 周照然这才松开贺新,想让云冉冉带着贺新在这儿等着。贺新非得跟着,周照然不耐烦地解开自己身上的领带,将贺新的两只手绑起来,再绑到一旁的供水管道上。 周照然其实不太喜欢打领带,更不爱穿衬衣,可是秦朗有时候跟人应酬要穿西装,他觉得挺酷,就跟着穿。说白了,他就是一个没主见的人,喜欢跟着秦朗混。 「周哥,你让我跟过去看看吧,我也能帮上忙的。」贺新哀求。 周照然不管,嘱咐云冉冉看好贺新,两个人都不要过来。 「小孩子就躲着,别到处添乱。」周照然摸了一把贺新的喉结,想亲一口来着,见云冉冉在旁边,又不好意思。 贺新不服气:「你在床上草我的时候怎么不说我是小孩子。」 「我那时候能想起来你是小孩子才有鬼!」周照然一边往走廊深处走,一边指着贺新,「不准过来,否则别想从我这儿要到钱。」 贺新心里憋着气:「穷鬼!抠门汉!」 周照然:「再骂,今晚上草.死你!」 云冉冉:「……」她或许才是需要被保护耳朵的那一位小孩。 【作者有话说】晚安~今天也要吃兔兔(≧≦)/ 第13章 《不准吃兔兔》12 12.秦朗这边的情况确实比较紧急。 简单来说,兔子发.请了。 王苗苗没说兔子在哪里,只说有个小帅哥来找她,小帅哥问她秦朗在哪里,王苗苗就顺带把阮可可带到自己酒吧里。 至于后来去了哪儿,王苗苗说她也不知道,店里没客人,王苗苗就让小帅哥在外面大堂等了。 秦朗握着碎了一半的啤酒瓶,将被绑住的王苗苗丢到沙发上,啤酒瓶尖锐的那一头顶着王苗苗的喉咙,他看起来脸色十分吓人:「说,人被你送到了哪里。」 王苗苗殷红的嘴唇徒然地张着,想要求饶又想要敷衍秦朗,但她知道,只要她说的不是实情,秦朗下一秒就会毫不犹豫地对她动手。 「我真不知道,小秦,你看你跟我合作了这么多年了,我虽然有亏待过你,但也不至于对你朋友做出这种没良心的事情啊。我要真想把你的那位小朋友送给别人玩,也得徵求你的同意不是?」 「说。」秦朗将酒瓶子碎掉的地方用力抵住王苗苗的喉咙,割出一道血痕出来。 「我说我说。」王苗苗怕了。 「之前我让你陪的那位老闆是来这里出差的,还有一个星期他就要回去了。我跟他的合作一直没谈下来,所以——」王苗苗脖子往后躲,沙发垫子不软,她一向都买的便宜货,这沙发垫子硬得她都没法把脖子往下面缩。 她皮肤白,最爱美,为了保养和整容,她花了不少钱,如今脖子被秦朗给割破了皮,这疤痕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才能消下去。 她恨死秦朗了。 这些人怎么不去死! 周照然推门进来时,秦朗已经问出了阮可可的下落,正要往外走。 「秦哥,你去哪儿?你朋友不在这里?」周照然一脸疑惑。 看见老闆娘的情况,他吓了一跳,秦朗原来对人这么狠的,那伤口再深一点,可就要人性命了。 「嗯,我去找他。」秦朗冷厉地说。 他的心很不安,他摸了摸心脏的位置,第一次觉得有些茫然。心脏跳得很快,让他没办法停下奔波的步伐,再快一点,只要一想到他晚一步,兔子会被怎样对待,他就难受得要命。 那种紧绷感让他几乎不能唿吸,像一座大山压在心脏上面。 想到那只会在妖界凉飕飕的山顶上,蹦跳着找信号给他电话的兔子,那只会特意在过年的时候回来陪他的兔子,那只不管自己如何蹂躏,都会乖乖任由他摸的兔子。 兔子很害羞,晚上在他怀里睡觉时一定要他记得关灯,因为兔子总会在晚上向他撒娇,兔子撒娇很爱舔人。 兔子晚上做得最棒的美梦,就是带着他挖很多胡萝蔔。 阮可可觉得自己浑身发热,像是被丢进了热锅里,被煸炒。 又像是被当成胡萝蔔干一样对待,被太阳晒啊晒,浑身都热乎乎了,完了,他要成为一只兔兔干了。 肉被晒成肉干应该会很好吃,狼大人虽然口是心非说不喜欢吃兔子,但他知道,狼大人是爱吃兔子肉的,那么狼大人应该会很喜欢吃他。 嘤嘤嘤,希望就算变成兔兔干,也要是被狼大人吃掉。 浴室里有水声,一个戴着假髮的男人赤身裸体地走出来。 兔子耳朵乱颤,被吓得耳朵上的髮夹都掉了,他捡起髮夹,小心翼翼地夹回兔耳朵上,然后用枕头把自己的兔耳朵埋起来,脑袋也钻进枕头里。 兔子很容易受惊,狼大人教他,只要害怕就找个角落躲起来,捂住眼睛和耳朵,等一会儿,狼大人就会出现。 「没想到还是只发.请的兔妖,怎么来到人类世界了?」假髮男钻进被窝里,想要压到阮可可身上,他扒拉了阮可可的裤子,发现扒不掉,「我的可怜宝贝小心肝,让叔叔好好疼你。」 第13页 裤子是牛仔裤,扯了好久才扯掉,露出里面的皮裤子。 这裤子分外眼熟。 可是色慾薰心的男人早就记不起来这是在哪见过的了。 「屁股上还有拉链,心肝小宝贝真爱我。」假髮男忙着去拉拉链,那一撮小白毛兔尾巴看得他眼馋。 此时,咚的一声,门被打开。 准确的来说,门被从外面整个的踢开。秦朗踢门的力气很大,门板撞到墙壁又反弹回来,碎掉的木屑都弹了出来,秦朗踩着满地的碎木屑走进来。 假髮男回头看的几秒钟功夫,那埋在枕头里瑟瑟发抖的兔子就一下子蹦跳起来,长腿在假髮男胸口结结实实地踩了一脚,几步奔向踢开门的男人。 假髮男的身体都是虚的,不知吃了多少药材才补出来一副看着要死也活不成的身体,被阮可可踩了这么一脚,他都快吐血了。 要说也是阮可可倒霉,要是他不在发.请期,多少个假髮男都难不倒他。 就连秦朗都得看他脸色行事,兔子的力气大得很。 偏偏兔子的发.请期到了。 兔子属于多频发.请期的妖,而且受发.请期影响巨大,哪怕是再强大的兔子,在自己的发.请期也只会想要臣服在男人的身下,恨不能软成一滩水。 就像强大的钢铁巨人,最后只能变成一只求抱抱贴贴的软绵绵可爱布偶一样。 「狼大人,你快帮帮我,我好难受。」阮可可奔到秦朗身上,像一块黏煳煳的橡皮糖。 秦朗安抚着兔子,摸了摸兔子的后背,轻轻拍了拍,又捏了捏兔子软绵绵的兔耳朵,将髮夹取下来,夹在自己的衣领上,那被髮夹夹过的地方已经有些粉了。 秦朗去揉那粉色的地方,兔子舒服地咕噜两声,用额头去蹭秦朗的胸口和下巴。 而被踩了一脚,现在终于回过神来的假髮男也终于想起来,骚兔子身上的衣服为什么看着这么眼熟了。 他赶过来,指着秦朗说:「一个半人半妖的傢伙,穿了情.去服勾引我不成,就让兔妖来勾引我。」 他一脸嘚瑟:「看在你们这么诚心诚意的份上,今晚你们两个就留在我房里一起伺候我吧。」 那一脸褶子肉都堆在脸上,让人看了只觉得噁心。 秦朗用脚勾起破掉的门板,甩在假髮男身上,赶来的周照然只见他英勇威勐的秦哥身上挂了一只兔子男人的挂件,一个赤裸裸的男人捂着脸躺地上哀嚎。 「秦哥,你先带着你弟弟走吧,这里我来处理。」周照然也看出来兔耳朵的男人有些不对劲,他在贺新脸上看见过不少这样的表情。 当然,看见这种表情的地点都是在他家的床上,每次他跟贺新做,贺新想要他,而他不给,想要吊着贺新胃口的时候,贺新脸上就是这种表情——脸蛋红红的,眼睛水汪汪的,睫毛会轻轻地颤抖,嘴角微微向下撇,可爱又魅人。 这么可爱的弟弟,可要放到床上好好疼。 周照然想到有一回他和他秦哥一起去澡堂洗澡看见的物件,啧,这弟弟可惨咯。 秦朗点头,将这里的一切交给周照然。 周照然跟一群流氓混混打交道都能如鱼得水,跟这贪生怕死的老男人打交道,只会把人家吓得要死不活。 「起来把裤子穿上,金针菇还不知道套个保护膜遮遮掩掩,真是不怕被人笑话。」周照然踢了假髮男一脚。 假髮男委屈,但他不敢说。 秦朗见了云冉冉跟贺新,他跟云冉冉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平安无事,让他们赶紧走。 云冉冉眼神带着一抹暗色,看了眼他怀里的男人。 秦朗用手遮了遮阮可可的兔耳朵,用外套将兔子保护得结结实实。 「秦哥,」云冉冉说,「你领子上夹了一个粉色髮夹,要不然还是取下来吧。」 秦朗说不用,怕取下来丢了。 毕竟这是兔子最喜欢的那一种版型的髮夹,真弄丢了,不好煳弄。 秦朗风风火火地走了,云冉冉蹲在墙角抹眼泪,也顾不得要保持白裙子干净了。 贺新用被绑住的手摸了摸云冉冉的脑袋:「我们冉冉有的是人喜欢,别喜欢基佬,会变得不幸哦。」 云冉冉哭得更厉害了。 为什么她不苟言笑的秦哥会喜欢上戴粉色髮夹的男人? 这简直……简直太反差萌了! 【作者有话说】 云冉冉:你们欺负我…… 不会进行配平,冉冉独自美好,好好读研,努力学习,走上人生巅峰,搞钱! 生生求收藏和小海星~感谢~「鞠躬」 第14章 《不准吃兔兔》13 13.秦朗来不及抱着兔子回家里了,他在附近开了一间酒店,用冷水给兔子洗了个澡。 莲蓬头喷出来的冷水浇在兔子身上,兔子身上的衬衫变得透明。 兔子的头髮湿漉漉地耷拉着,可怜得很,嘴唇跟樱桃似的红艷艷的。 狭窄的浴室里充斥着一种很甜的味道,像秋天的板栗味,又比板栗味更甜,比棉花糖的甜味略逊色,掺杂一种果香。 秦朗本身就是半人半妖。 妖为了交配产生的荷尔蒙会影响到他,空气里就像是有无数只撩拨着他的手,每当他别过头不去看阮可可时,就会有无数只手来拨正他,让他扭过头去看兔子。 第14页 「狼大人~」阮可可伸手解开自己的衬衣扣子,「你帮帮我好不好?帮我像以前一样摸摸兔尾巴,你摸一下好不好 ?」 秦朗哪里敢摸?他拿了电话,打电话给周照然,让周照然想办法带医生过来。 阮可可不满意,既然狼大人不想摸他的兔尾巴了,那他自己摸好了。 阮可可一百九十九岁了,比秦朗大了一百七十多岁。 秦朗是半妖,尽管年龄小却已经跟成年男性一样壮硕。 秦朗将浑身湿漉漉的兔子抱到盥洗台上,用洗手的清洁剂洗干净兔子的双手,因为那双手曾被假髮男碰过。 兔子要来吻他,秦朗任由兔子胡乱地吻。他让兔子趴在盥洗台上,摸着兔子细瘦的腰。 秦朗揉了揉兔子的耳朵表示安抚。 「可可,喊我的名字。」秦朗点了点阮可可的鼻尖,很红,这也许是兔子的特性。 「狼大人?」阮可可迷迷煳煳地睁眼。 秦朗抬手碰了碰阮可可的细嫩的脖子,真漂亮,难怪这么多妖参加选美大赛都没能将这只兔子比下去。 这么漂亮的兔子就该自己藏起来。 兔子是很容易感受到疼痛的生物,又是极耐疼痛的生物。 兔子忍耐着,咬着手,咬得一根手指头太疼了,就开始咬另外一根手指头,十根手指头都咬疼了,就开始咬手腕子。 「别咬自己了,咬我好不好?」秦朗掀起柔软的兔耳朵,阮可可脸红,伸手将被秦朗掀开的兔耳朵又抓下来,蒙住自己的眼睛。 「我不怕疼。」阮看看长声唿了一口气。 阮可可是雄兔子,雄兔子是不能生孩子的。但是他想要一只跟狼大人一样漂亮的小兔子。 可比起让狼大人跟别的雌兔子生孩子,阮可可更想让狼大人待在自己身边。就算狼大人再凶,也会记得带他去买好看的髮夹,记得在床上给他留一个位置,他不用跟家里几十个兄弟姐妹挤在一起。 不过狼大人不喜欢吃胡萝蔔,挑食不好,这个习惯要改。 秦朗对兔子的兴趣远比他自己想的要多,等周围那股香甜的味道渐渐散去后,兔子的身上已经全是红色的吻痕。太娇了。 当然阮可可对比族里的其他兔子来说,那可是相当炸裂级别的存在,被弄疼了也只会忍着,不会像其他兔子一样抑扬顿挫地叫出声让人哄让人心疼。 阮可可更是喜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在家里开垦了不少田地,全种上了胡萝蔔。 他跟那些靠哄骗外族结婚,最后让外族养的兔子不一样。 他是兔儿爷界的一股清流,阮可可得意地想,他有钱有颜还勤快,更有吃不完的胡萝蔔,可是兔子相亲界的香饽饽! 狼大人跟了他,不会吃亏。 秦朗把阮可可清洗干净后,就将人抱着,塞进被褥里。 兔子用软乎乎的被子将自己裹起来,裹成一个类似年糕形状的糰子,从糰子的顶端钻出来一颗有兔耳朵的脑袋,短髮被吹风机吹得很蓬松,带着甜甜的洗髮露的清香。 「狼大人,你让我好舒服。」阮可可眨了眨亮晶晶的眼睛。 刚准备去沖冷水澡的秦朗:「……」 有时候兔子太笨,确实不太好养,容易可爱到让人忍不住更凶地去蹂躏它。 秦朗到客厅里,接到秦欣的电话。秦欣不会说话,敲了敲电话让秦朗等她一会儿。 小姑娘拿了智慧型手机,一个字一个字地打,然后用智慧型手机上安装的一个文字转智能语音的软体,将文字转化成机械语音,让她哥听。 秦朗已经习惯了机械声音,他家小姑娘很聪明,聪明得让人心疼。 秦欣:「哥哥,下周一是你的生日,爸爸问你要不要回家里过?」 秦朗将自己摔进沙发里,他对自己的生日向来不在乎,每年都喜欢自己一个人待着,因为对他来说,自己的出生并不讨喜。 「不回去了。」秦朗道。 他怎么会不知道,秦原肯让他回去,必定是秦欣求了很久,秦原不得已才答应。要不是秦原身体出了问题,他和欣欣的母亲去世了这么多年,秦原肯定还得再娶个女人,就为了生一个正常的儿子。 秦朗一生下来就是半人半妖的怪物,有时候控制不住,身体就会妖化。 半妖在这个世界的地位很低。 秦原为了要一个正常的儿子,逼着秦朗的妈再生孩子,本来生秦朗时就身体亏空的女人,生下秦欣后,在一个三无诊所的后院隔间里就难产死了。 秦欣是正常的人类,可惜是个女孩儿,秦原不喜欢他们兄妹,小时候没少虐待他们。秦欣发烧后没来得及送医那天,恰好是秦朗去外省参加竞赛培训的日子,秦朗培训完回来就听说妹妹发烧了,变成了哑巴。 秦朗后来退了学,就为了照顾秦欣。没过两年,一直照顾他们的姥爷也过世了,秦原不知道从哪儿带回来一个女人,说是要跟女人出去住,但只能带走秦欣。 秦朗说什么也不同意,跟自己的亲爹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是秦欣主动站出来,表明自己要跟秦原走。秦朗妥协了。 他亲爹跟那个女人没过两年,被人家骗光钱后,愤怒之下脑溢血进了医院,醒过来后倒是看开了很多。 「哥哥,」秦欣将智慧型手机对准自己手里握着的电话听筒,「哥哥一定要开心快乐。」 第15页 秦朗眉眼间都温柔下来,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到在自己卧室里睡着的那只兔子。 和兔子在一起的日子确实开心快乐。 阮可可觉得猫九哥教他的方法确实很有用。没错,他过年时回来找秦朗之前,先去找了猫九哥,让猫九哥教他怎么留在秦朗家里。 猫九哥让他一哭二闹三脱衣服。 这方法确实奏效了。 阮可可在被窝里打滚,摸着自己刚才圆鼓鼓过的肚子,揉了揉,这里不会怀小兔子吧? 他是雄兔子,确实是不会怀小兔子,可是他好想要跟狼大人一样帅气的小兔子怎么办? 【作者有话说】 兔兔:好想要狼大人~ps:兔兔有些傻fufu的,很单纯,不过力气很大~求小海星,很重要很重要真的很重要~ 第15章 《不准吃兔兔》14 14.一个星期后,秦朗决定让阮可可见见周照然他们几个。聚会的地点就定在秦朗家里,环境是兔子熟悉的环境,这样就算兔子见到陌生人,也不容易受惊。 秦朗在厨房做菜,周照然带着人在客厅玩牌,阮可可黏在秦朗身上不想下来,他用下巴摩挲秦朗的背——兔子下巴上是有香腺的,它们喜欢用下巴去摩擦东西,留下自己的气味,以此来划分地盘,不过这种味道,人类是闻不到的。 但是秦朗是半妖,他闻得到阮可可在自己身上留下的味道。 太甜了,像水蜜桃味软糖的味道。 秦朗关了厨房的门,将兔子搂在怀里亲,兔子很乖,被吻时,两条兔耳朵都会让他捏,被亲得舒服了,就会轻轻地咬他的嘴唇,表示亲够了,很舒服。兔子轻咬就表示够了,可以结束了。 这天也是秦朗的生日,他们在屋子里喝酒玩闹,周潮是第一次见阮可可,不知道阮可可是秦朗的什么人,只以为阮可可是一个喜欢戴兔耳朵玩具的奇怪男人。 周潮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喝大了,直接起闹问秦朗什么时候跟云冉冉在一起,还说云冉冉为了给他过生日,提早两个月就在准备生日礼物。 阮可可手里的胡萝蔔掉了下来,啪叽一声。胡萝蔔在地板上滚了两圈。 云冉冉低着头。 秦朗眉心拧了拧,从冰箱里拿了一颗桃子出来,洗干净,递给阮可可:「别吃胡萝蔔了,吃桃子。」 阮可可接过桃子,没有吃,他的眼睛在开心的时候就会显得特别亮,眼尾会往下压,笑容灿烂,可是现在,这双眼睛透露着失落的情绪。 秦朗揉了揉兔子的耳朵安抚情绪。 他对周潮说:「我有恋人了,他比较胆小,容易被吓到,以后你不要开这种玩笑。」 周潮摸了摸鼻子,囫囵着哦哦两声。 阮可可看了云冉冉一眼,云冉冉瞥到阮可可的视线,将脑袋埋得更低。 阮可可不讨厌这个雌性人类,他将自己的桃子分了一半给云冉冉,云冉冉说了声谢谢,阮可可问她手里拿的是什么饮料,云冉冉说是酒。 阮可可说他也想喝酒,可是秦朗不让他喝。 云冉冉就给了他一杯,阮可可偷偷地喝。喝醉后,他脑袋有点晕,浑身起了疹子也不知道,秦朗发现的时候,阮可可在抱着秦朗的衬衫舔。 兔子舔人的时候,是想要表示感谢,他喝醉了,在衬衫上闻到了秦朗的味道,就以为自己舔的是秦朗。 秦朗赶紧弯腰将兔子抱起来,兔子没穿鞋,光着脚,想要往他怀里缩:「别动,我带你去医院。」 兔子不舒服的时候会把身体蜷起来,一旦触碰,后脚就会很有力地弹射出去,秦朗被踢了一脚,直接被踢到房间角落。 兔子的力气一如既往的大,还好秦朗是半妖,要他真是普通的人类,这会儿已经可以等着别人给他收尸了。 柜子上的瓶瓶罐罐掉下来,因为是老房子,住过他姥爷、爸妈还有欣欣,房子里到处都是杂七杂八的东西,被他这么一砸,角落里的柜子和墙上的相框装饰掉了一地。 秦朗爬起来,去抓兔子的脚。 阮可可又踢了踢,闻到秦朗的味道,终于睁开眼睛,看见秦朗抓着他的脚踝,嘴角还流着鲜红的血,他疑惑又关切地问秦朗:「狼大人,你怎么了?为什么流血了?」 秦朗见阮可可醒了,松了口气,将阮可可抱起来去医院。他对阮可可说是自己喝了红酒没擦干净嘴,阮可可要来舔「红酒渍」,秦朗拒绝了,用外套把阮可可罩着。 秦朗打车去医院,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他抱着阮可可一进去就被盯着看。 阮可可的兔耳朵露出来,司机笑了下,秦朗觉得不对劲想下车,可是司机已经开车了。 小城市的生活节奏慢,晚上八九点,路边基本没什么人了,路上的车也不怎么堵,他们一路畅通无阻地往医院去。 到医院,秦朗抱着阮可可一下车,就被三界司的人抓住。十几个穿着天蓝色制服的人窜出来,电棍打在秦朗的腰上、肩膀上,秦朗吃痛,差点没抱住阮可可。 他单脚跪下来,用立起来的膝盖支撑起阮可可。 「秦朗,我们怀疑你私藏妖界前往人类世界的偷渡客,破坏三界秩序。」为首的长官是一位三十岁出头的年轻男人,脸上有一道疤,只有他手上拿了一把手枪,其余人拿的都是电棍。 秦朗看着近在眼前的医院和怀里不断升温的阮可可,问脸上带疤的男人:「能让我先送他去医院吗?他发烧了,我给他吃了退烧药,可是他还在烧。」 第16页 发烧对于常人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大病。可是如果是妖族呢? 秦欣就因为血统不纯粹,发烧后在人类世界迟迟治不好,结果烧成了哑巴。如果阮可可也因此烧成了哑巴,秦朗觉得一辈子他都没有办法再原谅他自己。 「你可以试试看。」长官眯着眼不怀好意道。 秦朗挣扎着站起来,抱起阮可可往医院里跑,长官拿枪瞄准了秦朗的右腿。 抬枪,瞄准,准星对着秦朗的右腿,射击。 子弹像一根钉子一样扎进秦朗的后膝盖窝,他打了一个趄趔,继续往医院跑。这时候,子弹上膛的声音继续响起。 秦朗短暂地停步,又继续往医院跑。 第二颗子弹被他躲了过去,他继续往前跑,血流了一地。阮可可用鼻子蹭了蹭秦朗,表示哀求:「放我下来好不好?」 秦朗不愿意。下一秒,一颗子弹正对着秦朗的后背,阮可可蹦了下来,推开秦朗,自己肩胛骨中了弹。 三界司的人跑过来,将阮可可拖走,阮可可想挣扎着往秦朗的方向跑,他现在没有发.请,力气大得很,五个三界司的男人都没把他给拖住。 其中一个拖着他脚的男人拔出电棍往阮可可的腹部电了一下。 阮可可呆呆地捂住肚子,呢喃说:「宝宝没有了。」 周围的几个男人听后大笑,用电棍电了阮可可的肚子好几下,阮可可疼得蜷起来,两只兔耳朵都颤了颤。 「一只雄兔子还能怀孕,这只兔妖会不会是只傻的,要不然我们带去卖给拐子,这只兔妖长得怪好看的,肯定有男人喜欢。」一个长得尖嘴猴腮的小弟说。 他们这批三界司的监察官,实际上都是从关系户,不是正经编制里的。 三界司里人鱼混杂,有的人是正儿八经考进去的,有能力有操守,不会做违法犯规的事儿。而刀疤脸这一行人,就是街头混混换了一身衣服而已。 再说偷渡客要是被抓了,这事儿可大可小,有点关系的花钱摆平,将自己族里的妖或者人接走就行。三界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这只兔妖很好看,刀疤脸最近在物色给上面大人的玩物,要是他能把这只兔妖带到大人面前,接下来一两年他都不用担心会有人来顶了他的位子。 「不要在这只兔妖的身体上留下痕迹,我还有用处。」刀疤脸吩咐道。 半妖在人类世界的地位是最低的,而且妖族形态很不好控制,天生下来就是残次品。 所以半妖需要时刻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不能发怒,不能过于开心,也不能过于伤心,需要让自己的心情一直很平稳,才能稳定人类的形态。 简单来说,半妖要时刻学会像一个机器一样思考,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合格的人类,才是最安全的。 刀疤脸之所以敢如此对秦朗,正是因为他知道秦朗是半妖,他认识秦朗,秦朗也认识他,两个人小时候就有点矛盾。小时候,他总带人去欺负秦朗,有一天秦朗急急忙忙地从火车站往家里赶,他带人把秦朗揍了一顿后,在没人的机械厂把秦朗关了半天。 结果就这半天的功夫,秦朗那个妹妹发烧成了哑巴,秦朗后来半夜来偷袭他,将他揍得半死不活。 秦朗失血过多晕了过去,醒过来时正在医院里。小地方的医院,房间小得很,十几平米的病房里放了三张病床,床单皱巴巴的,消毒水的味道混杂着霉味。 半妖因为混杂着妖族的血统,恢復能力比人类要强得多。 秦朗现在心里着急找阮可可,妖的发.请期会持续1-2周,兔子的情况比较特殊,一般它们的发.请期比平均的发.请期只多不少。 他挣扎着站起来,穿上鞋,麻药的劲儿还没过,他走路一瘸一拐的。 周照然带着医生进来,两个人要来扶他,秦朗推开他们,从装着药物和手术用具的推车上抢了一把手术刀,握着往外走。 他走路姿势并不平稳,步伐却非常快速,周照然没跟上,医生大喊着让保安过来。 周照然刚追到医院门口,就不见了秦朗的踪影。 妈.的,这么大个人,能躲哪儿去?他本来就不怎么待见那个兔儿爷,只是看着秦朗喜欢,就没发表什么意见。 要他说,云冉冉哪点比不上那只兔儿爷了?人家学歷高,人又长得好看,还对秦朗死心塌地,那只兔儿爷看着就傻呆呆的,一受点惊吓就只会躲。 刀疤脸正嘚瑟呢,他把阮可可给带到自己家里,打算自己先爽爽再把兔子送给上头的老闆。 听说兔妖都很.搔,身段好,会撒娇,比女人还软乎。 他让其他人在外面守着,自己进了卧室。 卧室不大点地方,就铺了一张双人床,一张简单的黑色柜子,靠着窗户的地方摆着一张塑料摺叠餐桌,地板上横七竖八躺着十几个空了的啤酒瓶。 啤酒瓶底下是黏煳煳的酒渍,要干不干的样子,有点噁心。 这样小的一个卧室,照理说里面有人的话,根本藏不住。 可是他抓回来的兔妖不见了。 刀疤脸掀开被子,被子里是一堆脱下来的衣服,一只白兔子从衣服堆里跳到他肩膀上,用牙齿咬他耳朵。 「草!死兔子!」刀疤脸揪着兔耳朵,将兔子摔到墙角。 阮可可咬着牙没吭声,兔子的忍痛能力很强,但是兔子很容易感到疼痛。 第17页 刀疤脸拿了把刀,逼着兔子变回人形,阮可可摇了摇脑袋,刀疤脸一步步逼近。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阮可可扭头看着窗户,刺目的阳光让他睁不开眼睛,他叽了一声,跳到窗台上,用后腿站立,前腿立起来,嵴背挺直,想要跳下去。 刀疤脸怒极反笑,讥讽地看他:「想跳下去?这可是七层楼的高度,七层楼你知道有多高吗?二十多米,跳下去不死也是残废。乖兔子,来叔叔怀里,叔叔给你吃胡萝蔔。」 阮可可用前爪抹了抹眼泪,爪子上的白毛毛都湿了,他后腿颤抖,毛毛被风吹得乱晃。他后腿一蹬,朝外跳出去。 兔子把眼睛闭得很紧,想像着自己是在扑向一大堆胡萝蔔,而不是从七层楼上跳下去,也不会摔得稀巴烂。 他的两只爪子抓着两只耳朵用力地蒙住眼睛。结果——哎? 地是软趴趴的? 不确定,阮可可用后腿试着去踩,「地」踩上去有点硬,身体像是被抓娃娃机夹着一样,唿吸不过来了。 他小心翼翼睁开眼,见秦朗正抓着下水管道,他被狼大人用手抓着,正好好地趴在狼大人的怀里。 低头一看,下面是二十多米的高空。 「叽~」阮可可脑袋蹭了蹭秦朗,表示亲近喜欢,害怕地钻进秦朗的怀里。 刀疤脸以为兔子必死无疑,结果又出现一个秦朗,他拿了地板上的啤酒瓶毫不犹豫地朝着秦朗掷出去。 秦朗向下退,刀疤脸让他的小弟五楼底堵人,他则开始拆下水管道。 刀疤脸住的是老小区,小区年龄比他自己年龄都大,小区里的灯泡都没几个好的,下水管道更是不会被维修,旁边的墙皮更是跟干面糰子一样,一碰就掉。 如果一直顺着下水管道下去,秦朗会被刀疤脸的下属逮住。如果一直抓着下水管道,一旦刀疤脸拆完下水管道,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 于是秦朗就近踢开一闪老旧的窗户,抱着兔子跳进去。 他在窗边躲了会儿,听见外面传来脚步声,直接抱起兔子从窗户走,跳到旁边一家的阳台上。这些房子都挨得很近,秦朗躲进去后就打电话让周照然来接他。 「狼大人?」 「嗯。」 房间内静悄悄,落针可闻。 外面的脚步声却急促如雨点,在各个楼梯口聚集,刀疤脸带人在楼上楼下搜索,有门被踹开得声音。 「狼大人?」 「嗯。」 秦朗的伤口在流血,兔子变回人形,从这间房子主人的衣柜里翻找出了一件裙子,套在身上。这家房子的主人是个女人。 兔子穿好衣服后,低头去舔秦朗的伤口——兔子的唾液具有治疗作用。 秦朗靠着窗户下的露台,准备一旦刀疤脸破门而入就带着兔子跳窗逃走。 「别舔了,」秦朗揉了揉兔耳朵,这柔软的触感让他感到安心,「你身体怎么样?还发烧吗?」 阮可可摇摇头,自己就是喝多了酒过敏,妖族很伤都带着很强的新陈代谢机制和排毒功能,就算是毒药都奈何不了他。 他不该让狼大人担心的。 秦朗吻了吻阮可可的唇角,让他靠着自己休息。 阮可可歇了会儿又凑过去吻秦朗,像是小孩子得了趣味,又亲又抱,秦朗憋得脸红耳赤。 突然一双黑色的毛茸茸的狼耳从秦朗的脑袋上钻了出来。 阮可可舔了舔秦朗的狼耳朵,惊讶道:「狼大人,你的耳朵跟我一样是毛茸茸的哎!」 【作者有话说】 兔兔:狼大人,我们都有耳朵啦~兔子的生活习惯来源于百度百科,会用香腺去蹭是想要标记地盘,舔人是因为喜欢和开心,兔子的很多习惯都挺萌的~生生求收藏和小海星~感谢(≧≦)/ 第16章 《不准吃兔兔》15 15.周照然在这一丬地界得很熟,他跟谁都能搭上关系,就连刀疤脸的顶头上司都能聊上两句。 他带着刀疤脸的上级过来时,刀疤脸还在对着秦朗他们耍横。刚抬起枪,刀疤脸就被人给一枪爆了头。 三界司中规矩森严,何况刀疤脸牵扯到上头的人,要是没人捅出去,刀疤脸做什么都无关紧要。 现在周照然出面了,上头的也想卖给周照然一个面子。 跟着周照然来的那位长官叫方儒,人如其名,是个方脸。方儒看起来憨厚老实,人却机灵得很,将刀疤脸一枪爆头后,赔笑说自己的枪走火了。 周照然懒得计较,别人给他行了方便,他也得给别人行方便。 阮可可的精神不太好,一见到三界司的人就又变成了兔子,钻进秦朗的外套里窝着。 他们先跟三界司的人回了局子录口供,又提供了大量证据,三界司的人联繫到阮可可的家属,让对方来接阮可可回家。 阮可可闷闷地不想搭理人,他不想回家。 秦朗的身体受伤严重,但是他却不想在医院待着。他拿了药就回家休养,兔子会穿着围裙在厨房给他煲汤,虽然兔子依旧不会烹饪肉类,但是兔子会烹饪鸡蛋了。 在兔子的认知里,蛋类不属于肉类。 兔子最近给自己买了一辆玩具代步车,大概有秦朗小腿的一半高,四个轮子——前面一个,后面三个。 车身是塑料的。 阮可可喜欢变成原型,骑在代步车上,在客厅里打转。塑料质感的轮胎碾压者秦朗丢在地上的菸头,兔子慢吞吞地从车上趴下了,前爪捡起菸头,丢进垃圾桶。 第18页 「可可,过来给我抱抱。」秦朗将烟丢进菸灰缸里。 塞满菸头的菸灰缸又重新出现在这间房子里。 阮可可不过去,默默地捡起菸头丢进垃圾桶,并且甩给秦朗一个后脑勺,兔耳朵颤了颤。 秦朗本来已经习惯不抽菸的日子,但随着阮可可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一想到兔子会离开,他就没有办法让自己安定下来。 一定有什么办法能够留下阮可可。 阮可可给他炒了胡萝蔔,又单独炒了鸡蛋,一颗胡萝蔔被雕成兔子形状,很可爱,可爱到秦朗都捨不得吃掉。 离别的日子还是来了,阮可可的族人被三界司的人带到警厅。 阮可可从秦朗的摩托车上下来,取下安全帽,揉了揉耳朵,髮夹被安全帽弄掉了,他捡起来,别在自己的耳朵上。 兔子很白,阳光照在他身上,那两只白色兔耳更加可爱,捏一捏,那柔顺的毛毛就往下凹陷下去,再抬起手指,那捏过的痕迹就不见了。太嫩了。 秦朗将脑袋埋进兔子的肩窝里,在锁骨上咬下一个痕迹,草莓印子真是新鲜。 昨晚他把兔子压在床上,做得兔子叽叽叫,现在兔子还在记恨他,不可能让他碰了。 兔子昨晚还特别想要碰他的狼耳朵,非得让他也把狼耳朵露出来给兔子摸。 狼不喜欢被摸头,因为不愿意被驯服,但阮可可在床上穿着他的衬衣求情撒娇的样子太犯规,秦朗还是答应了。 驯服就驯服吧,反正他这个人早就在兔子这里没什么主见了。 阮可可的族人在警厅的办公室内啃胡萝蔔,一看就阮可可过来,抹了抹嘴巴,说因为阮可可再次离家出走,他的三位未婚夫都被别的兔子拐跑了。 在兔妖里,这种事很常见。 毕竟兔子没什么忠贞的意识,发.请了跟谁都能搞在一起,兔子一年就生好几窝兔子。 兔妖为整个妖族贡献的出生率都是惊人的。 阮可可不喜欢那几位未婚夫,他一直喜欢的是乖巧的雌兔子,可是现在他跟狼大人做了羞羞的事情,那他就不能跟雌兔子一起生崽崽了。 阮可可走后一个月,秦朗整个人都有点浑浑噩噩。 因为秦朗得罪假髮男的事情,王苗苗跟假髮男的生意没谈成不说,最后她的酒吧还因此被假髮男报复查封了。 没有王苗苗的阻拦,凭藉连雀乐队的名声,各个酒吧都争抢着要他们前去驻唱,驻场费更是节节高升。 他们一块儿庆功时,周照然问贺新一场驻场费有多少,贺新比了个四,周照然摸着小朋友的头,表情浮夸地鼓励说:「哇塞,有四千哦,我们家小朋友真厉害。」 贺新脸红,说是四万。 周照然的假震惊,变成了真震惊,问秦朗的乐队还招不招人。 周潮攒够了钱,也有了时间跟他们小小地奢侈一把,腼腆地坐在角落里剥瓜子吃——他不敢喝酒水,晚上还接了代驾的工作。 云冉冉在准备入学考试,gap一年后回校,还有一场测试考试。考试虽然无关是否能够入学,只是作为导师对她的测验,但云冉冉还是想要认真准备,因此这次聚会,云冉冉就没来。 秦朗抱着吉他在台上弹奏,周照然喝大了,舌头都打卷,他问秦朗的乐队为什么要叫连雀,乐队里又没有一只雀,一直以来演奏的主题曲也跟麻雀什么的没关系。 秦朗说:「名字是欣欣起的,她不能说话后就喜欢上了看书。她有一回,捧着纳博科夫的一本诗集问我,为什么作者要杀死麻雀。」 「啊?小姑娘这么小就知道看诗集了?」周照然自己不爱学习,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跟他一样不爱学习。就像他跟秦朗交往的时候,就直接忽视秦朗退学前的优异成绩,跟云冉冉打交道时,也自然地忽视掉云冉冉的学歷。 「欣欣那时候字都认不完,里面的诗集原文写的是『连雀』,她就问我能不能不要杀死麻雀,我当时敷衍她说不会。后来她跟我爸走了,整个人就更加自闭了。」秦朗说。 他将吉他搭在沙发边上,喝了两口酒。 那本诗集里的原文其实是—— 「我是那惨遭杀害的连雀的阴影,兇手是窗玻璃那片虚假的远景。 我有头脑,连带五个官能(堪称独一无二),可是在其他方面我确实个笨手笨脚的怪物。」 玩乐队是因为家里没人,身边没什么朋友,就爱上了搞音乐。做音乐的第一年,到贩卖乐器的二手市场去买了一把吉他,经常一个人骑车去山头练吉他。 从山上往下望去,能够看到欣欣住的房子。 秦朗觉得自己就像是那被杀死的连雀的阴影,又像是笨手笨脚的怪物,没有人能够带给他温暖。 所幸的是他在音乐上也很有造诣,甚至有一次他被唱片公司看中,公司的选角经纪人给他抛来橄榄枝,但秦朗不敢接。 他想要在这座城市里守着欣欣,守着他唯一的亲人。至于秦原,秦朗从不把秦原纳入亲人的考虑范畴内。 周照然说:「你知道兔子其实是很容易发.请的吗?他们不忠贞,也没有伴侣的概念,不管对方是男是女,甚至不管对方是不是活物,如果是在兔子的发.请期,兔子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跟对方做。就算是两只雄兔子,也会搞在一起。」 第19页 秦朗面色并不好:「我先回去了。」 「有时候,人要学会为自己打算,自己想要什么得自己争取。」周照然点到即止。 秦朗背着吉他离开酒吧,刚骑车到家,兔子就打来电话。 阮可可一边问他有没有想他,一边不知道在做什么,声音有点娇,哼唧哼唧的,带着点浓浓的鼻音。 秦朗说自己表演完跟周照然他们聚完会才到家,他问阮可可要不要听吉他,阮可可嗯嗯两声。 秦朗坐在阳台,用吉他弹片扫了一下琴弦,阮可可嘴里发出叽的一声,像是受到了刺激。秦朗问他怎么了,阮可可说自己想他了。 「可可,你要不要过来?办理永久居住证,过来跟我一起住。」秦朗问他。 三界其实是互通的,只要缔结婚姻关系、工作契约关系等,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就能在三界活动。 阮可可只要跟秦朗结婚,或者阮可可在这边找到工作,由秦朗担任他的担保人,阮可可就能在这边永久居住。但与此同时,阮可可一旦有违约、伤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秦朗就会产生连带责任。 更甚者,如果阮可可犯罪潜逃了,秦朗将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阮可可犯下的错误。 因此,很少有人会愿意成为别人的担保人。 阮可可其实是在握着兔子尾巴做坏事,他想着狼大人怎样握着他的兔子尾巴的,手指就跟着狼大人的动作,慢慢地蹂躏自己的尾巴。 他好想要听到狼大人的声音。 族长给他找了很多雌兔子,阮可可一开始还想着跟雌兔子试一试,可是咬着雌兔子的后脖颈时,他就只想着狼大人了。 他那时候尾巴湿漉漉的,脸也发红,叫的声音比雌兔子还大声。 雌兔子古怪地看他,也不愿意被他压着了。 阮可可也意识到,自己没有办法跟雌兔子交配了。 他好想狼大人啊,想要狼大人捏一捏他的兔尾巴,想要狼大人用尖尖的牙齿咬他的脖颈,痒痒的。 【作者有话说】 今天更啦~还有2-3章结束~ 第17章 《不准吃兔兔》16 16. 「狼大人,」阮可可有点犹豫自己要不要讲,「我有雌兔子了,族长说我就要结婚了。以后我带小兔子去找你好不好?」 秦朗本来是把手机放到阳台的桌子上,自己在桌子旁边的藤椅上坐着弹吉他,听到兔子的话,他的力气没收住,手掌突然变成了狼爪,锋锐的指甲将琴弦割断,吉他发出尖锐的声音,悦耳的吉他声就此戛然而止。 「不好。」秦朗沉声说。 「为什么不好?狼大人你不想要小兔子吗?他们软软的,小小的,变成人后就像天使一样可爱。」阮可可说着小兔子时,声音都变得明快起来。 「你就是我的天使,我不想要你的那些小兔子。」秦朗变得非常落寞,明明他没有资格去指责兔子,也没有资格去阻止兔子。 阮可可为难了。 如果回到人类世界,那么他就不能再拥有雌兔子,虽然他不喜欢跟雌兔子做,雌兔子也不喜欢跟他上床。 她们都说他发.请时外露出来的味道太甜了,比很多雌兔子的味道都甜,她们不喜欢他。 他也不喜欢用香腺去蹭雌兔子,他不喜欢任何雌兔子的味道。 可是族长告诉他,如果他要离开这里去人类世界,就必须跟雌兔子交配,留下有他基因的小兔子。 「可可,你也知道,我们兔妖的族人是最多的,我们又没有什么战斗力,就凭藉着长得好看,别的族人才愿意跟我们联姻。而且最受妖族欢迎的选美大赛每年都举行,选美大赛的钱可以改善我们的生活。以前比赛的冠军都是狐妖,好不容易我们兔妖有了你,才从狐妖手里夺得冠军。」族长语重心长说,「可可,你不能不为我们考虑啊。」 族长是想要留下阮可可的,但是如果阮可可真的要走,也不是不可以,除非留下有阮可可基因的小兔子。 兔妖成长的速度非常快,阮可可走后,有他基因的小兔子肯定也能获得选美大赛的冠军。 所以即便阮可可不想跟雌兔子上床,族长还是会让长得漂亮的雌兔子去阮可可房间,阮可可这段时间正好是发.请期,兔子对于忠贞是最没有节操的,族长不愁雌兔子搞不定阮可可。 此刻,阮可可躲在柜子里,这个柜子是可以从里面反锁的那种,门里镶嵌着钢板,当初他看中这个柜子,就是觉得这个柜子看起来很安全。 因为一旦发生危险,兔子总是喜欢藏在奇奇怪怪的地方,这个衣柜比较突破常规,他就花了大价钱买回来。 他拿了一个锁把自己锁住,外面的雌兔子和族长都进不来。 他一手摸着自己的兔尾巴,一手拿着手机跟秦朗讲电话。 衣柜里特别小,他又不能变回兔子,发.请的时候变回兔子就更不好受了。 阮可可听着秦朗的吉他声,他好想要狼大人摸摸他啊,想要狼大人的气味,想要舔狼大人毛茸茸的狼耳朵。 「可可,你不要冥顽不灵,狼不可能喜欢上兔子,你也听三界司的人说过了,你在外面遇到的那个人类是狼族和人族结合生下来的半妖。狼只有吃掉兔子的天性,他不可能真正地爱上你。」族长劝说着,用拐杖敲了敲衣柜的门,旁边准备开锁的匠人已经到了,族长示意对方等等,他还是想要阮可可主动走出来。 第20页 阮可可觉得难受,他想要发泄,身体就像是一个大火炉,一直在燃烧。 「狼大人,你喜欢我吗?」阮可可问。 秦朗将吉他放到桌上,他打开了视频,要跟阮可可视频电话。阮可可接通了,秦朗只能看见那边一片漆黑,他将摄像头对准自己,依稀能够听到兔子紧促的唿吸声。 他说:「可可,我爱你。」 「那你能来带我走吗?狼大人,我想要跟你一起生活。」阮可可看着秦朗的脸,狠下心来捏了一下自己的兔尾巴根。 兔子的尾巴其实可以拉出来,是很长的,但是兔子一般都喜欢把尾巴蜷缩着,兔尾巴根其实很少被触碰。 秦朗跟兔子做得狠了,就会连带着把兔尾巴也扯出来,兔子会晃动着尾巴,将尾巴又缩回去。 他啊了一声,紧接着浑身都软了下来,他太想秦朗了,光是听着秦朗的声音就觉得开心。 秦朗点了点黑色的手机屏幕,他也能听见兔子那边传来的族长的劝说,他对阮可可说:「我会去带你走的,可可,等我好不好?」 阮可可说好,最后衣柜门被打开,光线透进来。阮可可用手挡了挡自己的眼睛,他身上脏兮兮的,衣冠不整。 跟着族长大人进来的雌兔子看他的眼神带着点鄙夷,阮可可不想出去,却被两只兔子五花大绑,给丢到了床上。 阮可可发.请的症状缓和了一些,他干脆变成了一只兔子,扑到被窝里,铁了心要等秦朗来接他。 族长愠怒道:「狼妖不可能真心喜欢兔妖,这次发.请期你扛过了,下次呢?如果他不来,你就一直等他吗?你是雄性,偶尔跟雄性玩一玩没什么,但是你总得留下几个孩子。你也没有必要为那只狼妖守贞洁,我们兔子有十几个伴侣都是很正常的。」 阮可可将脑袋埋进枕头里,他不听,只要他从枕头里再抬起头来,就能看见狼大人了,他只要狼大人。 【作者有话说】 族长:这蠢兔子怎么这么轴呢,多要几个小丈夫不好吗? 午好呀~ 第18章 《不准吃兔兔》17 17.狼要怎么把自己伪装成兔子呢? 这是一门学问。 秦朗戴上了白色兔耳朵,耳朵软绵绵的,但是质感特别不好,没有阮可可的兔耳朵柔软。 他身形壮硕,两肩平直,为了让他看起来不那么具有攻击性,周照然给他准备了一套皮衣,皮衣后有兔尾巴。皮衣让他的身体紧绷起来,显得更加瘦削。 其实大多数兔妖不会露出兔耳朵和兔尾巴,因为他们都能够保持完整的人类形态,只有像阮可可这种天生就没办法收回兔耳朵的,才会不得不把兔耳朵和尾巴露出来。 当然也有一部分兔妖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可爱,主动露出兔耳朵。 「秦哥牛掰!你这样的兔妖,肯定是最抢手的,说不定这一趟还能勾几只雌兔子回来。」周照然兴沖沖地说。 他就是看不惯阮可可,阮可可让他秦哥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在得知阮可可就是当初他让秦朗带回去的兔子时,周照然更加后悔了。 当初他就该把阮可可给做成麻辣兔头,怎么会想到让他英明神武的秦哥拿回去养呢? 养着养着,这兔子就养到了床上去,他这是相当于给自己找了个嫂子。 兔子都.骚,说不定背着他秦哥找了多少个相好。 秦朗睨了他一眼,周照然就闭嘴了。 周照然憋着闷气:你就护着他吧,等他给你脑袋上戴绿帽了,你就知道什么叫忠言逆耳了。 兔妖的地盘还保持着最原始的模样,这里大多数兔子以农耕为生,地界里多山,云雾缭绕。 秦朗应聘了族长的管家,族长採用的招聘形式是擂台比武。 秦朗身手好,几十只兔子都被他打趴下了,收穫了台下许多雌兔子的青睐。 族长是见过秦朗的,可是族长的记性或许不是很好,加上秦朗的模样变化太大,族长并没有认出秦朗。 族长居住的地方是一个三层的木楼房,全都是用木头做的。 族长把秦朗带到阮可可的房间时,阮可可一下子就掉了眼泪。 饿瘦了的兔子一下子就像见到胡萝蔔一样,盯着秦朗,他没喊秦朗的名字,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秦朗就知道,阮可可在想他了。 族长出去后,秦朗捏了捏阮可可的脸,阮可可笑得很乖,他说:「狼大人,带我走吧,以后我给你种胡萝蔔,每天都给你做胡萝蔔吃。」 秦朗脸上的笑僵在脸上,他说可以带阮可可走,不过有个条件,阮可可问是什么条件。 秦朗说:「不要再给我做胡萝蔔。」 阮可可有点难过,尽管知道秦朗不喜欢吃胡萝蔔,但他最喜欢胡萝蔔了啊,喜欢的东西自然想要给喜欢的人分享。 秦朗捨不得看着兔子难受,低头吻了吻兔子干燥的嘴唇:「一个月最多只能做一次胡萝蔔。」 阮可可一下子就高兴起来了,只要他把胡萝蔔做得丰盛美味,狼大人一定会爱上吃胡萝蔔的! 阮可可身上很甜,秦朗强制自己将注意力转移到怎么带兔子出去的问题上,才勉强能够不受兔子的影响。 族长派了不少人手看护兔子,光是阮可可居住的这一层楼,在楼梯口就有十多只兔子。这些兔子都不是秦朗的对手,毕竟兔妖里鲜少能够有像阮可可力气这么大的兔子。 第21页 但是被发现了会很麻烦。 于是秦朗决定带着阮可可从窗户逃走。 他提前跟周照然里应外合,联繫了车,周照然开着他爸的那辆二手比亚迪,车后座坐着周潮。 贺新本来也想来帮忙,但周照然捨不得,他花了老婆本骗来的媳妇儿,怎么能轻易送来冒险。 周潮身强体壮,性格冲动,周照然本来也不乐意带周照然来的,但掩护秦朗跟阮可可出来,人手又不够。 「秦哥,小心你右手边有两只兔子!」周潮咋咋唿唿地喊,还用手电筒照向秦朗。 本来那两只兔子只是照例巡逻,压根没看见用被单当绳索挂在窗口打算逃跑的秦朗,周潮这么一喊,那两只兔子一下子看向亮光的地方。 秦朗跟阮可可就像被一束舞檯灯光照着一样,现场表演滑稽的小丑出逃。 两只兔子霎时按响警报,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四面八方,就连菜地里、屋檐上、窗户上都趴着密密麻麻的兔子。 兔妖的数量可是三界中最多的。 秦朗将阮可可塞进车后座,催促周照然开车,周潮也知道自己做了错事,低着头反思,周照然嘴里骂着周潮,开车的技术一点不含煳。 二手车在泥路上狂奔,圆月当空,乡村的土路并不平坦,旁边是开阔的田野,种着许多胡萝蔔和各种蔬菜,而二手比亚迪的车后,跟着一大群黑压压的兔子大军。 兔子骑在拖拉机上,农作用的拖拉机发出轰隆声,电动小三轮上也载着四五只兔子,它们凶神恶煞,手里扛着钉耙。 这可比电影里的流氓兔凶多了! 周照然看着月亮问秦朗:「秦哥,我听他们说你也算半个狼妖,今天的月亮这么圆,你是不是能够变成狼人吓唬吓唬车后面的兔子?这些兔子的数量太他妈多了!」 周潮接话:「可不是。」 周照然怒道:「你小子还有脸说话!要不是你自作聪明开口嚷嚷,秦哥能暴露吗?」 周潮低着头,有点委屈,他那不是紧张嘛。 这时候,一只兔子软软的毛茸茸的小爪子拍了拍周潮的手背,兔子贴了贴他,说:「没关系,小朋友别难过了。」 周潮鼻子一酸,这么好的兔兔,他也好像有一只,那毛毛好软哦。 他正这么想着,恍惚察觉到一道凌厉的视线盯着他,他抬头,对上秦朗深沉而探究的眼神。 周潮自觉地往车窗边又挪了挪,如果不是这车就这么大,他恨不得跑十米远。 他们来到三界司的管辖范围内,出了兔子的地盘,后面紧追不捨的兔子少了很多。 周潮趴在车窗上嗷了一嗓子,心里觉得舒坦,风吹走了他所有的顾忌,他就仿佛是来乡下自驾游来了,他忍不住对后面的兔子得意洋洋地竖了个中指,后面紧追不捨的兔子霎时间又增多了一倍。 周潮吓了一跳,这么多兔子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啊! 周照然从后视镜看见后面突然增多的兔子大部队,忙问周潮做了什么,周潮犹犹豫豫,对着周照然比了一个中指,他说:「我就跟它们打了个招唿,要再见了嘛。」 「靠!你奶奶的!」周照然急忙将车拐进一个山头,往通往人类居住的城市开。三界司会限制大量妖族涌入人类居住地界,所以他必须必后面的兔妖们提前到达三界司的管辖范围内。 突然,一根横空出现的胡萝蔔砸到了车窗。 紧接着,胡萝蔔跟急促的雨点一样砸到车上,砰砰砰的声音,让人觉得烦躁。阮可可趴在后车座上,透过后面的车窗玻璃看着追着他们撵的族人。 阮可可知道族长为什么带兔子追他,无非是想要他留下有他基因的小兔子。 可是他没有办法跟雌兔子交配,他也没有办法剩下狼大人的崽崽,狼大人也没有办法生小狼崽或者小兔子。 为什么兔子就不能依靠自己,勤劳耕种,努力发展呢?为什么一定要靠别的妖族接济呢? 一根胡萝蔔正要砸向阮可可,秦朗伸手护住了他:「别扒着车窗看,胡萝蔔砸人也很疼。」 阮可可趴窝在秦朗的怀里,兔爪子摸着秦朗的胸肌,鼓鼓的,这才是他喜欢的手感,跟雌兔子的手感完全不一样。 他的耳朵贴着秦朗的心脏,听着秦朗为他心跳加速的声音,他说:「为什么它们就不知道,一直靠别人的帮助来解决生存问题,只能让自己一直以来别人。外族不可能真心实意地来帮助兔妖生存和发展。就算用再多漂亮的兔子吸引了外族进来,外族也只会把兔妖当成漂亮又廉价的兔儿爷。」 秦朗捏了捏兔子的耳朵,知道阮可可心里难受。阮可可心地善良又单纯,肯定没有办法完全放弃自己生活了一百多年的地方。 有些事情只有自己去经歷过才能想明白,兔妖能不能强大起来,如何去强大起来,这些只能它们自己去探索。 他们终于到三界司的地界,周照然提前跟人打过招唿,他们畅通无阻地过去。 周潮还想扒着窗户往后看,这一次,秦朗抓住了他的手,将人用绳子绑在了后车座。 周潮特别委屈又无辜地看着秦朗,周照然单手开车,沖秦朗竖了个大拇指:「还是我秦哥有先见之明。」 【作者有话说】 《兔兔》感觉是可爱的小故事~很无厘头哈哈哈~\^o^/ 第22页 第19章 《不准吃兔兔》番外 ·番外秦朗发现自己养的兔子经常在拔身上的毛,兔子把身上的毛扒下来,塞进秦朗给他做的那个临时小床里。 床是圆形的,上面围着纱帐,不过床很小,只有一米多长的直径,毕竟兔子在这张床上待着的时候,也只有变成原型的时候。 兔子把眼睛泛着水光,用牙齿和手一绺一绺地拔下胸部和脚侧的位置的毛,再将毛毛叼在嘴上,铺在床里。 秦朗不知道兔子为什么这么做,他们两个都是雄性,哪儿怀得上小兔子? 秦朗百思不得其解,就连去驻唱时,心里也总在想这事儿。 周照然接二连三地追问他为什么状态不好时,秦朗将兔子的反常状况告诉了周照然。 周照然说:「雌兔子怀孕了就会拔身上的毛建窝给小兔子保暖,但是雄兔子没听说过有这个情况。可能你家的兔子被你草.得多了,就出现了假怀孕的症状?人家毕竟是雄兔子,你多少要悠着点,做的次数多了,兔子可能就产生意识混乱不清的状况,说不定人家雄兔子被你给草傻了。」 周照然的话里半真半假,带着开玩笑的成分在。 秦朗却真的上心了。 回家后,阮可可变成了一只白白净净的兔子,团在小小的窝里,兔耳朵上戴着一个小小的粉色花朵髮夹。 秦朗也变回了狼形,小心翼翼地钻进兔子做的窝里,将兔子圈住,用舌头舔了舔兔子的毛毛。兔窝里有很多兔子的毛,秦朗看着兔子胸部和腿上缺少的毛毛,觉得有点心疼,咬了几绺自己的狼毛塞进兔子窝里。 狼没有拔毛的习惯,秦朗拔一点就疼得不行。忍不住嗷嗷几声,怕嗷嗷声把兔子闹醒,秦朗用爪子蒙住兔子的耳朵,小声地嗷嗷了两声。拔毛真疼。 过了一周,兔子的状态好了很多,不再从自己身上拔毛了,看见窝里很多毛毛,特别开心。 他甜笑着扑到秦朗怀里,说狼大人最好啦。 秦朗亲着兔子的嘴巴,觉得这兔子的嘴可真甜。还好他的兔子又恢復正常了,笑起来真好看。 「狼大人,我们有小兔子了。」阮可可羞怯地用两只耳朵捂住自己的眼睛,脸蛋红红的,耳根也有点红。 秦朗只当阮可可还在以为自己怀孕了,没当真,就安抚兔子,让兔子多吃点,才有力气和精力照顾宝宝。 直到晚上,当阮可可抱着两只小小的巴掌大小的小白兔子给他看时,秦朗才愣住。 真有小兔子?!他的? 秦朗心里五味杂陈,他想自己或许需要抽根烟冷静一下。他是狼,阮可可是兔,就算妖族之间没有生殖隔离,可是两个雄性也不可能生出后代来。 难道是兔子背着他偷人?不可能,兔子每天晚上都被他干得叽叽叫,白天连出门都懒得出,怎么还会有时间和精力偷人? 两只小白兔子还是很粉嫩的,毛毛并不多,小兔子还没有睁开眼睛,耳朵也小小的,但会抬起脑袋去拱阮可可的手掌,想要去找奶吃。 秦朗表情古怪地问:「你怀的?」 阮可可眨了眨眼睛,说:「当然不是,我是一只雄兔子,怎么可能生小兔子?」 秦朗松了口气,只要不是他老婆生的兔子,那就不关他的事儿,这两只兔子要是他老婆买来玩的,那就养着。 阮可可戳了戳小兔子,塞到秦朗怀里:「乖乖,快去找爸爸。」 秦朗:「……」 秦朗对兔子这种柔弱的生物避之不及,家里养了一只兔子就够他操心的了,还一下子来两只眼睛都没睁开的小兔子,他实在觉得为难。 「这是我表弟过继给我的小兔子,他媳妇儿生了好几窝兔子,家里又没什么钱,养不起兔子了,就问我想不想养兔子。他两周前问我要不要,我想着狼大人跟我在一起后,家里以后都没有小孩子,狼大人看见别人家里都有小孩子,肯定会孤单寂寞。」 阮可可皱眉思考了会儿:「我不想狼大人孤单寂寞,所以就答应表弟养两只兔子。不过小兔子对兔窝的气味很挑剔,我拔了自己的毛寄回去给表弟,先让这两只兔子熟悉了我的气味,之后又在我的窝里用兔毛给小兔子搭了一个窝,不过我在窝里发现了狼大人的毛毛!」 阮可可表现得很兴奋,两只眼睛都微微睁大,显得漂亮极了,就像最闪耀的宝石一样吸引着秦朗的目光。 阮可可说:「这两只小兔子一点都不怕狼大人的气味,它们也很喜欢狼大人呢!」 秦朗捧着这两只小兔子,心里仿佛融化了很多很多的糖,甜得一塌煳涂。阮可可思考事情的脑迴路很简单,别人都有的,那么秦朗也得有,别人家都有小孩,那么他们家也得有小孩,别人有孩子叫爹地,那么秦朗也得有小孩叫他爹地。 秦朗抱着小兔子放回兔子窝里,接着把阮可可打横抱起来,进了卧室。 尽管他养的雄兔子不能生崽崽,但他却并没有因此觉得不好,他喜欢阮可可的一切。 「这个世界上有一只很奇怪的狼,他的主人是一只兔子,狼喜欢兔子,所以和兔子约定,不准吃兔兔。」 阮可可阖上书,催促床上把眼睛瞪得很大的两个七岁小孩该睡觉了。 兄妹两个好奇地问:「爸爸,后来呢?狼跟他的兔子主人怎么样了?」 第23页 阮可可关了灯,说:「后来,过了很久很久,这只奇怪的狼也跟兔子一样爱上了吃胡萝蔔,他和他的兔子主人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哥哥兴奋地说:「狼真幸福,过上了有胡萝蔔吃的生活。」 妹妹冷漠着说:「狼真可怜,居然爱上了吃胡萝蔔。」 阮可可哄睡了两个小傢伙,起身回到自己的卧室,秦朗已经睡过去了,旁边特意空出了一块地方给他,里面放着一个暖水袋。 阮可可拿出暖水袋,抱在怀里,轻手轻脚地爬上床,弯腰在秦朗的嘴唇上亲了一下,他说:「虽然不知道狼大人是幸福还是可怜,但是兔子主人很幸福,晚安呀,狼大人,最喜欢你啦。」 -《不准吃兔兔》完- 【作者有话说】 《兔兔》完结啦~下一个小故事今天也更新~总之没文笔,但是可爱,也蛮甜的\^o^/ 《如何饲养哥哥的温柔竹马》 第20章 《如何饲养哥哥的温柔竹马》简介 《如何饲养哥哥的温柔竹马》年下赵书旸gx沈随s赵书旸的哥哥有一个特别温柔的竹马叫沈随,赵书旸从小就喜欢沈随。 他跟沈随表白的时候,沈随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直男。 第二天,沈随从他哥的房间里衣冠不整地出来。 赵书旸感觉自己要哭了,咬牙切齿问:「直男?」 沈随就跟逗小狗一样开玩笑说:「只是对你比较直。」 赵书旸小时候就喜欢养沈随,好吃好玩的都要留给沈随哥哥。 可是沈随不喜欢他,赵书旸想哭。 他玩游戏输了,朋友让他打电话给喜欢的人,他说他喜欢的人不会接他电话。 他不死心地捏着手机,手机壳在手指上膈出一道印子,最终还是拨通了沈随的电话,沈随问他什么事,赵书旸说:「我玩游戏输了,他们让我打电话给我喜欢的人,我就喜欢过你一个,沈随哥哥,你能不能教教我,怎么喜欢上别人?」 沈随来接醉酒的赵书旸回家,赵书旸不管不顾地亲他,他指着沈随的眼睛说这是他的,指着沈随的嘴唇说也是他的,他说他最喜欢沈随哥哥。 然后赵书旸哭着说沈随不喜欢他,他说自己以后再也不要喜欢沈随了。 赵书旸头上的捲毛很好摸,手感很好,他哭起来的样子也很让人心软。 沈随终于下定了决心,直面自己的内心,他说:「要喜欢的。」 赵书旸说:「你不喜欢我,我怎么好意思继续喜欢你。」 沈随吻在赵书旸的眉间:「继续喜欢我,好吗?」 沈随是同性恋,学生时期他被人泼过墨水,工作后被人以此为突破口抢过生意,也被骂过打过,他遭遇过许多挫折,所以不想要赵书旸也变得跟他一样。 可是最后心软的还是他。 他比赵书旸年纪大,本来应该更加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内心,最后却是小朋友来教会他,要勇敢地表达喜欢。 他喜欢赵书旸,最喜欢赵书旸。 七岁的赵书旸将草莓糖递到沈随手上,甜笑着说:「我给沈随哥哥你一块糖,你能不能只喜欢我?」 二十五岁的赵书旸喝醉酒躺在沈随家门外,哭着对他说:「沈随哥哥,我亲你一下,你能不能稍微喜欢我一点?」 赵书旸是很固执的小狗,特别会看门,最喜欢待的地点就是沈随家门外,很乖地等他的沈随哥哥回家。 【作者有话说】 《不准吃兔兔》还有几千字就结束啦,已经存完稿了,这周写完~《饲养》这本在存稿~ 第21章 《饲养》1 1.赵书旸的哥哥叫赵临,赵临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叫沈随。 对于赵书旸来说,他这辈子最喜欢的人就是沈随,最讨厌的人就是他哥赵临。 尤其是,昨天他刚跟沈随告白失败,而今天一大早,他就看见他喜欢的人从他哥的房间里衣衫不整地出来时。 他对他哥的讨厌情绪达到顶峰。 面前的沈随站在他面前,穿着赵临的睡衣,头髮有些凌乱,嘴唇殷红,看着像是被蹂躏过的样子。 可赵临是直男,赵书旸又不敢相信他哥会真的跟沈随搞在一起。 赵书旸心里难受得就像是心脏被人给锤了一拳头似的,他站在沈随面前就哭了起来,哭起来都没声。 赵临也穿了衣服出来,一边嫌弃地看着自己弟弟哭,一边问沈随他的领带去哪儿了。 赵临跟沈随合伙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两个人经常一块儿熬夜加班,睡在一起是常事儿。 可是昨天赵书旸刚跟沈随表白,他精心准备了红玫瑰和礼物,拉着沈随去半山腰,在草地上给沈随放了烟花,抱着吉他给沈随弹琴唱歌。 这些表白要做的事情,他筹备了半个多月,结果沈随听完他的表白后,笑着说他自己是直男。 赵书旸跟沈随一块儿长大的,沈随直不直,赵书旸心里有数。 「书旸怎么了?怎么还哭了?」赵临一边套西装,一边问沈随。 沈随替赵临拨正西装领子,赵书旸的眼神就跟钉子一样,让赵临看得都毛骨悚然。 「书旸失恋了。」沈随淡定地说,「你的领带被我收起来放在床头柜的檯灯旁边了,你去找找。」 赵临哦一声,转身又对赵书旸说:「你都二十了,失恋还哭成这幅狗德行,丢不丢脸啊。」 第24页 赵书旸一抹眼泪,抓着沈随就走,都不带搭理赵临的。走的时候还狠狠瞪了赵临一眼。 赵临觉得莫名其妙,但也只是认为赵书旸还在青春叛逆期。 赵书旸把沈随拉到自己的卧室,将门反锁,反锁的钥匙直接从窗口丢出去。沈随想去抓钥匙,被赵书旸握着手腕压在墙上。 「直男?」赵书旸恶狠狠地逼问。 沈随撑着赵书旸的两个肩膀,用力推了一下,没有推动,只好接下赵书旸的话:「只是对你比较直。」 「为什么?」赵书旸想不通。 要是论的交情,他是比不上赵临,但赵临是个实打实的直男,直男掰弯能有他自己主动弯的好? 而且他对沈随多好啊,沈随要星星,他绝不会给沈随摘月亮,从小他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沈随。 小到长辈给的一块糖果,大到自己竞赛获奖的证书、老爸给自己买的第一辆车,都想要送给沈随。 沈随怎么就不能知道自己喜欢他呢? 赵书旸心里苦闷。 他憋屈,张口就想要要在沈随的脖子上,沈随手疾眼快地伸手堵住他的嘴:「别耍小孩子脾气,我待会儿还要跟你哥去跟银行的人吃饭,被看见脖子上有印子,不合适。」 沈随的力气不大,赵书旸要真想耍横,沈随也制止不住。 赵书旸很听沈随的话,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乖驯。 「你就知道欺负我。」赵书旸把额头搁在沈随的肩膀上,「沈随哥哥,你为什么不答应跟我交往?」 沈随没有回答小朋友的话。 赵书旸双手圈住沈随的腰,下巴摩挲着沈随肩膀上的衬衣,找准了肩膀上一块儿隐蔽的位置,咬了下去。 沈随倒吸了一口冷气,感受得到赵书旸确实是生气了,而且气性不小,下口的力度也大。 要不然再哄哄他? 沈随又想到些什么,张开的嘴本来打算说些好听的话哄哄小朋友,最后还是没能说出来,只是手掌轻拍赵书旸的背,就跟让小狗快些松口一样。 这屋子是赵书旸的卧室,赵书旸把身上唯一的一把钥匙丢掉后,自然他们两个人就被锁在屋子里了。 赵书旸有点嘚瑟,看着沈随的眼神,就像是今天铁了心要把沈随给关在自己屋子里,然后这样那样在沈随身上捞点好处。 沈随今天忙着要跟赵临去找w银行的经理于阳,律所打算扩大规模,他和赵临的资金不够,需要找银行贷款。 所以他今天没有空陪小朋友玩游戏,尽管他心里是很乐意陪赵书旸的。 就在赵书旸嘚瑟地拿出自己的零食和游戏,打算让沈随陪他玩儿的时候。沈随拿出一串钥匙,打开赵书旸的卧室门,顺便整理了自己的着装,拉了下被赵书旸拉开的衬衣领子,直接大步走出去了! 赵书旸愣了两秒后,追在沈随后面:「你居然配我的房间钥匙,沈随,你还说你不喜欢我!你都配我的房间钥匙了!」 【作者有话说】 哥哥是真直男,跟竹马没关系,竹马比较温柔,什么事情都会做得很体贴,所以会帮忙放置哥哥的领带~当然竹马借住在弟弟房间里,但竹马是弯的,弟弟比较黏他,所以不敢跟弟弟睡~ 第22章 《饲养》2 2.于阳跟沈随是大学同学,在沈随读大三的时候,于阳还追过沈随,不过沈随这个人虽然看似对所有人都很温柔,跟任何人都合得来,仿佛很好追的样子,但于阳还是失败了。 因为沈随和赵临想要贷款扩张律所规模,不过他们的律所现在规模较小,可抵押资产不多,银行对于他们这种规模的公司,能够贷的款项没有他们预期的多。 而于阳在w银行干的时间挺久了,沈随就想着找于阳通融通融。 他们吃饭的地点定在一家中式餐厅,是私房菜馆,价格昂贵赵临去洗手间的功夫,于阳就坐在了沈随旁边,问沈随现在是不是跟赵临好上了。 读大学的时候,沈随跟赵临走得很近,圈子里的人都说沈随暗恋赵临,但碍于赵临是直男,不开窍,所以沈随才没跟别人谈恋爱。 沈随就像漂亮的扶郎花,谦恭有礼,整个人看起来淡如春茶一般,让人忍不住偏爱和喜欢。 于阳为追沈随还闹出过不少笑话,他曾刻意把沈随灌醉,听沈随喊着「旸旸」,就以为沈随在喊他的名字「阳阳」。 他觉得沈随或许是喜欢他的,所以得寸进尺想要跟沈随一度春宵,可惜沈随醒了,将他给狠狠揍了一顿。 揍人的沈随,拳法凌厉,出手毫不留情,于阳被揍了个鼻青脸肿,就此歇了要追沈随的念头。 照道理来说,沈随喜欢那位「旸旸」,那就没必要跟赵临纠缠这么久。 从沈随大学毕业到现在都过了多少年了,沈随还跟赵临纠缠在一块儿人,难道赵临的小名就叫旸旸? 沈随否认了跟赵临交往的事情,于阳心思又有点意动。 但是他拿不准赵临的小名是不是叫旸旸,所以他藉口出去催菜,去卫生间找了赵临。 赵临在厕所外的抽菸区抽菸,吞云吐雾正酣畅淋漓,于阳冷不丁走过去拍了他肩膀,喊了一声:「旸旸?」 赵临身上鸡皮疙瘩掉一地:「你喊谁呢?」 于阳说:「你身边有没有叫旸旸的人?我常听沈随提起这个名字,想着你跟沈随关系这么好,应该清楚。」 第25页 「你是说我弟?」赵临思考了会儿,「我弟叫赵书旸,那个傢伙今天本来想黏着沈随过来,沈随没有带他,他还哭了一场。」 虽然沈随说赵书旸是因为失恋才哭,但知弟莫若哥,赵书旸多喜欢沈随啊,这小子在感情方面从来没有开窍过,就连睡觉做梦都在喊沈随哥哥,怎么可能跟别人谈恋爱。 不过赵临也只认为赵书旸对沈随的感情是依赖的那种喜欢。于阳愣住了。 这妥妥的就是一个三角恋啊! 哥哥伪装直男,对竹马有非常强的占有欲,但睡完又不想负责任,竹马表面乖驯温柔和哥哥在一起,实际上爱的却是弟弟。 于阳就不相信,赵临在沈随身边待了这么多年还能直,要真是直男,跟gay在一起久了肯定会觉得难受别扭,要不是直男,那两个人肯定早就搞在了一起。 于是想通了这一切的于阳决定试探赵临跟沈随的关系,他开口道:「约吗?」 赵临掸了掸菸灰,疑惑地看向于阳。 于阳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赵临的疑惑,故意搭在赵临的肩膀上,手指在赵临的身上状似无意地抚摸,虽然过火,但又不会让人觉得过分冒进。 赵临觉得对方怪怪的,又说不清楚哪里怪,只好说:「有空再约。」 于阳心里立刻下了判断:赵临果然是伪装的直男!沈随就是被赵临圈在身边的可怜竹马,而那位旸旸才是沈随的真爱。 【作者有话说】 《饲养》存了1w多字的稿了,没什么虐点,攻就是爱哭,被欺负了要哭,得到了也要哭~ 第23章 《饲养》3 3.银行贷款的事儿,于阳打了包票说包在他身上。 沈随从私房菜馆打包了吃的,让赵临带回去。赵临花钱都大手大脚,压根想不到打包的事情。 赵临莫名其妙地看着沈随:「你要打包就自己打包呗,给我干什么?」 妥妥的直男发言。 直男发言第一要诀:不管什么事情,首先想到的是自己,从自己出发。 直男发言第二要诀:万事装不懂,懂也要装不懂,事情不揽在自己身上,能逃就逃。 沈随找服务员要了一张便签,写了这些菜最后怎么处理的步骤,比如什么菜适合放微波炉加热,什么菜容易窜味儿,都给一一说明了。 赵临觉得沈随真是磨叽。 沈随说:「给你弟带回去,你家里的保姆这周不是请假了吗?你弟刚才给我发消息说他晚饭还没吃。」 赵临收下了,对于他弟没吃晚饭不给他这个亲哥发消息,反而给沈随发消息的事情,一点没有觉得奇怪。 沈随的公寓在城东,距离律所很近,从公寓出发去律所只需要走路二十分钟。赵家在城西的别墅区,沈随只有去找赵临谈公事的时候才会去赵家。 当然如果想逗逗赵书旸了,他也会去赵家转转,看着赵书旸用小狗似的亮晶晶的眼神看着他,沈随的心情都会变得很好。 沈随的家在27楼,直梯直达,一梯两户。他从电梯出来,看见自己家门口蹲了一个人影,那人影小小的,头髮卷卷的。 沈随走过去,赵书旸就醒了,站起来时有些低血糖,他身体往前倾倒,向前迈了两步,扶着沈随的肩膀,脑袋也搁上去。 楼道里没有光亮,根本看不见人影。声控灯坏了。 赵书旸说:「沈随,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 最后那一个字声调上扬,像极了撒娇。 沈随开门,扶着赵书旸往沙发上去,赵书旸坐在沙发上,故意伸腿将沈随带倒。两个人撞了个满怀,赵书旸笑着将沈随的腰圈住。 沈随推开赵书旸后,赵书旸就跑到沈随的次卧里休息。次卧里藏着赵书旸的游戏机和衣服,还有赵书旸爱吃的零食,赵书旸每回都往次卧里囤东西,就跟仓鼠一样。 赵书旸在沈随的次卧里发现了一张照片,是沈随的裸.照。 也不能说是裸照,类似于私房照和艺术照之间的类型,非常的漂亮! 赵书旸两眼发光,他真的好喜欢他的沈随哥哥啊,就这照片,谁看了能不心动? 他偷偷地将照片藏起来,发现照片后面写着一家照相馆的名字,还有一个人的名字—— 【南山路78号,傅沈平赠。】傅沈平是谁? 要知道赵书旸几乎占据沈随百分之八十的生活,沈随接触了什么人,去吃了哪家餐馆,又收到谁的表白信,他都一清二楚。 赵书旸曾经还幼稚地给自己取了个绰号叫「沈随哥哥的小雷达」,后来因为太中二被赵临取笑,赵书旸才放弃了这个绰号。 这种心情好心酸啊,究竟是谁给他的沈随哥哥拍这种照片的?像是心脏被泡进了一千个柠檬挤出来的柠檬汁当中,好酸。 赵书旸将照片塞进自己的裤兜里,他的裤子是那种潮流风的裤子,特别大,裤兜也特别深,所以即便这张照片很大,赵书旸也可以不用把照片对摺,就直接把照片塞进裤兜。 他轻手轻脚地走出去,到厨房。他想要从身后抱住沈随,又怕沈随生他的气,他觉得沈随生气的样子也很可爱。 总之,什么样子的沈随,他都喜欢。 沈随不想让赵书旸进厨房,厨房里站两个大男人很挤。 小时候,沈随很早就会帮家里人做家务,赵书旸就喜欢搬个板凳在沈随边上坐着,帮沈随打下手。 第26页 沈随切个土豆,赵书旸就觉得沈随好厉害,在旁边充当气氛组给赵书旸鼓掌。 沈随热杯牛奶,赵书旸会喊沈随哥哥好棒,小腿会在地板上哒哒哒地踢踏,眼睛就像一闪一闪的星星一样盯着沈随瞧。 现在两个人都长大了,厨房光是站两个人就很挤。沈随可不想赵书旸再充当浮夸的气氛组,虽然赵书旸长大后也不会再做这么幼稚的事情。 沈随从刚才见赵书旸第一面起,就一直觉得很奇怪,赵书旸一直喊他沈随,不再喊他沈随哥哥。 虽然称唿的改变对于他来说无所谓,但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还是会有些失落。赵书旸是想要跟他划清界限? 想到这个可能,沈随切葱花的时候不小心切到自己的手指,手指头立刻见了血,挺疼。 赵书旸立刻将他的手指放到嘴里。 沈随想要收回手,又被赵书旸给捉住手腕,沈随不好意思地说:「别舔,我刚切完菜,脏。」 赵书旸止了血,用纸巾擦干净沈随的手指:「哪里脏了?你在我心里就是最干净的,哪里都很好。」 赵书旸说话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这份单纯和莽撞,沈随从来没有。 赵书旸被赵家保护得很好,从小到大就没有经歷过什么挫折,沈随也很喜欢赵书旸的这份单纯。 赵书旸的手机在裤兜里,他打算拿手机买个创可贴送到沈随的家里。当然他也可以出门去药店买,离这里最近的24小时药店只需要走十分钟的路程。 但是他怎么会放弃和他亲亲的沈随哥哥相处的时间呢? 赵书旸把手机拿出来,连带着那张两个巴掌大的沈随的照片也掉了出来。 不过照片是背面朝上。 赵书旸的唿吸都紧了。 沈随笑着说:「你还在身上放自己的照片啊?小朋友看不出来居然这么自恋。」 见沈随要去捡照片,赵书旸立刻捉住沈随的手腕。 沈随的手腕细瘦却不骨感,手背青筋浮凸,皮肤白皙,五根手指头上都有白色月牙,摸起来的触感十分温暖。他好喜欢! 「我才不自恋,」赵书旸干巴巴地说,「我只恋你。」 沈随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感觉,明明就知道眼前的这位小朋友喜欢自己,他既然拒绝了赵书旸,就该跟赵书旸保持应有的距离。 可是他并没有这个自觉,在门口看见赵书旸的第一眼,他下意识的动作不是把赵书旸往外赶,而是将赵书旸领回家。 赵书旸趁着沈随被他捉住手腕的时候,立刻蹲下去捡照片,拿起来的时候,沈随恰好弯腰也要去捡照片。 赵书旸的手指被沈随的嘴唇碰个正着,他就跟手被烫了一样,手上瞬间失去力气,棉花糖一样软乎乎的,照片从他的手指间掉到地板上。 这回,照片印着沈随身体的那一面冲着上面。 沈随就知道,这张照片是傅沈平送他的那一张。傅沈平送给他不少照片,他印象中,自己早就傅沈平送给他的所有照片都给收了起来。 这张的尺度其实不算最大的。 沈随之前看着照片背面傅沈平的签名就猜到了这张照片的内容。只是他想要掩饰过去,不让赵书旸和他感到尴尬。 想到赵书旸偷藏他的照片,沈随就觉得,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就像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狗,突然间变成了小狼,在自己面前笨拙地伪装乖驯。 赵书旸满脸通红,那红色就像是要渗过那薄薄的白皙的一层脸皮往外流出来,沈随都能感觉到抓住他的手心渗出来的薄薄的一层细汗。 赵书旸嗫嚅说:「沈随哥哥,你听我解释。」 再次听到熟悉的称唿,沈随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他觉得自己这么做很卑劣,既不敢答应跟赵书旸交往,又捨不得赵书旸离开他。 【作者有话说】 晚安~ 第24章 《饲养》4 4.赵书旸感觉自己心都紧了。 他将自己怎么样拿到照片,又想要拿照片做什么,拿到照片的心得体会全都一五一十地说了,就怕在沈随面前落下不好的印象。 外卖买的药到了,赵书旸出去取药,拿了创可贴给沈随贴手指。 创可贴有很多,都是很可爱的样式,赵书旸将剩余的创可贴塞到茶几的角落,跟抽纸放到一起,这样摆着很方便,而且沈随只要一看就创可贴就会想到他。 距离攻略下沈随哥哥,又进了一步呢! 沈随把照片收拾了起来,毕竟自己的私房照,被赵书旸看见,确实会很奇怪。 两天后,赵书旸的姑姑结婚,赵家要去吃酒。 吃酒的地点定在郊区的一家度假山庄,赵书旸的姑姑赵婉今年三十三岁,前阵子去苏黎世旅游遇上一个外国人,两个人迅速看对眼,本来已经商量到结婚的事情上了,结果对方并没有和她结婚的意愿。 于是赵婉迅速跟家里安排的一个离异的男性扯证结婚,赵书旸的这位姑父叫冯江泊,比赵婉还要小三岁。 冯江泊虽然是离过婚的,家庭条件却很好,人也长得英俊帅气,为人温柔体贴,赵婉之所以答应得这么快,也跟冯江泊条件确实很好有关系。 沈随跟赵家的关系好,赵临跟赵书旸都给了他请帖,沈随为了避嫌把赵书旸的这份给退了回去,收下赵临的。 第27页 赵书旸知道后,在家里待的那一整天都没给过他哥好脸色。 吃酒当天,赵书旸穿着赵婉挑选的伴郎服,他身材好,穿什么都很上镜,赵婉夸赞他,特意将自己闺中密友的女儿安排做了伴娘。 「书旸也是财大的,然然你今年不是刚进财大吗?有什么不懂的地方都可以问问你书旸哥哥。」赵婉轻拍赵书旸的肩膀,示意赵书旸说话暖场。 赵婉年轻的时候就性格外向开朗,跟刚认识的人也能聊很久,这也是她敢跟刚认识的冯江泊结婚的原因,她身边的这位被叫做然然的女生则性格内敛很多,低垂着头,下巴小小的,身上穿着伴娘的白色礼服,手里捧着赵婉待会儿要用的捧花,胸口上贴了一个正红色铭牌:苏然。 赵书旸对苏然没什么印象,赵婉的话他也当了耳旁风。 赵书旸听赵婉的话带着苏然跟宾客打招唿的时候,沈随从大门进来了。 沈随跟在赵临身边,步伐很慢,赵书旸一眼就看见沈随,将手上捧着的草莓蛋糕给沈随带过去。 奔跑着过来的赵书旸,身上带着很淡的酒气,沈随伸手戳了戳他的脸颊,赵书旸笑起来,沈随的手指头深陷下去,手指头恰巧碰到了酒窝。笑得真甜。 沈随后知后觉自己做得有些越界,心里懊悔。 赵书旸捧着满是草莓的草莓蛋糕,这份蛋糕是特意选过的,故意选的草莓最多的那一份。 他让沈随吃蛋糕,不锈钢的小叉子准备了两份,怕沈随吃不完浪费,自己好随时准备吃剩下的。 赵临跟他姑姑赵婉打完招唿就去席上坐下了,这几天赵书旸不知道为什么总跟他怄气,他虽然不知道具体原因,但赵书旸这人最宝贝沈随,他猜着赵书旸怄气的原因是因为沈随。 正好让赵书旸这个黏煳狗狗跟沈随亲近,他也不用受赵书旸的白眼。 沈随爱吃草莓,小时候别的小朋友都能争着抢着要蛋糕上的草莓吃,只有沈随为了别人那一句「懂事」而压抑。也只有赵书旸真正将他的压抑看在眼里。 「沈随哥哥,我给你挑了好多草莓,你尝尝。」赵书旸殷勤地将草莓递上去。 沈随叉了一颗草莓,咬了口,他觉得今天吃的这颗草莓格外的甜。 赵书旸呆呆盯着沈随吃草莓,那红色的草莓汁被沈随的双唇挤出来,白色奶油沾在沈随的唇角,真好看吶。 沈随看见小朋友呆呆的表情,就觉得很有趣。小朋友好像每一个举动,每一个表情都在说他喜欢他。 苏然走过来,站到赵书旸身边。 面前的小姐大概不到二十岁,穿着一字肩长裙,露出一段白皙的肩膀,肩膀上盛着一颗标准的巴掌脸,很是漂亮。 沈随心里不由得想:这样的小女生才最合适赵书旸。 刚才赵婉将苏然介绍给赵书旸的那一幕,沈随当然看见了。他从大门进来,眼前杂乱的宾客和布置精美的场景中,他仍旧一眼就将目光落在赵书旸身上。 就好像人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会自然而然地寻找自己熟悉的事物。 他的目光第一眼便被赵书旸吸引,看着赵书旸捧着蛋糕朝他走来,他不禁有种想要仓皇逃走的念头,害怕自己被小朋友的一腔爱意灼伤。 入席时,赵书旸在沈随旁边占了个座,将自己的书包塞到沈随旁边的座位,就差没在座位上写:此位已被占。 有人嘀咕说,怎么大学生吃个席也要占座,真是不学好。 婚礼进行时,赵书旸跟在新人后,明显心不在焉,他之前跟着赵婉应酬宾客,被灌了不少酒,赵婉提前让他去酒店休息。赵书旸迷迷煳煳去沈随边上,拉开座位,靠着沈随坐。 餐桌上的人各个都是人精,这个名流的圈子兜兜转转都是这么些人,沈随出身不好,是沈家大少爷的私生子,十二岁才被带进沈家家门。 尽管沈随深得他祖父的喜欢,可沈家大少爷的正室后来又给沈老爷子添了一个金孙。 沈随喜欢男人,又跟赵家交好,不管是赵家的大少爷赵临,还是赵家的小少爷赵书旸,这两个男人只要沈随能够勾上一个,沈随在沈家的地位就稳固了。 沈随也不知道,赵书旸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赵书旸嘟哝着说身上热,沈随便替他解了领结,赵书旸脑袋侧倒在他肩上,姿态亲昵。 席上有人打趣沈随说:「赵家的小公子跟沈少爷的关系真好,也不枉沈少爷连天地往赵家跑。」 这话是笑话沈随跟条哈巴狗一样舔着赵家。 沈随不接话,喝醉酒的赵书旸倒是把话接过去,他举酒敬对方道:「叔父,不是沈随哥哥要往我家跑,都是我主动喊他,他才勉为其难来我家。要是他听了你的这话,以后不来我家了,我找谁哭去啊?」 赵书旸的话滴水不漏,既全了对方的面子,又解释了沈随来赵家的原因。 婚宴结束后,赵婉带着苏然四处寻赵书旸,想要赵书旸帮忙送苏然回去。 赵婉见沈随带着赵书旸要走,担心沈随想对赵书旸下手,尽管沈随品行良好外貌端庄,可她说到底是赵书旸的长辈,也不能看着赵书旸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赵婉让沈随顺便送苏然回城西别墅,主动将赵书旸和苏然送到后座,她拉着沈随的手说:「小沈,然然跟书旸就麻烦你照看着点了,送到家了你给阿姨打个电话报平安。」 第28页 沈随连声应下。 车从度假山庄的酒店开出去不远,在干道上和一辆白色奔驰撞上。 赵书旸懵然转醒,见苏然正用手帕给他擦汗,有些懵地往后退。他身形壮硕,手长腿长,这个车厢是四人座的,空间不大,他退得再多,也不过离了苏然两个手掌宽的距离。 赵书旸看向副驾驶座的沈随,下意识地咬了下嘴唇,想要喊沈随哥哥,他扒着副驾驶座的靠背椅,问他们现在要去哪儿。 所幸他们从度假山庄开出来时,车速不快,车才刚开出几十米远,奔驰是突然从旁边三叉路开出来的。两车相撞的地方凹陷下去了点儿,擦痕比较严重。 赵书旸正缠着沈随问能不能去沈随家里休息,外面奔驰车上就下来一个红唇艷妆的女人。 沈随让司机跟对方交涉,在对方车门阖上时,沈随见冯江泊坐在奔驰车的副驾驶座。 赵书旸嘟哝着:「沈随,你让我去你家睡好不好?我不要回家,你就让我去你家里睡吧?我保证我会很乖的,我肯定不上你的床。」 沈随的视线对上冯江泊怯弱的眼神。 新郎大婚之夜跟一个妖娆女子开车离开,这事情很荒谬。 沈随担心赵书旸看见冯江泊生气,便挡住赵书旸的视线,手指微微蜷缩,指节敲了敲赵书旸的额头,说:「你还有脸说,哪回你不是撒泼打滚往我床上滚?」 刚说完,便见苏然惊讶地看着他们。 度假山庄的喷泉闪烁着绚烂的灯光,赵书旸被拒绝后,扭头朝着车窗外看,像是没有得到礼物的生闷气的孩子。 司机这时候正好交涉完回来,对方并不需要赔偿,只想要快点离开。沈随便让司机开车走。 赵书旸很快因为酒意睡过去,沈随将苏然送到家后便将赵书旸带回了自己家。 尽管小姑娘脸上诧异的表情让沈随感到了愧怍和可耻,但他并不能否认,他喜欢赵书旸对他表现出的那种亲昵感。 赵书旸喝得烂醉,沈随去浴室搓了一块热帕子,替赵书旸擦拭身体。袖扣一颗颗解开,露出块垒分明的腹肌,袖口的两颗袖扣针还是沈随两年前送给赵书旸的成年礼礼物,赵书旸穿西装就必定搭配这一对袖扣针。 赵书旸抱住沈随,用下巴磨了磨沈随的脸颊,说:「你说你不喜欢我,可是你对我又这么好,沈随,你骗我。」 沈随让小朋友好好睡觉,这时候门铃突兀地响起。此时已是半夜十二点,来的人是傅沈平。 傅沈平是沈随的前任,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沈随出国时跟对方交往过一个月,因为沈随回国,两个人分手。 傅沈平爱好兼职摄影,拍照技术很是了得。沈随这辈子只拍过一次私房照,是在傅沈平的公寓里拍的。 分手是傅沈平提出来的,傅沈平说沈随心里有人,做不到心无旁骛,而他傅沈平不愿意成为别人的将就。 酒是沈随最爱的奔富干红。 赵书旸踉跄着走出来,脚上踩着沈随的软底拖鞋,地板很凉,他手上还握着一双拖鞋,见着沈随在玄关后,就蹲下身来替沈随换拖鞋。 沈随不想当着傅沈平的面被人握住脚踝换拖鞋,赵书旸让沈随的两只脚都换上拖鞋后,说:「我看你没穿拖鞋就去开门,地板多凉啊,你也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赵书旸看也不看傅沈平,将门给关上了,嘟哝说:「推销保险的你还跟他说这么久的话,沈随哥哥,你都不跟我说话。」 被关在门外的傅沈平也不恼,给沈随发了个明早见的消息后,径直走到沈随对门,用钥匙开门进去。 【作者有话说】 《饲养》存了1w稿,应该快完了~晚安呀~甜甜不虐~ 第25章 《饲养》5 5.赵书旸跟人打架了。 傅沈平跟沈随约在咖啡厅见面,沈随下班后才来赴约,两个人刚聊了几句,沈随就接到警察打来的电话,说赵书旸跟人打架,让他过去捞人。 沈随的公司距离赵书旸就读的大学有半个小时车程,沈随的车开去清洗了,这次来见傅沈平是打车过来的。 因此为了去警局,他借了傅沈平的车。 路上,傅沈平问他:「昨天在你家里看见的那个小朋友,是不是你经常挂在嘴边的旸旸?」沈随说是。 傅沈平是学的比较文学专业,他从小在国外生活,对于美学价值和国内外文学差异十分感兴趣,对他而言,沈随就好像代表了国内男性的温柔儒雅。 傅沈平唯一一次感受到美学之神离他如此之近,就是帮沈随拍摄私房照的那一次。 这个男人的身体、眼神、动作都在吸引他。 他无法原谅沈随心里有其他人,他对于沈随的爱几近于痴狂。 半个月前,他决定回国,买下沈随对门的公寓,观察沈随的作息,也想要跟沈随复合。 「你很担心旸旸,看得出来你是真的喜爱他。」傅沈平用一副年长者的语气说。 「他性子直,我担心他冲动犯错。」沈随说。 傅沈平比沈随还要大三岁,沈随又比赵书旸大了六岁,傅沈平已年近三十。 年龄的差距,生活阅歷的差距,让傅沈平有足够的自信认为:旸旸这个小朋友跟他相比是没有任何胜算的。 他的目光在狭小的车厢内打量,最终落在开车的沈随身上,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一个zippo打火机塞到沈随的外套里。他能够想像得到那位小朋友见到不属于沈随的物品时,那种着急生气的模样。 第29页 小朋友嘛,脾气大了就会讨人嫌的。 二十分钟后,车开到警局外。 赵书旸一看见沈随,就扑到沈随怀里。沈随被他扑得往后走了两步,牛津皮鞋还被赵书旸的白球鞋踩了一脚。 鞋面上一个大脚印子,沈随都懒得说他了。 赵书旸一见傅沈平,眼神警惕地盯在傅沈平身上,问沈随面前的男人是谁,沈随说是他朋友。 并未提及傅沈平的名字。 因为之前他的私房照上有傅沈平的名字,他担心赵书旸听到这个名字,恐怕会生气。 傅沈平开车回去,沈随问傅沈平车上有没有薄毯子。傅沈平从置物盒里找了一包没有拆开的一次性薄毯。 沈随将薄毯盖到赵书旸身上,赵书旸左手骨折,已经打上石膏,鼻青脸肿,身上的灰蓝色夹克外套布满灰尘。 到家时,傅沈平问沈随能不能聊聊。 他们在停车场,赵书旸在车里睡觉。傅沈平拉着沈随到外面说。 傅沈平想要跟沈随复合,他说:「你跟我都是一个类型的人,我们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我们会很合得来。」 沈随唯一的一段恋情就是和傅沈平谈的,傅沈平富有浪漫情调,照理来说他应该会对傅沈平很满意。他追求一段稳定的恋爱关系,更应该跟傅沈平这样成熟的男人在一起。 「沈随,你不妨再考虑一下。」傅沈平说。 沈随叫醒赵书旸后,两个人一块儿上楼。 傅沈平并不想让沈随知道他就住在沈随对门,作为一个成熟男性,追得太紧是很没有分寸感的事情。 成熟男性懂得适可而止,只有没长大的小朋友才会整天想要黏着不放手。 沈随领着赵书旸进入直梯,因为是高档小区,电梯里没有任何gg,但有一面不锈钢镜,照出相互挨着的两个人。 赵书旸说:「车的隔音没有那么好,我刚才是醒着的。」沈随怔了怔。 「你别考虑他,考虑我好不好?我知道他是傅沈平,你在警局填资料的时候,他向我做了自我介绍,他说他是你的前男友。」 等沈随想起来应该要跟赵书旸把事情说清楚时,赵书旸已经将他抱在怀里。 电梯往上升时,他就有一种往下坠的感觉,很沉重的感觉沉在心头。赵书旸就像他的连体娃娃一样,不肯跟他分开。 将赵书旸带到家里,将卧室的温度调高,才发现赵书旸的脸颊和额头已经渐渐红润起来,他伸手拭了一下赵书旸的额头,发现赵书旸发烧了。 家里有退烧药,沈随掰了两粒,赵书旸乖乖服下药。 赵书旸打算在沈随家里过夜,赵临就打电话来要赵书旸回去,赵书旸不愿意,赵临说爸爸从纽约回来了,要见他。 沈随开车送赵书旸回家。 沈随今天十分忙碌,上了一整天班,下班后跟傅沈平叙旧,又跟着跑了一趟警局,好不容易到家却忙着照顾赵书旸。 现在还得开车送赵书旸回去。 能够让他忙成这样,还心甘情愿的,这世界上也就只有这么一个旸旸。 沈随的车不能泊进别墅的停车库,只在外面干道上停车。赵书旸让他停在不远处的公共停车场,距离赵家别墅有一百多米。 沈随依言照做。 赵书旸牵着沈随的手下来,他背着单肩包。 他说:「沈随,陪我走完这一段路吧,我想牵着你的手走。」 赵家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这附近的人几乎都认识赵书旸,他们随时会被发现,两个人男人黏煳在一起牵手走,像情侣一样。 「进去吧,我看着你走。」沈随说。 赵书旸不肯松手。 赵临打电话来让赵书旸赶紧进家门,而这时候,赵殷已经气势汹汹地走到院子里,赵临在后面拉着赵殷。 「爸,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旸旸不可能喜欢沈随。旸旸多讨女孩儿喜欢啊,姑姑还说要跟旸旸介绍个女孩儿,是苏家的小姐。」赵临说。 「苏然?」赵殷问。 「是啊是啊,苏然跟旸旸一个大学的,前阵子还跟姑姑说她对旸旸很有好感。」赵临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赵殷发脾气。 赵殷问赵书旸:「你哥说的是真的?」 赵书旸想要握紧沈随的手,不断收紧自己的手指,却见沈随言笑晏晏地跟赵殷打招唿,动作自然地从赵书旸的手里抽回手,对赵殷解释:「旸旸的腿受伤了,我扶着他走了一段路,伯父不要误会。」 赵书旸心想,他只是左手打了石膏,腿还好好的啊! 沈随踢了下他右脚,赵书旸霎时懂了沈随的意思,于是臊眉耷眼地装腿瘸,说:「爸,你瞎想些什么呢?」 赵殷说既然赵书旸也对苏然有好感,那就得抓紧时间把婚事订下来。 赵书旸脸色变得很难看,赵殷问沈随的意见,沈随愣怔两秒才接话,露出那副公式化的笑容说:「是,旸旸确实不小了,是时候定下来了。」 赵书旸甩开沈随的手,一瘸一拐往里走,留给沈随一个健硕的背影:「我年纪还小,不想定下来。既然沈随哥哥都觉得然然不错,那我就多约约她吧。」 赵殷满意地看着赵书旸开窍,被赵临拍着双肩轻推着回去。 赵书旸走在后面,又不死心地回过头对沈随说:「你也觉得苏然好?」 第30页 沈随无奈说:「她适合你。」 「我问的问题是,苏然好吗?你别绕开话题。」 沈随后退一步,赵书旸鼻息间的气息喷洒在他脸上,温热的,赵书旸还发着烧,沈随很担心他的身体。 「好。」沈随回答说。 赵书旸逼问:「她好还是我好?」 沈随回:「都好。」 赵书旸右手突然紧紧搂抱住沈随,欺身压上,闭着双眼吻上沈随的唇,他几乎是用蛮力撞到沈随的嘴唇上,鼻尖微微错开。 他抓着沈随的肩膀,右手手掌用力。 直到沈随要推开他,他才离开。 「你应该回答我才是最好的,沈随哥哥,你一直把我往外推,我也是会难过的。」赵书旸转身往里走。 沈随的目光流连在赵书旸的身上,眼底都是快溢满出来的情绪。 半个小时后,沈随坐在车里,趴在方向盘上,有些魔怔地碰了碰自己的嘴唇。 「你最好,最最好了。只是我配不上你的好。」 我会让你顺遂安康地成长,旸旸,别喜欢我了。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26章 《饲养》6 6.沈随幼年过得并不幸福,因为是私生子,他在沈家是和佣人住在一起。 沈家由三栋楼组成,前面的主楼住着沈老爷子,也就是沈随的祖父,此外还有沈随的父亲、名义上的母亲和他名义上的弟弟,沈随的二伯父偶尔也会回来住。二伯父沈兆平喜欢男人,偶尔会来骚扰沈随。 沈随住在主楼右边的,之所以叫红楼,是因为这栋楼外面贴了红色的砖。这栋楼主要是沈家的佣人住,也会存放一些杂物,偶尔有客人来,也会让客人住二层以上的那几十间客房。 而沈随住在地下室,旁边就是堆放杂物的房间,地下室基本没有人住。 沈随小时候觉得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在秋天。秋天会有红色的枫叶从地下室上面的小窗口被吹进来。 他喜欢把红色枫叶夹进书本里,好像就能捕捉到秋天。 「书旸,你不是有个哥哥吗?就那个长得特别好看的,说话特别温柔,给你买游戏机的那个。」室友说,「你最近不是要参加篮球比赛吗?把你哥叫过来呗。」 财大要举办篮球比赛,赵书旸一直都是金融系校篮球队的队长,金融系跟土木系的篮球队最后还有一场决赛要比,时间就定在下个星期三。 赵书旸反驳说那不是他哥哥,可他又无法解释他跟沈随究竟是什么关系。 充其量不过是小时候就一起长大的,交情很好的大哥哥。 但他才不要仅仅只是这样的大哥哥这样而已。 篮球赛当天,赵书旸还是邀请了沈随过来。他本意是只想要邀请沈随,去找沈随的那天恰好遇上傅沈平,傅沈平就跟狗皮膏药一样,非得跟过来。 赵书旸不肯让傅沈平跟沈随单独待在一起,强跟着他们一块儿去咖啡店。沈随去取咖啡,傅沈平问赵书旸有没有跟沈随做过。 赵书旸平常自己发泄的时候都不敢想像沈随的脸,觉得冒犯,他现在的脸色透露出一股很是可爱的红,并不显眼,像是抹了颜色很淡的胭脂。 「你胡说八道什么!」赵书旸手指都攥紧了,手指头掐进手掌心,自己都没察觉到疼痛。 傅沈平拿出自己的钱夹,里面放着一张缩小版的沈随的床照:「我听沈随说你在追他,恰好,我也在追他。沈随他床上的技术很好,你难道没跟他试过吗?」 傅沈平也没跟沈随上过床,但是气一气赵书旸就非常舒畅! 上回他往沈随外套里塞的打火机,也不知道有没有气到这个占有欲过强的小朋友。 赵书旸心里气极了,直接抢过傅沈平的那张缩小版床照,将钱夹拿过来,照片取出,把钱夹丢还给傅沈平:「今晚上我们就试。」 沈随买咖啡出来,赵书旸小气地把咖啡都抢走,一杯不给傅沈平留。 沈随也不好意思当着外人的面教训赵书旸,傅沈平大度说:「小朋友都这样,做事不周全,对自己的哥哥占有欲强一点,没什么。」 赵书旸气得想要咬人。 他再也不要叫沈随为哥哥了,至少今天不会再喊沈随为哥哥。 晚上九点多,赵书旸赖在沈随家里不肯走。沈随的房子很大,三室一厅一卫一厨,还有一个小阳台,其中一个卧室改成了书房。 书房挺大的,摆着两张桌子,一张大的是沈随的,书桌上摆放桌上型电脑和笔筒、文件夹等。 一张小的书桌摆放在进门的地方,靠近门口,很小很矮,像是给十几岁的小孩儿买的那种卡通书桌,上面摆放着赵书旸跟沈随的各种合照、蛋糕点心盘子、卡通贴纸、篮球明星卡通贴等等。 书桌旁边铺着短羊绒地毯,上面还铺着一个小型的沙发坐垫,赵书旸盘腿坐在上面,想着怎么跟沈随「试试」。 两个人僵持了很久,沈随率先扛不住睡意,让赵书旸可以去次卧睡觉。 当沈随尝试离开书房时,赵书旸抓住他的手腕,沈随怔忪着看着紧张得脸色都红了的赵书旸。 他心感不妙,想跑,他能够感觉到赵书旸身体从内往外散发出的充满侵略性的气息。 「沈随,」赵书旸喊,声音有气无力,他将沈随拽着撞向自己,终于吐出后面那不情不愿的一声,「哥哥。」 第31页 「我要亲你,你可不可以不要躲?」 沈随下意识地往后躲,却被赵书旸的手禁锢住。这个人嘴上说着要他别躲,实际上却半点没有给他选择。 落在他唇上的吻又急又重,撞在一起的那一刻,唇瓣都被压得变了形状。赵书旸还不懂怎么正确接吻,一切都凭藉本能。 赵书旸的大腿挤进来,一个凸起抵在沈随的两腿间,渐渐将沈随也带得浑身火热起来。 书房是沈随跟赵书旸以前经常待的地方,在赵书旸十四岁之前,沈随就常在书桌前办公,赵书旸会拿着乐高在地板上拼,一旦沈随要走,赵书旸就会扑到沈随怀里,要沈随牵着他的手,带他一起出去玩。 小时候的赵书旸比现在更黏他一点,每天一见到他就会亲他,扑到他怀里,像只可爱的硕大猫咪。 「沈随,不做我哥哥好不好?」赵书旸从沈随的嘴里退了出来,轻轻地试探性地咬了下沈随的下嘴唇,「离傅沈平远一点,离我近一点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来啦~晚安~ 第27章 《饲养》7 7.太犯规了。 自从前几天赵书旸吻了他之后,沈随已经不知道是第几个晚上睡不着了。 他看着天花板,月光透进来,室内昏暗,一束月光落在床头柜上他和赵书旸还有赵临的合照上。 他已经连续一周没有再去赵家,听赵临说,赵书旸在跟苏然约会。沈随处理工作上的事情总是心不在焉,周一开例行的周会,他的心思总忍不住跑到赵书旸的身上,想到赵书旸落在他唇上的吻。 沈随已经过了会为了一个吻而冲动的年纪,尽管他这些年没有跟很多人交往过,但他也是有被追求过的,每次看见心悦他的人面红耳赤,或者结结巴巴地说喜欢他,沈随心里没有太大的感觉。 可是在书房的那一天,赵书旸眼底难以忍耐的欲望的眼神和不由分说表示占有欲的动作,却让他难以忘记。 旸旸真的要变得跟他一样喜欢男孩子吗? 是他害了旸旸吗? 「沈总,有两个小朋友在前台,说是要找你。」秘书给沈随倒了一杯茶进来,打断沈随的思考。 从开完会后,沈随一直在办公室沉思到现在。他思考时,喜欢喝茶,秘书给他倒了一杯乌茶,沈随心里存着事,端茶时被那杯砂绿色的茶汤烫了一下。 他问是哪两个小朋友,秘书尚未开口,赵书旸就带着苏然上来了。 天气渐冷,赵书旸却还穿着t恤,苏然穿着一件兔子图案的羊绒短毛外套,跟在赵书旸后面,赵书旸手里拎着一些礼品袋,袋子上看着都是女孩子喜欢逛的店的logo。 沈随招唿着他们坐下,赵书旸说自己冷,沈随将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来,披在赵书旸身上。 他自己身上只剩衬衫的黑色,腰看起来特别细瘦。 赵书旸伸手去取他的茶,沈随也恰好伸手过去,两个人的手在碰到茶杯的那一刻碰到一起,有种难言的暧昧通过触碰到的地方传达到两个人的心里。 「旸旸今天带着苏小姐去逛了些什么地方?」沈随收回手,好整以暇地问苏然。 苏然是大家闺秀,性格温吞。 她的母亲和赵书旸的姑姑赵婉是闺蜜,她对赵书旸很有好感,只是今天赵书旸跟她见面后就直接点明了他们不合适,苏然知道母亲有意撮合她跟赵书旸,但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苏然将今天的活动挑了些有趣的说,赵书旸故意跟沈随挤在一个单人沙发里,大腿跟沈随的大腿并列在一起。 小腿小幅度地摩擦沈随的小腿,运动鞋抵着沈随的皮鞋。 每一个动作都好像在说—— 「理理我,理理我,别跟别人说话了,理理我好不好?」 沈随朝他看过去,赵书旸脸上的表情却很冷漠,像吃多了酸葡萄又不肯把酸葡萄吐出来的小孩。 苏然家的司机来到公司楼下,苏然说自己要走。 赵书旸没有表示,沈随让他去送人,赵书旸故意端走沈随的茶杯,抿了一口,说:「那你要等我回来,给我奖励。」 沈随无奈答应。 赵书旸十分钟后就跑回来了,到办公室时还没喘匀气,沈随在红木桌案前看报表,赵书旸一声不吭走到沈随面前,抬起沈随的下巴,弯腰和他接吻。 赵书旸接吻的技术比起上一回来说,没有什么进步,只是大胆了一些,会试探着去触碰沈随的舌头,沈随的牙齿和沈随的上颚,他闭着眼,睫毛都在颤抖。 很淡的乌龙茶的味道交缠在唇舌间,唿吸更是炽热,赵书旸的手一直抓着沈随的领结,食指指间碰触着沈随的喉结,一下一下轻轻地抚弄。 好久后,赵书旸才松开了沈随,他双手将沈随困在老闆椅间:「沈随哥哥,你能不能喜欢我一下。」 他用乞求的语气说,又低头碰了碰沈随的嘴唇,说:「你喜欢我好不好?」。 好像在给沈随洗脑,又好像小孩子在无理取闹。 「嗯,喜欢。」沈随说。 他的腿间已经有了反应,他迫切地渴望着赵书旸。 办公室内随时会有人进来,尽管他的秘书守口如瓶,他也付给了他们高昂的薪资,他不怕职员会出去乱说,可依旧会担心有泄露这些狎昵隐私的风险出现。 第32页 比如他对赵家小儿子的感情。他们在办公室里所做的一切,要是让赵家知道了,只怕沈随会被赵家人记恨上。 赵书旸蹲下来,手掌从沈随的办公椅上,落在沈随的腰腹间,咔哒一声解开皮带暗扣,沈随伸手抵着赵书旸的额头,手掌心被赵书旸毛茸茸的短髮磨蹭着。 「旸旸,别做这种事。」沈随想要往后退,赵书旸却步步紧逼。 「你会喜欢的,我也会喜欢的,沈随哥哥,你以后一直跟我在一起,不好吗?」赵书旸低下头,直到自己的喉咙里有了窒息的感觉,他才停住。 沈随仰着脖子,手指攥着扶手椅,若要有人这个时候进来,这一幕将会成为沈随人生中最狼狈不堪的一面。 此时秘书的内线电话响起,办公室内铃铃铃的铃声打破了宁静。 水渍的声音也挤满了沈随的耳朵,他不敢低头去看。 「沈随哥哥,接电话啊。」赵书旸抬头戏嚯地看他,一只手虚虚地环着沈随的腰,另一只手正把玩着沈随的棒棒糖。 【作者有话说】 《饲养》是甜的啦~没啥虐的~晚安~ 第28章 《饲养》8 8.沈随接起电话,秘书说因为办公室的门锁了,她进不去,前台说有位叫傅沈平的先生来找他。 沈随想要让前台跟傅沈平重新约个时间,赵书旸的动作却让他分了心,手摸了摸赵书旸的脑袋,想要让他别使小动作。 「沈总?沈总?」秘书疑惑沈随那边为什么突然没有声音。 「嗯,我这里在招待客人,跟他重新约个时间吧。」沈随一只手戳了戳赵书旸的耳垂,这里软软的,跟赵书旸的牙齿不一样,牙齿是硬的,膈得人会很疼。牙齿会咬人。 「沈随哥哥的招待真是热情。」赵书旸蹲得有些累了,干脆坐在地上,脸上带着戏嚯和满足的笑容。 沈随的眼睛红了,因为太舒服,也因为他确实是心疼赵书旸。 「疼吗?」他碰了碰赵书旸的嘴角。 赵书旸将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嗯,疼,需要沈随哥哥亲一下才能好。」 沈随弯下腰,来亲他。鲜红的嘴唇上,带着很奇怪的味道,乌龙茶轻微的苦涩味道已经变成了另外一种难以言喻的苦味。 「沈随,你喜欢我,别再拒绝我了。我不管你是因为什么理由拒绝我,我都不会放开你。我要我们一直一直在一起,你别想放开我。」 沈随说好,那就在一起。 这是他们开始交往的第一天,沈随每一次想起来,都觉得这一天太过于美好。他和赵书旸在办公室缠绵,赵书旸就像食不知味的小狗,会一直一直喊他的名字,一边不留余力地进攻。- 赵书旸的篮球比赛,沈随答应了要去。 傅沈平听他提起来要去赵书旸的篮球比赛,说他对弟弟真的很好,沈随想要解释他和赵书旸不是兄弟的关系,傅沈平说:「你们从小一起长大,旸旸应该是真的把你当亲哥哥对待,不管是谁出现在你身边,他的占有欲都会特别强。」 沈随的身上都是赵书旸留下的痕迹,这「亲哥哥」的话就显得格外刺耳。 「我答应跟旸旸交往了。」沈随说。 傅沈平的表情愣怔着,就像是雕塑上凝滞的、固定不变的表情,显得有些可怖:「是吗?他并不适合你。」 「我知道,但是我并不想要像四年前一样胆怯,我喜欢他,我应该直面自己的内心。」 四年前,沈随去国外考察,遇到兼职摄影师傅沈平,他恰巧搞不懂自己内心的感情,又没有交往过男人。傅沈平作为他的导游兼摄影师,提议他可以跟他试一试。 他处处蹑手蹑脚,不习惯跟陌生男性相处。当傅沈平约他去酒店提出进一步时,沈随拒绝了。他害怕了。 他将他和赵书旸的故事告诉给傅沈平,傅沈平平静地听完,决定和他和平分手。 纽约的冬天很冷,他们入住的酒店对面就是中央公园,视野很好,傅沈平提出分手的最后一个条件,就是给沈随拍一套私房照。 那时候的沈随太需要一个发泄的口子。 拍完私房照的当天,他乘坐飞机回国,看着缥缈的云层,晚上他到国内,飞机降落,伴随轻微耳鸣,他耳边好像已经开始迴响起那一声声的「沈随哥哥」。 私房照拍完后的一个小时内,沈随其实就已经后悔了。 他向来做什么事情都循规蹈矩,就连喜欢男性这么叛逆的事情,他也处理得很妥当,公开出柜,却从未与任何人交往过密,除了赵家的那两位少爷。 他处理事情周全,最后却忘记周全自己的心意。 私房照寄来的那天是赵书旸的生日,沈随在家里给赵书旸单独过生日。 赵书旸闭着眼许愿的那几十秒内,沈随收到快递简讯,等赵书旸许完愿,他去门口拿了快递,拆开后,发现那是几十张私房照。 包括全.裸的照片。 而客厅内,在明晃晃的暖色系灯光下,赵书旸满怀兴奋地看着他,招唿他一起吃蛋糕,那一年赵书旸十八岁,沈随脸上的笑容几乎要被这几十张轻飘飘的照片击溃。 他藏不住自己对赵书旸的心思,他就想要守护赵书旸的笑容,只要他的旸旸开心,他什么都可以放弃,什么都可以不要。 这些世俗的欲望,他也可以都丢掉。 第33页 他把私房照锁到自己的书房,后来或许是某年年底大扫除收拾书房,将东西挪了一部分去次卧,才会有一张遗留的照片被后来的赵书旸捡到。- 篮球赛当天,阳光很明媚。 这样寒冷的季节里,难得有这样明媚的日子。 赵书旸解开外套,将带有薄温的外套扔到沈随的怀里,扔外套之前,将沈随带到看台最偏僻的地方,用外套蒙住沈随的脑袋,偷亲了一口:「有沈随哥哥的幸运buff加成,这次比赛我稳赢了。」 沈随害怕被人看见,左右顾盼。 赵书旸大胆地握着沈随的手落到自己的大腿间,说自己有感觉了。 沈随用赵书旸的外套挡住赵书旸的下半身:「别闹我了。」 赛场上人声鼎沸。 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前锋身上,有人在大声喊赵书旸的名字,裁判的唿哨声夹杂着球队队员自己的口令,少年充满活力的身体让人感觉到生气勃勃。 而沈随却红着脸,用赵书旸的外套盖着自己的双腿和腰腹,赵书旸刚才拉着他到厕所,往里面塞了一个玩具。 玩具的开关在赵书旸的书包里,而赵书旸的书包,被他自己背到了场上。 这不是最强的一档。 周围的一切加油助威声音都远离了沈随,他的目光只落到球场上像只小豹子一样不停奔跑的赵书旸身上,全身的感觉都落在自己的后腰以下,脑海里回忆的是昨晚那只小豹子在自己身上为非作歹时的感觉。 真不该同意赵书旸的这个请求,可他又没有办法拒绝赵书旸,从来都这样。 比赛结束时,沈随接了一个电话。 是他父亲打来的,要他回家吃饭。 沈父向来是说一不二的性格,他并不待见沈随,这些年但凡沈随犯了点错,就会被他用各种理由惩罚。 沈随十七岁就被惩罚到雪地里跪着,跪了一个多小时,膝盖到现在一旦到了冬天都会疼。 沈随没有办法等比赛结束,他只好带着身体里的小玩具往停车场走。 他走路的姿势很怪异,腰背是微微弓着的,双腿也不自觉地在摩擦。 不过好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球场上,球场的赛事正进行到激烈的时候,两个队伍的前锋激烈拼杀,争锋相对。 沈随好不容易走到停车场,他坐进车后座,让司机升起车的挡板。 前后座的挡板被升起,他趴在座位上,将西装裤脱下来,努力用手指去将玩具弄出来。 可惜被那只桀骜不驯的小豹子塞得太深,玩具还在动,他的手指不够长,一直都没有将玩具拿出来,反而将玩具越弄越深,让自己更加难受。 「真不该这么宠着你。」沈随混身是汗地趴在后座,嘴里不禁呢喃着。 他红着脸,脸颊搁在手背上,整个人趴在真皮的后座上,玩具的声音很小,或许等这个小玩具没有电了,就会好一些了。 【作者有话说】 一些emmm~耶~来啦~嘿咻~ 第29章 《饲养》9 9.沈家今天的气氛很是凝重,沈随进去后才发现,沈太太居然破天荒地坐在餐桌上。要知道,以前但凡有沈随出现的场所,沈太太都不会出现。 「沈随,这是苏洹的大女儿苏覃。」沈老太爷发话。 沈随的座位被安排在苏覃边上,苏覃是苏洹的大女儿,离异,比沈随大两岁。苏覃是一位艺术家,性格非常洒脱,因此尽管她听说沈随喜欢男性,也不放在眼里。 对她而言,与沈家联姻并无坏处,何况沈随长得漂亮好看,不管是当床伴也好还是当她模特也好,她都喜欢。 喜欢男人也不代表对女人没感觉,苏覃对自己很有自信。 沈随对苏覃并没什么想法,他天生是同性恋,只喜欢男人,并没有游走于男女之间的想法。 何况因为自己身体里被赵书旸塞的小玩具,他连苏覃的话都没听清楚,只想着什么时候结束这顿难捱的饭,好让他养的那只坏脾气小豹子把他体内的东西给取出去。 苏覃是苏然的姑姑。 因此当赵书旸结束比赛,大获全胜之后,打算抱着沈随大干一场庆祝时,却发现沈随不见了。 而苏然却出现在他面前给他送水,赵书旸的眼神在看台上四处寻找,苏然问他在找谁,赵书旸说了沈随的名字。 苏然巧笑说:「沈先生今天要跟我姑姑相亲,现在他们应该在一起吃饭。」 赵书旸单手拎起地上的书包,捋去书包上的几根草屑,手心握着一个遥控按钮,调到最大强度。 他告别苏然后,立马打车去了沈家。 赵书旸来沈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因为沈家过于压抑。 沈老太爷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浪荡成性,年轻的时候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却多年无子,后来大儿子有了外遇生下沈随。 沈随被认养回家后,大儿子的正妻才生下金孙。 沈老太爷的二儿子沈兆平更是不学无术,喜欢幼齿男性,因此沈随幼年经常被这个叔父骚扰。 三儿子早年夭折,家里人谁都不敢提起小儿子。 沈随长得跟他三叔很像,这也是沈老太爷之所以青睐沈随的原因。 若不是因为这一层原因,和苏覃联姻的事情也落不到沈随身上。 沈随并不想跟女人结婚,就在他吃完饭要送苏覃回家的时候,突然体内的玩具加大了功率。他吓得差点腿软。 第34页 他的手机震个不停,消息一条接着一条地被送过来。 赵书旸在催促他,或许赵书旸就在外面。 沈随想着这个可能性,不免往外面瞧,果然看见赵书旸穿着一件薄卫衣,倚靠在他的车旁,嘴里还叼着一根烟。 苏覃为人精明,她玩过的男人不知凡几,玩过的玩具更是多。 因此一靠近沈随,就能听见很小的玩具震动的声音,加上沈随一直心不在焉的,脸色也泛红,她就猜到,沈随身体里有东西。 等到了外面,看见沈随的目光一直流连在赵书旸身上,两个人之间的气场暧昧中又带着一种小情侣刚在一起时的不熟稔。 苏覃这个人,什么都想得开,她来参加相亲是因为沈随很对她的胃口,但如果沈随真有喜欢的人,她也不会真去拦着。 「你身体里的玩具是那个小弟弟留的?」苏覃问。 沈随不奇怪苏覃能够得知他和赵书旸的关系,但她怎么得知自己身体内有小玩具? 他吓得站不稳,苏覃赶紧扶了他一把:「看得出来,你的小朋友很在乎你,你还是快点过去吧,再不过去,他该生气了。你体内的玩具应该被他调到了最大档,这款玩具的电量能够维持最少3个小时,看他的眼神,似乎想要把你玩坏了。」 沈随在感情方面的经验比起苏覃来说,少得可怜,如果说苏覃的感情史是大海的话,沈随就是大海中的一颗小沙砾。 赵书旸径直走了过来,他走路的步伐不快,却让沈随不禁往后退了一步。苏覃是个爱看热闹的,她扶着沈随,倾身在沈随的侧脸上烙下一个唇印,说:「亲爱的,记得明天要来我家找我哦。」 苏覃的声音娇媚,如丝丝柔软的线,飘荡在沈随耳周,她对赵书旸说:「书旸,然然今天说你要参加篮球比赛,比赛怎么样?然然呢?」 赵书旸的心思哪里会放在什么篮球比赛和苏然身上,他只想把眼前的沈随扒干净,丢到自己的床上,好好问一下这个男人,究竟对他是什么样的感情? 如果真的不喜欢,又怎么会对他一步步纵容,他今天打完篮球比赛,心里开心,想要第一时间分享比赛结果的人就是沈随。 没想到第一个出现在他眼前的却是苏然。 「篮球比赛我们队赢了,」赵书旸说话的语气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兴奋,有的只是平淡无波的情绪,「苏然说她先回家了。大姐,可以让我把我哥哥带走吗?他看起来好像喝醉了。」 这句大姐让苏覃脸上的表情管理彻底失控,她向来是要风度的,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子竟然这么猖狂。 不过想想也是,能够把玩具放到沈随身体里,还能放心到让沈随出来相亲的男人,这么猖狂倒也是能理解。 可苏覃完全是误会了,赵书旸压根没想过让沈随离开他。相亲这件事他更是不知情。 赵书旸把沈随抱到车上,虽说这里光线昏暗,沈家人也不太可能注意到,但赵书旸这样不管不顾的样子,还是让沈随有几分担心。 他不希望赵书旸也变得跟他一样,在这个圈子里,喜欢同性虽然不是什么大错,但容易遭人口舌。 而且这条路远比赵书旸自己想像的要更艰难。 沈随十七岁才出的柜,消息刚出来时,班里的男同学就会故意撩起上衣,问他是不是很喜欢,嘲笑他是娘娘腔,用黑墨水泼到他的抽屉里,将他的作业本和书全部都弄得很脏。 等他长到二十来岁,上了大学,也因为喜欢同性的谣言遭受到不少骚扰。 等司机开车到了沈随家,赵书旸不由分说地将沈随抱到了沈随家里。 隔了几个小时不见沈随,赵书旸想得不行,虽然以前他对沈随也黏得很紧,可是当两个人发生关系后,这种想念和以前的那种单纯看见就可以满足的想念完全不同。 他想要狠狠地坐在沈随身上落下自己的痕迹。 他将沈随丢到床上,单手将沈随压着。沈随翻过身想要反抗,却见赵书旸扯下了他的领带,用牙咬着解开系的领带结,不由分说地将沈随的两只手绑住。 沈随不停挣扎,像一尾鱼一样,双腿弹动,赵书旸解开他的衬衣,摸向沈随的皮带:「你身上都是我的痕迹,你还敢去见别的女人?沈随,你难道要在屁.股里含着我的东西去干.别的女人?」 赵书旸摸着沈随光洁饱满的屁.股,用力一拍,那白嫩光滑就弹了两下,他动作并不娴熟地帮沈随取出玩.具:「我就想让你在我身边安分一点,沈随哥哥,你知道我赢了比赛之后多想跟你分享吗?我想吻你,亲口告诉你,比赛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在想你。」 「你以后再敢离开我的视线,我一定会把你一直一直绑起来,就像现在这样,让你一直待在我的床上。」赵书旸俯下身来亲吻赵书旸的嘴唇,纯情而笨拙,他就是一只嘴里什么都敢说,狠话放得比谁都厉害,实际上什么都不敢做的纯情小狗罢了。 赵书旸做润.滑做得很用心,沈随被翻过身摁在床里,床褥很柔软,背上的力气却很大。 赵书旸一向是很乖很听话的,这样的转变让沈随很不适应,他不断地反抗,可惜他的那点力气哪里是赵书旸的敌手。 赵书旸从小为了保护他,就练了跆拳道,那手劲少有敌手,掌心的茧子摩挲着沈随臀行的皮肉,有些难受,又有点痒。 第35页 赵书旸黑色的短捲髮拱这沈随的耳畔,他的身体整个地贴上去,沈随整个人好像就要被噼开来。 赵书旸这才软了声音说:「吓唬你的而已,不过我确实是真的生气了,你不准骂我。」 【作者有话说】 是小情.去~试探一下审核的底线在哪里~(≧≦)/晚安呀~ 第30章 《饲养》10 10.年底的时候,赵家一家人决定去葡萄牙马德拉旅游,这里靠近非洲西海岸,海岸线绵长,气候温暖舒适。 赵书旸的母亲林淑慧怕冷,因此赵家每年冬天都得去国外气候温暖的地方旅游。 去年他们去的是希腊,今年林淑慧想要去葡萄牙。按照赵书旸的想法,他冬天哪里都不想去,就想到沈随的床上,抱着沈随不撒手。 临出发前,林淑慧问他脖子上的印记哪儿来的,是不是交了女朋友,赵书旸立马就想说这是他沈随哥哥留的,到嘴边又怕林淑慧被气到。 「是我女朋友留的,所以妈你以后别给我介绍女人了,我女朋友知道了会吃醋的。」赵书旸半撒娇着说。 「要不然把小沈也一块儿叫上,去年我听张太太说,沈家过年都没让小沈回去。这孩子挺可怜的,让他跟着我们一块儿过年吧。」林淑慧对赵殷说。 赵殷尚未开口,赵书旸就把话接过来,说他现在就去通知沈随过来。 他走得飞快,拖鞋都被他踢掉了一只,林淑慧弯腰给他捡鞋子,说这孩子转眼都谈恋爱了,还跟没长大的孩子一样没收拾。 赵书旸就稀罕他沈随哥哥,去卧室给沈随打电话,撒完娇后约沈随来家里一块儿过年。 沈随昨晚被他折腾得够呛,现在嗓子都还哑着,赵书旸又是喊乖乖又是示弱求饶,沈随心想他哪儿有那么小气。 恋人小一点,确实给他的感觉大不相同。 他总是要做包容的一方。 只要赵书旸的要求不过分,沈随能答应的一定会答应,可是跟赵家一块儿过年的要求,沈随不敢答应。 他现在一见到赵书旸,脑子里就只有赵书旸滚烫的胸肌,还有那达到顶峰时健硕的臂膀和粗粝的喘气声,他怕自己在赵家人面前露出破绽。 赵家人对他好,他却把赵家人最疼爱的小儿子拐跑了,挺亏心的。 「我就不去了。」沈随说。 他坐起来,沈随还挺疼,床头柜上有柠檬蜂蜜水,冷的,但旁边的保温壶里有热水。 这热水和柠檬蜂蜜水都是赵书旸留的,不知道这个小朋友是早上几点起来的。 「你不去,那我也不去了。我就要跟你一块儿过年。」赵书旸双腿盘踞在床上。 「旸旸,你别闹。」 「我没有跟你闹,我们交往后的第一个新年,我想要跟你一块儿过。」赵书旸心里还忌惮着傅沈平,那个王八羔子不知道会不会接近沈随,他当然是要随时把沈随带在身边。 电话里不管赵书旸怎么说,就连撒娇耍无赖的能耐他都用上了,沈随却半点表示都没有。 沈随嘟哝着说自己累了,那声音好听得让赵书旸蠢蠢欲动。他摸了摸自己的小兄弟,说:「再忍两个小时,哥哥带你吃饱喝足。」 赵临一进赵书旸的房间,就见赵书旸摸着他自己的裤裆,赵临一脸嫌弃:「一交女朋友就化身小泰迪,你以后出去可别说你是我弟。」 赵书旸拿抱枕挡住自己,面红耳赤:「谁稀罕当你弟?」 赵临来找赵书旸自然是有正事的:「妈给我和你,还有你的沈随哥哥都织了一件毛衣,本来是想要等沈随来家里再给他的,这两周沈随不是一直不来吗?你去找他的时候顺便把毛衣带过去。」 「喔。」赵书旸接过毛衣,捂在手里,很暖和,针脚密实,他自己的这件是浅蓝色的,沈随的那间是灰白色的,款式都差不多,赵书旸心里高兴,是情侣款的。 就是他哥也有一件差不多的,挺烦。 有了林淑慧的鸡毛当令箭,赵书旸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找沈随。 刚到沈随家门口,就见傅沈平从沈随家对门出来,傅沈平穿着舒适休闲,脚上还穿着拖鞋,俨然就是主人做派。 赵书旸就跟被踩到了尾巴的小狗一样:「你怎么会住在这里?」 傅沈平说:「就许你天天从沈随家里进进出出,就不准我近水楼台先得月?」 赵书旸烦躁地拉了一下围巾,把自己的下巴遮住,嘴里骂了一句脏话。 他拿了钥匙打开沈随的家门,熟练换上自己的拖鞋。他一定得想办法把沈随给弄走,傅沈平这个前男友在沈随身边,他心里就安不下心。 他先开了空调把自己一身的寒气给去掉,再摸去卧室,将他的沈随哥哥给抱进怀里。 沈随被他吓了一跳,问他来做什么,赵书旸没好气地用下巴指了指床头柜的那个装毛衣的礼品袋。 「我妈给你织了一件毛衣,谁让你最近都被我干得下不来床,又不来我家里,我妈就让我给你带过来了。」赵书旸说这话,还颇有点嘚瑟的感觉。 沈随赧然,他晚上跟赵书旸厮混,一天的精力都被消磨干净,赵书旸就像是聊斋里吸人精气的聂小倩,沈随晚上跟赵书旸做得久了,白天就没什么精神。 加上今年年底,他父亲让他弟弟进了公司,沈随自然就被边缘化了。 第36页 这一周他唯一一次出门,还是去给沈老太爷过年的贺礼。 沈老太爷本想留他吃饭,但因为大儿媳妇中途回了家,又不好意思为了沈随跟媳妇闹僵,便让沈随回去了。 赵书旸来找沈随的目的可不是单纯的送毛衣,他想要沈随跟他家里人一块儿去马尔他。 想想,在海边沙滩上,两个人在热烈温暖的阳光下,白日宣淫,听着海浪声和风声,怀里搂着沈随这么个漂亮的可人。 赵书旸光是想一想,某个地方就硬.邦邦的。 沈随也感觉到了,可他真没工夫再应付赵书旸,只往窗边挪过去。赵书旸跟过来,将他搂怀里,宝贝就抵在沈随的腰间。 「沈随哥哥,你就跟我们一家去旅游嘛。我妈又喜欢你,我晚上还能到你放假,给你按摩,我捨不得跟你分开这么久。」赵书旸撩起沈随的睡衣,又想要干坏事。 这会儿是中午,赵书旸饭都没吃就过来了。 沈随这个人没别的缺点,就是优柔寡断,心软。 对赵书旸他是百分百服从,基本没有原则。 两个人在卧室里有来了两次,赵书旸的技术差得可以。 沈随不舒服的时候也不会说,导致赵书旸对自己挺有自信,直到他再打算来一次时,被沈随给哄道客厅,然后沈随立马带上了卧室门并反锁,他才琢磨出来。 沈随嫌弃他了。 不过赵书旸的这一番努力,还是将沈随给说动了。 沈随跟沈家人的亲缘关系淡薄,最近沈家公司的项目,尤其是城东惠和地产的那个项目,他爸把沈随谈妥的这个项目直接给了他弟弟。 沈随这才不想去公司,他是私生子,但公司能够走到现在他也花了很多心思,他弟一毕业,他就成了架起来的花架子鼓。 就算他跟赵临合开了一家律所,吃喝不愁,可他弟弟一到公司,他就被踢走,谁能忍住不生气? 再说他就挺喜欢跟赵书旸厮混,没事儿亲个嘴做一次,一连好几天都泡在屋子里。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31章 《饲养》11 11.葡萄牙马德拉的气候比国内暖和得多,金色沙滩,白色浪花,阳光照在身上,暖融融的,十分惬意。 赵殷的好友在这里置办了一栋别墅,他们过来就借住在别墅里。 别墅是上下三层,后花园带泳池,最顶端有个阁楼。沈随的房间在二楼,赵书旸喜欢黏着沈随,选了沈随隔壁的房间。 这天赵临带着赵家夫妇去外面逛了,毕竟马德拉的景色很美,只有沈随因为经常晚上被人弄得.体.力.不支,白天才总逛到一半就就累了,赵书旸就特乖地将沈随给带回家里。 以前赵书旸也不是没这么黏过沈随,可是这一次,却出了问题。 赵书旸胆子大,拉着沈随在一楼的厨房就搞,沈随拗不过他,只能顺着他,眼眶都红了还在劝着赵书旸上楼。 可正在兴头上的赵书旸哪里能够忍得住,他就喜欢沈随这样紧张乖驯的样子。 是个男人都追求刺激,尤其是征服另一个男人后,这个男人在身下掉眼泪又乖乖软软地央求对方样子,别提多诱人了。 沈随平常是最规矩的,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方寸大乱,像只受惊的兔子。 沈随被赵书旸压在客厅用来装饰用的白色釉面钢琴上,身上就穿了一件衬衫,这个时候外面传来汽车入库的声音。 那声音就像是一道惊雷响起,沈随被吓得浑身都紧绷起来。 赵书旸也不好受,被卡得不上不下。 就在大门被推开前的几秒钟,赵书旸带着沈随转身藏进了储物间。 一楼的储物间平常基本不会有人关顾,只有周六日,菲佣过来打扫的时候会打开储物间。 储物间的空间特别小,架子上摆着各种洗涤剂还有拖把和垃圾桶,沈随咬住下嘴唇不敢发出声音,赵书旸动作很轻地搂住沈随,防止沈随唿吸过度,很轻地吻着沈随的嘴唇,引导他唿吸。 「别怕,他们不会过来。他们只会以为你身体不舒服在楼上睡觉,你是我爸妈心里的乖宝宝,他们肯定不会怀疑你。」赵书旸安慰。 可老天就像是要跟他们作对一样,赵临摔了一个咖啡杯,咖啡泼到了沙发上。 他到储物间拿新拖把,一推门就瞧见他弟把沈随给压在一旁的架子上,两个人沈随的衣服都不剩几件,沈随面色潮红,明眼人都能瞧出两个人刚才干了什么。 赵临大为震惊,握着门把手的手都在颤抖。 他的脑海里回想起了这些年的事情,他弟小时候就特别黏沈随,但凡有哈吃的好玩的,赵书旸肯定第一时间想着要给沈随分享。 赵书旸十二岁那年,姑姑从国外拿回来一份价格特别昂贵的巧克力,赵书旸自己分到了一盒,家里其他小孩儿都自己把巧克力给吃了,只有赵书旸把巧克力留到了第二个星期,等沈随来赵家的时候,把巧克力都给了沈随。 赵书旸对沈随太好了,就好像沈随是他饲养的宠物一样,别人都不准碰。 可他没想到赵书旸对沈随会是这种感情! 「哥,这都是我的错,跟他没关系。」赵书旸用身体挡住沈随。 这屋子光线很暗,唯一的一个窗户被模板和钉子焊死了。 赵临的目光从赵书旸和沈随身上收回来,饶是他早就知道沈随是gay,此刻看着沈随跟他弟搞在一起,还是没有办法接受。 第37页 「临临,你傻站在储物间外面干什么呢?」林淑慧在厨房门口问。 赵临将门关上,心都还在颤抖,但还是决定为自己这个蠢弟弟把事情瞒下来:「我去储物间拿拖把,忽然发现厨房里有一个旧的,我懒得拿新的了。新的还得拆开包装,麻烦。」 晚上,赵临将沈随约到书房。 「你跟我弟是真的假的?」赵临一直不敢相信。 他这个人挺直的,尽管于阳约过他几次,跟他暗示过沈随可能喜欢旸旸的事情,赵临一直都不信。 他们刚从银行贷了一笔款子出来,公司业绩正在稳步上升。 沈随也说自己不会一直待在沈家的公司,他们一起创业,尽管一直以来对律所更加上心的都是赵临。 因此赵临跟于阳接触的时间更多一些。 「我说的真假有什么意义吗?」沈随说,「我说我跟旸旸是真的,你会怀疑我是不是跟外人说的那样图你们赵家的钱和势力,我说是假的,你又会怀疑我在说谎。」 赵临这辈子都没这么苦恼过。 「你喜欢旸旸?」他问。 「算不上喜欢吧,他喜欢我,我就给他。等他什么厌倦了,我就离开。何况我们三个人虽然朝夕相处,但你跟他的关系却算不上亲近,他或许把我当哥哥一样看待了也说不定。」沈随对他和赵书旸的关系挺悲观的。 他就是沈家的私生子,从小就一直压抑地活着,小时候他住在地下室,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能够住在高楼大厦里,站得很高,看得很远。 现在他搬出来了,却依旧没有变得更快乐。 赵书旸一直活得很随心所欲,他就希望自己是赵书旸。 要说跟赵书旸搞在一起爽不爽,那自然是爽的,每回被赵书旸折腾得浑身都没力气,累得四肢发软,看着赵书旸鼻尖的细汗,被温柔的吻覆盖着,他就觉得自己好像在被人好好地爱着。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满心满眼都是他,没有谁会不想拥有这样一个全心全意对自己好的人。 书房的门被推开,赵书旸冷眼看着沈随,他几步进来,拉着沈随往外走。 他力气大,臂膀肌肉紧实,沈随腿脚本就发软,被他带得跌倒在地上,模样狼狈。 赵临去扶沈随,赵书旸就跟被踩了尾巴的小狗一样,沖沈随发脾气:「你不喜欢我,你给我干?你觉得我喜欢你就是图你身上那个.洞是吧?」 沈随面色难堪,他向来比别人更加在乎面子,小时候为了别人的几句「懂事」就能一直压抑自己,长大后这些在乎只会更甚。 何况赵临也在,赵临作为沈随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合伙人,是生意上也是生活中最好的伙伴,赵临更是赵书旸的亲哥哥。 在这样一个挚友面前,被赵书旸这样羞辱,沈随只觉得自己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发烫,都在羞耻。 「沈随,我原本是不喜欢男人的,因为你,我喜欢上了男人。我去了解你圈子里男人跟男人相恋的感情,去学习怎么做好一个合格的男.同爱人。沈随,你说我把你当哥哥,我这个人自私得很,才不会对除了我媳妇儿以外的任何人掏心掏肺的好。」赵书旸心里憋得慌。 赵书旸拳头攥得紧梆梆的,一拳头砸在旁边的桌案上,桌案上的花瓶砸下来,砸到地板上,碎成斑驳的碎片。 他转身就走了,也不管沈随。 手上的血滴落到地板上,他浑然不觉,出去后才觉得疼,倒吸了一口冷气,掉了眼泪后又觉得自己矫情。 晚上,沈随给赵书旸发消息,让赵书旸回来,他给赵书旸准备了礼物,就放在赵书旸卧室的床上。 他拍下自己躺在赵书旸床上的照片,照片上是自己只穿了一条内裤的模样,被子半遮半掩的,就跟没穿一样。 赵书旸在外面游荡,沙滩上吹海风,冷得发抖,他想要回去又拉不下脸面。可他就是觉得不爽。 沈随怎么能不喜欢他! 收到沈随简讯的那一刻,他欣喜过望,觉得沈随还是在乎他的。 于是很容易就把自己哄好了,打了的士回去。 到家里找了一圈没找到沈随,才从他哥口中得知,沈随有急事回国了。 他急急忙忙给沈随打电话,打了两个电话,沈随才接通。 「你为什么突然回去?是不是因为我……」赵书旸开始反思自己白天的话是不是说得太重了。 「不是因为你,是我爸。我爸出事了,我需要回国一趟。」沈随说。 赵书旸松了一口气。只要沈随不生他的气,万事都好商量:「沈随哥哥,对不起,我白天说的那话是气话。你别不喜欢我了,我只想要你在乎我。」 「我都不知道该跟你生气还是该哄你,旸旸,你别总对自己没有信心,我既然选择了你,就不会后悔。我这个人对任何事情都比较悲观,你喜欢我,我就陪你,你不喜欢我了,我转身也能直接离开。我希望到那个时候,你能给我留一点体面。」沈随说。 电话里沉默了会儿。他听见赵书旸沉重的唿吸声。 「伯父他怎么了?」赵书旸转移了话题。 「急性脑梗,住院了。家里人让我回去看看,应该没什么大事儿。你在国外好好玩,回国后跟我说一声,我去机场接你。」沈随语气里有点儿冷漠。 第38页 实际上他对他父亲并没有什么好感,对整个沈家都没什么好感,之所以回去,不过是碍于长房长孙这个名头。 他以前还会因为他在沈氏公司有些股份,参与了几个不大不小的项目而产生一些归属感,自从他父亲将他手头的几个项目全都给了他弟之后,他就心寒了。 「那我明天就坐飞机回来。」赵书旸急忙说。 「别闹,好好陪着伯父伯母度假,马德拉的气候暖和,国内冷。」沈随劝说。 「我宁愿抱着你一块儿冷,我想要陪你去滨南的山上看雪,除夕一起去逛庙会,晚上陪你回城东宝西花园的公寓,洗完澡后我要抱着你睡。」赵书旸一五一十地把自己脑子里的想法跟沈随说了。 他想的生活就是这样优哉游哉的。 「等你回来。」沈随笑说。 他回国了还没好好休息就被叫到医院,他父亲的病房里围了一大圈子人,都是亲戚,除了沈家的那一家子人,还有一些很偏的亲戚,也就大过年能见上一面的那种。 他二叔沈兆平沖他笑得很隐晦,那眼神流连在沈随身上,带着不怀好意的打量。 看沈老太爷的样子,沈随就知道自己的父亲的病情大概并不是简单急性脑梗这么简单。 他的亲弟弟没有来医院,听说在京北处理项目,外派出差。 他名义上的母亲倒是在这里,只是她虎视眈眈地盯着沈随,仿佛沈随就是要偷她家东西的老鼠一样。 一周后,沈随的父亲过世。律师通知他去主宅处理遗产问题。 沈随并没有被分配到多少股权,就连不动产也少之又少,这在他的意料之中。 在参加葬礼这天,赵书旸说自己也跟着爸妈来了沈家,在沈家的合欢树下等他。 沈家的合欢树就一棵,特别大,在沈随小时候待过的地下室外,沈随以前为了哄赵书旸开心,经常会带这棵合欢树开的花去见赵书旸。 冬天还未过去,雪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赵书旸穿着羽绒服,站在树下看着沈随朝他走过来,他抱了沈随一下,从兜里摸出一瓶热牛奶:「我听孙姐说,你没有吃早餐。这瓶牛奶是甜的,我掺了一点白砂糖,给你喝。」 孙姐是沈家的一个保姆,干的年限比较久,对沈随很好。 沈随带赵书旸去了自己以前住的地下室,地下室没人打扫,脏得很,灰尘大,一打开门,灰尘瀰漫在空气中。 两个人花了点时间收拾,等收拾干净后,沈随窝在沙发里,赵书旸躺在他的腿上,因为没有空调,屋内冷得很,赵书旸拿了被子搭在两个人身上。 他们温存了一会儿,沈随出了点汗,身上也提不起什么力气了,赵书旸窝在沈随的怀里说:「叔叔的死,你有没有怀疑过?」 沈随问:「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认为我父亲的死不是因为疾病?」 「只是得到了一点消息,你之前不是跟苏覃走得很近吗?我就一直跟苏然都有联繫,」赵书旸说完这话才觉得有点不对劲,他亲了一口沈随的嘴唇,「你别误会,我跟她就是朋友关系,我经常找她打听她姑姑的动向,万一她姑姑又跑哪儿去找你约会,我才能及时出现啊。」 「你真的想多了,我跟苏覃就见过一次,还是上回你把玩具塞到我身体里,被她撞破的那次。她怎么可能还看得上我?何况我已经有了你,我就不会看别人。」沈随的手指插到赵书旸的捲髮里,赵书旸的捲髮看着柔软,实际上摸起来有些刺手。 赵书旸被沈随的话哄得很舒服,紧紧抱住沈随的腰:「当然,你只能看着我,只能喜欢我。」 「别贫嘴。」沈随用食指戳了下赵书旸的额头。 赵书旸捉住沈随的食指,含在嘴里,吻了两下便把沈随的手拿出来,捧在怀里捂热:「苏然说她姑姑最近跟你母亲走得很近。她们还曾跟负责你爸遗产继承的律师吃过饭,之后不久,你爸进了重症监护室,而苏覃却突然放弃她在这边的产业躲去了国外。」 「你想说的是苏覃、我母亲和律师之间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关系?」沈随说。 「不然呢?苏然说她姑姑最近得了一大笔钱,购置了很多固定资产。甚至打算开一家美容院。」 「哦,如果真是这样,那我爸挺可悲的。」沈随说。 「你不觉得难过气愤?你本该得到的财产都被他们独吞了,你就得到了不到百分之十的股份。」赵书旸为沈随打抱不平,捉着沈随的手塞到自己的胸膛上,缓慢地游移。 「财产是不是我本该得到的我不知道,」沈随弯腰吻着赵书旸的额头,碰了碰,跟玩游戏似的,赵书旸配合他抬起头,沈随就吻了吻他的唇,「我得到了你,这就足够了。在别人看来,我或许没什么本事,在家族中也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庸人,但只要我知道自己过得很幸福就够了。」 「你还说你不喜欢我。」赵书旸翻身起来,将沈随压到床上。 两个人刚才才做过一次,虽然不太尽兴,毕竟这个地方的味道不算好闻,没有人会想在这里多待。 但是赵书旸现在很快乐,他心里就跟盘踞着无数只叽叽喳喳的快乐小鸟一样。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后的这段时间,对彼此在性上面的喜好都一清二楚,眼神碰在一起就知道对方想要什么。 第39页 赵书旸此刻的眼神黏煳得跟能拉丝一样,沈随碰了碰赵书旸的嘴唇说:「我再也不嘴硬了,我最喜欢旸旸了好不好?不过今天真的不能再做了,他无论如何都是我爸,今天是他的葬礼。不合适。」 赵书旸憋着,难受得很,全身上下的火气都往那一个地方窜,但也乖乖听话从沈随身上下来了:「谁让我喜欢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但按照赵书旸的意思,他恨不得把沈随弄到他爸坟前去搞,谁让那个男人对沈随太坏了! 小时候沈随受了多少苦,被饿了一天没吃饭都不敢开口跟别人要一点儿吃的,还是他把人领到家里餵了零食点心和饭菜。 「不做了,那亲一个总可以吧?」赵书旸亲了下沈随的嘴唇,两个人又倒在了床上。 沈随还在想着今天是葬礼,赵书旸一点没有忌讳的自觉,他就是看不惯沈随的爸,他从骨子里讨厌那种没担当的男人。 【作者有话说】 来啦~5000字~ (﹏) 第32章 《饲养》12 12.两个人在沈随以前住过的房子里温存了一会儿。 沈随出去后,远远地就看见沈兆平在别墅的喷泉池旁边看他。 这个喷泉池还是当年他爸为了哄他弟弟打造的,贴了大理石砖,喷泉池底还用他弟最喜欢的蓝宝石装饰。 沈兆平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脸上并没有亲哥死后该有的悲怆,身边还带着一个小情人,看年纪大约是二十岁出头,水嫩得很。 沈兆平在gay圈的风评可不太好,爱玩字(s)母(m)游戏,有些爱好挺变态的,但偏偏长相儒雅又背靠沈家,谁也不敢开罪他。 「那是你二叔?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唿?」赵书旸问。 因为沈随从来不想要赵书旸来沈家找他,小时候赵书旸来沈家作客,还被沈随给骂过。 因此赵书旸对沈家人的关系并不了解。 他就知道沈随的爹妈还有弟弟对沈随都不太好,至于沈随的二叔和沈老太爷,赵书旸就不知道了,沈随从来不跟他说这些,怕他烦。 可对于赵书旸来说,喜欢的人的家里事,能算烦吗? 他巴不得沈随天天给他说这些。 「不过去了。」沈随从赵书旸的掌心里抽回自己的手,怕被沈兆平看见他跟赵书旸过于亲密。 他最怕的事情就是把赵书旸也拉进这个圈子。 他自己不干净,流言蜚语从小到大就跟着他,但是赵书旸一直是干干净净的,他就想要他的旸旸快快乐乐的、干干净净的。 葬礼结束后的一个多星期里,沈随忙着遗产交接,他自己跟赵临合伙开的律所也在重新选址,一时之间没有什么空闲时间。 傅沈平约他出去吃饭的时候,沈随是真的不想去。 他现在跟赵书旸交往,要是还跟傅沈平来往密切,不说赵书旸生不生气,他自己都觉得烦。 尤其他对傅沈平本来就没什么意思,他们顶多算是不太熟的朋友,现在都过了这么些年了,那场艷遇他早就忘得差不多了。 一个你都没什么印象的人频繁找你出去,还不知道分寸地总是引起你男朋友的注意,挑拨离间,沈随自认为自己没有这样的好脾气去包容傅沈平。 尤其是上回他开傅沈平的车去警局接赵书旸,回到家后发现傅沈平把打火机塞到他的外套里。 还好当时赵书旸跟他闹脾气,后来又发了烧,整个人都萎靡不振,这才让沈随有了机会把打火机丢垃圾桶里。 他哄了这么久才哄好的小朋友,怎么会再丢给傅沈平去惹怒。 他是真不想去见傅沈平,但要跟傅沈平把交情给断了,还是得见一面,正式说清楚。 晚上,他开车去公司附近的那家咖啡店,傅沈平给他发消息,说自己临时有事儿不能来赴约。 沈随的车停在咖啡店附近的停车场,地方挺偏,得要穿过一个巷子才能过去。 沈随往停车场走的时候,突然后背靠近脖子的地方给人一闷棍打下去,他扭过头,看不清那人的脸,半个身体都没了知觉。 这巷子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他拼了命跑到有光的地方,那个男人也追出来。沈随看清楚那个人的脸,居然是个熟人。 「二叔。」沈随冷冷地喊。 话刚说出口,腰后就被电了一下,他彻底失去了意识。 「做事太磨叽。」傅沈平单手扶着沈随,将沈随塞到自己奔驰大g里。 沈兆平还在喘气,他身材保养得还不错。 但说真的,他身体都是靠药物堆砌来的,跑几步就喘气,体力特别不好,现在跟小男孩儿玩一次,都得频繁吃.药。 傅沈平是他前女友的外甥。 沈兆平虽然喜欢男人,却也不是没谈过女人,他年轻那会儿谈过几个女人,那时候是真心想要跟人家结婚,结果到床上发现自己对女人不感兴趣。 于是他后来也就对女人歇了心思,谈恋爱要是不上床,谈了有什么用? 傅沈平的姑姑是沈兆平的最后一个女友,沈兆平对傅沈平的姑姑最上心,后来伤沈兆平最深的就是傅沈平的姑姑。 所以沈兆平在让私人调查员查到沈随时,第一时间就认出了傅沈平。 傅沈平跟他姑姑长得太像了,尤其是那一副好像对谁都情根深种,其实只在乎自己的那股绝情劲儿。 第40页 「你说好我帮你把沈随弄到手,你晚上就陪我玩玩。」沈兆平勾着傅沈平的脖子,在傅沈平的下巴上亲了两口。 「嗯,先帮我把他手捆住,带到我家里。」傅沈平把自己的领带脱下来,丢给沈兆平。 沈兆平弯腰把车里沈随的手给捆住,将沈随丢到后座,自己挤进了副驾驶座。 等傅沈平一坐进来,他就勾着傅沈平继续亲,手不断地捣乱,摸着傅沈平的胸肌。 「我真是稀罕你,你怎么那么让人稀罕?跟你姑姑一样,又强势又变态。就是到了床上该收敛还是得收敛,太兇的狗狗不会受主人喜欢。」沈兆平强吻着傅沈平,将人给压到驾驶座上,自己干脆坐到对方的大腿上。 他没那些礼义廉耻的观念,对方就算是他前女友的外甥,他看上眼了,照样给弄到床上。 傅沈平皱着眉,从一旁的扶手箱里拿出一根软鞭,粉色的鞭子顶着沈兆平的下巴,将沈兆平给推开,随后将鞭子抵在沈兆平的嘴里翻搅:「沈兆平,你真让人噁心。」 沈兆平并不在意傅沈平的话,他用舌头舔了舔鞭子,说:「但还是上起来很爽,对吧?」 沈兆平的身子确实是亏空严重,要不然他也不能在打算把傅沈平给弄上床的时候,把自己给搭进去了,被傅沈平给反压。 不过傅沈平把他搞得很爽,他也懒得去计较。 两个人回到傅沈平的公寓,搞了两次。 沈兆平一想到前女友这个英俊倜傥的外甥喜欢的是他的外甥,就觉得挺遗憾的。 他原本是想要把他外甥给搞到手,只可惜在他大哥死之前他都不敢下手。 有那贼心没那贼胆。 不过他大哥被那两个老娘们给联手害了,他就抓到了机会,好不容易找调查员去查一查沈随的近况,好伺机下手,结果发现他外甥跟赵家的小儿子搞到了一起。 他一怒之下干脆就想着把沈随的前男友给上了,心里想着既然得不到沈随,那搞沈随前男友,反正傅沈平也对他的胃口。 没想到他却被这小子反压,屁股的贞洁都不保。 傅沈平把沈兆平给抱到桌子上,沈兆平两条腿都给曲着,他们正做得起劲的时候,客厅里传来东西碎掉的声音。 傅沈平立刻抽.身而出,披上一件浴袍就走到客厅,沈兆平骂骂咧咧地拿小玩具玩自己,骂傅沈平是草.蛋玩意儿。 沈随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他醒来时躺在床上,手上和脚上都绑了绳子。 绑绳子这人的审美确实不太好,不仅绑的是标准的蝴蝶结,还是用的粉色尼龙绳。 他花了很久的时间才解开绳子,但手脚没什么力气,他一下床就趴在地上,肩膀上还是很疼。 房间的隔音不好,隔壁在进行着某种运动,他听出了傅沈平和他二叔沈兆平的声音。 他很讶异这两个人能够搞到一块儿,不过这不是他所应该担心的。 他的手机不在身边,这里也没有座机,他只能往外走,祈祷这两个人别发现他。 可是人往往就是越不想坏事发生,坏事就追着人撵。 他走到玄关,碰掉了一串钥匙。 傅沈平披着浴袍出来时,沈随刚打开门,正准备往外跑。 「你想跑到哪里去?我能抓你一次,就能抓你第二次,你还指望你那个小朋友救你?」傅沈平一步步向沈随紧逼,「我对你那个二叔没兴趣,只要你跟我,我可以立马跟他断了联繫。我只爱你,沈随,你相信我。」 「草!小外甥你能不能背着我跟别人调情?刚从老子身上下来就跟别人表白,当老子是这么好上的!」沈兆平心里窝囊。 他为人就是混帐,什么是非观都没有。 但他对傅沈平是有点喜欢,自己也是第一次当底下那个,他不求别人对他动真感情,但这小混帐刚从他身体里出去就跟别人表白,这事儿膈应得他很不舒服。 沈随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拉开门,傅沈平几步向他跑来,沈随脚步踉跄,他想,他确实是喜欢赵书旸的。 从身到心,只能接受赵书旸,在傅沈平对他表白完后,他只觉得噁心,甚至想到几年前那一段艷遇,他也只觉得难受。 在傅沈平追上来后,那股带着男士香水的气息包裹着沈随时,他几乎绝望地闭上眼。 他在心底缓缓地说:旸旸,我爱你。 【作者有话说】 不知道配角的关系会不会踩雷~我在wb预警了一下,但不知道接受度怎么样,觉得好变.太啊! 二叔是真的渣渣,没有是非观那种,二叔跟傅之间就是单纯p友~二叔对受的心思我在前面暗示过几次,不知道有没有宝贝看到~主角马上圆满大结局啦,是he~晚安呀(≧≦)/ 第33章 《饲养》13 13.沈随将大门拉开了一条巴掌大的细缝,随后门就被追上来的傅沈平压上。 他自己也被禁锢在傅沈平和门板之间。 他想着,只要傅沈平敢有所动作,他就算是死也要跟傅沈平拼个鱼死网破。 他是一个男人,就算被强了,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也不会真怀孕什么的。 但是他从心底里厌恶傅沈平和他二叔这样的人,傅沈平翻身从他二叔床上下来,就能对他穷追不捨表达真心,这样的感情只会让他作呕。 这时候,门被敲响了。沈随立马转身狂拍门板让人帮忙。 第41页 但沈随的身体还是很虚弱,昨天被打了一下后脑勺,又被电击了一下,加上一晚上没吃东西,他从昨晚到现在连口水都没喝。 傅沈平轻易地就将沈随抓住,手压着沈随的嘴巴,防止沈随说话。 他从猫眼看出去,看到是赵书旸,没有第一时间打开门,而是把沈随拖到次卧,用绳子绑住沈随,将次卧反锁,再对在主卧里搞自己的沈兆平说:「你外甥的相好,赵家那个小子来了,你出来帮我把他应付走。」 傅沈平对于使唤沈兆平没一点客气的。 在他看来,他只想要沈随,至于沈兆平,就是一个上床的消遣玩意儿,这个老东西技术好,在床上教会他很多新花样。 不过傅沈平打心底里看不起沈兆平。 不为别的,就为这老东西之前伤了他姑姑的心,明明喜欢男人还要跟女人试,最后真跟男人好上了也是个滥情的种。 「赵书旸?」沈兆平拿着小玩具玩自己,他一时半会儿也出不来,煎熬得很,「你让我现在这个样子,怎么去帮忙?」 傅沈平特别轻蔑地看他一眼,走过去拿了鞭子抽了沈兆平一顿。 那鞭子跟普通的鞭子不一样,抽在人身上没什么痛感,加上傅沈平知道沈兆平需要什么,那力道控制得恰到好处。 沈兆平只觉得眼前一道白光闪过,他已经好多年没有感受到这种达到顶峰的爽感了。 傅沈平对他嗤之以鼻:「帮我出去把那个小崽子赶走。」 沈兆平欣然把自己收拾干净,从床上下来,把自己的脏裤子丢给傅沈平,让对方帮自己洗干净:「我的衣服是真丝的,得要手洗,不能用洗衣机洗啊。」 赵书旸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半点没听见动静。 他心里有些不安,昨天晚上他打电话问沈随周日去哪儿约会,一直没打通电话。 他以为沈随睡觉把电话关机了,今天来找沈随,也没看见人影。 刚才他本来打算去他和沈随常去的几个地方找找看,再去他哥的律所看看沈随在不在那儿。 可是他刚走到门口,却突然想要敲一敲傅沈平的公寓门。 他越往傅沈平的公寓走,心跳就越来越快,有一个念头就一直让他不肯走。 他又连着敲了几下,有快速的拍门声响起。 他快速拍门,不停按门铃,如果傅沈平再不开门,他就用脚踹门了。 沈兆平出来开门,赵书旸问他怎么在这里,他想要往里走,沈兆平也不拦着他:「我来我小情人家里,不用跟你打招唿吧?你呢,跟我小外甥搞很爽吧?我可是看着他长大的,他这样的在我们圈子里可是top级的,本来我也想搞来……」 赵书旸揪着沈兆平的领子,大有他再说一句,就会把拳头招唿到他脸上的趋势。 沈兆平摆摆手,悻悻然地说自己胡说八道的。 赵书旸问傅沈平在哪儿,他话音刚落,傅沈平便从主卧里出来,手上拿着条刚拧干的牛仔裤。 沈兆平眉眼轻佻:「真乖啊,叔叔让你帮我洗裤子,也不是现在就让你洗。之后再洗也是一样的。」 傅沈平脸色并不好,显然是对沈兆平不耐烦极了。 赵书旸并不想掺和进这两个人的打情骂俏里,便问:「沈随在哪里?」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你是小朋友吗?家长走丢了到处拦着不让问人在哪里。」傅沈平讥讽他,「用不用我再拿个广播帮你找你的沈随哥哥?」 赵书旸确实是没有理由来傅沈平家里找人,但是就让他这么走了,他也不甘心。 他对傅沈平就是各种瞧不上眼,光是傅沈平给沈随拍私房照这事儿,他就能记一辈子。 这时候,次卧里传来重物坠到地板上的声音。 赵书旸连忙往次卧跑,傅沈平拉住他。 赵书旸推开傅沈平,到次卧门口却发现打不开门,沈兆平让他冷静,赵书旸给了沈兆平一拳头,踹了两脚,将次卧的门给踹开了。 看见沈随被绑在床上后,他率先揍了傅沈平。 傅沈平被揍得摔到柜檯上,碰倒了摆设的金鱼缸,手心手背都是血。 赵书旸解开沈随手上的绳子,在沈随嘴上亲了两口,紧紧抱着沈随,沈随唿吸不过来,轻推开他说:「抱得太紧了。」 赵书旸扶着沈随出去,他发誓一定要让沈随搬出去跟他一块儿住,顺便把这边的公寓给卖掉。 他更想给傅沈平一点教训,不过他不可能报警,因为这事儿不仅牵连到沈随的二叔,还牵连到沈随自己。 被曝光出去就是一桩丑闻。 沈随已经快一天没吃饭了,赵书旸扶着他回家后,给他做了一碗馄饨,他将昨晚的事情大致说清楚后,赵书旸一点表示都没有。尤其平静。 甚至连骂都没有骂傅沈平一句。 俗话说,孩子静悄悄必定在作妖。 虽然赵书旸这人确实不是孩子,但沈随对他还是放不下心。 他开车跟踪了赵书旸一个星期,发现赵书旸都规规矩矩上课,家里跟学校两点一线。 因为他被傅沈平绑架这事儿,沈随搬到了赵书旸在学校附近租的一个小公寓里。 沈随一早要开车多花半个小时才能到公司,赵书旸心疼他,每天早上都要给他提前买好早饭。 律所扩大规模后,沈随也忙着跟赵临一块儿选址,赵临觉得靠近市中区那块地好,沈随觉得律所不一定要开到市中心,市中心那块地太小,倒不如选四环那块地,位置偏了点,但交通方便。 第42页 沈随一忙起来就没有空闲功夫去管赵书旸。 因此他也就不知道赵书旸在知道他没有跟踪后,直接找到傅沈平,拿了一根钢铁棍子,将傅沈平痛揍了一顿。 他找的是一个没有监控的死角,揍完傅沈平后,直接走掉,将铁棍和衣服都丢垃圾桶里。 傅沈平知道揍他的在赵书旸,也不敢报警,怕赵书旸把自己绑架沈随的事情曝光出去。 他自己叫了急救,一个星期都住在医院。 沈兆平来找过他几次,见他「不良于行」后,兴致缺缺地就走了,甚至都不带敷衍他一下的。 傅沈平恨得牙痒:这个老东西,提起裤子不认人的本事跟以前一模一样。 他就不该图爽,跟这个老东西搞在一起,被人家当根用了就丢的黄瓜。 【作者有话说】 男配两个都挺渣,没啥三观那种~还有两章完结后就更《小哑巴不说话》啦~ 第34章 《饲养》14 14.两年后,赵书旸大学毕业了。 沈随依旧没打算跟赵书旸公开,他被赵书旸拉着去了拉斯维加斯,在那里结了婚。 婚礼办得特别仓促,也没有找家人过来做见证。 他们在教堂找了个牧师证婚,跟他们一样情况的还有两对夫夫。 他们回国后的第二天,沈随就接到了赵临的电话,但是赵书旸把电话给抢了过去。 赵书旸不小心碰到了外放按钮,赵殷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沈随,旸旸说他跟你结婚了,叔叔年纪大了经不起吓,你跟叔叔说,这不是真的对不对?」赵殷这么大岁数了,都没被人这么吓过。 赵书旸是他的小儿子,他在对赵书旸的教育上花了不少心思,而沈随是他看好的年轻一辈,他对沈随的关注不比赵书旸少。 如今赵书旸不仅出柜,还直接甩了他们一个结婚证,虽说国内不认可国外婚姻,可是这也证明了赵书旸是铁了心要跟沈随在一起。 沈随还未接话,赵书旸就干巴巴地说:「爸,是我。」 赵殷骂了赵书旸一通:「你小子在哪里?」 「你都打电话到沈随哥哥的手机了,你还问我在哪里。」赵书旸最怕的就是他爸。 「今天晚上你给老子滚回来,听到没有!」赵殷是真的气了,可赵书旸是他的宝贝儿子,他又捨不得真下了狠心去教训,沈随更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这孩子身世可怜,从小又十分优秀进取,他更捨不得出口骂了。 赵临还在旁边帮腔说好话,于是赵殷软了语气,「把你的沈随哥哥也带回来,既然你都敢把你们的结婚证放到我书房里,就别躲躲藏藏的了。」 沈随一句话没说,眼睁睁地看着赵书旸把电话挂断。 「你到底做了什么?你爸他……」沈随就怕赵书旸这次回去,会被打断腿。 「我就把我们两个的结婚证放到了他书房,我爸他人老了,该是时候去面对孩子长大了的事实。」赵书旸沖沈随挤眉弄眼。 沈随心里忧心忡忡,忍不住担忧。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叫沈随特别留恋的事情,那就只有赵书旸。 一开始沈随并不想要赵书旸捲入这个圈子,他能够想到的最笨的方法就是拒绝赵书旸,只要把赵书旸的心伤得足够深了,那么小朋友就不会喜欢自己吧? 他想要狠下心拒绝,却发现自己只是个俗人,没有办法免俗去喜欢上赵书旸。 他喜欢赵书旸,喜欢到即便知道带着赵书旸走这条路是错误的,仍然想要去试一试。 【作者有话说】 今天会把番外放出来~明天更《哑巴不说话》~我的更新时间不是很稳定,之后我把存稿全都弄上来,定在中午12:15更新~午好呀 第35章 番外 ·番外他们结婚后的第一个春节,赵书旸想要拉着沈随到赵家过年。 沈随怕被赵殷骂,死活不肯去。 他好几次在公开场合遇到赵殷,赵殷都没有给他好脸色,上回他给赵殷买了两瓶好酒,赵殷收下了好酒,也没跟他说话。 沈随自小就缺乏亲情,他几乎把赵殷当半个父亲看待,自然很在乎赵殷的看法。 「老婆,这回真是我爸特意给我打电话说,要你回家过年的。我没骗你,我要是骗你,就给你跪下怎么样?」赵书旸脸上的表情看起来特别真诚。 沈随有点心动,他是真喜欢赵书旸,要不然他怎么会这么在乎赵殷的看法:「好,你要是敢骗我……」 赵书旸捉住沈随的手,亲了两口,自己撒娇似的用额头碰了碰沈随的额头:「不骗你,骗你是小狗。」 「鬼把戏真多。」沈随推开他。 结果到了过年那天,沈随跟着赵书旸到赵家,他买了点君山银针和茅台,下车后频频问赵书旸他这样打扮得不得体。 赵书旸忙说好看。 进门后,赵临尴尬地看着沈随,赵家的一家子人看见沈随都挺惊讶,赵殷倒是没有摔筷子转身就走,脸色也很不好就是了。 赵殷似乎一点尴尬和不知所措,把筷子捏得很紧。 「吃饭吧。」赵殷开口。 保姆给加了两个座位,赵书旸不敢挨着赵殷坐,就成了沈随挨着赵殷坐,沈随头皮发麻,心里特别怨赵书旸。 一桌子年夜饭吃得特别压抑,沈随在餐桌下踢了赵书旸一脚,那一脚的力道特别大,赵书旸的表情都快扭曲了,但只能咬牙忍下,特别镇定地给沈随剃掉鱼刺。 第43页 赵殷见此,哼了一声。 今天到场的还有赵书旸的姑姑、姑妈、表姐和堂兄弟,有些好奇这两个看起来很好看的男孩子举止亲密,有些则对此见怪不怪。 毕竟沈随以前也来赵家吃过年夜饭,赵书旸非得挨着沈随坐,帮着沈随盛饭、剃鱼刺、夹菜都是常事儿。 吃过晚饭,沈随就要走,赵殷说要跟他谈谈。 林淑慧也说:「今天天气冷,雪下得大。小沈跟旸旸就留下来住一晚再走吧,我也好久没见你们了。怪想的。」 林淑慧说着说着眼圈都红了,当妈的就没有不想儿子的,赵书旸是她的么子,她疼还来不及呢,就是赵书旸狠心,为了沈随真就不回来看她了。 赵殷不悦地看她一眼,林淑慧红着眼圈瞪回去,赵殷面色不虞地收回视线,嗯了一声。 书房里,沈随面对赵殷有些发憷。 因为他的父亲对他不怎么上心,甚至对他弟弟格外偏心,沈随又经常来赵家,赵殷于他而言不仅是简单的长辈,更是一种对父亲感情的寄託。 赵殷对沈随也很好,沈随之前大学选择专业,开公司之前的抉择,都是赵殷给指点的经验。 「从我知道你喜欢男人,而旸旸又这么黏你的时候,我就猜到了会有这天。」赵殷说。 「伯父,真的很抱歉,是我的错,如果我能够再离旸旸远一点,或许我跟他也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沈随乖顺地道歉。 赵殷也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他活了这么多年,见过那么多的世面,家里出个同性恋,他不是不能接受,只是赵书旸跟沈随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他对沈随的期望很大,甚至比他自己的大儿子的期望还大。 结果沈随看上了他那个不上进的草包小儿子? 他对赵书旸的期望,不过是让赵书旸好好娶妻生子,就算是当一辈子啃老的,他都认了。 反正小儿子是拿来宠的。 他以前逢人就夸的沈随,结果看上了他家那个除了撒娇黏人就没什么长处的小儿子,赵殷最气的就是这个。 所以他才不给沈随好脸色看。没出息。 「我就问你一句,你看上旸旸什么了?他又不能给你生孩子,他今年到我公司做的第一个项目就赔了三十万,我是他爸都嫌他笨,你跟着捡破烂干什么。」赵殷虽然嘴上骂着赵书旸,其实最宝贝赵书旸的除了林淑慧就是他了。 要是换赵临跟男人交往,赵殷能将赵临的腿打断。 「旸旸很好,他晚熟,性子还没定下来,」沈随解释,「他头脑聪明,就是有时候做事直来直往不会变通,这恰好是我们这些自诩为『精明』的商业人士少有的,他单纯点挺好,我很喜欢。」 赵殷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对沈随这个答案表示了认同。 沈随跟赵殷聊了几句,也没有发生争执。 他拉开门出去后,偷听的赵书旸还没来得及跑,恰好被沈随撞上,沈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赵书旸立马就明白,沈随是真生气了。 他扑通一声跪下,汪汪了两声,拽了下沈随的裤腿:「我是小狗,也跪下了,老婆别生我气了。」 沈随觉得丢脸,他忙拉起赵书旸,觉得赵殷对自己儿子的总结真是言简意赅一针见血。 在赵家待了一晚上,沈随什么都想通了,既然答应跟赵书旸在一起,那么赵家人就是他不可避免的。 就算赵书旸不逼着他面对赵家人,他迟早有一天得面对。 赵书旸这是知道他自己没什么亲人,沈家的人都盼着他出糗,赵家人多嘴杂但都心眼不坏,而且对他也很好。 赵书旸的心里或许一直都觉得,别人都有一个家,那么他也得有,所以执着让他回赵家,过了他自己心里那道坎。 沈随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缺爱的小孩,从小到大得到的东西都不多,人生下来就有父亲和母亲,一个不想要他,一个被死神带走。 但他很庆幸有那么一个人,用自己拥有的一切来弥补他所缺少的,用爱来饲养他。 -《如何饲养哥哥的温柔竹马》完- 【作者有话说】 《饲养》完结啦~《小哑巴不说话》明天更,有一些《小哑巴不说话》的梗在wb,搜《小哑巴不说话》应该能看~ 《小哑巴不说话》 第36章 简介 《小哑巴不说话》宋寒暖gx蒋岁s简介:蒋岁创业失败回了老家巫山镇,遇到一个卖花的小哑巴,小哑巴每天都要找他「说话」,用手语比划「哥哥好」。 蒋岁对小哑巴很照顾,小哑巴每天都会给他一束漂亮的红玫瑰,每一支红玫瑰都会剔干净刺,用最好的包装纸包装。 有一天,他收了小哑巴的花后,顺便听他外婆的话去见了一个相亲对象,回来后,小哑巴每天都往他家丢一包玫瑰花的刺。 ——我每天都送你一束玫瑰花是希望你喜欢我,不是让你拿着我给你的花去讨好别的臭男人。 ——我要让玫瑰花的刺扎死你这个臭渣男! ——你说你只想要一个人对你说一句「我爱你」,你就能踏实下来跟这个人过一辈子,这世界上能说「我爱你」的人好多,偏偏没有我。你要求真高。 蒋岁,我爱你啊。 【作者有话说】 《饲养》存完稿了~《小哑巴不说话》开始存稿,先放简介~名字取自:「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单纯为了好起名字,没有别的含义。 第44页 晚安呀~ 第37章 《小哑巴》1 1.巫山镇是一个总人口不到两万、面积不到三百平方公里的小镇,蒋岁三十岁的时候做进出口贸易创业失败就选择回到巫山镇。 他外婆到巫山镇口来接他,蒋岁从大巴车上下来,就跟一个滑着滑板的人撞上。那人块头不大,穿着一件胸前涂着彩色涂鸦图案的卫衣,两只小胳膊露出来。 胳膊很白,右胳膊纹了一朵红玫瑰的纹身,看着特别漂亮。 他被撞倒在地,那人理都没理他,径直往巷子里拐,不一会儿那人就一手抄着滑板跑出来,灰色卫衣沾上了灰尘,脸上被人给揍了一拳,嘴唇被鲜血染得殷红。 又可怜又漂亮。 尤其是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眼睛里还都是恶狠狠的情绪。 蒋岁看不下去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小孩儿,出手帮这人把那几个混混赶跑,混混压根不知道蒋岁是什么来头,扬言要蒋岁等着。 「能站起来吗?」蒋岁蹲下来,伸手去碰他的下巴,却被对方一手拍开。 蒋岁没讨着好,就想回到路口等外婆来接他,他外婆十分泼辣会骂人,他怕老太太到路口没看见他着急。 谁曾想,这小孩儿没走两步就倒了下去,蒋岁伸手一捞,对方就躺在了他怀里。那腰特别细,手心碰着都感觉不到什么肌肉。 蒋岁将人带到家里,他家在巫山镇往南的一条街的中后段,从那棵粗壮的白蜡树往后数的第三家就是蒋岁的家。 他将人带到自己家里,拧了帕子给这人擦了脸。他外婆没接到他,骂骂咧咧到家,这时候昏迷的小孩儿也醒了,防备地看着蒋岁。 蒋岁拧了热帕子将小孩儿身上的灰尘和血渍都擦干净,露出白净的面庞。 蒋岁的外婆吴娟娟说:「寒暖,你怎么又被你以前的同学欺负了?我不是告诉过你,以后遇到那群人就跑,你这孩子就是较真。」 宋寒暖点点头,拿起旁边的滑板就要走,他走到门口,突然转过身,将滑板夹在腋下,对蒋岁比划手语:【谢谢您】。 吴娟娟说,宋寒暖是个哑巴,今年十八岁,本来应该在巫山镇中心学校读高三,但去年十月份起,宋寒暖就没有再去学校,而是经营着他妈妈留下来的花店。而他之前已经在高三留级了一次,去年十月份就办理了退学手续。 宋寒暖的花店跟吴娟娟经营的小卖部就隔了三户人家,吴娟娟每周六都会开着自己的三轮车去城里进货,有时候就会稍上宋寒暖去城里买花材。 晚上吃饭的时候,蒋岁跟吴娟娟吵了一架,吴娟娟说他回来也不知道带个女朋友回来,这么大个人了,活了三十年都没把自己活明白。 蒋岁觉得结不结婚这就是屁大点事,他没什么千万身家要孩子继承,何况他之前公司倒闭破产还有他前女友的功劳,蒋岁对感情提不起兴趣。 他跟吴娟娟闹得不欢而散,去吴娟娟的小卖部拿了包烟,转身往外走,迎面的宋寒暖就撞进他怀里。 「寒暖,你撞我两回了。」蒋岁扶着宋寒暖的肩膀,防止宋寒暖被他带得摔倒。 宋寒暖看着他,对他比划手语,说自己想要一些退烧药。 蒋岁以前有个朋友就是聋哑人,他学了一些手语,懂宋寒暖的意思不难。 宋寒暖烧得脸颊发红,像是抹了胭脂一样。 蒋岁牵着宋寒暖的手给拖到小卖部里间,拿了退烧药给他,宋寒暖手语比划谢谢,很别扭地看他。 蒋岁看着吴娟娟的穿衣镜,也没发现自己身上没什么不妥,他穿了一件白色棉质汗衫和黑色短裤,是再正常不过的穿搭。 「看我做什么?」蒋岁问他,蒋岁发现宋寒暖特别爱跟人道谢,他就跟宋寒暖见了两面,宋寒暖就跟他道了两回谢。 宋寒暖还没说话,吴娟娟就回来了,宋寒暖冲着蒋岁弯腰道谢,脸上带着很暖人心的笑容。 蒋岁形容不出那种好看的感觉,有点是被一朵漂亮的向日葵射中自己的心房。 吴娟娟骂蒋岁,让他明天记得去巫山饭馆跟人相亲。 蒋岁跟吴娟娟又吵了起来:「我在城里混了快十年了,怎么还可能看得上镇里的这些女人?吴娟娟你能不能讲讲理?」 「我讲什么理?你看不上巫山镇的女人,倒是去外面给我带个城里的外孙媳妇回来啊。」吴娟娟说。 蒋岁又不能跟吴娟娟说自己被人绿了。 当然他其实并没有看不上巫山镇里女人的意思,就是单纯的不想去相亲。 蒋岁吵完架出来,发现宋寒暖还在,他刚要走,发现宋寒暖的视线一直胶着在他身上:「找我有事儿?」 宋寒暖点点头。 蒋岁走到宋寒暖面前,宋寒暖递给他一朵鲜艷欲滴去了刺的红玫瑰。红玫瑰用了一张a4纸差不多大小的海报包装的,因为光线太暗,蒋岁看不清海报的内容。 蒋岁到家后,拆开红玫瑰泡花瓶里,那张印着两个男性生.殖.器的海报就这样突如其来地出现在蒋岁眼前。 他都懵了,脑子里宕机了一下,反覆思考他哪里得罪了宋寒暖,看着挺乖的一个小孩儿给他塞男同做.哎的海报,还是高清无码的。 那一晚,蒋岁的人生中第一次失眠了,就连他自己创业失败公司破产了,他都没失眠,该喝酒喝酒,该睡睡。 第45页 他半夜三点醒来,捡起垃圾桶里揉得皱巴巴的海报,眼神掠过图上那两具白花花的肉上,想着找找是不是有宋寒暖的联繫方式或者别的什么话。 结果只找到了这海报宣传方招徕客人列印的联繫方式,没找到手写的电话号码或者字句。 「小哑巴不会看上我了吧?」蒋岁想到白天小哑巴别别扭扭看他的眼神,脑子里浮现出这个念头,但他很快又把这个念头给抹掉了。 小哑巴突然送玫瑰花给他,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说】 《小哑巴不说话》来啦~一定要记住小哑巴是攻,很兇勐的攻! 亲妈作者:小哑巴出来凶一个给她们看看! 小哑巴宋寒暖眨眨眼:[啊?] 第38章 《小哑巴》2 2.第二天相亲的时候,蒋岁顶着个大黑眼圈去了。吃了顿饭,他付了钱,两个人在饭店门口就分开了。 吴娟娟让他买条鱼回去下酒,蒋岁说完相亲结果,吴娟娟又跟他吵起来。 蒋岁挂完电话,在饭店门口看见宋寒暖骑着一个小三轮在卖花。 小三轮是吴娟娟的,用了十几年,旁边的车挡板上还有蒋岁小时候写上去的自己的名字。 宋寒暖身上脏兮兮的,一件薄t恤上还带着脚印子。 「又被人欺负了?」蒋岁拿了饭店里打包的糖饼,塞了几个给宋寒暖。 宋寒暖接了,递给他一束红玫瑰,用手语比划问他来这里做什么,完全不提自己怎么被人欺负,拼了多大的劲儿才护下这小半车的花。 玫瑰花没摘刺儿,蒋岁被扎了一下,宋寒暖把玫瑰从蒋岁手里收回来,递过去一束满天星。 蒋岁说自己在这儿相亲,宋寒暖没有惊讶的样子,他拉着蒋岁的手,用帕子擦干净蒋岁被玫瑰花扎破的手指,纯棉的帕子上还带着宋寒暖身上的薄温。 蒋岁能够闻得到宋寒暖身上的味道,是很清淡的花香,混杂着一点甜薄荷的味道,很好闻。 他低着头,看见宋寒暖的脖颈,很白,上面很适合留下那种青紫色和粉紫色的吻痕。 蒋岁把自己脑袋里的想法拍掉,觉得自己太禽兽不如。 或许是昨晚那张男同gg纸的冲击力太大,他现在一看就宋寒暖,脑子里就跟有个自动跳跃键一样,跳到海报上硕大的两个生.殖.器上。 宋寒暖邀请他坐自己的三轮车回去,蒋岁看了一眼低头吃糖饼的宋寒暖,忽然问:「你昨天晚上送我玫瑰花是什么意思?」至于那张宣传单,蒋岁实在不好意思问出口。 宋寒暖噎了一下,喉咙也不往下吞咽了,糖饼渣掉了一地,他把糖饼放到三轮车的一个置物台上,双手比划道:【为了感谢你才送花】。感谢? 蒋岁想到那张宣传单,那也是感谢? 一想到这么单纯的一个小朋友,家里藏着那么赤裸裸的宣传单,蒋岁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古怪:「宣传海报也是感谢?」 宋寒暖似乎突然想起什么,腾地一下脸红,他往后退了一步,撞到三轮车上,砰的一声,三轮车的后车钢铁挡板被撞得响了一声。 宋寒暖红着脸比划:【是兼职发的传单,因为忘记交电费,昨天晚上停电了,用蜡烛照着。视线很暗没看清楚,包错了】。 他的视线悄悄飘向蒋岁的脸,手上比划的动作停顿一会儿,又继续比划:【对不起】。 蒋岁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不用说对不起,花很漂亮,我就随便问问你也不要放在心上。」 宋寒暖期期艾艾地看他一眼,松了一口气,在蒋岁没看见的地方又狡黠地笑了一下,看起来特别单纯。 看来蒋岁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呢。 蒋岁是坐宋寒暖装花的三轮车回去。 到家里,吴娟娟让他留宋寒暖吃饭,宋寒暖一直用手语比划说自己要回家。 吴娟娟口快,说:「你家里都没人,回家还得自己做饭,就在我们家一块儿吃了得了。」 蒋岁本来不打算留宋寒暖吃饭,他觉得自己一接触宋寒暖就会变得很奇怪,不由自主地会将目光落到宋寒暖身上。 一听吴娟娟的话,才想起之前吴娟娟跟他打电话,说巫山镇有个小孩儿爸妈出了车祸,自己辍学经营妈妈的花店。 家里就一个人。 「留下来吧,吃完饭我送你回去,帮你一块儿把花卸了。」蒋岁将最后一点糖饼都塞给宋寒暖。 宋寒暖拿糖饼的时候碰到了蒋岁的手腕内侧,蒋岁看了宋寒暖一眼,只见宋寒暖拿着糖饼往嘴里塞,芝麻粒沾在嘴边,就用手背擦掉。 「吃东西也没个吃相。」蒋岁说,「你之前给我的帕子呢?用帕子擦嘴。」 宋寒暖一怔,连忙比划手语要回復他,蒋岁拿了手机给他,让他直接打字快一些,毕竟蒋岁对于有些手语不了解。 宋寒暖的手上都是抓糖饼后的碎芝麻和糖饼沫。 他怕弄脏蒋岁的手机,直接将手往身上擦,他擦了两下就见蒋岁拧着眉头看他。 他接过手机,打字:【帕子被你的血弄脏了,不能擦嘴。】 蒋岁一看手机,笑话他说:「那你还怨我咯?」 宋寒暖摇头:【我自愿给你帕子的,不怪你】。 吴娟娟爱喝酒,两斤的草鱼被红烧完后,吴娟娟一个人吃了一大半,喝了三两53度的白酒和几瓶啤酒。 第46页 蒋岁被逼着喝了不少白酒,他喝醉酒后就跟没喝醉时差不多,不上脸,他去帮宋寒暖搬花。 宋寒暖家放鲜花和花材的地方在房子一层后面的一个仓库。 拉开捲帘门,一阵铁锈混杂花香的味道传来,巷子后面背光,十分潮湿,铁门上斑驳红锈。 有一块干净的水泥地,上面铺着塑料薄膜,薄膜都有些脆,可能反覆被雨水打湿又晒过太阳。 蒋岁喝酒喝得有点懵,捧着花盆就掉地上了,他蹲下去捡花盆,宋寒暖也蹲下来捡。 两个人挨在一起,他跟宋寒暖的脸贴得特别近,他看见宋寒暖几乎看不见毛孔的脸,有点淤青的嘴角,他鬼使神差的就倾身亲了下宋寒暖的侧脸颊。 蒋岁发誓,他这辈子,从小到大就没这么龌龊过,也从来没有对一个人这样着迷过。 宋寒暖眼睫微微往下低着,眼睛又黑又漂亮,眉毛颜色是黑色偏棕的,深目高鼻。 蒋岁看过很多漂亮女人和漂亮男人,比宋寒暖漂亮的不是没见过。 只是他现在的心跳得好厉害,脑子里像是有无数的警钟在告诫他。越界了。 「对不起,我喝多了,把你当成女人了。」蒋岁硬着头皮说。 脑子仿佛有个声音在叫嚣着让他赶紧掩饰过去。 宋寒暖那双漂亮的眼睛盯着他,眼神里透过来的不信任情绪几乎将蒋岁的谎话给拆穿。 他就是在欺负宋寒暖不会说话,不会骂人,不会反驳他,甚至不敢揍他。 心里的愧疚如潮水一般将他窒息。 宋寒暖抬起头,没有站起来,而是双手搭上蒋岁的肩膀,带着粗粝茧子的手摸了摸蒋岁的脖子,微微侧过头吻在蒋岁的唇上。 吻太轻了,像蝴蝶的翅膀煽动了一下。 蒋岁往后躲,宋寒暖突然比划手语问他:【不是女人就不行吗?】 蒋岁的表情僵住:「不是女人,当然不行。」 他这个时候浑身上下除了骨头,就是嘴巴最硬。 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今天是怎么了,怎么看见宋寒暖就直接亲人家,大概是鬼迷了心窍。 他之前从来没有对男人有过这种冲动,他自己都没办法给自己一个解释,面对宋寒暖的质问,他心里一点谱都没有。 宋寒暖想要欺身压上去,蒋岁伸手用力将宋寒暖推开,宋寒暖被推着撞倒了几个垒起来的红色花盆,蒋岁爬起来要往外跑,宋寒暖急忙抓住他的肩膀,扑到蒋岁的胳膊上,咬了一口。 蒋岁不敢真的直接把宋寒暖甩开,这里堆的都是易碎品,不是花盆就是玻璃,再不然就是鲜花,碎花盆和碎玻璃扎进人身体里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跟你道歉,我对不起你,我欺负了你,你别跟个女人一样被人亲一下就哭哭啼啼的好不好?难不成我亲一下就要对你负责,那这个世界上要找我负责的人多了去了。」蒋岁双手举起来,呈投降状。 宋寒暖松了口,给了蒋岁一巴掌,他的嘴张得很大,蒋岁甚至能够看见里面粉色的舌头,蒋岁想,如果宋寒暖会说话,那么嘴里说出来的那个字一定是——滚。 他就是在欺负宋寒暖不会说话,小哑巴被他亲了后没想着骂他打他,反而是来吻他,好像就在安慰他说:【没关系,我现在靠近你也会想要吻你,所以你突然来亲我,这也不是你的错】。 他往外走,觉得自己真是混帐。 蒋岁在外面等了会儿,看宋寒暖一直没出来,就一直在门口等着。 他后知后觉发现自己手掌上的血都结痂了,他以为那是宋寒暖身上的血,直到回过神来感觉到疼痛,才发现自己的手掌被割了一道口子。 「别哭了。」蒋岁站在外面说,「蒋哥跟你道歉,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好不好?」 他去吴娟娟的小卖部拿了两颗糖来,小哑巴不肯接,蒋岁拆了棒棒糖塞到小哑巴嘴里。 他眼睁睁看着那腮帮子鼓起来,像进食的花栗鼠。 蒋岁说:「别哭了好不好?」 宋寒暖低垂着眼睑,点点头,伸舌头轻轻舔了一下蒋岁给他塞棒棒糖的手指。 【作者有话说】 来啦,放心岁岁不是渣渣,只是嘴硬,他现在还觉得自己喜欢女人~小哑巴也不是那么单纯~ 第39章 《小哑巴》3 3.吴娟娟让蒋岁出去找份工作,她倒是无所谓蒋岁工不工作,蒋岁虽然公司破产了,但存款还是有一些的,至少保障自己的生活是没问题的,而且吴娟娟自己开着小卖部,也能养活她自己和蒋岁。 但是蒋岁不能一直无所事事,这样长久下去,对人的身体和心理都不好。 人是群居动物,总不能让蒋岁一直在屋里待着。 吴娟娟托关系让蒋岁去干了送快递的工作,每天往返于镇上的快递网点和城里,开着一辆租来的小三轮。 「外婆,我就干两个月,等陪你把七十岁的生日过了,我就回城里了。我那边的房子还租着的,猫还拖给朋友养着的。」蒋岁说。 吴娟娟把自己戴的那个安全头盔戴在蒋岁头上,那头盔是粉色的,估计是吴娟娟上哪儿捡的小姑娘不要的头盔。 「我不戴。」蒋岁一想到自己脑袋上顶着一个粉不拉几的头盔,心里就发麻。 吴娟娟跟他僵持了好一会儿,才答应只把头盔放车上,让蒋岁到城里车多的地方一定要戴上。 第47页 蒋岁拿着头盔出来,发现家门口的信箱里被塞了一束红玫瑰。 红玫瑰被剔掉了锋利的刺,叶子被弄得很整洁干净,玫瑰花瓣没有一点褶痕,包装纸用的也是很简单的黑色雾面纸。 「看上我什么啊?又不能生又不能.草的,往我家送红玫瑰,也不怕吴娟娟打断你的腿。」蒋岁哼了声,将红玫瑰拿出来,随手跟头盔一块儿随手塞车厢里。 吴娟娟对于传宗接代的执念可是比谁都深,她就想要蒋岁赶紧结婚,生一个大胖小子或者闺女,她好含饴弄曾孙。 要是让她知道自己家隔壁的卖花的小哑巴想要拐跑自己的乖外孙,断了她抱曾孙的念想,她能够现在就拎着菜刀杀到宋寒暖家里去。 蒋岁忙活了一天,晚上六七点钟的时候他才把三轮车停在自家院子里,他洗了个澡,浑身都清爽了许多。 吴娟娟拉着他喝酒,蒋岁才不跟这个老婆子拼酒,吴娟娟就是个醉鬼,还是个一喝醉就骂人的醉鬼,酒品特别不好。 不过他的酒品也不怎么样,一喝醉逮着人就亲。 以前他也没发现自己的酒品这么差。 晚上八点,宋寒暖家还没有亮起灯,蒋岁怎么也忍不住让自己的心思飘到宋寒暖家的方向去。 吴娟娟说:「下午有一伙人来找了寒暖,说是跟他爸妈出的车祸有关系,现在也不见人回来。」 吴娟娟在门口抽黄叶烟,抽一口菸嘴里就啪嗒咂摸一声嘴。 蒋岁本来想睡前玩会儿游戏,现在已经10局9败了,唯一的胜利还是对方挂机他才胜的。 他将手机丢进裤兜里,拿了件起毛边的外套,对吴娟娟说:「我出门一趟,晚上我要是没回来,你自己早点睡。」 「大晚上的去哪儿啊?」吴娟娟问。 「出去散心。」蒋岁不想说自己担心宋寒暖,他确实现在心里也堵得慌。 他在宋寒暖家附近找了一圈,到警局也找了一圈,没找到人。 小镇上一入夜就空荡荡的,头顶上的月亮特别亮,不用手电筒也能看得见路,尤其是到晚上两三点,简直跟白天一样。 蒋岁等在宋寒暖家门口,凌晨三点,宋寒暖一身是伤地回来,他见到蒋岁,很诧异蒋岁会在这里,自己往后躲了一下,想要跑走。 但他太累了,身上也特疼,没跑两步就跌到地上,特狼狈。 「我们聊聊?」蒋岁给自己点了根烟,上前两步拉起宋寒暖。 宋寒暖太轻,被蒋岁拉着带到怀里。 屋子里也不见得比外面暖和,宋寒暖养了一只田园三花猫,特别乖,他们一进屋,三花猫就跑来蹭宋寒暖的脚踝。 宋寒暖煮了两桶方便面,抱着方便面面桶,一碗塞到蒋岁面前。 「你这一身伤是怎么回事?」蒋岁伸手去碰宋寒暖淤青的额头,被宋寒暖伸手推开。 「我跟你道歉好不好?那天晚上是我说话过分了,我不该一直拿你跟女人比较。」蒋岁说,「但我没喜欢过男人,你懂不懂?我天生就是喜欢女人的,我没办法接受男人。」 宋寒暖古怪地看他,比划手语问:【那你为什么亲我?】 「额……」蒋岁真是头疼,他要是能够知道为什么,他还会这么纠结吗? 他硬着头皮说:「喝醉了什么事儿都能干出来,以后我喝醉了,你离我远点就成。」 宋寒暖用手语比划:【那我希望你天天都喝醉。】 得,这个明显就是gay的小哑巴就是盯上他了。 蒋岁给宋寒暖上药,宋寒暖一开始疼得龇牙咧嘴,后来就忍不住睡意睡着了。眼皮子就跟打架似的,睫毛一颤一颤。 蒋岁后来拧了块帕子,给宋寒暖擦干净脸上和胸口还有后背的灰尘。 后背肩胛骨处的伤看起来最多,一片青紫色,就跟长了一大片紫色的胎记一样。 第二天蒋岁从自己家开着三轮车出去上班,家里的信箱里又被塞了一束去了刺的红玫瑰,他坐在三轮车里,拿了红玫瑰,那花香甜腻腻的。 扭头一看,宋寒暖抱着一只三花猫,正一瘸一拐地躲在拐角看他。 蒋岁下车,拿起花想要还给宋寒暖,宋寒暖抱着猫拔腿就跑。 蒋岁不是追不上,但想了想又觉得算了,将花塞到三轮车的后车厢里。 蒋岁工作了一个月就觉得这份工作很没意思,他给他在海口市的朋友打了个电话,问对方想不想要搞网际网路电商。 他的这个朋友叫肖墨,跟他的关系那是好的没话说,蒋岁之前是白手起家的总裁,肖墨是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两个人以前为了一个妞打过一架,最后妞跟了别人,他们两个倒是成了好友。 「你不是回老家散心了吗?我听说你现在都改行送快递了,还以为你再也不打算创业自己单干了。」肖墨打趣他。 「我只是避避风头,被林欣欣联合外人把我公司给坑了,我现在在圈子里都成笑话了,我哪儿还有脸回去?」蒋岁说。 这事儿说起来也是够噁心的,充斥着奇葩的狗血。 蒋岁之前谈过一个女朋友,两个人都快商量到订婚的地步了,结果那个女人把公司机密泄露给了外人,两个人联合起来坑了蒋岁的公司。 蒋岁的朋友多得很,但这事儿牵连太大,还牵扯到法院的几个主任,这事儿不好办,拉进来的人越多,这件事越不好解决。 第48页 蒋岁干脆就申请了破产,把公司赔给了别人。 本来按照肖墨的意思,直接一纸诉状把林欣欣给送进局子里,至少能够给他们一个教训。 蒋岁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当林欣欣求到他面前,他还是没能下这个狠手。 当初他能够把公司做大做强,也有林欣欣的一份功劳,林欣欣是他的秘书,一直跟着他。 「那你又不回来,还想要我投资?蒋岁,我凭什么帮你啊?」肖墨笑着说。 「你这不叫帮,叫投资,看你是我朋友,我才拉你入股。」蒋岁无赖地跟肖墨说。 他跟肖墨的交情没的说,他就没怀疑过肖墨不会给他投资这事儿。 「投资可以啊,你回海口,我给你投资,你想开什么公司都成。」肖墨答应得特别爽快。 「我一时半会儿不想回海口,巫山镇靠着高重市,经济发展虽然不如海口发达,但是据我我考察,这边的成本特别低,做电商正好。」蒋岁说。 肖墨倒也倒也没说答应还是拒绝,只说他下个月有空,过来高重市看看,让蒋岁接待他。 蒋岁把送快递的工作辞了后,回家路上看见宋寒暖拎着一瓶五粮液往山上走。 他跟上去,看见这个穿着白体恤的小哑巴将酒倒在两座坟墓中间,插了两根烟。烟是点着的。 蒋岁也清楚,那两座新坟大概是宋寒暖的父母,他不想管人家的私事,转身就要走,宋寒暖这个时候却来抓住他。 「我路过。」蒋岁说。 宋寒暖手语比划:【能借我一根烟吗?】 蒋岁抽了一包自己的天叶香菸,这烟一百一盒,他以前经常抽,现在也戒不掉,抽其他牌子的烟总觉得没味儿。 他很纳闷宋寒暖这个年纪就抽菸,结果却见这个不识货的小哑巴拿着他的一根烟插到坟前的土地里,三根烟就跟三炷香一样。 这烟贵,现在蒋岁自己都不怎么捨得抽,这个小哑巴给他糟蹋拿去当线香点! 「这烟多贵你知不知道?」蒋岁说,「谁家给死人上坟是敬烟的?你好歹带点纸钱和香火来啊。」蒋岁说。 小哑巴看起来很瘦,他拉了蒋岁一把,牵着蒋岁的手往山下走。 蒋岁问他是不是早就知道自己跟着了,宋寒暖摇摇头,又笑得咧出一口白牙。 「你小子就是知道,还算计我的烟。你小子不会这么小就偷偷学抽菸吧?」 宋寒暖摇摇头,不肯放开蒋岁的手,两只手缓慢地比划:【不会抽菸,不过你要是喜欢会抽菸的,我可以学。】 蒋岁的脸红了点儿,他以前都是跟女人谈恋爱,女人都比较含蓄,很少会有主动说喜欢的,结果这个小哑巴还没追到他就左一个喜欢右一个喜欢地向他表白。 他就没见过这么追人的。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40章 《小哑巴》4 4.蒋岁对高重市的调查基本结束,之后的一个多月他忙着选址工作,压根顾不上宋寒暖,何况他从来不是一个会被感情束缚的人,之前着了一次林欣欣的道就算他倒霉,之后可不能再被感情给绊跟头。太蠢。 喜欢男人什么的,对他来说更是荒谬。 他多大了?宋寒暖才多大? 他犯不着用自己剩下的大半生去赌那个才刚成年小孩儿的三分钟热情。 肖墨说自己要来高重市,是真的刚有空就坐飞机往巫山镇来。 高重市压根没有飞机场,蒋岁叫了汽车跟人拼了单,从旁边的省会城市的机场接的肖墨。 肖墨拎着行李看见车里挤得满满当当的四个人都惊呆了。 除了蒋岁,其他两个人他一个不认识。 「蒋岁,你车呢?」肖墨将行李丢蒋岁手里。 他向来是个公子哥,富二代嘛,什么都不缺,过惯了好日子,来到蒋岁老家,却突然要跟几个陌生人挤在一个车里。 「我现在哪儿买得起车?」蒋岁扛着肖墨的行李塞到后车厢,然后拉着肖墨坐进去。 肖墨心里憋着气,但也没说什么。 两个人聊了会儿在海口的事情,肖墨说了点自己工作上的事儿。两个多小时后,车就到高重市汽车站。 蒋岁带着肖墨在汽车站下车,这里好坐车回巫山镇。 这会儿正好是正午,太阳毒得很,蒋岁刚带着肖墨上了回巫山镇的汽车,吴娟娟就来了电话。 「外婆,我还有半个多小时才到,你这么着急打电话给我做什么?」蒋岁说。 吴娟娟着急忙慌地说:「蒋岁,寒暖这个孩子又不见了,前两天就没消息,一直到现在都没出现,家里的门都没开,你周婶说他前两天跟人出巫山镇了,我打听了来,这两天镇里都没人看见他。」 蒋岁不在家的时候,吴娟娟一个人生活,老婆子生活寂寞,宋寒暖离得近又年纪小,现在的身世也可怜,吴娟娟早就把宋寒暖当自己的孙子看待。 这个孩子也懂事,之前宋寒暖爸妈在的时候,一家人经常接她过去过年过节,宋寒暖爸妈走了,宋寒暖有什么好东西也都第一时间想着她。 「蒋岁,外婆知道,你不喜欢寒暖那个孩子。上回你送寒暖回去,你们两个还打过架吧?外婆希望你在巫山镇的日子帮外婆照顾照顾寒暖,这孩子可怜啊。」吴娟娟连抽菸的兴致都没了。 第49页 「外婆你别着急,我现在就在市里,你确定他是来市里了对吧?宋寒暖在高重市有亲戚吗?」蒋岁问。 吴娟娟想了一会儿,好半晌才说:「有,寒暖有一个舅舅在高重市,叫林重辉,开了个小面馆,具体地址我想不起来了,面馆应该叫重辉面馆,生意不太好,前段时间都要倒闭了,后来又不知道为什么又装修了店面请了厨师,生意好了起来。」 「行,知道了。」蒋岁跟吴娟娟说。 他让肖墨今天先住在高重市,他在汽车站附近给肖墨租了房子。 肖墨累了一天,发了点脾气。 蒋岁一口一个祖宗地叫,肖墨坐在酒店床上,勾着蒋岁的领带,脸上的笑容里包含的意味可大了去了。 为了接肖墨,怕肖墨说他,蒋岁特意穿了衬衣加领带。 肖墨说:「你前女友对你的打击是不是特别大?你有没有考虑过找男人?」 蒋岁说别逗了,拉回领带,把领带解开就丢一边。 他总觉得肖墨怪怪的,难道因为宋寒暖那个小哑巴喜欢他,他现在看谁都gay里gay气的? 蒋岁特别担心宋寒暖,他也确实在林重辉的面馆找到了宋寒暖。 不过宋寒暖看起来有点儿呆呆的,好像受到什么打击一样。 宋寒暖在林重辉的面馆里工作,穿着工作服,身上带着汤面的味道,面容清俊,露出来的手臂上有不少的伤痕,红里带青的。 「宋寒暖!」蒋岁喊了宋寒暖一声。 宋寒暖放下盘子,林重辉瞪了他一眼。 宋寒暖比划手语跟林重辉请假出去见蒋岁,林重辉怒说:「老子看不懂你比划的鸟语,不会说话还想要挣这个钱。要不是看在我姐的份上,我才不招你来工作。滚滚滚,别在老子的店里干了。」 林重辉拿了一百五丢地上,宋寒暖怔住一会儿,才弯腰捡起来,比了个手势示意是三百,他总共干了三天,一天一百的话,他应该得三百块钱。 「老子看不懂你比划的鸟语,滚滚滚,不要妨碍老子做生意。」林重辉说。 蒋岁带着宋寒暖去了一家餐馆,点了菜,让宋寒暖吃饭。 宋寒暖没吃两口就哭了。 「哭什么哭?」蒋岁伸手替宋寒暖擦眼泪,「体验两天生活就哭了,你真是娇娇。」 宋寒暖生气蒋岁把他当女人看待,也就不哭了,将自己这几天的遭遇都跟蒋岁用手语说清楚。 宋寒暖比划手语就没法子吃东西,蒋岁看他辛苦,一边夹着饭菜餵宋寒暖吃,一边看宋寒暖的手语。 宋寒暖:【我出门的时候,我的三花猫跟着我一块儿上车,我带它来找舅舅。舅舅的朋友喝醉酒,晚上把我的猫杀了,他们说没吃过猫肉想要尝尝。我早上醒来,却只看见厨房的血。他们都在欺负我的猫,欺负我的猫不会说话,死的时候连求救都做不到。】 宋寒暖哭得厉害,脸和眼眶都红了,脖子上的高领毛衣露出来一点痕迹,要么是掐痕,要么是碎玻璃割出的痕迹。 林重辉不是什么好人,蒋岁小时候就知道,林重辉好赌成性,到现在都没女人愿意嫁给林重辉,是个老光棍。 蒋岁知道宋寒暖是在心疼他的那只叫三花的小猫。 他也知道宋寒暖不止在心疼那只叫三花的小猫,也在心疼宋寒暖他自己。 不会说话,不能喊救命,只能默默承受欺负的,何止是小猫。 「想要报復回去吗?」蒋岁说,「你要是想就点头,哥帮你。」 小饭馆的菜香味特别足,宋寒暖卷而翘的睫毛上挂着泪,他心疼他的小猫,也希望有人能心疼他自己。 他看着蒋岁,扑进蒋岁的怀里,用力地抱紧身体有些僵住的蒋岁,像是求安抚一样,用脸颊蹭了蹭蒋岁的颔面。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松开蒋岁,郑重、坚定地点下了头。 你说的,你要来帮我。 蒋哥,既然你把我拉出泥沼了,那就不准松手。 【作者有话说】 来啦~今天工作好多~忙忘记了「挨打qaq」 寒暖小朋友:v我10颗小海星,看我大计_ 第41章 《小哑巴》5 5.林重辉最近在外面包了一个二奶,两个人幽会的地址在一个老小区。 那二奶不过二十岁出头,初中毕业,就图林重辉身上的几个臭钱。 蒋岁找到她,让她把林重辉约出来,塞给她小一万块钱。 宋寒暖戴着蒋岁的帽子,低着头,一言不发,只是手一直牵着蒋岁的衣摆。 林重辉的姘头对宋寒暖有些印象,她说:「我光记得林重辉的外甥是个哑巴,没想到是个这么好看的哑巴,要是去我们那儿上班,可一准是头牌。」 蒋岁找私人调查员打听过,林重辉的姘头叫赵芊,是夜总会老闆赵梅认的干女儿,赵芊跟赵梅因为一个男人闹掰了离家出走,恰好遇到林重辉,才勉为其难跟着林重辉。 虽然赵芊学歷不高,但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又怎么会看上林重辉? 不过是图林重辉有几个臭钱罢了。 蒋岁把宋寒暖往身后带了带:「这些脏人耳朵的话别在小孩儿面前说。」 「小孩儿?林重辉的哑巴外甥成年了吧?」赵芊穿好外套就从房间里离开,眼神在宋寒暖和蒋岁身上打量,提醒蒋岁道,「看在你给我钱的份上,我好心提醒你一句,不要太轻易相信别人,有些人最会扮猪吃老虎。」 第50页 宋寒暖又往蒋岁身后躲了一下,脸都没敢露出来。 蒋岁没心情去计较赵芊的话,让赵芊走后,他就开始部署,观察最佳的偷袭位置。 林重辉下午回来的,他正跟人打电话:「要不是说我姐死得值呢?一百多万的款子全到了我手里,够我玩儿好几年的。」 「谁让我姐非得跟她老公上车,本来我只买了她老公的保险,谁知道她自己还有一份意外险。」林重辉换了鞋,到中岛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跟人吹了半天牛,才挂断电话。 他走到主卧时,大门就被宋寒暖反锁了,蒋岁把灯关了,照着林重辉的脸就揍。 林重辉也不知道自己惹了谁,骂了两句只以为赵芊的相好找上门了,自认理亏开始求爷爷告奶奶地讨饶。 蒋岁趁着林重辉求饶时,带着宋寒暖跑了,电梯间有监控,楼梯间没有,他们一路从楼梯间往下跑。 到高重市的黎江边才停下。 黎江穿城而过,湖面上偶有泛舟,十分漂亮。 天色昏暗,霓虹亮起,不远处的云飘过来,像是积雨云,云层很厚。 宋寒暖蹲下来,紧接着他的嵴背耸动,很快就哭了起来,但哭声是没有的,他不断啜泣。 蒋岁走远了,不想哄孩子,他也不会哄人,何况宋寒暖估计也不想在他面前哭,肖墨打电话来的时候他一根烟正抽到一半。 「你人呢?消失这么半天,去找小姐去了?」肖墨问。 「小姐没有,小哑巴倒是有一个。」蒋岁慢慢走向宋寒暖,「不跟你说了,今天回高重市的车没有了,明天带你回去。过两天再带你到高重市考察,今晚我要带个小朋友过去,你帮我在酒店多订两间房。」 跟肖墨说完事儿后,宋寒暖也哭得差不多了。 「你哭有什么用?你要是个男人,就去搜集证据,把害你爸妈的人抓进局子里。」蒋岁拿了纸巾擦干净宋寒暖脸上的眼泪。 宋寒暖点点头,蒋岁将他拉起来,把自己外套搭在宋寒暖身上:「走吧,吴娟娟让我帮着照顾你,你只要别再提喜欢不喜欢的事儿,我都能帮你。」 宋寒暖没吭声。 「行了,不会丢下你一个人,别哭了行不行?求求你了,小祖宗。」蒋岁说。 宋寒暖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看着蒋岁,眼睛慢慢弯下来,无声地笑,「啊啊」的声音好像在说自己答应不哭了,发出的声音不仅细声细气的还有些粗粝,实在算不上好听。 蒋岁却松了口气,他听习惯了宋寒暖沙哑的嗓音,倒是也觉得这声音挺特别的。 之后的一个月,蒋岁带着肖墨去高重市考察,肖墨本来只是打算过来看看蒋岁,结果倒还真被蒋岁说服了。 高重市确实很适合发展电商,这里物价便宜,大量商品滞销,以前是发展快消品制造业的,后来政府让转型农业,但政策前两年才推出,哪儿能这么快落实下来,现在大量中小厂还在发展制造业。 商品滞销,如果能够通过网际网路电商高价卖出去,这里头的利润可不少。 蒋岁才跟肖墨考察完回来,身上一身汗。 吴娟娟去守着小卖部了,他在家里洗澡,忘记带换衣衣服进来,洗到一半停水停电。 他嘀咕了一句牢骚,这时候刚好晚上八点多,天黑得屋内什么都看不见,他打算就这么着出去,反正家里没人。 没成想,他刚出来就撞上宋寒暖。 宋寒暖要跑,被蒋岁扯着卫衣的帽子拉回来了。 宋寒暖惊恐地看他,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什么,反正哑巴也说不出话来,蒋岁将宋寒暖丢在客厅内。 自己则走到卧室,扯了落在外面床上的衣服,随意套上。 「刚才在偷看?」蒋岁心里觉得有点古怪。 他对宋寒暖的生活干涉太多了,他本身就知道宋寒暖对他的感情不同寻常,要是按照他以前的处理方式,早八百年前他就跟宋寒暖撇清楚关系了。 宋寒暖点点头,比划手语:【停电了,其实没看到。】 「你还想看到什么?」蒋岁挑眉问他。 宋寒暖脸红地低下头,看了蒋岁的腰和屁股一眼。 这会儿屋里点了一根蜡烛,白色的,蜡烛断了四分之一,蜡烛线被拉出来一截,因为形状不规整而燃得特别快。 橘黄色的烛光照在宋寒暖脸上,蒋岁觉得自己心烦,像是有很多羽毛把他压着,又痒又闷。 他自己都没搞清楚这种感觉是什么。 宋寒暖说自己来找蒋岁是因为找到他舅舅林重辉害他爸妈的证据了,当时有人拍到了林重辉拿着工具进车里的照片。 蒋岁抛却杂念跟宋寒暖商量了会儿。 那个拍照的人跟宋寒暖不熟,是当地的游客,宋寒暖听说他爸妈车祸的当他有个旅行团恰好住在这边,旅行团的路线和他爸妈的车停放的路线有重合,于是宋寒暖主动找到的旅行团联繫,询问有没有证人。 结果真让他找到了一张照片和一个视频,不过光有这些证据不足以起诉林重辉,当时他爸妈死于车祸,警察应该检查得出车是否被人动过手脚,可是检查报告却是意外身亡。 足以证明,林重辉还有同伙。 宋寒暖也不是真想偷窥蒋岁,他过来的时候就以为停电了,屋里没人,只听见浴室有动静,就过去看了两眼。 第51页 门没关,月光也不太亮,他也真没看见什么。 不过蒋岁出来的时候没穿衣服,他被蒋岁拉回来时撞到了蒋岁。 蒋岁身上热气足,他简直像是要被熏晕了过去,只觉得心跳都不是自己的了。 干巴巴的嘴唇一次次被舌头舔,手背不小心在甩动的过程中撞到了蒋岁的侧臀。 那个触感一直留在手背上,宋寒暖觉得手背都要烧起来了。 他后来回到自己家里,躺床上,一直在想:要是今晚的月光再亮一点就好了。 再亮一点,他说不定就能凑巧看见些什么。 【作者有话说】来啦~感谢昨天的小海星! 寒暖小朋友开始復仇了~ 第42章 《小哑巴》6 6.第二天一早,肖墨来找蒋岁,他们跟一个当地的一个厂长约好一块儿吃个饭。 蒋岁看见信箱里的红玫瑰,拿出来,里面还夹了一张白卡纸,上面写着—— 【对不起,还有emmm「好纠结鸭」,我好像真的很喜欢你。】 肖墨看着蒋岁拧着眉头,自己有看了眼卡纸上的内容,他说:「你迟迟不肯跟我回海口,不会就是因为这笔风流债吧?那种臭小子你也能看得上,你还不如跟我好。」 蒋岁拧着的眉头并没有松,反而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肖墨:「你喜欢男的?」 「我没跟你说过吗?」肖墨舔了下嘴唇,看着蒋岁,那目光饱含深意,「你要是什么时候喜欢男人了,告诉我一声,我肯定比看上你那个小哑巴更能让你爽。」 肖墨别的本事没有,跟人鬼混的本领可比蒋岁精多了。 要不是蒋岁长得帅,脾气又好,为人又仗义,他才不会跟蒋岁这样的人交朋友,还成为好兄弟。 蒋岁对他没什么想法,肖墨是知道的。 他起初对蒋岁是有点儿见色起意的意思的,后来见蒋岁确实是直男,又只好消灭了自己的那点心思,何况友情确实是比床上那点事儿要重要。 可惜有人要拿蒋岁的果.照威胁蒋岁,这照片当然没到蒋岁手里,被他截下来了,拿了点钱打发了。 看了好兄弟的果.照,加上肖墨以前对蒋岁本身就存了点心思,自然心态就不同了。 蒋岁感觉到肖墨灼热的视线,当即拒绝:「肖总,我们没可能。」 「行,你不喜欢男人我就不烦你,你连肖总都喊出来了,我还能逼你吗?」肖墨勾着蒋岁的脖子往汽车站走。 到宋寒暖家的花店外,肖墨吹了声口哨,口哨声音轻佻,他沖宋寒暖挑衅地比划了一个中指。 宋寒暖正穿着围裙裁剪花材,被肖墨影响,剪到了手指。 三花猫死后,宋寒暖家里就他一个人。挺冷清的。 晚上蒋岁喝醉酒回来,宋寒暖站在二楼的窗户跟前看,蒋岁让他下来,宋寒暖忙不迭地跑下来。 吴娟娟今天请了客人来家里,他们一块儿打牌玩了会儿,因为打得太晚,牌友就在家里将就了。 家里床位不够,吴娟娟让蒋岁到宋寒暖家里挤一挤。 来的那几个客人特别能闹腾,还有两个六七岁的小孩儿,蒋岁喝醉酒头疼,一点不想应付那几个皮孩子。 他给宋寒暖带了一份甜品,草莓奶油慕斯。 不过看起来已经有点变形,宋寒暖还是很高兴地接过,放到桌案上,一口一口地吃。 蒋岁喝着宋寒暖给他倒的茉莉花茶,里面加了蜂蜜,挺甜。 宋寒暖家里就一个卧室,以前宋寒暖的爸妈住在卧室,宋寒暖睡在外面客厅的一个旧沙发上,旧沙发特别小,睡得特别不踏实。 宋寒暖坚持让蒋岁睡床,他自己抱着被子就要往客厅沙发跑,拖鞋哒哒哒地踩着地板,大大的眼睛十分留恋地看着卧室的床,让人看了就觉得有负罪感。 蒋岁也不好意思让宋寒暖睡沙发,就说两个人一块儿挤一张床。 宋寒暖亮着眼睛,眼神灼热得好像要把蒋岁整个人都烫化了。 蒋岁洗完澡出来,觉得自己被热气蒸得又不清醒,他走出来时脚发软,眼睛一阵发黑,眼看着就要倒在地上,有一只手过来扶了一把他的腰。 那只手的手指缠着创可贴,掌心有不少薄茧,蒋岁浑身都紧绷着,小腿更是。 结果小腿抽筋,他走都走不动道,宋寒暖捞过他的腰,将他扛在背上,一步步背到床跟前。 那床挺大,睡两个人都绰绰有余,但宋寒暖睡得离蒋岁特别近。 蒋岁小腿抽筋,宋寒暖在睡前替他按摩。 蒋岁没什么腿毛,小时候为这事儿,他免不得自卑。 他总觉得男孩子身上的毛髮要旺盛一点才显得有男子气概。 见宋寒暖盯着自己看,蒋岁心里总觉得奇怪,他扭过头不看宋寒暖,伸手把宋寒暖推开。 没想到准头不够,手掌心碰到了宋寒暖的嘴唇。 宋寒暖很单纯地看着他,眼睛眨了一下,蒋岁忙收回手,倒头就睡,宋寒暖睡在他身后。 蒋岁睡下去后就没有动作,但宋寒暖小动作很多,非得拉着他的手,牵着。 他问宋寒暖的手怎么伤的,宋寒暖用手语比划说是给他的玫瑰花拔刺的时候伤到的。 比划完手语,又用手去牵蒋岁。 因为宋寒暖不会说话,他们交流全靠手语和文字,因此宋寒暖自己开了一盏床头灯,怕他想要跟蒋岁讲点什么,蒋岁看不见他的手语。 第52页 蒋岁让他不要送玫瑰了,宋寒暖迟疑了会儿,摇摇头,然后将手塞到蒋岁的腰间,感受到那一瞬间的紧绷后,用力地收紧手臂。 他用行动表示自己的答案:【绝不答应你的无理请求】。 【作者有话说】 蒋岁:不要送玫瑰花了寒暖小朋友:「你这是无理请求,驳回,无效」 第43章 《小哑巴》7 7.蒋岁本来打算谈好合作意向后,再重新缴纳註册资本申请营业执照,这些全搞完得花不少时间,结果他这边流程刚进行到一半,那边的厂长就反悔,把他看上的地给卖了出去。 买那块地的人出了高价买的,厂长连带厂子也一块儿卖了。 溢出来的价钱完全比地本身的价钱值钱。 蒋岁要是重新选址,又不甘心,肖墨安慰他,说要不然回海口市算了,这边他又不熟悉,强龙南压地头蛇,好多关系在这边都铺不开,也帮不了他什么。 肖墨下个月就要回海口,他在巫山镇住了几个月,这地方什么娱乐场所都没有,高重市的几个小酒吧都被他给逛完了,夜总会一点儿新花样都没有,找来的男人还没他自己好看,让他感觉自己过去玩都是别人在嫖自己。 他宁愿对着蒋岁那张脸看看。回去吧? 蒋岁第一次有了这个念头,但真让他回去他又不甘心,吴娟娟还能活几年?自己被吴娟娟养大,十多年都在海口闯荡,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怎么着也到了该尽孝道的时候。 高重市近,他随时能照顾吴娟娟。 他私下去找到那个厂长,厂长以为蒋岁要找他算帐,拔腿就跑,蒋岁抓住他,将他摁在地上。 厂长哆哆嗦嗦,身体抖得跟筛糠一样,说:「是你那个朋友花钱找我买的,他出的价钱高,你身上又没什么钱,我当然就卖给他了。蒋老闆,你跟你朋友的事情不要牵扯到我啊。」 蒋岁一怔:「你说的是实话?」 厂长点头如捣蒜:「全是实话,你朋友他说想要你回海口发展。蒋老闆,海口的经济发展多好啊,你怎么还特意回高重市?你傻啊。」 蒋岁瞪了他一眼。 厂长立刻噤了声。 蒋岁在一个夜总会找到的肖墨。 天气挺冷,他穿着外套,夜总会里热得很,帅哥美女都穿得特别清凉。 蒋岁走到人群中央,橘黄色暧昧的灯光打在肖墨的侧脸上。 蒋岁一拳砸在肖墨对面的桌案上,肖墨正双手放在沙发上,后仰着,姿态特别放松,左右坐着的是两个长相不错的男人。 肖墨一看蒋岁这模样,就知道蒋岁知道他干的事儿了。 肖墨并不觉得自己有错,他从小到大被教的都是要不择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蒋岁是他喜欢的,他耍点手段又算得了什么? 就是蒋岁太聪明,太较真。 只要蒋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跟着他回到海口市,他手里的好项目能不给你蒋岁? 蒋岁要真的跟了他,凭藉他俩的交情,他无论如何也不能亏待了蒋岁。 蠢,太蠢了,难怪林欣欣那个女人不肯跟蒋岁。 蒋岁做人太实诚,又较真,在感情里,这性格可不好。 蒋岁在肖墨旁边坐下。经理眼神示意肖墨需不需要清场,肖墨挥挥手,让经理把人带下去。 桌案上摆了不少酒,蒋岁刚才那一拳头打下去,桌案倒是没什么损伤,蒋岁自己的手出了血破了皮。 肖墨说:「你这么大气性做什么?」 「我气性大?肖总,你对我做的事情可不是朋友该做的,背后插我一刀,你现在怪我气性大?」蒋岁脸色特别不好。 他想要做电商是真心实意的,花了几个月时间,也是真心想要为家乡做点贡献,巫山镇附近有几个小厂子,将来把电商行业这一块儿带起了,厂子的东西也不用在本地贱卖,更不用给那些二手贩子低价卖了。 肖墨说:「我早说过,我不愿意当你的朋友。比起背后插你一刀,我更喜欢背后插你。」 蒋岁心里憋着气,听到这里直接跟肖墨打了起来,他是一个男人,被另外一个男人讨论被压的问题,他心里就觉得不痛快,堵得慌。 肖墨虽然经常锻鍊,但常年在娱乐场所纵情声色,身体确实不太好,没跟蒋岁打几个回合,脸上就挂了彩。 「你回海口吧,我这边也不需要你拉投资,我自己会想办法,以后也不要再联繫我,就当我交不起你这个大少爷朋友。」蒋岁松开肖墨的衣领。 肖墨嘴里带着血腥味,他吐出一口血沫子,说:「你这些年的关系都在海口,只要我一句话,你打拼联络下来的那些关系能用得上?」 蒋岁气红了眼睛:「你确定我们要走到这个地步?你又不缺男人,跟谁做不是做,非得盯着我瞧什么?我不喜欢男人,对男人硬不起来,你要我说几遍?」 肖墨用威士忌漱了下口,去掉嘴里血沫子的铁锈味:「你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对你动了心思吗?你接受你那个小哑巴的追求,小哑巴有什么困难,你都沖在前头。蒋岁,我觉得我不比那个哑巴差,你到底看不上我哪里?」 蒋岁沉默了,想要反驳,张了张嘴又发现自己没办法解释清楚自己对宋寒暖的所作所为。 「你能喜欢男人,能对男人动心,只是让你改变的原因不是我。」肖墨说。 第53页 肖墨这辈子甩了不少男人和女人,他对于人的感情变化再敏感不过,他眼睁睁地看着蒋岁的眼睛开始有意无意地看着那个处处不如他的小哑巴。 他怎么能不着急?他肖墨就没输得这么难看过! 蒋岁不是要钱吗?要钱就求他,凭什么不给草,还想着从他这里搞到钱? 「你比不上他,」蒋岁说,「我现在还没明白自己对他的感情。但是肖墨,你比不上他。他虽然是哑巴,可是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他靠自己的双手过好自己的生活,会努力追求自己喜欢的人,不会像你一样在背地里背刺朋友玩花招。」 包间的光还是照常亮着,闪烁的球灯的光照在他们两个人身上。 蒋岁脸上的伤痕被暖橘色的光线照得有些可怕,刚才有个酒瓶子被打碎,而他跟肖墨打得厉害都没注意,碎掉的酒瓶子玻璃飞溅到他脸上,左边脸颊留下一道不浅的伤痕。 里边的包间门打开,宋寒暖挣扎着跑出来。 原来这边的包间是一里一外的样式。外面是大包间,喝酒唱歌跳舞都在外面,里面就是休息用的小房间,只有一张床,包间的主人看上谁了,带着人往小包间里一钻,当场便能上床。 宋寒暖手腕上还绑着绳子,脚上明显也被绑过,那鞋子脱了,脚踝上全是青紫的勒痕,不过脚上的绳子被他挣脱解开了。 蒋岁看向宋寒暖,眼神里带着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温暖。 宋寒暖奔向他,勐地扑进他怀里,嘴里「啊啊」地喊着,那声音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没有机会经歷变声期的宋寒暖,用自己一如既往难听的声音喊蒋岁的名字。 全部的音节都被消音,变成单调乏味的「啊啊」。 「怕了吗?」蒋岁摸着宋寒暖凌乱的短髮,那一头短髮毛毛躁躁的。 宋寒暖摇摇头,蒋岁替他解开手上的绳子,宋寒暖用手比划:【我想找你,你朋友告诉我你在这里,他让我乖乖待在房间里,我不肯,他就把我绑起来了。】 蒋岁说:「下回我去哪儿都告诉你一声,别再被骗了。」 蒋岁这个人气度挺大,肖墨以前帮过他不少,这回背刺他的事情就当是抵了以前的情分,他不会喜欢肖墨,也不能回应肖墨的感情。 回家时,蒋岁本想打车,宋寒暖说他开车来城里的。 到停车的地方,蒋岁才知道那辆车就是吴娟娟的三轮车,上面还有几片花瓣,宋寒暖戴着吴娟娟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粉色二手安全帽,还给了他一顶白色的崭新安全帽。 粉色的安全帽就是之前吴娟娟给蒋岁,而被蒋岁嫌弃不要的那个。 宋寒暖笑得特别不好意思,比划手语:【你外婆说粉色安全帽是你送给我的,我就收下了。不过我知道这不是你送给我的。】 月色特别亮,宋寒暖脸上的笑容特别好看。 蒋岁凑过去,亲了宋寒暖的嘴。 宋寒暖呆愣片刻,想要吻蒋岁,又突然止住,像卡顿的机器人,笨拙又可爱,他比划道:【你现在是醉了吗?把我当女人了?】 蒋岁压住他的后脑勺,用力地撞到宋寒暖的嘴唇上,热情地跟宋寒暖交换了一个法式深吻。 两个男人的吻法确实不太相同,宋寒暖会学着掌握主动权,用充满了征服欲的热情来激起蒋岁的好胜心。 一吻结束后,宋寒暖落败,他扭身回了三轮车的驾驶室里,趴在方向盘上,喘着粗气。 蒋岁特别自得地坐在后面,宋寒从驾驶座底下扯了一个软垫子给他,让他垫在屁股底下,免得坐的时候颠簸得屁股疼。 看着蒋岁洋洋得意的样子,宋寒暖不甘示弱,手上比划:【你的胸又大又软,你才跟个女人一样】。 蒋岁挣扎着要下车来打他,宋寒暖立马开车上路,半点不给蒋岁机会。 他嘴角上的笑容怎么都掉不下来,皎洁的月光照着,显得特别漂亮。 【作者有话说】来啦~求一些海星类的生物~感谢老婆们\^o^/ 第44章 《小哑巴》8 8.肖墨回海口了,临走前,他把买下来的那块地留给了蒋岁,其实那块地的手续上留的都是蒋岁的信息,他这么做只是想要逼蒋岁一把。 没想到最后却是蒋岁断了他的念想。 肖墨走的那天,吴娟娟生了急病,在镇上的医护所没有治好,蒋岁连忙开车把吴娟娟送到了高重市的一家三甲医院,因此蒋岁没来得及去送肖墨。 他收到那块地的转让消息后,给肖墨打电话,说自己会还钱。 肖墨说:「就当我交你这个朋友,钱别还我了,欠着吧,等以后我想通了,来找你要钱。」 蒋岁没答应,说钱是一码事,朋友是一码事,该还还是得还。 吴娟娟病得不轻,是肝脏上出了毛病,肝硬化出现了腹水,而且并且持续加重,腹部肿胀,唿吸困难,不断呕吐。 吴娟娟这辈子菸酒不忌,蒋岁不在她身边,也管不住她。 病房里住了不少人,吴娟娟一直在说话骂人,她说话声音特别大,病房的病人不断投诉,蒋岁管不住她,只能加钱给她转了单人病房。 吴娟娟这辈子唯一的遗憾就是没看到蒋岁结婚,她催着蒋岁去找媳妇儿,蒋岁干脆把自己怎么被前女友骗了钱的事儿跟吴娟娟说了。 吴娟娟脸上的神色都显得有些灰败:「以前我带你去山上的庙里算过命,人家天师府的道士说你命里跟女人犯沖,我不信,现在倒是信了。我叫你去跟女人相亲,你不乐意去,那你乐意去跟男人相亲不?」 第54页 蒋岁感到头疼。 他不想去相亲。 不说他跟宋寒暖还在暧昧期,宋寒暖知道他去跟别人相亲,估计又得折腾他,另一方面他自己的事业刚起步,哪儿有空闲功夫跟人相亲。 吴娟娟却说:「你要是不安定下来,我这个老婆子走了也走得不安心,我不要你有大出息,但是你身边不能没有人。你要是命里跟女人没有缘分,那你就去跟男人定下来,我老婆子也不是什么迂腐的,我曾孙子没了就没了,可我外孙得过得好。」 吴娟娟哭了,蒋岁从来没见吴娟娟哭过。 蒋岁早上回家给吴娟娟炖了一锅粥,出来时在信箱里拿了宋寒暖给他的玫瑰花,玫瑰花特别鲜艷。 吴娟娟喝完粥就勒令他去相亲,蒋岁硬着头皮去了医院附近的一家小饭馆。 那小饭馆不大,三十来平,里面摆了八张方桌子,外面摆了两口大铁锅,再往外拉了一个棚子,下面又摆了四张桌子。 因为蒋岁错过了饭点,这里的人不多。 蒋岁到时,相亲对象已经到了。 对方比他矮了一个头左右,肩膀不太宽,脸上化着淡妆,对周围的环境有些嫌弃,蒋岁听吴娟娟说对方是个理髮师,今年二十五岁。 「你就是蒋岁?」对方问他。 蒋岁点头,在他面前坐下,两个人聊了几句,对方就问他了不了解最新的时尚单品,最新的美容美髮行情,蒋岁脸色的笑几乎挂不住。 他不是女人,对这方面的行情自然不是很清楚,但他见多识广,在海口那边几乎每个行业的人都会接触一些,而且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各个行业的中层老闆,见识哪里是高重市的一个理髮师所能比的? 不过蒋岁真没有相亲的意思,简单聊了两句话后,就起身埋单走了。 谁料那天宋寒暖来看了吴娟娟,得知他相亲的地址后,就坐在小饭馆外面的棚子里看他。 宋寒暖往自己碗里倒了小半碗醋,面不改色地喝完。 蒋岁见他后,问了他一句在这里做什么,宋寒暖啊啊几声,那嘴型,不用发出声音,蒋岁就读懂了—— 【草泥马的蒋岁,又到处招惹男人!】 小哑巴要是能说话,骂人肯定带劲。 蒋岁勾着宋寒暖的脖子,将人带走,宋寒暖身上是鲜花的味道,挺甜的,两个人头挨着头,肩膀挨着肩膀,说不出的亲密。 「抓姦来了?我还不是你男朋友你的醋性就这么大,要我真成了你的男朋友,你不得天天盯着我?」蒋岁拉着宋寒暖到巷子里,用身子挡住外面的人群,飞快地在宋寒暖的嘴唇上亲了一口。 两个人的唿吸好像瞬时间交缠起来,有点分不清究竟是谁的唿吸声更大,男人之间的接吻跟男人和女人接吻的感觉大不相同,那种争强好胜的决心让人更加上瘾。 宋寒暖也不知道是有什么癖好,伸手捏起来蒋岁的胸。 蒋岁身上肌肉壮实,臂膀上的肌肉鼓起来特别能唬人,胸膛上的两块肌肉更是被锻鍊得特别饱满,当然蒋岁并没有特意地去健身房请教练训练。 他以前家业还在的时候,家里别墅里有专门的健身房和营养师,后来家业倒了他回巫山镇后,干的也是重体力的活,那一身肌肉不减反增。 「够了,你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动不动就捏我胸的习惯要是改不掉,你就别招我了,小心着我揍你一顿。」蒋岁用手指关节敲了宋寒暖的脑门一下。 宋寒暖啊一声,嘴型是:【只喜欢你。】 蒋岁捏着宋寒暖的脸,那脸颊上的肉有不少,捏着的时候,肉会鼓起来,白嫩嫩的肉捏久了就会变成粉红色,那沾着口水的嘴唇变得特别红。 蒋岁看得身体就像过电一样,只记得这个小哑巴特别可爱,于是低头又在宋寒暖的嘴巴上亲了一口。 刚亲完,那两只被他拍掉的手又握上他的胸膛,还捏了一下。 蒋岁黑了脸:「松手!」 宋寒暖收回爪子,并且背在身后,真诚地表示自己再也不会碰蒋岁的胸。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45章 《小哑巴》9 9.第二天,阳光明媚,天朗气清。 蒋岁出门时往信箱里一摸,摸到一包用蕾丝花袋和绿色绸缎带包装的玫瑰花刺。 那信箱也特别小,蒋岁的手伸进去,就被刺扎了个正着。 他将一袋子玫瑰花刺拿出来,不知道自己怎么惹了这个小哑巴,包装袋还用绿色的绸缎带包装。 包装袋上还繫着一张用做贺礼的白色卡片,上面清隽的字写着:扎死你这个臭渣男。 蒋岁莫名觉得自己有点被可爱到,他去相个亲就叫渣了? 要是宋寒暖喜欢的人是肖墨那样三心二意的,宋寒暖岂不是天天都得泡在醋罈子里? 他拿着玫瑰花刺包去找宋寒暖,在屋子里没见到宋寒暖的人,他就先开车去找吴娟娟,在路上看见宋寒暖跟人打起来。 打人的宋寒暖特别狠,看起来跟小狼一样,眼神十分凌厉,出手迅速,一个直拳直冲人面门,有人随手从地上捡了块瘸了一根腿的木凳子,砸在宋寒暖后背。 宋寒暖后脑勺出血,那木凳子碎了,碎成豆腐渣一样掉了宋寒暖半身。 蒋岁咬着压根,立马熄火下车,将宋寒暖往怀里带,一脚一开一个追上来的男孩儿,那男孩儿剃了个寸头,满脸不驯。 第55页 蒋岁把宋寒暖往后推。 蒋岁长这么大,身上那一身肌肉也不是白练的,不过这些人路子野,出手特别不留情,知道自己不是蒋岁的对手后,专门攻击蒋岁的下三路。 眼见着不敌蒋岁,那几个男孩儿就往后跑了。蒋岁长唿出一口气,伤口火辣辣的疼。 等他带着宋寒暖到车上,才发现自己漏接了电话。那电话号码很陌生,是高重市的座机号开头,他以为是推销电话,于是没回拨。 带宋寒暖到医护所时,已经是半个小时后。 那个电话又打来了。 蒋岁接起来,那边的声音很着急,是那个经常照顾蒋岁外婆的小护士的声音。 蒋岁心底一沉,感觉万千的重量压在心脏上。 「我马上过去,你告诉吴娟娟,我永远爱她。」蒋岁说完这句话后,手指颤抖着挂断电话。 他眼圈一红,原本还在等着医生处理伤口的宋寒暖瞧见,立刻牵着他的手,用脑袋轻轻拱了一下蒋岁的手臂,表示自己要一起去。 「我外婆在手术室,我现在要去医院。你先在这里把伤口处理好,在家里等我。」蒋岁挣脱开宋寒暖的手,拍了拍宋寒暖的肩膀,随后马不停蹄地开着车往高重市市医院赶。 他到得太晚,吴娟娟在手术室没能挺过去。 吴娟娟咽了气,蒋岁没能见到吴娟娟的最后一面。 小护士说吴娟娟一定要等到蒋岁接电话才进手术室,最佳治疗时间耽误了,不过她让蒋岁不要自责,吴娟娟听到了蒋岁说的话,她是笑着走的。 那天晚上,蒋岁没有回巫山镇。 他把巫山镇的小哑巴忘记了,他只记得吴娟娟小时候会特别无赖地到邻居家里给他摘蜜柑吃,邻居的小孩儿特别讨厌吴娟娟,因为吴娟娟特别不讲理,为了摘到蜜柑会耍狠,把小孩子都骂哭。 蒋岁的爸妈走得早,是吴娟娟带他长大的。 吴娟娟送蒋岁到海口读大学时说,蒋岁就是她的全世界。 这是一辈子要强又无赖的吴娟娟说过的最肉麻的话。 宋寒暖那天晚上在蒋岁家门口等了蒋岁很久,他枯坐在蒋岁院子门口的青石阶上,脑袋倚靠着旁边的铁皮信箱。 天气太冷,他紧了紧卫衣,后来扛不住冻,就回家裹了一件羽绒服过来接着等。 他有手机,是一个二手手机,五成新,还是按钮式的老年机,他给蒋岁打了电话,蒋岁没接。 实际上蒋岁的手机早就没电了,他帮吴娟娟办完后事,吴娟娟尸体先停进了太平间。 他交完费后,给巫山镇的亲戚挨个打电话通知,要准备操办吴娟娟的后事。 之后电话没电了,他就坐在之前吴娟娟住院的那个病房外的长排椅上,脑子里全是和吴娟娟的回忆,就好像吴娟娟死前的走马灯来到了蒋岁眼前,那些他藏在心底的回忆一遍遍被翻出来,被咀嚼回忆。 在他心里,吴娟娟就像是一个超人一样不会被打败,只是他没有想到超人也会老。 其实宋寒暖打电话给蒋岁也没用,老年机连视频通话都办不到,蒋岁甚至连他想要表达些什么都不清楚。 但是宋寒暖就是想要打电话给蒋岁,想要表达,自己想他了。 【你说好让我在家里等你,你今天不回来没关系,我接着等。】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46章 《小哑巴》10 10.蒋岁回来巫山镇是第二天的中午,宋寒暖穿了件袄子坐在他家门口,也不知道睡没睡着。 蒋岁刚走过去,宋寒暖便醒了。 蒋岁挨着宋寒暖坐下,宋寒暖身上凉飕飕的,蒋岁握住他的手,搁在嘴唇边上吹热气。 宋寒暖的手臂他想像中的要凉一些、大一些、硬一些,手指指节很大,每一根手指都很修长,指甲剪得很短,每一根手指指尖都有白色月牙。 渐渐的,他们的体温在相触的地方融合,宋寒暖的手温暖了些,蒋岁的手凉了些。 「我没有见到我外婆的最后一面,」蒋岁说,「很抱歉我也没有及时赶回家来找你,我好像做什么都很失败,生意失败对不起我自己,外婆去世对不起她,答应了你的承诺也做不到。」 宋寒暖用额头撞了下蒋岁的额头,他眨了下眼,从蒋岁手里抽出自己的手,比划:【你没有对不起我,我愿意等你。多久都等。】蒋岁说他傻。 宋寒暖的肩膀紧挨着蒋岁的肩膀,一声不吭,嘴唇因为被蒋岁骂了而微微撅起来,侧脸看着像刚开始进食的花栗鼠。 蒋岁又觉得宋寒暖傻得特别可爱。 两天后,蒋岁开始张罗吴娟娟的葬礼。 这是冬天的最后一场雨夹雪,到了晚上就开始下起了小雪,雨水变得很少,天气变得越来越冷。 雪落到地上化开了,青石阶湿黑一片。 吴娟娟的院子里支着塑料棚子,几根上了年头的黄色竹竿撑着塑料棚子,厨师用燻黑了的红砖头在单独出来的一个小篷子下搭了个临时灶台。 流水席办了起来,做法事的道士在客厅,客厅里点着很亮的灯,一口长款棺材摆在正中央,那棺材看着有些年头,不是新的。 是吴娟娟早些年自己置办的,就连遗像都是吴娟娟两年前自己到巫山镇一家叫老于相馆的店照的。 蒋岁不知情,是隔壁的婶子告诉他的。 第56页 宋寒暖跪在客厅里,膝盖下是一床破棉絮,跪着不太疼,但跪了半天,又没好好吃饭,蒋岁都看不下去了。 「出去吃点饭。」蒋岁抓着宋寒暖的胳膊,带着他站起来。 宋寒暖膝盖酸疼,站起来时腿就麻了,他向前倾倒在蒋岁怀里,蒋岁扶着他的肩膀,两个人一时之间什么话都没说。 唿吸喷洒出来,都化作白蒙蒙的雾气,门口的废弃大铁锅里燃烧着金色的纸钱,火舌愈发勐烈,好像要将两个人交缠到一起的身影都燃烧起来。 忽然外面的一个婶子走进来,叫蒋岁过去吃饭。 孝子没有特殊情况都是最后才吃饭,得要等来帮忙和吃席的客人吃完后,孝子才能上桌。 而且要忌荤腥。 蒋岁恍然如梦初醒一般,掌着宋寒暖的肩膀将他推开:「能自己站得住吗?」 宋寒暖点点头。 蒋岁向门外迈出,宋寒暖紧跟其后,有人叫蒋岁到主桌吃饭,宋寒暖则被几个叔伯拉到另外一桌。 宋寒暖迅速地看了蒋岁一眼,将头低下来,压得很低。 蒋岁走过来,抽了一根蓝色塑料板凳插在宋寒暖旁边,说:「主桌人多,我就坐这桌吧。」 宋寒暖知道蒋岁是因为他特意坐过来的,他也喜欢蒋岁挨着他,好像那种因为死亡带来的悲伤气息都能够被这样亲近的距离给驱走几分。 蒋岁跟周围人谈话,时不时给宋寒暖夹一筷子菜,用的公筷。 宋寒暖吃得很多。 晚上宋寒暖也不走,在灵堂里陪着蒋岁,蒋岁去睡觉休息时,宋寒暖就在外面代替蒋岁守夜。 他这个人说不出好听的话,当然难听的话也说不出来,但他还是对着吴娟娟的棺材,用自己的嗓子机械地发出曾让他感到羞耻的「啊啊」声—— 【外婆,我喜欢蒋岁,我会照顾好他的,就跟我上次对你承诺过的一样,蒋岁哥以后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晚上特别冷,黑青色的瓦檐下已经结了冰挂。 蒋岁单手插兜,站在门口,听着小哑巴对着他外婆的棺材啊啊啊地说话,那声音跟蚊子叫一样,细声细气的,声音低沉。 他点了一根烟,捏在手上,等烟烧到滤嘴时烫了手指,他才回过神,转身往自己的房间走。 那一排的房间,客厅在最右边,也是最宽敞的一间,左边依次是吴娟娟、蒋岁的房间,挨着客厅有一个楼梯往上到二楼,二楼有三间客房和一间卫生间。 蒋岁躺下后睡不着,给宋寒暖发了条消息,让宋寒暖困了就到他房间里来睡。 凌晨五点多,蒋岁被冷醒了,怀里拱进来一个人,两条冷得跟两条冻香肠一样的手臂搂住他,脑袋埋进他的胸脯里。 宋寒暖回来了,蒋岁就得过去守夜,这时候来帮忙干活儿做饭的人也快来了,蒋岁得立马起床。 他刚有动作,宋寒暖就翻身用力压着他,两个人较量起来,宋寒暖的身体很快就有了变化,那脐下三寸的小兄弟就顶着蒋岁的大腿。 蒋岁嘴里骂了一句脏,想把宋寒暖给撂下去,宋寒暖趴进蒋岁的胸里,手掌捏了捏,脸颊贴上去就想睡,看得出宋寒暖是真累了。 「我要起来!」蒋岁压低了声音。 外面院子已经有动静了,而他们家的房子基本都不隔音,要是让外人知道他跟宋寒暖睡一张床,有人进来后看到的话,恐怕他有几张嘴都解释不清楚。 宋寒暖「啊啊」两声,小兄弟又蹭了蒋岁一下,这一下滑进了蒋岁的大腿间,顶着那三角地带。 两个人的唿吸变得黏稠而炽热,蒋岁真没那精力哄小孩儿,宋寒暖也只想休息,但因为眼前的人是特别喜欢的,所以光是连肌肤紧紧触碰在一起也会有反应。 蒋岁别无办法,只能迅速帮宋寒暖用手解决。 那东西量特别多,蒋岁两只手都是,宋寒暖亲了亲蒋岁的唇角,立马就滚被窝里乖乖睡了。 蒋岁去洗手间洗了个手,抽了半根烟清醒了会儿,一根烟只抽到了一半,就有人喊他出去,他不得不将剩下的半根烟丢了,立马出去干活。 葬礼最后一天,有一个看着得有五十多岁的男人过来。 那个男人站在蒋岁家门口,怀里揣着一个硕大的公文包,身上穿的又是老旧的黑色羽绒服,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瓜皮帽,他不听地朝院子里张望,像是在找什么人。 蒋岁不认识,他过去问那人找谁。 那个男人朝蒋岁身后又望了一眼,看见了宋寒暖,眼睛亮了一下,他对蒋岁说:「我是宋寒暖的班主任,我姓张。我来找宋寒暖,想要跟他谈谈復读跟高考的事。」 【作者有话说】 攻已经成年,两个人暧昧的时候攻没有念书了,復读后攻就专心读书~没时间瞎搞~之后考上大学就是漫长的分居~今天两章,求夸! 明天多更点,最近工作有点让我忘记了贴更新的章节~「鞠躬( . )」 第47章 《小哑巴》11 11.宋寒暖的生日在春天,三月二十一日。白羊座,星座学上说白羊座的人大多都热情洋溢、无拘无束,可宋寒暖不是。 他生下来就是个哑巴,受尽白眼和区别待遇,总要看人眼色。 再过一个月,他就十九岁了。 宋寒暖读书早,他十七岁的时候就读高三了,当时的成绩很不错,他以为可以凭学业改变自己的命运,拼了命地学。 第57页 后来爸妈车祸去世,他又根本拿不出学费,他当时不知道还有车祸赔偿款的事,每天忙着妈妈花店里的工作,又一边念书。 吴娟娟时不时帮忙给他招徕生意,他去学校后也是吴娟娟帮他看店面。 就这样过来小半年,一天他在班里晕倒了。 再后来更多流言蜚语在学校里传开,宋寒暖脑海里已经尽可能地屏蔽掉那些噁心的词彙。 他留级一年后,依旧无法从这样恶循环的泥沼中走出来,于是无奈退学。 他对张老师有印象,张惑是教语文的,带了他两年多,他成绩最好的那年考了年级第三,张惑出钱给他买了一个篮球作为奖励,想要鼓励他多跟同学交往,到篮球场上玩玩。 「宋寒暖——」 蒋岁喊了他一声,他才回过神,从那些恼人的回忆中走出来。 「你班主任来了,你见见。」蒋岁不知道宋寒暖在想什么,好像一看见张老师就发起呆来了。 发呆的宋寒暖眼神是没有焦距的,那双又大又漂亮的眼睛就跟玩具娃娃的眼睛一样,好像眨也不眨的,这段日子因为蒋岁常带着他吃饭,脸颊上养出来一些肉,看起来很好捏。 蒋岁当真伸手捏了一下,手感很好。 宋寒暖抬头看他,没有不悦的神情。 但蒋岁看得出来,宋寒暖在抗拒见张老师,他不清楚宋寒暖到底之前遭遇过什么,但要是宋寒暖能够回到学校继续读书总归是好事。 而且吴娟娟说过,宋寒暖的成绩很好,重本或许有点悬,但考上个普通的一本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去吧,别让你老师等久了。」蒋岁拍了下宋寒暖的后背,让他过去。 宋寒暖把张惑带到自己家里,宋寒暖一个多小时都没回来。 蒋岁在跟叔伯商讨下葬流程的时候发了几次呆,吉日是在上午七点左右。 将吴娟娟的棺材下葬后,蒋岁回来仍旧没看到宋寒暖。 晚上的席面是定在下午五点半。五点的时候,宋寒暖还没有过来,蒋岁推开手头上的事情就去找宋寒暖。 宋寒暖的家他来得少,花店的铺面关着。 他顺着楼梯上二楼,用吴娟娟留给他的钥匙开门。 吴娟娟一直很照顾宋寒暖,有时候会到宋寒暖家里给他做饭,宋寒暖就把钥匙给了吴娟娟一份。 吴娟娟想要蒋岁在她死后帮着照顾宋寒暖,就把钥匙给了蒋岁。 卧室没开灯,宋寒暖卧室的窗户不向阳,粗布窗帘拉着,屋子里特别暗。 蒋岁在门口没有摸到开关,他找了大约有五分钟左右,突然感觉到有人靠近,惯性让他往后躲,而他身后的门被突然关上。 锁舌合上的声音特别明显,咔哒一声。 屋里的灯打开,开关是那种用绳子拉的开关。 「宋寒暖?」蒋岁喊了一声。 宋寒暖捉住他的手腕,将他扯了过去,走了大概七八步,蒋岁被人握住胳膊推倒在床上。 宋寒暖压上来,蒋岁能够闻到宋寒暖身上清甜的花香味,香味不浓郁,他察觉到宋寒暖不对劲,贴上来的身体又热又烫。 宋寒暖重重地咬了蒋岁的下嘴唇一下,牙齿叼着那软肉厮磨,蒋岁推开他,又被宋寒暖用那跟拼了命一样的劲儿压过来。 他的吻来势汹汹,蒋岁招架不住,那根本不能叫吻,就像野兽进食一样撕咬搅弄。 「够了吗?」蒋岁问,他拍了下宋寒暖的肩膀,「从我身上下去,这么冷的天就穿一件睡衣,发烧这么严重,也不知道照顾好自己。」 宋寒暖坐在蒋岁身上,自己缩成一团,让自己的身体把蒋岁整个人都罩住,嘴里发出很短促甚至不算音节的古怪声音:「啊啊,啊啊啊啊。」(蒋岁,我好难受。) 蒋岁扯了被子过来,盖住宋寒暖,那被子特别凉,几乎没什么温度,蒋岁把自己的外套解开,宋寒暖靠着他胸膛,啊啊啊地说这话。 声音特别小,但因为两个人靠得很近,所以蒋岁听得特别清楚。 「你在说什么?我猜猜,你在说你喜欢我?」蒋岁亲了下宋寒暖的嘴唇。 宋寒暖点点头:「啊啊啊啊啊啊。」(我不想离开你。) 「你想跟我做哎?」蒋岁逗他。 蒋岁哪儿能猜到宋寒暖说什么,不过是随便胡诌罢了。 宋寒暖的唿吸越来越急促,他摇了摇头,又点点头,蒋岁把自己给弄得下不来台,尴尬地伸手盖住宋寒暖的脸,把人给推开了:「我胡说的。」 宋寒暖比划手语:【我以后跟着你,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你不读书了?」蒋岁问。 宋寒暖比划道:【不读了,我离开学校一年多,知识都快忘光了,我读大学还要四年,我一个人撑不了这么久。】 蒋岁坐起来,伸手摸了摸宋寒暖的脑袋:「你还是继续读书吧,我帮你撑着。」 【作者有话说】来了~晚安~ 第48章 《小哑巴》12 12.给宋寒暖过完生日,蒋岁就想着高重市那边的厂子得要开始运作了,公司註册下来后,就得开始跑合作。 这个世界是很小的,在宋寒暖的追踪下,林重辉害死姐姐姐夫并且联合警察局门口的保安偷换了调查证据的事情很快就被曝光了。 警察重新查案,最终给了把宋寒暖父母死亡的真相公之于众。而林重辉也被判刑,但相关的赔偿款都被林重辉拿去赌.博,能够还给宋寒暖的钱不多。 第58页 但那些钱少说也还有几万,林重辉的铺子也被判给了他,宋寒暖把店面租了出去,每月收点租金。 宋寒暖重新復读后,学得更加用功。有时候蒋岁叫他,他都听不见,一心埋在书海里。 几次测验下来,宋寒暖的成绩都不太理想,毕竟他已经一年多没碰过书。但每一次月考,他的成绩都在稳步上升,逐渐达到了一本分数线。 张惑特别开心,因为在巫山镇中心学校,一年能考上本科的学生都没几个。这里教育水平不比城里,像宋寒暖这样能够复习几个月就能达到本科线的,确实不多见。 当然讨厌宋寒暖的人依旧存在,但蒋岁每天都会抽空来校门口接他,那些想要给宋寒暖教训的男孩儿们一见蒋岁就发憷。 「他们为什么欺负你?你又没惹他们?长得还这么好看,他们也捨得打你。」蒋岁半是开玩笑地说。 宋寒暖比划:【或许因为我很特别,跟别人不一样,人总是喜欢寻找同类排除异类。因为我是异类,他们不喜欢我,或许这就是他们欺负我的理由。】 蒋岁怔了怔,说:「你是很特别,特别的善良可爱,还讨人喜欢。」 宋寒暖笑了下,笑得特别灿烂。 高考最后一天,宋寒暖从考场出来,他没看见蒋岁。 他把手机开机,那个老年机有点信号不好,他在校门口找了个地方打电话,过了几分钟才给蒋岁打通。 蒋岁知道他不会说话,自己便开口了:「寒暖?在听吗?我这里很吵,晚点儿回去找你。晚上回去给你做好吃的,你先回家好不好?」 宋寒暖啊啊两声,声音很小,他怕蒋岁听不见,就用手掌拍了两声表示「好的,我听见了」。 晚上八点,蒋岁还没有回来,宋寒暖给自己煮了碗馄饨吃。 他在二楼窗台上看向蒋岁的家,有个穿黑色套装的女人站在蒋岁家的门口。因为大门锁着,那个女人没有进去。 宋寒暖心里有点酸,这个女人看着就不像是巫山镇的女人,或许是蒋岁在外面的风流债。 他穿上外套,准备过去瞧瞧。 那个女人留着一头波浪卷的长髮,身上穿着都十分时髦,嘴唇红艷艷的,身材前凸后翘,俨然不是巫山镇女人的打扮。 宋寒暖给她比划手语,问她是不是来找人。 女人不懂手语,但好不容易见到一个人,她就把自己心里想要问的给一股脑问了出来:「这里是蒋岁的家吗?」宋寒暖点头。 「你是不是认识蒋岁?」那个女人深深凹陷下去的眼睛突然间好像有了光芒,「你要是认识蒋岁,能不能让他见见我?我是林欣欣,是他以前的……以前的女朋友,我怀孕了。你能不能让他见见我?」 宋寒暖的心急速往下沉,他手心都是细腻的汗,皮肤惨白。 是蒋哥的孩子? 如果是蒋哥的孩子,那应该也会是一个很惹人爱的孩子。 【作者有话说】来啦~小虐小虐,不是蒋岁的孩子~ 第49章 《小哑巴》13 13.宋寒暖被她紧紧抓着手,那力道大得让他有些被吓到了,他朝这个叫林欣欣的女人看过去,只看见一双如野兽般痴狂的眼睛,带着水汪汪的泪,眼球布着几根红血丝。 他不仅被林欣欣的外表吓到了,也被林欣欣带来的这个消息吓到了。 他努力往后退,却又顾忌着林欣欣是个孕妇,不敢大力把林欣欣的手给甩掉。 两个人推搡间,宋寒暖推了林欣欣一把,林欣欣眼看着就要倒在地上。 她那身子就跟古代小说里写的「弱柳扶风」没什么两样,宋寒暖立马拉了她一把,自己因为惯性反而摔到地上。 他刚高考完,精神都没怎么放松,身体也因为连日备考透支了,昨夜更是紧张得睡不着,一摔地上,竟然就这么睡过去了。 这可把林欣欣给吓了一大跳。 宋寒暖醒来时,蒋岁跟林欣欣在客厅里谈话。 宋寒暖睡在蒋岁的屋子里,离客厅就隔了一堵墙,老房子不隔音,蒋岁跟林欣欣的话很容易传了过来。 蒋岁:「你怀孕了?你怀孕了关我什么事,我回巫山镇都半年多了,你孩子才两个多月。」 林欣欣:「我没说孩子是你的。」 蒋岁:「那你找我干什么?」 林欣欣:「蒋岁,那个男人是混帐,他从我这里拿了钱,就不管我了。我怀了他的孩子,他却找了小三,他不要我也不要孩子。」 蒋岁沉默了会儿。 宋寒暖的心也紧跟着提了起来,桌上摆放着蒋岁的相片,他拿起来抱在怀里,相框比他想像中的要凉。 林欣欣似乎摔了什么东西,有玻璃碎掉的噹啷声,她的声音拔高了起来:「蒋岁,我真的走投无路了,我工作也没了,钱也没了,没人拉我一把,我真的会死的。」 蒋岁没有说话。 林欣欣的声音一下子高亢起来:「蒋哥,我们结婚吧,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孩子,我可以打掉他,如果你能接受,那我一辈子都不会告诉他真相。蒋哥,求求你了。」 林欣欣也是走投无路,她本来在蒋岁的公司待得好好的,前途无量,可是偏偏上天让他遇到钱亮。 钱亮哄她骗她,让她背叛了蒋岁,最后又一脚踢了她。 她之后找工作不顺,要么待遇跟蒋岁之前给的天差地别,要么就是累死累活当牛马的工作,在这样手高眼低的境地,她发现一件更可怕的事情——她怀孕了。 第59页 钱亮有了新欢,也不乐意管她,钱亮岁数轻,也不愁没孩子,根本不稀罕她。 她这时候才想起蒋岁来,托人打听才知道蒋岁回了巫山镇。 巫山镇这种小地方有什么好呆的? 林欣欣认为蒋岁一定会回到海口,只要蒋岁肯跟她回海口,她拿下蒋岁这种老实巴交的男人,还不是迟早的事。 当宋寒暖回过神的那一刻,他已经出现在客厅。 他用力拉开门,脚上没穿鞋,外面下着小雨,他身上穿的是蒋岁的睡衣。 「啊啊!」(不行!) 他自以为用了全力,声音好像要把他自己都给震碎,然而他的声音跟平时相比没太大差别,硬要说有,也只是难听和更难听的区别。 蒋岁对他说:「寒暖,去卧室。」 蒋岁的语气并不严厉,声音也不大,但宋寒暖觉得自己好像被打了一巴掌。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蒋岁!你不能答应她!) 宋寒暖要往里走,他总觉得自己要是听蒋岁的话转身走了,自己好像也得和蒋岁就这么散了。 「宋寒暖!」蒋岁喊他的名字,很大声,但并不是生气的语气。 蒋岁生气时不这样,实际上宋寒暖也不知道蒋岁真正生气是什么样子,他没见过蒋岁真生气的模样。 「累了一天了,去睡着休息会儿好吗?我保证你担心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蒋岁说。 宋寒暖往回走,一步三回头。 林欣欣的表情肉眼可见地变得很难看,她遇到了棘手的障碍,眼前的这个蒋岁正在朝着她不熟悉的方向变化。 宋寒暖回到卧室,用蒋岁的被子蒙住自己的耳朵,他不想听蒋岁和林欣欣的谈话,那些话像是锯木头的声音一样挠着他的耳膜。 他不知不觉睡过去,再醒来时,蒋岁在他旁边睡着。 他缩进蒋岁怀里,蒋岁没醒,他凑到蒋岁耳边说我爱你,蒋岁听不见,宋寒暖也觉得自己好傻。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50章 《小哑巴》14 14.蒋岁生日在七月,他生日那天,林欣欣还住在蒋岁的家里。林欣欣张罗着要替蒋岁做一桌子好菜,她的厨艺很是拿得出手,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鱼买肉。 回到家里时,蒋岁正半靠在桌边,宋寒暖跟他抱在一块儿,两个人在接吻。宋寒暖的右手手臂上有一朵红玫瑰纹身,看着特别刺眼。 林欣欣鄙夷地丢下一兜子菜,说他们噁心。 宋寒暖吓得躲开了,蒋岁揉了揉他的头髮,问他怕不怕。 宋寒暖摇摇头,蒋岁抱住他,说自己怕,但他也不说自己怕什么,宋寒暖搞不懂,也不知道怎么问出口。 林欣欣出去了两个小时,再回来时,蒋岁已经把饭菜烧好。 「吃饭吧。」蒋岁说。 林欣欣坐在靠门的位子,宋寒暖考虑到她是孕妇,给她垫了一个软垫。 「蒋岁,他是个男人,还是个哑巴,你喜欢他什么?我不敢相信你会变成这个样子。」林欣欣说。 宋寒暖往碗里夹了几筷子烧茄子,端起碗想要走到外面去吃。蒋岁压住他的肩膀,让他留下。 「林小姐,我以为有些事情我不用说得那么伤人。你我的感情早在外面分手的时候已经处理得很明白了。」蒋岁说,「在这个家里,你才是外人。」 作为外人的林欣欣一天后就收拾东西离开了巫山镇,而蒋岁跟宋寒暖恋爱的事情也被宣扬了出去。 所有人都对蒋岁指指点点。 蒋岁的罪责有三:一是抛弃怀孕女友。 二是诱哄刚成年的男孩儿和他交往,欺负别人是个没了爸妈的哑巴,不会说话、不会反抗。 三是刚回来吴娟娟就死了,蒋岁这辈子都没好好尽孝道。 宋寒暖的成绩下来了,考试可以说是超常发挥,分数线在一本线上六十多分,上普通的重本是没有问题的。 蒋岁在屋子里抽菸,他靠着窗户,夏夜的风吹过来,将裊裊上升的流烟吹得弯弯绕绕,像飞舞着的白丝带。 宋寒暖在蒋岁家里唯一的一台桌上型电脑前填报志愿,那台电脑在蒋岁的卧室。这台电脑还是很多年前吴娟娟买的,那会儿家家都以有点难为荣,吴娟娟就要赌那一口气,说别人家要买电脑,她吴娟娟也得要有一台。 电脑还能用,只是网速特别慢。 宋寒暖等着页面弹出来的空隙,就到窗边的小床上,压到蒋岁身上。他身上肌肉没有蒋岁的有劲儿,但胜在好看,捏起来还有点软。 宋寒暖贴在蒋岁的胸膛,耳朵听着蒋岁的心跳声。蒋岁的胸膛很大很软,因为蒋岁经常锻鍊,胸膛比起普通男人的要鼓一些,宋寒暖伸手捏着那里,蒋岁难得没有推开他。 蒋岁掐了烟,说:「快去填志愿吧。」 宋寒暖依依不捨地起身去电脑前时,蒋岁突然问他:「你报哪里的学校?」 宋寒暖眼睛的两端微微弯下来,他双手比划道:【海口。】 蒋岁点点头,说自己在那边有房子,有一套租的,还有一套买的,要是宋寒暖过去,这两套都可以给他住。 蒋岁去火车站送宋寒暖离开那天,下起了大雨。 车站里人很多,各个行色匆匆狼狈不堪,蒋岁拎着宋寒暖的行李,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进站。 第60页 宋寒暖不肯接行李,问他:【你不回海口吗?】 蒋岁解释:「这边有点事情,公司刚起步,暂时不回去。」 宋寒暖觉得蒋岁在骗他,那块地他也知道,地根本不敢动工,因为政府的政策有了变动,蒋岁得到的内部消息是假的,那块地不敢开发。 宋寒暖:【你在骗我是不是?】 蒋岁无奈地嘆了口气,对他笑了下,拉着他去了厕所。火车站的厕所特别挤,空气里都瀰漫着骚味,不管用多少洗涤灵都无法掩盖火车站那种独有的味道。 蒋岁拉着宋寒暖进了一个厕所隔间,压着宋寒暖亲,他几乎使出了他浑身的解数,宋寒暖被吻得脸色潮红。 宋寒暖的双手紧抓着蒋岁的前襟,努力让自己的唿吸平静下来,他的双腿被蒋岁给岔开,被蒋岁的大腿厮磨着他的跨步,那一块儿的牛仔裤被顶起来。 旁边有人敲了敲门板。 厕所间的门板不隔音,下面露出一个手掌长的缝隙,两双交缠的腿被看得一清二楚,黑色皮鞋跟白色运动鞋挨得特别近,广播声从厕所傅璟的广播传进来,提醒哪辆列车该出发。 「哥们儿,喘得这么大声,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两个在厕所里搞啊。」旁边的人笑了一声,接着又说了几句下流的话。 宋寒暖喘的声音不大,只要不是贴门板上听,几乎是听不见的。广播声又大,来来往往关门开门的人多,谁会注意? 只是他依旧被吓了一跳。 那个男人出去了,但那脚步声一直徘徊在他们厕所门外,仿佛他并不打算走,还想要看看在厕所里搞的同性恋是什么样的。 宋寒暖的车还有二十五分钟出发。 蒋岁带他出去,把头上的帽子戴在宋寒暖脑袋上,用力把黑色帽子往下压,挡住宋寒暖的脸,宋寒暖要抬起头,蒋岁说:「出去再抬头,不要去看刚才那个男人。」 他们刚推开门出去,那个男人对他们吹了声口哨。口哨声十分轻佻,蒋岁拉着宋寒暖往前走,男人一直跟着他们。 「去吧,赶紧进车站。」蒋岁拿了外套挡住宋寒暖跨间的动静。 宋寒暖年纪小,不会掩饰,又容易起反应,大庭广众之下,他只怕宋寒暖会害怕得心都跳出来。 宋寒暖犹豫地看着蒋岁身后跟着的男人,他背着包,刚走一步又回来抱着蒋岁:「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不走了好不好?) 「别撒娇,车快开了,去吧。」蒋岁推开他。 宋寒暖从书包里抽出一个由红玫瑰和树脂做成的装饰品,那是一个玫瑰花形状的树脂摆件,火红色,带着鎏金的闪粉装饰。 蒋岁接过来揣进兜里:「收下了,做得挺好看的。」 车站里人多,蒋岁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抽了根烟,他心里烦躁得很。宋寒暖一走,他哪儿都觉得不对劲。 他正双手揣兜,一边摩挲兜里的玫瑰形状树枝挂件,一边盯着手机瞧,想要给宋寒暖发个消息。忽然他被人抱了个满怀,嘴边的烟被人叼走。 他抬头一口,宋寒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回来了,嘴里叼着他刚抽了几口的烟,菸灰掉了几粒在他胳膊上的红玫瑰纹身上,显得不驯又有侵略性,尤其是那双又大又漂亮的眼睛盯着他瞧的时候。 蒋岁刚想说话,宋寒暖就咬着他的那根烟往回走了。 宋寒暖跟着人流进了车厢,那半截香菸被熄灭掉。他拿了个盒子把香菸装起来,装进去之前,又吻了下香菸的滤嘴,他觉得自己魔怔了,怎么会想到用这种方式来留着蒋岁的印记。 他看着右手手臂上红玫瑰纹身的那个新的烟疤,痕迹很深,皮肤被烫得发红,黑色的菸灰被他擦掉一些,还留了一些在皮肤上。 他坐在窗边,张望着站台,有一只青蛙从站台上跳下去。 宋寒暖在心里对自己说——蒋岁,你不会骗我的,对吧? 来找我吧,我身上永远都会带着属于你的记号,我只属于你。 【作者有话说】 晚好呀~ 第51章 《小哑巴》15 15.蒋岁被厕所里的男人给拦住了。 对方介绍说自己姓李,叫李衫,是一个建筑工人。 李衫穿的是polo衫,露出半截臂膀,肌肉特别虬扎,他对蒋岁说:「你是0吧?那种小朋友有什么好玩的,就算再喜欢,到了床上不契合,那也是白搭。」 蒋岁被气笑了:「我不是你们圈子里的人。」 「不是我们圈子里的人?」李衫重复了一遍蒋岁的话,像是听到了什么大笑话,「你喜欢的人是个男人吧?刚才是你们在厕所里接吻吧?你对男人有反应吧?你怎么就不是圈子里的人了?」 这三个问题并没有让蒋岁觉得为难。 「我只是对他有感觉而已,对别的男人没兴趣。」蒋岁说,他走到便利店买了一盒烟,付帐的时候,李衫依旧跟着他。 「不打算跟我试试?很多0号都求着跟我上床。」李衫说起这话来颇有些自豪。 他们走到一个空旷的地方,这里距离等候区很远。 蒋岁脸上不耐烦的神色已经达到顶峰:「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0?我对男人没兴趣,更不可能被男人当成女人一样上。」 李衫挑了下眉毛:「但你的一切表现都在表明,你会为了你有感觉的那个小男朋友妥协。在圈子里,我见多了像你这样的,看起来成熟得体,实际上喜欢的人求一求,就什么底线都没有。」 第61页 蒋岁的脸色很臭,李衫不依不饶地想要加蒋岁的联繫方式,蒋岁径直往人群最多的地方跑,甩开了李衫。 蒋岁的公司一时半会儿真开不起来,他跑了几趟工商局,最后自己花钱买了块位置特别偏的地。 因为之前那块地是肖墨办理下来的,所以厂房老闆找过肖墨。 肖墨知道这件事后,就说蒋岁命里跟钱犯沖,事业上一点都不顺心。 蒋岁开玩笑说自己就这命。 「你故意留在巫山镇,又叫我帮你在海口照看小哑巴,让我猜猜,你跟他的事情被人发现了?」肖墨说,「林欣欣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你回巫山镇的,我听说她前段时间回巫山镇了,就想着她会跟你闹一次。」 「宋寒暖走了,我也清净,难不成我真要跟他过一辈子?」蒋岁说。 肖墨走到了安静一点的地方打电话:「你要是真这么想,就不会把你的房子给他住,也不会让我照顾他了。」 蒋岁沉默会儿,说:「高重市没有好大学,就一个三本的师范大学,我要是跟他说自己留在高重,他真用他那分数报了高重的师范学院,我岂不是害了他一辈子。何况我家这边的人都清楚我跟他的关系,他还小,不该承受这些。」 肖墨那边有脚步声,很急促。 蒋岁心说不好,语音电话已经转成了视频电话。 宋寒暖捧着手机,脸上是清澈的泪水,他啊啊啊地说了会儿,想起蒋岁估计也不懂他什么意思,可是自己双手捧着手机实在不好比划手语。 肖墨问:「需要我帮你拿手机吗?」 宋寒暖把手机递给他,开始给蒋岁比划手语:【我不小。蒋岁,你不用总想着自己一个人把所有的责任担下来。】 蒋岁坐在院子里,骂了肖墨一通:「肖墨你现在是不是在酒吧?我让你帮我照顾他,你把他一个小孩儿带去酒吧?」 肖墨把手一摊:「是他自己要来的,他问我怎么变得更成熟一点,我就带他来这儿咯。」 宋寒暖耳根子倏地一下就变得粉通通的,他低着头,一双手比划的手语都变得慢吞吞黏煳煳的:【我只是想要了解一下你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现在了解了?」蒋岁问他。 宋寒暖点点头,手语比划道:【很烂,喝酒抽菸玩女人。】 面前的小朋友就跟三好青年一样,对任何资本主义的奢靡行为都表示唾弃。 蒋岁说:「你不知道这是多少男人的理想生活,你居然还觉得烂。」 宋寒暖有一丝苦恼:【这也是你的理想生活吗?】 这话一出,蒋岁就觉得自己陷入了两难的陷阱之中,他如果说是,那宋寒暖肯定会失望,如果说不是,他先前刚放出去话再收回来,又显得很没面子。 宋寒暖那张俊秀的脸上浮现出期期艾艾的表情,蒋岁实在觉得头疼,他真的不会哄小朋友。 宋寒暖在他身边时总是表现得特别成熟,不管是面对林重辉还是在自己的生活上,宋寒暖都是安静而坚强的,很少露出这种期期艾艾的表情。 「不是。」蒋岁不想让宋寒暖失望,而且他也没有说谎,这确实不是他的理想生活。 就算在海口的那段日子,他也很少涉足这种场合,大多是为了应酬才不得不跟人一块儿喝酒。 就在宋寒暖美滋滋地要挂断视频电话时,蒋岁的视频里突然冒出一只小猫。 那只小猫只有巴掌大小,身上有三种花色,眼睛跟蓝色玻璃珠一样特别漂亮,四只小爪子踩在蒋岁的左胸口,艰难地爬到蒋岁肩膀上,扭过头把粉色的鼻子冲着宋寒暖。喵~特别奶的一声猫叫。 宋寒暖眨眨眼,嘴巴张着,神色间有种说不出的开心:【啊啊啊!啊啊!】(三花猫!猫咪!) 他好希望自己在蒋岁身边,可以揉一揉猫咪的小脑袋、小爪子和小尾巴。他养的三花猫被舅舅给杀了,他总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他的猫。 明明自己再努力一点,再谨慎一点,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如果那天三花猫不跟着他出门,如果他把猫跟以前一样关在家里,那么他的三花猫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三花猫是妈妈给他买的,猫的名字就叫三花。他很喜欢三花猫,自从爸爸妈妈走了之后,家里就只有三花猫陪着他,他只会啊啊啊,三花猫只会喵喵喵,他有时候会觉得,自己跟三花猫才是一个世界的。小孩太逗了。 蒋岁摸了摸猫的脑袋,就见宋寒暖的眼神跟雷射射线一样尾随着他,从猫脑袋挪到猫尾巴上。 蒋岁说:「你走了,我养只猫陪我。」 宋寒暖这时候的眼神就变得古怪了,连带着对那只三花小猫都不亲切了,他咬了下嘴唇,十根手指比划着名:【不准让猫代替我,你要记得想我。】 蒋岁笑了下,喊了声暖暖,宋寒暖兇巴巴又纠结个不停的眼神立刻变得像棉花一样柔软,结果视频里的三花猫喵喵了两声,拿脸颊去蹭蒋岁的侧脸。 「暖暖,别闹了,你哥都吃醋了。」蒋岁拍了拍三花猫的脑袋,让三花对着镜头。 三花猫撅起屁股,冲着宋寒暖,柔软的尾巴竖起来晃了晃,算是打了声招唿。 蒋岁捉着三花猫摸了摸脑袋,才片刻不看镜头,就见宋寒暖满脸都是泪水,那张曾经跟他接过吻的嘴唇紧闭着,嘴角向下撇。 第62页 肖墨握着手机的手都开始晃,说:「他哭了,蒋岁,你小男朋友他哭了,你给哄哄!」 蒋岁:「……」有点难办。 蒋岁哄过女人,给钱给包再陪着吃顿饭就差不多把他那些前女友哄好了。 但他没哄过小朋友,更没哄过被一只猫气哭的小朋友。 而且宋寒暖十九了,他亲自给陪着过的十九岁生日,而且这小子在床上特别能折腾,又亲又抱比谁都黏煳,力气还大,蒋岁没想到这么一个大男人能够被一只三个多月大的猫气哭。 蒋岁把猫放地上,让肖墨把手机拿给宋寒暖,让宋寒暖走到偏僻处。 「哭什么?我想你还不成吗?」蒋岁妥协。 宋寒暖啊啊啊了两声。 「因为我喊猫暖暖你生气了?你之前不是养过一只猫吗,我就想着养一只相似的,等你以后回来,也可以看看。」蒋岁也不清楚宋寒暖在说什么,就瞎猜。 「宝宝,别哭了。」蒋岁挺为难地说出这话。 他心里特不好意思,分明在自己家里,还左右看了看有没有人。 他耳根子红,这辈子就没有谁让他这么费心费神地哄过:「宝宝,别哭了。」 宋寒暖在的位置在卫生间和包间的一个夹角,位置特别偏僻,他倒是也没有哭了。 宋寒暖把视频放在消防柜上,手指比划:【再喊一次,我要听。】 蒋岁就做不来这么肉麻的事情,做了一次就算了,还想肉麻第二次,蒋岁觉得自己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不喊。」他故意拿着手机往外走,三花猫跟着他,蹭了蹭他的脚踝。 蒋岁拉开客厅的门,里面已经重新装修了一下,最中间的地方摆着一张茶几,上面放着一个白瓷花瓶,瓶子里装着几朵红玫瑰。 他要穿过客厅去旁边的厨房做饭,身上围着围裙,是宋寒暖之前买的。 宋寒暖对着镜头,脸凑近去看。 蒋岁手指轻扣了一下手机面,说:「宝宝,你究竟有多想我?」 宋寒暖耳根子通红,刚张嘴要啊啊两声,岂知刚张嘴就咬了舌头,于是立马把电话给挂断了。 蒋岁嘀咕了一声怪脾气。 宋寒暖失望又懊恼地盯着不小心摁断了视频的手。 他的手好没用,可以丢掉吗? 【作者有话说】 来啦,求一种五角星,但是不在天上的生物~感谢老婆们~晚安~ 第52章 《小哑巴》16 「所以你是真放心,你家寒暖长得俊,我身边好几个朋友都在向我打听他的联繫方式。」肖墨掐掉手里的烟说,「上回我带他出来喝酒,顺便把他带去叫造型师捯饬了一番,那模样真是让人心动。」 「你想说什么?」蒋岁把手里的盒饭放到一边,拿着电脑开始看下午开会要用的报表材料,「我让你帮我照顾他,不是让你教坏他。」 肖墨曾经是真心喜欢蒋岁,但他也知道自己的真心不值钱,而蒋岁肯把宋寒暖託付给他照顾,是真的信任他,或者说这是蒋岁别无办法的选择。 蒋岁给宋寒暖铺的路,远比对他自己的未来更上心。 肖墨说:「我骗你的,宋寒暖就跟我出去过两次,后来任凭我再怎么诓骗他,他都不肯跟我出去。而且他知道我喜欢你后,对我就没好脸色了。」 蒋岁说:「活该,你那不叫喜欢,叫男人都有的占有欲。」 肖墨笑说:「或许是吧。」 寒假时,宋寒暖十二月底就买了车票回高重市,蒋岁开车去接他。 蒋岁买了一辆suv,黑色,看上去特别大气,车也不贵,二十来万。 宋寒暖看着车,眼睛都冒着光,他美滋滋地坐进副驾驶座,身上的围巾裹到嘴巴上,从嘴里哈出一口的白雾,盯着蒋岁仔仔细细地打量。 「看什么呢?看得这么入神?我脸上有花?」蒋岁好笑地揉了一把宋寒暖的短髮。 短髮毛茸茸的,摸上去的手感非常舒服,像是摸家里养的那只暖暖三花猫。 宋寒暖沖蒋岁张着手,要蒋岁面对面跟他拥抱。 蒋岁很久没有跟小哑巴拥抱接吻,也怪想的。 半年不见,宋寒暖又长高了很多,身材高挑,薄薄的一层肌肉也因为吃喝不愁而更加壮实,但抱起来的手感有点儿怪。 宋寒暖抱他抱得特别紧,手上的力气仿佛要把蒋岁给勒进身体里。 「冷吗?」蒋岁有点儿狼狈地推开宋寒暖,咳嗽一声。 宋寒暖摇摇头,他比划手语道:【想跟蒋哥接吻,想要吻你十分钟。】 他补充道:【最少十分钟,你能不能答应我?】 蒋岁的眼睛看着宋寒暖,眼神里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笑,那张俊秀得让人看了都觉得脸红心跳的脸让宋寒暖犹豫着打商量:【九分钟,不能再少了。】 蒋岁从衣兜里掏出一盒烟,磕出来一根,点燃后,抽了一口,问宋寒暖:「在学校抽过烟吗?」 宋寒暖老实摇头,比划道:【你说的,我很乖,所以我不抽菸。】 蒋岁的心像是被击中。太可爱了。 他以前理想中的老婆是温婉的那一款,不知道什么时候,当提起能够上床的对象时,脑子里就只剩下宋寒暖。 他俯身过去,因为车里空间不够大,他干脆跨坐在宋寒暖的大腿上,这姿势怎么想都很怪,蒋岁摆脱掉脑子里奇怪的想法。 第63页 「张嘴,你把计时器定好,定九分钟的。」蒋岁掐着宋寒暖的下巴,拇指摩挲宋寒暖的嘴唇,「舌头真粉。」 宋寒暖偷偷将计时器的时间改成了二十分钟,被蒋岁捉个正着。 但蒋岁没有改掉计时器的时间。 「我最长的接吻时长记录的二十八分钟,你要不要试试打破这个记录?」蒋岁问。 当然这个记录是蒋岁胡诌的,就想着逗一逗宋寒暖。结果宋寒暖看他的眼神立马不对劲了。 蒋岁想绕开话题,被宋寒暖抱着脖子接吻。他的羽绒服被解开,脱下,保暖衣也一块儿被脱下来。 车里开着暖气,窗户上结了一层水雾。他们的车停在箱子里,两边是巷墙,特别适合偷情。 蒋岁裸着身子,皮带在裤子上松松垮垮地挂着,宋寒暖的手掌顺着他的子弹裤往里钻,直到在那一层肉上戳了一下,蒋岁才大梦初醒一般,将宋寒暖推开。 他好像……差点被这小子偷了老家。 「够了,」蒋岁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话,「剩下的先欠着,我先说好,我不做下面那个。你以后跟我在一起,得要做好被我干的觉悟。」 宋寒暖眼睛里蒙着一层水雾,难耐地顶了一下蒋岁的大腿,张着嘴,露出粉色的舌头:「啊啊。」(亲我)。 蒋岁拿羽绒服盖住宋寒暖的脸,自己穿好皮带和保暖衣,坐回驾驶座开车。 后面被触摸的感觉还在脑海里挥之不去,过电般的触感让他有点不知所措。 宋寒暖回来后的第二天,就很乖地去院子里扫雪。蒋岁到客厅,宋寒暖的电话响了。 他接起电话,是一个女孩子打来的,他看了眼备註,备註是朱朱。 他鬼使神差地把电话接起来,对方问他是谁,蒋岁说自己是宋寒暖的哥哥。 朱朱喊了一声哥哥好,说她下周要来巫山镇,想要问一下宋寒暖家的地址,她说自己在追宋寒暖。 「哥哥,宋寒暖是不是有喜欢的人?」朱朱问。 他跟宋寒暖交往的事儿闹得沸沸扬扬,朱朱要是来巫山镇,保准一打听一个准。 蒋岁不知道宋寒暖跟朱朱是什么关系,但他不想要朱朱过来。 他把电话转为视频,让宋寒暖来接电话,他一个人换了身衣服就往外走,看起来像是生气了。 「宋寒暖,那就是你喜欢的人呀?」朱朱在手机视频里看着蒋岁的背影,「他真好看,不过他好像吃醋哦。我说我要过来,他就不说话了,或许他没有你想的那么不在乎你。」 朱朱是宋寒暖的学姐,宋寒暖曾帮他教训过纠缠她的渣男,朱朱本来对宋寒暖有些好感,却因为宋寒暖有喜欢的人而放弃了。 宋寒暖一本正经地打字过去:「你不要过来。」 朱朱说:「我过年不知道去哪里,我爸妈都不在家,你是我唯一能够找到的朋友了。我不住在你跟你boyfriend的家里可以吗?」 宋寒暖摇头,用手语坚定地拒绝:【不可以,他会不高兴。】 蒋岁在酒馆里喝酒,镇上的人都知道蒋岁跟宋寒暖的事儿,蒋岁几乎被这事儿闹得没朋友。 酒馆里的人很少,不过大早上的,确实也没人来喝酒。 他一个人喝了三瓶啤酒,老闆问他:「宋寒暖不是昨天就回来了吗?你一个星期前就在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着人回来了,这回怎么还不高兴了?」 蒋岁不是个感情用事的人,但他这个时候却不能免俗地觉得自己或许没有退路了。 他拉开一罐啤酒,灌下去,到肚里。 胃里特别不好受,啤酒还是冰镇过的。 蒋岁说:「我跟他一直都不合适。我比他大了太多,他现在有机会反悔了,而我好像被他逼得没有退路了。」 老闆给他上了一盘下酒菜:「蒋岁,找个女人早点结婚吧。跟一个男人交往,长久不了。等你四十好几了,他才不到三十。」 蒋岁没吭声,老闆起身才看见门帘处站着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肩膀平直,一头利落短髮,身上穿着件黑色羽绒服,看上去特别不好惹。 老闆在脑海里搜寻自己何时见过这样的人物,直到对方走到蒋岁面前,他才从男人愈发清晰柔和的脸部表情认出来,这是那个曾经一直唯唯诺诺任人欺负的宋寒暖。 小哑巴也长成了让人一看就不好惹的男人。 宋寒暖拿了手机打字给老闆看:【他喝得多吗?】 这手机还是老款的那种二手手机,屏幕看起来有点费劲,老闆凑近了看,不小心手指碰到了屏幕,聊天界面返回到软体桌面。桌面照片背景是宋寒暖跟蒋岁接吻的照片。 老闆侷促起来:「喝了三瓶,他胃不好,一个多月前还胃出血进过医院。」 宋寒暖抓着蒋岁的手,将蒋岁的酒抢过来,蒋岁不给,他便把酒一饮而尽。 蒋岁说他不乖,宋寒暖扛着人往外走。 雪天很冷,他把蒋岁带回家里放床上,他把空调打开,发现空调已经不制热。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坏的,他从衣柜里拿出被子,被子里一股霉味。柜子的角落里,挂着他高中时候的校服,是蓝色的。 宋寒暖一直对他和蒋岁的这段感情没有自信,但他想,或许蒋岁是真的比他以为的还要喜欢他。 第64页 他缩进蒋岁盖着的被子里,窸窸窣窣地开始脱衣服,等蒋岁察觉到不对劲时,宋寒暖身上的衣服都脱光了,浑身上下干干净净的。 蒋岁头昏脑重,自己往床里边挤。 那张双人床睡两个男人已经是极限,两个人之间几乎没有太大的空隙。 「你搞什么?」蒋岁推开宋寒暖。外面的天色正好,他能够从被窝的缝隙看见宋寒暖的锁骨和肩膀,被窝里的热气往外冒。 宋寒暖不由分说地去吻他,坚定地撬开蒋岁的嘴唇,伸手将蒋岁的毛衣脱掉。蒋岁一边嘴里骂骂咧咧,一边又上瘾似的配合。 和宋寒暖接吻这件事,绝对是他人生中尝过最让人上瘾的事情。 「冷,动静别闹得太大。」蒋岁拍了拍宋寒暖的肩膀。 两个人拥抱得特别紧,身上都没穿衣服,宋寒暖压在蒋岁身上,两个人面对面拥抱着。宋寒暖的大腿分开蒋岁的双腿,两个人吻得难分难解。 「你给我下来,」蒋岁察觉到不对劲,企图将宋寒暖扯下来,这个时候宋寒暖已经往他身体里送进去一根手指,「你别胡来!给我滚下去。」 蒋岁喝了不少酒,晕头转向。 宋寒暖不听,两节手指打着转。那双向来用于表达话语的手,此刻却让蒋岁感到羞愧。 「宋寒暖,滚出去!」蒋岁踢了宋寒暖一脚。 蒋岁的力气大,宋寒暖被踢到床下,特别委屈地看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蒋岁把被子一裹,留给宋寒暖一个后脑勺。 宋寒暖手臂上的那一朵玫瑰花纹身上印着一个烟疤。 他摸了摸烟疤的位置,啊啊了两声。 他想要说的是:【对不起啊,弄疼你了。】 他磨磨唧唧地穿好衣服,趁着蒋岁没防备,掀开被子就在蒋岁的腰臀上亲了一口,蒋岁腰部一紧,宋寒暖立刻在蒋岁发脾气之前迅速熘出卧室。 房檐下,一只三花猫在咬自己的尾巴,宋寒暖拿了根板凳坐过去,将三花猫抱起来。 他的睫毛卷长秾丽,他想:是不是蒋岁对他,就跟对这只叫暖暖的小猫一样? 如果他的三花猫没有被舅舅杀害,那么现在就应该是一只老猫了。 傍晚时,蒋岁还没醒,宋寒暖做好饭去卧室叫蒋岁,发现蒋岁发了高烧。蒋岁整个人蜷在一起,像一尾熟虾。 宋寒暖帮蒋岁把衣服穿好,带上车,半路上,他听见蒋岁喊他的名字,他在路边停下来,俯身过去听,才发现喊的是暖暖。 他特别难过地想要抱怨,一只猫都比他在蒋岁的心里更重要,他好难过。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53章 《小哑巴》17 17.到医院,检查结果出来,是胃出血。 蒋岁不得不住院观察治疗。 住了一周的院,蒋岁不肯吃医院的餐,都是宋寒暖从家里做好饭,再带到医院。 他想着蒋岁喜欢暖暖小猫,就顺带瞒着医生把猫带来医院。 谁知蒋岁对猫并不感兴趣。 暖暖跳上蒋岁的床,爪子在蒋岁的怀里抓了两下,那可爱的小猫脑袋摇摇晃晃,蒋岁都不搭理。 宋寒暖纳闷,以为蒋岁是因为生病才不喜欢暖暖。 谁知蒋岁张开手臂让他过去,他坐到边上,蒋岁就抱紧他,脑袋埋到他的肩膀上。深唿吸一口气。 宋寒暖不敢动。 他……復宠啦? 蒋岁出院后,宋寒暖不放心他自己一个人洗澡,非得跟蒋岁挤浴室。 两个大男人挤在一个浴室里,蒋岁特别不自在,尤其是低头就能看见宋寒暖身体的反应,连带着他自己都有点心动。 「洗澡可以,绝对不能动手动脚。」蒋岁挤了一泵洗髮露,在自己脑袋上抓了两下。 宋寒暖笑得特别乖,挤了点儿沐浴露,就要给蒋岁洗澡。那微凉的手落在蒋岁的身上,很快就变得特别不规矩。 「你小子油盐不进是不是?再不听话,小心我揍你。」蒋岁拍开宋寒暖的手。 浴室是不防滑的,他手上动作太大,脚下打滑,浑身都失去了重心,宋寒暖伸手去捞他,两个人的身体撞到一起。 唿吸立刻就黏着起来。 蒋岁知道自己今天是躲不过去了。 他真没想到,宋寒暖会想要做top。 一向唯唯诺诺的小哑巴,去外面混了一年回来,仗着自己长高了也变壮实了,在这件事上就变得特别固执。 蒋岁可不想自己跟黄花大闺女一样跟小哑巴上床,到时候疼的是他,爽的是别人,他何苦呢? 但他确实拒绝不了宋寒暖,两个人处到现在,除了爱情,还有一直比爱情更深的亲情在里头。 宋寒暖真想要,他要是不给,两个人僵持着,倒是让他们的关系更糟糕。 蒋岁还是习惯性地让步,男人嘛,爽了就行,何必纠结那么多。 蒋岁没买润滑液,宋寒暖挤了点沐浴露放手心,搓了一下,沐浴露带着点掌心的热度,蒋岁说:「轻点,别跟上回一样,你要是让我觉得不舒服,之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宋寒暖笑着点点头。 两个人从浴室一直做到卧室,做的昏天黑地,那套都用了五个。 第二天一早,朱朱打电话来,说自己到高重市了,要宋寒暖来接他,宋寒暖立马就要装作把电话挂掉,眉心都拧着。 第65页 蒋岁看着他,腰下摆着两条软被子和一个抱枕,皮肤上都是淤青:「回消息啊,把你的小女朋友接到家里来,让她看看你对自己的哥哥做过什么事儿。」 蒋岁故意把被子从胸膛上扯下来,露出那些青青红红的印子。 宋寒暖脸一红。 朱朱果断挂了电话,蒋岁隐约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压抑的尖叫,似乎……那个小女孩很兴奋? 宋寒暖比划手语:【朱朱不是女朋友,我只有男朋友。】 蒋岁轻嗤一声,他看见宋寒暖手臂上的烟疤,问宋寒暖是不是被谁给欺负了。 宋寒暖比划道:【我用你抽过的菸头烫上去的,烟疤配红玫瑰,漂亮吧?以前小时候,妈妈带我去过纹身店,我觉得玫瑰花漂亮,就问妈妈我可不可以纹身。妈妈笑得很开心,说我喜欢就可以纹身。但是她让我要明白一旦纹身,就得要承担别人异样或诧异的眼光。我把你的菸头烫上去,你在我身上就有了印子,就算你走了,我也能靠这个想起你。】 「不漂亮,以后不准做这种没脑子又中二的事情。」蒋岁把人拉到怀里,亲了两口:「昨晚勉强及格,下回再接再厉。」 宋寒暖眼睛一亮。 蒋岁又补了一觉,年底员工已经放假,他没什么事儿干,一年里好不容易睡个懒觉。 再醒过来时,窗边摆了一束红玫瑰,鲜艷欲滴。红玫瑰被雾面纸包裹着,包装精美,窗外下着雪,几声猫叫从外头走廊上传来。 蒋岁穿好衣服起来,到窗边,抱起玫瑰花,里面的卡片上写着——蒋哥,我爱你。 宋寒暖喜欢蒋岁,从来不是因为蒋岁为他付出过什么,而是因为蒋岁就是蒋岁。 他小时候,就常看隔壁吴娟娟跟她的外孙吵架,他总跟在蒋岁身后,蒋岁把他当小妹妹带。 他常拿妈妈花店里的花给蒋岁,妈妈经常骂他,蒋岁还拿他千辛万苦偷出来的花去哄别的小姑娘。 宋寒暖那时候特别气。 长大了,蒋岁回到巫山镇,第一次见蒋岁,他没有认出蒋岁来。 但他觉得蒋岁这个人很温柔,在得知撞到他、救了他的人是蒋岁后,他一直在心里觉得庆幸,他感谢蒋岁,感谢蒋岁重新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54章 番外 ·番外1.我爱你宋寒暖高考前那一阵特别紧张,蒋岁为了让他放松,就带他去江边放烟花。 大晚上,江边特别多人在散步,蒋岁躲草丛那边,扛了一箱子烟花过去,用打火机点燃。 绚烂的烟花像是最艷丽的染料,将黑夜染得十分明亮。 亮色的光打在蒋岁的脸上,那笑容特别好看。 宋寒暖看呆了,他用手语问蒋岁:【你想要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 他想要问蒋岁,我这样的人行不行。 但他不敢问出口,万一蒋岁拒绝他,那他们之后怎么办?他不想失去蒋岁,所以连句试探都问得特别含蓄。 「我想想,」蒋岁说,「我这个人心软,有人如果对我说一句『我爱你』,可能我就跟人走了。到现在为止,除了吴娟娟,还没有哪个人对我说过这句话。」 那晚的夜风特别凉。 宋寒暖摸了摸鼻子。 他张了张嘴,想要说「我爱你」,最后却只说出来啊啊啊三个难听的字。 他觉得蒋岁的要求真高,高得让他踮起脚搬着梯子来都够不着。2.暖暖小哑巴跟蒋岁暂时异地后,蒋岁养了一只三花猫叫暖暖。猫咪很可爱。 小哑巴不高兴,他蒋哥喊一只猫暖暖,都没喊过他为暖暖。 小哑巴越想越气,被气哭了。 蒋岁拉不下脸来哄小孩。 同样也是拉不下脸来哄小孩的蒋岁:「宝宝别哭了。」 小哑巴湿润的眼睛亮晶晶的:「他喊我宝宝哎!」 小哑巴对着视频电话比手语:「再喊一次,不然哭给你看。」 蒋岁:「瞧把你能耐的。」 宋寒暖小哑巴:「啊啊,啊啊啊啊~」(蒋哥,再喊一次~) 3.洗衣机里的粉玫瑰-同居后小哑巴卖花赚了不少钱,买了一台新的洗衣机。 两个人同居后,家里大多数都是花蒋岁的钱,小哑巴觉得自己好不容易花钱添置了一台洗衣机,就应该多用用。 蒋岁的领带……丢进洗衣机洗了! 蒋岁给三花猫暖暖买的小衣服……丢进去洗了! 蒋岁给他买的玩偶……丢进去洗了! 蒋岁问他要不要洗澡……小哑巴跑去洗衣机旁边,把蒋岁的换洗衣服全丢进去。 洗完澡出来的蒋岁:「我衣服呢?」 小哑巴指着洗衣机,邀功:「啊啊啊」(在这呢) 洗衣液倒得太多,小哑巴的一件绿色潮玩风外套脱色,蒋岁的衣服全部被染成了绿色! 小哑巴低着头:「啊啊啊」(对不起) 蒋岁拿出他的一件粉色衬衫,上面又粉又绿,颜色惨不忍睹,蒋岁揉了揉小哑巴的脑袋:「这颜色不错,像不像你送我的粉玫瑰?这绿色还挺像那么回事,花花绿绿的。」 蒋岁在日记里写:我家的小哑巴喜欢花,在洗衣机里给我种了一朵粉玫瑰。我很喜欢。 4.小哑巴的独白他上半生过得特别苦,从来没有甜过,所以蒋岁对他好一点,他就当作了自己的全部。 第66页 蒋岁说这不是爱。 小哑巴觉得,这不是爱,他对蒋岁的感情才不像爱情这样肤浅,他想要拼尽全力对蒋岁好。 有些孩子一出生就没得到过爱。 5.小哑巴的日记 【你眼睛看到我,叫了我的名字,你来了,我的整个人生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从此我有了爱的人,我的眼睛不再只属于我自己。 我好想你,想要见到你。 每一天都很想很想见到你,送你花,求求你多喜欢我一点。我的心已经到你身上去了,我求你不要丢掉它,每天对它说一句「喜欢」,它能为你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小哑巴不说话》完- 【作者有话说】 《小哑巴不说话》完结啦~ 《勾引那个性冷淡》 第55章 简介 岑復大学毕业得知他同宿舍室友兼大学霸校草顾惜时是性冷淡。 这根本就不是事儿,兄弟是性冷淡又不妨碍他们的交情。 但岑復万万没想到,他毕业后靠关系终于进了大企业,成了顾惜时老爸的秘书。 而他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勾引顾惜时。 如何勾引性冷淡? 这是一个好问题。 岑復提前做了一个月的功课,写了几十页的策划案,他鼓起勇气到顾惜时面前打算先和顾惜时拉个小手。 顾惜时却抱着他的腰说:「别白费力气了,我知道我爸派你来的目的。」岑復:? 顾惜时道:「不用勾引,你躺床上,我自己会看着来咬钩。」 岑復瞪大了那双漂亮的眼睛:! 他在纠结怎么躺会比较方便这条鱼儿咬钩的问题。 ps:名字来源于「但去莫復问,白云无尽时」~第一人称 【作者有话说】 这篇比较甜,久违的第一人称~我比较习惯写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写得比较墨迹~ 第56章 《勾引》1 1.众所周知,北方人到了南方,没有暖气片,只有梅雨天,被窝一到冬天就冷得跟冰窟窿似的。 我从北方来到南方读大学,这四年里,我唯一庆幸的就是,自己有个「暖宝宝」——我室友顾惜时。 他手长腿长,肤白貌美,这些都不是他最好的优点。 最好的优点是,他身体特别暖和,就是那种女生争着抢着要的暖宝宝型男友,一到冬天就让人想要往他怀里钻。 毕业后,我有点不捨得他,要是天天能抱在怀里,那得多爽! 宿舍一共四个人,老大跟老么在厕所里不知道搞什么,花洒的水声一直没停过。 顾惜时是老二,我是老三,本来按照年纪来说,我应该是老二的,但是顾惜时说要按照身高来排。 老大最高,其次是顾惜时,所以我就成了老三。 面前的摺叠桌上摆着几瓶酒,顾惜时一边看着我,一边喝闷酒,他看我一眼,喝一口酒,就像是拿我当下酒菜一眼。 「岑復,你毕业了有什么打算?」顾惜时问。 「打算?」我蹙眉道。 「对,比如是不是想要留在这个城市发展,如果你想要留在这里,我可以帮你解决房子的问题。」顾惜时淡笑道。 他像个套路小红帽的狼崽子,又像是个拐卖人贩子的拐子,总之不像是个好人。 我挑眉道:「时崽这么容易就能帮爸爸解决房子的问题,能耐挺大啊,要不给爸爸买两套房子?」 顾惜时摇晃了下酒杯:「可以啊,不过我有额外的要求,你要是能答应我的这个要求,别说给你房子,你要什么我都给。」 我想也不想道:「算了吧。」 心里有点发毛。 他那眼神好像要把我给吃了,吃下去还不吐骨头那种。 这时候,老大和老么从厕所里出来,老么挨着老大屁股后面走,走路一扭一扭的,就跟丫鬟似的。 「连城,你腿是不是摔了?我柜子里有红花油,你要不擦点儿?」我说。 顾惜时捂住我的嘴,往我手里塞了一杯啤酒:「喝你的。」 老大把老么抱到了自己的被窝里,两个人面对面地睡着,老么拱了一下,老大轻拍他的后背,两个人说着悄悄话。 我凑近一听,发现老么在说「你弄得我太疼了」,老大说「下次轻点」,老么继续说「以后要多弄点沐浴露,还不是你非得在寝室里搞,太难受了」,老大说「下回去酒店,给你买最滑的那一款」。 老么和老大的语气怪怪的,我喝完顾惜时给的酒说:「老么和老大互相搓澡,还埋怨沐浴露牌子不好,我就感觉宿舍里的那款沐浴露挺滑的啊。」 在北方,两个大老爷们一起搓澡再正常不过了,当时未经污染的我又如何能想得到老大和老么是在深入交流呢? 顾惜时无奈:「岑復,我真的有时候觉得,跟你睡了四年,是个错误的决定。」 这句话的表面意思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仔细一琢磨,还不如表面上不过脑子地随便一听呢。 喝完酒后,我到阳台去歇了会儿,凉风吹拂,我随手拿了件顾惜时晾在外面的外套。 衣服特别香,但又不是女人衣服的那种香,就是洗衣粉的味道,但我和顾惜时都用的同一款洗衣粉,怎么衣服上的味道就不一样? 我抓着他的外套嗅,顾惜时敲了敲门说:「进来睡觉。」 第67页 我拿出手机跟我的线上游戏女徒弟道晚安,紧接着顾惜时兜里的手机亮了一下。 我给女徒弟发语音道:「晚安宝贝,么么。今天跟一个宿舍的室友喝了点酒,太晚了,不打游戏了。」 顾惜时兜里的手机又亮了一下。我狐疑看他。 他神色凝重地盯着我。 我问:「有人给你发消息,你不看的吗?」 顾惜时近乎咬牙切齿地说:「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不看也不要紧,快进来睡觉了。」 顾惜时的身体是有点问题的,他大概率是性冷淡。这个传闻是老么告诉我的。 老么跟顾惜时一个高中,老么说顾惜时高中时就是校草,可惜那么多美女前仆后继,都没能把他拿下来。 而现在,在寒冷的冬天, 我缩在顾惜时的床上,几乎半个身子都埋进他胸口里:「老么说你是性冷淡,是不是真的?」 顾惜时的眼神突然落在我身上,仿佛有重量一般,他说:「你要试试?」 此时被窝里的温度仿佛立刻就升高了两度,唿吸声渐渐变得特别清楚,顾惜时灼热的唿吸喷洒在我的肩窝上,我刚要开口,他便起身往阳台走了。 他再回来时已经是半个小时后,身上很冷,带着苦涩的香菸味。他自己一个人在旁边睡了会儿,身子暖和了再来抱我,我闭上双眼,几乎不敢唿吸。 【作者有话说】 来啦~喜欢的话点个收藏再走吧~ 第57章 《勾引》2 2.毕业后我就进了一家大企业,公司大boss姓顾,是个成功企业家,而我则通过重重筛选成了他的秘书。 秘书的活特别不好当,上岗第一个月,我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勾引boss的性冷淡儿子。老闆为了让我接这个任务,给我涨了不少薪水,带我去见世面,去的会所都是着名的牛郎会所。 老闆说:「你这样的小男生,我儿子最喜欢。」 包间里的光线特别晦涩,眼前穿紧身衣的男人跟一个老总贴面吻了起来,我端着酒,开始打退堂鼓,紧接着我的手机一震,我的小徒弟上线了。 爱新觉罗冰冷霜:【哥哥,上?】 此时此刻,我好像找到了自己的舒适区,在这个声色犬马的场所里,只有我的身体是冰清玉洁的,只有我的思想是贤良淑德的。 我手指都快在手机屏幕上敲出火花来了:【哥哥一会儿上号,现在有事儿。】 爱新觉罗冰冷霜:【好想上你。】 小徒弟是在游戏论坛里随便捡的。 当初老大说他妹妹特别离经叛道,年纪轻轻就爱玩游戏,但游戏又玩得特别菜。老大随手转给我一条帖子,说他妹妹在贴吧找教她玩游戏的师傅。 我欠着老大一个月的饭钱,不得不答应下他的要求,捡了一个叛逆又有点中二的女孩儿当徒弟。 不过这个徒弟,不仅名字中二,有时候说话更是爱省略标点符号,前后倒装,就导致发过来的消息都是歧义。 比如他的那一句【好想上你】,正确的翻译应该是【好想你上号】。 我到走廊里,咬着一根烟,随手编辑了一条消息:【以后有机会,明天一起上号。】 爱新觉罗冰冷霜:【嗯。】 推开包厢门,boss的合作伙伴已经跟点来的小牛郎进入正题。 老闆拿着个文件袋出来,那张让我觉得分外熟悉的脸上,露出笑容:「小岑,公司的事情我不需要你帮忙,你只需要勾引我儿子,证明他不是性冷淡就行。」 那一沓文件袋分量很小,里面估计就几张纸。 我将烟丢到菸灰缸里,西装外套脱下来搭在手臂上:「老闆,我真做不来这事儿,我是男人。」 老闆:「工资翻倍。」 我:「真不行。」 老闆:「外加一套房。」 我十分犹豫:「我考虑考虑吧。」 那几张薄薄的合同我看了三遍,没有很过分的内容,最过分的也不过是如果发生亲密行为,需要自己承担后果。 但如果不发生亲密行为,那这份工作就相当于白拿钱。 就在我即将签下合同的时候,包间门打开,顾惜时从外面走进来。他穿着一件夹克外套,手腕上缠着绷带,绷带上洇出血,脸色特别不好看。 此时,我已经在乙方上籤下自己的大名,老闆将合同收起来,交给一位干净利落的女秘书。 我刚要跟顾惜时打招唿,就听顾惜时对着我的老闆喊道:「爸,你能不能不要做这些没用的事情。」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58章 《勾引》3-5 3.顾惜时的那一句爸,也把我给喊懵了。 当然我不是说我也想要当他爸,虽然我喊他崽。 自己把自己签约卖给前室友当陪床、陪玩、陪亲亲,能不懵吗? 过了整整三天,我终于摸出手机,给我的乖乖小徒弟发消息:【徒弟弟,上号。】 爱新觉罗懵逼霜:【不上。】 我爬起来,享受自己的带薪假期,纳闷地打字:【为什么不上?还有你怎么改名了?】 爱新觉罗懵逼霜:【我爸给我找了个员工陪我玩,但是他不工作,也不陪我玩,我没心情上号。至于改名,我喜欢的人好像做了一件让我特别懵逼的事儿。】 我单手拿着手机,去洗漱,准备迎接自己尴尬而又悲催的一天,一边吃早餐一边发语音说:「你爸给你找的员工真没素质。」 第68页 小徒弟发来消息:【嗯,很没素质,说好的陪我玩,现在还不起床_对了,你不需要工作吗?现在打游戏,会不会耽误哥哥你的工作?】 我想起我的工作就很糟心。 把自己煳里煳涂签给了室友当牛郎。 谁还能有我离谱! 简直离了个大谱! 早餐是特别简单的牛奶加面包,本来我是最讨厌喝牛奶的,但是因为顾惜时喜欢喝牛奶,我陪他喝了四年。 我没想到自己吃一顿早餐还能进医院,再次醒来时,我在医院里,望着天花板时,脑子有点懵。顾惜时在我旁边,他正在摆弄他的新相机,他举着相机对着我,说:「岑復,笑一个。」 我对他做了一个搞怪表情,他说我是因为对鸡蛋过敏,所以进了医院。我清楚地记得自己没有吃鸡蛋。 他告诉我鸡蛋是藏在三明治里的,特别小一片,我早晨起来太过慌张,所以也没来得及查看,就把夹在三明治里的鸡蛋吃到了肚子里。 一大早就遭到鸡蛋杀手的刺杀,真是倒霉。 老大很快带着老么过来,老么穿着老大的衣服,那衣服大了特别多,老么看着像是直接从老大家里赶过来的。 「你一离了顾惜时,就不懂得怎么照顾自己。」老么拉着我的手说。 这话多少有点肉麻。 顾惜时举着相机记录着这一刻,他捧着相机的手掌特别宽厚,手指根根分明,那双望着我的眼睛也显得十分温柔。 「顾惜时,你别拍我了。」我用手挡住镜头。 顾惜时没搭理我,掰开我的手,他温暖的手指落在我的手背上,将差点回血的留置针给拨了回去,他说:「岑復,你知不知道我去你家找你的时候,我都怕死了。」 「你也会怕?」我问。 老么说顾惜时怕的东西可多了,比如小蟑螂、小老鼠,几乎女孩子怕的东西他都怕,活得特别精緻。 顾惜时放下相机。他的相机看着特别贵,黑色的,挺大一个,就直接放在了我手里。我跟老大聊天,顾惜时去了外面,回来的时候,手里带着一张沾了温水的湿帕子。 他把热热的湿帕子在我肿起来的脸上敷了会儿:「你的脸,肿得跟猪头一样,丑死了。」 我心里想到,老闆要我勾引顾惜时的任务。 我一翻眼皮子,顾惜时就猜到了,他摁了一下我的脸说:「别东想西想,我对你没意思。」 也对,他要真对我有意思,我们能在一起睡四年都没做出点实质性越轨的事儿? 为了更好地「勾引」顾惜时,完成老闆的任务,我理所当然地厚脸皮搬到顾惜时的家里。 顾惜时没跟我老闆住一块儿。 那地方非常宽敞,但很离谱的是——只有一间卧房。 其余的房间里摆着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顾惜时喜欢摄影,一个房间里摆满了陈列柜,柜子里是各种价格昂贵的相机。 我刚出院,特别容易犯困,行李都是顾惜时帮我收拾的,顾惜时一边骂我懒惰,一边任劳任怨地帮我收拾,我说顾惜时你真好,顾惜时说我为了钱不要贞操,真要勾引他,说我想钱想疯了。 我很纳闷,我现在只是很单纯地夸了他一句,哪儿叫勾引? 顾惜时帮我把行李放到客厅时,我已经在他的卧室睡着了,屋子里特别暖和,地暖简直太让人喜欢了! 不过我不敢睡他的床,只敢蜷缩在一张懒人沙发上,我抱着顾惜时的抱枕,睡得迷迷煳煳间,我闻到一股很熟悉的苦涩烟味,我喃喃自语说顾惜时你真好,顾惜时回答我说让我别再勾引他了。 再醒来是在次卧。 这是一间二十多平的次卧,还算宽敞。 但我昨天都没瞧见这间房间里有床,自己一大早却在这间本该被当做收藏室的屋子里醒来。 刚醒的声音有点软糯,顾惜时来敲门,我一蹦一跳地下床,去开门。 映入眼帘的是顾惜时穿着灰色休闲服的身体,他的脸上带着并不是很开心的表情,眼底都是青色的眼圈。 我的脑子渐渐回过神,发现自己并没有穿拖鞋,正要回过神去找拖鞋,顾惜时就说:「你别做我爸交给你的这份工作了,我是为了你好。你现在天天住在我家里,就不觉得难为情或者尴尬吗?」 他是什么意思? 是说我脸皮厚? 还是说我不知廉耻? 我穿好拖鞋,突然啪的一声房门关闭,锁舌落下的声音特别清晰。 顾惜时的脚步落在地毯上,不断逼近。 他抓着我的手,将我丢到床上,他压过来,胸膛壮实的肌肉抵着的前胸。他左耳的黑色金属质感的耳钉映入我的眼帘,那张薄而粉的嘴唇压下来,压到我的颈间。 短髮磨蹭着脖颈,痒酥酥的,他的身体暖和而让人产生留恋。 然而我的身体却紧绷着。 「岑復,你根本没有做好接受勾引我这个任务的准备,你只是仗着我不会对你做什么,所以才放心大胆地住进我家里。」顾惜时几乎压抑不住自己的愤怒。 他没有想到,他爸能为了让他结婚生子,为了戳破他性冷淡的谎言,而找岑復来对付他。 如果他真的屈服于岑復,那么,他将不得不按照他爸的计划,跟人联姻。 我刚要喊他的名字,顾惜时就压下来,嘴唇堪堪落在我的嘴唇上方不到一厘米的地方。 第69页 「你要是老老实实住在我家里,我就当你是朋友,我不会动你。但如果你想要一些不该想的,别怪我不讲情面。」那话特别狠。 我伸手解开他裤子的系带,顾惜时抓着我的手,他用被子把我裹起来,我感觉到有东西戳着我,那个感觉像是膝盖。 顾惜时说:「岑復,你想钱想疯了。」 我想,他一定是从牙齿里挤出的这话。 他生气了,我觉得或许我再也没办法跟他做朋友了。我想起,第一次我跟他睡觉那天的事情。 算不上多难忘,真的是很普通的一天,普通到就算我很多年想起来时,还是会觉得这一天很平淡。但我却记了好久。 我刚到南方,买的被子特别新,我把床单洗了,以为当天晚上就会干。被子的棉絮被老么不小心打湿,我的床单没干,棉絮还是湿的。 老么让我跟顾惜时睡。 晚上,我睡在里面,靠着墙。顾惜时在桌前看书,然后熄灯了,他上了床。起初我离他很远,后来我就往他那里挪,他浑身上下都是温暖的,我们的手背贴在一起,我试探性地碰了碰他的手,说顾惜时你真是个好人。 后来一到冬天,我就爱挨着顾惜时睡觉。他喜欢抱着我,手臂放在我的腰上,大腿压着我的大腿,唿吸经常黏在一起,很难分清楚谁的唿吸又快了一拍。 有一回圣诞节,我们去校外吃烧烤喝酒,回来后就都醉倒了。 他抱着我,我们的嘴唇碰在一起,他的上唇贴着我的唇缝,不知道是谁先开始伸舌头的,很快那种洗漱完的薄荷味牙膏味道就在唇齿间传递。 单人床摇晃得特别厉害。 老大和老么在外面酒店住,老么喝完酒后太难受,一直在吐,老大就干脆花钱开了一间高级套房。 宿舍里就顾惜时和我。 我的五感仿佛已经完全失去。 顾惜时的吻仿佛掠夺了我的全部感知。 接完吻后,我抓起手机,看了眼时间——时间过去了十分钟。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哥们儿,却喝醉酒后睡在一张床上,舌吻了十分钟。 然后我往墙边靠,他挪过来,从身后抱住我,他的唿吸渐渐平静,好像刚才的混乱都是我做的一场梦。 我无数遍告诉自己:别把顾惜时当男人,他是性冷淡,他不是男人,他也不是女人,他就是性冷淡,硬不起来,没有任何生理需求。 之后,我们都当做不记得这事儿。 如果这种程度算越轨,那我们这两辆笔直笔直的火车,还是越轨过一次的。 不过没有摩擦起爱情的火花。4.我有一个妹妹,不是那个线上认的女徒弟,是亲生的,一个妈生出来的那种。 因为我的工作是董事长秘书,我爸我妈就在家里吹牛,说我年薪百万。百万是可以百万,但这是以掰弯我为代价的。 我妹叫岑小羽,她听说我跟我室友同居后,每天都要打来电话。 有一回顾惜时刚洗完澡,我跟我妹视频,我妹缠着我要跟顾惜时讲电话。 她说漏了嘴,喊了声哥夫。 我:「岑小羽,你刚才喊什么呢?」 顾惜时用毛巾擦着脑袋过来,很迷茫地看我。 我沖顾惜时勾了勾手指:「时崽,过来给我妹瞧一眼,她是你的忠实迷妹。」 顾惜时走过来,双手虚虚地圈住我,头髮上的水滴落在我脖子上,顺着我的脖子滑到我锁骨,他双手撑着我身后的沙发说:「妹妹好。」 锁骨好痒,嘤~我妹全程没再跟我说过一句话,她只认她的惜时哥哥。 下个月国庆,我妹要来江城旅游,我妈让她借住在顾惜时的家里。我问顾惜时可不可以,顾惜时看我一眼,语气平平地说:「我家里只有两间卧房,你妹要来,你只能跟我睡。」 「将就一下?」我提议。 「嗯,看你。」他把我早餐剩的那小半碗粥端过去,喝掉了。 虽然我们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也经常混着吃东西,但那个时候总觉得就算间接接吻喝水啥的都没关系。 当时我完全不在意这些。 但是现在,怎么看,都觉得我们有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我一直纳闷董事长为什么要我来勾引顾惜时,不是我妄自菲薄,虽然我也十分优秀,要颜有颜,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但比我优秀的女人多太多了,优秀的男人也多,既优秀还家世好的人那么多,董事长为什么偏偏选我?难不成…… 顾惜时本来就对我有意思?5. 「其实早餐不用做这么多,」我说,「下回别让保姆阿姨做这么多了,太浪费,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 顾惜时拿了纸巾给我,示意我擦擦嘴。 我接过,胡乱擦了一下,手指碰到他的手指,就跟触电一样,以前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就连躺一张床上,我都没这种感觉。 他说:「这是我一个人的早饭,张婶没做你的。」 尴尬席捲我的全身,好的,霸道顾总对我没意思,真的没意思,是我不知天高地厚误会了。 他一个连我早饭都不准备的人,怎么会对我有意思呢! 我充其量就是他顺手养的小哈巴狗,小麻烦鬼和剩饭处理机器! 我:「哈哈。」 他:「你左脸有米粒。」 第70页 我伸手擦了一下,今天我还得跟董事长出席一场商业宴会,要是出门脸上有米粒可就丢脸了,那可是出师不利。 我问:「现在呢?」 顾惜时站起来,微微弯腰,伸手替我揩去脸上的米粒。 我震惊地看他堂而皇之地把手心藏着的一粒米贴在我脸上又摘下来。 啧,到底是我勾引他,还是他勾引我? 我们可是行驶在两条互相平行的铁轨上的笔直笔直的火车,顾惜时,你不要搞我心态! 【作者有话说】 搞笑文实锤~ 第59章 《勾引》6-13 6.我感觉顾惜时比我更适合董事长安排的这份工作,虽然我觉得凭藉他的能力,做什么都好就是了。 算是同居室友的偏爱?四年暖床小伙伴的偏爱? 我觉得顾惜时做什么都很好,比任何人都好。7.一般来说,商业宴会是开脱关系的绝佳场所,我准备了一沓自己的名片,名片全都烫了金。我跟在董事长后面,但凡见到一个可以结交的老闆就塞一张。 因为我刚出学校就当了董秘,我觉得自己特别牛掰,我认为自己这一趟骚操作下来,一定能把自己的关系网拓展得特别广。 直到我发完一圈下来,董事长去旁边会议室跟人谈事情去了,董事长走路速度非常快,简直像是脚下踩了两个风火轮。 我跟董事长的司机小李聊天。 小李神神秘秘的一股八卦气息对我说:「岑復,我跟你说一个瓜。」 我来劲儿了:「什么瓜?」 小李:「刚才我听人说,有一个发涩.情小gg的男的熘进了宴会厅,见着一个男的就发gg小卡片,还特别骚地印着自己的头像。做建材的河源公司总经理想要给人家打电话,被他自己老婆给抓包了,当场揪着耳朵带走了。」 我:「这男的太可恶了,怎么还偷偷熘进来发小卡片呢!」 小李:「可不嘛!」 我:「那个男人长什么样?我可得提防着,万一他给我塞卡片,那可够膈应人的。」 小李:「穿白色西装,短头髮,脸长得特别好看,搭配一条蓝色条纹的领带。」 他说完看我一眼,恍然大悟一样,惊讶地对我说:「岑復,就跟你今天穿的这身一模一样!」 我抬头看看宴会厅的穹顶。 低头看看自己的西装皮鞋。 花了半天时间费劲拓展关系网,被人家误以为是拓展yin.窝。8.这时候,顾惜时出现了。 他就在那里站着,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端着一杯红酒,甚至不用他做什么,身边多得是人围上去攀谈。 那么多人看着他,他就只朝我看过来,表情特严肃。 我看着他,仔细一端详,看见他手里捏着……大概十多张我精心列印的名片。 我的关系网,都流到顾惜时那儿去了? 不过确实,只要抱住顾惜时的大腿,吃喝不愁。我觉得自己有点废物,稍微难过了一会儿,顾惜时过来的时候端着一个纸杯蛋糕。 他把蛋糕给了我。 我:「给我的?」 他:「给着名社交达人的。」 我哭丧着脸,他说:「岑復,我越来越搞不懂你了,我爸给你的工资也不低,你干的活儿也不多,你还想出这么多歪主意做什么?想要跳槽?」 草莓奶油蛋糕瞬间就对我而言失去了吸引力。 「嗯,毕竟……我总不能一直靠着你家,」我说,「顾惜时,我是不是真的很差劲?」 顾惜时说:「你还是有优点的。」 「比如?」我眨眼看他。 他犹豫了会儿:「比如抱着睡觉特别舒服。」9.荣获【抱着睡觉特别舒服】tag的我决定,再次跟顾惜时睡一觉。 当然不睡也不行,我妹来了。 本来应该十月国庆节过来的她,居然逃课请了三天的病假,拖着行李来江城找我。 本来我是不答应的。 但是岑小羽抱着我的手臂一直喊哥哥,我就答应了。我妹特别像母老虎,尤其是生气的时候,但撒娇的时候又特别像小绵羊,我很难拒绝她。 顾惜时在旁边看我跟我妹打电话,等我挂断电话后,他忽然阴阳怪气地对着我,学了一句我妹的经典撒娇金句:「哥哥,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我一脸震惊地看他,伸手探了下他的额头:「顾惜时,你没毛病吧。」 顾惜时道:「嗯,你记得把你睡觉要用的东西提前搬到我屋里。」 我:「被子需要带吗?」 顾惜时:「不用,我屋里有。」 我:「枕头呢?」 顾惜时:「有。」 我:「抱枕呢?」 顾惜时:「你哪回跟我睡觉不是抱着我睡的?还需要抱枕?」 我说:「那我就带个人过去不就行了?不着急收拾了哈。」 这话就跟去别人家吃饭说带张嘴就行,极其不要脸。 偏偏顾惜时看着我,淡定道:「嗯。」10.我妹来江城的那天是阴雨天,国庆前几天的人流量就不少了,火车站的人特别多,我还没有买车,是顾惜时让司机送我过去的。 我接到我妹后,给顾惜时打电话,我妹特别难过,因为出火车站没有第一时间看到顾惜时。 岑小羽是真的喜欢顾惜时,我把电话拿给她,她喊了一声哥夫。 第71页 我有点懵,岑小羽忽然激动地把手机塞到我手上,然后指着一个方向,让我看过去:「哥,顾惜时来了!」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看见穿着黑色长款大衣的顾惜时,那衣服是高定款,版型特别好,目测价格不会低于五位数。 顾惜时走过来,手上端着两杯热牛奶,一杯塞到岑小羽手里,一杯递给我说:「看见我,你好像没有多开心的样子。」 我的心里觉得怪怪的。 那种感觉难以形容。 非得形容的话,就好像是被那种刚两个多月大一点的猫崽子挠了一下手掌心,还是用那种软乎乎的肉垫。 顾惜时抛下今天要开的会,抛弃他和老大成立的技术公司里那百十来号人,就为了来帮我接我妹。 这简直就是小说里恋爱脑上头霸总的原型!嘤~他好会!11.我一直觉得自己特别直。 但现在我不这么觉得了。 既然黑都有五彩斑斓的黑,那么直也肯定有弯弯曲曲的直。12.好吧,我好像……就是弯了。13.顾惜时开车回去的路上,老大给我打电话,质问我为什么又把顾惜时拐跑了。 顾惜时示意我把电话拿给他,我把手机贴在他耳朵上,他一边开车一边说:「我过来之前联繫过张总了,把会议时间推到了下午,岑復的小妹今天来家里,我总不能不出面。」 我妹睁大了眼,欣喜万分。 我臊眉耷眼,失落万分! 原来这像霸总长恋爱脑一样的事情,也不是为了我干的。 我把电话挂了,我扭头望着车窗外,我生气了,然而顾惜时并没有get到我的点。 顾惜时问:「晚上吃什么?我让保姆做。」 我:「酸菜鱼,醋熘白菜,醋熘土豆丝,肉末酸豆角,酸辣粉,酸辣藕丁,酸汤肥牛。」 顾惜时沉默了会儿,说:「你今天想吃这么多酸的,怀了?」 我妹正好在喝水,一口水喷了出来。 我看着车窗里的自己,视线往下挪,挪到平平的肚子上,脑子跟过电一样从恋爱脑中清醒了过来:「顾惜时,闭嘴!」 顾惜时哦一声,充当一个合格的司机。 【作者有话说】 来啦~求收藏~ 第60章 《勾引》14-20 14.岑小羽过来后,国庆假期我和顾惜时都抽了一天时间陪她出去玩。 在游乐园时,但凡游戏坐票我跟顾惜时肯定挨在一块儿,去海边逛时,岑小羽的照片里十张有八张都是我跟顾惜时的合照,其中又有五张是顾惜时望着我的。 那种眼神几乎能拉丝。 要我不是当事人,我都怀疑这两个男人有一腿。15.国庆结束后,我得要送岑小羽离开,顾惜时说自己有了一个新工作,最近忙得很,不能按照平常的时间点回家。 顾惜时是有自己的公司的,他和老大搞了一家信息技术公司,规模挺小,但毕业后顾惜时有更多的时间来经营这家公司,导致规模正在不断壮大。 一般来说,顾惜时是晚上十点之前肯定回家,所以我一般都会在家里等他到十点,有时候等睡着了,他就抱我回卧室。 不过老大说顾惜时把公司的事情全权交给他了,照道理来说,顾惜时最近应该清闲下来了。 但顾惜时反而比以前更忙。 送岑小羽到车站时,岑小羽才对我说:「哥,爸妈想要你找个女朋友。」我:「咦?」 岑小羽道:「我说了你跟哥夫是真爱,但是爸妈说你们就是朋友。你今年要不然别回家过年了,他们给你准备了十八个漂亮小姐姐让你选。」 我:「首先,我跟顾惜时确实是朋友。」 岑小羽不甚走心:「哦,睡一张床的朋友,确实挺少见。」 这小丫头就是腐眼看人基。 我咳嗽一声道:「暂时还没发展那个地步,不过我确实不会相亲。」 岑小羽眼睛发光。 我:「别跟你哥夫说。」 刚说完,我才反应过来不对劲,我被这小丫头带跑偏了,我急忙改口道:「别跟顾惜时说,我怕把他吓跑了。」 岑小羽鄙夷地看着我说:「哥,要不是你太笨,哥夫早把你拿下了,他都跟你睡了四年了,别说你脱衣服了,就你多看他几眼,他都能被你拿下。」 我:「真的?」 岑小羽说:「真的假的,你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16.晚上顾惜时十点零一分回来。 我还在客厅追剧。 剧里讲狠心婆婆折磨女主,男主回来保驾护航,婆婆搬出男主的白月光坐镇,女主抱着男主的手臂央求道:「你说,你说这不是真的!」 我津津有味地看了两个小时,正好到十点结束。 顾惜时穿着西装进来,刚到玄关便把西服脱了。 我走过去,接过他的西服,把西服挂到架子上,我犹豫了0.01秒,随后抱住他的手臂晃了晃:「顾惜时,你今天干了些什么呀?」 顾惜时毫不犹豫地撇开我的手:「你别想勾引我,完成任务之后你想干什么?是不是就直接拍拍屁股走了?」 他的表情特别难看。 顾惜时是一个对自己情绪管理得特别好的人,所以我鲜少看见他生气的样子。 我记得有一回老么不小心碰倒了他的沙盘模型,他都特别好脾气地收拾好,也没抱怨过什么。 第72页 顾惜时大学时一共跟我生了四回气,一次是我大腿压到他的大腿了,一次是我不小心混进gay吧被撩.骚了,一次是我专业课成绩特别差,在他帮我补课的时候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脸颊边有特别柔软的感觉,我纳闷地跟他提起,他脸红地骂了我。 最后一次就是前不久,我接了他爸的活儿,他问我勾引他是不是想钱想疯了。17.我伸手戳他手指一下,顾惜时不为所动。 我给他拿了拖鞋给他穿上,站起来又戳了他手指一下:「顾惜时,我就问了你一下你今天干了什么,你生什么气啊。」 顾惜时仍旧不为所动。 我去厨房把给他温的梨子汤端出来,给他盛了一碗:「顾惜时你快喝点,尝尝看。」 他嘆了口气,他说:「岑復,我最后一次警告你,离我远一点。」 他说这话的样子特别真诚,带着点戒备,像是被伤害过一次就不肯相信人类的猫咪。 可是于公,我身上有他爸给的合同,我工作的重心就是要勾引他,于私,我确实是喜欢他,我离他远一点,这对我又有什么好处? 我:「嗯,我记住了。」 他:「我先回卧室了。」 他端着梨子汤往卧室走,我记得保姆张嫂曾说,顾惜时从来不在卧室吃东西,因为食物有味道,会让卧室都是食物的味道。 我说:「顾惜时,如果我不肯离你远一点,你会怎么做?撵我走吗?」 顾惜时的脚步止住:「你可以试试看,或许我不会撵你走也说不定。」18.顾惜时说这话的时候,没有转过身看着我。 第二天我起来时,装梨子汤的碗已经洗干净放在橱柜。 以前我们在一个宿舍的时候,老大喝醉酒曾提起过,他说顾惜时有喜欢的人,特别喜欢,喜欢到知道人家不喜欢他,顾惜时都还贴着人家。 老么搭话说:「顾惜时看着是个酷哥,其实贼奶狗。」 以前这些话听听就过去了,都不上心,但是现在想起来,就觉得……有点不是滋味。 顾惜时喜欢的人得是哪种?19.我来到公司,公司着名八卦小灵通兼职司机小李告诉我一个震惊的消息,他说公司空降了一个关系户,我的职位恐怕得要变动。 我原本的职位是董秘,资歷不够,老早就有人盯着我的位子了。 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虽然自己知道自己垃圾是一回事,但真让人把自己贬下去了又难受。 我说:「关系硬不硬?」 小李说:「特别硬。」 我犹豫了下:「跟董事长的儿子这层关系比起来呢?」 只要比不过顾惜时,那我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董事长和董事长的儿子,这关系恐怕没几个关系户的关系网能够比得过吧? 小李一脸耐人寻味说:「差不多吧,你的岗位也变了,不过变了也好,董事长秘书组里的秘书都老气横秋的,这个新上司的秘书部里可各个都是漂亮姐姐。」 小李补充说:「你小子的福气还在后头。」完蛋了。 这关系户怕不是走的董事长老婆的关系。20.我从董秘处搬到楼下,打开秘书组的办公室,果然迎面是一堆漂亮姐姐。 我笑了下,心里想,要是把这些漂亮姐姐换成顾惜时该多好。 真的是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多痛苦。 曾经有一个人就在我面前,我们朝夕相处、同塌而眠,而我不知珍惜,直到失去他,我才顿时觉得心痛欲裂。 这时候,敲门声响起。 小姐姐们齐声道:「顾总好。」 我回头,看见顾惜时站在门口,穿着早晨在家里换的那身休闲款黑色西装,看着特别禁慾,又特别拽。 他道:「岑秘书,来一趟我办公室。」 我咽了一下口水:老天爷倒也不必这么着急帮我实现愿望,再缓缓也行。 【作者有话说】 你的福气还在后头~ 第61章 《勾引》21-27 21.顾惜时的办公室,装修得就不如董事长的办公室高端大气上档次,但是办公室的色系和摆件搭配都跟我在他家里布置的那个书房大差不差。 他不仅让人顶了我董秘的职位,还找人剽窃我的创意!还是说他是因为想要时时刻刻感受到我的存在,所以…… 打住!再想下去就真的弯得再也直不起来了! 他问我:「你对自己的新职位有什么看法?」 我把垂在身侧弯着的手指硬生生捋直:「挺好的。」 他的办公桌上摆着我大一时给他在两元店买的针织猫咪摆件、二手市场花十块钱淘来的多肉摆件、从咖啡店做活动时顺手拿回来的赠品陶瓷杯。 一个总裁的办公桌,着实布置得有些简陋。 顾惜时面色凝重地看我:「具体好在哪里?」 具体好在,肯定是能够更好地接近你,不仅可以完成董事长给的任务,还能拿下你,最后跟你这样那样完成人生大和谐的大事啊! 我:「又可以跟你天天见面,上班见面下班也见面,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挺好,平常见不到你的时候,我还怪想你的。」 顾惜时面色不自然起来,他整理了一下领带:「嗯,出去吧。」22.晚上要聚餐。 秘书部的人特别开心,四个小姐姐都已经在商量着要去哪家餐厅吃饭。 第73页 毕竟是老闆新上任,上任可得庆祝一下。 餐厅选在了一家私房菜馆,价格特别贵,平常我们这些工薪族都不敢来,但谁让老闆买单,价格自然不用操心。 要走的时候,财务给顾惜时送了一份文件,顾惜时就留了下来。 我到门口,心直口快道:「时崽,爸爸先跟小姐姐们去了哈。」 这话音一落,秘书部的小姐姐们霎时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众所周知,办公室就是一个八卦集聚地,我这么目无尊长、以下犯上,这简直就是要被开除的节奏。 这时候,顾惜时从里面应了一声:「嗯,你们先去。」 秘书部核心人员李丽斯当哑巴了一会儿,随后打趣我说:「岑董好。」 顾惜时的爸爸可不就是董事长吗? 我站在原地,十分苦恼,这张嘴,能不要吗?23.顾惜时过来时,我们已经都坐好了。 姐姐们纷纷把我身边的位子留给了顾惜时。 我们在包间里,包间也不是特别大,但是布置非常古色古香,看着就非常上档次,但据李丽斯说,这边博古架上摆着的都是赝品,假的,这家餐厅也就营造个古风的噱头。 他在我身边坐下,本来脱了西装自己要站起身去挂,我忙接过西装,狗腿地说:「顾总,我帮你挂。」 我挂完西装回来,要绕过顾惜时往里走才是我的座位,但是我往里走时,绊倒了顾惜时的腿,直接一屁股坐到顾惜时的大腿上。 我很确定自己听见了笑声,然后抬头一看,各位姐姐们都纷纷在低头看菜单。 唇线绷得特别直,比直男还直。 顾惜时双手很无奈地落在我腰上:「你坐外边吧。」 我老实点头:「好。」 此时,李丽斯终于抬起头来,先睁开了一只眼睛,见我和顾惜时坐得特别开,露出一抹遗憾失望的表情。 我:好姐姐,你吃瓜的表情还能表现得再明显一点吗?24.我点了顾惜时爱吃的粉蒸排骨,他点了我爱吃的菠萝米饭,我点了一道他爱吃的烤羊排,他点了我爱吃的红烧肉。 菜很快上桌,顾惜时先陈词,表达了对未来部门发展、公司发展的美好愿景,随后我们集体鼓掌,李丽斯作为代表总结了一下大家的回应,随后大家敬酒完毕,开始用餐。 饭吃到一半,顾惜时接了一个电话出去。 李丽斯问我是不是在跟顾惜时交往,我刚吃到嘴里的红烧肉差点吐出来,支支吾吾说没有。 李丽斯说:「你们要是没交往,顾总能单独请我们几个吃饭?要真是公司聚餐,那规模可比这个得高了去了,财务部、营运部、销售部、信息技术部、设计部都得派人过来跟顾总吃饭,哪里能便宜我们几个秘书部的人?」 我说:「这么多人,顾惜时他一个人也应付不过来啊。」 李丽斯一副「你还小你不懂」的表情:「你也太小瞧顾总的能耐了,顾总大学没毕业就在公司帮董事长处理工作,公司的大大小小事情他都清楚,部门那些老油条根本没办法奈何他。」 我一直觉得顾惜时挺厉害,但从来不知道他在外人眼里是镇山虎的存在。 只能感嘆一句:时崽,牛掰!爸爸为你骄傲!25.顾惜时回来,脸上有点醉。 李丽斯问他是不是碰到张莹他们了,顾惜时说是,然后把衬衫最上头的两颗扣子给解开了,说:「碰到了就喝了两杯,他们那边太能喝了,不喝走不了。你们可别再灌我酒了。」 李丽斯言笑晏晏说:「我们是老闆你忠实的下属,怎么会灌你酒呢?」 后来顾惜时被灌醉了,脑袋在我肩膀上一会儿滑下去,一会儿又抬起头把脑袋放在我肩膀上,再晃一晃,继续滑下去,跟玩拨浪鼓加滑滑梯的plus版一样。 李丽斯说:「顾总还挺可爱,以前都没见过他这么可爱的一面,果然人在喜欢的人面前就是不一样。」 我:「姐姐,你能不要当着我的面说吗?我跟顾总真的是清白的。」 要是我还没拿下顾惜时,办公室就传出我跟他的谣言,那我可真就完了,这对顾惜时的名声也不好。 李丽斯暧昧地看我:「懂的懂的,你快把顾总送回去吧。」 我扶着顾惜时到车里后又回来拿顾惜时的外套,隐约听到李丽斯在说什么「酒量不止这一点」、「哄小年轻」、「哟哟」、「套路」等词,但是隔壁包间太闹,我又没听得特别清楚。26.以前顾惜时醉酒的时候,特别黏人,就像那种从路边捡回来后好好养了几个月的小狗,一旦你离开他,他就会嚷嚷着喊你的名字。 有一回老大在大冬天的请全宿舍喝酒,老大说他跟老么要睡一张床了,为表庆祝,于是请全宿舍的人喝酒吃饭。我跟顾惜时早就睡一张床了,不懂两个大男人睡一张床还要庆祝什么。 顾惜时喝醉后,老大去买单,我想去跟老么挨着坐,顾惜时就死死地拽着我,说:「你往哪儿走?」 我说我去陪老么,他说:「他有人陪,你陪我就行。」27.而这次顾惜时醉了,我已经做好被他黏的准备了,结果他特高冷地看我。 到家后,我本来想要扶他上楼,他却非得自己走。脚步就跟练了轻功水上漂一样,我扶他,他推开我,我碰他手,他甩开我。 我说:「顾惜时,你到底怎么了?刚才还一副我是你的宝贝下属的样子,现在就对我冷暴力了。」 第74页 走廊上的灯是声控灯。 因为顾惜时的沉默不答,灯就暗下来了。我感觉到脚步在靠近,顾惜时重新转身走了回来。 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我又好像知道,难不成又要来一次之前醉酒的「舌吻」?可这次我没醉啊,到时候我连酒后不认帐都做不到。 要不我现在赶紧去喝一碗酒?事后好装作不记得?要不我去哪儿摸一根棍子出来,舌吻完就给自己一闷棍,然后说自己受伤失忆了? 我数着顾惜时的唿吸数目,只感觉他的唿吸越来越急促,他走过来,又退了回去,往前走了两步,就在我以为他会直接进家门的时候。 顾惜时突然走了回来,站在我面前,一只手落在我耳边的墙壁上。 这就是传说中的壁咚? 只可惜现在灯没亮,我看不见顾惜时脸上的表情。 我现在要是嚎一嗓子,灯说不定就亮了,但不知道会不会把顾惜时吓跑了。 「我没有冷暴力,」顾惜时说,「你还是宝贝。」 他的声音缱绻而低哑。 我的心跳却好像完全不属于自己。 我说:「你也是宝贝。」 顾惜时的唿吸一下子紧了,他撑着墙壁的手,渐渐弯曲,他的身体离我越来越近。 完了,不会真要舌吻吧?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第一个步骤是什么?伸舌头? 【作者有话说】 来啦,求一种五个角,不发光,长在海里不在天上的生物~感谢老婆们~ 第62章 《勾引》28-33 28.突然,对面人家的门打开,一个小男孩被他妈拿着晾衣架追出来打。 「让你写作文,你写你妈死了,我现在就让你看看谁死了。」妈妈的声音堪比河东狮吼。 小男孩大声哭嚎说妈妈我错了。 走廊的灯一下子亮起来,我的心脏好像在灯亮起来的那一刻,在我看清楚顾惜时的脸的那一剎那,彻底停止反抗,疯狂跳动。 完犊子,心动原来是会痛的,这也跳得太快了,真有一种想要跳起来把顾惜时抱在怀里的冲动。 因为小孩哥嚎得震天动地,好不容易酝酿出的暧昧氛围瞬间消散。顾惜时立马转身就走,那脚步快得让我怀疑他是修了仙的,练了。嗨? 你是不是忘掉了你刚壁咚拿下的宝贝了? 顾·霸总·惜时撤回了一个壁咚,并且丢给他的宝贝一个冷暴力的后脑勺!29.晚上,我洗漱完躺在床上,顿时觉得次卧哪儿哪儿都不舒服。 总觉得主卧的床更软,主卧的被子更暖和,主卧的人更好摸。 这时,我的小徒弟上线了,邀请我一起打游戏。我们在玩的是一款十分热门的仙侠游戏——《逍遥游》,每天我们的日常就是做做任务。 游戏里也有pk竞技的模块。 我属于《逍遥游》早期的玩家,拥有限定款的皮肤和早期出的限定武器,我在公会中的地位很高,不过在pk竞技场的排名就要低一些。 一般像我这种老玩家,早已经徒子徒孙满堂了,再不济的也该在游戏里结个婚,多多混副本。然而因为学业的原因,我特别闲鱼,至今只收了我小徒弟一人。 爱新觉罗懵逼霜:【哥哥,你现在还不睡觉吗?】 我:【不睡,睡不着。】 爱新觉罗懵逼霜:【为什么呢?可以跟我说说吗?】 我:【我以为有人要亲我,然后他把我壁咚了就跑了,我搞不懂他在想什么。】 小徒弟一直没有回覆,大概是掉线了。 我做完任务后就打算进被窝睡觉,明天还得到外地出差,我的行李早就由张嫂帮我收拾好了,倒也不用我操心。 突然,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顾惜时在门外道:「岑復,我们谈谈。」 我心里纳了闷了,他怎么知道我现在还没睡? 距离回家已经过了半个小时,一般这种时间点都不会来骚扰同居室友吧?何况还是喝醉的人,有什么能比得上睡一觉有吸引力? 我打开门,顾惜时站在门口,他向前一步,我就往后退一步。顿时有一种我们在跳恰恰舞的错觉。 他张了张嘴,又闭上,嘴唇翕动,就跟第一次要跟人表白的高中生一样。 顾惜时道:「下次再谈吧,你早点睡。」 我都洗漱完了,身上都香喷喷了,脑子里已经自动调出h图了,你现在跟我说这话? 我瞪着他,他咽了咽口水,伸手在我的脑袋上摸了一把毛:「岑復,我今天没有喝醉。」 没有喝醉你在李丽斯他们面前贴我贴得这么近? 我面无表情:「哦哦。」 顾惜时说:「所以,我记得,我喊你宝贝。」 他说完这话,转身就迈着他那双大长腿往主卧走了,我脑袋发懵,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晕乎乎地上床,不知道自己今晚算不算是完成了勾引任务,大概算吧?可我怎么感觉我是被勾引的那个?30.多亏我的八卦小灵通搭档小李,我得以混进公司的内部论坛。 我一直知道公司有内部论坛,但技术部那边死活不给我内部论坛的号,我用自己的身份证根本登录不进去。 技术部那边的负责人跟李丽斯特别熟,我本来想要李丽斯帮我个忙,让我开通论坛号,上论坛。 可李丽斯不答应,她说我好好工作就行,论坛上都是些八卦吐槽,看多了会降低工作效率。 第75页 直到小李凭藉自己董事长专职司机的身份,拐着弯用了一包华子给我换来了一个号,我登录上去,才发现李丽斯自己组建了一个楼。 那个楼的名字叫【来说说霸道总裁和他小秘书的二三事】。 我们公司的理念就是:自由、创新、大胆、公平、公正、公开。 所以论坛上可以讨论任何事情,但这些事不能搬运到论坛外,公司负责人不对论坛内容进行审核,秉持着自由民主,让员工随意发泄的原则。 但我想,老闆这么大方地让员工在论坛上谩骂公司规章制度,恐怕是为了让员工骂够了,现实生活中多干活,少在领导面前吐苦水。 毕竟论坛上抓着你网上的把柄。 因此很多上论坛的都是用的小号,李丽斯也是用的小号,但她的这个小号我见过,因此才能认出是她来。31. 【来说说霸道总裁和他小秘书的二三事】 lily:总裁化身黏煳小猫猫,有一说一,我从来没有见过顾总这么黏人![图]papipa啊:楼主太大胆了吧!不怕当事人顺着图找到你吗?不过图我喜欢,存了~lily:不怕,他上不来论坛,我已经让技术部拦截他上论坛了。 披着小号皮的我已经把所有的帖子看完,花了一个多小时,午休的时间我没有午睡,时间都拿来刷帖了。太劲爆了。 在李丽斯的描述里,我跟顾惜时大学时就在一起,因为董事长横插一脚,我和顾惜时不得不分开,董事长以我为突破口,逼迫本来想要自主创业的顾惜时回来管理公司。 顾惜时为了和我在一起,不得不答应下来。 我们每天都会隔着办公室眉目传情,害怕被董事长发现,所以不能太过亲近,只能暗地里拉拉小手,亲亲小嘴。32.我得知论坛的事情是出差前三天。 李丽斯刚写完我和顾惜时的同人文。 在那一篇同人文里,我和顾惜时去深圳出差,在飞机上,我睡觉靠在顾惜时的肩膀上,他无奈又宠溺地看着我。到酒店后,因为合作方的骚操作,我们需要合住一间房。 顾惜时跟人谈合作,喝醉酒后,我们在酒后乱x在酒店里大战了七个回合。在李丽斯的同人文里,顾惜时光是喊我宝宝就喊了十八次,说我爱你说了十次。33.受到李丽斯同人文的影响,导致我出差的过程中全程不敢跟顾惜时交流。 我特别怕自己脱口而出一句宝宝,这可能会让顾惜时想要在众人面前把我的嘴撕烂。 上飞机后,顾惜时带着我坐头等舱,头等舱的空间比较大,更加舒适。我坐好后,把脑袋往窗户边靠,我特别怕自己睡着了,真靠到顾惜时的肩膀上。 飞机起飞前,我还在论坛刷新,李丽斯的那篇同人文已经到两百多点赞,三十多条评论,在公司大多数帖子都只有零星几个点赞的环境下,李丽斯的帖子已经算是爆火了。 我默默点了一个贊,如果不是我正是这篇帖子的主人公,还恰好正在体验这篇同人文里所描写的场景,我一定会在评论下吃瓜,并且把帖子转到宿舍群里一起吃瓜。 飞机起飞前,顾惜时对我说:「系安全带。」 我受宠若惊捧着小心脏:「什么?你要我爱?」 【作者有话说】 来啦~求收藏~很喜欢收藏~ 第63章 《勾引》34-38 34.他顿了顿,没说话,解开自己的安全带,弯腰俯身过来替我系安全带。飞机的安全带在座椅的另外一边,他要去拿那个安全带,就需要一直弯着腰伸手去够。 我也知道他只是想要帮我系安全带,而不是想要我爱,我这耳朵真的不能要了! 顾惜时帮我系安全带的这个姿势非常的暧昧,具体表现在他的脑袋离我的大腿.根特别近。 这时候,空姐恰好过来送毯子,正好瞧见这一幕,空姐倒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并没有慌张,而是微笑着替我们拉起了头等舱用来隔离的帘子。 我眼睁睁地看着帘子拉上,这时,咔哒一声,安全带繫上了。顾惜时坐起来,面不改色。35.我脑袋转向飞机舷窗,耳根觉得特别热,我刚才是不是身体出现了什么反应?不会吧?这么短的时间,应该不会丢脸吧? 飞机缓缓升空,我有些耳鸣,顾惜时找我说话,我光看见他张着嘴,不知道他说什么,我一直问顾惜时在聊什么,这导致我的耳鸣好了很多。 直到我的耳鸣完全好转,顾惜时才转过身,坐在座位上,随手拿了座位上的小册子看。原来他只是想要缓解我的耳鸣。 死去的记忆又甦醒了。 大三的时候,我跟顾惜时抱怨过,说自己坐飞机特别讨厌耳鸣,顾惜时那时候在搞他的作业,我一直以为他没认真听。 却没想到他一直放在心底,他真的好暖。 到达目的地,主办方派来司机开车接送,司机显然是平常是用公司的车跑出租跑习惯了,顺嘴问我和顾惜时要去哪里,他刚问完想起自己这趟跑的不是黑车,便哈哈地敷衍过去。 半路他拉了两个女生拼车,我和顾惜时被挤得挨在一起。 顾惜时在飞机上给我说,我们这一趟要谈3个合作方,第一个合作方的规模不大,是个小型的国企,谈下来后利润不高,重心在第二个和第三个合作方。 但他估计也没想到对方对这次合作显然并不看重,中间司机还拉私活。 第76页 我碰了碰他的手,他看我一眼,身体往后靠,示意我靠上来。我挨着他的胸口,小鸟依人地靠了一下,司机紧急剎车,他的嘴唇撞上我的前额,我诧异地看着他,顾惜时伸手搂抱住我的腰。 司机扭头道:「酒店到了。」36.还好酒店是开的两间房,我们没有按照李丽斯奇怪的同人文方向走。 我嘆了一口气,心里好像有点遗憾。 这家酒店是公司的副业,属于公司名下,但显然酒店也和公司一样,专业度不够,看起来跟宾馆差不多,被子有点发霉,放在内阳台的家具甚至有灰尘。由此可以推断,这家酒店的入住率肯定不高,就算遇到什么节庆日,我和顾惜时肯定也不会因为人太多的原因而被迫住在一间房间。完美! 十二月的天气,出差特别冷,有些地方已经下起了雪。晚上当我入睡的时候,才发现空调坏了。 老闆叫人来修。 弄了半小时,本来只是空调不能制热,师傅修了半小时后,空调承重的地方断裂开,整个砸地上了。 地板裂开了,我整个人也差点裂开了! 「岑先生,要不我给你换一间房?或者你就这么将就住也行,睡一会儿就不冷了。」酒店前台说。 这酒店甚至没有经理,晚上值班的就是一个四十岁的大姐。 九点多,这个时候要是再开一间房,还得再收拾一遍,自己睡觉又太冷。顾惜时开门,问我怎么还没解决。 他穿着保暖睡衣,头髮刚洗过,房间内还有空调制热的嗡嗡声,我的双眼看着他放光。既然有现成的暖宝宝,我何必捨近求远呢?37. 「顾总,」我把人打发走后,谄媚地对顾惜时说,「我们拼个床怎么样?」 顾惜时把门关上。砰的一声。嗨嗨嗨? 你不要你的亲亲宝贝了? 拼个床你就把你的宝贝给丢了? 又没让你拼婚。38.正当我灰心沮丧准备裹紧自己的小被子,用小李给我塞的暖贴温暖自己的身体时,顾惜时开门了。 他站在门外,把门就开了一条细缝,说:「我调高了一下空调温度,你进来吧。」 我立马抱着自己的洗漱用品,挤进顾惜时的套房,这里面的温度简直就跟深春般的暖阳一样温暖。 晚上,我坐在顾惜时的床上打游戏,顾惜时在厕所洗漱。 我带着我的小徒弟做游戏,小徒弟没什么精神,不爱打字。 我打字道:【徒弟弟,你最近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 爱新觉罗懵逼霜:【你现在是很开心吗?】 我现在跟顾惜时出差,还能名正言顺跟他睡一张床上,今晚晚饭顾惜时给我夹菜,车上他给我当靠枕,我们不是情侣胜似情侣,我还能拿着他给的工资,简直衣食无忧饱暖思…… 嗯,有点得意忘形了。 我:【开心啊。】 爱新觉罗懵逼霜:【你开心,那我也开心。】 我怎么觉得这个徒弟的语气有点宠? 就在我和徒弟刚做完任务,顾惜时出来了,他捧着手机,心情似乎特别好。他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看见我后又拼命压抑下来。 「快来一起睡觉,冷死了。」我把被子拉开一角,给他留了一个洞钻进来。 顾惜时脱了鞋上床。 床头灯的开关在我这里,但我被他的体温给弄得心悸,都没想到关灯的事儿。 顾惜时犹豫了会儿,伸手过来关灯,他关灯就必须伸手从我面前过,因为床比较大,他整个人几乎都压到我上半身。 我从他半敞的睡衣看见他的腹肌,伸手戳了一下,他停下动作看我,随后灯歘的一下被关上。 我敢保证我现在的脸一定很红。 顾惜时规规矩矩躺回去,我也面朝天花板躺好。过了好一会儿,可能有五分钟,我可能都快昏昏沉沉地睡过去时,顾惜时出声询问:「我能不能抱着你睡?」 我没说话,他抱过来,我滚进他怀里。 我脑袋埋他胸口,他手掌贴我后腰,我伸腿塞他腿间,他唿吸喷在我耳边,我轻轻掐他的胸口,他喊:「你没准备好就别勾引我。」 很好,董事长布置给我的任务,已经被我不知不觉间完成了一大半。 不过我真的很好奇,顾惜时是不是真的像老么说的那样,是性冷淡,我的手往下滑,被他一手捉住,直接放到他的双腿上。 顾惜时的嗓音低哑得要命:「我不是性冷淡,别试了。」 好吧,这下我确实是发现了,你不是,你可是热情似火啊。 【作者有话说】 来啦~求小海星~超喜欢超喜欢(疯狂暗示) 第64章 《勾引》39-46 39.谈合作的时候,顾惜时在谈判桌上可是舌战群雄,下谈判桌后,他问我下午休假要去看熊猫动物园还是去海洋馆。 我有点跟不上他的思路,怎么一下子从毫不留情的谈判小能手黑脸阎王转变为三好男友的? 这就是霸总的反差? 在大熊猫和小水豚之间,我选择了第三者——旋转木马。 顾惜时穿着西装,踩着高定皮鞋,手里拿着我的棉花糖,我举起相机给他拍照,顾惜时面带三份不羁的笑意,露出洁白的牙齿,深情而又专注地看着我,用属于霸总的声线道:「岑復,你完了。」 「生气了?这里人是多了一点,热闹了一点,幼稚了一点,但其实大熊猫和小水豚也没比旋转木马好多少啊。顾惜时,你不能瞧不起游乐园。」我拽着顾惜时的西装,把他带到卫生间,给他把西装外套给脱了,「你热不热啊?穿这么多,我给你脱掉吧。」 第77页 顾惜时按住我的脑袋:「岑秘书,现在的温度只有不到十度,我只穿了一件西装,托您的福来游乐园,一点都不热。」 游乐园没有室内设施,没有暖气,顾惜时穿得特别单薄,而我裹着大棉袄。 于是我从兜里拿出一个小李给我准备的暖宝宝贴,念起999感冒灵的台词:「暖暖的,很贴心,你要不要试试看?」 顾惜时把暖宝宝贴撕开,刺啦一声,外面的动静忽然就停下来了。外面本来是有几个大哥为了躲着不陪女朋友,在厕所里聊天,忽然间他们就没声了。 顾惜时把我衣服掀起来,抬手把暖宝宝贴贴在我的肚子上,大手还拍了拍:「你不是穿着羽绒服的吗,怎么身上还是这么冰?」 他像是教训孩子的妈妈。 我捉住他的手,把他的手塞到自己肚子上,用羽绒服给他暖手:「你的手也冷冰冰的,给你暖暖。」 等我们出去后,我的身体暖和了,顾惜时的手暖和了,几个大哥们站在男厕门口,冻得牙齿打颤。 「你们……哈哈……那什么……挺快的哈。」大哥露出「我懂」的微笑。 我洗了把手,顾惜时也要去洗手,我怕他的手冷了,就赶紧捉住他的手道:「你的手又没用过,别洗了。」 好不容易暖和起来的手,冷水一洗,我的暖宝宝不久白暖了吗? 大哥们尴尬地笑,顾惜时把抽出来的手又放回兜里,顾惜时先行一步出去,他就跟被狗撵一样,好像晚一步就会被狗追上。 大哥道:「以后公共场所还是需要注意,东西撕开后,用过了也要注意带走,否则别人碰了万一传染上什么病就不好了,这次我就不跟管理员举报了,你们下次要注意。」 我纳闷了,贴个暖宝宝,还要把垃圾袋带走?还要被举报?40.这个游乐园真文明。41.我出去后,顾惜时又给我买了一个棉花糖,草莓味的,他举着棉花糖,我赶紧过去,用手把他的两只手捂起来。 好不容易暖出来的手,怎么能因为一个棉花糖就给前功尽弃了呢? 顾惜时一言难尽地看着我:「你就没什么想要对我说的?」 我:旋转木马还没玩呢,要先去玩旋转木马吗? 但脱口而出就成了:「木马……」 顾惜时不好意思地扭头,耳根有点红:「也不用说这种话。」 过了十几秒,我才回过神——木马mua傻傻不分。42.晚上回到宾馆,我企图登录上公司论坛,看一眼李丽斯的同人文更新了没有,按照耽美小说的正常走向,我现在已经跟顾惜时进展到同睡一床的地步了。 下一步,就是醉酒乱x,再不济也会来一个浴室平地摔,然后他进浴室,我们赤诚相对,纠缠不清,摸摸搞搞,干柴烈火,被翻红浪。 但是当我输入帐号密码后,显示我的帐号已被註销。 我赶紧给小李打电话,小李说技术部的人告诉给李丽斯了,我的帐号被李丽斯註销了。 我:一句mmp不知道该不该给你港! 顾惜时从浴室出来后,看见我平板上的登录界面,他用毛巾帕子擦着脑袋上的水珠,八块腹肌毫不掩饰地在我面前展现出来,完全不把我当外人。 就跟去被人家吃饭,主人家热情好看地说:「来啊,不客气啊,吃饱了再走啊。」 只不过大餐换成了顾惜时的腹肌。 但对我的吸引力是一样的。 当我意识到自己貌似已经弯了之后,那八块腹肌对我的吸引力已经呈指数暴涨。 「你要进公司内部论坛?你的帐号进不去吗?」顾惜时问。 我:我不仅想要进公司内部论坛,还想要看你和我的小h文,看你怎么一步步把我套路到床上,我们怎么一步步进入极乐世界的,然而我的小马甲刚披上就被李丽斯这个同人文太太给一眼识破,把我的马甲给撕掉了。 顾惜时似乎并没有打算等我回答,而是趁机把我的平板拿走,输入他的帐号和密码,再把平板递给我:「可能你刚入职,技术部那边还没给你弄好,你先用我的帐号吧,找资料的那几个常用论坛贴都在我的收藏夹里,你可以随便看。」 我感激地看着他,偷偷搜索李丽斯的主页,点进第一篇帖子,目前帖子已经出了续集,正文部分是我跟顾客喝醉酒被顾惜时抱回酒店,我勾着他的脖子问他为什么喜欢我又不肯要我,顾惜时脱掉领带,用领带绑住我的两只手腕,之后我们就进行了深入交流。 番外是我们从酒店回到公司,在办公室,我端咖啡不小心平地摔,咖啡倒在顾惜时的衬衫上,他脱掉衬衫把我压在办公桌上,我们再次进行了深入交流。43.我看得头昏脑涨,脸红耳赤,我立马离开床,特别怕自己要跟李丽斯的同人文里一样,跟顾惜时进行深入交流。 但不得不说,李丽斯的文写得特别棒,从顾惜时身材的八百字描写,到他怎么把我「大开大合」的细节,都写得十分生动。我忍不住给她点了个贊。 过了会儿,我收到了李丽斯的内部打招唿提醒——lily:【顾总?】 我披着顾惜时的马甲,还是不敢欺上瞒下,只能如实回答:【姐,是我。】 lily:【点赞?】 我:【不小心的……我现在撤回?】 lily:【那倒不用。你怎么用顾总的帐号?他这个帐号可是公司元老级的帐号,所有的动态都会同步到论坛主页的,你小心点用哈。】 第78页 我:【好的,顾惜时刚洗完澡,现在在浴室吹头髮,我在床上等他,等无聊了,他就把他的帐号给我了,让我学学,姐你找他有事儿?有事儿我跟他说一声。】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解释那么多,或许是因为在跟我聊的这位是写我和顾惜时同人文的太太?我解释清楚后方便她产粮? 李丽斯好久都没回復我,在顾惜时要出来时,我本来已经打算登出这个帐号了,李丽斯突然回我——lily:【顾总现在在洗澡?把帐号给你,让你看我写的同人文学?你们现在在一个房间?你躺床上等他?小岑啊,你的福气还在后头,以后升职加薪飞上枝头了可不要忘了姐!】44.顾惜时恰好在这个时候出来,问我看什么这么激动。 我眼睛发直地盯着他的八块腹肌:「八块——」他:「嗯?」 我:「八块——八块钱买的福气。」 顾惜时:「你的福气也不用这么廉价。」45.灯黑了。 顾惜时上床了。 我唯一能够向外人求救的手机在床头充电。 按照同人文的走向,我们现在应该趁着黑灯瞎火,热火朝天地开始深入交流,然而我们两个人现在却像是井水不犯河水。果然——顾惜时他不行。46.深更半夜,我已经开始昏昏欲睡,脑子里已经梦回之前我和顾惜时当室友时,有一回他篮球比赛摔了腿,那腿鼓了一个大包,我扶着他回宿舍,一路上他总伸手来碰我的耳朵,说我的耳朵特别嫩。 我憋的脸红,说顾惜时你再撩我,我就——他问我就怎么,我说我就赖上你了,顾惜时说那你可得少吃点,我怕你把我吃穷了。 他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可爱,脸颊上出现两个小巧的酒窝,眼睛微弯,脸型也不是那种光是看着就瘦瘦的,而是有一点饱满的,嘴型是看着特别好亲的那种。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关注顾惜时的嘴型。 半夜,我已经进入梦乡,忽然耳边传来一句顾惜时的话—— 「我能抱着你睡吗?」 我的脑子一下子转了九曲十八弯,你能吗?我也想要问你啊,你能行吗? 我闭着眼,顾惜时把我捞进怀里,我的下巴埋在他的胸口,身体却是一点都不敢动,要是他知道在我看的李丽斯的同人文里,我们的下一步该是大do特do了,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活着离开这个宾馆。 【作者有话说】 来啦~求一求小海星~时崽和傻乎乎岑先生的故事要结束啦,下一个写小美人鱼的故事,超可爱美人鱼~~会吐泡泡和模拟表情包的那种~小美人鱼是真的以为表情包就是人类给他的命令,需要按照表情包比划才能讨人类欢心。 第65章 《勾引》47-50 47.早上醒来,顾惜时不在我身边,餐桌上摆着早餐,我到楼下,发现顾惜时站在宾馆外,旁边是一株观赏性植物,植物很高大,旁边站着一个身材曼妙的白领女人。 对方的黑色长髮束在脑后,脚上踩着一双细高跟鞋,身上穿着白色大衣,看上去淑女又成熟,反观我,我穿着酒店的拖鞋,身上裹着一件羽绒服,羽绒服里是不伦不类的睡衣。 像个找妈的孩子。 我要找的顾妈妈在跟女人谈话,我走到顾妈妈面前,把两只手拿出来搓了一下,哈了一口气,不敢打扰顾妈妈跟别人聊天,我就像是等着妈妈给我找后爸的孩子,冷得双脚发抖了都不敢打扰他们「调情」。 顾惜时似乎注意到我这个找妈妈的孩子了,他跟女人告别,对方问他下个星期回到公司后还能不能再约,顾惜时说有空再约着谈合作。 女人走后,顾妈妈终于想起我这个孩子,他伸手握住我的手揣进他的兜里,他特别贴心地问我:「怎么下来了?」 我心直口快道:「来找妈妈。」 顾惜时不解地看着我,他把我拽进升降电梯,替我捏了捏羽绒服的领子,我脸红心跳地看着他:「我我来找你,你不见了,我有点担心。」 顾惜时原本突然冷漠下去的脸,一下子就变得阳光明媚,他说:「你吓死我了。」 「我吓你什么了?」 「我以为我带你出来一趟,你脑子坏了,我可不想照顾你下半辈子。」 我:我不要面子的吗?这话你放在心里行不行?你就不怕失去你的大宝贝吗? 他一句简简单单的话,让我又陷入李丽斯的同人文里,我们开始深入交流,他照顾我的下半辈子,我照顾他的下半生(身),我们都很幸福。 电梯到后,我急急忙忙从电梯出来,往房间走,我气势汹汹地拉开房间门,左脚绊倒右脚开始平地摔,顾惜时伸手抓着我的手腕,他伸手一拉,我摔他怀里,我的心跳被他俘获。 他宠溺地看着我,不再说什么勾引不勾引的话,而是说:「你今天早上怎么了?怎么这么不小心?」 我急急忙忙推开他,冲进浴室,打开水龙头,把脑袋埋进水里,像一只胆小的鸵鸟,耳朵上的热意一直没有下去。顾惜时在外面拍打浴室的门,问我怎么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愉快。 我用毛巾帕子擦干净脑袋上的水珠,面无表情地走出去,在顾惜时眼睁睁的注视下,撩起他的毛衣,脑袋拱了进去,脸颊贴着他的胸膛。 顾惜时被我拱着摔到床铺上。 我握住他的双手,双腿跪坐在顾惜时的腰腹两边,往下狠狠地压制住他。48.顾惜时伸手握住我的腰,脸蛋带着很浅淡的薄红,就跟粉色的樱花一样,我低头,注视着他的双眼,气势汹汹地对他说道:「工作时间,不准用私人感情影响工作,就算是谈恋爱,也不能不分时间。」他错愕。 第79页 我翻身从他身上跳下来,躲进卫生间,开始换衣服。49.那一句「顾惜时我喜欢你」憋在喉咙里,硬生生变成秘书尽职尽责的规劝。 我独自在卫生间对着光滑的镜面表演默剧,我歇斯底里,我对着镜子表白,我把镜子当成顾惜时,我今天为什么喊他.妈妈,我应该喊他宝贝儿啊。 顾惜时又开始敲门,这一次他敲得十分谨慎。 我阴沉沉地出去开门,如果我的忧郁能够化形的话,我身上现在应该已经长满了蘑菇,蘑菇还会散发阴郁的孢子,我说话就会往外吐蘑菇黑色的孢子。 顾惜时被吓了一跳,但他仍旧坚定地站在原地,拿了旁边干燥的毛巾,给我把脑袋上的水珠擦干净,我身体上的阴郁的蘑菇孢子仿佛被他擦干净,我忽然伸手抱住他,脑袋贴着他的脑袋。 「你是不是——」顾惜时犹豫地问。 我毫不犹豫地答:「是!我就是——」喜欢你! 顾惜时:「——没吃饱低血糖了?」 我灿烂明媚的笑容僵在脸上,我即将开启皮笑肉不笑的模式,我即将爆炸,我即将从发霉的蘑菇进化成红伞伞白杆杆,让你小子吃完山里躺板板!50.接下来的几天,无事发生,风平浪静,顾惜时忙着赚钱,我帮他预约对接谈合作的时间,整理合同和做会议纪要。 直到上飞机前,我们都十分公事公办,具体如下——顾惜时想要伸手替我拎行李,我一把将行李拎得飞快,几乎贴地飞行,我面上礼貌道:「顾总,这点小事怎么能劳烦您,还是我来吧。」 顾惜时给我买了杯咖啡,我面不改色:「顾总,您太破费了,我怎么敢喝啊,您自己收着吧。」 顾惜时看着我欲言又止,在等候厅,我离了他三个位置,我拿着手机玩游戏,顾惜时也摸出手机,我们的手机同时响起《逍遥游》游戏登录的背景音。 顾惜时默默将声音调小。 我的亲亲小徒弟也上线了,我先带着她把日常任务做了,小徒弟今天特别乖,做完任务后才问我今天是不是不开心。 我打字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爱新觉罗懵逼霜:【你今天一上线都没有跟我问好,你之前不是说你要跟你老闆出差吗?是你们之间闹得不愉快了吗?】 我:【何止不愉快!他简直就是直男!低情商,撩不动。】 顾惜时咳嗽了一声,不可思议地盯了我一眼,他张了张嘴好像说了三个字,但是没有发出声音来。 我瞧着他的嘴型,特别像是在说「不直的」。 完了,我现在是腐眼看人基,看什么都弯。 【作者有话说】 来啦~阅读愉快呀,求一求小海星和作收,生生日常营业~ 第66章 《勾引》51-58 51.我们上飞机后,依旧是挨着坐,飞机起飞前他还在跟人打电话,说什么下周四你跟我秘书约吧。 他挂断电话跟我说下周四泰和药业的王总要跟我约他的时间,让我把他周五下午的时间空出来。 我在用小情侣(划掉),小男友(划掉),小朋友(算吧?确不确定,反正他之前说过我是他的小朋友)的身份跟他吵架,他却在把我当社畜的下属用。 我脑子里想的是「不约」,脱口而出的是「不弯」。 我想,我回去后一定要检查一下口腔科和耳科,如果还有可能我还得去检查一下脑科,难道直男变弯了真的影响智商吗? 顾惜时憋着笑,他开始喝水掩饰,他的嘴角疯狂往上翘,我特别想伸手给他把弯上去的嘴角捋直。弯什么弯?不准弯!52.我开始装睡,装着装着就真睡着了,醒来的时候,飞机还在半空中,午后的阳光从舷窗投射进来。 我靠在顾惜时的肩膀上,他一动不动,头也靠着我,我们相互依偎。 午后的阳光晒得人特别热,我的脸都被晒得发烫。 我小心翼翼地用食指戳了一下顾惜时的脸庞,他没醒,我又戳了一下,脸蛋软乎乎的,跟他这个霸总给人的感觉不一样。 我又心安理得地靠着他睡觉,把毯子盖在我们两个的身上,伸手抱住顾惜时的腰,好像抱了一只很大的晚安哄睡熊。53.回到公司后,我跟董事长的合作项目迎来了中期检查。 为了应付这次检查,我把勾引顾惜时的方法和目前取得的成果都一一写了出来,花了几个通宵,写了三十多页a4纸的报告。 有一次顾惜时大晚上不睡,来书房看我写勾引他的报告,他一边给我递茶水,一边说:「你以前大学考试的时候要是有这一半用功,我能省多少心。」 以前我考试要是一场电子竞技游戏,顾惜时绝对就是奶我的奶妈辅助,他把buff餵到我嘴边,我都不带吃的。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写着写着睡着了,然后白天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在卧室,不穿鞋跑到书房去看自己的报告。 打开电子文档,里面是满满三十页的报告,还有未来目标企划书,写明了将要如何勾引顾惜时,从行动、目标、愿景和风险等几个维度分析。 我看了两眼,这些东西我完全没印象,例如——1.行动上:买一些情趣睡衣,晚上八点准时在顾惜时面前状似不经意地走过;把给他的备註换成「宝贝」;请顾惜时去看爱情电影;趁他睡觉偷亲…… 2.目标:在今年年底跟顾惜时表白,并且哄他上床…… 第80页 3.愿景:让顾惜时心甘情愿爬上我的床。4.风险:无54.当我把这份报告给董事长,他就像论文盲审的老师一样,挑剔地翻着每一页的报告。 顾总面不改色道:「你写的?」 我惴惴不安道:「是。」 顾总笑道:「再接再厉,治好我儿子,奖金加倍。」 他的表情就像是说「你这篇论文选题很好」的导师,我心里松了一口气。 下午顾惜时要用会议资料,恰好他要的报告和我给董事长的「勾引」报告封面都差不多。 会议室乌泱泱的十几个高管等着顾惜时做总结,我把报告给他后,顾惜时脸上的笑容就跟被按下暂停键一样。 他翻着报告,开始总结,会议室氛围一片祥和。 直到我翻开自己手里的报告,发现那一堆表格和顾惜时辛辛苦苦总结的条款后,才不可思议地看着在高管面前侃侃而谈的顾惜时。55.时崽,辛苦了,对着勾引条款合同上限制级的h字眼,做出专业级别的公司情况汇报。 我特别害怕他跟着合同上的条款,张口来一句诸如「上床」、「情趣」、「接吻」等词彙,但他没有。 他表现得非常冷漠,非常霸总,非常专业。 做完汇报后的同时,不忘用犀利冷漠的眼神看向在外面看热闹的我。56.开完会,我到顾惜时办公室,道歉奉茶下跪。 「知道错了?」顾惜时捧着平板在翻看报表。 我疯狂点头,恨不得面前就是木鱼,我洗心革面,脑袋哐哐撞大地:「知道错了,辛苦顾总脱稿演讲三十分钟。」 他说我的工作能力还需要锻鍊,把我从秘书部提到他的办公室里悉心教导,我的办公位从一堆小姐姐身边,挪到了顾惜时身边。57.丝毫不吹,我的日常就跟古时候红袖添香的皇帝一样——做报表做累了,抬起头看顾惜时一眼,欣赏了一下惜贵妃的美貌,换了换眼睛,然后低头开始攒足了劲儿工作。 跟秘书部的李妃(李丽斯)因为上不去公司论坛的事儿吵得嘴皮子都累了,李妃还用各种瓜果甜点来诱惑我,让我早日放弃论坛之争。 我一头扑进兢兢业业搞事业的惜贵妃怀里,捧着惜贵妃的平板登录公司论坛,把李妃的各种同人文全部下载下来。一饱眼福。 顾惜时发现我最近特别黏他,就算是回家后,我都要趁机在他怀里蹭一蹭,洗完澡必定要抱抱他。 他终于发现不对劲,问我最近是不是被他爸逼着完成勾引他的kpi,我也不好意思说不是,我只是单纯想要宠幸惜贵妃你。 所以就只好点点头,他帮助我完成他爸给我的勾引任务kpi,我帮他抒解平日累积的生理需求,一举两得。 晚上九点多,顾惜时已经洗完澡,他犹豫一下提议道:「要不你试试勾引我?我觉得你的这份报告写的不错。」 「真的不错?」 他点点头:「后半部分都是我给你写的,你觉得我能不了解?」 我就说嘛,我怎么对后面大尺度的内容没有丝毫印象,原来后面的内容都不是我写的。58.但——这好像更可怕了好不好! 如果前面的内容是含而不露的勾引,后面的内容简直是赤裸裸的被和谐的大车啊! 顾惜时写的内容基本隔三条就要脱一次衣服,我说怎么这么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说怎么董事长这么满意,后面开得飞起的车可都不是我造的啊。 真正的造车大师在这里,深藏功与名! 【作者有话说】 求一求小海星,喜欢的话别忘记关注一下作者呀~ 第67章 《勾引》59-64 59.我的脚颤巍巍地落在《勾.引》报告后面那几十辆大车的油门上,只要我一脚油门,那我和顾惜时这两粒生米不想煮成熟饭都不行。 我犹豫道:「那我试试?」 顾惜时坐在沙发上,衬衣解开到一半,双腿自然地打开,手肘撑在膝盖上,西装裤下露出黑色的袜子,他面上带笑,笑容里是温柔而鼓励的表情:「好啊。」 惜贵妃确实是手段了得,虽然我现在明知道报告是顾惜时操刀的,后面的内容都是他引诱我去做的,都是为了服务他自己的,都是为了让我变得更弯的。 我的心却莫名地因为他的笑容而变得热火朝天,来吧,车库里的大车让我一辆辆开出来。60.我坐在顾惜时身边,伸手碰了碰他的大腿内侧,他轻挑眉眼看我,然后用膝盖把我的手夹住,我用力把手往外拔,就跟拔胡萝蔔一样。 他用力,我也用力,我好不容易拔出手,往后仰,一个倒栽葱就差点栽到地上,他伸手搂住我的腰,把我一个转身丢到沙发上。 他深情地望着我,嘴唇渐渐向我靠近,我们就跟被风牵着互相靠近的两根野草一样,疯狂试探对方的底线。 车已经开出来了,今晚註定黄灯不停。 「只做到这种程度还完全不够哦,乖宝宝。」顾惜时按住我的皮带扣,咔哒一声,皮带开了。 我强作镇定,拿出当初跟顾惜时舌.吻的勇气,勾住他的脖子,去够他的嘴唇。 一开始的触碰就跟蜻蜓点水似的,稍微碰到一点就跟浑身起电一样,我把他的衬衣脱了,他把我的t恤撕了,我把他的西装裤解开了一点,他差点把我的裤衩子给撕了。 但还好,他给我留了一件,我们至少还不算坦诚相对。 第81页 惜贵妃的手劲真大……61.就在我们的大车已经加好了油,我一脚油门踩下去,辟.谷都撅起来的时候,门铃响了。 顾惜时穿好衣服和拖鞋,过去开门,我赶紧穿好裤子,手里拿着被撕成碎片的t恤。 这是我碎掉的t恤吗? 不,这是我碎掉的贞操! 我准备跑进我的卧房,就见老大牵着老么的手进来了。 老大看着我,露出疑惑的表情问道:「你们直男现在都流行玩得这么勐的吗?」 我:?难道你不是直男? 我看着老大和老么紧紧牵着的手,看着老大蹲下去帮老么换鞋,看着老大帮老么脱衣服,看着老么明明非常想要自己做却被老大借着脱衣服的名义揩油的时候。 我忽然觉悟了,这偌大的房子里,只有一个半的直男,如果顾惜时算是一个直男,我算半个直男的话。 顾惜时进我屋里,给我取了我的备用睡衣过来给我换上,当顾惜时帮我穿完睡衣,他的手掌不小心落在我的腰上,那宽厚的大手犹如大车的引擎盖一样发热时,我终于明白老么为什么任由老大照顾了。真的挺爽的。62.好的,我宣布,这个屋子里只剩下一个直男。 我,岑復,今天彻彻底底地弯了,败给了我不温柔但美丽的惜贵妃。63.因为马上要过年了,大家过年肯定都要回自己家过年,顾惜时就想着趁着大家现在还有空,就在过年前先聚一聚。 他之前以为我要勾引他就是口嗨,没想到我跟他玩真的。顾惜时以为老大他们还得有一个小时到,因为老大他们过来的那条路要走高架桥,没个把小时解决不了问题。 于是顾惜时就想着跟我玩玩,结果就在我们擦.枪走火的时候,老大他们没有遇到堵车,路上没有耽搁时间,直接提前一小时到了。 老大他们是没有堵车,然而我这个老司机开的车却半道熄火,几十辆车全堵在车库了,就开了个车头出来。 老大和老么进厨房做饭,顾惜时帮忙准备凉菜和啤酒,我切果盘。 我切一块苹果,就把苹果当成顾惜时,咬一口,嘎嘣脆,惜贵妃啊惜贵妃,你把我害得好惨啊。 我为你弯,为你流泪,为你心碎,然而你现在却一点没有把我放在心上,这车是能说停就停的吗? 车剎得太快,内分泌容易失调啊! 顾惜时走过来,凑到我面前,下巴枕在我的右肩膀上,小声问:「苹果好吃吗?」 我手里叉子上插着的那块苹果被我咬了一半,他就着我的叉子把那半块苹果吃进去,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顾惜时,这块苹果我吃过了。」 他哦一声,看着我,眉眼弯弯:「难怪这块苹果这么甜。」64.我:你们直男都这么撩人的? 不是,这个直男刚才还差点脱我裤子,撕我衣服,能脱男人衣服的直男还能算直男吗?我顿悟了。 这个屋子里,直男含量很可能微乎其微。 无限趋近于0,恰好是1x0+1x0的组合!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68章 《勾引》65-69 65.我捧着我的苹果,他捧着他的啤酒,他把啤酒给我尝了一口,问我啤酒好不好喝。 我点头说味道不错,为他竖了个大拇指,他说:「给你的这瓶我喝过了,我们这样算不算间接接吻?」 他说这话的表情特别单纯,单纯到特别像一个被弯男勾搭引.诱的直男。 我们都舌.吻过了,刚才在沙发上都剑走偏锋即将擦出爱情的火花了,你现在跟我谈间接接吻? 我已经把你认定为我的唯1了,你现在跟我说间接接吻? 小学鸡搞暧昧呢?66.我把顾惜时拉到浴室,把花洒打开丢到浴缸里,我把顾惜时的啤酒拿过来,闷了一口,我揪住顾惜时的领子往下拉,踮起脚就把他给强吻了。 我让你跟我「难怪这么甜」,我让你不分场合地撩我,我让你直男不弯,我让你「间接接吻」! 来啊,造作啊,我们一起弯弯更健康!67.这是我和顾惜时的第二次舌.吻。 他闭上了眼睛。 他把我压到了墙上。 他开启了霸总的壁咚模式。 他的鼻子碰到我的脸颊。 他伸手从我新换的睡衣里伸进去了。 我捧着他在我胸口上的手,他的嘴唇从我的嘴唇上离开,我张着嘴,不解地看他,催促地用手摸了摸他的腰。 顾惜时又低头碰了碰我的嘴唇道:「老大跟老么还在外面,我们在浴室待太久会被怀疑。」 我的身体都靠在顾惜时支撑我的大腿上,我现在腿都发软,还能管老大跟老么? 等顾惜时和我的反应都消下去了,我们一前一后从浴室走出去,老大和老么在沙发上看电视,餐桌上摆着香喷喷的菜餚。 老大戏嚯说:「哟,这么快啊。」 顾惜时脸色有些黑。 我以为老大说是上厕所的速度,我接茬道:「还好吧,平常我们也是这速度。」 顾惜时的脸色更黑了。 老么一言难尽地看着顾惜时,说:「顾惜时,我有一个朋友是学医的,要不然我把他的微信名片推给你。」 顾惜时伸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他的语气硬得仿佛要把牙齿咬碎,他说:「不用,谢谢了。」68.等老大和老么手牵手地要走时,我故意牵着顾惜时的手去送别。 第82页 惜贵妃的手非常矜贵,我牵着牵着就把他的手扶起来,因为我从老大和老么的聊天中发现自己刚才口快把顾惜时说成那方面特别快后,我的腰杆就直不起来。 心里特别没底气。 导致我扶着顾惜时的姿势就特别像小太监扶着惜贵妃。 惜贵妃抬眼看我:「平常我们也是这速度?」 惜贵妃把手从我手里抽回去:「我很快?」 我:「顾惜时,我错了。」 我的唯1,我错了! 晚上我抱了抱枕到顾惜时的房间去睡,他的身体暖烘烘的就跟暖宝宝一样,我好言软语地哄他:「顾惜时你一点都不快,真的,要不你跟我试试?」 我伸手去拽顾惜时的裤头,顾惜时咬牙切齿地看着我:「岑復,你要是敢脱,明天你就别想上班了。」 我:「啊?那……扣工资吗?」 顾惜时嘆了口气:「睡吧,今天没有准备,你会不舒服。」 我脑子里全是「顾惜时很快但他不敢承认的想法」,我开始咬着被单为自己下半身的幸福担忧,虽然我莫名其妙把自己划分成了0,也为此去做了各种各样的准备,查了很多保养的方法。 但是如果顾惜时确实很快,我就不得不把自己变0为1,毕竟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我的唯1,如果他不行,我也可以1一下。 我从顾惜时的怀里抬起头:「你要是真的不行,就跟我说哈,咱俩谁跟谁啊,我当1也不是不行,你不用强撑着。」 顾惜时睁开眼的那一瞬间,我就意识到不对劲。 他把我压在床上,然后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证明他确实是很行,直到咔嚓一声床塌了,顾惜时才消停下来,我咬着被单,在顾惜时下床去洗澡后,把自己蜷成一团,弯成蚊香片一样。 完了,我不干净了,嘤~69.床是不可能睡了,都塌了。 我们去睡了我的次卧,这一回我在顾惜时和我之间垫了一个抱枕,顾惜时睡在那一头,我睡在这一头。 我们就跟结婚三四十年的老夫老妻一样,碰一根手指头都觉得别扭。 顾惜时伸脚来碰我,我回了他一个中指,并且把被子全部裹走。 顾惜时带着抱歉的语气说:「我这不是为了让你搞清楚你的定位吗?别气了好不好?」 我:谢谢啊,你让我知道自己就是被压的命!0 怎么了?我的志向就不能远大一点吗?0想当1又不是0的错! 是1的包容心不够有容乃大!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还是在顾惜时怀里,我四仰八叉地被顾惜时抱着。 我这双不争气的手啊! 我这个不争气的0啊! 【作者有话说】 来啦~这篇小故事应该蛮逗的~ 第69章 《勾引》70-78 70.《逍遥游》最近组织了一场线下的粉丝见面会,因为是官方组织,还有不少coser到场,这次见面会的规模很大,很多老玩家都收到了邀请,其中就包括我。 虽然我人穷导致氪金少,但耐不住资歷老,玩的时间久,陆陆续续也氪了不少钱,而且当初的很多老玩家都走了,留下来的不多,且我的等级也高,在排行榜上偶尔也能挤进前五。 我提前一周跟顾惜时说我要去见面会,他在家里时,经常盯着我发呆。 难不成他是想要跟我表白? 还是因为捨不得我去见面会,想着大好的周六时光不陪着他? 那你倒是搞快点留我啊! 可惜顾惜时没这觉悟,我在面前晃悠了好几次,提了好几遍我要去见面会,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活该你没老婆陪着过周六!洗白白的身子都丢你嘴边了,你张嘴啃一口能怎么样?71.周六早晨,我去见面会之前,先跟顾惜时亲亲又摸摸,摸得我浑身发热,连走路都腿.软。 顾惜时还想让我再摸一桿烟,我挥挥手拒绝,拍着他的肩膀道:「年轻人,要懂得节制,经常摸烟,对肾不好。」 我出门时,刚推开门,腿就发软,顾惜时双手环胸靠在玄关边看着我:「必须得去?你还走得动吗?」 我扭身面带怒色! 虽然我是0,虽然我被你搞,但咱——咱还是老爷们儿! 老爷们儿不能说不行! 今天就算是我腿软成方便面那种,就算外面下倾盆大雨,就算遇到天塌下来的大事,我也必须去!72.我:「顾惜时,你少得意,以后说不定谁攻谁受,早晚有你腿软的那天。」 顾惜时挑眉看我,刚抬起手,我就脖子一缩往外熘。 识时务者为俊0。 再被他搞,我就真得腿软成方便面了,走路都腿弯的那种。73.见面会的会场在专门的会展中心,场地宽阔,有不少coser在场,我到时,见面会还没开始,主持人在候场,有志愿者过来发见面会的流程,我草草地看了一眼。 老大带着老么很迟才过来,我来之前就跟他们联繫了,老大看着我一个人过来的时候,特别惊讶。 他说:「顾惜时不也玩这个游戏吗?他怎么不过来?这次见面会我们公司跟主办方有合作,我特意找他们要了一个名额给顾惜时啊。」 我不解:「他也玩?」 「对啊,他没告诉你吗?」老大说,「我上回看见你跟他的游戏在做任务,你们不是早就在一起玩了吗?」 要是说顾惜时也玩《逍遥游》,倒也可以说得通,毕竟上回在机场我听见他手机《逍遥游》游戏的开场音。 第83页 但是我跟顾惜时一起玩? 我什么时候跟顾惜时一起玩过? 我最近一年多上游戏号都是在带我的乖乖小徒弟做日常任务…… 等等,我的乖乖小徒弟,不会是顾惜时那个傻崽吧?74.就在我准备打开游戏,把我乖徒弟的给老大看时,顾惜时到了。老么朝他招手,顾惜时走过来,很自然地站在我旁边。 旁边有小学生找coser合照差点撞到我,他就伸手把我护进怀里,不忘添一句:「腿还软吗?」 老大嘴巴张成「o」形,老么笑眯眯,一脸果然不出所料的表情。 我把手机丢回兜里,故意逞强解释:「昨天晚上运动太久,都怪顾惜时把那台跑步机的速度调得太快,我跑得太久,腿都软了。」 我暗戳戳地掐顾惜时的腰,顾惜时语气温柔道:「嗯,怪我。」 老大:「哈哈不用解释,我们都懂。」 老么:「岑岑,今天晚上回去后我给你传授几个治疗『腿软』的秘方,绝对药到病除,以后随便顾惜时怎么折腾你,你都不会腿软了。 老大咳嗽一声,老么立马改口:「我说错了,总之无论以后你怎么锻鍊,都不会出现腿软的毛病。」 我已经无力吐槽:「谢谢你啊。」还给我把面子圆回来。75.逛了一圈下来,我的腿更软了。 顾惜时扶着我在长椅上坐下,我靠着他,他搂着我,我说同样是摸烟,你怎么就不腿软? 顾惜时脸红,伸手替我捶打大腿,主打的就是一条龙服务,从摸烟到抽菸再到跟随陪伴和捏大腿按摩,他说:「我也腿软。」 我来了劲儿了,我就说嘛,同样是男人,没道理就我一个人觉得腿软的道理。 顾惜时补充说:「我在心里陪着你腿软。」 这天没法聊了! 他鄙视我!他鄙视他的大宝贝!76.我们要走的时候,有志愿者告诉我们,出示游戏可以获得对应游戏等级的周边礼物一份。 紧接着我就看着顾惜时当着我的面掏出他的女性游戏角色帐号,赫然是我那个高冷的徒弟宝贝。 志愿者古怪地看了顾惜时一眼,尤其是看着那暱称后,差点没拿稳手里的小礼物。 顾惜时面不改色地接过礼物,等我也拿到礼物后,他直接带我去停车场,我抓住顾惜时的手:「爱新觉罗懵逼霜?」他停下来。 我简直觉得脑门上有一盆狗血淋下来,他从那么早就在开始套路我,亏我把他骗上.床后还在怀疑他是不是直男,就算我跟他舌.吻了两次后,我都还相信他是直男。 我的真心终究是错付了! 我就纳了闷了,他就算是想要套路我,也可以取点正常的名字,为什么非得取个这么非主流的名字啊?当初就因为他的这个名字,我差点想要拒绝他当我徒弟。 想当初,有不少瑶瑶,娜娜,珠珠,琳娜,小小等小姑娘求着我当我徒弟,要不是最后不小心被他这个名字给震惊到,在登录游戏的时候手慌张地点错成同意,我又不好意思再解除师徒关系,顾惜时就错过我这个大宝贝了!77.上了顾惜时的大宝马后,我坐在副驾驶座,问他:「你当初怎么会取这个名字?」 他看了眼手錶,说待会儿我们去逛一趟超市再回家,买点肉回家包饺子。 我:「爱新觉罗懵逼霜,霜霜~徒弟弟~」 顾惜时坦然道:「『爱新觉罗』是因为我家有钱有权给我继承。」 我问:「『懵逼』呢?」 他:「是后来改的名字,你当时接了我爸的委託,要勾引我,我很懵。」 我:「『霜』呢?」 他:「你以前说我不笑的样子面若冰霜。」 我一脸遗憾:「当初我要不是手误,我徒弟这个位置就没你什么事儿了,当初多少小姑娘找我啊,可惜——」 他毫不留情地打断我:「当初找你的十几个帐号都是我。」78.我内心小岑岑挥舞着小手帕,含泪告别了我先前臆想出的十几个小妹妹。 再见我的娜娜,瑶瑶,珠珠,琳娜,小小,琳达…… 【作者有话说】 来了~ 第70章 《勾引》79-88(完) 79.去逛超市时,他总是很仔细地询问我想要吃什么,但我想要吃辣的,他说我吃辣的会肚子疼,我说我想吃甜的,做糖醋鱼吧,他说我总是不喜欢剥鱼刺,最后麻烦的还是他。 我无语地说那你看着买吧,你做什么我吃什么,他沉默地去选了辣的火锅底料和上好的龙利鱼。 顾惜时就跟老妈子一样,明明对我宠得要命,非得提前呛我一句,何必呢? 一到家,顾惜时做菜,我就过去负责尝菜,我很喜欢看着他做菜的样子。 顾惜时把做好的龙利鱼给我尝,我在他旁边包饺子,我吃完后伸着舌头说好烫,顾惜时弯腰来亲了一下我的嘴唇,我立马把舌头伸进去,他伸舌头碰了碰我的舌头,之后他又开始埋头做菜。 我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的舌头没那么疼了,我光知道接吻是情.趣,没想到还有接吻降温的说法。 顾惜时他好撩,以前我怎么会误以为他是直男呢? 我都跟他睡一张床了,我都跟他舌吻了好几遍了,我怎么还会以为他是直男呢? 他直不直,我怎么能不知道呢!错失了四年的同床幸福生活! 第84页 现在想起来就是后悔!80.我官宣了。 睡了我四年的室友终于成为我老公,这是一种什么体验? 官宣第一天,风平浪静,除了朋友圈疯狂的点赞外,没有任何表示。 官宣第二天,顾董事长,我的直属老闆找上我,他看着我的表情一言难尽:「你的任务完成的很好。」我忐忑不安。 董事长道:「我现在还有一份合同,给的工钱翻倍,你要不考虑一下。」 他从办公桌上拿起一份合同递给我,那封皮上写着:《和顾惜时分手操作指南》。 我诚惶诚恐地把合同进贡到董事长面前,老老实实低头说:「董事长,这个我真的做不到,你用一个合同把我搞弯了,现在又拿个合同让我变回直男,董事长,你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顾董事长嘆了口气,让我把合同翻开看看。 我摆手说:「这真不行,我真的直不回去了。」 他坚持要我翻开,不翻就别想着出他这个门。 我颤颤巍巍地翻开,上面写着:《做霸总媳妇的操作指南》。 顾董事长看向门口的方向,怒其不争道:「惜时拟定的,你找他吧,你的工资也是他发。」 我扭过头,喜极而泣,顾惜时朝我张开手臂,我欣喜地走向他。81.我被顾惜时开除了。82.在和顾惜时恋爱后的第二十三天,我被顾惜时亲手开除了。 原因是顾惜时不允许办公室恋情,他决定起先锋带头作用,第一个就把他的枕边人,也就是我,他的好秘书给开除了。 李丽斯遗憾第看着我,说顾总怎么刚接管公司,新官上任三把火,先烧意中人呢? 我欲哭无泪,打算找顾惜时理论,他说我不是当秘书的料,又说我专业也不是这个,当秘书可惜了,再把我之前办砸的事情一一罗列出来。 我心服口服,今晚你小子别想上我床! 后来我去投奔了老大,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搞开发软体,老大夸我干得不错,很快给我加了薪,虽然我知道老大给我的高薪有一部分是看在我们是老同学,这家公司的股东也有顾惜时的份上。 尽管这份工作让我实现在本市买房买车的愿望长了不少,但总比之前马马虎虎做秘书拿德不配位的薪水要踏实得多。83.我和顾惜时第二次上床时一言难尽,我本打算逆袭成1,我非常狂野地打算学顾惜时上回撕我衣服那样,把他的衣服给撕了。 我抓着顾惜时的衣领,使出全力,完全撕不动,我跨坐在他身上,手背青筋浮凸,他含笑看着我,带着一种鼓励的眼神。 我累了,不想动了,他的衣服质量怎么这么好? 当然最后我还是在上面,只是最后腿软的是我,卧床不起的是我,满身痕迹的还是我,我不得不去找老么找治疗腿软的宝典,他只发给了我四个字:勤学多练。84.后来我问顾惜时,他为什么会喜欢我,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难不成真因为我被子没干跟他睡了一觉,他就喜欢上我了? 顾惜时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时间节点,就是我总出现在他身边,我吵吵闹闹,总是叽叽喳喳地说很多废话,他这个人本来喜好安静,却也挺喜欢我这样吵吵闹闹的。 他说他去图书馆时,我在他旁边睡着,他看着我就很难学得进去,他跟我一起睡觉,总忍不住靠我靠得近一点,他总是能很仔细地记下我说的一些事情。 之后,他慢慢意识到,他喜欢我。 他说他从小是外祖父带大的,大二那年他外祖父去世,他参加完丧礼回到学校那晚,我和他睡在一起,我用额头抵着他的额头说顾惜时你别怕的时候,他就明白,他想要我和他一起生活。85.换言之,在顾惜时眼里,他喜欢我的原因,真的就是我睡出来的……86.年底,我带顾惜时回家过年,我们一下高铁站,戴着帽子的岑小羽就沖我跑过来,我感慨了一下自家妹妹的热情,张开手臂去接她,结果她径直扑到了顾惜时怀里,嘴里喊着哥夫。 我尴尬地收回手抱了一下自己。 回家的路上,岑小羽在车后跟顾惜时聊天,也不知道她一个高中生小丫头片子跟顾惜时有什么好聊的。 好气哦,我的嘴马上就要撅得能挂醋瓶了。 下车后,我爸带着岑小羽上楼,我故意磨磨蹭蹭走在后面,拎着一大堆顾惜时给我爸妈买的礼品。 顾惜时也陪我走得特别慢,走进楼道后,他伸手抱了抱我,说:「别气了好不好?我把小羽的抱抱还给你好不好?」 我用脑袋去顶他的下巴,顶的力气不大,顾惜时故意做出吃痛的表情,我立马放下东西去查看他的下巴,他笑着低头亲了我一下。 他说:「岑復,我爱你。这是今天的份。」 他每天都会说「我爱你」,尽管他并不是一个很擅长甜言蜜语的人,他的情话单一而让人喜欢。 我脸红地走在前面,顾惜时跟在后面,我庆幸我们到家的这个点人很少,楼道里也没有监控,否则估计我明天就得上小区八卦头条,成为那帮爱八卦的阿姨伯伯们茶余饭后的佐餐甜点。87.结婚那天,他给我戴上戒指,他牵着我的手,全程都很平静成熟,唇角抿得特别平直特别紧。 等回到更衣室,他换敬酒服的时候,他才紧张兮兮地问我他表现得怎么样,他说这话时,眼睛特别亮,有点彷徨。 第85页 我才哈哈大笑,说顾惜时你真会装,我刚才还以为你一点都不紧张呢。 他说结婚是人生大事,他的人生中仅有一次的大事,他怎么会不紧张。88.我有顾惜时,人生不直的。 这辈子都註定直不回去了。 -《勾引那个性冷淡》完- 【作者有话说】 这个小故事结束啦~因为一些原因,以后的故事都不再写番外~番外一般都是回忆,和正文内容差不多,是甜的~ 《绝美人鱼在线讨吻》 第71章 《小美人鱼》1-9 1.我十八岁前生活在一个专门培养杀手的训练基地,基地位于【苏查克】岛,据岛民传说,这附近偶尔会有美人鱼出现。 美人鱼是稀有物种,他们会捕食自己中意的食物拖回海里,再把食物一一分解,最后吞进肚子里。 所有美人鱼的传说都是残酷的,但所有传说里的美人鱼都拥有惊人的美貌。 这些美人鱼又叫尼厄丽德,上半身是人类形态,下半身为鱼的形态,他们往往拥有长而有力的鱼尾,鱼尾上拥有深蓝色的鱼鳍,有些美人鱼因为常年生活在深海,鱼鳍会呈现出一种透明的蓝色。 他们的鱼鳞看上去非常美丽,如果他们仰躺在海面上,尤其是当天气很好时,他们的鱼鳞会反射着粼粼波光,看上去就跟漂亮的海面一样。 美人鱼大多为雌性,极少数为雄性,雄性美人鱼一般不具有生殖能力,也不具备交.配能力,无法产生后代,在美人鱼族群中是最低等的存在,但雄性美人鱼具有非常摄人心魄的美貌,这是他们唯一的优点,更是他们捕获人类的唯一法宝。 换言之,对于雄性美人鱼来说,他们视美貌比性命更重要,一旦他们失去美貌,大多数雄性美人鱼会选择到沙滩上搁浅自.尽。 虽然或许传说会有些夸张的成分,但事实确实是如此,因为大家都这么说。 不过谁也没看见过搁浅自.尽的雄性美人鱼,就连雌性美人鱼也很少有人看见。2.明天就是我十八岁生日,基地也将为我举办成年礼,按照规定,我可以从基地带走任何东西,但是那些东西的重量不能超过自身的重量。 本来我打算带走的是我珍藏多年的武器和存了多年钱的银行卡,但我偏偏被一只爱美的雄性美人鱼给赖上了。3.事情是这样的。 成年礼的前一天傍晚,我刚执行完一个刺杀任务,按照我的习惯,我会在每个刺杀任务结束后到沙滩附近的一个礁石后面做祷告。 我期望有一天我能遇到一个很爱我的人,爱到恨不得把我吃进肚子里永不分离,那个人必须要符合我对另一半的所有期待,美丽善良,单纯可爱,最好傻一点,不要太过于探究我杀手的身份。 我是杀手中最尖锐的那一部分,主要负责狙击,我的近身搏斗能力不算出色,但是狙击能力却在岛上的杀手中排名第一。4.我许完愿后,上天真的给了我一个(划掉),一条人。 美貌善良,单纯可爱,傻乎乎,爱我爱到恨不得吃进肚子里的……一条美人鱼。5.传说中,雄性美人鱼会因为样貌变得丑陋而选择到沙滩搁浅自尽。 但上天给我的这条美人鱼看上去特别漂亮,深蓝色的鱼鳞看上去像绫罗一样,尾鳍在阳光下闪着晶莹的光,尤其是那一头金黄色的头髮配上那一双不谙世事的蓝色大眼睛,简直让他看起来像是爱神在世。 我的心砰砰直跳,我沦陷了。 在遇到他之前,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但看见他后,我不得不相信。 我靠近美人鱼的时候,他的下半身正泡在海水里。他努力想要调转脑袋,朝着海里跑,但他不会用手支撑着自己,或者说他手的力气不足以支撑他自己行走。 然后他把嘴巴泡在只剩下一丢丢的海水里,开始吐泡泡,像螃蟹吐泡泡一样,他的身边全是他吐出来的许多白色泡泡,他无聊了又开始用修长的手指去把自己吐出来的泡泡给一个个戳破。 看上去很可爱。 眼看着我向他走过去,他仿佛突然惊呆了一样,然后开始对我搔首弄姿,唱着咿咿呀呀的歌,在我面前一连摆了五个十分销魂的姿势。 这些姿势将他的身体曲线在我面前暴露无遗,尤其是那沾着一点儿金黄色沙子的白皙饱满的胸膛,那两枚看着粉粉的小点儿…… 随着我的不断靠近,小美人鱼不断摆着不同的pose,还很可爱地比着剪刀手,又用双手在脑袋上比着爱心,小美人鱼漂亮的尾巴不断拍打着海水,溅起湿漉漉的沙子和被阳光晒得有些发热的海水。 他很可爱用那张粉色的嘴唇「呀~呀~」地叫着,好像在吸引我过去亲他一样,他的嘴唇张开时会露出粉色的小舌头和白色的尖牙齿,看上去特别可爱。 尤其是那纯真可爱的笑容,简直跟我梦中的媳妇儿一模一样!6.而且我媳妇儿好像对我特别青睐,甚至嘴边留着透明的类似口水的分泌物,眼睛散发出强烈的渴望。 我忽然想起,因为美人鱼这种生物虽然美丽但极其危险,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对话,因此我们这些被训练的杀手都会配备一套美人鱼语翻译器。 毕竟培养一个杀手不容易,要是被美人鱼一口吞一个,整个岛上的杀手迟早被吃完。7.我以为翻译器打开后,我会听到诸如—— 「这个人类好帅气~」 第86页 「你好呀~」 「我好喜欢你呀~」 「看见我给你比的小爱心了吗?」 ……… 等等诸如此类向我示好的话。 毕竟美人鱼是不能离开海里太久,他们离开水就会迅速老去,成为死鱼一样干瘪的尸体,变人鱼干。 小美人鱼肯定是希望得到我的帮助,让我带他离开的。 我现在就是他的救世主,他应该要竭尽所能地夸赞我。 然而当我打开翻译器后,听到的却是—— 「人类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头呀,走到我的肚子里来呀~」 「呀,好饿呀,想要先吃你的肚子可不可以?应该会很软吧?」 小美人鱼眼睛发光,然后吸了一下口水。 「呜呜,人类,饿饿,饭饭~」 「我好想要吃掉你呀!」 ……… 总而言之,这个美人鱼和我想像中的伴侣大差不差,几乎符合我对伴侣的每一个要求,但谁家伴侣是真想着把人给吃进肚子里的!8.我停下来了。 小美人鱼看着我,他又擦了一下流出来的哈喇子。 我们互相对峙着,小美人鱼沖我露出无害又可爱的笑容,朝我招招手,又用手比了一个小爱心,然后用撩起金色的长髮,露出尖尖的类似精灵的耳朵。 美人鱼的耳朵上有很淡的蓝色的鱼鳞片,靠近耳垂的地方有两片特殊的心形鱼鳞,是粉色的。9.别以为沖我比心装可爱,我就不知道你是想要我过去,然后把我一口撕碎吃进肚子里。 我坚决不过去。 我急死你,看你还能有什么花招! 【作者有话说】 来啦~小美人鱼唱的歌猜到是哪个调调了吗? 第72章 《小美人鱼》10-13洛闲视角 10.洛闲视角洛闲是一只雄性美人鱼,他和所有的雄性美人鱼一样,爱美胜过爱生命,但是他这个人吧,照他妈妈的话来说,就是有点傻。 有点儿像笨蛋美人。 他从小就有个怪毛病,他不吃人,原因是他觉得人类和他长得太像,吃人就像是吃同类一样,他还特别爱到海岸边藏在礁石后面去偷看人类,模仿人类的生活习惯和说话方式。 但他妈妈后来为了让他学习美人鱼吃人,就告诉他,喜欢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把他吃进肚子里。 毕竟一个美人鱼要是不吃人,会被海底的美人鱼族群耻笑的。 洛闲仔细想想妈妈的话,也觉得是这个道理,因为他每次一看到那些人类,在产生「这些人类看起来真不错」的念头时,肚子也会产生飢饿感。 洛闲第一次猎捕人类时,刚张嘴,就嫌弃这个人类身上汗味太重,他不喜欢,就丢了。 第二次猎捕人类时,他嫌弃抓到手的人类太丑,他不喜欢,又丢了。 第三次猎捕人类时,他发现这是个女人,他不喜欢女人,又丢了。 直到这不知道是第几次,大概是触怒了海神,一阵巨浪把他给拍到沙滩上来了。 洛闲直接搁浅。 就在他觉得自己可能会被晒成美人鱼干,在开始犹豫自己怎么摆一个美美哒的姿势死去变成最漂亮的美人鱼干时,来了一个人类。 雄性人类,长得帅气,看上去很好吃,身上没有异味,手指看上去非常漂亮,眼珠子也很漂亮,咬起来肯定嘎嘣脆!11.就在他摆好姿势等人类过来时,这个漂亮的雄性人类不走了。 洛闲好失落,是因为他不够美吗? 还是因为他的歌声不好听? 还是因为他现在缺水变得不好看了?12.于是洛闲开始唿唤人类,他的声音听起来软软的,他相信人类应该会喜欢他的声音。 「呀~」(人类,快过来呀!) 「呀~呀~」(比心比心~我好喜欢吃掉你呀~) 「呀~」(你看起来好合我胃口!) 而穿着黑色衣服的雄性人类看起来好像并不打算理他,难道人类懂美人鱼的话了?可是妈妈都说,人类不懂美人鱼语啊! 洛闲试探性地叫一声:「呀~」(你好丑。) 雄性人类朝他丢了一把沙子,并且说他才丑,丑到沙滩上搁浅都没人看得上。 洛闲虽然并不能理解人类全部的话,但是和美丑相关的字眼,他还是能懂的。 在洛闲耳朵里,这个雄性人类的话大概就是:「*&#@才丑,丑到&*%/#!」 洛闲这算是明白了,这个雄性人类听得懂他的话。尽管他理解的人类语言不多,但关于美丑之争的话,他还是明白的,毕竟美人鱼最在乎的就是美丑。 紧接着他听见雄性人类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 「我把你救到岸上来,给你洗香香,穿好看的衣服,你当我老婆好不好?」 而在洛闲耳朵里,这句话大概的意思是—— 「@¥%#&……,&*香香,&好看*#¥,%¥#*?」 对于洛闲来说,「好看」和「香香」都是跟美有关的,都是褒义词,所以这句话应该是很好的话,这句话又是疑问的语气,所以洛闲就顺着这个雄性人类的意思点点头。 洛闲看见雄性人类笑了一下,这个雄性人类笑起来真好看,好想吃进肚子里,要先从他漂亮的脑袋开始吃! 然后他又听见人类在说—— 「你的尾巴真漂亮,不知道摸起来是什么感受,我可以用绳子把你的手捆起来,带你回我家吗?」 第87页 随后洛闲看见人类摸出一根绳子,可是人类说的话里,洛闲只听得出来「尾巴真漂亮」,这个人类夸赞他尾巴漂亮,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洛闲又点了点头。 随后,洛闲被五花大绑给绑进了雄性人类的家里,他已经快成美人鱼干了,可是路上没有一点水,他不断用尾巴把这个雄性人类给包裹着卷着,想要用牙齿把这个人类的皮肤咬破,喝点血。 可是他的嘴巴胶带封住,他好渴,于是只能用身体很轻微地摩擦雄性人类的身体,想要讨一点水喝。 明明这个人类在夸他的尾巴漂亮,为什么又要把他绑起来抱着到岸上去?13.呜呜,妈妈,人类的话不可信。 他夸我尾巴漂亮,却想要我到更远离大海的地方搁浅死翘翘,呜呜…… 【作者有话说】是笨蛋美人~对雄性美人鱼来说,爱美是天性,美貌比性命重要,只要记住这一条,洛闲看起来就没有那么傻乎乎了 第73章 《小美人鱼》14-21 14.我把美人鱼抱回宿舍,路上遇到不少人,他们都惊讶地看着我,问我从哪里捉的这么一只漂亮的雄性美人鱼。 雄性美人鱼的捕猎能力非常强大,他们的歌声和美貌往往能够成为他们绝佳的武器,所以很少有人能够捉住雄性美人鱼。 因为【苏查克】岛上的女性偏少,杀手培训基地又大多数是男人,有些人要是特别想要女人了,就会去捉一两只漂亮的美人鱼解决需求,甚至杀手基地会专门培养这种供人发泄的美人鱼。 但这些场所只会提供给留在基地已成年的人,未成年不可参与这种娱乐活动,也不可私自逮捕美人鱼,一旦被发现,将会被实施严重的惩罚。 我刚把这只雄性美人鱼抱回宿舍的浴缸里,用海水把它泡起来,林奇就跑到我宿舍来围观,问我玩完能不能给他玩玩。 林奇是比我大几届的学长,他擅长近战贴身杀敌,他成年后并未选择离开【苏查克】,而是一直留在岛上,偶尔帮忙训练刚入岛的新人。 他说:「邵川,你明天成年后就可以离岛独自出去执行任务了吧?又不用再回来被关在这里,外面花花世界,你还害怕找不到合心意的人?这个人鱼看上去真带劲,给兄弟们玩玩嘛。」 在岛上,未成年人可以观看基地饲养的美人鱼,但不可参与玩乐,基地设有未成年有严苛的分级保护机制。 「不给。」我伸手拦着浴室的门,让林奇滚远点,「我捡来的就是我的,没你们的份。」 林奇嘿嘿笑了两声:「那你可要看好了,可别到了晚上,你捡来的小美人鱼就被人给偷走糟蹋了,那就可惜了。」 我没搭理他的威胁。 我把林奇赶走后,到浴室才发现,这只小美人鱼把全部的泡泡浴液都弄进了浴缸里,他金色的波浪卷长发上全是白色泡沫,浴缸里的泡泡几乎多得要漫溢出来。 小美人鱼却很开心地用蓝色大尾巴拍打着浴缸里的水,因为浴缸对人鱼来说太小,他漂亮的尾鳍将浴缸旁边架子上的东西全部拍到了地板上,我第一次有些后悔,带这么一个漂亮但却看起来非常能制造麻烦的美人鱼回来,到底对不对。15.我并不是什么好人。 能够进这个杀手培训基地的,大多数都是在社会上被遗弃的小孩,我们经歷了太多世间寒凉,见识了太多社会的阴暗面,能够保持初心的人不是没有,但这些人进来后大多数都会被算计,最终死在模拟任务中。 所以我对这只美人鱼的想法其实一开始跟林奇差不多,我打算等我明天成年后,把这只美人鱼作为庆祝我成年的礼物,好好地玩一玩,再把人鱼丢回大海,欢欢喜喜地拍屁股走人。16.之后,我发现我大错特错。17.养人鱼的第一个小时,他毁了我的浴室,我连忙把他连鱼带缸搬到外面阳台,自己进去打扫浴室。我打扫了整整两个小时。 养人鱼的第二个小时,他扒着浴缸在阳台上开始唱歌,所有人都知道我捉了一只雄性人鱼回来,本来未成年是不能捕捉人鱼的,但念在明天就是我的成年礼的份上,队长来找到我,让我写一份一万字的检讨书。 养人鱼的第三个小时,我一边看着人鱼不让他惹事儿,一边搬了张桌子在阳台写检讨书,我写得手都快废了,于是去厨房泡了一壶胖大海放松,回来之后,我写了九千九百字的检讨书被人鱼用牙齿撕得粉碎,还泡进了他浴缸的水里。 我问他为什么要把我的检讨书撕掉,他把湿漉漉的检讨书捞出来,用修长漂亮的手指捏了捏,捏成一个蝴蝶结的形状,然后粘在了他的金色长髮上。 然后他冲着我「呀」了一声,好像在问我这样漂不漂亮一样。18.我:臭美人鱼!谁娶这种人鱼做老婆,谁就是倒了八辈子血霉!19.赶在日落之前,我用绳子把这只美人鱼给绑了抱着到海边,想着把他丢掉算了。虽然他符合我对我媳妇儿的一切要求,但他太能惹事儿了。 就在我要把他丢到大海里时,突然一颗子弹擦着我的脑袋飞过去,我立马抱着人鱼藏进礁石后。 我趴在礁石后往外看,因为今晚的月色很好,月光很亮,所以我看得清楚,有几个狙击点被林奇带着人占据,他们的目标就是我手里的美人鱼。 我骂了一句草泥马,我怀里乖乖软软的美人鱼也跟着我学:「操泥麻……麻~呀~」 第88页 我被气笑了,被觊觎的正主还跟婴儿学语一样,别人说的简短一点的话,他就想要学着说,还特别喜欢说叠字。 「我把你丢回海里,你自己想办法离开,潜进海里,千万不要露出身体,以后千万不要到这座岛屿来,懂了吗?」我着急地说。 金髮蓝眼的漂亮小人鱼歪了一下脑袋:「呀?」(这个人类在说什么?知道我不懂人类的话还一直说,好蠢哦。)20.到底蠢的是谁!21.我压抑住想要教训他八百遍的冲动,将他丢进海里。 小美人鱼果然迅速地往海里游,他就跟撒欢一样,一边玩着海水,一边游。我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心里有些失落,但也觉得松了一口气,这样漂亮的跟爱神一样的生物,应该快乐地生活在大海里。 就在我松了一口气,打算趁着林奇他们不注意,从海里绕开礁石,回到宿舍时,这只蠢美人鱼又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攻的想法一开始就是跟人鱼玩一玩,他喜欢人鱼,但一开始只是喜欢外貌,人鱼也只是想要吃掉他。 攻能够从岛上带走的东西有限,不可能带那么大一只人鱼离开,但后来他还是选择了带走人鱼~ 第74章 《小美人鱼》22-32 22.小美人鱼金色的长髮漂在海上,他漂亮的如同蓝色细纱的尾鳍轻轻拍打海水,发出很轻的啪啪的声音,他抓住我的胳膊,开始「呀呀」地说话—— 「呀~呀~呀~」(我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洛闲。人类你叫什么名字呀?) 「呀~呀~」(我觉得我好像真的很喜欢你,我还是想要吃掉你。) 「呀~呀~呀~」(我带你回大海吧,我可以先饲养你,等你愿意被我吃掉以后,我再吃掉你。) 紧接着就是急促的枪声响起,洛闲在我面前倒下去,他蓝色的血液在海面上漂着,他变得兇狠而害怕,他钻进海水里,开始歇斯底里地狂叫。 他的伤口因为他的挣扎而变得更加严重,他的尾巴卷着我,想要把我往礁石上撞,我抱住他的尾巴,他甩不掉我,又想把我拖进深海里溺死。 我轻轻地抚摸他的尾巴,大声说:「我叫邵川,我的名字叫邵川,我带你走!」 或许是因为今天有人来找我时,经常叫我的名字,他听见「邵川」两个字,平静了下来,好像明白了这两个字就是我的名字。 我说:「洛闲,我救你,我带你走,你要乖乖听话。」 我不知道他听懂多少,或许他只知道「洛闲」这两个字,但是他平静了下来,他的伤口依旧在往外流血,我用止血绷带帮他包扎了一下,然后带着他从旁边游走,渐渐远离林奇他们的狙击范围。 洛闲躺在我的怀里,很轻微地「呀~呀~」地叫唤,他唱着不知道是什么曲子的歌,很动听,但是却很悲伤,不像我从基地培养的那些美人鱼口中听到的那些悦耳歌声。 「妈……妈……呀~呀~」洛闲紧紧地抱着我,他的深蓝色血液十分冰冷,静静地在我胸膛上流淌。 我所戴的翻译器里,洛闲口中的那句话是这样的—— 「妈……妈……洛洛好害怕,好痛苦,洛洛想你。」 一只没有母亲的雄性美人鱼,被同族抛弃后竟然没心没肺跑到人类生活地方来。23.小美人鱼到我的宿舍后,躺在我的床上,他深蓝色的血将我的被单染成了蓝色,我给他把子弹取出来,他用脸颊蹭了蹭我的手,很微弱地「呀」了一声。 我用浴缸泡了海水,他睡在浴缸里,特别不舒服地蜷着,我睡在染了他血液的床上,备用床单留给他盖了——小美人鱼学我用床单沾了海水盖在自己身上,并且不喜欢用脏床单。 我为了怕他出事儿,就把浴缸放在床边。 第二天我一早起来,洛闲在舔我脖子,他的舌头跟人类的舌头不一样,是冰凉的触感,滑滑的,像是那种绿色舌头触感果冻样子的雪糕,他不时用牙齿碰一碰我的脖子,但又迟迟不咬。 我握着他的肩膀推开他,他的长髮垂在我的脸颊边,带着很淡的海水的味道,头髮上有很少的海盐结晶,在早晨阳光的照拂下显得有些晶莹。 我看着他时,他用手把垂下来遮挡他眼睛的一绺长发撩起来,别在耳后,他用那双有着大海深处颜色的蓝眼睛看着我,像牙牙学语的婴儿一样:「邵……川……呀~」24.那一刻,我沦陷了,我第一次产生:「我想要把这只漂亮的人鱼带走,让他当我老婆」的这种想法。25. 「你真的很漂亮,洛闲,如果我要带你离开这里,你愿意跟我走吗?」我撩起他的一绺长发到嘴边,烙下很轻的吻。 26.洛闲视角在洛闲的耳朵里,这句话是这样翻译的—— 「¥%很漂亮,洛闲,*&*#@¥#,&*¥#&@#%?」 他夸我漂亮,还喊我名字,他一定不是坏人,这句话属于表扬我的话,是很好的话,很好的话就可以点头,也可以表示出善意。 于是洛闲点点头,然后照着邵川的样子,在邵川的嘴角烙下重重的一个吻,为了表示「你很好吃,我很喜欢你」的态度,洛闲故意咬破邵川的嘴唇,舔了一点儿邵川的血,双手在脑袋上比了一个心。27.今天是我的成年礼,当然也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成年礼,基地今年成年的所有人都会被安排到今天参加成年礼,在明天就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离岛。 第89页 成年礼这天,我们往往会被分配到一名女性舞伴,如果我们感兴趣,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要和她们上.床。 我被分配到的舞伴叫做尤莉斯,她有一头很漂亮的金色长髮,她穿着淡蓝色的长裙,穿着高跟鞋的脚跳起舞来特别轻盈。这些女性都是组织从外面请过来的,大多数都是会所的小姐,做着不太光鲜亮丽的工作,却有着出色的美貌。 尤莉斯让我想到了洛闲,所以我有时候会看着尤莉斯发呆,向到洛闲在宿舍会不会觉得无聊。 舞会结束后,尤莉斯想要跟我去我的宿舍,她用饱.满的胸脯蹭了一下我的手臂,暗示意味十足。我拒绝了。28.我拎着一瓶酒到宿舍,我希望洛闲能够喝到我成年礼的酒。 宿舍里没开灯,光线很暗,洛闲在浴缸里,月光从窗子照进来,照到他漂亮的脸蛋上,洛闲趴在浴缸边缘,脑袋枕着一个黄鸭子毛绒枕头,枕头是湿漉漉的。 我没开灯,不想打扰他睡觉,但我走近他时,洛闲还是醒了,他用那双单纯的漂亮蓝色眼睛望着我,然后很迷茫地「呀~呀~」了两声,声音听起来特别不善。 我的耳朵上带着翻译器,可以听懂他的话—— 「邵川,你的身上有雌性的味道,你去做什么了?」 我今天特意找队长托关系买了一个美人鱼语和人类语言的转换器,我说的话可以通过这个装置转换成美人鱼听得懂的话。 我说:「今天是我的成年礼,我去参加聚会了,你闻到的应该是我舞伴的味道。」 洛闲又呀了两声—— 「你们跳舞了吗?」我点点头。 洛闲双手撑在浴缸边缘「呀~呀~」—— 「你们怎么跳舞的?我也想跟你一起跳舞!」 他漂亮的眼睛睁得特别大,说的话却有点拈酸吃醋的感觉,因为在我提起舞伴时,他的眉心微微蹙起来。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的错觉,可能是因为我太喜欢他,所以我希望他能够多在意我一些。 我真希望明天我能够顺利把他带走,我想要把他带到我的家里,我可以每天看见他,和他一起生活,如果他还能够学会人类的话就太好了,我们可以不靠翻译器交流,我可以听他说海里的故事。29.或者洛闲不学人类的话也没关系,我可以学美人鱼的话,只要他肯有耐心教我。30.洛闲想要跟我一起跳舞,他跳出浴缸,用漂亮的鱼鳍支撑着他自己,他站不稳,我过去扶着他。 他双手撑着我的胸膛,脸上是带着痛苦的笑容,我让他回浴缸,他不肯。 他依旧「呀~呀~」地说话—— 「我只能在陆地上待十分钟,这十分钟我想要全部用来跟邵川你跳舞。」 我的心软得一塌煳涂。 我扶着他,很小心地不去踩他的尾鳍,他忍着用尾鳍支撑身体的疼痛,跟着我转圈,偶尔顺着我的动作弯腰。 洛闲金色的长髮被月光照着,显得他格外温柔漂亮,他尖锐的牙齿会因为他的笑容而露出来,他很开心地「呀~呀~」说这话—— 「邵川,我好喜欢你啊,跳舞好开心!」31.傻瓜,明明疼得身体都发颤。 十分钟到了,我将他抱起来,很轻地放回浴缸里,他因为脱水太久,身上起了一层薄而透的干皮,我用海水打湿了毛巾,一点点给他擦干净身上的干皮。 洛闲用脸颊蹭了蹭我的手背,我把我带回来的香槟倒了一点给他,洛闲抿了一口,露出欣喜的表情。 这支香槟的度数不高,而且喝起来味道很温和,有点甜,我看尤莉斯喝了很多,便向她多问了几句,她说不太会喝酒的人都爱喝这款,我才把这瓶香槟带回来。 洛闲喝醉酒后,他枕在黄色鸭子毛绒靠枕上,他说他的妈妈被同类杀了,他自己一条鱼生活了好长时间,他想要找一个陪伴自己的同类,却因为他是雄性美人鱼而没有美人鱼愿意要他。 海底的美人鱼大多数是靠猎捕雄性人类,然后和人类结合生下后代。而雄性美人鱼是没有繁殖能力的。 洛闲就想着,既然找不到陪伴他的美人鱼,那就找一个陪伴他的人类吧,他长得漂亮,比起那些雌性美人鱼漂亮很多,他不介意像雌性美人鱼一样和雄性人类结合。 而且……如果是人类的话,应该不会介意他是否能够生育后代。32.我撩起他脸颊上的一绺长发,吻在他有粉色心形鳞片的耳垂上。 我决定了,我要带洛闲走,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不管和一只人鱼在一起生活有多艰难,我要带他走。 【作者有话说】 来啦~ 第75章 《小美人鱼》33-36 33.和一只人鱼生活在一起,感觉有点奇怪,他喜欢掉眼泪,因此你需要时常说笑话哄他开心,他在浴缸里睡觉会抱怨,因为他也想要被子,想要像人类那样躺在床上睡觉。 于是我答应要给他做一张水床,跟人类的双人床一样大,洛闲就可以在双人床里睡觉。 他想要被子会说「被~被~」,想要我摸摸他会说「川~川~」,他想要掉眼泪了让我去哄他,会说「哭~哭~」。 他仍旧只会一些很简单的词彙,但他有在努力学习如何像人类一样说话。 离岛时,我只能带不超过自身重量的东西,而洛闲的重量已经比我自己身体的重量还重了,尤其是他又长又漂亮的尾巴,按照规定我不能带洛闲走。 第90页 在【苏查克】出港的港口,因为我坚持要带洛闲走,而产生了闹剧。 洛闲用他的尾巴把我紧紧地裹住,他漂亮的身体趴在我的身上,紧紧地抱住我,漂亮的人鱼因为没有合适的衣服,也没有像人类一样穿衣服的习惯,他身上还是光着的,每一片蓝色的鱼鳞都在阳光下闪着漂亮耀眼的光芒。 「走~走~呀~」他淡粉色的嘴唇张开,学着人类一样说话,他表明自己的态度,他一定要跟我离开。 监察今日离岛事务的监察官将港口的闹剧上报,两个小时后,针对洛闲事件的解决方案下达——方式一:我将人鱼放生,让人鱼回到大海。(这个方式很可能导致洛闲放生后,很快就会被基地里对他别有用心的人给捕捉回去,私自享受。) 方式二:将洛闲交由基地培养,人鱼将得到最好的照顾。(基地的人鱼大多数都是培育的雌性美人鱼,而雄性美人鱼基本上是相当于为解决杀手的生理需求而培育的,因为雄性美人鱼很漂亮且不具有繁殖能力,雄性美人鱼将作为类似会所里牛郎的角色而存在。) 方式三:我可以选择将美人鱼带走,但我只能带走美人鱼,基地给每个离岛成员分发的器械,以及我自己积攒多年的银行卡都不能带走。 洛闲很可怜地看着我,他用他的脸颊来蹭我,我给他买了一袋牛奶,让他不至于缺水,他叼着牛奶,窝在我怀里很小口地吸:「川~啊~川~呀~」 他幸福地眯起眼睛,然后伸手撩起鬓角的长髮夹在耳朵上,露出自己粉色的心形鳞片。 一个狙击手没有自己的狙击枪,这简直比要了这个狙击手的命还要来得难受。 「你就是个赔钱货,我就不该把你带回来。」我对洛闲说。 洛闲重复我的话:「赔~呀~钱~呀~」 周围的人哈哈大笑,林奇更是看我笑话,我选择了第三个选项,监察官替我打开通道,我将洛闲抱着上了离岛的船。 船缓缓驶出去,他有点渴了,我让他喝牛奶,他摇头表示不肯喝,他让我带他去浴室,他要淋水。 「你真是娇气。」我说。 浴室里,洛闲啪叽张开嘴,一张带着他牙印的银行卡就掉了出来,上面写着的正是我的名字,洛闲双手勾着我的脖子,眨着漂亮的蓝色大眼睛,大而薄的鱼鳍拍打着浴缸里的水:「夸~呀~夸~钱~」34.他真棒!35.我用银行卡里的钱在海边的小城租了一间老旧公寓,房子有些年头,因为在海边,这些房子比较低矮小巧,房子大多以蝶瓦、小青瓦加固,屋顶上还有马头墙用于减弱海风的风速,减缓风化程度。 既然我打算把洛闲当媳妇儿养,那我也不会跟他端着架子,该抱就抱,该亲就亲,但这条人鱼不是个善茬,他有时候倔脾气上来了,就很不乐意让人亲,就算抱一抱都很难。 但是家里一旦来外人,他就会表现得格外黏人。上周尤莉斯来家里找我,他想要我帮她教训几个骚扰她的混混,尤莉斯刚到我家,洛闲就拖着他的长尾巴出来,身上穿着我的睡衣,抱着我,不肯让我帮尤莉斯泡茶。 他几乎整条鱼都黏着我,要亲又要抱,尤莉斯说我和人鱼的感情真好,而尤莉斯一走,洛闲就开始嫌弃我,他躲到浴室里洗澡,洗了一个多小时,出来后就挪到阳台上对着大海的方向唱歌。 他真美,或许他不适合在陆地上生存,我也想过要把他放走,但洛闲不肯,他会表现得很不安,嗓音变得尖锐,他的手指指甲会变长,然后用他的手指掐住我的手腕,表示他拒绝回到海里去。 我第一次出岛后独立执行任务,是枪杀一个富商。委託人只是通过组织联繫到我,然后付了四分之一的押金,他将富商的资料给我,但很不幸的是——他将资料邮寄给我时,我恰好不在家,是洛闲取的信件,洛闲把委託人邮寄过来的信件用他的尖牙齿给咬碎了。 因为组织表示委託人拒绝第二次邮寄资料,我只好把被洛闲撕得粉碎的资料进行拼凑,勉强拼凑了大概的信件内容。 洛闲趴在案几上看我拼凑信件,他或许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于是把脸颊贴过来,让我摸一摸,我没有时间摸他,他就学电视偶像剧里主角哭泣的样子开始擦他根本不存在的眼泪:「哭~哭~你根本~不~呀~爱我~」 可喜可贺,由于洛闲跟着偶像剧学习,他现在已经能够说很长的话,只是连起来说话还是会有点难。 「对啊,我不爱你。」我将信件拼好,拍了个照存手机里。 洛闲抱着抱枕趴进我怀里:「你~呀~没心~肺~呀~哭哭~呜~」 我把他的脸抬起来,当看见他脸上真的有清澈的泪水时,我都懵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说不爱他就惹他哭了,我亲着他哄着他,洛闲还是在哭:「你~呀~没心~肺~呜~」 我纠正他:「是没心没肺,成语需要多学习。」 洛闲哭得更厉害:「嫌~呀~弃我~没心~没肺~」36.小美人鱼哭起来有点可爱,他的眼泪不是珍珠,但并没有因此而失去他眼泪的价值。 在我心里,洛闲的眼泪还是很珍贵,我会尽量不让他丢掉珍贵的眼泪。 【作者有话说】 小美人鱼有点娇气,前期说话都不太好,不过多学偶像剧,他会说得很流畅的~ 第76章 《小美人鱼》37-43 37.我第一次出任务,生死难料。 第91页 于是我给洛闲买了一个二手手机,我叮嘱他不能用他的尖牙齿咬手机,一遍遍教他怎么用手机,怎么找到我,怎么给我发消息。 洛闲看不懂文字,所以我只能给他发语音或表情包,有时候就连语音他都听不太懂,必须要配上一些表情包,他才能懂。 比如我要他睡觉,就只能发一个【晚安睡觉盖被子】的表情包,他看见表情包后,虽然看不懂文字,但是他会模仿表情包上的动画,自己盖上被子睡觉。 由于后来我看见的都是我自己拼凑出来的资料,很多消息都由于资料缺失(被洛闲给撕坏后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而不全面,那一次我差点死在富商保镖的枪下。 在近距离面临死亡时,支撑我唯一活下去的信念是:我还养了一条小人鱼,我死了,他就要改嫁了。 人鱼在陆地上是脆弱的,没有海水,鱼尾巴很难支撑他们行走移动,语言系统更是紊乱,洛闲学习语言的唯一途径就是偶像剧。 所以他会很可爱地问我到底爱不爱他,我说不爱,他就会学女主角哭泣,我说爱,他就会紧紧地抱着我,然后说我也爱你呀。38.我养了一条脆弱的小美人鱼,我不能死。 我光是想到我死后,他会在陆地上受到如何的欺负,我都能把自己又气活过来。39.那一次我胸口中了一枪,但好在没有伤到我的手,对于狙击手来说,手是狙击手的职业生命。 我找到组织在这座城市开的医院,出示证明后进去,林奇恰好也在,他问我,我的小美人鱼如何,上起来是不是特别爽。 我没有跟他搭话,他出现在这里就好像在随时等我一样。 等医生把子弹取出来后,我便马不停蹄地往家赶,林奇在跟踪我,于是我拐到一家蛋糕店,买了一块蛋糕,再到糖果店和玩具店买了一些糖果和玩具车,路过一家花店,我又进去买了一束鲜切粉玫瑰。 我拖着受伤的身体在外面逛了小半天,等甩掉林奇后,我再往家赶。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看见我的小美人鱼,他一定很想我。大概……40.我推开门,家里的水直接灌到外面来,水没过我的脚背,地板几乎被泡得发.胀,我的资料和一些书籍都掉在水里,长沙发上躺着一只漂亮的蓝色雄性美人鱼,他在睡觉,还打着很小很轻的唿噜,可能是玩的太累了,他的长尾巴泡在水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拍打着水花。 我打算把给他带回来的礼物放在餐桌上,然后发现餐桌上已经放了很多东西,有我习惯用的枪械、我的银行卡、我给洛闲买的手机等,无一例外都是对我而言十分重要的东西,可能他怕他玩水把我重要的东西泡坏,所以把这些东西放在餐桌上。 可以说如果我现在要逃命,只需要把沙发上的人鱼抱起来,把他给我收拾到放在餐桌上的贵重物品打包,然后立马就可以逃走。 洛闲有些任性,但他懂得我最在乎什么。 我把给他买的礼物放在卧室的床上,我没有叫醒他,而是在卧室的床上睡了一觉,等精神好一点后,我醒过来,发现洛闲趴在我旁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肩膀上的血液。 他或许在好奇我的血液为什么会是红色的。 「吃饭了吗?你要吃鱼吗?我去给你买,喜欢吃海鱼还是淡水鱼?」我问他。 他重复我的回答:「鱼~呀~鱼~」 我让他收拾地板,我回来后要做饭。 他似乎知道我受伤了,他很乖地给自己系围裙开始撑着拖把拖地板上的水,可是他自己的鱼尾巴也很湿,导致他根本无法把水脱干净,他就像是在客厅里玩耍的孩子,晃着尾巴游来游去。 我给他发表情包,问他拖地拖得怎么样,语音他应该听懂了一半,表情包则是一只人鱼在左右拖地的样子,我想着我要表达的意思应该十分清楚,就算看消息的是笨蛋小美人鱼,应该也能懂我的意思。 然后他不知道是怎么学会拍视频的,他用手机给我录像,他自己在镜头里,模仿表情包上的人鱼,左右拖地,甚至连鼓起来的两腮都模仿得十分传神。41.这样漂亮又认真的小美人鱼,不知道他的可爱多少钱一斤。42.打扫好房间后,我们吃了很丰盛的一餐。 我抱着洛闲,想要吻他,他没有拒绝。 我渐渐地开始试探他的底线,我触摸他的胸膛,他无声地笑,或许人鱼的笑是没有声音的,他笑起来很漂亮,但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他说他痒,我尝试着吻上去,他很好奇地看着我。 我问他们两条人鱼要是相爱会怎么做,洛闲说他不知道,他没有看见过。他一直在海底和妈妈一起生活,后来妈妈去世后,他就一条鱼开始在海里流浪,经歷过一段很孤独的流浪旅程后,他开始嚮往人类热闹的世界。 他也曾遇到过同类的欺负,但他很少向我提起这些。 他解释这段经歷时,用的是人鱼的语言,他说话的样子很流利但也很悲伤,于是我就让他不要说了。 我吻他的唇角,他开始回应我,我们做了一次,小人鱼会用他的尾巴紧紧地缠住我,他感到疼痛时,也会尽量不发出声音,他害怕他的尖牙齿伤害到我,所以很少张嘴喊疼。 我尽量温柔,但似乎却并不起作用。他会因为缺水而害怕,然后告诉我,他要回到他的水床里,我抱着他回到他的水床,我们在水里继续做,他用他的尖牙齿很轻地在我脖子边留下一个牙印,然后用他的舌头舔掉血迹。 第92页 我们做完后,洛闲的脸很红,我知道他不是生病了,他只是单纯在害羞。 他不想要见到我,就算我给他送鱼,他也会在我走后才偷偷吃鱼。 按道理说,洛闲的血液是蓝色,那么当他觉得害羞时,脸蛋应该是发蓝而不是变红,可是他的脸就是会因为害羞而变红,像他耳垂上的那两片粉色心形鱼鳞。43.这样可爱的小美人鱼,他的可爱不管多少钱一斤,我都不卖。 【作者有话说】 来啦~这篇文是可爱文~可可爱爱小人鱼~ 第77章 《小美人鱼》44-50 44.我用第一次执行任务时的酬金给洛闲换了一台超大超薄的液晶电视,挂在墙上的那种。因为害怕他把水弄到电视上,还特意做了防水处理。 洛闲常常自己一条鱼趴在他的水床里,一边吃小鱼干或薯片,一边看偶像剧学习怎么说话。 我每次做完任务回来,都会给他带很多礼物,我想要让他不要对我的离开太过悲伤,而且每次都要因为我回家而感到开心快乐。 我对他的这种行为就跟巴普洛夫训狗一样。 小美人鱼就是巴普洛夫的那条狗,我是巴普洛夫,漂亮有吸引力的礼物是训练小美人鱼所用的奖励。 一旦我回家,小美人鱼就能得到漂亮的礼物,这样他就能永远开心地欢迎我回家。 我很喜欢他笑着迎接我的样子,直到有一天,我抱着一大束鲜切玫瑰回到家,花我特意选的红色的,因为我害怕自己的血沾到玫瑰花上,玫瑰花要是因此变得不漂亮了,那洛闲就要嫌弃了。 那天我抱着红色鲜切玫瑰回到家,洛闲笑着来迎接我,他张嘴喊我的名字,他说:「邵川呀~欢迎回家~呀~」 他仍旧喜欢在人类的话后加上人鱼的话,就相当于这句话他其实是说了两遍,先用人类的话说一遍,再用人鱼的话说一遍,因此我耳朵上佩戴的翻译器里,这句话是这样的—— 「邵川邵川~欢迎回家~欢迎回家~」 尽管听起来有些别扭,但是他终于会喊我的名字了,我把他抱起来往他的卧室走,另外一只手将红色鲜切玫瑰放到他怀里,他会用尖牙齿咬一下红玫瑰的花瓣,确认没有危险后,用他的脸颊去蹭一蹭红玫瑰。 我把他抱回他的水床,然后将花瓶里已经有点枯萎的粉色玫瑰换掉,换了水后,把红玫瑰插进去,我在给他买的玩偶小人身上都贴上用便利贴写上想要对他说的情话,比如在执行任务中我看见过的风景,我遇到了一些什么样的人,我如何如何地想他。 洛闲只会说话和听懂人类的话,不会认字和写字,所以我写的情话他看不懂。 而他能够跟着偶像剧学习说话,还是因为我把翻译器放在了他的房间,他才能够慢慢地将翻译过来的人鱼语言和对应的人类语言匹配上。 我会在便签上写一些诗,当然我认为很浪漫,但洛闲听不懂。 我会一遍遍念给他听,他需要一遍遍想我确认,为什么「你是我生命中最珍贵的宝藏」的意思会是「我爱你」,为什么「」的意思也是「我爱你」。 我一边吻他,一边告诉他,「我爱你」有很多种方式来表达,拥抱是,接吻是,写情诗是,给你买你喜欢的礼物是,想要和你永远在一起也是。45.洛闲说他不太懂,他说他已经很努力地在学习人类的语言,但他发现还是太难太难。46.我每次执行完任务回家,都会发现洛闲有新的成长,他会对着电视摘录一些表达爱情的句子,他用我给他买的手机,学习如何发送语音给我。 上周他给我发的台词是:「对我来说,全世界我只认识你一个,如果没有跟你在一起,我怕我会连要去哪里都不知道。」 这句话是他自己说的,他尽量让自己说得很慢很通顺,但仍旧带着很多人鱼的口音,说出来的句子很怪,但是我喜欢。 因为这句台词是在说爱情,所以他就把这句台词录下来,他自己反覆练习,然后说给我听,他认为这也是在说「我爱你」。 昨天我枪击掉任务目标后,打开手机收到的第一条消息是洛闲发来的语音,他又追了一部新的电视剧,他给我发来的台词是:「一辈子那么长,我真的就只喜欢你一个人。」 他说完后,又问我什么时候回家,他想我了。 他给我发来人鱼哭哭的表情包。47.别人发表情包可能只是为了表达吐槽或那一瞬间的心情,发完了也就忘了,发的内容都不往心上去。 但是洛闲不是,他发想你是真的有在认真想你。 他发人鱼在哭的表情包,那他当时就是真的在哭,他发晚安要盖被子睡觉了,那他就真的要睡觉了,他发我不想理你,那也是真的不想再理你。 人鱼不会说谎,因为说谎太复杂,人鱼学不会。说谎比认识汉字还难,比书写汉字还难,人鱼只会说真话。 但是因为人鱼不太会说话,加上别人很少了解人鱼,所以总会有人怀疑他在说谎话想要图谋什么。48.我给他买了甜品和鲜切红玫瑰回家,如果我买了红玫瑰,就证明我身上受的伤比较严重。 前面提到过,为了不让我的血沾到玫瑰花上,所以才买红玫瑰。 我回到家,洛闲接过玫瑰和蛋糕,然后他朝我张开手,要我抱他,我这次受的伤比较严重。嗯,伤在了肩胛骨,如果恢復情况不好,我可能不再适合当狙击手。 第93页 我用健全的那只手抱起他,用吻安抚他,甜腻的蛋糕香味和玫瑰花香掩饰了空气中血和药的味道,我将人鱼抱在怀里,他向我讨吻,说他要喝水。 我喝了一口果汁,然后餵给他,洛闲喝得很用心。 他的脸是粉的,接完吻后他说他在生气,我问他为什么生气,洛闲抱住我说:「你不回我……消息……我难受……想你。」 他已经不再说人鱼的话,可以完整地说人类的语言,他很努力,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我忙跟他道歉,说工作忙,说我也很想他。 他模仿偶像剧里的台词说:「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警~察~干~什么?」 他因为生气而说话说得比较快。49.我会很用心地吻他,然后将蛋糕和鲜花摆在他面前,说:「有用,因为洛洛爱我,所以我的道歉有用,你会原谅我的对吗?」 洛闲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话。50.把一个大象装进冰箱需要几步? 需要三步。第一步:打开冰箱门;第二步:把大象装进去;第三步:关好冰箱门。 把一条孤单的人鱼装进心里需要几步? 需要一步。见他一眼就足够了。 一见钟情,或许这世上真的有这回事儿,我认识洛闲后,一直这样认为。 【作者有话说】 来啦~台词是一些偶像剧的台词 ◇ 第78章 《小美人鱼》51-52 51.harrison告诉我,我养的小美人鱼就是一只漂亮废物。 简而言之,就是除了漂亮什么都不会,是累赘,总是需要别人的帮忙。 harrison是我的搭档,我在执行了三次任务后,组织把他分配给我当搭档,他擅长近距离作战,也擅长搏击和枪战刺杀等。 我从来不把harrison带到我和洛闲的家里来,但有一次组织让他来找我,就把我居住的地址告诉他了。他不太喜欢洛闲,甚至不理解我为什么会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精力来养一条漂亮又没用的雄性人鱼。 「你如果需要伴侣来解决生理需求,你可以直接找我,如果你嫌弃我,也可以去会所,你用你在人鱼身上花的钱,都可以找到顶级的雏给你服务。」harrison说。 他并不介意当着洛闲的面说这些话,因为他清楚人鱼听不懂人类的话。 然而洛闲已经掌握了很多词彙,harrison说的这句话,他大概懂了七八分,他会抱着我问:「邵川,什么是漂亮废物?是很漂亮的废物吗?为什么你的伴侣需要找那个丑八怪,你的伴侣不是我吗?你说过你爱我。」 harrison一边震惊于人鱼可以理解并说人类的话,一边又为洛闲的话而生气。 当然,harrison并不丑,他在人类的审美中算得上是英俊,属于走到大街上,回头率绝对不低的那种。但是他和洛闲比起来,确实又能算得上是「丑八怪」的范畴。 尽管洛闲说话很伤人,但确实也是harrison先冒犯的。 我花费了很多时间来解释什么是漂亮废物、我的伴侣只能是洛闲以及我有多爱他。 当然,需要省略一些负面的贬义的东西,我一直在夸赞他的漂亮,夸赞他的可爱,以及他有多让我心动,我承诺我未来会如何如何爱他,会更用心地给他最好的东西。 此后,我都不再让harrison来家里,我想要搬家,因为我养人鱼的事情被harrison知道了,他不是个守口如瓶的人,我怕林奇找到这里来,但是洛闲不想搬家,他说他喜欢我给他做的水床,他是条恋旧的人鱼。52.临近年底,组织给我们办了一场派对,来参加的人都是组织的成员。洛闲好久没出门了,他说他想要参加派对,他缠着我央求了一次又一次,甚至不惜跟我做了一次又一次,他在床上的表现比以前来说要乖得多。 他可以很熟练地和我接吻而不再需要我提醒他把尖牙齿收一收,他知道怎么做让我满足。 我不得不帮他打扮,给他穿上西装,戴上领结,然后将他的金色长髮梳得很顺滑,用一根漂亮的绸带把他的长髮给繫上,然后欢欢喜喜地带他去派对。 他已经会流利地说人类的语言,但是他很少见识外面的世界,我害怕他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后,就不再心甘情愿地停留在我身边。 尤莉斯劝我说:「你应该让洛闲多看看外面的世界,你爱他爱得太封闭,你把你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有时候爱是很窒息的一件事。」 「窒息吗?可是他和我相处起来,一直都很开心的样子。」我说。 「那是因为他爱你,想要你也开心,他在努力回馈你的爱,可如果你给的爱太多,他回馈不了,那就成了负担。邵川,你用你认为他喜欢的漂亮礼物堆满他的房间,但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问过他想要什么?」 尤莉斯的声音很轻,轻得好像她并没有开口说过这些话一样。 尤莉斯从基地出来后就没有再回会所工作,基地招会所小姐作为我们的毕业典礼会额外附赠一个替会所小姐「赎身」的奖励,基地给的钱很多,尤莉斯可以选择继续回会所工作,也可以从事别的工作。 最终尤莉斯选择用她自己的积蓄开了一家酒吧。 洛闲偶尔会偷熘到尤莉斯的酒吧里去喝酒,他会带足够的牛奶或矿泉水,避免自己因为缺水而昏迷,然后偷偷地从窗户熘走,趁着夜色阑珊时,偷偷滑到尤莉斯的酒吧里。 第94页 尽管这么做对他来说很艰难,他也需要忍受很多痛苦,而且他需要避开人们。 尤莉斯第一次在酒吧见到金色头髮的洛闲用钱在买酒时,被吓了一跳。 要知道,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人鱼能够在城市里生活,更别提人鱼会说话和用钱币购买食物了。 尤莉斯赶紧给洛闲找来了足够大的毯子遮挡鱼尾巴,她想要告诉洛闲,让洛闲去包间里等我来接他,可是洛闲不同意。 「尤莉斯,我很孤独,我需要看见人类和同伴,我不想待在邵川给我打造的漂亮房间里,我想要我的生活热闹一点,尽管我很爱邵川,爱到可以献出我的生命,但是我的生活不能只有他。」洛闲说。 他说的话很慢,所以听起来很连贯,这种程度的语言能力,让尤莉斯都吃了一惊。 这是人鱼对我的行为表达的第一次反抗。 【作者有话说】 来啦~感谢喜欢~求一求生长在海里,五个角的生物,给洛洛别在金色头髮上当髮夹~ ◇ 第79章 《小美人鱼》53-55 53.每一次,洛闲在尤莉斯那里喝成一条醉鱼了,就得由尤莉斯开车送回来。尤莉斯说洛闲经常会开着车窗,把脑袋伸出去,有时候也会伸尾巴,尤莉斯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这样做很危险。 洛闲说他这样做很自由。自由吗? 而洛闲和我在一起会感到不自由吗? 难道我比不上洛闲的自由了吗? 小人鱼有了心事,而我不能去揭破他的心事,我应该给他独立的空间,而不是让他待在这个漂亮封闭的牢笼里,所以我一般都当做自己不知道他偷偷跑出去的事情。 我在深夜里抱起小人鱼,他金色的漂亮头髮被月光照拂,皎洁月色,美丽人鱼,他就像是上天给予我最棒的礼物。 我总想要更靠近他一点,不仅仅是身体上,我想要占有他,让他只剩下我可以依附。洛闲也曾说过,对他来说,全世界他只认识我一个,如果他没有跟我在一起,那么他怕是连自己要去哪里都不知道。 尽管是偶像剧的台词,俗套而浪漫,让人无法去相信。但因为是洛闲说的,他用他那张漂亮的嘴说出这样动听的情话,我如何能够不信以为真? 我执行任务时,会挂心家里的小人鱼,有时候我一出任务就是两三个月,这两三个月里,我不能回家,就算我在距离家很近的集市,我也不能回去。 第一次我离开家那么久时,我总担心,因为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就算美人鱼不是普通的鱼,那洛闲的记忆能够有多久?会不会我回到家时,他就已经忘记了我? harrison有时候会找人去酒店解决生理需要,他有时候会嘀嘀咕咕埋怨我,说如果不是我龟毛,他就不用额外花钱找男人,明明我们在任务上那么默契,为什么不在床上试试呢? 我懒得搭理他,我宁愿禁慾几个月,回到家后找我的洛洛发.泄,也不愿意去跟别人试。 我很享受回到家时,抱着我的美人鱼,用实际行动告诉他,我很想他。我会亲吻他那张即便不再总是「呀~呀~」说着人鱼语言的嘴,会用手掐着他的腰,我会等他的尾巴缠紧我,等他确定自己不会被丢到地上,等他觉得自己安全后,我会用我的方式欺负他。 洛闲最喜欢在窗边看大海,他经常坐在窗台上,用漂亮的蓝色洒水壶给他的茉莉花和满天星浇水,但因为他总觉得植物也和他一样缺水,因此他每天都会给他的花浇很多水,导致他阳台的花死得特别快。 我会在晚上偷偷爬到他的窗台,用长得相似的花来换掉他的花,不仅得要保证花的品种一样,还得要保证外形相似,有时候洛闲白天念叨茉莉花怎么一个月只开了一朵花,晚上我就得去找开了两朵花或三朵花的盆栽给他换上。 哄一条小美人鱼需要花费很多心思。54.可是现在我的小美人鱼说他需要自由,说我给他打造的漂亮房间是牢笼。 我很伤心,可是我除了放任他去寻找他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别的什么办法我都不能做。 harrison问我,我在心脏的位置贴身存放的东西是什么,他告诉我,他贴身存放的东西是一块铁,挡子弹专用,就希望铁片在子弹来临的时候能够救他一命。 「你千万不要说你带的是你家那条美人鱼的照片?我们杀手可不兴有恋爱脑的。」harrison有些鄙夷地说。 我虽然不太喜欢harrison这个人,但是他猜我却是猜得很准,我在心脏的口袋里藏的是洛闲的照片。照片里的小美人鱼坐在满是纯白色鲜花的窗台前,柔暖的阳光照在他披着薄纱的肩上,他对着我的镜头,像十八世纪欧洲的淑女一样,克制又娇俏地笑。 他的漂亮的长尾巴在窗台下的地面铺开,我在他的尾巴上洒了许多粉白色的玫瑰花瓣。相机定格了这一瞬间,好像把我的心跳也给定格了进去,以及那时候吹拂洛闲的晚风的唿唿声,海水拍击礁石的哗哗声,可分明照片是不会定格声音的。 harrison还是死了。 他在胸口放铁片,他出击杀敌的速度比谁都快,他有敏锐的耳朵,能够迅速分清敌人袭来的方向,可是他的脑袋还是太脆弱。他拥有一颗大脑袋,他总是自诩脑袋大的人都聪明。 「邵川,我这么聪明的人,一定比你死得晚。」harrison总是嘴里咬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摘来的狗尾巴草对我这样说。 第95页 他死的那天,我就在不远处的大楼上,我已经暴露了狙击位置,对方的狙击手已经瞄准了我所在的方向,我用瞄准镜看着harrison被爆头。 harrison有一颗被保护得很好的心脏和脆弱的大脑。 我撤离后,去了海边,我用玻璃瓶装了一罐子白色的沙子,用干净的海水给自己洗脸,把脸上骯脏的血迹洗干净。我要让我的小美人鱼无忧无虑快快乐乐地生活,不要他为我担忧。 即便他总是把我对他的保护和隐瞒当做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情。 我要带给他我认为他最需要的东西。55.洛闲他开始打听并关心我工作上的事情,他或许从尤莉斯的酒馆里知道,原来杀手是一件十分危险的工作,于是想要来劝阻我,让我不要再从事杀手这份工作。 「邵川,要么你不要当杀手了,要么你以后出任务都把我带上,我害怕有一天我需要在家里一直等你回来,等到水床的水都没有了,等到花也谢了,你还是不回来。」洛闲窝在我怀里哭。 「我带你去做什么?卖萌吗?还是让你去给他们表演说话?洛洛,你只需要乖乖地在家里等我回来就好,我会给你带回来你所有想要的珍宝。」我安慰他。 即便我知道我说的话过于苛刻残忍,因为这话就和harrison说的洛闲是个笨蛋美人一样,只是漂亮却一无是处的美人鱼。 「邵川,我可以为你做一切,只要你愿意教我,我可以为你付出我的生命。」洛闲急切地抓着我的衣领。 「我最不需要的,就是你为我付出生命。洛洛只要天天开心就好。」我说。 他用他的尖牙齿咬住我的嘴唇,用他的鱼尾巴把我的双腿缠得很近,他的胸膛紧贴着我的,他湿漉漉的皮肤摸起来特别光滑,他就像是一个我珍藏的宝贝,每一处都让我着迷。 洛闲抬起头对我说:「可是我怕哪天没有你,就没有人给我的水床换水,没有人给我的窗台更换漂亮的花,没有人来亲吻我,没有人给我些情诗,没有人给我发表情包。邵川,你能不能就当是为了我,放弃做杀手好不好?」 原来我所做的一切,他都知道。 洛洛只是不会表达,并不是笨,他虽然对于人类需要处理的事情比人类反应要更慢,但他却什么都明白,心眼透亮。 「那我不去做杀手,我做杀鱼的好不好?每天就在咱们楼下的菜市场里,支起一个摊子,帮人家杀鱼。」我开玩笑说。 洛闲跟我抱怨:「可是……那也太残忍了。虽然我也吃鱼,可是天天杀鱼真的很残忍。」 「那我还是做回我的杀手好了,杀人可不用天天杀。」 洛闲立马又改口:「但是如果你可以不用做杀手,改行去当杀鱼的也行,只是以后你见我的时候,要洗干净身上的味道,你在我们人鱼族里就跟刽子手一样。」我一怔。 洛闲有多美好,我一直都知道。我没有想到他能够为我退到这个地步,就好比一个人类跟一个成日杀人的兇杀犯在一起,然后叮嘱兇杀犯要把身上的味道洗干净再去抱他。 我有点后悔自己把洛闲带到陆地上和我一起生活,他让我感到快乐,却也让我感到沉重,他是我活下去的全部寄託。 小美人鱼应该开心快乐地活着,不需要背负「一个人的寄託」这种过于沉重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80章 《小美人鱼》56-58 56.由于失去搭档,我的任务进展得更加艰辛。 当我被困在一个荒芜的湖心岛上,身边没有任何东西可供我求生,任务对象派遣的保镖已经快搜到我时,我突然听到很动听的歌声。 美妙得几乎不似这个世界的歌声。 保镖纷纷向着歌声的方向走去,他们步入湖水中,失去唿吸后仍旧不断向前走,直到他们失去生命,才停下来,最后变成一具具尸体浮上来。 我也向着湖水的方向走,歌声离我越来越近。 洛闲出现在我面前,他在月光中,从湖里向我游过来,他漂亮有力的尾巴拍击水面,在月色下溅起银白色的水花。 「洛——洛洛?」我终于恢復神志。 洛闲他扑到我的怀里,把我扑倒在草地上,他金色的头髮变得黯淡了,可能是因为从海边小城市赶到偏内陆的城市来,极度缺水,他迫切地开始吻我,他漂亮的尾巴缠着我。 我挑起他金色的长髮放到嘴边:「洛洛,你真棒。」 他总是能够在我最需要的时间出现,总是能够给予我恰到好处的帮助,他懂我需要什么样的伴侣,不管是乖巧的还是能干的,他都能做。 他发现我胸口没有治疗的伤口,近乎哀鸣般发出一种我听不懂的声音。 我用岛上那些保镖开过来的船载他回去,湖心中间有很多因为洛闲歌声而被引诱到湖里而死的人的尸体,洛闲用尾巴扫一扫对方,确定死了之后,十分得意地指着那些尸体,对我说:「邵川,夸我!」 我摸摸他的头,抬起他的下巴亲他,表示鼓励和夸赞。湖水被船给破开,哗哗的水声在这样的夜晚十分惬意。 因为我的夸赞,小人鱼一头钻进湖里,然后开始打捞死尸,他将尸体扛起来,往我的船上搬运,在他开始搬第三具尸体时,我拉住了他:「洛闲,你打捞这些尸体干什么?你要吃?」 第96页 当然如果洛闲吃人类,我是没有意见的。毕竟这是洛闲的天性,我总不能为此压抑他的天性,何况我是杀手,我杀人,他吃人,其实…… 嗯,也蛮配的。57.洛闲扒着船边,一边顺着船行驶的方向游,他开心单纯地指着船上的两具尸体说:「这个,明天夸我,这一个,后天夸我。邵川以后要每天都夸我。」 他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小嘚瑟,我一想到他把几十具男性保镖的尸体码在他的房间里,然后每天都会指着一具尸体让我夸他,我就觉得毛骨悚然。 在人鱼的眼里,这些人类尸体或许就跟战利品一样,有价值的话,他就可以带回家,没有价值,那他就可以随意丢弃。 而这些尸体对于洛闲来说,唯一的价值就是可以被我夸奖。 我才意识到,我离开的日子里,洛闲一定很想很想我,比我想他还要想得更多。因为我只会花我离开的很短暂的一段时间来想他,大多数的时间,我都在思考任务有关的事情,思考如何活下来,才能更长久地跟人鱼在一起。 可是在洛闲这里,我没有想他——我不回他的消息,不去见他,我把他丢在一个漂亮却封闭的房间里,我不花时间陪伴他。 他就像我摆放在家里的玩具,也是很漂亮却实用价值不高的玩具,我开心了就抱着他玩一玩,我不开心了就把他丢在家里。 「邵川,我发现你好像不爱我,你会给我写情诗,你会说你爱我,你会给我买漂亮的礼物,可是你不会花时间陪我,你总是让我感觉到诚惶诚恐,你让我不安,让我难过。」洛闲说。 他金色的头髮被风吹起搔着我的脖颈,看着他从刚才欢快的样子变得这样难过,我也觉得悲伤,仿佛自己就要失去他。 我去亲吻他的脖子,亲吻他漂亮的粉色爱心鱼鳞的耳垂,我抱着他,不让他离我而去:「对不起洛洛,对不起。」 洛闲说:「我看那些电视剧里,真心相爱的两个人会彼此陪伴,他们的眼里只会有对方,我想也许你并不爱我,你就好像那些反派男二号,花心多情、用礼物哄骗别人、还爱甜言蜜语。」 「洛洛,我冤枉,起码我不多情花心,我只爱你。」我连连保证。 「你撒谎,你有尤莉斯和harrison,而我只有你。」洛闲睁大了眼睛,很认真地对我说,「邵川,我只有你,你就是我的全世界,可是对你而言,我不是你的全世界不是吗?」58.小人鱼真的很聪明,他懂得怎样做让我最放不下他,怎样做让我最心软。 你或许不是我的全世界,我的世界里有太多骯脏的东西,而你很干净,你是我永远可望不可及的未来,你是我每天期待明天到来的理由。 【作者有话说】 来啦~求求小海星~ ◇ 第81章 《小美人鱼》59-63 59.洛闲将他如何坐车过来的事情都告诉了我。他说他在家里做了一个噩梦,梦见我在赶他回家,我的额头上顶着一个红色的洞,洞口往外流着红色的血,洞口越来越大,他很怕,就让尤莉斯带他来找我。 「我闻得到你的气味,不管你跑到天的海的角,我都能找到你~」洛闲躺在我的怀里,用他漂亮的鱼尾巴来轻轻触碰我的脸颊,仿佛在确定我真的活着一样。 「是天涯海角,洛洛还要多学成语。」我吻了一下他的额头,给他纠正错误。 「呀~」洛闲不再说人类的语言,而是说起人鱼的话,他的脸色拉得比驴的脸还长,就差写明他讨厌我了。 我指了指耳朵对他说:「洛洛,你是在欺负我听不懂人鱼的话吗?我已经把翻译器植入了耳朵里,以后洛洛无论说什么,我都听得懂。」 我要自己每时每刻都要读懂他的话,读懂他的世界。 他说的那句话可怜巴巴的,声音又细又柔,他说的是:「又嫌弃我呀,我很努力了啊~」 「你坏。」他说。 然后他把脸扭向窗外,晚风吹拂起他金色的长髮,他看着月空眺望大海的方向,那一刻,我想他应该在想念深蓝色的大海。 人鱼离开大海会面临许多难题,他克服了语言的难题,还有行走移动,生活工作等,已经很难了。 洛闲说他口渴了,我找来牛奶喝矿泉水给他,他说他不要喝那些,我问他要喝什么,他捧着我的脸颊,来吻我。 「邵川,你很解渴。」他单纯地一直吻我的嘴唇,好像只是在简单地为自己解渴,不带有任何情.欲。 「洛洛,我爱你,你也爱我吗?」我问他。 他点点头,觉得点头没有诚意,于是加倍地用力点头,他拿手机给我发来一个蓝色小人鱼努力点头祷告求爱情的表情包发给我,表示他自己就是这条小人鱼,非常非常爱我。60.从那以后,不管我出什么任务,我都会带着我的小人鱼,他很乖,会坐在我的吉普车后,我给他在车后面造了一个水床,但是因为水太少,而且有时候太阳特别晒,他又不想我多担心,他在被晒得发烫的水床里差点成为一尾清炖小美人鱼。 最严重的一次是他在后面呕吐了,蓝色的尾巴都被烫得有些像蟹壳被煮熟的那种橙黄色,我把他抱进车里,开空调把温度降下来,他告诉我他好像见到了海神大人。 他晕乎乎地喊我海神大人,然后告诉我他的家有多漂亮,他搜集了很多海珍珠还有漂亮的珊瑚,他住在靠近人类的一片海域,光线特别足,他每天傍晚都会去礁石特别多的地方坐着,看鲸鱼在夕阳下吐出漂亮的水柱。 第97页 「我饲养了一个漂亮的人类,但是他不能跟我生活在海里,所以我就到陆地上去饲养他了。他有点傻,总是觉得我会喜欢那些很古怪的东西,玫瑰花没有我的珊瑚漂亮,蛋糕没有海里的鱼好吃,但是他总觉得我会喜欢吃。」洛闲说。 「他很脆弱,我一尾巴拍过去,他就倒地上,一直站不起来。海神大人,我还要保护他,你能不能让我再在陆地上留一段时间。」 洛闲紧紧抓住我的手臂,他所有的话都是用的人鱼的语言说的,声音又软又柔。 等我到了目标城市,我就不再给他弄什么水床,而是给他做了一件「水衣」,是用橡胶材质做的,扯一下衣领的带子,衣服就会喷出水雾来,车上也准备了大量的水。 我和洛闲搭配默契,他负责引诱敌人出来,我负责杀敌。 但这样做也是具有极大的风险的,人鱼的歌声并不具有攻击性,有时候敌人到了洛闲身边,而我腾不出手来制服敌人,洛闲就得一个人面临敌人的刀枪。 他第一次面对敌人时,对方聘请的杀手都已经到他跟前了,他还坐在汽车的车前盖上唱歌,鱼尾巴轻轻拍打着节拍,杀手举起手枪瞄准他,他被吓到了,一尾巴把别人给拍到旁边的墙上,抠都抠不下来的那种。61.我和洛闲配合默契,做完任务后,我就带他到尤莉斯的酒馆里喝酒。 尤莉斯在二楼专门给洛闲开了一个房间,里面摆着许多海里的珊瑚和珍珠,这些都是我让尤莉斯帮忙弄的,当然也花了不少钱。 洛闲喝醉酒就在包间里睡着,我用大毯子把他的鱼尾巴藏好,然后背着他回到家里,给他的水床加好水,给他窗台用新鲜的花替换掉枯萎的花。 我不知道他的梦里又出现了哪片海,但我知道不管是哪片海,他的梦里都有我。 林奇第二天打电话告诉我,组织认为我和人鱼搭配默契,已经开始在训练杀手加人鱼的组合,组织在大规模猎捕人鱼,而且他们重新评估了我的小人鱼的价值,想要花重金买回洛闲,再给我重新分配一条人鱼,让我训练这条人鱼达到洛闲出任务时的水平。 「你打电话来给我做什么?想要笑话我?我绝不会把洛闲交出去。」我说。 林奇气得心肝儿疼:「给你分配的那条人鱼,是我看上的,我上周休假去海里海钓,钓上来这条雄性人鱼。我打算把他带回宿舍玩玩就丢回去,结果他啃了我的沙发和床,吃了我的枪、我的银行卡、我的钱包。我刚把他制服了捆起来,亲了没两口,他就被组织带走了。我不管,他现在是我的,我得让他赔我钱。」 「我有人鱼了,你让上面不要再给我安排新的人鱼了不就行?」我说。 「你想得美。你知道你那宝贝的人鱼被送回来是要干什么吗?他们是想要用他做实验,其余人鱼的学习能力都没有你家那条人鱼强,即便有专业人士每天悉心教导,那些人鱼也不懂人类的语言,更别提配合了。」林奇点出其中的关窍。 「你多虑了吧?」 「我怎么就成多虑了?你家那条人鱼骁勇善战,学习能力一流,如果是基因的原因,你觉得他回来会有什么结果?」 我的心越来越冷:「你想多了,我那柔弱不能自理的蠢笨小人鱼,怎么可能担得起『骁勇善战』四个字。」 也不过是一尾巴把敌人扇进墙里而已,也没多强悍,哭起来让人心都软了。62.打完电话后,我从阳台出来,先去查看了信箱,没有收到组织寄来的书信——因为【苏查克】岛上网络没有那么好,一般发布任务都是通过纸质书信,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传统,所以在即便有了电子通信的情况下,依旧採用传统书信模式。 我到洛闲的房间里,他正抱着一碟小鱼干在追青春偶像剧,鱼尾巴拍打出小小的水花,我摘了一朵他养的新鲜栀子花,别到他的耳朵上。 「洛洛,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我说。 他的脑袋枕在我的双腿上,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腰。 「洛洛,如果我有一天再也不能给你这些漂亮的东西,但我可以永远陪着你,我带你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你会不会比现在更开心一点?」我问他。 他点点头:「会,我会非常开心,我不用一听见门铃响了,就猜测你是不是又要出去做任务了,我不用去给我不喜欢的人唱歌,我可以一直唱给你听,俘获你的心,让你一直待在我身边。」 「一直唱歌,嗓子不疼吗?」 「如果我一直唱歌能够让你永远在我身边,那我可以唱到我嗓子废掉。」 我时常觉得他什么都不懂,但他好像什么都懂。 「洛洛,我最后问你一个问题。」我捧起他的脸。 洛闲的脸微微鼓起来,他凑到我面前给了我一个急切的吻,他说:「爱过,我爱你,很爱很爱你。」63.嗯,我觉得以后我不能再让他看偶像剧学习说中文,应该我亲自教导他,否则他迟早要被养成一条恋爱脑人鱼。 恋爱脑的人鱼,看起来蠢蠢的,虽然很可爱,我也很喜欢。 但是人鱼应该聪明一点,这样如果他以后回到大海里,才不会再一次因为退潮搁浅到沙滩上。 小人鱼,应该自由自在地在大海里生活,无忧无虑。 我一直这样认为。 我把他留在身边,即便是用再美好的牢笼困住他,他也不会真的感到自由快乐。 第98页 【作者有话说】 来啦~这个小故事应该快结束了,结局都是he,不虐~ ◇ 第82章 《小美人鱼》64-68 64.我在卧室收拾我的贵重物品,用行李箱把我所有的枪枝弹药和从银行换来的现金都装好。 洛闲从他的卧室里出来,湿哒哒的鱼尾巴拖过客厅的地板,然后来到我的卧室。 他很苦恼地看着我的行李箱,露出一张苦瓜脸,两颊鼓起来,露出要哭的表情。 他真的很喜欢哭,他的尾巴轻轻拍打地板,把我摆在博古架上的摆件都弄到了地上,他觉得我会心疼那些摆件,于是又自己去捡起来,给我摆到架子上。 我抱起辛苦弯腰捡东西的小人鱼,他用鱼尾巴紧紧地缠住我,手里捧着一束象生花。 「邵川,你的行李箱装了你的枪和衣服后,地方好小,我钻不进去了。」洛闲很苦恼地说。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抓着我的袖子,他说他知道我要走,他也想要钻进行李箱里被我带走,让我不要丢下他。 以前我带他出任务时,都是会提前用这个大的黑色箱子把他装起来,然后带到码头的船上,等船行驶着离开码头后,我才会把他放出来。 之后我们辗转到新的地方,我才会让他坐进车子里,我也不怕他在陌生的城市被别人看到了。 因为新的地方,那些人我们都不会再次遇见,所以即便被别人偶然看见美人鱼也无关紧要,他们只会以为是哪个漂亮男人喜欢穿人鱼装。而且就算他们起疑心,也不会再找到我们。 以前专属于洛闲的大行李箱,现在被我装进了很多器械,他挤不进去了,就觉得我是想要把他丢在家里,自己带着这些器械离开。65. 「这一次你不用躲进行李箱里。」我安抚他。 「为什么?因为邵川你不要我了吗?」洛闲的眼泪一直从眼睛里往外流淌,他的眼睛非常漂亮,漂亮得像宝石一样,但是却带着浓浓的不安的情绪,「电老师说,负心人要吞一千根针,邵川,你不要我了,你要吞针的。」 关于电老师的来源,是因为洛闲一直缠着我问播放偶像剧的机器叫什么,我说叫电视机,而他从电视机里了解的常识就是,小孩子从小到大教导他们说话、写字等各种常识和知识的叫老师,他就自己决定称唿电视机为电老师。 「我带你走,这辈子我都不负你。我们一起走,再也不回来。」我告诉他。 我的眼泪像是要灼烧我的手,明明眼泪的温度已经在我的手指指尖冷却,可好像还是会让我觉得烫手。 「可是这里还有你给我的漂亮的花,还有电老师,还有一大袋小鱼干没吃完,还有——」他开始掰着手指头数。 「那么洛洛是觉得那些东西比我还更重要吗?」我说。 洛闲坚定地摇头:「邵川,我跟你走,我不要小鱼干了。」66.说来说去这么多,小美人鱼其实只是捨不得他的小鱼干。 我还应该告诫我的这条小美人鱼一个要点:不要轻易吃人类给的小鱼干,容易被人类用小鱼干钓走后丢到危险的地方去。67.我带着洛闲连夜离开,我们先是到尤莉斯的酒馆和她告别,她赠送给了洛闲一条漂亮的带着流苏坠子的披肩。 「漂亮的小人鱼总会有好运气,希望你天天开心。」尤莉斯抱了一下洛闲。 洛闲很喜欢尤莉斯送的漂亮披肩,我们到了码头后,他坐上小艇,鱼尾巴在海水里飘荡,他告诉我:「邵川,我们逃不掉了,你的同伴正在向我们赶来。」 我抬起头看向四周,四周什么都没有,还是黑夜。现在天不见亮,连星星都还挂在夜空中,尤莉斯也不可能出卖我们,而且就算她出卖我们,组织的人也不可能这么快来到。 我问他是怎么知道的,洛闲笑着告诉我,这是大海告诉他的。 船行驶出去后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遭遇了两波暗杀,洛闲的歌声对于他们来说没有用处,因为他们特意对人鱼的歌声做了防备,耳朵上带着隔音耳罩。 我带着洛闲在新的城镇住下,找了一家酒店,我去办理入住,洛闲坐在我的行李箱上,他的手指抠着拉链的那个小口,他的身上披着尤莉斯给他的漂亮披肩,尾巴上裹着被单,他靠近我的耳朵,告诉我他想要进行李箱,他不想走路了,人鱼走路太疼尾巴了。 而且他现在极度缺水,他的嘴唇也因此起了干皮,漂亮的金色长髮都变得黯淡了。 给我办理业务的小姐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缠在我身上的小人鱼,她问我是否需要帮助。她给我写纸条,问我是否是被绑架胁迫了。 可能是因为洛闲黏我黏得太紧,他看我的眼神又太过于渴望,还带了一点兇巴巴——因为他之前想要钻进我的行李箱里被我拎着走,而我拒绝用行李箱拎他,因为我的行李箱需要携带我的武器。 如果我随身没有携带武器,一旦有意外情况发生,我就无法再保护他了。 「不用,我没有被胁迫。」我说,「这是我爱人,他有点害羞,所以会比较黏我。」 洛闲不知道为什么,表现得特别开心,他的耳朵变得通红,蓝色的细细的鱼鳞被金色的长髮掩盖着,粉红色的两颗小爱心在耳垂上显得格外漂亮。 「邵川,到房间后我可以亲你吗?」洛闲坐在行李箱上被我拉着进电梯的时候,他有些急切地抓着我的衣服问我。 第99页 我一只手抱起他,让他不用一直坐在行李箱上,因为他的尾巴太长,如果他坐在行李箱上,他的尾巴就得拖着地,如果他不想让他的尾巴拖着地板,他就需要一直把尾巴翘起来。这很累。 如果我抱着他,他就可以把他的尾巴自然垂下,也可以把他的尾巴放在行李箱上,或者放到我的肩膀上。 「可以,不过需要进房间才行。」我说。 「那你走快一点好不好?我好渴呀,想要快点亲你~」洛闲急促地用尾巴拍打我的屁.股,然后小幅度地摩擦我的小腿,催促我快一点,他脸红耳赤,我就知道这条小人鱼肯定不止想要亲亲。 小美人鱼好像也会喜欢做一些很坏的事情,比如会想要在自己的伴侣面前展示自己漂亮的身体。 这是属于人鱼的天性,就好像他见我第一眼时,就会摆可爱的pose把我吸引过去。 「我要先从你柔软的嘴唇开始亲起~呀~」小人鱼用又软又动听的声音把这句话用人类的语言和人鱼的语言都说了一遍。68.这句话似曾相识,我好像听过。 好像他见我第一眼时,说想要吃我的时候,也是这个语气。 【作者有话说】 小人鱼:我喜欢你=我喜欢吃掉你电老师的梗来源赘婿圣诞快乐呀~ ◇ 第83章 《小美人鱼》69-79 69.酒店并非是十分高级的酒店,地毯上有那种一块块的污渍,房间内摆着的象生花满是灰尘,电视机旁边少说藏着四五个隐形摄像头。 我仔细检查了屋子里的所有摄像头后,用东西把摄像头一一遮住,能拆的就都拆了。洛闲已经迫不及待地来亲我,我拆一个摄像头,他就跟在我后面,因为知道我在忙,所以只有我回头看他时,他才会用手比一个心,表示他想要亲亲了。 我在浴室给他放好热水,洛闲乖乖地躺进去,因为水温太烫,他吓得整条鱼都抱住我的脖子,尾巴都挪到我身上,尾鳍因为老是自然地往下耷拉,洛闲又腾出一只手把尾鳍像裙摆一样捞到自己的身上来,盖住自己白皙的胸膛。 「邵川,烫,你是不是太饿了想要把我清炖了?」洛闲很不解地问我。 是我的问题,今天太忙了,带他来新的地方,中间遇到了几次追杀,洛闲险些受伤,我忘记了小人鱼洗澡需要用冷水,最好再加一点浴盐,如果温度稍微高一点,小人鱼很可能就会变成一条橙黄色的清炖小人鱼。 「抱歉,那我先洗吧,我洗完后再给你洗。」我说。洛闲点点头。 等我快洗好后,水的温度也差不多降下来,洛闲舔了舔口水,问我:「邵川,我可以进来跟你一起洗吗?」70.这条涩涩的小人鱼,明明脸蛋红扑扑了,嘴唇都被流出来的口水给洇得亮晶晶了,偏偏特别纯地问我可不可以。 我能说不可以吗?71.这时候,尤莉斯给我打来电话,手机在旁边的案台上,我看见尤莉斯的名字,就知道尤莉斯肯定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于是我让洛闲帮我把手机递给我。 洛闲一整条鱼在听见我喊他拿手机的时候呆住了,他的两颊鼓起来,像用双颊储存食物过冬的仓鼠,他慢腾腾地甩着鱼尾巴过去拿手机,然后慢腾腾地拿了手机甩着鱼尾巴挪到我面前来,紧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我的手机丢进浴缸里。扑通一声——我看见尤莉斯的名字在手机屏上挣扎了两下后,手机彻底死机。 洛闲以一种「我做了坏事但我很得意你抓不住我把柄」的表情爬进浴缸里,他捧起我已经死机的手机,十分造作地做出一脸心疼的表情:「邵川,手机坏了。我们开始亲亲吧。」72.这条小人鱼,心眼倒是挺多。73. 「洛洛,你有没有闻到一股酸味?」我意有所指,暗示他吃醋了。 「没有呀~洛洛不酸,洛洛是香香哒~」洛闲一边说,一边举起自己的手臂闻,没有闻到我所说的酸味,就开始闻自己的长头髮,然后他直接把整条鱼都送到我面前让我闻,并且很紧张地告诉我,他不酸,他是香香的。 他挤了两泵沐浴露涂在自己身上,仔仔细细去抠自己尾巴上的鱼鳞,把鱼鳞的每一条缝隙都要洗到,要抹上泡泡。 我从他身后抱住他,他光滑的嵴背漂亮得像绸缎一样,白色的皮肤和金色的波浪卷的长髮,让他看起来漂亮得就像他自己口中常念叨的海神。 「洛洛香不香,我亲一亲就知道了。」我亲了一下他的耳朵。 他的鱼尾巴在浴缸里欢快地拍着水花,他露出牙齿小心翼翼地在我的肩膀上给我咬出来一朵血色的小花——就是五朵花瓣的那种,用尖尖的牙齿咬五个小红点围成一圈。 他觉得很有成就感,然后非常得意地用他自己的手机把我肩膀上的小花给拍下来,刚拍完,他的手一哆嗦,手机掉进了浴缸里…… 洛闲开始咆哮,他的尾巴用力地拍击,我手疾眼快地跳出浴缸,紧接着只听咔咔几声,浴缸碎了,洗澡水在浴室里流了一地。 洛闲捧起他的手机,开启了人鱼哭哭的模式。74.始作俑者一尾巴拍碎了浴缸。 始作俑者开启了委屈人鱼哭哭模式。 始作俑者挑起了火又不负责灭。 始作俑者还弄坏了最重要的通讯工具! 「邵川,手机机,坏了。」洛闲捧着被他掰成两半,还在淌水的手机给我看。 第100页 我:「下回手机单独说,不要说叠词。」 「为什么?」 「不为什么,乖人鱼应该懂得自己寻找问题的答案。」75.我把人鱼抱出来,给他用酒店的浴袍裹着,他自己用电吹风吹自己的长头髮,因为嗡嗡嗡的电吹风声音,他听不见我在说什么话,所以他吹一会儿头髮,就会把电吹风关掉,然后听我是不是在喊他的名字,在说什么话。 我要是不说话,他就会打开吹风机,继续吹自己的长头髮。 我用酒店的电话给尤莉斯打电话,尤莉斯很快接通,她问我之前怎么没有接到电话,我说发生了一些意外导致我没有接听到她的电话。 尤莉斯告诉我,已经有人查到她那里去了,虽然有些波折,酒馆遭到一些不好的影响,但整体上没什么大碍,她让我一定要小心林奇,不要相信林奇的任何话。 我刚想要喊尤莉斯,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洛闲已经用他的尖牙齿把酒店的电话给咬坏了。 他咬坏电话的痕迹也很奇葩,全是小花形状的,可能还觉得自己做了好事儿,笑着朝我邀功。 他甩着鱼尾巴哗哗哗地滑进浴室给我拿来一瓶沐浴露,然后他又甩着鱼尾巴哗哗哗地滑到床上,紧接着他又甩着鱼尾巴啪啪啪地拍打着床铺,把他以前被我搞的地方露出来,让我把沐浴露挤进去,他表示他想要跟我做了。76.小人鱼的心思真不好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上一秒还在美美哒地吹自己漂亮的长头髮,下一秒就想要跟我贴贴,我不贴还得被他的鱼尾巴打屁股…… 谁家人鱼敢这么大胆啊!77.我决定,要扣他一大盆小鱼干。 吃什么小鱼干! 饭盆都给你扬了!78.做完之后,小人鱼捧着两大盆小鱼干在窗户边吹着风池小鱼干,我累得在床上动都不想动,到底谁是1啊! 我抱着他的尾巴盖到我身上,薄薄的尾鳍像一层纱,凉凉的,又很漂亮,味道则如他所说,是香香的,没有一点异味,也没有鱼腥味。 他从他的两大盆小鱼干里摸出一条小拇指大的小鱼干,然后把小鱼干别在我的耳朵上,因为我以前做完后,常常会摘一朵他养的白色栀子花或者茉莉花别在他的耳朵上。 「我最喜欢邵川了~」他开心得手舞足蹈。 当然他没有足,所以他的尾巴就开始乱蹦跶,他漂亮的大尾巴扇在我脸上和身上,贼疼。79. 「洛洛,你让我休息一会儿,等我醒了,我们就离开这里。」我告诉他。 「我们到底要去哪里?什么时候回家?」洛闲问我。 「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家,我的家在洛洛身上,只要洛洛一直在我身边,我就一直在家里。」我搂住他的尾巴,困意渐渐浮上心头,「洛洛,不要离开我。」 我听见洛闲乖乖地回答了一声嗯,然后他在我旁边躺下来,把他的所有小鱼干都放在我脑袋边上,示意我要多补一点。 【作者有话说】 来啦~晚好呀~小人鱼:人类太弱了,多吃点小鱼干吧 ◇ 第84章 《小美人鱼》80-82 80. 【邵川饲养小美人鱼的一百个心得】心得1:小人鱼会喜欢漂亮的花,对于花材的选择一定要非常用心,一定要选颜色艷丽的,小人鱼最喜欢色彩绚丽的花,色彩最好是选择蓝色、正红色和金色。 洛闲最近开始看国产古装剧,他十分讨厌粉色,因为在古代,粉色的衣服是给妾室穿的,他尤其讨厌粉色的花,如果我给他买粉色的花和粉色的衣服,他会认为我开始见异思迁想要纳新人了。 有一回,我给他买了粉玫瑰,他接过花后直接问我:「说吧,那个小妖精是哪家的?」 他说这话时,鱼尾巴很纠结地翘着,右边鱼鳍搭在左边鱼鳍上,就像是人类跷二郎腿一样。他告诉我,在电老师的教导里,主母教训不听话的官人就是这么做的,还得要阴什么阳的怪气(阴阳怪气)。 天地良心,我就只有他一个小妖精。 从此以后,老是播放古装偶像剧的那几个电视台我都给拒绝订阅了。 (以上内容全被小人鱼用记号笔划掉,并且写上了小人鱼自己的心得) 心得1(小人鱼版):少川胡悦八#(以下内容为邵川给小人鱼的饲养心得翻译版) 邵川胡说八道。 邵川用红笔批註:我并不认同,你发了脾气后总是不认帐,看古装剧学了皇帝没事儿就爱赐死的那一套,今天说我给你买的小鱼干不好吃要赐我死罪,明天说我给你的窗户开的缝隙太大,让你着凉了,又要赐我死罪,还要我流放宁古塔后再赐死。你是一条坏人鱼。心得2:第一次跟小人鱼做的时候,十分艰难,我不清楚怎么跟人鱼做,因为人鱼的腰部以下都是鱼鳞,于是我找了很久。 我一伸手摸他的鱼鳞,他就跟被人挠痒痒一样笑个不停,于是我就只能去撩起他的鱼鳞一片片查看位置。 这个过程是很艰辛的,如果我试错了,小人鱼就会笑个不停,然后我多试几次,小人鱼笑得肚子疼了,他就会一尾巴给我甩过来,把我拍在床上。有几次我卧室的床就是被他这样拍坏的。 不过后来我还是摩挲到了正确的方法,我在他那片挡着的鱼鳞上做了一个记号,用那种金色的不会掉色的马克笔画了一颗金色星星,然后每次我只需要撩起那片鱼鳞就可以了。 第101页 这样我就可以少挨几顿打。 结果我没想到小人鱼是爱干净的,星星总是擦不掉,他就觉得自己身体脏了,每天把自己泡进浴缸里洗澡,他的头髮和鱼鳞都因此掉了不少,我就赶紧把他身上的记号给清理掉了。 我每次都会让他自己记住那片鱼鳞的位置,然后让他自己掀开鱼鳞。小人鱼大多数情况是很乖的,他会比较主动地掀开鱼鳞,然后告诉我,这个地方很想我。 (以上内容全被小人鱼用记号笔划掉,并且写上了小人鱼自己的心得) 心得2(小人鱼版):洛,乖!洛,乖乖!夸!夸! 邵川饲养人鱼的心得后面的内容均被小人鱼用马克笔划掉,在最后总结的地方纷纷写上了「胡悦八#」(译:胡说八道),由此可以看出,小人鱼已经能够认得很多汉字了,也能书写一些简单的汉字。 也可以看出饲养人鱼确实麻烦,有不少问题,偏偏小人鱼还死不认帐。 尽管洛闲会认识和书写一些汉子了,但洛闲小人鱼还是更喜欢用图画来表达他的意思——邵川夸他的内容,他就画个大大的爱心圈起来;邵川吐槽他,说他不好的,他就用马克笔全部划掉,然后在旁边标註一个美人鱼翻白眼的表情符号。 对于邵川来说,人鱼饲养之路,依旧艰辛,尤其是这条人鱼一直觉得是他优雅高贵伟大漂亮集智慧于一身的洛闲大美人鱼,在饲养他这个愚蠢无知、不知进取、四处飘荡、无家可归的笨蛋人类。81.从酒店醒来后,我出去购买了两个手机和两张电话卡,这里的电话卡和手机不用身份证就能办理,只不过需要多花费一些钱财。 我用新手机拨号给尤莉斯,一直显示她的手机关机。等我从外面到酒店后,尤莉斯又给我拨号过来了。 她似乎知道这是我的手机,一开口就问我现在在哪里,是否需要她的帮忙,我将一周前我和洛闲路过的一个城镇地址告诉她,她表现出十分开心的样子。 「邵川,我想要跟洛闲说几句话可以吗?」尤莉斯说。 「他不方便。」我拒绝。 「好吧,我现在就赶去你说的地址,你在那里等我两天,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到你们了!」尤莉斯难掩语气里的兴奋。 我挂断电话后,洛闲问我为什么要跟一个机器聊那么久的天,问我是不是因为没有人陪我聊天,所以寂寞了,就算是跟机器人聊天也会觉得开心。 「她是尤莉斯,你没听出来尤莉斯的声音吗?」我问他。 即便我对「尤莉斯」的来电多少发现了一些端倪,但我并不能够确定下来,我现在需要做的仅仅是带着小人鱼继续逃命,逃到远方,然后换掉电话卡,把所有的人的联繫方式断得一干二净。 「尤莉斯的声音我听得出来啊,是邵川你听不出来真正的尤莉斯的声音。跟你讲电话的尤莉斯是假的,声音就是金属发出来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形容,就是……我听到的声音和你听到的不一样,这个尤莉斯的声音是金属发出的,频率跟尤莉斯的声音频率也不一样。」洛闲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人鱼的听觉比人类要灵敏很多。 我把尤莉斯赠给洛闲的披肩拿出来,披在他光滑白皙的臂膀上,他总是不穿衣服,觉得自己的身体十分漂亮,想要在我面前展示。 我昨天就抽空把他的毛毯洗干净了,晒干后收到行李箱里,洛闲不喜欢用毛毯裹住鱼尾巴,他很嫌弃毛毯,就半夜把毛毯塞进了床底下。 今天要走了,我就用毯子把他裹起来,洛闲一会儿说他的鱼尾巴疼,一会儿说他的肚子疼,一会儿说他的嘴巴疼,只要沾着毯子他就浑身疼。 「洛洛,我答应你,到下一站,我就不给你裹毯子了,你想要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所以宝贝今天就先再忍耐一下,可以吗?」我拨开他额头上的金色刘海,轻轻地在他的额头上烙下一个吻。 洛闲撇了撇嘴,然后他指了一下左边脸颊,表示这里也要亲,于是我又低头吻了他的左边脸颊,他之后又指了指他的右边脸颊、鼻子、右边耳垂、左边耳垂、撅起来的嘴巴和他最喜欢的那片鱼鳞。 他还想要挨着把他的鱼鳞都给一一指个遍,让我挨个亲,我握住他的手腕,用毯子把他一卷,丢到行李箱上:「差不多得了,再得寸进尺,我就把武器搬出来抱着走,把你塞行李箱里拖着走。」 洛闲现在尾巴不疼,又不缺水,自然不想待在又闷又黑的行李箱里。 「邵川,我可是我没有得寸,寸是什么?」82.不懂成语的小人鱼,真的很难教。 一路上他都缠着我要我把「寸」给他,因为他没有得到「寸」却被我指责,他觉得很委屈。 我一句mmp卡在喉咙里,看着他单纯可爱又漂亮的大眼睛,我把那句mmp给吞进了肚子里。 自己选的人鱼老婆,跪着也得养。 【作者有话说】来啦~ 【三百六五度跪求审核过吧!哐哐磕头!】 ◇ 第85章 《小美人鱼》83-92 83.尤莉斯打来电话后不久,我给林奇打了个电话过去,林奇说我之前的房子已经被组织接管,而尤莉斯也已经被组织的人控制。 「我敢保证,组织的人一定用尤莉斯来迷惑过你,尤莉斯是不是让你不要信我?」林奇说。 「是啊,」我说,「他们也就只有这些手段。」 第102页 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威逼利诱耍狠的手段也就只有这些,都是一根葫芦藤上长出来的葫芦,肚子里装的什么,谁能不清楚啊? 「你现在打电话给我做什么?你觉得我能帮得到你?」林奇问。 「你知道人鱼的圣地吗?或者你问问你的那条人鱼,大概在什么位置。」我说。 「人鱼圣地?你打听这个做什么?你不会是想要带着你的宝贝儿到人鱼圣地去吧?那个破岛上都是人鱼,你一上去就得被吃得骨头都不剩。」林奇说。 林奇说的话我怎么会不清楚? 但我只有这一个选择,我说过,只要洛闲在,我的家就还在。 只要洛闲在就好。 我要让我的漂亮小人鱼到一个足够安全的地方,在那里,任何人都伤害不了他。 我的小人鱼是属于大海的,他不属于一个叫邵川的人类,也不属于邵川为他搭建好的漂亮的房间的,他不属于陆地,也不该属于杀手组织。 「我要让他好好活着,如果我们两个只有一个能够看见明天的太阳,我希望那个人是他。」我说。 林奇说我真是恋爱脑上头,杀手一旦犯了恋爱脑,那离死也就不远了。 之后他告诉我人鱼圣地的位置,我带着洛闲动身。 洛闲很喜欢吹海风,他会把披肩撩下来,露出自己的肩膀,然后伸手去撩自己的耳朵,告诉我他渴了,想要「喝水」,但我把水递到他手里,他又不要。 我问他:「渴了?」 「嗯吶。」 「给你水,你怎么又不喝?」 「这不是水。」 我纳闷了:「不是水是什么?」 洛闲气鼓鼓道:「是你不懂风情气哭我的泪。」 我把车停到海边,捞起人鱼,让他坐到我身上,他的尾巴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车窗玻璃,然后娇羞地双手捧起下巴,朝我眨眨眼睛。84.他期待地看着我,讨吻的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 我凝望着他的眼睛:「你成语学得不错,『不懂风情』都会用了。」 「那是~」他骄傲地仰着下巴,鼻子就差点跟匹诺曹一样骄傲地伸出来一样。 「你不想喝水吗?不想喝水的话,我这里还有牛奶、果汁、苏打水、可乐和——」 我话还没说完,就被我怀里的小人鱼给吻了,他的嘴唇跟我印象中的一样柔软,他已经能够很熟练地掌握接吻的技巧。 人鱼接完吻后,告诉我十分钟后要记得再亲他一次,他自己坐到了后车座,很用心地整理自己的鱼尾巴,他把鱼尾巴的像纱一样的鱼鳍像叠花手帕一样交叉着叠,他仔仔细细地用矿泉水给他的鱼尾巴浇水。 我扭过头问他:「洛洛,十分钟会不会时间间隔有点太短了?」 洛闲抬起头:「那八分钟?」 我:「不是,我是说时间间隔太短了,我们把时间延长一点好不好?其余时间你就喝水或者喝果汁?我买了你最喜欢的白桃味果汁。」 洛闲甩起他叠好的鱼尾巴,兜头给了我一尾巴:「好吧,那五分钟吧。」 我:「……电老师没教你算数?」 洛闲小人鱼天真地摇头:「没有呀,我只是一条小人鱼,怎么会懂算数呢?」85.我拿起一瓶果汁喝两瓶可乐问他:「一瓶果汁加两瓶可乐,我手上现在有多少瓶饮料?答对了就给你,答错了我就把饮料丢到外面垃圾桶。」 洛闲举起两只手。 我看了他一眼。 他又举起两只手和一条尾巴,弱弱地说:「三,邵川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好笨哦。」86.五分钟? 一条小人鱼不懂算数? 一加二等于三?好笨哦?87.如果可以,我想要把这条小人鱼给报警抓进局子里,原因是他撒谎。 人鱼学会了谎言,变得更加像人类,如果小人鱼一旦回到海里,我担心他接受不了海里的生活。歪?110吗? 我这里油条小人鱼撒谎成性,把他抓进局子里关好,最好能够关一辈子,还管一辈子小鱼干的那种,让其他的人类都无法伤害到他,尽管局子里没有我给他打造的漂亮房间那么漂亮,但我相信,小人鱼能够适应。 毕竟他总是在因为我而待在封闭的地方,他在一个只有几十平米的小房间里眺望过大海和星星,也在只能容纳四个人的小车里唱着人鱼的歌陪我出任务,他住在我那么狭小的心里,我希望能够把他关一辈子,我迫切地将自己满心的期待放在小人鱼身上。 他已经快被我的爱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他仍旧从来不抱怨,他总是在逗我开心,向我讨要我的吻,好像我是什么他十分稀罕的宝物。88.我珍爱的小人鱼,他让我如此真切地明白,我曾被他放在心上好好地爱着。89.从我带着人鱼出逃到现在,已经经歷了几个月的时间。 海边的小城镇因为外贸的缘故,这里的外国人很多,圣诞节这天,小城市里的节日气氛很浓厚。 我一直带着人鱼住在码头的一个货柜里,我时常去询问渔民出海的事情。 天气好时,渔民说可以立即启航,但我想,那么大的太阳,紫外线又强烈,洛闲应该会很讨厌自己的皮肤被紫外线晒黑。 天气不好时,渔民说不宜出行,我心里想,那就不走吧,等适合出海时再走。 我不断将人鱼留在我身边,有一次他睡在货柜的水床里,他问我:「邵川,我可不可以出去见一见太阳,这里好小,我有点难受了。」 第103页 我第一反应是把货柜的门关上。 我跑了出去,不愿意去面对我囚.禁了他的事实,我不断告诉自己,我是为了他好。但当我透过货柜裂开的满是锈迹的缝隙往里看时,看见洛闲蜷着身子躺在水床里,他用尖锐的指甲划着名自己的鱼鳞。 当我的脚步声响起时,他又把指甲收起来,手心捧了点水把自己的鱼鳞洗得干干净净的。 圣诞节那天,我带着他在外面晒太阳,我抱着他坐到货柜上,很用力地吻他。他的皮肤还是和以前一样好摸,他的肩膀露在太阳底下,显得苍白。 「邵川,我喜欢你。」他用他尖锐的牙齿在我的肩膀上咬出一朵小红花。 之后我把他放进水床里,用钥匙把货柜的门锁住。 我去镇上的集市里给他买姜饼人和圣诞帽子,还到山上去给他挖了一棵圣诞树,我购买了许多圣诞树的装饰品,明天我就要送他离开这座城市。 我一定能够做到。 我将送他到他的家乡去,即便这个代价是我将被那些人鱼吃掉,或许洛闲还可以用我的骨头做一串漂亮的骨头项鍊,他可以一辈子怀恋我,戴着我,去海边的礁石上看他最喜欢的夕阳和鲸鱼喷水。90.当我把圣诞节和姜饼人带回来时,洛闲不见了。 门上的锁被人给撬开,货柜的水池里有很多的血和蓝色鱼鳞片。 我带上枪枝跟着地面的痕迹追踪,在港口看见了洛闲。 他被关在透明的钢化玻璃水缸里,水缸里的水呈现出红色,里面有专门的制氧机和假海草,和他关在一起的还有一条漂亮的雌性美人鱼。 两队杀手组织的经营人马站在旁边,穿白大褂的男性科研人员往鱼缸里注射了一管蓝色液体,洛闲开始发狂,他用尖锐的指甲划着名玻璃,他看向我的方向,发出阵阵悲鸣。 他不想让我过去,所以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是雌性人鱼在黏着他,他们即将进行的事情,将是我和洛闲做过上百次的事情。 我一想到和我如此亲密的小人鱼,在今天晚上也会和别人如此亲密,我就无法忍受。 「解决掉他。」我听见队伍里有人这么说。 很快,有一支轻便的行动小队朝我的方向跑来,我翻身躲在障碍物后,随后拿出我的手枪,我的肩膀已经在枪战中受到过严重的枪伤,我这辈子都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狙击手。 但我很庆幸,我用我狙击手的职业生涯,在那一次枪战中,救下了洛闲的性命。 而今天,我将要用我的一切,来换取洛闲的自由。91.我熟悉港口的路况,擅长使用掩体,很快就将来追击我的几个人给解决掉,我回到组织的船上,将洛闲从鱼缸里抱出来,然后开走我向渔民租来我一辆小船,原本我是打算明天送洛闲走的,但因为组织的存在,我不得不现在就把洛闲送走。 人鱼圣地十分兇险,因为人鱼居住的岛屿上生活着许多人鱼,这些人鱼已经具有人类的智慧,出现了阶级的划分,他们尊崇着类似古代王朝的那种制度。 就连杀手组织也不敢轻易接近。 身后,杀手组织的人不断追击着我们。 而我一边开着船,小人鱼伏在我身上,不断地向我索要着亲吻,他迫切地想要和我做,他的身体因为忍耐而变得粉红。 我只记得在洛闲晕过去时,船进入到一片很厚的雾罩中,我听见无数人鱼的悲鸣声,我的船受到攻击,船底板被扎出三个洞,海水涌进来,我把洛闲抱着,有人鱼从我手中把他抢走,我恋恋不捨地想要再多抱他一会儿。 我想起我给了他好多礼物,但我从来都不问他愿不愿意要,我总是自以为是地对他好,但洛闲从来不说什么,他总是乖巧地依赖着我,听我的话,尽他所能地哄我开心。 「邵川,我恨你。」 我惊愕地从逐渐漂远的小船上看着他,洛闲被人鱼簇拥着,他就那样凝视着我,他伤痕累累的尾巴耷拉在海水里,他的目光真挚而充满了恨意。 而我在逐渐远离他,我或许将永远会在这大海上飘荡,以尸体的形式,有一天或许我还能化作美丽的泡沫,漂在洛闲漂亮的鱼尾旁边。92.可他说他恨我。 但我却很爱他。 爱到我割弃他就像从我的身体里割掉一个心脏。 从遇见他那一刻起,我的身体里从此就有了两颗心脏。 如今,我把他送走,就好像我往身体外送出一颗心脏。 【作者有话说】 小人鱼怎么会懂算数? 虐过这里就没啥虐的了,今天晚上这个小故事写完~晚安呀~ ◇ 第86章 《小美人鱼》93-100 93.当我以为自己会被人鱼吃掉时,我却活了下来。 我听着洛闲的歌声醒过来,他把我关在岛上一个漂亮的房间里,因为这里是人鱼居住的地方,所以岛上的布置都和人鱼的喜好一致。 房间是用石头和沙子堆砌的,我被用精緻的铁笼子关起来,铁笼子上缠着漂亮的贝壳,我的床头摆着一束珊瑚丛,几颗圆润漂亮的珍珠放在我的枕头旁。 洛闲在他的房间里制作词典书,是用很古老的牛皮书做的,一边写着人鱼的字,一边写着人类的字,他和我交流不再使用人类的话,而是人鱼的语言。 他试图把我改造成一条和他一样的人鱼,他开始让我吃小鱼干和生鱼,但因为我总是吃生鱼就呕吐,所以他暂时放弃了这个想法。 第104页 他开始教我怎么说人鱼的话,因为我耳朵里植入了翻译器,所以我能够听懂他的话。学习语言这种事情并没有那么容易,但洛闲很有耐心,他是一个好老师。 我身体好些后,洛闲带我到岛上散心,他把我带到靠近海边的几棵椰子树下,每棵椰子树上都绑着一个杀手组织的尸体,他用鞭子狠狠地抽打那些尸体,我告诉他够了,洛闲就会用他尖锐的牙齿来咬我。 他几乎要把我的手掌咬穿。 过了一会儿,他又停下来,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掌,他的舌头很软,跟以前一样柔软,但是他的眼神很冷漠。 洛闲说:「我杀了他们,你难道不应该夸我吗?」 我摸了摸他的脑袋,洛闲摆动着他的鱼尾巴走开了,他的耳垂很红,但是他不愿意再让我亲近。 被丢弃过的小人鱼,早就不再愿意再把心交回到我手里。94.关于人鱼的传说,还有一个:据说吃了人鱼的肉可以长生不老。 我不清楚自己活了多久,我的外貌一直停留在自己进入人鱼圣地的样子,我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很慢,直到岛上一条人鱼死去,大家为它举办了盛典,有人鱼告诉我,它已经活了三百多岁。 人鱼中,智力越好的人,基因也就越好,能够活的岁数也就越大,他们的人鱼肉才能让人永生。 当然这只是对于人类而言的永生,其岁数大概是几百年或上千年,能够活多久,全凭造化。 由此说明,并不是所有人鱼的人鱼肉都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这是有先决条件的。 所以这也可能是为什么杀手组织迫切想要洛闲的原因,因为我吃了洛闲的肉,而变得长生不老了。 洛闲靠近腰部的鱼尾上有一块永远痊癒不了的疤痕,上面少了一块鱼鳞,也少了一块肉。 他是一条雄性人鱼,对于雄性人鱼来说,外貌比性命更重要,所以他每天都会去海里捡漂亮的贝壳,用丝线穿成一件漂亮的小围裙样式的东西,然后将这些贝壳挂在自己的腰上,挡住自己的伤口。 他的伤口由一块白布裹着,贝壳撞在他坚硬的鱼鳞上,会发出风铃一样的声音。 他很少再黏着我,但他偶尔也会来向我索吻,我住在他曾向我描述过的漂亮房间里。 他时常带着我游到他喜欢的那片礁石海域,他坐在礁石上,我匍匐在他的鱼尾边,他去深海捞最漂亮的珍珠给我,但他不再说他喜欢我,他会教我说人鱼的各种话,但如果我让他教我「我爱你」或者「我喜欢你」怎么说,洛闲就不说话了。 他会生气地转过身离开,或者一尾巴把我给掀翻在地上。95.我不记得我是第几年离开的人鱼圣地,我的身上都是洛闲的味道,没有人鱼会吃我。 洛闲他好像骗了我,他不是什么小可怜,而是这座人鱼圣地的王。 所有的人鱼都敬他,而他却很孤独。 我不清楚他曾活了多少年,他是一条刚遇到我就已经说过谎言的人鱼,他说他一无所有,说他孤独,说他没有母亲被同族遗弃,所以我带走他,自诩为救世主,接受他全身心的爱。 「洛闲,你为什么会爱我?」我问他。 洛闲拒绝回答我的问题,他从礁石上钻进海里,我跟随着他,他漂亮的金色长髮在海底里像阳光一样迷人。 他用他漂亮的鱼尾巴来缠着我,他同我接吻,同我做哎,但却从不再说他爱我,他的身体没有忘记过我,但他的心已经在渐渐远离我。 「洛洛,我爱你。」我每天都要如此对他说一遍。 但他只是生气,然后指着他鱼尾上的伤口,这是我要了他性命的证据,漂亮的小人鱼身上有了一道再也弥合不了的伤口,他不再完美,他的命已经丢掉了,他还活着,但他宁愿去死了。 但他还活着,这又是为了什么?96.有一天,我在洛闲的房间里翻到了他的日记。 洛闲的房间一共有两个:一个是他关押着我的那个,屋子都是按照他的喜好来布置,还有另外一个,因为上了锁,还有人鱼看守,所以我从未进去过。 但有一回洛闲一连几天都没来看我,我不清楚他怎么了,所以就冲到他的房间去看他,门口的两条人鱼拦着我,我很快就靠之前做杀手的经验将他们摆平,我冲进洛闲的房间,发现他的房间正中央摆着一张水床。 水床是我以前给他做的那种,用很简单的塑料做的,就是小孩子洗澡用的那种,不过洛闲的水床稍微要大一些,能够放下一条成年人鱼。 他的桌子上放着红色玫瑰,不过因为洛闲已经很多天没回来,鲜艷的红色玫瑰已经枯萎,「窗台」上放着白色的栀子花和茉莉花的盆栽,因为我不经常给他换花,而他现在自己不得不去学着如何养育这些盆栽,因此花开得还算不错。 他的「窗台」只是用石头砌的,上面用漂亮的粉色贝壳点缀,放着珍珠,用珊瑚做栏杆。 离水床最近的地方摆着一台电视机,不过是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完全播放不了任何东西,但洛闲一直把电视机放在那里,遥控器就放在水床边上。 我无法想像他在这样的房间里会有多悲伤。 在我曾经放置写有给洛闲情诗的便签的地方,放着洛闲的日记本,日记本是牛皮的那种,防水的,可能他经常在水床上写,因此日记本经常浸到水里。 第105页 那些日记里的东西都是由我的情诗翻译成人鱼的文字的,他将我曾经给他写的情诗,用人鱼的文字原原本本地抄下来。 我不能够想像,在他尚且不知道如何写字时,为了搞懂我的那本情诗,他花费了多少力气。 每一个字,他都需要花费很多的努力才能够理解其意思。 这个小房子曾经困住了洛闲,即便洛闲回到了家乡,远离了我让他待的小房子,但他仍旧待在这里,坚定而固执。 他的水床上浮着一层灰尘,我给他换了一遍水,之后我就坐在他的房间里等他。大概晚上时,他捧着一束红玫瑰回来,皎洁月色下,他蓝色的血液染在红玫瑰上,显得格外妖冶。 我看着他,说欢迎回家。 他错愕地看着我,好像分不清楚,这里是在属于他的岛上还是在我们之前居住的小家里。 他用嘴咬着玫瑰,然后躺进水床里,用水洗干净身上的伤口,之后他把新鲜的玫瑰塞到我怀里,让我抱他起来。我单手抱起他,他靠在我怀里微弱地唿吸,睡得很安稳,像之前他住在小房子里一样。97.我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的小人鱼,让他变得不安,变得只要离开我,他好像就没办法活下去。98.洛闲醒后,我问他是不是还喜欢我,他拒绝回答我的问题,即便我问他问题时,他正用他的尾巴紧紧地缠着我,他的头髮还搭在我的胸口上,他因为我的触碰而浑身颤抖。 「喜不喜欢这种事情,只是用嘴说出来是毫无用处的,你对我说了那么多喜欢,你在便签里写了那么多情诗,你对我说了好多遍『我爱你』,可是你带我走的那天,你没有把给我的情诗装上,你抛弃我的时候也不在乎你说过的『我爱你』。」 小人鱼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由此可以说说明,人类口中的『我爱你』只是一个谎言,一个很漂亮很美好但是却很可恶的谎言。我不会再说这种谎言。」99.小人鱼很聪明。一向如此。 尽管我知道他爱我,但他却再也不会说爱我了。100.我不记得自己活了多少年,当我带着洛闲离开人鱼圣地前往人类生活居住的世界时,杀手已经成为濒危物种,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崇尚和平,在这里,购买武器需要许可证,而一般这种许可证很难拿到。 换一句话说,作为杀手的我,在这个全新的世界里……我失业了! 我本以为靠杀杀人还能赚点钱,结果gg单发出去后,只有一个杀鱼的找上我,问我使刀利不利落,我浑浑噩噩地答应下来。 几天后,我成为这边档口最帅的杀鱼小哥。 洛闲每天都会过来我的档口买鱼,他用扇贝当钱,有时候会给我一朵玫瑰花当钱币,他咬着鲜鱼混进人群中。 当然洛闲每次都是趁着很晚的时候或很早的时候天色特别晦暗时,才会过来买鱼。 晚上我回到居住的小家里,洛闲依旧会站在门口等我,他会张开手臂让我拥抱他,但他却再也不会说欢迎回家,我抱着他到窗边的餐桌旁坐下,他给我炖了鱼汤,里面还加了白菜豆腐。 之后我坐在窗边喝鱼汤,他坐在我对面,眺望大海。 「我爱你,洛洛。」我说。 他很矜持地撩起耳畔的金髮,有粉色爱心鱼鳞的耳朵变得有点粉,他不看我,但他的余光全都落在我身上,他放在桌下的鱼尾巴会有一搭没一搭地撩着我的小腿。 我知道,洛闲他依旧在爱着我,尽管他已经不再相信人类说「我爱你」的谎言,他也已经不再看偶像剧,不再去学习偶像剧的恋爱台词,他已经完全脱离了恋爱脑,懂得了独立和坚强。 「洛洛今天也很漂亮,晚上我们要不要去海边散散步?我可以抱着你,我们一起去海里,你可以和我在月光下接吻,我只属于你。」我说。 这话有点肉麻。 不过洛闲很期待地点了点头,他双手撑着桌子,支起上半身来吻我,片刻后他离我稍微远一点了,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在等我夸他。 「洛洛,我爱你。」我说。 洛闲没有把头扭过去,他的尾巴紧紧地缠住了我,我知道他也在说他爱我,他在用他的行动说着他无时无刻都在爱我。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87章 《小美人鱼》101完结章 101.关于写在便签上的情诗我写有情诗的便签一直被洛闲藏在他小房间衣柜里的一个隔层里。 当然那是因为我带他走时,行李实在装不下那么多东西,我需要装他要喝的水、牛奶、要吃的小鱼干等,就算我有三头六臂也扛不走他要的电老师和水床,所以他退而求其次让我把便签带上。 几张纸而已,又不是什么必须物品,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拒绝了。 洛闲最后只好把便签藏进他衣柜的隔层里,因为他认为这个便签是很重要的东西,他非常珍惜,所以他认为那些坏人过来一定会抢走这些便签。 之后杀手组织的人找到我的房子,将整栋楼都翻了个底朝天,他们终于发现了洛闲藏起来的便签。 他们小心翼翼地去打开衣柜里的隔层,害怕是我故意放的炸弹之类的,一打开隔层可能就会触发机关爆炸。于是拆弹专家也过来了。 但当他们万分小心地打开隔层后,只发现里面藏着几十张写满情诗的便签,他们一一看过,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这么一个垃圾玩意儿要藏得这么隐秘,都以为这里面有什么暗号,为了跟组织里的某个人交换信息。 第106页 他们十分认定,我在组织里一定有同党跟我通消息,因此他们锁定了之前经常跑来找我的林奇。虽然说林奇表面上看起来跟我有仇的样子,但保不齐这只是假象。 因此他们立马就去逮捕审问林奇,没想到从林奇的宿舍里搜出一条人鱼来,这更加加重了他们的怀疑:表面上和我不对付的林奇其实是我交往多年的好友,他不顾生命危险在杀手组织为我套路情报,护送我安全离开。 林奇知道后,矢口否认,他说他恨不得把我大卸八块,恨不得一颗枪子儿崩了我。 然而没有人信他,所有的人都觉得他是故意在袒护我。 林奇别无办法,想着既然你们都认为我反了,我不反,你们也要把我关着,还偷走我的人鱼,那我干脆就直接反了吧。 他背叛杀手组织,偷走属于他的人鱼,随后浪迹天涯。 当然他永远不会想到,之所以让他被组织怀疑上的证据,其实只是洛闲藏起来的那几十张便签,否则他一定会杀回组织里,用枪子儿一个个崩了那些所谓专家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哪个牌子的浆煳! 在我被关进人鱼岛上后,洛闲偷偷地回来过这个小房子,他兴沖沖地打开衣柜里的隔层,发现他藏起来的便签不见了! 他在卧室里拖着鱼尾巴晃来晃去,在小房子里哭了好久,他哭一会儿又去翻看衣柜里的隔层,好像只要他转过身的功夫,里面就会出现他存放过的便签一样。 后来他凭藉记忆一点点地復刻便签的内容,他每天都会读一遍,但是他还是很生气很难过,因为他藏的便签不见了。 当我和洛闲很多年后再次回到这里生活,他每天都要让我给他写情诗,我写好后,会发现我放在柜子上的情诗不见了,之后我偷偷地在洛闲的卧室开了一条门缝,我才发现洛闲把我写情诗的便签放进了隔层。 结果因为隔层太小,便签太多,他塞不下去又要硬塞进去,结果小小的一个隔层……爆开了。 洛闲愣在原地,看着掉出来的一地的便签,有点傻气。 我没忍住笑了出来,洛闲回头狠狠地看我一眼,然后当天他逼着我写了二十多首情诗,每一首情诗他都会挑三拣四,合格的他就藏进隔层里,不合格的就让我重新写。 我给他弄了一个很大的隔层,他就可以放很多我写情诗的便签。 我会写很多「我爱你」,我希望我的漂亮小人鱼可以一直无忧无虑,尽管他现在依旧会因为自己腰部缺失的那块鱼肉而自卑,但我会努力让他不自卑,我要让他知道,他在我这里是多么迷人。 -《绝美人鱼在线讨吻》完- 【作者有话说】 小人鱼写完啦~今天开下一个故事~晚安呀~ 《老闆看上了我亲弟弟》 ◇ 第88章 《老闆看上了我亲弟弟》1-10 1.首先,我弟南焕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 其次,没有人能够不喜欢我弟。 最后,喜欢我弟的都是大流氓,他们都想跟我抢我弟。2.我第一次见陆清畔时,是在甲方的公司,当时我和我的直属老闆跑到甲方公司,对着陆清畔点头哈腰。 陆清畔长得帅气漂亮,还留着一头长髮,他穿着西装的样子比起那些电视剧里的总裁来说,丝毫不差。 我老闆当时夸他夸得天花乱坠,并且嘱咐我一定要在今天把合同谈下来。 所以我一路尾随陆清畔,直到他进了厕所,我就拿着合同直接走进去。 这是我老闆教我的方法,黏着甲方的行为虽然很不耻,但很管用,而且谁规定我不能跟甲方爸爸一起上同一个厕所? 但我因为工作的事情一直没吃东西,导致低血糖,所以一进厕所就腿软,双眼一花就跪在了陆清畔面前。 膝盖着地,砰砰直响。 陆清畔当时人都被我吓傻了。 那么一个大美人,被我吓得靠在小便池上,我抬起头,和大美人的裤链对个正着。 我立马躲开了,结果倒下去的时候扯到了陆清畔的裤子,他眼疾手快提着裤子,我们展开了拉锯战,他拉,我拽,我们势均力敌,直到他的西装裤咔嚓一声。 陆清畔咬牙切齿对我说:「我答应你们的条件,你快松手!把合同给我。」3.我指天发誓,我绝对没有威逼他的意思,我只是低血糖,恰好跪倒的地方是陆清畔的脚边,我不松开陆清畔的裤子只是因为我一松开就会倒在地上。 「老闆,你看看要不现在签字?你来都来了,我笔也带来了,要不你顺便签个字吧?」我狗腿地说。 我立马要站起来,陆清畔这时候已经穿好了裤子,他用他的膝盖轻压着我的右肩膀,我不敢动,只好继续跪在地上。 他把合同垫在我的右肩膀上,然后扯开钢笔盖子,就着我的右肩膀签合同。 他签合同时,长发靠过来,我闻得到他洗髮水的味道,有点香,但又不是女人爱用的那种花香味道的洗髮水,蛮好闻的,要是有个连结就好了,我也去整一瓶。 他签好后夸赞我是个敬职敬业的员工,我们老闆有我真是我老闆的福气。 我站起来,笑得倍儿甜:「老闆你也会有属于你的福气,那这次合作就仰赖陆老闆了。」 他拍拍我的肩膀,露齿一笑,那笑容又帅气又让我心里寒颤。4.半个月后,我在我公司看见了我的甲方老闆,我的直属老闆被调走了,陆清畔来到我们的办公室,照常做了宣讲。 第107页 我颤颤巍巍地说:「甲——甲——」 我隔壁同事问我今晚的聚餐是不是想要吃甲鱼? 我:「——甲方。」 同事小李一脸震惊:「你想吃甲方?虽然我们是乙方,跟甲方的怨气是大了点,但也不用吃甲方吧?你想清蒸还是红烧?算我一个。」 陆清畔走到我的工位,拍了拍我的肩膀,露齿一笑:「南先生,你看我现在也有属于我的福气了,你说这巧不巧?」5.问:如果你的甲方忽然成为你的直属老闆,在半个月前你还看过他的鸟,现在他说你是他的福气,你该怎么办?6.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总之我很慌。 我得到这份高薪的工作不容易,我的老家是在一个偏远小城市的扶贫村里,因为政府的帮助,我得到了上学的机会,为了抓住这个机会,我起早贪黑,终于在我的坚持不懈下,我考上了985高校,来到了b市。 而我的弟弟南焕虽然学习能力不太行,但他长得出色,我带着他一起来到b市,他一开始是四处打零工,后来做了博主,不过到现在都还没几个粉丝就是了。 总之我们家里就挺穷的,因此晚上给新老闆举办的欢迎会,我跟老闆说了一下,就把我弟给带来了。 我弟一出现,周围那些人的目光就都落在我弟身上,像是看见肉的豺狼一样,我弟就跟柔柔弱弱的小白兔,只好乖乖地坐在我身边,喊我哥哥。 我弟稍微有点自闭症,他不太能理解很多人说话和行动的含义,比如别人的目光,他会很害怕,他又长得很漂亮,所以经常吸引很多目光,因此他就会更加焦虑和自闭。 「乖,不怕,哥哥陪着你。」我牵着我弟的手,安抚好他。 这时候我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尤其是在其他五六双眼睛的眼神都落在我弟身上时,这一束落在我身上的目光就更明显了。 我抬起头,跟我的新任大老闆四目相对。 「南越,你弟弟叫什么名字,他长得挺好看的,有兴趣签约做主播吗?」陆清畔问。7.来了来了! 大尾巴狼来了!8. 「谢谢陆总好意,我弟他没兴趣。」我淡淡说。 陆清畔开口:「你还没告诉我,你弟叫什么名字。」 草泥马的大尾巴狼,我还在这儿呢,就公然打我弟的主意! 「我弟叫南焕。」我带着不失礼貌但草泥马的微笑说。 「哪个焕?」陆清畔看似随口一问,他点了单后,顺便把菜单递给我弟,好让我弟点单,我立马截胡过来。 陆清畔轻挑眉眼看我,他的银色打火机就放在他手边,他的食指轻轻点着打火机的盖子:「南越,你还没告诉我,你弟的『焕』是哪个焕?」 「焕然一新的焕。」 「是个好名字。」陆清畔说。 之后他没再提我弟的事情,而是雨露均沾,跟在场的同事都聊了会儿天,但他的目光几次三番落在我身上,我知道他一定还在打我弟的主意。 饭后,他提议开车送我和我弟回家,我谢绝,我说我有车,之后他开着他的法拉利,我开着我的自行车,我们在宽阔的康庄大道上狭路相逢。 这对男人来说是很尴尬的一件事,人家是四个轮的法拉利,我是两个轮加两条腿的自行车。高低立现。 我弟虽然自闭但他很喜欢车,所以当我还在踩着自行车脚蹬子的时候,我扭头一看,我弟已经上了陆清畔的车。 我那么大一个亲爱的弟弟,就飞到了大尾巴狼的车上!好气哦! 他坐在陆清畔的副驾驶座上,羡慕弟看着陆清畔,那双从来只对我露出星星眼的眼睛,此刻正对着陆清畔露出星星眼。 我拉开车门,把我弟拉下来,将他塞进后车座,自己坐进副驾驶座:「陆总,地址我发你微信里了,麻烦陆总跑一趟了。」 陆清畔原本是正要抬手摸我弟脑袋的,结果我弟被我给拉了出来,我一坐进副驾驶座,他的手掌就落在我的脑袋上了。9.小样!还来摸头杀? 我把我弟拉走了,这下你的摸头杀无处可用了吧?10.陆清畔收回手,他说:「南越,有没有人告诉过你,虽然你的嘴挺硬,但是你的头髮却挺软的。」 「我的嘴更软,陆老闆那是没见识过。」我心里正敲着胜利的锣鼓,哪儿能顺着那只大尾巴狼的话接茬说话? 「是吗?那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试试。」陆清畔一脚油门直接把车开出去。 我的理智渐渐回笼。 什么叫「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试试」? 这是你能随便试试的吗? 【作者有话说】 来啦~搞笑沙雕文,真的甜!是长发攻,攻一直喜欢的都是受,一见钟情不是在厕所哈,是更久之前~ 【求求审核大大过吧,真的不能再删了!万分感谢审核大大,祝审核大大新年快乐,八方来财!】 ◇ 第89章 《老闆》11-22 11.总之因为厕所初见的「一只鸟」的交情,陆清畔经常对我开小灶,下班后他总叫我晚点走,然后带我去附近的餐厅吃顿便饭。 我每次都诚惶诚恐,害怕陆清畔此人会因为一只鸟的交情要杀我灭口。 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看清楚那只鸟,大不了我给他看回来?他为什么要如此折磨我? 饭桌上,陆清畔给我夹了一筷子竹笋炒肉丝,我明白,他这是想要抽我一顿,笋干炒肉丝嘛,懂的都懂。 第108页 我颤巍巍地给他夹了一筷子肉丝,我说:「肉丝,老闆你尝尝。」 陆清畔给我夹了一筷子竹笋炒肉丝里的笋干,有点疑惑地对我说:「杰克?」 神特么肉丝和杰克! 铁达尼号主演听见都会哭晕在海里,中西方文化合併也不是这样合併的!12.吃完饭后,陆清畔总要送我回去,我几次三番推脱,他开着他的法拉利跟着我,我都快给他跪下了。 我钻进副驾驶座里,狠狠地抱着陆清畔的腰,跪在他的副驾驶座上,痛哭流涕:「老闆,我做错什么事情了,你就大大方方地告诉我好吗?别再整我了,我的心脏受不住。不就是我因缘巧合看了你的鸟吗?我给你看回来行不?」 陆清畔一言难尽地看着我。 我立马意会,手迅速放在我的皮带扣上,大丈夫一言既出,四只鸟飞起来都追不上。 只听哗啦一声拉链声响起,陆清畔扭过了脸,我身后传来我弟的声音:「哥,你和陆哥哥在做什么啊?」13.做什么? 看动物大世界? 招猫逗狗遛鸟耍龟?14.我重新整理好裤子,坐在陆清畔的副驾驶座上,我弟很自然地上了陆清畔的车后座,他告诉我,他今天过来面试了一家公司,他很幸运地被录用了。 南焕今天很开心,他说了很多话,陆清畔也跟着搭腔,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十分放松,就是那种好像身上的担子都卸下来了,整个身体都轻飘飘的那种放松感。 我醒过来后是在我家楼下,南焕已经不在车里了,陆清畔也不在。 我心里一个机灵:我被偷家了! 大尾巴狼偷到我家里来了,我不在的时候,陆清畔指不定拉着我弟亲亲摸摸搞搞,我弟很难理解人之间的交往距离,说不定陆清畔让他做什么,他都会答应。 我立马把身上的外套给丢开,推开车门就出去,结果撞上在外边儿抽菸的陆清畔,他靠在车边上,手上夹着一根香菸,上半身就穿了一件高领线衫,在这个深秋的档口,这么穿怕是得要冻死人。 「我弟呢?」我拿着外套走出去,这才发现自己身上披的是他的外套。 「你弟挺可爱的。」陆清畔思考了一会儿对我说。 「我弟呢?」我怒目瞪着他。 「他在楼上,回家了。看你一直没醒,就没叫你,是我做错了什么吗?你看起来挺凶的。」陆清畔笑着说。 作为一个老闆,他早已越过了界,作为我弟的追求者,他又实在可恨。 关键是我得要在保住我工作饭碗的同时,又不能让他对我弟动手动脚。15. 「老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对他表以真挚的道歉,我把他的外套披在他身上,因为他挺高的,比我高了几乎一个头,我得要踮起脚才能给他把外套披上,他伸手拢了一下外套,手掌擦着我的手背而过。 「你是因为你今天凶我觉得自己错了吗?」陆清畔说。 「不是,是因为半个月前的事情。我那天真的太鲁莽了,当时我老闆让我一定要把合同签下来,您又不肯搭理我,我只能跟着您,但我真没想过要给您下跪来逼迫您签字,也没想过看您的……总之我真的错了。还请老闆您大人有大量,以后不要再折磨我了。」我诚恳地道歉。 「那天你看过了之后,觉得怎么样?」陆清畔右手抖了抖菸头的菸灰。 「什么怎么样?」我很懵。 「你说呢?」陆清畔抬起我的下巴,下巴靠近我的耳畔,「大不大?满不满意?」16.大……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满……满招损,谦受益?17. 「南越,你好像并不记得,你第一次见我是什么时候,你忘记我了。」陆清畔往后退了一步,他离我远了一点,看起来有点失落。 「老闆,您真会说笑,我以前要是见过您这种人中龙凤,肯定过目不忘。」我打着哈哈敷衍。 陆清畔说:「人中龙凤又怎么样?你还不是忘记我了。你以前夸过我的头髮好看,你不记得了吗?」 我夸他头髮好看? 陆清畔接着说:「你说我的头髮很软,就算留长了也不减英气,能够坚持自我的男人才是真正有魅力的男人,要是你是女人,你就最喜欢我这种男人。」 我夸他头髮软?我夸他不减英气?如果我是女人,我最喜欢他这种男人? 难道他是从平行世界穿越过来的? 还是说他打算先攻克我,再曲线救国攻克我弟?18.一定是这样,他居心叵测!19.这个世界上跑得最快的是什么? 是超光速?还是太阳穿透地平线的第一缕阳光?都不是。是谣言。 因为陆清畔连续好几次请我吃饭,加上陆清畔恰好是我之前对接过一个项目的甲方,公司里就有同事在传,说陆清畔看上了我。 因为我和陆清畔还是校友,但陆清畔大了我两届,而且陆清畔以前貌似是喜欢女人的,性取向改变恰好又是在大学时期,所以他们猜测,很可能是因为我,陆清畔才改变了性取向。 但我掰弯了陆清畔又不负责,之后拍拍屁股跑路,直到半个月前陆清畔通过公司的合作项目找到了我,我和陆清畔在会议室重逢,他满是悲愤怀恋地看着我,而我却心虚地要躲。 我躲,他追,我插翅难飞。 但他们都错了,重不重逢不清楚,但我们见面不是在精英荟萃的会议室,而是在满是便池的厕所。 第109页 照他们的说法,之后陆清畔才托关系进了我们公司,成为我的直属上司,并且开始暗地里追我。 至于证据,则是我的隔壁桌小李打听出来的,他说他的同学就是a大的,当初陆清畔在学校可不是现在这样的温柔大帅哥,而是阴沉得跟朵行走的蘑菇一样,随时都在散发阴郁的孢子。 「他一定很喜欢你,越越,你要弯了。」小李一脸担忧地看着我。 「是完不是弯,说话连音标都说不准。」 小李一脸理所当然:「是弯啊,陆清畔喜欢男人,你不清楚吗?他暗恋你好多年了。」20.恰好这时候陆清畔从办公室出来,他手里拎着秘书买的十几杯奶茶,人手一份给大家散下去,他走到小李这里来:「我暗恋谁好多年了?我怎么不清楚?」 小李这回戳到了正主头上,也不敢造次:「老闆,越越暗恋你好多年了,是我口快一时之间说反了。」口快?说反了? 你这口锅甩得我是眼冒金星,太白金星都没我现在的内心忙,这是在考验我脑子的急转弯能力?21. 「你暗恋我?」陆清畔问我。 我急忙摇头:「我怎么敢暗恋老闆你?在半个月前,我连老闆你姓甚名谁我都不清楚,我怎么可能暗恋你这么久?老闆你别听小李瞎说,他就过过嘴瘾。」 小李小声辩解:「但是你昨天在工位上摸鱼的时候,还在查老闆的履歷,昨天下午你还在跟vivian打听老闆下周的行程。」 死道友不死贫道,小李他直接把道友我从棺材里给一脚踢出来曝尸荒野了啊! 「解释?」陆清畔看我。 「不想了解老闆喜好的员工不是好员工,我这不是想要多靠近老闆你一点吗?」我赔笑说。 小李对我投来鄙夷的眼神,并且拿起我放在桌上打算给我弟带回去的小饼干,吃了起来。 我忽视掉他的鄙夷,并且眼神甩给他两把刀子。 「那我给你个机会。」陆清畔爽快说道。22.机会?什么基会? 难道是基情的幽会?还是小鸡炖蘑菇爆炒一顿的鸡会? 我已经对老闆了解得够多了,试问公司里这么多人,有谁深入了解过老闆你的鸟?就只有我啊! 我不需要机会,我要是再深入了解,那可就不只是了解的事情了,一床被子都盖不住我们的基情啊! 【作者有话说】 来啦~这个故事真的蛮好笑的哈哈 ◇ 第90章 《老闆》23-36 23.陆清畔给的机会,是我万万没想到的,他缺个生活助理,然后让我顶包了。 我需要照顾他的衣食起居,需要给他端茶送水,他有事儿可以随时叫我,没事儿我还得在一旁伺候着。 堪比内庭公公。 但我实在没想到,上岗第一天,我就摸了陆清畔的屁股。24.我已经对陆清畔解释得有点累了,总之,我指天发誓,我对陆清畔的屁股绝对没有一点觊觎之心。 然而陆清畔并不相信,他坐在他家的沙发上,身上就围了一条浴巾,他的长髮披散在腰间,整个人看起来冷冽而勾魂,尤其是他递过来的那种不屑一顾的眼神。 把我电得心里酥麻酥麻的。 「刚才的事情,你就不需要再解释解释?」陆清畔点了一根烟。 他抽菸的动作很优雅,怎么形容呢? 就跟大姑娘抽旱菸一样,举手投足都慢悠悠的,斯斯文文的,但其实他抽菸很兇,总是一大口烟往喉咙里闷,这种抽菸的法子最伤肺。 总之,这位大姑娘对我意图他的屁股这件事深信不疑。 「陆老闆,刚才的事情我再给你演示几十遍,都是一个结果。你刚才叫我给你送睡衣,我拿着衣服进去,你手里的肥皂掉到地上,我去捡,你踩到了被肥皂弄脏了的地板,你滑倒了,屁股坐到我手上了,事情就是这样。」我言辞诚恳地说。25.空气陷入一种诡异的宁静中。 「但是,你吓到我了。」陆清畔把菸头在菸灰缸里摁灭,他看向我,「南越,你吓到我了,我好像没办法对一个人产生冲动了。」26.等等? 陆清畔为什么要用那种幽怨又难过的眼神看着我? 他不举了关我什么事儿? 我不过是摸了一下他的屁股,老人只说了老虎的屁股摸不得,可没说过陆清畔的屁股摸不得,何况这又不是我故意的。27. 「老闆,但你那什么了,跟我也没关系啊,就算你让我负责,我也没办法让你重振雄风。实在不行,我让你摸回来?当然你——」也不会想要摸就是了。 后面的话我还没说出口,陆清畔就说:「好。」28.我的耳朵好像出现了问题! 刚才陆清畔说了什么?29.我的这张口无遮拦的嘴啊! 我为什么一定要对陆清畔负责呢? 我为什么一定要让陆清畔摸回来呢? 我为什么一定要在今天来陆清畔的家里,还阴差阳错摸了陆清畔的屁股导致他不举呢?30. 「老闆,事情已经发生了,要不然我还是帮你联繫联繫泌尿科的医生,有病了就得让医生治疗。」我说。 陆清畔说:「可是还有一句话你听没听过?」 「什么?」 「心病还得心药医,我以前一直都没问题,但自从今天的事情后,我就没有反应了,这并不是我身体上的问题,而是你导致我心理上出现了问题,你是我的心药。」陆清畔说。31.心药说他不想医你,并且想要甩你两个大嘴巴子!32. 第110页 「陆老闆,」我说,「你听你的心药一句劝,切记不能忌讳就医,这件事我真帮不了你。」 陆清畔说:「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勉强你。我的身体状况是因为你而起的,我再看见你,恐怕我的身体状况会加重,那我就只好先把你调到隔壁市,等我的身体什么时候好起来,你再什么时候回来。这样处理,你觉得合不合适?当然我会给你双倍工资,毕竟是因为我的原因,你才被调走。」合不合适? 我弟还在这里!他刚签约机构,这个时候他肯定不可能跟我搬家。 你把我支开了,那你就可以趁机对他下手。 我说你这个大尾巴狼怎么突然开始对我展开攻势,原来意图在这里,围魏救赵,暗度陈仓,声东击西,孙子兵法都给我搬来了!33. 「老闆,我觉得您说得对,心病还得心药医,我也不图你给的那点钱,我就算是不要你给的钱,我也得帮您把病给治好了,作为你的员工,这点职业道德精神我还是有的。」我大马金刀地坐在陆清畔对面的沙发上,尽量抑制住自己现在腿软想跑的冲动。 「那就……摸摸?」陆清畔看着我,轻挑了一下眉眼。 我克制住自己想跑的两条腿,咬牙道:「那就给你摸摸。」34.只要陆清畔不碰我可爱的弟弟,其他事情都好说,哪怕以身饲狼,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陆清畔的房间蛮大的,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双人床,铺着灰色床单,在门口的地方还放着全身穿衣镜,他跟在我后面,我进去后就双腿发软,想要立马跑出去。 我一扭头就恰好撞上了陆清畔的胸膛,他问我怎么不往里走,是不是心理负担太重了,还是说果然我还是被派去隔壁市好一点。 我咬牙道:「来吧!不就是摸一下吗,老闆你别怜悯我这朵娇花,来吧。」 陆清畔隐隐发笑:「你都不试试我到底是真不举还是假不举,你就直接相信我的话?万一我是骗你的呢?」 「那你是真不行还是假不行?」我问。 「你试试?」陆清畔说。 他的话都说得这么明显了,我要是还不清楚他话里话外的意思,那我就是真的白活了。 我虽然是弟控,在涉及我弟的事情上会冲动一些,但我并不是没有脑子,他这句话分明就是gay片里马上要上演基情大战前的那点肉渣剧情场。 我要是真跟他试了,那我就是有天大的能耐我也跑不出他的五指山。 「要不我们找部片试试看吧,老闆你喜欢看哪种的?我有欧洲女郎的,日本嫩模的,你喜欢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看。」我已经把自己的取向摆得这么明显了,我就不信陆清畔还会得寸进尺。 「我家里有,那你就陪我一起看看吧。」陆清畔从他的抽屉里的那一沓片子里挑了几部,光是看那封面,我都能想像到这些碟里的内容有多劲爆。 他真挚地看着我,眼神十分单纯。 随后他放好碟片,开始跟我一块儿坐在床头看碟片,我抱着抱枕,他双手空空,旁边的案几上摆着一杯他刚才喝过一口的咖啡。 陆清畔说:「这是艺术片,我一个朋友收藏的,但是他最近手头有点紧,有点缺钱,他就把这些东西卖给我了。」35.我知道,又是无中生友系列嘛。 我看了他盘着的双腿一眼,陆清畔沖我咧嘴一笑,十分单纯:「还没到紧要关头,看不出什么,我一般没这么快有反应。」 我:谁在乎你这个了?你多快有反应关我什么事?36.我尴尬地笑了一下:「那你应该挺持久的。」 这下轮到陆清畔沉默了,他过了会儿说:「还没具体试过。」 这下我们两个都沉默了。 此时小电影已经放到了开头,两个男主演走到一起,抱着啃到了一起,这片还是亚洲的,这画面属实把我震惊到了,我是第一次看这种类型的片子。 当然也是我自己大意,既然我都从小李那里知道陆清畔是个gay了,那gay自然看的是gay片,我的那些珍藏,陆清畔看不上也是正常。 「这肤色实在是不太行,不白。」我评价说。 陆清畔过了会儿喃喃说:「确实不够白,没你白。」 我哆嗦了一下,想跑但又不敢动,只能沉默表示我听见了但不敢搭话:「……」 「这时间也不够久,你看这个男的,你们圈子里应该叫攻吧?他身体虚。」我说。 陆清畔说:「是,他身体没我好。」 我再次哆嗦了一下,甚至身上有点奓毛,我说话是为了缓解气氛,毕竟在这安静的房间里,三百六十度全方位环绕着小电影的声音,我旁边还坐着一个gay,我能不慌吗? 但如果是以学术性的评价方式来评论这些「艺术片」,我觉得陆清畔应该会葆有一丝理智。 但他句句不离我和他,这是要闹哪样? 【作者有话说】 来啦~纯搞笑文,我一边写一边笑哈哈哈 ◇ 第91章 《老闆》37-44 37.关于陆清畔的「艺术片」有关的「学术性」探讨最终还是没能进行下去,因为陆清畔他确实不举。 尤其是在艺术片进行到后面的剧情时,我都隐隐开始举旗投降了,但陆清畔他纹丝不动。 因为陆清畔没有动静,我也不好意思有动静,因此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念金刚经,企图把内心那些生命大和谐的画面给抛到脑后。 第111页 我打了个呵欠,陆清畔笑着问我饿了么。 他笑起来真好看,眼睛也漂亮勾人,尤其是他那一头漂亮柔软的长髮,他还穿着一条铁灰色的西装裤,锁骨微微凸出来,一小块凹陷下去的颈窝被柔和的光打出一片阴影,他状似不经意地撩了一下长发,漂亮的手指抚过黑色长髮,动作优雅却不显得女气。 不魅,不妖,尽管陆清畔是个男人,但他的动作看上去却并不显得突兀。 因为我弟爱看耽美小说和漫画什么的,他还爱听耽美的广播剧,托我弟弟的福,我知道关于「饿了么」的深层含义。 这不是一句简单的「饿了么」,而是包含同性恋深层含义以及多层次纬度的关于生命大和谐的「饿了么」。 基于陆清畔的性取向,我合理怀疑,他的这个「饿了么」是有深层含义的。 如果我回答「饿了」,那他就能以我已经同意他让我「不饿」为理由把我扑倒。 所以结合以上分析,我不能饿,就算我饿得眼冒金星,我也不能饿。 我要是在陆清畔家里饿了,这就不是一顿饭能解决的事了,一顿爆炒是免不了的。38. 「不饿不饿,继续看继续看。」我指着小电影里的激情大战,笑得脸上都能堆出褶子。 但我实在是有点困,于是就打了个盹,之后伸了个懒腰。 我穿的是那种特别简单的t恤,十五块钱一件在批发市场买的那种t恤,我伸懒腰的时候,t恤就往上撩,腰就露了出来,有点凉飕飕的。 然后我看见陆清畔的眼神放在我的……腰上?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陆清畔他举旗了! 我嘴里有千言万语,腿上恨不得装个电动马达立马跑出这间卧室,但奈何陆清畔在我旁边坐着,我丝毫不怀疑,如果我动一下,陆清畔很可能化身为狼。 于是我的千言万语只化为了一个文明且健康的词彙:「草!」39. 「你也觉得,我们之间该,嗯,操一下?」陆清畔摸了一下鼻子。 他的动作显得很单纯,好像只是在就我的提议而抒发什么感言一样,当然如果忽略掉他举旗的地方,那我就真的相信他的单纯了! 「不不不,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说。」我三连否认,「陆总你的身体看起来好像没问题,那我今天就先走了。」 陆清畔关掉小电影,并且表示要送我出去,我再三推辞不过,只能任由他送我出门,就在我刚踏出他家卧室门时,脚下一打滑,我直接摔进了陆清畔的怀里。 陆清畔的身上有股很淡的薄荷香,他的手掌碰到你的肩膀时,就好像过电一样,让人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他的动作并不冒犯,但却能让人感觉到一种暧昧。40.陆清畔:「你这是投怀送抱?」 我解释:「哈哈陆总,你家地板真滑,不仅浴室的地板滑,就连卧室门口的地板也滑。」 陆清畔点点头,说让我下个星期有空过来帮他换一下地板砖,工资他单独给我。 他伸手比划了一下,是我不能拒绝的数字,我只好无奈地答应了。 「你看看还有什么是你喜欢的,都可以买一下,我听你弟说,你挺喜欢猫的,你也可以在阳台放一个猫爬架,猫的话,我比较建议买布偶,比较可爱。」陆清畔指了指阳台说。等等!wait! 陆清畔的家关我南越什么事儿? 我喜欢猫,他就要我帮他在他家里养一只猫,这是他陆清畔的家,我又不住在这里,我又不是他的同居合伙人,我就是一个勤勤恳恳的卑微打工人社畜,老闆的家关我什么事儿!41.小李说的关于我和陆清畔大学时期你侬我侬,最后我把陆清畔掰弯的故事,我是真的没有太大的印象。 大学时,我除了拼命地赚钱打工养活我和我弟,就是拼命学习拿奖学金,要是我那寡淡无味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个像陆清畔那样的大美人,那我一定会有印象。 况且陆清畔要是出现在当时的我面前,被掰弯的不可能是陆清畔,该是我才对。 陆清畔送我到他家小区外的公交站台,我问他:「陆总,小李说你和我是校友,以前你是喜欢女人的,然后因为我你才喜欢上男人,这事儿是真的假的?」 因为看「艺术片」看太久的缘故,我从陆清畔家里出来时已经天黑了。陆清畔在路上给我买了点儿吃的,让我拿着在路上吃。 「算是吧,不过看你好像也不打算为我负责的样子,我还是不打扰你了。」陆清畔笑说。 这居然是真的? 我何德何能啊! 「你弟挺可爱的。」陆清畔说,「跟当年的你一样可爱,虽然你当时不怎么爱说话,但我总是忍不住去注意你。有一回在公共课的教室里,你睡过头了,管理教室的阿姨要锁门,我怎么都叫不醒你,我把你背出去,你醒过来后夸我头髮好看,就算是男人,留起长发来也是很不错。」42.这事儿——这事儿不是发生在我梦里的吗? 这事儿居然还是现实版的?43.天地良心,我再次指天发誓! 我上那节公开课真的是睡迷煳了,看见陆清畔的时候,真以为他就是我梦里的小仙男,当时我因为外形长得还不错在一家同志酒吧工作,就以为自己见的gay多了,梦里出现的长髮美眉都成了男人。 就因为这个「梦」,我担心自己被掰弯,一跺脚一咬牙就把这份工作给辞了。 第112页 结果陆清畔现在告诉我,这不是我的梦,而是真实的,他还因此对我念念不忘?44.但——陆清畔他夸我就算了,怎么还夸我弟呢? 难不成是因为我经歷了工作的洗礼,导致我变得世故,不够可爱,而我弟单纯又长得好看,更像大学时期的我,我弟成了大学时期的我的替身? 这是什么抓马剧情?! 【作者有话说】 来啦~晚安呀~ ◇ 第92章 《老闆》45-49 45.大学时期,我好像有过一个追求对象,我不清楚那人的性别、年龄、身份,只是收到过一封来自他的情书,情书上写了他喜欢上我的整个过程。 他会在学校北区的银杏大道特意等我,会故意来选修他已经修够学分的公开课,他说他想要把他所有的眼角余光都留给我。 因为这封情书上的字很漂亮,所以我猜测他应该是一个很文静的小姑娘。 但因为这封情书上并未写任何联繫方式,也没有写任何见面地点,因此我第二天特意去了信中提到的银杏大道。 暮秋时,银杏挂在树梢头,像漂亮的金黄色蝴蝶。 有一个穿着水蓝色线衫的女生拎着一个粉色的暖水瓶站在银杏树下。 她站的位置有一丛枯萎的玛格丽特,我看了她很久,她的目光终于从银杏叶落到我身上,她笑着向我打招唿,笑容漂亮又烂漫。 我没有问她是否是那封情书的主人,我们交换了联繫方式,之后我帮她拎了一路暖水瓶,送她到宿舍楼下。 她说我这个人很奇怪,明明脸上看起来神色匆匆的样子,却故意陪着她走了一路。 我的时间总是很宝贵的,我要把自己每一天的时间都规划好,用于赚钱或学习,但是今天下午的这段时间,我空了出来,只是为了找一封情书的主人。 送她回宿舍后,我又一个人来到银杏大道。 我坐在长椅上,旁边是人工湖。 周围的同学行色匆匆,没有人在我身边停留。 我坐了一会儿,有一片银杏叶落到我的怀里,有人走过来,在我身边坐下。 那是一个留着长发的男人,长发大约到他的肩膀,头髮用一根黑色的皮筋绑着。 他看上去有点不修边幅,身上穿着一件棕黄色的长款大衣,他的手上捧着一本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是墨绿色的封面,和金黄色、枯黄色的秋天很不搭调。 他在我身边坐了一会儿,打开书,翻看了几页书。 他的书是倒着拿的,我不清楚他是在研究什么,或者说他是行为主义艺术家? 我把银杏叶丢掉了,之后我站起来,朝着学校北门走——因为我晚上还得要去一家同志酒吧兼职,我已经把下午的时间空出来等那位情书的主人,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用于等一位不愿意在情书上署名和留下联繫方式的同学。 我走了很远后,回过头,看见那位捧着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全集的男人弯下腰,在一堆银杏叶里寻找着什么。 他捡起了一片银杏叶,然后放进了他倒拿着的书里。46.原来是要捡一片银杏叶当书籤。47.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着,因此再也没有追究过这个留着长发的男人为什么要倒着捧一本书坐在我身边,我也没有再去留意过,银杏大道上是否藏着那位情书的主人。 这是我平凡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几次桃色情事之一,那封情书在我带着我弟搬了几次家之后就找不到了。 现在想起来,如果当年那个坐在我身边的长髮男人就是陆清畔,那么,当初我收到的情书是否也是陆清畔所写? 他所拾起来夹进书里的银杏叶,是否就是落到我怀里又被我丢掉的那一片?48.我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外面下着小雨。 陆清畔的消息发过来,他问我,明天是否还要来他家里,他最近在练习厨艺,他会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如果可以的话,我也能带上南焕过去。 我是不可能带我弟去见他的,尤其是在知道陆清畔确实是喜欢男人的情况下。 但老闆的要求我也不能拒绝,于是就说明天我可以过去,但我弟有工作来不了。 陆清畔并没有计较,他把今天答应给我的多余的工资直接微信转帐给了我,因为这笔钱不能过公司明面上的帐,毕竟是他自己的私人需求,所以由他单独出。 公交车在行驶到一个湖畔公园时,电话响了,是陆清畔打来的,他起初没有说话,在我没有耐心说要挂断电话时,陆清畔说:「南越,你可不可以打车回来?」 「为什么?我已经快到家了。」我说。 湖畔公园外种着不少银杏树,就连柏油马路上都铺了一层金色银杏叶。 因为当初坐在我旁边看罗曼·罗兰《约翰·克里斯朵夫》的男人没有开口说过话,因此我也不能判断陆清畔的声音和那个男人是否相似。 我不清楚陆清畔是不是真的给我写过一封情书,就算我现在想要对比字迹,那封情书也早就不见了。 我没有能够证明他暗恋过我的证据。 「南越,我有点想你了,想要快点见到你。」陆清畔犹豫了一会儿才说。 公交车摇摇晃晃,好像要把我那点仅剩不多旖旎思绪摇出来,我的手掐着我的大腿。 疼痛感让我明白,我没有听错,我说:「老闆,你这是想要我加班的意思吗?不过我先说好,加班工资得三倍起,你付得起吗?」 第113页 陆清畔说:「我付给你三倍工资,你就回我家来吗?」 「算了吧。」我反悔,「暂时不想加班了,老闆你早点休息,过两天你不是还得出差吗?」 陆清畔或许在一边打电话一边抽菸,他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我透过电话也能听到,他把菸灰缸拉到自己面前,或许摁灭了菸头。 然后他说:「南越,到家后记得跟我说一声。明天见。」49.我挂断了电话,望着窗外,雨下大了,我没有带雨伞。 霓虹在雨水里斑驳成一块块冗杂的涂料,湖畔公园那一站已经过了,我已经错过了下车的地点,尽管那一站并不是我的目标站台,但那副美景,我其实也可以下车停留一下。 到家附近的站台时,我弟已经拿着一把伞站在站台下,我问他怎么会在这里,他告诉我:「陆哥哥告诉我,你要坐公交回来。他让我拿伞来接你,因为下雨了,你没有伞,如果你淋雨,就会浑身湿透,你会生病。」 南焕很难理解一些人情世故,例如「下雨」和「我回家」以及「我会生病」的这几个事件之间的关系,他其实不太能关联起来。 对他来说,「下雨」就只是「下雨」,「我回家」就只是「我回家」,这些事情是独立开的。 如果没有人给他说清楚其中的关系,他不会想到一块儿去。 因此,南焕从来没有在雨天给我送过伞。 「你什么时候加了陆清畔的联繫方式了?」我问他,「赶紧把他的联繫方式删了知不知道?他不是好人。」 南焕点点头,然后当着我的面,把陆清畔的微信聊天记录给删掉,之后他把给陆清畔的备註「陆哥哥」改成了「鹿鹿」,再把陆清畔的聊天框设置成了消息隐藏。 这就叫「删了」。 「哥哥,删完了。」南焕朝我邀功似的笑。 我要是真没看到你的操作,我就真的信了! 你们两个到底要闹哪样? 一个使劲在我面前偷人,一个不管我怎么往家里摁,都要偷偷去贴外人! 【作者有话说】 来啦~这一章温情了些~ ◇ 第93章 《老闆》50-61 50.接下来的一周,我不是在帮陆清畔装修房子,就是在公司上班,有时候装修队给我打电话,我忙得没空去理会,着急了就来一句:「他陆清畔的家关我南越屁事儿,你直接跟他打电话,不要再给我打来了!」 旁边的小李被我吓得一动不敢动,他弱弱地说:「南越,你真跟老闆好上了啊?还住一个屋啊?」 我只好再拿起已经挂断的电话,装模作样,云淡风轻说:「外卖送到陆清畔家外面,放门口,然后给我拍张外卖放的位置的照片发给我就成。」 我对小李说:「你刚才说什么?」 小李摇摇头,表示自己刚才没有说话。51.继看了老闆的鸟后,又摸了老闆的屁股,我现在觉得自己贼牛掰! 我都得给自己叉个腰! 我在公司里单凭藉这两条关系就能横着走,试问谁能有我厉害,我就差在太岁头上动土了! 「南越,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嗯,横着走路?」陆清畔拿着一盒烟从办公室出来,他应该是打算出去抽菸来着,现在都是初秋的天气,他就穿一件衬衫,外套也不披一件。 小李说:「老闆,南越他是想要吃大闸蟹了才横着走,要不今天晚上团建吃大闸蟹?」 我想要吃大闸蟹?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想要吃大闸蟹了? 小李拿出手机,点开大众点评,准确从收藏夹里翻出一个最新收藏的海鲜餐厅:「老闆,就是这家餐厅,南越跟我说了好多次,他特别想要去吃。」 陆清畔看着我,好像在询问我的意见。 小李在陆清畔看不到的角落对我双手合拢叩拜,部门其他同事也用望穿秋水的眼神看着我。 陆清畔:「你想去吃吗?」 我看着小李:「我想去吃吗?」 小李一本正经:「你难道不想去吃的吗?」 我只好停止了自己左右横着走的六亲不认的步伐,无奈说:「老闆,我确实挺想吃大闸蟹的。」 陆清畔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烟,然后他对小李说:「那今晚聚餐就定在你说的那家餐厅吧,报销的钱算我的。」 小李连带着跑业务的几个同事一起欢唿起来,vivian高声唿喊道:「老闆娘万岁!」 霎时间,场面安静下来。 小李摸了摸鼻子,部门其他几个同事低头装作很忙的样子,vivian看了看我,然后她又看了眼陆清畔,我尴尬地想要学苍蝇搓手,看能不能把自己的脑袋给搓下来。 这样尴尬的气氛,大闸蟹可能还没到嘴里就要泡汤了。52.陆清畔对vivian说:「因为我留着长发,所以就叫我老闆娘吗?虽然我不介意,但是下回在南越面前,还是叫我老闆或者陆总吧。」 vivian看着我,欲语还休,她看着陆清畔,弱弱地补充一句:「老闆万岁。」 陆清畔笑得倍儿甜,递给我一个眼色,好像在问我:你看我圆得好不好?53.我的手机叮的一声响起,vivian发来消息:【老闆娘万岁!】 我:您真会圆,圆桌会议都没您能圆,桂圆八宝粥都没您能圆,您圆的最高境地就是圆了还不如不圆!54.陆清畔问我要不要去天台抽一根烟,在小李和vivian以及大部队殷切的期待下,我毅然决然地点头。 第114页 跟着陆清畔走了两步后,我转过头把自己的外套拿上了。 我一定是老妈子操心操习惯了,看着陆清畔穿那一件薄衬衫,我就想给他多裹一层衣裳。 公司的天台上有跑道和绿植,还有几条长椅,每天傍晚在这里都能看到不错的夕阳风景。 陆清畔坐在长椅上,他从烟盒里又拿出一根烟,问我抽不抽,我接过烟后,他说:「南越,我以前也曾跟你这样挨着坐过,那时候你看都不看我一眼,我觉得你好高冷。」 我:嗯?本社畜继【老闆娘】称号后,又荣获了【高冷】tag?55. 「南越,你是不是还是没有想起来我是谁?」陆清畔说。 我脑子里空白了一下,有个答案唿之欲出,好像脑子里是有那么几个瞬间浮现出了陆清畔那张脸,而且还是脸蛋红红的,身上没穿衣服的那种。 陆清畔一脸兴奋,带着鼓励的眼神看着我。 我:「你是大明湖畔的陆清畔?」56.陆清畔收走我手里的烟,并且丢给我一份工作,让我下去加班。 他一个人站在天台,冷风吹起他耳畔的长髮,他的嘴唇显得有点白,可能是被冻的,我把外套披在他的肩膀上,陆清畔回过头看我一眼。 那一眼的杀伤力有多大呢? 就这么形容吧。 类似彗星撞地球后撞出一堆的玫瑰花来,下了一天空的玫瑰花雨。 尤其是他那种看你时淡漠的眼神,分明是很淡然的样子,却好像在勾着你,让你不断地想要去探寻。 陆清畔的眼睛长得特别好看,瞳仁有点偏棕色,他的眼眶里有点泪盈盈的,他就跟哭了一样。哭了?陆清畔哭了? 长发美人老闆他因为我没想起来他是谁就哭了?57. 「老闆,天台凉,你吹够了风就下来。」我说。 我转过身就走,陆清畔却把我拽住,然后他就亲了我。他的一绺长发落在我身上,从我的脸颊边拂过,他拽住我肩膀的手十分用力,他的吻只是落在了我的侧脸颊上,但我依旧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很淡的烟味。 「你不反感我。」陆清畔笑着说。 我这不是没来得及反感吗? 「南越,你弟弟真可爱,跟你一样可爱。」陆清畔又说。 刚有那么一点春心萌动的我,立马我的春心就被丢进冰窟窿里了,他亲完我,忽然又夸我弟,他这是什么骚操作? 还是说他两个都想要,既想要我,又想要搞我弟? 他是不是有点太贪心了?58. 「陆清畔,你这叫办公室性骚扰!」我说。 陆清畔握着他身上属于我的外套:「哦,那你要怎么样?」我——我! 我还真不能把他怎么样。 真要说到办公室性骚扰,我不仅差点扒了陆清畔的裤子看了他的鸟,还摸了他的屁股,我骚扰得才更严重,他只不过亲我一下,还是亲的侧脸。 我理不直气也壮,雄赳赳气昂昂,从陆清畔手里抽走他的烟,自己叼在嘴里道:「我要去加班,老闆你没事儿别喊我。」 我刚走出两步,陆清畔就喊了我一声,我一回头,他面带笑意,笑容如春风跑了三万里:「南越,我觉得你比你弟可爱。」 我:你这打的是什么如意算盘?勾了我一个还不够,还想要勾我弟。59.晚上聚餐,陆清畔喝多了,他就跟喝了假酒一样,一喝醉酒开始说胡话,然后看着我笑,他说:「南越,我觉得你真好看。」 小李:「哈哈哈。」 vivian:「哈哈哈。」 我抓耳挠腮,面带笑意,从容不迫地对一干人等说:「老闆说他欣赏我不错的外在,可能是赏识我,想要去公关部试试看。下回vivian你帮我联繫练习公关部的陈明,我过去歷练歷练。」 陆清畔给我剥了一个蟹,我立马又给他剥一个,他反手再给我剥一个,我想要去抢桌上最后一个母蟹,小李抱着盘子不给我了,他说:「南越,这只剩下最后一个螃蟹了,就留给我吧,陆总都给你剥了好几个了。」 我毫不留情地抢走小李的螃蟹,剥好,然后塞到陆清畔的盘子里,他看着盘子笑:「今天晚上我想带你回家。」 小李:「呜呜呜我的蟹。」 vivian:「哈哈哈……」 我捂住陆清畔的嘴,一本正经道:「老闆说他想要把螃蟹打包回家。」 陆清畔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眨了眨眼睛,摇摇头,我松开捂住陆清畔的嘴,打算给他倒一杯果汁让他醒醒酒。 陆清畔又开始跟喝完酒的醉汉一样:「南越,今天你到我家去看片吧,你说好要给我摸屁股的。」小李消音了。 vivian也沉默了。 他们的目光集体看向我,从我的脸落到我的屁股上。 我说:「老闆他喝醉了,胡说八道的。」 vivian笑着表示理解:「那要不让老闆的司机开车送你们回去?要是老闆着急,附近的酒店也不是不可以,小李有桔子酒店的会员,让他给你们买,不过酒店的东西不太卫生,你们最好在外面买好再去——」 我打断vivian:「这件事我可以解释,事情不是你们想的这样,我可以指天发誓,我和陆清畔之间真的什么都没有!」60.这时候,小李的手机铃声响起来了一段歌词的旋律—— 「这一场骗局到底演给谁看呢? 第115页 都是假的 假的 假的」61.老天爷啊,假酒害人啊! 陆清畔你最好是真的醉了! 【作者有话说】 来啦~确实是有公司的天台有跑道,比如百度哈哈哈,风景还不错~ ◇ 第94章 《老闆》62-68 62.喝醉后的陆清畔,笑起来倍儿漂亮,他的脑袋靠在我肩膀上,嘴里念着法文——je nai envie que de taimerun orage emplit valléeun poisson rivière 「除了爱你我没有别的愿望一场风暴占满了河谷一条鱼占满了河」 恰好我又大学的时候又因为要去法式餐厅工作,辅修了点法语,又恰好保尔·艾吕雅的诗句被当时的老师当成了范文布置成作业给我们写。 在小李还很懵地听着法文时,vivian已经如老司机一般拿出了翻译器,而我作为更老练的司机,已经把这段话完全吸收,并且开口阻止陆清畔念下去。 「老闆,你不是说要邀请我到你家去看动画片吗?走啊,我扶你回去,我手机里有我弟下载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全集、《名侦探》全集、《爆笑虫子》全集,老闆你想看哪部片,我就带你看哪部。」我把陆清畔扶起来,他靠着我,伸手勾着我的腰。 他这个人平常看上去清冷又禁慾,但一喝醉了,就像个憨批,又老土还到处耍流氓。 小李过来想要帮我扶着陆清畔,他的手蹭着我的手背而过。 陆清畔的笑就跟剎车事故一样顿时僵在脸上,他看了小李一眼,不冷不淡地对小李说:「小李,你在公司工作几年了,我觉得你也是时候该有更好的发展。」 小李吓得手都哆嗦了一下,他立马站得笔直,对陆清畔说:「老闆,你别吓我。」 陆清畔又靠回我身上,他对着小李友好地笑:「我就随便问问,你别放在心上。」63.陆清畔此人,醋性大,还公私不分,惯会以权压人,单说他私底下让我到他家里去加班的事儿就够我参他一本的了! 谁家正经老闆让员工三更半夜从家里离开? 谁家正经老闆让员工到家里看片? 谁家正经老闆让员工帮他送衣服到浴室?64.陆清畔此人,他就是个外表看上去英俊帅气,人模人样,但内心猥琐的臭流氓! 臭流氓本氓看着我,沖我灿烂一笑,他说:「南越,你有没有动作片?我不看动画片,我已经二十七岁了,该成家生孩子了,我该看动作片,动画片留给咱俩的孩子看。」动作片? 是床下打架的,还是床上打架的那种? 动作片都不是重点,关键是孩子,你陆清畔的孩子又关我南越什么事儿? 你这假酒喝得神经错乱了吧! 我看了小李一眼,想要小李识趣点赶紧把陆清畔给拉走。 小李一副「我懂」的样子,开口就来:「祝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我咽下已经涌到我嗓子眼的一口血,无奈又期盼地看了vivian一眼。 vivian道:「三年生俩,丁财两旺?」 熘须拍马,关键时候没一个敢上的! 我跟陆清畔,究竟是他能生还是我能生?! 到陆清畔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看起来完全不像一个醉汉,甚至还坐在他家的沙发上,开始去翻他那些经典「艺术片」。 「南越,这个怎么样?」陆清畔举起他左手的碟片,塞给我,让我看看。 还是个日系的,剧情还是办公室y! 我跟烫手一样,赶紧把他的「艺术片」塞给他:「陆清畔,你到底是真醉还是假醉,你要是没什么事儿了,我就走了。」 陆清畔说:「我没醉啊。」 我撩起衣角,陆清畔眨了眨眼睛,眼睛亮了一下,他朝我走过来,对我说:「南越,我真的没醉。」 他对我笑,然后拉着我的手,把我撩上去的衣角硬生生地给往下拉到肚脐眼下:「天凉了,肚脐眼露出来要着凉。你的腰这么好看,就该裹两层保暖衣。」65.腰好看和保暖衣有什么关系? 好吧,我算是明白了,陆清畔他这个臭流氓是真喝醉了。66. 「上回你答应了给我摸,过去这么多天了,你也该有心理准备了。」陆清畔说,「做人最基本的就是要讲信用,南越,你不可能骗我的对不对?」 陆清畔看着我,露出很诚恳的笑容,他家的地板砖已经换好了,他家的阳台已经装好了猫爬架,他家的冰箱上还贴着和我家冰箱上同款的冰箱贴,就连蜜桃屁股破掉的那个角都跟我家的一模一样!一模一样? 这不会是南焕直接拿了家里的冰箱贴再贴到陆清畔家的冰箱上的吧? 我弟来过陆清畔的家? 这个臭流氓到底是何居心!67. 「你家的这个冰箱贴跟我家的倒是一模一样。」我咬牙切齿说。 陆清畔道:「是你弟拿过来的,他还把你的书、日记本、拖鞋什么的都拿过来了,我放在客卧了,你要是今晚住下来,客卧还有你的睡衣,你换了衣服就能睡。」 我的心炸裂了…… 我在这边对陆清畔千防万防,但奈何不了家里有一个想倒贴的。 我弟一向对外人都十分防备,但不知道为什么对陆清畔,就跟怎么撵都撵不走的小狗一样,难道我弟的性取向是陆清畔这种类型的? 我弟要是喜欢陆清畔,那我就得三思了。 第116页 可是陆清畔就是个臭流氓,不仅拉我看片,还亲我,甚至他还想要摸我屁股。 他这样的弟媳妇,我是万万不能要。68.此时一声软软的喵喵声传来,陆清畔捂着他的大腿,让我过去。 他是用一件衣服捂着的,从我的方向看过去,只看得到他那件衣服是微微往上凸起来的。 再结合他刚才看片和摸那什么的提议,就算是用脚指头想,都能够猜得到他的那件衣服下是什么,要是我真的过去看了,那我和陆清畔之间这层窗户纸就完全戳破了。 我可没有兴趣再看一遍他的鸟。 「南越,你快过来看,它真的超可爱的。」陆清畔一遍捂着他大腿间,一边兴致勃勃地说。 我连连拒绝:「还是不了吧,我对它真的没有兴趣。」 陆清畔很是苦恼:「你不是很喜欢它吗?你之前还看过,你还说它很可爱。」 我什么时候说过陆清畔的鸟很可爱? 那叫可爱吗?那放在偌大的鸟林里也是巨兽般的存在啊! 【作者有话说】来啦~ 【审核大大,看的是小猫咪,真的是超可爱喵喵叫的布偶小猫咪】 ◇ 第95章 《老闆》69-75 69. 「老闆,我必须得要跟你声明一下,我是拿了你的钱,但这不代表我就要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我义正词严地说。 陆清畔很无辜地看着我:「可是它真的很可爱,我以为你一定会喜欢。」 不不不,再可爱的鸟它也是鸟,陆清畔的鸟我是万万不能喜欢的。 陆清畔他开始拉着我的手,让我坐过去,一定要我看他衣服下的东西,他的手劲特别大,好像要把我的手都给拧断一样。 我只好坐过去,挨着他。 我深唿吸一口气,先给自己念了一遍金刚经,先清理掉内心杂乱的思绪,再做好长针眼的准备,最后一定要做的就是双腿蓄力,不准腿软,一旦他松手后,我拔腿就跑!70. 「好了,你把衣服掀开吧,我做好准备了。不过陆清畔,今天的工资你必须给我翻倍,你这种骚扰行为给我的心理造成了很严重的打击!」我说。 陆清畔很疑惑:「加钱倒是没问题,可是小猫为什么会对你的心理造成严重打击?」 那可是小猫啊!小猫啊!那可是看了就要长针眼的生物!小猫?小猫?小猫!71.陆清畔这个崽种! 他现在一定是明白过来了我心里在想什么,所以他一直看着我露出「我没想到你心里居然在想着看我鸟」的笑容,他朝我勾勾手指头,故意表现得特别单纯,这样就能显示我刚才的想法有多么龌龊! 陆清畔这个故意引起误会的崽种!72.我眼睁睁看着陆清畔宝贝似的把他的那件脏衣服给掀开,露出趴在他大腿上的一只白色的布偶小猫咪。 陆清畔穿的是一条西装裤,布偶小猫趴在他的西装裤上,故意对我露出爪子上粉嫩的肉垫。 它应该才几个月大,刚断奶没多久,整只猫懒洋洋的,毛髮蓬松,一双漂亮得跟玻璃珠的圆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我。 「它真的很可爱对吧?我之前拿过它的照片给你看,你说你挺喜欢的,我才下定决心要养它。」陆清畔把小猫递到我手里,让我抱一抱它。 我人生中这辈子就养过两只小猫,一只是小时候我爸妈还在世时,家里的那只黑色小土猫。 这只黑色小猫基本都是靠家里的耗子养大的,我没出什么力,猫自己吃家里的耗子养活了自己。 第二只小猫就是我弟,养他特别费劲,他被别的小孩儿欺负了,也从来不开口说话,我只能去猜,他饿了也不自己主动说,有吃的他就吃两口,没有吃的,他能自己把自己饿死。 陆清畔递给我的布偶小猫是真的可爱,我小心翼翼地抱着小猫,就好像抱着一颗脆弱的心脏,那很软的身体和很暖的温度,让我的唿吸都紧了起来。 陆清畔举着手机,对着我和小猫,他说:「南越,笑一个好吗?」 我很给他面子,笑了一下,布偶小猫一只爪子按在我的脸上,用它的软肉垫给我盖了一个章。73.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分别给小猫取了名字,又给小猫餵了吃的,再给陆清畔做了一锅解酒汤,陆清畔喝了两口,觉得特别苦涩,于是问我,他能不能不喝。 「南越,我真的没有喝醉,我可不可以不喝这碗黑乎乎的东西?」陆清畔解释。 我把杯子递给他:「陆清畔,你要是不喝,那我就走了。」 陆清畔无奈地接过杯子,他说我没以前可爱了,以前的我总是像三月的春风。 他喝一口解酒汤,就看一眼我,好像我是他吃药时的蜜饯一样,看我一眼就不苦了。 当我决心要走出陆清畔家时,已经是半夜十二点了。 我给陆清畔的小猫取名叫鹿鹿,因为这毕竟是陆清畔的猫,名字还是跟陆清畔姓比较好。 陆清畔当天晚上就发了朋友圈—— 【鹿鹿,家里添新人了~[猫咪][猫咪][猫咪]】74.首先,猫咪鹿鹿不是人,那这家里出了陆清畔是人外,就只剩下我了。 而且陆清畔配的朋友圈的图片也都是我和猫咪鹿鹿的图片,我弟还把家里的冰箱贴拿过来贴到了陆清畔家的冰箱上,而这个冰箱贴还在我的朋友圈里友情出演过。 第117页 尤其我是一个很少更换家里摆件的人,一个摆件基本要使用到它光荣退休我才会丢掉。 小李是一个八卦佬,vivian是显微镜女孩,我光是用脚指头想,都能够知道公司没有我在小群里传出什么样的八卦。而陆清畔呢? 他现在正抱着猫咪鹿鹿,问我:「南越,你真的不考虑在我家住一晚吗?我家客卧的床非常大,非常软,就连你喜欢用的那一款抱枕,我都给你买了一模一样的。」 陆清畔低头捧着他的陶瓷杯,伸手把耳畔的细发给撩到耳后。 因为他的动作,我看见了他露出来的微微泛着粉色的耳垂。 陆清畔好像在想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他已经开始脸红了! 我很好奇,在他的脑子里,我现在该是在床上,还是在床下,是不是在他嘴里说的那张非常大、非常软的床上? 「我还要回家照顾我弟,他明天要去上班,没有我不行。」我说。 陆清畔把他的手机给我递过来:「但是我已经跟你弟说了,我说你今天晚上住在我家里,你弟说好。他说他会拿家里的零用钱去买早餐。」陆清畔把手机上的聊天记录给我看,「南焕只是性格有些内向,他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你不用把他看管得那么紧,他很多事情自己都能够做好。」 陆清畔的话让我火冒三丈! 他一个外人懂什么? 南焕是我看着长大的,别人欺负了他,他从来不知道开口。 有一回他被村里的小屁孩儿逼得大冬天跳到河里去,差点被冻死,我把他捞上来后,让他告诉我是谁把他推下去的,南焕都不敢吭声。 还是我问了我一个路过的朋友才弄清楚事情的经过,最后我把那几个臭小子教训了一顿。 要是我不事事都管着南焕,那南焕的小命早就没了好几回了!75. 「你懂什么!」我推开陆清畔,「我弟的事情有我来管,你不要妄想去插手。我弟多可爱都跟你没关系,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没有分寸地插入到我和我弟之间?」 我的话说得很不客气,我都觉得自己是不是最近神经绷得太紧,导致我说出来的话,非常的不体面。 陆清畔其实没什么错,他说的道理我都懂,可是懂和能够理解并且要我去做到,这并不是一个层级上的东西。 南焕是我的命,陆清畔他却想要把南焕从我这里抢走。 南焕能够独立,我当然也会觉得很欣慰,但他不再依赖我,我就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没有什么指望了。 我和南焕之间的关系,不知不觉中从他需要我,变成了我需要他,我需要从他那里获得安全感和被依赖的感觉。 我要往外走,陆清畔拽住了我的外套一角。 他站起来,抱住我,他的唿吸很缓慢,他告诉我:「南越,你冷静下来,没有人想要跟你抢你弟。」 我想要推开他:「你敢说你不想抢我弟?你一直夸他可爱,你是何居心?」 「我也夸过你可爱,鹿鹿也可爱,你弟弟也很可爱,」陆清畔很平静地说,「但是在我心里,你最可爱。你知道吗?我见你的第一眼,就在想,你到底整天在忙什么,我每天都看着你在忙碌,你很累,但你总是对谁都笑盈盈的。南越,没有人想要跟你抢你弟,我更不想抢你弟弟,如果可以,我更想抢走你。你懂吗?」 【作者有话说】 来啦~下一个故事本来想要写点的,结果又又又写成搞笑去了哈哈哈。 下下个故事我调节一下,写点我超爱的治癒系小故事~ ◇ 第96章 《老闆》76-86 76.陆清畔一直拥抱着我,他的动作并不强硬,可是我却好像并不想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 或许是因为他戳中了我内心最敏感的一个点,南焕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束缚我最大的枷锁,尽管我不愿意承认。 「今晚别走了,留下来吧。」陆清畔说。 「可是我留下来又有什么用?你又不是我弟,又不需要我照顾。」我说。 陆清畔犹豫了一会儿,就跟有人把刀子架在他脖子上一样,他小声说:「哥,今晚就留下来吧。」77.我得冷静一下。 我坐在陆清畔的客厅里,抽着陆清畔的黄鹤楼牌香菸,面前摆着一张日系的三级片,陆清畔坐在我旁边,乖乖地喝着解酒汤。 我老闆从臭流氓成功升级为我弟,关键是,他还比我大两岁! 我得好好想想,我在家里是怎么对我弟来着? 首先,要给南焕把牙膏挤好,要提醒南焕记得吃饭,睡觉的时候如果南焕睡不着,就要去照顾他,必要时需要陪睡。 我扭头看了陆清畔一眼——给陆清畔挤牙膏?想都别想! 提醒陆清畔吃饭? 不让他吃百草枯都算是我仁慈! 陪陆清畔睡觉? 让他一生长眠倒是可以。78. 「南越,为什么你看着我,会让我感到害怕?」陆清畔一边喝着苦兮兮的解酒汤,一边问我。 「你怕就对了。」我说。 我脑子里在想着怎么让你一生长眠,你要是还不怕,这才有鬼了。79.不知道为什么,这都快到冬天了,蚊子还是那么多,在陆清畔家里睡了一晚上,我的脖子上被咬了好几个包。 第二天一早起来,陆清畔看我的眼神就不对劲了,他看我的眼神黏煳得能拉丝儿。 第118页 我进卫生间开始洗漱后,才看见自己脖子上的几个蚊子包,尽管看上去真的很像被人嘬出来的草莓印。 但这他娘的真的是蚊子包! 昨晚我一进陆清畔家的次卧,就把门反锁了,然后用屋子里笨重的单人沙发把门给抵住了,他陆清畔就是有三头六臂,他也进不来啊!80. 「我们昨晚……我没对你做什么吧?」陆清畔开车顺路带我去公司的时候说。 我光明正大地把脖子露出来:「这就是蚊子咬的,你家蚊子真厉害。」 陆清畔忽然脸红:「倒也没有那么厉害。」 我夸你家蚊子,你脸红什么啊! 你快把脸给我黄回来,不,白回来! 因为我脖子上的不是吻痕,所以我也不怕被别人看,那种穿高领毛衣遮遮掩掩的才是做贼心虚。 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我们公司精英荟萃,这区区蚊子包,大家不可能认不出来。 然而事实证明,我们公司就是「小脑萎缩加八卦上头综合徵事业部」。 我刚和陆清畔进公司电梯,vivian也在电梯里,她吃惊地捂着嘴,然后低头开始打字,我瞥了一眼,消息蹭蹭蹭地往上窜,我只来得及捕捉到几个关键字,例如—— 「上床了」 「牙印都有」 「肯定绝逼亲了」 「kswl」 「吻痕」81.这个时候上电梯的人很多,特别挤,陆清畔就把我护在怀里,我们一块儿挤到了电梯角落。 陆清畔比我高一点儿,他的领带打得一丝不苟。 我正看着陆清畔的领带,他后面有人忽然摔了一跤,摔跤的时候恰好「不小心」推了陆清畔一下。 陆清畔没站稳,就伸手撑在了我的耳朵边上。 这……这是什么情况?壁咚?电梯咚? 阴差阳错摔跤咚? 电梯里的同事集体倒吸了一口气,我真怀疑是不是因为有人在放屁,他们开始吸气闻一闻是谁放的,哪个牌子的屁? 不过电梯里还能摔跤撞到陆清畔,这是谁搞出来的事故? 我看向陆清畔的身后,vivian给了我一个眼神:不用谢,这是姐妹儿应该做的!82. 「不好意思啊,电梯里有点挤,你介意我挨着你撑一下吗?」陆清畔很认真地询问我的意见。 「不介意,老闆你爱怎么撑就怎么撑,毕竟这个公司都是你的。」我说。 那我撑你也可以吗?你也是我的吗? 这句话,不是陆清畔直接问出口的,是他通过微信发给我的。 我看着手机,又抬头盯了一眼单手打字的陆清畔,他看我一眼,晃了晃手机。 紧接着,我的手机又响了——鹿鹿爹:【你脖子上的痕迹很明显,还是遮一下比较好,虽然我不介意被别人知道,但是你可能会被说闲话。】83.我:?这是蚊子包,你介意什么?你有什么资格介意?难不成蚊子是你派来的?84.陆清畔的备註是我昨晚上改的,原先我是给他备註的【陆老闆】,但陆清畔说这个备註太生疏,他都认我当哥了,这个备註必须改。 因为昨晚刚给鹿鹿起了名字,我就直接给陆清畔的备註改成了【鹿鹿爹】。 我给陆清畔发消息:【我脖子上的痕迹是蚊子咬的,跟老闆你没有关系!】 然后,叮的一声,伴随着电梯到达目标楼层,以及陆清畔手机微信的提示音,我稍微低头就看见了陆清畔给我的微信备註:【鹿鹿妈】。 我一口老血憋在喉咙里。 显然看到【鹿鹿妈】备註的不止我一个,陆清畔他就没有一点想要把办公室恋情藏着掩着的意思。 出电梯时,好几个小姑娘和小男孩儿们都差点左脚拌右脚,个个交头接耳。 我不敢去听,怕自己在人家的悄悄话里,已经被丢进了大染坊里从外到内染黄了一遍。85.我走去自己的工位,小李显然已经提前收到了八卦消息,他暧昧地看着我。 此时陆清畔从我面前走过,他喊了我一声,我立马站起来,想着他可能要交给我什么重任,说不定是把我外派出差个把月的那种。 那我可就得立马收拾我的小包袱,动身跑路咯! 「南越。」陆清畔说。我附耳过去。 「早安。」 小李嘿嘿笑,把脸扭过去,手指疯狂在手机屏幕上打字,恰好我又没有近视,看见那偌大的关键字:【小情侣】。 资本家拿着钱在办公室谈恋爱,你们难道不该拿起键盘反抗吗!你们的尊严呢!86.我一口老血被咽回了胸口。 你信不信!你信不信我用小拳拳揍死你个在办公室里调情的臭资本家!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97章 《老闆》87-95 87.这个周日,陆清畔约了甲方公司的几个经理一块儿打网球,我们公司里的人,他就叫上了我和小李一块儿去。 陆清畔有自己的网球装备,我特意想着,我得要在后面帮陆清畔拎东西,这样我就可以跟陆清畔保持距离,免得八卦先锋小李又为前线部队vivian传出什么机密。 结果小李身先士卒,把我的活儿给抢了! 「南越,你放心,老闆叫我来的心思,我都明白,老闆还因为这多给了我一千五的加班费,你别跟我客气!」小李笑得倍儿开心! 「我怎么不知道今天还有加班费?老闆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我震惊!我怒了! 第119页 让社畜大周末加班还不给加班费! 小李用他的小肩膀来碰了碰我:「你跟老闆那是什么关系,老闆有的那还不就都是你有的,你要什么加班费啊~」 小李说的话后面那个往上扬的「啊」很有灵性,加上他挤眉弄眼的表情,我毫不怀疑,在他的脑子里,我已经跟陆清畔至少是滚过七次床单的交情。88.我必须要跟陆清畔划清界限,否则再这样下去,君弯我亦弯,弯弯相报何时了?89.陆清畔在做打网球前的热身运动,我走到他身边:「老闆,关于我和你的关系,我觉得你有必要在公司里跟部门同事澄清一下。」 陆清畔看着我,然后他忽然站直了身体,他走到我面前,伸手扒拉了一下我运动衫的领子,他的眼睛略微弯了下来:「印子已经消下去了。」 他语气略有惋惜。 那不就是几个蚊子包吗? 蚊子包还能留多久? 我涂了点治疗蚊子包的软膏,隔天它就消下去了。 陆清畔的长髮及腰,他用一根黑色头绳绑住,看上去又帅又俊,远远地看上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俏闺女,就是身材挺魁梧了点儿。 陆清畔说实在的,长得确实是很好,虽然是个男人,但总让人想到「漂亮」这个词,加上他的脾气和为人处世,他确实是很绅士优雅。 但是,我这是说的他对别人,对我,他就有点像是书生耍流氓。 「陆清畔!」我喊了一声他的名字,「我脖子上的真是蚊子包,我跟你那天晚上真的什么都没发生,你喝醉了,我帮你做了解酒汤,你让我看猫,我给你的猫取了名字,之后你睡觉,我也睡觉,第二天早上醒来,我被蚊子咬了。就是这样。」 这时候,永方地产的陈经理把陆清畔叫走了,陆清畔对我点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然而在打球时,他丝毫没有收敛他对我的特殊关注,导致陈经理对着陆清畔说:「今天晚上本来还想给你安排几个知趣的小男孩儿,但看来你已经自己带了相好的,今晚上,那我就不给你安排人了。」 陆清畔笑着点点头,然后他们不知道说了什么,两个人同时看了我一眼。 中场休息时,我把陆清畔拉到一旁,对他说:「老闆,关于我和你的关系,你一定要澄清,这不仅是为了我好,也是为了你好,你也不想别人知道咱们公司的老总是个同性恋吧?这对公司的形象也不好。」 陆清畔点了支烟:「我就是喜欢男的,我身边的人都知道我的取向。南越,你是瞧不起我们这些喜欢男人的男人吗?」 我摇摇头:「老闆,我哪儿能瞧不起你?」 陆清畔粲然一笑:「既然如此,你怕什么,你是直男,我是gay,你只要直下去,久而久之,别人自然都会明白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真的?」我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哦,直的弯不了,弯的直不了,我一个纯纯大直男,我怕什么? 「你担心的事情,我都清楚,但是这些事情,我越去解释,别人就越会觉得我们两个之间的关系不单纯。」陆清畔说。 「那就任由他们猜?」我说。 「对,反正南越你是直男对吧?即便我对你有兴趣,但是你只要不回应我,你又能有什么损失?我给你的东西,你可以随时收好,你想要走,也可以随时就走。」 陆清畔说着,从他的兜里掏出一块手錶,吊牌还在,他把手錶戴在我的左手上,然后告诉我:「你的手很好看,这块表配你,还是有点次了。」 我倒想看看这是多次的表! 我低头一瞧,这表真挺好看,恰好陈总也有一块同一个品牌但样式略有差别的,我问陈总他手上的表多少钱。 陈总说:「三十来万吧,不过没陆总送你的那块贵,你家陆总给你那块,我要是没记错,得七十多万吧?」 陆清畔没吭声,算是默认了陈总的话。 我顿时觉得我的左手都抬不起来,我的手何德何能有这本事戴这么贵的表啊!90.陆清畔把网球拍塞到我手里,然后手把手地教我打网球,因为教导打网球的姿势很亲密,导致陈总和小李看我们的眼神都不对劲。 我连忙从陆清畔手里把网球球拍拿走,然后跑到距离他有三米远的地方,利落地想要向他展示一个越前龙马的外旋发球! 但网球和网球拍来了个完美的吻别,球连球拍的网子都没有碰到,小李笑了,陈总装作打电话的样子,也笑了。 我连忙看向陆清畔,陆清畔穿着件黑色衬衫,手肘的袖子挽了起来,露出两只略带有薄薄一层肌肉的手臂。 他右手手腕上常待的那块百万上下的玫瑰金色百达翡丽手錶取了下来,此时陆清畔的右手正握着一只香菸。 他似乎有很重的菸瘾,时常会抽菸。 陆清畔没有笑话我,他只是看着我,好像在透过我看什么人一样。 我喊了他一声,陆清畔回过神,他走过来,右手抖了抖菸头的灰,他用一副很轻快的语气说:「南越,你怎么这么可爱。」91.陆老闆,你怕不是脑子有病? 外行打网球,操作失误,您还觉得可爱? 您对我的滤镜到底有多厚?92. 「以前,我也这么教过你打网球,你当时也学得不太好,但是你说你会勤加练习。南越,你真的把我全都忘记了。」陆清畔走过来,握着我的右手,让我抓紧球拍。 第120页 他的左手握着香菸,菸灰落在我的左手手指上,有点烫,等他帮我发完球后,菸灰就变冷了。 他的唿吸落在我的脖子上,有点热,但是等他走远了,那阵唿吸好像还在一样,只是有点冷了,不那么热。 我难道以前真的跟陆清畔有过一段? 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失忆了,比如大学时失忆忘记了我的初恋情人之类的。93.晚上,陈总请我们一行人吃饭,我一直磨磨唧唧地走在后面,就是不想坐在陆清畔身边,这种好像所有人都知道你们有姦情,但你们实际上连kiss都没有过的感觉,实在让人觉得心里害怕。 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害怕,难不成是害怕自己弯了? 可我是钢铁直男! 钢铁直男都宁折不弯! 哪怕我就是被陆清畔给折了,威胁绑架了,到床上了,我也得把最后的底裤守住!94.说错了。是底线。 我们做直男的需要守住底线!95.我最后一个迈入包厢,除了陆清畔身边的位置,其他地方都坐满了人。 陆清畔在跟陈总谈刚才打网球的事儿,我硬着头皮挨着陆清畔坐下,陆清畔给我递过来服务生刚上的热茶。 小李低头捧着手机打字,手指就跟在二十六键键盘上跳踢踏舞一样,光是看他那手速,我都知道我和陆清畔的车开了有多远。 「南越,你跟陆总谈了多长时间了,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 陈总的一席话,让我如听一席话,整个人就愣怔了。结什么?什么婚? 我和他都没接过吻,没睡过一张床,怎么到你们这里,我们已经到结婚的步骤了呢!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98章 《老闆》96-106 96.晚上,陆清畔送我和小李回家,小李下车后,陆清畔一边开车一边对我说:「南越,你相不相信心理实验游戏改变人生的故事?」 「心理实验游戏?」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东西。 陆清畔解释:「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情景演绎,心理医生可以催眠病人进入自己设定的模式当中,可以通过周围的人、环境,来让病人加深这种模式,体验一些不同的人生,或弥补一些以往的遗憾,让病人重获新生。」 陆清畔他……他是被鬼怪巫婆什么的附体了吗? 他怎么神神叨叨的? 「南越,你难道就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会喜欢你吗?」陆清畔问。97.为什么你会喜欢我? 这个你心里没点数吗? 你喜欢我的原因你自己不清楚,我又怎么会清楚?98.说真的,我觉得以陆清畔的条件,他要什么样的人没有,就算他大学时真的是个忧郁沉闷的男人,而我恰好在当时成为他的白月光。 但陆清畔也不至于记这么久,陆清畔是个商人,何至于把一个曾经自己短暂有过好感的学弟记这么久,还对我百般谦让。 「南越,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只需要记住,我喜欢你。这一点,我从未骗过你。」陆清畔把车停在我家楼下。 我看着一辆黑色劳斯莱斯从小区门口离开,尽管这辆车并不是上回我看见接送我弟的那辆车,但车里的男人,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恰好从对方没有合上的车窗看见了他的脸。 是上回送我弟回来的那个男人。 「陆清畔,你骗了我什么?」我觉得心里十分惶恐。 紧接着,我的视线变得很模煳,陆清畔吻了我,他用手掌蒙住了我的眼睛,他的吻跟他的人完全不一样。 陆清畔这个人向来是优雅而从容。 他的那头长髮一直被他打理得很漂亮、很柔顺,我能够闻得到他袖口的烟味,呛鼻而让人不喜。 但是陆清畔的吻却火热而激烈,他把我压到副驾驶座上,他的手掌紧贴着我的肩膀,在我的锁骨处摩挲:「南越,我喜欢你。」 他这一回没有再夸我弟可爱,他拿开遮挡我眼睛的手,我看见他时,只觉得他和平常在外人面前表现出的陆清畔不一样。 眼前的陆清畔,并不斯文,只有败类,带着一种痞气,他的长髮仍旧一丝不苟,但这种转变,却浑然天成。99.我们在车里接吻,陆清畔的吻技很好,很快,我们的车就开始晃动起来,陆清畔立马就要去解他的皮带,我握住了他的手:「老闆,这使不得。」 陆清畔低头啄吻了我的唇:「那下回再吃你。」 我一句臭流氓到嘴边又因为陆清畔是资本家而咽了回去,他毕竟是我的衣食父母,我还不想明天就背着我的小包袱被开除公司。100.我从陆清畔的车上下来,保安亭里的保安看我一眼,他拿出根烟,递给我:「你弟刚跟一个小帅哥车震完,你又跟另外一个小帅哥车震,你们都好这一口啊。」什么? 我弟跟人车震了? 就跟我和陆清畔那样? 我回到家,我弟在客厅整理一些书,我到我弟面前时,书里恰好掉落几张照片,都是大学时期的我和另外一个男人的合照。 那个男人留着长发,十分俊雅,看上去温柔体贴。 我们一起吃饭,一起打网球,一起去图书馆,但是这个人并不是陆清畔。 南焕连忙弯腰去捡照片,我快一步把照片捡起来,那是一张让我陌生的脸。 那张脸完全比不上陆清畔,但是气质却和陆清畔在外人表现出来的气质一样,温柔体贴而让人想要靠近。 第121页 这个人看上去有点内敛,他有着一双很秀气的眉毛,这几张照片里,有三张照片里的他都穿了一件一模一样的灰色衬衫。 「南焕,这个人是谁?」我问他。 「哥,这就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不记得也没关系。」南焕近乎冷漠地说。101.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大学时期曾对一个男人有过好感,他并不优秀,没有如今的陆清畔的一半好,但是他很温柔。 他会陪我一起坐在银杏大道的长椅上,我听他讲哲学理论,他经常会问起我弟弟的事情,我们没多久就交往了。 我们相识的最初,就是他在我面前拾起了我丢到地上的银杏叶,我走过去问他,是否曾送给过我一封信,他很内敛,怀里捧着一本倒着的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 我们交往后,我就带他去我和我弟租的公寓,他对我和我弟很好,我当时也很放心让他和我弟相处。 但是在有一天我回家时,发现他在我的卧室要对我弟用强,我弟身体弱,根本没有办法反抗他。 我用花瓶砸了他的脑袋,用拳头狠狠地揍了他。 他依旧想要去轻薄我弟,他的眼神里带着一种病态的狂热。 「你tm给我滚!」我沖他说。 他很轻蔑地看我,露出我不曾见过的病态疯狂眼神:「南越,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追你?要不是看在你有个漂亮弟弟的份上,我会看上你?」 我扑到他身上,把他扑到了地上,我疯狂地踹他,打他。 然后南焕从床上爬下来,他抱住我,说:「哥,别打了,我没事。哥哥,我没事,你快住手。」 我差点把那个男人打死,如果没有南焕,我早就成了杀人犯。102.当天晚上,那个男人离开我家公寓后,在路上被车撞了,几天后他进了icu,因为没有抢救过来,他死了。 他的父母找上我,说是因为我对他动手,导致他精神萎靡,所以才被车撞,造成他们儿子死亡的原因,我也有份。 我报了警,但因为我前男友死于意外,且这件事和我的关系不大,警察不管民事案件,提议我们双方私了。 我赔了点钱,之后带着南焕搬家,来到这座城市。 我把当初收到的情书等一切和这个男人有关的东西都烧掉了,包括他赠送给我的那本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 爱读罗曼·罗兰的不一定就是谦谦君子,也可能是表面斯文内里禽兽的疯子。103.因为昨晚陆清畔对我说的话,以及南焕收拾书时掉出来的照片,还有我昨晚做的光怪陆离的梦,我决定亲自给我弟的男朋友把关。 南焕对陆清畔是有好感的,至于南焕现在在接触的那个男人,我并不了解,对方甚至没跟我打声招唿就开始招惹我弟,还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车震这种事儿,一看就是个没礼貌的瘪三。 我问南焕:「宝儿,你觉得陆清畔怎么样?」 南焕一边吃早餐,一边说:「陆哥哥很好。」 「你喜欢他吗?」南焕点点头。104.虽然把和自己接过吻的男人推给我弟,这事儿是奇怪了点。 但陆清畔这个人,除了有点爱耍流氓外,没什么缺点。 至少比整体送我弟回来的那个男人靠谱得多。 想到此,我就更加坚定了要试试把陆清畔和我弟凑一块儿的想法。105.我给陆清畔发消息约他在酒店见面,因为我第一次去陆清畔家,导致他不举,我必须要确认他功能是否正常,陆清畔很快回我,说需不需要他准备什么东西。 「我来准备吧。」我说。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我第二次就准备得齐全得多了。 我准备了好几部gay片,带上了投影仪,到了酒店,我就拉着陆清畔看片,我找的都是他爱看的,他要是没问题,我之后就把我弟介绍给他。 陆清畔拎着一个黑袋子到酒店,我背着一个大包到酒店,我俩就订了一间大床房。 前台的小姑娘很警惕地看了我们一眼,害怕我们有什么不法交易,直到我把投影仪给他看,陆清畔无奈地把黑袋子打开。 小姑娘顿时脸红,我也凑过去看了一眼,陆清畔怎么还带了一瓶类似润肤露包装的东西,还有两盒……套? 他来酒店做皮肤护理? 他来酒店搞情色产业? 他来酒店搞…… 我顺着他的眼神看向了我自己。106. 「你看我干嘛?我投影仪不重,我自己能背。」我说。 陆清畔笑了下:「待会儿你就背不动了。」 我怀疑他在开黄腔,但我没有证据,毕竟陆清畔还是我的老闆陆清畔,他优雅大方,美貌温柔,在商场上杀伐果决,为人处世样样周到,总不能真是个动不动就开黄腔的臭流氓吧? 我们一路上到九楼,陆清畔用房卡刷开酒店的房间门,我把投影仪拿出来,拿出手机问陆清畔要看哪部片。 陆清畔随机选了一部,然后他脱了外套和鞋袜就上了床。 他拍了拍他身边的位置,让我过去坐下。 我挨着他坐下后,他就开始把他的那个小黑口袋拿出来。 我把屁股挪得离他远了一些。 「陆清畔,你对我弟是什么想法?」我问他。 「南焕?嗯,挺可爱的。」陆清畔说。 「你挺喜欢的吧?」 第122页 「还好。」 「你会对我弟好吧?」我问。 说真的,当我做出要把陆清畔介绍给我弟的决定后,我总觉得心里怪怪的。 那种怪异感在「我为我弟好」的想法出现后,又被我自动忽视了。 我弟在外人面前一直很拘束,如果又像我梦里那样,受到什么欺负,那我就算死了都能被气活过来。 但如果我给他找一个合适的依靠,他能照顾我弟,保护我弟,那我就能放心了。 「南越,我不仅会对你弟好,我会对你更好,你对我到底有什么不放心的?」陆清畔问。 「我不放心的……」我说着,看了一眼他的腰腹以下,「上回我不是把你弄得不举了吗?你身体没问题吧?」 「那你要不要试试?」陆清畔问出了和上回一样的问题。 我梗着脖子回答:「那就试试。」 【作者有话说】 受之所以把攻介绍给弟是因为受到了心理暗示,加重了护弟狂魔的属性,不是理智的判断! 因为后面情节转折太大,怕只放一点看得云里雾里的,就全部更了,后面有解释,我在前面有埋一点伏笔,但不确定埋得行不行。 一个就是攻喜欢受喜欢得很莫名其妙,攻的外在人设是冷美人却经常耍流氓,还有就是受在宫靠近他的时候闪过的回忆是攻没穿衣服的,还有受的弟弟没有经过受就有攻的联繫方式,并且受的弟弟对人是很防备的,但是对攻却很有好感。 这个转折灵感来源于我前几天无聊刷到的一个电影~ ◇ 第99章 《老闆》107-112 107.投影仪放着小电影,我和陆清畔也搞得大汗淋漓,他要和我接吻,我不同意,我躺床上,陆清畔已经要进行到最后一步时,被我急急叫停:「你没问题,我们就先这样好吗?要是你实在忍不住,我打个电话把我弟叫来,你等等。」 「南越!」陆清畔喊了一遍我的名字,「老子tm的给你都弄好了,给你搞舒服了,你现在让我提起裤子?」 「老闆,」我战战兢兢地给他把裤子找来,「你性格好,样貌好,身家好,样样都好,我把我弟介绍给你,你看看——」 陆清畔下了床,坐在一边抽菸,他说:「我就知道这个破实验得把人给整疯,疯你一个就算了,现在老子都快被折磨疯了。」 我:「什么实验?」 陆清畔揪着我的头髮,握着我的后脑勺,把他嘴里的烟雾渡到了我的嘴里:「电话别打了,我怕我想打死你。南越,你弟在你心里,真的有这么重要吗?你难道真的不能喜欢上别人吗?」 「南焕是我的命。」我说。 「但你以前喜欢过别人不是吗?为什么那个男人可以,我不可以?你甚至可以在你的潜意识里把我推给你弟,你扪心自问,你这样做公平吗?你对我公平吗?你对你弟和你自己公平吗?」陆清畔把我丢到床上,「南越,我说过,我喜欢你。我对你说过的话,就这句是真的,你只需要记住,我喜欢你。」108.当我醒来后,我身边没有任何跟陆清畔有关的东西。 包括昨晚使用过的润滑剂、投影仪等。 我手机里也没有任何跟陆清畔有关的消息,我的联繫人列表里没有小李,也没有vivian,更没有陆清畔的备註【鹿鹿爹】。 但是我依旧在昨天入住的酒店,我身上的痕迹是真实存在的,甚至就连吻痕都还在。 我给南焕打电话,问他能不能把陆清畔的联繫方式给我,南焕问我陆清畔是谁。 我心里就跟缺了一角似的,我着急得话都说不清楚:「就是经常见你那个陆哥哥,长头髮的,你还很喜欢他,你给他备註【鹿鹿】的那个,你手机里应该有他的联繫方式才对!」 我说到最后,已经开始歇斯底里了。 南焕好像被我吓到了,他很长一段时间没说话,他告诉我:「哥,我不认识陆清畔。」 我在我的朋友圈发【有没有谁认识陆清畔,能不能把他的联繫方式推给我】。 但是基本上没有人理我,有几个之前的同事问我陆清畔是谁。 没有人再记得陆清畔是谁,除了我。 明明我们昨晚才做过最亲密的事情,可是一觉起来,陆清畔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109.我在网上发布寻找陆清畔的帖子,我把我的经歷写出来后,别人以为是玄幻小说,还告诉我,要么去挂精神科,要么承认这就是我瞎编乱造的小说。 无人认识陆清畔。 等我身上的那一身痕迹好了之后,我再也没有能够证明他出现过的证据,他送我的手錶也不见了,我工作的公司也成了别人的公司。 一个月后,我几乎快精神恍惚了,南焕反而要来照顾我,他几次想要张嘴告诉我一些事情,但是他到最后依旧什么都没说。 我想起来陆清畔提到过的心理游戏改变人生,会不会我经歷的一切都是一场心理游戏? 那么陆清畔在哪里,陆清畔在哪个世界? 我推开南焕,冲到阳台,我跳了下去。 如果这个世界就是一场心理游戏的虚拟世界,那我跳下去就能醒过来,如果这不是,那么我跳下去就再也醒不过来。 南焕已经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了,我也不用再把他当做自己的责任,他该学会自己成长。 我跳下去之前听见南焕在喊我哥,我闭上眼,但意料中的痛苦并没有来临。 第123页 我落在了安全气垫上,旁边是统一着装的十几个保全,保全旁边站着一个穿着深棕色西装的男人,那是之前我看见过的,送我弟回家的男人。 而那个男人身边,站着的,是我在寻找的陆清畔。110.陆清畔站在我面前,他说:「南越,恭喜你,重获新生。」 他介绍说,他是南焕的心理主治医生,被南焕要求开始这场心理实验游戏。 被心理实验游戏改变的主角是我,在几个月前,先由他催眠我,将我记忆里大学时期的那个恋人的模样给模煳化,那些记忆都给隐藏起来。 之后几个月里,包括小李、vivian和陈老闆等,都是被请来的专业演员。 他们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让我忘掉关于大学时期的那段不愉快的经歷,并且戒掉对南焕的依赖。 「不可能,我弟怎么能够有钱请动这么多人?」我不可思议地说。 陆清畔指了指他旁边的男人:「这位是我哥,陆淮,这次心理实验游戏的所有费用都由他出资。」 陆淮只是很淡地看了我一眼,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并不想和我详谈,直到我弟下来后,他眼神就变得柔和了些,目光一直落在我弟身上。 「哥,对不起。自从你前男友秦元死后,你一直很害怕我再发生意外,你变得越来越自我,越来越压抑,我不得已才拜託淮淮帮我,哥,你别怪他们。」南焕握着我的手说。 那么冷酷的酷哥霸总,居然被我弟称作淮淮? 我弟才是最后的大boss吧?111.因为我已经克服了对南焕的占有欲和保护欲,陆清畔帮我恢復了我的记忆。 这个心理实验游戏从我半年前入职陆清畔所在的这家公司时就开始了,花费的费用比我想像中的要多很多。 我以为的小李:八卦佬,对的各种消息都精通,工作看起来像是在摸鱼,做一份报表就跟要他命一样的能力低下的老员工。 实际上的小李:专业演员但高中肆业,混娱乐圈但为了餬口无奈跑来兼职了一份操蛋的工作,每天还得装社畜工作,每天上班就是摸鱼,面对一堆报表他就跟看天书一样,偏偏有个主角总盯着他做。 我以为的vivian:事业型女人,偶尔八卦,时常产粮磕cp,新时代精英女性。 实际上的vivian:高级知识分子模特,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进入模特公司多年,因为觉得好玩所以接了一个类似cosy的心理实验游戏,并且总是在游戏里给自己加戏,导致好几次被陆淮约谈,她在游戏里居然磕起了真cp! 我以为的陆清畔:事业型霸总,为人处事周到,温柔体贴,钱多人偶尔傻但心地善良。 实际上的陆清畔:专业心理医生,霸总的亲弟弟,初高中的时候真的当过那种看起来很兇的小流氓,爱玩机车,菸酒不忌,行事一点不靠谱,但因为亲哥要帮情人完成心愿,被迫从美国赶回来,组织并参演了这场心理实验游戏。 所以,最终只有我是错付了我的时间和感情! 他们全都在演我!112.秦元对南焕侵犯未遂出了车祸去世后,我对南焕的保护欲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峰值。 南焕本身就不善表达,又有轻微的自闭症状,在我过强的占有欲下,南焕产生了轻生的想法。 但他为了体谅我,并没有把这个想法告诉我,他入职了一家机构,成为了一个陪聊主播,并且在直播的过程中认识了陆淮。 南焕有时候会把他生活中的一些事情在直播中说出来。 陆淮很喜欢他,尽管有时候南焕说话很慢,但陆淮会很耐心地去引导他说话表达。 久而久之,南焕就答应了陆淮线下见面的请求。 之后两个人理所当然地开始交往。 但南焕害怕我会从中阻止他和陆淮交往,因此他从来不告诉我陆淮有关的事情,直到我撞见陆淮送他回来,我对陆淮大打出手,并且阻止他和陆淮见面。 南焕别无办法之下答应了陆淮演绎一场心理实验游戏的要求,他想要我从秦元的阴影下走出来。 南焕带我去陆家做心理催眠的那天,我着急上厕所走错了路,阴差阳错拐到了陆清畔的房间。 陆清畔刚洗完澡出来,以为我是他哥送给他的床伴,当下就要对我动手动脚,被我给三言两语讽得暴跳如雷。 之后他围在腰间的浴巾掉下来,我嘲讽他的鸟小,陆清畔被气得脸红耳赤。 在半个小时后,他给我进行心理催眠时,不仅让我忘记了和秦元有关的事情,还让我忘记了今天看见他的那一幕。 几个月后,陆清畔重新设计了心理实验游戏的剧本,不仅公报私仇让我在潜意识里觉得他的鸟很大,还几次三番在游戏里耍流氓,被陆淮骂了好几次。 但即便如此,本该在游戏的最后,由我爱上他,把对南焕的感情逐渐淡化,让我更多地把自己生活的重心转移到他陆清畔身上,他和我好好谈恋爱再happy ending。 原本陆清畔是不用真的跟我发生关系。 他只需要在游戏中推脱说情侣之间发生关系还是到结婚后比较好,或者再交往几个月深入了解了再上床比较稳妥,原本的剧本也是这么写的。 可陆清畔没想到我到了最后一步时,居然还想着南焕。 他心里吃味,就真的跟我发生了关系,并且中途篡改剧本,玩了一招釜底抽薪! 第124页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00章 《老闆》113-115完结章 113.一周后,我去了陆清畔的心理诊所,进行复查。 陆清畔站在我面前,他依旧和几个月前一样,留着一头长髮。 他和秦元一点都不像,除了长发和同为男性这两个共同点外,其余的一点都不像。 秦元装出来的样子内敛而温柔,实际上却内心压抑而猥琐。 陆清畔表面看上去不正经而斤斤计较,实际上却很能跟别人共情且能理解别人,所以南焕很喜欢他。 「有些事情,我是可以解释的。」陆清畔说话有些吞吞吐吐。 「陆清畔,你说你只有『你喜欢我』那句话是真的,现在我问你,那句话也是剧本吗?是真的吗?」我问他。 「那句话是剧本,」陆清畔说,「但那句话是真的,只有那句话是真的,南越,我喜欢你,到现在为止,我对你说过的话,只有这一句话,是真的。」 起初,陆淮给我找的饰演我男朋友的男人另有其人。 是陆清畔觉得好玩,加上他想要公报私仇,就以心理医生要亲自参与到整个心理实验游戏的进程中才能更好地把握整体实验进程为由,把饰演我男朋友的角色给中途截胡了。 「那你是不是应该对我负责?睡了人就跑的男人最没品,你陆医生应该不会是这么没品的男人吧?」我问他。 陆清畔笑着说:「怎么,想用激将法激我?我陆清畔反正当臭流氓当惯了,我不负责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我确实不能把你怎么样,那我就只好再找个男人了,反正我这都弯了一次了,一时半会儿也直不回去,不如将错就错,再弯一次。」我遗憾地说。 陆清畔怒了,他冲过来在我的唇上啃了我一口:「我开玩笑的,你怎么还当真了?我不是你男朋友,谁还能是你男朋友?这次是我掰弯的,我不负责谁负责?」114.他们都在演我,但只有陆清畔演着演着却当了真。 他真的养了那只猫,并且给猫咪取名叫鹿鹿,他的家里真的重新装修了防滑地板,那些三级片也确实是他以前自己没事儿的时候淘来的。 在所有人都在欺骗我时,只有陆清畔告诉了我唯一的真相:他喜欢我,是发自真心地喜欢。 那一天早晨我醒来时,陆清畔「消失」了,在我没穿拖鞋就跑到酒店前台去问陆清畔的消息时,陆清畔就站在我身后的大理石石柱后面,看着我。 在我到网上发帖询问是否有人认识陆清畔时,陆清畔每次都会在我的帖子下披着小号评论一条:【楼主不会是在玩什么游戏吧?陆清畔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吗?】 陆清畔每次都在试图告诉我,他存在于真实世界。 他想要把我从心理游戏世界里拉出来,让我到真正的世界去找他。 我对陆清畔的执念超越了对南焕的保护欲和占有欲,于是我和南焕都有了一个全新的开始。115.不过在我跟陆清畔在一起后,我、我弟、陆淮和陆清畔之间有一个非常大的难题——那就是辈分问题。 陆淮要是跟着南焕的辈分,就该叫我叫哥,叫陆清畔为哥夫,但陆淮又是陆清畔的亲哥。 陆清畔本来就是一个经常惹事儿的主,有一回他半夜三更拎着行李跑到我家里来,说他被他哥赶出家门了,就连他公寓的钥匙,他哥都没给他。 我牵着他的手,让他进屋里来暖和一下,顺便问了他原因。 陆清畔说:「我就借了一下你的辈分,喊了他一声弟媳妇儿,他就立马对我动粗,你说有他这么当哥的吗?我当他弟二十多年了,他当一下我弟媳妇儿又能怎么样?」 「你真活该。」我说。 陆清畔开始脱他的衬衫和皮带:「我来投奔哥哥,也没什么能够报答你的,那就唯有千里送鸟,礼轻情意重,还请哥哥笑纳。」 我抬腿就跑,刚跑出去两步,就被陆清畔拦腰给截胡。 他这个臭流氓耍起流氓来,还真没什么底线,我当初到底是为什么会认为他这个人人品不错,还想把我弟介绍给他的? 肯定是他陆清畔在给我做心理暗示的时候,让我对他加了太多的滤镜! 「哥哥,来,亲一个先。」 「滚,今天不行,我明天还要工作!」 「我滚过来了呀,哥哥,工作不会比我还重要吧?不会吧?哥哥要抛下我了?」 「陆清畔,你能不能正常一点!」 「哦,那哥哥先来亲一个吧。」 我草他娘的臭流氓!你不要过来啊! -《老闆看上了我亲弟弟》完- 【作者有话说】 完结啦!这个故事转折有点大,我不太能确定是不是能够写好,继续写下一个啦~ 《你怎么知道我190的》 ◇ 第101章 《你怎么知道我190的》1-6 1.本人男,叫方烬,身高一米七一,勉强凑个数算一米七二,再四捨五入也能到一米七五,再四不舍五再入的情况下,也能勉强算个一米八的硬汉。 我在南方时,我很少为自己的身高自卑。 我们那个地方,普遍都是我这种一米七出头甚至不到一米七的男人(应该?我不管,反正就是!),我一个勉强能够到一米八的硬汉,何必自卑? 但当我来了北方上大学——接待我的一米七八小姐姐穿着带三厘米高的高跟鞋俯视我,说:「新同学好呀,你要不要参加我们织毛衣社团?我们社团的人都很好的,特别适合你们这种南方来的小朋友。」 第125页 我冷漠地接下传单,并且表示拒绝。 我一个勉强能够算一米八的硬汉,这辈子是坚决不会碰织毛衣这种看起来就很萌的事情的! 我一到宿舍,就见到了我的三个室友,我抬起头,近乎四十五度角仰望。 他们按照身高来分了宿舍的地位,老大是靠窗的那位,他的床位紧挨着我床铺,叫岑邮之。 他的身高可能得到一米九了,我看他的时候脖子最疼。 老二是戴眼镜的学霸,看上去就书生气十足,他朝我露出和善的笑容,开口道:「草,方烬你他娘的怎么来得这么晚?我们正商量要去哪儿聚餐,方烬你快过来。」 嗯,我收回自己刚开始以貌取人的那句话,他身上那要是叫书生气,那这个世界上的书生都得被气死,这个世界上的兵痞都显得斯文。 老三是一个像洋娃娃的一样的捲髮男,穿着棕黄色的毛衣假两件,脑袋上的头髮卷卷的,脸蛋也贼漂亮。 老二见我一直盯着老三瞧,很诡异地突然往我跟前走了一步:「同道中人?」 我很疑惑:「哪个道?什么道?」 老三跺了一下脚,牵着老二的手把老二拉了回去:「你以为别人都跟你一样啊?你能不能让我省心两天?非得弄得大家都知道了,陈默你才满意是吧?」 老二和老三的加密对话,我没搞懂。 挨着我床铺的岑邮之站起来,热情地帮我拎行李,帮我收拾床铺,帮我把暖水瓶放好。 这室友,挺热情的啊,北方的室友都这么热情吗? 「方烬,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儿去洗澡?」岑邮之肩膀上搭着一块搓澡巾,端着个盆,堂而皇之地问我。 我瞪大了双眼,你们北方人,两个男人洗澡还要一起的吗?一个澡堂子洗?没单间的吗? 搓澡和捡肥皂也要一起吗?2.岑邮之这个人什么都好,尤其是在我们有过一起洗澡的交情后,他简直对我视如己出! 这个词用的不太对,应该是如胶似漆、相亲相爱、卿卿我我! 虽然好像都奇奇怪怪的,但总之一句话可以概括——那就是我们的关系有了飞一般的革命性进展!我们同床了。是晚上。3.我们去澡堂时,岑邮之指着一个高大个儿对我说:「你看见他没,他顶多一米八五高,我就不一样,我至少有一米九。」 本一米七出头但四捨五入也能到一米八,再四不舍五再入,也能勉强到一米九的男人看着岑邮之,淡定地说:「哦,你确实挺高的。」 岑邮之说:「是吧?在这个学校基本上都找不到比我更高的男人了。」 周二的下午,我们一个宿舍都没有课,岑邮之约着我们大家一起去打篮球。 老二勾着老三的肩膀,岑邮之也不想显得特殊,他就勾着我的肩膀,我们一整个宿舍就跟gay们出街一样,回头率槓槓滴。 老二奇怪地看了岑邮之和我一眼:「你们也是同道中人?」 老三拉了老二一下:「陈默,你能不能别有事儿没事儿就问别人是不是同道中人?你烦不烦啊!你真以为是个男的都跟你一样啊?」 岑邮之思考了一会儿,故作深沉说:「道可道非常道。」 老二啧一声:「又一个弯的。」 岑邮之:「道友慎言。」 「草,我肾好着呢,没发炎。」老二陈默说。 他们的加密对话级别好像又上了一个台阶,难道北方的人都爱说话拐弯抹角?4.我们去操场打篮球,岑邮之指着对方的队友说:「前面高个儿的那几个看上去威胁最大。」 我哦一声,点点头表示贊同。 「但他们队的高个儿都没我高,我一米九。」岑邮之带着一种嘚瑟的语气说。 岑邮之打篮球的技术非常不错,但耐不住对方球友出损招。 岑邮之几步上篮,运着篮球作势就要扣篮,对方队友拽住他的球裤,岑邮之一手拽裤子,一手扣球。 球进了,裤子也差点掉了。 之所以岑邮之的裤子没掉,是因为我给他往上扯着。 岑邮之打完球后,坐在我旁边,差点哭出来,他告诉我:「他们就是嫉妒我有一米九,你看你一米七,他们就不防守你,也不拽你裤子。」 被伤害到的一米七的我拿起旁边的可乐勐地往下灌了一口,我必须得要灌出属于一米八勐男的豪迈。 「方烬,你喝的那瓶水,好像是我刚才喝过的,你说我们这算不算是间接接吻?」岑邮之说。 我差点想要把喝进去的可乐给他吐回去:「不算吧,男人之间一起喝瓶水有什么?只要不睡一张床,不穿一条裤子,这都没什么。大不了我待会儿给你买瓶可乐,赔给你。」 「也对。」岑邮之说着抓住我握可乐的那只手,不由分说地抢过我的那瓶可乐,再往他自己的嘴里灌,他喝完后对我说,「男人之间喝一瓶水挺正常的,不算间接接吻,是我想多了,方烬你别见怪。」5.先暂且不说我是否想多了,光是他的这几句直男发言和gay男行为,就足以让我产生愧疚感。 好像我正在掰弯一个单纯善良的纯种大直男一样。 而且这个直男还是gay圈里十分受欢迎的那种190高、八块腹肌的勐攻!6.老二和老三勾肩搭背地走过来,老三穿了球衣,但基本没怎么下场打球。 老二摘下他那个看上去好像没有度数的眼镜后,打球就跟疯了一样,他在球场上化身为疯狗,赫然是那种高中时期最受欢迎的痞气校草型男主。 第126页 但戴上眼镜后,又化身为优雅的书生。 我很怀疑老二的眼镜是不是有怪盗基德那样一键换装的功能。 「老二,你不戴眼镜的样子挺帅的,你看上去也不像是近视,怎么总是戴着个眼镜?」我问他。 老二把旁边在吃雪糕的老三捞到怀里:「我老——」 老三用胳膊捅了捅老二的腰,老二摸了摸脑袋,无奈地改口:「我老同学想看我戴眼镜的样子,他说我戴着眼镜比较斯文。」 「你老同学?」我问陈默。 他勾着老三的脖子,然后低头在老三的雪糕上咬了一口:「这就是我老同学,他跟我一个高中考上来的,以前我们是同桌,关系好到能穿一条裤子。」 「卿卿,你吃雪糕的样子好可爱,看得我都——」陈默凑到老三耳朵边上轻声说。 后面几个字的没听见,但老三很快就脸红了。 岑邮之一副要笑不笑的样子,又带着点不爽,那个表情就好像是在说:【你们这些小情侣在老子面前秀恩爱几个意思?】 老三叫宋卿卿,是个很可爱的名字,整个人看上去也很可爱,在老二贴着他的耳根说完话后,老三脖子都红了。 我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我问岑邮之听没听懂,岑邮之梗着脖子红着脸说:「我一个一米九的硬汉,怎么会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 可是老二和老三说的话,跟是不是一米九的硬汉有什么关系呢? 听不听得懂老二和老三的话,和硬不硬汉的有关系吗? 【作者有话说】 老二加密的话——陈老二:我老——婆爱看我戴眼镜陈老二:看得我都——ing了 ◇ 第102章 《190》7-13 7.我和岑邮之同床共枕的契机是因为我们打完球后又一起洗澡,在一个浴室里,岑邮之夸我的头髮挺顺的,用的是哪个牌子的洗髮水。 因为他夸我,我就只好先把我的洗髮水给他用了一下,然后有来有往地夸他皮肤好,问他用的哪个牌子的沐浴露。 他把他的沐浴露借给我用,然后他夸我屁股挺翘的。 我夸他腿挺长的,他夸我脸蛋挺好的。 我夸他腹肌挺结实的,然后他问我要不要摸一下。 我就摸了一下,然后他举旗了。 我的内心就如一万头草泥马开着奔驰而过,岑邮之腹肌的触感真的蛮好的,挺紧实,胸肌也很突出很饱满,他锻鍊得真不错。但! 你身材再好,胸肌再饱满再紧实,你也是个男人,我也是个男人,你对着我一个男人举旗什么啊? 这个时候,我只期望澡堂里赶紧多进来几个人,把这草泥马带来的尴尬给打破。 大概两分钟后,和我们在一层楼又一块儿打球的男生陆陆续续端着澡盆进来。 因为我们是一层楼一个澡堂,不是那种整栋楼混合一个大澡堂,所以这个澡堂比较小,而且里面没有帘子遮挡出隔间,只在最外面有一层皮帘子挡一下。 所以岑邮之身体上的反应在大庭广众之下非常突出。8.老二过来洗澡,看了岑邮之一眼:「你小子果然是同道中人。」 另外几个别的队的队员,因为岑邮之表现不错,对岑邮之印象挺深刻的,还开玩笑问他是不是自己最近没动手弄过,所以洗个澡反应就那么大。 「忙着适应新环境,确实没怎么管过。」岑邮之摸了摸脑袋,看起来特直男,憨憨的。 「那要不哥几个帮你弄一下?听说别人帮忙弄会更舒服。」老二提议,还对着岑邮之挤眉弄眼。 我们这一层楼里大多数都是体育生和艺术生,我们那个宿舍是医学、法律、经济这三个系的混合宿舍除外。 十个体育生和艺术生里,八个都是gay,还有两个属性待定。 老二的话一出,当即就有两个个子矮一点的男孩儿蠢蠢欲动,岑邮之特别直男地快速洗澡,然后说:「我没有那癖好,我先走了。」8.因为这个场面对我一个从小住宿洗澡都是单间制的南方人来说,过于震惊。 几乎震惊到刷新三观的地步。 不知道是谁的香皂在此时突然熘了出来,就落在我脚边。 我本着乐于助人的原则,立马就要弯腰去捡。 刚走出去几步的岑邮之赶紧走回来拽住我的手腕子,他说:「方烬,你也洗好了吧?跟我一块儿走。」 我脑袋上还有泡泡,这算哪门子洗好了? 岑邮之拽我走,我不走,我被拽出去两步后又往回走,结果踩在香皂上摔了一个屁股蹲。 岑邮之被我拉着,也摔了一跤,他摔到我身上,双手撑在我的腰两边。 周围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哇哦~~~」9.我受伤了,岑邮之压的。10.岑邮之特别愧疚,因为我的伤处比较特殊,膝盖和屁股都伤了,走路都一瘸一拐的,岑邮之就说他干脆跟我挤一个被窝。 如果我需要帮助,比如下床上厕所或者想要喝水吃东西,都可以找他。 我思忖着,这没毛病,他给我压出伤的,他负责是应该的。 晚上,我们就一块儿上了床。 岑邮之块头大,腿又长,他嫌弃我的被子太短,然后他拿了他的大被子过来。 因为一张单人床放两床被子有点儿挤,加上岑邮之块头大,所以我们就只盖了他的那床大被子。 第127页 老二丝毫不意外岑邮之躺在我床上。 老三没去洗澡,所以他不清楚澡堂发生的事情,他很惊讶地看着我和岑邮之:「方烬,你和老大怎么睡一张床了?」 我本来想要解释,老二开口说:「他们在澡堂里捡肥皂,岑邮之把方烬压了,方烬伤得比较严重,岑邮之睡他床上更方便照顾他。」 这话,虽然流程都对,事实也对,但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大概是属于男人的第六感? 岑邮之用他的大被子把我一裹:「我睡了哈,我今天困死了,你看我一米九的人,被子就是要比你的长。」 「是是是,一米九的大帅哥,快睡了吧。」我打了个呵欠。 在我睡意朦胧时,岑邮之忽然转了个身把我抱住。 此时宿舍的灯已经关了,老二和老三也睡在一张床,但不知道为什么床总是在吱呀吱呀地动,动静也不是很大,勉强能够接受。 岑邮之抱着我的动作也并不紧,我要是想要挣脱,也完全能够挣脱得开。 我刚动了一下,岑邮之就很小声地在我耳边说:「你别动,我怕我会硬。」 我的心头宛如一万辆奔驰架着草泥马唿啸而过,北方的人,难道对于「硬」这个词的理解和南方人的理解不一样吗? 还是说,岑邮之是gay? 可是他连间接接吻都不在乎,还可以谈笑风生地跟我喝同一瓶可乐,一般的gay能够不在乎到这种程度?11.第二天一早,岑邮之拎了两袋早餐回到宿舍,因为早上没有课,他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喊我过去。 我走过去,他递给我一袋早餐,然后让我搬根凳子坐在他面前。 我坐过去,疲惫地吃着早餐,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掏空,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累。 岑邮之问我介不介意给他抱一下。 「方烬,我都帮你带了早餐了,你可不可以给我抱一下?我就喜欢抱着东西吃饭,毕竟我一米九,腰长脖子也长,这样支着下巴挺累的。」岑邮之说。 配套的桌椅对他来说好像是有点矮,但这也不是他想抱人就随便抱的理由啊? 怎么,一米九的下巴支着就累了? 难道我们面临的不是同一个地心引力,同一个海拔高度吗? 一米九的人的下巴就要比别人的地心引力强一点吗? 我方烬是那么没有原则的人吗?!12.我妥协了,为了一周的早餐。我的原则和一周的早餐比起来,一文不值。 岑邮之让我坐在他的面前,他的下巴支在我的右边肩膀上。 然后我们都愉快地吃着早餐,我吃着烧饼,岑邮之喝着咸豆浆,我问他豆浆是什么味儿的,他说是咸的,我说我们那儿只喝甜的豆浆。 然后我们成功因为「甜豆浆好喝还是咸豆浆好喝」的话题吵了起来。 岑邮之说:「那你要是不信,你尝一口咸豆浆,就知道咸豆浆有多好喝了。」 我答应了,结果他那杯豆浆一口不剩,他说那没法子,他就嘴里还有点咸豆浆的味道。 我盯着他的嘴唇,岑邮之一下子放开我,身体往后仰,露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不会吧不会吧,方烬你不会是想要跟我亲嘴尝尝看咸豆浆的味道吧?」 他这个语气特别讨打。 然后他又从后面抱住我,下巴支在我的右肩膀上,他拿出他的手机开始追剧。 嗯,仍旧抱着我。 此时老二和老三吃完早饭回到宿舍,老二推开门,看见岑邮之抱着我玩手机的这一幕,他们两个人下巴惊得都要掉下来。 「你们两个什么情况?进展这么迅速的吗?」老二问。 他一边走,一边捂住老三的眼睛:「有伤风化,我的亲亲老婆不要看。」 我一口没咬住手里的烧饼,烧饼掉到了地板上,我刚才的耳朵出了问题吗? 为什么老二要叫老三为老婆? 是老婆饼里长出来的老婆? 还是老公老婆睡一张床的那个老婆?13.岑邮之说:「老二,你刚才叫老三为老婆?你们那儿都流行喊同学为老婆吗?」 老二点头:「关系非常好的朋友之间会这么称唿。」 「那你们还真是风俗挺开放,额,挺奇怪的。」我说。 岑邮之满不在乎地继续打游戏,一边操作屏幕上的小人走向敌人的刀下送死,一边十分直男地说:「那我跟老么的关系也挺好的,那我要是在你们那边,是不是也得称唿老么为老婆?这暱称还挺别致的。」 岑邮之喊了我一声:「方烬老婆~」 我很懵,求证似的看向老三,老三就跟做了孽一样闭上眼睛点点头。 我很犹豫地应下来:「哎?」 之后我总感觉整个宿舍的气氛都不对劲,就好像被扔了一颗炸弹,谁都不知道这颗炸弹什么时候会爆炸,所有人做事儿都小心翼翼的。 岑邮之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黏煳。 「方烬,你有没有谈过恋爱啊?」 在我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图书馆的时候,岑邮之站在我面前,替我把最后一本书装进我的书包里,他说:「我有一米九哦。」 【作者有话说】 攻喜欢受是有原因的,攻见到受在更早,因为受喜欢高的,所以攻才一直说自己190~ ◇ 第103章 《190》14-17 第128页 14.此时老二手机的抖音外放,是一个声音特别好听的小姐姐在说话:「恋爱,狗都不谈。」 岑邮之递了一个眼刀过去,老二笑呵呵地把手机关了,我背着书包出门,岑邮之跟上来说:「方烬,我有一米九,我帮你背书包吧。」 一米九怎么了? 一米九就可以瞧不起一米七点几的男人吗?15.我在图书馆学了三个多小时,期间看了《管理学概论》、《四六级英语单词彙总》、《金融学基础知识》等书,岑邮之在我对面玩了三个多小时,期间玩了《王者荣耀》、《小青蛙哌哌哌》、《伤心也要消消乐》等游戏。 我学到累趴下,岑邮之玩得兴致勃勃。果然是直男。 真正的gay男勇于在这个时候提出请喝奶茶、请吃饭的邀请,并且询问对方没课的话是否要去电影院放松,再趁着气氛高涨提出同床或牵手等要求。 恰好我妈刚才给我打了两千块钱过来,我一兴奋,就脱口而出问岑邮之:「要吃饭吗?我请你。」 毕竟我吃了他一星期的早餐,不还这个人情的话,怪不好意思的。 岑邮之写了张便籤条递给我—— 【图书馆禁止大声喧譁。 我要吃最贵的!】 我想到自己上一刻给gay男的定义,不由得为自己在此时此刻请岑邮之吃饭的提议而感到一丝懊恼和愧疚。 还好岑邮之不知道我刚才在想什么,否则他一个纯种大直男怕是得颠。16.吃饭时岑邮之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说个儿高的,身材棒的,爱黏人的,不爱骂人打人的,性格好的。 我越说,岑邮之的笑容越灿烂,到后面他喝了点酒,已经接近癫狂的状态,他笑着说:「方烬,你直接报出名字得了。」 我:「你知道我喜欢林志玲那一款的?」 岑邮之的笑容直接在脸上裂开,他后来全程在喝酒,连菜也不吃一口,他说:「我不比林志玲高?我身材不棒?我不爱黏人?我难道会骂你打你?我性格不好?」 是是是,你高你身材棒,你是黏人小猫咪,你性格好,但你是个男人啊! 咱俩型号一样,到床上难道得望穿秋水? 晚上我扶着岑邮之回到宿舍,老二和老三说是出去了,不回来住。 岑邮之开始吐,我照顾了他大半个小时,他把自己的衣服吐脏了,我就去接了点热水给他擦上半身被他自己吐脏了的地方,再把他的衣服给脱了丢进脏衣篓里。 因为照顾岑邮之太累,我就睡在了岑邮之的床上,白天醒过来时,岑邮之问我:「方烬你怎么抱着我睡啊?我的衣服呢?」 他的眼神清澈得就好像被gay男抱过且很懵懂的纯纯大直男,他找衣服的样子就像是跟gay男一夜情后开始维护自己贞洁的失足直男少年。 尽管我不是gay,但我仍旧觉得岑邮之很可怜,他就像是一个在被掰弯道路上缓慢独行的善良直男。 「方烬,为什么我的胸口会有红色的印子?」岑邮之低头看着胸口问我。 我老实回答:「因为你喝醉酒后撞到了门板上。」 「方烬,为什么我的手臂上会有抓痕?」岑邮之看着他的右手臂。 我越来越心虚,尽管我说的都是事实:「你说自己是猴山的猴子,身上有虱子,你要把虱子抓出来,就自己抓自己的手臂。」 「可是,方烬,为什么你的脖子上也有红色的印子?」岑邮之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指着我的脖子说。 我的脖子上也有红色的印子? 我怎么不知道? 现在的深秋了,蚊子都基本没有了,我脖子上怎么还会有蚊子包?那既然不是蚊子包,那又会是什么? 昨晚洗漱的时候,我也没看见有什么红色的印子啊! 岑邮之坦然又率真地说:「可能是我嘬的,我看见上面的牙印了。」17.我佛了,我死了,快来个人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昨晚我照顾完岑邮之就睡了,我怎么知道脖子上的印子怎么来的? 总不会是岑邮之半夜起来给我嘬的吧?他图什么呢? 地铁老人手机……直男他为何那样! 【作者有话说】 来啦~晚好呀~ ◇ 第104章 《190》18-23 18.我脖子上的红色印子成了宿舍的三大未解之谜之一。 第一未解之谜是老二垃圾桶里用过的套。 第三未解之谜是岑邮之对于身高190的执着。 第二未解之谜就是我脖子上的红色印子。 这个星期六,我们宿舍和艺术专业的一个女生寝室决定搞一次一次联谊。 这次联谊是我和人家女生寝室的室友担任主要负责人,也是我主动请缨邀请宿舍室友们踊跃参加到这次联谊活动中。 老二看着我不说话,笑了一下:「老子需要去参加什么联谊?我老——」 老三掐了老二的腰一下,老二面色扭曲道:「我老同学都没脱单,我单身陪着他。反正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老三也十分为难:「方烬,我最近忙着考註册会计师,真的没空去参加联谊,抱歉啊。」 一个宿舍已经阵亡了两个。 我望着岑邮之,岑邮之眨了眨他的卡姿兰大眼睛望着我:「想要我去啊?」我点点头。 岑邮之得瑟说:「那你求我啊。」19.求岑邮之的方法很多,比如给他买早饭,给他洗衣服,给他买零食等。 第129页 但我偏偏运气特别不好地在岑邮之给出的几张求他的方法里选中了最省事省力但又特别古怪的一种方式:陪睡。 字面上的意思——包括且仅限于盖一张被子、睡一个被窝、抱着、然后睡够八个小时。20.晚上,老二和老三上了床,老二从老三的身后抱着老三,两个人坐在床上,戴着耳机,好像在追什么剧。 老三脸红了,老二逼着老三继续看手机,老三干脆躲进被窝里,娇气地哼了一声。 老二问我们要不要关灯,我说行,岑邮之说他还要追剧,他这边的灯先不关。 之后我上了岑邮之的床,他说介不介意我给他抱一下,他想看电视剧,自己的抱枕又洗了,他不抱着东西追剧总觉得不舒服。 我点点头,反正我也得刷一会儿手机,回一下女生宿舍那边室友的消息。 岑邮之刚洗了澡,身上的沐浴露和我用的那一款是一样的——因为岑邮之觉得我用的沐浴露味道很好闻,有一股奶香味,所以就跟我要了连结,换了我在用的这款沐浴露。 但我看完了我用的那款沐浴露的配料表,也没找到「xx奶」之类词。 我回復消息时,岑邮之在我边上一个劲儿地说话:「你看上她们宿舍哪个妹子了?要不明天我再多叫几个人,要是就我们两个去,成的机率大概得接近于0。」 我问他为什么我们两个去的话,成功的机率就接近于0。 岑邮之把手机一收,抱着我躺到床上:「反正我就是知道,只有我们两个去,铁定成不了。快睡了,我困得要死。」 第二天,岑邮之拉上了四个体育生,黑皮那种,他们跟岑邮之看上去差不多高。 我明显听到宿舍里有人吸熘了一下口水,然后老二拉着老三出去了,那几个黑皮体育生在宿舍里跟岑邮之继续聊天。 我打算把明天考试的复习资料给老三,所以就追了出去。 我以为老二拉着他是去图书馆,因此我急跑两步就打算追出去,但我想着要不先去上个厕所? 我们这栋楼的布局是那种公共厕所,有隔板和门板的那种。 我把资料放在外面,自己进去上厕所,然后随手拉开了一道门,看见老三被老二压在厕所隔板上强吻。21.我惊呆了。这算是什么?厕所惊魂? 老三的t恤都被撩到胸口了,老二脱了那副眼镜,简直就是斯文中的败类,败类中的混球,把老三的胸口都咬出好几个印子了! 那小草莓印,跟之前我脖子上发现的那个红色印子好像…… 老二把老三给护在身后,就像是老母鸡护小鸡仔一样,老三躲在老二的背后看着我,眼圈红红的,嘴唇也红红的。 我因为看得太入神,导致自己差点没踩稳住台阶,一个仰面就要倒进老二和老三的正中间。 突然我的腰被人伸手一捞,有人用手捂住我的眼睛,然后把我拖出了卫生间。 到外面后,捂住我眼睛的人才把手收回去。是岑邮之。22. 「老二跟老三,他们——他们在亲嘴!我靠!他们——他们——」我几乎着急得快语无伦次了。 我爸妈都是高中教师,我爸教数学,我妈教语文,他们的思想都很传统。 从小我的生活环境就很稳定很普通,我就连同志方面的电影、书籍等都没看过,我甚至都不知道男人还能喜欢男人这种事儿。 从小到大,我身边的朋友基本都是跟我一个家庭背景出身的,大多也没接触这种少数群体,就算平时在生活在接触到了,我们也不爱去四处八卦。 「亲嘴怎么了?人家是正儿八经的情侣,方烬你不会是从小到大都没见过同志吧?」岑邮之还是那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我就是没见过啊,我第一次见两个男人亲嘴,这太——太那什么了。」我说。 我觉得自己脸都是烫的,我连男人跟女人接吻都是在电视剧上看到的,自己却亲眼目睹了两个男人接吻,那两个男人还是自己的室友。 宿舍三大未解之谜的其中一个谜解开了,老二垃圾桶里的套十有八九是他和老三用过的。 我一想到他俩在宿舍做过,我就觉得有点儿不敢直视自己的宿舍。 「你怎么一点都不惊讶?」我问岑邮之。 岑邮之故意做出一副吃惊的表情:「哇哦,我好惊讶啊。」 「你早就知道他们两个在搞对象,是不是?」我说。 「对啊,第一天我就知道了。他们两个之间gay里gay气的,老三吃个饭,老二都要在旁边陪着,老三去晾个衣服,老二都得跟过去站在旁边,要么抽菸,要么说情话。他们处对象处得那么光明正大,你都没看出来啊?」岑邮之理所当然地说。 我一脸的惊嘆号:「为什么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寝室,怎么我们看见的画面和你描述的事实,完全不一样?」 在我的眼里,老二和老三是十分要好的老同学,因为老三身体比较弱,长得又可爱,一些重体力的活儿,比如搬桌子什么的,老二就会主动帮他。 尽管两个人有时候比较亲密,比如会偶尔被我和岑邮之撞见十指相扣、喝同一瓶水、睡同一张床还抱在一起等,但我认为关系好到能够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做这些都没问题。 因为我之前高中的班上就有两个男同学这样相处。 第130页 尽管大家都会说什么「磕到了」「啊我死了」之类的话,但他们确实只是关系好的同学而已,他们两个彼此也是这么对外说的。 而且我和岑邮之海抱在一起、喝同一瓶水,有时候捡东西不小心两个人撞在一起,他握着我的手,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可是我和岑邮之的关系多清白啊! 我和岑邮之说完我的见解后,岑邮之很轻地笑了一下,他弯腰凑近,我往后退,他撑在我旁边的墙上:「方烬,你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很清白吗?我不这么觉得。」23.完了。 go die! 这难道就是「直男一定会弯的世界」吗? 为什么我看见岑邮之用这么土老帽的壁咚方式说这么蛊惑人心的话,我竟然觉得:他竟然该死的有魅力! 【作者有话说】 来啦~不过今天不确定能不能更6-8k,追《破事精英》追上头了,太好笑了哈哈哈我尽量多更点~ ◇ 第105章 《190》24-27 24.走廊上响起了脚步声,而岑邮之的脸离我离得越来越近。 就在我闭上眼睛后的那几秒钟里,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到我身边。 那几个黑皮体育生问我:「方烬,你在这儿闭着眼睛做什么?你看见岑邮之了吗?」 「岑邮之?」我纳闷了一下。 他刚才还准备亲我啊!他现在人呢? 此时此刻,岑邮之从厕所里出来,他装作刚上完大号的样子,甚至连裤兜里的厕纸都是拿的三节的那种。 「我来上了个厕所,恰好遇到了方烬,让他在外面等我。走吧,别让女生等我们,太丢面儿了。」岑邮之特别直男地搂过我的肩膀,就跟他刚才好像没跟我说「方烬,你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很清白吗?我不这么觉得」这句话一样。 我们一堆人朝宿舍楼下走,我和岑邮之一直都挨在一块儿。 他的我的肩膀在行走间撞到他的手肘窝……嗯,这是一件蛮尴尬的事情。 让我无时无刻都在告诉自己,岑邮之190,而我只有170出头。 虽然再往上四不舍五再入,我也能勉强到一米八。 有点伤及男人的尊严,我还是决定和岑邮之保持距离。 出宿舍楼时下了雨,岑邮之说他回宿舍拿雨伞,我说我也要上去,岑邮之让我在宿舍楼下待着等他。 雨声很大,秋雨洗刷着银杏树上金黄色的银杏叶。 那几个体育生里有一个和我一样在下面等的,他问我和岑邮之是什么关系,我说当然是室友啊,也是好兄弟。 他双手抄兜,很浅地笑了笑。 他的皮肤没有另外那几个体育生的肤色黑,是古铜色,很健康,身高跟岑邮之差不多高。 他说:「那就好,我看他好像很在意你的样子,就随便问一下。你要是对他没兴趣,那我就追了。」 他说话的样子很从容,仿佛他在说的追求同性的话题就像是在和我聊这个雨天如何一样。 岑邮之拿着雨伞率先从楼上下来,他拿的是老二的那把黑色长柄伞,并没有拿他自己的摺叠伞,也没有照我说的那样从我的抽屉里拿出我的摺叠伞。 「方烬,你跟我打一把伞吧,我们一块儿走到学校外面打计程车过去。」岑邮之把手里被捆绑好的长柄伞的伞面甩开。 那个和我一起等的体育生叫了一声岑邮之的名字,他说:「岑邮之,你室友说他和你就是普通朋友的关系,这回我追你,应该没问题了吧?」25.岑邮之脸上的笑容显得有些勉强,但那或许也只是我的错觉。 他撑开了伞,走到宿舍的门头下。 他依旧露着很不失体面的笑容,如果他单手撑伞时,另一只手握着我手的力气没有那么大,那我会真的相信他说的话。 岑邮之依旧是笑着说:「没问题,你追呗,你要是合我心意,我会看着时机自己咬饵上钩的。」 岑邮之牵着我的手走出门头,雨水拍打在岑邮之撑着的伞面上,他别扭地用右手撑伞,左手来牵我,导致他需要把伞送到我们两个人之间。 这样的姿势很别扭,也很古怪。 我想要问岑邮之,他到底是不是喜欢男人,又或者是到底喜不喜欢我。 他握着我的手很用力,像是恨不得把我的手捏断一样,淅淅沥沥的雨砸到地面,惊起许多的凉意。 我想要走得慢一点,因为路很滑,但岑邮之走得很快,我快要跟不上他的步伐了。 他说:「方烬,我有190。」 「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对你另一半的要求我都能满足,我还比林志玲高。」岑邮之说。 「是这样没错。」我说。 「所以,我们依旧只能是是普通室友,普通朋友,哪怕我跟你说,我喜欢你。」岑邮之问。 在大雨的白噪音中,我听到岑邮之说的话,他一字一词都说得尤其清楚,但我总觉得自己幻听。 我们这一行人本来是打算打两辆车过去,结果因为大雨天特别不好打车,我们只能跟别人拼车,队伍就分成了三组。 我和岑邮之坐在后面,他看着窗外不想同我说话。 因为天色晦暗,车窗上能够倒映出岑邮之的身影,我看着车窗上倒映出来的岑邮之,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是那样真切地伤害了一个人。 我的迟钝,我对岑邮之感情的不信任,我对岑邮之那份真心的忽视,都真切地伤害了他。26.我用手机编辑了一条微信,反覆措辞好多次,终于还是点击了发送按钮。 第131页 岑邮之卫衣里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消息,然后把手机重新放回衣兜里。 他的右手向我很缓慢地挪过来,握住了我的手。 「你自己发的消息,你不能反悔。」岑邮之说这话时仍旧看着窗外,并不看我。 我搞不懂他是在看窗外的景色,还是跟之前的我一样在看车窗上的人影。 所以我故意把脑袋往前送了送,岑邮之的眼珠子就跟着动了。 他在看我,也无心于窗外的雨景。27.我在手机上反覆修改措辞,只是想要问他——岑邮之,你要不要跟我谈恋爱?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06章 《190》28-31 28.计程车司机到目的地时,岑邮之交完打车费用,他问我还要不要去联谊,我说既然已经提前答应了别人要参加联谊,那就不好意思不去。 联谊的地点是在一个私密性很好的餐厅,我们到了之后的十分钟,女生们才到。 岑邮之没有问我想要吃哪一款甜品,他给我选了一款抹茶味的冰淇淋。 恰好是我喜欢的那一款,我很奇怪他为什么会知道我爱抹茶冰淇淋,但岑邮之似乎并没有与我交谈的意思,所以我也没有多问。 谈恋爱好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 我不太能猜得出岑邮之在想些什么。 岑邮之一向是个很健谈的人,从他见我的第一面起,他就热心帮我忙看来,他并不是个内向的人。 然而在这场联谊上,他的角色就仿佛是为了烘托其余人而存在的一样,如果有人问他,他就说一两句,但他说的话完全没有他平时的幽默感。 他的左手垂在餐桌下,握着我的手,他的右手握着筷子,在夹一个荷兰豆。 岑邮之的手在发汗,他很紧张,我也是。 我和女生宿舍的室友说了自己刚谈恋爱的事儿,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回覆消息。 我有点担心她是不是会对我有意见,毕竟是我和她一起商量组的这个局。 等我已经把岑邮之为我点的抹茶冰淇淋吃完后,她才回我消息:【是和你右手边的那位帅哥在谈恋爱吗?】 我很好奇她是如何看出来的。 她告诉我,她没有生气,来联谊就是为了开心的,不是为了生气的,而且这次过来参加联谊的男生都很绅士,长相也很帅气,她觉得这次联谊挺成功的。29.因为是深秋,天色一晚,天气就很凉。 我喝了点儿酒,有点醉了。 我蹲在餐厅外的台阶上,对着小花坛里的一簇玛格丽特说了很多话,我说自己好像从来都没有经歷过叛逆期,到十九岁才叛逆一回,一上来就跟男人交往。 「要是我爸妈知道我跟你谈恋爱的事儿,我妈得疯,我爸肯定得打我。」我拉着岑邮之的裤腿说。 他穿了一条黑色的牛仔裤,没有破洞的那种款式,一点都不新颖,裤子还有点旧。 旁边有一只黑色的野猫窜出来,毛髮很软,我伸手要去摸野猫,岑邮之握住我的手阻止了我:「野猫容易咬人。」 「既然你害怕,那你还问我要不要跟你谈恋爱?」岑邮之也跟我一样蹲下来。 他蹲下来还是比我高,好气哦。 我伸手让他低着脑袋,把头凑过来一点,我摸着他的脑袋,像抚摸一只黑猫一样,从他额前的碎发摸到他的后脖颈上的短髮。 「那当然是因为岑邮之你说你喜欢我,我不接受你的喜欢的话,你看起来就好像很难过的样子。」我说,「岑邮之,可是我不想让你看起来很难过。」 那只黑猫从我身边跳走,联谊已经结束,那几个黑皮体育生和女生们都打车离开了,他们三三两两地从正门离开。 等我和岑邮之回到宿舍,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宿舍开着一盏檯灯,老二坐在老三的床上,老三已经睡着了。 老二说:「我和卿卿一直在等你们回来。白天的事情,我和卿卿也不是故意在厕所亲热的,当时就是因为一些事儿,我没忍住。老么要是觉得膈应,我和卿卿可以申请换宿舍。」 宋卿卿被老二的声音吵醒了,他揉了揉眼睛,一头捲毛看起来毛茸茸的,他的嗓音还有些刚睡醒的倦怠感。 他说:「方烬,我没想到会那么巧,你刚好进来。你要是觉得心里不好受,就跟我们直说,陈默平时脾气是暴躁了点,但我会看着他,不让他找你茬。」 我已经醒了酒,看着老二和老三仍旧有点不好意思。 岑邮之搂住我的肩膀说:「他没事儿,已经哄好了。正式介绍一下,我有男朋友了,他叫方烬。」 老二和老三惊呆了,他们似乎很费解,白天我还跟恐同一样,怎么晚上就有了男朋友。 岑邮之开玩笑说:「他喜欢高个儿的,我个儿高,毕竟我有190。」 老二和老三并不信,就连我自己都不信,为什么我会在那一剎那就冲动地决定和岑邮之谈恋爱。30.我和岑邮之交往后的生活还算平常,并没有那种蜜里调油的甜蜜。 岑邮之很喜欢抱着我打游戏,他的脑袋会搁在我的右肩膀上,双手环着我的双臂,他这样打游戏不容易说脏话。 因为一旦他说脏话,我就会反手揪着他的脑袋,将他的脑袋给挪开。 我和岑邮之的关系不像是情侣,倒像是很要好的兄弟,这有点奇怪,因为我们没有交往时,倒是有点暧昧,交往后却……关系异常纯洁。 第132页 除了几次不太成功的接吻外。 我们尝试过接吻好多次,但几次都被打扰。 一次是因为老二和老三提前回宿舍,他们一推开门,岑邮之当时恰好弯腰要来吻我,因为他们提前回来,岑邮之就没有继续了。 还有一次是岑邮之和我一块儿睡觉,到早上,气氛正好,他要来亲我,我有点紧张。 但宿舍门锁突然被打开,宿管拎着一串钥匙叮呤咣啷地进来,我连忙躲进被窝里,像鸵鸟一样。 岑邮之应付完宿管,才把我从被窝里捞出来。 我们没有接吻,他看我时,笑得很灿烂。 之后岑邮之下床,穿好拖鞋,踢踏着他的拖鞋去阳台收衣服,把他的卫衣和牛仔裤叠好厚,他又开始叠我的衣服,他花了十几秒的时间把课程表看了,然后告诉我:「方烬,你今天早上有一节管理学的课,还有半个小时就要上课了。」 我急急忙忙地下床、穿衣服、洗漱。 岑邮之在我出门时叫住我,我咬着块吐司面包回过头看他,他在我的脸颊边印下一个很浅的吻:「第一次吻你,如果你不习惯男人的吻,可以随时告诉我,我会来想办法解决。」 那天早上,我本来心情并没有多美妙,因为岑邮之的吻和他对我说的话,我整个人都好像踩在柔软的棉花糖上一样。 交往一个月后的一个下午,有一个女生找到我,她说她是岑邮之的女朋友。 她长得很漂亮,个子很高,身材也很好,有一头很漂亮的黑色长髮。 如果我没有和岑邮之交往,那她一定是我的理想型。 她拉着我从我的宿舍楼下,一直走到岑邮之所在的实验楼。实验楼外有棵柿子树,上面挂满了橙色的柿子。 我们几乎是同时看见岑邮之出来的,她原本是兇巴巴的,像老虎一样,但她见了岑邮之后就变得有点胆怯害怕。 此时,一个柿子从树梢头砸在她的脚边,她吓得一个飞扑就扑到了岑邮之身上:「哥,我害怕。」 她的声音很软,一点不像之前兇巴巴的小女孩儿。 「岑沫沫,你知不知道自己很重,别老往我身上黏。」岑邮之把岑沫沫给扯下来。 岑沫沫抱着岑邮之的手臂不松手,她很警惕地看着我,像护食的小猫,会炸毛的那种。 岑邮之介绍说岑沫沫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今年已经读高二了。 「哥,我不许你谈恋爱,你说过的,你会照顾我一辈子,你不许说话不算话。」岑沫沫说。 岑邮之有点儿生气了,他告诉岑沫沫自己有了喜欢的人。 然后岑沫沫气沖沖地往学校外走,她一边走,一边告诉岑邮之,说岑邮之会后悔的。 我问岑邮之要不要跟上去瞧瞧,岑邮之有几分犹豫,最终他还是没有选择跟上去,而是决定按照我们的约定,带我去餐厅吃饭。 饭菜很丰盛,然而我们吃到一半,岑邮之就接到了岑沫沫班主任的电话,说岑沫沫又跟人打架,被人从二楼的台阶上推下去,小腿可能骨折了。 岑邮之脸色并不好,他跟我说了一声抱歉后,然后连自己的外套和书包都没来得及拿,他就沖了出去。 我拿着他的东西,一边在餐厅结帐,一边想要拨打岑邮之的电话。 岑邮之一晚上没有回来。 还好第二天是周六,没有课,我一个人待在宿舍,等我把宿舍卫生打扫了一遍后,岑邮之才回来。 他仍旧穿着昨天的那件针织毛衣,没有披外套,嘴角带着伤,右手的几根手指指节擦破了皮,渗了点血出来。 岑邮之走过来抱着我,他的脑袋埋进我的颈窝里。 他略微弯着腰,这个姿势可能会让他的身体感觉到比较累,因为他的嵴背一直都是弯着的。 「方烬,给我抱抱好不好?」岑邮之问我。 他的询问并没有想要徵求我意见的意思,他拿了把椅子,自己坐下后,把我抱到他的腿上。 他圈着我的腰,很用力。 「岑邮之,有点疼,你能不能轻一点?」我问他。 岑邮之就松了一些气力,他说:「还好我有你。」31.岑邮之生母在他四岁的时候就跟他的父亲离婚了,岑邮之的父母刚离婚不到三个月,他的父亲就娶了岑邮之的继母小苏女士。 也是那个时候,岑邮之才知道,他有一个仅比他小两岁的妹妹。 他的父亲在婚内出轨,被他的母亲发现,之后他的母亲毅然决然地决定离婚。 岑邮之本来想要跟妈妈走,他的母亲原本也是想要带走他的,可是母亲的工作不是很稳定,打官司很可能赢不了父亲,因此岑邮之选择了跟着父亲,让父亲把家里的房子和车子留给了母亲。 岑邮之对继母并不喜欢,父亲婚内出轨,还生下了岑沫沫,岑邮之小时候就十分讨厌岑沫沫和小苏女士。 直到他十六岁时,患有心脏病的岑沫沫被班里的几个小孩儿欺负。 他们说岑沫沫是病秧子,是拖油瓶,他们抢了岑沫沫的书包和文具,又把书包和文具丢到大马路上。 岑沫沫去追那几个小男生,过马路时被车撞了,自此左腿就落下了残疾。 这事儿原本是不关岑邮之的事儿,但那天他恰好看见了那几个男生欺负岑沫沫,他对岑沫沫不管不顾,这才间接导致岑沫沫左腿残疾。 第133页 「我爸说,她是我的责任,我答应她,要照顾她一辈子。」岑邮之说,「我遇见你,远远比在大一开学的时候还要早,但你或许不记得。」 他咬着我的耳垂,用很温柔的语气把他的事情说清楚:「我很希望,你对于我的记忆是从今年的秋天才开始,而不是从我们十六岁时开始。方烬,我能够遇到你,是我生命里为数不多的幸运。」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07章 《190》32-35 32.我十六岁还是个在学校和家里两点一线的高中生,在我十六岁这一年,发生过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事儿,是有人造谣我喜欢男人。 事情的起因是有人往我的桌洞里天天塞早餐,早餐的样式都不带重样的,有一天给我送早餐的人被捉到了,是个杀马特。 真的是个杀马特男人——戴着红色发套,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嘴里咬着泡泡糖,桀骜不驯还特傻气。 班里的同学都在笑话我,说我在跟杀马特交往,我气得要把杀马特揍一顿表明自己的决心。 可是像我这种四体不勤,脑子发达,注重学习却忽视了身体锻鍊,连引体向上都做不了几个的男娃娃,我刚出手就被杀马特给一手握住。 随着我的用力,我咬紧了牙关,杀马特眉心拧了一下,然后装出被我打败的样子,往后倒在我的座位上。 我的男性尊严得到了维护,我恶狠狠兇巴巴地逼迫他不准再给我送早饭,也不准再喜欢我。 我说这话时,脸热耳朵热,被一个男人喜欢什么的,在当时学生间简直是奇耻大辱。 杀马特倒在我的座位上,咀嚼着泡泡糖,看我的样子像是在看一只蹦蹦跳跳的猴子。 他看起来很不驯,个子挺高,眼睛大鼻樑挺,当着我们班其他男生的面,说:「谁说我喜欢你了?」 「你不喜欢我,你给我送早餐?」我说。 「给你送早餐就是喜欢你啊?」 「你都给我送早餐了,你——你还能不是喜欢我?」我梗着脖子回答。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不是给我送早餐的,他是来偷我早餐的。 每次他都从我桌肚里偷一个包子半根油条,偷完就走。 他是隔壁班成绩吊车尾的一个同学,属于班主任想救一把,其他任课老师完全无视并且放其生死的那种差生。 我问过我妈,才知道是她每天到学校给我塞的早餐,我妈总说我在家里吃得少,想要我多吃点。 我觉得我妈在把我当猪养,但我没证据。33.因为我误会了杀马特,我每天都会把我的早餐分享给杀马特吃,有人曾告诉我,不要和杀马特走得太近。 原因是杀马特曾经害过他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妹妹。 他害自己的亲妹妹在大马路上被车撞了,而且杀马特可能精神还有点问题,经常动不动就在课堂上睡觉,班主任也不管。 我去学校的论坛上查了很多关于杀马特的资料,隔天杀马特就找到我,他主动加我的qq。 他的qq是一只绿色杀马特头套。 红配绿,他的品味非常的nice……负面意义的那种,俗到极致即为雅。 他的暱称也很直白,叫【每天我都吃不饱】,他的个签是【饿到猥琐】。 每天我都吃不饱:【你去论坛上找了我的资料?你知道我是坏孩子后,以后不会不给我早餐吃了吧?】 方心纵火犯:【论坛上说的都是真的?】 我立马脑补出了家庭纠纷,继兄厌恶妹妹,各种刁难妹妹的场面。 每天我都吃不饱:【对啊,我的心掏出来都是黑的,你是不是怕我了?】 方心纵火犯:【可是你人还挺好的,你帮我教训了那几个传我谣言的人,上回我迟到了,还是你帮我引开的保安。】 每天我都吃不饱:【你都说了我喜欢你,那我肯定得要对你好啊。】 方心纵火犯:【你真的喜欢我?】 每天我都吃不饱:【你猜?】34.在我十七岁时,杀马特就转学走了,那时候刚好高二下学期。 他转学走了之后,我吃不掉的早餐再也没有人帮我解决,我迟到了再也没有人帮我引开教导主任和保安,我做广播体操也没有人从四班跑过来跟我一块儿跑步。 杀马特的名字叫山今,这是他告诉给我的名字。 我怀疑这不是他的真名,他告诉我这是他的花名,毕竟一个行走在世间的杀马特怎么能够留下真实姓名。 我性格比较内向,在别的班级几乎没什么朋友,所以我至今都不知道杀马特的真实姓名。 论坛上说杀马特以前不这样,是很帅气的小伙,以前还曾经考过年级前十,就是因为他妹出了问题,他才引发了【饿得快兼精神萎靡中二精神病】。 我合理怀疑这些黑他的帖子都是杀马特自己写的,因为这些内容和他的qq名以及个签是一个风格,但他没有理由这么做啊! 杀马特的qq至今为止都还和我十六岁时一样。 他经常上线,但我的消息他从来不回復,直到我高考后的那一个月,他发了一条动态,晒了一张大学通知书,和我在qq里晒的通知书一模一样。 我怀疑他拿了我的通知书p了一下图,然后发的qq动态,毕竟他学习成绩不好,很可能为了装面子,盗用了我的通知书。35.我私信问他高考考得怎么样,杀马特终于回了我消息。 第134页 每天我都吃不饱:【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我很纳闷,那么多年没回復,一上来就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他难道想要给我介绍对象? 可是我要去读大学了,那个学校杀马特肯定考不上,他给我介绍的人估计也就是他圈子里的那些人,大概也是杀马特,我一想到自己的周围被杀马特支配,我就恐惧。 方心纵火犯:【你不用给我介绍对象。】 杀马特又问了我一遍,好像对给我介绍对象这件事十分在意。 我只好委婉地拒绝——方心纵火犯:【长得高的,看上去乐于助人,热心肠的,温柔的,身材好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成绩好,穿着有品位,学歷也跟我差不多那种吧,更能有共同话题。】 我圈定的范围基本上把杀马特能够接触到的人际圈给屏蔽完了,我想他应该懂我的意思,因为他给我发来一个【懂了】的表情包。 每天我都吃不饱:【我这里有一个合适的,改天给你推荐看看。】 我连忙下了线,至今都没敢登录我的qq。 就怕看见杀马特给我发来的杀马特家族的照片,我到时候拒绝他也不好,不拒绝也不好,还不如不上线。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08章 《190》36-40完结章 36.岑邮之说他十六岁就认识我了,我怀疑他在碰瓷我,直到他拿出他的手机,点开杀马特头像,给我发来一条消息。 我登录我的qq,发现半年前,杀马特给我发来的他的照片。 照片里就是岑邮之本人,照片里的岑邮之穿的衣服就跟他大一刚到宿舍时穿的衣服一样,脸上带着灿烂的微笑。 都说自拍不上镜,但岑邮之本人却很上镜,镜头都没有把他的帅气减弱。 所以时隔多年,我终于变成了自己最不敢想像的那种人,和杀马特成为了恋人?37.如果你的男朋友曾经是一个杀马特,每天吃不饱饭还来蹭饭怎么办? 谁能接受自己的男朋友曾经是一个杀马特啊? 曾经我信誓旦旦地拒绝他,并且威胁他不准喜欢我,几年后我成为他的男朋友,还是被压的那一方,这打脸得多疼?38.岑邮之为什么会由一个三好少年,堕落为杀马特呢? 原因依旧在岑沫沫这里。 因为岑邮之不出手帮忙,导致岑沫沫出了车祸,落下了跛腿的毛病,这几乎影响了岑沫沫的一生。 岑沫沫当时非常恨岑邮之,因此命令岑邮之不许学习比她好,只准穿杀马特的服装,不许过得比她好,每日三餐都不能朝爸妈要钱,必须自己解决。 岑邮之的爸爸觉得岑沫沫过分,可是岑沫沫坚持要岑邮之这样做,她觉得报復岑邮之可爽了。 当时的岑邮之一下子就从年级前十的优等生,堕落成年级吊车尾的差生,所有人都以为岑邮之是因为岑沫沫出车祸,他本人又被舆论谩骂,所以得了精神病。39. 「我一直觉得是我的错,才导致岑沫沫出了事儿。后来我遇见你,你挺有趣的,也挺善良,反正我就是惦记上了。我随手帮你一个忙,你就记好久,我觉得你这人真傻,我说什么你都信。」岑邮之说。 这事儿我就得辩一辩了,也不是什么人的话,我都信。 谁让当时杀马特确实对我挺好的。 杀马特虽然人看着又凶又不好惹,但其实早餐吃到好吃的包子,都会露出星星眼,爱喝甜豆浆,qq上还爱发比心表情包。 因为岑邮之这些年对岑沫沫很好,导致岑沫沫的恋兄情结越来越严重,而且岑沫沫还老爱用自己的跛腿来威胁岑邮之,一旦岑邮之做出什么不如她意的事情,岑沫沫就会做出类似自残的行为。 岑邮之以前一直都挺纵容她,而这次,岑沫沫提出的要求却是让岑邮之和我分手。 岑邮之没有答应岑沫沫的要求,结果岑沫沫就跑去打架,把自己弄伤。 我和岑邮之提议我去看看岑沫沫,岑邮之告诉我岑沫沫对我可能会没有好脾气,我说没关系,我会看着办的。 隔天,我带着一盒蛋糕去医院看岑沫沫,因为没有吃早餐,我在食堂随便买了一份早点,坐地铁又比较挤,也没有时间吃早餐,于是当我到医院时,早餐仍旧没有吃掉。 我在医院走廊打听岑沫沫的病房,岑沫沫兇巴巴地走到我面前,她刚一开口,就倒在了我面前,我蹲下去要扶她,她虚弱道:「给我口吃的。」 岑沫沫抓过我手里的鸡蛋饼,几口塞进嘴里,咀嚼了没两下就吞到肚子里。 她抓着我的裤腿站起来:「你别以为给我一口吃的,我就会让你和我哥在一起。」 可是我什么都没说啊? 岑沫沫走了两步,双腿打颤,她扭头问我:「蛋糕我可以吃吗?你把蛋糕给我吃,我就考虑一下让你和我哥在一起。」 蛋糕本来就是给她的,所以我直接把蛋糕盒拆了,把慕斯奶油蛋糕递给她吃。 在走廊上吃完蛋糕后,岑沫沫问我能不能去给她倒杯水,她喝口水就同意我和她哥在一起。 我去找护士,给她倒了一杯水。 岑沫沫喝完水后,很兇恶地看着我:「你就是算准了我今天会低血糖,所以故意带了引诱我的好吃的。」 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的我:「……」献上了沉默。40.当你有一个190的男朋友,你就会发现,不管是走到哪里,你都逃不开被抱的命运。 第135页 去篮球场,他打累了,会把下巴搁在你的脑袋上,然后拿起冰汽水,在你的脑袋顶上喝水。 在宿舍追剧,他会抱着你在床上笑得嘻嘻哈哈,他笑完后,还会来一句:「方烬,你为什么不笑?」 我为什么不笑,你难道不清楚吗? 你的笑让我的沉默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老二和老三都说我和岑邮之的关系特别铁,特别亲密,我和岑邮之的恋爱关系要胜过这世间千万的眷恋。 我的脑子里却只想到了杨过和他的雕,半臂的杨过和他的不通人话还傻乐的雕。 「老大是真的爱你。」老三宋卿卿劝我说。 「哦?比如呢?」我一点儿不信,啃着我的华夫饼。 「比如他老爱抱着你。」老三说。 「我还老爱抱着我的烂抱枕,我嫌弃它的时候就丢它到角落,恨不得踩两脚,我喜欢它的时候就抱在怀里。」我说。 抱抱怎么就算是爱了? 爱应该是时常惦记,时常关怀。 抱枕也是有脾气的,一米七的男人怎么能够随便当别人的抱枕? 被男人抱在怀里的男人是最没用尊严的。 岑邮之从老三那里知晓此事后,无奈道:「那要不你抱我?」我正有此意! 我打游戏的时候抱他,双手抱着他,我眼睛看不到游戏屏幕。 我吃东西的时候抱他,只能抱着他的脑袋我才能吃到东西,而且岑邮之还会从我手里抢食儿。 我打篮球后抱他,我蹦起来才能扑到他肩膀上抱住他,然后他背我过去坐着…… 抱不动,是真的抱不动! 岑邮之咧嘴一笑:「宝贝儿,你在外面怎么这么热情,晚上回去我让你抱个够。」 我被他背着丢到长椅上,他的尊臀压着我的双腿,我跑都跑不了! 从远处看,我们的姿势特别像手机靠在手机支架上。我妥协了。 男人嘛,抱抱怎么了? -《你怎么知道我190的》完- 【作者有话说】 完 《娶错老婆怎么办》 ◇ 第109章 《娶错老婆怎么办》1-3 1.我结婚了。 作为新时代男性,理所当然不能再尊崇封建习俗,比如什么「婚姻大事要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类的,再比如娃娃亲等。 但当我在大城市打拼了几年后,一个结婚对象都没捞着,逐渐成为剩男,最后我还是决定回老家迎娶我的娃娃亲对象。 咱就是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的,真香! 结婚之前我并未见过我的结婚对象,我只知道他是我们那个小四线城市大名鼎鼎傅家的小少爷,听说叫傅草。 名字听说是取自「草色新雨中,松声晚窗里」,也可能是取自「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尽管我觉得这名字多少有点草率,但我妈总说傅草这人,配我是绰绰有余。 我叫方粟年,名字听起来有点高大上,但我原先的名字是叫方淑莲,因为给我取名字的是我姥爷,他觉得男娃取女名,命好。 但上户口本的大爷耳朵有问题,加上牙齿没几颗了,说话漏风,音不太准,他就给登记名字的工作人员传成了方su nian。 恰好登记名字的年轻人是个有文化的,就给我登记成了方粟年。 感谢上户口本大爷牙齿漏风说不清楚字音的嘴瓢之恩。 我们那边的习俗是,夫妻双方没有结婚之前,是不能见面的,见照片也不行,据说会坏了夫妻运。 结婚当天,我开着一辆二手奔驰去接亲,叫了我两个兄弟当伴郎陪我一块儿去。 伴郎之一的顾铭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他开了一家烧烤店,现在好像做成了全国连锁,资产少说好几十个亿,比我风光得多。 这辆二手奔驰也是他借给我的。 我从奔驰车的置物柜里翻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个男人,有着一头蓬松短髮,脸小小的,眼睛漂亮得跟能勾魂似的,照片后写着:【小草,想草一草】。 「铭子,这是你男朋友啊?长得还挺漂亮的。」我说。 顾铭面露意思尴尬,还有一丝愧疚:「是挺漂亮的,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 我豪迈地拍了下顾铭的肩膀:「行,等我结完婚,改天我把我老婆也带出来,我们几个多见见面,走动走动。你可别因为我去京城混了几年就跟我生分了。」 顾铭尴尬地笑了下,把那张男孩儿的照片塞回到置物柜里。 第二个伴郎是我的初中同学严酒,我们相识已久,以前他打架出了事儿,都是我替他背锅。 严酒没考上高中,后来学了技术,在傅家当园丁,当了得有五年了,也算是老员工。 严酒眉心拧着,对顾铭说:「铭子哥,你别骗年年了,我怕他待会儿受到的打击太大,挺不住。」 顾铭说:「但这事儿我真说不出口。」 严酒说:「这有什么说不出口的?长痛不如短痛,等年年把车开到傅家,到时候要是发现傅家根本没打算把傅草嫁给年年,到时候年年得多丢脸?」 「不可能,」我对严酒说,「傅家给我发的消息,说好了是今天结婚。」 其实我对顾铭穿和我一样的新郎服有点不爽,我给顾铭准备的衣服,是和严酒一样的伴郎服。 可是顾铭今天不知道怎么的,也没穿我给他准备的伴郎服,而是穿了一套比我身上那套还高级的新郎服。 第136页 新郎官被伴郎给压了风头,我自然是心里不爽的。 不过顾铭是我的好兄弟,今天好不容易结婚,是喜庆日子,我也就不计较这些了。 我问顾铭:「铭子,我媳妇儿长得怎样?漂亮不?我听严酒说,你们以前见过?」 顾铭好像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物,他说:「很漂亮,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经常运动没两下,浑身都是粉的,而且他心地善良又温柔,也很擅长烹饪。」 我心里哇塞了一下,早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给我定下的媳妇儿是这种乖乖软软的小少爷,我当初怎么可能背井离乡跑到外面去打拼? 「和刚才那张照片的男孩儿比起来怎么样?」我脑子里已经开始将我的媳妇儿傅草给具象化了。 顾铭面上浮现出一种很古怪的表情:「差不多吧,基本上一样。」2.哦豁!我心里乐了! 照片上的男孩儿那可要多漂亮就有多漂亮,美得就跟男版天仙儿似的。 我的媳妇儿能和这个男孩儿基本上一样,我的期待值一下子被拉得满满的。3.到了傅家,傅家门口已经布置得特别喜庆,院子里摆了几桌酒席,宴请的应当是帮工的这些人,毕竟亲家的人都得去我订好的酒店吃席。 傅家通知结婚的时间太急了,上周刚通知,我的请帖都是现做的,做得挺粗糙。 不过酒店我还是订的全市口碑排名第一的酒店,听说那家酒店今天承包了不少婚宴,我能抢订上那家酒店还得多亏顾铭出面。 我开车到傅家后,傅家的大爷出来接我们进去。 傅家人丁旺,傅家老爷是二十年前死的,他的妻子,也就是现在的傅家老太太,膝下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傅草是傅老太太小儿子傅朔燕的次子。 傅朔燕今年已经四十有余,保养得很好,他笑着拍了拍顾铭的肩膀,说:「你怎么让你的伴郎帮你开车?爸知道你是不想张扬,才开的这辆旧车过来,但是你也不能让人家伴郎给你开车,这太麻烦你朋友了。待会儿我让人给他封个红包。」 他们的话我没有听得很清楚,傅朔燕看了我一眼,然后拉着顾铭偷偷到一边说的话。 我不认得傅草,但我认得傅朔燕。 傅朔燕什么时候成了顾铭的爸了?他不该是我岳父吗? 严酒面上焦急,他把我拉到角落,说:「顾铭认了傅朔燕当干爸,你别想那么多。」 我点点头,我能有什么好多想的,难不成今天的新郎官不是我而是顾铭不成? 这怎么可能呢? 不过我总觉得很奇怪,宴上的人好像都不认得我一样,我这个准新郎官,难道不该是核心人物吗? 我带着顾铭和严酒去接我媳妇儿,那几个堵门的娘家人都可着顾铭堵,顾铭被迫喝了好多酒。 我心里感动,顾铭真不愧是我的铁哥们儿。 【作者有话说】 来了,晚好呀 ◇ 第110章 《娶错老婆》4-5 4.就在迎亲仪式即将取得革命性的胜利时,严酒把我拉着到一边的席面上喝酒,我说我喝不动了,他仍旧拉着我,灌我喝酒。 我酒量本来就没多好,好不容易保持着最后一丝理智,重新走到我老婆的房间,我发现丈母娘也站在房间里,她既为难又诧异地看着我:「小方,你怎么来了?」 我大着舌头说:「谁方?我一点儿都不慌!今天是我结婚啊,我肯定得来接我媳妇儿。」 丈母娘道:「小方,有件事我得告诉你,你老婆没了。」 此时,我看见床上躺着一个男人——一个穿着白色西装,胸前戴着胸花,还醉醺醺的男人。 那男人可真好看,就我这些年在外打拼的经验来看,这个男人至少能够排得上我见过的所有人里外貌榜的前二。 第一是我自己,不接受反驳。 我指着床上的男人:「你胡说!这不就是我老婆吗,你们傅家难不成想要悔婚?我的彩礼可给了八十八万,你要是悔婚,彩礼可得给我还回来。」 我丈母娘是个好赌成性的,有点钱就恨不得拿去牌桌上花了,我给她的钱,怕是早就被她赌得一干二净了。 我笃定她拿不出钱来。 她也确实是拿不出钱来,干脆双手往腰间一抄,指着床上那个漂亮帅哥,嗓门降低了许多,不断看向门口,一副做贼心虚样:「对,这就是你媳妇儿,你赶紧带走吧。」 我扛着白色西装男人,带着他穿过大院,院子里的人忙着干自己的事儿,没功夫管我。 我只听到有人说了一句「顾先生这是要去哪儿?怎么喝成这样了」,但我又不认识什么顾先生,我身边唯一姓顾的就是我的好兄弟顾铭,他不知道去哪儿鬼混了。 我找到我停车库里停着的车,把副驾驶座的车门打开,再把这个过分高大的男人塞进副驾驶座。 当新郎官还得自己开车,这实在有点憋屈,不过谁让结婚的时间太紧了,我把所有的流程都安排完了,今天一早才想起,忘了安排司机。 严酒不会开车,顾铭的身家放在那儿,我哪儿敢让他开车。 何况这车就是顾铭借给我的,我让他开车,显得我实在有些不道义。 我打电话给严酒,问他在哪儿,严酒支支吾吾地说他在跟客人喝酒,我问他顾铭在哪儿,严酒就跟被严刑逼供一样,说:「年年,你老婆原本叫傅草,他跟铭子在一起了。今天的新郎官原本就不是你,是有人发错消息发到你手机上了,原本那条消息是要发给铭子的。」 第137页 我懵了:「你在开玩笑吧?」 严酒说:「你在车上看到的那张照片,照片上被你夸的那个男孩儿就是你老婆,他是顾铭的男朋友,他们已经交往两年了。」 我挂断了电话,这年头结婚还流行诈骗了? 严酒喝顾铭一块儿来骗我?5.我扭头看着自己身边的男人,这男人是真的帅,五官深邃,气质冷冽,皮肤是很健康的白,和之前在顾铭车上发现的那张照片上的那个男孩儿的漂亮不同,这个男人的好看是属于那种男性的美。 很健硕,很man。 他的喉结随着他的吞咽动作而上下滑动,我凑过去,双手撑在男人的肩膀两侧,这个男人真的不是我的老婆? 可是我丈母娘亲口说的,这个人就是我媳妇儿。 我花了八十八万,不能一个老婆都捞不着,这个人是也得是,不是也得是。 车还停在傅家的车库里,旁边是热闹鼎沸的声音,有人碰杯、有人劝酒、有人说着祝词,但这些都和我没有关系,没有人问起新郎去哪儿了。 我相信了严酒的话。 顾铭和我的未来媳妇儿搞到了一起。 顾铭和傅草恋爱了两年,而我跟傅草是包办婚姻。 果然封建迷信害人,封建习俗害人,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些都是虚的,现在哪儿还有包分配对象的好事儿? 我看着自己被「分配」到的对象,他至少长相不赖,勉强我也还能接受,就是长得魁梧了一点儿。 但只要我好好地养着,不让他做家务,不让他劳累,时不时让他去美容和锻鍊,他肯定也能有一天变成傅草那种柔美俊秀的男人。 我害怕他因为自己不够柔美而自卑,毕竟做受的那一方,都是比美比柔比会撒娇比厨艺。 我说的是大多数的情况,因为大多数的攻都更喜欢柔美那一款的受,需求决定供给,这没毛病。 当然他如果不愿意,我也不勉强,老婆嘛,娶回了就是为了过好日子,为了捧在手心里疼的,他要是实在不愿意,那我也没辙。 「我盖个戳啊。」我问他。 他不回答,就算默认。 我低头吻在他的嘴唇上,他的嘴唇和他这个人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不一样,他的嘴唇挺暖的。 我亲了两口,发现他真的喝醉了,于是我只好撑着他的靠椅离他远了一点儿:「我老婆丢了,我把你捡回家当老婆,你愿不愿意?」 我本来打算拿手机录下来,这就算是他愿意当我老婆的证据,结果我刚把手机前置摄像头打开,他就冷不防地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里透出来的眼神清冷,正一瞬不瞬地看着我,他问:「你是谁?是傅家送给我的小玩意儿?」 他这话怎么这么像我妹经常看的那些电视剧和电影里的霸总说的话? 下句话就该是「你也不看看你是谁,就你这种人,我见多了,给我滚」。 他推开我,开口道:「你也不看看你是谁——」 我心里已经把下句话在心里接下去了,我老婆可真飒。要是这样的飒美人当我老婆,那我也没亏什么,不就是自由恋爱吗? 先婚后爱也是恋爱,先用结婚证把人给拴住,再好好地爱他! 他的后半句话缓缓地说出来「——不过你看上去挺对我胃口的,成年了吗?看上去挺嫩的。」 我的脑门冒出一头问号:哈?飒美人?霸道总裁?还是小流氓? 【作者有话说】 来啦~今天还有! ◇ 第111章 《娶错老婆》6-8 6.然后他亲了我,还是法式深吻的那种。 外面放着礼花,宾客热热闹闹的,整个大院子都在办着我原本老婆和我现任好兄弟的婚事儿,而我脑袋上绿得跟青青草原一样,整个人正在被这个王八羔子啃。 我偷亲他,我不是好人,他强吻我,他也不是好人。我们绝配。 「我这儿手机正在录着视频,我们先说好,是你自己心甘情愿当我老婆的啊,别到时候给我反悔。」我拿着手机对着我俩录视频。 很狭窄的车厢内,只闻得到我们身上的酒味儿,他说:「别废话,要做就做,不做就把我送回去。」 我哄着他,忙顺着他的话说:「肯定得做,到时候老公会把你侍候得舒舒服服的,不过现在这是在车里,我先开车把你带去我们的新房,到时候我们再做好吗?」 他点点头,倒进了副驾驶座。 我开车把他送到我的新房,因为我妈告诉我,我订的酒店被取消了,我也不可能带他去参加什么婚宴。 顾铭发消息告诉我,请帖他根本没有发出去,酒店其实根本就没订,所有的订单记录都是假的。 顾铭发来语音:「年年,我对不起你,但是小草他不爱你。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知道他就是你的结婚对象,否则我说什么都不会和他在一起。年年,我对不起你,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告诉你事情真相。」 我把顾铭拉黑了。 他但凡提前几个月或者提前几天告诉我,而不是让我开着从他那儿借来的车,当他的司机,还穿着新郎服,来接一个本就不属于我的新娘,最后我还特傻地贴了八十八万「彩礼」,我都不至于这么生气。 我不管,今天这个婚我是结定了!7.我把车开到我买的公寓楼下,打算扛着我老婆上楼,我尝试了公主抱,发现抱不动,又想要试着背他上去,发现也背不动。 第138页 于是我只好尝试用拖麻袋的方式拖他上去。 快到电梯间时,保洁很古怪地看着我,她露出害怕的表情,似乎很畏惧我:「方先生,你这是在哪儿杀了人回来?」 面对她的质问,我低头看了一眼我拖着的「老婆」——他睡着不动,西装凌乱,鼻尖不知道为什么露出两道鲜红的鼻血,手腕上有轻微的撞伤。 保洁似乎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解释:「方先生,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好在电梯来了,我赶紧上了电梯。 电梯里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个特别大的麻袋,就是那种快递站用来装快递的巨大麻袋。 我害怕别人误会我杀人,就想着干脆把这个男人塞麻袋里拖回家,到家里再把装他的麻袋拆开。 我很细心地用自己的袖子擦掉他鼻尖下的鼻血,然后抱着他往麻袋里塞,我刚把他塞到只剩下一个脑袋在外面的时候,电梯叮的一声到我所在的楼层了。 还是那个保洁,她扛着拖把从旁边一台电梯里走出来,她毅然决然地看着我,直到看见我手里的麻袋和我手上的血,她颤颤巍巍地说:「方先生,我还是什么都没看见。」 她又坐电梯下去了。 我把这个男人拖到我的家里,到我家的时候,我听到咚的一声巨响,好像撞到了哪里,紧接着麻袋里的男人醒了过来。 他摸着自己的脖子,鼻尖下淌出两道鼻血:「为什么我身体这么痛,你打了我?」 我总算知道他身上的伤怎么来的了。 我这不是害怕别人发现我扛着一个男人回来,怕被人说闲话,就走得快了亿点点…… 谁能够想到他会被一路上的边边角角撞得这么厉害?我不敢说话。 他好像忘记了刚才车上的事儿,他问我,他为什么会在这儿。 我只好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解释了一遍,他坐在我家沙发上,说:「不好意思,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老婆。你是小草原来的结婚对象,我叫顾朝,是小草的小舅子,也是顾铭的小叔叔。」 顾铭的……小叔叔? 那他们三个的辈分是不是有点乱? 顾铭和傅草岂不是有血缘关系? 那他们结什么婚?婚床都该给他们掀了!喜糖都该拆了餵给狗! 顾朝解释:「我和顾家的关系有点复杂,我不是顾铭的亲叔叔,我只是小时候被暂时在顾家养过一阵,小草和铭子没有血缘关系。」 我失望了一秒钟。 顾朝用纸巾擦了下他鼻子下的鼻血:「你相信我,你真的娶错老婆了,我是小草的小舅子,我对象刚跟我噼腿了,我今天就喝得多了点,他们可能送我回去的时候塞错车了。」 我立马伪装成外国友人,尽管我刚才才用中文和他解释了一遍事情的经过——但就像你永远都叫不醒一个装死的人一样,一个装成外国人的男人,你也叫不醒。 我说:「狗咩那塞,窝尊嘟不懂哒噻。」 顾朝捏着我的下巴:「我再最后说一遍,我不是你老婆。」 我继续笑着说:「狗咩那塞。」 废话,我的八十八万都花出去了,不管你是不是我老婆,最后我都要把你套回家,何况你对我都又亲又抱过了,我们之间还能清白到哪儿去? 顾朝用纸巾又擦了一下他鼻子下流出来的鼻血,他好像很纳闷,他到底是被谁打得这么惨的。 「你真的铁了心要我当你老婆?」顾朝玩味地笑。 讲真的,我从来没有见过像顾朝这种男人。 我的家庭勉强在c市算得上是中产阶级,我爸开着一家厂子,我妈也算是半个企业家,在一家规模不小的电信公司做财务。 我身边现在为止最富有的人就是顾铭了,不过他也是白手起家创业的,以前他家比我家还穷,他身上也没有什么富商的气度。 我在大城市里见到的都是上班族,好不容易见几个大老闆,一般也轮不到我们去喝大老闆攀交情。 像顾朝这种一上来仅仅凭藉一句话一个笑容就让我产生极其大的危机感的人,我还是头一次见。 尽管我的腿想要跪下给他唱征服,但我还是把腰杆子硬气了起来,我点点头,表示我一定要他当!我!的!老!婆! 「真是拿你没办法。」顾朝向我招了招手。 我走过去挨着他坐,他开始伸手解领带。 但我怎么能让我老婆这么劳累,解衣服这种活儿就该我来做。 「你还挺上道,以前跟人做过?」顾朝问。 我秉着「还没吃到嘴就得装蒜装到底」的原则,依旧伪装成外国友人,微笑点头嗯,冷漠摇头no。8.我正要拉着他到床上去,新婚第一天自然得好好疼一疼他,结果一阵天旋地转,我就被抱了起来。 我看着天花板,我双脚悬空,我双手抓着他的肩膀,我忍不住尖叫。 这就是传说中的男友力max的公主抱?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一章 ◇ 第112章 《娶错老婆》9-13 9.到了床上,我扯着顾朝的衣领,他含笑看我。 他说我挺主动的,我说他挺带劲的,我本来是压着他的,占据绝对的优势,可是下一秒,我的眼前有开始天旋地转起来。 等等,这和我们说好的不一样! 说好的娶老婆,我才是娶的那个,他顾朝再怎么威武雄壮,他也只能是被娶的那个,怎么他突然就到上面去了?我要退货! 第139页 这货不是我老婆! 我从最开始的奋力挣扎,到后面的垂死挣扎,再到后面的摆烂不挣扎。 一开始我握紧了拳头打顾朝,到后面我握紧了床单想跑,再到后面我握紧了顾朝,摆烂了…… 说好的娶老婆,我怎么就成了被压的那个? 年轻不知娇娇老婆好,娇娇软软的老婆是个宝! 谁家的老婆像顾朝一样,力气那么大,还铁石心肠在床上不肯心软放人一马呢? 第二天一早,我醒过来,顾朝已经坐在卧室里看平板,他百无聊赖地刷着平板,回了几条消息,他告诉我:「我当不了你老婆,但如果是老公的话,我可以考虑一下。」 我从床上站起来,倒下去,再次不甘心地站起来,再次不争气地倒下去,我咬咬牙继续站起来,腿颤了一下又一下:「我要退货!我只要我的小草。」 顾朝走过来,勾着我的下巴:「他没你好草,你相信我看人的经验。」 我干嘛要和傅草比? 我要比也得要和顾铭比,我和顾铭比谁的时间更持久,比谁在床上更威风,比谁的脑袋上更绿色环保健康……越比越气!10.我在床上休息了一天,本着只要我不去结婚,顾朝他再有能耐也不可能把我拉去民政局的想法,我在床上摆烂,这老婆我必须得要退。 结婚总得双向奔赴,总得给双方都愿意才能结婚。 我不信顾朝他能厉害到吧民政局搬到我面前来。11.顾朝一开始的结婚意愿也不强,后来他接了个电话,大概是他的前任打来的,他挂断电话后就问我:「户口本在哪里,陪我去结个婚。」 他的语气随便到好像「我们去抽根烟」一样。 我死活不答应结婚,他说:「婚后我们轮着来,下次就该你在上面,难道你不想上我?不是吧,你作为男人,被别人给上了之后居然不想着反攻,你太没点脾气了,天生就是当0的料。」 我知道顾朝在激我,我也知道他并不是真心想要和我结婚,但是这又怎么样,有什么能够比男人的尊严更重要? 而且顾朝的提议真的很心动,下一次就该是我在上面,我要弄死顾朝,让他知道当然老公就该是温柔体贴的,而不是像他那样不懂得疼人的。 我二话没说把户口本从抽屉里拿出来,顾朝开车带我去民政局。 因为今天是好日子,所以民政局外头排队的人特别多,好巧不巧,我就遇到了顾铭和傅草,他们尴尬地看着我和顾朝。 傅草的脖子上有不少草莓印,顾铭在细心地帮他遮挡,他们还带了散粉过来,傅草脖子上遮挡不住的草莓印就用散粉遮盖。 当谁没有草莓印了! 我把身上穿的衬衣解开一颗扣子,上面零星的两颗草莓印露出来,顾铭很惊讶,傅草也很惊讶,我让顾朝学着顾铭的样子帮我遮挡草莓印。 顾朝看我一眼,没搞懂我的意思,继续低头继续刷手机。 顾铭过来喊顾朝,先是喊了一声小叔叔,随后问顾朝过来干什么,傅草也跟着顾铭喊顾朝为小叔叔。 顾朝指着我道:「过来结婚来了,诺,他就是你们的小嫂嫂。」12.昨天,我还手握狗血痴情男配的剧本,今天我就逆袭成了主角。 昨日辜负我的结婚对象,背叛我的好兄弟,今日全部成为我的小侄子。 这是什么剧本? 昨天我的脸被打得有多疼,今天我就有多爽。 我看着顾铭,拍着他的肩膀说:「好侄子,多亏你和侄媳妇儿的福,我娶到了像你小叔叔这么好的媳妇儿,你别看他平时对你们兇巴巴的,其实到了床上,乖得很。」 顾朝的视线离开手机,看着我胡诌。 我们两对各自结了婚领了证,约好一起去吃晚餐。 晚餐的地点在附近有名的情侣餐厅,我们四个人刚落座,对面就有一对小情侣闹了起来。 其中矮一点的小男孩儿低着头,一直在道歉认错,高一点的那个男人不断骂他。 矮个子男孩儿的听力不太好,因为他被高个儿男人给扇了一巴掌,他耳朵上戴的助听器就掉地上了。 高个儿男人骂他是聋子,赔钱货。 矮个男孩儿只是蹲下去,捡起助听器,对着高个儿男人用一种很古怪的语气说:「你赔我。」 如果人听不到声音,那么他说话的语调也会变得很奇怪。 我正要上去帮忙,但顾朝比我更快,他抓着高个儿男人的手腕,将他整个人甩到桌子上,几碟吃到一半的菜都被撞翻了。 他从自己的兜里拿出一个助听器,熟练地戴到那个矮个男孩儿的左耳朵上。 顾朝很温柔地说:「小挽,别怕。」 上一秒我是手握爽文剧本的主角,带着反派团队的小叔叔重归,正要准备打脸剧情,却发现自己刚领证的老公好像和别人藕断丝连,这人或许还是我老公的白月光。 果然这年头,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我说的是我自己,但不局限于我自己。13.但凡我能支棱一点,也不至于陷入这种修罗场。 顾铭告诉我:「你看见的那位是我小叔叔的前男友宋挽,也是我小叔叔的初恋,他们交往了五年多。宋挽主动跟我小叔叔提的分手,我小叔叔求了他很久,只是宋挽一直没有答应复合。」 「他是聋子?」我问。 第140页 顾铭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顾朝的方向:「你别在我小叔叔面前说宋挽是聋子,他听不得人说这个。宋挽听力有点问题,可能他是不想耽误我小叔叔,也可能是其他原因,他和别人交往了。」 「我不管他们以前是什么关系,但是现在顾朝是我结婚对象,他现在跟我结婚对象不清不楚,这算什么?」我愤怒起身。 顾铭按住我:「你要做什么?你要是过去闹,我小叔叔肯定会不高兴。」 我把结婚证拍出来:「谁要去闹了?他顾朝旧情难忘,旧情人都没处理感觉就骗我跟他结婚,我今天就要跟他把婚离了。」 顾朝带着宋挽坐过来,宋挽坐了我的位置。 我和顾朝的结婚证摆在明面上,宋挽看了一眼,很开心地祝福我说:「哥哥,你今天结婚了啊,恭喜你。」 我摆摆手淡定说:「是啊,跟你旁边的这位,也就是你的前男友,刚结的婚,结婚证都还是热乎的,待会儿我就带着他去离婚。」 顾朝说:「我什么时候同意离婚了,方粟年,你到底吃了哪门子炸药?」 我站起来,给了顾朝一巴掌:「我吃炸药关你鸟事,你当着我的面去逞英雄救你的旧情人的时候,你考虑过我的感受没有?」 宋挽拽着顾朝的袖子,他后怕地看着我,耳朵上的助听器不知道是怎么的就掉在了我的脚边,我根本没看到,我正提步要离开的时候就踩到了助听器。 宋挽这才开口:「顾哥,我的助听器不见了。」 我已经察觉到自己脚下的助听器,我把助听器捡起来,助听器确实是坏了,我只好承诺自己会把助听器修好,再还给他,或者我给他买个新的。 但宋挽已经开始哭了起来。 我:「……我赔给你!」 宋挽:「顾哥,我听不见。」 我:「你能不能别老顾哥顾哥的喊,不知道的以为你在喊谷歌浏览器呢。」 宋挽:「顾——」 他瞪了我一眼。 这人绝逼听得到声音,还在这儿给我装聋子! 【作者有话说】 宋是初恋,但听力没有问题,他接近攻是为了钱,他没有想过跟攻分手,只是想要攻再多给他点钱,结果攻和别人结婚了。 攻拎得清,钱都是打的借条,要还的…… 确实是初恋,但两个人没啥感情,攻以为的交往年限和外人以为的不一样(在攻眼里只有三个月),有误会。 本质上这个故事是爽文 ◇ 第113章 《娶错老婆》14-18 14.果然白捡来的老婆就是不靠谱,哪怕是领了证,盖了戳,一遇见白月光情人什么的,依旧是见光死,说分手就分手。 光是绿光的光,绿到我心慌。 我把自己余额所剩不多的银行卡拍在桌面上:「助听器多少钱,这里面有三万,你自己拿去买,剩下的就当是我给你今天的演出费了。」 我刚要往外走,顾朝就拉住我,他用他那双属于霸总的深邃的双眼注视着我,片刻道:「钱不够,况且你还没给银行卡的密码。」15.我笑了。 我这老婆怕是顾铭派来给我的奸细,在床上把我压了不说,还和我结了个婚,最后丢出来个白月光就想摆脱我,我就成二婚的了! 「密码没有,草泥马倒是有,你要么?」我又打算甩手给他一巴掌。 今天就连tnt、雷射飞弹、航空爆破炸弹都没我的情绪炸裂,生活不易,早颠早易!16.顾朝握住我的手腕,小声在我耳边说:「恰好,我也没钱给他,我们一起跑吧。」 我脑袋一偏,看了眼还在无辜望着我和顾朝的宋挽。 等等,我的反派剧本还没捂熟,我刚颠上瘾,你让我再装两把坏人啊! 等我打了你的白月光,你再凶我两下,我们拉扯几个回合,趁着天色还没黑,我们赶紧去民政局扯个离婚证,你再赔给我巨额的离婚财产,我们银钱两讫,我让位,你给钱,互利互惠,多好! 然而事实是,在宋挽和我小侄子夫妻三人的注视中,顾朝拉着我跑了,他牵着我跑进他的车里,手上还握着我的银行卡和我刚才拍在桌上的结婚证。 到了车里,我气喘吁吁,他把车窗升起来,望着餐厅的方向,好像特别怕宋挽追上来。 他问我是不是还在生气,我抬起我跑掉了一只皮鞋的脚:「我难道没资格生气吗?你先是二话不说去帮你的白月光解围,还带他坐了我的位置,兜里还装着给他的助听器,还想要向你的白月光要我的银行卡密码,莫名其妙带我跑出来,还让我的鞋跑掉了一只。」 顾朝捧起我无鞋的左脚,把他自己的鞋子穿在了我的左脚上,他给我穿鞋的动作特别慢。 他帮我穿好鞋后,抬起头沖我笑得一脸得意:「我的鞋好像比你的大一点,我身高也比你高一点,按照gay圈的身高定律,你註定只能当我老婆。」 我的心跳: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噼里啪啦+1008617.顾铭说,宋挽是顾朝的初恋,还是处了好几年的那种,但我怎么看都怎么不像。 这初恋怎么看都像是早市买一送一打的那种便宜货。 顾朝开车时,我还是忍不住自己的八卦之魂,就问了他。 主要是,我体内还有tnt、雷射飞弹、航空爆破炸弹的炸裂之魂,要是不把这个宋挽这个炸弹给排除掉,我怨恨难消。 第141页 「宋挽确实是我的初恋,难道我和他看起来不像初恋吗?」顾朝很困惑地看着我。 像不像,你心里没点数吗? 你刚才拉着我就跟躲丧尸一样,生怕别人追上来的劲头,难道这是对待初恋该有的行为? 他要是你初恋,你应该使劲地虐我啊! 你应该用你那霸总之魂kfc我,把我贬得一文不值,把你的白月光宋挽捧在手心里,喊他的小名,小挽,阿挽,挽挽,挽儿之类的,用含着棉花糖般柔软的语气,让他在你的心上融化成甜蜜蜜的小宝贝。 最后你再甩我一本绿晃晃的离婚证,配上你的霸总之魂,冷酷绝情地说:「你可以滚了。」 我抱着从你那儿蹭来的金钱,麻熘地滚蛋,并挥出尔康手:「不,你不能这样绝情!我恨你!」 然而,你却拉着我一个反派跑了,顺便撤回了我的尔康手、离婚证和金钱,还丢掉了我的一只鞋。 「我和宋挽的关系解释起来比较困难,」顾朝说,他想了一会儿,在等绿灯的时候握住我的手,在我手心里塞了一颗奶糖,「我有空解释给你听好不好?你刚才没吃饭,先吃颗糖吧,我现在带你去吃好吃的。」18.怎么说呢…… 顾朝今天完全不按照我的剧本走,我的剧本已经换了三次了,从苦情男二,到绝情反派,再到落跑新娘。 就在他刚停好车,带着我走进一家高级法国餐厅,他接到一个电话,说他的姑父过世了,在欧洲有座城堡和庄园要他继承,我问了一下顾朝名下有多少钱,他说了一个数,我震惊了亿下。只是亿下。 刚到餐厅,他的又迎面走过来两个小男孩儿,热络地看着顾朝,说:「顾少,好久不见,你想没想人家。」 我想,我是不是又得拿一回剧本。 他这是妥妥的帝王攻,后宫三千佳丽,我这一穷二白,手里只有一本结婚证的老婆,就跟陪着帝王久征沙场,最后得了后位,却美不及新进宫的美人,才不及乐坊伶人,艷不及贵妃,就连手段都比不过装耳聋博同情的白月光竹马。 等等,为什么我莫名其妙就把他当攻了? 不是说好的一人一次吗? 【作者有话说】 来啦,还有,今天身体有点不舒服,但是会写完,晚安呀~ ◇ 第114章 《娶错老婆》19-22 19.顾朝的家庭有点复杂,按照他自己来说,他十五岁之后一直到大学毕业是在法国跟着他的姑父生活,读完大学后想要回国创业,何况他的姐姐张帆嫁到了傅家,他一直没有去看过。 他原本该姓张,因为小时候走丢,才被顾家养大,被找回到张家后,他也没有改过姓,依旧姓顾。 他十五岁之前被养在顾家,他总得要回国报答顾家的人。 面对迎面走过来的两个小男孩儿,顾朝拉过我,面上依旧挺冷的,一点不像在车里捧着我的脚帮我穿鞋的男人。 「我认识你们?」他很疑惑。 两个小男孩儿愕然一下,其中一个说:「顾少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我们上个月才一起喝过酒,你还夸过我。」 顾朝说:「不可能,我喜欢的人是我老婆这样的,你们一点都不像,我怎么可能夸你。」 「额……那时候顾少你不是还没有遇到嫂嫂嘛。」 「现在遇到了,所以你能别挡着我的路了吗?」顾朝说。 他的语气非常不耐烦。 像把牛摁在地里耕了三十亩地后再让牛顶了驴的活儿,去拉磨盘一样的不耐烦且含着怒气。 小男孩儿立马往旁边退了一步。 顾朝带我进店。 店内正好有情侣拍照打卡活动,我跟着他往里面走,他突然站住不动,我脑门碰到了他的后脑勺,被撞了一下。 他的头髮挺软,和他这个人硬邦邦的不一样,要是把他的脑袋做成毛绒玩具脑袋,一定摸起来很舒服。 我恶毒地想,让你帝王攻害得我手拿后宫升职记的剧本!让你白月光装耳聋来讹我钱! 小心我把你头给拧下来哦~~店员小姐姐微笑着走过来,她手里拿着相机,问我们是不是一对,如果是情侣的话,今天拍照可以有机会赢得免单。 我没钱,但我不能没骨气,所以我立即就拒绝了。 顾朝他有钱,但他看了我一眼,那冷冰冰的脸在我面前融化,他的嘴角克服了地心引力,弯了上去:「年年,我们拍一次吧。」 当然,在这时候,我都还没有解锁顾朝的新属性:抠门。 他今天早上确实是接到了宋挽的电话,不过并不是宋挽有了现任后来炫耀或者向他求和之类的事情,而是宋挽几次三番地暗示,想要向他借钱。 顾朝这个人,很有钱,他的钱多得抵得上好几百个顾铭的身家,但他是真的抠门。 宋挽是他的初恋对象不假,但他和宋挽只交往了三个月,一开始他是看宋挽漂亮,看上去又可怜,但宋挽「治病」要太多的钱了,他前前后后搭进去三十多万,他就怕了。 顾朝说他以前不这样,虽然不至于是一掷千金那种阔绰总裁金主,倒也能够散些钱出去哄哄生意场上遇到的那些小男孩儿小女孩儿,把场面上的面子给做全乎。 是因为他大学刚毕业时被绑架过一回,被绑架犯丢到了穷乡僻壤的山里,吃不上饭,还得干苦力,等着家人出赎金来赎他。 第142页 但因为绑匪的电话欠费,勒索要赎金的简讯发出去后,绑匪他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手机欠费了,于是一个劲儿地等电话,等了一个多月,顾朝也就跟着吃了一个多月的苦。 绑匪都快跟他称兄道弟了。 一个多月后,顾朝终于偷到了绑匪的手机,想要打电话给家里人,一打电话,发现——md,手机欠费,难怪一个多月都没见绑匪要到赎金。 他亲自嘱咐绑匪把电话费给交上,然后让家人送来赎金,再亲手把绑匪给送进监狱。 尽管顾朝没出什么事儿,但他得了穷病,再有钱他也怕没钱——没钱就只能吃糠咽菜,每天做苦活儿,去地里干活儿,做不好还得受气,就跟旧时代里被奴役的奴僕一样。20.我们拍照时,他目光笑盈盈地看着我,伸手搂住我的腰,脑袋向我靠过来,他在嘴唇要碰到我的耳朵时停下来,说:「方粟年,我今天忘记了问你,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我惊得偏头看他。 说好的一人一次在上面,他当我老婆,今晚他就该被我压回来,怎么他突然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 可分明是我娶的他啊! 怎么的,说好今天晚上让我反攻,他这是在给我洗脑,让我甘愿当下面的?没门!窗户都焊死! 老鼠洞都给他填了! 反攻我是势在必行! 吃完饭后,他开车说要带我回家见他的养父母。他的养父母就是顾铭的爸妈。 车到顾家后停下,一只野猫从草丛里窜了出来,我被吓了一跳。 因为昨晚下了雨,空气还有些潮湿,野猫身上也是湿漉漉的,它的皮毛东一块西一块,大概是被其他猫狗给欺负了。 猫从我的脚边窜过,我被吓得差点摔倒在地上,顾找扶着我的手,他身上穿的西裤被野猫溅起一大滩泥水。 我们一块儿进去时,顾朝的视线一直落在小野猫身上,他说他小时候养过一只猫,后来丢了,长得和刚才那只猫一样。 他蹲下来,在门口的水井旁边接了点水,擦干净他西装裤上的脏泥水。 泥水顺着他漂亮的指节往下流,滴落到不知名的绿色小草里,他和我说起他以前养过的猫——特别小的一只猫,是白色的,后来被狗咬死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养猫了。」顾朝说。 我和顾朝的进展很快,要是别人结婚是恋爱、试婚、同居、领证、酒席的话,我们就是直接酒席跳到洞房花烛夜,再扯证。 我们两个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 在刚才,顾朝很温和地说着他曾经养过的猫时,我才好像有点接近他内心的感觉,顾朝的内心并不那么冷酷,很柔软。 「顾朝,我们要不要去找刚才的那只野猫,我可以接受你把它带回家里养,但是你不能中途弃养。」我说。 顾朝很诧异地看着我,他的目光带着打量,他说:「方粟年,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你是我老婆,你想养一只猫,我还能不答应吗?」我摸了摸鼻子。21.猫是顾朝找到的,他在路边的一个垃圾堆里找到的猫。 顾家的房子在郊区的一个小四合院里,房屋低矮,院子里种了一棵柿子树,阳光一旦照进来,院子里就会有一种澄亮的感觉。 顾铭的父母看来是从顾铭口中得知了我和顾朝的事儿,他们挺尴尬。 我心直口快道:「不用介意,我娶的媳妇儿不比小草差。」 顾朝露出并不贊同但把嘴闭紧并且不敢反驳我的微笑。 我们抱着猫咪回到我买的新房子里,顾朝把猫咪安顿好了。 我抱着猫咪,学着猫叫。 顾朝从卫生间洗完澡出来,我抱着猫咪看向他,因为学猫叫学得太久了,而我看见他的腹肌时恰好心跳加速,我忍不住就喵了一声,而这时候,小野猫也恰好喵了一声。 两声猫叫几乎同时发出来。 我:「喵~」这腹肌看上去真好摸。猫:「喵~」 我内心:色猫!和我看上一样的人!猫怎么能为男色所动呢!22. 「小野猫叫得还挺可爱的。」顾朝把小猫咪抱起来,对着我说,「要不这只猫就叫年年吧。」 我摇头否决,双手在胸前比了一个大大的「x」字:「不行,猫怎么能用我的名。」 「那叫朝年?」他试探着问,「毕竟是我们两个领养的。」 「凭什么你的名字要在前面?」我反对。 「那叫年糕?」他问。 「为什么我要求把你的名字放在后面,你就把你的名字给去掉了?你今天晚上是不是不打算让我上了?」我言辞犀利地戳中他试图掩藏的关键点! 说好的,扯证,反攻,他要是说谎话骗我,我能揍扁他! 【作者有话说】 顾老闆:反攻?不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 ◇ 第115章 《娶错老婆》23-27 23.最终我家猫的名字定下来,叫「年朝」,是我据理力争的结果,但相应的,我得要让顾朝再上一次。这就很尴尬。 说好的今天晚上我反攻,但家里小猫取名的隐含攻受属性争夺战,我也不能让步啊,以后别人一到我家里来,他一喊「朝年」,那猫再一喵喵叫,别人可不就都知道了,我是做0的。 家庭地位孰轻孰重,谁高谁低,还不是一眼分明。 所以为了人前做1,就得人后当0。 第143页 反正都被压过一次,再被压一次,也没什么。24.第二天,顾朝的助理来我家里,他拎来了顾朝的行李,包括顾朝的西装衣物等。 他的所有衣服,他全选了我最爱的颜色带过来,比如能要黄的就不带黑的,能要白的就不带灰的,能要红的就不带绿的。 他之所以知道我喜欢的颜色,是因为昨天在床上他逼问我想要什么颜色的领带把我的手捆起来。 男人嘛,都要被捆了,肯定选个自己最喜欢的颜色,我就选了好几个我自己喜欢的颜色,第二天他叮嘱助理宋行李来时,衣服的颜色就都成了我喜欢的颜色。25.关于傅草和顾铭。 顾铭几次想要请我吃饭赔礼道歉,我都没去。 并不是我小心眼,而是我真的下不来床。 他顾朝为了稳固自己攻的地位,几次三番故意挑逗我,每次我想要反扑,都因为自己有伤在身而被他得逞,等我修养得差不多了,恰好到工作日,每天忙着工作都来不及,哪儿还有闲工夫反攻? 傅草通过顾铭加了我的微信。 他的头像的一棵绿色的小草。 很好,这颗草曾经长在过我的头上,让我的头绿的发光。 但现在我已经是他们的小嫂嫂,所以我可以忽略这点绿光。 傅草给我发来消息——傅草:【方粟年,我和铭子对不起你。】 看见这句道歉的消息时,我正趴在床上,顾朝在客厅餵年朝小猫。我回他道—— 【乖侄子,要叫嫂嫂。】 傅草乖乖喊了嫂嫂。 我虽「缠绵病榻久病不起心力交瘁」,但我终于把心里那口恶气给出了,我最好的兄弟把我媳妇儿抢了,我还在当天成了他们的伴郎。 但我力挽狂澜,拉走了他们的小叔叔,地位上升为他们的嫂嫂,这也算是扳回一城。26.婚后的生活,我和顾朝过得也算是幸福,除了我一直没有反攻成功,并且已经开始习以为常时,我就知道我堕落了。 唯一能够证明我是攻的,就是我的年朝猫咪。 有一天,顾朝开始捧着手机看小说。 他看的还是耽美的那种,描写不到两个章节,两个主角就开始脱衣服的那种动作文。 我问他看的是哪种书,他说是某棠的小说,名字看着挺小清新的,怎么内容就这么不对劲。 我一看,好傢伙,《乐x》。 至今还躺在我收藏夹里的仙品。 我说:「你不能看这种小清新,你要看就看某江的,里面的攻都是仙品,高冷霸总,温柔仙尊,奶狗小学弟,五花八门的攻,总有一款适合你学习。而且我也喜欢那里面的攻,都是事业有成,精品中的精品,男友力max!」 他眼睛亮了起来,随后他点了点头,乖乖下载了某江,并且开始疯狂看文。 他没事儿就抱着年朝猫咪坐在客厅看书,有时候还用他的平板记笔记,我凑过去一看,那是经典的霸总语录—— 「小野猫,你这是在玩火。」 备註:小野猫换成年年。 附註:玩火是不好的习惯,建议不要玩火。 「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备註:容易惹火年年,最好不要用。 「别忘了你的身份,你只是我的情人而已。」 备註:情人换成老婆。 附註:好像换成了老婆就没有威慑力了,我最爱的就是我老婆年年。 但在他扫了几本某江的文后,终于遇到了经典的口口文学! 他百思不得其解,问我「开口口易」是什么,我为了不让他继续摘录霸总语录,就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 于是他开始去比对评论区,努力翻译口口文学。 紧接着他遇到了「大奶口口疼」、「用口口运球」、「粮口口贵」、「直口口本来不是这样想的」以及「这真是一个口口烦」,在翻译太麻烦后,他终于放弃了刚正不阿的某江。 为了让他不再回某棠——毕竟某棠的风险更大,我怕他学会些限制级的东西。 所以,我向他介绍了某佩。 作为新一线的耽美文聚集地,这里有着良好的环境氛围——首先,这里的读者很友好,都是天使小宝贝,评论优雅,举止大方,就算是在评论区裤子掉了都会捡起来穿好再走。 (因此我相信他能够在这里学会良好的记得提裤子文化,并且不要学会太多在某棠的新花招,这会让我本就不易的处境难上加难。) 其次,这里没有口口文学,他可以不用那么麻烦去翻译。 最后,这里的霸总没有那么古早,毕竟是新一线耽美文聚集地,霸总语录暂时没有那么多,他不容易刷到古早的文。 当然某棠和某江也很好,他们在我的手机里永存,都是仙品。27.我拿着小风扇,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剧,顾朝在旁边抱着年朝,时不时给我餵来一块西瓜。 在之后的半年里,我再也没有受到过顾朝的各种压迫,我看他的笔记,上面都写着:【要温柔一点,前戏要慢一点,年年不生气了多半就是要哄了,哄人情节参照《xxxx》第3章 第2段和《xxxx》第6章第8段,养了猫就不宜养狗,猫狗容易闹,详情参照《xx》第21章第1段,容易引发情侣吵架。】怎么说呢。 我们之间的攻受属性那也是非常明显,因为他从不看互攻的文,即便我把互攻的文选好了放在他面前,他也不看。 第144页 他越不看,我就越要把互攻的仙品放在他面前,来吧,让我也1一回! 顾朝把平板摔了…… 他说他得了「看见【反攻】【互攻】两个字就发癫的癫公综合徵」 ………反攻怎么了?互攻怎么了?这都是精品! 【作者有话说】 这个章节没有拉踩的意思,只是为了剧情需要,单纯为了搞笑而搞笑,为了癫而癫,这个故事的攻受都很癫,解压而已哈哈哈! 这三家我都爱,每个文章属性我都爱,都看过一些 ◇ 第116章 《娶错老婆》28-31完结章 28.自从我和顾朝结婚后,他每天的日常就是看小说和搞我,工作时间就搞工作,非工作时间他就开始践行他从小说里学来的「邪魅一笑」和「壁咚一击」。 宋挽依旧会偶尔给他发消息,诉说他们之前的点点滴滴,顾朝当着我的面把宋挽拉黑了。 顾朝和宋挽是老相识,两个人高中的时候就认识了,因为宋挽经常被欺负,顾朝就总是帮忙。 据顾朝说,那时候宋挽的听力还是正常的,只是因为经常被人勒索钱财,所以吃不饱,长得瘦弱。 照顾朝的话来说,宋挽看上去就是一副小可怜的模样。 顾朝帮了宋挽好多次后,才知道欺负宋挽的那群混蛋和宋挽是一伙儿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顾朝的钱。 高中毕业后,顾朝和宋挽就没怎么联繫,但宋挽不知道为什么给他送了一封情书,那封情书夹在顾朝特别讨厌看的一本书里,导致顾朝一直都没去翻看那本书,也就不知道这封信。 重逢是在三个多月以前,顾朝收拾东西要把那本书拿去丢了,路上恰好遇到宋挽。 二十多岁的宋挽,变得更加成熟,顾朝压根没认出来对方是谁,要不是有好几个男的跑上去要欺负宋挽,而宋挽又恰好叫了顾朝的名字,顾朝压根不会管闲事。 顾朝本来打算走,结果手里的书掉出来,那封宋挽给他的情书被他发现了,宋挽误以为顾朝对他有意,就跑到顾朝身后,顾朝被迫帮他解决了那群混混。 宋挽说自己耳朵聋了,需要手术费,顾朝不信,但还是给了钱。 他这大半辈子,没遇到过什么喜欢的人,他很好奇喜欢是什么感觉,尽管这需要花费他不少钱,但他认为,给喜欢的人花钱应该是合适的。 宋挽说喜欢他,他觉得可以试一试,他给宋挽的喜欢估价了三十万,一旦超过这个数额,他就会撤资退了。 交往的这三个月里,宋挽以各种名义向他索要钱财,一开始顾朝还会派人去查一查底细,知道宋挽口中的大半都是假话后,他也懒得查了。 喜欢就是这种东西吗? 似乎也并没有那么好。 还是说三十万就能买到的喜欢太廉价了,所以才这么乏味。 他和宋挽的分手,是宋挽提出的,他答应了,不过宋挽没有拿走助听器,他就把助听器随时带在身上,如果遇到宋挽,他就好把东西还回去。 他怕宋挽以要东西为理由又找上他。 他那天去c市参加子公司的旗下的一个工程项目的启动仪式,他并未带宋挽一块儿,可是宋挽问了他的秘书,主动开车过来。 在宴会上,当着一堆人的面,宋挽笑着脸挽着他的胳膊,用撒娇的那种软言细语说:「我们阿朝过来都没和我说一声,我可捨不得他了。」 这话太小家子气了。 在这种场合下说,只会下了顾朝的面子,让顾朝被笑话。 尽管顾朝不怕被笑话,也不怕被丢面子,但顾朝对于宋挽这种宣誓主权的行为并不喜欢。 他好像在被人打上自己不喜欢的标籤,好像自己就归属于宋挽一样,他不喜欢。 他是他自己的,不属于任何人。 他让司机开车送宋挽回入住的酒店,宋挽问他能不能顺便把自己的房间升级成套房,顾朝答应了。 晚上,宋挽给他发来穿着浴袍的照片,照片上的宋挽看着挺漂亮,皮肤也白,暗示意味地把浴袍的一角给拉开,让相机拍到里面露出的一抹深色。 顾朝那一晚根本没回酒店。 他总觉得真正的喜欢不是宋挽表现出的这样,他连夜让司机开车回了自己的公寓,路上花了五个多小时,他到家时已经凌晨了。 宋挽对于他的做法很生气,第二天来找他,顾朝没有解释,只是给了他最后的三万块钱。宋挽又笑了。 因为顾朝对宋挽的冷漠,宋挽决定利用外人来刺激顾朝,毕竟男人对自己的伴侣都会有很强的占有欲,可是宋挽没有想到的是,顾朝同意了他的分手。29.顾朝给方粟年的喜欢的估价是一百万。 如果他在方粟年身上花的钱超过了一百万,那他就和方粟年和平分手。 这是顾朝一开始的想法。 结婚第一天,他吃的住的用的全身花的方粟年的钱,如果扣除他车子的油费,他倒欠了方粟年二百二十五块钱。 结婚第二天也是如此。 结婚一个多月后,顾朝给方粟年的喜欢的估价达到了一百万零三千三百二十一块钱。有零有整的。 他觉得方粟年的信用很好,虽然嘴上说着图他的钱,实际上却没有怎么花过他的钱,所以顾朝决定给方粟年的喜欢增加一些价钱。 尽管方粟年从没说过爱他。 第145页 宋挽倒是常说爱他。 但顾朝更喜欢方粟年这样嘴上不说爱的人,他觉得自在。 一天,顾朝下班回家——他已经习惯称方粟年的公寓为家,公寓不大,挺小,两室一厅,带一个挺小的阳台,阳台站两个人都会觉得很挤。 但耐不住公寓和方粟年都让他觉得安心,所以他想要住在这里,这里有他养的猫,有养他的人。 外面在下雨,顾朝没带伞,车开到楼下,他远远地就看见保安亭里坐了两个人。 一个是保安亭的保安,穿着一身灰色的保安服,还有一个是方粟年,穿着白色卫衣,手里捧着罐听装啤酒,跟保安聊得很是融洽。 方粟年就像是一朵向阳花,不管处在哪里,都能让人觉得欢乐。 顾朝开车过去,跟方粟年打了声招唿。 保安亭特别小,里面亮着一盏电灯泡。 保安指着他说:「小方,那就是你老婆?长得挺俊的,开的车……哟,这是奔驰吧?还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 方粟年一脸「你识货」的模样,却是谦虚说:「哪里哪里。」 顾朝把车停到保安亭外等方粟年上车,方粟年说:「老婆,你把车开到停车库里去,我给你带了伞,你在那儿等我,我过去接你回家。」 顾朝总觉得心里温暖,尽管外面的天气很冷,手机的语音助手提示他今天最高气温不超过十度。 他把车门打开,强硬要方粟年进副驾驶座。 「我不上车了,伞是湿的,弄脏了车,懒得擦。」方粟年单手撑着伞,因为说话的动作,他的伞晃了晃,他的另一只手上还拿着一把没有撑开的干净的伞。 「上来吧,你要是弄脏了,我来擦。」顾朝说。 他在停车库里,吻了方粟年。 他很喜欢和方粟年接吻,这是他和宋挽交往时所没有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是把一颗棉花糖挂在一个小孩儿的嘴边,小孩儿会自然而然地去咬棉花糖,这是小孩儿贪吃的本能。 他想要和方粟年亲近,也是本能。 「方粟年,我第一次有点爱上下雨天了。」顾朝吻了吻方粟年的耳垂。30.娶错老婆怎么办?不慌。 先把老婆套路到手,有老婆总比没有老婆好。31.自从我知道顾朝爱钱如命后,我就想着,我和钱到底哪个重要。 我问他:「如果我和你的钱同时掉进了河里,你救谁?」 顾朝说:「你不是会游泳吗?」 「假如我不会游泳的话。」 他思考了一会儿:「可是我的钱都存银行的帐户上,对我而言就是一串数字,银行卡掉了我也可以补办,房产证掉了也可以补办,除非房子和钞票全部掉进河里,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咬咬牙:「假如房子和钱都长腿了,它们都往河里跑,只有你能把它们救起来。」 「我的房子和钱会这么傻吗?为什么它们要往河里跑?我怎么可能捞得起房子。」顾朝从我的身后圈住我。 「假如!假如!你救谁。」我不肯让他煳弄过去。 顾朝犹豫了一会儿:「我可不可以救起来一套房子后再救你,我怕我没房子了,你跟我就没家了。」 「但你本来就住在我家,这是婚前财产,是我的,你一直都在蹭吃蹭住。」我说。 「那好吧。」顾朝说,「如果你和我的财产掉进河里,我一定会救你。」好什么好? 他居然第一次想着先救房子! 第二周,顾朝腾出了一天时间,带我去做了公证,将他婚前的财产转移给了我,也就是说,如果我和他离婚,他将面临净身出户的风险。 我不过和他说了句「假如」,可是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什么叫「一定会救你」。 「顾朝,你脑袋被门夹了吧,你恋爱脑吗?」我不可思议地问他。 他摇摇头:「我大概是,年年脑。」 -《娶错老婆怎么办》完- 【作者有话说】 这个小故事写完啦! 《学渣恋爱笔记》 ◇ 第117章 《学渣恋爱笔记》1 1.是这样的。 我是一个检验班级总体成绩排名的成绩检察官,看了我的成绩排名就能知道班级一共有多少个人那种,简单一点来说,我的成绩就是吊车尾的那种,占据倒数第一的宝座足足两年,不管各种大小型考试,我都是倒数第一。 我为此非常自豪。 我的成绩非常稳定,且有规律,都是等差数列,排名差0的那种。 就在上个星期一,我们班转来了一个转学生。 赵连连说,那是一个大美人,身量高,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那腿就跟漫画里的大长腿一样,又长又直,尤其是那清冷的气质,简直绝绝子,据说还是个学霸,入学的模拟考成绩在全年级都能排得上前10。 要知道我们学校那可是当地的重点高中,还是重点中的重点。 不过为什么重点中的重点还能有我这个渣滓呢? 那还得多亏我那位有钱的老爸,学校的体育馆是他捐的,配备的设施都是最好的,校领导含泪又笑着把我这个渣滓收下了,并且把我塞进了实验班。 众所周知,实验班就是一个年级里最好的那几个班。 我们年级有二十三个班级,实验班只有两个,而且实验班的人员是不固定的,一旦成绩在大型考试中掉出了指定排名,实验班的人员就会被调到普通班去,同理,普通班考到了指定排名的优秀人员也会升上来。 第146页 优胜劣汰,竞争非常激烈。 但我这个渣滓除外。 这就导致我们班的人对我都特别排外,除了倒数第二赵连连。 赵连连是我表哥,他有点娘,说话必定带「呀」「啦」「哦」「呢」「啊」「哟」之类的语气词,比如「你个垃圾」,赵连连会说「你个垃圾呀~」。 赵连连有个神奇的能力,就是他总能稳居班级倒数第二的宝座,不管考试难度怎么样,他总是居于实验班倒数第二。 当时我还没有见过这位大美人,但出于对赵连连的信任,我使用了自己作为班级倒数第一名的特权,去向班主任老张请求,让这位大美人成为我的同桌。 「老张,我真的决心好好悔过,努力进步,不拖累全班的平均分,但我还差一个好老师,你看傅西壑同学的成绩这么好,要不然就让他当我的小老师吧?」我站得笔直,眼神真挚。 老张放下保温杯:「哦,你是真的打算进步了?」 「千真万确!」我举起四根手指头髮誓,「举头三尺有神明,我宋颂今天就在老张你这里发誓,只要傅西壑同学成为我的同桌,我一定努力学习,天天向上。保证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 「你都高三了,确实该努力一把,这样吧,我问一下傅西壑,他要是同意,我就让你们做同桌。」老张看着傅西壑的成绩表,「傅西壑的学习成绩确实好,你要多学学。」 我点点头,几乎要把脑袋点成点读笔。 当天中午老张就通知我,傅西壑同意了和我当同桌的提议。 我把自己的狗窝收拾出来,桌子板凳都擦了三遍,像傅西壑这种漂亮的女孩子,一定都很爱干净。 我恨不得拿出八四消毒液把桌子凳子给消个毒,再喷点香水。 午休结束的第一节课,傅西壑单肩背着他的黑色书包进来。 我瞪大了我的眼睛看着我的「大美人」同桌——身量高,是的,足足有一米八五呢! 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是的,那胸肌老鼓了呢! 腿又长又直,是的,那腿跟漫画里的大男主的腿一样,腿咚什么的最合适了呢! 清冷气质绝绝子,是的,他从进教室到做完自我介绍都不带笑的,面部神经就跟瘫痪了一样呢! 最关键的是,傅西壑他是个男人啊! 我眼睁睁看着傅西壑他走到我旁边,在我擦了三遍的座位上坐下。 赵连连埋怨地看着我,还咬了一下嘴唇,跺了一下脚。 我怒目瞪了他一眼,努力把自己内心的怨气给收回来,赵连连喜欢男人,我给忘记了! 傅西壑这样的,恰好是赵连连喜欢的那一款,对赵连连来说,的确是个大美人。 「傅同学,你家里有妹妹或者姐姐吗?你长得这么帅气,你姐姐和妹妹应该也很漂亮吧。」我沖他眨眨眼睛,狗腿地帮他把文具和书本摆好。 傅西壑冷声道:「我是。」我闭了嘴。 我的愧疚感涌上我的心头,我把脑袋埋进语文书里,在课堂铃声响起来时,从抽屉里拿出我的小零食分享给他:「对不起哈,我不知道你的家庭情况,不过从今天起,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当你的哥哥,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 傅西壑点点头,接过我的零食塞进桌洞里,并且把他的奥数书上的一道题指给我看:「那哥哥你看看这道题怎么解,我不懂。」 我接过书,笑了一下。 我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傅西壑,又笑了一下。 我用拍照搜题功能搜了一下题目,没有搜到,只搜到一个「略」字,又尴尬地笑了一下。 我把书还给他:「那个啥,弟弟,学习的事情要自力更生。」 傅西壑把他的奥数书撤了回去,在班主任老张开始讲课时,他举手冷漠道:「老师——」 我心里咯噔一下,咯噔文学在我的心里扎根。 老张走过来,当着众人的面,他踏着老干部般稳重的步伐走过来。 傅西壑道:「老师,宋颂带手机来学校。」 老张把视线从傅西壑身上挪到我身上:「真的?学校明文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来学校,宋颂,你真的带了手机来学校吗?」 我一拍桌子,站起来,瞪着我清澈干净的大眼睛:「老师,他傅西壑才来班上一天,我在班级里待了两年多了,没有功劳好歹也有苦劳,我是什么样的为人,您还不清楚吗?您怎么能够听他傅西壑瞎说!」 老张亲自搜的我的桌洞,搜出了我的手机和两包辣条、一瓶可乐。 下课后,我当即找了赵连连,想要跟他换座位。 赵连连立马点头同意,傅西壑拿着保温杯去接了水回来,他看着我桌子上属于赵连连的书,什么也没有说。 第二节课,我就坐在了赵连连的位置上。 老张在课堂上宣布,班级里要组互帮互助的小组,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成为同桌,第二名和倒数第二名成为同桌,以此类推。 我笑了,我是倒数第一,班长才是第一,他傅西壑就是个编外人员,考了年级前十怎么样,在班里还不是排不到第一,想要跟我成为同桌,还得第一名才行! 这是属于倒数第一名的得瑟。 第二节课的课间,老张就让我们换座位,班长以及前五的五个人一起反抗,他们写了「血书」——红墨水笔写的。 第147页 「血书」表示他们不同意和我同桌,凡是和我同桌了的人都掉到了普通班去,至今这个诅咒都没有人打破。 班里的第六名没有反抗。 老张找到我商量,让我和第六名成为同桌。我特别委屈,但我不敢反抗,在这个以成绩论资排辈的地方,我就是老么,特别柔弱的那种。 随便是个人都能把我拿捏。 当我抱着我的书包回到傅西壑旁边,我才知道,他是班级第六。 您还真是老六啊,骚操作666啊…… 「你为什么不拒绝跟我同桌,你就不烦我吗?」我虽然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资质平平,但我完全不会自卑,自卑的话,我也就不会在实验班里待两年之久。 傅西壑面上特别冷:「我就想看看倒数第一有多笨,好奇而已。」 我握紧了小拳拳:气了,能把这个男人给用黑色口袋蒙住脑袋揍一顿吗? 【作者有话说】 为了画轴,应该这周会多更新一点 ◇ 第118章 《学渣恋爱笔记》2-3 2.为了让傅西壑知难而退,我和赵连连商量,打算用麻布口袋把傅西壑蒙头一套,再把他给揍一顿。 不过学校到处都是监控,这事儿实施起来不好办,尤其是我和赵连连都是住宿生,就算我把傅西壑给揍了,他要是发现我是幕后主使,我跑都不跑不掉。 不过办法总比困难多,我想到了一个妙招。 傅西壑恰好也住校,我让班主任把他安排到我和赵连连的宿舍,到时候由我和赵连连孤立傅西壑,再把他给揍一顿,他就算委屈想要报復我,这宿舍里又没监控,他上哪儿告状? 把门一关,放狗不放狗,除了我们仨知道,还有谁能知道? 到时候他傅西壑就是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儿,打碎了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咽。3.傅西壑觉得他的同桌看他的眼神很不对劲,眼神就仿佛有一种黏腻的拉丝儿感,如果非得形容,那就是融化了的棉花糖,拉出丝儿来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另他嵴背发凉的感觉。 直到有一天,他捡到了一个笔记本,是粉色的笔记本,封皮上画着粉色蝴蝶。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笔记本是从他的同桌桌洞里掉出来的。 因为当天傅西壑身体不舒服,他没有去做课间操,他本想把笔记本放回他同桌的桌洞里,但笔记本里夹着的一只粉色的水笔掉了出来,他只好打开笔记本,把水笔给放回去。 但这不打开不要紧,一打开笔记本,这里面的内容把傅西壑吓了一跳。 上面写着从他刚到班级后和宋颂的大小事情,还是第一人称的,有点像是同人文,又有点像是日记。恋爱笔记1: 【第一次见到傅西壑,我并没有多在意他,他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我在我的桌子上睡觉,看了他一眼。 他真好看,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长得帅气,看上去性格也挺冷的,我就喜欢那种酷哥。 看着难搞,所以搞到手会更爽。 我就看了他一眼,怎么会想到他直接朝我走来了!救命啊! 他不会听到我的心在想什么了吧? 他越走近,看着越帅。 他在我旁边坐下了,成了我的同桌。 班里那么多空着的位子他不选,怎么他就选了我的座位?不会他也喜欢男人吧?他看上我了? 那我得试探他一下。 我拿了我喜欢的小零食给他,他接了,还笑了一下。 我问他有没有姐姐或妹妹,想要套近乎,但是他说他是孤儿。我真该死。他太可怜了。 我说我可以当他哥哥,他乖乖请教我奥数题,但是这本奥数书我压根没看过,我一个学渣,能把这道题上的语文字儿给认全了就是能耐了。 但他眼神看起来特别真诚,我还是帮他做一下吧,我解决不了,百度总能解决!…… 我问了度娘,她说:略。我很尴尬。 不知道我是哪里惹到了他,是因为我没有帮他做出来题吗? 他居然向班主任举报我带手机来学校! 亏我那么喜欢他,我对他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了,我把我最爱的零食都分享给了他。 我决定整个下午都不理他,要不然我跟赵连连换个座位得了,他弄得我连觉都睡不好了。 因为老张的事情让我心情不好,他跟我道歉,我说喊我哥哥才算显得有诚意,他喊了一声,嘴停甜的。 下午,班里几个人叫傅西壑去打球,他打完球后,我故意去问他热不热,然后给替他撩起衣服下摆,我看见了八块腹肌。 我还没上手,傅西壑就红着脸把衣服给撩下去了。 在球场的时候,好几个女生给他递水,他都没喝。回到班里,他问我,可不可以喝我放在桌上的矿泉水,我说可以,他就喝了。 我一下子写了好多,都没注意时间,马上要上课了,剩下的下回再写。 我真的觉得,傅西壑他喜欢我!】 傅西壑把粉色的水笔放回笔记本里,然后颤抖着手把笔记本塞回他同桌的桌洞里。 不多会儿,去做课间操的大部队稀稀拉拉地回来,他同桌大摇大摆地走回来,趴在桌上,脑门上带着很细的一层薄汗,脸是红的,耳朵是红的,脖子也是红的,估计是跑步跑出来的,宋颂一回到座位就疯狂喝水。 第148页 傅西壑联想到笔记本里的内容——除了他告发宋颂之前的内容是真实存在的,后面的都是假的,什么他喊宋颂为哥哥,还有他打篮球又只喝宋颂的水,这些情节都是胡乱编纂的。 但这个笔记本上的内容真的像是他的同桌写的,笔记内容毫无文学性,所有辞藻都是口水话,还带着那种天然的自恋感。 傅西壑眼看着他的同桌从桌洞里掏零食,宋颂的手很白,手指也长,他摸了两下,摸出一个粉色笔记本,他看也没看内容,就把笔记本塞给了赵连连:「你能不能别老把你的东西放在我这里,粉不拉几的。」 赵连连明显愣了一下,在傅西壑跟宋颂的目光中,蔫儿了一样,接过宋颂递过来的笔记本:「哦。」 「你怎么了?不就是肚子疼吗?怎么就跟失恋一样。」宋颂问他。 傅西壑装作写卷子,给前桌的女同学讲题,他想,或许宋颂是害怕他看见了笔记本上的内容,所以故意把笔记本塞给别人。 「傅西壑?」前面的女同学喊了傅西壑一下。 傅西壑这才发觉自己有些跑神:「嗯,把这个公式代入一下这里,就可以了。」 傅西壑给别人讲完题后,发现宋颂正在看他,傅西壑是真不喜欢宋颂。 他并非是第一次见宋颂,他在刚转学过来的第一天就认出了宋颂,尽管这已经距离他第一次见宋颂得有七年了。 第一次见宋颂,是在傅西壑十岁时。 他到爸爸的合作伙伴家里作客,对方有个儿子,跟他一个年纪,不过他们并不就读于一个小学。他爸爸当时有事有求于宋伯伯,所以就让他哄着宋伯伯的儿子玩。 宋伯伯的儿子挺漂亮,也很可爱,他以为对方很乖巧,还很喜欢喊他哥哥。傅西壑当时带着自己的作业去的,他是好学生,不能因为陪爸爸去作客就不做作业。 宋伯伯的儿子看见他在做作业后,就欣喜地从钢琴凳上跳下来,过来挨着他坐在沙发上,握着他的手要教他做题。 这个小弟弟笑起来时,脸颊上会有两个小酒窝,特别漂亮,那酒窝就跟装着酒一样,让傅西壑的心都跟着犯迷煳了,他同意了小弟弟教他做题。 小弟弟拿着笔,握着他的手在卷子上写字:「哥哥,这道题是这样做的,你看,这样做,答案不就出来了?我超厉害的对不对?」 傅西壑根本没看答案,就直接点了点头。 作业是第二天就要交,傅西壑当时在宋伯伯家陪着这个可爱的小弟弟玩到晚上九点多,一到家就睡了,本着对小弟弟的信任,傅西壑第二就把作业给交了上去。 他一直是好学生,作业都是全对的那种,结果那一天的作业几乎是全错,老师罕见地把他请到办公室,问他是不是上课没有听懂。 傅西壑才十岁,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学校,他都是一个乖孩子,哪里受到过这种责骂,所以他直接哭了。 事后他才知道,他哭了的这件事还传到了宋家弟弟的耳朵里,结果宋家那个乖弟弟直接说:「他哭了关我什么事,谁叫他自己不检查作业的,自己的作业自己不上心,怪得了谁?我帮他做作业,我还做错了吗?遇到一点挫折就哭唧唧的男人最讨厌了。」 傅西壑对这位宋家弟弟可真是记忆尤深,导致七年后,他都没能忘记这件事。 转学过来后,他看见宋颂的那一刻,就认出来了宋颂。 本来不打算重提旧事,可偏偏宋颂撞到了枪口上。 不乖的孩子就要受到惩罚。 打断傅西壑回忆的,是宋颂靠在他的肩膀上,过来挨着他,凑得很近,去看他的试卷:「你这题做错了啊,本来该选b,你选了a,这题这么简单,你都能做错,傅西壑你这第六名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 傅西壑本以为宋颂在说大话,结果他一查答案,还真选b。 前桌的女同学转过来,傅西壑刚记住她的名字,叫萧云云。 萧云云对傅西壑说:「傅西壑,你千万别不相信宋颂对选择题的判断力,他有个神招,就是不管是哪个科目的考试,他的选择题从来就没有错过,但是填空题和大题从来又都没对过。」 萧云云说着撞了一下她同桌的肩膀,她同桌是个戴着眼镜的男孩儿,此时小眼镜也转过身,推了一下鼻樑上的眼镜,说:「我可以证明,这是真事儿。」 宋颂一脸「我可牛了」的表情,他对傅西壑说:「老六,要不要哥哥我教你做题?」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19章 《学渣恋爱笔记》4-7 4.我和赵连连打算在宿舍里埋伏傅西壑。 傅西壑搬来的第一天,我打算给傅西壑冷脸色瞧,可是傅西壑他不为所动。 赵连连身体不舒服请假回家了,我唾弃他,别以为我不清楚,他就是不想暗算傅西壑所以才走了。叛徒! 傅西壑骂我笨这件事,他还非得当我同桌,每天看见我被罚站都一脸幸灾乐祸的样子,我看着就来气,尤其是他居然误以为我喜欢他。 原因是,我收到了一条简讯,上面问我喜不喜欢傅西壑。 这多噁心啊,我一看到这条简讯就想吐。 但是我不能回復,因为一旦我回復了,就表明我看了这条简讯,到时候要是傅西壑堵着我问我,我该怎么回答? 第149页 所以最好的报復办法,就是把他打一顿,打痛了,他就知道爸爸不是他能喜欢得起的男人! 晚上,我把宿舍里趁手的拖把拿出来扛在肩膀上,躲在门后,准备等傅西壑回来后,我就冲出去,给他一棍子。 可是到了晚上十点多,傅西壑依旧没有回来,我不知不觉睡着了,等我再醒过来,我是在傅西壑怀里的。我懵了。 我的武器拖把此时不知道在哪里,我就跟丢了兵器的将军一样,我只能装死。 傅西壑的步伐挺稳的,他把我放到床上,还好我们的床都是上下铺的那种,不是上床下桌,否则傅西壑要把我给抱到床上去,还得爬上楼梯。 我本来想要装作自己刚刚醒过来的样子,但是傅西壑他开始脱衣服,我睁了一只眼睛,好吧,身材确实比我好,我又继续装睡。 算了,再忍忍。 等我再醒过来就是早上,傅西壑他已经出门了,我慢吞吞地洗漱好,背着包去班里,面对傅西壑我是完全不敢吱声。 说好我要把他揍一顿,结果我被他抱了,我最后还睡了过去,早上发现自己身上被子盖得好好的,指不定也是傅西壑帮我盖的。 我欠了人家的情,就得还。 可关键是,我不喜欢他,他再喜欢我也没用,我又不喜欢男人,我又不是赵连连。 「傅西壑,我有事儿要跟你谈谈,今天晚上你早点回宿舍。」我在大家做完课间操后,还是没有忍住自己的心事儿,想要跟傅西壑开诚布公地谈一谈。 赵连连还是没有来学校,我跟我爸打电话,我爸说赵连连病了,心理上的,说是最近在看心理医生。 「拉倒吧,他能有什么心理疾病,无非就是吃没吃好,睡没睡好。」我去办公室找老张要回了我的电话,跟我爸打电话。 我爸他不怎么关心我和赵连连的生活,他就是那种最不负责任的家长,孩子生下来就没他什么事儿了,给点钱打发就算是仁至义尽,对于他来说,养孩子就是砸钱刷kpi。 「你表哥他真病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回学校,你在学校给我乖一点,别惹事儿知不知道。」 「知道知道,我乖着呢,绝对不给你惹事儿。」我拍胸脯保证。 电话刚挂断,我就看见傅西壑抱着班里的数学作业本进来,他的眼神带着我熟悉的不屑和挑衅,他说:「你要是乖的话,这世界上就没有不乖的人了。」 唉哟,我这暴脾气! 我故意伸腿想要绊他一跤,他踩在我的脚背上,径直走到老张面前,我收回脚,一瘸一拐地把手机还给老张,老张问我的腿怎么了,我没好气:「被我孙子给踩了一脚。」傅西壑瞪我。 我伸手揪了他的腰一下。5.中午吃饭,没有了赵连连,我就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 没有人陪我说话,没有人听我吹牛,反观傅西壑,他虽然是新来的,但班里好多人都挺喜欢他的,身边围了不少人。 他明明看上去就是一个酷哥,怎么人缘就那么好呢? 就连班长都对他另眼相看。 傅西壑他自己有朋友就算了,他还非得坐在我附近。我气。 但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把自己不喜欢吃的菜挑出来,把这些菜当成傅西壑,剁得粉碎。 下午打篮球,傅西壑问我要不要一块儿去,我说不去,傅西壑用他拿趾高气昂的语气说:「宋颂,我一直以为你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但你不会是四肢也不发达,怕打球输给我吧?」 班长走过来,拍了傅西壑的肩膀一下:「你何必气他,宋颂一向不喜欢玩这些。」 「对啊,我就是不喜欢打篮球,打篮球出一身汗,脏得很。」我据理力争。 我能怕傅西壑?笑话! 傅西壑说:「你又怕晒,又怕出汗,又洁癖严重,怎么跟个小姑娘一样?」 就沖他这句话,这篮球我打了!6.其实我不喜欢打篮球,一开始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怕出汗,也不是怕脏。男孩子都喜欢打球,我也不例外。 不过我小时候被我妈管得特别严,我妈是钢琴家,我从小就被她要求学钢琴,我弹错一个地方,她就会拿竹板打我手心。 我有一次偷偷熘出去跟隔壁的大哥哥一起打篮球,被我妈发现后,我妈就把我抓回来,先是用竹板把我给打了一顿,再接着骂我跟我爹一样不学无术,最后又抱着我哭,说她是爱我的。 我妈对我确实是很好,只是她总是要求我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 我不喜欢弹钢琴,她非得逼着我弹,就算我弹得没错,她也会说我没有学习钢琴的天赋,说我弹的东西没有感情。 她说钢琴家的手就是生命,所以我不能去玩男孩子爱玩的那些游戏,打篮球或者打架爬树之类的,都不能玩,万一伤到了手,我这辈子就完了。 尽管我考了不少钢琴方面的证书,也得过一些奖项,但我仍旧不喜欢钢琴。7.我拿到篮球的第一刻,只觉得陌生。 傅西壑把篮球丢到我怀里,我两只手接住,我之前已经观摩过傅西壑他们打篮球,我觉得打篮球就像是拍皮球一样,应该不难。 我这种天才,学个打篮球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我把篮球往地上用力一拍,篮球沾地后,勐地弹起来,把我弓着去接篮球的身体给撞了一下,正中我的下巴。 第150页 我直接倒在了地上,傅西壑跟班长他们几个围过来,我闭上了眼睛,准备装晕倒。 这简直是丢脸。 我,十七岁的大号少年,不会打篮球,还被篮球给打了,这件事简直可以排得上我人生耻辱榜上的前三。 「宋颂不会连篮球都不会打吧?我刚才看他打篮球的样子就跟我家五岁的侄子拍皮球一样,贼逗。」班长笑着说。 「先把他抬到一边休息去吧,要不然我们出个人背他去医务室。」体委说。 「谁来?」 「谁让宋颂来打球的谁背呗,负责到底。」班长起闹。 有人在我旁边蹲下来,用手摸了一下我的睫毛,我感觉到睫毛不舒服,就眨了一下,傅西壑笑了一声:「没问题,把宋颂扶到旁边休息一会儿,餵点儿吃的就好了。」草! 他怎么知道我饿了,还知道我没事儿的,难不成他看出了我在装晕?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20章 《学渣恋爱笔记》8-10 8.傅西壑给我买了一瓶果汁,白桃味的,我想要把果汁钱给他,他没要。 他打完球后,走到我旁边坐下:「你怎么不跟我说你不会打篮球,你要是说你不会,我就不会让你过来打球,你也不用丢这个脸。」 我用手里的果汁瓶子戳了他的手臂一下,他误以为我要把果汁给他喝,他看我一眼,吞了一口唾沫,接过我的果汁瓶子,拧开,仰头喝了一口:「下回我不会拉着你打篮球了。」 尽管我觉得两个男人喝一瓶果汁也不是什么大事,这种事情只有赵连连会在乎,比如赵连连的水瓶,他不允许任何男人碰。 但我一想到那条莫名其妙的简讯问我喜不喜欢傅西壑,我就觉得我跟傅西壑同喝一瓶果汁这种事情简直太羞耻了。 「反正都是你的错,我又没说我会打篮球,你自己用激将法激我。」我说。 傅西壑没吭声,我扭过头看他,他正用一种很别扭很古怪的眼神看着我:「宋颂,你这个语气……你是不是在家里特别会跟人撒娇?」我?撒娇?我哪儿有? 我在哪里都是暴躁小霸王好吗! 「撒娇?傅西壑你是不是瞧不起我?我哪里像是在撒娇了?」我的心里简直就跟吞了一千根针一样,难受得我恨不得给傅西壑两耳巴子。 傅西壑抬起手,用他的手掌心握住我的手,把我的果汁递给我:「那你至少在撒娇这件事上的天赋比你在打篮球上的天赋要多得多,可以多练练。」 我一个男人,被人说撒娇有天赋,有他这么埋汰人的吗? 士可杀不可辱,就算辱,也不能一辱再辱! 晚上,傅西壑依照约定很早就回到了宿舍,我把手机上的简讯给他看:「你是不是喜欢我?反正我是不可能喜欢你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我一共有两个手机,被没收了一个,还剩下一个。 傅西壑接过我的手机,看了一眼简讯:「你的手机不是被没收了吗?」 「我有两个手机。」 「那我去把手机交给班主任。」他说着,揣着我的手机就要走。 「你敢!回来!」我去抓住他的手,我心里慌得一批。 傅西壑他把手机还给我,告诉我这不是他发的简讯,我依旧不信:「你说不是就不是?谁会闲的没事儿来问我是不是喜欢你,我又不喜欢男人。」 「我也没有早恋的打算,你也不喜欢男人,那这件事就这么着算了,说不定是有人恶作剧。」傅西壑说。 我看傅西壑的表情也不像是有假,就相信了他的话。9.大晚上,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发起了高烧,我浑身无力,挺难受,浑浑噩噩地坐起来,去给自己倒水,结果碰倒了傅西壑的书。 他被我吵醒了,但此时此刻宿舍里也开不了大灯,宿舍已经熄灯停电了,于是他只能摸黑过来开小檯灯。 我被檯灯的光刺得闭了一下眼睛。 「你大半夜不睡,起来做什么?」傅西壑明显是生气了。 但我心里特别委屈,当然我委屈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我真的委屈,只是我一生病就变得特别容易斤斤计较,而且特别容易生气,脾气不好。 「你凶我做什么?我不就起来喝一口水而已,我又不是诚心要吵你的,你要是不想跟我一个宿舍,你搬出去不就得了?我又没求着你搬进来。」我说。 我钻进被子里,用被子把自己的脑袋给蒙住,我知道自己在无理取闹的同时又觉得自己非常委屈,如果非得形容,那就好像是一个人的脸上本来只能戴着一个面具,我把两个面具都戴在脸上展现给傅西壑。 傅西壑把檯灯关了,他继续睡。 我一口水没喝,身体忽冷忽热根本睡不着。 我眼睁睁看着天亮了,傅西壑他醒来,洗漱,把退烧药从他的抽屉里拿出来,放到我的桌子上:「对不起,我昨天晚上也不清楚你发烧了。」 「哦。」傅西壑走了。 我看着那药片,挺小的一片,白色的,我拿起来,把药片放到手掌心上,仿佛还有傅西壑手心的薄温。 那条简讯,我相信不是傅西壑发给我的,因为他这种人是不屑于说谎的。 尽管我和傅西壑道不同不相为谋,但不得不承认,傅西壑是好人。10.一周后的周五,我爸来了,赵连连依旧没有回来学校上课。 第151页 我这才意识到,出大事了。 我爸亲自开车把我接回去,让我去赵连连家里给他做思想工作:「你表哥他心理上有点问题,说是喜欢男孩儿,你舅舅问他喜欢谁,他也不说,说自己没喜欢的,就是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取向。诶,这事儿真不好办,你去跟他说说,要是他一直这样不听劝,你舅就会送他去国外了。」 「国外?去国外留学不是挺好的。」我说。 虽然我心里清楚赵连连的取向,但他有喜欢的人这种事情,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他从来都是捧着杂志里的男明星犯花痴,在现实生活里看见男人,屁都不敢吭一声。 赵连连要是继续这样下去,别说升学了,会不会被退学都不知道。 不过去国外倒是一个好出路,我也想要去国外生活,只是我爸不让我出去,他说好好的z国人,去国外学习生活工作定居,那不是连祖宗都忘记了,以后根都不扎在国土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自己是z国人。 我爸虽然贪财,也不是一个好爸爸好丈夫,他外面其实有人,我妈就是因为这件事才跟他离的婚,我心里都清楚,但他思想确实是和我们那个阶层的有钱人不一样,他不希望我去留学。 「你舅把你表哥送到国外可不止是留学这么简单。」我爸神神秘秘地说。 「不是留学?」 「要治疗,国内的治疗比较保守,国外的治疗比较激进,什么都敢上。我这回接你回了,就是想要你好好劝劝你表哥,让他跟你舅服个软。」我爸说。 我马不停蹄地就去了赵连连家里。 他家的保姆把他喜欢的蛋糕和点心什么的都递给我,让我带进去:「连连一天没有吃饭了,宋颂你帮我劝劝他,他这身体本来就不好,这万一要是出了什么毛病,这太让人担心了。」 我点头答应,进去后,就把蛋糕给吃了。反正赵连连不会吃。 我把剩下的一些点心什么的留着,递给赵连连,他眼睛通红地看着我:「你怎么还偷吃我的东西?宋颂你太不够哥们儿了。」 「我不就吃你一块蛋糕吗?我有惊喜给你。」我说。 「什么惊喜?」赵连连捧着杯子,喝了一口牛奶。 「给我发简讯的人不是傅西壑,是你对吧?你问我是不是喜欢傅西壑,原因是因为你喜欢他?」我把手机递给他。 赵连连的房间已经有一两周没有打扫,他显然是一直不让外人进来,把自己关起来。 「是我发的又怎么样?你又没说你喜不喜欢,再说你又管不着我,还是说我爸让你过来就是劝我不要喜欢男人?」赵连连问。 「你喜不喜欢男人关我什么事儿?我又不喜欢男人,我气的是你居然会以为我喜欢傅西壑,你在质疑我的眼光和品位。」我把手机收起来。 「但是他是真的很好。」赵连连认真地说。 「你要是喜欢他,我帮你把他约出来,你跟他把这件事讲明,他要是喜欢你,那你就好好跟他谈,要是不喜欢,你也趁早收心得了。」我说。 「但是如果他也喜欢男人,而且有了喜欢的人,我该怎么办?」赵连连看着我。 「那你就收收心,好好学习,你爸不还指望着你接他的班吗?」 「好吧,不管结果如何,我还是想要争取一下。」赵连连说。 ◇ 第121章 《学渣恋爱笔记》11 11.赵连连回到学校后,我给傅西壑传了纸条,让他晚上早点回宿舍。 傅西壑问我有什么事儿,我趴在桌子上说,你回去就知道了。 那天是我的生日,不过赵连连显然不记得了,我趴在桌子上,下巴埋在肘弯里,傅西壑把英语卷子给我,让我接着做题,我把自己已经写得跟面条似的发软的右手递到傅西壑面前:「老六哥,我的手很累了,你放过它吧。」 傅西壑迟疑了一下才握住我的手,在我手掌心和虎口以及食指和中指的地方给我按摩,我总觉得他最近有点奇怪。 「那你背一下单词,不用手。」傅西壑把单词书递到我手里。 我翻到第一页,看着abandon。放弃。 然后我继续往后面读。 傅西壑到底是存的什么圣母心,我这样的烂泥,他居然想要把我扶伤墙! 我生日那天,我爸让司机过来,开车带我去蛋糕店挑选蛋糕,他的原话是让我选一个蛋糕,买了之后把蛋糕回学校,和班里的同学分一分。 我买了一个红丝绒小方,蛋糕并不大,只是看着喜庆。 我已经有好几年不爱过生日了,我妈是在我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跟我爸离的婚,她离婚时只带走了她最宝贝的一架钢琴,没有带走我。 她也带不走我,因为我爸要我继承家业。 她在一年后有了新的家庭,听说她在冬天生下来一个小女孩儿,是我的妹妹。 我妹生下来那天,我去医院看了她,但我只是在病房外远远地看了她一眼,没敢多看。 我不清楚我的新妹妹是不是长得真的那么漂亮,以至于我妈抱着她,笑得很温柔,她从来都没有对我笑得那么温柔过。 医院里走廊的人很多,我在外面站了一会儿,腿很酸,我买了个三明治,在我妈的病房外吃掉,我妈的丈夫带着煲好的汤过来,问我是谁,我说我是隔壁病房病人的儿子。 第152页 他没有起疑,还给了我一小盒喜糖,说他家有大喜事。 我妈问他在跟谁说话,他进去了,我握着喜糖站在外面,摸了摸脸颊,发现自己掉眼泪了。 我和我妈长得很像,我不清楚他有没有发现我是我妈的儿子,但我不想让我妈因为我而被她的丈夫说三道四,也不想我妈和她丈夫闹矛盾,所以我选择不见她。 自那之后,我再也不爱过生日了。 我以前生日时,我妈会特意给我做长寿面,她是一个娇娇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她说过她的手最宝贵,一生都要奉献给她的钢琴事业,但是她依旧会在我生日时,给我做一碗长寿面。 她是一个好母亲,只是我没有那么幸运。 我买了蛋糕,在学校的操场上找了一个地方,自己一个人吃蛋糕,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我就拎着还剩下一半多的蛋糕回宿舍。 赵连连趴在桌子上哭,我手里原本拿着钥匙在抛着玩,也不敢玩了。 傅西壑在旁边看书,好像赵连连的哭跟他没关系一样。 「傅西壑,你把我表哥怎么了?」我把蛋糕放下,发誓要傅西壑好看。 傅西壑的表情微微一僵,他放下书,眼神落在我的蛋糕上,看见上面写着的「happy birthday」后,说:「今天是你生日?」 「我问你,你把我表哥怎么了?他怎么哭了?他虽然人是娘了点,但他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哭。」我说。 傅西壑重新拿起书,他拿的是一本奥数书,应该是冲刺题,我记得老张推荐他去了一个什么竞赛训练营,数学组的话,我们班有五个名额,傅西壑占了一个。 「他说他喜欢我,我说我不喜欢男的,也不想早恋,就这样。然后他就哭了。」傅西壑说。 他拿起书包,把书收拾了一下就往外走。 「你去哪儿?」我拉住他的书包带子。 「我去自习室,自习室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关门,我在这里,你们也不好说话,比如你们想要说我坏话,我总不好在这里待着吧。」傅西壑说。 「我……我们才不会说你坏话,我今天生日,带了蛋糕回来,我和赵连连两个人也吃不完,你一块儿吃吧。」我自知自己刚才说错了话,想要道歉,但又拉不下脸来。 傅西壑把书包放下来,告诉我:「我真的不喜欢男人,你劝劝他,要是他不听劝,我可能得要考虑换个宿舍。」 赵连连趴在桌子上,还在哭。 我把蛋糕拿出来,给他们切好,给赵连连的蛋糕是最大块的。 我坐到赵连连边上,推了推他的肩膀:「今天我生日,你好歹给我个面子行不行?你现在与其哭哭啼啼的,不如好好搞事业搞学习,以后考上个好大学,遇到比他傅西壑强百倍千倍的男人,不比在这儿哭哭啼啼的好?」 赵连连抬起头,眼睛红得不行。 赵连连的面相跟我妈有点像,我和我妈也像,导致我和赵连连看着特别像亲兄弟。 「别哭了,他傅西壑这样的男人,以后你要多少找不到,你赵小少爷还缺一个傅西壑?」我抽了一张纸巾,给他擦干净眼泪。 赵连连捧着小蛋糕,用叉子特别斯文地吃蛋糕,他看了一眼傅西壑,对傅西壑说了一声对不起,傅西壑点点头,拿出书继续看。 「你看,他傅西壑就是一个书呆子,除了做题厉害一点,其余哪里厉害了?他脸长得再好看,也就是一个长得好看一点的书呆子。」我继续埋汰傅西壑。 傅西壑放下书,对我警告道:「别人身攻击啊。」 晚上赵连连睡着后,傅西壑在阳台吹风,我推开阳台的门走出去。我穿着睡衣,是长袖的那种。 傅西壑把他身上的外套脱下来递给我,我没接,那上面有他的味道,我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味道,应该是洗衣粉或者是沐浴露的味道,但又有一点不一样。 有一股很淡的桂花香味。 「你真的不喜欢男人啊?」我问他。 「真的,我觉得女孩子比较可爱,男孩子的话,很难用可爱这个词去形容吧。而且男人喜欢女人,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傅西壑沖我笑了笑,他手里拿着一个钥匙坠子,是蓝胖子的,不过是旧的,我之前一直看着他自己在他的书包上挂着,「不知道你今天生日,也没有买生日礼物给你,既然你请我吃了蛋糕,那我把我的钥匙坠给你,以后你可以拿着这个钥匙坠让我实现你一个愿望。」 蓝胖子在空中抛出一道弧线,稳当地落进我的怀里。 「什么愿望都可以?那你岂不是很吃亏?万一我说什么你实现不了的愿望怎么办?」我说。 「那我就只好躲着不见你。」傅西壑也开起了玩笑。 傅西壑的性格真的很好,什么都直来直往,他说过要帮你学习就真的会帮你学习,不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不会装腔作势,他讨厌你不喜欢你也都写在脸上。 明明傅西壑是我最讨厌的那一类人,三好学生,不喜欢和别人相处还不知道装着点,让人看了生厌。 但是那天晚上,映着月亮的光芒,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特别耀眼。 我好像有一点点明白,赵连连为什么会喜欢傅西壑,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傅西壑的外表,也不仅仅是因为傅西壑的成绩好,只是因为他这个人,确实是有让别人喜欢他的魅力,班上可能除了我外,没有人会讨厌傅西壑。 第153页 【作者有话说】 更2000+有万能画轴,我只求早点抽到陆离,或者跟别人换到万能画轴,我其余的都三四个了,就差这一个,一套都没齐_ ◇ 第122章 《学渣恋爱笔记》12-13 12.很快,学校就迎来了期末考,我被分配到的考场是楼层最高的,在二十二班,因为我的年级排名在倒数一百名左右,倒数五十五以内的在第二十三考场。 距离第一门语文考试开始的前三十分钟,傅西壑突然来找我,我所在的考场根本没有我们班的同学,所以他们也就不知道我是实验班的,但是傅西壑刚转来的时候就阵势挺大的,尤其他还是另外一个中学的风云人物。 转学过来的原因也被人放在论坛上八卦,众说纷纭,说什么的都有。 傅西壑叫我出去,我只好放下自己的文具,在几双好奇打量的目光中奔向傅西壑。 他的校服外套上沾了一朵桂花,不知道是在哪里沾上的,这都十二月了,不知道他从哪里沾到的桂花。 「你对这次考试的把握怎么样?」傅西壑问我,「我让你上周按照我给你圈的重点难点好好复习,你照做了吗?」 我点头:「老六,你怎么这么啰嗦?别跟老张学,小心未老先衰。」 傅西壑从他兜里摸出一个好运符给我,那是一个三角形状的符,黄纸上写了许多认不出字样的东西,硃砂的墨迹还挺新的:「我爸妈给我去庙里求的,我用不着,给你吧。我可不想再和倒数第一做同桌。」 「哪个庙?灵不灵?」我拿着这个符,稀罕地看了两眼。 「我哪儿知道是哪个庙,反正别人说挺灵验的,保学业高升,求的文曲星。」傅西壑弯腰拍了下裤腿上的桂花。 「那我收了啊,」我把符揣兜里,伸手从他的头髮上取下一朵金桂,「我记得圣水寺那边的山上有天然温泉,温泉池旁边种着几棵桂花,如果途径圣水寺,就必定会路过那几棵桂花树,现在十二月,咱们城里唯一现在桂花还开着的应该只有圣水寺了吧?」 傅西壑拍裤子的手停下来:「你有时候挺机灵的,倒也没有我想的那么笨。」 「我一直很机灵。」我攥紧了手里的那颗金色桂花,将它放进我的兜里,手指恰好碰到兜里的两颗奶糖,我顺手就将奶糖拿出来,塞给傅西壑,「给你的,当做谢礼。」 傅西壑从我的手心里把奶糖给取走,他的手指在我的手心里划了一下,很轻的感觉,明明我该不在意,但我的心跳在他触碰到我的手心那一刻莫名加快。 完了,我不会是——心脏震颤,得了心脏病吧?13.期末考结束后,我拉着赵连连想要去吃一顿好的,赵连连却说他要准备出国留学,打算去考托福,他已经报了托福班。 我顿时觉得空虚寂寞,我也完全不想回家里,我爸指不定在哪个情人家里睡,家里就几个保姆在,现在要到年底,说不定保姆和司机都请假回老家了,我一个人在家里,还不如杀了我来得痛快。 我一个人在宿舍里待着,刚洗完澡,睡衣也不想好好穿,反正宿舍里没人,干脆我在宿舍里脱了衣服,把空调开着,当一天花果山没理智的猴子,自由自在,发疯撒泼。 我刚把门锁了,把上衣一脱,门被人用钥匙打开了,而我刚把上衣给脱了。 傅西壑背着他的单肩包,目光落在我身上:「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我连忙把衣服穿上,冷死我了,他这一进屋,带进来的冷空气把我这个吗喽给吹清醒了,人在江湖飘,哪儿能随心所欲地发疯撒泼? 「你考得怎么样?看你刚才的精神状态,是考的不好?」傅西壑把门关上,拿起桌上的空调遥控器,把屋内的温度调高到了三十度。暖唿唿的~~我舒服得眯了一下眼睛。 等我睁眼的时候,发现傅西壑在盯着我看,他的嗓音有点沙哑,像是感冒了,但我之前一直没有发现。 不过我没发现也不能怪我,考试那几天,我和傅西壑基本上没有交流,他在第一考场,我在倒数第二考场,中间不仅仅是隔了几层楼,而是直接隔了一栋楼的距离。 「你盯着我看干什么?我脸上有米饭?」我摸了一下自己的脸。 傅西壑摇摇头,他把书包丢到我旁边,问我能不能借一下手机,我非常大方地把自己的手机奉献出去,他去阳台拨电话。 我能听到的声音特别有限,我只听见傅西壑的声音很温柔,挺软的,他的神情有点忧伤,我躺在床上做了很久的思想工作,还是没有忍住好奇心,偷偷摸摸地走到阳台边,听他讲电话。 他的那种语气就跟刚洗完澡晒完太阳的猫的毛一样,软乎乎的,让人觉得温暖又很好亲近。 在他打完电话的那一刻,我就跟花果山的吗喽盪着藤条搜的一下就熘到我的床上,装作躺尸的模样。 傅西壑走过来,一边走,一边给我捡我逃跑时被我踢掉的拖鞋,他把我的手机放到桌上,过来帮我把拖鞋摆好,又帮我把撩到肚脐眼上方的睡衣衣摆给扯下来。 「手机放你桌上了。」 「唔,好,」我坐起来,双脚踩进拖鞋里,踢踢踏踏地走在傅西壑身边,「你刚才不会是在跟你女朋友打电话吧?你对女朋友也太黏煳了吧。」 傅西壑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着我:「你为什么要对我『女朋友』感兴趣?」 第154页 「好奇而已。」 他低着头继续收拾他的行李,把行李箱拖出来,把衣服一件件地收拾进去:「我没有早恋的打算,也没有交女朋友,刚才我是在跟我妹妹打电话,她催我早点回家。」 「哦,你还有个妹妹啊。」我想到了我自己的妹妹。 我妹叫林沁,她跟我妈姓,但是我只有逢年过节才能见她一面,她很不喜欢我,尽管我是她哥,每次我和她一见面,她都会哭,她在我十四岁那年的冬天出生的,现在也不过是三岁。 她已经会说话了,只不过她拒绝喊我哥哥。 「我也有个妹妹,不过她才三岁,她很黏我,也很喜欢我,肯定比你妹妹要可爱。」我撒了一个谎。 我好像什么都想要跟傅西壑比一比,好像连幸福都要和他比一比。 「我妹已经十四了,」傅西壑好像在回想他妹的样子,随后他说,「烦得很,整天就跟吃了兴奋剂一样,动不动就想来找我。」 我怀疑傅西壑在炫妹妹。 我妹要是这么黏我,我能把自己的家底掏空给她买洋娃娃。 傅西壑问我为什么还不收拾东西回家,我说自己不回家过年,我爸要回他「朋友」家里过年,我妈再婚了,我家里没人。 傅西壑收拾东西的动作一顿,他向我发出邀请:「宋颂,你要不要来我家里过年?」 【作者有话说】 今天还有更新,我无聊。 明天去医院抽血检查,我可能在医院待小半天,所以明天应该不更新 ◇ 第123章 《学渣恋爱笔记》14 14.我不知道为什么傅西壑要邀请我去他家里过年,或许是看我可怜,因此怜悯我,又或者是跟班里起初那些想要巴结我的同学一样,想要从我身上获取一些利益。 但我还是答应了。 我想要跟他回家。 因为他身上若有似无的桂花香气,因为我兜里揣着的幸运符,因为我放在手机壳夹层里的那颗金色桂花。 或许还因为他给我的那个蓝胖子手机吊坠。 我鬼迷心窍地跟他回家了。 坐在回他家的公交车上,我没有零钱交两块钱的车费,只好拿了自己的最低面值二十块钱出来。 傅西壑握住我的手,制止我朝收费箱子里丢二十块钱的蠢办法。 「车费我帮你付了,你去找座位坐吧。」傅西壑说。 我并没有帮傅西壑拎行李的自觉,抢占了车里的最后一个座位,傅西壑拎着行李箱到我身边站着。 下一站上车的人很多,可能是附近举办了什么活动,原本空荡荡的车厢一下子就满了,有个大妈走过来,看着我,让我给她让座位:「你这学生仔是什么素质,你还穿着校服哩,都不知道尊老爱幼给我这个老婆子让个座位。」 她扶着腰,走到我身边,企图让我把座位让出来,但我旁边就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在坐着,她没吭声让人家让。 傅西壑拉着行李过来,帮我把她挡了,他圈着我,手伏在我座位的后背上。 到下一站时,上来了一个看起来得有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我起身把座位让出来,那大妈想要过来坐座位,被傅西壑又给用行李箱的轮子压了一下脚背。 她瞪了傅西壑一眼,但因为傅西壑的身高优势,她没说什么。 我站起来,车内真的很挤,因为我以前从来不坐这种公共运输工具,我现在觉得很不习惯。 莫名其妙的味道让我觉得窒息,冬天的汗味不明显,但是有一些别的味道,比如有人在吃鸡蛋,有人还买了菜,车内有芹菜的味道等。 我觉得很难受,我拽着傅西壑的衣服下摆,他看着我,把他的行李箱贡献出来:「坐我箱子上吧,还有两站就到了,忍耐一下。」 我不想坐他的行李箱,我想立马下车,我为自己的决定后悔了,我不该跟着傅西壑回他家过年,我宁愿自己打个车回家,或者打电话叫司机过来接我,如果他用自己已经休了年假为藉口不来接我,那我就威胁他炒他鱿鱼。 「宋颂,你是不是从来没有坐过公交车。」傅西壑握着我的手臂,把我塞到他的箱子上,他的脚卡着行李箱的轮子,不让行李箱晃动。 「没坐过公交车怎么了?你坐过公交车,你了不起啊。」我的语气有点沖。 可是你实在不能叫一个第一次坐公交车就噁心难受到想要吐,并且一直在忍耐,刚才还被大妈给用胳膊暗地里捅了一胳膊肘的人礼貌。 「没有了不起,就是稍微惊讶了一下而已,没想到我身边居然有真的没有乘坐过公共运输工具的大少爷。」傅西壑好像真的很惊讶地说。 他拿了自己的mp3出来,插上耳机,把其中的一个耳机递给我:「听听吧,或许你会感到好一些。」 「怎么就一个耳机?我难道还不值得用你两个耳机吗?」我说。 他拿了其中一个耳机塞进他的右耳朵里:「因为我想要和你听同一首歌。」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跳快了好多。 我听着我喜欢的音乐,好像能够透过耳机,听到傅西壑的心跳声从耳机线传递过来。 其实我明白,那不是傅西壑的心跳声,是我的,是我无可救药的心跳声。 下车后,我帮傅西壑拎行李。 他的家在一个挺老旧的小区,条件不太好,房子也不是电梯房,他家在四楼,得要靠人把行李给拎上去。 第155页 到他家后,他在书包里翻他的钥匙,翻了十多秒后,他才翻出来没有钥匙坠的几把钥匙,他不好意思地说:「我忘记我把挂家里钥匙的钥匙坠送给你了。」 「那是你自愿送给我的,可不是我向你抢的,你可不能收回去。」我害怕他把蓝胖子钥匙坠从我这里抢回去,害怕他把送给我的一个愿望给收回去。 我心里下意识地觉得,他给我的这个愿望很珍贵,我不能把这个许愿的权利给丢掉。 「我不收回去,我保证。」傅西壑笑着说。 门刚打开,一个穿着粉色羊绒外套的小女孩就蹦蹦跳跳地过来,扑到傅西壑的身上,喊他哥哥。 「哥哥,妈妈念了你好久,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都饿了,我要是饿死了,你就没有我这个可爱聪明的妹妹了。」 傅西壑的妹妹特别可爱,我不由得想,如果我的妹妹到她这个年纪,如果我陪在我妹妹身边一起长大,我妹妹是不是也会像她黏着傅西壑一样黏我? 「这是我妹妹,她叫傅樱,今年十四了。」傅西壑向我介绍他的妹妹,随后又在他的妹妹面前给我做了介绍,并且说我要在他们家过年。 傅樱抓着傅西壑的校服,不解地问他:「哥哥,为什么你室友要到我们家里过年?他不回自己家过年吗?」 傅西壑不知道该怎么跟他妹妹解释我家里的关系,因为我父亲要回情人家过年,我妈和我爸离婚这些事,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就在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时,我开口道:「因为你们家过年热闹,我家里过年不热闹,所以我来你们家里过年,很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 傅樱脸红了,她看起来真的很可爱,和傅西壑这个冷漠的酷哥不一样,她天真烂漫,心里想什么,都会说出来。 傅西壑的家庭是单亲家庭,他的父亲和母亲离婚了,他和自己的妹妹都选择了跟在母亲,父亲另外有家室。 傅西壑父亲经营着一家公司,一年光是他自己的收入就能到三千多万,原本傅西壑一家不住在这里,是住在别墅里的,只是傅西壑父亲的现任妻子想要收回那套别墅,加上傅西壑父亲这两年生意不顺利,他们一家就从别墅里搬出来了。 条件是傅西壑的父亲每个月得要多给他们三万块钱的抚养费。 这套房子虽然条件不太好,但好歹是学区房,附近上学很方便,房价也不算便宜。 加上傅樱走的是艺术路线,学跳舞,一个月得要花不少钱,傅西壑的妈妈一合计,觉得住别墅也不划算,距离学校远不说,她开车接送孩子也麻烦,就干脆换了这套房子。 傅西壑妈妈的手艺很好,我觉得她比我家保姆的手艺要好很多,我一直在夸赞她,她看起来很高兴。 傅西壑吃饭时不怎么说话,我给他夹了一筷子笋干,他埋头吃饭,把笋干也都吃掉了,傅妈妈很惊讶地看着他。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做了错事,有点无措。 傅樱惊讶地说:「哥,你居然把你自己最讨厌吃的笋干都吃了,以前你都说笋干是给山里的老鼠吃的,还不许妈妈做有笋干的菜。」 傅妈妈笑着说:「樱樱,不许你这么说哥哥,你哥不挑食了,这是好事,你也不许挑食,桌上的胡萝蔔你也记得吃一点。」 傅樱撇撇嘴:「我才不要吃。」 傅西壑家的浴室有两个,一个是傅妈妈卧室里的浴室,还有一个是外面的公共浴室。 傅樱在妈妈的房间里洗澡,她抱着自己的漂亮睡裙进去,告诉傅西壑:「哥哥 你和你的同学不许偷看,我要洗澡了。」 傅西壑给她翻了一个白眼。 我洗完澡后想要把浴室打扫干净,怎么说呢,我就没见过比这个浴室更小的浴室了,当然学校的公共浴室除外。 我发现傅西壑家的沐浴露和傅西壑自己在用的是同一款,是桂花味的。很香。 我抹了一点到自己身上,在闻到自己和傅西壑有同款桂花香味后,我鬼使神差地看了一眼浴室门外。 我知道傅西壑在客厅看电视,他不会知道我因为用了和他一样的同款沐浴露而兴奋开心。 换好服西壑的新睡衣后,我就出去了,傅西壑带着他的睡衣进来,我从他的身边擦肩而过,他忽然叫住我。 我回过头,可能我的脸在发热变红,我看见他的脸色好像变得有点古怪。 「你叫我做什么?」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跟平常一样,甚至更加恶劣,以此来掩饰我自己越来越奇怪的内心。 「你的头髮没有吹干,先不要睡觉,待会儿我洗完澡后带你去吹头髮。」傅西壑伸手捏了一下我额前带着水珠的碎发。 我坐在傅西壑家的沙发上,看着电视,耳朵里全是傅西壑洗澡时的水声。 傅樱很快从傅妈妈的卧室里出来了,她蹦蹦跳跳地穿着小兔子图案的睡衣过来,她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问我她的睡衣漂不漂亮。 我点点头,夸赞了她。 傅妈妈从厨房里拿出餐后的水果,傅樱兴沖沖地把最好吃的车厘子挑出来,放到旁边的小碗里,她给了我两颗,告诉我,车厘子是留给哥哥的,因为哥哥喜欢吃,不过我是哥哥的客人,所以我要是想吃,也可以吃。 她把削好的苹果吃了,笑着跟我说傅西壑小时候的糗事。 第156页 晚上,我在傅西壑的床上和他一块儿睡。 我没有睡着,我并不认床,但是我怎么也睡不着,我有点想要碰一碰傅西壑,但是我不敢。 其实这也没什么,两个男人一块儿睡觉,碰一下也无可厚非,又不是男人跟女人睡觉,讲究那么多。但我不敢。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敢。 晚上十二点,我还没睡着,我看了一眼手机,觉得自己太磨磨唧唧了,要是想要碰,那就碰一下,碰一下手,装作睡着碰到了,又能怎么样? 反正傅西壑睡着了。 就在我打算趁着夜黑碰一下傅西壑的嘴唇时,我发现他动了一下,他翻了个身,面冲着天花板。 「你没睡着啊?」我悻悻地躺好。 我好像吃了一颗滚烫的炽热的心,这颗心不属于宋颂的,但是他在宋颂的心脏的位置剧烈地跳动。 「嗯,你来我家过年,我挺开心的。」傅西壑说。 我让傅西壑明天陪我出去挑礼物,要送给傅樱和傅妈妈,他答应了。 后来我快睡着时,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戳了我的大腿一下,我睡过去了,一夜好眠,没有做任何噩梦。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24章 《学渣恋爱笔记》15 15.第二天早上,傅西壑叫我起来吃早餐,我起床时,他已经洗漱好,坐在他卧室的沙发上看书。 我踩着一只拖鞋,单腿跳着去找另外一只拖鞋,顺便跳到他身边,发现他在看的是一本英语词典。无趣。 第一个单词是abandon。放弃。 「学霸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背单词?傅西壑你也太无趣了吧,在学校学习就算了,在家里干嘛还要用学习来折磨自己。」我终于在沙发旁边找到了我的拖鞋,自己穿好后,脚却撞到了旁边小桌的桌腿上。 我失去重心,眼看着就要倒在地上。傅西壑伸手捞了我一下,我倒进了他的怀里。 是我熟悉的桂花香味在我鼻尖徘徊。 我抓着他的肩膀,特别害怕自己掉地上。 坐在傅西壑的大腿上产生的这种陌生的感觉让我感到害怕,我连手和脚放哪儿都不知道。 此时,傅樱在门外敲门:「哥,哥,外面下雪了,我们去天台看雪好不好?」 我登时从傅西壑的腿上下来,摸了摸鼻子,说了一声谢谢。 他的手掌隔着睡衣贴在我腰上的感觉好像还残存着,我尽量让自己忘记,不要记得那么清楚,我的目光落在他卧室外延伸出去的窗户上那根晾衣杆上的贴身衣物——还滴着水,像是刚洗好的。 「你一大早就洗衣服啊?」我找了个话题。 但我们昨晚就洗了澡,衣服是昨晚才换了,今天一早根本不用换衣服。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一大早洗衣服,而且没有把衣服挂在大家一起晾衣服的地方,洗的还是贴身衣物,总不可能是傅西壑晚上偷偷尿床了吧? 我想着这个可能性,有点好笑。 「嗯。」傅西壑只是承认自己洗了衣服,但并未向我解释洗衣服的原因。 我洗漱好回到傅西壑的卧室,正打算在傅西壑的卧室里换衣服,他忽然叫住我,让我去外面的浴室里换衣服。 「为什么我不能在你卧室里换衣服?我们都是男人,我都没在意自己被你看。」我虽然心里已经打算去浴室里换衣服,但我还是忍不住去呛他一下。 「我不喜欢看别人换衣服,同性也是一样。」傅西壑说。 我抱着自己的衣服从他身边走过去,目光落在他手中的单词书上,仍旧是第一页,第一个单词abandon。 我好像在那一刻明白了什么,但因为傅西壑什么都没说,所以我也就装作不明白的样子。 吃完饭,傅樱要去楼上看雪,我陪着她上天台,傅西壑在楼下帮着他妈妈洗碗。 傅樱在天台乱跑,把手套脱掉,丢给我,让我给她拿着,她要堆雪人。 「宋颂哥哥,你为什么要叫宋颂,听上去好像怂怂,要不然我以后叫你怂怂哥哥吧?」傅樱堆好一个四不像的雪人,笑着看我。 她的脸被冻得通红,双手也红红的,我把围巾围在她的脖子上,脱掉手套,亲自给她堆雪人。 傅西壑上来时,天台已经堆了好几个雪人,他叫我过去,递给我一个暖手宝:「不是要去买东西吗,我在楼下等了你好久,你都不下来。」 傅樱扑到他的身上,缠着他要暖手宝,傅西壑说:「我只带了一个暖手宝上来,你的暖手宝自己去你房间拿,你自己不让我进你房间,我可没办法帮你拿暖手宝上来。」 「哥,你偏心,你就是偏心怂怂哥哥。」傅樱生气了。 「怂怂哥哥是谁?」傅西壑问。 「就是宋颂哥哥啊,他的名字是不是特别好笑,怂怂宋颂!」傅樱笑着说。 「你不准再给别人起外号知不知道?」傅西壑警告了傅樱。 傅西壑带我下楼时,小区外面停了一辆白色路虎,车是好车,白色的雪卡在路虎的黑色轮胎纹路里,在傅西壑带着我从车旁边路过时,车窗降下来,一个和傅西壑有五六分相似的男人出现在我面前。 「西壑,我们能不能谈一谈?」傅冕推开车门走下来。 他穿着黑色的加绒大衣,那张脸和傅西壑十分相似,傅西壑要是老个三十岁,也就和眼前的男人一样了。 第157页 傅西壑带着我,绕开傅冕,傅冕回头上车,开车跟上我们。 我嘴里唿出去的白色的气在我的围巾旁边液化成水汽,我的围巾变得湿漉漉的,傅西壑拉着我跑起来,我们跑进特别狭窄的巷子,只能走一个的人那种,跑了两条巷子后,傅西壑突然转身停住。 我撞进他的怀抱里。 「你突然停下来做什么?」我被他羽绒服上的拉链给撞了一下鼻子。 傅西壑的双手握着我的胳膊,他张了张嘴,嘴里哈出了一道白色的雾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走错路了,我们回去吧。」 我给傅樱买了一套芭蕾舞的衣服和鞋子,给傅妈妈买了一套护肤品,给傅西壑买了一件羽绒服,总共花了四五千。 傅西壑并不想去试羽绒服,但他被我强硬地推进了试衣间。 我在等傅西壑换好衣服出来时,一直在想,傅西壑刚才抱着我的时候究竟想要说什么,他原本想说的话肯定不是那句「我走错路了」,因为我看见他的嘴型变了。 赵连连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不在家,他拿了吃的打算过来陪我过年,结果我不在家里,他白走了一趟。 「我没回家。」我说。 「屁话,我就在你家里,我能不知道你回没回来?我是问你在哪儿。」赵连连说。 「我在傅西壑家里。」我还是决定如实说。 赵连连沉默了一会儿。 傅西壑从试衣间出来,问我在跟谁打电话,我说是赵连连,傅西壑就没再说话了。 赵连连说:「那我把东西送去给你,傅西壑家的地址在哪里,我送到了就走。」 我问傅西壑可不可以把他家的地址给赵连连,傅西壑点头说没问题,我才敢把傅西壑家的地址发给赵连连。 我的内心好像分裂成两个我,一个我在愧疚,一个我在用余光注视着傅西壑。 傅西壑羽绒服的标籤卡在了脖颈上,我站起来去给他调整,把标籤扯出来,他转过身,看着我,我后退了一步,不敢看他。 手机壳上藏着的那朵已经变成了黑色的干枯小桂花,就好像我的心思一样,我看不懂,更觉得烦躁。 我想到赵连连给我发的简讯,他问我喜不喜欢傅西壑。 以前的我当然一口否决,现在的我不知道答案。 我和傅西壑回家时,赵连连在小区健身区的鞦韆架上坐着,他见了我们,拎着两大袋的吃的喝的过来,递给我。 他什么都没说,递给我东西后就要走。 我抓住他的手:「表哥,要不要上来歇一会儿,这么多东西,我们也吃不完,一块儿吃吧。」 赵连连转头,目光落在傅西壑身上,傅西壑点点头,赵连连就跟着我们一块儿往楼上走。 傅妈妈在厨房里忙碌,她有些心不在焉,打碎了一个碗,傅樱偷偷跑过来告诉傅西壑,说妈妈一早上都心不在焉,这都打碎第四个碗了。 傅西壑放下钥匙,去厨房帮忙,我带着赵连连到傅西壑的卧室去。 「宋颂,我明年就去美国念书了。」赵连连坐在沙发上,捧着我给他倒的热茶,低着头。 「你爸不会拉着你到戒同所吧?」我问他。 「我爸就是吓唬吓唬我,我喜欢男人这事儿根本改不了,天生的,在你还在看小姑娘的裙子时,我就喜欢看那些男孩子打球跑步。」赵连连说。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想赵连连的话。 赵连连已经有了他的未来,他的未来在美国,将来他不会娶妻生子,会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我呢?我想要什么? 我不知道自己要考哪所大学,不知道自己将来的伴侣是男是女。黑暗中,我看着傅西壑的眼睛,他也看着我,我们互相面对着侧睡,互相注视着,唿吸渐渐地变得有些急促。 他先握住我的手,闭上了眼睛,说了晚安。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25章 《学渣恋爱笔记》16 16.高考后的那一周,我在家里睡了很久,在分数出来后的第二天,学校给我们办了一个成年礼。 我爸也给我办了一个成年礼的party,说我可以约同学来家里玩,我就请了傅西壑过来,因为赵连连走了,我在班里除了傅西壑根本没什么朋友。 傅西壑那天没有回我消息,我以为他不会过来了。我爸请了不少他的朋友过来参加我的生日宴,其中就有傅西壑的爸爸傅冕。 傅冕在我爸跟前说起,我之前过年时还跟他儿子在一块儿,我爸笑着跟他聊起养儿的事情,两个根本不用心养儿子的男人谈起养儿话题,内容基本都是胡扯。 傅西壑是宴会到一半的时候过来的,我要和我爸一个朋友的女儿跳开场舞,昨天排练时,就是这么规定的。 圆舞曲的音乐响起,我弯腰向我的舞伴发出邀请,我穿着白色西装,她穿着白色的洋装,我其实不知道她是谁,只知道大家都喊她小咪。她很漂亮,是我之前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生。 我的余光总是透过她,去看站在窗边的傅西壑,傅西壑穿着一套黑色西装,西装并不太合身,有些小了。 今天是我的成年礼。十八岁了。 其实我早在去年的秋天就已经满了十八岁,我的生日在九月,但因为学校集体办的成年礼在今天,我爸就给我补了一个成年礼,因为去年他在他情妇那里,没办法陪我过生日。 第158页 我的成年礼上,傅西壑来了,我觉得很开心。 一首圆舞曲跳完,在如雷的掌声中,我走向傅西壑,其余的人已经开始跳舞,我拉着他走进舞池,跟着音乐跳舞。 我听见他嘆了一声气。 他握着我的手,我跳了女步,我靠近他心脏的位置,好像我这样做就能听懂他的心思,他的想法。 他问我现在还弹不弹钢琴,我问他怎么知道我会弹钢琴的。 自从我妈和我爸离婚后,我就很少练习钢琴。 「我以前来过你家里,但你可能不记得了。当时你在客厅里弹钢琴,虽然动作很浮夸,但你弹得很好听。」傅西壑说。 宋颂那时候看起来很乖,一头短髮很蓬松,穿着卡通图案的t恤和短裤,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坐在钢琴凳上故意用浮夸的样子弹钢琴。 傅西壑可以记很久。 我并没有记起之前的傅西壑,因为看我弹钢琴的人太多,来我家里作客的人也多,我不记得当时的哪个小男生会是傅西壑。 我带傅西壑去我的卧室,我躺在床上,扯松了我的领带,我拉着傅西壑一块儿躺下来,他躺在我的旁边,手掌回握着我的手。 「傅西壑,你说你现在要是谈恋爱,是不是就不算早恋了,我们都毕业了,你也已经成年了吧?」我换成了趴着的姿势问他。 今天我也去参加了学校给我们举办的成年礼,我和傅西壑单独拍了一张照片。 我找拍照的人单独要了我和傅西壑的合照,存在手机相册里。 「不算早恋。」傅西壑说。 他握着我的手,很用力地握着,他问我:「之前我有捡到一个粉色的日记本,是从你的桌子里掉出来的,上面写着【恋爱笔记】,后来你把这个日记本给了赵连连,这个日记本,是你的还是赵连连的。」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是赵连连的,他有时候会把他的东西丢到我那里。」 傅西壑没有说话。 「这个日记本有什么问题吗?」我问他。 傅西壑依旧没有说话。 我正打算继续问他,傅西壑扑到我身上,他捉住我的手,在我的手背上吻了一下。 我的心脏像是被烫红的铁块烫了一下,剧烈而鲜活地挣扎跳动。 他低下头,在我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很浅的吻。 六月份是很热的天气,我没有开空调,阳台的窗户开着,蝉鸣阵阵,热风从阳台开着的窗户吹进来。 我抬起头,吻了一下傅西壑的下唇,一触即离的吻,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只是凭藉着本能。 我完全不能想像,曾经,傅西壑是我最讨厌的那种类型,而现在,我却在主动吻他。 傅西壑让我变成了完全不一样的人,变成了一个好好上进,在成绩排行榜上角逐的好学生。 「傅西壑,你什么意思?」我问他。 他的西装扣子崩开了,他今天在学校参加成年礼并不是穿的西装,而是穿的校服,他来我家之前特意问了我之后去换的西装。 「宋颂,我要去留学了。」傅西壑从我身上翻身下去。 我依旧握着他的手,握得很紧,他西装上崩掉的那颗纽扣掉落在我的手边,我另一只手捡起那颗纽扣,握在手里:「去哪里?」 「美国。」 我跨坐在他的髋骨上,弯腰去吻他,我只知道今天是我和傅西壑的成年礼,我可以大胆地说爱他,我们做任何事情都需要自己来承担责任和后果,我可以爱他,也可以承担爱他的后果。 傅西壑激烈地回应我,我们像是饿了三天的狼,互相想要把对方给吃掉。 直到敲门声响起,我爸在外面喊我的名字。 我捧着傅西壑的脸,慢慢从他的唇边离开,他的嘴唇被我吻成了鲜艷的粉红色,他张着嘴,我能够看见他白色的牙齿和粉色的舌头,他睁着眼睛,我也能够看见他深邃的目光。 我从他身上起来,下床,用抽纸纸巾擦了一下嘴,随手把纸巾丢进垃圾桶,再去开门。 我爸走进来,看了我和傅西壑一眼,他笑着说:「西壑的爸爸在找他,我就想着他可能在你这里。」 「他爸又没跟他一块儿生活,找他干嘛啊,我还想跟傅西壑聊会儿天。」我不满地说。 「人家父子俩的事情,你掺和什么,你跟西壑什么时候不能聊天,非得现在聊天啊?」他说。 傅西壑说他出去看看,就站起来,把手里捧着用来装样子的一本杂志放在桌上,出去了。 「人家傅西壑,高考成绩全市第一,还没有跟在他爸身边,没怎么上补习班,就自己一个人学,听说他周六日还会到他妈妈的店里帮忙。你要是有人家一半省心,我就放心多了。」我爸望子成龙,希望我像傅西壑一样,让他说出去有面子。 「我怎么了?我从年级倒数逆袭成了年级前一百,高考成绩也不赖好不好?你能不能看看你儿子我的优点?」我说。 我爸笑嘻嘻地说他早就给我买好了礼物,是一台奔驰汽车,崭新的,全款买下。 「这个暑假你正好去学学车,学会了,车就给你。」我爸说。 我爸出手阔气,他就这一个优点,对儿子和对情人都非常阔气,十分捨得花钱。 我爸走后,我拿着奔驰车的钥匙,站在阳台上吹风,傅西壑在楼下的花园里跟他爸讲话,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爸打了他一巴掌。 第159页 我立马转身往楼下走,但当我下楼到花园里时,傅西壑和他爸都不见了,我给傅西壑打电话,问他在哪里。 傅西壑说:「宋颂,我们就当今天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继续做朋友,好不好?」 我的心像是被寒冰冻住,又被一锤子打碎。 我不要和傅西壑做朋友,这是我唯一确定的事情。 「傅西壑,你还记得你上回给我的生日礼物吗?你说,我可以对你许一个愿望,傅西壑,你说话还算不算话。」我问他。 傅喜欢说算话。 我握着手机,握得很紧:「你不是要出国吗,出国前,你跟我做一次吧。」 【作者有话说】 来啦,求一求作者专栏关注,感谢~ ◇ 第126章 《学渣恋爱笔记》17 17.我像是最卑劣的那一类人,阴暗,卑鄙,拿着鸡毛当令箭,企图用傅西壑信诺的良好品格来换取自己的私心。 我早该意识到,我对傅西壑的目的不纯粹,我在他十九岁生日时送过他两张电影票,如果他邀请不到自己喜欢的女生去看电影,那我就会开口,问他,我可不可以陪你去看电影。 在许多个睡不着的夜晚,我幻想从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是傅西壑,我知道自己抓不住他,但我又忍不住伸手去抓那些缥缈的月光。 他总是给予我很恰到好处的回应,他会问我,宋颂,你为什么又是一个人? 他会问我,宋颂,你介不介意和我一起走? 他让我的世界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我喜欢他,这是我做过的最聪明最正确的决定。 填报好学校后的第二周周日,我出门去看电影,那场电影是科幻片,是上回我送给傅西壑的那场电影的最后一次上映日。之后这个电影就要撤档了。 一个多月前,傅西壑过生日,他比我要大一岁,据说是他初中的时候因为转学的原因被迫留了一级。 我陪着他去电影院,故意让他拿着爆米花,我借着去抓爆米花的机会,抓了好几下他的手,我笃定他知道我的意思,但他没有说话,所以我也不敢多说什么。 我频繁地看手机,以此来减少我的忐忑和多余的揣测,我害怕他突然在爆米花桶里握紧我的手,更害怕他故意的躲闪,但或许是电影太好看了,他一直在专注看电影。 七月初,阳光过于炽热,与六月相比并未减弱半分。 我正要过斑马线,去对面的电影院,站在马路中央,我忽然顿住了脚步,傅西壑站在我面前的红绿灯下,随后红灯亮起。 就好像,他也对我亮起了红灯一样。 我躲过两辆车走到他身边,故作地拍他的肩膀,我问他去不去看电影,为了引诱他去看电影,我故意说了一部新上映的电影的名字。 我正要带着他往电影院走,傅西壑叫住我,他说:「宋颂,你的生日愿望,我没有办法实现。」 我早就知道这个答案,所以内心也不算失望。 高三时,我见过傅西壑拒绝别人,是隔壁实验班的一个女生向傅西壑表白,他们站在林荫道下的一个偏僻处,我在不远处打扫卫生。 他们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女生忽然向前走了一步,抱住傅西壑,傅西壑没有移动分毫,像一棵笔直的白杨树。 当天,关于傅西壑跟那个女生的事情就在班里传开了,傅西壑两耳不闻窗外事,并不关心此事的进展。 「喂,他们说你喜欢她,真的假的,你喜欢那样的人啊?」我趴在桌子上,用手指戳了戳傅西壑的胳膊,我用最棒的笑容伪装自己不堪的心思。 傅西壑放下他的水笔,将他分配给学习的时间腾出了几分钟给我,他伸手从我的刘海上摘下一绺不知道从哪里沾上的柳絮,他有点儿无奈地说:「我不喜欢那样的,我也不打算早恋。」 「喔,知道,你是乖孩子,三好学生,同学的好榜样嘛。」我嘀咕一句,像往常一样埋汰他。 藉此来掩盖我内心欢快的情绪。 在电影院门口,我直冲沖地撞开傅西壑向前走,傅西壑追上来,抓住我的手腕。 他的手指比我手腕的温度要稍微凉一些,握着我手腕的力道不算大,但我却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正脱掉。 「宋颂,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有些事情,我没有办法对你负责。」傅西壑说。 我订了私人影院,影院的观影床很大,就算两个人在上面打滚都没事儿,傅西壑用他的衣服垫在床上,他坐在一侧,拍了拍他身侧的位置,示意我坐过去。 我坐在他身边,心里烦躁,像是一千只蚂蚁穿着滚烫的鞋子在跳舞,又雀跃又焦躁。 傅西壑侧过身来吻我,他略微有些发抖的手掌贴在我的腰部,我咬住他的下嘴唇,不让他退开,他把我抱到他的腿上,我跨坐在他的髋骨上,将他扑倒在床上。 「傅西壑,你没种。」我俯身在他的锁骨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借着这股冲劲,我故意忽视掉他的疲累,他的无奈,他的纵容。 当一部爱情电影进行到尾声,女主角和男主角站在一起接吻,约定终身的誓言,傅西壑的衬衫和裤子都被我解开了,他就像是一个被我随意玩耍的玩具,他浑身都打上了属于我的烙印。 「不出国不行吗?」我含了一会儿,他坐起来,撑着我的额头把我推开。 第160页 「宋颂,这是公共场所,我们到这里就够了。」傅西壑说。 之后他把自己衣服的扣子都扣好,每一颗扣子都系得很紧,他把脏了的衣服搭在手臂上,把私人影院里打扫好。 我站在通风口,看着他收拾。 出去电影院之后,我向他借钱买了一包烟,傅西壑起初不打算给我钱,我拿刚才的事情威胁他,他只好拿了二十块钱给我。 我买了一包红塔山,又花了五块钱买了一个打火机,一共花了十五块钱,剩下的五块钱我买了五个棒棒糖,塞给他。 他送我到我家附近,最终还是没敢把我送到我家楼下,他害怕被我爸看见,害怕被别人说闲话,他害怕很多事情,唯独不害怕失去我。 否则他怎么会完全不和我商量就一声不响地决定出国?出国很好,我勾着他的脖子,很轻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 路灯照在他的身上,他站得笔直,像一棵白杨树,那么绝情,不肯为我弯一回腰。 我往家的方向走,带着满身的烟味,我不会抽菸,但在傅西壑面前抽菸的感觉很爽,我要让他明白,是他教坏的我,他有义务对我负责。 尽管我的这个逻辑根本行不通。 但傅西壑是个三好学生,是个让人放心的好同桌,所以我知道他会对我负责。 我觉得自己就像个怨妇,我原本是不需要这样的。 我洗了个澡,用我爸的古典收藏留声机放了一首音乐,我想起了我妈,她是个杰出的钢琴家,但为了照顾我、培养我,她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她跟不上我爸进步的步伐,最终又被我爸抛弃。 我妈和我爸离婚,我爸原本不打算要我,他情妇多,总能留下几个孩子,是我一定要跟着他。 我妈生活得够苦了,她应该从我爸那儿多拿一些房子车子和钱,几年的婚姻生活辜负了她的年华,我是她年华上的一道瘢痕。 我是累赘,丢给我爸这个负心汉最合适,我妈要是养我,她得多累啊。 我久违地坐在琴房里,打开钢琴盖,把手机放置在一旁,弹奏了一首《致爱丽丝》。 这首曲子的难度在5级左右,技巧简单,许多初学钢琴的人都会把这首曲子作为初始的曲目。 这也是我幼年时给傅西壑弹奏的钢琴曲。 或许我当时还弹奏了别的曲子,我不太能记得当时的事情了,但按照我现在的水平,也就只有这首曲子我能够弹得得心应手,完全不出错误。 我把录音稍微剪辑了一下,发给傅西壑。 他给我发来消息:【宋颂,你要过得比我好,不要等我。】 我抓住手机,靠在琴房阳台的栏杆上,看着花园盛开的粉色蔷薇,回復他:【傻子才会等你。】 傅西壑回:【但我会来找你,我保证。】 我回他:【那你到底要不要我等你?】 傅西壑回:【不要等,你的时间宝贵,如果遇到更珍重的人,你可以留给他,不要等我。】 傅西壑是傻子。 我是属于傅西壑的傻子。 【作者有话说】来啦~因为身体原因,暂时晚上不再熬夜更新了,剩下的小故事明天或者后天更! 晚安呀~ ◇ 第127章 《学渣恋爱笔记》18 18.离开傅西壑的几年里,我都在想,傅西壑在做什么,他身边有没有出现比我更值得他珍重的人。美国的时间和我所在的地区差了十多个小时,我会购买那种能够记录两个地区时间的手錶。 我爱他,他知道,他爱我,我也知道。 但我们只能隔着屏幕,说一说话,异地恋最大的缺点在于,就算我遭遇到特别不顺心的事儿,傅西壑他也不知道,他不能给予我一个最简单的拥抱。 过年时,我妈带着我妹妹过来找我,我爸特意从书房里出来,把自己在家穿的邋遢衣服换了,他走到我妈面前,侷促地把脸板着。 我妈是我爸的初恋情人,我爸后来喜欢的小情人都是按照我妈的样子找的,那些小情人没有我妈漂亮,但胜在年轻。 我妹已经能够走路跑步了,在上幼儿园大班,她穿着一件红袄子,脑袋上戴着一顶白色毛线帽,很好奇地打量我,她拉着我的手喊我哥哥。 我妈把小妹抱在怀里,制止她想要黏我的想法,她问我:「宋颂,你在学校里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你现在差不多就可以开始找对象了。」 妈妈的话并非没有道理。 我点头说自己知道了,把咖啡送到嘴边,抿了一口。 傅西壑在圣诞节那天来找我,因为国外不放春节,只放圣诞,他有好几天的假期,我扑到他的怀里,他虚虚地用手圈住我,嘴里唿出的白色的气在我的耳边飘着,像是诱惑我的白色柔软甜蜜棉花糖,我想要连同他和这棉花糖给一口吃掉。 「傅西壑,你有没有想我?」我咬他的嘴唇,抓他的脖子,想要在他的身上做更多的恶作剧。 傅西壑总是左顾右盼,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他把他的大衣脱下来,罩在我的头上,挡住那洋洋洒洒的大雪,他低头来吻我,他嘴唇的温度很凉,唿吸又很热。 「宋颂,你长高了。」傅西壑牵着我的手,带我去湖边散步。 十七岁时,班上做广播体操要排队,傅西壑排男生的队尾,我排在男生的队中间,为了跟傅西壑挨着,我总要求体委把我排在后面。 第161页 前面的同学都笑着开玩笑说:「哎,怎么有个矮冬瓜混到我们队后面来了?傅西壑,这是不是你的矮冬瓜啊?」 男生之间爱开玩笑,兄弟想要站在一起也无可厚非,想要多说话嘛。 我急得搂住傅西壑的脖子,大大咧咧地说:「我是他得不到的爸爸,谁敢再提矮冬瓜,谁就是我儿子。」 大家哈哈哈地笑。 江边的风很冷,傅西壑把他的毛巾递给我,毛巾递过来的时候挨到了一旁的芦苇絮,我只好一点一点地把芦苇絮给摘干净。 他背着一个书包过来的,里面装着零食之类的,还有烟和一些书。在江边又接了几次吻后,我就不满足于此了,我带傅西壑去酒店,在酒店里,他去洗澡后,我就开始翻看他书包里的东西。 我看见了赵连连的笔记本,是粉色的日记本,封面写着【恋爱笔记】,打开后,里面记录着的都是「我」和傅西壑的日常。 日记的内容从国内高中时到国外念大学时,记录的内容很详细。 恋爱笔记45: 【我来到美国快一年了,在这里的生活很枯燥,我的英文不太好,不喜欢和别人交际,来了快一年也没有交到什么朋友。 我听说傅西壑也来了,他来美国的第一天,我到旧金山机场去接他,我来了这边后还是第一次说中文,我很开心能够再次见到他。 他说他是住在自己的公寓,因为他的父亲给他置办了一所房子,这与我被送到寄宿家庭生活完全不同。寄宿家庭很容易没有安全感。 傅西壑的英文很好,很快他就交到了好朋友,是他的邻居,一个白人精英男性,他们经常一起聚餐,偶尔白人还会邀请傅西壑去院子里bbq,傅西壑有时候会叫上我。 luby问傅西壑喜欢什么样的男性,傅西壑稍微思考了一会儿,他看向了我,我低着头,我知道他看的不是我,但我仍然忍不住雀跃。 luby就是傅西壑的白人邻居,他是个热情洋溢的好人,我有时候会和他出去约会,他会带我去看画展。 luby问我是不是喜欢傅西壑,我说不是。我说了谎。 luby问我要不要和他交往,我答应了。luby是个很好的男人,傅西壑也是,宋颂也是。】 这是最后一条恋爱笔记。 傅西壑从浴室出来,对于我翻看笔记的行为并没有生气:「这是赵连连的笔记。」 我当然知道这是赵连连的笔记,但为什么赵连连的东西会出现在傅西壑的书包里,为什么赵连连的笔记里都是以我为视角的对傅西壑的各种表白? 「一开始,我以为这个日记本是你的,所以我以为你喜欢我。」傅西壑一边走过来一边说,「后来你说笔记本是赵连连的,我有点失望。我在美国碰见了赵连连,他经常出现在我面前,我只好跟他坦白,我说我喜欢你,过了一段时间,他把这个笔记本送给了我,并且要我代他跟你说声抱歉。」 酒店里,傅西壑把笔记本从我手里抽走,他坐在床上,把笔记本放到床头柜上,他抱着我的腰,让我坐到他的腿上,举止亲昵:「宋颂,你也给我写一本恋爱笔记好不好?」 那天在酒店,我很想和傅西壑做点什么的,我伸手紧紧地抱着他,用牙齿咬他的锁骨和胸口,我害怕自己什么都留不下。 他告诉我,当初他爸想要他去留学,留学的资源比国内要好,学到的东西见识的眼界都要比国内要广一些,尤其他父亲给他安排的是一所非常不错的大学,傅西壑并不想去,但他妈妈同意了,并且不断来劝他。 傅西壑的母亲本就一直觉得自己亏欠了傅西壑,没有给他应有的精英教育,没有让傅西壑上兴趣班,没有让他眼界开阔,因此才会决定让傅西壑出国,见识到更多的东西。 至于留学费用,也都是傅西壑的父亲出。 「我爸过年那次来找我,我带着你在我家附近跑的那天,我爸就跟我妈提了我要去国外的事情,不过她没有告诉我。」傅西壑说。 「所以呢?你现在跟我解释这么多有什么用?傅西壑,只有傻子才会一直等你。」 傅西壑按着我的肩膀,我想要挣脱掉他的怀抱跑开,他抱得很紧,我拗不过他,只能坐在他的腿上,耳边听着他的心跳声。 「还有两年,我会回来,宋颂,你可以不等我,但我希望你能前进得慢一点,眼光挑剔一点,选一个比我好的人,否则我总会想,凭什么你要喜欢别人。」傅西壑是存着私心说这话的。 他抱在怀里的人,是他迫切想要得到的,他的心和宋颂的信靠得很近,他迫切地想要做些什么,让宋颂变成他。 「宋颂,眼光挑剔一点,既然你都不轻易给我机会,那也别轻易给别人机会。」傅西壑近乎是用哀求的语气对他说。 「我给过你机会,送上门的机会,但是你看都不看,显得我很廉价。」我辩驳。 我们之间的过错方,从来都不在我,是他不愿意迈出最后一步。 傅西壑用力地抱着我,握着我的腰的手用力地收紧,他咬住我的锁骨,用他的行动在抵制我刚才所说的我很廉价的话。 「我可以喊你宝宝吗?」傅西壑问。 他的表情特别正经,就像他转来班级时,目光深邃而冷静,好像对什么都瞒不在乎的样子,却能在一堆人里准确找到我的位子并坐下,他那时候也许对我并没有什么心思,只是偶然的一瞥,瞥到了他的新同桌。 第162页 「不可以。」我否定了他的提议。 「那叫什么?我不想叫你宋颂,有点生疏。」 我思考了两秒:「叫爸爸。」 傅西壑低笑出声,他伏在我的耳边,随着他加大的动作幅度,他轻声吐出那两个字:「……宝宝。」 【作者有话说】 来啦,今天有点太困了,写的东西不太多,我特别想要睡觉,但是医生不让白天睡。 今天这本应该没有了,我去存别的书的稿子~ ◇ 第128章 《学渣恋爱笔记》19 19.在国内读大学的这四年里,令我遗憾的是,我没有遇到比傅西壑更好的人。 而同样令我开心的是,我没有遇到比傅西壑更好的人。 没有遇到比傅西壑更好的人,这件事我不清楚对我来说是好是坏。 大四那年夏天,七月初,我毕业了。 傅西壑开车过来接我去吃饭,他那时已经进入他父亲的公司工作,那天他来接我时或许非常忙碌,手机响个不停。 我坐在副驾驶座上,时不时看他一眼,傅西壑不断跟我抱歉。 因为他提早修完学分,早我一些毕业,他已经工作了,不像我,刚毕业,工作都没着落。 我有时候真的很佩服他,他总是能够领先于同龄人,思考到我所不能思考到的地方,和他一比,我的思维好像永远处于不成熟的阶段。 我爸给我来电话,让我早点回家吃饭,他和我的小阿姨给我准备了一桌好吃的。 「小阿姨」是我爸转正的情妇,现在成了我的小妈,今年二十七岁,比我大不了几岁。 他们结婚还是去年冬天的事儿了,我送完他们的结婚戒指后就去找了我亲妈,她刚下班,开车回到小区,在小区门口看见我很惊讶。 她热络地请我回家吃饭,我妹妹林沁从屋子里出来,胆怯地看着我,我妈去做饭时,她就伸手指来戳我。她的手指很软,我把餐桌上摆放的糖果递给她。 她喊我宋颂,我喊她沁沁。 我替她把糖果剥开,放到她手上,她端详了一会儿糖果后,改口喊我哥哥。 我妈的丈夫在半个小时后回来,林沁跑过去抱她的爸爸。 叔叔人很好,他知道我过来后,还特意问我要不要住下来。 房子是两室一厅的规格,没有我睡觉的地方,如果我要在这里住下来,要么我睡林沁的房间,林沁跑去跟我妈他们睡,要么我睡客厅。 无论怎么安排,都不合适。 我吃完饭后就打算回去,我妈追了出来,递给我一件崭新的羽绒服,我妈说:「羽绒服是早就买好了的,不知道你多高多瘦,怕买得不合身了你不喜欢。你今天过来就穿了一件西装,外头多冷啊,你先穿着这件羽绒服,不合身回去丢了就成。别冻着了。」 我妈比以前唠叨了很多。 回家的路上,我坐在计程车里,给傅西壑打了电话,我问他在做什么,他说他刚才在图书馆学习,我问他,那你猜我在做什么。 他猜了很多,我都说不对,过了几分钟后,我才说:「傅西壑,我在想你,你快点回来好不好?」 傅西壑没有回答我好或者不好,他只说他尽量。 第二年六月,我就见到了傅西壑,他回国了。 我把已经被我摸得很旧的蓝胖子钥匙挂坠递给他,问他,他给我的生日愿望还可不可以作数。 在机场,他牵着我的手,我跟在他身后,他顺手拿走我手里的蓝胖子要是挂坠。 「嘿,傅西壑你是想赖帐是不是?几年前就让你赖了一回了,这回你还想赖?你不讲信用!」我说。 傅西壑回过头来看我。 他真的变了很多,举手投足都没有以前的那种青春气,他成熟了许多,尽管他的五官和几年前相比并没有变化多少。 「我收回这个钥匙挂坠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想要赖帐,而是因为我想要实现愿望了,宋颂,你有没有愿望要讲给我听?」傅西壑问我。 人来人往的机场,空乘的提示音在机场内部回档,有各色急匆匆的人群中,我的心跳快到让我怀疑人生。 傅西壑他要实现我的愿望! 可我的生日愿望是——不可描述的一些妄想! 一旦傅西壑他走了这条路,那他就再也休想直回去,我可是记得,他以前信誓旦旦地说他不可能喜欢同性,他的性取向为女,他为赵连连喜欢他而感到苦恼。 我毕业那天,傅西壑开车接我去他名下的公寓,这是他买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小公寓,配置有电梯,阳台特别小,但可以安上钢化玻璃,养一只宠物猫。 洗完澡后,我在他的卧室看了会儿新闻联播,傅西壑洗完澡出来后,他拿了几包薯片过来,问我要不要吃。 我很疑惑地看着他,怀疑他是想要跟我一块儿看新闻联播,藉口搪塞掉今晚我们即将要做的事情。 他撕开薯片的包装袋,拿了一块薯片餵到我嘴边,我半信半疑地咬住薯片,傅西壑忽然开口:「宝宝,你的薯片我能不能吃一点?」 他弯腰过来咬住我的薯片,他的吻和两年前相比没有什么区别,他的动作比两年前要大胆许多,直到我的手落在我的腰上,激起一阵阵战慄。 那时候我才后怕起来,我虽然想要和傅西壑产生情侣上的关系,但我完全没有准备,身体紧绷,傅喜欢的吻一直落在我的耳垂上,他让我放松下来。 第163页 他跪下了,跪到我的两只膝盖中间,我的身体紧绷起来,他喊了我的名字,我伸手抓住他的头髮,过了会儿,他吐了出来,喊我宝宝。 我没忍住,弄在了他的身上。 这种感觉我第一次体会,我有点害怕这种新奇的感觉,傅西壑拿纸巾擦干净,随后从我的身前来抱住我。 我双手环着他的肩膀,双脚也落在他的身上,他为了抱我,双手落在我的大腿外侧,这个姿势可以让我靠他靠得更近,我可以更方便跟他接吻。 「你在国外是不是有交往对象了?你怎么忽然熟练了这么多?」我抱怨地瞪他。 尽管我从傅西壑的反应看来,我对他的抱怨应该没有什么威胁。 他坐到床边,抽空拿遥控把新闻联播关掉,很好脾气地任由我对他进行不实指控:「因为我一直在期待今天,所以做的准备工作有点多,我阅读了很多书,看了很多视频,我想要知道怎么做你才能更舒服。」 我想我的脸一定很红,我伸手捂住他的嘴,让他不准再说。 那一晚,我并没有觉得有多舒服。 但看傅西壑挺努力的样子,我还是没有说实话。 此后,他上班和家两点一线,我上班回家以及回他家三点一线。 我爸始终很疑惑我为什么每周都要往外跑,我骗他说自己住在朋友家里,他也就相信了,他有时候会问我是什么朋友,我就说傅西壑,他会夸傅西壑,说傅西壑是个有能耐的。 我站在他边上,什么都不说。 傅西壑是有能耐,但能够让傅西壑言听计从,更有能耐的,此刻就站在你边上。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29章 《学渣恋爱笔记》20 20.每周的周五和周末,我都会开车到傅西壑的公寓。他的公寓在江边,风景不错,推开小阳台的窗户,就有江风拂面。 这里很适合接吻。 如果我没有到傅西壑的家里,傅西壑一般会在书房里看书,偶尔会和美国那边的老师和同学联繫,他会邀请傅樱来他家里,不过不允许傅樱在公寓里过夜,因为次卧的房间并不对外开放,除非傅樱选择睡客厅的沙发。 这些都是傅樱告诉我的,她说她哥肯定跟一个坏女人恋爱了。 面对傅樱的指控,我实在不好开口,她口中的坏女人其实是我,是一个男人。 之所以次卧不允许她进去,是因为次卧里都是我的东西,如果傅樱看见,肯定就会知道,住在她哥次卧里的人不是女人,而是男人。 不过后来傅樱还是知道了,因为我的衣服不小心落在了傅西壑的卧室里,傅樱想要去午睡的时候发现了。 之后她在傅西壑的公寓里反覆寻找能够证明我和她哥关系的证据线索,很快她就找到了一大堆,例如玄关摆放在最外面常用的拖鞋的尺码都是我和她哥的,洗漱用品都是成双的,傅西壑卧室里的领带有他不喜欢的颜色和花纹等等。 傅樱打电话给我求证,我问了一下傅西壑的意见,他没反对,我就承认了自己和傅西壑的情侣关系。 如果我到傅西壑的家里,他的时间基本都属于我,他会抽空看我写的【恋爱笔记】,从学生时代我对他的厌恶,到慢慢被他所「教化」,再到后来倾慕他,喜欢他。 有许多事情我都疏忽忘记了,比如我高三那年秋天,我在周日带他去江边看日出,结果没有看清楚眼前的路,把他带到一个湿地里去了,潮湿的泥巴将我和他的运动鞋都掩盖住。 我从湿地出来后,一直在抱怨,不断埋怨自己为什么要一大早五点就过来,或者要是带个手电筒就好了。傅西壑情绪很稳定,他听着我的抱怨,把他的校服脱下来,替我擦脏了的手和脚。 我们坐在一个亭子里,亭子的石凳上被小朋友用粉笔画着各种各样的图案,我把自己的双脚放到傅西壑的大腿上,脑袋靠着石柱休息。 等我醒来,发现傅西壑仍旧维持着我之前睡着前的姿势,他叫醒我,让我看日出。 这件事我的已经都快忘记了,但傅西壑会翻开我的【恋爱笔记】,嘱咐我把那天的事情记上。 「那天我觉得你简直不可理喻,明明是你要带我去看日出走错了路,结果你还怪我,我拿校服给你擦干净手上和脚上的泥,你还要说我。」傅西壑抱了我一会儿说。 「我脾气就是不好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要是不喜欢我这点,就趁早跟我讲明白,我又不会对你死缠烂打,我们好聚好散。」我说。 傅西壑握紧我的手,亲了一下我的嘴唇:「没不喜欢你,也没觉得你脾气不好,我就喜欢你这点,像是在对我撒娇。可能是因为我家庭的缘故,我从小就习惯照顾别人多一些,不管是我妈还是我妹妹,我都习惯照顾她们。但我不太会表达自己,我害怕自己让你不开心。」 「才没有,我……我很喜欢你,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我把【恋爱笔记】本放在桌上,坐到傅西壑的腿上,伸手勾着他的脖子,「傅西壑,你亲我好不好?」 我很享受和傅西壑在身体上的纠缠的这种关系,这会让我很有安全感,他总是能够纵容我的脾气,知道我想要什么,明白怎么来哄我,我以为傅西壑会一直都在我身边。 大约是今年开春,我爸叫我开车去一家餐厅接他,我在外面没有等到我爸的人,就进去餐厅找他,就着我爸给我的包间号,我推门而入,看见傅西壑跟他爸妈还有傅樱,以及一个女人,还有那个女人的家人。 第164页 他们在一块儿吃饭。 傅西壑跟那个妆容明媚的女人坐在一起,两家人并不像是亲戚,没有该有的热络,傅樱更是一副不喜欢的样子。 我推门而入,傅爸爸把我拉进来,带我到傅樱身边的位子坐下,帮我做了介绍:「这位就是我儿子最好的兄弟,泰和公司宋家的接班人。」 他转身又把傅西壑身边的女人给我介绍:「小宋啊,这位就是叔叔给西壑找的媳妇儿,你看漂不漂亮?」 我目光一顿,傅西壑沖我苦笑了一下,我的手机响了,傅西壑告诉我,他是被骗来的。傅樱拉了我的袖子一下,大概是希望我别当场说出我和她哥的关系。 「叔叔的目光一向很好,西壑的媳妇儿自然是漂亮的。」我说。 确实也是漂亮,至少比我这个大男人要漂亮。 我刚出包厢,我爸就在门口等我,他已经不復当年那样年轻:「宋颂,你傅叔叔早就发现你们的事情了,趁现在事情还没有闹得太难看,你们都各退一步好不好?」 我爸很少管过我什么,他是那种典型的只负责给钱的家长,有时候他就连我读几年级他都弄不清楚,但他这次却这么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和傅西壑要玩完了,必须要玩完。 其原因,无外乎就是我和傅西壑恋爱的事儿传出去会损了他的面子。 「他不和我提分手,那我就不会主动和他分手。」我把车钥匙给我爸,自己转身离开。 在学生时代,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自己的未来,我的未来是傅西壑亲手点亮的,他让我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他会在我背单词背得头昏脑涨时,在我耳边说:「宋颂,你今天怎么这么努力?」 我会因为他的诧异而感到沾沾自喜。 我们很多次坐在操场的双槓上,我请他喝汽水,他的手装作撑在双槓上,过来压在我撑在双槓上的手背上,我们什么话都不说,直到一方问要不要回宿舍了,我们才跳下双槓。 我相信我和傅西壑之间没有出现问题,我们之间不仅仅是只有我在很珍惜我们的感情,他如果喜欢我,他会坚定不移地走向我,无论他身上背负着多大的山。 而我要做的,就是在他走向我时,敞开胸怀给他一个温暖的怀抱。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30章 《学渣恋爱笔记》21 21.我从餐厅回到傅西壑的公寓,用钥匙旋开门锁,我知道,如果有一天,我手里的要是在旋开门锁时遇到阻塞,那傅西壑就不要我了。 他放弃了我们这段从学生时代到进入社会的来之不易的感情。 两个男人无所谓要不要的,我一直都这样觉得。 我们可以坦坦荡荡在一起,也可以体体面面地分开。 我那段时间生了病,发烧,低烧不断,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依旧要去上班,尽管我不缺那点生活费。 我工作完后,会让司机顺便开车到傅西壑的公寓小区门口,待一会儿,我再离开。 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 有时候我在车里睡着了,大概半个小时后,司机才会叫醒我,偶尔傅西壑会提前下班,他看见我的车,会走过来敲我的车窗。 我把车窗降下来,他邀请我上他家里去吃一顿便饭。 司机欲言又止地看着我,他所有规劝的话都在嘴里,但他不会说出口,因为他知道我不会听劝。 道理我都明白,可是身体教会我要诚实面对自己的心。 傅西壑的公寓和以前一样,摆着我喜欢的短绒地毯,有我喜欢的颜色的舒适沙发,还有一只蓝色英短猫,不过养猫很费事,他一直都让保姆照顾他的猫。 阳台摆着猫抓板和猫爬架。 这一切看起来都充满了家的感觉,很温馨。 我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电视,他换了身衣服,把袖子挽起来,去厨房做饭菜。 和我在一起时,他很喜欢自己做饭菜,我很喜欢看他做饭菜,并且时不时去捣乱,亲一亲他的耳垂或者嘴唇,调戏他。 电视看了一小会儿,我就酝酿出了困意,在我的眼皮阖上前,我听到傅西壑在喊我的名字,他喊:「宋颂,去卧室里睡。」 或许他没喊我的名字,或许他喊的是宝宝。 我感觉到很轻的像是雪花一样轻飘飘的东西落在我的唇间,我渴望地去碰触它,但我的身体像是塞了棉花的布偶,没有力气。 等我醒来时,发现我躺在傅西壑的卧室,床头柜上摆着一板拆开了的退烧药。 傅西壑问我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我摇头说没有。 我趴在床头,去翻床头柜的柜子,拿出一盒还剩下一半的套,傅西壑伸手阻止我:「你刚退烧,别做了,你身体受不住。」 我挥开他的手,跪在他面前,勾着他的脖子,去吻他,脸上带着我自以为最惑人的笑:「就是这样才爽嘛,他们都说,发烧的人的温度比较高,做起来有种不一样的感受,我好奇嘛,咱俩试试。」 那大概是又爽又痛苦的感觉,我实在没能体会到太多舒服的感觉,但看傅西壑的神情还不错,那么今晚上的一切还是值得的。 做完之后,傅西壑抱我去清洗,套被他系了一个结丢进了垃圾桶里。 我被他公主抱的时候还在调侃他:「傅西壑,那可是你的子孙十八代啊,你就这么丢垃圾桶里了,造孽啊。」 第165页 傅西壑捏了一下我的腰,他在我耳边说:「有了你,我的子孙十八代早就没了。」 我反击回去:「谁不是啊?我的子孙十八代还不是被你霍霍没了。」 傅西壑很好脾气地改口:「是是是,我们互相霍霍,公平了。」 我实在不想被他公主抱,所以自己下地走去卫生间,有些狼狈。 我努力让自己站直了双腿,只可惜没有用处。 我妥协了,让傅西壑抱我去浴室。 他抱我时在笑,心情很好似的,我在他的下巴上咬了一个印子,勒令他不准笑。 「宝宝,你真可爱。」傅西壑说。 我简直想要把这个男人揣进口袋里,一辈子藏着不给别人看。 在大三时,准确来说,我遇到过比傅西壑更优秀的男性。 他叫做许淮铭,学的是生物医学,本硕博连读,但他年纪很轻,比我还要小两岁。他的脾气比傅西壑更好,让人感觉如沐春风,他说话幽默风趣,处事上也十分周到,他不会像傅西壑一样逼迫我做我不喜欢做的事情。 我很喜欢和他相处。 但在他向我表达出好感后,我很坦然地拒绝了他。 我原本是不喜欢男性的,是傅西壑让我变成了这样。 我可以和许淮铭做很好的朋友,但我永远不可能和许淮铭在一起,即便他比傅西壑优秀,他的成绩、为人处世的手段、家世等都比傅西壑优越,相貌也不差。 但他不是傅西壑。 傅西壑要订婚的事情,我是从别人口中得知的,我想要到傅西壑的公寓等他回来给我一个交代,可是当我用钥匙转动门锁时,发现门锁已经被换了。 窗外下着初雪。 是很细很单薄的初雪。 像那天傍晚落在我的唇间的吻一样单薄,像雪落的触感。 我给傅西壑打电话,但是他的电话打不通。 我爸过来了,他把我接走。 我回到家后,发现我的小阿姨站在旋转楼梯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她微微凸起的肚子,像是她的战利品。 她不再那样和蔼可亲,尽管她是否和蔼可亲对我来说没什么关系 「傅西壑要订婚了,宋颂,你放弃他吧。」我爸在书房里对我说。 赵连连在第二个月回来的,他爸说他已经「改造」好了,喜欢女人了。 我问赵连连是不是真的,赵连连说那怎么可能,性取向又不能随随便便就改了,不过是忽悠他爸而已。 我联繫不上傅西壑,但我并没有过多担心,因为我知道,傅西壑会向我而来,只要我在等,他就会来。 我让开锁师傅把傅西壑的公寓门锁给换了,直接住进去,傅樱偶尔来找我,给我传递她哥的消息。 小姑娘生气的样子跟松鼠一样,脸颊鼓鼓的:「我爸从小就不管我和我哥,现在倒是想要插手我哥的婚事,想要把我哥的婚姻当做他生意上的买卖。气死我了!」 我拿了零食瓜果出来,让她吃,傅樱坐了一会儿,就要坐公交车回家,我想要去送她,她不干。 深冬时节,我站在阳台,英短猫蹭着我的脚踝,我抬头,看见洋洋洒洒的雪,我相信,属于我的那片雪花,一定会向我而来。 我在等他,为此可以一直一直仰着头,相信希望,相信努力,相信傅西壑。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31章 《学渣恋爱笔记》22 22.许淮铭开始联繫我,他已经在附近的一所三甲医院里担任外科医生。他有着一头微卷的头髮,笑起来时,脸上会浮出两个小酒窝,像装了醉人的酒一样,让人很容易放下心防。 许淮铭的主动和傅西壑的默不作声就像是两个鲜艷的对比,我开始和许淮铭接触,他送我鲜花,请我吃饭,尽管大多数时候我会选择aa。 大约是初春的二月份,许淮铭向我表白。 在我的公司里,许淮铭联繫上我的秘书,用颜色鲜艷的蓝色气球和鸢尾花、粉玫瑰等装扮了公司的一间会议室,原本定好的下午两点在会议室里开会,我推开门进去,看见手捧鲜花的许淮铭。 他面带笑意,我双手插兜,挑剔地看他挑选的礼物和花卉。 都是我喜欢的。 我把秘书和观众都安排到外面去,然后拒绝了他。我问他傅西壑在哪里,他起初装不懂,后来在我的再三盘问之下,他告诉我,傅西壑去美国了。 他是傅西壑的父亲安排到我身边的,尽管我一开始就猜中了这个事实,但我一直以为我只要跟着许淮铭,就能够看见傅西壑现身。 傅西壑总不可能真的任由我和许淮铭鬼混。 记得我和傅西壑刚在一起时,我为了躲懒不洗碗,买了洗碗机。 傅西壑负责做饭,我负责洗碗,我唯一的工作就是把脏了的碗丢进洗碗机里,然后双手插兜在厨房看着洗碗机嗡嗡嗡地工作。 傅西壑从身后抱住我,把脑袋搁在我的肩膀上,他说:「宋颂,你连碗都不愿意洗,以后你离了我,你该怎么照顾好自己。」 我亲了亲他的下巴,告诉他,我有傅西壑,就什么都不用愁了。 我拒绝了许淮铭,他并没有感到多么失望或惊讶。 等我回到傅西壑的公寓,发现傅樱站在门口,她有点愧疚地低着脑袋,她抱住我,扑到我怀里哭泣,她的黑色的麻花辫打在我的胸口,这让我意识到,当年那个爱玩雪的小姑娘如今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了。 第166页 「宋颂哥哥,我对不起你,之前是我爸爸让我来找你,他不让我告诉你我哥在哪里。」傅樱的小脸上都是眼泪。 她已经从她爸或者是许淮铭那里得知我知晓傅西壑去美国的事情了,所以万分愧疚来找我。 我摸着她的脑袋,告诉她,没关系,我可以一直等她哥哥回来。 在之后的六个月里,我打听到了不少传闻,有说傅西壑已经结婚了的,有说傅西壑逃婚了,也有说傅西壑连孩子都有了的。 九月,我生日那天,我去了一趟美国。 因为本就没有目的地,所以也就无所谓是否成功抵达终点,我去看了自由女神像,去打卡了卡梅尔小镇,也去了西雅图。西雅图也被称为「雨城」和「翡翠之城」,我觉得那里很美。 我并没有遇到傅西壑,美国那么大,要遇到一个人实属不易。 我打不通傅西壑的电话,很多时候,我只是拨打他的电话,然后听着忙音发呆。 生日过后的第二周,我收到了一封邮件,来自傅西壑,他在邮件里简单地说了他这小半年去做了什么,又很含蓄地问我,是否还可以跟我共进晚餐。 约会那天,我如约去了。 餐厅的氛围很好,座位之间的隐私性都不错,不同的座位之间有屏风格挡。 我选择坐在窗边,外面是餐厅隔壁酒店的花园,扭头就能看见一个硕大的喷泉池。 有一个西方神话的雕像屹立在喷泉池上,我等傅西壑时闲得无聊,就用手机拍照识图搜了一下。 是德奥尔菲斯和他的七色琴的雕像。 传说德奥尔菲斯为救他的妻子,沖入地狱,用琴声打动冥王,冥王告诉他,离开地狱时切记不可回头,但德奥尔菲斯在即将离开地狱时,还是没有忍住心中的贪念,回头张望妻子是否跟随他。 在德奥尔菲斯死后,七色琴最终幻化为天琴座,存在于天际。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希腊神话中的故事貌似都是悲伤了,这对于今天的我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开头。 傅西壑来时,我细细地打量他,他变得更加成熟了。 举手投足间,他对我都带着一种客套。 我无法形容这种默契的客套,但如果非得举例子,就比如,在我的手和他的手碰到时,他会自觉地收回手,而不会像以前一样握着我的手,然后喊我宝宝或者宋颂。 吃完这顿饭后,他问我住在哪里,他开车送我回家,我把他的公寓地址报给了他,他讶异了一下,随后他在车里沉默了。 他的手开始颤抖,他缓了一会儿才说出今天第一句令我满意的话,他说:「宝宝,对不起,我回来晚了。」 最后是我开他的车把我和他带到公寓,在进入电梯时,我们并排站着,看着不断变大的红色的数字,我的内心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烦躁。 「听说你订婚了。」我依旧是从前那个总是呛他的宋颂,我不可能在等了半年后,还有好脾气给他,尽管我依然爱他。 「先是订了,然后我又解除了婚约,是和美国当地一个小企业的千金,她只是我之前的大学同学,顺手帮我一个忙而已。」傅西壑解释。 我讥讽他:「那我呢?我也只是你的高中同学而已啊。」 傅西壑抓住我的手,他握着我的手到他的唇边,很轻地吻了一下,像是一片雪花落在我的手背:「你不一样,宋颂,你是我的宝宝,是我喜欢的人,是我无论如何也想要回来见一面的人。」 我还是打开公寓的门,让他进去,因为我们都喝了不少酒,所以我做了一份解酒汤,期间他想要来厨房帮我的忙,被我给赶出去了。 他把外套脱下来放在沙发上,身上就穿了一件黑色高领衫,佩戴一条银色的项鍊,项鍊下端坠着一个银戒指。 他就靠在厨房门口,带着和从前相似的赞许的目光看着我,说:「宝宝,你真的变了很多,变得能干了。」 从前的我不会连碗都懒得洗,因为傅西壑说他和我在一起,他就会负责我的一切衣食住行,他握着我的手,说我一辈子不用洗碗做菜。 我当时在厨房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打开洗碗机和关掉洗碗机,并且还会因此得到傅西壑的称赞。 这么多年,我始终搞不明白的一件事情就是,傅西壑为什么要喜欢我。 我有很多缺点,我不值得大多数人喜欢,这些事情我都心知肚明,如果仅仅是因为小时候傅西壑来我家里作客,被弹钢琴的小王子一样的我所迷惑,那傅西壑也太鬼迷心窍了。 当我把解酒汤端给傅西壑,他端着柠檬蜂蜜的解酒汤,坐在沙发上,说:「宋颂,有没有人说过,你像太阳一样让人觉得温暖。」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32章 《学渣恋爱笔记》23 完结章 23.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像太阳一样能够让人觉得温暖,我从小的经歷告诉我,人不能做太杰出太冒头的人物。 所以我从小就学会藏拙,妈妈说我音乐天赋不够,那是因为我总是故意弹错,爸爸说我学习成绩不好,那是因为我故意做错题。 我总是在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不优秀的人,因为我不优秀,爸爸妈妈才会多关注我,同龄人才会不针对我,一个堕落的公子哥,可比一个杰出又不受父母重视的公子哥要人缘好得多。 第167页 傅西壑离开的这几年,我写了好多笔记,但我没有机会给他看。 我以前总想着,等他回来后,我就把笔记给他看。 笔记上一个字一个字都写着我当时的心境,开心的,不开心的,我都记录下来。 有一天,我折了一个千纸鹤,是蓝色的,像傅西壑在好多年前和我同桌时折的那个。 我折好后,笑了一下,顺手把千纸鹤塞进了笔记本里。好想你啊。 傅西壑回来后,我倒是不想把笔记给他看了,总是藏着掖着,不敢给他看,怕他笑话我,又怕他觉得太感动,显得我跟小孩子一样。 我在笔记里写—— 【他夸我像太阳一样让人觉得温暖,这个世界上,只有傅西壑这样夸过我。 他这样好,这样好。 「哪有你,你这样好哪有你这样你」 抄了一句木心先生的诗,有点傻气吧。 觉得他很好,越喜欢他,就越觉得他好。】 傅西壑回来后,总是很热衷于做家务,他仿佛要把他缺席我的这小半年时间里的所有家务都给做完,他变成勤劳的小蜜蜂,总是在公寓里转悠。 我总是捧着书,坐在沙发上笑话他:「傅西壑,你要不嗡嗡嗡叫一声试试看。」 他就跟好奇宝宝一样,问我为什么。 他的袖子挽了三折,胸前繫着个围裙,像个男妈妈。 「因为你要是嗡嗡嗡地叫,就更像是勤劳的小蜜蜂了。」我笑着说。 他坐过来,到我旁边,握着我的脚腕子,避免我逃开:「那我的宝宝……你可不可以给你的勤劳小蜜蜂一个吻?他今天累了快一整天了,给他个奖励吧。」 人与人之间会因为距离而产生隔阂,就算是亲密的情侣,在隔了几个月的不联繫后,都会变得生疏。所以许多情侣不愿意异地恋。 何况我和傅西壑分开了那么久。 我吻了他,他笑了一下,告诉我,奖励还不合格。他压着我在沙发上接吻。 和喜欢的人接吻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我很享受和傅西壑接吻。 傅西壑回国的事情并没有和他的父亲说明,所以当过了一个月,傅西壑的父亲找到我,质问我为什么会和傅西壑在一起时,我才有点懵。 我以为,傅西壑处理好了他和他父亲之间的问题。 在我和他的父亲即将激发矛盾时,傅西壑出现了,他拉着我,从他的父亲面前走过。那几天,天气特别恶劣,是大雨天气,路上有一棵老梧桐树被吹倒了,人们才发现老梧桐树里面有好多蛀虫,但外表上却一点都看不出来。 「对不起,其实我骗了你。我去国外后,我爸让人看着我,不准我回国,我和别人订婚了,不过婚约并没有解除,我尽力了。」傅西壑说,「judy是我的大学同学,也不想和我订婚,她有自己的爱人,她的爱人是女性。我们都想要解除婚约,不过我父亲和她的父亲都不同意。」 「所以我成了第三者?」我说。 「第四者吧,第三者是judy的女朋友。」傅西壑笑了下说,「judy已经说服了她的父亲,她的父亲已经答应解除婚约了。我爸这边还有点难度。」 「那你尽快吧。」我说。 傅西壑似乎不解我从惊讶于自己当了第三者,到面无表情催促他尽快的过渡。 我说:「因为我想要和你结婚了,哪怕是去国外结婚也好,我想要和你在一起,傅西壑,我不可能总是等你。谁也没有资格让我等那么久。」 傅西壑说:「当然,我会很快解决这件事。」 在我高中时,我不爱吃早餐,我和傅西壑同寝之后,他总是会早早地去食堂购买早餐。每天,他会去小卖部额外购买一瓶热牛奶。 是特别小盒的那种牛奶,类似旺仔牛奶那种小包装,不过外包装是粉色的,特别少女心。 傅西壑每天都会揣一盒粉色热牛奶到学校,递给我一包米花糖和一盒热牛奶:「我买多了,给你吃。」 我喝完牛奶后,总是顺手把牛奶盒子丢在桌洞里,每周的周五,等傅西壑从学校回家了,我就把牛奶盒拿出来,拆开,洗干净。 我用牛奶盒搭了一个粉色的小房子,布局嘛……和后来傅西壑的公寓倒是有点相似,不过是独栋的。 我把小房子藏起来,不敢让傅西壑看见,总觉得有点别扭,没有人会搜集同桌送的牛奶盒子来搭房子吧? 我把我购买的求婚戒指放在这个粉色房子里,打算等傅西壑解决好他和别人订婚的这件事后,就把这个粉色的小房子送给他。 傅西壑解决这件事的手段很难评,他夺权了。 公司的大权掌握在傅西壑的手里,傅西壑的父亲差点提着刀把他给砍了,傅西壑联合judy收集散股,获得了公司的控股权,他以公司的控股权为要挟,要求父亲同意他解除婚约。 「反了!真是反了!就为了那么一个男人,你就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傅西壑的老爸简直要气得冒烟了。 「我只是想要和他在一起,爸,我这么多年,就喜欢过宋颂一个人,要不你和我都各退一步算了。」傅西壑好言相劝。 他恢復自由身后,当天买了我爱吃的山竹回来,他把一个个山竹掰开,露出里面白色的果肉,餵我吃。 我笑话他:「别人庆祝都是送花送戒指,吃烛光晚餐之类的,你怎么就买一袋子山竹,傅西壑,你好老土啊。」 第168页 傅西壑拍了拍他的小鸭子围裙,把上面的脏东西拍到地上:「可是你昨天提过你想要吃山竹,我就开车去超市买了。你要是想要玫瑰、戒指和烛光晚餐,我现在就可以去买。」 我摇摇头:「你这个样子,我有点害怕我会变成攻宝男。」 「我希望你变成这样,你要是变成了攻宝男,那就只有我受得了你,别人都接受不了你。」 我古怪地看着他:「你这句话好像渣男pua的前兆,不浪漫,只下头。」 傅西壑把他的脑袋砸到我的胸口:「这样下头吗?我的头下到你身上了。」 「傅西壑,你真的够了,太不高冷了,太没有男德操守了。」我推开他。 「有老婆了,谁还管操守?操守值几个钱?」傅西壑说。 我把粉色房子模型给了傅喜欢,他看着熟悉的包装盒,问我,是不是想要暗示他买这款的牛奶? 我让他打开粉色小房子的门,他照做。 一枚戒指掉了出来。 「傅西壑,跟我结婚吧。」我说。 傅西壑点头答应了,他答应完后又觉得懊悔:「我总觉得有点吃亏,太不浪漫了,我理想中的求婚现场应该是铺满鲜花,系满气球,我单膝下跪,你含泪点头。」 可是生活中哪儿有那么多浪漫的事情,平淡的生活给了我们鸡零狗碎的幸福,爱可以藏在美味的山竹里,不一定非的是漂亮的玫瑰。 我把十八岁的自己交到了傅西壑手里,那个粉色房子模型,藏着我的一段青春。 曾经,傅西壑教会了我做题和学习,尽管我并不是对学习一窍不通,不过傅西壑确实是帮了我很大的忙,让我进步很快。 现在,我教会了傅西壑爱和被爱,我还将教会他什么是婚约,什么是忠诚,什么是未来。 -《学渣恋爱笔记》完- 【作者有话说】 这个小故事完结啦,继续开新的小故事~ 《心跳监测》 ◇ 第133章 《心跳监测》1 1.和杜秋山在一起,我认为,这是我强求来的结果。 我和杜秋山在大学里就已经认识了,他是大我两届的学长,他待人温和,能力又强,不管是科研还是工作学习上,似乎就没有他不擅长的事情。 因此我认为,喜欢上杜秋山不是一件难事。几乎所有的人,在学生时代喜欢上的同性或异性的特点,无外乎就是对方外在非常杰出,或性格非常讨人喜欢。 这是很庸俗的一件事,也是很普通的一件事。 大多数人都是凭藉这两点确定自己暗恋的对象。 我是一个俗人,我也是这样,所以我喜欢上了杜秋山。 喜欢杜秋山的人很多,他不缺我一个。 我在大四毕业那年和杜秋山正式开始交往,我们官宣那天,我发了朋友圈,只收到了零星的几个点赞,而杜秋山的朋友圈有将近两百多个贊。 有人特意私信我,道:【钱岁岁,你牛啊!你怎么搞定杜秋山的?以前都没怎么看见你们两个有交集啊。】 我很想回答说是两情相悦,想要说我们相识于学校的一场辩论会,之后我又在部门的聚餐上和杜秋山认识,他回学校做优秀校友演讲时,我们再次相见,因为聊得很投机,所以我们决定在一起。 但是事实并非是这样,我不能说谎,于是只好回復了两个干巴巴的「哈哈」过去。 对方没有继续追问,而我得以松了一口气。 杜秋山在二十七岁那年迷上了攀岩,他辞掉了私企的高薪工作,独自去尝试攀岩。 而他尝试攀岩运动的契机,是他的白月光何洛在微博上发的一张照片,照片是在攀岩馆拍的。 起码我认为是这样的。 我翻看过杜秋山的手机,发现他在社交平台的浏览记录,在里面找到了何洛的微博。 那天我刚买了一只奶白色的小猫回来,是我最喜欢的品种猫。 杜秋山前不久和我说,他许久不跟何洛联络了。 小猫在客厅里乱跑,很快就弄脏了杜秋山放在沙发上的外套。 「你啊,再不乖一点,就会被丢掉的。」我把小猫抱回来,放到自己的腿上,摸着小猫的毛毛,对小猫说。 不光是对小猫说,也是对我自己说。 再不乖一点,我就会被丢掉。 我爱得有点卑微,我知道自己应该坚强,有骨气一点,和杜秋山坦白自己对于这段感情里的不稳定因素,其实并没有自己表现出的那么不在意。 杜秋山第一次尝试攀岩,只有5.9难度,大约有15米高,杜秋山圆满完成,成功登顶,我在底下看着他拼命的样子,为他感到开心。 他下来后,从我手里接过水,手臂因为使用过度还有些颤抖。他拥抱住我说:「岁岁,我成功了!」 杜秋山练习攀岩两年,后来进了一个挺有名的攀岩队。 他学会dyno的第一天,还特意拍了照发朋友圈,他回到家里,拥抱我,热情地吻了我,他抱着我转圈,说他今天是多么兴奋。 dyno是指攀岩里的动态发力,指攀岩者动态移动的过程中,在跳到最高点的那一剎那,利用身体一瞬间的无重力状态去抓目标点的动作[1]。 对于初学者来说,dyno是不敢轻易尝试的动作,至于doubl或者triple dyno,则是资深攀岩者才敢尝试的动作。 第169页 我的双手撑在他肩膀鼓起的肌肉上,他的双臂结实而有力,和之前在私企工作,只偶尔健身的杜秋山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我永远支持杜秋山的任何决定,为此他总是对我说:「岁岁啊,你怎么这么好,这么好,好到让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杜秋山从来不缺甜言蜜语,只要他想,他可以把一个人宠上天。 他会为了我的一句话,加班加点把工作做完再连夜坐飞机从国外飞回来,就为了早几天看到我。 也会替我在冬天把糖葫芦插在我用来插花的花瓶里,告诉我,因为糖葫芦今天特价,所以他给我顺便买了。 ——我从不知道糖葫芦还有特价一说。 杜秋山三十一岁那年跟着队伍去尝试攀岩阿根廷托雷山,从此失去讯息,半年多没有回来。 我打电话去当地大使馆,在国内和国外都报了案,不过没有查到杜秋山的下落,他好像消失了一样。 我当时二十九岁,刚和杜秋山订婚,我们打算在我三十岁的生日去国外领证。 我和杜秋山从我大四那年在一起,一共在交往了七年,我们算得上恩爱,他很少惹我生气。 他很会哄人,会故意做小丑表情来哄我,会在兜里塞热的袋装牛奶,在冬天来接我下班时递给我。 我们在一起的原因,起初并没有多美好。 起初是因为杜秋山的前男友何洛的出现,杜秋山为了不输面子,才故意说他和我在交往。 ——起码我认为是这样。 杜秋山之前有个富家少爷男朋友叫何洛,对方家世好,外貌好,就是因为太好,对方看不上杜秋山了,因为杜秋山这个人非常优秀,只是家庭背景是硬伤。 杜秋山的老家是乡下的,小时候是贫困生。 他就是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在学校里他可能是校园小王子,什么校草、系草的称号都可以往他身上套,可是到了社会上,他并不受到别人的青睐。 杜秋山刚毕业,何洛就跟他分手了,杜秋山死缠烂打,对方把他贬低到尘埃里。 我听人说,杜秋山被何洛叫人给揍了一顿,还把杜秋山之前的照片丑化后发到网上,做成了搞笑的表情包,让人笑话。 杜秋山在酒吧里买醉,他的钱包被偷了,我当时恰好和朋友在酒吧喝酒,就给他付了钱买了单。 我送他回他位于三环的出租屋时,他把我当成了何洛,亲了我,为了避免早晨再见面会尴尬,我把他送到家就走了。 他租的房子是地下室,租金在一千左右,水电费并不包含在里面,没有暖气,这些都是他后面和我交往后才告诉我的。 那次意外,他第二天酒醒后,就给我转了钱,他多转了一千。 我懂那一千块钱的意思,我收了那一千块钱,算是了却他的一桩心事,怕他一直内疚。 之后我陆陆续续把那一千转换成各种他需要的东西,比如米面油之类的,网上下单后再邮寄给他,那一千还完后,我就没有再和他联繫。 我不是不想和他继续牵扯下去,而是当时我在上大二,和杜秋山也仅仅是见过几面的交情,我和他不熟。 也是杜秋山后来告诉我,我才知道,当时他给我的那一千三百二十块钱,是他当时能够拿出来的除了这个月生活费外的所有费用。 是他省下来的房租钱。 而他的钱包也根本没有被偷,他只是想要赖帐,不想为这一单子酒钱买单,大不了被揍一顿,被骂一顿,或者去做劳务来抵债,他都可以接受。 却没想到,和他根本不熟悉的我却抢着给他买了单。 「我不想欠你的钱。其实当时我向不少朋友借了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唯独不想欠你的钱,还是还你了。」杜秋山后来笑着对我说,「你好像很崇拜我,我听别人说的,说我有个大二的小迷弟,经常一听说我要参加什么活动,就跟过来。」 其实不是小迷弟,只是胆小的理智类型追求者。 因为觉得我和你之间的距离太遥远,所以连问候一声都觉得没有必要,没有必要浪费试错成本,没有必要去自找麻烦。 喜欢上杜秋山,我找不出一个合适的契机,我见到他第一眼,就觉得他人不错,多见几次,就越来越觉得他人很不错,总是不由得在意起他来。 在意得多了,就后知后觉这是喜欢。 我们之所以能够在一起,是因为他后来事业取得了成功,他回学校来参加活动,我恰好撞上他,因缘巧合下,就在一起了。 他人缘好,工作过程中遇到不少富少,拉了投资,几个人合伙开了一家电商公司。他总把这一切归功于运气,但只要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这些人脉是杜秋山了不起的能耐。 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都能抓住到来的运气,但杜秋山有这个本事。 两年后,他被邀请回到学校做优秀校友发表演讲,他给学校捐了两百万。 我去参加毕业礼时,在路上撞到他了,我正要道歉,杜秋山忽然开口,说:「钱岁岁?是你吗?」 我愕然,抬起头,发现自己撞到的是杜秋山。 当时何洛也来学校了,他是过来打卡的,他穿着学士服,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实际上,他和杜秋山一届,早就毕业了。 第170页 我听人说他现在在网络上做主播,某音短视频平台有两千多万的粉丝,算是个网红。 何洛当时想要拉着杜秋山出镜,并且介绍杜秋山是他的前男友。 杜秋山在l市也算一个挺出名的人物,当然他和大企业老总相比还是有不小的距离,不过杜秋山也上过一些当地财经新闻,何洛的直播间里就有人认出了杜秋山。 杜秋山不想继续出镜,在何洛介绍杜秋山是他的前男友后,杜秋山就拉着我说:「不好意思,这位是我现在正在交往的男朋友,我一直陪着你,岁岁会生气的。他生气了可不好哄。」 他说话时,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既让何洛有面子,又让何洛开不了口继续来借他消费。 我们从银杏大道离开,转去旁边的红砖教学楼。 杜秋山问我有没有空,他想要请我吃一顿饭当我帮他忙的答谢礼,我连忙摆手说不用。 「就是举手之劳,学长你人这么好,是个人都会帮你的,你不用这么费心还特意请我吃饭。」我赶紧说。 我对杜秋山总是小心翼翼的,我害怕自己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他当初在学校里担任学生会的会长一职时,我就对他小心翼翼的,他后来工作了,潦倒到住地下室,我仍旧对他小心翼翼的。 现在他功成名就了,我更对他小心翼翼了。 「可我倒是希望那是真的,岁岁,你喜欢男孩子还是女孩子?我是喜欢男孩子的,你知道的,和我交往过的都是男性。」杜秋山说。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他——他在说什么啊! 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在杜秋山短暂地沉默了十几秒钟后,他打算重新开口,将这个他抛出来的没有人回应的话题给掩饰过去。 在他提起附近有名的西餐厅和酒吧,以及一些博物馆和名胜古蹟值得去时,我脸红耳赤地打断了他,我说:「我——我也喜欢男孩子,像学长这样的,就很好。」 杜秋山错愕地笑了一声,他邀请我道:「岁岁,今天晚上陪我去吃顿饭吧,就我们两个人。」 之后过了大概半个多月,我们尝试着约会,他说,岁岁,我们真的很聊得来,你要不要和我交往试试看。 他当然和我聊得来,毕竟我一直在自己的空闲时间去查他大学时学过的专业有些什么课程,相关老师叫什么,多大了,他的公司经营什么,规模多大,他在媒体的採访报导中提到过他有什么兴趣。 我就像一个秉持着「勤能补拙」观点的好学生,不算优秀,但足够勤奋,努力去了解杜秋山感兴趣的领域。 我这样努力了,要是他还和我聊不到一块儿去,那才有鬼了。 只是我一直不认为杜秋山是真心喜欢我的,或许只是因为我恰好出现,何洛对他的刺激,加上有媒体拍到我和他的绯闻,所以他在多方面因素的作用下才选择了我。 七年了,答应要和我在一起的杜秋山,如今消失了。 因为杜秋山的消失,我时常心不在焉,导致我在工作上也经常犯错,加上运气也是真的不好,领导塞了一个关系户进来,关系户要往上升,就只能顶了我这个组长的位子。我被开除了。 在事业和感情的双重打击下,我患上了抑郁症,距离我三十岁生日那天还有小半个月时,我仿佛出现了幻觉,我时常在我的身边看见杜秋山。 别人起初都告诉我,他们劝我说,钱岁岁,杜秋山要是真的没出事,他肯定回来找你了,他八成是在攀岩的时候出了事儿,你别等他了,多傻啊。 我偏不,我要等杜秋山回来,只要一天没有他的死亡结果,我就等一天。 我三十岁生日的前半个月,我终于又见到了杜秋山。 他比以前要显得沧桑一些,我不清楚这是不是我的幻觉。 到这个时候,我已经时常出现心脏加速和解离的症状,我时常短期失忆,很多事情都记不住,有时候我会尝试用指甲抓伤自己的手臂来感知自己的存在。 我再次见到杜秋山时,他只是抓着我的手,跪在我面前,他亲吻我的手背,说:「岁岁,我回来了,你别怕,我会一直陪着你。」 那天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照到杜秋山的脸颊上,傍晚的光线很柔和,像碾碎了的金箔铺在家里的客厅里。 我故意装作不去看他的样子,我害怕我看了,下一秒他就消失了,我害怕这是我的幻觉,杜秋山在我的幻觉里出现了。 就像梦一样,太过在意,梦就会醒来,所以我只能让自己不要去在意杜秋山。 杜秋山说:「岁岁,看看我好不好?」 我眨了一下眼睛,并不看他。 他又喊了一声岁岁,我又很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他又喊岁岁,我又眨眼睛,就像玩游戏一样,他每次喊我岁岁,我就眨一次眼睛。 有时候他在厨房做饭,我在客厅看电视无聊了,就故意过去打扰他,抓一下他的居家服衣摆,眨一下眼睛,表示他该喊我的名字了。 杜秋山愣了一下,莞尔一笑,一手拿着锅铲,一手来抱我,他喊了一声:「岁岁。」 我又眨了一下眼睛,然后挣脱开他的怀抱,回到客厅的沙发上继续坐着看电视。 我的脸红红的,我感到特别幸福。 【作者有话说】新故事来啦~抑郁症的解离状态会出现幻觉,那就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了。 第171页 幻觉部分是我查百度写的,不一定准。 攀岩部分的dyno引用内容[1]是来自《攀岩是个技术活:攀岩实用技术指南》,相关攀岩知识也来自这本书。 ◇ 第134章 《心跳监测》2 2.早春的l市,天气还比较冷,寒流裹挟的城市,像一颗被剥开外壳的山竹,城市里的建筑是那么柔嫩,又像是新长好的皮肤,没有护住它的结痂。 我把外套紧了紧,街上的行人不多,没有人关注我。 杜秋山站在我旁边,想要来握我的手,我把手收回来,塞进兜里,我想他应该是我心里的幻觉,如果在大街上我和我的幻觉接触,这会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吧? 杜秋山无奈:「岁岁,那你过马路的时候小心点,跟着我。」 在我初一时,我过马路发生过车祸,一辆摩托车撞了我,我被撞得倒在地上,脑袋上流了很多血,最后被剃掉了大半的头髮,脑袋被缝了气针。 现在我的脑袋左边还有小小的一条凸起,是长出的肉。 自那次车祸后,我过马路总是小心翼翼的,和杜秋山在一起后,我出门总是他开车来接我,如果我和他需要一起步行出门,他会牵着我的手,不断和我聊天,以缓解我的紧张情绪。 和杜秋山在一起之前,过马路时,我总要左右张望。 等着过马路的人足够多,我才会跟着大部队往前走,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会在红绿灯处多等一等,直到有人过来。 天气是很冷的,居然在快到二月中旬了还下雪,我眨了眨眼睛,从超市出来后又去轻轻地拽杜秋山的衣摆。 杜秋山今天穿了一件棕色的呢子大衣,毛衣是暖黄色,雪白的雪降在杜秋山的大衣上,我走过去,将脑袋抵在他的胸口上,额头撞了一下他的左胸膛。 「岁岁?」杜秋山把右手的食品购物袋腾到了左手,他的左手拎着两大袋的东西,他把腾出来的右手落在我的脑袋上,缓缓地摸了摸我的脑袋。 我喜欢他触碰我,这会让我产生安全感。 恋人之间的触碰,会让人感到非常开心,心里的不安都被渐渐安抚下去。 这时候,旁边走过来一个小姑娘,她只有十岁出头的样子,梳着一条马尾,她手里拿着一串红色的糯米山楂糖葫芦,站在我旁边,很好奇地看着我。 「叔叔,雪砸得你脑袋疼吗?你为什么要低着头啊?」小姑娘问。 我吓了一跳,赶紧从杜秋山的怀里退了出来。 如果杜秋山是我的幻觉的话,那在外人的眼里,一定就是我自己在低着脑袋哐哐撞着空气。 这未免太奇怪了。 见我没有回答,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跑走了,我闻到糖炒栗子和烤红薯的香味,只是我已经好久不碰这些东西了。 我总认为杜秋山不适合这些路边摊的食物,每当我想要吃这些食物,都会想着,杜秋山不喜欢,所以我就不吃。 和杜秋山在一起的七年,我已经戒掉了糖炒栗子和烤红薯,就像戒掉了从前那个随意的自己。 见我一直不挪脚步,眼睛落在不远处推着三轮车的老人身上,杜秋山问:「你想吃吗?这么多年我从来没看你吃过这些,一直以为你不爱这些食物。」 我想要摇摇头,可是又想着这个杜秋山是我幻想出来的,我花自己的钱买点我自己爱吃的东西有什么错? 杜秋山他都死了,我还担心他爱不爱街边小吃做什么?我幻想出来的老攻必须爱我。 我买了一个烤红薯,老闆用纸袋子装着递给我,说价格是十四块钱,杜秋山给他转了十四,我拿着手机又扫了一遍老闆的收款码,转过去了十四。 老闆诧异地看着我俩,半晌没开口。 杜秋山对我说:「我已经付过钱了。」 「哦。」我懂,这是我幻觉里的杜秋山在为我付钱,真正的杜秋山哪里能这么有耐心陪我来买街边小吃,还给我付钱? 明天是我的生日,杜秋山说要给我做一顿好吃的,所以我们才来超市。 我从杜秋山的手里接过两大袋沉甸甸的袋子,杜秋山不在了,我该学会自己好好生活,不能事事都依赖他。 在过红绿灯时,我走在了杜秋山前面,因为下了雪,周遭没有什么人,过马路的只有我和杜秋山。 我趁着绿灯时往前走,有点害怕有车开过来,因为这是在路口,有车会拐弯,我需要时时刻刻注意。 杜秋山在我身后喊我的名字,我听到了,却不敢回头,一步步地走到对面,站在红绿灯下,转身看着杜秋山走过来。 杜秋山忙说:「岁岁,你怎么闯红灯?还好这里的车不多,以后你不要闯红灯了知道吗?」 我看着头顶那个硕大的红绿灯指示器,现在才跳转成绿灯,显示数字「30」。 幻觉真是无处不在,我明明是看见的绿灯才过的马路,为什么会是红灯? 我有点无措,杜秋山说:「岁岁,不要怕,下回我开车带你出来,我们不走路了好不好?」 以前是好的,现在不好,因为现在的杜秋山是幻觉,一个我幻想出来的人物怎么开车?这很奇怪吧。 反正就算是我幻觉里的杜秋山开车,最后也肯定是我自己在开车才产生的幻想,我这种状态要是想要多活几年,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 第172页 回到家后,晚上,我洗完澡就在卧室里写日记。 我把每天发生的事情都记下来,只有这样,在每一件事的后面,我都给自己画一个晴天娃娃的符号,鼓励自己,明天会更好。 所有的阴雨天气都会过去,晴天终究会到来。 我可以变得更好,可以活下来,可以等杜秋山回来。 我的记性变得很差劲,许多事情都被我渐渐遗忘。 尤其是在杜秋山出事的那段时间的记忆,我几乎都不记得了。 那段记忆很模煳,包括杜秋山出门去坐飞机时穿的衣服的款式和颜色,叮嘱我的话,他去的目的地是什么地方,是托雷峡谷还是什么峡谷,是不是雪山,有几个同伴,大使馆和我说的具体的细节,我都不太记得。 大脑会主动把人最伤心难过的事情给模煳化,必要时,会进行一键清空,可我不愿忘了杜秋山。 每天晚上,杜秋山会在旁边和我讲故事,他会讲他半年前在国外攀岩时遇到的事情,讲他脱离团队后,自己的攀岩用具出现了问题,他发生了意外,失去了记忆,醒来后身上也没有相关证件,手机什么的都没了。 他被送到医院,因为不清楚自己姓什么叫什么,所以一问三不知,他有个一个外国名,叫andrew,他被送到了收容所,住了一个月修养好身体后,就开始离开收容所寻找工作。 他只能做一些不需要身份证明的工作,为了能够让他的收入变得更高一点,他做了一些假的身份证明,例如自己的签证和国内身份证,还有相关的驾驶执照等。 在伪造证件的中文名时,他突然说:「就写『钱岁岁』吧,我的中文名可能是这个名字。」 这段时间在他的脑海里出现的名字就是这个。 几个月后,他在一家中餐馆的后厨房打工,在老闆的挂历上看见2月14日被圈了起来。 老闆问他是不是有对象了,怎么一直看着挂历,马上就是情人节了,可要抓紧时间准备。 他愣了一下,想起来,这天好像是谁的生日,他在这天有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他想啊想,想破了脑袋,终于恢復了记忆。 他叫杜秋山,半年前离开他的男朋友来到这个国家旅游,是为了攀岩挑战自我。 他通过大使馆,回到国内,发现岁岁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他的钱足够他和岁岁下半辈子即便不工作,也可以过得很舒适,所以他并没有一回来就着急工作,而是一直在陪伴岁岁。 岁岁好像一直把他当成了幻想出来的人物,不过没关系,他会证明,他不是幻想出来的,岁岁可以变成以前健康的样子,就算无法变成健康的样子,那他也会一直在岁岁身边。 ——杜秋山,你为什么要学攀岩啊?攀岩太危险了,你要不然就别学了。 以前岁岁曾如此劝过他。 可是岁岁自己都不记得了,是岁岁拿了一篇攀岩选手的採访报导来对他说:「杜秋山,你快看看,这个比利的身材也太好了吧,那腹肌简直让人想要在他身上滑滑梯!」 熬了一个通宵终于把工作做完的杜秋山,鼎鼎大名,又超级自负的杜总,眉心微微蹙起来。 好啊,这么多年不声不响,说什么最喜欢他,从来都最爱他,其实暗地里也嫌弃他的身材不够好,没有八块腹肌。 这种肌肉男有什么好喜欢的? 杜总醋了,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改变一下。 现在他还不到三十岁,他老婆就嫌弃他的身材,开始把目光移到别人身上了,以后等他七老八十牙齿掉光了,岁岁肯定得要跟别人跑。 钱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的钱够多的了,但老婆只有一个。 他大不了不赚钱了,靠着点基金和股权的钱能够养活他们一家子就够了,钱是赚不完的,但老婆长了腿,可是随时会跑的。 于是杜秋山辞了职,撂挑子不干了,去攀岩馆锻鍊。 并且他每次锻鍊小有成就后,都会把岁岁带过来,让岁岁看着他登顶,他攀岩成功后到岁岁面前,即便手抖,也会用力拥抱岁岁。 他看着岁岁激动的样子,心里特别满足。 谁说总裁就一定得要绅士温柔,总裁也能成肌肉男,只要他杜秋山愿意下功夫。 半年前,他出门打算挑战阿根廷托雷山,在去挑战阿根廷托雷山之前,他独自一个人去了阿根廷的伊瓜苏瀑布。 他站在lower trail栈道上,几乎零距离接触salto bossetti瀑布。 他用相机拍下瀑布的照片,传到他的私人社交帐号上,有人祝福他,祝他求婚成功,杜秋山没有一一回復,只是心里满怀期待。 他和岁岁最爱看的电影,是王家卫的《春光乍泄》,这是一部文艺的同志片,镜头语言充满了美感。 岁岁每次重温这部电影时都会告诉他:「他们没能在一起太可惜了,瀑布应该两个人看才是最好的。」 杜秋山每次都会说岁岁太伤春悲秋了,就跟林妹妹一样,在岁岁生气的时候,杜秋山连忙改口,玩笑说:「咦,不该是林妹妹,该是林弟弟,性别不对。」 岁岁会恼怒地踢杜秋山一脚,愤怒地说:「杜秋山,你去死啊!」 他们在客厅里吵吵闹闹,哈哈大笑。 《春光乍泄》的主题曲重新开始,他们又重新观看电影,第一幕开场饱含情色视觉感的冲击力画面,让他们又互相纠缠到一起,和主角一起享受一室春光。 第173页 杜秋山想要在岁岁三十岁的时候向岁岁求婚,他想要挑战阿根廷的托雷山,顺便把他在伊瓜苏大瀑布前的照片带回去给岁岁。 他要用大瀑布诱惑岁岁嫁给他,结婚后,他才会带岁岁两个人一起去看瀑布。 《春光乍泄》的英文名又叫happy together,尽管两个男主角最后并没有在一起。 杜秋山想,他和岁岁会快乐地在一起。 他会好好对岁岁,是岁岁让他的人生重头来过的,是岁岁让他有了新的开始。 岁岁,和我结婚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今天追了好多集柯南,印象最深的是柯南顶着豆豆眼拼命存小兰的泳装照哈哈! *《春光乍泄》这部文艺片真的很推荐,怎么说呢,和我看过的电影感觉都不一样,但是看完就有一种久久难忘的感觉。 非常nice~ ◇ 第135章 《心跳监测》3-7 3.我的生日是情人节,是个浪漫的日子。在我和杜秋山在一起时,我总是和杜秋山抱怨,我总说,别人过情人节收一份礼物,生日再收一份礼物,而我把情人节和生日一起过,只能收到一份来自男朋友的礼物。 杜秋山总是很有耐心地告诉我,说:「岁岁,我会给你准备两份礼物。」 我会很开心地坐在杜秋山的车里,打开杜秋山车载音响,播放一首慢摇音乐,跟着音乐的节拍轻轻地哼唱。 杜秋山不计较我又在车里喷了香水,不计较我又把用毛线勾的白色雪人小玩偶放到车上,不计较我又更改了他的导航,把路线改成了从中央广场绕路的那条的路线。 我总是在车快到中央广场时打盹,会在快到中央广场时问杜秋山有没有听到鸽子翅膀扇动的声音。 这些对我来说都被冠上「幸福」的标籤。 我以为今年的生日不会有杜秋山陪我过了,在和杜秋山在一起之前,我的生日是很热闹的,朋友会约我出去,我们一起庆祝生日。 和杜秋山在一起后,我想要多点时间陪杜秋山,我和朋友的聚会变得更少。 杜秋山总是鼓励我多和朋友出去玩,有一次在我二十五岁生日那天,他还故意约了我的朋友,组了一个饭局,让我出去多和朋友玩玩。 那个生日我过得很开心,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后来杜秋山被人用一个电话给叫走了。 我的前半场生日聚会是杜秋山在给我挡酒,后半场没有了杜秋山,我就只能自己喝酒。 我的酒量很好的,并不会轻易地就醉了。只不过为了让杜秋山来接我,我还是想要装醉。 朋友说,岁岁,你和杜秋山的感情真好,当时那么多人喜欢杜秋山,杜秋山到底为什么选你啊? 我傻笑着,不想回答。 是啊,为什么啊? 我哪里能够知道?我又不是杜秋山肚子里的蛔虫。 是刚从公司赶过来的杜秋山偶然听到了,进了包厢,把搭在臂弯上的大衣放到椅背上,对着我的那位朋友说:「因为岁岁值得。」 他故意举杯敬我的那位朋友酒,对方不敢推辞,只能喝了一杯又一杯。 只有坐在椅子上装醉靠着杜秋山肩膀的我知道,现在笑着给别人敬酒的杜秋山,在生气。 杜秋山生气是从来不会随便乱发脾气,他总是修养得当,没有人能够真正地讨厌杜秋山。 和好好先生那种中央空调式的对人好不同,杜秋山心里有一桿秤,他知道真正该爱的人应该怎么去维护,知道怎么不露声色地让对方吃瘪并且找不出他的错处。 装醉的我笑了一下,抱着杜秋山的腰,让自己跟小猫一样温顺。 「今晚吃西餐还是中餐?我买的食材够多,你想要吃什么菜,都可以跟我说。」杜秋山清楚我现在还没有完全好起来。 「可以吃火锅吗?」我问。 「为什么想要吃火锅?你以前不是总是嫌弃火锅的味道太大吗?」杜秋山替我加了一件外套,因为我今天又在阳台站了好久。 ——因为以前怕自己吃火锅,身上的味道太大,让你不喜欢。仅此而已。 我说自己的食指开了一朵金色的花,这朵花喜欢太阳,所以我需要让这朵金色的小花晒晒太阳。 昨晚上,我一晚都没有睡着,杜秋山睡在他旁边,我有时候会告诉他,我听到了时钟的咔哒咔哒声。 杜秋山仔细去听,可是什么都没有听见。我从他微蹙起的眉心就看出来了,他没有听到钟声,可是他却点头说他听见了。 杜秋山在骗我。 我会抱着他,把脑袋埋进他的怀里,说咔哒咔哒越来越近了,越来越大声了。 过了一分钟左右,我才把松开捂着耳朵的手,深唿吸一口气,然后转过身背对着杜秋山睡觉了。 ——岁岁不能太依赖幻觉,如果有一天这个幻觉命令我去死,我要是没有主见,会真的去死的。死了就等不到杜秋山回来了。岁岁不能死掉。 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岁岁不能死掉,杜秋山不在那个世界里。 4.-杜秋山视角-杜秋山不知道岁岁昨天晚上在想什么,今天一早,岁岁醒来,就告诉他,他的食指上开了一朵金色的花。 「是什么样的花?」杜秋山询问他。 「是金色的,花瓣有小手指那么宽,有五片花瓣,它是长在阿根廷托雷山的花。」岁岁说。 第174页 「阿根廷托雷山不会盛开这种金色的花。」杜秋山说。 岁岁有片刻茫然:「那里盛开什么样的花?」 「红色的木棉花,也叫赛波花。」 岁岁失望地看着食指:「那明天我再看看能不能开出红色的木棉花好了。」 杜秋山晚上收到何洛的简讯,问他怎么消失大半年后回国了,也不跟他联繫。何洛依旧在做主播,杜秋山听说何家的生意最近出现了点问题。 这些消息,杜秋山就算是不费心打听,也多得是人给他说。他虽然不在圈子里打交道了,但圈子里的事情,他多少还是知道一些。 何洛问他要不要把钱岁岁一起带出来,他们搞个同学聚会,都是岁岁认识的,他负责牵头找岁岁班里的朋友。 「杜秋山,我知道钱岁岁遇到了什么问题,你定期带他去看心理医生,可是他的恢復情况不好吧?」何洛说。 杜秋山前段时间带岁岁去看了心理医生,岁岁很排斥心理谘询,医生告诉他,岁岁并不想要好起来,每次催眠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每次他和岁岁走在外面,岁岁都会装作看不见他的样子,只有岁岁在极度感觉不安时,才会过来,牵一下他的手。 5.-岁岁视角-对于我来说,在我的世界里,我深知杜秋山和我手上的花都是不存在的,我可以看见有白色的翅膀在杜秋山身上,也可以看见金色小花,可以听见钟声在催促着杜秋山回去。 我不想好起来,我知道这些都是假的,但是我依旧想要沉溺在这些虚幻里。 我昨晚上又梦见了好多年前,我偷偷喜欢杜秋山时候的事情。 我第一次听说杜秋山,是从室友的嘴里听说的,室友爱好交际,我跟着室友去参加学生会的团建活动,就认识了杜秋山。 说认识,倒也不算,只是我单方面的认识,杜秋山甚至不清楚我姓甚名谁。 我也不敢在外人面前提起杜秋山,我身边的人,大多数都是异性恋,两个男孩子要是在一起,总归是奇怪的。 何况杜秋山未必就喜欢同性。 当时杜秋山在跟何洛交往,我不清楚杜秋山的感情状况,我对杜秋山的小心翼翼,属于即便是和朋友打听一句杜秋山的感情状况或最近出现的地点都很越轨的那种。 我怕别人说我不自量力,更怕别人以后看见杜秋山,就说闲话。 我不敢打听杜秋山的消息,只是偶尔得知某个活动有杜秋山,我会主动出现,并且带上自己最社牛的朋友,跟对方一起在活动中心乱跑,用手机打卡拍照。我总是把杜秋山拍进自己的手机里,且每次都觉得自己做得滴水不漏。 直到我大二那年,去参加学校美术馆的开幕式,杜秋山负责活动统筹,一直在现场。 我拿着手机四处打卡拍照,忽然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他回过头,发现没有人上前来跟他搭话,而杜秋山就在他的身后。 我不觉得杜秋山会知道他的名字,恰巧朋友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让我去二楼一趟,我接完电话,就扭头向通往二楼扶梯的方向走了。 那天回到宿舍看手机照片,我才发现,最后拍的那张照片里,杜秋山在望着我,显然是发现我在偷拍的事情了。 严格来说,我可以有许多理由来解释和掩盖偷拍的事情,首先,我拍的是自己,只是连带着把杜秋山拍进去了,当时那么多人都在拍照,我拍到了杜秋山也不稀奇。 其次,我并没有用这些照片去传播,没有造成不良的影响,杜秋山也没有任何损失。 不过我自己心里清楚这件事有多么不光明正大,所以我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去偷拍过杜秋山。 我是在很后来才知道杜秋山心有所属,只是不知道杜秋山喜欢的是谁。 我想,能够被杜秋山喜欢的人,一定很优秀。 其实我心里也明白,对方优秀只是我给自己找的藉口,我希望那个人足够优秀,优秀到让我望尘莫及。 如此,我才能戒掉自己对杜秋山的妄想。6.我和杜秋山在一起后,他告诉我,当时在我背后叫我名字的人,其实是他。 客厅里的电视开着,我把双腿放到杜秋山的大腿上,抱着他:「你当时真的叫了我的名字啊?我以为你当时连我是谁都不知道,所以即便喊我名字的声音很像你,我也不敢认为叫住我的人是你。」 「你把我想得太不近人情、太优秀了,好像我的眼睛都长在头顶一样。」杜秋山笑着说。 「我喜欢你嘛,自然觉得你很优秀,要是我都觉得你不优秀了,那我就不喜欢你了。」我说。 电视里正在放我喜欢的青春偶像剧。我总觉得男孩子喜欢看偶像剧会很奇怪,可是跟着杜秋山一起看财经新闻或者足球联赛又很无聊,即便在我的不懈努力之下,我终于搞懂了足球的计分规则,也搞懂了财经里说的金融槓桿之类的名词。 可还是会觉得很累。 杜秋山会将就我,让我看我喜欢的电视剧。 「我也不是总爱看你说的那些足球和财经新闻,在生活上,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放松一点。」杜秋山告诉我。7.我总是沉溺在过去的记忆里,用过去的记忆来装扮现在的这个杜秋山。我希望他穿着过去的衣服,和过去一样的衣服款式,在家里的各个角落,和我做以前一样的事情,说同样的话,像是角色扮演一般。 第175页 杜秋山总是会答应我,他变得这么好说话,和过去那个总说「岁岁,你不可以这样做」、「岁岁,你牙齿长蛀牙了,不可以吃巧克力了」、「岁岁,你能不能不要哭啊?」的杜秋山完全不一样。 以前的杜秋山好,现在的杜秋山更好。 如果不是因为何洛,我或许还会一直沉溺在过去的记忆里,我痴迷于杜秋山对我的好,无法自拔。 【作者有话说】来啦~今天是自卑的岁岁~ ◇ 第136章 《心跳监测》8 8.杜秋山告诉我,我的大学同学举办了一场同学聚会,他问我要不要去。我不想去。 刚过完生日,杜秋山给我买了一盆迎春花,花养在阳台上,开金黄色的小花,每到天气晴好时,迎春就开满了一整个枝头,好像我养了一株会盛开阳光的植物。 我很喜欢这一株迎春花,所以我不想离开我的花太远,我想要一直陪着它,去参加同学聚会就要离开家,我不想离开。 我把食指上的金色小花放到它的花枝上,这个秘密,我没有告诉杜秋山。 我在等着迎春花变成红色的木棉花,到时候真正的杜秋山就会回来。 我不想要离开我的家,不想要离开我的花,不想要离开这个虚无的地方,因此不想去参加同学聚会,我不想去的理由十分充分,并且很合理。 然而杜秋山驳回了我的全部理由。我不开心。 他还是自顾自地开车带我出去了,他开的车,我坐在副驾驶座里,他把我裹进新买的大衣里,用安全带将我整个人定在副驾驶座上。 「岁岁,你不能一直待在家里,会生病的。」杜秋山说。 「像长满孢子的发霉蘑菇吗?」我问。 「对。」 我戳了一下杜秋山握着方向盘的右手手背,他的手背上有一根很明显的青色血管,我说:「杜秋山,你为什么不去学攀岩了?」 「因为我没有学下去的理由了,我爱的人好像不喜欢肌肉男了,我有八块腹肌,他也不看。我本来打算在他三十岁的时候求婚,但我怕他以为我是幻觉,以后清醒了赖帐,所以我打算等他病好了再求婚。」杜秋山说。 这条路好像一直很堵,我们的车在路上连着遇到了三个红灯,也可能是因为运气不好,今天的天气也好差,天空灰濛濛的,我的心里也跟着闷闷的。 「你直接点我名呗?干嘛说得这么含蓄。」我说。 杜秋山的手背是温温的,有温度,难道现在我的幻觉都进化得这么高级了吗? 终于到了绿灯,杜秋山把车继续往前开。 每一辆车都像是一朵移动的蘑菇,蘑菇里装着很小的人,小人住在蘑菇里,从蘑菇的窗子往外看,蘑菇大多都是黑白灰的,有极少量颜色鲜艷的。 我为自己的想法感觉到好笑,好像眼前的车真的就变成了一朵一朵的蘑菇。 「岁岁,我想要你早点好起来。」杜秋山说。 「是是是,我知道,不过我真的没有问题,你不用隔一段时间就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不会有问题,我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我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我说。 看起来特别美好的东西就是假的,看起来特别残酷而我又没有办法改变的东西就是真的。 现实总是残酷的,比如我清楚地知道,眼前的杜秋山就是假的,我有无数个理由来证明他是真的存在,也有无数个理由来证明他压根不存在。 人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 「我是真的存在,岁岁,我回来了。」杜秋山再一次告诉我。 我不再说话了。 我不想纠结这个事情,我深知杜秋山是幻觉,又怕杜秋山是幻觉,更怕杜秋山因为我面对现实而消失不见。 不是所有的病人都想要好起来,如果这个疾病能够让我过得更好,让我更快乐,减轻我的痛苦,那这个疾病对我来说也就不属于疾病,而是良药了。 判断一个病症是否属于疾病的范畴,是用正常人的标准来判断的,可是并非所有的人都要做正常人,一万个人里总有那么几个是非正常人。 如果在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做一个非正常人能够让自己活得更好一点,那为什么不呢? 我认为自己不能好起来的想法,就像我认为杜秋山不能消失一样那么坚定。 「我有点累了,我要睡了。」我说。 在杜秋山出现之前,我要么是整夜失眠,要么是连着好几天嗜睡,我一连吃了好多精神类药品,偷偷加大剂量,每天嗜睡,食慾严重下降。 被苛刻对待的胃,连呕吐的欲望都没有,心脏的位置像是在严重抗议,有时候心跳过速到让我怀疑自己下一秒就要死掉,有时候心脏还会像针扎一样疼。 睡觉时,心脏会感觉到负担很大,喘不过气,胸口很闷,可是深唿吸后,发现好像也没有太大问题。 我把枕头用软乎乎的小熊垫得很高,自己躺上去,这样好像能够减少心脏的负担,胸闷的感觉会明显好很多。 为了睡着,我自我催眠自己正在被怪兽盯着,所以我不能动,不能发出太过于剧烈的喘息声,我必须要睡着,否则我就会被怪兽抓走。这个方法有时候灵,有时候不灵。 我无法再面对黑暗,必须要在床头开一盏灯,我总是在黑暗中听见奇怪的声音,我会听见有人靠近的声音,有脚步声,也有钟摆声,也有喘息声。 第176页 我很害怕,只能把眼睛闭上,好像那个人贴到了我眼前,下一秒就会要了我的性命。我惜命,因为我要等杜秋山回来。 杜秋山回来后,我停了一段时间的药,不过因此,我出现了严重的戒断反应,想要呕吐,心跳过速,严重的时候,就倒在地上,因为身体的条件反射而捂着心脏浑身抽搐。 有一回,我半夜三点半起来,可能磨磨蹭蹭地在客厅乱走了一会儿,去倒了杯水,不想吵醒杜秋山,所以我的脚步尽量轻,像踩在消音的棉花上一样。 后来我晕倒了,身体抽搐的时候我还有知觉,我再醒来时,时间是在四点多。我醒来的时候,在大口大口地喘气,像刚上岸的鱼,我感觉自己只失去了几秒钟或者十几秒的意识,然而我醒来后,身上的羽绒服外套是冰冷的,浑身都冷。 我很无措,回到卧室的床上坐了很久,杜秋山没有醒过来,他睡得很沉,他不清楚我刚才好像要死了一样的经歷。 我不敢也不想告诉他,我缩进被窝里,把冷冰冰的手脚塞进杜秋山的怀里,杜秋山被我的动静弄醒了,他问我怎么身体这么冷,去了哪里。 我说自己去上了一趟厕所,天气降温了,所以冷。 「杜秋山,晚安。」我说。 杜秋山的声音从我的头顶传来,他说:「岁岁,晚安。」 如果不是今天的同学聚会是何洛牵头,如果不是我看见何洛,我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足够美满幸福了。 人不能强求太多,知足常乐。 何洛拉着我,他笑起来是真的很好看。 我能够理解杜秋山之前为什么会喜欢何洛,因为两个外形条件很好的人,是会互相吸引的。 而且所有的人都会把这样般配的人自动地匹配到一起,否则为什么偶像剧里的主角在外形上都那么般配呢? 我的外貌属于并不算出众的那种,从小到大唯一在桌洞里收到过的纸条,是让我把纸条传给我的同桌的。 从小到大的班级里,我的名字都是最后被班级同学记住,最早被同学遗忘的,我的家庭尚且算是圆满,父母谈不上十分恩爱,总是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但他们在家庭大事上总能保持默契。 而我的学科成绩也是在中游起伏,从来不会进班级前十,也从来不会掉出班级前三十。 我未成年时,不吵架,不抽菸,不喝酒,身边朋友有一两个,但和班级的大圈子基本融不进去,参加活动也不太热心,班级八卦从来都是最后才知道。 这一切都符合人们对三好学生的定义,爱学习,不八卦,懂事自律,即便不优秀也努力上进。 面对何洛时,我拯救不了自己的自卑,我不由得总是想到别人问我的问题,他们总说,钱岁岁,杜秋山为什么看上你啊? 我也不清楚,或许是因为杜秋山从来没有和钱岁岁这样普通的人交往过,所以试一试而已,至于能够试多久,这个问题的答案,钱岁岁是一点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何洛说:「岁岁,秋山回来后,前段时间还跟我提起,说你好像变了。」 何洛引导着我坐在里边的位置,那个地方只剩下一个座位,旁边都坐了人,都是我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还是我的室友。 何洛说:「岁岁,你跟李理和邱豪好好地叙一叙旧吧,他们刚才还说怪想你的。」 杜秋山进来后,只剩下何洛旁边的位子可以坐。 我坐在里面的位子,很不安,我有一种想要掀桌的冲动,我知道这样不好,我需要抑制我心里不好的情绪。 杜秋山将他的大衣拿过来,搭在我坐着的靠椅椅背上,他和我右手边的李理说:「您好,我可以跟你换一个座位吗?岁岁是我的男朋友,他最近在生病,情绪会有点难以控制,我离他近一点会比较放心。」 李理一愣,随后点头答应了。 「没想到你们这么多年还在一起,前段时间看岁岁的朋友圈都没发你了,我还以为——」李理笑了一下,「我说这些不太好,以后不说了,祝你们长长久久。」 杜秋山和他碰了一下杯,不过并没有接他的话。 菜就要上齐了,何洛突然说:「岁岁,杜秋山以前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特别喜欢喊人喊宝宝,喜欢每个月都要给我送一朵玫瑰,他那时候没钱,也就只能每个月送一朵。你们现在在一起了,他是不是还这样?我觉得他这样土土的哎,你是不是也这么觉得?」 包厢里刚刚还侃侃而谈的几个人都沉默了,杜秋山没说话。 我看着自己的右手食指,上面长了一朵发霉的绿色蘑菇,吐着噁心的孢子。 【作者有话说】 开心的岁岁:右手食指会开金色小花~不开心的岁岁:右手食指会长绿色的发霉蘑菇 ◇ 第137章 《心跳监测》9 9. 「他不送我玫瑰花,」我说,「他也不喊我宝宝。」 话题过于尴尬,李理作为班长,已经在开始岔开话题,他谈起了自己的工作,又谈起了曾经班级里发生过的趣事,场面又渐渐回暖。 我对何洛说:「他会每天花时间陪我,有时候我们一起吃饭,有时候他陪我工作,他不喊我宝宝,他只喊我岁岁,我不觉得他土,杜秋山他很合我心意。」 李理嘆了口气,说:「岁岁,要不然你和秋山学长先走,今天的同学聚会我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你们再待在这里,怕是还会被继续纠缠。」 第177页 何洛指着李理道:「李理,你什么意思?我不过是多问他几句,你瞎凑什么热闹?好像我欺负了他一样。」 「何洛,够了。你不就是想要刺激岁岁吗?你想要他当众发病,想要岁岁跟杜秋山难堪,想要杜秋山后悔选择了岁岁。」李理原本脸上还带着客套的笑容,现在他连客套都懒得装了。 何洛被气得将手里的筷子啪的一声拍在桌上,他向来被人哄惯了,怎么能够允许李理这种比他还小两岁的男人公开揭他的短。 「你别污衊我!」何洛说。 从聚餐的地点出来,外面有点冷,城市笼罩在阴雨的天气里。 因为我们没有怎么吃饭,在里面总共也就待了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出来的时间还很早。 杜秋山把他的外套披在我的肩膀上,我躲开了,不想靠近他。 我有点明白过来了,眼前的杜秋山好像是真的杜秋山,因为何洛会看见杜秋山,李理也能看见杜秋山,何洛说的事情更是我完全不知道的内容。 幻觉会模仿以前发生的事情,但不会捏造出在我认知范围外完全陌生的事情。 「岁岁,你是不是生气了?」杜秋山丝毫不费力气地就猜到了岁岁的心思,何洛说的事情都是好早的了,那时候他还在跟何洛交往,何洛性子娇,他为了哄何洛,什么卑微的事情都做过。 何洛是个见过世面的小少爷,自然会觉得他这种乡下来的小子土,表白很土,哄何洛的方式也很土。 「没有。」我摇摇头,走到杜秋山面前,用额头撞着他的左胸膛。咚咚咚的声音,就好像在模拟心跳声。 「这次的聚会是何洛提议的,我想,或许见了他,你会好一点也说不定。有时候,生气这种情绪也能帮你很快地认清楚现实,岁岁,你会不会怪我?」杜秋山握着岁岁的肩膀,很轻地制止岁岁撞他的动作。 「不怪。」我说。 但我撞他撞得更厉害了,我心里在生气,外面的风好大,我冷得手都在颤抖。 「岁岁,你就是在怪我。」杜秋山嘆了一口气,无奈地笑了一下,「不过这样的岁岁也很可爱,我很喜欢。」 我停止了撞他的动作,低着头,沉沉地吐出一口气。 只要杜秋山回来了,无论他做什么,我都不会怪他。 我现在是真正明白了,杜秋山和我食指上开的金黄色小花和发霉蘑菇不一样,杜秋山是真实存在,他不是我的幻觉,我有点想要哭。 鼻子酸了一下。-妈妈的信—— 【岁岁,你现在还好吗?你已经好几年过年都没有回家了,以前妈妈都不担心你,妈妈知道杜先生会照顾好你。 听说去年杜先生去阿根廷攀岩后就消失了,你还好吗? 岁岁,今年要不要回家过年? 你爸爸已经接受你喜欢男孩子的事实,妈妈也想要照顾你,你回家来好吗?】- 妈妈总是寄来很多的信,随着信件一起被寄来的,还有许多她和爸爸一起做的香肠、腊肉和老家的小吃。 有一种芝麻薄饼只有老家才有的卖,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妈妈总以为我长大了还是会喜欢吃,所以每次都会寄很多过来。 芝麻薄饼到了之后,经过三四天的快递路程,已经有点潮,不酥脆,味道不太好。 我收到信后,总是看完就塞到抽屉里,再给妈妈打个电话回去,她接起电话后,照例要问我一句,有没有好好吃饭? 我有点明白杜秋山不是我的幻觉后,就想要给妈妈打个电话回去,想要让她不要那么担心我。 不过这个想法只是在我的脑海里徘徊,我还不敢下定决心。决定和杜秋山在一起时,我和爸妈出柜,爸妈对我的决定很不理解。 从小到大,我最杰出的优点从来都不是什么长得帅气俊美,或者聪明伶俐,而是听话懂事。 我习惯于被爸妈掌控,他们习惯为我做决定,我几乎不会反驳他们的任何决定。 就连我叛逆的青春期,也仅仅只存在于晚上偷看同志漫画和小说,最后被妈妈发现,我乖乖道歉,并且再三保证自己只是出于好奇,并没有喜欢男孩子。 或许我的生活在别人的眼里很压抑,可我那时从未体验过自由随心的生活是哪种,所以我一直认为我的生活是常态。 和杜秋山在一起后,我仍旧习惯于乖巧,习惯于站在他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有一天,是杜秋山的生日,我给他买了生日蛋糕,但在路上因为乘坐的计程车出了车祸,蛋糕没拿稳,变形了。 车玻璃碎了,我的手和脸都被扎了几道口子,司机昏迷了过去,我拨打急救电话,救护车把司机抬走了。 他们要我跟着一块儿去医院,我无措地站在原地,犹豫一会儿后还是拒绝了。 我去附近的诊所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随后打车去杜秋山的公司。 时间很赶,因为杜秋山在晚上八点有一个会议,我必须在这之前和他一起庆生,否则那场会议不知道要开多久,万一错过生日,就不好了。 我没有想到当我打开蛋糕盒,会是一个完全变形了的蛋糕出现在我眼前。 我连忙给杜秋山道歉,他和我保持了一段距离,我慌张无措。 因为在家里,生日蛋糕坏掉,属于一级错误,我会被妈妈骂得狗血淋头。 第178页 杜秋山靠过来,我们之间的距离缩短到只有一个手掌的距离。 我看见他的衬衣扣子,是黑色的,我闻到他身上的香水,是很清淡的雪松香味。 他的手掌心贴着我的脸,我不得不抬起头,看他。 「岁岁,我看起来像是很兇的样子吗?」杜秋山面上带着很清浅的笑意。 我摇摇头,他一点都不凶,看上去特别好说话。 「那你在害怕什么?为什么你要道歉?你受伤了,你的手上都是伤口,纱布都红了,你一点都不在乎吗?」杜秋山握着我的手,拿起来,端详了一会儿。 「你这样会让我觉得,好像我的生日会给你带来霉运,比起一个完好无损的生日蛋糕,我更希望看见一个完好无损的岁岁出现在我眼前。」 那一刻,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要哭。 杜秋山身上穿着西装马甲,他半靠着会议桌,双腿很轻微地张开了一点,他朝我招手,让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他问我:「岁岁,我可不可以吻你?」 杜秋山的吻比起一般人的要更温柔一些。 我没有见识过一般人的吻,不过我知道杜秋山对我是很温柔的,因为他很少在接吻的时候对我动手动脚。 我以前常听我公司的下属说,男人接吻是上床的前兆,恨不得在接吻的时候就把衣服给脱干净。 杜秋山从来不会对我这么做。 他总是会在和我接吻后感嘆:「岁岁,你为什么还是学不会换气?以后我多教你几遍好不好?」 我问他教过几个人。 杜秋山摸着下巴想了想,沉思片刻道:「不清楚,可能好几个吧,数不过来了,毕竟我在岁岁心里这么优秀,有好几个前任都很正常吧。」 见我不说话后,杜秋山才笑着说:「我跟你开玩笑的,你真的生气了啊?没想到我们岁岁还是个小气包。」 何洛的出现只是有一个契机让我去接受,杜秋山不是我的幻觉。 关于杜秋山是否真正是幻觉,还需要我自己来感受。 我逐步在减少精神类药品的摄入量,按照医生的叮嘱,我隔一个月就过去复诊一次,病情渐渐可以被控制下来。 「岁岁,你心情好的时候,食指还会开金色的花吗?」 「不会了,现在开红色的花了。」 「红色?」 「嗯,红色,像是木棉花……不,是赛波花,它带回来了杜秋山。」 「心情不好的时候呢?」 「食指会长蘑菇。」 询问完这些后,心理医生又对我做了一次催眠。 我看见了灯塔,瀑布,还有很多别的东西,有悬崖,有峭壁,还有满山的红色木棉花,有坟墓,有天使,有硕大的落地钟錶。 我醒过来,医生告诉我,这次的催眠时间比以前都要长,我心里的戒备在降低。 「这是好事,岁岁你就要好起来了。」她用右手食指推了一下鼻樑上的眼镜,坐回椅子上,开始在电脑上输入我的诊断结果。 其实我的心理医生比我的年龄还要小,不过她也叫我岁岁。 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姓钱,叫我钱先生,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点奇怪。 杜秋山也从来不喊我钱先生,不过我却喊过他杜先生。 在结果出来之前,我一个人待在诊疗室,杜秋山在外面等我。 诊疗室里种着一株很大的绿色藤蔓植物。 我不清楚算不算是绿萝,那珠植物长得有一个成年人那么高,被放在很高的架子上,一直往下垂。 我问医生:「这株植物一直都在这里的吗?」 她点头说:「是,一直都在。」 「我今天才注意到它。」 「今天才注意到也不晚,或许你也可以尝试种植一些植物。我的意思不是说让你在食指上种植小花和蘑菇,虽然它们也很漂亮。你可以种植一些喜欢阳光,会喝水的植物。」她尽量让自己的话变得通俗易懂。 「我可以试试,我最近养了一株金色的迎春花,是杜秋山给我买的。我的意思是,我养的迎春花不是开在我食指上的那种,是喜欢阳光,会喝水的那种。」我解释。 她笑了一下:「岁岁,你会好起来的。」 「我也是这么觉得。」我坐在凳子上,手心有点盗汗。 我犹豫了好久,才对她说:「麻烦你不要把我食指上开红色木棉花的事情告诉杜秋山,我想要等我好起来后,自己告诉他,我的食指不会再养花了。」 她讶异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我的请求。 今天的阳光很好。 我出诊疗室后,看见一束金色的阳光在杜秋山的黑色大衣上切割出一片阴影。 杜秋山向我表白那天也是这样的好天气,他也是顶着那张酷酷的脸,在我面前,捧出一束红色的玫瑰花,问我:「岁岁,你愿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作者有话说】 岁岁的食指终于开出红色木棉花了~ ◇ 第138章 《心跳监测》10-11完结章 10.我大学毕业之后,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小小的出租屋,我和几个陌生人一起合租,出租屋的环境特别压抑,除了上班时间,我几乎都是一个人待在自己的小次卧里。 次卧只有十几平米,特别小,厨卫都是公用,虽然是新公寓,配备电梯,但空调是中央空调,特别费电,还都是走的商水商电,水电费特别贵。 第179页 偏偏我的房间还没有网络,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公寓里总是特别容易长小虫子。 往往垃圾一天不倒,就会有虫子进来,两到三天要是不清理,垃圾袋上就会出现小虫卵。 即便是自己房间的垃圾桶清理干净了,厨房的公用垃圾桶里往往没有人愿意清理,上面总是布满那种白色的小米粒似的虫卵,踩上去会有咯吱咯吱的爆开的声音。 公寓是在中关村附近,公寓人员流动性特别大,往往刚熟悉的人,对方两三个月后就搬走了。 所以我在出租屋里基本就没有交际的欲望。 当时杜秋山时常会带我出去,我们在周六日会一起去看电影,去参观梵谷主题的美术馆,去西餐厅。 他的公司不在这边,他新买的公寓在另外一个区,他开车到我的出租屋,需要花费超过半小时的时间。 许多次我和他闹矛盾,会中途从他的车里下来,用很大的力气摔上车门,用行动来告诉他,我生气了。 不过我的力气比较小,我从不健身,而且吃饭总是吃很少,所以我的大力气,在杜秋山看来仅像是小猫用力地在软垫上拍了一爪子的程度。 他把车窗降下来,用很欠揍的声音说:「岁岁,快上车,你要闹的话,至少到市区再闹,这里是郊区,外面说不定会有狼。」 「你吓唬我!」我说。 我四下环顾,这里四周是绿化带,再偏僻一点,是一些即将拆迁的低矮住房,不像是有狼的样子,倒像是有鬼的样子。 杜秋山缓缓把车窗升起,开车往前走,我跟了两步没跟上,站在原地骂杜秋山是混蛋。 我很少跟杜秋山闹脾气,因为先爱上对方的人,总是有一股自卑的劲儿,往往这种自卑都是潜意识里的。 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旁边有一棵梧桐树,我在树下蹲了一会儿,开始查询地图导航,因为手机快没电了,在只剩下最后4%的电量时,我给杜秋山打了一通电话。 要是杜秋山不接电话,我就用最后的电打给警察。 杜秋山很快接通电话,我让他开车回来接我,杜秋山笑说:「岁岁,你为什么一直要蹲在树下,为什么不抬起头看一眼?」 我抬起头,看见杜秋山在另外一边的马路上,他的车停在路边,他的手里握着电话,臂弯上还搭着我的毛毯。 他说:「岁岁你是想要在这里看一晚上的星星吗?我倒是不介意,但你可能会感冒。」 我仍旧固执地蹲在树下,眼看着手机还剩下不到2%的电量,我对着手机说:「杜秋山,你过来抱我起来,我腿蹲麻了。」 杜秋山他并不是一个很喜欢恋人撒娇的男人。 这是我自己认为的,杜秋山他从来没有说过不喜欢我撒娇,只是我很少对他撒娇,因为杜秋山好像不太会吃这一套。 证据就是,我喊他老公,并且朝他要抱抱时,杜秋山拒绝了我。我的自尊心在那一刻碎成了一地的碎蛋壳,踩上去还会咯吱咯吱叫的那种,会继续碎开,甚至哪怕被不知情的杜秋山踩上去,都伤害不到他分毫。 然而这一次,杜秋山却走了过来,并且接受了我的抱抱请求。杜秋山当时还没有学习攀岩,手臂的力量虽然足够他抱起一个成年男性,不过抱久了就会有点吃力。 那次我们在郊区偏僻的小马路上待了一晚,初晨的阳光刺破天际,杜秋山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缓缓睁开眼,杜秋山按下相机的快门。 他凝望着手中的相机,告诉我,他曾经的梦想是想要当一个摄影师,不过后来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当了一个总裁。 「那生活对你还真是挺好的。」我觉得他像是在凡尔赛。 杜秋山看着我,他的目光沈随而带着打量的意味,他和我说起他以前学生时代的事情,说起摄影,他说到最后,仍旧欲言又止,他的手指落在我的手心,画了一个很小的爱心图案。 我醒过来仍旧有点迷煳,没有搞懂杜秋山到底想要表达些什么,他说了许多话,然而我能够听懂的并不多。 「岁岁,我刚才抱你,你有没有感觉到不舒服?」杜秋山问我。不舒服?那倒没有。 「那如果我说,我以后都想要有光明正大的理由抱你,你会不会拒绝我?」杜秋山问。 我没有理解杜秋山的意思,只是在想,他每次抱我都要找理由,那得要多累,而且我哪里有那么多的理由给他? 我每次想要杜秋山抱我了,都要找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理由吗? 我才二十多岁,一直说自己生活不能自理,会不会被嫌弃?我的脑子仿佛陷入了奇怪的领域,直到杜秋山喊了三遍我的名字,我才回过神来。 「哦,我不会拒绝你抱我,因为我觉得你很好。」我说。 杜秋山笑得不露声色,他说:「岁岁,下个月我生日那天,你来我家吧,我有重要的事情想要告诉你。」 杜秋山生日那天,他拿出了鲜花,询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男朋友。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理由,我当时在我开来的车的后备箱里也准备了鲜切玫瑰,如果杜秋山不打算向我表白,我也准备在当晚向他表白。 庆幸的是,当时杜秋山先表了白,因此我得以松了一口气。11.阳光照在杜秋山身上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杜秋山向我表白的事情。 第180页 我们在一起后,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让我觉得十分膈应的是杜秋山的姑姑。杜秋山的姑姑经常向我和杜秋山要钱,起初我借给过她一些钱,不久后她又来找我要钱。 杜秋山让我不要再借给她了。 「她喜欢赌博,欠了五十多万的外债,她的女儿被她送给了别人领养。岁岁,你不要把善良浪费在没有必要的人身上,那些人永远不会记住你的善良,你的善良只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 因为杜秋山的叮嘱,我便没有再借钱给杜秋山的姑姑。事后,他的姑姑在我的公司公开了我和一个男人在交往的事情,并且将我和杜秋山的亲密照公布出来。 她用得是最简单也是最无耻的方式,她将照片列印出来,在我的公司门口撒。我见路人和同事都用一种打量的目光看着我,那些目光如有实质,灼烧我的嵴背。 手机想起来,是老闆发来的消息,她让我在家里休息几天,暂时不要来公司了,带薪休假一周。 我回她说自己已经看见了公司门口的传单。 她无奈说,让我最好查一查身边的人,感情问题只要不影响工作,在她这里都不是事,她不会因此辞退我,也不会因此停我的职。 我在公司门口把传单一张一张捡起来,杜秋山的姑姑出现在我面前,那双小小的丹凤眼带着恶毒的打量眼神落在我的身上。 她说:「给我二十万,否则明天我还会继续出现在你的公司,闹得你脸上无光。」 从小到大,我身边的人都很简单,他们忙于生活,认为最恶毒的事情莫过于上班被穿了小鞋、菜市场缺斤短两、奶茶里没有珍珠等。 「我的脸面不值二十万,你要是想要钱,去找脸面值钱的人吧。」我捡起传单,走到垃圾桶旁边,一张一张把传单撕碎,丢进垃圾桶里。 杜秋山在当天中午就知道了这件事,他向我道歉,并且承诺他一定会把这件事情处理好。此后的好多年,我没有再见过杜秋山的姑姑。 杜秋山他总能把我身边的事情处理得很妥当,他像一个哆啦a梦,每次我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解决。我很喜欢他。 所以当我得知他还在暗中翻阅何洛的微博,并且为了何洛学习攀岩,还表现得特别开心时,我就很不自在。 就像是鸡蛋噼腿坏蛋,鸳鸯爱上烤鸭,包子里灌满了豆腐,总之就是心里特别难受的感觉。 后来杜秋山告诉我,他是因为我才去学的攀岩,他之所以在那天翻阅何洛的微博,是因为他提前一天翻看过我的手机记录,发现我翻看过何洛的微博,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何洛有在攀岩馆拍照。 而我之所以提前翻阅何洛的微博,是因为我关注的博主有@何洛,我起初并不知道那是何洛的微博主页,直到点进去看完介绍和图片,才知道那是何洛的微博。 杜秋山告诉我:「我很不喜欢做dyno,因为我会很害怕,害怕自己在做dyno的时候失手,掉下来,或者出现什么意外。我总是要让自己熟练掌握做dyno的技巧后才敢在你面前展示,我展示给你看的每一个动作,我都做过许多遍。岁岁,你不可以怀疑我对你的真心。」 为了让我自己更加明白杜秋山是真实存在的,我每天都要让自己出去散步半个小时。 走在路上,我会回过头来看他,杜秋山总是和我保持几步的距离。一旦我回过头,杜秋山就会走上前来,问我是不是要回去。 我摇摇头,继续走,走到自己累得喘气了,不得不大口唿吸新鲜空气。我真的很累,累到身体像海绵一样,空气就是让我的身体变得充盈的水分。 我开始需求规律的睡眠,开始命令自己学会做一个正常人。我的幻觉变得更加可控,尽管我的食指上经常出现木棉花,尽管我仍旧会在晚上听见钟声的咔哒咔哒声。 我会努力让自己不再惧怕黑暗。 因为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杜秋山回来了,我不用再患得患失,我可以努力地活下去,我可以变得更好,我可以不用再在房间里一个人带着过去的记忆待着。 「岁岁,你的心跳得好快。」 今天睡前,杜秋山靠着我的胸膛,听了一会儿我的心跳声。 我吃了治疗睡眠的药物,今天没有听到咔哒咔哒的钟声,我把书放下,和杜秋山靠得很近。 心跳是在加快。 但并没有出现唿吸过速和胸闷的感觉,至少不像发病时那样严重。 我握着杜秋山的手掌,贴在自己的左胸膛上,我告诉他:「这里暖暖的,不疼,不是病,是因为我想你了,所以心跳才加快。」 「岁岁。」 「嗯。」 「我不在的时候,你是怎么过的?」 「一个人,在家里,听以前你拍的我和你在一起的视频,哭一会儿,就躲进被子里睡觉,装作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发生。在晚上八点之前打开灯等你回家,八点后关灯,在卧室里睁眼到天明。后来发现是生病后,去拿了药,没有做专业的心理治疗,只是让自己睡着,药物的镇静效果很好,我睡得很沉,我做了很多梦,梦里出现许多不认识的人,但从来没有你。」 「听起来很可怜。」 「不可怜,是我让我自己变成了这样,如果我稍微坚强一点,就不会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第181页 「我回来了,岁岁不用坚强,我会继续陪着你。」 我呆了一会儿,抓着杜秋山的手。他的手是暖和的,很温暖,我感觉到心里很踏实。 「要的。」我小声地说。 「什么?」 「要坚强的,没有人会永远陪着谁,终究有一天我们会分开,我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只是你上回离开得太突然,没有给我时间演戏和做准备,所以我才会因此生病。我太在乎你,在乎到我失去了自我,下一回,我不会这样了。」我说。 我的话音刚落,就感觉到左手无名指上被套了一个凉凉的东西,是戒指。 「如果是这样呢?我可不可以永远地陪着你?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做好离开我的准备,我会用我的一辈子来证明,我爱你,我会永远地陪着你。」——我有一个专属的心跳检测器,他叫杜秋山,我喜欢他对别人的绅士,喜欢他对我的浪漫,喜欢他总是喊我岁岁,喜欢他总是板着脸教训我,然后又特别无奈地向我妥协。 我时常分不清楚我的心跳过速究竟来自于对杜秋山的心动,还是抑郁症发作。后来,我就让自己的情绪来主导自己对于心跳过速的判断,如果我感到开心,那就是因为心动,如果我感觉到难过,那就是因为抑郁症发作。 我的食指不再开花,左手的无名指却长出了戒指。 我想要陪着杜秋山,直到永远的永远。 -《心跳监测》完- 【作者有话说】 好睏,但完全睡不着,觉得头好疼 《他不爱我》 ◇ 第139章 《他不爱我》1 实验室菌属性的金色葡萄球菌攻x活得像野生菌的人类受1.我和我男朋友是相亲认识的,我和他相亲时只有二十岁。因为我读高中的时候成绩不好,我高三毕业就出去打工了,我做过许多工作,比如咖啡店的店员、卖花卖保健品之类的。 在我二十岁那年,身边发生了几件重塑我三观的事情,我一直认为做人要勤勤恳恳,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够走上人生巅峰。 但我二十岁那年,我身边有三个朋友因为脱单结婚而暴富。 朋友1原本比我还混得不咋地,初中毕业的文凭,做过一段时间的野模,后来跟一个男人相亲,结婚了,过上了富家公子的生活,每天都在几百平的大平层醒过来,过着买买买的生活,老攻还特别温柔体贴。 朋友2比我大了十岁,今年三十多了,跟我是打工认识的,他之前还跟我借了三千二百多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最近也还我钱了。 他是三十多岁后,决定不找老婆了,因为他这经济能力,他觉得自己找不到老婆,加上他自己也挺颓丧的,就干脆去和男人相亲,结果恰好遇到一个年轻的富家公子哥就喜欢大叔型的,跟他看对了眼。 富家公子哥为了和他结婚,又是绝食又是闹自杀的,终于把他娶进了家门。结果他暴富了,就把自己欠的债都还了。 朋友3也是因为相亲结婚暴富的,具体工作职位和年纪,我不记得了,因为我实在和他不熟悉,只是在朋友圈里看到他以为结婚而买了鸽子蛋那么大的钻戒。 我当然不是为了宣传结婚才这么说,而是确有其事。360行,行行出状元,谁说结婚不算360行的? 结婚的目的是为了离婚,我不是为了奔赴爱河,而是单纯想要多收集几本离婚证。 我这也不算是骗婚吧? 我只是想要给每一个傻fufu的富家少爷一个家,顺便让他们的财产也搬个家。 在决定相亲前,我住在地下室里,每个月交五百块钱的房租。 被债主催债到门口,我妈打电话说她要从乡下来看我,我为了不让她看见门口墙上的「欠债还钱」油漆,只能连夜买了白漆来刷干净。 我欠债是因为我爸前些年欠的债,我爸是包工头,他欠了不少工程款,老闆不给他钱,他给不了农民工钱,就自己去贷了高利贷还农民工的钱。 结果农民工的钱还上了,那房子的行情又因为房地产市场震盪,行情不断缩水,导致我爸没有赚多少钱。高利贷还不上。我爸就跑了。 债就落到了我身上。 我妈带了鸡鸭来看我,晚上我们喝完她煲的鸡汤后,我就让她睡卧室的床,我在地板上打地铺。第二天送她走后,我就决定去相亲。 反正富家少爷人傻钱多,我骗一点解决了燃眉之急再说吧。 大不了多给他草几次,就当付费了。至于骗婚……那我轻轻地骗,我多疼爱他一点,对他好一点,他应该不至于报警抓我吧。 再说了,我又暂时没想着离婚,我在外面工作也是做牛马,做了牛马还没几个钱,还不如给富家少爷做牛马,钱多还能解决生理需求。 360行里,结婚怎么就不能算一行? 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的相亲对象是一只实验室菌属性的金黄色葡萄球菌。他身高一米九,长相魁梧,家世很好,却具有实验室菌类的通病,只要我一旦冷落了他一点,他就随机选择一个理由开始自闭。 而他之所以选择和我结婚的理由很简单,他觉得我生活得那么艰难了,居然还想要活下去,简直是个奇葩。 他想要看看我有多奇葩,所以就和我结婚试试看…… 【作者有话说】 这一章有点短,赶一下榜单字数,我以为完成了,没想到还差500字,来啦~受没有骗婚,不离婚,钱也是自己还的。 第182页 ◇ 第140章 《他不爱我》2 2.结婚第一天,我们要请双方父母吃饭。因为我的老爸不知所踪,母亲又在乡下,她不知道我要嫁给男人,我也不敢跟她说她儿子嫁给男人了,于是在傅苹问我爸妈能不能到场和他爸妈见个面时,我说:「我爸妈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死了。」 傅苹震惊了一下,他瞪大了双眼:「你们人类也是通过有丝分裂进行繁殖的吗?还是说你们人类通过孢子繁殖?好神奇!」 我差点忘记了,这个傢伙是个细菌。他没有听出我话里的破绽。 如果他听出来了,我就告诉他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再顺便把孙猴子的经典故事给他讲一遍。 我摸着自己的掌心,嵴樑都是虚的软的,只能硬着头皮承认下来:「没错,我们人类也可以通过有丝分裂进行繁殖,只有很小一部分优质的人类才会通过有丝分裂进行繁殖,他们一生下来就没有父母,所以自己需要更加坚强。这种人类就是类似野生菌一样,我们通常称唿他们为猴子菌。」 傅苹点点头,认同了我的话,他握着我的手,用一种观看博物馆里展览品的眼神看着我,好像非常崇拜我一样:「你们野生菌能够活下来,真是不易。」 我只能哈哈着干笑了两声。 野生菌活下来容不容易我不知道,但是野生的猴子活下来着实不容易,野生猴子为了活下来,现在已经开始卖身了。比如我。 傅苹作为一只实验室产出的金色葡萄球菌,他一生下来就被看管着,培养他的都是实验室的研究人员。 他名义上的父母是实验室负责培养他的研究员,傅苹从小就被精心饲养。 实验室菌类成年后就可以化形,化形失败的会被回收处理。 傅苹作为好不容易化形成功的实验室菌,被养得特别骄纵,他有一米八五高,吃穿上向来样样不愁,研究员父母给他配备的对象都是精心挑选的实验室产出的青霉菌小姐。 只可惜,傅苹他口味挑,想要选个合他心意的对象。 他把自己的简歷挂在了相亲网上,把自己月入百万的薪资和房产、地产以及家庭是高级知识分子家庭都标註了出来,被我这个野生的猴子给盯上了。 傅苹以为我是野生菌,因为他看了我的简歷,很好奇我为什么过得如此悲惨——我引以为豪的简歷「月入3200元」、「一个月能够下一次馆子」、「恋爱小白母胎solo」、「租住有房」等,都被傅苹认为是我很惨的证据。 和傅苹的父母见面,他们拜託我要好好照顾傅苹。 傅妈妈(研究员1):「他晚上睡觉喜欢蹬被子,你要从他的左边给他盖被子,否则他可能会自闭。」 傅爸爸(研究员2):「傅苹喝水只喝恆温40度的,温度高了或者低了,他都容易自闭。」 傅妈妈(研究员1):「他有可能会有丝分裂成两个人,不过你不用怕,他顶多只能分裂成两个,不过他分裂成两个人后,身高会减半,年龄也会减半。」 傅爸爸(研究员2):「她这句话的意思是,小苹分裂成两个人,你也不用怕被两个男人一起上,小苹会变小,会比较缠人,你要给他餵牛奶,否则两个小苹都会自闭。」 在听完「傅苹自闭的一百种方法论」后,我头都大了。 他这个大男人,不,是大男菌,怎么这么容易自闭呢? 结婚当天,他给我买了鸽子蛋那么大的钻戒,我拿着钻戒,当场就拍了照片发朋友圈。 朋友圈一水的全是点赞,纷纷问我怎么发达了。 我自然是不能传授我的「发达秘籍」的,毕竟每个行业都有饱和度,360行,从事的人少的那一行才能赚到钱。 结婚暴富这种事,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毕竟富二代这些都有限。 我凡尔赛在底下评论道—— 【给我媳妇儿买的,不知道这么大一个戒指会不会让我媳妇儿的纤纤玉手累着,好烦啊。】 一堆「哈哈」和「99」占据了我的评论区。 直到我刷到了傅苹的点赞,他评论问我—— 【媳妇儿,这个戒指会让你累吗?那我们换一个吧。】 我凡尔赛不成,变成了尔康手,真正的凡尔赛蒸煮在这里,而我忘记了屏蔽他。 我现在只想用尔康手保留我的鸽子蛋大的戒指。我回復他——【不累。】 男人打死也不能说累。 【作者有话说】 这个故事是真的搞笑文哈哈哈我感觉我真的好爱写无厘头的东西(*/\*) ◇ 第141章 《他不爱我》3-5 3.婚礼上,我搀扶着傅苹的手到司仪面前,司仪是一只狗化形而成的人类。 司仪:「汪, 新郎,你愿意接受这个美丽的新郎作为你的丈夫,从此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不论你们的一生是富是贫,是健康是疾病,你们都要彼此相爱、相守,直到永远吗?」 傅苹:「我愿意。」 司仪:「汪, 新郎,你愿意接受这个帅气的新郎作为你的丈夫,从此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不论你们的一生是富是贫,是健康是疾病,你们都要彼此相爱、相守,直到永远吗?」 我:「我愿意。」 为什么到我这里就成了美丽,到傅苹那里就成了帅气? 司仪道:「汪,你们要记住,骗人是小狗。汪!」我:「……」 第183页 傅苹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这个世界终究是疯成了我想要的样子。 汪,像我这样的人类都能当野生的猴子菌了,还怕当小狗吗?4.结婚第一天,我们就遇到了难题。 傅苹他是只细菌,是有丝分裂繁殖的,在他的理解认知里,他是靠有丝分裂成两个人来进行繁殖,但我们男性猴子菌们的繁殖,那是通过把繁殖器官放进另外一个猴子的某个器官里进行断子绝孙的繁殖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之间有严重的生殖隔阂。 傅苹在外面一边喝营养液一边灌那些前来吃饭的宾客时,我就在房间里换好衣服等他,毕竟我是人类,总不能真的跟他们那些细菌微生物喝营养液。 我只能喝酒或者喝水,万一碰杯的时候,我杯子里的水或者酒倒进了他们装满营养液的杯子里,下一秒他们就能嘴里吐泡泡升天了。 在等傅苹的期间,我去客厅里倒了一杯水,当我回到卧室,傅苹已经醉醺醺地在卧室里睡着了。 我左脚踏进卧室门,傅苹睁开一只眼睛,他把脑袋闷进被子里,半晌身体就开始发冷。 我看见他的身体没有动静了,就连唿吸起伏的幅度都降低了,于是连忙把他的脸从被子里扶起来。 傅苹满脸潮红:「你左脚迈进的卧室,你和我相亲的时候都是右脚先迈进的门,你今天是左脚迈进的卧室门,所以你不爱我了——我——我不要活了!」 我一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属于实验室菌的自闭? 看着他因为窒息而产生的满脸潮红,看着他涕泗横流,看着他一米八五的高个子缩在床上。 这个葡萄球菌,我今天是非要不可吗? 为什么这样的菌也能月入百万?难道就凭他很会自闭吗?就因为我这种猴子菌杀不死吗? 算了,一切为了生活。 我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上了床,趴在傅苹身边,我的手机里下载了几个g的资源,我不信我教不会一只葡萄球菌怎么和一只野生猴子菌踉踉跄跄。 傅苹不解地看着我,学着我把衣服脱了,然后趴在床上,他的皮肤挨着我,很快……他有丝分裂了。 我眼看着一个一米八五的大男人变成了两个只有不到一米高的小孩儿,我炸裂了,默默地钻进被窝里,把衣服穿好,出去给他倒牛奶。 傅苹变成了两个,他钻到被窝里,让我分清楚哪个是1苹,哪个是2苹。 我端着牛奶,走到他们身边,喊:「1苹的牛奶,过来拿一下。」 1苹走出来,拿了牛奶,开始喝起来。 我抓住1苹的手,说:「这个是1苹。」 傅苹很快从两个小孩儿又合成了一个一米八五的大男人,他夸赞道:「陶小桃,你也太厉害了。」我:「……」 看来实验室菌类是真的很单纯啊,看起来很好骗的样子。 当晚,我没能教会傅苹怎么跟人类做,第二天一早醒来,傅苹已经在我身边吐泡泡了,他已经要寄了。 当我把他送到研究院,他的爸妈研究后才发现,他昨晚因为被人认出了1苹和2苹,太过于兴奋,导致晚上睡不着,又加上各种原因不习惯床边有人,所以他自闭了。我:「……」 看来我的新婚丈夫真的很容易死。 为了增加他的成活率,我必须要让他习惯他的生活里有我的存在。 每天早晨我都要去吻他,傅苹他十分中意我的这个举措,他慢悠悠地自己把领带打好,因为领带的条纹反了,他又开始自闭。 察觉到他在厕所里很久不出来后,我连忙进厕所查看,发现他自己开始长霉,并且开始吐泡泡,原因是他领带的条纹反了。 我连忙帮他把领带的条纹给重新掰正,重新给他系了一遍领带,他缓慢地復甦,身上的霉开始渐渐地消失,但整个人还是有点蔫儿。 我吻在他的下巴上,傅苹的眼神稍微聚焦了一点,几秒钟后,他笑了起来,说:「老婆,早上好啊。」我:「……」 又无语了片刻。 因为我没有及时回復他的话,傅苹又开始长霉和吐泡泡了,我连忙把他嘴角的泡泡擦干净,回復他的早上好,他又笑得十分灿烂,意气风发地走出厕所。5.和傅苹结婚后,我也算是跻身进了半个名流世家,这些世家里的夫人基本上都是各种名贵的实验室菌。 他们都是强强联合。 只有我是个异类。 和夫人们聚会,他们谈起哪款营养液好喝,哪款培养皿更名贵。他们见我一言不发,问我是什么菌类,我怕自己说错了话又让他们集体自闭,于是只好用敷衍傅苹的话:「我是猴子菌。」 「猴子菌?」他们表示自己闻所未闻。 我解释:「我只是平平无奇的野生菌。」 「所以你能忍受他们左手关实验室门和移液管移取液体的时候偏离0.5mm?」他们大为震惊。我点头。 他们震惊得离我八米远。 因为和世家的夫人聊不到一块儿去,我只好回到家里继续伺候我家的葡萄球菌。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42章 《他不爱我》6-7 6.傅苹是一个很感性的人,他很单纯,居住的地方必须时时刻刻保持整洁。 我的工作就像保姆一样,我不认为傅苹他会喜欢我。 第184页 这是一场无爱的婚姻,我需要做的就是伺候好傅苹,在他喜欢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做好他的妻子。 结婚一个月,傅苹每天都会准时回家。他回来总是很累,我们从来没有圆房过,他不清楚人类的伴侣之间需要做什么,或许他的「父母」并没有教导他。 细菌化形是源于一百多年前,有一位教授研究出一种药剂,可以使培养出的优秀菌种化形成人类的模样。因为这个实验太过于反人类,教授被媒体和业界抨击,在实验中死亡。 在教授的研究笔记中,后人发现,实验室菌类通过定向培养后,利用药剂就可以让实验室菌生成健康的器官,而且这些器官可以反覆生成,用于人类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 这在医学上是重大突破。 不少实验室菌被培养出来,成为器官库,尽管配型成功率很低,不过确实存在重大疾病被治癒的案例。 这些治疗案例都是机密,我起初并不清楚,是傅苹有一天回家后告诉我的。 实验室菌种化形的人类没有真正人类所应该具备的七情六慾,他们只是不断对人类进行模仿。 傅苹躺在沙发上,脑袋枕着我的大腿,他伸手勾着我的脖子,想要我靠近他。 他的目光深邃,睫毛很长,脸颊会比普通的人类稍微白皙一些,嘴唇更红润一些,像是定制版的人类。很像是电视里的模特。 他伸手碰了一下我的嘴唇,告诉我:「这里,是属于我的吗?」 我张了张嘴,他的手指就落到了我的牙齿上,又往里进了一点,落到了我的舌尖。 傅苹说:「牙齿很硬,舌头很软,你和我们菌类好像不一样。」 「我是人类。」 「人类和菌类有什么区别?」 「普通的人类要工作才有收入,才能吃饱饭,才能有居住环境,普通人的居住环境并不像实验室那样好,他们需要考虑未来,为了虚无缥缈的未来而燃尽自己的一生。」 「菌类就不用这样,因为我们可能明天就死了。」 傅苹吻了一下我的嘴唇,他说:「我希望你能学会爱一只葡萄球菌,我想要学习人类去考虑一下未来。尽管我可能明天就死掉了。」7.隔天早晨,我给傅苹买了一屉小笼包。小笼包是褶子很漂亮,傅苹仿佛以前没有吃过小笼包。 他喜欢被我碰过的食物,只要我碰过这个食物,他就会很喜欢吃。 小笼包一共有5个,最后给他的那一个,我没有用手碰过,而是用公筷夹给他的。他吃下去后,很快就开始吐泡泡,嘴角全是白沫,我着急地跑进卧室,将床头柜里放着的药剂拿出来,在傅苹鼻尖喷了一下。 他醒过来,把脑袋埋进我的脖子里,勐吸了两口气:「小桃,你以后买小笼包的时候,都碰一下,我不能吃你没有碰过的食物。」 养一只菌是真的很麻烦。 c市的夏天十分炎热,在经歷过几次降雨后,属于春天的温柔彻底被消磨掉,只剩下酷暑的灼热。 地面被烘烤得很烫,路边的野花也逐渐没有了精神。 六月初,我的妈妈带着一个女人到我之前居住的公寓等我。因为那个公寓是长租,加上又是地下室不好转租,我现在又不太缺钱,所以一直没有转租出去。 我妈妈以为我一直住在那里,所以在接到她的电话后,我不得不打的过去。花了三十五块钱,我打算把发票存好,晚上向傅苹报销。 我的职位好像并不是傅苹的伴侣,而是傅苹的保姆。对于傅苹的父母来说,我的作用确实如此。他们只需要傅苹好好成长,以后能够在医疗领域做出贡献,以及成为他们学术论文上一个优秀的案例。 妈妈带了一只乌鸡过来,乌鸡用口袋装着,露出一只鸡脑袋。她旁边跟着一个扎了两根鞭子的女人,模样看起来大约有十八九岁。 「小桃,这是方方,她最近要来城里找工作,你多照顾着她一点。妈妈想,要是你们能够相看上,可以先谈来试试看。」 方方抬头迅速看了我一眼,又很快低下头去。 我并没有说出自己名义上已婚的事实,而是将方方安置在我的出租屋内。我想,我妈一定对我最近寄给她的钱起了疑心,我给她的钱从以前的一千五,到现在的五千,中间的跨度大了不止一点点。 她怕我在外面做什么坏事,就让同乡的女孩来管管我,最好我能够和对方定下来。 等我妈离开后,我和方方挑明了自己已婚的事情。 方方讶异了一下,她站起来,想要说些什么,又迅速地坐回去:「阿姨会难过的,你结婚没有告诉她。」 「她不会同意我和一个男人结婚。」准确来说,傅苹都不能够算是人类。 从小区出来就遇到了大雨,我一直没有打到车。傅苹说他开车来接我,我很怀疑,他是否有驾照。 他的车像是一个小蘑菇,是金色的,很漂亮。 他穿着米黄色的t恤坐在驾驶座里,手上并没有握着方向盘,这辆车是自动驾驶的,所以即便傅苹是一只葡萄球菌,他也可以架势车辆。 车窗外的雨下得很大,雨水从车窗上聚集成一束一束的,缓缓流下。 傅苹说:「我回到家,发现你没有在,我很难过,难过得好像要死掉。」 我握着他的手,摩挲他的手掌心,手指碰到他左手上戴着的结婚戒指。他拿了毯子过来,罩在我的头顶,他摸了摸我的头。 第185页 「雨天,温度和湿度都会剧烈变化,你在外面被雨淋了很久,还能活下去,真的很厉害。」傅苹说。 我才注意到,车内的温度是恆温的,后面的车座上甚至放着各种营养液和人类可以吃的食物。 「陶小桃,你是真的很厉害。」傅苹莞尔对我一笑。 我很少被人夸奖,印象中我最后一次被夸奖,是我十四岁时。 那时候我读初二,爸爸得到了一个大工程项目。他请朋友来家里吃饭,我们家的塑料桌子围满了男人,他们都是我爸在承包工程时认识的朋友。 我妈在厨房里做菜,我负责端菜,往往我端出来一盘子菜后不到五分钟,这盘子菜就会被这一大群男人给吃完。他们喝酒聊天,说话的声音非常大。 妈妈在厨房里洗碗做菜。 厨房好像就只是女人的天下。 我帮妈妈洗碗,将冰镇过的啤酒送到桌子上。妈妈眼里带笑,疲累的眼睛看着我,说:「小桃真懂事,以后一定很会疼老婆。」 我想,以后我结婚了,我一定不会让我媳妇儿像我妈一样。 从小区回到家里,我还是感冒了。 吃完感冒药我就昏昏沉沉地睡过去,晚上我睡得迷迷煳煳时,卧室门被打开,傅苹爬上我的床。 他把自己分裂成两个,一个睡在我左边,一个睡在我的右边。 「陶小桃,你不要死。」傅苹说。 我刚才经歷的生活,被雨水淋、吃不丰盛的食物、周围温度变化超过4度,对于菌类来说,已经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我不清楚我该怎么和傅苹说,对于人类来说,这些只是很寻常的生活。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43章 《他不爱我》8-11 8.对于傅苹易死性的清晰认知,源于以下几点:…… 以上六点都是我对于傅苹易死性的认知。9.我左脚踏进卧室门,他怀疑我出轨不爱他,他要开始自闭。 我赶紧把这一条拿本子记下来,避免以后再犯。 我睡觉不小心把卧室门锁了,他怀疑我不爱他,他在客厅半晌没动静,我过了半个小时才去看。 傅苹死了,但没死透,我又把他抢救回来了。 我又拿了本子出来,在傅苹旁边记录。他一边吐泡泡,一边望着我,开始缓慢地甦醒,小声地说:「小桃,你摸摸我。」 我对此表达了我以下的六点看法:……10.我妈来找我后的第二个星期,是周六,我恰好那天放假。和傅苹婚后,我重新找了一份轻松一点的文员工作,双休,不过工资会低一点,但胜在工作稳定,而且不费什么力气。 工作也更加体面。我喜欢体面的工作。 方方在周六来找我,她说她缺点钱,想要让我帮个忙。 她穿着的衣服看上去很旧,是二手的,粉色,上面点缀着廉价的水钻,估计这件衣服是她姐姐穿过的。 方方的姐姐去了外省工作,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嫁了一个不错的男人,如今已经生了孩子。她每个月都会给方方汇一千块钱,让方方好好读书考大学。不过方方不爱学习,这些钱她也一直没有还给姐姐。 我对于方方的事情,只知道这么多。 她是一个外表长得不错的女孩子。 「小桃哥,我真的缺钱,我要不是真的着急用钱,我也不会找到你。」方方说。 「要多少?」半晌,我才开口。 「两千块钱。」 我拿出钱包,从里面抽了两千块钱出来,方方从我手里把钱抢过去。 方方的事情,傅苹是当天晚上就知道了。 他说方方来找过他了。 我当时脑子就翁的一下,有点短路。 我不怕傅苹知道方方,但我怕傅苹知道方方是我妈给我介绍的对象,虽然我没有那方面的意思,我更怕傅苹知道,我妈的存在,怕他知道我对他说过的话,做出的承诺,大部分都是谎言。 傅苹说:「你妹妹说你工作辛苦,钱都拿去还债了,手头没什么钱。」 我为自己捏了把汗。 傅苹说:「我给了她两万块钱,不知道够不够。」 我松了一口气。 傅苹说:「她和你长得一点都不像,你们人类的兄弟姊妹之间都没有一点相似的吗?」 我又捏了一把汗。 傅苹说:「我还以为只有我们细菌是这样,没想到你们人类也是这样。陶小桃,以后你缺钱了就直接找我,我的钱,以后都归你管。」 我又松了一口气。 见傅苹又要开口,我赶忙凑上去吻住他的唇。 臭细菌,闭嘴吧。11.为了以绝后患,我把方方送走了。 结果方方走了,又来了一个圆圆。 事情是这样的——圆圆是方方认识的健身教练,撸铁贼厉害的那种,手上都是肌肉,腹肌八块。 方方喜欢圆圆,但是圆圆没看上方方。 圆圆被方方请到我家里做客,在我把方方送走之后,圆圆仍旧三五不时地过来,并且表示,他看上了我。 方方只是一个性子有些骄纵的小姑娘,不管是哄是骗还是用武力,我都能把方方送走。 但圆圆,我打不过,哄不走,还被他骗着报了游泳健身课程。 【作者有话说】 感觉无厘头,对此表示以下六点看法:…… 第186页 ◇ 第144章 《他不爱我》12 12.最近,傅苹说他要和我穿情侣装,因为他们菌类都十分喜欢和自己的对象长出似而不同的孢子。他认为那种孢子特别漂亮,所以想要问我的孢子是什么颜色。 他看着我的红色衣服,第二天把自己的脑袋染成了红色,第三天他看着我的绿色卫衣,把自己的脑袋染成了绿色。 傅苹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但他一直认为自己没有错。 那天,圆圆来找我,他看上去壮硕的肌肉被藏在卫衣下,我不懂他为什么要过来找我,因为我和他本身就没有多少交集。 「小桃哥。」圆圆走到我面前。他个子高,嘴里咬着一颗薄荷糖。 傅苹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到家,他今天又换了一身情侣装回来。傅苹染头髮用的染剂是实验室专用的那种,并不会伤害到他。 傅苹每天都会去实验室,他的工作我不太清楚。他很少在工作时间找我。 现在还没有到傅苹下班的时间,他为什么要来找我? 我第一反应是傅苹在家里装了监控,因为圆圆过来,他想要问我圆圆是谁。问我情侣装什么的都是藉口。 我接起电话,听着傅苹在说:「小桃,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喜欢他,喜欢他的钱,喜欢他给我的家,喜欢他给我的安稳生活,我的喜欢都建立在他能够让我过上相对好的生活的基础上。 圆圆站在我和傅苹的家里,打量着我家的客厅,他说:「这个房子挺值钱的吧,我这辈子都没有办法给你这样的生活。」我:「……」 我是否过上优渥的生活,是否这个房子值钱,关他一个健身教练什么事儿? 难不成卖游泳健身课程卖厌烦了,还想要卖房地产? 他真当自己腹肌上那八块肉是八块地吗?管得这么宽。 因为我一直忙于应付傅苹,导致我来不及找藉口把圆圆给赶走。 「小桃,你猜我现在在哪里?」傅苹语气里掩饰不住的高兴。 他的兴奋导致我右眼皮一直跳,刚才他还说自己在实验室帮忙,现在怎么用一副他好像就在家的语气说话? 「我在家门口,你没猜到吧?」傅苹说。 我立马挂掉电话,从里面把客厅的大门反锁。 圆圆不肯走,我从厨房拎出来一把刀,逼着他进了阳台,爬下水管道走。 「小桃哥,我从这里跳下去是会死的。」圆圆说。 门口,傅苹已经在敲门,嘟嘟嘟的声音就像是催命符一样。 傅苹要是进门看见了第三者,绝对会被气死过去,到时候他真的死了,我上哪儿去找这么个傻老攻? 圆圆道:「小桃哥,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份职业,我能不能不跳楼?」 他哀求地看着我。 我:「什么职业?」 圆圆拿出我爸欠款的票据,一脸哀求道:「我是收债的,专业打手。叔叔欠了我家公司一大笔钱,老闆让我来催个债。我来之前就评估过,小桃哥你的这套房子值个三百多万,要不你就拿这套房子抵债吧。」 合着刚才他夸我和傅苹的房子,是在评估房子价值,想要把房子要走。 眼看着傅苹要进来了,我对圆圆说:「你有证吗?」 「什么证?」 「你上门要债没有职业资格证,你这是无证上岗,你让我怎么相信你,怎么跟我老攻交代?」 圆圆一脸疑惑:「这年头,要债都要有证吗?」 【作者有话说】 无厘头的小故事,等把这本和《暗恋清单》写完了,就想些免费中短篇的小故事 ◇ 第145章 《他不爱我》13 13.等我将圆圆藏进阳台,傅苹恰好将门打开进来。他看上去十分兴奋,告诉我,他换了绿色的情侣装。 他说这话时,指了指自己头上的绿色头髮。 我发现他的眼睛缺少了一只。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少了一只眼睛,是很容易就能被发现的事情。可是对于傅苹来说,他已经习以为常。 他脸上的笑容很漂亮,像是开得正艷的向日葵。 事实上,傅苹也很喜欢向日葵。隔壁人家的老太太上个月在阳台种的向日葵刚开花,傅苹就在半夜里将向日葵给偷到了家里。 他说他喜欢向日葵,于是用钞票给老太太做了一株假的向日葵,又将假向日葵在第二天送回去。 「你的眼睛——」我伸手去碰了一下他空洞的左眼。 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空洞,没有血,依稀能够看见红肿的皮肉和软体组织。那伤口在逐渐癒合。 一只小小的眼球在生成。 只是速度缓慢。 「吓到你了吧?」因为他不习惯只闭一只眼,所以他干脆把两只眼睛都闭上了,「对不起,我太着急回来看你,所以忘记了戴眼罩。」 他身上依旧干净整洁。 实验室的任何器械以及实验对象都要保持干净整洁。 「我只有一只眼睛的时候,我还是想要用它来看你。小桃,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傅苹问。 他思考问题的方式直白得令人无法迴避。 「喜欢的。」我说。 这时候,阳台传来一道雄厚的男声:「喜欢你奶奶个锤子?嘴上说着喜欢,又不肯交钱交定金,这房子你当是谁都能买的?」 第187页 哦,忘记阳台还藏着一个健身教练兼催债员兼房地产销售了。 傅苹的左眼眨了眨,空洞的眼睛里,我却能够看出失望和迷茫。 门铃响了,傅苹的父亲赶过来,他的手上带着一个病历本。 他脸上的表情近乎谄媚,他告诉傅苹,他的基因和某个富家公子的基因匹配上了,他需要再挖掉一只眼睛。 实验室菌类的作用就是为人类服务,尤其还是这么有钱且地位高尚的人类。实验室菌类被赐予丰厚的薪资,被以人类嚮往的生活条件饲养。 傅苹是个奇怪的菌类,因为他想要像普通人类一样生活。所以他从被培养出来的那一刻起,就十分反抗被夺走身体器官。他喜欢普通的人类,嚮往普通的生活,不爱和同类一起玩耍。 傅苹看了看我,他摸着我的头。他个子高,接近一米九了。 「小桃,你能不能教教我,人类会怎么对待喜欢的人类?」傅苹说。 他的父亲已经在不远处频繁地看手机上的时间。 圆圆的一条粗壮的胳膊已经从阳台的窗帘后露出来。 如果傅苹是一个真正的人类,他这时候就该反应过来,我给他戴了绿帽,他可以仗着我和他的婚姻,站在道德的高地来指责我。只是他没有。 他让我教会他,人类会怎么对待喜欢的人类。 我把他放在我脑袋上的手拿下来,吻在他的手心:「人类会想要和喜欢的人类见面,我喜欢你,所以我想要和你见面。傅苹,你能不能不要走?」 他的父亲怒了,想要过来劝阻。 傅苹的拇指擦掉我脸颊上的眼泪,他的左眼已经隐约出现了一只新的眼球,他很迷茫,他说:「我会回来见你。」 他说:「因为我喜欢你。」 此后的一周,傅苹没有回来。 实验过程发生意外,傅苹生命体徵下降,富家公子却毫髮无损。听说,傅苹要被销毁。因为实验室不养废掉的细菌。 他感染上了其他的杂菌,整个人的生命体徵非常弱。他的身体再也不能无限度地重生,他为人类贡献出的两只眼睛,在手术中被移植到富裕却身体有残疾的人类身上。 这个时代,金钱可以买到一切,包括生命。 他失去的一双眼睛,再也没有找回来。 我去傅苹工作的实验室找他,在垃圾桶旁边找到了傅苹。 他穿着西装,是骯脏的西装。 上面有很多霉菌,东一块西一块。 他的眼睛望着我,又好像望着远方。 他将眼睛闭上:「您好,请问你可不可以把我送到江南里三区,我的家在那里。」 严格意义上来说,一般被销毁的菌类,都会在实验室内直接被清理掉。基本上没有生还的可能性。 傅苹不知道是怎么逃出来的。 他的手里握着一片干枯的向日葵花瓣,已经发霉了,但能够看出花瓣原本的金色。 「傅苹,是我。」我牵着他的手,十指相扣。 和傅苹结婚,我没能为他做过什么。他替我还债,给我一个安全富裕的环境,他对我的感情十分纯粹。 现在,需要我来照顾他了。 「小桃?」他脸上温和的笑僵硬住。 他浑身上下开始迅速地长满霉菌和孢子。 霉菌顺着我牵着他的手,爬到我的身上,我仿佛能够感觉到他的悲伤。 「小桃,我疼。」他睁开眼,空洞的眼睛掠过我,看向远方,「你能不能把我带回家?」 【作者有话说】好睏啊晚安呀~ ◇ 第146章 《他不爱我》14完结章 14.第二天早上,阳光暖暖的,立式风扇在客厅里吹着。 我在沙发上翻找旅游杂志,和傅苹结婚这么久,我还没有和他一起去旅行过。 傅苹从大型冰箱里爬出来,他的身上长满了灰扑扑的霉菌。他的眼睛已经长了出来一颗,很漂亮,像很漂亮的黑色葡萄。 我夸赞他的眼睛漂亮得像普通,傅苹好奇地打量我,很快就要伸手去将眼睛抠下来。 我赶紧制止他。 他身上的霉菌脏脏的,不过已经被他吃得差不多了。 傅苹很坚强地活了下来,和他一样的细菌往往离开培养皿的温床后就死掉了。细菌被牺牲,成了人类的附属品。 我打开手机,傅苹问我,手机壁纸为什么不是他的照片。 「你一定要我把你现在的样子拍下来设置成手机壁纸吗?」我惊讶于他的自信和自恋。 一个长满孢子的细菌……这样子实在不敢让人恭维。 说白了,他现在的样子跟半个死人差不多,除开那张脸勉强还能看之外,他身上没有别的能看的地方。 傅苹的审美和人类的不一样,他喜欢从细菌的菌株情况和颜色,以及细菌的大小、边缘、光泽等角度来审美。 譬如在傅苹眼泪,垃圾桶里的一块苹果皮上生长的霉菌都比我好看。 他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我这样的猴子菌,不能用他英俊潇洒的细菌照片设置为手机屏保。 「我知道,你现在不爱我了。」傅苹哽咽着说。 我眼睁睁看着他身上的孢子开始减少,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萎靡下去。 「等等,我没不爱你,我这就给你设置屏保!」我赶紧拿出手机,给他拍了照。照片并不清晰,有点过曝。 第188页 阳光晒着他的孢子,他的孢子的颜色,有点像是烤焦的焦糖布丁上的那种暖黄色。 傅苹伸手,戳了一下我的手,像小心翼翼的脏小猫。他说:「小桃,我要和你睏觉。」 尽管我明确地知道,在法律上,我和他确实是夫夫关系,可猴子菌和细菌的生殖隔离还是存在的。 何况……这么重口味…… 躺他身边就跟躺垃圾堆里没两样。 我义正辞严地拒绝了他。 傅苹不肯,后来他把眼睛抠下来,将一只眼睛递给我:「那你带着我的眼睛睏觉,我要看着你睡。」 我:「……」这惊悚诡异又带着莫名其妙甜甜的感觉是什么? 去旅行前一天,我拎着行李箱,傅苹扒着行李箱的拉链,问我:「亲,我可以不进行李箱吗?我总有一种感觉——」他嘟哝。 我说:「哦?什么感觉?」 傅苹说:「你要把我扔行李箱里丢掉,像你昨天丢掉我的朋友青霉菌lisa一样。」 「lisa?你跟她就玩儿了两天就这么熟了?」我不可思议。 傅苹说:「可惜你把她丢了,她挺可爱的。」 「但她长在苹果皮上,是垃圾。」我说。 傅苹说:「那我现在是不是也算垃圾?」 我点头:「确实。」 他开始自闭了。 我们旅游了很多城市,由于某个细菌过不了安检,所以我带他全程开车自驾游。 傅苹每到一个地点,都要先确定我不会把他丢下,他会问我爱不爱他,如果我爱他,那又有多爱他。 他总是很容易感到不安。 一个月后,傅苹恢復正常了,他依旧变成了人类的样子。 他的实验室「父亲」给他打电话,聘请他回到实验室,继续为人类伟大的事业做贡献。 傅苹把手机咬掉,片刻就让手机长满了细菌孢子。他望着我说:「伟大的事业也没有小桃的爱重要,小桃的爱是伟大的。」 我实在搞不懂,他为何会这样喜欢我。作为一个恋人,我并没有尽到恋人应该有的责任。 我爱他,但我永远比不上他爱我。 「傅苹,你为什么要选择我?如果当初你不选择我,也就没有必要习惯人类的生活方式,说不定你和同类联姻后,就完全不会经歷这些痛苦。」我说。 傅苹待在我身边,用细菌柔软的孢子来触碰我的头髮,他说:「可是我看着你,就想要靠近你。你普通,但你的爱很伟大,让我变得像自己。」 「你傻不傻啊?」我真的很佩服他那种自我攻略的啥劲儿。 「甘之如饴,就不傻。」傅苹说。-小花絮-傅苹的纠结小剧场因为小桃已经好久没有搭理傅苹了,为了探究小桃究竟爱不爱他,傅苹花了二十块钱从旅游景点的卖花女手里买了一朵玫瑰花。 他撕下一片花瓣,就嘀咕一句:「他不爱我?」 已撕下一片花瓣,他嘀咕一句:「他爱我!」 「他不爱我?」 「他爱我!」 ………花瓣撕完了。 傅苹又花钱买了一朵。 傅苹买了几百朵玫瑰,玫瑰花瓣快将他的腿掩埋了。卖花女纷纷给朋友打电话,说这里有个人傻钱多的主儿,让伙伴们快过来。 小桃终于逛沙滩回来了,傅苹开心地抬起头,拿着手里的最后一片玫瑰花瓣:「他爱我!」——完 【作者有话说】 等我理一下思路,还有几个小故事,应该很快写完 《和好兄弟结婚后我真香了》 第147章 序0 0.我家是世家,我好兄弟的家世也是豪门世家。 我家领养回来的那个便宜弟弟喜欢我的好兄弟,每天都哥哥长哥哥短地喊。 我每回都打趣他,干脆把我那便宜的领养弟弟给收了算了。 可是他死活不愿意,他说他喜欢女人,让我告诉我的便宜弟弟,不要痴心妄想。 有一天,我家破产了,我家商量着要把我的便宜弟弟送给他,俗称联姻,想要他家帮衬一下。 我也劝他收下我弟。 他眉心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勉为其难地同意了。 结婚当天,我被送上了婚车,稀里煳涂被我爸牵着手嫁给了他,我那便宜弟弟要抢婚,被我爸给拦下来了。 我欲哭无泪:你拦他干什么啊?今天不是说好我是伴郎的吗?怎么忽然就成准新郎了?你们都不解释一下的吗? 新房里,我义正辞严地告诉他:「陆有良,你要是有良心的话,就记着我们以前的情分,别动手动脚,我们各玩各的,互不打扰,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陆有良表示:「良心?名字里有就行了。」 我嗷一嗓子:「你不是说让我弟不要痴心妄想吗?兄弟,我有自知之明,我就不痴心妄想你了,你放过我好不好?我们泾渭分明,清清白白,跟以前一样做好兄弟不好吗?」 陆有良沉思:「那你现在想一下吧,我允许你妄想。」 ◇ 第148章 1 1.我和陆有良结婚了,我没想到我能和他结婚。 因为我和他的关系非常铁,铁到能穿一条裤子的那种好兄弟。 可能穿一条裤子也不意味着我们能够盖一床被子。 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家世都挺不错,我曾经说,如果自己有一天像万恶的某棠小说里一样变成女人,那我一定先让他爽爽。 第189页 当人这个世界仍旧遵照现实主义,所以我并没有变成什么女人。 然而就在前不久,政府通过了一项婚姻法,上面规定,婚姻自由,不限性别。 言外之意,只要两个人情投意合,管你是什么性别,都去民政局结婚,领个证,盖个戳,自己关起门来过日子得了。 在婚姻法推出后不久,我家就破产了。 我合理怀疑,婚姻法克我家。有可能是因为我爸主要做的是法律谘询起家的,而且公司大部分案子是离婚诉讼,而新式婚姻法让离婚率暂时降低,结婚率上升,导致我爸失业。 而我爸那个以离婚为主要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也倒闭了。 我爸为了家业煞费苦心。 就在这时,我弟跳出来。我弟吴梁是我爸领养来的,我家是江姓,他一个人姓吴。 吴梁给我爸捏捏肩捶捶腿,道:「爸,要不你找陆哥帮帮忙,他爸不是认识好几个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你和那些合伙人搭上关系,何愁没有业务?」 我爸眼睛一亮,心想这是个好主意。 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别过脸,不想和他对视。 「崽,你和有良的关系好,你帮爸爸去跟有良说说怎么样?」我爸殷切地看着我。 我当然拒绝了。 曾经一起玩到大的兄弟,现在我家破产了,总不可能去巴着他不放,这样我江贺成什么人了? 吴梁道:「爸,以前陆叔叔是不是说过,要是我们家有个女儿,他倒是希望我们两家能够联姻。你和陆叔叔的关系这么铁,要是我和陆哥联姻,到时候我肯定能帮你多说话。」我爸迟疑了。 他的老古板思想还没有反应过来,现在这世道原来男人和男人也可以结婚。 「你让我想想,」他说,「你跟有良都没说过两句话,他能答应跟你结婚吗?」 吴梁说:「爸,你和陆叔叔是什么交情?你出马,陆叔叔肯定答应,何况你就说是为了帮你……那伙人不是还在整你?陆叔叔不好明面上帮你,但结婚联姻的事儿,他们又管不着。」 我不知道他们两个在打什么哑迷。 吴梁是我爸领养回来的养子,我和他的关系并不算好。 我爸比较喜欢他,有什么事儿都爱和他说。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我不是我爸亲生的,吴梁才是他的儿子。我每次说这个,我爸都拿着拖鞋来打我。 我被打得满地滚,吴梁就在旁边人淡如菊,看热闹,看完热闹后,他才站出来为我说几句好话,譬如「爸工作都这么辛苦了,哥你怎么还惹爸生气?」「你服个软跟爸认个错怎么了?哥你太不懂事了」之类的话。 我爸常常在后面跟一句:「你别给他说好话,他不识抬举。」 姑且算作吴梁在帮我说「好话」吧。 每回我被打了,都会跑到陆有良面前把吴梁八辈子祖宗都骂一遍。陆有良说:「他现在和你是一家的,你骂他祖宗,不就是骂你祖宗?」 我瞪大眼睛:「那又怎么了?我狠起来连我自己都骂,谁叫我祖宗成他祖宗了,我就骂!」 陆有良无语,帮我擦完药后,就戴着耳机在他房间练习英语听力了。 现在让吴梁跟陆有良结婚,我爸这是要整我呢? 吴梁(无良)有良互补呢? 吴梁那祸害天天惦记陆有良,每回都在陆有良面前噁心我,我在陆有良面前蛐蛐他多少次了,要是陆有良真成他老公去,最后叛变,那我可得被吴梁和我爸骂死。 我想通这些关键,立马说:「这门婚事我反对。」 陆有良此刻恰好在我家门口,他盯着我,以及要开始表演哭诉的吴梁,眉心皱得好像能夹死一只苍蝇,他说:「我听我爸说,我要和你家联姻了,我来问问看是怎么回事。」 我惊讶,我爸也惊讶,这婚事儿才开始商量,怎么陆有良就知道了? 吴梁娇羞地看着陆有良,低下头跺了跺脚。 我先吐为敬…… 吴梁这人其实挺好,就是爱作。 他说:「我前天就和陆叔叔说了这个事儿,陆叔叔知道爸你不好意思开口,他已经同意了我们两家联姻的事儿。」 陆有良走过来站我旁边:「我这么年轻,还不想结婚,这可咋整?」 吴梁还在和我爸商量结婚的事儿。 我对陆有良说:「我弟追你追了这么久,挺喜欢你的,只要你不叛变,不跟他说我蛐蛐他的事儿,我就勉强同意你们这门婚事。」 陆有良脸上写满了拒绝:「跟他结婚还不如跟你结婚,起码你抱起来舒服。」 我一脸惊嘆:不是,兄弟,你脑子进水了吧?我们说好桃园结义,歃血为盟,兄弟情义永存,一辈子都当好兄弟,你现在说什么结婚不结婚的事儿,你让我有点慌啊!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49章 2 2.结婚后,我多次问陆有良,他是不是真的对我有企图。 陆有良信誓旦旦地保证,他只是不想和我弟纠缠,所有勉为其难地接受了我。 他亮着卡姿兰的大眼道:「我绝对没有喜欢你。」 他举着三根手指头髮誓:「要是我对你有一点非分之想,我就一辈子交不到女朋友。」 但是到了晚上,我都快睡着了,忽然听到他在我身后,对我说:「兄弟,你好香啊。」 第190页 我内心慌的一匹。 我和陆有良都是a大大学生,今年毕业。谁能想到我们两个毕业证还没领,就先领了结婚证? 拍毕业照当天,陆有良挨我挨得特别近。 有同学问我:「你跟老陆关系真是嘎嘎好,拍个照都要勾肩搭背,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俩处对象哈哈哈。」 陆有良在外人面前是比较凶的,长得是一副帅气但冷酷的脸,属于走酷哥路线的那一类人。 我就比较随和,性格就像小太阳。所以我从小的人缘就比陆有良要好。 小时候,我们一块儿去爬山,我爬到一半就喊累,要哥哥姐姐们背着走。一路上我收穫了各种零食。 陆有良吭哧吭哧不说话,自己累得脸红耳赤。到了山顶,我把零食分给他。 陆有良不肯要,他说他不吃嗟来之食。 他的人缘差到他这辈子就我这么一个好兄弟,而我有好多个好兄弟,他是最完全不特殊的一个。 「来来来,笑一个,茄子!」拍照的女生举着相机,让我和陆有良配合。 我胳膊痒,抬了一下手,陆有良也把手举上去。 女生对着我们笑,让我往陆有良那边挨着,弯一下腰。 然后我看了照片,我俩比了一个心…… 以前还有人怀疑我和陆有良假结婚,毕竟婚姻自由法刚通过,我家又破产,别人都怀疑我是为了钱才蹭陆有良的。 虽然事实也是这么一回事。 「要不去晚上去喝一杯,大伙儿都要散了,现在不聚一聚,以后更聚不了。」班长马丐提议。 马丐脸型比较方,大家又叫他小方。 聚会上,大家唱k的唱k,喝酒的喝酒。陆有良选择了人淡如菊。 我真的认为陆有良他和我弟般配死了,两个人一样都是那么作。 众人闹得乌烟瘴气,陆有良人淡如菊,坐在角落,捧着保温杯,喝着菊花枸杞茶。小方提议大家玩真心话大冒险,众人问的问题简直让人脸黄黄。 而陆有良拿着一副扑克,翘着二郎腿,捧着黑色保温杯,淡定地将扑克牌丢回桌上。如果不是小方看了他的牌,发现他输了,大家还真的就被他的淡定给骗过去。 「你输了怎么也不吭一声!」小方说,「让我看看给你什么惩罚嘿嘿。」 这两声嘿嘿很有魔性。 为了和陆有良避嫌,我选择了坐在离陆有良最远的位置。我左边贴着艺术学院的院花,右边挨着我们班的漂亮学委,我咬着她们递过来的酒杯,喝着小酒。 人生一大趣事。 这让我完全忘记了自己已婚的身份,而且新婚丈夫就在对面。 小方说:「老陆,这样吧,我也不为难你。你跟你往左数第七个人亲个小嘴就算了。」 陆有良恋恋不捨地放下他的保温杯,他人淡如菊道:「游戏太过了伤感情,班长你这也太过火了,万一跟我接吻的是个有对象的人,你这样会让人很为难的——」 小方说:「确实,毕竟跟你亲小嘴的是江贺。江贺怕是已经有对象了,那这个大冒险就算了。你自罚一杯。」 小方递上酒,陆有良顿住了,他看着我,人淡如菊地对小方说:「虽然为难,但是游戏规则还是需要遵守,大家既然决定参加游戏,肯定就是玩得起的。」 小方一听也有道理,说:「亲吧。」我很懵。 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都没反应过来,鼻子挨着陆有良的鼻子,眼睛被蒙住了,嘴唇被亲了。 我忘记了推开他。 亲完后,小方嘴张得都合不拢,周围传来哇撒的声音。 小方结结巴巴说:「大哥,我就让你们碰一下嘴皮子,你们亲了两分半。」 陆有良人淡如菊,捧着保温杯,坐在我身边:「游戏规则不能这么敷衍,玩游戏就是要认真。」 我靠在沙发上,还没缓过劲儿来。 我好笑地用脚踢了他一下:「陆有良,你小子心里真这么想的?」 他点点头,不敢看我。 都快毕业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被人挂了。 还是被挂在校园表白墙上,说我欺负人,勾三搭四,同时脚踩好几条船。说我是渣男,交往了小三小四小五,还有人为我堕胎,为我生孩子。 十几个小号冲锋陷阵,带着一堆吃瓜路人到表白墙下面声讨,建议学校取消我的学籍,不能让我这种德行不端的人顺利毕业。 我联繫表白墙,发现自己被拉黑了,表白墙还晒了自己拉黑我的截图发动态表示:墙墙永远和你们站在一起,抵制败类。我一脸问号。 领完毕业证后,我站在门口等陆有良的司机来接我。晚上说好两个人要一起聚个餐。 我被人推了一下,恰好面前有台阶。我没站稳,直接摔了下去,脚腕扭了,咔擦一声,脚腕红得发肿。 我回头,只看见一个蓝色裙摆跑进灌木丛里。 司机这时候恰好开车过来,陆有良下车,想要去追那人,我拉住他,说:「别追了,你过来帮我看看,我脚肿了。」 陆有良蹲下来,帮我捏了下脚。他耳朵挺红,一把将我抱起来。 有好兄弟是这么抱的吗? 不都该是扶着我走吗? 「陆有良你放我下来。」我说。 陆有良说:「江贺,你不用在我面前伪装坚强,你要是觉得我抱你,你不好意思,你可以把脑袋埋进来一点,我不介意。」 第191页 可谁在乎这个? 而且谁伪装什么坚强了? 都是大老爷们,崴个脚至于嘛? 当所有人都跟你和吴梁似的,到哪儿都操着一副人淡如菊的人设?看着不争不抢,实际上抢起来比谁都狠。 看着说话少,实际上每一句话都在给自己洗白,比粉刷匠在墙上刷白腻子都还要厉害。 回到家,陆有良扶着我下车,吴梁放下手机就冲过来想要扑到陆有良身上。 陆有良躲开他,说:「作为男孩子,你能不能矜持一点?」 吴梁学着他那副人淡如菊的样子:「陆哥,原本结婚的点子还是我出的,哥哥说着不喜欢你,不想要结婚,不贊成这个主意,还一副鄙视我的样子。可最后和你结婚的人却是他,陆哥,可怜我对你的一片真心——」 我走到沙发旁边,看着吴梁的手机,那上面刚切换的小号上还编辑着骂我的话。 我轻咳两声:「谁的手机?没人要就是我的了哈。」 吴梁吓得才想起来这事儿,一个狂奔到我面前,踩着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香蕉皮,一个滑跪到我面前,膝盖着地。 他表情痛得都狰狞了,他抢过手机,人淡如菊道:「哥哥,这是我的手机。辛苦哥哥还给我。」 【作者有话说】 来啦!求一求关注作者~~ ◇ 第150章 3 3.吴梁到我家后,我爸一没亏待他,我更是没欺负他。小时候我还以为他挺可爱的,经常去逗他。 结果他每次都跟作精一样。 我爸特意给他买的高定的衣服,让他记得去参加我爸朋友的生日宴会的时候穿上,结果他去宴会上还是穿着自己从孤儿院带出来的旧衣服。别人都以为我爸苛待了他,我爸怎么解释,别人都说:「既然不想领养人家孩子,那就别领回家,自己领养回来了又不好好养着,糟蹋了人家孩子。」 在吴梁穿得朴朴实实的同时,我穿得跟个小王子一样,衣服漂漂亮亮的,头髮都是精緻到每一根头髮丝。 所以当我站在吴梁面前,就更显得吴梁是个小可怜见的。是小可怜。 也是见(贱)的。 吴梁微笑着跟叔叔伯伯阿姨姐姐们问好,然后乖巧地拉着我爸的手说:「爸爸给我买了好衣服,是我自己把衣服卖了,把钱捐给了我之前的孤儿院。爸爸很疼爱我。」 他的这一番话,顿时就让我爸那个缺爱的中年男人心里软乎乎的,顿时我就成了地里小白菜,吴梁就成了他的掌中宝。 大家都夸赞吴梁懂事,说他为人善良。 那天宴会上,我拿了蛋糕坐在花园的小凳子上齿,吴梁过来和我抢,我不给,结果他故意往后摔,屁股着地,脚高高翘起来。 我都从他那被石头划破的裤子看见他的屁股蛋子了。 他哭着说:「哥哥,你为什么要抢我的蛋糕?你要是想要从蛋糕,你和我说一声就好了,我会给你的。」晦气。 吃个蛋糕都要遇到苍蝇。 我把盛蛋糕的盘子放旁边的小几上,去喷泉池子旁边,拿了石头往里面丢。一轮倒映在水里的弯月就被我砸得稀碎。 我爸去抱吴梁,他失望地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从此吴梁就得了个人淡如菊,不爱争抢,爱护兄长的好名声。我爸与有荣焉。 当时只有陆有良站在我旁边,他替我捡石子,问我要不要砸那没事儿就到处露出菊花的菊花怪。 我摇头,然后扑到陆有良身上,抱住他:「你不准喜欢菊花怪多过我,你不准和他玩。」 吴梁在我爸的肩膀上哭,他盯着陆有良瞧,我把陆有良抱得很紧。其实我当时根本不缺朋友,陆有良跟我的关系也没多好。 但就因为吴梁一直盯着他,我反倒有了叛逆心,直接在陆有良的侧脸上亲了一口。 而陆有良压根没感觉到。 他问我是不是刚刚有露水滴在他脸上了,怎么他脸都湿了。他耳朵很红。 我不信他不知道我刚才亲了他。 我从很多年前吴梁到我家的梦里醒过来,陆有良在我床边守着我。他手支棱着脑袋,在桌子旁边睡觉。 我打量着他,他这人吧,确实还挺帅,就是不知道腹肌有没有八块。 本来今天说好要吃饭,我和他两个人也吃不成了。 既然吃不成,我干脆就发消息约小方和岳远洋几个出去喝酒。要不然我得要在家里憋死。有什么比家里突然破产,结果自己要被迫嫁给自己的好兄弟,还要夜夜睡同一张床上的事儿更闹心? 关键是我挺喜欢跟陆有良睡的,以前没结婚的时候,我老去他家里玩,每次我不想回家,就在他家里睡觉。他爸呢根本不管我俩。我不想面对我爸,就干脆和他一起挤挤睡一张床。 那时候他就跟我的抱枕一样,我抱着他睡得特别熟。 每次出去野炊露营或者旅游,露天或睡酒店我都失眠,但只要陆有良的旁边,我就绝对不会失眠。 这事儿就奇了怪了。 所以现在我俩结婚后,我还能安然自得地在他旁边睡得很安稳,这就让我尴尬,是那种老夫老妻七年之痒的尴尬。 就是我和他之间明明什么都没有发生,但在床上,就经常有一种老夫老妻的默契。比如我翻个身,陆有良就把手臂伸过来,贴着我耳朵说:「快睡吧,我手麻了的话,我自己会收回来。不用不好意思。」 第192页 为了早点睡着,我就还是将就着他的手睡了。 结果睡得迷迷煳煳,我就翻到他怀里去了。 把我一下子激灵醒了。 陆有良就跟老夫老妻一样把手放到我背后,拍了两下我的后背,说:「贺贺,快点睡。」 我觉得自己噁心得汗毛都竖起来了,脸都热了,心脏都加快了…… 两个大男人,睡一张床,夫妻名义,抱着睡,还喊暱称,结果两个人其实什么都没做,是再普通不过的好兄弟的关系。 这话说出去谁信吶? 为了避免自己弯成蚊香,我决定还是离陆有良远一点好。 所以我跛着腿,蹦蹦跳跳地就穿好外套下楼,打算去找小方和岳远洋喝酒。岳远洋是我另外一个玩得比较好的朋友,他家里也挺有钱的,跟我是臭味相投。 我到酒吧后,岳远洋指着我后面说:「江贺你怎么出来跟我们玩还带个小尾巴,陆有良怎么还缠着你?你之前就跟我说他腻歪,你还怀疑过他是不是直男。哈哈哈你还记得这事儿不?」 我勐地扭过头,差点扭到脖子。 陆有良直接看着我,说:「我不是直男,对的,我喜欢你。」 我身残志坚地站在他面前,想着我该怎么面对这个基佬。要知道我刚才才跟他睡过一张床。我讨厌这些打直球的基佬,他就不能再委婉一点吗? 你这让我该怎么拒绝? 我撇开陆有良,跟岳远洋和小方喝酒。岳远洋说:「你就这么撇着他不管?你看多少人去找他要联繫方式了?该说不说,你这小舔狗,他确实是有些资本在身上的,这么多人都盯着呢。」 我喝的酩酊大醉,也听不清楚岳远洋这小子在说什么。 陆有良伸手要来抱我,我就一口咬在他手腕上。我就跟那什么,对,那疯狗一样,咬住他的手腕不松口。 我好恨吶,为什么我爸破产,嫁给他的会是我。这不就跟古代要亡国了,把公主送过去和亲一个道理吗?公主她有什么错?我又有什么错? 「松开,」陆有良摸着我的脸说,「再不松开,给你好看。」 我咬着嘴唇,腮帮子都鼓了起来,我嘟哝着:「唔,给你,好,看,好看……」 我松开了陆有良的手:「我好看不好看?」 岳远洋说我醉酒的样子像个傻子,他拿手机拍下来,说是要等我结婚那天在我婚礼上发出来,丢我脸。好兄弟经常这样开玩笑,但实际上结婚的时候,哭得一个比一个惨。不过岳远洋没机会在我结婚的时候发视频了,因为我已经结婚了,除非我二婚。 陆有良耳朵红得跟要滴血一样,说:「好,好,好看。」 「啧,没劲儿。」我就跟得逞了就跑路的渣男一样,一看陆有良不好逗,就撤了。 陆有良是真的好脾气,要别人被我这样逗,早就给我一个大逼斗了,但陆有良没有。他真奇怪。 回去的路上,我清醒了许多,我坐在陆有良的车的副驾驶座上。他给我一包零食,让我吃着缓解醉酒的情况。 以前是我很爱黏着陆有良,不是他爱黏着我。那时候,爸总爱吴梁,我就总往外跑,不想回家看到那俩人父慈子孝的场面。有一回冬天,我在学校从单槓上摔下来,因为穿着羽绒服戴着帽子,所以倒是没有伤着脑袋,陆有良家的司机开车带他回去,我就让他来背我,我跟他一块儿回他家。 晚上睡觉我就窝在他怀里,一觉到天亮。那时候就觉得他怀里特别让人心安。很多时候我觉得他像我哥,他性格很冷静,做事沉稳,又经常管着我,黏着我,就跟我哥一样。 虽然我朋友多,但陆有良还是有稍微那么一点不同的,那种不同又没有让他特殊到可以和我做爱人的那种程度。 「所以,我们要接吻吗?江贺,为什么岳远洋也可以喊你贺贺?」陆有良说。 我还在懵逼中,我刚才是漏掉了什么关键信息吗?怎么陆有良突然就开始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了?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51章 4 4.我双手撑在身体后面,仰着头瞧他。陆有良把我背到了他的房子里,我坐在本该是我和陆有良共同睡觉的大床上,心里有那么一点不是滋味。 这张床,除了刚结婚的那天和陆有良躺过一次,后来我就再也没有睡过了。陆有良自己也不睡在这里。 我理所当然地认为,陆有良和我一样是在反感这场婚姻。但似乎,好像陆有良并不像我认为的这样。我总是自以为我很了解他,但好像我并没有像我认为的那样了解他。 我知道他爱吃豆沙馅的包子,爱甜食,高中的时候有点小忧郁,见到我他偶尔会结巴。他喜欢抱着我睡觉,把我当枕头,我都能一直原谅他这样做,我想,我们是好朋友。 但好像陆有良并不是这样想的。 他的想法总是能够出乎我的意料。 和陆有良接吻的感觉并不赖,他并不算得上是情场老手,他接吻的技巧可以说是接近于无,我只是诱导了他两下,他就能学得有模有样,可见他在感情上一定是个好学生。 他的手逐渐落在我的胸口,开始捣乱。果然没有一个男人在接吻的时候不想着袭胸,男人和男人接吻的时候也一样。我咬了他一口,陆有良眼神迷楞地和我,他好像很费解,我为什么会咬他,他以为这是接吻的技巧,于是他又像一个好学生一样,来咬我。 第193页 结婚只是权宜之计,我从来没有把这事儿当真,我爸也没有,陆有良的老爸也没有,唯独陆有良当真了。 当真就当真吧,我就当是报恩了,我没跟男人谈过恋爱,没和男人接过吻,更没和男人上过床。我想,如果和我恋爱接吻上床的是陆有良的话,我是能够接受的。 那一晚,我们第一次圆房。陆有良每次都说,快了快了。但是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他一直很慢。夏天天热,我把被子踢开,陆有良给我扯上来,他一直抱着我,也不嫌热得慌。 「陆有良,你是不是从很早起就开始暗恋我了?否则你说为什么明明是我弟和你的婚礼,怎么突然就变成我和你的了。」我逗他。 他点点头,说嗯。然后他就不肯说话了。 我的漫不经心,对上他的认真,就显得我特别轻佻。我一直是背对着他的,他从我的身后抱住我,我转过身,在他的肩膀上咬了一口,我说:「陆有良,你别喜欢我了,我对你又不好。」 他闷哼一声,说他不要好人,就要我。 毕业后,由于我平常吊儿郎当,专业的成绩也不怎么样,工作又没有定性,导致我面试许多份工作后,把我留下来的,居然只有房产中介公司。于是我每天都穿着西装上下班,每天不是在推销房子就是在带人看房。 陆有良每天也是穿着西装上下班,他坐在他自己的豪车里,我骑着我的小电瓶车,陆有良每天都问我,要不要他顺道捎我一程。我拒绝了。 每次为了沖业绩,我就拿着自己没有完成的指标找上他,他会以租房补贴为福利,让他的员工从我这里租房子。基本上陆有良给的租房补贴都能涵盖百分之九十的房租,这补贴的钱都是从他自己的腰包出去的。 小方经常对我说,陆有良这做法就是霸总的宠,我就是霸总的天价小娇妻。我感到一阵恶寒。小方给我推荐了许多小说,名字都不太能够让我接受。 下班后,我经常约着小方和岳远洋去喝酒,陆有良就在外面等我。酒吧附近没有停车场,路边停车要被交罚单,往往我出去时,陆有良已经被贴了几次罚单,交警离开后,他就把罚单揣进兜里。 我看着他,走近他。他看着我,也不敢动,就朝我伸出手,然后牵着我的手,他又根本不敢动。 我爸的公司破产后,他又註册了个新公司,跟人合伙开了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婚姻内关系调解以及追查小三业务。他总让我劝陆有良,让他爸多投资点。陆有良大手一挥,就给我爸投资了三千万。 三千万,确实是一笔大数字。我爸欣喜到差点把我绑了送他床上。 结婚一百天纪念日那天,陆有良请我到山顶去看星星,山顶的风景蛮好的,星星也很多,整个天空都像是烟花被凝固的星子。很漂亮。 不远处的城市变得很狭小,像是群山抱着的一碗粥,漫漫的灯光都是人间烟火气。 我们在山顶餵了一晚上的蚊子,我觉得陆有良这个人谈恋爱有点俗气,那种俗气有事恰到好处的俗气,并不让我觉得讨厌。我以前和人谈恋爱的经歷,在他这里都完全不能用作参考。 以前谈恋爱嘛,就是看对眼了,就在一起,总是想着要让对方认为自己是绝世好男友,但最终自己总是被莫名其妙地分手。 高中那会儿,我问陆有良也没有喜欢的人,他说他有,我问他是谁,他也不肯说。我以为他喜欢的是班上的班花,就帮他送了情书,结果他骂了我。我想,那个时候他大概就已经喜欢上我了,不过他不肯和我说。 我想,陆有良这个人,他的性格真的就是一根硬骨头,真的很难啃,我总是搞不明白他。 结婚一百天纪念日,我们一起坐在车子里。陆有良的后备箱里藏着毛绒熊和许多玫瑰花,我早就闻到了玫瑰花的香味,可是我一直没有戳穿,他把后备箱打开,我看见「love」字样的小灯和毛绒小熊,内心其实没啥波动。 他的这招,我早八百年前就不用了。太俗气了。 我还是装作很高兴的样子,陆有良腼腆地笑,他抱着我,然后说:「贺贺,你好香啊。」 危险预警+10086! 每次陆有良说这句话,十有八九就是他脑子里装着的东西有点颜色,并且有点少儿不宜。我推开他,坐到后车座里,看着不远处的城市。我已经好久没有过这种日子,到声色犬马的场所外面,和朋友单纯就是待在一起,不喝酒不抽菸,单纯就只是待在一起就能让我完全满足。 「今晚月色挺美。」陆有良说。我没理他。 「花好看吗?我看你好像挺喜欢。」陆有良凑过来,挨着我坐。 我继续不理他。 「我刻意找的花店老闆,让她给我包的520朵玫瑰花。」陆有良说。 他怎么这么磨叽? 我把毛绒小熊丢他的怀里,我碰了下他的肩膀,说:「要亲就亲,别这么磨磨唧唧的,我又没说不让你亲。你带我来这里,不就是为了亲嘴吗?」 陆有良牵着我的手,他好像有点生气的样子,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我想起,这次并不是他第一次送我玫瑰和小熊,我十八岁生日时,他也送过,只不过我当时没多想,就单纯把他当兄弟。 他当时也没表白,我也不清楚他到底想要做什么。陆有良这个人,他能够把喜欢一个人,做到很低调,好像喜欢这种事情就是他一个人的事情,不需要我这个被喜欢的人插手他的喜欢一样。 第194页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52章 5 5.我生日那天,吴梁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他把陆有良叫到酒店的中庭花园里,我在楼上看着他们。陆有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辆跑车,我从十八岁拿到驾照起就嚷着让我爸给我买,可我爸一直承诺要在我的生日上送给我这个礼物,他从来没有履行承诺。 陆有良送我车那会儿,我刚做完造型。造型师是陆有良请到家里来的,我今天的这一身也都是他在一手包办。他把我打扮成他喜欢的样子,很奇怪的是,我向来是讨厌别人的控制欲的,可我不讨厌他。 或许是因为,他看向我时,眼神缱绻温柔。 在车里,我吻了他,他变得有些手足无措,好像不知道该怎样和我接吻。 「你为什么不祝我生日快乐?」我伸出手,勾着他的肩膀。 陆有良喉结滑动,他好像真的有点木讷,不太懂得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他总是在我认为我们俩能够继续当好朋友时,在他的生活在掺杂着一些特别小的细节,让我无法去忽略掉他的那份感情。 高中毕业,我俩的合照一直被他放到他的床头,照片里,我穿着蓝白的短袖校服,他作为优秀毕业生,穿着西装下来,我抱着一捧向日葵花束,他直挺挺地看着我,我笑着看向镜头。 我那时候真的一点都没有察觉到过他的喜欢。 他总是可以把他的喜欢变成许多特别日常的东西,比如他会为了让我和他上同一所学校而帮我补习功课,但他很少单独和我补习,而是拉着班里好几个人一块儿补习。他会为了我说的豆浆好喝,每天早上给我带他家保姆做的豆浆,但我要是问他为什么要给我带豆浆,他只会说保姆做的豆浆太多,他喝不完。 「江贺,我,额,你,祝你生日快乐。」陆有良说。 他车上有我去年十二月玩毛毡时,扎失败的蓝胖子,也有我大学和朋友到处旅游时,给他带回来的小玩意儿,譬如桃木剑和一些看起来就特别廉价的塑料摆件。 「你刚才是想要说什么?真的就只是祝我生日快乐?」我才不信。 陆有良撇过脸,悄悄地红了耳朵。我伸手去碰他的耳垂,却被他捉住手腕。陆有良说:「嗯,我喜欢你,生日快乐宝贝。」 话刚说完,他就扭头跑了,把我关到了车里。 我把车窗降下来,趴在车窗上,看他侷促的背影。从以前起,就一直是他看着我的背影,我一回头,就能看到他在我身后踌躇。他小时候总是比较难融入到小孩子的集体当中,因为他性格比较孤僻。 其实陆有良这个人很好懂的,他喜欢谁,就会对谁好,把你放在心上,让你时时刻刻充满了安全感。 所以吴梁去找陆有良,我根本没有太大的触动。或许是由于被爱的人总是有恃无恐? 生日宴会结束后,我本来想要和岳远洋几个出去喝一杯,但心里憋闷,就一个人待在家里了。之前的一个学生会的部长,他说我大学被人造谣的事儿,后来是陆有良找了表白墙的负责人,亲自解释了。 当然陆有良也没少付好处费。 从我和陆有良第一次发生关系后,我就一直和陆有良同床睡了。虽然这个家主要的经营者是陆有良,他会买一些情侣的日常用品,比如我们的情侣拖鞋,情侣衬衫,还有一套色系的杯子、毛巾等。他总是很热衷于购买这些仅仅是增加了「情侣」两个字,而实际上用途并没有增加,却导致购买成本增加了的消耗品。 他的工作并不总是能够在公司做完。我每次喝完酒回到家,却总能看见他。他偶尔是在家里加班,偶尔是工作已经完成,就在客厅抱着他养的小猫等我。 久而久之,我也很少出去喝酒。 喜欢都是相互的,对人好也是相互的,他对我好,那我自然也会对他好。我不是冥顽不宁捂不热的石头,他的喜欢,我看在眼里,自然会珍惜。 陆有良半夜才回来,他和我打了几个电话报备,我回復了他三个【你搞快点】的小猫催促表情包。 他回来时,我已经喝了大半瓶酒。他在家里存的酒都是挺烈的酒。以前为了个什么情趣,我经常会逼着他喝,因为喝醉酒的陆有良看着一点都不「陆有良」。意思就是他完全放开了,完全不像个木头,比他清醒的时候好玩多了。 「你是不是要回来和我离婚?」 「我弟和你说了什么?」 「是不是他说我私生活不检点,说我脚踏几条船,又说我根本不喜欢你,我就是利用你。」 好吧,对于他和我弟见面的事儿,我并没有自己想的那样坦然,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被影响。 我呜呜呜地怕桌上哭,虽然这里面有假的,但也有真的呀,只要一些谎言里掺杂着一些真话,那别人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谎言也都是真的。我以前就是不喜欢陆有良,在和陆有良结婚之前,我都没想过要跟人好一辈子的这种事儿。 「我就是个坏人,我根本不值得你喜欢。陆有良,你现在和我分手,我也不会怪你。呜呜。」我把酒瓶子递给他,让他给我满上。 陆有良很平静地看着我发疯,他拧了热帕子给我擦脸,他说:「其实你一直很好,不管吴梁对你做了什么,你始终都把他当成自己的弟弟。他造谣你,你没有追究他,他争夺你爸的关注,你也让着他。吴梁小学的时候被班级里的小集体欺负,你第二天就带着人暗地里去警告了那群人。」 第195页 那当然了,自家人关起门来怎么吵怎么闹腾都可以,出去了,还是得护着。 我爸也是这种人,吴梁的事儿他心里门儿清,可他就爱那种会争宠的儿子。吴梁追着他,给他送吃的,端茶倒水,还给他提供情绪价值,要我是他,我也偏爱吴梁。 他骂我归骂我,但外面要是有人骂我,他跳得比谁都厉害。吴梁跟我爸也差不多,他在外面也没少中伤我,在我爸面前也没少给我穿小鞋,但别人要是真的附和他,说对对对,你哥真不是个玩意儿,他扛起板凳就能追着那人打。 当然这并不能抵消他披着几十个小号的马甲来刷屏骂我的恩怨。 「你弟他就是照常说了几句你的坏话,说你的初恋回来了。他又在我面前哭了几分钟,看着我没有管他,他就走了。」陆有良说。 「真没意思,我以为他会把我玩十八jin的视频给你。」我把另外一瓶开了的酒瓶子怼到陆有良的嘴边,「喝交杯酒不?兄弟。」 陆有良瞳孔地震的一秒钟。 「你以前有和别人玩过十八——」 陆有良好像要碎了。 我咬他耳朵说:「当然没有,就和你玩过,满意了?我不就是说说嘛,你真是的,不经逗。」 然后我们就喝了交杯酒,我成功把初恋情人的那一part给忽悠过去了。 「我可不可以,和你一起,一起撸——」陆有良眼睛亮晶晶地说。 我比了个ok的手势,我懂:「撸铁对吧?明天一起约,你请一天假吧,我们一起去健身房。白天撸铁,晚上蒸桑拿按摩,安排。」 陆有良好像碎了,他嘴唇紧闭,耳朵通红,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就一直喝酒,然后他醉了,抱着我开始亲。 果然还是醉酒的陆有良耿直,想要什么才不会管别人怎么说,直接上来就要。虽然直男了点,但我喜欢。 【作者有话说】 晚上睡不着,更新一章 ◇ 第153章 6 6.记忆中,我的生日,陆有良都有用心准备过生日礼物。比较记忆深刻的是我初中那会儿,我初一过生日,陆有良送给我一个富士相机。他单独约我到院子里,看了我半晌却没说话,在我的耐心告罄之前,他塞给我一个相机,他说希望我们以后能够一起拍摄许多相片。 他总是做出许多让我匪夷所思的事情,譬如他会给我带早餐,但却从来都用特别蹩脚的藉口,说他家保姆做多了,他吃不了又不愿意浪费。高二那年,他送了我一艘游艇,我提议把我的名字用油漆喷在游艇上,陆有良也让人照做。 我当时就只是觉得奇怪,认为他不会表达感情。坐游艇出海那天,天气还不错。我带了几个朋友一块儿过去,陆有良就显得不太高兴。当时有人看见游艇上喷着的「江贺」两个大字,还不停咂舌。 他送的生日礼物,大多数都被我挥霍掉。他后来告诉我,他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在送给我的那辆机车上印了他的名字缩写,他在给我的蛋糕贺卡上写了表白的话。其实我不太记得了,我十八岁生日收到的礼物太多,他的蛋糕我都没来得及拆开,估计早就坏了,被保姆扔掉,他的机车也大概还放在我家之前的地下车库里。 在距离我和陆有良的婚约到期还有三个月时,陆有良的姨妈病了。陆有良小时候在姨妈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姨妈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亲人。陆有良的爸对他要求严苛,几乎将他每天的日常时间都逐一安排,像是安排课表一样,精确到每一分钟他该干什么。 陆有良的每一根头髮丝都必须听他爸的话。在他小时候,他姨妈就时常接他过去生活。 「需要我陪你去医院吗?」 在陆有良回家后,我询问他。这段时间我已经很少出去鬼混,工作也兢兢业业。我辞掉了销售的工作,到我爸的公司去帮忙。我爸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把许多case都丢给我,打算让我挑起大梁。 陆有良把公文包放到沙发上,他坐过来,想要过来抱一抱我,却又克制地没有动作:「我这里用不着你,你忙你的吧。」 我蜷在沙发。刚洗完澡,身上总是很清爽。我用脚戳了戳陆有良,勾了下他的西装,陆有良的喉咙上下滑动,却仍旧没有动作。他抓住我的脚踝,说:「早点睡吧,明天你还要工作。」 工作时,我很少想起陆有良。工作结束后,我却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他。我的桌上摆放着我和他在学生时代的合照,照片是从他那儿拿来的。他宝贝地把照片放在他书房抽屉的夹层里,被打扫卫生的阿姨翻找出来。阿姨问我这些照片怎么处理,我就把照片拿了过来,一张张翻看。 有一张是我们有一个下午打球打累了,我随手拿了手机强迫陆有良和我一起拍的,照片里的陆有良绷着一张扑克脸,没有表情。还有一张照片是我们一起参加物理比赛,他得了一等奖,我名落孙山,我拉着他在台下找人拍的照,他把金牌给了我戴着,他胸前什么都没有。 我拿了一张我们都穿着夏季校服的照片,放到办公桌上。照片上的陆有良笑得很腼腆,他的眼神一直在看着我。 大约是我们结婚的事情实在瞒不住后,我身边的人大多都清楚了我和陆有良结婚的事儿。他们并没有惊讶。 有高中同学告诉我,他早就看出陆有良对我的感情不一般了,以前班上好多小姑娘磕我俩,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我俩的同人文就已经被写了好几万字了。 第196页 说实在的,我真不知道那时候我和陆有良有啥好磕的。仔细回想那段时间的日子,发现和陆有良待得最久的地方是图书馆,后知后觉地才明白过来,陆有良一直在很用心地缩短我们之间的差距。 他成绩好,便辅导我这个成绩平平无奇的学生进步;他怕我闹事儿,便总是带着我管着我,我却总不接受他的好意。 陆有良的姨妈从icu病房转入了普通病房,陆有良便常去看望她。他留给我的时间越来越少,眼看着离婚的日期越来越近,我的心情也开始烦躁起来。 周四那天,陆有良晚上十一点才回到家。他洗完澡要去客房睡觉,我叫住他,陆有良回过头,有些狼狈又躲闪地看着我:「有事?」 面对他的这种躲避,我好像一拳头打在棉花上一样。以前我总是不喜欢陆有良,不希望和他在生活中有过多的接触,如果是在公开场所,我甚至都不希望和他眼神有接触。就好像心里装着鬼一样。 如今他这样避嫌的样子正是我之前想要的,我却又觉得心里百般不是滋味。 「没事我就不能叫你?我不仅要喊你,我还要喊你老公,喊你darling,你管我?」我低头把面前的酒瓶子打开。摆在桌子边缘的高脚杯被我碰到了地板上,我弯腰去捡,被碎掉的玻璃扎了手。 一切都糟透了,现在的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我不懂为什么陆有良总是在找藉口远离我,分明前段时间他还黏着我,总是希望我可以多看看他。 想到这里,所有的疑惑和委屈都涌上心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眼睛被眼泪包裹住视线,世界在我的眼前变得模煳。鼻子酸得不像话。 我听到陆有良走过来的脚步声,他蹲下来,在我身边嘆了一口气。他的嘆气声并不太大,可我还是听见了。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喊你宝贝?」陆有良问我。 我一怔,抬起头去看他。眼睛一眨,眼泪就掉了下来。脸颊上沾着眼泪,我的模样估计并不好看。 陆有良伸手来替我擦掉眼泪,他说:「你知道我在怕什么,却总是在试探我。我躲你是为了什么,你猜得到,可是你为什么还要几次三番诱惑我?」 陆有良的吻和他的人完全不一样,他为人温柔,他的吻却兇勐。我的视线几乎全被他的身体挡住,他的手带着热度,好像要把我燃烧起来。 等我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不剩什么。陆有良在最后关头停下来,他拿起我刚开的酒,勐地灌了一口。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知道你不满意我,我也知道如果当初不是我设计把你弟的名字改成你的,你也不愿意嫁给我。」陆有良说。 「等等,谁跟你说的我不喜欢?我不喜欢,我能忍你这么久?我不喜欢你,我能让你对我这样那样?」 面对我的话,陆有良有点迷煳。好像他是真的完全察觉不到我的心意,好像他真的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 「你突然让我和你结婚,总要让我有点时间适应,我不可能前脚把你当兄弟,后脚就把你当情人。」我说。 陆有良的眼神上下在我的身上打量一下,突然他很轻地笑起来,整个人眉眼之间都看起来明媚又轻快:「没有兄弟会这样『坦诚相见』的。」 我顺着他的视线落到自己身上,一股羞愤浮上心头,凭什么自己身上已经没几件衣服了,他却还整整齐齐地穿着衣服:「闭嘴,再说话揍你。」 陆有良的下巴埋在我的肩膀上,他什么话也没说,但我知道他的心安了下来。 【作者有话说】 好像到这里都没什么人看,嗷,这个故事快写完啦 ◇ 第154章 7 7.陆有良找了我爸,他们在书房里谈了快一个小时。 我在门外等他出来,先出来的是我爸,我爸说让我有空多回家看看他,别有了相好的就忘了家里人。 陆有良后门才出来,我扑到他身上,陆有良伸手抓我的手臂。 「我爸和你说了什么?」我问他,把脑袋埋在他的怀里,不肯起来。 「嗯哼,不告诉你。」陆有良抱着我,一路走到楼下。 他走路走得很慢,脚步很稳。他身上总是给人一种很安心的感觉,或许这只是源自我的偏爱。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自然都觉得他千好万好。 「你还傲娇上了?是不是以后你都跟着我混了?兄弟,以后你要好好听我的话,我们一起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我被他放到椅子上,桌上放着热腾腾的饭菜。我的拖鞋在被他抱着过来时掉到了地上,于是我就踩着他的脚背站起来,让他坐下,我坐他腿上。 小情侣腻歪起来,好像怎么都不够。 陆有良给我夹菜,我就在我怀里吃饭。我敢保证,如果别人看见我这幅样子,一定会说我堕落了,或者怀疑我是不是被人魂穿了。 「你会不会嫌我烦?」我嚼着菜叶子,又往陆有良嘴里塞了块五花肉,「你看我这样的人,身上一点特长都没有,工作也不上进。我爸骂了我好多次,我也没一点长进。你会不会也嫌弃我?」 陆有良思忖:「你声音好听,身体也软,性格好,还是有很多特长的。」 「具体一点呢?」 「在床上和我的默契度很高,我很喜欢。」 我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恨不得把面前的饭碗都丢掉,一爪子挠他脸上,哪家好人会这么夸人? 第197页 我从嘴里憋出一句话:「滚……」 后面的话就被他堵得说不出来。 陆有良的吻技始终都有待加强。 但好在我们还有很多的时间来探索学习。 和好兄弟结婚,emmmm,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