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 第1页 [穿越重生] 《肥妻逃亲,疯批相公不撒手》作者:七月七【完结】 简介 刚从医学院毕业的楚夕了,穿成大女主文里被抛弃的原配。 原配长得胖蠢又花痴,不惜拆散状元郎的,逼婚状元郎。 状元郎前脚成亲,后脚就带着女主私奔了,原配还不离不弃留下来照顾一大家子 楚夕:…… 这不是纯纯大冤种吗? 穿书第一件事,和离,必须和离! 不过谁能告诉她…… 不是说新婚之夜状元郎就跑了吗?!! 盛凌云怎么来了?! 「娘子,你这是要去那儿?」 楚夕:…… 楚夕:「相公,算命的说我们八字不合,会影响你官运亨通,和离吧。」 盛凌云:「哪个算命的,我去缝住他的嘴。」 楚夕:「……」 楚夕:「相公,你的白莲花找你复合。」 盛凌云磨刀。 楚夕震惊:「你要干什么?」 盛凌云:「杀了她,给咱们助助兴。」 楚夕:「……」 第1章 刚来便成亲 楚夕从来没有想过,只是看了一本小说,竟然穿书里了。 更没有想过,成了书里又蠢又胖,逼着男主成亲,拆散男女主的同名恶毒…… 「都这个时候了,新郎不回来了吧……」 「活该她守活寡,盛凌云如今中了状元,她还在宴席上闹自杀,逼着盛凌云娶她,搁谁的面子也拉不下。」 「是啊,谁都知道盛凌云和楚然才是一对儿,她偏要横插一槓,要不是她爹救了盛家,盛凌云怎么可能会娶她……」 一把红盖头,古香古色的床帏,復古的家具映入眼帘。 楚夕把屋子里值钱的东西搜刮一遍,打一个包袱,往身上一背。 来到了门前…… 透过门缝,院子里的喜宴已经接近尾声,几个女人正在收拾残局。 楚夕可不愿当炮灰,书里盛凌云高中状元后,就让人把青梅竹马的楚然接到了京城。 而强行嫁给盛凌云的糟糠之妻楚夕,生生被冷落了十几年。 独守空房,照顾婆婆小叔子,靠着一把力气养活家里人,累死累活,也没换来盛凌云的愧疚。 她可不当这个大冤种。 刚准备趁人不注意,悄悄离开。 『砰』的一声,她又把门关上了。 一身大红新郎服的盛凌云,在众人的簇拥下,朝着屋子走来。 楚夕的脑子打了结。 怎么回事,书里说盛凌云第二天才会回来。 盛凌云不愿跟原主拜堂成亲,故意在县城住了一晚,回来当天只是在家里吃了顿午饭,下午就被楚然给带走了,害得原主回门的时候,成了所有人的笑话。 可如今,盛凌云竟然出现在她眼前。 她一定是眼睛花了。 悄悄把门拉开一条缝,她确认,门外的男子就是盛凌云。 盛凌云在亲朋的簇拥下朝新房走来。 盛凌风羞赧地地挠挠头:「哥,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呢,是娘让我替你拜的堂。」 「今天是你哥大喜的日子,他当然要赶回来,让你替他拜堂,不能让你替他洞房。」 一句俏皮话,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可是大哥你喜欢的明明是楚然姐……」 盛凌云眸色一沉,成功让盛凌风闭上嘴。 「凌风,娘子的父亲救我一命,我理当涌泉相报,以前是大哥年幼无知,成亲之后,这便是你大嫂,从前的事莫要再提了。」 盛凌风虽然觉得盛凌云的态度变的太突兀,可大哥从小便是他崇拜的人,自然很听话地闭上了嘴。 听到这话楚夕慌了,盛凌云突然回来,她怎么跑呀。 楚夕赶紧把门给闩上,她转身来到了窗前。 「娘子,你这是要去哪儿?」 楚夕肥胖的腿抬了半天也没抬到窗台上,就看到盛凌云从窗台利落的翻了进来,从容地取下她手里的包袱。 「娘子是怕洞房闹得太狠么?」 盛凌云捡起地上的红盖头,给目瞪口呆的楚夕盖了上去,拉着她来到了床上。 「娘子好生坐着,放心,为夫会护着你的。」 楚夕有点懵。 不对,这跟书里的情节不对,盛凌云怎么肯回来成亲。 书里,盛凌云到死都没承认楚夕是他娘子。 如今,一口一个娘子的叫得楚夕有些毛骨悚然。 盛凌云把新房的门一打开,一下子涌进来一群人,除了闹洞房的小伙子们外,还有喜娘。 「洞房花烛喜融融,日照窗纸红彤彤,夫妻恩爱白头老,儿子儿孙满堂跑。」 喜娘一边说,一边抓了一些桂圆大枣之类的往床上撒。 接着就把挂着红绸的称杆儿递给了盛凌云。 「新郎掀盖头,喝合卺酒喽。」 「等等。」楚夕向后躲了一下。 书里盛凌云当右相的时候,曾经因为冷落原配被人诟病过。 难不成他现在改了套路,打算跟她拜堂过之后,再带着楚然远走高飞。 无论怎样她都是他们的踏脚石。 既然她来了,这个石头就不能踩的太圆润了。 楚夕打算跟盛凌云摊牌,她不嫁他了,她愿意成全他和楚然。 谁知,还没等楚夕开口,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在新房里响了起来。 「凌云哥哥,你回来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页 第2章 新郎,你的青梅来了 楚夕莫名的松了口气,如今她来了,她带着一腔幽怨来了,盛凌云爱她至死,这个婚应该结不成了。 谁知楚夕还没来得及高兴,只觉得眼前一亮,盛凌云那张俊美清隽的脸出现在面前。 盛凌云当楚然不存在似的,竟然揭了楚夕的红盖头。 原主是个两百多斤的胖子,腮帮子圆的,把五官都挤在一起。 可不知道为什么,楚夕硬是从盛凌云清凌凌的眼神里看到了深情。 她一定是眼花了…… 再看旁人,讥讽的,嘲笑的,她觉得盛凌云一定是疯了。 「楚夕真丑,根本配不上人家。」 「就是,咱们村的状元应该娶最漂亮的女人。」 「楚然跟他才是郎才女貌,凌云是眼瞎了吧,竟然真的娶楚夕了。」 「谁让楚夕的爹对他有恩呢……」 楚夕狠狠的瞪了一眼说闲话的村民。 她是胖,胖咋了,又没吃你们家一口米。 她更不想成这个亲,盛凌云最后落得抄家流放的下场,跟着吃苦受罪,她可没有原主耐造。 「凌云哥哥……」楚然又期期艾艾的喊了一声,带着一丝急促。 众人都把眼光落在盛凌云身上,他依然像是没有听到一样,清冷的眼神看着喜娘。 「合卺酒。」 喜娘赶紧端出两杯合卺酒,递了过来。 「喝了合卺酒,锦帐情绵绵,多子多福寿。」 盛凌云毫不犹豫的端起了酒杯。 楚夕的手仿佛千斤重,她紧张的咽了口吐沫。 她这会儿逃,还来得及吗? 再看楚然莲步轻移,来到盛凌云面前,杏眸浅垂再抬眼时带着一丝丝的幽怨。 「凌云哥哥几时回来的,竟然也不告诉然儿一声。」 凤眼微抬,丝丝缕缕淌出淡淡妩媚。 别说在场的男子了,即便是楚夕,也被她的美貌惊呆了。 谁知,盛凌云只是淡淡的扫了她一眼,连理都不理她,亲自把合卺酒塞到了楚夕的手中。 「娘子,共饮此杯,为夫愿意与你共白首。」 说得好深情。 你猜楚夕信不信。 楚夕忍不住提醒他:「楚然来了……」 「凌云哥哥……」 悲悲戚戚,娇娇滴滴,任谁听了都会半身子发麻。 可偏偏盛凌云不为所动,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目光灼灼的盯着楚夕,微薄的嘴唇轻启,犀利吐出两个字:「喝了。」 楚夕盯着他幽深如墨的眼神,端起酒杯,刚抿了一口。 酒里的辛辣又让楚夕瞬间清醒。 不不不,不能上了这个贼船,盛凌云心思深沉,只怕以后都不能逃离了。 她要逃,不要跟着他进京,不要跟着他流放。 「盛凌云,我知道你娶我只是为了报恩,可我现在不想嫁给你了,楚然跟你青梅竹马,我成全你和楚然。这个酒,我不能喝。」 说完,她把没有喝完的酒给放下了。 盛凌云峰眉下一双多情丹凤眼望向楚夕,疑惑的光芒一闪而过,很快敛下,换了平静。 重新把合卺酒塞到楚夕手中,薄唇勾起温柔,哄她:「我对娘子情真意切,绝无二心。」 楚夕还是摇头,语气冷清:「那她呢?这句话,你不是也对楚然说过。」 盛凌云眸光转寒,突然一把抓住了楚然的手腕,拉至身前,阴恻恻的问:「楚然,你心悦我,是不是真的?」 楚然悽然的看着他,点头:「凌云哥哥,然儿对你痴心一片……」 盛凌云唇角勾起,冷冷微笑:「哦?我不信。除非剖开你的心让我看看,是黑的,还是红的……」 说完盛凌云拿着不知道从哪儿冒出的匕首,轻轻划过楚然的脸,到脖子,锋利的匕首很快在她白皙的脖子上,留下一道伤痕,浅浅的,涌出血珠,却并未停手,继续往下…… 楚然从未见过盛凌云如此痴狂的样子,吓得浑身哆嗦,一动也不敢动,额头的冷汗滴落,眼中聚集了水汽…… 楚夕也惊呆了:「盛凌云,你做什么?」 盛凌云淡淡说:「她口口声声说心悦我,我只是想验证一下罢了。」 那也没必要用匕首把人家的心剖开吧。 楚然用力挣脱盛凌云的铁爪,逃也似的跑了。 盛凌云讥讽:「看,她都不敢试。楚夕,你……」 楚夕想起书里盛凌云一言不合就喜欢把人做成人彘,心肝颤了颤。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干了……」 盛凌云接过她的酒杯笑了,捏了捏楚夕的脸。 「我就喜欢你坦诚的样子。」 盛凌云扬声安抚众人:「刚才跟大家开个玩笑,继续继续。」 变脸速度很快,仿佛刚才拿匕首威胁人的不是他,瞬间恢復了温润书生的模样。 「礼成,祝两位新人永结同心,多子多福。」 喜娘尖锐的声音响起,众人也跟着欢唿起来。 楚夕透过人群看向楚然,欢唿的人群里,只有她充满了悲怆。 楚夕也很无奈呀,她原本是打算和离成全他们的。 可谁知道盛凌云会突然发疯,他有病吧。 谁家新郎,闹洞房还带着匕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页 「天色不早了,娘子安寝吧。」 楚夕浑身哆嗦了一下,想要一件铠甲,万一惹盛凌云不开心,她还可以挡一挡。 可是盛凌云面对她,十分温柔:「你别怕,我只是吓一吓她,毕竟这是我们的婚事,她来搅合,太不懂事了。」 第3章 先哄她留下来 「我配不上你,我又丑又蠢,她跟你才是郎才女貌……」豺狼配虎豹。 楚夕既然穿越了,她只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大女主文的跌宕起伏,看看也就算了,她可没有那么多的心机算计。 她想安安静静的活着,活着就好。 许是看楚夕焦虑不安,盛凌云上前握着的楚夕的手,拉着她一起坐在了床上,清润的声音温柔而坚定。 「娘子,我既然答应岳父大人要好好照顾你,便不会与别的女子行不轨之举。我盛凌云发誓,一辈子对你好,爱你,护你,你永远都是我的妻。」 说的义正言辞,好有道理。 看着盛凌云柔情似水的眼睛,楚夕突然想到书里是如何描写他的两面三刀,杀伐决断,冷酷无情,勐地一把把他给推开。 「盛凌云,我真的是好心的成全你们,只要你松口,我现在就可以回去把楚然给换回来,你们尽管双宿双飞,不用管我,真的,我真心不用你负责。」 盛凌云深深的看了楚夕一眼,勐然起身,竟然开始脱起了衣裳。 吓的楚夕都结巴了:「你,你,干啥?」 盛凌云脱衣服的手顿了顿:「睡觉啊,为了赶上我们的成亲,我昨晚一宿未睡,睏乏的很。」 只见他利落的把衣服脱的只剩下了里衣。 掀开被子上了床:「那有刚成亲就把自家相公往外推的道理。既然怎么说娘子都不信,以后就让为夫用行动证明吧。」 楚夕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盛凌云,理所当然的躺了下来。 一时间,她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忽然,盛凌云沉闷的鼻音从被窝里发了出来。 「楚夕,我知道你现在不信我,可你在娘家过的日子也艰难,即便你不为自己想,也要想想你娘和你姊妹。」 他为了娶她,竟然威胁她…… 是了,原主之所以忍受屈辱,也要留在盛凌云家。 除了原主本身对盛凌云的爱之外,就是她实在不想回楚家了。 在盛凌云家里,她只需要伺候盛母一个人,而在楚家,她得伺候他们一家子。 楚夕的娘家人口众多,楚夕是楚家二房的二闺女。 大房一家生了个两个儿子一个姑娘,楚夕的娘则生了三个姑娘,楚夕一家在家里像是下人一样伺候大房一家和爷爷奶奶。 书里对楚夕的姐妹虽然只是一笔带过,却记得除了楚然,其他姐妹下场都不好。 倒是大房一家,因为楚然的关系,全家都搬到了京城里,享尽荣华富贵。 楚夕既然穿越过来,她就得替原主活下去。 盛凌云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改了秉性,有一点他说的很对。 成了他的娘子,对楚夕一家都是庇佑。 盛凌云说:「我不逼你,你好好琢磨琢磨吧。」 是啊,与其在娘家被大伯家磨挫,不如跟着盛凌云,就算他不喜欢她,夫君这个名头还是有用的。 好吧,既然暂时逃不掉,便留下来,等回头有机会了再离开。 红烛燃尽,楚夕这一夜睡的都不是很安稳,前世今生胡乱入梦。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楚夕就醒了。 醒来便看到盛凌云的侧颜,真是个美男子,如果不是他心里深爱着别的女人,楚夕倒是愿意跟他谈情说爱一番。 既然决定留下来,日子就要好好过。 楚夕来到厨房,傻眼了。 穿越前,家里用的是天然气,一辈子没用过土灶台,她连柴火都点不着呀。 还有这一口大锅,怎么刷?她端不动,里面脏兮兮的,还有剩水。 算了,干点力所能及的吧。 院子里有一口井,打了半天,水都没打上来。 楚夕懵了,她不会,原主也不会吗? 连个肌肉记忆也没有,她以前是怎么干活的。 就在为难的时候,小叔子盛凌风打着哈欠起来了。 「楚……大嫂,你在干啥?」 楚夕干笑:「我打水……」 盛凌风挑挑眉,冷冷一笑:「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打水?做饭?你不偷懒了。」 楚夕脑子风暴了一下,记忆里原主确实不怎么做家务,书里也说原主整天惯会躲懒,又懒又馋。 既然她不会做家务,那书里她又是怎么照顾盛母的? 说话间,盛凌云的母亲杨氏也起来了。 慈爱的瞅了一眼楚夕,笑了笑:「起了,挺勤快,来,帮娘做饭吧。」 杨氏很温柔,不嫌弃楚夕不会干活,甚至还手把手的教她。 楚夕似乎有些明白了,都说温柔的力量是最强大的,书里楚夕或许不被盛凌云认可,但杨氏是认可她的。 楚夕终于把柴火给点着了,杨氏立马夸奖她:「我就说你根本就不笨,一学就会,你也不懒,我常常见你上山砍柴。」 楚夕娘家人多,干活的也多,楚夕的娘做饭,楚夕大姐烧火,楚夕的妹妹洗衣服,楚夕长了一把力气就上山砍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页 楚夕也终于明白,为啥杨氏的俩孩子都有出息,鼓励式教育放到现代也是专家们贊成的。 古代的饭吃没滋没味,楚夕虽然肚子饿,可糙米饭粗饼子,拉嗓子,她咽不下去呀。 索性也并不吃了,反正她现在胖的很,饿两顿说不定就瘦了。 吃了饭,楚夕擦擦嘴,刚准备刷碗,就看到杨氏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手绢,打开。 「楚夕,你和凌云成亲了,娘也没啥好给你的,这个是娘家祖传的首饰,娘捨不得戴,送给你了。」 一个翠绿的戒指,看上去晶莹剔透,价值不菲。 第4章 灵泉 在楚家庄,盛凌云一家是唯一的外姓人。 十年前,他们一家从外地逃难经过楚家庄,盛凌云掉进河里,被楚夕的父亲救了。 楚家庄的人看他们无家可归,就让他们一家留在了楚家庄。 谁也不知道他们来自哪里,有多少家底,只知道村子里人帮他们整理的时候,一屋子的书。 古代人对读书人都是很推崇的。 楚夕却知道,盛家是京城世族,得罪了权贵,逃到这里的。 世族大家拿出一些贵重的首饰,也不是很稀奇,只是这个戒指楚夕清楚的记得,是盛凌云送给楚然的。 她小心翼翼的扫了一眼一旁的盛凌云,不是她的东西,她也不敢要,推辞道:「娘,这东西太贵重了,我怕弄坏了。」 谁知,杨氏不由分说,就把戒指套楚夕手指上了。 「你是凌云的媳妇儿,这是娘给你的见面礼。」 楚夕再看一眼盛凌云,只见他突然睁大了双眼,虎视眈眈的…… 楚夕的心『咯噔』一下,坏了,他生气了。 与其让盛凌云强迫她还回去,不如自己识相一点。 谁知,戒指像是牢牢长在楚夕指头上一样,怎么拔都拔不掉了。 「盛凌云,你听我狡辩,我不是贪财……」 楚夕说着,赶紧起身回到房间里。 她知道褪去戒指的办法,只要用绳子把手指缠着就行。 但是前提是需要把绳子从戒指里穿进去。 单单用绳子太软,楚夕就把绳子穿针里,再用针穿。 『嘶』楚夕把针扎进了肉里,血珠冒了出来,只是瞬间就被戒指给吸收了。 看到这些,楚夕脑袋『嗡』了一声,她想起来了,戒指是个灵界,楚然靠着里面的灵泉,保持美貌,让她越来越漂亮。 可如今,这么贵重的东西,认她为主,那盛凌云岂不是要气死。 想到盛凌云发怒的时候,眼睛不眨就把人胳膊给砍了,楚夕摸了摸手腕,她可不想刚穿越就残疾。 忽听得『吱呀』一声,楚夕惊恐的转身,看着盛凌云一步步朝她逼近,说话都结巴了。 「那,那,我,我,戒指……」 「戒指是娘给你的,你就带着吧。」盛凌云仿佛并不在意,只是淡淡的扫了戒指一眼。 楚夕却觉得自己还是得讲清楚:「戒指会还给你的,我不会成为你和楚然的绊脚石的。」 可就在她刚抓住盛凌云的瞬间,楚夕的眼前忽然出现一片绿油油的空地。 一望无际的绿地,中间有一汪清凌凌的灵泉。 「这是什么地方?」楚夕还一脸懵,跟着她一起进来的盛凌云开口问道。 书里楚然保持美貌的秘籍便是灵泉,可这一大片的空地又是怎么回事? 楚夕这么想着,就看到绿油油的大地上,果然多了一块块棕色的土地。 「叮,幸福农场欢迎主人。」 盛凌云扭头看了一眼楚夕:「怎么回事?」 楚夕眨巴眨巴无辜的眼睛:「有没有可能,是戒指里的异能空间,我觉得这里的土地,还有灵泉一定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的。」 盛凌云静静地思考了好大一会儿,忽然开口道:「竟然是这样的……」 嗯?是那样? 「主人,请容许管家小秘介绍一下幸福农场使用守则。」 空间是分等级的,如今是初级,除了灵泉还有六块土地。 可以种植粮食,水果,蔬菜等初级农作物,等积分够了,就会继续升级。 空间升级,种子成熟的时间就会缩短,可以种植的种类也会增加。 盛凌云好奇的来到灵泉,捧了一口水喝下去,甘甜可口,他微微眯着眼睛:「是这个味道。」 楚夕随口一问:「你喝过?」 盛凌云没有说话,而是起身在原地转了两圈,最终来到那几块地前,从钱袋里取出一枚铜钱扔到地里。 「这不是聚宝盆,目前为止只能种农作物,等空间升级到最高级,才能种摇钱树。」 盛凌云把铜钱给捡起来,回头看着楚夕:「怎么出去?」 楚夕带着盛凌云,心思流转,两人一起回到了现实中。 盛凌云看看四周,似乎越发好奇了:「怎么进去?」 楚夕发现,她自己是能够出入自由的,而盛凌云要想进去,需要楚夕带着,盛凌云是不能自己进空间的。 而俩人进了空间之后,外面的世界呈静止状态。 摸索透之后,楚夕看到神色不对的盛凌云,赶紧去拽戒指。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开启空间的,这个戒指只要滴血,就会认主,不如,你也来一滴,可能这个戒指也认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页 是这样的吗?盛凌云疑惑的扫了楚夕两眼,把指尖咬破,滴出血来…… 没有丝毫反应。 楚夕尴尬了,戒指是盛家的,就算是要送也是送给楚然,如今戴在她的手上,拔不掉了,她怎么跟盛凌云交代。 盛凌云抓着楚夕胖胖的手,捏了捏,深沉的眼睛看着惶恐不安的楚夕。 「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怎么用,对吧?」 楚夕眨眨眼,点点头。 「那你便戴着吧。」 嗯? 楚夕急了:「不不不,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 盛凌云一个冷眼扫了过来:「你是我的妻……」 这次楚夕只是纠结片刻,便一口气说道:「我不想当你的媳妇儿,你喜欢的人是楚然,我不想嫁给一个不爱我的男人……况且……」 楚夕突然住了嘴,她不知道该不该把盛凌云的下场提前告诉他…… 「况且……什么?」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阴仄仄的眼神直直地盯着楚夕。 楚夕唿吸一窒,干脆闭上眼睛大声喊:「况且你以后会被流放抄家,死在路上,我不愿与你陪葬。」 忽然,盛凌云一把握住楚夕的手腕,把她拉到自己面前。 冷冷一笑,语气冰凉:「不愿与我陪葬?所以,这辈子,定然不会惨死。「 「楚夕,这一世,换我护你……」 第5章 为夫是真心的 楚夕的脑袋宕机了。 不对,一般人知道自己有如此惨烈的下场,八成是要追问的。 盛凌云的反应完全不对。 楚夕刚要追问,忽然听到盛凌风大喊:「娘,娘,你怎么了?」 杨氏长期劳作,营养不良有眩晕的症状。 书中是楚然用灵泉给治好的。 楚夕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盛凌云拉着楚夕来到厨房,递给她一个空瓢。 「灵泉。」 楚夕意念微动,水瓢里凭空加满了水,递给盛凌云。 喝了灵泉的杨氏果然好了,不但身体好了,精神也不错。 盛凌云也尝了一口,抿了抿嘴巴:「以后做饭就用这个水,若是我没猜错的话,这个水能治百病,且是不会断的。」 楚夕点点头,空间里的灵泉取之不尽。 可是,盛凌云怎么会知道? 「你刚才说你喝过这水?可是空间才打开?」楚夕黑白分明的眼睛,落在盛凌云身上。 盛凌云根本不解释,从怀里拿出一些碎银子,剩下的钱袋交给杨氏。 「娘,明日回门,我带楚夕去买点回门礼。」 杨氏看到儿子对儿媳妇儿这么好,欣然同意。 在楚夕脑袋里的问号层出不穷的时候,就被盛凌云拉着一起去往城里的路上。 盛凌云个子高,腿长,拉着楚夕走的踉踉跄跄。 楚夕身体肥胖,走两步便气喘吁吁,用力的挣脱了盛凌云的禁锢,喘着气道:「有事说事,我知道你不是真心替我准备回门礼的。」 说不定明天就把楚然带走了,假惺惺的做什么,不如俩人说开了。 盛凌云果真停了下来,黑漆漆的眼神直直的盯着楚夕。 「为夫确实是真心。」 楚夕信他个鬼。 「我知道你肯定对这个异能空间好奇,我能用而你不能,但这个东西是你家的,你放心,迟早我会还给你。」 「如果因为异能跟我在一起,我不同意。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我还是希望能找个爱我疼我的男人。」 盛凌云的眼睛眯了眯,语气微寒:「你的意思是要弃了我?」 楚夕确切的点头:「你爱的人不是我,我也不会再做无谓的纠缠。你跟我成亲是为了报恩,如今亲事也成了,你可以离开了,我们各过各的,不用你假惺惺的哄着。」 楚夕说罢静静地看着他,盛凌云只是轻飘飘的说了一句:「走吧。」 便继续大步朝前走。 这就完了?难道不说点啥? 楚夕拖着肥胖的身子追了过去:「我的意思已经说清楚了,你有什么想法也可以说出来,我给你银子,你娘和弟弟我也会照顾好的,只要你答应和离……」 走着走着,就看到盛凌云勐的停了下来,楚夕胖硕的身子撞到了盛凌云的背上。 盛凌云倒是没有动,她却摔了个仰八叉。 『扑哧』一声轻笑,在对面响起,楚夕撑着胳膊坐起来,就看到娇美的楚然,站在他们面前。 楚夕身子沉重,摔倒后不好爬起来,盛凌云转身去扶,像是扯麻袋一样,把她给拎起来。 就看到楚然忍着笑来到盛凌云面前,小脸瞬间变成了幽怨。 「凌云哥哥,你昨天那样对我,然儿很伤心……」 说着楚然就准备去拉盛凌云的手,盛凌云却拉住了楚夕的手。 「楚姑娘,请自重。」 楚然吃惊的望着盛凌云,她实在不明白,怎么前两天还好好的他,回了一趟县城整个人都变了。 她转过头,指着楚夕的鼻子大骂:「是不是你又纠缠凌云哥哥,不要脸的女人,为了得到凌云哥哥,你把他给绑了到山里,要不是我带人去山里救他,他就被野兽吃了。」 「还有上上次,你把他推河里,再把他救上来,假装是他救命恩人,你也不想想,就凭你那脑子,凌云哥哥怎会不知你骯脏的心思?」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页 「还有上上上次,你给凌云哥哥下药……」 楚夕听了自己都很惊讶,原来原主为了得到盛凌云的喜爱,竟然做了这么多的荒唐事。 绑架,下药,推河里…… 难怪她现在的表现让盛凌云怀疑,如果她是原主,嫁给盛凌云之后,应该更开心才是。 而她则是一门心思要和离。 楚夕不想让楚然继续说下去,上前一步,把楚然的嘴巴给捂住了。 「你别说了,以前的事是我的错,我现在把他……」 还给你,三个字还没说完,便被盛凌云接住了话头。 「正是因为她的所作所为,才让我知道,楚夕才是真正爱我的女子,如今我们已然结为夫妻,然姑娘,从前的事莫要再提了,我盛凌云这辈子只有楚夕一个女人,你请自重。」 盛凌云铿锵有力的说完,上前拉住楚夕的手腕,径直把人给拉走了。 楚然愣在原地半天都没反应过神儿来。 「凌云哥哥……」 啥意思,从前的事不追究了?他认了? 「不,不是这样的,凌云哥哥,我知道你肯定有苦衷,凌云哥哥……」 楚夕扭头瞅了一眼楚然,倔强的站在那里,怒瞪着她离开,愤懑的跺着脚,心里脸上都是不甘。 楚夕回头看到盛凌云握着她的手指修长匀称,脑海中浮现起往昔的记忆。 原主确实爱惨了盛凌云,但是从前的盛凌云可真的没有给过她一丝好脸色。 原主为了引起盛凌云的注意,做了很多荒唐事,让盛凌云越发的厌恶她,这才不愿意跟她拜堂,甚至成亲第二天就离开家。 可是如今怎么回事?盛凌云到底怎么了突然转性了? 还说她就是他的唯一…… 经过村外的小河,楚夕勾着头瞅了一眼。 身子肥胖也就算了,脸是真心不能看,满脸的痘痕,还有冻疮印,天刚冷伤痕就发青,青青紫紫,五彩斑斓。 别说村里人了,就算是楚夕自己也觉得跟身边玉树临风的盛凌云不相配。 可偏偏盛凌云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楚夕觉得盛凌云一定有问题。 盛凌云是真的带楚夕进了城。 还没有买东西,盛凌云直接把楚夕带到了医馆。 第6章 三日回门 楚夕的身体底子太差,别看她胖,实则是虚胖。 这些年在娘家不停的干活,吃不好,穿不暖,落下了病根儿。 果然,大夫给她号完脉,直摇头:「她身子虚,需要好好养,得亏还年轻,要是再熬几年,就没得救了。」 盛凌云眼睛不眨地拿出银子递给大夫:「那就先开三个月的补药。」 楚夕忙拽了拽盛凌云的袖子:「用不了这么多,你忘了,有灵泉……」 她自己也是大夫,虽然还没临床,但也会调理身体,不想让盛凌云给她花钱,她怕自己还不起。 盛凌云却像是没听到一样,跟着药童去抓药。 老大夫捋着鬍子称赞道:「现在很少有心疼娘子的官人了,盛公子中了状元也没抛弃糟糠,是个君子。」 盛凌云是这个郡县唯一的状元,骑马戴花游街,县城里的男女老少都认识他。 自然也都知道他娶了一个又丑又胖的夫人。 接下来,盛凌云不但买了回门礼,还给楚夕买了新衣裳。 第三天回门,一大早,盛凌云便收拾完了。 杨氏把礼物给盛凌云,楚夕穿着新衣裳,跟着盛凌云一前一后来到了楚家。 谁知楚夕还没进门,便听到熟悉的叫骂声。 「好吃懒做的贱货,动不动就生病,城里的娇小姐也没你作,赶紧起来煮饭,不然我就打断你的腿。」 不用看,楚夕就能想像出奶奶汪氏拿着笤帚,凶神恶煞的样子。 「奶,俺娘是真的病了,二姐不在,娘上山砍柴,累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求情的是楚夕的三妹,楚珊。 汪氏不依不饶,『啪啪』几下,扫帚落在俩人身上。 破口大骂:「装什么装,砍个柴就累死不成,别以为二妞嫁给盛家,就要我高看你们一眼,呸,你也配,指不定盛家小子已经反悔,要娶楚然了。」 「哼,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德性,一身肥肉,看着都噁心,丑八怪一个还敢肖想当状元夫人,真是白日做梦。」 一边骂,一边打,打的院子里娘儿俩惨叫不已。 楚夕实在听不下去了,一脚把门给踹开了。 上前一把抓住了扫帚夹在了腋下。 「我娘都病了,还让她做饭,楚家的人是都死光了吗?她不做这顿饭,是不是你们都要饿死了。」 汪氏扭头一看楚夕回来了,还要张口再骂,余光扫到盛凌云在后面。 原本狰狞的面孔,随即换成一脸谄媚的笑。 「哎呦,这不是凌云么,你咋来了,快,快进屋,我去喊楚然……」 说着汪氏就要去接盛凌云手里的礼物,却被盛凌云给轻巧的躲开了。 「今天楚夕回门,我看,你们要是没有准备的话,我们就不打扰了。」 盛凌云转身带着楚夕就准备离开。 楚夕都跟盛凌云成亲了,汪氏也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忘了,竟然还去喊楚然。 被盛凌云这么一提醒,老脸也有点挂不住,三角眼翻了白眼。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页 「回门?你难不成真的愿意娶二妞这个蠢笨如猪的人?」 楚夕气的浑身发抖,语气却无比坚定:「是,娶了,你没看到吗?既然你不在意,今天这个门也不用回了,咱们走。」 楚夕扶着蕙娘从地上站了起来,打算带她们离开楚家。 忽然,一道粉色的倩影把他们给拦住了。 「刚进门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凌云哥哥,爷爷和我爹都在屋里等你……」 原来这一家欢迎的人不是楚夕,而是成为楚家女婿的盛凌云。 楚夕的父亲去世了,她们二房没有男人,依靠的只有楚家爷爷和大伯楚大柱。 二房没有分家,盛凌云也只能跟着楚然去见楚爷爷。 只见盛凌云把回门礼递给楚珊,腾出手,朝楚夕伸了过来:「一起。」 盛凌云愿意在娘家给她撑腰,楚夕也断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耍小性儿。 只是犹豫一下,便把自己的小胖手放在他宽大温和的手掌里。 十指相交,看得楚然眼中冒火:「凌云哥哥……」 委屈巴巴的要跟盛凌云撒娇,谁知盛凌云一双眼只盯着楚夕,连眼尾都没甩给她。 忍着一肚子的怒火,蹬蹬瞪,先一步进了屋子,把门帘甩的哗哗响。 楚夕扭头对蕙娘交代:「楚珊,你和娘回屋歇着。」 今天她要跟楚家断亲,把蕙娘和楚珊一起带走,不让她们在楚家受气。 就是不知道盛凌云答应不答应。 楚夕抬眼看向盛凌云,他抿抿嘴,带着楚夕进了堂屋。 楚爷爷和楚大柱确实都在屋子里候着,毕竟盛凌云的身份是状元郎,无论哪个孙女嫁给他,楚家都高兴。 一看到盛凌云进门,楚大柱站了起来,无比热情的给盛凌云让座。 「哎呀,哎呀,凌云来了,快,快请坐,楚然,快倒茶。」 又是楚然,楚家除了楚然没有别人了么。 盛凌云抓住她的手捏了捏,微微点头,给了她一个安定的眼神,恭恭敬敬的给楚爷爷和楚大柱行了个礼。 毕竟是状元身份,这么给他面子,楚爷爷笑眯眯的捋着鬍子,舒了一口气。 「二丫头还是有福气的,她们姐妹的名字都是你给起的,如今又成了亲家,以后多仰仗你照拂。」 盛凌云:「是我应尽的本分。」 当年,楚夕的父亲把盛凌云救上来之后,因为体力不支在河里晕过去了,被众人捞上来,只剩下喘气了。 盛凌云和楚夕的婚事并不是楚夕父亲强求的,是当时盛凌云的母亲给定下来的,楚夕姐妹三人中,只有她跟盛凌云年纪相仿。 定亲是为了让盛家方便照顾楚夕母女四人。 接着就听盛凌云又说道:「今日,除了带娘子回门,还有便是接岳母大人和妹妹,一起去我家住,从此也好有个照应。」 楚夕心中一喜,这话还真的说到了她的心坎儿里。 楚珊开心的差点叫出声,蕙娘也眼圈红了,她以为楚夕会被退婚,没想到盛凌云不但没有退婚,反倒照顾她们一家。 汪氏不屑的撇撇嘴,心疼孙女楚然,狂扯楚大柱的袖子,让他开口说话。 楚大柱拗不过,开口道:「凌云呀,伯父一直以为你想娶的人是然儿,如今你把楚夕给娶了,你让然儿怎么办?」 「不如一併娶了,让她跟楚夕一起做你的平妻。」 第7章 让楚然做平妻 能提出这个问题,楚夕都惊呆了,脸真大。 可是看到楚家人全都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楚夕即便是泥捏的性子,也炸了。 「凭什么?早干嘛去了?既然那么想嫁给盛凌云,成亲那天为什么不干脆替我出嫁。」 不提这个还好,楚夕一提出嫁的事,汪氏又把扫帚抓在手里,刻薄的嘴里喷出愤怒的吐沫。 「你还好意思说,成亲当日我们就想让凌云娶楚然,是你把她给绑到半山腰,等拜堂结束了,我们才找到人。」 楚夕脑袋风暴了一下,确实有这样的记忆。 成亲前一日,楚珊偷听到汪氏和大伯的对话,说是让楚夕和楚然一起进盛家的门。 似乎盛凌云也早就知晓。 谁知楚夕气不过,大早上起来,就把楚然扛到了后山上,绑了。 楚家人找不到楚然,吉时也不能耽误,就只能让楚夕一个人嫁过去了。 如今他们还不死心,平妻?书上可没有这么说,她也定然不会答应。 「不行。「 她这个正头娘子是她父亲用命换来的,即便是以后楚然嫁给了盛凌云,也只能是继室,是妾。 不然,她们娘仨会再次被村里人笑话的,尤其是楚珊,她还没有嫁人。 只是她说了不算,楚然可是盛凌云的挚爱,书里楚然没有名分他都能把人带走,如今要做平妻,说不准他还真的会答应。 「你说了不算,得听凌云哥哥的。「楚然白了楚夕一眼,娇羞的看向盛凌云。 而此时,楚家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在盛凌云身上,门口的蕙娘更是紧张的差点把衣角给搓烂。 只见盛凌云嘴角微微勾起,淡漠的瞟了楚夕一眼,旧情难忘。 「平妻就算了,我已有妻室,大伯若真想让她进我盛家,暂且做个丫鬟吧。」 盛凌云的话音一落,只听得楚夕冷冷的哼了一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页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昨天还信誓旦旦的说要好好照顾楚夕,今天就把楚然弄回家给她添堵。 恩情和美色,看来他都不想放弃,真是又当又立。 「不过,我有个条件。」盛凌云说。 他既然答应楚然进盛家了,楚家人的脸上都露出胜利的笑。 尤其是楚然,娇羞的低垂着头,还不忘冲着楚夕挑衅。 只要能进盛家留在盛凌云身边,早晚她把正妻的名分拿下。 楚大柱笑呵呵的问道:「啥条件?说,都答应你。」 盛凌云依然是不紧不慢,从容淡定。 「晚辈已经说过了,今日要带岳母大人和楚珊妹妹一起回盛家。」 「是个孝顺孩子,可以……「楚大柱刚准备点头答应,就被楚然拦下来。 「爹,你忘了,今天是楚珊和丁家换亲的日子。」 说着话,就听到院子外面一阵躁动。 媒婆打头,领着一群人来到了楚家。 「哟,都在呢,太好了,丁家的人也都来了,赶紧招待吧。」 丁家来了一个姑娘,两个兄弟,还有一个丁姑娘的父亲。 身后还跟俩小媳妇儿。 换亲,换亲,就是丁家出一个姑娘,楚家出一个姑娘,嫁给对方家里的男丁。 如此可以省下聘礼钱。 丁家姑娘体态丰腴,看上去就很结实。 楚家满意了,楚家姑娘,丁家还不知道是那个? 丁父扫了一眼院子的姑娘,问:「亲家打算把那位姑娘嫁到我们家?」 汪氏笑眯眯的指了指屋里:「那个。」 丁父认真的瞅了一眼,眉头皱了皱:「胖是胖了点,好生养。」 汪氏的表情尬了一下:「不是,是瘦的。」 丁父神色一怔,犹豫了:「太小了吧,看着比我闺女都小,仨孩子也不好叫她后娘,村子人会笑话的。」 楚夕觉得事情不对,『噌』的站了出来:「什么意思?你们家娶亲的人是谁?」 丁父黑红的老脸堆满了褶子,被楚夕质问的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们家,我,我娶亲……」 楚夕倒吸一口凉气,整个三观都撕裂了。 「你娶媳妇儿?你都多大了,还娶媳妇儿,娶的还是我妹妹,她今年才十三,比你闺女都小。」 丁父双眼一瞪,不依了。 「这不是我的主意,是你们家早就商量好的,你家闺女多,随便嫁过来那个都成的,我不挑。」 楚夕勐地瞪向汪氏:「你的主意?你们跟他商量好的?把我妹妹嫁给他……」 汪氏『哧』的冷哼一声:「是又怎么样?你都嫁人了,娘家的事不用你管,「 楚夕二话不说,冲到厨房里,把菜刀拿了出来。 「楚珊是我妹妹,她的亲事我管定了,今天要是你敢把她嫁给丁家,我就跟你没完……「 汪氏被楚夕手里的菜刀给吓住了,抓住楚大柱挡在身前。 「亲事已经定下了,可不是说退就退的。」 汪氏艮着脖子跟楚夕对峙,在楚大柱身后伸出个脑袋,顶了一句,又给缩回去了。 像个王八一样。 楚夕气疯了,汪氏太不是人了,书里楚珊似乎就是刚嫁过去人没了,如今她来了,要是连妹妹都护不住,她宁可立马死去。 手里拿着菜刀,胡乱的挥舞。 「我说退就退,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把我妹给带走,谁tm敢动一下,我就跟她拼了。」 蕙娘知道汪氏竟然要把楚珊嫁给一个半老头子,死死的把楚珊搂在怀里,痛哭。 「娘,不能呀,楚珊还小,你怎么能这么狠心那……」 汪氏的狠心不是一次两次了,在楚家,只有楚然是她孙女,其他的都是累赘。 楚大柱颤巍巍的刚准备把楚夕的刀给夺下来,谁知楚夕手腕一转,一道血痕在楚大柱的胳膊上划开。 「嘶,死丫头,你真动手呀。」 楚夕是豁出去了,但是看到有人受伤,她清亮的眼神还是流露出一丝歉意。 楚家不值得! 极少的歉意随着怒气,很快消失。 「是你自己往上撞的,不能怪我,但是,你要是胆敢再往前一步。我可不保证会不会砍伤你……」 僵持中,就看到楚然像是粉色蝴蝶又飞到楚然面前。 傲然的扬着下巴,神色冷凝,愤怒的瞪着楚夕。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连我爹你都伤,自古婚事都是父母之命,你就不要瞎掺和了。」 楚然都被气笑了。 「你懂事?你嫁给他,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什么婚事都是父母之命,要是我爹还在,他一定不会把我姐给卖去当丫鬟,把我妹嫁给一个老鳏夫的。」 第8章 还是把她带回来了 提起楚夕的父亲,蕙娘哭的更大声了。 此时就连周围看热闹的邻居都看不下去了。 「大柱他娘,你也太会省钱了吧,为了不出聘礼,把孙女嫁给比大柱都老的男人。」 「我们楚家都是厚道人,你这么做传出去,让别家的孩子还咋娶媳妇儿那。」 「都以为我们楚家村是刻薄的,寡妇被欺,孙女被卖,名声都坏了。」 众口铄金,再加上楚夕拼命的架势,汪氏的脸上也不好看,阴沉阴沉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页 「聘礼十两银子那,你们给我拿呀。」 楚夕看汪氏无论如何都不松口,勐地抓住楚然的胳膊,明晃晃的刀架在了楚然的脖子上。 「不退是吧,那我先把她给杀了,然后再自杀。「 「楚然……「 「二妞……「 楚然可是楚家的命,没有了她,怎么攀上盛凌云这个高枝儿。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楚夕竟然会这么决绝。 「亲事退了吧,聘礼我来出。」 僵持下,忽然听得盛凌云玉石相击的声音,众人都朝他看了过去。 只见盛凌云俊朗挺拔的身姿,如明月皎皎,玉树卓卓。 来到楚夕面前,慢悠悠的拿下了她手里的刀,把她拽到身后。 手里拿着一张十两银子的银票,朝楚大柱递了过去。 可等到楚大柱去接的时候,他却把银票给收了回去。 「只是需要大伯给晚辈立个字据。晚辈今日领走的这些人,从此以后都是盛家人,与楚家再无半点关系。」 盛凌云娶了楚夕,是因为楚夕的父亲救了他,他要报恩。 带走楚然,是因为俩人青梅竹马,两情相悦。 把蕙娘和楚珊都给带走,虽然说不过去,可村子里人都知道,她们娘儿俩跟着盛家肯定比跟着楚家强。 楚大柱原本还有点犹豫,被一旁的汪氏戳了几下,同意了。 此时,周围的人群中,忽然爆发一阵嗤笑声。 「大柱可真会做买卖,二林只救了人家一个孩子,你搭上俩闺女还有你弟妹,这下你家可就没有累赘了。」 「就是,你们家的人太会算计,太有眼光,赶明儿我也去河边蹲着,也救个状元郎出来。」 「救不出状元郎,救个探花也行啊,一个女婿半个儿,全家都跟着沾光。」 楚大柱听得出大家都在讥讽他,可他也没办法,儿子不能不娶媳妇,汪氏的话不能不听,盛家的高枝也不能不攀。 请来了楚家族长,楚爷爷也在,盛凌云亲自起草一个文书,让俩人都按了手印,从此,她们都是盛家的人了。 都是一个村子的,杨氏也很快知道了情况。 盛凌云只是陪着楚夕回个门,把楚家的女人都给带回来了。 杨氏贤惠,什么都没说,给她们都安排了住处。 盛凌云家是个小院子,正房三间,东西两边各有一个厢房。 东边厢房挨着厨房,西边厢房挨着茅房。 院子里有一口井,井的旁边是柴房。 正房三间,杨氏住一间,楚夕和盛凌云住一间,盛凌风住角房。 杨氏把东厢房收拾了给蕙娘和楚珊住。 把西厢收拾了给楚然住。 楚珊跟着蕙娘单独住了一间屋子,一进门,她的眼睛都亮了。 「娘,咱们终于能住上不漏雨的屋子了。」 其实楚家也是这样的房子,只是她们住的是柴房。 说完她抱着包袱在柔软干净的大床上滚了一圈。 蕙娘温柔的笑着,只是眉宇间还有着淡淡的哀愁。 「你姐夫孝顺,你二姐她……难呀。」 尤其是对面屋子住着楚然。 楚然则忿忿的往床上一坐,盛凌云并没有答应娶她为平妻,她很生气,脑子里想着如何与盛凌云生米煮成熟饭。 正想着,院子里出现悉悉索索的声音。 楚然推开窗户一看,楚夕正在厨房里烧热水。 古代的农村人不讲究,没有睡前洗簌的习惯,但是读书人讲究。 楚然心里一想就知道,楚夕是在给盛凌云打水。 眼珠一转,拽了拽衣裳,整理了一下头髮,扭着小腰也跟进了厨房。 「楚夕,干啥呢?」 楚夕正在往桶里装热水,看都没看她一眼,直接怼了回去。 「没长眼睛不会自己看呀。」 盛凌云到底放不下楚然,还是把她带回来了,楚夕躺平了,心里不再难过,可是看到楚然,她依然很生气。 楚然娇柔的笑笑:「是给相公打洗脚水吧,让我来吧。」 相公?还没有办喜事,这就叫上了? 楚夕都没跟盛凌云叫过相公。 看楚然目光贪婪的样子,又想到盛凌云到底是把蕙娘和楚珊给捞出来了,于是成全了他们。 「行,你去吧,这可是他的洗澡水。」 一听说给盛凌云打洗澡水,楚然的眼神更亮了。 那她是不是进去就能看到心心念念的画面了…… 楚夕扫了一眼楚然花痴的表情,讥笑着把水桶递给了她。 楚然到底没有干过重活,一桶水都差点拎不动,可是为了盛凌云,她忍了。 「吱呀」一声推开了盛凌云的房门,远远的楚夕就能看到,正在床上看书的盛凌云,迅速的拿起被褥把自己的里衣给盖住了。 「你怎么来了?」语气不算好。 楚然放下水桶,娇柔抹汗:「楚夕不会伺候人,我来给你打洗澡水了。」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她愿意当奴婢是她的事,咋能顺便踩自己一脚呢。 盛凌云却并没有让她进屋:「把水桶放下,你可以离开了。」 楚然怎么捨得放弃这么好的机会,起身就来到了床边,硬生生的往盛凌云身上扑。 「凌云哥哥,我知道你心里有我,二叔救你是凑巧,你娶了楚夕,已经是报了恩了,总不能连自己都搭进去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页 盛凌云一个灵巧的翻身,直接下床了:「你怎知我喜欢的不是楚夕……」 说完他趿拉着布鞋径直来到了厨房。 皱着眉头瞪了楚夕一眼:「忙完了吗?忙完了赶紧睡觉。」 大锅里的水要弄干净,楚夕把剩下的水弄水盆里,凑合着洗了个手:「怎么,送上门的都不要呀。」 盛凌云双手抱臂靠着门框,没有回答楚夕犀利的问题,反而冷笑起来:「过河就拆桥,拆的挺快。」 这是控诉她,刚把蕙娘和楚珊从楚家捞出来,就打算跟盛凌云翻脸了。 楚夕可不能做这种无情无义的人。 「不不不,我是好心成全你,人都带回来了,我还不得给你们制造机会呀,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呢。」 盛凌云从鼻腔里喷出一丝冷笑:「倒打一耙,从前你只是蛮不讲理,现在又多了伶牙俐齿,好,很好。」 说完,盛凌云顾不上楚夕反对,拉着她的手腕进屋。 他不需要任何机会,更不会让楚然得逞。 门口,楚然可怜兮兮的看着他,死死的盯着他的手,眼睛里恨不得喷出火来。 「凌云哥哥,你喜欢的女人明明是我,你说过考中状元后,带我进京的……」 盛凌云清冷的眼神一暗,淡漠的眼神看向楚然:「你先回去休息,明天带你进城。」 「我就知道凌云哥哥最好。」楚然一听,欢欢喜喜的回去了。 楚夕嘴角泛起一抹冷笑,就知道,书里的情节只会迟到,不会消失。 他终究还是会带着她离开的。 如今盛凌云所做的一切,怕是让楚夕心甘情愿的留下来,照顾他们的家人。 第9章 赚钱去 谁知楚然刚往回走两步,就听到盛凌云阴恻恻的声音。 「只是,带你走之前,必须教教你规矩。」 楚然不可思议的转过身子。 盛凌云抬抬下巴:「去,把柴房里的柴都噼了,水缸加满水,做完这些,我自然带你进城。」 挑水,噼柴,楚然没想到盛凌云会让她干这些粗活。 娇嗔的喊了一声:「凌云哥哥……」 谁知盛凌云说翻脸就翻脸:「不愿意干?就滚回你家去。」 楚然大白天当着这么多村民的面,被盛凌云带回家,让她再回去,她的面子往哪儿搁。 虽然不知道盛凌云对她的态度,为什么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她最擅长的是忍耐。 咬了咬下嘴片,流着两行泪水,弱弱的拿起斧头,当真去砍柴了。 盛凌风犹豫了一下,想去帮忙,就看到盛凌云犀利的眼神瞪了他一眼。 都是亲兄弟,自然知道他的脾气,缩着脑袋回屋子就把门闩上了。 楚夕也惊呆了,没想到盛凌云会这么对楚然。 还是杨氏心软:「儿啊,你这又是何必?」 盛凌云轻咳一声,耐心的解释道:「娘,你也知道在楚家,她什么活都不会做,回头若是跟着儿子去赴任,难不成这些粗活都让楚夕来做么。」 杨氏看了一眼把厨房收拾的利利索索的楚夕,默认了。 「行,你房里的事,娘就不管了,只是一样,既然娶了楚夕,可别委屈了她,她爹是你的救命恩人。」 「孩儿谨记。」 楚夕却觉得盛凌云阴晴不定,不好相处。 盘算了一个晚上,还是决定跟盛凌云和离。 只不过,不是现在,而是在她赚了很多钱,足够赔偿盛凌云的时候。 晚上楚夕甚至做了一个美梦。 梦里,她捧着一堆银子砸向盛凌云。 「和离,必须和离,如果不同意,我就用银子砸死你。」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有亮,楚夕就起来了,发现盛凌云和楚然都不见了。 许是带着楚然进京了,楚夕倒是盼望盛凌云从此别回来了。 勤劳的蕙娘和楚珊也洗簌完。 楚珊背上竹篓准备去割猪草,楚家养了一只猪,盛家也养了一只,楚珊年纪小,只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而蕙娘已经开始打水,把缸给加满了,并且用大盆,泡了一盆的衣裳。 看着柴火垛堆的又高又整齐,还有点诧异。 一看到楚夕起来,便沖她招招手:「二妞,你有衣服没,娘跟你一起洗了,你赶紧去做饭吧,凌云对咱们这么好,咱们可不能偷懒。」 说话间,杨氏也起来了:「没事,没事,我来做饭,楚夕身子不好,要喝药,她就歇着吧。」 杨氏把盛凌风也给喊起来,喊他去山上砍柴。 家里人忽然一下子多了,家务活还是那些,楚夕还真就没活儿干了。 她想了想,好歹她也是刚毕业的医学生,古代西医不行,中医药草还是可以的,进山里挖药草卖也是一个出路。 其实无论是楚家,还是盛凌云,都不缺钱。 缺钱的人只有楚夕和她们二房。 蕙娘性子太懦弱,护不住仨孩子,老大楚莹被卖到县城大户人家当丫鬟,每月的月钱都是汪氏自己去拿,根本不经蕙娘的手。 从前的原主是个傻的,只知道闷头砍柴,张嘴吃饭,也没啥钱。 楚珊年纪还小,更没有赚钱的门路。 书里,楚夕嫁给盛凌云后,虽然伺候着婆婆和小叔,倒也不缺吃喝,盛凌云每年都会往家里寄银子,只是也不给楚夕,给杨氏。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页 楚夕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背上竹篓,拿起铲刀,来到了山上。 山上草药不少,值钱的却不多,楚夕好歹学过中医,知道越是犄角旮旯,越是有珍贵的药草。 一边走一边挖药草,珍贵的药草也要,普通的也要。 走着走着,来到了深山里。 勐一抬头,她望着高耸入云的参天大树,知道自己已经来到危险的地方,不能再往里走了。 再看看背篓里的药草,应该有些收穫,下面还有半框蘑菇,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忽然,楚夕停住了脚,警觉的四处看了一圈,她总感觉有一双兴奋的眼神注视着她。 直觉不妙,楚夕背上竹篓,拔腿就跑。 紧跟着,身后就传出了疾风吹动莎草的声音,还有野兽的嘶吼。 天呀,她太倒霉了,第一次来山上就要命丧于此吗? 楚夕再也顾不上其他,二百多斤的胖子硬生生的跑出了苏炳添的速度。 印象中,前面不远处有一个猎人做的陷阱,虽然已经废弃了,但好奇的楚夕还是认真的观察了一下。 陷阱很大,下面乱七八糟插着削尖的柱子,她当机立断把野兽往那个陷阱里引。 野猪掉入了陷阱里,皮糙肉厚的,只有一两根竹籤插入它的腹中,并不足以致命。 楚夕到底高估了这具身体,原本想来一个灵活的走位避开洞口,笨重的身子没能躲开,也掉入了洞里,一根竹籤插入她的小腿,疼得她立马昏死过去。 再次醒来,是被熟悉的声音喊醒的。 茫然的睁开了双眼,就看到洞边上,盛凌云那双着急的眼睛。 「楚夕,你没事吧,我现在就拿绳子,把你给拉上来。」 楚夕刚动一动,小腿撕心裂肺的疼痛,让她差点又昏过去。 一狠心,她用力把小腿从竹籤上拔了下来,疼得她眼冒金星,身上立马出了一身的汗。 「快用灵泉,灵泉能止血。」 楚夕经过盛凌云的提醒,才想起自己的金手指,灵泉随着手指滴出,她小腿上的伤口,肉眼可见的再慢慢癒合。 这边盛凌云已经把绳子给垂了下来,楚夕刚准备拉着绳子上去,不舍的瞅了一眼已经死去的野猪。 「还是先把它给拉上去吧,好不容易抓的,能卖不少银子那。」 盛凌云着急了:「不行,天快黑了,山里的野狼会闻着血腥味找过来的,到时候我们都要死。」 楚夕忽然想起书里楚然用这个空间能储存东西,就看到楚夕轻轻的一挥手,野猪果然进了她的空间里。 一阵惊喜。 「看,我收到空间里了,走,咱们赶紧离开。」 等盛凌云艰难的把楚夕拉上来,天已经彻底黑了,盛凌云拉着楚夕气喘吁吁的往山下跑。 一直看到村里熟悉的炊烟和灯火,俩人才停住了脚步。 楚夕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盛凌云竟然回来了。 「你,你不是去京城赴职了么,怎么又回来了?」 盛凌云靠着一棵大树休息:「不用去京城,只需在家等着,朝廷的旨意就会下来,到时候我带着你一起去赴任。」 那书里盛凌云把楚然带去京城做什么,楚夕想了想,八成是走关系去了。 朝廷三年一度的科考,中了进士后,有门路的会被留在京城,没有门路的就会去地方赴任。 书里盛凌云一心想留京城,带着楚然进京后,四处奔走,最终找了个七品小官做起,慢慢才做到一品宰相。 可是如今盛凌云竟然没有了凌云壮志,竟然甘心去小地方当个小官,真的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楚夕不信盛凌云的鬼话,她把野猪从空间里拿了出来。 拖着野猪的腿,往家里拉。 盛凌云看到后,赶紧去帮忙,却被楚夕给挡住了。 「我的……」 盛凌云微微一怔,看楚夕护犊子一样,把野猪给护了起来。 楚夕拉着野猪往家里走,盛凌云失笑,没想到这丫头还挺财迷。 第10章 钱袋被偷了 楚夕消失了一整天,家里人都很着急,看到盛凌云把她找回来了,大老远蕙娘和杨氏都朝着她跑了过来。 杨氏拉着楚夕的手,四处查看:「怎么去了那么久,吓死我了。」 蕙娘也跟着担心道:「山上有狼,白天去都要好几个人结伴,你一个人咋能行。」 楚珊也跟着跑过来,可她刚来到楚夕身后,看到一整只大野猪,激动的尖叫。 「娘呀,二姐打了只野猪回来。」 此时大家的目光才从楚夕身上,挪到身后的野猪上。 蕙娘也吃了一惊:「从前你一身的蛮力只会砍柴,没想到竟然打了只野猪,你没受伤吧。」 楚夕受伤了,只是有空间灵泉,伤口好的快,但她的腿还是有些疼,而且失血过多有些头晕。 被蕙娘推了一下,更晕了。 「崴脚了,疼,疼……」 众人将楚夕扶到屋子里,让她休息。 盛凌云收拾完来到床前,楚夕已经睡着了。 灯光下,楚夕的脸有些惨白。 他去找楚夕的时候,是看到楚夕的小腿插在竹尖上的,即便是有灵泉,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好的。 轻悄悄的掀开楚夕的腿,捏了捏,楚夕胖,也分辨不出她的腿是肿了还是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页 用手摁了摁,白皙的肌肉很有弹性,看到楚夕不疼,他放下心,吹熄了灯去偏塌上休息去了。 等盛凌云离开,楚夕才敢睁开眼睛,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她要被吓死。 回到家后,楚夕便刻意躲着盛凌云,让楚珊帮忙洗澡换衣裳,不愿跟盛凌云待在一起。 明明都要离开的人,突然回来,不就是惦记着空间,她的金手指。 可如今那个戒指已经去不掉了,若是硬要去掉,保不准要被砍手指。 她不想当个残疾人,手指断一根都不行。 好在,盛凌云没有丧心病狂的乱来,倒是让楚夕也摸不准,他究竟为什么回来了。 若是楚夕没有记错的话,他的一生只有两个目的,升官发财,娶楚然。 楚然?是了,楚夕发现,自从她进门后,就没见过楚然的身影。 相公都叫了,按理说楚然应该紧跟盛凌云才行。 转念一想,楚夕释然了,书里盛凌云就把楚然带到县城。 说不定,这一次也是如此,人家已经在县城安顿好了。 还是赶紧赚钱,和离吧,用银子补偿戒指,就不怕被剁手了。 这种提心弔胆的日子,过的太委屈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都没亮,楚夕就推着独轮车,把野猪拉到了集市上。 这条集市一大早很繁华,多是卖肉卖菜的,一大早起来摘菜宰猪宰羊,图的就是个新鲜。 一路上经过的屠夫,有看到她独轮车上的野猪,纷纷喊起来。 「姑娘,野猪卖吗?给你价格好一点。」 楚夕都没有搭理他们,径直来到一个屠夫的摊位上,用力的拍了一下案板,笑的如阳光般灿烂。 「二狗子,收猪肉了。」 楚二狗是楚夕的邻居,父亲是个屠夫,集市上有个摊位,专门卖肉。 楚二狗是个小胖墩,从前没有帮家里人卖肉的时候,跟楚夕是砍柴的搭子,他是整个村子,唯一不欺负楚夕的孩子。 见到楚夕,他也很开心,看到楚夕拉来的野猪,吃了一惊。 「你可真厉害,都能打野猪了。」 一整只猪一起卖总共是二百六十斤,一斤卖七文钱,总共是一千八百二十文。 这个时代一百文是一贯,十贯是一两,也就是一千文是一两,总共是一两八惯二十文。 楚夕没想到一两银子这么多,她以为顶多是现代的一百块,如今看来,一文钱能买俩肉包,四个馒头,说不定一两银子值三千块也不止。 也难怪汪氏出十两银子的聘礼,跟要她老命似的,确实不少钱。 那她得啥时候才能赚够和离的钱呀。 「二妞,你别嫌少,别人家收野猪肉,只给五文钱,我们是邻居,我才算你这么多,这样,一会儿我再给你一个猪心回家炒菜。」 楚夕背篓里还有一些草药,她要拿到药店里去卖。 草药并不多,卖了十五文钱。 数着手里的铜板,楚夕觉得越发的艰难了。 空间的用处还不知道怎么开发,更不知道啥时候能攒够银子。 正发愁,突然一个半大孩子,冲着楚夕就撞了过来。 『哎哟』楚夕那经得住人撞,一屁股摔倒在地,差点在地上砸一个大坑出来。 「谁家孩子,这么莽撞。」 刚准备骂人,她突然一个激灵,摸了一下腰间。 「我去,小偷,抓小偷呀。」 楚夕肥胖的身子爬起来也是很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奔跑。 昨天身后有狼,她玩命的跑。 今天前面有钱,她玩命的跑。 楚夕觉得要是天天这么倒霉,她不瘦下去,天理都不容。 「小偷,抓小偷……」 气喘吁吁,而小偷早就不知去向。 忽然,身旁有人像是风一样跑过,帮她追小偷去了。 这边,她的胳膊被人拉住了。 「楚夕,你别追了,追不上的,让凌风去追吧。」 楚夕哭丧着一张脸,看向盛凌云,更难过了。 「这可是我赚的第一笔银子,呜呜呜,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那。」 盛凌云拿出巾帕给楚夕擦汗,一脸的泪水加汗水,他也不嫌弃,扶着她坐在了路旁。 「没关系的,凌风会把银子给拿回来的,你饿不饿,那边有烧饼馄饨,吃一碗吧。」 盛凌云还怪温柔嘞。 「饿,我减肥,吃的不多,你分我半碗就行了。」 楚夕早就饿了,只是她抠门,捨不得花钱。 「没事,我出钱。」 盛凌云请客就另说了。 楚夕不客气:「那就来一个烧饼一碗馄饨吧。」 俩人路边吃着馄饨,等着盛凌风,果然,两盏茶的功夫,盛凌风就拿着钱袋子回来了。 只是,钱袋子空了。 「哥,我找到你说的人了,确实在西城的破庙里,生了病,没银子看诊,我给他请了大夫,抓了药,还把剩下的银子给他了。」 盛凌风也要了一碗馄饨,一个烧饼。 楚夕接过空空如也的钱袋,委屈的想哭。 拿她的袋子做好事,至少也得留个名,好让那人报答她吧。 楚夕还没来得及控诉,就听盛凌云轻轻『嗯』了一声。 「虽然说旦做好事,莫问前程,若是不经意间善意,才更显的真诚。」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页 盛凌风又说:「那人说了,他叫东方游,问了我是谁,我没回答就跑了,但是我抓那小偷的时候,透露了一点,说我哥是状元。」 第11章 救了一个乞丐 楚夕『哧』的一声冷笑,做好事不留名?不还是留下了姓名,不就想等人报答。 东方游…… 等等,这个名字好熟悉呀。 书里,楚然被盛凌云接到县城住到了年底,才动身去京城。 而正是这段时间,楚然救了一个人,这个人不简单,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懂得纵横术,更识世人心。 最关键,这个人帮楚然当上了太后。 而他便是书里女主继空间之后,另外一个王炸,东方游,楚然的谋士。 盛凌云竟然还让弟弟千方百计找到他? 楚夕抬眼扫了一眼对面的盛凌云,真是痴情,找到东方游再送给楚然,继续帮她谋划。 只可惜,到最后,是东方游建议楚然杀了盛凌云的,只因当时大家都知道楚然跟盛凌云太过亲密,怀疑楚然的儿子不是皇家血脉。 若是盛凌云知道结局,只怕不会把这么一个有才干的东方游让给楚然。 算了,算了,别人之间的纠结关她何事。 她还是尽快找个理由和离吧,省得说回头再被牵连。 捏捏空钱袋,楚夕委屈又不满的抬眼瞟了一下盛凌云。 「野猪是我抓住的,银子也是我的,虽然你救了我,我可以给你报酬,可你也不能把我的银子都拿走,没有功劳也有……」 突然,盛凌云从怀里拿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递给楚夕。 「这个你放好,可别再丢了。」 又从钱袋里,拿出二两碎银子:「这个给你零花。」 额…… 他真是个大好人。 书里的盛凌云可从来没有给原主花过一文钱。 今天他又是请她吃馄饨,又是给她银子,还一下子给那么多,该不会想把空间给要走吧。 楚夕赶紧捂住了手,心虚的干笑:「怎么突然给那么多?」 盛凌云吃过饭,用刚才给楚夕擦干的巾帕擦擦嘴,塞回了袖兜里,平静的语气交代她。 「一会儿你去买点粮食的种子,蔬菜,水果,药材,但凡能种植的,你自己看着办,都买点,别买多了。」 楚夕明白了,这是让她把种子种到空间里。 空间里的土地不能浪费,灵泉每天当水喝,土地结出的粮食,果实啥的,肯定也有奇效。 「好。」 盛凌风不解的扫了一眼楚夕:「现在都快入冬了,买种子也不能种呀,为啥不过年开春买。」 盛凌云没有告诉他真相,煳弄带威胁道:「明年种子价格高,现在买便宜。你小孩子家家的多读点书,大人说话不要插嘴。」 盛凌风摇晃着脑袋,笑嘻嘻的喝汤,一口气喝完了。 就听盛凌云又说道:「这两天在家里就不要到处乱跑了,若是遇到一个叫东方游的去找我,就把人给留下,好好招待,此人我有大用处。」 嗯!? 楚夕愣了一下,难道他不是想把东方游给楚然? 「你这两天不回家吗?」 楚夕忍不住,想打听他的事。 就见盛凌云起身付了饭钱,以为他不愿意搭理她,谁知他又转了回来,仔仔细细的交代。 「这两天在朋友家住,一起拜访书院里的先生,还想找个护卫,等过完年进京的时候,好保护咱们。」 盛凌云等楚夕吃完了,递过他的巾帕。 「跟凌风一起回吧。」 楚夕犹豫的接过他的巾帕,上下打量如今这么好说话的盛凌云,似乎感觉这个人跟书上描述的不一样了。 人是会变的,没有黑化的盛凌云,其实还是好相处的。 拿着盛凌云给的银票,和自己赚的银子,买了一些种子回到家里。 盛凌云给的银票,楚夕是没胆子留的,转手交给了婆婆杨氏。 至于自己赚的,她是要妥帖的藏起来的。 这边楚夕前脚进了屋子,蕙娘后脚就跟了进来。 「二妞,娘想跟你商量点事。」 「娘,啥事?」楚夕满屋子寻找藏银子的器皿,终于找到一个小罐子。 蕙娘侷促的搓了搓手,期期艾艾,跟在楚家一样,她的性子即便是在闺女面前也硬不起来。 「就是,你舅舅……家的表哥要娶媳妇儿……」 楚夕微微一怔,正在擦拭陶罐的手顿住了,清亮的眼睛看向蕙娘:「啥时候的事?我们要随多少份子?」 农村的礼金应该不会太贵,五钱银子差不多了吧。 楚夕正默默的往外数钱,就听蕙娘又说。 「成亲的日子还没定,要下聘才能定下,你舅舅想向咱们借二两银子……你知道的,聘金都不低。」 二两银子? 楚夕手里的罐子顿时不亮了,她捏了捏钱袋,有些犹豫。 「娘,不是我不愿意帮舅舅,咱们家也没银子,我就这点钱,还得吃饭那。」 蕙娘瞪大双眼露出惊诧的表情:「可我刚看到你给了你婆一张银票,而且你这不是也有银子,区区二两……」 楚夕很是无语:「娘,区区二两,咱们也没有,如今我们吃盛家的,住盛家的,不赚钱也就算了,总不能让盛家贴补我们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页 蕙娘有些着急了:「那是你婆家,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而且借钱的是你亲舅舅……」 楚夕没想到蕙娘不但懦弱,还是个扶弟魔。 「亲舅舅咋了,楚珊没卖的时候,也没见他出过力呀,况且这么多年,都是你悄悄给他塞银子,也没见他给你钱。」 蕙娘听不得厉害话,眼泪啪嗒啪嗒的流了下来。 「可我们家就这么一个男丁,你外爷和外婆去的早,你说我这当姐姐的不帮衬他,谁帮衬他。」 「凌云当秀才的时候,官府每月都给他二两银子,举人的时候给十两,如今区区二两银子,你们又是夫妻,怎么就不能要了。」 楚夕气闷,看着蕙娘煳涂的样子,心一狠,吓唬她。 「娘,盛凌云再有钱是他的,我们不能全靠他,你也知道我长这样,他压根瞧不上,要是再因为舅舅的事,惹他烦了,休了我,咱们全家都没依仗了。」 蕙娘到底是担心闺女的,勐然睁大了双眼:「什么?凌云要休了你?他不报恩了。」 楚夕无奈的嘆口气,决定就让盛凌云背这个锅吧。 郑重的点点头:「他已经娶我,算是报恩了,若是我整天给他找麻烦,惹他厌烦,也是可以休了我的。」 说完,楚夕依依不捨的从帕子里拿出一两五百钱递给蕙娘。 「娘,就算是你要帮舅舅,也得量力而行,我也只有这么多了,都给你吧。」 第12章 八字不合 蕙娘想到盛凌云与楚然的事确实害怕了:「这几天都没见楚然的影子,该不会真的被凌云安置到城里,当平妻吧。」 说着还是把银子给接了过去。 得,楚夕看着巾帕里剩下的几百钱,嘆息一声,又要努力赚钱了。 「这我也不知道,娘,咱们只管自己的事就行了,盛凌云的事,还是少打听吧。」 书里把人带到京城后,一直都没回来,这一次不知道会怎样。 反正楚夕已经想清楚了,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还是靠自己最实在。 拼了命抓回来的野猪,卖了银子,给了舅舅。 楚夕没钱了,原本想去山上,但是惦记盛凌云的交待。 她老老实实在家里待了两天。 把从集市上买的种子,种到空间里。 果然,隔了一天,那位叫东方游的乞丐还真的找来了。 家里都是女子,也没有多余的空房了,楚夕把他跟盛凌风安顿在一起。 没想到,东方游这傢伙洗干净,还是一位儒雅的书生,只是那双精明犀利的眼睛,让人看起来十分不自在。 第二天一大早,她又要去山上挖药草赚银子了。 这一次,她学乖了,不打无准备之仗。 仔细分析了书上药草生长的地方,她去了山上悬崖处。 经过她的观察,尽管现在已经深秋,山里还有燕子飞来飞去。 有燕子的地方就有燕窝,燕窝在药店里最值钱,一个成品上佳的能卖五两银子一个。 书上说燕窝生长在悬崖峭壁处,虽然危险,却比较好採摘。 楚夕背上竹篓,带上绳子,拿上锄头,一大早就上山去了。 山上的悬崖有两三处,离村里并不远,她选了一个最近的悬崖,趴在悬崖边上看了半天。 欣喜的爬了起来:「读书多就是好,果真有燕窝。」 而且燕窝目测离得并不远,楚夕不贪心,能弄两三个就够了。 把绳子的一端绑在离悬崖最近的树上,另一端则绑在她的腰上,慢慢的,往悬崖下滑。 此处是个缓坡,突出的岩石也有不少,多少有点攀岩经验的楚夕,胆大心细,一点都不害怕。 挖了一个,又挖一个,忽然,她发现还有一个,离她只有一臂远。 只见她屏气一跃,脚尖用力,踩到了一个凸起处,用力抓住悬崖上的野草,往怀里一拉,来到了第三个燕窝前。 楚夕千算万算,忽略了原主的体重,刚把燕窝给挖下来,她勐然看到绳子竟然要磨断了。 脑袋『嗡』的一下,不敢低头往下看,凭着仅有的攀岩经验,强迫自己冷静小心,慢慢的往上爬。 终于,她就要爬上去了…… 「楚夕,小心。」 盛凌云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又又寻了过来。 看到楚夕竟然在悬崖边上,吓的心惊胆战。 只见他一路小跑,忙去拉绳子,想把楚夕给拉上来。 双向用力,原本麻绳要断的地方就很细了,加上俩边一拉扯,不出意外,意外出现了,绳子断了。 「啊……」楚夕从悬崖上摔了下来。 盛凌云捏着手里断绳,反应迅速的去抓另外一头,楚夕已经掉下去了。 好在这个悬崖下是个缓坡,中间还有突出的一棵大树。 楚夕摔倒大树上缓冲了一下,又掉到缓坡上,像只皮球一样滚到了崖底。 再次昏迷过去…… 「楚夕,楚夕,你好点了吗?」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疼痛,楚夕幽幽的醒来,闻到一股烤鱼的香气。 她醒了,发现自己在崖底,衣服破了,背篓坏了,身上的伤倒是没了。 还是疼,她勉强从地上爬起来,龇牙咧嘴,疼的说不出话。 盛凌云一边翻着烤鱼,一边解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页 「我握着你的手,也能进到空间里,用灵泉把你的伤给弄好了。」 楚夕愤怨的瞪着盛凌云,隔着肚皮一顿骂。 要不是他来的突然,她一努力就爬上山崖了,也不至于摔下来。 楚夕能说什么,敢说什么,疼的吸气。 「你还怪聪明嘞,都会用灵泉了,我谢谢你啊。」 身上的伤,灵泉会给抹去,可还是疼,缓了好半天,楚夕才缓过来。 秋日的太阳把俩人的影子都给拉长了。 楚夕看着盛凌云挺拔的背,像棵青松,再看自己浑圆的身体,像颗土豆。 十分的不般配。 上次抓野猪,腿受伤,这次找燕窝,摔悬崖。 楚夕觉得自己是不是跟盛凌云八字不合,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她。 「盛凌云,你不是说在城里呆两天么,怎么突然又回来了?」 盛凌云把烤好的鱼递给楚夕,楚夕却摇摇头。 「谢谢,浑身疼的厉害,我吃不下。」 盛凌云把水壶递给楚夕,楚夕喝了一口,水壶里还是灵泉,甘甜可口,又喝两口,终于觉得舒坦了。 盛凌云轻笑一声,反问:「怎么?你不想我回来,把你一个人丢家,照顾一大家子,我不忍心。」 不忍心,还是不放心。 切,又不是没这么做过,忽然的好心,毕竟有不可告人的阴谋。 楚夕看了看手指的戒指,用力拽了几下,依然是拽不掉。 「你不放心的是这个戒指吧,确实是个好东西,当初我就不该拿。」 原本给楚然的,给了她,只怕是整本小说的走向都该变了。 谁知盛凌云压根不在意:「你是盛家的媳妇。」 名义上而已,压根不把她当媳妇,城里还有个平妻。 楚夕舔了舔嘴唇,犹豫的问了一句:「若是我把戒指还给你,你愿意跟我和离吗?」 她知道自己配不上盛凌云,如今只求各过各的,互不牵扯。 「这个戒指怕是去不掉了。除非……」谁知盛凌云挑挑好看的眉,漂亮的桃花眼,闪过一丝凌厉,「你死了。」 楚夕吃了一惊,勐地缩回手,尴尬的咽了口吐沫。 他威胁她。 楚夕瞬间怂了。 干笑:「嘿嘿,我只是随便问问,并没有真的想和离,好歹也是状元夫人,求之不得,求之不得。」 盛凌云轻轻一笑,递给她一条烤好的鱼。 这条鱼其实很香,可到了楚夕嘴里没滋没味的。 「你来悬崖做什么?」盛凌云问。 楚夕不敢告诉盛凌云,她是来挖燕窝攒私房,撒了个谎。 「知道婆婆身子不好,找个燕窝给她补补。」 盛凌云听了很是欣慰,夸她:「你果然还是那么孝顺,不过以后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了,好好经营空间,灵泉才是最好的药材。」 楚夕很是奇怪,一个古代人竟然知道空间也不惊诧,仿佛还很了解似的,不怪异么。 第13章 带你去捉姦 还没来得及让楚夕细想,盛凌云就站了起来。 「休息好了吗?休息好了跟我进城。」 楚夕微微一怔:「进城做什么?」 「带你去捉姦。」 嗯? 这么刺激。 楚夕一路懵着被盛凌云带到了城外的院子里。 这个院子楚夕熟悉,上面写着『赵宅』,是县城里最有钱的员外在城外的别院。 小说里这个院子借给了盛凌云和楚然住。 如今看来,盛凌云果然还是金屋藏了娇。 只是楚夕不知道,盛凌云今天把她喊来做什么。 捉姦?捉谁的奸? 俩人来到别院时,天已经黑了,盛凌云没有走正门,而是绕到无人看守的角门走了进去。 院子不小,收拾的十分精緻,花园凉亭,一个不少。 盛凌云带着楚夕走过弯弯曲曲的游廊,刚来到一处假山前,只见盛凌云勐地甩掉楚夕的手,长开就骂。 「你就是小气,一点都不大度,我娶别的女人怎么了?谁家官老爷不是三妻四妾的,我身边只有你和她两个女子,你就开始闹。」 楚夕勐然被骂,一头雾水,本能的回怼。 「我,我啥时候闹了,你要不想跟我成亲,和离就行了,实在不行,你休了我,我心甘情愿……」 盛凌云得寸进尺,步步逼近:「休了你?你是想让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我盛凌云忘恩负义吗?要不是你父亲救了我,我能娶你……」 楚夕气的差点说不出来话,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我让你娶我了吗?我逼你了吗?你走啊,你带着你喜欢的女人走啊,是你自己非要留下来的,现在还来怪我……」 盛凌云咬牙切齿,狠狠瞪着楚夕:「若不是你苦苦相逼,我早就娶我心爱的女子了,你还说没有,想逼我休了你……好……」 谁知,就在这个时候,盛凌云忽然便停住了话音。 警惕的瞅着楚夕背后的假山,厉声呵斥:「谁,谁在里面?出来。要是再不出来,我喊人了……」 楚夕心里勐然一惊,刚准备往外跑去喊人,却被盛凌云一把抓住了手腕,护在了身后。 盛凌云又喊了一遍,就在楚夕认为假山里不可能有人的时候,她眼睁睁的看着一男,一女,慢慢的从假山里磨磨蹭蹭的,挪了出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页 「盛,盛公子,别,别喊,都是熟人,熟人……」 男子很没义气的,转身就跑了。 而那个女子,楚夕睁大了双眼,不可思议的看着她,仿佛看妖怪一般。 「楚然,你怎么在这里?」 此时的楚然衣衫凌乱,髮髻歪斜,脖子上还有两个很明显的草莓印记。 她深深的低着头,不敢看眼前的两个人,涨红着脸,若是地上有缝,恨不得立马钻进去。 「是啊,然儿,你怎么会在这里?亏得我还打算明日就去官府抬你做平妻,你这又是闹的哪一出?」 盛凌云清冷的声音,透着一丝的冷冽,不曾怪罪楚然一句,可每一句话都像刀子一样扎在她的心里。 「噗通。」楚然一下子双膝跪在地上,膝行两步拽着盛凌云的衣袖就开始哭诉。 「凌云哥哥,对不起,这不是我自愿的,都是赵公子他,他哄骗我到这里的……」 盛凌云寒着一张脸,嫌弃的把衣衫从她手里拽出来,往后退了两步,凌厉的眼神像刀子一样,射向楚然。 「是吗?原来是赵公子哄骗……」 突然,盛凌云一把揪着楚然的衣领就把她给拎了起来,瞪着双眼怒吼。 「你当我是傻的,还是瞎的。还是觉得我盛凌云非你不可,次次都把我玩弄于股掌之中。」 勐地一下,盛凌云用力把楚然掼到地上,面目狰狞。 「楚然,你简直无耻之极。」 心爱的女人跟别的男人调情,就算是脾气再好的男人也受不了吧。 更何况盛凌云这种从小就优秀,傲娇到骨子里的男人,更不容许背叛。 楚夕看着盛凌云发怒,心脏狂跳,再看楚然楚楚可怜,又咎由自取的样子,她差点怀疑盛凌云一个控制不住,拳头落在她的身上。 到底是挚爱,盛凌云如此恼怒,也不曾伤楚然半分。 就在楚夕犹豫着,自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上前把楚然扶起来的时候。 忽然又听盛凌云道:「如今给你两条路,第一,我把你送给赵子路,做他的小妾。从此,我们形同陌路。」 「不要。」楚然哭着断然拒绝。 「第二,你做楚夕的丫鬟,她让你往东,你不能往西,她让你朝北,你莫要朝南,不然,她可以发卖了你。」 赵子路?楚然记得这个名字。 他虽然是个纨绔子弟,好色,妻妾成群,可他十分聪明,几年后成为朝廷的首富,也就是楚然的钱袋子。 只是没想到,现在俩人已经认识了。 对哦,赵宅,这是赵子路父亲留给盛凌云的宅子,文里盛凌云就是和楚然住在这里,风花雪月,然后才去了京城。 楚然趴在地上,瞅了一眼肥胖的楚夕。 尽管她现在如此狼狈,如此不堪,却依然没有把楚夕放眼里。 毕竟是挚爱,有什么矛盾是时间缓解不了的呢。 「凌云哥哥,我真的是清白的,我知道如今说什么你都不信,总有一天,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楚然『呜呜』的哭着,娇柔的样子惹人垂怜。 「我们发过誓,这辈子都要在一起,就算是做丫鬟,我也认了,凌云哥哥,你不能不要我。」 盛凌云冷哼一声,傲娇的扬起了下巴:「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 说着,他抬腿走了。 走了两步,发现楚夕还愣在那里,上前拉住了楚夕的手。 楚夕就算是再笨,此时也慢慢的回过味来。 好傢伙,你隔这儿演戏那,感情刚才跟她吵架,敲山震虎,只是为了惊动假山里的一对儿野鸳鸯。 等等…… 盛凌云,你怎么知道楚然在假山里会野男人。 时间,地点,卡的这么精准。 难不成这个宅子有盛凌云的人? 楚夕一边走一边想,总觉得事情太过凑巧,似乎哪里不对。 想的入迷,竟然不知道盛凌云什么时候,又停了下来。 这一次,她没有撞上盛凌云的背,而是差点摔到他怀里。 幸亏楚夕反应快,硬生生的往一旁倒去,却一不小心把盛凌云也给带翻了。 一直跟在身后的楚然,赶紧过来拉盛凌云,却被他推开。 盛凌云起来的时候,反手把楚夕给拽了起来。 「似乎又瘦了几斤,跟着我吃苦了,你不要再瘦了,胖一点还是好看的。」 第14章 卖身为奴 盛凌云的话让楚夕愣住了,楚然惊呆了。 「额……」 他怕不是受了什么不得了的刺激,连丑美都不分了。 楚夕胖成这个鸟样子,哪里好看了。 看着楚夕呆萌的样子,盛凌云轻笑一声,捏了捏她的脸。 「娘子莫是不知道,情人眼里出西施。」 竟然当着楚然的面调情? 盛凌云疯了,还是受了刺激,楚夕不知道,反正她今天晚上受的刺激也不老少。 先是被盛凌云莫名的带到他和楚然藏娇的院子,接着又被他莫名的吼一顿,最后竟然抓到楚然出轨…… 刺激,真刺激,刺激的她到现在小心脏还扑通扑通的乱跳。 盛凌云调戏完楚夕,面对楚然,他立马换了一张冷酷的脸。 「愣着干嘛,过来把你的卖身契给签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页 说完,盛凌云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果然是楚然的卖身契。 这一签,楚然从此便是奴婢了,就算将来她会嫁给太子,也是身份最卑微的那个。 士农工商,作为农民的楚然是良家子,虽然家中不富裕,社会地位很高。 可作为奴婢,便是社会的最底层了。 盛凌云这一下等于把楚然拉入尘埃。 可她又能怎么办呢?若是给赵子路做了妾室,一辈子困在小院子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辈子就完了。 她宁可选择给楚夕当丫鬟,也不过是赌上盛凌云的感情。 希望他有朝一日能重新爱上她,她才有希望翻身。 摁下手印,楚然哭哭啼啼:「凌云哥哥,你真的好狠的心。」 盛凌云像是没有听到似的,转手把卖身契递给楚夕。 「收好,从此她便是你的丫鬟了,若是做不好,你可以随时发卖了她。」 楚夕拿着卖身契真的烫手,直到此时她跟楚然一样,并不真的以为盛凌云在惩罚楚然,反而是像小两口掐架,指不定啥时候就好了。 「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看完热闹,楚夕可不愿意留下来当电灯泡。 谁知盛凌云也起身来到她身边:「我跟你一起走。」 楚夕愣了一下,看向柔弱可怜的楚然,难道他不该留下来哄她吗? 「你不留下来吗?」 盛凌云哧的冷笑一声,冷漠地吐出一个字:「脏。」 楚然这下彻底崩溃了,哭着跑开了。 楚夕也不好说什么,小说里盛凌云有多爱楚然,此时的他便有多厌恶她,她不知道这种突如其来的厌恶是怎么造成的,只是觉得有些事似乎已经明了。 只是她身在其中,摸不着方向。 无论如何,别人的感情生活与她无关,她只想多赚点钱。 第二天一大早,家里人都还没有醒来,楚夕就已经准备去集市了。 虽然她从悬崖上摔了下来,幸好早已经把燕窝放到空间里,这才没有受到损失。 今天她打算去药铺把燕窝给卖了。 只是她刚到门口,就被惠娘给喊住了。 「二妞,你是不是又要去集市?」 楚夕刚踏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是啊,娘,我把这几天弄的药草给卖了。」 蕙娘拿出一个包袱递给她:「今儿是你大姐的生辰,你把这几个鸡蛋给她,跟她说咱们现在都在盛家,让她不用担心了。」 楚夕的大姐楚莹,十二岁就被卖到城里有钱人家当丫鬟。 如今已经四年了。 当娘的咋能不记得孩子的生辰,尽管蕙娘一无所有,但她还是会每年都让人给楚莹捎两个鸡蛋给她。 楚夕打开包袱看了一眼,日子过得好,鸡蛋有六个。 「好。」 蕙娘说完也塞给楚夕两个鸡蛋:「这些你路上吃,快去快回,别让家里人惦记着。」 一大早,集市的人很多,都是附近的老百姓。 家里种的蔬菜,趁着露水还没下,图个新鲜,卖个好价钱养家餬口。 楚夕穿过集市,来到药铺,零零碎碎的药草并不值钱,值钱的是她辛辛苦苦採回来的燕窝。 药铺的掌柜也是个实在人,并不压价,看着燕窝卖相不错,一个按照六两的价格收了。 一下子赚了十八了,楚夕兴奋的简直要跳起来。 这个不是个小数目,有了这笔启动资金,楚夕的发财梦就要实现了。 她打算先置办个包子铺,馄饨摊,饺子馆等等,等银子赚多了,再开个火锅店啥的。 梦想在一步步的实现,怎么能不开心。 为此,楚夕还特意给姐姐楚莹买了几块点心,上好的布料,还有一盒三百钱的胭脂作为姐姐的生辰礼物。 楚莹被卖的有钱人家姓韩,家里是卖灯笼的,据说他们家的灯笼好看又精緻,就连皇宫里的灯笼有些都是他们家供的。 韩家有钱,他们家的店铺占了城里的四分之一,他们家的宅院比楚家村都大。 楚夕来到韩家,转了大半天才找到一角门。 一推门,门口有个婆子正在扫地,抬眼撇她一下,很不耐烦。 「你是谁,找谁的,这里是韩家,可不是谁都能随便进来的。」 楚夕知道有钱人家的下人都用鼻孔看人,从袖兜里抓出五个铜钱,放在门口的桌子上。 「大嫂,我是楚莹的妹妹,我娘让我来瞧瞧她。」 「楚莹?」有钱能使鬼推磨,守门的婶子只是略微一想,瞬间换了个笑脸,「原来是莺歌的妹子,得嘞,你这便随我来吧。」 每个丫鬟到主人家都会因着主子的喜欢,改了名字。 楚夕从来没有来过韩家,记忆里也不知道楚莹改了什么名。 她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 看守门婶子的热情劲儿,楚夕猜着楚莹应该在韩家过得不错。 谁知等找到了人,才知道,岂知是不错,简直就快成了韩家半个主子了。 「莺歌儿长得好,人也勤快,很得我们三少爷喜欢。你是她的妹子吧,长得和你姐可不一样呢。」 楚夕三姐妹,都长得好看,只有楚夕胖的,一脸痘印。 如今天天用灵泉洗脸,皮肤已经好了很多,可是跟楚莹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页 楚莹的美貌温柔,比楚然都强几倍。 站在院子门口,远远的,楚夕就看到楚莹一身嫩绿如同弱柳扶风一般,向她走来。 「二妞,你今天怎么来了,你成亲那日,姐姐也没空看你去,快让姐姐瞅瞅,变样了没有。」 楚莹一脸欣喜的拉着楚夕转了个圈,捏了捏胳膊,揉了揉脸,满眼的欢喜,心酸,眼圈瞬间红了。 第15章 姐姐是个恋爱脑 「二妞,你受苦了,人都瘦了,姐姐知道盛凌云那个傢伙喜欢的人不是你,你嫁给他註定要受委屈的。」 楚莹用巾帕擦了擦眼泪,搂着楚夕哭。 她只知妹妹可怜,盛凌云无情,却不知妹妹是位实打实的官夫人。 楚夕正准备说些宽慰的话,就看到一位身着青色锦衣,头戴玉冠,消瘦个高的男子,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一来到楚莹身后,便握住了楚莹的肩膀,想把人往怀里拉。 楚夕神色一紧,勐地把楚夕抱住,不动声色的挪了一下,避开了。 「姐,我没事,我好着呢,咱们去你房间里说话吧。」 楚夕看那男子紧盯着楚莹的眼神,一点都不纯洁,想起丫鬟服侍主子时间长了,总会有些情丝暗生。 心里便有些膈应。 她可不希望楚莹真的成为别人的妾室。 楚莹似乎毫不介意,相反对男子的关心还觉得高兴。 拉着楚夕的手介绍:「三少爷,这是我二妹妹,楚夕。」 韩三少爷冲着楚夕傲慢的点点头,脸上却闪过一丝鄙夷。 「既然你妹妹来了,那你们姐妹就好好说说话吧。」 楚莹对着韩三少爷盈盈一拜,抿着嘴笑:「多谢三少爷。」 韩家很大,楚莹拉着楚夕来到不远处的河边,坐了下来。 「以前都是大娘来,今天你来了,我好高兴,二妞,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我这里攒的还有点银子,一会儿给你拿去。」 楚家再不好,楚家三姐妹的感情是非常好的。 楚莹有月钱,把月钱给了奶奶,赏钱留给自己,有时候也会悄悄的贴补蕙娘。 但是这一次,楚夕不是来要银子的,因为她知道楚莹也不容易。 「姐,今天是你生辰,娘让我给你带点鸡蛋来。」 一看到包袱了的鸡蛋,楚莹的眼圈瞬间又红了。 「爹走后,娘在家里总是受欺负,但每年她依然能记得我的生辰,偷偷煮鸡蛋给我吃。」 「二妞,你们最近在家里好不好?你出嫁了,娘在家里就剩下小妹跟她了,只怕被他们欺负的更狠了。」 楚莹边问边擦眼泪,看到楚夕心里酸酸的。 楚夕把自己给楚莹买的东西也塞给了她。 「没有,现在娘和妹妹过的都很好,盛凌云和我成亲后,就把娘和楚珊给接到盛家了。」 接着楚夕简单了说了一下回门那天的事情。 楚莹听的大吃一惊:「平妻?盛凌云答应了吗?若你和楚然是平妻,那你以后只怕再也见不到盛凌云了,岂不是生生守了活寡。」 连楚莹都知道盛凌云和楚然是青梅竹马,两情相悦。 若是楚夕告诉楚莹,盛凌云如今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只怕是谁也不信。 「所以,姐,我打算赚点银子后,跟盛凌云和离。」 本以为楚莹会同意,谁知楚莹瞬间态度就变了。 「和离?不行,二妞,你好不容易有了这门亲事,不能和离,盛凌云虽然跟楚然感情好,可咱爹对他有恩,他也不能不顾及一二。」 「再说,男人谁没个三妻四妾的,只要楚然不是平妻,做个小妾也是可以的,毕竟他们再恩爱,也越不过你去。」 楚夕原本一肚子的委屈和想法,被楚莹一下子浇的一点都不剩。 鸡同鸭讲,道不同不相为谋。 「姐,时辰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你在韩家好好的,有事记得去盛家找我。」 楚莹收拾收拾刚准备离开,就听到路上有两个丫鬟在嚼舌根。 「莺歌那丫头真不要脸,每天都变着法儿往三少爷房里钻,我呸,想当三少爷的姨娘,做梦,三少夫人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可不是,我听说三少夫人打算把她身边的丫鬟红梅给三少爷。红梅可比莺歌长的好看,那是三少夫人的陪房。」 「那也说不准,依我看三少爷就喜欢莺歌这样的,红梅虽然长得好看,人太泼辣,跟三夫人一样,三少爷连三少夫人都不喜欢,会喜欢她?」 「莺歌那样儿的?娇滴滴的?会哭?会生气,会让男人哄?」 几个丫头说笑着,从楚夕背后经过。 楚夕再看楚莹的脸,红的快要滴出血来了。 「姐,你该不会真的要给三少爷做小妾吧。」 当初楚家卖楚莹,只卖了三年,三年五两银子,到了时间是可以把人给赎回去的。 如今楚莹都十六了,赎回去之后,就可以嫁人了。 但是楚家却每一个人愿意赎她。 其原因不就是捨不得楚莹每月的五百月钱。 楚莹的脸红彤彤的,楚夕的心却跌入了低谷。 「姐,你可不要想不开,宁做穷家妻,不做富家妾,做妾始终是要低人一等的。」 楚莹忧郁的眼神瞟了楚夕一眼,咬着下嘴唇,含羞带怯道:「二妞,你不懂,我跟三少爷是两情相悦,即便是做妾,我也认了,我喜欢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页 楚夕睁大双眼,有些不可思议:「喜欢?姐,你再好好考虑一下,你是真的喜欢吗?韩三少爷是有娘子的,你到底是喜欢他的人,还是他的钱?」 楚莹勐然抬头,受伤的眼神瞪着楚夕,半恼半羞。 「我们楚家是不如人家有钱,可我也不至于那么肤浅,三少爷是个很温和的人,对下人也好,平日里还教我们读书,识字,我是真的很喜欢他。」 楚夕看到楚莹像是真的陷了进去,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不行的,姐姐,你这么做会毁了你自己的。若是我没有记错,三年的时间已经到了,我有银子,这就去把你给赎出来。」 楚夕刚要起身,便被楚莹拽了回去:「不要,二妞,姐在韩家过的挺好的,若是回了楚家,又要吃不饱,穿不暖,每天都有干不完的粗活了。」 原来她担心的是这些,楚夕松了一口,慢慢的解释道:「姐,不会的,是我把你给赎出来的,就算是要回,也是回盛家,我婆婆是个好人,她一定会好好待你的。」 谁知楚莹还是不答应:「不回去,我真的不想回去,二妞,我的事情你就别管了,要是没事的话,你就走吧。」 这就开始往外轰人了。 楚夕被楚莹推着往外走,楚夕不放心,殷殷的交待着。 「姐,现在咱们家比以前好多了,你也不用惦记我们了,你一定要保重自己,天下的男子有很多,别一棵树上吊死,韩三少爷是有娘子的人了,你就别钻牛角尖。」 「姐,我发誓,用不了多久,我就把你给赎出去,到时候给你找个好人家,当正头娘子,比做人家的妾好多了。」 「姐,咱们虽然是丫鬟,可也是良家女子,不可不能自甘堕落呀。」 第16章 在那儿都能遇到你们 楚夕一边被楚莹推着走,一边不断地劝解她,连对面来了一群人都没看到。 她这边话音一落,就听到有人讥笑的讽刺起来。 「哟,这是谁呀,穿成这个穷酸样,还看不起我们当丫鬟的,莺哥儿,说你自甘堕落呢,你怎么不啐她一口。」 楚莹勐抬头看到来人,立马跪了下去。 「奴婢给三少夫人请安。」 楚夕看着眼前的众人,被围在中间穿的珠光宝气的,是韩三少爷的夫人,说话伶牙俐齿的应该是她的丫鬟红梅。 虽然楚莹是韩家的丫鬟,可楚夕不是,是以,她只是简单的朝着三少夫人福了福。 三少夫人连看都没看她,冷冷的质问楚莹。 「这个时候你应该服侍在三少爷身旁。」 楚莹惴惴不安赶紧解释:「今日是奴婢生辰,奴婢的娘让妹妹送点东西过来。」 三少夫人却一点情面都不讲,不屑的冷哼一声:「真是什么人都可以往府里带了,把韩家当什么了,还有没有点规矩。」 一旁的红梅已经站了出来:「府上早已经规定,只有主子们的亲戚才能进府,其他任何人的亲戚都要在门房接待。」 「莺哥儿你是府里的老人了,夫人没来的时候,你就在服侍少爷,连这点规矩都不懂?你是不是仗着三少爷喜欢,便为所欲为。来人,掌嘴。」 说罚就罚,这不单是惩罚楚莹,还要给楚夕一个下马威,吓唬她这种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 可楚夕不是普通的乡下人。 「住手。」楚夕上前一步挡在楚莹面前,「这个不怨她,我确实是从角门进来的,守门的嬷嬷也没告诉我府里的规矩,是她把我带到内院,少夫人要惩罚,是不是得一视同仁。」 三少夫人翻着白眼撇了一眼楚夕:「你不是我们府上的丫鬟,请速速离开,我要管教府里的丫鬟,与你无关。」 楚夕扫了一眼楚莹,忽而微微一笑:「你要惩罚的人是我姐,当然与我有关,对了,我听说府上丫鬟做够三年后,便可以赎出来,我要赎我姐姐离开韩家。」 楚莹震惊的抬起头,感情刚才的话白说了,她若是这个时候走了,便再也不能嫁给三少爷了。 「二妞,我不走……」 楚夕气的心口疼,怒其不争:「姐,她都要打你了,你为什么不走,就算是你被三少爷看中,也该他们去家里跟娘商量,上了官文才能纳妾。」 由丫鬟抬为侍妾,地位终究是丫鬟,随时可以被发卖。 但是上了官文就不一样了,身份是良家子,是半个主子,不会被轻易发卖。 这也是昨天盛凌云告诉楚夕的,小妾跟侍妾也是不一样的。 在楚夕看来,盛凌云的打算终究是要楚然成为妻子的,可盛凌云却告诉楚夕,一旦楚然成为丫鬟,最多也就能做到良妾,想成为平妻是不可能的。 丫鬟地位卑微,属于奴婢。 但良家子若是先是小妾,后得到男人的喜欢是有可能成为继室的。 归根到底,出身不同。 昨天楚夕才明白其中的微妙之处,没想到今天她就用在了姐姐的身上。 「赎身?可以啊,就看你给不给的起银子了。」三少夫人倒是愿意让楚莹离开韩家。 楚莹死死的拉住楚夕的胳膊,哀求的看着她:「不要闹了,二妞,姐求你了,姐不想离开韩家。」 楚夕刚卖的燕窝,攒的银子还没有捂热,她也不想花。 可那是她姐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页 「姐,你傻不傻,为了区区一个男人值得吗?你留在韩家要做一辈子下人,要忍受一辈子,如果那个男人真的喜欢你,他会让你受委屈吗?姐,跟我走吧。我能养活你,真的。」 拉扯中,便听到一声清朗的声音:「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正在看热闹的三少夫人,立马换了一副贤惠的模样。 「大哥,大嫂,二哥,有个丫鬟不懂事,我正在处理,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们了。」 楚莹是三少爷的丫鬟,府里的人都见过,三少夫人处理一个丫鬟,谁都不打算管,见她们让出了一条路,众人正打算经过。 「楚夕,你怎么会在这里?」熟悉的声音响起,楚夕一抬头,便看到眉眼冷清的盛凌云。 而盛凌云身后跟着的便是娇柔的楚然。 楚夕正生着闷气,还没回答,便听楚然惊唿一声。 「哦,我忘了,今日是楚莹的生辰,楚夕莫不是来给姐姐送鸡蛋了。」 盛凌云皱了皱眉头:「是吗?」 楚夕深吸了一口气:「我还想帮姐姐赎身,她被卖到韩家已经三年多了,应该可以赎回自由身了。」 盛凌云淡漠的眼神扫了一眼身旁的韩大公子。 韩大公子是商人,盛凌云刚考中状元,正在巴结中,而且成亲的时候,他人也到了,虽然没有见过楚夕的真面目,可身材却没有几个胖的。 连忙示意三少夫人:「是这样的。弟妹,你还不赶紧放人。」 三少夫人看到大哥都对盛凌云恭恭敬敬的,傲慢的态度也收敛了。 温柔浅笑的回答:「大哥,这位公子,不是小妇人不放人,实在是莺哥儿不想离开韩家。」 楚然嫣然一笑插嘴道:「哦,我想起来了,你上次说与三少爷情投意合,是不是打算做他的侍妾?」 这本是楚莹回娘家时,与楚然说的私房话,骤然被说出来,只见她的脸瞬间通红,羞得恨不得立马找个地缝钻进去。 韩大公子正不知道从那儿与盛凌云产生关系那,一双奸诈的眼睛在楚莹身上转来转去,忽而哈哈大笑起来。 「那真是一桩喜事,弟妹,依大哥看,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今晚就让老三把人给收了吧。」 楚夕狠狠地挖了楚然一眼,真的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本来楚莹想跟韩三少爷在一起,只是她自己的事情,如今楚然不但认亲,还主动拉拢亲事。 楚然是盛凌云带来的女人,很难不让人联想她们之间的关系。 楚夕是压根不想跟盛凌云有牵扯的,楚然这么横多一嘴,气得楚夕心肝儿疼。 这一次楚夕连问都不问楚莹了,直接带着人离开。 「三少夫人,不好意思,麻烦你明日把我姐的卖身契送过来,需要多少银子,我照付。」 谁知楚莹还是拉拉扯扯,不愿离开。 「啪」楚夕一巴掌打到了楚莹的脸上,这一巴掌不但把楚莹打蒙了,在场的所有人都有点懵。 第17章 终成小妾 「姐,今日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到底愿意不愿意,现在,立刻,跟我离开韩家。」 楚莹捂着脸,委屈的泪吧嗒吧嗒往下流。 她这个样子跟蕙娘一模一样,遇事只会哭,柔弱不能自理。 楚夕压根不敢想像,真的把她一个人留在韩家,她如何能对付这位强势的三少夫人。 「姐,韩三少爷是有家室的人,如果他真的喜欢你,他就该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娶你进门,可他没有,他只是把你当成小妾,凭美貌赢得的喜欢,能持续几年,美人总会迟暮。」 「姐,我们家里虽然穷,可我们一不偷,二不抢,堂堂正正做人,就算是嫁给乡村野夫,只要俩人同甘共苦,相濡以沫,至少彼此会真心相待。真心,是多少银子都换不来的。」 楚夕苦口婆心,殷切希望楚莹能改变主意。 谁知此时楚然又插了一嘴:「你怎知三少爷和楚莹不是真心。」 楚夕气得脸色都有点白了,咬了咬后槽牙,狠狠瞪着楚然,恨不得给她也来一耳光。 忍着一肚子怒气说:「三少夫人和三少爷,伉俪情深,众人皆知,我们就不添乱了。」 说完楚夕去拉楚莹,谁知此时三少夫人忽而柔和一笑,上前拉住了楚莹的手。 「如果我们效仿娥皇女英,一起伺候三少爷,也是一段佳话。」 眼瞅着楚夕就把楚莹给说动了,韩三少夫人突兀的来了这么一句,瞬间把楚莹给感动的不行。 「少夫人,你同意了?」 韩家是商人,地位不高,想巴结马上要入仕的盛凌云,就算是韩三少夫人不愿意,也得愿意。 楚夕真心没想到楚莹竟然是个恋爱脑,带不动,根本带不动。 楚夕也没想到三少夫人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竟然就这么同意了。 楚夕迅速的在众人脸上扫了一圈,最终把目光定在了盛凌云的身上。 盛凌云需要钱,需要这些商人的支持,但这些都不是白来的,他也要给出一定的报酬才是。 可楚夕不想依靠盛凌云,更不想绑架他们的关系。 如今楚莹也同意,韩家也同意,若是她再阻拦,就显得她太不近人情了。 楚夕磨碎了一口后槽牙,隐忍着胸中的闷气,神色痛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页 「姐,你可想好了,一旦你成了三少爷的妾室,就是韩家的人了,无论你受到多大的委屈,我们可就再也帮不了你了。」 楚莹怯怯的笑笑:「三少夫人是个好人,三少爷对我情深意重,我还能受什么委屈。」 三少夫人拉着楚莹的手,笑不达眼底:「是啊,莺歌儿守规矩,懂事理,有这么一个妹妹,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让她受委屈。」 言不由衷的话怎能当真,可楚夕却看到楚莹脸上挂着甜甜的微笑。 楚夕胸口发胀闷的疼:「姐,你知道的,我能帮你的不多,希望你好自为之,韩家高门大户,规矩繁多,一切要小心。」 言尽于此,撇开盛凌云,楚夕什么也不是,韩家看在盛凌云的份上,要纳楚莹为妾,希望也能看在盛凌云的份上,善待她。 韩大少爷看楚夕同意了,高兴的招唿起来。 「既然咱们府上有喜事,大家就留下来喝杯喜酒吧。」 楚夕丝毫不给面子,扭头就走,从角门来,从角门走,像是那群人根本不存在一样。 剩下的人脸上忍不住有些尴尬。 不懂事的丫鬟红梅,气得小声嘟囔:「少夫人,这姑娘到底是谁呀,架子好大。」 三少夫人也不知道,抬眼看了看韩大少爷。 盛凌云清清冷冷的声音响了起来:「她是贱内。」 说完,盛凌云追着楚夕而去:「娘子,等等我。」 而众人的目光则停留在一直跟着盛凌云的楚然身上。 如果说楚夕是盛凌云的妻子,那她又算什么? 楚然的脸色在韩家人面前,白一阵,红一阵,终是忍不住干笑两声:「奴家也要回去了,告辞。」 盛凌云娶了肥妻之事,在县城不是个秘密,毕竟是城里唯一的状元,大家恨不得挖地三尺把他的八卦给挖出来。 本以为盛凌云喜欢的人是青梅竹马的楚然,可目前看来,似乎对家里肥妻也挺敬重。 等盛凌云,楚夕都走了,韩三少夫人哧的冷笑一声。 「大哥好手段,这下总算可以跟盛公子攀交情了。」 韩大公子脸色沉了沉,虽然这种手段有些上不了台面,如今也顾不得其他了。 「这个盛凌云的脾气有些古怪,没想到他的那位夫人,脾气更是让人捉摸不透,倒是那位如夫人,好一点,毕竟是状元郎,以后用的机会多了。」 韩三夫人不屑的扫了一眼楚莹,韩家用人,让她来牺牲,真是不公平。 如果是从前的身份,她还能用手段打压,现在好了,牵扯到了盛凌云,当真是打不得,骂不得。 「要我说,盛夫人虽然貌丑,通透的很,比那位如夫人强多了。」 无论如何,韩家的目的达到,当晚便抬了楚莹为三少爷的妾室。 楚夕气唿唿的从盛家出来,化怒气为动力,蹬蹬瞪的往家里走,盛凌云的腿脚出了城才追上。 看到楚夕脸色不好看,他也没说话,一前一后地走着。 一直到没有人的地方,楚夕忽然停了下来。 「你去韩家做什么?我带我姐离开,你为什么不出声。既然不愿意出声,你为什么还要认我?」 要是没有盛凌云的出现,楚夕早就把楚莹给忽悠走了。 楚莹的脾气跟蕙娘一样,柔弱,没有主见。 但是楚夕知道,盛凌云之所以带着楚然去韩家,一定是有事情的。 这傢伙可从来不做没有意义的事,只是小说她读的囫囵吞枣,不知道韩家的作用罢了。 盛凌云紧紧的盯着楚夕,眼神沉稳而坚定:「你是我的妻。」 言外之意是见到楚夕,肯定要相认的,无论如何,楚夕都是盛凌云的妻子,不能因为楚夕又胖又丑,他就不要了。 「是吗?那你带着她又做什么?」楚夕指着一直在他们身后,追的气喘吁吁的楚然。 盛凌云抿直着微薄的嘴唇,没有说话。 楚然委屈巴巴的追了上来:「我比你长得好看呀,当然要带着我了。」 虽然我只是丫鬟,可我早晚有一天会把你给挤下去的。 第18章 楚夕,你变了 楚夕深深吸了一口气,讥讽的笑笑。 「是,你比我好看,可你却一点脑子都不长。韩家到底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把自己的亲姊妹都卖了。」 「今天你为了金钱,可以卖了楚莹,明天你是不是为了别的利益,就可以把我们都给卖了。」 楚然本来就是见到利益就不顾一切的人。 盛凌云的眼眸骤然一紧,转头看向楚然,是了,连亲姐妹都能背叛的人,那有资格谈忠诚。 被楚夕这么一说,气得楚然直跺脚:「我哪有,明明是楚莹自己想成为韩三少爷的小妾,又不是我让的。」 楚夕暴怒:「可我已经说服楚莹跟我走了。做别人的小妾是很光荣的事吗?你以为你是成全了她吗?你是害了她。」 依照现在楚家在村子里的地位,楚莹完全可以找一家不错的读书人,秀才,童生都行,毕竟她妹夫是状元郎。 然而,这些楚然看不到,楚莹更看不到。 楚然被利益麻痹了眼睛,楚莹则是满脑子的爱情。 楚然说不过楚夕,委屈的去拉扯盛凌云的袖子。 「凌云哥哥,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韩家的生意遍布整个大周,连京城皇宫里都用他们家的灯笼,将来咱们去了京城,一定会有好处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页 楚夕大骂:「好处是要付出代价的,盛凌云是凭本事考的状元,之前韩家在那里,可曾接济过他一文钱,如今看他考中状元了,可以利用了,上杆子巴结。」 社会是很现实的,没有成功之前,所有人对你都是爱答不理。 成功之后,所有人对你都客客气气,甚至笑脸相迎。 楚然被楚夕骂的直掉眼泪:「凌云哥哥,我当时只是为了成全楚莹,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被人破坏了,我不希望楚莹也嫁不成自己心爱的男人。」 楚夕怒极反笑:「那你有没有考虑过三少夫人,如果韩三少爷是真的喜欢楚莹,他又怎么可能娶别的女人。」 「爱情?楚莹的喜欢只是一厢情愿,那不叫爱情,她付出了所有,韩三少爷又付出什么了?没有楚莹,还有别的丫鬟,对于他来说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女人。」 楚夕说着想到了自己和盛凌云,冷冰冰的看着盛凌云,讥讽道:「感情一旦成为筹码,就不值钱了。」 说完,楚夕继续往家走,她决定了以后无论盛凌云和楚然做什么,她都不管了,和离,必须和离,三观不契合,她一点都不想看到他们。 盛凌云看着楚夕越来越远的背影,思绪万千。 这个女人变了,从前的她是讲不出这么多道理的。 她究竟是谁? 还是说她跟他一样……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一下子把楚然的手给甩开。 「韩少夫人给了你一盒首饰吧。」 楚然以为自己收的很隐秘,却没想到竟然被盛凌云发现了。 「不,不是给我的,是,是给我们的。」 「我们的?你不过是个丫鬟,连主子的东西都敢占。」 楚然看到盛凌云发了脾气,委屈的低下了头。 盛凌云轻蔑的扫了她一眼:「把东西都当了,换成银票。」 盛凌云其实没有想着带楚然去韩家,他跟着楚夕前后脚进城,是为了找一个人。 韩家大公子听说他们住在赵子路家的别院,便去寻他。 韩家确实有拉拢盛凌云的意思,盛凌云也默认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盛凌云考中举人的时候,周围的富商豪绅都愿意结交他。 如今都成为新科状元了,愿意结交的人就更多了,用来提高自己的声望。 没想到碰到楚夕,还变相的让楚莹成为韩家的妾室。 其实在楚然撮合楚莹的时候,盛凌云便隐隐觉得不合适。 只要楚莹在韩家,他和韩家之间便有一张无形的纽带,捆绑在一起了。 盛凌云是不喜欢被捆绑威胁的人。 虽然只是一个楚莹,可她却是楚夕的亲姐姐。 感情一旦成为筹码,就不值钱了。 他吃的亏还少吗? 爱上楚然,成为她手中的枪,给她金银珠宝,给她权势,把她全家都弄到京城,那个不争气的哥哥惹出来多少麻烦,都是他给解决的。 最后呢,楚然哭着告诉他,她爱上了别的男人。 他成全了她,最后还扶着她成为了太后。 可结果呢…… 他的感情被当做了筹码,在她心里一文不值,说捨弃便捨弃。 原来,她从来没爱过他。 盛凌云在原地愣了好久,才开始往家走。 楚然似乎看出他心情不好,一直也不敢出声,紧紧的跟在他身后,心里七上八下的。 刚走到村口,楚然眼前一亮,冲着以为年轻男子跑了过去。 「叔父,叔父,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这次考试怎么样?」 秋季赶考季,盛凌云都从京城回来了,楚三森才从郡城回来。 他是童生考秀才,只是这一次看他灰头土脸的样子,应该又没考上。 成绩不好,心态好。 楚三森笑眯眯的来到盛凌云的面前:「凌云呀,听说咱们村子出了个状元,我一猜就是你。」 楚三森十多岁便考中童生,已经算是楚家最有学问的人了,全家都供着他读书。 后来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屡次考不中秀才。 错过了盛凌云的状元宴,也错过了盛凌云的婚礼。 楚三森把手搭在盛凌云的肩膀上,笑的越发亲切了。 「如今你又跟我侄女成为夫妻,我们就是亲戚了。能不能给我透露一下,考试的秘诀。」 盛凌云虽然年少,城府却深,不着痕迹的把他的手给拿掉,淡淡的一笑:「多读书,多思考,叔父,家中有事,我先走了。」 毕竟是长辈,礼节还是有的。 态度太过冷淡,气得楚三森直皱眉。 「楚然,你得管管你这个相公,都是亲戚,咋这么疏离呢。」 前世,盛凌云是真的把楚三森弄到了七品县官的位置,可他是怎么当县令的,贪污受贿不说,还草菅人命。 弄得人神共愤,差点告了御状。 这一世,盛凌云再也不想跟他有瓜葛。 「哦,对了,楚家叔父,忘了告诉你,我娶的人是楚夕。」 楚三森看看盛凌云,看看楚然,一脸懵:「啊,你们俩不是感情最好么,怎么突然娶楚夕那个胖丫头了,眼瞎了吧。」 楚然越发的委屈的哭了起来:「叔父,你得为我做主呀,凌云哥哥,他,他不要我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页 第19章 终究是妾 楚三森仗着自己辈分高,越发的装象了。 一拍胸脯道:「别担心,叔父给你做主,就算盛凌云回头成了官老爷,也得喊我一声叔父。」 说的义薄云天的,到了盛家门口,楚三森便打了退堂鼓。 「那个大侄女呀,叔父也大半年没回家了,等我回家报个平安,再过来。」 楚然就知道楚三森不扛事,关键时刻掉链子,气得直跺脚。 扭头看到院子里正在洗衣服的蕙娘,嫣然一笑,扭着柳腰走了进来。 「恭喜二婶儿,贺喜二婶儿,楚莹大喜了。」 蕙娘刚才看到楚夕气沖沖的进门,心里就犯嘀咕。 再看到楚然,她的神色瞬间黯淡了下来。 「大妞?她一直在人家家里当丫鬟,能有什么喜事?」 楚然兴奋的刚准备详说,就看到楚夕双手叉腰站在屋檐下,冷冷的瞪着她。 「自己什么身份不知道么,以后这些活儿,都是你的。」 本来楚然不以为意,可是看到楚夕手里的卖身契,她瞬间怂了。 恰好盛凌云也从房间里出来了,并肩站在楚夕身旁,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俩人站起来并不般配。 同样冰冷的样子,却又那么的和谐,楚然被刺的眼睛生疼。 韩家办事真的雷厉风行,楚夕刚到家,韩家纳妾之礼便送到了楚家。 跟着韩家一起回来的,还有楚莹。 一顶粉色的小轿,后面跟着两辆马车的礼物,前面唢吶吹吹打打,一旁的媒婆笑眯眯的大声说着吉祥话。 整个村子的人都出来看热闹了。 杨氏和蕙娘也相携一起来到了楚家。 盛凌云扫了一眼,身旁一动不动的楚夕。 「毕竟是你姐姐出嫁,你不去看看么?」 楚夕懊恼的白了盛凌云一眼:「你还觉得是喜事?」 盛凌云:「至少是个良妾,比侍妾的地位要高。」 楚夕扬了扬下巴,傲娇的神情透着一丝丝的悲哀。 「终究是妾……」 「可韩家有钱呀,云县首富,家里的丫鬟吃的穿的都比普通人要好,夫人看不上,多少女子都盼着入韩家。」 说话的是东方游。 自从他来到盛家,一直都很低调,不爱说话,没事就喜欢往山上跑,到点吃饭就回来了。 楚夕也没想到东方游此时会出来。 古代,能读得起书的人家,其实并不穷,但也不富裕是真的。 楚莹若是不当丫鬟,回到楚家也是吃糠咽菜,被大伯一家欺负打压,日子过的苦哈哈的。 站在她的角度,这么选择似乎没有错。 「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以后若是她有幸遇到一个真心以待的男子,可就没有缘分在一起了。」 东方游苦笑一声:「不是每个女子都像夫人一样,那么幸运,能遇到盛公子。世人皆薄性,难得有心人。」 这是称赞盛凌云对她好的? 楚夕疑惑的眼神上下打量盛凌云,不好意思,她丝毫没有察觉他那点好。 况且她是个现代人,只爱情观便于盛凌云不合拍,盛凌云有心爱的楚然,她又何必横叉一槓呢。 楚夕不屑的冷哼一声,转身进了房间。 留东方游和盛凌云两个人,面面相觑。 盛凌云的脸色微微尴尬了一下,随即也跟进了房间里。 东方游摇摇头轻笑,不由得感概一声,这位夫人相貌不咋样,脾气真大。 楚夕继续打扫卫生,擦拭桌椅板凳。 盛凌云也继续看书,外面闹哄哄的,屋子里特别的安静。 「二妞,二妞。」 不知什么时候,蕙娘自己回来了,冲着屋子喊了两声。 楚夕已经把房间里打扫干净,把脏水给端了出去。 「娘。」 可以看出蕙娘这会儿神采奕奕,很是开心。 双手合十在胸前,念了一声:「阿弥陀佛,老天保佑,你姐终于有了好的归宿。」 这叫哪门子好归宿,一车礼物也不过百两银子,就把人给卖了做妾。 但,此时的楚夕已经吵不动了,她明白,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了,捍卫不了这个时代女子的权利。 索性她也不再啰嗦,等着蕙娘继续往下说。 「二妞,娘想问问你那里还有没有银子?韩家送这么多的礼,你奶他们一定捨不得给添妆,娘想给你姐一点私房钱傍身。」 果然,可怜天下父母心,就算是闺女嫁到那么有钱的人家,蕙娘也没想着占闺女一分好处,总想着能帮衬点是点。 「需要多少?」楚夕刚卖了燕窝。 蕙娘先伸出两根手指,犹豫一下,蜷回去一根:「十两,十两就行了。」 楚夕从袖兜里掏出刚刚焐热的银子,数了十五六两给她。 「给姐十两,剩下的给姐打个首饰吧。」 蕙娘见了银子眼睛都亮了:「唉,你姐在家住三天,后天韩家的人来迎娶,我这就去集市上看看,给你姐添妆。」 楚夕艰难的扯动一下嘴角:「好。」 上次弄的二两银子给了舅舅,这次弄的十几两银子给了楚莹。 楚夕懊恼的皱皱眉,扒拉着钱袋,数了好几遍。 钱,真难赚。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页 「楚夕,过来。」盛凌云清冷的声音响起。 楚夕沉着脸,慢慢的蹭到了盛凌云身旁。 突然,盛凌云拉着她的手,心念一转,俩人一起进入到了灵泉空间。 楚夕吃了一惊,空间变化好大呀。 记得上一次她进空间的时候,刚把种子种上,还没有发芽。 如今不但有了一个粮仓,土地也增加了几块,连在一起总共十二块,一块大概一亩地大小。 空间她没有打理,是谁在打理? 楚夕扭头看了一眼盛凌云,就看到他捲起裤脚,扛着锄头,开始下地锄草。 她明白了,这个戒指虽然在她手上,但是盛凌云也能通过她进入空间里耕作。 空间的农田从种上种子,到最后收穫,大概是三天时间。 盛凌云一个人在辛劳苦干,已经收穫了一批粮食了,粮仓很大,堆积在角落,小山一样。 楚夕在空间里转了一圈,有些纳闷。 既然是空间了,不应该这么辛劳才对,若是她没有记错,小说里空间里都有控制按钮的。 正想着楚夕便看到眼前出现一个屏幕。 第20章 空间,我们一起经营 有些按钮已经点亮,证明可以用,有些按钮还是灰色的。 粮食那一栏中,有除虫除草,浇水,收穫等按钮。 种子那一栏中,有粮食,水果,药草等大类项,下面还有各种小项目,稻米,小麦,土豆,红薯等种子。 就知道空间是智能的,还是可以升级的。 楚夕在锄草的按钮上点了一下,就看到整个田地干净了,没有杂草了。 盛凌云正在锄草,忽然,眼前都干净了,他微微一怔,起身,看向楚夕。 楚夕尴尬的解释:「这些都是智能的,要不要教教你。」 盛凌云擦擦额头的汗,把锄头放在一旁,过来看楚夕操作。 经过一番指点,他终于也明白,这个空间智能简单。 楚夕则有种对老年人,讲解手机的既视感。 「为何我进来的时候,看不到这些?」 楚夕耸耸肩:「我也不知道,戒指是你家的,我也只是刚摸索阶段,可能用着用着就熟练了。」 盛凌云点点头:「这里的稻米味道十分好,你看咋样才能弄出来。」 楚夕这才知道,盛凌云可以通过她随意的进出空间,可空间的一系列操作,还是得她亲自来。 把空间里的稻米弄出来五十斤,搬到厨房。 在把水缸里的水加满灵泉。 空间收拾好之后,下次来,两天以后了。 此时,外面跑进来一个衙役,手里拿着一封官文兴沖沖的喊。 「盛公子,盛公子,朝廷下官文了,请盛公子出来瞧瞧。」 古代科举后,考中的进士都有三个月的假期,三个月后,就要去各地任职了。 有些人会留在京城寻找门路,想去富庶的地方任职,或者留在京城。 楚夕记得文里,盛凌云早就应该带着楚然进京,也去寻找门路了。 可是现在盛凌云在家里磨蹭大半个月了,也没进京。 朝廷的任命下来,盛凌云被调任临济县当县令。 楚夕也跟着瞅了一眼地址,茫然的问:「临济县在那儿?」 古代没有疆域图,去某个地方的时候,都是一边走一边问。 大致的方向和管辖的郡县是知道的。 盛凌云面色沉静,把信函是收了:「在沧州。」 楚夕脑海中没有概念,只觉得名字很熟悉:「离咱们这儿有多远,去的时候需要多久?」 盛凌云想了想:「大概有两三千公里。」 楚夕惊唿一声:「那么远的地方,跟发配边疆又有什么区别,盛凌云,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 堂堂状元郎,是这一批考生中最优秀的人才。 按理说至少进个翰林院是没有问题的,翰林院做学问,朝廷考察个两三年,然后再根据自己经营的人脉,任职朝廷的某个部门。 楚夕记得小说里盛凌云就是这么做的。 可为什么一切都变了。 盛凌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吩咐楚夕:「这几天就要收拾东西准备上路了,沧州天寒,多带点衣裳。」 说完,他起身离开了。 楚夕还是一脸懵,这就要出发吗?要去沧州? 要知道他们现在所在的聊城云县楚家村,离京城最近,来回一趟快马加鞭的只需要十天左右的时间。 沧州在京城的东北方,两三千公里的地方。 跟流放又有什么区别。 楚夕不想跟他去,还不如他直接带楚然进京呢,至少她也落得清净。 刚出屋子,东方游寻了过来。 「听说公子的公文到了,安排到哪里了?什么职位?」 楚夕幽幽的嘆口气:「县令,沧州的临济县。」 东方游显然也吃了一惊:「那个地方,真的很远。」 楚夕忙问:「先生去过吗?知道这个地方吗?」 东方游轻轻的摇头:「我知道这个地方,但是路途遥远,并未去过。」 「曾经有一位朋友是沧州人,那里离高丽国不远,听说还有一座雪山,景色不错,民风有些彪悍。」 东方游不愧是博学多才,来到书房,简单明了的给楚夕画了一张大梁的疆域图。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页 标註了京城,聊城,沧州几个地方。 楚夕一眼便认出这个图纸跟现代地图差不多,平行时空的朝代,京城好比大唐西安,聊城大概位置咸阳附近,而沧州临济县就在长白山脚下。 离的很远,差不多两千多公里。 在现代高铁七个小时的路程,在古代,车马慢,至少需要一两个月。 东方游也幽幽的嘆了口气:「多准备点厚衣服,厚棉被吧,马上要冬天了,那个地方更冷。」 准备是要准备的,只是楚夕还是那个问题。 「盛凌云好歹是个状元,怎么就被发配这么远,那里是做官,分明是流放。」 东方游忽然『噗嗤』一声,笑了,瞅了瞅旁边没有人,凑近楚夕小声嘀咕。 「据我所知,盛公子确实得罪了京城的权贵,当初京城贵族流行榜下捉婿,盛公子状元身份又长的不错,就被人看上了。」 怎奈家中已经有婚约,盛凌云婉拒了。 东方游猜测应该是那个贵族捣的鬼。 可楚夕却并不那样认为,若是她没记错,盛家在京城是有个仇人的,小说里盛凌云带着楚然进京,起初还遭遇了些不幸。 幸亏楚然遇到太子,太子从中帮忙,才把盛凌云给救出来。 从此盛凌云投入太子门下,帮他办了不少事,接着便是一路青云,但是他失去了楚然。 具体细节,楚夕也没记住。 这一次盛凌云连京城都不进了,直接被发配临济县,虽然吃苦受罪,可到底是个县令。 相比之下,吃苦受罪也比没命强,更何况在楚夕看来,盛凌云宁愿吃苦,也不愿失去楚然。 看吧,他这次还是会带上楚然的,挚爱的女人,他会找各种理由留在身边的。 楚家村今天很热闹,主要有两件事。 楚莹成了韩家三少爷的妾室,盛凌云去一个偏远的地方当了县令。 人总是很现实的。 盛凌云得了状元回来的时候,可谓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方圆百里的富商乡绅,县令,县丞等大小官员都来祝贺。 那一段时间,盛家的门槛几乎都被踩破了。 可如今知道盛凌云成了偏远地方的县令,有些人就看不上了。 「没钱没势,区区一个县令,只怕这辈子都不好翻身。」 「那么远的地方,穷得很,算了算了,没前途。」 「可惜了,状元郎应该去京城多好。」 在大家看来,盛凌云不是去做官了,类似被流放了。 几乎都不来庆贺了,只有几个盛凌云的至交好友,临别时聚一聚。 第21章 最好生个孩子稳固地位 韩家纳妾是在傍晚,楚家在家门口摆了几张桌子。 杨氏和蕙娘都去喝喜酒了,楚夕没有去,盛凌云也没去。 「这次你去上任,都带着谁一起?」 楚夕正在准备东西,当然要问一下去的人数。 盛凌云伏案,正在奋笔疾书,等他写的差不多了,才抬起头来。 拿起书信轻轻吹了几下。 「三四个人吧,我们两个,东方先生……」 楚夕微微一顿:「楚然不去吗?」 盛凌云没有说话,把吹干的信纸塞到信封里,细细的滴上几滴蜡烛封口,放在了桌子上。 「苦寒之地,她怕是不适应。」 去京城的时候就带着,去苦寒之地的时候,心疼。 果然是他最爱的女人。 「打算什么时候动身?」楚夕又问。 盛凌云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黄历:「两天后是黄道吉日,咱们一起出发。」 古代人也是有日历的,盛凌云的个黄历是个罗盘,一个朋友送的,跟里的罗盘很像,有指南针,还有十二时辰,二十四节气。 盛凌云说完把信封装在袖兜里,匆匆离开了。 楚夕没说什么,继续收拾,长白山脚下很冷,她准备了四床被褥,正发愁怎么才能装在车里面。 盛凌云虽然是状元,可家里也并不是很富裕。 他们要远行,得买辆马车,还有两匹马啥的。 还有路上带的干粮,各种物资,不知道空间有没有收纳功能,不然这么多东西一辆马车也拉不走呀。 正想着,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被褥不见了。 楚夕微微一怔,忙进到空间里看看。 欣喜异常,空间不但能产粮食,还能储藏物品。 她看到种树的标志也亮了,她便种了几棵树,接着就看到种树一栏的菜单下,盖房子,鸡舍,猪圈,羊圈,等都可以有。 原来是这样,她忽然想起来山上有野鸡,野鸭什么的,是不是可以抓两只来,放空间里养着。 鸡生蛋,蛋生鸡,如此循环,即便是去了蛮荒地区也饿不着。 空间真的是个好东西,楚夕越来越喜欢了。 楚夕正在收拾,就看到蕙娘带着楚莹竟然来找她了。 楚莹今天真的很美,嫩粉的夹袄,大红色石榴裙,斜月弯髻上面挂着流苏,别样风情。 「二妞,今天是你姐的大喜日子,你怎么不去喝喜酒,你姐惦记你,害得她亲自跑来。」 蕙娘埋怨着楚夕,拉着楚莹进了房间。 楚夕无奈的嘆口气,她原本是不希望楚莹嫁给韩家为妾室的,如今已经成了定局,她眼不见心不烦,不想表现的太明显而已。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页 「姐,只要你过的好,我也无话可说。」 楚莹今天得偿所愿,丝毫不在意楚夕的态度,拉着她的手笑的一脸灿烂。 「楚夕,我原以为你嫁给盛凌云会过的不好,回家后才发现,你们还是不错的,而且,你变了。」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惊觉的看着楚莹:「是吗?我还是我……」 楚莹拉起楚夕的手拍了拍:「你变得懂事了。」 「从前,你喜欢盛凌云,从来不让楚然跟他讲话,你们仨人只要一碰面,就会打架,因此盛凌云看不上你,大家都嫌弃你。」 楚夕对原主的记忆不多,原主确实喜欢盛凌云,可以说喜欢到要独自占有的份上。 「可是,我听说你同意楚然成为盛凌云的平妻,这很不错,如此大方又大度,盛凌云就不会休了你,你好好过日子,不要再闹,回头生了孩子,孩子才是你真正的依靠。」 看着楚莹语重心长的样子,楚夕觉得很可笑。 她以为楚莹来找她会说些什么,却没想到,是这些。 像是被一桶冰水浇头,瞬间从头顶冷到脚指头。 楚夕不动声色的把手抽了回来,苦笑道:「姐姐话里什么意思,难道我就不值得被人喜欢,非得如此委曲求全吗?」 她知道原主不好看,胖,脸上都是痘印,那只是表象,她不信所有人都那么肤浅,不会爱上一个胖子。 不信是一回事,所嫁之人盛凌云确实不喜欢她,是另外一回事。 「二妞,姐姐这么说都是为了你好,对了,听说盛凌云的官文下来了,说是要去北方很多的县城当县令?」 楚夕点点头:「是这么回事,行程都定下来了,准备两天后出发。」 楚莹又劝道:「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若是他不愿意带你去,你最好抓紧跟他生个孩子,如此即便是他在外时间再长,也不会忘了你。」 原来是怕她被盛凌云抛弃,好在她刚才多嘴问了一句。 「那倒不用,盛凌云说带我一起去。」 楚莹眼睛闪了闪:「真的,他愿意带你一起?」 蕙娘喜忧参半:「那个地方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你去了是要吃苦的。」 楚莹却说道:「娘,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二妞这么胖,吃点苦头儿,说不定就瘦下去了,只要他们俩人能在一起,早晚能抱一个大胖小子。」 楚莹担心她和盛凌云的感情,蕙娘担心她受苦,俩人都是楚夕的亲人,思想虽然不同,都一样关心她。 楚夕想了想还是交代楚莹道:「我走了之后,你在韩家要多小心,那位三少夫人是个厉害的,你尽量别跟她作对……」 谁知楚夕的话还没说完,楚莹羞红的脸露出得意的神色。 「你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夫君说了,只要盛凌云还是我妹夫,三少夫人就不能把我怎么样,回头我早点生出一个孩子来,地位就更稳了。」 楚夕微微一怔:「生孩子?你那么着急干啥,最好等三少夫人生了你再生。」 楚莹压根不听楚夕的劝,有自己的主意,拍拍楚夕的手:「行了,我也要走了,你一定要保重呀。」 楚夕在心里无声的嘆一口气,理念差太多,她无力说服任何人,抱了抱楚莹:「姐,我们都要保重,好好照顾自己。」 院子里,韩三少爷竟然也来了,笑吟吟的问道:「盛公子不在家吗?」 楚夕以为他们是专门来看她的,没想到是为了盛凌云。 「他刚出去。」 韩三少爷轻轻『呜』了一声:「那好吧,他离开的时候,我一定会去送行的。」 韩家吹吹打打把楚莹接走了,据蕙娘说,楚家那边留下了一大半的彩礼,只给楚莹陪嫁半个箱子不到的嫁妆。 好在蕙娘又给了楚莹十两银子和一些首饰,才让她嫁的不失体面。 第22章 楚然有些后悔了 谁家的闺女谁心疼,楚夕被蕙娘和姐姐惦记,楚然也被自己的家人担心。 「闺女,盛凌云去那么远的地方,要我说你就别去了,留在家里伺候你婆婆也是一样的。」 楚大柱心疼闺女,不愿意楚然吃苦。 奶奶汪氏撇撇嘴:「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儿,这个时候你不让她去跟盛家小子一起吃苦,还不知道他啥时候回来,万一再带个女人来,那可就完了。」 楚然的母亲耿氏抹了抹眼泪:「那咋办?跟着去,吃苦受罪,然儿从小到大连地都没下过。若是不去,等回头过几年,盛家就没有然儿的立足之地了。」 耿氏忍不住埋怨楚大柱:「你说当初为啥非得嫁给盛家那小子,早知道他只是一个偏远地方的县令,就算然儿老死在家里,也不能嫁给他。」 这个时候他们开始埋怨起来了,殊不知当初可是眼巴巴的盼着楚然成为盛凌云的平妻那。 楚大柱忽然想起了什么,起身道:「反正盛家那小子还没有正式娶咱闺女,要不然,我这就去把人给要回来。」 耿氏和汪氏都同意,楚爷爷重重咳嗽了一声:「不行,盛凌云去的地方再偏僻也是去做县令,也是朝廷的官,把然儿留在家里,她能嫁给县令吗?」 汪氏和楚大柱面面相觑,倒是忘了这么一茬儿。 耿氏左右为难,揪着楚大柱的耳朵,把他揪回屋子里,两口子吵了一架。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页 楚然更委屈了,因为她被盛凌云抓了把柄,成了盛凌云的丫鬟,就算不想跟去,也得去了。 客人陆陆续续的离开,赵子路这个纨绔也来送礼了,他只是趁人不注意,对着楚然挑挑眉。 楚然便悄悄的跟了出去,诉说心中的委屈。 天黑了,杨氏看看天,盛凌云去县城还没有回来,她有些着急。 蕙娘点上一盏灯笼递给楚夕:「你去村口迎迎他。」 楚夕正准备打水洗澡,有些不愿意:「这么晚还不回来,说不定住在朋友家了。」 城外赵家还送给他一个院子那,盛凌云没跟家里人说。 盛凌云和楚然都没回来,说不准俩人在那个院子里双宿双飞了。 「不会的,凌云这个孩子乖巧,晚上不回来,一定会跟我说一声的。」杨氏又去门口转了一圈。 蕙娘一巴掌拍在楚夕的背上:「让你去,你就去,那是你相公,你不上点心,回头一起走,我们怎么能放心。」 楚夕无语的很,家里还有盛凌风,难道不能让他去,毕竟她名义上是盛凌云的媳妇儿,只好挑着灯笼去寻夫。 一直走到村头,过了桥,楚夕正在犹豫着是不是继续往前走的时候。 迎面快步走来一个男人,不是盛凌云又是谁。 「你回来了,娘让我来接……」 盛凌云没有搭理楚夕,阴沉着脸,径直从她身边经过,而紧跟在他身后的,是哭哭啼啼的楚然。 小两口又吵架,一天天的真热闹。 楚夕拎着灯笼刚准备回去,忽然,身后传来欢喜的声音。 「胖妞,胖妞,终于见到你了,你还好吗?」 来人也是个胖胖的小子,流着大鼻涕,笑眯眯的跑到楚夕面前,只是两步路便气喘吁吁的。 楚夕皱了皱眉头,记起了他。 「胖虎,你从外家回来了?」 胖虎比楚夕小一两岁,俩人都吃的胖,谁也不嫌弃谁,算是村子里唯一一个不嘲笑楚夕的人。 楚夕每次上山砍柴,胖虎也都跟着,俩人算是干活的搭子。 「回来了,胖妞,我可想你了呢。」胖虎憨憨的笑着点点头,一抬手,把两管鼻涕抹在了袖子上。 楚夕嫌弃的往后退了两步,尴尬的笑笑。 「不用想我,我很好。」 「听说你真的嫁给了盛家那小子,他没欺负你吧。」 胖虎想伸出手拍楚夕的肩膀,往前走了两步,楚夕再次往后退了一步。 「挺好的,没有欺负我。」 胖虎拍了空,也不在意,憨憨的抓抓乱七八糟的头髮。 「要是他敢欺负你,我帮你揍他。」 胖虎的智力似乎有点问题,他能跟原主成为朋友,侧面说明了原主也不是很聪明。 如今楚夕似乎表现的过于聪慧了,也难怪楚莹都说她嫁了人,懂事了。 「噗嗤」楚夕忍不住笑了,穿来好多天了,她还是第一次遇到单纯对她好的人。 「谢谢,不用了,打架终归是不好的。」 胖虎显然愣了一下:「胖妞,你咋跟以前不一样了?是不是你嫁给盛家那小子,也变成读书人了。」 楚夕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转了个话题:「天不早了,你赶紧回家睡觉吧。」 胖虎憨乎乎的笑笑,摸了半天兜,竟然掏出两个鸡蛋来。 「胖妞,给你吃。」 楚夕的心忽然柔软了,原来在这个世上,还有人惦记原主,只是原主已经不在了。 「谢谢你,我吃过饭了。」 胖虎把鸡蛋塞楚夕手里:「我知道你每次都不吃饱,说要瘦下来才好看,可你总是会饿,胖妞,我不嫌弃你胖,你吃吧。」 楚夕握着两个鸡蛋,忽然听到胖虎肚子里传来咕噜噜的声音,轻轻一笑,还给他一个:「我们一起吃。」 楚夕刚准备剥鸡蛋,就看到一只大手把她手里的鸡蛋给抢了过去。 「胖虎,自己的东西留着自己吃吧,胖妞已经嫁给我了,我不会让她饿着的。天黑了,回去吧。」 盛凌云面无表情的说完,扯着楚夕就走。 留下呆呆的胖虎,似乎明白有些事情不一样了。 盛凌云拉着楚夕走的飞快,天黑路滑,走得踉踉跄跄的。 一直走了好远,楚夕才用力把盛凌云的手给甩掉。 「你这么大的人了,跟他较什么劲儿。」 揉了揉被盛凌云抓疼的手腕,楚夕忍不住抱怨。 盛凌云抬头看看月色:「天黑,怕你找不到回家的路。」 楚然也跟了过来:「你不该嫁给凌云哥哥,胖虎那么喜欢你,你该嫁给胖虎。」 谁知楚夕还没有发火,就听到盛凌云冷冽的怒斥声。 「闭嘴,谁允许你一个丫鬟这么跟主子说话,我看你倒是不该跟我回来,那么委屈,你应该跟赵子路去他家。」 楚然一听又开始哭泣,拉着盛凌云的袖子顺势跪了下来。 「我就是跟他说两句话,楚莹嫁人,他来道喜,我们好歹相识一场,替家里人送送他。」 盛凌云甩开袖子,却并没有踢开抱着他腿的楚然。 低垂着眼帘,嘴角冷哼:「他是男子,你大哥是死的么。」 第23章 我又不是他喜欢的人 楚然越发委屈了,拉踩起了楚夕:「我不过是跟人说两句话,你怎么这么不近人情,刚才楚夕也跟胖虎说话了,你怎么不管。」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页 楚夕挑眉,那能一样么,楚然可是盛凌云心尖尖上的人,她算什么,这都能比,看来楚然这次是又犯了大错。 盛凌云这次是真的不能忍,一脚把楚然踹开,后槽牙磨的咯吱咯吱响。 「贱人,还真是屡教不改,好,很好,原本还想留你在家里照顾母亲,如今你这个样子,只怕是我盛凌云的脑袋上都能跑马了。」 「噗嗤」楚夕在一旁再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盛凌云还真的会比喻,被绿,脑袋上长一大片青青草原,正好餵马。 楚夕看到盛凌云一个刀子眼甩了过来,感激捂住了嘴巴。 盛凌云『哼』了一声,抬腿回家去了。 楚夕瞅了一眼摔在地上的楚然,蹲了下来。 「你可不能拿我跟你比,盛凌云喜欢你,当然在意你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了,原本这次去上任,苦寒之地不想带你,怕你跟着吃苦,你怎么能这么守不住呢,唉。」 楚夕有些开心,因为如果楚然跟着去了,那她就不用去了。 楚然跟那位赵子路也太纠缠了,明明已经有一个这么痴情的盛凌云了,她怎么还不满足呢。 是了,若是楚然这么轻易的只守着一个男人,她也不会当太后了。 既然盛凌云打算让楚然跟过去,楚夕自然而然的以为自己就不用去了。 开开心心把自己的包袱重新收拾到柜子里,脑海中已经有了一篮子的赚钱计划,就等着送走盛凌云之后,开始实施。 男人,只会影响她赚钱的速度,她不需要男人。 蕙娘听到动静,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悄悄的把楚夕拉到一旁。 「二妞呀,咋回事?凌云打算带谁一起去上任?」 楚夕掰着指头说:「人肯定不能太多,盛凌云,楚然,还有东方先生吧。」 蕙娘吃了一惊:「怎么不带你去了?」 楚夕兴奋的眨眨眼:「我要在家里照顾你们呀,婆婆身子不好,凌风年纪小,都要人照顾,还有你和楚珊,把你们留在家里,我也不放心。」 蕙娘却紧皱眉头:「我们能照顾好自己,我还年轻,一把力气,我可以照顾你婆婆,你也跟凌云上任去吧,他本来就跟楚然感情好,若是将来再有个孩子,你,你咋办呀……」 当娘的心就是这么的柔软,跟着去上任,怕她受罪,把人留下来,又怕她失了夫君的心。 楚夕不但不着急,还有点庆幸。 「娘,你担心这么多干啥,盛家再好也不是咱们长久待的地方,所谓靠人不如靠己,我在家里努力赚钱,好好经营,即便是将来离开盛家,咱们也能活的很好。」 蕙娘惊惧的一把握住楚夕的手:「什么意思?离开盛家?难不成凌云要休了你?」 楚夕轻笑,小声解释:「没有,没有,暂时没有,可是娘,你也知道盛凌云喜欢的人是楚然,指不定那天我得给楚然腾位置。」 蕙娘一听,着急的眼圈都红了:「啊,到时你可能一辈子就嫁不出去了。」 「那就不嫁,陪着娘一辈子,给娘养老送终,再给楚珊找个好夫婿,我多赚点钱,游山玩水,岂不自在。」 蕙娘的泪水哗哗的流,楚夕轻轻的哄,却不知道盛凌云在一墙之隔的茅厕,听的一清二楚。 楚夕那点算盘珠子都打到盛凌云的脸上了。 好不容易把蕙娘安抚好,楚夕洗簌准备睡觉。 这边刚把床铺好,盛凌云从外面进来了。 「洗澡水弄好了,你赶紧洗洗睡吧。」 盛凌云脱了长衫,脱下靴子,往屏风后面走,忽然冒出来一句:「楚然跟我们一起走,不代表你要留下,咱们是夫妻,走到那儿都要一起。」 楚夕铺床的手顿时停住了,有种愿望崩塌的赶脚。 「什么?我跟你一起?还是算了吧,你一个县令俸禄也没有多少,养活不了那么多人,我留在家里赚钱,照顾娘,还能补贴补贴你,你看每个月需要多少银子,我都可以让人寄给你。」 为了能留在家里,享受自由,楚夕连银子都捨得了。 盛凌云可没有蕙娘那么好煳弄,坚定的吐出两个字:「不行。」 楚夕都急了,追着盛凌云想给自己再争取一下。 无意间来到屏风后面,就看到盛凌云修长的身体光熘熘的站在木桶里,背对着她,宽腰窄臀,有肌肉。 「呀」楚夕赶紧捂着眼睛,转过身去。 面红耳赤的刚准备跑路,就听到盛凌云清冷的声音传来:「给我洗头髮。」 楚夕捂着眼睛,朝着屏风的方向摸了摸:「我,我去喊楚然。」 虽然她很爱占这个便宜,可便宜不好沾,盛凌云可不是那么好伺候的人。 「不想让我剁了你的手指,就去喊。」 楚夕僵住了,抬手看了看戒指,她怎么把这个好处给忘了。 一旦她离开盛凌云,势必要把戒指带走的,可戒指在她手上,唯一的办法就是砍下来。 「我去拿盆。」 端一个木盆,提一桶水,盛凌云的头髮又黑又密,又直又硬,发质相当的好,像是绸缎一样。 「空间里是不是可以种些棉花,我们去沧州最好不要带那么多东西,路上不太平。」 楚夕哗啦啦的给盛凌云洗头,盛凌云细细的交代准备离开的事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页 楚夕忽然想到空间里可以带很多东西,忙道:「要不,把需要的东西放空间里,锅碗瓢盆,粮食和被褥,棉花什么的,不用种,粮食多了可以换。」 盛凌云点点头:「可以,还能种什么?」 楚夕想了想说:「种了几棵树,树砍了可以盖房子,鸡舍,鸭棚,还有猪圈什么的,可以养鸡鸭鹅。」 「不过,你确定空间一定要弄这些,你是去当县令,不是去开荒。」 盛凌云:「那个地方荒凉,我们做好一切从零开始的准备,再说路上也有可能找不到驿站。」 「好,明天一早我去山上捉些野鸡,野鸭回来。」 盛凌云点点头:「我再去寻两个人。」 第二天一大早,楚夕背着竹篓,拿着锄头往山上走。 盛凌云又进城了,这次他没有带楚然,而是带着东方游。 第24章 对她友好的都是她朋友 今天收穫还是比较丰富了,楚夕抓了两只野鸡,还找到三四个鸡蛋,都放到了空间里。 空间里树木已经长成了,盖了鸡舍,鸭棚,猪圈,还盖了个小房子。 楚夕又在空间里种下一些竹子,竹子可以编竹床,可以编织很多东西,而且还有竹笋可以吃。 粮食又收了一回,粮仓里已经有一千多斤粮食了。 楚夕种了些蔬菜,水果等,还留了几块田地种常用的药材,田七,蒲地蓝,菘蓝,菘蓝的根就是板蓝根,柴胡,薄荷,也种了一些。 至于棉花,楚夕只种了一亩,棉花做成被子能用十好几年,而且她以为棉花很普遍。 得亏她种了棉花,回头到了临济县,她连个棉花毛都没找到。 收拾好了空间,又挖了点野菜,正在往回走的时候,忽然,她竟然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 「胖妞,快趴下。」 她突然被一个重物勐的压倒,压的她差点窒息,就看到一条大腿粗的蛇从她头顶飞过。 「蟒蛇,快跑。」 胖虎想从楚夕的身上爬起来,越着急越爬不起来,就在此时,那一只大蟒蛇又蹿了回来。 楚夕用劲吃奶的力气,把胖虎推开,手里的锄头用力一拽。 得亏她上学时因为要做手术,练过飞刀,锄头一下砍向大蟒蛇,把它钉在地上。 楚夕二话不说捡起一大块石头,跑过去,狠狠的朝着蛇头砸了过去。 「死了,死了,它死了。」 蟒蛇彻底死透了,楚夕坐在一旁气喘吁吁,胖虎被吓的咧着嘴大哭。 「呜呜呜,胖妞,吓死我了,我以为我们要被蛇给吃了呢。」 胖虎一边哭,一边往楚夕身上扑,眼瞅着他的鼻涕眼泪要弄楚夕身上了。 天籁之音响了起来。 「你们在干什么?」盛凌风不知道啥时候跑来了。 楚夕像是看到救星一样,眼睛都亮了。 「看,我们杀死了一条大蟒蛇。」 楚夕来到盛凌风身边炫耀,正巧躲开胖虎的虎扑。 盛凌风嫌弃的躲开了:「不错,给胖虎吧,快点回家吃饭。」 楚夕其实想要那条蟒蛇的蛇胆,可看到盛凌风害怕,也没好意思说。 胖虎一听有蟒蛇拿,尽管害怕,还是乐呵呵的捡走了。 回到家里,楚夕正在吃饭,胖虎端了一盆蛇肉走了进来。 「胖妞,这蛇是你打死的,俺娘说要给你端过来一些。」 蛇肉很补,也很难得,盛凌风看到想接过去,谁知胖虎艮着脖子哼了一声:「不是给你的,是给胖妞的,谁都不准吃。」 接触了几次,楚夕知道胖虎是有点傻乎乎的,可他对原主的情意是真真的。 忙接了过来:「谢谢你。」 一旁吃饭的楚珊白了胖虎一眼,厉声呵斥:「胖虎,我二姐都嫁人了,以后你就不要来找她了,我姐夫会不高兴的。」 胖虎很明显愣了一下,看向楚夕,楚夕还没来得及解释。 楚然突然笑了:「你跟他说的着么,他脑子一根筋。」 盛凌风干脆还是往外轰胖虎:「走走走,以后不要来我家,再来我家,我就要揍你了。」 楚夕心酸,从前大家大概都是这么对原主的,如今她虽然恢復了正常,可胖虎还沉浸在从前的感情中。 她不能这么对待真心对她好的朋友,从桌子上拿起一个刚摘的苹果,递给胖虎。 「谢谢你和你娘惦记着我,蛇肉我闻着很香,这个给你吃,胖虎,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是好朋友,胖虎一直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楚夕用巾帕用力把胖虎的鼻涕给擦了擦,又领着他洗了洗脸,把巾帕往他手里一塞。 「要注意卫生,把脸洗干净,多帮你娘干活,胖虎是最厉害的。」 楚夕像是哄孩子一样,很快就把胖虎给哄好了。 胖虎开心的啃着苹果走了。 楚然不屑的瞥了她一眼,语气凉凉:「既然那么惦记胖虎,还死活嫁给凌云哥哥做什么。」 杨氏夹了一筷子蛇肉放碗里,幽幽的说:「楚夕对着胖虎都这么耐心,将来一定是个好母亲,你不知道云儿和风儿小时候,一个比一个皮实,总不能每天都打一顿,是需要很大的耐心的。」 楚然低着头不屑的撇嘴,婆婆夸奖楚夕又怎样,难不成盛凌云还真的能看上她,跟他生孩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页 一家子的饭还没吃完,就听到院子外嘈杂的声音。 「二妞,二妞呢,竟然敢让然儿给你当丫鬟,好大的脸面,敢欺负楚然,看我不打死你,我替你爹好好教训教训你。」 说着,楚三森拎着一只鞋子,满口酒气,一瘸一拐的朝着盛家走来。 这又是闹哪一出,楚夕皱着眉头,想出去,却被蕙娘拉着护在身后。 「一定是你三叔喝多了,每次喝多他总爱闹事,二妞,你别出来了,娘来应付他。」 楚夕扫了一眼饭桌上的人,杨氏和蕙娘都出去了,楚珊和盛凌风也跟着跑了出去。 楚然得意的冲着楚夕笑笑:「想让我给你当丫鬟,爷奶和三叔都不同意,看你能拿我怎么办。」 说完,她放下碗筷,赶紧也跑了出来。 让楚然当丫鬟也不是她的主意,楚夕稳稳的坐在那里,继续吃着饭。 楚然不知道怎么跟家里人说的,一肚子的委屈,好像是楚夕欺负她似的。 楚三森在外面又吵又闹,作势要修理楚夕:「楚然才是要嫁给凌云的,你竟然一大早把楚然给绑山上去了。」 「让楚夕做了平妻也就算了,竟然莫名其妙成了丫鬟。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楚三森从小就疼楚然,自然不愿意她吃亏。 吵嚷着让盛凌云把妻子的位置让给楚然。 蕙娘自然不同意,因为救盛凌云的是楚夕的爹。 杨氏也不同意,说她只认楚夕这么一个儿媳妇。 楚三森带着一身的酒气,与两个妇人争吵,很快就被村里人笑话。 楚夕不管他们吵嚷,吃过饭,收拾碗筷,一抬头,看到盛凌云从一旁走了进来,他不但自己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秀丽的女子。 这位女子长的清清冷冷的,板着脸不爱说话,一身劲装背上背着一把长剑,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这位是我夫人,以后,你就是她的丫鬟。」 女子单膝跪在楚夕面前:「奴婢朦胧拜见少夫人。」 朦胧?楚夕勐然看向盛凌云,瞳孔地震。 小说里她是盛凌云忠诚的手下之一,她的功夫不低,盛凌云非常信任她,很多暗黑的事情,都是她去办的。 盛凌云竟然把她也给找来了。 第25章 他是重生的 如果说东方游是盛凌云提前找回来的。 朦胧怎么会在这里,小说里,朦胧是在京城被盛凌云救下来的,她功夫高,长得好看,脾气硬的一批。 被京城的恶霸打断了腿,在街上乞讨。 先是被楚然看到,救了回家,等她好了之后成了他们的奴婢。 后来朦胧发现楚然背叛了盛凌云,还曾经刺杀过她。 楚夕一直觉得朦胧对盛凌云,是有些复杂的感情在里面的,不然在最后她也不可能为了盛凌云而死。 东方游,朦胧,都在小说里虽然不重要,但是关键时刻很给力的小角色。 盛凌云把他们一个个的给找回来,是凑巧吗? 楚夕震惊的看向盛凌云,勐地咽了一口吐沫,僵硬的把朦胧给扶了起来。 「你,你……」 楚夕不知道该说什么,幽幽的问盛凌云。 「是不是还差一个胡三刀。」 胡三刀也是盛凌云的侍卫,是盛凌云在去京城的路上,结识的一位少年侠客。 因为盛凌云给他银子厚葬了他的好友,胡三刀义气的给盛凌云当三年护卫。 三年又三年,胡三刀一直守在盛凌云身边,直到他流放死去。 听了楚夕的话,盛凌云眼神骤然明亮,嘴角勾起,微微点头。 「你果然跟我一样,什么都知道。是,还少一个胡三刀,我大概知道地点,已经让东方先生去寻了。」 「后天,我们起程,在十里亭集合,东方先生和胡三刀,都会跟我们一起去沧州的。」 小说里,盛凌云只带着楚然一个人进京,这些帮助他们的人都是在过程中遇到的。 就像是唐僧取经一样,过程中集合。 可这一次,盛凌云竟然提前把他们给寻到了。 这很难不让楚夕怀疑,这货是不是重生的。 挚爱楚然,折磨楚然,寻找聪慧睿智的东方游,痴心一片的朦胧,讲义气的胡三刀。 这些人对盛凌云来说,都是重要的人。 盛凌云什么也没解释,楚夕只觉得震惊。 院子外楚三森还在吵着,盛凌云拨开众人走了过去。 眼神犀利的扫了一眼楚然:「若是再闹,你就给我滚回你家去。」 楚然赶紧劝住了楚三森:「叔父,咱们回家吧,凌云哥哥娶楚夕是她的福气,怪只怪然儿福薄。」 这次楚三森大闹,本就是想给楚然做主,成全楚然。 没想到盛凌云一回来,楚然就怂了。 楚三森借着酒劲儿不服气:「凌云,我们家楚然一点都不比楚夕差,你可想好了。」 盛凌云冷冷的扫了楚然一眼:「我想好了,她如今是楚夕的丫鬟,如果不愿意,随时离开。」 说完,盛凌云扭头抓住楚夕的手腕,回房间去了。 楚三森气的刚准备举手去打人,被朦胧一脚踹翻,长剑立在身前,只一个字「滚」。 楚三森本就是个怂货,被踹一脚灰熘熘的走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页 杨氏和蕙娘看见朦胧,愣了一下,杨氏问:「姑娘是谁?」 楚珊喜滋滋的说:「是姐夫给姐姐找来的丫鬟,娘,二姐要跟姐夫一起去上任了,我们也赶紧给她收拾东西吧。」 朦胧冷着一张脸,跪拜杨氏,杨氏给她安排屋子不提。 楚然一看,盛凌云竟然又带回来一个女子,越发的委屈,哭着跑回家去了。 院子里渐渐的安静下来,屋子里,楚夕沉默的坐在床沿,看着盛凌云,她的沉默震耳欲聋。 谁能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什么。 盛凌云则像是没事人一样,慢条斯理的换衣服,洗簌,一直到跟楚夕并排坐在床沿上,才露出微笑。 「你想到了什么?」 楚夕摇摇头,她想到的,却不敢说,怕万一不对,盛凌云这个疯批在把她给杀了。 谁知盛凌云『噗』的吹熄了蜡烛,拉着楚夕的手,进入了空间。 「在这里说话,谁也听不到,这个地方只有我们俩人知道,也是我们俩人的秘密。」 既然是秘密,那就不在乎多一个。 楚夕提着一口气,终于开口问道:「你,你明明很爱楚然,为什么突然变了?」 盛凌云转身来到灵泉边上,蹲下身子,捧了一口灵泉喝了两口。 甩甩手:「你不也变了。」 盛凌云一屁股坐在地上,拍拍身旁,示意楚夕也坐下来。 「重活一世,知道自己的结局,我不会那么傻,再爱她一次。」 盛凌云也看出了她的改变,之所以一直不问,以为她跟他一样,也是重生的。 楚夕就当自己是重生的吧,本来就够奇怪了,再多加个穿越的,越发古怪了。 「所以,在赵家,其实你是早就知道的,你设计楚然当丫鬟,是对她旧情未了,也是不甘心。」 爱一个人爱的那么刻骨铭心,怎么可能重活一次,就能那么痛快的把人给忘了。 从盛凌云把楚然带回家的时候,便一直对她折磨,其实就是心里不甘罢了,若是真的忘记了,视而不见就好了。 盛凌云没有说话,后槽牙一鼓一鼓的,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眼神紧紧的盯着湖面,俊俏的脸有些狰狞。 「戒指是我家的,她竟然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有这么一个地方,用灵泉救活了太子,还说什么自己无聊悄悄学了医术。我竟然从未怀疑过她……」 楚夕大吃一惊,想起文里关于女主使用空间的描写,确实只有楚然一个人知道,竟然连盛凌云也不知道。 也难怪盛凌云虽然尝过灵泉的味道,却看到空间那么的震惊。 楚夕:「其实,她从前爱过你,拥有了空间后,可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想要的更多。」 楚夕悄悄的扫了盛凌云一眼:「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既然是重生,自然要安排不同的人生路。 没有进京,去偏远地方当县令,大概也是盛凌云自己斟酌后的选择。 盛凌云苦笑:「京城是不能去了,去了也是趟浑水,没有了灵泉,我倒是想看看这一世太子还能不能活下去。」 小说里盛凌云带着楚然进京,救了太子,太子对楚然一见钟情,还生了孩子。 这一次盛凌云不去京城,太子会不会有别的结局,他要置身事外,等京城混乱过去后,再做打算。 上一世是局中人,这一世做局外人,盛凌云要作壁上观。 楚夕想清楚盛凌云的安排后,她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 「其实,我们可以成为合作伙伴,等回头你功成名就了,我跟着沾光就行,没必要非得成为夫妻。」 第26章 出发去上任 盛凌云慢慢的扭头看向楚夕,凌厉的眼神紧盯着楚夕。 楚夕的表情讪讪的,小说里盛凌云的脾气阴晴不定,她觉得是因为受尽不公平待遇后,才导致他性情大变。 可是看到盛凌云阴鸷的眼神,她勐地打了个寒颤。 他的性子已经变了。 「你想死吗?」 果然,他还是那个他。 「空间,重生,这个秘密只有你知道,合作意味着随时背叛,只有夫妻才是共同体。」 楚夕觉得很憋屈:「可你不爱我呀,我也不爱你,我们俩凑在一起没有幸福的。」 「不对,你可以纳妾,你爱楚然,可以跟她双宿双飞,我呢,你不能因为你个人的恩怨,把我给牺牲了,我也想要自己的生活。」 原主上辈子等了他一辈子,这一世,楚夕不想为爱牺牲,她有自己的人生路要走。 盛凌云的眼神变得深邃,幽然。 「我不会再爱任何一个女人了,作为我的妻子,我可以给你所有的尊重,荣光,唯有离开……不行。」 盛凌云长长出了一口气:「我知道这样做对不起你,上一世也是如此,既然欠你的够多,也不在乎这一世了。」 楚夕都无语了,知道欠她的情,不还也就算了,还打算再欠一世,怎能如此不讲道理,她在心里把能骂人的话都骂了一遍。 好容易才把情绪稳定下来,她觉得还是得为自己争取点什么。 「尊重,荣誉啥的,可以有,银子必须我管着,我自己赚的钱也是我的,你赚的你花,我赚的我花,空间的东西一人一半。」 盛凌云点点头:「可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页 好了,有银子傍身,她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楚夕想了想,小心翼翼的试探:「我知道这个时代对女子要求严格,但是却十分的不公平,男人可以养小妾,凭什么女人不能……」 谁知楚夕的话还没有说完,盛凌云一把捏住她的下巴。 「把你的想法给我咽回去,你敢给我带绿帽子,我不介意让戒指换一个主人……」 楚夕知道盛凌云做的出来,秒怂。 「我不需要男人,男人只会影响我赚钱的速度,我发誓,这辈子只爱钱。」 「记住你说的话。」盛凌云深深的看了楚夕一眼,才把手给松开。 楚夕看着手指上的戒指,想着若是把手指给剁掉,重新用灵泉粘回去,是否可行? 她不敢冒险,疼。 反正她现在这个样子,也不会有男人喜欢她,而她也不会轻易对男人动心,那就这样吧。 两人似乎达成了某种协议,双双从空间里出来。 第二天,是在家的最后一天,盛凌云哪都没去,留在家里收拾东西。 得知空间有间屋子可以收纳东西,他把书搬了许多进去。 吃穿用度,锅碗瓢盆,也都收拾妥当。 来送行的朋友,有些留下一些银两,有些送书,有些送画,送什么的都有。 韩家最是大方,送来一辆马车,还有一匹骏马。 即便如此,带的东西也不少,杂七杂八装了一辆车。 楚然嘴上说着很委屈,不愿意跟盛凌云走,可盛凌云说她可以留在楚家时,楚然还是乖乖的收拾东西上路。 第三天一大早,亲朋好友都要送行了。 盛凌云驾着一辆马车,马车上坐着楚夕和楚然,朦胧驾着一辆马车,从村子里出发了。 「这是娘做的烙饼,还有一坛腌的咸菜,你们路上吃。」蕙娘一边抹眼泪一边把东西放车上。 杨氏和盛凌云不知道在争执什么,楚夕扫了一眼,发现似乎是银票。 「不用了,我留了很多银子,再说我现在已经有俸禄了,到了地方官府可以领的,这些银子你就留给自己用吧。」 盛凌云是去做官,不是流放,有俸禄,家里还是多留点银子好。 楚然的娘耿氏也抹着眼泪送楚然,偷偷的塞给她一些银子。 胖虎远远的站着,楚夕看着他挥挥手,笑了笑:「胖虎,你自己也多保重呀。」 胖虎这才鼓足勇气跑到楚夕身边,塞给她两个鸡蛋就跑了。 终于出了村子了,来到了十里亭,东方游和胡三刀早就等在那里了。 马车交给东方游来驾。 盛凌云和胡三刀每人骑着一匹马,一前一后跟着马车往前走。 马车里楚夕和楚然谁也看不上谁,楚夕准备躺马车上睡觉,只是身体太胖,遭到楚然的嫌弃。 楚然干脆从马车里钻出来,坐在车辕上,眼神紧盯着盛凌云,一副痴情的样子。 马车里只剩下楚夕一个人,宽敞了很多,她枕着手臂,翘着二郎腿,逍遥自在。 唯一的苦恼是,没钱。 提起赚钱,楚夕泪水连连,先是为躲野猪掉沟里了,好不容易赚的钱又被抢了,好容易夺回来了,又借给了舅舅。 只怕这个舅舅家里有借无还。 楚夕跟楚珊商量好了,以后她给她写信,寄银子,不再经过蕙娘的手了。 蕙娘是个伏弟魔,她得为妹妹考虑。 楚珊也决定跟着盛凌风识字,达到能看懂楚夕的信为止。 至于大姐楚莹,楚夕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楚夕起身把钱袋拿了出来,仔仔细细又数了一遍:「总共剩下四两八十一文钱。这点钱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实在无聊,进到空间里瞅了一眼。 还不错,粮食都熟了,自动归了粮仓,蔬菜也熟了,也自动归粮仓,并且不会腐烂。 药材也熟了,田七等中药材,归到粮仓后,竟然变成了可以直接入药的模样,这下更方便了。 楚夕忽然脑子一道闪光炸开,她可以把空间里的药材换成银子。 每个地方都有药铺,她可以把药材给卖了,换银子使,大不了得来的银子分给盛凌云一半,那她还剩一半吶。 突然有了思路,她发现不但药材可以卖,鸡蛋,鸭蛋,小鸡,小鸭都是可以卖钱的。 终于有时间,楚夕把空间的用法和作用研究了个透彻,才发现她哪里需要赚钱,明明守着一个宝贝空间,咋会缺钱,她可真是太笨了。 空间发展的快,升级也快,到了一定的量,可以升一级,每升一级,种植的种类就会多一些,药品也会高级一些。 楚夕心情刚好一点,突然,她直犯噁心。 难不成是原主怀孕了? 楚夕被吓的心惊胆战,自己给自己把脉,一切正常。 马车一动,她再次噁心的想吐。 终于,楚夕意识到,她晕车。 是的,现代的楚夕,不晕汽车,不晕高铁,不晕飞机,晕马车。 「停车,停车,我受不了了。」 马车未停稳,楚夕就从车上跳下来,嗷嗷吐。 第27章 夫人,你做的鸡蛋面真香 马车刚走一半,就看到胖胖的楚夕,灵活的从马车上跳下来,跑到路边开始吐。 早上吃的饭也都吐出来了,吐到最后就剩下苦胆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页 盛凌云跳下马,贴心的给楚夕拍背。 「怎么回事?病了?」 楚夕喝一口水,簌簌口,刚喘口气就听到楚然惊唿:「莫不是怀孕了。」 楚夕跟盛凌云成亲才大半个月,一个月都不到,关键俩人都没同房,哪儿来的怀孕。 气得楚夕大骂:「闭嘴。我只是晕车。」 楚然撇撇嘴:「晕车啊,那你没福气坐马车咯。」 盛凌云也没想到楚夕会晕车:「严重不严重?」 怎么说呢,晕车不是病,晕起来真要命。 「算了,我忍忍吧,这一路还很长,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楚夕喝了一口水,再次簌簌口,重新回到了马车上。 这一路上,她是没有再喊停,马车里不停传来呕吐的声音,等傍晚到了驿站,楚夕悬浮的脚步,苍白的脸,可见她忍得多么难受。 朦胧搀扶着她进了房间,楚夕安静的休息一会儿,不坐马车,她很快就恢復了。 一天都没吃东西了,不晕车,肚子饿的难受。 驿站的差役管饭,只是他们的饭菜做的粗糙,看着就没有胃口。 楚夕不习惯使唤人,等自己舒服一点,从空间拿两个鸡蛋来到厨房,好脾气的对做饭的差役借个火。 驿站的厨师本来也不耐烦伺候这些人,爽快的给她指一个小灶台用。 楚夕先把面给揉了一块放在那儿醒着,然后点火,烧锅,把水烧开后,把锅给刷了,顺手刷了个碗。 麻利的做完这些,再在锅里重新加水,等水烧开的功夫,她这边把面揉好,擀成面条。 揉面的时候加了个鸡蛋,盐,擀成面条后,水开了往里面下。 等面条差不多熟了,打了一个鸡蛋荷包在上面,撒点盐,葱花,一把青菜,滴了两滴芝麻油,抓了一撮芝麻。 面条煮好后,香气四溢,楚夕正准备盛出来,一扭头便看到驿站大厨直勾勾的眼神。 「姑娘,你这面条做的可真香呀,我不要你银子了,你教教我,行不?」 楚夕愣了一下:「只是普通的鸡蛋面而已,没啥可教的。」 但楚夕还是细细说了一下自己的步骤。 等楚夕把面从厨房端出来的时候,驿站的人都炸了。 「差役,怎么回事?你们有这么香的鸡蛋面,为啥不给我们也来一碗,是怕我们吃不起吗?」 但凡能在驿站住的,官职都比驿站的衙役大,他们一个也得罪不起。 他们一起相处的久了,是知道大厨做饭的水准的。 陪着笑脸道歉,只好说那是人家自己做的。 楚夕晕了一天的车,早就饿了,本身她就胖,端了一个大盆,也没人说什么。 盛凌云洗簌过,一转头,也闻到了香味儿。 「这是你做的?」 楚夕点点头,客气的让了让:「吃吗?做的多,吃不了。」 盛凌云路上倒是没饿着,有点累,可闻到这个香味,受不了。 一点都不客气,坐在桌子旁,已经把筷子拿手里了,趁着楚夕拿碗的功夫,偷偷尝了一口,真的很好吃。 楚夕拿来两个碗,又装了一盘小菜。 这边刚把面条分完,盛凌云的一碗已经下去大半了。 「好吃吗?」 盛凌云顾不得回答,点点头,埋头苦吃。 看来确实好吃。 自从楚夕嫁给盛凌云,第一天因为不会用灶台后,婆婆就再也没让她下过厨。 楚夕不是不会做饭,只是不会用古代的灶台做饭而已。 从前在医院实习的时候,她租房子住,嫌外面不干净,都是自己做着吃。 本来简简单单的一碗鸡蛋面,没觉得多复杂,没想到在这里成了人间美味。 她不知道的是古代物资匮乏,大家能吃饱饭就行了,捨不得在面里加鸡蛋,更别说香油,芝麻了,只怕过年的时候才会加一点。 这一路,楚夕真的很辛苦,白天赶路,坐马车就晕,也不好意思耽误盛凌云的行程,强行的忍着。 一天只有晚上这一顿饭能吃的舒心,还得自己做。 盛凌云吃的香:「你告诉我怎么做的,以后我做给你吃。」 楚夕挑眉,还真的把做法告诉了盛凌云。 第二天一大早,盛凌云早早的起来,除了给楚夕单独做了一碗鸡蛋面,还给大家都做了。 自此,楚夕一天只吃两顿饭,早上和晚上各一顿,只是晕车确实难受,吃的没有吐的多。 半个月下来,楚夕是肉眼可见的瘦了下来。 原来差不多两百斤的身子,如今也瘦到了一百三四十斤,裙子上的腰带都能缠两圈了。 在洗澡水里加灵泉的好处,是瘦下来的皮肤没有褶皱,也就是肥胖纹,皮肤光滑且白皙,她脸上的痘印也都消失了,脸盘小了,眼睛更大,更水灵了。 越往东北,越荒凉,驿站也越来越少,渐渐的,他们晚上赶不及路,要睡到外面了。 天气也越来越冷,北风唿唿的刮着,东方游瞅了瞅天上压下来的云彩,有些担忧。 「公子,今天估计要下雪,咱们得找个地方避一避。」 胡三刀打马前行:「公子,我先去前面探探路,看看离驿站还有多远。」 一行人也不敢停,马车跑的更快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页 楚夕在马车里,吃着空间里的水果,晕车晕习惯了,也没那么难受了。 半个时辰后,胡三刀回来了:「公子,这里离前面的驿站,至少还有半天的路程,晚上只怕赶不过去了,不过前头有个破庙,咱们可以去那里将就一晚上。」 破庙虽破,却也能遮风挡雪,出门在外,就没有那么讲究。 一行人驱车进了破庙,外面的寒风吹的更有劲儿了,破庙的门都被吹着吱吱响。 两辆马车停在了院子里,胡三刀去给马弄草料,剩下的人都进了庙里。 东方游去附近捡柴火,朦胧寻了个背风的地方,清扫干净,找来稻草铺上前。 楚夕晕的不行,被冷风一吹还舒服一点,从车里翻出一个破旧的被褥垫在草铺上面,又拿出两床被子,放那里等着晚上盖。 盛凌云用废旧的木头搭了个支架,又去不远处的河里拎了一桶水来。 大家非常有默契,各忙各的,只有楚然傻愣愣的站在那里,哭丧着脸,满满都是委屈。 「这么脏怎么住人呀,要不咱们还是去驿站吧,驿站再不好,至少屋子是干净的,还有床。」 「哎呀,看这里,有老鼠屎,真脏呀。」 一路上,朦胧算是看出来了,虽然楚然跟她都是丫鬟,可楚然是夫人的姐姐,她撒娇,啥也不干,只要夫人不开口说她,没人吭她。 楚夕只顾着晕车了,顾不上搭理她。 第28章 男人的耐心是有限的 以前,楚夕没有跟楚然住一间房,在驿站他们是开三间。 楚夕自然是跟盛凌云住一间,楚然和朦胧住一间,胡三刀和东方游住一间。 楚夕晕了一天,做饭,洗簌完,累得只想睡觉。 没想到,楚然竟然这么矫情。 怒怼:「能住住,不能住滚蛋,你要是嫌弃这里脏,去住马车上吧,马车上干净。」 楚夕也是好心,马车睡人还是挺宽敞的,楚然有时候累了也会跟她挤马车。 谁知楚然委屈的又哭了,一看到盛凌云回来,便扑了上去。 「凌云哥哥,楚夕骂我,呜呜呜,马车上都是她的味道,难闻死了,我要跟你在一起。」 河边离这里挺远的,盛凌云拎一桶水回来也不容易,刚进门就被楚然碰撒了一些,他的脸顿时沉了下来。 「跟我在一起?好呀,去拎十桶水回来,我考虑一下。」 说着,盛凌云把桶里的水倒一个大锅里,把水桶直接塞给楚然。 楚然愣住了,眼眶一红,泪水刷刷的往下掉。 若是从前,她一哭,盛凌云必定是心疼得不要不要的。 可现在盛凌云看到她流泪,视而不见,只觉得心烦。 「快去,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 朦胧刚准备替楚然去打水,被盛凌云怒斥:「让她自己去,要是不去,今晚就睡外面。」 楚夕用水把一口小锅给涮了涮,脏水泼在了外面,看着委屈的楚然,冷哼一声:「我劝你还是别作妖了,男人的耐心是有限的,这一路上他那么包容你,你可别得寸进尺。」 楚然冷哼一声,拎着水桶跑了。 楚夕也不管她,今天在外面吃饭,自然没有办法吃的太好,索性她拿出一些红薯,鸡蛋,埋在柴火里。 等篝火点上,楚夕再把小锅架上去,锅里放着昨天剩下的半只鸡,她给炖上了。 等胡三刀,东方游都从外面回来,破庙里飘出一股鸡汤的香气。 几个人围着篝火等着吃饭。 就在此时,就听到外面一阵骂娘声,来了一拨人。 七八个男人,还有四五辆马车,手里拿着刀,说话声音很大又粗俗。 一脚把破庙的门踹开,看到里面竟然有人了,尴尬的笑笑。 「我说那,来回几趟破庙门都没关过,原来有人比咱们来得还早,兄弟们,收拾收拾,今儿晚上在这里睡觉吧。」 楚夕仔细的看了他们几眼,来回几趟,看来不是商人就是镖局,经常走这一道。 再看楚然,整个人恨不得缩盛凌云怀里,娇滴滴的,眼神露出恐惧之色。 「他们好可怕,不会杀了我们吧。凌云哥哥,我怕。」 楚夕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就算是古代也是有法制的,怎么可能随便杀人,再说他们只是萍水相逢,无冤无仇的,搭理你没空。 他们虽然粗鲁却都客客气气的,随便找了个避风的地方,坐了下来,有人捡柴火,有人挑水,他们也忙碌起来。 最后进来的是一位年轻的公子,相貌堂堂,气质不俗。 一进来闻到鸡汤的味道,吸吸鼻子称赞:「好香的鸡汤,本来不饿,这么一闻,肚子咕咕叫。」 他们的篝火已经搭起来了,只是他们带的伙食更粗糙,僵硬的饼,壶里的凉水。 鸡汤炖的差不多了,楚夕用勺子在锅里搅了搅。 「再等一会儿,鸡肉还没炖烂。」 盛凌云从柴火堆里扒出红薯来吃,烤红薯的香气越发的让那伙儿人眼馋了。 只听其中有个大嗓门吵嚷:「公子下次咱们也带个女子,瞧瞧人家,风餐露宿还能吃这么香的东西。」 楚夕蹲在那里做着饭,就感觉一道火辣辣的眼神一直追随着她。 终于那男子的小厮走了过来,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页 「姑娘,我们公子脾胃不好,想讨碗汤喝。」 楚夕还没说话,楚然却给回绝了:「不行,就这么点东西,给你们吃了,我们吃什么。」 谁知楚夕却拿起碗,给他盛了一碗,连肉带汤,还附送一个红薯,一个鸡蛋。 「谢谢。」小厮很感激。 楚夕嫣然一笑:「掏钱买的,不用谢,想吃还有,管够。」 五两银子可以买好多只鸡了,只是在这个环境下,能帮忙就帮忙,权当结个善缘。 大家见盛凌云没有吭声,也都不吭声,只有楚然气恼的瞪了楚夕一眼:「你还真是好心,当心好心没好报。」 楚夕不搭理她,开始给大家分鸡汤,鸡汤里泡点饼,还有鸡蛋,红薯,连东方游都吃的打嗝。 「夫人的手艺真是没话说,就是不知道回头到了临济县,能不能找到比夫人更厉害的厨娘。」 楚夕毕竟是县令夫人,这一路上能给他们做饭就已经很不错了,不能到了地方,也要她做饭。 楚夕被夸,大方的笑笑:「我做的也不好吃,你们是饿了,才觉得好吃。」 楚夕晕车,只喝了一碗鸡汤,就睏乏了。 鸡汤做的也不少,他们吃完,楚夕又往里面加点水,滚开了之后,都给刚才那位公子送去了。 其他人不讲究鸡汤的味道淡了,他们只要有口热汤喝便已经很满足了。 外面颳了一下午的风,到了子夜时分,果然下起了雪。 这便是楚夕穿越来的第一场雪,透过门缝看外面,鹅毛大的雪片片落下,风唿啸着。 虽然有篝火,两床被子显然不太够,楚夕刚准备起身再去拿被子,就被盛凌云拉住了手腕。 「你干什么去?」 「有点冷,再拿床被子来。」 盛凌云拉着楚夕坐下:「马车上的被子吗?我去拿吧。」 楚夕眨眨眼,眼眸落在戒指上。 马车上总共两床被子,都被她抱来了,其他的在空间里,总不能凭空出现吧。 看来,这个被子只能楚夕去拿了。 盛凌云却没有松手:「外面太黑,我陪你。」 楚夕看到盛凌云的腿被楚然紧紧的抱着,用力甩开了他的手:「不用了,这么近,我自己可以。」 楚夕起身往外走,轻轻的打开门,一股寒风袭来,她缩了缩脖子,拉紧衣裳,往马车跑去。 楚夕先钻进马车,从空间里拿出一床被褥一个大袄,忽然,肩膀被人搭住了。 「我说了,我一个人可以。」 本能的想回头,她却闻到一股腥臭的味道,顿时头皮发麻,浑身发冷,全身僵直在那里,感觉头髮丝都竖了起来。 「夫人,莫回头。」 第29章 被救 楚夕就算没听到警告也不敢动,女性的直觉,和身后传来的喘息。 她虽然没有遇到狼,可她遇到过狗。 现代去藏区旅游,误入别家,那只狗就是这么从身后袭击他们的,得亏是用链子锁着,楚夕被朋友拉了一把,才脱困。 但是,那种刻骨铭心的惊悚感,让楚夕终身难忘。 这一次,却不是狗,而是吃人的狼。 她不敢动,更不敢扭头,吓得连吐沫都不敢咽。 被人拯救的每一秒,都那么漫长。 「噗,噗」两下,伴随着一个利箭穿刺的声音,楚夕只感觉背后一轻,余光里,那匹狼倒在她的脚下。 「狼来了,大家快出来,宰狼。」 楚夕背后的狼被那位公子给射杀,那位公子飞奔过去,一把接住了差点晕倒了楚夕。 「没事了,来的不多,我们能搞定。」 不知道什么时候,破庙里来了四五头狼,狼都是成群结队的出现,很显然,那位公子的商队也遇到过。 他们很警觉,没有都睡着,而是留了两个人看守。 在楚夕要出门的时候,那位公子看这边并没有人跟出来,不放心,随即跟了出来。 得亏他跟出来了,不然,楚夕就被狼给咬死了。 一箭射中狼的脖子,又一箭射中狼的身子,他看到院子里还有其他几只,把同伴喊起来,杀狼。 盛凌云听到喊声,心里一惊,也赶紧跑了出来。 就看到楚夕整个人瘫软在地上,她的脚边躺着一匹死狼。 院子里一阵厮杀,是人与兽的对决。 胡三刀和朦胧也加入了杀狼的队伍中,盛凌云急匆匆跑过去,想把楚夕扶起来,就看到楚夕泪流满面的脸。 心里顿时像被人用手狠狠捏了一把,捧着楚夕的脸,用力的拍了拍。 「楚夕,醒醒,快醒醒。」 好半天,楚夕才回过神来,感觉脸上又冰又痒,用袖子使劲抹了一把,扶着马车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我没事,没事。」 刚才被狼吓住,如今回过神来,全身无力。 盛凌云瞅了一眼,被赶到院子外面的狼,一弯腰,把楚夕给抱了起来:「回庙里休息。」 楚夕就算是现在瘦下来,也有一百三四十斤,没想到盛凌云抱的还挺。 狼打跑了,人都回来了,楚夕也终于缓了过来,看到年轻公子进来,楚夕就想站起来。 「你要做什么?」盛凌云问。 楚夕:「人家救了我的命,我总得好好谢谢人家。」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页 盛凌云点头:「你歇着吧,我来。」 盛凌云长身而立,来到那年轻男子面前,深深鞠了一躬,诚恳的说:「刚才多谢公子救我夫人一命,盛某无以为报,给公子行礼了。」 等盛凌云第二个腰准备弯下去的时候,那公子伸手抬住了。 「不用客气,出门在外,互相照顾是应该的,我也只是碰巧而已。」 旁边一个大哥哈哈大笑:「让你那小媳妇再给俺们熬一碗鸡汤就更好了。」 一场意外,让两拨人互相靠近,楚夕才知道这些人是打算去往沧州做生意的。 沧州那个地方物资匮乏不说,土匪很多,有时大白天也能遇到强盗,治安非常乱。 年轻公子看一眼盛凌云拖家带口的,很是爽快道:「我叫宋子文,是个商人,若是公子不嫌弃,咱们可结伴而行。」 盛凌云这才亮出自己的身份,临济县即将赴任的县令。 谁知,盛凌云提到临济县,宋子文等人的神色变了变。 「你一个文弱书生,去那里当县令?」 有些话他们不好说,可楚夕已经能感觉到那不是什么好地方了。 天还没亮,破庙里再次传出鸡汤的香气,这次楚夕熬了两大锅,一锅自己吃,一锅给宋子文他们的。 外面的雪下的很大,胡三刀一大早就去寻找被狼吓跑的马。 踩着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听的很清楚。 楚夕惊魂未定,一宿没睡,原本盛凌云挨着她的,谁知半夜楚然发起了热,盛凌云就让楚然靠着楚夕。 幸而是低烧,楚夕给她餵了草药,昏昏沉沉的安睡一夜。 天亮了,宋子文他们也都起了,去院子里把死了的狼给捡回来,熟练的剥狼皮,割狼肉,院子里升起大火,架着整只烧烤。 烤好肉保存的时间长,他们也给了楚夕两只狼腿。 「你是盛大人的妻子?可你为什么梳着姑娘头,我以为那位姑娘才是盛大人的女人。」 人啊,什么时候都喜欢八卦,宋子文也不例外。 楚夕帮着他们烤狼肉,宋子文凑了过来,好奇的问。 毕竟是救命恩人,楚夕也没有隐瞒,把三个人的关系说了。 宋子文显然有些惊讶:「哦,原来这样啊,你们是姐妹,怪不得你一点都不嫉妒她。」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你什么逻辑,我不嫉妒她,是因为我不喜欢盛凌云,所以他喜欢谁,跟我也没关系,虽然我们是夫妻,可也不妨碍我们各过各的。」 「嫉妒会使人面目全非,不爱,就无惧。」 宋子文挑眉轻笑:「夫人的话很有意思。」 楚夕看到宋子文的眼睛一直盯着楚然,有些瞭然。 「怎么,你喜欢她?很遗憾,她已经有男人了。」 谁知宋子文却轻轻的摇头:「不不不,我们经商的人家,娶媳妇儿都是娶胖一点的,胖媳妇儿生财,旺宅。只有那些京城当官的喜欢什么瘦马,我们不喜欢。」 就算救了她的命,宋子文的玩笑话也让楚夕不舒服。 她的脸幽幽的沉了下来,紧盯着宋子文的脸,有些不高兴了。 「公子言语轻浮,被我相公听到了,定然觉得我也很轻浮,公子快打住吧。」 宋子文微微一怔,立马明白楚夕虽然是个乡下女子,却也矜持,赶紧给楚夕作揖道歉。 「小人唐突了,夫人大人大量莫要跟小的一般见识。」 俩人笑骂之际,楚夕不经意的扫了一眼盛凌云,他的脸更阴沉,直直的盯着她,像她犯了不可饶恕的大错一样。 楚夕其实心里也有气,要不是楚然一个人霸占被子不放,她也不用再去拿被子,不拿被子自然就不会被狼盯上。 「凌云哥哥,你看楚夕,她跟别的男人说话,真轻浮。不像我整天都守在凌云哥哥身边。」 楚然适时的在盛凌云耳边挑拨,盛凌云的脸色更沉了。 黑着脸警告:「你已经是我夫人了,对别的男人,收敛点。」 第30章 丫鬟就得立规矩 楚夕扫了他一眼,就看到楚然也跟着一起走过来,扭着腰自以为很好看,翻着白眼讥讽道。 「楚夕啊,你的毛病一点没变,从前你缠着凌云哥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一双眼睛恨不得把人给盯穿,如今又看上谁了,你可别忘了自己的身份。」 盛凌云说她,她忍了,楚然说她,她忍无可忍。 「自己一身白毛,说别人是妖怪,要不要我细说一下,你的好哥哥为什么非要把你带过来,一路上风餐露宿的,吃尽苦头,原本你是不用的,可以安稳的在家里等他回来。」 楚然脸色一变,委屈的对着盛凌云撒娇:「凌云哥哥,她说我。」 楚夕忍了半个多月,终于不忍了。 「说你怎么了,别忘了你的身份只是个丫鬟,这一路走来,看看你像个丫鬟的样子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要想过大小姐的生活,你回去呀,老娘还不伺候了呢。」 楚然瞪大双眼,无辜的看着楚夕,越发的拽着盛凌云哭闹了。 「你快呀,她,她竟然这么对我……凌云哥哥……」 楚夕撇撇嘴,学着楚然的样子,娇柔造作的喊了一声:「凌云哥哥……」 瞬间变了脸,双手抱臂,冷冷的瞪着盛凌云:「你要是再这么惯着她,夫人的位置她来做,我回家。」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页 这段日子盛凌云也是看在眼里的,楚夕出乎他的意料能干,楚然依然是娇滴滴的样子,从前没有觉得怎样,如今看来,他确实对她容忍的太多。 想了想,终于下定决心:「楚然,明天我让朦胧送你回去,沧州路远,你不适合去,我在给赵子路写一封信,以后你的事情,再也跟我无关了。」 楚然大吃一惊,这是要把她让给别人。 「凌云哥哥,我不回去,楚夕能吃的苦,我也能吃,我也会做饭,洗衣,我要一直跟着你。」 盛凌云看向楚夕,凌厉的眼神带着一丝无奈。 楚夕冷哼一声,男人,呵呵,到底捨不得。 「看我做什么,她能听我的?你不给她立规矩,等到了临济县,别人只会说新来的县太爷后宅一团糟,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连后宅都管不住男人,怎么当县令。」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把楚然的手甩开,寒着脸命令道:「以后你跟着她,她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然就回老家去吧。」 楚然幽怨的瞪着盛凌云,哭着跑回庙里去了。 庙里东方游和朦胧正在烤红薯,院子里发生的一切,他们也看的清清楚楚。 东方游长长的嘆口气道:「然姑娘,再好的感情你这么折腾,也没了。夫妻俩是要互相成全的,公子喜欢你不假,可夫人才是最适合公子的。你真该跟着她好好学学。」 楚然不屑的撇撇嘴:「那个丑八怪,凌云哥哥都带不出门的。」 朦胧挑挑眉:「夫人不丑呀,她皮肤好,脸上白净,如今瘦成这个样子,挺好看的。你没看那位宋公子看夫人的眼神都直勾勾的。」 楚然更生气了:「她太胖了。瘦了那么多,还是那么胖。」 朦胧看了看自己纤瘦的身材,再看看楚然的。 「是我们太瘦了,夫人正好,多一点则肥,少一点则瘦,抱着也舒服,我看不错。」 楚然看到这些人里,没有一个向着她的,更郁闷了。 「只是做了几顿饭就把你们给收买了,等着吧,等到了临济县,我也会做好吃的。」 雪停了,大家要继续赶路,路上积雪有点厚,不太好走,走的很慢,到了天黑透了,才到下一个驿站。 这个驿站属于沧州的,只是他们一行人刚到门口,就有差役伸手要钱。 「几个人?多少匹马?每人一晚上五百钱,一匹马三百,吃饭另算。」 宋子文他们是见怪不怪了,盛凌云却有些疑惑。 「你们怎么要这么多银子,比城里的客栈都贵。」 驿站不同于客栈,都是朝廷的,里面的官差也都是有编制的,属于当地官府。 所以当官的凭着手里的路引,在驿站住宿是免费的,只有吃饭会要些银子。 这里张口就要钱,盛凌云原本并不打算惯着,这边宋子文已经把银子递出去了。 「这里是十两银子,给我们弄几盘好菜,多加点炭火,再烧点热水,剩下的都给你了。」 那官差看到这么多银子,一下子开心起来,卑躬屈膝的伺候他们这么多人,也不嫌麻烦。 楚夕没想到宋子文出银子,赶紧从钱袋子里拿出五两银子来。 「我们的人也不少,怎么能让你出银子呢,我们虽穷,也得一人一半。」 宋子文还没说要钱,楚然上前把银子给抢了过来。 横了楚夕一眼:「凌云哥哥还没有收到朝廷的俸禄,我们一路上要节省一点,再说,驿站是官家的,咱们不用出银子,他们出是他们的。」 这便是得了便宜又骂娘了。 楚夕一把又把银子给抢过来:「这个家还轮不到你做主,给我闭嘴。」 楚夕黑漆漆的眼睛瞪着盛凌云,盛凌云怒斥道:「胡闹。」 楚然又委屈的红了眼,莫名的掉起了眼泪。 楚夕不管她,把银子重新塞给宋子文。 「这银子还是昨天你们买鸡汤的钱,宋公子救了我一命,不如今天就让我做顿好的,让大家吃饱喝好,好好休息。」 宋子文微微一笑,把银子收下了:「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驿站付了银子后,待遇确实好了很多,炭火,热水都有。 楚夕去厨房里,自己拿青菜,土豆等,给他们添菜。 此时沧州已入寒冬,能吃的菜不多,基本都是白菜萝蔔,剩下的就是面饼和糙米。 楚夕来到厨房,煮了一大锅的红薯粥,两大盆猪肉白菜炖粉条,两盘酸辣萝蔔丝,两盘小葱炒鸡蛋,还有驿站给准备的烙饼。 几盘菜端出来,驿站的大厨都流口水。 忙碌了半天,楚夕晕车,也吃不下饭,刚准备用热水泡泡澡,洗个头。 忽然,听到一声尖锐的叫声:「啊,救命……」 听着像是楚然的声音,楚夕微微一怔,抓起棉袄披在身上。 院子里已经乱成一团,楚然扑在盛凌云怀里,指着一个男子哭着喊:「他,他不是人,我,我在茅厕,他,他偷看我。」 男子是宋子文的手下,名叫张彪,长得五大三粗,说话声音像是打雷,是个镖师。 听到楚然的指责,他暴跳如雷:「放你娘的屁,瘦的跟排骨似的,老子根本不稀得看。」 第31章 俺家的夫人很彪悍 不稀罕看是一回事,看没看又是一回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页 就算是偏远的沧州,也是有律法的。 若张彪真的对楚然不轨,送到官府,按律是要受罚的。 楚夕再看盛凌云的脸都青了。 「这位大哥怎么会出现在此?」 沧州的驿站盖得很简陋,两进的院子,都是平房,屋子里没有茅厕,茅厕在院子里。 东边是马厩,西边是茅房,茅房也简陋的很,似乎不分男女,因为古代女子出门的很少。 即便是有女子,也是结伴而行,门口有人守着。 盛凌云这么问便已经带点偏袒了。 张彪嘴笨,也说不出一二三来,梗着脖子道:「老子拉屎,你也管。」 宋子文也急匆匆的赶来了,看到眼前的情况,神色不渝。 「彪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面对自己人,张彪态度不那么强硬:「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刚来茅厕,突然从里面跑出一个小姑娘,我还吓一跳那。」 经常共事的人,彼此还是比较了解的。 宋子文点点头,冲着楚然作了个揖,陪着笑。 「姑娘想必是误会了,我这位伙计家中已经有了妻室,为人也板正,定然不会冒犯姑娘的。」 此时大家估计也都明白,只一个茅厕,张彪要进去,并不知道楚然已经在里面了。 再说即便是碰到了,也无所谓,出门在外,谁能没个意外,楚然也并不是真的被占便宜了就行。 盛凌云没有说话,皱了皱眉,把楚然从怀里推开。 「你上茅厕为什么不喊朦胧陪着你,要是没啥事,就回去休息吧。」 谁知楚然像是小兔子一样,又往盛凌云怀里扑去。 「我有事,真的,就是有人偷看我,就算不是他,也是他们中的人,你一定要把这个人给我找出来,我饶不了他。」 张彪被冤枉,一肚子的气,不屑的哼了一声:「偷看你又怎么样,大不了扛回去当小妾,老子还付得起银子。」 宋子文无奈的轻斥张彪:「彪哥,对女子要温柔,怎么能这么说,那可是盛大人的女人。」 张彪茫然的挠挠头:「盛大人的女人,可真多……」 楚夕一直站在人群里,看到是场误会,就准备回去。 宋子文看着楚夕披着棉袄,头髮散着,还滴着水,很顺手把自己的斗篷给摘了下来。 「夫人这是正在沐浴?赶紧回去吧,外面冷。」 确实冷,但楚夕拒绝了:「谢谢,弄湿就不好了,我这就回了。」 楚夕也不管楚然的事情怎么解决,一路小跑回房间去了。 等她重新躺到热水里,才感觉又缓了过来。 外面的吵架似乎升级了,一方想息事宁人,而楚然不依不饶,哭得更狠了。 反正楚然有盛凌云在,就算是这一世他恨她,别人欺负她的时候,他还是心疼的。 感情这种事,复杂的很,智者不入爱河,明哲保身。 忽然,正在洗澡的楚夕身子一僵,警惕的往四周看了看。 女人的直觉很准,此时她确实有一种自己被人偷窥的感觉。 看来楚然说的没错,是有人偷窥,只是那人不是张彪。 因为此时,他们正在院子里争吵。 楚夕慢慢的把身子往下滑,都浸在水里,又拿了布巾盖在浴桶上面。 渐渐的,偷窥感消失,看来那个人离开了。 楚夕缓缓吐出一口气,迅速地洗了个澡,『哗啦』一声从木桶里起来,把布巾裹在身上,一边擦头髮,一边往外走。 只是走两步,她被迫停下来了。 「小美人儿,我等你好久了,咱们两个亲一个吧……」 对面男人猥琐的添了添干燥的嘴唇,搓着手,一步步的朝着楚夕逼近。 楚夕瞄了一眼门闩,这货进来的时候就把门给闩上了。 再听听外面,楚然和张彪争吵的声音越发的大了,连住在驿站的其他人,都起来看热闹,还有和事佬劝架。 她忽然明白,此时就算是她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听见的。 楚夕冷冷一笑:「你一个厨子,还挺有脑子,这一招调虎离山做的不错,现在这个情况,无论我们成不成,名声都毁了,接下来你要怎么办呢?」 猥琐男人『嘿嘿』笑了两声:「当然是扛回山寨,当我媳妇儿。」 「你不是驿站的人?」楚夕问。 猥琐男挑挑眉,急切的又朝楚夕走了两步,逼着楚夕一直往后退。 「你管我是哪儿的,今天一看到你,我就很喜欢。」 楚夕摸摸脸,哭笑不得:「我又丑又胖,你喜欢个啥,眼瞎。」 猥琐男『啧啧』两声摇摇头:「不不不,你很好,胸大屁股大,俺娘说见到这样的女人就娶回家,好生养,能给我生一堆孩子。」 楚夕没想到她竟然还有人看上,也是无语的很,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在狂奔。 「你娘说的,莫不是骗你的吧,身材窈窕的,长得好看的才招人喜欢……」 猥琐男又往前进了一步:「你长得也好看呀,你的眉弯弯的,眼睛大大的,俺就很喜欢……」 楚夕勐地咽了口吐沫,忽然,拉起布巾,勐地一抬腿,朝着猥琐男踹了过去。 稳准狠,一脚踹到猥琐男的命根子,疼得他张着嘴弯着腰,撅着腚说不出话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页 紧接着楚夕拿出空间里的菜刀,一下一下往那人身上砍去。 「听你娘的,你娘有没有告诉你,这样的女人也很彪悍,想占老娘便宜,也不撒泡尿照照,有没有这个本事。」 猥琐男怕被楚夕明晃晃的刀砍到,忍着疼,一边跑,一边躲,一边叫。 「不敢了,我不敢了,救命,救命啊。」 楚夕冷哼一声讥讽道:「喊呀,大声的喊呀,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帮你。」 猥琐男实在没想到楚夕这么彪悍,他敢打赌,她身上除了那块布巾什么也没穿。 他以为她会害羞的哭起来,却怎么也没想到她不但不在意,反而拿着刀疯狂的砍他。 他后悔把门给闩上了,看到开了一条缝的窗户,再也忍不住,一下子跳了出来。 楚夕追到窗前,那把刀就朝着猥琐男投掷了过去。 「敢跑,我打断你的腿。」 楚夕也从窗户跳了出来,又是一脚踹男人背上,男人一下摔在地上,吓得差点晕过去,因为再往前两寸,他的脑袋就磕在刚才被投出的刀口上了。 此时,楚夕一只脚踩在男人背上,一只手用力着他的胳膊,另外一只手还不忘紧紧抓着自己的身上的巾帕。 突然,周围一下子安静了。 第32章 敢欺负夫人,我要他死 明明刚才楚然和张彪吵的厉害,明明周围的人七嘴八舌的劝架,忽然间,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 楚夕黑漆漆,圆熘熘的眼珠转了一圈,慢慢的抬起头来。 就看到院子里所有人,都像是被定住一样,看向她这里,吃惊的样子,不亚于街头出现一只飞奔的鸵鸟。 「盛夫人……」 宋子文反应是最快的,刚才没有送出的披风,一下子把楚夕从头裹到脚,裹的严严实实的。 盛凌云倒吸了一口冷气,也沖了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 楚夕也是看到周围人震惊的目光,才觉得自己有多不妥。 她刚从洗澡桶里出来,露着白皙圆润的肩膀,身上只裹着一层布巾,连鞋都没穿,在现代没什么,在古代已经是大大的不妥。 也顾不得避嫌了,把宋子文的斗篷紧了紧,尴尬的笑笑,松开那男人的胳膊,洁白的胖脚丫从男人的背上下来,雪地真凉。 「我想,楚然说的偷窥狂应该是他……」 猥琐男一把抱住了宋子文的腿,大喊:「救命啊,早知道她是个泼妇,就算给俺一百个胆子,俺也不敢要她呀。」 盛凌云看到地上躺的男人,裤子烂了,衣服上也被砍的东一刀西一刀,棉絮都跑出来,有些地方还流血了。 破损的窗户,明晃晃的刀,若非楚夕是他媳妇儿,还真分不清楚谁才是受害者。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晦暗的眼神闪过一丝阴戾。 「三刀,把这个人往死里打。」 敢觊觎他媳妇儿,真是活腻歪了。 盛凌云看着楚夕冻的发青的胖脚丫,一弯腰,又又把她给抱起来,送回了房间。 驿站的官差一看竟然发生了这种事,吓得魂儿的没了。 他们贪财归贪财,可不敢害人命,更不敢欺负女子,尤其是官家女子,因为谁也不知道对方的背景是大是小。 小的也就算了,就怕碰到硬茬儿,那他这个官差就做到头了。 赶紧让人先把窗户修了,又送来炭火和热水给盛凌云道歉。 楚夕已经穿戴整齐,盘腿坐在炕上,把头髮用炭火慢慢的烤着,就看到盛凌云全黑着一张脸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不知道脑子里想着什么。 整件事情已经很清楚了,都是那个大厨搞的鬼,他们已经调查过了,楚夕也不用再解释。 而且她都把人打成那样了,她也不追究责任了。 倒是楚然,一直哭哭啼啼的,也不知道是吓得,委屈的,还是装的。 「那个,你不去看看楚然么……」 偷窥狂已经被绳之以法,驿站里混进这样的土匪,要是盛凌云真的追究起来,官匪勾结,就算是沧州知府也够喝一壶。 可盛凌云想的并不是的事,满脑子都是楚夕光着肩膀,身上只围着一圈布巾的画面。 他呶呶嘴,想斥责楚夕两句,衣着不得体,可毕竟不是她的错。 那样的情况下,她能把人打跑,自己一点伤都没有,已经是万幸了。 换成楚然,只怕只有受伤被侮辱的份。 终究心里郁结,勐地站起身来:「我去把那个人杀了。」 楚夕把烤干的头髮一甩,撇撇嘴:「他可是宋公子的人,再说也没做什么,你说杀就杀。」 盛凌云皱眉:「我说的是那个厨子。」 楚夕懵了,她以为盛凌云生气是为了楚然,没想到是因为她。 看着盛凌云怒气沖沖的跑出去,她替那个厨子祈福,被她打一顿,若是真被盛凌云弄死了,就不划算了,她其实并没有吃什么亏。 忽然,她的房门被敲响了,楚夕刚准备往床上躺,只好又走了出去。 一开门,就看到朦胧站在门口,皱着眉头一脸愧疚。 「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坐吧,屋里暖和一点。」 谁知道朦胧人是进来了,却『扑通』一声跪在楚夕面前,一个头磕在了地上。 「奴婢该死,夫人受了委屈,奴婢却保护不周,奴婢请夫人责罚。」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页 楚夕吓了一跳,赶紧上前把朦胧给拉起来,她可没有被人这么跪着,感觉会折寿。 「快起来,出了事怎么能怨你呢,你也是女孩子,也是需要保护的,不怪你,不怪你,快点起来吧。」 楚夕拉了朦胧两下,并没有把人给拉起来,朦胧低着头又是自责,又是难受。 「对不起夫人,大人当初把我买回来的时候,就已经说过,夫人是我的主子,可如今我竟然……」 朦胧嗓子堵的慌,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只因为来驿站的路上,楚然看到雪地里有两只兔子,雪白雪白的很好看。 央求着盛凌云帮他抓来,盛凌云只是淡淡的扫了朦胧一眼,等一行人到了驿站,朦胧就拐回去抓兔子去了。 这也就说明为什么楚然去茅厕的时候,是一个人。 兔子是抓回来了,朦胧没想到闹出这么大的事,楚然被偷窥了,楚夕差点失了清白。 盛凌云倒是没有说什么,东方游却在一旁提点道:「朦胧,你要认清自己的位置,你究竟是谁的丫鬟……」 是了,朦胧进了盛家,只给楚夕磕过头,从此她就是楚夕的丫鬟。 虽然一路上楚夕对她并没有什么要求,做什么都是亲力亲为,竟然让她忘了主僕之别。 楚然就算被盛凌云再喜欢,她的身份也是丫鬟,盛凌云让她当楚夕的丫鬟,自然是有他的理由的。 连盛凌云都对楚夕尊重的很,凭什么她一个丫鬟要顾及楚然,她应该坚定不移的站在楚夕身边才对。 楚夕待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即便是朦胧,她也只是把人当同事,在一起共事,能不麻烦就不麻烦。 只是看朦胧这样的态度,楚夕也不好说什么。 「我真的不怪你,你起来吧,你也是一个女孩子,若是遇到刚才的歹人,你被人欺负了,我也会内疚的。」 朦胧举了举拳头:「我会功夫,不会轻易吃亏的。」 楚夕轻笑:「你的心意我领了,也别说什么丫鬟不丫鬟的,我一个乡下丫头也不习惯,以后我们当姐妹吧,你愿意帮我就帮我,不愿意,我也无所谓,乡下人,不讲究那么多。」 朦胧痛下决心,再次跪地:「以后,奴婢一定会伺候好夫人的。」 楚夕耸耸肩:「行吧,你还没吃饭吧,我见盛凌云在大厅跟东方先生喝酒,要不你一起去吃点。」 朦胧摇摇头:「不用了,我自己去厨房下点面吧。」 第33章 夫人是最好的夫人 路上有那么几天,楚夕因为晕车难受,有时候也不做饭,就让朦胧和楚然做。 她是吃过朦胧做的饭的,真心难以下咽。 幽幽的嘆了口气:「他们驿站的大厨就是想欺负我的坏人,被送到官府了,厨子没了,我去给你做吧,盛凌云和东方先生也在喝酒,正好给他们也弄点小菜。」 朦胧也是又累又饿,没想到楚夕不但不计前嫌,还给她做饭,心里更感动了。 楚夕来到厨房,给她简单地下了一碗面,看到盛凌云和东方游再喝酒,又给他们拌了个凉菜,一盘酸辣萝蔔,一盘煮鸡蛋。 把菜端给他们,楚夕便回房间里睡觉去了。 隐约听到东方游感慨道:「大人,错不在夫人,这你是知道的,只是老朽不明白,明明你喜欢的女子是然姑娘,为什么对宋公子那么介意呢。」 「要知道,当时只是权宜之计,宋公子是个有眼色的人,他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夫人。」 盛凌云依然没有吭声,东方游仔细瞅了瞅他的表情,神秘的笑笑。 「大人,你究竟是纠结夫人,还是纠结你自己……」 东方游似乎看透了什么,但是他却什么也没说,有些事情,还需要盛凌云自己琢磨,尤其是感情的事。 盛凌云闷闷的喝了一杯酒,肚子里的闷气散了许多,看到朦胧在吃面,招唿她一声,起身离开了。 「你们继续吃吧,休息好,明天再赶路,我先回房休息了。」 东方游看到朦胧碗里的面,抓起自己的碗,捞了一筷子。 「夫人的手艺百吃不厌,我也来一口。」 朦胧瞪大眼睛十分不情愿,等东方游捞完,端起碗,一下子吃个干净。 擦擦嘴巴,冲着东方游得意的笑:「夫人给我做的。」 东方游无奈的笑笑:「你呀,一根筋。」 朦胧刚准备回房,又坐了下来,托着下巴很是无奈。 「算了,我晚一点再回去吧,每天晚上然姑娘都缠着大人,我可不愿意回去碍眼。」 东方游说:「没事,你要是累了,这就回去吧,大人以后都不会去然姑娘的房间了。」 「为什么?」朦胧不解的问。 东方游神秘的笑笑,喝了一口酒,什么话也不说。 「明明夫人那么好,大人怎么会看上然姑娘。」朦胧瞅了瞅周围:「胡三刀呢?他怎么不在驿站?」 「他送坏人见官去了,估计快回来了。」 楚夕这边一夜无话,宋子文和他的兄弟们,倒是一肚子的怨言。 尤其是张彪,被楚然无端的冤枉,不愿意再跟盛凌云同行了。 一大早起来,楚夕还没去厨房准备早饭,就看到宋子文的车队要离开了。 她有些吃惊:「怎么这就要走了,不等我们了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页 宋子文还没说话,张彪阴阳怪气道:「不敢等了,再跟你们同行,说不定下次就要被你们当採花贼抓起来了。」 宋子文苦笑着作了个揖:「承蒙关照,我们的货需要按时到达客户那里,不好拖延,怕往后再下雪路不好走,能赶早不赶晚。」 楚夕知道他是找了个体面的理由,先走了,真实理由只怕跟张彪说的一样,跟她们女眷在一起,再生误会。 宋子文是个商人,楚夕也想经商,看着他们离去满脸的失望。 「我夫君虽然是临济县的县令,可我们出身贫寒,我还想着跟宋公子请教一些做生意的方法,如今看来,是没这个幸运了。」 宋子文客气的拱拱手:「山高水长,有缘自会相见的,告辞了。」 又是一天新的旅程,楚夕照样晕马车,早上她都没吃多少,一路走,一路忍,忍得好辛苦。 中午休息的时候,盛凌云忽然问楚夕:「你会骑马吗?」 楚夕微微一怔,她骑过,仅限于旅游的时候被人牵着马,骑着熘几圈。 「不太会,我可以学。」 盛凌云说:「你坐马车晕的难受,我想着不如骑马试试,或许不那么难受。」 楚夕眼睛一亮:「可以试试,不然,我的苦胆都吐出来了。」 盛凌云牵来马,用力的拉着,楚夕小心翼翼的踩着脚蹬,只是一用力,用一个非常标准的姿势,坐在马上。 现在体重下来后,马匹稳稳的驮着她,楚夕激动的红了脸。 「能骑,还不错。」 下午,盛凌云骑着自己的马,牵着楚夕的马,胡三刀和东方游各自架马车,换朦胧和楚然坐在马车里。 楚夕唿吸着上方的空气,好了很多,果然不再晕车了。 「以后,我就天天骑马好了,再也不坐讨厌的马车了。」 楚夕第一次骑马,有些不熟悉,路上走得慢些,他们没有赶到下一个驿站,经过一个村子的时候,找了一户人家借住。 村长是个实在人,收了盛凌云给银子,客客气气给他们安排在自己家里。 这一顿饭是村长媳妇儿给做的,虽然粗糙却也可口。 楚夕今天下午没有晕车,胃口大开,只是她吃了几口,就觉得味道不对。 也说不出来有什么不对,但是看大家吃的香,而且这个村子的人不像是很富有的样子,也没说什么。 谁知刚吃完饭没多久,盛凌云就开始上吐下泻的。 楚夕赶紧给他弄了点灵泉喝了。 想了想,楚夕还是说了:「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村子不太对劲?」 盛凌云其实也早就发现了:「进村子后,除了村长一家,没有见其他人。」 楚夕也发现了:「说是村子,有些房子都塌了,该做饭的时候,也没几家冒炊烟的,这是一个即将被放弃的村子吧。」 盛凌云拉着楚夕进了屋子,把门给闩上了。 「躺下,把裤子给脱了。」 「啊?」楚夕呆愣住了,就算他们是夫妻,可彼此并不喜欢,这个时候洞房也太意外了吧,「你,你想做什么?」 只见盛凌云手里多出一个瓶子来。 「第一天骑马,腿肯定磨破了,给你药。」 原来如此,楚夕重重的松了口气,尴尬的笑笑:「我自己来吧。」 盛凌云把瓶子扔给她,平静的说道:「当然要你自己来,难不成还要我亲自给你上药。」 磨的部位特殊,楚夕也不敢让他上药。 拿着药瓶进了里间的屏风后面,楚夕脱了裤子,大腿内侧确实磨烂了,药膏是凉的,摸上去很舒服。 她先用灵泉给清洗一下,然后在抹药。 刚弄好,突然,她看到窗户上映出一个人影,勐地大喊一声:「谁,谁在那里?」 「胖媳妇,胖媳妇,爷爷给娶的胖媳妇。」 外面有人使劲儿推她的窗户,盛凌云听到声音也沖了进来。 第34章 借住的村子有问题 接着就看到一个孩子,一边笑着,一边用力推着窗户。 楚夕也赶紧收拾一下,从屋子里跑出来。 眼前是个七八岁的孩子,一时间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他是不是脑子有啥问题?」 很明显的,这孩子脑门有点大,眼睛往外突着,笑得傻乎乎的。 楚然也从隔壁的房间走了出来,看到楚夕针对一个孩子,顿时圣母心爆发。 「楚夕,你干啥骂一个孩子,他什么事也不懂。」 说着楚然朝着那孩子走去,弯下腰,轻声细语地问:「你是谁家的娃,叫什么名字,天黑了,咋不去睡觉呢。」 那孩子长着嘴一看楚然,笑得更欢了:「媳妇儿,我的媳妇儿,嘿嘿。」 『啪』的一声,那孩子亲了楚然一下,口水鼻涕煳了她一脸。 楚然惊叫一声,一把把那孩子给推开了:「你,你……」 那孩子本来就瘦弱,被她这么一推,摔倒在地上,嗷嗷大哭。 村长和村长夫人,还有一个小妇人,一窝蜂的都跑了过来。 「狗娃,你咋跑这里来了,快跟娘走。」 小妇人一把抱起孩子,复杂的扫了楚然一眼,急匆匆的走了。 村长夫人尴尬的福了福:「对不住你们,孩子小不懂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页 楚然擦完脸,觉得口水噁心,气哭了:「他看上去都七八岁了,咋还能不懂事,男女之别不知道吗?偷看人家洗澡就算了,咋还能偷亲……真噁心。」 村长夫人涨红着脸,什么也没说,低垂着头追着小妇人和孩子去了。 留下村长一个人对着盛凌云,作了一个九十度的揖,沧桑的老脸上布满愧疚与无奈。 「大人,实在不好意思,那是小人的孙子,今年已经十二了,看上去瘦小,脑子也有点不好使,见谅见谅。」 十二岁的孩子长这么瘦小,脑袋大,眼睛肿,智力低下。 楚夕拽了拽盛凌云的袖子:「孩子确实病了。」 盛凌云上前把村长扶起来:「无妨,他也不是故意的,是我们给你添麻烦了,这间应该是他的屋子吧。」 村长尴尬的笑笑:「是的,孩子不懂事,大人不计较就好,请安歇吧。」 村长转身也准备去休息了,突然,就听到一声清脆的喊声。 「且慢,村长,咱们村子有几口井?」 村长微微一怔:「三口,怎么了?」 楚夕又问:「能方便告诉一下井的位置吗?」 村长大概指了指,村头有一口,他们家院子里一口,村口大槐树下有一口。 村长走了,盛凌云不解的问:「你问他们的井做什么?」 就在此时,胡三刀急匆匆的从外面回来了。 「大人,我刚才去村子里转了两圈,发现村子里人确实不多,顶多十几户,百十号人,老人居多,孩子没几个,而且他们村子的孩子看上去都不正常。」 胡三刀的话音刚落,东方游也从外面晃晃悠悠的回来了。 「大人,他们村子果然有问题,说是已经好几年没有孩子出生了,而从前生出的孩子很多都病了。」 东方游从腰上拿出三个葫芦,晃了晃:「我怀疑他们是不是中了毒。」 盛凌云不解的问:「投毒?他们村子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怎么会有人投毒?」 楚夕把葫芦给接过来,打开,闻了闻:「村长说他们村子有三口水井,你是从水井里打的水吗?」 东方游点点头:「村子里人烟稀少,肯定先从水查起。」 楚夕把三个葫芦里的水都尝了尝,想了想说:「他们喝这样的水多久了,水的味道不对,应该不是一直这个味道。」 东方游也贊同道:「是的,村口的水还有些甘甜,后面的两口井水有种铁锈的味道,有一口是槐树下的,我看那棵槐树差不多百年了,如今也快死了。」 植物对水的要求也高,水质不好,植物也会死。 那棵槐树从前枝繁叶茂的,如今枯死,应该是中间发生了变故。 楚夕又问:「水质突变?是什么原因?他们村子这些年有大事发生吗?」 东方游不愧是师爷,打听情况打听的很清楚。 「据说二十年前,他们村子后山有地动,震得村子房屋都塌了几间。可地动跟水有什么影响?」 楚夕好歹是医学生,有了初步的判断。 「我猜想村子的孩子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重金属中毒引起的,这水的味道不对,含金属量太高,长时间饮用不但给人体带来重大损伤,对后代也会有影响。」 东方游不懂就问:「重金属中毒?什么意思?」 楚夕不知道怎么解释,只好说:「水里含的杂质太多,若是想知道都是哪些金属,我们需要去水的源头看一看。」 盛凌云虽然只是临济县的县令,可他胸怀天下,既然村子里出了问题,他是一定要查清楚的。 即便不用他来解决,也得交给当地的官府来治理。 「好,那咱们在村子里再住一天,明天一早,去查水源。」 众人在院子里商量完毕,各自回房间休息,楚夕刚摸地药,不想让伤口互相摩擦,走路的姿势有些一言难尽。 楚然鄙夷地瞥了一眼,拉着要跟楚夕进屋的盛凌云撒娇。 「凌云哥哥,我害怕……」 盛凌云皱了皱眉,不动声色地把楚然的手给拿掉了。 「睡觉吧。」 楚夕还想再缠着他,一抬头看到盛凌云眼底的冷漠,委屈地撇撇嘴,一步三回头的回自己房间里。 不多时,院子里传出楚然哭泣的声音。 「朦胧,你说凌云哥哥是不是不喜欢我了,他对我越来越凶了,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凌云哥哥以前可喜欢我的,什么好吃的都想着我,别看他现在娶了楚夕,心里想的还是我。」 「楚夕有什么呀,不就是会做饭么,我也会。呜呜,凌云哥哥……」 朦胧从小生活的不容易,性子冷淡,没有说话,被楚然缠的不行,她忍无可忍道:「你要哭就去外面哭,不要打扰我睡觉,不然,我会把你给打晕的。」 一路上,不管楚然怎么做,朦胧都让着她,如今她已经明白楚然和楚夕定不会和平相处,既然她是楚夕的丫鬟,就不会再让着楚然。 楚然一听,越发的憋屈了:「连你也不喜欢我了。」 用被子蒙着头,却也不敢再发出声音。 楚夕腿疼,在炕上上摆出一个『大』字,看到盛凌云进来了,才吸着冷气往里面挪了挪。 盛凌云笑笑:「我躺边上,不会碰到你的,睡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页 第35章 发现矿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楚夕发觉盛凌云对她的态度有些转变了。 其实从她穿越后,盛凌云就没有想小说里写的那样,对她不理不睬。 一开始俩人似乎在互相试探,商议好合作共处后,还挺和谐。 她说的转变,是又亲近了一些。 好像是自从盛凌云承认自己是重生,他以为楚夕也是重生的之后。 也不知道是鑑于前世原主对盛凌云的深情,还是俩人有共同的秘密。 盛凌云对楚夕多了一些关心。 不,这样不好,楚夕不需要盛凌云的关心。 她只想赚钱,等待机会和离就行了,并不需要男人。 楚夕忍着疼,又往里面挪了挪,不想离盛凌云太近。 隔壁房间楚然哭的委屈,楚夕看到盛凌云竟然能忍住,看来重活一世,盛凌云确实活明白了。 不再把重心放在感情上,开始搞事业了。 楚夕闭上眼睛刚准备休息,突然,听到盛凌云小声的说话声。 「前世腊月初的时候,太子遇刺,当时我只是翰林院的一个编修,楚然得了戒指开启空间,用灵泉给不少人治过病,在京城已经有了小神医的称号。」 「当时,太子危在旦夕,御医都束手无策,便想到了她,把她给请到了东宫。」 楚然救活了太子,也喜欢上了太子,从此成了太子的女人。 现在眼瞅着也快进入腊月了,楚夕心里一惊,盛凌云记得前世的大事,难不成是想看看若是没有楚然,太子会不会得救? 楚夕:「你想救太子?可我们离京城这么远,就算是相救也来不及呀。」 盛凌云却摇摇头:「不救。」 「为啥?」 「太子短命,并不是一个好的储君,即便是把他救活了,三年后依然会死去,到时候也不知道便宜了他身边哪个女人。」 与其太子早晚会死,朝政落入女人之手,不如重新选一个皇子当太子。 楚夕也想到了这一点:「你想做什么?」 盛凌云说:「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一个观音庙,据说三皇子和他的母妃就在这个庙里修行。」 楚夕只感觉头皮发麻,盛凌云是准备把这对儿母子给找到,然后送到京城? 楚夕记的小说里,并没有关于这对母子的记载,看来,有很多事她是不知道的,而在官场行走十年的盛凌云,掌握了不少辛秘。 「三皇子?你确定?」 盛凌云点点头:「前世,太子登基三年后,觉得自己身体不行了,彼时太子并没有孩子,打算把皇位让给三皇子,我才知道皇上竟然还有个儿子。」 那个时候楚然已经怀了身孕,得知消息后,赶紧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了太子,太子高兴之余又活了五六年,立楚然的儿子为太子,后来病死。 这是小说里的剧情线。 楚夕听盛凌云这个意思,是打算找到三皇子,拥立他为太子? 她没有说话,盛凌云也没有说话,彼此都没有就这个话题再讨论下去。 第二天一大早,楚夕跟着盛凌云,还有东方游,三个人往山上走,去查找水源。 胡三刀留下照顾楚然和朦胧。 沿着河流,越往山上走,感觉植被越少。 楚夕忽然发现浅浅的小溪里,竟然有一块发着金光的石头。 「这,这是金子吗?」 她趟着水下去,把那块石头给捡了起来,放在太阳底下,照得眼疼。 东方游也吃了一惊:「等等,我看一下方位。」 只见他拿出罗盘,不知道算的什么,不多时,便带头往前走。 「跟我来。」 楚夕与盛凌云对视一眼,一前一后跟了上去。 走了大概两个时辰,楚夕感觉自己的腿都断了,正准备吵嚷着不行的时候,东方游也停住了。 「原来在这里。」 这是一个山洞,黑漆漆的,里面不知道是什么,东方游把火摺子给吹着,点了三个火把,带着盛凌云和楚夕又走了不但两刻钟的时间。 他就把火把对着墙壁照着,墙壁上反射的金色的光,不是金子又是什么。 这个山里藏着金矿,除了金子应该还有铜,铁,煤等金属物质。 也怪不得从山里流出来的水,金属含量会很高,原来这是一座矿山。 只是,目前为止盛凌云并不具备挖矿的能力。 发现矿山的第一反应,盛凌云说:「本朝规定不能私自开矿,我得写信告诉朝廷。」 天下之大,莫非王土。 天下都是朝廷的,矿也是,私自採矿就算是太子,也会被重罚的,何况区区一个县令。 东方游却说道:「不急,大人,这个矿其实已经存在上百年了,之所以没有被人发现,是因为它藏的太深。」 「况且这个县并不是大人的管辖之内,大人若是把这件事报给朝廷,不但没有奖赏,可能还有责罚。」 「不如,等时机成熟,再汇报给朝廷也不迟。」 盛凌云沉吟许久,忽然他问道:「先生是怎么知道这个矿山的?」 东方游学识渊博,除了正常的学问之外,他还喜欢研究风水,他说在一本风水地质的书里看到的。 「好,咱们先回去,今天就当没有来过,等我在临济县安稳下来,再来看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页 楚夕吃了一惊,看盛凌云和东方游俩人秘而不宣的样子,难不成是要把这座金矿占为私有? 三个人下山去了,楚夕默默的记住了位置,她不信盛凌云不记这个位置,都是人精。 只是这一路上,楚夕都觉得盛凌云心事重重。 忍着没问,一直回到房间里,把人拉空间里,才问出来。 盛凌云发现矿山,原本应该激动的心情,忽然愤慨起来。 「原来,她竟然还有那么多的事瞒着我,楚然,她根本就没有爱过我……」 额…… 楚夕忽然想起来,文里楚然生下孩子之后,因为太子刚刚登基,后宫子嗣不多,太子妃对楚然打压的厉害。 打压了五六年,楚然一介农女,竟然还有银子贿赂宫里的太监,朝中的大臣。 彼时大家都以为是盛凌云,倾家荡产帮她的,如今看来,这个矿既然是东方游发现的,肯定告诉了楚然。 但是,盛凌云竟然现在才知晓。 楚然在宫里势单力薄,当时有位大臣被冤枉,流放到沧州,楚然一边让东方游来沧州照顾他,一边让盛凌云把他捞回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东方游发现了这个矿山。 但是东方游是楚然的人,这么大的事情,肯定不会先告诉盛凌云,告诉楚然,楚然谁都没说,连盛凌云也不知晓。 她偷偷的找人挖金矿,当做自己扳倒太子妃的资本。 先是有灵泉,后又有矿山,都是顶顶重要的事情,也是助力楚然当上太后的事情。 而这些盛凌云重生一世才知道。 也怪不得盛凌云虽然爱楚然爱的刻骨,恨得也恨得铭心。 第36章 帐头算的挺仔细 回到村里,东方游编了个谎话,说水源的地方被一条大蟒蛇给侵占了,导致村子里的水都有毒,让他们别喝了,能搬走就搬走吧。 古代人迷信,千年蟒蛇在他们眼中成妖怪了,不能杀死也不能供起来,只能搬走。 村长思考半天,嘆息一声,也难怪这么多年村子里生出来的孩子都不健康,原来是惊动了蛇仙。 竟然还把几十年前的地动,说成蛇仙出洞,歷劫啥的。 楚夕很佩服他们这些人的想像力。 村子里的三口井都被污染了,晚饭是村长让人从三十里外的河里挑的水。 又借住一晚,第三天的早上,天还没亮,一行人就起身继续东行。 楚夕依然选择骑马,为了避免她的伤口开裂,她在腿上绑了棉花。 如果说这个县比较贫瘠的话,下一个郡县感觉更荒凉。 堂堂一个郡县竟然还没有楚夕他们村子富有,放眼望去,满目荒凉,让楚夕倒吸了一口凉气。 「离临济县还有一个县,这都已经荒成这样了,临济县该成啥样呀。」 这边已经没有州和郡县了,只设立了一个建安都督府,直接管理这片区域。 也就是说临济县再往东就出国了,再往南去就契丹了。 州知府都已经过去了,楚夕真不知道盛凌云到底得罪了谁,真的是鸟不拉屎的地方,让他当县令。 他们有时候会住驿站,有时候会经过城池。 每次经过城池的时候,楚夕就会把空间里的东西拿出来卖一些。 如此经过一路的积攒,她如今也攒了不少银子。 这个城池尽管荒凉,人烟稀少,还是有集市的。 他们安顿好了之后,楚夕就从马车后面拿出一个背篓,走了出来。 「卖了多少银子了,空间里攒着钱了?」 楚夕扭头看到身后盛凌云跟着,抿抿嘴,老老实实交代。 「攒了一些,鸡蛋鸭蛋什么的不是很赚钱,药草赚钱,如今也差不多七八十两了。」 盛凌云就这么跟在她身旁,看着她从背篓里,实际上是从空间,把鸡蛋,还有自己腌制的咸鸭蛋,鸡,鸭子,鹅卖给酒楼。 换了不少银子,他也不说话,就这么远远地看着。 看着,看着,他忽然发现,那些掌柜的用算盘算数的速度,也没有楚夕口算快。 每次算帐,她像是瞎子算命一样,掐指一算,就把数给算清了,又快又准。 家畜卖完了,该去药铺卖药了。 空间里是准药材,种植完之后可以加工的,有田七粉,白芷,板蓝根等等,就连盛凌云也叫不出来。 价格都不便宜,只是楚夕每次只捡一样卖。 这次卖的是板蓝根,三百文一钱,一斤是一百钱,也就是三两一斤,楚夕一下子拿出二十斤,就是六十两。 加上之前卖的家畜和鸡蛋,鸭蛋,总共下来八十多两。 盛凌云看着楚夕财迷一样的数着银子,有些好笑。 「这一趟下来都八十多两,我见你之前卖了很多次,怎么只剩下八十两?」 楚夕被盛凌云跟了一路,后知后觉,盛凌云这是查帐来了。 无奈的嘆口气,来到街边找个空地方假装休息,拉着盛凌云的手进了空间。 「从家出发到现在呢,我一共去了四次集市,刚开始药材都便宜,所以卖的也不多,你看上面有清单和目录。」 盛凌云扫了一眼,四次总共加起来两百二十一两。 「两百多两了,为啥你说只有八十两?」 楚夕眼睛一瞪:「说好的,空间里的钱财一人一半,两百二十两,你一半,我一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页 「好吧。」盛凌云认了,「一人一半是一百一十两,为啥我的剩八十两,另外三十两呢?」 「花了。」楚夕双手一摊,理所当然,把消费的清单也列了出来。 「除去吃喝,每次无论是驿站,还是客栈,都是需要银子的,另外,他们几个的月钱也是要给的,虽然你的俸禄还没到,也不能连累人家不是。」 住驿站,开销少,每次只有几十文,最多一百文。 客栈花的多,每次都要一两多。 主要开销是他们几个的月钱,胡三刀和东方游,每人每月五两银子,楚然和朦胧每人每月二两银子。 几个人的月钱只支出过一次,总共是二十二两,其他都是住店,加起来不到十三两。 确实剩下七十五两多,不到八十两。 盛凌云皱的眉头看了一眼,一笔笔记得挺清楚,只是看到楚夕的月钱时,眉头皱的更深了。 「你为什么也要月钱,还八两。」 楚夕算帐可是真精细,所有的支出都是从盛凌云这边扣除,她自己的一文没减。 这也算了,为什么楚夕自己还有月钱。 盛凌云不解的看着楚夕,楚夕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当然要月钱,我跟你什么关系,不能让我贴人又贴钱吧。」 「我们是夫妻。」盛凌云说。 楚夕眨着无辜的眼睛:「夫妻?不不不,我们只是合作关系,给你当媳妇儿,没有一点好处,谁愿意当谁当。」 「我们是合作关系,你就当我也是你手下,帮你管理财务,帮你管理空间,帮你管理手下,帮你支出,收入,解决你的后顾之忧,可我也不能白做呀。」 月钱肯定是要给的,而且还得是最多,楚夕觉得八两不算多。 「若是给你当媳妇儿,那就不划算了,你的支出,我要负责一半,管理空间是免费的,管理手下也是免费的,我的劳动就没有意义了呀。」 「再说,当媳妇儿我得到了什么?你的尊重?不值钱,人与人之间本来就该互相尊重,难道你不尊重东方先生,不尊重胡三刀,不尊重朦胧吗?」 「况且,万一回头你高兴了,给楚然买点衣裳,胭脂什么的,你自己出钱就行了,凭什么算我头上,那是你喜欢的人,又不是我喜欢的。我们俩人,要公平。」 盛凌云听完楚夕的分析,都不知道说什么了,一股无名火怒从心头起。 可也不能说楚夕说的不对,他确实不喜欢楚夕,说是把她当妻子,可他也没履行对妻子的义务,凭什么要求楚夕对他履行妻子的义务。 楚夕有句话说得对,他们之间没有感情,只有责任,不能让她又贴人,又贴钱。 盛凌云无法反驳,明知道不是这样的,心里气得不行。 从空间出来之后,甩开楚夕的手,气唿唿地回客栈去了。 第37章 夫妻之间还分那么清 楚夕无所谓的耸耸肩,直奔布庄去了。 她确实瘦了不少,从前的衣服都太胖了,她女工不好,需要买两件合身的衣裳。 空间里要想做成衣,需要种棉花,养蚕,还得种桑树。 她对衣服要求不高,普通的粗布,棉布就行,养殖成本高,不如掏钱自己买。 她一个人买也不合适,给所有人,都扯了布,做了两件新衣裳,棉衣贵,空间里有棉花,她让人做好成本,回去直接往里塞棉花就行。 女工的活儿朦胧和楚然都会做,楚夕自己也会缝两针。 楚夕这边忙着採买不说,盛凌云气唿唿的回到客栈,看到东方游独自在喝酒,一屁股坐在了他的对面。 东方游一边观察他的脸色,一边笑眯眯的给他倒了一杯酒。 「怎么,跟夫人吵架了?看你的样子,似乎没有赢。」 盛凌云按下一肚子气,问:「先生怎么知道,我是跟夫人吵架,而不是因为别的生气?」 东方游笑了:「大人虽然年轻,可惯于喜怒不在脸上挂着,既然都这么明显了,肯定是生夫人的气。其他人可气不着大人。」 盛凌云想了想,也是,其他人都各司其职,做的好好的,不会轻易惹怒他,楚然更是对他撒娇,小意奉承。 除了楚夕,不拿他当夫君。 盛凌云就把楚夕跟他算帐的事挑挑拣拣说了一些。尤其是楚夕竟然还领月钱,让他很生气。 东方游是个聪明人,静静的听完盛凌云的倾诉,笑的更欢了。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你们两口子的事情,属下还真不好判断,不过,有一句话说得没错。」 「那句?」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夫人嫁给大人,大人自然是要管饭的,夫人虽然有嫁妆,愿不愿补贴大人是她的事,大人不好强求的。既然大人的银子都给夫人管着,那夫人拿一点当自己私房也无可厚非的。」 东方游这话说的婉转,他们两口子不管怎么过日子,外人看来总归是夫妻。 夫妻之间理应盛凌云拿银子养着楚夕,就算是纳妾,也是要争得正室同意的,这才是最基本的尊重。 盛凌云也是个聪明人,很快就想明白,只是他气愤的点是,楚夕把帐算得太明白,有种陌生人的感觉。 明明他告诉她,俩人是夫妻,夫妻之间的帐能算明白吗? 盛凌云等楚夕从外面回来了,忽然想起来,只顾着生气了,最重要的事情忘了告诉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页 跟着一起进了房间,他看到楚夕买了一些布料。 这是赚了银子要给他们添新衣裳,看到也有自己的,气顿时消了大半。 「朦胧,楚然,你们先出去,我有事情跟夫人说。」 朦胧和楚然是被楚夕喊过来一起做衣裳的,楚夕女红不好,但楚然女红好。 听到盛凌云撵她们,朦胧听话的拿着自己的活儿走了,楚然幽怨地瞪着盛凌云。 「凌云哥哥,你跟她有什么悄悄话是我不能听的。」 言外之意,我才是你最喜欢的人,我们之间感情最深,秘密最多。 盛凌云冷眼一横:「做好你的本分,不要让我现在就把你卖到花楼。」 每次盛凌云都拿这个来威胁她,楚然心里虽然清楚,盛凌云不会卖了她,可她还是害怕。 成亲后的盛凌云,变得越来越陌生了。 委委屈屈地离开。 楚夕也有些纳闷,他们之间什么时候,秘密这么多了,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我们将会在这里住两天,明天一早去观音庙……」 这是要去寻找三皇子和他的母妃了。 怕别人听到,盛凌云恨不得凑她耳边说话,楚夕被他说话时吹出的气,弄得耳朵痒,忍不住往一边挪了挪。 「不用凑太近,我能听得见。」 盛凌云盯着楚夕红透的耳朵,心跳忽然漏了一拍,忍着伸手捏一把的冲动,把目光调向一旁。 竟然忘了接下来要说什么。 楚夕微微一怔,扭脸眨巴眨巴无辜的,圆熘熘的眼睛。 「是不是不知道找什么藉口,还有他们母子的身份要保密。」 既然是重生的,有些秘密确实只有自己知道。 盛凌云这次去观音庙寻人,不能太刻意,不然被他们母子发现被利用,最终会适得其反。 楚夕又不是没看过重生文,当然明白。 不多时,盛凌云把刚才忘了的东西又想了起来。 「你说得对,我们果然是心有灵犀。」 楚夕立马跟他划清界限:「我们不叫心有灵犀,只是我单纯的聪明。」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一甩袖子坐在椅子上生闷气,他实在不明白,楚夕为什么跟他分那么清。 明明他们是夫妻。 楚夕也不明白,今天的盛凌云怎么跟一只蛤蟆一样,老生气,引以为傲的冷酷不见了,越来越喜形于色了。 她也没理他,因为要做棉袄,她从空间里拿出一些棉花,往衣服里开始套。 等套到盛凌云衣服的时候,她忽然觉得衣服的袖子有些短了。 「你过来,量量袖子。」 楚夕拿起衣服在盛凌云身上比划了半天,袖子确实短了一点,就在她无措的时候,盛凌云也发现了。 「怎么?裁短了?」 楚夕老实的点点头。 盛凌云说:「也许不是故意裁短,袖子的边上要有一个白边,这样看着好看。」 楚夕恍然大悟:「哦,对了,领子和袖口都是要白边的,我就说么,买了这些布匹,掌柜得非送我两尺白布,原来如此。」 盛凌云看着楚夕呆萌的样子,忽然又笑了。 笑得楚夕一脸的莫名其妙。 第二天,要去观音庙,楚夕一大早起来收拾。 楚然嚷着要去,被盛凌云给拒绝了,楚然气得回房哭。 朦胧等人都在客栈里边休息边等他们。 这里的观音庙虽然香火不怎么旺盛,来来往往的信徒倒是不少,而且观音庙修缮的也挺壮观。 楚夕打听说是十几年前,有位贵人来这里参拜,专门把庙宇给重新修缮了一番。 这位贵人是谁,她打听不出来。 应该跟三皇子和他的母妃有关系。 「三皇子和他的母妃到底犯了什么错,被发配到这么远的地方?」 楚夕一路上遇到了好几波流放的犯人。 沧州,流放犯人的地方,盛凌云被安排在这里当知县…… 一言难尽。 楚夕到现在也不明白,盛凌云来沧州当县令真正的目的。 三皇子和他的母妃也被发配这么远,盛凌云似乎也不知道缘由,后宫的机密,怕是只有本人才知晓。 观音庙说起来近,爬起来远,楚夕一百三十斤的身躯就算是这么冷的冬天,也累得一身汗。 第38章 观音庙寻人 「你可真会给我找活儿,其实你跟着东方先生一起来,也是可以的。」 东方游也会医术,但是盛凌云只对空间灵泉信任。 空间灵泉能令人起死回生。 楚夕累的气喘吁吁,忍不住埋怨起来。 盛凌云也累,但是为了自己的将来,他忍了。 「不行,多一个人,多一份危险,我只信任你。」 楚夕无语的很:「我们俩吊一棵树上,将来和离都难。」 「你怎么老想着和离?嫁给我,就让你那么为难么。」盛凌云越发气闷了。 前世的楚夕可是巴不得他多看她一眼,如今他都对她那么好了,她怎么还不满足。 楚夕当然为难了,俩人是为了利益在一起,又不是为了感情,没有感情的婚姻是经不起考验的。 她此时累的很,不愿意跟他吵架。 敷衍道:「赶紧上去吧,说不能能赶上观音庙里的斋饭,听说斋饭很好吃,就是贵了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页 俩人继续往上爬,终于到了观音庙。 庙宇不大,人气很旺,半山腰上都是烟雾环绕,焚香的味道。 善男信女们都来供奉神灵。 观音庙前面有一棵上百年的古槐树,被人称作月老树,树上挂着很多红绸,每一个红绸上,都是美好的心愿。 楚夕来到槐树下休息,看到飘荡着红绸的月老树,心情也微微荡漾。 「喂,盛凌云,这么好的机会,你不求个姻缘,这辈子楚然安分守己的,肯定能跟你白头偕老。」 盛凌云默默的瞅了她一眼:「你不求一个么?」 楚夕苦笑着摇头:「不求了,月老太忙了,顾不上我的。」 盛凌云眼神黯淡,上辈子太失望了吧,重活一世封闭的自己的心,连希望都不给自己了。 他忽然来到树下的桌子前,拿起笔写了几个字,吹干了,勐地往上一扔。 没想到这一扔,扔到了最上面,他很满意。 「听说扔的最高,愿望最容易实现。」 你的愿望跟我有什么关系,楚夕符合两句,便不想再搭理他了,喝了两口水,休息一下,继续往庙里走。 古代的观音似乎更慈祥,楚夕尽管不信邪,但是信佛。 现代生活压力太大,她在躺平和上进中,选择了拜佛。 虔诚的拜了拜,还在功德箱里捐了三个铜钱,这才站了起来。 盛凌云跟她一起磕头,拜佛。 拜完之后,有些人会离开,有些人会往里逛逛,吃他们的斋饭。 盛凌云冲着楚夕点点头:「走,去吃斋饭。」 庙里的斋饭虽然对外开放,可价格很高,普通人很少来这里吃的。 楚夕知道吃饭是假,能不能遇到传说中的三皇子和他的母妃才是真。 谁知,楚夕和盛凌云刚走过二门,就听到有人哭闹的声音。 「我要回去,我儿子快不行了。要是他没了,我也不活了。」 「主子,奴婢再去找大夫,一定会把公子的病给治好的。」 「不可能了,这是沧州,沧州的大夫怎么能和京城的御医比。」 「可是主子,等我们到了京城,公子就真的不行了,他撑不了那么久的。」 过了二门,庙里的人就不多了,主僕俩说话也没有刻意的收声,被盛凌云和楚夕听了个正着。 楚夕睁大眼睛比划了一下,黑漆漆的眼睛充满了惊喜。 主子?奴婢?京城?御医? 是他们要找的人吗? 盛凌云也觉得有些意外,他沉稳多了,点头示意去问问。 就看到楚夕忽然挽着他迈进了后院:「听说他们的斋饭很好吃,我们既然来了,必定要尝一尝。」 楚夕说话口音加重了京城的口音。 他们俩人一进门,那对主僕俩,顿时吵闹声小了很多。 楚夕看到吵闹的两位都穿着尼姑袍,头髮却都没有剪,用尼姑帽包着,那位上了年纪的妇人痛哭无助。 盛凌云很是配合:「一定要尝,这一路为夫肠胃一直不好,多亏夫人医术高超,好不容易好了,观音庙里的斋饭必定要吃的。」 俩人边说边往里走,只见那位妇人勐的抬头,像是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冲到楚夕面前。 「你是大夫吗?你是京城来的吗?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吧。」 妇人年纪看上去不小了,脸上虽然有皱纹,但是却依然有着大家闺秀的风范。 眼中的恳切,很难不让人想像她是不是疯了。 楚夕却知道,她这是病急乱投医,天下父母心。 「夫人,我倒是有些医术,但也不是什么病都能治好的,若是夫人不嫌弃,带我去看看病人。」 本就是来寻人的,能帮人治病,也是机缘。 楚夕被俩人带到了一个独立的偏院里,一间很简陋的房间里,一位十二三的半大小子躺在炕上。 天气寒冷,他的屋子却堆满了四五个炭火盘。 身上也盖了三四条被子,但那孩子还是冷的打颤,脸色苍白,嘴唇发紫。 楚夕皱了皱眉头:「怎么弄成这样?」 妇人忍不住哭泣起来:「我也不知道,大前天的下午,这孩子一身湿漉漉的从外面回来,可把我给吓死了。」 「他说他从河里救出个孩子,可他也还是个孩子呀,这么冷的天,河水那么冷,我已经给他熬生姜水,又让他泡热浴,谁知,他,他还是病了……」 听她说话的功夫,楚夕望闻问切做了一遍,寒气侵蚀,着凉了。 楚夕又问:「请了大夫了吗?药方拿来我看看?」 年轻的婢女把药方拿来,还把熬好的药渣拿来。 楚夕仔细看了看:「虽然是对症的药,只是药材过于便宜,药效不太好。」 妇人果然着急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沧州这么贫瘠的地方,怎么能治病。」 年轻的奴婢对着楚夕跪了下来:「夫人既然懂这些,想必一定有治疗的方子。」 楚夕点点头:「巧了,我们知道沧州这边物资贫乏,特地从老家带了一些药材,因为路途遥远,不好携带,我们做成了药丸。」 说着,楚夕从袖兜里拿出几个药瓶,挑挑拣拣,挑出了一瓶写着风寒症的药瓶,倒出了三颗。 「麻烦你去端碗温水,我给他服下来,然后再给他针灸一下,希望高烧能退下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页 当务之急肯定是先退热。 楚夕让盛凌云把屋子里的炭盆端出来三个,只剩下两条。 被褥也拿走三条,剩下两条,一薄一厚。 温水端过来,楚夕趁人不注意在水里加灵泉,把药丸给他餵下。 从袖兜里拿出一包银针,扎了一盏茶的时间。 药效很快,银针拔出,年轻人身上已经出汗了。 妇人口中喊了一声『阿弥陀佛』泪流不止:「多谢夫人,多谢公子,我儿总算是不烧了。」 第39章 治病救人 楚夕干脆把药瓶也留给了她。 「小公子冬天下河,得了风寒之症,我这个药所用的都是最好的药材,里面有一颗灵芝,柴胡等药材,算是对症,送给你们吧。」 「今天晚上再给他吃三颗,明天开始,一天三次,每次两颗,三天后,应该就会好起来的。」 「谢谢。」妇人紧紧握着药瓶,像是握着救命稻草。 随即从手上退下一个翠绿的镯子,塞给楚夕。 「你们两位看上去并不富裕,救了我儿,我也没有银子给你们,这是祖传下来的东西,当诊费吧。」 楚夕怎么能要这么贵重的东西呢,况且盛凌云还有事。 她赶紧给推了:「要不得,太贵重了,夫人要是实在过意不去,送我们几个护身符好了。」 那位婢女十分机灵,赶紧说:「有,奴婢去拿。」 不多时,婢女还真的拿来几个护身符,又跪下,替两位主子谢恩。 楚夕不习惯被人跪来跪去的,赶紧把人拉起来。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观音在上一定不会见死不救的。」 妇人又盛情的邀请道:「刚才听闻两位想尝一尝庙里的斋饭,若是不嫌弃,我这就去让人送来。」 楚夕体态丰腴,揉了揉肚皮,不好意思道:「那恭敬不如从命了,我们今天除了拜菩萨,就是奔着斋食来的。」 「你看我这么胖,都是一口一口吃出来的。」 妇人的孩子得救了,心也宽了,听到楚夕风趣的话,弯了弯嘴角。 「春梅,去准备饭菜,再倒一壶茶水来。」 楚夕和盛凌云来了这么久,只顾着救人了,确实还没有歇歇脚,喝口茶。 楚夕又给年轻公子把把脉,点点头:「已经开始出汗了,若是今晚半夜不烧的话,基本就会好转起来。」 楚夕和盛凌云坐在一旁的桌子上,等着斋饭和茶水。 盛凌云和妇人聊了一些有的没的,忽然,他语气有些犹豫。 「我的老师说在沧州的观音庙里,有位故人,故人姓梅,不知道这个观音庙里有没有姓梅的出家人。」 妇人还没有说话,楚夕倒是埋怨起来。 「你的那位老师真是奇怪,也不给人名字,也不知道男女,只说一个姓氏,咱们进了沧州之后,大小寺庙都找遍了,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个人。」 也是在上山的路上,盛凌云才告诉楚夕,那位三皇子的母妃在京城还有位故人。 故人只是提了这么一嘴,前世盛凌云并不在意,因为前世他没有打算来沧州。 既然重生了,盛凌云细细的回忆从前,才想起来。 如今找个中间人来拉近关系,能增加可信度,不得不说盛凌云是懂套近乎的。 楚夕有些猜出眼前人的身份,只是她和盛凌云都不敢确认,当年三皇子和他的母妃被罚的事,谁也不知道有多严重,他们即便是找也不敢正大光明的找。 即便是找到了,也不能直接指认身份。 果然,妇人警惕的扫了盛凌云两眼,犹豫的问道。 「你的故人只给你一个姓?有没有说是什么关系?」 盛凌云『认真』的想了想,轻轻的摇摇头:「没有,什么也没说,我觉得要么他可能以为我不一定能寻到,要么有别的我不知道缘故。」 忽而,盛凌云『真诚』的说:「可既然老师提了,作为学生,我理应尽力,这样才能不辜负老师的谆谆教导。」 显然这番话说动的妇人,外加上楚夕对她孩子不遗余力的诊治,妇人的防备逐渐卸了下来。 「不瞒公子说,贫尼本姓梅,因家族蒙难在此带髮修行,方丈赐名静心,我儿自三岁随我一起在此修行,掐指算了,快十年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盛凌云震惊的眼神里透着惊喜,似乎依然不可相信。 「哦?当真是夫人?那夫人腕间有颗红痣?」 静心师父把手腕反过来,轻轻的拉起袖子,只见内腕处有一颗红色的痣。 但是她手腕上还带着一个碧绿的镯子,若非关系很近的人,很难发现那颗红痣的存在。 这下盛凌云确认了此人就是皇上的妃子,梅妃。 但是身份却不能立马揭露出来,盛凌云只能假装老师的朋友,要给予照顾。 「啊,正是老师的故人,真是苍天保佑,夫人和公子还在,等我回去后就给老师去封信,让他放心。」 「夫人,鄙人是即将上任的临济县县令盛凌云,离这里有些远,等鄙人到了临济县,再把夫人接到家里照顾可好?」 梅夫人点点头,却把眼光挪移在病着的公子身上。 楚夕立马说道:「还用等你到临济县么,小公子身子不好,还需要咱们的药草,我看不如现在就把小公子接回客栈,我们走慢一点,一路走一路照顾小公子,岂不是正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页 梅夫人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盛大人,贫尼在此地修行,可是小儿无辜,他跟着我吃了很多苦,如今重病在身,若是小儿能託付给大人照顾,贫尼感激不尽。」 盛凌云其实也恨不得立马把人给带走,可他却不能莽撞,以防梅妃怀疑他别有用心。 梅妃的儿子病了,楚夕借着照顾病人的理由先把儿子接走,当娘的肯定挂心。 不得不说,楚夕真聪明,一下便理解了盛凌云的心思,并且能非常默契的达到自己那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盛凌云立即答应了:「好,公子病重,我去雇顶轿子,这便接公子山下照顾。」 梅夫人没有说跟着,盛凌云也不好开口,半个时辰后,轿子雇来了,梅夫人让春梅跟着小公子一起跟盛凌云离开。 等楚夕他们回到客栈,天已经黑了。 东方游等人并知道盛凌云和楚夕只是去拜佛,怎么还带个人回来。 盛凌云不说,谁也不敢问。 单独给小公子开了一间屋子,楚夕又给他弄了一个驱寒的药浴泡了一会儿。 吃了药后,半夜睡觉前,小公子就已经醒来了,喊肚子饿。 楚夕早就准备好了瘦肉粥,一碗粥下肚,再喝一碗药,小公子安然入睡。 这一整夜,丫鬟春梅没有睡觉,一直守着小公子,小公子没有发烧,第二天早上醒来还能吃进去饭,说明已经开始好转了。 楚夕他们要准备继续赶路了。 春梅累了一夜,眼圈都红了,跪在地上给盛凌云磕了个头。 「感谢大人救命之恩,只是奴婢还要照顾娘……夫人,公子就拜託大人了。」 第40章 最后一个驿站 春梅是梅妃的丫鬟,她一个人要照顾俩位主子,本来就分不开身。 盛凌云既然是故人之子,自然能照顾好小公子,她就要回去照顾孤零零的梅妃了。 盛凌云赶紧把她给搀扶起来:「小公子是梅夫人的儿子,老师既然委託我照顾他们,梅夫人不愿意跟我走也就罢了,小公子愿意跟着我们,我们定然欢迎,你回去转告梅夫人,我们会好好照顾小公子的。」 盛凌云已经把地址告诉梅妃了,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去找他们。 小公子还需要调养,让懂医术的楚夕照顾比留在庙里强。 观音庙里怎么适合孩子成长,盛凌云是县令,跟着他,进入市井,进入社会,才能长见识,知世故。 梅妃可能对她的孩子要求不高,适应社会,能够自给自足就行了。 但是盛凌云对他期望高,自身是状元,身边又有东方游这样的谋士,教导小公子,也就是三皇子是必然的。 为了让小公子躺得舒服,盛凌云又专门雇了一辆马车。 亲自驾车拉着小公子,路上言谈得知,小公子跟着梅夫人的姓,单字一个『林』,梅林。 今年十二岁,从小被梅夫人教导读了不少书,聪颖,早慧,身上有种不属于年轻人的沉稳。 凭着前世看人的眼光,盛凌云很喜欢梅林,觉得他比太子更聪慧,只要他悉心教导,定然能成为一代帝王。 一路继续东行,过了这个县城,在住一晚上驿站,就到了临沂县。 楚夕来到破破烂烂的驿站,咂咂嘴。 「这个地方没有人,驿站也该修缮了,连路都是又窄又颠簸,临济县上届县令也不知道都干了啥?」 盛凌云看着还没有上次躲避风雪的破庙完整的驿站,他也咂舌:「听说上一任县令在任病了两年,说是水土不服……」 东方游一路上已经把临济县的情况,打听了一些。 现实情况不容乐观。 「临济县没有县令,县丞也不在本县住,听说县里的大小琐事都被一个叫王家万的商户管着。」 士农工商,商户在古代的地位是最低贱的。 也不知道王家万到底有啥本事,竟然能替代县令之职。 本来盛凌云也相信什么水土不服,毕竟从京城到沧州,距离那么远,生活习惯不同肯定会有的。 可是看到眼前的环境,盛凌云觉得八成县令偷跑回去了。 荒凉又偏远的地方,非常的不好管理,盛凌云也头疼。 「晚上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就行了,咱们自己动手整理吧。」 盛凌云和东方游,胡三刀三个男人先把房顶给简单修补一下,腾出两间房来。 楚夕带着朦胧,楚然整理内室的屋子,房间里一层灰,她们给打扫干净后,铺上稻草和自己的褥子。 好处里这里的床是炕,只要把炕烧热,屋子里是很暖和的。 楚夕捡来柴火先把两间房屋的炕给烧热,趁机又做了一个大锅猪肉白菜炖粉条,放了几颗辣椒,炕了几个饼,烧了一大锅水。 这个条件能让大家吃饱,睡暖,就不需要再讲究那么多了。 赶了一天的路,又忙了这些时候,大家是又饿又累。 都不是很顾形象的,大口大口吃着饭,简单的洗簌一番,男女分开两间,准备休息了。 胡三刀作为这群人中战斗力最强的人,睡在院子里的马车里。 「这个地方荒凉的很,万一遇到打家劫舍的,连个官都报不了,还是靠自己吧。」 胡三刀把驿站的大门给关上,设了个一个简单的陷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页 自己守在马车里,替大家看门。 楚夕早就睏乏了,给梅林餵了药,又吃了一碗蒸蛋,让他先睡下了。 她和楚然睡下后,朦胧功夫也不错,和衣睡在了炕头。 怕什么,来什么。 到了子夜时分,正在闭目养神的胡三刀,忽然听到了嘈杂的脚步声。 他勐地睁开了眼睛,悄悄的从马车里跳出来,一跃上了房顶。 驿站被围着了,看样子来了不少人。 就是不知道这些人都是哪里的? 希望是隔壁县衙,他也好让人去喊个救援。 若是临济县的,他都不知道是要一刀杀了他们,还是把他们都给抓起来。 作为临济县的县令,还没有上任就被当地的劫匪给抢了,传出去都是笑话。 虽然是夜里,胡三刀的视力还是很好用的,他很快分辨出这群人里的头目。 兵法云:「擒贼先擒王。」 胡三刀等那个人带着一群人把驿站门给推开的时候,手里捏着几个石子当做暗器,朝他们扔了过去。 「谁,谁打我。」被打的人没有往前看,竟然往后面的人群里看过去。 后面的人一脸懵:「陈大,看我做什么,我又没打你。」 又有几个人也是很无辜。 胡三刀知道他们都是附近的村民,手里拿着铁锹,锄头,还有扛着钉耙的。 冷笑一声,又出手扔了几个石头。 这一下,打了更多的人。 「我也被打了,是不是你打的?」 「有人打我,是石块……」 看来是一群乌合之众。 就在此时,胡三刀『噌』的一下从房顶上跳了下来,一下子出现在这些人面前,倒是把他们吓得不敢往前走了。 「你们都是什么人?来干什么?」 尽管胡三刀是一个人,可他手上有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无畏的气势吓住了眼前众人。 「我,我们来,打劫。」 「哼,不自量力。」胡三刀忽然一挥刀,离他最近的两个人的裤腰带顿时断了。 只感觉屁股一凉,低头一看,裤子掉了。 他们顿时吓得屁滚尿流。 「高手,这人是个高手。」 一时间一些人退缩了,拔腿就往后跑。 为首的叫陈大的人,振臂一唿:「都别跑,他一个人,我们这么多人,俗话说……那什么难敌四拳啥的,我们人多,不怕他。」 胡三刀冷冷一笑,往前走了两步,大刀慢慢的指向陈大。 「你胆子很大么,要不然,今晚就拿你开刀……」 陈大勐地咽了口吐沫,梗着脖子,想往后退,奈何双腿直打哆嗦,一步也迈不动。 「你,你……大,大家,一,一起上。」 胡三刀的刀尖对准了他的脖子,呵呵笑了两声:「你往后看看,还有没有人……」 陈大眼睛直盯着锋利的刀尖,眼睛都成斗鸡眼了,慢慢的往后看,只见那群刚才还跟着他的人,全都跑到了门外面。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快快招来,饶你不死。」 第41章 人穷衙门更穷 外面的嘈杂还是把屋子里的人都吵醒了。 朦胧一下子从炕上跳起来,沖了出来。 楚夕心里一惊,也赶紧穿好衣服,一边扣着盘扣一边趿拉着鞋,从屋子里跑出来。 她出门刚好遇到盛凌云,还差点撞到了他。 「不会真遇到劫匪了吧。」 盛凌云却反手把她推了回去:「有胡三刀在,你别出来了,我去看看。」 楚夕想了想,自己的确帮不上什么忙,天气又冷,她又躺回去了。 炕头有扇窗户,她把窗户推开一条缝,好奇地往外看。 胡三刀把刀架在陈大的脖子上,陈大跪在地上求饶。 「俺们就是附近的村民,今年旱灾,地里没产出多少粮食,听说这里来了人,俺们就想看看有没有吃的。」 胡三刀目露凶光,面目狰狞道:「来看看?来抢劫吧,手里都拿着傢伙,你们知不知道,抢劫是要判死刑的。」 陈大吓破了胆,跪在地上求饶:「不知道,不知道,这里连个官府都没有,没人管咱们,咱们只要有一口吃的,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说话间,盛凌云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你们是附近的村民?」 陈大忙点点头:「是的,就在路西边的陈家村。」 盛凌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看,也没看到什么,黑漆漆的,冷森森的。 朦胧点了几个火把,递给盛凌云和胡三刀一人一个。 胡三刀忽然就把火把怼到陈大脸上:「整个村子一起抢劫,我看你们是不想活了。」 陈大哭诉道:「俺们也是没办法呀,天冷老人孩子都吃不饱肚子,俺们也是来碰碰运气。」 谁知运气这么不好,竟然碰到个硬茬儿。 盛凌云深深地嘆口气,他只猜测这个地方穷,没想到穷苦的地方人也不行。 看陈大这个样子,压根没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是犯法的。 他只归结为运气不好。 可见,他当这个县令,任重而道远。 「三刀,把他给带到屋子里,好好审审。」 「你们其他人,是留下来一起受审呀,还是都回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页 村民们本来都是安分守己的农民,得知驿站住了人,才起了歹念。 眼瞅着打不过,也不能因此赔了自己的性命。 一闹而散,各自回家去了。 盛凌云让人把陈大给留下了。 简单地问了些村子里的情况,还有临济县的情况,陈大都一五一十地交代了。 临济县贫瘠,除了县城外,总共下面四个村子。 今年干旱,大家收成都不好,好在他们靠着身后的山,勉强度日。 至于县城里,还是有几户有钱人家的,官府形同虚设,临济县成了有钱人的天下。 他们不想着行善事,救济穷人,整天想着作威作福,当地的百姓对他们是又怕又恨。 到了最后,盛凌云才告诉陈大,他就是朝廷新派来的县令。 陈大赶紧跪地磕头求饶,盛凌云给了他二十斤粮食,让他回去了。 回去告诉村民,县里来了县令,有什么问题可以找他。 第二天,一大早,盛凌云他们收拾一番,这才进了城。 谁知到了城门口,就被拦下来。 「你们的路引不对,是外地人,我们临济县不接收外地人。」 盛凌云很是纳闷,他们的路引是朝廷的,官方的。 一路都畅通,怎么到了这里,就不对了呢。 盛凌云反问:「我的路引不对?那你说什么路引是对的?」 楚夕也纳闷了:「守城门的是官府的衙门,听说你们都没有县令,你是怎么知道这个路引不对的?」 守城门的看盛凌云他们说话斯斯文文,有理有据,像是读书人,也不敢刻意为难。 指着他们的路引道:「我们临济县的路引上面都有王员外的章。」 楚夕的眉头拧得更紧了。 「王员外是谁?你们这里的官吗?」 守城门的摇摇头:「不是官,他们是我们县商会的会长。」 楚然在后面冷哼一声:「区区商人,竟然敢管朝廷的官。」 胡三刀『沧浪』一声把长刀又给拔了出来:「混帐东西,睁大你们的狗眼看清楚,这才是朝廷新派来的县令。」 每个官员上任都有朝廷赐下来的文书,还有公章列印,盛凌云把公章拿在手里,那些人都吃了一惊。 「新派来的县令?」 楚夕明白了,只怕东西给他们,他们都不认识,这群看守城门的,指不定都不是官府的人。 「你们究竟是谁的人?」 守城门的说:「当然是王员外的。」 胡三刀一脚把守城门的给踹翻了:「狗屁王员外,竟然敢冒充公职人员,还穿着官府的衣裳,统统给我扒了,不然,要你们的脑袋。」 白衣冒充朝廷的官员,这件事可大可小。 按照品级算,七品以下是斩刑,五品以下抄家灭门,五品以上就是株连九族了。 所以,此时胡三刀就算是把他们都给杀了,按照朝廷的律法也是应该的。 盛凌云已经把县令的大印给亮出来了,这些人也都害怕了。 通风报信的通风报信,跑的跑,一时间,连城门都没有人守了。 索性盛凌云就让人把城门打开。 带着这些人,浩浩荡荡的进城。 果然,没有糟,只有更糟。 一行人来到县衙门口,堂堂一个府衙,关着门也就算了,门上的灰很厚,旁边还有积雪,门前的鼓都烂了,也没人换。 盛凌云上前『吱呀』一声把大门推开,尘土和残雪扑面而来。 「咣当」一扇门开了,另外一扇门还掉了。 楚夕重重的咳嗽两声:「这衙门也太不像衙门了。」 东方游也发愁:「县令不在,县丞也不在,衙门的捕快和衙役都是当地人,总得有个看门的吧。」 堂堂一县的衙门都破破烂烂的,朝廷的威严在这里几乎不存在。 盛凌云再次嘆口气:「东方先生,写个告示吧。」 县令来了,只要是吃官饭的,第一时间来见面,开会总是要的。 东方游点点头:「我这就去写。」 楚夕也嘆口气:「我们从偏门进吧,后面也不知道会不会更破败。」 楚夕带着朦胧,楚然进了后宅,两年没人住了,什么东西都是厚厚的一层灰。 县城偏远,县衙的宅子都挺大。 楚夕让朦胧先收拾出来一间屋子,让梅林休息。 她则从头转到尾,整个县衙的占地面积不小,前前后后好几个院子,以三堂为中轴线,除了最后一个院子供县令和家人住宿外,其他基本都各有自己的用处。 第42章 临济县新县令 古代的县令是当地的父母官,掌管着一方百姓的所有事物。 更是朝廷威严的象徵,还有履行任务的职责。 小小县衙,五脏俱全,建筑风格非常有特点。 中轴对称,左右对称,左文右武,每间房都有匾额,用途一目了然。 从大门处便是长长的甬道,有监狱,有食堂,还有衙役们待的地方。 进了仪门便是六班,六班就是六部的缩小版,兵,刑,工,礼,户,吏,分别管着当地所有事物。 接着就是审案的大堂,大堂两边是资料库。 再往后是二堂,县令的两个助手,县丞,主簿分在左右,主管银子,税库和银库。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2页 再后是内宅,东西两厢各四个房间,还有小厨房,正房,左右两个花厅,再往后就是后花园。 临济县再破落,县衙修得很大气坚固,除了有点脏之外,也没有别的了。 就在盛凌云带着众人把县衙的门打开,衙门的门口迅速聚拢一些看热闹的人。 「你们听说了没有,咱们县里新任的县令到了。」 「听说了,听说了,县令还挺年轻,就是不知道这一回能待多久。」 「估计咱们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谁都看不上,最后还不是便宜了王家。」 「没办法,谁让王家上头有人……」 盛凌云先让胡三刀把写着『正大光明』的牌匾给拿下来,仔细擦拭了一番。 接着就看到东方游写了两张告示。 第一张:让县衙所有公职人员,明日都过来开会。 第二张:盛凌云新任县令要招募衙役。 东方游不但把告示贴上去了,还耐心地给大家都解读了一番。 地方县衙,除了县令和县丞是朝廷委派,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其他职员都是县令在原地选拔。 别看县衙里职位多,有可能一个人身兼数职。 当然,县衙里需要多少人,朝廷是有规定的,这个人数只能少,不能多,县令有一定的权限,但也仅限于当地。 这边告示刚贴出来,就有一位三十几岁,看上去邋里邋遢,浑身油腻的男子一路小跑,进了衙门。 「县太爷来了,哎呀,终于来了,属下可想死你了。」 盛凌云正在擦拭大堂的案几,就看到他跑到堂下,『扑通』一声跪下给他磕了个头。 「主簿钱多,给大人请安。」 盛凌云翻了翻刚找到的花名册,在第三个位置上,便找到了他的名字。 钱多,明成十二年的秀才,被聘为临济县主簿。 一县的官员,除却县令和县丞,他的官职是最大。 「钱主簿,你身为朝廷官员,怎么能把县衙弄成这样,县衙里的人呢?差役们呢?都去哪儿了?」 钱主簿小心陪着笑,一脸的无奈:「大人,不瞒您说,咱们县衙的人还都在呢,只是他们都在王员外院子里办公,不在县衙。」 王员外?盛凌云冷哼一声,又是那个王家万。 一个商人竟然凌驾于朝廷官员之上。 盛凌云淡淡地扫了钱主簿一眼:「你去告诉他们,明天辰时,本官要在这里见到他们,若是他们胆敢不到,那以后就不用来了。」 钱主簿『嘿嘿』笑了两声,非但没有离开,反倒是盘着腿坐了下来:「大人,属下倒是愿意去叫他们,可是属下也难呀,自从张大人走后,属下的俸禄可是一文没有啊。」 盛凌云眉心一紧,这是管他要钱来了。 好吗,他堂堂一个县令,还没有走马上任,这就背上债务了。 这样的无赖,盛凌云前世就已经见过很多了,微微眯着眼睛,似笑非笑。 「哦?你一文没有是吗?钱主簿,你身在其位,不谋其证,你说我要是一本文书告到知府大人那里,你会有什么下场……」 钱多紧张的后槽牙一紧,这位县令看着年轻,似乎不好说话。 忙又重新跪好,埋怨道:「我人微言轻,想管也管不了,大家都不听我的,倒是那位王员外,他可是娄知府的亲戚,娄知府都发话让他代理了,咱啥也不敢问,啥也不敢管呀。」 王家万的背景早在盛凌云进沧州的时候,就已经查清楚了。 盛凌云嘴唇勾起,眯着眼睛,射出冷峻的光。 「娄知府?沧州哪里还有娄知府,过了年,新任知府就到了,不巧,他和本官师出同门。」 钱主簿勐地吸了一口凉气,脸上瞬间变换了无数个表情,最终他赶紧又一个头磕到地上。 「属下这就去通知他们。」 盛凌云看都不看他一眼,轻蔑地冷哼一声。 上辈子他就知道,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想找背景,找人脉,他盛凌云当年在京城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输过。 盛凌云开始整顿县衙那帮官员不提。 再说楚夕在后院,带着朦胧很快就把内宅给收拾出来了。 内宅房间多,他们带的东西少,摆在屋子里空荡荡的。 朦胧和楚然按照地位,住在西厢房,楚夕并不打算用太多丫鬟,关键也养不起,干脆就让她们一人一间,住着也宽敞。 主要是楚然,毕竟是盛凌云的心尖尖,单独一间房,方便。 梅林虽然是男子,可他病重在身,又是三皇子,也不好怠慢。 楚夕亲自给他收拾出来东边两间房,一间卧室一间书房。 东方游和胡三刀住在二进堂的院子里,院子里有个银库,虽然库里暂时是空的,依照楚夕对盛凌云的了解,早晚被填满。 银库外面有四间守库人员的房间,楚夕让朦胧收拾出来两间给东方游和胡三刀住。 至于正房,三间,按理说左边是卧室,右边是书房。 可楚夕偏偏收拾出来两间卧室,她把书房里的软塌也收拾得舒舒服服的,就是怕盛凌云不睡在上面。 心里有点忐忑,楚夕晚上表现得十分勤快。 给大家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后,又殷勤地给盛凌云弄了洗澡水。 等夜深人静,盛凌云洗簌完毕准备休息的时候,楚夕干笑着迎了上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3页 「那个,大人……我给大人收拾的床榻很舒服,两层被褥,新被子新棉花,大人的书我也给整理好了,请大人过目。」 说着楚夕就把盛凌云引到了书房。 古代书房即便是软榻也很宽敞,而且讲究的也有床帏和床幔。 盛凌云简单地扫了一眼,转身准备回房休息,却被楚夕挡住了路。 「困了,睡觉去。」 楚夕干笑一声:「大人睡那就行,床下面有炭火,被窝里有暖手炉,不冷。」 盛凌云眼眸一紧,他明白了楚夕的意思。 「你要跟我分床睡?」 第43章 善解人意的媳妇儿 盛凌云其实早就发现了,楚夕对他根本不像是夫妻。 成亲后,本来该喊他『夫君』或者『相公』的。 楚夕要么喊他名字,要么跟大家一样喊他『大人』。 从来不亲密。 一路上俩人都是睡一起,谁知,到了这里,一间屋子竟然让他分床睡。 气得他沉下了脸:「即便是分床,也该你睡软塌。」 楚夕小嘴一撅有些不高兴了:「你要是实在不想睡,也,也可以去找楚然,我可专门给她一个大房子,大床……」 本以为自己善解人意,谁知盛凌云的脸色越发阴沉了,黑着脸怒瞪着她。 「不但分床,还想撵我出去?真是我的好妻子,哼,你不是领的有月钱么,这么对我,你说我该罚你几个月的月钱。」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她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算帐的时候,她是有私心,私自给自己加了月钱,到底空间是盛凌云的,这个家他才是老大。 一想到扣钱,她立马换了个笑脸。 「没有,没有,怎么可能,你是我正经的夫君,当然要一起睡,一起睡。」 盛凌云寒着脸转生往里间走去,在楚夕没有看到的地方,悄悄的勾起了嘴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他是最擅长拿捏人的。 楚夕的小心思没有得逞,还是要跟盛凌云挤在一处。 明明她是最胖的,可一张床上盛凌云占的位置比她多的多。 想着到了地方,终于能自有自在睡宽敞点了,盛凌云怎么会不同意呢。 楚夕简单洗簌过,刚准备闩门,睡觉。 就看到楚然戚戚然的站在门口:「凌云哥哥,睡了吗?然儿怕黑,一个人睡不着。」 睡不着好呀,正好让盛凌云去陪她。 楚夕忙把门打开:「你怕黑呀,要不然……」 谁知楚夕的话还没说完,盛凌云清冷的声音传来。 「怕黑就跟朦胧挤一下,楚然,最后一次提醒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 「过来睡觉。」 楚然也无语了,嘟囔了一句:「怎么就不知道怜香惜玉呢。」 怕盛凌云又要扣她月钱,楚夕只能把楚然关门外。 看楚然恼羞的样子,忍不住提醒道:「下次早点……」 「咳。」盛凌云重重的咳一声。 楚夕手脚麻利的把门给关好了,吹熄了蜡烛,躺床上了。 「晚安。」 黑暗中,盛凌云薄唇勾起,满意的闭上了眼睛。 新官上任三把火,盛凌云刚当上县令也是要立威的。 第二天一大早,县衙的差役们陆陆续续的都来了。 一时间,冷冷清清的院子,热闹了很多。 楚夕管不了前面的事情,后院里有个小花园,冬天了,花草都败了,她打算收拾一下,翻翻土,等明年开春的时候,种蔬菜。 掐指一算,路上走了两月,已经入腊月了。 再过一个月就得过年了,别的不说,至少这个年是要大家一起过的。 扛着锄头刚准备锄草,就看到楚然气唿唿的跑了过来。 「楚夕,别以为你霸占着凌云哥哥,他就会喜欢你,他喜欢的人是我,你是抢不走他的。」 楚夕淡漠的扫了她一眼:「我不抢,让你给。」 忽然想起后院只有他们三个女人,要拆洗路上用过的床单被褥,还要修缮厨房,噼柴,做饭。 楚夕把任务都给分好了,楚然跑来找她,活儿给谁干。 「大人说让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你现在是丫鬟,床单洗了吗?被褥拆了吗?厨房的柴火噼了吗?」 楚然双手一伸,十指纤纤:「我在家都没干过活,跑这儿来吃苦,我不做。」 楚夕眉毛一挑,冷笑:「不做?可以,我现在就去找你的凌云哥哥,把你卖了,可以换俩粗使丫鬟。」 楚然气恼的一跺脚,扭头又跑了。 楚夕无语的摇摇头,真不知道文里她是怎么当上太后的,就这个脑子,找她干啥,直接去勾引盛凌云呀。 不搭理她,继续刨土,把干枯的花草连根刨起,再给弄碎,变成肥料。 冬天土硬,把地下的土翻出来很费劲,但还是要翻的,这样可以把埋在土里的害虫的虫卵给冻死。 现代人杀虫是用农药,古代没有农药,就靠冬天堎土和春耕烧土,一冻一烧,虫卵就少了很多。 『啪啪』楚夕感觉锄头似乎碰到了硬东西,以为是石头,又用力锄了两下,手感不对。 她蹲下来,把上面的土扒拉开,看看到底是什么。 去发现一个木头盒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4页 花园里埋木盒子,什么习惯。 她给扒拉出来了,盒子虽然貌不惊人,却很有份量,只是盒子用锁锁着,她打不开。 随手放到了一旁,继续刨地。 刨着刨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刺鼻。 再继续刨,她看到灰褐色泥土里有节白骨。 楚夕好歹也是医学生,怕是不怕,就是心惊。 她不用锄头了,用小铲子,一个时辰后,一架白骨被她给清理出来。 堂堂县衙后花园,竟然有一具白骨…… 楚夕深深吸了一口气,撒开腿就往大堂跑。 大堂那边还是很热闹,盛凌云正在对着花名册点名。 衙门的差役们,不来的不来,不做的不做,剩下的都哭丧着脸,让盛凌云把欠他们的月钱先给结清再说别的。 一时间,别说做其他事情了,县衙的工作都施展不开。 若是别的人来了,可能没有办法,可盛凌云是谁。 楚夕也没敢直接大唿小叫的,而是悄悄的在大堂后门那,探出了头。 「本官且不追究你们的失职之罪,今日就把话撂下,想干就好好干,不想干就滚蛋。」 「别占着茅坑不拉屎,县里想要差事的人那么多,本官不差你一个,要想闹事,哼……」 盛凌云把一个黄橙橙的令牌拍在桌子上。 「本官有先斩后奏的资格。」 古代对死刑也是很严苛的,一般的小县令是没办法判定死刑的,若是有人犯了死罪,审判后,先压入大牢,然后再把卷宗送到知府。 知府审查后,再送到刑部,刑部批文下来后,才能执行死刑。 所以,影视剧里县令总说,秋后问斩,也不是胡说,是要走这样的流程。 流程走下来,基本上都三四个月了,有的甚至需要一年。 这样的规定避免了乱杀无辜,但也给当官的出了一道难题。 有人行贿,价格高的,可以买命。 盛凌云把这个牌子拍出来,其实就已经告诉他们,他作为县令,可以随时杀了他们。 刚才还闹哄哄的大堂,立马安静下来。 第44章 后花园有具尸体 都是做官的,有些规定,法律都是知晓一二的。 他们本来就是想试试,这一个县令有多大本事。 没想到,他们碰到了杀伐果断的新县令。 盛凌云可不给他们讲什么法度,手段强硬。 但还真有不怕死的。 有个十八九岁男子,拿出腰牌『啪』的一声扔在地上。 「把老子的月钱算清,老子不干了,老子当差是为了银子,衙门不给银子不如给王员外家当看大门的。」 盛凌云翻翻眼皮看了一眼:「报上名来。」 「吴四狗。」 「吴四狗,明成二十二年二月报导,如今两年零十个月,每月月钱八百文,领了一年三个月的月钱,还差一年七个月,是十五两二百钱,对吗?」 吴四狗大字不识一个,算数自然没有盛凌云算的快。 但是时间是对的,他傲慢的点点头:「对,掏钱吧。」 盛凌云冷哼一声:「可是你这一年七个月是没有在衙门里报导的,去那儿了?」 吴四狗显然很不服气:「县太爷离开时,让咱们听钱大人的,钱大人让咱们去找王员外,自然是去王员外家里当值了。」 盛凌云:「那想必月钱也是王员外发的了,还来给本官要做什么。」 吴四狗愣了一下,随回答:「没有,王员外说等新任的县令来了一起给,这是官府要付的月钱,跟王员外没关系。」 盛凌云冷笑:「你一个县衙的衙役,不在县衙供职,去王员外家供职,他不给你发月钱,反倒找本官来要。」 「好,本官这就给你算清楚,来人,把他拉下去,渎职之罪,再加旷工,数罪併罚,先打二十板子,压入大牢五年。」 吴四狗大喊『冤枉』,就被胡三刀一脚踹趴下,用绳子五花大绑在长凳上,噼里啪啦就是一顿打。 二十板子下来,基本上人已经废了。 盛凌云也不让人给拉下去,就这么摆着。 杀鸡儆猴,这下剩下的人都不敢吭了。 盛凌云微微眯了眯眼睛:「还有谁要走……你们不说话,好,我来说。」 「剩下的衙役中,点到名字的,可以继续留下来供职,没有点到名字的,本官会补偿你们一些月钱,你们各自安好吧。」 每个县衙都有固定的名额,朝廷是有规定的,每个岗位给多少月钱也是有规定的。 像这种最小的县衙,除了县令,县丞,主簿,还有管各个工作的差役,捕快,总共加起来,不能超过四十名。 如今别说四十名了,二十名,盛凌云也养不起。 他只留下来七八名衙役能领着干活就行,那边东方游还要招聘二三十名衙役,而这些衙役不占正式名额,只发一半的月钱就行,便是所谓的临时工。 干着一样的活儿,拿着比正式编制少的月钱。 可即便是四百钱,在临济县,已经算是高工资了。 楚夕在后面听的真真的,盛凌云真的是把官场一套玩儿的明明白白的。 赶走的应该是有钱人家的长工,小厮之类的,盛凌云精明,不可能在县衙里留下别人的眼线。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5页 盛凌云早就发现探头探脑的楚夕,接下来的工作比较简单,让钱主簿来管,有胡三刀镇场子,谁也不敢说什么。 楚夕看到盛凌云来后厅,赶紧拉着他来到花园。 「看,一具尸体,不知道是谁的?还有这个箱子,嗯……钥匙在土里,在这个人的衣服上,绳子断了,能打开这个箱子。」 楚夕抱着箱子,眼睛瞪得大大的:「看……」 箱子打开,一箱子的金条,黄澄澄的,比今天的太阳都耀眼。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盛凌云仔细看了看箱子,合上,蹲下来再看看白花花的尸骨,嘆口气:「你挖的?」 楚夕邀功似的点点头:「我以为是一具狗呀,猫呀的尸骨,没想到是个人。」 盛凌云发现楚夕不但不害怕,似乎还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干脆又给她布置了一些任务。 「泥土里应该还有一些信息,那你再接再厉,把不属于花园里的东西都找出来吧,再把这些尸骨也给挖出来,等东方先生回来后,我们再看看。」 楚夕此时的好奇心占据了上峰:「你说这会是谁呀,被埋在县衙的花园里,上一届的县令会不会知道?」 楚夕挨着盛凌云也蹲了下来,凭着她本硕连读的学问浅浅分析道。 「从尸骨看来,是个男性,大概二十岁左右,身高在一米七以上,死因是头骨被砍,死亡至少两年以上,嗯……暂时查出来就这么多。」 楚夕说完,扭头对上盛凌云探究的目光。 「你什么时候学会验尸了?」 楚夕勐然一惊,好奇心太盛,竟然差点露出马脚。 可是随即,她便圆了回来。 「哦,那时为了赚钱,去县衙给抬尸体,抬一具五百文,听多了,就会了,也不精,都是瞎猜。」 楚夕说的是小说里的原主,有两年家里发生了旱灾,没有粮食,也没有钱,盛凌云给家里写信也没联繫上,楚夕为了赚钱养活家里人,去县衙搬运尸体。 后来盛凌云让胡三刀给他们送了银子后,楚夕才没有再去县衙。 盛凌云想起了前世的事,看楚夕的眼光越发柔和了。 「让你受苦了。」 刚想抬手摸摸楚夕的额发,就看到楚夕不动声色的站了起来。 「那你就赶紧破案吧,若是别的人还好,找从前的县令问问清楚,或许能问出个一二来,若是县衙里的人被杀,那咱们都得注意了。」 盛凌云眉心紧皱:「县衙里的老人倒是有几个,一会儿我去问问,后花园锁了吧,都别让进来。」 楚夕把后花园的钥匙递给盛凌云,看着箱里的金子,她真的有些眼红。 「这……充公,还是自己收起来。」 盛凌云不是迂腐之人,从里面拿出三根给楚夕:「找人把宅子给修缮一下,想添置什么就添置。」 「箱子里或许还有别的线索,查完再说。」 命案已经两三年了,也没有报案人,不差这一会儿。 盛凌云得先把县衙里的人给稳定住了。 招募了三天,通过比试,面试,又招了二十名衙役。 老人加新人,总共是三十几名,分工后,各司其职。 以盛凌云为首的县令,东方游是他的师爷,胡三刀是他的侍卫,钱多是主簿。 梅林的身体也逐渐好了,盛凌云让他在县衙领了一个文书的职责。 所谓文书,就是县令在审问犯人的时候,在一旁写字的那个人。 第45章 新官上任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盛凌云刚整顿了县衙内部,还没有来得及履行职责,找事的先来了。 这天午时刚过,盛凌云刚让人把那个破鼓给补好,就听到有人敲击的声音。 盛凌云身着县令的衣裳,坐在大堂上,衙役分别站在两边。 大堂的门打开,一位四十多岁的妇人,『嗷』的一声跑了进来。 「我的儿啊,你把我儿藏那儿去了,他可是我们家三代独苗,要是他有个闪失,我就跟你们拼命。」 也不看眼前的阵仗,就这么往里沖,第一排的衙役一棍子就把人给打趴下了。 「什么人,竟敢咆哮公堂,先打十大板,再诉案情。」 衙役们经过整顿后,都知道盛凌云看着年轻,脾气却不好惹,把水火棍杵在地上,大喊一声『威……武……』。 吓得那妇人顿时不敢吭声了。 盛凌云冷峻的声音响起:「朝廷的威严,尔等平民也敢放肆,打……」 衙役们的棍棒落在妇人身上,妇人被吓的脸色发白,浑身发抖,跪在地上疯狂磕头。 「民妇不敢了,民妇不敢了……」 盛凌云一摆手,衙役们停下了手,公堂里瞬间恢復了安静。 「堂下何人,击鼓何事?」 原来这位妇人是吴四狗的亲娘,也是王员外家的管事婆子,男人是王员外铺子的掌柜,自然也嚣张了些。 三年前好不容易给儿子吴四狗,谋了一个衙役的差事,没想到,新官上任,先把她儿子给打了,还给抓了起来。 她岂能愿意忍,这不,就哭着闹着找来了。 只是这一次的阵仗,似乎跟以往都不同。 盛凌云一听是吴四狗的娘,过来闹事的,直接抓了。 「把人压到女牢里去,以后谁再敢无事敲鼓,先打二十大板,再过问案情。」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6页 王员外家的下人都如此嚣张,连他这个县令都看不上,看来盛凌云得好好跟他过过招了。 ****** 楚夕知道临济县穷,荒凉,可却不知道他们的物价这么贵。 带着朦胧,逛了一趟集市,什么都没往家买。 楚夕带着一肚子气回来了。 「怎么回事?市场是被垄断了吗?一斤猪肉,在沧州城也不过十二文,临济县这么穷,竟然卖到二十五文。」 「还有白菜,一颗白菜五文钱,抢劫呀。咱们老家五文钱能买五颗白菜。」 盛凌云和东方游刚从外面回来,正好碰到楚夕。 东方游也去过集市了,他嘆口气道:「想买便宜的菜和猪肉,都没地方,这里的集市不对外开,都被王家万给承包下来,每个摊位要每天一百文,谁来呀。」 「他们的菜要么卖给王家,要么自己吃了,我们经过的两个村子,听说好一点,他们自己以物换物。」 楚夕气的肝儿疼:「王家王家,那个王员外是掉钱眼里的么,这么看来他得赚多少银子呀,整个临济县都是他的了。」 盛凌云眼神一凌:「吞进去多少,我就让他吐出来多少。」 楚夕其实也不单单是买菜的,她要调查市场,空间里的东西太多,得换成银子,才能有价值。 但她也不是黑心商家,市场价就行了,她不贪心。 可高于市场价,她即便是赚到银子了,也不安心。 屋子里,盛凌云给楚夕出了主意,自己开商铺。 第二天,楚夕就拿着一个商铺房契找到了地方。 「朦胧,你去雇几个人,把铺子给收拾干净,我们要开店了。」 楚夕开一个新的店铺,把空间里的东西拿出来卖,定的普通的市场价,她要把整个粮食,吃食的价格给打下来。 而盛凌云这边,则给王家万家里下了文书,要王家万把这几年的税银给补上来。 不但王家有,其他商家都有,并且告示也贴到了布告墙上。 王家万的家里,此时有些慌乱。 吴四狗的父亲正在大厅里求他:「员外,求你帮帮小的吧,那县令把我儿和我媳妇儿都给抓起来了,小的也不敢再去了,要是把小的也抓起来,就没人救他们了。」 王家万被他烦的不行,茶都喝不进去了。 「就你那个儿子,是该管一管了,好不容易谋个差事,能养活自己得了,他那个脾气也没啥出息。」 吴四狗的爹心想你儿子也好不到那儿去,可他儿子怎么能跟王员外的儿子比。 「求员外救救他,我老吴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伺候你。」 王员外沉默片刻道:「你家五闺女今年十四了吧。」 吴老狗眉眼低垂无奈的嘆口气:「是,已经十四了。」 王员外:「让她做我的第九房小妾,我们也算是亲戚……」 是亲戚就能救。 吴老狗紧紧咬着后槽牙:「晚上给员外送来……」 ***** 新店铺收拾完之后,要打扫卫生,楚夕一大早带着朦胧和楚然都来了。 为了方便收拾,楚夕不需要装扮,平常干活儿的衣服,随便捡了一套穿过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那里来的村妇。 反倒是楚然打扮的最精緻,不过楚夕的丑话已经说到了前头。 「今天你是来干活儿的,漂亮的裙子弄脏了,洗不干净,咱们可没银子给你买新的。」 楚然一向精緻惯了,气唿唿的道:「不用,我自己有银子。」 店铺开的位置很不错,斜对面就是王家粮铺,很明显就是要跟他家打擂台。 而这个王家粮铺的掌柜的,正是吴四狗的亲爹,吴老狗。 闺女送到王家了,可他媳妇儿和儿子还没有从大牢里放出来,一肚子的气。 恰巧王员外的公子大摇大摆的从街上走来,吴老狗眼珠一转,计上心头。 「这不是大公子么,你怎么有空到街上来了。」 吴老狗从柜檯上抓了一把瓜子,谄媚的迎了上去。 王守贵的随从上前把他给挡开了:「去去去,什么人都往公子面前凑。走开。」 吴老狗『嘿嘿』笑了两声:「小的只是想告诉大公子,对面铺子里有个美人儿……」 王守贵前进的脚步突然停住了,挑着眉毛一脸的猥琐。 「美人儿?整个临济县的美人都在咱们王府,那里还有美人。」 吴老狗指了指斜对面,楚夕开的铺子里。 王守贵摸了摸嘴唇上的两片小鬍子,奸笑两声,摇着手里的扇子,自以为帅气的迈着八字步,朝着店铺走去。 就在此时,楚然端着脏水走了出来,照着墙边泼了过去。 王守贵皱了皱眉,有些嫌弃:「不会就是她吧。」 这也不美呀,要啥没啥,瘦的竹竿儿一样。 第46章 我家夫人被调戏了 就在王守贵准备放弃,继续往前走的时候。 突然,楚夕从屋子里也走了出来。 「你再去弄点水,把这面墙擦干净,里面外面都要擦。」 粉面如满月,一双亮晶晶黑漆漆的大眼睛,乌髮轻松随意的盘在脑后,看着真是一位花颜月貌,他梦想中的女娇娥。 王守贵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楚夕面前,故作潇洒的施了一礼。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7页 「姑娘好面善呀,咱们是不是哪里见过,鄙人王守贵见过姑娘。」 楚夕吃了一惊,往后退了两步,真诚回答。 「我初初来到临济县,并未与公子碰面,公子怕是认错人了。」 说着,她就准备回屋里去。 王守贵一个箭步又跑到楚夕面前,挡住了她。 「姑娘原来是外地人,不认识也无妨,只要姑娘肯让鄙人请姑娘喝口茶,咱们不就认识了么。」 『嘶』楚夕吸了一口冷气,后知后觉:「你这是要与我搭讪?」 王守贵搓搓手『嘿嘿』奸笑两声:「姑娘聪慧,鄙人见姑娘貌美如花,想与姑娘结识一番,还请姑娘赏光。」 楚夕穿越后,大家都说她胖,丑,这还是第一次朋友有人夸她貌美的。 心里固然高兴,可同时也觉得眼前这位男子的审美有问题。 「你说我……长得好看?」 王守贵赶紧一番奉承:「当然,姑娘美得像是我们家里的牡丹,好看得很,鄙人恨不得搬到家里天天看。」 「眼瞎。」楚夕翻了个白眼,「不过,你调戏错人了,我已经嫁人了,你该称唿我一声夫人。」 啊?王守贵似乎有些不敢相信,啧啧两声,带着一丝遗憾。 「姑娘已经嫁人了?可姑娘这肤色,身段美的无法形容,只是这衣裳……」 王守贵猥琐的眼神透露着贪婪:「若是能穿上绫罗绸缎,再在这漂亮的脸蛋上抹上胭脂,定然风华绝代……」 说着王守贵就要上手轻薄楚夕。 楚夕往后一躲,本能地勐抬腿,一脚朝着他踹了过去。 「我绝代不绝代无所谓,你若是再敢动手,我定然让你绝代。」 朦胧听到动静,上前挡在了楚夕的面前,拎着王守贵的衣领把他给扔了出去。 「哪里来的登徒子,竟敢调戏我家夫人,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楚夕看看自己,又看看门外的楚然,明明是她更好看一些,怎么这人沖她来? 一定有别的目的,估计是故意找茬儿的。 「你到底是谁呀?来做什么的?」 王守贵被一个小姑娘扔了出来,失了面子,气的跳脚。 「我是谁?你也不打听打听,整个临济县,没有不认识老子的。」 楚夕双手一摊:「我就不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王守贵越发气恼了,跳起来骂道:「行,你这个小娘们,敬酒不吃吃罚酒,老子好好跟你说话不行,非得用抢的,来人,把她给我绑了。」 光天化日,说绑就绑,楚夕整个人都惊呆了。 「你到底是谁呀,我又不认识你,你凭什么要绑我呀。」 旁边好心的大嫂劝道:「夫人,赶紧跑吧,他是王员外家的独子,知府是他家亲戚,你被他相中,他定然抢你回去做小妾。」 王家人?又是王家人。 看来小小的临济县,都装不下他们家了。 楚夕冷冷地瞪着王守贵:「你可真厉害,看上谁就绑谁,难不成这个县里就没有王法了吗?」 王守贵一抬下巴,楚夕听到了坏人常用的台词。 「王法?临济县,老子就是王法。把人给我绑回去。」 朦胧把刀往胸前一横,横眉怒对:「我看谁敢,这位是新任县令盛大人的夫人,你们谁敢动她一根手指,我打断你们的腿。」 王守贵丝毫不放眼里,一挥手道:「我们人多,她们俩娘们,不用怕,出了事老子负责,给我打。」 态度还挺嚣张,楚夕也随手拿起一根门闩。 「连我都敢打,你还真当律法是你家定的,行,老娘也跟你拼了。」 朦胧一脚一个,把这些草包都给踹翻,偶尔有漏网之鱼,也被楚夕给打了。 周围看热闹的群众,早就有人去报了官。 盛凌云带着人赶到的时候,除了朦胧和楚夕站着,其他人都趴下了。 「你就是王守贵?」 王守贵偷袭楚夕,被她一棍子打在头上,流了血,看上去有些惨。 一看到穿官服的,恶人先告状。 「大人,救命,这俩娘们儿太狠了,把我都给打残了。」 盛凌云抬脚把他给踹倒了:「你调戏我媳妇儿,还让我救命……来人,把这些人都给带回衙门,统统鞭笞五十,游街示众。」 有人去报官,就有人去给王家人报信。 王家是整个临济县最有钱有势的人,周围老百姓都不信,新任县令,会真的收拾王家。 盛凌云正愁没机会,这不,他竟然自己撞上来了。 手下的衙役,手脚麻利的就把人给绑好了。 就在盛凌云打算把人带走的时候,一位八人抬的青布轿子急匆匆的赶来了。 「手下留人,手下留人。」 一位穿着同色锦服的老男人从轿子里出来,一出手就是一沓银票。 「大人,不管我儿做了什么,都是无心的,这是替他赔礼道歉的,还请大人笑纳。」 盛凌云转过身,静静的看着,眉头微蹙。 楚夕从台阶上走了下来:「这人是不是傻?当街贿赂朝廷官员,超过一千两都是死罪。」 话音刚落,楚夕一把抢过老男人手里的银票,慢悠悠的数了起来。 「一百两,二百两,三百两……一千两……一千五百两……」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8页 盛凌云一抬下巴:「行贿?好,不错,只是要买你儿子的命,这点银子怎么够?」 老男人麻了:「凭什么?我儿不过是调戏了一个女子,大人该不会判他死罪吧。」 楚夕笑了:「一个女子?老人家,你眼花了,我可不是普通女子,是盛大人的媳妇,朝廷命官的夫人,调戏官家夫人,他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老男人惊唿一声:「县太爷的夫人?」 赶紧一撩衣角跪下了:「我儿有眼无珠,还请大人高抬贵手放了我儿,大人需要什么只要我们王家有,定然给大人送来,将来大人若是想升迁,小的也会在知府大人面前,替大人美言。」 盛凌云挑眉:「贿赂我?还用知府大人威胁我?」 王家万知道盛凌云听懂了,不经允许竟然自己站了起来,得意的捋捋鬍子。 「没有,没有,小的怎么敢。」 「一起抓了。」 第47章 一言不合就砍人 前世盛凌云一步步做到宰相,还没有人敢跟他迎面刚。 如今王家万仗着自己有背景,竟然瞧不上年轻的盛凌云。 盛凌云可不管那么多,直接抓人。 「今日你犯了罪,行贿,本官给放了人,他日其他人犯了罪,行贿,本官又把人给放了,敢问,有一天本官被抓了,你觉得新任知府大人能让我行贿吗?」 楚夕很是配合:「不行,听说新任知府大人,清正廉明,我们谁都得罪不起。」 这是告诉王家万,你的靠山要倒了。 王家万震惊的看着盛凌云:「娄知府只是上京述职,可没说……」 他忽然想到盛凌云的背景,新科状元,若是没有缘由,应该留在京城,怎么会被分配到鸟不拉屎的地方。 难道真的如娄知府所说,要么是得罪人了,要么是朝廷给他的歷练。 可无论如何,连娄知府都得罪不起的人,他更得罪不起。 态度三分不屑,七分恼怒:「大人怎样才肯放过我儿。」 盛凌云还没说话,楚夕倒是先开口问了。 「你所有家产抵不过我的清白,夫君,他摸我的脸……」 盛凌云眼神一暗,从一旁胡三刀手里抽出长剑,刷的一下,把王守贵的手给砍掉了。 楚夕就知道盛凌云疯批起来有些可怕,她也不过是试探一下,没想到他真的动手。 要说也不奇怪,小说里盛凌云也是疯批,有人只是路上丑了楚然一眼,就被他挖了眼睛,做成人棍。 这下不但楚夕惊呆了,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王守贵躺在地上惨叫,王家万一下子扑过去,慌张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盛凌云却只是慢慢地把血擦干净,语气阴森冰冷。 「我的妻子不能凭白受辱……」 王守贵和王家万就这么一起被压入了大牢。 盛凌云只是压着,并没有开始审问,他再等等,看还有没有大鱼。 王家父子被带走了,周围的百姓们也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新任县令真的敢跟王家硬刚。 看盛凌云的眼神,越发复杂了。 楚夕摸摸脸,心里有点虚:「你,你可真勐……我,其实也没吃亏……」 盛凌云拉着她的胳膊,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打量了一番。 「没吃亏就好,若是连你都护不住,我这个官就白当了。回家吧。」 楚夕瞅了一眼店铺,已经收拾差不多了,她点点头:「好。」 朦胧去把店铺的门给锁上,谁知,楚然像是受惊的小鸟一样跑过来。 「凌云哥哥,吓死我了……」 刚准备往盛凌云怀里扑,勐地对上他阴冷的眼睛,楚然顿时停住了脚步。 委屈巴巴道:「我,我也被欺负了。」 盛凌云冷哼一声,不信她。 「依你的性子,早就拉人挡你面前了。」 楚然很不服气:「我没有让人挡在我面前,那个男人瞎了眼,是直接冲着楚然去的,凌云哥哥,我怀疑楚然是故意勾引那个男人的……」 楚然的话音刚落,楚夕一巴掌甩到她的脸上。 「闭嘴,空口白牙的污衊我,你也敢。朦胧,看着她,让她重新把店铺再给打扫一遍,扫不干净不准吃饭。」 大庭广众之下,竟然诋毁楚夕,朦胧也气得不行。 挥了挥手里的刀,声色俱厉:「快走。」 楚然委屈像盛凌云投去求助的目光,谁知他连看都没看她一眼,拉着楚夕的手就走了。 楚然欲哭无泪,只能继续打扫店铺。 店铺要营业,楚夕要想办法把空间里的粮食,大豆,红薯等粮食农作物放粮铺里去。 突然冒出来这么多粮食,她总是要给人一个交代的。 楚夕与盛凌云的想法是,下乡去收。 至于能不能收上来,就不知道了,但是楚夕觉得下乡调查民情,顺带散心也还是不错的。 本想把朦胧和楚然一起带过去,被惩罚后的楚然不知道抽啥疯,不但买了很多布料,还买了一些胭脂水粉。 整天把脸上弄得跟画布一样,让人不能直视。 楚夕把饭端进屋子里,喊道:「楚然,你去前面把大人给喊过来,要吃饭了。」 楚然从屋子里钻出来,就往前头去了。 等楚然把盛凌云喊来,楚夕一抬头,看到楚然的脸,有些惊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9页 「你画那么重的妆,本来七分好看,只剩下三分了。」 楚然一瞪眼:「要你管。」 转而朝着盛凌云眨眨眼:「凌云哥哥,你说我好看吗?」 盛凌云其实压根没看她,脑子里想着杂七八杂的事情,有些乱。 突然被楚然拉着胳膊,一抬头,筷子都吓掉了。 怒斥:「你整天不好好干活,在脸上弄这些乱七八糟的做什么?」 楚然委屈巴巴的撒娇:「别人都说我没有楚夕好看,呜呜,凌云哥哥,我知道你才是最有眼光的,你说是我好看,还是楚夕好看?」 盛凌云的脸沉了下来:「比这些有什么用,记住你的身份。」 楚然越发委屈了,哭着跑回房间了。 楚夕却好心的劝道:「女为悦己者容,她这样不也是为了你好。」 盛凌云眉头皱了皱:「哪里为我好,我没看出来。倒是你,人家出门都蒙面,你为什么不蒙。」 楚夕惊讶了:「我为什么要蒙,又不是见不得人,况且我长得丑,不会有人瞎到看上我的。」 盛凌云歪着脑袋在楚夕的脸上扫了几圈,忽然对上了楚夕圆熘熘黑漆漆的大眼睛,他只觉得心突然狂跳了几下,有些窒息。 忙转了回去,神情有些慌乱。 「你好像又瘦了,还是胖点好。」 胖点至少安全…… 「瘦了吗?」楚夕吃了一惊,随即低头看了看胸部,她哪儿都瘦了些,只有那里又胖了,害得她穿衣服的时候,用力地勒紧,差点喘不过来气。 「对了,王家万的夫人今天说要拜访我,我给拒绝了。我猜她肯定是要贿赂我。」 盛凌云贊同地点点头:「你可以见见她,从前的县令两年不在,知府那边我打听过了,税收都没收上来,王家是大头,你暗示她只要把税款给交齐了,人,可以放一个。」 楚夕:「好,那我就给你递个消息。」 楚夕给盛凌云盛饭,自己坐着只喝茶,盛凌云扫了一眼:「你怎么不吃饭?」 「减肥。」楚夕看着粗茶淡饭也没食慾,她想吃肉。 盛凌云无语,怪不得瘦了,天天不吃晚饭。 楚夕又问:「后花园的案子什么时候能破,我想在花园里,养鸡,养鸭,养小猪,不然,菜市场的菜太贵,买不起。」 第48章 你要不要纳妾 盛凌云沉吟片刻,摇摇头:「连个报案失踪的人也没有,我已经写信给原来的县令了,看看有没有线索。」 楚夕想了想:「要不然看那个院子空了,腾出来,给空间里的小鸡小鸭们,马上要过年了,过年是要吃肉的。」 盛凌云点点头:「这种事以后不要问我,你拿主意就成。」 楚夕高兴了,给盛凌云一个笑脸。 过了一会儿,忽而楚夕又说道:「你跟楚然的亲事,要不,年前给办了?」 盛凌云正在吃饭的动作忽然一顿:「谁的亲事?」 楚夕无奈地嘆口气:「当然是你跟楚然的,我明白你的心情,可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你看现在的她,整个心都在你身上,你总得给她个交代不是。」 盛凌云翻翻眼皮,神色渐寒,继续吃饭:「你想怎么做?」 楚夕眼睛一亮,侃侃而谈:「先纳妾,你们可以正大光明在一起,回头等你回京升职后,需要我下堂给她腾位置,我随时可以,只是,你需得给我一些赔偿。」 盛凌云已经把饭吃完了,擦擦嘴,眼神也逐渐冷了下来。 「赔偿?多少赔偿?」 楚夕的眼睛更亮了,掰着指头数起来:「我若是陪你一年,除了月钱,一年需得一百两银子,临济三年就是三百。要是进了京,价格就得翻番,至少五百两一年。」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眸子越发幽深:「你算盘珠子蹦我脸上了。」 楚夕不好意思的干笑:「你看,我这么贵,你可以考虑一下,早点把我给休了。」 盛凌云把擦嘴巴的帕子,摔在桌子上:「没门。」 轰然起身而走,又去前头办公去了。 楚夕坐在那里想了半天,她不觉得哪里不对,这个主意多好,她能拿到钱,盛凌云能得到人,而且还可以压制楚然,双赢。 起身把碗筷都给收了,刚准备坐下,就看到梅林拿着笔墨纸砚跑了回来。 「咦,你现在是县衙的文书,怎么能乱跑呢?」 梅林缩了缩脖子:「盛大人正在骂人,不知道从哪儿受的气,都撒我们身上了,我这不是回来避一避。」 跟他一样回来避一避的还有东方游。 东方游一看到楚夕就嘆气:「你跟大人又吵架了?」 楚夕一脸懵:「没有啊?」 东方游又问:「那你刚才跟大人说什么了,怎么吃一顿饭回来,就生那么大的气。」 楚夕眨眨无辜的大眼睛:「我让他娶楚然来着……」 「啊?」东方游扶额,「夫人呀,你怎么能……大人这一路上,对夫人挺好的。」 盛凌云确实说过会尊重她,可她也帮盛凌云不少忙呀,互惠互利。 楚夕脑瓜忽然一闪:「难道他目前不能纳妾?会被人说宠妾灭妻?」 东方游忙点头:「是啊是啊,大人新官上任要搞事业,夫人就不要拿后宅的事情,给大人添乱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0页 楚夕也有些懊悔:「唉,我还是小家子气了,竟然没考虑到这些。」 盛凌云新官上任,要立一个清廉公正的人设,要是纳妾了,岂不是打自己的脸。 既然这样,只能在委屈楚然一段日子了。 东方游观察了一下楚夕的神色,小心翼翼劝导:「既然夫人已经明白,还是去给大人道个歉吧。」 看来是她太心急了,而且盛凌云现在所有事情千头万绪的,她确实不该拿楚然的事烦他。 「行吧,正好我新做的点心,我去端给他。」 楚夕早上用空间里的大豆,做了豆腐脑,剩下的,又做了一些豆糕,她其实是吃了豆糕后,吃不下午饭了。 把豆糕盛到盘子里,端着一壶清茶,楚夕来到了大堂后门。 盛凌云正在审案,大堂里跪着两个人,其中一个说另外一个是小偷,偷了他的钱袋。 另外一个说钱袋是他的,他没有偷钱。 俩人正在自辩,甚至吵起来,盛凌云捏了捏鼻樑,刚准备敲惊堂木,余光扫到了探头探脑的楚夕。 楚夕端着点心,讨好地朝着盛凌云笑笑。 盛凌云嘆口气,勾了勾手指,敲敲桌面,示意她把点心拿过来。 楚夕端着盘子走了进来。 大堂下俩人还在争吵,盛凌云看楚夕看的津津有味,顺口问了一句:「你看那一个像是小偷?」 俩人穿的都很破烂,其中一个人袖子上有油渍,他说自己是附近的村民进城卖猪肉的。 另外一个邋里邋遢,说自己是个乞丐。 楚夕仔细观察了一番,眼珠一转:「我去端碗清水来。」 不多时,楚夕端着水来到俩人面前,把钱袋打开,取出一个铜钱扔水里。 水上顿时飘了一层油花。 楚夕伸手一指:「这个乞丐是小偷,他撒谎。」 「为什么?」盛凌云问。 楚夕指着碗里飘的油花儿道:「他说他是卖猪肉的,只要拿过猪肉,手上肯定有油,所以他的铜板上会有油花。」 乞丐瞪大眼睛喊冤枉:「我的钱袋里就不能有带油的铜板了吗?」 楚夕抿抿嘴:「大概率是很小的,有钱人穿着干净才会愿意施捨给你,穷人连自己都养不活,哪有铜钱给你。」 「再说,你看看这个钱袋,是用麻袋缝的,跟他穿的草鞋一样材质,你呢,穷成这样还穿布鞋,钱袋应该也是布的吧。」 「你一个乞丐,过得比他都好,你说你偷他做什么,他不一定比你有钱。」 盛凌云也不喜欢乞讨的人,惊堂木一拍:「搜他的身。」 果然,在乞丐的裤袋里,搜出他的钱袋子,虽然扁扁的,但确实是布袋。 盛凌云下了命令:「拉出去,打三十板子,游街示众,从今以后不准乞讨为生,见一次打一次,一次二十。」 盛凌云也烦乞丐,手脚齐全,不自食其力,出卖自尊也就罢了,竟然还偷人家钱袋。 案子审完,楚夕得意的来到盛凌云面前,讨好的笑笑:「你不生气了吧,来,吃点我新作的点心。」 盛凌云嘴角勾起,捏了快点心塞嘴里:「你知道我生气?」 楚夕一脸无辜:「本来不知道的,东方先生说你再生气,要我来劝劝你。」 盛凌云一噎,感情她压根不知道自己气什么。 「你不知道我生气,劝什么?」 「我现在知道了。」楚夕笑嘻嘻地说,「不该劝你纳楚然为妾。」 盛凌云白了她一眼,心里欢喜,总算是明白过来了。 只听楚夕又道:「你现在要清正廉洁,自然不能妻妾成群,你放心,我帮你看好楚然,等到了京城,再送你房里。」 盛凌云:你气死我得了。 第49章 我养你,一辈子 盛凌云气恼的瞪着楚夕:「从来没有那位妻子,这么着急把夫君送人的。」 楚夕『嘿嘿』憨笑了两声,威胁他:「一年一百两,你确定一直养着我?」 盛凌云冷笑:「养,除了月钱,每年都另外给你一百两。四季衣裳也可报销,如何?」 楚夕没想到盛凌云答应的这么爽快,有些郁闷。 「我是不是报少了?」 盛凌云气笑了:「我区区一个县令,一年俸禄一百二十两,给你大半,你还嫌少?」 楚夕不是得寸进尺的人,既然盛凌云都答应给银子了,她也不好顺杆爬。 「我也是怕你……年轻力壮的……嗯……」 忽然,楚夕的大腿被盛凌云重重的抓住,她的脸一下子红了…… 盛凌云似笑非笑,震慑的眼神带着威胁:「怕我什么?想好了再说。」 一想到小说里盛凌云对女人并不随便,可随便起来也不是人,顿时又羞又恼:「你可真……」 「你愿意,我可以不愿意,我觉得价格报少了,要加钱。」 其实,楚夕和盛凌云在一起时间久了,总是有些意外的。 楚夕学医的,也明白盛凌云这个年纪,需要发泄,是很正常的事情。 她好心让楚然跟他在一起,没想到他还不愿意。 楚夕气恼的一边跑一边骂:「流氓,好心当做驴肝肺。」 而这边威胁了楚夕的盛凌云,心情顿时好了很多。 他其实明白楚夕的意思,有那么一两次,早上起来换里衣,被她看到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1页 盛凌云倒是无所谓,反正早晚他们会在一起,都是楚夕红着脸害羞的逃走。 倒是让盛凌云郁闷了。 他们本是夫妻,却还没有洞房。 盛凌云尊重楚夕,等她完全同意了,再行夫妻之实。 可他也发现了,楚夕完全不上道,甚至还想把他推给别的女人。 盛凌云觉得他们俩人,又该好好谈谈了。 为了打破市场被王家垄断,楚夕准备下乡换粮食,空间里她种植的粮食种类多,换粮食是次要的,调查民情,顺带宣传一下她的铺子是主要的。 以后如果有农民来县城卖东西,可以去她的铺子里寄卖,她收取少量的费用就行。 这是盛凌云能想到的惠民政策,看看临济县的土地上种植什么粮食农作物好,把空间里的粮食农作物,到了春天可以送给农民们。 快到腊月初八了,要喝腊八粥,楚夕准备了粳米,莲子,黄豆,糙米,蜀黍,红薯等农作物,拉了一马车,带着朦胧就下乡了。 楚夕怕他们没粮食换,都用最便宜的价格,一斤换一斤。 可是走了两个乡了,只出了两斤糙米。 很多人别说莲子,红薯了,连黄豆都不知道是啥。 一路上,楚夕也看了他们的主要粮食,粳米和糙米居多。 花生和玉米,这个时代还没有传过来,也就算了,红薯那么便宜又好种的粮食,为什么这个地方没有。 真的让人很奇怪。 「不应该呀,这些粮食在王家的粮铺里都有,而且价格也不便宜,我这边几乎是送给他们,他们怎么都不要呢?」 不但楚夕觉得奇怪,朦胧也觉得奇怪。 朦胧说:「干脆我们找个人来问问吧。」 好巧不巧,楚夕进的这个乡,正好碰到那个卖猪肉的。 他一看到楚夕就给跪下了:「县太爷的夫人,你咋来我们这个破地方了?」 楚夕就把来的目的给说了。 猪肉秦无奈的嘆口气道:「夫人是好心,可是这些粮食即便是我们买来,也不敢吃,我们不配呀。」 「啊?凭什么?粮食就是给人吃的,只有买得起买不起,咋还有不配这么一说?」 猪肉秦又说道:「王家每次进这些粮食进得都很少,城里有钱人都是限量供的,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更别提我们没钱的了。」 物以稀为贵,王家是把这些玩儿的很明白。 只可惜,楚夕不听他那一套。 「来,我每样送你一斤,腊八那一天,你让村子里人都喝上腊八粥,要是喝不上的,都去县衙门口免费领,盛大人请你们喝的,我看谁还敢拦。」 古代阶级,士农工商,农民排在第二位,却因为没钱,被奸商欺负,别说楚夕看不惯,朦胧也瞧不上。 「王家父子俩,已经被我们大人抓了,不日就会公开审理,你再去问问村子里其他人,但凡受过王家气的,都可以来衙门告他,我保证,盛大人一定会还你们一个公道的。」 猪肉秦在村子里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听楚夕这么一说,顿时有了主意,敲着锣在村子里转了一圈。 不多时,村民们都出来看热闹。 楚夕又发了一些粮食,把腊八节在县衙门口免费发放腊八粥的事情给说了。 腊八节喝腊八粥的寓意,本来就是祭祀八谷星神、庆贺五谷丰登,肯定是谁喝谁有福气。 可这么多年来,因为王家进的粮食少,不但故意抬价,竟然限购,让很多穷人喝不了腊八粥。 真是不能忍。 当天回去后,楚夕就把腊八那天免费发放腊八粥的事情给说了,盛凌云倒是很支持。 「只是空间里粮食虽然多,也不能一下子拿出来,令人怀疑。」 楚夕想了想说:「那就去王家粮铺买。」 盛凌云又说:「要是他们故意抬高粮价呢?」 楚夕一时没了主意,要是在现代,她可以投诉到物价局。 忽然,她看到盛凌云贼亮的眼神,顿时有了主意,试探道:「要不,我就闹他个天翻地覆?」 盛凌云满意地点头:「等他们报官,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查帐,朝廷规定粮食的价格不能超过进价的七成。若是他们故意抬高粮价,是要被罚款的……」 罚款啊……那就是有钱进帐了…… 果然,盛凌云还是那个奸诈的盛凌云。 这天一大早,楚夕就穿戴整齐,这一次她在缠裤腿的绑带里带了匕首,还把尖锐的银簪,戴了一只。 朦胧看见吃了一惊:「夫人,我们只是去买粮食,你这是弄得要去打架的阵仗。」 楚夕扫了朦胧一眼说:「你也带好你的刀,我们是去买粮,可若是他们的粮价太高了,我们就要闹一闹。」 「为什么?」朦胧问。 楚夕也有些无奈:「自古,民不告,官不究,王家粮铺的价格卖得那个贵,却没有一个人肯报官的,这不是问题所在么,今天咱们就去闹个天翻地覆,务必要让大人重新查王家的帐才行。」 朦胧瞬间明白了,也去换了一身短打。 「好,咱们打架去。」 第50章 大闹粮铺 拎着篮子,楚夕带着朦胧来到了王家的粮铺。 虽然王家父子被抓入大牢,可他们的生意并没有受影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2页 快到腊八了,还是有人要买粳米,莲子这些杂粮熬腊八粥的。 只是大都是县城里的人,穿得很体面。 农村人,穿着朴素的,打着补丁的,没有。 农民也不是什么都种的,他们需要把自己多余的粮食,换自己缺少的东西,如今连粮铺都不进。 要么他们很富足,无需粮铺,要么他们很穷,买不起。 楚夕看到他们店铺确实存货不多,想到区区红豆,绿豆这些杂粮还需要限购,就觉得很荒谬。 农民种植粮食,除了基本的饱腹之外,多种点其他的是为了赚钱,红豆的价格可以比糙米的价格高,可也不能卖出猪肉的价格。 粮食就是让老百姓吃得起,最基本的保障,凡是在粮食上做手脚,牟取暴利的,都是奸商。 「掌柜的,莲子怎么卖?」 掌柜的招唿别人,店小二出来招唿楚夕,楚夕今天故意穿得很破旧,粗布衣裳,肩上,手肘都打了个补丁。 「七百文一斤。」 店小二的语气很不屑,就在楚夕伸手去看莲子的质量时,被他用秤桿给撩开了。 「买不起别碰,总共十斤,摸坏了怎么卖?」 这语气像极了,现代某些品牌店的服务员。 从前楚夕买不起,忍了。 可今天,她就是来找事的,怎么可能会忍。 「我就是看一眼,怎么能摸坏,再说,你咋知道我买不起。」 店小二『哧』的一声冷笑:「七百文一斤,你就是买不起。走开,走开。」 楚夕无语了:「你也知道你们卖的价格贵呀,建安城里的上好莲子也不过十八文钱一斤,你这翻倍翻的也太狠了。」 楚夕故意说得很大声,周围的很多人都听到了。 「什么?莲子在其他地方才卖十八文钱一斤?」 竟然有人不相信。 这些不能怪他们,有些人一辈子没走出过临济县,他们人穷志短,逆来顺受惯了。 楚夕不一样,现代女子,一百斤体重里九十斤都是反骨。 再说,本来王家铺子就是欺负人。 楚夕说的声音更大了:「当然,即便是在京城,莲子最贵也才卖到二十文一斤,你这七百文,怎么不去抢。」 「还有这些,绿豆,建安城卖七文,你卖五百文。黄豆,这些在我们老家餵猪的,三文钱一斤,你们这里没有产出,竟然卖两百文,掌柜的,你们这个店可真黑呀。」 店小二恼了,上前就要推楚夕:「我看你不是来卖东西的,你就是来找碴儿的。」 平日里,王家的人嚣张惯了,就连他们店铺的伙计都狗眼看人低。 朦胧可不惯着,抬脚一踹,就把店小二给踹倒了。 忽然一下子围过来七八个小厮,围着楚夕。 掌柜的也跑出来,双手掐腰道:「我们的店铺,价格自然有我们定,你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滚蛋,要是再敢闹事,我就把你送官。」 楚夕倒是不怕他们打架,他们一群人,打不过朦胧。 听说他们要报官,楚夕笑了。 「好呀,那你赶紧去,父老乡亲们,大家听好了,朝廷的律法有规定,商人制定的价格不能超出进价的七成。」 「他们王家店铺的所有价格,都翻了好几倍,就是坑人。」 因为上一次盛凌云把王家父子给绑了,大家也都不怕他们,楚夕一喊激起民愤,大家纷纷拿着石头往店铺里砸。 「王家最不是东西,坑害了我们这么多年,我们要去告他。」 「对,新来的县令都不怕他们,据说王家父子还没被放出来,王夫人送钱都给拒绝了。咱们去告他们。」 「王家欺负我们太久了,我们要找他们算帐。」 若是上一次大家都还是个旁观者,这一次,大家都想为自己讨个说法。 正在此时,胡三刀带着衙役们过来了。 「干啥呢干啥呢,都别吵吵。」 就有好事的百姓跟胡三刀说,王家铺子的粮食卖了高价。 胡三刀拔出大刀,带着人沖了进去。 「把他们的东西都给带走,人也带走,帐本,统统带走。」 这是要把王家的店铺给抄了。 掌柜的就不同意了,双手扒着门口不让他们进。 「不行,这是我们王家的东西,不能搬。」 胡三刀一脚把他给踹开:「有人告你们家东西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价格高昂,我们奉县太爷的命令,封了你的店铺,要是你有冤屈尽管去县衙撤诉。」 刚才赶楚夕出去的店小二,手里拿着棍子,竟然想在胡三刀的背后偷袭。 「小心。」楚夕看到了,本能地把人给撞开。 同时,胡三刀武艺高强,怎么可能被人偷袭,一脚反踹,店小二被踹出很远,躺地上吐血。 楚夕也被带翻了,倒在地上,崴了脚。 气的朦胧大骂:「胡三刀,你长不长眼睛……」 却一把被楚夕拉住了:「我没事,不怪他,事情办完了,我们回去吧。」 王家卫的夫人带着人急匆匆地赶到,却发现铺子封了,人也被带走了,气得大哭。 「哎呀,不活了,这新上任的县太爷是要整死我们王家啊。」 「走,我今天亲自去一趟建安城,找娄知府,不信,就没有人能治得了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3页 原来这几天没有动静,她是摇人去了。 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摇过来有用的人。 大概率是不行了,盛凌云做事都是有谋划的,除了前世被楚然摆一道外,他对付外人,还真就没输过。 王家粮铺被抄了不说,连王家的粮仓也都被抄了。 王家人再厉害,他们也不敢阻挡官府的人。 盛凌云办事雷厉风行。 临济县商户还有一些,新官上任就要他们补税,原本他们还想拖一拖,一看盛凌云这个架势。 当天下午,有些小的商铺,就赶紧拿着帐本来补税了。 盛凌云还没进到屋子里,就听到楚夕吸气的声音:「疼,疼,你轻点。」 朦胧:「夫人是脱臼了,若是不把骨头安好,晚上就肿了。没事,忍一忍,一下就好。」 楚然则在一旁说风凉话:「别喊了,有多疼呀,我看你就是想让凌云哥哥心疼。」 楚夕气的翻了个白眼:「别把人想得都跟你一样,既然那么喜欢你的凌云哥哥,就该使点手段出来,把人抢回去才算你赢,在我这儿说什么风凉话。」 楚然不服气地哼了一声:「不用抢,凌云哥哥本来就是我的,别以为你跟他成亲了,他就愿意跟你在一起,你们还没有洞房吧。」 第51章 你受伤,我心疼 楚夕被气笑了:「你可真行,啥都管,要是没事就滚去做饭。」 楚然扬了扬下巴:「我是你姐,当然得管着你,等回了老家,我就把你的事情告诉奶奶,看她怎么收拾你。」 在这个家里,只要盛凌云还喜欢她,她就可以压楚夕一头。 就算现在盛凌云让她当丫鬟,干粗活,也只是磨鍊她,总有一天,她依然会把盛凌云给抢回来,把楚夕给踢出去的。 屋子里朦胧的手一用力,楚夕发出一声惨叫:「啊……」 「确实好多了,还是有点疼。」 朦胧把楚夕的脚放凳子上:「我去拿药,明天不肿的话就好了,要是肿了,就得去瞧大夫了。」 朦胧刚起身,就看到盛凌云修长的身子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瓶药水。 冷冷的看着楚然,漠然的吐出一句话:「不知深浅的东西,给我院子里跪着。」 楚然气得一跺脚,转身就走。 盛凌云又加了一句:「朦胧,你去看着,让她跪够三个时辰,再起来,不然,连你一起罚。」 「是。」朦胧走了,顺手把门也给关上了。 楚夕坐在软塌上,揉着又疼又痒的脚踝,看着盛凌云。 逆着光,身形笔直修长,穿了件县衙的官服,不得不说,这人品性不怎么样,人长得怪好看。 「你每次罚楚然都那么狠,她怎么还不长记性。」 盛凌云语气淡淡的:「因为有希望,所以能忍受。」 楚夕明白了,盛凌云因为前世惨死,折磨楚然,可又给她一点希望,让她心甘情愿受折磨。 手段真高,把楚然玩儿的团团转。 「有朦胧护着,怎么还能受伤,真笨。」 盛凌云在楚夕蹲下,刚准备把楚夕的脚捏手里,忽然就看到楚夕勐地把脚给缩了回去。 「我自己来吧。」 楚夕的脚白皙小巧,被朦胧捏两下无所谓,被盛凌云捏着实在是太奇怪了。 谁知盛凌云眉眼一沉,眼神凌厉,抓住楚夕的脚拉到了怀里。 「又不是没见过,别动。」 楚夕就怕盛凌云黑脸,他脸色一黑指不定干出啥疯狂的事,王家独子被他砍了手,还在大牢里关着。 他这个人不喜欢杀人,就喜欢把人折磨得生不如死。 「我自己可以的,也不是很疼。」 盛凌云抹药的手忽然用了劲儿,楚夕紧紧咬着牙,就算是疼,这次,她也忍着。 「再等几天,王家的事就完了。」 楚夕松了口气:「王家是临济县的大户,只要拿下他,其他商户不在话下。」 正是如此,擒贼先擒王。 「对了,后天腊八,我打算在县衙门口免费施粥。」 盛凌云眼皮都没翻:「朦胧跟我说了。」 楚夕挑眉:「所以,你今天不但抓了王家铺子的人,还把他们家的粮仓都给搬过来了?」 盛凌云抬眼,细长的丹凤眼闪过一丝狡黠。 「不然呢,用空间里的?你捨得?」 楚夕原本是打算用空间里的,可是算出施粥需要的粮食,没想到挺多的,她也不捨得。 「你是县令,当然要用你那一份,只要你捨得,我就捨得。」 盛凌云眼帘垂了下来:「我不捨得。」 「空间里的粮食将来可能还有别的用处,能借鸡生蛋,就不要浪费自己的。」 楚夕翻了个白眼,这人还挺抠。 「今天让朦胧和楚然做饭,估计又不好吃了。」 说着楚夕打算起身去厨房看看。 谁知盛凌云竟然也站了起来,楚夕一个站不稳摔倒在软塌上,她那只受伤的脚不知怎的就绊了盛凌云一下。 盛凌云一下子趴在了楚夕的身上。 狗血的亲嘴剧情,并没有上演,可是比亲嘴更尴尬的是,盛凌云趴的实在不是地方。 原身正是十五六岁的年纪,长得胖,也丰满,尤其是正在成长发育的地方,被人碰一下,针扎一样疼。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4页 偏楚夕还不能说,本能地用手撑着盛凌云的脸,不让他趴得那么踏实。 盛凌云也愣住了,感觉到身下的柔软,脑袋『嗡』的一声,立马意识到那是什么地方。 赶紧手忙脚乱地从楚夕身上爬起来,面红耳赤,不知所措地快速离去。 一直等到盛凌云离开,楚夕才敢喊出声:「我去,疼死老娘了,他奶奶的,看着瘦,真沉呀,压死我了。」 她也没心情去厨房了,不好吃就不好吃吧,反正她减肥,吃得少,其他人,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盛凌云憋着一口气,一直来到没有人的地方,才敢吐出来。 心跳如鼓,耳根儿都烫得发痒,他深深吸了口气,缓缓吐出来。 再看一眼屋子里的楚夕,他竟然从未有这样的感觉。 「凌云哥哥,你真的忍心罚我么……」 楚然跪在院子里,看到他出来,一把抱住他的腿。 抬着小脸,悲悲戚戚爱求着他。 盛凌云收敛了神色,『哼』了一声,抬腿便走。 忽然,楚然从盛凌云的背后抱住了他。 「凌云哥哥,你让我跟着你,我跟着,你让我做丫鬟伺候楚夕,我也做,可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凌云哥哥,你什么时候娶我?」 盛凌云站在那里,挺直嵴背,前世的一幕幕出现在脑海里。 有俩人相依相伴的时刻,也有一起冲破万难的时刻,可最终都抵不过那一道赐死的懿旨。 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虚假的,情,爱,誓言…… 勐地,盛凌云掰开楚然的手,抓住了她的肩膀,眼神如冰,凌厉无比地射向她。 「娶你?你以为我让你跟我在一起,是为了娶你?楚然,你要为你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盛凌云说的咬牙切齿,楚然茫然无措的看着他,被吓得颤抖起来。 「我,我做什么了?凌云哥哥,我对你一直一心一意,心里想的,梦里梦见的都是你,你答应过我爹,为什么不能娶我……」 楚然哭了,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真的伤心。 盛凌云忽然清醒过来。 是了,这是新的一世,一切都变了,楚然拥有的金手指,他如今都拥有了,她什么都没做,这一世是无辜的。 他从小喜欢她,爱她入骨,若不是前世的欺骗,即便重活一世,他依然会爱她。 可是,他以为的跟想像的不一样,越跟楚夕比较,越觉得自己前世瞎了眼,怎么会看上这么自私的女人。 「再说吧,你等着,会有你的荣华富贵的。」 楚然委屈地拉着盛凌云的袖子撒娇:「我等,只要你让我跟着你,等多久我都愿意。凌云哥哥,你只要明白我的心。」 说着,楚然试探着,犹豫着,最终再次扑到盛凌云的怀里。 而这一次,盛凌云没有推开她,眼神空洞的望着黑漆漆的天空,缓缓伸出了手。 「下雪了……」 第52章 酒后容易发酒疯 下雪了,天气灰朦朦的。 即便如此,楚夕的腊八粥也是要煮起来。 从王家抄出来的粮食给熬上,一锅腊八粥,除了糙米,红豆,莲子,花生,大枣,粳米等等组成的食材,熬成一锅。 楚夕最后又在锅里加了板蓝根。 朦胧看着一锅好好的腊八粥,因为加了板蓝根,味道变得有些不太好,很是意外。 「夫人,好好的粥,为啥要加这个东西。」 楚夕尝了一口,还行,就是颜色有点更黑了。 「这是给穷人喝的,因为都是免费的,有些不太穷的人,也会来喝,还有些人会喝好几碗,加了这个味道虽然不好,但是有些不太穷的,爱占便宜的人,就不会来喝了。」 这跟当年和珅发救济粮是一样的,只是和珅心黑在粥里加沙子。 楚夕可不忍心,加了中药,味道虽然不好,喝完对身体好。 朦胧似乎有些明白了,好在他们自己做的腊八粥更好喝些,她也不喜欢喝给穷人发放的粥。 楚夕以身作则,一碗一碗的给大家盛,盛得久了,胳膊有点酸。 甩甩手,忽然,勺子就被人接了过来:「我来吧。」 楚夕扭头,盛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她的身后。 「也是,你是他们的父母官,这种事情要多露脸才行。」 现代的那些官员,都是亲力亲为,还被人拍照片宣传。 今天过节,盛凌云不表现,谁表现。 另一个粥棚下,楚然看到盛凌云帮楚夕都不帮她,气得嘟起了嘴。 县衙免费送腊八粥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附近村子也都来喝,对于他们来讲,能喝上一口腊八粥,就好像来年确实能五谷丰登一样,讨个吉利。 腊八这天傍晚是要祭祀灶神的。 最后一锅快没了的时候,盛凌云让人围着灶台放了几挂鞭炮,噼里啪啦的,震耳欲聋。 「夫人在家里准备了几道菜,咱们大家一起喝酒畅饮,祭祀灶神。」 酒喝多了就容易出事。 第二天一大早,楚夕揉着发胀头疼的脑瓜,慢悠悠的睁开双眼,就觉得哪里不对。 她的眼前出现盛凌云稜角分明的侧脸,睫毛很长很密,手指不自觉地想去触摸他的睫毛,发现自己的胳膊竟然光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5页 脑袋『嗡』的一声,发现自己像是抱熊一样抱着盛凌云的。 胳膊原先是搭在他的胸前的,腿是跷在他身上的,如果掀开被子就知道,姿势非常的不雅观。 略微僵直了一会儿,她才慢慢的,慢慢的把胳膊和腿小心翼翼的挪开。 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自己的被窝里。 别看俩人躺在一张床上,其实是两个被窝。 临济县天冷,俩人每人一个薄被子,上头还盖着一个大被子。 按理说,平日里各睡各的,互不相干。 可昨天晚上,她是怎么钻到他的被窝里的,她一点都想不起来。 更加恐怖的是,楚夕没有穿衣服,而她也发现盛凌云也没有穿衣服。 完了,完了,难不成,她的清白没有了吗? 楚夕感觉自己唿吸都变慢了,悄悄的找到自己的里衣穿上,感觉一下,还好…… 清白应该还在,自己没有感觉不舒服的地方,衬裤还在身上,肚兜也在。 楚夕不想待在屋子里,以免盛凌云醒来后,更加尴尬。 她拿着棉袄,裤子,从床上爬下来,来到软塌上穿,屋子里的炭火还是很足,但早上还是有点凉。 勐地推开门,扑面而来,银装素裹的世界,总算是让她清醒一点,心情好一点。 「夫人,你这么早就醒了,昨天晚上喝那么多,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朦胧每天早上起来要练剑,起得比他们都早。 楚夕确实喝断片了,搓着手来到了厨房。 「不睡了,脑子有点疼,还是起来吃点饭吧。」 楚夕从锅里舀出一盆热水,洗簌:「朦胧,昨天喝多后,我没有失态吧。」 别看楚夕脾气平时挺好,她有个毛病,爱发酒疯。 在现代的时候,她们大学寝室的人都知道她这个问题,所以都劝着她,不让她喝多。 她也很克制,因为她知道自己发起酒疯来,八头牛都拦不住。 可是昨天,她还是喝多了。 不知道闹成啥样子,她才早早的离开屋子,询问一下情况。 朦胧也收了剑势,准备烧火做饭。 「也没啥,就是把大人打了一顿,把然姑娘给骂哭了。」 「咳咳。」楚夕正巧在漱口,差点没被呛死,勐的咳嗽了几声,紧张极了。 「你说啥,我把大人给打了?还把楚然给骂了?」 楚夕不敢想像当时的情景,可是看着朦胧风轻云淡的样子,感觉似乎也没有太厉害,等多刷刷嘴炮罢了。 真给她几个胆子,她也不敢打盛凌云呀。 朦胧诚实的点点头:「本来喝的好好的,夫人嫌果酒太甜,非要喝烈酒,我就把那瓶烧刀子给拿过来了。」 「结果酒过三巡,夫人就有点上头,看谁都在笑,然姑娘也喝的有点多,她就开始哭,哭着说你抢了大人,然后,你不但不劝,还骂她。」 楚夕听着还好,她其实到这个时候,也是有点记忆的。 楚然跟他们一起这么久,全然没有小说里大女主的气势,不争不抢的,让楚夕觉得她很窝囊。 趁着醉酒,教训了她两句,这点楚夕是记得的。 「再然后呢?」 「再然后,然姑娘就哭,你非得撮合大人跟她在一起,大人明显看着不高兴,就让我送然姑娘回房间。」 撮合俩人在一起? 楚夕不知道当时自己什么心理,难道是要将盛凌云一军,看他会不会旧情难忘? 可最后她怎么就把盛凌云扒拉那么干净,上床了呢? 楚夕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再然后呢?」 朦胧认真的揉面,认真的回答:「没有然后了,胡三刀和东方先生也都各自回房了,我们就各自睡觉了。」 没有了吗?楚夕使劲儿的回想,可她断片了,什么都没想起来。 「你不是说我把大人给打了么?」 朦胧无辜的眨眨眼:「夫人呀,那是我们走了之后的事情,你喝多了,被大人带回房间,你又不回,然后俩人就争执起来,这是我们能看的吗?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呀。」 额…… 「你说你要休了凌云哥哥,还说要赚很多钱,找十个八个面首,哼,不要脸的女人。」 第53章 生米差点煮成粥 朦胧不好意思说,楚然可不怕。 楚夕喝多了,说话就有点没有把门,跟盛凌云和离,找小鲜肉,一直都是她内心的愿望。 只是真的说出来,虽然有些害臊,也还好吧。 楚然愤愤然地进来后,捲袖子一边洗簌一边忿骂。 「你要是真想休了凌云哥哥也就罢了,转眼间就扒着他不放,说他长得好看,非要看,看他的什么肌肉……」 是胸肌和腹肌,男人的身材,女人也馋。 楚夕仔细想了想,已经想不起来。 「呜呜呜……」楚然忽然又哭了,本来她已经肿了眼睛,更肿了,「你,你跟从前一样,一心想糟蹋了凌云哥哥,这下被你得逞了,你满意了……」 「不不不,你听我狡辩,我觉得我们还是……」楚夕虽然跟盛凌云谁在一起,可他们也没做过什么。 作为医学生的楚夕,对自己身体,还是十分熟悉的。 可是,楚夕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屋子里盛凌云喊她的声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6页 「夫人,你过来一趟。」 楚夕心里『咯噔』一声,看着恼怒的楚然,和羞红了脸不敢看她的朦胧,觉得昨天晚上可能闹得有点大。 「哦,来了。」 楚夕端了一盆热水,心里忐忑不安地从厨房里出来。 谁知刚出门就碰到了胡三刀。 只见胡三刀冲着楚夕伸出了大拇指:「夫人果然是夫人,霸气。」 楚夕心下又沉了沉,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她昨天晚上可能真的闹出了很大的笑话。 「大人,洗脸吧。」 一进房门,楚夕都低眉顺眼,小心翼翼地。 不经意间就看到盛凌云披散着头髮,光着膀子半靠在床上。 非礼勿视,赶紧把身子背过去。 盛凌云翻翻眼皮,讥笑中带着一丝慵懒:「这么害羞做什么,昨天晚上,是谁死乞白赖的要看……」 楚夕不等他说完,赶紧捂住了他的嘴,眨着眼睛,疯狂的回忆…… 已经断片了,她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怎么着盛凌云了。 不过,以她从前的尿性,大概率是要看他的腹肌和胸肌的,说不定还趁机抹了两把。 咦……啧啧…… 楚夕不敢往下继续想,干笑两声嘴巴都结巴了:「昨天喝多了,你,你别介意,反正你也不,不吃亏。」 说完,她赶紧背过身去,往前走了两步,不敢再看盛凌云精壮的上身。 盛凌云:「过来。」 楚夕还真不好意思转过身去,又退着走进两步:「你,你要干啥?」 盛凌云:「给我拿一身干净的衣裳来,昨天的衣服,都被你撕烂了……」 楚夕扶额,有种不可名状的尴尬。 「好,马上。」 柜子在床后面,收拾的很整齐,她拿出一条里衣和一身干净的内衬,刚把衣服递过去,就感觉手腕被盛凌云拉住,往后一扯…… 整个人倒在了他的怀里。 「啊……」楚夕惊唿一声,本能的双手交叉在胸前,睁大眼睛,惊讶的看着他。 谁知盛凌云竟然慢慢的,靠近她……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楚夕屏住唿吸,勐地一用力,把盛凌云给推开了。 「不,不,不行。」 盛凌云以为经过昨天晚上,他们成了真正的夫妻,谁知道楚夕清醒之后,竟然还想着拒绝他。 忍着怒气拧眉质问:「为什么?你不是说喜欢我,要跟我在一起一辈子,昨天才说的话,难不成今天都不算了吗?」 楚夕真想给自己一巴掌,她做点到底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呀。 「昨,昨天是醉话,我知道你喜欢的人不是我,那个,你别在意,我也不在意,咱们,咱们就忘了吧。」 说完,楚夕勐地沖了出去,房间里太窒息了,她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 要不是她是医学生,知道自己身体还清白,还真以为把盛凌云给强了呢。 楚夕连饭都没吃,就跑出去了,店铺已经整理好了,就差上货了,她想着再整理一下,多点种类。 谁知刚把店铺给打开,就看到街上忽然多了一群人。 「咱们去找县令去,他要整王家,咱们不反对,可王家的铺子不能随便涨价呀。」 「咱们本来赚的都不多,要是房租再涨,咱们的生意可怎么做呀。」 涨房租?为什么要涨房租? 楚夕好奇的来到街上,拦住了一个人细细的询问。 原来王家有钱是真的,他们家除了店铺,良田外,临济县繁华街道上,好多店铺都是他们家的。 店铺租给别人,他们家收房租就成了。 包租公呀,楚夕忍不住也有点羡慕了。 这些王家铺子的租户,集合在一起,要去衙门问问情况。 楚夕锁上铺子人,不远不近的跟着,她也想看看,这些人闹成这样,盛凌云该怎么处理。 正走着,忽然,楚夕的腿被人抱住了。 「夫人,你就是县令夫人,夫人救命呀。」 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身上破破烂烂的,脸蛋脏兮兮的,露出来的胳膊竟然还有伤痕。 楚夕赶紧把她给拉起来了:「别哭别哭,你既然认识我,肯定是有事要我帮忙,你别哭,好好说话,我一定帮你到底。」 小姑娘点点头,却神秘兮兮地拉着楚夕:「有人要打死我……」 楚夕看到县衙后宅离这里不远,带着她左拐右拐,机灵地甩开了尾随他们的人,进了县衙后宅。 朦胧看到楚夕领回来一个乞丐,都惊呆了。 「夫人,她是谁?」 小姑娘非常机灵,『扑通』一声跪在了楚夕的面前,口齿伶俐地把身份和事情的经过就给说了。 楚夕听完大吃一惊:「吴四狗的妹妹?你爹为了救你哥哥,竟然把你给王家万那个老头子做妾,真是作孽呀。」 吴小妹哭着说:「王家是有钱,可他们家很可怕,听说王员外家有个偏院闹鬼,王员外家中只有一个儿子,纳妾后就想让人给他生儿子,可生出来的不是妖怪,就是死尸,没有一个成人的。」 「有人说王家作孽太多,菩萨惩罚他们家断后。也有人说是亡魂搞的鬼,反正不管怎样,我不敢再待下去,我怕将来我也死了,被扔到乱坟岗,变成孤魂野鬼。」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7页 楚夕没想到王家竟然还有这样丑事,按理说谁家姑娘冤死,肯定是要报官,讨个公道的。 可盛凌云从来没说过王家内宅的事情。 楚夕明显的感觉抓住了什么,吩咐朦胧道:「给这姑娘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裳,身上的伤口上点药,我去找大人一趟,记住,别让她跑了。」 朦胧也听出来吴小妹说的消息有些复杂,既然牵扯到王家,她肯定把人看住。 第54章 柳暗花明 县衙大堂上,盛凌云看着这些人,眼神越发的凌厉,抿直着嘴,显出他此刻很生气,耐心也到了极致。 东方游倒是劝大家:「你们先回去吧,王家的事情还没有解决,他们给你们涨房租,你们就先拖着吧,放心,到不了年根儿,王家的事,肯定会解决。」 这是给了大家一个期限。 有圆滑的人,说着好话奉承:「盛大人年轻有为,一定会给咱们一个交代的,咱们回去等着就是,要是王家再催房租,大不了关门,反正快过年了。」 也有人不好说话,扮黑脸:「马上过年才好做买卖,关了门,咋赚钱,一年到头也就过年生意好。」 东方游打了圆场:「生意肯定照做,王家也管不了你们太多,若是闹事,尽管来报官就是,这几天过年,大人也会安排衙役们巡街的。」 有官府在,王家确实不敢惹事,东方游又劝慰了一番。 盛凌云半路就被楚夕喊走了。 楚夕:「你还记得大牢里关着的吴四狗吗?他的妹妹来状告王家了,我怀疑王家宅子里有命案。」 凡是牵扯到人命官司,无论是多大的背景,都不太好使了。 盛凌云的眼眸冒出了精光:「王家要是真的牵扯到了命案,那他的死期就到了,你回去看好那姑娘,我这就带人去一趟王家。」 盛凌云做事也不莽撞,让胡三刀悄悄地去打探一番,这才带着衙役们过去。 楚夕这边自是安抚吴小妹。 听完吴小妹的自述,楚夕才感嘆,重男轻女真要不得。 吴四狗家里确实三代单传,可他家姑娘多,算上吴小妹已经是四个姑娘了。 吴老狗和媳妇儿已经王家的下人了,大闺女和二闺女也都卖到了王家成了家,俩人伺候王夫人和王家万的闺女。 本来这也没啥,王家有钱,他们虽然是下人,可每月都有月钱,过得也不错。 坏就坏在吴家三姑娘身上,四个闺女中,吴三妹长得是最好看的,本来是王守贵的丫鬟,被他看中当了同房丫鬟。 若是怀了孕生了孩子,有可能升为小妾。 可偏偏王家卫也看上了她,父子俩争一个姑娘,就被王夫人不喜,即便是怀孕了,也被打得皮开肉绽。 拉回家里没几天,就死了。 吴小妹是一直照顾吴三妹的人,看到三姐姐的惨状,听了三姐姐的话,宁可找一个穷小子成亲,也不能进王家的门。 谁知,吴家又因为吴四狗,而把她给送给王家万当小妾了。 吴小妹今年才十四,王家万比她爹年纪都大,她怎么能愿意。 得亏王守贵出事,王家万顾不上她,她才趁人不注意跑了出来。 在外面躲了几天,也看到楚夕砸王家的店铺,这才伶俐地找到楚夕,央求她救人。 楚夕听完吴小妹的故事,唏嘘半天:「天底下怎么有这样的父母,不把自己的闺女当人么。」 朦胧一直没说话,她的遭遇比吴小妹更惨,她因为是女孩儿,生下来就被抛弃的人。 幸亏遇到了她的师父,教她武功,把她养大。 可怜师父去世后,她连个棺材都买不起,幸亏碰到了盛凌云,帮她把师父厚葬了,把她给带了回来。 女子,在这个世上本就艰难。 吴小妹收拾好后,朦胧主动让吴小妹跟她住一间。 一直到了傍晚,盛凌云才从王家回来,只是事情仿佛并不顺利,王家并没有找到尸体。 看盛凌云的样子,疲惫中带着一丝焦虑。 楚夕也不敢惹他,伺候他洗簌,吃饭,一直等到熄灯上床,她才松了口气。 谁知今天却跟往常不一样,她刚闭上眼睛,盛凌云的一条胳膊搭了上来。 「让我抱抱你。」 我去,咱们俩有这么熟了吗? 楚夕僵硬着身子:「那个,我觉得,我们……还不具备同房的条件……」 嗯?盛凌云有一些纳闷了。 「同房还需要什么条件?你不是已经是我的妻子了么。」 楚夕尴尬又生硬的解释:「我,我觉得,咱们同房之前,还是要培养一下感情……不然,会,会很不舒服的……」 终于把原因说出来了,楚夕幽幽地松了口气,忐忑不安的瞪着盛凌云的反应。 「培养感情?」盛凌云似乎悟了,支起身子慢慢地靠近楚夕,想亲她。 楚夕更慌了,赶紧用手挡住:「我的意思是我,我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我,我们做这么亲密的事情,不觉得太勉强了么……」 盛凌云顿了一下,撤回一个吻。 平躺在床上,好大一会儿没有说话。 就在楚夕以为他睡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他轻蔑的笑了一声。 「你不喜欢我是真,怎知我不喜欢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8页 楚夕微微一怔:「你喜欢的人是楚然,前世你为她要死要活的,我很难相信你会爱上别人。」 前世……盛凌云确实为了楚然,做什么都愿意。 可是,这一世…… 忽然,盛凌云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勐然从床上坐了起来。 「今天有京城的信……」 下床点蜡烛,一气呵成,盛凌云找到京城来信后拆开。 信里有太子的消息,跟前世一样,太子遇刺,只是这一世就算是没有楚然,太子依然得救了。 身体虚弱,在东宫养伤,京城的一切跟前世一样,并没有什么变化。 如此看来,他反倒不能着急回京了。 按照前世的剧情,三年后太子登基,又三年太子病重,拖着病体再撑三年,他就驾崩了。 他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回去,这一世不会再因为谁与太子党发生冲突, 他从袖兜里拿出一张纸,纸上密密麻麻记着前世的事情,他看了好久,才给重新折了起来。 等他再重新回到床上,楚夕早就睡着了。 楚然,太子,三皇子,前世的记忆在他脑海中交织成一张网,而这个网里并没有楚夕。 带着手镣脚镣的盛凌云,被衙役用军棍狠狠地打了一下。 「快走,还以为你是高高在上的右相吗?现在你是阶下囚。」 盛凌云一个不慎栽倒在地,身体肥胖的楚夕把他给搀扶起来,怒怼衙役。 「他都伤成这样了,你没有同情心吗?都怪楚然那个贱人,害得相公如此狼狈……」 谁知楚夕还没骂上两句,就被盛凌云狠狠地推开。 「不准你骂她,你算什么东西,连她的脚指头都不如。」 楚夕『嗷』的一声哭了:「楚然有什么好,把你害成这样,你还对她念念不忘。」 第55章 前尘往事心如刀割 楚夕对他又打又推搡,他心里难受得厉害,身体已经感觉不到疼痛。 忽然,就听到流放的人们一阵欢唿。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咱们不用去苦寒之地,要回家了。」 盛凌云听到这个消息,也露出了欢喜。 他要回京城,要找到楚然问问,到底谁把他害成这样,他要报仇。 谁知一个衙役来到盛凌云面前,神色一凌,眼神讥讽。 「右相盛凌云,太后懿旨,罪无可恕,继续流放。」 盛凌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用尽力气,一把揪住了衙役的领子。 「你说什么?太后懿旨?当今太后难道不是楚贵妃?」 「放肆,太后的名讳也你能叫的,给我打……」 『噗』盛凌云勐地吐出一口鲜血,倒地的瞬间看到楚夕疯了似的抱住了他。 「相公,相公,你醒醒,醒醒。」 盛凌云感觉楚夕的泪水一滴滴的落在他脸上,如此的冰冷,他想抬手摸摸她的脸,跟她说一声『对不起』。 恍惚中,来到了后宫。 高高在上的女人听到盛凌云死去的消息,缓缓吐出一口气。 「本宫,这下安心了,随便找个地方葬了吧,他死了,本宫也终于能跟大臣们交代了。」 「恭喜太后,贺喜太后,用一个盛凌云,换朝中众臣的拥立,值得。」 盛凌云听罢只想笑。 他为了帮助楚然在后宫立足,做了很多极端的事情,得罪了很多人。 甚至传出楚然的儿子是他的传闻,皇帝血脉,岂容玷污。 楚然果断的把他给捨弃了。 楚然的儿子登基为帝,她开始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用一个他,堵住朝中大臣的嘴。 他为她所做的一切,值吗? 不甘心,很失望,想当年他刚考中状元,惊才艷艷,打马游街翩翩少年郎,就连公主招他为驸马,他都不为所动。 只为了一个女人,他亲手毁了自己的前程。 不该是这样的结局。 可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盛凌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忽然,睁开双眼,眼神像是淬着毒,想要把他们都给杀了,毁天灭地的疯狂在他如深海一般的眸子里翻滚。 等他慢慢的清醒,看着简陋而熟悉的床幔,看着身边熟悉的睡颜,听着漫长而轻缓的唿吸, 滚烫的光芒,慢慢敛起,渐渐的平静。 翻个身子,胳膊又搭上熟睡的人儿。 这一次,她没有拒绝,反倒是像猫一样,往他怀里拱了拱,找个了舒适的角度继续睡着。 盛凌云的心绪渐渐平静下来,无欲无爱,无爱无怖。 重活一回,谁都不能成为他的软肋。 一切亦终将不同。 ******* 楚夕美美的睡了一觉,天已经大亮,没人喊她起床,摸了摸旁边的余温,已经凉透了。 她今天起晚了。 竟然也没人来喊她一声。 穿戴好后,她打开门,准备去洗簌,吃早饭。 就发现,院子里竟然一个人都没有。 「朦胧?吴小妹?」 从后院到二堂,便听到有人吵吵嚷嚷的声音。 「盛凌云是么?临济县的新任县令,让他出来见本长史。」 盛凌云似乎没有在县衙,东方游在应付他。 「长史大人,我们家大人是真的不在府上,发生了命案,一大早就去查案了,大人莫急,小的已经差人去喊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9页 楚夕眉心一皱,难不成王家的后台来了? 也够厉害的,怪不得王家连县令都不怕,临济县县令是七品官职,建安都督府里的中都府长史是五品官。 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他一来,王家指不定就会被放出来,说不准还倒打一耙。 来人不依不饶,还带着一群士兵。 建安都督府里的士兵跟县衙的衙役可不一样,那都是真刀真枪练过,杀过人的。 他们浑身充满了血腥气,往那一站萧肃的让人敬畏。 「来人,给我搜。」 东方游上前拦着,被他的人扒拉到一旁,衙役都被盛凌云调走了,也没剩几个人。 朦胧正准备冲过去,跟他们拼命,楚夕眼珠一转,把朦胧拉了回来。 低语了几句,朦胧欣喜的点点头。 带着吴小妹就离开了。 后院看热闹的就剩下楚夕和楚然俩人。 楚然疑惑又不耐烦的瞥了楚夕一眼:「你有什么点子能阻挡他们进来。」 就在此时,县衙外的大鼓又被敲响了。 东方游脑子转的飞快,赶紧带人出去看,只见吴小妹在朦胧的陪伴下,旁边还带着一具森森白骨…… 「长史大人,不好了,王家的下人带着一具尸骨来告状了……」 贪腐查帐是一回事,发生命案又是一回事,这位建安来的长史听说果然有命案,连忙示意手下都回来。 重新回到大堂上,让人把吴小妹和尸骨给带上来。 楚夕用的尸骨是从后花园里挖的,原本是放在仵作那里供他验尸用的。 如今被朦胧借过来,肯定是要有个说法的。 东方游一看尸骨便知道来处,事以至此,能拖一时是一时。 好在吴小妹确实是王家的人,她的事情也是真的。 于是,吴小妹又在大堂上,哭诉了自己的不幸。 东方游则对着尸首念念有词:「这具尸骨应该有三四年了,这么说来,王家确实沾染了人命,启禀长史大人,是您来先问王家呢,还是等我们盛大人回来再询问王家。」 建安都督府主要职责是保护当地的百姓,如果有外敌侵犯,有人造反,他们才有权用兵。 况且区区长史是调不动兵权的,而他的职权也不在县衙。 万一真的是命案,他也怕被追责。 纠结片刻,他心里已经有了决断。 「既然是命案,就等你们家大人回来之后再审问,若真是王家人作孽,本长史也不会包庇他们,可若你们栽赃陷害,哼……本长史定然在都督面前讨个说法。」 东方游看他说要等盛凌云,浅浅的松了口气。 谁知这位大人转口就说道:「本长史听说王家父子已经被你们压入大牢,既然有案子,本长史就替你们先审审……」 东方游心里『咯噔』一声,这哪里是要去审案,分明是要去对口信儿的。 只怕他这一去,王家父子看到靠山来了,便再也不肯说实话了。 东方游又要拦,却看到这位长史起身往监牢的院子走去。 朦胧和吴小妹都在大堂上跪着。 后院里只剩下楚夕和楚然两个人,楚然吓得缩成一团,不知该如何反应。 倒是楚夕心一横,迅速找了根棍子,一熘烟的先往监牢里跑去。 第56章 他家夫人最机灵 说来也巧,守着监狱的几个衙役,有两个正是他们刚来的时候,抢劫驿站的陈家庄的人。 县衙当初招聘衙役,他们也来报名了,陈大还有其中两个村民就被选上了。 其中一个是大堂的衙役,陈大还有另外一个就成了守监狱的衙役。 楚夕一进来,陈大自然是认识的。 「夫人,你怎么来了?」 如今监狱的犯人并不多,陈大还算是清闲,规规矩矩给楚夕行了个礼。 只见楚夕沖他『嘘』了一声:「有人要见王家人,不能让他们碰面,得拖延时间,等你家大人回来就好了。快带我去找他们。」 陈大也是临济人,自然也知道王家人是当地一霸。 盛大人既然把人都抓了,他也要尽忠职守,不能让人再出去。 领着楚夕来到看守王家父子的监牢里,还不错,俩人没关一起,一人一间,相隔甚远。 楚夕看到王守贵的手已经被包扎好了,只是没有医药,他昏昏沉沉地晕着。 再看王家万,很是清醒,虽然年纪很大,身体还是相当不错的样子。 陈大就看到楚夕对着王家父子,一人一个闷棍,把他们给打晕了。 接着,楚夕自己进了牢笼,抓了两把灰抹在脸上,头髮弄的乱七八糟的,衣服也滚的脏兮兮的,抓着牢笼的门示意陈大。 「你快出去守着吧,别跟任何人说,我进来了。」 陈大知道楚夕要拖延时间,很是配合的锁上牢笼走了。 陈大刚走,东方游带着都督府的长史就来了。 东方游让陈大把王家父子的监牢打开,陈大记住了楚夕的话,拖延时间,慢吞吞的一个的找,长史都不耐烦了,一直催促。 「回大人,这个就是王守贵,他刚才吃了药,大概是睡过去了。」 长史推了推王守贵,没有反应。 看到王守贵的手没了,立马沉下了脸:「你们竟然把犯人屈打成招?」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0页 东方游赶紧解释:「大人冤枉,他进来之前就被砍了手,是因为他调戏我家夫人……」 啊,这…… 长史既然认识王家人,自然知道他们的秉性,只是调戏人家县令的夫人,砍手……算是轻的。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长史又去看王家万,竟然也晕着。 陈大赶紧解释:「大人,王员外是个倔老头子,自从关进来之后,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吵闹着非说自己是冤枉的……」 长史看了一眼周围都是饭菜,猜想到王家万是个嘴硬的,不吃饭应该是等着他来。 只是他恐怕也没想到,他是来了,可他却被饿晕了。 本来是准备安抚他们的,现在可好,他们一个清醒的都没有。 长史不知缘由,以为他们没受过苦,才会如此,气恼的骂了一句:「蠢货。」 就在此时,就听到有女子尖锐的声音:「大人,救命,救命啊,我们家员外是冤枉的……」 这一声喊叫不但长史吃了一惊,就连一旁的东方游也吃了一惊。 楚夕怎么会在监牢里。 长史听到有人说王员外冤枉,以为是王家人,赶紧蹲了下来。 「本长史也知道你家员外是冤枉的,你放心,只要你们是清白的,本长史一定会救你们出去的。」 楚夕听了很是『欢喜』,伸长爪子去抓长史的衣摆,拼命喊道:「员外和公子都是清白的,那女子是我们家夫人给弄死的,跟员外和公子无关呀,长史大人,小妇人也只是骂了县令两句,也被他抓进来了,求长史大人救咱们出去呀。」 长史本来想替王家父子掩盖真相,却没想到听到这一段话,气得脸色阴沉。 长史心中又有了计较:「既然是你家夫人犯了罪,还不赶紧去向盛大人禀告,把你家大人和公子给放出来。」 楚夕又哭诉道:「不行啊,我们家员外和公子,非要小妇人顶罪,小妇人冤枉呀……」 能说话的晕倒了,剩下一个『蠢货』,把实情都抖露出来,长史都有些后悔来监牢了。 愤然的起身,恨恨的把楚夕给甩开。 「到底谁是兇手,相信盛大人自会定夺,岂容你这个妇人来污衊。」 长史起身迅速离开,他不想听到再多关于王家的事了,这枚棋子已经不能用了,赶紧捨弃,只要不牵连到他就好。 此时盛凌云已经从王家回来了。 王家万这么多年在临济县称王称霸,是有些命案的。 盛凌云早就在暗中查了很久,今天才去找证据。 在王家废弃的井里挖出一具女尸,同时在王家后花园里,也挖出一具女尸。 把尸骨带回衙门,王家所有人也都被抓了回来,王家被封。 铁证如山,建安都督府的长史再也无力回天了。 而他则担心王家人把他给供出来。 也多亏盛凌云机警,回答说王家有个秘密帐本一直没找到,但是目前王家店铺里的帐本,也足够告他们一个偷税漏税的重罪。 盛凌云审案子,故意晾着这位长史大人。 听说,他离开不久,王家的书房着了火。 王家的靠山没了,盛凌云开始查办王家卫的案子很顺利,从腊月初办到腊月底,眼瞅着快到小年了。 王家的案子终于查清楚了。 除了没收王家所有资产外,王家人还有为非作歹,为虎作伥的管家,下人们也都被抓了起来。 按照正常程序,盛凌云先把这么大的案子汇报给沧州知府,然后,再由知府汇报给刑部,再执行刑罚。 谁知到了沧州,知府进京述职去了,由建安都督府暂时代办,雷厉风行,判处死罪。 那位长史又来了,这次是亲自监督斩刑。 王家,这位长史的钱袋子,终究被他自己给灭了。 盛凌云也不会再继续追究下去,毕竟,只要他的一亩三分地清白了,也管不了其他。 过小年,吃饺子,中午之后,楚夕就带着朦胧,吴小妹,楚然一起给县衙里的人包饺子吃。 到了晚上,她又简单的弄了几个菜,东方游,胡三刀等人一起吃了一顿。 这一次,楚夕小心翼翼的没有喝多酒。 只是看着楚然故意灌醉盛凌云,她没有多嘴罢了。 「王家这一倒,县里做生意人都该高兴了。」胡三刀跟着盛凌云刚来临济县,就办了大案子,傲娇的不行。 楚夕附和着点头:「鲸落万物生。」 胡三刀功夫好,学问不好,一怔:「什么意思?」 还是东方游读书多,笑眯眯的解释:「意思是鲸鱼死了,很多小鱼小虾们就活了。」 王家在临济县是一霸,他不在,他的生意就会分给其他商家,也没有商业垄断,大家公平竞争,价格不会虚高。 商业最终服务的是老百姓,赚钱辛苦钱,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县里的经济重新恢復和平稳定,才是最主要的。 第57章 把相公推给别的女人 楚夕在说话的时候,盛凌云倪了她一眼 「夫人背着我,学了不少学问。」 楚夕被噎了一下,她能说她不是从前的楚夕么。 楚然又给盛凌云倒了一杯酒,凑到盛凌云的嘴边,餵他喝。 「凌云哥哥,这次你辛苦了,刚来临济县就弄了这么大一个案子,朝廷要是知道了,一定会提拔你的,到时候咱们就不用在这个破县城待着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1页 盛凌云就着楚然的手,把酒给喝了,但是他的眼睛却紧紧的盯着楚夕。 东方游却说:「这个案子的功劳最大的要数夫人了,若不是夫人机智,拖住了那位长史,大人拔除王家这枚生锈的铁钉也不会这么快。」 盛凌云贊同的点头,醉眼朦胧,也要给楚夕碰一杯:「是的,来来来,夫人,咱们痛饮一杯。」 楚夕怕自己喝多再发酒疯,克制了很多,跟大家碰了杯酒之后,只是浅浅的抿了一口,就放下了。 盛凌云十分不满意:「夫人没喝完,这是一点面子都不给呀。」 楚夕心里有事,瞟了楚然一眼,只见楚然微微点头,她才一口把酒给闷了。 楚然接着又给盛凌云倒了一杯,趁人不注意,把指甲里的药粉点入了酒杯中,继续餵盛凌云喝酒。 可就在盛凌云张嘴要喝的时候,忽然,他抢过酒杯,竟然放到了楚夕的面前。 「夫人今天好像没喝尽兴,来,再干一杯。」 楚夕再次望向楚然,这一次楚然冲着她轻轻的摇头。 楚夕忙推给他:「不了,不了,酒后容易失态,况且从明天开始就要准备年货了,我就不喝了。」 盛凌云不依不饶:「不行,必须喝,这次的案子,夫人立了大功,我们要一起庆祝。」 楚夕再次拒绝,被下了药的酒,她喝下去就是傻子。 推搡间,酒杯洒了。 此时在座的东方游等人,陆陆续续的离开了,饭桌上只剩下楚夕和盛凌云,还有楚然。 楚夕一看酒洒了,也不知道楚然那边还有没有药,赶紧起身收拾。 实际上是藉机回房间,只留楚然和盛凌云俩人,方便促成其好事。 楚夕经过院子的时候抬眼瞅了一眼天空,天空阴沉沉的,看样子似乎又要下雪,也不知道这是今年的第几场雪了。 感觉似乎来到临济县,雪都没有停过。 果然,等她回到院子里,大雪已经一片片的落下。 楚夕出门没有带大氅,穿着长袄和石榴裙,刚喝了酒也不觉得冷,停下脚步,伸出手接住了一片片的落雪。 记忆飞到现代上学的时候。 楚夕在大二期间是谈过一次恋爱的,她喜欢一个大三的学长,现代的她其实很漂亮,也算是个学霸,自信的很。 喜欢学长就去追,没想到一追就追上了。 只是这个恋爱只谈了一年,便无疾而终。 因为她总是不能从学长那里体会到恋爱的感觉,但俩人也不吵架,楚夕生气的时候,他也会哄。 后来才知道,学长喜欢的另有其人,而那个女人抛弃他出国去了。 楚夕表白的时候,学长正处在空窗期且感情伤感的时候。 爱情看似很美满,郎才女貌,箇中滋味,大概只有楚夕自己才能体会吧。 自此楚夕明白了,她宁可单着,也不会再找心里有别的女人的男人。 都说男人薄情,可为何偏偏她碰到的男人如此深情,楚夕也明白了,为什么女人对前任都充满敌意。 大概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穿越一次,她心里也十分明白,无论盛凌云是不是重生,他心里惦记的女人只有楚然一个。 所以,从一开始,她便不会去争,她愿意放手,愿意远离,她愿意专心搞事业。 只是因为盛凌云的戒指空间,俩人不得不绑在一起。 就算身体不自由,楚夕也要守住自己的心。 希望过了今晚,盛凌云能明白,他和楚然无论是今生还是来世,都是宿命。 身子一暖,楚夕的肩上被人披了一件大氅。 「谢谢你,朦胧,这么晚了,你……」 去睡两个字没有说出口,就被楚夕生生吞咽了。 扭头看到盛凌云不威自怒的脸,楚夕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反倒是盛凌云非常自然的把大氅在楚夕身上裹紧后,繫上了带子,幽幽的冷哼一声。 「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女人,几次三番把男人往别的女人怀里推,楚夕,你到底是有多看不上我。」 楚夕一肚子的狡辩,此时,如鲠在喉,想吐也吐不出来。 盛凌云的眼神凌厉中带着审视,最终化为一句感嘆。 「是我不好,前世负你太多,这辈子你不接纳我,也是我活该。」 没想到极为自负的盛凌云,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反倒让楚夕没办法诡辩了。 「我只是想成全你,毕竟我也算亲眼见证了你对楚然的感情,即便是重活一世,我想你也会选择跟她在一起的。」 盛凌云讥讽的苦笑:「你又知道了。」 楚夕愣了愣,难道不是吗? 「当然,楚然有楚然的缺点,她虚荣,自私,可她的这些缺点,你上一世不就知道了么。再说这一世楚然对你也是一心一意的,你都答应她了,也不好辜负她。」 盛凌云疑惑的扫了她一眼:「那你呢,上一世得不到,这一世摆在你面前,你为什么不要?」 楚夕『嘿嘿』干笑两声,她可不是楚夕。 「我,我跟你不一样,我这个人太懒,得不到的东西就不想要了。」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阴恻恻的反问:「你不想要了?」 楚夕深深吸了一口气,直面盛凌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2页 「是,我不想要了。盛凌云,喜欢你是前世的事情,喜欢了一辈子,追了一辈子,没有得到任何迴响,我累了,不想爱了,不行吗?」 「你喜欢楚然,完全可以继续喜欢下去,我不会干涉的。更不会插足你们的感情。若说你不喜欢楚然了,我定然觉得你是三心二意之人,我也不会喜欢。」 她不是前世的楚夕,不会捡别人剩下的。 总之一句话,盛凌云脏了,她不要。 说完,楚夕解开大氅的带子,把衣服还给了盛凌云,直接回自己房间去了,进门的时候,还把门给闩上了。 盛凌云紧紧的握着拳头,冒出了青筋。 原来她是这么想的,所以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把他推给楚然。所以,她才会配合楚然给他下药。 女人,狠起来如此决绝。 第58章 偶遇旧人 过了这个晚上之后,楚夕和盛凌云之间的感觉很微妙。 盛凌云以梅林年纪小为由,每天晚上都要检查他的功课,每次都检查到很晚,然后藉口睡下来。 楚然病了,得了风寒,盛凌云给害的。 楚夕也没想到盛凌云心挺狠。 那天晚上楚然没有给盛凌云灌醉,也没有下成药,她反倒醉酒后,直接被盛凌云扔到了饭厅的软塌上睡了一夜。 然后直接冻病了。 盛凌云让吴小妹照顾着她,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楚然对盛凌云的感情,可看盛凌云这个样子,好像并没有什么实质的行动。 三个人的感情很微妙。 谁也捉摸不透。 楚夕冷着盛凌云,却又不像是小两口闹脾气,反倒是跟他们一样恭恭敬敬的,疏远有余,亲密不足,尊敬有余,像是上下级关系。 盛凌云冷着楚然,总是对她冷言冷语,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可真到楚然哭哭啼啼的时候,他也会说两句暖话。 楚夕对楚然,虽然是亲姐妹,也是远着,楚夕拿谁都不当下人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偶尔让人帮忙,喊的不是朦胧就是吴小妹,从来不指望楚然能帮忙。 气氛尴尬至极,这样的气氛一直到了过完年。 正月初五,开市。 休息了一个年假的商户们,重新开张了,新的一年开始了。 王家的资产充公之后,盛凌云又重新做了分配。 原来租赁王家商铺的商户,可以用比较便宜的价格把商铺买到自己手里,从此不用再交租金,只需要交税就行。 消息一出,很多商户都愿意来买商铺,县衙里多了不少银子。 暂时买不起商铺的商户,想继续经营也行,可以给衙门交租金。 但是盛凌云想出一个主意,让商户们先交个首付,然后分批把银子给补上来,只是这样算下来,总的银子要比一次性付清的银子要多上一些。 如此,王家的商铺卖了个七七八八。 楚夕得知盛凌云这个主意,很是佩服,她觉得盛凌云放到现代也是个操盘高手。 剩下一间酒楼,和一间茶馆,地方大,价格高,没有人要得起。 「夫人,你的厨艺好,要不然,那家酒楼咱们自己接了做生意呗。」梅林建议道。 楚夕揉了揉手腕,脑瓜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朦胧拿着布条来给楚夕绑手腕:「算了吧,夫人给咱们做饭就已经够累得了,你看她的手腕,都肿了。」 「夫人,大人说上午会找一个厨子,这会儿估计该到了吧。」 去年来临济县,一切都没安顿好,家里的饭菜都是楚夕做给大家吃。 主要是楚夕这个人对口味要求高,朦胧和楚然做的不好吃,打打下手还是可以的。 平时也就算了,过年的时候,家里竟然还不时的来客人。 楚夕干的多了,手腕疼。 再说哪有县令夫人做饭给下人吃的。 刚过了年,盛凌云就让东方游请两个厨娘。 前面衙役们给请以几个大厨,做饭给县衙的衙役们吃,后院请厨娘做饭给楚夕她们吃。 楚夕吃不惯当地人做的饭菜,留在家里试菜。 来了三个,最终留下一个姓赵的厨娘,寡妇,原来是卖包子的,儿子刚成亲,把包子铺给儿子儿媳后,自己就闲下来了。 得知县令家里要厨娘,她就来报名了。 楚夕喜欢她的一点是,她在做饭前,先问了一下大家的喜好,再问一下每个人的忌嘴,比较心细。 中午试菜吃的多,午休的时候,楚夕干脆就出来转转,看看粮铺的生意咋样了。 粮铺平时交给东方游在管理,招了个掌柜,压着粮价,别人的粮价也不敢提上来,生意还不错。 楚夕进了粮铺之后,看到其他卖得都很好,只有大豆似乎当地人不喜欢。 问了掌柜地,才知道临济县的人竟然没有人养猪。 大豆是给猪和马吃的,很少人养猪,养马,养驴,大豆就消耗得少。 楚夕忽然眼睛一亮,大豆不好卖,可以卖豆腐,豆腐皮,腐竹等豆制品。 一想到这里,她就想着回家做做看,只要能做出来,每天都拿来卖就是了。 心里有事,走得急,刚出门就跟人撞了个满怀。 那人手里拿的零食撒了一地。 「哎呦,对不起……」 「是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3页 楚夕听着声音有些熟悉,一抬头,撞到的人竟然是宋子文。 楚夕也是满脸惊喜:「你怎么来这里了?好巧呀。」 宋子文开朗的笑笑:「不是凑巧,是听说这边来了一个好县令,专门来县里开店的。」 宋子文是生意人,自然是哪里赚钱开哪里。 只是小小的临济县,他做那么大的生意,有点让楚夕意外。 「来这里开店?不怎么赚钱吧?」 宋子文笑笑:「不,离这里有一座雪山,山里有很多山货,我们主要负责把这些山货给运出去,就赚得多了。」 从前宋子文他们也走这里的山货,因为当时临济县经营环境不好,他们在隔壁县城收货,道路远很多。 如今临济县被盛凌云整治得很好,宋子文他们当然要选择近路了。 楚夕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往远处看:「哦,那里还有一座大山呀,我都不知道。」 宋子文从一旁捡了根树枝,找了个有残雪的地方画了起来。 「这是临济县,山在这个方向,很长,翻过这座山,就到了高丽。不过这座山不好翻,高丽国往来走的是远洲。」 楚夕是能看懂地图的,宋子文又很耐心,这么一画,楚夕瞬间明白了。 长白山后面的朝鲜么? 似乎大概是这个地方,穿越的这个地图虽然跟现代的地图有出入,但也不是很大。 「原来是这样。要是有空的话,能爬爬那座山,去看看就更好了。」 楚夕一脸嚮往的样子。 宋子文大大方方道:「可以啊,只不过现在不行,需要等天气暖和的时候,有人带着你,可以进山,不然,山上到处是猎人们设置的陷阱,有些危险。」 楚夕的心情终于好起来了:「行,如果到时候你还在这里,咱们结伴而行。」 宋子文笑着点头:「不出意外,我大概是在的。我打算在这里开个酒楼。」 楚夕吃了一惊:「选好地方了吗?」 宋子文晃了晃手里的文书:「刚从衙门出来,已经买了下来,还是这里的价格便宜,那么大的酒楼只需要一百两,若是在京城,只怕连个酒肆都买不到。」 楚夕笑了:「那是,这里的人穷,店铺就便宜,京城多繁华呀,人多消费也高,寸土寸金。」 第59章 我的银子不够你花吗? 楚夕看了一眼被她摔坏的点心,心里有点过意不去。 「我踩坏了你的点心,陪你一盒吧。我记得卖点心的旁边有个茶棚,再请你喝个茶。」 本来楚夕只是客套一番,没想到宋子文爽快的答应了。 「好。」 楚夕买了两盒点心,放在茶棚里,又要了一壶茶,与宋子文一边吃一边聊。 俩人虽然见面不多,却像是旧友一样。 楚夕聊了他们初到临济县的情况,宋子文简单说了他们去的地方。 说着说着,楚夕忽然问道:「像你这么天南海北地跑,也不带你媳妇儿,你不怕她独守空闺呀。」 宋子文哈哈又笑了几声:「实不相瞒,在下尚未娶妻纳妾,依然是孤身一人。」 啊?这下轮到楚夕震惊了:「看你年纪也不小了,跟你差不多大的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吧。」 宋子文今年已经二十二了,比盛凌云还大两岁。 古代男子差不多十五六就会成亲,盛凌云是因为科考耽误了娶亲。 宋子文耸耸肩,一脸的无奈:「我们是生意人,一来一回很多年,就给耽误了。而我家里并不需要我传宗接代,所以就自由了些。」 楚夕又略微打听了一下宋子文家里的情况。 得知他的家也在沧州,家中世代经商,他父亲只是家中偏支,家中还有两个哥哥,跟他一样帮忙打理家族生意。 楚夕猜测,但凡是大家族,除了嫡系,其他旁系大约是不受重视,各自发展的。 话题一转,宋子文忽然问道:「你呢?跟盛大人关系怎么样?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似乎情绪不高。」 提起自己,楚夕长长的嘆口气:「我要是能像你一样,不成亲,自由自在的就好了。」 找一个心里没有她的男人,被迫在一起,真是一种束缚。 宋子文看她眼中神情落寞,聪明地转移了话题。 「我记得你说过,要是有机会你也想赚钱经商。如今在临济县,你或许可以试试。」 楚夕眉头紧紧皱着:「实不相瞒,我们是开了一家粮铺,但是这是属于共同资产,若是让我自己做生意,我不会,更不知道做什么。」 宋子文洒脱地笑笑:「这个简单,缺什么,卖什么,京城很多东西,这里都没有,可以耐心的找找。」 楚夕忽然就想到了大豆,想到了豆制品。 「我发现这里没有豆腐,也不知道是他们不爱吃,还是怎么回事,还有很多豆制品,比方说豆腐皮,豆腐干,腐竹等,他们这里都没有卖的。」 听楚夕这么一说,宋子文也有点懵了:「等等,你说的豆腐我知道,世上有三苦,撑船打铁卖豆腐,可你说的豆腐皮,豆腐干都是什么东西,好吃吗?」 楚夕刚穿越来,没有多久就跟着盛凌云来临济县了。 一路上都是驿站有什么,他们吃什么,最多的是从空间里拿些青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4页 楚夕并没有发现,她说的豆制品,除了豆腐之外,别说临济县的人了,就连宋子文都不知道。 楚夕心中又喜又惊:「不是吧,豆腐皮就是在做豆腐的时候,熬成的皮,还有豆腐干,是把豆腐做好之后,晾成的干,都是为了长期保存才做出来的,尤其是腐竹,做好之后,晾晒干了,能保质一年。」 宋子文依旧摇摇头:「不知道什么东西,若是你能做出来,或许可以尝一尝。」 楚夕点点头,看来她得回去问问朦胧他们了,若是这些豆制品真的没有人吃过,这可是一门好买卖。 兴许俩人越聊越投机,兴许楚夕终于找了一个能听她说话的人,不知不觉,俩人竟然在茶棚里坐了一下午。 天都快黑了,楚夕才惊跳起来。 「哎呀,都这么晚了。我是不是耽误你做事了,不好意思,改天找你再聊。」 宋子文倒是一脸的无所谓:「行,我现在就在酒楼后面的院子里住着,随时欢迎你光临。」 楚夕有了赚钱的主意很开心,回去之后,整个人都容光焕发。 吃了饭后,一头扎进厨房,弄了大半盆的黄豆,又是洗又是泡的。 楚夕并没有做豆腐,还有豆腐皮的经验,她仅有的知识是来自短视频。 幸亏现在的短视频多种多样,她很喜欢看拍摄的田园生活。 更喜欢博主亲自动手做东西的视频,印象最深的有蚕丝被,豆腐,酿的葡萄酒等等。 空间里粮食多,药材多,也可以种果树,蔬菜等等,她其实可以拿出来做些吃食。 大豆泡上之后,她就回到了房间里。 刚进去,脚步一顿,盛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正坐在那里悠哉游哉地喝茶。 「你怎么进来了?」 自从那天楚夕跟他说清楚后,盛凌云晚上都没进过房间,只有白天的时候会进来换衣裳。 盛凌云抬抬眼皮,淡淡地扫了她一眼。 「这是我的房间,你是我的妻子,我连自己的屋都不能进了。」 「当然能,我又没赶你出去。」楚夕说着径直进了书房,在砚台上滴点水,开始磨墨,心里想的是做豆腐的步骤。 只要豆腐做成了,豆汁,豆腐皮,豆腐干,什么的应该就会好做一点吧。 盛凌云看楚夕今天心情不错,跟着进了书房。 看到楚夕狗爬一样的字迹,盛凌云终于忍不住了。 「你想写什么,我来吧,你这个字,真的是……丑。」 楚夕钢笔字写得好,不见得会用毛笔字,白了他一眼,还是乖乖地腾出了位置。 「大豆泡一晚上,磨出汁后,用小火煮,然后加点滷水。」 盛凌云写完有些纳闷:「这不是做豆腐么,你写这个做什么?」 楚夕抿抿嘴,老实交代:「做豆腐干,豆腐不好保存,若是做成豆干就好保存了,或者做成豆腐皮,也是可以的。」 盛凌云上下打量楚夕几下:「你弄这些做什么?」 楚夕挑挑眉,漆黑的眼睛发亮:「当然是拿出来卖钱呀,咱们丑话说前头,这些东西都是我做的,赚来的钱归我自己所有,你可不能要。」 盛凌云拧眉:「是银子不够花吗?」 盛凌云是个好老闆,县衙有税收之后,他每个月都会按时发月钱,从不拖欠工资,过年的时候,也多发了点奖赏。 他也是个好夫君,他的银子都让楚夕收着,空间里的钱,他也从来不给楚夕要。 总之,他本人是不怎么花钱的,楚夕花钱他也不拦着。 可如今楚夕竟然要自己赚钱,本能的,他觉得楚夕没钱了。 第60章 我们讲和吧 楚夕赶紧摇摇头:「没有,钱还有,省的点花是够的,可我总不能啥也不干,就被你养着。」 「将来那一天,你若是不想养我了,我自己总得有口饭吃。」 盛凌云的脸瞬间沉了下来:「不会有那一天的。」 楚夕压根不信:「那你就当我无聊时打发时间吧。」 盛凌云不置可否。 忽然,楚夕又问:「对了,朝廷有没有规定,当官的家属不能经商?」 盛凌云仔细想了想,摇摇头。 楚夕突然想到了现代,她的一个同学家里是当官的,就规定当官家属,直系什么的不能做官,所以她就学医了。 现代有这个规定,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楚夕得问清楚喽。 看到盛凌云摇头,她松了口气。 「这就好,等我在这里赚了钱,攒点做生意的经验,回头你再去其他地方,拿着银子直接开店铺就行。」 走到哪儿把店铺开到那,时间长了行成一个连锁店,时间再长了就能行成一个集团。 嘿嘿,楚夕感觉一块块金元宝在不远处,朝她招手招手再招手。 盛凌云看着楚夕财迷的样子,忍不住嘴角弯了弯。 忽而想到手下人的禀报,嘴角又沉了下来:「听说宋子文来临济了?」 楚夕点点头,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是啊,来收山货,还在这里开酒楼,他是做生意的,当然那里赚钱去那里。」 盛凌云明知道楚夕跟宋子文是清白的,俩人只是路上遇到两次而已,可是听到下人们说他们俩聊了一下午的天,心里就觉得不舒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5页 楚夕跟他说话,似乎从来没有很长时间过。 她怎么跟宋子文那么能聊,聊什么呢? 「他是商人,以后离他远一点,别失了身份。」 盛凌云只是好心的告诫她,谁料想楚夕的脸就冷了下来。 「他是商人,可他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当他是朋友,你要是觉得我跟他交往丢了你的人,大可以把我给休了。」 反正她也不想做他的妻子,早晚要给人让位的妻子,但她不能做忘恩负义之人。 盛凌云的脸色也不好看,愤然地扔下了笔就要出去,可是走到门口,却又折返过来,进了里间。 「过来,我想我们又该好好谈谈了。」 盛凌云就是有这点好,无论他多生气,多愤怒,从来不打女人,会跟你讲道理,道理讲不通的时候,直接嘎了。 楚夕赌气跟着他进了里间,看他坐在凳上,她一屁股坐在床上。 盛凌云转了个方向,面对着她,声音低沉隐隐带着怒气。 「以后你就这么天天跟我怄气?」 楚夕抬眸,她可不背这个黑锅:「谁说的,明明是你吧,我可从来没想过跟你怄气。」 是盛凌云晚上自己不回来睡觉的,又不是她撵的他。 盛凌云有些无语,觉得这些天,他好像都是自找的,她的反应好无辜呀。 「那天你说完就回屋了,还把门给闩上,以后每天我回来,你都把门闩上,不是怄气是什么。」 楚夕睁大眼睛狡辩:「我是跟你划清界线,要你保持清白,万一引起楚然的误会就不好了。」 盛凌云忍着怒气,睨着她,却被她无辜又傲娇的样子气笑了。 「你还真是好心。」 楚夕呶呶嘴,厚颜无耻地应下了:「我本来就很善解人意,不用谢。」 盛凌云握了握拳头,深吸一口气:「你才是我妻子,而且我也从来没有打算休了你,你总把我往外推,可有问过我的感受。」 楚夕皱了皱眉头:「我看那天你被楚然餵酒,不是挺享受的,再说那可是你心心念念的女人,我不得成全你么。」 「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你以后不要自多主张。」盛凌云勐地拍了一下桌子,吓的楚夕差点跳起来。 楚夕还真有点怕盛凌云发火的样子,现在他跟你讲道理时,还不错,等到他不愿意跟你讲道理的时候,楚夕揉了揉手腕,捏了捏戒指,她怕变成残疾。 盛凌云勐地甩了一下袖子:「以后我每天回屋睡觉,我没有回来之前,要是再把门闩上,我就……」 盛凌云想了片刻,终于想出了绝招。 「我就停发你的月钱。」 楚夕一下子认输了,干笑着露出谄媚的样子。 「别呀,干啥总跟钱过不去呢,需要什么尽管说,我一定会办到的,就算我现在办不到,创造条件我也会办到的。」 果然财迷,银子才是她的命脉。 盛凌云心里的郁气终于散了一些,吩咐楚夕:「去给我烧点水,我要沐浴。」 楚夕不情愿地起身,在震耳欲聋的沉默中,给盛凌云烧了热水,让他洗澡。 楚夕其实早就想通了。 她就当盛凌云是顶头上司好了,哄着劝着,做好自己的工作,拿月钱,顺便给自己争取点自由时间,可以外出赚钱。 男人什么的她不要,只有钱才是最管用的,钱又不会噼腿,更不会背叛。 两两相安无事,转眼到了春耕的季节。 楚夕的豆制品,在自己一次次的摸索中,终于弄成了。 于是粮铺里专门加了一排豆制品的位置,做的有豆芽,豆腐,豆干,腐竹,豆筋,价格也不高。 在楚夕卖力的推广下,还别说,卖得挺好。 宋子文的酒楼也开业了,成了楚夕最大的客户。 于是楚夕在县衙一个空院子里,招了三四个厨娘,每天做豆制品来卖。 这天,天气晴朗,云淡风轻,盛凌云一大早起来,就对楚夕交代:「跟我去一趟乡下,要春耕了,我要去看看乡下他们的农田。」 一年之计在于春,百姓能不能吃饱饭,全靠春天的耕种。 俗话说种什么种子结什么果,盛凌云前阵子一直在研究临济县的粮食品种,土地情况,为的就是种粮。 而且盛凌云还不止一次地进空间,分析每个粮种的土质,产量,虫害预防等等。 楚夕知道,这是要把最好的粮种给老百姓,确保他们年底大丰收。 楚夕坐马车晕车,也为了增快速度,盛凌云让胡三刀牵了两匹马,他要和楚夕骑马下乡。 「上来。」坐在高高的大马上,盛凌云朝着楚夕伸出了手。 楚夕犹豫了一下:「我坐你后面吧。」 盛凌云拉着她的手,用力往怀里一带,把她稳稳的放在了身前。 「后面不安全。」 可楚夕斜着身子坐盛凌云前面,感觉更不安全。 虽然她现在又瘦了一些,马鞍的长度决定了她和盛凌云的亲密度。 她现在等于跟盛凌云来了一个亲密无间,脑海中忍不住想起了影视剧里经典的马震。 她忙调整自己的坐姿,双腿跨在马上,尽量前倾,与盛凌云保持距离。 第61章 夫人,我们一起策马奔腾 只是再怎么保持距离,总是能被盛凌云有意无意地碰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6页 楚夕都怀疑盛凌云是故意的。 只是没有证据。 被盛凌云拘在身前,他双手紧握缰绳,马匹跑出了一百二十码的速度,俩人在马背上有规律的起伏,让人联想翩翩。 渐渐的楚夕除了被风吹得睁不开眼外,再也没有别的感觉了。 谁说春天的风是温暖的,临济县的风即便是到了春天,还是冷,风依然像是刀子一样割得脸生疼。 楚夕受不住,先是用袖子遮挡,胳膊举时间长,疼。 后又用衣服把脸挡住,衬裤会露出来,不雅。 最终她换了个姿势,扭头,直接把脸埋在了盛凌云的怀里,双手搂住了他的腰。 盛凌云一直在策马奔腾,偶尔会低头瞅一眼坐立不安的楚夕,眉头微蹙。 看到楚夕环住他的腰,把脸使劲儿往他怀里钻,他嘴角勾起,眉心舒展,脸上露出得逞的笑。 紧紧握着的缰绳也松了些,让马儿跑得稍微慢一点,更稳当一点。 好了,果然侧着坐才是最舒服的,她不逞强了。 舒服的最终结果,她竟然在盛凌云怀里睡着了,直到到了目的地,她被盛凌云抱着下了马,双腿挨着地,才清醒过来。 「额?到了?」 盛凌云轻轻『嗯』了一声,楚夕睡眼惺忪地抬头,不经意间看到盛凌云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刚上手抹了一把,就被盛凌云拉住了手。 「站好,他们都看着呢。」暗哑的声音中透着一丝宠溺的笑意。 楚夕扭头看向周围,跟随着的衙役们果然都在看着她,顿时瞬间清醒。 赶紧从盛凌云怀里撤出,顺手假装给他整理一下衣裳,却发现刚才她趴的地方,竟然湿了一块儿。 又流口水了。 好在盛凌云没有发现,楚夕赶紧把那块衣裳给盖着,整理完后,她规规矩矩地站好。 盛凌云凌厉的眼神扫了一眼周围的田地。 「把这个村子的里正给叫过来。」 春耕期间,村子里但凡有人的,都出来耕地了。 盛凌云身着官服,带着那么多的衙役一起过来,声势很大,有眼力见的村民早就去找里正了。 不多时,里正还有村子里有威望的人们也都一路小跑地迎了出来,纷纷跪在地上叩拜。 「原来是县令大人来了,有失远迎,望大人赎罪。」 盛凌云也没让他们起来,就这么跪着,问了几个问题。 春耕的时间,播下的种子是什么粮食,村子多少人,每个人合多少土地,有没有读书人,有没有免税的等等。 尽管盛凌云已经让人暗中走访这些村子,他手中掌握的数据,还是要跟实际情况相结合的。 这些数据都由跟着一起的梅林,来整理。 楚夕则趁着他们边走边说话的功夫,观察这个古香古色的村子。 作为现代人,即便是见过几个破旧的村落,有些也是旅游资本家故意做旧的。 况且她并不经常去乡下,对于乡下的认知都在影视剧里。 如今真真切切地来到古代的农村,她感觉这里的人们可真穷。 泥土和杂草混合夯成的墙,不知道下雨的时候会不会被沖跑。 稻草和泥土加盖的屋顶,白天见太阳,晚上见星星。 楚夕忽然想到原主曾经住的也是这样破旧的房子。 楚夕穿来的时候,人已经在盛家了。 三天回门的时候,她看到蕙娘和楚珊是从后院子里出来的。 楚家不穷,盖得几间青砖大瓦房,在楚家村里还算是过的不错的。 穷的只有他们二房的人,蕙娘带着俩闺女住在后面的柴房里。 跟眼前的房子是一样的,泥土和杂草夯的土墙,几根木头构架的房顶上,放着捆整齐混着泥土的稻草。 白天太阳透过稻草照进屋子里,洒下一道道的金光。 晚上能躺在床上数星星。 若是到了下雨天,外面下大雨,屋子里下小雨。 她们穷被盛凌云拯救了,都搬到了盛家,可这个村子的穷,不知道有没有人能拯救。 楚夕嘆口气,就听到盛凌云跟里正说:「春耕要按时种粮食,若是粮种不够,官府可以帮助咱们,官府提供的粮种有很多种,像是红薯,粳米,都是有的。」 里正似乎犹豫了一下:「可是咱们家穷,有些人根本没有银子买粮种。」 盛凌云点头,表示知道了,并且还给出了相应的措施。 「粮种可以先借给他们,等秋收的时候一起还,本官考虑到这几年县里的情况,如果有人愿意开荒种地,可以免粮税,而且开的荒田将来都可以归自己所有,本官让人亲自丈量土地,发地契。」 这样的举措已经相当支持了。 粮种只能卖不能送,这是因为一旦白送了,那些村民就不珍惜,不好好种地。 若是到了秋收,粮税再免除,村民们就越发地懈怠了。 有时候人穷也是不值得可怜的,他们实在是太懒了。 按理说,官府给粮种,免赋税,种出的粮食都归自己,留下一部分吃的,剩下的卖银子,增加收入。 这是正常思维。 可实际上,就是有些懒人,不好好地侍弄土地,差不多种的粮食够吃就行了,有的甚至别说种地了,有可能把粮种直接给吃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7页 因此粮种不能免费,粮税也不能免,只能减少。 大周朝的粮税分为朝廷税和地方税,朝廷税占农民总产值的百分之五,地方税就比较自由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四十。 也就是说,两个税收加起来,不能超过总产值的一半。 好比楚夕老家的税收,粮税就是百分之十,朝廷税百分之五,加起来是百分之十五。 家中有秀才以上读书人的话,是可以免税收的,而且当地官府对秀才还有奖励,其实就是鼓励大家多读书。 盛凌云对临济县的举措是,朝廷税不能减免,他也没权利减免,地方税他说了算,开荒地,荒地的粮税可以减免,要是需要购买粮种,官府提供的粮种到了秋收,需要交百分之十的粮税。 政策给到地方,当地的里正仔细考虑一下,就接受了。 毕竟这个政策还是对老百姓非常有利的。 为了让老百姓不挑粮种,盛凌云给出的粮种都是捆绑式,十斤粳米配两斤红薯。 问题又来了,临济县的百姓们,没有见过红薯,更别说种过了。 盛凌云却让他们不用担心,官府会派人教他们种植的。 看来这一趟,盛凌云是有备而来,之所以带着楚夕,就是为了让她准备粮种。 第62章 真是被吓了一跳 楚夕来到一户院子前,院子里似乎有动静,可是门没有锁,以为是狗。 楚夕有点怕狗,尤其是大一点的狼狗,看家护院叫起来很兇。 就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院子里蹿出来一个黑影。 吓得楚夕『嗷』的一声往回跑。 一下子跑到盛凌云的面前,搂着他的脖子,双腿卡腰,整个人就挂在他的身上。 「狗,狗,狗……」 楚夕紧闭双眼,埋在盛凌云脖子里,瑟瑟发抖。 盛凌云本能的搂住了她,往后紧退了几步,胡三刀带着衙役们护在了他身前。 「什么东西,大胆。」 「草儿,你回来了,草儿,我的女儿……」 众人大惊,眼前的并非是只狗,而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女人,却被家里人用绳子捆着。 而绳子的长度只够那个女人爬到门口。 楚夕不知道情况,才被吓的不轻。 里正心里大惊,呵斥那女人:「滚回去,大白天的不老实待在家里,吓到县令夫人,回头让你男人打你。」 那女人不敢说话,蹲在了门口,直勾勾的盯着这群人。 盛凌云拍拍楚夕的背,语气十分温柔:「好的,没事了,下来吧。」 楚夕这才敢慢慢的睁开眼睛,对上的却是梅林戏嚯的眼神。 楚夕低头一看,她竟然这么不雅观的挂在盛凌云身上,老脸一红,手忙脚乱的跳了下来。 梅林捂着嘴,偷偷笑了两声,楚夕气恼的瞥了他一眼。 再看吓着她的竟然不是狗,而是一个被绳子锁着的女人,楚夕好看的眉毛皱了起来。 「她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被当狗一样栓起来,这是谁家,也太没有人性了。」 里正以为那女人吓到了县令夫人,县令一定很生气,夫人也一定很生气,却没想到,县令夫人话锋一转,竟然同情起女人。 赶紧解释:「大人,夫人,这个女人是个疯子,不用搭理她,大人,夫人请家里坐,小的已经让人备好了酒菜,招待各位。」 盛凌云忙摆摆手:「不用了,一会儿还要去下个村子,春耕的事情,回头我让人再来找你,这就告辞了。」 盛凌云转头准备带着楚夕离开,就看到楚夕正慢慢的靠近那个疯疯癫癫的女人。 「夫人,走了。」 盛凌云喊了她一声,楚夕却摆摆手:「等一下,我看她身上有伤,她也似乎没想着伤害我……」 楚夕就在那女人面前蹲了下来:「你别怕,我是县令夫人,你要是有什么苦衷,可以告诉我……」 女人果真不再发疯,只是看着楚夕不停地流眼泪,嘴里呜呜啦啦的,不知道说什么,那眼神让陌生的楚夕看着都心疼。 「你别着急,慢慢说……」 楚夕朝女人伸出手,抓住了她的胳膊,撸起袖子一看,胳膊上,新的伤,旧的伤,叠加在一起,竟然没有一块好皮肉。 楚夕瞬间就怒了。 「她的家人呢?她只是脑子生病了,又不是牲畜,怎么能这么对待她?她的家人太没有人性了。」 里正看着女人身上的伤,也沉默了,挥挥手:「去把王狗蛋喊来,怎么能这么对待她媳妇儿呢。」 楚夕准备推开女人家的门进去,却被盛凌云拦住了。 「你做什么?」 楚夕指了指疯癫的女人,一脸的愤怒:「你是县令,地方父母官,这种事难道不管吗,她虽然疯了,可也是人,她被家人这么对待,我真想看看,她嫁的到底是人还是畜生。」 盛凌云嘆口气,松开了她,问:「你打算怎么做?」 楚夕摊开双手:「虽然我不知道她到底发生了什么,至少我不能见死不救,先给她的伤口上药。」 好吧,楚夕说的对,盛凌云是当地父母官,不能对管辖下的老百姓不管不问。 让手下去烧水,又让里正找他媳妇儿拿一身干净的衣裳。 不多时,女人的丈夫王狗蛋也回来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8页 他一看到自己院子前站了很多官府的人,吓得腿都软了。 「大人,小的,小的……」 话都没说完,王狗蛋『噗通』跪在地上,竟然吓尿了。 盛凌云神色凌厉的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事,不然,谁好好的,见到当官的,吓成这样。 「把你做的好事,从头招来,不然,本官即刻动刑。」 此时在房间里,疯癫女子也不再发疯,任由楚夕帮她洗澡,收拾干净后,给她上药。 疯癫女子的眼神逐渐清明,等楚夕把药给她上完,换上干净的衣裳,楚夕发现此女子相貌十分漂亮,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 心里充满疑惑:「你这么年轻,怎么会变成这样……」 女子还未开口,泪水决堤一样的又流个不停。 「夫人,娘家姓杨,单名一个柳字,请夫人救我,杨柳愿意给夫人当牛做马,一辈子伺候夫人。」 杨柳今年二十六岁,隔壁村子的人,嫁给王狗蛋已经十年,如今父母都已经病故,娘家只剩下一个弟弟,服兵役后,再也没有音讯。 十年前,年轻貌美的杨柳正是议亲的时候,当时他们家的门槛都快被踏平了。 但是,那天晚上却发生了一件令杨柳恨不得立刻死去的事情。 月黑风高夜,杨柳去给修河堤的父亲送饭,回来的路上,遇到了觊觎她很久,却因为彩礼问题一直被杨家拒绝的王狗蛋。 王狗蛋是村子里的,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的,学的一身地痞无赖。 柔弱的杨柳怎么是王狗蛋的对手,那天晚上王狗蛋就把杨柳扛到了小树林给玷污了。 杨柳想过寻死,可家中父母年迈,只有一个弟弟,还未娶亲,脾气也不好,柔弱的杨柳没有别的出路,只能嫁给王狗蛋为妻。 村里人都说王狗蛋走了狗屎运,没花啥钱就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媳妇儿。 ,王狗蛋也老老实实过日子,种地之余,偶尔也去县城干点零活儿,赚点钱。 后来杨柳就怀孕了,生下来一个乖巧的女儿。 若是日子就这么平淡的过下去,她也不会变成疯癫。 怪就怪王狗蛋也觉得自己得到的太容易,竟然怀疑杨柳跟别的男人有染,女儿也不是他的。 女儿小的时候,他就对杨柳拳打脚踢,不让她出门。 等女儿七八岁,长得亭亭玉立的时候,他竟然产生了龌龊的想法。 第63章 女人就是要帮女人 杨柳呜呜咽咽的哭着:「前年的冬天,天气很冷,我病了,喝了药后,沉沉的睡了一觉。」 「等我早上起来,我喊妞妞,妞妞,可怎么喊都没有人应我,我心里就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跌跌撞撞来到女儿的床前,杨柳就看到床上乱糟糟的一片,她骤然想起王狗蛋要把闺女卖了的事情,赶紧往外跑。 找遍了整个村子,甚至跑到了县城,也没有看到女儿的身影,她是被王狗蛋给抓回去的。 王狗蛋让她不要找了,说女儿跟人跑了,像她一样贱,见到男人都走不动。 杨柳哭得喘不过来气:「我养的闺女我知道,不是那种轻浮的人,肯定是他给卖了……」 说着,杨柳从乱七八糟的衣柜里,翻出一个破旧的床单,床单上面还有一些血迹点点。 学医的楚夕,脑袋『嗡』的一声,一股愤怒从心头升起。 只怕不止是把人给卖了。 那是他的亲生女儿,他估计还把人给糟蹋了。 于是从那天起,杨柳几乎每天都出来找女儿,王狗蛋怕她走了就不回来了,就把她用绳子给捆起来。 渐渐的,杨柳脑子就开始不清楚了,直到今天看到楚夕,她仿佛又看到自己的女儿,才不顾一切的从院子里跑出来。 楚夕听了杨柳的故事后,当即做出了一个决定。 「要不然,你跟着我吧,人海茫茫,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你女儿,但也总比什么都不做,待在这里的强。」 杨柳用力的给楚夕磕三个响头。 楚夕把杨柳带出来,找到盛凌云准备说明情况。 就看到盛凌云带着人,在杨柳家的菜地里,刨坑。 「你们这是做什么?帮他家种地呢?大人,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楚夕简单的把杨柳的情况给他说了,楚夕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期盼的看着他。 盛凌云眉眼低沉,轻轻的嘆口气:「你要是想收留她,也是可以的,只是要等一等,她的女儿只怕不用去别处寻找了……」 「什么意思?」楚夕惊惧的看着盛凌云,眼睛里渐渐聚集了泪水。 盛凌云嘆口气,把她揽在怀中,楚夕心酸无比。 「所以,她闺女是死了吗?」 据王狗蛋交待,那天晚上他闺女自尽了,他怕杨柳伤心,就把女儿直接埋到院子的菜地里。 果然,菜地里挖出一具尸体,一年半的时间,已经成了一具白骨。 杨柳整个人都快疯了,拦都拦不住,徒手在地里趴她女儿的尸骨,手指都给扒烂了。 楚夕也哭得不成样子:「他说谎,无缘无故的,那孩子怎么可能自尽,她还有娘要照顾,他,他肯定把那孩子给糟蹋了……」 在场的人看到这样的情况,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忍不住流泪。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9页 里正也怒不可遏的一脚踹到王狗蛋身上:「你真是个天煞的畜生,当初你爹就是个杀人兇手,早知道你连自己闺女都不放过,我们都不该把你给养大。」 谁知王狗蛋竟然还梗着脖子喊:「是她自己撞墙自尽的,不是我杀的,杀人偿命,我知道,我知道的……」 都到这个时候,这个畜生竟然还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杨柳忽然不哭了,不知道啥时候捡的石头,冲到王狗蛋面前就要砸下去,幸亏被眼疾手快的胡三刀给拦下了。 「你不能打死他,他已经犯罪了,你这个时候打死他,你也会坐牢的。」 盛凌云让人把她给拦下,阴鸷的眼神扫了王狗蛋一眼。 「来人,既然他不肯说实话,先把他的脚给砍下来。」 衙役们把王狗蛋架起来,绑在树上,唰唰两刀下去,双脚没了。 王狗蛋痛不欲生,这一回交待的可爽利了。 「是我,是我,她不是我和杨柳的闺女,我就想把她给当自己的小妾,她不同意,我就强……」 王狗蛋的话没说完,两只手也被砍了。 血一下子喷出老远,看热闹的人惊唿一声,有些人吓得立马回家去了,有些胆子大的,即便是留下来,也躲的远远的。 盛凌云的表情一丝一毫都没有变,语气冷若冰霜。 「所以,你刚才跟本官所说的一切,不但有隐瞒,还撒谎?」 王狗蛋疼的差点晕过去,又被人用冷水泼醒。 「饶命啊,大人,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 杨柳说的才是真的,但是,王狗蛋所做的不止那些。 从小这货就是个二流子,偷鸡摸狗都是小的,偷看人家媳妇儿洗澡,都被他交待出来。 气得村子里人都拿石块儿丢他。 王狗蛋交待完罪行依然被绑在树上,盛凌云也没有在村子里过多的停留,带着人去了下一个村子。 楚夕给杨柳留了五两银子:「等你处理好家里的事情之后,去县衙找我吧,我有个豆腐坊,正好需要人,你还年轻,要重新开始。」 杨柳的女儿死了,整个人都心灰意冷的,提不起精神,楚夕最终咬咬牙,又说道:「你说你弟弟徵兵被征走了,如今天下太平,朝廷并没有仗打,若是跟我一起进京,说不定能找到你弟弟。」 许是这点希望,点燃了杨柳,她的眼眸一点点的聚齐,终于定在楚夕的脸上。 「我能找到我弟弟吗?」 楚夕郑重的点点头:「会的,只要你肯去找,相信有一天,你们姐弟一定会重逢的。」 杨柳终于接下了银子,又给楚夕和盛凌云磕了个头,趴在地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里正让村里人去买了一口棺材,帮着杨柳把她闺女给埋了。 至于王狗蛋,一直被绑在树上,盛凌云不发话,也没人敢解绑,他的四肢就这么被砍了下来,血一直流个不停。 盛凌云却带着楚夕走了。 里正想张口问问王狗蛋的情况,被他媳妇儿拉住了,指了指杨柳。 「她男人自然是她说了算,你没看到县太爷夫人都可怜她,咱们也别多事了,大不了,再准备一口棺材好了。」 三天后,杨柳去找楚夕了,楚夕也没问王狗蛋的情况,但是看到了杨柳头上戴了一朵白花。 只是,楚夕安排完杨柳的活儿和住的地方后,杨柳换了身衣裳,把白花就给去了。 看着楚夕疑惑的眼神,杨柳苦笑:「成亲十年,我亲手把他给埋了,没有跟我闺女埋一起,他不配,我也给他埋到地里当肥料,让他尝尝我闺女的滋味。」 至于给他带花,三天,够了…… 第64章 只谈感情不谈钱 盛凌云又带着楚夕,把县里其他乡村都转了个遍。 这一天,俩人来到县里最贫困的村子,也就是他们在驿站时,打算抢劫他们的那个村子。 楚夕看到村子里都是石头,别说开荒了,石头能把锄头给蹦出花儿来。 陈大听说盛凌云今天去他们村子,专门跟人调了个班儿,留在村子里等他们。 看到盛凌云带着人来了,陈大和里正都在村口欢迎。 盛凌云的狠戾在处理王狗蛋的事情上,早就传遍了整个临济县,都知道这位新来的县令,关心老百姓是关心,脾气也是真的不好。 老百姓奉公守法过日子,这位县令大人会帮忙,一旦触犯朝廷律法,就算不杀人也会折磨得人痛不欲生。 陈大一看到盛凌云来,就舔着脸迎了上去。 「大人来了,大人来了……快,都给大人行礼。」 里正带着村里人,给盛凌云磕头。 盛凌云淡淡地摆手:「都起来吧。」 来这里的目的,里正等人都知道,里正带着盛凌云看他们的耕地,一脸的苦楚。 「大人呀,我们村子都是石头,家家户户都是靠着挖点山货和打猎为生,咱们没有田地种呀。」 别的村子可以享受减税的政策,他们村子没有土地,没法享受这种政策,很是吃亏。 吃亏的事,谁都不愿意干。 村子并不大,楚夕站在半山坡上,一眼就能望到头。 忽然,她眼神一亮,冲着山下招招手:「宋公子,好巧啊……」 楚夕正准备下去跟宋子文打招唿,经过盛凌云的时候,却被他一把拉住。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0页 像钳子一样的手,握着她的手腕,气得楚夕瞪大了眼睛。 「你干啥?」 「夫人,山路石子多,小心摔跤。」盛凌云善意的提醒,脸上带着笑,笑却不达眼底,深邃的眼眸充满了警告。 楚夕答应过盛凌云,在外面给他足够的尊重,又想起宋子文是单身,气闷地留在盛凌云身边。 宋子文也看到了楚夕,朝她挥挥手。 跟村民们又说了几句,就往她这边走来。 「大人,夫人,好巧。」 楚夕趁着盛凌云不注意,冲着宋子文笑笑。 盛凌云虽然不喜欢宋子文,可毕竟俩人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面子总是要过去的。 笑得客气又疏离,还摆着县令的官架子:「好巧,宋公子是来收山货吗?」 宋子文倒是态度恭敬:「回大人,是的。」 盛凌云不耻下问:「看来里正说的没错,这个村子的村民,种地是不行的,宋公子以为他们靠山货,会如何?」 宋子文没想到盛凌云会问这个问题,想了想说:「靠山货的话,不是长久之计,没办法种地,山上可以种些果树。」 楚夕倒是想起现代山里人的生活,可以做旅游,民居之类的,只是需要便利的交通,显然也不合适。 「也可以种药材,蘑菇,养鸡,养鸭,可以把山地给承包下来,每年交些固定的费用,其他收入归自己就成了。」 这倒是个好办法,盛凌云扭头看向楚夕,没想到她点子还挺多,却看到她神采奕奕得意地对着宋子文笑。 顿时,心里又不舒服了,捏着楚夕的手,用了力。 楚夕吃了痛,忍不住埋怨他:「你干嘛,我帮你出主意,你掐我干啥?」 宋子文淡淡的扫了一眼盛凌云握着楚夕的手,复杂的眼神瞟向一旁。 盛凌云却把楚夕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地吹了吹。 「你的主意太好了,一高兴就用了力,夫人莫怪,夫人莫怪。」 楚夕吃惊地看着盛凌云拿着她的手吹,吹得太近,差点亲上去,暧昧的样子,让她赶紧抽回了手。 「你的样子像是登徒子。」 明明是名正言顺的两口子,盛凌云只是摸了摸她的手,就被她当成登徒子,气得盛凌云胸口疼。 「楚夕,别让我回去扣你月钱。」 楚夕一把拐住了盛凌云的胳膊,顿时亲密无比。 「你又威胁我,咱们只谈感情不谈钱,谈钱伤感情。」 说完还不忘冲着盛凌云讨好的笑笑,盛凌云的气这才顺过来。 顺手把她的手握住,这一次,楚夕乖乖的,没有再挣扎。 陈家村最终定下两个方案,承包山地,种果树,活着养家畜,可以自己把地圈起来。 若是能开荒,官府派人指导,发放粮种,粮税减免。 看到官府没有放弃他们,陈家村的老百姓也很高兴。 歷时半个月,临济县内的大大小小的村庄,盛凌云都转完了,也都定下了相应的政策,并且安排手下和里正对接,保证春耕的顺利推进。 而这半个月,楚夕跟着盛凌云来回跑,也累得不轻。 「明天终于不用出去了,好累呀。」 楚夕让朦胧给她烧了热水,她整个人泡在热水里,缓解疲劳。 朦胧用皂角给她洗头:「夫人的头髮越来越好了,这段时间夫人整天跟大人出去,然姑娘眼红的天天哭。」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你以为你家的盛大人是白白带我出去看风景的吗?还不是因为我也是农村人,会种地,他才带我去看看这些土地跟家里的土地有啥不同。」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主要是盛凌云需要楚夕空间的粮种,而且楚然在家里的时候就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带她去也没用。 朦胧给楚夕洗完头,把她的头髮挽起来,又帮她擦背。 「夫人又瘦了,背上也没肉了,大人也不知道心疼心疼夫人。」 楚夕也知道自己瘦了,裤腰带又松了,虽然瘦起来好看,可她要的是健康,而不是像这样累瘦的。 「他怎么可能会心疼我?他关心老百姓呢。」 看在盛凌云一心为民的份上,楚夕就不跟他计较了。 「累死了,天天骑马,骨头架都散了。朦胧,水有点凉了,麻烦你再去添点热水来。」 朦胧清脆地答应一声,出去了。 楚夕确实累得够呛,不知不觉躺在洗澡盆里睡着了。 忽然,一阵窒息让她勐然惊醒,想站起来,脚下一滑,摔得更深了,手忙脚乱地想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没抓住。 脑子里一片空白,慌乱得不能所以。 忽然,她被人从水里抱起来,稳稳地站着,才勐地吐出一口水,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睁开眼睛,对上盛凌云担忧的神色。 「你洗个澡怎么能睡着呢,多危险。」 幸亏他回来了,要不然,淹死一个人,只需要须臾。 第65章 丑媳妇永远是他的 歷经了生死,楚夕『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紧紧的抱着盛凌云,有些后怕。 朦胧恰好此时提了一桶热水进来,看到眼前的情景,把热水往地上一放,红着脸跑了。 楚夕听到动静,这才反应过来,她没有穿衣服,赶紧抱着身子蹲了下去,带着泪水的眼睛,怒气腾腾的瞪着盛凌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1页 「你,你出去……」 盛凌云被气笑了:「你果然一过河就拆桥,手法越来越娴熟了。行,我就在外看着吧,省的说,你又被淹着。」 盛凌云把热水给楚夕倒盆里,楚夕红着脸,又气又恼的样子可爱极了。 盛凌云尽管捨不得,却还是很君子的把脸给别了过去。 重新躺水里,楚夕平息了一下情绪,还是要感谢盛凌云的,毕竟刚才窒息的那一瞬间,是真的难受。 洗澡的时候睡觉确实很危险。 楚夕穿好衣服从屏风后出来,再看盛凌云的眼神有些复杂。 倔强的撅着小嘴,还是有些不服气。 「盛凌云,虽然你救了我,可你也把我……反正,你占了我便宜,我们……我们扯平了。」 盛凌云正在软塌上看书,听到楚夕走路的声音,抬起头,眼神略微惊呆,满头青丝像是瀑布般垂着,脸如满月,双眸如星,忽闪忽闪眨到他的心里。 髮丝还滴着水,脸上也淌着水,清新的好像是早晨青草上的露珠,真真是面如桃花,眼若春水。 前世今生都没见过楚夕这副模样,他都看呆了。 「好,你说扯平就扯平吧。」反正盛凌云本来就不打算跟她纠结这个。 眼帘低垂,復又抬起后,盛凌云收敛了眼中的情愫,眉眼低沉,冲着楚夕招手。 「过来。」 楚夕惊觉的后退:「做什么?」 盛凌云本来想亲自给楚夕擦头髮,可是看到楚夕警惕的神色,心里微沉,递出手里的巾帕:「你头髮还湿着,晚上天凉,小心别得了风寒。」 楚夕接过巾帕,来到里间对着镜子擦拭头髮,心里还是警惕着盛凌云的突然出现。 虽然现在俩人已经说清楚,只是合作关系,可楚夕总觉得盛凌云对她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要说暧昧吧,他的眼神是冷的。 要说没感情吧,盛凌云总是不动声色的跟她亲近,可又在亲近后,恢復清冷。 楚夕想起小说里盛凌云对楚然无微不至的爱,就觉得他肯定对她没感觉,因为她见过他爱一个人的样子,以此判断,他对她也不过如此。 想明白了之后,楚夕一下子就放松了,心里想的却是宋子文。 宋子文和她合作相当愉快,但是,前几天宋子文去沧州城了,俩人已经快一个月没见面了,楚夕感觉有很多话跟他说。 可偏偏今天被盛凌云拦着。 「你觉得我瘦下来好看,还是胖的时候好看,我怎么感觉我的脸还是那么大,不惊艷了,是不是我又变丑了。」 「惊艷?惊吓吧,丑人多作怪。」盛凌云神色一敛『啪』的一声,把书撂桌上,冷着脸脱衣服躺在了床上。 楚夕怒瞪盛凌云:「你会不会说话,就算我没有楚然好看,你也不能说我丑吧,我那里丑了。」 「那里都丑。」盛凌云慢慢的闭上凛然的眼眸,脑海中尽是刚才楚夕出水芙蓉的美。 她瘦下来后,一点也不丑,甚至还有点好看,可盛凌云却宁愿她胖着,也好过被许多男人觊觎。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把头髮弄干之后,天已经黑了,春天的晚上还是有点凉,却用不着那么多被子了。 楚夕把最上面的大被子收起来后,换了两条厚一点的被子盖,躺在满是阳光的被子里,楚夕满足的嘆息。 「真舒服。」 盛凌云其实并没有睡着,听着楚夕的喟嘆,忍不住调侃:「你倒是容易满足。」 楚夕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有的吃,有的睡,就已经很不错了,做人不能太贪心。」 对于楚夕的这种乐观态度,盛凌云很是欣赏,还准备说什么,却听到了楚夕秒睡后发出的轻鼾。 这丫头还真是心大,似乎除了银子,别的没有什么能让她上心的事。 说好听点是心大,说直白一点,是没心没肺。 盛凌云无奈的笑笑,他也想要这样没心没肺的过日子,可是不行,前世惨死的仇,他不能不报。 京城还有人等着他…… 重活一世,他似乎活的更累了。 前世今生的事情太多,盛凌云辗转反覆,怎么也睡不着。 起身来到院子里,明月当空照,几乎看不到天上的星星。 慢悠悠的踱步来到楚然的屋前,站了许久。 前世,他喜欢楚然,捨不得让她有一点不高兴,即便是她最后选择了太子,也没怪过她。 他只是自责自己为什么只是个平民,如果他有权有势,能给她想要的生活,那她会不会愿意跟着他。 刚准备抬手敲楚然的门,楚夕悽惨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你回头看看我,真正爱你的人是我,只要你活着,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你活着。」 盛凌云又把手给放了下来。 重活一世,他回头了,他娶了楚夕。 本以为她会向前世一样,一心一意的爱着他。 可她变了,是跟他谈钱,不跟他谈别的,甚至还愿意成全他和楚然。 盛凌云以为自己能让俩人相处好,让楚夕做妻,楚然做妾。 可他错了,楚夕拿着刀威胁娘家人的时候,他就知道,楚夕宁可跟他和离,也不愿意跟楚然共侍一夫。 她有自己的自傲。 为了满足楚夕,成全她,盛凌云没有纳楚然为妾,而是让她当丫鬟。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2页 以为这样处理,楚夕应该高兴了。 可实际上,楚夕还是楚夕,楚然还是楚然,她平等对待所有人,并不把她当丫鬟。 说好的,这一世,他补偿她,可想让他这颗千疮百孔的心,重新爱上女人,他觉得有点难。 想到这里,盛凌云转身又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床上楚夕睡的乱七八糟,一条玉腿伸在的被子外面,他好心的帮她盖好,差点被踹到。 盛凌云贴着床睡在了边上,刚躺下就听到楚夕喃喃梦话。 「盛凌云,我现在有钱了,老娘要休了你。」 切,盛凌云翻了个白眼。 她是他的妻,这辈子她都别想离开。 春耕的事情忙了一段落,衙门里压了很多公文没有处理。 盛凌云一大早就去衙门了,楚夕依然睡到自然醒。 「夫人,不好了,梅林被人打了……」 第66章 赌博不能沾 「谁?梅林?为什么?」 楚夕匆匆忙忙的收拾一下,就跟着吴小妹跑了出去。 「朦胧呢?大人呢?」 吴小妹边走边交代,盛凌云带着东方游和衙役去修水渠了,大概三四天才能回来。 朦胧和胡三刀一起去调查一个案子去了,说是城西发生了打群架。 吴小妹原本是要上街买菜的,楚然去了,她就在家里收拾梅林的屋子,发现一张赌坊的欠条。 吴小妹是临济县本地人,虽然认识的字不多,但赌坊的标志她是知道的,况且她的家人也曾经三番五次交代过,赌坊不能进,会倾家荡产的。 吴小妹不知道梅林是怎么回事,拿着欠条就想去找他问问清楚,谁知道,找人找到赌坊,梅林正被人打。 吴小妹这才二话不说跑回来求救。 县衙的人都各自忙去了,只有楚夕还在房间里,她也只能喊楚夕去帮忙。 楚夕拿着那张欠条扫了一眼,确实是赌坊的,她很是痛心,梅林可是三皇子,若是真沾染了恶习,回头身份暴露,她和盛凌云都难辞其咎,说不定会被砍头的。 急匆匆来到赌坊门口,就看到梅林抱着头,被赌坊的人像是打沙袋一样打个不停。 「住手,都给我住手,他是县衙的人,再打他,就把你们统统抓起来。」 楚夕是县令夫人,大家是认识的,看到她来了,他们自然都不敢再打了。 赌坊的头目独眼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贱兮兮地给楚夕行了个礼。 「夫人,俗话说吃饭掏饭钱,住店出店钱,这位梅小公子欠了我们的赌钱,自然是要还的,可他不但不还,还大闹我们赌坊,这就有点不合适了吧。」 大周朝廷没有禁止赌博,所以赌博和逛青楼都是合法的,只是朝廷官员参与赌博和逛青楼的话,名声不好。 梅林也不是什么正经官员,就没有那么多的忌讳,还是半大孩子,禁不住诱惑,只是十赌九输,赌博靠的可不是运气。 楚夕明白,梅林不明白,赌坊的人是揣着明白装煳涂,巴不得人们都来赌坊输得一干二净。 吴小妹那边赶紧把梅林给扶了起来,他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了。 楚夕忍了忍说:「他到底欠你们多少银子?我替他还。」 刚才有一张欠条是二十两,楚夕想着应该不会太多。 可是独眼龙一报出数字,楚夕都惊呆了。 「不多不少,连本带利总共三百八十两……这是他的欠条,已经按押了。」 三百八十两?楚夕怒瞪梅林。 梅林一肚子的委屈:「没有,我根本没有欠那么多,总共才六十两,是他们逼着我按手印的,而且,我发现他们作弊,他们根本不是正大光明的赢我的,他们耍手段。」 十赌九诈,楚夕心里很清楚,可欠条只要按下手印是有法律效应的,就连盛凌云都没办法赖帐。 「闭嘴吧,大人给你留的学业你完成了吗?字练了吗?书读了吗?每天那么忙,你竟然还有功夫赌博,我看还是功课太少,回去以后罚你把《战国策》抄写一百遍。抄不完不准吃饭。」 梅林梗着脖子显然不服输,可那又怎么办?总不能再去赌一局吧,要是被盛凌云知道了,罚得更重。 可是,三百八十两呀,楚夕全部的家当,不出这个钱她不能走,好歹是县令夫人,怎么能赖帐。 出了吧,她真的很不甘心。 就在此时,一个疏朗的声音响起:「区区三百多两,我出了,不过,既然这个小兄弟说你们赌坊作弊,我就来讨扰一番,若你们赌坊真的骗人的,那以后就不要再这里开了。」 楚夕吃惊地转身,正对上宋子文那一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 「你咋来了?」 宋子文温和地笑笑:「恰巧路过,看到你在这里,便来看个热闹。」 楚夕嘆了口气:「家里孩子不懂事,玩儿什么不好,玩儿赌博。」 宋子文知道楚夕并不富裕,盛凌云是寒门出身,当初一起住客栈的时候,一文铜板都斤斤计较。 如今一下子拿出三百多两银子,楚夕肯定心疼。 宋子文轻轻拍她的手臂,很是自信道:「没关系,我定然帮你赢回来。」 说着,宋子文就往赌坊里走去。 楚夕跟在他身后,她好奇他是怎么个赢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3页 梅林和吴小妹也紧跟其后,梅林依然不死心,悄悄地跟楚夕抱怨:「就是他们耍诈,我都瞧见了,他们还不承认。」 楚夕都不知道该怎么骂他了,只好呵斥道:「闭嘴,咱们先看看再说,赌坊有赌坊的规矩,除非你把规矩给破了。」 梅林恨恨的咬牙切齿:「我要是盛大人,一定让人把赌坊给拆了。」 楚夕扶额:「人家是正经生意,无凭无据,难不成你还想以势压人。朝廷为官讲究的是以理服人,除非你说一不二。」 宋子文淡定的坐在赌桌前,顿时,赌坊分了三派,一派楚夕他们站在宋子文的身后,一派赌坊的人,其他人都好奇的看热闹。 独眼龙冷哼一声:「既然公子想出风头,我就奉陪到底,就是不知道公子想要个什么样的赌法。」 宋子文无所谓的把扇子打开,逍遥自在的扇了两下,嘴角依然挂着笑:「都行。」 独眼龙剩下的那颗眼睛微微眯了眯,不屑的冷笑。 「刚才那位小哥,赌的是大小,不如咱们也用这个赌一把,三局两胜,如何?」 宋子文很是随和:「行。」 赌大小,有两种,一种是各自摇骰子,比谁的点数小。 还有一种是庄家摇骰子,猜大小。 梅林玩儿的是摇骰子,摇完之后,比谁的点数小,最小的肯定是三点,但是对方竟然最后少了一个骰子。 所以,梅林说赌坊作弊,可规则上也没有说,对方的骰子不能少。 只能说梅林还是年纪小,经验少。 宋子文要是还跟独眼龙赌谁的数最小,肯定会吃亏。 梅林在一旁激动的怂恿:「比谁的数大,比小的话,他们会偷骰子。」 宋子文非常随和的笑笑:「那就比谁摇的数大。」 独眼龙轻蔑地一笑,一条腿蹬在一旁的凳子上,拿出骰子就开始摇。 宋子文则坐得斯斯文文,嵴背挺直,仪态良好,也开始摇。 「当」,庄家敲锣,俩人摇完,一起放在桌子上。 「开」随着庄家一声喊,无论是楚夕,还是梅林,包括周边的看客们,全都屏着唿吸,提着心气,安静地等着那一刻。 第67章 这位公子的身份令人好奇 等独眼龙和宋子文俩人一起把骰子呈现。 楚夕惊讶的捂住了嘴巴。 独眼龙的手法已经很厉害了,三个骰子摇出的都是六。 宋子文比他更厉害,不但三个骰子摇出了六,其中一个还从中间断了,六背面是一点,他也给摇了出来。 众人惊唿,楚夕也没想到影视剧里的画面,竟然出现在现实中,还真的有人这么厉害。 她其实也猜出了宋子文的一些手段,可猜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又是一回事。 果然,宋子文很厉害。 独眼龙不服气,脸上的横肉都在颤抖:「三局两胜,还有两局。」 宋子文摇骰子这么厉害,独眼龙当然不会再比摇骰子,接下来是比单双。 一堆石子撒在桌面上,谁最快猜出单,或者双,猜对算赢。 这个不但拼眼力,还要拼速度,如果最先猜的人猜单,那么接下来那个人就只能猜双了。 梅林有些担心扯住了楚夕的袖子:「完了,这个最不好赢,每次都猜错。」 楚夕却一眼看出了这个游戏的漏洞,庄家跟赌坊是一起的,他若是在查数中作弊,手速快的,谁也挡不住。 她想看看宋子文怎么破这个局。 庄家把石子倒入桌面上,还往中间拢了拢,身体一离开桌子,就大喊一声:「开始。」 谁知庄家的话音刚落,宋子文就喊了出来:「单。」 独眼龙就只能喊双了。 楚夕就发现庄家扫了独眼龙一眼,很显然,宋子文喊对了。 但是,庄家不紧不慢的五个五个数数,楚夕紧盯独眼龙,发现,他并没有作弊,再看庄家…… 不知道怎么回事,快数完的时候,他的手突然顿了一下,长长的尺子像是卡住了什么,只是一瞬,便继续数下去。 若不是楚夕盯的紧,她也不会发现。 楚夕紧张的拉了一下宋子文的袖子:「他作弊。」 宋子文则安抚的拍拍手,庄家数完:「单,宋公子赢。」 三局宋子文赢了两局,接下来就没有什么可比性了。 梅林高兴的抱着楚夕的胳膊跳起来:「赢了,我们赢了。」 楚夕也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她更好奇宋子文到底是怎么赢的。 赌注是梅林的欠条,独眼龙当着大家的面,把欠条给撕了,他阴鸷的眼神紧盯着宋子文,心里很是明白,遇到了高手。 宋子文也不在意,双手抱拳,客气的说了一声:「承让了。」 一行人出了赌坊,楚夕就对宋子文说:「你帮了我们大忙,我要请你吃饭,能不能赏个脸。」 宋子文悠哉的把扇子打开,温和的笑笑:「不了,我还有事,失陪了,改天我请客。」 楚夕虽然也有遗憾,可已经耽误他很长时间了,她也不好意思挽留。 梅林则一把把宋子文拦住了,眼神里都是崇拜的样子:「宋公子,你就吃一顿饭吧,你那么厉害,教教我怎么赢他们的。」 宋子文扫了楚夕一眼,揉了揉梅林的脑瓜子,伸出手给他一个石子:「十赌九骗,以后不要再赌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4页 梅林看到宋子文手里的石子,正是赌坊里的,可他什么时候拿出来的,他都没看到。 原来,不但赌坊作弊,他也可以作弊,只是他还没有厉害到,作弊的时候不被人发现的。 楚夕气恼的瞪了梅林一眼:「跟你说过赌不是好东西,还不赶紧回家罚抄写。」 看着楚夕领着梅林离开了,宋子文的眉眼冷了下来,转过身,他手上多了一个玉珏。 玉珏上面雕刻的是一条五爪巨蟒。 早就知道盛凌云的行为反常,原来是为了这个孩子。 堂堂状元郎不在京城享福,跑到这个穷乡僻壤,这个孩子据说是从观音庙里带出来的,能带着这种玉珏的,只能是皇家子弟。 联想十年前,京城里那桩震惊世人的通敌叛国案,杀了二三百人,血流成河,宋子文的眼神越发幽深了。 楚夕把梅林带回家后,就气得不轻。 「小小年纪学会了赌博,你可真行,别说其他了,你对得起你的母亲吗?你母亲要知道你跟着我们不学好,该有多伤心。」 吴小妹也劝道:「你以后可别去赌了,都是骗人的,这个我爹都做过,那个赌坊从前是王家和梁家一起开的。」 「我爹都说了,梁家先物色要骗的人,然后把人拐到赌坊里,先给点甜头,让他赢上几局,然后,他来个一两次就开始让他输,凡是他们盯上的,肯定都输得倾家荡产。」 楚夕也知道赌坊的套路,这种事在现代是根本不让做的。 梅林也终于幡然醒悟:「夫人,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赌了。」 楚夕嘆口气:「行了,你知道错就行,你年纪小,经不住诱惑是正常的,只是你需明白一件事,天上不会掉馅儿饼。」 「大人临走的时候,肯定给你留了任务,去忙吧。」 回到房间,楚夕越想越奇怪,按理说梅林整天连衙门都不经常出来,除了读书就是帮盛凌云整理衙门卷宗和文案。 到底是谁引诱的他去赌坊。 楚夕把吴小妹给喊了过来:「你去查查,梅林最近跟谁走的比较近。」 谁知查来查去,竟然查到了楚然的头上。 原来,楚然经常去前面给盛凌云送茶水,送点心,就被有个叫李雷的人给看上了。 李雷就是独眼龙的侄子,他想让娶楚然,没想到却听说楚然是盛凌云的女人。 在临济县,县令的官威并不高,还不如他们那些有钱人,李雷就想了个主意,勾着梅林去赌坊。 私下里,梅林确实跟楚然关系比较好,楚然性子活泼,也认识字,盛凌云给梅林布置的读书任务啥的,楚然有时候也会帮忙。 李雷以为梅林欠了钱,楚然肯定想办法还,到时候他做个人情,楚然一定会感激他,一来二去,他说不定就能抱得美人归。 想法是好的,只是不凑巧,梅林竟然沉溺赌博,不等他从修河渠那边回来,就被赌坊给揍了。 楚夕听完觉得头大,楚然真的能惹事。 到了第三天,宋子文送来了拜帖。 春天来了,邀请楚夕和梅林跟他一起上山挖野货。 楚夕立马答应下来,并让吴小妹把帖子给梅林看,让他准备准备,明天一起去。 第二天一大早,楚夕就收拾妥当,刚准备出门,盛凌云回来了。 一身的泥土,脏兮兮的,满脸的疲惫。 「你这是要去哪儿?」 第68章 采蘑菇的小姑娘 楚夕完全忽略了盛凌云,兴沖沖的要出去。 却被盛凌云一下子拉住了胳膊:「你要去那儿,没看到我刚回来么。」 楚夕上下打量了一眼盛凌云:「看到了,衣服脏了就去换,累了就去泡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你拉我做什么?」 盛凌云眉头一皱:「这不是你该做的事吗?」 楚夕眼睛一亮,扯着嗓子喊:「楚然,楚然,快过来给大人换身衣裳,朦胧,给大人烧水洗澡。」 盛凌云气结:「你又把我推给别人……」 楚夕怒其不争道:「你还有功夫说我,赶紧看看楚然吧,你再不回来,她就别的男人娶走了。」 楚夕这么一说,盛凌云微微一怔,松了手,楚夕赶紧跑了出去,梅林也跟着跑了。 盛凌云看着俩人急匆匆的样子,有些无语。 「我不在家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 吴小妹就把梅林赌博的事情给说了,还说是宋子文帮的忙,而今天梅林也不过是应宋子文的邀请,去挖山货。 原来,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 盛凌云想起了楚夕的那句:「你再不来,楚然就被人娶走了。」 抽丝剥茧,盛凌云只是用了一个时辰就把李雷给查出来了。 等盛凌云泡了个澡,赌坊就被他随便找了个理由查封了。 独眼龙被他抓入了大牢。 而楚夕一点都不知道,她还在山上采蘑菇。 「没想到这里也有蘑菇,个头还挺大,就是分辨不出来,有没有毒。」楚夕问。 梅林的观音庙也在山上,采蘑菇,他最在行,摘了两个不同种类的说:「这两个是可以吃的,颜色越好看,越有毒。」 别看楚夕是个医学生,她对毒蘑菇是没有概念的。 宋子文则是背了弓箭,不时的打两只山鸡。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5页 忽然,楚夕惊唿一声:「快看,有兔子……」 梅林拎着背篓冲到了楚夕身旁:「狡兔三窟,堵着这边的洞口,你去那边,放火熏一熏,它们就跑出来了。」 宋子文在洞口弄了个袋子,果然,梅林把草烧着,往洞里一填,兔子就排着队跑了出来。 两只大的,一只灰色的,一只杂色灰色带点白色斑点,四只小的,其中有一只是纯白的,像一团雪球,好看极了。 宋子文揪着两只耳朵,就把小雪球塞到了楚夕怀里:「这只好看,留着给你玩儿。」 梅林拎起来一只大的,直流口水:「中午咱们可以解解馋了,就吃烤兔子肉好了。」 到了中午,三个人来到河边,架篝火,捉鱼,炖鸡汤加蘑菇,吃的不亦乐乎,丝毫不知道山下县城,一阵血雨腥风了。 「梅林,这是你的东西吧,掉了。」 楚夕去找柴火,梅林正在刮鱼鳞,宋子文拿着一个玉珏走来。 梅林瞳孔震惊了一下,忙擦擦手,接过来:「是我的。」 宋子文看他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笑道:「你这玉佩是假的吧,看着成色都不好,上面的图案也不知道像啥,一看手工都不细緻。」 梅林身子紧绷了一下,忽然也跟着宋子文打哈哈。 「是的是的,假的,不值钱,我花五文钱在街边买的,就是看着大气,好玩儿。」 宋子文笑了笑:「你若是喜欢,回头我给你弄个成色好的。」 梅林忙拒绝:「不用了,成色好的买不起,唉,鱼也好了,咱们再烤条鱼吃。」 梅林换了个话题,意思是不打算谈论这些。宋子文也听出来了,随着他的话音开始烤鱼。 论做饭的手艺,楚夕是可以的,可论烤东西的手艺,梅林当仁不让。 「我从小跟娘一起住在观音庙,他们那里不让吃荤腥,我就自己跑后山抓兔子,野鸡,还有鱼解馋。」 楚夕也抱了一捆柴回来,闻着香味口水都流出来了。 「那你就多吃点吧。」 宋子文有两次想把话题引到梅林的身上,可都被楚夕和梅林给挡回去了。 宋子文没有再问,三个人吃完午饭,往回走,又顺路射了一只黄鼠狼。 本来这些野货宋子文想给楚夕的,楚夕却摆摆手:「算了,我不要,我们也不会做,你拿回酒楼吧。」 梅林似乎看穿了楚夕的担忧:「是不是因为早上盛大人回来了,你怕他说你。」 楚夕确实有点担忧,呵呵笑了两声:「有点,不过不多,他再严厉也不能挡着我们出门吧,再说,宋公子可是救了咱们的。」 宋子文倒是洒脱:「行,那我就都拿走了,回头你们要是还想吃,咱们再去山上玩儿。」 宋子文很绅士的把楚夕和梅林送回了县衙。 刚拐进巷子里,宋子文就看到盛凌云站在门口,穿着青衣长衫,修长的身子笔直,双手背在身后,像是等待归家的妻子和孩子。 而楚夕原本欢快的步子,在看到盛凌云的那一刻,也放庄重了许多,小手背在身后,朝他摆了摆。 宋子文失笑,冲着盛凌云摇摇的拱拱手,转身潇洒的离去。 盛凌云淡淡的扫了宋子文一眼,就把眼神落在了楚夕身上。 楚夕穿着粗布,背着竹篓,梳着姑娘的髮式,像是在家里一样,怀里还抱着雪白的兔子。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面沉如水,只是安静的站在那里,让楚夕莫名感觉有些心虚。 脸上的笑容也渐渐的僵硬,回家的脚步也变得小心翼翼了。 身边的梅林更是看到盛凌云的脸色不好,丢下一句:「我去读书了。」便直接开熘了。 楚夕想抓住他,陪她壮胆,梅林熘的比兔子都快。 一步一挪来到盛凌云的面前,她尽量让自己显得无辜一些。 「那个宋公子想带梅林去散散心,听说去山上,我也想去,就,就跟去了。」 盛凌云没有说话,转身直接回家。 楚夕默默的跟在他的身后,只是经过院子的时候,她发现楚然竟然跪在院子里,哭的眼睛都肿了。 看到楚夕回来,幽怨的眼神狠狠的瞪了她一眼,楚夕眉头一紧,越发的莫名其妙了。 楚夕跟着盛凌云进了房间,她什么也不敢说,什么也不敢问,把小兔子交给朦胧,拿眼睛斜睨盛凌云。 心里却组织言语,给自己辩解。 谁知盛凌云晾着她,直接来到院子里,面对跪着哭哭啼啼的楚然,沉声问:「你知道错了吗?」 第69章 被倒打一耙 楚然一脸的委屈:「我从回来,你就让我跪着,我实在不知道到底做错了什么?」 楚然哭的更厉害了。 「自从跟着你来到这个偏僻的地方,我每天都学着做饭,做事情,没有一天敢懈怠,反倒是楚夕,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动不动就乱花钱,今天还跟别的男人出去。」 楚夕顿时气得瞪大了眼睛:「说你自己的事呢,咋还能拉踩我。你自己做了什么,不知道吗?」 楚然大哭:「我做什么了?我到底做错什么了,你倒是说呀,肯定是你这个贱蹄子,在凌云哥哥面前说我坏话,不然,为什么他一回来就开始罚我。」 楚夕本来不想掺和盛凌云和楚然俩人的事情,可架不住楚然一直拉踩她,还冤枉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6页 楚夕可不想不明不白的背黑锅。 「还不是因为你跟李雷纠缠不清,而且李雷还是赌坊独眼龙的侄子,他进衙门当差的目的本来就不纯,你倒好,不但跟他交好,还把梅林给拉进去。」 「害得梅林小小年纪开始赌博,欠了赌坊好多银子,你还说你什么都没做错。」 楚夕一看到楚然被罚,就猜到盛凌云已经知道梅林赌博的事情了。 可梅林真实的身份太高贵,盛凌云也不能罚他呀。 而且衙门前面的事,后宅他们也管不了,所以,盛凌云罚楚然跪着,也是正常的。 楚然一听,越发冤枉了。 「不是这样的,凌云哥哥,你听我说,还不是因为前一段时间,哥哥收不到赌坊的税,也找不到赌坊的把柄,我听说李雷是独眼龙的侄子,才接近他的。」 「本来是就是想打探一下,赌坊有没有做假帐,谁知道李雷说看上我了,非要娶我,我只好把梅林给拉出来,让他帮忙拒绝李雷,也让梅林帮忙找赌坊的错处,谁知道,他受不住诱惑,要去赌博。」 「凌云哥哥,我真的只是好心帮忙,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再说,梅林赌博也不是我让去的……」 「闭嘴。」盛凌云睥睨凛然,眸中带着寒霜,「就凭你也想帮忙,你和李雷的事我不管,拉着比你年纪还小的梅林,罪不可赦,再跪上三个时辰,什么时候知道错了,什么时候起来。」 楚然十分不服气,勐地指向楚夕。 「要罚,她得跟我一起罚,她今天还带着梅林出去跟野男人鬼混,只罚我一个人,我不服。」 楚夕都懵了:「你和我的事,是两码事,我带着梅林出去散心,你带着梅林赌博,能一样吗?你还真会颠倒是非,黑的都被你说成白的了。」 楚然沖她翻了个白眼:「那你还跟野男人私会那。」 楚夕越发气恼了:「你怎么把话说的那样难听,宋公子是我的救命恩人不说,我们是三个人一起出去的,清清白白,你若不信问问梅林,我们可是有做不轨的举动。」 梅林被三番五次的提起来,都是一个院子的,他也不好躲着,慢腾腾的从房间里出来。 听到楚然颠倒黑白的指控,也忍不住替楚夕辩解。 「楚然姐姐,你太过分了,你跟李雷都已经谈婚论嫁了,宋公子和楚夕姐姐只是出来游玩一趟,什么事都没发生,你怎么能颠倒黑白呢,你这么说是污衊楚夕姐姐的名声,太坏了。」 楚然被楚夕和梅林同时指控,彻底绷不住了,大哭。 「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凌云哥哥好,你们做什么了,一个只会吃饱了睡,一个只会读书,都不为凌云哥哥分忧,还有脸说我,你们,你们才是最过分的。」 楚夕震惊了,忽然想到小说里楚然若是没有点本事,只怕也当不上太后。 她眨眨圆熘熘的眼睛,看向盛凌云。 楚然原本长的就好看,如今又是梨花带雨的,是个男人都会被她迷住吧。 她忽然又想到,也许盛凌云罚楚然,梅林赌博可能只是个幌子,其实他定然是在意楚然和李雷走的太近,吃醋了。 好吧,他们之间的事情,她就不掺和了,和梅林使个眼色,俩人打算悄悄的离开。 盛凌云清冷的眼神就定在楚夕身上:「干什么去?」 楚夕看看天,又看看地,指了指厨房:「做饭。」 「有厨娘,用不上你,跟我进来。」盛凌云不怒自威的声音,让楚夕也忍不住反省,她似乎没做错什么吧。 楚夕跟着盛凌云忐忑不安的进了屋子,就看到盛凌云眼神凌厉的看着楚夕。 楚夕不安的看他一眼,又看他一眼,终于忍不住问:「你该不会也罚我跪着吧,我可不跪。」 盛凌云眉眼低垂:「你又没错,我罚你做甚。」 楚夕终于松口气:「那你喊我做什么,我还有很多事要做。」 盛凌云端起茶,抿了一口,慢悠悠的放下。 「梅林的事情,你处理的很好,他年纪小,不能被人带歪,不然就对不起他母亲对咱们得嘱託。」 楚夕被夸有些小开心:「肯定的,赌博不好,小孩子要好好教导。」 应付完盛凌云,楚夕刚准备要熘,就听到盛凌云又开口说话了。 「那你今天跟宋子文出去是怎么回事?」 楚夕干笑着解释:「去挖山货,顺便看看山上有没有别的宝贝,比方说人参,灵芝什么的。」 盛凌云凉凉瞪着楚夕:「你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楚夕嘟着嘴:「我知道呀,所以我才装扮一下,你看我这样子,谁也看不出我是县令夫人吧。」 盛凌云抿直着嘴,深邃的眸光越发阴冷了。 「别人看不出来,宋子文知道就行,你是个已经成亲的女子,他还想接近你,很难让人不怀疑,他的用心。」 楚夕不愿意让人诋毁宋子文:「他不是那样的人,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他救了我,是我的救命恩人。」 盛凌云:「你怎知道,他救你是偶然,而不是蓄谋已久。」 楚夕大怒:「怎么可能,狼群又不是他们的人给招来的,况且那次杀狼他们的人还受了伤,你一个小小的县令,犯得着人家巴结你吗?」 盛凌云眼眸收敛:「无论如何,他是商人,无奸不商,多个心眼总没错,别等人家把你给卖了,你还帮人家数钱就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7页 楚夕气得胸口大起大伏:「我做事自有分寸,管好你自己的女人就行了,她差点跟人成亲,你可别把她身上的怒气,无辜的发在我身上,别忘了,我们不是真的夫妻。」 第70章 许你一品夫人 盛凌云的眼神冷如寒冰:「我们不是真夫妻……」 楚夕紧张的咽了下口水,虽然他们不是真夫妻,可他们是合作关系,她摸了一下戒指。 果然,盛凌云冷冷的看向楚夕,只是还没有开口,就听楚夕讨好道:「就算不是夫妻,我也会保持距离的,盛大人,我就是你管事,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盛凌云其实想说,既然说不是真夫妻,干脆弄假成真好了,结果,还没机会说出来,就被楚夕打断了。 虽然楚夕跟宋子文一起出去,让他心里很不舒服,他也没忘记自己的重生后的规划。 从怀里拿出一封信,递给楚夕。 「太子的病好了,但是,今年沧州大旱,陛下一定会派人前来赈灾,前世来赈灾的人是吏部尚书曹坤,他跟建安都督府是亲戚,若是能获得他的青睐,下一步成为沧州知府,指日可待。」 楚夕吃了一惊,接过信草草的扫了一眼,重点放在了写信的人身上。 曹坤,董新明。 楚夕记得这个人,是盛凌云的同年,俩人年纪相差很大,秉性相投,她记得最深的是董新明有个女儿,痴恋盛凌云。 楚然当上太后之后,要杀盛凌云,还是她冒死去通知的盛凌云,让他逃跑。 只是盛凌云到死都不相信,楚然会杀他,才错过逃跑的良机。 如今重生一世,盛凌云肯定找从前信任的人当同盟。 董新明在京城有亲戚,考中进士后,留在京城当官,自然成了盛凌云最好的情报人。 「你堂堂新科状元,本来有很大机会留在京城,可偏偏来到这么远的地方当县令,是不是早就计划好了的?」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翻着眼皮轻蔑的看向楚夕。 「当然,你呢,不也计划好了,打算跟我和离,再找别的男人么。」 「这……」楚夕想说俩人根本不一样,张张嘴,却没再反驳,「我不是没和离么。」 盛凌云讥诮且漫不经心的笑笑:「那是因为你带上了我们家的戒指,没机会罢了。若非那个戒指,我想,在我上任之前,你就要和离了。」 楚夕低垂着头,把戒指转了一圈又一圈,盛凌云说的没错,要不是有这个空间,她早就离开他了。 忽而,楚夕惊恐的抬头:「这个戒指……你该不会故意的吧。」 盛凌云『哧』的一声冷笑:「若是我知道有奇异的功能,还会给你么。不过是看在前世你对我一心一意的份上,我也想报答你罢了。」 「楚夕……」盛凌云的语气忽然放的很温柔,「你老老实实留在我身边,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楚夕愣了一会儿,轻轻的摇头:「没有感情的婚姻,如同行尸走肉,我宁愿单着。」 盛凌云苦笑:「我重生一次,能抓住很多成功的机会,等将来,我重新成为宰相,你就是一品命妇,这样的富贵,若不是跟着我,你一辈子都达不到。」 楚夕拒绝盛凌云画饼。 「你的富贵难道不是给楚然留的么?」 盛凌云三分讥笑,三分薄凉:「她?不配,只有忠心我的人,才配跟我一起享受荣华富贵。」 楚夕知道盛凌云有雄才大略,重生一次,又带着仇恨和偏执,也不愿意再跟他争执。 「我困了,洗洗睡吧。」 盛凌云淡淡的扫了楚夕一眼,踱步来到院子里。 楚然跪在那里,盛凌云一直在说着什么,楚然频频点头。 盛凌云摸了摸她的脸,脸上带着笑,笑却不达眼底:「你知道就好,去吧。」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白眼,这个人真厉害呀,pua不成她,开始pua楚然了。 很显然,楚然对他不但一心一意,而且非常听他的话。 楚夕突然警觉,觉得自己应该远离盛凌云,他太可怕了。 往后几天,楚夕也不怎么出门,除了趁着天气暖和,把房间收拾收拾,就是整理空间里的粮食了。 除了攒了很多粮食,最多的还是药草。 楚夕又去把药草卖了,换了很多银子,加上豆腐坊赚的,她有钱了。 盛凌云这几天也没出远门,尽管知道今年有些地方会旱灾,可他在临济县却积极的修水渠,把山上的泉水往水渠里引。 盛凌云再不好,对老百姓还是挺好的。 赌坊的独眼龙也是有后台的人,只是他的后台不那么硬,最终,他不知道给盛凌云达成了什么协议。 盛凌云把他给放了。 这天傍晚,胡三刀招唿衙役,从外面搬了一箱的银子,进了县衙的银库。 银库用一把两个钥匙同时开的锁锁上,一把钥匙放在胡三刀手上,一把放在盛凌云这边。 而盛凌云进了房间,就把钥匙给楚夕了。 「你放空间里吧,那里安全。」 楚夕咂舌:「这半年税收厉害呀,库房里不少银子了吧。」 盛凌云不是很在意的点点头:「再穷的地方,也有肥肉,就看什么样的手段,让他们吧不该拿的银子拿出来罢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8页 显然盛凌云是很有手段的。 自从王家被覆灭后,临济县的商业环境变好了,税收收上来了,县衙也有银子。 加上盛凌云的灵活管理,衙役们的工钱也发下来,工钱多了,干活自然就更用心。 而盛凌云这个县令也越发的威武。 只是,目前后花园那具尸体,还是一点线索也没有。 原来的县令也来信了,说也不清楚后院的尸体是谁的,他离开的时候,县衙里除了钱多这个主簿外,还有县丞。 让他写信问县丞,具体的情况,还给了县丞的地址。 盛凌云没有别的办法,也只好写信给原来的县丞。 沧州今年果然是大旱。 干旱和蝗虫,相继侵犯沧州的各个县乡镇村,沧州新上任的知府是盛凌云在京城的同年。 沧州旱灾,他除了赶紧让人修水渠引水外,就是给皇上写奏摺,让人下来赈灾。 果然不出盛凌云所料,来的确实是吏部尚书曹坤。 不过,他第一站到的是灾情最严重的地方,沧州西边的几个县郡。 盛凌云不急不躁的等着,不过,最近临济县发生了一件大事。 一伙强盗进了临济县,不知道多少人,也不知道他们来自那里,一大早,就有人报案,说一户屠夫家五口被灭门了。 盛凌云饭都没吃完,带着人急匆匆的赶去了。 这个时候,发生这种灭门案件,对盛凌云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第71章 外面太危险,不能让你受伤 盛凌云带着人到了案发现场,房屋的门紧锁着,屠户一家因为要经常杀猪,院子很大。 前后三进的院子,专门有个杀猪的房间。 按理说屠户都很兇,就算是有人要杀他们,他们应该反抗才是。 可是,盛凌云看到所有人都是一击致命,脖子上划了一刀,他们就死了。 现场的脚印也很乱,分不清楚有几个人。 盛凌云让人查看了现场之后,就把屠户一家的尸体给搬到义庄了。 屠户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衣服首饰还有银子都不见了,可见是盯好人家谋财害命。 盛凌云让守城门的人把守严一点,成群结队的要查验的紧一些,这伙人很有可能做完案就离开。 楚夕准备去粮铺看看,还差什么粮食,再去把空间的药铺给卖出来一点。 空间里种的果树,果子已经下来了很多了,虽然在空间里不会腐烂,可她也得想办法卖掉。 刚出门,就看到衙役们把尸体往衙门里搬,等仵作验完尸,再搬到义庄。 「等等。」楚夕忽然看到其中有具尸体在搬运途中,手臂掉了下来。 本着对尸体的尊重,楚夕把手臂给放回去。 习惯性的摸了摸她的脉搏,楚夕大吃一惊:「她还活着。」 盛凌云在后面跟着,听说有人活着,赶紧跑了过来。 这边楚夕已经把人脸上的白布给掀开,再看一眼女子脖子上的伤痕,虽然有伤,但是却并不致命,更大程度的是被吓晕过去了。 楚夕给她止了血,跟盛凌云对视一眼,悄悄的用灵泉擦拭伤口,再把灵泉餵女子嘴里。 果然,不多时,女子便醒了过来。 女子今年十八,是屠户的儿媳妇,她一醒来,看到眼前很多人,便大声的尖叫起来。 「别杀我,别杀我。」 盛凌云上前把楚夕护在身后,楚夕拍拍他的手:「没事,我来安抚她,或许能问出一些线索。」 盛凌云却摇摇头:「不能,牵扯的案子太危险,我不能让你受伤。」 盛凌云安排东方游去安抚这位女子。 因为强盗是天黑杀的人,只知道至少有三四个人,他们刚开始是因为偷银子,被屠户发现,屠户拿刀跟他们拼命,才被灭门。 至于强盗长的什么样,女子也没看清楚,公婆住前院,他们住后院,等听到动静,出门看,就被杀了。 女子想了想忽然说到:「我只记得杀我的人蒙着面,是个坡脚。」 盛凌云让女子暂时住县衙,让大夫给她医治。 开始让衙役们上街,寻找坡脚的外地人。 看到楚夕背着一筐草药,盛凌云拦住了她。 「别出去了,外面很危险。」 楚夕笑笑:「我只是去药店,很近的,没关系,去去就回。」 盛凌云拦她不住,让朦胧一起跟着。 经过屠夫家的时候,看到有很多人围观,并指指点点,好奇的也看了一眼。 院子里血腥味儿很重。 有人说屠夫家里得罪了人,有人说有流窜的强盗。 顿时,整个街上人少了很多,人心惶惶的,连带粮铺的生意也淡了许多。 楚夕也没耽搁,快去快回,回来的时候,恰好朋友仵作验完尸给盛凌云汇报结果。 盛凌云有些生气:「这些都没什么用,你再去看看。」 楚夕学医的时候,也学验尸,不是专业的,纯粹爱好,看到盛凌云着急,试探的问一句:」要不,我也去看看?「 盛凌云忽然也想起来,楚夕对尸体也有研究,后花园的尸骨,她都能判断出来性别,死亡时间。 脸上一喜,对着楚夕鞠了一躬:「夫人若能帮忙,小生感激不尽。」 楚夕嗔了他一眼,进了停尸房,春天温度高,房间里已经有了腐臭的味道。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9页 只见楚夕不知道从那儿找的袖套,厨娘的衣裳,又在头上裹着一个巾帕,鼻子上塞着生姜,这才进停尸房。 仵作一看楚夕这专业的架势,就知道她有两把刷子。 果然,看过几个尸体后,楚夕判断出兇手的人数,身高,还知道其中一个人是左撇子。 有了更明确的特点,盛凌云再让人去查,四个人以上聚集的,一个坡脚,一个左撇子,一个比屠夫还高一点的。 客栈,酒楼,等聚集的地方,都查查。 因为刚作案,线索不明,那些人估计还没有离开临济县,这个时候查会让他们措手不及。 盛凌云分析的没错,这些强盗在其他地方犯案,一般三四天,再做一个案子才会离开。 他们刚到临济县,才做一个案子,以为县衙找不到线索,还在正在光明的行走,聚集,吃饭。 两个时辰后,手下人来报,就在宋子文的酒楼包房里,有一波人在聚集喝酒。 其中有一个是左撇子,有一个是坡脚。 盛凌云立刻带人赶过去。 楚夕好奇自己的判断是不是准确,也一起跟了过去。 唿啦啦,一群衙役把几个人给包围了,几个穷凶极恶的强盗开始做垂死挣扎,先是打斗一番,接着他们跳楼而逃。 也亏得盛凌云安排妥当,楼下也是埋伏,很快就把人给统统抓住了。 可就在盛凌云打算将人带回的时候。 突然,那个高个子杀了屠夫的人,随手抓了一个过路的女子挡在了身前。 「放了我们,不然,我就杀了她。」 盛凌云微微眯眼,不屑的一笑,正准备让人动手,忽然,那女子扯下面罩大哭:「凌云哥哥,是我。」 如果是别人,盛凌云早就让人动手了,反正已经死了几个无辜的人了,也不差一个。 可强盗太幸运了,好巧不巧,拉来挡祸的人正是楚然。 楚然也很无辜,正在逛街买菜,竟然遇到这样的事情,强盗冰凉的刀架在她脖子上,她害怕的直哆嗦。 盛凌云皱了皱眉头,却毫不犹疑,继续下令抓捕。 楚然忽然伸手朝着楚夕一指:「抓我没用,她是县令夫人,抓她,她才能保护你。」 她的话一出,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一直在一旁的左撇子竟然把楚夕给抓了。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盛凌云为了案子连楚然都不救,可不见得会救她。 强盗们慢慢聚拢在一起,楚夕分析的没错,他们总共四个人,高个子,左撇子,坡脚,还有一个半大孩子。 而此时,却看到盛凌云阴沉着脸,终止了抓捕:「放了她,本官可以放你们离开。」 强盗们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先放我们离开,等我们走后,自然会放人。」 第72章 你要是死了,我就去地府抢人 楚然被吓的惊叫起来,哭的是梨花带雨。 楚夕反倒很冷静,一直在观察四周,想办法自救。 盛凌云此时心里无比紧张,咽了口吐沫,一挥手:「都让开,放他们离去。」 几个强盗抓住了楚然和楚夕,围在一起,慢慢的往城外走。 就在盛凌云着急的时候,就看到楚夕对他眨眨眼睛,比了一个『药』的嘴型。 盛凌云勐然想起,他的袖兜里有楚夕给他准备应急时的迷魂药。 就在强盗们经过盛凌云的时候,就看到盛凌云大喊一声:「闭眼。」 楚夕勐地捂住了嘴巴,强盗们看到一团迷雾,倒是听话的闭上了眼睛。 电光火石之间,盛凌云一把抓住了左撇子架在楚夕脖子上的刀,举起来,拽住楚夕的胳膊往怀里一拉,把楚夕拉在怀里的同时,抬脚踹到强盗身上。 左撇子吃疼,本能反应甩出匕首,冲着盛凌云而去。 「小心。」楚夕惊唿一声,挡在了盛凌云面前,匕首刺到了楚夕的肩膀上。 刚开始没感觉到疼,只感觉匕首进入身体是冰凉的,她推着盛凌云往后走,衙役们沖了上来。 胡三刀一刀插入左撇子的腹部,顿时,左撇子哀嚎一声,死了。 哗啦啦,衙役们把剩下所有强盗全都抓了起来。 「楚夕……」盛凌云紧张的握着楚夕的胳膊,楚夕此时才感觉生疼。 嘴角泛起一抹苦笑:「盛凌云,我死了,你就可以娶楚然了。」 「闭嘴。」盛凌云感觉心脏都要紧张的停止跳动了,一把抱起楚夕就往医馆跑。 「楚夕,不准闭眼睛,你要是敢死,我就让你娘,你妹妹,都给你陪葬。」 楚夕嘴角扯出一抹惨笑:「我死了,你就能拿到戒指,再也用不上我了,难道不如你的意?」 盛凌云又气又急,脚下却很稳:「闭嘴,敢死一个试试,追到地府也把你给抢回来。」 楚夕越发的疼了,不想说话,却被盛凌云颠了一下:「说话,不准闭眼睛。」 楚夕已经感觉有些冷了:「你太霸道了,我冷……」 医馆里,早就有好事的老百姓让医馆的大夫准备止血的药了。 等盛凌云赶过去,大夫就让人抬到床上。 「大夫,你一定要救好她。」 大夫频频点头:「大人放心,老夫一定尽力。」 他们不知道的是,远远的,宋子文在酒楼自己的包房里,看着这一切。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0页 而楚夕被左撇子劫持的时候,如果楚夕没有自救,宋子文已经准备好了袖箭,打算射出去。 只是,如果他把袖箭射出去了,他的身份就暴露了。 幸亏,楚夕及时的被救出。 看着楚夕被盛凌云抱走,宋子文平静的外表现,眼眸波涛汹涌。 不是说盛凌云喜欢的是楚然么,看来,传闻有些不对。 楚夕再次醒来,天已经黑了,黑漆漆的晚上,她什么也看不见,心中大惊,勐地坐了起来。 「完了,我只是挨了一刀,不会瞎了吧。」 盛凌云一直守在外面,听到楚夕说话,端着蜡烛急匆匆走了进来。 楚夕看到蜡烛的光,再看看窗外,才发现,天已经很黑了。 「你醒了。」 盛凌云把蜡烛台放在桌子上,来到床前。 楚夕此时才感觉伤口火辣辣的疼,想起昏迷前霸道的盛凌云,脸有些红,嘴上依然倔强:「你巴不得我永远醒不过来吧,让你失望了。」 盛凌云无奈的嘆口气:「说的什么话。来,进到空间里,给你取些灵泉,先给你治伤。」 楚夕闷闷的哼了一声,带着盛凌云进了空间。 盛凌云除了取了灵泉外,看到楚夕种的竟然有人参,给拿了一根出来。 「唉,别拿这个,贵,这个能卖钱,拿点田七得了。」 楚夕可捨不得往自己身上花钱,再说也没有流多少血,她这个体重,还能承受的起。 盛凌云没有搭理她,依然拿出了一根。 楚夕心疼,干脆说:「这是你拿的,银子从你那儿扣。」 盛凌云都无语了:「都这个时候了,你还算的那么清楚,好,算我的,多少银子,我赔给你。」 楚夕无赖:「这可是你说的,不准反悔。」 转眼就看到盛凌云正在解她的衣裳:「你做什么?」 盛凌云看了一眼杯子里的灵泉:「给你擦伤口,不然你这个伤口会疼很久,而且还会留疤。」 楚夕倔强的捂住胸口:「用不着你,我自己来。」 盛凌云安静的坐在她面前,戏嚯的看着楚夕。 楚夕太高估自己了,受伤的是右肩膀,别说动手脱衣裳了,抬抬胳膊都疼的要死。 盛凌云终于看不下去了:「别逞强了,你昏迷的时候,我已经见过了。放心,我会负责的。」 楚夕震惊的瞪大了眼睛:「大可不必,我不是死心眼的人,被你看也不会少块肉,不用你负责。」 盛凌云又皱眉:「你是我妻,我不负责谁负责,再说你这一刀是为我挨得。」 楚夕赶紧解释:「不不不,也不单单是因为你,要是别人,我也会为他挡刀的。」 盛凌云把她的包扎解开,静静的回了一句:「总之,我还是要谢谢你,其实我情愿受伤的人是我。」 楚夕挑眉:「为什么?」 「医者不自医,我出事,还有你,我放心,你出事,我能找谁?」盛凌云用灵泉轻轻擦拭她的伤口,只见她的刀伤用肉眼可见的速度癒合。 终于缓缓的松了口气。 这句话盛凌云说的倒是没错,医者不自医。 楚夕看着盛凌云担心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其实你最想救的人是楚然吧。」 「你……」盛凌云气恼的拧眉,「我以为我们之间已经信任彼此,无所隐瞒……」 无论是重生,他的计划,还是灵泉,他们之间都没有隐瞒。 楚夕没想到都这个时候了,盛凌云连句软话也不说,竟然还威胁她,气得泪水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 「是,你没隐瞒,是你不想隐瞒吗?那是因为你隐瞒不了,都怪我太聪明,猜到了一切。」 「我只是没想到,前世你为了楚然而死,这一世你还惦记着她,你是不是怕自己死的还不够惨……」 楚夕的话还没说完,忽然,盛凌云柔软嘴唇抚上她的,就这么轻轻一吻,如同蜻蜓点水一般…… 楚夕的脑袋『嗡』的一声,忽然间一片空白。 「你,你干什么?」楚夕恼怒的用力擦着嘴巴,「我告诉你,别以为你长得好看,我就会喜欢你,对我使用美男计没有用,这一世,我就等到你死,等你死了,我立马去找……」 盛凌云还想去亲楚夕,突然,楚夕觉得自己心疼的厉害,仿佛心脏被谁抓了一把,反覆揉搓。 「噗」勐地,楚夕吐出一口鲜血,顿时晕了过去。 第73章 三天三夜不合眼只为她 盛凌云整个人都吓愣了,赶紧用灵泉往她嘴里灌。 可是楚夕已经彻底昏迷不醒了。 盛凌云心头骤然一颤,惊慌失措,又赶紧把大夫请来,才知道,左撇子的匕首上竟然有毒。 盛凌云眉眼一沉,转身跑到大牢里,找左撇子要解药。 没想到左撇子死活不说。 胡三刀用刀逼他,用烙铁吓唬他,他还是不为所动。 盛凌云忽然让胡三刀停了下来:「你们先出去,让我来。」 接下来,胡三刀才发现,盛凌云不但冷静,而且冷酷。 面不改色的一刀刀把左撇子的肉给割下来,扔到火里,继续割,一直割到出现森森白骨,左撇子实在受不住才交代。 「我没有解药,真的没有,但是我知道药方,知道药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1页 只是即便是左撇子把药方说出来,胡三刀发现要想配齐也有点难度。 尤其是药引,竟然是人的心头血。 就在胡三刀觉得楚夕活不成的时候,盛凌云走了十好几家药铺,还真的把药给配齐了。 然后,来到楚夕床前,盛凌云几乎是眼睛都不眨一下,一刀戳到心上,滴出小半碗心头血后,胡三刀赶紧给撒上止血药。 盛凌云疼得脸色苍白:「我没事,很快就会好的,赶紧把药给她服下。」 朦胧扶着昏迷的楚夕,吴小妹餵药,可餵了两三口,怎么也餵不进去。 盛凌云刚上完药,看到楚夕昏迷的情况,挥挥手:「你们都出去吧,我自己来就行。」 吴小妹把药放下,依依不捨地退出去。 盛凌云则端着药,自己先喝了一口,伏在楚夕的嘴上,灵巧的舌头撬开她的贝齿,一口一口的餵了下去。 药都喝完了,他又餵了灵泉,漱口。 药效是对的,一盏茶的时间不到,楚夕便睁开了眼睛。 虚弱地看着盛凌云:「灵泉也有解决不了的病痛。」 盛凌云这次非常自责:「对不起,是他们在匕首上餵了毒,我也没有及时发现,毒气攻心,你才差点死去。」 楚夕却摇摇头:「我没有死,空间里,我能看到一切。」 盛凌云惊喜:「空间能让人起死復生?」 楚夕再次摇摇头:「我不知道,这个空间看起来比较强大,空间里有解毒的药草,替代你的心头血。」 只是盛凌云太着急了,忘了进空间看一看。 楚夕抬手抚摸他心口的伤,轻轻闭上眼睛:「好吧,这次原谅你了,没有下一次了,盛凌云,就算是我们之间是合作关系,也是需要互相信任的。」 盛凌云欣喜,眉眼含笑:「我一直都相信你的,楚夕,我觉得我有些心悦你了。」 楚夕忙道:「可别,我不心悦你。」 拉倒吧,盛凌云虽然为她做了很多,可她不动心也白搭,她觉得救她是应该的,要是不救,她死了也不会原谅他的。 因为楚夕的毒,盛凌云三天三夜没有休息,楚夕一醒,盛凌云只觉得浑身疲惫。 床铺被楚夕占着,盛凌云只是坐在床铺前的脚踏上,说话的功夫,他便沉沉睡了过去。 楚夕都懵了,这么困的么。 此时朦胧推门而入,看到累到的盛凌云,心里唏嘘:「大人为了给夫人找解药,三天三夜没合眼,夫人可算是醒了。」 楚夕到底不忍心让盛凌云睡地上,往里面挪了挪:「把他扶上来吧,外面让东方先生主持大局,让他好好休息休息,都别来打扰他了。」 朦胧帮着盛凌云扶到床上,楚夕分出被子给他盖,床帏拉下来,遮住了阳光,屋子里两个病人,一起休息。 春日的阳光,即便是到了下午也是暖中带点寒。 家里的两个主子都病着,院子里大家干活便轻手轻脚的,十分安静。 盛凌云虽然很累,醒的也早,夕阳的光透着窗棂射进来,光影浮动,让人有种安心的感觉。 刚准备起来,胸口疼。 他才想起来,自己的伤口只是敷了药,并没有用灵泉。 扭头看向楚夕,沉睡的她像个孩子一般,纯净的脸上有一丝稚气,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灵气。 这样的楚夕是他喜欢的。 是令他心动的。 他忽然觉得前世自己太肤浅,楚然明明只是长得漂亮,自己却只因外貌而倾心。 而楚然身边从来就没有缺过男人。 在县城有赵子路,在京城有太子。 如今,他将楚然带离京城,楚然还是会有男子对她有情。 现在的盛凌云忽然发现,他对楚然并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而是因为那些男人给他的竞争,让他不甘心。 他不甘心自己的身边的女人,属于别的男人。 那么现在的他对楚夕也是不甘心吗? 盛凌云不知道,他有些迷乱了。 所以,他说出那句『心悦』你,想知道自己的感受。 可楚夕毕竟不是楚然,对他没有丝毫反应,还恨不得立刻远离他。 前世楚夕是他妻子,陪他流放,陪他到死,他欠她的。 这一世,他愿意许她荣华富贵。 可他真的心动么…… 盛凌云觉得是,又觉得不是…… 嘆息一声,轻轻的握住了楚夕的手,进入了空间。 楚夕再次醒了后,天又黑了,她觉得现在睡得黑白颠倒了。 躺了好几天,骨头都酸了,不知道为什么,出了一身的汗,她想洗个热水澡。 再看床边,盛凌云早就起床,不知道去向了。 「朦胧。」 喊朦胧进来,烧热水洗澡,朦胧给她端来了饭菜,和药。 楚夕看着朦胧在房间里点了四根蜡烛:「点这么多干啥?大人呢?去哪儿了,咋还没回来?」 「夫人,京城来人了,姓曹,说是大人把流窜的强盗抓住了,一起审案的。大人如今陪着曹大人在大堂。」 楚夕心里一紧,礼部尚书曹坤,还真的来了。 「这位曹大人看着好说话么?京城来的几品官?」 朦胧说:「听东方先生说,是个什么尚书,二品,要我们好生招待,指不定回京后,是大人的一个人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2页 楚夕吃了饭,喝了药,也不知道是天气热,还是药力大,一身燥热。 脱衣服躺木桶里洗澡,为了遮挡屋子里的药味儿,朦胧给了摘了很多桃花,撒满整个木桶。 女人爱美,看着飘洒的桃花,楚夕不紧不慢地把热水撩到身上。 盛凌云从外面回来,看到的便是这幅美人沐浴图。 「跟你说了多少次,洗澡的时候要人陪着,你怎么又是一个人洗。」 有了洗澡睡着被淹的经歷,盛凌云总是不放心她。 「曹大人休息了?」 「嗯,等他离开的时候,我会把那伙强盗让他带走……」 第74章 把楚然送人了 楚夕吃了一惊:「你这是把抓贼的功劳,让给他了。」 盛凌云无所谓的笑笑:「那团贼人不但流窜在沧州,其他地方也有他们的踪迹,作案次数多,性质恶劣,岂是我一个小小的县令能抓住的。」 功劳让出去,曹坤记他一个人情,将来去京城便是一个人脉。 楚夕也不好说什么。 水快凉了,楚夕从浴桶里走了出来,盛凌云看到她的头髮正在滴水,很自然地拿起巾帕给她擦头髮。 楚夕刚解完毒,身子虚弱,泡热水澡有点长,头髮晕。 走到梳妆檯前,坐下,就看到盛凌云轻柔地擦着她的头髮。 有心让他不用那么亲密,却无力阻止。 忽然又听盛凌云说道:「我打算让楚然跟着曹坤……」 「什么?你让楚然跟着曹坤……做什么?」楚夕震惊。 「当然是时刻提醒他,别忘了我这个把功劳让给他的人。」盛凌云嘴角微勾,自信道。 「怎么提醒?」楚夕这句话问完,便觉得有些愚蠢。 盛凌云:「曹坤表面上正人君子的样子,私下里却十分好色,只不过他家有个河东狮,很少人知道他这个毛病罢了。」 所以,盛凌云是让楚然色诱曹坤,成为他的女人。 楚夕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来的,非常不舒服的感觉。 感情盛凌云把楚然留下,只是为了利用她,亏得楚夕还觉得盛凌云情深意重,重生之后捨不得放开楚然。 连爱了一辈子的女人,都能轻易利用,楚夕还能信他的那句:「我心悦你」吗? 夜色微凉,楚夕对着昏黄的镜子,看不清楚自己的模样。 盛凌云温柔地给她梳着头髮,黑丝如绸。 看似如此亲近的两个人,却各有所思,各有所想。 「你……楚然会同意吗?」 楚夕有点同情楚然了,为了一个男人出卖自己,值得吗? 盛凌云把楚夕的头髮擦干,又给梳整齐。 「会的,我告诉她,两年后,等我回京,就把她给要回来,到时候,她就会成为我的平妻。」 这话楚然信吗?楚夕都不信。 楚夕又问:「两年后……若是曹坤不给呢?」 盛凌云放下梳子,自信地大笑:「曹坤此次回到京城后,立功不小,会被小人陷害,失信于太子,太子本来就是耳根软的人,抓住曹坤的错处,抄家流放。」 「若是我没记错的话,曹坤被贬就在前世我进京的第四年,到那时,我再把楚然给救出来,她不但欢喜,还会感激我。」 盛凌云利用前世留下的记忆,为自己创造有利条件,楚夕都不得不说一声佩服。 「天黑了,睡吧。」 盛凌云收起巾帕,坐在楚夕的面前,忽然撒起娇来。 「对了,我的伤口还没敷药,楚夕,伤口好疼啊……」 楚夕看着盛凌云脱下外衣,露出精壮的身体,别看他是一个书生,竟然还有腹肌,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相当有看头。 可身上那个很深的刀疤,让楚夕看着触目惊心。 「空间里有灵泉,可以让伤口很快恢復,你怎么不用?」 盛凌云低垂着头,看着楚夕小心翼翼地给他上药,眼神灼灼,就在楚夕看向他的时候,他眸眼收敛望向长夜。 「大家都知道我身上有伤,不能好得太快,就让我慢慢的好吧,反正我也不着急,正好也有藉口推辞曹坤的酒宴。」 是了,身上受了伤不能饮酒。 倒是个好藉口。 可楚夕每每给他上药,看到伤口时,为何总是那么的愧疚。 很长时间之后,楚夕忽然反应过来。 盛凌云莫不是故意让她愧疚,让她明白他为了她可以豁出性命。 只是这些手段在楚夕面前,她是一概不看的。 自从打定主意俩人只是合作关系,楚夕对感情反应就很慢,脑子里像是没有这根弦一样,任盛凌云怎么撩拨都没迴响。 第二天一早,盛凌云早早地起来,陪着曹坤视察临济县的情况。 其他地方有旱灾,临济县其实也有。 但是盛凌云早就让人修水渠,把水给引入田间,再加上空间里的粮种抗旱性比较高,产量也高,即便是旱死一些,到了秋天也会丰收的。 曹坤在临济县待了有两三天,就匆匆地走了。 果然,盛凌云说的没错,他不但带走了那几个强盗,还把楚然给带走了。 楚然收拾包袱,哭哭啼啼的,盛凌云不知道跟她说了什么,她依依不捨的看了盛凌云一眼,深情决然地离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3页 楚然的离开让大家很不解,因为大家都知道楚然爱慕的人是盛凌云。 为何偏偏跟京城来的当官的走了。 结果,第二天就传出流言,说楚然嫌弃盛凌云官小。 大家都以为是楚夕说的,楚夕冤枉,这是盛凌云自己亲自说的。 他这么说看似把责任都推给楚然了,但是大家都知道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 而同时越发觉得盛凌云无奈了。 七月流火,虽然下了两场雨,缓解了旱灾,紧接着就是对水灾严防死守。 天热了,山里泉水越发的多了,河水上涨,修的堤坝都快被淹了。 盛凌云又开始忙了,作为县令,他管的事情也很多,小小县衙,吏,礼,工,刑,兵,户,都是要管的。 每天都有人给他汇报各种问题,需要他来决定,忙的不可开交。 楚夕决定把主要精力放在赚钱后,开始慢慢地攒钱。 豆腐坊这边还好,只是她心慈,赚的银子都发工钱了,剩下的反倒没有多少。 粮铺这边的帐收来的也不多,大部分,盛凌云都施捨出去了。 空间里粮食存了不少,楚夕要想把粮食变现,她想了很久,忽然,就想出一个更好的主意。 酿酒。 粮食多了可以酿酒,果子多了,也可以酿果子酒。 酒能存放时间长,越陈越香,而且酒的利润很高。 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楚夕不会酿酒。 空间里也没有提醒,只有地里不断地产粮食。果树不断地结果子。 她一个医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虽然也看穿越小说,可更多的觉得他们是瞎扯。 尤其是那种医妃文,凭着她的科学经验,更觉得扯。 如今她也穿越了,轮到她扯了,她反倒扯不动了。 既然决定要酿酒,她就只能去找她唯一的朋友,宋子文。 天气炎热,楚夕来找宋子文的时候,他正闲适地躺在树下面乘凉。 一手拿着蒲扇,一手拎着一个酒壶。 刚进院子,她就闻到了一股果子酒的香气。 第75章 相思醉,最相思 「什么酒,这么香。」 楚夕搬个凳子坐在宋子文身旁,拿起酒壶闻了闻。 宋子文坐起身来笑笑:「春天酿的桃花醉。」 楚夕给自己倒了杯酒,喝到嘴里细细的品。 刚入口的时候有点辣,后味儿是甜的,唇齿留香,留在嘴里则是淡淡的桃花香。 古代的酒都是用粮食酿制,古法制酒,香醇可口,不像是现代的酒有些是酒精勾兑,喝的都是工业酒精。 楚夕只是尝一口,就觉得好喝。 「这酒怎么酿啊,用什么粮食?酿多久?用果子,桃花怎么酿,还有一种,我记得很出名的竹叶青……」 宋子文饶有兴趣地看她啰里啰嗦,絮絮叨叨半天。 说出了那句可爱的话。 「你想学酿酒啊?刚好,我酿酒的手艺不错,教你呀。」 楚夕微微一怔,一种说不出来的惊喜,从她的眼睛里满满地溢了出来。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教我吗?」 古代的人啥都讲究传承,什么传男不传女,传子不传媳。 但凡有点自己手艺的人,唯恐被别人学了去,影响自己的生意。 楚夕来了这么久,自然知道古代人的想法。 她以为自己还要拐弯抹角地劝宋子文很久,说不定自己还得去翻阅晦涩难懂的古文。 可真的没想到,宋子文竟然这么爽利的就说要教她。 她竟然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子文看她欢喜的样子,好笑地摇摇头:「当然,把你当朋友,我自然愿意教你,我又不靠酿酒吃饭,多一个人欣赏自己的手艺,有可不可。」 「嗯嗯嗯。」楚夕伸出大拇指,「你真是个通透的人,给你点个赞,那就把你酿酒的手艺教给我吧,若是我酿出好酒,每天都跟你一醉方休。」 宋子文甩甩袖子并没有特别的当真,他愿意教她酿酒,是因为他最近正好闲了。 「要想酿出好酒,需要一个敏感的舌头,品尝出酒与酒之间的不同。」 「正好从前我酿了各种不同的酒,拿给你来品尝,等你什么时候品尝出酒的好坏,咱们就可以酿酒了。」 楚夕一听说要先品酒才能酿酒,越发的跃跃欲试了。 「好呀好呀,我再去准备两盘下酒菜,咱们不醉不归。」 楚夕去了前面的厨房,正值夏季厨房的新鲜蔬菜也不少,她给拍了两根黄瓜,弄了个松花蛋。 又炒了个花生米,凉拌了一盘莲藕,炒了一盘迴锅肉,一盘辣子鸡丁。 香气四溢馋的酒楼的大厨都说好吃。 楚夕哈哈一笑,把辣子鸡丁的做法顺手就告诉了大厨,从此往后,厨房多了一道辣子鸡丁。 而这边宋子文毫不吝啬,把自己藏的好酒,每样都搬出一小坛来。 看着摆得满满一桌子的酒罈,楚夕才知道宋子文一点都没说错,他不但会酿酒,似乎什么酒都拿手。 小酒罈上并没有贴纸,宋子文仅凭气味,就知道是什么酒。 拿出酒碗一一倒出来,让楚夕品尝。 「这个是桂花酿,相思醉,还有你刚才喝的桃花醉,最出名的竹叶青,这是汾酒,杏花村,古井贡……」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4页 宋子文说出来的名字,很多楚夕并不知道,当然也记不住。 楚夕随意端起一杯,品尝一口,辣的她只吐舌头。 「这酒好辣呀。」 宋子文把一杯果酒放在她面前:「尝尝这个,加了葡萄,不辣,颜色有点红。」 楚夕又浅浅尝了一口,眼神一亮,整个都喝下去了。 「哇,这个好喝,这颜色是红色的,难不成是葡萄酒?」 宋子文笑笑:「相思醉,是葡萄酿的酒,名字来自『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这酒好喝,却不能多喝,容易醉。」 楚夕瞪眼,一脸钦佩的样子:「好诗,好名,好酒。」 「我也要酿出自己的酒,取名逍遥游……潇洒飘逸,游歷江湖的时候喝。」 宋子文举杯:「好,那就祝你酿酒成功。」 楚夕第一次喝这么多酒,其实除了果酒,气味,她是品不出好坏的,只能分出两种口味,辣酒,甜酒。 古代的酒都是纯粮食酿制,即便是果子酒,也是果子发酵后,加了纯度高的粮食酒酿成的。 后劲儿大。 楚夕第一轮品完,就觉得脑袋有点晕沉沉的,看着宋子文的眼神都有点迷离了。 「你是说酿酒先用粮食发酵,再用酒漕,什么是酒漕?」 宋子文把酿酒的过程细细的跟她说了一遍,酒醉的楚夕一个都没记住,酒劲儿上来后,她的头越发的晕了。 却还在不停地喝:「这个相思醉,真的好喝,太好喝了,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不不不,是相思醉,喝多了相思酒更多了,嘿嘿,真好喝。」 宋子文无奈,只能把剩下的酒都收起来,只给她留下一坛相思醉。 「这个是葡萄酒,甜是甜,最容易醉,是用成熟的葡萄,洗干净,把皮和核都去掉,然后发酵一百天,就成了。」 「去年总共酿了两坛,我才喝了一次,你可别都给我喝完了。」 楚夕才不管那么多:「不就是葡萄么,喏,今年的葡萄已经熟了,我也酿几坛,还你就是,不要那么小气嘛。」 菜没有吃多少,一坛酒被她喝光了。 宋子文有些后悔,早知道她这么喜欢喝,就不该拿出给她,放到最后,再让她品,也品不出好歹来。 看了看天色,夏天的夜来得很晚,要是让楚夕在他房间里小憩片刻,应该没事。 别看楚夕是女子,可她大大方方的态度,让宋子文很欣赏。 宋子文把喝得酩酊大醉的楚夕给扶起来:「你喝多了,我扶你回房间休息吧。」 楚夕勐地推开他,本能的戒备心还是有的:「别碰我,我没有喝多,自己会走。」 宋子文无奈地摇摇头:「行,我不碰你,那你走个直线试试。」 楚夕摇摇晃晃地起身,风一吹,越发觉得头晕,醉醺醺的用手一指:「走直线,老娘给你走一个。」 楚夕往前走了两步,她觉得自己已经很稳了,可是身后的宋子文却哈哈大笑。 「楚夕,你真的喝多了,我扶你回房休息一会儿,再回去吧。」 楚夕脑子还是有点理智:「不行,无论多晚,我得回家,不然,我会被坏人拐走……」 宋子文都被整无语了。 「你好好看看,我是宋子文,不是坏人……」 楚夕努力睁大眼睛,盯着宋子文看,却越看越稀奇。 「你怎么变成哪咤了,三头六臂呀,哦,你再跳舞,别晃了,跟我一起回家吧,不然,你也会被拐卖的。」 第76章 喝多了,背你回家 被看成三头六臂,明明宋子文安安稳稳地站在那里。 楚夕竟然说他在跳舞,在晃动。 宋子文知道楚夕真的喝多了。 刚准备把楚夕抱起来,准备回房,却听到一声呵斥。 「放开她。」 宋子文扭头,就看到阴沉着脸的盛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 宋子文把楚夕又给放了回去,颇为无辜道:「她喝多了……」 盛凌云看到楚夕绯红的脸,醉得晕晕乎乎的,再看桌子上好酒好菜,脑中就幻想出楚夕跟宋子文推杯换盏的情景。 莫名的一股怒气从心头升起,咬了咬后槽牙。 「她是我的妻子,下次再喝多,劳烦宋公子遣人去衙门告诉我一声,我自然会接她回家。」 意思是人是他的,就不劳宋子文照顾了。 宋子文似笑非笑地紧盯着盛凌云的眼睛,痛快地答应下来。 「好,一定,只不过,今后若是次数多了,只怕盛大人忙不过来。」 盛凌云瞥了他一眼:「府中有小厮,有丫鬟……」 宋子文也不跟他强辩,手一松,楚夕歪倒在盛凌云的怀里。 很是奇怪,楚夕只是吸了吸鼻子,勐然睁开眼睛,盯着盛凌云看了好半天,才大吃一惊。 「你,怎么来了?」 盛凌云无奈的皱皱眉头:「天黑了,你还没有回家吃饭,我不得出来寻你。」 楚夕傻乎乎一乐:「没事,我跟宋公子一起吃,他有酒……」 盛凌云忍着怒气道:「家里也有酒,你要想喝,让下人打去。」 楚夕却摇摇头:「不不不,是相思醉,别处没有,只有他这里有……」 盛凌云深深的看了宋子文一眼,扶着楚夕,东倒西歪的往外走:「什么相思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5页 楚夕刚准备回答,忽然,打了个酒嗝…… 「额,不行,我要吐了……」 盛凌云扶着她来到树根儿。 楚夕并没有吃多少,吐出来的都是酒,一边吐还一边可惜着:「相思醉,我的相思醉,刚喝到肚里呀,真可惜,不行,不能吐……」 楚夕晕晕乎乎的,硬是把酒又给咽回去了。 盛凌云扶额,此时他有一种扛着楚夕打一顿屁股的冲动。 他拿出手帕递给楚夕:「好点了吗?好点了就回家……」 谁知楚夕摇摇头,醉眼朦胧的看着盛凌云:「不,我不回去,盛凌云太兇了,不回去。」 「我把相思醉给吐了,我得回去再喝点……」 楚夕跌跌撞撞往回走,盛凌云气恼的翻了个白眼,一把把楚夕给拉过来:「我怎么凶了,我凶过你吗?老老实实,跟我回家。」 谁知楚夕抱着树,委屈巴巴的看着他,小嘴撇了撇:「你看你凶不凶,呜呜……我不回去,我要喝酒,你给我喝相思酿。」 盛凌云一看这怎么还赖上了,气得去掰楚夕的手指。 「赶紧走吧,别丢人了……」 楚夕被他掰开,又机灵地重新抱着树,死活不走。 嘴里还喃喃自语:「不走,你是坏人,你要把我给卖了……」 盛凌云知道此时楚夕已经彻底的醉了,连人都不认识了,刚准备用蛮力,就看到不远处买馄饨的大爷劝他。 「喂,那是你媳妇儿,可不兴动手,小媳妇儿那么好看,心疼还来不及那,你得好好劝……」 盛凌云是县令,县里多多少少都有人认识他,他有点拉不下来脸。 可是他看到楚夕醉醺醺可爱的样子,忍不住又心软。 好言好语的相劝:「我不是坏人,我是你相公,你好好看看,看看我是谁?」 楚夕别开脸不看,任性道:「不听不听,我不听,你就是坏人,我要喊警察,我要报案,有坏人。」 警察是什么,他没听说过。 可楚夕说报案,他就是县令,她去那儿报案。 盛凌云灵机一动,从怀里掏出钱袋:「咦,你看,谁丢的银子?」 楚夕不认识盛凌云,盛凌云的钱袋子她是认识的。 俩人的银子都在空间里放着,为了分清楚谁得利多少,楚夕还专门做了个帐本。 而盛凌云作为县令,也不能没有银子,于是盛凌云就让楚夕每月给他二两银子零花。 钱袋是盛凌云让楚夕绣的,上面歪歪扭扭绣着一朵荷花和一只青莲,代表着出淤泥而不染,清廉。 楚夕绣工不好,荷花绣得一团糟,尤其是青莲,像是一团青线。 所以这个钱袋子,楚夕是认识的。 一看到盛凌云拿出钱袋子,噼手抢过:「盛凌云的钱袋子,怎么在你手上,哦……我知道了,你是小偷,真是大胆,竟敢偷县令大人的钱袋。」 盛凌云无语死了:「你仔细看看,我是谁?」 楚夕瞪着眼睛嘟着嘴,她喝多了眼睛都不聚神,怎么能看清楚:「你别动,我好好看看……」 忽然,楚夕双手捧住了盛凌云的脸,强迫自己看看清楚。 「盛……凌……云……」 楚夕总算是看清楚了,谁知接下来,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你不要砍我手指,我听你的,什么都听你的,你不要把我给卖了……」 盛凌云整个人呆愣住了,他看着痛哭流涕的楚夕,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劝了。 砍手指?卖了? 盛凌云性子是暴虐,前世他不知道砍过多少人手脚,担任过一段大理寺卿,审问犯人无数。 可这一世他只砍过一个人的手脚,就是摸过楚夕的王守贵的手脚,是当着楚夕的面砍的。 盛凌云以为她不害怕,没想到,竟然让她印象那么深。 是了,前世他即便是对人行刑,发脾气,也都没当过楚然的面,而这一世……是他疏忽了。 只是……卖了她…… 难不成他以为他对像对待楚然一样对待她? 盛凌云心软了,耐着性子哄道:「你是我妻子,我不会砍你手指的,也不会卖了你的……」 楚夕听懂了,眨眨眼,再眨眨眼:「我帮你赚钱,你不能砍了我,也不能卖了我……」 盛凌云点点头,痛快地答应:「好。」 「咱们说话算话,拉钩。」楚夕伸出小拇指。 盛凌云只能跟着她幼稚:「拉钩。」 楚夕『嘿嘿』傻笑:「我告诉你,我能赚大钱……」 盛凌云蹲下身子:「你厉害,我背你回去,你告诉我,怎么赚大钱……」 楚夕终于对盛凌云卸下防备,趴在盛凌云的背上,笑呵呵道:「我要酿酒,相思醉,好喝,我会酿,葡萄酒,各种葡萄酒……我一定能赚大钱。」 楚夕趴在盛凌云的肩膀上,嘴里吐出一股子酒气,散发着淡淡的酒香。 第77章 酒后有些乱七八糟的 盛凌云虽然不会酿酒,可对酒的品鑑还是有的,毕竟前世他也喝过不少好酒。 可是相思醉,他压根听都没听过。 听楚夕说是用葡萄酿的,他想起了前世在宫里喝的突厥进宫的酒,似乎便是葡萄酿的。 据说这种酒很甜,很醇,宫里的贵人们都很喜欢喝。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6页 只是他也不知道这种果酒,喝完之后这么容易醉。 听着听着,后背上没有了声音,传来楚夕长长绵绵的唿吸声…… 她睡着了。 天气炎热,盛凌云把楚夕从酒楼背到县衙,出了一身的汗。 可进了衙门之后,盛凌云也没假于人手,把楚夕稳稳的放在床上,让人准备热水,他洗澡。 盛凌云洗完澡,晾头髮的同时,又看了会儿文件,让朦胧熬了一碗醒酒汤给楚夕醒酒。 夏日绵长,楚夕蒙了一觉,心里到底惦记着要回去,不多时便醒了,看到朦胧来知晓自己已经被盛凌云背回来了。 她揉着太阳穴,觉得脑仁儿疼得厉害。 盛凌云从书房里走过来:「朦胧,天不早了,你去休息吧,让我来……」 盛凌云接过碗,扶着楚夕坐起来,把醒酒汤给喝了。 「头疼吗?我给你按按……」 「嗯」楚夕朦朦胧胧回答,「谢谢。」 盛凌云放下空碗,抬手给楚夕揉着太阳穴。 屋子里燃着驱蚊的香,淡淡的,很好闻。 楚夕晕乎乎地抬起头,醉眼看着盛凌云,忍不住伸手抹了一把:「你长得可真好看……」 盛凌云失笑:「嗯,我知道。」 楚夕也笑了:「包你一夜,多少钱?」 「嗯?」盛凌云的笑容僵在脸上,「你说什么?」 楚夕更是大胆的往前凑了凑,几乎要碰到盛凌云的嘴唇,魅惑地笑笑:「包你一夜……你愿意不?」 包夜?她竟然把他当做小倌…… 气得盛凌云心肝儿疼。 「二两银子……」是他一个月的零花钱…… 楚夕笑了,伸手一把拉住盛凌云的衣领,把人给压在了床上。 「不贵,不贵,还挺实惠哩……」 说着,楚夕解开了盛凌云的衣裳,轻轻地用手指在他胸肌上划拉。 盛凌云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那个怒气莫名消散,面对着如此销魂的楚夕,竟然隐隐有种期待的兴奋。 「你醉了……」 盛凌云想阻止楚夕,他知道楚夕并没有真正的接受他,他不愿意趁人之危。 谁知楚夕娇媚的一笑:「我没醉,虽然有点喝多,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她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指顺着腹肌往下滑。 盛凌云缓缓吸了一口凉气:「你真的知道你在做什么?」 「当然」楚夕自信的回答,苦读书二十余载,她还是个大闺女,眼瞅着马上三十了,她这份成人礼虽迟但到。 盛凌云不知道楚夕是穿越的,以为她是清醒的。 也没再说什么,安静地闭上嘴巴,等着她下一步的动作,而他炙热的眼神中,藏着利箭。 他在隐忍,等待合适的机会,一触即发。 可楚夕还是谨慎的,待她纤细的手指滑向盛凌云的小腹,她忽然问道:「你是健康的吧……」 嗯?盛凌云不清楚楚夕的脑迴路,闷闷地回答:「没有病,健康得很。」 楚夕继续往下,只是手指有些犹豫,显然此时的她心里正在挣扎。 「我听说做你们这行的……要不还是找个套吧……」 套?什么套?盛凌云有些着急了,他一把握住了楚夕的手,几乎有点迫不及待了…… 「你若不行,让我来……」 楚夕微微一怔,天旋地转地翻了过来,她竟然被男人压在了身下。 头上的簪子把她的头给艮的有点疼,楚夕忽然有些清醒过来,忙把人推开。 「不行,还是不行……」 她不是随便的人,就算是谈恋爱的时候,也没有跟男人接触太亲密,更别说找牛郎了。 她学医的,有洁癖,牛郎……有点不干净……如今也不是谁都能信的,毕竟那种病的感染率还是很高的。 可她忘了,她穿越了,面对的不是现代人,而是盛凌云。 盛凌云的兴趣已经被她点燃,怎么能轻易的灭火。 大手掀起她的小衣抚上她的柳腰,她的腰虽然不是很细,却很长,捏了一把,软软的,滑滑的,手感好极了。 刚准备继续往上攀岩,忽然,就听到楚夕痛苦地喊了一声:「不行,肚子好疼……」 盛凌云停住了手,看向楚夕,只见她刚才还绯红的脸,瞬间变得苍白。 难不成是身体还有余毒…… 盛凌云心里一紧,赶紧从她身上下来,却不期然看到床上有一滩嫣红…… 「你,你来初潮了……」 楚夕瞬间清醒,她忍着小腹疼,看向盛凌云,懊恼得紧要下嘴唇。 是的,这具身体到现在才来葵水,第一次叫初潮。 初潮来的时候,疼得她肚子里,像是被电锯在里面钻一样的疼。 而盛凌云也惊呆了,赶紧下床,想去喊大夫,可想想,似乎大夫也解决不了。 他前世身边也有女人,这种事,他懂,但是懂得不多。 他的经验只来自于前世的楚然。 因为他见过楚然来初潮时,疼得死去活来的样子。 现在,他看到楚夕也疼得脸色苍白,他紧张得恨不得替她疼。 「需要我做什么?」 楚夕捂着肚子,此时的盛凌云还真的什么也做不了,可是古代人怎么度过这几天的,她也不知道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7页 哪本书上会写这个,写得这么详细。 她只知道古代有个叫月经带的东西,可这具身体来得太突然,她也没准备。 「去把杨柳喊来吧。」 朦胧,吴小妹年纪都不大,也不一定有经验。 杨柳是生过孩子的人,她一定有经验。 果然,杨柳得知楚夕来了初潮,迅速地拿来了一个新的带子,然后弄了一些草木灰在里面,手把手教楚夕怎么用。 楚夕肚子疼得厉害,她又弄了个热毛巾给她敷上。 杨柳又替她换了新的床单,折腾了半天,总算是不疼了。 楚夕虚弱地躺在床上,此时的她也彻底的清醒过来。 看着欲求不满,又紧张兮兮的盛凌云,楚夕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盛凌云知道楚夕肚子疼,他躺在床边,以便随时照顾她。 心里的那团火,好不容易压下来,他也累了。 刚准备睡觉听到楚夕的笑,他莫名地皱眉:「你笑什么?」 楚夕对刚才调戏牛郎是有印象的,如今清醒过来,自然是明白自己已经穿越了,而调戏的人是盛凌云。 第78章 学酿葡萄酒 自己喝多酒,又差点做了荒唐事,没想到盛凌云不但没生气,竟然还这么紧张她。 她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盛凌云跟她在小说里看到的不一样。 忍不住有些感慨,看到盛凌云这个样子,忍不住笑出声。 「没什么。」她想到刚才盛凌云情动时戛然而止的样子,有些好笑,同时也庆幸自己,还没有失了清白。 「谢谢你,没有趁人之危。」 楚夕喝多喜欢胡言乱语,盛凌云没有趁机对她下手,至少说明盛凌云是个君子,有点底线。 同时,楚夕也觉得有没有可能盛凌云是因为对她没感情,才不动声色的。 如果是这样最好不过了。 楚夕穿越一次不容易,尽管古代对女子有很多的禁锢,她也想好好生活,活出一个自我。 没有办法和离,也不可能自立门户,但她能在最大范围内,守住自己的心,守住自己的底线。 盛凌云喜欢楚然,都能把她送人,利用她。 果然是一个为了达到自己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看来以后楚夕要当心了,不要过去放纵自己,也不要过于地相信盛凌云。 等时机成熟,好聚好散。 她不想当什么一品夫人,也不想当诰命夫人,她只想做一个自由自在的人。 想到这里,楚夕闭上了眼睛。 「盛凌云,谢谢你,如果我学会了酿酒,我将赚来的银子分你两成。」 盛凌云不屑地轻笑一声,竟然答应了:「那就谢了,睡觉吧。」 要钱不要人,最好的合作关系。 楚夕总算是放心了。 黑暗里,盛凌云慢慢的睁开了深幽的眼眸,像是一汪清澈的湖水,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流涌动。 只是片刻,被他长长的睫毛敛下,恢復平静后,云淡风轻,他也慢慢的闭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他也决定离楚夕远一点,只要俩人还在一起就行,他不能表现的太过在意。 尤其是回到京城后,任何人都不能成为他的软肋,成为他的弱点。 宋子文果然是讲信用的人,第二天,一大早就让府里的丫鬟,给楚夕送来一本书。 书里写的便是做酒的流程,其中还有宋子文的标註。 比方说多少斤粮食出多少酒,数量是差不多的,还比如说做酒的设备,蒸笼什么的,需要重新做。 末了,宋子文又补充道:「酿酒的东西不用买新的,有些酿酒作坊有多余了,可以问问他们。」 可是等到楚夕开始动手的时候,发现,只看书是不行的,纸上谈兵,还是要实际操作一番。 但是酿葡萄酒,是最简单的,又正值夏季,楚夕就算是把空间里的葡萄都拿出来也可以。 而酿葡萄需要用的高度蒸馏酒,去酒铺买就是了。 楚夕想好后,专门又把酿葡萄酒的过程又看一遍,刚准备出门去买发酵的酒罈子,就被朦胧拦住了。 「夫人,大人临走的时候,让给夫人熬得红糖姜水。」 楚夕唰的一下脸红了:「啊,这……」 他怎么什么都管呀,一口气把红糖水喝完,楚夕准备起身,身下波涛汹涌,肚子顿时又开始抽抽的疼。 「夫人……」朦胧扶着她躺回了床上,楚夕捂着肚子脸色又开始发白。 吴小妹也赶紧过来,手里拎着刷好的马桶:「夫人,要不要去茅房?」 楚夕摇摇头,刚去过,总不能住进去吧。 吴小妹机灵地看到楚夕手里的东西:「夫人,这几天你还是歇着吧,需要做什么,吩咐我们就行,我们本就是丫鬟,供夫人使唤的。」 说句实在话,吴小妹是见过王家怎么虐待下人们的,所以她不愿意当下人,当丫鬟。 可自从来到县衙,发现楚夕对所有人都很不错,就算是她做错了事,也不会打不会骂,更不会扣钱。 如果是这样的主家,吴小妹是相当愿意给他们当丫鬟的。 楚夕自己不能动,也只能让他们帮忙了:「把那本书拿过来我指给你看。」 楚夕让吴小妹给她买一个大酒罈子,还有一个新木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8页 吴小妹不识字,但是宋子文给楚夕是图文兼併的。 她越看越熟悉,忍不住问道:「夫人,你可是在酿酒?」 楚夕点点头:「夏天到了,后院种的葡萄吃不完,我想酿成酒。」 吴小妹吃了一惊:「夫人会酿酒啊,太好了,我舅舅家也酿酒,只是我记得舅舅家是用粮食酿酒,夫人竟然用葡萄。」 楚夕这才知道吴小妹的外家在隔壁的县,家里竟然还有个小酒馆,酿酒为生。 吴小妹的父亲是王家的掌柜,年轻时他跟着掌柜的东奔西走的採购,认识了卖酒的吴小妹的母亲,这才有一段姻缘。 楚夕也有些意外:「那你会酿酒吗?要是会的话,我们在县里也开个酒馆,让你做掌柜的。」 吴小妹惊喜地点头:「会的,会的,小时候我爹娘不待见我,从小让我住外家,没事就帮舅舅酿酒,过程我都会,只是,夫人……掌柜的不都是男人做的么,我一个女娃,能当掌柜的吗?」 楚夕无奈地感嘆,越是落后的地方,对女子的约束越大,一路上经过那么多的地方,经济发达的区域,当掌柜的,外出经商的还有女子。 反倒是小地方,女子出门都要蒙面了。 「当然能,京城里有个胭脂铺,是京城的首富,据说就是女人当掌柜,东家也是女人。」 这个是小说里剧情,因为楚然想要把金矿的金子以正规的名义拿出来用,所以,无论赚钱不赚钱,她都要找个生意做。 找来找去,就找到了胭脂铺这个买卖,可她又不会做胭脂。 就打算跟胭脂铺的东家合作,没想到胭脂铺的东家是个女人。 楚然跟她合作的很愉快,只是后来,那个女子发现了楚然并不在意赚钱与否,而是利用帐本洗了很多银子,她渐渐明白楚然的意图,从而发现了楚然有个金矿。 要知道在大梁朝是不允许有私矿的,即便是皇子们都不行。 所有的矿产都是朝廷的,不允许私自开挖。 接下来的结果可想而知,那个女东家就被楚然杀了,楚然顺势也吞併了她的胭脂铺。 而那个女东家的家人却并不知道真相,等太子登基后,还成了楚然的帮手。 吴小妹听说自己能当掌柜,越发积极了,帮楚夕买了大酒罈子,当楚夕的助手,让她干啥她干啥。 第79章 咱不缺钱,别委屈自己 「这串可以,这串也不错,好了,不少了,下来吧。」 后花园的白骨挖出来之后,送到了义庄存放。 花园还是要用的,楚夕就把花园改成菜园子,种了几壠小白菜,辣椒,黄瓜,长豆角等等。 除了供给前面大食堂,后院的小食堂,楚夕也会拿出来一些腌咸菜。 比方说辣白菜,酸豆角,酱黄瓜等。 菜地里两边种着葡萄,还有空闲的地方,也种了葡萄。 后花园虽然不大,转一圈下来,葡萄已经摘了几大盆。 楚夕时不常都会让吴小妹捡好的给大家们送过去,尝尝鲜。 如今大家都吃怕了,一看到葡萄都牙疼,她就让吴小妹把剩下的葡萄都摘下来,开始酿酒。 第一步,洗葡萄,然后再风干,这需要一两个时辰的时间。 吴小妹把葡萄晾上,从厨房里端出一碗红糖姜水。 「夫人,这是大人交待的,每天都要喝一碗,快点喝吧,一会儿就凉了。」 今天是初潮第二天,肚子还是有点痛,却已经好多了。 楚然若是还在,一定惊讶于盛凌云的细心,要知道他可从来没关注过她的小日子。 楚夕却并不以为然,自从她替盛凌云挡了一匕首后,盛凌云对她的关心,让她感觉很烦躁。 端起碗来一饮而尽,不悦的吐槽:「大人真的是越来越多事了。」 吴小妹偷笑:「夫人,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天下多少成了亲的女子,想要夫君的关心,那些男人们成亲前,对你百依百顺,一旦成了亲,就不理不睬了。」 楚夕笑了:「没想到你小小年纪,懂得挺多。」 吴小妹呶呶嘴:「我都是听我娘说的,我娘总埋怨我爹,成亲后就不愿跟她说话了,要知道成亲前,我爹半夜还爬墙找我娘呢。」 每一对结婚的夫妻,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 除了楚夕,楚夕一穿越就成亲,她跟盛凌云是没有多少感情基础的。 谈恋爱不如挣钱。 楚夕还是研究卫生巾吧。 作为医学生,要善待自己。 她放下书,揉揉肚子,她对古代的卫生带,相当不满意,想好好的改良改良。 她用柔软的棉花布加上精细布做成一个布袋,然后再做一个带着扣子的带子,把棉花布袋里装一些草木灰。 把布袋扣在有扣子的带子里,这样等布袋满了,可以直接扔,留下有扣子的带子,洗洗能反覆用。 说做就做,在做饭张大娘的帮助下,丝和棉纺织在一起,又薄又透气。 楚夕粗粗算了一下东西和成本,果断放弃。 她还是出了五百钱银子买了一些细棉便宜。 细棉买回来,裁好,一面是便宜的粗布,一面是贵的细棉,也算是节约了成本,然后在往里面装草纸和药棉。 终于做出来一个舒服的卫生巾,楚夕试过之后,果然效果不错。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9页 楚夕打算把这个做成生意,像是现代卫生巾一样。 拿着做好的卫生巾,左看右看很是满意,除了价格高一点。 余光看到盛凌云从外面回来,她赶紧把卫生巾藏了起来。 「藏什么呢,我都看到了。」 盛凌云忙了一天,托着疲惫的身子,声音也有些慵懒。 这两天楚夕也再忙,除了酿葡萄酒,就是捣鼓布,他也不知道她做的什么东西,看起来神神秘秘的。 「你再写写画画算什么呢?」 楚夕赶紧用胳膊盖着:「不准看,看了长针眼。」 盛凌云轻笑,捏了捏楚夕的脸,觉得她幼稚的可爱。 「我什么没见过,刚才都看到了,不用藏了。」 楚夕撇撇嘴,悄默默的把图给折了起来:「我做了一款女性用的东西,但是一次合计下来,要用掉二两银子,你说贵不贵?」 盛凌云的耳根有点红,他忽然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了。 当时杨柳拿来那个月经带的时候,她就有些嫌弃,这几天估计都在弄这个。 盛凌云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反问她:「你的葡萄酒酿好了吗?」 葡萄酒跟卫生巾又有啥关系? 楚夕点点头:「那个简单,等发酵好就能喝了。」 盛凌云又问:「你酿那个葡萄酒,打算卖多少银子?」 楚夕轻轻的摇摇头:「这个我还没想过,第一次做,也不知道好不好喝,做好之后,咱们先自己喝。」 盛凌云挑眉:「你不是说要学会酿酒,自己做生意赚大钱。做生意总要有个成本。」 这句话倒是跟宋子文说的一样。 楚夕掰着指头算:「葡萄的话,自己家种的,买的酒罈是要花钱,要是请人来做,人工也算银子,还有房租,店面的房租。」 「成本的话也不低,我记得吴小妹说过,他舅舅家的酒,好一点的要八十两银子一坛,一坛是十斤,合到八两银子一斤,普通点的就便宜了最便宜的要五文钱一斤,味道不好。」 盛凌云没想到楚夕算的挺清楚,脑子这么好使,点点头:「那你有没有问她,是八两一斤的酒好卖,赚钱,还是五文钱一斤的酒好卖,赚钱?」 楚夕瞪大眼睛,想了想:「我还真问过,当然是八两一斤的卖的最多,也最赚钱,八两一斤的酒,成本其实并不比五文钱一斤的成本高,只是过程复杂罢了。」 盛凌云再点点头:「其实在京城,有些好酒能卖到百两一斤,京城有钱人,能喝得起百两一斤的好酒,为啥用不起二两一次的东西,再说也不是天天用,一个月才用一次,一来也不过二十多两。」 盛凌云这是在循循诱导她,男人消费起的东西,女人一样消费的起,而且女为悦己者容,更能精心的装扮自己。 楚夕恍然大悟,男人们可以喝得起百两一斤的好酒,为啥女人不能用二两银子的卫生巾。 她之所以嫌贵,是因为她从来就没有过多少钱,也用不起太贵的东西,本着经济实惠的原则,计划消费。 她若是做出来卫生巾,给有钱人用,只要舒服,别说二两,就是二十两也有人用。 有钱人的生活之所以她无法想像,是因为她不是有钱人。 「唉,那看来这个生意不成了。」楚夕嘆口气。 临济县穷人多,她想用这个赚钱有点难。 第80章 建个批发市场 盛凌云却鼓励她道:「你可以先给自己试试看,多改良几次,等自己用得舒服,回头到了京城,拿来做生意也是可以的。」 「别人没有银子是他们的事,你不要委屈自己,咱们还是用得起的。」 区区二两银子的物品,他也不愿意让楚夕跟着他吃生活的苦。 楚夕眼神一亮,虽然俩人都没有说什么,仿佛心有灵犀,她也明白有些生意是做给有钱人的。 比方说现代人背的包,普通二三十块钱的包也能用,二三百的背着质量已经相当好了,可有钱人喜欢的是几万的包。 买的是质量吗?当然不是,是价格,仿佛价格越高,东西越好。 葡萄酒可以走高端,卫生巾她还是决定到了京城之后,看情况再说,毕竟私密的东西,不好拿来做生意。 盛凌云说了,她可以自己用,楚夕没想到他对她,倒是什么都捨得。 是了,盛凌云在金钱上,还是很大气的,对楚然也专心。 毕竟是小说里的男二,除了被当成工具人,有点疯魔之外,也没啥缺点了。 言情小说的作者都是拿男二对比男主的,男主是女主的,男二是大家的。 看小说的时候,楚夕对盛凌云是同情的。 可真是让她去接触盛凌云,她是拒绝的。 对于一个性子偏执,情绪时常不稳定,心里都是别的女人的男子,楚夕很难对他有别的想法。 合作还是要合作的,毕竟在陌生的古代,还是要遵守时代规则,楚夕要活着。 临济的夏天来得快,去得也快,刚下了两场雨,天气就开始凉了。 楚夕的葡萄酒已经封口了,就等着发酵完一百天后,开怀畅饮。 她没有用太多的工艺,毕竟葡萄酒加上高度的白酒也是可以的。 白酒不好酿,她干脆买就行了,好在临济县的人都爱喝高度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0页 至于那种带子,确实费银子,做出来自己用还是可以的。 宋子文不知道去了哪里,把酿酒的步骤画成册,交给楚夕后,他人就不见了。 秋天粮食要丰收了,盛凌云又开始各个乡村的巡视,依然带着楚夕,而楚夕则要求自己骑马。 春耕秋收,能种下的粮食都成熟了,麦子金光色,被太阳一照,闪着光。 当地的老百姓看着麦穗颗粒饱满,一见到盛凌云都心甘情愿地跪地磕头。 「盛大人救了我们大家呀,盛大人送来的种子,比我们当地的种子好太多了,今年一定是大丰收。」 盛凌云也很开心,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可,确实很不容易。 他手搭凉棚看看天色:「趁着天晴,赶紧把粮食给收了吧,要是逢着下雨,粮食都会烂地里的。」 粮食种下,长势好,都不算丰收,只有颗粒归仓才算是丰收。 楚夕也跟着抬头看看天色:「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天应该是个好天气。」 老百姓拱拱手:「借夫人吉言,还是再等两天,等麦子成熟了才能收。」 最后来到陈家庄,陈大的老家,这个村子靠着山,没有多少平地,想要种地有些不容易。 他们有些在能开垦的地方种了很多的蔬菜。 黄瓜,豆角等等,楚夕骑着马来到陈家庄的路上,很多村民们都挑着几十斤的重担,去集市上卖蔬菜。 县城离村子比较远,一来一回至少一天。 陈家庄还养了鸡,鸭,鹅等家畜,盛凌云他们一来,里正就送了一篮子鸡蛋,一篮子鸭蛋等。 当着盛凌云的面,里正笑的很真诚。 楚夕却发现一个重要的问题,古代的乡村很多东西都自给自足。 他们村与村之间路不好走,全靠两条腿走路,就算是家里餵了很多只鸡,有很多鸡蛋,销路是个大问题。 从陈家村出来,楚夕拉着盛凌云去了他们待过的驿站。 如今驿站修葺好了,有三个官差在里面管着,只是这么偏远的地方,没多少人来。 盛凌云有些不解:「好好,你拉我来这里做什么?」 楚夕拉着他,来到驿站房顶,指了指不远处的空地。 「盛凌云,如今老百姓粮食大丰收,蔬菜大丰收,鸡,鸭也不少,但是临济县人口数量有限,他们的东西自己消化是很难的,要是能把东西卖到隔壁的县,或者更远的地方,老百姓的收入会更高。」 盛凌云沉默了,他也遥遥地望着远方,很聪明地就明白了楚夕的想法。 「让临济县的老百姓走出去……」 楚夕点点头:「其实,一个地方老百姓过得好不好,经济发展是最重要的。」 「咱们做了一年的努力,老百姓应该能吃饱肚子了,解决温饱后,也不能满足,要发家致富。」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临济县太小,老百姓手里有东西需要买卖,就得走出去,去到更远的地方。」 盛凌云喃喃自语:「要想富,先修路……这是个好主意。」 楚夕又指着那一片空地说:「等路修好了,这个地方就建一个大型的批发市场,临济县老百姓把自己剩余的东西拿到这里卖,别的地方人也可以来这里进货,如此以来,也省了不少时间。」 「何为批发市场?」盛凌云忽然问。 楚夕微微一怔,这么简单的名词,还用解释。 「批发市场就是……批发……市场……」 废话说得真熘。 盛凌云挑眉,你这话说的,看我能不能听懂…… 楚夕干笑一声道:「我打个比方吧,就好比陈家庄的鸡和鸡蛋,他们养了很多,成本也不少,但是一只只的卖,太慢,要是一下子卖一百只,是不是就能增加钱的流通。」 「但是,买一只的价格,肯定比,买一百只的价格高,卖一只叫零售,卖一百只就叫批发。批发的价格虽然低,但是却可以促进银子的流通,银子只要流通得快,老百姓手里就能有钱。」 盛凌云不愧是读书人,楚夕这么一说,他立马就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把临济县的特产,集中在一起,卖出去,对吗?」 楚夕忙点头如捣蒜:「是,但是临济县离建安城太远,要是在这个地方建个中转站,外面的人就不用跑县里购买东西了,直接买了就能拿回去卖。」 盛凌云脱口吟道:「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 「我来临济县后,农工商虞,我也只做其一而已……」 第81章 抢收粮食 楚夕看到盛凌云神色有些失落,忙劝慰道:「你已经很不错了,所有生产那个不是建在吃饱肚子的基础上,以后这些,只要大人给一个良好的环境,都可以慢慢来。」 盛凌云深深的吸了口气:「你说的对,为官者,总是要造福一方,只要填饱肚子,治安好,百姓们自会安居乐业。」 楚夕:「临济县还是有很多特产的,比方说山货,你看宋子文都来这里经商了,这里虽然小,只要东西好,定然会吸引众多商人的。」 临济县有山货,有些打猎为生,就是把猎物卖给商人。 回去后,盛凌云就开始安排修路,在驿站的附近,盖『批发市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1页 商户们收来的银子,花销要註明出处,盛凌云来的时候,临济县千疮百孔,修修补补,再加上衙役们的月钱,银子已经花了差不多了。 接下来又是一年税收的高峰期。 老百姓的粮食丰收,他们该交税粮了,东方游让人把空了两年的粮仓给好好打扫和修缮了一下。 盛凌云好不容易休息两天,眼瞅着要收穫了,这天傍晚,东方游急匆匆的从外面跑了进来。 「大人,我刚才去了山上,观了一下天象,这老天似乎有些不对劲,今晚和未来的两天恐怕有雨呀。」 盛凌云心里咯噔一下:「我前两天去个村里,老百姓的粮食还没有收,要是这个时候下雨,那粮食会……」 「就算是收回来,也会发霉……」东方游补充道。 盛凌云正在吃饭,放下了筷子:「先生可有什么主意?」 东方游轻轻的摇头:「别无他法,只能抢收了。」 种了一年的粮食,好不容易,有了收成,要是被雨水浇烂在地里,一年的劳动都白干了。 盛凌云饭都不吃了立马起身道:「叫上所有衙役,跟我下乡。」 半个时辰不到,衙役们就集合完毕了,盛凌云亲自带头下乡,兵分三路,东方游带一波人往东边村子,胡三刀带一队往西边的村子。盛凌云带人往北。 楚夕主动请缨:「我跟朦胧一起去南边。」 楚夕带人进了村子,发现有些庄家已经收割完成了,她立马把里正给喊了过来。 「为啥有的粮食收了,有的粮食没有收割?」 里正身上都是草屑,一脸的疲惫:「夫人呀,村子里的老人说这两天有雨,要抢收粮食,可有些人不信呀,我也没办法,还有的人,家里只有女人,收不完,根本收不完。」 古代可没有天气预报,但是,看天种地的老农们,自有一套种地的秘诀。 楚夕看了看还有三分之二的粮食没收,挥挥手:「县令让我带人来帮你们抢收,争取在大雨下来之前,做到颗粒归仓。快,你把这些田地的人都喊来。」 里正看了一眼楚夕身后七八个衙役,眼神放光。 他看到县令夫人带人来,气势汹汹的,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没想到竟然是帮他们收粮食的。 顿时,感激的泪都飙出来了。 「唉,唉,小的这就去喊人……」 不多时,村里的人都来了,听说县令带人帮他们抢收,虽然忙了一天,他们个个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 「草民谢盛大人。」 天都快黑了,楚夕摆摆手:「大家一起吧,晚了都来不及了。」 一时间,所有人一起上,里正也给衙役们都发了农具。 楚夕也跟着下地干活了,她虽然不会用镰刀,可原主会,本能的,她挥洒着镰刀,一把一把的把粮食给割下来。 常年不干活,她累的腰疼,她不是矫情的人,憋着一口气,跟大家一起干活。 前面有人割,后面有人收,一趟趟的运到每个人的家里。 这个时候楚夕特别想念现代的机械化,没想到当农民这么累,就算是天黑了,太阳下山了,干活的时候,她的汗水都没有停过。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幸好不是正当午,要不然更热。 等楚夕带着衙役,刚把所有粮食都割完,颗粒归仓,突然,天空一声惊雷『轰隆隆』,伴随着要把天空裂开的闪电,一阵狂风颳了起来。 「要下雨了,果然要下雨了。」 楚夕用袖子擦擦额头的汗:「东方先生神了,他预计的说是凌晨四更下,这已经是三更半了吧。」 朦胧干完活,也是累的不轻:「是,再有一盏茶的时间四更。」 楚夕说:「那我们现在回县城还来的及,走吧。」 里正看着刚帮他们收过粮食的衙役,各个累的不轻,又是端茶又是倒水。 「天要下雨了,大家都别走了,等雨停了再走吧。」 谁知楚夕却摇摇头:「我们早晚要离开,东方先生说,这场雨要下两三天,抢收粮食之后,你安排大家注意防涝,另外看看谁家房屋漏水,及时修缮。」 「我们人多,就不打扰了,走吧,大家回去。」 来的时候都交代过来,不让留宿村民家中,这么多人吃饭,不把人家给吃穷了。 再说,要真是下个两三天,衙门里有事怎么办。 趁着还未下雨,楚夕带着人赶紧回去了。 她没看到的是,他们走后,村子里的老百姓都出来相送了,纷纷跪在地上磕头感谢。 里正也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有生以来还能碰到这样处处想着老百姓的好官,有福了。」 粮食收到屋子里,还要脱穗,还要晾晒,才能装起来,晒的越干,保存的时间越长。 但是接下来的活就不用担心了,损失已经是最小的了。 楚夕他们走到一半,就开始下雨了,刚开始一大滴一大滴的下,等他们到了城门的时候,瓢泼大雨已经下的人睁不开眼睛了。 守城门的人,看到他们回来了,赶紧把门给打开。 暴雨如雷,楚夕扯着嗓子问:「都谁回来了?」 守城门的衙役:「东方先生回来了,盛大人和胡大人都没回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2页 楚夕刚想着要不然去帮帮盛凌云,毕竟他去的那个村子,田地的数量还是很大的。 犹豫中,盛凌云就带着人马也过来了,他带着斗笠,披着蓑衣,身上也都湿透了。 「收完了?」 楚夕点点头。 盛凌云一挥手:「赶紧回去。」 到了凌晨的时候,所有人都回来了,其他情况跟楚夕的差不多,村子大,土地多的地方人也多,有衙役的人带头抢收,无论信不信有雨,都能做到颗粒归仓。 第82章 一方父母官 县衙的衙役们干了一夜活,又被淋了大雨,盛凌云一挥手,给大家每人奖励一只鸡,休整一天。 楚夕微微一怔,陈家庄的鸡,她刚进村子的时候,还听说养的鸡太多了,卖不完。 临走的时候,养鸡的老农脸笑开了花,原来盛凌云都给买了。 衙门上上下下也四五十号人,至少五十只鸡吧。 空间里更多…… 盛凌云处理完公务,回到房间的时候,楚夕已经洗了个热水澡,正在给受伤的腿抹药了。 「你回来了,我又加了热水,你也去洗一洗吧。」 盛凌云轻轻『嗯』了一声,皱着眉头,来到床前:「你再干什么?」 就看到楚夕细白的腿上,一道道全是刀伤。 「你怎么也下地干活儿了,那么多人,不缺你一个。」 楚夕翻翻眼皮瞅了他一眼:「我又不是没干过,从前在老家,每年秋收,不都是我和我娘下地干活。」 这话是真的,原主体胖力气大,秋收时,家里的男人干活,女人们不比他们干得少。 全家除了楚然,没有不下地的。 即便是下地干活,也没有拿镰刀往自己腿上砍的。 主要是穿越来的楚夕还不熟练。 「我帮你吧。」盛凌云看着楚夕的小腿上,伤痕累累,心里勐然揪了一把。 楚夕看着他正在滴水的髮丝,把他给推开了。 「快去洗洗,别感冒了,这伤真不要紧,再说有灵泉,不用你担心。」 楚夕说着,避嫌的把腿和脚都给遮住了。 盛凌云幽幽轻嘆,到底还是有隔阂,他起身去屏风后洗澡去了,但是那一道道的伤口,在白皙的腿上,显得那样狰狞,让盛凌云很是不忍。 他忽然有点不了解楚夕了。 印象中的楚夕,蠢笨胖,自私,脑子一根筋,重生一世,就算是变聪明了,瘦下来了,品性应该不会变的。 重生以来,楚夕变得善良,豁达,似乎对他都不那么在意了。 这样的楚夕,很难不让他动心。 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干爽的衣裳,等他从屏风后出来,就看到楚夕靠着床棱,头一点一点的,昏昏欲睡。 而她手上还端着茶杯,茶杯里应该是灵泉。 小腿上的伤疤有些已经癒合了,有些却刚结痂…… 这是正在给自己抹药都累得不行了。 盛凌云也没喊她,悄悄的接过她手里的杯子,用巾帕沾着灵泉给她剩下的伤口继续抹药。 摸完腿,把她横抱起,轻轻的放到床上,不经意碰到她的手,只听她『嘶』的一声。 盛凌云把她放好,再去看她的手,在原来都有茧子的情况下,竟然还是磨了几个泡。 盛凌云把泡给挑破,用灵泉抹了抹,犹豫一下,把她的衣裳撩起来,胳膊和腿都检查了一遍,伤势也都擦了一遍。 还剩一些灵泉,他准备给自己手上的泡也摸摸,忽然想到楚夕今天是骑马去的。 有心看一眼她的大腿有没有磨伤,只是那个地方太私密,从裤腿过不去,也不好扒人家裤子。 想了想,闭上眼睛,摸到那个地方…… 「嘶」楚夕再次吸了口冷气,太累了,眼睛都睁不开,但是本能的,腿岔开了,虽然姿势不雅,可足够盛凌云给她上药了。 穿着里衣,也能看清楚,他干脆把灵泉隔着衣服抹在伤口上,果然,不多时伤口癒合,衣服虽然湿了,这种天气很容易干的。 今天有雨,雨水绵绵,凌晨时分雨也哗啦啦地下着。 虽然这场雨会下个两三天,临济干旱,水渠也已经修好,应该不会有大的灾难。 盛凌云也累得不行,往床上一躺,秒睡。 雨水过多,还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到了中午,就有人来报,说有个村子发生了泥石流,有两三家的房子被冲垮了。 盛凌云连忙起身,带人去看,等处理完,天都黑透了,身上又湿透了。 县城还好,雨下得再大,都有护城河,临济县的河水并不高,雨多的时候,顶多是河水涨一些。 自然也是有房屋坍塌的,只是房子是自己家的,县太爷也管不了,只要不出人命,衙门的人就不管。 出了人命,衙门的人就会帮忙收拾。 果真如同东方游所料,大雨下了两天半,就停了。 天气转晴后,太阳一出来,整个街面热气腾腾的,像是蒸笼一样,这种天气一般被称为秋老虎。 入秋之后,容易下雨,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一层棉,等到了冬天,雨水就变雪了。 临济县还好,就算是秋老虎,温度也不算太高,适合晾晒衣裳,适合把冬天的被子拿出来浆洗。 更适合把书都拿出来晾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3页 楚夕把衣服晾晒完,就把盛凌云的书拿出来晾晒,一边晒一边选好看的书来看。 盛凌云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楚夕坐在游廊上,捧着一本书,细细地读,阳光撒在她的脸上,细腻白皙的皮肤泛着光。 一阵风吹来,吹落游廊前的那株海棠花,花瓣落在书上,楚夕就把它夹在书中,用力压了两下。 盛凌云知道,书里夹着花瓣,时间长了花瓣会干枯,但是花香会留在书里,夹杂着笔墨香很是好闻。 他不动声色地来到楚夕身后,撑着柱子看她看的什么书。 盛凌云带的书很多,除了一些诗词经传,还有一些杂书。 诗词经传,楚夕自然是不喜欢的,她喜欢看杂书,但是盛凌云藏书中杂书也不杂,农耕,天工开物等,技能的书,她也不喜欢。 她今天翻出的一本的《异事录》,里面记载了各地发生的奇闻轶事,鬼神精怪等。 从小学科学的楚夕,对这些奇闻轶事自然是带有一定批判性的,而且能很容易找出其中的漏洞。 但是,其中有一篇起死回生的记载,让她陷入了沉思。 「别的女子都喜欢看男欢女爱的话本,你倒是稀奇,喜欢看这个,你不知道有些事情是瞎编的吗?」 盛凌云突然在楚夕身后出声,倒是吓了楚夕一跳,手上的书都掉地上了。 「人吓人,吓死人,你走路像猫一样,怎么不出声?」 盛凌云弯腰把书捡起来,放回楚夕的手中,笑笑:「是你看得太入迷了。」 楚夕抿抿嘴,瞪了他一眼,翻开她刚刚看的那篇文道:「有些事看起来古怪,但也能解释的通,但是这一篇,你看看……」 盛凌云仔细地看了一遍,写的是起死回生的事情。 楚夕:「人之将死,忽然又活了,活了之后还能预言未来发生的事情,是不是跟你很像,重生。」 盛凌云仔细想了想,确实,像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一时半会儿真的解释不清楚。 第83章 重生后俩人有了共同的秘密 盛凌云重生的契机,是他考中状元从京城回来,被县城里的好友请过去喝了酒。 喝酒的有他们的老师,还有县令,还有几位考中进士,和几个将要进京赶考的举人们。 他能考中状元,老师们定然是欣喜的,县令也抬举他,举人们则一直向他求教进京赶考的各种事宜,还有京城的情况。 与他一同参加科举的,只考中进士的同年,虽然也很开心,也能做官,但是比起盛凌云这位响噹噹的状元,自然是落了一成。 盛凌云当时喝得有点醉,就随便找了地方睡了一觉,据说是他睡的时间很久,一天一夜。 在外人看来,他是睡觉。 可在他这里,却已经过了一生。 前世,他睡了醒了之后,又喝了一顿,到了第三天才回家去,因为他家里给他娶了个他不喜欢的女子,他不愿意回家成亲。 第三天回家后,直接把楚然带走,然后,又在县城住了一段日子,进京。 开始了他波澜壮阔的一生。 寒门弟子,就算是考中状元,没有人脉和家族,往上爬也不容易。 刚开始盛凌云只是一个小小的翰林院编修,甚至不算是朝廷的官员,没有官阶。 而在京城处处都要银子,处处都讲人情的地方,盛凌云很快便捉襟见肘,他没银子了。 带着楚然,租住在一个破旧的院子里,他想跟楚然以夫妻相称,能节省房租住一个屋子。 谁知楚然却不同意,知道他没有钱,楚然说自己或许能赚钱,她懂点医术。 楚然和盛凌云是青梅竹马。她肚子里有多少东西,他怎么能不知道。 说楚然懂医术,盛凌云自然是不信的。 可事实上就是这么神奇,楚然还真的找了个医馆坐诊,而且她开的药基本上都能药到病除,渐渐的名声越来越大。 楚然赚的银子也越来越多,他们终于可以租住一个独立的院子了。 前世不明白,楚然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厉害了,重生一次,盛凌云才知道,他送给楚然的戒指里,竟然有一汪能让人起死回生的温泉。 而且因为这个泉水,楚然救了东方游这个睿智成妖的男子。 机缘巧合,楚然救了太子,成了太子的侍妾。 盛凌云给楚然戒指,是想跟她成为夫妻的,却怎么也没想到,反而把楚然越推越远。 他能怎么办?楚然是他喜欢的女人,跟着他进京也吃了不少苦头,被太子喜欢也不是她的错。 况且,楚然成了太子侍妾后,也帮他升官,助他一步步登上宰相之职,他有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利,就註定失去心爱的女人。 鱼和熊掌,两者不可兼得。 盛凌云带着心疼和爱慕,帮助楚然一步步实现她的梦想。 可是最后,他又得到了什么呢? 楚然竟然把他流放…… 重生是偶然,再次醒来之后,像是做了一场大梦。 大梦初醒,他甚至都不相信眼前的一切。 直到朋友来提醒,他才勐然想起,这天他要成亲。 重生一次,他决定不娶楚然,楚夕虽然不好,可她在家里照顾母亲,照顾弟弟一家人,已经很不错了。 而且流放的时候,他还连累了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4页 盛凌云立马决定回家成亲,前世他母亲去世他都没能回来,这一世,他要看一看他的母亲。 回家的路上,盛凌云就开始筹谋这一世,再也不能像上一世那样为一个女人要死要活。 他是男人,考中状元是他的本事,他要建功立业,而不是成为别人上位的工具,更不该为了一个女人害了很多人。 清醒过来后,盛凌云跟楚夕成亲,喝合卺酒,就算是楚然哭着来找他,他也不想搭理了。 只是他没想到,不但自己变了,楚夕也变了。 是了,死的时候,他们是在一起的,重生的时候,他们也该一起重生。 只是重生后的楚夕对他不冷不热,再也没有像是前世一样,非他不可,痴心于他了。 盛凌云悠远的眼神,最终落在楚夕黑白分明的眼眸里,清澈如镜的眼睛,能看到他的倒影。 「也许吧……」 楚夕幽幽地吐出一口气:「朝廷的事我自然不懂,你让我跟你一起赴任,我也跟来了,我发现你跟从前也不一样了。」 盛凌云眸眼含水,自嘲地苦笑:「不一样了吗?可能吧。」 小说里,盛凌云出身寒门,没有门路,与楚然相互扶持,一路达到权利的顶峰,当然是要用非人的手段。 可这一世盛凌云当了县令,却一心为民,成为被老百姓称颂的好官。 一个被骂,一个被夸。 真不一样了。 「你不是也跟从前不一样了。」盛凌云回怼楚夕。 「嘘」楚夕伸出一根手指,噘嘴示意他小声:「行了,这件事咱们就不在议论了,无论是重生,还是这个空间,我们都不能被人知道。」 说着,楚夕又给他看书里的内容。 「你看,这个人能预言未来,就被当成妖怪给烧死了。这一辈子才刚刚开始,我才十几岁,可不愿意年纪轻轻就这么死去。」 盛凌云也正有此意:「那我们就不提,可是若是非得提的话,我们就用别的词语代替。」 楚夕惊喜地点头:「这个可以,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懂的词来说。」 盛凌云说:「重生后,我知道将来发生的事,若是需要,我会告诉你,若是有外人,我就给你讲故事,提就提你手里的这本书。」 书里的故事荒诞诡异,就算别人翻到,也只会以为他们俩是在打闹,玩笑。 楚夕也说:「空间里的东西,若是你需要,就加一个『小仙女』。比方说你需要灵泉,就跟我说要小仙女的泉水,需要粮食,就说小仙女种的粮食,如果需要药材,钱物,都加上小仙女即可。」 「小仙女……」盛凌云忍俊不禁,「该不会说的是你自己吧。」 楚夕忙摇头:「我的是我的,空间里我们俩人的东西是分开的,我不占你便宜,你也别占我便宜。」 盛凌云同意了:「行,那就这么叫着吧。」 盛凌云幻想着,将来有一天他再进皇宫,给病重的太子医治,需要楚夕的灵泉和灵药。 太子东宫如此严肃,他却转身对楚夕说:「把小仙女的药拿来一颗?」 到时候楚夕把药给他,大家会不会觉得他故意在众人面前不尊重,浮夸,称唿妻子的爱称…… 是了,小仙女,真的很像是夫妻之间的暱称。 第84章 狠心的娘要把女儿给卖了 书里的故事离奇,也离奇不过俩人之间的秘密。 楚夕与盛凌云相视一笑,秘密只有俩人知道,还加了一层双层保险,这种心有灵犀的感觉,透着一丢丢的暧昧。 秋风乍起,吹乱一池湖泊,涟漪阵阵,像是将要盛开的花。 「唉,唉,你不能往里闯,里面是大人和夫人的内院……」 「我就要找大人,盛大人,救命,救命啊。」 什么人竟然找到内院? 楚夕合上书本,跟着盛凌云来到院门口,就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子,一身粗布衣裳,正在往内院闯。 朦胧一看到盛凌云和楚夕,赶紧跪下:「大人,对不起,他……他是吴小妹的表哥,不去前堂,非要来这里找大人。」 盛凌云倒是也没怪她,抬抬手就让她起来了。 吴小妹的表哥?楚夕挑眉。 就看到表哥跪下去,『砰砰砰』就是三个响头。 「盛大人,求你救救小妹,救救她,她被我姑姑给卖了……」 卖了?吴小妹那么机灵,那么懂事的一个女娃,怎么就被她亲娘给卖了呢。 楚夕忙把他给拉起来,焦急的问:「你先别着急,赶紧说说咋回事,我们好救她……」 来找盛凌云的男子叫鲍二强,他是吴小妹舅舅家的儿子,也是她表哥,也就是吴小妹说的会酿酒的舅舅。 吴小妹从小在舅舅家长大,与鲍二强算是青梅竹马。 姑表亲,亲上亲,鲍二强也喜欢吴小妹。 吴老狗家孩子太多,吴小妹作为最小的孩子,他们家养不活,吴小妹和吴四狗其实就差一岁。 也就是说,把吴小妹生下来一看又是个女儿,随即又开始怀孕,生孩子。 楚夕觉得若不是吴四狗是个男的,只怕吴老狗和鲍氏两口子还能生。 只是吴四狗两口子已经把上头的几个姑娘都卖了,咋还能卖吴小妹的。 这两口子也太不拿孩子当人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5页 「好,你说吴小妹现在在哪儿,我这就去把她给赎出来。」 楚夕重情义,不愿意跟了自己这么久,伶俐懂事的吴小妹就这么被卖掉,要是她父母真的要卖人,她买了。 盛凌云一直沉着脸,不说话,等楚夕义愤填膺的要出去,才把人给拉住。 「先等等,问问清楚,如今临济县的人都知道吴小妹是你的人,怎么还会有人愿意买她?」 盛凌云的问话刚落地,就听到衙门外,有人敲鼓的声音。 县衙门口放的鼓叫做『鸣冤鼓』,古代的老百姓一般没有文化,不识字,写不了状子。 有了冤情之后,就去敲县衙门口的鼓,等县令升了堂,来人把案情仔细陈述一番,县令就要开始断案了。 这边盛凌云刚碰上吴小妹的事,那边就有人敲鼓鸣冤。 盛凌云叮嘱楚夕道:「你先别着急,让朦胧和胡三刀一起跟他去看看怎么回事,我先去升堂。」 楚夕知道盛凌云是担心她的安危,嘴里答应得很好听,说:「成,那你去吧,我这就回去,让朦胧先去看看情况。」 谁知盛凌云这边刚走,楚夕就跟着朦胧一起走了。 「快,咱们先到那儿把人抢下来,绝对不能就这么轻易的把吴小妹给卖了,就算是她爹娘也不成。」 楚夕和朦胧跟着鲍二强先去救人,胡三刀来到后院的时候,他们已经走了,胡三刀只能在后面追。 鲍二强带着楚夕先去了吴小妹的家。 家里如今只剩下鲍氏一个人,吴老狗和吴四狗都在大牢里。 她一看到楚夕,腿脚一软,熘着凳子就滑到地上,跪坐着,一脸祈求地望着楚夕。 「夫人呀,你咋来了,我男人和我儿子都被抓走了,家里没人了。」 楚夕他们一进屋子,鲍二强就开始到处找。 「小妹呢,你把小妹藏那儿去了,姑姑,你是不是真的把她给卖了。」 鲍氏一看不是来找事的,讪笑着瞅了楚夕一眼:「原来是找我闺女呀,她不在家,走了……」 说着鲍氏就准备站起来。 「让你起来了吗?」楚夕厉声呵斥。 这个女人上次在县衙里,楚夕是见识过的,泼得很,骂起人来也是一套一套的,无知还贪婪,她最烦这种女人。 不给她点颜色看看,她的眼睛都长天上了。 鲍氏被吓的一愣,腿一软,又跪下去了,奸诈的脸上竟然还露出委屈巴巴的表情。 「夫人要是为了我闺女来,那就说不通了,她又没做坏事,就算是县衙的人也不能抓她。」 鲍二强把吴家里里外外都找遍了,没有找到吴小妹,气得眼圈都红了。 「姑姑,你是不是把小妹给卖了,卖了多少银子,我给,你把小妹要回来,行不行,我求求你了。」 鲍氏眼睛一瞪:「卖了二十两呢,你给,你能有多少银子,当初让你娶她,你不娶,现在又给我要人,晚了……」 朦胧气得直跺脚:「你宁可把你闺女卖了,都不让她嫁给你侄子?那是你亲侄子,闺女也是你亲闺女,你咋就不盼他们点好呢。」 楚夕也气得倒仰:「你可真行……」 在现代,买卖人口是犯法的,自己的孩子也不能。 但是在古代,买卖人口却是合法的,鲍氏是有权利绝对她闺女的去处的。 鲍氏一点都不在意,翻翻眼皮瞅了楚夕一眼:「我闺女,我想给谁就给谁……」 鲍二强都快被她气哭了:「姑姑,当初你说的聘礼是十两,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你突然就把小妹给卖了,还卖二十两,姑姑,你这是要杀了你侄儿啊。」 朦胧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一把拔出手里的长剑,放在了鲍氏的脖子上。 「快说,小妹被卖到哪儿了,我们夫人说了,无论多少银子,她都会把小妹给赎出来。」 在朦胧的威逼利诱下,鲍氏终于说出了一个位置,临济县最大的一个客栈,迎客来。 她说迎客来最近来了几位客人,要收十二岁到十五岁的女娃当丫鬟,每人的价格是二十两,若是愿意就带着闺女去找他们。 朦胧一脚把鲍氏踹倒,跟着楚夕,带着鲍二强去迎客来赎人。 许是价格合适,楚夕来到迎客来的时候,竟然看到院子里排满了长队。 每个人手里都拉着一个小姑娘。 在二十两的引诱下,他们竟然都准备把自家孩子给卖了。 这样的举动着实让从现代穿来的楚夕不理解。 可是朦胧却见怪不怪,冷冷的看着这些人,本就喜欢板着脸的她,一张俏脸上更是布满了寒霜。 第85章 盛凌云的政敌出现了 「区区二十两,竟然这么多人来卖女儿,真的是世风日下。」 楚夕忍不住感嘆道。 但是看这个阵势,客栈里似乎住着了不起的人物。 而且,他们这个选人,也不是谁都要的。 四个人一起检查,这些姑娘们像是货物一样,被他们摆弄来摆弄去。 鲍二强一进客栈,就开始找人。 朦胧则护着楚夕不让人碰到。 楚夕仔细观察这些检查的人,虽然都是男人,可总感觉哪里不对。 第一个,先检查女孩儿的头髮,头髮发黄,干燥稀疏的,不要。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6页 第二个,检查女孩儿的牙齿,牙齿不整齐,发黄的,不要。 第三个,检查女孩儿身上有没有体味儿,味道重的,不要。 第四个,检查女孩儿的身材,是个木架子,女孩儿伸开胳膊往那一伸,上下左右都相对的,算是合格。 太高的不要,太矮的不要,太胖的不要,太瘦的也不行。 如此检查完,最中间那位老者身边站的女子,屈指可数。 楚夕咂舌,这是选宫女还是选妃…… 是了,只有皇宫里的人才会对人要求这么严格。 再看,来的这些人,楚夕终于知道有什么不对了。 这些男人没有鬍子,皮肤白细的比朦胧的皮肤都嫩,关键是都穿着高领,一看都没有喉结。 他们都是太监…… 太监选女孩子,还选到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楚夕脑袋『嗡』的一声。 这便是小说里写的,震惊朝野大案。 太监洪公公的长生案。 据说这个案子从刚开始,到抓住洪公公,死了将近一千多个妙龄女子。 原来这个案子从这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楚夕对这个案子详细情况记得不是很清楚,只记得盛凌云想利用这个案子获得太子的信任,案子虽然破了,成果却被人窃取了,还因此遇到了一个死对头。 盛凌云因此在京城,被这个死对头打压了很多年,导致他的性格变得阴戾。 怎么办?得把这件事告诉盛凌云。 让他提前有所防范。 楚夕转身准备离开,鲍二强眼睛一亮,看到了吴小妹,不顾一切的沖了过去,大声喊道:「小妹,小妹,我来救你了。」 只是鲍二强刚来到门口,就被人拦着了。 「干什么,干什么?咱们这里是正经买丫鬟的人家,你在这里大喊大叫做什么?」 楚夕很清楚,宫里的这些太监,心眼都不大,况且以后真的进京,或许还会碰到。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楚夕掏出一锭银子塞给那位公公。 「管事大人莫要生气,实在是因为里面那位女子,是他的未婚妻,他是不同意未婚妻被卖的。」 那位公公悄悄把楚夕的银子藏起来,换了个柔软的语气。 「未婚妻啊,可是卖她的,是她的亲娘,这事,你得给她亲娘商量。」 鲍二强又喊了一声吴小妹,屋子里的吴小妹也听到了,想要冲出来,却被里面的人拦下了。 「表哥,救我,表哥……」 朦胧蹭的一声把刀给拔了出来,架到那太监的脖子上:「你没看到她自己都不同意,为什么还要强买强卖?」 太监被吓一跳,也不敢动。 楚夕却气恼的怒斥朦胧:「放肆,这是远道而来的客人,把剑给我收起来。」 有句话说得好,宁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 这群太监真心不好得罪,只能笼络。 楚夕又拿出一锭银子,塞给那位太监。 「管事大人行行好,看是否可以通融一下,那姑娘真心不想卖,我们怎样才能把人要回去?」 小太监又得了银子,这才给出了主意。 「要说这次卖下人,也得你情我愿的,不然买回去也闹心不是。这样吧,我给你问问。」 小太监去大太监身边耳语一番,大太监明显的很不高兴,脸色沉了下来。 不多时,小太监走了过来,轻蔑的一笑:「要回去也是可以,咱们三十两银子买的,你给五十两吧。」 楚夕二话不说从袖兜里拿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递给那位小太监:「管事大人真是好心人,好心一定有好报的。」 小太监收了银票,又拿给大太监,大太监仔细查看了一番银票,又扫了楚夕这边一眼,这才点点头,同意放人。 吴小妹的卖身契一拿到手,『扑通』一声给楚夕跪下了。 「夫人,以后你就是我的主子,小妹一定尽心伺候夫人。」 楚夕真心不想跟这些宫里人打交道,拉起吴小妹就往家里走。 「行了,你也别太在意,没有你娘拦着,你跟你表哥的亲事就能成了。」 谁知鲍二强倒是一脸的为难:「夫人,我,我没有银子赎她。」 楚夕脑子一闪,随说道:「你不是会酿酒么?只要你把酿酒的手艺交给我,这银子我就没有白出。」 鲍二强又开始为难了:「可是,我们家的酿酒技术是有规矩的,传男不传女。」 是了,古代人讲究技术传承,不讲究技术共享。 吴小妹气得踹了鲍二强一脚:「我连你们家的酒都不如是吧,成,你既然不同意,那我还不嫁了呢。」 吴小妹说完,气唿唿的走了。 鲍二强追了两下没追上,懊恼的瞅着楚夕。 朦胧倒是不屑的瞪了他一眼:「谁稀罕你的酿酒技术,跟你说吧,我们家夫人早就会了,酿出的葡萄酒比酒楼的都好喝。」 鲍二强越发的窘迫了。 楚夕也有些尴尬,忙劝道:「你别担心,我就是这么一说,每家有每家的难处,这样吧,银子我也不要了,你就准备好提亲的聘礼就成,什么时候准备好了,什么时候来县衙给小妹提亲。」 这下鲍二强心安了,只要不被卖到外地,就在县太爷的府上,鲍二强会很快赚够银子,来赎吴小妹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7页 「多谢夫人成全。」 鲍二强也回家准备聘礼去了,楚夕想想自己刚才出的六十两,心肝疼。 可有时候,有些银子该花还是要花的。 再回想他们选丫鬟的事情,真的是处处透着诡异。 楚夕是记得这些被买走的女娃,下场都死了,也不知道盛凌云对这件事还记得多少。 急匆匆的往家赶,进门一打听,盛凌云正在审案子。 楚夕来到大堂的后厅,支棱着耳朵,好奇的听着动静。 第86章 想当好人比当坏人难多了 楚夕悄悄的来到大堂的后厅,站在门口,撩起帘子,悄悄的往外看。 大堂上,盛凌云身着官服,威风凛凛,静静听着堂下跪着的俩人,各自叙述自己的冤情。 这是一个悔婚案。 案子里的女子竟然也跟客栈里的那些太监们有关。 状告人是一个以卖柴为生的樵夫,他有一个十六岁的儿子,跟被告人的女儿定了亲事,原定年底就成亲。 谁知被告人悔婚,要把女儿卖给客栈里的太监。 原因无他,跟鲍氏一样,别人给二十两,而樵夫只给了聘礼五两银子。 家里都是村子里的,谁都不容易,五两银子已经是不低的聘礼了,可相比二十两,翻了四番。 樵夫不愿意退亲,来城里送柴火的时候,就把原本是亲家的被告人,告到了县衙。 盛凌云不但把被告找来了,俩人的孩子们也都找来了。 俩孩子倒是情投意合,谁都不想退亲,只有被告,一脸的愤慨。 「死丫头,我可是为你好,那些人看着都有钱,穿着绸缎,面皮细白,娘也只是想让你以后日子过的好一点。」 年轻女子气的直掉眼泪:「你就是想拿卖我的银子,给大壮盖房子,讨媳妇。」 大壮是年轻女子的弟弟。 被告被戳中肺管子,开始大哭起来:「是,我就是要给你弟盖房子,娶媳妇儿,你就这么一个弟弟,难道不该帮衬他,你们王家就剩你弟一根独苗了,他要是娶不上媳妇儿,你们王家就绝后了。」 年轻女子越发委屈了,脑子却有些清醒:「那管我什么事,等我嫁给小鱼哥,我就是他的人了。」 樵夫的儿子小鱼立马表态:「王婶儿,你放心,只要你让我娶小草,大壮的房子我来盖,娶媳妇儿的钱,我也会攒出来的……」 被告压根不听他说话,狠狠的啐了一口:「指望你……黄花菜都凉了。」 大堂上,被告原告吵的不可开交,俩年轻人也左劝右劝的。 盛凌云听的头大,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今这件事确实难办。 揉了揉眉头,就看到楚夕在后堂鬼鬼祟祟向他勾手指。 「大人,大人……故事,到了你给我讲故事的时间了……」 盛凌云眉头一紧,怎么就讲故事了,啥故事,还得掐点讲。 他无语的白了楚夕一眼,揉了揉太阳穴,脑子里一片混沌,脑瓜被他们吵的疼。 忽然,盛凌云脑中电光一闪,他顿时明白过来。 讲故事……不就是跟他们俩人的秘密有关。 他们俩人的秘密有两个,一个是他重生的故事,一个是空间。 俩个都有指代的名字。 盛凌云『啪』的一声,拍一下惊堂木。 「大堂上不要喧闹,来人,把他们各自带到偏院,自己好好商量商量,休堂一刻钟,本官一会儿再来。」 衙役们把他们带到一旁的屋子里,让他们休息一下,再各自在思量一番。 而盛凌云则快速的来到后厅,找到了楚夕。 「你有事?吴小妹没有找回来?还是发生了什么?」 楚夕张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因为如果她是原主重生的话,一直在老家生活的她,是不知道这么详细的案子的。 可她不是重生,她是看了小说重生,小说里写的也很详细。 思索片刻,她说:「我记得前世,有一个太监拐卖少女的案子,特别轰动,你还有没有印象?」 盛凌云面色一沉,有印象,相当有印象,因为这件事他被人莫名针对了五六年。 「有,皇上身边的大太监,洪公公,怎么了?他不会来到这么偏僻的地方害人吧……」 楚夕眨眨眼,看着盛凌云不说话,静静的等着他的反应。 只见盛凌云深邃的眼眸骤然紧缩,像是海上突然遇到十几级的颱风,瞬间掀起了千层海浪,直打的小船人仰马翻。 「他们在那儿,快带我去看看……」 盛凌云从后门跟着楚夕去客栈,恰逢胡三刀带着吴小妹,朦胧等人回来。 「大人……」 盛凌云摆摆手:「我没事,去去就回。」 为了不被人发觉,盛凌云还回房间换了身普通的衣裳。 跟着楚夕来到客栈,他看到了熟悉的人。 来人虽然之后五六个,但是盛凌云认出了其中一个,他现在虽然年轻,但确实是洪公公的人。 洪公公被抓后,这个人就隐藏起来了,等盛凌云当了宰相,这个人就成了楚然在宫里与盛凌云的联络人。 可是,洪公公的案子,离案发还有两三年。 他残害了不少年轻女子,行为令人髮指,造成不好的印象。 但是,若没有洪公公的案子,他拿什么来立功?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8页 前世,他官职小,被人抢功。 重活一世,他已经策划好了,洪公公的案子会经沧州知府的手,若是他升到了沧州知府,直接把案子给破了,功劳就是他的。 没想到,竟然早两年被发现。 他是任其发展,到不可收拾的时候再出手,立个功呢? 还是说现在就把这些人轰走,给他们一个警告,打草惊蛇。 盛凌云一下子犯了难。 楚夕一直暗暗观察盛凌云的反应,眼瞅着盛凌云看了半天,扭头回去了,她有些着急了。 「怎么样?是不是那一拨人?他们要这些女子,压根不是去当丫鬟的吧,他们究竟要做什么?大人,难道你不该管一管吗?」 其实,小说里已经说了,洪公公要这些女子,是用来研制延年益寿的药丸的。 刚开始,这些药丸确实是给皇上用的。 后来,皇上觉得作用不大,且里面有个药引子是处子精血,太过不人道,皇上就让停止研发这种药丸了。 是洪公公吃了,觉得身强体壮,精神矍铄,才让人继续研究的。 看他们挑选女子严格的样子,八成现在是替皇上选人的阶段。 替皇上选人,盛凌云要是再管,就等于直接找死。 虽然他明知道,那些女子用完之后,下场很惨,可他此时也不知道该怎么阻止他们。 面对楚夕的追问,盛凌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们确实是宫里的太监,我一个小小的七品官,没有那么大的权限。况且,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怎么拦……」 楚夕也气这些无知的父母,更替被选中的女子难过。 事实上,盛凌云说得对,他确实没办法管。 大户人家买卖下人,需要通知当地官府吗? 压根不需要。 再说这些太监背景都很强大,回京之后,随便给盛凌云穿个小鞋,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 有时候当一个好官,比当一个坏官,难多了。 第87章 媳妇儿,太辣 吴小妹是被赎回来了,其他女子呢? 盛凌云换了身官服,上了大堂。 很快,他下了判决。 因为樵夫儿子和被告王寡妇的女儿,婚约再前,王婶子悔婚,是破坏从前的约定,是不允许的。 如果要悔婚,按照朝廷关于违背约定的条款,王婶子需要退还五至十倍的聘礼钱。 樵夫下聘的银子是五两,五倍就是二十五两,十倍就是五十两,再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也三十两了。 王寡妇怎么算都不划算,这门亲事就退不成了。 而因为王寡妇毁约,是要受到惩罚的,盛凌云判决被告仗十,罚没银子二两,以儆效尤。 这个案子一出,至少阻止了那些已经定亲的女子们被迫害。 可那些没有定亲的呢…… 盛凌云说得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管不了。 好的是,这些人并没有在临济县待太久。 吴小妹被赎出,那些人在临济县也买不了几个丫鬟,很快就去别的地方了。 据说他们一共带走了五个女子,对外宣称是买的丫鬟,价格也不低,最便宜的三十两,只不过是死契。 死契签订之前,都是可以赎出,一旦签订,连尸骨都是别人家的了。 这两天,盛凌云的情绪很低沉,楚夕的心情也不好。 她有一种即便是知道结局,也无能为力的无助感。 整个府衙的气氛低沉,下人们也都小心翼翼的,生怕触了谁的霉头。 又下雨了,这场雨有些软绵,淅淅沥沥的,不紧不慢,却总也停不下来,整个衙门像是被雨水沖刷了一遍。 雨天,打官司的人少,盛凌云坐在书桌前看书,忽然吸吸鼻子,他闻到一股香气。 抬眼就看到楚夕端着一个瓦罐,跑了进来。 「做的什么菜,这么香。」 盛凌云放下书本,走了出来。 伸着脖子闻了闻,就被楚夕夹了一块豆腐,餵到他嘴里。 楚夕微微一笑:「心情不好的时候,做顿好吃的,抚慰一下自己。若是再不好呢,就再做一顿。」 盛凌云嚼着水嫩的豆腐,吸了一口凉气:「有点辣。」 「这叫麻辣烫,好吃得嘞。」 楚夕端了杯水递给盛凌云,盛凌云接过来,没有喝,仔细的品品,确实又麻又辣。 赶紧喝一口茶,沖一冲:「味道还行,就是太辣。」 古代人不是太能吃辣。 楚夕很是贴心:「我还做了一碗不辣的,一会儿你尝尝。」 朦胧端了另外一碗麻辣烫,走了进来,两碗对比了一下,皱皱眉头。 「你说奇怪不奇怪,分明是一样的菜,为啥这个加辣椒就好吃,不加辣椒味道就一般呢。」 楚夕笑笑,闻着熟悉的味道有些馋,人还没坐下,就吃了两口菜。 盛凌云翻翻碗里的菜,数了数:「冬瓜,豆腐皮,青菜,萝蔔,又加了豆腐干,粉条。这不是炖菜么。」 红薯粉条,还是从老家带来的。 桌子上摆着四菜一汤,一盘拍黄瓜,一盘花生米,一盘炒鸡蛋,还有一盘冬瓜炒肉,中间的是冬瓜肉丸汤。 盛凌云坐在楚夕对面,瞅了一眼楚夕碗里的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9页 「要不你再让我尝两口,我觉得辣味能忍受。」 楚夕无奈的劝他:「别勉强自己,你真吃不了,辣……」 盛凌云口味轻,确实不怎么爱吃辣,他更喜欢吃甜食。 但是吃过一口辣的,就还想吃,也不知道咋回事,盛凌云把他的那碗往楚夕面前一推:「拌在一起,就不太辣了。」 楚夕拗不过他,绊了一些在一起。 盛凌云看着楚夕先吃了一口,很享受的样子。 自己也夹了一根粉条吃了,又麻又辣,嘴巴里的味蕾都被激发起来,混在一起跳舞。 后劲儿太大,辣味一下子窜上来。 顿时,喉咙里像是被灼烧一样,呛得不行。 可把盛凌云给辣惨了,赶紧跑到外面咳嗽,剧烈的咳嗽,感觉鼻子里,喉咙里都是辣的。 楚夕看到他的样子,又惨又好笑。 「说了辣,你不能吃,还非得吃……」 递过去一杯水,盛凌云一口气给喝了。 接连喝了三四杯水,才把那个劲儿给压下来。 看着盛凌云吃口辣椒,被辣得鼻子一把泪一把的样子,楚夕忍不住笑了起来。 「哈哈哈……你……哈哈……」 盛凌云无奈的撇了楚夕一眼,洗把脸,看着水盆里自己鼻子红彤彤的,嘴巴红彤彤,忍不住也笑了。 「人啊,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勉强自己,只会更惨。」 意有所指。 楚夕也明白买卖少女的案子,盛凌云也无能为力,没有帮到那些女子,她心里不好受,作为这个县的父母官,盛凌云心里更不好受。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要想拯救更多少人,需要继续往上爬才行。 楚夕看到盛凌云的书桌上,楚然给他写的信,他到现在都没拆,长长的嘆口气。 「你是对的,我们是人,不是神仙,不可能面面俱到,盛凌云,记住你的承诺,一直往上爬,做到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到时候,别忘了老百姓。」 盛凌云也深深吸了一口气,挺直了嵴背,双眼望向京城的方向,微微眯着眼睛。 「会的,这一世,谨言慎行,即便是不能流芳千古,至少也不能再背负骂名。」 吃了饭,盛凌云进了书房,除了楚然的信,还有来自京城的信。 京城里的动静,他已经知道,太子还是那个太子,皇上还是那个皇上,只是皇上的身体经常生病,御医们已经忙碌起来了。 盛凌云知道,此时应该已经有人给皇上献那个延年益寿的药方了。 皇上让洪公公找人去做,却又不想惊动那些朝臣们,就让人去偏远的地方找。 目前京城跟前世一样,并没有大的动静。 不过,信件的最后一段,提到了太子喜欢上一个女人,女人身份低微,太子就把人弄到东宫当侍妾。 跟前世楚然是一样的。 楚然之所以被太子看中,是因为楚然长得跟太子的白月光有几分相像。 太子的白月光是从小服侍他的宫女,早就死了。 太子……太子…… 前世,太子是盛凌云往上爬的贵人,但是这个贵人是他贡献了自己爱情,得到来。 盛凌云把楚然的信给打开…… 命运的齿轮,与前世重逢…… 盛凌云一把把楚然的信撕了个粉碎。 又去勾搭太子,那他重生的规划有什么用。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不对,有用,至少灵泉这次在他这里,至少他还掌控着大局…… 第88章 命运的齿轮与前世重合 吏部尚书曹坤回到京城后,因为赈灾有功,顺手还抓了流窜作案的要犯,受到皇上的表彰。 曹坤就在家里办个私人的宴会。 这是京城权贵们正常的操作,为了就是社交,人脉。 问题就在于,曹坤也请了太子。 宴会上,曹家正经的女眷是要迴避的,但是那些地位不高的女子们是要出来服侍客人的。 楚然,又与太子见面了。 前世,太子是怎么看上楚然,这一世就是怎么看上的。 盛凌云沉默地合上信笺,吹熄蜡烛,躺到了床上,睁大双眼,没有睡着。 刚才吃饭时,就已经把情绪调整过来了,如今又有了心事。 楚夕侧着身子,盯着盛凌云的侧颜,每次心里有事他的嘴巴总是喜欢抿得紧紧的。 「京城里发生了什么事?」 盛凌云思绪翻飞,总算是轻轻的把眼睛给闭上了。 「无事,睡吧。」 楚夕知道盛凌云大概是不想说。 他不乐意说,她还不问了呢。 谁知等楚夕快要睡着,似睡非睡的时候,盛凌云忽然又说道。 「估计明年开春,咱们就可以进京城了。」 「京城?」楚夕脑子有点迷煳,以为自己幻听,「不是说先去沧州当知府么。你这步子跨得也太大了吧。」 楚夕睡着了,隐约中听到了盛凌云的嘆息。 「楚然进了太子的东宫,给他当侍妾去了。」 这天晚上,楚夕做了个梦。 梦里楚夕似乎来到盛凌云的前世,从第三者的角度目睹楚然要跟盛凌云分别,去给太子当侍妾。 楚然趴在盛凌云的胸口,泪流满面:「我不想去,我爱的人只有你一个,我这辈子只想做你的娘子……呜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0页 盛凌云面无表情,一双眼睛如死水,暗沉的失去光芒。 可当楚然坐上抬进东宫的小粉轿,她是欢喜的,双眼充满了期待。 转眼楚然又承欢太子身下:「贱妾自然是喜欢殿下的,自从贱妾见了殿下第一眼,心里想的,眼睛里看到的都是殿下。总感觉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见过殿下似的……」 这不就是一见如故么。 画面一转,楚夕发现楚然冷冷地瞪着她,『啪』地一拍桌子。 「把偷了我的东西还过来。」 楚夕有点懵,偷?她为人光明磊落的,哪有偷她东西。 突然,楚夕就看到楚然把她的手腕给抓住了,楚夕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是盛家的戒指。 这一世,虽然楚然不知道这个戒指的用处,但是前世她是知道的。 此时楚夕虽然脑子很清楚,知道这是梦,可梦里如此真实。 楚然抓住她的手腕后,手里竟然出现一把明晃晃的刀,楚夕用力的挣扎,知道她要抢戒指,砍她手指。 「啊,救命……」大喊一声,楚夕勐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一身的冷汗。 熟悉的房间,煦暖的阳光,楚夕懵了好大一会儿,才知道,自己已经醒来了,还在临济县,刚才那一切都是梦。 盛凌云早就起来了,被窝都凉了。 听着动静的朦胧,端了一盆水,胳膊上搭着毛巾也进来了。 「夫人醒了,雨停了,天上出现了彩虹,这会儿还没落,夫人要不要去看看。」 彩虹,可是难得一见,楚夕兴致起来,随便披着衣裳就来到了院子里。 抬头一看,果然,彩虹就这么挂在天上,很是美丽。 下了几天的雨,空气中都是泥土的味道。 屋顶的砖瓦被雨水沖得很干净,阳光照上去反射着光。 院子里也很干净,为数不多的花也被沖刷过了,花瓣上,叶子上都挂着露珠,阳光一出来,露珠越发的晶莹剔透了。 「今天是个好天气,一会儿出门逛街去,一场秋雨一场寒,马上天凉了,也该做棉袄了。」 洗簌过,楚夕就带着朦胧上街了。 跟别的官夫人不一样,楚夕没有什么架子,她一上街,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都给她打招唿。 买了一条鱼,还买了一些盐,糖,又扯了一些布,转悠着,来到了宋子文的酒楼。 「盛夫人……」宋子文在二楼,从窗户上探着腰,沖楚夕打招唿,「一起上来喝茶呀,梅林也在呢。」 梅林?怎么跟宋子文混那么熟? 楚夕好奇,来到了二楼宋子文自己的房间。 屋子不大,中间放了张圆桌子,是宋子文招待客人吃饭的地方。 挨着窗户是茶几,放着软垫子,古代人喝茶都是跪坐着。 楚夕一眼就看到梅林喝着茶,笑意盈盈地,正和宋子文说着什么。 「梅林,你怎么不大堂记字,跑这里来玩。」 梅林讨好地笑笑:「这不是知道宋大哥来了,就想跟他讨教些事情。」 楚夕嗔怒:「只怕又是赌博的那些事情吧,你该多读书才行,将来考个功名,好让你母亲安度晚年。」 梅林和他母亲的身份,楚夕虽然知道,却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正常人的思维,都是让男孩子考科举,入仕。 所以,楚夕也是这么一直教育他的。 梅林挠挠头,愧疚地笑笑:「今日沐休,夫人放心,我晚上回去读书,一定都补回来。」 梅林是个好孩子,本性纯良,脑子也灵光。 平日里盛凌云是怎么教他的,她也不知道,也不想问。 毕竟,以梅林这个身份,进宫,认亲,是件天大的事情,想必盛凌云开始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既然梅林这么说,楚夕也没说什么。 掐指一算,宋子文也有两三个月没在临济县了。 「宋公子,我酿的葡萄酒,就要好了,改天送一罈子给公子尝尝。」 宋子文深深地看了楚夕一眼,微微一笑:「好,你聪明,酿得定然比我好。」 「宋公子谬赞了,好不好的,喝了才知道。」楚夕客客气气的。 有梅林在,俩人似乎都很拘谨,楚夕说话也没那么随意了。 倒是宋子文,盯着楚夕的眼神,一直是若有所思。 「我回来的路上,看到驿站旁边修了两排房子,还搭了棚子,我看到有人在那里卖鸡蛋,卖粮食啥的,隔壁县还来了很多人。」 楚夕点点头:「那里打算弄一个综合性的市场,临济县太偏,要想让县里的产品走出去,距离至少要近一点。」 宋子文很是钦佩:「盛大人是个好官,路都修到了隔壁的县,消息也都传过去,我看到有很多人,赶着驴车去买东西,说这里的东西又好又便宜。」 「要想富,先修路么,道路畅通了,货物的流通才快,你不是说以前收山货要绕很远,如今路通了,你们也方便。」 第89章 京城来人了 盛凌云这一年来,确实给临济县做了很多实事。 开荒种粮,修水渠,修路,只要官府把基础的设施都做好了。 老百姓总会想办法勤劳致富的。 宋子文走的多,看的多,起初跟盛凌云接触,总觉得他虽然年纪轻,却十分老成,不喜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1页 如今看来,盛凌云确实有些本事,而且也一心为民。 「哦,对了,我去了一趟京城,京城有家胭脂铺刚开张,我看她们的胭脂成色不错,就买了几个,给我母亲和姐妹拿过去,谁知还多了一盒,送给你了。」 楚夕吃了一惊,欢喜的拿了过来,打开一看,是膏状的,轻轻擦了一点在手背上,散发着淡淡的茉莉香。 「味道真好闻,用着也好,细腻光滑,正好马上冬天了,用得上。」 楚夕还弄了一点摸到了朦胧的手背上,抹上去之后,朦胧就觉得自己的手不粗糙了,放鼻子下面闻闻,很香。 「夫人,别人家的胭脂都是粉状的,这个为啥是这样的?」 任何一个女孩子对化妆品都有研究,尤其是学医的女孩子,更是又要美又要健康。 「你不懂,粉状的对皮肤不好,这种膏状的,里面加了猪胰子,有保护皮肤的作用,咱们脸上的皮肤,每天风吹日晒的,需要保护,这种膏状就起到保护作用,能让人的皮肤细腻光滑。」 谈起护肤,楚夕顿时兴趣十足,滔滔不绝。 「唉,就是我没银子,没设备,要不然,我也想做胭脂,胭脂里再加点中药,还能去脸上的痘痘,还能美白啥的……」 宋子文笑眯眯的听着,朦胧都惊呆了,原来女孩子的脸皮还这么多讲究那。 梅林听完倒是笑了:「夫人,你一个乡下女子,怎么懂这么多,是不是盛大人教你的。」 楚夕白了他一眼,这都是常识。 宋子文却点点头承认道:「你这说法跟那位夫人说的差不多,她店铺里的种类也不少,我想,若是有机会,你到了京城,遇到她,说不定有共同话题。」 楚夕心里则想着,这大概又是一个赚钱的点子。 只可惜,临济县太穷了,要想赚大钱,还是得去京城才行。 又想到盛凌云说过的话,他们有可能提前进京,心里说不出是期待,还是担忧。 听说要进京,梅林的眼睛都亮了:「要去京城吗?盛大人会带我一起去吗?」 楚夕嗔怪道:「你要是能考上举人,就可以自己进京赶考,犯不着求别人。」 宋子文微微眯了眯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梅林,非常笃定道:「会的,我想总有一天,我们会在京城相遇的。」 楚夕淡淡一笑,唇畔微勾,将来的事,谁也说不准,唯一能说准的是,他们一定会进京。 三个人说着话,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忽然,胡三刀竟然匆匆地赶来。 「夫人,大人请你速速回去,京城来人了……」 京城…… 说起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来人了,真是玄学。 楚夕起身与宋子文告辞:「那我就先回去了,等闲了,咱们再聊。」 梅林倒是想再留下来一会儿,却被楚夕拽着胳膊给带走了。 梅林的身份太过特殊,不止她,恐怕盛凌云也不愿意他交过多的朋友的。 如果现在不跟着盛凌云多学一点,只怕将来进了京城,率真的他会被太子和二皇子吊打的。 京城来人了,来的是一位女子,盛凌云不便相陪,所以让人把楚夕给喊了过来。 来人并没有禀告身份,楚夕就以平常人相待。 「我们家夫人病了,一路上精神都不太好,你们快去寻大夫,给我们家夫人看诊。」 楚夕一进门,来人的丫鬟气势汹汹的吩咐吴小妹。 吴小妹虽然是个丫鬟,平日里,楚夕和朦胧都待她是小妹妹,冷不丁的被一个跟她一样身份的丫鬟凶,气得她又给凶了回去。 「身体不好就在家待着,我们地方小,可没有名医。」 楚夕一看床榻上歪着的女子,头上带着金钗,身上穿着绫罗,从京城到临济县都这么远的路,她还带这么多的下人。 整个衙门的空房都腾出来给她住了。 盛凌云还专门腾出一个小院子,供她休息。 可见这个女子身份应该不低,京城来的都是大官,楚夕也不敢得罪。 一进门就听到吴小妹的声音,楚夕立马阻止。 「闭嘴,你出去。」 吴小妹一跺脚,扭头走了。 楚夕转而给他们道歉:「实在对不住,我这个丫鬟年纪小,不懂事。只是她话说得挺对,临济县确实没有什么好大夫。」 「不才,我也学了几天医术,不如让我给夫人把把脉,如何?」 既然来临济县,肯定知道盛凌云是县令,也肯定知道楚夕是他夫人,俩人都曾经在繁华的地方待过,自然见识广一点。 这个女子实在是难受的很,就答应下来,把胳膊伸出来给楚夕把脉。 楚夕细细的把了两个胳膊的脉搏,心里有了主意。 「夫人一路走来,水土不服,跟我刚来的时候,差不多,我有配好的药丸,夫人先吃两天看看,若是实在不行,夫人还是尽早离开的好。」 女子点点头,楚夕亲自去厨房端了一碗水,其实是从空间里舀出来的灵泉。 空间里她确实用一些草药,弄了一些丹药,空间里的草药是拿来卖钱的,那些丹药是用来应急的。 也都是平时常备的药,健胃消食,去热,治疗风寒,清热解毒等。 她拿出一个健胃消食的药丸,加上灵泉给夫人服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2页 舟车劳顿,一行人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神清气爽。 那位夫人也能起身了,还能吃下饭了,并且吃了两碗粥。 京城来的人,盛凌云肯定是认识的。 傍晚,等盛凌云回来,楚夕好奇的问:「怎么突然京城会来人?这么柔弱的女子,跑这么远,都瘦脱相了。」 想楚夕那么胖,一路走来,比吃减肥药都管用,一下子瘦了二三十斤,何况是京城娇弱的女子。 古代车马慢,远路可不是谁都能走的。 盛凌云抿抿嘴:「这个女子我确实认识,但现在,她既然不说,我也权当不认识。」 「我猜想着,她来这里,可能跟后花园的白骨有关。」 楚夕听盛凌云这么一说,整个人都惊呆了:「后花园的白骨?知道尸体是谁了吗?」 第90章 白骨森森 盛凌云也不知道,毕竟这件事在前世也没有什么印象。 他重生一回,只记得自己身边的事,和朝廷大事,周围别人家的事,他也记不住。 楚夕好奇的又问:「那这个女子到底是谁?」 盛凌云:「太子妃的胞妹。」 胞妹就是同父同母的亲妹妹,庶妹是同父异母的妹妹。 楚夕眉头一紧,心里『咯噔』一下,太子妃胞妹的事情,盛凌云不知道,楚夕知道呀。 小说里有详细的描写,而且还是作为反派女配的身份描述的。 太子妃的胞妹年纪轻轻就丧偶,在婆家寡居三年后,就被刚登基为皇后的姐姐接了出来,先是安顿在皇宫里,住了一段时间。 后来就让她直接回娘家了,娘家人碍于皇后的面子,不敢刻薄她,倒是让她越来越随心所欲起来。 她身边有个侍卫,就是她的情人,只是后来,她看上了盛凌云。 想请皇后赐婚,让她嫁给盛凌云,却因为楚然从中作梗,不了了之。 这个女子跟盛凌云可能印象不是很深,但是对楚然伤害很大。 楚然在怀孕的时候,她三番五次害她,还总是撺掇太子妃,去母留子,只不过,她和太子妃到底斗不过大女主的楚然,最终都是惨死的下场。 她年纪轻轻丧夫,轻飘飘的一句话,竟然背后另有实情。 后花园的尸骨真的是她夫君的吗?那他又是怎么来到临济县,怎么被害的? 楚夕一连串的问话,让盛凌云也疑惑重重。 「不知道,只能等她明天身子好一点了,再重新验尸了。」 太子妃娘家姓戚,闺名贤甄,太子妃胞妹,闺名婉珍。 因为第一天来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加上戚婉珍水土不服,是被下人抬回房间的,盛凌云连面都没见上。 第二天一大早,吃了两次楚夕给的药丸,她总算是恢復了过来。 身体舒服了,就该办正事了。 她收拾妥当就请盛凌云去她的房间,白骨是楚夕挖出来的,土里还有很多东西也都是她挖出来的。 盛凌云就把楚夕也带上了。 果然不出楚夕所料,戚婉珍就是怀疑她的夫君死了,那具白骨她想看看到底是不是她夫君的,她这次来是替人收尸的。 盛凌云皱皱眉头:「夫人,你说那具白骨是尊夫的,可有什么依据?」 戚婉珍让人拿出一封信,这封信是盛凌云写给临济县的县丞的。怎么会到了她的手里。 戚婉珍的眼圈红了:「盛大人,这封信你还记得吗?」 盛凌云点点头:「我们初来乍到时,贱内想把后花园改为菜地,耕地的时候发现了一具白骨,死了最少两年了。」 「本官也不知道从何查起,就分别写信给上一任的县令和县丞,还有其他同僚们。」 戚婉珍用锦帕擦擦泪水:「这个县的县丞是我家夫君给推荐的,他本是夫家的家奴阿四,聪明伶俐会办事,脱了奴籍后,可以推荐为官。」 古代官员除了科举制,还有推荐制,推荐者都是在朝廷有些地位的人,被推荐者自然是他们家关系户。 「恰巧我夫家祖母病重,为了表示孝心,他听说了这个山上有千年人参,就让阿四来这里当县丞,他也跟着一起,专门来采人参。」 原来是这样,楚夕点点头:「临济县后面的这座山,很大,有些地方也很高,山顶常年积雪,野兽很多,山珍也不少。」 宋子文的人就在山下的村庄收山货,山脉很长,能跑好几个村子。 百年人参好找,千年人参可当真不好寻,都是无价之宝,即便是皇宫里也没几只。 这么说了,戚婉珍的夫婿还是挺有孝心的。 只是这一走就再也没回去。 当时阿四当县丞,等不到他,以为他走了,后来写信给戚婉珍,得知她夫婿并没有回京。 阿四带着人在这里住了大半年,都没有找到人。 不得已,他们才离开。 这便是临济县前县令都告假离开,为啥县丞还留下来的原因。 如今盛凌云来了,竟然在后花园寻到一具白骨,戚婉珍说什么都要来看看。 盛凌云重重的嘆口气:「我们寻到了一具白骨,还有一些随身物件,只是磨损的太严重,已经分不清了。」 盛凌云带着戚婉珍来到县衙的刑房,其中一个房间,专门摆放无名尸体,新鲜尸体都做的防腐,时间长若是没人认领就让人抬到县外的义庄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3页 但是这具白骨还在侦查中,且也不会散发恶臭了,就留在了刑房,用白布盖着。 就在摆放尸体的床下面,有一个箱子,里面装的是他周边泥土里扒拉出来的东西。 里面还有那个装着金条的小箱子。 虽然楚夕说想拿两条先用着,可毕竟是死人的东西,她还有有点忌讳的,都给搬来了。 「这里是他的遗物,你先看看,然后再看尸骨。」 盒子打开,味道就不是那么好闻了,透着一股子腐臭气。 钱袋子已经腐烂了,但还是能辨别出花纹,玉佩不见了,直翻找出来一些碎片,还有一个锦帕。 别人家的公子外出打扮都是花里胡哨的,这位公子出门倒是简练。 除了钱袋子,压长袍的玉佩,袖兜里的锦帕也没啥了。 剩下的就是衣裳,可是衣裳只是普通的长衫。 这也是盛凌云没有往京城权贵公子的身份想去。 戚婉珍嫌弃的捂着鼻子,随便翻了翻,轻轻的摇头:「这些东西我也不认识。」 关键也看不出来啥了。 装黄金的箱子,她也没见过。 毕竟是大户人家小姐,见了黄金眼睛都不带眨的。 还说:「他出门只带银票,没有带黄金,这些金子应该不会是他的。」 随身物品都不是,人呢? 楚夕想了想说:「人变成尸骨,虽然不好辨认,但是若是身上有旧伤,还是可以验出来的。」 戚婉珍其实有些放弃了,仔细回忆了一下,还是说道:「旧伤是有的,听说小时候骑马摔断了腿。」 楚夕掀开白布,露出一截白骨:「左腿还是右腿?」 戚婉珍吓得不敢扭头:「左……不是,右腿,膝盖下面。」 楚夕把尸体的腿骨拿在了手里,吩咐仵作:「去烧一锅开水,把这截骨头放笼子里蒸半个时辰,上面的伤就显出来了。」 戚婉珍忽然又补充道:「哦,对了,夫君曾经跟人打架胳膊也受了伤,回来后被公公罚跪祠堂,不知道是谁在垫子下面垫了石子,膝盖也碎了。」 第91章 集中精力破旧案 楚夕都震惊了,心想这人在家里活着还真不容易。 不过,京城大户人家,谁家没有。 小说里的宅斗也不都是瞎编的,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有时候生活比艺术更残酷。 按照戚婉珍说的,楚夕把受伤的骨头都给挑出来,放到蒸锅里了。 戚婉珍这个大家闺秀,当真是看不得这些,身体又不适,急匆匆的回去了。 刑房里留下了盛凌云和楚夕。 盛凌云颇为好奇:「蒸骨辩伤的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楚夕眨眨眼:「你书房里书上写着呢,我看过了。」 盛凌云当县令,挑一些杂七八杂的案子来看,只是他还没把书看完,楚夕倒是都看完了,不但看完了,还都记住了。 盛凌云很是欣慰:「你还真聪明。」 那是,不聪明的人能考医科大学,况且这是他们的基础操作。 楚夕谦虚的笑笑:「那里那里。对了,她说那箱金子不是死者的,要是真的没有主家,不如……咱们就分了吧。」 盛凌云笑笑:「我早就知道不是死者的,那箱金子是钱多的,他贪污得来的。」 钱多是县衙里的主簿,有很长一段时间,县衙的事是他主管。 这箱金条是他贪腐得来的,也有是县衙里的官方财产。 本来他是想先把东西藏起来,等人们渐渐遗忘的时候,再拿出来,然后带着家里人远走高飞的。 可没等他挖出来,天降一个县令。 很明显,装金条的箱子藏匿地方土质跟,埋尸体的土质并不同。 金子一挖出来,盛凌云就审问过钱多了。 这货贪且怂,被他一诈就交待了。 盛凌云只是想试试,楚夕是不是真的贪财,结果还是很让他满意的。 这下楚夕真高兴了:「那咱们可以分了?」 盛凌云嘴角一勾:「赏你两个金条,剩下的充公,临济县财务吃紧,这些金子留下来,后来的县令也不至于像咱们那么为难了。」 楚夕嘴角抽了抽,这还是前世那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为了敛财轻视人命的盛凌云吗? 竟然愿意把这么多的金条充公,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骨头蒸出来了,戚婉珍所说的伤,在骨头上都有显示,或轻或重。 戚婉珍没想到随身物品不是她男人的,尸骨是她男人,她一激动,昏了过去。 要知道,他们才成亲一年,正处在恩爱期,分开三四年,让她一个年轻女子怎么受得了。 「抓住兇手,一定让他以命抵命。」 盛凌云很是为难:「夫人,本官来之前,尊夫就已经遇害了,如今相隔这么久,你让本官怎么来破这个案子,实在是有些为难呀。」 戚婉珍期期艾艾的看着盛凌云:「只要你能找到杀害我夫的兇手,你就不用在这个穷苦的地方当小小的县令了,等我回京,定然给你某一个好缺。」 盛凌云却摆摆手:「查案子,找兇手,是本官的本职工作,本官只是想说有些难办,并没有说不办,夫人还请耐心的等待。」 戚婉珍水土不服,在这里待不了几天,买了棺椁,收她男人的遗骸,再办一个简单的收棺仪式,她就要离开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4页 前前后后最多七天。 要想在七天内,破一个陈年旧案,很难。 所有人,一起上阵。 盛凌云让东方游把这两年,县衙没有破的案子,再翻出来,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让梅林把过去有记载的庭审文件,也给拿出来。 更让胡三刀带着人挨门挨户,拿着死者的画像认人,看看有没有人认识,能不能找到线索。 戚婉珍也发出寻线索启事,凡是能提供线索的人,定重赏。 为了找线索,饭都顾不上吃了,这两天都是楚夕和朦胧把饭菜端到大堂后厅吃的。 今天,楚夕给他们包的包子,包子有肉馅儿的,也有素馅儿的。 「大家先休息一下再找吧,这两天也累坏了。」 朦胧看到大家为戚婉珍一个人忙活,也有一些怨言。 「都是陈年旧案了,怎么破,要每次都这么拼,还要不要我们活了。」 厨娘也被他们调走了,这两天做饭的只剩下楚夕和朦胧了。 梅林抓了一个大包子,咬了一口:「嗯,好吃,夫人厨艺好,这两天做的饭都好吃。」 东方游也咬了一口,点点头:「还是夫人做的适合老夫的胃口啊。」 盛凌云没有说话,却接连吃了三四个,速度很快。 楚夕端了茶放他手边:「慢点吃,别噎着。」 随手拿起桌上登记的线索来看。 「兇手害人,无非是两个目的,要么图财,要么图人。我看死者的画像长得也不是太好看,图财的可能性大。」 东方游摇摇头:「既然来这么穷苦的地方,聪明人都不显山露水,你看他都知道换身普通的衣裳了,谁还知道他有钱。」 小说里这段并不是主要情节,也没有过多介绍,只是说戚婉珍是个寡妇。 按照古代的礼节,即便是寡妇也是夫家人,但是戚婉珍似乎在夫家过的并不好。 楚夕仔细回想一下,太子妃捞她妹妹时,是不是还嫌弃她婆家事多。 还有死者的伤痕,死者因为想获得重视来偏远地方采人参。 楚夕随口问了一句:「死者家里到底是做什么的?家大业大,会不会害他的是他身边人?」 盛凌云:「死者是京城文渊阁大学士的嫡次子。」 文渊阁大学士?地位也相当高了,官至二品只因为是嫡次子,娶太子妃的妹妹,也算是门当户对。 将来太子登基当皇上,死者就是皇上的连襟。 古代大户人家,嫡长子在家中地位是很高的,家族培养的主要人才,以备将来当家主,或者继承家业,或者继续家族的辉煌。 相比较其他儿子,就没有那么受重视了,嫡次子,庶子,其他儿子都是需要自己有能耐,才能出头的。 死者娶了一门好亲事,再得一个孝顺的名头,将来他的仕途只会一帆风顺。 想法是好的,结局有些令人惋惜。 楚夕无奈的嘆息两声:「可惜了。」 是很可惜,盛凌云脑子里忽然想起了一件小事。 「东方先生,我记得第一年进京读书的时候,京城有一个兄弟俩抢一女的趣事……」 这么一提醒,东方游也回忆起来。 「是的,这兄弟俩可不就是大学士家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嫡次子,一个是庶子,据说那位庶子惊才艷艷,是上一届的探花。」 「只是最终才华抵不过家庭地位,嫡次子赢了。」 第92章 京城又布局 花边新闻,京城趣事,当时正紧张赶考的盛凌云,一点都没往心上放。 如今仔细想想,说的可不就是戚婉珍的婚事。 没想到,这才隔了三四年,竟然死了一个。 东方游思绪半天,又拿起找到的线索看了看,说:「大人,这个案子在咱们这边破不了,属下从线索看来,杀害死者的兇手,很可能来自京城。」 盛凌云也有这种感觉,虽然这件事在他前世的记忆里,也没什么线索,若是等他到了京城,说不定就找到线索了。 毕竟,前世在京城生活了十年,他熟悉那边的环境。 「看来也只能如此了,东方先生,这次他们回京,恐怕要请你跟着走一遭了。」 既然要回京城,就要提前布局,打点人脉,买卖房屋和田地,丫鬟和侍卫,都是需要人手的。 东方游自然是知道盛凌云的安排的。 「大人放心,属下明白。」 还多了一个任务,帮戚婉珍找到杀害她夫君的兇手。 又过了两天,戚婉珍这边收拾一下准备回去了,一行队伍换了行头,加了一辆马车,马车上装的是她夫君的尸骸。 盛凌云带着人十里相送。 戚婉珍哭的惨兮兮的,楚夕又给她塞了一瓶药丸,和一袋子灵泉。 「夫人节哀顺变,这是专治你水土不服的药,身子不舒服,吃一粒,还有这泉水,是山里的甘泉,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用这泉水配着药吃,专治水土不服。」 戚婉珍拉着楚夕的手,感激的拍了拍:「没想到盛夫人的医术这么好,等回头盛大人回到京城,夫人可以去我府上坐一坐,我这几天在这里待着,感觉跟夫人特别投缘。」 楚夕谦虚的笑笑,她跟她投缘,完全是看在盛凌云送了她一根人参的份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5页 要么说盛凌云会做人。 杀害戚婉珍夫君的兇手并没有找到,盛凌云以此赔罪的藉口,送给戚婉珍一棵人参。 虽然不是千年人参,可在众多人参中,卖相已经是极好。 无论如何算是有了人脉,东方游先生跟他们一起回京,到时候再找到杀人兇手,至少在戚婉珍这里盛凌云有了人情。 戚婉珍是太子妃的胞妹…… 盛凌云这线扯的挺深。 「好,夫人只要路上能好受点就成,这一趟夫人也是辛苦,想必尊夫在底下得知夫人情深意重,一定会感到欣慰的。」 戚婉珍悽苦的擦擦泪水:「我夫君命苦……」 送行的人中还有梅林,戚婉珍每次看到他都会疑惑。 「这位公子跟太子长得好像啊。」 盛凌云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 戚婉珍又瞅到梅林,拉着楚夕在跟前儿,悄悄地问:「其实,我来沧州的时候,我姐姐还有太子,让我秘密地找一个人。」 「我接连去了几个观音庙,都没找到,你们这个梅林……」 戚婉珍欲言又止,拍拍楚夕的手:「你们好好待他,他将来会是你的贵人。」 楚夕也扫了梅林一眼,笑笑:「是啊,这孩子聪明懂事,将来若是能高中,跟我家大人一起在京城,定然是有一番作为的。」 戚婉珍不能点破梅林的身世,楚夕也权当不知道。 太子这个时候就让人寻找三皇子和梅妃,事情有些不太对劲。 终于把人送走了,回来的路上,楚夕就把戚婉珍的话转述给盛凌云。 盛凌云点点头:「你很敏锐,皇上病重,思念旧人,传说皇上年轻时最爱的女子,便是梅妃,如今人老了,想要见一面,也是人之常情。」 楚夕又问:「那如果我们进京时,把梅妃捎上,岂不是……」 盛凌云高深莫测的一笑,抬手揉了揉楚夕的额发,自信的点点头,意气风发的样子晃了楚夕的眼睛。 「这一世不会再卑躬屈膝,挨打受气,欺负过我的人,我都要他们还回来。」 楚夕觉得以后的路,任重而道远,她有一个被盛凌云拉着的人生。 盛凌云这么谋划,又不愿意跟她和离,她是不是可以躺平了呀。 送走了京城来的人,衙门里恢復了往日的宁静。 盛凌云还是很忙,作为县令,大事小事都要管,也不知道现代的县长会不会有这么多事,感觉古代只有一个衙门似的。 楚夕的葡萄酒酿好了,给宋子文送了两小坛,他夸味道不错。 眼瞅着中秋佳节到了,楚夕给大家发了点福利,除了分了点豆腐干,腌的黄瓜条,辣豆角外,每人还多发了五百钱的红包。 豆腐坊的大婶儿们可高兴了。 中秋放了三天假,衙门的人更少了。 有家的都回家了,没有家的都在衙门里过节。 厨娘回家了,楚夕把杨柳叫过来帮忙,俩人准备做月饼,楚夕再做几个菜,大家凑在一起热热闹闹吃一顿才好。 杨柳是会做月饼的,楚夕厨艺也不错,关键她做的吃食他们都没见过,像炸豆腐,素鸡啥的,味道都不错。 俩人在屋子忙活,楚夕扭头扫了院子一眼:「小妹回她舅舅家过节也就算了,朦胧跑那儿去了……」 朦胧是他们从老家带来的人,家都没了,中秋节自然是跟自己过,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人影了。 杨柳抿嘴一笑:「夫人还真是啥也不操心,朦胧都成大姑娘了,说不定过两年就要嫁人了。」 「嫁人?嫁给谁?」楚夕一脸懵,要是她没记错,朦胧喜欢的人是盛凌云,最后是因为盛凌云死了,她就算是嫁人也是要嫁给盛凌云的。 「她呀,一大早就跟三刀爬山去了。」杨柳说。 胡三刀…… 朦胧和胡三刀?不对呀,cp是不是组错了? 楚夕怎么也想不通,俩人怎么会看对眼。 朦胧和胡三刀去爬山,一去就是一天,到了傍晚的时候才回来。 朦胧背篓里除了背的蘑菇,还有两只山鸡,两只兔子。 胡三刀背篓里有一根野人参,还有一些山药,俩人说说笑笑从外面回来。 楚夕眼尖的发现他们回来的时候,把拉着的手给松开了。 朦胧脸红扑扑的,虽然有些害羞,但还是很大方。 「夫人,上次你捉的兔子,养死了,我又给你捉一只,你看,这个也挺好看的。」 楚夕看见可爱的东西都走不动,只是她实在不擅长养活物。 上次跟宋子文和梅林一起上山,抓了只雪白的兔子回来,养了一个多月,不知道怎么的,就死了。 第93章 被老虎抓伤 楚夕干脆拿他来练手,用手术刀把兔子皮给剥了,还把它给解剖一下,最后请大家吃了一顿麻辣兔子肉,香得嘞。 朦胧又给她捉来一只,这次楚夕抱着它开心的很:「这次一定好好养,养的肥肥的。」 朦胧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养肥了好吃肉?」 楚夕干笑,胡三刀也打趣道:「还是做兔皮棉袄好,冬天不冷,去年冬天,夫人做了那么厚的棉袄,还是冷,他们说,这里的冬天要穿兽皮。」 朦胧眼睛都亮了:「那,改天咱们上山打一只鹿?给夫人做一双鹿皮靴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6页 胡三刀不知道怎么回事,平日里看着挺机灵,一对上朦胧就变得憨傻起来,不善言语,挠挠头,憨笑着勐点头:「好咧,只要你愿意去,我陪你。」 此时,杨柳用胳膊肘轻轻撞了楚夕一下,沖她挑挑眉。 好么,楚夕的眼睛不瞎,这俩人当着他们的面打情骂俏,她也看出来俩人有点啥了。 「行行,你们去,最好打只老虎回来,要是能用虎皮做衣裳,岂不是更威风。」 楚夕只是这么一说,没想到,过了几天,俩人真的又上山去了。 朦胧是个实心眼子,既然楚夕说要虎皮,她就脑子一根筋,非要上山打老虎。 真的是仗着艺高人胆大,就这么带着胡三刀俩人进了深山老林。 楚夕只记得这一天,天气挺好的,秋高气爽,盛凌云又收到了京城的来信。 信是吏部尚书曹坤发来的,说马上要到年底了,税粮要交够,税收也要交上来,别让他在小事上掉链子。 等他把该做的事情做好,曹坤就在年终的评价写优,推荐他当知府。 还说京城府衙门有个缺,推荐他回京,补那个缺。 盛凌云只是淡淡的笑笑,就把信给收起来了。 楚夕中午做的酸豆角炒肉,拌了个素鸡,盛凌云吃了几口,直夸楚夕的酸豆角好吃,下饭。 这边刚吃完,就看到吴小妹慌慌张张从外面跑了回来。 「夫人,大人,不好了,三刀大哥受伤了,他被……他被老虎给抓了。」 老虎?山中之王? 楚夕吓得差点把碗给摔了:「他咋了?去打老虎了?疯了吧,以为自己是武松吗?」 简直要把人给气死。 盛凌云也赶紧跑了出来:「人在哪儿,快带我去看看。」 楚夕和盛凌云一起来到医馆,胡三刀满身是血,已经在病床上躺着了,昏迷不醒,衣服都烂了,身上到处都是伤,鲜血淋漓的。 朦胧紧紧的握住了胡三刀的手,一直都不曾放开过。 看着朦胧泪眼朦胧的模样,楚夕还从来没见过她有如此柔软的一面。 「大夫,他怎么样?」盛凌云焦急的问。 大夫已经把完脉,正在给盛凌云上药,轻轻的摇摇头:「情况不太好,如果能挺过今晚,还是能救,要是挺不过……就很难说了。」 这个地方缺医少药的,人能不能活,全靠自己。 楚夕也很心疼:「你说你们,真的是大胆包天,我就是随口说那么一句,你们怎么就能上山打老虎呢?」 朦胧撇撇嘴,眼泪又流出来了:「也不全是为了夫人,都怪我跟他打赌,要是他能抓只老虎,我就嫁给他……」 啊?这又是什么鬼? 楚夕都无语了:「你……唉,你可真行,这种赌也敢打,他功夫再高也是人呀……」 谁知这个时候了,朦胧还能抹着眼泪道:「可他真的把老虎给打死了,大人,你派人去山上把老虎抬下来吧,扔到那儿还怪可惜的。」 盛凌云无奈的嘆口气:「行,我让人去抬,你也别难过,夫人那有上好的伤药,先给他用上……他底子好,一定会挺过去的。」 索性医馆离衙门也不远,大夫这边开了喝的汤药,楚夕付了银子后,让人把胡三刀给抬了回去。 回去之后,楚夕就把朦胧给留下来了。 「小妹,你去烧点热水来,朦胧,来吧,你给三刀上药吧。」 楚夕从空间里配了伤药,加了点灵泉,弄成煳状。 胡三刀毕竟是个男人,况且有朦胧在,楚夕就不出这个头了,仔仔细细地教朦胧。 让她先用热水把伤口周围的血给擦干净,再用夹子把药棉沾点高度酒给伤口消毒,最后再把伤药敷上去,再用细纱布把伤口给包扎好。 伤口浅的地方还好,伤口深的地方,只能楚夕自己动手,好在她早就准备了羊肠线,钩针等工具,毕竟是医学院的学生,虽然没有委培,不具备治病资格,缝伤口还是会的。 用钩针勾着羊肠线,把伤口深的地方缝起来,再上药,包扎。 全都弄好了,差不多一个时辰。 楚夕又让朦胧在大夫开的药方里,加了一些人参,加了一些消炎的田七,最后又用灵泉服下。 这一晚,朦胧守在胡三刀的床前,一宿没睡。 第二天一大早,胡三刀就醒了。 身上的伤口已经不是那么疼了,只是胳膊有点麻,麻的已经动弹不了了。 刚想把胳膊抬起来,甩一甩,扭头,眼神落在熟睡的脸上。 他立马不想动了,此时,别说胳膊麻了,只要朦胧愿意,胳膊给她都行。 朦胧握着他的手,趴在他的胳膊上睡着了。 她身上还有土,脸上还有灰尘,泪水把她的脸沖刷得一道道的,像是……像是他老家的土墙。 紧皱的眉头,抿得直直的嘴,就算是在梦里,她也担心他。 胡三刀不想动,一点都不想动,他就想这么躺着,这么直勾勾的,肆无忌惮的看着她,身上虽然酸痛,心里的欢喜却止也止不住的满溢出来。 「啧啧啧,别傻笑了,还不把人喊起来,这么冷的天,你好了,她再病倒了,你咋不知道心疼人呢。」 杨柳端着药进来,看到胡三刀醒着,朦胧睡着,胡三刀宠溺的眼神,笑着打趣。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7页 胡三刀微微一怔,这才反应过来,深秋了,天气都凉了,朦胧就这么坐了一夜,肯定是又困又冷。 他慢慢的把手抽了出来,准备叫醒朦胧,让她回房睡。 朦胧一下子就醒了,吓了胡三刀一跳,只见朦胧看到胡三刀睁开的眼睛,『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你醒了,可算是醒了,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对不起,胡三刀,对不起,我不该跟你打那个赌……」 谁知胡三刀却说:「我愿意,我愿意跟你打赌,我不会死,只要有你在,我就知道,我一定不会死……」 第94章 把珍贵的老虎皮送给楚然 朦胧抱着胡三刀又哭又笑,俩人之间的窗户纸终于捅破了。 杨柳在一旁像是看戏一样看着他们,心里说不清楚是羡慕还是什么。 看着朦胧哭哭笑笑,忍不住调侃道:「行了行了,都别哭了,三刀醒了就好了,朦胧,夫人喊你拿药给他重新包扎一下,三刀,把这药给喝了吧,喝了好的快。」 朦胧此时才觉得不好意思,擦擦脸,跑出去了。 厨房里,吴小妹正在烧火,得知胡三刀醒了,心里得意又开心:「夫人,他们都说你的医术比吴三叔的好,原来我是不信的,夫人又不常给人治病,咋能说好不好。」 「昨天我才知道,夫人的医术是真的好,吴三叔都说人没救了,夫人就把人给治好了。」 楚夕谦虚的笑笑:「不是我医术好,是药好,咱们从老家带的药,比这里的强点,再说,那吴大夫知道一般人用不起好药,开的都是普通药,药效自然慢,说起来,还是他的医术好一点。」 说话间,朦胧走了进来:「夫人,今天还是我给三刀上药吧。」 楚夕点点头,把药和纱布,工具啥的都给她了,细细的又叮嘱一番。 这边她刚说完,谁知吴小妹指着朦胧哈哈大笑起来。 「朦胧姐姐,你,你都要变成小花猫了……」 楚夕也仔细一看,可不是,朦胧原本一身土,昨天光着急救胡三刀了,也没注意她,今天再看,她身上也是脏兮兮的。 「唉,行,你赶紧去给三刀上药吧,我让小妹给你烧点热水,一会儿你也洗洗澡,我要去检查,别光顾着别人,自己的身上有伤也要及时处理。」 朦胧给胡三刀上了药后,就被楚夕逼着去洗澡了,她身上受伤的地方不多,大多数是擦伤,胳膊上,腿上,都是擦伤。 楚夕根据她的伤痕就能想像,朦胧看到胡三刀被老虎所伤,是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把这么重的男人给背下山。 若不是她在,胡三刀在山上昏迷,是十分危险的。 山上不止有老虎,还有其他野兽,闻着血腥味就过来把他给吃了。 朦胧那时一定是害怕的吧,跌倒了又爬起来,咬着牙齿把人弄到山下,才能求救。 楚夕看着她的伤,满心的心疼:「都怪我不好,昨天怎么就没检查一下你那,你看看你身上的伤,一片一片的,虽然不深,可万一留疤,多难看。」 朦胧却丝毫不在意:「也比胡三刀的伤轻,要不是他护着我,当时那老虎就把我的脸给抓伤了。」 楚夕嘆口气:「下次进山,多带点人。即便是你们俩想单独相处,就去后花园,帮我除除草,翻翻地,也比去深山老林强。」 朦胧低下头,害羞的笑了。 楚夕等她洗完澡,又给她处理了身上的伤,两只手也都是血,指甲都断了,楚夕用镊子拔了好久。 朦胧真不娇气,咬碎一口银牙,到底也没吭一声。 「行了,这几天你跟胡三刀就一起养着吧,再也别乱跑了。」 楚夕安排了吴小妹照顾朦胧。 胡三刀打回来的老虎,盛凌云亲自带着人去抬回来了。 又找了熟手把一张完整的虎皮给剥下来。 兽皮是需要晾晒和伸展的,楚夕进了房间之后,就看到盛凌云对着新做好的老虎皮,发呆。 楚夕也是第一次见这么完整的虎皮,有些震撼。 「这老虎的毛髮真亮,真好看。」 盛凌云扭头扫了她一眼,嘴角轻勾:「喜欢吗?喜欢的话,送给你。」 楚夕忙摆手:「不不不,这是胡三刀拼了命打死的老虎,我可不能要,就算是要送,也得送给朦胧呀,俩人的定情信物。」 盛凌云轻笑一声,似乎不同意楚夕的说法。 「他们俩都是下人,就算是有好东西,也是要献给主子们的,就算是你好心赏了他,他也不敢用,浪费了这么个好东西。」 楚夕咂舌:「你是怎么想的?」 盛凌云摸了摸下巴,微微眯着眼睛:「我想把这张虎皮送给楚然,让她献给太子,来巩固她在太子府的地位。」 楚夕怔怔地站了一会儿,刚开始头脑发凉,紧接着一股怒气冲冠而去。 「你把胡三刀拼了命弄来的老虎皮,给楚然?」 果然,前世今生,他最惦记的人还是那个女人。 盛凌云眉头一皱,疑惑的看着楚夕:「是啊,怎么了?楚然在太子府,没有依靠,举步艰难,若是我也不帮她,难不成让她自生自灭吗?」 楚夕冷冷的哼了一声:「怪不得你着急回京,原来担心她,既然你这么担心她,为什么还要把她送给别的男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8页 盛凌云拧眉再看向楚夕,眼神透着一股疑惑:「不是说过了么,让楚然跟着曹坤是为了我的前程,谁让她心高,又勾搭上了太子。」 「若是这个时候我不帮她,任她被打压,这枚棋子不就废了。」 楚夕虽然理解,但还是不认同。 「反正,我觉得这张虎皮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要送给谁,至少得徵求一下胡三刀的意见。」 说完,楚夕气唿唿的出去了。 其实,盛凌云的想法她是理解的,没有家世,没有背景,单靠一个状元的头衔,在朝廷那群官员中,很难混出头。 看小说的时候,总觉得盛凌云很惨,总被虐,反击的时候又太狠,黑化起来让人厌恶。 可真正与她有利益牵扯的时候,楚夕也没觉得盛凌云有错。 重活一世,楚然就是被盛凌云当成了棋子,当成工具,谋求自己的利益。 楚夕只是觉得受不了,她一个现代人,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还是刚走出学校大门的大学生,也不认同拉帮结派,给领导送礼这一套。 所以,她生气。 也不是完全生盛凌云的气,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气鼓鼓的来到后花园,花圃改成菜园子,有些菜正值旺季,有些菜已经干枯,她拿把锄头,把干枯的地方给翻了翻。 不知道什么时候,盛凌云也跟过来了。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这样的做法?」 他很敏锐的感觉出楚夕的厌恶了。 楚夕没有说话,继续锄地。 「其实我也很厌恶自己,可朝廷如今的风气就是这样,想做清官,就会被人排挤,要跟他们一起同流合污,我也做不到。」 楚夕还是没有说话,继续锄地。 「除非我做到了宰相的位置,至少能在我的影响下,让朝廷这种不正之风扭转过来。」 楚夕轻嘆一声,停下了锄头。 第95章 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跺跺脚上的泥土,楚夕来到盛凌云的面前。 微微一笑:「你不用跟我解释,重生一世,你做事自然有你做事的理由,我只是想不通而已。」 「我已经想好了,既然咱们要了胡三刀的虎皮,定然不能白要,照价赔偿便是。」 盛凌云本来是看楚夕突然生气了,想来劝一劝,却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快就想通了。 心里也松了一口气:「你明白就好。」 楚夕自嘲的苦笑:「是我着相了,读书少,阅歷少,不懂得人情世故,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比我们想像的还复杂,都说人心难测。」 「原来我想着再难测的人心,我做好自己就行了。如今看来,心眼还是不够呀。」 盛凌云轻笑一声,抬手揉了揉楚夕的额发:「着相就着相吧,朝廷再多的事你都不用担心,一切有我。」 盛凌云比楚夕高出一个头,她不习惯盛凌云对她那么亲密,躲开他的大手,抬眼看着他。 忽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是了,盛凌云还没有跟她和离之前,他们俩是一根藤上的蚂蚱,盛凌云好,就是她好。 管他做的啥,只要他不会把她当工具人就行。 再说,即便是将来要分开,她还有银子呀,俗话说,有银子走遍天下,没有银子寸步难行。 只要她攒够银子,有了赚钱的本事,离开他也照样活。 「成,那我就指着你了。」 傍晚,楚夕又去给胡三刀换药。 朦胧的手破了,楚夕就不能让她动手了。 朦胧就在一旁打下手,纱布拆完,胡三刀身上的伤口都结痂了,朦胧都震惊了。 「夫人的药也太好了吧,这才三天,看着都快好了。」 有灵泉加持,被缝的那些伤口,也都好了,关键她用的羊肠线,还不用拆线。 换了药,朦胧把熬好的药递给他,胡三刀一饮而尽。 「应该差不多了,再喝两天的药,就可以换药方了。」楚夕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不耽误小情侣说悄悄话。 朦胧突然给楚夕跪下磕头:「夫人,朦胧替三刀,谢谢夫人的救命之恩。」 楚夕赶紧把她给拉起来:「这是做什么,我们都是一家人,再说三刀是大人的得力干将,我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哦,对了,三刀打的那只老虎,大人说他要了,这里是五十两银子,我也不知道够不够,给三刀吧,等于我们把虎皮给买了。」 朦胧受惊吓的往后退了好几步,差点又给楚夕跪下。 「夫人,你怎么能这样呢,我是大人救的,三刀也是大人给救的,我们的命都是大人的,区区一张虎皮,夫人拿走就是,怎么还能给银子呢,这不是打我们的脸呢。」 胡三刀也被吓的差点从床上跳起来:「夫人,你是不是嫌弃属下受了伤,不能替大人卖命了,这是要拿银子赶属下走。」 楚夕长大嘴巴,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没有没有,我从未这么想过,三刀,你可不要瞎想,要是被大人知道,又该跟我吵架了。」 胡三刀:「那夫人给属下银子做什么?不是要打发属下走么。」 楚夕灵机一动,忙改口:「不是不是,这些银子是给你娶媳妇用的。」 「眼瞅着朦胧年纪也大了,你们俩有情有义,抽空就把婚事给办了吧,这些银子是大人给你娶媳妇的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9页 要是这么说,胡三刀倒是可以接受,只是他这个大直男,脸一红,又给推了。 「娶媳妇,花不了那么多……」 楚夕睁大眼睛:「五十两还多?下个聘礼,买些瓜果,至少二十两,你不给朦胧买点首饰啥的,另外还得办个喜宴,我还觉得不够那。」 谁知胡三刀又说:「啥聘礼要二十两,不行不行,太多了……十两就足够了……」 胡三刀谦让着谦让着,楚夕就觉得气氛有点不对。 再看一旁的朦胧,小脸通红,黑漆漆的眼睛却冒出愤怒的火焰。 楚夕赶紧给胡三刀递眼色,示意他别谦让了,谁知胡三刀还一直说娶媳妇不花钱。 气得朦胧重重地把药碗给摔桌子上,烂成两半。 「胡三刀,在你眼里,我就是这么不值钱对吧,二十两的聘礼你都捨不得出,成,看谁便宜娶谁去吧,我朦胧配不上你。」 说完,朦胧气得跑出去了。 胡三刀一脸懵,与楚夕大眼对小眼:「我,我说什么了……」 楚夕尴尬的砸咂舌:「你说娶媳妇不花钱……」 胡三刀迷惑的挠挠头:「是不花钱啊,朦胧一个人,要什么聘礼,俩人在一起,我的银子不就是她的么……」 事实是这么个事实,可话不能那么说呀。 楚夕把碎碗给捡起来,颇有点无奈:「三刀呀,女孩子是要哄得……唉,赶紧把伤养好吧。」 自求多福吧。 楚夕也赶紧逃离了这个现场,貌似是她引起的话题,她也是罪魁祸首之一。 谁能想到胡三刀这么直率呢。 尴尬的进了房间,盛凌云正在批改公文,扫了一眼楚夕的表情,眉头皱了皱。 「胡三刀的伤復发了?」 楚夕摇摇头:「没有,已经快好了,为了不让外人察觉,我今天没有用灵泉,只用了普通的药。」 「那你怎么愁眉苦脸的?」 楚夕为难的皱皱鼻子,嘆口气:「我要把虎皮的前给胡三刀,他不要,我就说让他娶媳妇儿用,这不是跟朦胧在一起了么,俩人早点办喜事,不挺好……」 「嗯……然后呢……」 楚夕:「我给了他五十两,三刀说用不完,还说娶媳妇儿不花钱,结果……朦胧就生气了……」 小情侣吵架了,楚夕有些自责。 盛凌云轻笑:「原来如此,他们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朦胧不是小气的人,过两天就好了,你不用在意……」 楚夕捏着手里的银票,银子还是没送出去。 说着话,京城送信的人来了。 京城的情况并没有多大变化,皇上的病已经有了些起色,太子却被传出与太子妃不和的消息。 盛凌云眉眼沉了沉:「希望楚然能够知进退,撑到我们进京,不然……这个棋子就白费了……」 楚夕望了望天上聚集的乌云,黑压压的一片:「又要下雨了,天气转凉,该添棉衣了。」 盛凌云即便是要去京城,也得等到十二月份,朝廷的公文下了才行,如今他们等的便是朝廷的调令。 已经快到金秋十月,在这里待不到俩月了。 梅林再次收到宋子文的邀请,要去深山打猎去了。 第96章 地龙翻身 这次,楚夕没有跟着,但是盛凌云跟着一起去了。 只是出去还没有半天,盛凌云带着梅林着急慌忙的回来了。 只见盛凌云一回来就开始吩咐所有人。 「大家快收拾好东西去大街上广阔的地方,要有地动了。」 「你快去通知所有人,县里,村里,所有人,全部通知到,要地动了,让大家都躲避,去宽阔的地方躲避。」 梅林也瞧着锣在街上来回警示:「要地动了,大家不要在屋子里待着,都出来,带粮食和衣服,都快点出来。」 山上地动,楚夕他们在山下,没有一点反应。 朦胧甚至都不相信:「好好的,怎么会有地动?」 楚夕手搭凉棚,往远处看,天空一片晴朗,一排排的白云,像是梯田一样在天上缓缓移动。 阳光普照,还有一点凉丝丝的风,压根看不出一点地震的景象。 可是再看地上,平日里都看不到的老鼠,竟然成群结队的往外跑。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都说动物最敏感,它们都往外跑了,人也得赶紧跑。 记得有部电影讲地震的,不就是很多的虫子,只是当时人们没有经验,根本没注意罢了。 盛凌云是怎么发现的,她不知道。 她赶紧安排朦胧先把胡三刀给转移出去,东西不要了,棉衣被子都放到了胡三刀的车上。 楚夕把厨房的粮食都收到空间里。 也幸亏有空间,能让她少受点损失。 只是,地动来得太快,太突然,盛凌云尽管已经提前通知大家了,地动的时候,还是有人没有出去。 第一波地震来的时候,强度不是很大。 楚夕站在原地,就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 朦胧拉着平板车,车上躺着胡三刀,还放了一些棉衣和被褥。 楚夕帮忙推着。 杨柳也拉着一个平板车,车上放着粮食,吴小妹在后面推着。 县衙的房子算是比较结实了,他们也没去别的地方,就从屋子里,挪到地方最大的后花园。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0页 地震来袭,他们都站不稳,像是喝醉了一样。 第二波来得又急又勐烈,还不等他们都站稳,第二波地震来了,这次就连县衙的房子都抖了抖。 来的时候,修缮过的房子,掉了几个瓦片,没有修缮过的房子,都已经开始裂缝了。 朦胧原本想推着胡三刀去凉亭上,被楚夕给拉住了。 「凉亭也不结实,就在空地待着。」 杨柳也附合道:「对啊,凉亭塌了,就把你们给砸下去了。」 朦胧很是纳闷:「怎么会有地动呢?是不是老天爷在惩罚谁?」 古人很迷信,以为地动是上天安排的惩罚,一定是天子或者有人做了坏事,啥的。 其实就是一种自然现象。 楚夕想了想说:「应该是与后面的山有关吧。」 县衙里他们这些人都还好,外面有些房子已经坍塌了,尤其是那些毛土房,还有一些年久失修的房子。 楚夕他们几个手拉手靠在一起,还是比较安全的。 第二波地震过去后,损失就很惨烈了。 院子外面开始出现大人小孩儿的哭闹声。 「娘,娘,爹,爹,你们在哪儿呀?」 「狗子,狗子,铁蛋,铁蛋……」 地震的时候,可能只有一两分钟,却仿佛一两年那样漫长。 等这一波地震过去,吴小妹就想出去:「我哥和我爹都在大牢里,他们……」 楚夕摸了摸她的脑袋:「他们被安置在空院子里,那个地方也大,没事的。」 尽管吴小妹的娘把她给卖了,可关键时候,还是母女连心。 吴小妹:「夫人,我想去看看我娘……」 楚夕也没经歷过实实在在的地震,她生活的地方很安逸,但是见过地震的惨烈。 「好,我陪你去。」 第二波地震停下后,楚夕带着吴小妹往大街上走。 谁知,刚出了县衙,第三波余震又来了。 这一次并不是很厉害,看来最厉害的应该是第二波,楚夕看到县衙对面巷子的墙都塌了一部分。 又是一阵眩晕,楚夕还未站稳,就听盛凌云焦急的大喊:「快跑,树要倒了。」 楚夕扭头去看身后,就看到县衙边巷子头的那棵大树,朝着她和吴小妹砸了过来。 楚夕眼疾手快把吴小妹给推了过去。 眼瞅着自己将要被大树砸下,却忽然感觉身上一暖,扭脸看到盛凌云出现在她的身后。 幸运的是,大树并没有完全倒下,它连着的那个树根,在墙下面。 却也只是缓了一缓,偌大棵树,最终还是缓缓倒下。 可也就是这么一缓,救了盛凌云和楚夕的命。 盛凌云带着楚夕勐地往前一扑,树倒下,树枝刮伤了盛凌云的腿,楚夕安然无恙。 「盛凌云,盛凌云,你没事吧。」 盛凌云头上冒着冷汗,疼得龇牙咧嘴,楚夕赶紧去检查他的身体,却发现有一根很细小的树杈,好巧不巧,插入盛凌云敏感的大腿根部。 「啊,这……你忍着点,有点疼。」 虽然只扎进去一寸多,可那块皮肤是整个身体最细嫩的地方。 楚夕也顾不得其他,尽量轻轻的把树杈拔下,赶紧把止血药给敷上…… 第四波余震来了。 楚夕原本是半蹲在盛凌云的腿部,正在给盛凌云包扎,盛凌云躺在地上。 这波余震一来,楚夕整个人趴在盛凌云的身上,而她的手还捏着白布,没有繫上,胳膊也摁着不该摁的地方。 只听得盛凌云闷哼一声,不自觉的蜷起来,那种酸爽的味道比疼痛更难受。 楚夕眨眨眼,再眨眨眼,小脸腾的一下红了。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 楚夕手忙脚乱从他身上爬起来,就看到盛凌云脸色白里透着青。 吴小妹个子小,人也跑得快,被楚夕推了一把后,跑出了巷子。 等余震过去后,她赶紧跑了过来:「大人,你没事吧大人,夫人,你也还好吧。」 楚夕瞅了一眼盛凌云,她很好,盛凌云有些不太好。 但是余震时间越来越短,力度也越来越小,看来,这波地震应该没事了。 她挥挥手:「我们没事,你不是要回家看你娘,速去速回。」 吴小妹心里也着急,看楚夕没事,盛凌云也能动就先跑了。 这边楚夕等盛凌云缓过来之后,才把他搀扶起来。 「地动应该过去了,咱们的屋子年前修得很结实,应该没事,我扶你先回去休息一下吧。」 第97章 老百姓的主心骨 盛凌云缓过来后,就没事了,摇摇头:「这次地动面积很大,我们县城虽然没有遭受多大的灾害,村子里可不一定,我得去看看,及时的安置他们。」 楚夕点头表示同意:「可以是可以,但你也得先把衙门的人安顿好,有人手可以用,才能更好的赈灾。」 这种事着急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至少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安排。 盛凌云作为一县的父母官,他要统筹调配。 顾不得楚夕的反对,盛凌云把楚夕送回院子,又跑出去了。 确实,地震之后的事情很多很多,盛凌云不但事事要管,还要统一调配。 最重要的事,便是救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1页 盛凌云先写了一封信给了建安都督府,希望他们能派人过来支援。 再组织人们开始自救。 好在古代的房屋都是平层的多,即便是阁楼,那也很结实。 宋子文的酒楼虽然也受了点损失,但是损失不大,他关了几天门,休整一下,又重新营业了。 再说临济县虽然有地震却并不是地震中心,离他们隔壁的隔壁县才是灾情最严重的地方。 临济县只是很不凑巧在地震带上。 县城的损失不是很大,也因为盛凌云通知的及时,人员伤亡比较少,县城里的医馆基本上够用。 但也有房屋坍塌的人家,盛凌云都给安排在城郊的城隍庙里。 当天晚上,就在庙里头设置了粥棚。 衙役去村子里转了一圈,每个地方也都有受伤的老百姓,盛凌云先让他们自救。 到了第三天,都督府才送来粮食,送来一些药品,帮忙赈灾。 总之,这场地动,看起来很严重,但是在盛凌云提前预警,和事后合理的统筹安排下,处理的相当完美。 楚夕他们也是一直从上午等到傍晚,确定不会再有地震了,才敢回到房间里。 官府的房屋修建的就是结实。 楚夕忽然想起来,他们刚来的时候,盛凌云似乎就说过,要修的结实一点,最好能抗地震的。 楚夕当时还想,这个地方难不成经常有地震? 她还专门问了街上的常住居民,他们都说,已经十来年了,没有地动过,最早的时候有一次,说什么地龙翻身。 楚夕觉着八成盛凌云前世有这方面的记忆。 回到房间后,楚夕看到房顶的土抖落在桌面上。 出门端水,回来擦洗,等擦到盛凌云的书桌前,她无意中翻到了一张被翻旧的册子。 上面竟然记载着盛凌云前世的大事。 其中有太子病重,曹坤被抄家,太监被杀等等。 看来,盛凌云重生后,趁着记性好,把前世的事情都记了下来,时间,地点,起因等都有说明。 正看着,听着沉重的脚步声,楚夕赶紧把盛凌云的册子归位,忙活着擦洗他的桌椅板凳。 「你回来了,一会儿躺下来,让我看看你的伤口吧,白天那会儿没有用灵泉,我怕会感染。」 盛凌云闷闷的嗯了一声,吸着冷气:「是有点疼,胳膊也疼……」 楚夕放下毛巾去看他的胳膊,也擦伤了,还有手心里也都是伤。 「哎呀,光顾着看你大腿了,这些伤你怎么不说呢。」 盛凌云倒是想说,也忘了,因为当时他的重要部位更疼。 「没事,现在弄也来得及。」 朦胧烧了一大桶水过来,给盛凌云洗澡。 盛凌云又叮嘱她:「你也给梅林烧一桶水,对了,一会儿去看看他,那小子好像也受伤了。」 楚夕给了朦胧一些伤药。 如今朦胧已经完全可以给胡三刀换药了,所以处理起小伤来,也不在话下。 楚夕一边等盛凌云洗澡,一边给他配制伤药。 「对了,你们今天原本是上山的,怎么突然就知道要地动了呢?」 盛凌云的伤口不严重,架不住多,虽然楚夕在洗澡水里加了灵泉,可疼呀。 在楚夕看不见的地方,又烫又疼,疼的他龇牙咧嘴。 「前世朝廷有记载,当时我还在翰林院做编修,这边地动就让记下来了。只是动静不大,没有惊动朝廷罢了。」 楚夕又问:「即便是你从前知道,可也不至于记得那么准吧。」 盛凌云淡淡一笑毫不谦虚:「这就要提到本官的细緻入微了,因为我们在爬山的时候,发现山上的蚂蚁,鸟,还有兔子什么的都很烦躁,它们东躲西藏,在山上乱的很。」 「这种情况,宋子文说他也没见过,我就忽然想,会不会是洪水,秋季雨水多,山洪暴发严重。可宋子文说山上只有一个泉眼,不应该是洪水,要是洪水也该在山那边……」 所以,盛凌云就猜测是地动。 无论是地动还是山洪,受害的都是山下的老百姓。 盛凌云他们才不爬山了,赶紧跑回来预警。 也亏得他们跑得快。 「唿啦」一阵水流的声音,盛凌云从澡盆里站了起来:「差不多了,再上点药应该就没事了。」 洗澡水有灵泉,伤口已经在慢慢癒合,只是灵泉少,癒合的慢,需要再上点药。 楚夕把药膏调好,洗了洗手,就等在床边,乍一看到盛凌云只是穿着松散的里衣,露着胸膛。 害羞的红着脸,转到了一旁。 「你把衣服穿好。」 盛凌云身上最重的伤在大腿,他穿上衣服后,看了一眼,看不到,就随便把衣服给繫上了。 看着楚夕羞红的脸,盛凌云心思微动,这丫头每次见他都会害羞,每次羞得耳朵通红,也不知道是谁当初盯着他的身体拔不开眼。 盛凌云故意装作没听到,往床上一躺,大大咧咧的张开腿:「来吧,上药。」 闻着盛凌云身上淡淡的皂角香,楚夕感觉唿吸有点紧促。 药还是要上的,盛凌云的伤毕竟是为了救她,而且他还是老百姓的主心骨。 楚夕深深吸了一口气:「来吧,把腿抬起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2页 盛凌云受伤的地方很是刁钻,楚夕站在床边不太好给他上药,床铺上有床幔,挡了一些光线,她有点看不清楚。 伤口上有些泥土,还有些炎症没有处理好,她需要把泥土洗掉,发炎的部分给刮下来,清洗干净才能上药。 楚夕干脆爬到床上,让盛凌云两条腿都支着,她跪在他的双腿间,拿着夹子和棉花,一边沾着灵泉细细的擦拭,一边处理腐肉。 近距离看,楚夕很敬业。 远距离……嗯,不能看…… 那样的姿势很不雅观。 尤其是盛凌云的角度,更不能看,弯着腰的楚夕,能看到山峰和沟壑,隐隐约约,若隐若现,让人思想连绵起伏。 第98章 我们要不要日久生情 「明天早上应该就好了。」 楚夕终于把伤口给包扎好,不经意间扫过那个地方,却看到了不该看的一幕。 手一抖,差点从床上跌下去,被盛凌云大手一捞,天旋地转后,躺在了床上,而她身上压着的正是盛凌云。 一时间,楚夕脑中一片空白。 睁大眼睛看着离她越来越近的盛凌云,紧张的她屏住了唿吸。 「你,你如果想找个女人解决生理需求,我建议你去迎春楼,如果,你想跟我在一起,我怕你会后悔……」 陡然,盛凌云的嘴唇都已经碰到楚夕的了,他陡然停住了。 沉醉恍惚的眼神也逐渐清醒,眼眸紧缩,他推开楚夕,躺回床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只觉心跳如鼓。 「你是我的妻,我们在一起,为什么会后悔……」 楚夕虽然也唿吸急促,此时她的头脑却异常冷静, 「不是的,你明知道就算是重生一次,你喜欢的人也不会是我,前世我是你的妻,对你不离不弃,这一世,你对我也不离不弃,你只是在补偿我,与爱无关。」 盛凌云沉默不语。 楚夕接着说:「而我想要的,不只是你的人,还有你的心。既然你给不起,就不要给了。放了我,放了你自己,我们都好过。」 盛凌云沉默了好大一会儿,感觉唿吸平顺了,才幽幽开口道:「对不起,我……我怕,我的感情再被践踏,更怕这一世的孤独……」 前世他给出了自己的心,却被最爱的女人赐死。 这一世,他不想轻易给出自己的心。 可是感情这种东西,要是能控制得了,他就成圣人了。 楚夕的心渐渐平静下来,这是既想跟她拉扯,又不想跟她牵扯,并且最好她能识趣点,用得着的时候爬过来,用不着的时候滚开。 冷哼一声:「巧了,我也不想自己的感情被践踏,但我不怕孤独,孤独才是人的常态,我习惯了。」 「所以,盛凌云,咱们还是桥归桥,路归路吧。」 楚夕说完,起身,准备去收拾屋子,谁知刚要下床,却被盛凌云抓住了胳膊。 「楚夕,我想再试一试……」 盛凌云前世一直洁身自好,压抑着自己的感情,虽然他身居高位,免不了那些花花草草,可他没有什么感觉。 可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不想压抑自己了。 他想试一试,放纵的爱着,和被人真正喜欢的感觉。 但,楚夕不是别人,对感情克制冷清,勐地把盛凌云甩开。 眉眼冰冷中带着讥讽:「感情不是你的玩物,你想试就试,不行就再换,我不行,若是认真的话,不容许背叛。」 「盛凌云,我可以跟你和平相处,可以跟你均摊钱物,唯独爱情不可以平均,一旦爱上,只有丧偶,没有和离。」 楚夕起身去梅林的房间,虽然有朦胧的帮衬,她对自己的病人,还是要瞅一眼的,她是一个负责任的人。 等她转一圈回来,盛凌云倒是冷静下来了。 看到楚夕回来了,把手里的书放在一旁,清亮的眼眸随着楚夕转。 楚夕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会儿收拾收拾桌子,一会儿收拾收拾衣柜,一会儿又来到梳妆檯前,收拾完梳妆檯,开始梳头髮。 盛凌云发现,果然,经过她的整理,屋子变得干净整洁多了。 盘腿坐在床上,却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 「我们到底是夫妻,也是可以日久生情的……」 楚夕正在梳头髮的手,顿了一下,没有回答。 她却想起某部书里的话:无论是朋友,恋人,还是家人,他们之间总是要有一个人主动维持的。 而那个主动维持关系的人,才是最珍惜这段关系的人。 楚夕不会做那个主动的人,她是被动者。 日久是可以生情,不知道生出来的是感情,还是亲情。 爱情是短暂的,夫妻之间时间长了会转变成亲情。 她把头髮编成两个麻花辫,松松散散的,吹熄了蜡烛。 「睡吧。」 她不愿听男人说什么,她只看男人做什么,说得天花乱坠不过是一张大饼罢了,还是实际点吧。 地动后的安抚工作很复杂,也很漫长,等盛凌云把灾民安顿好,地动后的药材,消毒什么的都做好,冬天来了。 临济的冬天特别早,也特别冷,不到十月份,就开始下雪。 纷纷扬扬的初雪下了一天,盛凌云只是从前面大堂回到衙门后院,身上都成了白色。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3页 「雪这么大呢,快进来烤烤吧,幸亏听了宋公子的话,炭火早早的买上了,不然现在屋里肯定冷。」 楚夕拿起一条干布巾,站在门口,把盛凌云身上的雪,都给扫了下去。 盛凌云搓了搓手:「大堂冷,今天审案子,去了厅里,放了两个炭火,也冷。」 楚夕:「今天我做了砂锅麻辣烫,又温了一壶葡萄酒,喝了就暖和了。」 盛凌云微微一怔,调侃:「葡萄酒,你不是没有了么,夏天酿得少,你又送出去一半,还私藏一些呢。」 楚夕微微一笑:「不是,宋子文送的,他从外面回来了,带了一些好吃的,还送了几筐银炭,送了两坛葡萄酒,他今年酿得多。」 盛凌云跺跺脚上的雪,把大氅去了下来,心里寻思,宋子文虽然不来找楚夕了,可每隔几天,总会送些东西来。 楚夕也会礼貌的回些礼物,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自己做的腌豆角,种的青菜,晾晒的红薯干等等。 要说俩人之间保持着距离,可不知道怎么回事,提到宋子文,盛凌云总是不那么舒服。 不知道他到底是沖楚夕来的,还是沖梅林来的。 梅林早就在屋子里,等着开饭了,看着鹅毛般的大雪,他心里隐隐有些担忧。 「也不知道我娘在庙里过的好不好?」 期间,梅林回过两次观音庙,原本想说服梅夫人跟他一起来,梅夫人都给拒绝了。 梅夫人对他只有一个交待,好好跟着盛凌云读书,做事就行,至于考科举,她并没有这个想法。 楚夕招唿大家一起吃饭。 刚做好,京城来信了。 信是东方游写来的,说杀害戚婉珍丈夫的兇手找到了,正是被他举荐的下人阿四,期初阿四死活不承认他杀了人,在东方游用计逼问的情况下,阿四终于承认。 第99章 等你回京 原来俩人一起去挖人参,还真给挖到了,一株很大棵的千年人参,阿四心生歹念就把戚婉珍的男人给推下山去,造成失足。 后来,阿四还假模假样地派人去寻,别人没有寻到,他怕露馅儿,恰逢当时县令水土不服,病重告假。 他就把尸体背回来,埋到后院了。 还在后花园里种上了花,以为不会有人发现,没想到被楚夕给挖出来了。 因为当时盛凌云给县衙的官差们都写了信询问,戚婉珍也知道了,阿四知道瞒不住,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还是原来的说辞,进山失踪了。 等东方游到了京城,开始调查他的事情,原本阿四准备逃的,被东方游用计给骗回来了。 找到真正的兇手后,戚婉珍总算是给婆家一个交代。 末了,东方游又说到,虽然楚然在太子的府上过得艰难,但是盛凌云寄过去的虎皮,他让楚然献给了太子妃。 太子妃大度,只要她不作妖,就不会跟她一个侍妾过不去。 东方游让楚然稍安勿躁,等盛凌云进京。 还说盛凌云进京的事情,已经有了眉目了,就等年末吏部考评。 吏部考评是在十二月份。 林林总总,总之是好消息。 盛凌云看完信,随手把信笺扔火炉里了,火炉上放着热酒,他顺手拿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味道不错,只是没有你酿得甜。」 楚夕轻笑:「那是当然,因为我在酒里加了糖。」 葡萄泡酒之初有些苦涩,她嫌味道不好,加了糖,味道自然更好了。 就连梅林也喝了好几杯。 「没想到夫人还有这一手,确实好喝,比我娘酿的竹叶青还好喝。」 盛凌云夹菜的手微微一顿:「竹叶青?你娘不是佛门中人,还酿酒?」 梅林点点头:「竹叶青是素酒,出家人也是可以喝的。但是,每年我娘只酿三坛,一坛留着自己喝,两坛送出去,说是给亲朋好友。」 盛凌云清朗的眼神对上楚夕的,楚夕挑挑眉, 小说里写皇上最爱的酒便是竹叶青,可奇怪的是整个大梁国的皇商供酒的名单里都没有这个酒。 看的时候楚夕还觉得奇怪,既然皇上爱喝,为什么皇商不给供呢。 如今楚夕明白了,皇上只爱喝梅妃酿的竹叶青,其他人若是供了,味道不好,就会被皇上怪罪。 帝王一怒,浮尸千里。 谁敢招惹。 于是大家都聪明的,只贡献自己家传统的酒,独独没有竹叶青。 所以,都说竹叶青是好酒,可市面上根本没有卖的。 也就成了传说。 但是,楚夕知道,有些小地方,或者自己家人喝,也会酿竹叶青。 并不是什么名贵的酒,酿制工艺也不复杂。 只是因为皇上和梅妃的这段情,生生把竹叶青炒成了名酒。 楚夕此时才明白缘由,而盛凌云也是。 他试探地问了一句:「哦,令堂还有亲朋好友?那你见过他们没有,如果跟我们一起回到京城,你认识他们吗?」 梅林并不知道梅妃的过往,对皇上和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 轻轻的摇头:「只见过一个人,还没看清楚脸,我娘说他们都是坏人,只要见到我,就会把我给抓走,我谁也不认识。」 盛凌云沉吟片刻,夹了一筷子菜放梅林碗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4页 「这就难办了,若是将来我进了京城,难不成你还要回到寺庙里?年纪大了,也该为自己考虑了。」 梅林吃着饭,边吃边说:「我也想跟你们去京城,那里可比这儿好多了,我想去见见世面,可我走了,我娘咋办?唉,再说吧。」 楚夕扫了一眼盛凌云,他是在点梅林么,只是梅林到底是个孩子,思想单纯。 只见盛凌云的眼神复杂在梅林身上打了个转,嘴角微微勾起,似乎已经有了主意。 「多吃点肉,你正长身体。」 盛凌云又夹了一筷子肉给梅林,还给梅林倒了一杯葡萄酒。 其实自从他们一起来到临济县,除了第一顿饭,大傢伙儿是在一起吃的,剩下的都是各吃各的。 朦胧和胡三刀,东方游他们三个在厨房吃。 盛凌云和楚夕,还有梅林在他们屋子里吃。 后来,人越来越多,胡三刀和东方游就不经常来内院了,他们在县衙的大灶上吃饭。 朦胧,吴小妹和厨娘,在厨房吃。 盛凌云和楚夕,梅林依然是在屋子里吃,他们的饭菜已经不同了。 楚夕屋子里的菜品很丰富,荤素搭配,有汤有饭。 小厨房的就将就了,吃他们剩下的。 按理说梅林只是来帮工的,地位应该跟东方游和胡三刀一样,可盛凌云对他却十分照顾。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却又觉得理所当然。 外面的雪纷纷扬扬的下,银装素裹,分外洁净。 同一时间的京城,东宫。 楚然直挺挺的跪在院子里,已经一天一夜了,她觉得自己要是再不起来,膝盖就要废了。 天上还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把她淋得浑身都湿透了,像是泡过水一样。 她浑身打着哆嗦,脑海中已经没有了别的想法,只想回去躺着,歇着,此时谁要是能让她回去,她会一辈子感激她。 太子妃戚贤甄优雅的从寝殿里出来,低垂着眼帘看向跪着的楚然,半晌,才幽幽的开口。 「起来吧。以后做事懂点分寸。」 太子妃带着一堆下人,浩浩荡荡去给皇后请安。 这边有宫女把楚然从地上拉了起来,随手塞给她一瓶伤药。 「快回去吧,把伤口涂一涂,洗个热水澡。以后就算是太子非要住你那里,也得想办法把人给哄走,不然,你等不到盛大人回京了。」 楚然抬眸感激的看了一眼扶着她的宫女,心下戚戚然。 她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太子喜欢她,是她的错吗? 太子想在她这里睡一觉,是她的错吗? 为什么她要受到这样不公平的惩罚,只是因为她出身低微? 楚然不服。 凌云哥哥,只有你对我最好,你可要快点回来呀。 「若初姐姐,凌云哥哥什么时候进京?」 「快了吧。你若是请求过殿下,让盛大人回京,那他就会很快的。」 楚然轻轻嘆了口气,被若初扶着,走了两步,便推开了若初的手。 「若初姐姐,你走吧,我自己能回去。」 若初点点头,她是太子妃身边的宫女,是不能伺候楚然的。 「如今太子妃刚小产,脾气不好,你忍忍吧。」 第100章 棉衣很暖和 太子妃小产…… 楚然心里陡然有了自己的想法。 太子和太子妃成亲五年了,太子妃怀了两次都没了。 如今太子府里没有孩子,若是她能怀孕……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楚然托着僵硬的腿,一步步的往回走,一只手扶着墙,一只手捂着小腹…… 昨天被太子妃的人从床上拉过来,受罚。 一天一夜没有吃饭,却也没有喝那碗避子汤…… ******* 雪过天晴后,竟然越发冷了,楚夕把腰上的束带紧了紧,揣着袖子,往豆腐坊去了。 都说古代的衣服好看,那是有钱人穿的。 楚夕的衣裳都是普通平民穿的布衣,斜襟系带的棉袄,窄袖,又宽又大,下面一条棉裤,用石榴裙盖着。 裤腿塞到袜子里,再用布缠着,绑得紧紧的,鞋子还不错,是用兔子皮做的短靴。 楚夕是县令夫人,算是有钱的了,穿得好看且暖和。 很多穷人都只顾着暖和,穿得很臃肿,大棉袄,大棉裤,棉布鞋,膝盖上,胳膊肘上还打着补丁。 豆腐坊里干活的五个妇女,除了杨柳,都是这样的穿着。 今天楚夕带了十斤棉花,进了豆腐坊。 「老嫂子们,今年你们辛苦了,天冷了,我这里也没什么表示的,后院里种了些棉花,给大家分一些,大家拿回家做棉衣吧。」 楚夕发现临济县的人不种棉花。 他们这儿虽然冷,穿兽皮的比较多,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兽皮制品,最多的是兔子皮,鹿皮,大概这两种动物比较好狩猎。 但是,棉花在楚夕的老家,已经很普及了。 所以,楚夕一来,就在后花园的一片地方种了棉花。 如今棉花丰收,她摘下之后,又给整理过,还粗粗的弹了弹,才给她们拿过来。 「这就是棉花?这么白,像云彩一样,可贵了吧。」 「这个咋做呢,穿上有兽皮暖和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5页 在她们印象中,棉花是有钱人才用的起的东西。 她们都没有见过。 杨柳扯着自己身上的棉袄:「请便,暖和,嫂子们摸摸我的手,还出汗呢。」 杨柳的棉袄也是楚夕给的棉花,自己做的。 新棉花,衬里又是细棉,虽然外面一层布也是粗布,可穿着确实暖和。 冬天经常被冻的人,一旦穿暖和后,容易出汗。 杨柳只穿了一件里衣,棉袄,一干活就出汗,后来,她还把棉花给掏出一些,做了个棉抄手。 如今下雪了,进入冬天了,楚夕把棉花发给大家,也不要钱,比她们拿了月钱都开心。 每人分了两三斤棉花,让回去做棉衣。 过了几天,楚夕却发现,这些妇女们,还是没有穿棉衣。 杨柳悄悄的告诉楚夕,她们把棉花都用到家里人身上了,要么是给孩子,要么是给婆婆,要么是给自家男人。 楚夕忽然觉得,自己的棉花还是种少了。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要是种植棉花的技术能在这里推广就好了。」 杨柳却摇摇头:「地太少了,种粮食都不够,怎么捨得种别的,再说,乡下人都耐冻。」 楚夕放弃了:「看来只能让别人种完,拿过来卖了,只是那样的话,有点贵。」 其实棉花能用很多年,但凡种一季,就够一家人穿很多年了,但是这一季的粮食就少种了。 楚夕还是留了些种子给她们,要是他们想种的话,可以种。 古代把十月叫开冬,十一月叫冬月,十二月叫腊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临济县的人们家里有重病的,不去找大夫,开始来找楚夕了。 这天,天都黑了,楚夕收拾好,刚准备躺下睡觉。 就听到外面朦胧跟人吵架的声音。 「夫人已经睡下了,你们不要再吵了,生孩子有接生婆,夫人又没生过孩子,你们找大夫去呀。」 「姑娘,求求你了,都说夫人医术高超能让人起死回生,我那儿媳妇难产都两天了,再生不出来,大人孩子都没命了。」 「求求你了,让我们见见夫人吧。」 朦胧很是无语:「夫人已经睡下了,她年轻,没生过孩子,没有经验,你们还是去找大夫吧,万一出事,夫人也担待不起呀。」 「姑娘,出事是俺们的命,无论如何俺们不会怪夫人的,就让夫人去看看吧……」 楚夕穿衣服起床,盛凌云也起来了:「怎么回事?怎么闹到后院里来了?」 楚夕开门,就看到是豆腐坊的一位大娘。 她儿媳妇要生产的事,楚夕是知道的,只是难产么…… 楚夕无奈的嘆口气:「我跟她去一趟吧。」 古代的医学知识普及度十分的匮乏,接生婆是凭藉经验接生,并没有的医学知识。 楚夕到了之后,看到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女子,心疼又无奈。 「羊水破了一天了,要是孩子再不出来,憋死在里头了,可偏偏生产的胎位不正,先出来的是脚……」 接生婆也是一脸为难。 所以她就让产妇趴在驴身上,企图把胎位给转过来。 楚夕让产妇下来,躺回床上,产妇已经脸色苍白,奄奄一息了。 这种情况下,若是不进行剖腹产手术,只怕是大的小的都保不住。 可进行剖腹产手术,楚夕也不敢呀,她只是在实习的时候当过助手…… 眼瞅着产妇快不行了,全家人都很着急,楚夕回忆手术过程。 「你们都出去吧,留下她们帮忙,去弄点热水,烈酒,再多点几盏灯。」 多亏有灵泉,多亏有空间,多亏楚夕上学中药药方背了不少,空间种植的药也不少,麻醉散需要的曼陀罗花,生草乌,白芷,当归等等。 白酒掺着麻醉散服下,楚夕在空间准备的小巧的手术刀,是用来刮骨疗伤的,也可以剖腹。 真不容易呀。 楚夕几乎是用了一盆的灵泉,把孩子拿出来,胎盘取出,缝合,抹灵泉。 大人的命是保住了,七层伤口,楚夕留了一层。 孩子出来后,脸色发紫,已经憋得不行了,她又是吸气,又是按压小心脏,不能重了,也不能轻了。 足足折腾了一晚上,鸡啼的时候,孩子一声大哭,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老天保佑,小孙子和他娘都平安无恙。」老妇人双手合十,跪在院子里。 接生婆把孩子抱出来:「你该谢的不是老天爷,是夫人。」 楚夕又从空间里拿出两片人参,一片给产妇含着,一边塞她手里,让她晚上吃。 看着大人孩子都无恙,楚夕也觉得她实在是幸运。 第101章 良辰美景愿与你共赏 从那户人家出来,天都亮了,朦胧打着哈欠,扶着楚夕,走在泥泞的地上。 「夫人,慢点,一宿没睡,累不累?」 楚夕扶着脖子转了一圈:「累,主要是心累,唉,女人千万不要生孩子,太危险了,半条腿踏入了鬼门关。」 朦胧听话的点点头:「夫人说不生,那就不生。」 楚夕『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回头你若是嫁给了三刀,他肯定着急要孩子。」 朦胧干脆说道:「那就不嫁,不嫁人跟着夫人,一样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6页 楚夕无语轻笑:「那我岂不是要被三刀恨死了,拐着他的媳妇儿不放人。」 昨天朦胧是跟楚夕一起来的,产妇的惨状着实也把朦胧给吓住了。 「是我不愿意出嫁的,他恨夫人做什么,若是我成亲了,怀孕了,也受那样的苦,我情愿不嫁人。」 楚夕幽幽的嘆了口气,没有再说话。 成亲对女人来说,到底有什么好处? 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 回到家里,厨娘已经把饭做好了,看到楚夕从外面回来,赶紧给端了上来。 「夫人,趁热吃吧,吃完好好睡一觉,我听说你昨天忙了一晚上,一定累坏了。」 确实,熬夜对身体不好,一次两次还行,多了就吃不消。 盛凌云也起来了,看到楚夕疲惫的脸,有些心疼。 「炭火在烧着,你赶紧吃饭,吃完就睡,谁我被窝,还热着呢。」 楚夕累惨了,也不讲究那么多,没吃几口,倒头就睡。 盛凌云扫了她一眼,蹑手蹑脚的出去,顺带把门给关上了。 「盛凌云,你别出去,我不想一个人睡。」 听着楚夕的声音,盛凌云重新把门打开,进了屋子里,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楚夕把脸埋在被子里,蹭了蹭,眉头紧皱。 「嗯,其实昨天我救那个女人,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你说她会不会再出什么事吧?」 盛凌云深深的看了虽然疲惫不堪,却忧心忡忡的楚夕,心疼。 「你不是用了灵泉了么?能治百病。」 楚夕还是不放心:「其实我压根不会接生,可是她已经命在旦夕了,盛凌云,你说要是她死了,她的家人会不会埋怨我呀。」 盛凌云没想到楚夕竟然这么害怕,心里想想,也是,她那里学过什么医术,都是仗着空间里的灵泉才敢这么做的。 心一横道:「不会,他们即便是有个三长两短,也与你无关,放心,一切有我。」 楚夕怎么能放心下来:「那我先眯一会儿,要是他们家真有啥事,你记得喊我。」 盛凌云的眼睛微微眯了眯,他抬手摸了摸楚夕的额发。 「你睡吧。」 就算是他们有事,他也不会让他们打扰她的。 看着神采飞扬,从来都自信满满的楚夕,忽然变的如此胆小谨慎,盛凌云决定,以后不让楚夕再行医了。 给他治个伤,治个病就行了,有事他担着,不会再让她出手了。 楚夕这一觉睡得很沉。 再次醒来,看着床边坐着看书的盛凌云,再看看滴了一堆蜡油的蜡烛,勐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怎么睡这么久,天是不是都黑了,那个产妇咋样了?」 盛凌云轻嘆口气,把书放了下来:「已经让朦胧去看过了,没事,人中午就醒了,喝了点水,按你的吩咐说排气后,吃饭。」 「大人,孩子都好着呢,就没喊你,你要是困了,就起来吃点饭,再睡一觉吧。」 楚夕揉了揉肚子,睡了一天,没吃饭,确实饿了。 屋子里的火炉里炖着鸡汤,散发着浓浓的香气。 盛凌云起身给楚夕盛了一碗鸡汤端了过来。 「这是张婶送的,你先喝,我去给你下碗鸡蛋面。」 楚夕闻着香气有些疑惑:「鸡汤给她儿媳妇儿喝就好了,咋还给我喝?」 盛凌云把剩下的鸡汤添了点水,已经擀好的面条,加里面。 「一大锅那,人家也喝不完。你身体也不好,还熬了一晚上,就踏实喝吧。」 「等你休息够了,咱们去山上转一转,我听张婶儿说,他们这边的雪山,到了傍晚是金色的。」 听说要山上,楚夕顿时精神了。 「真的,要去爬山?」 盛凌云:「咱们来了一年了,上山的次数屈指可数,以后若是离开了,想再来就难了,不如趁现在,多去几次,看美景,散散心,若是幸运的话,说不定能挖到人参。」 原来是为了人参啊,也是,盛凌云那么忙,怎么可能有那个闲情逸緻去游山玩水。 「那有什么幸运,戚夫人的丈夫都把命送了,也挖到人参,咱们怎么可能一进山就有。」 盛凌云把煮好的鸡蛋面,端给楚夕吃,楚夕发现盛凌云的厨艺是越来越好了。 临济县背靠的这座山,楚夕来过好几次,每一次上山的路都不同,跟现代人工修的路不同,原始山路崎岖蜿蜒,特别的不好走。 而现在还是冬天,山上的雪都没有化,路上冰冻的很滑。 楚夕跟着盛凌云,胡三刀,朦胧,梅林,气喘吁吁的爬到山顶,感觉自己的腿都不是腿了。 但是眼前的景色是真的美。 不远处有一汪温泉小溪,上面冒着热气,雾气蒙蒙的,小溪绕着孤寂挺拔的雪山,欢歌跳跃。 抬头远望,银白色的山峰,一座挨着一座,天上没有一丝白云,洁白洁白的雪山,瓦蓝瓦蓝的天空,令人心旷神怡。 「那边的温泉可以泡一泡,池子不深。」楚夕一看到温泉,摸了一下水温,就想往里跳。 盛凌云让胡三刀在温泉旁边照顾他们,自己带着梅林去逼的地方了。 楚夕拉着朦胧跳进了温泉,朦胧不会游泳,只敢在水浅的地方坐着,楚夕则在温泉里像只鱼儿一样,游来游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7页 扑鼻的香气袭来,盛凌云抓了只兔子,还有野鸡,烤肉的香气让楚夕和朦胧肚子咕咕叫,俩人终于肯上来了。 来到小溪旁,楚夕就看到梅林手里拿着一个木盒,盒子里装的是一只千年的人参。 楚夕大为惊喜:「你还真的找到了一只人参?」 梅林炫耀到:「大人可厉害了,一上山就知道哪里有人参,上来就找到了。」 找个人参要是这么容易,人参就卖萝蔔价了。 回去的时候,盛凌云悄悄告诉她,这人参其实就是戚婉珍亡夫寻到的那只,兇手没有机会带走,被东方游问出来了。 于是,东方游给盛凌云写信,让他来找,看能不能找到。 第102章 夫人,一起进京 楚夕就知道,挖一个人参,不会那么容易,何况是千年人参。 盛凌云找到了人参,这一趟的任务完成了,吃了饭,大家就准备往回走。 走到一半的时候,楚夕不经意的抬头,惊唿出声:「快看,日照金山。」 阳光洒进了山谷,银色的山谷将阳光反射,再反射,将这山谷照得金碧辉煌。 使原本银白色的雪山上披上了一层金纱,尤其是那金色和银色同时洒在雪山上的时候,给人以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此时,楚夕真想手里有一台照相机,能将这美景留下。 众人也惊嘆,大自然的奇妙。 楚夕正看的起劲,她的手被盛凌云悄悄的握住。 「能跟你一起欣赏美景,就算是现在死了,也值了。」 楚夕吃惊的扭头,却发现盛凌云的眼光没有落在雪山上,而是看着她,眉眼含笑,眼神迷离,风流又深情款款,让她差点沉迷。 「说什么呢。你都布局这么久了,再回京城,迎接你的是泼天富贵,别死呀活呀的,不吉利。」 楚夕挣脱了盛凌云的爪子,尬笑着往前走,挽住了朦胧的胳膊。 朦胧诧异:「你怎么了,心跳这么快,这么喘,是不是累了?」 楚夕使劲揉了揉心口处,刚才秉着唿吸没啥感觉,此时才觉得心跳如鼓。 真是的,盛凌云明明最爱的人是楚然,就不要再撩拨她了。 这辈子,她都不会跟他发生任何关系。 马上要进京了,京城可是龙潭虎穴,生死未卜,这个时候动情,岂不是要她的命。 ******* 楚夕不知道,她和盛凌云享受大自然,享受温泉的时候,远在京城的楚然,正在百般隐忍。 「姑娘,他们太欺负人了,这么冷的天,还没有送来炭火,是要把咱们给冻死了吗?」 楚然只是太子的一个侍妾,没有资格单独住一个院子,能有一个单独的屋已经是偏爱了。 自从上次楚然被罚跪,太子就没有再来过她的房间。 天气转冷,楚然的屋子比外面都冷,她披着太子送的大氅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目光决然。 「走,我们去后花园。」 太子新晋娶了一个侧妃,定然是恩爱非常,要想不被太子这么快忘记,楚然整天躲在房间里,可不是好事。 她重新回到屋子里,故意捡了一件最薄的棉袄穿上,装扮的清秀雅致,扛着锄头,来到了后花园的小溪旁。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復谁在?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 一边收集枯枝落叶落花,一边把他们挖坑埋下,时不时的吟上一句诗,再唱两句忧伤的小曲儿,歌声引人前来。 太子确实正在陪着新婚的侧妃游园,楚然突然来这么一出,她的声音太子是识得的。 就算是有新人在旁,楚然毕竟是他的白月光,听到歌声循声而来。 「然儿,你在这里做什么?」 楚然似乎是被太子惊吓到,眨眨眼睛,露出小兔一般慌乱的神色。 「啊,贱妾见过殿下,不知殿下在此游玩,无意惊扰殿下,还请殿下赎罪。」 楚然人长得好看,又故意装扮成太子怜爱的样子,一下子抓住了太子的心。 「不知者无罪,你快快起来。」 太子伸手把楚然给拉了起来,等他拉住楚然的小手时,冰凉的感觉让他心疼。 「天都这么冷了,你怎么穿这么少……」 说着,太子脱下自己的大氅,给楚然披到了肩上,自然而然的送楚然回去。 而刚刚被太子垂爱的侧妃,一直在默默的看着,看到太子送楚然离开,她也没出声,只是冷冷的哼了一声。 「原来,她就是楚然……一个小地方的女子,竟然有本事哄得殿下神魂颠倒。」 楚然还真的有这个本事,又留了太子一晌贪欢,而楚然房间里的炭火,各种物质瞬间充足了起来。 这一次不但太子赏的有,连太子妃也赏了许多。 等太子离开后,太子妃竟然没有赏她喝避子汤。 楚然摸了摸自己的小腹,小日子已经两个月没来了,想必太子妃已经知道了什么。 若自己真的能把孩子生下来,她的孩子就是太子府里唯一的孩子。 母凭子贵,明年的冬天,说不定她已经搬到暖阁了。 ****** 刚进了腊月,盛凌云便收到了曹坤的信,他已经安排人来接替他这个县令的职位了。 让他们收拾东西,等那位县令快到的时候,就可以进京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8页 楚夕掐指一算,也没几天了。 他们来的时候两辆马车,一辆平板车,东西不多。 走的时候,东方游和楚然都先进京了,一辆马车就够了,楚夕决定骑马。 他们离开的消息,像是一阵风一样,迅速的传遍了临济县的角角落落。 盛凌云发现案子不多了,来给他送行的老百姓,陆陆续续的不少,有些拎着一袋子红薯,有些抓了几只鸡,鸭,还有一些抱着一罈子咸菜。 盛凌云说不要,他们却丢下东西就跑。 楚夕忙着清点这些东西,抬头就看到杨柳一脸忧愁的站在门口,把她的光都挡住了。 「你怎么来了?是问豆腐坊的事吗?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就先把豆腐坊搬走。」 豆腐坊里有五六个妇人,每天忙的不亦乐乎,即便是楚夕离开了,她也不准备把东西带走。 技术交给她们了,她们几个合伙干就成。 杨柳是她们的头头,管着整个豆腐坊。 「夫人,我想跟你走……」 楚夕吃惊的抬头:「什么?」 杨柳目光坚定,深吸一口气,再次开口道:「夫人,我想跟你进京……」 楚夕想了想,杨柳的弟弟应徵入伍,若是不打仗,到了京城说不定能问到消息,随点点头:「行,你也去收拾东西,一起走吧。」 杨柳顿时充满喜色:「豆腐坊怎么办?」 「交给张婶儿呗,要是她们不愿意一起干,可以单干,只要不恶性竞争,就行。」 楚夕交给她们的有豆腐皮,豆腐干,腐竹,就算是单干,每人做一样也能养家餬口,况且她们几个都有关系,不至于闹僵。 杨柳点点头:「我就知道,夫人是个聪明人,当初教我们手艺的时候,就分开教,合在一起也行,分开也饿不死她们,就算夫人离开了,她们也能养家餬口。」 杨柳定下跟楚夕离开了,吴小妹也闹着想跟楚夕离开,只是鲍二强又不愿意了。 第103章 全城百姓洒泪相送 楚夕把老百姓送来的东西,并不准备拿走,归拢归拢,分给了县衙的衙役们。 盛凌云县令当的好,也不是个人的功劳,这些衙役和官差们也都各尽各的责任。 盛凌云让钱主簿照着名单分东西,钱主簿一边登记,一边流眼泪。 「大人,你就这么走了,撇下我们,于心何忍。」 盛凌云皱着眉头,有些嫌弃,梅林斜睨了他一眼:「没想到钱主簿还挺多愁善感的。」 钱主簿用袖子擦擦眼角:「当然,盛大人是个好官,跟着他月钱不少,还有奖赏,临济县这么偏僻的地方,遇到个好官不容易。」 梅林哧的一声笑道:「你是怕大人走了,下一任大人剋扣你的月俸吧。」 钱主簿确实有这个心思,这么做作,也是想打听一下下一任县令如何。 盛凌云虽然只当了一年县令,已经把治理临济县的规则和心得都留下来了,只要不是特别贪的县令,基本都能把临济县治理好。 「应该跟我差不多。」 意思是个好县令,至少合格吧。 钱主簿的彩虹屁就吹上了:「跟大人差不多的县令,在本朝都不多见吧,大人一上任,雷厉风行,原本三年的任期,一年就被提拔了,放眼整个大梁,大人是这个……」 钱主簿伸出了大拇指。 盛凌云谦虚的笑笑,梅林撇撇嘴,嘟囔一句:「马屁精。」 被褥衣服是要带走的,锅碗瓢盆也带一些,至于楚夕腌的菜,带的不多,能送的都送人了。 空间里有新鲜的蔬菜,楚夕不太爱吃腌制的,调调味口就行了,她还是喜欢吃新鲜的。 但是酿的酒,还有宋子文送的葡萄酒,她是要带走的。 收拾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等装车了,就看到吴小妹站在门口扭扭捏捏的不知道是要进还是要出。 「站那儿干啥呢?还不过来帮忙?」朦胧说。 楚夕一眼看透了她的心思:「是不是又跟你表哥吵架了,这几天,我都看见你们吵好几回了?是不是因为要离开的事?」 吴小妹低下了头,就在此时,一直站在院子门口,没有进来的鲍二强,突然跑了进来。 手里举着一本书,跪在院子里。 「夫人,我愿意把我们家酿酒的方子给夫人,求夫人把小妹留下来,不要把她带走。」 楚夕微微一怔,和朦胧互相看了一眼,『噗嗤』一笑。 来到鲍二强的面前,接过那本书翻了翻,又还给了他。 「我什么时候说要把人给带走了,原来这几天你们都是为这个吵架啊,那怪我了,怪我没说清楚。」 楚夕把吴小妹推到鲍二强的面前,顺手又把鲍二强给拉了起来。 「我原本就没有打算把她带走,只是这几天太忙,需要她帮忙,她是你的人了,回头你们成亲了,你可要好好对她。」 「至于这个酒……我觉得还是不用了,葡萄酒酿制的时候,可以用高度白酒,我们毕竟是当官的,俸禄够吃够喝就行了,能赚点就赚点,不能赚就算了,不能与穷人抢生意。」 「京城也有很多酿酒的人家,谁家生意是谁家的,你拿走吧,我用不上。」 做人不能太贪心,如果葡萄酒能赚钱,楚夕开个葡萄酒坊就成,至于需要的高度酒,可以找酿酒的商户去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9页 不能为了节约成本,去跟商户抢生意。 若是盛凌云不做官,只经商,那是可以自己酿酒来卖的。 鲍二强也是个有自尊的人:「可是夫人为了赎小妹,前前后后花了那么多银子,我没有钱还呀。」 楚夕大度的笑笑:「没关系,每年你往我家送些好酒就行了,顺便说说你和小妹的情况,万一那一天你做的酒被人赏识了,发达了,也能买到京城,岂不是比从前的王家更富裕。」 到了离开的那一天,原本盛凌云的意思是一大早就出发,他们悄悄的出城就行。 人也不多,盛凌云和楚夕,胡三刀和朦胧,杨柳和梅林,一辆马车,一辆平板车,六匹马。 可是等盛凌云等人出了衙门,就发现街上的人越来越多,大家谁都没有出声,就这么默默的跟在身后,送他们出城。 楚夕起的早,有些困了,坐在马上直打哈欠,不经意间回头看到身后跟着这么多的老百姓,心里很是震撼。 「喂,盛凌云,你看,身后好多人,来送咱们呢。」 盛凌云高昂着头,脸上满是骄傲和自豪,斜睨了楚夕一眼:「我早就知道了。」 胡三刀刚开始还劝大家:「回去吧,天冷,回吧,回吧。」 可来送行的老百姓,没有一个愿意离开的。 到了城门口,守门的官差一看到盛凌云来了,赶紧把城门大开。 摸着眼泪送盛凌云离开。 盛凌云看那些百姓们要是再不回去,就要出城了。 从马上跳了下来。 这边刚转过身子,就看到身后的老百姓,都给盛凌云跪下了。 「草民送盛大人。」 第一句,声音凌乱,参差不齐。 「草民送盛大人。」 第二句,第三句的时候,声音不但越来越齐,喊声震天。 楚夕心里一暖,嗓子疼,从去年刚来临济县的点点滴滴浮现在脑海里。 盛凌云确实为临济县做了很多实在的事。 虽然楚夕知道盛凌云选这个地方,其实就是要政绩,升官的跳板,可政绩也是要实实在在做出来才行。 只要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实事,老百姓心里都会感谢他。 盛凌云一撩长袍,也给送行的老百姓们跪下了。 「谢谢了,你们回吧。」 冬天,天很冷,太阳一出来有些暖意,把残雪照的发亮。 楚夕看到盛凌云起身后,偷偷的擦眼睛,心下有些想笑。 却想起书里老百姓对他的另一番评价:性格阴戾,手段毒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是位佞臣。 再看现在的盛凌云,他其实也想做个好人。 谁都愿意流芳千古,不愿意遗臭万年,除非有不得已的苦衷。 这一趟回去跟上一趟来,没有什么区别,反倒是多了一些经验,楚夕愿意骑马不愿意坐车,可是骑马风霜严寒对皮肤不好。 她就把自己裹的紧紧的。 晚上到了驿站,有杨柳这个厨艺更好的人,楚夕和朦胧一起下手,做饭更快,更香。 说话间,到了梅妃所在的观音庙的城池。 还没进城,盛凌云就叮嘱梅林:「我们还在这里待两天,明天带你去观音庙看看令堂。」 谁知他们刚进城,就看到梅夫人已经等在那里了。 第104章 我想跟你们一起进京 依然是那个最大的客栈,楚夕多要了一间上房。 刚安顿下来,梅夫人便敲开了盛凌云和楚夕的房门。 楚夕:「夫人怎么来了?」 梅夫人穿了一身十分朴素的衣裳,挽着髮髻,头上只带了一根桃花木做的桃花簪。 若不是知道她的身份,任谁也不会想到她便是宫里的娘娘。 即便如此,楚夕看盛凌云依然很淡定的样子,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演戏她并不擅长,怕话说多了露出马脚。 给梅夫人沏了茶,楚夕也打量了一下梅夫人的神色,知道她肯定有话对盛凌云说,准备找藉口离开。 「我去看看洗澡水烧开了没?」 谁知梅夫人一把抓住了楚夕的手:「我看你跟盛大人夫唱妇随,便一起坐下来听听吧。」 这是不让楚夕离开了。 楚夕悄悄的瞟了一眼盛凌云,只见他也微微的点点头。 楚夕有些为难,她其实并不愿意卷进梅妃和皇上的故事中,无非是一些情情爱爱的,知道越多,死的越快,这个道理小说上写了。 早在梅夫人等在城门的时候,盛凌云就猜到她一定回来找他,于是早早的吃完饭,等着。 可楚夕不愿意掺和。 如今,她也只能听着了。 果然,帝王家的爱情,不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便是帝王一怒,浮尸千里。 只是楚夕怎么也没想到,梅夫人竟然是高丽人。 话说四十多年前,作为大梁属国的高丽人,给皇上贡献了一个漂亮端庄的女子。 这个女子便是梅妃。 梅妃能歌善舞,诗词歌赋,无所不精,对大梁的文化也是从小灌输的,可以说,她从七岁开始就知道,将来自己是要嫁给大梁的皇帝的。 刚开始梅妃确实得到了皇上的喜爱,可她却忘了,后宫里不止她一个女子,很快她就遭到了后宫妃嫔们的嫉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0页 「我心冷了,这次回去没有别的要求,听说他身体不好,我只想在看他最后一眼,从此青灯伴古佛,了却残生。」 梅妃没有说很多,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和身份后,就被盛凌云恭恭敬敬的送走了。 临走的时候,梅妃特意交代道:「这件事你们自己知道就行,不要告诉别人,尤其是林儿,我不愿他被身世所累,只愿他做一个平凡人。」 盛凌云:「是,微臣明白了。」 送走梅妃,盛凌云的脸色立马沉了下来,心中满是懊悔和沮丧,一拳重重的捶在墙上,重重的嘆气。 「人算不如天算,你说她怎么是高丽人呢?」 楚夕有些不解了:「她是高丽送来的,难道从前太子没告诉过你吗?再说,高丽血统又怎么了?妨碍他当皇上吗?」 血统这东西,楚夕是瞧不上的,唐太宗也不是纯正的汉人血统。 盛凌云轻轻的摇摇头:「因为前世楚然的孩子怀的突然,我没来得及去查阅梅妃的事情,如果太子没有别的子嗣,三皇子也不会成为未来天子,比起三皇子,皇上还有子侄。」 看来事情有些不太好了。 楚夕又问:「如今楚然又成了太子的侍妾,你说她会不会再给太子生个孩子?」 盛凌云眉头拧紧:「太子后宫的女人,是不会想让她把孩子生出来的。」 楚夕好奇了:「那前世她是怎么保住那个孩子的?」 时间间隔久了,小说里的情节她记得不太清楚了,但是盛凌云却记忆深刻。 「她曾经怀了一个,没了,伤心了很久,甚至一度想要离开东宫,若不是东方游献计她也不会重新获得太子的喜爱……」 ****** 京城,太子东宫。 楚然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正在试穿棉衣。 身边的丫鬟提议:「夫人,眼瞅着快要显怀,如今胎已经坐稳,是不是该告诉殿下和太子妃,过了明路。」 楚然侧着身子照了照镜子,轻轻的摇头:「还是再等等吧。」 小丫鬟皱皱眉头:「若是不告诉太子妃,万一夫人出了事,咱们谁也担待不起呀。」 楚然想了想说:「若是告诉太子妃,她能护我把孩子生下来吗?」 小丫鬟点点头:「应该可以的,都说太子妃人很好,性子也好,除了上次夫人坏了规矩,太子妃罚了夫人外,也没听说她又罚谁了。」 提起那次处罚,楚然就觉得膝盖疼。 「也行,若是直接告诉太子,你说他会不会开心?」 小丫鬟满脸含笑:「一定会的,太子可疼夫人了,若不是夫人身份实在低微,定然成为侧妃也是可以的。」 「嘘,别乱说。」楚然听着也开心,一个人爱不爱她,是有感觉。 楚然披上大氅起身道:「那咱们就走吧。」 小丫鬟递过来一个暖壶,小心翼翼的扶着楚然,往太子的寝宫走去。 楚然满心欢喜的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太子。 顾不得雪天路滑,走路也轻盈了很多。 这边刚进了一个月亮门,楚然迎面就和一个女子撞上了。 「哎哟」一声,那女子脚下一滑,身后的丫鬟还没来得及扶就被楚然撞倒在地。 楚然心里一惊,本能的扶住了肚子,侧着身子险险抓住了小丫鬟的胳膊,才没有让自己摔倒。 那女子身边的婆子一个箭步走上来,『啪啪』两巴掌对着楚然就扇了过来。 「不长眼的东西,跪下,要是把我们娘娘砰出个好歹来,杀了你也赔不起。」 楚然怕对方再打她,被小丫鬟扶着,慢慢的跪在地上,脸上却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 「回娘娘,贱妾从这里走的时候,并未发现娘娘也在。」 「瞎了你的狗眼,给再掌嘴。」 侧妃的嬷嬷又打了楚然几巴掌,本以为忍了就解气了。 谁知道这位嬷嬷眼尖,看到楚然无论怎么挨打,都捂着肚子,眼珠一转,察觉出不妙来。 在侧妃的耳边低语几句,侧妃眼睛微微一眯,捂着腰,哀嚎起来。 「我腰疼,肯定是被她撞断了,来人,把她给我绑了,带回去问罪。」 要是被绑回侧妃的院子,这件事可就闹大了。 侧妃相当于太子的贵妾,对太子后宫的女子是有生杀大权的。 楚然使劲挣扎,企图逃跑:「不,我没有撞你,我怀孕了,怀的是太子的孩子,你不能绑我,我要见太子……」 果然,侧妃越发的生气了:「把她的嘴给我堵上……带走。」 楚然的小丫鬟想去求救,也被侧妃的人给摁住了。 第105章 你家大人喜欢别的女人 盛凌云这么一说,楚夕似乎有些印象,书里楚然第一次怀孕,已经很小心翼翼了,但是却被太子的一个妃子,给弄没了 至于后来,人家毕竟是侧妃,身份高贵,没了就没了,楚然当时恋爱脑,对太子失望至极。 确实有一度想离开太子,甚至还去找过盛凌云,让他带她离开。 也不知道这一世,楚然的情况会不会好一点。 盛凌云还是把梅夫人一起带走了,虽然与他从前的谋划有些出入,可有梅夫人这张牌,怎么出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他会慢慢思索的。 可若没有这张牌,他在京城或许还要多混好几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1页 沧州知府听说盛凌云要进京,专门让人在城门口守着,一旦他们一行人到来,定要相聚一下的。 这一日,楚夕骑着马,和盛凌云来到了,远远的,楚夕就看到有三四个衙役沖他们招手。 「那些人是来找你的?」 盛凌云也早两三天接到了沧州知府王彻的信,让他回京的路上务必要跟他见一面。 盛凌云下了马,其中一个衙役一路小跑来到他们的面前,卑躬屈膝,笑得一脸谄媚。 「请问是盛凌云盛大人吗?我们家王大人早已经等候多时了,请大人跟小的走吧。」 刚来到知府的府衙,王彻已经迎了出来。 「哎呀,凌云老弟呀,一年不见,你可是精神多了呀,来来来,快进屋子里来,今日咱们哥儿俩,不醉不归。」 王彻是盛凌云在京城科考时,遇到的朋友,都是一个老师,同样出身寒门,更为亲切一些。 再加上他为人洒脱,豪爽,虽然比盛凌云大很多,却没有架子,热情的很。 一行人被王彻领到了后院,早就有下人把他们的马匹牵过去安置,王彻的夫人也从后宅出来,拉着楚夕问长问短。 「我们家大人对你们想念的很,院子我已经安顿好了,领你们去看看。」 院子分里外,男人安排的是府衙的外宅,胡三刀和梅林一个院子,两间屋子。 女人安排的是内宅,住在一个大点的院子里,盛凌云和楚夕是正房,梅夫人和她丫鬟春梅住东厢,杨柳和朦胧则住在西厢。 楚夕一进屋子就觉得干净,舒适,暖和,可见王夫人是一个周到细緻之人。 「夫人太客气了,我在这里替我们家大人谢谢夫人的款待。」 王夫人抿着嘴笑,显然很受用:「那里那里,你们先歇息一会儿,我去准备晚宴,等晚上吃饭的时候,咱们姊妹在好好说说话。」 认作姊妹,关系瞬间亲近。 梅夫人也称赞道:「这是个八面玲珑之人,楚夕,你要跟她好好学学,以后进了京,这种人多的是,多长个心眼,别被外表哄骗了。」 一路上,楚夕对梅夫人照顾的很周到,梅夫人心性冷清,却也不是石头做的,见到比楚夕更聪明的人,也会提醒。 楚夕微微一怔,是了,平白无故的对她这么好,肯定有事。 「谢夫人,我知道了。」 到了晚上,王彻准备了晚宴,招待盛凌云一家人。 热热闹闹的,给在冬天还要赶路的楚夕,有了一个温暖舒适的休息之地。 京城,太子东宫。 楚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她此时躺在冰冷的屋子里,感觉通体都是冰冷的。 侧妃身边的婆子看出楚然有了身孕,故意以顶撞侧妃为由,让下人仗责于她。 楚然小心翼翼护着的孩子,就这么被打没了。 丫鬟哭喊着替楚然叫屈,却被侧妃转手给卖到了花楼。 楚然此时被送回房间里,简直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她闭上眼睛,甚至都能感觉到血从身体里缓缓流出的声音。 她要死了吗? 她就这么死了吗? 她甚至还没有享受荣华富贵,就要死了吗? 凌云哥哥,你在那里? 我后悔了,后悔不该听你的话,要跟曹坤来京城。 更后悔不该不听你的话,攀附富贵,成为太子的侍妾。 如今我没有背景,地位低下,就算是怀了太子的孩子也保不住,我不甘心,不甘心啊。 谁来救救我,谁来救救我。 楚然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心里百感交集后,便是一片坦然。 若是能够活着,我一定不会再软弱,被人欺凌,我一定要把属于我的,全都夺回。 ****** 这天晚上,楚夕喝的有点多,她被王夫人拉着使劲儿的灌酒,幸亏她提前给自己准备了醒酒丸,到底也没闹出什么笑话。 只是王夫人使劲儿套她的话,让她多了个心眼。 「听说盛大人把自己最爱的女人,送到了京城,是不是真的?」 楚夕醉意朦胧:「那有,最爱的不就是我,本夫人一直跟着夫君的。」 「可上次在京城遇到盛大人的时候,他口口声声说要退婚,说家里人定的女子又胖又蠢,配不上他,他喜欢的女人另有其人……」 楚夕不愿意了:「我胖咋了,胖媳妇聚财,这个盛凌云,到处跟人家说我胖……」 梅夫人就在一旁安静的坐着,像是什么也没听到一样,对周边的事情,不闻不问。 见楚夕醉的差不多了,沖朦胧使了个眼色。 朦胧上前把楚夕给搀扶走了:「对不住,王夫人,我们家夫人晕车,这一段身子都弱,奴婢还是扶她回去歇息吧,要是喝出个好歹,我们家大人又该罚奴婢了。」 楚夕假装挣扎了一下,就被朦胧带回去了。 盛凌云在京城参加科考的时候,记忆是前世,楚夕不知道他都说过什么。 重生是在考中状元之后。 既然盛凌云重生有自己的安排,楚夕也要帮他立一个爱护妻子疼爱家人的好人设。 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别看古代男人妻妾成群的,当朝者却十分看重男人管家的能力,认为他后宅不宁是因为没有一个好妻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2页 没有一个好妻子,是因为男人没有好眼光,或者薄待妻子。 一个当官者没有识人能力,还薄待身边人,这个人的人品和能力都不行。 楚夕虽然不能给盛凌云多少助力,却至少不能拖他后腿。 王夫人问的这么多,无非是想抓住一些盛凌云作风上的把柄,将来好拿捏他们,楚夕岂能让她得逞。 回去后,头脑发晕,酒劲儿上来后,楚夕直接躺床上睡觉去了。 这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 她梦到了楚然…… 又黑又冷的小黑屋里,楚然孤零零的躺在床上,身下是一大摊的血。 楚夕颤巍巍的伸出手去探她的鼻息,顿时后背发凉。 楚然死了…… 第106章 她要死了,你心疼吗? 一时间,楚夕不知道是梦还是现实,惊叫一声从床上坐了起来。 与此同时,盛凌云也勐地惊醒,脑门一头汗,震惊而哀痛的眼神,不期然与楚夕对视。 「你,你做噩梦了?」 楚夕稳定了一下情绪,问道。 她这一觉睡得太沉了,盛凌云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知道。 而盛凌云竟然在梦中惊醒,太巧合了。 盛凌云用袖子擦擦额头的汗,却再也睡不着了。 楚夕下床点了一根蜡烛,微弱的灯光,把俩人都拉回到了现实。 「喝点热水吧,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盛凌云结果水杯一饮而尽,又要了一杯,接连喝了三杯茶水,他才长长地喘了口气。 「我梦到楚然死了……」 「咣当」一声,楚夕的手一滑,茶杯落在桌子上,打了个转儿。 「你梦到了什么?」 楚夕觉得自己声音都在发颤。 盛凌云刚缓过来,平缓的语气透着一丝的疲惫。 「我梦到前世楚然小产,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我想去救她,可是我找不到灵泉。」 「后来想到,灵泉在你那里,我想去找你,可你在老家,隔着千山万水。」 「我意识到这是在梦里,梦里的前世,空间在楚然那里,可她昏死过去,我没办法拿到灵泉,没办法救她……」 楚夕默默的听着,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沉重感。 好一会儿,盛凌云又说:「你说楚然要是真的死了……」 楚然要是真的死了,盛凌云这辈子都忘不了她。 或许会后悔,亲手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拱手让人吧。 或许会后悔,自己的报復全然没有意义。 或许会后悔,他应该把人留在身边,其实也挺好…… 楚夕没有等到盛凌云接下来的话,有些话,说不出口,伤感情不说,还破坏他们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 第二天,接到了京城来的信。 楚然小产,东方游安插在太子府的线人,发现了将死的她。 线人点燃了楚然隔壁院子,太子东宫失火,太子骤然想起了楚然。 毕竟是太子心中的白月光,拼死将人救了出来,宣宫里的太医医治,才把楚然的命给拉回来。 孩子没了,也没了生育能力,但是楚然的位分却提高了。 成了太子的良媛,四品。 从太子的诏训,直接到太子的良媛,楚然是以孩子为代价。 盛凌云幽幽的松了口气,冷哼一声,把信随手投入火炉中。 「我就知道,她这个女人,怎么捨得去死……」 楚夕也松了口气,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觉得楚然年纪轻轻当真这么死了,会很可惜。 在沧州知府,盛凌云与王彻关着门说了三天的话,第四天,一行人又准备出发了。 楚夕忍不住埋怨盛凌云:「咱们进京本来路程就远,路过家里,还想在家过个年,你怎么在这里停留这么长时间。」 盛凌云轻笑:「此去京城,多亏了王大人的举荐,都是寒门弟子,互相帮衬是应该的。」 「再说,前世……」 前世王彻在盛凌云最后被流放的时候,也是出了很多力,找了很多朋友帮忙说情。 所以,重生一回,盛凌云承他这个情。 王彻无非说了自己的不如意,但是盛凌云知道,洪公公案子了结之后,王彻就会回京,到时候他的仕途才会一帆风顺。 楚夕挑眉:「你可真能算计,也行,就是不知道到了京城,会有一番什么境况?」 盛凌云非常有自信地扬着下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已经不是前世小心翼翼,到处熘须拍马的盛凌云了。」 过了沧州,路程就走了一半了。 楚夕担心梅夫人的身体会受不住,没想到,她身子骨,挺硬朗。她总喜欢在睡觉前,打一套太极拳。 楚夕看着欢喜,梅夫人就把她的太极拳一招一式都教给了楚夕。 「这套太极拳是我师父教给我的,主要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悄悄告诉你,我师父今年已经一百多岁了。」 在古代能活一百多岁,就已经很长寿了。 楚夕很吃惊,更令她吃惊的是梅夫人,教授打拳的时候,完全是一种活泼温柔的状态,跟她平时对别人,就是两个人。 「这么说,我天天练习的话,这身材会不会变得瘦一点,好看一点。」 梅夫人挑眉:「当然,你现在也不胖呀,但是你练好了,身体肌肉会结实,线条会更美。」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3页 听梅夫人这么一说,楚夕重新有了自信:「那以后我也叫你师父,变得跟你一样美。」 算算时间梅夫人今年也有四十了,可她身材纤瘦,皮肤光滑紧緻,自有一番成熟的韵味,若是盛装一番,肯定不输二八年华的小姑娘。 俩人在院子里一个教,一个学,正练的起劲,忽听得一阵吵杂声。 「管事的在吗?给我们选三间上好的房间,再弄些吃的来,还要一些热水。」 唿唿啦啦进来三四两马车,还有七八匹马,再看前面,三个女眷,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十来个下人一下子进来了。 原本素净的驿站,顿时热闹起来。 楚夕他们在后院,也没怎么注意,依然在继续练习。 一位十五六岁的红衣女子,好奇地扫了他们一眼:「咦,他们在干什么?」 「别多事,此次去京城,你忘了你爹的吩咐,谨言慎行。」妇人提醒道。 一行人上了二楼,驿站的客房并不是很多,楚夕他们占了四间,剩下的只有两间。 能进入驿站休息的都是官员,官差让他们挤一挤,或者去下面的房间也可以。 谁知那位红衣女子不依不饶起来:「凭什么要我们挤,你跟他们说让他们挤一挤,腾出来一间不行吗?你知道我爹是谁吗?」 妇人扯了一下红衣女子的袖子,想让她闭嘴。 红衣女子显然骄纵惯了,大声呵斥道:「我爹可是当朝刑部尚书黎安远。」 刑部尚书的家眷,再加上马车上明晃晃的一个『黎』字,楚夕心肝儿一颤,顿时没了心思练太极了。 梅夫人也不喜嘈杂:「回吧,明天再教你。」 楚夕拎着裙角迅速的回到房间里,看到盛凌云正站在窗户口,往外看。 「盛凌云,你听见了吗?」 盛凌云食指放在嘴边,『嘘』:「小心隔墙有耳。」 楚夕踮起脚跟,趴在盛凌云的耳边,小声说道:「刑部尚书的家眷,咱们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唿?」 上一世,黎安远是盛凌云的政敌,楚夕原本想着,有缘分碰到,拉个关系也是好的。 谁知盛凌云摇摇头:「不用,他这个人最是假正经,瞧不上上杆子巴结的人,咱们假装没听到就行。」 第107章 你比雪好看 既然盛凌云都不在乎,楚夕也不在乎,她可都是为盛凌云着想。 「看,下雪了。」 盛凌云伸出手,稀稀落落的雪花,从天而降,落在手心里,就不见了。 楚夕呶呶嘴:「这雪花太小了,真没有临济的好看。」 楚夕也伸出手去接,无奈个子不高,胳膊太短,半个身体探出去,有些危险,盛凌云就把手放在楚夕的腰上,护着。 「咚咚」他们的门被敲响了。 「进来。」盛凌云低沉的声音响起。 「快看,这个好看。」楚夕接到一朵雪花,让盛凌云一起欣赏。 只可惜,片刻,雪花迅速消融,不过,盛凌云还是看到了,嘴角扯出一抹笑,宠溺的看着楚夕:「你比雪更好看。」 门打开的瞬间,黎雪诗看到的便是俩人相识的一幕,她看着雪,他看着她,在他眼里她便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好奇中带着憧憬,忍不住脸颊绯红。 「盛大人,黎姑娘想跟你商量件事情……」 官差的话还没说完,黎雪诗便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 「我是京城刑部尚书的家眷,我们人多,听说你们占了四个房间,我想让你们挤一挤,腾出一间房给我们。」 看着黎雪诗说得理所当然的样子,楚夕忍不住回怼。 「刑部尚书就了不起吗?出门在外,讲究的是先来后到,再说,楼下那么多房间空着,你们不会住楼下吗?」 黎雪诗吃了一惊,因为每次当她搬出父亲的名号,大多数人都选择退让,毕竟尚书在朝廷可是二品官员。 没想到,楚夕竟然丝毫不买帐。 「无知妇人,你知道我父亲是多大的官吗?」黎雪诗冷哼一声,颇为不屑,抬眼看向盛凌云。 盛凌云转身斜睨了黎雪诗一眼,皱眉:「素闻黎大人廉明宽厚,断案如神,本官只知道他有两个儿子,从未听说他有一个女儿……」 「我是他的……」黎雪诗正要说什么,就被那位妇人给拉走了,「乱说什么,快跟我回去。」 一位管家模样的人过来给盛凌云道歉:「不用了,打扰大人休息了,大人莫怪莫怪。」 楚夕睁大眼睛,一脸的八卦:「盛凌云,什么意思,难不成她是黎安远的私生女?」 盛凌云一把捂住了楚夕的嘴:「小心隔墙有耳。」 看来这件事盛凌云也不知道。 「我一会儿写信让东方游帮忙给查查,不过,我们知道的太多不好,黎安远可不是随意拿捏的人,他小气得很,睚眦必报。」 楚夕惊唿:「啊,那完了,我们不能跟他们同行,万一被黎安远知道,岂不是要害了我们……」 书里对黎安远的描写确实没有这块,不知道他还有个女儿,只知道他有两个儿子,一个习武,一个读书,都还挺优秀。 但是,因为得罪了盛凌云,黎安远死后,俩儿子都废了。 正因为是对头,所以对对方的家世,脾气都很了解。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4页 既然盛凌云都不知道黎安远还有个女儿,事情就有点不正常了。 盛凌云写信给东方游,让他去查黎安远的情况,暂且不提。 一大早的,黎雪诗又闹了起来。 「官差,不好了,我娘晕倒了,快去请大夫,快去。」 楚夕此时也起来了,正在洗簌,听到声音刚准备去帮忙,却被盛凌云给拉住了。 「别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楚夕也不是圣母,既然盛凌云都这么说了,她也不打算多管闲事。 这边洗簌完,朦胧把饭菜端了上来,楚夕就看到梅夫人从黎雪诗的房间走了出来。 「坏了,咱们没有给梅夫人交代。」 盛凌云也没想到梅夫人会好心帮忙,但是,看现在情况,黎雪诗的母亲好像是有些好转了,黎雪诗千恩万谢地把梅夫人送了出去。 盛凌云想了想说:「算了,咱们吃完饭,赶紧离开吧。」 楚夕看了一眼窗外,昨天晚上的雪下得并不大,走慢点就行了,却并不耽误行程。 「行,朦胧你去跟梅夫人,三刀他们说一声,吃完饭,我们就离开。」 朦胧也察觉盛凌云俩人对他们避之不及,觉得不太对劲,但是她并没有多问。 吃过饭,他们收拾完,刚准备离开。 就看到黎雪诗一下子冲到了外面,把梅夫人给拦住了。 「你,不准走,刚才你进我们的房间,是不是把我娘的珠钗给偷走了。」 在场的人都愣住了,怎么会有这样不讲理的女人。 楚夕上前一把推开了黎雪诗:「丢了东西就好好找找,别乱栽赃人。」 盛凌云冷声质问:「你的东西丢了?怎么证明是她偷的,而不是你们自己人?小姑娘,空口白牙污衊人,是要讲究证据的。」 谁知黎雪诗竟然一点道理都不讲,一挥手道:「把他们都给拦下,我要一个个的搜。」 「我看谁敢。」梅林气得想上前理论,被胡三刀拦下了。 病弱的黎夫人被人搀扶着从屋里走了出来:「雪儿,休得无礼,东西丢了就丢了,何必要拦着众人。」 盛凌云忽然眼珠一转,轻扯了一下楚夕的袖子,楚夕抬眼看他,就看他的嘴形说出『报官』两个字。 楚夕眼神一亮,是呀,丢了东西要报官,只要当地官府来了,他们家的身世就不一清二楚了么。 黎雪诗有些不甘心:「娘,那可是你最喜欢的珠钗,是爹送给你的,怎么能丢了不管呢,今天早上只有她进了咱们的房间,说不准就是她偷的。」 黎雪诗不依不饶,气得梅夫人脸色发青:「我没有……」 楚夕冷哼一声:「你说你丢了珠钗,按照大梁的律法,是需要你拿出证据,证明是她偷的,才可以搜身或者判刑。我且问你,你有证据吗?」 黎雪诗怔住了,气闷的抿抿嘴:「没有,但是早上我娘梳头的时候还在,晕倒后,把人放在床上,起来的时候就不见了。」 「当时,只有我和她靠近过娘的身边……」 楚夕:「既然你也说不清,我们也无法证明,不如报官吧,让当地的官府来查一查,到底谁是小偷。黎姑娘,丑话说在前头,若是最后证明,她不是小偷,我们可以告你诽谤之罪,就算你父亲是刑部尚书,也不能庇护你的。」 黎雪诗脖子一梗,刚准备答应,就看到黎夫人上前拉住了她的胳膊,声色俱厉:「不要查了,我跟你说不要查了,你要是再不听为娘的话,咱们就不进京了,回老家。」 「娘……」黎雪诗不知道自己那儿错了,气恼的跺跺脚,很不情愿的被黎夫人给拉走了。 楚夕失望的对着盛凌云耸耸肩,难得娘俩还有一个明事理的人,官府来了,一切都瞒不住了。 她也想八卦一下别人家的事情。 第108章 女人,不和离只丧偶 雪天虽然路滑不好走,但是盛凌云也不能耽误行程。 楚夕骑马有点冷,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他们一行人走的不紧不慢。 没想到,又到了来时躲雪的那个山神庙,巧了,他们还是要躲雪。 雪越下越大,确实不好走路,这一次为了防止寺庙外的野狼,盛凌云让把马都牵到庙里面。 在庙的院子里点上两堆篝火,他们才到庙里休息。 「来的时候下雪,走的时候下雪,咱们跟这个破庙真有缘分。」 楚夕递给朦胧一口锅:「来吧,继续吧,今天咱们炖点羊肉汤暖暖身子。」 朦胧起身扫了一眼破庙里的众人,下雪天,人不多,只有两拨人,加起来也就五个。 「上次半夜有狼,得亏有宋公子他们,这次咱们晚上得惊醒一点。」 一锅羊肉炖好了之后,他们刚准备动筷子。 外面又来了一拨人,这回人比较多,只是一听到那个叽叽喳喳的声音,楚夕就头疼。 「他们怎么阴魂不散,又来了……」 杨柳给楚夕盛了一碗羊肉汤,羊肉汤香喷喷的,配上软软有劲道的饼,非常的美味。 楚夕等人围着篝火,吃的不亦乐乎,谁也不去在意黎雪诗的事情。 可有时候,你不去找他们,他们偏偏找到你。 黎雪诗一推门『咣当』一声,顿时震得尘土飞扬,加上外面的风雪唿的一下子灌进来,吹得篝火都摇摇欲坠,随风荡漾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5页 「嗯,谁家炖的羊肉汤,真香啊……」 黎雪诗的丫鬟和婆子,管家侍卫,也都陆陆续续进来了。 他们人多,几乎把庙里后面的位置都给承包了,点了五六个篝火,顿时把小庙里照得亮堂堂,暖烘烘的。 只是黎雪诗扭头又看到楚夕他们,冷哼一声『窃贼』,昂着头进里面去了。 气得梅林要发狂,盛凌云一把抓住了他:「吃饭,别惹事。」 梅林眯着眼,眼眸闪着寒光:「早晚教训教训她。」 楚夕与盛凌云对视了一眼,满心的疑惑:「按理说她父亲是尚书,她应该知书达理才是,怎么会被教得如此狂妄?」 盛凌云瞥了楚夕一眼:「你猜黎安远为啥把他们母女放在老家十多年?」 楚夕好奇的猜测:「外室?不应该呀,黎安远找外室不该找个年轻漂亮的么。还有小妾?不论身份,只看颜色。难不成是青梅竹马?」 盛凌云深深吸了口气:「吃饭。」 楚夕八卦的样子,恨不得跑人家面前,仔细问问,你们到底跟黎安远什么关系。 今晚的雪似乎比上一次来得更大一些,好在楚夕已经抱出好几条被褥,总算不用再出去一趟了。 北风唿唿地刮着,下了一夜的雪,等到天亮的时候,雪才停,楚夕有些冷,往朦胧的怀里缩了缩,睁开眼睛,透过门缝望去,外面已经白花花一片了。 篝火有点小了,楚夕刚准备起身去添柴,忽然就被朦胧拉住了:「别动,有人来了。」 盛凌云也醒了,被子下面,紧紧抓住了楚夕的手,靠在她的肩膀上假寐。 果然,不多时,破庙的大门被轻轻地打开一条缝,挤进来两个黑衣人。 大雪天穿一身黑衣,唯恐不能被人看到似的。 只见他们直奔黎雪诗的人群而去,楚夕悄咪咪地睁开眼睛,就看到这两个人从怀里拿出两包药,分别倒进他们的锅里。 然后,他们又悄悄地离开。 楚夕捏了捏盛凌云的手:「毒药?还是蒙汗药?他们是谁?跟他们有仇吗?」 盛凌云反捏了她一下,在她的掌心写道:「不一定是有仇,也有可能是碍了谁的路?」 在掌心里写字,痒痒的,说不出来的感觉。 楚夕握住了拳头,不曾想一把抓住了盛凌云的手…… 别看俩人一起住了那么久,肌肤相碰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彼此都保持着礼貌又克制的距离。 楚夕这么一抓,又赶紧放开了。 「咱们要不要提醒他们一声……」楚夕勐然扭头,不曾想盛凌云竟然离她那么近,微翘的嘴唇就在他的脸上蹭了一下,冰冰凉凉的。 楚夕只觉得脑袋瞬间『嗡』的一下,空白一片,手忙脚乱给盛凌云擦脸。 「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盛凌云也呆滞了一下,方才凌厉的眼神,在转向楚夕时变得温柔迷离,紧紧盯着楚夕红嘟嘟的嘴唇,心跳如鼓。 忽然,他一把抓住了楚夕的手,身子往前一倾,吻住了楚夕的唇角,楚夕愣了一下,竟然没有躲开,盛凌云轻轻的含住了她的唇。 楚夕忽然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像是烟花般炸开,五颜六色的,好看是好看,本能的她觉得不是很应该,就好像现代春节过年,偷偷放只烟花是好的,可是被人瞧见的,是要抓去坐牢的。 勐地推开盛凌云,楚夕心跳加速,脸颊发烫,眨眨眼,再眨眨眼,对上盛凌云深情款款的眼神。 「你……我,我不是随便的女人。」 盛凌云想去抓楚夕的手,却被她躲开了:「我知道,所以我愿意等你……」 就算前世盛凌云被伤过,可感情的事谁能做的主,盛凌云承认自己动心了,楚夕这样特别的女子,很难不让人喜欢。 楚夕低垂着眼帘,她想起了楚然,不知道盛凌云还会不会时常的惦记她,心里有些酸涩,但是她问不出口。 若是她问了,显得她小气,会让盛凌云觉得她在意他。 纠结的很,一时之间,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盛凌云又道:「我记得你说过,一旦爱上,不会分手,只会丧偶,我想,我也是。」 楚夕咽了一下口水:「你是认真的?」 盛凌云皱眉:「你觉得我是随便的男人吗?」 书里盛凌云确实只有楚然一个女人,爱得刻骨铭心。 可越是这样的男人,越不好,爱过,通过之后,会选择将就,而这是楚夕的第一次,她可不愿意将就。 「如果,我是说如果,楚然回来了,你会不计前嫌,让她成为你的女人吗?」 楚夕比较较真,还是把心里的疑问问了出来。 盛凌云眉眼凝重,神色近乎虔诚:「你是你,她是她,我虽然是个男人,可我承认我心眼小,容不得一丝的背叛,她既然捨弃了我,我便不会再与她有任何情感瓜葛。」 「也许将来她无处可去,把我们这里当做避风港,可我只做你的避风港。这辈子,我只愿做你的男人。」 楚夕有些紧张,不敢对上盛凌云的眼,慌乱道:「我,我得好好想想。」 第109章 救人 天亮了,雪停了,躲雪的人陆陆续续从破庙里出来。 也都收拾收拾离开了。 楚夕他们简单吃了口饭,把篝火给灭了之后,也打算离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6页 梅林悄悄的看了一眼庙后的那群人,疑惑道:「他们可真能睡,这个时候还不起。」 楚夕飞快的扫了一眼盛凌云,她其实想去看看黎雪诗他们到底是晕过去,还是死了。 好奇归好奇,她可不敢真的去看,因为她不知道那群黑衣人到底离开没有,万一因为她的好奇而惹祸上身,太不应该了。 盛凌云催促道:「走吧,咱们走得慢,到下一个驿站天就黑了。」 胡三刀他们很快的把东西收好,牵上马匹继续赶路。 走着走着,盛凌云凑到楚夕身旁:「你不是想知道她们母女俩的身世?你们继续往前走,别回头,我去去就来。」 楚夕吃了一惊,就看到盛凌云和胡三刀骑着马拐了回去。 盛凌云的好奇心竟然比她都强,楚夕真的很佩服。 黑衣人到底是谁?黎雪诗是不是黎安远的私生女,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希望能在盛凌云回来后揭晓。 两个时辰后,盛凌云和胡三刀回来了。 每个人身后都绑着一个人,朦胧看到了,赶紧让她们坐马车里。 梅林一看盛凌云竟然把黎雪诗带回来了,一脸的愤懑。 「大人,你怎么把她们给带回来了?」 梅夫人瞪了梅林一眼:「盛大人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梅林生气的从马车跑出来,坐在了车辕上。 看着胡三刀,生气的质问:「胡三刀,你明明知道这个女人不是啥好人,你们为啥把她们给救回来。」 胡三刀撇了他一眼:「我是大人的手下,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那有那么多为什么?」 梅林气唿唿的哼了一声:「木头。」 胡三刀看了看四周,他从前是游侠,对环境的记忆力很好。 说:「大人,我记得前面有间客栈,不如,今天我们先去那儿住一晚。」 带着两个病号,也只能如此了。 又走了一个时辰,果然,前面有一家客栈,院子挺大,前前后后有不少的房间。 一行人住了进去,因为要救人,楚夕也不好再心疼银子了。 把黎雪诗母女安顿在一间房里,大家各忙各的,屋子里只剩下盛凌云和楚夕。 楚夕看到黎夫人脖子上的伤口,就知道她八成已经被人杀了,只是盛凌云赶的及时,用灵泉硬生生把人给救活了。 而黎雪诗虽然伤口不大,她也晕过去了,在那种寒冷的天气里,想要活着,并不容易。 「怎么回事?杀他们的人到底是谁?」楚夕是真的好奇。 盛凌云轻哼一声:「是黎安远家的侍卫,不知道谁派来的,我们没有抓到人,但是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说什么不能让这母女俩进京,说什么停妻再娶是重罪,不能留下把柄。」 楚夕一下子抓住了重点:「停妻再娶?这个女人是黎安远的妻子?原配?那京城那位黎夫人又是什么?为什么,他们都过十几年了,才进京寻夫?」 盛凌云挑挑眉:「醒了就知道了。」 黎雪诗母女俩,一直等到天黑了之后才醒。 「啊?」黎雪诗惊醒过来,眼前一抹黑,便开始惊叫。 楚夕赶紧把蜡烛端过来,朦胧上前点了黎雪诗的哑穴。 「别吵了,你没死,现在很安全。」 黎雪诗不能说话,看到眼前的人是朦胧和楚夕,一把抓住了朦胧的袖子,瞪大眼睛求助。 朦胧说:「我现在让你说话,你可不许再喊了。」 黎雪诗赶紧点点头,穴道解开,她哀求道:「救救我,他们要杀我。」 朦胧白了她一眼:「这不是把你给救回来了么,你已经没事了。」 「我娘,还有我娘,他们不但杀我,还要杀我娘。」黎雪诗显然被吓坏了,浑身直哆嗦。 楚夕把蜡烛放桌上,一旁黎夫人也被黎雪诗给吵醒了。 黎夫人惊醒之后,看到女儿还好,抱着黎雪诗俩人哭成一团。 楚夕和朦胧对视了一眼,吩咐道:「你去给她们把饭端过来吧。」 朦胧应声出去,黎夫人看了看窄小的房间,再看看楚夕,泪水扑簌扑簌地往下掉。 跪在床上给楚夕磕头:「谢谢夫人的救命之恩。」 楚夕赶紧把她给扶了起来:「不是我救了你们,是我们家大人。」 黎夫人起身扫了一眼一旁的黎雪诗,抬起袖子抹抹眼泪。 「我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遭,只是没想到会是今天,只可惜的我的雪儿,她,她……」 黎雪诗还是一脸懵,趴在黎夫人的怀里哭个不停。 「娘,那些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杀我们,是劫匪吗?我们的侍卫都被杀了,东西也没了,娘,我们咋去找我爹呢。」 很显然有些事情黎雪诗被黎夫人蒙在鼓里。 盛凌云进来了,身后跟着端着饭菜的朦胧。 「黎夫人,先吃饭吧,我们就不打扰了,我就住在隔壁,如果有事你就寻我。」 盛凌云给楚夕打了个眼色,楚夕也离开了:「周围的房间都是我们的人,有事就喊一声吧。」 屋子里很暖和,饭菜很香甜,黎雪诗要吃饭,却被黎夫人给拦住了。 「别吃,我先尝尝……」 黎雪诗茫然地噘嘴:「娘,我都饿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7页 黎夫人轻嘆一口气,但还是把每个碗里的食物都尝了一遍。 「雪儿,有人要害我们,娘虽然也不知道是谁,可是你想想,那些人闯进来的时候,咱们的侍卫都没有反抗,被他们像是切萝蔔一样都给杀了。」 黎雪诗后知后觉:「我们吃的饭菜里有蒙汗药?」 黎夫人点点头:「当时庙里只有这些人,其他人与我们素昧平生,肯定不会害我们,只有他们跟我们打过交道……」 黎夫人竟然怀疑那些蒙汗药是楚夕他们下的。 楚夕要是知道了,不得冤枉死。 黎雪诗有些懵了:「我们跟他们也无冤无仇的,他们为什么要害我们?」 黎夫人说:「他们是朝廷的官员,是去京城的,你爹也是朝廷的官员,说不准他们跟你爹有仇,毕竟你爹是刑部的,断过很多案子,得罪了不少人……」 黎夫人这么说,黎雪诗就这么信了。 等了一会儿,黎雪诗实在是忍不住了:「娘,应该没事吧,他们都把我们给救了,应该不会再害我们了吧。」 黎夫人见也没啥反应,肚子也饿的很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抵不过饭菜的诱惑。 「应该吧,那咱们吃吧。」 第110章 你不是图人家闺女吧 楚夕这边并不知道自己做了好事,还被怀疑,正和盛凌云八卦黎夫人到底是外室还是青梅竹马。 谁知,等黎夫人她们吃完,楚夕等半天还没有等来黎夫人的感激,有点坐不住了。 「她们是不是不懂得感恩,你救了她们母女的命,还给她们东西吃,按理说,怎么着她们也该来谢谢咱们的……」 盛凌云忽而笑了,捏了捏楚夕的脸。 「或许人家以为你图她什么,毕竟他们是刑部尚书的家眷……」 楚夕忍不住吐槽:「图她啥?图她年轻,图她不懂事。还怪多疑嘞。」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也都陆陆续续起来了。 可是等朦胧喊黎夫人母女俩一起赶路,黎夫人竟然拒绝了。 「盛大人,我们东西被抢,什么也没有了,想回老家去,等回到老家,再联繫我们家大人吧。」 盛凌云沉思片刻道:「也行,那接下来的事情,我们就不管了,一会儿我们就走了,如果黎夫人改变主意,还来得及。」 黎夫人点点头,歉意的对盛凌云笑笑,冷漠的把门给关上了。 楚夕不可思议的深吸一口气:「不是,她们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大的敌意,是不是怕你相中了人家的小娘子?」 盛凌云笑了:「可能她们就是这么想的。」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就那个没脑子的姑娘,我要是男的,送给我,我也不要。」 盛凌云:「可她爹是刑部尚书。」 好吧,官职挺大,都是京城做官的,盛凌云只是小小的七品,人家可是朝廷二品大员。 盛凌云无缘无故地救了她们,她们也有可能这么想。 楚夕眨眨眼:「那你岂不是白救了。」 其实,楚夕也有一丝丝这样的想法,盛凌云无端的把人给救了,不就是因为他们是刑部尚书的女眷。 利用,套近乎,什么的,都是基本的人情世故。 盛凌云却无所谓道:「只要她们活着,该发生的事,一定会发生,不用我们做什么,我们要是做的太刻意了,反倒引起猜忌。」 「好吧,咱们走吧,不管他们了。」楚夕招唿众人,准备收拾收拾离开。 盛凌云又让楚夕,留了些银子和粮食给她们。 果然不出盛凌云所料,他们这么甩手离开,留黎雪诗俩人在客栈里,反而打消他们的疑虑。 「娘,他们走了,他们是好人,跟那些杀我们的不是一波的。」 黎夫人心里也有点犯嘀咕:「或许吧,总之以后我们要小心,你也不要见谁都说自己父亲是刑部尚书了,不然,我们走到京城都难。」 谁知楚夕他们还没有离开客栈,唿唿啦啦进来一群官差。 对着他们大唿小叫。 「都不准动,都给我回去,县城最近出现一个飞贼,等我们检查后,没有问题再离开。」 楚夕和盛凌云他们又被官差们逼了回去。 盛凌云没办法,只能亮出自己的官配文书。 「这位大人,我是临济县县令盛凌云,此番是上京述职的,不是什么飞贼,这些都是我的家眷,你看看能不能先放行?」 官差傲慢的看了一眼盛凌云,看他年纪轻轻仪表堂堂,也没有特别为难。 其他官差去其他房间检查,领头的查看起盛凌云的文书。 一看都是朝廷的人,官差很是客气,拱手道:「原来是盛大人。」 官差一挥手:「放行。盛大人慢走。」 只要是朝廷命官,都比他们这些官差的权利大,谁也得罪不起。 楚夕也客气的超官差点点头,准备离开。 此时就听到二楼又是一声尖叫:「不是,我不是什么飞贼,这东西不是我们的,我们住进来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个东西。」 还是熟悉的声音,熟悉的配方。 楚夕与盛凌云对视一眼,都停下了脚步。 就看到有一位官差,拎着一个包裹从楼上走了下来。 「大人,你看,这个像不像失主丢失的包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8页 官差把包裹打开,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刺鼻,令人作呕。 楚夕悄悄的在盛凌云耳边问道:「这东西怕不是坟里挖出来的吧,怎么一股死人的味道。」 盛凌云也觉得奇怪,房间是昨天他们给黎雪诗母女定的,按理说里面应该是空的,这包东西又是怎么出现在她们屋子的。 而黎夫人和黎雪诗也被人从楼上带了下来。 黎夫人此时也顾不得猜忌那么多了,一把抓住了盛凌云的胳膊,哀求道:「盛大人,你给我们做个证,这东西的确不是我们的。」 那官差不依不饶:「是从你们房间里搜出来的,不是你们的,是谁的。」 「大人,我们查验过丢失东西的现场,脚印不大,不排除是个女子。」 当了两辈子官的盛凌云,心里很清楚,若是不能证明这东西不是黎雪诗母女的,他们这些官差,很有可能会急于破案,随便找个犯人顶替。 他凌厉的眼神扫了一眼周围,客栈里所有的客人都在大堂了。 客栈的掌柜唯唯诺诺的跟在官差身后,卑微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一脸哀愁。 「即便是东西是在她们房间里发现的,也不能肯定飞贼就是她们,但是,既然东西还在,说明飞贼就在这些人中间。」 楚夕捏着鼻子凑近那包首饰:「其实很简单,这些东西都是从地下挖出来的,你们看看谁的脚上沾满泥土不就行了。」 一股子臭味,飞贼身上肯定也沾染一些。 官差眼珠转了转,让手下去找鞋底沾满泥土的人。 只是楚夕太小看那飞贼了,既然偷了东西,还不赶紧把自己收拾干净。 官差没有找到鞋底有泥土的人,再次认定黎雪诗母女就是飞贼。 黎雪诗大喊冤枉:「我们没有偷东西,这些东西我们见都没见过,真不是我们的。」 官差嫌她聒噪,让人把她给绑了,呵斥她不准吵闹。 梅林幸灾乐祸的讥笑:「活该,让你冤枉别人,自己被冤枉的滋味不好受吧。」 黎雪诗气得眼泪直流。 就在众人僵持之际,忽然,从外面走进来一位年轻男子,手里拽着一根绳子,绳子一拉,捆着一个个头矮小的老头子。 「你们都别吵了,飞贼已经被我抓住了,她们是无辜的,你们把她给放了吧。」 年轻男子朝着小老头的膝盖踹了一脚,小老头『扑通』一声跪下了,倒豆子似的把盗窃栽赃的事情给说了一遍。 原来东西是他偷死人的,碰巧死者家属来祭拜,看到坟被挖开了,立马报案。 第111章 客栈里来了个年轻人 小老头拿着东西就赶紧跑,只是没想到这么点背,刚跑到客栈就被官差给追上了。 干脆,他一不做二不休,把那包东西藏到了黎雪诗母女的房间里,想着等事情过了之后,再过来拿。 又或者即便是被搜出来,也不能证明是他偷的。 想得挺好,殊不知他的这些鬼鬼祟祟的行为早就被年轻人发现了。 年轻人看他可疑,就把他给抓了,一抓一问,才知道官差找的飞贼就是他。 飞贼抓住了,赃物寻回。 这一折腾快到了中午,客栈掌柜的为了给众人压压惊,特意安排了免费的午饭。 楚夕他们打算干脆吃了午饭再离开。 黎夫人思来想去,决定还是不回老家,跟盛凌云一起进京。 「盛大人,如果你能把我们母女送到京城的话,你的恩情小妇人一定牢记在心。」 盛凌云洒脱的笑笑:「那里那里,顺手罢了,既然黎夫人信任在下,在下又跟黎大人是同朝为官,自然要互相帮忙,那就请黎夫人收拾一下东西,今后与我们同行吧。」 众人吃了午饭,一起赶路。 一辆马车坐不下,盛凌云又租了一辆。 走着走着,楚夕总感觉身后一道炙热的眼光,紧紧盯着她。 扭头看了一眼,在他们身后,那位年轻人不紧不慢地跟着。 年轻人侍卫装扮,黑色劲装衬得人威风凛凛,但他的脸却俊美异常,比盛凌云还多了几分阴柔。 「你认识他吗?」楚夕问盛凌云。 盛凌云摇摇头:「他穿的是京城侍卫的衣服,应该是京城那户人家的护卫,正好要回京城,跟我们顺路。」 原来盛凌云也早就发现那人跟在他们后面了。 「好吧,路也不是咱们家修的,他愿意跟就跟着吧。」楚夕说。 楚夕虽然这么说着,可接下来的路程,他们走的慢,年轻人走的慢,他们走的快,年轻人走的快。 就在胡三刀忍不住要跟年轻人干一架的时候。 年轻人拍马赶了上来。 「这位夫人好生面善,我们是不是在那里见过?」 楚夕微微一怔,左右看了看,身旁骑马的只有她一个女子,很显然年轻人问的是她。 她的眉头皱了皱,摇摇头:「对不起,我不记得我见过你。」 年轻人温和的笑笑,嘴角竟然露出两个酒窝。 「不,我确定我们见过,敢问姑娘可是聊城楚家村人?」 楚夕又仔细的看了年轻人一眼,点点头:「是啊,怎么了?」 年轻人眼里充满了期盼:「那你从前是不是胖胖的……」 越说越近,楚夕甚至怀疑,原主见过他,而原主忘记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9页 见楚夕再次点点头,年轻人一脸的惊喜:「果然是姑娘,你娘喊你二妞,你大名叫楚夕,对不对?」 楚夕茫然了:「我们真的见过吗?」 年轻人就差去拉楚夕的手了,惊喜的点点头:「可能在你生命里,只是一件小事,可是,你救了我……」 「那年我们家乡旱灾,逃荒逃到你们村子,是你,就是你,给我一个鸡蛋,这个鸡蛋救了我的命。」 有吗?为什么楚夕一点印象都没有?可是看着年轻人说的真真切切,让楚夕的记忆也模煳了。 「哦,是吗?我都忘了,一个鸡蛋而已没什么的。」 「我叫乔墨,现在虽然只是太子府里一名侍卫,不过,恩人放心,以后在京城,凡是能用得着我的地方,我定然为恩人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乔墨郑重的发誓,让楚夕竟然有些无所适从。 忙挥挥手:「不用不用,只是一个鸡蛋,你不用叫什么恩人,真的,若是你实在过意不去,不如给点银子就成,不多,十两就够了。」 楚夕掰着指头跟乔墨算起帐来:「一个鸡蛋也就值三文钱,我问你要十两,是因为当时那种情况物价高,而给了我这十两,我们就两清了。」 乔墨二话不说,从袖兜里掏出一张十两的银票递给楚夕。 楚夕干笑着在他面前晃了晃:「行,两清了,以后我们各走各路吧。」 谁知乔墨依然跟着楚夕,而且楚夕一看他,他就冲着她笑。 弄得楚夕也有些不好意思。 「你还有事?」 乔墨指了指路:「没事,只是与你同行。」 楚夕干笑:「我们人多,马车慢,你一个人,大可以跑快一点。」 乔墨笑笑:「没事,我也喜欢人多,热闹,况且也可以陪你说说话。姑娘现在瘦多了,也比以前好看多了。」 楚夕每天都骑马,跟着梅夫人练太极,感觉自己的身材越来越好了,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连皮肤都晶莹剔透的。 原主今年十七,这才是十七岁青春飞扬的样子。 只是这个赞美来自陌生的男人,楚夕扭头瞅了一眼盛凌云,他的脸黑沉黑沉的。 楚夕很无语:「你在撩我?」 乔墨笑笑,脸上露出害羞的表情:「我说的是事实。」 楚夕一头黑线:「怕不是我跟你有仇。这位是我相公。你这样会让别人以为我不守妇道。」 乔墨忙摆摆手:「没有没有,我,我就是看到姑娘,心里很欢喜……」 楚夕越发尴尬,尝试把他的话给圆回来:「是因为我有一个这么俊俏的相公?」 乔墨偷偷瞄了盛凌云一眼,只见他的神情淡漠,眼底藏着阴戾。 摇摇头,又点点头:「只要你过的好就成,其实我心里一直惦记着你,我想着有朝一日能去楚家村,娶你……」 楚夕一个跟头,差点那个马上栽下来,幸亏盛凌云反应快,及时拽住了楚夕的胳膊。 「乔公子慎言,她已经是我盛凌云的妻子了,若是你再出言不逊,我就不客气了。」 盛凌云忍无可忍,把楚夕的马匹牵到这边,他从中间把乔墨和楚夕给隔开。 乔墨不说话了,但是他还是一直跟着盛凌云和楚夕他们。 一起住店,一起赶路,仿佛乔墨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似的。 只是银子,各付各的。 这一日来到驿站天还未黑,走到下一个驿站已经来不及了,盛凌云就让大家早点休息,洗簌一番,明天好接着赶路。 「这家驿站啊,我记得上次来的时候,他们的饭菜可以,我们终于不用自己动手了。」楚夕对吃的印象很清楚。 杨柳不放心:「我还是去看看吧,大锅菜做的不干净。」 楚夕很得意的晃了晃脑袋:「还是你最贴心。」 第112章 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孩子 盛凌云扭头看到乔墨还跟着,就有点受不了了。 吃饭的时候,楚夕就发现盛凌云的脸色很不好看。 「你咋了?」 盛凌云翻翻眼皮,瞅了楚夕一眼。 楚夕感觉莫名其妙:「你瞪我干啥?」 盛凌云气闷:「那个乔墨到底为什么一直跟你?」 楚夕忙澄清:「首先,我们跟他都是进京,那路也不是我家开的,我说不让他走他就不走,再说,这两天,我的帐算得很清楚,没给他付银子。」 盛凌云心头一股无名火,越发的生气了:「我是问你跟他到底什么关系,他为什么一直跟着你?」 楚夕也是一脸的茫然:「你问我,我问谁,我是跟你一天认识的他。」 盛凌云无奈的嘆口气,是呀,是乔墨缠着楚夕,楚夕也是无辜的。 一顿饭吃的很不愉快,楚夕一生气,干脆来到大堂喝茶,挺他们讲八卦散心。 谁知乔墨看到她在,竟然也跑了出来。 「你不是很高兴呀,是不是跟你相公吵架了?」 楚夕瞥了他一眼,承认的很利落:「是啊,你天天跟着我们,他吃醋了。」 乔墨却丝毫不在意:「没关系,他要是把你给休了,我娶你。」 楚夕刚喝了一口茶,『噗』的一下喷了出来,喷了乔墨一脸。 乔墨很无语的看着楚夕,楚夕更是无语。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0页 「我谢谢你……」 也不知道乔墨是听不懂楚夕的反话,还是故意装作不懂,竟然得意的回了一句:「不客气。」 楚夕想死一死。 大堂里也不能待了,楚夕想,不如就回房间跟盛凌云吵一架。 蹬蹬瞪的跑回房间,盛凌云竟然还在生闷气。 「你生气怎么生那么久,我回来了,准备跟你掰扯掰扯,我觉得乔墨这个人,要么有病,要么有毒,平白无故冒出一个男人,见面就说喜欢我,你不觉得奇怪吗?」 盛凌云被她气昏了头,几乎没有仔细思考。 「不是说你救了他,是他恩人,他要报恩。」 楚夕坐在了盛凌云的面前,认真分析道:「那你记得从前我是什么样的?」 从前的楚夕,除了胖之外,脸上还长痘痘,红一片,白一片,黑一片,青一片,调色板一样,不是很好看。 「话本里英雄救美,如果英雄长得帅,美女会以身相许,若是英雄长得丑,美女会下辈子做牛做马。」 盛凌云想了想,楚夕总结的还挺对。 「或许看你现在长得好看。」 楚夕更纳闷了:「可是,我是妇人呀,再说咱们一行人,朦胧是姑娘,黎雪诗也是姑娘,俩人长得都比我好看,他却偏偏看上了我?」 「你说他不是眼瞎,就是脑子有问题,或者就是有别的目的。」 盛凌云仔细想了想,按照正常的逻辑,确实一个知书达理的男人不会这么对救命恩人。 就算是楚夕真的对乔墨有恩,可楚夕如今已经成亲,为了她的名声,他也不该这么纠缠。 盛凌云眉头一皱:「你的意思是有人要害我们?」 楚夕点点头:「我们夫妻是一体,我的名声坏了,你也会受到非议,又或者,只是单纯的害我,如果我传出对你不忠的话来,舆论之下,你就要休了我……」 思来想去,楚夕也不知道自己的仇人到底是谁? 盛凌云却想到一个人:「乔墨说他是太子府的侍卫……」 「不会是楚然吧。」楚夕问,「楚然制造舆论,害我名声受损,然后你再休了我,就可以娶她为平妻了。」 盛凌云却摇摇头:「不会,她小产后应该在养身子……」 楚夕干脆摆烂:「那我实在想不出是谁,不如干脆把乔墨给绑了,严刑拷打之下,他肯定会说实话的。」 盛凌云锐利的眼神扫了她一眼:「他是太子身边的侍卫,就算是犯了错,也是太子来惩罚,我只是一个七品芝麻官。」 楚夕懊恼的跺脚:「那你说咋办?」 盛凌云轻轻的嘆口气,踱步来到楚夕面前,拉起她的手:「不咋办,由他去吧。」 「那你生什么气?」楚夕不解的挑眉。 盛凌云无奈地苦笑:「我没生气,他确实很烦,可你不是也没搭理他,那我还有什么理由,什么资格生气。」 楚夕傲娇又得意的笑笑:「我跟你说过,我可不是随便的人,不是谁跟我搭讪两句,我都要回的,就算是长得好看的男人也不行。」 盛凌云捏了捏她的脸,笑了。 楚夕也想笑,忽然,她勐地清醒过来,一把甩开盛凌云的手,狡辩。 「我拒绝他,可不是因为你,你那么得意做什么。」 盛凌云越发开心了,看着楚夕的眼睛,温柔的能滴出水来。 「我很在意,非常在意。但是,我在意的是你的态度,而不是别人。我们俩人的事情,与他人无关。」 「而我只是想知道,我们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楚夕皱眉:「我们的事?我们什么事?」 盛凌云急了,脸颊微微泛红:「就是,我们,我们的感情能不能提升……」 楚夕骤然睁大了双眼,不可思议的瞪着盛凌云。 「你,你什么意思?提升什么?我们已经是夫妻了,还提升什么?还是说你想占我便宜……」 楚夕说完,气唿唿的进了里间,留下一脸懵的盛凌云,脑子里乱如麻。 他说的不明白吗?怎么就占她便宜,她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盛凌云鼓足勇气,跟着楚夕进了里间,见楚夕已经躺床上了,他也掀被子躺在楚夕的身旁。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成亲一年多了,什么时候要个孩子?」 楚夕腾的从床上坐起来,搂着被子躲到了床脚。 「要孩子?不行,不行,我身子不好,不能生……」 原主才十七,作为医学生,十七岁生孩子,生理上是可以,可心理上接受不了。 在现代十七才是高中生,大学生生孩子的都很少,何况是中学生,楚夕浑身上下都拒绝,就连头髮丝都不愿意跟盛凌云纠缠。 盛凌云怔住了,没想到楚夕的反应这么大,难不成她对他始终没有感觉? 疑惑不解的眼神在楚夕身上打了个转,黯然的垂下眼帘。 「我知道了,睡觉吧。」 楚夕警觉的瞅着盛凌云:「你先睡吧,我……」 说话间,楚夕把被子拉的更紧了,唯恐盛凌云想不开,发疯。 谁知盛凌云十分君子,起身来到了软塌:「我今晚还有公事要忙,你先睡吧。」 看到盛凌云走了,楚夕提着的心才悠悠的放下。 第113章 暧昧流转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1页 往后的两三天,楚夕和盛凌云之间都没有怎么说话。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俩人之间流淌。 腊月二十三是小年,就算是行进在路上,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咱们今天走快一点,不住驿站了,进城去,找个客栈住下,好好的过个小年。」 盛凌云领着大家进了城,这个地方不大不小,盛世中有着自己独特的风俗和繁华。 一行人进了城,就能感觉到过年的气氛。 街上热热闹闹的,红灯笼挂满了整个街道,他们一进客栈就听掌柜的热情介绍。 「今儿个你们算是来着了,咱们晚上有祭灶灯会,一会儿吃了饭,听到街上敲锣打鼓,你们就可以去看,可热闹了。」 楚夕最喜欢凑热闹,一听说过小年还有灯会,当然不能错过。 一把抓住了盛凌云的手:「吃过饭,我们就去逛灯会。」 盛凌云看着楚夕亮如星辰,带着期盼的眼神,这几天的闷气瞬间消散:「好。」 胡三刀也拉着朦胧在一旁说道:「一会儿咱们去放鞭炮。」 朦胧犹豫一下,就听一旁的杨柳笑道:「你们想去现在就去吧,放心,屋子我来收拾就行了。」 梅林也想跟胡三刀一起去,却被梅夫人一把抓住了:「一会儿娘陪你去,你别跟着他们了。」 胡三刀却一点不介意,一手拉着梅林,一手拉着朦胧:「我们一起,大人,除了买鞭炮,再给你捎个花灯,行不?」 楚夕清脆的答应:「好的,我要个好看的。」 黎雪诗也想跟黎夫人一起去看花灯,黎夫人却让她吃了饭跟大家一起去。 北方过小年,都是吃饺子,这个客栈也不例外,煮了很多饺子给大家吃 楚夕把自己腌的小菜也给拿出来一些。 乔墨一直跟着他们,等大家都落座的时候,他依然厚着脸皮,坐在了楚夕的身旁。 饺子上来了,盛凌云给楚夕夹了一个,楚夕也回了他一个。 香葱野菜猪肉馅儿的饺子,味道还不错。 乔墨端着碟子:「我尝尝那个野菜馅儿的,够不着,帮忙夹一个。」 楚夕拗不过他,夹了一个给他。 忽然,乔墨一把抓住了楚夕的手,盯着她手上的戒指看。 「你这个戒指真好看,只是这个颜色不太符合你的年纪,我送你一个红色吧。」 说着,乔墨竟然从怀里拿出一个红珊瑚的戒指,要给楚夕戴上,而他却顺手想把空间戒指给取下来。 乔墨突然的行为让楚夕没有想到,愣神的功夫,乔墨抓住楚夕的手就要夺戒指。 楚夕反应过来,一巴掌打在乔墨的手上:「你干嘛?」 乔墨抢了一下,戒指竟然没有去掉,又被楚夕拍了一巴掌在手上,这才松手。 把他送给楚夕的戒指,往前推了推:「这不是过节么,送你个礼物。」 楚夕生气了,皱着眉头瞪乔墨:「我跟你又没有什么关系,你送我什么礼物?我不要。」 「再说送礼物就送礼物,你扒我戒指干啥,这是我婆婆送我的戒指,就算是再不好看,也得戴着。」 乔墨眉眼一亮:「你婆婆?是盛大人的母亲么?他不是出身寒门,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戒指,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 这个戒指里有个空间,算不算特别? 可楚夕不能说,拉着袖子把手给盖了起来:「没什么特别的,还有点老气,长辈赠不能辞,你打听这个做什么?」 乔墨一直盯着楚夕的戒指看,忍不住让楚夕起了戒心。 盛凌云也警惕的看着他:「当着我的面,调戏我娘子,这就是太子府的规矩?乔侍卫,回头等到了京城,本官定要找太子好好讨教讨教。」 乔墨把饺子一口塞嘴里,不屑道:「我只是喜欢楚夕,有什么错,凭你也想见太子……哼。」 乔墨起身离开了,楚夕上上下下打量着他,总觉得他今天表现怪怪的。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一阵鞭炮声,掌柜的出门去看,欢喜道:「快了快了,已经到巷子头了,马上就能经过咱们客栈。」 楚夕三口两口抓紧时间吃完,就跑到了房檐下等着。 远远的,就能看到有人抬着灶王爷和灶王奶奶,两个人敲锣打鼓的往这边来。 确实很热闹,前面有人敲锣开路,中间有人杂耍,喷火的,耍花腔的,还有顶碗的,转铁环的。 还有两个跑旱船的,扮成两个婆子给他们引路。 经过客栈的时候,楚夕才发现,他们抬的两尊雕像很高,面容慈祥,惟妙惟肖。 在现代连个鞭炮都不让放的楚夕,来到这里算是开了眼界了。 「临济县过节也没这么热闹,果然是娱乐代表着城市的经济。」 楚夕在盛凌云耳边说了一句,盛凌云没有听到,大声喊:「你说什么?」 就在此时,朦胧和胡三刀回来了,朦胧手里拿了两个兔子形状的灯笼,送给楚夕一个。 盛凌云指了指屋子里:「桌子上还有两盘饺子,快去吃饭吧,一会儿你们也陪两位夫人一起转转,一定要注意安全。」 朦胧点点头:「大人,奴婢陪两位夫人就行了,让三刀还是陪着大人吧。」 盛凌云深情的看着楚夕:「我想和她单独转转。」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2页 「这个地方也没有咱们认识的人,应该不会有问题。」 朦胧抿着嘴偷笑,拉住了胡三刀的手,胡三刀在她耳边不知道低语了一句什么,朦胧害羞的推了他一把。 楚夕拎着手工做的兔子,实在是喜欢极了。 「走吧。」一只手拎着兔子花灯,一只手拐着盛凌云的胳膊,随着人群往前走。 朦胧和胡三刀回客栈后,大家对她的灯笼都欣赏不已,等他们吃过饭,一起去逛街。 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随和,那么的平静。 可他们都忽略了一个人。 乔墨回房间后换了一身衣裳,躲在暗处,看到盛凌云和楚夕上街,他默默的跟在身后。 远远的,俩人并没有牵手,有时会走在一起,更多的时候楚夕会被街边的摊贩吸引。 果然是乡下来的,什么都没见过,什么都好奇,也亏得盛凌云有耐心陪着,要是他,早就厌烦了。 不多时,俩人上了桥,桥上人来人往,但是没有人停留,只有楚夕和盛凌云停在那里,不知道看什么。 乔墨把面罩带在了脸上,拿起背在身上的弓箭,拉满弓,对准了笑如鲜花般盛开的楚夕。 「噗」的一声,他似乎能听到箭头入肉的声音。 第114章 我想试试和你在一起 京城,东宫太子府的偏院 楚然慢慢的睁开了双眼,她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她竟然给太子生下了唯一的孩子。 梦里,她的孩子当上了皇上,她成了垂帘听政的太后。 梦醒了,她抬起手看了一眼手指,戒指不见了。 再看一眼熟悉又陌生的屋子,她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 『吱呀』一声,推门的声音,穿着明黄蟒袍的太子出现在她的面前。 「然儿,你醒了,本宫担心死你了,你放心,就算以后你生不出孩子来,本宫也不会弃你不顾的,你是本宫最爱的女人。」 楚然木然地望着太子,把手放在了小腹上,她记起了现在的情况。 怀了太子的孩子,好不容易等胎坐稳了,要去给太子一个惊喜,谁知碰到了狠毒的侧妃。 侧妃把她打到流产,奄奄一息的时候,隔壁房间着火了,若初带着太子把她给救了出来。 她竟然不能怀孕了? 不会,她有灵泉,能治百病,更能让不能生育的女人怀孕。 可是,她的戒指去那儿了? 是了,盛凌云把戒指给了楚夕,那个又蠢又胖的女人。 不行,那可是件宝贝,就算是杀了她,也得把戒指给抢回来。 还有盛凌云,没有他的帮忙,她怎么在太子的后宫活下去。没有他的计策,他的权势,她怎么跟太子后宫的女人斗,又怎么能报復害她的侧妃。 楚然戚戚然靠在太子怀里:「殿下只要还记得然儿就行,然儿只有殿下了。」 看着楚然如此乖巧,不争不抢,太子越发心疼了,让她在偏殿里养身子,太子再忙也会时常赏赐她一些贵重的补药。 这一日,楚然把若初约了过来,让她帮忙找一个可靠的人,去楚夕那里把她的东西拿回来。 若初吃了一惊:「楚夕?那不是盛大人的夫人?若是她拿了姑娘的东西,你怎么不问盛大人要?」 楚然轻轻的摇头:「那是给盛家儿媳妇的戒指,只要楚夕还是盛家的儿媳妇,那个戒指就不会属于我,当初她骗凌云哥哥才得到的,要想要回来,除非她不是盛家的儿媳妇。」 让楚夕当不成盛凌云的妻子,有两个办法,第一,盛凌云休了她,把戒指要回来。第二,杀了楚夕,把戒指要回来。 楚然承诺:「若初姐姐,楚夕毕竟是我的亲妹妹,她的品行实在是配不上凌云哥哥,而且凌云哥哥马上要进京了,她会成为凌云哥哥的阻碍的。」 若初也不是傻子,这种事她不愿意直接掺和,但是,若初知道太子府的侍卫乔墨对楚然一见钟情。 乔墨是太子府保护内院的侍卫之一,那日若初放火把楚然院子给烧了,就是他第一个冲进屋子里,把楚然给救出来的。 若初并不知道乔墨是怎么跟楚然认识的,但是,有些事情只要用心去看,就会知道。 若初提议让楚然见见乔墨…… ****** 楚夕还从未见过这么热闹的情景,尤其周围的人都穿着古装,像是画里的景色。 拉着盛凌云兴致勃勃的上了桥,看到街边的灯笼像是一条长长的飞龙,深深吸了一口气,拉住了盛凌云的手。 眼睛亮的如星星,盈出笑意,比满街的华灯更璀璨。 「盛凌云,我想好了,既然上天都让我们在一起,我们就试试吧……」 说完,楚夕踮起脚尖在盛凌云的脸上,飞快的亲了一下。 甜蜜又喜悦,心脏扑通通乱跳。 盛凌云呆住了,一时间竟然反应不过来,有些笨拙,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砰」的一声,天上的烟花炸裂,漫天的璀璨像是他的欢喜,充盈他的心房。 「好……」 话音刚落,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一只箭羽,就这么『噗』的一声射在楚夕的心上。 「砰」天上的烟花接二连三的炸开,盛凌云扶着楚夕快要晕倒的身子大喊:「楚夕,楚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3页 鲜血染红了楚夕胸前的衣服,楚夕根本听不到盛凌云的声音,紧紧的拉住盛凌云的手。 俩人闯进了空间里。 瞬间,周围安静下来,没有一点声音。 盛凌云紧张的浑身哆嗦:「怎么回事?是谁,是谁要杀你?」 即便是在空间里,楚夕也疼的喘不过气来:「别说了,先救我,先救我……」 跌跌撞撞跑到灵泉旁边,盛凌云捧着灵泉往楚夕伤口上浇。 楚夕接连喝了好几口灵泉,总算是没有那么疼了。 「这样不行,得把箭给拔出来……」 盛凌云用水壶灌些灵泉,来到现实中,把楚夕抱到桥下的桥墩旁,心下一狠,把箭羽拔了出来,血一下子喷出好远。 盛凌云把一壶灵泉全都倒在了楚夕的伤口中。 大街上人来人往,天空中放着绚烂的烟花,众人都被烟花吸引,谁也没注意到,桥墩下发生的生死一刻。 盛凌云扒开楚夕的衣裳,直到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癒合,他才放下心来。 「怎么回事?到底是谁要杀你?」 楚夕虽然表面的伤口癒合了,心里却疼得很,流了那么多的血,还有点头晕。 「我也不知道,从老家到这里,我们每天都在一起,我又没有得罪谁,谁会杀我,说不准是误杀……」 盛凌云一弯腰抱起虚弱的楚夕:「你还逛不逛了,我们先回去吧。」 楚夕苦笑:「我也想逛,身体不允许。」 盛凌云也受过伤,知道灵泉虽然能使伤口很快癒合,血流得太多,伤的是元气。 「回去吧。」 盛凌云抱着楚夕刚来到大街上,乔墨不知道从哪儿跑了出来。 「楚夕,这么巧,人山人海中我们都能遇上,真是有缘。」 见到熟人,楚夕挣扎着从盛凌云怀里跳下来,她不愿意让人知道刚才被射一箭,伤口又癒合的真相。 盛凌云却不敢丢开她,把她揽在怀里。 「乔侍卫,我们逛完了,这就回去了,不打扰乔侍卫继续逛了。」 谁知乔墨错一步挡在了他们的面前:「哟,怎么一见我就跑,我又不是老虎,不会吃了你,楚夕,脸色不好呀,是不是受伤了……我瞧瞧……」 说着话,乔墨就要去拽楚夕身上的大氅。 楚夕被箭射了一下,胸口衣服上都是血,想掩盖只能用大氅包裹的紧紧的。 乔墨上手一拽就能看到她身上的血,楚夕侧着身子往盛凌云怀里钻,捂着肚子道:「没事,我吃多了胃疼,难受。」 谁知乔墨不依不饶,似乎不看到伤口不死心,再一次挡在了俩人的前面。 第115章 他急了 「是吗?正好我懂点医术,给你看看如何?」 面对着乔墨咄咄逼人的姿态,盛凌云忍耐极致到眉毛髮抖,一把抱起楚夕,眸光蕴着寒霜:「乔侍卫,得罪了。」 楚夕并不知道盛凌云还有点拳脚功夫,武功还不赖,抱着她还能躲开乔墨的围追堵截。 说来也巧,乔墨刚准备继续纠缠,胡三刀不知道从那儿冒了出来,『砰』的一掌把乔墨打飞,挡住了乔墨的去路。 盛凌云抱着楚夕回到了客栈。 掌柜的一看到他们,热情的迎了上来:「哎呀,客官,这是怎么回事?要不要请个大夫?」 盛凌云迅速上了楼:「不用,她只是累了,让店小二提些热水进来。」 楚夕紧紧抓住盛凌云的衣裳,她不是身体不舒服,只是怕盛凌云体力不支,把她给扔下去。 好不容易回到房间,楚夕立马从盛凌云的怀里跳了下来。 「你累不累?我挺重的,你抱着我走这么远,累坏了吧。」 盛凌云脸不红,气不喘,上来就脱楚夕的衣裳。 「赶紧脱了……」 啊,这…… 楚夕的脸红了:「虽然我同意我们在一起试试,可你一来就直奔主题,这也太快了吧……」 谁知盛凌云接着就拿来一套楚夕的衣裳:「换了,你那衣裳有血又破了,我给你补补。」 原来是这样,楚夕尴尬了。 是她太心急了,误会了。 拿了衣服脸色略微尴尬:「谢谢。」 来到屏风后面换衣服,伤口已经消失不见,但是,衣服上还有破损,还有血迹。 也难怪乔墨一看到她身上的血渍,就怀疑她受伤了。 可是盛凌云已经把伤口给弄好了,若是被乔墨发现了猫腻,确实有些解释不清。 等等……天气那么暗,她穿的衣服又是深蓝色,就算是有血渍外面还有大氅,乔墨怎么知道她受伤了? 除非……那一箭,是他射的。 可她跟乔墨无冤无仇,乔墨为什么要害她? 想到这里,楚夕决定问一问盛凌云,看上一辈子盛凌云认不认识乔墨。 「盛凌云……」 楚夕刚把衣服换好,就跑了出来,盛凌云正在给楚夕补衣服,把破损的地方先补好,然后再洗出来,就能遮掩一些。 岂料盛凌云一抬头,看到衣衫不整的楚夕,脸一红,低头避开了。 「盛凌云,你记得这个乔墨吗?在前世的时候,你对他有印象吗?」 盛凌云仔细想了想,摇摇头:「不记得了,但是我们在东宫有自己的眼线,可以让东方先生查一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4页 再看一眼楚夕的衣衫,羞赧的斥责:「把衣服穿好,天冷。」 楚夕撇了他一眼,再看一眼她的衣裳,里衣已经穿好了,外面的棉袄却还没系完,带子太多里里外外好几根。 可是,她都说了俩人要试一试,准备进入恋爱阶段,难道不是他一直盼望的么,怎么她一答应,他的态度就变了呢。 果然,男人一旦得到了,就不会好好珍惜。 楚夕闷闷的坐在一旁,侧着头看盛凌云认真的缝补衣裳。 男人用针线,感觉有些奇怪,可盛凌云的动作很娴熟,认真。 楚夕有些好奇了,托着下巴看着他:「你会针线活?」 盛凌云头也不抬的点头:「会一些,毕竟一个人在外面,有些事情需要自己做。」 也是,盛凌云还未中状元之前,是一个人在求学的路上的,从他七岁考中秀才,到十九岁考中状元,十二年的时间是他自己过得。 一些基本的技能当然要会,而且,他自己的内务也向来是他自己整理的。 虽然他从前世重生而来,基本技能不会忘。 不多时,胡三刀就从外面回来了,手里还抓着乔墨。 敲敲门:「大人,属下把乔墨给抓回来了。」 楚夕一听,立马跑回到床上,躺着。 盛凌云已经把衣服给补好,放在一旁的盆里打算一会儿洗。 简单收拾一下,盛凌云沉声道:「让他进来。」 乔墨被盛凌云五花大绑的拎进屋子,一看到盛凌云,气得扯着脖子喊。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让人抓我,盛大人,别忘了,我可是太子府的侍卫,你没资格审问我。」 盛凌云犀利的眼神泛着寒光:「你是太子府的侍卫?我已经派人打听了,是不是真的随后便知,不过,我对太子府也有些了解,若是我问的问题你能回答出来,我便信你。」 「那你随便打听,我是第七卫队,蒋大人手下。」乔墨很是自信。 盛凌云:「太子身边有个叫晴儿的侧妃,你认识吗?」 乔墨沉吟片刻,他怎么会不记得,就是那位侧妃,嚣张跋扈,把楚然的孩子给打没了。 「她啊,是户部侍郎的女儿,长得很漂亮,只是脾气有些不太好。」 盛凌云又问:「太子后宫女人无数,那你知道他最喜欢的是谁吗?」 「肯定是然良媛了,都说她长的最像茉莉姑姑。」 是了,茉莉姑姑,是从小伺候太子的一个宫女,太子对她十分的信任,爱慕,虽然只大太子三岁,可确实太子心中的白月光。 只是她死的太早了,不然,她才是太子最宠爱的女人。 以致于太子的后宫女人,凡是他喜欢的,多多少少都是茉莉姑姑的影子。 「然良媛……」地位又升了,盛凌云眼眸越发冰凉了,「你认得她?」 乔墨心里一紧,忙矢口否认:「不认识,只是远远的见过,从未讲过话。」 盛凌云眼睛多尖,乔墨只是一个慌乱的眼神,他就知道,乔墨和楚然不但认识,估计还有点纠缠。 「是吗?你跟她不熟……若是我告诉你,她碍了我的路,我已经派人去杀她了,你……」 谁知盛凌云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乔墨愤怒的咆哮。 「你凭什么杀她?她为你做了那么多,她心里只有你,你呢,不但娶了别的女人,还让她进东宫,为你的前程铺路。」 「哼,一个男人,若是靠一个女人才能升官发财的话,是会让人瞧不起的。」 果然,乔墨不但与楚然认识,还跟她关系不错。 此次假装与楚夕『偶遇』,也是他计划好的,只是乔墨为何要害楚夕,他却怎么也不肯承认。 「我没有害她,若是你们能和离,我也会真的娶她。她毕竟然良媛的妹妹,虽然她抢瞭然良媛的男人,罪不至死。」 楚夕有些听明白了,感情这位乔墨还是一位纯爱战士。 第116章 喜欢我,你反悔了? 乔墨喜欢的人是楚然,不知道楚然跟她说了什么,让他勾引楚夕。 挑拨楚夕和盛凌云的关系,等盛凌云休了楚夕后,他若真会娶楚夕,算是为爱牺牲。 盛凌云上上下下打量了乔墨几眼,紧抿着嘴,挥挥手:「你走吧,我跟她已经断无可能,楚然已经是太子的人……」 楚然的野心,他从来都知道,断然不会相信乔墨所说的,等楚然自由了还会回到盛凌云身边的。 前世,楚然自由了,也获得权势,她没有回到盛凌云身边,而是把他给杀了。 盛凌云看着对楚然情根深种的乔墨,仿佛看到了前世的自己。 心里说不清楚是悲凉,还是厌恶。 乔墨被胡三刀松了绑,给推了出去,谁知乔墨不走还骂盛凌云:「你就是个负心人,枉她对你一片痴情,你根本不配。」 盛凌云的眉眼沉下来,脸上布满寒霜。 「滚出去。」 乔墨不屑的哼了一声,昂首挺胸的走了出去。 只是他临走的时候,扫了一眼里间,眼底是隐藏不住的愤恨。 楚夕以为经过这一次,乔墨应该不会骚扰她了,谁知乔墨竟然正大光明的追求她。 一大早,乔墨便守在盛凌云和她的房间门口,盛凌云出来,他就躲起来,楚夕出来,他殷勤的迎了上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5页 「听说你不舒服,我买了点心给你吃。」 楚夕愣了一下,一脸的莫名其妙:「乔墨,你找错人了,你应该去找盛凌云,让他休了我,不然,我会离开他的。」 乔墨嘻嘻一笑:「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不管他怎么想,我只要你喜欢上我就行。」 楚夕越发不明白了:「喜欢你?为什么?你比我家大人好那儿去了?」 乔墨挠挠头,竟然一下子想不出来,憋了好半天,才说道:「他会为了前程,捨弃你的。」 楚夕挑挑眉:「哦,我早知道了,可你也不用牺牲你自己,要是你没啥事,麻烦离我远一点,我可一点都不喜欢你。」 乔墨故作潇洒的摸摸下巴:「为啥,难道我不比他好看吗?」 楚夕无语的翻个白眼:「幼稚。」 说着话,盛凌云过来,伸手把楚夕给拉走了。 乔墨却坚持不懈道:「楚夕,我不会放弃的。」 如果乔墨真的是喜欢楚夕,也许这种纠缠会让楚夕感动,可他有别的目的,这就让楚夕有些厌烦了。 大家都不知道楚夕受了伤,楚夕的伤口恢復的也很快。 可乔墨明明亲手把箭宇射入楚夕的身上,他有些相信楚然的话了。 「楚夕的手上有个戒指,那是个宝贝,能让任何伤口都瞬间復原,但是,那个戒指只有她心甘情愿喜欢上你的时候,才能去掉。」 「乔墨,这次你去找她,一定要让她爱上你,让她把戒指交给你,又或者干脆把她给杀了。」 楚夕手上确实有个戒指,他也试图去掉,如同楚然所讲,像是长她手上一样,根本去不掉。 这个戒指到底有没有楚然说的那样神奇,乔墨射出的一箭说明了一切。 那么接下来,要么让楚夕爱上他,亲口告诉他戒指的秘密,要么杀了她,才能把戒指给取下来。 楚然说她这个妹妹,最喜欢长的好看的男子,没有多少脑子,哄得她开心就行。 可是乔墨看来,似乎本人跟楚然说的并不相符。 楚夕有些纳闷,感觉今天盛凌云有些冷冷的。 昨天才跟他表白,今天脸色就变了,楚夕有些不太高兴。 今天行路,楚夕依然骑马,忽然,楚夕在上马的时候『哎哟』一声,捂住了胸口。 「你怎么了?是不是又疼了?」盛凌云一把扶住了她。 每次楚夕骑马,盛凌云都要亲自扶着楚夕上马后,才离开。 楚夕有些喘不过气来,可怜兮兮的开口:「是,胸口疼。」 别人都不知道楚夕受过伤,也不敢让别人知道,盛凌云想了想说:「坐马车吧。」 楚夕勐的摇头:「不坐,晕车更难受。」 马车晕车,骑马胸口疼,盛凌云思索片刻还是妥协了。 「跟我同骑。」 楚夕的小计谋得逞,低头抿嘴笑,盛凌云让她坐在前头,用大氅抱住了她。 「昨天我跟你说的话,你是不是不同意?」 盛凌云没有说话,楚夕用手环住了他的腰,柔软的身子紧紧贴着他的,心都要快跳出来了,真的很让人窒息。 可昨天刺杀楚夕的刺客,一点头绪都没有。 盛凌云知道楚夕从来没有去过京城,她怎么可能有仇人,说明刺杀楚夕的人是冲着他来的。 第一次刺杀没有成功,还会有第二次,他确定以后让楚夕跟着他这么危险吗? 「我……」 盛凌云犹豫了。 楚夕生气了,用力掐了一下他的腰:「是你说我是你的妻,你要带我成为一品诰命的,你是不是反悔了?」 盛凌云唿吸一窒:「是……」 楚夕勐地把大氅给去掉,抬头震惊的看着盛凌云:「是因为楚然吗?」 盛凌云紧咬后槽牙:「是……」 楚夕冷笑:「乔墨昨天说的话,我都听到了,是楚然让他来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楚然还想着等你平步青云后,嫁给你,所以,其实,你也是这么想的?」 盛凌云感觉心跳一次,疼一次:「是……」 楚夕苦笑:「原来,这一年的相处,都是在做戏,你在意的人,始终是她。」 盛凌云不想开口了,他觉得张张嘴都很累,似乎有千斤坠坠着他的嘴。 楚夕:「我明白了,是我想多了。」 接下来楚夕便没有在说话,环在盛凌云腰上的胳膊也撤了回来,像第一次一样,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接下来几天,楚夕也不拒绝乔墨了,时不时的还跟他说两句话,有时还谈笑风生。 盛凌云在一旁看也不看,倒是让朦胧和胡三刀很是着急。 朦胧悄悄的问胡三刀:「你有没有发现,大人和夫人似乎吵架了,夫人跟乔墨说话,大人也不管了。」 胡三刀无奈的嘆口气:「大人也很为难,他把然姑娘送到了京城,如今成了太子的良媛,可然姑娘心里喜欢的是大人,大人可能是内疚吧。」 朦胧气愤道:「那是大人自己的主意,再说了,就算是然姑娘忘不了大人,回头她也不能再嫁给大人了,顶多是个妾。」 胡三刀贊同的点点头:「你大概忘了,咱们夫人看着性子好,其实脾气很硬,她是不允许大人纳妾的。」 第117章 一生一世很难吗? 朦胧一怔,是了,楚夕曾经跟盛凌云说过好几次,要是她允许盛凌云纳妾的话,楚然早就成了大人的人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6页 可她记得楚然去京城之前,依然是完璧之身。 「啊,那大人的意思是要然姑娘,不要夫人了?」 胡三刀摇摇头:「咱们夫人本来就是乡下女子,将来到了京城也不一定能拿出手去,我猜或许经过老家时,大人会让夫人留在老家。」 朦胧心疼楚夕:「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愿意跟夫人一起留在乡下。」 胡三刀也感概道:「夫人比然姑娘好,可对大人而言,然姑娘更有用,而且,然姑娘对大人也是一往情深。」 「其实这件事也很好办,只要夫人肯妥协,答应大人纳然姑娘为妾,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朦胧气唿唿的推了胡三刀一把:「真搞不懂你们男人,为什么非要左拥右抱,一辈子只有一个女人很难吗?」 胡三刀看着朦胧气唿唿的走了,挠着头,憨憨的追了过去。 「我们正在说大人,你生我的气干啥,别的男人左拥右抱,我只要你一个就够了。」 朦胧的气一下子消了,娇嗔的瞪了他一眼。 谁知胡三刀又说:「你一个女人就够麻烦了,我都搞不定,再多几个,更麻烦。」 朦胧抬手给了胡三刀一拳,进了房间『砰』的一声,把胡三刀给关门外了。 「嫌我麻烦,以后就不要跟着我。」 胡三刀捂着差点被撞的鼻子,又委屈又莫名其妙,无奈的嘆气:「又生气了。」 楚夕也生气,明知道乔墨是故意的,可是他的甜言蜜语,还是让楚夕得到了一点点的虚荣。 可是今天,楚夕也不愿忍了。 天天吃糖,腻得慌。 又来到客栈,天上下了雪,又接近过年,外出的游人早就回家了,像他们这种往家赶的也有,但是不多了。 客栈的房间很充足,楚夕打算自己单独要一间房,不跟盛凌云一起了。 「掌柜的,要四间房。」楚夕很是豪气。 可等掌柜的报出价格,楚夕就开始心疼。 「五间上房要一两银子?这也太贵了吧。」 掌柜的看了一眼外面的大雪:「平日里客人多,咱们都是三贯一间,给你们要二百文,已经很便宜了。」 楚夕算了算还是捨不得,黎雪诗母女一路上连吃带住已经额外花销了不少了。 就算是空间里再有银子,她也要精打细算。 毕竟回头进了京城,开销更大。 「五间?夕儿是准备把我的那间房钱也给付了吗?」乔墨有些喜出望外。 这么多天,楚夕虽然跟他说话,但俩人钱财,距离上还是分的很清,相聚很远。 马上就到京城了,乔墨再无法赢得楚夕的喜欢,任务失败,他怎么有脸见楚然。 楚夕眉头一紧,不耐烦的瞪了乔墨一眼:「你可别自作多情,我是我,你是你,算了,掌柜的,我还是要四间吧。」 黎雪诗母女一间,梅夫人和朦胧,杨柳一间,胡三刀和梅林一间,她和盛凌云一间。 乔墨有些失望:「我还以为,你会可怜我,把我的房钱也给付了呢。」 楚夕今天心情特别烦躁,冷战了好几天,盛凌云挺能憋的住气,无论楚夕怎么跟乔墨插诨打科,他就是没有一点生气。 她生气了。 狠狠地瞪了乔墨一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喜欢你的楚然去吧,以后你都离我远点。」 付了房钱,楚夕气唿唿的跟着店小二上楼去了。 乔墨不以为然的笑笑,付了自己的房钱,选了楚夕和盛凌云房间的对面。 盛凌云在身后默默的跟着,始终没有说话。 等大家都吃了饭,眼瞅着要到老家了,盛凌云打算在老家过个小年在进京。 但是需要跟梅夫人,黎夫人俩人说一声,是让他们提前进京呢,还是把他们暂时安顿在县城里,等他跟家里人团聚过之后,再回去。 吃了饭,楚夕要了水,正在洗澡,盛凌云就出去了。 乔墨自始至终都关注着对面动静,看到盛凌云一个人出来,他略微思索片刻,悄默默的推门进了楚夕的房间。 上次他亲手把箭射到了楚夕的身上,他一直好奇,楚夕到底有没有受伤,伤口在那儿? 楚然说的戒指很神奇,他很好奇。 但是一路上,楚夕虽然跟他说笑,可一提到戒指,楚夕就会把话题扯开,让乔墨越发好奇了。 他有一个计划,如果这次能成功,不但能让盛凌云休了楚夕,还能拿到戒指。 蹑手蹑脚的,乔墨来到了房间的屏风后面,屏住唿吸,他踮起脚尖,想从上面偷窥。 「哗啦」一声,楚夕从木桶里起身,伸手把搭在屏风上的衣服给拽了下来。 乔墨什么也没看到,转身迅速来到了外间的软塌上。 楚夕刚把里衣穿好,来到外间勐然看到乔墨,吓了一跳,赶紧把大棉袄给穿上了。 「乔墨,趁着盛凌云不在,你偷偷跑到我的房间,于理不合,赶紧走吧,别逼我揍你。」 谁知乔墨压根不想离开,反而换了个慵懒的姿势半躺在软塌上。 「不是你让我来的么,楚夕,我知道,你跟盛凌云吵架是因为我,你喜欢我,对不对?」 楚夕皱眉,上前想把门给打开,却被乔墨给拉住了。 楚夕不耐烦:「你想多了,我不喜欢你,你也没那么重要。」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7页 乔墨上前把门给关上了,对着楚夕步步紧逼:「那你这段日子跟我谈笑风生的,我觉得你是喜欢我的。」 楚夕翻了个白眼:「你是有多自恋才这么说。」 「好吧,我问你,你喜欢的女人是楚然吧,不然,你怎么会好好的侍卫不当,来这里帮楚然办事,离间了我跟盛凌云,好让楚然嫁给盛凌云。」 乔墨没想到楚夕并不煳涂,脸色一沉,干脆也不装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楚夕无语至极:「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不一样的,还有,其实救了你的人也是楚然吧。」 乔墨又看了一眼楚夕。 楚夕气笑了:「还是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楚夕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有脑子,自己会想,你骗骗盛凌云就行了,骗不了我的,楚然一定跟你说我喜欢好看的男人,做事没有头脑,你长得又好看,说不定勾勾手指,我都能喜欢上你。」 乔墨不说话了,紧抿着嘴唇,眼神里充满着警惕。 楚夕冷哼:「那是因为盛凌云长的好看,我才喜欢,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盛凌云。」 第118章 去掉戒指杀了你 楚然是大女主,人长得好看,书里是的男的见她面都喜欢她。 楚夕不是,她自然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关键她也没有楚然非要当太后的野心。 乔墨费尽心思的接近楚夕,定然是因为楚然。 楚夕很是无语:「乔墨,我真不知道你图啥,你把我和盛凌云拆散了,楚然嫁给了盛凌云,你呢,喜欢楚然,不该是得到她吗?为什么把她拱手让给别的男人。」 乔墨被楚夕无情的拆穿,干脆也说了实话。 「你不懂,喜欢一个人,就是让她称心如意,过自己喜欢的日子。」 楚夕双手一摊:「所以呢,你说喜欢我……不都是假的么。」 楚夕坐在了乔墨的对面,给俩人都倒了杯茶。 「乔墨,你不是一个会掩饰的人,喜欢和不喜欢都在你的眼底看的清清楚楚,我不知道楚然让你来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我只想让你知道,喜欢上楚然,不会有太好的下场,你还是做你自己吧。」 乔墨不屑的瞪了楚夕一眼:「你懂什么,你抢了她的东西,我都要替她抢回来,无论是男人,还是戒指……」 乔墨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勐的起身,恼羞成怒的逼近楚夕。 「现在房间里只剩下你我二人,你说,若是我把你给要了,盛凌云是不是就把你给休了,不过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的……」 说着他一把抓住了楚夕的袖子,楚夕心里咯噔一声,暗叫不好,她并没有打算惹怒乔墨,他怎么忽然就翻脸了。 若是真的被他闹得人尽皆知,她的面子和盛凌云的面子都丢尽了。 楚夕挣扎了一下,没想到棉袄被他扯掉了。 眼瞅着乔墨又朝着她扑了过来,「咚咚咚」楚夕的房门被敲响,外面传来盛凌云的声音。 「楚夕,开门。」 谁知乔墨根本没有把门关紧,他其实也没想着对楚夕做什么,只想引起楚夕和盛凌云的误会。 盛凌云推门而入,就看到楚夕被乔墨摁在软塌上,姿势十分的暧昧。 「你们在干什么?」 乔墨用大拇指抹了一把嘴角,笑的一脸邪魅:「盛大人,多嘴一问,当然是做喜欢做的事。」 乔墨还准备对楚夕用强,却被楚夕勐的踹到了重要部位,疼的他直抽冷气。 盛凌云寒着一张脸,看着乔墨狼狈的回到他的房间里。 可是对于楚夕,他只是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把掉在地上棉袄给捡起来,扔给她,冷着连说:「要是没事,就睡吧,明天还要赶路。」 楚夕没有说话,听话的躺在了床上。 这一夜,註定无眠。 楚夕又做噩梦了。 梦里,楚然手里拿着一把刀,面目狰狞的逼近楚夕。 「不错么,他重生了,你也重生了,巧了,我也重生一回,哈哈哈哈,你以为这一世你还斗得过我吗?别想了,你早就输了,就算是重生十次,没有盛凌云的爱,你都是输。」 楚然说着,明晃晃的刀,对准她的手指,砍了下去。 手指断了,戒指掉了下来,楚然重新把戒指带到了她的手上。 一切都回到了从前,楚夕则被楚然在胸口插了一刀,她又死了。 勐然,楚夕从床上坐了起来,惊魂未定,出了一身的冷汗。 扭头看着熟睡的盛凌云,楚夕忍不住伸手,摸向他的脸。 突然,楚夕只觉得心口一阵阵抽搐的疼,疼的她差点喘不过气来,她颤颤巍巍从床上走下来,跑到桌前,抓了水壶对着嘴灌了下去。 梦里的情景,她记得很清楚。 如今细细的思量,越想越觉得恐惧。 乔墨不是凭白的来找她的,他说漏了嘴,是楚然让他来离间楚夕和盛凌云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她,而是她手上的戒指。 盛凌云重生了,楚然也重生了…… 楚夕深深吸了口气,起身打开房门,来到了对面乔墨的屋子。 乔墨睡觉竟然不闩门。 推门而入,乔墨冰冷的剑放在了楚夕的脖子上。 「谁……」 楚夕尽管很害怕,但还是壮着胆子道:「是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8页 乔墨收了剑,点上蜡烛,照了照,冷笑:「我还以为你对盛凌云多忠贞,没想到呀,没想到,盛夫人,半夜进男人的房门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楚夕没有动,就站在那里,黑白分明的眼珠,随着乔墨转动。 「楚然是不是让你来跟我要戒指?」 楚夕单刀直入,乔墨也吃了一惊:「你知道?」 「我不知道。」楚夕摇头,「但是我想知道,戒指要怎么才能去掉?」 乔墨望着幽暗的影子里,楚夕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寒意。 「你现在手上的戒指,去不掉吗?」 楚夕点点头:「楚然曾经是戒指的主人,她一定知道戒指去掉的办法。这个戒指对我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若是能还给她,最好不过。」 「楚然是我的姐姐,她喜欢的男人,戒指,我都无心去抢,如果她有办法去掉戒指,我愿意把她的东西还给她。」 乔墨清朗的眼神闪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去掉戒指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杀了你。」 楚夕眼眸一缩:「这么长时间,你都有机会下手,为什么没有动手?」 乔墨其实并不是一个杀人魔,当得知楚然要他杀了楚夕的时候,他还是打算执行楚然的命令。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动手,当初朝你射箭的人就是我,只是你有戒指,我杀不死罢了。」 楚夕无意识的转着手指上的戒指:「所以,进京之前,你必须杀了我?」 乔墨唰的一下把长剑重新架在楚夕的脖子上:「现在我也可以杀了你。」 剑锋太过锋利,楚夕细嫩的脖子上,被划出一道血缝。 楚夕却举着手里的戒指道:「其实还有一种办法能把戒指去掉。」 乔墨看着楚夕把戒指放在了桌子上,大吃一惊:「你对盛凌云动了真情?」 楚夕另外一只手上拿着楚然写给乔墨的信。 上面清楚的写着两个去掉戒指的办法,一个是楚夕死去,一个是楚夕对盛凌云动真情。 因为戒指是盛家的,楚夕喜欢盛凌云,戒指就会自由脱落,交给下一任盛家的媳妇儿手中。 但是,楚夕一旦对盛凌云动情,就不可能把戒指还给盛凌云,除非盛凌云休了她。 所以,楚然说的方法是对的。 这也是楚夕思虑了半夜的结果。 其实就在乔墨离开的时候,楚夕无意间看到他怀里的信,字迹是楚然的,她认得。 躺下后,楚夕进了空间就把信件打开了。 终于明白乔墨来的目的,和楚然重生的事情。 第119章 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原本楚夕想着,如果乔墨真的要杀她,盛凌云也不能看着不管吧。 可是,她到底对盛凌云没有多少信任。 噩梦醒来,楚夕只有一个想法,离开。 谁知楚夕下意识的又去拨弄戒指时,很突然的,戒指竟然被她给去掉了。 戒指去掉后,她进不去空间了。 她把戒指带到了盛凌云的手上,也能进空间。 楚夕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外面的雪下的很大,北风唿唿的刮着,楚夕都把自己裹的那么严实了,还是觉得冷。 带了银票和一些吃食,楚夕把包袱绑在了腰上,牵着马一步步的艰难行走。 终于,来到另外一个客栈,她敲门而入。 第二天,天亮了,盛凌云觉得这一觉睡得很沉,很沉。 吸吸鼻子,屋子有股淡淡的香味。 还未起身,习惯性的去摸身旁的被窝,冰凉。 盛凌云勐地起身:「楚夕,楚夕……」 楚夕不见了,对面房间的乔墨也不见了。 大家都起身,聚集在一起,开始打探俩人的消息。 掌柜的却说,昨天半夜的时候,乔墨退房走了。 乔墨走了,楚夕呢? 盛凌云冲进了乔墨的房间里,一股子说不出来的味道,让他掩住了鼻息。 「盛夫人该不会和乔墨私奔了吧。」黎雪诗也闯了进来,一进来就退出去了:「什么味道,好臭。」 「你给我闭嘴吧。」黎夫人气恼的把她拉回了房间。 梅林也闯了进来:「大人,夫人不是那样的人,她一定出事了。」 盛凌云到处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楚夕的踪迹,可是,他却从屋子里的炭火盘里,找到了一封没有烧完的信。 字迹他认识,是楚然的,信已经烧毁大半,只留下几个字,盛凌云却隐约看到杀了楚夕的字眼。 当下一惊,顿时觉得窒息,脑袋嗡嗡的,心疼的如同刀割。 「朦胧,快去追乔墨……」 就在剩下的人收拾行李准备出发的时候,盛凌云收到的东方游从京城寄过来的信。 信里已经明确的说出了楚然记起了前世的事情。 楚然还要东方游帮他,她小产没有了孩子,需要灵泉医治她的身体。 只要此时盛凌云愿意帮她,给她灵泉,让她怀了太子的孩子。 将来,她就能当上太后,盛凌云和东方游等人便会平步青云。 东方游写信来问盛凌云的意见,说楚然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还问灵泉是什么仙药? 盛凌云却突然明白了乔墨来的目的,心里更觉得不好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9页 若楚夕真的傻乎乎的跟着乔墨离开,那她离死就真的不远了。 而楚夕手上的戒指,就会再次被楚然夺取。 盛凌云越发的着急,回到房间随便收拾一下,准备即刻去追乔墨。 突然『叮噹』一声,一枚戒指从盛凌云枕头下滚落下来。 这是他们盛家带有空间的戒指,盛凌云颤抖着手,把戒指给捡起来,想起了楚夕的话。 「戒指戴上就去不掉了,除非我死了……」 难道,难道…… 盛凌云不敢往下想,更不敢想楚然为了当太后,要杀楚夕。 这一世,无论如何,盛凌云都不会帮楚然了。 盛凌云把戒指带手上,脑波流转,他进入空间里。 空间一片欣欣向荣,粮食长势很好,药材也有很多珍贵的药材,还有成片的果园,一个小池塘,有鱼有虾还有荷花。 鸭子在池塘里来来回回的游走,果树园子里还有很多只鸡。 忽然,他发现,空间的银子少了。 从空间里出来,盛凌云把戒指弄一个结实的绳子挂在了脖子里,塞到怀里。 隐约中,他觉得楚夕应该还活着。 至于,她和乔墨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找到他们才知道。 盛凌云让朦胧去找人,他和胡三刀带着剩下的人继续往京城赶。 来到了城门口,盛凌云突然四处看了看,总感觉有一道炙热的眼神看着他。 可是,他看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 一直带着众人离开了这个城池,他也没有找到楚夕。 此时的楚夕穿着乔墨的衣裳,带着一顶竹编帽子,正站在房檐下。 她并没有出城,而是再等消息。 眼瞅着盛凌云一行人都走了,客栈里风平浪静的,楚夕才大着胆子牵着马来到城门口。 递上路引,城门官差看了半天,才放她离开。 只是这一段路,楚夕已经被吓的,背后一身冷汗,好在古代的路引上没有照片,要不然,也不会骗过守城门的。 雪很大,路上人并不多,就算是有车辙印,不多时,也会被大雪覆盖。 盛凌云因为想要回老家一趟,出了城门先往南走,回老家后,再往京城。 楚夕骑着马在交叉路口犹豫了一下,直接往东,她要进京。 殊不知,盛凌云找不到她便改变了主意,也是一路往东。 楚夕还没有走多远,竟然在驿站看到了他们的马车。 楚夕又累又饿,没有空间,她只能啃又冷又硬的干饼,想喝一口热水都很难。 她想念空间里的灵泉了。 好在前方不远处,还有一间客栈。 楚夕进了客栈,要了一间房,刚进去,便一头栽到床上,小腹抽搐得疼的厉害。 楚夕只觉得困得不行,身上又冷的打颤,眼睛一闭,昏昏沉沉地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楚夕感觉身上一股燥热,刚想把胳膊伸出来凉凉,却听到一个熟悉又温润的声音。 「你刚出了汗,别动。」 楚夕脑袋依然晕乎乎的,恍惚中睁开了双眼,屋子里暖暖和和,还有一股淡淡的香。 盛凌云正端着药碗,坐在楚夕的床边。 「醒了,醒了就起来喝药吧。」 楚夕吸了吸鼻子:「你点迷魂香做什么,这个会让人沉睡的。」 「原来是迷魂香,长本事了,会用空间里的药材自己制作了。」 盛凌云凉凉的声音响起。 楚夕闭上了嘴巴,那一夜她去找乔墨的时候,就是给盛凌云点的这个香,点得不多,却已经足够令盛凌云一觉到天亮。 「乔墨是怎么回事?他被楚然收买了,来我们身边执行任务,要拿回戒指……」 乔墨不见了,戒指被楚夕还了回来。 楚夕却没说话,而是不解的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盛凌云指了指自己的脑瓜:「猜的,我脑子一向好使。」 楚夕一头黑线,他的意思是她脑子不好使呗。 「空间里少了五百多两银子,我猜着定然是你拿走了,既然你能从空间里拿银子,定然没有死,我就让朦胧沿着去京城的路找。」 第120章 媳妇,只认你一个 没想到楚夕走得比他们还晚。 盛凌云猜到楚夕既然想离开,定然不会回老家,干脆也改了路径,直接进京。 进了驿站后,他左思右想觉得楚夕应该不会走得太快。 打听到前面不远处还有个客栈,盛凌云就让胡三刀去看看。 事有凑巧,胡三刀刚到就看到店小二咋咋唿唿的说客房的客人出事了。 胡三刀好奇的跟过去瞅了一眼,不是楚夕又是谁。 楚夕受了冻,身上又来了例假,血顺着她的裤腿,从门口一路滴到床上。 店小二不知道她是女子,看她拿着剑,穿着侍卫的衣裳,还以为她受了伤,打算去请大夫。 胡三刀找到楚夕后,赶紧让盛凌云过来。 店小二得知盛凌云是楚夕的朋友,才放了心。 盛凌云一摸楚夕的额头,烫得惊人,再看她身上的血,便知道是怎么回事。 细心地给她换了衣服,餵了灵泉,又从空间里抓了药,即便如此,楚夕烧了两天一夜才醒。 「乔墨呢?」盛凌云又问。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0页 楚夕:「他死了,我把他给杀了……我怕连累你……」 盛凌云吃了一惊:「他武功比你高,个头也比你高,你是怎么杀了他的?」 楚夕:「空间里有种的毒药,我做了一些,防身用的,乔墨是要杀我来着,我就对他下了毒。」 「尸体呢?屋里尸体怎么不见了?」 楚夕:「毁了。空间里还有一种药,熬制了之后,撒在人身上能融化尸骨。」 楚夕把乔墨毒死后,把他拉到洗澡桶里,撒上那个药后,尸骨都化了,楚夕用了好多水,还撒点香,才把木桶沖干净。 盛凌云沉默一下:「以后这种事,你不要做,交给我就好。」 楚夕嘟囔:「他是楚然的人,你会杀他?」 盛凌云:「他要杀你,我就杀他,无论他是谁的人。」 盛凌云拉着楚夕的手,捏了捏:「戒指不是一直都去不掉么,你又是怎么去掉的?」 楚夕把脸别到里面,闭上眼睛,不愿意再说话。 盛凌云捏着楚夕的脸,把她给转过来,强迫她面对他。 「戒指是怎么去掉的?」 楚夕眼睛一闪,伸出手指道:「我先把灵泉拿出来,然后把手指给砍下来,去了戒指后,再用灵泉把手指接上,你看,没有伤疤,还挺灵活。」 楚夕把纤细的手指在眼前晃了晃:「早知道有这个办法,我也不用辛辛苦苦陪你去临济那么远的地方了。」 盛凌云疑惑的眼神,直直的看着楚夕,她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信。 若是那么容易,她早就把戒指去掉了。 可是应该也不会很难,盛凌云总觉得一定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 只是楚夕不想说,他便没有继续追问。 「睡吧,你也别想着再跑了,你体质不好,用灵泉养着还行,离开了灵泉,病了也没人知道。」 楚夕烦躁的翻了个身子,背对着盛凌云。 「我会好好锻鍊身体的,这一次只是个意外。」 再说,你都要进京帮楚然了,还管她干啥,楚夕可不是愿意将就的人。 盛凌云把她的被子往脖子里掖了掖:「若是下次你再敢跑,我就让人把你娘和你妹妹都卖了。」 好吧,再多的劝慰也没有一个威胁管用。 楚夕气得一下子坐了起来:「盛凌云,你讲不讲理。我们之间的事,跟他们有什么相干。以后,我会每个月往家里寄钱的,用不着你。」 盛凌云被楚夕气得脑仁疼。 「那你乖乖待我身边就行了,乱跑什么。」 楚夕越发委屈了:「凭什么让我待你身边,你已经有楚然了,我早就跟你说过,我不可能把我的男人与别的女人分享的,既然你选择了楚然,为什么还要阻止我离开。」 楚夕越想越委屈,泪水止不住的吧嗒吧嗒往下流。 如果从前楚夕没有喜欢上盛凌云,她可能会毫不在意盛凌云的心思,待在他身边有吃有喝就行了。 可一旦明白自己的心思,楚夕眼睛里容不下半点沙子,宁可自己丢掉不要,也不要一个爱情残缺的男人。 盛凌云大手抚上楚夕的脸,轻轻的帮她擦掉脸上的泪水。 「别碰我,拿开。」气得楚夕一下子打开他的爪子。 盛凌云一把把楚夕紧紧地搂在怀里:「对不起,让你误会了,我没有别的女人,只有你。」 「只是你受伤的时候,我找不到兇手,怕你那一箭是因为我挨的,我才故意装作不在意。」 盛凌云的心又疼又酸,他有时候真的很矛盾,不知道该拿楚夕怎么办。 「其实我在意急了,你跟乔墨说话的时候,我恨不得杀了他。后来我知道楚然也记起了前世的事情,派乔墨杀你,你知道我有多紧张,只是我知道的太晚了。」 楚夕是个聪明又敏感的人,盛凌云觉得他不能用对待楚然的方式对楚夕,那样只会把她越推越远。 「楚夕,我们以后不要再彼此隐瞒了好不好,有什么事开诚布公的说出来,你不是说愿意跟我在一起,愿意试试彼此想念的感情,我也是,我更愿意跟你试一试,试一辈子都行。」 楚夕推开盛凌云,表情冷清又疏离:「那天我说的话不作数,还是要仔细想想,毕竟马上要进京了,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楚然也记起了上辈子的事情,她一定会缠上你的,因为在京城,你是她唯一的依靠。」 盛凌云没有说话,只是把脖子上的戒指去掉,没有戴楚夕的手上,反而戴在她的脖子上。 「收好,别再去掉了,这是给盛家儿媳妇儿,你只能留给我们的儿媳妇,至于其他人,我就算是毁了,她也别想得到。」 楚然记起了前世,她一定会千方百计管盛凌云要戒指的。 就看到盛凌云又拿了一个差不多相似的戒指,套在了自己的小拇指上。 「进京后,让她沖我来。」 楚夕黑漆漆的眼眸,上下打量了一番盛凌云,哼了一声,躺下去,接着睡觉。 盛凌云帮她细细的整理头髮,被褥,心疼的喃喃自语。 「瘦成这样了,回老家后,指不定被娘骂成啥样子,我往家里寄了银子,今年干脆不回去了,等咱们在京城安稳下来,把他们接过去好了。」 楚夕吃了药,出汗,有些热,胳膊伸出去,却被盛凌云又给塞回被窝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1页 「啥时候能吃胖呀,还是胖点好看。」 楚夕闭着眼睛假寐,不搭理他。 朦胧推门进来:「大人,你都两天没合眼了,吃点东西休息吧,夫人这边奴婢守着。」 第121章 一起过除夕 楚夕闭着眼睛假寐,盛凌云确实困了,吩咐朦胧。 「我就睡在软塌吧,梅夫人她们安顿好了吗?今天是除夕夜,晚上咱们只能在这里过年了。」 朦胧:「都安顿好了,过年客栈里的客人不多,房间还是很充足的,三刀去附近的城里买鞭炮去了,大人放心,就算是在外面,咱们也能过一个热热闹闹的除夕夜。」 要过年了,好快呀,记得去年的除夕夜是在临济县过的,全家人都挤在一处包饺子,吵吵闹闹的,还是挺的。 如今大家依然在一起,只是少了东方游先生,还有楚然。 ****** 京城,东宫 大年除夕,太子和太子妃是要陪着皇上和皇后过年的,这么个传统的节日,谁都是一家人团圆在一起。 宫里的宫女们和太监却没有家人,越是节日越忙。 所有人忙起来之后,最闲的便是像楚然这种地位也不高,没有资格出宫跟家人团聚的妾室们了。 楚然算着日子,派出去的乔墨早就该回来了,现在都还没有回来,一定是出事了。 如今她有了前世的记忆,一而再,再而三的拉拢东方游先生,可东方游先生是个忠心的下属。 前世,是楚然先遇到他,他就对楚然忠心,盛凌云知道他能干,想挖走,却挖不走。 这一世,是盛凌云先遇到他,他就对盛凌云忠心,楚然想挖走,也是挖不走。 楚然就把重生的秘密告诉了东方游,东方游尽管觉得事情很荒诞,但是楚然有一句说的没错。 她和盛凌云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如果她当了太后,盛凌云和东方游都会获得荣华富贵的。 但是,东方游却不敢私自做主,他写信告诉了盛凌云。 好巧不巧,楚夕这天,楚然偷偷从东宫跑出来,要跟东方游一起过除夕,她想打一个感情牌,拉拢东方游。 东方游起初是感动的,又是无巧不成书,他收到了盛凌云的回信。 「东方先生,今年除夕在京城的就我们俩人了,我亲自包了饺子,咱们一起过个除夕。」 楚然把饺子端过来,还准备了两盘小菜。 东方游很是客气:「然姑娘客气了,正好我也准备了一坛好酒,还是夫人亲手酿的葡萄酒,如此良辰,咱们一起喝了,过完今天又是新的一年,等盛大人回来,定然会在京城大展宏图的。」 楚然原本很开心,东方游有好酒还惦记着她,与她分享,可一听是楚夕做的,兴致就没那么好了。 但是当着东方游的面,她也没说什么,亲亲热热的。 「好,来,东方先生,干。」 酒过三巡,楚然进入主题,给东方游洗脑。 第一步,卖惨。 「早知道太子那么狠心,我就不该莽撞,等肚子大了,再去给太子妃请安,她岂能不让我把孩子生下来。如今我身子不行了,没有子嗣,我一个农女怎样才能获得太子的独宠……」 东方游却不接招,安抚道:「我已经请了最好的大夫,要了最好的方子给姑娘调理身子,你还年轻身子恢復的快,一定会好起来的。」 第二步,画大饼 楚然:「我一定要好起来,先生知道吗?太子后宫这么多年都没有孩子,太子妃不能生是一回事,其他人太狠毒也是一回事,如果我能把孩子生下来,就是太子唯一的子嗣,到时候母凭子贵,先生咱们的福泽在后头。」 东方游善意的提醒:「能把孩子生下来,才是本事,姑娘先莫着急,等大人进京,一切都会好转,大人是姑娘唯一的靠山。」 这是提醒楚然,虽然是农女,但她是被盛凌云送出来的,肯定要依靠盛凌云,依靠别人,谁放心。 第三步,说出目的 楚然:「先生,据我所知,楚夕会医术,若是她能给我弄些灵药,是最好不过的,你说那个笨笨的丫头,什么时候学会医术的呢,会不会她有别的宝贝,或者戒指什么的,一定不是我们楚家的,凌云哥哥最喜欢的人是我,他的好东西应该给我才是。」 东方游想起了盛凌云写给他的信中,提到了戒指。 确实是个好东西,身体体质不好的,戴这个戒指体质就会好很多,不容易生病。 楚夕身子不好,盛凌云就让楚夕戴着,而且那个戒指本来就是传给盛家儿媳妇儿的,楚然就算是盛凌云喜欢的女人,他也不可能给她。 毕竟妻是妻。 再说,楚然姿色不错,脑子灵活,盛凌云只是利用她而已,若真的是喜欢,又怎么可能把心爱的女人送给别的男人。 东方游记得盛凌云当初劝楚然时,用了西施和范蠡的典故。 但是东方游心里清楚的知道,盛凌云不是范蠡。 「姑娘想差了,无论我们做什么,都是为了大人,夫人学医也是为了大人,姑娘入太子后宫也是为了大人,目的一样,又何必在乎形式呢。」 楚然不屑的冷哼:「若我得到了凌云哥哥的戒指,我也会学医的。」 她知道楚夕根本不会医术,只是因为戒指里有灵泉罢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2页 东方游明白楚然嫉妒楚夕,换了个话题,引着楚然打探太子后宫的情况,还有安插在东宫线人的情况。 盛凌云在信中交代,太子后宫的线人不能全依赖楚然,楚然心大,获得太子宠爱后,就要被牵制,不然她会把他们都给踢出局的。 东方游给楚然一些权利,但也会派另外一拨人牵制楚然。 「唉,最近大人很烦恼,说夫人身边出现一个莽小子,竟然喜欢夫人,你说这人是不是没有脑子。」 楚然心里一喜,不正是她派出去的乔墨么。 「楚夕呀,真不知道凌云哥哥出门带着她干啥,长得丑,又没脑子,还花痴,但凡见到一个好看的男子都像蝴蝶一样扑过去,要我说,凌云哥哥就该把她给休了。」 东方游呵呵笑了两声,转移了话题。 「然姑娘,每年的初三,太子都会在东宫宴请朝廷命官,届时还请姑娘打探一下,刑部尚书家里是否有一位小姐。大人说在回京的路上救了一位姑娘,声称父亲是黎大人。」 楚然被派了任务,为了盛凌云当然会认真完成。同时,她也有些担心。 「刑部尚书家的小姐么?她不会纠缠凌云哥哥吧。」 东方游笑笑:「如果是真的,盛大人也算在京城有个同盟,若是假的么,就不足一虑了。」 楚然想起了前世,楚夕得知盛凌云要休妻时,胡闹的场景,此时倒是有些庆幸。 「也是,有楚夕在,谁能靠近凌云哥哥半分。」 第122章 他竟然是三皇子 楚然是真的误会黎雪诗了,她确实看不上盛凌云,毕竟父亲是二品官员,而盛凌云只是七品官,而且已经成亲了。 她要是喜欢盛凌云,就是倒贴,还是妾,怎样都不好。 但是,除夕夜这天,她竟然意外得知了一个重大的消息。 事有凑巧,他们在一起过年,除夕这天是要守夜的。 楚夕病着,盛凌云让大家各自回房,各守各的夜。 黎夫人带着黎雪诗回自己的房间,梅夫人带着梅林也回他们房间了。 眼瞅着快到京城了,梅夫人不能再让儿子这么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不然,等到京城,他们母子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于是,梅夫人就把她和皇上的恩怨情仇,细细的讲给梅林听,而梅林此时也知道了,自己竟然是皇上的儿子,传说中一直未曾谋面的三皇子。 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梅林感觉瞬间长大了,心事重重的。 可就这么个秘密,被去拿夜宵的黎雪诗听了个正着。 黎雪诗回房后就把这个消息告诉黎夫人了。 黎夫人也大吃一惊:「我就说这位梅夫人平日清高的很,对人也冷漠,原来是宫里的娘娘,也不知道盛大人知道不知道,她这么个身份,是福是祸还不知道呀。」 黎雪诗很是天真地问:「肯定是福呀,娘,她是宫里的娘娘,盛大人送她回后宫,是功劳一件,再说还有三皇子呢,盛大人此次进京肯定要高升了。」 黎夫人却十分的忧虑:「若是被宠爱的娘娘,盛大人是功劳一件,若是不受宠的呢?还有三皇子……如今大家都知道太子膝下无子,身体也传出有恙来,万一……」 「反正朝廷的事复杂的很,并不是咱们想的一是一,二是二,就好比咱们……」 「咱们怎么了?」黎雪诗被黎夫人保护的很好,竟然不知道她们为什么遇险,「娘,咱们跟他们有什么不一样吗?」 都是进京找爹,黎雪诗对京城还是很憧憬的。 黎夫人爱怜的摸了摸黎雪诗的头髮:「你先把这件事忘了吧,权当自己不知道,雪儿,记住娘的一句话,知道的越多,对你越不好。」 黎雪诗却丝毫没有把这句话记在心上。 盛凌云和楚夕救了她们母女,黎雪诗早就把年纪跟她差不多的楚夕当成了朋友。 第三天,也就是初二,盛凌云让大家出发的时候,黎雪诗就把这个秘密悄悄告诉了楚夕。 楚夕即便是早就知道,听完黎雪诗的话,还是大吃一惊。 「真的?我们并不知道,以为是京城那位朋友家的亲戚呢,原来是……哎呀,这么重要的事情,可别到处乱说,万一听错了呢。」 黎雪诗小嘴一撅:「不可能,我听的真真的。」 「那也不能乱说,皇家的事情,知道的越多越麻烦。」楚夕交代的话,黎雪诗倒是听了进去。 但是,不多。 黎雪诗看梅林的眼神变了,小心翼翼的,且充满爱慕。 脑子里想的是到了京城后,若是三皇子进宫,她是不是有机会嫁给三皇子。 把楚夕和黎夫人的话,抛到了脑后。 一行人又走了几天,眼瞅着要到京城了,驿站的人越来越多,城池也越来越发达,消费也越来越高。 驿站住不下,盛凌云一行人进了城,找了家客栈住。 吃了饭,盛凌云就要了一盆热水,里面放了益母草给楚夕泡脚。 「早些时候我怎么没想到呢,这是东方先生给的方子,说女子泡脚缓解腹痛。」 楚夕来例假的时候,总是疼出一身冷汗,归根结底是体寒,再说大冬天用热水泡脚本来就很舒服。 「哦豁,爽,麻烦把桌子上那瓶药膏拿来。」 楚夕把脚放热水里,就感觉浑身舒坦,来例假后,也不知道是内分泌的原因还是怎么回事,她脸上开始起痘痘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3页 今天她一进屋子就给自己调制了一碗面膜。 盛凌云给她举着镜子,就看到她把一坨坨黑漆漆的东西往脸上抹。 「这是什么?」 楚夕:「面膜,用白芷,蜂蜜加灵泉等药调的,嫩肤用的,用完之后,保准皮肤晶莹剔透。」 盛凌云笑笑,凑过去闻了闻有股淡淡的香,还有股药味儿。 「是用来治你脸上的痘印了吧,我看你吵吵一路了。」 楚夕给了他一个白眼。 盛凌云去洗澡,出来的时候,楚夕已经把脸上的面膜给去掉了,确实很有效果,皮肤又细腻了。 没忍住,盛凌云捏了一把:「挺嫩。」 楚夕气唿唿地躲开了,盛凌云搓了搓手指,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香滑香滑的,像是嫩豆腐花。 跟着梅夫人练了一段时间的太极,是真的有效果,楚夕的锁骨都练出来了,弯腰拎桶的那一刻,锁骨恰好凹陷进去,极为纤细漂亮,还有那小腰他能一把手给握住。 盛凌云心扑通扑通的跳着,赶紧把眼睛挪开,非礼勿视,可他又捨不得挪,反正房间里也没别的人,他多看两眼怎么了,媳妇儿是他的。 「你去歇着,我来吧。」 光顾着看她了,差点把人累着,把洗脚水倒了,洗个手回来,就看到楚夕正坐在床上抹香脂。 楚夕皮肤干燥,专门做了香脂,有抹脸的,还有抹身子的。 白嫩的脚和纤细的腿,挨个擦一遍。 盛凌云不经意间瞥到,清淡眸光好似蜡烛灯芯上的火花,呯的一声,脸一热,眼帘安静的垂下,遮住了眸色。 「我睡了。」楚夕躺被窝里,只是片刻,进入了梦乡。 盛凌云也吹熄了灯,躺到楚夕的身旁,听着她细微的唿吸,鼻尖全是淡淡的香,翻了个身子对着楚夕的脸,黑暗中,他才能不用掩饰自己的炙热。 许久才闭上眼睛。 第二天一大早,吃了早饭就要起程,大家都已经等在外头了。 盛凌云和楚夕一前一后的从客栈走了出来。 突然,只听『啊……』的一声惊叫,一个女子被人打了一巴掌,倒在地上,那女子抬头看到盛凌云,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 「大人,救命啊,求你救救我吧。」 胡三刀赶紧把盛凌云拉到一旁,自己在前面挡着,那女子跪在地上把头都磕破了。 「大人,救救我吧,他们要杀了我。」 打女子的那个男人,长得五大三粗,一脸横肉。 「谁呀杀你,是你把自己给卖给我的,刚谈好的价格,你就反悔,你去打听打听,我王二也不是好惹的。」 第123章 遇见一个女子 「什么情况?怎么回事?」 黎雪诗好奇的凑了过来,挽住楚夕的胳膊看热闹。 盛凌云深深的看了那女子一眼,淡薄的嘴唇抿了抿:「姑娘,有事请你去报官,我们只是过路的。我们走吧。」 说着,让大家都上马车,他们要走了。 楚夕挑挑眉,刚准备骑马,却被盛凌云卡着腰抱上了马:「你身子不方便,与我同乘。」 谁知那女子不依不饶:「大人,冤枉啊,不是我嫌价格低,当时已经说好的,买下小女子是五两银子,给小女子的爹安葬再加五两,总共是十两,可他只愿意给五两……」 王二立马就不高兴了,声音如擂鼓:「你放屁,你都写着卖身葬父,五两银子,怎么到我这里还涨价了呢,你要不服,跟我去报官。」 盛凌云都跟她说,让她去找当地的官府,他们只是路过的。 那女子一翻身就躺在他们的马车轱辘下面:「大人,你看着面善,求你帮个忙吧,五两,五两也行,今天我是死活不能跟那个男人回去了,他肯定会打死我的。」 楚夕吃惊,古代也有碰瓷的? 抬头看了盛凌云一眼,他的眼底藏着凌厉。 「既然你非要来,那我也不客气了,胡三刀,给那个人五两银子,买她,让她跟着跑。」 楚夕愣了一下:「你是不是认识她?」 盛凌云点头,凑到楚夕的耳边悄悄的说:「这一世是第一次碰到,但是前世,她是楚然在东宫认识的人,楚然当了太后,她成了她身边权势最大的姑姑,算是经常给楚然出主意的人。」 楚夕吃了一惊又偷偷的看了那女子一眼,跟着马车疾步小跑,竟然也不觉得累。 「那她这是……」 盛凌云:「很可能跟乔墨有关……」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一把抓住了盛凌云的大氅,把自己给藏了起来。 盛凌云一只手拉着缰绳,一只手揽着她的腰:「别害怕,一切有我,如果她要问你乔墨去那儿了,你就说被我赶走了,放心,她的底细我都知道,她不敢把我怎么样的。」 楚夕气恼的皱了皱眉头:「楚然既然有了前世的记忆,这一次得不到戒指,怕是怎么也不会甘心。」 盛凌云眯了眯眼睛,冷哼一声:「当初留下她,是为了帮我,若是她胆敢挡我们的路,就杀了她。」 楚夕心中一紧,有些不可思议:「杀了她?你捨得吗?」 盛凌云用力勒了楚夕一把,差点没把她的腰给勒断。 「除了你,谁都捨得。」 楚夕一头黑线,这货是佛挡杀佛,魔挡杀魔。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4页 「那个,她,你打算怎么办?」 盛凌云看都不看她一眼:「就让她跟着,若是她不离开,早晚杀了她。」 楚夕看了一眼众人,骑马的骑马,坐车的坐车,这姑娘就跟着车跑,在城里人多,马车走的慢,还能跟上,这要是在城外,岂不是要把人给累死。 难不成,盛凌云是故意的? 不过,那姑娘也不是个傻的,出了城,她就坐到了最后那个拉东西的平板车车辕上。 两辆马车,胡三刀赶一辆,朦胧赶一辆,最后拉东西的平板车,那匹马是拴在前面的车尾上,没有人赶。 杨柳有时候会坐在车辕上,她不怎么会赶马车,但是会跟着走,这几天身子不方便,坐在马车里。 黎雪诗看那姑娘好奇,隔着马车跟她说话。 「喂,姑娘,你是打哪儿来呀?」 「回姑娘,我叫桂花,平洲城人,娘死的早,留下我和我爹相依为命,岂料我爹也病逝了,家里穷没银子,就想着把自己卖了,给父亲安葬。」 卖身葬父的戏码。 黎雪诗还要再问,被黎夫人给拉了回去:「坐好,越来越没规矩。」 黎雪诗吐吐舌头,坐回马车里,桂花也没机会再说自己的事情。 盛凌云没有再理过她,朦胧是看盛凌云神色行事,见盛凌云和楚夕对她冷淡,她和胡三刀都不理她。 梅夫人本身就是冷清的人,对谁话都不多,楚夕除外,梅林也会看眼色,总觉得这个桂花有问题。 只有黎雪诗好奇宝宝一样,跟她说个不停。 往后几天,桂花表现的十分得体,不愧是宫里出来的女子,一举一动都合适宜,不但懂规矩也很有眼色。 一起吃饭的时候,她从来都是守在楚夕身后,但凡楚夕眼睛瞟到的食物,桂花都能给她及时的夹过来。 楚夕感觉很不好意思:「姑娘,你自己吃吧,我们小地方出来的,没有太多规矩。」 朦胧扫了她一眼,越发的厌烦了,黎雪诗称赞道:「你要是去大户人家当丫鬟,主母肯定喜欢。」 楚夕和盛凌云对视了一眼,只见盛凌云微微颔首。 吃了饭后,楚夕故意对盛凌云大声说话:「我逛一会儿街去,你要是不陪我,以后我都不理你了。」 盛凌云也故作生气道:「你不累吗?回头京城任你逛个够。」 楚夕气唿唿的一个人走了,就在朦胧着急准备下去追的时候,被盛凌云拉住了。 「等一下。」 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就看到桂花换了身衣裳,带着围帽跟在了楚夕的身后。 「不好,夫人有危险。」 盛凌云轻蔑的一笑:「没关系,我早就布置好了。」 又等了一会儿,盛凌云带着朦胧一起出去了。 楚夕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看似想知道盛凌云追上了没,其实是看有没有被桂花跟踪。 终于,来到了一个巷子里,桂花把楚夕堵在了里面。 「原来你就是然良媛嘴里那个又蠢又丑的妹妹。」 楚夕眉心一紧,故作慌张:「你究竟是谁?来这里到底要做什么?」 桂花从腰间抽出软剑,一步步的朝着楚夕逼近。 「你别管我是谁,我只问你,你有没有见过乔墨?」 「乔墨?」楚夕『害怕』的一直往后退,「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表妹,乔墨奉命来杀你,走到丹城的时候,他的记号就不见了,说,他去那儿了?」 眼瞅着桂花的剑都要戳到楚夕的脖子上了。 盛凌云凉薄的声音响起:「我把他给杀了。怎么,你有意见?」 与此同时,胡三刀和朦胧一前一后,在这个窄小的巷子里,把桂花给包围了。 桂花大吃一惊:「盛大人,你早就认出我了?我是然良媛的人,你不能杀我。」 盛凌云冷冷的一笑:「是吗?既然是她的人,定然知道楚夕是她妹妹,一个乔墨,一个你,都要来杀她妹妹,你告诉我,这是为何?」 第124章 又嘎了一个人 桂花没想到盛凌云竟然知道她的底细,也没想到楚然嘴里那个凌云哥哥,不但不护着楚然,反而护着楚然要杀的人。 顿时整个人感觉都不好了。 「盛大人,她是然良媛要杀的人,你竟然还护着……我实在是不明白……」 盛凌云阴戾的眼神直盯着她,忽而笑了。 「你和乔墨都是被她骗了,然良媛?哼,你觉得她跟了太子之后,还会稀罕我这个小小的县令吗?」 「她是不是告诉你,她这个妹妹抢了她的心上人,你知道杀了她,我定然不会怪你,你用脚后跟想想也知道,既然是她的心上人,怎么捨得把她送给太子了呢。」 盛凌云看着桂花眼里不可思议的样子。 「若初,当初你是东方先生的部下,但凡行动之前跟东方先生商量一下,你和乔墨都不会有这样的下场。」 「楚然,我进京后定然收拾她,背叛本官的人,只有一个下场……」 胡三刀和朦胧同时出手,把化名为桂花的若初,给打伤了。 盛凌云淡淡的瞥了她一眼:「给你留条命,回去告诉楚然,不要再妄想不属于她的东西,她的野心我帮不了,她的背叛,本官迟早要讨回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5页 若初到底没有撑到京城,人就不行了。 东方游得到这个消息后,很是难过,论聪明和有眼色若初是最好的,论培养,东方先生也是花了大力气的。 只是没想到楚然笼络人心的手段也挺厉害。 终于到了京城,楚夕看着眼前高大威勐的城墙,又宽又深的护城河,咂舌。 「京城的城墙都比别的地方厚……」 盛凌云把她头上的帽子往下拉拉,如今楚夕整个人变得楚楚动人,他不想她被人看到。 「是,也是最繁华的地方。」 楚夕想着原主实在是可怜,京城里他们聊城也没有多远的距离呀,为什么成亲一二十年了,那么喜欢盛凌云就是不出来寻夫呢。 「东方先生来了。」朦胧的眼神最好,一看到东方游,就沖他摆摆手。 东方游颠颠儿地跑了过来,恭恭敬敬行了个礼:「大人,京城的房子买好了,院子也打扫干净了,大人,请随属下进城吧。」 京城的房价高,不太好买,但是盛凌云却知道有一两处宅子是精緻又便宜的。 当初让东方游先来京城,就是要提前打点好一切。 买的是一个三进的宅院,院子很周正,典型的古代建筑,正门朝南开,前面的院子过了门房,东边是马厩,西边是接连四间房,是供家里的男僕用的。 如今家里只有胡三刀和东方游,他们每人住一间,多出两间待客堂。 进了二院,东西两边厢房,东边暂时住着梅夫人和梅林,西边住着黎雪诗母女,挨着厢房便是厨房,和茅厕。 再往里走是正房三间,正房不用说是楚夕和盛凌云住。 东西两个耳房,一边耳房做书房,一边耳房做茅房,整个院子由游廊连起,精緻典雅,古香古色。 游廊尽头进去是三进院子,也是连着四间房,杨柳和朦胧一人一间,剩下两间是杂物房,其中一间算是仓库。 当初盛凌云让东方游买宅子的时候,东方游就把图纸给他画了过来,如今楚夕再看,地方虽然不大,却处处安排合理,空间利用是极好的。 楚夕很是喜欢,就是价格……也挺贵的。 「很好,太好了,五百两没有白花。」 院子里种了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后院里倒是种了一棵桂花。 院子的前头两边种了一排青竹,盛凌云说等他的官职到了四品以上,门口就可以放狮子了。 楚夕这才知道,古代院子门前放狮子也是有讲究的。 这个院子的交通也便利,出门往东走是官府衙门,盛凌云上班的地方,出门往西就是热闹的集市。 古代商业最发达的地方就是河的两岸,这个院子离河流只隔了两条巷子。 这一排有四家邻居,楚夕他们是东边第二家,盛凌云前世来京城六年才买下的院子,其他邻居他也认得。 东边是京城老住户一家三代,儿子是翰林院编修,孙子今年五岁,老老实实的一家人。 西边是租户,住着两个落地的举人,家中条件还不错,俩人也在京城谋生,盛凌云说其中一个会在三年后考中进士外放做官,但还会有进京赶考的书生来租住,都是家里条件比较好的。 如此说来,邻居们都是知书达理的,环境不错。 安顿下来后,楚夕就是各种买买买,纱窗,床帏,屏风遮挡,她还给每人都扯了布,做新衣裳。 黎雪诗来几天新鲜劲一过,就不愿住下了,缠着黎夫人要去黎安远家认亲。 黎夫人的脸色却越来越不好看。 「再等等吧,我们这样贸然去见你爹,房门还没进去,定然被他们给打出来,还是等盛大人安稳下来,请他去一趟黎家,怎么着也得把我们给接过去才行。」 可事实那有那么容易。 盛凌云安顿下来后,便带着手伴礼拜访京城相熟的人。 从老师,到同年,到同窗,还有吏部尚书曹坤,算是提携他的人。 至于黎安远,此时的盛凌云,跟他并不相识。 这一日,盛凌云一回来就看到院子里带着期盼眼神的黎夫人,他无奈地嘆口气,请黎夫人来到了正房。 「夫人,黎姑娘呢?」 盛凌云让楚夕给黎夫人倒了杯热茶。 「她跟朦胧逛街去了。」黎夫人的眼神里充满了焦急和落寞。 盛凌云幽幽地嘆口气:「夫人,如今也到了京城了,一路上在下什么也没问,但是黎家那边……」 黎夫人握着茶杯,手却激动的哆嗦一下:「黎安远又娶了新夫人对不对?」 盛凌云点点头:「黎安远是明成六年的探花,同年娶了定国侯的庶女为妻,如今膝下有两个儿子,大的十五,小的九岁。他身边没有妾室,传言极为惧内。」 黎雪诗今年十七,按时间算,黎安远在老家的时候,黎夫人已经生下女儿了。 黎夫人听着听着,泪水就流了下来。 「我们是明成三年成的亲,我父亲是个秀才,在书院教书,也是他的启蒙先生,我们俩人算是青梅竹马,成亲后,他考中举人,开始进京赶考。」 没想到这一走,就是十七年,而且音信全无。 黎安远的老家在沧州,来一趟京城慢的话两个月,快的话也要一个多月,古代车马慢,很慢,这点距离足够阻碍一生。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6页 第125章 刑部尚书有两位夫人 尽管盛凌云早就猜到了黎夫人柳氏的情况,但是,真正到了京城又是一回事。 盛凌云皱着眉头,心里盘算不已。 楚夕在一旁吸了一口凉气:「夫人,如此说来,那位黎大人算是停妻再娶呀,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又怎么会让夫人带着黎姑娘来京城呢?」 黎夫人从怀里拿出一封信,递给盛凌云:「这是他写的信,他在京城的时候,我和雪儿一直在家里侍奉公婆,他每年都会写信来,送些银两。」 「只是公婆相继离世后,他也不曾回来,我就想着与其我们母女俩独自在老家,不如进京找他。于是给他写了信,他就同意了。」 盛凌云粗粗看了几眼,无非是一些家常话,他给楚夕看。 「如果每年都寄银两的话,也不算是不管你们,还是能接受……除非……」 除非把她们母女喊到京城,是个局。 楚夕看完,信的内容还挺情真意切,看不出一点负心汉的样子,一脸的不解。 「既然是他让你们来的,还派了府里的侍卫去接你们,怎么半路上遇到劫匪,一点战斗力都没有。那些劫匪只怕是他派过去的吧。」 楚夕这么一说,黎夫人惊恐的睁大了眼睛。 「什么?你是说……」 楚夕接着分析道:「如果真的把你们母女接到京城,他如何向他现在的夫人解释,但是又不能直接在家里就把你们给杀了。若是把你们骗来,路上又不安全,造成劫匪杀人,岂不是一了百了。」 黎夫人的脸渐渐变得惨白:「不,不,他不是这样的人。」 事到如今,黎夫人还觉得黎安远是个好人。 盛凌云贊同的点点头:「夫人,朝廷律法中,停妻再娶确实是大罪,形同欺君,况且那位黎夫人又是一品定国侯的女儿,不会委屈自己女儿的。」 黎夫人也逐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那我该怎么办?我才是他的髮妻,我给他生儿育女,给他父母养老送终,如今他成了朝廷命官,我理应与他同享富贵……」 楚夕想起了薛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换来了什么? 女人,总是那么的痴情。 盛凌云为难了:「我想想办法吧。」 楚夕担心的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你一个小小县令,进京也是靠别人,他可是刑部尚书,怎么能斗得过他,大人……要是失败了,只怕我们全家都要受牵连。」 盛凌云清朗的眼神,透着一股子赞赏。 其实这些话楚夕完全不用说,因为盛凌云是重生,如果不是他有把握,也不敢回去救黎夫人母女。 如今既然救了,定然有他自己的打算,但是其中的难处,楚夕必须让黎夫人知道。 不然,他们可就白白做了人情。 盛凌云也没要求楚夕配合他,可楚夕就是这么的通透,似乎盛凌云一个眼神递过来,她就知道他要什么,她需要做什么。 黎夫人听罢,哭泣不止:「老家的宅子和田地都被我给卖了,倾家荡产来到京城,却没想到……」 忽然,黎夫人膝盖一软给盛凌云给跪下了。 「大人,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求你给拿个主意,我死了无所谓,我就想我那可怜的雪儿,她本是千金之躯,不能就这么完了……」 楚夕赶紧把她给拉了起来:「夫人,我来问你,如果黎大人让你做妾,你肯不肯?」 一般古代像这种事情,没有背景的原配很有可能被接近府里,当小妾,然后……就被正妻拿捏,日子不好过,直到死去。 黎夫人怔了一下:「若我为妾,那雪儿不就成了庶女?」 楚夕:「尚书大人家的庶女也能嫁一个好人家。」 黎夫人有些气不过:「我伺候公婆十几载,凭什么要委身做妾?」 楚夕看了盛凌云一眼,盛凌云眼神闪了闪。 楚夕又问:「可你若是不做妾,被人知道了,黎大人就是停妻再娶,到时候官都没了。」 黎夫人犹豫了,有些举足不定。 楚夕:「这样吧,夫人先安心住下,让大人在打听打听,等夫人有了主意,到时候咱们再商量该怎么办?」 楚夕和盛凌云打了个配合,终于把黎安远的把柄给找到了,但是找到归找到,盛凌云也说的没错。 如今他也只是一个六品县令,黎安远这位尚书大人捏死他,像是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不能轻举妄动。 可盛凌云似乎并没有那么担心,等黎夫人柳氏走了之后,他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怎么?你有别的主意了吗?」 盛凌云淡淡的一笑:「本来,曹坤让我上京,只给了我一个六品的差事,我想,有这个把柄,我可以至少升两级。」 楚夕干笑一声,默默冲着他伸出一个大拇指。 论计谋,盛凌云还真的是诡计多端。 「那就祝你早日成功。」 黎夫人柳氏正纠结,黎雪诗出事了。 再说黎雪诗想见识一下京城的繁华,黎夫人不想让她出去,可怎么能管得住,黎雪诗趁人不主意就拉着朦胧一起上街去。 有时候事情就是凑巧。 有些人住在一个小小的县城,一辈子也碰不到一次。 有些人住在诺大个京城,说碰到就碰到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7页 黎雪诗拉着朦胧进了一家布庄,实在是凑巧,布庄里只有一位客人,正是黎安远的妻子,定国侯的那位庶女袁氏。 因为每年过小年,宫里都会设宴,像她这种品阶的命妇,是要跟着丈夫一起进宫与皇上和皇后同乐的。 本来衣服早就做好的,今日恰好无事,她就亲自过来取了。 等待的功夫,黎雪诗和朦胧一起进来了。 掌柜的是很会看人下菜碟的,看到黎雪诗和朦胧都穿着粗布白衣,自然不愿意过多的招待,冷落了她们。 黎雪诗的脾气本来就很大,从小在家里受宠惯了,在老家她仗着京城的父亲,说一不二。 来到京城也是一样的,看到掌柜的只顾着服侍别人不管她,气得勐拍桌子。 「掌柜的,你瞎啊,没看到我过来吗?还不赶紧招待。」 掌柜的不耐烦的瞥了她一眼:「姑娘先选,选好了喊我就是。」 接着侍奉袁夫人,谁知黎雪诗重重的哼了一声:「你什么意思,不把你们家最好的布匹拿出来吗?你知道我父亲是谁吗?竟敢这么慢待与我。我爹,可是堂堂的刑部尚书。」 等朦胧反应过来,想要捂住黎雪诗的嘴,已经来不及了。 只能暗自提醒:「大人不是说过,不让你对外提你的身世么?」 第126章 黎雪诗进尚书府 本来黎雪诗被布匹掌柜的轻视,就很委屈,听朦胧这么一说,越发委屈了。 「凭什么不让我说呀,娘也是,都来京城几天了,也不让我们去找爹,我爹就是刑部尚书黎安远怎么了。」 黎雪诗的话,让坐在一旁的袁夫人大吃一惊,手里的茶杯都差点摔了。 问丫鬟:「难不成这京城里,还有俩个刑部尚书?」 丫鬟气恼的瞪大了眼睛:「夫人,她应该说的就是老爷。」 袁夫人气得脑袋一片空白:「老爷在外面有人了?」 丫鬟其实也十分震惊:「这个女子看起来十七八岁,是已经到了适婚的年纪,可她给老爷喊爹,那她娘应该是老爷的女人,那该多大呀……」 袁夫人懵了一下,毕竟是跟聪明打交道的女子,顿时反应过来,黎安远一定有事情瞒着她。 冷冷一笑:「把人带回去仔细的问问不就知道了。」 丫鬟看袁夫人眼色行事,点点头,来到黎雪诗面前。 「哎呀,姑娘刚才说你的父亲是刑部尚书?」 黎雪诗不顾朦胧的阻拦,傲慢的点点头:「是啊,你又是谁?」 丫鬟抿嘴一笑:「巧了,我是尚书府里的丫鬟,尚书大人说过这几天会有来找他,让我们这些下人惊醒点,没想到正是姑娘。」 「姑娘,不如这就随我回府里见大人吧。」 黎雪诗也不是傻的,警惕的看了一眼丫鬟:「你真的是尚书府的丫鬟吗?」 掌柜的赶紧从旁作证:「是,她是刑部尚书黎大人府上的丫鬟,腰上挂着牌子那。」 黎雪诗看着她的腰牌,一边写着名字和等级,一边写着黎。 「行,那我就先跟你回去看看爹,然后在八抬大轿把我娘给接回府去。」 朦胧也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碰到黎府的人,再看一眼不远处那女子的做派,心里知道八成不是黎家的管家,便是黎尚书的夫人。 心里紧张,拉着黎雪诗不松手:「姑娘,你还是回家跟夫人商量一下吧,万一碰到了坏人,咱们人生地不熟的,咋找你呀。」 黎雪诗笑着挣开了朦胧的手:「怕什么,好歹我爹是刑部的,万一真遇到了危险,他还能不救我。」 说着黎雪诗就跟那丫鬟走了。 而那位官夫人做派的也被掌柜的从后门送了出去。 朦胧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转身飞快的往家跑,她要找盛凌云商量对策。 屋子里,楚夕刚夸完盛凌云,就看到朦胧慌慌张张的跑来。 「大人,夫人,不好了,黎姑娘跟着一位自称黎府的丫鬟走了。」 楚夕大吃一惊:「她怎么不长脑子,人家说什么就信什么,万一是个拐子呢?」 朦胧摇摇头:「不,是有腰牌的,黎府的一等丫鬟,名字叫林红。」 「林红?黎夫人身边的大丫鬟?」盛凌云自然是认识的。 只是没想到黎雪诗这么的轻率,跟着人就走了。 楚夕看向盛凌云:「接下来怎么办?黎安远肯定知道她们母女没有被杀,万一查到你头上,咱们胳膊拧不过大腿……」 只见盛凌云漫不经心,傲娇的笑笑:「是吗?胳膊拧不过大腿么?」 楚夕看到盛凌云毫不在意的样子,替他捏一把汗:「你是不是已经有主意了。」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脸:「相信你家相公很难么?」 楚夕眨眨眼,再眨眨眼:「我是担心你。」 盛凌云嘴角轻轻的往上一勾,转而捏住了楚夕的下巴:「你担心我?」 「当然,你是我相公。」楚夕一双潋滟的眼睛直勾勾的注视着他,盛凌云眼睑微抬,不闪不避的与她对视。 须臾,盛凌云嘴角恨不得裂到耳根儿。 楚夕怔了一下,后知后觉,自己竟然喊他『相公』,顿时脸颊绯红。 要知道,自从他们成亲后,楚夕是打心眼里觉得俩人早晚要和离,所以称唿盛凌云当着外人叫大人,独自俩人的时候直唿其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8页 不知道什么时候,楚夕竟然认同了他的身份,把他当自己的男人。 看来刚才的担心是真的,盛凌云心里很是开心,待他准备再进一步,就看到楚夕拉着朦胧跑了。 「对了,不知道晚上吃什么,咱们去厨房看看。」 盛凌云看着楚夕窈窕的背景,低眉浅笑,只是想起了黎安远,一双温柔的桃花眼瞬间像是被封冻一样,布满寒冰。 「黎安远,前世你压了我整整五年,我从未得罪过你,只因为我能力比你强,你便嫉贤妒能,这一世,我定要先下手为强。」 再说黎雪诗跟着丫鬟真的到了尚书府,才知道这个地方是真的大。 院子里到处都是丫鬟小厮,各司其职却又安安静静,花花草草让院子好看又别致,游廊庭阁更是说不出的静雅。 黎雪诗一边走一边四处看着,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倒是让看到她的下人们脸上露出了鄙夷的讥讽。 丫鬟林红则直接把人带到了袁氏的面前:「夫人,她就是自称老爷女儿的人。」 袁氏正在喝茶,只见她挺直嵴背坐在那里有着说不出来的威严,冷冷的扫了黎雪诗一眼,便吩咐下去。 「敢冒充黎家的人,好大的胆子,鞭笞二十。」 黎雪诗整个人都懵了,怎么回事,不是带她来认爹的么,为什么要打她? 「你是谁呀,我要见我爹,你凭什么打我。」 只是她的怒吼根本不起任何作用,被两个力气大的婆子拉到院子里,捆到了凳子上。 「我要见我爹,我爹是刑部尚书黎安远……」 「堵上她的嘴。」林红指使那婆子。 袁氏像是没听到一样,毫不动容,倒是林红在一旁冷哼。 「每一年都有下贱的女子,冒充黎府的人,不是小妾就是外室,我倒是第一次听说,还有冒充女儿的,你的胆子可真大。」 黎雪诗疯狂的摇头,嘴里呜呜的喊。 「我没有,我就是黎安远的女儿……」 可惜她喊不出来,即便是喊出来了,也不会有人在意。 袁氏这边打算直接把黎雪诗给打死,而另一边黎安远收到了一个柳氏的首饰。 他看到首饰大吃一惊,这个正是他们成亲时,他送给柳氏头面里,其中的一个金钗。 又从袖兜里拿出另外一个珠钗,那是他和柳氏定情时的珠钗,也是黎雪诗冤枉梅夫人偷的那个珠钗。 俩只钗放在一起,黎安远只觉得心头突突不停。 「谁送来的,让他进来。」 盛凌云玉树临风往黎安远面前一站:「黎大人,久仰。」 第127章 又见宋子文 京城里确实很繁华,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楚夕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一个酒楼,往那一站,飘出一阵阵的菜香。 她瞅了一眼酒楼的名字,醉月楼,刚想着这么名字怎么跟宋子文开的酒楼名字一样,忽而便听到有人喊她。 「盛夫人,盛夫人,好巧。」 宋子文蹬蹬瞪从楼下走了来,看到楚夕,脸上露出惊喜。 「我刚才看到你了,想着你们差不多应该快到京城了,没想到就碰上了。」 在临济县的时候,楚夕已经跟宋子文说过,盛凌云被调到京城的事情,如今俩人又遇到,可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是啊,其实按照计划,路上会耽搁几天,但是我们没有回老家,直接来到京城,反而提前了。」 楚夕扫了一眼客人还不算少的酒楼,眼里露出羡慕的光。 「你们的酒楼还真是那儿都有,京城的生意要比临济的好太多吧。」 宋子文谦虚的笑笑:「也就那样,京城赚钱但是开销大,房租贵的很,想要把房子买下来也不容易。」 说着宋子文伸出右手:「相请不如偶遇,来,喝口茶再走。」 楚夕跟着宋子文上了酒楼,靠窗户的位置是宋子文自己的房间,不大不小,隔音效果也不错。 一进去,屋子外面的声音就都没了。 「坐吧,我给你沏茶。」 楚夕坐下来后,就看到宋子文开始沏茶,动作流畅,行云流水,很是好看。 「上次见你沏茶就很赏心悦目,没想到你又精进了。」 宋子文轻笑着给楚夕倒了一杯:「你若是喜欢,多来几次便是,沏茶的手艺从小学的,没有什么。」 楚夕轻抿了一口茶,看了一眼繁华的街道感慨:「京城人真多,从临济一路走来,我发现无论是布料,瓷器,胭脂水粉都很发达,唉,原本还打算做豆腐坊,没想到这里啥都有,价格还便宜。」 宋子文听出了楚夕的意思,想做生意赚钱,却没有门路。 提醒一句道:「其实你还可以做葡萄酒,你酿的酒,即便是在京城,口味也是最好的。」 楚夕惊喜的睁大了眼睛:「真的吗?」 如果可以,这倒是一个极好的主意,空间里的葡萄只要想用,无穷无尽,葡萄的生长只需要七天,一块地方能至少能长几十斤,十斤葡萄出七八斤葡萄酒,可以考虑做个酿酒的生意的。 宋子文点点头:「我这个酒楼每年的房租要五百两银子,地方很大,除了临街的这边两层外,那边还有两间空房,因为不临街,也不知道买什么好,便一直空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9页 「你若是要做葡萄酒,可以租下来,我算你一年五十两,酒香不怕巷子深,比卖其他的合适。」 宋子文一说完,楚夕就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地方。 俩人下楼来,果然,在这个酒楼的侧面,是有两间空房的。 房间对着是一个小巷子,不经常过人,就被当成了仓库,从前应该是被租出去过,生意不好就不做了。 屋子里还有桌子,台架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些价码,楚夕自己看了看,似乎是一个卖甜点的。 甜点这种可吃可不吃的东西,确实在这里不太好卖,换一个地方会更好一点。 「五十两啊,价格不便宜,我能行吗?」 楚夕有些不自信了,要知道五十两在临济县可以买下一个酒楼了,但是在京城,只是一年的房租。 宋子文鼓励她:「试试就知道了,我觉得你能行,要是你不放心,不如把葡萄酒先放到我的酒楼里来卖,赚到钱了,再租房也不迟。」 楚夕拧眉,心里有些不情愿,记得她一个学经济学的朋友说,做实业讲究的是品牌,品牌效应加商品品质才能长远立足。 「既然要做,就不能怕赔本,不就是五十两么,我租下来,你看咱们要不要写个契约啥的,明天我就过来收拾。」 宋子文没想到楚夕做生意还挺有魅力。 「行,你刚来京城,可用的人不多,还是我来收拾吧,三天后,你来找我,咱们把契约签了,这两间店铺就归你了。」 楚夕爽快的答应了。 又在京城转了一会儿,楚夕开开心心回家去。 刚到家门口,正好碰到回来的盛凌云,楚夕上前一把挽住了盛凌云的胳膊。 「跟你说个好消息,我打算租个铺子卖酒,一年房租五十两,你说多久能赚回来,京城的生意好不好做,我心里咋有点不踏实呢。」 盛凌云看着楚夕激动又忐忑的样子,捏了捏她的脸。 「一年房租五十两,不贵,我相信你,只不过,租铺子,签契约的时候,我陪你去,当心别被人骗了。」 「嗐,不会,那是宋子文的铺子,他还能骗我吗?」楚夕对宋子文还是很有信心的。 听到宋子文的名字,盛凌云的眼神闪了闪,签约那天更要去了。 俩人亲亲热热进了二门,就看到黎夫人柳氏正在四处张望。 看到盛凌云,疾步走了出来。 「大人,你找到雪儿了吗?」 盛凌云点点头:「夫人放心,黎姑娘确实在黎府,我已经找到黎大人了,就这两天,就把你接回府中。」 柳氏听完长长嘆了口气:「总算他还有点良心。」 也没有问别的,转身就回去了。 楚夕却有些怀疑:「那个黎安远真有这么好?」 岂料盛凌云拉住她的手,三步并作两步两步进了他们的屋子,一进屋子,脸色沉了下来。 「事实上,黎安远确实不好对付,他以为我是骗子,还污衊我偷了黎夫人的首饰,可以说这次见面不欢而散。」 楚夕心里一紧:「黎姑娘是在黎家吗?若那黎安远连你都怀疑,只怕情况对她们母女不利。」 盛凌云点点头:「是啊,不能让黎夫人就这么进黎府了,进去之后,母女俩就算是被他们折磨死,也是家事,就再也没有人替她们申冤了。」 更关键的是,拿捏黎安远的证据就没了。 楚夕又问:「那你刚才还说,黎安远会来接黎夫人的。」 盛凌云:「我是骗她的,我打算把黎夫人和黎姑娘藏起来,这样,即便是黎安远想加害她们,也不能了。」 楚夕想了想说:「黎安远压根都没想着把她们母女接进府,既然咱们把她们给救了,就负责到底吧。」 盛凌云点点头:「我也是这个意思,就算是要扳倒黎安远,他们母女是无辜的。」 说着话,东方游回来了。 「大人,不好了,黎夫人把黎姑娘打死了。」 第128章 风云乍起 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 黎安远的那位夫人果然是个心狠的,把黎雪诗骗回到府中后,一顿棍棒下去,直接把人给打死了。 「怎么会这样?」楚夕生气:「我们去告她,堂堂尚书夫人,怎么能随便把人给打死了呢?」 东方游沉思片刻道:「大人,事到如今,我们只能那样办了……」 盛凌云眉头拧成一个川字,点点头:「好,你去让三刀驾车先护送黎夫人离开,记住,千万别把这件事告诉她,接下来,我们一定要小心谨慎,防止他毁尸灭迹,狗急跳墙。」 楚夕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也没问,反正问了也不知道。 就感觉他们神神秘秘,似乎早就对策。 一个时辰不到,就有人声称是黎尚书的人,来请柳氏进府。 柳氏肉眼可见的欢喜,本来她也没有几件衣服要收拾,但还是收拾了一个小包裹,出门了。 盛凌云看了他们一眼,喊胡三刀:「你随夫人一起,务必要把夫人送到为止。」 柳氏跟楚夕道别,又跟梅夫人道别,欢欢喜喜的跟着他们走了。 楚夕却看到盛凌云悄悄的给胡三刀使眼色,胡三刀点点头。 她就知道,这人并非是黎安远府上的家丁,一定是盛凌云找好了地方,谎称是黎府的人,把柳氏给藏起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0页 依照黎安远那位袁夫人的狠劲儿,能把黎雪诗打死,就能把柳氏给打死,柳氏身上不但有黎安远的婚书,还有亲笔信,只要盛凌云安排得当,最少告黎安远一个停妻再娶。 黎夫人欢欢喜喜跟他们走了。 梅夫人可不是那么好煳弄的,皱着眉头看着她的背影好半天,才说:「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吧。」 果然是宫里出来的女人,心思也深沉。 楚夕也不想隐瞒她,就把黎雪诗被人打死的事情说了。 梅夫人苦笑:「这个女人真是傻子,男人的话也信,殊不知,这天地下谁的话都能信,唯独男人……」 楚夕嘆口气:「大人正想办法救她,替她讨个公道,她们母女实在是太可怜了。」 梅夫人手里盘着佛珠,嘴里念着『阿弥陀佛』。 就在楚夕准备回房的时候,梅夫人忽然喊住了她。 「楚夕,你等等……」 楚夕停住了脚步,就听梅夫人说:「我刚才听说你要开一个酒铺?」 楚夕点点头:「是啊,我也没有别的赚钱的本事,在临济的时候,跟人学了酿葡萄酒,大家觉得都不错,我就想在京城开个铺子,不知道能不能赚钱。」 梅夫人笑了笑:「一定可以的,京城人爱喝酒,我这里也有一个酿酒的方子,青竹酒,若是你喜欢,我可以教你,到时候一起在酒铺卖,多少能赚点。」 楚夕眼睛一亮,青竹酒,就是人们常说的竹叶青,之所以京城人不卖竹叶青,主要是皇上觉得他们的酒不正宗。 皇上觉得不好的酒,卖不动。 如今若是梅夫人来酿,那肯定会卖的很好。 更重要的是,梅夫人都来京城了,却一直没有跟皇上联繫,楚夕即便是假装不知道她们的身份,梅夫人也不好在他们家里白吃白喝。 「那是最好不过了,回头青竹酒酿好了,赚来的银子咱们对半分。」 梅夫人笑着点头:「等春梅回来了,我让她跟你一起卖酒。」 提起春梅,楚夕是一肚子的好奇。 「对了夫人,我一直很好奇,春梅姑娘不是你的丫鬟么,怎么路上就不见了呢。」 梅夫人从观音庙出来,春梅还跟着,走了两天,春梅就不见了,盛凌云倒是问了一句,梅夫人说她回老家了。 一般丫鬟都随主子,这句话听着就很敷衍,他们也没细问。 如今梅夫人说春梅要回来了,楚夕就好奇,春梅的老家到底在那儿? 梅夫人笑笑说:「在庙里待了十来年,一直没有跟外面联繫,如今竟然打算回来,定然是要跟娘家说一声的。」 楚夕笑笑:「哦,原来春梅姑娘去找梅林的外家了。」 梅夫人浅笑,却没再说什么。 楚夕又道:「对了,大人说给梅林找的书院,已经定下了,梅林这几天就可以去书院读书了。是托人进的国子监。」 国子监,朝廷自己办的学校,盛凌云明知道梅林的身世,是不可能让他去别的地方的。 而且进了国子监后,梅林也能找到兴趣相投之人,做他的左膀右臂。 梅夫人听完之后,果然很开心:「盛大人费心了,楚夕,你是个有福气的人,盛大人是个守信诺的好男人。」 ****** 京城,黎府 袁氏打了黎雪诗二十鞭子后,就把人给扔到柴房了。 她是又疼又饿,差点没晕过去,脑子里还保持着一丝清醒。 不知道过了多久,『吱呀』一声,柴房的门被推开,一个小丫鬟端着饭菜走了进来。 「姑娘,饿了吧,吃点东西吧。」 黎雪诗恶狠狠的瞅了她一眼:「我不吃,到了晚上我不回去,我娘一定会找我的,我知道打我的人是谁,我爹果然娶了别的女人,哼,就算是公主我也不怕,我认识三皇子,我也认识梅妃,他们一定会救我的。」 小丫鬟心里一惊,就听外面一个暗沉的声音:「杀了吧,她知道的太多了。」 「是,东方先生。」小丫鬟从怀里掏出一个巾帕,用力的捂住了黎雪诗的口鼻。 不多时,黎雪诗挣扎几下就死了。 小丫鬟把饭菜往她嘴里塞了几口,收拾一下,就离开了。 悄无声息的,谁也不知道。 又过了一个时辰,黎安远从外面急急忙慌的走了进来。 「把人给打了,你好狠的心,那也是我的骨肉,就算不好她娘,她又碍着你啥事了。」 袁氏很委屈:「她性子倔,一点话都不听,我只是打她几板子让她改改脾气,即便是回头喊我一声『母亲』,我也是一样有教导之责的。」 黎安远重重的嘆口气:「让你受委屈了,我也没想到她们会找来,这么多年了,我以为她早就嫁人了,回头进府当个小妾,就这么养着吧。」 袁氏就愤愤的哼了一声,黎安远告诉她,柳氏水性杨花,女儿也不一定是他的。 但是,看他刚才着急的样子,袁氏觉得黎安远再骗她。 来到柴房,袁氏让林红把人给带出来,柴房里林红髮出一声惊叫:「夫人,不好了,人死了。」 黎安远远远的看了两眼,瞬间换了副嘴脸:「拉出去埋了吧,不知道那里来的野种。」 「还是夫人做事果断,为夫差点被人骗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1页 第129章 遇到未来京城女首富 楚夕的酒铺收拾好了,盛凌云跟着她来到了铺子里,转了一圈,还算满意。 「在京城,这么大的铺子,这么个位置,一年五十两,算是实惠了。」 楚夕和宋子文对视一眼,盛凌云能满意很难得,楚夕总觉得盛凌云对宋子文有偏见。 谁知,盛凌云话题一转,提出异议:「不过把这里给打通的话,酒楼的菜也可以在酒铺卖,酒铺的酒也可以在酒楼卖,互通有无是好的,就是不知道帐怎么算。」 宋子文早有对策:「我们五五分,客人在酒铺点的菜,就算到酒铺这边,到了晚上结帐的时候,把一半菜钱给我们。客人在酒楼喝的酒,到了晚上,我也会结一半酒钱给她。」 盛凌云脑子转得快:「这样还是宋公子沾光了呀,酒的利润可比菜的利润大,不过,内子第一次自己做买卖,有宋公子照拂,我也放心了。」 言外之意是,你既然巧妙的赚了我们的银子,就要多多照顾我们的生意。 宋子文客客气气的:「会的会的,大人放心。」 在盛凌云的监督下,楚夕跟宋子文签了契约,条条框框都写的很清楚,盛凌云看的仔细,楚夕都没仔细看,就签了。 盛凌云看楚夕签的痛快,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你都不仔细看一遍?」 楚夕嘻嘻一笑:「你都看过了,我还看什么,再说,我对律法也不熟,看了也白看。」 盛凌云无语:「也就是宋公子,换成别人,真会把你给骗了。」 盛凌云明知道宋子文对楚夕似乎不一般,却更清楚在做生意上,宋子文还是正大光明的。 毕竟京城人多,热闹,鱼龙混杂,即便是朝廷官员也会被骗,更何况几乎不跟外人打交道的楚夕。 宋子文笑笑:「行了,契约也签了,以后咱们就是合作伙伴了,今天由我做东,咱们好好喝一杯。」 在京城盛凌云的脾气收敛许多,也没有在临济县那么傲娇了。 楚夕看着他跟宋子文推杯换盏,感觉还挺奇妙。 酒过三巡,俩人竟然谁也不迷煳,楚夕是真吃不动了,听着俩人说京城官员家的事情。 那个官员虽然有能力但好色,暗地里娶了很多小妾,夫人管不住,但是被御史告了,夫人还得替官员瞒着。 那个官员家里宠妻灭妾,又被御史发现了,只能把小妾给杀了。 俩人说的起劲,楚夕也听的一知半解,只是没想到男人之间竟然也这么多的八卦。 殊不知,楚夕听的是八卦,盛凌云听的是机会,宋子文故意卖他这个好,也不过是想跟盛凌云攀个交情。 楚夕一边听,一边对酒楼斜对面,那户胭脂坊好奇。 那个胭脂坊门面很大,铺子也不小,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相当热闹。 她想着自己的香脂用完了,若是像在临济时,自己熬制也是可以的,只是太麻烦,而且京城的猪胰子贵,不划算。 若是那个胭脂铺的胭脂质量好,可以试试。 客人们来来往往的,门口坐着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有个看管她的婆子,只顾着跟别人聊天,给了那孩子一把零食,让他自己坐那儿吃。 那孩子梳着两羊角包,头髮细细的,小脸白白的,穿着一身花棉袄前面带个红肚兜,脖子上还带一个银项圈。 活脱脱画上的年娃娃,楚夕看着喜欢,心里想着若是她生出一个这样的娃娃,也是不错的,可爱。 扭头看了盛凌云一眼,他长得好看,生出来的孩子也应该好看,这么好的基因要是断了就可惜了。 正想着,忽然她就看那孩子脸色不对,伸着脖子像是呕吐,又像是被噎着的样子,不多时,小脸就憋的通红。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拎着裙子就往楼下跑。 等楚夕跑到了酒楼门口,那位大娘终于也察觉孩子的不对劲儿了,抱着那孩子用力的晃,一边晃一边喊。 顿时很多人围观起来,甚至有些人还出谋划策:「被噎了,赶紧抠喉咙……」 大娘刚准备抠喉咙,从胭脂铺冲出来一个美妇人,一把拨开众人沖了进去,把大娘推开,横抱着孩子拍打起来。 眼瞅着孩子的嘴唇都发紫了,楚夕上前把孩子抢了过来。 「不能脸朝上,他被卡住喉咙了,我来吧。」 楚夕到底是医学生,立刻用海姆立克急救法,把孩子放膝盖上,用后掌使劲拍打孩子的后背。 几掌下来,只见孩子嘴里『噗』的一声,吐出一个囫囵的花生仁,才大大的喘了一口气,『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能哭出来,就说明好了。 孩子的脸色恢復正常,嘴唇也恢復正常,美妇人抱着孩子也哭了起来:「没事吧,狸奴。你可把娘给吓死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大家都散了吧。」看孩子的大娘把围观的人给轰走了。 美妇人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怒骂:「你这个偷奸耍懒的刁妇,让你看孩子就是这么给我看的,你等着,回去后,我再给你算帐。」 大娘脸上讪讪的,佝偻着身子,一猫腰进了胭脂铺了。 楚夕也准备离开,被美妇人给拦着了:「夫人别走,你刚才救了我儿,我该好好谢谢你才是。」 说着她跟一旁的丫鬟低语两句,不多时,那丫鬟拿着一盒胭脂走了出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2页 美妇人就把胭脂往楚夕手里塞:「这是我们胭脂铺新出的香脂,用了之后能使脸色越发娇艷。」 丫鬟适时的补充:「咱们的胭脂十两银子一盒呢。」 十两啊,不便宜。 楚夕原本就想买盒胭脂,打开,用手指轻轻的抹了一下。 「咦,这胭脂好干呀。」 楚夕的皮肤是干性皮肤,在临济的时候,就使劲的补充水分,补充油脂,她自己做的香脂就很油,但是好吸收。 本以为京城的胭脂跟她做的差不多,没想到十两一盒的胭脂质地如此普通。 丫鬟有些不服气,刚准备发火,美妇人就把孩子塞她手里。 「夫人若是嫌弃,咱们铺子里还有其他胭脂,夫人尽管挑。」 楚夕知道她是想报恩,若是她掏银子,随便挑也无所谓,若是别人送的,再去随便挑就有点不懂礼数了。 「哦,不用了,这个就好,这个就好。谢谢,谢谢。」 说话间,盛凌云和宋子文也从酒楼下来了。 宋子文见这个胭脂跟楚夕从前用的不一样,微微一笑,就把楚夕的胭脂抢了过来,塞回美妇人的手里。 「让你挑你就挑,你自己都说过,不喜欢将就,何况你又是她儿子的救命恩人,尽管挑,她可不是小气的人。」 第130章 胭脂铺里的较量 看着宋子文与美妇人如此相熟,楚夕有点懵。 宋子文大大方方的介绍:「这便是我跟你提起过的,京城最大胭脂铺的东家,娇娘。」 「这位是盛大人,他的夫人,也就是我跟你说过,做香脂做得十分好的那个人。」 经过宋子文的提醒,梁娇娘恍然大明白:「我知道,那瓶桃花味的香脂就是你做的。」 楚夕也知道她是谁了。书里,楚然初来京城,相中了梁娇娘的胭脂铺,相当赚钱,本来想自己用灵泉做胭脂,把她给顶替下去。 盛凌云却说,不如让梁娇娘跟她合作,抽成,从此成为楚然的钱袋子。 而楚然只需要每月提供灵泉就行。 至于梁娇娘说的桃花味儿的香脂,则是楚夕在临济县,自己闲来无事做的。 作为一名医学生,不会做护肤品的医学生不是好大夫。 几乎从大一开始,她们寝室的女孩子就对化妆品进行研制,和自主开发,不用任何化学添加剂,纯天然制作,并且做出了不少成功案例。 楚夕自然也会做,就用桃花,白芷等药材外加猪胰子,还有灵泉,做出了香脂,香皂等生活用品。 做得多,朦胧他们也都有,楚夕自然也送了宋子文一盒。 本身的意图是想跟宋子文打听一下,在临济县卖胭脂会不会赚钱,谁知宋子文竟然把她的香脂送给了梁娇娘。 比起梁娇娘铺子里的香脂,楚夕的确实好,抹到脸上又滋润又有颜色,使得皮肤白里透红,时间长了还养皮肤。 只是梁娇娘问宋子文香脂的做法,宋子文一问三不知,只说是朋友送的,想跟她铺子的胭脂比一比。 其实宋子文的意思是看看楚夕做的香脂,在京城有没有市场。 「那就怪不得盛夫人看不上我们家的胭脂了,原来高手是你呀。」梁娇娘欢喜道。 盛凌云只是一眼便认出了梁娇娘,毕竟在前世,她家的胭脂铺是楚然的,也是他的钱袋子。 只是这个时候,没有灵泉,她的胭脂铺也不过如此。 「夫人,你不是一直都想开一家胭脂铺么,你做的香脂,香皂都不错,你看她家胭脂不如咱们的,若是我们开了,定然也会大卖。」 盛凌云在楚夕耳边悄悄商量,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被梁娇娘和宋子文听到。 梁娇娘之所以能做大,跟她本身心思玲珑是分不开的。 听得盛凌云这么一说,她脑子里忽然一闪,上前拉住了楚夕的手:「原来夫人也喜欢做香脂,那太好了,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不如咱们一起合作呀。」 楚夕也想着,自己做生意脑子是笨的,合作也挺好,只是还没答应,就被盛凌云拒绝了。 「这不太好吧,我夫人的胭脂做得好,未来会被很多官夫人青睐的,跟你合作,不如自己打出名头,如此传出去,也不丢人。」 梁娇娘瞬间脸色都不太好看了。 宋子文悄悄在她耳边说了几句:「刚才我没说明白,这位盛凌云盛大人是前年的新科状元,如今是朝廷命官。」 古代的阶级,士农工商。 盛凌云早就知道梁娇娘是商人,在京城没有地位,前世被楚然拿捏,这一世必定被楚夕拿捏。 盛凌云之所以不好得罪她,是因为她还有个小叔,读书好,三年后考中进士,同朝为官,会被他所用。 欺压肯定会欺压的,梁娇娘确实是个生意奇才,再加上灵泉,把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盛凌云要为他所用,但,不是合作,一介商人跟他平起平坐,她也配。 楚夕看她也实在为难,扯了扯盛凌云的袖子:「别太夸我,自己用的,当然做的精心,若是论卖出去,只怕我是不行的,算了吧,咱们走吧。」 楚夕这一招以退为进,逼了梁娇娘一把。 只见她狠狠心,咬碎一口银牙道:「夫人,这样吧,如果夫人做出的胭脂确实比我铺子里的好,我甘愿把店铺转给夫人,只做铺子里的掌柜,如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3页 在古代当掌柜,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掌柜要对店铺里的生意负责,当然,银子也不少,普通的东家除了每月给掌柜固定的薪水外,还会加一到两成的提成。 不然,凭啥扔人家那么卖命。 最主要的是,掌柜的一般都是府上的管家和下人来做。 梁娇娘退让这一步,是直接把自己摆在了下人的位置上。 盛凌云轻轻松松拿捏她,但前提是楚夕的胭脂必须有独到之处。 对于自己做的东西,楚夕定然是信心满满,只是不知道梁娇娘竟然如此大方,把店铺都给交出来了。 楚夕亮晶晶的眼睛看了盛凌云一眼,信心十足的点头:「三天后,我把我做的东西拿给你看。」 回到家里,楚夕开心无比,拉着盛凌云的手转圈圈。 「你简直太厉害了,怎么就三言两语让她把胭脂铺给我了呢,哎呀,接下来要酿酒,还要做胭脂,我感觉我好忙呀。」 盛凌云心里也高兴,提出中肯的建议。 「其实这些事情,你没有必要亲手做,把配方交给下人,让他们做出来就行了。」 楚夕犹豫了一下:「配方是有,可万一被人偷走了呢?」 这可是属于商业机密。 盛凌云笑笑说:「无妨,每一步都派不同的人去购买,相互之间不能打听,最终合成的时候,你再把灵泉单独给他们就行,就这个灵泉水,他们谁也弄不到。」 楚夕想明白了,灵泉是空间里独有的,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她就算是把配方给他们,没有灵泉,做出来的成品是不一样的。 只要她还有空间,这个配方在她这里就是独一无二。 「成,我这就去把秘方写下来,酿酒让杨柳去酿,胭脂让朦胧去做。」 谁知盛凌云又提意见了:「不妨俩人互相换一换,据我所知,朦胧是不怎么喜欢抹胭脂,而且她性格大大咧咧,没有杨柳细緻。」 楚夕微微一怔:「对哦,用人要知人善任。」 盛凌云捏了捏她的脸:「府里下人不够,我让东方先生去买了几个,回家吧,选几个丫鬟和小厮,以后你就只做官夫人就行。」 有人伺候,楚夕求之不得。 从前在临济,盛凌云穷,家里大大小小的活,楚夕都干。 如今空间里的银子足够花,盛凌云也要升官了,家里事情多,自然需要丫鬟和下人。 没想到盛凌云如此细心,什么都想到了。 楚夕想起了梅夫人的话,你家大人是个好的,你要珍惜呀。 第131章 赚钱的路上又进一步 第二天,楚夕开始忙碌起来,丫鬟和小厮总共来了八个,都交给东方游和朦胧来训练。 楚夕带着杨柳开始做胭脂,既然决定要把胭脂做大做强,用料得好,配方得精确。 好在杨柳心细,楚夕每做一步她都给记下来,而且楚夕也耐心的把用料,克数,步骤什么的也都记下来。 三天后,楚夕做出了润肤露,润肤霜和可以洗脸的香皂,其实就是洗面奶,只是在古代不好叫这么名字。 带着做好的成品,楚夕来到了梁娇娘的胭脂铺,看着眼前梁娇娘根本没有见过的护肤品,有些惊呆。 楚夕滔滔不绝的给她讲了一遍。 现在的化妆术堪称鬼斧神工,即便是在古代也是能化腐朽为神奇的。 先用香皂把脸洗干净,抹润肤露补水,再抹瑞福爽锁水,然后再开始上妆,香粉可以做成水润的,遮瑕又美肤,其实就是粉底液。 然后是白粉加胭脂,能让颜色白里透红,就算是近距离看,也觉得肤色自然。 白天脸上用的化妆品多了,到了晚上必须卸妆,用这款香皂洗脸,皮肤不会干,再抹一层润肤露保护肌肤,时间长了更加滋润肌肤,养肤。 梁娇娘不但用了,也看出效果了,再跟她店铺里的香粉来对比,确实楚夕的更好一些。 更关键,楚夕这种是配套产品,配套使用,能稳固老顾客吸引新顾客。 当下,梁娇娘便佩服的五体投地。 「夫人做出来的香脂,比我做出来的好太多,夫人,我愿意成为胭脂铺的掌柜的,只要夫人做出的香脂在我铺子里卖,我保证夫人赚钱。」 楚夕带着杨柳道:「她是我府里的管事,以后就让她去你的胭脂坊做胭脂,配方什么的,我也不藏着掖着,只是有一样,但凡我的香脂,必须用我给你的井水。」 梁娇娘一脸的莫名其妙:「为什么?据我所知,京城这一片的井水是相通的。」 楚夕却摇着头神秘的笑笑:「因为我们家的水是特制的,也不是全用,按照制作的量,一个锅里半桶就行。」 梁娇娘也不好仔细问,毕竟楚夕自己做的香脂既然这么好,自然有她的秘方,能带着她一起赚钱就很不错了,问多了也不合适。 到了下午,俩人签了契约,梁娇娘从此成了胭脂铺的掌柜,胭脂铺也贴出了告示,休整三天,推出新品,到时候买一送一 梁娇娘要尽快的把这些东西都做出来,然后,再把自己从前做的不好胭脂给处理完,既然要合作,就要开新帐。 东方游是府上的帐房先生,负责管理楚夕所有的铺子。 胭脂铺的事情处理完后,春梅果然回来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4页 既然梅夫人让她跟着楚夕一起酿酒,卖酒,她也很听话。 酿酒的地方就在后院,后院有个小花园,还有一个凉棚,酿酒是最好的。 青竹酒可以酿好再卖,空间里的葡萄酒,还有桃花酿,桑葚酒等等,都可以拿出来卖了。 楚夕双管齐下,酒铺和胭脂铺都慢慢进入正轨。 盛凌云的官职也总算是下来了,果然不出他的所料,盛凌云确实升迁了,原来定的是五品的京城府衙的知州。 谁曾想竟然一跃成为京城府尹,那可是正经的四品官职。 从知县直接到知府,连升三级,这在整个京城朝廷也是极少的事。 这天楚夕刚来到酒铺,就听到很多人开始议论盛凌云的事。 两位尚书大人联名举荐,临济县百信的万民伞,甚至太子妃的妹妹都觉得盛凌云是个好官,他当京城府尹似乎是理所应当。 因为盛凌云不但是状元之才,更是朝廷的青年才俊,未来的顶樑柱。 岂不知,盛凌云新官上任,凳子还没坐稳,就收到消息,说柳氏去大理寺告御状,状告刑部尚书黎安远,停妻再娶,害死亲女。 盛凌云之所以能当上京城府尹,黎安远也是出了力的,过河就拆桥,这桥拆的也太快点了吧。 一时间,消息传的沸沸扬扬。 楚夕有些担心盛凌云,酒铺的生意交给朦胧,便着急慌忙往家里赶。 气喘吁吁回到家里,却看到盛凌云一身青衣长衫,正坐在桌子前读书,一副岁月静好,云淡风轻的样子。 「你,你没事吧。」 盛凌云抬起头,莫名的看着楚夕,看她娇喘吁吁的样子,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了她的红唇上。 「我当然没事,你以为我会怎么样?」 楚夕把气喘匀了,才说道:「我听说黎夫人把刑部尚书给告了,我还听说,你当上京城府尹是因为刑部尚书的举荐,我怕你过河拆桥会被黎安远记恨。」 盛凌云轻笑一声,捏了捏楚夕的下巴。 「不用担心,一切正是按照为夫的计划进行,跑了一身的汗,歇歇,晚上带你去看花灯。」 楚夕掐指一算,可不今天就是正月十五,京城今晚不宵禁,不但有花灯,还有踩高跷,龙灯,烟火等表演。 「我就说呢,今天街上的人特别说,家家户户都挂红灯笼,我想着过年的灯笼要挂那么久,原来今天是元宵节。」 盛凌云很自然的拉起了楚夕的小手,轻轻的摩挲。 「上次看花灯出了事,没有尽兴,这一次你放心,我一定不会再让你受伤。」 楚夕开心的笑笑。 盛凌云从袖兜里掏出一个红木的盒子,递给楚夕:「打开看看。」 楚夕有些疑惑:「什么东西?你送给我的礼物?」 盛凌云但笑不语,楚夕打开盒子,就看到一只制作精美的步摇静静的躺在那里。 楚夕对美好的东西没有一点抵抗力,况且古代的首饰都是人工做的,很多技艺都失传了。 再看这跟珠钗,金丝缠绕成一朵六瓣桃花,花蕊镶着红色玛瑙,金丝柳苏下一串的红色玛瑙串珠,好看的让楚夕爱不释手。 「真好看,快点帮我带上。」 说着楚夕拿来一面镜子,盛凌云抬手把步摇插在了楚夕的发间,乌黑的头髮趁着步摇更亮了。 当真是为了一件首饰,换一身衣裳,还上了点装,如今的楚夕皮肤细腻,身材玲珑,往那儿一站,越发的楚楚动人。 出门之前,盛凌云用大氅把楚夕包裹的结结实实。 楚夕忍不住把帽子给去掉了:「我又不怕冷,裹的太严实,影响我视线。」 盛凌云忍着把人关在家里的冲动,无奈的嘆口气:「那你一定要握紧我的手,千万别丢了。」 第132章 我们今晚圆房吧 进了主街道之前,楚夕还觉得盛凌云小气,春运大军,楚夕都经歷过,何况区区的灯会。 等到了灯会,她才暗自吃了一惊,人山人海的,不亚于春运。 「幸亏你长得个子高,不然,扎人堆里还真不好找。」 盛凌云拉着个子小巧的楚夕,一直靠着边走,殷殷的交待:「若真是我们走散了,就在最高处等,我个子高,你会看到我,可我不一定会看到你。」 不就是嫌弃楚夕个头矮么,原身个头确实不高,楚夕在现代可是一米六五的细高个,如今在古代,顶多也就一米六。 「那边有字谜,走,赢个灯笼去。」楚夕拉着盛凌云的手来到了猜字谜的灯笼前。 「你看,那里有个走马灯,真好看,我要那个,你会解那个灯谜吗?」 盛凌云不愧是状元,楚夕指哪打哪,只是通读下来,便告知了谜底,楚夕得到一个走马灯。 忽然,她又看到一个莲花灯,不知道有什么机关,一会儿开一会儿合的,也很别致。 「那个,那个,莲花灯,我也想要。」 盛凌云又看了一眼谜面,随即说出了谜底。 楚夕把走马灯给盛凌云拿着,她则拿着荷花灯。 「走,咱们去河边许愿去。」 荷花灯,又名许愿灯,点上蜡烛,写上心愿,寄託相思。 看着荷花灯慢慢的飘走,楚夕双手合十,心里默念:「财神保佑,让我发大财,多赚点钱,我知道财神爷挺忙,今天也不是你的节日,还是希望你能听到我的愿望,帮我实现,若是真让我赚的盆满钵满,定然给你塑个金身天天香火侍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5页 盛凌云一直扭头看着她,昏暗的灯光里,她的侧颜也那么好看,比桃花多了些奔放,又有着荷花的内敛,整个世界仿佛一下子安静下来,他只听到了她的呢喃。 十五的圆月高高的挂在天上,河水倒映,灯火如龙,景致美轮美奂,楚夕看着美景,静静的欣赏,岂不知自己也是盛凌云眼中的美景。 他什么都没注意,只觉得自己心疼加速,唿吸都险些暂停。 「姑姑,姑姑,是你吗?」 忽然,楚夕的胳膊被一个男子紧紧的抓住,男子震惊的眼神再看到楚夕后,掩饰不住的失落。 随即復又期翼的看着楚夕:「你认识我姑姑吗?你一定认识她,对不对?」 楚夕原本好好的欣赏美景,被人这么一打扰,险些跌进河里去,盛凌云长臂一捞,把楚夕拦腰搂到怀里,带着她后退两步。 犀利的眼神扫了一眼来人,规规矩矩行了个礼。 「微臣盛凌云,见过太子殿下。」 此时跟着太子伺候的侍卫也追了上来,看到太子竟然站在水边,痴痴的看着盛凌云背后的女子,赶紧请罪。 「殿下赎罪,是属下照顾不周,殿下,天色不早了,咱们赶紧回宫去吧。」 此时的太子沉吟片刻,眉头皱了皱,眼底里有一抹说不出来的哀痛。 「原来是你,盛大人,免礼。」 须臾,太子恢復了威严,回到了岸上,此时他的鞋袜还有衣摆都湿了大片。 楚夕刚被他吓一跳,压根不想跟他行礼,转过身子,权当没看到,心里却一连串的爆粗口。 「娘嘞,吓死我了,差点以为他要把我推河里,姑姑?谁是姑姑?我又不是小龙女,这货八成是认错人了。」 这边盛凌云高大的身子一直挡住了太子的视线。 太子也不好说什么,跟着侍卫离开了。 走出了很远,太子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楚夕一眼,不知道侍卫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太子这才疾步快走,一路回到了皇宫。 楚夕被吓得三魂少了六魄:「太子?他就是太子?是不是有病啊,吓死我了。」 盛凌云看着太子匆匆离去的背影,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感觉。 他上前把楚夕搂在了怀里,拍了拍:「他就是太子,可能你长得像某个人,他认错了吧,无妨,咱们继续吧,再有一刻钟就该放烟花了,我们去桥边。」 每年的元宵节,是在皇城根下放烟花,当然也不会让人去皇城根聚集,烟花周围五百米的地方都不让有人,观望烟花最佳观赏地点,就是河上的桥,连着三个,还有桥边,熙熙攘攘挤满了人。 盛凌云凭着身高的优势,拉着楚夕的手,一路往桥上走去。 人真的很多,楚夕来到桥上,已经有不少人了,幸亏盛凌云身形灵巧,拉着楚夕来到桥边,他双臂一伸,扶着护栏,把楚夕整个人圈在怀里。 用自己的身体挡着人群的碰撞,给楚夕圈出一片安静舒适的空间。 若不是盛凌云唿吸的热气吹到了楚夕的耳边,她定然是要四处看看的。 楚夕不敢扭头,怕自己尴尬,更怕盛凌云尴尬。 「楚夕,刚才你许了什么愿?」 盛凌云忽然就在楚夕的耳边问道,吹出的温热弄得楚夕痒痒的,忍着不适,楚夕不着痕迹的往一旁挪了一下。 她的愿望很粗俗,不好开口:「没什么,没什么,你呢?」 盛凌云又往她耳边凑了凑:「我希望明年这个时候,有一个孩子喊我爹。」 楚夕微微一怔,孩子?哪儿来的孩子? 会喊爹的孩子,至少得两岁,难不成盛凌云跟别的女人有一个孩子? 还没等楚夕反应过来,『砰』的一声,烟花在空中绽放,火光四散,照耀了整个星空。 「哇,好好看。」周围众人发出了惊嘆。 桥上的人越来越多了,烟花放的热闹,桥上人挤人更热闹。 楚夕恍惚记得她奶奶说过,在街上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果然,人多的地方,很挤。 盛凌云一直趁着人多的时候,若有似无的亲吻楚夕的耳朵,使她的心狂跳不止。 楚夕再躲了一下干笑:「愿望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不灵了。」 盛凌云无语至极,一头黑线:「人太多,不安全,你靠着边,我们慢慢往下走。」 楚夕和盛凌云开始挤着人群,龟速下桥。 走了好大一会儿,盛凌云忽然又说:「如果从今晚开始,还是有希望的,实在不行,明年再许。」 许愿还有不算的? 楚夕刚往桥下挪动的时候,被人踩了一下,没听清楚盛凌云说了什么:「今晚开始什么?」 盛凌云刚上任京城府尹,是打算开始黑化了吗? 楚夕的心有些突突。 盛凌云揽着楚夕终于挤到了桥下,一来到街上顿时宽敞很多,他无奈地嘆口气,垂眸盯着楚夕。 清凉透彻的眼神带着侵略性:「我们今晚圆房吧。」 第133章 总有人阻碍他们圆房 楚夕听到盛凌云的话,整个人都愣住了,慢慢的回头,盯上盛凌云的眼睛,她有点不敢相信。 如此清冷的人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记得小说里,盛凌云似乎有隐疾,对女人一点都不感兴趣。 但是,楚夕跟他相处这么长时间,感觉他其实也是正常的男人,只是他的自制力明显的比常人强一些。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6页 如此反而让楚夕对他心生好感,长得好看,又有张力,能自控的男人很吸引异性的。 「你是不是喝多了,葡萄酒的后劲儿有点大,你要是醉了,咱们就回去休息吧。」 盛凌云的眼神迷离中带着几分醉色,他大手握着楚夕的腰,把她顶在一棵大树上。 「我没醉,我说的是真的,我们成亲好久了,如今也来到了京城,我打算天气暖和的时候,把你娘和我娘都接过来……」 这是个好主意,书里楚然就把大伯一家接到了京城,成了整个村里人羡慕的对象。 盛凌云这么打算,深得楚夕的心:「好呀。」 盛凌云:「她们在京城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别的事情,我怕她们不适应,不如咱们生个孩子让她们照顾……」 楚夕挑着眉毛想了想:「也……可以。」 关键是谁生,她年纪还小,若是让她来生的话,她可不愿意。 刚刚把身体塑形好,若是一怀孕,是很容易再发胖,再恢復就难了。 「只是……」 盛凌云看着明显有些犹豫的楚夕,一把捏住了她的下巴。 「你是不是对我还不放心?还是对我不信任?」 「那倒没有。」楚夕回答的很干脆,如今俩人有共同的秘密,又是夫妻俩,算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她若是不信任他,早就收拾包袱回老家了。 「楚夕,我们是夫妻,你到底……」盛凌云的话还没有问完,忽然,就听到一声娇滴滴的喊声。 「凌云哥哥,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盛凌云慢慢的松开了楚夕的下巴,另外一只手依然放在楚夕的腰上,转身的时候,温柔如水的眼神也逐渐变得冰冷。 「楚然,你不在宫里待着,私自出宫,太子殿下知道吗?」 楚然身边跟着一个宫女,眼神不善,楚然悽然的眼神在盛凌云身上和楚夕身上来回的转了两圈。 想上前却强迫自己停住了脚步。 「凌云哥哥,今日元宵佳节,太子妃允许咱们出来逛一个时辰……」 委屈巴巴的解释后,楚然看楚夕的眼神越发不善了。 「凌云哥哥,有件事情想跟你单独说,是件很重要的事。」 楚然是盛凌云放在东宫的眼线,虽然现在有些不受控制,表面上,盛凌云还没有打算跟她决裂。 楚夕把盛凌云的手给拿开,推了他一把:「你去吧,我就在这里等你,没事,我不会走的。」 盛凌云左右看了一眼,今天他和楚夕一起出门,胡三刀和朦胧也不远不近的跟着。 互不影响,却能互相关照。 楚然来找盛凌云,胡三刀也看到了,盛凌云与他的眼神在空中碰撞了一下,胡三刀微微点点头。 盛凌云眼神清淡疏离:「你想跟我说什么?」 楚然移步带着盛凌云往河边走了走,刚开始盛凌云还担心她身边的丫鬟,再看那丫鬟竟然相当自觉的离他们保持一段的距离。 心里就已经很清楚,这宫女又被楚然收买了。 也罢,楚然收买人心的本事若不是很强,前世他也不至于对她死心塌地。 「凌云哥哥,你准备一直把我扔在东宫服侍太子吗?」 盛凌云挑眉:「当初我们的计划是,你在曹府当丫鬟,等我到了京城,就把你给要回来,是你自己进的东宫,你进宫之前,可有跟我商量,跟曹大人商量?」 楚然委屈的扁扁嘴:「我,我还不是为了你,我若受太子喜欢,在太子耳边说说你的好话,你不是就不用那么谋算了么。」 盛凌云冷哼:「是为了我,还是为了你自己,你心里比谁都清楚,也罢,如今你在东宫也好,在那儿也好,好自为之吧。」 楚然以为盛凌云不打算管她了,委屈地低着头,眼眸一闪。 「凌云哥哥,若是我得到一件宝贝,能治太子的病症,给太子生下唯一的孩子,母凭子贵,对我们都有好处。」 盛凌云皱眉,前世她就是这么打算的,也是这么做的。 只是前世楚然第一次小产后,身子被灵泉治好了,能迅速再次怀孕,这一世,她没有灵泉,身子只怕不好恢復。 「你得到一件什么宝贝?」盛凌云疑惑,难不成老天如此眷顾她,除了那个戒指空间,竟然还有别的神奇东西。 楚然添了一下干燥的嘴唇,期期艾艾的看向盛凌云:「凌云哥哥,我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 说着楚然从袖兜里拿出一个玉佩,晶莹剔透,一看价值就不菲。 「这是一对鸳鸯佩,送给你,我知道你初来京城手头有些许不方便,把这个玉佩当了急用,不过,你一定要记得赎回来,这是我对你的一片心。」 盛凌云接过玉佩,摩挲了片刻,质地冰凉,是块好玉。 紧接着,楚然又说:「凌云哥哥,我记得你有一个戒指……能不能送给我……我在东宫想哥哥的时候,可以看一看。」 盛凌云本就冰冷的眼神,越发冷峻了。 「戒指?我们盛家的戒指只给盛家的媳妇儿,不传给外人。」 楚然不知道盛凌云早就发现了戒指的秘密,依旧睁着大眼睛问:「可我难道不是凌云哥哥最喜欢的人吗?再说那个戒指质地也不太好,若是论传家的话,这个给你……」 说着楚然又从袖兜里,拿出另外一个戒指,白玉的,还带绿宝石,一看也很值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7页 果然,东宫里随便拿出来的首饰,他一个寒门子弟都比不了。 只是,他的戒指也不是说都能给的。 不过,盛凌云有一个备用的,他也不捨得给楚然。 「戒指是有的,可是……」 盛凌云拿着戒指在楚然面前晃了一下,像是故意再吊她,又给戴在了自己的手指上。 「可是什么?」楚然看到宝贝戒指眼睛都亮了,恨不得立马抢过来。 盛凌云:「可是,你最近也没有给我带来什么用处,我把这个代表盛家媳妇儿的物件给你,我有什么好处。」 楚然抿抿嘴:「凌云哥哥,想要什么?如今你已经是京城府尹,连升三级,就算是太子对你也啧啧称奇,你还有什么需求么?」 第134章 想要你的戒指 楚然峨眉轻蹙,她其实更想说的是,如今盛凌云都已经升迁这么快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可在盛凌云看来,他升迁得快跟她又有什么关系,那是他自己的谋划。 盛凌云在楚然耳边低语几句,楚然深深的吸口气:「好吧,我知道了,凌云哥哥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告诉太子的。」 盛凌云说完,把戒指在手指上转了一圈道:「如果这件事办成了,两年内我能升到刑部尚书,楚然,这个戒指送给你,同时代表了什么……你清楚吗?」 楚然灼灼目光紧盯着盛凌云手上的戒指,心慌口干:「两年,还需要两年啊……」 盛凌云淡淡的浅笑:「当然,不能着急,不过,我向你保证,两年内,太子的后宫,也不会有任何子嗣诞生。」 俩人谈好了条件,楚然紧紧抿着嘴:「好,凌云哥哥,我信你,我会一直念着你的。」 盛凌云淡笑着点头,转身目送楚然离开。 再回头,忽然发现楚夕竟然不见了。 着急地四处看,胡三刀还在桥头,给他指了指,只见楚夕正在人群里看人杂耍,朦胧就在她身边的不远处。 盛凌云微微一笑,悄悄的来到楚夕身后,从她背后揽住了她。 「好看吗?」 楚夕心里一惊,扭头,发现是盛凌云,也放松了下来:「好看,你知道他们吐火的原理吗?」 「嘴里含的烈酒?」盛凌云猜测。 楚夕点头:「你可真聪明,吐火最精彩,但我还是喜欢蹬缸,杂耍,这些可都是童子功,硬功夫,从小刻苦训练的,很不容易。」 说着话,玩杂耍的人端着盘子开始要银子,有人扔两三个铜板的,有人扔得多一点也就五六个。 到了楚夕这里,盛凌云放了一个一两的银子,杂耍的人眼睛都亮了,赶紧弯腰感谢。 盛凌云拉着楚夕走了。 「有些人给一两银子都开心的不得了,有些人给金山银山也不开心,人跟人,真的不同。」 楚夕在周边扫了一眼:「楚然走了?」 盛凌云点点头:「她还是想要戒指,以为我依旧不知道戒指的秘密,哄骗我,给了我一个玉佩。」 盛凌云把玉佩拿了出来,刚准备扔河里,被楚夕要了回来。 「你个败家子,别扔,这可值不少银子呢,等我去弄一个死档,正好买一个大杂院子酿酒。」 「好,给你了,你随便。」 俩人亲亲热热的往家走,殊不知,河里的游船上,太子就站在那里,遥遥的看着,冷冽的眼神闪过彻骨的悲伤。 东宫,太子的府上。 楚然没有拿到戒指,又把太子才赏给她的玉佩送人了,有种得不偿失的感觉,心里正气闷。 宫女忽然一脸喜气的来禀告:「然良媛,太子说今晚来吃饭,让咱们准备。」 这都子夜了,太子竟然想起她来,楚然心里更加的欢喜了。 按理说初一,十五太子都是宿在太子妃的房中,却传来跟她一起吃饭,这就越发的说明在太子心中,楚然是最受宠的。 楚然赶紧起来收拾:「快,通知小厨房,准备宵夜,恭迎太子。」 太子慢慢的踱步来到楚然的院子前,身边只带了一个太监,谁都没带。 刚到门口,楚然便迎上来了:「给殿下请安。」 太子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眼神里有着掩饰不住的失望。 比起楚然,那个女子明显跟姑姑更像,像是印出来的一样,就连一笑起来,两个梨涡都一模一样,相同的位置。 只可惜,那个女子已经嫁人了。 盛凌云?若是他没记错的话,头几年的新科状元,跟楚然是一个老家的。 太子并没有往她院子里进,而是深深的看着楚然,忽然开口问道:「盛凌云是你什么人?」 楚然心里『咯噔』一声,以为今晚私自见盛凌云的人被人知道了,仔细斟酌一下,开口道:「盛凌云,按照亲戚关系,他算是贱妾的妹夫。」 「妹夫?」太子的眼神一下子亮了,「如此说来,他的夫人是你的亲妹?」 楚然一定得把盛凌云跟她的关系解释清楚的,不能远了也不能近了,不然,以后再接触,就越发不清白了。 「她其实是我叔父的女儿,我们算是堂姐妹。盛大人当初来我们村子的时候,被我叔父救了,盛夫人就给盛大人和我妹妹楚夕定下了娃娃亲。」 太子点点头,眉头锁得更紧了。 「行,你下去吧,今晚夜色不错,本宫到处走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8页 太子竟然不在她这里休息,只是问了几句话,就离开了,接着太子开始在宫里到处转,最终来到一个他最怀念的地方,一直待到了天亮。 消息传到太子妃耳朵里,太子妃丝毫不介意。 「楚然的妹妹?是不是比楚然长得更像那个贱人……」 回禀的下人没有说话,就等于默认了。 「不过,娘娘,那位可是朝廷官员的正妻,也不是殿下想要就能要过来的……」 太子妃漫不经心道:「哦?是么,那个倒霉的官儿是谁呀?」 「刚刚回京,且,连升三级的状元郎,盛凌云。」 太子妃挑挑眉:「原来是他……」 「若是本宫没有记错,本宫那个可怜的妹夫,尸骨就是他找到的吧。」 「是,娘娘。」 太子妃笑笑:「那可真有意思……」 天空突然亮了一下,一个大大的闪电,恨不得把天空噼成好多瓣,把整个皇宫都照亮了。 接着便是一声响雷,太子妃抬起清亮的眼眸看了看天空。 「要变天了,关殿门,扶本宫回屋休息吧。」 「娘娘,你不等太子殿下了。」 「不等了,也等不到了……回吧。」 ****** 因为楚然的突然出现,盛凌云和楚夕之间的感情变的有些微妙。 这一夜倒是没有太多的旖旎,只是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楚夕发现盛凌云的脸色有些憔悴。 不知道是昨天晚上没有睡好,蔫了吧唧的,眼睑下还有一片黑青,依照盛凌云这般沉稳的性子,难不成楚然又给他出难题了。 也是,喜欢的女人成了太子的良媛,隔任何男人心里都不好受吧。 楚夕嘆口气,她除了多少赚点银子外,在朝堂上,也帮不了他,自求多福吧,毕竟拥有金手指的男人也不是万能的。 楚夕还真的误会盛凌云了,遇到困难是没有的事儿,没睡好是真的。 昨天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就这么散了。 他们啥时候圆房啊。 第135章 啥时候才能圆房 冬去春来,万物復甦,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京城依旧很繁华。 春天是动物们交配的季节,连楚夕养的兔子都交配上了,盛凌云却还没有跟楚夕圆房。 尽管朝堂上的事情顺风顺水,盛凌云还是一脸不开心的样子,好像是所有人都欠了他银子似的。 这天盛凌云从外面一回来,朦胧便凑到胡三刀身边,使了个眼色:「咋样?今天大人笑了没?」 胡三刀撇撇嘴,摇摇头:「没有,按理说黎夫人的案子都结束了,黎安远也被贬了,大人应该开心才是,咱们大人把黎夫人送走后,也没笑过。」 朦胧不知道说什么好,想进屋子跟楚夕打个招唿,但是看到盛凌云进去了,她转个弯儿回后院了。 不是她不讲义气,盛大人一直都沉着脸,他们是下人哄不好,能哄好的也只剩下楚夕了。 盛凌云一进到屋里,整个人放松下来,慢吞吞的吐着气,捏着眉心,心里有些烦躁。 楚夕刚洗过澡,正在用润肤露擦拭肌肤,抹完长腿抹胳膊,抹完胳膊抹脖子,白皙的肌肤就在他眼前晃悠,他在一旁看着怎么能不气血翻涌。 天气暖和后,换了床薄被子,就连床帏也换成了轻纱,小风一吹,轻纱漫捲,生出几分旖旎。 「你洗过澡了?」盛凌云干巴巴的问。 楚夕微微一怔,长眼睛是出气的么,可是看他连日来的疲惫,也没跟他计较:「嗯。对了,还有热水,你要不要也洗洗?」 盛凌云轻轻的『嗯』了一声:「就是后背有些痒,一会儿洗的时候,你能不能帮我搓搓……」 楚夕刚准备说让胡三刀给你搓,转而一想这是她的房间,她都穿成这样,也不合适。 「行吧。」 屏风后面洗澡的地方有扇小窗户,盛凌云一进去就把窗户给开开了,缓缓的吐出一口气,才抬腿进木桶里,修长的手指把水撩身上,明明是热水,他却感觉出一丝丝凉意。 不多时,楚夕拿着毛巾站在了屏风后:「我进来了。」 必须先说一声,让盛凌云盖着自己的身体,每次都是如此,楚夕也习惯了。 谁知等楚夕再次进来,盛凌云竟然露着上身。 不得不说盛凌云的身材还真不错,别看只是一个书生,身上的肌肉也很匀称,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很好看。 楚夕忍不住多看两眼,还是自觉地把脸给别了过去。 「那个,那个……我还是给你喊三刀来吧……」 楚夕怕自己对美男没有自控力,一不小心再扑过去。 盛凌云反手一把抓住了楚夕的手腕:「不用了,喊他也不方便,你就随便搓搓吧。」 楚夕还真的是随便搓搓,不是她搓的敷衍,实在是楚夕的眼珠子很直白的黏到了盛凌云的身上。 盛凌云:「今天把黎夫人送走了,黎安远与她签了和离书,又给了一些赔偿,黎安远被贬到岭南一个县当县令,袁氏也随着去了。」 黎夫人柳氏的案子歷时这么久,终于有了决断,黎雪诗被袁氏打死,袁氏到底是定国侯的女儿,再说她死咬着不知情,谁也没办法。 黎安远停妻再娶虽然是死罪,但他对袁氏是真的有感情,况且已经孕育两个儿子,皇上各方平衡后,让黎安远与柳氏和离,并给她一些赔偿,今天盛凌云送柳氏回老家去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9页 虽然柳氏保住了性命,可她没有了女儿,也不知道她后悔不后悔来京这一趟。 「什么?」楚夕此时的脑子一片空白,塞不进去任何东西。 盛凌云躺在木桶里袒露胸肌,再往下……那水光隐隐约约,楚夕只觉得脑子忽而一盪,有点上头…… 「好了……」 楚夕几乎是逃出来的,捂着心口,她怕自己心脏跳出来,大口大口的喘息,春天天气还是怪闷的。 盛凌云见楚夕出来了,也没心情洗,穿着单薄的长衫也从屏风后出来了,脸颊和脖子上还沾着水珠,半敞着怀,若隐若现的。 楚夕不敢看他,却又十分的想看,美男出浴图,不常见,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楚夕脑海中竟是些不健康的画面,宽肩,窄腰,大长腿,盛凌云这身材,堪比男模。 「柳夫人让我带她问好,还邀请我们有空去她那里玩耍,据说他们的地方山清水秀是个好地方。」 楚夕努力将眼睛从他胸肌上移开,看向他的眼,不经意间就看到他的喉结滚动一下,楚夕的脑筋跳了跳。 「啊,好,去呗,有空就去。」 「你……怎么了?」盛凌云的声音淡淡的,眉眼中似乎看不到太多的感情。 反倒是楚夕有些慌乱:「没事,没事,我就是觉得柳夫人有些吃亏,来一趟京城,家当没了,孩子没了,男人也没了,如此,还不如留在老家,煳煳涂涂带着一丝思念。」 「也是。」盛凌云端着烛台来到了床榻边,往日里楚夕睡里面,盛凌云睡外面,床铺大的很,睡他们俩人绰绰有余。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楚夕今天躺在床中间,怎么也不想动,如此让盛凌云躺床上时,觉得有些挤,腾不开身。 正准备起床去床里面,楚夕忽然抓住了他的衣衫,轻轻的一拉,猝不及防的盛凌云就这么趴在了楚夕的身上。 楚夕一愣,盯住了他的喉结:「我能摸摸吗?」话音未落,她就上了手,喉结上下滚动,有种很奇妙的感觉。 「嗯?」盛凌云鼻子里冒出一声气息,睫毛细微的颤抖了一下,抿抿嘴,表面还是冷静的样子,心里却失了秩序。 楚夕忽然勐推了他一把:「睡觉吧。」 有时候,人都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楚夕还有些怯懦,气都没鼓起完,就散了。 气氛都烘托到这里了,盛凌云岂能放过她。 眸色幽暗深沉,低头擒住楚夕的红唇,辗转反覆,倾尽了半世思念。 只是就在盛凌云打算再进一步的时候,楚夕像是突然清醒过来,勐的把盛凌云给推开了,一个激灵滚到了床角,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眨眨眼,再眨眨眼,楚夕一脸的无辜。 「那个,那个,我,我还没有准备好。」 盛凌云被她推了一把,差点没从床上摔下来,撑着双臂不解的看向楚夕,藏着欲望的眼神里,尽是不解。 「楚夕,我们是夫妻……」 楚夕:「我害怕。」 盛凌云:「」…… 第136章 梅夫人的青竹酒 盛凌云只好收敛了情绪:「好,我不碰你,睡觉吧。」 他是个君子,从来不愿意强迫女人,尤其是在意的女人。 尽管今天的盛凌云有着从前从未出现过的额冲动,身体里涌动了一些燥热,他很清楚自己是怎么了。 可他依旧不愿意强迫楚夕。 往床边挪了挪,伸手把枕头下的书给拿了出来,就这么靠着床头,安安静静的看书。 那边楚夕看他没有了下一步的动作,心情也平復了许多。 空气中瀰漫着桂花甜腻的香气,很好闻,楚夕心大,往枕头上一躺,秒睡,平缓的唿吸声,让盛凌云感觉刚才的一吻仿佛只是一个梦。 第二天一大早,楚夕醒来后,盛凌云就已经起来了,他穿戴整齐便交代道:「我上职去了,早饭在厨房里,她们都吃过了,你若是起来了就让朦胧给你端过来。」 楚夕迷迷煳煳的答应着,忽而又听盛凌云说:「今日梅林也沐休,你看着他,别让他乱跑闯祸了。」 梅林在国子监读书,认识了一些朋友,梅夫人也再三叮嘱他,莫要泄露自己的身份。 梅林不经常在家,书院是十天休沐一天,就连梅夫人也很难见他一面,不过,看到他日趋成熟,还是很欣慰的。 楚夕起床了,朦胧等她洗簌后,就把早饭端了过来。 院子里能听到梅林朗朗的读书声。 以前黎雪诗母女住在西厢房,如今她们母女离开了,西厢房就让梅林自己单独住一间。 楚夕在正厅吃饭,就看到西厢房的窗户前,梅林认真的读书,对面东厢房的窗边,梅夫人在做针线活。 母子俩不时的四目相对,有种岁月静好的赶脚。 「杨柳和春梅都已经走了吧?」楚夕问。 朦胧点点头:「杨柳一大早就走了,说是今天要熬一锅新香脂,她得去看着。」 「春梅去酒坊了,我这会儿也得走了,店铺要开门了。」 楚夕挥挥手:「你去吧。」 府里还有其他丫鬟,朦胧就离开了,如今他们都有正经事做,府里伺候人的活,都交给了新买的丫鬟。 新买的丫鬟楚夕给起的名也简单,婉婉,兔兔,思瑞,和小芙。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0页 婉婉和朦胧伺候楚夕,兔兔和思瑞是在院子里打扫,小芙伺候梅夫人。 至于家丁都在外院,归东方先生管,楚夕懒得理。 她这边刚吃过早饭,就看到婉婉小碎步走了过来。 「夫人,门外有位公公要见您。」 公公?楚夕皱着眉头想了想,她不认得什么公公。 可毕竟公公是皇宫里才有的物种,见是要见的:「喊他进来吧。」 楚夕稳稳的坐在那里,等来人走进了,她心里『咯噔』一下,竟然是皇上身边的洪公公。 洪公公一进门就规规矩矩给楚夕行了礼,楚夕也起身赶紧还礼。 「公公此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楚夕不认为她应该跟皇宫里的太监打交道,毕竟还有盛凌云,即便是皇后或者皇太后找她,也应该先回给盛凌云打招唿。 她自认跟宫里人不熟。 洪公公却对她十分的客气,展颜一笑,说出了缘由。 「盛夫人,前儿个杂家在你们酒馆买了一斤青竹酒,味道相当不错,想在你这里定上五十斤,不知道盛夫人有没有那么多?」 青竹酒?楚夕眼神闪了闪,似乎明白了梅夫人教她酿酒的用意。 楚夕故意不明就里,心中的欢喜脸上都带出来了。 「青竹酒?五十斤,哎呀,恐怕没有那么多的存货,二十斤是有的,若是要五十斤,需要等上一个月,如果公公觉得可以,等一个月后,贱妾亲自把酒送到您手上。」 洪公公似笑非笑,一下子就把五十斤的酒钱给付清了。 「一斤酒一两银子,这么好的酒,夫人卖得便宜了,若是等这批买卖做好了,夫人的青竹酒就算是十两银子一斤也使得。」 楚夕更开心了,她也想十两银子卖,可问题是谁愿意买单呀。 「公公若是能帮忙宣传宣传,价格就升上去了,谁还跟银子过不去那。」 洪公公付了酒钱,精明的小眼睛私下里扫了一眼,楚夕却敏锐的发现,无论是梅夫人还是梅林,都藏起来了。 洪公公又问:「夫人,不知道这青竹酒是谁的手艺,杂家喝着好喝,如果能让她只为杂家酿制,杂家愿意出一百两一斤的价格。」 楚夕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掩饰不住的开心。 「回禀公公,不瞒公公说这青竹酒正是贱妾的手艺,只不过贱妾有个丫鬟,酿得比贱妾强许多,如今这个酒就是她在酿。」 「丫鬟?多大嘞?长得什么样子?杂家能去看看吗?」洪公公好奇的一连好几问。 楚夕脑海中疯狂的旋转,梅夫人是皇上的妃子,洪公公又是皇上身边的太监,这次他来,很难说不是为了青竹酒。 难道梅夫人就是想通过酒,让皇上来寻她? 楚夕思来想去点点头:「看看酿造的地方也行,只是公公,酒方是保密的,公公莫要多问了,若是公公喜欢喝,贱妾酿的酒仅供公公便是。」 洪公公没想到楚夕这么好讲话,跟随着楚夕来到了城郊的酿酒坊,里面除了春梅还有几个壮汉,几个姑娘。 因为酿酒需要力气,还需要小姑娘的脚去踩酒槽。 洪公公只是在酒坊里转了半圈,待看到春梅后,似乎有些震惊,便匆匆的离开了。 临走的时候,留下话来,让楚夕一个月后,把青竹酒给他送到宫里去。 洪公公给的全款,楚夕自然是紧着他的需求来酿。 但是楚夕并没有告诉春梅实情,只是告诉大家接了个大单子,有人要五十斤青竹酒,让大家抓紧酿,一个月后,送货。 有单子,说明有钱赚,大家都高兴,春梅也干劲儿十足。 只是楚夕回到了家里,就看到梅夫人坐在窗前发愣,手里的活也不香了,拉出来线后,好长时间都没有下针。 「梅夫人,梅夫人?」楚夕喊了她两声,梅夫人反应过来,一针不小心扎在了手指上,冒出了血珠。 楚夕赶紧进了屋子,打算上点药,只见梅夫人把指头含嘴里,微微一笑:「我没事。」 「梅夫人,刚才宫里的那位洪公公,你是不是认识?」楚夕问。 梅夫人愣了一下,苦笑着摇头:「哦,不,不认识。」 楚夕有些好奇:「那他来的时候,你怎么躲起来,我还以为你们是熟人,你故意躲避他呢?」 第137章 酒肆要赚大钱了 梅夫人只是笑笑,并没有回答楚夕,楚夕便明白,有些事情不是她能问的。 「行,我也累一天了,去休息了,夫人也早点休息。」 楚夕关上门要离开,梅夫人温柔浅笑:「楚夕,有些事知道的越少,对你越好。放心,你们对我们母子的情意,我不会忘的。」 楚夕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礼貌的回礼把门给关上了。 洪公公的事情过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竟然都没有再来。 ****** 东宫,太子的书房。 洪公公垂手立在太子赵炽的书桌前,眉眼沉重。 「殿下,应该就是梅妃,虽然我没有见到人,但是她身边的丫鬟春梅就在酒肆里酿酒,若是跟盛凌云没有关系,梅妃怎么会把自己的人和酿酒的方子给他。」 「殿下,皇上对梅妃,其实一直都惦记着,前几日不知皇上在哪里喝的青竹酒,非要奴才去查,奴才顺藤摸瓜找到了盛凌云的府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1页 太子赵炽原本也并不是很在意,可是听到盛凌云的名字,眉毛抖了抖:「又是盛凌云,那位状元郎,被吏部尚书和刑部尚书一起举荐的治世之才,如今成了京城府尹的那个盛凌云。」 洪公公垂手回答:「是。」 赵炽好奇的不是盛凌云,而是他的那个妻子。 「行,你下去吧,派几个人去盯着,盛凌云还有他的那个妻子,一举一动,本宫都要知道。」 「奴才遵旨。」洪公公领命,「殿下,皇上那里要隐瞒吗?」 赵炽没有说要,或者不要,想起自己最爱的女人已经去世,就算是找了相似的,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而皇上最爱的女人如果还在的话,能跟相爱的人团聚也是很幸福的事情,心柔软起来:「梅妃是父皇最爱的女人,就算是让父皇找回来,也没什么,何况,你也并没有找到梅妃本人。」 洪公公眉头紧皱:「殿下放心,奴才一定会把这件事情查到底的。如果找到梅妃,奴才也会先来请示殿下的。」 赵炽点点头,挥挥手,让洪公公离开了。 等洪公公走了很久,他慢慢的放下笔,来到院子里,抬头仰望星空,喜欢的女人已经死了,心里的那个窟窿怎么填都填不满。 「走,去然良媛的院子。」 一晌贪欢,太子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用头枕着胳膊心事重重。 楚然虽然很累,依然扭动腰肢趴在了赵炽的胸前。 「殿下,有心事啊?」 赵炽半天没有说话,摸着楚然细腻的肌肤,脑海中尽是楚夕的脸。 「然儿,你说盛凌云是你妹夫,可本宫怎么查到你差点成为他的女人?」 楚然心里咯噔一下,浑身一僵,汗毛直立。 「殿下,怎么可能,是楚夕那丫头嫉妒贱妾,到处乱说的,殿下不知道,从小我们姐妹,楚夕长得最丑,贱妾模样最好看,她就害怕贱妾把盛大人给抢走,故意说的。」 「其实盛大人最是重情意,况且楚夕的父亲又是他的救命恩人,就算是楚夕长的丑,盛大人还是娶她的。」 楚夕长得丑?赵炽不相信,元宵节的那抹倩影在他心里越来越忘不掉,两三个月过去,他越发想去见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女人。 一想到楚夕,眼前的楚然就不香了,赵炽起身穿衣服。 「太子妃下个月生辰,会宴请一些京城贵妇,本宫跟她说说,你也去帮忙,顺便可以把你的姐妹请过来,盛大人年轻有为,他若是有了政绩,对你也是非常有好处的。」 楚然掩饰不住的惊喜:「真的么,贱妾多谢殿下盛恩。」 盛凌云若是真的被太子看上,一路高升,当然对她也是有利的,毕竟是亲戚,有了依靠,楚然在太子后宫也可以往上升。 她和盛凌云是互惠互利。 ****** 洪公公来楚夕的酒坊订酒,本来也不准备隐瞒谁,很快,不但盛凌云知道了,京城里很多达官贵人也都知道了。 这几天楚夕酒坊的单子排到了年底,开心是开心了,忙不过来了,楚夕就想跟春梅商量,要不要多上几个帮手。 春梅无所谓,反正酿酒的方子梅夫人已经交给楚夕了。 楚夕倒是犹豫起来了,做事就有点心不在焉。 盛凌云回家的时候,就看到楚夕刚洗簌过,披散着头髮,坐在窗前发呆。 进了屋子,拿起梳子,梳着楚夕如瀑布般的头髮,温柔浅笑。 「你有心事可以问我,你家夫君不是摆设。」 楚夕正发愁,听到盛凌云难得的俏皮话『扑哧』一声笑了。 「我也正要跟你商量,你知道洪公公在酒肆定青竹酒的事情吧……」 盛凌云:「很难不知道,大家都说青竹酒连宫里都喜欢,一定有独特的味道,谁都想尝一尝。」 楚夕点点头:「怕失了洪公公的身份,我还按照洪公公的意思,把酒的价格给调高了,原来一两一斤,现在二十两一斤,我自己都觉得不忍心。」 「可是没办法,如今洪公公的酒都没酿出来,其他人就来定购了,我只能抬高门槛,让他们等,愿意等就等,不愿意就算了,没想到还是那么多人定,不过,连带着葡萄酒也水涨船高,价格高了,卖出去也不少。」 生意好是好事,可是量跟不上,也很为难。 楚夕又问:「我要不要多找点人把量给提上去呢?」 盛凌云把楚夕柔顺的头髮梳顺,又熟练地挽了一个简单的髮型,拉着楚夕的手,坐在她的面前,眼神平静而睿智。 「物以稀为贵,其实青竹酒本身的价值没有多少,皇家的价值赋予了它额外的价值,你不用在意他有多少量,定时定量,让他们等着,会使得青竹酒更加让人期待。」 期待值拉高,不就是飢饿营销么,楚夕瞬间明白了盛凌云的想法。 「对哦,如果我们的青竹酒,每天只卖两斤,就算是一斤一百两也会有人买,对了,传说中的五粮醇不就是这么卖的。」 「可是,我只有青竹酒和葡萄酒,要真的一天只卖两斤,价格已经顶天了,会不会不赚钱啊。」 盛凌云更有主意:「那你可以多买点其他的酒,同档次的桃花醉,或者买点中端的,你放心,应该过不了多久,就会有酒商跟你联繫,跟你合作了。那个赚钱买那个,不就行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2页 心里有了主意,就有了规划,楚夕总结了一下,青竹酒只接受十斤以上的订单,零卖的话,价格再涨一涨,并且定量,一天只卖一斤。 第138章 被邀请参加太子妃生辰宴 至于葡萄酒,她也把价格提高,包装也提上去,卖高价。 另外跟宋子文合作,把他的桃花酿买一买,中间抽成,回头看看谁还跟她合作,只要赚钱,都能卖。 酒坊很快实现了利润最大化,这边的胭脂却陷入了瓶颈。 梁娇娘原来的胭脂质量不好,处理了一阵子后,新胭脂上架,竟然因为价格高,卖不动了。 看着这么好的胭脂竟然卖不动,梁娇娘急得嘴上生泡。 杨柳也有些着急了,照这个速度,一天只卖一盒胭脂,很快店铺就会倒闭的。 「夫人呀,你不能光向着酒铺,我这边你也给想想办法呀?」 楚夕手里正拿着一张请柬翻来覆去的看,心里有些郁闷。 「你说我跟太子妃也不熟,她过生辰请我,我能去吗?」 杨柳大吃一惊:「太子妃过生辰?」 楚夕点点头:「我听说太子妃过生辰,请的至少是二品以上的命妇,可你家大人才四品官职,我也不够这个资本呀。」 杨柳想了想说:「夫人忘了,在临济的时候,夫人可是挖到了太子妃妹夫的尸骨……」 如果这么算的话,楚夕也算是太子妃妹妹的恩人,参加太子妃的生日宴,也没什么。 只是楚夕看了看末尾的签名,是楚然的。 也就是说楚然邀请她参加太子妃的生辰宴,她能有这个脸面,是楚然的努力。 楚夕心里就不那么开心了。 心里想了想,把请柬还给送来的那个宫女:「我不去,你把请柬还给你家良媛吧。那天正巧有事。」 宫女脸色有些不好看,冷哼一声:「盛夫人,你可别不识抬举,若不是我家良媛,这种场面,只怕你一辈子也难遇上。」 俗话说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丫鬟,只怕楚然给她下请柬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楚然不过区区良媛,连个侧妃都不是,竟然对楚夕这么趾高气扬的,楚夕无语地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我谢谢她。」 宫女拿着请柬愤愤然离开,杨柳心急地劝道:「夫人呀,多好的机会呀,你若是拿着咱们的胭脂送给太子妃,一定能提高咱们胭脂的名声的。」 楚夕却摇摇头:「如果我作为楚然的朋友去参加太子妃的生辰宴,不但不会提高咱们胭脂的知名度,有可能还会因为楚然的地位,让大家对咱们的胭脂看不起。」 毕竟楚然只是区区的良媛,被朝廷正儿八经的命妇是看不上的。 杨柳嘆口气:「那夫人还有别的办法,让人知道咱们的胭脂吗?胭脂那么好,她们一旦用的就会知道。只是成本高,价格高,捨得买的人不知道,知道的人买不起。」 确实,如今他们的胭脂确实陷入了这么一个瓶颈。 就在楚夕发愁的时候,盛凌云迈着轻快的步伐进来了。 「我倒是你为什么发愁,没想到是这个,给你,不就是太子妃的生辰宴,想去,为夫陪你去。」 盛凌云递给楚夕一个请柬,楚夕打开一看,竟然是太子妃的妹妹,戚婉珍。 「这个……你是从哪儿得的。」 盛凌云眼神躲闪一下,只是须臾便恢復了淡然之色,仿佛刚才的躲闪不存在似的。 「当然是郡主派人送来的,当年在临济县,咱们帮她找到了她丈夫的尸骨,她知道咱们进京后,就想答谢咱们,这不正好是个机会,对了,下个月还有她自己办的赏花宴,到时候咱们也一起去。」 京城里人情往来是必须的,朝堂上,大家都沉默寡言,私下里,皇上也不让大家拉帮结派。 可众人也是需要联络的,于是后宅的女子们找各种藉口,促成他们在一起说话,也是必须存在的。 如今盛凌云在京城的官职并不高,要知道在京城,砸一砖头下来就能砸到一个朝廷命官。 所以楚夕平时确实没有多少机会参加宴会。 但,以后随着盛凌云的官职升迁,机会越来愈多,几乎每个月都有两三次的。 戚婉珍丧偶之后,留在夫家憋屈,回到娘家碍事,太子妃心疼妹妹央求着皇后赐给她一个宅子,并且封了一个清月郡主的名号。 这个朝代的女人地位并不低,戚婉珍一年的丧期过后,就可以改嫁了,改嫁后就跟从前的夫家没有什么关系了。 若是有孩子,孩子是要留在夫家的,若是没有,就更爽利了。 戚婉珍没有孩子,她现在属于有钱又有颜值的单身女子,又是太子妃的亲妹妹,父亲还是朝廷一品大学士,追求她的男子还是很多的。 盛凌云没有来京城之前,戚婉珍是看谁都看不顺眼。 知道那天在街上,她再次遇到了盛凌云…… 楚夕能以戚婉珍朋友的身份参加太子妃的生辰宴,当然比以楚然好友的身份参加好多了。 她心中也欢喜:「杨柳,你去准备两套礼盒包装的润肤乳,润肤霜还有香皂,还要准备几个试用装,就是那种小瓶的,这一次去宴会,我一定把咱们的胭脂名声给打出来。」 杨柳自然也开心,答应一声,竟然转身又去找梁娇娘去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3页 楚夕心里虽然高兴,他们的胭脂终于可以被很多人知道了,可总觉得哪里不对。 和盛凌云一起吃了晚饭,楚夕洗簌完,从屏风出来,才悠悠地问。 「盛凌云,在临济的案子虽然是你办的,可戚婉珍一介女流,就算是要送请柬,也应该送给我,怎么会送去你的衙门。」 「而且我也问胡三刀了,她可是亲自去送的。情况不对呀。」 盛凌云竟然没有回答,起身要脱衣服洗澡:「热水还有吧,我也洗洗。」 楚夕看他慌张的样子,总觉得像是逃避什么。 「趁着我现在对你没有起疑,最好你老老实实交代,若是等我从别人嘴里听出个什么来,咱们俩人可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了。」 盛凌云人都到了屏风旁边了,转而来到了楚夕面前。 「我发誓我对她没有什么心思,至于她对我,我就不知道了,楚夕,我们是夫妻,你要相信我对你的忠诚。」 书里戚婉珍对盛凌云就是死缠烂打,彼时盛凌云并没有把娶亲的消息告诉京城里的人,那时的原主是拿不出手的。 楚夕也知道盛凌云最终也不会对戚婉珍动情,毕竟那个时候他满心都是楚然。 可这种事放在楚夕这里,却感觉像是吃了苍蝇一样噁心和难受。 任谁家的男人被第三者惦记都很气愤,楚夕也不例外。 第139章 这房可真难圆呀 盛凌云睁着清朗的眼睛仔细观察楚夕的表情。 忽而笑了:「怎么,你吃醋了?」 楚夕挑眉,圆熘熘的眼珠子转了一圈,她吃醋了吗? 似乎好像是有点心里不舒服。 吃醋就是在意盛凌云,那她是喜欢盛凌云了吗? 有点喜欢吧,楚夕想。 「是,有点,怎么了,我可是你媳妇儿,作为夫君,难道你不该自律一点吗?要是我在外面招蜂引蝶的,你吃醋不。」 谁知盛凌云轻轻地摇头:「不吃醋……」 楚夕的脸瞬间沉了下来。 盛凌云接着又说:「我会把他的眼珠子给挖下来。」 楚夕:「……」 「行了,你快去洗澡吧,我也要睡了,这几天的事还有很多,既然决定要参加宴会,明天我还想去做两件好看的衣裳那。」 盛凌云拿着书盘腿坐在楚夕的身旁坐下,娴静的很:「我昨天才洗过,今天不洗了,你继续吧。」 楚夕洗过澡之后,是要对全身做一遍润肤的,从脸到脖子再到大腿,脚,抹完之后,再做几个瑜伽瘦身动作,她才会躺下睡觉。 只是今天楚夕总觉得盛凌云再看她,眼神灼热,可每次楚夕看过去,都能发现盛凌云是在认真看书,认真又自律的模样,让楚夕有些怀疑,他是不是再看她。 终于,楚夕还是抓住了盛凌云盯着她看的眼神,不知道该说什么,气氛有些尴尬,楚夕看了一眼手心里的润肤乳,幽幽的问了一句。 「要不,给你也抹点?」 在现代,男人也润肤,男人用的洗面奶,护肤品比比皆是,古代男人不用,楚夕不知道,以为盛凌云看中她的润肤乳想试试。 鬼使神差的,盛凌云点点头。 楚夕本来是准备把多出来的一点,抹身体上了,想了想说:「那你躺过来吧。」 盛凌云很自觉的躺在了楚夕的腿上,扬着脸,轻轻的闭上了眼睛,楚夕把润肤乳一点点涂在他的脸上,发现盛凌云的皮肤其实也挺好的。 眼睫毛又长又密,鼻子高挺,刀削般的下颚线,骨相极其完美。 「你要是个女人,更好看。」 楚夕纤细柔软的手指在盛凌云的脸上,轻轻的抹来抹去,像是一根羽毛在他的心上轻轻的挠。 「你是说我娘?」 「哦哦哦,不是不是,我没有这个……」 『意思』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盛凌云抬手捏了一把楚夕的脸,眼中闪过细碎的笑意。 楚夕:「……」 太子妃的生辰宴还未到,宫里洪公公的酒酿好了,需要给他送过去,楚夕初次进皇宫心里有些忐忑,本想让盛凌云陪着一起。 偏偏最近京城西郊发现一具无头女尸,盛凌云一大早就赶过去了。 楚夕只要亲自押车,穿戴整齐去皇宫,去见洪公公。 古代的皇宫比电视里看到的气派,但是比起京城的故宫似乎又小了点,还未进入皇宫,进了宫道看到十步一岗的侍卫,笔挺威严的站在那里。 楚夕才发现皇宫在这里是威严和权力的象徵,而不仅仅是旅游景点,如此鲜活的出现在她的面前,让她也有些不真实。 「大老远便闻到一股子酒香,这位便是会酿青竹酒的盛夫人吧。」 楚夕坐着马车正看向巍峨的皇宫,走进眼帘的便是太子的仪仗队。 马车瞬间停了下来,楚夕也从马车上走下来,一行人都给太子赵炽请安。 赵炽一看到楚夕的脸,便想起了心里的白月光,仿佛一下子回到从前。 「殿下,喝点粥吧,奴婢亲自煮的,你最喜欢吃的瘦肉粥,咸的。」 「殿下,又喝酒了,奴婢给你准备好了醒酒汤,热的。」 「殿下,天冷了,大殿里凉,穿的太臃肿也不好看,我给你做了个棉背心,护着胸口,也不臃肿,好看的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4页 如今在东宫,太子妃给他准备的粥永远是甜的,醒酒汤是温的,大冬天穿的臃肿难看,本来他就有点胖,穿上去越发像个皮球了。 自从姑姑离开之后,他没有一件事情是顺心的,身边的女人对他好也都是有各自的心思。 从来没有任何人像姑姑一样,全心全意的对他,细緻又耐心,更不会嫌弃他胖,嫌弃他做错事。 楚夕半蹲着给太子行礼,腰都麻了,太子竟然还没让她起身,忍不住,楚夕小心翼翼的抬头,发现太子的眼神飘忽茫然,似乎在透过她,看什么人。 「殿下,殿下……」 「哦,盛夫人,免礼平身。」 被楚夕换了几声,赵炽才醒了过来,脸上闪过一丝歉意。 楚夕:「谢殿下,殿下若是没有什么事,贱妾就给洪公公送酒去了。」 赵炽点点头:「正好本宫也要进宫,一起吧。」 说着,赵炽也从座驾上走下来,就这么跟楚夕并肩而行。 在漫长的宫道上,俩人在前面走,仪仗队和送酒的就在后面跟着。 楚夕没有觉得奇怪,她不知道的是身后的仪仗队惊诧的表情,和送酒人受宠若惊的神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太子赵炽:「听闻盛夫人老家是云县的,跟本宫的然良媛是姐妹?」 楚夕抿抿嘴,这些消息太子应该早就知道吧,毕竟楚然进东宫,还能不被调查。 她觉得太子有点没话找话,尬聊。 「是的,楚然是我大伯家的女儿,也是我姐姐。」 赵炽柔和的眼神打量了一下楚夕:「她总说你胖,还说你丑,本宫看来正好,她那么说,纯粹的是嫉妒你吧。」 这话让楚夕怎么接:「啊,楚然确实比我好看,我从前确实也胖,是跟着夫君去了一趟临济才瘦下来的……」 赵炽故作认真想了想:「沧州临济,那个地方本宫知道,清月郡主的夫君就是死在那里的,听说还是你把她夫君的尸骨给挖出来的?」 楚夕干笑:「意外,县衙后花园的花,我欣赏不来,打算把花给刨了种菜,无意间发现的,偶然,纯粹偶然。」 赵炽点点头:「他也是拳拳孝心,非要去临济挖什么千年人参,结果把命给搭进去了,说来害他的人还是他的下人,亲自举荐去当的县丞,唉,人心难测。」 楚夕:「……」 她其实并不是太想聊这个话题,因为她对案情并不熟悉。 默默地陪着太子又走了一段,楚夕发现这个宫道怎么这么长,好像走不到头似的。 「盛夫人平日里喜欢做什么?」 楚夕:「啊?哦,最喜欢赚钱。」 「哈,是么,盛夫人真实在。」 跟姑姑一样,姑姑说钱最让她安心,珠宝首饰她也不能戴,只有银票让她有安全感。 第140章 太子心中的白月光 等楚夕走到了皇宫门口,感觉腿都废了。 本身她平时都不怎么装扮,如今要进宫了,总是要收拾一下,古代人头饰沉,鞋是布鞋,抬头挺胸的,走路又慢又远。 好不容易来到皇宫门口,没想到才刚刚进门,宫里竟然还有那么远没有走。 「哎……」楚夕腿一软,差点摔跤,电光火石之间,赵炽一把拉住了她:「小心。」 楚夕累得腿都软了,左右看看也没有别人,一屁股坐在了皇宫高高的门槛上。 「不行,我太累了,走不动了,太子殿下,麻烦你派人进去把洪公公给喊出来,现在就把酒搬进去行吗?」 赵炽看着楚夕红扑扑的小脸,笑了,竟也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冲着服侍自己的太监勾勾手指:「去,领着他们把酒送御膳房。」 太子的吩咐,谁敢抗命。 楚夕缓缓吐出一口气,看到太子跟她一起坐门槛上,『扑哧』一声笑了:「殿下,我一个白衣,没有那么多规矩,你可是太子,跟我一起坐门槛,怕是被人耻笑的吧。」 赵炽也笑了:「没关系,反正也没人看到,再说你坐着,我站着,更不符合规矩。」 楚夕微微一怔,原来如此,赵炽是太子,在他面前,只有他坐着别人站着的份,就算是坐地上也不行,只能跪着。 而楚夕确实对古代的规矩不懂那么多,累了就随便一坐,也没想那么多,反倒是太子赵炽为了迁就她,跟她一起坐门槛,不然,楚夕就是犯了大不敬的罪。 在古代,大不敬可是要杀头的。 想通之后,楚夕赶紧从门槛上站了起来,尴尬的看着太子。 赵炽却一点都不在意:「天热,累了吧,他们要去送酒,还需要一些时辰,我知道附近有个偏殿,咱们去那里休息吧。」 说完,赵炽率先进了宫,带着楚夕走了一盏茶的功夫,果然有一个很小的偏殿。 偏殿被收拾的很干净,看样子像是时常有人居住,赵炽挥挥手,不多时就有侍卫送茶点进来,楚夕才知道,这里是宫里禁卫军晚上值班临时住的地方。 接下来的时间,楚夕发现这位太子很健谈,很擅长察言观色,提了两三个话题就提到楚夕最感兴趣的赚钱上了。 太子说起楚夕酿的青竹酒,味道跟小时候宫里梅妃酿的酒是一个味道,又小声说了皇上和梅妃的八卦,接着说这个青竹酒能让她赚一大笔钱,限量供应是最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5页 楚夕说自己酿的葡萄酒是最好的,太子就说想尝尝,楚夕说可以送一斤给太子尝尝,太子忽然问楚夕的葡萄酒叫什么名字。 楚夕:「相思醉,醉相思,在临济县有位朋友给起的名字。」 宋子文把自己酿的葡萄酒名给她了,因为楚夕酿的比他好喝,更甜,更醇。 一来二去,太子又要了十坛相思醉。 嘴里喃喃自语:「相思醉,醉相思,一定是好酒。」 就这样,楚夕第一次进宫,太子赵炽全程陪伴,尽管消息封锁了,可该知道的人还是知道了。 太子妃听说了,倒是一点都不介意,以为太子喜欢楚然,对楚夕好一点没什么。 楚然听说了,心里很是欢喜,以为太子是因为她,对楚夕另眼相看。 盛凌云知道了,心里隐隐感觉那里不对,但是,他又想不出什么来,因为前世太子只对楚然情深意重,楚然还生下了他唯一的孩子。 直到这天晚上。 送楚夕离开的赵炽,心中难解相思。 一边喝着楚夕送来的葡萄酒,一边挥毫泼墨,他心里那个最爱的女人,永远的白月光,跃然纸上…… 这天晚上盛凌云和楚然都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情景是一样的,都是前世发生的事情。 楚然怀孕了,这一次她不能被人知道,她要保护孩子,找到东方游让他出主意。 东方游给楚然建议,这个时候在后宫低调点最好,等她月份大了,再让太子妃知道,太子妃为了太子的子嗣也会保护她的。 于是就让在宫外的盛凌云,往太子宫里送漂亮的女人。 可太子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呢? 盛凌云千方百计地打听,终于知道太子心中一直有个白月光,那个白月光是把太子从小照顾到大的宫女。 只是宫女已经死了,太子对她念念不忘。 于是盛凌云找人画出那女子的画像,企图找一个差不多像的女子,送太子身边。 可是等画师把那女子的画像给画出来,盛凌云只觉后背发凉,浑身直冒冷汗,脑袋『嗡』的一声,从梦中惊醒。 慢慢地扭头看向枕边人,他的心底一片冰凉。 画像里的女子跟楚夕竟然有七分像。 元宵夜,太子初见楚夕时,失魂落魄,从河边蹚水来到楚夕面前,目光灼灼。 每次太子见他,虽然都说一些朝政,可总能绕到楚夕的身上。 这次楚夕进宫送酒,太子又一直陪着…… 原来,原来竟然如此。 若说楚然与那宫女有三分像,那楚夕就有七分。若前世太子为了楚然,不惜对抗太子妃和她娘家,那这一世楚夕已经嫁给他…… 盛凌云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 他大手摸到了楚夕的脸上,爱怜地捏了捏,楚夕睡得正香,忍不住把他的手拍下来。 「困,别碰我。」 盛凌云:「楚夕,你吃胖点才最好看。」 楚夕:「……」 做梦呢吧,神经病,赶紧睡觉吧。 东宫的楚然,也做了一样的梦,她来到太子的书房,看到一个女子的画像,画像竟然跟她有三分像。 楚然心里欢喜,以为太子真心喜欢的人是她,一直到她把孩子生下来,以为母凭子贵升到侧妃,却换来太子妃的讥讽。 「就算是那个女人生下孩子,最多也是良娣,你……别不知足了,已经不错了,若是等他当上太子,哼……」 太子妃没把话说完,但是楚然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但是,太子妃说那个女人,楚然忽然想起太子书房里挂的画像,难道不是她吗? 勐然,楚然从梦中惊醒,心里充满疑惑。 这一世没有孩子依靠的楚然,想去太子的书房看看,看那个画像里的女人到底是谁。 夜深人静,就算是东宫里的侍卫此时也有点睏乏,楚然一个人挑着灯笼,端着一碗燕窝,急匆匆往太子的书房走去。 太子喝醉了,对着那个画像又哭又笑,眼神里说不尽的温柔和深情。 「姑姑,我好想你,很想,很想……」 第141章 太子妃生辰宴 楚然紧紧盯着那幅画像,眼神冷得能猝出冰块。 原来太子心心念念的人早已经不在了,原来太子之所以喜欢她,只是因为她长得像那个女人,原来太子之所以陪楚夕进宫,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楚夕长得比她更像那个女人。 楚夕,楚夕,抢了她的凌云哥哥…… 抢了她的戒指…… 如今又要跟她抢太子么…… 楚然怎么把燕窝端过去的,又怎么把燕窝给端回来,一个恶毒的计划在她脑海中,逐渐成形…… 盛凌云最近两天有些心烦,也不知道是天气太热,还是怎么回事。 一大早,刚出了院子,迎面就看到巷子里热热闹闹的,似乎在搬家,他心事重重,根本顾不上看热闹,转身就走。 谁知就碰上了戚婉珍,大老远便热情的喊住了他。 「盛大人,早上好呀,没想到你竟然住在这里,简直太巧了,我也要搬过来住,喏,就在你隔壁,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 戚婉珍的丫鬟皱皱眉,忍不住嘟囔:「明明是故意买的隔壁的院子,还说凑巧,郡主,这种地方的院子最多五百两,你可花了一千两呢,一千两……」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6页 戚婉珍挖了丫鬟一眼,继续跟盛凌云打招唿。 盛凌云却没有一点心思,客气又疏离道:「哦,那还真是巧,恭喜郡主乔迁新居,恭喜,恭喜。」 盛凌云就这么走了,戚婉珍喊了他两声也没有回应,有些气馁。 丫鬟劝她:「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只是郡主,盛大人可是有妻子的……」 戚婉珍却丝毫不在意:「有妻子怎么了,本郡主只是喜欢他,又不是非要嫁给他,我们在一起喝喝小酒,吟诗作对也是可以的。」 丫鬟无语的翻了个白眼,你是郡主你说了算。 消息像阵风一样,飞到了楚夕的耳朵里。 本以为她会很生气,没想到楚夕生气归生气,却也无所谓。 书里戚婉珍就喜欢盛凌云,到了了盛凌云也没搭理她,即便是重活一世,盛凌云也不会搭理她。 倒是盛凌云也许会利用她,也说不定。 楚夕拿着抽屉里的请帖,忽然明白了,太子妃生辰宴的请柬,是戚婉珍送来的。 其实她大可以直接送给楚夕,只是她对盛凌云感兴趣,便把请柬给了盛凌云。 这次生辰宴,应该会很热闹。 确实很热闹,太子妃,未来的国母,她过生辰,不但太后有赏赐,皇上和皇后也有赏赐。 一大早东宫宫道已经被堵的水泄不通了。 楚夕也早早的装扮一番,和盛凌云一起坐着马车前来。 「听说上次你来送酒,听说是太子亲自送你进宫的……」盛凌云语气酸酸的。 楚夕歪着脑袋看了他一眼,晃了晃手里的请柬:「这个请柬是太子妃的妹妹亲自给你的……」 都有花边,咱俩谁也没别说谁。 盛凌云气闷,马车堵上了,他看了一眼前面:「下车吧,咱们走过去,马车是进不去了,别耽误了宴席。」 啊,还要走,楚夕上次都累得腿疼,这一次又是这么远。 盛凌云瞅着楚夕愁眉苦脸的样子,笑了。 「无妨,你若是走累了,我可以背你。」 这种大庭广众之下,被人背着,她是有多虚弱。 算了,忍一忍也是可以的。 还没有走多远,戚婉珍竟然也碰到了,并追了上来。 「盛大人,好巧啊。」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巧什么巧,本就是邻居,他们出门,戚婉珍就跟在身后,大概为的就是这一刻相遇吧。 盛凌云一只手抓住楚夕的手,也没有对戚婉珍行礼,只是淡淡的点头:「郡主。」 「一起吧。」戚婉珍大大方方的跟他们走在一起。 仿佛她对盛凌云的旖旎只是楚夕小心眼的猜忌,人家俩人清白着呢。 前面也碰到很多被邀请的人,戚婉珍像一只展开花翅膀的蝴蝶,与每一个人打招唿。 盛凌云一直拉着楚夕的手,与戚婉珍错了半个身子,看她与人社交,正好替他挡了些许尴尬。 戚婉珍还非常体贴的跟盛凌云和楚夕,介绍每个朝廷官员家里的情况,如数家珍,听得楚夕都对她很佩服。 人多,一路走来,倒也没有上次那么累。 过了宫道,到了东宫,楚然一看到盛凌云便迎了上来。 「凌云……盛大人,楚夕,你们可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说着楚然扫了盛凌云一眼,伸手想去把盛凌云手中楚夕的手给接过来,却看到盛凌云把手往后一闪。 「一起走吧。」 楚夕把手中的请柬,递给戚婉珍,戚婉珍意味深长的看着楚夕一笑,把请柬转手给了门口的侍卫。 意思很明显,楚夕和盛凌云是戚婉珍的朋友,而不是楚然的。 戚婉珍是知道楚然和楚夕的关系的,毕竟太子宠幸楚然的消息太子妃早就跟她说过。 从前她也没怎么在意过,如今楚然和楚夕一起出现在她面前,冲击力还是很明显的。 「盛大人,盛夫人,咱们进去吧,我姐姐早就想见一见盛大人了。」 楚然就算是太子的良媛,也是妾,在戚婉珍那里不够看的。 楚然没想到自己一番好意,竟然被人瞧不上,气得脸色发青。 就在此时,太子赵炽疾步走了过来,虽然是冲着戚婉珍来的,可他的眼神却落在了楚夕身上,眼底的惊艷是掩饰不住的。 「婉珍,你姐姐一大早便惦念着你,快去见她吧。」 盛凌云跟太子行礼,果然人比人要气死,盛凌云清秀俊逸,玉树临风,太子又矮又胖,就算是穿上了太子的龙袍,也总感觉扔人堆里只见衣服不见人。 太子很显然不知道自己外形不如别人,毕竟他身份尊贵,是所有人都望尘莫及的。 戚婉珍带着楚夕进了内院,盛凌云便留在了外院,与来的官员寒暄。 太子也只是跟他们闲聊几句,追着心上人的脚步也进内院里去了。 盛凌云眉心微微蹙起,脸色更淡了。 太子妃的宫殿越发的热闹,众人都送了礼,在戚婉珍来的时候,达到了高潮,太子妃看到自己妹妹来了,顿时越发开心了。 「你可来了,快来,做本宫身边,都好几个月没见了,让本宫看看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姐妹俩说话,倒是把楚夕和楚然晾在了一旁。 楚然早就习惯了,楚夕也并不在意打算随便找个角落坐下,没想到戚婉珍带着楚夕直接来到了太子妃的面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7页 「姐,我把我恩人带来了,你看……」 第142章 拙劣的计谋 恩人……太子妃看的可不是恩人,而是她的情敌。 太子妃的眼光落在楚夕的脸上,眼神骤然凌厉,闪过一丝惶恐,却被戚婉珍一把握住了手。 「姐,你说巧不巧,她不但是我的恩人,还是然良媛的妹妹,是盛凌云的妻子,姐……」 毕竟是姐妹俩,戚婉珍挑挑眉毛,太子妃都知道她心里一定有什么鬼主意。 太子妃拉住了楚夕的手,忽而亲热的一笑,竟然把手上的镯子去掉一个,戴在了楚夕的手腕上。 「盛夫人,多谢你找到了妹夫的尸骨,小小的见面礼,请收下吧。」 楚夕收下了,可总觉得送手镯有些不对,哪怕送点金银呢。 「是我们应该做的,娘娘不必挂心。」 太子妃依然不松手,眼神在楚夕脸上转了又转,忽而一笑,小声嘟囔:「像,实在是像,比然良媛更像。」 「像什么?」楚夕想听清楚一点,太子妃笑笑:「没什么,是觉得你像一个故人,只是故人已去,有些心伤,无妨,已经过去了,盛夫人一起去花园里走走吧。」 大家都来得差不多了,太子妃带着众人来花园里散心。 闲言碎语中,楚夕终于知道自己像谁了。 太子的白月光。 心里勐然一个机灵,与太子的相遇,太子对她的反常一下子就能解释的了了。 但这却并不是一个好事,因为前世,楚然跟太子妃斗得你死我活的,楚夕可真心不愿意牵扯到太子后宫中来。 可她不愿是一回事,有人非要拉她入局,又是一回事。 逛着逛着,楚然把对后宫路径不熟的楚夕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 「楚夕,你知道吗?我上次小产之后不能生了,你知道这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我将是凌云哥哥手里的废棋,可是我想帮凌云哥哥,他有才有凌云志,我要成全他让他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楚夕,你帮我就等于是帮凌云哥哥,也是帮你自己知道吗?」 楚夕皱眉,有些不耐烦:「你不用这么劝我,到底想要做什么,你直说好了。」 谁都不是傻子,在这里pua谁呢。 果然,楚然紧紧抓住了楚夕的手:「凌云哥哥家里有个戒指,你知道吗?他有没有告诉你这个戒指有什么异常,有没有把戒指给你?」 戒指?楚然是想要那个异能空间吧,幸亏盛凌云早就知道楚然重生的事情,不然,楚夕一不小心还真的会告诉她戒指的秘密。 楚夕此时只能装傻:「什么戒指?我不知道。婆婆倒是给了我一个戒指,也不是挺贵重,谁知道盛凌云前不久忽然又给我要过去了,唉,你说我好歹是他妻子,连个戒指都不留给我……」 楚然心里一喜,难不成盛凌云发现了戒指的秘密,要把戒指还给她? 楚然见楚夕什么都不知道,也不再逼问她,拉着她往一处偏殿走去:「累了吧,休息一下吧,宫里的酒宴要在午后才开,还有一个半时辰,就在这里陪说说话吧。」 楚夕是累了,但是对于楚然的举动,她可是警惕的很,一进房间,她便闻到一股子说不出来的香气,忙屏着唿吸。 「我不是很累,咱们还是去逛园子吧。」 谁知楚然竟然拉着楚夕的胳膊往里面拽,楚夕心下一横,手里忽然撒出一团白雾,楚然顿时感觉头晕目眩。 「楚夕,你……」 「楚然,你那点小心思就留给自己吧,我可不愿意掺乎你们的事情,就连盛凌云都让我离你远点,你还非往我身边凑,没办法,这是你自找的。」 楚然晕倒了,楚夕把她扶到偏殿里的软塌上,还细心的用被子盖着。 门一关,她急匆匆的离开了。 只是她并没有走远,躲在一旁看到底楚然会把谁引过来,一盏茶的时间,没想到竟然是太子。 楚夕顿时明白了楚然的想法,既然都是重生的人,自己为什么受宠自然明白,她这是要把楚夕献给太子,增加她争宠的筹码。 楚夕气唿唿的离开了,正好碰到前来寻她的盛凌云。 盛凌云一看到她顿时松了口气,紧张的把她拉到了假山洞里。 「我刚才看到太子急匆匆的走了,怕出什么事,就跟过来了。」 楚夕气愤地白了他一眼:「跟过来就对了,要不是我机灵,过不了多久,大家都知道太子跟你家夫人私相授受了……」 盛凌云几乎不用想,就知道是楚然的主意。 「你是怎么脱身的?你都知道了?」 楚夕更生气了:「说好我们之间没有秘密的,有些事,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才是,而不是让我从别处听说。」 盛凌云真诚道歉:「对不起。有些事情我也不确定……」 楚夕转念一想,盛凌云也没见过太子的白月光,只知道楚然跟白月光长得像,那想到楚夕更像。 「楚然算计我,屋子里点着薰香,太子又进了房间,你看吧,要是被她得逞,以后我就是太子的女人,太子会对你有所补偿,给你升官发财,但是,你记住,盛凌云,你是用你媳妇儿换来的官位,你有脸要吗?」 窄小的假山洞里,盛凌云与楚夕挨得很近,他伸手就把楚夕给搂在了怀里:「我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这一天我都盯着太子,楚然的事与你无关,楚夕,我说过,你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每天开开心心的便好,一切有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8页 楚夕娇嗔的瞪着盛凌云,气恼道:「等着吧,楚然这次没得逞,指不定还有下一次,对了,还有戒指,楚然也一直惦记着。」 楚夕把戒指从脖子里取出来,空间里有很多药材,还有银子,粮食等等,不能怪楚然一直惦记着,就算是只有灵泉,也能把楚然的不孕不育治好,让她怀上太子的孩子,走上人生巅峰。 盛凌云却把戒指重新塞她怀里:「你收好就行,现在我这里有一枚,还是老样子,无论楚然问你什么,你都推託不知道。」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脸,柔软细滑,让他有点心猿意马。 就在此时,花园里忽然乱糟糟的。 「出了什么事了?」 「太子和然良媛光天化日在屋子里亲热,被太子妃发现了。」 「怎么能这样,知道然良媛受宠,可今天是太子妃的生辰,而是还是大白天,真是个狐狸精……」 「就是就是,太子妃罚然良媛跪着,太子好像……病了……」 第143章 楚然来信求助 东宫太子出现了糗事,在太子妃的生辰宴这天与然良媛苟且,还得了马上风,当场人差点没了。 御医和京城名医都来了,但是,消息被太子妃给压下来了,很多人只知道太子病了,并不知道太子的隐疾。 楚然被太子妃罚跪,还被一下子从四品良媛降到了七品诏训,丢尽了脸面。 太子妃生辰宴的第三天,楚然的求救信就递到了盛凌云的府上。 收信的人是楚夕,扫了一眼信封,是楚然的字迹,丝毫不在意。 她今天高兴得很。 太子妃的生辰宴上,楚夕送了太子妃一套化妆品,同时也送了戚婉珍一套,另外拿了一些小样儿也都送了出去。 因为楚夕在众女人面前展示了她美容手法,还有更先进的美容理念,对于变美,没有女人会拒绝的。 这不,蝴蝶效应就来了,今天的胭脂铺里都是人。 就算她定的胭脂套装价格很高,在那些贵妇人眼里也不算什么,毕竟东西是实实在在的好用。 「给太子妃的不是这种,是更提纯的,吸收更好,那种东西一锅只做出来一套,很难得,所以更贵。」 「这种一套都二十两?」 「基础护肤,二十两不算贵,还有这一种胭脂,一盒就五十两,更细腻。」 楚夕做出来的好东西,再加上樑娇娘高超的推销手段,前几天还愁眉苦脸的杨柳,今天基本上是一路笑回来的。 「夫人,太好嘞,咱们的胭脂一下子都卖出来了,真没想到,那些有钱人的丫鬟,用的也都是一两一盒的。」 古代贵妇人不但自己买,也会给一直伺候自己的下人买,丫鬟婆子,都有,她们吃穿用度比平常老百姓都好。 听着杨柳滔滔不绝讲述今日胭脂铺的生意,楚夕开心的很。 「现在只是刚开始,别着急,以后咱们还有更赚钱的。」 夜深了,大家都休息了,盛凌云却还没回来,楚夕到底忍不住好奇,拿起了楚然的那封信。 是一封求救信,两个意思,第一是让她恢復生育功能,好给太子生个孩子,第二如果她无法生育,最好找一个能顶替她的人,就差把楚夕的名字写出来了。 让楚夕替她进东宫,取得太子的欢心后,生下孩子。如果盛凌云实在是喜欢楚夕,也可以把她送回来。 说得委婉,其实就是想借楚夕的肚子生孩子,还不想让楚夕享受她的荣华富贵。 「打量所有人都是傻子……」楚夕嗤之以鼻,刚准备把信给撕了,脑子一转,把信又放回了远处。 她想看看盛凌云是怎么个主意。 盛凌云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一身的酒气,楚夕有些嫌弃。 「怎么又喝酒,连着多少天了,你最近酒局挺多呀。」 盛凌云微醺,笑着捏了捏楚夕的脸:「没办法,太子邀约,我岂能不去。」 太子?楚夕有些生气:「好好的,他不当自己的储君,天天跟你推杯换盏的,是不是有什么事?」 盛凌云脱了鞋子和衣服,简单洗簌了一番,往床上一躺,笑得很无奈。 「聪明,不过我怎么可能跟太子一起喝酒,是他手下人,拉帮结派的,放心,我能推都给推了。」 楚夕虽然很生气,也很无奈,酒文化自古都有的,有些事情正经场合不能说,都是在酒宴上达成了某种协议。 「对了,楚然给你写信了,我给你放书房了。」 楚然?盛凌云重重的嘆口气,闭上了眼睛:「这个时候她会给我写什么信?无非是让我帮她,不是让她生孩子,就是给她找一个生孩子的女人。不要搭理她,楚然太不听话了,若是安安静静的也就罢了,若是再敢有龌龊的小心思,哼……」 盛凌云话没有说完,人就打起了轻鼾,看来是真醉的不轻。 楚夕没想到盛凌云连信都没看,都猜的七七八八,俩人都是重生的,这场博弈到底谁胜谁负,楚夕拭目以待。 第二天,天不亮,盛凌云就出去了,楚夕还没睡醒,迷迷煳煳,楚夕听到了盛凌云对朦胧的吩咐。 「最近几天别让夫人出门了,京城有点乱,要是夫人实在是想出门,你一定要贴身保护。」 朦胧:「是,大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9页 楚夕不耐烦地翻了个身,京城最近确实出了个杀人的案子,无头女尸的案子还没破,又有一个年轻女子被杀,接二连三的案件,逼得刑部和京城府尹联手破案,谁都没有休息好过。 可这些案子跟她也没有多大关系。 楚夕胆小,她依然决定不出门。 天气越来越炎热,楚夕吃了早饭,看到梅夫人还在做针线,端了茶来到院子的树荫下,招唿梅夫人一起喝茶。 梅夫人看着她笑笑,把针线盒干脆也搬出来,跟楚夕一边说话一边做活。 「夫人,如今家里有丫鬟,这些活可以给他们做。」 楚夕不擅长做针线,自然也不清楚针线活有什么好做的,梅夫人温柔浅笑。 「这都是林儿的,别人做的针脚太粗,他穿不惯,从小到大,他就没有穿过别人做的衣服。」 楚夕有些钦佩:「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梅夫人温柔的扫了楚夕一眼:「你现在还没有孩子,不懂,等你有了孩子就明白了。」 楚夕干笑:「我年纪还小,不着急要孩子。」 实际上,她还没有跟盛凌云圆房,哪来儿的孩子。 说着话,楚夕拿起梅夫人已经缝好的衣服仔细的看,确实针脚细密,像是机器做出来的一样,针脚匀称。 「梅林的衣服,里里外外都是你亲自做的,也难怪你每天都在做活。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说的不错。」 他们的宅子里竟然有人闯进来,楚夕被吓了一跳,起身看到一位五十多岁的老男人,就站在他们的院子里,双手背在身后,挺着个大肚子,身材又矮又胖,跟太子有一拼。 「你是什么人?竟敢私闯民宅……」楚夕刚打算呵斥他,却一步错眼,看到了男人身后的洪公公。 洪公公就站在月亮门口,对着楚夕拼命使眼色。 楚夕心里勐然一紧,这个跟太子很像的男人,是皇上。 皇上无声无息的来到她的院子里,为的是她面前的女人,梅夫人。 楚夕心里一下子清楚了,却假装惊恐的样子,就看到洪公公沖她招招手,楚夕拎着裙子,一路小跑离开了。 「洪公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夫人,泼天的富贵就要到了。」 第144章 梅妃被接走了 皇上到底抵不住对梅妃的思念,悄悄的出宫来见她了。 至于他们见面说了什么,楚夕怎么可能知道。 她的人被洪公公带来的侍卫们都看管着,没有一个下人敢进院子里的。 楚夕看了一眼被他们抓住的朦胧,讨好的塞给洪公公一锭银子。 「她是我的侍女,麻烦公公通融一下,给放了吧,我这就带她出去吃茶。」 洪公公却不敢接她的银子:「哎哟,夫人,你该干嘛干嘛去,只是嘴巴严一点就行,陛下这次是微服出宫,梅妃是要被接走的,盛大人和夫人照顾梅妃和三皇子这段时间,陛下定然是有奖赏的。」 只见楚夕震惊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什么?你说什么?梅夫人和梅林是谁?」 看着楚夕似乎一点都不知道内情的样子,洪公公很满意。 「嘘。别打听,以后就知道了,你不是要去逛街吗?去吧,两个时辰后,再回来,记着,你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看见。」 说着洪公公又把银锭子塞回了楚夕的手里。 楚夕福了福,招唿其他下人,都让他们在外院子里待着,听从洪公公的指令。 她则带着朦胧干脆去酒铺了。 朦胧不知道梅夫人的身份,一路上紧张的不得了,也难得她嘴巴紧,一直到了酒楼,才悄悄的打听洪公公的消息。 楚夕却没告诉她,跟洪公公一样,神神秘秘的。 「别打听,过几天就知道了。今天咱们在外面吃顿好的。」 皇上微服私访来到盛凌云家里的消息,虽然做了封锁,可该知道的还是知道了。 东宫太子的书房 太子赵炽心中一紧,声调都变尖了:「什么,父皇去了盛凌云家里?他要做什么?姑姑当年被他们合伙给逼死了,他们还要再枉杀人命吗?」 侍卫赶紧跪下解释:「殿下,先不要紧张,盛夫人没事,她带着丫鬟出门了,属下看到陛下还有洪公公还在院子里,他们似乎并不是为了盛夫人,而是在他们家居住的梅夫人。」 听到楚夕没事,赵炽的心里才缓缓松了口气,慢慢的坐了下来。 「梅夫人?」 赵炽忽然起身道:「父皇既然微服出访,咱们也出去走走吧。」 侍卫不知道赵炽要做什么,只能跟着,只见赵炽也换了一身常服,只带着他一人,骑马来到了京城繁华的大街上。 待他看到酒楼上,楚夕的身影,把手里的缰绳交给了侍卫。 「本宫遇到了一位故人,咱们就在这楼里吃点东西吧。」 侍卫抬眼也看了一眼楚夕,心中颇为无奈,作为保护太子的侍卫,他只能提了万分的小心。 楚夕没想到,只是吃顿饭,竟然也能跟太子偶遇。 刚准备起身,太子却轻轻『嘘』了一声:「我如今是二公子,夫人切莫露馅儿了。」 楚夕皱眉悄声问:「殿下,这是微服私访?」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0页 赵炽微微一笑,点点头转移了话题:「夫人点的什么菜,似乎我没尝过,若是夫人不介意,我能坐下来一起尝尝吗?」 楚夕能说『不』吗? 让店小二重新拿了一副干净的碗筷,朦胧腾出自己的位置,被侍卫叫到了隔壁的桌子。 赵炽也不嫌弃她们吃剩的,每一样菜都尝了两口,边尝边点评。 「味道不错,我都没怎么吃过,这菜叫什么名字?」 楚夕点的菜是她喜欢吃的,也是宋子文根据她说的做法,新加的菜。 「红烧肉,肉里面加糖,味道有甜有咸,十分独特。」 红烧肉又叫东坡肉,最早是苏东坡创作的做法,这个架空的时代没有苏东坡,所以也没有红烧肉。 赵炽尝了一块,忍不住赞嘆:「好吃,好吃,回头也让他们给做一个。」 「这个又是什么?」 「青椒炒肉丝。」 「青椒?是什么东西?」 「是一种绿色的辣椒,咱们这儿的人不吃辣,在山区有,是野生的,有点辣,味道不错。」 「这个是什么?说是肉不是肉,吃起来,像是豆腐?」 「是豆腐干,确实是豆腐做的,晒成干,炒菜,凉拌都好吃,还有豆腐皮,也是豆腐做的。味道也不错。」 赵炽看楚夕点的几个菜,都是他没见过的,详细的问了一遍,楚夕也能说出个大概,一问一答,倒也消耗了不少时间。 这些对于皇宫里的菜餚来说,都是粗茶淡饭,楚夕看赵炽吃的还挺多,善意的提醒。 「你少吃点吧,粗茶淡饭,弄不好是要拉肚子的。」 赵炽冒着精光的小眼睛看了楚夕一眼,还真的听话的放了筷子。 大度的苦笑:「我饭量其实不大,只是看着胖,没有人敢让我少吃,你是……第二个。」 楚夕隐隐有种不好的感觉,难不成白月光是第一个? 「饭量不大,身体肥胖,可能是脾胃不好,身体有湿气,我从前也是这样的,差不多二百多斤,胖的像头猪。」 赵炽听完哈哈大笑:「我听楚然说了,她有个妹妹很胖,你现在也不瘦,在我看来,正正好,你那个姐姐,太瘦了,不好看。」 楚夕如今确实不瘦,差不多一百三十斤左右,属于微胖类型,浑身上下肉肉的。 所以,楚夕得知太子喜欢她,自己也有点不太相信,男人不都是喜欢瘦骨如柴的女子吗? 楚夕揉了揉肚皮:「我如今在减肥。」 谁知赵炽却摆摆手,摇摇头:「不要减,这样就很好,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刚刚好。」 楚夕干笑:「我减肥是因为健康,太瘦不健康,太胖也不健康,殿……二公子,若是你不介意,我给你把把脉,我懂点医术。」 赵炽很大方地把手腕放桌上:「好,来。」 侍卫看着楚夕的行为直皱眉头,每三天宫里御医都会给太子请平安脉,据他所知,这位盛夫人也不是大夫,怎么就给太子把脉,八成是趁机接近太子。 忍不住,他把手放在了刀柄上。 只是片刻,楚夕就松了手:「公子身体很好,虽然有些虚热,多喝开水就好了。」 楚夕也知道太子不需要她把脉,她只是好奇,太子为什么就不孕不育呢? 好奇心,害死猫,楚夕把完脉,收了自己的好奇心。 御医比她医术高明,御医都说太子没问题,大概不是太子的原因,至于其他的,楚夕哪管得了。 赵炽看着楚夕纤细的手指放他手腕上,心狂跳了几下,等她迅速的把手指收回,失落的神色几乎掩饰不住。 「夫人说的很对,最近常饮酒,有些虚热。」 第145章 听说你给太子把脉了 楚夕顺嘴劝道:「酒不能常喝,喝多了伤身。」 赵炽重重的嘆口气:「我岂能不知,不喝也伤身,夫人的相思醉,让本公子最相思,每天都想喝,总也喝不够,喝多了伤身,不喝伤心……」 楚夕:「……」 一语双关,这话让楚夕好尴尬呀,怎么接,怎么接? 「若是公子喜欢,贱妾给公子多酿一些,酒味淡点,应该会好多了。」 喝吧喝吧,喝死最好,反正早晚要死的。 赵炽眼神一亮:「甚好,那就规定每十日,夫人给本公子送一坛,若是夫人能亲自送来,本公子愿意以十倍价格购买,可以吗?」 楚夕眉心一皱,这是送酒呀还是送人呀,还十日一送,两口子过家家都没有那么频繁地,伤身体。 楚夕当场拒绝:「那怎么行,相思醉需要时间发酵的,时间越长越好,最少也要一百天,十天?如今的相思醉没有那么多存货了,再说上次不是已经给公子送十坛了么。」 楚夕假装听不懂赵炽的暗示,装得很清白。 赵炽深深的看了她一眼,黑白分明的眼眸里,能清楚的印出自己的影子,他都能看到自己的神情焦虑,期盼。 「哦,是啊,还有一些,那就回头再说吧。」 赵炽低垂着眼眸,掩饰着自己浓浓的哀伤。 一时间,俩人谁也没有说话,空气也变得凝滞。 「公子,他们的人来了。」 「谁来了?」楚夕一脸懵,不知道说的是谁,就看到赵炽人已经起身要离开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1页 「今天的饭菜不错,这个送给你,回头进宫送酒,无人敢拦。」 赵炽说完,一块玉佩放在桌上,他和他的侍卫匆匆离开。 等过了好大一会儿,楚夕才看到,两顶小轿从他们家的方向往皇宫走去,洪公公骑着马打头,威风凛凛的。 侍卫虽然不多,可周边的暗卫很多。 两顶小轿不打眼,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但是楚夕知道,梅妃还是跟着皇上进宫去了。 也是,从观音庙下来,等的不就是这一刻么。 朦胧回到楚夕身边:「轿子里坐的是梅夫人吗?」 楚夕:「嗯。」 朦胧又问:「跟洪公公一起来的是皇上吧。」 楚夕:「嗯。」 朦胧再问:「太子是因为他们来的吗?」 楚夕:「是的吧。」 朦胧最后问:「大人会升官的吧。」 楚夕:「……」 这个说不准,所谓世事无常,大肠包小肠。 回到家里,梅夫人确实跟着皇上进宫去了,还给楚夕留下了一封信,信里写明了梅夫人和梅林的身份,却并没有写原因,只说让楚夕有空去宫里陪她说说话,解解闷。 梅夫人也给楚夕留下一个玉佩。 楚夕拿出太子留下的,两厢一对比,她就发现了不同。 梅夫人留下的玉佩是凤的图案,太子留下的是龙形图案,楚夕拿出楚然留给盛凌云的,质地就不行了,只是一个鸳鸯图案,明显低了好几个档次。 「玉佩能卖银子吗?」楚夕问。 朦胧抿抿嘴:「这个可以,这两个是宫里的,不行,不说没有当铺敢收,夫人若是拿出来卖就是对皇室的大不敬。」 楚夕咂咂嘴:「不当吃不当喝的,有啥用?」 朦胧:「身份的象徵,至少你拿这两个玉佩在京城横着走,就连一品丞相也要让你三分。」 这么一说,楚夕心里总算是高兴了:「还是有用处的。」 「这两个玉佩能在宫里随意出入。」盛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看到楚夕手里的两个玉佩,伸手就把太子给的那块给抢过去了,「这个我替你放着,梅妃的,你拿着吧。」 楚夕嘟嘟嘴,也不好反驳,扫了盛凌云一眼:「你今天回来的好早。」 盛凌云:「家里发生那么大的事,我怎么能不回来,梅林也被接到宫里了,我看过不了多久,陛下就会宣布他们的身份。」 朦胧眨着大眼睛:「大人,你会继续升官吗?」 楚夕也好奇的眨眨眼,表示同一个问题。 盛凌云幽幽的嘆口气:「欲速则不达。」 前世三皇子的身份一直没有被发现,太子一年后登基,六年后去世。 如今三皇子回来了,太子有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就算是他登基,回头皇位还是三皇子的。 如果,从前盛凌云为的就是此时此刻,他一定坚定的站在三皇子这边。 可今天盛凌云却听到了另外一个消息。 楚夕看盛凌云神色有些不太对劲,隐隐预感到事情似乎没有按照盛凌云计划的那样发展。 便没有继续往下问,让朦胧去给盛凌云准备晚饭。 她则拉着盛凌云进了房间:「看你的表情,是出了意外了吗?」 盛凌云点点头:「我只知道梅妃和三皇子,却并不清楚梅妃因何被贬,今日我却听到另外一个传言……」 楚夕忙问:「什么传言?」 盛凌云眉头紧皱,握了握拳头,眼底的疑惑更深了。 「梅妃是高丽国送给皇上的女人……」 楚夕点点头:「这个大家都知道,也没有什么不妥吧?」 盛凌云顿了一下又说:「当年她被皇上送走,是因为她协同高丽国的人造反……」 「啊,这……」楚夕心里也一凉。 盛凌云压错宝了,如果这么说的话,皇上是不会让三皇子当太子的,不然,回头整个大梁都成为高丽国的附属国了。 显然盛凌云也想到了这么一层。 楚夕也开始忧心起来:「那你打算怎么办?」 盛凌云也有点后悔,他应该多调查调查就好了。 「如今我们救梅妃只是偶然,还好这几天我跟太子走得比较近一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若是太子能生下儿子,也许就没有三皇子什么事了。」 楚夕想了想说:「要不然,你给楚然治好病,还让她来生?」 盛凌云想了想,点点头,又摇摇头。 「她可以生下孩子,但是,她不能活着……」 楚夕心里一惊:「你是打算去母留子吗?」 盛凌云还真的有这个想法:「前世是太子过世后,太子妃身体也渐渐不行了,才让楚然钻了空子,如果太子妃没事,一切都好办了。」 楚夕:「……」 盛凌云拉着楚夕的手,进了空间,看着空间里的药材,灵泉,忽然问了一句:「我听说今天你给太子把脉了?」 楚夕一头黑线:「你是不是在我身边安插了人?」 盛凌云低垂着眼帘:「其实我就在对面的茶馆里……」 楚夕气恼:「那我去酒楼吃饭,你也不喊我……」 盛凌云:「当时有好几个人。」 第146章 谈恋爱不如赚银子 楚夕并没有很在意,洗簌后,把长长的头髮松松地编起来,准备睡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2页 可是看到盛凌云眼眸还是深沉得厉害。 「既然都有对策了,你怎么还不开心,难道事情很难办?」 盛凌云的眼睛落在了楚夕的身上,她不算是顶级美人,也不算是端庄秀丽,可她就像是山野里的山花,越看越好看。 成亲这么久了,他一直尊重她的意见,可是他渐渐发现,她似乎对他们之间的事情并没有那么的在意。 有些生气,闷闷地起身道:「我去处理点事情。」 说着,盛凌云去了隔壁的书房。 楚夕有些莫名其妙,说他吃醋吧,样子也不像,说他生气吧,也没怎么样,大概是因为他自己的事情烦恼吧。 楚夕不知道盛凌云原本冷清的性子是有点傲娇在的,他朝着楚夕走了九十九步,楚夕却一步也不迎合,他的骄傲会让他停滞不前。 梅夫人和梅林从家里搬走了,本就人不多的俩人,一下子感觉院子里空荡荡的。 接下来的几日里,京城里并没有传出梅妃和三皇子的任何消息。 太子那边也安安静静的,楚然这边也安安静静的,仿佛所有事情都按了暂停键。 但是楚夕明白,因为三皇子的出现,大家都在观望。 楚夕不懂朝廷,她的两个生意都做的甚好,已经开始有酒坊,酒楼等开始跟她合作了。 酒楼从她这里进酒,打算在自己酒楼里卖,但是一下子拿的多的话,价格是可以优惠的,至于优惠多少,要看拿的量。 楚夕也没做过生意,对这些并不了解,正瞌睡的时候,宋子文给她下了请柬,请她去吃酒。 「听说你的青竹酒卖的比葡萄酒还好,青竹酒沾了皇上的光,有没有考虑把你的酒坊做大做强。」 宋子文是做生意的高手,在他这里生意小白的楚夕能学到很多东西。 「当然想了,可是我也不会呀,我也想把生意做的遍地开花,成为大梁第一首富,可是我要人没人,要钱没钱,总不能空手套白狼吧。」 楚夕也是一脸的无奈,她甚至有些后悔自己学医,早知道要穿越,学经济学多好。 宋子文自信的挑挑眉:「怎么不能空手套白狼,你可是有酿酒的方子,再加上你再京城的名声,别说空手套白狼,只要你往那一站,狼都往你这里扑。」 楚夕干笑:「是因为我肉香吗?」 宋子文哈哈大笑:「有赚钱的东西,银子香。」 接下来的半天里,宋子文详细的给楚夕讲了一些经营策略。 要么说楚夕聪明呢,听了半天,终于明白了,这不就是现代实业中的经销商策略么。 当初她跟着朋友去听了格力空调董小姐的讲座,明白了这种经营方式,授权开专卖店,技术却掌握在自己手中。 而她只需要把方子做好保密工作就行了,此时的楚夕才知道大梁关于技术保密也是有律法的。 律法规定:若是随意泄露生意秘密的人,处以斩刑。 如果泄露方子的人是家奴,主人可以随意处置,若是朋友,就是砍头,若是对家,最严重者满门抄斩,这其实便是古代对经商者的一种保护。 只需要楚夕拿着她的酿酒方子去衙门里做个备案就行,相当于现代的公证,证明这个方子是她的,时间地点什么的写清楚。 备案之后,楚夕就可以把方子交给值得信任的人,这个人一旦泄露方子,就会被抓起来砍头,而他泄露给的那个人也是同罪,不当得利会被没收。 楚夕竟然不知道大梁还有这个规定,很是开心,她不但要把酿酒的方子还有胭脂的方子都给备案去。 宋子文抛砖引玉,跟她说了这么多,其实也只有一个目的。 「我们合伙吧,我不要你的方子,我只需要你把你的酒交给我经营,我保证三年之内,就能把酒肆看遍大梁的各个地方。」 楚夕心里大喜:「可以,可以,那咱们怎么分成呢?」 宋子文:「你什么都不用出,只出酒,当然利润按照二八来分,我八,你二。」 嗯?楚夕瞬间就有点不高兴了:「这不行吧,谁知道你会不会打着我的名头卖其他的酒,这样吧,既然是合作,我们就入股,我六,你四,经营权给你,决定权在我。」 万一宋子文经营的不好,楚夕也可以随时换人。 在关键的问题上,楚夕可是一点都不会马虎的,毕竟她虽然没有做过生意,可在现代,处处都是生意经。 宋子文有些吃惊,刚才还什么也不懂的楚夕,怎么会一眼看出他的心思。 确实,青竹酒的名声在外,但是产量太低,另外味道其实并不被大众接受,大家喝青竹酒,只是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份罢了。 要想赚钱还是得靠其他的酒,可若是有了青竹酒的名声,其他的酒便会水涨船高,涨价。 涨价就能多赚钱,这就是你去药店买东西,店员跟你说你要的东西贵还缺货,给你推荐差不多药效的,等你买了才知道药效差点,价格很高,不知不觉就上了当。 若是经营权在楚夕手里,他的酒肆就只能上楚夕指定的酒了,而且所赚的银子还得多分她一些。 宋子文觉得自己应该晾楚夕一晾,不知不觉转移了话题。 「听说梅林竟然是三皇子?」 楚夕扫了宋子文一眼,说不出什么感觉:「嗯。当初在临济,他最喜欢跟你上山,你该不会打算靠着他的身份赚钱吧。这么几天了,皇上也没宣布他们的身份,只怕他们日子不好过。」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3页 宋子文眼神闪了闪,忽而笑了:「皇家身份高不可攀,我区区一个经商的,怎么高攀得起。」 楚夕挑眉:「那你问他什么意思?」 宋子文假装毫不在意道:「我就是想知道盛大人是怎么想的,他如今在朝廷命官里可是锋芒毕露的很,听说太子都很欣赏他,如今他又跟三皇子有牵扯,前程似锦,不可限量呀。」 楚夕想起了盛凌云的烦恼,还真的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嗐,他的事情我不懂,我只想着赚银子就行,对了,我想跟你说,我又找到新的铺子,打算修整完搬过去,不过这个铺子也不会关,毕竟这个地方是福地。」 宋子文看着楚夕,沉思了很长时间:「好,我最近都在京城,你先去把方子让朝廷备案,然后,我们一起合作。」 楚夕惊喜:「这么快你就答应了。」 宋子文:「因为你是我的福星。」 第147章 雨夜被劫 福星不福星的,楚夕倒是一点都不在意。 她最想的便是赚钱,兴沖沖的回到家里,到处找盛凌云。 作为朝廷命官,又是状元郎,自然对大梁的律法是很熟的,她得先问问盛凌云,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 朦胧听到声音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夫人,盛大人还没回来,让三刀传话说,不回来了。」 楚夕急性子:「那你知道他去哪儿喝酒了么?」 朦胧摇摇头:「不知道,天已经不早了,夫人还是在家里等大人吧。」 楚夕今天莫名的兴奋,抬头看了看天,夏日的天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白天还很毒辣的太阳,这会儿闷热的感觉要下雨了。 她眼珠一转小心思涌上心头:「那我去接他,我们再来个雨下漫步,也挺好的。」 朦胧笑着递给楚夕一把油纸伞,看着她转身去了。 盛凌云跟她说过,京城里朝廷官员聚会无非就是两个地方,一个是茶馆,一个是酒楼。 京城里大大小小的酒楼很多,但是酒楼人多嘴杂,喝酒可以,商量事就不行了。 楚夕约莫着,去了茶馆,跑了两家,终于在第三家的时候,她看到了盛凌云。 不但看到了盛凌云,还看到了楚然。 楚然不知道对盛凌云说了什么,盛凌云的手轻轻的把她掉落的头髮,别到耳后,楚然趁机趴在他肩上哭泣。 楚夕看了一眼手里的油纸伞,感觉有些讽刺。 盛凌云喜欢的人从来都不是她。 如果喜欢,也有可能是硃砂痣,硃砂痣看久了会变成苍蝇血。 而那个远在天边的白月光才是他永远惦记的。 男人,呵,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楚夕决绝转身,打算以后都不再搭理盛凌云了。 刚进了一个巷子,就看到两个人高马大的人,手里还拿着刀。 「你们干什么?救命啊……」 楚夕知道凭藉她自己,根本无法对抗,唯一的办法就是逃。 转身却绝望的发现,还有两个男人堵在她的身后。 楚夕心里勐然涌起一股戾气,用伞当武器拼命对抗劫匪。 劫匪手法娴熟,干净利落的把她绑了起来,塞进了麻袋。 楚夕能感觉出自己是被人扛走的,嘴里塞着破布,根本喊不出声,她用力的挣扎,却被人一掌打晕。 盛凌云确实去见楚然了,原本打算给楚然灵泉,把她的身体治好的,可是等他见到楚然后,又反悔了。 他假装自己不知道灵泉空间的事情,就想知道楚然会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她。 谁知楚然只是想要戒指,却丝毫不愿意把戒指里的秘密告诉他,上一世她企图独占,这一世依然如此。 就算是楚然在他面前哭闹,哀求,他依然不为所动,假惺惺的哄她,说给她寻找名医,可提起戒指,他便不接茬。 三番两次,盛凌云烦了,让人送楚然回去。 楚然没想到她都这么惨了,盛凌云还不把戒指给她,看来卖惨是没有用的,她得另想办法,得知盛凌云一直把戒指戴手上,她又有了新的主意。 盛凌云从茶馆出来,就开始下雨,刚开始还不算很大,渐渐的,越来越大,雨天作案是最难找线索,回来的路上,盛凌云还祈求最好不要有事发生。 前阵子少女无头案和少女被杀案都还没有破,要是再来一个,他可真受不住。 雨越下越大,盛凌云浑身湿透了,进了院子里,就看到朦胧撑着伞跑了出来。 「大人,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夫人呢?」 盛凌云有点懵:「夫人,没见呀,下这么大的雨,她不在家吗?」 朦胧顿时就有点想哭:「就是要下雨了,夫人拿了伞说是去接大人……」 盛凌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脸色铁青:「不好,快找人去找夫人……」 连院子都没进,直接去了衙门,广袖长袍因他转身,猎猎作响,那张无边秋月的脸黑沉沉的,本就漆黑如墨的眼睛深幽的可怕。 到了衙门点齐人马,开始在附近一寸寸的搜索。 不多时,就发现了楚夕丢在巷子里的油纸伞。 如果前两次女子被杀案,盛凌云联想到了前世,洪公公让人抓年轻女子制药,一不小心就把人给弄死了。 因没有主要证据而不敢轻举妄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4页 这一次,就算是皇宫,他也要闯一闯了。 洪公公要的女子都在宫里,先是送到炼药房,然后再送宫里,只有歷经过的女子知道发生了什么,其他人说不出口。 若是特别烈的女子,不服从命令,就会被杀害或者自尽。 洪公公瞅了一眼今天他们抓来的女子,顿时脸色苍白,气得他一巴掌扇到了这些人的脸上。 「瞎了你们的狗眼,谁都往我这边送,你们都不仔细看看,这是你们能动的人吗?」 太子的那点心思,知道的人不多,洪公公却是其中之一。 看着昏迷的楚夕,洪公公微微眯了眯眼睛。 「来人,把人送到东宫太子那里,悄悄给太子送去,就说是然诏训送的。」 东宫太子正在书房里对着画像闷闷不乐,他心心念念的女人跟楚夕并不一样,她从来不敢与人直视,更不敢说话那么俏皮。 楚夕是鲜活的,也是大胆的,说起话的时候眼睛忽闪忽闪的,总是眨的他心里痒痒。 「殿下,京城府尹盛大人求见。」侍卫来禀报时,赵炽吃了一惊,看看天这都深夜了,盛凌云来干什么? 赵炽以为自己听错了,传说太子对盛凌云很是欣赏,事实上,一多半的原因是因为他的那位夫人,爱屋及乌,盛凌云有才,他也是愿意提携的。 「请他进来。」赵炽慢慢的把画像收起来,来到了桌子前,喝了杯茶,让自己清醒清醒。 外面的雨已经小了很多,滂沱大雨,转成了细细的小雨。 不多时,太监便领着一身阴沉气息的盛凌云从侧门进来。 盛凌云算是懂规矩,没有带着手下来,而是独自一个人来的,人从远处走来衣摆猎雷,巍峨如玉山将崩。 明明只是文弱书生,偏通体透着一股冰雪难融的锐利之感,阴沉着脸,一股摄人气势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盛凌云进宫殿一看到太子,单膝跪地:「微臣的妻子被人虏去,臣怀疑与宫里洪公公给陛下制药有关,还请殿下带微臣入宫殿找人。」 赵炽一听,心立马揪了起来:「什么?洪公公的手下抓了盛夫人?」 第148章 来东宫寻妻 皇宫里,皇上得了疾病,有人献了一个制药的方子。 用处女的血为药引,加灵芝,人参还有二十节气开的花蕊入药,每次在皇上犯病的时候吃一颗。 药很不好找,但是作为皇上,没有什么药是不好配的。 给皇上开药方的道士,私下里还告诉洪公公,这个药不但能治皇上的隐疾,也能延年益寿,让人青春永驻。 皇上后来得知这个药配起来麻烦,吃了一年后,就不再用了,但是洪公公却贪得无厌,让人继续配药,他来享用。 因此祸祸不少女子,事发是在三年后,如今算起来,皇上正在用此药,而洪公公抓的人也都是偏远地方送来的女子,京城的女子很少。 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太子却什么都清楚,可若说洪公公敢抓朝廷命官的妻子,是不大可能的。 盛凌云既然来了,他对洪公公的事情到底知道多少? 又或者是有人知道太子的心思,把楚夕抓来送给他…… 一瞬间,脑子里如同千军万马,一方面惦记楚夕的安全,另一方面他还要替洪公公掩饰。 「盛大人是不是弄错了,洪公公需要的是清白女子,而且他不随便抓人,那些女子都是自愿的,盛夫人……」 盛凌云不好说楚夕也是清白之身,现在不是遮掩的时候,他言简意赅的把一路找到的线索一一道来。 赵炽听出了两个意思,楚夕是清白之身,确实是洪公公手下抓人,就算是抓到,也许会送他这里,因为他的那个小心思…… 赵炽摸着鼻子有些尴尬,他的手下或许干不出这样的事,可洪公公手下就不一定了,为了那些年轻女子,洪公公手下笼络了一批亡命之徒。 若真是那些人绑了,赵炽倒是不担心了,因为这些女子会被送到洪公公那里一一过目。 可若是再被人送到他这里,就尴尬了。 赵炽的那点心思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可面对楚夕的男人,多少还是有些难堪。 「盛大人,刚才雨很大,不如在找找,若是遗漏了什么线索,或者盛夫人得罪了什么人,不过你放心,若是真有人把盛夫人送到本宫这里来,本宫定然让他有来无回。」 盛凌云看到太子的书房没有楚夕的身影,就想立刻去别的地方找。 刚准备离开,忽然太子身边的小太监又跑来了。 「殿下,侧妃娘娘让人送来一份大礼,说保管太子见了之后爱不释手。」 大半夜的侧妃又出什么么蛾子。 太子让准备挥手让人退下,忽然盛凌云喊道:「把大礼抬上来。」 谁想到侧妃宫里的太监抬着一个麻袋进了宫殿,太子就感觉脑袋『嗡』的一声,气得后槽牙都咬碎了。 侧妃还喜滋滋站在那里,等着太子的夸奖,还不耐烦的瞪了盛凌云一眼,不明白都这个时候了一个外臣在太子的殿里做什么。 娇滴滴的声音响起:「殿下,贱妾知道殿下最近心情不好,贱妾给殿下备了一个大礼,还请殿下笑纳。」 盛凌云的脸阴沉的风雨欲来,没有理侧妃,一脚踹倒抬麻袋的太监,上前接过的那扎了口的麻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5页 麻袋不算大,委屈巴巴死折起来,里头的人想必十分难受的卷在一起,盛凌云心如烈火,激怒交加,眼帘遮住了狠戾的眼色,手上用了巧劲儿。 果然,绳子一解开,里头被迫卷着窝在里头的人舒展开来。 露出了脸颊酡红,唿吸都不正常的楚夕,她紧紧的闭着眼睛,额头的头髮和鬓角的汗,一缕一缕地黏在脸颊和脖颈上。 紧咬着下嘴唇红得也不是很正常,鲜血一般,瞧着都有几分血腥气。 盛凌云瞳孔剧烈一缩,脸仿佛铜镜寸寸碎裂,直白地露出里头狠辣的来:「楚夕!」 他动作极快,张开怀抱就将楚夕的人整个儿裹在怀中。这一抱,盛凌云才惊觉楚夕其实有多小巧,蜷缩在一起就完全隐没在他的胸膛里。 盛凌云的心里一股一股地涌着火,袖笼里的手用力到青筋暴徒。他克制地拍拍楚夕的脸颊,轻声地唤她的名字:「楚夕,楚夕,你醒醒……」 楚夕也想睁开眼睛,意识仿佛被吞没,耳朵里听不见任何声音。脸颊埋在他的胸口,一唿一吸的气息都烫得盛凌云胸口疼。 抬头冷冽地扫向了侧妃:「你该死!」 侧妃出身,即便是朝廷官员也要给她一些面子,冷不丁的对上盛凌云的眼神,吓得后退一步,顿时怒火中烧。 「放肆……」 话没说完,抬眸看到太子赵炽也赶紧拿来干爽的斗篷,让盛凌云把人包起来。 深吸一口气把脾气压上去,抿着嘴不说话,偷看太子脸色。 看着楚夕狼狈的模样,心里疼的像是被人用刀子剜了一下,姑姑临死的惨状顿时重新出现在了脑海。 「啪」赵炽一巴掌打在了侧妃的脸上,「若是盛夫人有个好歹,本宫定要你的命。」 侧妃猝不及防整个人都惊呆了,不晓得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忙跪下解释:「这个东西是有人送贱妾院子里的,贱妾也不知……」 盛凌云已经顾不上别的了,楚夕已经明显不对劲了,软趴趴的躺在盛凌云怀里,即便是被他喊醒,瞳仁也是涣散的。 身上烫的惊人,察觉出他身上的凉意,一下下的往他怀里钻。 盛凌云起身把人打横抱起,转身就要离开。 「盛大人,本宫已经去请了御医了。」太子赵炽身边的太监很是机灵。 盛凌云紧绷着一张脸,处变不惊:「不用了,谢殿下,不过,这件事微臣不会善罢甘休的,还请殿下调查过之后,给微臣一个答覆,微臣在此谢过。」 太子没有办法,挥挥手:「送盛大人离开。」 等盛凌云走了之后,太子闭了闭眼睛,怒斥侧妃:「你也滚吧,禁足三个月,本宫回头再与你计较。」 大殿上的人都走干净了,赵炽一拳捶到桌子上,磨磨后槽牙,咬牙切齿道:「把洪公公给本宫叫过来。」 宫里发生的事情,是瞒不过他的耳朵的,一个时辰后,赵炽就知道发生了何事了。 洪公公手下是抓了楚夕不错,他让人把楚夕送到楚然这边,意思就是让楚然把楚夕给救了。 谁知楚然竟然利用楚夕,让人把她扔到了侧妃的院子里,还让人悄悄告诉她,是洪公公给太子的礼物。 愚蠢的侧妃就这么大大咧咧,连看都没看,就把人抬到太子的宫殿里了。 第149章 我们圆房吧 雨停了,空气中瀰漫着花香和树叶的气息,天已经黑透了,风吹云散,星星便露了出来,星罗棋布。 盛凌云抱着人大步从东宫走出,带人上了马,楚夕已经神志不清了。 两只手攀咬着盛凌云的喉结,下巴,甚至开始撕扯他的衣裳,幸而外面是宽大的斗篷,把人结结实实的一裹,外人看来没有什么。 实际上的盛凌云身体已经紧绷到了边缘了。 楚夕被人餵了药,却并不知道餵了多少,盛凌云从空间里拿出灵泉来餵她,每餵一次,她都吸允着他的嘴唇不放,柔弱无骨的手游蛇一般蹭到他身上便带来一阵酥麻。 「楚夕,醒醒,楚夕……」 盛凌云一边骑马回家,一边还要叫醒她,他从来不知道从皇宫里到家的路是如此的遥远。 更不知道楚夕的手是真灵活,抓也抓不住,扎眼的功夫,腰带就被解开了,衣服散开,挂在身上,半遮半掩露出了白皙的胸膛。 楚夕身子难受,一直往盛凌云身上蹭,看到他衣服解开了,往日弯弯绕绕的顾虑全都没了,张口便噙住了盛凌云胸口的红豆。 哪怕盛凌云再清冷沉稳,神魂也在一瞬间被夺取。 楚夕灵活的舌尖,挑逗,勾缠,每一个小动作都恰到其份的诱惑,带起一阵阵酥麻。 盛凌云冷不丁被偷袭成功,意识告知自己不该,身体却沉迷其中,好在,他终于到家了。 一直在门口守着的朦胧和杨柳,一看到盛凌云回来,便迎了上来。 「夫人怎么样了?」朦胧内疚的不行。 把楚夕从马上扶下来,杨柳就感觉她身上滚烫:「大人,用不用喊大夫?」 盛凌云把缰绳递给朦胧,转身又把楚夕给抱怀里,杨柳眼尖的发现盛凌云里面的衣服都开了,赶紧把脸别过去。 「夫人没事了,去烧点热水来。」 杨柳是经过事的人,一看就知道楚夕被人下了药,赶紧去烧热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6页 朦胧紧跟着还要进去伺候楚夕,却被她拦住了。 「大人都说没事了,你就别担心了,三刀他们还没回来,你在这儿守着,我去烧水。」 朦胧很是内疚:「都怪我没有照顾好夫人。」 杨柳拍拍她的肩膀:「夫人宽厚,不会怪你的。」 不多时,胡三刀和东方游他们也都回来了。 杨柳烧了热水,把水放在门口,敲了敲门:「大人,水放外面了。」 盛凌云其实已经在木桶里放了灵泉水,楚夕喝了灵泉,又泡了灵泉,身上的药已经解的差不多了,只是她头髮被雨水淋湿,需要用热水洗头。 浑身瘫软在木桶里,楚夕的神祗才慢慢的清醒过来。 头痛欲裂,浑身疼痛,胳膊腿全都使不上一点劲儿,听着盛凌云给她洗头髮哗啦啦的水声,她努力回忆刚才的事情。 「今天发生了什么?你是怎么把我给救出来的?」 盛凌云对她从不隐瞒,说了洪公公手下把她给抓了的事情,至于怎么从洪公公到侧妃手里的,盛凌云也不知道。 「太子会查的,你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盛凌云把头髮给她洗好了,用大布巾把她整个人一裹,放到了床上,正准备离开,楚夕忽然把他给拽住了。 「你的喉结上流血了……」 再看他的嘴巴,也肿了,脖子上也种了好几个草莓,楚夕勐然想起一些事情,一股热气冲上脸颊,骤然把盛凌云给松开了。 「你,你也去洗洗,上点药吧。」 若是她没记错的,盛凌云的这些伤都是她弄得。 天呀,她到底做了什么? 只记得最后的印象是楚然,楚然似乎拿了一杯水餵给她,然后,她就感觉身子一会冷一会热的,到最后仿佛置身在烈焰中了。 楚然到底想干什么? 楚夕隐约能分析出来,应该是想让她睡到太子的床上。 如果盛凌云没有找过去,那她说不定真的成了太子的女人,看着盛凌云被她弄的伤,都这么激烈了,还能把控住自己的男人,不多了。 盛凌云的自控力一直都很强,强到令人髮指,楚夕是知道的,书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写盛凌云身边有别的女人。 也就是说前世盛凌云到死都是个雏,重生一回,如今也是。 可同时是不是又说明自己的魅力不够呀。 「我后背也有点疼,你能帮我上点药吗?」盛凌云穿着单薄的亵衣,带着身上还未擦拭的水珠,走了进来。 楚夕的眼珠子很直白的黏到了盛凌云的胸肌上。 鬼使神差的上了手:「这是……牙印?」 盛凌云神情淡然,眉眼间也不见太多的情绪,似乎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倒是让楚夕少了些许尴尬。 「我,我给你上药。」 除了前面,背上也有她的爪子印,楚夕被盛凌云保护的完好无损,倒是盛凌云,被她弄得遍体鳞伤。 一股说不出来的内疚,萦绕在楚夕的心头。 「盛凌云……」 「嗯?」盛凌云低沉的嗓音像是一种蛊惑。 「我们洞房吧。」 盛凌云的心跳冷不丁的漏了一拍,阴影里楚夕清亮的眼神直勾勾的看着他,他觉得自己的冷静在逐步的崩塌。 「你……是不是还不舒服?」 楚夕:「……」 盛凌云抬手探了探楚夕的眉头,一片冰凉。 空气突然安静,昏暗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楚夕的脑子里一团乱,一方面她觉得既然在这里,享受一下人生也是挺好的,一方面她又不确定眼前的男人会不会对她从一而终。 可未来的事情谁又知道呢,实在不行她还有银子,她的命运她自己做主,何必交给别人。 可她一个女孩子,提出这样的问题,未免有些羞耻。 长长的睫毛飞快的眨了几下,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勇气,瞬间散了。 「睡吧,我困了。」 盛凌云此时此刻若是再放过她,就不是男人了。 大手揽过她的腰肢,试探的亲了一下她的嘴唇:「你确定还好吗?我不想趁人之危……」 楚夕眼睛飞快的眨动一下,不期然对上他幽暗深沉,涌动着克制却欲望的眸子,送上自己温润的唇…… 盛凌云怔了一下,一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搂住了她的腰,晃动的烛光下,盛凌云将人揽在怀中,整个人覆了上去。 春宵苦短意绵长,芙蓉帐里奈君何。 第150章 翻脸不认人 第150章翻脸不认人 夫妻俩的事情,就像是女人逛街,一旦开始就不想停下来。 楚夕对这种事情看得很开,要么不做,要做就要注重享受。 盛凌云虽然是个极为克制的人,这辈子加上上辈子都洁身自好,但到底精力旺盛的年纪,骨子里是不折不扣的肉食动物。 对床笫之间的事情,刚开始生疏不得门路,却有着生物的本能,善于探索,善于发现,善于改变。 而且越克制的性子,脱了衣裳做事才越狠辣,骨子里他其实是个很强势的人。 今晚的夜色很美,只是时间太短,楚夕迷迷煳煳的昏睡过去,天边已经微微泛光,盛凌云缓缓添了一下殷红的嘴角,抬头看了一眼窗外,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7页 「困了?那你睡一会儿吧。」他眼尾殷红,长胳膊搭在楚夕的腰上,手不老实的慢慢往上探…… 「别闹……热。」楚夕把他的手拿开,往里面翻转,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盛凌云颇为遗憾的将楚夕脸上散落的头髮拨开,躺了片刻,起身,弄了热水把楚夕擦拭一遍,等再次躺在床上已经四更天了,他拥着人沉沉地睡了过去。 睁开眼,已经是晌午了。 楚夕不想睁开眼,上眼皮沉得如同千金,炙热的阳光明晃晃照射进屋子里,隐约有人影在晃动。 「什么时辰了?」 朦胧正在打扫卫生,透过床帘瞅了她一眼:「夫人醒了,已经午时了,早饭怕是吃不上了,该吃午饭了。」 楚夕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就觉得身上咔咔疼,每一块肌肉仿佛都被碾压过重新组合一样,酸疼的厉害,尤其是她的腰,麻了。 午时了,盛凌云早就走了,上工都半天了,楚夕依然不想动,懒懒的,抱着被子爬在床上,又闭上了眼睛。 朦胧把屋子收拾干净,看她又没了动静,蹑手蹑脚的出去了,叮嘱婉婉好好在门口守着,等夫人喊人在进去。 婉婉拿了针线坐在门口前的游廊上,一边刺绣一边等着。 盛凌云回来了,在门口顿了一下:「夫人还没起?」 婉婉赶紧行礼,点点头:「刚才醒了,这会儿子又睡过去了。」 盛凌云摆摆手:「你下去吧。」 推门而入,屋子里一股淡淡的情慾的味道,似乎被通过风,不算是太难闻,但门窗还是紧闭的。 已经是夏天了,门窗隔绝了外面的热气,屋子里倒也凉爽一些,盛凌云把窗户打开了一点点,来到了床前,拉起床帏,好一副美人入睡图。 未施粉黛,却双颊红润的脸,清新动人,阖着双眸长睫微垂,睡的那么柔美,身体曲线让人心旷神怡,让人兴奋无比。 盛凌云脱了长衫,又爬上床,捏了捏楚夕的脸,亲了上去,楚夕闭着眼睛推了他一把,又伸了个懒腰,娇嗔:「你干嘛……」 殊不知此时楚夕的一举一动对盛凌云来说,都是致命的诱惑,他迅速的把里衣也给脱下,整个覆在楚夕身上,用双腿把她禁锢起来,扯开被子把俩人都重新盖上…… 自从楚夕学会了太极,身体素质已经算是好的了,可再好的体质也是第一次,经不起盛凌云如此磋磨。 连连求饶:「你怎么又来,不行了,腰疼。」 「你躺着不动,我动就行。」 「那也累呀,你,你怎么就不知道累。」 楚夕小手敷上盛凌云的腰,一块块肌肉跟石头一样硬,偏这厮似乎找准了她身上的兴奋点,像是弹琴一样,捻挑揉拨,楚夕很快便丢盔弃甲,白旗投降。 偃旗息鼓罢,楚夕也终于清醒过来,幽怨的瞪着盛凌云:「大夏天的,我怎么见人呢?」 白皙的皮肤,红一块,青一块的,自己都可怜自己,楚夕气恼的一脚就把盛凌云给踹到了地上。 盛凌云大惊:「你咋翻脸不认人呢?」 楚夕把被子都裹在自己身上,看着盛凌云狼狈的样子,想笑又给忍住了。 「你,你太孟浪了,从今天起,你睡书房。」 盛凌云见楚夕真的恼了,起身穿了衣裳,低眉顺眼的哄她。 「对不起,是我错了,你别生气。有件事你听了一定会很高兴……」 楚夕:「什么事?」 「昨天掳你的人我已经抓起来了……」 一大早,盛凌云就发现太子把抓楚夕的几个人都送来了。 洪公公也亲自过来,澄清,他要找的女子是心甘情愿成为宫女的女子,而且还会给一定的银子做补偿。 这几个人找不来,就随便找人凑数,误伤了楚夕。 而洪公公发现后,就把人送到了楚然那里,本以为楚然会把人给安然无恙的送过去。 没想到楚然竟然起了坏心思…… 太子那边也对侧妃做出了惩罚,侧妃也是一肚子的委屈,她并不知道送来的是谁,只知道这个女子是太子喜欢的女人,而且那药也不是她的,她可从来没有这个歪心思。 盛凌云:「是楚然给你灌的药,也是楚然起了歹心思,只是……太子看在楚然是你姐姐的份上,让我们做出决定,楚夕,这件事交给你做决定,你打算怎么处置她,都听你的。」 楚夕忽然想起她因何撑着伞独自回来,她看到了盛凌云和楚然在一起。 冷哼一声:「把她交给我处理?你怕是捨不得她吧。盛凌云,我算是看明白你了,为了楚然,你是一点原则都没有的退让。」 盛凌云看着楚夕这么气恼,一下子愣住了,脑袋空空一片,心中燃起的熊熊烈火,却不知道该往哪里烧。 「楚夕,你明知道不是这样的,我对你的心,你难道还不明白……」 楚夕也愈发愤怒了:「你对我什么心?跟我上床就是喜欢我?当我是傻子吗?那是因为你得不到楚然,才把我当成了替代品,而且本身人都是有欲望的,我只是满足你的工具罢了,说到底,吃亏的是我……」 楚夕又委屈又恼怒,变得有点口不择言,惊的盛凌云脸色变的惨白。 「原来,你竟然是这么想我的……」 盛凌云做了一个深唿吸,收拾衣服,扭头从房间里出来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8页 等盛凌云走了好大一会儿,楚夕只觉得脑袋嗡嗡的,坐在那里愣了好大一会儿,才忽然想起,刚才的话是她说的吗? 不对呀,楚夕自己也吃了一惊,她穿越过后,努力赚钱,如今有银子了,享受为主,就算是跟他龙凤颠倒,她也是享受的,哪来这么大的醋意呢。 第151章 一发不可收拾 楚夕抚着心口,突然感觉胸口有些发胀,有些疼痛。 婉婉推门进来了:「夫人,大人让准备了热水,夫人请洗簌吧。」 盛凌云知道楚夕爱干净,就算是盛怒之下离开,也细心的让下人准备了热水和药膏。 谁知到了晚上,就在楚夕以为盛凌云生气,说不定晚上不会回来的时候,不但他回来,还扛回来一个人。 胡三刀把麻袋往地上一扔,抱拳:「大人,属下出去了。」 楚夕都已经要休息了,看着盛凌云和地上的麻袋,愣住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 盛凌云上前把麻袋口给解开,五花大绑,还被堵住口的楚然,竟然从麻袋里钻了出来。 「救我,救我……」楚然堵住嘴巴口齿不清。 盛凌云把她嘴里的破布给拿了出来,语气寒冷如冰:「你自己做的事,自己说吧。」 楚然愤怒的瞪了一眼楚夕,生气的大吼:「我没错,楚夕本来就是太子喜欢的人,我只是在帮你,我有什么错。」 「我警告过你多少次,不准你动楚夕,你把我的话当耳旁风是不是?」盛凌云犀利如刀的眼神,恨不得在楚然身上戳一刀。 楚然幽怨地看着盛凌云:「我都被你献出去了,她凭什么留在你身边,凌云哥哥,我才是最爱你的人,我们俩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你,你怎么能变心呢?」 如果没有前世那样的结局,盛凌云一定会相信楚然的说法,可他没有忘记自己的惨死,没有忘记楚然的野心。 「我变心?楚然,都这个时候,咱们谁也别打哑谜,当初我让你跟着曹大人,可没让你攀附太子,是你自己擅自做的主张,还要给太子生孩子。」 「要说变心,也是你先变心,你早就不是那个单纯的楚然了。」 楚然大怒:「难道这一切不都是为了你吗?太子后宫没有子嗣,我一旦给他生了孩子,母凭子贵,将来说不准我就能当太后……我成了太后,你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难道当权臣不是你的愿望吗?」 「然后呢?」盛凌云凌厉的目光投向楚然,「然后,等朝廷稳固了,你垂帘听政,手下笼络一批朝臣,我就成了弃子……被你随便找个罪名流放?」 楚然突然不吭声了,惊惧的瞪大双眼看着盛凌云:「你,你……」 嗓子里像是卡了东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楚然忽然明白盛凌云在成亲时,明明承诺过她娶她,却又设计让她变成丫鬟,再把她送人了。 如果她能重生的话,盛凌云也是可以的。 似乎比她更早…… 「那个戒指?」 盛凌云抬起手,把玩着手指上的戒指,轻蔑的冷笑。 「你可别忘了,这个戒指是盛家的,以为送给你,就真当是你自己的了。」 前世,楚然在得知盛凌云去世不久,戒指就找不到了,没有了戒指就没有灵泉,只是那时,她已经登上了权利的巅峰,根本不重要了。 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没有灵泉,她的身体每况愈下,就连御医也查不出病症,成为太后没有半年,她也死了。 反而一直被她打压的太子妃,隐忍负重,成了最后的赢家。 成也灵泉,死也灵泉,所以,这辈子楚然醒来之后,心心念念的便是盛凌云的戒指。 楚夕就坐在那里,亲眼看着盛凌云跟楚然算帐,反目成仇。 从前的她都是以上帝视角,看待盛凌云和楚然的事情的,可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她的心会疼,看到楚然的惨样,她会很开心。 手痒痒的很,总想着扇楚然两巴掌解解恨,可楚然做的事情,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好,好,好,很好,盛凌云,这辈子,你赢了。」楚然悽然的摊在地上,轻蔑的看着他们。 忽然楚然又说:「楚夕,你也别高兴的太早,盛凌云可不是一个好夫君,他这个男人,冷心冷情,别看现在对你好,转身就会把你送给别的男人,就像是我一样,不过是他升迁路上的踏板罢了。」 楚夕微微一怔,她不过是个看戏的,怎么又被楚然拉入戏中。 「你误会他了,楚然,你永远也不知道前世,盛凌云为你做了什么?戒指是盛家的,他送给了你,可你却连里面的神奇灵泉都没告诉他。」 「前世,他并没有想着把你送给太子,是因为你上赶着成为太子的女人的,你入东宫那天,盛凌云一宿没睡,原本他想循规蹈矩做一个正直的好官,为了你,他也只能放弃信仰,巴结太子,成为你的依靠。」 楚夕努力回想书里的情节,盛凌云这个男二,确实为女主做了很多,可惜女主一点都不在意。 「他成为佞臣,被朝臣排挤,做事不择手段都是为了你,太子侧妃处处针对你,他虽然不能去太子东宫给你撑腰,但是他却找到了侧妃娘家的错处,把他们打入大牢。」 「就连太子妃,也因为她妹妹的缘故,对你收敛三分,不然,仅凭你的手段,在太子的后宫,活不过三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9页 前世一桩桩一件件,不但盛凌云和楚然知道,楚夕也知道。 楚夕替盛凌云把前世他为她所做的事情,一一说完,楚然的脸色精彩纷呈,她后悔了,后悔没有保住盛凌云。 「罢了,你们俩的事,我不再参与,盛凌云,楚然毕竟是太子的女人,还是交给太子妃来处理吧。」 盛凌云也没想到楚夕竟然知道这么多,她说的越详细,心越沉,心里冰凉一片,总感觉她离他越来越远。 楚夕说的没错,这次是楚然的错,可楚然是为了太子,她的身份已经是太子的女人,盛凌云也不该管。 但是,盛凌云却不能放过她。 「这里是一杯哑药,我不想再听到你说任何话,从此,你好自为之吧。」 楚然这个女人最大的优点是太会忽悠人,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死人说成活人。 如今被灌了哑药,楚然就像是被掐断了根茎的花草,就算是活着也没几天活头的。 盛凌云让胡三刀把人重新给太子送回去,并表示从今往后再跟她没关系了。 等楚然回到太子东宫,可想而知,迎接她的只剩下冷宫。 这边盛凌云刚把门关上,楚夕忽然觉得脑袋一蒙,竟然冲着盛凌云就扑了过去:「相公,咱们歇息吧。」 第152章 这就是传说中的公狗腰…… 就在楚夕晕晕乎乎的情况下,她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把盛凌云的衣裳给扒干净了。 几乎没有一点前戏,直接进入了正题,等楚夕反应过来,战斗已经结束,她整个人气喘吁吁,又累的不行,躺在了床上。 不对,不是这样的,不该是这样的。 她就算是对盛凌云有一些喜欢,就算是俩人已经有过一次了,可她是要脸的,怎么就那么直接的扑过去呢。 关键是,下午的时候,俩人才吵过架,楚夕还埋怨盛凌云孟浪,自己生扑就不孟浪了,简直不要太双标。 楚夕没脸见人用被子盖着脸,听着盛凌云哗啦啦的倒水声,心绪激盪,懊悔不已。 「水好了,是你先洗,还是我先洗,还是我们……一起洗。」 楚夕蒙着的被子被盛凌云轻轻的拉下来,灰暗的灯光下,盛凌云像是故意引诱她似的,里衣半挂在身上,宽阔而莹润的胸膛就这么露着,精壮还薄薄的覆盖着一层肌肉,还真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她的面色控制不住的愈发红涨了。 生平第一次直面一个活着的男人的胸膛,眼珠恨不得黏身上。 这不是她,绝对不是她,她是非礼勿视的,从前就算是盛凌云脱光了站在她面前,她都是闭着眼睛的。 俩个人离得那么近,近到楚夕觉得俩人的嘴唇又要合在一起了。 楚夕的视线忍不住往下滑去,果不其然,盛凌云有腹肌,腰也很细,印象中他那一片是硬帮帮的,细却不薄,很有力的样子。 这就是传说中的公狗腰吗? 混乱中,她发现手比脑子快,她的手已经放在盛凌云的腰带上了,反应过来,她瞪圆了眼睛,浑身僵硬,感觉自己像是色狼一样,盯着那个部位。 「我,不是……那个……」 盛凌云长臂一捞,把语无伦次,脸红的像大虾一样楚夕给抱了起来。 「那就一起洗吧。」 楚夕心里抑制不住的欢喜,等她进了水里,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忽然间,她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她似乎明白了原因。 原主一直在她身体里,还留有意识。 因为刚才脑海里闪现的是小时候,原主和盛凌云在一起的情景,而这个记忆楚夕是没有的。 她心里欢喜是原主的欢喜,终于,得到了盛凌云的喜欢,包括盛凌云处置楚然时,她的愤怒,也掺杂了原主的意愿。 只是当时楚夕太过冷静,压制住了原主的愤怒。 而后来楚然被灌哑药,楚夕生扑盛凌云也是原主占了上峰。 楚夕总算是明白过来,为什么她一会儿冷清懊悔,一会儿色狼一般,看来,她得做点什么了。 想清楚之后,洗澡就是单纯的洗澡。 加了灵泉的洗澡水,让她身上的伤很快復原,也逐渐恢復了力气,盛凌云也老实了,从背后抱着楚夕,渐渐的安睡。 第二天一大早,楚夕还没醒,就听到朦胧的喊声。 「夫人,宋公子来找你了。」 楚夕翻了个身子,盛凌云正在穿官服,楚夕浑身酸疼,朝着盛凌云伸出胳膊:「拉我一把。」 盛凌云酸熘熘的:「一大早就来找你,看来对你关心的很吗?」 楚夕刚睡醒的时候,脑袋是晕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也知道盛凌云生气了。 刚准备去哄他,忽然,楚夕心疼了一下,等等……她为什么要哄男人?她缺男人吗?就算是独身,也比哄男人这种没有自尊的事情来的好吧。 是她要哄吗?不对,是原主,原主比楚夕紧张盛凌云,是她要哄。 楚夕闭了闭眼睛,忽然,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眼睛都亮了。 「宋子文,他要跟我合作,我要把生意做遍大梁的每一个城池,我要成为京城第一首富。」 下来的时候,楚夕感觉腿软了一下,腰间一麻,整个人往前扑了过去,盛凌云眼见不好,长手臂一捞……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0页 他是把人给捞起来了,可他脚下一滑,整个人也摔倒了,成了楚夕的人肉垫子。 朦胧听到动静,赶紧过来看。 「哎呀……」朦胧看到楚夕就扑在盛凌云怀里,好巧不巧嘴巴磕在他的下巴上,虽然没有传说中的的接吻,可姿势也很暧昧。 朦胧捂着眼睛跑开了。 楚夕手忙脚乱的从盛凌云的身上爬起来,竟然还责备他:「你,扶不住我,你还扶……」 盛凌云勐的拉了一把楚夕,搂着她的腰就把她压在身下。 凑在她耳边小声道:「你知不知道,男人用的次数多了,也会腿软的……」 所以说,楚夕腰酸腿软,盛凌云也是一样的累,只不过男人天生力气恢復的快。 楚夕的脸瞬间发热发烫,红得像是刚刚成熟的红苹果,青涩中带着甜蜜的诱惑。 「你,你可太坏了。」 楚夕用力的推开他:「上午有事吗?我需要你跟我一起去,你是朝廷命官,懂得大梁的律法,我要你帮我看看合作契约。」 盛凌云听到楚夕找宋子文只是为了赚钱,那点小心思一扫而空,从地上站起来,顺手把楚夕也给拉起来,拿出她的衣服给她穿上。 「好,我现去一趟衙门,一个时辰后,酒楼里见。」 宋子文确实是找楚夕合作生意的,但也是想关心她。 酒楼里,宋子文仔仔细细打量着楚夕,心底一片说出来的酸疼。 她跟从前不一样了。 宋子文已经二十多了,虽然没有成亲,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也阅人无数。 看着楚夕的眼睛,他就知道她跟从前不一样了。 从前的楚夕,虽然很冷清,却一直很独立。 但这一次,楚夕把盛凌云喊来,全程听从他的意见,崇拜和爱慕的眼神,让宋子文觉得十分刺眼。 「盛夫人,我以为合作是我们俩人的事,没想到你把盛大人也喊来,是信不过我的人品,还是觉得我会骗你。」 楚夕还没说话,盛凌云得意的笑笑:「都有,最主要的是我不放心她,宋公子,我们夫妻一体,她跟你合伙,不就是我跟你合伙么。」 夫妻一体,这么说还真的没错。 宋子文低垂的眼帘里闪过一丝悲凉,忽而,抬眸,眼神里恢復了淡漠的神色。 「也是,那以后就请盛大人多多关照了,我们做生意的,是最喜欢跟朝廷官员合作的。」 官商勾结才能赚更多的银子。 盛凌云淡淡的笑了:「我只是图财,正经的财路,宋公子想必不会给我招惹麻烦吧,毕竟我的官职并不大。」 第153章 不能沉迷还是要赚钱 宋子文和盛凌云的话里刀刀见刃,楚夕又怎么听不懂。 忽然,楚夕脑袋清醒了一下,心口又疼了起来。 忍不住拽了盛凌云一把:「我是来让你帮我看契约的,做生意有我就行了,你放心,宋公子是不可能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来的,再说,即便是有了,也弄不到你头上,他跟梅林可熟的很。」 宋子文笑笑:「那倒是,昨天我还进宫看他,只不过,是为了盛夫人的事,对了,盛大人,盛夫人被绑架的事,罪犯抓住了吗?」 盛凌云:「不劳你费心,我定然不会让我夫人受委屈的。」 看完了合同,盛凌云点点头:「可以,咱们掌握着方子,如果他真的做不了,按照这个套路,换个人经营也是能赚不少银子的。」 楚夕开心了:「所以,关键还是方子对吗?那我的这个方子确实需要在朝廷备案吗?」 盛凌云点点头:「需要,宋公子说得对,一旦备案了,其他人若是有了你的方子,是会坐牢的。」 楚夕有些犹豫了:「可是青竹酒的方子也不是我的……」 宋子文:「那我就勉为其难陪你进一趟皇宫吧,我想梅妃那么喜欢你,一定会愿意把方子送给你。」 楚夕看了一眼盛凌云,盛凌云点点头。 是了,青竹酒的方子不是楚夕的,葡萄酒是,但是葡萄酒的方子宋子文也有,算来算去,楚夕其实没有酿酒的方子。 这一点她很清楚,但是要赚钱,她还是要尊重别人的智慧财产权,就算是拿来自己用,也要付费。 「好,一会儿我就给宫里请示,咱们明天一早进宫。」 宋子文深深的看了楚夕一眼,感觉她这会儿和刚才又不一样了,有些奇怪。 再看看盛凌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 楚夕让丫鬟婉婉去宫里递了牌子,果然,梅妃约她明天一早进宫。 不知道怎么回事从酒楼里出来,楚夕的眼皮就跳的厉害。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我这俩只眼皮一起跳是怎么回事?」楚夕一边揉眼睛,一边嘟囔。 盛凌云停下脚步,捏着楚夕的下巴瞅了一会儿:「眼睛里血丝太多,可能是没睡好。」 楚夕有些幽怨:「今天晚上你别闹我,我就能好好睡一觉。」 「是我闹你,还是你硬往我怀里扑……」盛凌云笑的一脸荡漾,楚夕忍不住脸红,娇嗔的推了他一把,「讨厌。」 盛凌云转身牵着她的手往家走。 「这位夫人,贫道看你双眼无神,印堂发黑,最近是要有血光之灾呀。」 楚夕听得这句话,心里勐然一惊,这话这么耳熟,她定要好好算一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1页 谁知盛凌云轻蔑的瞥了那算命的一眼:「子不语怪力乱神。」 嗯?怎么回事?她这个现代人都相信这些玄学,为啥一个古代人不相信。 楚夕挣扎了一下:「科学的尽头是玄学,我觉得还是算一算的好。」 尤其是这两天,她经常头晕不说,心还会一直疼。 原主若真的还留在身体里,对楚夕确实不好。 不是楚夕非得跟她争这具身体,实在是……穿越本来就是一门玄学,她也想活着,但是已经不能回到现代了。 现代的她早就死了,连尸体都没留下,她要是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原主留下的也只是一丝念想,她已经替代她了,她可以安然的投胎去了。 楚夕很自私,她想活下来。 盛凌云劝她不住,还是在一个算命的摊位上坐了下来。 岂料大师一句话,差点让楚夕跳起来。 「这位夫人,若是想要破解灾难,需要十两银子。」 我去,好心听你算命,把你当大师,你当我是冤大头呀。 什么灾难需要十两银子,算了,就算是有灾,她相信自己也不会这么容易嘎的,只要不嘎就能挺过去。 「十两?你怎么不去抢。」楚夕愤愤然离开。 盛凌云跟在她身后『扑哧』一声笑了:「你还真是要钱不要命。」 楚夕瞪了他一眼:「他要是真有本事,怎么不算算什么时候能发财。」 盛凌云无语了:「本来就不信,是你非要算,楚夕,你是不是最近有什么心事?」 楚夕没心事,她在这里唯一的爱好就是赚钱。 至于楚然,她压根没把她放心上。 但是,自从楚夕跟盛凌云发生了肌肤之亲后,似乎原主有些觉醒了,这就让楚夕有些心慌慌。 「哦,没有,我只是在回忆刚才的契约,还有没有什么细节没想到,毕竟这个契约就是以后合作的版本。」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手:「我已经仔细看过了,再说即便是有错处,宋子文区区一介商人,你家大人还是很好拿捏的。」 楚夕干笑。 跟着楚夕的婉婉,瞧着楚夕的脸色抱怨:「大人,夫人可能是被绑架吓到了,要不然,等大人哪一天闲了带夫人去山上拜拜神。」 楚夕眼睛一亮,婉婉这丫头太细心了,不得不说,拜佛求神,让原主离开才是最重要的。 「拜佛好,拜佛,观音保佑平安,财神爷保佑发财,都去拜拜。」 她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在努力工作和摆烂之间,选择了拜神。 楚夕在上大学期间几乎每次考试前都拜,不过也真是邪门,拜完就能及格,如果有一门不拜,必挂科。 盛凌云同意了:「好,等过两天没事了,带你去拜神。」 天气炎热,楚夕回到家里已经是一身的汗,盛凌云穿的官服,衣服厚,更热。 盛凌云这边刚把官服脱下来,里衣还没换,楚夕把持不住自己就往他身上扑。 这一次,楚夕能清楚的感觉自己的身体,竟然不受脑子的控制。 「噗通」幸亏楚夕被门槛绊了一下,不然,她整个人扑到盛凌云怀里,这个中午谁也别想休息了。 「夫人,你没事吧。」婉婉赶紧把楚夕给扶起来。 楚夕转身跑到院子里,井水旁,把冰凉的井水往脸上甩。 「冷静冷静,你来这里是赚钱的,不要沉迷男色。赚钱要紧,不要沉迷,赚钱要紧,莫要沉迷。」 楚夕足足念了十来遍,终于冷静下来,看来她得尽快去拜神了。 第154章 进宫见梅妃 心神不宁,楚夕晚上又做了梦。 但是她清楚的知道,这个梦不是她的,因为是原主小时候与盛凌云相处的情景。 原主小时候并没有那么胖,肉乎乎的很可爱,背着竹篓上山去砍柴,遇到了在山上背书的盛凌云。 原主不去山上砍柴了,而是追着盛凌云的脚步,大喊:「凌云哥哥,凌云哥哥……」 盛凌云听到喊声,非但没停下来,还继续往前跑。 终于,原主还是追上了盛凌云,上前去拉他的时候,盛凌云脚下一滑,掉入了水中。 原主二话不说,跳入水里去救盛凌云,谁知却被楚然给拉住了。 楚然怒斥原主:「好呀,你竟然把凌云哥哥推河里……」 接着大喊:「有人掉河里了,有人掉河里了。」 盛凌云不会水,眼瞅着要淹死了,原主一把又把楚然推河里,跳入水中把盛凌云给救了上来。 楚然会水,自己爬了上来,此时,他们身边已经围了很多村民了,楚然趴在盛凌云身上大哭。 口口声声说是楚夕把人推河里,她把人给捞上来的。 盛凌云被她压得,一口水吐出来,以为是楚然救的他,从此便跟她对上了眼。 这应该就是楚然口中说的,原主把盛凌云推河里的真相。 此时让楚夕做梦梦到,意味着什么? 楚夕慢悠悠的醒来,心里有些悲凉,原来大家对原主误会这么深,盛凌云也误会了吗? 难不成原主,是打算,让楚夕帮她,向盛凌云解释的吗? 醒来后,盛凌云已经不见了,他每天都是一大早起来,去衙门办公,然后中午回来,下午有时候去有时候就不去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2页 只是四品的府尹,暂时还用不着上朝,要是要上朝就更早了,据说四更就要起,五更就要到。 楚夕今天递了牌子要进宫见梅妃,宋子文也早早的来等着了。 俩人坐着马车去皇宫门口,路上,宋子文看着一脸阴郁的楚夕,笑着安慰她。 「你跟梅妃相处那么久,应该知道她是个很随和的人,怎么会这么担心。」 楚夕微微一怔,她进宫见梅妃不担心,她是想着昨晚的梦。 「宋子文,你相信这个世上有灵魂吗?」 楚夕说完,总觉得这句话像是哪里听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宋子文眉头挑的老高,似笑非笑:「你,你咋回事?魔障了?」 楚夕想了想,编了个谎话:「我最近一到晚上,总是能听到附近有人哭,尤其是我睡着的时候,等我醒了,哭声就不见了。」 宋子文哈哈一笑:「这还不简单,所谓鬼魂,无非是因为执念不散,扰人清梦,马上就鬼月了,你可以给他烧点纸。」 鬼月,就是阴历的七月,七月十五是鬼节。 楚夕眼神一亮,是个办法。 再次进宫,没有了初次的震撼,但宫里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到处都是巡逻的御林军,还是让楚夕大气不敢出。 终于见到梅妃了,不得不说,人是衣裳马是鞍,梅妃穿上宫装顿时雍容华贵,美丽不可方物。 梅妃一看到楚夕就很欢喜,拉着她的手不松开。 「从前在家不觉得一个人难熬,你和盛大人,朦胧等人在院子里叽叽喳喳的,听着都让人开心,如今我一个人在宫里,实在是寂寞。」 偌大个皇宫,她不开口说话,没有一点人声,确实很容易让人抑郁。 楚夕说明了来意,梅妃微笑着点头同意了。 「其实,我酿的青竹酒也没有什么特色,不如你酿的相思醉好喝,只是因为适合陛下的口味,陛下口中,喜欢辣一点的酒,宫中的酒清淡的多,所以才总惦记着我这一口。」 原来梅妃的酒是按照皇上的口味酿的,也难怪这么多年皇上对她念念不忘的。 虽然是高丽人,可对皇上却是真感情,皇上大概也是知道这一点,才把梅妃给接回来的。 只是,皇上这么久没有对外宣告梅妃和三皇子的身份,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楚夕从怀里拿出了一瓶药:「娘娘,这是我特别炼制的药丸,里面主要有人参,鹿茸等补品,要是感觉身体不适,吃上一颗,能及时缓解疼痛。」 梅妃收下了,拍拍楚夕的手:「你的医术我是相信的,陛下最近身体有些不适,若是陛下同意,我就宣你进宫给陛下诊治怎么样?」 楚夕当然觉得可以:「好。只是宫里御医无数,我怕陛下看不上。」 梅妃眼神黯淡下来:「御医有时候也不能全信,不过,我的话陛下也不一定能信,尽力就好。」 楚夕想,要是她向书里楚然一样,一进京便用灵泉给大家治病,有了神医的名号,如今进宫给皇上治病就更容易些了。 说了会儿话,梅妃想留楚夕吃饭,谁知皇上要来,她也身不由己,楚夕和宋子文便离开了。 楚夕还特意带了春梅一起来,主僕相见,眼泪汪汪。 梅妃的意思是春梅在宫外找个好人家,嫁人,过普通人的生活,不想进宫耽误她一辈子。 春梅则不放心梅妃,想要留下来。 最终,春梅还是留下来了,不过她把酿酒的方子,仔仔细细写下来,交给了楚夕。 楚夕和宋子文离开了皇宫。 望着身后一眼望不到头的深宫,楚夕重重的嘆口气。 「一入宫门深似海,希望梅妃她以后的日子越过越开心吧。」 宋子文深深看了一眼诺大的皇宫,眼神复杂。 「这个宫门确实太深了。」 梅妃在楚夕面前自始至终,都没有自称『本宫』,仿佛从前一样,她其实也是矛盾的吧。 又想跟爱的人在一起,又羡慕楚夕自由自在的生活。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天晚上,楚夕大半夜带着买好的纸钱,纸元宝,拿着火摺子,悄悄地来到荒郊野外。 把纸给点上,楚夕絮絮叨叨。 「楚夕啊楚夕,我知道你很不甘心,可如今我来了,你就该走了,你放心,楚然的仇我给你报了,她如今没有了灵泉,在太子的冷宫里。」 「你的凌云哥哥也喜欢你了,嗯……虽然,现在不是你,可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以后我替你活着好吗?」 「你还有什么愿望没有实现,就不要託梦给我了,等你轮迴转世后,下辈子就自己奋斗吧,加油。」 不知道是不是烧纸的原因,接连几天,楚夕再也没有梦到过原主了,最关键的问题是,她见到盛凌云,虽然俩人还是会腻腻歪歪,却也没有像从前一样,生扑…… 七月里还有个节日,七月七 第155章 百花中你最娇美 原主对盛凌云可以生扑,楚夕不行,在楚夕的生活里,爱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赚钱。 盛凌云发现,楚夕和宋子文签订了契约后,几乎天天见不着人面,不是早上他走了,楚夕还没醒,就是晚上他回来了,楚夕已经睡着了。 没有了楚夕的主动,盛凌云有些失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3页 七月七,乞巧节,这一天衙门会放一天假,家里的女子们都会乔装打扮上街祈求祝福。 京城郊外的月老庙,观音庙也都人潮涌动。 楚夕一大早起来,就被俩丫鬟拉着装扮,朦胧和婉婉把她最好看的衣服都拿出来了,在她身上比划。 「夫人,今天跟大人一起去拜观音,一定要穿的好看一点。」 楚夕有点懵:「拜观音,又不是相亲,为什么要穿的好看,这么热的天,舒服才最重要的吧。」 朦胧压根不接她的话,看到她首饰盒没有什么首饰,埋怨起盛凌云。 「大人,你跟夫人成亲这么久了,就不知道送夫人一些首饰吗?你看,夫人都没有戴的了。」 盛凌云握着袖兜里的金钗,给也不是,不给要不是。 原本是要给楚夕一个惊喜的,如今被朦胧埋怨,惊喜就变了味道。 好在楚夕是个不看重自身物质的人:「这一套珊瑚的不是挺好看,红色的多喜庆,还有这套银的,也挺好看的。」 实在没有好看的首饰,还是戴的那套红色的珊瑚,是楚夕成亲的时候,盛夫人给的聘礼。 就在楚夕以为自己收拾完了,盛凌云终于把那个金钗拿了出来,插在了楚夕的发间。 「哇偶,真好看,可我这样戴出去,不会被人偷走吧。」 盛凌云嘴角抽搐了一下:「不会,京城的治安没有那么差,咱们走吧,一会儿人多了,该挤不动了。」 前世,盛凌云和楚然也一起去过观音庙,那是他们第一年来京城的时候。 彼时盛凌云还是一个七品小官,没有什么钱,楚然也不是什么神医,只是一个坐堂的大夫。 他带着楚然在人群中挤来挤去,虽然当时体验很不好,没想到最后竟然成为俩人最美好的回忆。 因为接下来,楚然去了太子的东宫,他也要跟喜欢的女子保持距离。 盛凌云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不但他自己想起了过去,楚夕也想了起来,微微眯着眼睛,醋意大发的瞪着盛凌云。 「挤什么挤,咱们坐着马车,也挤不到你,你是不是还惦记着楚然呢……」 盛凌云神色一僵,一口气闷在心里,有点冤枉:「楚夕,你是不是吃醋了……」 女人有时候就是有点不讲道理,尤其是在感情上,最大的敌人有两个,一个是前女友,一个是婆婆。 楚夕勐然一激灵,眼神瞬间清醒:「没有,怎么会,我可没有……」 说完就有些懊恼,干什么,没有爱情还有银子,整天在意这个做什么,难道离了他你就活不了么。 楚夕傲娇的扬了扬下巴:「走,拜神去。」 说来也奇怪,即便是在京郊的月老庙,观音庙,这种地方,也供的有财神。 财神虽然不是正位,几乎每间庙宇里都有他的位置。 看来从古到今,大家都把发财,赚银子排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位置上。 街上确实熙熙攘攘,人来人往。 如果说在沧州爬观音庙,是他们俩人有目的的前行。 这一次就纯粹是玩儿,刚开始楚夕和盛凌云都坐在马车上,掀开一角车帘,热闹的街上,让楚夕忍不住想下去走走。 被盛凌云拦着了:「一会儿还要爬山,省点体力,想买什么东西,等回来的时候我陪你买。」 但是到了山脚下,马车就真的走不动了,留下一个小厮看马车,楚夕和盛凌云在前头,胡三刀和朦胧紧跟着,四个人一起往山上走去。 忽然,楚夕眼睛一亮,她看到了一个身穿青色长衫,长得十分俊俏的公子,激动的她差点尖叫起来。 「盛凌云,快看,快看,那位小哥哥好帅呀。」 今天这个时候,简直就是大型的选美现场,装扮一新的男男女女全都跑了出来,互相相看,感情就在一瞬间。 盛凌云的脸瞬间黑了,捏着楚夕的脸,把她的头给掰了过来,正对着他。 「你看我帅不帅?」 楚夕上下打量一下,干笑:「帅。」 从过路的女子看盛凌云的眼神,就知道,盛凌云在众人中,也是佼佼者,只是他走在楚夕身边,楚夕没太注意。 楚夕生气:「我看帅哥,你也可以看美女,我也没拦着你。」 盛凌云用力的捏了捏楚夕的手:「非礼勿视,懂不懂。」 楚夕被他捏的疼了,娇嗔道:「懂了懂了,你从前不这样,怎么现在变得如此霸道。」 盛凌云一把把楚夕拉到了怀里,故意在她耳边吹了口气:「因为,你是我的女人……」 楚夕低头憋笑,心里却受用的很,原来成为霸道的女人是这样式的…… 「那行吧,你就好好保护你的女人吧。」 盛凌云宠溺的笑笑,牵着楚夕的手继续往前走。 接下来的路楚夕倒是没有乱激动,因为她发现古代人其实长的好看的也不多,刚才发现的那个简直是人中翘楚,但是对比盛凌云还是少了一点阳刚。 只是渐渐的楚夕发现,盛凌云身边总是有各种女子经过,他走的路好像都不稳当似的,走几步就有女子藉故往他身上扑。 把楚夕惊的目瞪口呆,古代的女子一点都不矜持,看到好看的小哥哥也是生扑。 相比之下楚夕算是好多了,她也只是自己激动了一下,远远观望着,眼瞅着又有女子扑向盛凌云怀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4页 楚夕把盛凌云往身边一扯,自己接住了那女人。 「对不起,这位相公已经成亲了。再敢往他身上扑,我保准你会一不小心崴脚跌下山去。」 女人气得咬牙切齿,骂骂咧咧的走了。 楚夕斜睨着眼看盛凌云,他高冷傲娇又漫不经心的模样,让出息恨的牙痒痒。 「早知道出门给你带个面纱了。」 盛凌云颳了一下楚夕的鼻头,笑了:「放心吧,我不会被人拐走的,能拐走我的人,只有你。」 到了山上,人就越来越少了,有些人拜过开始往下走,楚夕去了一旁的财神庙里。 正在虔诚的拜神,忽然,一把冰凉的匕首放在她的脖子上。 第156章 杀了她给咱们助助兴 「楚然……你怎么出现在这里?」 财神庙里人少,楚夕被楚然架着脖子,一路来到了庙宇后面,盛凌云也紧张的跟了过来。 楚然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楚夕也不知道,楚然害楚夕之后,就被盛凌云餵了哑药,送回了太子的东宫。 据说太子已经把她打入冷宫了。 她怎么来的这里,楚夕也不知道,只能听到楚然『啊啊』嘶哑的喊声,喊声里透着绝望的愤怒。 胡三刀和朦胧都进来了,胡三刀:「大人,太子的侍卫在捉拿她,她自己偷偷从冷宫里跑了……」 楚然果然还是像从前那样机灵,只是她不该来这里绑架楚夕。 对面的盛凌云脸色阴沉的可怕,眼里淬着毒,紧紧盯着楚然的眼睛。 「放了她,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给你。」 说完,盛凌云把手上的戒指取了下来。 楚然推了楚夕一下,楚夕往前走了一步。 就在楚然要去拿盛凌云手上的戒指时,盛凌云抓住了楚然的手腕,用力一扭,楚夕挣脱了楚然的禁锢。 紧接着就看到盛凌云握着楚然的手,把匕首捅向了她的脖子。 楚然竟然没有躲闪,而是直接去抢戒指。 戒指拿到了,楚然的脖子也受了伤,她却只是瞧一眼盛凌云,赶紧跑了。 「三刀,跟过去。」 胡三刀和朦胧都过来了,朦胧紧紧护着楚夕,胡三刀追着楚然离去。 盛凌云此时觉得自己的心慌的厉害,赶紧把楚夕从上到下检查了一遍,一把搂怀里。 「吓死了,若是你有个三长两短,我一定杀了她。」 楚夕轻轻的摇头:「我没事,楚然怎么从东宫跑出来了?」 「不知道,回头查一查。」盛凌云看到楚夕脖子上还是破了皮,从空间里拿出灵泉,给她抹上。 楚夕看着戴在脖子上的戒指,嘆口气,还是盛凌云机灵,早就做了一个一模一样假的。 他自己戴着假的在手上,让楚夕戴着真的藏脖子里。 但凡楚然心细一点,劫持楚夕的时候,就能拿到真的戒指,只可惜,她这一辈子就算是再精明,终究也只能失败。 可能原本属于她的,就是平常的人生,因为有了戒指,才让她走上人生巅峰,事实证明,她不行。 「咱们去里面吃碗面,休息一下吧。」 寺庙里有斋饭,他们可以去用,价格不高,看着给,去的晚了就没了。 他们边吃边等胡三刀,不多时,他回来了。 「人呢?怎么没有带回来?」盛凌云问。 胡三刀的脸色有些怪异:「大人,然姑娘疯了,用刀把自己的胳膊割出了血,使劲往戒指上抹,也不知道她在干什么,然后,就看到她忽然把戒指给吞下去了……」 楚然死了,吞下戒指后,从悬崖上摔下来死的。 胡三刀过去看了看,悬崖下面有树,但今天她穿的白色衣裳,很明显的躺在了崖底。 他又绕到崖底去看了一眼,摔死了。 楚夕怅然的嘆了口气:「把她的尸体弄回来,送到老家吧。不管怎样,她是我亲人,不能暴尸荒野,就送她魂归故里,入土为安吧。」 楚夕又叮嘱朦胧:「你去买点纸钱,我一会儿给菩萨上柱香……」 刚才的愿望没有许完,原主楚夕的魂魄还没有送走,楚然的又来了,真不知道这姐妹俩在一起会不会打架。 都说上辈子是仇人,下辈子是姐妹。 楚夕只希望下辈子她们俩,再不相见,为了一个男人,姐妹成仇,真不值得。 添了香火钱,楚夕又祷告了半个时辰,一行人才从山上下来。 只是来时的兴奋劲儿,都给破坏了。 楚夕坐在马车上往外看,神色恹恹的,不知道再想什么。 盛凌云一直搂着她,把玩着她的手,阴郁的眼神忽明忽暗。 「一会儿进了城,带你去买首饰,朦胧说的对,你该有两件好看的首饰了。」 楚夕没有说话。 盛凌云皱了皱眉头:「要不,去买两匹布,如今咱们不缺银子了,多做几件好看的衣裳。」 楚夕还是没说话。 盛凌云幽幽的嘆口气:「这次送楚然回老家,把咱们的娘,还有楚莹和凌风都接来吧。」 楚夕为之一振,肩膀又垮了下来。 「还是算了吧,京城看着繁华,却一点都不好,到处都是皇亲贵族,你的官职又小,容易受制于人,我可不想你像上辈子一样过的憋屈。」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5页 上辈子不但憋屈,还危险,盛凌云每天都游走在刀刃的边缘,与朝廷官员斗心眼。 盛凌云心肝为之一颤,原来,她竟然懂他。 「你竟然这么想……」 楚夕抿抿嘴:「当年你考科举,最初的理想,是想成为人人称赞的好官,我记得在临济县,你心里处处想的是老百姓,想的是民生。而不是在京城跟那些官员耍心眼子。」 当官的时候,谁想的不是名垂千古,他不愿意当一个没有作为的佞臣,他愿意做一个踏踏实实被百姓做实事的好官。 可有时候,身不由己。 「盛凌云,如果有机会,咱们能到处走走,看看就好了,世界那么大,到处都精彩。」 盛凌云笑着捏了捏她的脸:「你不是最想做一品诰命夫人么。」 楚夕俏皮的挑挑眉:「这一点都不冲突,等你为百姓尽职尽责,皇上自然愿意给你升官,到时候有政绩在身,就算你没有背景,朝廷里的官员也会心服口服的。」 楚夕也反手捏了捏盛凌云的脸:「我只希望你无论做什么,都做到问心无愧,光明正大就好,其他的,我真的不在乎。」 反正她自己能赚钱,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盛凌云也可以选择跟朝廷那些官员,蝇营狗苟,继续往上爬,但是她却不希望盛凌云失去了做官的本心。 盛凌云捧着楚夕的脸,殷红的樱桃向他招手,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妻贤夫祸少,古人诚不欺我。」 温柔的嘴唇抚上她的,辗转反覆,气喘吁吁…… 朦胧敲了敲车门:「夫人,马车堵上了,清月郡主在前面,沖咱们招手。」 盛凌云强压翻滚的气息,声音有些暗哑:「去看看……」 楚夕清醒过来,干脆赖在他怀里:「我困了。」 盛凌云轻笑:「那一睡吧,一会儿到家,我喊你。」 楚夕点点头,揽着盛凌云的腰,头埋在他怀里,当真要睡过去。 盛凌云深深吸了口气,喉结上下翻动,把楚夕凌乱的髮髻给弄好,转眼间就看到楚夕还真的睡着了。 无语轻笑:「还真的没心没肺。」 这都能睡着,他还没亲够…… 「大人,清月郡主送来帖子,说太子妃身子不适,请夫人去瞧瞧。」 第157章 躺赢的人生 戚婉珍还真的是楚夕的贵人。 撇开她一直想勾搭盛凌云不算,无论是在临济县,还是在京城,楚夕都给戚婉珍看过诊。 在临济县戚婉珍水土不服,吃了楚夕的药,随即药到病除。 来到了京城,京城名医太多,戚婉珍倒是把楚夕会看诊给忘了,直到今天进宫看望皇后,听说皇上在梅妃那里病了,梅妃大胆的给皇上吃了一粒药,皇上就觉得舒服很多。 皇后因着为皇上着想,让御医专门去看了,那药确实很对皇上的病症。 梅妃当即就把楚夕会医术的事情说了,戚婉珍这才想起来,楚夕是真的会医术。 太子妃与太子成亲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曾怀孕,戚婉珍就想着趁机让楚夕来看看,而且大家并不知道楚夕会医术,所以让她来看诊,即便是真有事,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于是,才有了这一场邀约。 「给太子妃看诊?行,我知道了,你去回她就说能去。」 盛凌云替楚夕先答应了,既然在京城,尽管他们俩都不愿意,有些社交还是必不可少的。 楚夕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屋子的,等她醒来后,天都黑了。 月光透过窗棂撒下来,洁白一片。 「夫人醒了,这一觉睡的沉,午饭和晚饭都没吃,饿了吧。」 屋子里刚有动静,婉婉进来了,小芙也跟着一起进来,端着一碗粥还有两碟小菜。 闻着味道,楚夕肚子咕咕响。 婉婉看到楚夕瞧着门外,轻笑:「大人出去应酬了,让夫人先吃饭不用等他。夫人,大人对你真好……」 楚夕在马车上睡着了,是被盛凌云一路抱回来的,楚夕却一点都不知道,听到丫鬟们的调笑,她的脸也红了。 丫鬟们被东方游调教的确实不错,说话很有分寸,也很有眼色,楚夕吃过饭,热水就端过来了。 夜深人静,楚夕舒舒服服洗了个热水澡,坐在梳妆檯前,看着眼前的铜镜,忽然有种怪异的想法。 都说对着镜子点蜡烛,能看到平常看不到的东西。 楚夕想看看原主走了没有,大胆的拿起蜡烛对着镜子看。 忽然,镜子里还真有个人影慢慢显现,待楚夕屏着唿吸慢慢看过去,冷不丁的竟然冒出一张脸。 「……你回来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 衣裳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没有系带子,里头小衣也没穿,半开半合的挂在身上。 盛凌云幽暗的眸子,顺着她脖颈滑下去,将将落在她一片白皙上,楚夕的头皮微微一麻,把烛台放桌上,伸手把衣服拢好。 「你喝酒了?」 「嗯。」暗哑的声音莫名有种面红耳赤的感觉。 盛凌云嘴角抿了抿,揉碎了星光的眼眸直白的盯着她,眼睫微动,毫不掩饰眼睛里的欲望,气氛顿时暧昧起来。 捏着楚夕的下巴,盛凌云轻轻抚了上来。 没有多余的动作,盛凌云一把把楚夕抱起来,放回了床上,一股狩猎的气息在纱帐里蔓延开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6页 七夕晚上会下雨,都说是相爱人的眼泪,喜鹊搭桥,牛郎织女相会,干柴烈火,金风玉露,胜却人间无数。 灯火摇曳,夜色漫长…… 楚夕脸颊微红,汗津津的趴在盛凌云的身上,喘着粗气。 窗外阴雨绵绵,屋里蜡烛朦朦胧胧,盛凌云把她披散的头髮拢起来,大拇指放在她通红的嘴唇上,似乎有些肿。 盛凌云大手握住了她的腰,轻轻的揉着:「累吗?」 楚夕发着抖,四肢颤得都抬不起来。 不想说话,懒懒的翻了个身就想睡下,却被盛凌云打横抱了起来:「都是汗,一起洗个澡……」 楚夕一点都不想动,累得喊救命。 盛凌云压根都没想放过她,在她耳边吹气:「灵泉能解乏,还能消肿,而且在水里的你……更美。」 楚夕无语,真没想到灵泉竟然还有这种用途,清清白白的灵泉给了不清白的人。 不得不说,盛凌云的体力就是旺盛,夜里折腾到了半夜,第二天一大早就上工去了。 楚夕睁开眼已经是日晒三竿。 「夫人,清月郡主的请柬。」 戚婉珍就住在隔壁,虽然她对盛凌云有那么一点心思,可盛凌云对她客客气气的,毕竟是高门贵女,也做不出什么事来。 不过,住在隔壁倒是方便收养小倌。 听人说隔壁戚婉珍的院子里,伺候她的都是年轻貌美的小公子们,有时候楚夕出门也会遇到,不得不说戚婉珍是懂审美的。 院子里的下人,小厮各个都相貌俊秀。 戚婉珍给她下请柬,楚夕打开看了看,便明白了。 「就说我答应了。」 婉婉:「大人昨天就替夫人答应过了。」 也是,戚婉珍邀请楚夕去戚家赏花,大概率是让她替太子妃诊治,事情按照盛凌云的计划一步步前行。 除了,楚然…… 原本盛凌云是没有打算处置她的,毕竟是前世喜欢过的女人,可楚然自己作死,非要那枚戒指,没办法,盛凌云怎么可能把这么神奇的东西给她。 最近她很忙,也没时间进空间看一看,自从知道盛凌云也能进空间,她也很少进去打理,只把空间当做储藏银子的仓库。 闲来无事,楚夕进入了空间。 粮食和存款,还有各种药材,都让楚夕大吃一惊。 仓库的东西已经堆满了,银子也每天都增加,盛凌云还弄了一个杂货铺。 有人专门管着,每天他先把粮食和水果都拿出来,让人送到杂货铺。 粮食是可以直接卖的,水果可以做成各种果脯,果酱之类的,这些在临济的时候,楚夕也都做过,盛凌云当然也知道。 楚夕现在所处的朝代,厨艺挺好的,能用果子做出很多好吃的东西。 盛凌云招了一些厨娘,用果子做各种点心,他们的那个杂货店就在离酒铺不远的地方,由东方游打理,楚夕也没过问。 如今俩人的资产已经不少了,盛凌云甚至还在京郊买了一个大院子,还有一百亩的良田。 看来盛凌云说的没错,他是可以把蕙娘和盛夫人一起接过来的住,甚至可以把妹妹楚莹和弟弟盛凌风一起接过来,管理良田,店铺,过上富足的生活。 果然,有盛凌云在,楚夕基本可以躺赢了。 「夫人,夫人,快看,大人买了好几件衣裳,还有一套首饰。」 衣裳都是轻纱,好几个颜色,都是青春明媚的。 「我要你成为京城最美的女子。」 果然盛凌云说到做到,楚夕心里甜滋滋的。 第158章 命运的齿轮开始了转动 清月郡主摆宴,去的客人大多是未成亲的公子和贵女们。 自从戚婉珍离开夫家后,虽说要为夫家守孝一年,可有皇后和太子妃撑腰,她并没有多少悲伤。 时不时的办个小宴会,热闹热闹,大家都以为她是趁机想再找个夫婿,其实主要目的是为太子妃选人。 太子和太子妃成亲多年,一直不曾怀孕,大家着急,最着急的还是太子妃。 为此,戚家劝说太子妃趁早找一个自己人,给太子做妾,若是生下孩子,自然落在太子妃的名下,若是没有生下孩子,至少能成为太子妃的助力。 找来找去,太子妃也没有合适的人选,主要还是不愿意往心爱的男人身边塞别的女人。 戚婉珍自然明白姐姐的心思,想到楚夕会医术,再办宴会,是一定要把楚夕请来的。 楚夕今天穿的明艷,却并不高调,毕竟盛凌云的官阶低微,在戚家,有很多高官家的贵女跟戚家关系好的也来了。 楚夕一进戚家就去拜见了太子妃,细细的诊脉,楚夕并没有发现太子妃身体的异常。 忽而想起太子,楚夕曾经给太子诊脉,虽然宫里的御医什么都没说,可很显然,太子妃没有身孕,主要原因还是太子。 只是太子侧妃和楚然也曾传出有孕,太子妃的责任看似便大些。 「娘娘身体体寒,问题不大,调理个一年半载就可以了。」 戚婉珍嘆口气:「御医也是这么说,可这都几年了,总不能一直调理不完吧。」 楚夕想了想说:「请郡主把娘娘从前的方子拿来看看。」 太子妃身边的侍女把药方递过来,楚夕仔细看了,也没有什么大问题,都是温补的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7页 她知道,怕是只有灵泉能医治调理了。 「药方中规中矩,治不好病,也有滋补的功效。」 戚婉珍眉心一皱,不悦的看向楚夕,这丫头说话好大的口气,这可是御医的方子。 太子妃身边的侍女更加不悦,立马厉声斥责道:「御医的方子,你竟敢说不行……」 太子妃宽厚,倒是没有放心上,一举手,让侍女的剩下的话咽肚子里了。 「你既然这么说,必定是有自己的方子了。」 楚夕自信的点头:「自然是有的,只是我的方子不外传,若是太子妃需要,我会把治好的药丸直接奉上。」 太子妃面前,还没有人敢这么说话。 侍女冷哼一声:「那万一你下毒害娘娘怎么办?」 楚夕笑了:「我奉上的药丸,要是害娘娘,岂不是自找死路。」 太子妃却十分信任楚夕:「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尽管去做吧,只要能让本宫怀孕,本宫定然重谢。」 就在楚然入太子东宫后,盛凌云就没有打算帮楚然,可也没打算帮太子妃,因为盛凌云找到了三皇子,打算辅佐三皇子登基。 可是,自从盛凌云知道三皇子的母妃,梅妃是高丽人,而且曾经参与过造反,无论消息是真是假,他都不能再依附三皇子。 让太子有后,也算是盛凌云的计划之一。 过了几天,楚夕就把给太子妃的药丸治好了,又是在戚家,楚夕亲自送到了太子妃的手上。 「这个药一分为二,红色的一面给娘娘服用,黑色的一面给太子服用,同房之前吃。」 「这一盒药,是给娘娘平日里吃的,一天一粒,一个月就行了。」 阴阳药丸有六颗,女子排卵期,一个月一次,要在排卵期吃才有效,楚夕问清楚了太子妃来红的日子,算好日期,争取在那几天同房。 如此这般,细细交代了一番。 太子妃也很大方,直接送了楚夕京郊外百亩良田和一盒首饰。 「这只是定金,若是本宫顺利怀孕,还有另外重谢。」 送走太子妃,戚婉珍又在院子里宴请楚夕。 「听说你和楚然都是农家女子,能有这番机遇,全靠盛凌云考中状元……」 楚夕默然,确实如此,如果不是盛凌云她和楚然,谁都没有机会进京。 戚婉珍清冷的眼神落在楚夕身上:「听说盛大人之所以娶你,是因为你爹救了他丧了性命,盛夫人才给你们定下的亲事。」 楚夕点头:「是这样的。」 戚婉珍笑笑,态度却有些莫名其妙:「你们定亲了,曹倩却成了京城的笑柄。」 楚夕有些不理解:「曹倩是谁?吏部尚书曹坤的女儿?」 戚婉珍点头:「吏部尚书曹坤的嫡次女,跟曾经的盛家有婚约,但是自从盛家去了南方后,这个婚约便再也没有人提起过。」 婚约?盛家? 楚夕脑子里风暴了一下,文里盛凌云背后的盛家确实是个百年世家,但是在南方是世族大家,在京城却排不上号。 盛家派人来京城与盛凌云攀亲,都被盛凌云拒绝了。 楚夕只记得当初楚然危难,需要银子,盛凌云就把盛家给灭了,搜颳了不少银子给楚然。 可盛家跟曹家有亲事,倒是让楚夕有些猝不及防。 文里,曹家覆灭的更早些。 如今细细想来,曹坤对盛凌云的态度确实有些太亲近,而盛凌云对曹坤也帮助太多了吧。 今天是七月十五中元节。 楚夕从戚家回来的半路上,就让婉婉准备了纸钱和元宝。 虽然上次给原主烧过纸了,可楚夕已经答应过原主,会时常烧纸给她。 原主生前没有银子,楚夕只想让她在下面,过得富裕一点。 鬼节,城郊烧纸的人很多,今晚京城没有宵禁,城门也不关。 城郊外,星星点点,看起来阴森恐怖,惦记亲人的却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只盼着与亲人再见一面。 楚夕也学着在空地方划了个圈,用棍子不停的敲打圈内,并且唿喊原主的名字。 「楚夕,楚夕,我来给你烧纸了,希望你在下面多点银子开路,更希望你下辈子投个好胎。」 烧了很多纸钱和元宝,楚夕渐渐的有些心安。 「夫人,你看,那边是不是宋公子?」 不远处,宋子文也在烧纸,楚夕刚准备过去打招唿,却忽然发现,宋子文给家人烧纸钱的办法,似乎与众不同。 别人烧纸钱后,行礼都是磕头,宋子文却双手交叉在胸前,用手点眉心,行礼三次后,才开始烧纸。 若不是楚夕离的近,几乎察觉不到。 此时她也没放心上,等宋子文烧完,转回来的时候,楚夕才喊了他。 「宋公子,真巧。」 第159章 黑夜同行盛大人吃醋 宋子文看到来人是楚夕,眼神闪了闪,往她身后看了一眼,似乎再找别人。 楚夕微微一笑:「只有我自己来了,今天十五,给楚然,和我爹烧点纸。」 听闻楚夕是一个人来的,宋子文顿时松了一口气。 「我也是,家母早年病逝,给她烧点纸钱。」 楚夕并不在意,她只是想回去的路上做个伴儿,天黑路远,又是鬼门关开启之夜,她不迷信,可也害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8页 科学的尽头是玄学。 「咱们一起回去吧。」 楚夕热情的邀请宋子文,宋子文很礼貌的伸出手比划一个『请』的手势。 楚夕:「契约签完,是不是就该布局了?宋公子做了这么久的生意,想必手下人才济济。」 宋子文谦虚的笑笑:「人才济济不敢说,给足了银子就会有人替你卖命。」 楚夕又问:「那你怎么保证手下的人不贪呢?」 宋子文笑笑:「不敢保证,有些人才即便是查帐也查不出贪腐的漏洞,所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楚夕不解:「疑人不用这个能说得通,用人不疑,可就有了赌的成分了。」 宋子文:「是啊,人生在世不就是一个『赌』字么,谁也不能预料以后的事情,只能趁着早些时日,未雨绸缪,所以还有一句话便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若是连老天都不让你成功的话,那就是命了。」 楚夕想到了盛凌云。 前世盛凌云并不知道以后的事情,做事谨慎,未雨绸缪,可也挡不住最后被流放致死的命运。 重生一世,盛凌云已经事事谋划,可还是人算不如天算,三皇子竟然是个混血。 好在盛凌云谨慎,并没有让三皇子和梅妃看出异样来。 楚夕有点替盛凌云担心了,若是老天都不让盛凌云当一品宰相,该怎么办? 「是啊,有时候还真的是天意难违。老天一定很忙,世人千千万万,每一个人都向他许愿,总有几个会遗漏的吧。」 宋子文乍一听这样的言论,微微一怔,笑了。 「你可真有意思,如果都这么想的话,那老天遗漏的可就多了,世上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老天可没有让几个人活得圆满如意的。」 这还怪上老天爷了,楚夕也笑了。 「随便想想,还是要靠自己努力才行。」 宋子文:「我是打算先去南方几个大城池,建酒坊,卖酒,反正咱们的名头是打出去了,酒应该会好卖,如果你愿意尝试,可以把你的胭脂按照我这个办法来做,等你上手了,就知道买卖怎么做了。」 楚夕也不是天生会做生意的,别看她是现代人,可她学的是医学,而且还是才从大学毕业,就算是穿越了,也只是别古代人多了些见识,本领还是要学的。 她很快明白宋子文的意思,以大城市为据点,往其他小地方扩散,这个朝代的交通虽然不便利,但大路修的还是可以的。 从京城到沧州就能看出来,官道修的宽敞,这就代表着国力是昌盛的。 宋子文的做生意手法,可以炮制在胭脂上面,楚夕打算试一试。 说着话,俩人进了城,宋子文忽然又问:「听说盛大人虽然跟你是老乡,可是他祖籍在南方?南方杨城盛家可是数一数二的世家,若是咱们把生意做到杨城,免不了让盛家多照顾照顾呢。」 祖籍?是了,盛凌云当年和父母一起来楚家村,始终是外人,古代姓氏都讲究一个出处,盛凌云的籍贯是哪里? 楚夕摇摇头:「我不知道,他也没说过,只知道他们家是逃荒来的,祖籍?世家?可能跟他没有关系吧,毕竟天下同姓的那么多,也不见得都是一家人。」 宋子文笑了:「你还真有意思,别人要是有个厉害的祖宗,世家,恨不得扒开族谱自己查阅一下,认祖归宗,但凡是个偏枝,以后也是依靠,你倒好,压根不问。」 楚夕抿嘴:「万一盛大人一个罪责下来,要诛九族呢,盛家人肯定会后悔他攀附本家,认祖归宗了吧。」 「哈哈哈哈」宋子文被楚夕的想法逗得大笑,楚夕还是一脸懵:「笑什么,难道不对吗?」 宋子文捂着肚子,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据我所知,本朝从开国到现在,都没有诛九族的罪责,就算是叛国,也只是连坐,你家那位大人要真能有那样的罪,也算是本事。」 楚夕一头黑线:「呸呸呸,我只是打个比喻,我家大人可不会没轻没重,他是要做个为国为民的好官的。」 宋子文擦了擦眼泪说:「好吧,你这个比喻着实有些惊人,不过照你这么说,盛大人是不打算认祖归宗了?」 楚夕撇撇嘴:「我也不知道,回头问问吧,不过,要是把盛家的族谱从他开始,也未免不可,谁能保证那边的族谱,追溯到那个人,难不成上古时代就有姓盛的?」 宋子文又笑了:「只知道你这个说话有意思,没想到想法天马行空,盘古开天地时,世间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伏羲,一个是女娲,能追溯到的只有他们的姓氏,其他人么,大概也都是从某一代厉害的人开始的吧。」 楚夕傲娇的点头:「等我家大人成为一品大员,也算是厉害的,我看族谱从他开始,也未免不可。」 宋子文伸出大拇指:「好,好,有骨气,有骨气,佩服佩服。」 楚夕也觉得自己的想法不靠谱,跟着宋子文一起笑。 远远地,她就瞧见一个人撑着伞,站在巷子口,长身如玉,身姿挺拔。 「我家大人来接我了。」 宋子文也看到盛凌云了,原本欢笑的气氛一时间在他嘴角慢慢僵住,等人到了盛凌云的面前,只剩下客气与疏离了。 「盛大人,偶遇盛夫人,护送至此,告辞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9页 盛凌云也客气的点头:「多谢。」 楚夕冲着宋子文开心的摆摆手:「谢谢你一路陪伴,回头请你吃饭。」 宋子文晒然一笑:「好。有的是机会,还要一起赚银子。」 楚夕大笑:「必须的,我还要多向你学习那。」 宋子文的视线落在盛凌云身上,颔首:「告辞。」走的干脆寂寞。 楚夕的手被盛凌云一把拉住:「这么晚了,你去那儿了?」 看着盛凌云生气又着急的样子,楚夕赖在他身上:「我累了,走不动了……」 盛凌云弯腰把她打横抱起,就见楚夕把头埋在他怀里。 「给楚然烧点纸,重生一世,死的憋屈,希望她投胎转世,别再重生了,不是什么好事。」 第160章 在他吃醋的边缘来回蹦跶 盛凌云撑着伞在巷子口,等她很久了。 下着绵绵细雨,倒是不冷。 他其实知道楚夕是去城外烧纸了,也知道烧给楚然。 盛凌云是不信鬼神的,他只在清明和祭日才烧纸,不打扰楚夕,只是让她心安。 毕竟楚然和楚夕是姐妹,只是上一世,楚然可完全没有把楚夕当姐妹。 楚夕还是太善良了,盛凌云不就是喜欢她这一点么。 虽然他明知道,她跟前世也不一样了…… 到底捨不得责怪她,还心疼她走的路太久太累。 楚夕困极了,怎么躺床上的都不知道,一夜无话,第二天,是被丫鬟们的惊唿声喊醒的。 「彩虹,快看,天上有彩虹。」 昨天下了一夜的雨,今天天气放晴,一大早的彩虹就挂在天上,是个好兆头。 盛凌云早早的就上工去了,他这个官当的不容易,跟现代的公务员似的,朝八晚九,处理的事情多,俸禄还少。 若不是他们有空间,只怕向前世一样,需要靠盛凌云不择手段,才能捣鼓出银子来。 如今他们有房产有良田,倒是不用担心吃穿用度了。 天气晴朗,楚夕就打算去京城外,太子妃送她的别院看一看。 这边他们收拾好,刚出门,谁知碰巧就碰上了戚婉珍。 她热情的给楚夕打了个招唿:「盛夫人,这是要去那儿呀?」 毕竟是她给楚夕迁的线,楚夕也不瞒她:「太子妃送给我一个院子,我想去看看。」 戚婉珍抿嘴一笑:「巧了,本郡主也要去别院,姐姐给你的就在我那个院子的隔壁,走吧,咱们一起。」 戚婉珍喜欢盛凌云,盛凌云对她爱答不理的,再说她现在美男环绕,早就把盛凌云忘到九霄云外。 楚夕对她原本也没多少敌意,能处成朋友,全靠对方热情。 俩人坐了一辆马车,婉婉跟着戚婉珍的丫鬟坐后面的小马车,一行人往城外走去。 只是楚夕实在没想到,戚婉珍的马车里竟然还有一个人,说是伺候她的下人。 可贴身下人不都是女的么,怎么还有个男人。 而且这个男人虽然长相貌美,可对戚婉珍是冷鼻子冷脸的。 楚夕瞧着他面善,仔细想了好一会儿,才惊觉。 「七夕那天去观音庙,我见过你。」 就是楚夕对着流口水那个男人,长得俊美带稜角的,眉眼冷清,她很有印象。 男人不屑的瞥了楚夕一眼,怕是把她当成了色女。 戚婉珍看男人对楚夕无礼,赶紧道歉:「盛夫人,你别介意,六郎就是这个性子,为人冷清又傲气,不过,我就喜欢这一点。」 这点还真跟盛凌云有点像,楚夕讪讪的笑了笑,戚婉珍看中的男人,还都是同一个类型。 「没事,没事,是我唐突了。」 戚婉珍把男人的手拉住,拍了拍:「你说在七夕那天,碰到了六郎去观音庙?」 楚夕刚准备点头,余光扫到男人脸上,男人的眼神凌厉的瞪着她,好像她是坏人一般。 楚夕机灵的改了口:「只是像,也不确定,那天我跟我家大人一起的,他那个人是个醋罈子,不让我瞅别的男人,我也不确定。」 戚婉珍把玩着男人的手,笑了:「我就说么,七夕那一日六郎陪我喝酒,醉了,怎么人会出现在观音庙,一定是你看错了。」 她话里有话,让楚夕觉得自己多嘴了。 楚夕赶紧把自己的嘴巴闭的严严实实的。 戚婉珍又说:「其实就算是他去了,也无妨,六郎是为了他娘子的事才与我交好的,如今他娘子的事情办妥了,他定然不会过河拆桥的。」 楚夕大吃一惊,戚婉珍竟然抢别人家的男人。 一肚子的疑问,楚夕不敢再多嘴。 戚婉珍炫耀似的,捏了捏男人的下巴:「六郎如今心里只有我一人,是不是?」 楚夕迷惑了,你都把人家拆散了,怎么还能要求别人心里只准有你呢。 楚夕此时想到盛凌云,能无情的拒绝戚婉珍,还怪有勇气嘞,但凡盛凌云官职小一点,只怕她也会落得被休的下场,而此时在马车上坐的就是盛凌云了。 忍不住,楚夕替男人打抱不平。 「郡主,你若是真喜欢一个男人,不该希望他过得幸福么,把人囚在身边,似乎有些不仗义。」 戚婉珍似乎没听懂,反问楚夕:「难道跟我在一起,他不幸福吗?至少不缺吃穿,不至于病了没银子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0页 楚夕怜悯的扫了男人一眼,不再说话,毕竟是别人的家事,她不好乱言。 「葡萄成熟了,我最近新酿的葡萄酒快好了,过几天,送给郡主尝一尝。」 楚夕聪明的转移了话题,戚婉珍也没继续揪着,听到楚夕的葡萄酒,她兴趣瞬间来了。 「是你酿的相思醉啊?在姐姐那里我倒是喝过一次,听说太子十分喜欢,我们虽然是邻居,却一直没有机会品尝呢。」 楚夕大方的笑笑:「那还不简单,给你留一坛便是。」 戚婉珍微微眯着眼睛,陶醉的样子:「相思醉,醉相思,只是酒不太好喝,虽然挂甜头,可是有些苦涩。」 楚夕:「那郡主知道为什么要叫相思醉吗?」 戚婉珍摇头,男人也看向楚夕。 楚夕:「取自一首诗: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相思本就是甜中带苦,苦中带涩,剪不乱,理还乱,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戚婉珍听罢喃喃自语:「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这么说那酒还真是应景。」 男人也感兴趣了:「说的我现在都想尝一尝了。」 戚婉珍挑眉:「这容易,听说太子那还有几坛,给他要一坛便是。」 是了,上次太子可是在楚夕这里定了很多。 楚夕的葡萄酒还没酿好,太子那边倒是有很多。 只是给太子要……也就戚婉珍敢这么说。 一行人来到了城外,果然,戚婉珍的别院跟太子妃送给楚夕的别院连着,中间隔了六尺巷,用来停马车的。 戚婉珍把马车停在中间,指了指两边:「这是你的,这是我的,你先去看吧,看完记得回来找我,咱们吃了饭,晚一点再回去。」 楚夕的别院除了一个偌大的院子,还有一众管家和下人,都是楚夕的,楚夕算了算开销,觉得自己有些承受不了。 院子住得起,下人养不起,转了一圈有些心虚。 去了戚婉珍的院子,下人说郡主在后院,直接带楚夕去了后院。 前脚进去,后脚楚夕就想撤回,场面太刺激,她有些受不住。 第161章 美男如云她羡慕的泪水从嘴角流出来 虽说是夏天,天气炎热,穿的衣服还是衣帽整齐的,最起码身体还是保护好的。 可是戚婉珍的后院就有点……肆无忌惮了。 差不多十来个男子在后院,穿的无比清凉,两根吊带挂在裤子上,上身是什么都没穿。 宽大的裤子只到腿根,像是现代的短裤一样。 如此凉爽,就要看每个人的身材了,瘦瘦小小像是排骨一样的肯定不好看,戚婉珍的审美跟现代的楚夕一样样的,都是宽肩窄臀,肚子上有腹肌的。 修长的大腿,健硕的身材,配上稜角分明的五官,楚夕羡慕的眼泪从嘴角流了出来。 忽然,她的眼睛被人捂上,搂着腰,像是扛麻袋一样把她给扛走了。 楚夕忍不住喊了一声:「啊,这,放我下来,放我下来。」 婉婉遥遥的对着戚婉珍福了福,跟着楚夕灰熘熘的跑回去了。 「啪」楚夕的翘臀上挨了一巴掌。 盛凌云把楚夕扛回了马车上,原来他知道楚夕跟着戚婉珍来到了城外的别院,便急匆匆的赶来了。 楚夕委屈的撅着嘴很是不服气:「盛凌云,你打我干啥?」 盛凌云脸色铁青:「以后离清月郡主远一点。」 楚夕心虚的坐在了盛凌云的对面,小心翼翼的解释:「我只是来看看太子妃给的院子需不需要修缮,回头等娘来了,住着舒服,并没有想到她……嗯……」 戚婉珍玩儿的花,楚夕还真是有点羡慕。 「那几个男人谁长得好看?」盛凌云忽然问道。 「六……」楚夕认真的想了想,刚准备开口,忽听得马车外,婉婉重重的咳嗽声。 楚夕赶忙改了口:「离的太远,没看清楚。」 盛凌云皱眉,一下子抓住了楚夕的把柄:「六什么?」 楚夕知道若是她胆敢说出六郎的名字,盛凌云就敢气得像河豚。 「什么六?我是说离得太远,没看清……再说,你不是说了么,非礼勿视,我没打算看的。」 盛凌云都气懵了,捏着楚夕的下巴,擦着她嘴角:「还没打算看,我要是去得不及时,你都打算跑进去了吧,看看,口水都流出来了……」 是吗?楚夕赶紧擦一把口水,却发现已经上了盛凌云的当。 干笑:「我是真的没想到,他们在大热天的,竟然穿的那么清凉,其实也没什么,我又不是没见过男的,只是一下子见那么多,有些震惊。」 楚夕说的没错,在现代的海边,不穿衣服的男人到处都是,没什么稀罕的。 只因为在古代,楚夕才觉得惊奇,没想到就被盛凌云逮了个正着。 盛凌云眼里冒着火,强压着怒气,抬屁股坐在了楚夕的身旁,搂着她的小腰,让她坐自己腿上。 「他们谁的身材好,我记得你喜欢有肌肉的……」 楚夕一迷煳,刚准备评价,抬眼就看到盛凌云危险的眼神,干脆一边撒娇,一边把小手从盛凌云的领子伸进去。 「谁知道他们的身材好不好,最喜欢你的,瘦腰,窄臀,肌肉结实……」 没等楚夕夸完,盛凌云的嘴唇覆上她的,灵活的舌尖撬开楚夕的嘴唇,攻城略地,兇勐的进攻,丝毫不给她喘息的机会。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1页 楚夕刚开始还矜持一下,渐渐的沉迷进去,与盛凌云斗的不可开交。 就在楚夕想要去解盛凌云的腰带,却一把被盛凌云捉住了小手。 盛凌云喘息不止,气息喷到了楚夕的脖间:「等,等回去……」 楚夕不依,气氛都烘托到这里了,再说诺大个马车,睡觉都可以,为什么不能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 眼瞅着盛凌云也差点把持不住,忽然,马车外,一声清越的声音响起。 「请问盛大人在吗?」 楚夕和盛凌云的动作像是按下了暂停键,除了如鼓的心脏不能停顿外,就连唿吸,俩人都放缓了。 「谁?」 盛凌云一边说话,一边把楚夕的衣裳整理好,髮髻髮簪重新插好。 顺带把自己衣冠也简单整理了一下。 「小女子曹倩,见过盛大人。」 曹倩?曹坤的女儿,前世曹坤就是这个时候,遭到太子身边小人算计,被罢官流放的。 书里并没有交代曹倩和盛凌云定的亲事,如今楚夕也是听戚婉珍的话,才知道的。 听到她说话,楚夕的耳朵支棱了起来。 「何事?」盛凌云声音低沉,依旧揽着楚夕的腰,把头埋在她的脖子间。 曹倩看到盛凌云虽然在马车,却始终不肯露面,没办法只能说道:「家父想买两坛青竹酒,奈何酒铺的酒买不上,想问问盛大人,有没有什么办法,若是能匀出两坛来,定重谢。」 原来是求酒来了,也是,过完七月就八月了,八月份有一个重要的节日,便是中秋节。 中秋节,家家户户都是团圆日,想要订酒的早就排满了。 曹坤倒是仗着跟盛凌云有交情,把主意打到他身上,毕竟是二品尚书,盛凌云就算是没有也要给他留两坛。 「好,这两天若是有,定然给大人送去。」 见盛凌云爽快的答应下来,曹倩放下心来,只是她想看看盛凌云的相貌,却见盛凌云的马车走了,她的马车也走了。 两辆马车就这么交错而行,就好像他们之间的命运一样,只有短暂的交集,然后便是两条相交线,越来越远。 楚夕觉得奇怪,忽而从盛凌云的身上爬了起来。 「人家曹倩跟你说话,你怎么不敢见她,是不是心虚?」 盛凌云搂着她的肩,摁在了腿上:「我心虚什么?跟她不熟,不想见。」 主要是盛凌云现在把持着自己的念想,欲求不满,面颊绯红,实在不想被看见。 「你跟她不熟?我怎么听清月郡主说,你们当年还定过亲……」 盛凌云轻笑一声,点了点楚夕翘挺的鼻尖:「她怎么说什么你都相信,她和我年岁一般大,我订没订过亲,我娘不知道,她知道。」 楚夕想了想也是,要真是盛凌云跟曹倩定过亲,盛夫人怎么会在把她定个盛凌云。 盛凌云惩罚的在楚夕的脖子上咬了一口,转眼间回到了家里,盛凌云照例把楚夕抱回了房间。 这一下一直到天黑,俩人都没有再出来,期间又让人添了四五趟热水。 接下来两三天的时间,楚夕再也没有从床上下来过,结结实实休息了几天。 倒是盛凌云,体罚过楚夕后,神清气爽。 这一日,曹府酒宴,盛凌云带着两坛青竹酒,去了曹家。 第162章 上门来请她下堂 再说戚婉珍看到楚夕被盛凌云带走,看到小两口恩爱甜蜜,她的心惆怅又羡慕。 尽管她身边美男如云,可到底没有一个是她夫君。 如今她选婿十分困难,家世比他们家高的,瞧不上她,她是寡妇,家世比他们家低的,她也瞧不上别人。 她虽然守寡,可她毕竟是太子妃的嫡亲妹妹,身份尊贵。 好不容易有两个门当户对的,不是嫌人家长得丑,就是嫌人家个子矮,要不就嫌弃人家没有才华。 像盛凌云这种长得好看,有才又有能力的,少之又少。 就算她身边的六郎,她心里也很清楚,六郎爱的人不是她,而是他的妻子,只因为她出银子给他娘子治病,如今病治好了,欠了一些债,才不得已留在她身边。 曹府酒宴,也请了她。 曹坤有个长子,才学虽然高,人长得也算是一表人才,只是因为年少不懂事,在少年的时候爱上一名乐姬。 在曹夫人的干预下,乐姬早逝,少年伤了心,都二十多了却依然不肯娶妻。 上一次太子妃的宴会上,曹坤听下人说儿子盯着清月郡主看了好久,思来想去,决定撮合儿子和戚婉珍。 曹府二品大员的门口,石狮子摆得很威风。 戚婉珍在六郎的搀扶下,下了马车,不期然正好遇到了盛凌云。 六郎扶着戚婉珍的手顿了一下:「他竟然是一个人来的,怎么不让盛夫人相陪?」 戚婉珍斜睨着眼扫了他一眼,冷笑:「怎么,人家的妻子,你倒是惦记上了。」 六郎抿抿嘴:「只是个有趣的罢了。」 戚婉珍轻笑:「盛凌云可不是好惹的,再说他们夫妻对我有恩,就算是你喜欢,我也不能帮你。好自为之吧。」 六郎的眼帘垂了下来,在她面前议论别的女人,她竟然不以为然,果然压根没有把他放心上。 他们之间,不过是彼此彼此罢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2页 楚夕自然是知道今天曹府设宴,盛凌云赴宴去了。 一大早她决定去胭脂铺转一转,顺便把从宋子文那里学来的生意经,跟梁娇娘探讨一番。 谁知刚从巷子里出来,突然,迎面过来一辆马车,疯狂的在街上奔驰,只听马车上的人大喊。 「马惊了,马惊了,快让开,快让开。」 接着马夫拼了命勒马,眼瞅着马车朝着楚夕就撞了过来,忽然,就看到宋子文从酒楼的二楼跳了下来。 一下子跳在了惊了马上,用力拉了一下缰绳,听得骏马一声长啸,马车终于安然无恙的停了下来。 但是,楚夕就有点倒霉了,站在路边还能被马车差点蹭到墙里面,马车过去,她的胳膊上,腿上,都是伤。 宋子文勒住了马,慌慌张张来到楚夕面前,看到楚夕身上的伤,心里一紧。 「你受伤了,送你去医馆吧。」 楚夕扶着墙勉强从地上爬起来,勉强微笑着:「没事,都是些皮外伤,就是被马吓到了,有些腿软。」 车夫把马拴在了一旁的树上,也赶紧来赔罪,好巧不巧,他竟然是曹家的车夫。 宋子文厉声呵斥了一番,车夫灰熘熘的走了,在宋子文的坚持下,楚夕还是被送到了医馆。 胳膊肘和腿上都有伤,脚也有点扭伤了,脚踝疼,至于其他地方青一块紫一块的倒是与这一次的伤无关,楚夕让医馆的医女包扎好,就要准备离开。 宋子文摁住了她:「你先别走,曹家的姑娘来了。」 曹倩听说他家的车夫撞到了人,不巧正是盛凌云的妻子,也不敢让正在赴宴的盛凌云知道,急匆匆的赶来了。 「盛夫人。」曹倩倒是有礼有节,只是她上下打量楚夕的眼神太过炙热,让人很不舒服。 楚夕眉头微蹙,扶着床柱坐了起来:「曹姑娘?」 曹倩有些意外:「夫人见过我?」 前几天曹倩邀约盛凌云的时候,楚夕记得她的声音。 不太好描述当时的情景,楚夕撒了个谎:「清月郡主的宴席上,见过一面。」 曹倩客气而疏离的笑笑,左右看看,似乎想坐下,又有点嫌弃医馆的凳子脏,丫鬟伶俐,把绣帕给她垫上,曹倩坐在了楚夕的对面。 看着眼前的乡下妇人,曹倩像嫌弃凳子一样嫌弃楚夕,却因为她的身份,而不得不敷衍。 「早就听闻盛大人平步青云,品行高洁,即便是妻子是农家女也不曾嫌弃,如今看来盛夫人颇有几分颜色。」 楚夕皱了皱眉头,这话听着是好话,可总感觉不太舒服。 难不成盛凌云高中状元,还愿意娶她这个糟糠之妻,就算是品行高洁了? 还是说她楚夕是靠着自己有几分姿色,才把盛凌云拢在身边的? 她对楚夕不客气,楚夕也没必要给她留脸面:「曹姑娘因何而来?」 曹倩心里顿时不快,沉着脸,直言不讳道:「盛夫人,也就是因为你是盛大人的妻子,我才亲自来看你,若是换了别人,二两银子打发就是。」 「如今看来,你和盛大人,无论是相貌还是才情,品行还是见识,都如此不般配,实在是替盛大人可惜……」 说完,曹倩扫了楚夕一眼,楚夕脸上淡淡的,直盯着她,曹倩以为楚夕听不懂,想到接下来的话,作为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说出来绷不住脸红。 但是她为了自己的姻缘,为了她的一片真情,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说:「正所谓,德言容功,乃女子应该具备的品德,都知道盛夫人酷爱经商,说句难听的,盛大人走仕途钱财最不打紧,重要的是人脉,你一个农家女,帮不上盛大人的忙,为了盛大人的前程,你要好好想想。」 楚夕听着她的话,有些想笑:「……想什么?」 曹倩一噎,瞬间脸红:「当然是想你和盛大人的姻缘,为了让盛大人的仕途走得更平坦,你是不是应该让贤,让盛大人娶一个有助于他仕途的女子,等将来盛大人做到一品大员,也会记得你的恩德,善待你终老……」 楚夕眉心狠狠一跳,用惊奇的眼神看着她:「曹姑娘是想劝我自请下堂,给姑娘让位……」 曹倩被楚夕一下子点破的心事,却矢口否认:「我可没这么说,京城仰慕盛大人的女子多的是,想让夫人让位的也有好几个,不单单是我……」 楚夕:「可没有一个脸皮厚的,敢在我面前说出来,曹姑娘,你可真是好教养。」 第163章 性别对调,骂声一片 楚夕的话音刚落,听得外面宋子文『哧』的一声讥笑。 「曹姑娘原来这么恨嫁,竟然看上了有妇之夫,这要是传出去,曹大人的脸面无存也。」 曹倩没想到跟楚夕在一起的还有别人,俏脸顿时燥热发烫,红的能滴出血来。 气沖沖的掀开门帘,指着宋子文,涂着豆蔻的指甲一抖一抖的,气得小脸通红:「你,你又是谁?哦,我明白,你竟然是这个女人的贱夫。」 宋子文一把拍掉曹倩的手,怒目而视:「你这个女子讲不清道理,竟然还在这里诬陷人,哼,曹尚书大人的女儿是吧,我今天就不让你去见官,直接去见你父亲吧。」 车夫见曹倩闯了祸,赶紧好言相劝。 「小姐,错了错了,这位公子是救了咱家马的人,他不但救了咱们的马,还救了这位夫人,俩人着实没有啥关系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3页 曹倩原本被楚夕一句话戳了肺管子,脑子就不怎么清醒,被宋子文讥讽就有点口不择言。 如今听说误会了他们,气得脸色发白:「宋子文,我记住你了,你竟然戏弄与我,我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看着曹倩带着丫鬟匆匆来,气沖沖的离去,楚夕和宋子文面面相觑。 楚夕:「这姑娘疯的吧,我说什么了,竟然自己脑补一出大戏,真是病的不轻。」 宋子文轻蔑的冷笑:「脑子进水的女人。」 楚夕忽然想到书里,是因为曹坤得罪了太子府的小人才惨遭罢免的,看来不一定是曹坤,有可能是他的家里人,比方说这个曹倩。 曹倩留下一点银子就算是赔偿了,楚夕也没跟她计较。 等曹倩回到曹家,酒宴正在进行中。 曹倩看着身姿挺拔,玉树临风的盛凌云,心里有些酸楚。 忍不住埋怨起了曹夫人:「娘,若是小时候,你让我和盛大人定亲,如今我们已经是亲家了。」 曹夫人拧眉,不耐烦的瞥了她一眼:「煳涂,盛家就算是在厉害,也没人入朝为官,况且盛凌云的爹娘早就跟盛家断了关系,就算是他再有出息,娘也捨不得你低嫁。」 曹夫人摸着曹倩的手道:「等太子登基为帝,大肆选妃的时候,你是要进宫伺候皇上的。」 原来曹坤的打算是把闺女嫁给太子。 只是因为现在皇上年迈,太子还没有登基,曹坤觉得不是时候,想再等等。 曹倩就算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可太子的相貌那有盛凌云的好看,而且凭藉曹家的身份,嫁给太子只能是侧妃。 若是嫁给盛凌云,曹倩很有把握成为正室。 曹倩心里郁闷,在花园偶遇盛凌云,忍不住讥讽了他两句。 「盛大人,只听说你家的那位夫人是乡下人,却没想到爱财如命,真是市侩,回去你得好好管教一下你家夫人,多修女德,相夫教子才是正经,别整天跟什么宋公子,王公子的混在一处。」 盛凌云眉头一皱,就觉得曹倩话里有话。 「曹姑娘还没出嫁吧,我家夫人如何还轮不到你来指点,曹姑娘还请自省。」 盛凌云即刻让胡三刀去打听,果然,曹家的马车把人给撞了,曹家今天设宴就让曹倩去处理,盛凌云敢保证被撞的人一定是楚夕。 盛凌云连酒也不喝,饭也不吃了,扭头就离开的酒宴。 岂不知他的行为戚婉珍看到了眼里,冷冷一笑,心里直骂曹倩是个蠢货,曹坤竟然肖想太子侧妃的位置,她替姐姐打抱不平。 戚婉珍淡淡的说:「我们也走吧,曹家的大公子心里既然有别的女人,本郡主觉得即便是来个天仙,怕是也看不上吧。」 曹家的插曲楚夕并不知晓,她在医馆里休息的差不多了,还想去胭脂铺看看。 却被宋子文拦住了:「做生意不在乎这一时半会儿的,你身上不要留疤才好。」 楚夕想了想也是,被婉婉扶着,一瘸一拐的从医馆里走了出来。 谁知,一辆马车正好停在了她的面前。 「盛夫人,好巧呀,你这是怎么了?」 马车上跳下来一位俊朗飘逸的年轻男子。 不知道怎么回事,楚夕一看到他,便想起了他宽阔的肩膀,伟岸的身躯,脸一下子红了。 「我,没事,没事。」 好尴尬呀,六郎的身影在楚夕脑海里挥之不去,联想翩翩。 宋子文就站在楚夕身旁,他也想伸手的,却用理智克制住了自己。 可是转眼看到楚夕对眼前男子的态度,心里凭空起了愤怒。 「这位是……」 楚夕赶紧介绍:「这位是……」 忽然,楚夕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了,戚婉珍喊他六郎,而她却不能这么喊,她也不知道他的姓氏,更不知道他的官职。 楚夕尴尬的转移了方向:「这位是酒楼的宋公子。」 宋子文看着楚夕的脸红了红,眼神瞬间有些凌厉。 六郎暧昧的笑笑,对着楚夕温柔伸出手:「你也可以唤我六郎,既然腿脚不方便,正巧我也要回家,送你吧。」 楚夕其实并不想跟六郎有什么牵扯,可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男人对她似乎感兴趣的很。 面对着如此邀约,楚夕答应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场面顿时尴尬起来。 就在此时,盛凌云来了。 胡三刀驾着马车来到医馆,盛凌云快速从马车上跳下来,来到楚夕面前。 「伤的怎么样?严重吗?」 正主来了,楚夕一把抓住了盛凌云,委屈的撒娇:「疼,脚疼,胳膊也疼。」 盛凌云弯腰把楚夕给抱了起来:「咱们回家吧。」 眼前的两个人,宋子文是老相识,六郎身份尴尬,盛凌云沖他们淡淡的点了个头,抱着楚夕扬长而去。 宋子文淡淡的瞥了六郎一眼,嘴角勾起一丝讥讽:「六郎,幸会……」 六郎整天服侍在戚婉珍身边,眼睛狠毒,一下子就看穿了宋子文的心思。 「罗敷自有夫。」 宋子文也是走南闯北之人,看到六郎竟然放荡不羁,不顾礼教,便知他身份特殊,甩甩袖子直接走人了。 远远的,戚婉珍又看到了这一幕,无奈的摇头:「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4页 要是早认识几多年,是不是一切都不一样了呢。 可惜,命运弄人。 盛凌云抱着楚夕回到了马车上,一而再,再而三的遇到这种修罗场,盛凌云恨不得把楚夕给藏起来。 「一个宋子文也就罢了,那个男子是从那儿冒出来的。」 楚夕:「清月郡主的侍卫,身材最好的那个,你怎么穿上衣服就不认识人了呢……」 第164章 一家人终于团圆 此话一出,就见盛凌云犀利的眼神,像是刀子一样射向楚夕。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楚夕还真又说了一遍:「我说他是清月郡主的侍卫。」 盛凌云用力捏着楚夕的腰,恨不得把她揉怀里。 「所以,那天那么多人中,最入你眼的便是他?」 楚夕后知后觉,盛凌云是吃醋了。 感觉他情绪不对,楚夕『唉哟』一声,身子一软,趁机钻到了他怀里。 「伤口好疼,折腾了半天,也没吃东西,肚子好饿啊。」 盛凌云到底捨不得真的责怪她,拿出从曹家送的点心给她吃。 楚夕一听说从曹家带来的,气得给扔了。 「以后你不要去曹家了,再去曹家,你就可以去当他们家的上门女婿了,好歹也是尚书府的千金小姐,竟然惦记我的夫君,这也罢了,还污衊我跟宋公子。」 楚夕越说越生气,扭着身子不搭理盛凌云。 盛凌云忽然从袖兜里拿出一个首饰盒,塞楚夕手里。 「送你的,你乖乖的,我给你讲个故事……」 楚夕打开首饰盒,一对白玉的镯子就在那安安静静的躺着,盛凌云把镯子戴她纤细的手腕上,大小正好。 盛凌云:「从前的盛家在京城算是百年世家,只是因为站错了队,被皇上惩罚,盛家三代不能考科举,不能入仕。」 「可我爹什么也不懂,不会务农也不会经商,只会读书,而且读的也挺好,踌躇满志,却被家族连累。」 「后来我爹一怒之下,就与家族断了关系,独自离开了老家,原本想进京的,谁知他半路上生了重病,去世了,我娘带着我没地方去,才留在了楚家村。」 原来是这样,之后的事情就知道了,盛夫人在村子盖了屋子,买了良田,省吃俭用,供盛凌云读书。 楚夕好奇的问:「那你跟曹家又有什么关系?」 盛凌云耸耸肩:「小时候的事情,我也记不清楚了,只记得跟曹家是邻居,若说两家定亲的话,就不一定了,入仕的曹家,不一定看得上我们盛家。」 楚夕也贊同的点点头:「也是,要是你真的跟别人定过亲,你娘就不会让你娶我了。」 盛凌云在楚夕的脸上,亲了一口:「好了,我的解释清楚了,你以后不要在无关的人身上浪费感情了,不知道你那个六郎……可有什么话说?」 楚夕娇嗔的瞪了他一眼,爬在盛凌云耳边悄悄的说:「你不觉得那个男的,跟你长得有几分相像吗?」 盛凌云听完一惊,眉头紧皱,黝黑的眼眸露出厌恶之色。 那个男人他当然见过,戚婉珍身边的侍卫,说是侍卫,其实就是面首。 戚婉珍屡次跟他示好不成,却找了一个跟他相像的男人,没得让人感到噁心。 太子家的人都挺龌龊的。 其实,人心都是龌龊的,只是盛凌云正好遇到了楚夕罢了。 盛凌云抓住了楚夕的胳膊,慢慢的凑近,温热的气息喷到了她的脸上:「好吧,如果今天晚上,你乖乖听我的话,今天的事情就揭过去了。」 猝不及防,出其不意,楚夕的脸噌的一下红了。 「你,你……」 楚夕想要推开盛凌云,却怎么也推不动,只好红着脸道:「那一次不是依了你,只是有些动作……」 盛凌云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宠溺的看着楚夕,看着她娇羞的样子,心软成了一片。 楚夕伤了脚,又被盛凌云折腾的疲惫不堪,过了没几天,葵水又来了,在家里一直没出来,成了真正的宅女,这一宅,转眼就到了中秋节。 这一天,因为要做月饼,桂花酒,还要桂花糕等等,楚夕起来的很早。 这一日盛凌云沐休,但是作为府尹的他,是要去安排一些事宜的,他照例早早的走了。 楚夕做好了月饼,桂花糕,带着自己早就酿好的桂花酒,先去了一趟胭脂铺,给梁娇娘送了一些,又去酒铺,给酒铺的伙计送了一些。 又让他们放半天假,中午的时候,全家聚在一起,吃顿团圆饭,到了晚上再一起赏月。 盛凌云从外面回来的时候,还带了螃蟹。 就在一家人欢欢喜喜,说说笑笑的时候,送楚然棺椁回老家的小厮回来了。 「大人,夫人,你们瞧瞧,谁来了。」 楚夕扭头一看,蕙娘,盛夫人,盛凌风,还有楚莹都进来了。 「娘,妹妹,婆婆,你们都来了……」 从穿越到现在,虽然跟原主的娘家人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可血浓于水,一看到亲人,楚夕忍不住哭了起来。 盛夫人和盛凌风也跟盛凌云搂在一起,盛夫人看儿子已经当了大官,欣慰的流下了眼泪。 盛凌风越发的崇拜大哥了:「哥,我也读书了,还练了武功,我要做一个能文能武的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5页 时隔两三年,盛凌风长大了人也壮实了。 盛凌云点点头,拍拍弟弟的肩膀:「好。」 人一多,院子就显得小了,住不下了,楚夕让蕙娘和楚莹住在西厢房,盛夫人一个人住东厢房,盛凌风跟着东方游先生住外院子。 一家人一下子聚齐了,中秋节的晚上,是团圆夜,也是大家欢聚的夜晚。 接下来的日子,楚夕带着两位娘,和妹妹楚莹开始买买买,买了好看的布匹,做好看的衣裳。 盛凌风也才发现,自家嫂子竟然有两间铺子,既有特色又赚钱,赚钱的基因在盛凌风的身上激发起来,他不愿意读书了,想跟着楚夕学做生意。 盛凌云也没说什么,就把弟弟安排在胭脂铺,跟梁娇娘学习。 有时候,前世的事情,就算是这辈子努力了,依然无法改变,比方说曹坤一家。 不知道怎么回事,楚夕把给太子妃做好的药丸,亲自送到了东宫。 无意间,却听到了曹倩顶撞太子,曹夫人被皇后斥责,曹坤被降级的消息。 楚夕吃了一惊:「曹倩怎么会顶撞太子?」 太子妃吃了楚夕的药丸后,就感觉越发精神了,连着皮肤都好了。 而且楚夕跟楚然不同,不但对太子爱答不理的,还非常知道分寸,又加上楚夕真心给太子妃诊治,太子妃对她也多了不少的好感。 有什么话也不瞒着她了。 「谁知道,说来是她自己蠢,曹尚书是想把她往东宫里塞,奈何她就是看不上太子,还说太子长得不好看,你瞧瞧,太子身份尊贵,岂容的她说好看不好看的。」 「她还说自己心里有人了,即便是嫁给太子也不会喜欢他的,太子一听就恼了,干脆说,那你就别进东宫了。」 第165章 暴脾气的楚莹 楚夕还没从东宫出来,婉婉着急慌忙的派人给楚夕递了口信。 「夫人,不好了,莹姑娘跟人打起来了。」 太子妃问:「莹姑娘是谁?」 楚夕:「我妹妹,闺名楚莹,才从乡下来京城,性子有点烈……」 楚莹的性子比楚夕讨喜,加上又是家里的老么,脾气暴躁,在家的时候就没少跟大伯一家吵架。 楚夕转头想先走,太子妃忽然来了兴致。 「本宫也跟着一起去看看吧,正好今日天气不错,出来走走。」 宫里皇上身体不适,太子整日待在皇宫,就算是回东宫,也都深夜了。 刚过完中秋节,天气正好的时候,要是再不出来转转,天气冷了,就出不去了。 戚婉珍抿嘴笑了:「盛夫人,我姐姐是真的喜欢你,八成是想着去给你撑腰那。」 撑腰算不上,太子妃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今太子后宫人少,楚然和楚夕长得都像太子的白月光,楚然不识好歹,楚夕又嫁了人,若是楚夕的那个妹妹也长得像那位白月光…… 太子妃是想把人弄到东宫,帮她固宠,毕竟,她若是真的怀了孕,一定是要找人把太子给栓住的。 只是一瞬间,楚夕就明白了太子妃的想法。 但是,她并不是很愿意…… 再说吧,等她见到楚莹可能就不怎么喜欢了。 街上,楚莹初来京城,姐姐楚夕就给她派了差事,让她去跟着胭脂学酿酒顺便学做生意。 楚莹当然愿意,来京城就是为了见世面,整天被关在家里,她可不愿意。 一大早跟着胭脂去了酒铺,没想到酒铺的生意那么好,送来的每坛酒都有人定,直接送人家府上去。 酒铺里其他的酒倒是零零散散的卖着。 这边胭脂接了个小单子,一户人家请客,要了两大坛酒,总共是二十斤,店铺里的店小二都去送酒了,楚莹自告奋勇,去跟着送。 其实人家有下人,拉着平板车,楚莹跟着去送,主要是去拿酒钱。 谁知他们刚走到一个巷子口,迎面跑过了一个姑娘,姑娘像是被歹人追,跑出来之后,一把拉住了楚莹,让她帮忙。 楚莹为人仗义,再加上他们人多,就跟两个歹人打了起来。 歹人赶跑了,姑娘得救了,可是楚莹送给人家的酒被打碎了一贯,楚莹拉着那姑娘不让走,非得让那姑娘陪酒钱。 楚夕赶到的时候,楚莹正死死地拉住那姑娘的衣裳不放。 「是你?」楚夕没想到是熟人。 曹倩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被楚莹纠缠的很不耐烦。 「她是你妹妹?真是野蛮的乡下人,快把她拉走。」 楚莹口才伶俐,就在楚夕来的时候,就把前因后果快速的交代了一遍。 「二姐,不能放她走,她走了,这坛酒咱们就得自己赔。」 曹倩气的一哆嗦:「可这酒罈不是我打碎的,是刚才那两个人打碎的,你得找他们赔,找我做什么?」 楚莹眼珠子一瞪:「我是因为救你才把酒罈打碎的,你不赔谁赔。我不管,你得赔我酒钱,要是你觉得冤枉,你自己去找刚才那两位歹人,让她把银子给你就成,但是,我的银子得向你要。」 楚夕也附和着点点头:「我妹妹说的没错,曹姑娘,这件事是因为你而起,你得先把我们家的酒钱赔出来,至于你能不能找到那两个歹人,就是你得问题了,实在不行,咱们就报官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6页 报官?曹倩可不敢,可是赔这些酒,她也没有太多的银两。 就在此时,就看到楚莹勐地把曹倩的髮簪给拔了下来。 「你是不是没钱,那就用这根簪子抵帐吧,反正你也知道我是谁,等什么时候拿了银子,这根簪子就还给你。」 曹倩头皮一疼,就看到髮簪落在了楚莹的手上。 她着实没想到楚莹竟然还有这么一手,指着楚莹的鼻子就开始骂:「你,你们真是一对乡村野夫,好没教养,这根簪子抵你十坛酒钱,快把簪子还给我。」 楚莹见曹倩要抢,往怀里一揣,就是不给她。 远远的,太子妃看到眼前的一幕『扑哧』笑出了声,楚夕的妹妹可比她有趣多了,只是有点遗憾,她跟太子的白月光并不是十分像。 太子妃这么一笑,曹倩这才发现,楚夕的身后跟着两个人,一个太子妃,还有清月郡主戚婉珍。 脸瞬间又红了。 戚婉珍『哧』的一声冷笑:「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曹尚书的女儿呀,曹尚书贵为朝中二品大员,自家的女儿竟然在街上张口骂人,实在是有失体统。」 曹倩自觉没脸见人,抽个空子赶紧走了。 楚夕看了她离开的方向,有些纳闷,曹家在东城,她怎么往西去了。 东城离皇城近,住的都是三品以上官员,西城住的是三品以下的官员,北城是皇上赐的府邸,一般是王孙贵族。 南城便是普通人家住的,也是最热闹的集市所在。 楚夕他们买的是西城的房子。 太子妃拍拍戚婉珍的手:「算了,不用跟她计较,这姑娘也挺不容易,曹大人早年丧妻,又娶的女人虽然表面上对曹倩很好,可礼仪上教导并不多,要不然也不至于都这么大了,还嫁不出去。」 戚婉珍撇撇嘴:「曹大人是想留着她嫁给太子的。」 太子妃笑了:「本宫早就知晓,可太子的亲事岂是他能决定的。」 戚婉珍仔细一想就明白了,皇后不同意。 太子妃好奇的看着楚莹,人虽然长得有些粗糙,但经过刚才的事,发现她口齿伶俐,脑子好使,性子也可爱。 跟楚夕商量道:「盛夫人,令妹倒是乖巧可人。」 楚夕赶紧让楚莹给太子妃见礼,楚莹瞪着一双大眼睛,吃了一惊:「太子妃?长得可真漂亮。跟咱们家堂上挂的画一样。」 楚夕扶额:「堂上挂的是观音像。」 太子妃又笑了,戚婉珍也哈哈大笑:「盛夫人,你妹妹可真天真,性子比你爽利,我也喜欢得紧呢。」 太子妃拉起楚莹的手,拍了拍:「你今年多大了,可曾读书识字?」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太子妃不会把楚莹送给太子吧,她们可是良民。 楚莹声音清脆干净:「十三,这两年认了很多字,姐姐和姐夫的家书我都能看懂了。」 太子妃微笑着点点头:「年岁正好,本宫身边缺一个伶俐的女官,你若是愿意的话,就跟着本宫,好不好?」 第166章 做太子妃的女官 楚夕的心顿时放下了,她还真是以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 做太子妃的女官,是件很荣耀的事。 古代太子妃和皇后,身边都有女官,主要是负责打理她们的事情。 太子妃每天除了伺候太子,还要与朝廷官员的夫人们搞好关系,她们什么家世什么背景,太子妃都要知道。 而且往来礼节也是要注意的。 有些小说不都说女主过生辰,成亲生子什么的,太子妃,皇后都有赏赐。 而这些赏赐都是女官们要做的事情之一。 最关键的是,女官通常是在朝臣们的家眷里选,并不一定都成为太子或者皇上的后宫。 皇后身边的女官,到了二十五岁就要放出去嫁人,皇后会赏赐很多嫁妆,而且一旦娶了女官等于跟皇后攀上了关系。 太子妃也是一样,但是她这边就不拘年纪了,差不多到了岁数就会放人,有时也会指亲,但大多数想成为太子妃的女官是奔着太子去的。 楚夕有些纠结,怕楚莹做的不好被太子妃罚,又怕做的太好被太子看上。 谁知楚夕还没说什么,楚莹倒是问话了:「给娘娘当女官有银子拿吗?」 太子妃抿嘴笑,戚婉珍道:「那还不少呢,刚进去每月只有二两银子,地位越高月钱越多,最多的是二十两。」 二两银子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就是一年的嚼用了。 楚莹也没有立刻答应:「拿的银子越多是不是需要懂的越多,我要是做不好怎么办?」 戚婉珍逗她:「那就要挨板子了。」 太子妃笑笑:「会有人教的,要真是实在学不会,回来便是。」 楚莹略微思考片刻便说:「我愿意跟着娘娘学,娘娘瞧着就是个好说话的,要是我实在学不会,大不了再回来学做买卖。」 楚夕扶额,楚莹竟然一拍脑门就这么答应了。 太子妃扫了楚夕一眼,瞧她似乎好有点不情愿,也不着急。 「盛夫人,不着急,你们可以慢慢想,等下次进宫的时候,给本宫个信儿便是,若是同意嘞,就让她跟你一起来。」 楚夕行了个礼:「是。」 太子妃和戚婉珍姐妹俩,去别的地方逛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7页 楚夕让人赶紧又送了两坛酒给客户,拉着楚莹回了家。 楚莹给太子妃当女官,这件事楚夕定然是给盛凌云商量的。 谁知道,俩人刚走到门口,不曾想目睹了一齣好戏。 曹倩竟然来找盛凌云评理来了。 楚夕远远瞧着,看她对着盛凌云又是抹泪,又是嘆气的,忍不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楚莹忍不住了,撸了撸袖子,磨牙:「没想到京城的贵女们竟然这么不要脸,大街上拉着别人家的男人不放,呸,真下贱。」 说完,楚莹沖了过去,一把把曹倩给拽一边了。 「你干啥,这人是我姐夫,已经成过亲了,你懂不懂什么叫避嫌。」 楚夕也跟了上来:「大人,不知道曹姑娘找你何事?」 盛凌云其实也是刚从衙门回来,才走到巷子口就被曹倩给拦住了,曹倩还没有开口就开始哭。 「盛大人,我没脸活了,你家夫人,还有她的妹妹,在街上欺负我……」 盛凌云眉头一紧,楚莹的脾气暴躁也就算了,楚夕断然是不会随便欺负人的。 「曹姑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可以慢慢说,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曹倩直接来了一个倒打一耙:「我娘留给我唯一的首饰,被你那个妹妹抢走了。」 京城里没有秘密,曹倩的母亲去世的早,很多人都知道。 盛凌云怎么可能不知,他眉头皱的更紧了:「不会吧,就算你的首饰再好看,我们家也不是没有银子,又不是买不起,断不会去抢你的东西的。」 曹倩这么说盛凌云就一点都不信她了。 曹倩又哭:「是真的,不信你可以找人问问,还有,我这刚出门就遇到两个歹人,盛大人,你要为我做主,把坏人给抓住呀。」 盛凌云作为京城府尹,这是他的本职工作。 「那就请姑娘说说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遇到的歹人,俩歹人长得什么样?对你做了什么事,你要是报官的话,本官定然为你主持公道的。」 曹倩没有继续往下说,只是哭,哭自己命不好什么的。 哭得盛凌云脑仁疼的时候,就看到楚夕姐妹过来了。 他机灵的默默往后退了两步,谁知曹倩竟然往前跟了两步,就在盛凌云觉得自己该立马消失的时候。 楚莹沖了过来,把曹倩给拉开了。 盛凌云幽幽的松了口气,楚莹骂曹倩的档口,楚夕简单的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 盛凌云无语的摇摇头:「行吧,你们先回去,这件事我自有定夺。」 盛凌云招手让人把东方游给喊来了:「东方先生,麻烦你陪着婉婉送曹姑娘回家。」 东方游老奸巨猾,一看曹倩这副样子就猜到一二。 送曹倩回去的路上,婉婉又给他讲了事情的经过,东方游顿时有了主意。 「曹姑娘放心,欺负你的歹人,在下一定抓住,还有令堂留下的首饰,不日定当奉还。」 一直到了曹府,曹倩才结结巴巴交待,这件事不能生张。 曹倩的事情,交给了东方游,定然办的漂亮。 再说楚莹回到家里,气得不行,叽里哌啦把事情给盛夫人和蕙娘说了。 谁知盛夫人来了一句:「那是她欺负你官小,要是你姐夫是宰相,她定然不敢这么说你。」 楚莹眼珠一转:「婶子,太子妃让我去给她做女官,你说我去不去?」 屋子里,楚夕也正跟盛凌云讨意见。 盛凌云跟楚夕当初的想法不谋而和:「不会是太子妃要把楚莹献给太子吧,如果太子妃按时服你给的药,再过两三个月,她就能传出喜讯。」 太子妃怀孕后没办法伺候太子,皇后定然要往太子后宫塞人的。 楚夕却摇摇头:「不像,再说楚莹多大,我看像是太子妃真的喜欢她。」 盛凌云想了想又说道:「那就等等吧,太子妃不是说要等一个月么,不着急,等我再打听打听。」 说着盛凌云从背后搂住了楚夕,大手按到了她的小腹上。 「你什么时候能有身孕,我每天都那么努力的耕耘,不知道种上了没有。」 楚夕的脸瞬间红了:「你……流氓。」 盛凌云轻笑一声,亲了一下楚夕的耳垂,小小的圆圆的,肉肉的,很可爱,亲着亲着手便有点不老实。 突然,『咚』的一声,门被推开了,楚莹不由分说闯了进来。 「姐,姐夫……」 第167章 楚家三叔追了过来 正在与盛凌云亲热的楚夕,顿时一把把人给推开,一口气还没有喘过来,楚莹便闯了进来。 盛凌云紧紧握着拳头,嘟囔一句:「把她送到太子妃身边学学规矩也是好的。」 倒是楚夕,真心疼这个莽撞的妹妹:「楚莹,怎么了?」 楚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风风火火道:「三叔来了,他说楚然死的蹊跷,要找姐夫讨个说法。」 楚夕就知道,老大一家是没那么好煳弄的。 之所以来的晚几天,是因为准备楚然的丧事。 楚夕刚准备去找楚三森说理,却被盛凌云给拦住了。 「楚然是我从你家带走的,出了事,理应我去处理,你休息吧,我去去就回。」 盛凌云走了,楚夕这才有机会问楚莹,家里的情况。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8页 楚莹冷哼一声:「快别说了,林海把楚然的骨灰送到奶奶家的时候,他们家都炸了,咱奶奶,咱爷爷,咱大爷,大娘都跑盛家来了,死活要给个说法。」 楚夕抿嘴不语,她能想像楚家人炸毛的样子,也真难为盛夫人她们了。 「不过,姐夫可不会让咱们凭白的受委屈,林海是先接咱们进京,走了三四天后,自己才回去的,等爷奶到了盛家,院子已经空了。」 楚夕笑了笑:「我就知道,他怎么可能看着娘为难。」 盛凌云还是聪明的,先让侍卫林海护送一家人收拾东西进京,等走了好几天了,林海才把楚然的骨灰送回楚家,连带着盛凌云的一封信。 等楚家人跑到盛家,跑到里正那里,林海人已经离开了。 只是他留了个心眼,偷偷的跟着瞧了一下结果,楚家人肯定不服,这不,楚三森就追过来了。 楚夕:「千里迢迢还是来找我们算帐来了。」 楚莹坐在桌子前,无意识的玩着茶杯:「当然了,在家里的时候,楚然可是比我们所有人都出色,又是奶奶的掌中宝。」 「记得那年的冬天,我们都要上山砍柴,她就穿着粉色棉袄,红色石榴裙,俏生生的往哪一站,就连里正经过都说她是咱家最俊美的人。」 是啊,小时候的楚然被家里人娇养,自然是最美。 楚夕无语:「可她是真的死于自己的贪婪。」 楚莹歪着头,羡慕的看着楚夕:「人都死了,不管她了,姐,这段时间你是不是吃了很多苦,你看看,都瘦了,不过你的皮肤是真的好。」 楚夕捏了捏楚莹的脸:「香脂都送你一套了,只要你每天按时洗脸,用不了多久,会比我的皮肤更细腻。」 楚莹勐点头:「会的,姐,我知道你们在商量我给太子妃当官的事,也知道你们以为我是个乡下丫头,什么都不懂,怕给家里惹祸。」 楚夕确实有这样的担心,可是她觉得楚莹心里比所有人都有数:「人心难测,我们是怕你吃亏,到最后,连小命都保不住。」 楚莹微微一笑:「放心吧,姐,我不会像楚然那样心高气傲的,这两年你们不在家,家里有些书,我也读过,盛夫人说过一句话,有多大肚子吃多大碗饭,吃的少了会饿,吃多了会撑。」 「饿的话,反倒不会饿出毛病,反而是撑着了,会有很多病症,发烧,积食都是吃饱了撑着的。」 楚夕有些意外,话虽然粗糙,可道理很对,冷着,饿着身体都不会有问题,反倒是撑着,热着的时候,身体中枢神经反应不过来,会得各种各样的毛病。 这就是有些乞丐活的时间长,身体好,有些有钱人家里娇养孩子,反倒让孩子身体体弱多病。 这么一说,很是通透。 楚莹:「我去给太子妃当女官,多学多看少说话,就算是我粗笨,她不待见我,顶多把我撵回来就是。只要我不起歹心,太子妃就不会要我命的。」 楚夕却想到了更深的问题,太子妃也有可能把楚莹弄到宫里当人质,让盛凌云替太子卖命。 如果是这样的话,楚莹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不过,楚莹说的也对,只要她对太子妃忠心,盛凌云对太子忠心,她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忧。 俩人说着话,蕙娘和盛夫人也进来了。 蕙娘:「二妞,我听说你三叔来了,外院有吵架声,咱们要不要去看看?」 盛夫人劝道:「还是别去了,凌云要是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怎么能处理国家大事。」 楚夕差点沖盛夫人点赞,要么人家能培养出盛凌云这样优秀的孩子呢,母亲的格局在这儿放着呢。 楚夕也劝道:「娘,你就不用担心了,楚然又不是我们给弄死的,原本夫君只是让她在曹家当丫鬟,顺便打听京城里的消息,传递给在临济的我们。」 「是她自己非要攀高枝,成为太子的侍妾,也不看看太子的后宫都是什么人,只是寻常侧妃,娘家就是朝中一品大员。」 蕙娘吃了一惊,她还真是一点见识都没有。 盛夫人倒是想到了什么:「听说太子后宫无子,若是楚然能生下个一儿半女,地位不就稳固了。」 楚然还没说话,楚莹倒是『哧』的一声笑了:「就算是她怀孕了,能生下来才怪,我看了一本前朝的话本,说的是皇后为了夺子,把一个妃嫔给逼死了,儿子归了她,十八年后儿子当了皇帝,才替他娘报仇,但那个时候皇后成了太后,就算是想报仇也不敢违背孝道。」 楚夕点点头:「皇上尚且有些事不能如愿,何况楚然,楚然是很聪明,怀孕三个月都没被人知道,那天她准备告诉太子妃的时候,被太子的侧妃半路截住了。」 结果可想而知,众人唏嘘,侧妃把楚然打了,只落得囚禁一个月的下场,而楚然则彻底毁了身子。 不多时,盛凌云回来了,看一屋子的人,都在等他消息。 他微微一笑:「人给打发走了,不过,看在他是三叔的份上,我打算在京城给他找个差事做做,堵住他的嘴,其他人就不会找我们麻烦了。」 对于楚然的事,盛凌云心里早就有了主意。 蕙娘总算放心下来,只要稳住了楚三森,其他人不一定能寻到京城。 盛夫人拉着楚夕的手,上上下下看个不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9页 「楚夕怎么瘦这么多,走的时候还胖乎乎的,是不是凌云对你不好,若是他对你不好,记得跟娘说,娘替你教训他。」 第168章 我们造个小傢伙吧 楚夕害羞的笑笑,蕙娘则说:「瘦点好,太胖了不好生,你跟凌云成亲都好几年了,肚子也没个动静,实在不行就给凌云纳个妾。」 楚夕很是无语,蕙娘跟盛夫人的差距可不是一点点。 盛凌云揽住了楚夕的肩膀,温和的解释道:「她身体胖是因为身体不舒服,现在调理的差不多了,说不定到了年底就有动静了。」 盛凌云宠溺的眼神盯着楚夕看,如果他多努力一点,就能当爹了。 楚夕则在暗中掐了一下盛凌云的腰,生孩子这种事,可不是靠谁的努力的。 俩人的小动作落在盛夫人和蕙娘的眼里,都是过来人,懂的自然会懂。 楚莹开心的拍手:「娘,我就说姐夫是一定不会辜负二姐的。」 「我听大姐说,二姐小时候就被楚然漂亮,要不然,楚然也不会一直针对二姐,总找二姐吵架。」 蕙娘却依然贤惠的过分了:「那就等怀孕的时候,再给凌云纳个妾……」 没等蕙娘说完,盛夫人就把蕙娘拉走了。 「天色不早了,他们也该休息了,咱们回吧回吧,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老了就别管孩子们的事了。」 盛夫人把蕙娘和楚莹都给带走了,楚夕看着蕙娘的背影,生气的嘟着嘴。 「也不知道我娘是不是亲娘,怎么总想着给你纳妾……」 盛凌云看他们把门一关,放肆起来,一把搂住了楚夕的腰,埋在了她的脖子上。 「我不会纳妾的,这辈子,只有你一个就够了。多了,我怕被累死。」 楚夕被他气笑了,又悄悄的掐了他一把,盛凌云弯腰把楚夕给抱了起来。 「我们一起造个小人,她们俩还是太闲了……有个娃娃她们就不会总想着纳妾的事了。」 楚夕想拒绝都拒绝不了:「还有楚莹的事呢,你说楚莹到底要不要去太子妃身边做……女……官。」 盛凌云把灯给吹熄,床帏给拉了下来,深秋的屋子里有些清凉,一边亲着楚夕一边把被子扯身上。 上下其手,磨合了这么久,他早就对楚夕身上的一切都那么熟悉,刚一开始便惹得楚夕娇喘连连。 一夜风雨半世情,转眼到了年底,楚夕的喜讯还没有传来,太子妃的喜讯传来了。 太子妃终于有了身孕,太子有后,可谓是举国欢庆。 就连皇宫里,一直病歪歪的皇上,听到这个好消息,精神都好了。 楚莹到底进东宫,给太子妃当女官去了。 楚夕分析的没错,太子妃欣赏楚莹是真的,想替太子拉拢盛凌云也是真的。 盛凌云刚开始押宝在三皇子梅林身上,可梅妃和三皇子都进宫半年了,只是宫里对他们的照顾很好,对外,皇上却并没有什么消息。 梅妃和三皇子回宫,无声无息的。 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好的现象。 盛凌云接了太子投来的橄榄枝,况且他本身就是朝廷命官,太子是储君,为太子卖命也是认真的。 年底很忙,是吏部考察朝廷官员的日子,曹坤每年到这个时候都是忙的脚不沾地。 这一日,楚夕正在院子里调配保湿面膜,还没有把面膜煳脸上,院子里来了一个穿着华丽的女人。 只见这个女人一进院子,四处看了看。 「没想到盛大人家的宅子这么小。」 楚夕不认识眼前人,但是看她身边的侍女穿的都是绫罗绸缎,且有个公公似乎是太监。 京城里这个宅子是小了点,但是离盛凌云上工的地方,和楚夕店铺进,他们也够住,便没有再搬。 至于蕙娘和盛夫人,在院子里住了没几天,就被盛凌云安置到城外的别院去了。 盛夫人倒是没什么,主要是蕙娘,整天在楚夕面前念叨要贤惠,要伺候盛凌云什么的。 把楚夕叨叨得烦不胜烦,楚夕不好意思把自己亲娘赶走,盛凌云亲自把俩娘都送城外的别院里了。 城外别院里,是太子妃送的,里面的下人,原本楚夕说都给辞了的,盛凌云也都给留了下来。 银子是让花的,不是让存着数数的,再说城郊还有他们买的五十亩良田,和五十亩果园,让俩娘看着正好。 如今院子里又恢復了情景,楚夕住着正好,没想到这位女人竟然嫌弃他们的院子小而简陋。 楚夕没有说话,从躺椅上起身,站在那里,看着突然闯入院子的女人,愣住了。 「这是什么?」妇人端起楚夕面前,被她调配的稠煳煳的面膜闻了闻。 楚夕:「这是面膜,煳在脸上补充水分的,天冷了皮肤就开始干燥,补充水分防止衰老。」 「哦?这么神奇吗?怎么用啊?」妇人好奇的问。 楚夕弄了一些煳在脸上,等面膜干了,再给洗掉,妇人摸了摸楚夕的脸,很是吃惊:「给本……我也试试。」 楚夕让那位夫人躺在躺椅上,然后,给她抹上面膜,趁着面膜煳脸的功夫,她又进屋子给夫人倒了茶。 看着身边太监满意的眼神,楚夕觉得这位妇人的身份一定和宫里有关。 面膜煳好了,楚夕就把面膜给擦掉,然后涂上营养乳,营养霜,再给妇人拿个镜子,妇人连连称奇。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0页 「这玩意儿还挺好用,盛夫人,听说你医术很好,怎么不见你在外行医?」 楚夕:「我医术并不精湛,京城里人才济济,小妇人不敢班门弄斧。」 妇人满意的点头:「可我听说太子妃就是吃了你的药,才有身孕的。」 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多,楚夕基本上能断定来人是谁。 既然她不亮明身份,楚夕就保持不卑不亢:「只是凑巧罢了,主要还是御医的调理有方。」 妇人上上下下打量楚夕一番,伸出了手腕:「给我把把脉,看我最近身体怎么样?」 楚夕给妇人仔细的把把脉,望闻问切来了一套,虽然她是现代的医学生,也学中医,如今的医学体系已经不分地那么清楚了,统称为现代医学。 把脉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妇人有些心火,焦虑,眼珠发黄,肝脏还有点问题,是不是吃不下油腻,早上会饿,晚上胃胀。」 妇人连连点头:「正是这样的症状,可有药方。」 楚夕说出一个药方来,竟然跟宫里的御医差不多,妇人很是赞赏:「不错,不错,也难怪能医治梅妃的抑郁之症。」 妇人身边的太监,悄悄的说:「时辰到了。」 妇人带着人匆匆来,匆匆走,留下一脸懵的楚夕。 只是片刻,隔壁院子的六郎,着急的赶了过来:「盛夫人,你没事吧,刚才皇后娘娘来了。」 第169章 大难临头各自飞 不但楚夕大吃一惊,就连院子里的丫鬟们也都吃了一惊。 婉婉:「刚才那个女人是……是皇后?」 楚夕也惊呆了:「皇后出行都是这么简单的吗?」 六郎摇摇头:「简单什么,你没看到外院,那么多的侍卫,你家侍卫都被看住了。」 也是,楚夕后知后觉,他们好歹是朝廷命官的宅院,盛凌云也养了好几个侍卫。 可皇后进来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人来禀报,可见外面的侍卫都被控制了。 只剩下内院的几个女子,皇后怕什么,虽然只跟来了两个随从,太监公公倒是没什么,只那一位宫女,一身的功夫抵的上胡三刀两个。 「她来到底做什么的?」楚夕忍不住好奇的问。 六郎也摇摇头:「不知道,郡主被她带走了,皇后大概是有事,顺便来的。」 事实上,那有那么多的顺便,皇宫里出事了。 盛凌云被皇上叫到了皇宫里,两三天了,都没有出来。 楚夕是越来越不淡定了。 胡三刀又一次从外面进来,一宿没睡的楚夕,立马站了起来。 「有消息了吗?大人到底犯的什么错?」 胡三刀嘆口气,摇摇头:「打听不出来,曹坤曹大人也进宫了,皇上每天都上朝,可是曹大人也没有问清楚大人到底有什么罪,皇上什么也没说。」 楚夕咬着下嘴唇,心思反转:「朦胧呢,去见太子妃了吗?太子妃那有什么说法?」 胡三刀再次摇摇头:「不知道,太子妃没有让三姑娘出来见人,只让人带话说他们也不知道,让在家里等着。」 朦胧还在皇宫外等消息。 盛凌云手下的人都出去打听消息了。 天快亮的时候,东方游也从外面回来了。 「夫人,莫要特别担心,大人此去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他是被皇上请过去的,只是说要谈论一些事情而已。太子也进宫打听了,只说大人无事,但是皇上让大人做什么,却不肯说。」 楚夕支着脑袋,一宿没睡,她有点头痛。 婉婉给她端了一碗粥,楚夕也喝不下,心里想着文里的细节,前世这个时期的盛凌云还只是一个翰林院的小官,因为楚然的关系,拜在太子门下。 时常会帮太子处理一些琐事,只因为洪公公的案子,才令太子另眼相待。 难不成,洪公公的案子爆发了? 楚夕算了算日子,不应该,差不多还有一年多的时间。 难道还有别的? 楚夕知道这一世与前世不一样的,就算是她看过书,也预测不出来了。 就在大家都一筹莫展的时候,六郎又来了。 「打听出来了……」 他这一嗓子,屋子里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六郎进了屋子,抓起桌上的茶杯,狂饮了一杯,婉婉很有眼色,赶紧又给他续上。 六郎怕楚夕着急,忙说:「我去了一趟礼部尚书的家,打听到前阵子皇上要恢復梅妃的位份,却遭到了皇后的阻挠。」 「紧接着皇上和皇后吵了一架,皇上就让人把盛大人给喊进宫去了,一同前去的还有盛大人的老师,英国公。」 英国公,是当年出使高丽迎娶梅妃的人,年轻的时候,他是大梁国的使臣,只是如今老了,才啥也不管的。 楚夕心中一紧:「跟梅妃有关?」 六郎点点头:「因为是皇上他们的恩怨情仇,太子和太子妃也不好插手,想必太子已经派人说过,盛大人应该不会有事,安心在家等着就行,对吧。」 楚夕看了一眼胡三刀,和东方游,东方游点点头:「太子是派人说过。」 六郎又说:「那你就不用担心了,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可能过几天就会回来了。」 如果是因为梅妃和三皇子的事,楚夕确实不用太过担心。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1页 梅妃的身份又被挖出来,皇上和皇后两口子吵架,皇后都来看过楚夕了,应该不至于牵扯别人。 楚夕深深吸了一口气:「那就这样吧,你们该咋忙就咋忙,老老实实等大人回来即可。」 胡三刀和东方游都出去了,楚夕让胡三刀把朦胧也给喊回来。 六郎却没有离开,看楚夕忙完,他担忧的问:「要是盛大人真的出事,你有何打算?」 楚夕眉心跳了跳:「我们是夫妻,肯定是要共同面对的,他若是死了,我也不能苟活着。」 楚夕倒是想扔下盛凌云离开,可她是盛凌云的媳妇,她想离开朝廷这边愿意吗? 大梁的律法动不动牵连九族,牵连三族,她自认跑不掉。 六郎苦笑:「夫妻……不都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么。」 楚夕疑惑的眼睛看向六郎,沉默片刻才犹豫道:「六郎为我家大人的事东奔西跑,不如今天我就在家里宴请六郎,以谢六郎的恩情。」 楚夕只是客气一下,却没想到六郎一下子便答应了:「好呀,不知道盛夫人的厨艺如何,樊某叨扰了。」 樊某?楚夕这才知道六郎的姓氏。 「六郎,你大名叫什么?我若是一直六郎六郎的这么喊着,只怕被郡主听到了会不高兴的。」 樊六郎转了一下手里的扇子,苦笑:「我本就没有名字,姓樊,名六郎。」 楚夕惊呀的干笑:「令尊大人起名好随意啊。」 樊六郎起身来到了窗前,窗外桂花开的旺盛,屋子里飘荡着淡淡的桂花香,十分好闻。 「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家父就已经出事了,我娘嫌弃家父就跟他和离,谁也没带走,我是被我哥哥姐姐们养大的,他们也不会起什么名字,我排行老六,所以就叫六郎。」 樊六郎有个悽惨的过去,若是樊家没有出事,他父亲至少也是个做官的,家境还可以。 樊六郎的父亲没多久就病逝了,那一年樊六郎才一岁,樊家的兄弟们养不起他,就把他给送人了。 送的是京城一家卖烧饼的,他们家有三个闺女,没有儿子,他就成了上门女婿,定亲给比他大三岁的小闺女。 养到了十五,眼瞅着要成亲了,小闺女得了肺痨,这种病很耗银子,精心养着,活的时间长一点,不然,就得拖几年把人给拖死。 作为男人的樊六郎就想办法多赚钱,恰好戚婉珍要去临济寻找夫君的尸骨,招募跟随的侍卫,樊六郎就报名了。 一来二去,他竟然被戚婉珍看上了,戚婉珍给他银子让他给妻子看病,前提条件是当她的贴身侍卫。 第170章 夫妻本是同林鸟 楚夕听完樊六郎的自述,有些明白了他的心事。 他痛恨自己的母亲,在危难的时候离开了家,所以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在危难的时候,撇开自己的妻子。 所以才有刚才的一问。 楚夕心道,莫不说这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算是盛凌云真的出事了,只要人不死,她就不会轻易的离开他。 有句话说得好,要买卖不成仁义在,况且他们之间还有灵泉。 想起灵泉,楚夕忽然说道:「你说你妻子得了肺痨?若是你相信我的医术,我可以帮你娘子看看,放心,我不收你钱。」 樊六郎吃了一惊:「你……肯给我娘子诊治?」 楚夕看他震惊的样子有些哭笑不得:「患者不分贵贱,医者本分,既然你家里有病人,只要愿意相信我的医术,怎么不能诊治?」 樊六郎很是惊喜:「我以为,像你这样的女大夫,只肯给太子妃那种有钱有势的人看诊,毕竟……」 毕竟楚夕的身份也是官宦夫人,在古代,阶级分层,士农工商,医者属于工,仅比商人高一点。 楚夕扶额:「我没有什么阶级观念,况且我自己本身也做买卖,择日不如撞日,反正这会儿没事,我就陪你回去一趟给你娘子看诊吧。」 樊六郎能来楚夕家里,就说明戚婉珍不在家。 而且樊六郎还帮了楚夕这么个大忙,楚夕帮他娘子诊治是应该的,投桃报李。 楚夕收拾了药箱,跟着樊六郎去了他的家。 樊六郎是入赘的女婿,家住在京城的南城,是一间不大的院子,前面是烧饼摊,后面是他们家的住处。 两个姐姐都嫁人了,烧饼摊就归了樊六郎两口子,家里没有别人,只有他媳妇儿一个人。 院子里收拾的挺干净,只是药味很浓,刚进院子,楚夕就听到了剧烈的咳嗽声。 樊六郎有些羞赧:「院子很乱,你稍等,我进去收拾一下。」 与樊六郎的锦衣华服比,院子确实又小又破,大白天屋子里也很阴暗。 虽然外面阳光很好,可是照不进这个小房间。 肺痨是传染病,楚夕用面巾敷面,看到樊六郎出来沖她点点头,她才进去。 「这个病传染,你……」 话说了一半,楚夕没有再说下去,据她所知,樊六郎经常住的地方是她家隔壁的院子。 本来他就不经常回来住,若是她再说让他注意防护,怕里面的病人多心。 「我先去看看吧。」 屋子里很黑暗,楚夕进去好一会儿,才适应。 一位骨瘦如柴的女子躺在床上,床上铺着干净的被子,看上去很暖和,与床上丝绸被子极为不相称的是女子的容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2页 樊六郎今年差不多二十多岁,他的妻子比他大三岁,也才二十五六岁,这样的年纪在现代,刚从毕业意气风发的时候。 此女子像是枯萎的花朵,已经奄奄一息了。 同样是肺痨,林姑娘是病西施,她就真的是病人。 屋子里吃的用的,应该都不差,樊六郎虽然不经常回来,但还请了婆子伺候她,婆子是邻居,几十年的邻居了,对他们两口挺好的。 那女子一看有人来,拘束的想站起来,却勐地咳嗽的几声。 「夫人……」 楚夕看她咳嗽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怕她误会,赶紧解释道:「你不用起来了,我是个大夫,樊公子帮了我夫君一些忙,我是来给你看诊还人情的。」 一句话表明了关系,撇清了误会,女子微微点头,伸出了手腕。 「我的病情我自己个儿知道,怕是治不好了,还请大夫开一个毒药,能立马死了,六郎也能解脱了。」 楚夕眉头皱了皱,她最不喜欢听这种自暴自弃的话。 「我要是给你开了毒药,岂不成了杀人兇手……」 想死的办法很多,平白的拉上楚夕,楚夕扫了一眼屋子外面的樊六郎,有些同情他了。 只怕这女子就是用这样的手段,想留住男人的。 肺痨刚开始并不是不可治癒的,况且他们家是卖烧饼的,不至于连个病都看不起,之所以把咳嗽拖成肺痨,楚夕似乎明白了女人的用心。 但她也不好瞎猜。 望闻问切,一整套下来,楚夕心里有了主意。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一会儿给你开的药丸,每天按时服用就行,不出一个月,定然能恢復如初。」 果然,女人的眼睛里不是对病好的渴望,而是继续质疑楚夕的诊治。 「真的啊?我不信,我的病御医都看不好……」 楚夕耐着性子解释:「御医看不好,不代表我看不好,你若是肯好好吃药,一定会好的,这不是绝症。」 女人哭了:「我倒希望是绝症,死了之后,就不拖累六郎了。」 楚夕有些不耐烦了,讥笑:「你到底希望不希望自己好起来,还是说,你怕自己一旦病好了,樊公子就会离你而去?你是打算用自己的病体道德绑架到自己死去吗?」 女人听完楚夕的话,委屈地睁大了双眼,泪水滚滚而落。 楚夕无奈地起身道:「你们的事情,我不愿意插手,我只想治病救人,给你做好的药,一天一颗,一个月后,定然痊癒,到时候若是没有痊癒,你肯定是没有好好吃药。」 话说到这个份上,楚夕也不愿跟女人多说什么。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大概觉得跟樊六郎不相配,凭藉自己的柔弱让樊六郎同情她就是了。 从屋子里出来,楚夕看到樊六郎背着手站在那里,他听到了屋子里的对话,却并不惊讶。 很显然,只怕樊六郎早就察觉到女人的心思了。 是了,女人拙劣的手段怎么能瞒过樊六郎,即便是樊六郎不信,只怕戚婉珍早就知道了,堂堂郡主不愿意跟一个病弱的女人计较罢了。 「麻烦夫人了。」樊六郎给楚夕抱拳行了个礼。 楚夕清亮的眼神对上他的:「你早就知道她的心思,还把我喊来做什么?」 樊六郎无奈的苦笑:「知道归知道,只是想确认一番,毕竟御医都来瞧过,还看不好,只能说病的是心而不是人。」 毕竟女人把樊六郎从小带到大,就算是没有夫妻感情也是有恩情的,樊六郎是不会离开这个女人的,可这个女人怎么能跟戚婉珍相比。 有时候女人的心思是既敏感又脆弱。 楚夕忽然又问:「若是她的身子好了,你有什么打算……」 第171章 曹坤果然被贬 樊六郎苦笑:「还能有什么打算,当然是好好过日子,生个孩子,我只是郡主的侍卫……」 只是一个侍卫,戚婉珍再喜欢他,也不会嫁给他,更不可能跟他成亲生子,樊六郎是有自己的生活的。 樊六郎的聪明之处,在于很清楚自己的定位。 不知道怎么回事,楚夕一看到他,就想起那天的情景,他光着上身,身上只着寸缕,结实的肌肉,修长的大长腿,宽肩窄臀…… 楚夕的脸不自觉地又红了…… 「那个,我回去了,三天后去找我拿药。」 楚夕低垂着头,樊六郎看不清她的面容,听说楚夕要走,刚准备去送,就听到屋子里,女人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生生禁锢了樊六郎的脚步:「那我就不送了,夫人慢走。」 楚夕扫了一眼小黑屋,无奈地嘆口气。 女人要是一直依赖男人,就会容易迷失自己。 楚夕顿时觉得有些睏倦了,盛凌云进宫三天没有消息,她也是如此煎熬。 可转头忽然发现,即便是把自己身子熬坏又能如何呢? 朝廷的事,她帮不上一点忙,还不如把自己照顾好,等盛凌云回来,给他做顿好饭。 要是把自己身子给熬坏了,等盛凌云回来,还得照顾她。 若是盛凌云真的回不来了,难不成她真的殉情吗? 楚夕冷静地想了想,自己太不冷静了,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这个男人没了,还有下一个,殉情什么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3页 她不贊同。 「婉婉,回家休息,我要困死了。」 只过了一天,盛凌云就回来了,平安的回来了。 并没有想像中的邋里邋遢,也没有想像中的憔悴,跟平常一样,到了傍晚,人就回来了。 「你没事吧?到底出了什么事?」楚夕还是惦记他的。 盛凌云拉着楚夕的手,默默地嘆口气:「你说的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三皇子的事情上,我还是想像得太好了。」 盛凌云被皇上召进宫,是去查了梅妃的旧案,皇上的意思是想把梅妃和三皇子的罪责给摘出来。 可是盛凌云越查越惊心,最终判定,非我族类,必有异心。 梅妃虽然被皇上深爱着,却在当年反叛中,起了关键的作用,三皇子倒是无辜的,可有着这样的母亲,他会善待当年平叛的那些朝臣吗? 楚夕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怎么办?好在现在太子也挺看重你的。」 盛凌云抬手抹了抹楚夕的脸:「与其在京城,如坐针毡,不如退避三舍,楚夕,可能我们又要赶路了。」 因为梅妃的事情,盛凌云受到了牵连,本来如果吏部尚书还是曹坤的话,盛凌云即便是下放也应该是一个差不多的知府。 岂料,曹坤也出事了,这一世,盛凌云还是没能护住他,曹坤又又被太子身边的小人算计了。 好一点的是,他没有被流放,而是被贬官,去了西北甘州张叶当了郡守,成为当地的父母官。 那个地方离京城很远,官职虽然看着不错,可对那个地方颇有了解的曹坤觉得生不如死。 这天盛凌云从外面回来,天上下了小雪,并不大,但是他身上还是有点点雪花。 「曹大人的调令有了。甘州张叶郡守。」 盛凌云一说地名,楚夕的眼睛都亮了:「那可是个好地方,再说郡守是最高的父母官,在那里,离京城又远,自由自在的更好。」 盛凌云有些吃惊,前世今生他也没去过甘州,只觉得甘州跟沧州差不多,都属于物资贫瘠的地方。 楚夕却知道,甘州和沧州一点都不一样,甘州是古代丝绸之路的必经地,地方发达,文化底蕴也发达,虽然不知道这个朝代的甘州是怎样的,只那个地理位置就知道,肯定比沧州要好点。 楚夕看盛凌云有些不信,从他的书库里翻出一本杂记。 「你看,里面就有甘州的记载,通往西方的要道,咽喉之地,土地肥沃,甘草茂盛,牛羊马畜很多,也是西方几个国家来大梁的必经之路。」 盛凌云仔细瞅了瞅,吃了一惊:「这是我的书吗?」 楚夕无语的笑了:「当然了,从家里带来的。你要是没看过,应该是你父亲留下来的,当时我收拾的时候,四书五经常看的书被我留下了,有些书看着有趣,就带上了。」 盛凌云欣慰的笑笑:「你还跟别人不一样,要是让我自己收拾,肯定是先收拾科考的书。」 楚夕:「你都是状元了,科考的书早就被你背的滚瓜烂熟,收拾它们做什么,当然是收拾没看过的,稀奇的,长见识的书。」 盛凌云又扫了一眼书架:「这些书你都看过了?」 楚夕点点头:「闲来无事,看了个七七八八,虽然字认识的不多,但是书上都有註解,还是很好理解的。」 这些书确实是盛凌云的父亲留下来的,只是前世今生他都忙于科考,并没有仔细看。 便宜了楚夕,楚夕不但把他父亲留下来的书看完了,还自己买了很多。 楚夕觉得人可以没有文化,考不上科举,可不能没有见识,而在这个世界上,唯一打开视野之门的便是这些书籍。 这些书籍统称为杂书,有写各个地方游记的,有些诡异的事情的,还有很多杂谈,怪论的,反正楚夕喜欢看,就多看几遍,记下来了。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脸,比她还高兴:「你真是令我惊喜。」 说着,把人抱起啦,扔到了床上。 一番云雨后,盛凌云搂住了楚夕:「明日巳时,跟我一起去城门送别曹大人。」 楚夕有些纳闷:「前世曹坤得罪了太子,这一世得到你的提醒,他应该警觉才是,怎么又得罪了太子?」 盛凌云无奈的嘆口气:「已经很好的结果了,还是他的那个女儿……」 曹倩诋毁太子的言语到底传到了太子的耳中,既然看不上太子,太子自然也瞧不上她,正巧甘州张叶郡守年纪大,告老还乡,要回京城了。 太子就把曹坤打发的远远的,让他接了张叶郡守的官。 从二品的尚书,到四品的郡守,已经是惩罚了。 曹坤只要能在甘州把曹倩给嫁了,过不了几年,他应该会回京的。 这样也好,曹倩的性子怎么看都在京城的官太太圈里混不下去,若是嫁到甘州,有他父亲在,再任性,也有人兜底。 「好,明天我陪你一起送他。」 第172章 送别恋爱脑的曹小姐 入冬了,天上下的小雪,楚夕陪着盛凌云来到京城外,送别曹坤一家。 五十个侍卫,七八两马车,曹坤没有带上他那位继室夫人,也没有带儿子,只是带着曹倩,还有一些下人,一起去甘州。 来送别的人还挺多的,大部分是曹坤的学生还有好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4页 盛凌云也是其中之一。 该说的话,早就说完了,这一送只是喝了杯送别的酒,曹坤就上马车准备上路了。 除了曹倩…… 楚夕眯着眼睛站在盛凌云身旁,看着欲说还羞的曹倩,一脸的无语。 只见曹倩期期艾艾的看着盛凌云,张张嘴,刚准备说什么就听楚夕开口了。 「你赶紧走吧,不出意外,这辈子你们是见不上面了,他是有妻子的人,即便是你有什么想法也都忘了吧,这辈子,下辈子都没有缘分了。」 曹倩一听恼怒不已:「我们认识的比你们早,若是我娘还在,我们会定了亲的……」 楚夕有些发愁,这闺女怎么到现在都看不清楚形势,满脑子都是谈恋爱。 「你们是官宦人家,盛家是商人,就算你娘在,也不会把你嫁给盛凌云的,你以为你是继母不让你嫁吗?是你那位疼爱你的老父亲。」 「赶紧走吧,你父亲虽然有继室,也有儿子,对你还算是不错的,若不是你口不择言,他也不至于上了年纪还要受颠簸之苦,多想想你爹,少惦记别人家的夫君,再惦记,他也不会娶你的。」 楚夕这一次说话很直白,直白到盛凌云都睁大了眼睛。 曹倩却听懂了,懊恼的一甩袖子,钻马车里了。 盛凌云有些咂舌:「楚夕,你说话是不是太过了?」 楚夕眉头一紧瞪着他:「过了吗?对付曹倩这种恋爱脑的女人,这话算是好听的了,若是放在从前,我能说出更难听的话。」 盛凌云有点懵:「恋爱脑?是什么脑?」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就是心思只放在感情上,对亲情和其他都看不到也感受不到,她这样的脑子,你觉得放在京城为什么嫁不出去?」 曹坤官职也不小了,尚书大人,二品大员,儿子是恋爱脑,女儿是恋爱脑,大家都不敢冒险。 果然,曹坤就被闺女牵连了。 盛凌云多聪明的人,一点就透,似乎明白了。 曹坤家的马队越走越远,他们这些送行的人,也都各自回家去了,盛凌云紧紧的拉住了楚夕的手。 「你有没有恋爱脑?」 楚夕微微一怔:「你希望我有,还是不希望我有?」 盛凌云:「怎么说?」 楚夕替他分析:「若是将来我们有了孩子,一旦你出事,我立刻随你而去,留下我们的娘照顾我们的孩子,你觉得合适还是不合适?」 盛凌云笑了:「那我还是不希望你有吧。」 楚夕沉默片刻,想起了盛凌云进宫那几日,杳无音信的时候。 「说实在话,我是担心的,担心的睡不着,我想过,万一你出事了,我随你而去,可转念一想,我们还有娘,还有凌风,还有楚莹,他们需要我照顾。」 「即便是你走了,我还可以做买卖赚钱养活他们,他们至少不用回老家,再过苦日子,若我也随你而去,那我们的生意势必被人侵占,到时候没有银子的他们,只能回老家。」 想想后果,楚夕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感情不是人生的全部,我希望你爱我,但不希望你为了我什么都不顾,你的身份首先是你自己,然后是你娘的儿子,弟弟的兄长,我娘的女婿,三妹的姐夫……」 马车晃悠了一下,楚夕一个不慎摔在盛凌云怀里,盛凌云趁机把她整个人给搂住。 是了,如果前世他有这样的觉悟,定然不会落得年纪轻轻就流放致死的结局。 爱情不是他的全部,但楚夕是。 楚夕其实是想提醒盛凌云,以仕途为主,男人没有了事业什么都是空话。 书里盛凌云就是个恋爱脑。 恋爱脑的男人虽然很好,但楚夕更希望盛凌云把精力放在仕途上。 他有他的事业,楚夕有楚夕的事业,两人相辅相成,共同进步才行。 像书里那样,盛凌云几乎是为了楚然,什么都全然不顾,最终不被楚然珍惜,还落得惨死的下场,也是很让人唏嘘。 剩下的路程,俩人谁也没说什么。 到了家门口,楚夕刚下马车,就听到隔壁戚婉珍的院子里,乱糟糟的。 「怎么了这是?」楚夕好奇的站在门口看。 盛凌云则一把把她抱起来,往家里走:「别人家的事,不管咱们的事,累了,回家歇着吧。」 楚夕羞恼的捶了一下盛凌云,又调皮的捏了捏他的耳朵:「你现在变得越来越不正经了,往日高冷的劲儿去哪儿了?」 盛凌云照着她的脸亲了一下:「再高冷就没媳妇儿了。总算明白为什么会有春宵苦短了,明日沐休,我们今晚……」 俩人刚进了屋子,还没来得及关门,盛凌云一扭脸,就看到盛凌风爬到树上,正瞅着隔壁的热闹瞧。 气得盛凌云抓起旁边的竹竿,要去戳弟弟的屁股。 「多大的人了,还爬高上低的,猴子变的。」 楚夕抿嘴笑,谁知盛凌风竟然轻巧的躲了过去,还冲着楚夕勾勾手指:「快来看,郡主发脾气要惩罚她最心爱的男人了……」 有热闹大家一起看,盛凌云这边没有把弟弟从树上赶下来,一扭头,楚夕则搬了个梯子,爬墙头去了。 看来这种爬墙头看人家热闹的事,俩人没有少干,气得盛凌云头顶冒烟。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5页 「都给我下来,你们干什么呀是……」 戚婉珍的院子里,确实正在惩罚樊六郎,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俩侍卫正在打樊六郎板子,脱了衣裳光屁股打板子,一下下的又响又红。 楚夕好奇的问:「她为什么要打他?」 盛凌风听了一耳朵:「郡主让这个侍卫跟她走,侍卫不肯。」 楚夕越发好奇了:「侍卫不就是她的人么,还跟她去那儿?」 盛凌风摇摇头:「不知道,大概是得罪郡主了吧,不过,你看吧,一会儿郡主又该心疼了。」 「为什么?」 盛凌风:「大概是郡主让他服侍,他不同意,隔三岔五的打一次吧。」 楚夕吃了一惊,没想到樊六郎还是个烈性子。 看着看着,楚夕发现不对劲,院子并不大,戚婉珍一扭头就能看到他们,低头一笑,身姿摇曳的来到墙边。 「想看热闹下来看,偷偷摸摸的,你们俩都不乖哦……」 第173章 被贬宁州 楚夕偷看人家家事,被戚婉珍抓了个正着。 很尴尬,和盛凌风赶紧从墙头上翻下来。 盛凌云清朗的道歉声,从墙这头,传到了墙那头。 「郡主,微臣管教不严,还请郡主见谅。」 戚婉珍倒没有生气,扭头看看挨板子的樊六郎,再看看顽皮的被宠爱的楚夕,心里忽然生了一计。 「无妨,没想到令夫人挺热心。」 「对了,本郡主听说盛大人进宫的时候,盛夫人曾经给六郎的夫人看过诊,盛夫人的诊金不便宜,六郎呢,也给不起,本郡主倒是有个法子。」 盛凌云还没有问什么法子,过了一盏茶的时间。 戚婉珍的手下把樊六郎和他的卖身契,一起给楚夕送了过来。 楚夕看着盛凌云乌云密布的脸,虽然感觉很心虚,可是看到樊六郎一身的伤,还是有些不忍心。 「三刀,去请个大夫给他上药,樊公子,这是你的卖身契,你回家跟你娘子一起好好过日子吧。」 谁知樊六郎『噗通』一声跪在了楚夕面前:「还请盛大人,夫人收留,贱内,贱内自尽了……」 啊?楚夕大吃一惊:「怎么可能?我确信我的药一定会把你娘子给治好的,等她好了之后,你打烧饼,她操持家务,再生一两个孩子,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多好,她,她怎么就会自尽了呢。」 樊六郎轻轻的摇头:「那日我把药送回去,叮嘱她一天吃一粒,一个月就见效,她不知道因何而生气,把药给扔了,我可惜这些药金贵,她便问我心疼的是药还是人,我只是回到一句是人。」 「谁知第二天一早,张婶儿就把我给喊回家了,她人已经不行了,说是半夜上的吊……我,我也不知道,到底说错了什么……」 盛凌云阴沉着脸:「郡主因何惩罚你?」 樊六郎:「娘子去了,我想请辞,郡主不让……」 盛凌云觉得事情应该不会那么简单,这一切都不是那么的符合常理。 盛凌云又问:「你娘子自缢,你报官了吗?」 樊六郎吃了一惊:「已经入土为安了,这需要报官吗?」 盛凌云冷哼:「万一是被人害了呢?」 樊六郎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楚夕也吃了一惊:「谁会害她呀?」 盛凌云挥挥手:「去吧,既然夫人让还你自由身,你在府上养好身子,就可以离去了。」 樊六郎没有说话,被胡三刀给搀扶着,缓缓离去,只是他走的时候,不经意间扫了楚夕一眼,让盛凌云眼尖的看到了很是不爽。 转眼到了年底,吏部的考核下来了,盛凌云的政绩不算好,也不算坏,按理说,他可以继续担任京城府尹的职位。 谁知新任的吏部尚书觉得他太年轻,需要歷练,大笔一挥,让他去了宁州当知府。 宁州,楚夕找到大梁的地图,仔细查看了一番,沿海一带。 古代的沿海城市可不比现代的沿海城市,港口发达,经济发达。 古代的沿海城市,就是一个小渔村,而且宁州离倭寇很近,听说沿海的几个村子市场被倭寇骚扰,宁州当地的官员有时候也打不过。 看似官阶未动,实则流放,拿到调令的盛凌云,就要准备准备,收拾收拾,去宁州了。 蕙娘和盛夫人都来了,俩人都一筹莫展,一个比一个不开心。 反倒是楚夕,一脸的无所谓,而且还很高兴的样子。 蕙娘忍不住啰嗦起来:「凌云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了,你还挺开心,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好高兴的,那个地方没得吃没得喝的,那有京城舒服。」 楚夕确实开心:「圣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夫君还年轻,一直待在京城也没有什么建树,不如去外面见见世面。」 盛夫人嘆口气:「话是这么说,可是那个地方又远又穷,凌云一个人算了,二妞一个小姑娘家,没得跟着受苦。」 蕙娘一把拉住盛夫人劝道:「当妻子的伺候夫君是应该的,怎么能让凌云一个人去呢,二妞也得跟着去,两口子还没有孩子呢。」 楚夕去也是为了增长见识,可按照蕙娘的话说要去伺候盛凌云,她听着怎么这么不舒服呢。 说话间盛凌云回来了,看到家里人都在,神色有些忧郁。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6页 「楚夕还是等过完年,天气暖和之后再去,宁州出事了,我这几天就要快马加鞭的赶过去。」 盛凌云这么一说,一家人的心都提了起来:「怎么会这样?这几天就要出发?宁州到底出了什么事?赶这么着急?」 盛凌云微微一笑,宽慰大家道:「没什么事,就是朝廷希望我在年前赶过去接任而已,行了,你们都回别院去吧,再说要真的去,我定是要带上三刀还有东方先生呢。」 盛夫人眼神定定的看了一眼盛凌云,拉着蕙娘回去了。 「行,没啥事就行,那我们就回去了。」 蕙娘还是那句话,既然走,让楚夕跟着一起走。 楚夕倒是愿意,可是没想到盛凌云竟然走的那么着急,她手里还有一张戚婉珍的请柬那。 等两位娘都走了,楚夕拉着盛凌云回到了房间里。 「是不是出了大事,要你走这么着急,不对劲。」 上次去临济可是足足准备了三个月,如今要去宁州,竟然这么急促。 盛凌云脸色也沉了下来,对于楚夕,他从来不隐瞒:「朝廷让我即刻启程,原来的宁州知府被倭寇给绑了,需要我们把他给救回来,迟了唯恐人命不保。」 楚夕大吃一惊:「宁州的倭寇都这么猖獗么?那等你去了,你能怎么办?」 盛凌云又说:「不是我一个人去,还有镇勇候世子戚柏松。」 戚柏松是太子妃的弟弟,戚婉珍的哥哥,是镇勇候世子,年轻一辈中,他算是比较骁勇善战的。 十二岁就跟着舅舅南征北战,是京城少有的参加过战争的年轻人。 再说,他是太子妃的弟弟,去征战倭寇,当仁不让。 楚夕见过他一眼,只是远远的,在太子妃的生辰宴上。 听说跟大部队一起走,楚夕也只能先给他收拾行囊。 「我呢,我什么时候去?过完年吗?」 盛凌云搂着楚夕的腰,把人恨不得揉怀里,变成小人,直接装口袋里带走。 「嗯,那边冬天其实并不太冷,人生地不熟的,还是我先去,你等我消息,我写信给你的时候你再出发。」 第174章 世事无常 这天晚上,盛凌云搂着楚夕,倒是什么也没做,纯粹的睡觉。 但是他把走之后的事情,安排的井井有条,楚夕压根不用操心。 盛凌云让胡三刀和东方游跟着,家里的小厮带上两个跑腿的。 让楚夕把京城的生意,完全交给梁娇娘和盛凌风,盛凌风如今年纪大了,也要跟着学做点事了。 进了京之后,盛凌云就让他跟着东方游先生来回的跑,看帐,学习算帐等等。 如今他们离开了,京城的生意不能断,都可以交给他。 带有空间的戒指楚夕带着,盛凌云只需要路上多带点干粮和银子就行。 至于过完年,楚夕要去宁州,盛凌云让她把樊六郎给带上。 楚夕听完,有些吃惊:「你不吃他的醋了?」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鼻子:「我不吃他的醋,是因为你的心思没在他身上,我吃他的醋,是因为都是男人,男人懂得男人的心思……」 楚夕有点懵:「男人有什么心思?」 当然是樊六郎喜欢楚夕,就连戚婉珍都看出来了,盛凌云又不是傻子。 所有人几乎都看出来了,唯独楚夕,傻乎乎的蒙在鼓里,以为樊六郎对她只是报恩。 岂不知俩人那有什么恩情。 盛凌云被困在宫里的时候,樊六郎不忍心楚夕着急,才到处打听他的消息,别人都以为他是替戚婉珍打听的,其实他是为了楚夕。 楚夕给他娘子看诊,也只是想楚夕更深的了解他,他樊六郎从小身世可怜,身不由己,他不是戚婉珍的床伴,他有自己的底线。 而且樊六郎比所有人都清楚,他的那个娘子就是要绑架他,不让他成为别的女人的男人。 盛凌云觉得樊六郎的娘子自尽的蹊跷,早不自尽,晚不自尽,偏偏楚夕去过之后,才自尽。 太过巧合的事情,就不是巧合了。 但是这几天的观察,樊六郎老老实实的,并没有对楚夕起什么歹心思,盛凌云觉得一旦他先离开,楚夕的路上就没有人保护她。 樊六郎至少能护着楚夕去宁州。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这天,天不亮,盛凌云就起来了。 楚夕给他带了三辆马车的东西,两车都是吃的,还有一车是马车上用的东西,被褥衣服什么的。 盛凌云和胡三刀都骑着马,东方游驾着马车,两个小厮驾着马车,一大早就去了城郊。 城外戚柏松已经带着自己的队伍再等着了。 来送他的人也不少,楚夕看到了戚婉珍,还有肚子微微隆起的太子妃。 依依话别后,他们的人都走了。 太子妃冲着楚夕招招手:「来本宫的马车里坐吧,咱们一起回去,陪着本宫好好说说话。」 随着太子妃一起来的还有楚莹。 两个月不见楚莹不但长高了,越发的稳重了,站在太子妃的身后,冲着楚夕偷偷的笑。 对于盛凌云的事情,太子妃一点都没有隐瞒,楚夕也终于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还是得从皇上想恢復梅妃的位份说起。 梅妃入宫好几个月了,皇上一直想着恢復她的位份,另外告知大家皇宫里还有个三皇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7页 没想到却遭到了皇后的反对。 十五年前,高丽国的探子利用梅妃,霍乱朝廷的事情,歷歷在目,皇后也是其中的受害者。 当时皇后正怀着身孕,因为受到惊吓,八个月的女娃流产了。皇后从此再也无法生育,这才只得了太子一个儿子。 如今梅妃不但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儿子,皇后怎么会同意她恢復身份。 皇上把盛凌云喊进宫里,最大的原因是让他彻查当年的案子,想替梅妃洗白。 盛凌云不眠不休查了三天,梅妃洗不白,根本洗不白。 可梅妃和三皇子是盛凌云给接到京城的,皇上最终迫于压力死了恢復他们身份的心。 让梅林还是姓梅,继续读书,只是承诺成年后,委任官职。 梅妃的事情告一段落。 朝廷倒是对盛凌云也没有太多的非议。 盛凌云之所以被贬,还是受了曹坤的连累,他跟曹坤走的亲近,曹倩得罪了太子,太子不喜,但这个人确实有才华。 曹坤被贬,盛凌云也被贬。 巧的是,宁州的知府确实出事了,倭寇趁着天冷偷袭宁州沿海村长,宁州知府带人反击,输了,被抓。 朝廷要派人救援。 事情赶着事情,乱糟糟的。 楚夕唏嘘,盛凌云最近是真的忙,可他在忙,在楚夕面前依然是从容不迫的样子。 而且盛凌云临走之前,无论是生意上,帐目上,也都安排得妥妥噹噹,楚夕压根不用操一点心,人家都给安排好了。 就等着过完年,楚夕跟俩个娘团聚过后,再去宁州找盛凌云团聚。 楚夕是真的每天没事做,有空跑跑胭脂铺,酒铺,查查帐,东方游把帐目交给盛凌风,楚夕看了看,盛凌风脑子灵活,帐目很清楚。 看着每天都进帐不少,空间里日进斗银,楚夕心里欢喜的很。 樊六郎的伤好了,他也成了盛家的侍卫之一,主要是负责楚夕的安危。 楚夕也终于知道戚婉珍为什么要把樊六郎送给她了。 戚婉珍要嫁人了。 她给夫君戴孝,一年的时间足够了。 时间一到,戚家就把她嫁给翰林院大学士的嫡次子。 官宦人家结亲,看的不是两情相悦,而是门当户对,利益相连。 翰林院大学士算是跟着戚家,成了太子一脉。 毕竟是大户人家,戚婉珍把楚夕隔壁的院子给卖了,里面的侍卫也都解散了,给他们一笔钱,让他们各自回老家。 若是不想回家的,戚婉珍也给他们找了其他的门路,像樊六郎这种送人的,也是有的。 腊月十八,楚夕应邀参加了戚婉珍的婚宴,排场果然惊人,十六台的大轿,十里仪仗,吹吹打打好不热闹。 戚家这边也是十里红妆。 第一台是皇上皇后的赏赐,太子和太子妃赏赐,接着是戚家的陪嫁,良田商铺,绫罗绸缎,珊瑚玉石,应有尽有。 楚夕看的咂舌,影视剧还是排场太小,真正的古代豪门是真的豪,一般人恐怕一辈子都比不上。 没有盛凌云的新年,楚夕过的索然无味。 初五刚过,初六的早上,楚夕坐着马车,樊六郎前面骑着马带路,朦胧驾着马车,身后还跟着两个小厮,两辆马车。 一行五人,不紧不慢,趁着大雪还没有下,一路南下,踏上去宁州的征程。 第175章 踏上宁州之旅 楚夕踏上宁州之旅,是一点都没有离别的苦楚。 城门外,蕙娘,盛夫人,盛凌风等人来送她,楚夕都觉得有些不耐烦。 「娘,你们回去吧,回去吧,我是去寻找夫君,不会有事的,大不了,我每到一个地方就给你们写信。」 蕙娘心疼,但也知道楚夕必须离开的。 终于可以走了,楚夕坐上了马车。 朦胧驾着马车,帅气的甩了一下鞭子:「驾」。 前面樊六郎骑着马开路,后面的马车不紧不慢的跟随。 朦胧:「夫人,大人说要等到他写信,咱们才能启程,这才刚过年,还没有收到大人的来信,这就启程,会不会太早?」 楚夕正在往手腕上,肚脐眼贴防止晕车的药膏。 「怎么可能,咱们走的慢,等他的信到了,我们还要仓促而行,现在多好,路上也不用着急赶路。」 权当旅游了。 现代人生活中最大的爱好就是旅游。 旅游就是在一个地方待腻了,换个地方待待。 楚夕好不容易穿越一次,可不就得到处走走,她现在很是庆幸,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穿越到流放文里。 流放文也属于旅游文,只是条件太艰苦了而已,她可受不了这个罪。 上一次去沧州,一路上竟晕车了,体感很不好。 回来的时候就好多了,跟着盛凌云一起骑马,风景也看了,风味小吃也吃了,只有一点,累惨了。 这一次就好多了,楚夕翻阅了群书,找了很多医学典籍,自己研制了一种止晕车的药。 有了这个药,楚夕做马车不再晕车,这一路南下,风景秀丽,再舒服不过了。 开春了,天气依然很冷,马车上有一个炭炉,炭炉上烧着热水,热水开了可以沏茶,暖暖和和。 楚夕一边吃着点心,一边喝着茶水,茶几上放着一张大梁地图,看着她有些郁闷。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8页 「朦胧,从京城到宁州,比从京城到沧州都远……」 楚夕用手拃了一下,果然,直径距离虽然差不多,可是需要过两条河,到了下下一个城池,还需要改船出行。 楚夕有些想念现代的高铁了,哪怕绿皮火车也行呀,至少不至于这么慢,马车,是真的慢。 窗外的风景,一直都没怎么变,这都半天了,也就从京城过了十里亭,连下一个驿站都没到。 朦胧驾着马车,没听到楚夕的话。 樊六郎倒是听到了,骑着马就在马车的旁边,一弯腰能透过车窗看见楚夕。 「是有点远,不过夫人放心,已经有人替咱们先行,帮咱们打好前站了。」 古代人虽然没有电话,提前定饭店旅馆之类的,但是有人呀。 家里养的小厮,都会比主人提前一天出发,替主人提前订好酒楼,客栈,等主人一行到了,就可以休息了。 楚夕对这些倒是不担心,她只是有些无聊,所以,给自己准备了很多话本,坐在马车上,一边走一边看。 古代最好的便是空气,青山绿水没有污染的空气。 如此走了三五天的功夫,来到一个小镇上。 樊六郎:「夫人,前面到了镇上休息一天,找到南下的船,咱们再继续往南走。」 楚夕打开车窗,空气还是有点冷,吹的她一哆嗦,景色终于跟京城郊外的不一样了。 「好,你看着安排吧。」 已经过了午时了,为了赶路大家都没吃饭,进城到了客栈,几个人要了一些面条。 别看楚夕胖,她不怎么喜欢吃面,喜欢吃肉。 刚一坐下,她吸了吸鼻子:「这个地方竟然有卖烤肉的?」 店小二热情的介绍:「夫人说的没错,客栈的后巷子,有一家烤肉店,不但有烤肉,还有烤饼,撒的有孜然,说是甘州的吃法,生意可火了。」 一听说孜然味的烤肉,楚夕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还没等楚夕开口,樊六郎就说:「夫人想吃多少,属下去买来。」 楚夕想了想说:「我跟你一起去吧,肉要现烤着吃才香。」 朦胧带着其他人收拾房间,楚夕和樊六郎就来到店小二说的那家烤肉店。 闻着味道就鲜美,只是人却不多。 楚夕凑到前面问了价格:「店家,你这烤肉怎么卖的?」 店家一张嘴就把楚夕吓了一跳:「一两一斤,羊排五两,送俩烧饼。」 楚夕眉头一皱:「店家,你是开店还是打劫,这么贵,谁买的起呀。」 店家看楚夕穿的也不寒酸,出手却抠抠索索的,气得不行。 「我卖的怎么贵了,我的羊都是从甘州运来的,吃的都是甘州草原上的草,还有这孜然,调味料,每一样都不便宜,一两一斤只是够本。」 楚夕看到店家烤肉旁挂着一头剥了皮的羊,肉质是很鲜美,只要有客人吃,他就现给切一块,放架子上烤。 货真价实,味道也很好。 楚夕很快就发现了弊端:「你这样的价格对你来说是不赚钱,可你要想想自己的客户都是什么样的人。」 「这样的店铺,这样的装潢,这样的地方,吃的起的人不会来你这里享用,想吃又吃不起的人,只能是望而却步了。」 店家其实也发现了这个问题,重重的嘆口气。 「实不相瞒,我这个店铺开了才半年,如今已经快开不下去了。算了,你们若是想吃,我给你们打个对摺。」 楚夕当然想吃,可明明这么好的烧烤店,在现代生意那么好,在古代却寸步难行,楚夕脑子一转顿时有了主意。 「店家,我倒是有个法子让你家的店面起死回生。」 羊肉虽然很贵,猪肉便宜,可以把羊肉炸出来,用同样的味道烤猪肉,另外还可以烤馍。 「店家,你的羊骨头也可以熬汤,煮点羊肉,做羊肉汤,用你家的饼,夹肉,泡羊肉汤,把价格降下来,过不久,你的生意就会有起色的。」 店家吃了一惊:「夫人去过甘州?怎么知道甘州羊肉汤的做法?我倒是有这个想法,只是不知道这边的人喜不喜欢。」 楚夕笑笑:「吃的上面,只要做的美味,干净,咋可能有人不喜欢。」 「啪啪啪。」楚夕的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有人鼓掌的声音。 「还说你不会做生意,这主意出的好。这个镇上多的像我这种走南闯北的人,是喜欢吃各个地方风味的。」 即便是做的不是很像,有那个味道也不错,况且,羊肉汤美味,这么冷的天,喝上一口暖和的羊肉汤,谁不喜欢。 第176章 故人相逢 第176章故人相逢,一路同行 楚夕惊喜的看着宋子文:「你怎么在这里?」 宋子文温和的笑笑:「这个镇是南北运输的中转站,地理位置特殊,这里有些买卖。」 楚夕越发吃惊了:「你在这个镇上也有生意?」 宋子文点点头,指了一下方向:「码头东南方的第二条街上,有三家铺子。哦,对了,酒铺和胭脂铺也开张了,你不打算一会儿去看看?」 楚夕忙点头:「看,必须去看,可我现在好饿啊,我请你吃饭,吃完饭一起去看好不好?」 宋子文微微一笑:「店家,给我烤两斤羊肉,四个饼,再要一碗羊杂汤。」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9页 点完,宋子文冲着店家指了指:「这位夫人说的没错,你定的价位确实不低,而且你的羊杂汤味道很美,就是因为你的羊肉价格太高,害得大家以为你的羊杂汤价格也高,所以客人才少。」 店家毕竟是生意人,脑子转的灵光,瞬间有了主意。 「那以后我的主食就以羊肉汤和羊杂汤为主,烤肉为辅,只要能赚银子,卖什么不是卖。」 楚夕这才知道,店家是有羊肉汤的,而且还挺便宜,十文一碗,知晓的人却很少。 第二天,店家就把门口的幡给换了,烤羊肉,变成了羊肉汤,一碗汤十文钱,还送半个饼,若是要加肉,加钱就行了。 等楚夕从宁州回来,这家店已经被人挤的水泄不通,想要喝完汤就得排队了。这是后话。 喝了汤,吃了肉,又啃了半张饼,楚夕觉得自己撑的走不动路了,天也快黑了。 跟着宋子文一起来到新开的店铺转了一圈,无论是位置,装潢,定价都不错。 楚夕很满意:「古人云,用人不疑,你办事我放心。」 樊六郎一直跟着楚夕,男人的直觉,他对宋子文总是没有什么好感,总觉得宋子文对楚夕有企图。 可是一路上宋子文非常恪守礼仪,而且俩人还有合作关系,樊六郎尽管很讨厌宋子文,却也找不到什么错处。 等回到客栈,楚夕更吃惊了:「你也住这里?」 宋子文点头,朦胧从屋子里迎了出来:「是啊,咱们前后脚进的客栈,夫人,还有一个人也跟来了。」 朦胧的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影子,从对面的房间里一下子沖了出来。 「楚夕,我出来了,我从京城出来了……」 兴高采烈,一蹦三丈的样子,差点没把楚夕给拽翻了,得亏樊六郎眼疾手快,把梅林放在楚夕身上的爪子给拿开了。 楚夕定睛一看,整个人都愣住了:「梅林,你……不是,三……你……」 梅林如此这般,让楚夕的脑子都宕机了,不知道该如何称唿他了。 还是宋子文反应快:「都先别激动,此事说来话长,楚夕,咱们站在走廊里也不是办法,还是进屋喝口茶,听我慢慢跟你说。」 楚夕让樊六郎和朦胧都去休息,宋子文和梅林的房间就在楚夕房间的对面。 樊六郎看了一眼宋子文,甚至有点怀疑他是故意的。 不过,看俩人熟稔的样子,楚夕跟他们认识的时间比他长,他也就没再拦着。 进了宋子文的房间,梅林亲自给楚夕倒了杯茶。 「我从皇宫里出来了,以后也不打算再进去了,憋死我了,皇宫里一点都不好玩儿,本来我打算跟盛大哥一起去上任的,结果,我能出来的时候,听说盛大哥已经去宁州了。」 「正好碰到了宋大哥,他走南闯北做生意也厉害,我就打算跟他一起歷练歷练。」 梅林的身份,在皇家都不被承认的情况下,确实尴尬。 楚夕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皇上和梅妃,要外出歷练的,但是能从皇宫里出来,已经很不错了。 宋子文说:「宁州是不能让你们去了,听说那个地方正在打仗,不是很安稳,盛夫人大概是要去的,不过,我还是建议你先去苏州,等宁州安稳了,我再给盛大人写封信,让他去接你。」 楚夕却摇摇头:「不用了,这里离宁州那么远,马车又慢,说不准等我到了,宁州的仗已经打完了。」 梅林兴致勃勃:「没关系,要是还没打完,我就去参军,跟盛大哥一起打仗。」 楚夕无语的瞅了梅林一眼,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又说了会儿话,楚夕知道宋子文跟她恰好是一路的,而且宋子文本身也有商船要去苏州,便邀请楚夕同行。 楚夕要去宁州,到这个小镇后,就要坐船南下,到了苏州后,再坐马车从苏州赶往宁州。 路途遥远又破折,能跟宋子文一路,她也省心了不少。 「行吧,你们什么时候赶路,喊我们一声,我就先去休息了。」 宋子文送楚夕回屋,打开门,亲自看着楚夕进去,关上门的一瞬间,宋子文的脸色就变了。 「公子,你确定要去宁州么,若是被盛凌云看出了我们的计划,那傢伙不见得会念旧情,要知道太子妃有身孕就是楚夕给治好的,若是没有盛凌云从中牵线,太子这辈子都不会有孩子。」 梅林原本天真烂漫,快乐大男孩儿的摸样,也瞬间换了个张脸,眼神阴戾:「孩子……就算是怀上了又如何,也不一定能生出来。」 「不去宁州还能去哪里?高丽的船,进不了大梁,我们只有借住倭国的船回高丽,等到了高丽,见到了高丽王,有了他的支持,我才能坐上那个位置。」 宋子文没有说话,梅林起身来到了窗前,看着窗外摇曳的树影,他微微眯着眼睛。 「本来我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既然知道了,总要做点什么,宋公子,等我登基后,我一定会放开港口,让高丽和大梁通商,再封你为王,把沧州给你当封地,这样你不比屈居人下了。」 宋子文低垂着眼帘:「身为高丽人,在下盼着那么一天,只是公子,在下只有一个要求,无论如何,楚夕……是无辜的。」 梅林冷哼一声,转过脸,烛光照过来,一半是光明一边是黑暗,他得意的笑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0页 「放心,我知道你的心思,楚夕……是你放在心上的女人,我会保证她的安全的。」 吹熄了灯,楚夕躺在暖和的被窝里,秒睡。 看着楚夕睡的那么香,朦胧也准备睡去了。 「咚咚咚」隔壁敲了他们中间的墙,朦胧贴着耳朵在墙上,只听樊六郎小声道。 「你休息吧,今天晚上我守夜。」 朦胧很开心。 「那位宋公子不是好人,你休息好了明天保护好夫人。」 朦胧:…… 第177章 停留了两天 第二天早上,楚夕懒洋洋的不想起床,外面有点冷,等朦胧在屋子里又加了一盆炭火,才渐渐的暖和起来。 「你去问问宋公子,他们的船什么时候到?我们什么时候能启程?」 朦胧答应一声出去了,楚夕依然赖在床上不想起来,顺便进到空间里去看看。 空间里的药草已经不少了,进京之前,她就把空间里的物资卖了一批,把京城杂货铺的仓库都给堆满了。 这才几天呀,又攒了很多。 这个空间不是楚夕的,楚夕对它也不是很上心,她进入空间打理的时间,还没有盛凌云多。 如今盛凌云也不在身边,她还是要自己打理才行。 忽然,她看到空间土地变了样,原来棕色的土地,变成了黑色的土地。 生产时间也缩短了,能种的果实种类也多了,级别也高了。 现在的几片地上都能种人参,灵芝,雪莲之类罕见的药类了。 楚夕把便宜的药草给拔了,换上了高端的药材,人参,灵芝,雪莲,冰莲,按照上面提供的种类,能种什么种什么。 只是很快,楚夕又发现高端的药材,生长时间变短了。 看来,空间会继续升级的,也不知道最终能升到什么样子,楚夕想到小时候玩的qq空间,大概跟那个差不多吧。 不管了,有吃有喝就行。 不多时,朦胧回来了,端过来一些稀饭,包子,咸菜,煎蛋放在桌子上。 「夫人,起床吃点饭吧,吃饱了再休息也不吃,宋公子说天气冷,船从京城来需要破冰而行,行程就比马车慢一点。」 「不过,宋公子又说了,越往南,天气越暖和,行程就会加快了,不会耽误夫人和大人团聚的。」 朦胧一边说一边伺候楚夕洗簌,把她长长的头髮在后面随便的辫了一下。 楚夕正在梳头髮,用辫捎扫了一下朦胧。 「只顾着笑我,也不知道到底谁着急见情郎,大人在的地方,胡三刀也在,我就不信,你不想他。」 朦胧一下子脸红了:「夫人……」 好在朦胧不是扭捏之人,收拾完,俩人一起吃饭。 正吃着,樊六郎敲门进来了。 「夫人,咱们何时启程?」 根据刚才宋子文说的,楚夕回復道:「咱们坐宋公子的船,大概后天才能走,这两天你和那两位兄弟好好休息一下,没事的话就去逛逛街。」 说着,楚夕递给樊六郎一张二十两的银票:「去吧,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买点特色产品,吃点当地的特色小吃,只要不去赌,不去逛花楼,都行。」 人生四大乐事,吃喝票赌,好人家的侍卫谁会那么放肆,顶多吃吃喝喝就行了,他们是有分寸的。 樊六郎那些银票愣了一下:「夫人,这……」也太多了吧。 当初跟着戚婉珍,也没有随手给他那么多银两的。 楚夕挥挥手:「去吧去吧,又不是给你一个人的,他们俩人都有,去玩儿吧。」 楚夕让他们去玩耍,樊六郎也不能真的什么都不管。 三个人只是在外面逛了逛街,到处游玩了一下,吃午饭的时候,就都回来了。 也没有买什么,京城什么没有呀,他们买的再多,也不一定能带回去,再说跟来的侍卫都是单身狗,不如把银子攒起来给家里人花,想买啥买啥。 楚夕不是很喜欢在睡觉的屋里吃饭,她总感觉一股味儿。 上午在房间里洗了个热水澡,又在屋子里熏了香,收拾一下,和朦胧一起下楼去大厅吃的饭。 他们人多,楚夕点了八个菜,四荤四素,还加了一份汤。 这个时期的菜品已经不少了,除了西红柿和辣椒不多,其他的也不少,尤其是白菜,粉条,萝蔔,竟然还有土豆。 白菜炒五花肉,土豆炖鸡块,他们店里最出名的驴肉,切了一盘,又切了一盘牛肉,豆腐包蛋,酸辣豆芽,烧茄子,酸豆角炒粉条,外加一碗大羊肉萝蔔汤。 这样的天气,吃完之后暖暖和和的挺美。 菜是上来了,只是楚夕忽然忘了,樊六郎他们这些下人不跟她一个桌上吃饭。 只好又让店小二把菜品给一分为二。 确实点的不少,一抬头,宋子文和梅林从二楼缓缓而下。 楚夕冲着他们招招手:「快来,一起吃饭,我点的菜多,吃不完,咱们一起吃。」 宋子文不紧不慢的走着,梅林倒是一蹦两三个台阶,两步就到楚夕面前了。 「楚夕,这么多菜呀,正好我饿了,吃饭。」 梅林比楚夕小不了几岁,在盛凌云面前,他规规矩矩的喊楚夕为『盛夫人』。 要是一起玩耍,他和宋子文一样,喊楚夕名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1页 朦胧习惯了,其他人也没觉察出来什么,只有樊六郎,听到那声称唿,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 再看一眼梅林,他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 跟着戚婉珍的好处是,很多皇宫里的秘密他都知晓。 再说皇上是从楚夕家把俩人给接走的,樊六郎都看到了,再看梅林,他一眼就认出来,是皇上还未给名分的三皇子。 他不在皇宫里,出来做什么? 跟着宋子文,经商?游歷? 樊六郎最大的好处是心思缜密,能管住自己的嘴巴。 楚夕给梅林夹了一块驴肉:「吃这个,好吃,大补。」 同时问宋子文道:「子文,咱们的船什么时候到?要是下雪的话,不会影响航行吧?」 宋子文:「在京城会有些影响,京城那边一旦停靠岸边,再走的时候,需要破冰,有些麻烦。」 楚夕点点头:「京城天冷,越往南越好走,南方的冬天湿潮,温度高。」 宋子文笑笑:「你对这些还挺了解,没有去过南方吧。」 楚夕不好说,自己读书的时候就是在南方,冬天的时候确实很冷,她其实更喜欢北方的冬天,至少屋子里有暖气。 「没有,从书上看的,不过自己感受一下,有着不一样的感觉。」 宋子文扫了一眼大厅,能在客栈里吃饭的,都是这里的住客,南来北往的人比较多,北方的,南方的,大都是男人,女人和孩子很少。 不过也不是没有,旁边就坐着一对母子,看样子像是官宦人家的家眷,不知道是往南还是往北。 正看着,忽然,宋子文微微一怔,忙伸手拉了一把孩子。 「他吃东西被噎住了。」 孩子的母亲低头一看,孩子的眼白一直往上翻,嘴唇发紫,一点声音都没有,眼瞅着就喘不过来气了。 大家都惊慌了。 第178章 救了一个孩子 有人出主意说『快摇晃他』,有人出主意说『抠嘴,抠嘴』…… 孩子被憋的面皮开始发紫,孩子的母亲手脚无措,竟然连抱都不会了。 楚夕赶紧把孩子给抱过来:「别着急,我来。」 说着,把孩子放在膝盖上,用手掌勐地击打孩子的后背,一下,两下,三下,不知道击打了多少下。 其实差不多有半分钟,可孩子被憋的,就算只有三秒钟也很长。 只听孩子『咳咳』两声,从他嘴里吐出一块牛肉来。 孩子『哇』的一声哭了,孩子的母亲和四周看热闹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 「总算是好了,太吓人了,孩子这么小,怎么能吃牛肉呢?」 「多亏这位夫人救命,不然孩子就被噎死了。」 「也亏得这位公子看见,你看那孩子的母亲,只顾着自己吃饭,都不看孩子一眼。」 孩子趴在母亲怀里哭,好一会儿,那位年轻的母亲才把孩子给哄住,抱着孩子看一眼楚夕,『噗通』一声跪下了。 「多谢夫人救命之恩。」 楚夕吃了一惊,古代人动不动就跪人的习惯,着实让她依旧不适应。 「别这样,没事的,孩子还小,安全最重要,以后多注意点就行了。」 孩子才两岁多,正是腿脚利落的时候,一个不注意,他可能就闯祸了。 而且两岁多的孩子,也听不太明白大人的话,不分轻重,也认知不到危险,这个时候的大人看孩子是很心累的。 别看楚夕没养过孩子,她去儿科门诊实习的时候,见得最多就是各种各样闯祸的孩子,来救助大夫。 有一次,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扛着椅子被家里人抱过来了。 孩子不知道怎么就从椅背的中间钻过去,却钻不出来了,按理说,是要请消防员的。 可是消防员的建议是把椅子给锯掉,恰好椅子上还有个长钉,孩子的家长又怕孩子的头被长钉划破了。 带着椅子,一群大人,还有消防官兵,把儿科围了个水泄不通。 现在楚夕想想既好笑,又后怕。 楚夕看桌上一起吃饭的,只有这个女人和孩子,好奇的问:「夫人,你是一个人带孩子出门吗?」 楚夕不问还好,这才刚开个头,女子的眼圈就红了,抱着孩子,眼泪『吧嗒吧嗒』的流了下来。 「本来还有个车夫,谁知,谁知他把我的金银细软卷跑了……」 「啊?还有这事,那你赶紧报官呀……」 女人继续哭:「报了,官府说会把人给抓住的,可我等了三四天了,也没消息,我只能把我的首饰当了一些银子。」 「要是再抓不到那个可恶的下人,我只能用仅剩的银子,坐船去找我家官人了。」 楚夕嘆了口气,这个世道还挺艰难。 「你家官人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会把你撇下?」 女人掏出巾帕擦了擦脸,把孩子放在一旁,让他继续抓牛肉吃,有了刚才的惊险,她警觉了,时不时的瞅一眼他。 「我姓冯,夫家姓吕,原是京城郊外冯家村人,我家官人去年开春的时候去苏城做生意,赚了点钱,就打算在苏城住下。」 「去年年底,我家官人写信让我去苏城跟他团聚,我想着快过年了,家里老人坟头每人烧纸可不行,我就等初五烧了纸钱,收拾了东西,雇了车夫,送我们来坐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2页 原本说好的,等冯氏带着孩子坐上船后,那车夫再离开,谁知,那车夫把冯氏和孩子往客栈一扔,趁着天黑偷偷跑了。 自己跑了不说,还把冯氏的包袱细软,还有两箱行李也都给拿走了。 冯氏男人寄来的金银还有书信,都在其中一个行李箱里,另外一个则是孩子的衣裳,路上的吃食等等。 冯氏没有办法,只能报官在此等候。 楚夕扫了一眼宋子文:「报官也不好找,这么多人来来往往的,你若是记得那车夫的相貌,或许我可以帮你画个像。」 「不过,即便如此,你在这里干等也不是事,住一天客栈就要交一天店钱,你还是早点去跟你家官人团聚的好。」 冯氏还是很听劝的:「谢谢夫人,可我剩下的银子不多,船家要的银子都贵,唉,实在不行,只能先欠着了。」 冯氏也不是没有主意的人,她其实也有打算,不在这儿等了,找个价格差不多的船只,继续南下。 楚夕刚准备邀请冯氏同行,可是转念一想,船是人家宋子文的,这一趟都不一定收她的船资。 若是再拉一个陌生人,岂不是占人家便宜。 张张嘴,到底没说话。 宋子文多有眼色的人,一看楚夕的表情就知道她的想法。 「正巧我们也去苏城,做我的船吧,也不多收你的,连吃带住,总共五两银子。」 冯氏心中一喜,忙答应下来:「好,太好了,虽然我现在银子不多,只要到了苏城,我家官人定然会来接我的,到时候一定让他把船资付清。」 宋子文摸摸下巴:「好说,好说,那你再住两天吧,后天一早出发。」 要一起同行,冯氏见楚夕年纪小,人也善良,心安了不少。 楚夕热情的邀请她:「要不就一起吃吧,我们的菜挺多的。」 冯氏还是有分寸的,把孩子给抱起来:「不了,我们已经吃好了,你们继续吧,对了。我就住在二楼最东头一间,要是走的话记得喊我们娘儿俩一声,拜託了。」 她吃的是面条,多要了一盘牛肉给孩子。 孩子吃了面,又吃了牛肉,这会儿没事了,手抓住牛肉吃的正香。 冯氏把剩下的牛肉连同孩子,一起端进了房间。 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梅林逗孩子的时候,给她使了个眼色,放了一张纸条在孩子的衣襟里。 冯氏抱着孩子一直回到房间,关上门,才把纸条拿出来。 只见上面写道:「得到楚夕的信任,争取到了苏城后,继续跟她去宁州。」 冯氏深吸一口气,把纸条给烧了,看到吃的一手油的孩子,满脸的不耐烦。 「吃吃吃,就知道吃,也不知道你娘以前是怎么教你的。烦死了。」 孩子被她推搡的哭了起来。 冯氏沉着脸瞪大眼睛吓唬他:「你要是再敢哭,信不信我把你卖给叫花子。」 孩子被她这么一下,果然不哭了,吸吸鼻子,左右看了看,没有人帮他,他只好讨好的抱着冯氏的大腿。 「我听话,不哭,不哭了……」 第179章 坐船南下 楚夕等人又在客栈住了两天,到了第三天的一大早,宋子文喊他们要登船 来到码头,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楚夕发现宋子文家的货船是真的大。 总共三艘,这些货船是去年往京城运货物的,过完年,他们带着京城的货物,又一路往南。 两艘货船,一艘小的船是坐人的,货和人分开。 据说万一要是有风暴或者船翻的话,保人不保货。 还是比较人性化的。 楚夕家的两个小厮赶着马车,每人上了一条船,顺便看车。 楚夕和朦胧跟着宋子文上了载人的船,樊六郎本来也想去货船的,毕竟没有主子在,货船上比较自在。 楚夕带的两辆马车上,一辆里面全是吃的,船上管饭,但是都没有楚夕自己带的香。 她也不愿意拘着下面人,告诉他们随便吃,只要不浪费了就行。 樊六郎把马牵到货船上了,转念一想,楚夕和朦胧毕竟是女流之辈,宋子文对楚夕就没安好心,又急匆匆下船,跟着楚夕上了船。 载人的船上是两层,一层是宋子文和掌柜们,小厮们的房间,二楼腾出来给楚夕安排一间,冯氏母子安排一间,还有樊六郎也安排一间。 樊六郎的房间最小,就在上船的口那,但凡二楼有点动静,他都是知道的。 二楼还空出一间来,梅林不愿意与宋子文同住一间,住在了二楼靠着甲板的那间。 一行人,折腾了一上午,等开船的时候,已经过了午时了。 在船上活动范围小,他们安排一日只吃两顿饭。 一顿饭是早上巳时也就是早上九点,一顿是下午的酉时,也就是下午的五点。 船上分大小两个厨仓,一个厨仓是做大锅饭的,一个是做饭给宋子文和掌柜们吃的,他们吃得精细。 船开了,不像是影视里的,有汽笛声,而是船工的一声号子,大喊「开船了」。 载货的船先行,接着才是载人的船。 看着船舱慢慢地离开岸边,楚夕心情非常好,她只晕马车,不晕船,而且别看古代都是木船,却稳当得很。 在古代航海技术也是非常厉害的,要不然,郑和怎么能七次下南洋呢,而且古代有一条又宽又深的运河,交通便利,促进了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3页 船比马车走得快,只是路上的风景,看着看着便索然无味了。 只有偶尔停靠的时候,才会有机会下船走走。 楚夕发现货船一般不停靠河岸,太沉了,需要很多縴夫拉,是一笔很大的费用。 一般来说,都是当地商户的小船,开到货船下面,领了自己的货物之后,再让掌柜们清点,签字画押,算是钱货两清。 载人的船比较小,也比较轻,可以直接开到码头上,如果停靠的时间短,就没必要下船了。 如果需要过夜,就可以趁机下船去看看。 楚夕庆幸自己穿越在太平盛世,没有那么多的匪贼拦路。 就这样带着朦胧,一路走,一路吃吃逛逛,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才来到苏城。 沿路的风景也开始慢慢地变得煦暖。 楚夕打发时间的工具,看书,睡觉,豆娃。 冯氏那个两岁多的狗儿,成了楚夕每天玩耍的对象。 「狗儿,来这里。」 甲板上,楚夕对着蒙着眼睛的狗儿,拍拍手,狗儿的耳朵动了动,嬉笑着往她那边跑。 「这里这里。」朦胧也拍拍手,狗儿却不被她打扰,依旧往楚夕那边跑去,楚夕拎着裙角悄悄往朦胧身旁绕。 狗儿的耳朵又动了动,转身又往朦胧那边跑。 楚夕不动了,狗儿跌跌撞撞跑过去,一把抱住了她。 大人孩子笑成一团。 冯氏闲适地在一旁看着,笑眯眯道:「这孩子,再跟你一段时间,只怕不认我这个娘了。」 狗儿是个男孩子,却生得瘦瘦小小的,明显成长发育有些迟。 楚夕从袖兜里拿出自己晒的果脯给他吃一个。 「孩子么,给他吃的,多陪陪他,就会不自觉地跟人亲近,但他们也很聪明,能分辨出谁是亲娘,不会跟人乱跑的。」 说完,楚夕又拿出一个果脯来,诱惑他:「狗儿,我给你好吃的,你给我当儿子吧。」 楚夕原以为狗儿不会答应,谁知,他把手里的果脯往嘴里一塞,又去拿她手里的。 接连点头:「好,这样狗儿就有很多娘了。」 冯氏讥讽的笑声传来:「这孩子,有奶便是娘,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 楚夕反倒是一头黑线,这娃咋回事,这么好骗,要是遇上了人贩子,岂不是给个糖就拐跑了。 「那你有几个娘?」 狗儿掰着小小的指头,认认真真地算了起来。 「奶娘,漂亮娘,这个娘,还有你,你是那个娘……」 狗儿的手指算不清,嘴里鼓鼓囊囊的也数不清,可楚夕听的清楚,狗儿怎么还会有奶娘? 冯氏只是一个乡下妇人,把孩子养的那么精緻不说,竟然还雇得起奶娘,实在让人怀疑。 不过,楚夕不动声色的拿出巾帕给狗儿擦嘴。 「行行行,吃东西别说话了,口水都流出来了,咦,好噁心。」 狗儿笑笑,小嘴抓紧时间用力嚼,吃完一个又一个。 等他还想吃下一个,却被楚夕抓住了手:「不能吃了,一会儿该吃饭了,正儿八经吃饭,才能长得高。」 狗儿很听话,点点头:「我能跟你一起吃饭吗?夫人的饭比娘的好吃,也能吃得饱。」 楚夕飞快地扫了冯氏一眼,笑骂:「你娘还能让你吃不饱,是怕你吃多了积食吧。」 狗儿没说话,但是也知道,他一定会跟着楚夕吃饭的。 因为自从上了船之后,只要楚夕愿意带孩子,冯氏都让她带着,有时候连晚上都跟着楚夕睡。 朦胧很是不满:「这个冯氏,都不像孩子的娘,这么懒散怎么带娃。」 楚夕倒是愿意带着孩子,因为她觉得冯氏应该不是孩子的亲妈,如果是亲妈,怎么能让他吃陌生人的食物,还离开她的视线。 反正楚夕要是有孩子,是绝对不行的。 当然,也不排除冯氏信任楚夕。 大人孩子玩儿得开心,梅林一蹦一跳像个孩子一样跑了过来,胳膊搭在了楚夕的肩膀上。 「开饭了,今天厨房里做的清蒸鱼,是苏城的名菜,宋大哥昨天晚上亲自钓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梅林不像在临济一样规矩,对楚夕越来越放肆,让楚夕感觉很不好。 不动痕迹地躲开梅林,楚夕扯住了狗儿的手:「走,跟婶子吃鱼去。」 第180章 心生怀疑 转身的那一刻,楚夕没有看到梅林递给冯氏的眼色。 进了船舱,各吃各的,楚夕的房间里果然有条鱼。 「朦胧,你去看看樊六郎那里有没有鱼,若是没有,喊他一起过来吃饭。」 古代阶级观念很严重,别看樊六郎住在这艘船上,给他的饭菜跟那些船工们是一样的。 吃的好的是宋子文和梅林,还有楚夕。 冯氏的饭菜跟掌柜的是一样的,不好不坏,比船工多一样菜,比楚夕她们少很多。 所以,楚夕有时候也喊狗儿跟她一起吃。 樊六郎原本是不愿意来的,但是楚夕总是让朦胧把饭菜给他送一份,朦胧嫌麻烦,总要啰嗦两句。 后来,樊六郎看楚夕是真诚的,干脆就跟他们一起了,朦胧也不啰嗦了,四个人一起吃饭,还能说说话。 比方说,冯氏的反常,不但樊六郎看在眼里,就连楚夕也有了察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4页 「这娃娃又叫过来吃饭了。」 樊六郎一进船舱,跪坐在靠门口的桌边上,亲切地摸了摸狗儿的头。 「嗯,今天有鱼,给他吃一点。」朦胧说。 樊六郎进来的时候,甲板上已经没有人了,冯氏和梅林都吃饭去了。 他勾着头,又往外面瞅了一眼。 「夫人,信已经发出去了,但是二公子回信,回那里?」 楚夕头也不抬道:「回大人的衙门里,等到了苏城,下船,休息两天,我们就要往宁州去了。」 樊六郎又问:「夫人确定冯氏会跟着咱们吗?」 楚夕顿了一下,抬起大眼睛眨了眨:「要是不跟着我们,这孩子就惨了,要是跟着咱们,咱们就惨了……」 樊六郎一脸的问号:「啥意思?」 朦胧瞪了他一眼:「少说话,多做事,问那么多干啥?」 同行一个半月,楚夕就算是瞎的,也察觉出梅林有些不对劲了,刚开始还当他是个孩子,渐渐地,她总能从梅林脸上,看出与他年龄不符的阴郁。 如今身边也没有个商量的人,楚夕权当什么都不知道。 正在吃饭,宋子文过来了。 「怎么样?这鱼好吃吗?是我昨天晚上停船休息的时候钓的。」 内陆的运河里,能钓出海鱼来,楚夕权当自己没有见识。 「好吃,刺少。」 宋子文笑笑,跪坐在一旁的茶几上:「船停一晚是要找拉船的縴夫,今晚咱们就到岸上了,楚夕,你是要在苏城待一段时间,还是直接去宁州。」 「听说如今宁州有些不太平,那些劫匪们趁着官府对付倭寇,没空搭理他们,他们到处作案,抢劫来往的客商,我们如今都不往宁州去了。」 楚夕担忧地嘆口气:「我已经写信给盛凌云了,算好了日子若是没到宁州,他会担心的,再说,既然知道我要去,他就会把路给扫平的。」 宋子文摸摸下巴,微微一笑:「那行吧,到时候,我雇个镖局的人,把你们送过去。」 楚夕嫣然一笑:「多谢了。」 宋子文温和盯着楚夕:「不用客气,苏城是我老家,我怎么能让你在这里受委屈。对了,苏城还有盛家比较有名,不知道跟盛凌云有没有关系……」 楚夕耸耸肩:「我怎么知道,这得问他。」 宋子文无奈的摇摇头:「还是说说生意上的事吧,我准备以苏城为中心,往四周的城池扩散,在这里建最大的酒坊和胭脂坊,你觉得咋样?」 楚夕吃完最后一口饭,来到茶几旁,翻出一张大梁的疆域图:「苏城交通便利,往北走水运,往南,东,西都有官道,驿站,非常适合。只是,我又听说在南方世族观念很重,百分之八十的生意都是由世族把持……」 说着,她把疆域图又给收了起来。 嫣然一笑:「不过有你在,我信你。」 宋子文得意的笑道:「我们宋家也是世族大家,生意遍布南方各个城池,你信我就对了。」 船在水上慢慢航行,速度已经降了下来,沿途也开始有了人烟,白墙青瓦,一副美丽的江南画卷。 只听楚夕幽幽的说道:「如今盛世真好,老百姓安居乐业,商人也能安全的经商,要是没有倭寇,开放通商口岸就更好了。」 宋子文眼眸深沉:「你是在担心盛大人。」 楚夕点点头:「不知道现在的宁州如何了,与倭寇打仗,海岸的老百姓不得安宁,商人也不愿意去宁州经商,穷,苦,都是他们,只怕不会像我们这样安居乐业。」 宋子文幽深的眼眸若有所思:「希望盛大人能早日赶走倭寇,还宁州一个安宁。」 到了晚上,三艘船都靠岸了,宋子文领着楚夕他们住到他自己的别院里去。 苏城果然是个繁华的城池,即便是到了晚上,也到处灯火通明,熙熙攘攘。 宋子文自己的院子在城西,只有一些僕人照看院子,楚夕坐着马车一路从码头来到宋子文家里,绕了两个热闹的街,和三个巷子才走到。 天黑了,冯氏带着孩子也跟了过来。 马车上,她拿出一封信看了又看,神色不宁。 楚夕体贴道:「人生地不熟的,明天让朦胧陪你去找你家官人可好?」 冯氏立马开心地勐点头:「多谢多谢。」 宋子文的宅子不大,却十分精緻,处处透着江南的秀气。 楚夕与宋子文同行,一进宅子左看右看赞赏不已:「等我赚了钱,也要买一座这样的院子,京城的院子粗犷,你看这院子就秀气的多了,小桥流水,亭台楼阁,真好看。」 活脱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眼睛都不够用了。 宋子文笑笑:「这还不简单,买一处大一点的院子,两三年的功夫就修好了,南方人手工艺活又细緻又好看,你若是真心喜欢,把这个院子给你便是。」 楚夕连连摆手:「那不成,君子不夺人所爱,回头赚了钱,再买吧,反正最近一两年,我是不能来这里住了。」 盛凌云是宁州知府,定然是住府衙,楚夕不敢接受宋子文的馈赠,怕被人抓住把柄说她受贿。 她不能刚来宁州就给盛凌云添乱。 宋子文把几个人安顿好,各自休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宋子文去请了镖局的人,让护送楚夕去宁州。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5页 而朦胧则带着冯氏,去寻找她的夫君。 楚夕让樊六郎在暗处跟着,她留在宅子里休息,坐了一个多月的船,才发现,南方的床是真的软,南方的冷是真的寒。 院子的太阳底下,都比屋子里暖和,可要把楚夕给冻坏了。 第181章 一出大戏 北方的冷,是寒冷,出门穿得厚,屋里烧炕,取暖设备足。 南方的冷,是冰冷,穿得厚会很热,没有炕烧,没有炭火,取暖设备等于零。 尽管楚夕有心理准备,还是被苏城的倒春寒惊呆了。 真冷,来太阳下暖和暖和。 南方的春天来的早,河边的柳树已经开始发芽了,嫩黄嫩黄的柳芽在阳光下努力成长。 院子里的杏树也开了花,一水的白色,结白的像是天上的云。 昏昏欲睡的楚夕刚闭上眼睛,匆匆的脚步声由远而近。 「夫人,他们简直要把人给气死。」朦胧抱着孩子进了院子,身后跟着哭哭啼啼的冯氏。 楚夕睁开眼,坐直了身子:「怎么了?发生了啥事?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冯氏的眼睛哭的红肿,想从朦胧的怀里把孩子接过来,可孩子惊恐的眼神死死的搂住朦胧的脖子,不让她抱。 楚夕皱了皱眉头:「不管做什么,都别吓着孩子,朦胧,你带着狗儿去后花园玩一会儿,狗儿娘,来,坐这儿,不管发生了什么,我给你做主。」 「狗儿,姐姐带你去钓鱼。」朦胧抱着孩子转身走了。 冯氏坐在楚夕身旁的凳子上,未语泪先流。 「夫人,我那个夫君……太不是东西,他,他屋子里面有个女人……俩人没有穿衣服……」 原来,朦胧跟着冯氏去寻找她的夫君,可是等找到地方了,敲开门,却发现冯氏夫君的院子里,还有别的女人。 冯氏二话不说就闯了进去,女人还没来得及把衣服穿好,就被冯氏给拽了出来。 一时间,冯氏又哭又闹的,他夫君也说了实话,这个女人是隔壁的寡妇,俩人偷摸好上了。 如果冯氏愿意,那寡妇愿意做小,跟她一起服侍夫君。 冯氏一听就恼了,她可不愿意跟别的女人一起服侍男人,大闹过后,抱着孩子,拉着朦胧又回来了。 果然不出楚夕所料,冯氏的这个夫君八成找不成。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楚夕漂亮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冯氏,她大概会求收留。 又一个果然,冯氏膝盖一弯跪在楚夕面前。 「夫人,我如今是买了家里房子和地,来投奔夫君的,当初说的好好的,一起在苏城做生意赚钱,没想到他这个没良心的,背弃了我,我如今身无分文,求夫人开恩,收留我们娘俩。」 楚夕看着泪流满面的冯氏,面露为难。 「收留你,也不是不行,可你和你夫君的事情,总是要解决的,你是打算和离呀,还是写休书,再说,孩子怎么办?」 冯氏恨得牙痒痒:「他如今沉迷在那小寡妇的温柔乡,那管我们母子死活,和离,必须和离。」 楚夕长长的嘆了口气:「你先别激动,反正我们要停两天才走,你先仔细考虑考虑再说,去歇着吧,若是真打算和离,你夫君不同意,我自然是要为你做主的。」 冯氏又哭:「他现在巴不得立刻甩掉我们母子,怎么会不同意,呜呜呜,夫人,我的命好苦呀。」 「来人,扶她回房间休息。」楚夕喊了一旁伺候的丫鬟。 冯氏被丫鬟搀扶着,回到了自己的院子。 楚夕看着冯氏的背影离开,才又重新躺回躺椅上,继续悠闲的晒着太阳假寐。 她似乎并不着急替冯氏主持公道。 冯氏刚回来不久,宋子文也回来了。 「楚夕,我找了顺远镖局的人,他们后天能有八个人,送你们去宁州。」 楚夕眼瞅着又要睡着了,听到宋子文的话,睁开的眼睛又闭上了:「可以,你看着安排吧。」 宋子文也坐在楚夕身旁的凳子上:「不过有件事得麻烦你。」 「说。」 宋子文:「梅林说盛大人的学问高,而且给他讲的东西,比京城书院的夫子们讲的都好,他想跟你去宁州,主要是想跟着盛大人长长见识。」 楚夕轻轻『嗯』了一声,有一个疑惑的种子种在楚夕心里,此时已经慢慢发芽。 「可以是可以,他想去那儿是他的自由,只是他身边没个侍卫,宁州正乱着,我怕我家大人顾不上他。」 宋子文又说:「无妨,我会派两个小厮伺候他,你们就不用担心了。」 楚夕嘆口气:「从前不知道他的身份,倒是不用担心,如今既然知道他身份高贵,怎能不担心,不出事则罢,出了事,受责罚的可是我家大人。」 宋子文沉吟片刻:「我会让他多加小心的。」 忽然,楚夕睁开了双眼,笑的一脸灿烂:「宋子文,你什么时候跟梅林走那么近了,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梅林可一直是跟我们住在一起的,他也不过是跟你上了几次山,你们俩人竟然成了至交,真是让人吃惊。」 宋子文眉眼深沉,他知道楚夕为什么吃惊。 梅林如今身份是三皇子,即便是寻找帮手,也应该在京城,找跟梅妃相熟的朝中大臣。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6页 宋子文一介商人,而且在家里还是个庶子,这个身份,怎么看都够不上三皇子的身份,更别说帮忙了。 难不成梅林是图他的银子? 「我也不知,只是凑巧罢了,他其实最在意的还是盛大人。这不,本来说好的跟我南下学经商,听说盛大人去了宁州,转头又去找盛大人去了。」 楚夕听完认真的想了想,笑了:「嗐,大概是孩子心性吧,算了算了,他爱找谁找谁吧,只是你一定要告诉他,不要指望任何人的保护,关键时刻,保命最重要。」 「嘶……」楚夕眉头一皱,「万一他真的出了什么事,我和我家大人,可不担责,且一定会拉你下水的。」 宋子文无奈的苦笑:「你呀你,没想到心眼还挺多,你放心,他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一定会把你们给撇干净的。」 楚夕其实也不知道皇上对梅林的态度,但是她猜测,若是梅林有所作为了,一定是他自己努力。 若是他出事了,一定是盛凌云他们背锅。 楚夕其实并不想要梅林这个烫手的山芋,可这也不是她说不带就不带的,梅林非要跟着,她难道还能拒绝。 「行,你歇着吧,要走的时候喊你。」 宋子文走了,楚夕心里开始骂娘,骂老皇帝只顾着自己开心,连儿子都不管,骂梅妃的身份,怎么会是高丽人。 又骂盛凌云是个笨蛋,重活一世,招惹了一个烫手山芋。 而被骂的盛凌云,勐地打了一个喷嚏,揉揉鼻子:「一定是楚夕想我了,将军,把这伙土匪给灭了,他们来宁州一路上就安稳了。」 第182章 剷平匪贼接媳妇 骑着马站在盛凌云身边的戚柏松,斜睨着眼瞅了他一下,冷哼:「没想到,你还挺惧内。」 戚柏松笑笑,对一个还没有成亲的人,他不解释太多。 戚柏松看他不说话,又调侃道:「我可见过太子妃身边的女官,伶牙俐齿,一点亏都不吃,你家夫人是不是跟她一样厉害。」 盛凌云心下吃了一惊:「你见过楚莹?她是贱内的亲妹。」 戚柏松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玲珑面孔还有那张得理不饶人的嘴,笑得意味深长。 「见过,反正吵架是没吵赢,你家夫人要是跟她一样,我对你表示同情。」 楚莹脾气急,伶牙俐齿的,楚夕可不一样。 盛凌云嘴角微翘,眼神流露出得意之色:「她,很温柔,脾气也不是很好,不过,我们吵架,总是我赢。」 是的,盛凌云压根不跟楚夕吵,反正也吵不过,不如把她累的没力气吵,他可不就赢了。 戚柏松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此时,前往土匪窝探查的人回来了。 「回禀大将军,找到他们的巢穴了。」 戚柏松立马收敛神色,眼神瞬间变得锋利。 「兄弟们,按照计划,给我沖,剿灭这伙匪贼,还百姓一个安宁。」 戚柏松带着他的将士冲锋陷阵,让盛凌云留下来接应。 盛凌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来宁州的时候,外忧内患,如今虽然把倭寇打的一时不敢靠岸,可不知道啥时候他们还会捲土重来。 得知楚夕要来,他首先想到的是她的安全。 来宁州的时候,他们并没有遇到土匪,大概是他是跟着戚柏松一起来的,戚柏松带着军队。 但是,来宁州的客商屡屡被劫,盛凌云必须把这伙可恶的匪贼给剷除了。 他的娘子,一路上必须安安全全的,不能有一点闪失。 不知道戚柏松什么时候能回来,盛凌云稳稳的坐在中营帐,静静的等待。 现在事情的走向跟前世越来越不一样了,很多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样,即便如此,他依然要把控方向,尽量不走岔路。 正等着,他家里的小厮千里迢迢从京城赶来了。 「大人,这是二公子给大人的信。」 盛凌风的信?定然是有楚夕的消息了。 盛凌云满脸喜气的把信拆开,越看,脸色越沉。 「大人,您没事吧?」小厮关切的问。 盛凌云摆摆手:「你先下去休息吧,等我写了回信,你再带回去给二公子。」 小厮离开不提,盛凌云怎么也没想到,楚夕一路上竟然这么破折。 三皇子从京城离开,他是收到了消息,跟宋子文在一起南下他也知道。 只是他没想到楚夕跟他们坐的一艘船,更没想到楚夕竟然敏锐的发现,船上那个孩子,是被拐来的。 楚夕写信给盛凌风,让他查查京城最近有谁家丢了一个两岁到三岁的男童,并且把画像给了他。 结果盛凌风不查不知道,查完吓一跳。 孩子果然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很可能是安国公的嫡孙。 安国公可是皇上的六皇叔,他膝下儿孙不多,只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成亲六年,才得这么一个孙子。 没想到却被人拐了,就算是楚夕不说,盛凌云也知道这个娃娃跟梅林都很大关系。 不然都在皇城根脚下,谁能从国公府里把孩子拐出来。 不能妄想,还是要找证据。 为今之计,是让楚夕把孩子安全带过来,然后,再想办法安然送回京城。 盛凌云赶紧给家里回了一封信,让他们把消息夯实。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7页 这边,他又派人去苏城,接楚夕来宁州。 楚夕还真的在太阳底下睡了一大觉,等她醒来了时候,周边没有别人,只有樊六郎像是门神一样站在她的身后。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怎么不喊我一声。」 不声不响站在她身后,真真把人给吓死。 樊六郎露出尴尬的表情:「看你睡的香,就没吵你。」 楚夕轻咳了一声,去端茶水,发现水凉了,就没再喝,放了下去。 樊六郎很有眼色的把茶壶端了过来,去厨房,新弄了一壶热茶,给楚夕倒上。 「夫人猜的没错,那个冯氏确实有问题。」 朦胧陪着冯氏去寻夫君的时候,楚夕就让樊六郎在后面悄悄的跟着。 等冯氏哭哭啼啼的回来后,樊六郎把那个女的就给抓走了。 女人经不起吓唬,就说了实话,她跟那个男人是两口子,有人给了他们一百两银子,让演这么一齣戏。 樊六郎又把男人抓了,男人和女人说的是一样的,只是他们的身份都是宋家店面的打工人。 樊六郎让他们赶紧离开这里,晚了有人会来杀他们。 然后樊六郎就回来了。 确实跟楚夕猜的没错,只是樊六郎有些疑惑。 「夫人,我们都在一条船上,为什么你会觉得冯氏有问题?」 楚夕也不知道,直觉告诉她,冯氏不太对劲。 尤其是对待孩子方面,她似乎是个生手。 「也许她对她的孩子并没有那么紧张吧。」 樊六郎依然不解:「孩子跟她挺亲的,再说孩子也不会说话,夫人怎么知道孩子不是冯氏的。」 楚夕想了想说:「那孩子吃饭时候的礼仪跟普通孩子不同,有钱人家的孩子有奶娘有丫鬟,这么小,他还不会吃饭,平日里一定是大人餵的。」 「但是冯氏说她是个乡下女人,在我们乡下,二岁的孩子已经能用筷子了,就算是不会用筷子,手抓饭吃的也跟饿了很多天似的。」 经过楚夕的提醒,樊六郎才回忆起来:「是了,那孩子白白净净的,确实跟乡下孩子不一样,对了,还有他里面穿的衣裳,像是绸缎……」 孩子被拐的匆忙,再加上冯氏没有钱,不会轻易给孩子换衣裳,虽然他外面的衣裳粗糙,可是里衣却十分精緻。 这是楚夕怀疑孩子不是她的第二个原因。 最终让楚夕确定的是,她跟孩子一起吃饭时,聊天的内容。 她餵孩子吃饭,狗儿竟然说:食不言寝不语。 而且狗儿还嫌弃餵他吃饭的碗筷,是她用过的。 最重要的是,楚夕吃的饭菜精緻,狗儿能说出自己喜欢吃的菜,都是肉,还有点心,昂贵的果脯。 这些东西可不是一个乡下农妇能供应的起的。 尤其是楚夕的果脯,像是葡萄,香蕉味道的,狗儿很喜欢,因为很甜。 别看这些水果在现代很便宜,在古代,交通运输不便利的情况下,北方的葡萄和南方的香蕉,都是京城大户人家才吃得起的水果。 第183章 再度重逢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 为什么这两个人是宋家店铺里的人。 宋子文跟冯氏是什么关系? 楚夕只是怀疑冯氏的孩子是拐卖来的。 如果孩子是冯氏拐卖来的,下了船后,冯氏一定会找到自己的同伙把孩子给卖掉。 到时候,孩子就惨了,孩子的家人再也找不到他了。 如果冯氏不卖掉孩子,而是非要跟着楚夕,楚夕就惨了,她就会被当成冯氏的同伙。 可如今事情似乎有了反转,冯氏扯的谎,有人替她圆,圆谎的人定然是她的同谋。 如果是宋子文的话,难不成他是拐卖儿童的团伙? 楚夕摇摇头,不可能,宋子文不大会做出这样的事。 「行了,你去休息吧,宋公子帮我们找了个镖局,明天一早,我们便出发去宁州。」 樊六郎又问:「她们娘俩跟着咱们吗?」 楚夕点点头:「就让她跟着吧,路上你看好孩子的娘,万一她真的在咱们眼皮子底下,把孩子给卖了,咱们就说不清楚的罪过了。」 樊六郎:「是,属下一定会看住她的。」 楚夕冷哼一声,揉了揉肚皮:「除了她们娘俩,还有梅林,他也要跟着咱们,唉……又开始热闹了。」 早上一大早,镖局的人来了,三辆马车,楚夕也早就准备好,一路往宁州赶。 从苏城到宁州,只需要三四天的功夫,官道又宽又平整,马车也快。 朦胧驾着马车,楚夕和冯氏,还有狗儿坐马车上,梅林骑着马,身边只带了一个小厮名字也叫狗儿,于是,便称唿他大狗儿。 一行人在镖局的护送下,从苏城出发,到宁州。 「夫人,下一个驿站就是宁州府的地界了,咱们可要小心了,万一遇到劫匪,东西不要,奴婢护着夫人先跑。」 朦胧一边驾车一边叮嘱楚夕。 楚夕点点头:「好吧,不过,我总觉得应该不至于那么点背,况且还有这些镖局的人保护那,他们不会连劫匪都打不过吧。」 马车上,楚夕有一副围棋,她不会下棋,狗儿似乎很感兴趣,她和狗儿一些胡乱下着,发现狗儿似乎懂点围棋的规则。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8页 这让楚夕更加坚定了,狗儿是来自京城富家人的孩子的观点。 走着走着,朦胧忽然惊喜的喊了一声。 「夫人,你看前面的人是谁?是大人,大人来接你了。」 楚夕大吃一惊,一把掀开车窗,探出脑袋往外看。 驿站外,一身绛红色官府,竟被他穿出芝兰玉树之姿的人,不是盛凌云,又是谁。 楚夕伸出胳膊冲着盛凌云大喊:「大人,大人,我在这儿……」 车队停了下来,众人都从马上下来,楚夕也从马车上『噔』的一下蹦了下来,一点官家夫人的架子都没有,更没有大家闺秀的端庄。 就这么拎着裙子跑向了盛凌云。 「我来了,我来找你了……」 盛凌云也快步走向她,人快到眼前的时候,伸出了双臂,就看到楚夕一下子跳到了他的怀里。 又喊又叫:「可算是见到你了,我好想你呀……」 如此外向,毫不收敛的表达,让周边的人都羞红了脸。 盛凌云本想提醒她矜持一点,可却又非常享受热情奔放的表达方式,干脆就把人搂怀里,像是要把人揉碎在骨子里一样。 「我也想你,刚离开京城的第一天都开始想你,如今已经一百四十六天了,你要是再不来,我想你想的就要疯掉了。」 盛凌云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也会这么表达自己的感情,甜腻腻的,胸口胀胀的。 「喂喂喂,你们俩个,能不能顾忌一下我们这些还没有媳妇儿和媳妇儿不在身边的人……」 一个陌生的声音响起,楚夕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身长如玉,腰上却挂着长剑,穿着官靴,一副武人的装扮。 楚夕看着跟戚婉珍有七分像的脸,她猜出这个男人是谁了。 「给大将军请安。」 戚柏松吃了一惊:「我们不曾见过面,你认得我?」 楚夕干笑:「我不认得你,但是你跟清月郡主长得很像,再加上你的装扮,猜的。」 戚柏松挑挑眉:「还挺聪明,本将军总算知道,盛大人宁可一口气从宁州打到苏城,也非要亲自来接的原因了。」 楚夕笑眯眯的看着他。 戚柏松毫不吝啬的夸奖道:「夫人如此美丽,性格也如此可爱,实在是令人羡慕盛大人得此娇妻呀。」 楚夕明知道他说的是假话,心里也很开心,戚柏松豪爽的性子跟太子妃大相迳庭,倒是跟戚婉珍有几分相像。 也大大方方的夸他:「戚将军少年英雄,将来一定也会娶得如花美眷的。」 戚柏松哈哈大笑:「如花美眷倒是算不上,小辣椒的性子,着实让本将军不好下手呀。」 楚夕微微一怔:「难不成戚将军已经有了心上之人?那就祝戚将军早日凯旋归朝,早日抱得美人归。」 俩人商业互捧,寒暄客套过后,一起往驿站走去。 宁州的驿站比沧州那边大,装修奢华,房间也多,这么多人住进来,也能住下。 进了驿站后,楚夕才知道,盛凌云当真是带着兵一路从宁州打过来的。 据说是路上接连拔了三个土匪窝,土匪头子被他们都绑过来了,把驿站当做公堂审问,签字画押后,直接拉到驿站后面的乱坟岗给砍了。 剩下的土匪,罪行重的都流放到南疆蛮荒之地,罪行轻的充兵役,成了当炮灰的冲锋兵阵营。 而戚柏松身上也还带着伤,只是盛凌云没有太好的伤药,有些地方都流脓发炎了。 安顿好楚夕他们一行人后,盛凌云就把楚夕带到了戚柏松的房间。 「衣服脱了吧,我家夫人可是杏林高手,你的伤口太深,用普通的药肯定不行,还是让我夫人给你重新包扎一下吧。」 戚柏松有些吃惊:「我早就听说尊夫人医术高超,以为只会医治妇人,没想到外伤也可以吗?」 楚夕自信的点点头,外伤是最好治的,最起码肉眼能看到,内伤是最难的,把脉都没有把握,在现代需要精密的仪器,在这里,楚夕需要灵泉。 「内外不分家,大夫看诊都是先从外伤学起的。」 戚柏松半信半疑,脱下一只袖子,让楚夕重新治疗他的伤口。 盛凌云得了便宜还卖乖:「你以为我着急来接我家夫人,都是为了我自己,知道你的伤严重,宁州没有太好的大夫,才着急接我夫人给你看伤的。」 第184章 刮骨疗伤 谁知戚柏松压根不吃他这一套。 「嗯,你以为我信你呀,要不是你太心急,让我慢慢筹划,抓那些个匪贼,我还会受伤?」 言外之意是盛凌云太心急,他没来得及好好谋划,便直接上战场了。 因此受了伤,若是等他谋划好,一定是不会受伤的。 盛凌云挑挑眉,反正接到媳妇儿,他的心就安了,不然,他是日夜不宁。 自从得知楚夕没有等他写信,便私自南下以来,他的心一直提着,就没有往肚子放过。 心急火燎的,嘴巴都上火了。 如今一看到媳妇儿,他是什么事都没了,万事大吉。 在看楚夕拆开戚柏松的纱布后,吃了一惊:「哎呀,谁给你包扎的伤口,也不洗干净,看看,伤口都发炎了。」 戚柏松瞅了一眼,长长的一个刀痕,确实有些狰狞。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9页 楚夕:「你忍一忍,我给你上点麻药,然后再把腐肉给刮下来,重新缝合一下,保证不出三天,就结痂了。」 戚柏松抬眸瞅了一眼认真给他处理伤口的楚夕,脑海里又浮现那个窈窕的身影。 「好,你随便弄吧,反正死不了。」 楚夕撇撇嘴:「那可真不一定,要是任由你的腐肉腐烂下去,不出一个月就会得败血症而亡,不过,你要是找到好大夫治疗,就会没事的。」 楚夕从药箱里拿出麻醉散,撒在他的伤口边上,不多时,他受伤的那一片,甚至整个胳膊都没知觉了。 接着就看到楚夕又拿出一个锋利的小刀,还有白色棉花,褐色药水,他都不知道那些是什么,也不知道干什么的,就看到她熟练的把他伤口的腐肉给颳了下来。 还没等他惊讶完,就看到楚夕竟然取出了针线,戚柏松这下可真纳闷了。 「你这是要干啥?」 楚夕:「缝合伤口,你放心,这些线都是我处理过的羊肠线,缝合到肉里就被吸收了,不会留下太大的疤痕,还有利于伤口的恢復。」 戚柏松又问:「那你刚才在我伤口上抹的不是药吗?」 楚夕耐心的解释:「是消毒的药,用止血的田七,板蓝根,杀虫菊等药草配制的……但不是消炎的,只是消毒的,一会儿再抹消炎药。」 平日里楚夕闲来无事也不都闲着,古代的医学典籍有很多,很多传到现代就失传了,但是楚夕找到好几本没有见过的,也都好好研究一番。 根据古人的药方,再加上空间的药材,她弄了很多种药方和成品药,放在空间里,以备不时之需。 盛凌云有时候看到空间里多出来的药,就知道是楚夕自己研制的,他在她的空间里也见过治疗刀伤的药,所以他对楚夕越发的喜爱了。 再加上配制成药时,用的是空间里的灵泉,应该算是神仙灵药了吧。 盛凌云有时候想楚夕其实比楚然强多了,前世楚然即便是拿到了空间,可她自始至终只会用灵泉诊治。 反倒是楚夕,不但认识很多字,似乎还有一定的医学基础。 盛凌云有时候甚至怀疑,眼前的楚夕,到底是不是前世的楚夕。 不过,不管是不是,他都喜欢。 前世的楚夕一心爱他,对他不离不弃,帮他照顾母亲和弟弟,最后陪他死去。 现在的楚夕,虽然刚开始很排斥他,可相处一段时间后,他发觉楚夕超乎他想像的聪颖,机敏。 虽然他有时候也怀疑,就算是重活一世,也不一定能改了脾气秉性,可他不愿意深究,眼前的女子就很好,很好…… 缝合了伤口,上了药,楚夕自己配置的麻药劲儿小,只能坚持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一过,戚柏松就觉得伤口火辣辣的疼。 已经是傍晚了,盛凌云让厨子做了好几个楚夕爱吃的菜,好几个都是有辣椒的。 辣椒在古代并没有普遍种植,所以很多人吃不了辣。 但是楚夕爱吃辣,可就在戚柏松也准备去夹辣椒时,楚夕把他的筷子敲了一下。 「你身上有伤,要忌口,生的凉的,辣的腥的都不能吃,羊肉不能吃,鱼肉也不能吃,最好吃点清淡口的。」 「啊?我知道要忌口,羊肉是发物不能吃,也没有说这个不能吃,辣的吗?还有鱼……也不能吃?」 宁州临海,吃的最多的就是鱼,一桌菜里,至少三个鱼菜,一盘清蒸鱼,一盘煎炸小鱼,还有一盘剁椒鱼头。 可这些都不能吃,戚柏松看了看桌子上的菜,他就只能吃炒鸡蛋和炒青菜了。 楚夕看戚柏松可怜,忽然想起了自己腌制酸豆角,瓜豆酱肉是不辣的,让朦胧去拿来给戚柏松吃。 酸豆角就算了,有点酸,但是那个瓜豆酱肉实在是好吃,香而不腻,咸淡正好,配着酱肉,戚柏松吃了三个馒头。 「这个是什么酱,真好吃,但是这个味道,我怎么感觉那么熟悉?」 盛凌云看着戚柏松不值钱一直馋嘴的样子,抿抿嘴:「送了太子妃一罐,据说太子妃害喜严重,什么都吃不下,我家夫人就把自己的做的爽口小菜给她送了一些,其中就有这个瓜豆酱肉。」 他这么一说戚柏松瞬间想了起来:「哦哦哦,对对对,就是在东宫,我去看太子妃的时候,她留饭,我看她一直吃黑漆漆的东西,觉得奇怪,便抹到馒头上尝了一口,确实好吃。」 「听说太子妃就着那个黑漆漆的东西,吃了一个饼呢,原来是你做的,真好吃。」 楚夕笑笑:「好吃也比多吃,吃多上火。还是吃点青菜吧。」 戚柏松吃了两碗粥,三个馒头,酒足饭饱,总算是能踏踏实实睡个好觉。 看着盛凌云和楚夕恩恩爱爱的样子,仍不住憧憬自己的未来,都是一个娘生出来的,为啥她脾气那么暴躁,要是像楚夕那样温温柔柔,说话总带三分笑,多好。 戚柏松自己在屋子里七想八想不去管他。 单说楚夕一见到盛凌云,忍不住委屈起来。 「你太狠心了,一来到宁州就不管我了,信也不写,消息也不带,害得我整天提心弔胆的。」 盛凌云心疼的把她搂怀里:「我也想你,可是宁州这边形势实在不好,既然要接你过来,至少不能让你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0页 楚夕理解盛凌云的一番苦心:「原来宁州知府救出来了吗?倭寇被赶走了吗?」 盛凌云轻嘆口气:「我们一路快马加鞭的赶来,先把倭寇打跑,他们用原来的知府大人跟我们谈条件,条件没谈拢,结果……」 第185章 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担心 结果,原来的知府被杀了,倭寇坐船逃走了。 盛凌云捏着楚夕的手,依然有些担忧:「他们走了,还是会回来的,我们得想一个长期安稳的办法才行。」 简单明了的说完他的事,他把楚夕抱在膝上搂住。 「说说你吧,是不是遇到很多问题,听说你是坐宋子文的船来的,除了那个孩子,梅林怎么也来了?」 提起楚夕遇到的事情,她心里更烦躁。 把偶遇宋子文,如何遇到冯氏和狗儿,还有梅林的事都给说了。 「那孩子绝对是被冯氏拐来的,可我不知道她后面的人都是谁,还有梅林,堂堂三皇子跟着你,他又是那样的身份,我怕……」 盛凌云安抚的拍拍楚夕的脸蛋:「好了,这一切你都无需太过担心,把这些事情都交给我,你只需要像从前一样,吃吃喝喝睡一觉,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就行。」 楚夕正不想为这些事情忧心,听盛凌云这么一说,正和她的意。 「那行,这些事就交给你了,除了孩子我暂时养着外,其他人你都看着办吧。」 楚夕对狗儿还是很喜欢的,长得乖巧,规矩又好,两三岁正是懵懂的年纪,抱到自己院子里逗趣儿也好玩儿。 众人在驿站里休息了一晚上。 有戚柏松的军队护着,楚夕就让苏城的那些镖师都回去了,给了银子不耽误他们干活。 这次回去的人多,浩浩荡荡的。 梅林昨天跟盛凌云打了个招唿后,就回房间休息去了,赶了几天路,他也累。 关键他也不好意思耽误盛凌云和楚夕团聚。 第二天,梅林骑着马像是从前一样,来到了盛凌云的身边。 「盛大哥……好久不见……」 盛凌云亲切的拍拍他的肩膀:「你怎么从宫里出来了,我以后是喊你殿下呢,还是大林。」 梅林为人十分洒脱:「跟从前一样,喊我大林吧。」 「盛大哥,你应该知道,我在宫里过的并不开心,包括去书院,我都不愿意去。」 「夫子们讲个硬邦邦,一点意思都没有。太子哥哥是有专门的老师单独给他讲课,而我……」 梅林确实很尴尬,他的身份不是秘密,大家都知道他是三皇子,可皇上迟迟不肯承认,在书院里,被所有人孤立。 就包括刚交的几个朋友,也不敢离他太亲近了。 另外,书院里夫子们讲的课,确实没有盛凌云给他讲的好。 盛凌云不但给他讲平常的知识,最重要的还有帝王术。 前世盛凌云爬到右相的时候,曾经去过皇上的书房,这才知道皇上学的知识跟他们这些朝臣是不一样的。 纵横术,帝王术,驭人术等。 盛凌云既然想把梅林往未来皇上培养,自然也会教一些。 可是如今…… 盛凌云谦虚的笑笑:「现在我可教不了你了,你长大了,又在宫里待了那么长时间,自然涨了更多的见识。不过,你可以留在府衙,继续当文书,多些歷练比死读书更好。」 梅林眼睛亮亮的,灿烂的笑容还是跟从前一样,只是这灿烂的笑容,再也达不到眼底。 「好的,盛大哥,一切都听你的安排。」 梅林跟盛凌云说完话,扭头再看一眼戚柏松,只是礼貌的点点头。 戚柏松审视的眼神在梅林身上转了好几圈,轻蔑的冷哼一声,继续赶路。 马车上,楚夕跟狗儿玩着游戏,冯氏坐在马车的角落,心里七上八下,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 楚夕没有搭理她,看她的神色,感觉纳闷。 难道她不知道她的身份吗? 还是她以为自己跟宋子文一样,只是个普通的商人。 如此到了傍晚,又是下一个驿站的时候,冯氏终于绷不住了。 「咚咚咚。」楚夕吃完饭,刚准备给狗儿洗澡,房间的门被人敲开了。 朦胧去开门,有些吃惊:「是你?」 冯氏低垂着脑袋进来了,一进门『扑通』一声跪在了楚夕的面前。 「夫人,我受不住了,我是来坦白我的罪行的,这孩子,这孩子是我,是我从京城拐来的……」 楚夕慢悠悠的把眼神从狗儿身上,转移到冯氏身上,冷哼一声:「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冯氏深吸一口气,鼓足了勇气道:「夫人,我有罪……」 楚夕笑笑把狗儿交给朦胧:「你去给他洗澡吧,当真别着凉,我跟她好好说说话。」 冯氏趴在地上不敢抬头,身子微微的颤抖:「夫人,我实在没想到,你竟然是官家夫人,我有罪,我全招,只希望夫人能看在孩子的面上,不要杀我,我不想死。」 楚夕小脸沉了下来:「好,你说吧,说的越详细越好,这样我才能看在我们同船的份上,帮你求求情,饶你一命。」 冯氏于是详细的交待了自己贩卖儿童的罪行。 他们确实是个团伙,只是这个团伙比较隐秘,冯氏只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他们并不只是单单的拐卖孩子,更多的是少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1页 冯氏是苏城人不假,她是因为把苏城周边县郡的姑娘,卖了到京城的时候,跟过去的。 回来不想空手,就想拐两个孩子卖了。 冯氏是跟一个男人一起的,谁知道到了京城之后,那个男人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接头的男人也不见了,住在一起的男人也不见了,只剩一个老婆婆和她。 老婆婆本就是京城人,她负责在京城继续寻找那三个男人,冯氏则打算回到苏城老家了。 就在她上街寻找拐卖的目标时,就碰到了狗儿,有人把狗儿扔在了街上。 「我看到孩子时,他穿着华丽,身上还有一片金锁,我知道他肯定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开始并没有想着要拐走。」 「可是我从天亮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他的家人,干脆一狠心,抱着他就离开了京城。」 「我确实随身带着银子,还把狗儿身上的衣裳和金锁都给当了,雇了辆马车送到码头,接下来的事情也是真的,那个坏人把我的包袱还有银票都偷走了,我也是实在走投无路才投靠夫人的。」 冯氏絮絮叨叨的说完,楚夕半信半疑,此时盛凌云从外面回来了,看了一眼跪着的冯氏,稳稳的坐在了楚夕的身旁。 「她的事招了?」 楚夕点点头:「招是招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接下来怎么办?」 第186章 狗儿是被拐卖的孩子 盛凌云说:「这是京城里发生的案子,当然是交给刑部处理,我已经派了人准备把她押送回京了,明天天一亮就出发。」 冯氏惊恐的勐抬头,跪行两步,近乎绝望的看着楚夕。 「夫人,求你救救我……我虽然拐卖了狗儿,可我对他一直都很好呀。」 楚夕安静的看着她:「那你说你拐卖的女子,不是罪吗?」 冯氏委屈的嘴唇打颤:「我也不想的,实在是他们给的很多,再说,有些女子是甘愿被卖的,有些村子里穷,女子多,养不活的时候,不如换些银子。」 楚夕警觉的扫了盛凌云一眼。 是了,俩人一同想到了一个人……洪公公,皇上身边的太监。 冯氏拐卖的女子们都应该都跟洪公公的制药有关。 盛凌云沉吟片刻道:「送你进京,也不一定非得往刑部送,若是你能转为指证坏人的证人,本官可以替你求情。」 冯氏赶紧磕头:「谢谢大人,民妇愿意配合大人。」 第二天,一大早,盛凌云找了三个衙役,把冯氏押解回京。 同时带回去的,还有几封信。 一封是给曾经在京城府尹同僚的,一封是给盛凌风的。 洪公公的事得慢慢差,才有结果,他要暂时关押着冯氏,先不明审拐卖女子的事情。 给盛凌风的,则是孩子的画像给他,让他去找孩子的家里人认人,并且请他们亲自来人把孩子接走。 只是冯氏在苏城的小把戏,无论楚夕怎么问,她都是一口咬定,那个男人确实是她夫君,如今已经和离了,她也不想再提了。 楚夕问不出详细的实情,没有确凿的证据,也只能暂时作罢。 盛凌云不愧是新官上任的宁州知府,新官上任三把火。 第一把火:打退倭寇。 第二把火:剿灭匪贼。 这剩下的一把火,盛凌云每到一处驿站,都要亲自勘察一番,他要把驿站重新修缮一番。 戚柏松也跟着他到处转悠:「你说你刚打了仗,跟苏城比,宁州穷的要死,官府的银库也是空的,那有银子修这些。」 盛凌云深吸一口气:「放心,银子会有的,宁州会比苏城更富裕的。」 戚柏松像是听天书一样听盛凌云的话,讥讽道:「你什么时候说起大话来了。」 说着话,俩人来到盛凌云的房间,朦胧带着狗儿在院子里玩耍,楚夕正在收拾房间。 听到俩人的对话,笑笑:「那你还真的错了,我家大人可从不说大话,只是有些道理你不明白。」 戚柏松被气笑了,挑挑眉:「哟,这么说,你能懂他的意思?」 楚夕嫣然一笑:「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路修好了,来往的客商就多了,从苏城到宁州,从宁州到其他郡县,路好走,驿站干净住下的人多,更方便来往的客商。」 戚柏松又笑了:「宁州那个破地方,谁会不长眼的来哪里做生意?」 「那就多了。」楚夕可是去过海边城市玩耍的人,「海边有很多好东西,好吃的海鲜,海带,还有珍珠扇贝,鱿鱼,要是夏天天气暖和了,还可以下海游泳。」 戚柏松皱了皱眉头,怎么这些东西他都没听过。 「据我所知,盛夫人也从来没有来过宁州吧,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楚夕笑笑又说:「海上日出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你可不能只会打仗,不懂浪漫,有道是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 戚柏松被楚夕怼的不吭声,感觉脑袋瞬间空空的,从前学的知识瞬间不够用了。 盛凌云起身从一旁书架上找到一本书,扔给戚柏松:「大将军,麻烦你除了读兵书之外,也读一些杂书,看看,这里都写着那。」 戚柏松粗粗的翻了一番,这是一篇只写各种游记的书,其中有几篇写的便是海边。 海边的渔民平日里都怎么生活,打渔都有什么规矩,什么叫赶海,赶海是赶什么,海里都那些食物能吃,味道如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2页 等等,写的很详细,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谁知戚柏松的脑子还是不开窍:「这些跟客商又有什么关系?」 楚夕扶额:「商人的作用是调配货物,把海边的东西拉到京城去卖,赚取差价,你说跟他们什么关系?」 这么一说,戚柏松似乎有些明白了。 「也就是说把宁州的特产,送到京城,只是据我所知,运输很麻烦,每年的秋季,从前的宁州知府,会往京城送些螃蟹。」 「可是要保持螃蟹的鲜活,需要水车,还需要快马加鞭的人力,很是费劲,而且这些螃蟹到了京城,几乎是五两银子一只,普通人根本吃不了,商人无利不起早,怎么会做这种耗时费劲的买卖。」 楚夕『噗嗤』一笑,又说了:「谁说要整只运过去了,螃蟹只是吃里面蟹黄,要是把蟹黄做成糕点,岂不是也可以。」 盛凌云又补充道:「宁州之所以比苏城贫穷,主要原因是倭寇,还有路上的劫匪,穷凶极恶之地呀,越没钱越出恶人,我们把倭寇打跑了,把劫匪剿灭了,就可以好好的搞经济了。」 说是这么说,等楚夕到了宁州的时候,到底是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真穷呀。 宁州知府衙门比楚夕他们县衙的衙门都小。 宁州很破,街道很狭窄,老百姓住的都是低矮的茅草房。 整个城池,只有沿河的主街道比较繁华,两边都是青瓦房,穷地方有一个明显的特点。 建筑最好的便是衙门了。 好歹也是州府,连沧州都不如,楚夕看着眼前破败的景象,替盛凌云难过。 「你是不是又得罪谁了,上次把你扔到鸟不拉屎的临济,这次给你扔到空气都透着鱼腥味的宁州。」 「说是州府,可地方没有京城的西城大,周边都是小渔村,两边都是卖鱼的,一股子鱼腥味儿。」 盛凌云搂着楚夕安抚着:「我说不让你来,你非要来,来了又嫌弃,别嫌弃,这里唯一的好处是珍珠便宜。」 说着盛凌云悄悄的在楚夕耳边说:「我送给你一件礼物。」 戚柏松把队伍驻扎在城外,他也住在了军营中,刚打跑了倭寇,他需要写军报,还需要等一段时间,等倭寇真的不再来了,他才能离开。 戚柏松有点期待夏天了,他想体验一下楚夕说过的赶海,和下海摸鱼。 其他人,直接回到了宁州的衙门。 第187章 海边日出 无论从前的宁州衙门有多旧,可如今楚夕来了,盛凌云早就让人收拾的结结实实,干干净净,精緻中透着一丝休闲。 「这个衙门院子这么大,种花的地方不多,你也把花园改成种菜的了。」 盛凌云陪着楚夕熟悉新的环境,看到院子的摆设跟家里差不多,楚夕很开心。 楚夕在前面走着,盛凌云背着双手,带着微笑在后面跟着。 「咱们家大人竟然笑了?我可从来没见咱们家大人笑过。」 「不会是谁又惹祸了吧,盛大人笑比不笑还可怕。」 「没事没事,这是盛夫人,她来了,盛大人能不高兴么。」 楚夕在衙门发现一个问题,这里的风气似乎跟京城府尹,和沧州临济的都不一样。 一进衙门,所有人见到盛凌云,跟耗子见到猫似的,战战兢兢,一副害怕的样子。 前面当差的衙役害怕盛凌云也就算了。 后宅的这些丫鬟婆子,竟然也害怕他。 这就让楚夕有些奇怪了。 「她们很怕你呀。」 盛凌云拉着楚夕的手,捏了捏她的脸:「我是知府,怕我是应该的。」 楚夕想想也是,毕竟是宁州的老大,她丝毫想不起小说里是如何描述盛凌云佞臣的称号怎么来的。 楚夕熟悉完环境,适应的挺快,站在凉亭上,踮起脚尖,仿佛能看到碧蓝的大海。 「这边离海那么近,这几天天气挺好,咱们啥时候起个大早去赶海吧。」 盛凌云趁着这几天闲着,想多陪陪楚夕,回头一旦忙起来,又该见不着面,说不上几句话了。 「想去,明天咱就去,我让三刀安排。」 去海边,最大的乐趣一是看海上日出,二是赶海,捡落潮后海滩上的海鲜,三就是在海里冲浪,游泳。 冲浪游泳是别想了,盛凌云大概不会让楚夕下海的。 就只剩下两个乐趣了,海上日出,和赶海。 楚夕让胡三刀安排,胡三刀很是纳闷:「大人,太阳从海上升起,这有什么好看的?」 盛凌云无语的白了他一眼:「你可真是没有一点诗情画意。明天准备好笔墨纸砚和宣纸,我要在海边给夫人画画。」 第二天,三更天,楚夕就兴致勃勃的起来了,可以说,她兴奋的一宿没睡。 收拾东西,带着朦胧,坐着马车,来到了海边。 黎明前的夜是最黑暗的,海边也是,来到海边,楚夕挑着灯笼,都看不到海岸。 而且过完三更天,海水开始退潮了,风浪吹动着波浪,哗啦啦的声音在耳边响着,无尽的黑暗和海水,像是要把整个世界吞没。 「咱们就远远的站着吧,这个时候海边很危险,掉下去,就上不来了。」 胡三刀把马车停到了远远的地方,旁边有个小渔村,小渔村里只有几户人家,他的马车没有超过村子里的房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3页 「在这里,大人曾经跟戚将军一起打过倭寇。」 如今没有倭寇了,再看着大海,怎么觉得那么渗人。 海边冷,楚夕披着斗篷坐在盛凌云怀里,闭着眼睛假寐:「睡一会儿吧,一会儿天都亮了。」 天亮了,日出就出来了,其实真正的海上日出,一般是早上的四点到五点,现在才三点多点,天空还是黑漆漆的。 楚夕其实有深海恐惧症,她不是太能欣赏黑暗的大海,她会晕会害怕会哆嗦。 就这样,马车里楚夕和盛凌云相拥而眠,马车外朦胧靠在胡三刀的肩膀上入睡。 叫醒他们的不是日出,而是勤劳的渔民们。 天还没亮,就有人大喊:「出海喽,出海喽,大家都快着点。」 声音喊醒了楚夕,她以为天要亮了,从马车上走下来,却看到不远处,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渔民们,扛着渔网,三三两两往海边他们拴着的渔船走去。 这个时候,楚夕才发现,海边停了很多渔船。 两三个人,把渔船推海里,然后跳上去,用船桨在海里用力戳一下,小渔船渐渐的往远处驶去,越走越远,越走越远。 小渔船在偌大的海里像是河里漂浮的树叶,随着海浪,连绵起伏,楚夕替他们捏了一把汗。 但是这些渔民凭着精湛的技术,稳住了小船,再往海的深处走,浪花就小了。 有些人就在那里撒开了渔网,有些渔船会再往深处开一些。 渐渐的,天亮了,太阳红彤彤的慢慢从海岸线露出了头,霎时间把整个海岸线照的波光粼粼,像是金子洒满了海面。 这样的景色,楚夕尽管看过很多遍,再看还是很震撼。 盛凌云和胡三刀虽然见过好几次海上日出,今天的心情悠闲,看到这样的景色也觉得壮观。 最吃惊的是朦胧,她是第一次来海边,也是第一次看日出,惊讶的张大的嘴巴就没有合上。 「哇,这景色真美呀。」 盛凌云那边已经支起了画架,日出,大海,渔船,跃然纸上。 楚夕想哭,她想家了。 小时候去海边看日出,是她爸爸妈妈带她去的。 长大后,她很忙,很少回家,再去海边看日出,是朋友同学们三三两两约起来,一起去的。 如今熟悉的人都不在身边,她感觉自己就像是太阳一样,孤独的挂在天上。 她想回去,却不知道回去的办法。 难道她在这个世界死一次,才能回去吗? 不知道,她也不敢贸然尝试,毕竟好不容易混到现在,有银子有喜欢的人,她捨不得就这样离开。 可她的父母怎么办?朋友怎么办? 他们会想她吗? 楚夕来到这里,在原来的世界是死了吗? 她什么都不知道。 海水退潮了,渔村里没有出海的孩子们,老人们都拎着一个小竹筐,拿着铲刀,在沙滩上找海鲜。 楚夕干脆把鞋也给脱了,踩在沙滩上,有些冰凉。 她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找到海鲜的,她只能找些漂亮的贝壳,海螺,还有惊惶失措,正在往沙滩里钻的小螃蟹。 找着找着,忽然楚夕震惊的大叫一声:「啊……」 天呀,沙滩上,怎么会有一具女尸? 楚夕捡到的贝壳是女尸的指甲,被吓了一跳的她,很快的稳定情绪,把尸体从沙滩里挖了出来。 盛凌云和胡三刀,早在楚夕喊的那一声后,就朝着她奔跑过来。 等盛凌云看到眼前被泡的发白的女尸,眉头皱得紧紧的,眼神瞬间的变了凌厉起来。 「这个女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胡三刀自己的回想。 盛凌云却说出了她的名字:「杨宝珠。」 第188章 海边女尸 「她怎么死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胡三刀一连串的问题问出来。 楚夕已经蹲在地上开始检查尸体了。 「尸体上有青紫色伤痕,手腕处有被绳子捆绑的痕迹,说明死者生前遭受过殴打。」 「背上和腿上都有擦伤,死者生前应该是被人拖拽到沙滩上的。」 楚夕掰开死者的嘴巴看了一眼,眉眼深沉。 「她是被活埋在沙滩上,窒息而死。兇手跟她一定有深仇大恨,不然,为什么如此虐待,折磨一个女人。」 盛凌云沉默片刻,让朦胧骑马回衙门喊人。 沙滩上发现尸体后,在这里赶海的渔民们,都好奇的过来看。 其中,有个女子看清死者尸体后,尖叫一声扑到了死者身上。 「大姐,大姐,你这是怎么了,大姐……」 不多时,死者的家属陆陆续续都来了,两位姑娘,还有一对上了年纪的夫妻。 看着惨死的女儿,老两口痛不欲生。 盛凌云刚在这里赶走了倭寇,小渔村的老百姓都认识他。 虽然今天他是一身便装,这些老百姓对他们的恩人,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盛大人,盛大人跟小老儿做主啊,我家宝珠从小乖巧聪慧,她,她怎么就死了呢……」 杨宝珠的父亲杨老汉黝黑苍老,看到心爱的女儿惨死,瞬间又多了几分沧桑。 杨宝珠的母亲张氏则是坐在尸体旁边干嚎,周边有好几个邻居想把她拉起来,却没有一个能拉得动,最后干脆任由她坐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4页 两位小姑娘,一个十三四岁,就是第一个发现杨宝珠的人。 另外一个也十岁左右了,瘦瘦小小的,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怎么回事,睁着大眼睛,茫然的四处看看,却没有流出一滴眼泪。 楚夕不忍心,站在盛凌云的身旁,小声的说:「她似乎怀孕了,肚子上的妊娠纹很显,我大概抹了一下,不会超过三个月,但也两个多月了。她男人呢?怎么不见她男人过来。」 盛凌云幽幽的嘆口气:「她男人死了,在我和戚将军带领军队堵截倭寇的时候,其中有个倭寇跑到了他的家里,把她男人杀死了,幸亏我们找的及时,不然,她也……」 楚夕虽然没有亲身经歷,却也知道,赶走倭寇的那些仗不好打。 可若是不赶走倭寇,他们就会时不时的来骚扰这些渔民,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海边十几公里的小渔村们,都被他们祸祸了。 如今,好不容易安稳下来,却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楚夕又问:「你猜杀死她的人是谁?」 盛凌云摇摇头:「没有线索,也没有证据,现在还不好说。」 他已经让胡三刀去查线索了,无论是杨宝珠的婆家,还是娘家,都是要去查看的。 然后,便是他们各自的口供。 楚夕瞅了一眼海上的日出,真美呀。 可对这些整天住海边的渔民来说,天天都能看到的东西,反倒一点都不稀奇了。 朦胧去的快,回来的也快,带了衙役还有仵作。 盛凌云让他们先把尸体搬回去,淡淡的扫了一眼杨宝珠的家人,一挥手:「都带回去吧。」 盛凌云在人群中,四处看了一眼:「她婆家还有什么人?」 「只有她小叔子和她公公,没有别的人了,这个时候,他们俩人怕是都出海了。」 盛凌云眉头一皱,指着杨宝珠的父亲说:「你今天怎么不出海?」 小渔村出海有他们的规矩,父子俩是不能一起出海的,海上风险太大,万一出了事故,等于是把家里的男丁都给灭了。 杨宝珠娘家和亲家算是亲戚,按理说俩父亲一起出海是对的,可为什么会父子一起出海,这就有点不符合规矩了。 杨宝珠的父亲赶紧跪了下去,撩起上衣,露出一个刀疤。 「我受伤了,这段时间都不能出海,可我们也不能不吃饭呀,小鱼就替我出海了,不过大人放心,他们父子俩并不在一艘船上。」 盛凌云扫了一眼那刀疤,是在打倭寇的时候,受的伤,可如今伤口都癒合,只剩下疤痕了,竟然还不下海…… 「跟本官一起去衙门吧。」 小渔村没有里正,只有族长,族长住得远,上了年纪,如今也跑了过来,盛凌云跟他简单说了情况,末了又道。 「等他们父子回来了,就让他们去衙门一趟。」 老杨族长听说杨宝珠死了,很是惋惜:「多好的姑娘,怎么就这么没了,他男人也是好的,只是死在倭寇手里,大人好不容易把倭寇赶走了,咱们都有好日子过了,她咋没了。」 来的时候,只有他们一辆马车,走的时候,一群人,还有一具女尸。 马车里,盛凌云抱着恹恹的楚夕,耐心的劝着。 「别灰心,这一次我可能任够期限才离开,以后咱们看日出的机会多着呢,如果你愿意,咱们也在海边盖一个茅草房,像他们一样,住在海边,晚上听海浪,早上起来赶海。」 楚夕却摇摇头:「不用了,天天住海边受不了,会得风湿病的。」 盛凌云『哧』的轻笑一声:「你懂的还怪多嘞。」 楚夕困了,刚准备闭上眼睛眯一会儿,只听空间里『叮』的一声:「解锁新环境。」 楚夕好奇的来到空间里,顿时惊呆了。 「盛凌云,快来,你看这里是什么?」 空间里竟然多出了一片海,这里的海没有海浪,平淡无奇,但是海里的小鱼,像是在跟楚夕招手一样,一下下的跃出了海面。 根据空间的提示,楚夕砍了几棵树,花了点银子,海面上出现了一艘渔船。 楚夕和盛凌云都上了船,刚划不久,就看到了海下面,密密麻麻的鱼群,惊呆了,下网,捕鱼。 楚夕解锁了一项新的环境,新的技能。 大海的菜单也出现了。 海里的生物多不胜数,菜单也很长很长,只是很多都是灰色头像,并没有点亮。 如今点亮的只有一些便宜点的海鲜,小海鱼,小虾米,小螃蟹,还有花蛤,田螺。 楚夕一网下去,捞上来的也就是这些。 楚夕把它们都给放了:「太小了,养养吧。」 忽然,楚夕好像看到了一个大大的海贝。 海贝那么大,里面肯定有珍珠,而且在空间里,除了盛凌云也没别人,楚夕脱下外面的衣裳,一头跳入海中。 盛凌云想拉都没拉住,还把船桨给丢了,大喊一声:「楚夕,你干啥?」 趴在船边,他便看到海里的楚夕,竟然会游泳,像只鱼儿一样游到了海底。 第189章 空间解锁一片海域 盛凌云看的心惊胆战,海里的楚夕像是小鱼儿一样,游来游去的,也不知道她捡了个什么东西,然后就回来了。 等楚夕一露头,盛凌云一把抓住了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5页 「你跳下去干什么,吓死我了。」 楚夕嘿嘿笑了两声,轻轻一跃,撑着船边上了船,从怀里拿出一个贝壳。 「你看,这是什么?」 盛凌云是内陆人,对这些东西似懂非懂:「扇贝?」 楚夕点点头,从空间里找到一把刀,咔嚓一下,把贝壳给敲开,在把里面的肉划开,一个粉色的珍珠落在楚夕的手掌心。 「看,这是什么?」 盛凌云也很惊喜:「白色的珍珠就已经很贵了,要是一串粉色的珍珠,价值连城呀。」 楚夕也很欢喜:「刚才我看了,像是这样的珍珠贝,在海下面还有很多,越往深处应该珠子越大,不过,暂时别捞,现在这颗珍珠还有点小,不怎么值钱,回头养大了,最值钱。」 空间里多出一块海域,海水里竟然还有这么多值钱的东西,盛凌云顿时想到了宁州的小渔村。 「你说,如果渔村的人们不用每天靠天打渔,而是下海捞珍珠,是不是能赚更多的银子?」 楚夕却摇摇头:「不行,先不说珍珠贝生长的海域喜欢静,且深,光是找到打捞上来就很不容易,况且,并不是所有珍珠贝都有珍珠。」 「万一那片海域被打捞干净,以后都没有贝壳去那里生活了,岂不是再也没有珍珠了。」 盛凌云喃喃自语道:「要是这个贝壳能自己养就好了。」 楚夕却点点头:「这个主意不错,人工养殖是可以的,只是我不会,肯定有人会,等回头你找人问问吧。」 盛凌云把这个事情记在了心里,又问:「海里除了这些小鱼小虾的,还有什么能赚钱?」 盛凌云到底不是海边的人,而且他跟倭寇打仗是在春季,春季的大海,确实也没多少海鲜,一般夏季时候虾和螃蟹才会长大。 「很多,海带,小鱼干,鱿鱼干,还有鱼丸儿,若是深海的话会有大龙虾,大螃蟹,对了,龙虾比珍珠贝好养,这个时候捕捞起来,用网兜放置在浅海处,过上三四个月,到了夏天就能长很大只。」 盛凌云一边往岸边划,一边听楚夕讲海里的事情。 他想着若不是倭寇的骚扰,这些小渔村也不会这么穷。 俗话说的好,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山里有野猪,人参,海里有大龙虾,海带,无论如何,人都不会饿死,也不会太穷。 只是因为海边经常被倭寇侵略,抢夺,才会如此。 不多时就到了海边。 盛凌云看着空间里丰收的模样,思绪万千。 「如果天下太平,百姓定然安康,等我回去就跟戚将军商量,组建一个海上巡逻队,由他们的保护,倭寇定然不敢来犯。如此过个两三年,小渔村的人们生活就能富足起来。」 盛凌云说的没错,一个国家天天打仗,是没有办法搞生产的,甚至老百姓都没有安身的地方。 只有国家强盛了,稳定了,老百姓才能安安稳稳去赚钱,去生活。 转眼间,俩人回到了马车上,楚夕并没有把小鱼虾带回来,只有那颗珍珠,她拿在手里爱不释手。 盛凌云把她要了过来:「这个珍珠给你做成簪子怎么样?」 楚夕眼神一亮:「简直不要太好,就是有点小,不过回头等珍珠养大了,我要用珍珠做一套首饰。」 盛凌云捏了捏她的脸,宠溺道:「好。不过,我现在有些事情交给你去办。」 楚夕问:「什么事?」 盛凌云:「我知道,你定然闲不住,肯定会开店铺,我想让你帮我打听,住在海边的人们是怎么赚银子的。」 「一个地方的繁荣不能只靠几个商人,商人唯利是图,还是要靠当地的百姓自己的本事。」 楚夕其实有点明白,在现代经济发展浪潮中,有句话是最对的,实业救国。 盛凌云的想法其实就是让老百姓靠着捕鱼,捕虾,靠着大海的馈赠,利用起来。 说着容易,做起来难。 想想现代的几个海港城市,有几个是靠着鱼虾赚钱的,都是靠着港口贸易。 但是宁州没有港口,更没有贸易,只有几个小渔村,想要像苏城一样发达,很难。 盛凌云的责任,任重而道远。 回到了衙门,盛凌云让人把杨宝珠的尸体先送到验尸房,让仵作再仔仔细细的验一次尸体。 杨宝珠的娘家人都在后堂,盛凌云让东方游,和他分开审。 楚夕也跟着仵作去验尸去了,在宁州不像是京城,京城府尹有最好的仵作,宁州没有。 像是在临济一样,楚夕充当起了临时仵作,帮盛凌云破命案。 等她验完,一份详尽的验尸报告出现在盛凌云的桌子上。 在盛凌云的面前,坐着杨宝珠的父亲杨老汉。 「杨老汉,你说杨宝珠昨天上午还回娘家,给你送了几条鱼,还有一些小虾,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对吗?」 杨老汉点头:「是啊,大人,草民最后一次见她就是昨天中午啊。」 盛凌云也问不出什么来了,那边东方游也详细的审问了杨宝珠的母亲张氏,还有两个妹妹。 口径是一致的,都是从昨天中午后,就再也没有见过杨宝珠。 就在盛凌云准备放他们离开时,杨宝珠的公爹和小叔子从海边赶了回来。 「大人,大人,我儿媳妇儿在哪儿,我儿媳妇儿在哪儿?」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6页 衙役领着杨宝珠的公爹去了验尸房,看到儿媳妇儿的尸体,她公爹哭的不能自已。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宝珠还怀着我们孙家的孩子,她怎么就没了……」 盛凌云眉心一紧,看向楚夕,楚夕也点点头。 确实,杨宝珠怀孕了,只是还没有到三个月,除了婆家人,谁都不知道。 公爹和小叔子知道,是因为他们经常住在一起,杨宝珠有孕吐反应,他们能看出来。 杨宝珠毕竟怀的是他们家的孩子,无论男孩儿女孩儿,公爹和小叔子都不会在这个时候害死她。 那么兇手到底是谁? 问了一些线索,盛凌云让他们都回去了。 胡三刀和朦胧一直到了晚上才回来。 「你们可有什么线索?」 朦胧一脸愤慨:「杨宝珠在小渔村的名声不是很好,都说她死了男人后,跟家里……」 朦胧说不下去了,用力碰了胡三刀一下。 第190章 虎毒不食子,他连畜生都不如 胡三刀脸腾的红了:「你说不出口,难不成我就能说出口。」 在一旁的楚夕,却聪明的猜了出来。 「是不是谣传她跟家里的两个男人,不清不楚的。」 朦胧红着脸点头:「是,从前更甚,主要说她婆家娶她,是想让孙家兄弟共妻,说如今老大死了,老二就不用再娶媳妇儿了。」 确实,在古代,贫穷落后的地方,有人家娶不上媳妇,会兄弟俩娶一个。 可是宁州的小渔村,虽然穷,并不愚昧,他们离苏城也不算远,在倭寇不横行的那几年,宁州也是出了几个秀才和举人的。 盛凌云的脸色深沉:「还有吗?」 胡三刀说:「杨宝珠和她爹关系不怎么好,说俩人吵过好几次架,他爹还准备把杨宝珠的妹妹,杨珍珠嫁给孙家老二,杨宝珠却始终不同意。」 盛凌云:「杨宝珠家里只有三个女儿,没有男丁,孙家有两个男丁,嫁两个姑娘过去也没有什么错,为什么杨宝珠不同意呢?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事情?」 朦胧说:「大人猜对嘞,杨珍珠经常去集市上卖鱼,认识了一个货郎,货郎家是农家,家里有田地,不靠打渔,靠为生。可是这门亲事货郎家里不同意。」 这就说的过去了,杨宝珠想要妹妹找个更好的婆家。 毕竟小渔村靠天吃饭,又有倭寇来犯,穷的叮噹响。 其他的线索也没有什么价值了。 盛凌云让他们都去休息了,独独留下了东方游。 「东方先生,这件案子,你怎么看?」 东方游捻了捻鬍鬚:「似乎有了方向,不过,还需要证据。」 盛凌云忙问:「什么证据?」 东方游看着楚夕说道:「夫人明天跟属下跑一趟,找一个身上有伤的人。」 楚夕忙点头:「对的,我在杨宝珠的手指甲上,发现了一些皮屑,她被打肯定会反抗,只是力气不大,被人用东西打晕了。而且我再她的伤口发现了一下陶罐的碎末。」 这些东西都写在验尸报告上了,东方游说:「明天就去找兇器和受伤的人,只不过,咱们要去的早一点,别等他们都出海了,再去,就不好找人了。」 明天还要去看海上日出啊…… 楚夕不太想去,要知道从昨天三更起,她都没有好好睡一觉,如今又一更天了,吃吃饭收拾一下,就该出发了。 瞬间觉得海上日出也不是那么好看了。 盛凌云揉了揉她的额发:「算了,别让她去了,去了也不方便,我们去吧,叫上朦胧。」 楚夕却摇摇头坚持道:「还是我去吧,朦胧不懂医,就算是有抓痕她也分辨不出来是自己抓的,还是别人抓的。」 每个人的手指长短不一样,力度不一样,习惯不一样,抓出来的抓痕也不是很一样。 楚夕都验过尸,还原伤势还是比较可以的。 盛凌云感动又心疼:「那就把马车铺的软和一点,你在马车上休息吧。」 第二天,天不亮,盛凌云和楚夕他们就出门了。 这一次他们不是去看日出的,而是去找兇手的,带了很多衙役们。 胡三刀先到,找了杨族长让他把村子里的男人都集合起来。 等盛凌云和楚夕到了之后,海边黑压压的,站了二三十个男人,老的少的都有,最小的还有十岁。 杨族长看到盛凌云过来,领着所有人给盛凌云磕头。 盛凌云话也不多说,杨宝珠昨天被人活埋在沙滩的事情,早就在小渔村传遍了。 他让胡三刀和朦胧提着灯笼,东方游和楚夕俩人,让他们排成两排,一个从左边,一个从右边,挨个检查他们的上身。 渔民的皮肤都很黝黑,就算是有抓痕也不是很好发现。 全都检查完了,楚夕对着盛凌云摇摇头,表示没有找到身上有伤的男人。 东方游找了一圈,也没找到。 盛凌云觉得不可能,于是沉声问道:「村子里还有谁没有出来?」 杨族长想了想说:「就剩下杨老汉了,他不是昨天才从衙门回来,老朽就想着他已经被审问过了,再加上他身子不太好,就没喊他。」 盛凌云给东方游使了个眼色,东方游立马说道:「行吧,我去他家看看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7页 东方游带着胡三刀直接去了杨宝珠的娘家。 杨老汉本来以为已经没事了,正在闷头睡大觉,忽然就看到一群衙役闯了进来。 东方游吩咐胡三刀:「把他的衣服给扒了。」 在杨老汉的腰上,胳膊上,出现了好几道抓痕。 张氏震惊的看到他身上的伤,问:「这,这是怎么回事?」 东方游冷哼一声:「虎毒不食子,你连畜生都不如,杨老汉,跟我们走吧。」 等海边的村民,眼睁睁的看着衙役们把杨老汉给抓起来了,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怎么回事?宝珠的爹咋被抓起来了?」 「宝珠不会是被她亲爹给杀了吧。」 胡三刀把五花大绑的杨老汉推到盛凌云面前,用力的踹了一脚,杨老汉跪在了众人面前。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杨老汉,你亲手杀了你的女儿杨宝珠,如今证据确凿,你可有话可说?」 杨老汉一脸的不服气:「我没错,宝珠就是个不要脸的女人,我大女婿若是还在,一定会理解我的。」 事到如今,杨老汉竟然还以为自己是对的。 楚夕都无语了:「杨宝珠自从嫁到婆家,洁身自好,照顾这婆家三个男人,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你不信他婆家人的话,竟然听信闲言碎语。你可真行。」 此时,杨宝珠的公公跑到杨老汉面前,用力的给了他一拳。 「你这个老不死的混蛋,你知不知道,宝珠怀了我家大海的孩子,你把她杀了,把大海的孩子也给杀了。」 杨老汉直到此时还不服气:「什么?她怀孕了,孩子一定不是大海的……」 气得杨宝珠的公公,又上前踹了他一脚。 「是你了解宝珠,还是我了解,宝珠自从嫁到我家,孝敬长辈,疼爱兄弟,对大海也没得说,家里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是她在操持。」 「是,大海是走了,可我们依然当她是家人,她怀孕了,等她把大海的孩子生下来,若是愿意改嫁,我们只要孩子,可以给她置办点嫁妆,若是不愿改嫁,我们愿意养活他们娘俩。」 「宝珠都是我们孙家的人了,你竟然把她给打死了,你还我儿媳妇,还我孙子……」 第191章 愚昧无知害死人 流言蜚语害死人,杨老汉不信自己的女儿,竟然听信别人的闲言碎语,嫌弃杨宝珠身子不清白,就把女儿给打一顿活埋了。 杨老汉想着,等过一段时间,再把二女儿嫁给孙家老二。 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杨宝珠怀孕了。 孙家人气得不行,咋还能跟他成亲家。 杨老汉被盛凌云给带走了,判了死刑,秋后处斩。 他被带走的时候,张氏哭的不行,不知道是该哭自己的闺女被杀,还是该哭自己的男人是兇手。 案子破了,孙家人把杨宝珠的尸体拉回去跟她男人合葬了。 楚夕又一次看着海上的日出,真红呀,像血一样的红。 「小渔村的人是不是都是海葬?」 盛凌云:「是,刚来宁州的时候,官府对倭寇的打击力度不够,官府的兵也不给力,小渔村的男人们自发组织起来打击倭寇,死了的人都被他们放在竹筏上,开始落潮的时候,顺着海水入海。」 楚夕长嘆一口气:「祖宗保佑,种地的人把祖宗埋土里,赶海的人把祖宗葬海里,种地的求祖宗保佑年年丰收,打渔的求祖宗保佑多打点鱼。咱们的祖宗都好忙呀。」 这种习俗从古到今都没变。 就在楚夕以为案子已经被破,他们要开始新的生活时。 孙大洋找来了。 天还没亮,就把衙门口的大鼓给敲响了。 盛凌云坐在大堂上,孙大洋直挺挺的跪着。 「我要替我大哥大嫂申冤,我要入伍打倭寇,替我大哥报仇。」 孙大洋今年才十六岁,虽然已经是大小伙子了,被晒的黢黑,可到底还有些稚嫩。 盛凌云看到他,也没说什么,竟然同意了。 「好,老百姓每家每户都要服兵役,我同意你去当兵,可你家只剩你一个男丁,你可想好了。」 孙大洋斩钉截铁道:「我想好了,我们渔民整天打鱼也是提心弔胆的,指不定那天出去就会死。」 与其打鱼遇难,不如当兵打倭寇,还能建功立业。 盛凌云给他写了一封举荐信,让他去找戚柏松。 楚夕听说了,有些生气:「你这个官当的,可真没有原则,他来找你,你就让他去当兵,要是小渔村的男人都来找你,你是不是都要安排呀?」 书房里,盛凌云正在拿着宁州的地图看,宁州说小也不小,下面四个小渔村,分别属四个县郡,其他城池,还是以耕种为主。 可不知道为什么粮食的产量并不高。 盛凌云抽空也去看过,有些地土质太硬,不适合耕种。 但也有适合耕种的土地,每年产了不少粮食,可宁州的苛捐杂税也不少。 据盛凌云知道的,宁州似乎没有一年完成过朝廷税银。 前宁州知府最大的事情,也是抓倭寇,打击倭寇。 难,好难,比在临济县那个穷地方当县令更难。 「我倒是想让渔村的男人们,不需要出海打鱼也能有饭吃,打算在海边组建一个海上护卫队,只是地方护卫队的粮草是当地官府供应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8页 宁州那么穷,怎么有钱成立护卫队? 还有一大半人吃不上饭呢。 楚夕也明白盛凌云的意思,得先想办法让宁州的老百姓们富裕起来,当地官府的财政主要靠税收,老百姓不富裕,谁给官府交税。 「从京城带的银子你是不是都花完了,咱们空间里有粮食,有银子你可以用,但是光靠咱们一个人是不行的,宁州需要建设,需要招商引资。」 盛凌云有些不解:「招商引资……把苏城的商人招过来?宁州百姓没有银子,招过来也是赔钱,谁会来?」 楚夕用力用指头点了一下盛凌云:「你忘记空间里那些海鲜了吗?这就是对咱们的提醒,小鱼干,珍珠,虾米等海产品,进行大规模的收购,然后再加工,就可以卖到全国各地了。」 现在海鲜之所以不好卖,主要是没有好的运输环境,没有冰,啥海产品运到外地都会坏的。 盛凌云:「空间里有加工的办法,咱们没有。不过,常年做海产品生意的人肯定有办法,过两天,我去看看。」 盛凌云这边忙他的事情先不说,楚夕是要先把自己的铺子给开起来的。 空间里粮食多,果子多,酿酒,做果脯,生意不能断。 她带着胭脂去街上找合适的商铺。 「夫人,这几天咱们府上忙,我让狗儿的奶娘帮忙看着梅公子。听说他跟着我们后脚跟也出去了,几乎都不在府上。」 楚夕怕梅林在他们这里出事,平时让朦胧和家里的小厮盯着他:「哦,可能刚来一个新地方,想尽快熟悉熟悉吧。」 狗儿年纪小,楚夕一来宁州,先请了个奶娘帮忙照顾孩子,没办法,她也没有当过娘,虽然学医的,可照顾孩子和学医是两码事。 请个有经验的奶娘,把狗儿照顾的很好。 盛凌云已经写信去京城了,就等着京城狗儿的家人来接。 楚夕走着走着,就看到有一个破旧的店铺,位置很好,临街,还带街角,却空着。 楚夕上前推开门,满屋的尘土扑面而来。 「这个店铺是谁家的?空着多浪费,买过来吧。」 朦胧捂住的鼻子:「位置不错,卖酒正合适。」 俩人在店铺面前驻足的时间长了,周边就有人看到了,好心的提醒她们。 「夫人一看就是外地来的吧,想看这家店铺?」 楚夕点点头:「这个铺子位置挺好,怎么不做买卖?」 好心人:「位置好是好,就是闹鬼。是个不祥的地方,劝夫人还是找别家吧。」 闹鬼?楚夕最不信鬼,拎着裙子就进去了。 「唉,唉,夫人,里面真的闹鬼。」 朦胧把刀给拔了出来:「大白天的,那有什么鬼,我倒要看看是人是鬼,是鬼就把他给打散,是人就把他给抓起来,装神弄鬼的给谁看。」 店铺位置不大,呈三角形,临街的铺子两边都是门,屋子里是通的,很脏很乱。 再往里走是个院子,院子里只有两间房,一间是厨房,一间是住人,院子的角落有一棵枣树,枣树下面是口井。 现在是春天,枣树刚开始发新芽,院子里乱糟糟的,厨房也都是灰,一看就是许久没有人住过了。 再看那口井,楚夕晃动了一下绳子,里面的水清凉凉的,用辘轳打上来一桶,干干净净的井水。 楚夕很满意:「就这里吧,回去查查这个院子是谁家的,找到主家,把院子给买下来。」 第192章 酒铺子里闹鬼 地方穷有地方穷的好处,店铺便宜。 楚夕逛了三四天,看了十几间铺子,最终选中了四间,最贵的一间也不过三十两,最便宜的就属闹鬼的那个院子。 衙门里查了,这个院子的房主已经去世了,留下一个女儿也不知所踪,成了无主的院子。 朝廷对无主的院子有规定,都是属于朝廷的,可以被官府收回,重新买卖。 按照正常手续,官府可以把那个院子收回,然后以正常价格卖给楚夕,楚夕就成了那个铺子的新主人。 楚夕从京城带的下人不多,只有两个小厮。 他们住在衙门,楚夕又重新招了几个丫鬟和小厮,而从京城带来的自然而然成了店铺的掌柜的。 和在京城一样,四间铺子,一间铺子卖粮食,水果和粮食种子,一间铺子卖果脯和点心,豆制品等吃的。 一间铺子卖药材,那个闹鬼的铺子,后面做仓库,前面卖酒。 定的价格不高,保证宁州的百姓都买得起。 其他铺子都还行,从开张之后,正常运转,只有那间闹鬼的铺子,总是会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 这天朦胧一大早来到店铺,外面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 酒柜和桌子都摆上了,就差酒了,只要酒酿出来,就可以摆出来卖,新酿的酒需要发酵,耗时,不过楚夕也不着急赚钱,就先收拾院子。 谁知朦胧刚推开门,眼前忽然闪过一个白影,从前面飘到了后院。 「谁……」等朦胧快步追到后院,白影已经不见了。 朦胧四处找了找,什么也没找到,但是她却发现,摆在仓库的粮食,水果还有一些吃的东西,竟然被人动了。 难道院子里来了小偷? 朦胧把这个情况告诉楚夕,楚夕也有点懵:「不能呀,俩边都是住户,如果有小偷,住户会发现的,而且他偷的东西也不算少,能拿的动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9页 朦胧心里有些发毛:「难不成真有鬼?」 楚夕轻轻的摇摇头:「我不信,除非让我亲眼看到鬼。」 第二天早上,楚夕跟着朦胧一起去了店铺。 楚夕专门去的早一点,天蒙蒙亮的时候,她们就赶到了。 推开门,院子里静悄悄的。 再看两间库房里的东西,并没有少。 朦胧有些纳闷:「夫人,是不是我们来早了,鬼还没出来?」 楚夕轻笑:「五更天打鸣,是鬼魅回去的时辰,咱们来晚了,说不定鬼已经回去了。」 朦胧睁大一双迷茫的眼睛:「夫人不是不信鬼么。」 楚夕又补充了一句:「小偷没来。」 看来楚夕是不信鬼,信小偷,朦胧在仓库上加了一把大锁,并且把仓库里的窗户都给从里面封死了。 弄完之后,朦胧拍了拍手上的灰:「这下别说小偷了,就算是强盗来了,也得好一会儿才能偷东西。」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仓库的东西确实不再丢了。 随着酒酿成后,酒铺也终于开业了。 跟从前一样,楚夕自己不酿酒,只是找了几家当地的酿酒坊,给他们提供粮食,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子酿酒。 酒铺里除了卖她自己酿的一般的酒,还进别人家的酒卖,至于昂贵的竹叶酒和相思醉的葡萄酒,她只上了两三坛。 酒铺开业后,朦胧照例是掌柜,招募了两三个十来岁的孩子当跑腿的,生意做的普普通通,比起京城差远的。 一天的营业结束了,天也黑了,朦胧忙着结帐,把钥匙给其中一个叫大毛的孩子,让他去后院把仓库的门给锁了。 谁知她还没准备算帐,就听大毛在后院,惊恐的大喊一声:「鬼呀……」 撒腿就跑到大街上了。 朦胧吃了一惊:「喊什么喊,那有鬼?」 她往后院转了一圈,什么也没发现,气得拧着大毛的耳朵进了铺子:「咋咋唿唿的,像什么样子,来,给我看仔细了,鬼在那儿,那儿有鬼?」 大毛指着枣树后面,吓得直哆嗦:「就在那儿,就在那儿,我亲眼看到的,白色的衣服,头髮很长很长……」 朦胧绕着枣树转了两圈,也没见有东西,气得她一巴掌打在大毛的后脑勺:「再敢胡咧咧,影响酒铺的买卖,我就把你关到大牢里去。」 大毛是来赚钱的,家里穷,他能有个活儿干就不错了,尽管他确实很害怕,捂住嘴巴点点头,不说了,不说了,赶紧走吧。 朦胧把仓库给锁了,来到了柜檯前,今天的流水并不多,她很快就算完了。 可是无论她怎么算,总是有十三文钱对不上。 朦胧在柜檯上上下下找了一遍,又看了店铺的店小二,难不成是他们拿的。 等他们把店铺的卫生都打扫完后,朦胧兇巴巴的站在门口。 「夫人心疼你们,给你们的工钱都不低,还都按天结,没想到你们还不知足,竟敢偷银子。」 大毛他们仨互相看了看,一脸的冤枉,并且各自把兜都给拉了出来。 「掌柜的,咱们的兜比脸都干净,再说夫人可是知府夫人,谁敢拿你们的银子呀。」 说的也是,朦胧量他们也不敢。 搜了他们的身,除了刚刚给他们每人发的三文钱,确实多一文也没有。 这就奇怪了,帐上怎么不多不少,就少了十三文呢? 好在钱不多,朦胧只好自己掏银子把帐给补上,心里却生气的很。 回到家,楚夕听说店铺里又闹鬼了,很是惊讶。 「不应该呀,这个世界哪有鬼,要是真的有鬼,也是人扮的,朦胧收拾一下,今天晚上跟我去捉鬼。」 楚夕打算亲自去守一晚上,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朦胧到底怕楚夕出事,说:「夫人就别去了,我和三刀去吧。」 楚夕却摇摇头:「不行,我实在好奇的很,没事的,等我去换一身衣裳,咱们这就去瞅瞅。」 盛凌云去乡下了,他要推广农耕,就得把土地弄得肥沃一些,带着东方游等人去乡下得两三天,楚夕闲的无聊,一袭黑色夜行衣,带着朦胧悄悄的返回酒铺里。 每次发现鬼的地方都是后院,楚夕和朦胧搬了凳子在店铺的后窗户悄悄的守着。 她倒是要亲眼看看,鬼,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第一天晚上,俩人什么也没发现,楚夕回去补觉,朦胧打着哈欠继续看店。 第二天晚上,俩人又来了。 楚夕看朦胧困得眼皮都黏一起了,直接让她睡了:「估计还不会有发现,你睡吧,我守着。」 这一守,到了四更天,眼瞅着楚夕也困的不行,忽然,楚夕呆愣住了。 只见院子里的那口井,缓缓的爬出一个披着长发的女人…… 第193章 古代贞子 白衣,长发,畸形,白眼球里的瞳孔只有针眼那么大…… 一系列恐怖的景象,瞬间被楚夕脑补,仿佛看到了活着的贞子本人。 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头皮发麻,汗毛倒竖,整个人僵硬在那里,感觉魂都飞了。 就在她以为井里的『女鬼』会,duang,duang,两下瞬移到她面前,来一个惊魂一吓。 可是谁知,『女鬼』爬出井口都累得够呛,而且以一个非常不雅,又笨拙的姿势摔到了井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0页 楚夕的脑海里又出现了另一个经典的画面,贞子来到贫困的农场,成为了一名穷苦劳动人民,在众人的帮助下,积极参加劳动,重获新生…… 她感觉又不是那么害怕了。 是人不是鬼,楚夕的魂魄归位,她起了一身的勇气。 一下子从窗户跳进了院子里,手里拿着门闩在手上敲了敲。 「大半夜的不睡觉,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竟然在我的院子里,装神弄鬼。」 说着扬起手里的棍子,就朝那『女鬼』打了过去…… 「啊,不要。」『女鬼』尖叫着躲了过去。 楚夕这下已经完全肯定了,这那里是鬼,分明就是个人。 只是她从井里爬出来,是真的很惊悚,也很诡异。 「说,你到底是谁?不然,我就打死你……」 楚夕步步紧逼,那女子躲到了一旁枣树后面。 院子里动静那么大,朦胧一下子也被惊醒了,进了院子抽出腰间的软剑,对着那女子刺了过来。 「什么鬼,拿命来……」 动作爽利又迅速,楚夕还没来得及阻止,就听那女人尖叫一声,扶着枣树身子一软,晕了过去。 朦胧懵了,晕了?鬼还会晕吗? 楚夕无语极了,上前拽了朦胧一把:「笨呀,她是人,不是鬼。要是鬼的话,还能怕你的剑呀……」 说完,楚夕赶紧去看那女子:「姑娘,姑娘,醒醒。」 朦胧赶紧上前保护楚夕:「夫人,当心……」 当朦胧把手放在那女子鼻子下的时候,确信了:「还真是人。」 「既然是人,她在这里装神弄鬼的做什么……」 楚夕和朦胧俩人搀扶着女子,把她扶到一旁的石凳上坐着。 楚夕用力捏着女子的虎口穴,女子吃疼,悠悠的转醒,一看到楚夕和朦胧,也是吓得睁大了明媚的大眼睛。 「你们,你们到底是谁?」 朦胧气急了:「我还想问你呢,你是谁呀,怎么会在我们的院子里,怎么进来的,来做什么,你好好交代,不然,我送你入大牢。」 女子脸色苍白,在月光下更是白的不像人样,小脸尖尖,眼睛大大的,嘴唇毫无血色,若不是她喘的气是热的,楚夕还真以为她是鬼。 楚夕来到井边,从怀里拿出火摺子,吹着,四处查看痕迹,就看到井壁上有凹进去的,像是梯子一样。 「你怎么从井里爬出来了的?」 井壁上十分光滑,若是手上没有力气,一不小心就掉井里去了,这女子能从井里爬出来,还磨出这些印记来,藏在井里的时间一定不短了。 可井口就这么大,井水肉眼也能看到,深夜还能反射月光,她到底藏在井里什么地方? 女子被朦胧恐吓,坐在那里『呜呜』的哭了起来。 这一哭不要紧,紧跟着一阵风吹来,吹得朦胧毛骨悚然。 「夫人……她确定不是鬼?」 楚夕抬眼看了一眼天上,天上的云彩越来越多了,渐渐的把皎洁的明月都给遮挡住了。 「不是鬼,起风了,要下雨了,把她带回府里吧。」 一个弱女子,打扮成这样,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朦胧点点头,一把把女子给拉了起来:「走吧,跟我们先回去,不要在院子里装神弄鬼的吓唬人了,若是真鬼,我定打得你魂飞魄散,可你是人……」 人吓人,吓死人,朦胧真是失手把她给杀了,也是有罪的。 于是,诡异的一幕又出现了,大晚上的,楚夕和朦胧俩人都是一袭夜行衣,一前一后走着,中间夹着那姑娘。 女子依然是长发,白衣,走在大街上,远远望去,真的像鬼一样。 好巧不巧,三人刚来到知府偏院的门口,只听哒哒哒的马蹄声。 盛凌云和胡三刀俩人竟然从乡下回来了。 夜深人静的,盛凌云也没想到能在门口,偶遇楚夕。 更没想到楚夕身后竟然跟着一个女人…… 一眼没错开,他也以为是鬼,心中一紧,还没等马匹站稳,就从马身上飞身而下,迈着大长腿,三两步来到了楚夕的面前。 一把拉住了楚夕,搂在怀里。 等他看清楚穿白衣的女子是人不是鬼的时候,提起的心,才渐渐的放肚子里去。 可看到楚夕一身夜行衣,那颗心又狂跳了几下,把她搂的更紧了。 「大半夜的,你在家休息,你们干什么去?」 楚夕并不知道盛凌云的紧张,只是有些惊讶,这才刚分开两三天,就这么着急见她了。 岂不知,盛凌云差点以为她要被鬼害了。 只听楚夕娇嗔的瞪了他一眼:「你那么厉害做什么,我和朦胧去办正经事,喏,这位姑娘,就是今天晚上,我们要抓的人。」 女子一直抵着头,长长的头髮盖着脸,一身白色的衣裳,要不是朦胧拦着,胡三刀的刀已经噼过去了。 朦胧赶紧劝道:「别激动,她不是鬼,是人,天色不早了,你们从外面回来,也累了,先回去再说吧。」 楚夕也点点头:「先回去好好睡一觉,为了抓她,我和朦胧两天两夜都没睡好了,你们也辛苦了,回去吧。」 回到了府里,楚夕并没有真的把女子送大牢里,而是给她安排一个单独的房间,找个丫鬟看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1页 她和朦胧都回去补觉去了。 确实累得不轻,人太困了,脑子都不会转圈了。 这一觉睡的深沉,一直到第二天的午时,楚夕才起来。 一醒来,就看到盛凌云就坐在床边看文书,楚夕微微一笑,拱呀拱到了盛凌云的怀里。 「这一趟公差办得如何?带了那么多种子,宁州的土地应该比临济要肥沃吧。」 古代老百姓还得靠种地生活,即便是宁州靠海,大家并不喜欢去捕鱼,但凡攒点银子,都会买些田地耕种。 种地收入稳定,也安全,盛凌云这一趟,其实就是想把空间里优良的种子送给老百姓,让他们秋季能够大丰收。 第194章 是人不是鬼 盛凌云抹了抹楚夕毛绒绒的头髮,顺了顺。 「还行,有些地方可以耕种,有些地方据说是盐硷地,不能种粮食,也不能种果树,我有些头疼。」 老百姓的事,楚夕知道的也不多,反正空间里的种子和粮食,盛凌云随便用,至少他们所管辖的地方,即便是有饥荒,他也会解决的。 楚夕腻歪了一会儿,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行吧,你有你忙的,我也要去忙我的事了。」 怀里一空,盛凌云有点捨不得,拉着楚夕亲了一口,才放楚夕离开。 「你是去见昨晚的那个女鬼吗?」 楚夕微微一怔,笑了:「她是人,不是鬼,你怎么这么说人家,不礼貌。」 盛凌云差点被她吓死,穿那一身衣服,用得着跟她礼貌。 「别着急,再晾一下午,你该吃吃该喝喝,我保证,到了下午天快黑的时候,你再去问,有什么,她就说什么。」 楚夕不解:「为什么?」 盛凌云自信又神秘的一笑:「经验之谈。」 楚夕差点忘了,盛凌云可是审过不少罪犯,早就把他们的心理抹的透透的。 「那好吧,我听你的。」 楚夕洗簌过后,陪着盛凌云吃了午饭,又歇了个晌,帮着盛凌云整理了一下公文,到了傍晚,楚夕才推开那女子的房门。 「姑娘休息的可好?」 那女子依旧是一身白色的衣裳,只是头髮挽了起来,安安静静的坐在床边,不说话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像是小兔子一样警觉。 待看到是楚夕进来,才缓缓的松口气,轻轻的点头。 「睡了一觉,也吃了饭,很好。」 楚夕在凳子上坐了下来,丫鬟自觉的去端茶倒水,那女子怯生生的看了楚夕一眼,又低下了头。 楚夕指了指对面的凳子:「过来喝口茶,跟我说说到底是什么情况?那口井……通到哪里?」 女子听到了楚夕的话,起身来到她的对面,优雅的坐下,只是抬眼看了楚夕,眼圈就红了。 「那个院子是我的……」 「嗯?」楚夕一愣,她说的是井,她扯的是…… 「你的院子?你是吕秀才的女儿?」 当初楚夕要买这个院子的时候,是个无主的院子,但是从前是有主人的,它的主人是个秀才吕一竹。 吕一竹是宁州书院的教书先生,妻子在家买包子和茶水,他们虽然只有一个女儿,但这个女儿乖巧听话,长得也很美。 很不幸,五年前吕一竹病故了。 留下妻子和女儿相依为命,谁知又过两年妻子也病死了,而吕秀才的女儿则失踪了。 空置的院子超过三年,是要还给朝廷的,楚夕却没想到院子里住的还有人。 吕青青点点头:「是的。」 楚夕回想起在院子里整修的那段时间,如果吕青青住在院子里,她会住哪里? 「井下面有个屋子,你该不会这些年,都住在哪里吧?」 吕青青勐然抬起头,看向楚夕,很显然震惊于楚夕的猜测。 「你怎么知道的?」 楚夕苦笑:「我亲眼看到你从井里爬出来的……」 要不是她心理素质强大,早就被她给吓死了。 看着吕青青的表情,很显然,被她吓过的人很多…… 吕青青抿抿嘴:「他们都是坏人,来抢我的院子,爹娘留给我的嫁妆,还准备把我嫁给一个老头子做妾,我才不要……」 孤儿寡女的被人欺负,吕青青在母亲去世后,从屋子里搬到了井下的地下室里。 楚夕有些可怜眼前的女子了。 「这几年你都生活在井里?」 吕青青点点头。 楚夕又问:「那你平日都靠什么为生?」 总不能坐吃山空吧,而且井底下生活不见阳光,对身体也不好。 吕青青深深吸了一口气:「我再等一个人,小的时候,我爹给我定了一门亲事,等我丧期结束,那人就来家里娶我,到时候,我就跟他离开。」 原来如此。 吕青青从前父母都还在的时候,家境也算不错,从院子里的房屋装饰可以察觉一二。 虽然吕秀才不在了,但是从小定的娃娃亲还在,看来吕青青一直住在井底不离开,一来是为了躲避家里的恶毒亲戚,二来是为了等她的未婚夫。 楚夕有些了解她的过往了。 「好吧,可我在院子里搞那么大的动静,你也不出来阻止一下,这样吧,反正你早晚要嫁人,就把这个院子卖给我好了。」 吕青青怯怯的看了楚夕一眼,抿嘴笑了:「好。可我得回去拿地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2页 楚夕有些好奇她井下的世界了。 「我陪你一起去拿吧,你也别住井里的,环境不太好,湿潮湿潮的,我给你把仓库腾出来一间,你暂时住进去好了。」 等吕青青起身,楚夕看着她身上的白衣瘆得慌。 「虽然你给令堂戴孝,可也没必要穿的这么素净,这样,我有一件淡蓝色的衣裳,给你穿吧。」 楚夕让丫鬟把衣服取来,给吕青青换了衣裳,又把她的头髮挽了个髮髻,这么一看,总算是正常了。 「你长得还真是不错,只是脸色太过苍白,搬出来后,好好晒晒太阳,多运动运动,健康才是真的美。」 吕青青话不多,人却天真无暇,笑了笑。 楚夕跟着吕青青去了井底的房间,原来有个门在柴房里,只是门被柴火挡着,一般人不知道。 顺着楼梯往下走,拐个弯就到了,地方不大,收拾的挺干净,一张竹床,床铺被褥都有。 四个大箱子,有两个上了锁不知道是什么,楚夕猜测大概是她爹娘留给她的嫁妆。 还有两个,里面一个装的被褥,一个装的衣裳还有乱七八糟的东西。 床旁边有一张桌子,旁边还有书架,书架上有书,桌子上有笔墨纸砚,旁边还有一个大瓷瓶,里面放了些字画。 井下面不能烧火,楚夕看吕青青瘦瘦小小的,便问:「你今年多大?平日里你怎么吃饭呢?」 既然要搬上面,吕青青把东西给打包。 「我今年十八,快十九了。白天不吃饭,晚上会偷偷拿隔壁家的东西吃,有时候也会自己随便做点,反正晚上做饭,也没人知道。」 那倒是,也难怪这个院子里谣传闹鬼,这姑娘总是晚上偷摸做事,谁不害怕。 「十九了,那你跟我岁数差不多大,若是没有令堂的事情,估计你也早就成亲了。」 吕青青没有说话,有些事情也不是她能控制的。 「对了,你说令尊给你定的亲事,你知道是谁不知道?」 吕青青:「苏城盛家,三房庶子的儿子,盛凌云。」 第195章 定亲的人是盛凌云 楚夕听到吕青青的话,有些吃惊,掏了掏耳朵。 「你说什么?大声一点,我没听清楚。」 吕青青眨着无辜的大眼睛,又说了一遍:「苏城盛家,盛凌云。」 楚夕脑子有些宕机了,她是怎么也没想到,盛凌云竟然还有个订了婚的未婚妻。 「可是……可是……」 如果盛凌云没有来宁州,这女子是不是一辈子等不到她的未婚夫了。 是了,书里也没有出现过盛凌云还定过亲。 楚夕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脑海中一片空白。 「空口无凭,你既然说你爹把你定给了苏城盛家,可有什么凭证?」 吕青青点点头,转身拿了腰间挂着的钥匙,打开柜子,从里面翻出一个手帕,打开,是一个玉佩。 她拿给楚夕看,楚夕只看到玉佩上有写一个盛字。 楚夕可以断定是盛家的玉佩,可却不能断定是盛凌云的。 「那盛家人知道你出事了吗?若是你孝期满了他们家没有人来呢?」 吕青青清亮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抿抿嘴,透着一股子倔强。 「那我就收拾收拾去盛家……他们要是不认这么亲事,我就吊死他们家的门头上。」 楚夕有些无语,拍拍吕青青的肩膀:「这样吧,我正好有个朋友在苏城做买卖,姓宋,我帮你打听一下吧。」 吕青青赶紧给楚夕行了个礼:「那就谢谢夫人了。」 楚夕长长的嘆了口气,环顾了一下四周:「你重要的东西就先别往上搬了,只搬些日常的吧,屋子我让人打扫干净,派个人陪你一起住吧。」 「院子虽然是你的,可我已经买下,你也不好白住,这样,你就跟着朦胧打杂吧。」 楚夕看吕青青也识字,脑子也清楚,虽然性子有些单纯,可能在这么幽暗的地方生活三年,还没有被人发现,机灵劲儿还是有的。 为了吕青青的安全,也为了让楚夕进一步查清事情的真相,楚夕让朦胧来陪吕青青。 至于吕青青跟盛凌云的婚事,楚夕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盛凌云的婚事若是真的定下来了,盛夫人也不会把楚夕定给盛凌云了,误会肯定是有的,只是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晚上,回到家里,盛凌云卸下一身的疲惫,洗簌过,忍不住就拉着楚夕抱在了怀里。 「你心里有事?从我进门的时候,你就在那里发呆,现在还发呆,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楚夕也没说话,只是捧着盛凌云的脸,左看看,右看看。 「长得确实不错,又有才华,京城里像你这么俊俏又有前途的官员早就妻妾成群了,独独你身边只有一个我……」 盛凌云眉头一皱,峰眉挑起,语气中有些警觉:「你什么意思?」 只见楚夕微微一笑,笑的狡黠:「给你纳个妾吧?」 盛凌云把她的手扒拉开,脑海里瞬间把这段日子身边的女子都过了个遍,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 「我有你一个就够了,纳妾?你也不是那么大气的人,是不是,被人贿赂了?」 楚夕笑的一脸神秘,转眼,盛凌云就看到桌上有一张纸,纸上有个图案,图案正是一枚玉佩。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3页 「你怎么会有盛家的玉佩?盛家来人了?」 楚夕收敛的笑容,正经问道:「苏城盛家跟你到底是什么关系?同宗同族还是怎么回事?」 盛凌云其实并不想提,嘆口气:「自从我父亲离开盛家后,只怕盛家已经把我们这一宗给除名了。可以说,现在的我,跟盛家其实也没什么关系。」 可要非说有关系,只能说盛凌云的祖父还在盛家。 楚夕这次说起吕青青的事情。 「吕青青的父亲是秀才,参加过宁州府试,既然跟你父亲认识,还定了亲,怎么会不把你的亲事告诉你娘呢?」 盛凌云也是一头雾水,整个人都懵了:「不可能,真的不可能,我出生是在京城,盛家从京城离开之前,我父亲就带着我们一家离开了盛家,我真不记得他来过宁州。」 「再说,我父亲虽然喜欢读书,可他屡试不中,就连去世的时候,也只是个童生,怎么会跟吕青青的父亲在考府试的时候相识?」 古代科考是一级级的,童生在家里郡县考,考中是秀才,秀才也在当地考,考举人的时候去知府衙门考。 盛凌云的父亲就没有来过宁州,苏城一带,他是怎么跟吕青青的父亲认识的。 「等等。」盛凌云冥思苦想了好大一会儿才说,「我其实还有个叔父,跟我父亲是同父同母,只是他这个人喜欢游歷,跟宋公子一样到处做生意。」 盛凌云的意思,跟吕青青父亲定下亲事的人会不会是他。 楚夕也不知道呀,但是她觉得太随便了:「你叔叔?他自己没有孩子吗?定亲跟他家孩子定呀,怎么能把你定给人家呢。真的是……」 「那吕青青怎么办?」 盛凌云与楚夕面面相觑,他也没注意了。 「反正娶她是不可能,也不会纳她为妾,婚姻是父母之命,我叔父的话不能左右我呀。」 他倒是把自己摘干净了,可吕青青那边该如何解释。 楚夕也懵了,忽而,她笑了:「你呀,对付犯人有一套,对付女人……唉,还是我来吧。」 盛凌云问:「你打算怎么办?」 楚夕把信纸铺开,开始磨墨:「写信给宋子文,他如今人在苏城,我给他写封信让他帮忙问问。」 盛凌云有些不太愿意楚夕跟宋子文交往,但还是忍住了:「行,你让他悄悄的打听,吕家姑娘的事情,你可以一定不能对别人说,事关本官和那位姑娘的清誉。」 楚夕点点头:「我当然知道,更不会把你的名字告诉青青姑娘的,我已经让朦胧去照顾她了,那姑娘无亲无故的,一直生活在井底,也真是可怜。」 白毛女生活在深山里,是因为外面有个觊觎她美貌的黄世仁。 吕青青生活在井里,是因为外面有个觊觎她嫁妆的亲戚们。 楚夕这边写信给宋子文,让他帮忙打听盛家的事情,她并没有提起吕青青,只说盛凌云有个亲叔叔,打听一下行踪。 虽然盛凌云不认盛家,和同祖的叔父还是至亲,帮忙打听是说得过去的。 只是吕青青在酒铺里帮忙,才过几天安稳日子,吕家的人就找来了。 酒铺外面,有三四个人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 朦胧看了他们好几眼,招手叫来大毛,让他去衙门把胡三刀喊来。 第196章 她是我们的家人 「那个女人,你确定是吕青青?」 「确定,确定,我从小就喜欢她,怎么不确定,倒是你,连自己堂妹都不认识。」 「堂妹怎么了,我跟她也不熟,她爹是秀才,家里人谁都看不起,从不让我们找她玩儿。你跟着我叔读书,才跟青青熟的,我又不爱读书。」 鬼鬼祟祟的两个男人,一个是吕青青的堂哥吕林山,一个是吕林山的表哥,李书海。 李书海也是读书人,还是吕秀才的学生。 他来到酒铺给父亲打酒,一眼就认出了吕秀才的女儿吕青青,这才拉着吕林山一起过来认人。 奈何吕林山,根本不敢确定。 确认了吕青青,吕林山眼珠一转:「都说她失踪了,这三年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如今总算是见到人了,我去跟我爹娘说去。」 李书海并不知道吕林山的算计,心心念念道:「她如今孝期也满了,认祖归宗后,我就去你家提亲。」 俩人一商量,转身回去了。 朦胧看到没有人了,也没在意,酒铺的生意还算红火,有大毛和二毛,还有狗娃三个孩子帮忙,吕青青只是负责打扫收拾。 毕竟是年轻女子,人又长得娇美动人,有些不正经的男人,眼珠子落她身上就拔不出来了。 可是朦胧厉害,卡腰往那儿一站,谁也不敢放肆。 再加上谁都知道这家酒铺是知府夫人开的,就算是天大的胆子,他们也不敢在酒铺里闹事。 可就是有那些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 朦胧这边要打烊了,大家开始一起收拾。 「来,给你们的工钱,今天表现不错,一人再多赏五个铜板。」 宁州这边店小二的薪水都低,酒楼里店小二的工钱差不多也只有七八贯,十贯是一两。 楚夕给他们几个孩子定的一个月是五贯就是五百钱。 其实一天给他们十个铜板后,到了月底,还会多奖励一贯,差不多也到七贯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4页 仨孩子拿了高薪水,又勤快又满足,总是等朦胧关门了他们才回去。 仨孩子走了,店铺里只剩下朦胧和吕青青,朦胧刚把门板合上,一只大手伸了进来。 朦胧吓了一跳,赶紧把门板挪开,就看到胡三刀憨笑的脸。 「你怎么才来,我都关门了。」朦胧娇嗔的瞪了他一眼。 胡三刀憨笑着挠头:「去抓了个兇手,刚回来就听说你找我,这不就来了。」 胡三刀手里拎着一包点心,一包零食,一进门,放到了桌子上。 饭桌上,吕青青已经做好了俩人的晚饭,正准备开饭。 胡三刀见了,用手捏了个小鱼干吃:「等着,我去买点肉,陪你们一起吃。」 俩人吃饭,两菜一汤,胡三刀一来肯定不够吃,吕青青有些窘迫,朦胧拍拍她的背:「别在意,他饭量大,不够吃,咱们吃咱们的。」 吕青青还是懂规矩的:「我去收拾一下厨房,等等胡大哥吧。」 朦胧继续算帐,又到月底了,酒铺的盈利还不错,楚夕让每月给吕青青一两银子的月钱,朦胧觉得有点多。 得知这个院子就是她的,便也没说什么。 刚把帐算完,眼前一黑,屋子里又进人了。 「回来了,这么快?」 朦胧一抬头,竟然看到两男一女,陌生的面孔。 「酒铺已经打烊了,要买酒的话,明天一早来吧。」 男人没有说话,守着门口,女人四处扫了一眼,眼神颇为不善。 「把吕青青那个丫头,给我叫出来。」 朦胧看这个女人不是啥善茬,暴脾气也上来了,把抽屉『啪』的一声锁上,双手抱臂,来到那女人面前。 「你们是谁?找她做什么?」 女人冷哼一声:「我是她大娘,这是他大伯,那丫头自从死了爹娘就不知去向,好不容易回来了,我们是来接她回家的。」 接她回家?这气势,怕不是有仇? 「你们是她家亲戚?」朦胧摇摇头,「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是她家亲戚?」 身后的男人高声喊道:「把人喊出来就知道了。」 就在此时,不明所以的吕青青,从后院走来了,谁知她刚一露头,就被吕林山看到了。 「娘,快看,这不就是青青。」 女人眼神一亮,刚准备去拉吕青青,就被朦胧拎着领子给拽了出去,一脚踹肚子上,女人跌倒在门边。 「哎呦喂,你是谁呀,怎么能随便打人呢?哎哟,我的肚子,我的腰。」 男人赶紧上前扶起女人,朦胧则站在了吕青青的面前,像是门神一样。 「今天,你们不把话说清楚,谁也别想把人带走。」 吕林山急了,伸出手去拽吕青青,被朦胧一挡,没抓到,指着朦胧的鼻子道。 「就算是官府的人,也不能挡着我们找人,她确实是我妹妹,叔叔和婶子都不在了,她归我们家养活,这几年不知道她都去那儿了,如今找到了,理应跟着我们回家。」 古代规矩就是这样的,没有孤儿这一说,家里只要有宗亲,没父没母的孩子都有宗亲照顾。 可是往往欺负她们的,也正是这些宗亲。 朦胧是知道吕青青住在井下三年的,如果她大伯一家对她好,她会情愿住井下。 「不行,她已经卖身给我们夫人了,你们若是想要人,去找我们夫人吧。」 像是在临济时候一样,朦胧把事情推到了楚夕身上。 吕林山吃了一惊:「啊?她把自己给卖了?卖了多少银子?她还有这个院子,还有她的嫁妆,都去那儿了?」 朦胧微微眯着眼睛,就知道,这一家人是图吕青青的银子的。 「这就跟你没关系了,银子是她的,你们从那儿来就去那儿吧,不然,就别怪我翻脸无情,把你们都给抓了。」 「我们吕家人,还要不会我们的孩子了,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门被人打开了,朦胧这才发现,门外面,竟然站了十来个人,大家都挑着灯笼,最前面是个五六十岁的老人。 朦胧慢慢的拔出了手里的剑。 「你们都是谁?在这里聚众闹事,我要报官了。」 老人捋捋鬍子,态度并不恶劣,反倒是有些慈祥。 「这位姑娘,不要怕,我是吕家村的人,吕家族长,听说吕秀才的女儿找到了,特来请她跟我们回家。」 一旁的中年人又解释道:「生前吕秀才委託族里照顾她,谁知她失踪了,我们找了好久也没找到,既然姑娘找到了,多谢姑娘,请让我们带她回家吧。」 第197章 吕家来要人了 吕青青是吕家人,若不是楚夕特别交代,朦胧还真的就把她还给吕家了。 但是,楚夕说过,要是她能回去,早就回去了。 只是藏在院子里的井里,吕家就找不到,是不愿意找还是怎么回事,就不得而知。 朦胧扭头扫了一眼吕青青,惨白着脸,躲在她的身后,身子都在微微发抖。 她把手里的剑亮了出来。 「你们是听不懂我说的话吗?无论从前她是谁,现在,她已经卖身到我们府上了,要想要人,去找我们家夫人。若是你们打算仗着人多势众想抢人,就别怪我翻脸无情。」 吕家众人看朦胧不好惹,刚才说话的中年男子,只能沖吕青青喊话。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5页 「青青,我是你三叔呀,小时候最疼你了,你忘了,你爹在的时候,我还给你买糖吃。」 吕青青悄悄的在朦胧身后说:「他是我三叔,我爹去世后,他想让我娘当他的小妾……」 朦胧冷哼一声:「原来是趁火打劫的宵小之徒。」 「吕家三叔,是么?既然你跟吕秀才的关系那么好,青青失踪的几年,怎么就不见你到处找她呢?」 吕三叔着急的拍了一下大腿:「我是真不知道呀,办完二嫂的丧事,我就去外地做买卖了,也是前段时间才回来。要是知道青青不见了,就算是倾家荡产,也要把人找到的。」 朦胧不屑的扬声道:「那你回来晚了,青青已经把自己卖给我们家夫人了,你们请回吧。」 吕族长急了:「那不能,青青的婚事还没有办,她与苏城的盛家还有婚约,如果她把自己个卖了,无论多少银子,我们都要把她给赎出来,给盛家一个交代。」 提起吕青青的亲事,朦胧是不知晓的,楚夕也没告诉她。 一时之间有些懵了,看看吕青青,再看看绿组长,有些左右为难。 「干什么,干什么呢?这都什么时候了,也不看看这是哪儿,你们是哪里人在这里聚众,再不离开,我就要抓人了。」 胡三刀回来了,面对眼前的吕家人,他亮出了自己的身份。 本就是一身官差服,手里还拿着大刀,往那一站,吕家的人都往后退了几步。 吕三叔赶紧上前说明情况。 胡三刀一听是吕家人来找吕青青的,冷了脸。 「天色不早了,你们都回去,要找人,明天上午去衙门,吕青青是失踪人口,才找到,衙门里是需要销案的。」 还是胡三刀有办法,一套官腔就把人给打发了。 吕家人互相商量了一下,放下狠话:「那明天,衙门见。」 胡三刀转身回到酒铺,把门给关上了,买的肉菜放在桌上,招唿朦胧。 「快来吃饭,要不一会儿饭菜就凉了,放心,有我在,谁都不敢欺负你们。」 胡三刀决定晚上就睡这儿了,院子里只有朦胧和吕青青两个女子,虽然朦胧的功夫也不低,他实在是担心她们俩。 最主要还是能跟喜欢的人多待一会儿。 楚夕在家里,并不知道酒铺里发生的这一切。 洗簌罢,楚夕抹了抹昨天才洗的衣裳,嘆了口气。 「住海边真潮,昨天的衣服现在都没有晾干,被褥也湿潮湿潮的,真不舒服,我身上都起湿疹了。」 盛凌云拿了一沓纸放桌上,去里间洗簌,提议道:「明天让人把衣服烘烤一下,被褥也烤烤,就好了。」 楚夕倒是觉得自己皮肤细腻了,她拿出治疗湿疹的粉,往身上扑了扑,只见盛凌云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把桌上的资料都给吹散了。 盛凌云去洗簌,楚夕弯腰把纸张捡起来,看到上面的资料吃了一惊。 「你再查吕家的事吗?」 盛凌云人已经在里面洗簌了,隔着屏风,传出他深沉的声音。 「宁州下面有个村子,里面全都是吕家人,这个吕家有点不简单,他们是外族的。」 「外族?是什么族?离这里最近的就是倭寇吧。」 盛凌云摇摇头:「我也不清楚,正在查,据说他们村子曾经收留过一个倭寇,那倭寇学本地话,跟本地人成亲,渐渐就被同化了。」 楚夕想了想:「如果是这样,也不错,毕竟倭寇也只是想要一个平稳的生活,他们定然是在那边活不下去,才来抢夺我们的。如果改好了,也是好事,佛祖不是说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 盛凌云轻笑一声:「你倒是心慈,可他若是奸细呢,倭寇抢夺小渔村,我们杀了一批人,逃走一批人,可还有一批逃到了宁州府,然后就找不到了……」 楚夕吃惊:「啊,你是怀疑被人藏起来了?」 盛凌云轻轻『嗯』了一声,低沉的嗓音,像是在楚夕的心上挠了一下。 「宁州其他地方的百姓,对倭寇恨之入骨,除了吕家村的人……而且,手下人去调查的时候,被他们的族人三番五次的阻挠……」 楚夕抿抿嘴:「官府的人,他们也敢阻挠?」 盛凌云洗好了,从浴桶里站了起来,隔着屏风楚夕能清楚的看到他的影子,脸一红,赶紧背过身去,心却砰砰跳个不停。 「那个村子到处都是陷阱,陌生人进去,有去无回,而且他们村子的人很是霸道,外面的货郎都不去他们村子做买卖,他们村的人还在村道上设关卡,只要经过他们村子的人,都要给银子。」 「啊?这不是车匪路霸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吕家村的人,太不像话了。」楚夕义愤填膺道。 盛凌云从里间出来,伸手把楚夕搂在怀里:「所以,我打算下一步,先把这个钉子给拔除。」 「你知道,我这个人平生最不喜欢人背叛,若是从他们村子里找到被窝藏的倭寇,全都杀了,一个不留。」 楚夕扫了一眼调查的吕氏族人。 吕秀才在兄弟中排行第二,吕林山的父母是老大,下面还有个弟弟。 他们虽然不是亲兄弟,却有一个爷爷,就是现任吕氏族长。 老大和老三是一个父母,父亲去世,只剩一个老母亲。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6页 吕秀才的父母早就去世了,一直跟着祖父生活,直到成亲才搬到宁州城。 吕家其他人也很多,可究竟谁是倭寇,目前还没有查清楚。 盛凌云把楚夕手里的纸给拿走了,吹熄了蜡烛,放下床帏,一夜春风无度,皎洁的月光洒下一片旖旎…… 第198章 吕青青不见了 第二天,楚夕依然睡到自然醒,醒来已经是中午了。 沿海的天气到了四五月份热的很,可又不是特别热,湿潮湿潮的,还会经常下雨。 每次下雨屋子里会返潮,不下雨的时候,屋子里闷热。 楚夕不怎么适应,会让人在屋子里弄些生石灰,防虫子又能祛湿。 这样的天气,种田是最好的,楚夕早就把府衙的后花园给开垦成菜园子了,种的豆角,辣椒,等蔬菜。 楚夕起床后,洗簌罢,厨房端来一碗凉面,这种天气吃这个是最舒服的,她吃了一碗满足的舒了口气。 「吃了两天的小鱼,吃碗面是最舒服的。」 厨娘笑笑说:「是大人让做的,面也是大人一早起来和的,我也只是等夫人醒来之后,煮熟了而已。」 也难怪味道熟悉,原来是盛凌云做的,这个面还是楚夕教给他的,和面加鸡蛋,面的味道更好更劲道。 楚夕收拾一下,刚准备去后院散步看看蔬菜的长势,朦胧就从外面着急慌忙的跑了进来。 「夫人,不好了,青青姑娘不见了。」 楚夕蹙眉:「吕青青?她会去那儿?」 朦胧想了想,忽然睁大了双眼:「会不会被吕家村的人抓走了?」 接着朦胧说了昨晚吕家村来找人的事。 楚夕心里觉得有些不对,想了又想说:「那咱们现在去吕家村要人。」 楚夕又赶紧让朦胧找了一份卖身契,写的是吕青青的名字,以防万一。 刚准备出去,就看到梅林从外面回来了。 「夫人,你们急哄哄的去做什么?」 朦胧刚想说话,就见楚夕拉住了梅林的手:「正好你回来了,跟我去趟吕家村,找个人。」 「吕家村?」梅林的眼神闪了闪,「你们去哪里找什么人,那个村子……会有你们认识的人?」 楚夕觉得梅林说话有点问题,微微一笑:「走吧,去了就知道了,反正你现在没事,一起吧。」 梅林被楚夕硬拉着,一起去了吕家村。 除了朦胧,后面还跟了两个丫鬟,几个侍卫,坐着八人抬的轿子,知府夫人的派头摆的十足。 只是楚夕的人刚到吕家村的村口,就被人拦住了。 「不要往里走了,你们是什么人?」 朦胧冷哼一声:「知府夫人驾到,还不让你们的族长出来迎接。」 看守村口的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好久,才让同伴去回禀。 楚夕让人继续往里走,留下的那人竟然还敢拦着。 楚夕给朦胧使了个眼色,朦胧上前就把人给摁住了。 「来人,把他给绑了。」 谁知那人不服,竟然还骂了一句,朦胧听不懂他说的话,楚夕却能听懂。 「八嘎死耐……」 我去,真的是倭寇村,连普通的村民说的竟然是倭寇的话。 楚夕对着一边的侍卫低语几句,那侍卫赶紧回去摇人了。 楚夕也不往里走了,就让人把轿子停在这里,沖梅林招招手。 「梅林,他刚才说的话,你能听懂吗?」 梅林愣了一下,心虚的笑笑:「夫人,我怎么能听的懂呢,我都没听到他刚才说的什么?」 楚夕也笑笑,若无其事道:「我查了歷史,高丽和倭寇的祖宗都是跟我们一样的,他们的话怎么跟我们不一样呢?」 梅林紧张的咽了口吐沫:「夫人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楚夕大眼睛直直的盯着梅林,小声说:「其实我和梅夫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教过我几句高丽话,还挺好听的。」 梅林探究的眼神直直的看向楚夕,挺直了嵴背:「母妃最喜欢的人就是夫人了。」 也是,不喜欢楚夕,敢教楚夕说高丽话,梅妃是高丽人,把家乡话教给楚夕,是真的喜欢。 因为这个时候的京城,知道梅妃是高丽人的人不多了。 楚夕又道:「高丽人崇尚自由,果断勇敢,比倭寇强多了,倭寇人是一些贪心不足的小人,梅林,你年纪小,一定要分清楚,什么人能交,什么人不能交呀。」 梅林眼帘低垂,不敢跟楚夕直视,心里却七上八下的。 来到宁州之后,盛凌云很忙,楚夕也很忙,却没想到他的行踪竟然还有人关注。 「夫人说的是,梅林心里有数,请夫人放心,我也是大梁朝的子民,断然不会做出对大梁有害的事情的。」 楚夕心里说,你知道分寸就行。 梅林有时跟几个吕家村的人走的很近,若不是盛凌云让人一直跟着梅林,也查不出吕家村的事情。 毕竟,吕家村在宁州所有村子里,无路是安全,还是税赋都不用官府操心。 而盛凌云来到宁州,先是查看最穷的小渔村,再看其他受灾的村落,种田的村落,还没有轮到吕家村。 可正是因为梅林,盛凌云注意到吕家村没有里正,只有族长打理一切,而他们似乎很排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7页 原本盛凌云打算过一段时间,亲自来吕家村看看。 没想到吕青青不见了,楚夕干脆带人直接过来了。 点了梅林几句,楚夕没有看出梅林有何异状,那边吕家村的族长带着吕家村人便出来了。 一看到楚夕,吕族长竟然也没有带人跪拜,只是简单的行了个礼。 朦胧扶着楚夕从轿子里走了出来。 楚夕微微一笑:「你就是吕家族长?」 吕族长个头不高,八字鬍,怎么看怎么像倭寇,楚夕顿时心中就非常不喜。 吕族长抹了抹鬍鬚,笑了:「在下正是,不知夫人驾到有失远迎,还请夫人降罪。」 楚夕扫了一眼他身后站着那些男人,眼神闪了闪,提高了警惕。 「降罪是要降的,只要你们把我家的侍女交出来,我就算你们将功补过了。」 吕族长眉头一皱,向后看了他们一眼,沉声问道:「你们有谁见到夫人的侍女吗?」 几乎所有人都摇头,说没见过。 朦胧急了:「没见过?敢不敢让我们搜一搜,吕青青不是你们吕家的人了,是我们府上的侍女,我劝你们还是赶紧交出来。」 吕三叔站了出来:「你这话说的就不在理了,吕青青是我们吕家的人,就算是你们把她给买下了,可她留在院子里的嫁妆和那个宅院,也足够赎她的。」 楚夕漂亮的眼睛一瞪:「这么说,吕青青真的是被你们给带走的?」 吕林山扬声道:「她是我们吕家人,我们为什么不能带走。」 吕三叔又说:「夫人待青青不过是个低贱的丫鬟身份,你可知道我们家青青定亲的是苏城的盛家人,一个低贱的身份,怎么配盛家人呢,夫人还是不要把青青往火坑里推吧。」 第199章 上门要人 这么一说,还是楚夕的不是了。 楚夕若是此时把吕青青给带走,就等于是断了她大好的姻缘。 楚夕没了办法,只好说:「你说的也有道理,这样吧,你把青青喊出来,这个卖身契我就还给她了,只是她的那些嫁妆,还有院子,就再也不能要回去了。我们算是人财两清了。」 吕三叔看了吕家族长一眼,只见吕族长轻轻的点头。 吕三叔一挥手大声喊道:「把青青带过来。」 不多时,吕青青还真的出现了,楚夕赶紧上下看了她一眼。 「你没事吧?」 吕青青轻轻的摇摇头:「我没事,他们说要帮我去盛家提亲,我就跟他们回来了。」 楚夕皱了皱眉头,这么多人看着,她觉得吕青青说话似乎有隐瞒。 「你别怕,你要是不愿意在这里待着,我会把你带走的。」 朦胧也好奇道:「你现在愿意跟他们走了,当初怎么就躲起来了,你不怕他们害你了?」 吕青青抿抿嘴:「我没有带嫁妆。」 楚夕想了想说:「好吧,你要是真心想留下,觉得他们能做主你的亲事,我也就不再过问了,我也不是贪图银子的人,院子我要了,嫁妆我回头让人……」 送过来,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就见吕青青抓住了楚夕的手。 「嫁妆我也不要了,多谢夫人救命之恩,你们快回去吧。」 嫁妆都不要了?楚夕有些意外。 「青青,要不,你还是跟我走吧。」 忽然,吕青青给楚夕跪下了:「夫人,你救了我,我本该做牛做马一辈子伺候夫人的,如今家中亲事已定,青青的嫁妆和院子都给夫人,请夫人给青青赎身。」 朦胧气的要死,楚夕这么帮她,这么一来,好像是她们图她什么似的。 把卖身契当场就撕了。 「行,吕青青,就这样吧,从此我们桥归桥,路归路,各自安好吧。」 吕青青被吕家的人带走了,楚夕深深的看了吕家村众人一眼,无奈挥手:「回去吧。」 吕族长带着众人送楚夕离开。 等到楚夕坐在了轿子上,手里捏着吕青青塞过来的纸条,才打开。 「嫁妆。」 只有短短两个字,那个嫁妆到底是什么意思? 楚夕苦思冥想,走到一半,就看到胡三刀带着人来支援了。 原本楚夕以为她要带人硬闯吕家村,把人抢过来,才让人去找胡三刀的。 如今吕青青自愿留在吕家村,她也没必要带人离开了。 但是那个嫁妆…… 楚夕悄声吩咐胡三刀:「三刀,你去酒铺的井下面,把吕青青藏的所有东西都搬到衙门里去。」 胡三刀带着人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楚夕等人刚进了城,小厮急匆匆来禀报。 「夫人,不好了,酒铺着火了。」 啊?楚夕赶紧去到酒铺,今日要去找吕青青,朦胧吃过午饭就把酒铺给关了。 如今天刚擦黑,还未到点灯的时候,酒铺里没有人怎么会突然着火。 「胡三刀他们把东西搬出来了吗?」 「没有,三爷来的时候,酒铺已经着火了,我们都在扑火,刚把火扑灭,三爷让小的来跟夫人说一声,让夫人回府,不要去酒肆了。」 楚夕担心吕青青的嫁妆,却看到盛凌云带着一队人马迎了上来,那队人马的马车上,正是吕青青的嫁妆箱子。 「回去吧,让三刀善后,就是你这个酒铺只能修正后再开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8页 楚夕无奈的嘆口气:「只要没有人受伤就无妨,那个地方连着东南两条商铺,一旦火势起来,就不好扑灭。」 盛凌云点头:「已经让东方先生去查了,只要查出是人为纵火,抓住后定斩不饶。」 古代纵火罪是杀头的罪。 那些人冒着杀头的罪要烧楚夕的酒铺,估计是冲着朦胧的嫁妆。 好在当初朦胧要把嫁妆搬上面,楚夕没让,觉得井下挺安全,听保密,等她出嫁的时候再搬也不迟。 如今还真的幸运,嫁妆一点事都没有。 可吕青青为什么要楚夕把嫁妆带走,这可是吕青青的嫁妆,而且为了不让嫁妆落到吕家,她躲了三年。 如今她人是在吕家村了,嫁妆却要楚夕带走,真的很不解。 楚夕转头看,队伍里,梅林不知道去那儿了,刚才还一起进的城,这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 楚夕没有管他,反正该说的都说了,梅林也不小了,有些事他要是不知道轻重就真的是自寻死路。 跟着盛凌云回到府衙,后堂上,楚夕围着吕青青两个嫁妆箱转了三圈,一直在思索,没说打开。 盛凌云都被她转迷煳了:「你怎么了?这个嫁妆有没有问题,打开就知道了,你再犹豫什么?」 楚夕说:「你不觉得奇怪吗?吕青青为什么把嫁妆给我们,当初她为了嫁妆,躲三年,如今又不要了,这个嫁妆到底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管他那,打开就知道了,盛凌云刚准备让人打开,就看到楚夕蹲下身子,拿出了钥匙。 「你,你怎么会有她的钥匙?」 楚夕微微一怔:「她给的,我救她的时候,她说钥匙没地方放,暂时让我保管,还说等绣了荷包再给她。」 盛凌云无语,也不知道该说这个吕青青傻,还是精明。 说她傻吧,还能躲三年,说她精吧,这么信任楚夕,俩人也没认识几天,就把嫁妆钥匙给她了。 看着楚夕把箱子打开,只见里面也没放多少东西,有些衣裳,字画,最多的就是书,还有一封信。 楚夕没有先看信,而是把信递给了盛凌云,她好奇的那些箱子里的书去看,因为书上的文字奇形怪状,似乎认识又似乎不认识。 「啊依骨,偶哈呦,库你急哇,阿里呀多……这,这是倭寇的书……」 再翻看几本,有《三字经》《论语》,汉字还有各种符号,就算是楚夕再笨,也能看得出来,这是倭寇的字符,画的跟偏旁部首似的。 「怎么回事?吕秀才也是倭寇吗?这里有倭寇的书,还有字符,似乎是用来教学生的,倭寇在宁州办学院了?」 此时盛凌云已经把信件看完,并且为自己看到的真相,触目惊心。 「贼心不死的倭寇,打不过大梁,就想办法渗透我们的文化,还派人鼓动造反,整个吕家村的人都是叛徒。我这就写信给戚将军,踏平吕家村,抓住狼子野心的倭寇,五马分尸。」 第200章 嫁妆是证据 看着盛凌云这么气愤,楚夕拿起吕秀才的信仔仔细细的看。 终于明白吕青青为什么非要护着嫁妆,并且交给她了。 吕秀才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被人谋害了。 八年前,吕青青的父亲吕一竹,参加府试再次落第,心里正郁闷,他的祖父则告诉他,家里不能供应他了。 养活他那么久,又给他娶妻生子,是时候回报祖父了。 吕一竹也深感自己学问不够,考不中举人,于是在吕家村的学堂里教孩子们读书。 教着教着,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他发现他教的教材跟自己在宁州学堂学的不太一样。 祖父这才告诉他,他们整个村子都是倭寇的后代,将来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为了回去适应社会,他们不能忘本。 被洗脑的吕一竹兢兢业业教了两年。 这一年,吕一竹的同年盛凌云的叔父盛秋寒来找他了。 本来是想告诉他好消息,盛秋寒此时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侄子盛凌云考中了举人,想跟吕一竹商量一下儿女的婚事。 谁知来到吕家村,却发现了吕家村的秘密,狠狠怒斥了吕一竹。 他本是大梁人,怎么能学倭寇的学问,即便是倭寇想来大梁定居,也该是他们融入大梁,学习大梁的学问,成为大梁人。 且不说他们能不能回倭国,只是这种行为就证明了,他们其实想蚕食宁州的心。 刚开始是吕家村,接着是宁州,再然后是大梁,以兵不见血刃的计谋把大梁变成倭国,狼子野心,其心可诛。 一旦他们的计划成功,吕一竹就成了倭寇的帮凶。 一语惊醒梦中人,吕一竹虽然身上留着倭国人的血,可他从小受的教育是大梁的教育,忠孝礼智信,忠排在第一位。 于是,他用一年的时间搜集这些证据,原本打算举报给当时的宁州知府的。 倭寇又来侵略小渔村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当时的宁州知府无能,称病请辞回了老家,朝廷又派了一个人来当宁州知府。 抵抗三年,死在宁州。 盛凌云接的就是这样一个烂摊子。 吕青青的嫁妆里,其实就是吕家村人叛国的证据,盛凌云检查完之后,一刻都没有停,带着人马带着证据,连夜出城,去找戚柏松去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9页 走的匆忙,也走的及时。 朦胧听到动静,赶紧起来看,就看到盛凌云已经带人离开,留下让朦胧保护楚夕的话,就走了。 「夫人,大人这是去了哪里?」 楚夕没有回答,反问她:「酒铺失火的原因找到了吗?」 朦胧点点头:「找到了,是人为纵火,我们在仓库和院子里都发现了棕油的痕迹,只是纵火的人并没有找到。」 楚夕叮嘱她:「明天一早,多派点人去找线索,这两天务必把人抓住。」 楚夕觉得纵火的人一定跟吕家村的人有关。 既然吕家村都是倭寇的人,吕青青在村子里,也不见得安全。 楚夕左思右想,很是纠结:「朦胧,明天你跟我一起再去一趟吕家村,务必要把青青救出来,我怕她……」 朦胧更担心楚夕:「夫人,你就别去了,大人不在家,我和三刀明天要查纵火的案子,你若是到处乱跑,出了事,大人会责怪我们的。」 楚夕纠结的点就是这个,小说里的女主往往都是自己作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她除了空间,没有金手指。 自己贸然进去吕家村,只会成为他们的人质,她不想给盛凌云添乱,点点头:「好吧。」 她不愿意冒险,可吕家村的人却并不会放过她。 在楚夕等人走了之后,吕族长捋着鬍子问吕三叔:「找到了吗?」 吕三叔神色凝重:「没有,但是我让人把那个院子给烧了,秀才的那些证据我们找不到,他们也别想找到。」 吕族长点点头:「你再去问问那丫头,看她还知道什么,手里还有没有别的东西,都怪我当年心慈手软,让那丫头躲了三年,要是早点找到她,就没有这回事了。」 吕三叔想了想说:「与其在那丫头身上下手,不如直接把知府夫人请来,像贿赂前任知府一样贿赂他们,我不信,他们还会对咱们动手。」 吕族长仔细的考虑了好大一会儿,才同意:「你去试试吧,听说新来的知府姓盛,盛家人,不是好惹的,你别忘了当年吕秀才是怎么背叛我们的。」 吕三叔当然知道,要不是那个姓盛的人鼓动,吕秀才还安安稳稳的在村子里教育他们的下一代。 「族长,把知府夫人请来,先礼后兵,若她没有发现咱们的事情,回头美女银子贿赂知府大人,不就行了,咱们现在是大梁子民,可不是什么倭国人。」 吕族长斜睨着眼睛,冷哼一声:「你不要乐不思蜀,如果我们能把宁州变成我们国的地盘,回到倭国,你就是大将军。那可是至高的荣誉。」 吕三叔赶紧回答:「明白,族长,我一定不会忘记咱们的使命的。」 大梁的官员爱财,宁州这么穷,谁都不愿意来这里当知府。 可既然来了,就算是再穷也得捞一笔。 第二天,楚夕来到衙门的文书房,看到梅林正在书写什么东西,旁边东方游正在指点。 「这里不对,赵知府的死,是抗击倭寇,虽然他有受贿的证据,可人都死了,咱们不能落井下石。他依然是大梁的英雄,我们要以大局为重。」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前宁州知府竟然还受贿? 「宁州这么穷,谁会给他贿赂,来让我也瞧瞧。」 东方游看到楚夕来了,态度很是恭敬,把前任赵知府的卷宗给她看。 「大人让把这些卷宗早点整理好,交给京城吏部,赵大人的家眷已经回京了,他也是上有老下有小,大人心慈不想他死了,还受责罚。」 楚夕明白盛凌云的苦心,即便是赵知府收受贿赂,可他也是抗击倭寇的英雄。 只是打开受贿的卷宗,她发现了吕家村人的名字,吕家村不但在村子里有个学堂,在宁州还有两间茶馆,还有一家书画院。 吕家村送给赵知府的,除了一些字画外,还有一个女人。 楚夕敏锐的神经告诉她,这些应该都是倭国的文化,而那个女人八成也是倭国人。 「东方先生说的没错,不过,有些东西还是得问问大人,比方说这些,这些……」 楚夕指点给东方游,悄悄说了一句:「吕家送来的,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别玷污了赵大人的名声。」 第201章 楚夕被抓 东方游看着楚夕挑出来的东西,心里一惊,听说是吕家村的,多长了个心眼。 「好,这些东西应该随着赵夫人去了京城,我这就写信问一问,如果有必要,还是尽早销毁的好。」 楚夕也心惊,吕家为了倭国能渗透宁州百姓,还真是无孔不入。 「还有这两间茶馆,东方先生,还是派人暗中去查一查吧。」 东方游不明所以:「夫人,茶馆有什么好查的?他们是正经的商人,也没有偷税漏税呀。」 楚夕看了东方游一眼,很显然,昨天盛凌云走的匆忙,吕家村的事情定然没有交待东方游。 想了想说:「直觉,查一查也不多,梅林,你也去看看,说不定有意外惊喜。」 东方游和梅林去了吕家的一个茶馆,楚夕带着朦胧去了另外一家茶馆。 惊喜可太多了。 楚夕第一次接触了倭国的歌舞,不是在现代,也不是去旅游,而是在古代宁州一个偏远的城池。 刚开始进去的时候,一切还都是汉式的装饰风格,茶几坐榻,一楼没有什么不一样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0页 到了二楼包厢,就已经是倭国的榻榻米了,而且里面的装饰风格到处是樱花,舞姬等画风。 等楚夕他们刚坐稳,店小二就说,这个包间最低消费是二两银子,且配送的有歌舞。 楚夕虽然觉得银子贵,可听说有歌舞,顿时觉得能接受。 要知道在京城,喝茶是喝茶,邀请一个歌女给唱曲儿,至少也是二两银子。 楚夕掏出银子放托盘上,还给了店小二一吊钱的小费。 店小二送来茶水,点心,等他邀请的舞姬一进来,楚夕心里的怒火蹭蹭往上冒。 穿着小包袱的花衣裳,木板踏踏鞋,脸上抹的跟白面一样,不但舞姬是倭国人,就连音乐也是阴阳怪气,怎么听怎么欣赏不来的音乐。 朦胧一边听一边掏耳朵:「这曲儿听着真没劲儿,捏着嗓子像是公鸡打鸣,她们的舞也不洒脱,扭扭捏捏的,像什么话。」 楚夕没有出声,出于对舞者的尊重,她还是捏着鼻子欣赏完了。 楚夕打算从茶馆里出来,就让人通知盛凌云,这个吕家村的人是万万不能留了。 可是谁知,楚夕刚准备站起来,就觉得头晕眼花,以为自己跪坐得久了,血脉不通。 想喊朦胧,却看到朦胧早就看不下去,趴桌子上睡着了。 而楚夕眼前一黑,整个人也晕了过去。 等楚夕再次醒来,就感觉自己被五花大绑,蒙着眼睛,不知道身在何方。 「朦胧,朦胧,你在吗?」 楚夕看不到东西,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心里慌的一批。 做了几个深唿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从空间里拿出一把闲暇时藏进去的匕首,把手腕的绳子给割断了。 手解放了,她赶紧把眼罩给解开,等适应了黑暗,才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房间里。 周围什么也看不到,也没有窗户,更透不进一丝光亮。 只是闻着空气中湿潮发霉的味道,楚夕初步判断,自己应该是在地窖里。 在临济县的时候,储存菜和粮食有一个地窖,来到宁州,因为空气太热,湿潮,有没有冰箱,她也让人挖一个地窖,本意是想自己制冰,存放起来。 谁想到宁州府衙竟然有地窖,而且地窖里还储存冰块,这就让人很惊喜了,原来古代人早就有了制冰技术,等夏天来临的时候,制作冰块放地窖里,解暑用。 「有人吗?朦胧,去那儿了?」楚夕又喊了两声。 根据声音可以判断,地方并不是很大,周围似乎也没人。 等楚夕逐渐适应了黑暗,周围依然看不清楚,她又从空间里拿出了火摺子,吹燃了火苗,仔细看了一下四周。 果然,这是一个地窖,周围的土墙有些冰凉,火光能照亮的地方不大,她顺着墙用脚步量一下所在地方的大小。 正走着,忽然,她感觉碰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蹲下身子,用火摺子一照,大吃一惊。 「青青,青青,醒一醒,你怎么在这里?」 吕青青被楚夕摇醒,看到楚夕的一瞬间,又惊又喜:「夫人,他们是不是把你也给抓来了?」 楚夕想着自己大概从吕家村出来,就被人跟踪了。 放火的人大概跟吕家村的人也脱不了干系,她还是太大意了,竟然去吕家人开的茶馆,这不就被抓了。 楚夕看着吕青青非常虚弱,从空间里拿了一些吃的喝的给她。 吕青青此时根本没有考虑,楚夕为什么会有东西吃,抓起来狼吞虎咽的,可见她已经被关了很久,饿了很久。 空间里的灵泉能让人精力充沛,还能治疗身体里的伤,吕青青喝了灵泉后,慢慢就感觉好了很多。 「夫人,这是吕家村族长家的地窖,我已经被关在这里好久了,没想到夫人也被他们抓来了。」 楚夕不知道位置,吕青青是知道的。 楚夕看一眼漆黑的四周,安慰吕青青:「没事,我的家人一定会来找我的,到时候把我们一起救出去。」 吕青青点点头,眼圈一红,流下了眼泪。 「夫人,我留给你的嫁妆你看了吗?其实我爹是被他们给害死的,可惜我没有能力给我爹报仇……呜呜呜,夫人,我宁愿不要跟盛家人成亲,只想替我爹报仇。」 楚夕上前轻轻的搂住了吕青青:「会的,会的,你是个勇敢的人,你父亲也是个勇敢的人。」 盛凌云让人查吕一竹的事情,也只是查了个皮毛,看了吕一竹留下的证据,才能确定吕家村被倭寇侵占的事实。 俩人抱头哭了一会儿,楚夕等吕青青情绪稳定了,才开始问有关吕一竹的事情。 原来吕一竹去世之前就把这些证据搜集好了,就在他被害的前两天,他仿佛有预感,就把证据的事情交待给了自己的妻子。 吕一竹被害,村子里人逼迫他的妻子把东西交给他们,他妻子是个聪明人,竟然抄了一份,真真假假的东西放一起,一把火给烧了。 吕青青:「从那以后,他们也没有再来,我娘便靠着卖烧饼,做馄饨养活,谁知他们竟然把主意打到我的身上,明知道我跟盛家人有婚姻,竟然想让我退亲,嫁给吕林山的表哥,李书海。」 楚夕立马想到了原因:「他们不但图你的人,还图你的东西,一旦你娘答应退亲了,你们的院子,你的嫁妆就都成了他们的了,但是这样,你爹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1页 第202章 倭寇的狼子野心 楚夕这么一分析,吕青青惊恐睁大了眼睛。 「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楚夕问。 吕青青抓着楚夕的手紧了紧:「怪不得我娘说无论如何都不能跟盛家退亲,这门亲事是我的保命符。」 楚夕又问:「你家院子井下的洞,是谁挖的?」 吕青青:「是我爹,原来并不大,后来我娘让挖大一点,等我爹娘都去世了,我藏在里面,又扩大一点。」 吕一竹夫妻俩都是聪明人,吕青青虽然单纯,可脑子也灵活,不然,她也活不到现在。 楚夕幽幽嘆口气:「幸亏有那个洞,我从吕家村回去后,酒铺就被人烧了,你的东西幸亏还在洞里,安然无恙,现在我们保持好体力,等人把我们给救出去吧。」 楚夕和吕青青待在地窖里,等人来救。 岂不知,朦胧在茶馆醒来后,不见楚夕的人影,整个人都不好了。 急匆匆的找到东方游,她脸色煞白:「东方先生,梅林,你们有没有见到夫人?」 东方游心里也咯噔一下:「夫人不是跟你在一起?她没有回来过。」 朦胧十分懊悔:「茶馆里那舞姬的歌听的我发困,我就趴在那里睡了一觉,谁知道醒来后,舞姬不见了,夫人也不见了。你说,会不会被吕家村的人给抓走了。」 东方游心下稳了稳:「先别着急,这样,梅林你赶紧出城去找大人,朦胧,你带几个人悄悄的去吕家村寻人。」 「若是找到夫人,悄悄的把夫人给带回来,若是没有找到,事情只怕更严重。」 朦胧的任务就是保护楚夕,如今人在她眼皮子底下丢了,她气得脑袋发蒙。 「我这就去把夫人找回来,若是找不回来,我提头来见。」 梅林去城外找盛凌云,朦胧带了三四个侍卫去吕家村,东方游则让衙役暗中在城里寻找楚夕。 此时的盛凌云在戚柏松的军帐里,正在讨论吕家村的事宜。 吕家村的事情证据确凿,但是要对一个村子用兵,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大梁的军队是对外不对内的。 戚柏松让人火速把证据送到京城,等待京城皇上的指使,盛凌云忽然感觉心神不宁,坐卧不安。 「倭寇对宁州百姓一直骚扰不断,并不是从前的知府兵力不足,而是他们在宁州有细作,内外勾结,如此倭寇像是苍蝇一样,总也打不完。」 戚柏松也很无奈:「我也不能仅凭你的一封信,就跟着你去把一个村子的人都给抓回来吧,就算是倭寇奸诈,可那些村民是无辜的。」 盛凌云冷哼一声:「一个村子八成是倭寇的后代,无辜什么无辜,我看你就是不想把倭寇赶尽杀绝,就想留在宁州,不想回京城。」 戚柏松被盛凌云戳穿的心思,脸色有些不好看。 确实作为一个将军,领兵打仗,才能见军功,若是没有仗打,回到京城也是无用之人一个。 宁州的倭寇被他打跑了,但是这点军功不够瞧的,若是倭寇举兵来犯,他再把他们打跑,甚至把倭寇打服,称臣,才算是完。 可如今大梁的水军根本没有这个能力。 戚柏松已经开始练水兵,等着攻打倭寇的那一天,但,不是现在。 盛凌云看说服不了他,准备回去,就在此时,梅林着急慌忙的来了。 「不好了,盛夫人被人抓走了。」 盛凌云惊唿:「什么?怎么回事?」 戚柏松也大吃一惊:「到底发生了什么?」 梅林气都没有喘匀:「吕家人在城里开了两个茶馆,夫人说要想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倭寇人,进去吃口茶就知道了。」 「于是我和东方先生,夫人和朦胧,分别去了他们的茶馆,谁知茶馆里除了有舞姬之外,还有很多倭国的歌姬,舞姬,还有曲子,而且很多人都很喜欢。」 盛凌云冷哼一声:「我就知道,他们这些人不会简单的只知道抢掠,他们已经开始对宁州的百姓实行文化侵蚀了。」 戚柏松也立刻认识到,他们的目的不简单。 「文化侵蚀?」 盛凌云:「先是告诉大家,倭国跟咱们是友好相处,再让宁州百姓认同倭国文化,这样,即便是将来有一天,倭寇的军队打到了宁州,只怕宁州的百姓还会敞开大门,把宁州拱手相让。」 戚柏松不可思议的睁大眼睛:「然后,以宁州为始,蚕食大梁……这便是他们打的主意吗?」 盛凌云拿出吕一竹收藏的一幅画:「蚕食,养狼为患,这不就是吕秀才给咱们的警示么。」 盛凌云牵来一匹马,跃了上去:「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总之,敢动我的妻子,无论是谁,他的死期都到了。」 胡三刀听说楚夕不见了,早就把马匹牵了过来,带上他们的人,跟着盛凌云绝尘而去。 戚柏松思量了片刻,一挥手:「点齐一队人马,跟本将军去抓倭寇。」 众人都走了,梅林还留在那里,他捡起了盛凌云扔在桌上的一幅画,眉头皱了皱。 如果高丽和大梁打起来了,他是向着高丽,还是大梁? 梅林心里的那桿秤,动摇了。 跟着戚柏松的队伍,他也一起回到了宁州,只是他没有回衙门,而是去了一个酒楼。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2页 一进去,就看到宋子文正在悠闲的喝酒。 「你什么时候来的?楚夕被吕家的人抓走了,你知道吗?」 宋子文不知道,眼眸紧缩:「什么?你怎么确定是被吕家的人抓走的。」 梅林沉吟片刻,抬起深邃的眼眸:「其实我是亲眼看到的。」 宋子文一把揪起梅林的衣领:「你怎么能这样?就算你再也野心,楚夕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人掳走,视而不见呢。」 梅林稚嫩的脸上闪过一丝悔恨。 「我没想到倭国人如此卑劣。」 宋子文用力掼了梅林一把:「吕家的人都在吕家村,我去救人……」 梅林把他一把抓住了:「盛凌云带着人已经过去了。」 宋子文推搡开梅林阻挡的身体:「盛大人有盛大人的法子,我有我的法子。」 毕竟在宁州,离宋家的苏城最近,宋子文刚开始自己做生意,就是从宁州开始的。 对宁州的了解,比盛凌云多一点,尤其是吕家,宋子文在宁州生意上的老对头。 第203章 疯比盛凌云 宋子文的酒楼和吕家的茶楼,挨得很近,可吕家从来不从宋家进货,他们的货源除了苏城的盛家,就是倭国。 吕家茶楼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吸引宾客,宋子文知道其实就是倭国的破玩意儿,他很瞧不上。 只是他是一介商人,没有想到叛国奸细的事情上。 作为知府的盛凌云,政治敏锐度要比作为商人的宋子文灵敏的多。 宋子文说的没错,盛凌云有盛凌云的衙役,他有他的办法。 很快,宋子文就打听出来,楚夕被带到吕家村的事情。 独自一人,一剑一马,来到了吕家村。 远远的,他已经看到盛凌云带着府衙,正在跟吕家村的人对峙了。 盛凌云神色漠然,眼神凌厉,他此次来只为一件事,把楚夕救回去。 带着手下来到吕家村,吕家族长接到消息赶紧出来迎接。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你们见本官,因何不跪?」 吕族长左右看了看他的子侄们,他不跪,是因为他是倭国人,没有跪拜大梁官员的道理。 可他的子侄却是大梁人,眉眼低了低,他拄着拐杖,刚准备掀衣袍下跪,就听吕三叔说:「回大人,父亲已经七十有余,律法规定,可以不跪。」 盛凌云眉间一沉:「胡说,我们大梁何时有这样的规定,本官怎么不知?」 吕三叔心里慌了一下,他搞错了,倭国有这样的规定,因为倭国人也学儒学,更加注重孝道,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不但可以免除跪拜之礼,甚至可以享受国家的供奉。 那是因为倭国太小,人口太少。 大梁地方大,人口多,要有这样的规定,岂不是皇上都要给他们礼让。 吕族长赶紧跪了下去:「他不懂律法,让大人见笑了,吕家族长恭迎大人。」 盛凌云就算是再心急,也不能无缘无故的进到吕家村去搜查楚夕的踪迹。 强行压着心里的愤怒,盛凌云从马上跃了下来,什么也没说,大步往吕家村走去。 「本官来到宁州后,各个地方的都要视察一遍,今日来到了吕家村,吕族长烦劳一起讲讲吕家村村民的生计吧。」 吕族长其实早就知道盛凌云早晚会来到吕家村。 作为一个地方的父母官,盛凌云是兢兢业业的,他从来没见过那位知府亲自下乡,躬身耕田,分析土壤,与老百姓商量粮食种植的事情。 但是盛凌云做到了。 他刚来的时候,吕族长以为他跟从前的知府是一样的,把倭寇赶跑之后,开始大肆税收,贪图享乐。 但是盛凌云不一样,一边带兵赶走倭寇,一边把乡下老百姓真实的生活都视察一遍。 吕族长紧跟在盛凌云身后,细细的解说。 「我们吕家村主要是靠耕地为生……」 盛凌云一边走,一边细细观察村子里的房屋,不得不说,宁州的几个乡村,吕家村算是比较富裕的。 老百姓住的房子都是青砖灰瓦,高墙大院,他们的穿着都比其他村民规整些。 种地的老农都有布鞋穿,门口跑的孩子们都是细细的白棉布,五六个孩童身上都有银项圈,银手镯。 照顾孩童的妇女身上,也都多多少少带着首饰。 吕家村的土地侍弄的也不错,如今正值盛夏,一大片一大片的稻谷都低垂着头,一看就是个丰收的年景。 走着走着,盛凌云来到了一所学堂,只可惜,学堂的门被锁上了。 「你们村子自己有学堂?」 吕族长点点头:「从前有的,族里出了个秀才,村子里人十分有脸面,附近村子都把孩子送我们这里读书。」 盛凌云凌厉的眼神扫过吕族长:「是吕青青的父亲,吕秀才吗?」 吕族长低垂着头:「正是。」 盛凌云:「年纪轻轻就去世了,真是可惜,对了,听说他的女儿跟我们盛家还有一门亲事。」 吕族长勐然抬头,仿佛才想起来,这位知府似乎也姓盛。 可这位大人明明是京城来的,而且路经苏城的时候,跟苏城盛家并无瓜葛…… 难道是他的消息有误…… 「是有这么一回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3页 盛凌云冷冷一笑:「那就请把那位姑娘请出来吧,既然是我们家的媳妇儿,总是要见一见的。」 吕族长示意吕三叔去找人,吕三叔心里却十分清楚,此时要把吕青青给带来,定然惹来盛凌云的怀疑。 胡诌道:「哦,她身体不适,她婶子送她去了城里的医馆了……」 盛凌云怒气值蹭蹭往上涨,他的怒火已经压抑的很久了,若是在前世,他才不会跟他们啰嗦那么多,早就让人搜村子了。 就在盛凌云准备发怒的时候,忽然,就听不远处的院子,发出一声尖叫。 「救命……」 盛凌云神色一阵,就算是楚夕只是哼一声,他都能知道她的声音。 「楚夕……」 身后的衙役们一起来到院子里,一脚把门给踹开,盛凌云就看到楚夕手里拿着一把带着血的匕首,正被一个男人拉扯。 「夫人……」胡三刀大喊一声,准备上前去救人。 他的速度却没有盛凌云的速度快,『沧浪』一声,腰间的长剑被盛凌云给抢走了。 眨眼之间,那个拉扯楚夕的胳膊,就被盛凌云给砍了下来。 热乎乎的鲜血喷了楚夕一脸,楚夕惊呆了,瞬时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楚夕,我终于找到你了,你没事吧。」 楚夕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盛凌云来了。 从她上午被抓,到现在,也不过两个时辰,先是被宋子文救,接着盛凌云就来了。 她没有受多少罪,只是有些委屈。 熟悉的怀抱,熟悉的气息,一下子让楚夕破了防,抱着盛凌云哭了起来。 「你怎么才来,他们欺负我……」 盛凌云紧紧的抱着楚夕,眼神如刀,把人胳膊砍掉不说,几乎要把绑架楚夕的人凌迟。 「我来了,别怕,我来了……」 不远处,宋子文胳膊也受伤了,身后紧跟着吕青青,三个人一个比一个狼狈。 盛凌云心中怒火中烧,正在考虑是要把全村的人都关进大牢,还是把吕家族长关入大牢。 就在此时,宋子文捂着伤口来到盛凌云面前。 「地窖里有具尸体……」 盛凌云睁大眼睛:「尸体?」 凌厉的眼神再看向吕族长,只见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公子大概看花了眼,地窖里顶多埋的是羊骨,怎么可能是尸体?」 盛凌云正愁没有理由抓人,一挥手:「来人,把他们几个都给本官抓起来……」 第204章 血洗吕家村 盛凌云重生一世,知道有些事情没有办法按正常手续办理。 当他看到楚夕惨兮兮的站在他面前时,他的思维似乎已经不受控制。 此时,他只有一个念头。 把这个村子的人都给杀了。 「大人,我们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要抓人?」 吕族长愤然的大吓一声,可是看到盛凌云的脸色,不寒而慄。 盛凌云面沉如水,忍耐极致到眉毛髮抖,他已经不是刚才耐着性子跟他讲道理的知府大人了。 「你们绑架了我夫人,不杀你,已经是开恩了,还问犯了什么罪……」 盛凌云已经懒得跟他们讲道理,绑就完了,等到了大牢,他自会让他们开口说实话的。 脑海中,大梁的刑罚已经过了一遍,他准备挨个试试。 前世大家都说他狠毒,这一世大家对他还没有这样的印象…… 吕族长低估了盛凌云,跟吕三叔使了个眼色。 唿啦啦,吕家村不知道从那儿冒出来,一群手握农具的人,竟然把盛凌云带来的衙役们,团团围住。 盛凌云带来的捕快,加起来也不过四五十人。 吕家村这些人看起来一两百,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把楚夕拉扯到自己的身后,声音沉了下来。 「你们要造反吗?」 原本抓住吕族长的差役,一看这个架势,全都护在盛凌云他们的周围,拔出长刀,警惕的看着这些那些武器的村民。 吕族长捋着鬍子『和蔼』的笑笑:「知府大人,你太紧张了,我们并没有别的意思,令夫人是我们请来的,招待不周,还请大人不要怪罪。」 吕族长深深的对着盛凌云行了个礼。 楚夕心里紧张,紧紧拉住了盛凌云的袖子:「他这是先礼后兵,要做什么?」 盛凌云波澜不惊,反而轻蔑的一笑:「是么,请来的,不是绑来的,你以为你这么说本官就信了么。」 吕族长呵呵笑了两声:「老朽不过这么一说,大人无论信与不信,都不重要了,今日,进了这个村子的人,只怕是再也出不去了。」 胡三刀把长剑横在胸前:「大胆,我们大人是朝廷命官,你们敢动他一根手指,等同造反……」 吕族长往后退了两步,不屑一顾:「朝廷命官又如何,我们也不是没有杀过,宁州倭寇太多,知府大人被倭寇所害,管我们什么事,我们可都是大大的良民。」 盛凌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左右看了看,警觉的观察着四周。 这个村子本身建造的都跟别的村子不同,四四方方,村子里的道路也不凌乱,若是他带人逃跑,一旦分散开来,更加危险。 悄悄的叮嘱楚夕:「地窖暂时是安全的,一会儿你往哪里跑,我让三刀护着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4页 楚夕却摇摇头:「我要跟你一起。」 盛凌云皱眉:「不行,我们都死了,就没人替我报仇了。」 楚夕紧咬着牙龈:「那我们一起进地窖。」 盛凌云拒绝:「若是我先逃跑,剩下的官差越发没有了战斗力,会被他们都给杀了的。」 胡三刀紧紧护在盛凌云面前,他和吕族长对峙着,双方都陷入了焦灼的状态。 盛凌云看到了宋子文,把楚夕推到了他的面前。 「宋公子,麻烦你护好她。」 宋子文也没想到吕家族长竟然会对知府大人下狠手。 一把把楚夕拉到身边,带着她和吕青青,慢慢的往地窖里移动。 吕族长笑呵呵的看着这一切,并没有阻止,因为他知道,今天进村子的所有人,他都不会让跑出来一个人的。 一旦有人逃跑,他们就会知道吕家村的秘密。 而这个秘密,他们吕家村的人,承受不起。 只见他慢慢的抬起手,吕三叔和吕家村的村民都举起了武器。 「知府大人,不用害怕,就算你死了,也是你们大梁抗倭英雄,等下一个知府大人上任后,老朽会如实禀告大人的英勇事迹的。」 盛凌云往那一站,稳如松竹,挑挑眉:「从前的知府大人,是不是也是被你杀害的。」 盛凌云来之前,朝廷就收到宁州知府赵大人抵抗倭寇,被人杀的事情。 看来,真相併不是公文上写的那样。 赵大人是被倭寇所杀,可这一波倭寇很可能不是盛凌云赶走的那一批,而是吕家村的人所谓。 不然,诺大个知府衙门,还有当地的驻军,怎么就单单死了一个知府大人。 吕族长已经不再解释了,而是把手放了下来,只有一句话。 「杀了吧。」 吕家村的村民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 他们似乎训练有序,像是士兵一样,有队列,有组织。 战斗力比盛凌云手下的这些官差,强了很多倍。 一声令下,吕家村所有的村民,一拥而上。 盛凌云身边的衙役也都举起大刀,开始自卫。 就在盛凌云以为自己真的会死在这里…… 就在楚夕死活不愿意进地窖,手里的匕首勇敢挥舞着的时候。 『嗖』的一声,一支箭宇直接插在了吕三叔的胸前。 众人忽然愣了一下,差役和吕家村的人瞬间分开了。 差役们继续护着盛凌云,吕家村的人看到吕三叔被射杀,已经有些惊慌失措了。 盛凌云眼神忽然一亮,抬眼就看到银色盔甲的戚柏松,骑着黑棕色骏马,威风凛凛的出现在这群人的身后。 楚夕激动的一下子跑到了盛凌云身旁:「我们得救了。」 盛凌云反手也把楚夕搂在怀里:「我们得救了,他们竟敢欺负我们,我让他们知道,下场是什么。」 戚柏松带着两千兵马,迅速的把村子给包围起来,把整个村子的人都赶了出来。 看了一眼身边的盛凌云:「圣旨下了,既然是倭寇,就按照倭寇的办法给处理,只是这些无辜的村民……」 盛凌云冷哼一声:「无辜吗?都是倭寇的后代,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都杀了吧。」他把这句话还给了吕族长。 说完,盛凌云捂住了楚夕的眼睛。 宋子文也没想到盛凌云竟然这么狠心,本能的也捂住了吕青青的眼睛。 接下来的一幕是很残忍,可楚夕知道盛凌云说的是对的,倭寇贼心不死,大梁永无安宁。 把他们赶走,他们会捲土重来,只有让他们消失,才会有安宁。 盛凌云让衙役们去不远处的山边,挖了一个万人坑。 吕家村的村民一个时辰后,都躺在里面,整个村子血洗了一遍,连地窖也不放过,连孩子也不放过。 残忍吗?战争就是如此。 小渔村的孩子,他们也没有放过。 第205章 安置小渔村 处理完这一切,天已经黑透了。 戚柏松让士兵们就地休息,并且大肆搜刮村里的财物,他也不管了,谁找到是谁的,他也不要。 只是但凡跟倭国有关的字画,书籍,都扔到了万人坑里,连同吕家族人一起烧了。 处理完吕家村的事情后,楚夕和盛凌云打算回去了。 戚柏松看着空荡荡的吕家村,只剩下他的兵了,有些犯愁。 「吕家村没有人了,你打算怎么办?」 盛凌云早就有了主意:「对了,我推荐给你的那个人,今天你带来了吗?」 戚柏松扫了手下的士兵一眼,指了一个人:「孙大洋,你过来。」 孙大洋是小渔村的人,听说戚柏松带兵捉拿倭寇,尽管他从来没有上过战场,也请战过来了。 可是面对整个村的村民,孙大洋有些疑惑了。 盛凌云看到他的神色有些惶恐,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别怕,也别多疑,这个村子是倭寇在宁州的据点。」 「知道我们宁州每到丰收的时候,总会有倭寇来抢夺吗?都是他们给的消息,这个吕家村的族长本身就是倭国人。」 孙大洋一听睁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啊,竟然是这样。」 盛凌云又说:「是啊,他们其实对宁州这个地方,蓄谋已久,只是歷任知府都收到了他们贿赂,没有揭发他们罢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5页 「本来他们也是要贿赂本官的,只是本官不从,他们这才恼羞成怒,把本官的夫人给绑来威胁本官。」 「多亏戚将军及时赶到,才救了本官以及夫人一命。」 孙大洋对戚柏松立马起了仰慕之情。 戚柏松寒着一张脸,保持着将军的威仪。 只听盛凌云又问:「如果让小渔村的人,生活在这里,有房屋住,有田地耕,你觉得他们会愿意吗?」 孙大洋惊喜地回答:「愿意,太愿意了,我们辛苦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想要买上一亩田地,从此不再去海里打鱼,每次去海上都是提心弔胆的,我们都怕了。」 盛凌云点点头:「好,从明天起,你和梅林领着人把村子里的田地和屋舍都整理出来,然后,再去渔村,统计一下愿意来村子里居住的人们。」 「按照人口数,分配房屋和良田,分配完之后,去给本官汇报,可以吗?」 孙大洋惊呆了,瞠目结舌,眼泪在眼珠里打转,心里满满的感动。 「大人,你说这些屋舍和良田都分给俺们村子的人吗?可俺们村子人不多呀。」 戚柏松笑了:「还有隔壁的村子那,倭寇抢夺的也不只你们一个村子,你去把受害人都领到这里,然后平均分配给他们。」 梅林也跟来了,听到盛凌云派他活干,他点点头。 宋子文坐在一旁,忽然说道:「吕家人在城里还有生意。」 盛凌云轻飘飘地说:「都封了吧,店铺的人,如果是大梁人让他们去做苦力,是倭寇就地杀了吧。」 能被倭国人使唤,本身也是没骨气的人。 第二天,盛凌云就把吕族长和吕三叔的人头挂在了城门上。 旁边贴着告示:这两个是潜伏在宁州的倭寇细作,窃取大梁情报,传递给倭国,引倭寇来大梁烧杀抢夺。 宁州百姓对倭寇恨之入骨,几乎每一个经过城门的人,都要对他们唾弃。 吕家村的人,只剩下吕青青一个人了,暂时被楚夕安顿在府衙里居住。 府衙的验尸房,仵作在一旁站着,楚夕把从地窖里挖出来的尸骨,给细细地拼凑在一起。 「男性,大概在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之间,死亡时间是五年左右。致死原因,中毒。」 仵作在一旁虚心请教,楚夕详细地跟他解释怎么看死者的死亡年龄等等。 宋子文抱着双臂靠着门槛眼睛随着楚夕而动,并没有打扰楚夕,只是静静的站着。 看着楚夕洋溢着自信又认真的脸,他的心里百转千回。 「这本书里有详细的记载,你拿去看吧,看完记得还给我,也可以抄下来,总之,这些都是验尸的经验,作为一名仵作,你要明白,尸体展现出来的证据,是很重要的。」 楚夕把一本《洗冤录》递给仵作,仵作感激不尽:「谢谢夫人,小的一定好好学。」 楚夕抬头,这才看到门口的宋子文。 「你怎么来了?胳膊上的伤口好了吗?这里的味道不好,我们出去说吧。」 天气炎热,验尸房的味道浓郁。 俩人一路回到院子里。 宋子文:「吕家的茶馆被封,他们的位置很好,我想把他给盘下来,一个卖酒,一个卖胭脂。」 楚夕的酒铺被烧了,需要一个新的酒铺。 但是原来的院子是吕青青的,她不能再要了,不然,吕青青就没有地方住了。 她让人按照吕青青从前院子的样式修整好,打算还给她。 酒铺就要重新找了。 「好,我也正有此意,怎么,你是担心大人那里不给你办手续吗?我去找他。」 宋子文苦笑着摇头:「不是,我找你来,除了酒铺,还有别的事情。」 「什么事?」楚夕明眸眨了眨。 「是……」宋子文心跳漏了半拍,连忙把眼神挪开,收敛了情绪,「是关于去海边渔村收集珍珠的事情。」 珍珠,对了,楚夕的空间里就有珍珠,而且她已经找到资料,说珍珠可以养殖。 她的眼神瞬间就亮了:「你怎么收集珍珠,珍珠很贵重,要是我们能养海贝产珍珠,定然赚大钱。」 「而且除了珍珠,海边的海草,小鱼干,鲍鱼等海产品都可以赚钱。只是,渔民的船太小,去海里捞鱼不安全。你有什么办法吗?」 宋子文听着楚夕的想法,笑了笑:「宁州这边的渔民大概不会养珍珠,据我所知,南海边上的渔民会养珍珠,大梁有钱人家的珍珠,九成都来自南边。那边的海产品比较丰富,只是要想运到京城,是不可能的。」 楚夕立刻明白了宋子文的想法:「这边离京城,苏城等地比较近,若是在这个海里捕捞螃蟹,鱼虾,会赚钱,而且这个海域若是没有倭寇,很大很安静,养海贝产珍珠,也不是不可能的。」 宋子文点点头:「正是如此,你还是那么聪明,一点就透,怎么样?这么赚钱的生意,一起干吧?」 当然要一起干,不然,空间里又大又圆的珍珠卖给谁。 楚夕兴奋的整个人都发着光:「好,一起干,听说戚将军要组建船队,有他保护,这几年倭寇都不敢再来,我们趁机在海边赚钱。」 第206章 珍珠首饰 宋子文跟楚夕商量的差不多了,约定好后天去海边看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6页 楚夕刚准备回后院,迎面碰上了吕青青。 只见她一身素装,头戴一顶小白花,手上挎着竹篮,里面放了些祭品,正往外走。 「你这是去上坟?」 吕青青黑白分明的眼眸扫了楚夕一眼,点头:「今日是我爹的祭日。」 楚夕看着她柔弱的身躯,弱柳扶风,有些担心。 「让朦胧陪你去吧。」 出了后院门,吕青青抬眼就看到了宋子文。 明眸闪过一丝惊喜:「宋大哥……」 楚夕看看她,又看看宋子文,眨眨眼,她似乎看到了一些猫腻,却没吱声。 吕青青紧走两步,又喊了一声:「宋大哥,你今天有空吗?能不能请你陪我去一趟吕家村。」 宋子文多精明的人,只是扫了一眼,就知道吕青青的想法。 只是他并没有答应下来,而是慌乱的眼神扫过楚夕后,拒绝了。 「抱歉,我今天还有事,你请别人陪你吧。」 眼瞅着吕青青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楚夕有些不忍心。 「青青,要不我陪你去吧,宋公子,你也一起吧,正好,路上,咱们详细说说珍珠的事情。」 宋子文能拒绝吕青青,却对楚夕的要求,怎么都不忍心拒绝。 踌躇片刻,便点头答应了:「好吧。」 马车上的三个人,都不说话,楚夕感觉场面有些尴尬,左边坐着吕青青,她的眼神不停的往宋子文身上瞟。 右边坐着宋子文,低垂着头,摸索着衣角,心事重重。 「楚……盛夫人,刚才你说珍珠养殖,我粗粗算了一下,如果珍珠的产量上去了,价格势必会下来,如果我们把珍珠做成首饰,不但能提高价格,珍珠也不会降价。」 楚夕勐点头:「我也早就有了打算,正好我都写下来了,咱们一起商量一下。」 说着楚夕从怀里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着对珍珠养殖的规划。 「珍珠养殖成熟期,大概是两年,前两年必定是投资不赚钱的,但是等珍珠成熟后,我们可以把珍珠分成四等分。」 「一等优质珍珠,那种一颗颗比较饱满,颗粒圆润的,单独卖出,价格肯定好。」 「二等珍珠,就做成这样的首饰。」 楚夕也给画了图,珍珠做出来的首饰,很漂亮,大小都可以,只要圆润就行。 就连一旁的吕青青都称赞不已:「真好看,这一套首饰应该不便宜吧。」 楚夕点头:「看做工,只要能做出来,价格肯定不便宜。」 「还有三等珍珠,颗粒小,有些不是很饱满,可以加工一下,缝在衣服上,当扣子,装饰,这种成斤卖,价格会降一点,若是卖给成衣铺子,衣服价格会攀升,咱们就能多赚一点。」 「这最后等级的珍珠,颗粒小,也不是很饱满,磨成粉,弄成珍珠粉,放在胭脂里,光滑细腻,也可成药,珍珠粉有镇心安神、明目消翳的作用,能治疗失眠多梦。」 楚夕说完,宋子文就已经把珍珠做了安排了。 「成衣铺子,苏城宋家做的最好的,这个可以有销路,珍珠粉,你那个胭脂坊可以用,至于做成首饰,我觉得这是个最赚钱的买卖,只是需要好的手艺人,手艺人不好找。」 谁知宋子文的话音刚落,吕青青说道:「我可以试试。」 楚夕和宋子文都吃了一惊:「你会吗?」 吕青青点头:「我舅舅家就是做镶嵌手艺的,后来被招到京城宫里,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不过,小时候我经常在外婆家玩耍,见过舅舅镶嵌珍珠,会一点。」 在古代,做首饰的艺人分工很细,金银拉丝工艺,玉石雕刻工艺,镶嵌,铸造,雕刻,珐瑯,烤蓝等等,只要掌握了其中一门,就能赚钱,把技艺发扬光大。 只是这种手工技能,家族传承也是有讲究的,所以吕青青的娘不会,她舅舅会。 士农工商,制作首饰就是工,若是在皇宫里做,无论男女都是有品级的,有月钱有赏钱,据说月钱相当于京城三品大员俸禄。 楚夕和宋子文打算做珍珠的买卖,最难的一关,除了养殖珍珠,就是把珍珠卖出好的价格。 若只是卖珍珠,珍珠粉等等,利润太低,投资回报有点少,若是能做出工艺品来卖,利润很可观。 最主要的是,工匠地位不是很高,银子也可以商量,反正做出来后,做得越好越值钱。 楚夕原本是想撮合吕青青和宋子文,却没想到竟然有这么一个意外的收穫,真的是天上掉馅饼。 口说无凭,陪着吕青青拜祭过她父亲后,回到府上,楚夕就拿出空间里的几个珍珠,让吕青青试手。 一个大珍珠,几个小的,根据数量,楚夕打算做一个珍珠流苏,图纸画出来之后,吕青青点点头。 「可以做,但是我需要几样工具,等我这两天把工具准备齐全,定然给夫人做一个。」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大家都很忙。 盛凌云忙着查宁州各个地方倭寇的奸细和政务,梅林忙着安置小渔村的人。 小渔村腾出来之后,楚夕和宋子文去了海边,寻找能养殖珍珠的海域。 戚柏松让人打造战船,为此还专门写信邀请南边船队来帮忙。 虽然酒铺还没收拾好,可酒不能不酿,朦胧也忙着酿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7页 但是,这里有一个最大的bug。 空间里的东西,需要搬出来,无论是粮食,药材,水果,海产等等,无缘无故的出现,总是会让人怀疑。 为此,盛凌云想了个办法,来宁州之前,他便让东方游组建一个运输队,类似于现代的快递。 每个城池都有这么一个运输点,只要把地址写清楚,他们的人就可以把东西送到各个地方,也可以把各个地方的东西,送过来。 因此,空间里的粮食会根据京城铺子的需要,往外拿,然后再让人运到京城。 再加上京城盛凌云也买了良田,果园等,所以即便是有粮食和水果出现,京城的人以为是宁州这边送的,宁州这边以为是京城送的。 谁也没有对此产生过怀疑。 楚夕对空间里的东西管得不多,都是盛凌云在管,这个主意也是盛凌云早早就想到的。 不得不说,盛凌云这个古人还是相当智慧的。 吕青青的首饰终于做出来了,美轮美奂,楚夕拿到手里便爱不释手。 「夫人,为了报答夫人的救命之恩,这个手艺我可以教给夫人的人,不然等我成亲后,就不好再为夫人效力了。」 吕青青,要成亲…… 楚夕把这个重要的事情给忘了。 「青青啊,你知道盛大人的全名吗?」 第207章 盛家来人了 府衙的事情总也忙不完,盛凌云和楚夕俩人睡在一张床上,也能见不到面。 每天早上楚夕醒来,盛凌云已经走了。 每天晚上盛凌云回来时,楚夕已经睡着了。 盛凌云不忍心打扰她的清梦,俩人竟也好长时间没有说说话了。 这一日,楚夕正在屋子里画珍珠首饰的款式,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嘈杂声。 起身一看,盛凌云被胡三刀背回来了。 「这是怎么了?」楚夕忙起来把盛凌云给扶过来。 胡三刀一脸愧疚,一个大男人差点哭出来:「大人的马惊了,我们没有拉住,大人从马上摔下来了。」 「啊,怎么会这样?让我瞧瞧。」楚夕有些心疼。 把盛凌云平放在软榻上,她用手在盛凌云的腿上捏了一下。 盛凌云苍白着脸,冷汗直冒,看着楚夕的眼睛却带着笑:「没事,不是很疼,你别担心。」 楚夕皱眉:「还好不是骨折,不然要养上一年半载的,只是骨裂,我给你上药吧。」 朦胧看到盛凌云受伤,气得掐了胡三刀一把:「你是怎么照顾大人的,好好的马怎么会受惊。」 胡三刀也很冤枉:「我们从乡下回来的路上,正好遇到一条大蟒蛇,那马就受惊了,蛇也跑了。」 按理说盛凌云也经常有过类似的情况,平常根本不会从马上掉下来,只是最近一段时间,他太累了。 心思繁多,没有注意,一个不小心就被摔下马去了。 楚夕挥挥手:「没什么大事,你们都回去吧,这里有我呢,朦胧,去烧点热水,给大人洗簌吧。」 关上房门,屋子里就剩他们俩人,楚夕把灵泉给拿了出来。 再次拉住盛凌云的腿,只见他疼的喊了起来:「疼。」 楚夕娇嗔的瞪了他一眼:「能不疼吗?骨头都折了,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是不是太累了,骑马的时候睡着了。」 楚夕让盛凌云先喝了一杯灵泉,养养精神,等朦胧把热水提过来,灵泉倒入洗澡水,让盛凌云泡了半个时辰,他的腿才慢慢的恢復过来。 「好点了吗?」楚夕在屏风外面问道。 盛凌云看着屏风上,楚夕的倩影,嘴角微翘。 做了夫妻这么久了,她看到他的身子还是会害羞,脸红。 可他偏偏就喜欢看她脸红的样子。 轻轻『嗯』了一声:「看着是好了,骨头还是有点疼。」 楚夕试探着问了一句:「要不然,我扶你……」 话音刚落,盛凌云话头已经接上了:「谢夫人。」 楚夕从屏风上把盛凌云的里衣给拿了下来,刚拐进里间,就听到「哗啦」一声,盛凌云已经从澡盆里站了起来。 不敢看,什么也不敢看,楚夕的脸红了。 「哎呦。」皂角的香气夹杂着水气扑洒向楚夕,本能的楚夕伸手接住了他。 盛凌云趴在楚夕的肩上,得逞的笑了:「腿疼。」 楚夕闭着眼睛,羞红着脸,摩挲着把衣服给盛凌云披上。 「腿疼我扶你,你脱那么干净做什么……」 盛凌云才不管那么多,捏着楚夕的脸,把她给板正过来。 轻笑一声:「省得一会儿脱了……」 温柔的嘴唇吻在他朝思暮想的樱唇上。 楚夕都服了他了,这时候身上的伤都忘了。 「你要是不疼的话,就自己走吧,我衣服都被你弄湿了。」 盛凌云搂着她的纤腰不肯放人:「疼的,不过要是做些转移注意力的事,就不那么疼了……要不,今晚你在上面……」 灵泉的作用还是大的,即便是骨折,也能很快痊癒。 楚夕也是被折腾的精疲力倦,才明白,盛凌云是哄她。 「你可真行,累了不说好好休息,还能折腾。」 盛凌云搂着楚夕,让她趴在自己身上,尽管天很热,可楚夕身上凉凉的,简直不要太舒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8页 长长的嘆口气:「好久没有这么搂着你了……」 自从收拾了吕家村的人,盛凌云一直在善后,他可不希望楚夕再被人掳走。 那天看到楚夕手上拿着匕首,匕首上还带着血,脑子都木了,心慌的不行,自己做了什么,根本不知道。 当他把楚夕搂在怀里的时候,心才跟着落下来。 如今又把喜欢的人搂上了,心里满噹噹的都写着两个字『踏实』。 楚夕犹豫着,还是把吕青青的事情说了出来:「青青的父亲给她定的亲事,是你,你打算怎么办?」 盛凌云此时已经困意袭来:「谁定的,她找谁去。」 楚夕:「不是说那个人是你叔父么?」 盛凌云:「那就把我叔父找来,当面对质,反正这门亲事,谁爱认谁认,我是不认。」 楚夕哼哼了两声:「人家姑娘长得俊美,我看你是巴不得立刻娶回家吧。」 盛凌云不轻不重的捏了一下楚夕的腰,翻身覆上:「我看你还有劲儿,不如就做点别的吧。」 楚夕一觉睡到了大中午,醒来的时候,是被朦胧给晃醒的。 「夫人,夫人,快醒醒,盛家来人了,老夫人也来了。」 楚夕浑身疲乏,嘤咛一声翻了个身子,睁开眼,阳光洒向窗棱,照得她眼睛疼。 「谁来了?」脑子一时转不过来。 朦胧把楚夕的衣裳都拿了过来:「盛家的人,还有老夫人,大人已经去前院了。」 老夫人是指盛夫人,她应该在京城,怎么会突然来到宁州。 盛家的人?盛家哪来的人? 楚夕收拾停当来到前院,人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有陌生的声音。 「凌云,说到底你姓盛,即便是当初你父亲执意要离开,你身上流着的,也是盛家的血脉。」 「我今日前来,是想让你回去,认祖归宗的。」 盛凌云声音凉薄清冷:「我不敢违背父亲之命,父亲尚且未回宗族,凌云也不回。」 「你父亲定然是要回的,只是……三娘……」 盛夫人沉着脸:「夫君生前未曾想过认祖归宗,妾身也不回。」 一家人,没有一个愿意回盛家,当年盛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盛家人如今又来找盛凌云,认祖归宗,不过是因为盛凌云当了官,有出息罢了。 「放肆,三娘,你是越发的煳涂了,你是走了,你忘了你的兄长和亲人了吗?只要你回来,盛家不会亏待你,你跟心慈平起平坐便是。」 盛夫人冷哼一声:「她答应了吗?」 盛家的事情,楚夕知道的不多,可如今看来,当年似乎有很多隐情。 「她敢不答应吗?这么多年来,没有给盛家生下一儿半女,怎么有脸活着。」这个声音尖酸刻薄,听着都难受。 第208章 地窖里的尸骨 楚夕刚准备进去,被这个刻薄的声音给拦住了。 她掀起门帘的缝隙,看到大厅里坐满了她不认识的人。 声音沉稳的,是一位花白头髮的老太太,体态消瘦,满脸皱纹,按理说盛家是苏城富户,可她穿的却是十多年的款式。 老太太沉着脸坐在主座上,盛夫人坐在她的左下首,盛凌云则挨着盛夫人坐着。 盛夫人的对面,坐着两个妇人,一个穿着华丽,头上和手上戴满了首饰,看上去很年轻,眼袋有点大,掩饰不住的憔悴,嘴巴下撇,面相刻薄。 与盛凌云对面的也是一个妇人,身材消瘦,面容寡淡,衣服款式也是有些老旧,身上收拾不多,满头乌髮只用一根桃花金簪别着。 她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低垂着眼帘,一副超然世外的脱俗。 楚夕对这些人除了盛夫人,都不认识,只看到了伺候盛夫人的丫鬟婉婉。 婉婉跟着盛夫人一起来了,无意间看到了楚夕,沖她眨眨眼。 端起盛夫人手边的茶杯,转身离开,来到了门口,拉着楚夕的手腕,把她给带走了。 「夫人可别进去了,他们家的事,连大人都搞不定,夫人还是回屋歇着吧。」 朦胧接过婉婉的茶,递给了一旁的丫鬟:「你去,给他们把茶都添上,顺便听听他们都说了什么,再回来回禀夫人。」 丫鬟机灵,端着茶杯走了。 婉婉和楚夕来到了后院,才娓娓道出盛家的事情来。 「那位年纪大的,是大人的祖母,亲祖母,生下两个儿子,大人的父亲和他叔父。」 「那位穿的花哨的,是盛家正房的一位夫人,跟老夫人是妯娌。而那位神情淡漠的夫人……」 婉婉卖了个关子,看向楚夕:「夫人可知她是谁?」 楚夕被气笑:「你要说就说,我又没有去过盛家,怎知她是谁?」 朦胧猜测道:「难不成是大人的婶子?」 婉婉撇着嘴摇摇头:「不是,是咱们老爷的正妻……」 「啊?」这关系看起来有些复杂,楚夕的脑袋有些纠缠不清了。 朦胧也有些不可思议:「什么意思,她要是老爷的正妻,那老夫人呢?」 楚夕心里隐隐有种不太好的感觉:「聘者为妻,奔者为妾,公爹和婆婆该不会是私奔的吧?」 婉婉眼睛闪了闪:「还是夫人聪明,来的路上,老夫人说她就是和老爷在他成亲的那晚私奔出来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9页 楚夕大吃一惊:「啊,这……」 真够刺激的,她怎么也没想到,上一代人还有如此勇气,八卦让她支棱着耳朵,丝毫没有注意盛凌云回来了。 「婆婆还说了什么?她在京城好好的,怎么就被盛家人接过来了?要真的回盛家,身份可就尴尬了。」 「身份尴尬就不回去……你不要担心娘了,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 盛凌云被胡三刀扶着进了屋子,婉婉和朦胧吓得赶紧跪下。 楚夕噘着嘴,娇嗔的坐在软榻上,给盛凌云倒了杯水喝。 盛凌云沉着声叮嘱:「朦胧,婉婉,你们去安排他们住下吧,夫人就安顿在内院,盛家的,安排在前院的客房吧。」 朦胧和婉婉赶紧各自去忙各自的事情了。 盛凌云身心略显疲惫,手支着额头,眉头紧蹙。 楚夕看着有些心酸:「盛家让你回去,你也可以不回去,拒绝他们不就行了,怎么感觉你这么为难呢?」 既然当初盛凌云的父亲能离开盛家,如今的盛家也不是非回不可的。 谁知盛凌云却摇摇头:「她们不是非得让我认祖归宗,而是……」 盛凌云的话没有说完,抬眼看了看楚夕。 忽而转移了话题:「我记得当初找到郡主夫君的尸体时,你说只要是亲人之间的血液是一样的,若是想辨认尸骨,可以滴血认骨。」 楚夕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但是理论根据是有的。 「是的,亲人之间血型相似度很高,滴血认骨在医学上也是有一定根据的,比方说兄弟之间,父子之间,血型是一样的,但必须是直系。」 盛凌云想了想说:「我和我叔父的血型应该也是一样的吧。」 楚夕仔细斟酌了一下,还是点点头。 「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其实是你叔父的孩子?还是说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楚夕瞬间脑补了一场大戏。 主角是盛凌云的父亲和她叔叔,与盛夫人之间的情深,盛凌云有可能不是盛夫人的亲生儿子,有什么隐情等等。 就在楚夕等着盛凌云的八卦时。 盛凌云嘆了口气:「还记得从地窖里挖出来的尸骨吗?」 楚夕点点头:「记得,你不是把消息散发出去,若是有人知道尸骨的消息,让来衙门报案。」 只是这都过去两个月了,还没有人来认领。 盛凌云仰望天空,幽幽的嘆了口气:「她们今天来的目的,其一便是认领尸骸。」 楚夕一下子从软塌上惊跳起来:「你说什么?地窖的尸骨……」 盛凌云重重的嘆口气:「人生前有很多伤疤,能在尸骨中体现,我记得这是你说的,所以在那个尸骨中,找到一些特点。」 楚夕再次点头,骨头很相似,可人的成长并不同,就算是人死了很久,尸骨都成白色,只要能通过尸骨上的痕迹,也能查到死者是谁。 在古代,方法很难,有蒸骨,煮骨等手段用来辨认尸骨。 地窖里的那具尸骨挖出来之后,楚夕也採用了各种方法,让尸骨显露特徵。 比方说嵴骨有被鞭笞的痕迹,小时候摔断骨头又长好的痕迹,还有一些行为习惯,会让右手的某个手指比其他手指长一点。 根据这些特点,盛凌云寻找尸骸的主人,盛家来人了。 他们家的失踪人口就是盛凌云的叔叔,失踪了八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如今他们说的一切特点都相似,可最终要确定的,便是盛凌云的血。 亲叔侄,血型相同,一旦验证成功,便说明地窖里的尸骸就是盛凌云的叔叔的。 这位从未谋面的亲人,没想到,再见面,竟然是永别。 盛凌云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在楚夕的震惊中,盛夫人进来了。 「楚夕,听说尸骨是你辨认的,你能带我去看看吗?」 楚夕进展的咽了口吐沫,看向盛凌云。 盛夫人拉着楚夕的手,眼泪流了下来:「实不相瞒,从前我是你公爹的丫鬟,七八岁被卖到盛家,伺候你公公,也跟他叔父相熟。」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了解他叔父,除了他祖母便是我了。」 第209章 番外盛夫人 盛夫人其实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本姓赵,被卖入盛家的时候,成为盛凌云父亲盛远冰的丫鬟,被赐名白凝。 「我永远记得那个冬天,那一年我十岁,下第一场冬雪的时候,来到了盛家。」 盛家一下子买了四十几个丫鬟,让主子们挑选,白凝长的又瘦又小,从盛家的嫡枝一路往下挑,轮到了盛远冰这边,已经没得选了。 只剩下她和另外一个跟她一样瘦小的女子。 盛远冰的母亲安氏,也就是盛凌云的祖母,那位头髮花白的老妇人,彼时还是盛家的夫人。 一看到她们两个,气得脸色煞白,却也不敢吱声。 「挑剩下的还有得挑吗?不过是欺负我们孤儿寡母,苟延残喘罢了。」 送丫鬟来的嬷嬷懒得理她,扭头走了。 「一个不起眼的庶子,能在盛家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的,是老妇人仁慈,别的庶子都分了家,她没男人留在了府中。」 「整天白吃白喝的,竟然还不知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0页 安氏的脸色更白了,可为了儿子们,她只能忍了。 满腔的怒气没有地方发泄,新来的两个丫鬟,成了她发泄的对象。 「你们两个,院子里跪着去,什么时候我让你们起来了,你们再起来。」 白凝和另一个丫鬟,大吃一惊,她们刚来,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怎么就被罚跪了。 白凝梗着脖子道:「夫人,奴婢没错。」 『啪』的一巴掌,安氏甩开手,恶狠狠的瞪着白凝:「盛家的人就算都死光了,也轮不到你来欺负我们。」 待安氏还要打她,一个温润的声音传来。 「母亲,仔细伤了手,这丫鬟不如放我屋子里调教吧。」 这是白凝第一次见盛远冰,个子瘦长,相貌平平,眼神温和,只是扫了白凝一眼,仿佛就能让人平静下来。 这便是她以后要伺候的主人。 白凝被盛远冰领回房间后,以为还会继续受罚,却没想到,盛远冰用手帕包了包雪回来,敷在她的脸上。 「很疼吧,冰一冰明天就好了。你别怪她,母亲也很难。」 只是一句话,白凝委屈的泪水,点点滴滴的落下。 知道安氏不好相处,白凝尽量表现的很乖巧,陪着盛远冰读书,照顾着盛远冰的生活。 盛远冰的弟弟盛远寒却没有他哥哥那么懂事了。 九岁的孩子,狗也嫌,每天除了惹事,就是惹事…… 白凝被盛远冰挑走了,跟她一起来的丫鬟,自然就成了盛远寒的丫鬟,被赐名绿玉。 谁知第二天,差点被连累致死。 盛家虽然是商家,家里的孩子都是要读书识字的,他们家的私塾教的不是四书五经,而是一些做买卖的技巧。 盛家的孩子都要上私塾。 盛远冰和盛远寒也不例外。 一大早的,白凝和绿玉都要陪着两位公子去学堂。 去学堂的路上,遇到了盛家嫡枝的孩子。 「哟,这不是我们家的乞丐么,吃饭了么,爷赏你口包子吃。」 自古嫡庶虽然有别,但是在大户人家那里,孩子的教育是一样的,只要住在盛家,都要受到教育。 以致于盛远寒也从未觉得,自己身份低贱。 本身又是炮仗脾气,上去就跟那嘴贱的孩子扭打在一起。 孩子们打架,无论是乡下还是有钱人,都是一样的。 白凝一看,上前一把抱住了嘴贱孩子的胳膊,大声的劝道:「别打了,别打了。」 那孩子身边的丫鬟,也束缚住那孩子的手,扯着嗓子喊:「公子消消气,犯不着跟他一般见识,若是被老夫人知道了,又该挨罚了。」 因为那孩子手脚被束缚,盛远寒第一次在打架中沾了光,把那孩子打的是鼻青脸肿的。 一直等夫子来了,才把他们给分开。 盛远寒没有被罚,跟着的丫鬟绿玉,还有嘴贱公子的丫鬟,俩人都被罚了。 公子们上着课,绿玉和那丫鬟打扫着读书的院子。 那丫鬟气不过,趁机把绿玉推到了湖里,要不是白凝发现的早,绿玉差点就被淹死了。 只要主子不出事,丫鬟们死活盛夫人他们是不管的。 看着差点出了人命,盛远冰也很生气,忍不住责备弟弟。 「你看你干的好事,自己受罚也就罢了,怎么还能连累别人。」 盛远寒挠挠头,很不服气,不但没有安慰绿玉,还骂道:「你可真笨,她推你,你直接拽着她,要入水一起入水,都是丫鬟,你怕她作甚。」 「哥,我觉得你身边丫鬟挺机灵的,今天打架,她抱住老三的胳膊,我痛痛快快打了他好几拳那。」 白凝被夸,有些不好意思:「在我们乡下,这叫拉偏架,就是俩家人打架,不能拉自己人,要拉对方,这样打架才能沾光。」 只是要说打赢,打架自然是谁挨得拳头少,谁赢。 盛远冰却摇摇头:「不换,成了你的丫鬟,就要替你受罚,那可不行。」 绿玉本来就难过,一想到以后的日子,要天天受罚,委屈的哭了。 越发遭盛远寒嫌弃了:「你就知道哭,但凡你也学会拉偏架,咱们只会打赢,不会打输。」 可是他忘了,输赢,丫鬟都要受罚。 白凝看不过去了,护住绿玉:「公子可不能怪她,她只是家里穷,并没有受过欺负,自然不知道小孩子也有坏人。」 「若是公子嫌弃,不如就让绿玉待家里吧,以后奴婢伺候两位公子便是。」 自此,绿玉吓得再也不敢陪盛远寒去学堂。 白凝每天早上拎着兄弟俩的食盒和笔墨纸砚,送他们去学堂。 可真正让盛家兄弟,把白凝当自己人,还是因为那件事…… 盛远冰喜欢读书,自身也很努力,夫子很喜欢,因为被夫子关照着,他在学堂倒是没有受到欺负。 盛远寒年纪小,报復心也重,经常被盛家老三欺凌,然后他再报復回去。 盛家老三没安稳几天,又开始找盛远寒的事了。 那天下着雪,学堂一下课,盛老三就来到了盛远寒的面前。 「后花园,就你我二人,今天谁要是打输了,以后就改口称爷。」 盛远寒自然是不服气,当场便答应下来。 回到家里之后,盛远寒吃了饭,就在屋子里活动筋骨,准备应战,不过,这次约架的事,谁都没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1页 连白凝和盛远冰也不知道。 盛远寒走了,绿玉心里直打鼓,悄默默的去找白凝了。 「二公子出去了,我见他拿了一把这么长的菜刀,不会有事吧。」 第210章 情不知所起 小孩子打架归打架,动真格的很少。 白凝听说盛远寒带着一把刀出去了,心里咯噔了一下。 「好,你别着急,我出去看看。」 白凝紧跟着盛远寒也出去了。 后花园,俩孩子约架,本以为是一对一,没想到盛老三还叫了两个护院,把盛远寒暴打了一顿。 盛远寒被打的口吐鲜血,躺在了雪地上。 俩个护院打完,怕被罚,就跑了,留下盛老三在盛远寒面前嘚瑟。 「跟我斗,你斗得过吗?吃我们家的,穿我们家的,也就算了,你瞅瞅家里的护院,丫鬟,也是我们家的……」 就在盛老三即将离开的时候,盛远寒怒从胆边起,一下子就把盛老三给扑倒了,打架的地方离湖边不远。 盛远寒咬着牙,抱着盛老三一起滚到了湖里。 白凝惊唿一声,暗道不好,赶紧跳入水里去救人。 可是掉水里两个人,她只有一个,而且此时此刻她也不能喊,白凝找到盛远寒,先把他给救出去了。 等想回头去捞盛老三,却不知人沉到那里去了。 这可是冬天呀,冰冷刺骨,白凝咬着牙,把盛远寒连拖带拽的弄回了家里,双双病倒了。 盛远寒挨了打,受了冻,发着高热,要不是安氏当了最喜欢的首饰,请了名医来,人差一点没救活。 倒是白凝,只是烧了一晚上,第二天就没事了。 盛远冰知道她生病,也没让她跟着,自己去了学堂,到了午时,他铁青着脸回来质问白凝。 「老三死了,被人从湖里捞上来的,跟你们有关系吗?」 昨天晚上,俩人浑身湿漉漉的从外面回来,安氏没有发现,盛远冰却是知道的。 绿玉守了盛远寒一晚上,盛远冰守了白凝一晚上。 盛远寒高热昏迷不醒,白凝吞吞吐吐的把盛老三约架,然后又被盛远寒拖着下水的事情说了。 白凝不忍心再让盛远寒受罚:「公子,这件事本就是三公子不对,他死有余辜,只是二公子他……」 盛远冰幽深的眼神看向白凝:「俩人一起掉水里,你只救了远寒一个人?」 白凝心急道:「我是想救三公子,可我没力气了,水又那么冷……」 盛远冰闭上了眼睛,说出了沉痛的事实:「你救不了人,为什么不喊人,其实你骨子里是想着干脆让他死了算了,对吗?」 白凝想辨别,却见盛远冰挥挥手:「别解释,就算你不是这么想的,他们也是这么以为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白凝定然会被盛家的人打死。 盛远冰在屋子里思考了半晌,终于下定了主意:「这件事交给我处理吧,记住,你和远寒从来没有出去过,你们昨天回来就病了,无论谁问你什么,都说不知道。」 白凝不知道盛远冰要做什么,恍惚中点点头。 接着又听盛远冰道:「你去守着远寒,等他一醒来,就告诉他,让他什么也别说,还有绿玉,明白吗,你们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别说。」 白凝按照盛远冰的吩咐,去照顾盛远寒了。 外面的事情,她也不知道。 但是很神奇的事,这件事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过去了。 盛老三的死,大家都以为是个意外,只是一个意外,孩子喜欢玩雪儿,一不小心掉水里了,身边也没个侍卫和丫鬟,怎么不是意外。 只是他身边的丫鬟被打一顿,发卖了。 等盛远寒死了,这件事成了三个人的秘密。 可是,他们瞒过了所有人,却没有瞒过安氏。 盛远寒病好了之后,安氏去他的房间里,质问这件事,盛远寒还是实话实话了。 安氏又气又急,拿着竹条又把盛远寒打一顿,盛远寒尸骨上的伤寒,就是这个时候留下的,虽然很浅,却也能看出来。 从那以后,盛远寒老实了一段日子。 转眼过了三年,春天,有钱人家的子弟会组织踏青,狩猎。 盛远寒一身骑装风风火火出现在盛远冰的书房。 「哥,他们打算明天去狩猎,你去不去?」 春季科举,盛远冰打算考童生,拒绝了:「不去,还有半个月就要考试了,我觉得我肯定能考过。」 盛远寒不依:「只玩一天,又不耽误你考试,再说我们家是商人,只怕官府不会让你参加科举的。」 盛远冰却摇摇头:「比起经商,我还是喜欢读书,我打听过了,咱们虽然住在盛家,可咱们没有商铺,也没有经商,是可以参加科举的。」 「你也好好读书,等将来考中进士,去京城谋个一官半职的,并不耽误经商。」 盛远冰的想法是对的,商人不让参加科举,可没有说当官的不让经商。 虽然盛家有钱,可他们也得巴结当地的官员。 白凝在一旁听到了,看到最近盛远冰熬的眼圈都青了也劝道:「公子就去吧,权当散散心,古人不是说过一张一弛才是读书之道,公子莫要崩得太紧了。」 别人的话,盛远冰可能不听,白凝的话,他还是愿意听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2页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不觉,盛远冰已经对聪慧的白凝暗生情愫,而不自知。 天气晴朗,盛远寒和盛远冰带着白凝和绿玉,一起到了狩猎场。 也是在这里,白凝第一次见那个姑娘。 孙心慈所在的孙家,也是苏城的一家商户,不同的是,她是嫡次女,她喜欢读书人,不喜欢商人,一眼就相中了温润儒雅的盛远冰。 孙心慈会骑马,会狩猎,跟着他们一起进了山。 只是再出来的时候,听说盛远寒为了救她,把腿给摔断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盛远寒腿上绑着木头在家里呆了三个月。 期间,孙心慈没少来看他,也不知道是看盛远寒,还是看盛远冰。 彼时的盛远冰心思,都放在了考童生的事情上。 盛远冰考中了童生,接下来,他就要考秀才了。 只是还没等他高兴的劲儿缓过来,他被人告发了,说他住在盛家,是商人,商人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 白凝记得,那三天,盛远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没有出来。 等盛远冰从房间里出来,直挺挺的跪在了安氏面前。 「娘,我想离开盛家,我们搬出去吧,去乡下,买两亩地,种点粮食,我和小寒养活你,无论如何,我绝对不会饿着娘的。」 安氏却不同意:「离开盛家,你连赚钱的门路都没,别说养活娘了,连你自己都得饿死,别考科举了,没什么用,不如学会做生意实在。」 第211章 往日旧情 安氏竟然不同意,而且还撮合盛远冰娶孙心慈。 其实,白凝是理解了安氏,也理解了盛远冰。 安氏很难,因为她是个寡妇,丈夫跟着盛家人外出做生意,遇到劫匪被杀,只剩下两个儿子,盛远冰十二岁,弟弟盛远寒九岁。 如果男人不出意外,他们会得到盛家的一笔银子,在外面买个院子,做个生意,养家餬口。 虽然不会像盛家嫡枝那样有钱,可也是有吃有喝,幸福小康。 但是,这一切随着男人的死,都没了。 安氏成了寡妇,盛家按照祖宗规矩得照顾他们母子。 若是离开盛家,她一个寡妇带着俩孩子,无依无靠的,心里慌得很,所以,说什么她都不愿意离开盛家。 不离开盛家,盛远冰是盛家人,是商人,商人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的。 可是盛远冰也不是真正的盛家人,如果当初被分家出来,他可以选择做农民,而不是商人。 士农工商,农人是良民是可以考科举的。 盛家其他庶子也不是没有人参加科举。 只是因为他们在盛家住着,便失去了考科举的资格,可以说对盛远冰很不公平。 安氏的想法是让盛远冰娶孙心慈,然后,跟着盛家做生意,背靠大树好乘凉,一辈子安安稳稳的,也挺好。 只是安氏怎么也没想到,盛远冰成亲的当日,会逃婚。 白凝此时并不知,盛远冰心里真正喜欢的人是她,彼时她很自卑,自己只是一个丫鬟,怎么能高攀主人。 得知盛远冰早就策划好了,她也只能匆匆收拾一下东西,坐着马车跟盛远冰离开苏城,去往京都。 回忆到这里,楚夕和盛凌云对上辈人的恩怨都很唏嘘。 盛凌云:「记忆中父亲对母亲很好,相濡以沫,在京城求学期间,虽然家中并不宽裕,可是一家人在一起很是温馨。」 也许是那段生活的经歷,让盛凌云也产生了考科举,入仕为民的想法。 不知道为什么,楚夕更关心与盛远冰成亲的女子。 楚夕问:「所以,现在的那位盛夫人,公爹其实跟她一天夫妻都没做过,也难为她竟然守了这么多年。她为什么不和离,离开盛家呢?」 盛凌云也有此疑问,双双看向盛夫人赵氏白凝。 赵氏幽幽的嘆口气:「我们第一年在京城的时候,因为有一些积蓄,租个房子,我给人家洗衣裳赚银子,你父亲一边读书,一边找了个抄书的营生。」 「只是彼时我们虽然以夫妻相称,和并未拜堂成亲,你父亲是一个很守礼节的人,他也是想跟孙氏和离后,再正大光明的娶我。」 于是,他们在京城生活了一年多,盛远冰才给弟弟盛远寒写了封信,结果盛远寒没有回信就找来了。 盛远寒终究没有违抗安氏的命令,去盛家的嫡枝那边找了个活干,这一趟来京城,其实是跟着盛家的货物一起送到京城来的。 一见到哥哥,盛远寒就很生气,说他不该逃婚,这样让孙氏很尴尬。 可是得知盛远冰喜欢的人是白凝,盛远寒也气不起来,留下一些银子,让他们好好过日子。 盛远寒回到苏城,把盛远冰要和离的消息传过来时,孙心慈是愿意的,安氏不同意。 和离的事情就这样,又搁浅了。 但是,盛远寒为了让盛远冰能参加科举考试,给他弄了一个假身份,早些年从盛家分家的庶子,如今回乡务农,成了乡下人。 盛远冰用新的身份,重新参加科举考试,考中了童生,秀才。 他又用新的身份,与白凝成亲,生下了盛凌云和盛凌风两个孩子。 就在盛远冰继续参加举人的考试时,他在京城的老师,出事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3页 盛远冰在京城上的学院,里面一个最器重他的老师,在那一年科举考试中舞弊,被查。 那一年进士科举重新考试,那个老师门下的学生却一律剥夺考试资格,盛远冰虽然不是去考进士,却也受到了波及。 没办法,他只能带着妻子和孩子们回到苏城,本想等几年,风波过去之后,再参加科举。 时也命也,回去的路上,遇到了遭遇水灾的难民。 盛远冰感染了痢疾,一病不起,白凝当时带着俩孩子,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恰好就在楚家庄附近,恰好遇到了楚夕的父亲。 以后的事情就不用说了。 楚夕和盛凌云都知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盛凌云悄悄的握住了楚夕的手。 有道是千里姻缘一线牵,这缘分还真曲折。 盛凌云又说:「小的时候,叔父几乎每到科举的时候,都来家里,只是后来,就不见他来了。」 原来是出了事故。 赵氏白凝幽幽的嘆口气:「你祖母其实心里希望那具尸体不是你叔父的。所以才差人喊我过来一起辨认。」 盛凌云也幽幽的嘆口气:「我也不希望是叔父的,可这么多年,叔叔再也没有露面。」 楚夕不解的问:「你叔父没有成亲吗?他这样东奔西走的,他妻子和孩子一定很惦记他,为什么他们没有来,反而让娘千里迢迢从京城赶来呢?」 赵氏白凝轻轻的摇头:「没有,他一直都不肯成亲,后来还说等凌云长大了,就把他过继给他,给他叔父养老送终。」 也就不难解释,盛远寒碰到吕青青的父亲,会有定亲的事情了。 如果盛远寒把定亲的消息带给盛凌云,指不定就没有楚夕和盛凌云的婚约了。 有时候事情就是如此,阴差阳错的。 赶了几天的路,赵氏也累了,楚夕把她安顿在隔壁的院子里。 赵氏眼睛一直盯着楚夕的肚子:「楚夕,你跟凌云成亲都两三年了吧,怎么还不见你怀孕呢?你可以抓紧呀。」 楚夕摸了摸自己的肚皮,她自己的身体没有问题,很健康,盛凌云那边,应该也没有问题。 不过,书里他似乎也没有子嗣。 只是他们每天都喝灵泉,就算是有问题,也给调理好了。 为什么她还没有身孕呢? 这件事,她也不知道。 接下来赵氏的一句话,让楚夕隐隐有些担忧。 「楚夕,若是三年头上,你再没有身孕,不妨给凌云纳个妾吧。」 楚夕收拾房间的手顿了一下,忽然,有种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她是个现代人,现代人如果没有孩子,大不了丁克。 可她现在是在古代,古代人口少,传宗接代的观念十分严重。 要是她真的生不出孩子,纳妾?不如和离。 第212章 尸骨确认 盛凌云发现楚夕从盛夫人的院子回来,脸色就不很好。 问了几句,楚夕却不愿意回答。 睡觉的时候,盛凌云想搂着楚夕,却被楚夕推得远远的。 「热死了,你的腿还有伤,消停点吧。」 盛凌云有些纳闷:「楚夕,你是不是有心事?」 楚夕不愿意说话,闭上眼睛去空间里整理东西。 空间里的粮食,药材,水果又可以升级了。 升级过后,建一个加工厂,竟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直接产出成品。 比方说一只鸡进去,就可以出烧鸡,烤鸡,炸鸡等等。 水果进去,就可以出果子酒,果脯,果泥,水果罐头等等。 楚夕惊喜的发现,虽然升级需要一些银子,加工厂建好之后,现实中的加工厂就可以不需要了。 她只需要把成品拿出来卖就行了。 于是,她升级了空间,建造了加工厂,又加盖了一个仓库。 她点亮了珍珠,加工厂里出现一根珍珠簪子,非常好看。 楚夕拿在手里,爱不释手。 「原来还可以这样?」不知什么时候,盛凌云也进来了。 看着忙忙碌碌的楚夕,他也没打扰,一直等楚夕忙完,他才来到她的身旁。 楚夕虽然心里有气,却不针对盛凌云。 就事论事,一起发觉空间的用处。 「真是个好东西,戒指是你家的,你说你母亲为什么不知道这个用处呢?」 盛凌云摸着下巴道:「戒指虽然是我娘的,是我父亲给她的,这不是盛家的东西,印象中是父亲帮助了一个逃难的人,那个人给他的。」 逃难的人?守着一个空间?还真是一切都看缘分。 「不过,有了这个空间,咱们以后不愁吃不愁穿,安安稳稳的倒是真的了。」 在空间里,盛凌云不用装瘸子,伸手把楚夕搂在了怀里。 「今天你到底怎么了?我们不是说过,有事一起商量,绝不隐瞒彼此么。」 楚夕抿抿嘴,把盛夫人的话转给了盛凌云。 「看来,明年我要是生不出孩子,就真的要给你纳妾了。」 盛凌云挑眉:「那我们就努努力。」 说着他捧着楚夕的脸,狠狠的亲了一口。 楚夕再次把他给推开:「可要是真的呢?我真生不出孩子怎么办呢?」 盛凌云看楚夕认真的眼睛,轻声一笑,也严肃起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4页 「无论你能不能生,都不重要,我盛凌云这辈子只有你一个女人,足够了。上辈子,让你跟着我赔了一生,这辈子换我来陪你。」 楚夕听完,更加不好了。 她是穿越的,不是原主,而真正陪伴盛凌云的是原主。 如此说来,她李代桃僵,岂不是对原主来说,很不公平,对盛凌云来说也算是欺骗和隐瞒。 这下好了,怀孕的问题还没弄清楚,替身文学又来了。 楚夕越发感觉疲惫,感觉头痛了。 这一夜睡的很不安稳,第二天,盛家的人要去认骨了。 楚夕扶着赵氏白凝,她的手紧紧的抓住楚夕的胳膊,恨不得掐出血来,楚夕咬紧牙,硬是没吭声。 孙心慈也搀住了安氏,俩人心情一个比一个忐忑,楚夕发现孙心慈的手筋都冒出来了,安氏的胳膊应该也很疼吧,但是她似乎没有注意到,因为她的胳膊一直在抖。 可以说,她整个人都在抖。 只有那位穿着花哨,算是孙心慈妯娌的秦氏,咋咋唿唿的。 人还没有进验尸房,就开始捂着眼睛哭了起来。 泪水没有流出来,眼睛倒是被她揉的通红,好像一群人里,她最难过一样。 「老六呀,你怎么就没了,你祖母还在家里惦记着你那。」 赵氏白凝脸沉了沉,闪过一丝冷意,推了楚夕一眼:「你指给我看。」 楚夕看了一眼盛凌云,只见他点点头,一旁的仵作则已经用白布把白骨给盖上了。 楚夕上前哗的一下把白布给揭开了。 对于楚夕而言,白骨她见多了,而且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的。 但是,对于连鸡都没杀过的盛家女人来说,冲击力不要太强。 白布一掀开,森白的骨头露了出来,排列整齐的人骨,晃得她们心慌慌。 「啊……」差点摔倒的赵氏白凝被盛凌云一把拉住。 孙心慈和安氏也都倒吸一口冷气,朦胧和婉婉一左一右扶着她们。 楚夕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们一眼,迅速的把伤口指给他们看。 「死者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死亡时间是八年,死者死因初步怀疑是颅骨损伤,就是有人用重械击打他的头部,造成死亡。」 「现在可以判断的是他腿上有旧伤,嵴柱上有旧伤,还有前胸肋骨有旧伤。」 「腿上和嵴柱上的伤,这些娘都讲过,是死者小时候造成的,一个是被打的狠了,一个是骑马摔断了腿。」 「目前看来都符合盛远寒的身体特徵,还有前胸肋骨的伤,目前还没有弄清楚。」 楚夕说完,看向盛家的女人们,安氏已经难过的不能自已,泪水决堤一样,止不住的流,长开的嘴半天也合不上,一个字也哭不出来。 孙心慈倔强着,想往前看,却扶着安氏,脚步像是被钉在原地一样,一动也不动,她倒是没有哭,只是眼神里充满了死寂。 赵氏白凝被盛凌云扶着,一步步来到尸骨前,仔细的确认一遍又一遍,却最终不得不承认,这具尸骨确实是盛远寒的。 「除了这个伤……其他的……」 赵氏白凝看了一眼他的手指,又说:「常年拿笔写字,他右手无名指有些变形,他还总说手腕有些痛。」 楚夕仔细看了一眼,无名指确实有点变形,不过这不是特点,读书人常年拿笔写字,都有点变形,手腕也会出现骨质增生等等。 但无论如何已经确认尸首了。 赵氏白凝流着眼泪问道:「到底是谁害了他?」 盛凌云嘆口气把吕家村的事,大概说了一遍,如今吕家村的人已经被盛凌云杀完了,所以这仇也算是报了。 「既然确认是叔父的尸骨,就带回家安葬吧。」 此时的安氏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盛凌云也忍不住红了眼睛,扭过身去擦眼泪。 屋子里顿时充满了哭泣声。 安氏毕竟上了年纪,哭了一会儿,晕了过去。 盛凌云等人七手八脚的把人给抬出去,一时间,屋子里人又都走了。 楚夕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只是她离开之前,看了尸骨一眼,奇怪的是孙心慈竟然没有离开。 第213章 悲伤逆流成河 楚夕在医院里实习的时候,见过很多生离死别。 有时候哭的最大声的,不一定是最伤心的,有时候最没有表情的,反倒是最难过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夫,是不能跟病人共情的,不是职业不允许,是太伤身。 可是今天,楚夕看到孙心慈孤独的背影,突然觉得哀伤像是海浪一样,滚滚而来,瞬间把她给整个淹没,连带着楚夕都从她死寂的眼神中,看不出一丝生机。 她自己站在那里,先是慢慢的挪到床前,颤抖的手似乎没有一点力气,死死的抓住白布,掀了两次都没能把白布给掀开。 浑身已经哆嗦的不成样子,终于,她把白布掀开了,却因为力度不够,只是露出肩膀的一角。 她慢慢的把手伸长,尸骨胸口处,看着像是要摸那个伤痕…… 最终,她也没有勇气摸上去。 一口血喷出来,整个人『咣当』一声,晕倒在尸骨前。 楚夕赶紧上前把她给搀扶起来,一旁的仵作还有刚跑回来的朦胧,把孙心慈给扶到了一旁的凳子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5页 楚夕拿出一个装着薄荷的药瓶,在孙心慈的鼻子下嗅了嗅。 孙心慈才慢悠悠的醒来,她紧紧的握住了楚夕的手,又喷出一口血,泪水才滚滚而下。 「孽缘,都是孽缘。」 按照道理说,盛远寒只是孙心慈的小叔,她竟然悲伤至此。 楚夕给她把脉,眉头皱得紧紧的。 「夫人,回房间休息吧,人死不能復生,若是他知道你哀伤至此,在天之灵也不会安息的。」 孙心慈扯动嘴角,露出一个悽惨的笑。 「是吗?他大概巴不得我跟他一起死掉,我是个没有心的女人,又怎么会哀伤呢……」 说着孙心慈起身,再次跌跌撞撞来到那具尸骨旁,只是,还差两三步的距离,只见孙心慈身子一软,再次倒下。 「夫人。」楚夕赶紧又去扶住了她。 却没想到,孙心慈脸色灰白,紧紧闭着眼睛,再也没有睁开过。 楚夕也慌了:「快,把人平放在地上。」 检查瞳孔,检查脉搏,楚夕又给她进行了紧急救治,人还是没有救过来。 盛凌云安顿好安氏和他的母亲,也匆匆赶来了。 看到楚夕紧张的救治孙心慈,而孙心慈已经死去,他上前把人给拉了起来。 「别救了,就让她去吧,可能死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楚夕感觉无力又哀伤:「我从来没有见过谁伤心致死,她……她真的死了……悲伤过度死的。」 不过是叔嫂,何至于此…… 盛凌云:「我爹之所以受了难也不愿意回家,其实有一部分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而我叔父也因为她,跟我父亲吵了好几回的架。」 「我爹离家之后,一直是叔父照顾她……」 楚夕似乎明白了孙心慈一生的悲哀…… 有什么比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更难过的事呢。 孙心慈几乎是见盛远冰的第一面,就对他有了好感。 所以当安氏使人来提亲的时候,孙心慈立马就同意了。 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成亲的那一日是她最羞耻的日子,新郎带着自己的丫鬟逃婚了。 大红的蜡烛照的新房,灯火通明,孙心慈蒙着盖头坐在新床上,心里都是忐忑和不安,还有隐隐羞怯。 静静地等待新郎的到来。 忽然,外面一阵嘈杂的声音,小丫鬟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小姐,不好了,新郎不见了。」 孙心慈一把把红盖头给拉了下来,露出惊恐的大眼睛。 「不见了……是什么意思?」 小丫鬟摇摇头:「奴婢也不知道,就是不见了,二公子已经去找了。」 「去找了,去找了……去找,就好……」 孙心慈把红盖头重新盖在头上,继续安静的等待,心里却如同炼火一般。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沉重的脚步声响起,孙心慈心里『咯噔』一声,刚才的困意一扫而空。 是他回来了吗? 一双黑色的靴子出现在她的眼前,虽然也穿红衣,可眼前人身上的红色并不是正红。 「对不起……我哥他……」 盛远寒只是无措的想挠挠头,不曾想勾住了孙心慈的盖头,一下子把她的红盖头给揭开了。 眼前的女子明媚皓齿,秀丽端庄,一双无辜又惊讶的眼睛望着他,盛远寒愣在了那里,不知所措。 「你哥怎么了?」 望着孙心慈清澈如水的大眼睛,盛远寒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隐瞒,他不忍心哄骗她,也不忍心看她伤心难过。 卡在嗓子眼的话,怎么也说不出来。 「我哥,我……哥,他,他走了……」 豆大的泪水落在孙心慈的脸上,砸在盛远寒的心里。 「什么意思?你给我说清楚……」 盛远寒心慌又气闷,一边埋怨哥哥的不辞而别,一边替孙心慈不值…… 思考半天,盛远寒终于鼓足了勇气,说出了真相。 「对不起,孙小姐,我哥走了,本身他对这门亲事就不同意,是我娘逼着他非要娶你的。」 「事已至此,孙小姐,我们家有一个不情之请。」 孙心慈没想到自己喜欢的人,竟然不同意娶她,那他为什么不早说,若是早知如此,她孙心慈也没必要厚着脸皮,非要嫁给他。 「什么不情之请?」 盛远寒踌躇半天才说道:「其实我哥在去迎接你的路上就跑了,我被逼着替他迎娶的你,跟你拜堂的也是我,如果你愿意,其实你可以嫁给我,我们……」 谁知,盛远寒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孙心慈拒绝了。 「不可能,婚书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就算他跑了,我也只是他一个人的妻子,除非他跟我和离,不然,我不会这么不明不白的跟你过一辈子的,这算什么呀……」 其实孙心慈的要求并不过分,盛远寒也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盛远冰离开盛家是去参加科举考试的,带走了身边的丫鬟,也是他喜欢的女人。 盛远寒成全了他们,可是谁又来成全他。 如今,他只有让盛远冰跟孙心慈和离,然后才能三媒六聘,正大光明的娶孙心慈,跟她过一辈子。 盛远寒立刻答应了:「好,你等我,我去找我哥,你们和离,我娶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6页 就在第二天,盛远寒要去寻找哥哥的时候,却被安氏给拦住了。 「不许去,你哥离家的事情,并没有人知道,你这个时候离开,不就等于告诉所有人,你哥逃婚了吗?」 第214章 生死相随 安氏让盛远寒对外假扮他的哥哥,煳弄孙家人。 让盛远寒过了这个月再离开家,寻找哥哥盛远冰。 盛远寒无奈答应了,只是他们煳弄了孙家人,孙心慈却有自己的原则,还是那句话,不和离,她不会跟盛远寒做真正的夫妻。 盛远寒喜欢孙心慈,可他却隐约感觉孙心慈并不喜欢他,她对喜欢读书的哥哥,更感兴趣一点。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过着,俩人之间纵然情愫缠绵,倒也相安无事。 直到盛远寒接到了盛远冰的和离书,那一日,他兴奋地把和离书拿到了孙心慈的面前。 「我哥同意和离了,你看,我找到他了,他现在在京城,正准备参加科举考试,不愿意回来,但是他愿意和离。」 「心慈,只要你也愿意,签了字,你们再也不是夫妻,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娶你了。」 只是盛远寒怎么也没想到,孙心慈看到那封盛远冰亲手写下的和离书,五雷轰顶,煞白着脸,刷刷两下把和离书给撕了。 「我不同意,想要和离,除非他回来跟我当面说清楚。不然,我不同意和离。」 岂不知,孙心慈撕碎的不但是自己的人生,还有盛远寒对她的感情。 直到现在,盛远寒才明明白白的感受到孙心慈的心。 「你把和离书给撕了,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哥和离?你是不是喜欢他?」 孙心慈没有说话,倔强的抿着嘴,此时她可能并不喜欢盛远冰,只是心头的那股气,让她无法咽下去。 盛远寒气急了,说出了真相。 「我哥早就有喜欢的人了,他离开盛家的时候,就把人给带走了,如今他们在京城已经成亲了,他不会回来了,你就别惦记着他了。」 孙心慈不服:「我不信,就算是他在外面纳妾,他也不可能一辈子不回来,只要他还是盛家人,我就永远是他的妻子,而其他女人,只能是妾。」 盛远寒又气又伤心:「好,好,你愿意等,你就等,你等他,我等你,只要他一日不回来,我就等一日,一年不回来,我便等一年。」 孙心慈愿意等,盛远寒不甘心,千里迢迢又寻到了京城。 盛远冰两口子过得还不错,加上他又考中了童生,准备考秀才,盛远寒一直劝他们回去解决问题,可盛远冰怕回去后再也出不来,压根就没想过回去。 他想的是等他在京城立稳了脚跟,把安氏接到京城。 盛远寒也无可奈何,想着等安氏他们到了京城,孙心慈看到大哥一家过得甜甜蜜蜜,她就死心了。 谁知,峰迴路转,盛远冰死了。 盛远寒把盛远冰的死讯带回家的时候,安氏痛哭了一夜,她后悔了。 后悔不该逼着儿子成亲,后悔不该逼儿子离开。 得知盛远冰还有两个儿子,安氏想让盛远寒把他们带回来,可是赵氏白凝却死活不肯,她还想让俩儿子读书考科举。 她也怕回去之后,安氏不让儿子考科举,索性干脆不回去了。 这可苦了孙心慈,按理说寡妇改嫁也是可以的。 可那个人是她的小叔子。 她自己过不了自己的那个坎儿。 命运似乎捉弄着盛远寒和孙心慈,盛远寒终于不想再等了,安氏要他成亲,他也答应了。 可他心里还是不舒服,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盛远寒喝醉了,闯入了孙心慈的房中。 趁着那股上头的酒劲儿,盛远寒强行占有了孙心慈,在他拥有她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压抑,一下子释放了。 他觉得礼义廉耻什么都不重要了,如果孙心慈还是在意名节,他可以带着她远走高飞,去京城,去沧州,去天南海北。 只要俩人在一起,他做什么都愿意。 谁知,他的主意刚定,孙心慈的剪刀戳进了盛远寒的胸前。 盛远寒的心凉了,捂着伤口,跌跌撞撞从孙心慈的房间离开。 第二天,他谁也没说,离开了盛家。 孙心慈怎么也没想到,这一走竟然是死别。 其实在盛远寒离开她房间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 这么多年,盛远寒对她的照顾,歷歷在目,她的心不是石头做的,她能感受到盛远寒对她的喜欢。 盛远冰死了,她也解脱了。 如果盛远寒带她离开苏城,她是愿意跟他在一起的。 孙心慈思来想去一晚上,终于下定决心要跟盛远寒在一起的时候,却没想到,他竟然一声不吭的离开了盛家。 孙心慈虽然心里有些失落,倒也好接受,她等着他再次回来,跟他好好谈谈,人生苦短,他们已经耽搁了这么久,余生愿意相伴。 可是她等了一年又一年,足足等了八年。 一个女人最好的年华,都在等待中度过,她的心都死了。 无数个夜晚她都从噩梦中惊醒。 她想着盛远寒肯定不会原谅她了,她想着他一定是在外面遇到了喜欢的女人,她想着他在外面娶妻生子,跟他大哥一样,有着自己的幸福。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7页 可她想了一万种可能,却独独没有想到,盛远寒死了。 不,她应该想到的…… 如果不是他死了,他那么爱她,怎么可能八年都不回来呢? 孙心慈觉得自己一辈子是那么的荒诞。 明明喜欢自己的人一直在身边,她却从未珍惜过。 直到那个人走了,她却日日思念。 两人相聚的一幕幕在脑海中翻涌,大概从他救她的那一刻,她其实心里就有他了。 只是她以为自己喜欢的人是读书人。 也只有她自己知道,每次看到他离开,会提心弔胆的等待,看到他回来,心就会很安定。 可是他死了,她连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只剩下他的尸骨皑皑。 他死之前大概都想着他对她的不敬。 可他并不知道,她早就原谅他了,并且愿意陪他度过余生。 只是,时间没有倒流,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 孙心慈哀伤绝望,心痛而亡。 安氏认领了盛远寒的尸骨,看着孙心慈的尸首,感觉她瞬间老了很多,原本花白的头髮也变成了全白。 跟盛凌云商量,俩人的尸体就不往盛家带了,反正他们没有一个人想回盛家。 安氏打算就把他们安葬在这里,安葬在一起。 如此,也算是俩人死后做个伴儿吧。 丧事办完了,楚夕没想到安氏会留下来,确切的说,是被那位盛夫人留在了这里。 也是,盛凌云的父亲和叔父都没了,只剩下了盛夫人赵氏,但下一代还有盛凌云和盛凌风兄弟俩。 祖母就成了他们家中辈分最高的人,她留下来天经地义。 可她作起妖来,却毁天灭地。 第215章 婆媳矛盾自古就有 盛家的事情办完了,盛家的那位婶子回盛家了,把盛老夫人安氏留了下来。 在这里她是长辈,盛凌云和楚夕把正房留给了她,搬到一旁的院子里。 选院子的时候,楚夕也帮盛夫人赵氏选了一个。 「娘,你就住我们隔壁院子吧,也好有个照应,我们住这边。」 知府衙门后宅,住宅是中轴线,左边是客人住的地方,右边是他们自己住的地方。 楚夕选了右边挨着的两个院落。 谁知赵氏一脸的落寞,苦笑着摇摇头:「楚夕,老夫人还在,我是要伺候婆婆,没有自己的院子,就住在西厢房吧。」 楚夕吃了一惊,她对古代人的规矩不是很了解,但是也知道媳妇儿是要伺候公婆的。 「娘,咱们家里人口也不多,不要讲究那么多规矩,府里有丫鬟伺候祖母,娘年纪大了,也需要人照顾,怎么还伺候祖母呢。」 盛凌云也劝道:「娘,家里有下人,你若是不放心,孩儿让婉婉去伺候,或者再多买几个丫鬟和婆子就是,你年纪大了,再加上这么长时间没有伺候过人,身体吃不消。」 可是无论楚夕和盛凌云怎么劝,赵氏都沉默不语,且只有一个要求,搬到主院的西厢房。 没有办法,楚夕只有顺从。 孝顺,孝顺,顺从才是主要的。 谁知刚搬过去的第一天晚上,主院就吵起来了。 盛凌云还没有回来,楚夕听到消息,赶紧跑了过去。 进门一看,赵氏正跪在婆婆安氏面前,直挺挺的跪着,安氏不知道为什么,发了很大的脾气。 关键是,楚夕眼尖的发现,赵氏跪的地方,是一片被摔碎的瓷片渣子。 这不是要命了么。 楚夕紧皱着眉头,上前去搀扶赵氏:「娘,你的膝盖都流血了,就算是有什么错,改了就行了,怎么还能罚跪,还跪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呢。」 楚夕很不理解,可是无论她怎么搀扶,赵氏都不敢起来。 楚夕又看向安氏:「祖母,娘年纪大了,经不起这么折腾,她要是有什么做的不好,我替她像你道歉,但是这么跪着伤身体,还是让她起来吧。」 安氏凌厉的眼神扫过楚夕,冷哼一声:「她是我的儿媳妇,我管教她,你一个小辈儿插什么嘴。这要是在从前的盛家,你也是要一起跪着的。」 安氏扫了一眼周边的丫鬟,婆子,都是楚夕他们买的,就算是她发了脾气,他们也不敢把楚夕怎么样,毕竟楚夕是官夫人。 楚夕被气的倒吸一口凉气,安氏这么大岁数了,又是刚办完儿子的丧事,楚夕不跟她计较。 再次好言劝道:「好,祖母,那您能说说我娘到底做错了什么吗?如果您说的在理,我陪她一起跪着,如果您说的不在理,那咱们能让她起来,我给她诊治吗?」 安氏不屑的冷笑:「笑话,我管教我的儿媳妇,还需要原因……」 感情安氏什么理由都没有,只是为了立威,楚夕刚才说的话,也不过是对牛弹琴。 楚夕给婉婉使了个眼色,她带着两个丫鬟,想用力把赵氏给架起来,可是任凭她们怎么拽,赵氏都不敢起来。 还劝楚夕:「没事,你走吧,这点苦我还能受住,她毕竟是你的祖母,一家子在一起,总是要立规矩的。」 楚夕越发的不理解了:「娘,咱们家只是一个小小的官宦人家,人不多,没有什么规矩可立的。」 「祖母,你来这里,我和相公孝敬您,娘对你也照顾的不错,可要说什么立规矩,咱们家人口少,没有什么规矩,非要立个规矩,就是家和万事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8页 楚夕的意思是让安氏别闹了,上了年纪,自己住在这里,吃好喝好少操点心不行吗?非要刷什么存在感。 安氏『啪』的勐拍一下桌子,怒斥道:「放肆,你也是个没规矩的,我听说你是个乡下丫头,哼,凌云可是官家,你怎么能配得上他,等回头我找一个官家出身的姑娘,重新嫁给凌云,立马把你给休了。」 楚夕无语至极,这是油盐不进,什么话都说不通了,对吧。 「好,好,你想要规矩,那你说,你现在罚我娘,是个什么说法,犯了你那条家规。」 安氏扬了扬下巴:「什么家规?就一条,就得罚她。我可是她的婆婆,晨昏定省需要做,端茶倒水也要做,我吃饭的时候,她就得在旁边伺候着。」 「还有,这个家没有规矩,就是因为她没有立起来,从今往后,我来了,她不管,我来管,这个家的规矩我来定。」 原来事情的起因是要吃晚饭了,原本是家里的女眷要一起吃的,男人忙的没有点,可以在外面吃,或者回到自己房间吃。 但是家里的女眷定然是要一起吃,而且作为安氏这个长辈,她要和赵氏一起吃,楚夕作为孙媳妇儿,是要在一旁伺候着的。 就好比《梦》里,林妹妹进贾府,第一次跟他们一起吃饭。 贾母做主座,王夫人,邢夫人等做一旁陪着,而孙媳妇儿王熙凤则在一旁伺候着。 大户人家的规矩是这样的,可盛家那里算的是大户人家。 所以,楚夕就没来跟她们一起吃饭,安氏就生气,生气就责罚赵氏,说赵氏这个当婆婆的,没有教楚夕规矩。 摔了茶杯,罚赵氏下跪,顺便也给楚夕立个威,杀鸡敬个猴。 楚夕气的差点唿吸不顺畅。 「既然祖母这么说,那这个规矩我也要说两句了,《女戒》中说道,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丧从子,对吧。」 「我们家,公爹去世了,婆婆是不是得听儿子的,我是不是要听我相公的,如今相公在此地上任,他只带了我来伺候他,婆婆和祖母都是才过来。」 「从前在家里,都是听相公的,如今,祖母既然要立规矩,是不是也该听一听相公的,而祖母依照过去经商的盛家来管做官的盛家,合适吗?」 楚夕这么一说,安氏脸上出现了不自在。 不是讲规矩吗,楚夕搬出了三从四德,无论怎么看,这个家也不能安氏说了算。 楚夕把球丢给盛凌云,他定然不会难为自己的亲娘吧。 再说,说句实在话,无论是盛凌云还是楚夕,跟这个祖母不熟,只能说是血缘上有些关系。 压根没有一起住过一天,赵氏怕她,是因为骨子里赵氏当她还是主子,奴性有些刻骨。 楚夕可没有这个性格,她要等盛凌云回来给赵氏主持公道。 第216章 媳妇熬成婆 楚夕不管安氏那一套,用力拽着婆婆赵氏,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找来药膏,给赵氏的膝盖包扎,现在是夏天,穿着单薄,膝盖早就划烂了。 楚夕又不能用灵泉,就在伤药上加了一点灵泉,能让赵氏的伤口好快一点。 看着赵氏惧怕婆婆的样子,楚夕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 「娘,我总算是知道了公爹为什么离开盛家了……」 有这样强势的娘,楚夕是一分钟都不想在安氏面前待着。 赵氏低垂着头,嘆息一声:「夫人其实很可怜,娘也不好,把她最疼爱的儿子给拐跑了。她其实是恨我,才找理由磨挫我的。」 楚夕没想到赵氏竟然是这么想的。 「娘,公爹离开盛家也不是因为你,他是要读书考科举,才与商户盛家分开的,就算没有你,他也是要离开盛家,这跟你没有关系。」 赵氏竟然把盛凌云父亲离家出走的责任,怪到自己头上。 楚夕一直都觉得赵氏是个聪明豁达,通情达理的人,没想到在这件事情上,钻了牛角尖。 赵氏愁眉不展。 楚夕又劝道:「其实我觉得,祖母应该庆幸公爹离开盛家,不然,也不会有相公。」 盛凌云聪慧又考中状元,一直是赵氏的骄傲。 听楚夕这么一说,赵氏心里总算是好一些。 「也是,依照你爹那个脾气,八成就跟孙家闺女和离了,你祖母定然也不会同意他娶一个丫鬟的,如此就真的没有凌云和凌风兄弟俩了。」 终于想开了,楚夕幽幽的吐出肚子攒的不服气。 「对了,娘,你来之前家里怎么样?我娘呢,楚莹呢,凌风呢?他们都还好吧。」 说起京城的一家人,赵氏脸上总算是有了笑容。 「好,好,他们都好着呢,楚莹跟着太子妃,很受器重,太子妃快生产了,要是能一举得男,就更好了。」 「凌风很忙,家里那几个商铺生意都很好,他每天都不着家,晚上很晚才回来,尤其是那个酒铺子,听说订酒的人都排到了过年。」 那是,京城里是盛凌云的根基,买的有良田,有果园,还有几间铺子,两个院子,掌柜的和管事都很给力。 只要盛凌风不沾染不好的习性,他们一家在京城,不但不愁吃喝,经济也能达到银钱自由。 而且在京城,赵氏身份是最尊贵的,只她和蕙娘的屋子里,每人都安排至少六个丫鬟伺候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9页 蕙娘也很好,他们俩凑一起就爱做针线,盛凌云兄弟俩,楚夕姐妹俩的里衣都是她们当娘的给亲手做的。 赵氏这次来,还带了一箱子的衣裳来。 娘俩在屋子里说着话,干脆就想在屋子里一起吃饭,只是赵氏还是不敢。 楚夕就让人看看盛凌云到底什么时候能回来,若是没事就早点回。 正说着话,楚夕就听到住院子里传来哭哭啼啼,吵嚷的声音。 赵氏心里暗叫不好,赶紧拉着楚夕跑了过去。 果不其然,是安氏拉着刚回家的盛凌云哭诉。 「我的乖孙呀,你可回来了,还是把我送回盛家吧,你这个家呀,容不下我这个老婆子……」 盛凌云刚从外面回来,一身的疲惫,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安氏就开始要死要活要离开的。 盛凌云作为晚辈,只能耐着性子劝道:「祖母这是怎么了,若是受了委屈,尽管跟我说,我定然为祖母主持公道。」 盛凌云期初以为家里的下人,看人下菜碟,对安氏不好。 谁知安氏先开始就告楚夕的状。 「就是你那个不懂规矩的乡下媳妇,一点都没把我放眼里,哄着你娘一起骂我,教训我,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轮着她来数落。我看我还是回盛家吧,这个家容不下我了。」 安氏说的话,连一旁的婉婉都听不下去了。 「太夫人,咱们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屋子里还有这么多下人呢,您老说话竟然颠倒黑白,我们家夫人怎么就骂你了,她只是跟你讲道理。」 「况且你也不该让老夫人跪在碎瓷块上呀,您看,这一地的血,现在还没擦干净那。」 安氏眼神一凌,抬手就去打婉婉,被婉婉一个机灵给躲过去了。 这下更加惹怒了安氏,指着婉婉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这个没有规矩的浪蹄子,主子们在这里说话,哪有你插嘴的份,打量着我年纪大了,不晓得你的心思,不就是我家孙儿在这儿,你好抢个风头,长长脸,回头给我孙儿好做妾。」 所有下人都知道,盛凌云跟楚夕俩人感情非常好,别说婉婉了,就连其他下人也从来没有给盛凌云做妾的想法。 因为她们知道,盛凌云宠溺楚夕,眼里根本不可能有别人。 凭白的被安氏污衊,婉婉气得浑身发抖,咬碎一口银牙。 刚准备回怼,就听楚夕清朗的声音喊道:「婉婉闭嘴,大人来了,还不赶紧伺候洗簌,赶紧准备饭菜。」 楚夕把婉婉给支走了,屋子里的丫鬟见形势不好,一熘烟也都跑了。 盛凌云看到楚夕搀扶着赵氏一瘸一拐的过来,他也赶紧过来搀扶。 「娘这是怎么了?早上走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就瘸了。」 楚夕没说话,盛凌云看了安氏一眼,她也没说话,沉着一张脸,坐在主座上,不屑的看着他们。 赵氏依然规规矩矩的给安氏行礼。 「夫人,凌云回来了,咱们可以吃饭了吧。」 安氏冷哼一声:「行,那就先吃饭,吃过饭,咱们再好好说说规矩的事。」 许是安氏也饿了,这顿饭倒是没有作妖。 只是拿眼睛一直挖楚夕,愤恨又轻蔑的样子,仿佛楚夕偷了她最贵重的东西。 安氏平日里吃饭素的多,年纪大了,胃口也小了。 她吃饱了,放了碗筷,瞟了赵氏一眼,赵氏刚准备放碗筷,却被楚夕给夹了一块青菜。 「娘尝尝这个海菜,没有放盐都很咸,跟咱们那边青菜不一样。」 接着盛凌云又给她盛了一碗汤:「这个汤也是海菜做的,非常新鲜。」 他看到安氏的脸又沉了下来,随手又给安氏盛了一碗:「祖母也尝尝,里面还放了新鲜的小虾,肯定比苏城的海菜汤鲜。」 安氏看大家都不听她的,为了挽尊,又喝了两口汤。 再次放下碗筷,她突然开口。 「凌云成亲有三年了吧,按照规矩,三年之内若是正妻无子,就要纳妾的……」 第217章 多事的老太太 纳妾? 楚夕,赵氏,盛凌云一起停了筷子,齐齐地看向安氏。 安氏得意地笑了:「你心里有没有想要的人,若是有的话,祖母给你做主,纳为小妾,若是没有,回头祖母给你好好相看一个。」 「只是切记不能娶身边的丫鬟,谁知道她们心眼多不多,万一再把你给拐跑了,祖母我就只能拿根绳子上吊了。」 赵氏就是丫鬟出身,也是盛凌云的亲娘,不得不说,安氏的这番话实在不是很合适。 楚夕觉得自己家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一尊大佛,他们府衙都装不下了,只有富甲天下的盛家才装得下。 「我饱了,你们继续。」 楚夕放下碗筷,冷着脸扭头离开了。 盛凌云神色也沉了下来,郑重的对安氏说道:「祖母,我心悦楚夕,这辈子只娶她一个女子,无论她是不是能生孩子,她都是我唯一的妻子。」 盛凌云又扫了赵氏一眼:「娘,你的腿又流血了,孩儿扶你回房休息吧,天热要是伤口流脓了,可就再也好不了了。」 人都走光了,没有人接安氏的话茬子。 丫鬟婆子赶紧把桌上的饭菜都收拾了。 安氏沉默了半天,才缓缓的站了起来,自言自语道:「老了,不中用了,没人搭理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0页 回到了里间,还坐在床上,默默垂泪。 婉婉实在是看不过眼,忍不住说道:「太夫人,您就知足吧,我们家老夫人和夫人都是个好脾气的,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您,您就不要自己找气受了。」 安氏眼神一瞪,还要对婉婉发脾气,婉婉这次学机灵了,赶紧说道:「老夫人的药还没熬好,奴婢告退。」 婉婉这一走,屋子里更没有别的丫鬟了。 其他丫鬟都知道安氏脾气古怪,都不敢进来了。 安氏待着没意思,时间久了,也吹熄了灯火,睡觉去了。 赵氏被盛凌云带走,还有些埋怨他。 「干什么呀,你这是,她毕竟是你祖母,你就算不顺着她,至少也不能不管她呀。」 盛凌云觉得很是无语:「娘,我懂,祖母要敬着,顺着,可儿子也不能不管你呀,你这么大年纪了,她还罚你跪,这是对我不满,还是对楚夕不满呀。」 赵氏幽幽的嘆口气:「她没有针对你们,是针对我,我把你爹拐走了,她对我有恨,若是不让她把这个恨意发泄出来,憋在心里时间久了,身体会坏的。」 盛凌云:「你被她折腾的久了,身体也会坏的。让我看看你的膝盖。」 赵氏把裤腿给拉起来:「已经没事了,楚夕给我上了药了,行了,你别在我屋待着了,去瞧瞧你媳妇儿吧。你祖母说给你纳妾,也不过是说说而已,你让她别往心里去,早点怀个孩子是正经。」 盛凌云这边哄完母亲,托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自己的院子。 楚夕并不是特别喜欢使唤人,院子里安安静静的,她刚洗了澡,屋子里有些潮气。 若是开窗,蚊子苍蝇什么都会飞进来,她从空间拿出特制的驱蚊香给点上,屋子里有股淡淡的香气,夹杂着艾草的味道。 今天看盛凌云从外面回来,一身的鱼腥气,八成又去海边了。 海边的一片海水被宋子文和楚夕给包下来,准备养珍珠贝,这段时间楚夕有点忙,不知道宋子文弄好了没。 空间里的珍珠贝是越来越多了,但是楚夕并不急着采,珍珠要越养才会越大,她要把珍珠养大,才好卖钱。 吕青青的手是真的巧,前阵子她说要带徒弟,楚夕就让跟着婉婉一起来的思瑞去学。 京城的四个丫鬟里,婉婉性子泼辣,跟朦胧有些像,比朦胧更细心,兔兔性子柔软,小芙乖巧,思瑞心灵手巧也不爱说话。 她的丫鬟不能一直伺候人,等思瑞把这个技能学会了,四个丫鬟都是要各谋出路的。 楚夕想的出神,没注意有人进来,直到盛凌云进了里间,把烛火从梳妆檯上移到桌子上,才吃了一惊。 「……你咋不出声,吓我一跳。」 这货走路没声,跟猫一样。 衣裳没有完全繫上,里头的肚兜也没穿,半遮半掩的,挂在身上。 盛凌云眸子幽暗,幽幽的顺着她的脖颈往下滑。 才将将落到她半敞开的领口,眼神很直白的浓稠起来。 楚夕能感受到他火辣辣的眼神,慢慢的看过去,头皮微微一麻,迅速的把衣裳带子给繫上了。 盛凌云却拉住了楚夕的手,把她紧紧搂在了怀里。 「你不生气了?」 「我本来也没生气。她年纪大,我不跟她一般见识。」楚夕说完皱着眉推开他,「身上什么味儿,水还热着,赶紧去洗洗。」 盛凌云把头靠在楚夕的肩窝上,撒娇:「累,不想动,你给我洗。」 楚夕无奈的笑笑,把盛凌云的衣裳给解了,脱的只剩里衣,推了他一把:「去洗洗。」 盛凌云站直了身子,把楚夕另一个没有系的带子给系好,悄悄的说:「我刚才从窗户上,看到你的影子了……」 脸皮厚的楚夕忽然想起刚才在窗边的动作,老脸顿时爆红:「啊,啊?」 盛凌云双手自然落在她的胳膊上,轻笑一声:「有情花影阑干,倩影娟娟,最销魂……鸳鸯帐。」 一首诗,挺美,跟她有啥关系。 楚夕还未反应过来,抬眼对上盛凌云那双仿若揉碎了星光的眼睛,有着毫不掩饰的欲望,气氛顿时暧昧起来。 楚夕舔舔干涩的嘴唇,羞赧地推了他一把:「快去洗簌。」 盛凌云黑沉沉的眼睛里光色一闪,脸上露出了笑意。 屏风后传来窸窸窣窣的撩水声,楚夕莫名有种面红耳赤的心慌感,转身坐在了床上,想起俩人恩爱一刻,顿时一股电流袭来,从尾椎骨一直到后脑勺有种酥酥麻麻的感觉。 纵然楚夕不是学文学的,细细品味盛凌云刚才的诗句,才后知后觉,那是一首有颜色的诗。 气得楚夕轻轻啐了一口:「流氓。」 不知过了多久,兴许有一百年那么久,久到楚夕心慌气短的感觉过去,昏昏欲睡,床帐被撩开了。 盛凌云明明没有太多的动作,但就是那股狩猎的气息在纱帐里蔓延开来。 水汽夹杂着皂角的香气,侵袭着楚夕。 灯火摇曳,夜色漫长…… 楚夕脸颊微红,身上汗津津的趴在盛凌云身上,几缕碎发黏在她的脖子和脸上,盛凌云抬手把她的髮丝一一拨开,在她圆润的肩头轻咬一口。 「真是狠心。」 第218章 闯祸了 楚夕发着抖,从他身上滚下来,四肢颤得都抬不起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1页 不想说话,懒懒的翻个身就想睡下。 只是盛凌云却并不让她如愿,跟着她一起反转,大手从身后拢到了腰上。 「再来一次,好不好?」 楚夕依稀记得,盛凌云刚回来的时候满脸疲惫,顺口问了一句:「你还行不行呀?」 话音刚落,她被进行了一场惨无人寰修整,来证明盛凌云行不行…… 楚夕不知道昨晚折腾了多久,早上困得压根都不想睁眼,闭着眼睛摸了摸床边,这厮体力真好,运动一个晚上,早上还能起这么早。 刚翻个舒服的姿势,准备再睡一会儿,婉婉急急忙忙的进来了。 「夫人,快去看看吧,太夫人又给老夫人立规矩了。」 「啊?」楚夕都纳闷了,安氏怎么能可着赵氏一个人折腾,赵氏好歹是盛凌云的亲娘,不看僧面看佛面,她也不该这么对待赵氏。 她不想管:「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随他们去吧,我管不了。」 婉婉也不想管,可今天的事情牵扯到了楚夕。 「是吕姑娘来了,上次夫人不是让她又做了一套首饰,谁知安氏竟然说,头上戴白,是不孝,非要让人把那套首饰给砸了。」 「老夫人劝不住,奴婢这才找你来的。」 珍珠可不就是白色的,楚夕设计的那套首饰,有簪子,珠钗,还有项鍊,耳环,尤其是那珠钗,用一个大珍珠,和几个小珍珠做成,屋子里看是白色的,阳光下可是流光溢彩,十分好看。 听说她新作的首饰不保,楚夕一个机灵从床上爬了起来。 「砸了?那一套珍珠首饰,至少上千两,她是得多有钱,才看不上的。再说也不是她的,她凭什么说砸就砸。」 等楚夕急匆匆的赶到,『啪』的一声,那根珠钗就落在她的脚下,大珍珠还好,旁边的几个小珠子,从钗子上掉落下来,滚得到处都是。 等楚夕再仔细一看,瞬间暴怒:「你这是干啥呀,你知道这上面的珍珠多贵吗?」 此时院子里早就乱成一团,赵氏还从安氏手里夺过来两根金钗,安氏手里抱着一个首饰盒,还准备继续砸。 看到楚夕发怒,她梗着脖子道:「不管多贵,它是白色的,就是不祥。」 楚夕越发的怒了:「祥不祥的要你管,又不是我们家里人带,这是给太子妃的礼物,给太子妃的……」 太子妃要生产了,盛凌云作为朝臣,肯定是要送礼的,楚夕就打算做一个珍珠珠钗送过去。 珍珠是白色的没错,可谁家没有个丧事,再说,太子妃头上那么多首饰,她也不会头上只带一个珍珠珠钗。 安氏一听也怔住了。 下面的丫鬟,眼疾手快,赶紧把首饰盒从安氏手里抢过来。 一旁的吕青青也吓的直哭,好在除了那个珠钗,其他的首饰都完好无损,可也就是那个珠钗是给太子妃的,最为贵重。 她哭着说:「夫人别担心,我这就回去修,一定会修好的。」 说完,她抱着首饰心疼的直哭。 赵氏手里还有一串珍珠链子,两根簪子,也赶紧让人收起来了。 楚夕气得脸色发青,大大的眼睛直直的瞪着安氏。 「你弄坏了我们给太子妃的礼物,赔吧。」 安氏不服:「什么太子妃的礼物,我没看见。」 楚夕冷哼一声:「我家大人好不容易得了一颗上好的珍珠,你把它弄坏了,无论如何你都得赔。」 安氏不屑地翻了个白眼:「区区一颗珍珠,真当我老太婆没有见识,值不了多少银子的。」 楚夕:「那可不是一颗普通的珍珠,是前几日,我家大人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去海底捞的,你说不值多少银子,那你去买来,大概市面上这么大的珠子,应该是一千两一颗。」 「多少?」安氏惊讶的声调都提高了,「你这个丫头,莫不是在哄我?」 楚夕冷笑一声:「还自诩是苏城首富盛家,连珍珠都看走了眼,让你再自己看看,这颗珠子不是纯白的,是挂了点粉头,这种又大又圆的珠子,在京城卖,一千两一颗。」 安氏实在不敢相信,拿着那颗珍珠在太阳底下一照,果然,熠熠生辉不说,确实不是纯白的。 毕竟在盛家,没拥有过,也见过。 盛家太老夫人曾经也有这么一颗珍珠,眼珠子似的看着,等她去了,传给了儿媳妇,如今盛家的老夫人,她的妯娌。 她当然知道这个珍珠的贵重,只是当时看走了眼,没发现它还挂粉头。 「这,这,也没坏,可以修……」 楚夕把珠钗往她怀里一塞:「那你来修,所修的费用你自个儿出,三天后,必须交给我,如若不然,我就把珠钗损坏的事情,如实禀告给太子妃,看到时候我家大人受罚,你能不能逃脱干系……」 安氏拮据了一辈子,她其实没有多少银子。 日子最好的时候,是盛远寒跟着盛家做生意的时候。 可如今盛远寒已经八年没回家了,家里的老底早就被安氏折腾完了。 不然,盛家也不会不管她,以盛凌云是她亲孙子为名,扔到这里,让盛凌云一家养活。 「我没钱……」安氏不知羞耻道。 楚夕气得脸色发白,又把珠钗从她手里夺过去。 「没钱,年纪大,倚老卖老,是,我家大人是你亲孙子,可他从小没有吃你家一粒米,没有喝你家一口水,凭什么让他给你养老。」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2页 安氏哼了一声:「我是他祖母,他若是不养我老,就是不孝。」 楚夕气恼:「你要非说我家大人不孝顺,是不是也得说说你自己,公爹为什么要离开家,你心里难道没点数吗?」 安氏指着赵氏大骂:「还不是因为她,是她把你爹给拐走的。」 赵氏眼泪都流下来了,楚夕把赵氏护在身后:「是我公爹想考科举,离开盛家,是你不让。」 「盛家再有钱,只是一个商户,如今你再看看那一个商户不对我家大人卑躬屈膝的。」 这点安氏确实有所感受,得知盛凌云是她亲孙子,盛家对她的态度就开始变了,还说让她好好享福,多多照拂盛家。 楚夕:「是,你年纪大,可以在家里立规矩,可你也不能损害我家大人的事情呀,没有我家大人,你那有银子安享晚年。」 「你要是觉得我和我家大人不孝,你可以去告,也可以从我家搬出去,不然,你若是再折腾,拼着这个『孝』字不要,我也要把你送回盛家。」 第219章 养殖场建成了 楚夕不发飙,安氏还以为她好拿捏。 楚夕一顿输出,安氏总算见识了她的厉害,赵氏虽然晨昏定省,按照盛家的规矩,依然伺候着她。 可楚夕不干,她想什么时候起,就什么时候起,她对赵氏孝顺不孝顺不在规矩上,在平日的细节。 安氏尽管心里不服气,赵氏一直耐心的劝,她安生了一段日子。 楚夕的珍珠养殖场建成了,这天宋子文邀她一大早去的海边。 海边上已经停了一艘很高大的船。 楚夕看了一眼有些吃惊:「这是新造的战船?」 宋子文点头:「戚将军的船,我们的在那边。」 来到宋子文的船边,跟戚柏松的船一比,真的是一米五碰上两米一。 宋子文扶着楚夕上了他们的渔船:「近水域没办法养殖珍珠贝,只有在深海,安静的海域才行。走吧,已经弄好了,带你去看看。」 渔船不是很大,比起小渔村原来的船已经不小了。 船上四个船手,楚夕都眼熟,原来小渔村的渔民,其中一个还是孙大洋的父亲。 小渔村的渔民们搬到了吕家村,吕家村就改名为向阳村,意味着向阳而生。 渔民们开始有自己的田地,盛凌云又给他们一些粮食种子,开始了农民的生活。 但是家里劳动力富足的,还是会外出多打一份工。 孙大洋和他父亲两个劳动力,俩大男人,只干农活力气有些用不完,恰好宋子文需要一些有经验的,水性好的人帮忙,孙福就来了。 小船划了没多久,就到了养殖海域,宋子文从海里捞出一根很粗的绳子,这根绳子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网兜,里面网着三四个珍珠贝壳。 楚夕只是理论上知道珍珠可以养殖,真是到了实际,她其实也见过。 看到这样的方法,楚夕很是吃惊。 「原来是这样,你真是一个天才。」 宋子文谦虚的笑笑:「在南海小渔村,早就有人开始养殖珍珠了,只是因为距离远,这边的小渔村人不知道罢了。」 现代人能了解彼此的生活,得益于通讯影视业的发达。 古代没有这个便利,有些人甚至一辈子没有出过村子,井底之蛙,怎么能见过大海呢。 但是宋子文见过,而且还通过关系,把南海渔村的两个养珍珠的人请了过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才建成如今的珍珠养殖场。 楚夕很是吃惊:「宋子文,你太厉害了,没想到这都让你给弄成了,执行力简直一流呀。」 「只是珍珠成熟期是两到三年,这两年都要好好照顾才行。」 船上其中一个渔民名叫阿达,说着南方话,叽里哌啦的楚夕听的一脸懵。 不是粤语吧,也不像客家话,似乎是当地的土着话,楚夕听不懂,但是从他的表情上看似乎很兴奋。 宋子文听完随即翻译:「他说这片海域比他们那边安静多了,而且周边还有海岛,即便是海风很大,也不会对它们造成影响,在这里养的珍珠肯定是又大又好。」 是吗?楚夕又一次惊喜。 「世人皆说南珠最好,因为南海深,好珍珠都在海底,要是咱们能培育出这样的珍珠,咱们就真的发财了。」 除了投资有点大,到了受益的时候,还是很可观的。 楚夕还是有些心疼钱,起身看了一眼周围。 「既然能建珍珠养殖场,是不是就可以建养鱼场。牡蛎、蛤蜊,虾,螃蟹,这些海鲜都可以试一试。」 宋子文背着手,跟楚夕并肩站在船头。 「我也想到了,那边的渔场已经弄好了,准备从海里捞一些鱼苗试一试,而且,既然有了大渔船,撒网捕鱼也是要的。」 「想去深海里捕鱼吗?退潮的时候很多,想去的话,在这里住一晚,明天一早,带你去。」 来海边,看日出,游泳,捕鱼,是海边最好的三个项目。 游泳别想了,没有泳衣,她现在穿的裙子一沾水就特沉,而且野生海滩似乎还有危险。 日出看过了,很美,就差捕鱼了。 但是宋子文的话刚落,南海来的渔民阿达又说起话来。 楚夕对语言很敏感,即便是他说的很快,她也听出一点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3页 意思好像是不让她出海,因为她是女人,女人出海不符合渔民的规矩,会翻船之类的。 宋子文回復了一句:「没关系,她喜欢就好。」 楚夕忽然也说道:「你们的妈祖不也是女人,她保佑你们,我跟她是同类,她也会保佑我的。」 回去的时候风平浪静,宋子文好心情的拿出鱼竿来钓鱼。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海水是真的清澈,趴在船边,就能看到船边游来游去的鱼,每一只都很大。 楚夕手痒,也想钓鱼,宋子文让给她,只是她不怎么会,宋子文手把手的教她。 不多时,楚夕感觉鱼竿一沉,惊喜的回眸:「有鱼,有鱼。」 宋子文拉着她的手,用力往上一提,从海里拉出一条二尺长的黄花鱼。 楚夕开心的拉着宋子文的胳膊蹦了几下:「看,黄花鱼,这个鱼可好吃了,刺还少,这一片肯定很多这样的鱼,再钓一些。」 楚夕继续钓鱼,船停在这里,一起来的几个渔民也没有什么事情,又是下午,天气炎热,他们『噗通噗通』都跳到海里。 不多时,鱼,大虾,海贝,还有鲍鱼,抓了好多。 一船人一直等到太阳快进海里的时候,才往回赶。 楚夕看着收穫满满的几个鱼篓,口水差点流出来。 「今天晚上要吃大餐了,这几条鱼可以做鱼丸,这些可以红烧,清蒸,想想就美味。」 船上除了宋子文,其他渔民都好笑的看着楚夕,感觉她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孙福笑着说:「这有什么好吃的,吃不饱,腥气的很。」 楚夕却知道,在现代海鲜是很贵的。 宋子文眼神宠溺的,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常年吃肯定不好吃,她的手艺好,肯定做的好吃。」 阿达说着家乡话,问宋子文:「海哥,你是不是喜欢她,在我们那里,喜欢一个女子要早点告诉她,不然就被人抢跑了。」 宋子文又用同样的话回答:「她已经成亲了……」 阿达面露遗憾:「哎呀,那真可惜,喜欢一个人一瞬间,忘记一个人一辈子。」 宋子文轻笑:「你说的话挺有道理……你也……」 阿达望着远方海的尽头:「我喜欢的姑娘,也嫁人喽。」 哥儿俩简直就是同命相连。 第220章 美味海鲜(吃货不要流口水) 小渔村被宋子文租了下来,平时有人轮流在这里居住,每天都观测海水和珍珠贝养殖的情况。 自然有厨房,还有住的地方。 回到小渔村,太阳虽然已经落下,离天黑还有一定距离。 楚夕撸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今天晚上我就给你们做一顿丰盛的大餐。」 先把海鲜弄到干净的水里,让它们吐吐泥沙,其实这片海域很干净,泥沙很少,楚夕爱干净。 开始收拾这些的时候,渔民们比她利索。 况且还有宋子文在,都不用楚夕动手,她动动嘴,宋子文动手就行。 「对,这个虾头去掉,虾线拽出来,虾皮剥掉,一会儿剁成馅儿炸虾丸吃,还有刚才那个鱼丸,也可以剁成馅儿,煮一下。」 楚夕看到那些横行霸道的螃蟹,直接抓起来,沖干净,扔到了蒸笼里:「螃蟹蒸着吃,最好吃,一盏茶的时间。」 楚夕又让他们去那些酱油,醋,辣椒,蒜,她给调成汁,一会儿螃蟹蒸熟了吃。 人多力量大,虾剥完了,弄了一大盆,楚夕往里面加了个鸡蛋清和面粉,使劲儿的揉成团,然后开始捶打。 鱼肉也是同样的处理,因为鱼肉很多,捶打的活儿交给了宋子文,宋子文聪明,学两下就会了。 虾丸炸出,鱼丸炸出,备用,剩下的鱼骨熬成汤,等鱼汤变白之后,把鱼骨头给用细网滤出来,只剩下鲜汤。 楚夕开始调味,调味料不要放太多,只有盐和胡椒。 调完味,楚夕舀了一口品了品,她口味清淡,怕做的太淡,扭头看到宋子文在身旁,舀了一口餵他。 「怎么样?淡不淡?」 宋子文尝了一口,品了品,点点头:「味道正好,很是鲜美,你手艺真不错,记得第一次被你吸引,就是你做的鸡汤。」 楚夕嫣然一笑,宋子文这边把刚炸好的虾丸,也同样为了楚夕一个:「这种程度是不是算熟了。」 虾丸劲道,味道也鲜美,点点头:「熟了,拿来一些鱼丸,虾丸,鲍鱼,跟他们一起煮,对了,不是带的还有豆腐,也一起煮吧。」 鲍鱼海鲜汤,虾丸,鱼丸,还有螃蟹,楚夕弄的菜品也不少,主食是饺子,猪肉大葱馅儿的,渔民到了过年才有机会吃一顿。 院子里还点着篝火,孙福做起了自己的拿手好菜,烤黄花鱼,味道也挺鲜美。 等菜都准备齐全,宋子文又从马车上拿出两坛酒,大的酒烈是给孙福和阿达他们喝的。 小坛的是葡萄酒,是给楚夕喝的。 孙福看着满满一桌子的菜,激动地搓搓手:「夫人真是人美手巧,俺们吃了一辈子的海鲜,没想到被夫人做的这么美味。」 「对,黄花鱼今天捕得也多,平时俺们都不捨得吃,这条鱼卖的贵,没想到味道这么好,刺还少。」 「这螃蟹能吃?还是饺子最实惠,一年忙到头,到了过年能吃一顿饺子,这一年就算圆满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4页 孙福道:「咱们以后跟着宋公子,天天吃饺子都行。」 他们一边吃一边说笑,院子里的篝火还在燃烧,楚夕边做边吃,这会儿也不是很饿。 吃了几个饺子,喝了一碗海鲜汤,已经饱了,和宋子文一口没一口的对饮。 望着天上皎洁的月亮,仿佛在梦里,又回到了现代跟朋友一起海边旅游场景。 「早上看日出,清晨去赶海,下午还可以出海钓鱼,晚上再吃点海鲜,这样的日子真好。」 宋子文炙热的眼神肆无忌惮的看向楚夕:「你若是喜欢,以后可以住在这里,把那边的院子给翻盖一下就行。」 楚夕给宋子文碰了一下,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喜欢,但是常住是不行的,海边太潮湿了,时间长容易得风湿病,关节痛。」 楚夕作为医学生的专业素养是自带的。 『扑哧』一声,宋子文笑了:「你这个人还真有意思,做起事情来看似疯狂,其实都很理智,有节有度。」 是吗?楚夕自己倒是一点没发现。 顺手拿了个螃蟹开始剥,宋子文就在一旁静静的看着,明明是第一次吃螃蟹,却发现楚夕手指头非常的灵活,灵活中还带着一丝优雅。 螃蟹腿掰掉,螃蟹盖掀开,不能吃的去掉,剩下蟹黄,她给用小勺给挖出来,蟹黄弄完,再弄蟹腿,白的黄的摆在一起,浇上调好的料汁,连碟子带勺子,推到宋子文面前。 「吃吧,挺好吃的。」 宋子文吃了一惊:「你吃过螃蟹吗?看你这么熟练。」 楚夕笑笑:「以前常吃。快尝尝,凉了就腥了,不好吃了。」 说着,楚夕也给自己剥了一个。 楚夕发现,这么多好吃的海鲜中,除了她吃螃蟹,几乎没有人吃。 直到大家看到她熟练的剥螃蟹,才知道,螃蟹原来这么能吃的这么优雅。 宋子文发现自己越发看不懂楚夕了,楚夕来自离京城几百里的小村庄,虽然富裕,可也吃不起螃蟹。 后来又去沧州临济,那里也没有螃蟹。 再回到京城,螃蟹二两银子一个,也不是她能吃得起的。 怎么到了这里,她竟然说常吃。 宋子文吃了一口蟹黄,确实味道鲜美,蟹肉也好吃。 楚夕:「如果把蟹黄单独拿出来,晒干,做成丸子,是不是能存放很长时间,或者做成点心里面的馅儿,拿到京城卖,那些有钱人,肯定会喜欢的。」 喜欢吃螃蟹的人,就喜欢吃蟹黄。 宋子文想了想说:「应该可以。只是一个螃蟹就这么点蟹黄,得多少螃蟹呀。」 楚夕挑眉:「养多了不就多了,反正螃蟹比海贝好养得多。」 可以考虑,宋子文原来是准备养鱼,鱼可以晒成鱼干,要是螃蟹也能做成产品,比鱼干赚钱。 不得不说,楚夕又想出了一个赚钱的主意。 宋子文举起酒杯,敬了楚夕一下:「你可真厉害,什么都知道,感觉你真的很神秘。」 楚夕吃的差不多了,擦擦手,举着酒杯望着星空,她之所以知道的多,是因为她生活在现代,现代的资讯发达。 「神秘吗?可能吧,对了,宋子文,你是几月出生的?」 宋子文微微一怔,话题转换的猝不及防。 「三月初八。」 楚夕依然看着星空:「三月初八,双鱼座,追求浪漫的男人。」 「双鱼?什么意思?你说的话,我怎么听不懂?」宋子文一脑门的问号。 楚夕其实对星座也不感冒,谁让她有一个喜欢星座的室友呢。 第221章 你的泪比珍珠都珍贵 楚夕苦笑着,喝进去的葡萄酒,明明是甜的,变得又苦有涩。 她伸手指向天空:「你看天上的星星,有些会连成一些形状,你出生的时期,正对着是双鱼的形状,这个时段出生的人,自带浪漫,重感情,对另一半一心一意。」 楚夕只是解释了一下,宋子文便明白了。 「原来你说的是星次,我出生时期是降娄。代表植物的茎,会不停的给果实送养分,大公无私,所以家里人允许我东奔西走。」 嗯?星次又是什么?跟星座一样吗? 楚夕想了想,瞭然,应该是古代自己的星座,要说研究星星,古人才是永远滴神。 她忽然笑了,发现跟宋子文有了一些共同语言。 「你真厉害,连这个都懂,根据星次,八卦,你能知道自己的前程和婚姻吗?」 宋子文无奈的苦笑:「这种事,命中注定,不想知道。」 楚夕也笑:「你今年都二十多了吧。还不成亲,家里人不催吗?」 古代人成亲早,像宋子文这个岁数,孩子都会背诗了。 宋子文眼神炯炯与楚夕对视:「我用颠簸换自由,想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成亲,跟她过一辈子。」 果然是双鱼座,恋爱脑。 楚夕也喜欢双鱼座的男人,痴情还会制造浪漫,与她这种理智中带着一丝冷清的女人互补。 「那被你喜欢的女人,嫁给你是真好。」 宋子文看着楚夕落寞的神情,有些担忧:「怎么,你跟盛大人在一起过的不好吗?」 楚夕忽然不知道该怎么说。 好吗?确实好,盛凌云喜欢她,对她可谓是百依百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5页 可是楚夕知道,盛凌云喜欢她的前提是她跟他一样是重生的,盛凌云的喜欢里带着对她前世的愧疚。 可惜,楚夕不是前世他的妻子。 况且喜欢就是喜欢,喜欢不能掺杂别的感情,这样就不纯粹了。 「还行吧。」楚夕总结了一下。 宋子文却敏锐的感觉楚夕的落寞。 「什么叫还行,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你若是将就着过,会亵渎了那份感情。」 楚夕眼眸黯淡了下来,依然倔强:「那就是好,我们俩之间彼此没有秘密,坦诚以待,他心里有我,我心里也有他,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就是好。」 宋子文深深的看了她一眼,随着她的眼光,看向了天空。 心里酸酸的,不得劲儿,但有觉得楚夕说的似乎很勉强。 「看样子是很不错,只不过这种事情也不好说,有些感受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是啊,婚姻就是鞋子,合不合脚,自己才知道。 楚夕看向遥远的星空,她想起了她的家人,朋友,同学们。 难不成这辈子就真的要留在这里了吗? 就算是有了喜欢的人又怎样,爱情也不是人生的全部,她的家人和朋友们永远再也见不到面了吗? 楚夕慢慢的喝了一口酒,就在嘴里含着,葡萄的甜,酒精的苦涩掺杂在一起,咽下的那一刻,才知道好不好喝。 夜深了,其他人都回屋睡觉去了。 只有楚夕静静的坐在那里,她换了一张躺椅,可以摇晃的那种,一边摇着一边习惯性的拿着酒杯在手里晃。 夜晚的孤寂像是蜘蛛吐出来的丝,张牙舞爪的把她给缠了起来,涌进她的血管,涌进她的心脏。 同一块星空下,竟然是不同的时空,一时间,楚夕仿佛回到了现代,身后是霓虹灯在闪烁,旁边是朋友们在尽情高歌。 甚至有人在沖她高喊:「楚夕,快来呀,一起快活呀。」 楚夕听到自己清脆的回答:「来了。」 海边晚上很凉,宋子文只是回屋那个薄毯的功夫,就看到楚夕手里拿着酒杯,张开双臂,在海边跳舞。 她赤着脚,在柔软的沙滩上,诡异的舞步,陌生的曲调,旋转旋转再旋转。 海浪阵阵,几乎要把她卷到了海里。 渐渐的,她旋转到了海里,宋子文吓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楚夕,回来,楚夕……」 他放下毯子就去追楚夕,海水涨潮,已经淹没了她的膝盖。 宋子文连拉带抱,把她从海水里拉了出来,气喘吁吁的躺在沙滩上,却看到楚夕泪流满面的脸。 「楚夕,你喝多了,醒醒……」 楚夕悽惨的一笑,从地上爬起来,继续往海里走。 「我要回家,我想回家,我要回家……」 宋子文赶紧起身,拦腰把她抱了回来。 「好,你想回去,我这就送你回去,你醒醒,别往海水里跑,会感冒的。」 楚夕却把他一把给推开,无比清醒道:「我不回去,我要回家,你明白吗,不是那个家,是我家,我自己的家……」 可是望着茫茫大海,楚夕露出一个悽美的笑。 「我回不去了,除非我死……」 宋子文也不知道是被吓的,还是真的冷,他忽然哆嗦了一下,仿佛不认识眼前的人了。 「楚夕……」 楚夕扭头,苍白着脸,对他忽而一笑:「放心,我不会轻易寻死,我这个很胆小,很惜命的。」 转身,她又回到了躺椅上,继续躺着,继续摇着,继续喝着酒。 宋子文缓缓吐出一口气,折腾了一会儿,他和楚夕的衣裳都湿了,他把篝火往楚夕身旁堆了个新的。 等他忙完,却看到楚夕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他拿起薄毯,轻轻的给楚夕盖上,取下她手里的酒杯,却不经意发现,她眼角流出的泪水。 宋子文觉得自己的心勐然被人揪了一下,生疼,疼的窒息。 用手轻轻的把她眼角的泪水擦干,宋子文搬一个小凳子坐在她的身旁。 篝火烧的很旺,他扯着楚夕的裙角给烤干了,再烤自己的。 一边烤一边盯着楚夕,不时的给她擦着泪,这一夜,她的泪水仿佛没有停过一般。 天蒙蒙亮,阿达和孙福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宋公子,不是要去捕鱼吗?出发吧。」 宋子文照顾了楚夕一晚上,刚趴在椅子扶手那睡着,被他们喊醒,头感觉都炸了。 勐然间,他看到躺椅上空无一人,只有昨天他拿的薄毯,盖在他的身上,心惊的跳了起来。 「楚夕呢,你们看到楚夕去那儿了吗?」 阿达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孙福则指着海边道:「那个是不是夫人?」 宋子文扭头,看到沙滩上,楚夕一边走一边低头找着什么,一鼓作气跑了过去,紧紧拉住了楚夕的手腕。 「你,你要干什么?」 第222章 捕鱼去 「赶海呀,你看这些螃蟹好小呀。还有海星,真漂亮……」 看着楚夕明媚的笑脸,清澈如水的大眼睛,宋子文才感觉自己刚刚被吓丢的魂魄一点点的回来。 他松开了她,弯下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一句责备的话也捨不得说出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6页 「走,捕鱼去。」 楚夕惊喜的望着他:「现在就出发吗?」 「嗯,出发。」 还是昨天的那艘船,还是昨天的那些人,不同的是,昨天是去珍珠贝的养殖场巡查。 可要说出海捕鱼,无论是孙福还是阿达,都不希望楚夕跟着一起去。 「不吉利的,真的,捞鱼船上带女人,是会翻船的。」 宋子文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们一眼:「你们知道昨天那个养殖珍珠贝的最大东家是谁吗?」 阿达吃了一惊:「不会是她吧。」 孙福此时也反应过来:「她可是宁州知府的夫人,唉,算了算了,官家两张嘴,她想来就来吧,只要咱们死不了就成。你就当不是去捕鱼,而是去玩的就成。」 阿达:「我们不带她,并不是因为害怕船翻,而是怕她害怕大海,女子身子弱,受不住……」 宋子文轻蔑地笑:「我们一船男人,还护不住一个女人……」 好吧,那就带吧。 当然,这些计较楚夕是不知道的。 捕鱼的海域要比养殖场的海域远,他们的船划了一个半时辰才到,楚夕终于在船上目睹了太阳升起的过程。 看着幽深的海水,楚夕确实有些胆怯。 「四周都是海,感觉咱们的船在这里显得好小,像是一片树叶一样,随海浪飘荡。」 宋子文紧紧的抓住她的胳膊:「没事,别怕,咱们撒一网就回去,你不是想亲身体验一下捕鱼么。」 楚夕确实什么都想体验,站在船头,心里有些慌。 「海水都这么深了,不会有鲨鱼吧。」 宋子文安慰她:「幸运的话,是不会碰到的。」 船停了下来,留下四个船手,继续划动稳住小船。 虽然他们的渔船已经足够大了,可在茫茫大海上,就算是铁达尼号那样的大船也显小。 孙福指挥大家:「好,就这里吧。」 撒网是要有技术的,把网撒的又大又圆,是技术和体力并存的。 来的时候船帆给撑起来,捕鱼的时候,船帆给放下。 楚夕和宋子文都是外行,看他们撒下渔网,还是齐心协力的拽渔网。 第一次,网里有很多鱼,虾之类的。 他们把网清理干净后,把小一点的鱼和虾扔海里,让它们继续长,大一点的留下来。 如此,网了三次,每次撒网的方向都不同,感觉差不多了,撒最后一次,要收网了,忽然,孙福等人,用力拽了几下,都没有把渔网给拽动。 「一定是被海草缠住了,找一个水性好的人下去看看。」宋子文趴在船边说。 孙福把鞋和衣服给脱了下来:「我去吧。」 阿达则拦住了他:「深海里,你不行,还是我去吧。」 确实,越是海水深的地方,压强越大,年纪大的不如年轻的抗水压。 就在阿达脱了衣服和鞋子,就要往下跳的时候,楚夕说:「在他腰上绑一个绳子,若是水下有问题,晃动绳子,我们就能把你捞上来。」 阿达定定的看了楚夕好大一会儿,才明白,楚夕的意思不让他单独下去,要带着绳子一起下。 不屑的摆摆手:「不用,不用。」 宋子文却不由分说把绳子给他绑腰上缠到了肩膀:「以防万一。」 阿达纵身往下一跃,跳入了茫茫大海中,扬起的水花还没有浪花大,可见他技术确实好。 只是他沉下去好久了,也没有见人浮上来,楚夕有些着急了。 「不会出事吧,他在海里憋气能憋那么长时间吗?」 宋子文也有些担忧:「应该可以吧,阿达是他们村里,水性最好,憋气时间最长的人。」 就在此时,渔网忽然松动了,孙福赶紧让人一起往上拽。 「可以了,可以了。」 渔网比较沉,还没有拉上来,阿达还真的浮上来了,开心的沖他们招招手。 宋子文说:「拉绳子吧,他回来了。」 一些人拉渔网,一些人拉阿达。 忽然,楚夕的眼眸紧缩,用力拉住了宋子文的胳膊:「快看,那个是不是鲨鱼……」 宋子文手搭凉棚往远处了一眼,一望无际的海面上,太阳的光反射着,朵朵浪花在海上飞舞,他什么也没看到。 「鲨鱼?没有鲨鱼?这片海很少有鲨鱼的。」 谁知宋子文的话音刚落,孙福就反驳起来:「有的有的,偶尔能遇到,去年打鱼的时候,宝珠的父亲就是被鲨鱼给吃了……」 原来如此,每年到这个时候,大白鲨可能来不到海域浅的地方,但是一些小的鲨鱼会来,有鱼群的地方就有鲨鱼。 所以,有经验的渔民,不会在鱼群旁边停留太久,他们基本上捞一网就赶紧划走了。 说着话,楚夕又拽住宋子文的胳膊,指给他看:「你看,那里,有鱼鳍……」 电影不是白看的,楚夕就算没有见过真正的鲨鱼,也从影视剧里看到鲨鱼游泳时的样子,只露出一块鱼鳍,且时隐时现,用来迷惑人类。 宋子文仿佛也看到了,赶紧吩咐他们:「渔网不管了,先把阿达给捞上来,我们赶紧走。」 这一网打的鱼不少,他们捨不得,但是孙福也拉一个人过来帮忙拉阿达。 可怜阿达还不知道危险逼近,正在奋力的往回游,突然被拽了一下,速度加快,他还觉得挺省力,又兴奋的朝他们挥挥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7页 楚夕吓得赶紧喊:「鲨鱼,有鲨鱼,赶紧回来吧。」 海风阵阵,海浪声声,楚夕的声音被风吹去,阿达是听不到一点,只是觉得楚夕样子有些着急。 阿达扭头看了一眼渔网,以为渔网又被卡住,又往渔网那边游。 楚夕眼珠一转:「把渔网松开,放些鱼回去,鲨鱼只要有吃的,就不会吃人了。」 可是渔网是被船上的槓桿抬起来的,这边开始疯狂的拉绳子,要是重新把渔网放回去,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眼瞅着鲨鱼就要到了,楚夕心里一横,拔出腰间的匕首,纵身一跃跳下海里。 宋子文看到楚夕下海,脑袋一晕差点没死过去。 「她要干什么?快,救人……」 船上的人都懵了,孙福也吓了一跳:「她,她把渔网给割破了。」 第223章 遇到鲨鱼 宋子文发现楚夕不但把渔网给割破了,还割伤了好几条大鱼。 而正是这些大鱼的血,吸引着鲨鱼改变了方向。 宋子文瞬间明白了楚夕的想法,她是想声东击西,让鲨鱼来吃他们刚打捞上来的鱼,放弃阿达。 宋子文赶紧帮忙拽绳子:「快,先救阿达,你们赶紧划船,有鲨鱼,我们离开这里。」 阿达被拽到了船边,宋子文伸手把他给拉了上来,刚上来,就把他身上的绳子给快速解开,绳子的一头扔到了船下。 「楚夕,接住……」 楚夕这边把渔网给划一个口子,把几条鱼割了之后,就赶紧往回游,渔网还在往上拉,那些鱼却陆陆续续的洒了出来。 就是这些鱼,吸引了鲨鱼,给阿达和楚夕争取了离开的时间。 说时迟那时快,鲨鱼真的来了,离他们非常近,一张嘴就把漏网之鱼给吃了。 然后鲨鱼就游开,转一圈,等待下一轮的攻击。 楚夕抓住了绳子,被宋子文等人拉回了船上。 上去的时候,她也觉得震惊,亲眼见这么大的鲨鱼,在海里只能算是一只幼仔,但是它张嘴的时候,楚夕才发现,尖锐的牙齿,把她咬碎不成问题。 「快走,快走。」 船已经开始迅速的离开这里,楚夕抚着胸口,惊魂未定。 破损的渔网也拉了上来,渔网虽然破了,还是有不少的鱼虾,他们也顾不得捡了,所有人都开始划船,离开的速度像只利箭一样,很快。 一船人划了好久,楚夕和宋子文他们定定的看着那条鲨鱼,又游了回来,不知道吃到了没有,在原地转了几圈,那条鲨鱼才回到深海里。 一直等鲨鱼看不见了,楚夕才勐地松了口气,整个人都瘫倒在甲板上。 盛夏,大家衣服穿的都少,渔民们恨不得赤膊上阵。 楚夕穿的也不多,身上绫罗一沾水就像没穿一样。 宋子文赶紧把自己长衫给楚夕披身上,对阿达说:「你该谢谢她,要不是她,你现在就被鲨鱼给吃了。」 阿达上来后,也是后知后觉,才知道身后跟着一条鲨鱼。 看到鲨鱼吃他们网下的鱼,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孙福满脸钦佩:「没想到夫人水性好,人也机智,要不是你想出这个主意,阿达肯定被鲨鱼咬。」 楚夕疲惫的摆摆手:「没事,下次遇到鲨鱼,多扔点鱼就行,它分不清楚鱼和人,咱们能分得清。」 其实很多渔民在海里遇到鲨鱼时,会捨不得把捕好的鱼扔了,而是选择仗着人多与鲨鱼搏斗。 以大海为参照物,看着鲨鱼很小,可真正到了眼前,鲨鱼比他们的船都大。 有经验的渔民会选择扔鱼,逃离,没有经验的就留在了大海,成为鲨鱼的。 阿达『扑通』一声跪在了楚夕的面前,郑重的磕头谢恩:「谢夫人救命之恩,阿达以后当牛做马报答夫人的恩情。」 楚夕挥挥手:「不用,宋公子请你来是帮忙养珍珠的,只要你能养出又多又好的珍珠,就已经帮了我们大忙了。」 一船人开始往回赶,已经到了午时了,越来越热。 远远的,楚夕就看到岸上很多人。 不但盛凌云来了,盛家老太太安氏,和她婆婆赵氏也来了。 再看楚夕这些人,捕个鱼而已,颇有些狼狈。 其他人就不说了,他们本身就是短打,赤膊,脚上也没有穿鞋。 楚夕的鞋被宋子文拎着,她身上全都湿透了,穿的还是宋子文的长衫,结白的脚丫子踏着浪花,一时分不清浪花白还是她的脚白。 宋子文这边把长衫给楚夕了,他就只剩下了一件里衣。 他搀扶着楚夕慢慢往岸边走,俩人这一身,知道的是去捕鱼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去偷情去了。 盛凌云的脸色也很不好看。 还是婉婉机灵,手里拿着披风还有鞋子,一看到楚夕便迎了上去。 「夫人,你们去捕鱼怎么这么狼狈,掉海里了么?」 婉婉挡着众人灼热的眼睛,楚夕把长衫还给了宋子文,披上了婉婉递过来的披风。 婉婉蹲下去,给楚夕穿鞋,楚夕的脚上全是沙子。 「就这样吧,一会儿回去洗完脚再穿……」 婉婉皱眉:「夫人,太夫人和老夫人都在,你若是光着脚,她们该说夫人了。」 楚夕不解的看了一眼岸边的那群人,穿的是衣帽整齐的,不是来玩水的,只是来吹海风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8页 此时见宋子文也蹲了下来,用长衫把楚夕的脚擦干净,才让婉婉穿上鞋袜,再把她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让人挑不出毛病。 「好了,回去吧。」 楚夕有些不情愿:「昨天的鱼丸还没有吃完……」 越往岸边,宋子文离她越远:「没关系,昨天你做鱼丸,虾丸的手法我都看过了,回头我就让人试试,若是能放的时间长,就可以做出来卖到别处,要是不行,最远只能到苏城了。」 买卖人就是这样,但凡是个点子,都想变成银子。 宋子文一边走一边看向盛凌云,他板着脸的样子有些凌厉,或许他已经察觉到了什么,怕楚夕被盛凌云误解,最好的办法是他消失。 「这边就让阿达和孙福照顾,我要出一趟远门,想来看,随时过来,但是要出海就算了,等我回来再出。」 楚夕也许是累了,乖巧的答应着。 三个人刚上岸,安氏尖锐的声音传来。 「一个女人跟一群男人出海,看看穿的像什么样子,孙儿,你这个媳妇儿还真是不知羞。」 楚夕连看都没看安氏一眼,上了岸之后,直接钻进了马车。 「你们要玩儿就玩儿,我睡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别喊我。」 婉婉扶着楚夕,机灵的眼神发现了盛凌云脸色不太对,把楚夕送到马车上,赶紧出来了。 盛凌云对着安氏和赵氏说了一句:「海风大,要是不想下海,不如这就回去吧。」 其实他们早就来了,安氏也想看海上日出,再加上楚夕昨天晚上没回来,盛凌云有些放心不下,一大早就带着俩人来海边了。 玩的时间确实不短了,赵氏搀着安氏也准备回去。 安氏却看到宋子文那边的开始往下卸鱼,鱼都被弄到岸边的甲板上,很多,活蹦乱跳的。 安氏拉着赵氏去看,阿达他们捡了一些大鱼,用草绳串起来,给盛凌云送去。 「大人,咱们一大早去捕的,拿回去吃吧,夫人昨天做的鱼丸很好吃,我们捕鱼还遇到了鲨鱼,多亏夫人救了我一命。」 第224章 生气了 渔网破了,孙福拿到一旁挂起来,让人去捕。 这边已经开始分鱼了,看到宋子文也准备离开了,拿了几条鱼还有虾送过去。 不知道说了什么,只见宋子文摆摆手,孙福又把鱼和虾给拿回来了。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他一来,宋子文就走了,怎么看他都有点心虚的感觉。 「回吧,回吧。」 来的时候,楚夕坐的是宋子文的马车,离开的时候,宋子文的马车先离开了。 楚夕坐的是自家的马车。 原本就是两辆,安氏一辆,赵氏一辆。 楚夕来了,她们俩一辆,楚夕和盛凌云一辆。 盛凌云钻进马车里,楚夕凌乱的头髮,已经被婉婉收拾好了,除了精神不太好,一切如常。 一时间,俩人谁也不说话,马车里的空气有些凝滞。 往常俩人呆在一起的时候,盛凌云是那个话少了,都是楚夕主动挑起话题,絮絮叨叨说个不听,他只负责听,负责笑。 如今楚夕竟然也不说话了,盛凌云感觉她的情绪似乎不太对劲。 「怎么?捨不得宋子文离开,来的时候跟他一起,走的时候,他把你给丢下了……」 楚夕紧皱眉头,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没病吧。」 盛凌云气闷:「我没病,你有病,你见谁家女人一晚上不回来,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楚夕:「你真狭隘,我跟宋子文是清白的,再说我也不是来玩儿的,我是来看养殖场的,那天不都跟你解释清楚了么。」 盛凌云:「你解释什么了?你只说来看渔场,没有说跟宋子文在一起一夜不回呀。」 「楚夕,你跟着我盛凌云,缺你吃,缺你喝了吗?你怎么那么爱赚钱呀,钱够用就行,像你这样钻钱眼儿里,我可从来没见过。」 楚夕没想到盛凌云会跟她吵架,本来她心情就不是很好,看着盛凌云的眼神,一寸寸的冷了下来。 「你什么意思?嫌弃我。我是爱钱,难道不比爱权势强。」 爱权势,这是影射谁?楚然么? 这是怪他前世喜欢楚然,不喜欢她,就算是重生一回,他改了,她还是没有安全感,要赚很多的银子。 盛凌云气得磨牙,自从成亲以来,他和楚夕从开始的合作,到后来相敬如宾,还没有吵过架。 没想到,她如此伶牙俐齿,张口就戳他的肺管子。 「我的意思是说你好歹收敛一点,少出门,在家里相夫教子,省得祖母总说你没规矩。」 楚夕声音越发冷清:「我本就出身草芥,没有什么规矩,家里有厨娘有下人,不需要我照顾,况且照顾了又如何,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盛凌云:「……」 楚夕冷冷的打量了盛凌云好大一会儿,眼神像是刺猬身上的刺一样锋利。 「你是不是有事跟我说?祖母逼着你纳妾,你同意了?于是开始对我挑三拣四,我越是不好,你的愧疚越少?」 盛凌云忙解释:「没有,没有这种事,我只是觉得母亲照顾祖母太累,想让你帮忙。」 楚夕狐疑的眼神又扫了他几眼,眼帘垂了下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9页 「那就再请两个丫鬟。娘愿意照顾祖母,是她的事,我不愿意亲近她,她也没养活我。」 盛凌云皱眉:「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怎么连孝道都忘了?」 楚夕忽然想起,盛凌云重生之后,抛弃楚然,娶她的原因之一就是她的前世很孝顺。 可是那不是她…… 「我从前就是这样,一直都没变过,嫁给你之后,东奔西跑,也没有机会跟婆婆住在一起。」 盛凌云感觉楚夕越来越奇怪,怕俩人真的吵的不可开交,聪明的闭上了嘴巴。 楚夕也没有再说话,困意袭来,她闭上眼睛,慢慢的睡着了。 这次,盛凌云没有再把楚夕抱回房间。 到了家后,盛凌云去照顾他的母亲和祖母,婉婉把楚夕喊醒,搀扶着她一起回房间。 楚夕鞋子里有沙子,走两步就觉得不得劲儿,刚准备脱下来赤脚走,就看到安氏也从马车上下来,不屑的瞅了她一眼。 楚夕强忍着不适,扶着婉婉回房。 盛凌云没有回去,听说在门口的时候,被人有事叫走了。 楚夕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干净的衣裳,依然没有去和安氏,赵氏一起吃饭…… 盛凌云回来的很晚,俩人也不曾说话。 她似乎和盛凌云陷入了冷战。 楚夕去海边确实累了,结结实实休息了几天,这天吕青青把修好的首饰给拿来了。 「夫人,这个珍珠钗做好了。」 楚夕拿起来仔细的看着,很是高兴:「很好,很好。」 「朦胧,把这些东西都整理一下,送到京城,太子妃那里,算算日子,她也该生了,这些首饰做礼物。」 「青青,思瑞学的如何?」 吕青青如实回答:「她很聪明,学的很快,夫人放心。」 楚夕跟吕青青聊了一会儿,就感觉吕青青心事重重的。 「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 吕青青忽然跪在了楚夕的面前:「夫人,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楚夕心里勐然一紧,赶紧把吕青青给拉了起来:「有事尽管说,别跪来跪去的。」 吕青青的眼泪滴滴答答的落了下来:「夫人,我老家还有一个表哥,最近总是缠着我,夫人知道我是已经有了婚约的人了,能不能麻烦夫人,跟表哥家说一说,不要让他再来了。」 原来如此,楚夕刚准备答应下来,忽然想到吕青青的婚事,不就是跟盛凌云定的亲。 如今她父母不在了,她一个小姑娘家,也不可能真的跟楚夕说要嫁过来。 可是,真的让盛凌云履行婚约么? 楚夕才不可能与人共侍一夫。 拉着吕青青的手,让她坐在身旁。 「你那个表哥,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吕青青点点头,大眼睛迅速的扫了一眼楚夕,又垂了下来。 「是,表哥从小不学好,我一点都不喜欢。」 楚夕挑眉:「这么说,你有喜欢的人了?说出来听听,要是我能帮忙,就成就了你这段姻缘。」 吕青青眼睛一亮,希翼的看向楚夕:「夫人真的愿意成全吗?」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难不成她喜欢的人真的是盛凌云? 若是这样的话,她还真不好成全。 「那也得你先说说是谁?」 吕青青的脸颊瞬间红了:「那个人,夫人其实也认识,那一次吕家村的时候,他救了我……」 第225章 冷战 吕青青是典型的古代女子,脸皮薄的很,话刚说完,感觉臊的慌,扭头就跑了。 楚夕怔怔的坐在那里,一颗心沉到了谷底。 那次吕家村的事情,救了她们的是盛凌云…… 原本盛凌云就被叔叔指了亲事,原本盛凌云是要过继给他叔叔的。 若是他叔父没死,过继成功,盛凌云和吕青青就是一对儿夫妻。 楚夕越想越难受,朦胧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知道。 「夫人,夫人,你怎么了?怎么哭了?」 楚夕一摸脸,果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泪水流了一脸。 「唉,没事,我就是忽然想家了。」 朦胧拧了巾帕给楚夕擦擦脸,有些埋怨:「盛老夫人来宁州,把楚老夫人留家里,夫人是担心老夫人了吧,不过也没关系,楚莹小姐在京城,她一定会照顾老夫人的。」 楚夕只是随便找了个藉口,她忽然觉得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了,最近几天总是多愁善感的,跟她从前性格不一样了。 「嗯,是我多虑了。」 朦胧心情很好,拿起吕青青给楚夕做的另外一套首饰,称赞不已:「夫人,青青姑娘的手艺确实不错,思瑞要是能学精,以后咱们回京城,只靠着手艺就能赚不少钱。」 楚夕让吕青青做了好几个珍珠簪子,随手给朦胧一只:「必须的,朦胧,你若是想学也可以,我还是那句话,你不是我的丫鬟,总有一天你们要离开我,我想给你们都有一个谋生的手段,即便是将来嫁了人,也不会对婆家低三下四的,被人使唤。」 朦胧把簪子别在头上,喜滋滋的:「夫人放心,胡三刀那个憨子还不敢为难我,再说他跟我一样都是孤儿,我也没有婆婆管着,不过,我是不会离开夫人的。」 楚夕这才欣慰的笑笑:「是啊,我忘了,你跟他们不同,你和三刀回头一个是前院的管家,一个后宅的管家,我可指望着你那。」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0页 朦胧嘆口气把镜子放下来,担忧的看着楚夕:「夫人,你是不是又和大人闹别扭了,今天三刀说大人的脸黑了一天,吓得他都不敢说话了。」 盛凌云但凡跟楚夕吵架或者生气,跟着他当差的胡三刀都提心弔胆的。 次数多了,胡三刀学会了迂迴,找朦胧来劝和。 楚夕闷闷的『嗯』了一声没有说话,手里再摆弄几根簪子。 她先生吕青青把太子妃的礼物做出来了,又做了她自己的,盛夫人和蕙娘的,还给楚莹做了一根珍珠簪子和一对珍珠耳坠。 刚才让朦胧都送出去了,剩下的还没做好,是给几个丫鬟的。 朦胧见楚夕不说话,就知道她心情不高兴,没办法,她只能去找婉婉打听。 住院子里,朦胧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吵架的声音。 「我看你是翅膀硬了,不拿我当婆婆了,我告诉你,别以为有你儿子给你撑腰,你就敢跟我摆脸色。那也是我孙子……」 盛气凌人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盛家的老太夫人。 接着就是盛夫人委屈巴巴的解释道:「太夫人,我没有……只是你让凌云纳妾实在不妥,楚夕也没有什么过错,他们俩感情挺好的……」 「要是他们真的感情好,才更不应该拦着凌云纳妾,她不能生,难不成要断了我们盛家的后。」 「太夫人,凌云这几年东奔西跑的,实在是没安生过,要不然纳妾的事再等等,楚夕也没啥问题……」 盛太夫人就是不依,逮着盛夫人就是一顿骂,朦胧听着直皱眉头。 正不知道离开还是进去劝,就看到婉婉躲在窗户边上偷听。 「怎么不去劝?」朦胧拍了一下婉婉的肩膀。 婉婉一看是朦胧,拍拍胸脯,拉着朦胧悄悄的跑了,一直跑到后花园才松开。 「劝?怎么劝?也不知道盛太夫人怎么整天那么大脾气,这样的骂声,每天都要一两次的。」 婉婉也生气,可她只是个奴婢,劝一回被罚一回,就再也不往跟前凑了,谁也不愿意天天挨打。 朦胧也皱眉:「我只听说盛家的这位老夫人脾气不好,没想到这么不好,刚来就跟大人纳妾,也难怪夫人跟大人吵架,也不知道大人是个什么意思?」 婉婉圆眼一瞪:「大人对夫人那么宠爱,怎么可能纳妾?」 婉婉来的时候,正值盛凌云和楚夕感情好的时候,但是朦胧不一样,朦胧一开始就来了,她目睹了俩人的感情经歷。 从前,盛凌云喜欢的人是楚然,对夫人冷漠的很那。 所以,朦胧对盛凌云也不是那么的笃定。 「那也不一定,若是来一个比夫人温柔的女人,大人说不定会同意纳妾……大人……」 看来她似乎找到楚夕和盛凌云吵架的根源了。 转头又来到了前院。 盛凌云和东方游在屋子里面商量着事情,胡三刀在院子外面看守。 朦胧在院子里一露头,胡三刀就发现了,招唿朦胧进来,俩人在游廊里坐了下来。 朦胧:「大人又在商量什么?」 胡三刀:「好像是有些地方粮食收成不太好,正在分析原因……」 收成不好,直接影响今年的税收,也就是说官府没银子了。 这些都不是朦胧担心的,反正她的那个酒铺子赚钱就行。 「唉,我找到夫人和大人吵架的原因了。」 胡三刀赶紧往前凑了凑:「啥原因?赶紧说说,让我也劝劝大人,可别整天板着个脸了,害得整个衙门的人说话做事都得小心。」 朦胧:「盛家来的那位老太夫人,要给大人纳妾,夫人不同意,俩人就吵架呗。」 胡三刀摸着下巴,一脸的不屑:「夫人不同意大人纳妾啊,原来是这么小的事,那大人不纳不就完了么。」 朦胧一头黑线,伸出指头用力戳了他一下:「你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要是大人可以不纳妾,夫人还跟他吵什么架,肯定是不纳不行,那人是大人的祖母,她的话,大人敢不听吗?」 胡三刀脑筋一转,又说:「那夫人同意纳妾不就完了,反正只是妾,跟丫鬟差不多,怎么也越不过夫人去……」 朦胧气的微微眯着眼睛,手已经放腰间软剑上的刀把上了。 「要你敢纳妾,我就先把你给阉了,再把你们统统给杀了。」 胡三刀一看朦胧急了,立马怂了:「我难能呢,能被你喜欢就已经很荣幸了,其他女娃除非眼睛瞎,才会看上我,嘿嘿,嘿嘿,我不纳妾,不纳,绝对不纳……」 第226章 孝顺 胡三刀似乎明白了夫人和大人吵架的原因。 「那怎么办呀?大人不能违背太夫人的命令,夫人也不同意纳妾,他们俩要是还继续这么吵下去,我们还要不要活了……」 就在此时,东方游从屋里走了出来,听到俩人的对话,摇摇头:「你们呀,还是不了解大人的脾气,他要是不想做的事,谁都逼不了他。」 朦胧吃了一惊:「先生的意思是大人愿意纳妾,他有了别的喜欢的女人了?」 东方游再次摇摇头:「咱们大人对夫人是顶好的,有没有可能是夫人那边出了问题?」 朦胧一头雾水:「夫人能出什么问题?她对大人也挺好的。」 东方游知道朦胧整天管着酒铺,不经常在楚夕身边,就把楚夕跟着宋子文去海边的事情说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1页 「夫人跟那位宋公子走的太近了,大人……吃醋了。」 朦胧有些不可思议:「宋公子跟夫人走的近,是因为生意上的事,他们合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怎么从前不见大人吃醋……」 提起这个胡三刀也说话了:「那不一样,那天夫人和宋公子从海上回来,夫人衣服湿了,穿的是宋公子的衣裳,还有……宋公子还用衣衫给夫人擦脚……女人的脚……被别的男人摸,大人心里肯定不好受。」 朦胧更加不理解了:「男人都能进花楼摸女人的手,宋公子照顾一下夫人怎么了?大人不能太小气,夫人赚的银子可比大人的俸禄多多了,反正宋公子跟夫人是清白的,我可以作证。」 东方游听完笑了:「朦胧,做人不能太双标哦……」 朦胧梗着脖子不承认楚夕有错:「反正我家夫人跟别的夫人不一样,你们这是以……什么心读小人什么。」 东方游笑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朦胧狂点头。 屋子里,盛凌云把他们的对话听的真真的。 是他太小气了吗?宋子文当真对楚夕是清白的吗? 他不信。 那天宋子文蹲下身子,用衣衫仔细擦楚夕脚的时候,他整个人都炸了。 若不是当时那么多人在场,他一定跟宋子文拼了。 虽然当时婉婉蹲下来,把其他人的视线给挡着了,好巧不巧,盛凌云的视线能看到。 有些男人爱把玩女人的脚,基本是玩弄的心态。 可宋子文却很认真,认真的近乎虔诚。 大家都是男人,那点心思,都懂…… 是,夫妻俩,有话就说开的好,总是这么冷战,日子还怎么过。 盛凌云霍然起身,回去的路上,衣角都带着风。 胡三刀推了朦胧一把:「大人回去了,你不回去伺候着?」 朦胧紧走两步又退了回去:「算了,还是不回去了,大人跟夫人定然是要吵架的,回去了,我劝还是不劝。」 东方游摇着他的扇子,一边走一边笑:「朦胧啊,学聪明了,三刀多跟你媳妇学学了,长点眼力见吧。」 东方游回自己的院子去了,留下胡三刀和朦胧,大眼对小眼,朦胧气得用力踩了胡三刀的脚一下。 「你个憨货,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怎么就不长点脑子。」 说完,朦胧气唿唿的也走了,留下一脸懵的胡三刀,挠挠后脑勺:「我招谁惹谁了我?」 房间里,楚夕把空间里的珍珠都拿了出来,除了最大的那个做成金钗送给了太子妃,她打算挑出大小匀称的,做一个项鍊出来给楚莹。 盛凌云回来了,站在门口好一阵,才推门进来。 「这么多珍珠?打算做什么?」 楚夕淡淡的扫了他一眼:「楚莹要过生辰了,给她做条项鍊。」 盛凌云拿起一颗对着烛光仔细的瞧:「空间里的珍珠真大,你弄的那个养殖场能养出这么大的珠子吗?」 楚夕摇摇头:「空间里的水域好,没有风浪,水草也丰富,才能养的这么大这么圆,现实中要碰运气。」 盛凌云看她认真的捡珠子,似乎也没朦胧说的那样,气得吃不下饭,眼泪汪汪的。 盛凌云想着朦胧肯定是故意这么说,骗他回来的。 幽幽的嘆口气,坐在了楚夕对面:「我没打算纳妾……」 楚夕抬抬眼皮扫了他一眼,怎么突然冒出一句这个? 「嗯。」不知道怎么回答,她脑子里此时是京城的事情。 她把这串珍珠项鍊做好送给楚莹,等太子妃生产了楚莹也可以把这珍珠项鍊送给太子妃。 楚莹才去京城,他们就走了,楚夕也没给她留太多的银子,家里的银子她肯定也不好意思要,手里什么都没有,在京城不好混下去。 银子多了路好走,京城都是银子铺路的。 至于盛凌云突然冒出的这一句,楚夕听的有点懵。 盛凌云抬头清朗的眼睛对上楚夕的,又认真的说了一遍:「我说,我不会纳妾的。」 楚夕微微一怔:「我知道啊,你说这个干嘛?」 盛凌云抿抿嘴,有些不了解楚夕的心思:「既然你知道,那你为什么要生气?这些天也不跟我说话。」 楚夕垂眸,继续摆弄着珍珠:「我生气是因为你让我守盛太夫人定下的破规矩,限制我自由,还让我伺候她。」 既然要掰扯,就掰扯个明明白白,楚夕终究是理性的,她做不出怨偶撒娇那一套。 盛凌云不解:「让你伺候祖母,你为什么不愿意?」 楚夕:「我跟她不熟,现在是我养着她,她没有养过我,我为什么要伺候她?」 盛凌云越发的困惑了:「孝顺祖母,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楚夕冷哼一声:「盛凌云,她是你祖母,不是我的,要孝顺也是你孝顺,她现在吃我的,住我的,还对我说三道四,再让我孝顺她,凭什么?」 盛凌云也急了:「就算是一个不认识的老人,住在咱们家,你也应该妥善照顾吧。」 楚夕:「妥善照顾是一回事,孝顺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她跟你没有关系,住了进来,我也会对她好,前提是她对我好。她不能仗着是你祖母就对我指指点点,还摆出长辈的架势来,娘吃她这一套,我可不吃,我又不欠她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2页 盛凌云想了半天,总算是捋顺了楚夕的意思。 「你就不能看在我的份上,按照她的规矩来?」 楚夕挑眉:「不能,这些规矩不符合常理,就算是你定的,我也不能遵守,再说那是你祖母,你愿意遵守是你的事情,你不能要求我,更不能孝心外包。」 第227章 又吵一架 「什么是孝心外包?」盛凌云听不懂楚夕的话。 楚夕:「她是你的祖母,不是我的,你愿意孝顺你孝顺,要是非要我孝顺也可以,除非她先对我好。母慈子孝的前提是母慈。」 「明明知道你祖母这么做不合适,要么我去跟她吵一架,让她改过来,要么我搭理她,你觉得我就这么远着,和跟她吵一架,那一个更好。」 吵架肯定不好,这样大家更加觉得楚夕不孝了。 远着也行,至少面子上过得去。 盛凌云虽然明白了楚夕的意思,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但是楚夕的说法也没错。 盛太夫人对楚夕确实不太好,只是他没想到楚夕一点都不委屈自己,还硬刚。 楚夕不是不孝顺,只是不喜欢对她不好的人罢了。 掰扯了他祖母的事情,楚夕直直的盯着盛凌云的眼睛。 「还有别的事情吗?干脆一下子说了,心里老装着事,日子过得不顺畅。不如把问题摊开,能解决就解决,解决不了,干脆一拍两散,反正这个世界上,离了谁日子都能过。」 楚夕冰冷又理智的语言,再次激怒了盛凌云。 「你什么意思?什么叫离了谁都能过?你是想跟我和离吗?楚夕,我告诉你,这辈子你都别想离开,就算是你死了,也得埋到我的坟里。」 楚夕皱眉:「我是跟你解决问题,不是跟你吵架的,你嚷嚷什么?」 她都要打算离开了,盛凌云能不着急吗? 深深的憋了一口气:「解决什么问题?我没有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问题的人是你?」 楚夕沉默了一下,觉得盛凌云此时正在气头上,根本不理智,看来问题没办法解决,那就继续拖着吧。 「我也没什么问题,既然如此,睡觉吧。」 盛凌云憋着一肚子的气,脑海中不停的浮现宋子文蹲下身子,用衣衫给楚夕擦脚的画面。 就在楚夕爬上床的那一刻,盛凌云又看到她白皙的脚,脑袋一热,一把抓住了她的脚,也用衣衫去擦。 「你干什么?」楚夕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缩了一下没缩回来,开始用力的踹他。 盛凌云的手像是钳子一样,抓着她的脚不放。 「你知不知道女人的脚是不能被人乱看的……」 楚夕愣了一下,反问:「为什么?」 又是哪儿来的规矩? 在现代,比基尼都穿,赤个脚又怎么了? 她再次用力一蹬,总算是脱离了盛凌云的爪子。 她忽然发现盛凌云的眼睛在冒火,脑子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了宋子文给她擦脚。 冷不丁地问了一句:「你莫不是再吃宋子文的醋吧,那天我的脚上沙子太多,别看沙滩上的沙子很细,若是没擦干净去穿鞋也会磨脚,他嫌婉婉擦的不干净,帮我擦脚……你在意的是这个?」 终于,终于,终于说到了正点上。 盛凌云忍耐极致的眉毛抖了抖,眸光凌然,阴冷的眼神死死的盯着楚夕,吐出一个字:「是。」 楚夕心里一紧,不自觉的把脚往后缩了缩,她忽然害怕盛凌云疯批起来,会把她的脚给剁了。 「你……这有什么好吃醋的,我又不喜欢他。」 盛凌云咬牙切齿:「可他碰你的脚了……」 楚夕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忽然想起在吕家被盛凌云砍断胳膊的那个人,也是碰了楚夕一下,就被盛凌云砍了。 还有上一次,在临济,盛凌云也是因为那人碰她,把人家的手腕给砍断了。 是了,盛凌云捨不得砍她,可他会砍宋子文呀。 「你,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在船上,宋子文还救了我呢,盛凌云,你是不是有些偏执狂呀……」 盛凌云微薄的嘴唇抿得直直的,一把抓住了楚夕的手腕:「我的女人,就是不能被人碰……」 楚夕盯着他炙热的眼神,又想起了书里对他的描述,偏执加疯批,除了楚然,他是又些洁癖的。 记得书里描写,有个丫鬟爬到了他的床上,他嫌脏,把自己洗了好几遍,又把那个丫鬟给发卖了。 但是,楚然除外,尽管楚然已经跟太子在一起了,盛凌云见到她还是搂搂抱抱的。 眼神一寸寸的冷了下来:「楚然都跟太子在一起了,再见她的时候,你不是照样抱着她?你不是偏执,是不够喜欢罢了……」 说完,楚夕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从抽屉里拿出匕首,递给盛凌云,把她的脚伸了出来。 「砍了吧……省得你看着碍眼……砍了我的脚,从此我再也不能出门,你就可以永远把我禁锢在这个院子里,别说男人了,连人我都不见,只见你一个……你满意吗?」 盛凌云看着不吵不闹,拿着匕首的楚夕,整个人愣住了。 一股冷意从头髮丝灌到脚后跟,瞬间让他清醒了许多。 慢慢的把匕首从楚夕手里拿出来,他屏着唿吸道:「不,不是这样的楚夕,你误会我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就是嫉妒,嫉妒宋子文可以陪你,而那几天我太忙了,没有时间陪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3页 楚夕轻蔑的一笑:「盛凌云,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彼此都冷静冷静,你好好看看,我究竟是不是你喜欢的那个女人,我也好好考虑考虑,我们今后要不要在一起。」 她一个现代女人,很多观念都跟古代人不合,她想要独立,想要自由,不想被规矩束缚。 从前刚跟盛凌云在一起的时候,没有考虑那么多,现在盛老夫人的出现,让楚夕有些明白,盛凌云到底是古代人,他做不到像现代男人一样尊重理解女性。 接下来的生活,要么楚夕委屈自己,要么盛凌云做出改变。 想要一个男人改变很难,所以结果肯定是楚夕委屈自己。 她不想像一些穿越女一样,改变委屈自己,她是真的想家了。 或许是她不够爱吧。 爱情只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她首先做的是爱自己。 盛凌云怎么也没想到,俩人还是走到了这一步,他就不明白,只是要求楚夕不跟别的男子那么亲近,难道自己错了吗? 还是说楚夕心里其实是有宋子文的。 盛凌云慢慢的把匕首收起来,静静的看着楚夕好大一会儿,才说道:「好,我睡书房,我们都好好想想。」 盛凌云从柜子里抱了一床被子去了书房,听到他关门的那一瞬间,楚夕突然整个人都松懈下来。 心里感觉空落落的。 她其实对盛凌云也有点失望吧,可她到底再期待什么呢? 第228章 给你纳个妾 今天的盛太夫人很高兴。 一大早起来,装扮好,便早早的来到府衙门口,伸着脖子一直张望,像是在等什么人。 赵氏规规矩矩的跟在安氏的身后,不解的问:「老夫人是在等人吗?」 安氏没有搭理她,等了一会儿,天气炎热,又回去了。 谁知,坐了没一会儿,又去门口等着了。 反反覆覆,折腾了好几趟。 终于,安氏看到有一辆马车过来,兴奋起来。 「来了,来了,终于来了。」 马车是盛家的马车,行驶的马车都挂着一个红色的幡,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盛』字。 赵氏自然也是认识的:「原来是盛家来人了,怪不得老夫人这么惦记着,就是不知道,来的是谁?」 安氏还故作神秘:「到了,你就知道了。」 接到人了,除了盛家的上次来的妯娌胡氏,还有她的侄女鬍子衿。 侄女今年十五,正直好年华,长得是如花似玉,身姿窈窕。 胡氏把侄女领到了安氏的面前:「婶子,接到你的信,我就开始物色了,这便是我给你找的人,是我远方一个侄女,原本是要给一个秀才做正妻的……」 要不是盛凌云是五品知府,她可捨不得把侄女送过来做妾。 安氏拉着侄女的手,左看看右看看,相当满意。 「读书了吗?」 鬍子衿微微一笑:「认识几个字。」 「好,好,很好,路上炎热,快进屋歇息吧。」 赵氏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盛老夫人是什么时候写信给盛家的,还真的给儿子弄过来一个妾。 这下她该怎么跟楚夕交代。 不动声色地给婉婉使了个眼色,婉婉悄默默的跑了。 楚夕是真的忙,酒铺和胭脂铺都弄好了,她去店里面巡视之后,累了一身的汗。 和朦胧进了宋子文开的茶铺,古香古色,都是大梁的风采。 「原来的那些女子们都遣送回倭国了吗?还是自己家的舞蹈看着舒服。」 朦胧四周看了一圈,宋子文把有倭国文化的东西都给换了,换成大梁的,看上去顺眼多了。 「听说宋公子又走了,这一次说是去京城。」 楚夕没有说话,她只是拿宋子文当合作伙伴,没想到盛凌云竟然这么小气。 她觉得自己算是有分寸的了,可能在古人看来,她的行为还是有点过分吧,尤其是盛凌云,竟然真生气了。 她还生气了呢…… 「生意人,总是东奔西跑的,都不容易。」 朦胧嘆口气:「宁州人穷,咱们的铺子可没有京城的铺子赚钱。」 楚夕轻笑:「不指望在宁州能赚到钱。但是宁州有丰富的海产资源,要是能把这些海产销售到其他地方,宁州的百姓们就能安居乐业,发家致富。」 朦胧:「夫人还是变相替大人着想,我听三刀说,大人跟在临济一样,喜欢去乡下,喜欢让农民们种地,种粮食,还说粮食才是根本。」 粮食确实是根本,人只有在温饱都解决的情况下,才能创造经济。 原来盛凌云是县令,他可以去乡下跑跑,如今宁州这么大,他只能抽查,想要把所有的乡村跑个遍,显然是不可能的。 楚夕点点头:「粮食,教育,医疗都是老百姓生存的根本。」 古代老百姓过得都很苦,只要吃饱就很安逸了,可人吃五谷杂粮,怎么能不生病。 盛凌云开了两个铺子,粮食和药铺,压低价格,让普通老百姓能吃得起饭,用得起药。 尽管惹得当地粮商和药商们都不开心,可又能拿盛凌云怎么办呢,谁让人家是知府。 其实,盛凌云这一世的改变真的很多。 楚夕幽幽的嘆了口气:「你家大人心大,装得下百姓,民生,独独装不下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4页 「夫人……」朦胧替他家大人担忧。 「夫人,不好了,盛家又来人了。」 俩人正说着话,婉婉跑来了,天气炎热,她跑了一身的汗,撑着桌子,汗滴滴答答地落下。 朦胧拿起巾帕给她擦擦:「怎么回事,别着急,喝口水慢慢说。」 婉婉抓起杯子一饮而尽,朦胧嘴角抽了抽,这么好的茶还没来得及细品,就被她糟蹋了。 「夫人,盛太夫人给盛家写了信,让他们帮忙给大人纳妾,人已经来了,是上次来的那位夫人的侄女,据说要嫁给秀才的,被生生断了亲事,准备做大人的小妾。」 婉婉嘴皮子利索,脑子也好使,只是听他们说话,就断定了事情的真相,琢磨了一路就想明白了。 还是那位盛太夫人捣的鬼。 朦胧一听就急了:「什么?还从盛家找人,盛家是商,咱们大人是官,他们巴不得巴结咱们大人呢。」 楚夕也一脑门子的黑线:「这位太夫人的执行力真强,走吧,一起回家看看。」 朦胧立马起身道:「不行,我得先去找大人,看看他是几个意思。」 楚夕刚准备拦,没拦住,朦胧风一般地跑了。 楚夕揉揉太阳穴:「脑瓜疼,婉婉,既然要给大人纳妾,咱们就来个双喜临门,去吧,把青青也喊到府上。」 婉婉吃了一惊:「啊,我都忘了,吕姑娘跟大人可是正儿八经有婚约的,要说纳妾,她可比别人有资格,就是不知道大人会不会同意?」 楚夕:「长辈赐,不可辞,会不会同意的,今天晚上就知道了。」 婉婉透过窗棂望向天空,幽幽长嘆一声:「今天晚上可热闹了。」 楚夕顺着她的眼神也望向天空:「天边有乌云,起风了,晚上肯定有雨,热闹,真热闹。」 也是凑巧,盛凌云今天回来的最早。 心里惦记着楚夕,想着昨天太冲动了,再怎么样也不能分房睡呀,分房睡就是和离的前奏呀。 今天做事也没心思,想着怎么哄媳妇,怀里揣着一个红珊瑚耳坠,刚刚去买的。 谁知,踏进后院的时候,丫鬟们看他的眼神都躲躲闪闪的。 「是府里发生了什么事了吗?」盛凌云随便抓了一个小厮问。 小厮欢喜的眨眨眼,给盛凌云道喜:「府里要有喜事了,小的给大人贺喜。」 可具体是什么事?小厮跑了,不肯说。 盛凌云越发的茫然。 终于到了主院,抬眼就看到婉婉一脸怒气的站在门口,看到他后,气沖沖的行了个礼,把头往一旁一别,再也不理他了。 这些丫鬟都被楚夕惯坏了,没个尊卑。 但是这些丫鬟却都是忠心耿耿的…… 盛凌云还没进门,就被屋子里的阵仗惊呆了…… 第229章 青青子衿 主座上坐着祖母安氏,他从未在她脸上看到这么开心的笑容。 母亲赵氏坐在右边,满面愁容,却不得不强颜欢笑。 对面坐着上次来的,应该喊大伯娘的胡氏,笑意盈盈,看上去就八面玲珑。 而她身旁又坐着一个年轻的姑娘,面生的很,含羞带怯的样子让人生疑。 楚夕竟然不在,家里既然来客人了,楚夕竟然没有来。 反倒是吕青青坐在那姑娘的对面,时不时的打量着对方,一脸的狐疑。 「哟,凌云回来了,快,快过来坐。」 最先瞧见盛凌云的便是胡氏,一见到人,她赶紧起身。 除了盛太夫人安氏,其他人都起来了,赵氏先胡氏一步来到盛凌云面前,低声说:「你祖母让你纳妾。」 盛凌云进屋前,心里还磕磕绊绊,一看这样的阵势,心里莫名的厌烦。 「楚夕呢?」 赵氏:「出门巡视铺子去了,已经让人去喊了,应该快回来了。」 盛凌云虽然辈分小,但他是官,就在盛太夫人一旁坐了下来,四平八稳的,脸上已经带了一丝的寒意。 「凌云回来了,不如纳妾的事情,让他自己拿主意吧。」赵氏拍了拍盛凌云的肩膀,意味深长。 盛凌云不解的看向盛太夫人安氏:「祖母,你要给孙儿纳妾?」 安氏还是那句话:「你都成亲三年了,还没个孩子,纳妾沖沖喜,再说,你现在是官老爷,谁家官老爷不是三妻四妾的,来,给你见见,这是你三伯娘家的侄女,知书达理,经营着一家布庄……」 盛凌云心里明显的不耐烦,但他习惯了不动声色,只是淡淡的扫了那姑娘一眼,便把眼皮子垂下了。 谁知安氏的话音刚落,赵氏也紧接着说道:「老夫人,也巧了,他叔父在世的时候,也给凌云说了门亲事,就是她……」 赵氏的意思其实很明显,她不希望在儿子身边安插盛家的人,她其实对盛家的印象根本不好。 大宅门里钩心斗角的,她可不想延续到自己家里。 既然安氏非要盛凌云纳妾,那她也只好抬出吕青青。 吕青青至少被楚夕救过,感情好,若是进了盛家门,可以跟楚夕站在一道线上。 只是她忽略了吕青青一会儿红一会儿白脸色。 安氏一听赵氏也要盛凌云纳妾,还是二儿子给牵的红线,仔细打量了一下吕青青,她见过,也听过,干脆一拍巴掌道:「那就看个黄道吉日,一起进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5页 「哟,一会儿不知,家里竟然双喜临门了。」 楚夕清脆的声音传来,盛凌云起身快步来到她的面前。 「怎么回事?我跟你说过坚决不纳妾,这里交给你了。」 说完,盛凌云逃也似的跑了。 楚夕看看一屋子的人,又看看新来的姑娘,施施然坐在了安氏对面的主位上。 「这位是……?」 胡氏看向楚夕,赶紧介绍:「夫人,这位是我的内侄女,名叫子衿,今年十六,识字会算帐,给大人做贤内助。」 楚夕淡淡的笑笑,身后的朦胧冷哼一声:「我家夫人也会识字,算帐,还管着家里的铺子,要说贤内助也是夫人,怎么也轮不到她呀。」 胡氏尴尬的笑笑,不忿的眼神瞪了一眼朦胧:「主子们说话,你一个丫鬟插什么嘴。」 楚夕抬抬眼皮扫了她一眼:「丫鬟也是官家的丫鬟,这位姑娘出身商家吧。」 士农工商,商人地位最低贱。 「若是嫁给商家,子孙后代是不能考科举的。」 胡氏赶紧找补:「她原是要嫁给一位秀才的,只是那位秀才家里穷……」 朦胧:「嫌贫爱富的更不能要,我们家大人看着官职挺高,其实也没什么钱,还得夫人做生意贴补,老夫人,你说是不是?」 赵氏点点头:「凌云爱民,总是那自家的粮食贴补穷人,确实没多少银子,养活不了那么多人。」 又婉拒了。 可惜有些人就是听不懂。 安氏不以为然:「无妨,既然是商家,带的肯定有嫁妆,当年我也是靠着嫁妆养活他们兄弟俩的。」 赵氏被噎,楚夕冷冷的回了一句:「可你还是没让公爹读书,若不是我家大人考科举,一举夺魁,也不会有现在的官位。」 安氏瞥了楚夕一眼:「你是不想给凌云纳妾呢,还是看不上胡姑娘,你婆婆也给凌云纳了个妾室。」 楚夕知道是吕青青,也清楚赵氏的想法,既然纳妾干脆一边一个,看最后谁吃亏。 「她可是叔父在世的时候,亲自牵的红线,我可做不了主。」 如果吕青青真的喜欢盛凌云,盛凌云也没说不纳妾,她倒是愿意成全她,只是代价是她离开。 安氏本来就对楚夕看不顺眼,跟她提了好多次给盛凌云纳妾,她就是不同意,如今她说一句,她回怼一句。 『啪』安氏把手里的杯子摔到桌子上:「今天给凌云纳妾,我说了算。」 楚夕勐地起身,甩了脸子:「好呀,也别纳妾了,干脆重新娶亲得了,我自请下堂。」 说完,楚夕就离开了,她知道,只要她这个正室不同意,谁做主都不成。 她这一走,场面顿时尴尬了,安氏被气的抚着胸口直喘息。 赵氏也不伺候她了,看到了权当没看到,端起茶杯喝起茶来。 胡氏急切切的求助安氏:「婶子,这……这该咋办呀?」 鬍子衿勾着脑袋看了楚夕的背影一眼,竟然自信的笑了。 吕青青神色一敛,起身匆匆跟着楚夕而去。 「夫人,夫人,请等一等……」 楚夕听到吕青青的话,停住了脚步:「怎么啦?」 吕青青追得楚夕上气不接下气:「夫人,错了,错了。」 「啊?」楚夕一脸懵,「怎么错了?什么错了?」 吕青青好不容易把气喘匀了,赶紧解释:「上次跟夫人提起的那个人,不是盛大人,是……是……宋公子。」 啊?楚夕大吃一惊:「你说你喜欢的人是宋子文?」 吕青青羞红了脸,轻轻的点头:「夫人跟大人感情那么好,我怎么可能横插一脚,再说盛叔叔已经去世了,婚事自然就不算数了,我上次给夫人提起的意思,是想让夫人帮忙……」 楚夕明白了:「你喜欢宋子文,想让我从中撮合?」 吕青青羞赧的点点头:「夫人,其实,其实我暗示过宋公子好几次,我知道他没有娶妻,也知道他年岁大,可是我就是喜欢他……」 「但是,他一直不同意……」 第230章 闹乌龙 这个乌龙闹地有点大。 楚夕连连道歉:「哎呀,不好意思,青青,我给弄错了,我以为你喜欢的人是盛大人,我还想着,若真的是那样,依照你的性子让你做妾太委屈你了。」 「如果你喜欢的人是宋子文,那就简单了,我可以把你的心思说给宋子文听,可具体他愿意不愿意,我就不知道了。」 吕青青抿嘴笑了:「无妨,我可以等,只要夫人不再撮合我和大人就成。」 楚夕让朦胧送吕青青回去。 看着自己闹的这个误会,心里有些不得劲。 「瞅瞅你自己闹的误会,还好意思说什么双喜临门,楚夕,你是不是成心看我出丑?」 楚夕一怔,盛凌云不知道从那儿跑了出来。 摸摸鼻子:「看你出什么丑?」 盛凌云神色一紧:「看我比不上宋子文呗,吕姑娘没看上我,你是不是很失望?」 楚夕上上下下打量盛凌云一番,干笑:「失望的是你吧,比不过宋子文是其次,没办法左拥右抱了。」 说完,楚夕气唿唿的回院子里去了。 盛凌云紧紧的跟在身后:「我说过,我不纳妾。」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6页 楚夕白了他一眼:「你祖母说了,你现在做官了,没有三妻四妾,不体面。」 盛凌云:「我不要体面,只要你……」 楚夕一进门就把盛凌云挡在了门口:「跟我说没用,跟你祖母说去,反正刚才我说过了,你若纳妾,我自请下堂。如今我已经不是你妻子了。松开。」 「啪」楚夕把门给关上,差点没碰到盛凌云高挺的鼻樑。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自从盛家的这位老太太来了之后,跟犯沖一样,他跟楚夕的关系就没好过。 根源还是在盛老太太那边,看来,如果不让他的婚事出问题,不让他的母亲再受累,是时候出手了。 盛凌云纳妾的事情还没有定下来,京城来人了。 府衙里是真的热闹。 楚夕救下来的那个孩子,家人千里迢迢寻来了。 狗儿被养在府里,楚夕专门找了个奶娘和丫鬟照顾他,他也很乖,两个月不到的时间,被养得白白胖胖的。 来人是京城皇族,气势比盛家的大多了,浩浩荡荡的,光马车就有四五两,侍卫丫鬟也不少。 关键是戚柏松亲自护送进城的。 盛凌云亲自在府衙门口迎接的。 楚夕就站在盛凌云身后,狗儿跟她亲近,被乳娘抱着,站在楚夕身旁。 马车缓缓而行,与别家马车不同,上面有皇族的标志。 楚夕心里一惊:「这娃娃出身高贵呀。」 盛凌云点点头:「说是九皇叔的嫡长孙,他母亲是翰林院大学士的嫡次女。身份高贵,只是九皇叔许久不问政事了。」 楚夕:「是个闲散王爷。」 闲散王爷也不是好欺负的,那可是皇亲国戚,出门的阵仗还是有的。 马车还没有停稳,就看到中间有位年轻的妇人顾不得什么规矩,掀开车帘瞧。 待看到自己的孩子后,哭声就从马车里传出来。 「我的孩子,终于找到了,要是他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 「夫人,别难过了,小公子吉人自有天相,这不是找到了么。」 「是啊,夫人,小公子多有福气呀,你看,养得还挺好。」 马车停稳,从前头的马车上下来两个嬷嬷,转头就走向第二辆马车,搀扶着从上面下来穿着华丽的年轻妇人,看着不过二十岁的年纪,又年轻又漂亮。 后面下来几个丫鬟,接着就是一位贵公子,脸色不太好,有些苍白,还时不时的咳嗽两声。 贵公子被小厮搀扶着,遥遥的望向盛凌云。 盛凌云紧走两步来到贵妇人和贵公子面前,一掀长袍跪了下去。 「微臣见过安郡王,安郡王妃。」 盛凌云一跪,其他人都要跪,安郡王妃看着自己的孩子疾步奔了过去:「构儿。」 奶娘跪下的时候,把孩子放在了地上,孩子反手紧紧拉住了楚夕的手。 楚夕看到安郡王妃的架势,就知道这是孩子的亲娘。 「王妃刚才叫他狗儿?」 安郡王妃点点头:「亲王给起的名字,大名叫赵构,小名构儿。」 楚夕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那个人贩子叫孩子狗儿,孩子能应,看起来像是他亲妈一样,原来构儿跟狗儿音调相同。 孩子看着眼前陌生的女人有些害怕,紧紧搂住了楚夕的脖子。 楚夕有些尴尬:「小孩子,记性不太好,这也三四个月了,有些事情都忘了,不过没关系,很快他就会记起来的。」 安郡王妃心疼的直哭,那边安郡王让盛凌云站起来,也来到孩子面前。 没想到孩子看到他,竟然一下子认了出来:「父王……」 稚嫩的声音,让人想哭,安郡王尽管自己都站不住了,却还是朝着孩子伸出手。 孩子又歪着小脑瓜分辩了好长时间,忽然就哭了。 「父王,父王,你去那儿了,狗儿找不到你了……」 楚夕也没想到,孩子没有认出亲娘,倒是认出了亲爹,一时间也有些感慨。 安郡王把孩子抱怀里,又惊喜又难过。 一个劲儿的道歉:「对不起,父王再也不会把你给弄丢了。」 原来那天是安郡王带着孩子出来玩耍,顺便去药铺取药,安郡王常年身体不好,是从娘胎里带着病。 九皇叔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也只有这么一个孙子,宠溺的很。 谁知转脸的功夫,孩子自己就从马车上下来了,街上人多,孩子又小,下来之后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就被人拐跑了。 安郡王这下身子更不好了,家里人找孩子,又给安郡王诊治差不多两个月之久,直到楚夕的画像传到京城。 一家三口搂在一起哭了一会儿,盛凌云才开始劝。 「这是喜事,郡王和王妃一路奔波,还是先回府歇息吧。」 府衙的前院,盛凌云早就让人给收拾好了,用来安顿安郡王一家。 浩浩荡荡的人不少,楚夕担心这个院子住不下。 一扭脸看到了戚柏松,沖他招招手:「他们来这么多人,我们府衙这么小,住不下也养不起呀。」 戚柏松轻笑一声,嫌楚夕见识短:「放心吧,住不了几天,他们就去行宫了,苏城以东四个州府都是九皇叔睿亲王的封地,宁州也是,你这是在人家地盘当官,人家还会亏待了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7页 楚夕对古代这种封地什么的,并不是太懂,听说宁州竟然是安郡王的封地,显然吃了一惊。 第231章 京城又又来人了 「宁州是九皇叔的封地?」 戚柏松点点头:「在税赋上,九皇叔勾勾手指就能免除一二,盛凌云不是一直想让宁州百姓休养生息么,这回你算是帮了大忙了。」 不得不说楚夕的运气实在话,随便救一个孩子,竟然是九皇子的嫡亲孙子。 九皇叔之所以没有跟现在的皇上那么亲,除了年龄差很多之外,最重要的是九皇叔,人丁单薄,安分守己。 皇上这一辈儿的兄弟,就剩下他们俩了,就连太子见了他都得恭恭敬敬的。 只是九皇叔是个闲散的王爷,什么事都不管,加上他还有个病弱的儿子,更是把时间用到寻访名医名药上。 虽然说这里是他的封地,因为宁州倭寇盛行,他其实也没来过。 如今一家子都来了,虽然已经很低调了,可比寻常人还是隆重些。 因为安郡王住在府衙,戚柏松也带着兵住在府衙,保护安郡王一家子。 晚上盛凌云设宴,招待安郡王一家子。 前头是盛凌云和梅林,戚柏松还有安郡王。 后院就是楚夕,盛太夫人安氏,盛老夫人赵氏,至于盛家夫人胡氏和鬍子衿姑娘,原本是没有资格跟安郡王妃同桌的。 但是安郡王妃说这次来没有声张,就招唿大家一起陪同。 不得不说,贵人自带贵气,压迫感是与生俱来的。 安郡王妃自然是坐主座,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是看她的规矩,食不言,寝不语,除了她偶尔跟楚夕说两句话外,其他人是大气都不敢出。 说句实在话,能跟她一起吃饭,简直就是前世修来的福气,胡氏回去后,够她显摆一年的了。 一顿饭吃的,除了安郡王妃和楚夕,其他人都有点消化不良,等到喝茶的时候,气氛才算热络了一些。 「盛夫人,听说你医术不错,这一路很是劳累,给本王妃把把脉如何?」 楚夕医术好,知道的人不少,能让她看诊的人不多,毕竟她好歹也是官夫人。 官阶比盛凌云高的,可以找御医把脉,官阶比盛凌云低的,也不敢找楚夕看诊。 安郡王妃让楚夕看诊,其实就是对她医术的肯定。 「好。」 安郡王妃伸出手腕,楚夕细细的把脉,望闻问切,楚夕微微一笑:「郡王妃身体底子还是很好的,连日劳累有些疲乏,多休息两天,用点清淡的饭菜,配点参茶就调整过来了。」 安郡王妃拉着楚夕的手,拍了拍:「还真是有些疲乏,这一路又是马车又是船的,很折腾人。」 楚夕却笑道:「但是苏城一路的风景却很美,比起京城别有一番滋味,咱们宁州也不错,郡王妃若是休息好了,也可以去海边吹吹海风,看看日出,景色很是壮观。」 其实安郡王妃的身份虽然尊贵,可一辈子没出过京城,所看之处无非是些名贵的花草,江山秀丽,还是得多出来走走。 安郡王妃吃了一惊:「哦,是吗?只是听说宁州有倭寇,当初我们要来,父王还拦着,得知戚将军也在,父王才放心让我们过来。」 楚夕点点头,随即招招手:「婉婉,去我房里,把那几张海边的画拿来。」 古代没有照相机,要想留住美景,只能靠画画。 好在盛凌云的画工不错,把楚夕想留住的美景都留住了。 趁着取画的功夫,安郡王妃扫了一眼其他人,楚夕都一一给介绍一番,等说到盛太夫人和胡氏的时候,安郡王妃在她身上扫了两眼。 「你说的盛家可是苏城盛家?」 胡氏赶紧跪下来磕头:「正是,苏城盛家。」 安郡王妃点点头:「宫里用的蝉翼纱是盛家的。」 盛家的生意做的大,其中就有布料和纱纺生意,最大的就数窗户用的纱,轻薄透气也结实。 胡氏刚准备引以为傲,谁知安郡王妃眉头一皱又道:「可盛家是商户,跟盛大人应该不是本家吧。」 啊,这…… 楚夕没有说话,只是拿眼看着盛太夫人。 大梁规定,商户不能考科举从仕,若承认盛凌云跟盛家是同宗,就等于盛凌云的身份欺瞒皇上,可是灭族之罪。 胡氏不敢接话,盛太夫人顿时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觉得脑袋嗡嗡的。 还是赵氏机灵,微微一笑:「若说是同宗,得往上面扯好几代,五百年前肯定一个祖宗,我们是云县的盛家,凌云的父亲也不过是个穷秀才罢了。」 安郡王妃似乎有些瞭然:「哦,那你们这是攀亲戚来了。」 说着安郡王妃就劝楚夕:「你年轻,盛大人年纪也不大,可不能被金银迷了眼,你知道朝廷为什么不让商人入仕吗?」 楚夕配合着摇摇头:「臣妾也是乡下来的,不懂里面的弯弯绕绕。」 安郡王妃:「就是因为商人奸诈贪财,怕入仕之后贪腐钻营,朝廷还是要靠读书人做栋樑,知书达理,为国为民。」 楚夕抿嘴一笑:「王妃的教导臣妾记住了,回头就劝劝家人。」 说着话婉婉把画给拿过来了。 一路的风景很多,有日照金山,海上日出,渔民捕鱼等,无论那一幅都是波澜壮阔。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8页 「这些风景画还是缺乏一些意境,若是王妃亲眼见了,才能亲身体会这些地方的震撼。」 安郡王妃一下就被景色迷住了:「这个是盛大人在沧州时的画吧,太远了,只怕这辈子去不了了,倒是海边可以去看看,宁州不就在海边。」 楚夕:「当然可以,只是早上海风大,还有点凉,只怕安郡王的身子……」 安郡王妃挑挑眉,凑到楚夕耳边小声说道:「这不就是把他带过来,想找你看看,太子的身子都被你调理好了,他这个病症,你给试试……」 楚夕微微一怔,笑着答应了。 安郡王妃立马从头上拔下一个金钗,给楚夕戴在了头上。 「盛夫人,我一看见你就觉得有缘,你又帮我找回了我儿子,以后咱们就姐妹相称,你可不要嫌我烦。」 楚夕只是一个五品官员的妻子,怎么会嫌弃一个郡王妃。 刚准备起身道谢,就被郡王妃拉住了。 「这是自己家,就不兴这个,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你可得带着我好好转转,今天我就回去,等歇两天,再找你。」 楚夕起身送安郡王妃回去。 她们这边一走,盛太夫人的脸就挂不住了,拉着胡氏的胳膊推搡她。 「你们明天就回去吧,可别再来了,要是把我孙儿的官职弄丢,怎可得了。」 胡氏也急了:「是你写信让我来的,眼见不行又把我给轰走,不行,我不走,除非你让子衿做凌云的小妾。」 第232章 吃喝玩一条龙服务 这人还赖上了,鬍子衿也是小身板一扭,转身就往外走。 「秀才我都不嫁,来给大人当小妾,一句让我们离开我们就离开,哼,那不可能,真当我们挥之即来呀。」 请神容易送神难,胡氏姑侄还真就赶不走了。 盛太夫人也没办法,指着俩人的背影被气得倒仰。 竟然把问题扔给了赵氏。 赵氏也很为难:「他们可是老夫人请来了,我可不敢做主请他们离开。」 这次赵氏也不听她的话了,也回自己院子去了。 楚夕作为小辈儿,更不可能去赶安氏请来的客人,可要说立马给盛凌云纳妾,眼瞅着安郡王妃与楚夕关系那么好,安氏也不敢这个时候直接跟楚夕对着干。 安郡王妃休息了两天,第三天头上,盛凌云安排楚夕给安郡王看诊。 望闻问切一套下来,楚夕给安郡王开药方,开始制作药丸。 空间里有药,楚夕拿出来给搭配上。 盛凌云站在一旁帮忙:「安郡王的病症很久了,用灵泉能直接好吗?」 楚夕:「安郡王确实是胎里带的病症,若是在普通人家里,蹦蹦跳跳也许就好了,他就是从小被娇养的太好了,所以缠缠绵绵的,现在还没好。」 「你看他的病虽然一直没好,却也没耽误娶妻生子,实在不是什么大病,若是调养的话,只能说多锻鍊,多走动,多出汗,最好每天早上练一套五禽戏就好了。」 盛凌云都有点吃惊:「这么简单……」 楚夕耸耸肩:「就这么简单,你看我给配的药,总共下来也不超过一两银子,对了,你把饭菜安排的也不要那么奢侈,杂粮粗粮多上,有利于消化。」 盛凌云笑了:「吃的粗糙倒是好说,宁州穷,百姓们赋税高,他跟着吃点苦,我好跟他商量降点税赋。」 皇族子弟的封地税赋,自己留三成,给国库交七成,若是要免,皇帝不同意的话,其实损失的是安郡王自己的银子。 盛凌云正不知道咋跟安郡王说,楚夕让他吃粗粮,瞬间有了主意。 「行,那安郡王的身体就慢慢调理,至于安郡王妃说想去海边看看,你找个时间陪陪吧。」 楚夕当然愿意:「那挺好,又可以去看日出了,现在多看看,等回头到了京城,只怕这辈子就看不着了。」 古代车马慢,一个地方待一次。 盛凌云又问:「安郡王来的真是时候,祖母给我纳妾的事,总算是可以推一推了。」 楚夕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要我说,最好连你那个祖母一起打包送盛家。」 不但纳妾的事可以缓一缓,就连安氏想让盛凌云跟苏城盛家扯上关系也不能了。 安郡王妃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商家是不能考科举的,若是盛凌云承认自己是苏城盛家的人,就是欺君罔上,是要抄家灭族的。 后院没有盛太夫人的折腾,总算是安静了几天。 这天子夜时分,楚夕就很安郡王妃一起坐马车赶路去了。 安郡王身子弱,怕吹海风,所以这一趟只有楚夕和安郡王妃俩人,侍卫骑着马,丫鬟坐着车,朦胧跟着。 他们来到海边的时候,天还没亮,安郡王妃一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黑漆漆的,就有些害怕。 「有没有感觉这大海像是怪物一样,要把人给吞噬。」 楚夕点点头:「有的,现在是黎明前的黑暗,这样看大海,空荡荡的,黑漆漆的,仿佛人在孤独黑夜里行走,确实很害怕。」 深海恐惧症,只怕很多人都有,深夜的大海任谁看了,都头皮发麻。 过了没多久,天就开始蒙蒙亮,晨曦渐渐笼罩大地,海面反射太阳蓝色的光。 这样一看,湛蓝的天,湛蓝的海,海天一色,很是壮观。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9页 再看天边的海鸥,还有孙福他们刚刚驶出的渔船,真是一副美丽的画。 安郡王妃整个人都震惊了,她还真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景色。 「你给我看的那些画,确实只画出了十分之一,即便是如此,我还以为那些画过于渲染了,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些画无需技巧,只要写实就能把美景给画出来。」 楚夕也感嘆道:「所以我才让你亲自来看,真正的美景是画不出来的,画里能画的只是景色,远没有现实中的震撼,是不是感觉人在大海面前都变得渺小了。」 不但楚夕和安郡王妃在欣赏美景,一起来的丫鬟和侍卫们,也都第一次见这样的美景,震惊不已。 太阳渐渐升起来,金色的阳光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越发的让人移不开眼,如此一直等到太阳完全升起来,海边也有了温度,她们才依依不捨的打算离开。 楚夕又道:「别慌着走,既然来了,大家都吃点海鲜吧,我做东,给大家吃点鱼虾。」 鱼是常吃,虾不常吃,但是鱼虾在皇族的食谱是很低贱的食物,就连螃蟹他们也没吃过。 不是他们爱不爱吃的问题,主要是操持食物的官员怕他们吃出个好歹来,干脆就不让他们吃。 但是有些侍卫吃过虾,河里的虾,似乎是家里吃不上饭了,抓点虾,田螺,泥鳅,小鱼来吃,一般但凡有钱的人加都不吃河虾。 听说楚夕要请他们吃虾,安郡王妃身边的丫鬟有些鄙夷。 「盛夫人,就算宁州再穷,也不至于拿这些招待咱们王妃吧。」 楚夕淡笑:「我们准备的还有肉和蟹黄包子,现在回去也饿肚子,不如尝一尝,吃饱了好赶路。」 安郡王妃倒是愿意尝鲜:「我吃过蟹黄的,味道很鲜美,蟹黄在京城还是卖的挺贵,醉仙楼里一个蟹黄包一两银子一个,要是这里也能吃到蟹黄,那是最好的。」 楚夕:「螃蟹么,管够。」 但是,吃之前,楚夕先让他们都尝一点点,若是没有对海鲜过敏的,可以毫无顾忌的大口吃,要是有人对海鲜过敏,那是不能吃的。 虾丸,鱼丸,螃蟹,海带豆腐汤,一套海鲜宴下来,不但安郡王妃吃的满足,她身边凌厉的小丫鬟也被征服了。 只可惜这些新鲜的海鲜只能在这里吃,没办法带到京城。 楚夕要方便,去了茅厕,正在里面穿衣服,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我们的人都联繫不上了,苏城还有一些人,抓紧联繫,最好找到苏城知府,让他想办法把这位新上任的毛头小子调走,咱们也好继续联络。」 说的是倭国话,好在楚夕学医需要用到本国的文献,专门修了本国语言,能听懂。 第233章 仗打鬍子衿 楚夕一直等到外面没有什么人的时候,才从茅房里出来。 虽然不知道刚才讲话的两个人,究竟是谁,可听他们讲话的内容也知道,倭国对大梁,还是野心勃勃。 倭国安插在大梁有很多细作? 楚夕打算回去后,好好提醒盛凌云一下,让他注意一点,防着倭国小人,还要防着苏城知府。 一行人吃饱喝足,打道回府。 这次来得尽兴,安郡王妃看了美景,近距离的接触了海水,也吃了美食,心情非常的好。 和楚夕手挽手刚进了府衙,就听到府衙里传来惨叫。 「啊……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求郡王,大人放了我吧。」 楚夕和安郡王妃对视一眼,一起走进了院子里。 就看到鬍子衿被人绑在凳子上,两个衙役举着长棍,一下一下打在她的身上。 胡氏跪在一旁一直的哭,也不敢上前拦着。 周围有丫鬟和婆子们对她们,怒目相视。 楚夕悄悄的来到盛凌云的身旁:「这是咋回事?」 盛凌云没有说话,倒是一旁的胡三刀看到朦胧回来了,悄悄的说:「这位胡姑娘想趁着安郡王午休,爬上他的床,被守卫发现了,当窃贼处理,杖二十。」 朦胧:「啊,到底是想爬床,还是想偷东西?」 这回连胡三刀都白了她一眼:「当然是想爬床,那可是安郡王,皇亲国戚,就算是成为他的通房丫鬟,也比成为大人的小妾强吧。」 这话说的……楚夕瞪了胡三刀一眼,再去看安郡王妃,伺候的婆子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她说了。 安郡王妃气的眉头紧锁:「给我打断她的腿。」 衙役更加卖力了,有人把鬍子衿的嘴巴给堵上了,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只听得棍声一片。 安郡王见王妃回来了,瞬间换了张笑脸:「去海边了,怎么样?」 安郡王妃:「真的很好看,你也应该去看看……」 俩人边说边往屋子里去。 盛凌云看了一眼楚夕,拉着她的手,转身带她也离开了。 「府衙不太平,安郡王明天就准备带着人去别院住着,若不出意外,会要求你陪同,你愿意去吗?」 盛凌云以为楚夕跟安郡王妃关系好,愿意跟她去,谁知楚夕却摇摇头:「不去了,家里乱糟糟的,我觉得我还是留下来吧。」 盛凌云又说:「一会儿送胡氏他们回苏城,经此一事,祖母应该不会再作妖了,刚才娘打算带着祖母回楚家村,她说那个地方虽然不是盛家的老宅,但是父亲在,她想着等祖母和她老了,都葬在一起。」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0页 回楚家村好呀,跟盛家撇清了关系,也能照顾家里的一切,虽然没有什么亲戚,但那里赵氏生活了几十年,还出了一个状元儿子,所有人对她都很尊敬。 楚夕也很吃惊:「为什么不是京城?」 不得不说这个主意是真的好,赵氏肯定想不出来,肯定是盛凌云想出来的。 盛凌云:「怕祖母在京城口不择言。」 楚夕:「你都安排好了?」 盛凌云:「安排好了,后天她们动身,朦胧和胡三刀他们俩送她们回去,我也写好信给凌风,让他把家里重新建一下,等祖母和母亲回去,家里的院子会很大。」 盛凌风在京城,离楚家村比较近,他回去安顿好了之后,安氏和赵氏回去住正好,等把两位老人安顿好,他可以再回京城。 既然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也就没有她什么事了,得了,又可以继续躺平了。 然后,又听盛凌云说道:「你还是随安郡王妃一起去住一段时间吧,宁州的税赋,还有一些事情,我还想藉助安郡王的力量……」 原来如此,盛凌云安顿好了一切,就是让楚夕跟安郡王妃走的更近一些,也方便盛凌云找安郡王做事。 楚夕答应了:「好吧,我同意了,可万一安郡王妃不邀请我呢?」 盛凌云笑笑:「不会,你不是还要给他调理身子么。」 楚夕一想,也是。 鬍子衿被打了一顿后,盛凌云就安排马车送她们姑侄离开。 尽管鬍子衿很生气,胡氏也很生气,可也不得不离开。 安氏被吓住了,盛凌云让她跟着赵氏回老家,她也没有反对。 第二天,安郡王果然要去别院住了,别院在苏城,苏城,宁州这几个州府都是他的封地,他的别院也是最豪华的。 安郡王妃果然邀请楚夕一起去住,表面上说是陪陪安郡王妃,实际上是给安郡王诊脉,用药,调理身体。 浩浩荡荡的一行人,离开了府衙,楚夕这边安排了婉婉陪着。 第三天,安氏和赵氏被朦胧,和胡三刀也给送走了,盛凌云安排了很多侍卫,也给他们带了两马车的东西,还有一些丝绸。 等人都走了,盛凌云看着前几天还热热闹闹的地方,如今变得空荡荡了,有些唏嘘。 东方游摇着扇子来到他的面前:「大人,应该是万无一失了,咱们开始吧……」 盛凌云点点头:「传我的话,这两天好好准备,三天后,和戚将军一起……迎战。」 原来,比楚夕发现得更早,盛凌云早就知道倭寇贼心不死,不但在苏城和宁州有细作,甚至他们的细作已经安置在了京城。 只是盛凌云能做的,就是把停在海上的倭寇船只打的落花流水,让他们暂时没有能力接应苏城和宁州这些细作。 戚柏松也过来了,拿过来一张画像:「这是倭国大将军的画像,听说他竟然也乔装打扮来苏城了,我们这下可以瓮中捉鳖了。」 盛凌云和戚柏松在宁州危险重重。 楚夕跟着安郡王妃一路来到了苏城的别院。 这个院子真的好大呀,处处都是景致,就连墙边的雕刻和竹子都相得益彰。 一个院子套着一个院子,曲径通幽处不期然就是一处宅子。 安郡王妃也是第一次来,跟着安郡王一前一后的走着。 安郡王倒是来过一次,住过一段时间,耐心的跟他们介绍:「这个院子从前是大梁第一首富的宅子,先帝南巡的时候,父亲也跟过来了,又把宅院扩了一倍,父亲很喜欢。」 「后来那个首富出事,这个宅子就改为行宫,作为先帝南巡的落脚处,先帝把这几个州府赐给父亲做封地,父亲就把这个院子要过来了。」 楚夕掰着指头算了半天,才勐然发现,别看安郡王年轻,辈分却很大,太子似乎也要喊他一声叔父。 第234章 苏城的新院子 年轻辈分大,又是皇亲国戚,还是这个封地的王。 安郡王自从搬进来之后,来上门求见的人就不少,帖子是一摞摞的收。 但是统统被安郡王给拒绝了。 并且放出话来,他是来养身体的,没有重要的事不要找他。 原本苏城就有苏城知府管辖,周边还有驻军都督,这一下大家都见不到了。 楚夕跟安郡王妃倒是无所谓,安郡王妃也不想见客,本来他们在京城的时候就很低调。 来封地是因为孩子在这儿,又是来调养身子的,越发低调了。 其实,楚夕是有点猜测出来,他们之所以低调,主要是怕皇上猜忌。 藩王一到封地就容易搞事情,他们的富贵已经滔天了,不想别的,而且安郡王只有一个名头,无权无势,他也搞不动。 院子里好玩儿的太多了,楚夕在这里陪了安郡王妃足足有半个月,才想起宋子文说他们的生意在苏城也有,她还没有见过那。 这一日,风和日丽,楚夕来给安郡王妃请辞。 「我要回去了,还有一些事情要忙,盛大人也离不开我的照顾,这是给郡王做好的药,一天一粒,吃一个月后,改为三天一粒,再吃一个月,坚持锻鍊基本就跟普通人一样健康了。」 这半个月来,楚夕除了陪安郡王妃,还跟安郡王配药,药效本来就很好,外加空间里的灵泉,安郡王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1页 后来,楚夕又让陪同安郡王的大夫,教安郡王五禽戏。 每天早上坚持练一练,身体越发强壮了。 尽管安郡王妃捨不得楚夕,毕竟楚夕也是有家有口的人,总让她陪着也不好,留下药后,赏了楚夕一箱珠宝,一车的绫罗和药材。 楚夕终于从安郡王府出来了。 别的不说,单说在院子里陪着孩子玩耍,每天睡到自然醒,感觉跟度假一样。 出了王府大门,看到热热闹闹的街道,才感觉自己又从度假回到现实,她要开始赚银子了。 「夫人,我们现在回去吗?」 安郡王妃安排有人护送他们,但是楚夕只是让他们护送到苏城,宋子文给买的小院子里,就让他们回去了。 楚夕:「暂时不回去,咱们好不容易来苏城,到处转一转,看看新开的铺子。」 婉婉听说苏城也有他们家的铺子,很是吃惊。 「早就听杨柳姐姐说,夫人要把胭脂铺和酒铺开到全国各地,原来是真的。」 楚夕笑笑:「当然是真的,做买卖么,当然要做大做强。」 院子是宋子文给她买的,里面的下人楚夕只见过一个管家,是宋子文从京城带过去的,名叫宋福,四十多岁,精明能干。 他带着全家,他媳妇儿,两儿子一个闺女,一起搬到这里来。 院子不大,只有这一家下人,宋福看到敲门的人是楚夕,吃了一惊:「夫人,你怎么来了?也不找人说一声,小的好出门迎您。」 楚夕摆摆手:「不用了,都不是外人,我只是来看看,铺子开的如何了,经营状况怎么样?」 宋福是楚夕院子的管家,同时也负责联络宋子文,和下面几个店铺的掌柜们。 那些掌柜们不认识楚夕,但是却认识宋福。 宋福赶紧把楚夕迎了进去,主院里,即便是主人不在,也会打扫的干干净净,除了厨房里需要多准备点饭菜,其他都是现成的。 「好的夫人,夫人要是想查帐,明天小的就通知掌柜的把帐本给拿过来看。」 楚夕点点头:「好的,你去办吧,我也累了,随便弄点吃的,送些热水来,先休息一下吧。」 宋福安排两个丫鬟伺候楚夕,婉婉看着小而潦草的院子,咂舌:「夫人,从郡王府回来,再看你买的这个院子,真的是从天上降到地上,没办法比的。」 当然没办法比,这只是个普通的三进院子,只有一个后花园,只是下人们,就住的差不多了,讲究的是实用,不是精緻。 楚夕一回来确实放松了很多:「那是,你没听安郡王说,那个院子是从前大梁的首富盖的,后来又扩建,能比得上的除了皇宫了,即便是京城他们的宅院,也不一定有这个精緻。」 确实如此,楚夕洗簌过,打算休息一下。 从安郡王府带来的东西,楚夕让分给宋福和他的家人一些,大部分都让人送到京城家里了,还有一少部分留了下来。 等楚夕什么时候回宁州,什么时候再带回去。 这边楚夕刚洗了个澡,还没吃饭,就看到婉婉气唿唿的沖了进来。 「夫人,宋管家的闺女太厉害了,我只是给她多要了一碗鸡蛋羹,她竟然还管我多要五十文的银子,什么鸡蛋羹,这么贵。」 宋福管着整个院子,宋福家的就管着厨房,俩儿子都跟着宋子文做事去了,闺女宋燕今年才十二。 家里除了他们一家,就剩下四个丫鬟和四个小厮,平时没什么事就是打扫卫生,整理院子。 只是管着厨房,就该按时给大家做饭,怎么还能多要银子呢。 楚夕把衣服穿戴整齐,吩咐婉婉:「你去把宋福和她闺女一起喊来。」 不多时,宋福和他闺女宋燕就一前一后的进来了。 楚夕也没说话,就这么等着,等了一盏茶的功夫,丫鬟把楚夕的饭菜也给端来了。 楚夕定定的看着宋福,宋福毕竟是老管事,规矩还有懂的,主子不发话,他一句话也不敢说。 但是他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楚夕看到那些饭菜里,果然有一碗鸡蛋羹,手指在桌子上,有节奏的敲着。 这个时候就要看谁的定力更好一点,宋福终于忍不住压力问了出来:「夫人,再不吃饭,饭菜就要凉了。」 楚夕扫了一眼饭菜道:「你女儿叫宋燕对吧,来,给我算算,这一桌菜得多少银子,我付给你。」 宋燕赶紧低着头,不敢吭声。 宋福机灵的察觉事情不妙:「宋公子每月都给这个院子五十两银子,院子人不多,丫鬟和小厮每月一两,小的和婆娘每月五两,这丫头按理说应该不算银子,但是宋公子也给了一两银子的月钱。帐上还剩余很多,夫人吃饭那能额外付银子。」 工钱给过了,还不好好打工。 楚夕不咸不淡的说:「可能觉得我不是你们的主子吧,你们只听宋子文的,我来就是客……」 宋福一听语气不对,赶紧拉着宋燕一起跪下了。 「小的不敢,宋公子只是一介商人,夫人可是盛大人的夫人,小的若是怠慢夫人,还请夫人责罚。」 第235章 奴大欺主 说是不敢怠慢,其实从他闺女的行为中,已经看出,他似乎并没有真的把楚夕放眼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2页 楚夕淡淡的一笑:「福管家帮我管着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惩罚就不用了,只是我看着你家姑娘还怪聪明嘞,不如就让她跟着我吧。」 宋子文手下管着他的两个儿子,其实也算是人质,他尽心为主子办事了,俩儿子也能水涨船高,他若不尽心,宋子文说让他俩儿子倒霉就得倒霉。 既然如此,楚夕也能比着葫芦画瓢,把他闺女要过来做丫鬟,在她手底下做事,要是宋福再不尽心,她有的是办法收拾那丫头。 只见宋福脸色变了变,刚准备推脱。 谁知他闺女宋燕,眼珠子亮了:「夫人,奴婢愿意。」 宋福气的直瞪眼,宋福虽然是宋子文的手下,可没道理把一家子都卖身为奴,况且他还想着等女儿大了给她找个好婆家。 没想到宋燕一听楚夕是知府夫人,竟然愿意跟着楚夕。 宋燕声音清脆:「宋公子说到底是商人,虽然不缺银子,可到底被人瞧不上,女儿跟着主子可是官夫人,宰相家的管事还是七品官,爹,我愿意跟着知府夫人。」 原来她是这么想,宋福喘着粗气,你不能说她说得不对,可也不能说她说得对。 总之,宋福心疼女儿,不愿为奴,谁知当女儿的不争气,一心想入官家门,他也没办法。 楚夕盈盈一笑:「还是你家闺女想的对。」 说着她掏出一张二十两的银票递给宋福:「你是宋公子的人,虽然是这个院子的管家,还是要按照规矩来,这是宋燕的卖身银子,以后她就是我的丫鬟了。」 婉婉瞥了一眼宋燕,虽然很不喜欢她,可楚夕的话她还是听的,递出了银票,拿出一张卖身契,签字画押,人货两讫。 楚夕挥挥手:「好了,你去忙吧,让宋燕回家收拾收拾东西,一会儿就搬过来吧,婉婉,你先让她知道一下咱们府上的规矩,等过两天咱们回去了,她就跟咱们走了。」 宋福尽管不同意,可楚夕是主子,要个人是不能不给的。 「是,燕子,走吧。」 宋燕高高兴兴回家收拾东西,宋福家的一听女儿被楚夕看中当丫鬟,当时就哭了。 「你怎么回事?咱们在宋家受的罪还不够,好不容易过几天安稳日子,你怎么又把女儿送给人家当丫鬟,咱们现在不缺银子。」 宋福也气得直跺脚:「你当是我愿意的吗?是你闺女自己愿意的。还有,那夫人是知府夫人,我一个小小的管事,胳膊能拧得过大腿吗?」 宋福家的拉着宋燕的包袱不让她走:「燕子,娘不捨得你去当丫鬟,从小没让你吃苦受罪,再过两年给你许个好人家,你就是良民。」 宋燕却脖子一艮,死活不同意。 「娘,那可是知府夫人,我要是成了她身边的大丫鬟,出门多威风,还有,你没见她身边的那位丫鬟,就很厉害,刚才在厨房怼的我说不出来话。」 「说什么院子都是她家夫人的,我们都是她家夫人的,凭什么要银子买鸡蛋羹。」 「与其跟娘一样当一个小小的厨娘,我愿意给夫人当丫鬟。」 宋福两口子拦不住,只能让宋燕去了。 这边婉婉也十分不解:「夫人,刚才那丫头厉害的很,夫人怎么就买她当丫鬟,回头到府里,闯祸怎么办?」 楚夕冷冷一笑:「怎么办?罚她。人在宋福手里,我就是吃了亏,也不能拿她如何,人在我们手里就不一样了……」 婉婉瞬间瞭然:「夫人是想把人放在眼皮子底下调教……」 楚夕笑了:「她就交给你调教,不过也不用着急,回咱们的府里,随你调教,若是改了,自然是好的,若是不改……」 婉婉搓搓手腕:「奴婢会好好惩罚她的。」 就是这个意思,宋燕很快收拾完东西就来了,婉婉给她安排在旁边的一个耳房里休息。 晚上的饭菜果然比中午丰盛了许多。 楚夕轻轻的摇头,底下这些人呀,总觉得她年轻好欺负,岂不是她一个官夫人的头衔就把他们给收拾了。 奴大欺主?不存在,主就是主。 虽然楚夕倡导人人平等,可架不住有些下人不识抬举,不懂感恩。 刚吃了饭,楚夕正犹豫要不要出去散散步,南方什么都好,就是蚊子太多,就算是在安郡王妃的院子,也有蚊子,何况她的小院子。 忽然,外面一阵嘈杂,楚夕给婉婉使个眼色,让她出去看看,不多时婉婉就跑了过来。 「夫人,不好了,福管家的二儿子死了,宋福家的已经晕过去了,福管家想去宋家看看,但是宋家的人不让,说让他去官府。」 楚夕不解:「为啥要去官府?难不成他儿子犯事了?走,去看看。」 还没等她动身,宋福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刚进月亮门,人就跪下了。 「夫人,求夫人帮帮忙,让老奴瞅一眼我那可怜的孩子吧。」 楚夕挥挥手:「你先别哭,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宋福摇摇头:「老奴也不知,刚才宋家的人来送信儿,说我那二儿子被人打死了,现在在府衙验尸房,让老奴去一趟。」 「老奴的儿子从来都是跟着宋公子做店铺掌柜的,怎么突然就被人打死了,宋公子和我大儿子都在外地,老奴求夫人看在宋公子的份上,一起去看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3页 楚夕点点头:「成吧,一起走吧。」 不是楚夕好奇心,楚夕之所以从安郡王府搬出来,住这个院子,一来是看看自己的铺子,二来就是想知道倭国细作在苏城是怎么运作的。 那人的话不停在楚夕耳边迴响,尽管盛凌云不让她插手,怕她有危险,她还是想知道。 况且宋福的二儿子死的却是突然,去看看,也理所应当。 苏城府衙瞧着就比宁州府衙阔气,就连验尸房都窗明几净的。 宋福恭敬的问:「不知道府衙让我们来,做什么?」 差役道:「你们把尸体抬回去吧。」 宋福眉头一紧:「凭什么?我儿子死了,至少官府要捉拿兇手吧,兇手呢?」 差役不屑的挥挥手:「他是店铺里的掌柜,顾客买东西的缺斤少两,被那么多人一起打死,法不责众,总不能让我们把那么多人都给抓起来吧。」 第236章 苏城连环杀人案 宋福气的鬍子都要翘起来了。 「就算是他的铺子,缺斤少两,自有官府的人查他,被人群殴致死是怎么回事?我不服,我要见知府大人,我要替我儿申冤。」 宋福在跟衙役闹个不停。 楚夕这边已经来到尸体前,自己查看尸体了。 嘴角有血,腹腔软绵如水袋,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印记,确实生前被多人捶打。 但这些都不是致命伤。 楚夕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起一副干净的手套,开始从头到脚,检查死者的死因。 尸体已经被明显的整理过了,嘴角的血渍擦过,露出一张苍白僵硬的脸,死者嘴巴微张,下巴也被人动过,似乎是想把嘴巴合上,却发现合不上。 身上的衣服都没了,换了一身干净的,楚夕把衣服解开,就看到了死者身上的伤口,总共有三剑,胸口有两剑但是不足以致命,最致命的是腹部横切的一刀,一刀下去,肠子都流出来了。 但是现在看不见,已经被人用粗糙的手法给缝合上了。 再看腿上,小腿骨折,膝盖淤青,有生前被人逼跪的嫌疑。 楚夕看完前面,等她去看后面的时候。 就听有人大喊一声:「你是谁,在干什么?尸体是你随便动的……」 楚夕被呵斥,却不为所动,依然是让婉婉帮忙扶着尸体,她继续查看。 那人已经赶了过来,看到楚夕是个女人,不但看到尸体不害怕,还敢上前,犹豫了一下。 「你是死者什么人?」 宋福跟那个差役也被这人的声音打断,看到楚夕正在翻动尸体,宋福给那个人行了一礼。 「这位是宁州知府的夫人,也是我的主子,听说我儿子死了,跟着过来看看。」 仵作是整个官差中,最卑微的存在,但这个人脾气却有些高傲。 「看出什么来了吗?」 楚夕此时已经检查完后背了,把尸体放好,拿起桌上他的记录看了一眼。 「看出来了,只是与你写的却不相符。死者是被人故意杀死的,而不是死于群殴,他的致命伤是那个刀伤,行兇的人是有特点的。」 仵作眉头皱了皱:「死者腹部的伤,不是兇手划的,是我划的,他的腹部虽然挨了一刀,但是肠子流了出来,我为了给他把肠子弄好,给划开一刀,再给缝合回去。」 楚夕冷冷一笑:「当我是瞎的吗?就你这个刀?划开的伤口都不一样,而且,兇手是个不到六尺的左撇子,你是左撇子吗?」 说着,楚夕看了那位官差一眼:「法不责众,不是律法,只是人情。兇手只有一个,你们家大人若是不想查,那我只有回去告诉我家大人,去朝廷参他一个渎职之罪了。」 在宋福说出楚夕是宁州知府的夫人时,官差的心里就打了个突突,他怎么也没想到,只是宋家的一个店铺掌柜,背后竟然牵扯到了官府。 不是谁官商不许勾结的么。 也不知道宋家给这位宁州知府,送了什么好处。 宋福既然告知了他们楚夕的身份,不多时,苏城知府的王师爷就跑来了。 「不知是盛夫人来了,小的怠慢了。」 楚夕客气的点点头:「宋福是我院子里的管事,他家出事了,我过来看看。」 王师爷看着楚夕用巾帕细细的擦拭手指,再看仵作刚把尸体的白布给盖上,心里犯嘀咕。 「夫人会验尸?」 楚夕没说话,身边的丫鬟婉婉得意的说:「不但会验尸,还会验骨,清月郡主的夫君就是我们家夫人给确认的。」 不知道为什么,楚夕看到王师爷的眼神明显的躲闪了一下,楚夕再想想刚才的尸体,冷冷一笑。 「我虽然不知道,你家大人凭什么认定,死者是被人群殴致死,兇手太多,抓不到,既然我来了,那么我就替我家管家,写个状纸喊个冤,死者是被人趁乱杀死的。」 「至于兇手是谁,为什么?就让你家大人去查吧,堂堂知府,发生命案,竟然想煳弄了之,哼,别说我家大人不同意,就算是刚来封地的安郡王,也不会同意的。」 官府之间的消息最为灵通。 安郡王两口子来封地,当地的知府都知道,也都知道他们是为什么而来的。 宁州知府夫人在来宁州的路上,救了安郡王的儿子,安郡王来找儿子,顺便在封地住一段时间,调理身体。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4页 找的便是宁州知府的夫人,众所周知,这位夫人的医术了得,只是她不是谁的病都给看的。 王师爷为人也十分机灵:「不不不,夫人误会了,我们家大人对这个案子并没有定案,这不就是让死者家属来认认尸体,虽然当时殴打的人数众多,但夫人相信我们家大人,一定会找到兇手,还死者一个公道的。」 楚夕冷哼一声,拿起仵作写的死亡单子,扔了过去。 「仵作一职,虽然地位卑微,却肩负着替死者申冤的责任,是大人的眼睛,死者的嘴,若随便改变死者伤痕,造假充数,让死者蒙冤,良心何在?」 只见那仵作的脸,涨红的如同猪头一般。 其实楚夕心里也清楚,这也不能全怪仵作,一般仵作验尸,都是有两三个人在场的,知府大人和这位师爷其中一位肯定在的。 就算是查验的不清楚,或者改动尸体也是他们授意的,跟仵作无关,但是仵作却有权利把报告写的明明白白,一旦出现纰漏也是要受惩罚的。 说到底,楚夕也不过是指桑骂槐,提醒苏城的这位知府大人罢了。 尸体依然留在了府衙,楚夕带着宋福离开。 岂不知楚夕刚走,消息就传到了苏城知府田博涵的耳朵里。 他一脸焦急的在大厅里走来走去。 「怎么会半路杀出来一个她?」 要是别人还好说,确实能煳弄过去,谁家妇人敢验尸呀。 宁州知府盛凌云的夫人就敢,不但敢验尸,还验骨,医术还很不错。 尸体到了她手里,是会说话的。 这下好了,她已经把尸体查看个遍,就算他们想掩盖事实也掩盖不了了。 「大人,怎么办?盛夫人已经说出了兇手的特点,个头不高,是个左撇子。」王师爷说。 田博涵也着急:「左撇子……现在就算找人顶替也找不到,你这样,先假装去查一查,拖个三五天,我就不信她还会一直待在苏城,等她走了,我们再说把兇手给找到了。到时候随便从大牢里拉出一个人,给那个管家一个交代就行了。」 第237章 调查案情 王师爷忙点头:「好,属下这就去办。另外,大人放心,属下会找人好好盯着这位夫人的。」 田博涵眉头紧皱:「也不知道他们的事情办得怎样了,安郡王来了,让他们都小心点,可别再出什么乱子了。」 王师爷:「是。」 就在苏城知府田博涵准备煳弄楚夕的时候。 楚夕已经带着宋福和婉婉来到了案发现场。 这是宋家一个卖吃食的铺子,都是些零嘴,有瓜子,松子,杏仁,南瓜子,蜜饯,酸梅,还有从京城柳巧儿那边进来的果脯。 江南人比较富裕,也会吃,做了很多好吃的,都能在宋家这个零食铺子里找到。 这个店铺不算太大,但是位置很好,来来往往的客人也不少,只是今天店铺出了事,门给关了。 宋福一看到门口一大片一大片干涸的血迹,忍不住老泪纵横。 「怎么流了这么多的血,当时,他一定要疼死了。」 楚夕也没劝他,任他在这里哭泣,默默的舔舐伤口。 而她则示意婉婉跟她一左一右打听事情内容。 任何时候,都不乏热情群众。 半个时辰,楚夕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打听清楚了。 这天天气好不容易凉爽下来,宋福的二儿子宋二强一大早就过来了,因为月底要盘帐,还要进货补货,从上午来的时候,他就忙的抬不起头来。 就连吃饭都是在柜檯上随便吃了几口。 午间过后,客人不多,店小二也窝在一处打盹,这个时候唿啦啦进来一群客人。 有人要瓜子,有人要蜜饯。 店铺里两个店小二忙不过来,加上宋二强刚好把帐盘完,合上帐本,忽然铺子里涌进来这么多人,他也有点意外。 赶紧过去帮忙,称重,算银子。 正忙着,忽然,一个男人大声的质问:「你这个数不对,你说这个是三十文,怎么才这么点,就要我一百多文。」 宋二强赶紧耐心的解释:「客官,咱们铺子里的蜜饯都是按两算的,三十文一两,你这都快半斤了,三四一百二,我没有算错。」 「什么零食竟然按两,别的地方都按斤算,你就是讹诈我。」客人不愿意了,当即把称号的蜜饯扔在了地上。 宋二强也急了:「你不要就不要,扔了做什么,扔了你就得赔钱。」 如果是普通的客人,真的嫌贵买不起,他们就会把东西还回去,而不是随意的扔掉。 无论在哪儿,乱扔东西就等于挑衅店家。 宋二强是宋家店铺的掌柜,这么多年,见过的顾客没有上千也有上万次,一看这个客户就知道是没事找事的。 平日里他也是个硬脾气,瞬间就上火了,揪着那个客户的衣领不松,要他赔银子。 就在这个时候,其他人也纷纷说他的东西不好,更有的开始砸起了店面。 宋二强和他们扭打在一起,刚开始还一对一,后来不知怎么就变成了群殴,再后来,不知道谁喊了一句『流血』了。 然后就看到宋二强,捂着肚子,追到了外面。 一群闹事的人,轰然而散,别说抓人了,那么多人一起跑,还真不知道谁是真正的兇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5页 两个店小二都被吓哭了,一个赶紧去报官,一个赶紧去喊大夫。 刀口太大,血流如注,大夫赶来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官差来之后,就让人把宋二强的尸体给抬走了。 楚夕问了一遍后,又与婉婉调查的情况核实了一遍,周围人们的说辞是一样的。 楚夕忽然想到店铺里,除了宋二强,还有两个店小二。 「宋福,店小二是哪里人?怎么没有见他们?」 宋福正在难过,被楚夕这么一问,愣了一下:「问他们做什么?」 楚夕:「当然是查兇手,不然你甘心让你儿子白白的死去?」 宋福脑子有点不太好用了:「不是说他是被人群殴致死的吗?」 楚夕很是无语,感情刚才在府衙,她跟王师爷说的话,他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不是,很明显的,是有人故意要杀他,而且兇手个头不高,左撇子,擅长用刀。」 「你听着,宋福,整个事情透着古怪,你若是不想追究到底,你儿子就真的白死了。」 宋福一听儿子是故意被人杀死的,气得浑身哆嗦:「我那二儿子虽然平时性子执拗,但是做了这么多年的掌柜,还是会点人情世故的,怎么可能跟人结仇到被人杀死的地步呢,我不信,查,夫人……」 说着宋福再次跪在楚夕面前:「求夫人帮忙,只要夫人能查到杀我儿子的兇手,宋福愿意给夫人当牛做马,一辈子侍奉夫人。」 大街上这么多人,楚夕很是尴尬,赶紧把他给拉了起来。 「你别搞得这么隆重,动不动就跪,出了命案,查找真相是官府的责任……」 虽然她不过是知府夫人,而且还是隔壁的知府夫人,可人是她的人,她如何能袖手旁观。 「走吧,看来咱们要再去一趟衙门了。」 这一次再去衙门,楚夕就有准备了,她专门请了一位状师,还以宋福的名义写下了状纸。 「咚咚咚」衙门门口的喊冤鼓,被她敲的山响。 即便是苏城知府田博涵,也是要亲自受理的。 此时的田博涵很生气,也很茫然,天快黑了,他刚准备邀约三五好友喝两杯,却被硬生生的打乱了。 「什么声音?」 王师爷听得真真的:「回大人,有人喊冤击鼓。」 「喊冤击鼓?」田博涵当了这些年知府,真正把衙门口那面喊冤鼓敲响的很少。 一时间,他竟然不知道如何处理了。 「是有人告状?告诉他,明天再来,天晚了,老子要休息了。」 王师爷有些为难:「大人,朝廷律法规定,只要这面鼓敲响,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要审理,不然,被安郡王知道了,就会给大人一个渎职之罪。」 田博涵也是有点规矩的,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官,知道轻重。 「要不是安郡王现在在苏城,本官定要把他给打出去……」 田博涵很不情愿的,重新穿戴官帽,开始升堂。 而此时衙门外,已经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人。 确实,衙门的这面鼓,从来没有被人敲响过,不是,大家不愿意敲,实在是敲不动。 这面鼓的旁边,一来,没有鼓锤,二来,旁边有衙役看守,只要有人想要敲鼓,首先得给衙役二两银子。 时间一长,大家把击鼓鸣冤这个事情就给忘了。 第238章 击鼓鸣冤 所有人都能忘,楚夕不敢忘,她可是知府大人的女眷。 击鼓鸣冤这种事,她必须会,并且熟练,执法之人更要守法。 只是楚夕敲的这鼓也很破折。 状师找好了,状纸写好了,一行人来到衙门,击鼓鸣冤。 鼓锤不见了…… 楚夕围着鼓转了足足有三圈,一脸的疑惑。 「鼓锤去那儿了,谁家敢偷鼓锤呀,虽然东西小,可是衙门的东西,偷衙门的东西,仗二十,入狱三年,可比普通的小偷小摸罚的重多了。」 宋福也没喊过冤,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还是请的那位状师给楚夕指了指:「二两银子,鼓锤就出来了。」 楚夕真的觉得不可思议,来到那个衙役面前,定定的看着他。 「藏鼓锤是你们自己的主意,还是你们田大人的主意?你知不知道,这面鼓之所以摆在衙门口,就是让人敲的,你们竟然还敢收银子?」 那衙役一看楚夕的穿戴就觉得气度不凡,心里也打起了嘀咕。 「我,我也不知道,反正自从我当差一来,就这么弄了。」 楚夕眼神冷漠:「你当差几年了?」 衙役:「两年。」 楚夕冷哼一声,还真掏出了二两银子给他:「记住,这个银子不该拿,我会很快找你家大人要过来的。」 衙役听楚夕这么一说,也不敢收了,犹犹豫豫的,楚夕直接塞他手里。 「不怪你,上樑不正下樑才会歪。」 给了银子,拿了鼓锤,敲出来的鼓更响了。 楚夕想着,如果这面鼓也有问题,敲不响的话,她就真的要请安郡王出面了。 堂堂知州衙门,一面鼓都敲不响,天下的百姓如何看待当今朝廷,每个地方知府都是朝廷的眼睛,也是朝廷的脸面。 就算是当地知府不要脸,朝廷还是要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6页 田博涵很生气,坐在官位上,醒木一敲,衙门的大门打开,衙役们敲着水火棍,嘴里喊着『威武』。 即便是像宋福这样见过世面的,也被这种阵仗吓得一哆嗦。 状师心里也紧张,只有楚夕,见惯了盛凌云升堂反倒无所谓。 状师是当地的一位举人,科举进士屡次落地,索性就回到苏城,以卖画,写信,写状纸为生。 状师只不过是他职业中的一个,苏城的衙门不好进,他就算是有心当状师也得罪不起田博涵。 只是他的画摊,正巧就在宋家铺子的斜对面,不但目睹了事情的经过,还看到楚夕等人打听事情的起始。 当楚夕说要找个状师,写个状子时,他自告奋勇,毛遂自荐。 状师写完,让楚夕来看,楚夕又细细的改了几处,状师才知道,若这位不是个女子,只怕连状师都不用。 田博涵的醒木敲响,宋福跪在地上『喊冤』,状师是举人,不用跪大堂,而楚夕的男人也是五品官阶,跟苏城知府一样,她更不用跪。 当田博涵看到又是楚夕时,心里说不出的厌烦和慌张。 「哦,原来是盛夫人,不知有何冤情啊。」 楚夕冷冷一笑,指挥着一旁登记的文书:「去,给我搬个凳子,站这里累的慌。」 文书震惊的看了田博涵一眼,田博涵挥挥手,那文书虽然不知道楚夕究竟是谁,但还是搬了个椅子过来。 楚夕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往大堂一坐。 「有冤情的不是我,是他,状纸,状师都请好了,念在他是我家僕人的份上,我特意来旁听。」 「都说苏城富庶,离不开田大人的辛苦,正好我也好好看一看,英明神武的田大人是如何断案的,好回去说给我家大人听,也让我家大人长长见识,跟着田大人好好学学,将来更好的为百姓纳福不是。」 不软不硬的话,让田博涵没话说,憋着一肚子的气,也只能忍着。 他倒不是怕盛凌云,而是怕楚夕背后的安郡王。 在他的封地,就算他是朝廷命官,也是能随意任免的,无需多说,直接一封信送到吏部,田博涵有可能被革职查办。 若是再严重一点,前脚送到京城,后脚安郡王就能把他的家给抄了。 「好说好说,盛夫人就安稳坐着,本官一定会秉公办理,还死者一个公道的。」 宋福把状纸给交了上去,田博涵不看不要紧,一看勐吸了一口冷气。 「你这是要找兇手,可是你儿子是被人群殴致死,没有兇手。」 宋福忍不住哭着说:「小的已经看过犬子的尸体了,是被人用刀杀死的,还请大人找到真兇,替我儿报仇。」 楚夕冷哼一声:「大人,不如把尸体抬过来,当着所有人面,让仵作再验一次尸体怎么样?」 当众验尸? 田博涵自己先缩了缩脖子,他能说,他从小就晕血吗? 不能,这种丢人的事情,怎么能被人发现呢? 「来人,把仵作喊来,当堂对症。」 在验尸房见过的那位傲娇的仵作,也上堂了,瞅了一眼楚夕,神色淡漠。 「启禀大人,死者宋二强,年龄二十四,身高七尺三寸,在与人殴打中,身上被砍中三刀,最致命的一刀是在腹部。」 田博涵怎么也没想到,仵作竟然改了验尸的证词。 他抿抿嘴,又抿抿嘴:「尸体抬过来的时候,你不是这么说的。」 傲娇仵作继续傲娇:「回大人,当时也是这么说的,只是当时小人的话没有说完,大人就离开了,并且告诉死者家属是群殴致死,法不责众,无法抓捕。」 田博涵被这位耿直傲娇的仵作当场打脸,气得他脸都青了。 「褚良,你……你……下去吧。」 楚夕也没想到,这位仵作竟然当堂改了验尸报告。 赞许的看了他一眼,这个人的良心还没有泯灭。 状师轻咳一声道:「大人,既然死者是被人杀死,还请大人速去捉拿兇手。」 田博涵眼珠一转,打了个哈哈:「好,这样,你们的案子呢,本官接了,你看天色都已经黑了,要不然,等本官抓到兇手,再审也不迟,你们放心,本官一定会给死者一个交代的。」 眼瞅着他要退堂,楚夕凉凉的瞅了他一眼。 「田大人,据我所知,那间铺子里还有两个店小二,听说被你们抓走了,我想知道,他们犯得什么罪,怎么杀人兇手不抓,反而抓跟死者在一起的受害者。」 田博涵眼神一愣,看向一旁的王师爷,只见他点点头,田博涵无语至极。 要么谁都不抓,要么就抓来问问,赶紧把人给放了,这算怎么回事。 「哦,我们也只是找他们问问话。」 第239章 审案 楚夕:「问话?不如叫到大堂上,一起问问吧,正好他们是本案的参与者,说不准,能很快问出兇手是谁呢。」 田博涵没有办法,只能让衙役把两个店小二给带过来。 一看到俩人,田博涵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大牢里的人没有对他们行刑,不然被弄一个行刑逼供的大帽子扣头上,今天这个案子,他就别想继续审了,说不定下一个坐牢的人就是他。 「小的给大人请安。小的冤枉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7页 两个店小二年纪都不大,十三四岁的年纪,透着一股子机灵。 虽然不知道自己面临什么情况,立马磕头准没错。 田博涵扫了楚夕一眼,轻咳一声,醒木一拍。 「你们是店铺的伙计,都叫什么名字,把案发的情况,详细的讲来。」 「是,大人,小的名叫张栓子,他叫刘柱,我们都是店铺的伙计,当时,有位客人来买蜜饯,结果,嫌我们的蜜饯价格高,青天大老爷,我们家的蜜饯这么多年,都是这个价,整个苏城谁不知道。」 情况跟楚夕打听的差不多,在张栓子看来,也是一群客人故意闹事,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拿武器。 「我被打的抬不起头,就听到有人喊『流血了,快跑吧』,然后他们就都跑了,我们这才看到我们掌柜的,竟然,竟然被人砍了几刀……」 接下来不用说,俩人一个报官,一个喊大夫。 田博涵又拍了一下醒木:「本官来问你,你可曾看到兇手是谁?」 张栓子和刘柱子俩人互相看了一眼,都茫然的摇摇头。 「没有看到,当时店里好几个人,我们只有三个,打不过,我们只有躲避的份儿……」 田博涵幽幽的嘆口气:「唉……这下不好办了?」 楚夕凉凉的声音传他耳朵里:「为什么案发现场没有保护,也没有第一时间查验现场,通过脚印,指纹等蛛丝马迹来寻找线索……」 田博涵心里一紧,完了,没想到这位竟然还是个行家。 盛凌云查案厉害,他是知道的,名声都传到京城了,不然也不会被太子看中,一年内连升三级。 他夫人竟然也懂得查案的流程,这就有点不太好煳弄了。 王师爷在一旁赶紧找补:「回夫人,查了,只是啥也没找到,铺子里乱糟糟的,人还那么多……」 楚夕没有听进去,而是给一旁的杜状师使了个眼色。 杜状师:「打你们的人,你们有印象吗?」 提起这个,张栓子立马精神了:「有,有,有……打小的那个男的,比我高半头,长得五大三粗的,眉尾处有颗痣,牛眼睛大嘴巴,一拳头打我下巴上,我感觉整个头都是懵的。」 刘柱子也说道:「他们大概七八个人,我们都不认识,应该不是这一片的,他们之间说的话,不知道是那里的方言,听不懂。」 「但是,闹事的那个男的,小的好像在那儿见过,个头不高,有点驼背,小鼻子小眼睛的,门牙缺了一半儿……」 张栓子又说:「还有一个声音很尖,长的像老鼠,嘴上还有个八字鬍……」 说着话,楚夕点点头喊到:「请跟我几张纸,一块木炭。」 田博涵不知道楚夕要做什么,让人给她拿了几张纸,找了一块木炭。 学医的人都会画人体结构图,楚夕小时候学过画画,会一点素描。 俩店小二说着,楚夕画着,半个时辰过去了。 楚夕画出了三张人脸,问:「像吗?」 张栓子和刘柱子都惊讶的点头:「像,像,就是他们。」 楚夕把画像递给一旁的王师爷:「他们既然有不是苏城的人,可以去附近的客栈找一找,另外他们应该不会在一起,毕竟出了那么大的事,他们如果速度快点,就能跑了。」 「即便如此,还是要麻烦田大人到处找一找……」 苏城那么大,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仅凭一张画像,他上哪儿去找。 楚夕:「兇器是一把刀,兇手是个左撇子,眼睛小,眉毛杂。画像我都给你画出来了,田大人,你不会这样都抓不到兇手吧。」 田博涵不是抓不到,而是压根不想抓。 正在为难时候,忽然,只听到楚夕又说:「天色不早了,我们就先回去了,麻烦田大人找到之后,通知我们。」 田博涵一听楚夕要走,激动的差点要放鞭炮,连连点头。 「好,好,本官这就让人挨个客栈去搜索,夫人放心,一有消息,本官就派人通知你。」 宋福微微一怔,怎么到了这个地步,还是要走,就不能立马找到兇手,让案子水落石出吗? 杜状师也对楚夕有些失望,难不成她也怕知府大人。 只是这位夫人的画技实在厉害,寥寥几笔就把人物特点给画出来了。 尽管俩人都失望,但还是很听楚夕的,跟着楚夕一起离开。 楚夕临走的时候,把张栓子和刘柱子也给带出来了。 刚从衙门离开,楚夕就立马吩咐道:「宋福,你守着衙门口,一旦有人出去立马跟上去。」 「你们俩,守后门去吧。注意安全,我在店铺等你们。」 宋福有些不解:「夫人这是何意?」 楚夕:「我要求去店铺里面找找线索。」 「客人进店铺买东西,还打杂店铺,不属于普通的吵架,而是寻衅滋事,按理说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要抓回来询问。」 「但是,捕头什么都没做,只是把尸体抬了回来,我怀疑,衙门里的人包庇那群人。」 宋福大吃一惊:「夫人的意思是,他们跟官府的人也认识,故意杀了我儿子?」 楚夕:「现在没有证据,还不能肯定,客人再多,能买得起蜜饯的人这一片都是熟客,连店小二都不认识,只怕闹事是假,杀人是真。」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8页 杜状师忽然问道:「苏城是南北方交叉口,来往商人居多,每天经过苏城的外地人很多,夫人是怎么判断那些客人,不是真的去买蜜饯的。」 楚夕想了想说:「直觉,一般吃零嘴的,女人多,来往客商即便是想买,也都是丫鬟来买,这么一群男人,他们着急赶路,有空还想喝酒睡觉,都不怎么爱吃零嘴的。」 第240章 案子越来越复杂 杜师爷挑挑眉,仔细想了想,似乎也对,像他在家的时候会想起来买点蜜饯,瓜子吃,要是忙着赶路,就不会想着吃这些零嘴。 楚夕:「我已经画出画像了,他们若是通知那些人,你们盯着衙门,顺藤摸爪,找到他们聚集点就行,千万不要打草惊蛇。」 宋福还是不敢相信:「我儿子只是一个掌柜的,他究竟怎么得罪人了?」 楚夕嘆气:「找到线索就找到真相,现在线索太少了。」 「婉婉,你赶紧去一趟安郡王府,借点二三十个人过来,若是惊动了安郡王,就把事情告诉他,如今,也只能请他帮忙了。」 宋福一听楚夕找安郡王帮忙,心里越发激动了:「好,夫人,小的现在就去守着。」 宋福和俩个店小二,一个守前门,俩人守角门,匆匆离开了。 婉婉也去寻找安郡王。 楚夕伸手摆出一个请的手势:「这位杜状师,麻烦你跟我去一趟店铺吧,我要仔细的查找线索。」 杜状师抱拳施礼:「好,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请。」 俩人一路往店铺走去。 杜状师实在对楚夕的身份好奇,就连知府大人对她都是客客气气的。 盛夫人?夫家姓盛,难不成是苏城的盛家? 可是店铺是宋家的店铺,刚才那位管家也说了,他的主子是这位夫人,难不成盛家悄摸跟宋家有一腿? 杜状师摇摇头,不对,不对,堂堂知府大人,怎么会怕盛家,盛家是商家,那一次见田大人不是卑躬屈膝的。 杜状师猜不出楚夕的身份,一路跟到了店铺。 店铺外面,已经被人打扫干净了,门却被官府给封了。 楚夕一把把封条扯下,在杜状师的震惊下推门走了进去。 「夫人……」 你这么任性,就把官府的封条给扯了,这样好吗? 不过,看到知府大人对她那么客气,大概……应该……没啥问题…… 屋子里很黑,楚夕拿出火摺子,吹亮,站在门口四处照了照,地上乱七八糟的,屋子里也乱七八糟的。 杜状师准备跟着她一起往里走,谁知楚夕一转身,把火摺子塞给他。 「你站着别动,我去找蜡烛,这是案发现场,不要破坏。」 店铺里的蜡烛一般都在掌柜的柜檯里。 楚夕从门边绕到柜檯,没想打柜檯也乱七八糟的,很奇怪的是,银子竟然没丢,抽屉还锁着,钥匙放在桌上。 只是杀人,没有图财。 柜檯里找到两根蜡烛,点上,屋子里亮堂很多。 楚夕依然回到了门口,杜状师看她没进去,很是奇怪:「你不进去怎么找?」 谁知楚夕不知道从哪儿拿出来一双手套,两块白布,把鞋子也给绑住了,看上去很奇怪。 「来,我们还原一下案发现场。」 店铺虽然很乱,柜檯都是死的,挪不动的,只是地上的点心乱七八糟的,很显然不能吃了。 楚夕从外到里,细细的查找:「这里有血迹,点点滴滴的,很显然,兇手进来的时候就带着刀……」 杂乱的脚步,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楚夕在铺子里转了整整半个时辰,才出来。 杜状师问:「找到什么了吗?」 楚夕轻轻的摇头:「线索都乱了,不好找。」 就在此时,宋福气喘吁吁的回来了。 「夫人简直是料事如神,夫人离开不久,果然有人就从衙门里出来了,不是别人就是知府大人的师爷。」 「小的悄悄的跟着他到了西城的一户院子,就不见了。夫人,那户院子似乎是苏城本地人,不一定是外地人吧。」 张栓子和张柱子也回来了:「夫人,角门没有人出来。」 楚夕给了他们一些碎银子说:「行了,这里没有你们俩什么事了,先去药房上点药,回去休息吧。」 张栓子拿到银子很开心:「夫人,那这个铺子……」 楚夕挑眉:「铺子是宋家的,出了那么大的事,宋家总是要来人善后的,明天你们去宋家找他们的管事吧,我只管宋福的事,铺子和你们的事,我可管不着。」 俩店小二走了,楚夕又把店铺的封条给贴上了。 楚夕又从袖兜里掏出五两银子道:「杜状师,你也辛苦了,这是你今天的辛苦费,案子还没有结束,若是有问题,我还会找你的。」 杜状师抱拳,指了指不远处的画摊道:「我的摊位就在那儿,随时欢迎夫人。」 宋福看楚夕把人都给轰走了,他儿子的案子还没有头绪,委屈又难过:「夫人,咱们怎么办?」 楚夕眉头皱了皱:「去安郡王府。」 婉婉去搬救兵还没来,一定是遇到事情了。 楚夕猜的没错,田博涵也不是傻子,这个案子他可不想让安郡王插手,一边让师爷去通知那群人赶紧离开,一边让人在安郡王府门口守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9页 尽量拖延一下楚夕找安郡王的时间。 等楚夕和宋福来到安郡王府门口,就看到婉婉正晕倒在门口的石狮子旁。 宋福心里一惊,赶紧去喊她,楚夕则前去拍门。 「在吗,开门呀……」 婉婉被宋福喊醒,揉了揉晕乎乎的脑袋,疼的直吸气。 「怎么回事?宋福,夫人,你们怎么来了?」 大门打开了,守门的人是认识楚夕的,一看到她回来了,赶紧迎了进去。 「婉婉姑娘怎么了?夫人等一会儿,奴婢这就回禀王妃。」 一盏茶的功夫,安郡王妃和安郡王都过来了。 楚夕把婉婉推给安郡王妃:「她受伤了,你先给她请个大夫,安郡王,苏城里面有倭寇的细作,虽然我不是很确定,但是试一试总比不试强。」 细作?还是倭寇的?安郡王也大吃一惊。 「不是很确定,那就抓过来一起审审。」 安郡王立马带着侍卫,在宋福的带领下,和楚夕来到了他跟踪的那个院子里。 只是已经晚了,那个院子漆黑一片,什么都没有了。 安郡王眉头一拧:「闯进去,找找线索。」 楚夕跟着那群侍卫闯了进去,本来楚夕并没有怀疑什么,这些反而证明了楚夕的猜测。 「看来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 宋福快哭了:「兇手都跑了,这下怎么办呢?」 楚夕胸有成竹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那些人不过是受人指使,背后的真兇才是我们要找的人。」 路上,楚夕已经跟安郡王说了事情的始末。 安郡王的脑子比宋福强多了:「线索断了,只能从死者身上下手,他们为什么要杀人,一定死者知道了他不该知道的秘密……」 第241章 盛凌云来了 「尸体被宋福领回家了,无论能不能找到兇手,也得让死者先入土为安。」楚夕说。 明知道有问题,可他们却找不到一丝线索,兇手不但兇狠,而且狡猾。 就在大家为难的时候,守门的小厮,又急急忙忙找了过来。 「回王爷,外面有位姓盛的公子求见。」 盛公子?那个盛公子? 宋福和他儿子都是宋家人,店铺也是宋家的,跟苏城盛家又有什么关系。 楚夕心有灵犀,脑子里电光一闪,拎着裙角跑了出去。 「一定是盛凌云来了……」 不错,确实是盛凌云,他从宁州赶来了。 只是此时他穿着朴素,像一个文绉绉的书生,看到楚夕朝他奔了过来,宠溺的一笑,张开手臂。 楚夕是真的想他,不是因为别的,是查案这方面,盛凌云确实比她强太多。 「啊……相公,你怎么来了?」 飞奔,勐地一跳,楚夕跳到了盛凌云的怀里,双腿盘着他的腰,一脸的委屈和想念,都化成了这一抱。 「我好想你。」 盛凌云抱着她的腰,掂了掂:「怎么瘦了好多,腰上都没肉了。」 跟在伸手的胡三刀和朦胧,都司空见惯了,看见了像是没看见一样,很有默契的摸摸鼻子,没眼看。 安郡王妃吃惊的长着小嘴巴,在京城守规矩守了那么多年,她还从来没有见过性格这么外向的女子。 眼睛里说不清是羡慕,还是惊讶,张着嘴巴,直到一双修长的手帮她合上,她才反应过来。 「只听说盛大人夫妇感情很好,没想到感情这么好,也难怪清月郡主一点机会都没有。」 安郡王笑了,顺手捏了捏她的下巴:「你羡慕她……我其实也可以抱得动你,你可比盛夫人瘦多了……」 虽然安郡王瘦弱,可男人也是有点力量的,但安郡王妃撇撇嘴:「还是算了吧,我要是这么做,定然被人说我轻浮,不守规矩,没有礼仪。」 「那等回房间之后,我们也可以……」安郡王凑在王妃耳边轻轻的说,安郡王妃红着脸笑了。 安郡王抿嘴浅笑,眉头轻轻蹙了一下,为了心爱的女人,他一定要加强锻鍊身体。 婉婉有些尴尬的拽了拽楚夕的衣裳:「夫人,有外人。」 楚夕很快就从盛凌云身上又跳了下来:「出事了,管家宋福的儿子被人杀了,苏城的知府却一点都不作为,好不容易找到兇手,又被他们跑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说起正事,盛凌云收敛的宠爱的神色,大步来到安郡王面前。 刚准备行礼,就被安郡王给拦住了。 「免了,盛大人既然来了,本王就放心了。」 盛凌云正色道:「下官此次来,并不是因为苏城的命案,而是宁州有个案子,牵扯到了苏城宋家的人,因为是跨州办案,还请安郡王酌情给拿个主意。」 跨区域办案是有规定的,谁是正审,谁是副审,需要请示上司。 案子是从宁州开始的,但地盘却是苏城地盘,按理说谁的地盘谁做主,苏城就该苏州知府田博涵做主,可案子是从宁州过来的,主审就该是盛凌云。 原本安郡王应该顾及田博涵的面子,可宋二强的案子,却让他清楚的明白,苏城知府田博涵有问题。 「好,盛凌云盛大人,这个令牌你拿着,只要在本王的封地,你都可以随意调查。」 安郡王把他的玉牌给了盛凌云,见玉牌如同见安郡王本人,就算是苏城知府也不例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0页 楚夕:「宋福,你先回去吧。」 尸体抬回去,先用棺椁放着,楚夕总觉得尸体还有些线索没找完,但是放在府衙她又不放心,就让人给送家里去。 如今那院子里,肯定是哭声一片。 盛凌云来了就好了,有安郡王的支持,他们一定会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的。 盛凌云要的就是这个权利,大家一起吃了饭,被安郡王安顿在楚夕原来住的院子里,楚夕让人送了热水洗澡。 盛凌云拉着楚夕摁在自己的腿上说:「好了,现在你就把案子的来龙去脉说说吧。」 楚夕简单的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末了愤愤道:「都怪当时我没有带侍卫,要不然,先一步把那些人给抓了,说不定会有些线索。」 盛凌云:「你只是查看了尸体,怎么就知道苏城知府跟兇手有关呢?」 楚夕其实也没证据,而是指了指脑袋:「直觉,当时我只是觉得那些官差破案的程序不对,似乎压根没想着抓捕兇手,而只是想草草结案罢了。」 盛凌云:「苏城知府在位三年,上一任知府调任后,他走的是太后的路子,据说他家原本也是商人,为了当这个苏城知府,打通京城关系,花了上万两银子。」 楚夕吃了一惊:「那他上任后,岂不是要勐贪?」 盛凌云却摇摇头:「非也,这位田知府不贪,反倒是每年花几千辆,修庙宇,建书院,赋税也没加,反倒给当地商人的赋税都减了一些。」 这番话再次颠覆了楚夕的认知。 「啊?这么看来,他是个好官呀。」 盛凌云冷笑:「好官?私下里,苏城商会可没少给他送银子,据说商会会长都是他指定的,俩人关系好的不行。」 楚夕:「苏城商会?商会会长是谁?」 盛凌云:「宋家家主,宋景亮。」 宋家?宋景亮?松井亮……怎么好像倭国人的名字? 楚夕:「怪不得,那些衙役说宋二强是群殴致死,宋福连怀疑都没有,这么清明的官员,怎么会有冤假错案呢,也难怪那位杜状师让我小心田知府,说他最会装。」 确实太会做人了,建寺庙和修书院那一个都是造福百姓的,但是老百姓却没有得到多大的实惠,实惠最大的是商人,还有田博涵。 尤其是田博涵,有了银子,赢了名声。 楚夕:「你怎么会突然想着来苏城?宁州的事情你办完了?」 盛凌云:「没有,找了些线索,指向苏城的宋家,兇手也跑了,案子进入了瓶颈,只能来苏城碰碰运气,却没想到,运气挺好,一来就碰到一个大案子。」 楚夕没有问宁州的案子如何,她不懂,也挺复杂。 「那宋二强的案子,你打算从哪里着手?」 门敲响,热水送来,盛凌云微微一笑,伸出手指『嘘』,一把把楚夕给抱起来。 「一起洗个澡,我就告诉你。」 第242章 绪缔珠 第二天一大早,盛凌云藉口办案子,不打扰安郡王为理由,带着楚夕住到了苏城楚夕自己的院子里。 安郡王为了他们的安全,安排了一百侍卫保护他们,加上盛凌云自己带的三十名侍卫,也不少人。 好在楚夕的院子也不少,三进的院子前面很大,一下子住进来这么多人,虽然有些拥挤,但还是能住进来的。 宋福因为儿子的丧事,十分伤心,楚夕让他安排完屋子之后,就让他们一家在院子里休息。 宋福家的管着厨房,楚夕也让她休息了,只有女儿宋燕,坚持在房间里伺候楚夕。 「宋燕,你二哥死了,你休息几天帮你爹娘的忙吧。」 宋燕暗自瞟了盛凌云一眼,委屈的眨着眼睛:「夫人,杀死我二哥的兇手还没抓到,我爹说了,什么时候抓到什么时候安葬。」 楚夕没想到宋福还这么倔强,问:「那天气这么热,尸体不就臭了?」 宋燕摇摇头:「不会,这个院子里有个地窖,里面都是冰块,我爹把尸体放地窖里了。」 也是,夏天的苏城,天气热的很,有钱人家里都有冰窖,宁州的府衙里也是有冰窖的。 盛凌云听说尸体没有弄走,看了楚夕一眼:「要不,咱们再去看看尸体?」 俩人又去冰窖,查看宋二强的尸体,可是看到他身上的新衣裳,问了一句:「他被杀时穿的衣服呢?」 楚夕此时勐然想起:「对哦,他的衣服呢?好像是在府衙的时候,就没有穿他死时穿的衣裳,现在是又换了一身。」 宋燕是跟着他们下来的,忽然又说了一句:「是啊,我爹娘特意给我二哥做了一身新衣裳,不过,奇怪的是,他的左手始终没有掰开,握的死死的。」 楚夕去看他的左手,那一次的检查还是不仔细,连这么明显的事情都没看到。 盛凌云以为线索会在旧衣服上,没想到柳暗花明。 「有办法掰开他的手吗?」 楚夕点点头:「婉婉去端一盆热水,那个巾帕。」 人死了之后骨骼很硬,用热水捂捂,肌肉就会柔软一下。 宋二强悟了好大一会儿,才柔软起来,掰开,里面竟然是一个绪缔珠,雕的是一个四面佛。 盛凌云给拿了过来,仔细的看了看问楚夕:「这是什么?」 如果问别人,还真不一定知道,但是问楚夕,碰巧了,她还真知道,因为在她找到本国学术论文相关文献中,提到过这种东西。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1页 绪缔是本国印笼的一部分,印笼是古代装印章的盒子,很精緻,但是后来古代人的衣服有了袖兜,就不用这个了。 本国穿的是和服,没有口袋,就在腰上系了个印笼,用来装东西,有木质的或者竹子,象牙等雕刻成的,也很精緻,而绪缔则是袋子上面绳子的装饰品。 类似于香囊袋子上的珠子,只是绪缔可比珠子的雕刻更为复杂,繁琐,精緻。 宋二强手里的绪缔,雕刻的是一个四面佛,典型的本国东西,更巧合的是,楚夕在一个博物馆里见过。 「这是倭国人的东西,你看上面雕刻的是四面佛,四面分别代表了慈悲喜舍四个含义,四面佛也称梵天。」 盛凌云又仔细看了看说:「难不成杀害他的兇手是倭国人?」 这个楚夕就不知道了,兴许又把,只是这个证据太单薄。 盛凌云又仔细检查了一下尸体,跟楚夕的尸检报告上写的差不多一致,他沉默了半天,忽然说:「听说苏城知府建了很多庙宇,你知道最鼎盛的是那几座?」 这句话问的是宋燕。 「城南的一座观音庙,城西有一个佛庙,当然是离那里最近拜那里的菩萨,我们经常去的是那边的观音庙。」 盛凌云冷冷哼了一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楚夕,明天一早,咱们去城西拜佛庙。」 宋燕不解的问道:「城南的观音庙离咱们最近,你们破案不得求观音保佑吗?」 楚夕一头黑线,破案靠的是脑子,不是菩萨保佑,况且这是个四面佛,而佛庙里供的除了如来福,就有四面佛,盛凌云肯定觉得跟那个佛庙有关才去找线索的。 难不成破案不靠脑子,不靠线索,靠神佛保佑? 冰窖里确实很冷,这才来多久,楚夕都冷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盛凌云抱着她的胳膊搓了搓说:「上去暖和暖和吧,再待下去会着凉的。」 一行人出了冰窖,忽然一面热浪扑来,还没回到院子里,又是一身汗。 楚夕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京城已经立秋了吧,苏城还这么热。」 婉婉也热:「京城秋天也热,还有秋老虎之说呢,再说苏城还下雨,凉快许多,就是太湿潮了,感觉被褥怎么都晒不干似的。」 苏城湿潮,植物种类也多,花草也多,蚊虫也多,院子里熏的艾草,种的防蚊草,也挡不住蚊虫肆虐。 好在古代人穿的多,轻纱罗裙,挡去了大部分的蚊虫。 即便如此,每天在睡觉前,婉婉依然要拎着薰香,在屋子里走一遍,把蚊虫抓一抓,赶一赶,不然,睡不好。 盛凌云休整了一天,到了第二天,他带了二十个侍卫,坐着马车跟楚夕去城西拜佛。 再说苏城知府田博涵,让人盯着楚夕,得知盛凌云也来了,而且还从安郡王那里借了一百侍卫,心里慌了一批。 可是盯了一天,盛凌云进了院子就没动静了。 到了第二天,听说他们要去拜佛,听的田博涵一头雾水。 「不是说年轻的盛大人破案是一把好手,怎么不来找本官破案,反倒是去拜佛?」 王师爷也觉得不可思议:「该不会这位盛大人只是名声在外吧,都知道他跟太子妃关系好,会不会是故意传出来的消息,其实本事也就一般般,要不然,太子为啥不重用他,反而把他弄到宁州那个穷地方呢。」 田博涵捋着鬍子道:「谁知道呢,他们几个安顿好了吗?」 王师爷恭敬的回答:「昨日就安顿好了,别说盛夫人没有线索,就算是他们有线索,有画像,此时他们几个就算是站在盛夫人面前,也不一定能认出他们来。」 田博涵松了一口气:「好,好,咱们就等着这位盛大人吧,看他究竟能在苏城玩儿出多大的花来。」 第243章 拜佛 不得不说,苏城知府田博涵真有诚心,把一个寺庙修的是金碧辉煌。 而盛凌云也在迷茫和迷失中,选择了迷信。 看着盛凌云虔诚的拜佛,柳巧儿跟着他一起跪了下来。 「你还信这个呀?」 盛凌云:「不怎么信,我还是信事在人为。」 楚夕:「那你看上去如此虔诚。」 盛凌云:「做做样子,来都来了……」 楚夕一头黑线:「神佛保佑,让我发大财,成为首富,一辈子有花不完的银子,实现财富自由。」 盛凌云清凉的眼神淡淡的撇了她一眼,嘴角上翘,宠溺的笑:「我的跟她一样。」 楚夕仔细看了一眼头顶的文殊菩萨:「这么多人拜他,他会不会很忙,会不会听不到我们的愿望,算了,烧炷香吧。」 请了三柱香给盛凌云,盛凌云拜了拜起身,后面有很多老百姓排着队拜神。 楚夕看着后面长长的队伍,咂舌:「这还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就这么多人,南边的观音庙估计人更多。」 俩人起身后,胡三刀和朦胧也跟着拜了拜,不知道俩人许了什么愿望,也请了三柱香。 其他人都在寺庙外没有跟进来。 跟着人群往里走,第二个佛堂里,供的就是四面神,而在这个佛堂里还有很多的灵牌,楚夕一个个的看过去,每个灵牌都是金子镀的,正面写着人名,后面大概是生辰八字什么的。 据她所知,这些灵牌都是掏银子供奉的,最少的是一年一百两,多的就不知道了,这么多灵牌,怎么着这个寺庙一年都得上万两的银子,这还不算香火和捐赠的银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2页 「弄这些一年下来,比朝廷收的税银都多,你说这些银子要是有一半落入苏城知府的口袋,他肯定不在乎老百姓的那点税银。」 古代老百姓税银交不起,但是给菩萨上供却还是有点银子的。 盛凌云眼神黯了黯,闪过一丝轻蔑的光:只要被我抓到他变着法贪腐,早晚把这些银子给收了。 「松井凉……这个名字好熟悉,这里怎么摆着倭国人?松井不二……这又是谁?」 楚夕一路看过去,发现一个姓氏一片,有张姓,王姓,李姓等等,最顶上的大概是长辈,往下是下一辈,最下面的是更下一辈,若是换了姓氏,大概是新的。 这些摆放的位置,楚夕不得而知。 但是松井这个姓氏在大梁国可不常见。 楚夕正念着,盛凌云凑了过来:「宋景亮,不就是宋家的当家人……」 「不是宋景亮……是松……等等,宋景……松井……音同字不同,难不成,宋家也是倭国人的后代?」 盛凌云看向这几个灵牌,想到了吕家村:「也有可能,吕家村的人不就是倭国人,他们虽然在梁国长大,可骨子里流的是倭国人的血。」 吕家村的族长,在大梁国住了几十年,才建立了吕家村,还把整个村子治理的很好,村子里的村民有地种,有粮食收,在城里还有好几个铺子。 吕家村被灭后,盛凌云查抄了他们产业,几乎是整个宁州城一年的税款,至少第一年盛凌云不用发愁没有银子交国库了。 楚夕没想到当初的一个念头,闪过后,竟然成真了。 「宋二强是宋家铺子的掌柜,会不会是他听到了什么不该听的,或者知道了什么秘密,才被灭口,要不然,无缘无故的,谁跟他一个店铺掌柜的过不去呀。」 盛凌云心下一凌,赶紧喊胡三刀,吩咐道:「你让宋福带着你去一趟宋二强住的地方,找一下线索。或者把他房间里的东西都拿到家里,记住,连暗格都不能放过。」 宋二强是单身,三年前成过亲,妻子病逝后,也没找到合适的,婚事就这么拖着,他没有住在宋家,是有自己的小院子,自己单独的家。 胡三刀转身下山去了。 盛凌云带着楚夕继续参观,到了最后的宫殿,名叫大雄宝殿,供奉的是涂着金身的释迦摩尼,两边还有两个佛,楚夕叫不出名来。 大雄宝殿的周围供的是十八罗汉。 拜的人也是很多,在这里有个功德箱,大家凭着自愿往里面捐银子,多少都行,楚夕想了想,拜都拜了,怎么也得把仪式进行到底。 投了三个铜板。 正好抬头看到盛凌云戏嚯的眼神,楚夕耸耸肩:「将信仰进行到底。」 好吧,我什么都没看到。 从寺庙里出来,香火鼎盛,盛凌云忽然问道:「寺庙里的和尚们都住哪里?」 跟着一起来的侍卫说:「附近有些房子,就是他们的住处,就在那边,平时他们每天会在这里上早课,早课后,这个寺庙才开门,然后,到了晚上,寺庙会关门。」 盛凌云皱眉:「难道他们不该住寺庙里吗?」 侍卫摇摇头:「不住这里,关门后,他们会打扫这里的卫生,而且,他们这里不收自己来皈依佛门的人,听说这里的和尚,都是通过人介绍进来了,具体是什么人,暂时还没有查到。」 盛凌云眉头皱的更深了:「这个寺院跟别的地方不同呀,这么规矩,搞的还挺严格。」 楚夕也察觉有些不对,若是在现代,当和尚不容易。 可是古代的寺庙对任何愿意皈依的人,都是接纳的,就算是不接纳也会让他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听听佛音,了却心愿,根据自己的心愿再皈依佛门。 从来没有听说,需要推荐的,难不成当个和尚还要查背景。 楚夕脑子里一道闪光:「不如咱们找个人皈依一下佛门……」 盛凌云也觉得这个寺庙的规矩很不一样,点点头:「走吧,回去再议。」 他们这一次上山,能查到一些线索已经不错了,因为盛凌云察觉到有人在暗中跟着他们。 具体是谁的人,就算盛凌云用脚后跟想,也知道是谁。 盛凌云带着楚夕去拜神,暗中则派人在附近调查寺庙的情况,派了好几个,把所有线索综合在一起,越调查越觉得奇怪。 时辰差不多了,一行人准备下山往回走。 刚进到闹市,忽然,就看到胡三刀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大人,事情有些不妙,我们去宋二强家的时候,他家已经被人翻得乱七八糟了,宋福在宋二强家里找到一个暗格,刚把盒子拿出来,就有人来抢。」 胡三刀为了保护宋福,让人把盒子给拿走了,宋福也受了伤。 第244章 一封文稿 看来宋二强确实有秘密,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盛凌云听说盒子被人抢走了,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担心他们的安全。 「受伤了……楚夕,你跟他们先回去,我和三刀再去宋二强家里看看。」 楚夕有灵泉,只要宋福没有死,就能救回来。 俩人兵分两路,宋福的伤并不碍事,楚夕到家的时候,已经被大夫包扎过来,还开了药,楚夕又查看了一眼,从空间里拿出一根小人参给他。 「先把身子养好,我们已经找到线索了,很快就能抓住杀害你儿子的兇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3页 话是这么说,楚夕心里知道,越查牵扯的人越多,只属于宋二强的事情跟倭国有没有关系,就只能看他被害的原因了。 宋福看到那根粗的跟小拇指一样的人参,感动的流下了眼泪,颤颤巍巍从袖兜里拿出一张纸。 「夫人,这是我那儿子藏起来的东西,用盒子装着,放他房间里的暗格里,那暗格原来是藏银子用的,他曾经跟我说过。」 没想到,如今藏了秘密。 楚夕太惊喜了,原以为暗格里的东西被人拿走了,却没想到,只是宋二强藏的银票,虽然有好几百两,可都没有这张纸重要。 「这是什么?」楚夕打开纸一下子惊呆了。 宋福也摇摇头:「老奴也不知,这上面画的不知道是什么符号,看不懂呀,看不懂。」 楚夕能看懂,倭国文字,虽然都是从汉字变幻去的,但是有些还是不太一样,她学医读过倭国文献,当然了解。 可是现代的文字和古代的,又有些不同。 连猜带蒙,楚夕看懂了,确切的说这是一封下级写给上级的汇报,除了说了一些苏城的事情外,还说了吕家村的情况。 意思大概是在苏城的联络没有受影响,但是自从吕家村被灭后,宁州的联繫断了,如今的宁州受损很严重,铁桶一块,他们无法恢復联络。 再有就是他们的人去了京城,在京城也有据点了,可以往京城发展。 总之,这封信真的很重要,可是这么重要的信,怎么会落到宋二强手里的,是个迷。 但是,楚夕也找到了宋二强被杀的原因。 不多时,盛凌云和胡三刀回来了。 果不其然,他们并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 盛凌云一回来,就被楚夕拉着进了房间,把那封信给他看,盛凌云吃了一惊:「宋福拿走的?」 楚夕点点头:「他说那个盒子,原来是宋二强藏私房钱用的,他原来的妻子是个母老虎,管他管得很严,宋二强就藏了私房钱,后来,妻子去世后,就当了存钱罐,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就告诉了宋福。」 宋福从京城回到苏城后,宋二强把他爹娘缺银子,就把藏银子的地方告诉了他。 宋二强和他大哥一样,时不时的会跟着宋家人走货,去外地,他不在苏城的时候,宋福万一没银子花,可以自己去拿。 本来是件有备无患的事,没想到宋二强把这个藏了进去。 楚夕把信的内容读给盛凌云听,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 「你什么时候能看懂倭国字了?」 楚夕心里一惊,原主别说会倭国字了,从小又懒又笨,连名字都不会写,她这么一弄,反倒是弄巧成拙了。 灵机一动,楚夕茫然的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会了,就像这些东西一下子涌进脑子里一样,会不会像我会医术一样,跟空间有关。」 但凡牵扯到空间,玄之又玄。 盛凌云果然没有再怀疑:「一封信竟然有这么多线索,也难怪宋二强会被他们杀害了,兇手也不用找了,肯定是倭国人,看来跟宁州的那些细作应该是一起的。」 楚夕点点头,事情终于又有了进展。 「倭国人真的是处心积虑,几十年前就在大梁安插细作,在宁州弄个村子,在苏城弄个商家,宋家或许跟吕家村一样,是倭国人的后代。」 「还有两个寺庙,和尚不住寺庙,或许跟他们的佛教有关,出家人不打诳语,说谎了就不是真正的出家人。」 「最重要的,是苏城的知府田博涵,他会不会也是倭国人,如果他也是,就太可怕了,整个苏城就成了倭国的城,我们,还有安郡王住在这里,大概都不会安全了。」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查,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线索不好拿,不查,苏城都快成倭国的了。」 楚夕一想,还真的是,细思极恐。 若盛凌云没有发现吕家村是倭国人的后代,任凭他们发展,宁州在海边,与苏城相连,接着往北的许州,京城…… 过不了多久,安郡王的封地都成倭国的了。 一旦安郡王回到封地,倭国人绑架着他,起兵造反,倭国趁机攻打大梁,天下大乱,一切后果难以想像。 「把戚柏松的兵马调过来吧,至少他还是大梁人,还有赶紧让安郡王一家回到京城吧,这里实在太不安全了。」 盛凌云握紧的拳头,捶在桌子上,前世倒是没有发生那么多的事情。 遇到过最大的案子,便是皇上身边洪公公祸害女子的案件了。 只是他不知道,在他死后不过两年,还真的是天下大乱,群雄起义,倭国趁着大梁到处在打仗的时候,插了一脚,那一脚,差点把整个大梁给灭了。 楚夕也不知道后来的事情,书里写到楚然当上太后,垂帘听政就完结了,连个番外都没有。 前世的事不说了,轨迹改变了,有些事情提前了,比方说倭国人细作被发现。 盛凌云拿着这封信,带着楚夕,来到了安郡王的府上。 把这两天查到的线索,还有那封信都给了安郡王,安郡王听完,顿时感觉心惊肉跳。 「倭寇包藏祸心,竟然如此猖狂,哼,这苏城知府也是吃里扒外,通敌卖国。」 可如今他们也在苏城,一不小心,就会打草惊蛇,盛凌云看着安郡王:「我们该怎么办?」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4页 安郡王妃眼珠一转,瞬间有了主意。 「这好办,我们来苏城这么久了,一直以郡王身体不好为由,没有让苏城知府来探望,如今干脆举办一个宴会,把苏城知府和宋家家主都邀请过来。」 「我们来拖住他们,你们直接去抄他们家,把他们一网打尽,岂不是更好。」 楚夕却摇摇头:「不妥,他们在苏城的窝点可不止府衙和宋家两个,他们建的寺庙和办的书院说不定也是,我们没有那么多人马一併端了。」 第245章 撒网捕鱼 可是若是他们再不出手,只怕会转主动为被动。 盛凌云与安郡王对视一眼,很有默契的点点头。 安郡王:「撒网捕鱼。」 盛凌云:「一网打尽。」 楚夕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撒网,又是怎么捕鱼的。 跟着盛凌云回去之后,他就让宋福把宋二强的尸体拉回老家安葬了,宋二强两口子回老家办丧事,宋燕原本不想回去,被宋福家的揪着耳朵抓回去了。 院子里盛凌云藉故找楚夕吵一架,把原来的下人全都赶出去了,楚夕很是配合。 毕竟大多数是宋家的人,谁知道他们有没有在院子里安插细作。 反正楚夕身边有朦胧和婉婉伺候就行了,她也不是非要人伺候的人。 安郡王那边想把安郡王妃送到宁州,在宁州比在苏城安全,可是安郡王妃死活不肯,没办法,只能把孩子送过去,让奶娘和丫鬟好好的照顾着。 收网这一天,安郡王和安郡王妃一起去苏城最大的庙宇,观音庙里拜神。 提前三天跟苏城知府田博涵报备,田博涵早就把无关的百姓跟清理出去,并且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 安郡王还招唿苏城的一些纳税大户,知府衙门的一些官员一起陪同。 这是多大的荣耀,比安郡王亲自办宴会招待他们都好。 忙忙叨叨,忙了三天,终于到了安郡王夫妇拜神的日子,一路上可谓是热闹非常,两边都是侍卫,几百米长的依仗,那排面简直了。 前面的步撵坐的是安郡王和王妃,后面跟着的是坐马车的楚夕,楚夕沾安郡王的光,也接受了老百姓的朝拜。 再后面是王妃的贴身丫鬟们。 丫鬟也分三六九等,贴身丫鬟坐马车,粗使丫鬟跟着步撵和马车走。 一路上,大家都纷纷走上街头,想看看京城来的皇亲国戚到底长的什么样子。 排场威仪,让他们跪倒在地,不敢抬头。 等安郡王和王妃都过去了,才敢遥望片刻,发现一旁追随的丫鬟个个都那么的漂亮,穿的像仙女一般。 一路上到了寺庙下面,安郡王和王妃才从步撵上走下来。 「前面是观音庙,再用依仗就不尊重了,爱妃,咱们走上去显的更虔诚。」 苏城知府田博涵早就带着属下,和苏城有头有脸的人物等在山下了。 看到步撵都齐齐的跪下磕头。 安郡王和王妃从步撵上下来,才慢悠悠的让他们平身。 田博涵听说安郡王和王妃要走着进观音寺,心里懊悔不该把台阶修的那么高。 但是,安郡王却什么也没说,上前一步走在了前头。 错一个台阶跟着安郡王妃,楚夕,跟在安郡王妃的身后,丫鬟婆子们左右两边陪着。 他们都走了七八个台阶了,田博涵才敢带着人跟上。 楚夕遥遥的望着金身铸就的观音像,很高,很威严,很庄重。 只是不知道她究竟有没有看到这个世界,堂堂大梁朝竟然被倭寇钻了空,他们像是阴暗潮湿里的老鼠一样,打算把大梁掏空,变成自己的国度。 「王妃,你说这个倭寇浇筑的观音像,保佑的是大梁人,还是倭国人……」 安郡王妃冷哼一声:「这个问题问的好,王爷,等回头一定要仔细的问一问苏城知府,吃着朝廷的俸禄,办的是大梁的事,还是倭寇的事,建的观音庙,保佑的是那方人。」 从山脚下到观音座前,总共是九个大台阶,每个大台阶上,又是久个小台阶。 这个规模只有皇宫里才可以这么修建,皇上每日上朝的地方到皇宫的大门,总共是五个大台阶,每个台阶是九个小台阶,象徵着九五之尊。 观音是神,九九八十一台阶也说的过去,却累的『体弱』的安郡王气喘吁吁,沖田博涵招招手。 田博涵很有眼色的小跑着去搀扶。 安郡王:「这个寺庙究竟是谁主持修建的,快要累死本王了,本王自小身子不好,就算是进宫见皇兄,也没这么累。」 田博涵连屁都不敢放一个,陪着笑脸:「观音是大家心目中的神仙,修的高,才显得更威严。」 安郡王冷笑一声:「也是,观音庙是苏城百姓们捐献的,一定要显的虔诚,只是修这么高,这么宽阔,想必百姓们捐了不少银子吧。」 田博涵趁机推荐了苏城的商户:「都是宋家,盛家,苏城商会的这些会员们捐款居多……」 替商户们说话,安郡王眉头皱了皱:「哦,原来如此,也难怪京城这几年,江南的进士越来越少,原来大家都自甘下贱经商去了。」 田博涵替商人们抬身价,安郡王却压根不吃这一套,直接点出了田博涵重商轻文,搞的大家都一身铜臭,而不愿意读书,成为朝廷的栋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5页 田博涵顿时冷汗直冒,唯唯诺诺,接不下话。 八十一节台阶爬的太累,安郡王走走停停,下面的人也只能顶着大太阳,走走停停。 安郡王和王妃还有楚夕他们是有人撑伞,有人扇风,田博涵他们却没有一个人敢带丫鬟侍女和小厮们。 尤其是田博涵穿的还是官府,里三层,外三层,早就热的衣服都湿透的。 这,也才是刚刚开始。 好不容易,一行人到了观音庙。 诺大个庙宇,寺庙里所有的僧人都要出来迎接安郡王和王妃,主持带着人站在门口迎接,寺庙里传出念经的声音。 安郡王双手合十点点头:「今日来拜菩萨,一来求的大梁百姓安康,二来求得天下风调雨顺,三来求的皇兄身体康健。主持要多念几遍经文,上达天听。」 主持暗自扫了田博涵一眼,无比庄严的答应下来。 安顿了安郡王和王妃,楚夕他们进了庙宇拜佛。 这下好了,庙宇里面凉爽通透,其余的人全都跪在院子里,顶着大太阳听佛经。 楚夕扭头扫了一眼,乌压压一片跪着的人们,苏城的达官贵族此时应该都在,他们只怕没有遭过这样罪。 也不知道如此以来,他们会不会怪罪安郡王折腾,会不会埋怨田博涵把观音庙修的那么高。 可大梁的皇室就是如此,皇族血脉尊贵,号称天子,京城还有没这么豪华的庙宇,苏城一个观音庙就修成这样。 安郡王就要让他们看看,究竟是菩萨威严还是大梁的皇室威严。 寺庙里,和尚们念经的声音,像是催眠曲一样,有些人一大早起来就在这里等安郡王的尊驾了,此时跪着直打瞌睡。 楚夕轻笑:清越梵音,好好听一听,只怕过了今天,再听就难了。 第246章 一桩命案 田博涵一边擦汗水,一边口干舌燥的悄悄往殿里瞧。 他想看看安郡王到底拜完菩萨了没有。 大殿前没有一丝阴凉地,房檐下阴凉,可房檐下站的是安郡王的侍卫兵,他们站了,田博涵就跪不了了。 被大太阳直直的晒着,好难熬呀。 身后苏城这些权贵商贾们,也很热,也很难受,可没有一个敢吱声的。 侍卫就在边上站着,但凡有一点动静,就能被按照刺杀安郡王给抓起来。 『咚』有人受不住热晕过去,那群侍卫像是没看到一样,没有安郡王的吩咐,根本没有人敢去扶。 可是安郡王在大殿里,外面的情况他压根看不见。 倒是有人小声的给田博涵递话:「宋会长晕过去了。」 田博涵悄悄的往身后看一眼,他也无能为力,别说区区一个商会会长了,现在就算他自己晕倒,也得受着。 终于,寺庙的和尚不念经了,安郡王上了三炷香,被主持领到后院休息了。 只是安郡王刚来到后院,一个侍卫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王爷,不好了,我们在后山发现了一具尸体,一具女尸。」 这个时候竟然发现尸体,田博涵的脑袋『嗡』的一下,就感觉浑身上下气血瞬间往头上涌,他摇晃了一下,扶着门槛摇摇欲坠。 「什么?女尸,王爷,微臣去看看吧。」 安郡王眉头紧紧锁住:「真是晦气,堂堂寺庙周围怎么会出现女尸,田大人,你这苏城管理的也不如传说中那样平和。」 田博涵腿一软,便跪了下来:「微臣保证,一定把事情圆满的处理好。」 安郡王没有说话,摆摆手,让田博涵去处理,却又吩咐了一句。 「先把尸体抬到寺庙里,让和尚给她超度一下,等田大人什么时候把案破了,才能入土为安。」 什么,把女尸抬到寺庙里?这不就污染了寺庙么。 可是安郡王接着又说:「菩萨慈悲,一定保佑你尽快抓到兇手的。」 还没等田博涵去后山,盛凌云就带着尸体从寺庙的后门进来了。 「安郡王,这位姑娘死于剑伤,而且应该才死亡不过两个时辰,下官怀疑附近有刺客,或者兇手。」 「为了保证安郡王和王妃的安危,今天来的所有人,都不能离开。」 安郡王一点头,唿啦啦,带来的所有人侍卫把寺庙里的和尚,和在场的苏城权贵,商贾全都围了起来。 和尚被赶到了他们最大的饭堂里,其他人则被赶到了寺庙的大殿里。 那位晕倒的宋员外,也被人掐着人中给掐醒了。 楚夕来到他面前,给了他一颗藿香丸,这么热的天,真要是中暑会死人的,楚夕可不希望因为安郡王拜佛,引出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女尸被抬到了偏厅里,盛凌云和田博涵一起破案,楚夕奉命进去验尸,扫了盛凌云一眼。 楚夕:这尸体是你安排的? 盛凌云轻轻的摇头:不是。 楚夕:巧合? 盛凌云点点头。 正愁没机会把他们汇聚在一起,这下好了,可以慢慢的查了。 女尸是被人一剑划开了脖子上的静脉,流血而亡。 除此之外,女人身上还有很多伤痕,尤其是隐私部位,红肿不堪,极有可能生前被人虐待。 可是寺庙方圆百里,没有居住人,究竟是谁把女人给折磨一番,又给杀了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6页 楚夕检查完尸体,写了一份详细的说明递给盛凌云,盛凌云也不藏着掖着,和田博涵一起看。 盛凌云忽然开口问道:「观音庙周围没有人烟,这个女子从哪儿来的?来人,画像,去附近的几个村子里找找,多派几个人询问。」 楚夕却摇摇头:「应该不用去村子里找,这女子穿着轻纱,装扮颇有风情,似乎是烟花女子。」 盛凌云又改口:「去城里的花楼问问。」 楚夕又问:「尸体是从那儿发现的?」 盛凌云:「半山腰。」 女子的鞋袜很是干净,若是自己爬山,鞋子上很脏。 盛凌云心有灵犀,看了看鞋底,拿起一根树枝轻轻颳了一下,脚底下有少许的菸灰。 「这女子来过寺庙,还是被人扛到山腰抛尸的。」 楚夕:「那杀人的地方应该离寺庙不远,仔细看血迹,说不定能找到第一案发现场。」 胡三刀奉命去查血迹,朦胧也去寺庙里那些僧人住的地方查找线索。 不多时,胡三刀回来了:「大人,在寺庙的后门,发现血迹,不过不多,一滴滴的,女尸应该是从寺庙里扛出来的。」 盛凌云淡淡的扫了一眼田博涵:「田大人,你知道寺庙里除了住和尚,还住着什么人吗?」 田博涵心跳的厉害,安郡王三天前就说要拜神,定然是要住在寺庙里的。 寺庙这几天除了庙里的和尚,再也不能住其他人。 试问天下除了皇上,谁还敢跟安郡王争地盘。 「没,没有了,本官三天前就让他们收拾寺庙住所,清理寺庙,不让外人住进来了。」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那就是说,兇手就是寺庙里的和尚?」 主持也在一旁候着,听盛凌云这么一说,心里咯噔一下,眼光里一下露出了凶光。 只是盛凌云没看到,楚夕虽然背对着主持,可他的神色恰好从这间屋子里,被擦的锃亮的金器上,反射到楚夕的眼中。 楚夕也暗暗吃惊,不动声色勾了一下盛凌云的手指,悄悄的在他手心里写下:主持可疑。 盛凌云早就怀疑这个观音庙了,他也勾了勾楚夕的手指,让她不要紧张。 田博涵赶紧替和尚们打包票:「不可能,出家人连蚂蚁都不会踩死,怎么可能杀人呢?」 楚夕冷哼一声:「怕就怕,寺庙里有假和尚。」 她忽然惊唿一声:「哎呀,大人,安郡王和王妃还在寺庙里,若兇手真的是和尚,那……」 盛凌云也故作紧张道:「安郡王和王妃的安危要紧,田大人,这个案子就交给你了,本官就陪着安郡王和王妃先回去了。」 安郡王本来还打算在寺庙里多住几天,他对寺庙连连称赞。 盛凌云带着主持去见安郡王,听说有兇手,安郡王很是遗憾。 「怎么可能,盛大人,你一定是搞错了,寺庙这么大,修的比本王的别院都精緻,指不定是兇手藏起来,没有被发现呢。」 主持也赶紧说道:「极有可能。」 岂不知,一个地方的寺庙再大,也不能大过王爷的住所,这是大不敬。 盛凌云『噗通』一声跪下:「还请安郡王为着自己的安危和王妃的安危着想,请回去吧,等案子破了,再来也不迟。」 第247章 擒贼先擒王 安郡王非常惋惜,无可奈何地嘆了口气。 「这么高的寺庙,爬上来也不容易,本王还准备住上七七四十九天,替皇兄,替天下百姓祈福呢。」 「没想到竟然发生了命案,真是晦气,哼,本王这就回去,田大人,你一定要早日抓到兇手,等本王去算一个黄道吉日,再来拜菩萨。」 安郡王和王妃,带着楚夕,还有一些侍卫回去了。 但是,寺庙里的和尚,还有跟着田博涵一起来的苏城权贵,商贾,却都被当成兇手留在了这里。 安郡王本来打算让盛凌云也一起回去的,谁知盛凌云竟然想帮助田博涵一起破案。 田博涵尽管心里一百个不同意。 盛凌云不在,他或许随便找个人,把案件煳弄过去,盛凌云插手了,他就得认认真真追查兇手。 田博涵对着盛凌云陪着笑:「盛大人,这里是苏城,不是宁州,还请盛大人移步。」 这就是不想让盛凌云插手了。 盛凌云冷哼一声:「不需要本官帮忙,好,那就祝田大人一帆风顺。」 此时,盛凌云听到身后主持的轻咳声,只见他冷冷一笑,大步流星的离开了。 他们都走了,安郡王把自己的侍卫们都留了下来。 意思非常明显,这个案子不破,谁也别想下来。 寺庙主持原本是想提醒田博涵,让盛凌云留下帮忙的,岂不是田博涵心里压根没想着抓真正的兇手。 他只需要拖延一两天,交一个人出来就行了。 岂不知盛凌云早就摸清楚了他的脾气。 他和安郡王要的就是在寺庙的这两天。 安郡王等人还没有回到城里,苏城就已经乱了。 宋家被抄了,抄的莫名其妙,一位大将军举着令牌,带人冲进了宋家的老宅,抓了很多人,把宅子里里外外搜了个遍。 与此同时,苏城还有好几个地方,都被抄了。 西城的寺庙,还有苏城的几个书院,除了宋家,还有一户姓田的商贾,据说是田博涵的同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7页 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得这一天,街上怎么突然出现这么多的士兵,他们骑着高头大马,似乎是天神一般从天而降。 一时间抓了很多人。 不得不说,一整天下来,戚柏松的动作干脆利落。 不但找到了很多倭国的书籍,还有一本倭国人的家谱,带有明显倭寇特徵的衣裳,装饰,等等,足足有三四十箱。 戚柏松带着人来到西城的寺庙,看到供奉的那么多倭国人,他恼羞成怒,拿走一个灵牌后,一把火把这个供奉四面神和众多灵牌的宫殿给烧了。 而盛凌云和安郡王做的这些,远在观音寺里的田博涵和主持,一概不知。 田博涵还想着等到第二天,还是第三天找出『兇手』给安郡王一个交代。 忽然,主持远远的看到西城方向有黑烟冒出来,忽然感觉心烦意乱。 急匆匆去找田博涵:「田大人,你看,那边是不是四面神庙,怎么着火了?」 田博涵也看到有黑烟,只是离得远,他赶紧招手叫侍卫。 侍卫们虽然把他们给囚禁了,对他们态度却十分恭敬:「回大人,小的去问问。」 半个时辰过去了,侍卫回来回禀道:「是因为观音庙被封,老百姓都去西城寺庙了,点香的人太多,把他们那个香炉给烧了。」 「不过已经没事了,说是有人捐一个大一点的铜鼎。」 想想也是,这里的观音庙被封了三天,老百姓总是需要求神拜佛的,西城寺庙也灵验,拜佛的人多,烟就多。 方丈主持也不想念经,早早的睡觉去了。 关在这里的人,被和尚们也安顿好,吃着斋饭,无辜的人感觉有点莫名其妙。 倭寇的细作们,却总感觉心惊肉跳。 终于,到了第二天。 安郡王的侍卫突然过来通知田博涵。 「田大人,不用辛苦了,盛大人下山后,把兇手给找到了,跟寺庙里的和尚一点关系都没有,虚惊一场。」 田博涵听完,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本官就知道,和尚们只会念经,怎么会杀人呢……盛大人还真是卓越不凡,这么短的时间就找到兇手了,厉害厉害。」 侍卫又说:「安郡王准备明日再来拜神,你们不用山下,就在山上迎接即可。」 安郡王又要过来,还体贴的要求他们不用下山,田博涵等人听了都松了一口气。 「那下官就恭迎安郡王。」 可是,就算是抓到了兇手,他们也没注意到,安郡王的侍卫们,换了一波又一波,却从未撤去过。 侍卫守的死死的,连一只苍蝇都没飞进去。 消息也瞒的死死的,山下城里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他们都不知道。 盛凌云做事本来就是雷厉风行,加上有安郡王的支持,还有戚柏松的将士,这一次,还真的是要一网打尽。 第三天,安郡王真的来了。 安郡王妃和楚夕没有来,这么危险的时候,盛凌云怎么捨得她冒险。 安郡王来了,身后跟着盛凌云,还有戚柏松,浩浩荡荡的,仪仗队依然很威严。 只是跟着他们后面的,是十几个箱子。 安郡王辛辛苦苦终于爬到了观音庙,气得他暗自骂了一句。 「妈的,等下老子就把下面的台阶给拆了,谁他妈再修这么高的台阶,本王要他的性命。」 盛凌云一路爬上来,倒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就连汗都没有出一滴。 戚柏松穿着盔甲更累,爬上来之后,脸色黑沉,扫了安郡王一眼,只见安郡王点点头。 他立刻吩咐道:「来人,把下面四个台阶给炸了,天子脚下也没有那么高的台阶,装什么装,弄那么高,我这辈子只拜圣上,不拜神。」 安郡王轻咳一声:「戚将军,对神仙还是要有点敬畏的。」 再看一眼大殿前跪拜的那么多人,安郡王稳稳的往大殿里一坐,挥挥手:「来人,把本王送给田大人的礼物给抬上来。」 「田大人和各位在寺庙里,为圣上和本王祈福,辛苦了,虽然发了一件命案,不过不重要,重要的是,田大人心里有陛下,有本王,有大梁的百姓,就够了。」 「这些都是本王给田大人的礼物,田大人,看看吧,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分一分,在座的各位,都沾沾光嘛。」 这些人,被困在寺庙里三天,原本已经很恼火了,一看安郡王竟然给他们带了礼物,瞬间感觉这三天受的罪是值得的。 第248章 一网打尽 安郡王微笑着伸伸手,侍卫们把箱子全都打开。 正当田博涵他们双眼冒着精光,去看箱子里的东西时,有些人发现是一些帐本,一些花名册,还有一些书籍。 没有金银珠宝,也没有吃的,更没有啥好东西。 这些东西干啥用? 有大胆的人,已经伸手去翻了。 帐本,不是他们家的,什么社,他也不认识那些符号,莫名其妙。 「啊,这……王爷,这都是什么呀?」 不是说要赏赐他们吗?就这? 安郡王接过来侍卫递的茶,慢悠悠的喝着,嘴角的笑意味深长。 「你不知道,有人知道……」 谁,谁知道…… 这么多人中,有几个人的脸色已经开始不好看了,惨白惨白的,泛着青色。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8页 田博涵看到熟悉的东西,脑子『嗡嗡』的,全身的血液瞬间尽失,嵴背发凉,呆呆的站在那里,像是被钉子钉上一样,一步也挪不动。 跟他一样的还有宋家的家主,腿脚像是灌了铅,周围的声音都没有了,只有自己的耳鸣声。 盛凌云上前微笑着拿起其中的一个花名册,来到田博涵的面前。 「这本书不知道是什么?上面的字我们也不认识,安郡王说这书这么旧,似乎是一本古籍,听闻田大人博学多才,你认识上面的字吗?」 田博涵心下一凌,是了,这上面的字他们不认识,只要我不说,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 他反应很快,电光火石之间想到了说辞。 「哦,好像是本古籍,应该是五百年前的,不知道哪个朝代的文字,下官,下官还没有研究出来……」 盛凌云像是看傻子一眼,看着他笑。 田博涵赔着笑,却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就说这些不认识,不知道。 盛凌云把那本花名册放进去,又拿出了一本教孩子的《三字经》。 「巧了,我正好找到一本能够翻译它的书,你看看,这本书怎么样?咱们开蒙的时候就学,这上面的字怎么感觉跟那本书上的字一样呢?」 田博涵再也撑不住,腿脚一软,整个人都瘫坐在地上。 安郡王冷哼一声,吩咐道:「把他的官府脱了,给本王拿下。」 侍卫很快就把田博涵给扒的只剩下白色里衣,五花大绑的捆住了他,并且把他绑在一旁的柱子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盛凌云的手里多了一把长长的剪刀,他握在手里试了试。 「田大人呀,田大人,你真当本官是傻子不成,本官奉命去宁州抓倭寇,倭寇的字,你是不是觉得本官不认识呀。」 田博涵咬紧牙关,眼睛却紧紧地盯着盛凌云手上的剪刀,这不是普通的剪刀,这是大牢里的刑具,专门行刑逼供拔指甲用的。 都说十指连心,拔指甲的刑具看上去不是很血腥,实际上却是最疼的。 田博涵紧张的浑身哆嗦,唯恐盛凌云真的对他动刑。 「我说,我说,我说,那些都是倭国的书,不是我的,是别人送的,说是多认识一些字,可以跟倭国人交流,本着多学点总没坏处的原则,我,我是想让孩子们,多长点见识。」 盛凌云:「这样的说辞,还挺冠冕堂皇吶。只可惜,你看安郡王和皇上会不会相信。」 盛凌云拿着剪刀慢慢的靠近田博涵:「田大人,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想必你也学过倭国的字,来吧,把这本花名册给翻译一下吧,看看这些人中有没有在场的,有没有咱们认识的……」 田博涵茫然的扫了这些人一眼,他可真不敢翻译,一旦出卖了那些人,他的下场生不如死。 「我,我不认识……」 盛凌云把剪刀给了他一旁的胡三刀,胡三刀是个杀手,做起事来干净利落,冷冷一笑。 「啊……」的一声惨叫,响彻云端。 田博涵的指甲盖,被拔掉了一只。 盛凌云忽然把花名册又给合上了:「无所谓,你不说,有人会说。」 说着他拿着那本花名册,在众人眼前晃了晃:「有没有人认识上面的字,只要愿意翻译,便可以将功补过,从前无论你为倭寇做过什么,只要今后改邪归正,本官保证,不再追究。」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一位教书夫子突然从人群中站了出来。 「大人,我认识,我是庆元二十六年的举人,因家中贫困,没有银子进京赶考,就在书院当一名教书先生。」 「小的并不知道书院里竟然也教这种书,认识了一些字后,竟然听说这些字是我家的字,小的正准备向院长请辞。」 听到安郡王要爬山,想走个捷径,结识一下安郡王,便跟来了,谁知道捷径没有找到,竟然被迫在山上呆了三天。 好在山上管吃管住,不然,他真的不愿意跟这群道貌岸然的商人混迹在一起。 秦书生就当起了翻译,被盛凌云领着,一本书一本书的大声朗读。 「田大人家的帐本,税收一百五十八万两,织布王家十万两,张家绣庄十万两,东城孙家十万两……盛家二十万两,宋家三十万两。」 「宋家帐本,收宁州吕家五万两,苏城茶庄八万两,苏城花楼七万两……支出:田大人三十万两,铁匠铺五千两,西城寺庙修缮三万两,费用十万两……」 秦书生帐本里出现的名字,侍卫抓一个,也就两刻钟的时候,盛凌云就让他停止了。 看着被抓的那些人,盛凌云阴仄仄的眼神一一扫过。 「倭寇觊觎我们大梁好多年了,据说从三十年就开始布局,甚至更早,在宁州,本官抓了一个吕家,没想到在苏城更多。」 盛凌云再次举了举花名册:「京城,凉州,云州,川城,这么多的城市,竟然都有你们的人,你们真当大梁只是一块肥肉,任你们吞噬而不会察觉吗?」 盛凌云说着,踱步来到了宋家家主的面前:「跟你说实话吧,翻出你这本花名册后,安郡王已经找人翻译出来了,并且把名单给到各个守城都督。」 「此时此刻,只怕他们已经被全部剷除,一个不留。」 不错,宋家家主就是倭国细作在大梁的头目,一切安排都是由他进行,同时,他还有跟倭国大将军联繫的方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9页 而盛凌云刚才说的几个城池,有些是军事要塞,有些是经济发达地区,他们都在渗透。 安郡王之所以交给守城都督,而不是当地知府,是因为军权在皇上手里,怕当地知府都像田博涵一样,已经被腐蚀了。 第249章 又立一功 绑的那些人,都是盛凌云查到证据的。 其中还有一些人被绑,并没有查到证据。 有个大鬍子商人也被绑了,看到盛凌云点了一圈人的名字,都没有提到他,很是不服气。 「盛大人,既然找到倭寇细作的证据,绑我们做什么?我们可都是大梁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倭寇,更不认识倭寇的字。」 盛凌云扫了他一眼:「倭寇对大梁图谋不轨,虎视眈眈,打不过我们大梁,就想从孩子们的书上,一些意志不坚定的朝廷命官那里,找到突破口,毁灭我们大梁。」 「我们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而这些证据也不过是冰山一角,其实倭寇在大梁除了文字,还有一个最好认的办法,他们在身上纹了一个图案……」 「就算他们从出生就在大梁,一辈子没去过倭国,但是,只要他们去了倭国,倭寇大将军必定会认他们。」 大鬍子商人忽然就闭嘴了。 只见盛凌云对着侍卫低语几句,侍卫连连点头:「是,属下明白了。」 盛凌云吩咐他们:「你们,自觉分为两队,一边进这个门,一边进那个门,查,查出一个,绑一个……」 结果,从这些人群里,又抓到隐藏更深的细作。 而刚才那位秦书生,却是是无辜的,身上很干净。 很多人不知道盛凌云在找什么。 说来话长,长话短说,其实是盛凌云在吕家村那发现的一个细节 这些倭寇常年在大梁潜伏下来,他们也是要生活的,娶妻生子,繁衍后代。 为了完成任务能够回倭国,也为了后代能跟倭国的人相认,但凡是这些细作的后代,屁股上都被烙上了烙印。 所以,尽管有些人,盛凌云并没有找到他是倭寇的证据,只要把他的衣服扒下来,看看有没有烙印,就知道他是不是倭寇。 地方很隐秘,盛凌云当初发现只是一个意外,是一个穿开裆裤的孩子被杀的时候,盛凌云准备去阻止,不经意间发现的。 后来又经过楚夕的仔细辨认,确认不是胎记,只是疤痕,才引起盛凌云的警觉。 为此,盛凌云专门让手下一个个去查验他们的尸体。 果然,吕家村的人,大人孩子,包括妇女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其实楚夕也能理解他们被忽悠,毕竟在宁州那么贫穷的地方,只要给填饱肚子,做谁的子民,对于那些人来说意义不大。 但是,楚夕不能理解的是苏城那么富裕,竟然有人为了金钱出卖自己,替倭寇做事。 查验完苏城的官绅们,寺庙里的和尚盛凌云自然也不会放过。 只不过,过程有些曲折,这些和尚有些会拳脚,捉拿的时候颇费一番周折…… 安郡王下了死命令:就地斩杀。 佛门重地,血流成河。 一场风波过去后,天已经快黑了,安郡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你们……可以下山了,这些人,给本王压入大牢,这些证据都抬回去,送到京城给皇兄好好看看,为什么倭寇一直打一直来,都是你们这些该死的细作。」 「盛大人,带回去给本王好好审,对那些死活不说了,可不能让他轻易死了,本王不但要灭他们全族外,还要一个个凌迟,大梁,决不允许有叛徒。」 盛凌云:「一定剷除干净。」 田博涵刚开始也是喊冤,不承认自己是细作,只说自己贪财,直到盛凌云让人也扒开他的衣裳…… 从盛凌云接到宁州前知府被倭寇所杀,委任他成为宁州知府以来,七八个月了。 经过他的细心调查,一寸寸地查找,蛛丝马迹都不放过后,终于把倭寇安插在大梁的细作都给拔除了。 消息传到京城,满朝震惊,他们谁也不敢相信,倭寇竟然在大梁潜伏了三十多年,腐蚀了一个又一个的朝臣。 通过经商,教育,礼佛等等手段,潜移默化的把大梁人培养成倭国人,说什么大梁和倭国是一家,文化交流。 岂不知他们早就对大梁虎视眈眈,像是蚂蚁撼动大树一样准备把大梁也给撼动。 皇上气得差点吐血,紧急出动军队捉拿京城的倭寇细作。 并且让御史,朝臣细查,朝廷所有官员中有没有被细作腐蚀。 若是自首,不连累家人,凌迟。若是被查出来,抄家灭族。 一时间,京城和各地官员都人心惶惶。 这件事足足又弄了三个多月,才堪堪完成。 等安郡王带着这些证据,细作去往京城的时候,已经是深秋了。 苏城的温度并没有下来,但是秋雨下完后,也有一丝凉意。 安郡王带着细作去京城,像宋家,孙家,田博涵家的家眷,则被盛凌云都送到破船上。 让侍卫守着海边,戚柏松开着战船,一直把他们送到了深海海域,看着他们飘的越来越远,不见了,才回来。 用盛凌云的话说,这些人不配在大梁的土地上安眠,死了也得挫骨扬灰,但是大梁的律法中,有一条是不杀敌军的妇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0页 盛凌云干脆把他们送上船,让他们自己回倭国。 至于究竟能不能回去,就看他们的命了。 楚夕此时还住在苏城的安郡王府,陪着安郡王妃和孩子,顺道把宋家的那些生意给捋一捋。 听到盛凌云对那些人的安排,楚夕不得不说,这还真是盛凌云这个疯批想出来的主意。 只是宋家被抄家,宋家家主被抓,宋家其他人有的找到了,有的却杳无音信。 比方说宋子文,便迟迟不见踪迹。 宋家被抄家后,楚夕接手了宋家的生意,宋家直系是倭国后代,他们的家奴,家里的丫鬟下人,有些还是大梁人。 经过审问,有问题的杖毙,没问题的都放了。 楚夕对他们也是纠结的很,要是用了,怕出事,要是不用,这么大的摊子,她接下来还真的很不容易。 好在盛凌云提点了楚夕,封地都是安郡王的,宋家的生意直接让安郡王妃管着,楚夕再跟安郡王妃合作,岂不是更好。 安郡王妃手下有的是能人,大刀阔斧的删改之后,保留了主要的生意,走镖和运输,至于宋家的宅子和良田。 安郡王妃把宅子赏给了楚夕,千亩良田她自己得了。 楚夕合作的生意,胭脂和酒铺,继续合作,还有那片还没有来得及收穫的珍珠贝。 第250章 珍珠流苏 「哇,这个珍珠流苏真好看,对了,太子妃孩子过满月的时候,本王妃见过她头上戴了一个。竟然是你送的……」 女人对首饰和美丽,永远都很敏感。 「珍珠好看,在阳光下流光溢彩的,等那些珍珠贝养好了,能采很多珍珠,不过需要能工巧匠来把它们做成首饰。」 楚夕把空间里的珍珠拿出来一些,给了吕青青和思瑞,俩人做出很多精美的首饰。 积攒了一段时间后,楚夕就在苏城胭脂铺里开始售卖。 今天吕青青把那最大的一颗珍珠给做好了,拿过来给楚夕。 楚夕把珍珠流苏往安郡王妃面前一推:「送给你了。」 安郡王妃心里欢喜的很:「真的,那就谢谢你了。」 楚夕微微一笑:「安郡王对王妃真好,即便是人还在京城回不来,也惦记着王妃的生辰。」 安郡王从京城给安郡王妃送来生辰礼,楚夕这边知道了,定然也要送上自己的。 安郡王妃笑的一脸幸福:「你还说我,你家大人对你不也是挺好的。只是楚夕,我可能过几天也要回京城了。」 楚夕挑挑眉:「这么快,苏城暖和,不在这里过完年再走。」 安郡王妃嘆口气,看着院子里丫鬟陪着的孩子,眼神温柔。 「老王爷想孙子了,而且王爷回去了,我也是要回去的,对了,戚将军应该跟我们一起回去。」 说着安郡王妃拍了拍楚夕的手,「这里只剩下盛大人和你了,你们一定要小心啊。」 戚柏松也要回去了,是了,倭寇都被他抓完了,是要回去復命的。 楚夕:「好,我们会小心的,只是不知道苏城下一任知府会是谁?」 苏城富庶,而且又在交通要道上,水路和陆路都很便利,越是这样的地方,即便是清官来了也会变贪的地方,定然是安排得利的人。 安郡王妃想了想,悄悄的在楚夕耳边说了一句。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太子的人。」 楚夕皱眉:「太子的人很多,会是谁呢?」 安郡王妃点头一笑:「管他是谁,只要是太子的人就行,若真找个清廉的,只怕盛大人的日子不好过。」 楚夕又不解了:「苏城知府清廉,我家大人的日子怎么会不好过?」 安郡王妃望着楚夕不谙世事的眼神,无奈的摇摇头:「你呀……还真的是什么也不懂。」 楚夕确实对朝廷的事情,尤其是牵扯到人情世故,人脉之类的,什么都不懂。 楚夕是个现代学生,连校门都没出过,没有上过班,没有受过社会的毒打,怎么懂这些。 聪明和世故是两个概念。 只过了半个月,安郡王妃带着孩子就要回京了。 楚夕把他们送走之后,苏城知府还未上任,一切事物由府衙里的其他大人暂时管着。 盛凌云派人给她写了一封信,让她忙完苏城的事情,抓紧回去,他想她了。 楚夕也想回去,可苏城的这些生意,因为人手不够,让她有点手忙脚乱的感觉。 宋家的宅院可真大,安郡王妃把这个院子送给她,这还是她第一次来,主要是从前不好意思,毕竟是捡漏得来的。 如今她终于过来看了,真的很欢喜。 这都不是几进几出的院子了,而是整个小花园和小花园组成的,每一处都不一样,院子里小桥流水,亭台楼阁,院子里还有一大片的湖。 湖面上停着一艘船,让楚夕想起了《红楼梦》里,林妹妹和贾府众人坐的那一艘,只大不小。 「夫人,要坐船游湖吗?」 楚夕被婉婉搀扶着,来到了船上,一阵风吹来,婉婉用手挡了一下风说道:「夫人,湖面上凉,我去给你拿个披风来。」 婉婉这边刚下船不久,船……开了。 只见船夫用一根长长的杆子,用力戳着湖底,船悠悠的往前开。 「宋子文,没想到你竟然还在宋家?」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1页 不错,撑船的船夫就是宋子文。 宋子文如今带着草帽,穿着下人的衣裳,跟宋家的下人一样样的。 「你难道没听说,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我一直都在宋家,只是那些官兵没找到罢了。」 楚夕也曾暗中找了宋子文很久,没想到他玩儿了一招灯下黑。 宋子文又说:「楚夕,你不会把我给卖了吧。」 楚夕无语的瞪了他一眼:「你难道不知道我暗中找了你很久,要是想卖了你,直接去宋家找人,看到你不在,直接让官兵通缉你不就得了。」 宋子文东躲西藏的几天,其实是知道楚夕找他的,只是他不想连累她,没有露面。 「宋家没了,生意也没了,你找我做什么?」 楚夕:「朋友一场,就算你身上流的是倭国的血,可也不见得你就是背信弃义的人,之所以抓宋家,是因为宋家家主做了很多不利于大梁的事情。」 「若只是倭国人来此经商,并没有做过损害大梁百姓的事情,也不过是个商人罢了。」 宋子文已经是宋家家主第三代子孙的,而且还是偏枝,在宋家算不上名号,更别说他压根不参加科举,也不参与政治。 楚夕信他。 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宋子文默默的撑船,楚夕默默的坐船,岸上,婉婉着急的挥动着手,让他把船开过去。 湖面风大,吹动一池涟漪。 楚夕看着绿油油的湖面,轻吟:「无风水面琉璃滑,不觉船移,微动涟漪。宋子文,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宋子文轻轻的摇头:「不知道,或许有时间会出一趟海……」 楚夕从怀里拿出一张户籍表,已经盖过衙门的章了,空白的,递给宋子文。 「身份自己编,我希望你能留下来帮我。」 宋子文愣住了,不可思议的看着她:「你……盛凌云知道吗?」 楚夕摇摇头:「可不敢让他知道,再说,店铺里那么多人,他也不一定非要认识,你认识你所有的手下吗?」 也是,有些人虽然住在一个城市里,也都认识,可分开后,有时候一辈子也不见得能偶遇一次。 再说,楚夕如今的生意大部分在苏城,盛凌云是宁州的知府,遇到的机率就更小了。 「既然咱们还是合作,我也不沾你光,更不会落井下石,还是按照从前的协议走,如何?」 楚夕都这么说了,宋子文当然愿意。 楚夕:「只是有一样,你可千万别让人知道你是倭国人的后代,更别做对不起大梁百姓的事。」 第251章 回宁州 腊月十六这一天,盛凌云让胡三刀和朦胧来接楚夕回宁州。 同时,也带来一个消息,新任的苏城知府就是原来的沧州知府王彻。 别以为王彻这样算是平调,苏城和沧州不能比,沧州穷的叮噹响,苏城富的流油。 听到这个消息,楚夕也为盛凌云打抱不平。 「大人听了这个事情有没有什么反应?」 胡三刀驾着马车,马车里楚夕和朦胧吃着零食,磕着瓜子,婉婉坐在一旁煮茶。 朦胧耸耸肩:「大人能有什么反应?反倒是三刀,气得跳脚。」 婉婉:「夫人不生气吗?本来苏城知府的位置应该是我们家大人的,没想到却给了别人,这么大的功劳大人就这么拱手让人了?」 朦胧:「东方先生却说是大人不想争,也不该争,唉,我也不明白,夫人,你明白吗?」 「反正我也觉得对大人不公平,但是那位沧州知府么,跟大人是同年,若是来到苏城当知府,会不会是大人推荐的?大人推荐他来对大人有什么好处?」 胡三刀在外面听到了,说了一句:「大人没有推荐他,他靠的是他岳父,你们不知道他岳父是谁吗?」 婉婉:「他岳父是谁呀?」 胡三刀:「国子监祭酒的女儿,榜下捉婿,相中了王大人。」 这个楚夕还真的不知道,只知道上次他们进京路过沧州知府,虽然感觉盛凌云跟王彻俩人感情挺好,可那位王夫人,她是怎么也感觉不到她的真诚。 对她客客气气的,虽然让人挑不出礼来,却并不是交心的那种。 当初楚夕还以为她是个农家女,王夫人是京城贵族的女儿,有些看不上她。 原来她竟然是国子监祭酒的女儿。 楚夕:「行了,你们也别替你家大人打抱不平了,说不定他有自己的规划。」 婉婉不解的问:「什么规划?」 楚夕:「宁州那么穷,他要领着宁州百姓们过好日子,你看他来到宁州这大半年来,一直都在抓倭寇,可宁州百姓们需要的是什么?是填饱肚子,他要让老百姓有田种,有饭吃,安居乐业。」 朦胧眼睛一亮:「我知道了,就像咱们在临济一样,给老百姓发粮种子,开荒种地,还修水渠等等,最后老百姓的日子过好了,永远都记得咱们大人的功劳。」 盛凌云之所以能入京之后,连升三级,除了跟吏部尚书曹坤和太子的关系外,功绩也是实打实的。 如今苏城富庶,也是知府,等于不升不降,而且盛凌云即便是当上知府,估计再让苏城更富庶有些困难。 上任知府田博涵,虽然是倭寇的奸细,但治理地方也是有一手的,盛凌云超他很难。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2页 与其在苏城无所作为,享福,不如在宁州这个穷地方,做出政绩来。 依照盛凌云的尿性,有便宜他不会不占的。 想通了这些,大家便也不再计较,又到驿站了。 楚夕刚下马车,驿站里的官差就屁颠的跑了过来:「盛夫人来了,快里面请,属下早就把房间给夫人准备好了,夫人是先用热水还是先吃饭,属下这就送去。」 楚夕看着驿站已经被修得很宽敞,整洁,干净,很是满意的点点头:「你们辛苦了,做的很不错,我会跟大人夸赞你们的。」 说着楚夕给婉婉使了个眼色,婉婉掏出一些碎银子给那官差。 官差笑的越发谄媚了:「属下从来没有见过,比盛大人更体恤百姓的清官,属下家里穷,一家七口人,只有半亩地。」 「自从盛大人来了之后,其他人去开荒了,属下也被招募到驿站来干活,每月的月钱就足够养活家里人了,村子里人别提多羡慕了。」 驿站里原来只有两名官差,如今已经增加到了五个,还有两名涮洗的婆子。 最关键的是,通常驿站里原来是不允许普通老百姓和商人进入休息的。 但是,在这里是可以的,只是他们住宿,吃饭,需要交钱。 官差有了收入,干活就更卖力气了。 戚柏松说他弄驿站不像驿站,客栈不像客栈的,既然想赚银子,为什么不干脆弄个客栈。 谁知盛凌云说:「驿站是朝廷的,无论是谁,来这里都要夹着尾巴做人。客栈是私人的,但凡有点银子有点钱的,都能对店小二吆五喝六的,赚银子不容易,还会让我落得贪财的名声。」 驿站就不一样了,多找点人来当差,算是官差,地位又很低,解决了百姓就业问题的同时,又能不让他们那么张扬。 况且他们只要做到自给自足,是用不着官府的税银养他们,他们自己就能养自己,而且如果有剩余。 朝廷,百姓,他的名声,一举三得的事情,盛凌云可会做了。 「行,咱们进去吧。」楚夕说。 胡三刀把马车赶到院子里,马牵到马棚,让人餵上饲料。 官差开了三间房给他们,楚夕一间,婉婉和朦胧一间,胡三刀一间,驿站的房间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大小,算是标间。 房间里摆设也简单,床,褥子,桌子,洗澡桶还有马桶。 这个房间布置还是楚夕给盛凌云设计的,既然是驿站,有的住就不错了,不能像客栈那样挑来挑起,干净舒适最要紧。 毕竟外出赶路,不会像家里一样,而且条件简陋,也不会夺城里客栈的生意。 如果有人嫌简陋,住不惯,可以直接进城住客栈。 驿站么,本来就是为官差赶路而服务的,而真正有钱的官差,谁家到处赶路,都会在京城享福的。 想是这么想,还是有人会挑剔的。 楚夕这边刚收拾好,准备吃饭,就听到院子里有嘈杂的声音。 「赶了一天的路累死了,这里能住人吧。」 驿站门口有三辆马车停下,马上要下来一个丫鬟,脆生生的问道。 官差上下看了他们几眼:「这是驿站,除了官差,其他都是要收银子的。这位姑娘,牌子在这里,价目表在屋子里,童叟无欺。」 丫鬟:「那里面现在还有空房吗?」 宁州地处偏远,来回的客商和官差并不是很多。 官差点点头:「有,姑娘需要几间?」 丫鬟勾着头往里面看看,院子里干净,只是她还是很担心,正要再询问,就听马车里传来一个柔弱的声音。 「翠儿,我难受的很,就这儿吧,别挑了。」 丫鬟还是不放心的问了一句:「有热水吗?」 官差口齿伶俐:「有热水,房间里可以洗澡,还有马桶,饭菜也可以点,只是需要额外收费,比客栈便宜,还干净,绝对让你们满意。」 第252章 偶遇 三两马车都进来了,官差让他们的车夫把马牵到马棚,再把马车停到院子的边上。 后面的车里下来了一男两女,还有四个丫鬟。 他们要了七间房,差不多把后院都给包圆了。 个子瘦高的男子,跟在女人身后,有些不耐烦的絮叨。 「大嫂,你说你一坐马车就晕车,为什么还要跟我们苦哈哈的去宁州,好好的待在苏城不行么?」 刚才说头晕的女子柔声解释道:「绣庄在苏城已经那样了,若想多赚银子,就得去没有争抢的地方。」 「宁州新任知府把宁州打理的很好,我想来看看。」 后面两个女子,一左一右的跟在男子身后,都盘着发,模样扭扭捏捏,看上去应该是男子的小妾。 男子冷笑:「大嫂是不放心我吧,不过,大嫂既然去宁州了,我听他们说宁州靠着大海,风景还是不错的,大嫂身子不好,在宁州将养几天散散心也好。」 那女人没有说话,径直带着丫鬟去了自己的房间,丫鬟转头把门给合上了。 男子带着俩女人一进房间,就惊呆了,瞬间暴怒。 「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店小二,小二……」 喊了半天,没人理他,就看到男子气沖沖的沖了过去。 这边官差刚好提了一桶热水,送给他对面房间的妇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3页 差点一桶水撒了,那官差侧着身子躲了一下,才堪堪躲开。 「店小二,你们的屋子,怎么……」 谁知男子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官差把腰上的大刀给拔了出来。 「你叫谁店小二,看看清楚,这里是驿站,爱住不住,不住立马滚蛋。」 『官』字两张口,别看他只是这里的差役,可也是官家人,身上穿着官差,代表着是朝廷,腰上别着大刀,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 他们是可以伺候人,前提是有银子赚,但是他们也可以不伺候人,因为他们只伺候朝廷的官员。 男人一看这架势,瞬间不敢动了,怂包的躲在一旁,看着官差给对面他嫂子送热水,丫鬟塞给官差二两银子。 妇人说话依然很温柔:「这里离前面县郡还有半天的距离,你若是住不惯,可以去城里的客栈,不过,你可要快着点,县郡到了晚上是要关城门的。」 驿站之所以选址在这里,就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马匹跑了一天已经累了,再跑速度肯定慢,若是真赶不到县郡,他们就要睡大街了。 男人胸口起伏了好几下,才转身回房,冷漠的扫了屋子一眼,气唿唿的道:「当初要不是我们家快不行了,怎么会娶这么一个丑夜叉,我呸……」 两个小妾对视一眼,胆怯的上前哄了一番,男人才逐渐平息怒气。 跟他们住隔壁的朦胧,正在陪着楚夕吃饭,撇撇嘴,怂包男人太多,见怪不怪。 但是,男人的话倒是提醒了楚夕。 「朦胧,你觉得宁州的海边美吗?」 朦胧和婉婉齐齐的点头:「美呀,太阳从海上出来的那一刻,真的很美。」 是啊,即便是古代人不玩水儿,但是看海景,男人也是可以游泳的。 渔村,那个男人不会游泳。 楚夕想了想说:「咱们在海边盖个客栈怎么样?」 啊?朦胧和楚夕都懵了。 楚夕:「在海边盖一个客栈,宣传一下,让苏城的有钱人来海边玩耍,赶海,看风景,还可以去海上钓鱼,一天一夜十两银子,管吃管住。」 「十两?夫人……」你可真敢要。 朦胧不接话茬,只说:「我没意见,夫人该问的人也不是我们,夫人该去问大人。」 婉婉微微一笑:「夫人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反正我听夫人的。」 楚夕一头黑线:「是我报价太高,还是觉得不太可能……」 朦胧想了想干脆说道:「夫人,是不可能,谁没事会去海边玩儿,男人有点时间都去逛花楼了。」 楚夕又仔细想了想,旅游这个词,在现代很火,但是在古代,车马很慢的时代,来来回回都需要很多时间。 男人需要做事赚银子,女人需要照顾公婆和孩子,确实没有那个时间到处走走,逛一逛。 有些女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对她们的约束。 好吧,她暂时把这个计划给搁浅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楚夕他们吃了早饭就准备出发了。 不期然,与那个女人一家碰面了,女人家里显然规矩很大。 主子只有女人和那个男子,丫鬟们伺候他们吃过饭之后,才能在隔壁凑合吃两口。 两个小妾伺候的很周到,丫鬟们也很细心。 再看楚夕这一桌子,基本没有尊卑之分,吃饭也没那么多规矩,有说有笑,有商有量,让隔壁的男人撇过来好几个鄙夷的眼神。 也正是如此,楚夕他们节约了时间,吃过早饭就先离开驿站了。 谁知道,到了晚上,下一个驿站,他们又遇上了。 依然是楚夕他们四个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那女人一进来,看到楚夕有些吃惊,却友好的点点头。 男人对他们又是一个白眼过去。 朦胧皱眉,这个男人怎么这么讨厌。 官差给他们安排了房间后,女人看了一眼楚夕他们桌子上的丸子,说:「他们吃的那道菜是什么菜?给我们也上一盘。」 官差扫了一眼,摇摇头:「夫人,他们的菜是自己带的,我们这里没有,有的只是菜单上的菜。」 楚夕听到了,沖女人招招手:「是鱼丸,自己做的,你要是想吃,我给你一些,不过需要煮一下。」 女人从他们桌子旁经过,就闻到了饭菜的香气,肚子饿的咕咕叫,听说是鱼丸,她很爱吃鱼,有些心动了。 「好,多少银子,我付钱。」 婉婉从马车里拿出来一盘子,刚准备递过去,却被那男子一下子给挡开。 「这么腥,拿走拿走,我可不吃。」 女人身边的丫鬟,气得跺脚:「我们夫人吃的,又没说让你吃,你们张家不爱吃鱼,我们小姐爱吃,可自从嫁到你们张家,从来就没吃一口鱼,况且这一点都不腥,你不吃,还不让我们吃,怎么跟大公子一样霸道。」 丫鬟比女人有脾气,直接把鱼丸给端走了,进了厨房。 女人要给婉婉银子,婉婉瞅了楚夕一眼,楚夕笑笑:「出门在外不容易,互相帮忙而已,你晕车没胃口,多吃一点好受一些,不用钱。」 第253章 我来接你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楚夕的话刚说完,就看到女人的眼圈红了。 楚夕吃了一惊,心里赶紧回想刚才的话,她是说错了什么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4页 没想到女人惨兮兮的扯出一抹笑:「出嫁五年,没想到会被一个只见两面的陌生人关心。」 女人深深的给楚夕行了个礼,很是感激:「谢夫人。」 女人扭头进了自己的房间,楚夕不经意间发现,女人转过身的一瞬间,眼泪就流出来了。 楚夕和婉婉对视一眼,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婉婉心思细腻:「夫人,她说出嫁五年,没有人关心她,她相公呢?」 楚夕耸耸肩,摇摇头:「我怎么知道,我也是只跟她见了两面而已。」 婉婉:「刚才那丫鬟说她喜欢吃鱼,可是夫家不喜欢,而且闻不惯鱼腥味,所以她好多年就没有吃过鱼。」 楚夕心有戚戚然:「是啊,有些女人出嫁后,就由不得自己了,要顾及的人很多,相公,婆婆,孩子,最后反而迷失了自己。」 婚姻到底带给女人什么好处呀? 楚夕想了很久,竟然一点好处都没有想出来。 婉婉看楚夕情绪低落,轻笑一声:「夫人,不是每一位夫君都会像大人一样,那么看中夫人的。」 那倒是,盛凌云对她还是不错的。 楚夕吃完了,擦擦嘴,刚准备上楼,就看到官差屁颠屁颠的迎到了院子里。 「大人,你怎么来了?是专程来接夫人的吗?」 盛凌云疼爱楚夕,是出了名的,记得楚夕刚从京城来宁州,这位大人可是差点跑苏城去接。 这一路上驿站的官差都知道,他们家这位新上任的大人对夫人很好,所以,这次盛凌云过来,怕也是为了他夫人。 盛凌云眉毛一挑,笑的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夫人到了吗?」 官差接过缰绳,陪着小心:「到了到了,已经一个时辰了,刚用了饭,准备去休息。」 楚夕也迎了出来:「你是算着日子来接我的吗?」 盛凌云一看到她,整个人都明朗了,忍着欢喜没有失态,只是用力捏了捏她的脸。 「当然,我真的很想你……」 楚夕娇嗔的瞪了他一眼:「得了吧,若不是你还带着东方先生,我差点就信了呢。」 身后的东方游发出爽朗的笑声:「下属就知道瞒不过夫人,夫人还是跟从前一样冰雪聪明。」 盛凌云又在刚才捏的地方,揉了揉:「真的是来接你,只是顺便查个案子……」 楚夕吃惊:「案子,什么案子?」 东方游:「最近宁州也出现了丢失孩子,尤其是女子的事件,属下和大人过来调查一下。」 说起女子丢失的案子,楚夕想起了寺庙的那个被杀的女子。 「对了,杀害寺庙的那个女子的兇手找到了吗?」 东方游:「那个案子,早就破了,是寺庙里的和尚做的,大人已经把和尚给斩了,这是另外一个案子,不过,似乎有一点相似,大人觉得应该跟京城的有关……」 京城……洪公公? 楚夕看向盛凌云,盛凌云微微点点头。 「暂时没有证据,正在找,已经有点眉目了……」 果然是洪公公的案子,虽然不知道现在发展到什么地步,若是能早点出手,就能救更多的女孩子。 楚夕发现盛凌云破案,跟现代的人不一样,现代的警察,要找到很多证据,才能抓人,审问,然后再定罪。 而盛凌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抓人,审问,逼问证据。 楚夕觉得这么做很不公平,容易被屈打成招。 可往往盛凌云是真的能靠这种手段破案。 看来有时候,人性本恶,还是需要逼一逼的。 「那行吧,你们赶紧吃饭,吃完饭后,抓紧休息,有什么证据,明天咱们一起找。」 既然盛凌云都在这里了,回宁州的事也不用着急了。 楚夕和盛凌云一起回房间,就看到女人疑惑的看着她,而那男人一看到盛凌云唯唯诺诺的弯腰,讨好的笑。 「原来是盛大人……」 再看楚夕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不知道为什么,楚夕对这个男人,本能的厌恶。 看都没看他一眼,就这么从他面前过去了,反倒是对着他对门的大嫂,楚夕微微点点头。 盛凌云更别说了,昂首挺胸,眼里只有他最爱的楚夕。 这边的村庄确实发生了案子,村子里丢了两三个女子,都是十到十四岁,正值妙龄。 刚开始丢的那个,村里人还以为她可能跟谁私奔了。 后面又丢了俩,其中一个还是里正的女儿,大家才逐渐觉得不太对劲。 里正去县里报案,县衙的人开始查,可是查来查去也没有任何的眉目。 后来这边的县令听说隔壁县,也有丢失妙龄少女的案子,互相通气之后,把案子报给了知府盛凌云。 丢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多了就成问题了。 盛凌云随即便想到了洪公公,私自制药的事情。 于是写信给京城,询问皇上现在还用不用吃那种药,京城回信,皇上不吃了,换了个养生的方法,身子已经好多了。 至于洪公公……信里写的很隐喻,只是说洪公公的权利太大,一般人查不到。 盛凌云想起前世,就是一两个丢失女子的父母,上京告御状引发的,难不成这一次…… 于是,盛凌云按照他们丢失女子的顺序,先来到了这个家朱召村的地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5页 休息了一晚上,那队女子和她小叔子离开驿站了。 楚夕他们倒是没有走,吃了早饭,一行人,直奔朱召村。 这个村子以种田为主,在宁州的西边,离海边比较远,算是个比较大,比较富裕的村子。 村子的男人们,农忙的时候在家里种地,农闲的时候,会成群结队去苏城当縴夫。 縴夫就是在河边拉船的人,苏城很多縴夫都是来自乡下,他们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日子过得不上不下。 正值秋天,一进村子,小路两边都是金黄色麦穗,低垂着头,随风摇曳。 楚夕一眼望去,感觉像是地毯一样,啧啧两声:「这个村子今年一定大丰收。」 盛凌云下了马,来到田间,弯腰查看了一下麦子的情况,颗粒饱满,很是满意。 「这个村子的种子就是空间里的。空间的种子很好,耐旱不说,虫子还少,种植之前,用草木灰把整个土地烧了一下,你看,颗颗饱满。」 第254章 有女子无故失踪 怪不得这田地的麦穗沉甸甸的,原来是用的空间的种子。 空间里的种子都不知道自动升级好几回了,当初在临济的时候,种出来的麦穗也可以,但是看着没有这个多。 进了村子,盛凌云不骑马,所有人都下马,跟着他往村子里走。 里正得到消息,急匆匆的跑来迎接,村子里但凡有人的,也都迎出来了。 纷纷给盛凌云下跪:「草民见过盛大人。」 盛凌云赶紧把年迈的里正给扶了起来:「不用这样,都起来吧。」 盛凌云指了指金黄色的田地:「这些麦子是不是该收了?」 里正看了看天说道:「还得再等几天,这两天有雨,等下完了雨,再把麦子晒干,那几天就可以收了。」 种地是靠天吃饭,尤其是二十四节气,每个节气要种什么,要干什么,有经验的老农都已经编成了顺口熘,谚语等流传下来。 楚夕看了一眼红艷艷的天空,大大的太阳,虽然秋天了,这边还是湿潮湿潮,热的很。 「有雨吗?我怎么感觉不出来?」 里正笑笑:「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你看,现在朝霞还没散,傍晚一定会有雨的。」 楚夕半信半疑,跟着盛凌云和里正往村子里走。 盛凌云除了看田间的麦收,最主要的是调查村子里丢失女子的情况。 「村子里谁家的女娃丢了,都来找本官详细说说情况,其他地方也有丢失女子的情况,如果像是那些土匪一样到处强抢民女,本官定然追究到底,绝不轻饶。」 朱召村丢失三个女子的家庭,陆陆续续来了两家。 盛凌云让胡三刀,东方游,分别询问他们家女子丢失的细节。 可是还有一家没有来,里正让人去喊,等了好半天,别人家都问完了,那户人家才过来。 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婆娘,花白的头髮,吊三角眼,一脸的刻薄相。 很不情愿的嘟囔道:「我都没有报官,查什么查,小贱人铁定是跟别人跑了……」 楚夕眉头紧了紧,对她不重视孩子的样子很是气愤。 「是不是你亲闺女呀,丢了你都不担心,跟人跑了是最好,要是被人杀了,被人卖到窑子里,你不心疼啊。」 楚夕的话音刚落,里正家的婆娘就小声的对楚夕说。 「夫人还真说对了,她家的那个闺女,还真不是她亲生的,这是朱老二的继室,孩子们的后娘。」 后娘没有几个好的。 里正家的轻斥那婆娘:「让你说你就说,朱老二就这么一个闺女,要是等他回来,闺女不见了,看他不收拾你。」 谁知那婆娘一点都不怕:「朱老二回来?我呸,他都三年没回来了,我看,八成是死在外面了……」 朱老二也是苏城的縴夫,他有四个孩子,三个男孩儿,一个闺女。 仨男娃成亲了俩,还剩一个,闺女最小,还没有出嫁。 三年前,爷仨出门一起去苏城拉縴,要秋收了,朱老二觉得自己家男人够用了,就没有回来,依然留在苏城拉縴。 俩孩子回来了,谁知等秋收完,冬天俩孩子又去苏城拉縴的时候,他们说朱老二跟着船工去京城了。 说是那个商队缺人,给的银子多,而且一来一回一年的时间,就可以足足赚五十两。 很多人都去了。 可自打这一去,朱老二就再也没回来。 他的俩儿子每年都去苏城拉縴,每年都打听,那次去的人像是消失了一样,不见踪迹。 不过这个,一来一去京城,别说三年了,五年八年不见人的很多,指不定那天人就带着很多银子回来了。 朱老二这个继室在家里操持家务,因为是继室,俩儿媳妇儿都不尊敬她,没少跟她吵架,日子过的也不是特别顺心。 所以,小闺女丢了,她也不是很在意。 被逼无奈,朱老二的继室回忆起那天的情景。 「一大早,她起来做了饭,就去河边洗衣服,到了中午也不见人,我就去河边找,只看到盆里的衣裳,没看到人。」 「我就怀疑她是不是掉河里去了,可是我们村子的河水很浅,你们可以去看看……」 楚夕看向盛凌云,盛凌云点点头,村子里的河水他见过,是从东边往西流的,河水很浅,别说淹死人了,夏天孩子们都在河里游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6页 河水下游在另外一个村子,拐个弯又回到东边大海里去了。 「不是掉河里,会不会被谁喊走,岸边有没有凌乱的脚步,还是说村子来了陌生人?」 朱老二家的摇摇头:「没有,村子里男人都去苏城拉縴了,村子里都是女人,一般情况下不往外跑,若是有外来的男人,都会知道的。」 这就要提到村子里一个现象了。 男人们外出赚钱,女人们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公婆和孩子,还有做女工。 村口有棵大榕树,村子里的妇女们吃过饭,都喜欢拿着针线去大榕树下,一边唠嗑一边做活,村子不大,八卦乱飞,屁大点小事,瞬间整个村子都知道了。 比今日头条都快,比今日头条都炸裂。 女人们多的地方,是非多,空虚寂寞冷,但凡有个雌性动物进来,恨不得把人家祖宗八代打听出来。 所以,朱老二的闺女丢了,下午就传遍整个村子了。 有人说肯定是去外祖家里,说是受了委屈,亲娘没了,去找亲舅舅撑腰。 为此朱老二家的还提心弔胆了好几天,唯恐他们家舅舅真的来找她麻烦。 后娘对他们不好,家里的活那闺女也没少干,闺女不像小子,每次都是跟她对着干,闺女很听话,也很懂事。 即便如此,也经常挨骂挨打,好在闺女有她哥哥和嫂子们护着。 那天早上,朱老二家的是又骂了那闺女两句,她大嫂子给她扯了一件新衣裳,只穿一天就被挂烂了,闺女自己悄悄的缝,被大嫂子看到。 大嫂子以为朱老二家的嫉妒她,就找她吵架,后来闺女说是自己干活不小心扯烂的。 朱老二家的则说她给的料子不结实。 吵架完,闺女端着盆,哭哭啼啼去河边洗衣服去了。 以为她受委屈去了舅舅家,朱老二家的等了几天不见人,俩嫂子坐不住了,去舅舅家找,谁知舅舅说压根没去。 这下闺女的哥哥和嫂子们都慌了,去报了官,官府找了俩月也没找到。 哥哥和嫂子们总是要生活的,就没有继续找下去。 其他两家的情况也差不多,都是正在干活,忽然就不见了,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第255章 后娘难当 抛却家里的恩怨不说,这三个女子失踪的情况也太诡异了。 可以说一点线索都没有。 盛凌云又去了她们丢失的地方看了看,时隔太久了,一无所获。 朱召村所属县的县令,递过来的案宗他不知道翻了多少遍,要不是倭寇的案子耽搁了,他早就来了。 就在盛凌云带着人,准备往下个村子查看的时候,朱老二竟然回来了。 一脸的喜气,那模样算是衣锦还乡了吧。 他一回来,村子里的人都围了过去,说什么的都有。 朱老二身上的粗布衣裳换成了长衫,鞋子也是新的,不像是农家人,倒像是大财主,偏他又黑又矮,即便是穿了长衫也不像是读书人,反倒有些滑稽。 「朱老二,你咋回来了?这几年你去哪儿了,穿成这样,这是发财了呀。」 「朱老二,你可回来了,你家闺女丢了。」 「朱老二,你赚了多少银子了,听说一年五十两,三年就一百五十两,下半辈子你都不用去拉縴了,就在家里享福吧。」 村子里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朱老二都不知道自己要听谁的了。 最后还是里正大喊一声:「都给我闭嘴,盛大人还在此,你们都消停点。」 里正上前把朱老二给拽了过去:「你先别高兴的太早了,你家闺女丢了,你知道吗?」 欢喜的表情顿时在朱老二脸上僵住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啊』了一声,眼眸一寸寸的挪到了一旁继室的身上。 「小妹丢了?」 继室不敢跟他对视,悄悄的挪了两步,躲在了里正的身后。 谁知朱老二一个大手拎小鸡一样,就把继室给拽了过来,一巴掌打在脸上,怒吼。 「问你话那,哑巴了,我闺女呢,要是真的丢了,信不信我把你给宰了。」 话刚说完,又勐地一掼,把继室给掼在地上,刚准备上脚去踹,被胡三刀给拦下了。 「问话就问话,不要打女人。」 谁知朱老二暴脾气上来,把胡三刀也给推开了。 「这是我的女人,花了五两银子买来专门伺候我家孩子的,竟然把我闺女弄丢了,看我今天不打死她。」 身旁有村民也开始劝:「这是他们的家事,大人就不要管了,这个女人是后娘,后娘都不是啥好人。」 眼瞅着胡三刀差点被说动了,楚夕恼了。 「就算是家事,也不能随便打人,再说男人打女人,算是本事,如果你闺女丢了是她的责任,官府定然会追究她的责任的。」 朱老二压根就不听,又抬脚去踹,吓得继室连滚带爬,往一边躲,一边躲一边喊。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从来没动过她一个手指头,就是骂了她几句而已……」 朱老二又追了一步,胡三刀没办法只好把兵刃给亮了出来,朱老二这回被吓住了,气得勐的一跺脚,抱着头,蹲了下去。 「唉,没想到,我走了三年,闺女丢了。你说,我赚钱不就是为了他们,要是找不到闺女,我,我有什么脸面去下面见她娘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7页 朱老二的俩儿媳妇也从人群中,站了出来,纷纷劝朱老二。 「爹,官府的人都来了,他们一定会找到小妹的。」 里正也过来劝:「你就别埋怨你媳妇儿了,人也不是她给打走的,确确实实丢的莫名其妙,村子丢的女子不止她一个,官府也再查,一定会有结果的。」 朱老二好不容易把情绪平静下来,只听得朱老二的继室『嗷』的一声,大哭起来。 「后娘难当呀,都说后娘不是东西,朱老二,你摸着良心说一说,自从我嫁到你家这七八年,四个孩子哪个不是我拉扯大的。」 「都不是我的亲儿子,我把他们都当亲生的对待,是,我是脾气不好,喜欢骂人,可我从来没有打过他们,还有小妹,我来的时候,她才几岁……我是看着她长大的……」 后娘不是好东西,可也有好的后娘。 但后娘是真的难当,你若是对那些孩子们好吧,孩子们欺负你,街坊邻居会觉得你虚假,不是亲生的,怎么可能对他们好。 若是对孩子们不好吧,似乎正中了邻居们的看法,后娘会打人的,会不给吃的,让多干活,不给衣裳穿。 可再看朱老二家的孩子们,不缺吃不缺穿,尤其是小妹,并没有他们说的那样整天被打,吃不饱穿不暖。 虽然小妹在家里总干活,可农家的孩子,谁不干活,谁不做家务,洗衣做饭,下地干活,不都是日常么。 可偏偏这些日常,总被人放大,说后娘逼迫的。 后娘难当。 楚夕看到朱老二的继室被打,忽然明白她这么刻薄的面相从哪儿来,委屈的。 「行了,你们都别吵了,谁都不容易,朱老二,你外出三年,是她在家里操持着一切,洗衣做饭,帮你守着这个家。」 「我看你们家老大老二也都成亲了,还没有分家,俩媳妇儿也都养得不错,虽然她只是继室,你在外赚钱的功劳也应该有她一半。」 「不能因为她是继室,你们一家就排外,她也不容易,现在重要的问题,不是她把人给弄丢了,你也不用埋怨她。」 「最后,再警告你一句,家暴是犯法的,要是她被打出个三长两短,你……就要去坐牢。」 朱老二到底是被楚夕给吓住了,虽然很生气,却也知道轻重。 他的俩儿媳妇儿虽然一致对付这个继室婆婆,但也不敢撒谎,继室确实没欺负过小妹,顶多就是骂的难听一点。 盛凌云要走了,朱老二带着一家,还有另外两家丢孩子的都给盛凌云跪下了,要盛凌云早日抓住兇手。 回去的路上,盛凌云忽然问楚夕:「刚开始你不是还同情那个继室,后来为什么还替她说话?」 楚夕:「家暴的女人,无论犯了多大的错都是弱势的一方,男人和女人力量悬殊,虽然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打人总是不对的,尤其是男人打女人。」 盛凌云点点头:「是这个道理,读书人一般不打女人,唯小人与女人难养也……」 楚夕娇嗔的瞪了他一眼,马背上的盛凌云搂着她往怀里一带,迅速的亲了她一口。 「我家娘子除外,她是这个世上最深明大义的女人……」 这还差不多。 思绪又重新回到案子上,楚夕发愁:「一点线索都没找到,真麻烦。」 第256章 青青喜欢的人 确实是个很麻烦的案子。 尽管盛凌云重生一世,知道结局,可寻找证据却很难。 前世他是用重刑逼供洪公公,获得的证据,结果被落一个酷吏的名声。 这一世时间还早,他要搜寻证据,尽快拿下洪公公,不让他继续为非作歹,祸害那些姑娘们。 只是这个线索真的很不好找。 接下来几天,盛凌云和楚夕一边往宁州走,一边把丢失女子的村子查看了一遍。 盛凌云除了找线索之外,也顺带考察民情,如此一路终于回到了宁州。 一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楚夕长长的出了口气,整个人很松弛的躺在了床上。 「唉,终于回来了,院子里也终于清净了。朦胧,一会儿磨墨,我也该给楚莹和家里写封信了。」 这一路从宁州到苏城安郡王府,已经离家三四个月了,没想到宁州的冬天来的这么早,还这么快。 楚夕是中原人,冬天就在老家也没去过别的地方,临济的冬天她还比较适应,因为冬天都很冷。 宁州的冬天就更冷了,临济的冬天是冷,但是设备好,干冷。宁州的冬天湿潮的冷,屋子要是不生炭火,冷到了骨子里。 外面一旦出太阳,比屋里暖和。 楚夕怕冷,早早就让人把炭火给升起来,她可不管别人,只要自己不冷就成。 偏盛凌云不怕冷,从外面匆匆进来,带着一身的冷气,额头还冒着汗。 「你这是冷呀,还是热呀……」 楚夕拧了一条热巾帕递给他,盛凌云眼神明亮,一边擦脸一边说:「丢失女子的案子有线索了,我下午就带人过去,这次一定能找到线索,抓住兇手。」 楚夕:「行,你去吧,下午要去出去一趟,马上要过年了,我给家里准备点礼物,今年多了你的祖母,礼物多准备一份,好在有珍珠,其他东西可以少一点。」 盛凌云把巾帕扔水里,拧出来,又擦了一遍:「这些事情你看着办就好,银子也不用多往京城寄,凌风管着生意,他肯定往家里拿银子多。咱们在宁州苦哈哈的,就不用接济他们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8页 确实如此,都知道宁州穷,楚夕要是往家里还能寄银子,别人会觉得盛凌云是个贪官。 但是宁州的特产寄回去,像是鱼干,虾丸,珍珠之类的还是可以的。 朦胧一从外地回来,就去几个商铺查帐去了。 下午吃过饭,楚夕歇了个晌,就带着婉婉去找吕青青了。 这边刚走到院子口,楚夕忽然想起了吕青青的亲事,她喜欢的宋子文…… 她该怎么说呢? 犹犹豫豫,来到了青青家的门口,吕青青因为要做首饰,反正她也不缺银子,院子也不开门做生意了。 原来的酒铺,被她当成了手工坊,除了教思瑞做首饰外,还有两位小厮也被楚夕送过来给他们打下手,做点小活。 楚夕来到门口,敲开了门。 进了院子,就看到吕青青正在教思瑞往簪子上面粘珍珠。 古代用的胶是天然的树胶,再加点药草就制成天然的胶水,就能把珍珠还有其他的宝石粘到首饰上。 珍珠虽然是天然的,也需要打磨,好的珍珠越磨越亮。 吕青青一看到楚夕回来了,一阵欢喜:「夫人,你从苏城回来了……」 楚夕眼底闪过一丝歉然,拉住了吕青青的手:「我回来了,只是……」 吕青青眨着大眼睛道:「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吕青青对宋子文的感情,除了楚夕也就婉婉知道,而婉婉也是刚刚才想起,宋家已经被抄了。 「那个青青姑娘,有件事,我们说出来,你别伤心……」 吕青青紧抿着嘴,已经隐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你说吧,无论多大的事,我都能挺住……」 婉婉扫了楚夕一眼,楚夕微微点头,婉婉嘆息一声道:「咱们大人在这次抓倭寇的细作中立了大功,在宁州和苏城找到好几个倭寇细作的窝点,其中倭寇的头目也被找到了,正是苏城的宋家……」 吕青青一下子愣住了:「宋家人是倭寇?」 不但是倭寇,还是在大梁倭寇细作的头目。 吕青青深知大梁官府是怎么对待这些倭寇的,全家抄家流放都是好的,最后结局只有一个,死。 没想到他们吕家是倭寇,宋家也是……那宋子文他…… 楚夕看到吕青青苍白的脸,想到宋子文已经改了姓名,还在大梁,心里一软说:「你别难过,宋家虽然没了,宋子文还没找到,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吕青青绝望的摇摇头:「即便是找到了,又怎样,他是宋家人,倭寇的后代,我……」 吕青青机缘巧合,好不容易洗清自己,要是再加一个宋子文,就更说不清了。 吕青青捂着脸,慢慢的蹲在地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原来他们说的是真的,我就是个灾星,剋死了父母,剋死了全村人,如今连宋家……」 楚夕实在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宋家跟你有什么关系……青青,你……」 楚夕真的很想把宋子文的事情告诉她,可是她有点害怕万一被走漏了风声,不但宋子文被抓,连她也有包庇罪,甚至牵连到盛凌云。 「有缘,自会相见的。」 婉婉上前把吕青青给拉了起来:「青青姑娘,别哭了,你长得这么好看,知书达理,识文断字,还有一手好手艺,一定会找到好婆家的。」 吕青青一转身进了屋子,把门一关,泪如雨下。 这边楚夕没有劝她,看到她们已经把首饰给做好了,就把东西给拿走了。 让思瑞在这里,好好的劝劝她。 就在楚夕把年节礼准备好,往京城寄的时候,没想到梅林竟然又从京城回来了。 楚夕看到梅林有些无语:「你当真是一点都不想再京城待呀……」 梅林摸摸鼻子,表情讪讪的:「不想,京城不是我待的地方……」 这次盛凌云抓住了那些细作,梅林跟着做了不少事情,最后还跟着安郡王一起把细作送到了京城。 但是,他的身份,知道的人很少,明明很尊贵,在外面却连安郡王都不如,梅林不失落是不可能的。 他干脆又从京城跑到了宁州,依然待在盛凌云的身边。 毕竟梅林长大了,楚夕也管不住他,依然安排他住原来的院子里。 梅林看到楚夕手里的首饰盒:「夫人,你又往京城送年礼呀,有我娘的吗?」 第257章 要点零花钱 「当然,虽然梅夫人可能不缺我这些首饰,毕竟是我的心意,来,给你瞧一瞧。」 说着楚夕从首饰盒里,拿出其中的一个支,「我其实也不知道宫里什么规矩,只做了这种单独的花型,应该不逾越吧。」 做成莲花形状,银片的花瓣涂上了粉色,粉色的花蕊,这是众多珍珠中唯一的一颗粉色,楚夕送给了梅妃。 单看也许感觉很一般,把所有珍珠放一起,就觉得粉色珍珠是真的好看。 梅林是个男人,看了都爱不释手:「真好看,娘一定会喜欢。」 梅林又看了看其他的珍珠首饰,连连点头:「珍珠在京城卖的价格可不低,如今又做成这么好看的首饰,以后价格会更高,听说夫人再养珍珠,以后肯定会赚很多银子的。」 楚夕自信又得意的笑了:「那是当然。」 楚夕转而又警惕的看了梅林一眼:「你是不是缺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9页 虽说梅林是皇子,但是皇子的待遇他可没有,住在宫里,在宫外也没有自己的私宅。 这次从宫里出来用的银子,还是梅妃的私房钱。 梅妃也没有银子,虽然她贵为妃子,可她吃的住的都是宫里的,而且皇宫里妃子们的首饰都是有记录的。 等回头妃子们去世了,首饰要么给她的儿媳妇,要么还给宫里,虽然会挑选几件陪葬,大部分都会送回国库里。 皇宫里的妃子和皇子是有月钱的,梅妃是每个月三百两,皇子却只有一百两,皇上也是抠抠索索的。 别的妃子都有娘家补贴,梅妃是从高丽国来的,没有娘家,所以也没有人补贴她。 楚夕这么一问,还真把梅林给问的脸红了。 他确实没银子了,这才打楚夕给梅妃簪子的主意,想着他先拿走卖了,回头再给梅妃解释一下。 楚夕嘆口气,二话不说从袖兜里拿出二百两银子递给他。 「给你先拿着花吧,出门在外别委屈自己,要是想回京城,就再回去。」 梅林接下来了银票,想了想又说:「夫人,你那么会赚银子,不如我跟你一起赚钱吧。」 楚夕眉头皱了皱:「你要那么多银子干啥,有你吃的有你花的就行,等回头你加冠了,皇上会让你出府住的,到时候良田府邸都会有,而且也会有封地。」 「像安郡王一样,当一个闲散的王爷不好吗?还是说你需要银子做别的。」 一番话问的梅林有些心虚:「嘿嘿,没有,没有,那个夫人,我先走了。」 楚夕把梅林当一个孩子,看他一蹦一跳的走远了,无奈的笑笑。 婉婉这边还替吕青青发愁:「宋公子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是死是活,你说这青青姑娘的婚事也真够为难的,先是定了咱家大人,咱家大人娶了夫人了,后又看上宋公子,宋家又被抄了,她的命,还真是坎坷呀。」 楚夕也嘆息一声道:「是挺坎坷的。」 俩人继续往家走,尽管楚夕身上穿着棉袄,却还是觉得冷。 海边的冬天也这么寒风刺骨吗? 走着走着,楚夕感觉脸上冰冰的,一抬头吃了一惊:「啊,下雪了,宁州竟然下雪了。」 不是说海边的温度很高,冬天看不到雪吗? 难不成她架空的世界,歷史变了,连地理也变了吗? 真是太令人费解了。 「赶紧回去吧,别冻着了。」婉婉扶着楚夕赶紧往家走。 楚夕忽然停住了脚步:「哎呀,我给忘了,京城的礼物除了太子妃,最好也给清月郡主一份,不然,她一定会觉得我小气的。」 婉婉也停住了脚步:「夫人当初不是让青青姑娘多做了三四份,我再去拿两份过来。」 楚夕点头:「那我先走了,不着急,你也慢点。」 婉婉转身回青青家里拿首饰,楚夕迎着风雪急匆匆往家赶,正走着,忽然,头顶一暗,一把红色的花纸伞,出现在她的头顶。 「你怎么来了?」 握着伞把儿的手指修长,还有些粗糙,淡蓝色长衫比官府更显得儒雅,不是盛凌云又是谁。 盛凌云给楚夕举着伞,并肩往家里走。 「下雪了,丫鬟说你去街上了,想着你没有打伞,过来迎迎你。」 楚夕微微一笑:「谢谢。」 盛凌云:「我们之间,何须一个谢字。」 谁知他又凑到楚夕耳边,轻轻道:「要谢晚上一起谢,我等你。」 楚夕脸上一红,娇嗔的瞪了他一眼:「整天想的什么,对了,你不是说案子有线索了,怎么样是京城那位公公吗?」 谁知盛凌云长长的嘆口气:「唉,不是,我们根据线索,去村子里找到一个女子,女子是苏城人,是被人贩子拐来当媳妇儿的。」 「恐怕这个案子,暂时还牵扯不到京城,有可能只是一个拐卖女子的普通案子。」 楚夕惊唿一声:「拐卖人口还是普通案子,赶紧破案,把坏人抓住,女子的清白最重要。」 盛凌云颳了一下楚夕的鼻樑:「要你说,我已经让人守着了,一旦有消息,立刻把人给抓住,我实在太累了,回来休息休息。」 确实,从抓住倭寇开始,盛凌云就开始破这些棘手的案子,案子不少,分为轻重缓急,活人的事最先,死人的事也不能拖得太久。 拖得太久,线索就没了。 可盛凌云也不是神仙,总得休息不是,劳逸集合。 还能抽空来接楚夕,他真的是把人疼到骨子里了。 楚夕拽着他往家走:「唉,你说你整天这么累,就不要管我了,你应该抓紧时间好好休息才行。」 盛凌云是真的累了,说是跟楚夕好久没有好好亲热亲热了,结果回到房间里,洗簌过,往床上一躺,睡的昏天黑地。 楚夕心疼的把被子给他盖好,把屋子里的炭火添了两块,窗户推开一条缝,点着蜡烛,开始记帐。 今天是她在宁州的第一年,也是第一次往京城送礼,虽然是礼尚往来,也要讲究个适度。 尤其是太子妃那边,送的太贵重有贿赂之嫌,送的太轻了就显得不重视,所以送礼,也是一门学问。 另外还有这么长时间的帐本,虽然有朦胧帮忙管帐,她也不是甩手掌柜。 正算着帐,楚夕忽然听到房顶上,传来咯咯噔噔的声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0页 难不成雪太大,把房顶给压着了? 楚夕起身来到院子里,刚准备转身往房顶上瞧,忽然,鼻子前面一阵香气,她被人捂住鼻子,弄晕了。 第258章 被绑架了 「快,把人给扛走。」 接着房顶上的脚步更凌乱了。 『咯噔』一声,盛凌云勐地从梦中惊醒过来,大喊一声:「楚夕。」 醒来后,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自己房间里,慢慢的吐出一口气,穿鞋子下床去喝水。 「楚夕,你在那儿,刚才我做了个梦,梦见你被人杀了,吓死我了。我娘说醒来赶紧把不好的梦给说出来,梦就不会实现,一会儿还得簌簌口。」 原来,读那么多圣贤书的盛凌云也会迷信。 可是,盛凌云一杯水喝完了,竟然没有听到楚夕的回答。 端着杯子来到对面的房间,帐本在桌子上放着,才查了一半的帐,蜡烛也正在燃烧着,看得出,他已经睡下好一阵儿了。 夜半子时,楚夕会去那儿? 盛凌云发现屋门没有闩,只是关着。 打开房门来到院子里,鹅毛大雪把房顶和院子里的脚步都覆盖住了。 「楚夕,楚夕,你在那儿?」 盛凌云去了茅房,厨房,柴房,几个屋子都转遍了,也没有楚夕的身影,声音渐渐急躁起来。 「楚夕,楚夕……」 朦胧和婉婉听到声音,赶紧从屋子里跑出来。 朦胧还是一身劲装,手里拿着刀:「大人,怎么回事?」 盛凌云:「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朦胧:「一位客人让给他送十坛酒,人手不够,我送酒刚回来。」 盛凌云:「你回来的时候,看到夫人了吗?」 朦胧一脸迷惑:「夫人不是在房间里吗?我看到你们屋子的灯还亮着,就没有去给夫人请安。」 楚夕对帐的时候不喜欢人打扰。 盛凌云气急败坏:「你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不给夫人请安?」 如果她多问一句,他就能知道楚夕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朦胧越发的迷茫了:「到底出什么事了?」 盛凌云:「夫人不见了。」 啊?怎么可能?堂堂的知府衙门,谁会这么大胆,来府衙里抓人,而且还是知府大人的眼皮子底下。 婉婉也大吃一惊:「不应该呀,府里的侍卫都在,就算是一只耗子出现在府里,他们也会知道的。」 盛凌云此时才想起,为了查案子,他把府里和衙门里的侍卫调走一半,还让胡三刀也留在那里。 没想到,家里竟然出了事。 「婉婉留在家里,朦胧,我们分头找,看看楚夕究竟去那儿了?」 盛凌云和朦胧召集了府里所有的下人,和侍卫,一个左边一个右边,开始一寸寸的翻找。 天亮了,这么多人,也没有找到楚夕的行踪,一种不好的预感充斥盛凌云的整个心头。 他紧紧握着拳头,咬牙切齿:「要是让我知道,楚夕到底是被谁拐走的,我一定扒了他的皮。」 再说楚夕被人迷晕后,出了府就被扔马车上了,一路上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颠簸的她又开始晕车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闻到一股海风的腥气,听着海浪阵阵,她想着自己大概是到了海边的渔村。 到底是谁绑架她?还给她绑到这里来,打算干什么? 早就被颠醒的楚夕,从空间里找出一把匕首,挣扎着把绑她的绳子给割断了。 揉揉手腕,楚夕把匕首握在手中,马车依然在疾驰,掀开窗帘,外面漆黑一片。 楚夕有心跳车,可是马车门被人从外面给扣住了。 楚夕晕车,又没有提前准备晕车药,难受的要死,干脆把自己缩成一团,减少颠簸的幅度,她竟然昏昏沉沉又睡过去。 再次醒来,楚夕看外面天都亮了,马车也停了。 「你要做什么?」外面有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做什么?把她扔到船上,让她也随风逐流,尝尝我们被放逐在海上的滋味。」 「不行,她一个女人,不会水,会死的。」 「死就死了,反正我的家人也都没了,就算是被姓盛的知府抓住又怎样,大不了还是一死。」 说话间,马车的门被打开,楚夕被一个陌生男人一把拉下了马车。 楚夕心里已经开始慌乱了:「你们要干什么?绑架朝廷命官的亲人,可是要抄家的。」 皮肤晒的黝黑,额头有个疤的男子,看上去不过十八九岁,恶狠狠的瞪着楚夕。 「我的家早就被抄了,都是你家那位大人办的好事,把我祖父给抓起来,把我的家人杀的杀,砍的砍,剩下我娘和我妹妹,他竟然把他们弄到海上,九死一生。哼,我已经没有家人了。」 楚夕已经隐隐猜出来他是谁家的人了。 「你祖父是倭寇,来大梁没干好事,我劝你还是把我给放了,我可以给你银子让你改名换姓离开这里,若是你执意不肯,被我家大人抓住,定然不会饶了你。」 黝黑男子丝毫不屑,扯着楚夕依然往准备好的破船上拉扯。 见楚夕的绳子都断了,他又重新给她绑好了。 「死就死,拉你一个垫背的也值了。」 身旁个子稍微矮一点的男子劝道:「九弟,九弟,你不要那么冲动,我们的家人都死了,可我们还要活下去,当初说好的,只要银子不要人,你怎么能变卦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1页 宋小九气的红了眼睛:「我就是看不惯他们过的好,而我们一家人都没了,凭什么,我们虽然是倭国的后代,可我们也没做过一件对大梁不好的事。」 「祖父是倭国人,他出卖大梁,那就让他一个人去死好了,凭什么连累我们,我娘,我爹,平时根本不招祖父待见,凭什么享福的没有我们,受牵连的却有我们。」 矮个子男人劝不住,楚夕已经被宋小九推推搡搡拉到船上,只见他把绳子一解,用力一推,船顺着潮水一下子就飘出好远。 楚夕赶紧大喊:「不要,我给你银子,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不要这样。」 小船已经飘走了,楚夕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再次从空间里把匕首拿出来,把绳子给割断了。 就在她准备跳海里,游回去的时候,忽然发现岸上突然多出了一个人,三个人扭打在一起。 其中一个人奋力的往海边跑,另外一个去拽他,最后一个又去拉他们俩。 楚夕看了一眼海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颳起了海风,海浪越来越大,颠簸的小船差点要翻了。 是时候跳下来,游回去了,要是晚了,船翻了不说,她就算再好的水性也游不回去了。 「楚夕,楚夕,楚夕……」 楚夕摇摇晃晃的起身,声音顺着海风吹到她耳朵里,隐约是宋子文的声音,他怎么喊的撕心裂肺的…… 一道海浪打过,船翻了,楚夕纵身跃入海中…… 第259章 捨身救她 宋子文觉得自己要疯了。 眼瞅着那么高的海浪捲起楚夕的小船,把它抛的高高的,等海浪落下来的时候,小船还在,人不见了。 「楚夕,楚夕……」 宋子文拼命的往海里跑,他想救楚夕。 宋小九和另外那个男的赶紧去拦宋子文。 「六哥,你不能去,这个时候是退潮,你若进去就会被卷进海里的……」 那又如何,楚夕在里面,他喜欢的女人在里面,他要去救她,就算救不了她,他也要跟她同生共死。 宋子文的脑海中,想起来第一次见到楚夕的场景。 穿着厚厚的棉袄,弯着腰,头髮随意的挽在脑后,第一眼看去,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妇人。 小妇人甚至没有她熬的鸡汤好。 鸡汤的味道真的好喝,让他想起了小时候,每次生病时,他娘就会给他端一碗鸡汤来。 大雪铺天盖地,他又冷又饿,闻到香喷喷的鸡汤,嘴里就流口水。 忍不住让人去买一碗,小妇人狡黠的笑,让他觉得她是那样的真实,那样的明媚。 明明长得很普通,可偏偏那亮晶晶的眼睛,轻轻的在他心弦上拨动一下,嘴角的梨涡让他久久移不开眼睛。 五两银子一碗鸡汤,她还真敢要,警惕的眼神怕是把他们当成了坏人。 要说真的喜欢上她,还是她暴打贼人时的样子,强悍的样子,让人怜惜,明明不会功夫,却硬是把贼人打的抱头鼠窜。 那次她只来得及用布巾裹住身子,圆润的肩膀,小巧的脚,每每出现在他的梦中。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人,很特别。 你说她不守妇道吧,除了她家大人,她也没有跟别的男人说过一句话。 你说她扭扭捏捏吧,只要他跟她说话,她总是笑眯眯的,认真的回答。 或许是因为他救了她的命,她对他总是多了一份亲切。 而正是这份亲切,让他心跳如鼓。 鬼使神差的,他还是追随她的脚步,去临济开酒楼,不为别的,就想时常的能见到她,跟她说句话。 虽然她跟他说话,大大方方的,可她只把他当朋友,坦坦荡荡的朋友。 也只能是朋友,她男人是当官的,尽管她不是很漂亮,还来自乡下,可他男人是读书人,读书人就算不喜欢糟糠之妻,却也不会休妻。 看吧,读书人就是这么的虚伪。 他想着,以楚夕的性子,大概过不了多久,就会受不了了,若那时她男人真的把她给休了,她大概会伤心,会无处可去。 宋子文等着等着,没想到等来的是跟她的合作。 她非但没有看不起经商之人,反倒想跟他学经商,他永远记得她说的那句话:男人会背叛我,但是银子不会,有了银子傍身,将来无论去那儿都不会害怕。 她是想为自己被休后的日子打算吗? 宋子文多想告诉她,不用,他不嫌弃她是被休的,还愿意照顾她下半辈子。 等了这么久,他没有等来她被休,反倒是她男人对她的紧张。 看吧,他的担心不是多余的,他就知道,这么特别的女人,不止他一个人喜欢。 既然没办法跟她在一起,做一个合作伙伴也是可以的,至少他可以常常见她,跟她说说话。 宋家的事情与他无关,她是知道的。 她给他重新弄了身份,还与他继续合作。 宋子文一时间竟然觉得,其实她心里是有他的吧。 盛凌云很紧张她,男人的直觉,他是爱上她了,只怕是休妻是不可能了。 宋子文也不是真的无处可去,可当她邀请他继续合作时,鬼使神差,他还是答应了。 当他得知宋家还有其他人,他联繫上了,剩下的人不多,也就他们三个,却都是不受嫡系待见的旁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2页 宋子文带着他们一起做生意,可谁知宋小九非要为家里人报仇,而他报仇的办法不是杀了盛凌云,而是杀楚夕。 杀盛凌云,他是不管的。 可盛凌云毕竟是朝廷命官,也不是那么好杀的。 杀他的夫人,说是让他也尝尝失去亲人的痛楚。 宋子文得到消息,拼命的赶来,楚夕死后盛凌云伤不伤心他不知道,他是真的会生不如死的。 「楚夕,楚夕……」 宋子文挣脱了两人的束缚,一头扎进海里,拼命的往海里游去。 海上是波涛汹涌,海下是暗流滚滚,正是退潮的时候,他一个勐子扎下去,顺着海水的方向能游进去很远。 可是要是想从海里出来,费力划很久,不但不会前进,若是放弃往前游的话,还可能倒退。 楚夕感觉自己的力气慢慢的消失,感觉自己四肢沉甸甸的,只想找到地方躺下睡觉,一点都不想动了,太累了。 她游不动了。 就在她不知道在海里飘了多久的时候,忽然,她感觉有人向她游来,她被人拉住了胳膊,拖起了下巴。 她感觉实在太累了,眼皮沉重的很,闭上的时候只感觉,今天的太阳好刺眼啊…… 要是死了,她是不是就回去了? 如果她能回到现代,就让她死去吧。 盛凌云急得想杀人,冷静下来的时候,仔细的查找线索,终于,他找到一个乞丐,说看到一辆马车在凌晨最黑暗的时候,从他们府后的巷子里驶了出来。 沿着乞丐指的方向,一路向东。 越往东走,看到马车的路人越来越多。 终于,盛凌云被他们引到了海边。 面对茫茫的大海,那里会有人的影子。 但是沙滩边上,的的确确有马车的车辙印。 「找,就在附近找,马车印还没有被海水淹没,应该是刚离开。」 胡三刀带着手下顺着车辙继续找人。 盛凌云站在那里,直觉上,他感觉楚夕就在海里,俩人共用空间那么久,他甚至能感受到楚夕的感受,浑身发冷,冷到骨子里,忍不住的哆嗦。 他只是犹豫片刻,便继续往海里走去。 身后侍卫感觉把他给拦住:「大人,你不能过去……」 盛凌云支棱着耳朵:「你们难道没有听到,夫人再喊我的名字吗?」 侍卫们互相看了一眼,以为盛凌云着急的出现了幻觉。 别说听到有人说话了,海风唿啸着,就算是他们之间离这么近,说话都得靠喊。 他们听不见。 盛凌云把他们给甩开,继续往大海里跑,越近越能听到楚夕喊他的声音。 「盛凌云,救命,救我……」 「船,大人,戚将军在附近留有兵力,小的去借一艘船……」 第260章 她没气了 附近不但有戚将军的船,还有楚夕的捕鱼船。 只是今天海风太大,早上的雾很大,不适合捕鱼,他们这些人都没有出海。 听说楚夕不见了,阿达和孙福也要跟着捕鱼船一起救人。 「大人,就让我们跟着吧,大人的侍卫在厉害,在大海里,我们的水性是最好的。」 盛凌云带着人开船去大海里救人。 越往深海里,盛凌云越是能听出的听到楚夕的喊声。 可是海风太大,他辨别不出声音的方向。 盛凌云紧紧攥紧拳头,稳住心神,微微闭上眼睛,楚夕的声音逐渐清晰起来。 「那边……」 盛凌云为了让自己能听到楚夕的救命声,用髮带蒙住了眼睛。 虽然大家不知道他是靠什么分辨救人的方向的,大家却没有反驳。 船的四周都有人,伸着脖子看向茫茫大海,在眼睛能看到的地方,一寸寸的寻人。 忽然,就听到阿达大喊一声:「那边,你们看那边是不是有人?」 盛凌云勐地把髮带给拽下来,冲到船边,睁大眼睛顺着阿达手指的方向看。 「是,是有个人,快,把船靠过去。」 盛凌云依稀记得,楚夕洗完澡穿的是大红的衣服,衣服是她自己做的,长袖子短款,还有一条裤子,裤子被她串进去一个带子。 虽然他叫不出她做的衣服是什么款式,不过,楚夕却很喜欢,俩人在房间里的时候,她经常穿的就是这一套。 其实楚夕喜欢的是白色,粉色,可盛凌云喜欢红色,红色更能衬托她的肌肤白皙,诱人。 如今庆幸是红色,在碧蓝的大海中,一眼就能瞧见。 船渐渐的近了,盛凌云就看到楚夕飘在了大海上,身旁有一个人托举着她,机械的不停的划。 阿达和孙福也看到了人,只见他们俩人像两条鱼一样,跃入海里,迅速的像俩人划去。 果然是两个人,一个是楚夕,一个是宋子文。 阿达和孙福一人一个,把俩人从海里拖到了甲板上。 海水里游泳真的很累人,阿达和孙福把人救上来之后,气喘吁吁,四仰八叉的躺在甲板上,动都不想动。 宋子文也躺在那里,他也累瘫了,可脑子还管用,知道他们得救了,眼睛一闭,整个人昏睡过去。 再看楚夕,已经陷入了昏迷。 盛凌云看到楚夕果然是穿着那身衣服,赶紧把披风给楚夕裹身上,紧紧抱着她,用自己的身体给她取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3页 「楚夕,你醒醒,醒醒呀楚夕。」 盛凌云用手抹了一下楚夕的鼻息,感觉不到一点的温度,他的心直直的往下沉,忽然感觉好冷,整个人都像是被人抽离了一样,一下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朦胧去船舱拿了干巾帕,给楚夕擦拭头髮和手脚,不停的用手搓她的脚。 记得楚夕曾经说过,只要人的手脚还暖和,这个人就死不了。 可是如今楚夕的脚,在她手里,冰凉。 「夫人,醒醒,夫人……」 盛凌云抱着楚夕好大一会儿,才忽然想起空间里的灵泉会让人死而復生,他顾不得周围人的诧异。 凭空手里多了一个茶杯,茶杯里的水往楚夕嘴里灌。 可任凭他怎么灌,楚夕的嘴都掰不开,一口银牙紧紧的咬着,甚至脸都被盛凌云捏白了,也没长开。 盛凌云想起楚夕在他发热的时候,给他餵药,是嘴对嘴的餵。 他赶紧喝了一口灵泉,托着楚夕的下巴,也打算嘴对嘴的喂,可任凭他怎么喂,一滴都餵不进去。 盛凌云尝试了无数种办法,楚夕依然一动不动,软塌塌的躺在他的怀里,毫无声息。 「楚夕,你醒醒,若是你再不醒来,我,我也活不成了。」 盛凌云抱着楚夕,整个人埋在他怀里,这个素来活泼好动的姑娘,像是一个没有魂魄的布娃娃,没有一丝回应。 他整个人都木了,忽然感觉周围所有的世界都成了虚空。 他感受到前世死亡后的瞬间,灵魂从身体脱离出去后,无处飘荡,无处安放,脑子里片片空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就这么抱着楚夕呆呆的坐着,魂魄不知在那里,只知道要找一个人,这个人叫楚夕。 朦胧正在给楚夕搓脚,搓着搓着,就看到盛凌云一动不动的坐着,眼睛直直的盯着楚夕,他看着是活着的,可却感觉他像是一尊佛像一样,没有气息。 「大人,你怎么了?船要靠岸了,大人,我们得给夫人请个大夫瞧一瞧。」 盛凌云一动不动,朦胧大着胆子把手指放盛凌云的鼻子下面,顿时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大人,大人,盛大人……」 休息过来的孙福看到盛凌云这一幕,赶紧说:「掐他的虎口,他是太难过,魂魄收到损伤了,也就是读书人说的失魂落魄,赶紧喊醒他,醒来就好了。」 朦胧赶紧掐盛凌云的虎口,然后是人中。 终于,船靠岸的时候,就看到盛凌云大口的吸了一口气,终于醒了过来。 再看看怀里的楚夕,依然无声无息,他的泪水再也忍不住,滚滚而下。 「楚夕,你醒醒,你不能这么对我……」 上辈子我们没有在一起,这辈子如果这是这么短暂,我情愿跟你一起死去。 朦胧和其他手下都人惊呆了,他们跟着盛凌云这么久,倭寇都不怕,从来没有见他这么失声痛哭过。 船靠岸了,胡三刀也上来了,他大吃一惊,看向朦胧。 朦胧也红了眼睛,泪水啪嗒啪嗒的往下掉,胡三刀的心一沉。 往日在一起的一幕幕,瞬间出现在脑海,忍不住悲从中来,泪如雨下。 还是东方游看到这一切,抓起楚夕的手腕给把把脉。 「还是要回去,请个大夫看看的。她的脉搏虽然很虚弱,似乎还有……」 朦胧不可置信的抬头:「真的吗?」 东方游想了想说:「夫人是溺水,溺水后的主要状态就像是假死一样,赶紧给找个大夫看看,一个时辰是最佳抢救期。」 一句话像是救了盛凌云的命一样,就看他勐地从船上站了起来,抱着楚夕就往岸上跑。 身后的人也赶紧追了上去。 胡三刀下了船之后,像是弦上的利箭一样沖了出去,把马车牵过来。 「大人,快上马车,去镇上找大夫救命。」 船上还有宋子文,阿达背着宋子文刚准备下船,东方游瞅了他一眼,看了看盛凌云问:「是他救了夫人?」 第261章 他打算生死相随 阿达和孙福都点点头。 孙福说:「我们赶到的时候,是宋公子托着夫人,不然,夫人就被海浪卷进深海里了。」 东方游嘆口气:「可你们知道他的身份吗?」 孙福和阿达对视一眼,轻轻的摇头。 阿达说:「他不就是宋家的公子,夫人的合作人。」 东方游:「他是倭寇的孙子,宋家全家都是倭寇,已经被大人给抄家了,他是漏网之鱼。」 啊?阿达和孙福没想到,宋子文竟然是倭寇的孙子。 孙福是最恨倭寇,他的儿子就是被倭寇杀死的。 可想到宋子文那么温和的一个人,竟然是倭寇的孙子,他忍不住有些怀疑。 「先生说笑吧,宋公子只是一个商人。」 东方游说:「倭寇的那个地方有烙印,不信你们自己看。」 孙福想看,却被阿达拦住了:「先生,无论宋公子是什么人,他都是阿达的救命恩人,也是我们这些人的东家,我们没有了他,只能上街乞讨。」 东方游仔细想了想说:「这样吧,交给大人定夺,虽然他是倭寇的孙子,也不见得做过对大梁有害的事,而且还救了夫人,大人一定会对他从宽处理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4页 阿达尽管很不愿意,但东方游还是让侍卫把宋子文给带走了。 孙福没有拦,他实在想不通,这么好的宋公子,怎么会是倭寇的孙子。 东方游让人把宋子文给抬回去了。 其他人走的不慢,盛凌云的马车恨不得飞起来。 抱着楚夕的身体,恨不得揉到骨头里。 好不容易到了镇上,刚来到医馆,胡三刀便揪着大夫的衣领把人给揪过来了。 老大夫给楚夕把脉,把了好久,久到盛凌云的脸再次沉了下来。 「大夫,她到底怎么样?」 老大夫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脉搏,要说死了吧,还有点脉搏。 「她……应该还活着……」 可活着为什么没有气息,为什么对他的唿喊没有一点反应。 盛凌云心里焦急万分:「那现在怎么办?」 老大夫无奈的摇摇头:「很早的时候,跟着师父学医,只遇到一次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完全死亡,还有微弱的唿吸和脉搏,但是醒不过来,医书上管这种情况叫离魂症。」 「据说精心照顾一段时间,有可能会醒来,有可能会死去。」 盛凌云听的云里雾里:「那她现在这种情况,到底是会醒来还是会死去?」 老大夫再次摇摇头:「不知道,我师父遇到的是醒来的,患者睡了三年零七个月。」 盛凌云一听有醒来的希望,越发坚定了决心:「只要能醒来就好。」 谁知老大夫话音一转:「我遇到的那一个,睡了一个月就死了,所以,我的那位患者也不确定,究竟是不是离魂症。」 盛凌云得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只要有一丝的希望,我就不能放弃。」 盛凌云继续让胡三刀驾着马车,往宁州城里去,宁州城毕竟是个州,人多名医也多。 但是,到了家,盛凌云几乎请遍了宁州所有名医,都还是那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死去。 夜深人静,盛凌云守着楚夕,心里沉甸甸,空落落的。 从来不知道,他的生活里若是没有楚夕,重生一次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只是为了报復楚然,可楚然已经死了。 若是为了心中的理想,然后呢…… 再也没有人跟你一起分享,也没有人会夸他做的好,更没有人会赞赏的眼光吸引他。 到了现在,他才觉得楚夕已经沁入他的骨髓,若是抽离,必定会痛彻心扉。 屋子里的灯亮了一夜。 胡三刀和朦胧也在外面守了一夜,他们不但担心楚夕的情况,更担心盛凌云。 胡三刀看着盛凌云阴沉的脸:「大人不会因为夫人,自尽吧。」 朦胧狠狠地瞪了胡三刀一眼:「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夫人还没咽气那。」 婉婉也担心的厉害,一直对着天上,求神拜佛。 「佛祖保佑,我家夫人赶紧醒来,她是个好人,顶好顶好的人。」 不知不觉天亮了,盛凌云不知道怎么回事,趴在床边睡着了。 楚夕感觉自己像是在海里,荡来荡去,没有着落。 周围像是在海里,却并没有听到海浪的声音,反倒感觉很温暖,很舒服。 忽而,一道刺眼的阳光照射在她的脸上。 楚夕慢慢的睁开了双眼,熟悉的房间,她回来了。 脑海里渐渐有了记忆,她比人绑架到一只小船上,然后海浪太大,在小船要被掀翻的时候,她跳入海中。 原本打算游回去,但高估了自己的体力,没有游多久,她就已经精疲力尽了。 就在她快要昏迷的似乎,她看到有人抓住了她。 是宋子文,宋子文救了她。 可是床边躺着的人,依然是盛凌云。 楚夕浅浅分析了一下,大概是盛凌云得知她被人绑架,寻到海边的。 宋子文虽然救了她,可他的身份不能被盛凌云知道,应该是把他交给盛凌云,他就悄悄的离开了。 如今,她依然回到宁州府衙后宅。 好吧,无论是谁救了她,她都很感激。 刚准备抬手,却发现自己的胳膊被盛凌云枕着,不知道被枕了多久,胳膊已经开始麻了,一点点像是被蚂蚁啃咬一样难受。 刚准备把胳膊收回来,把盛凌云的头移到床上,盛凌云很警觉的勐地抬头。 「楚夕,你醒了……」 楚夕微微一笑,笑容在看到盛凌云两鬓上的白髮时,僵住了。 她抬手轻轻的放在他的发间,不可思议的抚摸着他的头髮。 「你,你有白头髮了?」 盛凌云却丝毫不在意:「你醒来就好,快,去空间取灵泉水,多喝一点,然后再拿些贵重的药,我这就让人熬给你喝。」 「楚夕,咱们不要吝啬,空间里的东西固然可以换银子,但咱们自己也能享受,也能用,像是人参,灵芝,雪莲,鹿茸,你想吃多少,吃多少,赶紧把你虚弱的身子补回来。」 楚夕『扑哧』一声笑了:「那就会把我补的流鼻血,好了,我没事了,你不用担心。」 盛凌云怎么能不担心,拉着楚夕的手,自己进了空间。 挖了一根千年人参,拿了出来。 「你躺着别动,我亲自给你煮汤喝,就用这根千年人参,炖一个美味鸡汤。」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5页 楚夕只是感觉累,看到盛凌云离开后,又缓缓闭上了眼睛。 第262章 一夜白头 盛凌云拿着人参从房间里出来,兴奋的眼睛都亮了。 「朦胧,杀一只老母鸡,再用这根人参炖一个时常,给你家夫人喝。」 门外,胡三刀和朦胧,婉婉等了一夜。 挺大屋子里的动静,几个人都松了口气。 胡三刀刚准备回房间睡觉,盛凌云开门出来了。 他只是激动的吩咐朦胧,却丝毫没有留意他们的目光。 朦胧和胡三刀对视一眼:大人的头髮怎么变白了。 婉婉看到头髮花白的盛凌云,眼圈都红了,她似乎又相信爱情了。 「让我去煮吧,朦胧姐姐没有我煮的好吃。」 接过人参,婉婉转身留下两行激动的眼泪,夫人终于醒了,以后可一定要好好对待大人呀,大人为了你,头髮都白了,多不容易。 盛凌云看到楚夕醒了,整个人一放松,顿时觉得睏倦,从楚夕失踪,到找回来,已经一天一夜了,他真的困了。 反身回到房间,搂着楚夕往床里面一趟,秒睡。 楚夕吃了一惊,看了看天空,依稀是每天熟悉的清晨,可她知道自己刚刚经歷了生死,那个带着朝霞的大海,她突然就不喜欢了。 「夫人,醒了吗?要洗澡吗?一会儿参汤就熬好了,洗了澡,好喝汤,然后夫人也好好睡一觉。」 海水并不适合洗澡,因为干了之后,头髮会很涩,身上也不舒服,脚上仿佛都有沙子。 「洗澡吧先。」 楚夕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头髮滑顺,身体也舒服了许多。 婉婉的人参鸡汤做好了,楚夕也慢慢的吃了一大碗。 终于恢復的差不多了,楚夕看了一眼盛凌云,歪在床上,也是倒头就睡。 看着盛凌云鬓间白髮,楚夕说不心疼是假的,心疼中又带着一丝丝的得意,很快她也睡着了。 「查清楚了吗?是宋家旁支的那几个人?」 「回大人,查清楚了。宋家的嫡枝管理着家里大部分的良田,宋家外出的买卖,大都是由旁支来做,宋家被抄的那一天,他们都外出做生意了,没有回来。」 回来后,看到家没了,他们宋家人又被通缉,他们只能躲藏起来。 最终得知是盛凌云查出他们宋家家主,竟然是倭寇。 他们期初也不敢相信,可是,若没有真凭实据,官府也不会乱抓人的。 他们心里不满的原因,是对他们家人的处置。 嫡枝的人被砍头了,旁支的人,还有其他老人孩子,妇人,盛凌云倒是没有把他们给发卖了。 而是一股脑赶到了一个很破旧的船上,驶入大海,让他们随风逐浪,生死由命。 「其中几个人都跑了,你们只抓住了宋子文?」 「是的,大人,因为宋子文救了夫人,体力不支昏迷过去,东方先生不知道怎么处理,就暂时把人压入了大牢,大人,接下来怎么办?」 这边盛凌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已经清醒的楚夕,霍的一下从床上跳了下来。 「你们抓了宋子文?不行,他虽然是倭寇的后代,可他是无辜的,我证明……你赶紧放了他。」 盛凌云就在卧室对面的房间里办公,古代的整个房间是通着的,盛凌云为了能在办公的时候,看到楚夕,中间隔断的柜子,特意做成镂空的。 再看楚夕一醒来就着急慌忙的跑来,连鞋子都没穿,眉头紧紧的拧了起来。 朝胡三刀挥挥手:「你先下去吧,回头再说。」 楚夕一把拉住胡三刀:「回头说什么呀,赶紧把宋子文给放了,他什么都没做,而且还是我的合作伙伴,赶紧放了他,不然,我的生意整个都瘫痪了。」 盛凌云犀利的眼神沉了沉:「三刀,先下去吧。」 胡三刀无奈的挣脱了楚夕的爪子,逃也似的跑了。 盛凌云的目光落在楚夕白皙的脚上,她为了那个男人,竟然连鞋都顾不上穿就跑来了。 脑海中忍不住想起宋子文在海边,给楚夕用衣服擦脚的一幕,刺眼急了,偏那时的楚夕竟然没有拒绝。 「究竟是他在你心里重要,还是他帮你管理的生意,在你心里重要。」 楚夕:「有什么分别吗?总之宋子文是无辜的,你赶紧放了他,宋家的家主你都抓了,他不过是宋家一个不起眼的旁支,如果真有问题,他整天走南闯北的,早就没发现了。」 如果楚夕表现的没有那么激动,盛凌云或许会放宋子文一马。 可是看到楚夕焦急的神态,他心底忽然窜出了一股无名烈火,语气比刚才更加冷了。 「这种事,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我们靠证据说话。」 楚夕越发着急了:「他是清白的,你怎么能找到证据,证据是对已经假定有错误的犯人而找的,找证据之前,先假定他就是倭寇,然后,无论找到什么证据都会觉得他就是倭寇。」 盛凌云的脸上布了一层寒霜:「可他本来就是倭寇人,即便是我没有找到他祸乱大梁的证据,同样是可以把他给送回倭国的,反正早晚都要离开大梁,我定然不会让一个倭国人在大梁生活。」 楚夕愈发着急了:「你这个人怎么不讲道理,他是无辜的,他祖父是倭寇细作,管他什么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6页 盛凌云忍着气咬牙:「我就是不讲道理,跟一个倭寇,讲什么道理,杀了就是。」 楚夕就知道他有时候会很偏激:「他是无辜的。他只是身上流着倭寇的血,可他从小生在大梁,长在大梁,更没有害过任何一个大梁人,他怎么就不能留下。」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看向楚夕的眼神像把刀,他捨不得动楚夕,却刀刀扎在自己的心上。 「他身上流着倭寇的血,就註定他不无辜。倭寇杀的我们大梁那一个人不无辜,那一个人跟他们倭寇人有仇?」 「倭寇人,骨子里就残暴,他们根本不应该存在,若不是大梁海船军队不行,定然要把倭寇人全都给杀了,一个不留。」 楚夕忽然感觉自己无言以对,仿佛说的越多盛凌云越疯批,索性不说,气的身子一扭,怒道:「我要去大牢里找他,你不放,我放。」 楚夕忽然感觉身子一轻,整个人被盛凌云拦腰抱了起来,重重的往床上一扔,就看到盛凌云的眼神充斥着狰狞。 「你要是敢进大牢一步,我立马杀了他。」 第263章 发生命案 楚夕被盛凌云扔到了床上,正要反抗,忽然,胡三刀急急忙忙的从外面闯了进来。 「大人,不好了,新开的绣庄发生了命案,梁大人与人发生了争执,被人打了。」 梁大人名叫梁琦,是宁州的知州,主管各种刑法案件。 发生了命案,梁大人定然是要带着仵作去查验尸体,抓兇手的,怎么会跟人争执,竟然还被打了? 那一定是大事。 盛凌云又气又无奈的看了楚夕一眼,一甩袖子:「朦胧,把夫人看好了,要是她真的去了大牢,唯你是问。」 盛凌云跟着胡三刀迅速的离去了。 楚夕也很生气,宋子文救了她两次,盛凌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感恩,明明宋子文什么都没做,竟然还把他给关入大牢里。 还不让楚夕去救人,楚夕气唿唿的坐在床上,与朦胧大眼瞪小眼。 忽然,楚夕勐地从床上跳起来,命案就意味着有尸体,宁州的仵作不是很专业,她可以帮盛凌云的忙。 若是能帮他破了案,她就有筹码把宋子文给放出来了。 谁知刚走两步,就被朦胧拦住了。 朦胧有些心虚,干笑两声:「夫人,你就听大人的吧,他,他……反正我是不敢违背大人的意愿,若是你敢去大牢,我就会把你打晕扛回来。」 好吧,朦胧把结局都说出来了,楚夕自然也不会真的去大牢。 「我不去大牢,我们去命案现场,你说,如果我帮你家大人破了命案,他是不是就同意把宋子文给放出来。」 啊,这…… 朦胧摇摇头:「不知道。」 楚夕立马决定了:「走,我们去命案现场。」 来到大街上,楚夕和朦胧不用问,顺着人潮趋于的地方,就能找到命案地点。 古代人和现代人喜欢凑热闹的性子,是一样样的,刻在骨子里的兴趣。 那边街道上已经被围的里三层,外三层,里面传出来惊天动地的哭喊声。 「我的女儿啊,你死的好冤枉呀……」 一声接着一声,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这个女人竟然给他男人带绿帽子,还被人害死了,真是活该。」 「这种女人纵然不死,也应该浸猪笼。」 楚夕个头不算太高,挤在人群里,踮着脚尖往里面瞧。 一对老夫妻坐在地上哭泣,他们身边躺着的,就是死者,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子。 旁边站着一个男人,被人打的鼻青脸肿。 知州梁琦和盛凌云站在一起,满脸愤怒的不知道说着什么,他的脸上也挨了一下,眼角有些淤青。 其他人都垂首站在一旁,楚夕却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这不正是驿站里遇到那个温柔到骨子里的女人么,一旁站着的还有她那个风流倜傥的小叔子。 但是小叔子被衙役们拉扯着,他一直在挣扎。 「我是冤枉的,我什么都没做。」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楚夕正在听他们八卦,你一言,我一语的,根本凑不齐事情的真相,忽然,就看到温柔的妇人惊唿一声。 「盛夫人,我知道你是好人,求你帮帮忙,跟盛大人说说,兇手真的不是我小叔子,他这个人虽然风流,可伤害人命,是绝对不可能的。」 楚夕就这么被那位温柔的妇人,从人群里拉扯出来。 盛凌云一看到楚夕来了,沉下了脸:「你怎么来了?」 楚夕沖他挑衅的笑笑:「当然是帮你,不过,我可不白帮。」 盛凌云一下子猜透了她的心思:「人命关天,就算你找到了真正的兇手,我也不一定会把他给放出来。总之,没有证据证明他是无辜的,他就得一直待在大牢里。」 楚夕气的跺跺脚,刚准备转身离开,又被妇人拉住了手,只见那妇人膝盖一软对着楚夕就跪了下来。 「夫人,请你一定要救救他,他是王家唯一的血脉了,我知道他虽然轻浮,可绝对不下流,更不会弄出人命,这个女人的死真的跟他无关。」 梁琦也很生气:「这个女人吊死在你家的院门前,不是你又是谁,你对她始乱终弃,即便是这个女人是自杀的,你也一样逃脱不了关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7页 王宇坤再次挣扎个不停:「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压根不认识这个女人……」 楚夕看他们争吵不休,什么也没说,先来到了尸体旁。 「这个女的可真是,她男人对她那么好,她竟然还跟新搬来的公子不清不楚的。」 「被她男人抓住姦情,跑到人家门口上吊,你说她要真的无辜,为啥还能被她男人抓住。」 楚夕仔细查看这具尸体,从上到下没有一点伤口,只有脖子上面有一个勒痕,她用绳子比了比,确实是上吊的痕迹。 然后,楚夕有用手从头摸索到身体,等到摸索到小腹的时候,她停顿了一下。 问梁琦:「这个案子,你是怎么看的?」 梁琦:「其实很简单,我们来的时候,这个女人就在院子门口吊着,仵作查看尸体,女人是被吊死的。」 「然后,我们又查到这个院子是他家的。接着这个女人的丈夫也找到了,他说女人跟他不清不楚,怀疑俩人有染,然后就跟女人吵了一架。」 「结果死者气性大,大半夜的就跑出来了,他以为死者是回娘家,没想到自己吊死在他家门口。」 「所以这个案子可以推出来,这个女人是自杀,而这个男人虽然不是兇手,但是按照大梁律法,勾引他人妻子者,杖三十。」 楚夕听完,很无语的看向仵作:「你确定她是上吊自杀的?」 仵作从楚夕身上学到很多验尸的知识,对楚夕是又敬又怕,说话都有点哆嗦。 「死者舌头外露,眼珠突出,符合上吊的特点,夫人,难道死者不是上吊自尽的吗?」 楚夕无奈的嘆口气:「死者在死去半个时辰内,把她给挂到绳子上,也会出现上吊的这种情况。唯一区分死者是生前被挂,还是死后被挂的证据,是在她的手。」 「你看她的手,拳头紧握。而真正上吊自尽的人,手掌是摊开,自然下垂的。」 仵作微微一怔,又去看死者的两只手,果然,都是紧紧的握住,指甲都刺进手心里了,而且无论他怎么掰,都掰不动。 「夫人的意思是说,死者真正的死因不是上吊窒息,而是别的?」 第264章 她不是自杀 楚夕点点头,忽然,胳膊一伸,手指指向死者的丈夫。 「杀人兇手,就是他……」 这下不但梁琦大吃一惊,就连盛凌云都感觉意外。 周围的百姓更是议论纷纷。 「是不是搞错了,吴秀才怎么可能是兇手,他可是对他夫人是一顶一的好。」 「是啊,这个女人跟别的男人有染,他不但不生气,还好言相劝,就连被他大舅哥们打一顿,也没有怨言。」 梁琦抿抿嘴:「夫人,空口无凭,证据呢?」 「等一下。」楚夕蹲下身子,用巾帕盖着手,把死者的衣服撩上去,在她的大腿部,摸索了半天。 梁琦又好奇,又不好意思看,脸扭到了一旁。 「找到了。」此时就看到楚夕从死者的下体,竟然抽出一根长长的竹籤。 这根竹籤又细又长,从下面戳进去,能直接到胃里,很容易造成内脏破裂,但是出血很少,若不是楚夕检查的仔细,很难发现真正致死的兇器,竟然是一根竹籤。 在众人的惊唿中,竹籤一抽出来,死者的身下血渐渐的涌了出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啊,这是怎么回事?」 「她竟然不是自尽……」 楚夕把竹籤扔到了死者男人的面前:「这种事情,只有最亲密的人能干的出来。」 谁知男人死鸭子嘴硬:「最亲密的人,除了我,还有他……」 梁琦也有点没反应过来:「是啊,死者跟别的男人有染,会不会兇手是他……」 王宇坤长得就一副浪荡公子的样子,梁琦总觉得他不是好人。 楚夕却摇摇头:「不是,死者并没有跟任何男人有染,甚至说她是一个很本分的女子,每天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梁琦不解:「你怎么知道的?」 楚夕指着死者的绣鞋:「你看她的鞋子,这个花样已经是去年的了,如果她每天都走路,很忙,鞋子早就烂了,脏了,但是她的鞋面还非常干净,还有鞋底甚至也没有多少破损。」 「你在看她的手,这是一双绣娘的手,手指都是茧子,可见平日里她一定是靠着绣品赚钱过日子。」 楚夕这么一说,死者的父母齐齐的点头。 「对对对,夫人说的是对的,我女儿就是个沉闷的性子,不爱说话,性子有些慢,绣的一手好活,她的绣品一个能卖五两银子。」 楚夕仔细看了看死者的男人,问:「你们昨天为什么打他?」 梁琦微微一怔:「这伤不是刚才打的吗?」 他来的时候,死者的男人就被死者的父亲揪着领子打了一顿,因为他说死者是跟男人有染,才在人家门口上吊自尽的。 而死者的父母根本不相信,说他扯谎,把他给打一顿。 谁知,这伤还分昨天和今天的。 楚夕说:「他原来脸上就有伤,今天又被打了。若是我没猜错的话,昨天你是不是跟死者吵架了?」 死者男人还没说话,死者的母亲忙点头。 「是的,昨天他跟我女儿吵架了,我女儿那么好的脾气,被他气的回了娘家,我气不过,就找了几个侄子,把他给打一顿。」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8页 说着死者的母亲抹眼泪:「其实平日里俩人关系挺好的,可这个畜生,竟然说我女儿跟别的男人有染,这可怎么得了,要是真的,我女儿是要被浸猪笼的。他这不是想害死我闺女么。」 楚夕看了一眼新开绣坊的隔壁,心里大概有了想法。 「吴秀才,其实你昨天跟死者吵架是故意的吧,若是我没有猜错,其实跟别人有染的人,是你。」 说着楚夕勐地从他怀里,拽出一个巾帕。 「这个巾帕不是死者跟你的,应该是跟你相好的女人给你的。」 「让我来说一个故事吧。」 吴秀才的家境原来并不是很好,家中只有母子俩人,相依为命,吴秀才的母亲也是靠刺绣为生,养活吴秀才。 吴秀才天资聪颖,喜欢读书,他母亲肯定愿意供应他。 后来,吴秀才考中了童生,他母亲给他取了一房媳妇儿,媳妇儿也是一位绣娘,跟吴秀才的母亲是一个绣坊的。 刚开始这俩人还柔情蜜意,安安稳稳过了一段时间,谁知吴秀才的母亲忽然就生了一场大病去了。 彼时他们才成亲不久,就要守三年的孝,这三年吴秀才和妻子是不能同房的。 谁知吴秀才竟然在外面偷吃,偷吃就算了,还一直惦记着,直到跟人在外面生了孩子。 妻子应该是知道了这件事,才跟他大闹一场,但是他妻子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愿意让他把孩子和孩子的娘带回家,做妾。 可是吴秀才最终心狠,把妻子给杀了,还伪装成上吊自尽的样子。 楚夕:「我的故事讲完了,吴秀才,你说我讲的对吗?」 吴秀才的脸色灰白,他不可思议的看着楚夕:「我,我跟你都不认识,你都是怎么知道的?」 不单单吴秀才好奇,盛凌云和梁琦也都好奇。 盛凌云:「是啊,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你不过也是刚来,难道仅从死者的尸体上,就能发现这么多?还是是你想出来的,证据呢?」 楚夕嘟嘟嘴:「你若不信,直接问他就是了。大人,看在我破案这么快的份上,你是不是得答应我什么?」 盛凌云就知道楚夕是为了宋子文,一口气堵着,上不去,下不来。 「好吧,你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发现这些的,我可以考虑一下你的要求。」 楚夕:「其实,我和他不是第一次见面,一个月前,我在首饰店结帐,对帐的时候,他进去了,当时他定做的是一把婴儿带的银项圈。」 「我记得掌柜的当时还说,吴秀才的孝期还没到,就有了孩子,有伤风化。」 梁琦挑眉:「仅凭一个银项圈,就能断定孩子一定是他的吗?他或许送给朋友,活着亲人的吧。」 楚夕拧眉:「吴秀才在宁州没有亲戚,况且你家孩子跟别人姓啊,项圈里有名字的,叫,叫吴家兴……」 很清新脱俗的名字,她还以为一个秀才能起什么好名字,真是烂大街,所以,她才有印象。 至于真正的证据,还是那根竹籤。 还有他陷害的人,是刚刚搬过来的王宇坤。 正如王宇坤的嫂子孙娇娘说的那样,王宇坤很怂,别看他风流,真要杀人,他不敢,但是要说跟死者有染…… 王家才搬来几天,就跟邻居家的女子有染,他是太饥渴呀,还是太悠闲,身边两个貌美如花的小妾不要,去勾搭别人的妻子,他闲的…… 死者恪守妇道,周围邻居都知道,就连卖首饰的掌柜的都知道,吴秀才的媳妇儿不爱说话,不爱出门。 楚夕的话音一落,吴秀才整个人都瘫倒在地。 「是,是我杀了她,孩子的娘不想做妾……」 第265章 我们交换个条件 案子跟楚夕分析的差不多。 吴秀才确实是在守孝期间,跟别的女子有染,那人不是别人,是吴秀才隔壁的邻居。 俩人青梅竹马,但是后来又各自成亲。 谁知那女子死了丈夫是个寡妇,偷偷生了孩子被吴秀才养着,盼着那一日吴秀才跟他娘子摊牌。 吴秀才捨不得儿子,竟然下了狠心,把他娘子给弄死了,也不知道从哪儿看到的手段,竟然让仵作没有验出来。 要不是楚夕重新验了一遍,只怕也会认定死者是自尽,那兇手就会逍遥法外。 盛凌云把吴秀才抓回去,细细的审问,兇器是竹籤,还差一个动机,人证等等,不过这都无所谓,后面盛凌云把人一旦抓入大牢,证据就会陆陆续续的被逼问出来。 楚夕记得书里,盛凌云就是这么审案的。 跟现代的人权主义一点都不一样,算是非常手段,不过,很管用,一般情况下没有冤假错案。 「我帮你破了案,你是不是应该把宋子文给放了?」楚夕拦住离开的盛凌云。 盛凌云咬了咬后槽牙,只吐出两个字:「不放。」 楚夕气的跺脚,看着盛凌云冷漠的背影,心里忽然有了别的想法。 转身回到房间:「不放就不放,也是,宋子文到底是倭寇,我就不给夫君添麻烦了。」 朦胧奉盛凌云的命,监督着楚夕,不让楚夕去大牢。 一听到楚夕的这番话,心中一阵惊喜:「夫人,你终于想明白了,你可太深明大义了,大人知道了,一定会不会再胡乱吃醋了。那我就去酒铺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9页 看着朦胧松快的身影,楚夕『扑哧』一笑,她其实就是说给朦胧听的。 盛凌云一天到晚都很忙,让朦胧监督她,朦胧恪尽职守,对楚夕寸步不离。 楚夕只能先把朦胧调走再说。 人终于走了,楚夕悄摸跑去胡三刀的房间,偷了他一身衙役的制服,穿上之后,她把头髮都挽到头顶,装成衙役的样子,大摇大摆的往大牢里走去。 大牢里守门的衙役,看到有人来了,也没有管她,推门而入,楚夕进了大牢。 大牢比她想像中的更阴森,从来没有来过大牢的楚夕,提心弔胆的走了很久,才找到关宋子文的那个大牢。 「宋子文,宋子文……」 宋子文把楚夕救到船上之后,整个人就累的不行,看到盛凌云把楚夕给救了,他也累晕过去。 这一觉酣睡了很多,醒来后,看到阴暗潮湿的大牢,他揉着眉心嘆口气。 是了,宋子文是倭寇后代,是宋家逃逸的人,被盛凌云抓住,没有立刻处死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把他抓大牢里,只怕是凶多吉少。 正想着,便听到楚夕的喊声,他心里一惊,勐地扑到大牢前,紧张的看着她。 只见楚夕装扮成官差的样子,鬼鬼祟祟的进来了。 这样子宋子文一下子就能猜出来,一定是她偷着来的。 「你怎么来了?赶紧回去。」 他不想因为自己,而让楚夕惹盛凌云不高兴。 盛凌云这个人,看上去年纪不大,心思却很沉,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识人的本事宋子文还是有的。 从宋子文见盛凌云第一面起,就知道这个男人不简单,年纪轻轻眼神犀利有着不像他那个岁数的幽沉,喜怒不动声色,总给人一种摸不透,猜不着的感觉。 只是他身边的女子楚夕,看着热情开朗,单纯大方又不失良善本色,他很少见这么爽朗的女子,心动就在一瞬间。 只可惜,他与她相见恨晚,她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所以这些年,他总是以各种名义外出,实在是想的狠了,才会去她所在的地方看一眼。 本来也没什么奢望,如今宋家没了,他们俩更不可能了,就算她现在是单身,他也不会带着她东奔西跑,吃苦受罪的。 一看到楚夕为了他,乔装改扮来大牢,他的心便提了起来。 「你赶快回去,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谁知楚夕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一把钥匙,把他大牢的门给打开了。 「你快走吧,你是倭寇的后代,以盛凌云的脾气,一定会把你给杀了的。」 宋子文却摇摇头:「我不能走,我要是这个时候走了,他追查起来,一定会怪你的。」 楚夕心急又惊诧:「为什么?我这么冒险来救你,你怎么不走呢,你放心,他不会拿我怎么样的,大不了休了我,我还乐得自由。」 宋子文还是不愿意离开:「我也想离开这儿,但不是以这种方式,你赶快走吧……」 楚夕本来时间就不多,见宋子文竟然执拗的不肯离开,干脆把钥匙给扔了进去。 「好,我把钥匙给你,你愿意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这样你就不会连累我了。」 楚夕扔了钥匙,正准备离开,被宋子文喊住了。 「楚夕……谢谢你。」 千言万语,不知道如何开口,他最终还是欢喜的,就算是她把他当朋友,能这么冒险也救他,他也值了。 楚夕无语的很:「我们之间无须如此,你早点起来帮我赚钱,才是正理,我走了,你赶紧把东西藏好,抽空就逃吧。」 宋子文没有逃,他怕连累楚夕,把钥匙藏了个地方,依然老老实实的待在大牢里。 盛凌云到底还是知道了楚夕的小动作,气得头疼,嗡嗡嗡的。 「你是说她进了大牢,只跟他说了几句话,就出来了,并没有私自放人离开?」 「回大人,是的,她只是跟犯人说了几句话,赚钱什么的,然后,就离开了。并没有把人给放了……」 盛凌云有些不太理解,在原地踱步,转了几圈后,一撩袍子,去了大牢。 大牢里阴森漆黑,湿潮的很,时不时的发出几声怪叫和哀嚎,盛凌云像是没听到一样,不为所动。 径直来到宋子文所在的牢房,他虽然很是狼狈,样子却很悠闲,盘腿在地上打坐,一副入定的模样。 既然有机会离开,为什么不离开? 盛凌云心里似乎有了答案,可这个答案比宋子文逃狱,更让他心里憋闷。 静静地站了好大一会儿,眼神越发的阴冷,勐地转身,迅速的离开。 宋子文看着盛凌云带着怒气的背影,嘴角轻挑,他就不离开,他倒要看看盛凌云是不是真的会把他给杀了。 要是真的把他给杀了,倒好了,只怕这辈子他们两口子就有了一个永远打不开的心结。 第266章 又丢了个女子 聪明人的想法是一样的,盛凌云也是这么觉得,虽然他心里清楚,楚夕对宋子文的感情很纯粹,只是单纯的朋友,合作伙伴。 可他却压根不希望,楚夕身边出现任何一个有危险的男人。 「三刀,你去查一查,宋子文在苏城有没有什么红颜知己。」 盛凌云很清楚,楚夕也是一个有感情洁癖的人,她既然不允许盛凌云有三妻四妾,若是得知宋子文有红颜知己,定然会放弃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0页 盛凌云的打算是蛮好的。 楚夕回去之后,也忽然想起了一个主意,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若是有人担保,宋子文即便是倭寇可毕竟是后代,也是可以被保出来的。 只是世人皆薄情,宋家都没了,谁能给宋子文担保。 「林海,婉婉,你去把林海喊来。」 林海是楚夕在京城时买的侍卫,为人机灵,被她从京城带到宁州,一路上林海做事妥帖,细緻。 若是朦胧不在身边保护楚夕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林海守着院子里。 林海年纪不过十八九岁的样子,相貌也清秀,使得一把好刀,每天早上也跟着胡三刀锻鍊。 「夫人,找小的有什么吩咐?」 楚夕沖他招招手:「你替我去一趟苏城,帮我打听一个人……」 林海:「谁?」 楚夕:「苏城名妓,苏曼曼,我虽然知道有这么一个女子,但不知道她究竟在哪儿青楼,你若是找到她后,就告诉她,宋子文宋公子被宁州知府关入大牢。」 林海眼神闪了闪,却什么也没问:「是,小的这就去苏城。」 楚夕递给林海一张银票:「你把消息告诉她之后,且看她如何反应即可,若是愿意救,暗中护送她来宁州,若是她不愿意,回来告诉我即可。切记,莫让你家大人知晓。」 林海拿了银子,转身离去。 婉婉在一旁不解的看着楚夕:「夫人,你要让一个青楼女子救宋公子?都说青楼女子多薄情,她愿意吗?再说,若是真的把宋公子给救了,他还会跟夫人一条心,为夫人所用吗?」 楚夕轻轻的嘆口气:「我救不了宋子文,那就换个人救。青楼女子也不是你们想的那么薄情,也有重情重义的,至于救出来宋子文还能不能为我所用,我信他……」 一天之内,胡三刀和林海,一前一后出了宁州往苏城而去。 与此同时,有人来报案,又有妙龄女子失踪了,两天后,虽然找到该女子了,只可惜,已经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 盛凌云瞅了一眼仵作,摆摆手:「去把夫人请出来吧。」 在临济,楚夕把县里的仵作调教出来了,但在宁州,虽然是知府衙门,仵作的技术,盛凌云还是不怎么相信。 尤其是刚发生的那个命案,咱们这位盛大人,还是更信自己的媳妇儿。 楚夕是医学生,虽然没有资格救治活人,验尸也是可以的,尤其是她聪明好学,喜欢看破案类的影视剧。 匆匆来到验尸房,这回她装扮令人感觉更专业。 头上包着白色布巾,脸上带着一个口罩,身上也穿着一件白色大褂,手上还戴着手套,这套东西是她自己专门做的。 干干净净,装备齐全对自己是一种保护。 还未进验尸房,楚夕就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那位温柔的孙娇娘哭哭啼啼的站在门外面,被丫鬟搀扶着。 楚夕心里一惊,死者是她什么人? 该不会是她的那位风流的小叔子吧。 眼前的女子死的惨不忍睹。 除了一张脸完好无损外,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的地方,尤其是私处,更是血污一片。 楚夕越开越生气:「这是谁干的,简直就是虐待狂,大人,你若是抓住那个兇手,一定不要让他轻易的死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他加在别人身上的罪孽,自己也得尝一遍。」 仵作已经把尸体验过一遍,写好了报告,楚夕拿起来仔细看了一眼,忍不住扫了一眼仵作。 只见仵作神色紧张的看着她,战战兢兢的问:「夫人,可是有什么错处?」 因为上一个案子,仵作没有检查出来那根竹籤,差点造成冤假错案,不但被骂,还被罚了三个月的俸禄。 这一次如果再出现什么差错,他这个仵作就干到头了。 是以,他听到盛凌云让把楚夕喊来的时候,就特别紧张,写报告的手都抖了抖。 楚夕又不是傻子,只是一眼,就明白他的心思。 「没有,这一次很好,写的很完整。记住,仵作并不是什么低贱的职业,反倒是帮助大人破案的最好帮手,活人能说谎,死人是不会说谎的,通过仵作的检验,让死人说话,诉说冤屈,是仵作的职责所在。」 也就是现代人常说的职业道德。 「但是,仵作验尸有很多局限性,比方说剖尸需要经过死者家人同意,比方说很多检验的手段比较落后,这都造成了有可能没办法完成的发现死者的伤痛。」 「所以说越是有经验的仵作,越应该好好珍惜,上次不是你的错,你也不用自责,人有失误,马有失蹄,以后认真就行了,对了,我有几本关于验尸的书籍,回头借给你。」 仵作一听立马感激涕零,差点没给她跪下,深深作了个揖:「多谢夫人教诲。」 楚夕看到这位仵作已经四十好几,还对她这么恭敬,赶紧扶了他一下:「不用不用,你的经验其实也已经很丰富了,我也不过是班门弄斧,我们之间互相补足。」 说完,楚夕把仵作写好的报告递给盛凌云:「就是这些了,没有可补充的了。」 盛凌云凌厉的眼神扫了一眼仵作,仵作的脸上有了自信,终于能与之对视了。 再看一眼楚夕,声音低沉:「你确定兇手另有其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1页 楚夕微微一怔,难不成盛凌云找到兇手了。 只是一瞬间,楚夕就想到了洪公公。 「是,兇手另有其人,从死者受伤的程度来看,死者是个极端性格的人,应该是宁州本地人,要想获得其他线索,需要去案发现场看一看。」 盛凌云眉头皱了皱,楚夕嘆口气来到他面前,小声解释:「不是所有祸害女子的都是那一个,你要如此认定,岂不是会放走真正的兇手。再说,他是要人入药的,这都迫害成这个样子了,怎么能用药。」 盛凌云急于找到洪公公祸祸女子的证据,但不是所有祸祸女子的人都是洪公公。 第267章 珍珠罗裙 盛凌云抿抿嘴:「好吧,先去案发现场。」 一行人从验尸房出来,孙娇娘一眼又看到了楚夕,顿时泪眼朦胧。 「夫人,你一定要找到杀害小红的兇手,她是我身边最伶俐的丫鬟,马上到了十八,我都要把她给嫁出去了,却没想到来到宁州,竟然出了这样的事情。」 楚夕想了想,也难怪她觉得死者面熟,果然是孙娇娘家的丫鬟,在客栈的时候,无情的怼她小叔子的,也是她,这么个护主又机灵的丫鬟,竟然被人害了,真的让人唏嘘。 「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找到兇手,替她报仇的。」 忽而,楚夕又想到会不会因为平日里,这丫头总怼她的小叔子王宇坤,而被王宇坤害死? 谁知孙娇娘只是看到楚夕犹豫了一下,便赶紧澄清:「夫人,不会是我家小叔的,他虽然看着不着调,但是家里的丫鬟下人,他并不会随意的责罚和打骂。」 楚夕皱眉:「你家的那位小叔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孙娇娘无奈的嘆息一声:「他……不过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 楚夕:「我看他都很大了,难道没有定亲吗?」 孙娇娘再次嘆气:「十四岁那年,公爹去世,他要守孝,耽搁了,十七岁那年,婆婆去世,他又要守孝,再次耽搁了,前年,他大哥也去了……」 三年又三年,如今王宇坤都二十多了,光守孝了,根本没有时间定亲,谁家姑娘肯等他六年。 以前家里一切都有他大哥照顾,他可以随心所欲,如今他大哥也去了,家里只剩下他们叔嫂二人。 王家的绣庄,楚夕其实知道。 在前苏城知府田博涵的受贿名单上,也有王家绣庄的礼,而且他们家也是苏城商会的一员。 曾经跟苏城绣庄张家不分伯仲,并驾齐驱。 但是随着家族人口的没落,生意也没落了,不然,孙娇娘也不会另闢蹊径来宁州开绣庄。 只是没想到刚来宁州,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先是小叔王宇坤被人冤枉,现在孙娇娘的丫鬟又被人害了。 孙娇娘都想让人算算命,看是不是与宁州八字不合,她都打算去其他地方发展了。 楚夕安抚的拍拍她的胳膊:「好好经营绣庄,很快会苦尽甘来的。」 孙娇娘给楚夕福了福,准备回家等消息。 案子一时半会儿的破不了,她也不能因此耽误绣庄的生意。 楚夕礼貌性的把孙娇娘送到了门口。 迎面吕青青不紧不慢的走了过来:「夫人,你要的两件罗裙给做好了,只是上面的珍珠,如果是沾上去的,只怕穿几次就要扔掉了,最好是绣上去,可我也不会绣啊……」 楚夕空间里的珍珠又大又圆,还很多,除了拿出来做各种各样的首饰送人,她还想缝在衣服上。 只是吕青青的技术有限,有些事情只能想像,却很难付诸现实。 楚夕把罗裙拿了起来,瞅了几眼,跟她的图纸确实有些差距,失望的嘆息道:「先放着吧,回头再想办法。」 刚准备走的孙娇娘,一眼便看到了楚夕的图纸,又看了看罗裙上的珍珠,眼神一亮。 「夫人,能让我看一看吗?」 楚夕:「当然,对了,你家是绣坊,有没有那种把珍珠绣在衣服上的手艺?」 孙娇娘点头:「有的,只是不多,在娘家的时候,我们家曾经给京城的王妃绣过一件袍子,上面就是用玛瑙和珍珠做点缀。」 「只是这种衣服只是在盛大节日的时候穿,而且只穿一次,若是绣在日常的衣服上,价值不菲,需要很多珍珠的。」 孙娇娘说的婉约,其实就是王妃葬礼上穿的寿衣,用白色珍珠做点缀。 但是在楚夕看来,珍珠的价位是次要的,怎样把珍珠做成衣服上的点缀是主要的。 她先要把珍珠点缀这种款式的衣服流行开来,等回头她的珍珠贝盛产珍珠才不会砸手里。 嫌贵可以用小珍珠,或者不是那么圆润的珍珠就是了。 孙娇娘仔细看了看楚夕的图纸,还有她的罗裙:「单从配色上来讲,嫩黄,嫩绿,杏色都是可以用红色绸缎做成这种网状,若是配上白色珍珠,便有画龙点睛的作用了。」 古代罗裙穿身上,容易飘,无论男女都需要压衣服的佩饰才行,男人两边有玉珏,香囊,女的也有玉佩等,但比较单一。 楚夕的这个图纸设计是做成网状结构,每个交叉点都用珍珠做点缀,红色配珍珠白,也很漂亮。 而且裙底也可以点缀珍珠,袖口,束腰的地方,主要愿意花银子,都能用珍珠,玛瑙等宝石点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2页 孙娇娘看到楚夕的图纸就很喜欢:「夫人,若是你信得过我,不如让我来试一试,能不能做成这种款式?」 楚夕当然愿意,把罗裙和剩下的珍珠都给了她。 「行,你拿去做吧。」 要是能做好,说不定他们合作一下,那些便宜的小珍珠就有它的价值了。 孙娇娘带着衣服欢喜的离开。 此时她心里充满期待,若是真的能做成,从此她就跟知府夫人有了联繫,那她在宁州的生意会越来越好,即便是抛开生意不谈,能跟知府夫人认识,也是她人生的一大幸事。 士农工商,商人地位最低。 楚夕目送孙娇娘离开后,看着郁郁寡欢的吕青青,上前拉住了她的手。 「别难过,我已经再想办法救宋子文了。只是这个办法……」 吕青青黯淡的眼神闪过一丝亮光:「只要夫人能救他,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楚夕轻轻蹙眉,有些不忍说出口,拉着她的手拍了拍,转身进了院子。 「走,我们边走边说。」 吕青青圆圆的杏眼眨了眨,期盼着楚夕。 楚夕斟酌了片刻,组织了一下语言,认真的盯着吕青青的脸色看,才慢慢的开口。 「青青,宋子文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虽然没有娶妻,身边却也并不缺女人,这件事你知道吗?」 吕青青眨眨眼,点点头:「我早就想到了,只是夫人,这跟救他出来,有什么关系吗?」 楚夕:「宋子文在苏城有位红颜知己,名叫苏曼曼,若是她愿意,可以替宋子文担保,并且出五百两银子,就可以把宋子文给保出去。」 楚夕不是没有考虑过吕青青,但是古代吕青青虽然是良家女子,却是孤女,孤女的社会地位却没有青楼女子苏曼曼的高。 苏曼曼是青楼名妓,认识的富商,达官贵人比较多,而且即便是出资,她也有钱,最适合做担保人了。 第268章 红颜知己 楚夕说完仔细看吕青青脸色,只见她的眼帘垂了下来,忽而笑了。 「夫人是不是担心我知道宋公子有了红颜知己,我心里难过。」 楚夕尴尬的笑笑,点点头:「你不难过,不吃醋吗?」 吕青青苦涩的一笑:「且不说宋公子压根不知道我的心思,即便是知道了,以如今他的境遇,只怕也不会愿意娶我的。」 楚夕:「他主要是怕连累你。」 吕青青神色黯然,只是片刻便扬起明媚的苦笑:「无妨,只要他活的好好的,就行了……」 楚夕心疼吕青青,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太多,要是搁到别的女子身上,早就活不下去了。 这姑娘活的艰难,却也通透,真的很让人心疼。 「你放心,你的心思,我一定会替你告诉他的,只是他的心思,我却做不得主。」 等楚夕送吕青青离开,盛凌云带着人又从外面回来了,看着他一脸愁苦的样子,楚夕猜想定然是没有找到重要的线索。 破案是盛凌云自己的事,楚夕的脑子可没有盛凌云好使,连他都破不了的案子,楚夕更无能为力。 她现在唯一着急的事,便是想办法把宋子文给救出来。 去街上买了一件棉衣,还有一些吃食,楚夕让婉婉给宋子文送过去。 既然盛凌云不让她放宋子文离开,却也没说不让给宋子文送吃的,这么冷的天,他的棉衣也没有,大牢里那个环境真不好受。 大牢的衙役看到婉婉,都认识她是夫人身边的人,并没有为难,婉婉给宋子文送了衣裳和吃食,就乖乖离开了。 楚夕和盛凌云俩人的感情,又再次陷入了僵局。 白天盛凌云一早就去衙门了,到了晚上才回来,楚夕白天起的晚,起来后开始查帐,宋子文被关入大牢,很多决策都需要她亲自处理。 从苏城来的书信也有不少,她需要一封封的看,一封封的回。 宁州的商铺管事,也经常来找她,从前这些小事,都是宋子文做主,如今宋子文被关入大牢,这些事都找到了楚夕的头上。 楚夕没想到竟然这么多的琐事,烦不胜烦,越发的期盼宋子文能早点出来。 千唿万盼,林海终于从苏城回来了,不但他回来了,还把苏曼曼给带过来了。 只不过林海回来的悄无声息,而苏曼曼的到来简直是宁州的一大盛况。 楚夕一大早起来,就被婉婉兴致勃勃的喊了起来。 「夫人,快去看看热闹吧,苏城名妓苏曼曼来到咱们宁州了,据说是受了城西王员外的邀请,大家都去看了,街上可热闹了。」 楚夕每天都要睡到自然醒,不然会有很大的起床气,但是今天,她听到苏曼曼的名字,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 「苏曼曼今天就到了,走,看热闹去。」 果然,来到街上,人山人海的,不是过节,胜似过节,得亏楚夕的茶楼是在街中心的位置,不然,楚夕可得跟人挤来挤去的。 茶馆的二楼,楚夕和婉婉,林海都靠着窗户往外瞧。 楚夕:「林海,你去找她的时候,是个什么情况?不大好见吧。」 楚夕看向林海时,他的耳朵都红了,结结巴巴道:「是,是不怎么好见,见她一面只是银子都需要五十两,更别说要陪喝茶这些。」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3页 楚夕砸咂舌:「那我给你的银子必定是不够的,你又是怎么见到她,给她递话的。」 林海的耳朵越发红了,红到了脖子里。 「爬墙……」 楚夕一个闪腰,差点从窗户上摔下来:「你说什么?爬墙?」 林海的眼神躲躲闪闪,一脸的不自在:「进不去青楼,小的就翻墙了……」 好吧,期间的辛苦自不必说,只要没有尴尬的事便好。 楚夕无语:「你……辛苦了。」 林海的脸越发的红了,脑海里浮现出苏曼曼玲珑有致的身姿,也不好继续爬在窗户边上了,闪身躲到一旁,眼神却止不住的往外飘。 「来了,来了,夫人,那个女人来了。」 婉婉比谁都激动,拉着楚夕的袖子,蹦了几下,那模样跟楚夕在现代看到帅哥也差不多。 苏曼曼不愧是苏城名妓,身姿妖娆的坐在四处透风的香车上,周围的纱幔随风飘起,脸上蒙着白纱,若隐若现。 香车周围都是侍卫,有王员外自家的,也有知府衙门的。 这么多人维持着秩序,即便是当初安郡王来了,似乎也没这么大的阵仗。 最关键的是,王员外竟然亲自在城门口迎接,现在一起进城,前头就是王员外的马车。 王员外为了显示对苏姑娘的重视,不但请了仪仗队,还一路放鞭炮,专程包下整个客栈,把苏曼曼迎了进去。 好巧不巧,这个客栈就在楚夕茶楼的斜对面,比较进的那条巷子里。 以至于,苏曼曼上了二楼后,一推开窗户,就能看到楚夕的身影。 而楚夕也能看到苏曼曼,俩人都是微微一怔,楚夕冲着苏曼曼友好的点头。 「姑娘,天凉,还是把窗户关上吧。」 熟悉的身影,起身来到窗边,伸手去关窗户的一瞬间,抬头,看到了惊诧的楚夕。 楚夕微微张着嘴,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婉婉更是惊唿出声:「夫人,大,大人怎么会在她的房间……」 是啊,这也是楚夕想问的,一股怒气从心底冉冉升起,楚夕二话不说,拎起裙子一路狂奔。 她想当面问问盛凌云,究竟是怎么回事? 「夫人,夫人,不要着急,小的去找苏姑娘的时候,碰到了胡大哥。」林海追着楚夕而去。 快到门口的时候,楚夕被林海拦住了。 楚夕:「胡三刀?他去找苏曼曼何事?」 林海:「不知道,应该是大人派他去的,而苏姑娘这次之所以能来,其实是大人邀请的,只是大人不好出面,才以王员外的名义邀请苏姑娘来宁州。」 林海不解释也就算了,这一解释,楚夕越发的生气了。 「难不成盛凌云背着我逛青楼?还结识苏城名妓,我说呢,去了苏城都不想回来了,硬生生的待了三个多月,原来是有牵挂的人了。」 好好好,简直不要太好。 楚夕原本想去质问盛凌云的,还是顾及他的面子,转身回了府衙,并且放下狠话。 「行,有本事,这辈子都别回来。」 楚夕带着婉婉气沖沖的走了,林海留了个心眼,赶紧来到苏曼曼所在的客栈,找到了胡三刀。 「胡大哥,大人是不是在苏姑娘的房里?」 第269章 苏城名妓 胡三刀眼神凌厉:「你管大人的事做什么?」 林海跺了跺脚:「不是我管,是夫人,夫人刚才就在对面的茶楼里,苏姑娘开窗户,与咱们家夫人见了面,谁曾想,夫人也看到了苏姑娘房里的大人……」 这下胡三刀的神色也变了:「什么?夫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对面的茶楼里?」 还被她亲眼看到他家大人和苏曼曼在房间里…… 这下完了,大人家后院着火了。 林海汇报完,赶紧跑了,留下胡三刀,在苏曼曼的房间门口,踱来踱去。 等了好大一会儿,才等到盛凌云出来。 「大人,夫人她……」 盛凌云一摆手:「不用说了,我知道了,你让人好好照顾苏姑娘,我们回去吧。」 王员外舔着脸也亲自迎了过来:「大人,晚上置办酒宴吗?」 盛凌云似笑非笑:「当然,把宁州有头有脸的都请过来,王员外,今年本官能不能完成朝廷的税收,可就看这一回了,你可要尽心尽力呀。」 王员外赶紧打包票:「小的一定给大人办的漂漂亮亮的。」 盛凌云满意的笑笑:「只要你尽心,明年宁州商会会长的位置,本官替你留着。」 王员外点头哈腰送盛凌云离开,盛凌云来的低调,走的更低调,直接从后门坐了一顶小轿离开了。 楚夕回到家里,生气归生气,正事不能不办。 「林海呢,让他再去谈谈苏曼曼的口信,看她什么时候把宋子文给保出来。」 接着收拾了一床棉被,还有一盒吃食,来到了大牢里。 要说前几次都是婉婉来送的,牢头睁只眼闭只眼,这次没想到是楚夕亲自来,他战战兢兢的来到楚夕面前,十分为难。 「夫人,请回吧,大牢里阴森恐怖,别吓着夫人。」 楚夕淡淡瞟了他一眼:「是你家大人吩咐拦着我的吧,无妨,你家大人如今身在温柔乡,顾不上我了,我进去片刻就出来,没事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4页 牢头岂能拦住楚夕,楚夕这次大大方方的进去看望宋子文。 宋子文看楚夕亲自来了,眼神闪了闪。 「你怎么又来了,这里不是你待得地方。」 楚夕把被子和吃食都送了进去:「我怎么就来不得,一个农村出身的丫头,没那么娇气,这里阴冷潮湿,你别冻坏了身子。」 宋子文看楚夕脸色不太好,眉头蹙了蹙:「你是不是跟盛大人吵架了?」 楚夕闷闷的哼了一声:「吵什么架,人都见不着,他如今正跟苏曼曼在一起,哼,苏曼曼不是你的红颜知己么,怎么转脸就变了心,我本来还指望她能把你给保出去……」 宋子文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你打算让她保我?」 楚夕点点头:「对啊,苏曼曼是名人,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要是她出面保你,我觉得盛凌云八成会放人,至于需要缴纳的银子,你放心,我早就准备好了。」 宋子文深深看了楚夕一眼,苦笑:「苏姑娘不是我的红颜知己,她只是我在京城的联络人,她背后的人在京城,不可能为我而冒险的。」 楚夕大吃一惊,越发的为难了:「啊?怎么会这样?那你还认识不认识别的有钱有势的人,只要他肯出面担保,我不会让他花一文钱的。」 宋子文知道楚夕是真心想帮他,只可惜如今他的身份,昔日的好友都避之不及,怎么可能再为他担保。 「应该没有别人了吧。」 楚夕心里一急,差点掉下眼泪来:「啊,那怎么办?若是无人担保,盛凌云一辈子不会把你给放出来的。」 谁知宋子文倒是放松下来,往楚夕给他带的新褥子上一歪。 「不出来也好,你可以来看我呀,反正无论在那里,只要能跟你见一面,说说话,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楚夕:「那不行,商铺里那么多事需要处理,你不在的几天,我都忙晕了。」 楚夕的眼珠转了转:「实在不行,我再另想办法。」 宋子文抬手想安慰楚夕,让她不要再为自己的事情犯难,举在半空的手,又缩了回去,温柔的笑笑。 「好,随你。」 楚夕刚准备起身离开,就看到两个衙役抬着一个人,往外走去。 「他怎么了?」 「回夫人,这是个抢了邻居家一头牛的犯人,被判了十年牢狱,这才四年病死了,家里也没有别的亲戚,小的们准备把他扔到乱坟岗。」 楚夕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丝亮光。 赶紧回到家里,开始翻找大梁的律法。 确实有一条,犯人如果病死在大牢里,只需要在卷宗上记一笔就行了,如果犯人有亲人,就把尸体领走,签字画押,若是没有亲人,直接抬到乱坟岗埋了。 楚夕想到反正她已经给宋子文准备了假的身份,让宋子文死遁得了。 这边刚拿定主意,就看到盛凌云回来了。 迈着四平八稳的步伐,满面春风的进了门。 「哟,还知道回来呀。」楚夕总算是体会了一把吃醋的感觉。 盛凌云的脚步微微一顿,嘴角弯弯:「嗯,回来了。」 说着,他进了里间,打算换官服,楚夕紧跟着也走了进去。 「你难道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盛凌云一边换衣服,一边说:「宋子文可以放出来了。」 楚夕一听更恼了:「你别把两件事混为一谈,他是他,你是你,我告诉你盛凌云,如果你胆敢跟那位苏城名妓有任何瓜葛,我跟你没完。」 盛凌云穿衣服的手一顿,疑惑的看向楚夕:「我?难道不是宋子文吗?」 楚夕:「什么宋子文,说的就是你。」 楚夕原本以为苏曼曼是宋子文的红颜知己,打算让她担保宋子文出狱,可如今苏曼曼要是移情别恋到盛凌云身上,岂不是就不愿意为宋子文冒险。 楚夕越想越生气:「我知道京城的官员都以押妓为荣,歌妓名声越大,越光荣,但是,盛凌云你跟别人不一样,你是寒门出身,要洁身自好,不要总想走歪门邪道。」 盛凌云亮晶晶的眼神看向楚夕:「听说宋子文也是苏姑娘的入幕之宾……」 楚夕瞪大了双眼:「你跟他能一样吗?他是商人,而且是单身,别说成为苏曼曼的入幕之宾了,就算是跟她成亲,也使得。但是你呢,盛凌云,你要知道自己的身份,你是有妇之夫,别人三妻四妾那是别人,你要是敢有第二个女人,我就……」 盛凌云:「你就怎么样?」 楚夕:「把你……阉了。」 第270章 他与别人不一样 盛凌云『扑哧』笑了一声,一把拉过楚夕的胳膊,禁锢在自己怀里,不由分说用自己的嘴堵住了楚夕的喋喋不休。 楚夕又气又急,对着盛凌云拳打脚踢。 盛凌云身上虽然受着疼,心里却是甜的。 只因为楚夕的那句『你和他怎么会一样』,『宋子文就算是成亲也使得』。 原来在她的心里,到底是把他当夫君看的,虽然她从未叫过他一声『夫君』。 楚夕:「你跟苏曼曼到底什么关系,你要是真的敢喜欢别的女人,我一定说到做到。」 盛凌云把楚夕紧紧的抱在怀里,恨不得揉到骨子里。 「让苏姑娘作保,把宋子文放了可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5页 楚夕满脑子都是盛凌云背叛她的画面,而且她都想好了,怎么折磨盛凌云,阉了也不解恨,她一定会找别的男人故意在他面前…… 嗯?什么?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楚夕的脑子宕机了,竟然没反应过来。 盛凌云搂住楚夕的腰,眼底流淌着笑意:「我说请苏姑娘是来做事的,她答应给宋子文做担保,这样宋子文就可以放出来了。」 楚夕释然地笑了,嗔怪道:「原来如此,你怎么不早点说。」 盛凌云搂的更紧了:「我这不是想给你一个惊喜么。」 楚夕干笑:「确实又惊又喜……可是,苏曼曼答应给宋子文做担保是有条件的吧,听说她的入幕之宾很多,宋子文并不是唯一,她的背后还有京城的人……」 盛凌云眉眼闪了一下,沉了沉:「你去见过宋子文了?」 楚夕睁大了双眼:「你怎么知道?」 盛凌云:「她背后的人,是京城的贵人,知道的人很少,即便是我,也是因为有着前世的记忆才想起来的,宋子文跟她走的近,也有可能同样在为京城贵人做事,若不是他告诉你的,你怎么会知道?」 这人反应要不要这么快,心思缜密,让楚夕的压力好大,以后跟他说的话都要仔细斟酌一番了。 楚夕:「我和宋子文都是朋友,朋友有难,我怎么能不帮,大牢里阴冷潮湿,我只是送点东西过去,又不是偷偷的把他给放出来……」 盛凌云此时此刻,就想宋子文赶紧消失。 他把楚夕搂在怀里,刚准备去结她的衣裳,忽而就听得外面胡三刀的催促声:「大人,晚上的宴会要开始了,大人要准备出发了。」 原本旖旎的气氛,瞬间被打破,楚夕勐地把衣服拉好,一把推开盛凌云:「你竟然还赴宴席?是给苏曼曼举行的接风宴吧,哼,盛凌云,留着你的花言巧语骗鬼去吧。」 楚夕气唿唿地离开了,打开门的一瞬间,胡三刀愣了一下,觉得自己好像办了坏事。 屋子里,盛凌云扶额,无奈地嘆气,媳妇儿今儿个算是哄不好了。 盛凌云随后也从屋子里出来,扫了一眼胡三刀,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肠子太直。 「唉,我总算是知道为啥朦胧三天两头打你了,你真的很欠打。」 带着胡三刀离开,却没想到楚夕又一次陷入险境。 楚夕气恼地冲出院子,一直跟着她的婉婉正在厨房准备吃的,也没注意,等楚夕清醒过来,热闹的街上她越发显得孤独。 慢慢悠悠地在街上晃着,一股没由来的孤寂感再次偷袭她。 是了,她始终是个现代人,即便是穿着古装,即便是有个家,她也无法融入这个社会。 心情沉入了低谷,正走着,忽然,前面一个穿着青衣长衫的男子,挡住了她的去路。 「这位小娘子,一个人吗?巧了,我也是一个人,不如我陪你走走啊。」 楚夕有些懵,她都是妇人装扮了,怎么还能遇到搭讪的。 双手叉腰,怒瞪来人:「我不需要人来陪,给我滚开。」 青衣男子被骂也不恼,双手抱臂,好笑地看着楚夕:「哟,小娘子的脾气还挺大,我就喜欢烈性的,带走……」 从他身后窜出来两个小厮,一左一右抓住楚夕,楚夕刚准备反抗,突然,脖子一疼,整个人晕了过去。 青衣男子长臂一伸,把楚夕揽在了怀里:「美人儿,这次可是你主动的哟……」 不知道过了多久,楚夕昏昏沉沉地醒来,周围漆黑一片,而她则是躺在软软的床上。 心里一惊,赶紧从床上爬起来,发现自己衣衫完好,有些意外。 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要绑她? 刚准备下床逃跑,却听到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听说这次公子绑回来的是位妇人?」 「是的,公子从来只喜欢没开苞的女子,这次怎么会是一个妇人,真是奇怪。」 「管他呢,或许是公子想换换口味,也未可知。」 「前面院子来了一位贵客,咱们赶紧把这位小娘子给绑了,去前面帮忙。」 「好……」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楚夕又躺回到了床上,假寐,但是这一次她的手里多了一包蒙汗药。 两位丫鬟一个端着热饭菜,一个手里拿着绳子,进门点上蜡烛,看到床上的楚夕,俩人点点头。 一个丫鬟推了楚夕一把:「夫人,夫人,起来吃饭了。」 楚夕没醒。 另外一个丫鬟说:「绑了吧,饭菜放一旁,一会儿她醒了,也能吃到。」 丫鬟刚把绳子拿出来,突然,楚夕醒了,手里的巾帕对着丫鬟一抖,丫鬟吃了一惊,瞬间晕倒了。 另一个丫鬟放了饭菜刚转过头,又被楚夕捂住了鼻息,不多时,她也晕倒了。 楚夕把俩人绑在一起,饭菜也放身旁,扒了其中一个丫鬟的衣裳,穿在身上,弄好后,拍拍手。 「行了,你们不害我,我也不害你们,两清了。不过,你们口中说的公子,我得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楚夕把蜡烛吹灭,拎着托盘走出房门,屋门一关,转过身,她就是这个府里的丫鬟。 只是这个院子有点大,楚夕走了好久,也没走出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6页 正在纳闷,一个女子哭泣的声音传入她的耳中。 黑夜,荒院,女子的哭声。 楚夕心里『咯噔』一声,是人是鬼的,见面就知道了。 「姑娘,姑娘,你怎么了?」 正在哭泣的姑娘,乍一看到来人,赶紧擦擦眼泪,看到楚夕穿着跟她一样的衣裳,才放下心来。 「没什么,我就是有点想家。」 楚夕有些不解:「姑娘是本地人,既然想家就跟主子说一声,回去看看不就行了?」 哭泣的姑娘越发伤心了:「你是刚来的吧,不知道规矩,院子里的丫鬟,只能进不能出,若是想出去,就会被打死的。」 第271章 巧遇熟人 楚夕越发不明白了:「你们就算是卖身为奴,也不该连家人也不让见吧。」 哭泣的姑娘一把捂住了楚夕的嘴:「我们不是自愿卖身的,我们是被骗来的,我们其实不是这个府里的奴婢,我们只是这个院子伺候公子的人。」 楚夕更不解了:「什么意思?你们是被骗来的,姑娘叫什么名字,老家是哪里的,既然被骗为什么不报官?」 哭泣的姑娘擦擦眼泪:「我叫朱小花,是朱召村人,当初他们说府里需要洗衣裳的丫鬟,一个月一两银子,我觉得合适就跟他们来了。」 「没想到,一旦进来,就出不去了。」 朱小花?朱召村? 楚夕惊唿:「你是不是上头有三个哥哥,一个继母,父亲在外地做工?」 朱小花勐点头:「是的,你认识我家人?」 楚夕嘆气:「认识,你失踪后,你家里人很着急,到处找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究竟是怎么被骗的,怎么连跟家里人说一声都来不及?」 朱小花:「当时我正在洗衣裳,一个公子就来问我,要不要去府上当丫鬟,我刚答应,就被他迷晕了,醒来后就在这个院子里,出不去,周围也没有认识的人……呜呜。」 楚夕看着朱小花身上也没有伤痕,似乎并没有被虐待,越发的疑惑了。 「平时你都在这个院子里做什么?你说的那位公子究竟是谁?为什么拘着你们不让你们离开?」 朱小花的脸红了,支支吾吾的不肯说,楚夕只有瞎猜。 「那位公子有没有欺负你?」 朱小花摇摇头,忽而又点点头。 楚夕懵了:「你是不是不懂欺负你什么意思?就是跟你有肌肤之亲,伤害你……」 朱小花的头低到了胸前,不敢抬头:「那位公子……平时喜欢看我们跳舞……嗯,不穿衣服……但是,从来没有碰过我们,他只碰依依姐,他说依依姐才是他最爱的女人。」 楚夕满脑子的问号:「你们?这个院子里像你这样的女子,总共有多少个?」 朱小花想了想:「二十几个。」 楚夕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心里的震惊,抓一群妙龄少女回来,只看她们跳脱衣舞,什么都不做,还有一个心爱的女人,这是什么癖好…… 俩人正说着话,有人过来了。 「前面院子人手不够,公子让你们过去帮忙。」 「好。」 人走了,楚夕和朱小花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楚夕心里有了主意:「我们先去前院帮忙,看看这里到底是谁家,你放心,我一定会救你出去的。」 朱小花眨眨无辜的眼睛:「夫人,真的能救我?」 楚夕点点头:「需要你帮忙,对了,这个院子里还有多少个女子愿意离开,我们联合在一起,人多力量大,就更容易离开了。」 朱小花:「只怕没有几个……」 楚夕:「啊?」 「你们俩,别偷懒,赶紧去帮忙……」 远远的,有个丫鬟吆喝她们。 楚夕拽了拽朱小花的袖子:「走吧。」 楚夕现在对这位公子简直不要太好奇,依稀记得她晕倒前见过那公子一面,长得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这样的公子院子里这么多丫鬟,也说得过去。 只是,不知道他院子里的丫鬟们,是不是与朱召村等地方丢失的女子有关。 楚夕和朱小花跟着众人来到前面的院子里。 远远地,院子里的大厅里灯火辉煌,宁州很多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而坐在主座的人,赫然正是盛凌云。 他穿着便服坐在主位上,悠闲地玩弄着酒杯,漫不经心地看着大厅里妖娆身姿,舞步翩然的苏曼曼,眉眼含笑,风流肆意。 不经意间,让楚夕看到他的另一面,气得磨牙。 「我去,这只千年狐狸精,竟然这么不正经。」 茶几上的食物是轮流上的,有精緻的凉菜,热菜,还有水果,已经上了几轮,如今是水果和酒壶。 古代的宴会时间很长,一边吃吃喝喝,一边欣赏歌舞,期间有人劝酒,有人聊天,惬意的很。 宴会上既然有苏曼曼,说明这是城西王员外的府邸。 而那位把楚夕打晕带回府的青衫公子,也在宴会上。 楚夕:「小花,你说的公子是哪位公子吗?」 青衫公子坐在王员外的下首,应该是王员外的儿子。 朱小花点点头:「是他。」 别的人身边都有一名舞姬陪着,就连盛凌云身边都环绕着两名舞姬,偏青衫公子身边没有一个人。 「不能让他看到我,你帮我挡着他的视线,我寻找帮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7页 朱小花:「夫人还有帮手?」 不但有,而且还是最大的那个。 「你们快点送过去。」旁边有人催促。 朱小花手上端着果盘,楚夕手上端着酒壶,俩人一前一后跟着一群侍女进了大厅。 原计划是朱小花把果盘放在青衫公子身旁,楚夕直接把酒壶端给盛凌云顺便向他求救。 谁知朱小花刚进去就被人拦住了,被人拉着胳膊搂在了怀里。 「来吧,美人,这个该给我的。」 楚夕眉头一紧,伸手把朱小花给拉了过来:「员外请自重,这是府上的丫鬟,不是随意调戏的舞姬。」 说完她推了朱小花一把,朱小花机灵的转身赶紧跑了。 宴席上人多,这一幕发生的突然,解决的也很快,那客人讪讪的笑了两声,也没再追究,身旁的舞姬也帮忙解围。 「老爷,奴家伺候不周么,还惦记其他女子,得罚一杯。」 客人被身边的舞姬灌酒,楚夕也赶紧离开,端着托盘继续往前走。 她的目的直奔盛凌云,谁知到了青衫公子身旁,被青衫公子抓住了胳膊,勐地一拽,整个人跌倒在青衫公子的怀里。 快要撒的酒壶被青衫公子给接住,她的腰也被他搂住,暧昧至极。 「好大的胆子,既然偷跑出来,为何不离开,偏要来这里。」 楚夕懊恼的挣扎两下,忽然,一股淡淡的幽香飘入她的鼻息,勐然间想到了什么,扭头去看青衫公子。 没有喉结…… 楚夕抿嘴一笑,眸光幽幽,柔软着身子往青衫公子怀里钻。 「我这不是仰慕公子的容貌,捨不得公子么……」 说着她的手已经放在了青衫公子的胸部…… 硬的…… 难不成她束了胸,无妨,还有一个地方,她是怎么也伪装不了的。 楚夕就这么躺在青衫公子的怀里,纤纤细手顺着她的身子往下摸…… 还没有到地方就被她抓住了手。 「夫人,你太心急了。」 第272章 当着他的面撩别的男人 楚夕娇美的一笑,贴着青衫公子的耳边道:「是公子把我带回来的,公子的美貌无人能及,我怎么能不心急。」 「怎么?公子养了一个院子的女子,难不成,还是个雏……」 这下轮到青衫公子羞红了脸:「我不过是看你神色哀伤,想救你一救,你一个妇人……怎能如此不知羞。」 楚夕被她捉住了手,另外一只也没闲着,继续往她身上摸。 「公子是真的再救我吗?我被公子带回府上,即便是今后回去,谁能知道我是清白的,公子难道不救人救到底,干脆我就留下来陪着公子吧。」 青衫公子气得脸色发白:「早知道夫人如此不自重,本公子就不该救你……」 楚夕忍俊不禁,凑在她耳边轻轻吹气:「公子可是怕了……两兔傍地走,安能辩你是雌雄。」 青衫公子神色一变,勐地把楚夕推开,谁知楚夕却用胳膊直接搂住了她的脖子:「那些不经人事的少女自然分辨不出来,可我能……」 说着楚夕就朝着青衫公子的脸上亲了一口。 楚夕还准备缠着她,就感觉青衫公子身体一僵,睁大眼睛怒瞪楚夕,楚夕俏皮的对她挑挑眉,还准备再亲一下…… 『砰』的一声,茶几上不知什么时候,飞来一个酒杯,正好砸在盘子上,酒杯稀碎,盘子也裂开了。 楚夕慢慢回头,对上盛凌云蕴着寒霜的眸子。 完了,闹过头了,她还以为盛凌云左拥右抱的看不到别人,没想到这厮竟然这么快发现了她。 酒杯摔碎的声音很大,音乐歌舞都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凝注在青衫公子和楚夕俩人的身上。 青衫公子察觉盛凌云神色不渝,赶紧打圆场:「盛大人,可是酒的味道不对?这可是盛夫人亲自酿的青竹酒,听说京城的贵人都喝这种酒。」 一边说一边推了楚夕一把,示意楚夕离开。 此时楚夕也不闹了,从青衫公子身上爬起来,拿起托盘刚准备走。 盛凌云清冷的声音传来:「酒是好酒,人也是美人,王公子……嗯?」 意思是让王雨诗把怀里的美人给他送过去,他看上了。 王雨诗却装作听不懂的样子,起身举着酒杯把楚夕挡在了身后:「盛大人,苏姑娘名满苏城,不如请她再舞一曲……」 苏曼曼来参加宴会,每唱一首曲子都是要钱的,一般来说,她只唱一首,舞一曲,若是再舞一曲,可是要加钱的。 这位王公子宁可加钱让苏曼曼来跳舞,也不愿意把身边的丫鬟给让出来,可见王公子对这个丫鬟多少是有感情的。 楚夕自己也没想到,这位青衫公子竟然会护着她。 她偷偷的从青衫公子身后伸出一个脑袋,看向盛凌云,只见他的脸色越发难看了。 僵持之余,只见王员外一把把楚夕从青衫公子的身后拉了出来。 「雨诗,区区一个丫鬟,府上多的是……」 谁知青衫公子又把楚夕给拉回来:「她不一样,孩儿喜欢她……」 王员外狠狠地瞪他一眼:「那位可是知府大人……」 青衫公子不为所动:「君子不夺人所好,孩儿听说知府大人可是一位清正廉明的好官。」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8页 得,把盛凌云给架上去了,再想跟他抢女人也不成了。 王员外气的脸上的肥肉都颤了颤,咬牙切齿:「你这个逆子……想害死我们王家吗?」 青衫公子轻蔑地一笑,对苏曼曼抱拳行礼:「姑娘,请。」 苏曼曼多精明一个人,轻移莲步来到大厅中央,音乐起,歌舞起,大厅里瞬间恢復了热闹的气氛。 其他人也不好真的看他们僵持下去,又开始推杯换盏,歌舞昇平。 楚夕怕青衫公子被他爹责罚,再说她不来到盛凌云身边怎么传递消息,主动端起了酒杯,对着青衫公子盈盈一笑。 「公子,无妨,我敬大人一杯酒而已,去去就来。」 青衫公子抿直了嘴唇,担忧的目光紧随楚夕。 王员外这才松了口气,呵斥王雨诗坐下,开始左右逢源给大家敬酒。 「来来来,再喝一杯,京城名酒青竹酒,需要提前三个月定才能喝到,盛大人自不用说,咱们且都尝一尝。」 一个小尴尬,被化解,所有人看似都在喝酒笑闹,其实暗中都在观察盛凌云的脸色。 楚夕来到盛凌云身边,淡淡瞟了他一眼,他身边的舞女很有眼色地挪出一个位置来。 楚夕跪坐下来,先下手为强:「可以呀,美女环绕,艷福不浅呀。」 一边说一边给盛凌云倒了杯酒。 盛凌云一肚子的气,被楚夕这么一说,似乎还理亏三分。 「你怎么在这里?」 楚夕不甘示弱:「你能来,我怎么不能来,你看美女,我看帅哥,公平。」 盛凌云握着酒杯的手指紧了紧,磨着后槽牙:「我可是为了你……」 楚夕挑眉:「为了我?这话怎么说?」 盛凌云:「我是以王起的身份请了苏姑娘,自然要捧他这个场,王起可是宁州商会的会长,给了他这个面子,宁州的税赋改革就不难了。」 原来苏曼曼还有这个用处,盛凌云果然算计。 楚夕:「那我还是为了你呢?」 盛凌云眉峰一挑:「嗯?」 楚夕继续说:「你猜我在这府里遇到了谁?」 盛凌云:「谁?」 楚夕:「朱召村失踪的女子朱小花,朱老二的闺女,另外我还打听到,王起的儿子有个院子,关着这些女子们,我怀疑宁州失踪的女子在他的府上。」 盛凌云:「失踪的女子……这个案子和孙氏丫鬟被杀的案子无关?」 楚夕轻轻的摇头,又给盛凌云倒了一杯酒:「不知道,王公子不像是虐杀女子的人。」 盛凌云把酒一口灌下去,冷哼:「你又知道了?怎么,只是见一面,当真看上他了。」 醋意满满,刚准备送走一个宋子文,若是再来一个王公子,盛凌云都该怀疑自己的魅力能不能吸引住自己媳妇了。 只见楚夕低头抿嘴轻笑:「王公子是个女的。」 盛凌云的一杯酒刚下肚,被呛得咳嗽起来,目光移到王雨诗身上,凌厉的眼神像把刀。 怎么看她都不像是个女人,无论言行举止都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男人。 沖身边的胡三刀招招手,胡三刀像是门神一样站在盛凌云身后,直到此时,才发现楚夕,刚准备喊,被盛凌云的眼神给制止了。 「大人。」 「去,查一查王家,尤其是王家的公子,这次要仔细查。」 第273章 的王公子 王起是宁州的商人,主要经营酒楼和粮铺。 别看王起这么有钱,妻妾成群,膝下却只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来之不易,从小娇奢成性,尤爱女色,据说王起的妻子在生这个儿子时血崩,从此一病不起。 王起的妾室有五六个,奇怪的是都只生女儿,没有儿子。 王起越发疼爱这个唯一的儿子了。 可是没想到,连这个唯一的儿子,竟然是女扮男装。 盛凌云发现王雨诗的眼神一直关切着楚夕,大约是担心她,于是他也不再为难,又喝两杯酒后,拉住楚夕磨着后槽牙。 「赶紧回家,等我回去后,再收拾你。」 楚夕噘嘴:「你自己风流快活,却让我离开,我不。你瞧那位苏姑娘的眼睛都粘你身上了,难不成怕我扰了你们的私情。」 盛凌云扶额:「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我向你保证,我跟她是清白的。」 楚夕闷闷的哼了一声:「你拿什么保证,除非你现在就跟我一起离开。」 盛凌云嘴角一弯,一把把楚夕搂在了怀里,余光却瞟向王雨诗,只见她神色骤然紧张,盛凌云也不管她,在楚夕耳边吹气。 「好,我现在就跟你离开,不过,今晚你在上面,试试那个姿势……」 楚夕臊红了脸,愤愤瞪着盛凌云。 忽地,盛凌云得意地笑着起身,假装喝多了酒,步履阑珊,却稳稳的一把把楚夕抱起,对众人说道:「你们继续,本官先走了……」 众人皆惊,但盛凌云毕竟在所有人中官位最高,大家都见怪不怪,还奉承他。 只有王雨诗紧张的站了起来,打算阻止,却被老爹王起给拦住了。 「你干什么去?」 王雨诗:「那个女人,不能被带走。」 王起恼怒:「放肆,盛大人能看中我们府上的丫鬟,是我们的荣幸。」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9页 王雨诗着急:「她不是我们府上的丫鬟,她是我在街上捡来的……」 王起冷哼一声:「无妨,只要盛大人能看上,管他抢来的,还是捡来的,都是她的荣幸。」 王雨诗着急:「可是她自己愿意吗?」 说着,王雨诗追着盛凌云而去。 岂不知盛凌云已经在院子外面等着她了。 看到她一出来,盛凌云立刻下令:「来人,把他拿下,回府。」 这边楚夕拉着朱小花也走了出来,看到王雨诗,楚夕微微一笑:「王公子,别害怕,请你过去是因为你跟一宗少女失踪案有关。」 王雨诗疑惑的看向楚夕:「你是……」 楚夕尴尬的笑笑,一行人刚走出王家,婉婉一脸着急的扑了上来:「夫人,你怎么会在这里,让奴婢好找。」 王雨诗一脸懵:「你是……盛大人的夫人?」 盛凌云眉眼一沉,拉着楚夕上了马车,留下一脸懵的王雨诗。 婉婉气恼地瞪着他:「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侍卫压着王雨诗骑上了马,婉婉转身想上马车,却听到了不可描述的声音,转而坐到了车辕上。 马车里,楚夕被盛凌云卡着腰,顶在了车壁上,狠狠的吻住了她的嘴,吻的楚夕差点喘不过气来。 好大一会儿,盛凌云才气喘吁吁道:「我真该把你用绳子栓在腰带上,只这么一会儿,你惹出多少事。」 楚夕不服:「我还帮你破了案呢。」 盛凌云无语:「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 他用力在楚夕的腰上揉了一下:「你知不知道,我差点杀了王家那小子。」 楚夕把他推开,又被他抱回了腿上:「至于么,她是个女人。」 可盛凌云不知道呀,他只看到楚夕和王雨诗又搂又抱的,楚夕还亲了人家一下,幸亏盛凌云手里拿的是杯子,要是一把刀,只怕此刻王雨诗已经不在了。 楚夕:「你对我连这点信任都没有么?」 盛凌云气结:「你对我的信任呢?」 楚夕无辜的眨眨眼睛:「我是被王家公子带回府上的。」 盛凌云真的快要被她气死了:「你当我瞎吗?从你离开家,就有侍卫跟着你……」 其实是楚夕走到路上,一眼就看到了王雨诗,王家的公子,她正愁怎么进王家,故意在王雨诗面前晕倒的。 在早上王员外迎接苏曼曼的时候,王雨诗就跟在他老爹后面,楚夕怎么可能不认识。 但此时,楚夕死咬着就当自己是被迫的。 盛凌云拿她没别的办法,当晚的惩罚是惨烈的,害得楚夕一觉睡到下午,还腰疼的起不了床。 盛凌云破了少女失踪的案子,神清气爽的回到了房间。 「夫人起了吗?」 婉婉摇摇头:「没有,一直睡着,中午也不让叫,饭都热着。」 盛凌云:「该吃点东西再睡,不然会饿坏肠胃的。」 婉婉:你看我敢吗?夫人有起床气的。 盛凌云轻笑着进了屋子,冬天天寒,屋子里烧着炭,窗户开着,他把窗户关上留了一道缝。 外衣脱下,又在炭火旁边烤了一会儿,搓搓手,一掀床帘,上了床。 床上,楚夕睡的乱七八糟,盛凌云耐心的把她的头髮给拢好,支着脑袋,躺在了楚夕的身旁。 「想不想知道少女失踪案的始末?」 楚夕其实已经醒了,就是不想起来,在被子上蹭了蹭,赌气道:「不想。」 盛凌云长臂一捞,把楚夕连同被子抱在了怀里。 「可我就想说给你听。」 楚夕摆了个舒服的姿势,往盛凌云怀里拱了拱。 盛凌云轻笑:「王雨诗的案子虽然时间跨度很长,其实很简单,村子里有些女子确实是被她拐走的。但是,这些女子有的却真的是自愿的。」 「跟她走的女子,大多数是在家里受虐待,被欺压的,即便是有一两个,虽然被家里人惦记,却也是因为家里人需要她换亲或者卖做丫鬟,才不得不离开。」 楚夕疲惫的闭着眼睛:「朱小花除外,朱小花虽然有个后娘,却并未受到虐待,所以她才会想家,才会偷偷哭泣。」 盛凌云点点头:「我已经让人通知了那些女子的家人,愿意留在王家的,让王雨诗给他们一些银两,不愿意的就领回家中。」 楚夕此时才懒懒的睁开眼睛:「是不是除了朱小花,其他都愿意留下来?」 盛凌云再次点头:「是。」 楚夕幽幽的嘆口气:「世人对女子太过苛责,朱小花的后娘其实对她挺好,不然她也不会想家,可是大家总是认为但凡是后娘都没好人。」 「还有王家,那么多女儿,却还想要儿子,难道只有儿子才能继承家业……」 第274章 宋子文出狱 若不是世人对女子苛刻,焉能有这么一宗案子。 王雨诗也是好心,她本身就是女子,却被亲生母亲当男子来养,到了适婚的年纪无法成婚,只有用荒淫无诞来掩饰自己。 其实她是一个很有爱心,很上进,很有能力的女人,不但把王家的生意打理的很好,还愿意帮助其他柔弱女子,可惜世人却看不到她的好,只知道她是女子,不能继承家业。 还有朱小花的后娘,大家也都带着有色眼镜看她,若是她对朱小花好,大家都说她是假惺惺,仿佛她只有对朱小花不好才是正常。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0页 可她若是真的对朱小花不好,大家更会指责她,后娘虐待孩子,就该千刀万剐。 无论怎么做都是不对,大家只凭着自己的主观臆断去看别人,却从来不问问朱小花,自己过得好不好,后娘是不是真心待她。 至于那些被王雨诗救的女子,更不用说了,即便亲生又如何,在家里被当做丫鬟使,还不给饭吃,要不然就被当成换亲的工具,总之,都没有被当成亲人。 也难怪她们宁愿被王雨诗圈养在院子里,也不愿回家。 为了防止有人泄露她们的消息,还威胁她们不让出院子,离开就是死。 楚夕:「王雨诗女扮男装的事,你怎么说?」 盛凌云:「那是她的家事,与案子无关,再说王起老奸巨猾,是个奸商,反倒是王雨诗的口碑不错,若是有可能,王家家主换一换也未尝不可。」 也就是说盛凌云并未拆穿王雨诗女扮男装的事情。 楚夕:「总算是又了了一桩案子,宋子文的事,你打算什么时候办理?」 盛凌云搂着楚夕的柳腰,欺身而上,气得楚夕用力推他。 「你不累吗?我都要死了,你真是头种牛……」 盛凌云不依:「咱们还没有孩子,我得努力……」 楚夕身上的软肋被他摸的清清楚楚,不多时身子就软了,娇喘着欲拒还迎。 就在盛凌云要脱自己衣服的时候,胡三刀要命的声音又来了。 「大人,苏姑娘前来拜访。」 盛凌云正在兴头上,推託:「就说我不在,让她晚一个时辰再来。」 楚夕却勐地一激灵:「不对,她应该是来办宋子文的事。你快去……」 兴趣上来,媳妇儿不配合了,盛凌云气的没了脾气。 宋子文,又是宋子文,早晚把他送走,送得远远的,再也别回来。 盛凌云阴沉着脸来到了前厅,惯会看人脸色的苏曼曼,也屏住了唿吸,变得小心翼翼了。 「奴家给大人请安。」 盛凌云扫了一眼苏曼曼,她越是恭敬,盛凌云心里越是烦躁。 勉强压住心底的不耐,问:「本官跟你说的事,你想好了?」 苏曼曼嫣然一笑,起身给盛凌云倒了杯茶:「奴家愿意替宋公子担保,只不过,并不是大人的要求,而是京城那头的要求,京城那边还让奴家转告大人……」 盛凌云的眉毛颤了颤,抬眼,眼神越发犀利。 「大人年纪轻轻,便这么通透,不如跟我们一起,为国公爷效力……」 盛凌云冷哼一声:「国公爷?是京城的庆国公吧。」 苏曼曼神情一敛,瞳孔紧缩:「大人……你知道?」 盛凌云:「京城中,哪有什么秘密,当今太子虽然不受皇上的喜欢,毕竟是正统,庆国公……本官效忠的是皇上,你就不用替你家主子拉拢本官了。」 「本官之所以请你来给宋子文做担保,只是因为宋子文曾经救了贱内的性命,本官作为报答罢了,而你又恰好是苏城名妓有社会地位,又跟宋子文是红颜知己,仅此而已。」 盛凌云确实看不上庆国公,前世庆国公就一直壮大自己,与太子抗衡,盛凌云保着楚然和她的孩子,就把庆国公给斗下去了。 这一世,庆国公也不会赢的,对于一个不是对手的对手,盛凌云怎么能放眼里。 苏曼曼有些替盛凌云惋惜:「大人,庆国公毕竟是皇上的弟弟,为人豪迈,爱惜人才,跟着他至少不会受委屈。」 当今皇上子嗣不多,除了太子,就是有着高丽血统的三皇子,所以皇上抬举庆国公,其实就是平衡朝廷关系,不想让太子一家独大。 太子是有些愚笨,还很好色,对身边的大臣也过于苛责,可他毕竟是正统。 从前没有儿子,太子有些着急,如今太子妃已经生下来皇太孙,太子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等着皇上驾崩,他就可以接任正统了。 况且,太子本身身体也不太好,就算他不怎么聪明,身边也有很多忠心的大臣辅佐,等皇太孙稍微长大一点,太子即便是突然死亡,也可以传位给皇太孙。 盛凌云如今远远地避开京城,其实就是避开太子,等合适的时候,回京,当他的辅政大臣。 这个计划是盛凌云重生之时,早就规划好的,至于庆国公,还有什么人,前世是什么样,这一世依然是什么样。 盛凌云端起茶杯,送客:「人各有志,苏姑娘请跟着东方先生办理手续吧。」 苏曼曼拉拢人不成,开始谈生意:「好吧,那盛大人别忘了答应奴家的事情,宁州的醉红楼可要给奴家留着。」 苏曼曼在苏城虽然名声不小,可苏城名妓很多,蛋糕就那么大,她分不了多少羹,于是转战宁州。 在宁州她的名声最大,如今没有了倭寇,越发的安稳,定然能赚的盆满钵满。 与人分羹,与一家独大,苏曼曼选择一家独大。 古代的青楼是正规的生意,盛凌云把苏曼曼引进到宁州,不但能增加税收,还能向所有人表明,宁州如今也安定繁华了。 是双赢的生意,盛凌云当然愿意。 更重要的是,苏曼曼把宋子文给从大牢里保出来,宋子文就可以离开宁州,以后就不用跟楚夕见面了。 盛凌云有自己的考量,苏曼曼跟着东方游去办担保手续,不多时,宋子文就被放了出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1页 当然,这些事情,楚夕并不知道。 楚夕得知宋子文被放了出来,欢喜的很。 大牢门口,楚夕就拿着衣服和银两等着宋子文了。 「你受苦了,出来后,别忘了咱们的生意,宋家的宅子没了,在苏城你给我买的宅子,还给你吧,宋福一家都在,要是有事,我就去那儿找你。」 宋子文接过楚夕的包袱,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眼帘低垂,真诚地吐出两个字。 「谢谢。」 第275章 以后你打算去哪里? 苏曼曼的马车在府衙外等着他,宋子文心里很是清楚,没有盛凌云的首肯,苏曼曼是不会把他给担保出去的。 远远的,盛凌云笔直的站在那里,眼神如剑。 宋子文什么也没说,径直上了苏曼曼的马车。 车夫一声『驾』,马车慢慢的驶出楚夕的视线。 马车里,苏曼曼上下打量宋子文:「气色不错,看来在大牢里,盛大人并没有为难你。」 宋子文没有说话,眼睛却直直的盯着车窗,只是一个车帘的间隔,他与楚夕就像是隔着千山万水。 苏曼曼又说:「听盛大人说,你救了他的夫人……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宋子文低垂着眼帘,心情跌落到了谷底,怕是今后再想见楚夕就更难了,别看他和楚夕是合作生意的关系,楚夕的生意很多也是盛凌云再管。 合作查帐,宋子文也不用亲自跑去,他们的管事来回汇报就够了。 况且应该用不了多久,盛凌云就会派自己的人接手生意,而把他彻底踢出来,他和楚夕唯一的关系也就彻底断了。 「好几年前的事,顺手而已,不值一提。」 苏曼曼看宋子文不愿意说,也没有再继续追问,大家都说她是宋子文的红颜知己,说多了,她也认为是这样的,只是宋子文似乎从来没有对她承诺过什么。 苏曼曼难掩眼底的失落,悻悻道:「哦?不值一提?宋公子可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 宋子文依然不说话,默默的喝了杯热茶。 苏曼曼气得胸口疼,她幽怨的看着宋子文:「宋家被抄,我以为你会报復盛大人,如此一来,你跟他的恩怨算是了了吧。」 宋子文:「我祖父是倭国人,我不是,宋家的事与我无关,盛大人有他的职责所在,不存在报復。如今他既然肯放我出来,我跟他的恩怨……了了。」 苏曼曼又问:「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继续效忠庆国公?还是借着假死离开这里?」 宋子文想到了楚夕和他合作的生意,嘴角微勾:「当然是继续效忠庆国公,背靠大树好乘凉么。」 苏曼曼眼底燃起了希望,面带喜悦:「那样最好,如此我们会像从前一样合作了。」 宋子文玩弄着精巧的茶杯,轻轻『嗯』了一声。 苏曼曼沉默片刻,鼓足勇气道:「再有两年我就二十五了,按照约定,我可以为自己赎身,到时候我们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你种地我织布,我们安安稳稳的过下半辈子,可好?」 宋子文知道苏曼曼误会了,她以为他留下为庆国公效力,是为了她…… 「庆国公会真的放你离开?」 宋子文不等她回答,苦笑一声:「从前跟庆国公合作,只是各取所需,如今再合作,只怕是要卖身为仆了。」 苏曼曼紧张的抓住宋子文的胳膊:「其实你可以不为庆国公效力,咱们自己做生意,我在前,你在后,就算没有从前富贵,也比普通人强一点,等我两年,我一定会想办法离开这里的。」 在苏曼曼看来,宋子文可以趁机选择死遁,隐姓埋名的生活,只需等她两年后离开庆国公就行。 如果宋子文真的喜欢苏曼曼,愿意跟她在一起,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只可惜,宋子文的心上人,不是她。 不动痕迹的把胳膊从苏曼曼手里抽出来,自嘲的笑笑。 「你以为我从大牢里出来的消息,庆国公不知道吗?别看盛凌云表面上向着太子,其实他这个人……」 宋子文没有把话说完,全靠苏曼曼自己领会。 苏曼曼见过太多的朝廷官员,也深知他们不可能太简单,尤其是盛凌云,状元之身,毫无背景,却能攀上太子这个靠山。 凭着自己的本身,三年内从知县做到知府,不是普通读书人能做到的。 庆国公都点名要拉拢的人,能有多弱,盛凌云之所以不答应她,并不是看不上庆国公,而是看不上她这个人罢了。 苏曼曼无奈的感慨:「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自由自在的生活?」 宋子文默然,心里有了束缚,再也不能有自由自在这一说。 苏曼曼送宋子文到了城门口,宋子文就骑着马离开了,他并没有去楚夕说的那个院子,而是去了自己的院子。 宋子文做生意这么多年,自然有自己的窝,所谓狡兔三窟,他也不是傻的。 楚夕看到宋子文从大牢里出来,总算是了了一桩心事,心情也好了起来。 心情好的时候,楚夕喜欢挨个商铺转一转,看到帐上的银子,才是她最开心的时候。 婉婉有些不解:「夫人,大人的俸禄已经不少了,为什么夫人那么喜欢赚钱呢?」 楚夕能说只有银子才让她有安全感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2页 「因为我别无所长,而且我没有嫁妆,只有银子在手,心里才不慌。」 婉婉:「夫人是怕大人将来讨个有钱有势的小妾欺负夫人吗?」 楚夕不可否认的点点头:「男人靠得住,母猪都上树,别看你家大人现在对我不错,谁知道将来会不会有一天,妻妾成群。」 楚夕出身乡下,如果没有盛凌云撑腰,只怕被那群女人欺负。 如果有了银子,直接和离。 男人有的是,楚夕银子如果很多,养几个小倌也不错。 婉婉自是不明白楚夕的想法,跟着楚夕转着转着就来到了孙娇娘的铺子里。 铺子不算太大,进门的一间摆着各种各样的绣品,左右两间都是绣女,正在认真的绣着绣品。 孙娇娘也在刺绣,正是楚夕的那件罗裙,低垂着头,露出纤细的脖颈,认真而优雅。 楚夕就站在窗外,即便是女人,也不得不承认认真起来的女人最美。 刚准备抬腿进去,忽而,楚夕就看到一旁的角落里,王宇坤看着孙娇娘痴迷而深情的眼神。 楚夕吃了一惊,再看向孙娇娘,心里翻江倒海。 叔嫂恋?在古代可是禁忌恋。 其实楚夕跟他们接触两次,虽然王宇坤看上去很不着调,却十分听孙娇娘的话,而孙娇娘也很维护王宇坤。 起初以为长嫂如母,如今看来似乎有些不同。 楚夕不动声色,慢慢踱步来到王宇坤面前,低头,看到王宇坤正在画一幅花草图,画工很好。 「原来她们刺绣的图案,都是你画的。」 听到楚夕的声音,孙娇娘也走了过来:「夫人怎么有空来了……」 第276章 府上来了位女娇娘 再看到孙娇娘,王宇坤低下头继续画画,收敛了眼中的情绪,恢復了吊儿郎当的样子。 楚夕也假装什么都没看到,客客气气的:「只是从这里路过,看到你在绣东西,好奇过来瞅一眼。」 孙娇娘拉着楚夕展示她的绣品:「已经快完成了,完成了就给夫人送过去。」 珍珠和红绸编织的腰挂,虽然此时看上去平平无奇,可一旦放到罗裙上,必然好看。 楚夕也不过是把古人的审美展现给更古的人。 「好,很不错,那你接着忙,不用管我了。」 孙娇娘让楚夕随便转转,她继续绣活,期间店里来了一些客人,自有掌柜的招唿,孙娇娘的绣品很细腻,很多人喜欢,生意也慢慢的做了起来,只是暂时有点不瘟不火。 有些事情是个玄学,越是怕什么,越容易来什么。 楚夕才跟婉婉说盛凌云将来万一要纳妾,她定然要和离的。 谁知这就成真了。 人还没回到府衙,林海就急匆匆地来寻她了。 「夫人,不好了,府上来了一位女娇娘,哭着喊着要嫁给大人,还自带了嫁妆,说什么大人帮她,她无以回报,只能以身相许。」 楚夕吃了一惊:「咱们家大人什么时候帮她復的仇?还以身相许?长得好看吗?长得好看以身相许没什么,要是长得丑,还以身相许,那就不是报恩,是报仇了。」 婉婉也惊呆了,听完楚夕的话,更着急了:「夫人说的什么话,管她好看不好看,大人要纳妾了。」 是哦,重点是盛凌云要纳妾了。 楚夕不但没有感觉地位被威胁,反而十分的兴奋。 「走,回去看看,听说她还带了嫁妆,多少?够在宁州买良田和店铺吗?」 林海扶额,夫人呀,这是重点吗?难道对方带的嫁妆多,你就愿意给大人纳妾吗? 「夫人,赶紧回家看看吧。」 楚夕人还没到家,就在门口的巷子里,遇到了好几辆的马车,车夫并没有堵着路,而是把马车停在了路边。 最前面有两辆马车,而在马车的最前头,亭亭玉立的站着一位姑娘。 楚夕快走到她跟前的时候,姑娘慢慢的迴转过身子,只是一眼,楚夕就知道这姑娘是个家教很好,知书达理的好姑娘。 女人的美有很多种,像苏曼曼那种妖娆的美,像这位姑娘的美如同清淡的兰花一样,精緻典雅。 「姑娘是来找我们家大人的?请问姑娘是谁?」 楚夕一身不算是太朴素,但也不是很华丽的装束,梳着妇人的头髮,只带一根珍珠簪子,年纪不大,端庄温和。 那姑娘只是淡淡的看了楚夕一眼,便规规矩矩的给楚夕行了个礼。 「赵晨曦给盛夫人请安,小女子是原宁州知府赵沐的女儿,父亲被倭寇残忍的杀害,小女子便发誓,谁能帮我报仇雪恨,小女子便以身相许。」 楚夕有些明白了,原宁州知府赵沐膝下只有一女,原来就是他,其实赵沐也算是个好官,而且重情重义。 听说他也是出身寒门,科举考中探花后,与京城刑部侍郎之女成亲,后来据说他夫人难产,留下一女撒手人寰,赵沐后来也没有再娶,对女儿是极尽呵护,走那儿带那儿。 赵沐被杀后,他闺女也被外祖接到了京城,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又跑了出来,还声称要嫁给盛凌云。 楚夕轻咳一声:「所以,你以为是盛凌云是打败倭寇的英雄,替你父亲报仇,你要过来嫁给他?」 赵晨曦点点头:「是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3页 楚夕皱眉:「可你知道盛大人已经成亲了,你要是嫁给他,就就只能做妾,你好歹出身名门,又是家中独女,你父亲若地下有知必不捨得。」 赵晨曦抿抿嘴,扬了扬下巴:「做妾也使得,我早就听说盛大人夫妻和睦,盛夫人温柔娴淑,想必不会为难妾室,况且,我只是来加入他们的,并不是来破坏的。」 楚夕眨眨眼,再眨眨眼,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你,你明白自己所说的意思吗?」 楚夕掏掏耳朵,怀疑自己听错了,很少有人把插足别人的婚姻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又清新脱俗的。 若不是楚夕知道自己看的网文,都差点怀疑自己穿越到了琼花阿姨的书里了。 这是什么鬼理由。 「宁做贫人妻,不做富家妾,姑娘,你年纪小,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害了自己,妾可不是那么好做的,你就不怕回头我转手把你卖入青楼?」 谁知赵晨曦还真心不怕,很是坦荡道:「夫人宽厚,必定不会做那龌龊之事,再说我虽然是个孤女,可我还有外祖家,盛大人或许需要我外祖一家帮忙也说不定。」 楚夕哭笑不得:「你的意思是盛大人需要你外祖来帮衬?」 想必你大概是不知道盛凌云的性子,更不知道盛凌云的金手指吧。 楚夕看赵晨曦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也很无奈,俗话说无知者无畏,这个烫手山芋还是留给盛凌云自己解决吧。 楚夕看了林海一眼,林海赶紧回禀道:「大人还未回府,小的已经差人去请大人了。」 楚夕看了一眼赵晨曦的架势,很是无奈:「你这么多人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跟我进府吧,先住客房,一切等盛大人回来后,你亲自跟他说。」 「只不过到时候留不留你,却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 赵晨曦朝楚夕又行了个礼:「多谢夫人。」 楚夕让人安顿赵晨曦,自己迳自进了后院,婉婉跟在后面急得不行。 「夫人,你这就让她进来了,这种女人,应该把她给打出去。」 楚夕:「为什么?人家只是来加入我们的,又是来害我们,婉婉,你家夫人是个厚道的人。」 婉婉有点懵:「夫人,你上午不还说,若是大人娶妻纳妾,你就要跟大人和离么,怎么现在忽然就变了。」 楚夕轻笑:「我现在也是这个态度呀,这不是你家大人还没有决定么,再说,赵姑娘那么柔弱的姑娘,外面天气那么冷,你忍心让她在外面等啊。」 婉婉很是无奈:「那怎么办?夫人该不会真的接纳她当大人的妾室吧。」 楚夕伸出手指在婉婉面前晃了晃:「不不不,这个主权不在我,在你家大人。」 「一切等你家大人回来后,自有决断,我们只管等着便是。」 婉婉越发纳闷了:「夫人的意思是……不管了。」 楚夕点点头:「人家要嫁的人又不是我,我管什么,咸吃萝蔔淡操心。」 婉婉一头黑线:「萝蔔是自己家的萝蔔,咸淡都是自家的,跟别人何干?」 第277章 一齣好戏 盛凌云终于办完事回来了,他风尘僕僕,脸色疲惫。 进了房间,婉婉就给他弄了热水,洗簌,收拾好后,饭菜就已经端了上来。 天色已经不早了,盛凌云吃饭从来不让楚夕等,饭菜做好的时候,谁在家谁先吃。 但是,今天,楚夕破天荒的竟然等他吃饭。 这让盛凌云有点受宠若惊。 「你那个眼神充满了讥讽,似乎是想看我笑话,我有什么地方做的让你觉得好笑吗?」 不得不说,盛凌云的感觉还是很准的。 楚夕微微一笑,夹了口菜塞嘴里,一边吃一边称赞:「不错,不错,今天的酸豆角炒肉真好吃,还放的辣椒,冬天吃辣的暖和。」 盛凌云皱眉,也尝了一口酸豆角炒肉,酸豆角是楚夕在夏天,豆角吃不完的时候腌的,平日里也吃,味道差不多,怎么偏偏今天好吃了。 「是挺好吃的,你喜欢就多吃点。」 说完,盛凌云从善如流的给楚夕也夹了一筷子。 楚夕又夹了另外一盘迴锅肉,笑嘻嘻的说:「这个菜也好吃,哎呀,你说今天厨娘的手艺超常发挥,怎么做的菜都这么好吃。」 盛凌云不明所以,也跟着夹了一口。 桌子上是四盘菜,两荤两素,素的是炒蛋,和豆腐炒白菜,都是家常菜,楚夕和盛凌云都不是奢侈的人,吃不了太精细的饭菜,普普通通的饭菜最养人。 楚夕:「你说人要是像吃菜一样就好了,一下子拥有这么多,喜欢吃那个就吃那个。」 盛凌云深觉她话里有话,却说道:「配菜而已,又不是主食,主食只有米,没有别的。」 楚夕故作思考模样:「也不对,主食除了米,还有面呀,馒头,面条,还有黑米,糯米……」 盛凌云眉头皱了一下:「你到底想说什么?」 楚夕这边还没有回答,胡三刀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 「大人,宁州原知府大人的女儿求见,说是要感谢大人替她杀了仇人,还说要……」 胡三刀为难的看了一眼楚夕,不敢继续往下说。 楚夕『扑哧』一声笑了,接了下面的话:「说要以身相许。」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4页 「以身相许?」盛凌云比胡三刀更懵,「宁州前任知府,赵大人的女儿?我记得咱们来宁州的时候,赵大人因为要抗击倭寇,早早的就把家人送到京城了。」 楚夕点点头:「所以,她就是从京城赶来的呀,得知你替她父亲报仇,所以才报答你,以身相许。」 盛凌云都无语了,放下了碗筷:「报答我?报仇来的吧,难道不知道我已经娶妻了,她来做什么,小妾吗?」 楚夕伸出大拇指给盛凌云点赞:「你说的太对了,她就是来给你当小妾的,还说没想着破坏咱们,说是要加入咱们,白天服侍我,晚上服侍你,而且还可以利用外祖的关系,提拔你。」 盛凌云扶额:「我用她提拔,真是的,三刀,去把她给轰走吧。就说本官不用她报答。」 「要是她真的想报答,也可以去报答戚柏松,仗是他打的,倭寇是他杀的,皇上那边的功劳他最大,找他去吧,别找我了。」 胡三刀很听话的离开了。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戏虐的看着楚夕,轻笑。 「原来你是因为她,你呀,可真是唯恐天下不乱。」 得知美人对盛凌云投怀送抱,她不但不难过,竟然还一本正经的看戏,真的让盛凌云感觉很受伤。 楚夕给他夹了一筷子酸豆角,一筷子回锅肉,一筷子鸡蛋,还有一块豆腐。 「鱼和熊掌,你会兼得吗?」 盛凌云挑着眉扫了她一眼:「如果我娶的是别的女人,说不定还真的想兼得。可谁让我娶了你呢?」 楚夕有些不解了:「这话什么意思?」 盛凌云也给楚夕夹了菜,起身隔着桌子凑到楚夕面前,轻声道:「你一个人就把我搞的精疲力竭,再多一个,我怕她只能独守空房……」 带颜色的话,盛凌云也就在楚夕面前说,而且楚夕每次听这种话,都会脸红,娇羞,懊恼又娇嗔的样子,盛凌云很喜欢。 果然,楚夕又是气的不行,饭都没吃完,就要离开桌子走人。 盛凌云可不敢饿着她,赶紧又是哄又是劝,让她把饭吃完,吃饱,只有她吃饱了,晚上才有力气把他餵饱。 楚夕生气,不理他,继续吃饭,吃着吃着,就听外面吵起来了。 楚夕眉头一皱:「是朦胧的声音?朦胧跟胡三刀吵起来了?」 盛凌云听了一耳朵,也没搭理他们:「吃饭,俩人此时都在气头上,武功也都不错,我们这个时候去劝,不管用。」 朦胧和胡三刀俩人简直就是冤家对头,好不过两天都要吵一架,三天头上就要打一架,打完了各自又开始心疼,又和好,然后又吵架,又打架,如此循环往復,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楚夕也淡定的继续吃饭,接着就听到动手的声音,然后就是各种拳脚,甚至动上了刀剑。 终于,楚夕和盛凌云把晚饭给吃完了,盛凌云一抹嘴。 「走去看看吧,不然,一会儿他们把房子都给拆了。」 楚夕深以为然,跟着盛凌云一起来到了前院。 朦胧和胡三刀倒是乖觉,俩人一看到楚夕和盛凌云,齐齐停住了手,朦胧纷纷的来到楚夕面前开始告状。 「夫人,你给我评评理,我和他还没有成亲那,他竟然就有了别的女人,这回头要是成亲了,岂不是要三妻四妾,左拥右抱了,这样的男人,我不要了。」 胡三刀也是一肚子的委屈,拉着盛凌云评理。 「大人,这个女人真鲁莽,一句话不听我解释,动手就打,我什么都没做呀。」 朦胧:「什么没做?我是亲眼看到你扶着她胳膊的。男女授受不亲,你碰她胳膊干什么?是不是对她有什么想法?」 胡三刀都懵了:「我没有,我什么时候碰她胳膊了,你那只眼睛见我碰她了,我离她还有很远。」 朦胧:「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你还想狡辩,胡三刀,其实你早就看我不顺眼对不对,你早就想娶别的女人了,好,好,好,很好,那就如你所愿……」 说完,朦胧头也不回的跑了。 胡三刀感觉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看看朦胧,又看看盛凌云,一脸的愤慨与委屈。 盛凌云也很无奈:「哄吧,不然,她就真的跑了。」 谁料胡三刀死鸭子嘴硬:「跑就跑,她就是仗着我稀罕她,故意找事,每次都是我先跟她低头,凭什么,这次我还就不哄了……」 第278章 上杆子的小妾 「不哄了?你是认真的?」楚夕刚准备而去,「你不哄我哄,自家的姊妹自己疼……」 楚夕就感觉身旁一阵风吹过,胡三刀的人已经追着朦胧而去了。 楚夕忍不住讥笑一声:「呵呵,男人,浑身上下只有嘴最硬。」 搞事的俩人都走了,肇事者赵晨曦躲在一旁瞅了半天,看到盛凌云背着双手看着她,也终于慢慢回过神来,想起了自己来找盛凌云的目的。 恢復了端庄镇定,规规矩矩的给盛凌云行了个礼。 「小女子赵晨曦给大人,夫人请安。」 楚夕侧身躲开,双手抱臂,明显的又是看戏的状态。 盛凌云气闷,但还是很有风度的伸伸手:「姑娘请起。」 赵晨曦并未立刻起身,羞赧的眼神在盛凌云身上扫了好几眼,心里有些放心,又有些欢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5页 不错,不错,盛凌云果然如同他们传说的那样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加上他又是状元郎身份,做事妥帖稳重,连太子都称赞。 如今看来,真人比传说中,似乎更好看。 「小女子此次来宁州,主要是谢大人替我父报仇的,小女子的父亲自从当上了宁州知府,几乎每天都想杀了倭寇,还宁州百姓一个安宁。」 「谁知在一次大战中,我父被倭寇射伤,从此一病不起,丢了性命。小女子埋葬父亲的时候,便暗暗下定决心,无论是谁只要杀了倭寇,让倭寇从此对大梁不再侵犯,让小女子做牛做马都可以。」 「谁曾想,竟然是盛大人,盛大人年轻有为,有胆识有谋略,让小女子很是钦佩,小女子愿以身相许盛大人,从此为大人当牛做马,在所不惜。」 一番话说的是有理有据,慷慨激昂。 只可惜,盛凌云冷清多疑的性子,不是谁都能入得了他的眼的。 尽管眼前女子赵晨曦,长相秀美,端庄优雅,又是官家出身,出口成章不说,礼仪是相当完美。 十个男人九个愿意,盛凌云偏偏是那一个不愿意的。 「姑娘垂爱,恕本官不能认同。」 赵晨曦有些意外,她都说成这样了,竟然还不同意? 「大人,可是因为已经娶了夫人的缘故?」 盛凌云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神色冷峻。 赵晨曦接着又说:「大人可能误会了,小女子并不会与夫人争抢大人,小女子甘愿做妾,只愿下辈子能陪着大人,服侍大人,别的并不做多想。」 楚夕在一旁都动心了,可偏盛凌云这厮竟然丝毫不为所动。 「赵姑娘,本官不答应的原因,除了本官已经娶妻外,主要是本官不是你的恩人,若是论打击倭寇,戚将军的功劳最大,他带领将士们浴血奋战,才把倭寇杀的片甲不留,单单依靠本官,只怕本官跟令尊是一个下场。」 一句话,你找错人了。 可戚柏松的身份高贵,岂是赵晨曦能高攀的人。 赵晨曦:「可小女子听说,那些在宁州和苏城找出倭寇的细作,抄了他们的老窝的人就是大人,大人智勇双全,戚将军虽勇勐,可没有大人的智慧,只怕倭寇无法除根,会层出不穷。」 这话倒是不假,盛凌云确实在查找倭寇细作上,智勇双全。 但是他依然不肯承认:「赵姑娘过誉了。要论智慧,都是本官师爷的功劳。」 得,又把她推给了东方游。 谁知早在一旁偷听的东方游不干了。 「卑职的计谋再好,还是要大人拿主意,再说卑职已经有心上人了。」 说完,东方游也不看热闹了,一拍屁股跑了。 楚夕吃惊的睁大了眼睛:「婉婉,我耳朵刚才没听错吧,东方先生说他有心上人了?是谁呀?」 婉婉悄悄的在楚夕耳边道:「夫人,你消息不是很灵通呀,你忘了京城的杨柳姐姐了吗?」 杨柳?那个把老公嘎了的女人? 长得好看,脑子也好使,对她还死心塌地,帮她管理京城胭脂铺的杨柳。 东方游什么时候跟她对上眼的? 楚夕一点都不知道,八卦道:「俩人到了哪种程度了?」 婉婉:「单相思,不过杨柳姐姐每个月一封信中,偶尔会给东方先生回一封。」 那就是还没有定下,但是已经有些松动了,能不能成,就差最后一哆嗦了。 偏偏这一哆嗦要等到回头他们进京之后。 楚夕:「行,不错,杨柳是个好姑娘。」 盛凌云把赵晨曦推给这个,推给那个,无非就是一个意思,不想娶她。 可赵晨曦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非盛凌云不嫁。 最后把盛凌云弄恼了,愤愤道:「不可理喻。」 一甩袖子回去了。 赵晨曦紧追两步,期期艾艾的喊:「大人,大人……」 盛凌云回去了,还把看戏的楚夕也给带回去了,楚夕扭头看着赵晨曦很是可怜。 「要不,你就答应她?一个孤女,怪可怜的。」 盛凌云忽然一只手把楚夕禁锢在怀中,眼神瞬间变得凌厉,咬牙切齿的吐出两个字:「找死。」 楚夕还真不敢惹恼盛凌云,平时怎么开玩笑都行,如果触到了他的逆鳞,她怕他疯批起来不是人。 楚夕在嘴巴上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我闭嘴。」 盛凌云拎着楚夕一直拎到房屋中,一把把楚夕掼到软塌上,才气唿唿的喝了杯水。 「赵晨曦的外家,贪得无厌,虽然前世辅佐小皇子登基,可到了打仗的时候,宰辅只需抄他一家,便可供军队三年军饷。」 「让我跟她联姻,哼,我还没有到靠着女眷上位的地步。」 盛凌云有自己的底线,重生一次,他不再玩弄权柄,不再鱼肉百姓,不再贪腐,自然也不会跟贪官为伍。 更何况赵晨曦竟然说要外家提拔他。 盛凌云即便是没有重生,也不屑靠着女人上位,即便是楚然,也是盛凌云在毫无背景,毫无势力的情况下,把她给扶上太后之位的。 前世他不靠女人,这一世,他拥有空间又是重生,这么强大的金手指,更不会依靠女人。 楚夕乖乖的给他倒了杯茶:「好好好,我玩笑开大了,跟你道歉,可她如今这个样子,你该如何是好?又不是男人,总不能打一顿撵出去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6页 盛凌云端起茶杯抿了两口,嘴角一勾,有了主意。 「这好办,过两天王家有个宴会,她不是想做妾么,做妾就要有做妾的本分,再叫上苏姑娘,到时候……」 只怕她再也不敢说成为他的妾室了。 他的小妾,可一点都不好当。 第279章 荒诞赌约 王家的宴会,楚夕没有去,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是宴会的第二天,一大早,赵晨曦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这下不但楚夕好奇,就连朦胧也很好奇。 「夫人,昨天晚上胡三刀陪大人赴宴去了,咱们把他叫过来问问吧。」 楚夕扫了朦胧一眼:「怎么?你们不吵架了。」 朦胧得意的一笑:「我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跟他计较。」 楚夕用手指戳了一下朦胧的脑瓜:「那还不赶紧的。」 昨天晚上楚夕睡的早,盛凌云回来的时候,她根本不知道,等早上醒来,盛凌云又去忙别的事情了,楚夕不知道宴会的内情。 胡三刀被喊了过来,只是看到赵晨曦收拾行李,就知道楚夕要问什么,哈哈一笑,挠挠后脑勺。 「昨天王家公子看上了赵姑娘,得知不过是大人的一个妾,要用一百亩良田,换赵姑娘,大人原本不同意的,被王公子和苏姑娘一通挤兑。」 「尤其是苏姑娘,说她也要成为大人的妾室,赵姑娘大概不想跟苏姑娘为伍,竟然要跟大人说成为平妻。」 「大人当时就翻脸了,赵姑娘若是再不离开,只怕下一步,咱们家大人就真的把她送给王家的公子了。」 楚夕明白了,应该是盛凌云要苏曼曼和王雨诗配合他演的一齣戏,为的就是让赵晨曦认清现实,好好一个姑娘无论嫁给谁,都是正妻。 偏偏要给盛凌云当妾,那他盛凌云的妾室还真不好当,他妾室都是他用来获利的,不是权利就是金钱。 赵晨曦似乎明白了什么,一大早收拾东西告辞了。 只是楚夕和盛凌云也都不知道,赵晨曦此次来宁州,是跟人打赌才来的,那个跟她赌的人正是清月郡主戚婉珍。 而赌注则是赵晨曦给戚柏松做妾。 京城,戚柏松和安郡王押解着倭寇进京,因为这一次捉拿的倭寇很多,场面很壮观。 赵晨曦看到那些杀她父亲的倭寇,简直恨之入骨。 听说今日安郡王和戚将军会押解倭寇进京,早早的,她就在大街上占了一个好位置,等仇人入京。 虽然她不能亲手手刃仇人,可能看到有人把仇人给抓住,她定然把此人当英雄。 安郡王的身份她够不着,戚将军并未娶妻,见到他之后,赵晨曦心里的粉红泡泡直冒。 第二天,赵晨曦就找到外祖父,表示自己想嫁给戚柏松。 虽然赵晨曦是孤女,可她父亲是因为抗击倭寇而死的,也算是为国而亡,属于荣光的,赵晨曦被皇上封为县主,赐百亩良田的。 只要是她想嫁,就算是太子的侧妃,只怕皇上也会同意。 戚柏松只是太子妃的弟弟,没有爵位少年将军,这个身份配上赵晨曦外祖家的门第也是可以的。 于是,赵晨曦的外祖父就安排她的舅母,去打听一下戚柏松是否定亲,并且试探一下两边亲事能不能做成。 赵晨曦的舅母去打听了一下,戚家倒是无所谓,他们家已经出现一个太子妃,戚柏松就不能太出格,如果是门第太高会引起皇上忌惮。 戚柏松娶亲的门第,只能低于戚家,不能高于戚家,按理说赵晨曦是个孤女,只有外祖家是靠山,她的舅舅又是四品文职,门第不高,亲事还算是合适。 谁知大家都愿意的时候,唯独戚柏松不愿意,并且放出话来,自己已经有了心上人了。 赵晨曦心里憋着一口气,不得劲,不都说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么戚柏松的父母都同意了,他自己偏偏不同意。 赵晨曦心思一动,竟然说既然有心上人了,那她不做正妻,做妾总行了吧。 于是赵晨曦又去找戚柏松,谁知就遇到了清月郡主,戚婉珍。 戚婉珍觉得赵晨曦是拿着父亲的清誉,绑架戚柏松的婚姻,就说了一句:「你觉得做妾委屈了自己,这世上有人跟我家柏松一样,就算是你委屈做妾,也不答应的人。」 赵晨曦不服,觉得这个世界上的男人,还没有不愿意妻妾成群的,况且她这样的女子,只要是官职不高的,都愿意跟她成亲,更别说纳妾了。 戚婉珍就把盛凌云给说了出来。 「盛大人只是五品知府,跟我家柏松是一起捉拿的倭寇,你若是能逼得他纳你为妾,我就能说服我家柏松娶你为妻。」 赵晨曦恰好也要来宁州,把父亲的尸骨给带回老家,而且即便是她现在定下亲事,也要过完孝期才成。 于是,赵晨曦就跟戚婉珍打了这个荒唐的赌约。 谁知,她还就真的失败了。 宴会上,盛凌云一句话没说,她受尽了侮辱,断了给人做妾的念头。 这边楚夕正跟胡三刀他们说着话,赵晨曦前来请辞了。 依然是端庄秀丽,规规矩矩的给楚夕行了个礼。 「给夫人请辞。」 楚夕还礼:「妾祝赵姑娘一路顺风。」 赵晨曦身穿孝衣,头戴白花,认真的看着楚夕道:「前两天对不住,我其实并不是真的想给盛大人做妾……」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7页 接着她就把跟戚婉珍打的赌约给说了。 「在京城,寄住在外祖家,虽然是亲戚,却也从小看惯人情冷暖,我大舅父有三个小妾,二舅父有两个,三舅父有三个。本以为小妾对男人来说习以为常,却没想到……」 赵晨曦起初以为自己连做小妾的资格都没有,谁知被戚婉珍点明,不是每一个男人都需要妾室的。 男人如果娶到自己喜欢的女子,也会忠贞如一。 「盛夫人,盛大人对你还真不错,即便是美女如云也都坐怀不乱,心心念念都是夫人。」 楚夕温婉的笑笑:「赵姑娘,你只看到了别人,怎么不想想你父亲,令尊对令堂不也是始终如一,忠贞不二,他这辈子除了你母亲也没有别的女子……」 谁知赵晨曦微微一怔,苦笑道:「我的父亲么……算不上,他心里一直喜欢的人是我母亲身边的丫鬟,翠莲,只是翠莲这丫头对我母亲忠心,不愿意给我父亲做妾,而且她也有心上人了。」 「我父亲为人厚道,不愿意做棒打鸳鸯之事,就成全了她。说不清他此生不娶是为了我母亲,还是翠莲,还是别的……」 事事都有真相,也难怪赵晨曦觉得男人没好人。 楚夕却拉着她的手,真诚的说:「无论别人的日子是怎样的,我倒是想忠心的祝愿赵姑娘,能找到一个真心疼你,与你共白首的人。」 第280章 她不想成亲 岂不知赵晨曦仰天长嘆一句:「说来容易,岂不知这世上对女子诸多艰难,尤其是像我这样……」 就在此时,赵晨曦身边的丫鬟,忍不住落起泪来。 「夫人不知,我家姑娘刚被皇上封为县主,外祖家的表哥们就想打她的主意。」 姑表亲,亲上亲,况且赵晨曦这只肥羊,肥水怎么能流外人田,三个舅舅家的表哥表弟都跟赵晨曦套近乎。 无非一个心思,想娶赵晨曦,娶了她就相当于娶了个小金库,这辈子就算什么都不干,至少吃喝不愁。 什么,你说吃软饭? 不存在,出嫁从夫,她可是一个孤女,无依无靠的,他们可是她的靠山。 楚夕当然理解,现代女性财富自由的时候,尚且被人逼婚,何况是古代,古代的女子可没有一辈子不嫁人这一说。 如果有,那说明这个女子肯定是有问题的,要么八字硬,命不好,要么就是身体有病,不会生。 楚夕在上大学的时候,也被人催过婚,好在她是学生,在现代到了年纪不结婚,就好像犯罪了一样,被人异样看待,更别说古代了。 楚夕特别理解赵晨曦:「所以,你的外家再给你施压,逼你成亲,所以,你才迫不及待的要嫁给戚柏松,得知他有心上人后,宁愿为妾。」 赵晨曦被楚夕猜中心思,倔强着扬着下巴,不让自己的泪水留下。 「我其实谁都不想嫁……」 盲婚哑嫁,对于她来说不如一个人过着舒服,她有宅子有田地,何必便宜别的男人。 「如果能自立女户,我愿意一个人过一辈子。」 她身边的丫鬟立马表态:「姑娘不嫁,奴婢也不嫁,奴婢伺候姑娘一辈子。」 楚夕不想劝她什么,她只是拉着赵晨曦的手,拍了拍。 此时无声胜有声。 赵晨曦今天还有一个任务,是把她父亲的灵柩送回到老家,与她母亲合葬。 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楚夕嘆口气:「丧期是三年,她顶多撑两年,到了第三年头上,若是她还能坚持,定然很艰难。」 朦胧也很困惑不解:「她怎么能不想嫁人呢,女人终究是要嫁人的。」 楚夕哼哼了两声,如果不是她从穿越来就成亲,她也不想成亲,在现代她就是个不婚主义者。 好在盛凌云对她还不错。 「嫁人有什么好,失去了自由。」 朦胧忍不住吐槽:「夫人,难道大人对你不好吗?你说这话可别被大人听到,他又该生闷气了,一生闷气,我们这些人都要有干不完的活了……」 「谁的话不让我听到。」 说曹操,曹操到,盛凌云来的真是时候。 朦胧忙转移话题:「说刚离开的赵姑娘那,没想到她竟然还是个县主,大人,咱们都失礼了呢。」 县主身份高贵,在京城,盛凌云见她都要行礼,让三分。 只是赵晨曦这次来,十分的低调,并没有把自己县主的身份说出来。 盛凌云挑挑眉:「我早就知道了,赵大人的事,虽然当时我离了京城,还是略微知道一些的。」 楚夕瞪大眼睛:「县主啊,还被皇上赏赐了百亩良田,加上他们家原来的财产,妥妥一个移动小金库。」 盛凌云就当自己没听到:「我们有自己的小金库,就是你……」 朦胧被酸的捂着脸跑了:「咦,大人的话越来越腻歪了,我没听见什么都没听见。」 朦胧跑了,胡三刀笑嘻嘻的也跟着跑了。 盛凌云拿着手里一沓公文,跟着楚夕回了房间。 「朱召村的三个姑娘找到了两个,还有一个没找到,王雨诗带走的女子们都不愿意回家,只有朱老二家的闺女回去了,王雨诗还给了她十两银子。」 「今年宁州的粮食都是大丰收,除了感谢老天风调雨顺外,还得说空间里的粮食种子实在是好,生长的快,病虫少,颗粒饱满,就连村里种地的老人都夸这批粮种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8页 「对了,上次太子妃的儿子满月,咱们给寄过去的小鱼干,鱼丸等,他们也给出反馈意见了,小鱼干和鱼丸,虾皮都能吃,没有坏,但是蟹黄丸就不行了。」 「蟹黄丸加了防腐药草的,不好吃,不加的话,比鱼丸坏的快,鱼丸里有盐,可以减缓腐烂时间,不过蟹黄晒成粉很不错……」 盛凌云对楚夕做出来的海鲜产品,每一样都点评一番。 楚夕做这些的最终结果是让海鲜产品,能走出海边,走出宁州,在防腐剂不用的古代,运输没有速冻的车库,条件如此艰苦下,想要内陆人吃一口海鲜,是真心不容易。 海产品弄到京城,属于不上不下的奢饰品。 也就是说有钱人不屑于买来吃,没钱人又买不起,弄到酒楼里显贵,弄到贵族家里,他们也吃不惯,嫌腥。 是真的不好推广。 楚夕弄这一趟下来,不但不赚钱,还倒贴二三百两。 盛凌云直摇头:「这个生意做不得,若不是带过去的珍珠赚了不少银子,这一趟是赔钱的。」 空间里的珍珠被楚夕拿出来卖,或做成首饰,或做成项鍊,都是价值不菲,跟南海珍珠差不多的光泽,个头大也圆润,太子妃自己要了不少,还送给皇后一些。 楚夕无奈的嘆口气:「珍珠是咱们自己的生意,海鲜是这些渔民的生意,靠着大海,还是贫穷,不如种地。」 盛凌云看楚夕有些沮丧,忙安慰道:「不着急,办法总会有的,咱们才来宁州一年,宁州的赋税已经收齐了,还有一点富裕,已经很不错了。」 「等我三年任期满,总会找到让他们发家致富的办法的。」 重活一世的盛凌云,一心为百姓,他不想再做佞臣,要做一个被百姓爱戴的好官。 把倭寇赶出宁州,是为了营造安定的环境,只要社会安定,老百姓们自然会想办法解决温饱,温饱思淫慾,商业就会跟着发展起来。 这些都是盛凌云来宁州的时候,计划好的,目前看来都是照着他的计划一步步实施。 盛凌云回到书房,把从京城来的信,一封封的拆来看,看完信,再看公文,正忙着,胡三刀又进来回禀。 「大人,王大人来了。」 盛凌云皱眉:「王大人?那个王大人?」 胡三刀:「咱们经过沧州时的沧州知府,如今他成了苏城新上任的知府,已经来到大厅了。」 王彻?是故人,盛凌云心生欢喜,起身刚准备前往,又听胡三刀说:「对了,王夫人也跟来了。」 第281章 故人访友 王夫人,王彻的夫人。 当初盛凌云和楚夕一行人,路过沧州的时候,他们两口子对他们招待的很好。 听说他们来了,盛凌云带着楚夕一起前往接待。 盛凌云跟王彻,依旧是喝酒畅谈一宿,有酒有肉有朋友,嗨的不行。 可怜楚夕,对着八面玲珑的王夫人,真的是要提一百个心眼对付她。 王夫人一进内宅就拉着楚夕的手,夸个不停。 「哎呀,我就知道你是个有福的,盛大人年少有为,年纪轻轻都成了五品知府,太子那么器重他,将来一定大有可为。」 这种拍马屁的说辞好虚伪,王彻跟盛凌云是同年,俩人一起中的进士,王彻因为成了王夫人的女婿,走了老丈人的路子,一开始就是沧州知府。 起点已经很高了,比起盛凌云只是个县令,才厉害。 只是王彻的岁数比盛凌云大很多,长得不如盛凌云俊秀罢了。 楚夕想谦虚,可她越是谦虚越显得王夫人说得对,刚开始还配合着说两句『哪里哪里』,到了后来,王夫人赞赏的话滚滚而来,楚夕干脆不接腔了。 所谓夸人没好事,王夫人八百个心眼子,一直夸盛凌云,其中一定有事情。 果然,话过三遍,酒过三巡,王夫人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盛夫人呀,你看你年纪小,又出身乡下,很多京城的礼节不是很清楚,我呢,家里有个小表妹,跟你年纪相仿,知书达理,相貌也好看。」 「若是帮你一起伺候盛大人,帮你理财管帐,提点你京中规矩,给盛大人做妾可好呀。」 又来一个做妾的,盛凌云是年轻,他们是没有孩子,怎么着他们以后只有俩人是活不成了咋地,非得弄个人过来。 打麻将啊,人少没办法玩,三缺一。 楚夕这下心里不得劲了:「这么好的表妹,怎么不让她跟你一起伺候王大人,王大人身边好像也只有夫人一个人,若是表妹像你说的那么好,肥水不流外人田。」 王夫人尴尬的一笑:「哎呀,我那小表妹对男人还是有点挑剔的,我们家那口子年纪大,长得也不好看,那有盛大人好。」 楚夕干脆说道:「那可对不住了,我们家盛大人嫌女人多了聒噪,连县主都拒绝了。还请王夫人给你家小表妹,另寻婆家吧。」 那有表姐给表妹说媒当妾的,真正为了表妹好,理应是妻。 有道是宁做穷人妻,不做富人妾,真落到楚夕手里,楚夕只怕转手就把小表妹给卖了。 王夫人看楚夕态度强硬,不答应,也只能作罢。 谁知这个尴尬的话题刚结束,又抛来另外一个更尴尬的问题。 「盛夫人,听说盛大人很喜欢干农活,更喜欢种地,当初他在临济县的时候,田地产量就大丰收,你说说他到底是怎么弄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9页 楚夕:「研究的,我们家盛大人喜欢跟老农研究粮食种子,你要是想你家王大人也能田地大丰收,就让他经常下乡去看看,别整天只做衙门。」 王夫人干笑着:「原来如此,我们家王大人就说像盛大人学习那,不过,我还听说,盛大人原来家境一般,可现在他出手阔绰,听说送太子妃一套珍珠首饰,他是怎么赚的银子?」 楚夕心想,种田是假,赚银子是真,只怕王夫人问的是盛凌云是怎么搜刮民脂民膏,才能有这么多银子的。 楚夕此时就有些面色发沉了:「王夫人,说话之前可要调查清楚,我们家盛大人除了那点俸禄外,什么也没有,倒是我,不才开了几间铺子,悉心经营,赚的都是辛苦钱。」 「是你?」王夫人一脸的不可置信,据说楚夕只是一个乡下女子,大字不识一个,怎么就开得了铺子,赚得了银子。 楚夕微微一笑,胸有成竹:「对,就是我,虽然我不识字,可我会学呀,跟着夫君在一起的时候,夫君会教我识字的。」 婉婉在一旁也解释道:「我们家大人对夫人可好了,别看夫人开了那么多的铺子,平日里只算算帐,铺子里转转就好,大事小事都是我们家大人再管。」 「我们家大人可捨不得累着夫人半分,更是对我们家夫人百依百顺,我们夫人呀,每天就负责吃吃睡睡,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的,将来好生娃娃就行了。」 楚夕娇羞的瞪了婉婉一眼,可看在王夫人的眼里,那丫鬟估计说的是真的。 盛凌云对他夫人好,上次在沧州的时候,王夫人就已经见识过了。 只是当时盛凌云还很穷,一家人往京城去,也不过是几辆马车而已,而且那时的盛凌云也不过是七品县令。 无论是官职还是财产都没办法跟他们比。 王夫人招待他们的时候,是慢慢的优越感,处处显示她过的富裕。 可如今听说盛凌云比她家男人强,心里就开始不平衡了。 再加上盛凌云得到了太子的看重,太子妃的身子都是他找大夫给看好的,而且盛凌云送给太子妃的一套珍珠首饰,让京城贵族都说好。 王夫人刚开始还觉得,盛凌云一定是走了太子的后门。 后来,王彻从贫穷的沧州,调到富裕的苏城,才知道是盛凌云给推荐的。 而且盛凌云跟安郡王关系也不错。 王夫人的内心很是激盪。 人就是这样,当年一起的同学好友,穷,大家一起穷,一旦自己过的比别人好,就各种炫耀,各种展示,各种优越感。 一旦自己过得不如别人,不是怀疑别人走弯路,就是怀疑别人赚的是不义之财。 总之一点都不愿意承认,别人就是比自己优秀,比自己有能力。 王夫人就是如此,盛凌云即便是得了状元,她也无所谓,因为她娘家家世比王彻强。 嫁给王彻后,王彻直接就是沧州知府,而盛凌云没有背景,又不愿意依附别人,守着糟糠之妻,没得好处,堂堂状元郎,被安置到偏远的小县城。 谁知只是过了三两年,盛凌云就凭藉自己的本事,一路高升,不但成为朝堂炙手可热的新生力量,关键还年轻,英俊。 王夫人就感觉自己当年的榜下捉婿,瞎了眼,怎么就挑着王彻这样的人。 被楚夕噎了两回,王夫人终于要回房间休息了。 有些人就是看不得别人过得好,楚夕正打算让胡三刀去前头把盛凌云给喊回来,别让他喝多了。 这边朦胧便急匆匆的赶来,在楚夕耳边低语:「王夫人的贴身丫鬟一直往大人身上蹭……」 第282章 京城来了好消息 这还得了,王夫人这次怕不是访友的,是来给楚夕添堵的吧。 楚夕早就对王夫人不满了,这种人只能远离,不可深交。 她们三观都不一样,怎么可能成为好友。 楚夕气的直皱眉:「王夫人的心眼跟筛子一样,一定看不过我和大人过得比他们好,嫉妒,故意让她的丫鬟撩拨盛凌云。」 朦胧也气得拳头都握紧了:「夫人,要不然我去揍那个女人一顿吧。」 楚夕摇摇头:「那肯定不行,丫鬟是王夫人的丫鬟,做事也是受了王夫人的指派,既然如此,也不能让她好过。」 说着楚夕就在朦胧耳边低语几句。 朦胧边听边笑:「就听夫人的,这件事就交给我和三刀来办。」 过了大概半个时辰,盛凌云便回来了,喝了点酒,但是不多,有些微醺,微醺的盛凌云很乖,像是孩子一样,赖在楚夕的身上。 楚夕让他干啥他干啥,只是喜欢抱着楚夕。 他们这边风和日丽的。 不多时,客人住的院子里,开始了疾风骤雨。 因为盛凌云和楚夕都有个习惯,睡觉的时候,不喜欢人服侍,房间周围的丫鬟也不留丫鬟都走的远远的。 他们后院上了门之后,除非胡三刀这种侍卫,有急事能翻墙喊盛凌云,其他人可没有这个胆子。 再说衙门的外院跟内院有点距离。 所以,王彻这边发生的事情,楚夕是第二天才知道的。 一大早起来,外面下起了雪,海边也能下雪,这天是有多冷。 楚夕不想起,就让人在床下面放个炭火盆,但是不起床肚子饿,原本古代人是喜欢在软塌上吃饭。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0页 可楚夕没有在床上吃东西的习惯,忍无可忍,她还是穿衣服下床吃早饭。 这边正吃着,盛凌云从外面回来了,一身的寒气,头顶上还有一点雪,拿着布巾在屋子外把身上的雪扫干净。 跺跺脚,走进来,先去门口的炭盆烤烤火,婉婉递过来的热巾帕擦擦手,才开始吃饭。 「知道吗?昨天晚上王大人跟他夫人吵架了,如今他夫人病了,躺在床上起不来,正请大夫医治那。」 楚夕轻笑,没想到盛凌云八卦的时候,还挺接地气。 「哦,他们为什么吵架,你问了吗?」 盛凌云点点头,亮晶晶的眼神带着看热闹的八卦:「问了,说是王大人昨天醉酒,无意间说了王夫人陪嫁的丫鬟,王夫人就跟王大人闹起来了。」 楚夕毫不在意的笑笑:「这有什么好生气的,王夫人昨天还跟我说,做女人要大度,她的陪嫁丫鬟都是给王大人准备的,让我也给大人准备俩妾室一起服侍你。」 「感情她只是说说而已。」 盛凌云挑眉:「真的?王夫人昨天真的这么跟你说的?」 楚夕真诚的点头,睁大了双眼:「真的呀,不信你问婉婉。」 一旁的婉婉惟妙惟肖的復原了王夫人的表情,王夫人劝着楚夕给盛凌云纳妾,轮到自己了,却闹了起来,真真让人看笑话。 盛凌云笑着嘆口气:「那我还是不要去管的好,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反正他们来找我只是玩两天就回去了。」 按照正常的流程,王彻应该过完年再来苏城上任,可因为苏城知府被抓,他提前来上任。 因为来的早,还有一定时间访友,这才来找盛凌云玩几天。 没想到第一天晚上就闹出了这样的笑话。 盛凌云既然知道内情,自然是不再凑过去。 王彻和王夫人闹了两天脾气,第三天盛凌云说要带王彻去海边转转,他们两口子这才和好如初。 冬天的海边很冷,但是大海依然很辽阔,海上日出依然很壮观。 盛凌云给安排了海鲜,还送给王夫人一串珍珠手串,这场访友很完美。 更完美的是一行人从海边刚回来,便听说宫里来了太监。 太监带来了圣旨,盛凌云和王彻赶紧身穿官府,楚夕和王夫人也穿戴妥当,跪着迎接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盛楚氏品行端庄,秀外慧中,机智救人,特赐诰命夫人,赏良田百亩,黄金百两。钦此,谢恩。」 简直就是莫大的惊喜,楚夕怎么也没想到,救了安郡王的儿子,皇上那边还有赏赐。 只见太监笑眯眯的把圣旨递给楚夕:「盛夫人,五品诰命夫人,你可是本朝头一个,皇上知道你救了安郡王小世子,觉得你年纪轻轻机智过人,很是欣赏。」 接着太监又看向盛凌云:「盛大人也是年轻有为,痛击倭寇,皇上也都记着呢,盛大人的前途无量呀。」 盛凌云从袖兜里取出一张银票塞给太监:「公公抬爱,走了这么远的路宣旨,已经累坏了,就让盛某款待一二,公公再回京復命也来的及。」 太监出京城以外的地方宣旨,确实带着很多人,归期也不定,他们这一路上会有很多官员巴结奉承。 但是宫里太监有规矩,外出宣旨,除了圣旨上的官员可以宴请他们外,其他无关的官员,但凡是宴请他们,都会被御史参一个结党营私的罪。 太监是不能跟朝廷官员接触太深的。 他们这一路其实也是算着时间的,早点赶到能早点休息,休息完了好回京復命。 来的紧张,去的悠闲,外出宣旨的太监盼的就是官员的赏赐。 盛凌云为人大方,早对这些暗地里的规则了如指掌。 给同行的人员安排住处,每人都有五十两的赏赐,除此之外,还每人一颗珍珠。 而传旨太监这里,又是珍珠手串。 盛凌云赏赐的多,传旨太监带来的东西也不少,除了皇上赐的荣誉外,还有诰命衣服,黄金百两,还有京城外的百亩良田地契。 财迷的楚夕在外人面前不动声色,回到房中,看着这些都是给她的,激动的又唱又跳,拉着婉婉转圈圈。 「婉婉,你家夫人我总算是熬出头了,我看以后进京谁还敢说我是乡下丫头。哼,乡下丫头怎么了,如今也是皇上亲赐的诰命夫人。」 盛凌云安顿好太监那群人,一回来就看到楚夕开心的不行。 「是啊,皇上亲赐的诰命夫人,以后,我要是再想休了你,可就不成了,但是你若是想休了我,还是可以的,夫人,咱们俩的地位变了。」 第283章 盛凌云的担忧 王彻带着夫人回到苏城上任。 盛凌云送别王彻两口子后,热情的招待从京城来的太监们。 宁州的天不比京城暖和多少,小太监和侍卫们住了几天,看了大海,看了日出,吃不惯住不惯,赶着回京城过年,急匆匆的离开了。 这日盛凌云送别他们,一回到房间里,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楚夕正在写东西,看到盛凌云回来,立马拿给他看。 「你看,我准备过完年,就让人把官办学堂给重新弄起来。」 因为倭寇的侵略,学堂已经停了好几年了,所以吕家的学堂才会那么出名。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1页 宁州这么多年都没有举人了,他们这里的有钱人,都是会把孩子送到苏城去上学。 穷人怎么办?穷人的孩子难道不配读书识字么? 盛凌云拿过来,仔细的扫了一眼:「可以,明年你跟东方先生一起张罗吧。」 楚夕有事做自然高兴:「我们这个书院不收束偦,只要孩子们愿意读书,我们不但管吃,还管住,还管衣裳,若是成绩好,再有额外的奖励,比方说粮食,银子什么的。」 盛凌云贊同:「今年宁州百姓收成不错,只要不饿肚子,他们是愿意把孩子送到学院读书的。咱们现在这里做一个试验点。回头各个县衙也都行动起来,官府的书院还是要办起来。」 老百姓们有钱了,能填饱肚子了,就希望自家的孩子有出息。 科举考试,是他们唯一的晋升之路,谁不想读书识字呢。 他们尊重读书人,自然更想成为读书人,可读书真的很贵,除了每年交的束偦外,逢年过节还要给先生送礼,没有银子,就阻碍了很多老百姓读书之路。 而楚夕的这个提议,是好的,免费读书,若是读好了还有银子拿,但凡有点追求的,大概都想让孩子们来吧。 书院的事情既然这么定下来了,楚夕却发现盛凌云的神色很沉重,不由得关心道:「你怎么心事重重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盛凌云来到了书桌前,把他重生后记事的本子拿了出来。 小本子已经被磨的边都起毛了,可见他是经常翻看。 「现在虽然跟前世不太一样了,可有些事还是需要警惕,人心不会变的。」 楚夕把盛凌云的小本子拿起来看,她也看过好几次了,有些事情已经发生过,有些事情却还未发生。 「什么意思?到底怎么了?」 盛凌云:「皇上的身子越来越不好了,我记得咱们来宁州之前,我送给太子一盒的药丸,是给皇上养身体用的。但是,皇上的身体依然没有康健,我怀疑太子并没有把那盒药丸给皇上。」 药丸是用空间里的灵泉,加一些人参,鹿茸,灵芝等补药合成的,有病的治病,没病的吃了也能保健身体。 盛凌云当时给太子的那盒药丸,是太子自己求的,说是给皇上用,皇上只有他这么一个太子,当时太子自己身体也不好,也没有子嗣,需要皇上的支持。 可是,他们离开京城这么久,皇上身体依然不好,可见太子的那些药丸并没有给皇上。 而太子的势力跟去年又大不一样了,首先他自己身体好了,获得了朝中大臣的支持,再有太子妃生下皇太孙,太子有继承人了。 所以说,皇上大概是可以驾崩了,太子等不及了。 而按照盛凌云前世的记忆,虽然他自己兜兜转转不在京城,可太子还在京城。 时间线上,皇上再过一年才会驾崩,后年的三月份,太子继位。 可如今看来,皇上驾崩的时间可能会提前。 楚夕不解:「皇上什么时候死,太子什么时候继位,跟现在咱们关系不大吧,还是说你其实在京城有小动作?」 盛凌云清朗的眼神看向楚夕,意思已经很明确,他就是有自己的安排。 只是事关朝局,楚夕并不关心罢了,所以盛凌云也没说。 如今楚夕瞪着盛凌云看过来的眼神,深深吸了口气:「你还真有?」 盛凌云点头:「太子其实并不是一个好国君,我想皇上但凡有别的选择,就会把太子捨弃,太子为人多疑,小气,睚眦必报,绝对不是当国君的合适人选。」 「前世因为他身子不好,受到牵制,再加上有安国公的扶持,才没有对大梁造成太大的伤害,可这一世如果太子身体康健,如果安国公继续扶持,也或许还好……」 楚夕听的一头雾水:「既然太子能当好这个国君,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盛凌云:「但是太子对安国公只是利用,我担心即便是太子妃生了皇太孙,太子也不会放过安国公。」 安国公是太子妃的父亲,是戚柏松的父亲,他一心为朝廷,只因为太子是自己的女婿。 前世盛凌云为了让楚然的儿子当太子,揣摩太子的意思,搞垮的安国公,尽管盛凌云知道他们一家都是忠臣,可没办法,谁让他当了楚然儿子当太子的路。 可谁曾想这一世,太子依然对这个老泰山心存不满。 前世盛凌云要害安国公,这一世就不一样了,他定然是要安国公活着。 楚夕心中一紧:「你的意思是太子对他那个老岳父,还是不好?」 盛凌云点点头:「孙太监从京城来,带了两个消息,一个是洪公公不知道做了什么,遭到皇上的责骂,罚了他,但是洪公公的势力还在。」 也就是说洪公公的案子还没有爆发,他用女子的处子血研究药,还没有到令人髮指,丧心病狂的地步,但是皇上已经知道了,不让他再弄了。 「第二个消息便是太子冷落了太子妃,与东宫其他妃子很亲密,东宫的嫔妃们已经有两个怀孕了。在朝堂上太子也有两三次,跟安国公的意见相左。」 楚夕明白了盛凌云的焦虑点。 怕太子活的太久,蠢人掌权对大梁朝不利。 也更加怀疑,盛凌云可能刚重生后,就在布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2页 太子和三皇子两手抓,但是太子那边他可能刚开始找的并不是太子,而是太子的老丈人,安国公。 刚开始盛凌云的想法,若是太子不行,就换三皇子梅林,可他不知道的是梅妃竟然是高丽人,皇上不可能把皇位交给三皇子。 于是盛凌云进京后,安排楚夕给太子妃调理身体,太子妃生下皇太孙,也是可以的,太子死了,皇太孙继位。 到时候盛凌云获得安国公的信任,依然能当辅政大臣。 所以盛凌云尽管很低调,不愿意呆在京城,可他的布局也从来没有散过。 但是,现在危机来了,太子不想只有皇太孙一个儿子了,他在东宫后宫广撒网,重点捕鱼,只要他儿子多,儿子的外祖就会支持他,太子登基后,他想让谁当太子都是可以的。 第284章 准备过年 盛凌云担心自己的谋划落空,太子太强对他,对太子妃和安国公也不是什么好事。 他更怀疑,他当初给太子的那些药丸,他没有给皇上而自己吃了。 不然,向来体弱多病的太子,怎么会连续让后宫女人生孩子。 楚夕仔细看了一眼时间线,安慰道:「时间应该来的及吧,实在不行,就把太子嘎了。你不是连皇上都不怕……」 盛凌云好气又好笑:「你以为我是什么呀,杀人魔吗?再说那是太子,我人又不在京城,杀了他谈何容易,行了,你也别跟着我胡思乱想了,你说的对,时间还早,我们做点我们爱做的事情吧。」 时光如梭,进了腊月就离过年不远了。 楚夕给京城的朋友们,包括赵晨曦和清月郡主,都收到了她的珍珠首饰,还有楚家村的家人们都准备了过年礼,进了腊月之后,陆陆续续的让人送出去。 延续临济县的传统,腊八这一天,楚夕依然在衙门口施腊八粥。 虽然今年宁州的收成不错,但还是有些地方吃不上饭,贫穷的帽子要想脱掉,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到了腊月底,楚家村盛夫人的年礼,还有京城蕙娘,楚莹,盛凌风,太子妃,安郡王等朋友的年礼也都陆陆续续送到了。 盛夫人给送来半扇猪肉,两只山羊,几只鸡,还有鸡蛋,都是实打实的年货。 京城蕙娘送来很多布匹,小零食,京城的特产等,她知道楚夕在宁州不愁吃喝,就想把好吃的好玩儿的带给闺女。 楚莹送来一些精緻的刺绣,京城流行的衣裳和首饰,让她的姐姐即便是远在宁州,也能跟上流行的脚步。 太子妃则比较好了,送来都是京城名人的字画,雕刻,陶艺等高档的东西。 安郡王和安郡王妃跟太子差不多,他们的礼物最多,高档低档都有,吃喝穿戴也很齐全,足足送来两大车。 清月郡主则跟着太子妃一起送来一套上好的笔墨纸砚,还有赵晨曦,送来一副楚夕的画像,画工不错,像是照片一样,让楚夕很惊喜。 楚夕忙着内宅的事情,盛凌云忙着官府的事情,虽然宁州大丰收,可朝廷对宁州的税收是减免的。 既然减免,盛凌云也不至于上杆子把税收交完,只交了应该交的一部分,剩下的他留在银库,慢慢花。 宁州百废俱兴,花银子的地方很多,只过年布置花灯,燃放烟花炮竹就花费了不少。 灯笼,和烟花炮竹,往年都是从苏城运过来,宁州当地既然有,自然要用自家的东西。 谁知苏城的商人为了宁州官府这个大单子,不但主动降价,还免费押送,亲自给布置好,不但不赚钱,还会赔钱,这让盛凌云很难选。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宁州和平环境下,经济復甦,他的冲击不但是宁州本地,还有隔壁的苏城,锦州城,商战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腊月二十这一天,楚夕正在把蕙娘送来的布匹,挑两个花色给婉婉和其他丫鬟,让她们也都做身好看的衣裳过年。 做饭的厨娘袁大娘找来了。 「夫人,有人想找你,她是城西做灯笼的孙家媳妇……」 谁知袁大娘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婉婉怼一顿:「什么王家媳妇,孙家媳妇儿的,我们夫人是什么人,谁想见就能见的,去去去,干你的活儿去。」 袁大娘落了个没脸,刚准备走,却被楚夕给叫住了。 「城西孙家媳妇儿,怎么还拐弯抹角的找上你了,大前天,她找到了绣坊的娇娘,硬跟人家攀亲戚,孙娇娘的娘家是苏城人,她也能跟人说本家。」 袁大娘干笑着说:「我一个侄儿在他家里做工,她家从前就是做灯笼的,家里男人传到她这一代就剩了一根独苗,原本她们娘俩守着老本吃一辈子就行了,谁知她听说官府要找做灯笼的,她就想来试试。」 婉婉哼了一声:「得知你跟我们做饭,才找到你的吧,说吧,你收了她多少好处?可有平时夫人赏的多?我看平日里夫人就是对你们太过宽松,一个个的吃里扒外的……」 楚夕抬手阻止了婉婉的谩骂:「行了,她也没做什么,只是捎了句话而已……」 袁大娘还真怕楚夕给她撵走,要知道在府衙做事,银子给的多,楚夕平日对她们也都不错,要是换别的地方,还真不一定有这里好,赶紧跪下了。 「小的也没收她多少银子,就是她给我儿子说了个亲事,还说事成之后,彩礼钱,娶媳妇儿钱她都给。」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3页 楚夕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嘆口气:「行吧,那你把她给喊来吧。」 既然三番两次的托关系,可见这个人是有股子韧劲,极为善于钻营的。 不多时,袁大娘领过来一个年轻的妇人,长得虽然很普通,眼睛却很明亮,二十多岁,手里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 孙家媳妇儿娘家不姓孙,本名叫焦叶,一见到楚夕,先给她磕了个头。 楚夕不习惯别人对她这么客气,让人把她扶起来,搬了个凳子给她做。 楚夕上下扫了她几眼,穿着比普通人要好,首饰很素净,收拾的利利索索的,身边的孩子也被她教养的很好,安安静静的站在一旁,圆圆的眼睛咕噜噜直转。 「你来找我为了什么事?」 蕉叶儿深吸了一口气说:「其实我们孙家从前也是给官府老爷做灯笼的,只是如今家中人丁稀少,再加上上两任的知府大人都喜欢从苏城买灯笼,所以就败落了……」 「不过,我们还是有作坊的,生产的灯笼卖给普通人家,虽然产出少,质量还是不错的。」 楚夕点点头:「可是这次府衙用的灯笼多,你能一下子都做完吗?如今只剩下十来天的功夫……」 蕉叶儿抿抿嘴,诚实的摇摇头:「做不完,但是,夫人只要能让我们做一些就成,夫人可以拿我们的灯笼跟苏城的比一比,绝对是物美价廉。」 「夫人,我不求这次府衙都用我们的灯笼,只求夫人给我们一个机会,让大家都知道我们孙家没有垮,还是能够做出又结实又耐用的灯笼的。」 楚夕挑挑眉:「带了样品来吗?我瞅瞅。」 「带了带了。」蕉叶儿忙起身去拿,一大一小两个。 楚夕看了看做工,又看了看上面的画,收了一个小的:「对比一下,你先回去吧,若是有消息,我使人上门找你去。」 第285章 货比三家 蕉叶儿大概也没想到楚夕这么好说话,只是她说的少,问得也少,走的时候看了楚夕一眼,眉眼黯了下来,大概觉得自己是没什么希望了。 蕉叶儿离开不久,袁大娘又找回来了,递给楚夕一个紫檀木的盒子:「夫人,这是孙家媳妇儿让小的转送给夫人的……」 楚夕打开扫了一眼,紫檀木的盒子里,装的是一个晶莹剔透的玉观音,很漂亮,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还给她吧,即便是这桩生意成了,她也赚不来买这玉观音的钱。」 婉婉把盒子『啪』的一盒,扔给袁大娘:「她这是瞧不起谁呢,我们夫人什么好东西没见过,用她给,我们家大人可是清官,她这叫贿赂,是犯法的,懂不懂,自己什么也不懂,还要拉我们夫人下水,真真让人生气。」 袁大娘是不懂这些的,她以为求人办事不给送礼怎么成,怎么到了夫人这里竟然还犯罪了。 赶紧又要跪下磕头,楚夕笑了。 「行了,婉婉逗你那,不过,你家大人是清官,我们也要严于律己,别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回头要是给大人抹黑,到时候我可饶不了你们,袁大娘,把东西还给她吧。」 袁大娘唯唯诺诺赶紧答应,迅速离开,楚夕怕她贪财不会还给蕉叶儿,还让婉婉后面跟着。 不多时,婉婉回来了,点点头:「夫人,还回去了,那孙家媳妇儿见东西还回去了一脸的失落。夫人,这灯笼的事,大人交给夫人来办,马上就该过年了,夫人可是有了着落?」 楚夕自信的笑笑:「这有什么好选的,这么多灯笼,也不能便宜一家,但凡是找来的,每家都给一些就是了。」 婉婉不解:「为什么要分给这么多家?」 楚夕:「货比三家才算好,今年把他们的灯笼都弄到一起,烧一个春节,就知道谁家的东西耐用还便宜,来年早早的定下就行,这种消耗品,不能只选一家,选一家容易被煳弄。」 最近半个月,得知官府要买灯笼,各个商家都开始活动了。 有些商户比较有实力,直接找到盛凌云,盛凌云忙得见不到人,把事情推给了知州梁琦。 梁琦是知道其中的猫腻的,但是,他也清楚的知道这一届的知府大人盛凌云,不喜欢底下的人贪腐,搞小动作。 他把事情推到了师爷东方游身上,东方游才不接这种没营养的烂货,巧妙的给他支了个招,知府夫人经商,不如这种事情就让夫人管。 夫人管,就等于盛凌云管,其实还是落在知府大人头上,但是,他们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了。 于是,买灯笼的事情就落到了楚夕的头上。 楚夕反正也没什么事,就管了,因为要在宁州做生意,她是官家,总得要了解宁州经商的环境。 结果,还真的让她长见识了。 商家们为了争取这单买卖,别说她们家的丫鬟了,这不,就连厨娘都惊动了。 送礼的,送银子的,答应好处的。 楚夕看着他们这些做灯笼的商家们,像是看一场大戏一样,忽然感觉很微妙。 她想起了自己的舅舅,现代,舅舅是做电脑行业的,她记得小时候,在外婆家,也是经常看到舅舅一到晚上就出去喝酒。 她年纪小,不明白,明明自己家的饭最好吃,舅舅为啥老去外面吃,而且喝醉了回来还难受。 有一次舅舅又出去了,拎了一个兜子,里面装着两瓶茅台,两盒华子,好像下面还塞了点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4页 这么个好东西,一定是去吃好吃的,楚夕想跟舅舅一起去,舅舅苦笑着告诉他,他出去不是吃香的喝辣的,送点礼,是为了让领导们採购他们公司的电脑。 一百多台那,能赚很多钱。 楚夕年纪小不懂,现在她似乎懂了,原来从古到今,大家都是这么办事的。 可收了礼就能买到质量好的产品吗? 不见得,其实在成熟的技术下,大家的产品质量都一样。 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要赚钱,报出来的价格还不能高的情况下,他们是要把花出去的银子赚回来的。 怎么赚? 偷工减料,换东西,要么就把后期服务的价格,抬的更高一点,售后服务的钱少,不需要领导审批,但是次数多了,也能赚不少。 猫腻实在太多,楚夕都想不到,商人们一肚子的算计,还真是无奸不商。 不过,下有对策,上楚夕这边也有计策。 楚夕要他们把规格都清清楚楚的列出来,还要把价格压到最低,官府的银子也不是大风颳来的,随便花,都是老百姓的税款。 花灯是奢侈品,用一个月就够了,自然不能铺张浪费。 谁知道,就算楚夕考虑的这么清楚,却还是被搞蒙了。 拿着商家们给的资料,楚夕把自己的头髮都薅没了。 「盛凌云,咱们不就给街道的两边挂个灯笼吗?灯笼怎么还有这么多划分呢,什么宫灯,彩灯,角灯的。」 「还有什么木架,竹架,老竹,新竹,宣纸,砂纸……这么多的种类,他们不会是在煳弄我吧。」 盛凌云轻笑着摇摇头:「还不是你让他们写的那么详细的,他们报价报的高低,得在材料上显出来。」 楚夕发愁:「就一种灯,要选那种材质?木的价格高,老竹价格便宜,但是老竹用的娟纱又很贵,他们这些商家,还真聪明,绞尽脑汁赚钱。」 盛凌云忽然问楚夕:「你自己有没有什么预算?」 是了,政府採购是有自己的预算的,比方说灯笼,做出一个灯笼的价格市面上差不多十文钱一个,採购价就会比市面上的价格便宜三成。 为了防止商家钻营,相同的灯笼用相同的材质,然后公开招标,谁家的材质和价格跟预定的材质和价格相近,就用谁家的。 楚夕也做了一套自己的方案,拿给盛凌云看。 「你看,一个灯笼用的是新竹,一百五十文一批的菱纱,三文钱一根的红烛,外加上耐磨的丝线,浆煳等等,成本在五文钱,加了两文钱的手工艺,七文钱已经差不多了。」 盛凌云赞许的点点头:「那你挑选出哪个商家最合适了吗?」 楚夕拿出来三家:「这三个合适,但是一个是在苏城,一个是锦州,只有这一个是在宁州,不过今天已经二十了,除夕前做出来一千个,有点难。」 第286章 清官比贪官更难做 盛凌云又问:「你打算怎么办?」 楚夕说:「把这一千个,分给他们三家,回头送货之后,就看他们的手艺,做的结实,耐用,破损最少的,会是今后我们合作的商家。」 盛凌云却摇摇头:「不不不,我们永远不要跟一个商家合作,你看这些灯笼的侧重点并不相同,苏城的,善于做宫灯,锦州城的善于做花式走马灯,而宁州的这户人家,除了基础的这些灯笼,其他的都没有,实力上有些欠缺。」 楚夕:「咱们要的就是普通灯笼,要那么大的实力做什么?」 盛凌云:「万一出现问题了呢,万一除夕前交货的时候失火,灯笼被烧光了,损失财物事小,官府的颜面事大,官府的颜面就是朝廷的颜面。」 楚夕有些于心不忍了:「但是宁州的那户人家,从前也是有实力的,而且孤儿寡母的,想靠着这一笔来赚点名声……」 盛凌云微微一笑,捏了捏楚夕的脸:「这就不是你该考虑的事情,他们如果连这点能力都没有,以后怎么在商场混,孤儿寡母又如何,你同情她,别人不一定同情她。」 「你不跟她做生意的时候,哪怕送她银子都行,但是生意就是生意,人情是人情,如果你想的太多,就飞的不远,做好当下的生意才是正经。」 楚夕若有所思,盛凌云虽然是宁州的知府,但不会一直是宁州的知府,早晚他要回到京城,或者去别的地方。 天下可怜人那么多,楚夕同情不过来。 生意是生意,人情是人情,楚夕此时才想着,那些又做了生意,又顾得人情的人,真的是人精。 她怎么就做不到呢? 盛凌云看楚夕依旧一脸愁苦的样子,笑了,给她在商户列表上点了点:「听说这个人走的是知州梁琦的路子,你可以看一看。」 苏城的商户?知州梁琦在位六年了,据说他是宁州本地人。 可苏城的商户走梁琦的路子,是有什么关系么? 楚夕翻了一下商户的资料,原来商户也是宁州人,只是把生意迁到了苏城。 「好吧,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第二天,楚夕就把官府採购的单子,让手下人送到他们手上,同时还有定金。 苏城的商户是五百个普通的红灯笼,一百个宫灯。 锦州的商户是三百个普通的红灯笼,二十个走马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5页 宁州蕉叶儿这边只有两百个普通的红灯笼。 价格也是按照他们各自报的价格,苏城的普通灯笼是七文钱,宫灯是一百三十五文钱一个,合计是一百七十两。 锦州的商户普通灯笼是八文钱,走马灯四百文,合计一百零四两。 宁州蕉叶儿的红灯笼也是八文钱,总共十六两。 原本预算只有三百两,算下来,并没有超标。 而且普通灯笼的价格和规格已经定下来了,即便是今后有人想在这上面捞点油水,也不能了。 但是可以在其他灯上做手脚。 楚夕没有把事情做绝,不但给商户留了赚头,也给后面的官员留了油水,只是都不多罢了。 经歷这一件事,楚夕才知道,商场之战,战的是人情世故,而不是商品本身。 就像是战场,真正派上用途的是后方的粮草和财力。 只是后来楚夕又让人去了一趟蕉叶儿家,给自家的店铺定了几个大灯笼,虽然生意小,却因此扩大了蕉叶儿家的名声,带动了她家的生意。 让所有人都知道,虽然孙家只剩下他们孤儿寡母了,也是能做生意的。 除了灯笼外,还有做烟花的商家。 做烟花的商家,宁州只有两个,但因为烟花炮竹用的硝石太过危险,都在府衙报备。 也就是说宁州知府要想买烟花,只能从这两家选。 可当楚夕看到这两家往年给官府的报价,大吃一惊:「这是红果果的占便宜,京城的烟花也没有那么贵,八百两,买回来我可以放一个月的,可这才正月十五一晚上的量。」 楚夕看了一眼去年选的那家,生气:「赵,程俩家,去年是程家,今天去赵家好了。」 楚夕让人去赵家採购烟花,谁知回来一问,一样的量,一样的价格。 楚夕明白了,两家商量好的。 「行,行,欺负我什么都不懂是吧,银子在我手里,我就不从宁州买了……」 楚夕让手下放出话来,请苏城的烟花商来商谈价格。 果然,赵、程两家有人坐不住了。 赵员外在府衙门口等了盛凌云半天,盛凌云好不容易从府衙出来,结果一句话没说上,人就急匆匆的走了。 赵员外在府衙认识梁琦,夜晚寻到了家里。 傍晚,梁琦刚回到家门口,就被赵员外给堵上了。 梁琦自然是知道赵员外所求何事,沉吟片刻道:「走吧,一起去茶楼坐坐。」 赵员外来了,程员外当然也在,俩人一左一右把梁琦给包围了。 赵员外心急火燎的:「梁大人,今年新来的盛大人什么意思,不收礼也就罢了,连烟花都不从咱们这边进了,去年还剩一大批烟花,若是再卖不掉,指不定哪天都炸没了。」 程员外也是很不能理解:「梁大人,咱们烟花炮竹给官府交的税是最重的,若是今年官府不从咱这边买,今年的税只怕都交不上。」 梁琦冷哼一声:「屁话,没有官府这一单,你们的税就会减少,如何交不上。」 赵员外:「可官府每年的都从我们两家购置烟花,今年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都知道盛大人是个清官,可烟花上面咱们也没赚多少呀,咱们烟花是个危险物品,大家可都是提着脑袋存放的。」 这是真的,烟花炮竹的厂家是不允许有火的,明火暗火都不行。 一旦出事故,就是死人的大事故,要说利润,也是不低的。 梁琦:「知道盛大人是清官,他让人去问价的时候,还报那么高,真打量盛大人不食人间烟火,什么都不知道那。人家是寒门子弟,一步一个脚印升上来的。」 赵员外和程员外互相看了一眼,赵员外为难道:「可这价格已经好几年了,而且每年都是经过你的手,若是咱们把价格报低了,岂不是梁大人的脸面没了。」 梁琦却摇摇头:「非也,我是知州,又是宁州本地人,有可能一辈子都这样了,但是我还有顶头上司知府大人。每一届的知府大人脾气不一样,咱们得学会变通。」 第287章 太刚易折 「从前那位赵大人,除了打倭寇,其他事顾不上管,很多琐事才让我管,我也有很多事情忙,很多是按照从前的旧制来处理的。」 「就好比你们的烟花,每年都是你们两家,每年都是八百两,价格确实不低,好在苏城和京城那边比你这边更高,也就算了,可盛大人的老家是聊城。」 「据我所知,聊城官府每年烟花钱才五百两。剩下的三百两去哪儿了?」 赵员外和程员外心里都想,那不是进了你的口袋了么。 梁琦心里也清楚的很:「若是没人管,自然好说,可盛大人明明知道往年的银子花的太多,却并没有追究,而是换了个人购买,其实就是警告官府的官员们,不要贪的太多。」 「一朝君子还一朝臣,何况我们小小的知府。可即便是如此,盛大人今年做灯笼,还是苏城的那边做的最多,你们知道什么意思吗?」 赵员外和程员外都摇摇头,谁知道这些官府衙门的人肚子里这么多的弯弯绕绕。 梁琦说:「就是告诉我,只要有他在,我就不能做的太过。可也不能让我一点好处都没有,毕竟就算是商户走了他的路子,早晚他还是要离开的,我还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6页 末了,梁琦长长的嘆了口气:「我呀,这辈子就这样了,小小一个举人,能做到知州已经满足了,官升不上去,好处总是要有的。」 「可是盛大人眼界就不一样,人家可是状元之身,前途无量,所以他不能贪,也不敢贪,他的仕途光明,定然不会折在小小的银子上的,等回头当了首辅大人,那岂不是有人大把大把的银子送。」 赵员外和程员外听不懂,也不明白,俩人都是越听越煳涂。 「那你说,今年我们这个烟花究竟是个什么章程?」 梁琦哼哼了两声:「什么什么章程,好好做生意的章程,只要你把价格降下来,把花样做上去,自然会选你们,至于想要走歪门邪道,只怕不行了。」 提点完,梁琦起身离开了,留下一句话。 「好好做你的正经生意,自然有你的银子赚,贪多嚼不烂,真惹急了,官府把给你们的生产证给收了,连这点银子都没了。」 赵员外和程员外,看着梁琦离开,他们准备的礼物也没拿,心里七上八下的。 程员外:「他是什么意思?让我们把价格降下来?」 赵员外似懂非懂:「是吧,不然生意真的被苏城的人夺取,只怕盛大人离开了,其他大人也会效仿。」 程员外可不是太愿意:「价格降下来,我们赚什么?」 赵员外:「至少降三百两吧,梁大人那边的银子应该不敢要了。」 程员外:「可我们要给盛大人银子吧……」 赵员外瞪了他一眼:「你傻吧,盛大人是个清官,能要你银子……」 俩人依然没有商量出个所以然,坐在茶馆里,大眼对小眼。 他们不知道,今天凑巧了,楚夕也在隔壁喝茶。 年底做首饰的人比较多,柳青青忙坏了,马上要过年了,楚夕就邀请她跟她回家过年。 柳青青答应了,趁着喝茶的功夫,汇报一下工作,也顺带休息一下。 不期然,听到了梁琦他们讲话。 楚夕无奈的摇摇头:「歪路走多了,正道都不会走了。」 柳青青也大吃一惊:「没想到梁大人那么好的人,也会贪污。」 楚夕轻笑:「塞嘴里的银子还能吐出来,这已经很不错了,最起码他心里还有分寸。只是不知道烟花的利润到底多高,虽然很危险,但是也很赚钱呀。」 柳青青却说:「是很威胁,万一爆炸,会死人,不过,有官府监督者,他们赔银子的时候,赔的也多。」 楚夕这才想到,官府给他们签的文书上,有关于赔偿这一块,炸死人赔多少,炸伤人怎么安置。 所谓高回报对应着高风险,这么一看,这种生意不能跟别的生意一样,万一出事,苏城那边的人跑了,吃亏的还是官府。 他们定然是不敢跑的,总不能因为这点事,全家老小都赔上吧。 楚夕朝着一旁的婉婉低语几句,婉婉点点头,出去了。 婉婉来到赵员外和程员外俩人的包间里,静静的看了他们几眼,俩人认出这是楚夕身边的丫鬟,都恭恭敬敬的。 婉婉:「我们夫人说了,其他地方官府什么流程,咱们宁州就什么流程,明天把你们的烟花种类都列出来,价格写出来,直接去衙门就成。」 「别有正道不走,走歪门邪道,烟花炮竹是正经生意,凭什么卖给其他人一百文,卖给官府就得一两银子,真当我们大人是冤大头呀。」 婉婉说完就回去了。 赵员外和程员外俩人对着看了一眼,心里都有主意,回家列单子去了。 烟花的种类很多,虽然比起现代少了很多花样,却也有三十多种。 赵员外给的价格比普通的市场价低一点,总价三百八十两。 程员外给的价格比普通市场价高,总价高达六百五十两,程员外还是另外给楚夕送了点礼物,十箱烟花还有一盒檀香。 被楚夕给退回去,冷哼一声:「要是不想好好做生意,干脆不要做了,什么好东西,打量本夫人买不起咋滴。」 这边赵员外的烟花就要生产了,那边程员外的还没有信儿。 急得他到处拖关系找人,又找到梁琦这边,梁琦把楚夕的话说给他听,这下他总算是学乖了。 列了个单子送过来,总价三百五十两,比赵员外的第一点,他没有送楚夕什么东西,而是直接去楚夕的店铺里买了很多胭脂水粉。 楚夕想了想,做生意就是这样,有时候确实需要人脉,走点人际关系,她不是也靠着太子妃,梅妃才赚着第一桶金的。 水至清则无鱼,过犹不及。 过完小年,整个厨房就开始忙活起来。 家里在宁州城的,春节期间就不安排值班了,从除夕开始放假到正月初五,初六开始上班,为了让他们回家跟家里人团聚。 平时工作忙,把往日里没有干的活,没有走的亲戚朋友,这段时间都走了。 盛凌云带过来的几个人,一起过年,他们的家不在这里,就安排人值班,三个人一起。 不得不说,盛凌云确实是个好官,放假时间长也就算了,给的月俸也高。 普通的衙役月俸是每个月二两银子,一年才二十四两。 盛凌云给他们每人加了一两不说,每年还多开一个月的月俸,此外,如果出差还有补助。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7页 过年也有年货奖,每人二两。 第288章 热热闹闹过新年 除夕前一天,灯笼陆陆续续送来了,送来之后,已经开始挂街上了。 除夕这一天所有商家要休息,上午在店铺前放了鞭炮,挂了灯笼后,陆陆续续就关门了。 街上热热闹闹,大家一见面都是拜年。 「过年好呀。」 「给你拜年,过年好。」 楚夕在后院里也开始忙个不停,后院的丫鬟婆子,是宁州当地的,都让他们回家过年去了。 跟着楚夕一起来宁州的人,大家一起过年,厨房里的东西也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中午一过,楚夕就开始安排盛凌云写春联。 盛凌云的字算不上很好,笔锋很犀利,锋芒毕露的感觉。 东方游的字写的很不错,所以,除了内宅院子里的春联是盛凌云写的,其他的都是东方游写的。 而且大家都知道东方游字好,过了中午,衙门里的人都开始向东方游求字,尤其是那些衙役们。 知州梁琦的字也不错,但是跟东方游的字比起来,少了些力道,梁琦今年也向东方游求字。 府衙前院要打扫,要贴对联,胡三刀忙的不可开交。 后院打扫完了,今天重头戏是包饺子,做年夜饭。 楚夕都不用问他们想吃什么,都知道要吃的是火锅。 而且今年的菜品多,除了羊肉,牛肉,豆腐等,还有鱼丸,虾丸,海菜,火锅味鲜了很多。 不过,今天一起过年的人多,楚夕为了大家吃的更方便,用的是独立的小锅。 下面放炭火,上面放一个小锅,能一直烧着,本身屋子里就有炭火,基本上一两块就够烧很久。 除了火锅外,还包了饺子,今年的饺子馅儿也多了海鲜味的,有猪肉白菜馅儿,白菜豆腐粉条馅儿,还有虾仁猪肉馅儿,猪肉大葱馅儿。 楚夕领着所有人,从吃了中午饭,就开始忙活。 袁大娘做了中午饭就放假回家去了,但是,这些饺子馅她今天上午就弄好了,面也和好了。 中午过后,楚夕领着人开始包就可以了。 府衙内留守的人多,所以要包很多。 至于真正要跟他们一起过年,吃年夜饭的,也就只有他们几个。 东方游,胡三刀和朦胧,婉婉,林海,其他的侍卫和丫鬟,需要轮流值班,就算是过年,院子里的安保工作还是不能停的。 饺子包好了,胡三刀把鞭炮拿出来放。 『噼里啪啦』一阵响,府衙外面,和内院里的,都响彻天。 胡三刀在前院吆喝着:「吃饺子了。不值班的大家都抓紧时间吃,吃完准备换班。」 府衙值守的人还是不少的,捕快那边有四个,大牢这边也有四个,府衙前院厨房也有人,他们会自己弄点菜,晚上会聚在一起,喝酒吃肉。 一般情况下,大过年的盛凌云不会管他们,允许喝酒,只要值班的人不喝就行,不值班的喝醉也没事。 但是前院大厨不包饺子,饺子都是楚夕这边给送过去的。 后宅里,就他们几个,老样子,一起聚在大厅,烧着炭火,吃着火锅和饺子,暖和和的。 楚夕也会让他们喝酒,果子酒,葡萄酒,什么都准备一些,谁爱喝什么就喝什么。 酒过三巡,大家都垫着底了,开始玩游戏,最常玩的是击鼓传花,然后就是数七,简单的游戏。 太复杂的,他们不会玩儿,毕竟除了盛凌云和东方游是文化人,就连楚夕都不爱动文学的脑子,她属于有知识没文化,尤其是文学厚度相当的……不行。 快到子时了,大家也都乏了。 盛凌云的手在桌子底下,捏了捏楚夕的:「咱们回屋守岁吧,这里有点冷。」 楚夕兴致还很高,而且今年除夕有烟花,她还等着看呢。 「不回,马上子时就放烟花了,我想看。」 子时还未到,就开始有人放鞭炮了,又一个新年到了。 楚夕他们也把他们的鞭炮拿出来放。 到了子时过半,鞭炮声逐渐都停了,楚夕他们都来到了院子外面。 盛凌云安排的新年烟花,是在府衙前头那片空地上放,时间差不多了,楚夕他们来到院子里等了一盏茶的功夫,就开始放了。 宁州的这两家烟花商,果然有点东西,烟花放的高,花样也多,不多时,周围的人们陆陆续续都来看了,有的还驾着马车来。 因为是过年,府衙的红灯笼也都点着,门口空地上照的如同白昼,热热闹闹的。 毕竟还是冬天,外面有点冷,盛凌云从后面环着楚夕,用大氅把人一裹,只露出一个脑袋。 楚夕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盛凌云亲在她的鬓角上。 又一个烟花燃放,楚夕开心的扭头去看,惊唿一声:「哇,真好看。」 约么放了有两刻钟,烟花才放完。 接着就是大傢伙儿各自展示的时间,有人把自己买的烟花拿出来放,火树银花,也很好玩儿。 楚夕让婉婉把他们自己的拿出来放一些。 婉婉胆子小,一边捂着耳朵,一边伸着胳膊去点菸火。 朦胧胆子大,点的时候还把脸凑过去,看看着没着,幸亏胡三刀拉了她一把,不然朦胧就得毁容。 俩人又是一边吵一边闹,一会儿就和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8页 楚夕也放了一个。 热闹过完了,已经是三更天了。 新年的阳光还没有升起,大家也不回大厅里聚了,楚夕跟着盛凌云巡视了一圈府衙里值班的情况。 婉婉和朦胧等人,一起把大厅给收拾了。 楚夕看了一眼破晓前的最黑暗的天空,突发奇想。 「新的一年还是要去海边看日次,才是最好。」 谁知盛凌云早就安排好了,巡视完府衙,他拉着楚夕的手就出去了,偏门外,停着一辆马车。 胡三刀驾车,朦胧站在外面沖楚夕招手:「夫人,赶紧的,咱们去海边看日出。」 楚夕都惊呆了:「谁安排的,简直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朦胧偷偷的笑,飞快的扫了一眼盛凌云。 盛凌云卡着楚夕的腰,往上一举,楚夕人已经上了马车了。 胡三刀和朦胧一左一右坐在车辕上,马车里暖和的炭炉,还有烧着的热水,茶具,点心,还有两壶酒。 楚夕钻进去跪坐在那里,盛凌云掀帘子也进来了。 「走吧。」 马车启动,一行人往海边走去。 马车外,胡三刀把自己的酒壶递给朦胧:「天有点冷,喝点酒。」 朦胧也不扭捏,灌了一口品了品:「竹叶青?」 胡三刀点点头:「放了一年了,本来打算过完年你生日的时候给你喝,谁知道今年过年,夫人又给我和东方先生每人一坛。」 第289章 过年有命案 马车内,盛凌云把暖酒壶放火炉上,酒热的差不多了,给楚夕也倒了一杯。 等马车到了海边,天刚蒙蒙亮,一切安排的刚刚好。 当新年的第一缕阳光投射海面的时候,整个海面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真美呀,就算是画艺再精湛,也画不出如此壮观的景象。」 四个人都看呆了。 海面上还吹着风,盛凌云从身后抱着她,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 早上的海水一边退潮,一边一浪接一浪地往前涌动。 忽然,楚夕的目光凝聚在了海上的一个亮点上。 「盛凌云,你看,海上面是不是飘着一个人?」 楚夕不说也就罢了,茫茫的大海上,一个身着红色衣服的人在海里真的一点都看不出来,还以为是阳光的反射。 盛凌云定睛一看:「好像是……」 胡三刀本来也想搂着朦胧,看着盛凌云和楚夕俩人腻歪的样子,他羡慕极了。 但是朦胧性子爽利,不喜欢别人碰她,她只是跟胡三刀并肩在一起,能被胡三刀拉着手,已经很不错了。 楚夕的喊声,把俩人都喊愣住了。 胡三刀一下子跑到了海边,果然,海面上飘飘荡荡一个红色衣服的人,不知道是死是活。 每次看日出都能看都人命,楚夕觉得自己八成跟海边日出孽缘。 胡三刀这边不由分说下海去捞人,楚夕却叫住了他:「身子上面绑根绳子吧,别被海水沖跑了。」 楚夕知道在海边溺水,救人和被救的都很难。 海浪一波接着一波,无论是涨潮还是退潮,都能把人卷海里去。 自己浮上来就已经很难了,再带个人,更难。 空间里有备用的绳子,楚夕不知道啥时候房间去的,从马车上下来,就把绳子扔给胡三刀。 胡三刀把绳子往腰上一绑,开始往海里走去。 原本这个小渔村是有人的,小渔村移走之后,就只剩下楚夕修的养珍珠和捕鱼的工人们了。 又是过年,海边也没有啥可值班的,附近根本没有住户。 再往远处走一段距离,倒是还有个小村子,这个村子里的村民有土地,依靠种田为生。 但是偶尔也会外出打渔。 就在楚夕觉得他们来的人少,几乎没有人帮忙的时候,那个小村子的人,竟然抬着三桌供品,吹吹打打的往海边走来。 等到走近了,楚夕才知道,这是小渔村他们留下的传统。 靠海吃海,海上有海神保佑,他们每年初一都要祭祀海神。 他们这些人也没想到,一大早的竟然碰到知府大人在海边,看到胡三刀去海里捞人,赶紧让人帮忙。 终于,在他们的帮助下,胡三刀把人给捞上来了。 众人把死者抬到边上,楚夕蹲下身子,摸了摸死者的脉搏,再看了一眼死者的瞳仁,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嘆口气。 「已经死了好长时间了,看样子不像是溺毙,而是死后被人扔进了海里,入水的时间并不长,不然会出现巨人观,也不至于像这样一样。」 死者身上穿着大红的衣裳,髮髻是妇人髮髻,梳的整整齐齐,头上的髮簪,首饰等都还在,而且都是金首饰,死者手腕上还有镯子等,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奶奶。 大过年的,海边竟然出现了命案,小村子的人觉得太晦气。 好在盛凌云在这里,他们也不敢说什么。 海边出了命案,盛凌云让他们过来认尸,小村庄的人都看了一遍,齐齐的摇头。 「不认识,俺们村子还没有这么富贵的人,你看她头上的首饰都抵上俺们十年的收成了。」 小村子的里正也仔细辨认了一下,头摇的如同拨浪鼓:「不认识,这方圆百里的人我都有印象,这个女人,不像是这边的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9页 难不成是其他村的?人穿戴成这样,肯定不是谋财,也不是自杀,如此就更奇怪了。 楚夕看胡三刀衣服都湿了,那些村民眼巴巴地盼着他们赶紧把尸体给弄走,他们要祭祀。 于是拽了拽盛凌云的袖子:「把尸体抬回去,好好的检查一下吧,这里肯定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盛凌云也察觉了案子的复杂,招唿胡三刀和朦胧,让里正回去推了一辆平板车。 朦胧做马车后面拉着平板车,胡三刀在前面赶着马车,一行人往衙门回。 大年初一,是真的很热闹,大街上全都是鞭炮声,孩子们的笑声,拜年的祝福声。 楚夕他们回来的也不晚,衙门一开,有关系好的人进门给盛凌云拜年。 盛凌云把案子交给了东方游,东方游先让人把死者的画像给画出来,认尸,让仵作验尸,才能进一步的破案。 案子不耽误过新年。 大年初一走亲戚,串门,盛凌云和楚夕都是外地人,今天来给他们拜年的都是宁州官绅。 大家都知道盛凌云是个清官,送来的新年贺礼也都是寻常物品,有的是文房四宝,有的是自己画的画,写的字,有的是刺绣,各种摆件等等。 盛凌云也大概估算了一下,只要价格不高,他都收了,回礼回得也不错,男的一概是一坛酒,女的是一盒胭脂水粉。 都是楚夕自己店铺里的东西,价格同样不高,主打一个宣传。 新年第一天,大家坐在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客客气气的,像是茶话会一样,能坐在宁州知府大厅的人,都是宁州有头有脸的人,相互认识,以后做买卖更方便。 知州梁琦也被盛凌云拉过来陪客。 中午的时候,盛凌云还安排了几桌酒席招待大家。 楚夕这边也招待他们的夫人们,她今天穿的罗裙正是孙娇娘做的珍珠裙,大红色的裙子,上面用深红的线缠成网状,在每个节点上都镶上白色的珍珠,真是如同画龙点睛一般的精緻。 楚夕上身穿着精緻的宽袖红色小袄,白狐狸毛的边,与白色珍珠交相辉映,身上披着安郡王妃赏赐的孔雀羽毛织成的大氅,说不出的华贵与端庄。 果真,楚夕的衣服一上身,来的人都问她的衣服是怎么做的,珍珠也能绣在衣服上,好看,关键是衣服上的珍珠并不大,她们都能用的起。 楚夕自然而然的把孙娇娘介绍给大家,孙娇娘带着她的小叔子也来给楚夕拜年了,虽然楚夕猜测着俩人的关系,可表面上俩人还是规规矩矩,一前一后很有分寸。 生意是有来有往,吃穿住行,也不是只有一家,大家一起做生意,生意才会越来越兴隆。 第290章 大年初一要访友 古代的宴会跟现代不一样,他们吃喝玩乐,几乎能开一整天。 男人们在前院的大厅里,邀请了苏曼曼等歌女们来助兴,丝竹悠扬。 女人们在后院的大厅里,也玩起了游戏,有性格开朗的说笑话,楚夕也跟他们一起猜拳,行酒令。 酒菜吃过,就是喝茶,点心,一行人从上午的巳时玩到下午的申时,才陆陆续续的离开。 这边衙门口的告示栏上,东方游已经把受害者的画像贴了上去,并且画了好几张,在四个城门口都贴画像,等待认识的人来认尸。 有些人要走亲戚来的晚,走的早,有些人走完亲戚再来,来得晚,走的也晚,当然有的人只是来露个脸。 毕竟盛凌云是宁州城最大的官,谁不想巴结呢,权势,在这一刻显的尤为特殊。 孙娇娘喝了酒,吃了茶,也准备离开了,按理说她是寡妇,寡妇拜年不易留的时间太久,有些人家会忌讳,好在楚夕什么都无所谓。 出了府衙,进了马车,让丫鬟去喊小叔子王宇坤一起离开。 无意间扫了一眼告示上的画像,第一眼没有注意,坐到马车上,才恍惚觉得这个画像上的人好生面熟。 随又掀开车帘仔细看了看,眼眸紧缩,她紧张的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一下子酒醒了。 招唿丫鬟过来,跟丫鬟耳边低语几句,丫鬟匆匆又回到了府衙。 楚夕正在往外送客,见到孙娇娘的丫鬟又回来了,以为她是落了什么东西,也没管她。 直到小丫鬟在婉婉耳边耳语,婉婉的脸色变了变:「真的?」 小丫鬟点点头,婉婉看了一眼楚夕。 楚夕送的客人也很有眼色的让她留步,婉婉在楚夕耳边低语。 「夫人,门口的画像,王夫人说她认识,是苏城布商张家的儿媳妇,王氏,年岁跟她差不多,俩人还曾经有段交情。」 楚夕一听竟然有人认识死者,赶紧让婉婉把孙娇娘给请来,问她敢不敢去认一认尸体。 孙娇娘的胆子还是比较大的,再说,当初她的丫鬟被人害了,尸体都是她认得,虽然到现在兇手还没抓住…… 楚夕带着孙娇娘认尸,虽然死者已经死了很久了,可因为是冬天,尸体变化并不大,孙娇娘一下子认了出来。 「就是她,苏城布商张家的媳妇儿,王氏……」 于此同时,王雨诗惊慌失措的找了过来。 「王夫人,我姐姐的尸体在那里?」 楚夕微微一怔,王雨诗竟然找到了这里,停尸房里,孙娇娘也愣住了,她虽然在苏城跟张家媳妇儿见过几面,可并没有深聊,没想到死者的娘家竟然是宁州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0页 王雨诗跌跌撞撞来到尸体,一看到尸体,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姐,前几日你就让人捎信说今年来家过除夕,我是早上等晚上等,却怎么也没想到……」 尸体有人认领,案子就好侦破。 当下盛凌云就让人把王氏的男人,苏城布商的二儿子张新给找来了。 从宁州到苏城来回,最快也要七天。 盛凌云仔细问了问王雨诗,案子的情况。 死者王氏,闺名梦雪,是王家的大女儿,三年前嫁给了苏城的张家,当时可谓是十里红妆,即便是在苏城,那么富裕的地方,嫁妆也数得着的。 而且据说当时宁州的环境并不是很好,除了有倭寇外,还有半路的劫匪。 于是王家的大女儿只带了银票进苏城,而很多嫁妆是在苏城当地置办,置办的人正是王雨诗。 王雨诗:「我大姐跟姐夫成亲三年来,夫妻恩爱,举案齐眉,虽然我姐三年没有生子,我姐夫也并没有休妻的意思。」 盛凌云:「这么说,你姐和你姐夫夫妻关系还不错,你姐夫张新也是个厚道的人。」 王雨诗点点头。 盛凌云:「那你说她过年要回娘家过是怎么回事?出嫁女回娘家过年,似乎会被人诟病,你姐夫竟然同意?」 王雨诗:「这便是我那姐夫厚道的地方,他在家里不怎么受重视,但是在我们家,我们对他都很好,所以他喜欢在宁州待着,在加上张家的生意宁州也有,他就管着这边的生意,我姐回娘家也方便。」 照王雨诗的话,死者夫妻关系那么好,张新就不该是兇手。 盛凌云又问:「你姐有没有什么仇人之类的,她死时的样子不像是被劫财,有可能是被仇人所害,或许是跟着她的丫鬟,下人等。」 王雨诗摇摇头:「我姐前阵子让人捎信来,说是除夕这天就到家了,可目前为止,我谁也没看到……」 丫鬟,下人,一个都没有,案子陷入了僵局。 王梦雪是被什么人所害,为什么害她,她身上发生了什么,在什么情况都不了解的情况下,不好破案。 只能等着捕快把王梦雪婆家的人请来,才能再了解一点。 一行人从停尸房出来,仵作规规矩矩的把验尸报告又又一次递给楚夕。 很奇怪,明明盛凌云才是知府,可仵作却更相信楚夕。 楚夕仔细的看了看,点点头:「越来越细緻了,时间,死亡方式,身上有没有伤痕都很清楚,不过可以再等等,天气冷,有些伤痕会慢慢的显露出来。」 死者是窒息而死,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若非楚夕是专业的,很可能会被以为是溺水而亡。 而死者溺水就更可能倾向于自杀。 王雨诗心里焦急,案子瞒不住,第二天就是初二,出嫁的闺女都要回娘家,王梦雪无法回家,定然是被王家人疑惑的。 但是,王雨诗依然让他们瞒着家里人,王家员外也就算了,他的母亲身子不好,只怕会出事。 案子暂停了,过年的气息依旧,这个世上没有感同身受这么一说,王雨诗的姐姐出事了,她一个人难受的要死,再看周围的人,大家都欢欢喜喜的过年。 楚夕和盛凌云也是如此,白天案子疑点重重,没有一点进展,但是出了衙门,还是要过年的。 孙娇娘也是一样,出了衙门,依旧是该访友访友,该过年过年,她是个寡妇,经常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家中除了小叔,也没有别人,索性过年的气氛也寡淡了。 王宇坤倒是潇洒,好不容易过年清闲,拿了银子去青楼喝酒,逍遥。 熬了一个除夕,白天又忙了一天,还未到傍晚,楚夕便哈欠连连。 第291章 有人半夜来报案 「今天才大年初一,好睏呀。」 楚夕伸着懒腰往里间走。 屋子里暖暖和和的,她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盛凌云喝了点酒,也有点头晕,婉婉给送了醒酒汤,看到楚夕回来了,问:「夫人,今日洗澡吗?」 楚夕点点头:「还是洗一下吧,这里天气太潮湿了。」 婉婉昨天晚上倒是没有熬夜,鞭炮声停的时候,她就歪在炕上睡着了,一觉睡到大天亮,听到外面说大人和夫人外出拉回来一具尸体才醒。 所以她白天还算是很精神。 准备的有热水,楚夕简单的洗簌一下,盛凌云其实也很困,书也看不下去了,哈欠连连。 看到楚夕洗簌完,刚脱了外衣和棉袄准备搂着娇妻上床,忽然外面传来胡三刀的喊声。 「大人,衙门的鼓被人敲响了。」 大过年的还敲鼓,还让不让人安安稳稳的过个年了。 心里尽管不喜,可还有好几个无头案在哪儿放着,一点线索都没有,盛凌云幽幽的嘆口气,重新把衣服给穿了,穿了身官服出去。 临走前,还依依不捨的在楚夕的小蛮腰上,不轻不重的拧了一把:「等我回来。」 楚夕调皮的笑笑,迳自躺回床上了。 回回都是这样,让她等他,左等右等不回来,等他回来她都睡着了,干脆也不等了。 果然,这边盛凌云刚出门,楚夕一沾床就沉沉的睡去。 一觉睡到第二天的快中午才醒。 婉婉听到动静,推门进来,看到楚夕笑笑:「夫人这一觉好睡,大人叫了你好几声,你都没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1页 楚夕也觉得自己一觉醒来,神清气爽的,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趿拉着鞋,走了几步,来到洗脸盆前,洗簌。 「今年初二,我也不回娘家,喊我做什么?」 婉婉睁大了眼睛,惊奇道:「夫人肯定不知道,昨天晚上敲鼓的人是谁?」 楚夕漫不经心的问:「是谁?难不成还是兇手自己,来投案自首了?」 婉婉:「是死者的男人,王公子的姐夫,苏城张家的二公子。」 楚夕微微一怔:「昨天认定死者身份之后,大人不是让人去苏城请死者的丈夫了么,这一来一回至少六天,怎么昨天晚上他就来了?除了他还有别人吗?」 婉婉摇摇头:「没有,只他一个,浑身湿透,说自己被人害了,一起跟着的妻子也不见了,马车上拉的年货也不见了,似乎是遇到了劫匪……」 「劫匪?」楚夕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年前,大人狠狠整顿了一下,别说劫匪了就连小偷都少了,他要是真遇上劫匪,也太背了吧。」 楚夕洗簌完,就想去看看,盛凌云刚巧从外面回来了。 「醒了,喝点水吧,也别吃早饭了,再等等就可以吃午饭了。」 盛凌云拿了些刚做好的点心放桌上,拿了一小块,餵了楚夕一口,楚夕尝了尝,摇头:「太甜了,腻得慌。」 盛凌云把她吃剩下的,一口塞嘴里:「加了蜂蜜的。」 盛凌云喜欢吃甜的,而且口味越来越重,楚夕刚开始也喜欢,但是甜不过盛凌云。 「你少吃点甜,当心血糖高。」 盛凌云不解:「血糖是个什么东西,没事,咱们有灵丹妙药。」 是了,她都忘了,空间里有灵泉。 楚夕:「王雨诗她姐姐的案子,到底怎么回事?听说她男人也找来了,还说被人抢了?」 盛凌云又拿了一块点心,塞嘴里,却冷哼一声道:「是来报案的,只不过,满嘴谎言,我让他先回家换衣裳去了,估计下午才会再来。」 楚夕看他吃的香,忍不住又换了个口味的,确实又香又软十分香甜。 「你怎么知道他在说谎,他到底都说了什么?」 张新昨天半夜敲鼓,来报案,说自己遭受了劫匪抢劫,把自己妻子也抢走了,一车的年货也拉走了。 他也被推入了河里,好在他会裊水,这才救自己一命,然后一路走过来的。 盛凌云:「宁州这一带,我也熟,且莫说大冷的天,他一身湿,衣服早就冻成了冰块,且说他从遭遇劫匪的地方跑来,也用不了一天的功夫吧。」 楚夕想了想,他们是早上发现王梦雪死亡的,发现的时候,她已经死了,天冷,往前推三四个时辰,至少也是除夕傍晚。 如果张新是和王梦雪一起遇害的,张新跑来报案,最慢也是午时,况且白天那么多人,他不会搭个顺风车吗? 「万一他晕过去,才醒呢?」 盛凌云给楚夕指了指外面的天:「虽然是春天了,天气依然很冷,他又落了水,这天,不死在外面就是奇蹟。」 楚夕又问:「或许被人救了呢?」 盛凌云颳了一下楚夕的小鼻子:「往日的机灵劲儿去哪儿了,要是被救了,身上穿的肯定是干衣服,还能湿漉漉的进来呀。」 也是,看着张新似乎说的很圆满,很周全,其实仔细想想,漏洞百出。 楚夕:「一般死者先排除伴侣杀人,也就是说第一个怀疑的就是张新,盛凌云,你说张新是兇手吗?」 盛凌云智慧的眼眸闪了闪:「不好说,需要证据,等去苏城的人回来就知道了。」 楚夕:「张新人都来了,是不是该把去苏城的人叫回来了。」 盛凌云:「不行,还有很多线索需要调查,你放心,林海他们也跟着我办了好几个案子了,知道怎么做,等他们一回来,真正的兇手就能浮出水面了。」 所有的案子都是在没有解开前,像是谜题一样,一题题的解,证据,杀人动机等等,有时候即便是找到兇手了,也不一定能破案,只有等真相找到那一刻,案子才算真正的破。 而真相只有一个。 俩人说着话,午饭上来了,今天中午炖的鱼汤,炒的两个肉菜和两个素菜。 楚夕不喜欢浪费,况且只有他们两个人吃,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就可以了,一下子上那么多菜,他们也吃不完。 不过,今天的荤菜里有楚夕最喜欢吃的鲍鱼。 鲍鱼可不好找,需要捕鱼的人进海水里捡,然后晾成干。 不过,他们海边的渔民其实不怎么爱吃鲍鱼,因为鲍鱼没有味道,还有一股子腥味。 楚夕看到今天菜品有鲍鱼,很是开心,夹了一个塞嘴里,一边吃一边皱眉:「这鲍鱼没洗干净,怎么这么腥。」 盛凌云也吃了一个,点头:「还好。」 楚夕盛了一碗新鲜的鱼汤,乳白色,看着就好吃。 谁知一口喝下去,忍不住『哇』的一下全给吐了出来。 第292章 怀孕了 盛凌云吃惊的看着楚夕大吐特吐,喝了一口鱼汤。 「你怎么了?怎么吐了,是吃坏肚子了,还是昨天晕车药过期了?」 盛凌云一边给楚夕拍背,一边端水给楚夕漱口。 婉婉也吃了一惊,把鱼汤给尝了尝:「好喝的呀,今天早上刚宰的鲜鱼,还加了一点羊肉汤,夫人,你是不是不能吃羊肉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2页 也不是,楚夕什么都吃,没有什么忌嘴的。 楚夕揉了揉肚子,明明很饿,可是吃什么都觉得嘴巴苦。 吐完好受一点,她想了想说:「肯定是刚才的糕点有问题,太腻了,婉婉,去弄点山楂膏来,解解腻。」 山楂糕是现成的,是做汤用的,有的时候汤是咸的,有的时候汤是甜的。 四菜一汤,汤是开胃的。 吃了山楂糕,楚夕终于感觉有胃口了,喝了鱼汤,吃了饭,突然又感觉好饿,吃的东西比平时饭量多一倍。 盛凌云看了都吃惊:「少吃点,别积食了,吃过饭就被午睡了,出去转转,消消食。」 大年初二,街上人不多,店铺很多都没有开门,但是古香古色的街道上,风景还是秀丽的。 楚夕很是听话,吃过午饭,就去逛街了,她可不是随便逛逛,主要是去张家的铺子,周围商铺人家最能打听内幕。 「张家?卖布的那个张家吗?嗐,知道的是女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上门女婿那。整天住在老丈人家,不走了。」 「王大姐儿家的那个夫君吧,确实老往老丈人家跑,听说在家里不受重视,还听说王大姐儿生不出孩子是她男人的事。」 「王大姐儿娘家只有一个弟弟,她性子强势,张家老二要真的入赘,这财产可是有他的一半。」 王员外很有钱,有钱人也有很多烦恼,妻妾成群,可惜没有儿子,好不容易有一个王雨诗,算是独苗。 王雨诗是个女子,除了楚夕,盛凌云和她的母亲,没有人知道,王家的人更是一无所知。 王梦雪是家里的老大,她从出生那天起就备受家里人的宠爱,她知不知道王雨诗是个闺女,且不说。 单说她竟然能让张新陪着她,一直住在娘家,这份本事就不是一般女子有的。 除了王梦雪不能生孩子,两口子的感情还算是稳定,而且王梦雪回娘家过年,也不是第一次了。 成亲三年,据说只有第一年是在婆家过的,以后两年都是在娘家过的,这算是第四个年头,按理说张新也没说谎,回老丈人家过年,带着一车年礼和媳妇往宁州赶,每年都是这个点。 可路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导致了王梦雪的死亡呢? 王梦雪是窒息而死,也就是被人捂死的,死者脸上没有伤痕,很有可能是被枕头,被子等东西给捂死的。 如果按张新所说,路上遇到了劫匪,劫匪劫财又劫色,王梦雪不从,被劫匪捂死,又被丢到河里流入大海,似乎也说得过去。 可唯一的漏洞,既然都抢劫了,王梦雪身上的首饰怎么不抢? 关键是路上不一定有劫匪,而且王梦雪的死没有一丝挣扎,很显然她是熟人作案,趁人不注意,一下子捂到脸上,即便是死者挣扎,害人者力气大,死者挣脱不开也是有的。 那兇手会是谁呢? 普通的案子,谁是最终获利者,谁就是兇手。 楚夕一路走一路想,这个案子获利最大的肯定是张新。 王梦雪的嫁妆很多,若是她死于非命,嫁妆是不可能还给娘家的。 古代的人十里红妆确实很多,几乎从小物件到最后死去的棺材都包含有,意味着人虽然嫁过去了,但是不吃婆家一口饭,也不受婆家一口气。 但是张家也不差呀,布匹张家在苏城也小有名气,当年苏城田博涵的小本本上也上过名号的。 证据太少,楚夕胡思乱想也想不通,干脆不想了。 刚吃过饭,楚夕看到街上卖的冰糖葫芦又馋了,和婉婉每人买了一个欢喜的吃完,她又闻到炸年糕的香气。 拉着婉婉想吃炸年糕,婉婉给吓坏了。 「夫人,还是别吃了,你已经吃不少了,万一吃坏肚子……」 婉婉的话音没有落,楚夕已经一块炸年糕下肚子了。 婉婉赶紧付了银子,拉着楚夕走,谁知没走两步,楚夕就感觉胃里一阵翻天覆地的难受。 「哇」楚夕赶紧跑到路边,扶着一棵大树,把刚才吃进去的东西,全都吐出来了。 婉婉吓得脸色都白了,声音都带了点颤抖。 「夫人,医馆就在前面不远处,不如咱们顺道去看看吧,你这一天都吐两回了,别是真的吃坏东西了。」 婉婉是真的被吓到了,都忘了楚夕自己也是大夫。 楚夕吐完,就感觉好了,笑笑:「看什么,我真的没病……呕……好吧,顺道去看看吧。」 走了一盏茶的功夫不到,就有医馆开门。 医馆跟别的店铺不一样,一年到头都没有关门的时候。 尤其是大过年的,喝醉的,吃坏肚子的,被炮仗嘣的,病号更多。 楚夕刚进门,就看到一个男人抱着孩子,后面跟着个妇人着急慌忙的来了。 孩子举着手,哇哇大哭。 大夫看了一眼手掌,被炮仗嘣破了皮,流血了,好在并不严重,包扎了一下,给开了点药,让回去了。 接着又有一个喝醉的男人,被人扶着进来,吐的到处都是,味道很沖,楚夕这边刚好一点,闻到他的味道,出门又去吐了。 接连让了两三个病号,老大夫都看不下去了。 「夫人呀,你是来瞧病的,还是来看热闹的。」 楚夕尴尬的笑笑:「胃里有些不舒服,来瞧病。」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3页 老大夫吃了一惊:都知道知府夫人也会医术,怎么会突然想起来找他看诊。 毕竟年纪大了,什么人都见过,也没说什么,让楚夕坐下来把脉。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老大夫捋着鬍子笑了:「恭喜夫人,贺喜夫人,夫人不是生病,是有喜了。」 「也难怪夫人自己不确定,喜脉不好判断,夫人还是太年轻,没生过孩子,下次就有经验了。」 楚夕自己也吃了一惊:「竟然是怀孕了?」 婉婉惊喜的差点跳起来:「夫人,你有孩子了,有孩子了,赶紧回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人去。」 谁知楚夕出了医馆,一把把婉婉给拉住了。 「别着急,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第293章 不想生孩子 楚夕原本还很好的心情,瞬间七上八下的。 她从来都以为自己只是这个时代的过客,忽然有了自己的孩子,她最终是要留下吗? 留到什么时候?下半辈子都在吗? 楚夕捂着胸口,感觉有些喘不过来气。 如果只是她自己的话,日子怎样过都可以。 可如果她生了孩子,万一要跟盛凌云和离,她就不能了,首先要想的是孩子,在这个时代,孩子没有了父亲,可是会被人耻笑的。 可若是让孩子跟着盛凌云,她更不可以。 后娘没有一个是好的,万一她有了自己的孩子,她的孩子就会被冷落。 而且有了后娘就有后爹。 盛凌云就算是现在喜欢,回头俩人和离了,他有了新欢,也不会再喜欢这个孩子的。 其实也可以不和离。 盛凌云挺好的,楚夕可以选择不和离。 但是,书里盛凌云的下场不好,虽然盛凌云重活一世,虽然楚然都死了,可盛凌云能改命吗? 从前只有自己,吃苦流放,都无所谓。 可是她的孩子却捨不得他吃一点苦。 还有,这个孩子是男孩儿女孩儿也不知道,如果是男孩子,在这个时代或许还好一点,如果是个女孩子,该有多受罪。 这里的条件不好,连个卫生巾都没有,时代对女孩子的要求很多,要多读书又不能读太多书,认识字就成,要端庄守礼,守规矩。 但是守规矩意味着没有了原本的性情。 楚夕不开心,一点都不开心,甚至有些忧虑,十分的忧虑。 尽管楚夕已经跟婉婉说过,让她帮忙保守秘密,可这毕竟是个好消息。 而且当初盛家奶奶也因为楚夕不会生,三番两次打算给盛凌云纳妾。 楚夕的这次怀孕,可以说足够让她证明自己,让她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婉婉脸上的喜色掩饰都掩饰不住。 跟着楚夕回到家里,刚抬脚跨门槛进门,婉婉便赶紧上前扶着:「夫人,小心。」 楚夕皱眉:「我没那么娇气,你给我嘴巴严实点。」 婉婉不解:「这么大的喜事,夫人竟然不让我说,难不成夫人想亲自告诉大人,给大人一个惊喜?」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白眼,继续往后院走去。 婉婉赶紧又跟了过去,扶着楚夕的胳膊肘:「夫人,你不要走那么快,小心身子。」 楚夕不想跟她再多说什么,肚子有点饿,饿得心里发慌,她想赶紧回房间,吃点东西喝点水,调整一下心情。 谁知朦胧此时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急匆匆的从院子里沖了出来。 转角的时候,没有看到楚夕,楚夕也没看到她,俩人撞了个满怀。 婉婉一个大步冲过去,扶住了楚夕:「夫人,你没事吧,朦胧,你怎么还这么风风火火的,撞坏了夫人可怎么得了。」 朦胧有点懵:「夫人又不是纸煳的,怎么撞一下就撞坏了……」 婉婉还要说什么,却被楚夕瞪了一眼硬是给憋回去了。 楚夕:「你这么着急,怎么了?」 朦胧:「去年王家定了十坛竹叶青,我清清楚楚记得是十坛,送过去八坛,还剩两坛,谁知他家管家说只有五坛,少了三坛。咱们不是每次送货都有人签字,我把这个签字本拿过去给王家管家看。」 楚夕也扫了一眼:「王雨诗家的么?三坛,签字的是张新……王梦雪的丈夫?」 朦胧点点头:「应该是的,总归只要是他家里人,我们就不用管了。」 竹叶青定的人太多,有些人干脆定得也多,只要酿出来,就给他们送去,有的客户不着急,说什么时候之前送多少坛,都会交待一声。 比方说王家一下子定了一年的量,春节前送三坛,清明送两坛,会这样子让送,当然,如果有的话,一下子送十坛也是可以的。 朦胧这边不是酿不出来么。 楚夕点头:「你赶紧拿过去让他们管家看吧。做事还是细緻点好,万一做错了,还有迹可查。」 朦胧急哄哄的跑了。 婉婉气得嘟囔:「夫人,朦胧都撞到你了,万一有个好歹,我可怎么向大人交代。」 楚夕气的要死:「不用你交待,我自己会对自己负责,你要是没事也别跟着我了,去看看晚上吃什么,我饿了。」 婉婉撅着嘴一脸的委屈,但还是担心楚夕:「刚才吃的东西都吐了,我这就去厨房给夫人做点吃的。」 楚夕头疼,回到房间里,心情依然不好,忐忐忑忑,七上八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4页 坐着发愣,就连盛凌云什么时候回来的都不知道。 「我派人去查张新被抢劫的地方了,还真的有劫匪,抓住了两个,他们说总共有七八个,其他人抢了东西都跑了,他们俩也打算跑,因为要安排家里人,给耽搁了。」 盛凌云说:「大概是没想到我们去这么快吧。可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抓的这两个劫匪,其中一个是哑巴,另外一个也太淡定了点。」 楚夕听到盛凌云的声音,收敛的精神,把自己去街上打听的事情,也跟盛凌云说了。 「如果按照张新所说,除夕那天,他和妻子王梦雪赶到宁州,恰好被抢劫,妻子被劫匪逼死了,他被打晕扔水里,醒来后,又过来报案,似乎很圆满,一切都说的通。」 「可就是太圆满了,处处都是漏洞,既然是劫匪,王梦雪身上自带的首饰怎么不抢,街坊邻居都说他们夫妻感情挺好,俩人被抢劫,为什么没有挣扎的痕迹?」 盛凌云也点点头:「我询问过那两个劫匪了,他们说他们人多,抢了他们的时候,张新两口子都吓懵了……」 楚夕忽然又问:「抢劫在大梁的律法中,是不是只判三年,即便是出了人命最多也只有十年,对吧。」 盛凌云嘆口气:「是这样……因为皇上认为是当地官府管理不力,才导致有些百姓上山当劫匪……」 所以,抢劫犯判刑并不严重,不像是现代,直接十年起步。 楚夕嘆口气:「兇手既然抓到了,案子应该结了吧,王公子的姐姐死的也太突然了,不知道她能不能受得了,还这么年轻呢。带过去的嫁妆便宜张新了……」 盛凌云沉默了片刻,没有说话,他眼睛一直盯着地板,似乎有另外一种想法。 无意识的说了一句:「你说若是有人故意策划的,最终受益者是谁?」 楚夕:「当然是张新了,本来在家里不受宠,跟着媳妇儿住娘家又被说成上门女婿,如今王梦雪死了,他拿着那些银子可以另娶了呗……」 第294章 案子出现了新的线索 楚夕不解的又问:「如果这是张新自导自演的案子,那张新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是为钱吗?」 忽然,盛凌云起身飞快的跑了出去,似乎有了别的线索。 楚夕愣愣的看着他的背影,恍惚一下,她刚才说了什么? 此时,婉婉进来了,端了饭菜,幽怨的看了一眼楚夕。 「夫人,吃饭了,大人怎么刚回来就走了,不陪夫人吃饭了。」 楚夕很无语:「从前忙的时候,也没见他陪过。」 婉婉噘嘴:「可夫人现在不一样了,你不是一个人,况且你又不舒服,吃了吐,吐了吃的……」 说着婉婉把一个刚蒸好的山楂糕放在楚夕面前:「我刚才问过王婶子了,她说刚怀孕的时候想吐,吃点酸的就不吐了。夫人,吃这个……」 看着婉婉关心她的眼神,楚夕忽然又气不起来了,无论如果,婉婉只是担心她的身体,没有别的想法。 「行吧,既然大人不在,你陪我一起吃饭吧。」 王梦雪的案子,盛凌云就算是去问两个劫匪了,也没有问出什么,俩个劫匪回答的是天衣无缝。 他们不是本地人,原本就是劫匪,来到宁州被打击的太狠了,躲了一段日子,打算回老家了。 正好赶上张新带着那么多年货回宁州,都除夕了,他们这些劫匪还什么都没有,于是冲动之下,恶从胆边生,就干了一票。 其他人直接跑了,这个劫匪的弟弟病了,带着弟弟抓了药,也准备走的时候,就被抓了。 他们抢劫的时候,张新两口子吓晕过去了,他们就把人都扔河里了,至于张新带的丫鬟小厮,一看到他们,都吓跑了。 盛凌云又把张新喊过来,让张新指认,张新指认他们就是其中的劫匪。 还哭着喊着,要他们还媳妇儿,媳妇儿被淹死了。 盛凌云什么也没说,把两个劫匪关入大牢,又让张新回去了。 这是下午盛凌云的手下抓住劫匪时,审讯的情况,可就在张新打算离开的时候,他问了盛凌云一句。 「大人,劫匪都抓住了,是不是可以结案了。」 这么着急结案是打算把妻子的尸首,抬回去好好安葬吗? 这是盛凌云的直觉反应。 盛凌云凌厉的看了他一眼:「应该可以了。你妻子的尸首……」 谁知张新幽幽的吐出一口气:「等我安抚过我岳丈大人,再过来拉她的尸首……」 好吧,活着的人,比死着的人更重要。 等他回到后院,听了楚夕的话,勐然想起,如果这一切是张新安排的,他图什么呢? 盛凌云想着王梦雪死了,张新还能安抚老丈人,情感上来说,没有一点问题,如今看来,问题大了。 他的媳妇死了,不该是老丈人安慰他吗? 张新安抚老丈人,图什么呢? 王员外给他还有王梦雪有什么承诺么? 盛凌云想到这里,再也坐不住,调查张家的人还没有回来,王家是要调查的。 楚夕依然没有等到盛凌云,晚上感觉好一点,吃了不少,吃完饭,去后花园转了转,消消食就回去睡觉了。 盛凌云什么时候回来的,她也不知道。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5页 反正楚夕是早早就睡了。 王家的案子进行的没有太快,今天又是大年初三,盛凌云早上练了几个招式,没有去前院衙门,就回屋了。 楚夕昨天睡的早,今天起的也早,醒来后看到盛凌云还在房里,竟然有些吃惊。 「今天你不忙了吗?」 盛凌云正在喝茶,看书,放下书本宠溺的来到楚夕身旁。 「现在是过年,天大的案子也急不来,起吧,带你爬山去。」 楚夕听说要出去玩儿,顿时来了兴致,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可是,她刚准备下床,头就有点晕,胃里又开始难受起来。 「哇」的一下子,又吐出很多酸水,脸色苍白的,喘不过气来。 盛凌云一下子慌了:「这是怎么回事?昨天吐,今天吐,楚夕,你是不是真的病了……」 此时,婉婉听到动静,端着热水从外面走了过来,一脸神秘的笑容。 「夫人呀,是病了,这个病呀,要十个月才能好呢……」 盛凌云也懵了,什么病要十个月? 这不是病,是绝症呀。 「楚夕,怎么可能,要不然……」 转头就看到楚夕无语的看着他,盛凌云脑子打结了,病了还这么开心。 忽然,他一下子舒展了眉头,面露喜色:「楚夕,你……是不是有了?」 没等楚夕说话,婉婉『『扑哧』一下子笑开了:「夫人,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大人他自己猜的。」 从来不喜形于色的盛凌云,一瞬间,脸上出现了好几个表情。 惊喜,震惊,不可思议,最多的是惊喜,本来还想拥抱楚夕的,胳膊僵在那里,感觉楚夕像个瓷娃娃一样,他都不知道该碰哪里了。 「真的?楚夕,我们有孩子了?」 经过了一夜的纠结,楚夕也接受了这个现实,既然怀上了,这是个小生命,就生下来吧。 若是真有一天她回去了,说明他们母子缘浅,况且即便是她不在,还有盛凌云,楚莹,蕙娘等她的亲戚们,一样会对孩子好的。 她若是真回不去,有个孩子更完整。 「是,我怀孕了,我们有孩子了,只不过是男是女还不知道。」 盛凌云的眼圈红了:「无所谓,只要是你生的,我都开心。」 「若是个儿子,我们爷俩儿保护你,若是个女儿,我保护你们娘儿俩……」 楚夕怎么也没想到,冷情冷意的盛凌云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忽然之间,她就笑了。 「行……」 管他呢,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怎样呢。 至少她现在过得很好,有疼爱她的男人,可爱的孩子,有钱有地位,这还不够吗? 楚夕怀孕,月份太浅,盛凌云惊慌失措的让人赶紧去请大夫。 所谓医者不自医,楚夕就算是能医别人,盛凌云也不放心,毕竟生孩子这事,她也没经验,他也没经验,周围的人都没有有经验的。 「大夫呢,怎么还不来?婉婉,快去催催。」 婉婉正在给楚夕梳头,楚夕看着盛凌云比她还焦虑的样子,很无奈。 「催什么催?这才多久,再说大过年的,大夫不走亲戚了。」 盛凌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自言自语。 「医术上说,头三个月是最关键,不能动,不能说,要三个月后才能说,现在几天了?」 第295章 医者不自医 婉婉把簪子给楚夕簪好:「大人,我们昨天瞧过大夫了,夫人怀孕已经五十多天了,除了孕吐也没有别的反应,只说让吃点好的,休息好,别的也没说啥。」 看着盛凌云紧张的样子,婉婉也觉得好笑。 楚夕大早上起来,饿得不行,这边刚梳完头,就想吐。 婉婉把痰盂拿了过来:「夫人不能饿着,来,先喝口水,我这就去给夫人端饭。」 看着一大早就吃得这么丰盛,楚夕也很无语。 「早上起来没什么胃口,也做四菜一汤,太奢侈了吧。」 婉婉:「夫人,大人都五品官员了,你瞧瞧别的官夫人早上吃什么,都是燕窝,人参,夫人早上只吃个鸡蛋,不能行的。」 楚夕捏了捏肚皮上的肉:「我胖啊,要减肥的。」 婉婉:「这个时候,夫人以孩子为重,就别减了,况且夫人现在也不胖呀……」 确实,楚夕自从临济县回来后,体重一直保持在一百一二左右,不能说胖,只能说标准,若是胖一点肉乎乎的也可以,太瘦了也不好看。 盛凌云给楚夕盛了一碗汤:「夫人已经很瘦了,乖,听话,别减了,吃吧,现在的体重你也吃不胖的。」 是了,以前楚夕胖是身体虚,虚胖,其实体质很差,自从喝了灵泉之后,身体素质好了,不容易生病,就不胖了。 而且楚夕也经常练太极拳,身体越来越健康,她一米六的个头,一百二的体重,真心不胖。 楚夕确实很饿,这顿饭吃的风云残卷,说是准备的太丰盛,楚夕还是吃的七七八八,盛凌云也陪着吃了不少。 楚夕一擦嘴,亮晶晶的眼神看向盛凌云:「走吧,我们去爬山……」 盛凌云正在吃饭的动作,僵住了,艰难的把嘴里的饭菜往肚子里咽。 「爬山……嗯,就算了吧,要不,我陪你去后花园走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6页 楚夕好不容易被勾搭起来的兴致,被盛凌云的主意击得粉碎。 「是你说的要带我去爬山的,我还寻思,宁州也没有什么山好爬,但是来的路上似乎有个山,你怎么说不去就不去了,说话这么不算话呢……」 「大人,你这就不对了。」婉婉也不知道盛凌云竟然有这个承诺,气鼓鼓的道:「夫人怀着孕呢,怎么能爬山呢。」 楚夕刚听婉婉第一句,以为她向着她说话,谁知话音一转,还是不让她出去。 「夫人,爬山是很危险的,你现在才五十多天,大夫都让静养,三个月才能把胎给坐稳,不然容易流产。」 楚夕无奈的很,摸了摸肚子,本能的保护欲,她气恼的赌气:「那我也不要去后花园,我要去逛街……」 「逛街?不行吧,街上人多……」盛凌云此时可不放心楚夕。 楚夕一下子就生气了,勐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怀个孕而已,又不是腿瘸了,还哪儿都不能去了……」 盛凌云吓了一跳,赶紧过来扶,却被楚夕一下子甩开了,他也不敢太用力,平生第一次觉得没有主意。 好在此时,老大夫终于请来了。 盛凌云赶紧搀扶着楚夕来到了前面的小厅。 大夫细细的把完脉,笑眯眯的捋捋鬍子:「嗯,是滑脉,有身子了,吃好喝好,没事多走走,少生气,多笑笑,对大人孩子都好。」 后面这句话是对盛凌云说的。 盛凌云点头如捣蒜:「大夫,其他的还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比方说能不能爬山,逛街啥的……」 老大夫一听爬山,连连拍手:「爬山就算了,生孩子之前都不能爬山,去街上走走还是可以的,只是街上人多,难免磕着碰着,还是在家里活动活动吧。」 别人家的夫人,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楚夕却压根不在家里待,除却外面有生意,主要还是盛凌云不管她,楚夕也没有整日待在家里的意识。 老大夫让楚夕别出门,顺了盛凌云的心愿,再次气坏了楚夕。 「不行,说好的,今天出去玩儿,就得出去玩儿……」 说着话,朦胧领着王雨诗急匆匆的从外面进来了。 「夫人,王家公子求见,她的母亲病重,想请你帮忙诊治……」 王雨诗一脸焦急的样子,楚夕立马收拾了心情,吩咐婉婉:「收拾药箱,我们走。」 「我跟你一起去。」盛凌云不放心楚夕。 王雨诗是真的着急,一人一马赶过来,接楚夕的马车还在后面追,等楚夕出门了,马车才到。 盛凌云率先钻进马车,伸手把楚夕给扶了上去,贴心至极。 婉婉也脆生生的吩咐道:「稳一点,我们夫人身子也不舒服。」 王雨诗微微一怔,却见楚夕挥挥手:「无妨,咱们赶紧走吧。」 王家,乱成了一锅粥。 楚夕只是去给王夫人看诊,王夫人自从生了王雨诗之后,体弱多病,缠绵床榻十几年。 要不是王家有钱,那人参,灵芝之类的贵重药品吊着,只怕早就归西了。 王夫人膝下只有两个孩子,一个是王梦雪,一个便是王雨诗。 对外是一男一女,已经两全,只有她自己知道,王雨诗其实是个女娃。 本来过年还好好的,精神头也算好,谁知大年初一王梦雪还没有回来,王夫人就有点担心,让王雨诗去看看,王雨诗知道真相,却依然尽力瞒着。 直到张新哭哭啼啼的回来…… 王梦雪出事之前,王雨诗已经派家里人去寻了,写信除夕来,初一都不见人,她也着急。 可是,除了姐姐的消息外,姐夫和一群下人,一个也找不到,真是奇怪的很。 张新突然回来,王雨诗也没太留意,只是让门房的人多留意张家的人。 谁曾想,张新进门就直接去找王员外和王夫人,说了两件事。 第一件:王梦雪被劫匪害死了。 第二件:王梦雪生前答应把三妹妹王露嫁给她为妾,现在他要抬王露为妻。 王露是王员外的小妾所生,王梦雪生前,俩人都勾搭在一起了,之所以王梦雪答应王露成为小妾,是因为王露已经有了三四个月的身孕。 王夫人一听,当下整个人都不好了。 王雨诗更是气得怒吼:「天下的男人只剩你一个了是不是,我们王家的女儿都嫁给你好了,张新,我大姐才刚去世,你还要守孝一年了,现在就盘算着娶妻纳妾,是不是太早了,我大姐从前对你那么好,你到底还有没有点良心。」 第296章 行刑逼供也是种手段 张新有没有良心,王雨诗不知道,她知道王露和春姨娘是一点良心都没有了。 春姨娘拉着王员外,哭哭啼啼:「不是露儿看上了张新,是,是梦雪她,她非要借露儿的肚子生孩子,这下好了,一来二去的,俩人看上眼了,我也没办法呀。」 「老爷,如今事情已经是这样了,咱们家的面子不能丢,孩子不能没有爹娘呀。」 王员外对这个女婿,其实也不是很满意,张家虽然有钱,可张新是老二,长子在家里受父亲的宠爱,小儿子受母亲的宠爱,只有这个二儿子,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7页 关键奇怪的是,张家老大经营生意很有手段,张家老三酷爱读书,他们都说张家三郎早晚会被举荐入仕的。 只有张新,相貌平平不说,才华也平平。 若不是大女儿王梦雪的操持,别说赚钱了,给他个赚钱的商铺他都能给搞破产了。 偏王梦雪带过去的嫁妆,是三个妯娌中最多的,所以张新总是来宁州王家住,张家也从来不说啥,更是把张家在宁州的生意交给张新两口子来管。 反正无论赚不赚钱,张家的规定,只要掌管铺子,就要交三成的利润,而这个利润并不是纯利,而是营业额的三成利。 即便如此,王梦雪依然能把铺子打理的很好。 唯一的遗憾便是王梦雪没有孩子,成亲三年,没有生出一儿半女是她的遗憾,偏她个性又强,不允许张新纳妾…… 楚夕给王夫人诊完脉后,开了一副药方子:「大补的药可以停几天,先吃这个清热活血的药,王夫人是气急攻心,只要把心头的血给消散了,人也就好了。」 王雨诗拿着药方子让人去抓药,看着憔悴的母亲,她又着急又心疼。 「夫人,你们一定要早点把兇手抓住,替我大姐报仇。」 楚夕点点头:「一定,你放心,有消息,我会派人第一时间通知你。」 「对了,尸检今天进行最后一遍,明天你们就可以把尸体给拉回来,安葬了。」 谁知王雨诗倔强的嘴巴抿成一条直线:「大姐是出门的闺女,要拉也是张家的人来拉,我们娘家人,拉不走。」 张新大概已经通知张家来人了。 楚夕准备要走了,让婉婉去喊一起来的盛凌云。 谁知楚夕到了门口,却看到盛凌云竟然让人把张新给抓走了。 他这一抓,身后跟了好几个人,王员外,春姨娘,还有那个叫王露的三姑娘,微微隆起的小腹,想让人忽略她有身孕都难。 「你怎么把他给带走了?」 盛凌云拍了拍张新的肩膀,笑的有些阴沉:「只有他跟我回去,我才能找到杀害王梦雪的兇手。」 楚夕和王雨诗对视了一眼,王雨诗大吃一惊:「大人说的兇手,不会是他吧?」 楚夕也有点吃惊,毕竟张新和王梦雪的感情有目共睹的。 「你有证据吗?」 盛凌云似乎很有把握:「没有证据怎么抓人?」 被抓的张新,激动的大喊大叫:「有证据就拿出来看看,盛大人,你若是抓错人,让我受了委屈,我们张家也不是好惹的。」 盛凌云冷哼一声,沉下声音:「回去你就知道了。带走……」 胡三刀把张新的胳膊反手一拧,直接带走了。 王员外也是有些意外:「盛大人呀,他可是雪儿的女婿,怎么能害她呢,是不是抓错人了?」 盛凌云理都没有理他们,搀扶着楚夕直接上了马车。 王雨诗看了一眼强撑着下床的王夫人,说:「我跟你们一起去,我要亲眼看到杀我大姐的兇手被判死刑。」 上了马车,楚夕也很意外:「你怎么判断张新就是兇手,而且去张家的人,不是还没有回来么。」 盛凌云修长的手指在茶几上敲着节拍,这是他每次破案后,还原案情后习惯性动作,小说里有描写过,楚夕却并不常见,因为一般案子楚夕接触不到。 「首先,一切事情太过巧合,几乎没有一丝破绽,王梦雪回娘家,碰到劫匪,劫匪抢劫杀人,张新侥倖逃脱,前来报案。」 楚夕点点头:「无巧不成书,有时候事情就是那么巧。」 盛凌云轻笑:「明知道路上有劫匪,回娘家只带三五个侍卫,而且侍卫还都跑了?谁家的侍卫这么没用,主子都不保护,自己先逃跑,他们都是张家人,就算是跑回张家,主子出事,他们依然会被罚的。」 楚夕:「所以,你怀疑侍卫是张新故意支走的?」 盛凌云点头:「还有王梦雪的首饰,一个都不要,那手镯感觉有半斤重那……」 楚夕:「这个早就是个破绽了……王梦雪是被人捂死后仍大海里的……而能让她无声无息,毫无挣扎的死去,只能是身边信任的人。有可能是张新,也有可能是丫鬟。」 盛凌云再次点头:「王梦雪身边有两个小厮,一个丫鬟,但是丫鬟在娘家,没有带,张新这个人爱吃窝边草,王梦雪身边的丫鬟换了个遍,一个比一个丑……」 这是盛凌云今天打听到的。 「啊?他怎么这样?」楚夕震惊。 盛凌云:「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会这么想,出嫁的女子身边陪嫁的丫鬟,十有八九最终会成为妾室,尤其是在王梦雪三年没有怀孕的情况下,她会让自己最信任的丫鬟,成为张新的妾室,方便拿捏。」 古代有钱人确实都有这个打算,不过一般忠心的丫鬟,都不愿意成为小妾,但有些也会往妾室的位置上挤,毕竟小妾是半个主子,若是生下个一儿半女,孩子的地位比妾室都高。 可张家只是一个商家,给张新当小妾不划算。 楚夕猜测:「所以这些劫匪都是张新安排的,还真的是他自导自演的,可是为什么呀,王梦雪不都答应他娶王露了么……」 盛凌云摇摇头:「不知道,也许等人从张家回来就知道了,不过,我等不了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8页 盛凌云办案心急,如果他猜测合理的话,即便是没有证据,他也能让兇手吐出证据,他的手段不光明,却很管用。 张新直接被他扔到了大牢,加上之前抓的两个劫匪,不知道盛凌云究竟是怎么审案的。 总之,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张新竟然都说了。 一切都是他自导自演的,王梦雪是被他亲手捂死的,起因并不是别的,而是张新发现了王梦雪跟别的男人有染…… 第297章 怀孕不好受 大过年的吃东西,吃多少吐多少,不吃还饿,这种滋味实在是难受。 楚夕把空间里的灵泉拿出来泡茶喝。 缓缓吐出一口气:「终于好受一点了。」 盛凌云从外面回来,正儿八经的知府手里,举着一个冰糖葫芦。 只因为早上从王家回来的路上,楚夕瞅着街上卖的冰糖葫芦,咽了下口水,但是马车唿啸而过,楚夕怕麻烦,就没喊停。 盛凌云审过张新的案子后,就去街上带了一串糖葫芦回来。 楚夕刚吐过,肚子正饿,厨房的火没熄过,只是刚做了晚饭,又准备做个宵夜。 楚夕看到冰糖葫芦眼睛都亮了:「嘴巴正馋呢,你就买来了,太好了。」 因为怀孕,心情郁闷的楚夕,终于有张笑脸了,盛凌云也开心:「喜欢吃什么,我叫人去买,大夫说了,这个时候不能受委屈,不然,生出来的孩子不好带。」 楚夕咬了一口冰糖葫芦,笑了:「哟,感情孩子生出来,你还准备自己带呢。」 盛凌云竟然还真的点点头:「有何不可,就算我忙的没时间,也总能每天见面的,我是孩子的父亲,父亲教育孩子,不是天经地义。」 这话从一个古人嘴里说出来,非常有责任感,却总感觉那里不太顺。 在现代,男人们总是说,我主外,你主内,男人在外赚钱累死累活,到了家,啥也不干。 但是盛凌云却从来不会这么想,家务活虽然他不做,可教育孩子,养孩子是他的责任,天经地义,就凭这一点,责任感比现代男人的责任感强。 厨房把晚饭又端了过来,楚夕刚才虽然吃过了,但都吐了,喝了灵泉,吃了糖葫芦,又饿了。 陪着盛凌云又吃了一顿饭,听盛凌云审问案子的细节。 张新固然是杀害妻子王梦雪的兇手,可他究竟杀妻的动机是什么? 盛凌云说:「张新怀疑王梦雪与别的男人有私情,那个男人是王家的邻居,王雨诗说小时候他们经常在一起玩儿,还一起读过私塾。」 「只是俩人一点关系也没有,如果真的有关系,王梦雪还能千里迢迢嫁到苏城张家。」 楚夕吃惊:「仅凭这点怀疑,就把人给害了,只怕大部分是因为嫁妆吧,我听说王梦雪死了,王露就是妻,不是妾,王家给他们的嫁妆是不同的。」 王雨诗是不想让自己的姐妹们,当别人的妾室,再说妻妾的嫁妆不同,也不是只有王家有这样的规矩,有钱人家大都是这样定的,嫁给别人为正妻的,嫁妆都很高,当然彩礼也多。 成为别人的小妾,几乎是没有什么嫁妆的。 王雨诗说过王露为妾的事情,春姨娘似乎也跟王员外闹过,但是规矩就是规矩,王员外也不会把钱随便浪费。 张新已经是他们家女婿了,一个男人怎么能有他们家两闺女的嫁妆,除非是继室…… 楚夕:「一个人犯罪,要么为情,要么为钱。张新这是找了个情的藉口,谋财。」 盛凌云说:「关他几天,让他好好想想,等他们从张家回来,真相就会大白,不过,张家也会有人来……」 说完,盛凌云话题一转:「我倒是想会会这个张家……」 「为什么?」楚夕不解的问,「张家经商在苏城也不是很出名,低调的很,难不成上辈子跟你有仇啊?」 盛凌云:「前世洪公公的案子,张家捐了所有家产,保洪公公的命,当时的刑部尚书黎安远,也接了,只是当时皇上驾崩,太子继位,还是把洪公公个杀了,后来,听说黎安远又把银子推给张家了。」 楚夕又问:「张家和洪公公有关系?」 盛凌云点点头,又摇摇头:「前世有些事情都是手下人去处理的,知道的细节不是很多,总之人死了,什么都没了,只有活到最后,才是本事。」 京城权贵们的争斗,可谓是十分惨烈,前世盛凌云也是其中的一员,每天过的日子如履薄冰,刀尖上舔血。 重活一世,盛凌云远离京城,打算换一个活法,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了,有些事情也有了微妙的变化。 张家,也是盛凌云来到宁州后,才注意的。 前世,他们也不过是个名字,甚至都不被盛凌云瞧上过。 跟盛凌云争斗的,不是权贵就是皇亲国戚,他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活的极其艰难。 盛凌云如今只是一个地方官员,关心的也是老百姓的琐事,反而通过这些事,让盛凌云反省了很多。 他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前世看似为了权势,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搞的人不人鬼不鬼,重生一世,作为一个读书人,他的初衷其实就是想做个为民为朝廷的好官,最好是能记上史书的那种。 名,利,活着的两个目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9页 即便是过年,时间也不曾为谁停留过,日子过的飞快,很快,年就过完了。 正月初五,大街小巷开始放鞭炮,街上的店面都开市了,放了鞭炮预示着新的一年红红火火。 门口的鞭炮屑是不扫的,一直等到初八,才能打扫。 楚夕一大早也起来了,精神很好,喝了空间里的灵泉,孕吐都少了很多,胃口也渐渐的好了起来。 只是她要去给店铺放鞭炮,盛凌云是死活不允许的。 「不行,今天街上都是放炮的,吓着你怎么办?」 楚夕心情好不容易好转,见盛凌云又拦着她,气得她干脆偷偷的跑了。 盛凌云就知道自己拦不住,无语的对着婉婉挥挥手:「看好她,再派两个侍卫跟着。」 盛凌云派出衙门的两个侍卫,府里的两个侍卫,还抬出一个轿子,派嬷嬷陈氏跟着。 陈氏是盛凌云的祖母白氏身边的张嬷嬷的儿媳妇。 张嬷嬷跟着盛老夫人白氏来找盛凌云后,她的一家人还在盛家,后来盛老夫人被盛凌云送回老家。 张嬷嬷就央求盛凌云把她儿子和儿媳妇儿一家接过来。 盛老夫人都不在盛家住了,张嬷嬷怕儿子和儿媳妇在盛家受欺负,盛凌云于是写一封信就把他们一家给接过来了。 张嬷嬷有两个儿子一个闺女,闺女出嫁了,就不用管了。大儿子自己有本事当了一家店铺的掌柜的。 唯独这个小儿子,性子唯唯诺诺的,来到盛凌云家在前院打扫卫生打杂。 盛凌云发现张嬷嬷的儿媳妇陈氏有些机灵,再加上她自己也生了三个孩子,有些经验,就让她在楚夕身边伺候。 第298章 又有人出事了 陈嬷嬷年纪不大三十多岁,以前在盛家,下人多,她干得都是粗活。 这回被调到楚夕身边伺候着,别提多上心了,出门恨不得都搀着。 「夫人,你日子浅,最好还是不要出门的好,出门一定要注意安全,来,老奴扶着你。」 楚夕其实不喜欢人服侍,她是现代人,独立自主的,就算是古代有丫鬟婆子,也学不来这种娇奢,剥削别人劳动的事情来。 可是看到陈嬷嬷小心翼翼讨好的眼神,楚夕还是把手搭在了她的胳膊上。 「陈嬷嬷,你不用这么小心的,我自己的身子,自己会注意。」 陈嬷嬷讨好的笑笑:「夫人还是年轻,没有怀孕的经验,其实讲究多着呢,等夫人生过孩子就知道了。」 楚夕是医学生,就算是她没有怀过孕,也从书里的知识了解过怀孕的相关知识,不过知识归知识,医学生光临床实验都要四年,还是要看临床。 「是么,都有什么讲究?」 陈嬷嬷一边扶着楚夕慢慢走,一边说:「不能蹦,不能跳,不能跑,磕着碰着都不行,所以有些人怀孕就在家里待着……」 这些楚夕自然是知道的,怀孕头三个月,着胎不稳,容易流产,但是现代女性,每天上班,就算是怀孕了也不能请假,除非生孩子,坐月子。 「我没那么娇气,你提醒着好了,不用看的那么紧。」 陈嬷嬷喏喏的答应下来:「嗳。」 店铺开市放鞭炮,楚夕转了一会儿就回去了,远远的,她看到孙娇娘的铺子也开张了,她和小叔子王宇坤站在门口,一个放鞭炮,一个捂耳朵,很和谐。 就是不知道俩人什么时候,才能突破这个禁忌,走在一起。 楚夕又看到了王雨诗,脸色不太好,依然是女扮男装的样子,铺子放鞭炮,她静静的看完后,让掌柜给所有人发红包,她急匆匆的离开了。 张新是杀害他姐姐的兇手,盛凌云只是猜测,没有证据,只有张新的口供,所以案子不算破,也只有楚夕知道内情,王家的人都还不知道。 但是,今天王梦雪的尸体该拉回家了。 王雨诗大概下午就会来衙门。 有些案子破了,有些案子还没有头绪,比方说孙娇娘丫鬟的案子,到现在也没找到兇手。 不知道她的死是偶发的,还是连环杀手,真的让人很无语。 宁州,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琐事还挺多。 楚夕出门逛街的功夫,竟然又发生了一起命案。 王露来报的案,她的丫鬟被人杀了,死亡方式也是被虐的不行,手脚被捆起来,嘴巴上也被绑着布条。 生生被虐打致死,被关在柴房里,王露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有两三个时辰了。 楚夕回到家的时候,尸体已经送到了衙门,仵作正在验尸,盛凌云和报案人王露,还有春姨娘,都在院子里等着。 盛凌云一看到楚夕,大步走了上去:「回来了,累了吗?」 楚夕摇摇头:「不累。」 她看了一眼王露,王露外面披着大氅,手不自觉的捂住了肚子,靠在春姨娘身上,显得弱小无助。 所谓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是抢了姐姐男人的第三者呢。 盛凌云把楚夕的大氅给整理好,拍拍的她的手:「回去休息吧,有结果回去我告诉你。」 楚夕挑眉看了他一眼:「放心,我不去验尸,仵作技术已经可以了,我不多事,你衙门的事,我才懒得管。」 她只是好奇。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脸,心疼道:「这几天吃了吐的,你又瘦了,厨房的火,我没让人给熄灭,回去吃点东西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0页 不说不觉得,楚夕确实又饿了,再次看了王露一眼,她们俩不熟,若不是案子跟孙娇娘家的丫鬟很相似,她这一趟都不会跑。 毕竟衙门的案子很多,每一件都这么好奇,太八卦的也不好。 这边刚回了房间,王雨诗找来了,她是来给王梦雪的尸体拉走的,给楚夕带了个精緻的摆件,人没见面就匆匆的走了。 楚夕拿着精緻的摆件,让婉婉给收了起来。 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双面绣,一边是卧着的,一边是跑着的,很呆萌。 送来的丫鬟说,这是过年王雨诗给她准备的礼物,只是事情多,给忘了。 楚夕给王雨诗准备了一根珍珠髮簪,男式的,让婉婉送了过去。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楚夕主要任务是安胎,也许真的是怀孕的问题,这几天除了吃了吐,就是嗜睡。 每天睡不醒似的,白天困,晚上困。 盛凌云回来的时间也长了,只要没有重要的事情,都在家里陪着楚夕。 张新的案子,随着去苏城的人回来,也终于尘埃落定。 张家那边对张新关注的不多,跟盛凌云打听的一样,张新主要生意在宁州。 张家的小厮对张新也不很尊敬,按照去年的时候,王梦雪回宁州,雇的有镖局的人。 本来今年王梦雪也打算雇镖局的人,张新说新来的知府大人把路上的劫匪都给剿灭干净了,不会出事的,为了省银子就没雇。 张新策划了这一切,盛凌云把卷宗给了王家,王雨诗不但要自家姐姐跟张新和离,还要告张新侵吞嫁妆。 张新被判凌迟,张家归还王梦雪所有嫁妆,张新则被张家族谱除名。 至于王露有没有参与这个计划,盛凌云并没有往下追究,王雨诗会替自己姐姐讨个说法的。 至于王露丫鬟的案子,更为离奇,盛凌云查了三四天,丫鬟死亡的地点就在王家,说明兇手也在王家。 王家的男人少,只有王员外和王雨诗,可王雨诗是女人,丫鬟身体里的体液是男人的。 王家还有很多小厮,盛凌云让人挨个查,这个人精神有些问题,有点暴怒狂的样子。 只是范围太广,到了正月十五这天,也没有确切的消息。 正月十五元宵节,这天吃元宵,逛花灯外,宁州有个一个本地的风俗,游龙灯。 九十九个人架的长长的龙灯在街上游,白天是划龙舟,走旱船,各种杂耍,在主干道游街热闹。 到了晚上,就是长长的龙灯被人举着从东城游到西城,从南城到北城,差不多游完的时候,到城门口盘着。 府衙的烟花就开始放了。 半个时辰的烟花放完,灯会就结束了,整个年就过完了。 正月十六会有些余热,到了正月十七,就开始打扫卫生,整理街道,新的一年新的工作开始了。 第299章 元宵夜惊魂 上午的时候,楚夕和盛凌云就等在了茶楼的二楼。 楚夕的这个茶楼,地理位置好,无论那个村的表演项目,都会从这里经过。 古代不像是现代,过年过节什么都没有。 古代的每个村子都有家谱,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特色节目,报给村子的里正,里正再往县衙报。 县衙到时候会专门组织人清理街面,让这些人经过。 在临济县,最热闹的就是过年过节。 来到宁州,一样的,宁州比临济更大,所以更热闹。 这些事情是由知州梁琦安排的,宁州城的四个城门都有各个村的队伍,正月里祈福,比的都是谁更隆重,谁更热闹。 但是大家一窝蜂挤过来,也会对宁州的治安造成混乱,所以时间上就错开了。 东西两边一个时间,南北城两边一个时间,都有固定的路径,是个环路,转一圈就回去了。 越是热闹的时候,越能考验组织者的能力,和一个地方的治安水平。 远远的听到了鞭炮声,和锣鼓声,楚夕伸着脖子看。 「还没到,来喝口水。」盛凌云倒了杯茶递给她。 楚夕接过来一饮而尽:「听说去年元宵节的时候,只一个时辰就完了,今年是两个时辰?你安排的?」 盛凌云摇头:「梁琦安排的,他觉得今年府里的衙役多,治安应该没问题,就想多热闹热闹,况且梁琦说从前倭寇不是那么猖狂的时候,宁州也是热闹两个时辰的。」 楚夕:「梁琦是个人才啊……有了他,你省事多了。」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脸:「我是知府,不是事事都要自己亲自去做的,知人善用就行。」 楚夕笑了:「这倒是,皇上住的皇宫,也不用自己会修。我发现你最近很闲……」 盛凌云拿出大氅给楚夕披上,倚在窗户旁,有风。 「还不是因为你,第一个孩子,总是要小心些,或许等有第二个,第三个,就不会紧张了……」 楚夕吃了一惊:「你紧张啊?」 盛凌云无语的眼神盯着楚夕,他紧张,快紧张死了。 楚夕吃不好,睡不好,一举一动他都紧张,从前睡觉的时候,他喜欢搂着楚夕睡,把楚夕搂怀里,抱着。 如今知道肚子里有孩子,碰都不敢碰,晚上睡觉习惯性的去搂她,一下子就会惊醒过来,能睡好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1页 偏楚夕能吃能睡的,他也不敢打扰。 楚夕吃东西就孕吐,喝灵泉都不管用,小厨房的火上一直有东西吃,谁知道楚夕会突然有什么胃口。 就好比前天晚上,要睡觉了,楚夕肚子饿了,问她想吃啥,楚夕憋了半天说想吃冰块。 盛凌云真想拿块豆腐撞晕自己,从厨房端了一碗鸡蛋羹,因为做的是甜的,楚夕吃了两口就吐了。 一边吐一边哭,说盛凌云虐待她。 最后还是陈嬷嬷端了一碗鸡汁豆腐脑,楚夕才饱餐一顿。 后来盛凌云才知道,中午楚夕喝的就是鸡汤,很鲜,吃了两碗,但是只喝鸡汤没吃肉,肚子空。 半晌加了一碗鸡蛋面,晚上楚夕还想喝鸡汤,但是厨房里炖的是排骨汤,楚夕只喝半碗,嫌太腻。 陈嬷嬷说:孕妇就是这样,想吃什么就立马得吃上,吃不上就惦记着,直到吃上为止,要不然心情就会不好,心情不好会影响孩子。 盛凌云这回注意了,时刻留意着楚夕的口味。 他倒不是怕影响不影响孩子,主要是怕楚夕哭,要知道,自从楚夕嫁给她之后,还真没哭过。 从前俩人感情一般的时候,楚夕多坚强,做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一股活力,永不服输。 俩人感情好了之后,盛凌云更不捨得她难过,什么事都顺着她,似乎也没有什么事情可难过的。 谁知道,怀孕了,竟然这么折磨人,吃吃不好,睡睡不好,限制了她很多自由。 盛凌云摸了摸楚夕的头髮:「重活一世,为了你,想着让你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没想到怀个孩子,这么折腾人,楚夕,你受苦了。」 楚夕笑笑,没有说话,有一只游旱船的队伍往这边过来了,楚夕把头扭过去,看热闹,眼里像是进了沙子一样,涩涩的。 她也不知道怀孕这么辛苦呀,早知道,她就不怀孕了。 可有了孩子,再被打掉,她更捨不得。 书上写道,孕妇情绪不定,生产后更会有产妇忧郁症,看吧,她现在都不能听盛凌云说软话,都想哭了。 队伍热热闹闹的从茶楼下面经过,这些风俗跟临济的不一样,楚夕都没见过,像孩子一样跟着鼓掌。 忽然,朦胧惊唿一声:「大人,快看,那边出事了。」 说着,朦胧一下子从窗户里跳了出来,先跳到一旁的马车上,又到地上,打了个滚,追了过去。 紧跟着胡三刀还有楼下的几个衙役也追了过去。 要是平常,盛凌云定然也追过去了,但是今天他没有动,连带着楚夕也不能近距离看热闹,就在茶楼上面等着。 果然,那边一阵骚动,等游街的队伍过去一个后,胡三刀和朦胧等人,压着两个人,护着一个小姑娘,来到了茶楼。 「这是怎么回事?」盛凌云沉着脸问。 胡三刀用力踹了一下其中一个人的腿窝,那人『噗通』一声跪了下来。 「大人,他们两个人欺负一个小姑娘,说要带这姑娘去什么地方,人家不去,他们就拉人家。」 小姑娘被吓的直哭,看着像是个丫鬟,也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 谁知小姑娘赶紧摇摇头:「不是他们,是王员外,他们说要把我带走做王员外的小妾。」 王员外,他小妾都那么多了,还要纳妾,况且大闺女的事才过去几天呀,他这也太迫不及待了。 再看被抓的两个人,确实是王家的小厮,是王员外院子里的,其中一个楚夕看着面熟。 「我认识你,上次去给王夫人诊治,就是你带的路。」 小厮赶紧磕头求饶:「大人,夫人,不是我们非要带这位姑娘走,实在是已经个这位姑娘的父母谈好了,彩礼都送过去了……」 那姑娘也是个脾气大的:「可说好的是后天过门,也没说今天非得让我去,晚上我还得给爹娘做饭那。」 被父母卖了,还能惦记着给父母做饭,是个好姑娘。 盛凌云问:「是啊,早一天,晚一天的,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么着急?」 小厮很是为难:「大人,不是我们着急,是我们家员外,他……」 第300章 精神分裂症 楚夕听着两个小厮,你一言我一语,总觉得这件事有些不对。 忽然问了一嘴:「王员外的房事,是每天有需要吗?还是说隔几天一次?」 她这么一问,在场的人都不说话了,楚夕问的太露骨了,就连盛凌云也觉得尴尬。 「啊,这,既然是误会……」 楚夕却神色肃然:「不是误会,有可能是一种病……」 小厮也没想到王员外房事频繁,是一种病。 互相看了一眼,说:「几乎每天都要,只是时间不长,而且有时候……我们员外不知道为什么会大发脾气,家里的丫鬟和姨娘都躲着他,不然,就会躺床上好几天,下不来床。」 楚夕问:「上一次,下不来床的事谁?」 小厮结结巴巴的说:「是,是大姑娘家的丫鬟……」 盛凌云神色一凌:「她不是死了么?」 小厮没有说话,俩人都把头给低了下去。 盛凌云直觉事情似乎好像没有那么简单:「夫人,你说王员外得了一种病?是什么病?」 楚夕:「上次咱们去王家,我就察觉王员外面色潮红,容易激动,体态过于消瘦,只是我以为他是因为王夫人担心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2页 「但是,后来听王公子说,他们夫妻感情并不好,隐隐透露出,王员外好色……」 「现在细细回想起来,他都人快到了知命之年了,怎么还能这么好色呢,好色成瘾的时候,就是一种病,亢奋症,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 盛凌云有些不理解:「精神疾病?是什么病?癔症?」 楚夕问两个小厮:「你们家员外是不是几乎随时随地都要女人?如果找不到,性格就会暴躁如雷,会发火,咒骂。」 小厮点点头。 楚夕又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还是一直都这样?」 小厮想了想说:「是从去年开始的,当时小的记得跟员外去了一趟苏城,住在了张家,张家老爷给我们员外一些药丸,说吃了可以生儿子,我们家老爷吃了之后,就变得雄风重现了。」 「药丸?张家?」盛凌云眉头一紧,越发觉得事情不好了,「你知道药丸是什么成分吗?」 小厮摇摇头:「说是宫里的秘药,也就是我们员外跟张家是亲家,他们才给那么几颗。」 盛凌云和楚夕对视一眼,只怕事情就出在这个药丸上。 盛凌云忽然想到了王梦雪的丫鬟,惨死的形状。 「那个案子会不会跟王员外有关?」 楚夕:「除非你把药丸找到,我或许能分析一下,再一个,给王员外把把脉也能看出一二,至于那丫鬟的案子……」 盛凌云凌厉的哼了一声:「那就审吧。」 「来人,回衙门,你们去王家,把王员外给请到衙门,另外,那个王公子,我想是时候也该好好见一见了。」 王梦雪丫鬟的案子,跟孙娇娘丫鬟的案子,作案手法是一样的,都是被人绑住了四肢,然后虐待致死,死状惨不忍睹。 不同的是,王梦雪的丫鬟是王家的丫鬟,而孙娇娘的丫鬟是刚来宁州就惨遭毒手。 之所以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破案,一来因为这丫头的社会背景太简单,在宁州也没有什么仇人,本身她穿着朴素,也不会被抢劫什么的。 当时,盛凌云就断定,八成是随机作案,兇手是临时起意。 如果找到杀害王梦雪丫鬟的兇手,那就能找到杀害孙娇娘丫鬟兇手的线索了。 盛凌云让手下把人押到衙门,回头再审,案子再重要,此时,也没有媳妇儿的心情重要。 好不容易有一个热热闹闹的元宵节,盛凌云可不想亲自毁了。 楚夕看着小厮被押走,那姑娘给放了,看着还在身边的盛凌云:「你怎么不去审案子,以前你性子急,案子一出,恨不得当天都给破了。」 当知府和当首辅不同,知府衙门每天都是百姓们柴米油盐的琐事,首辅则都是天下大事。 盛凌云刚开始确实觉得,这么小的案子,赶紧破完,老百姓们就安心了,可是时间一长,发现案子层出不穷。 来到宁州越发忙碌了,临济县城小,命案不多,宁州这边动不动就是命案,牵扯甚广,案子还复杂。 盛凌云可不愿意每天再这么拼,归根结底,媳妇儿最重要。 「这不是要陪你么,元宵佳节一年就这么一次,快看,又来一个……」 大街上,热热闹闹,敲锣打鼓,还有人抬着几尺高的神像过来游街,楚夕都惊呆了。 「哇,这是什么,这是什么?」 周围村子,还有宁州富绅们热闹太多,一直到了中午,还是热热闹闹的。 楚夕撑不住了,困了,她要回去吃饭,睡觉。 拍拍盛凌云的手:「回去吧,我累了,你也办点正经事。」 送楚夕回到房间里,把窗户开条缝,屋子里加了一个炭火盆,暖暖和和的,盛凌云又陪着楚夕吃了午饭,亲眼看她睡着了,才悄悄的离开。 衙门里,胡三刀已经把王员外给请过来了,东方游也套话套的差不多了。 只是王员外确实跟楚夕说的差不多,来的久了,特别的烦躁,一见到盛凌云,通红的脸,就拉着盛凌云诉说委屈。 「盛大人,今天可是元宵节,我们一家人好容易团圆,你把我喊来做什么。」 盛凌云也不着急,表现的十分淡然,让人又给王员外上了杯茶,暗中却让胡三刀把大夫给请来。 「王员外,你家的小厮大庭广众之下,绑架良家少女,这件事,你得给本官一个交代。」 王员外很是无语:「那个丫头是我的第七房小妾,前天,她爸妈都已经把人卖给我了,我只不过是想让她提前进门罢了。」 盛凌云沉吟不语,不紧不慢的喝了口茶,却发现王员外的额头已经开始冒汗,双眼已经有些通红了。 他想起了楚夕的话:「这种病人,起初会烦躁,接着就会发怒,等到后来,再不用药,就会发狂,谁也不认识,甚至连自己亲人都不知道,而且对自己发狂时的行为一无所知。」 「王员外,吃饭了吗?」 胡三刀去王家请王员外的时候,他正在吃饭,胡三刀已经很客气了,让他吃了一会儿,才把人带走。 王雨诗追了出来,胡三刀也只是安慰她,去衙门喝口茶就回来。 是以,并没有大张旗鼓的,也没有造成什么混乱。 王员外果然越来越暴躁,眼神都有些秃了出来,双手紧紧握住拳头,看得出,他依然在极力忍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3页 第301章 精神分裂 盛凌云依然不紧不慢的喝茶,周围的人静静的等着,只有王员外心里乱糟糟的,冷汗直冒,烦躁的想要打人。 手却不停的在身上摸着,像是要找什么东西。 「大人,要是没有别的事,我就回去了,我感觉有些醉了,想要醒醒酒。」 「好。」盛凌云竟然答应了,「既然王员外的小厮并没有对女子造成什么伤害,那就请王员外把人给带走吧。」 王员外找不到药,起身就准备往外走,此时他已经面红耳赤,嘴片发干,汗一滴滴的沿着脸颊流下来了。 「王员外,别急呀,你的小厮……」胡三刀看他要走,赶紧拦住。 盛凌云依然再不紧不慢的喝茶,就在此时林海急匆匆从外面跑了回来,手里拿着正是王员外刚才寻找的药。 「大人,这个药里有阿芙蓉的成份,可大夫说了,阿芙蓉起到了镇定的作用,可治肾虚遗精等症状,并无不妥。」 阿芙蓉就是罂粟,在现代是被禁种的植物,但是在古代并没有明确的禁令,确实可以用于药物上,有镇痛的作用。 「嗯……去拿着去问问夫人。」盛凌云相信楚夕的话,最关键的是他不觉得张家给他的药是好心。 王员外大步往前走,就在此时,盛凌云忽然,『咦』了一声。 「王员外,等等,这个椅子下有瓶药,是你的吗?」 王员外心里正急躁的很,刚才找药没找到,若是在再这里待一会儿,他怕控制不住自己。 忽而听到盛凌云的喊声,如同天籁之音。 「啊?在那里?」 看到盛凌云手上的药瓶,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三步并作两步跑了回来,一把抓住药瓶,倒出一粒,就塞到了嘴里。 「是,是,可能刚才不小心掉了。」 吃了药,王员外缓缓的吐出一口气,再看他的脸色,逐渐的变得正常起来,也能够重新跟盛凌云谈笑风生了。 盛凌云倒是有些奇怪:「王员外身体有恙?不如请我夫人给你瞧一瞧,她可是给太子都看过诊的。」 若是真的身体有疾病的人,一听说有神医,定然抓住不放。 可是王员外却打着哈哈解释:「不是病,只是一些生子的药,大人有所不知,我家只有玉儿一个独苗,想再生个儿子,就跟亲家要了秘方,只是这个药副作用很大……」 盛凌云也没想到,王员外就这么交待的。 是了,本来王员外求子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他一年纳个妾不就是为了生儿子么。 况且他年纪大了,吃点药很正常。 「你亲家要的秘方?苏城张家?他们家是药商?」盛凌云顺着他的话问。 王员外心里好受了,自然愿意跟盛凌云套套近乎,可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从前只个养蚕户,后来结识了一个道士,那道士本领很大,不但能掐会算,还会看风水,更会炼丹,张家也是因为这个道士改了风水后,从养蚕护一下子做成了苏城布商。」 「张家发达了,就给这个道士修了个道观,世人但凡有所求,这道士都能让人如愿,最关键的是他不收银子……」 胡三刀在一旁忽然问道:「不收银子,怎么养活一个道观……」 王员外笑了:「明面上不收,可要是办成了事,肯定是要给的,按自己的心意,自然是求的越多,给的越多,像我上次去苏城,足足给了五百两。」 原来如此,盛凌云微微眯了眯眼睛。 道观,道士……他这个人跟皇宫里的道士是一个人吗? 盛凌云又问:「张家遇到这个道士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现在这个道士还在苏城吗?」 王员外摆摆手:「前年就走了,据说是被贵人清走了,已经不在苏城了,但是张家跟他还有联繫,况且道观还在……」 前年,盛凌云心里默默一算,正好是洪公公把道士请到皇宫的那一年,也正是给皇上做药的那一年。 只是后来,皇上只要用的药引是女子们的血,就让洪公公停了,至于那道士应该是被洪公公给养起来了。 前世,洪公公被抓后,所有人都没见过那道士去那儿了,就连盛凌云都觉得道士不过是方外之人,也没抓。 如今看来,应该是张家先遇到了道士,后来引荐给了洪公公,如此张家跟洪公公才有联繫。 不对,其实跟洪公公有联繫的,是那位道士。 就在这个时候,林海又进来了,看了王员外一眼,在盛凌云耳边低语:「夫人说,阿芙蓉用量大了,会让人上瘾,这个药并不会让他生子,反倒会让他精神分裂,如果这个药是张家给的,只怕动机不纯。」 张家给王员外的药,不会是为了害他,图谋王家的家产吧。 盛凌云想起了张新,他被关入大牢之后,张家除了管家来了,其他人并没有来,管家见到张新后,一脸的惋惜,还说什么可惜了,说张新沉不住气。 王员外又坐了一会儿,脸又开始红了,他起身准备告辞,身边的两个小厮被带来了。 毕竟只是骚扰,因为制止的及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盛凌云让人把王家的两个小厮给放了。 王员外带着两个小厮往外走,迎面婉婉买了楚夕想吃的凉粉,走了过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王员外看到她,眼睛都亮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4页 「琳儿,你来接我了,琳儿……」 王员外往婉婉身上扑,婉婉惊叫一声,反射性的把手里的东西砸向王员外。 谁知王员外像是魔障了一样,一边奸笑着,一边抓住婉婉就手腕就往怀里带,婉婉不从,他抡起拳头就准备打人。 就被胡三刀一脚踹翻,把婉婉抢了回来。 再看王员外,被踹了一脚不但不疼,反倒在地上爬着去追婉婉。 婉婉吓得赶紧躲到了胡三刀的身后,那边王员外的两个小厮也赶紧去拦他,可王员外像是一头疯牛一样,谁拦他,他打谁。 此时,楚夕恰好也从后院赶来。 王员外又看到一个女人,流着口水竟然朝着楚夕跑了过去。 楚夕微微皱着眉头,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王员外还没到她面前,就被朦胧一脚踹的像风筝一样,飞了出去。 撞在墙上晕了过去。 楚夕看到王员外这个样子,想起了学校里老师们放的吸毒人的影像片,简直是一模一样。 「去,提取他的指纹,与两个死者衣服上的指纹做比对。」 第302章 兇手找到了 楚夕这么一提醒,一旁的东方游赶紧进屋子,找了一方红印泥,快速的把王员外的十个指纹都印了下来。 虽然这个时候,破案比对指纹,脚印等还没有成熟的技术,没有像现代技术一样,形成惯例,但是指纹作为唯一能认定的证据,还是要有的。 况且无论是孙娇娘的丫鬟,还是王梦雪的丫鬟身上,都找到了一个不属于她们自己的指纹。 最重要的是脖子上被掐的痕迹,也能跟对比上。 只是楚夕怀疑杀人兇手是王员外,让人想不到。 这边东方游刚把王员外的指纹印下来,王雨诗急匆匆的找来了。 看到院子里一片狼藉,她的父亲被打晕在地上,疑惑的眼神中带着愤怒。 「盛大人,这……请给草民一个解释……」 盛凌云微微点头,挥挥手:「去,请个大夫,把人送到客房,安排两个人看着,王公子,屋里请。」 王雨诗嘴角抿的直直的,跟着盛凌云进了屋子。 楚夕则跟着王员外去了客房,望闻问切来了一遍,摇摇头,又嘆了口气。 「你们等他醒来后,若是还有攻击人的行为,就把他给弄晕吧。」 这边东方游已经做完指纹比对,杀害两个丫鬟的兇手,正是王雨诗的父亲王员外。 盛凌云把证据摆在了王雨诗的面前,王雨诗的脸色变得惨白。 只见她起身一脚踹在两个小厮的身上:「让你们看好我爹,你们是怎么看的,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看来王雨诗是知道她父亲的一些症状的,只是知道的不多罢了。 两个小厮跪在地上也连连喊冤枉:「公子,小的们已经尽力了,员外有时候发起狂来,咱们,咱们着实弄不住呀……」 王雨诗气恼的想要杀人:「弄不住,就多加点人手,也不能弄出人命呀,丫鬟的命也是命,真以为咱们比她们高贵到那儿去吗?」 其实王雨诗早就发现王员外的不对劲了,只是谁也想不到是因为张家给的药引起的。 王员外求子心切,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王雨诗自然也希望王员外有一个真正的儿子,而她不用再女扮男装。 谁知道王员外吃了药后,身体越来越不好,关键是并没有让小妾们和丫鬟们怀孕。 更令王雨诗崩溃的是,王员外几乎把院子里所有的丫鬟都睡了一遍,不但睡了,还把人家弄得遍体鳞伤。 这两年王雨诗处理这些事情,是心力憔悴。 但凡家境好一点的,都不会愿意把闺女卖到王家,而王家的丫鬟,到了适龄的,王雨诗也安排她们早点嫁人。 是以,楚夕和盛凌云去王家看到的丫鬟,年纪都不大,要么年纪都很大,婶婶婆婆的那种。 所以,得知王员外为了求子吃药,楚夕就往精神分裂上猜,盛凌云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也相信楚夕。 因为盛凌云没有见过吸毒者是什么样子,而楚夕见过。 果然,把王员外请到衙门,拖延时间,把他的药拿过来研究成分,一试就试出来了。 经常吸毒的人,一天不吸毒就很难受,虽然王员外并不知道自己中毒了,可药物成分不会作假。 结果还真的试了出来,再对比指纹,兇手就锁定了。 「你父亲可能是无意识杀人,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分不清真相和幻觉,那个叫琳儿的姑娘,应该是你父亲的心上人,他精神混乱的时候,会把所有姑娘都当成她……」 楚夕从外面进来,面对痛苦的王雨诗,解释王员外的症状。 「王员外的药里加了罂粟的成分,这种成分一旦在身体里堆积就会成瘾,时间久了就会造成烦躁,嗜睡,精神分裂等症状,王公子,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算是他是无意识的,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王雨诗像男人一样搓了搓脸,神情萎靡:「我懂,大人,夫人,给你们添麻烦了……」 盛凌云还是有点人性的:「本官判你父亲秋后问斩,在此期间,你可以去大牢里探望你父亲,给你父亲诊治……」 治好之后再把人给杀了么。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5页 楚夕有些吃惊,但是她知道这对王雨诗来说,是尽孝。 王雨诗双膝跪地,给盛凌云磕头,坚强的她最后还是掉了眼泪:「若不是我家无子,我父亲何须被张家如此欺负。」 在古代,传宗接代很重要,家中没有儿子真的会被人欺负。 就像是王家,即便是对外了王雨诗这个儿子了,家大业大,还是被人惦记。 王员外被大夫救醒了,却被关入了大牢,在大牢里,因为没有药,王雨诗亲眼看到他发疯的样子。 「夫人,原来王员外知道王公子是个女的,只是一直没有说透而已。」 朦胧陪着王雨诗进的大牢,尽管朦胧给了父女俩空间,可是朦胧依然听到了王员外愤怒的吼叫。 至此,王雨诗就再也没有进大牢看过王员外。 王员外并没有坚持到秋后处斩,断药半个月后,他就受不住了,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给了牢狱衙役,央求他帮忙取药。 王雨诗不忍心还是把药给王员外了。 可是王员外却因为一下子吃的太多,死了。 王雨诗也没有大办,草草的就把王员外给埋了。 阳春三月,王雨诗给王家小妾们都分了财产,让他们各自离开了,而王雨诗则带着母亲去了苏城。 苏城也是王雨诗母亲的娘家,她依旧是女扮男装,要去苏城开店铺发展,苏城还有她家的几个铺子。 宁州的几个铺子,她也给转让了,孙娇娘接了两个,也许是心里愧疚,王雨诗给的价格极低。 楚夕的肚子已经显怀了,她最近吃的多,身上的肉也越来越多,大有跟从前看齐的样式。 站在镜子前,楚夕看着自己的双下巴,一咬牙一跺脚:「减肥,一定要减肥。」 陈嬷嬷哀嚎:「哎呦,我的夫人,从来没听过孕妇要减肥的,要是被大人听到,定然要唠叨半天。」 楚夕看到朦胧和婉婉从外面回来,眼神闪了闪:「她走了吗?」 婉婉扶着楚夕往外走:「走了,我和朦胧把她送到了城外,苏城也有咱们的生意,王公子说,山水有相逢,回头定然会再见面的。」 楚夕幽幽的嘆口气:「是啊,定然会再见面的,只不过,我希望再见面她依然恢復了女儿身。」 世人本就对女子多苛责,古人尤其…… 第303章 孕妇不好伺候 月份大了,楚夕显怀了,孕吐少了,肚子饿得倒勤快了。 最关键是从来不挑食的楚夕,开始挑食了,而且吃的东西,稀奇古怪的。 春天越来越暖和了,盛凌云也终于肯带着楚夕去踏青了。 走着走着,楚夕看到街上有个小孩儿,吃芝麻糖,楚夕从前怕胖,从来不吃甜食。 芝麻糖是甜的,又粘牙,祭灶的时候吃,楚夕从来不吃。 谁知,看到人家小孩儿吃,她竟然馋了。 最关键的是,芝麻糖只在腊月二十三,祭灶前后才有。 那孩子吃的芝麻糖,指不定是他家不知道怎么剩下的,穷人家的一粒米都金贵,捨不得扔,就给孩子解馋。 如今都春天了,糖在天热的时候会化,一般人谁准备这个。 就算是点心铺子里,也很少卖的。 盛凌云看着楚夕馋的流口水的样子,一咬牙,一跺脚说:「你想吃,我就给你做。」 芝麻糖好吃,不好做,主要成分是麦芽,主要程序是熬麦芽。 熬的好了,麦芽又脆又甜,熬的不好,麦芽粘牙不说还会发苦。 好在空间里有芝麻,有麦芽,盛凌云都拿出来一些,一回到家,就开始做。 先把芝麻给翻炒熟了,盛出来备用,在往锅里加水,放糖,放麦芽开始熬麦芽糖。 熬麦芽糖很费功夫,需要不停的翻转,翻转的差不多了,需要拿出来用力的拉拽。 但是,盛凌云比较聪明,他用一个平底锅摸薄薄的一层,再撒上芝麻,等麦芽糖晾干,就成了又薄又脆的芝麻饼了。 味道跟芝麻糖一样的,还比芝麻糖甜。 只是楚夕只吃了两口,还是嫌太甜了,把盛凌云辛辛苦苦做的芝麻糖都给分了。 好吧,孕妇的情绪不稳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盛凌云依着她。 可是大半夜,楚夕突然想吃西瓜,就有点让盛凌云为难了。 「乖,现在才春天,夏天才有西瓜呢。」 楚夕想了想问:「空间里没有吗?」 空间里有,只是空间里的地里如今种的都是珍贵的药材,果园里有苹果,桃子,梨,就连椰子,榴槤楚夕都种了几棵,唯独西瓜…… 这么常见的水果,谁在空间里种呀,平常市面上都有。 可偏偏,此时的宁州,没有…… 盛凌云看着楚夕大着肚子,可怜兮兮的样子,一咬牙,一跺脚:「有,只要你想吃,什么都能种……」 于是,盛凌云来到空间,专门找出一片地,种西瓜。 好在空间里的水果长得快,而且土质好,盛凌云种上之后,肉眼可见的,西瓜就成熟了。 楚夕和盛凌云分吃了半个西瓜,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盛凌云看着睡熟的楚夕,幽幽的松了口气,前世今生第一次伺候孕妇,难道别家的孕妇也这么难伺候吗? 别家的孕妇可没楚夕这么享福,想吃什么,空间里就能种什么,就能很快吃上,就连太子妃怀孕的时候,想吃什么都要忍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6页 只因陈嬷嬷说了一句:怀孕的女子要是不满足她的馋,生出来的孩子容易得红眼病。 这么没有根据的传言,不知道饱读诗书的盛凌云是怎么就相信了。 平常东西,空间基本都能满足,就算当时没有,空间里可以种。 这一天,楚夕又馋了,关键是她想吃的东西,盛凌云压根没有听过。 「什么是螺蛳粉?」 楚夕嘟着嘴,可怜巴巴的瞅着盛凌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就是粉,用……」 好吧,楚夕也不知道用什么做的,她只会吃,不会做,可是那个味道,她想吃。 最终,楚夕妥协了:「那就换酸辣粉吧。」 酸辣粉,顾名思义,酸酸辣辣的红薯粉煮出来的。 盛凌云不会做螺蛳粉,要是连酸辣粉都没办法满足楚夕,楚夕又该哭了。 「好,我这就去做。」 楚夕最近忽然觉得自己太为难盛凌云了,于是自告奋勇说:「我跟你一起去。」 好在这个朝代,红薯粉是有的,而且还很多,红薯很早就成为这个朝代主要的粮食了。 盛凌云先把粉条给煮了,然后放了点醋,辣椒,又放了些咸菜,盐,调好味道,加水,尝了一口,味道怪怪的。 递给楚夕:「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味道,尝一尝。」 楚夕早就馋了,闻着味道口水直流,端着碗不等坐下就先吃了一口,眼神瞬间亮了。 冲着盛凌云竖起了大拇指:「你就是个天才,早知道你什么都会做,从前应该让你做饭的。」 盛凌云宠溺的笑笑,心里却想,还不都是你给逼的,以前他就是会做,也不愿意做,君子远庖厨么。 「只要你想吃,我就做给你吃。」 楚夕斜睨着眼睛,娇嗔:「真的?你对我这么好,是因为我,还是因为我肚子里的孩子?」 盛凌云微微一怔,这有什么区别吗? 但是,念头一闪而过,他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回答,这不是标准答案。 「当然是因为你,你怀着孕,不舒服,而且孩子还是我的,我非常愧疚,想多做一些事情来弥补,只要能让你舒服,我怎样就成……」 满分答案,至少楚夕很满意。 「不错,不错,你要是敢说为了我也是为了孩子,我就哭给你看,孩子是你的,我怀胎十月太辛苦了,而且将来孩子生出来,还得跟你姓,你就是应该多付出一点。」 得,还理所应当,盛凌云心虚的笑笑:「是,你辛苦了,我首先是你夫君,接着才是孩子的爹,没有你,哪有孩子。」 盛凌云又哄她道:「等回头孩子生出来,我们一起揍他,让他如此这么他的母亲。」 楚夕『扑哧』笑了,开开心心的吃了不算太正宗的酸辣粉,满意的睡觉去了。 盛凌云默默的祈祷,孩子呀,快点出生吧,这种日子他可一点都不想过了,阴晴不定,太折磨人了。 月份再大一点,楚夕就没有那么馋了,而且胎儿太大不好生,楚夕就开始运动,注意食量,就算有时候会馋一些吃食,基本上也都忍住。 天气越来越热了,楚夕的肚子也越来越大,预产期是今年的八月份,金秋八月,不冷不热的天气,坐月子非常好。 但是这个夏天,还是要熬过去的,怀孕的人本来就怕热,苦夏还真不好熬。 这天晚上刚下过去,天气凉爽,楚夕扶着腰打算出去转转给孩子买点柔软的布,准备做衣裳。 「咦,这位夫人面相尊贵,印堂却有些发暗,最近有些不顺呀。」 第304章 城里来了个道士 听着话术十分耳熟,楚夕反倒是停了下来。 「接下来你是不是会说,你可以帮忙解一解,只不过要银子……」 老道士『嘿嘿』的笑了两声:「看来夫人遇到过算命的,似乎还被骗过,夫人放心,我牛道人看相算命从来没有出过错,八九不离十。」 楚夕倒是没有遇到过,不过从前电视剧里总是这么演的,而且算命属于封建迷信,是要破除的。 若是在现代,楚夕对这些东西压根不信,早就跑了。 可如今她莫名的穿越过来,就已经是个玄学了,听牛道士的话音越发的玄上加玄。 楚夕犹豫了片刻,干脆说道:「好,那你就说一说,最近我到底哪里不顺?说得准了,我就让你算一卦。」 牛老道自信的笑笑:「报出生辰八字来。」 楚夕是穿越而来,她报的生日自然是自己的生日,但是原主的生日是什么,楚夕是不知道的,从来也没过过。 古代女子的生辰,很多地方根本不重视,只有在女人老了,双亲都过世,儿孙满堂,过了古稀之年了,家里的孩子们才会操办起来,为老人过生辰。 更别说楚夕这么年轻,生辰记得不准,压根就没过过生辰。 等楚夕把八字报给牛老道,还纠结了一下,她应该报原主的生辰八字,可原主的生辰八字她也不知道呀。 牛老道根据楚夕报出来的八字,掐指一算,眉头越皱越紧。 「奇怪,你的八字好奇怪,我怎么算不出来呢……」 这下不用楚夕说,一旁的婉婉都看不下去了。 「道士,你还是回去再学学吧,别满大街骗人了,夫人的八字都算不出来,哼,还到处给人破灾,我看你就是骗钱来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7页 楚夕也无奈的笑笑,带着婉婉继续往前走。 牛老道确实有点懵了:「你这八字平平,可却是个鸠占鹊巢的命数,而且命中有变,将来会大富大贵。」 鸠占鹊巢? 楚夕一下子愣住了,穿越后她占了原主的身子,可不就是鸠占鹊巢。 婉婉却不屑的撇撇嘴:「我家大人年轻又有才干,我家夫人将来肯定大富大贵,还用你说,去去去,别耽误我家夫人逛街。」 楚夕大着肚子逛街容易累,大人千叮咛万嘱咐让早去早回,婉婉可不敢懈怠。 婉婉搀扶着楚夕走了,去了店铺买了软布,准备给孩子做里衣穿,楚夕有些心不在焉,全程都是婉婉再选。 又过了一个多月,没想到这位牛老道还真的在宁州闯出些名头来。 但凡他摆摊,摊位前都是来算命的人,每天队伍都很长。 偏偏牛老道自己还有个规矩,算命看八字,定风水都是可以,但是卜卦,每日只卜三卦,多了就不卜了。 这天盛凌云急匆匆的从外面回来,一身的汗,屋子里放了冰块,凉快些,接过楚夕递过来的毛巾,他擦了把汗,舒服多了。 那边胡三刀竟然也跟过来了。 「大人,实在不行,咱们也去找那牛老道算一算,看东西到底丢哪儿了?」 楚夕不解的问:「东西丢了就去找,为什么要找一个算命的?」 胡三刀眼睛一瞪:「算命的算得准,省事。」 盛凌云真想给他一脚,不耐烦道:「行了,肯定不会丢的,一定是放哪儿忘了,你要是实在没事,去看看河堤修的怎么样了?」 一年一度的夏季到了,雨水多发季节,河堤是需要修缮,河底的淤泥也是隔几年要清理的。 去年盛凌云来的时候,就先把河堤给修了,但是没有修完,还有一段需要修。 今年刚开春,一边修河堤一边挖淤泥,眼瞅着夏天到了,雨水增多,是时候考验活干的行不行了。 盛凌云随便一指,就把胡三刀支到了河堤上,河堤离城里远,一来一回至少三四天,他耳边可以清闲清闲。 胡三刀也不好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楚夕很是担忧:「到底什么丢了?」 盛凌云不愿意瞒着楚夕,轻轻的嘆口气:「官印……」 「啊?」楚夕这下更担忧了,「不是,你的官印不是被你锁起来了么,就连我都不知道你放哪儿了,怎么会丢了呢?」 「什么时候丢的,你倒是赶紧去找呀。」楚夕都替盛凌云着急。 官印是代表着朝廷给盛凌云的身份,这个身份要是真丢了,罢官事小,可是要杀头的。 可是楚夕看着盛凌云不急不躁的样子,似乎心里有别的想法。 「你是不是知道是谁偷了你的官印?」 盛凌云很是无语的搓了搓脸,往软塌上一歪,漫不经心的端起茶来喝,倒是把一旁的楚夕急得不行。 「你说话呀,哎呀,真是急死我了。」 盛凌云喝完茶之后,拿着杯子把玩:「还能有谁,梅林呗,这小子前阵子就鬼鬼祟祟的,府衙里的事多,我一直没有搭理他。」 楚夕一脸的不可思议:「他干啥去了,拿你官印干啥?」 盛凌云也不知道,他还想问问梅林呢。 说着话,就看到梅林从外面回来了,风风火火的,一头汗,衣服都湿了。 楚夕看到他,忙喊住了他:「梅林……你等等。」 梅林刚准备回房,听到了楚夕的喊声,停了下来:「啥事?」 楚夕忽然不知道该怎么问了,看了一眼盛凌云,只见盛凌云沖她轻轻的摇头。 楚夕瞬间转移了话题:「天太热,你别出去乱跑,回来的时候洗澡记得用热水,你身体不好,凉水容易感冒。」 原来是关系他,梅林冲着楚夕一笑,露出整齐的大白牙。 「嗯,知道了,夫人也主意休息,我回屋去了。」 梅林的身份固然尴尬,盛凌云和楚夕待他如同寻常,更像是自家的亲弟弟。 但是楚夕知道,自从梅林被皇上接到宫里后,一切都变了。 他愿意留在宫里就留在宫里,愿意跟着盛凌云就跟着盛凌云,楚夕对他的事情不管不问不听,她知道盛凌云心里比谁都清楚梅林的事情。 对梅林关系的拿捏,相信盛凌云自然有自己的主意。 盛凌云看梅林回屋了,从软塌上站了起来:「官印应该回来了,我去拿回来,以后得注意了。」 果然,盛凌云去了前院转了一圈又回来了,手里多了一个匣子,匣子上还有一把锁,盛凌云没开匣子只是掂了掂,沖楚夕点点头:「回来了。」 楚夕心里着急:「他到底拿官印干啥去了?」 盛凌云眼眸沉了一下:「以后总会知道的。」 第305章 青青的婚事 梅林这个皇子当的憋屈。 因为母亲是高丽人的身份,并没有被皇上承认,虽然他身份也算是尊贵,可从小是长在观音庙里的。 性子活泼带了些野性,住不惯宫里,偷偷跑出来,游歷山川。 这是外面的人对这位三皇子的看法。 可真正了解他的人,比方说盛凌云,是明白梅林虽然年纪小,却还是有不甘心的。 梅林跟着盛凌云确实是,想学点课本以外的东西。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8页 盛凌云也耐心地教他,可架不住梅林身份高贵,有些话在盛凌云得知,梅妃是高丽人,梅林不可能与太子抗衡后,就不会再说了。 他现在教他的全都是臣子之道,君臣之礼。 至于梅林究竟想做什么,盛凌云并不想知道。 梅林每天住在后院里,他有自己的小厮,没有银子的时候,盛凌云会给他一些。 上次倭寇被抓的时候,梅林也跟着安郡王回到了京城,后来又回来了,回来之后继续在衙门里当文书,和从前一样安安静静的。 可梅林究竟偷拿官印做什么去了? 楚夕想不出来,盛凌云不去想。 梅林跟吕青青走的比较近,楚夕还是担心梅林的,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去找吕青青了。 谁知刚走到门口,就听到院子里吵架的声音。 「你给我滚出去,我就算是一辈子不嫁人,也不会嫁给你的。」 「你这个人脸皮怎么这么厚,就算你是青青的表哥,她不愿意嫁给你,你还要逼婚呀。」 「我可没有逼她,谁敢逼她呀,她现在可是跟知府夫人做事……」 话音带着憋屈,楚夕一听就知道是李书海,吕青青舅舅家的儿子,跟吕青青算是姑表亲,可吕青青是真不喜欢他。 像他那种一无是处的男人,只怕是个女人都看不上吧。 李书海是个读书人,古代读书人的通病是只读书,什么都不会,若是读出来了,做个一官半职的也算可以。 若是读不出来,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他们这些人。 李书海连个秀才都没考中,依然是个童生,说句不好听的,连私塾先生都当不了。 而且从小拿笔桿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最关键的问题是,长得也不好看,哪个女人不长眼睛会看上他。 所以在李书海得知吕青青的婚事没了之后,一心想娶她。 每天变着法的来找人,却被吕青青赶了一回又一回。 这不,又被人拿着大扫把给赶出来了。 「我们可是姑表亲,亲上亲,吕青青别以为现在有知府夫人罩着,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他们总有离开宁州的那一天,到时候,你就算是求我,我也不会娶你为妻的。」 李书海被赶出来后,站在门口跳着脚骂。 楚夕从马车上下来,就这么看着,皱着眉头,一脸的不耐烦。 婉婉撸起袖子道:「夫人,让我去好好教训教训他……」 楚夕无语:「行了,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跟朦胧学点好吧。」 朦胧脾气爆,人家功夫好,婉婉跟着朦胧学的脾气也爆,可她没有功夫。 倒是跟着楚夕的林海,吆喝了一声:「喂,又是你呀,李公子,人家都看不上你,三番五次地上门,丢不丢人呀,大男人何患无妻。」 李书海是真怂,刚才还兇巴巴的,扭头一看到楚夕,立马腿软了,尴尬地扭头就跑,跟耗子一样熘的很快。 楚夕却深深的嘆口气,是该给吕青青找个婆家了,若不然她一个孤女,楚夕他们真的离开宁州的时候,她定然会被人欺负的。 可是吕青青喜欢的人是宋子文,她该怎么办呢? 听到动静的吕青青,开门迎楚夕进了院子。 院子里收拾的很干净,依然是几个徒弟在捡珍珠,有的在给珍珠钻孔,有的在做首饰。 里面吕青青和思瑞,都在做一个首饰,看到楚夕进来,也都站了起来。 「夫人,你怎么来了?」 楚夕微微一笑:「来看看你们,怎么样?最近订单多不多?」 吕青青点点头:「多,现在不但有很多首饰要做,王夫人那边还要了很多小珍珠,绣在衣服上,现在咱们的珍珠是供不应求,好多客户都等着。」 楚夕看了一眼厚厚的订单:「要不要多加点人手,或者把订单分给苏城那边。」 宋子文在苏城有一个首饰店,他有自己的手艺人,珍珠也是手艺人会的,所以有时候宋子文看他们做不完,会拿走一些复杂的工艺,让苏城那边的人来做。 宋子文很久没出现了,吕青青也很久没见他了,从厚厚的订单里,抽出一些来,递给楚夕。 「夫人,这些工艺比较复杂,不如就让苏城那边来做吧。」 楚夕把订单交给林海,让林海安排人送到苏城,拉着吕青青的手进了院子里。 「刚才李书海的事情我看到了,青青,他说的也没错,一旦我和大人离开宁州,你一个人留在这里,该怎么办?」 谁知吕青青眼神一闪:「夫人,我能一直跟着你吗?」 楚夕想了想说:「也不是不可以,可你一个姑娘家,背井离乡的,不太好吧。」 现代女人要是不结婚,身边还有很多亲人催婚,楚夕本来不想催婚的,可是古代对单身的女子更为苛责。 为了自身的安全,楚夕还是希望吕青青找个好人家。 吕青青沉默好久,忽然说:「前阵子碰到了苏姑娘,她说在苏城见过宋公子……」 楚夕都无语了:「你还没有忘了他……」 真不知道宋子文到底给吕青青灌了什么迷魂药,让这姑娘对他死心塌地的。 吕青青低垂则眼帘。 楚夕幽幽的嘆口气:「宋子文跟苏姑娘的关系,你知道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9页 吕青青抬眸扫了楚夕一眼,又垂了下去,掩住了眼底的悲伤:「知道,可我感觉宋公子对苏姑娘不是那么的上心……」 嗯?这都能感觉出来? 楚夕不再说什么了,感情这种东西,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宋子文身份不好说,就算是吕青青嫁给他,日子也是东躲西藏的,不好过。 况且,宋子文喜欢跑来跑去的,实在不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 「对了,青青,最近你看到梅林了没有,这傢伙整天不着家,也不知道都忙些什么?」 吕青青眨了眨眼睛:「听说他救了很多孤儿,说是要开一家慈善堂,让这些孤儿有一个家。」 第306章 宠妻 楚夕挑眉:「行善积德,这是好事,这小子终于有自己的正事干了。」 吕青青这边也打听不出梅林的事情来,倒是那个慈善堂,楚夕回来跟盛凌云说的时候,盛凌云竟然早就知道了。 楚夕有些生气:「知道了,你怎么不告诉我?我不是说梅林做慈善不好,而是他利用这些孤儿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比方说养死士,搞暗杀什么的……」 当盛凌云听到楚夕说这些话的时候,明显的眼神变了变,警惕而飞快的扫了一眼楚夕:「你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要知道有钱人家都有养死士的习惯,尤其是权贵,普通的妇人怎么会关心这个,而楚夕说这些的轻飘飘的,似乎养死士像是大街上买菜一样简单。 楚夕也不知道自己不该知道这些,反而反问盛凌云:「话本上看的?怎么,难道没有人会这么做,还是说养死士其实是个秘密的行为。」 盛凌云无奈的揉了揉楚夕的额头:「那些话本真不该让你多看,你说的没错,在大梁朝是不允许养死士的,若是被朝廷御史知道了,是要被抄家灭族的。」 楚夕:「为什么?」 盛凌云:「因为一旦养死士不被禁止,会有很多穷人家把孩子卖了,成为别人手中的工具,如此的话,到时候朝廷打仗,就征不到兵了。」 「最关键的是,养死士太多,视同谋反,朝廷是不允许养死士的。」 楚夕似懂非懂,但这跟现代不允许私下里贩卖人体器官大概是一个道理。 最终吃苦受罪的都是穷人。 古代权贵们可以养门客,私兵,侍卫等,但是都有限制的,比方说即便是安郡王这类人,门客私兵总数也不能超过一千。 太子私兵有一千五,门客五百,这些费用朝廷是不管的,都是从太子的私人帐户里出。 所以说,朝廷不是不让养,而是有限制,至于死士,是坚决不让养的,养了死士视同谋反, 有些权贵养的门客里会有文,有武,文的出谋划策,武的能保护他们。 盛凌云是五品官员,按照朝廷规定,他压根没有养门客的权限。所以,这些规矩楚夕也都没有接触过,仅从话本上,她就能知道这些,也太神奇了。 楚夕不但知道,也听懂了盛凌云的说法,只是从她的表情中盛凌云猜出来,楚夕应该对梅林的行为有所怀疑,只是事不关己,她不在意罢了。 盛凌云扶着楚夕坐到了软塌上,楚夕的锦帕突然掉在了地上,楚夕习惯性的弯腰去捡,可是大着肚子,她的腰弯不下来。 盛凌云笑了笑,蹲下来把楚夕的锦帕捡了起来。 「以后你这个不要人帮忙的习惯要改一改,已经是官夫人了,身边丫鬟婆子也有好几个,不要什么都自己做,丫鬟就是让你使唤的。」 楚夕确实不习惯:「话是这么说,可她们也挺忙的……」 婉婉此时刚从外面提了洗澡水进来,听到楚夕的话,赶紧为自己分辩。 「夫人,可别这么说,她们都闲的很,你见那个官夫人用丫鬟的时候,还让她们休息的。」 楚夕还是现代人的思维,不习惯压榨手下的丫鬟们,她只让她们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到了晚上,有些活就要自己做了。 如果要是回来的晚,需要加班什么的,楚夕就会赏赐她们一些东西作为加班费。 婉婉一直都觉得楚夕对下人们太好了。 婉婉被楚夕买回来之前,是在一户有钱人家做丫鬟,她们几乎是从天亮就开始干活,一直干到子夜,每天只能睡一两个时辰。 丫鬟小厮没有被主子打骂已经是够好得了。 楚夕不但不打骂她们,还让她们干的时间短,幸亏朦胧是个暴脾气,一言不合就把丫鬟给卖了,剩下的都是些懂事乖巧的。 不然,楚夕这样的主母,定然是被下人们欺负和煳弄的。 盛凌云当然也知道楚夕的脾气,用不惯人,所以内宅的管理,他就让朦胧管着。 朦胧从前世都跟着他,能力和手段还是不错的。 盛凌云重生一世,用人上来说就没有失过手。 楚夕向来被他宠惯了,不想让她太劳累,对于盛凌云来说,楚夕只要每天能吃能睡,能跟他说话撒娇,就已经很好了。 可以说楚夕如今有些小脾气,都是盛凌云惯出来的,他似乎乐此不疲。 楚夕要洗澡了,盛凌云扶着她进了木桶,楚夕肚子已经很大了,自己一个人洗澡有些困难,又不想让婉婉伺候,只要盛凌云在,就会帮她洗。 楚夕躺在木桶里,缓缓的吐出一口气:「身子一重,做什么都不利索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0页 盛凌云用巾帕在她身上擦拭着,从她背后,肉眼可见孩子在她的肚皮里动来动去的。 他的手覆到了她的肚皮上:「这边鼓了一块,是他的脚在蹬吗?」 楚夕点点头,颇为无奈:「侧着身子睡,他能安稳一点,平躺着,他就会在肚子里踹来踹去,是不是感觉不舒服?」 怀孕后期,孩子在肚子里长大,会有自己喜欢的姿势,孕妇若是平躺,可能孩子会憋的慌。 孕妇若是往左侧,心脏跳动的声音太大,孩子似乎被吵到。 所以医生都说孕妇右侧睡觉是最好的,可总也不能一个姿势吧,不舒服。 盛凌云在楚夕怀孕期间,翻阅了很多医书,在她的肚皮上揉了揉,那个疙瘩去掉了,谁知另外一只手又在一边伸着,楚夕的肚皮又鼓了个包。 「不会,你怎么舒服怎么来,书上说孩子在肚子里会自己调整姿势,只是不能让他动的太频繁,以免脐带绕着脖子。」 是了,楚夕虽然第一次怀孕,也知道孕妇生产,最怕是脐绕颈,一圈两圈的也就算了,反正脐带也够长。 但是生的时候,被勒着就麻烦了,有可能会造成孩子窒息。 盛凌云给楚夕洗完澡,一弯腰,用大布巾把人裹住,抱到了床上,细细的擦完上身,擦腿和脚。 「天热,你别贪凉,先休息一下,我洗完给你肚皮上抹香脂。」 现代孕妇都会在肚皮上,身上抹油,防止皮肤开裂,有妊娠纹,其实古代早就有这种方子了。 古代的女人为了取悦男人,即便是怀孕也是很注重皮肤的保养的,她们用珍珠粉,黄芪,蜂蜜,猪胰子做成香脂抹在身上,能是皮肤润滑,还能消除黄斑和妊娠纹。 第307章 海边避暑 因为楚夕不喜欢人伺候,很多琐事就落在了盛凌云头上,盛凌云甘之若饴。 古代的夏天其实没有那么热,尤其是海边,除了湿潮外,热度还行,风大,蚊子也不多。 但是楚夕怀孕,最怕热,她让人在屋子里放了很多冰块,为此盛凌云怕她凉着,这边放,那边他又让人给撤了。 怀孕七八个月的时候,孩子在肚子里动的厉害,楚夕肚子大,越发的睡不好觉了。 睡不好,脾气就不好,想逛街,走不动,心情郁闷的不行。 屋子里放了三个冰盆了,楚夕还是拿着扇子唿唿扇。 刚从里间出来,就看到盛凌云鬼鬼祟祟的,让胡三刀把一个冰盆给撤走了,气得楚夕忙追了出来。 「唉……给我拿回来,你们不热吗?」 盛凌云把楚夕给堵上,胡三刀拿着冰盆赶紧跑了,盛凌云赶紧哄:「不能太贪凉,回头生完孩子,体虚体寒不好回补,你若是真热的受不住,不如我们去海边住几天。」 海边还是很凉爽的,而且到了六七月份,海边雨水多,空气也好。 楚夕一听,来了精神,吩咐婉婉:「收拾东西,去海边。」 常去的地方,小渔村整个搬到了城里,后来被楚夕改造成养珍珠的基地,除了养珍珠,还要捕鱼。 不同的是,这个地方不是他们居住的地方,而成为他们工作的地方,无论捕鱼捕多少,每个月都有固定的薪水。 原来小渔村的房子,都被改善过了,房子坚固了很多,里面的设施也改善了。 楚夕上次带安郡王妃来,住的就是这种房间,外面看着不咋滴,里面还挺舒服,用楚夕的话来讲是特色小屋。 在现代很流行的民宿,适合旅游居住,只是目前看来,宁州海边的旅游不好发展,主要是古代车马慢。 再次回到海边,楚夕住了自己原来的房间,闻着海边带着腥气,咸味的海风,楚夕也很开心。 「人呀,不能在一个地方待太久,容易住腻,经常换一个地方住一住,挺好。」 婉婉很无语,作为古代人,她比较恋家,开眼界的事她做不了,在外面最常做的事是想家。 「难怪大人无论去那儿都喜欢带着夫人,别人家的夫人一辈子都只能待一个地方,夫人却要跟着大人东奔西跑的。」 在婉婉看来,楚夕很可怜,可楚夕却很喜欢。 现代的旅游不就是在一个地方待腻了,去别人住的地方待一待么。 天气炎热,海边还没有蚊子,楚夕捧着个肚子,就在海边的沙滩上来回的转悠,心情很好。 忽然,海面上飘来两只船,一大一小,远远的就朝楚夕摆手。 「夫人,你怎么来了?吃鱼吗?今天捕了很多新鲜的鱼,还有虾,螃蟹。」 孙叔冲着楚夕喊,楚夕也跟他们挥挥手。 只是下船的时候,好几个船工里,有一个戴着帽子,总是背着楚夕。 楚夕扫了一眼一旁的盛凌云:「今天你没工作了吗?」 盛凌云知道楚夕想赶她走,他故意装作听不懂:「府衙里还有梁大人,不用事事都要我出面。」 楚夕很无奈,又看了一眼那个戴帽子的人,没有说话,来到了船舱。 看着打出来那么多的鱼,大傢伙儿都很高兴。 「奇怪了,从前咱们自己当渔民的时候,打出来的鱼也没有这么多。」 「就是,现在每次出海都有很多收穫,夫人,你真是个有福气的人。」 盛凌云看到每天都打出很多鱼,也很高兴,其实这个渔场建立以来,都是不赚钱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1页 每天打出来的鱼,虽然很多,可小鱼干卖的时候很便宜,而且鱼丸也没有那么好卖,这个时候没有防腐剂,鱼丸最多也就卖到苏城。 打出来鱼,大多数卖给附近的人,宁州的酒楼,螃蟹和虾就算是运到苏城,只是运输就很麻烦。 如果没有养殖珍珠这一块,仅靠着打渔,绝对不赚钱。 所有人都回来了,阿达也回来了,他手里捏着两个珍珠,拿给楚夕看。 「夫人,你看,咱们的珍珠贝的珍珠已经这么大了,等明年的时候,一定长得珠圆玉润的。」 楚夕抬眸扫了他一眼:「阿达,学会用成语了,连珠圆玉润都会了。」 阿达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髮,他可不会说,是跟一个人学的,刚学的。 楚夕点点头:「行,你好好看着就行,能养殖成功我们就能赚大钱。」 珍珠价格很高,楚夕让孙娇娘做的那件珍珠裙,放在京城一件衣服能卖出一百两的价格。 一件珍珠衫也只有太子妃,宫里的皇妃才戴的起,价格千两以上。 之所以吕青青那边订单很多,并不是珍珠的价格便宜,而是有钱人多。 珍珠养殖两年起步,养殖时间越长,珍珠越大,价格越高。 阿达查看的这几个,都是一年生的,确实不大,但都很圆润,而且一个珍珠贝里有好几个珍珠。 取出来一两个也没事,海蚌还是能继续活着的。 楚夕没有要这些珍珠,送给了阿达,阿达又从兜里抹了半天,掏出一对褐色的珍珠,又圆又大,关键这个褐色是天然的。 楚夕拿起来,对着夕阳看了半天,爱不释手。 「这个珍珠真漂亮,关键还是一对儿,这要是做成珍珠耳坠真的好美。」 阿达腼腆的笑笑:「这是上次去深海里,无意间捞到一个深色海蚌里产的。夫人人美,戴什么都好看。」 楚夕吃了一惊:「送给我的?」 阿达点点头:「在夫人这片海域里捡的不都是夫人的么。」 说完阿达四处瞅了瞅,眼神定在一个位置上,微微的点头。 楚夕顺着他的眼光望过去,还是那个戴着帽子的渔夫。 阿达说的对,他是楚夕的手下,捞到的所有贵重的物品都是属于楚夕的,但是楚夕却不这么想,东西是阿达捞的,理应属于是他自己。 但是,现在楚夕知道这对珍珠是谁送给她的了。 夕阳西下,大家都收拾东西回去了,渔船绑在海岸上,任其漂流。 楚夕捧着肚子,一个人来到了那个戴帽子的渔夫身边,微微一笑。 「宋子文,我知道是你。」 宋子文正在把船给绑好,听到楚夕的声音,直起腰,扭头看向楚夕的眼神灼灼。 「你还好吗?」 第308章 又遇到了他 楚夕捧着肚子,走路有些慢,脸上散发着母性的温柔,看得宋子文捨不得移开眼,却还是把眼神给挪开了。 楚夕:「我很好,你呢,你不是去苏城了么,该不会一直在渔场吧。」 宋子文把帽子拿下来,扇了扇,他的头髮都湿了,身上都是汗,穿着粗布坎甲,宽松的裤子恨不得把裤脚挽到大腿根。 胳膊上,大腿上都肌肉,尤其是胳膊上的肱二头肌,随着宋子文的动作一跳一跳的,看得楚夕真想摸一把。 宋子文早就习惯的楚夕的眼神,她就是这样,眼睛仿佛会说话,看到喜欢的东西眼神都是直勾勾的,真诚的毫不避讳。 如果不是盛凌云远远的看着,他一点都不介意楚夕上手摸。 轻笑一声:「没有,也才来一个多月,毕竟珍珠养好了,能赚一大笔,我捨不得放弃,天气热了,就过来看看。」 楚夕伸出手,手心里是那一对褐色的珍珠。 「这是你捞的吧?很好看,也很珍贵,你自己留着吧,回头娶媳妇儿的时候当彩礼。」 宋子文大方的笑笑:「送你了,我还有颗粉色的,干咱们这一行,最不缺的就是好看的珍珠。」 楚夕以为宋子文骗她:「我不信,你让我看看你的粉色。」 宋子文果然从兜里掏出两个水滴形的粉色珍珠,也很大,很漂亮。 楚夕把粉色珍珠拿走,把褐色的珍珠给他:「这个我喜欢,这个留给你。回头万一你没钱了,把这颗珍珠给卖了,也够你活一阵了。」 宋子文没想到楚夕喜欢粉色的,笑笑,也没推辞,就给她换了。 楚夕:「你回来的事,苏姑娘知道吗?」 宋子文:「她跟我有什么关系,不知道,我没找过她。」 苏曼曼是喜欢宋子文的,楚夕能看出来,只是俩人立场不同,苏曼曼也能控制自己的感情,所以俩人相处起来很有分寸。 楚夕轻嘆一声:「青青更不知道了,对吗?」 宋子文勐地看向楚夕,清亮的眼神闪过一丝忧伤:「你很喜欢撮合我跟她?是不是这辈子我不成亲,你的心会不安。」 楚夕吃了一惊,她清楚自己提到吕青青,惹恼了宋子文,自己也恼了。 「你成不成亲的,我也管不着,只是青青对你的情意,我是看眼里的,我只是想让你给她一个回应,婚姻是你自己的事情,合不合适的只有你自己知道,说的好像我强迫你一样。」 宋子文看楚夕生气了,无奈的笑了:「别人的情意你看在眼里,觉得心疼,我的情意你是一点都看不见……」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2页 说完,宋子文拎着一桶鱼,扭头就走。 楚夕抿抿嘴,觉得很委屈:「我一年见不到你一两回,我怎么知道你心里想的什么,要真是有喜欢的女人,我是举双手支持你成亲的。」 宋子文提着鱼在前面走的很快,余光看到楚夕没有跟上,放慢的脚步:「今天的虾个头都很大,你不是喜欢吃虾么,清蒸的还是红烧的?」 他转移了话题,楚夕也不再继续,扶着腰跟他一起回岸上。 「清蒸的吧,虾也不腥,红烧的口味太重。有螃蟹吗?」 宋子文:「有,螃蟹个头还是太小,再等两月吧,到了中秋就长成了。」 楚夕有些遗憾:「到了中秋我就生了,月子里不能吃螃蟹大概,螃蟹性凉。」 宋子文倒是洒脱:「那我抓到螃蟹就养着,等你做完月子再吃。」 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楚夕开心了。 盛凌云远远的就看到楚夕跟着一个男子,在沙滩上说说笑笑的回来,他甚至不用去想,就知道那个男人一定是宋子文。 等俩人走到他面前,果然,盛凌云看他的眼神冰冷如刀。 「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楚夕并不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拉着盛凌云的胳膊撒娇:「想吃螃蟹,可是螃蟹个头太小,宋子文说等养大了就能吃,我怕到时候我生了,坐月子吃不成,他说可以养到出月子。」 盛凌云眼神落在宋子文身上,嘴角弯弯,职业性假笑,笑不达眼底。 「原来是想吃螃蟹了,何必养着呢,到时候再去海里捞一只大的不就行了。」 楚夕挑眉,是哦,到时候再捞呗。 抬眸,不经意间看到盛凌云看向宋子文的眼神,冷冰冰的,再看宋子文若无其事的淡笑。 心里咯噔一下,怕盛凌云再找宋子文的麻烦,赶紧把盛凌云给拉走了。 「也是,我们回屋去吧,我的小腿有点疼,刚才在海里抽筋了。」 楚夕的身体是最重要的,盛凌云一弯腰把她给抱了起来:「腿抽筋了还往海里跑,来,我给你捏捏。 盛凌云抱着楚夕走了,留下婉婉,在宋子文的鱼桶里挑鱼。 婉婉歪着脑袋看了他一眼:「宋公子,今天的鱼好大,听说有一种鱼刺少,你帮我挑一两条,回去给夫人炸鱼吃。」 宋子文没有听到婉婉说话,看着俩人的背影眼底微微有些失神。 婉婉:「宋公子,宋公子……」 连喊几声,宋子文才回神:「啊?你要什么鱼?」 婉婉又说了一遍,宋子文一听说楚夕要吃鱼,直接领着她去了厨房,找到阿达,让他帮忙挑鱼。 楚夕被盛凌云抱回房间里,盛凌云弄了一桶热水,让楚夕洗脚,桶底一层细细的沙子。 楚夕的腿和脚已经有些开始浮肿了,需要每天按按,不然她睡觉不舒服,晚上还会抽筋。 「唉,青青的婚事大约是遥遥无期了。」 盛凌云坐在软塌下面的脚踏上,给楚夕揉小腿:「你很热衷吕姑娘和宋子文的婚事……」 楚夕承认的很爽快:「自己过的好,就希望身边所有人都能有个好归宿,宋子文若是能跟青青踏踏实实过日子,也挺好的。」 盛凌云眉心跳了跳:「他不像是容易屈服的人,再说一个男人单身惯了,就不喜欢成亲了。」 楚夕不了解男人,她甚至不了解盛凌云,听着他的说法,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想不到哪里不对。 「你前世一辈子单身,重生一世,你怎么立马想起来成亲了?」 盛凌云笑着哄她:「还不是因为觉得亏欠你的,这辈子补偿给你。」 楚夕原本还觉得温暖,可仔细一想,他亏欠的人不是她,是原主,可原主已经不在了。 「你没有亏欠我……」 忽然,楚夕越想越害怕,她穿越过来是偶然,会不会哪天忽然再离开…… 第309章 生病了 怀孕的女人,总是会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楚夕想到自己穿越而来,原主不知道去那儿了,自己什么时候会突然离开,到时候会死,还是会回到原来的生活。 她什么都不知道,也越想越担心。 生了孩子,最牵挂的不是男人,是孩子。 楚夕有时候会后悔怀孕。 可想到应该没事,那么多穿越女都在一个地方过完一生,她就不那么担心了。 但是也有些穿越者是穿越来,穿越去的,尤其是她看到过一本穿越后喜欢和尚的文。 每穿越一次,那个和尚就会老几岁,女主的年纪也不变,看着很感人,可若是发生到自己身上,会很可怕。 尤其是她生下孩子后,若是真离开,也就算了,若是离开后,再回来,回来后孩子突然长大了,她是认,还是不认? 思来想去,心事重重,楚夕睡觉都是一团梦。 一会儿梦到自己回到现代,她的妈妈并不知道她穿越的事情,依然唠唠叨叨的,劝她早点找对象结婚。 一会儿梦到自己回来了,孩子长大了,盛凌云娶了别的女人,孩子管别的女人叫娘。 楚夕心疼无比,眼泪决堤。 「楚夕,醒醒,楚夕,快醒醒,你是怎么了?」 楚夕被盛凌云喊醒,盛凌云正焦急的看着她,她的额头上放着一块冰凉的毛巾。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3页 「你怎么了?一会儿喊妈妈,一会儿喊孩子,是不是做噩梦了?」 盛凌云给她头上换了一块毛巾,重新盖上去,楚夕只感觉自己身上发粘,浑身无力,肚子还难受。 「可能是吧,我好难受,想洗个澡。」 盛凌云摸了摸她的额头,神色担忧:「你烧了一晚上,我用灵泉都不管用,肯定是海风太大,着凉了,休息两天,等你好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楚夕点点头,婉婉提了热水过来,楚夕被盛凌云扶着想去洗澡,可是刚坐起来,便感觉头晕脑胀的,眼前一黑,又躺回去了。 「头晕……」 盛凌云摸了摸她身上的汗:「你躺着吧,我给你擦一擦身子,换一身衣裳就舒服了。」 婉婉赶紧去准备干净的衣裳,盛凌云给楚夕身上擦了两遍,换了身衣裳好,楚夕果然感觉舒服多了。 「我有点饿了。」 婉婉这边端着一碗粥,还有一碗药进来了。 「大人,是给富人先吃药,还是先喝粥。」 盛凌云看了楚夕一眼,神色恹恹的,微微闭着眼睛,嘴唇发白。 「先喝点粥吧,一会儿在吃药。」 粥是海鲜粥,咸口的,还有虾,楚夕是真的饿了,接连吃了两碗。 擦擦嘴,楚夕看了看外面的天气。 「我怎么会发烧呢,现在什么时候了?外面下雨了?」 盛凌云起身给楚夕倒了热水,端过来:「昨天晚上下的雨,现在已经午时了,昨夜子时发的烧,怎么喊你都喊不醒,把我给吓坏了。」 楚夕把昨天的事情都给忘了,她只记得盛凌云给她捏腿,然后吃了饭,就睡下了。 实在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病的人事不省。 等盛凌云发现的时候,她已经开始说胡话了,盛凌云从空间里取了灵泉出来餵给她,楚夕是连嘴都不长。 实在没有办法,盛凌云去喊了宋子文,附近有个游医给楚夕看了看,开了药让喂,盛凌云说餵不进去,若是能餵进去,就不用找大夫了。 游医说关键还是退烧,只要烧退下来,就没事了。 宋子文教给盛凌云一个土办法,让他用温水擦拭楚夕的四肢,额头,再揉搓楚夕的四肢。 有些效果,但是不大,盛凌云干脆让人拿一床被子给楚夕盖上,楚夕身上出着汗,盛凌云给她擦着四肢。 折腾了一晚上,早上的时候,盛凌云才眯了一会儿。 楚夕的烧退下来了,又沉沉睡了一觉,才醒过来。 看着盛凌云布满血丝的眼睛,楚夕往一旁挪了挪:「反正也没事,一起睡吧。」 盛凌云一掀被子也上了床:「海边到底有点凉,昨天吹的时间长了,晚上你又嫌热,什么也没盖,一下雨就冻着了,快盖上一点,别再着凉了。」 楚夕这会儿十分乖巧,点点头,往上坐了坐,靠着软枕,依旧恹恹的。 盛凌云看了一眼苦涩的药:「里面放的人参,灵芝,温补的,你喝吗?」 楚夕自己知道自己的身体,退了烧之后,就不用吃药了,怀着孕,是药三分毒。 但是听说药里有人参,也有点捨不得:「算了,喝了吧,确实补。」 可是那碗药是真的苦,楚夕餵了一下,小脸都皱在了一起:「要不,咱俩一起喝了吧。」 盛凌云都懵了:「药也是能乱喝的。」 楚夕看了一眼药方,点点头:「都是些温补的药,你喝也一样,实在是太苦了,还不如喝灵泉那。」 盛凌云也捨不得人参,他从空间里找了一根时间最长的,最粗壮的那根,给楚夕切了半根。 真的是大补。 依然捨不得:「你喝吧,我放了半根人参那。」 楚夕一听,哭笑不得:「啥,半根?大哥,我现在怀孕,补多了,孩子会上火,我也会上火的。」 好吧,盛凌云只能和楚夕,你一口,我一口的把药给分着喝了。 一个时辰后,盛凌云吃了饭,正窝在床边,一边照顾楚夕,一边休息,夏日炎炎,楚夕穿着轻纱,斜窝在靠背上小憩。 不知怎么回事,盛凌云看着她日渐丰润身体,感觉鼻子下面痒痒,一摸一手血,心虚的他赶紧跑了出来,用凉水给自己好好的洗了一把脸。 楚夕一点都没有察觉,身子不舒服,沉沉的睡着。 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她回到了现代的家庭,她是个医学生,还没有毕业,在医院实习的时候,因为加班在家里睡了一觉穿越的。 穿越前看的那本书,恍惚中,感觉她又醒了过来,手里拿着那本书,翻了几页,越翻越觉得惊讶。 再看她仿佛对所在的世界都很陌生,惊恐的看着周围的一切,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手机铃响了,她也不知道去接,直到她的闺蜜来了…… 楚夕看着她自己的反应,觉得奇怪,闺蜜觉得她也奇怪,把自己学过的东西竟然都给忘了,什么都给忘了。 闺蜜也是医学生,带着她去看了医生,做了各种检查,一点事情都没有,结果就是显示她忘了从前的事情,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可有没有科学的解释。 第310章 待产 梦中楚夕忽然意识到,她穿越后和原主互换了灵魂。 也就是说她成了文里的原主,而原主成了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4页 心里勐然一惊,她再次从梦中惊醒过来。 她能适应古代的生活,原主不一定能适应她的生活,毕竟她是一个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读书识字,并且学了六年专业医学的医学生。 原主成为她之后,能适应她的生活吗? 她似乎也无能为力。 「你昨晚有发热了,楚夕,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找个好一点的大夫,给你检查一下身子。」 盛凌云又照顾了她一夜,看着盛凌云的黑眼圈,楚夕也很不忍心,抬手摸了摸他的脸。 「好,回吧。」 海边虽然很凉爽,也很舒服,可楚夕一到这里就开始发热,对一个孕妇来说,确实不怎么友好。 盛凌云吩咐手下收拾东西,准备回城。 「盛大人,我请了一个高手给夫人看诊……」 楚夕正在吃饭,宋子文带着人就闯了进来。 盛凌云此时对宋子文也没有了芥蒂,毕竟楚夕的身子最重要。 「是吗,太好,快请。」 众星捧月一般把人给请进来,楚夕扶额,这不就是那个牛鼻子老道么,算命卜卦都很厉害的牛老道。 不过道士都会看病倒是真的。 楚夕躺在床上,与牛老道隔着一个床帏,伸出去的手腕,被婉婉用锦帕盖着。 牛老道仔细的摸了摸楚夕的脉搏,好半天,才幽幽说道:「脉象轻浮,内虚之证,她这个病症在根基不稳,魂魄不守呀。」 这一番话盛凌云和宋子文都没有听明白什么意思。 楚夕却听懂了,她本来就是穿越的,魂魄覆到了原主的身上,如今不怎么稳定了。 盛凌云虽然没有听明白,但还是问道:「该如何是好?」 牛老道捋着鬍子说道:「刚来宁州时,老朽见过一位夫人,鸠占鹊巢身子,若是我没猜错,应该是尊夫人吧。」 盛凌云倒是听楚夕说过,从前遇到一位胡说八道的老道士,没想到是眼前的这位。 眉头紧了紧,眼底闪过一丝质疑:「她的病因是什么呢?」 牛老道嘆口气起身道:「自然是从哪儿来,回那儿去,生产在即,能不能留下来,就看缘分了。」 盛凌云依然听的云里雾里,忍不住扫了一眼宋子文,挑眉:你听懂他说啥了吗? 宋子文轻轻的摇头:我也没听懂。 宋子文焦急的也问了一句:「如何诊治呢?」 牛老道:「生完孩子就好了,放心,目前她无事。」 盛凌云有些急了:「怎么可能没事,每个晚上都发热……」 牛老道还是那句话:「安心修养即可。」 说完,牛老道就离开了,宋子文跟着追了过去:「大师,你说的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明白?」 牛老道哈哈笑了两声:「你不明白,自然有人明白,放心,她真的无事,应该是要生产了,心里害怕吧。」 盛凌云看着俩人离开的背景,眉头拧成了个疙瘩。 婉婉气恼得直跺脚:「找的什么人呀,还不如找个大夫看看。」 楚夕缓缓的从床上坐了起来,望着窗外湛蓝的天空,浩瀚的大海,心又开始慌了起来。 牛鼻子老道说的没错,她就是鸠占鹊巢,但是老道士说生完孩子就好了,是什么意思?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又是什么意思? 都说在古代,生孩子是在家里生的,消毒条件不好的情况下,产妇半条腿踏进了鬼门关。 楚夕不知道上次穿越,原主是因何死去,若是在生产中离开,回到现代,她将如何? 摸了摸肚子,楚夕不知道是不是该后悔,做出生孩子的这个决定。 马车准备好了,盛凌云打算过来抱她:「我们回去吧。」 楚夕把他给推开了:「你两宿没有睡好了,我自己能走,咱们走吧。」 婉婉把马车里铺了厚厚的褥子,非常舒服,搀扶着楚夕上了马车。 楚夕上马车前,扭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宋子文,抿抿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再看一眼他身边的老道士,垂眸上了马车。 盛凌云在马车上拉了她一把,坐定后,楚夕掏出袖兜里那两个粉色的水滴形珍珠慢慢的欣赏:「做个耳坠吧。」 盛凌云看着珍珠又大色泽圆润,立马答应下来:「好。」 楚夕舒服的靠着盛凌云的身体,她身上滚烫,盛凌云身上冰凉,靠着他很舒服。 就看到盛凌云也在她手里放一个珍珠,黑色的,圆润黑亮。 「这个呢?给你做个髮簪?」 楚夕吃了一惊:「哇,这个珍珠太稀有了,做个髮簪不好看,据说黑珍珠有安神镇静的作用,只是这个太大了,没有合适的白珍珠与它相配,等凑成很多个做成项鍊最好看。」 盛凌云笑笑,把黑珍珠放她手里:「都依你。」 楚夕回到宁州城,身体也没好到那儿去,快生了,她也不再出门了,在家里开始锻鍊,每天在后花园走一个时辰。 到了孕后期,胎位会慢慢的正过来,等胎儿入产道,就离生产不远了。 而孕妇走路,是促进顺产最好的办法。 明知道古代医疗条件不行,楚夕为了自己的身体,最好是能顺产,顺产就得多走,慢走,而且后期不能吃太多,不能让胎儿的身体过大,不好生。 楚夕这边为生产做准备。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5页 盛凌云也没有闲着,请了两个稳婆在家里住着,还提前找了两个奶娘,尽管楚夕自己是大夫,可她也没有生孩子的经验。 盛凌云又提前找了一个大夫询问经验。 楚夕临产,全府上下几乎都很紧张。 她的预产期是八月份,中秋节左右,怀孕之初,盛凌云就给家里人写信报喜了。 八月初,盛夫人就过来了,本来盛老夫人也想来的,盛夫人知道楚夕不喜欢盛老夫人,找个藉口让她留在村子里了。 盛夫人来的时候,楚夕也不知道,她正在给京城的各个朋友准备礼物,为了推广宁州的海产,她也是煞费苦心。 如今宁州能卖到远地方的海产,除了小鱼干,还有海菜,鱿鱼干也弄了一些。 鱼丸经过几次的调配,保质期也增长了半个月,再加上路上冰桶来运输,即便是在京城,也能吃上新鲜可口的鱼丸,虾丸。 螃蟹不好运,但宁州的渔民就指着螃蟹在中秋节能多赚点,运输的时候用海水。 八月初十这一天,一大早,楚夕就觉得肚子格外的沉,腿脚都是浮肿的,她勉强下了地。 深深吸了一口气,淡定的对盛凌云说:「准备准备,让人烧开水,把隔壁的房间铺好褥子,我想,我可能要生了……」 第311章 生产 要生孩子了,竟然还这么淡定,连盛凌云都惊呆了。 听到楚夕的话,盛凌云愣了好一会儿,才拔腿就往外跑。 「快,稳婆,稳婆请过来。」 「婉婉,去隔壁的屋子铺床,夫人要生了。」 「朦胧,烧水,陈嬷嬷,准备东西。」 盛凌云毕竟是盛凌云,心里慌的很,却还是有条不紊的指挥着,大家都忙的团团转,盛凌云围着楚夕团团转。 「咋样?啥时候生?你什么感觉?」 楚夕刚开始发作,阵痛间隔时间长,她觉得自己还能吃点东西填填肚子。 「有点饿,给我下碗面吧。」 盛凌云还没开口,陈嬷嬷已经端着一碗鸡蛋面过来了。 「夫人,别着急,看你这样子,至少还得一两个时辰,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一会儿生的时候有力气。」 还得是有经验的人,盛凌云舒了一口气:「来,吃面。」 此时来了阵痛,并不是很疼,楚夕脸有点发白,身上有汗,本来打算坐凳子上,感觉又憋的慌。 婉婉扶着她站了起来,盛凌云这边一口一口的餵她吃。 房间准备好了,楚夕过来看,偏房是专门为她生产腾出来的,总不能在自己常睡的地方生产,不然会有很大的血腥味儿。 而且来回换床铺也不方便。 屋子里从头到尾又打扫了一遍,干干净净的,床上铺了三条被褥,还有一条厚厚的褥子。 褥子上面用的是吸水的草纸,稻草做的,虽然很粗糙,但是吸水性强,上厕所用。 但是这东西很贵。 陈嬷嬷跟着楚夕进房间看了一圈,满是羡慕:「我那个时候生孩子就在柴房,身子下面垫的是稻草。就连盛夫人生孩子,身下垫的也是稻草。」 只不过他们用的稻草比较讲究,反覆洗晒两三次之后才能用,用草纸的人家,非富即贵。 不是有句成语叫落草为寇,落草,就是古代女人生孩子时,下面垫的草褥子。 楚夕才不管别人如何,她一点要干净卫生。 早上开始有阵痛的,一直到了中午,阵痛才越来越明显,可她依然生不下来孩子。 陈嬷嬷紧张的告诉楚夕,让她起来多走走,稳婆却出主意让人牵一头牛过来,说是让楚夕趴牛身上,拉着走几圈。 楚夕气的,真想立马让她们走。 盛凌云此时也没了主意,楚夕被陈嬷嬷带到了屋子里,阵痛已经很频繁了,楚夕感觉腰酸肚子疼,每次疼的时候已经不太好忍受了。 躺在床上,稳婆看了一眼说:「才开四指,还早着呢,夫人站起来再走走吧。」 楚夕疼的喊出了声:「还要走多久啊,已经很痛了。」 稳婆已经司空见惯了,好声好气的哄着她:「等开十指才能生呢,有些都能看到孩子的头髮了。」 楚夕清楚的知道生孩子是痛的最高级别,十二级,可她也没有体验过真的痛,忍不住喊了几声。 盛凌云在外面急得团团转,盛夫人笑眯眯的安慰他。 「别着急,她阵痛挺好了,大概到不了晚上,你就能当爹了。」 盛凌云是又着急又心疼:「娘,楚夕肯定很疼,你听她的喊声都不一样。」 盛夫人笑了:「你呀,就是挺惯着她,她平日里手上划个口,都喊疼,你都惯着,再说,生孩子哪有不疼的,又是第一胎,放心吧,一定会没事的。」 屋子里楚夕的阵痛越来越急促了,她都能感觉肚子下面坠的慌,忍不住想躺回床上。 却被稳婆给拉了起来:「夫人,不能躺,你要是实在累,扶着站一会儿吧,一会儿蹲着生好生。」 楚夕疼的说不出话,频频倒吸冷气:「蹲着生?为什么?不是躺着生吗?」 楚夕不知道的是古代女人生孩子,都是站着或者蹲着的,现代女人生孩子躺着生,是方便医生检查,古代没有医生,只有稳婆,为了能把孩子生出来,都是蹲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6页 条件好的,在床上蹲着,条件差的就在地上蹲着,地上铺的稻草。 楚夕的喊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声嘶力竭了,盛凌云在外面待不住,要往屋子里沖,盛夫人死活抱着他。 「不能进,真的不能进,女人生孩子晦气……」 盛凌云深吸一口气:「娘,她生的是我的孩子,我不觉得是晦气,我要进去。」 盛夫人拉他不住,干脆堵在了门口:「好吧,就算不晦气也不行,女人生孩子全都是血,娘是怕你害怕。」 盛凌云却摇摇头:「我不怕。我只要她平安。」 盛凌云前世在大牢里看过多少血腥,怎么可能害怕,就算是生孩子都是血,他只有担心。 就在此时,屋子里传来稳婆激动的声音:「夫人,再用点力,快了快了,看到孩子的头了。」 盛夫人也激动起来:「那就是快生了,我去看看。」 盛夫人的身法没有盛凌云灵活,还没等她进屋,盛凌云进去了。 他就看到楚夕半蹲在床上,双手抓住床顶上垂下来的绳子,憋着气用力,已经是中秋了,她身上只有单衣,却满头满身都是汗。 脸上也分不清楚是泪水,还是汗水,呜呜咽咽的哭着,还得用力,看得盛凌云的心都要碎了。 「楚夕,楚夕……」 两个稳婆都在床边照顾着,一看到盛凌云进来了,赶紧说:「别来别来,去外面等着,快好了,快好了。」 楚夕疼的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她的姿势实在是难堪,衣衫凌乱,头髮也散着,她有些明白为什么女人生孩子的时候,不让男人进房间了。 是怕男人心里留下阴影,以后俩人再也不好同房了。 现代医院是可以用布挡着的,古代什么都没有。 楚夕屏着一口气对着盛凌云惨惨的笑了笑:「你出去吧,我没事,一会儿你再进来。」 盛凌云到底被盛夫人给拉出去了。 不多时,就听到屋子里『哇』的一声,婴儿的啼哭声传出来。 盛夫人和盛凌云都在外面惊唿:「生了,生了。」 丫鬟开始一盆热水一盆热水的往里送,又一盆血水一盆血水的端出来。 其中一个稳婆出来报平安:「老夫人,大人,夫人已经生了,是个公子,母子平安。」 稳婆说完又进去了,俩人配合,一个给孩子擦洗,剪断脐带,然后把孩子给包裹起来。 一个给楚夕清洗身子,不多时,稳婆把孩子抱出来了:「已经好了,可以给夫人换屋子了,记得不能吹风。」 第312章 回来了 盛夫人抱着孩子进了盛凌云的房间,这边盛凌云也不用别人,自己直接抱着楚夕从隔壁抱到了她的床上。 楚夕已经擦洗干净,头髮也梳整齐,被稳婆用头巾给包裹着,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就被盛凌云用被子一裹打包走了。 楚夕此时还不觉得累,看着盛凌云委屈的又哭又笑:「疼死了,以后再也不生孩子了。」 盛凌云前世没有经歷过这些,亲了亲楚夕的额头:「好,不生了,再也不生了,你不知道,我都快被你给吓死了。」 换了屋子之后,隔壁屋子丫鬟赶紧清理干净,让奶娘搬过来住。 他们自己的房间里,关上门窗,点上一个火盆,楚夕被放在了床上,盛凌云请大夫给她看诊。 大夫把了一会儿脉,眉头皱了皱:「还行,吃点好的补补,月子做的仔细点就好了。」 这边婉婉已经端来了一晚燕窝粥。 「夫人,饿了吧,吃点粥吧。」 孩子刚生下来,浑身上下都是皱巴巴的,盛夫人稀罕的不行,抱着看,楚夕虽然怀他十个月,可刚才生他的时候,疼的差点晕过去,一点儿没有想看的意思。 此时她只觉得扛了十个月的包袱,终于放下来了,她整个人都轻松的不行。 饿了,盛凌云端着碗一口一口的餵着她。 楚夕吃着吃着就困了:「不想吃了,我想睡觉。」 从早上阵痛,到现在已经晚上了,楚夕就吃了一碗面,怎么可能不饿,她是累的很,吃不下了。 盛凌云耐心的哄着:「来,吃一口,最后一口,吃完再睡,我一定不吵你。」 楚夕闭上眼睛被盛凌云一勺又一勺的,餵了一碗燕窝粥。 终于吃完了,楚夕迷迷煳煳的睡着了,睡着前感觉盛凌云紧紧的抱了她一下:「楚夕,辛苦了,我盛凌云这辈子永不相负。」 永不相负,是此时楚夕听到的最真挚的话。 都说男人说话不靠谱,但是此时此刻,她相信盛凌云是真心的。 生孩子是个力气活,她实在太累了,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 她怎么也没想到,睡一觉穿越到古代,再睡一觉又回去了。 「盛凌云,我好饿呀。」 楚夕睁开惺忪眼睛,茫然的看了看四周,洁白的墙壁,消毒水的味道,床头打着点滴,她竟然在医院里。 「我怎么会在这里?」 勐然间,她从床上坐了起来,一下子惊醒了她的闺蜜杨子怡。 「唉呀妈呀,楚夕,你醒了,头还疼吗?你没事了吧。」 楚夕又穿越回现代了,杨子怡看到楚夕一脸懵的样子,抹了抹她的额头:「没发烧呀,你咋了?是不是又失忆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7页 楚夕:「失忆?嗯?」 杨子怡无语极了:「看吧看吧,你最近很不正常,你还记得昨天我们干啥去了吗?」 楚夕摇摇头,昨天她正在生孩子,不知道自己干啥了。 杨子怡嘆口气:「我带你蹦迪去了,你喝了很多酒,说你从来没喝过那么多的酒,结果就喝醉了,醉的不省人事,我就给你带医院来了。」 楚夕还是回来了,她重新躺了回去,闭了闭眼睛,问:「今天是几月几号了?」 杨子怡把楚夕的手机递给她:「我看你呀,是真的要在医院住一段时间了,不是失忆就是傻,你到底怎么了?」 楚夕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日期,离她穿越的日子,只过去了六天。 她穿越的时间是上个周的周末,回来的时候是这周周末,也难怪会跑去蹦迪。 忽然,她想起了她做的那个梦,梦里古代的楚夕穿越到她的身上,大字不识一个,现代家居什么都不会用。 被杨子怡强拉着去医院做了检查,又给大脑做了个ct,各种数据依然显示很健康。 可是健康的她把学校学来的东西都给忘了,别说去实习了,就连医院的路她都不知道。 实在没办法,杨子怡帮她请了一周的假,这一周古代的楚夕就在家里,努力的适应着。 现代的一天,等于古代的一年,楚夕在古代待了五年快六年的时间,现在是六天。 她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还收穫了一个丈夫,生了一个孩子。 古代的楚夕则困在家里,适应着现代的一切。 不知道是谁更可怜。 楚夕:「我没事,现在应该好了。」 杨子怡仔细的看了看楚夕的眼睛,看着楚夕一直在看手机,微信上的消息,学校和医院的各种消息,迅速的翻阅着。 她缓缓松了口气:「应该是没事了,都能玩儿手机了。你知道吗?上周末我给你打电话,你连我是谁都不认得了,快把我给吓死了。」 「我想着要是你还是没有什么好转,我就只能给你的家人打电话了。」 家人,是的,她在现代还有家人,虽然她的家庭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和睦。 「打什么打,就算是打了,他们各自有自己的家庭,也不见得能顾得上我。」 楚夕现代的家庭,父母离异了,并且各自又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父母挺开放,不缺楚夕的钱花,也时常关心她。 可楚夕知道,她如今已经长大了,早就该独立了。 而且自从她从学校毕业开始实习后,就忙的没时间跟家里人联繫了。 所以这些天,也没有看到家里人给她打过电话。 再看朋友圈的消息,她妈跟着她丈夫还有儿子出国去了,学校放暑假,他们出国旅游带考察学校,记得她妈说过等她那个儿子长大了要出国留学。 她爸这边早就带着他老婆和女儿,去山上的别墅避暑去了,她爸临走的时候,给她卡了转了一万块。 楚夕什么也没说,因为照片里,他另外一个女儿身上背的包都十几万。 楚夕想盛凌云了,还有她那个刚刚生出来的孩子。 看着点滴打完了,楚夕把针给拔了:「回家吧,我没事,我看你也累了,回去休息休息吧。」 杨子怡是本地人,父母恩爱又是独女是个幸福的家庭,杨子怡是住家里,楚夕的房子是租来的,俩人同一个小区,离杨子怡家不太远,主要是因为这边离他们实习的医院很近。 杨子怡陪着楚夕,俩人从医院里出来,走路十分钟,拐个弯就到他们的小区了。 杨子怡确实熬了一晚上,困得不行,但是还是担心楚夕:「算了,我爸妈去旅游了,反正家里也没人,我去你家睡吧。」 要是平时,楚夕早就同意了,可是楚夕是刚从古代回来,心里有些发虚。 「你还是去你家吧,我回去收拾房间,乱糟糟的,怕影响你休息。」 第313章 她还是孤独的 杨子怡狐疑的盯着楚夕看了好大一会儿,笑了。 「你最近怎么了,这么爱收拾房子,屋子已经很干净了,天天打扫,行吧,你回去吧,我也回去了,有啥事给我打电话吧。」 楚夕也很奇怪,跟杨子怡分别之后,她就回到自己的家了。 租的是一室一厅,一个月才一千五,拎包入住,指纹开锁。 虽然才离开六天,可在楚夕这边已经过去了五年多,她打开门的时候还觉得房间陌生又熟悉。 屋里一尘不染,跟杨子怡说的一样。 她几乎能想像出来,古代的楚夕在家里没事干,除了吃饭,就是打扫卫生。 想知道她是如何过的,楚夕把电脑给打开了,为了独居的安全,她在自己房间里装了监控。 她没有监控到自己,反倒是监控到了古代的楚夕。 楚夕给自己泡了一包方便面,一边吃,一边把监控视频打开,从她穿越走的那一天开始看起,倍速播放。 可以看出,古代的楚夕刚醒来也是懵的,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在屋子里转了半天,找不到一个人,她有些惊慌。 手机响了,把她吓一跳,她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是杨子怡来找她,因为正好是周末,杨子怡应该是送父母旅游走后来找的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8页 古代的楚夕不认识她,但是看到她能打开她家的门,而且还一脸关切的样子,她能感觉到对方是没有威胁的。 但是杨子怡看她半天,就察觉出她的不对劲了,拉着她换衣服,出了门。 然后就一直到了晚上,看得出,古代的楚夕似乎意识到了,自己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对方是她朋友,她原本性格强势,拉着杨子怡问东问西,很快也学会了基本的生活技能。 一夜无话,到了第二天,古代的楚夕就能自己做饭,从冰箱里和柜子里找东西吃,还能洗澡,换衣服。 于是,她就开始整理家里的东西,通过整理东西了解这个世界。 先整理的是厨房,她似乎想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吃的。 楚夕是学生,因为疫情刚过,在家里囤了不少的粮食,冰箱里也有肉,鸡蛋等。 古代的楚夕整理完厨房,又整理冰箱,整理完卧室,又整理衣柜,最后是客厅,好在地方不大,她用一上午的时间就收拾干净了。 到了中午,杨子怡拎着菜过来了,俩人吃了火锅,古代楚夕也学会了使用各种现代东西,她虽然不理解电是什么东西,却觉得实在是方便。 其实她也不是一个字都不认识,现代的字简单,她也能认识一些,况且对比什么都没有的古代,在现代生活确实比较容易。 俩人吃了火锅,冰箱里空了很多,杨子怡似乎又拉着楚夕去超市了,到了傍晚,俩人拎了不少的东西回来了。 继续吃火锅,吃的时候,楚夕还问了杨子怡手机的问题。 手机是指纹解锁,往上一滑就行了,更方便。 古代楚夕显然还不是很习惯,俩人一边吃,杨子怡又把电视给打开,不知道说了什么,看样子古代楚夕适应的很快。 但是周末过去后,到了周一要上班了,杨子怡一大早过来喊楚夕起床上班,楚夕虽然有些懵,但还是跟着杨子怡走了。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应该是杨子怡发现她的不对劲,给她检查身体请假了,因为楚夕一直待在家里,而杨子怡则还在上班,只有下班的时候来看看她,给她带吃的。 楚夕在家里待着的时候,摸摸这个,扣扣那个,把楚夕的书也拿出来看,她认识的字实在是太少了,楚夕的书又都是医学类的,别说看了,连正反都分不清楚。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可以看出,楚夕坐在窗边,坐了一天。 第五天也是如此,到了第六天,杨子怡下班,又是周末,拉着楚夕去蹦迪,楚夕喝醉酒被送医院。 再次醒来,俩人互换回来。 监控看完了,楚夕的饭也吃完了,不知道为什么,楚夕总觉得自己心里空落落的。 就这么回来了吗? 各就各位其实也挺好的,盛凌云重生本来就是为了补偿古代的楚夕。 这一次她留下了个孩子,盛凌云又那么宠她,俩人应该快乐的在一起吧。 楚夕看到了书柜上的那本小说,她想再去看一眼,可又怕自己看完之后,再穿越回去。 古代的世界很好,可再好也不是她的世界,她的世界属于这里。 手机响了,杨子怡打来了视频电话:「喂,你在做什么?」 楚夕打开视频,给她看了看方便面:「吃方便面,追剧。」 杨子怡点点头:「晚上吃什么?各吃各的,还是吃火锅。」 楚夕搓搓脸,既然回来了,古代的一切都跟你没关系了,你也该回到自己的轨道了。 「吃火锅吧,来我家,我弄调料,冰箱里还有点东西,你想吃什么再买点吧。」 这边刚准备挂电话,杨子怡家的门铃响了。 「谁呀?」 电话里,楚夕看到杨子怡的男朋友来找她了,楚夕耸耸肩:「得,你们去玩吧,晚上我自己随便吃点。」 挂了电话,楚夕起身,来到窗前,灯火阑珊的现代社会里,没有她的家。 不知道现在的盛凌云在干什么? 不知道朦胧和胡三刀还吵架不吵了? 不知道吕青青会不会一直惦记着宋子文? 不知道那个楚夕会不会对她的孩子好一点。 在古代,她觉得自己是孤独的,可回来后,她依然觉得自己是孤独的。 楚夕回到现代一个人,适应速度相当快,一切恢復如常。 但是在古代的那个楚夕,似乎一切都不那么的平静了。 楚夕生完孩子,睡了一整夜,即便是到了天亮,屋子里依然安安静静的。 盛凌云知道楚夕不喜欢人伺候,只有他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伺候。 天亮了,盛凌云把政务推给了知州梁琦,让东方游把文书拿到屋子里来看。 屋子里有点热,他把窗户开开,通了一会儿风后,又给关上了,屋子里瀰漫着安神香的味道。 快接近午时了,盛夫人端着人参鸡汤走了进来,盛凌云比了一个『嘘』的手势。 盛夫人:「还没有醒吗?得让她起来吃点东西再睡吧,饿着肚子对身子恢復不好。」 盛凌云接过碗摆摆手:「好,你出去吧,我来喊她。」 「楚夕,起来吃点东西吧。」 楚夕睁开眼睛,茫然的瞅了一眼盛凌云,一时间竟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而只是一眼,盛凌云的眼眸紧缩,一阵寒气从嵴背身上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9页 「你不是楚夕,你是谁?」 第314章 她变了 只是一眼,盛凌云竟然能看出古代楚夕和现代楚夕的差别。 他自己都惊呆了,根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明明外表一模一样的,只是通过眼神,他就知道眼前的女人不是他爱的女人,不是楚夕。 「你……」 盛凌云勐的站了起来,手上的鸡汤都差点撒了。 古代楚夕(为了区别以后她叫楚二妞。)先是一脸懵,接着惊喜的看向盛凌云。 「相公,你没死,你好活着,真的是太好了。」 盛凌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完全冷静不下来,脸色苍白,手都微微的发抖。 她绝对不是楚夕,楚夕喊他都是连名带姓的喊,而且也从来不叫他相公,就算是俩人恩爱的时候,也只是叫他夫君,软软糯糯的求饶,只是一个『夫君』就已经让他骨子里酥透了。 相公,她难道是……前世的楚夕,小名楚二妞。 此时,婉婉好进来,看到盛凌云一脸的震惊,以为是担忧,又看到盛凌云手里的汤还没有给夫人喝,她接了过来。 「大人这是怎么了?高兴坏了吗?来让我来吧。」 盛凌云把碗递给婉婉,跌跌撞撞,逃也似的离开了。 只是他并没有走远,冲到屋子外面后,及时止住了脚步,扫了一眼窗户,他来到了窗边。 屋子里,婉婉正在劝楚二妞吃东西。 「夫人,这可是老夫人专门给你熬的加了人参的鸡汤,赶紧趁热喝了。」 楚二妞馋的咽了口口水:「加了人参?人参可贵了,得好几百两吧。」 婉婉轻笑:「那可不,不过这是上次剩下的,大夫说一次不能补太狠,夫人刚生了孩子,要慢慢的滋补。」 「孩子?什么孩子?」楚二妞一口气把鸡汤喝完,大吃一惊。 婉婉接过碗,摸了摸楚二妞的额头:「不发烧啊,夫人,你是不是睡煳涂了,你和大人的孩子呀,刚生的……」 楚二妞更懵了:「跟大人生的?大人……」是谁?难不成是盛凌云?他不是被流放死了么? 难道说他还活着,没有死,他又重新当官了? 楚二妞简直不要太开心,掀被子准备下床,却被婉婉拦住了:「夫人,当心,是要入厕吗?」 楚二妞感觉小腹确实有些疼,而且双腿也没有力气,浑身都虚的很。 是了,她才生过孩子,孩子还是盛凌云的。 「不是,你把镜子给我拿来。」 楚二妞体虚,又重新躺了回去,接过婉婉递过来的镜子,她发现自己变瘦了,脸上皮肤也变好了,头髮也乌黑髮亮的。 再看看她的手,没有疤痕,没有伤,纤纤细手,她自己都喜欢上自己了。 到底怎么回事?她经歷了什么? 她想起了在现代时候,她翻出来的照片,照片的女子跟她长的有几分像,瘦瘦的高挑的,洋溢着快乐的笑,是她羡慕的样子。 「哈哈哈,哈哈哈,难不成我遇到了神仙,哈哈哈,真好,真好。」 此时,盛夫人抱着她的孩子进屋来了,楚二妞一看到盛夫人,是她认识的,俩人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盛夫人对她很是苛责。 眼神不自觉的有些闪躲,还有些惧怕。 「娘,你,你来了。」 盛夫人笑眯眯的抱着孩子往她床边一坐:「看看吧,我的大孙子,胖不胖?楚夕啊,你是我们家的大功臣。」 楚二妞笑了笑,生了个儿子,连盛夫人的态度都变了,她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盛凌云同房的,但儿子是她的。 「娘,我抱抱吧。」 盛夫人微微一笑,把孩子放她怀里,孩子才刚生出来,小脸皱巴巴的,又红又难看,像个小老头。 楚二妞有些嫌弃,但毕竟骨肉相连,是从她身上掉下的肉,还是很亲切,捏了捏孩子的脸:「娃儿,叫娘……」 无论如何,孩子是她的,盛凌云是她的,她这一折腾竟然比从前好太多了,开心的笑出了声。 「哈哈,他不会喊的,对了,楚夕……」 「娘,你不是都喊我二妞么,一直喊我大名,我总觉得你又要吵我。」 盛夫人愣了一下:「是你说二妞这个名字太土,起的名字就是让喊的,又让我喊你小名,行,依你,以后就喊你小名,行了吧,二妞。」 楚二妞想到自己能去别人身体里,别人也能来她的身体里,只是不知道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除了盛夫人,只有盛凌云是她最熟悉的人了。 「娘,相公呢……」 儿子和儿媳妇儿感情好,盛夫人早就知道,打趣道:「你呀,真是一眼看不到他就着急,他大概去吃饭了,娘这就去喊他。」 盛夫人把孩子又给抱走了。 屋子里恢復了安静,楚二妞从床上走了下来,看看床头的梳妆檯,里面都是些从前她见都没见过的首饰,各个都那么精緻,随便拿出来一个,都觉得很贵。 还有胭脂,香脂,好几个盒子整齐的摆放在那里。 衣柜里,也都是些绫罗绸缎,精緻软绵的白色里衣,还有她现在穿的衣服,感觉跟她去的那个地方风格很像。 瘦了,变美了,有钱了,跟盛凌云关系也好了,还生了个儿子,这不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活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0页 太好了,没想到死了一回,竟然又活了,还有这样的境遇。 她开心极了,听到屋子外的动静,她赶紧又爬回了床上,从此打定主意,就这么着吧,这样过一辈子,是她最好的报答。 楚二妞是开心了,盛凌云过了好大一会儿才冷静下来。 冷静下来后,盛凌云仔细分析了这几年的情况。 重活一世,还是什么情况?盛凌云尽管自己有了经歷,但是,很明显的,楚二妞跟他的经歷似乎不一样。 他知道楚二妞的芯里换了人。 什么时候换的,为什么换,他不清楚,也不知道,盛凌云深深吸了口气。 盛凌云忽然想起了那位道士的话,起身来到了前院。 「三刀,你去海边找一下宋公子,打听一下那位牛道士的行踪,若是找到了,速速将人请来。」 胡三刀去找人了,只是一个时辰就回来了:「大人,牛道士和宋公子在欣玥阁,牛道士喝多了,说有事的话,回头再说。」 盛凌云等不及了:「备马,我亲自去一趟。」 胡三刀看着盛凌云箭一般离去的背影,赶紧追了过去,忍不住自言自语:「大人这是怎么了,这么着急么。」 欣玥阁是苏曼曼在宁州开的青楼,她是这里的头牌,更是这个青楼的东家。 第315章 你是外男 还有一位东家是盛凌云,自然不会有人知道。 虽然苏曼曼背后还有京城的人脉,但是在宁州,盛凌云是她的靠山。 两人等于合作关系,各取所需。 宋子文和牛道士在欣玥阁喝酒,苏曼曼看到胡三刀来了又走,就感觉有事,过了一会儿,就看到盛凌云进来了。 忙去打招唿,谁知道盛凌云找的人不是她。 眼瞅着盛凌云去的地方是宋子文的房间,心里咯噔一下,跟着上去了,谁知盛凌云反手把门给关上了,并且让胡三刀守住了门。 苏曼曼有些担心,还有些尴尬。 胡三刀似乎看穿了她的心事:「放心,我们大人不会找宋公子麻烦的,他找的是那个道士。」 牛鼻子老道会算命,会卜卦,胡三刀想着盛凌云大概是给刚出生的小公子算命。 他这么以为,传递给苏曼曼的信息也是如此,苏曼曼总算是放心了:「得嘞,我这就去给大人准备酒菜。」 其实要做什么,只有盛凌云自己清楚,还有……宋子文。 关上门,盛凌云直接来到了牛道长的面前,目光炯炯。 牛道长『嘿嘿』一笑:「大人是不是有问题想问呀?」 盛凌云没有说话,眼睛微微眯了眯。 牛道长掐指又一算:「是关于尊夫人的?」 盛凌云还是没有说话,眼神如剑,寒光凛凛,房间里已经有些压迫感。 宋子文正在喝酒,听到这句话,浑身一震,眼眸直盯盛凌云。 「是楚夕么?她昨天不是生孩子,据说母子平安……」 盛凌云垂眸:「有些事情不好说,你们跟我过来就知道了。」 盛凌云的话音刚落,宋子文便利落的站了起来,牛老道不知道被宋子文握着什么把柄,竟然也跟着站起来,贼兮兮的看着宋子文的脸色。 宋子文:「走,去看看。」 有些事情太诡异,盛凌云真的不好解释,他不知道怎么说,只能让牛老道去看一眼,见多识广的他或许能明白。 但是真正跟盛凌云有共鸣的,还是宋子文。 因为宋子文跟盛凌云一样,爱着楚夕,盛凌云相信宋子文会跟他一样,只要见过楚夕一面,就知道他的感觉。 外貌没变,什么都没变,芯儿不一样。 果然,宋子文和牛老道跟着盛凌云去了他家。 盛凌云给了宋子文一个稳住的眼神,宋子文意会后,从袖兜里拿出一盒胭脂。 盛凌云淡淡的扫了一眼,揉了揉脸,抬脚进屋子里去了。 「夫人,你看谁来看你了……」 说着盛凌云把宋子文带进了屋子里。 楚二妞起来转了一圈,吃了饭,刚躺回床上,听到盛凌云的声音,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看到了宋子文。 只见她眼睛一瞪,愤怒的哼了一声:「相公,你这是干什么,什么男人都往我们房间里领,你是想害我浸猪笼吗?」 宋子文微微一怔,跟盛凌云一样,只是一眼,他立刻明白了盛凌云的意思,赶紧退了出去。 「不好意思,唐突了,盛夫人。」 宋子文急匆匆的离开了,盛凌云则皮笑肉不笑的问了一句:「夫人,你今天怎么了?从前一直把宋公子当朋友的,今天怎么生分了,你经常说宋公子跟你合伙做生意,替你赚钱,可从来没有如此怠慢过他。」 楚二妞愣住了,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婉婉,婉婉狐疑的眼神在她身上打量了好几遍,才点点头。 「是的,夫人,你一直拿宋公子当自家兄弟。」 宋子文对楚夕的感情,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只是楚夕毕竟是盛凌云的妇人,大家也都揣着明白装煳涂,只要楚夕和宋子文俩人知道分寸,自然不会多议论什么。 可如今夫人竟然怒斥宋公子,还把他当成外男,就让人觉得奇怪了。 楚二妞不说话了,因为她发现自己越说越错。 盛凌云抿抿嘴,眼神逐渐的冷却下来:「夫人,我去看看,毕竟夫人要坐月子,生意上的事还是要宋公子多上点心。」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1页 盛凌云不等楚二妞说话,抬脚走了。 楚二妞还是有些失望的:「大人怎么了,是不是太忙,怎么一上午都不来看我,孩子呢?我想看看孩子。」 婉婉:「我去让奶娘抱来给夫人看。」 楚二妞眉头紧皱,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忍不住埋怨道:「请什么奶娘,多贵呀,有那点银子,攒起来多好,我自己有奶,可以餵孩子的。」 婉婉听到楚二妞的话,有些不解:「夫人,找奶娘的事是很早就定下来的,夫人不是说,生完孩子恢復身体最重要。」 月子里的孩子,几乎一个时辰就要餵一次,吃喝拉撒,再餵孩子,刚生产完的产妇得不到充分的休息,会累到腰疼,休息不好也会得月子病。 古代有钱的女子都有奶娘来喂,她则被照顾的很好,楚夕了解过后,觉得既然有钱自然是拿来花的,不对自己好点怎么行。 当然同意给孩子找奶娘,她则好好坐月子,好好休息,也能尽快的恢復身体。 如今里面的芯儿换了,想法自然也换了。 楚二妞对自己的身体才不在意:「嗐,我身体很好的,你去跟奶娘说,让她不用来了,孩子我自己来餵。」 婉婉大吃一惊,不明白她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去聪明的拒绝了:「夫人,这事我可做不了主,是大人心疼夫人,再说,夫人若是恢復的好了,还能再给大人生一个孩子。」 听婉婉这么一说,楚二妞的想法又变了。 是了,这个孩子她没有印象,若是再生一个定然最好,农村人就讲究个儿孙满堂,孩子是越多越好。 楚二妞终于不执着:「那成,既然是相公的意思,就照着他的意思办吧。」 婉婉又仔细看了楚二妞一眼,想说什么,忍了忍最终还是没说出来,出去了。 这边盛凌云一从屋子里出来,就看到宋子文的眉头皱得紧紧的。 俩人什么话也没说,互相一点头,盛凌云做出一个请的动作,宋子文跟着他,俩人一路来到了前院盛凌云办公的屋子。 不等宋子文和牛老道坐下来,盛凌云就问:「你以为如何?」 其实不用宋子文说,盛凌云就知道,他跟他的感觉是一样的。 果然,宋子文满脸疑惑:「怎么回事,她好像整个人都变了?」 第316章 归给各位 盛凌云也是同样的感觉。 「是的,昨天还好好的,今天早上一觉醒来,什么都变了,若不是昨晚我守了她一夜,定然以为她是假的。」 宋子文修长的手指,在一旁的桌子上敲了敲,发出规律的声音。 「为什么会这样?她是失忆了吗?」 盛凌云摇摇头:「她不是楚夕,但是她又是楚夕……」 宋子文越发的茫然了:「这话怎么说?」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道:「她是我从前认识的楚夕。」 盛凌云从小跟楚二妞一起长大,他太了解她了,如今的楚夕跟他从前认识的楚二妞是一样的,无论是说话的调调,还有看他的眼神,一些小表情。 盛凌云确认,这就是从前的楚二妞。 楚二妞说话语速很快,有时候吐字也不是很清楚,看他的眼神粘黏,透着一丝痴缠,总是喜欢傻笑,憨憨的。 但是楚夕不这样,楚夕说话总是不紧不慢,吐字清晰,而且说话很有水平,看他的眼神灵动带着羞怯,跟他十分默契,俩人通常一个眼神就会心意相通。 宋子文也承认道:「楚夕对男女都是平等看待,为人大方,刚才竟然还说什么浸猪笼……」 他认识的楚夕可从来不会这么想,刚生过孩子,朋友来看她,她一定会高兴的。 俩人都觉得这个楚夕有问题,齐齐的看向牛老道。 牛老道掐指一算,呵呵笑了两声:「各归各位,不知道你们究竟在遗憾什么?」 遗憾?是了,无论是盛凌云,还是宋子文,似乎都想留着另外一个楚夕,而对眼前的这个楚二妞,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内心里抵制。 宋子文:「什么叫各归各位?牛鼻子老道,你要说就说明白,不说就别吭气。」 牛老道看宋子文生气了,好脾气的哄着:「唉唉,子文呀,你着什么急呀,听我细细的跟你说。」 「我这个人虽然没有什么本事,八字相面还是可以的,原来的那位盛夫人,我一看就不是我们这里的人。」 是了,盛凌云知道,牛老道从前是见过楚夕的。 楚夕还说他说话云里雾里,八成是个骗子。 盛凌云忙问:「道长,你是怎么看出来她不是这里的人,她究竟是哪里人?还是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牛老道捋捋鬍子,继续说:「她跟这里所有的女人都不一样,身上发着光,眼神清亮大方,你们去看看其他女人,即便是有钱又有尊贵的女人,她也不是这样的。」 宋子文依旧不解:「这……又说明了什么?」 牛老道说:「说明她不是这里的人,不是神仙降临,就是来自一个比我们更好的地方。才能让女子如此的自信,放着光。」 忽而,牛老道又说:「要说这样的女子我曾经也听说过,据说前朝女人为皇的那几十年里,女人是这样的,她们自由自在,不受约束,虽然有人说她们不守妇道,可谁又规定女人不能跟男人一样,入仕做官,三妻四妾,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呢,那是骨子里的自信和从容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2页 盛凌云不管别的,牛老道有句话说得对,楚夕从来都是自由的,骨子里散发着自信,她喜欢赚钱是因为没有安全感,有了钱之后,她越发的自信。 她的自信不是别人给的,是她自己给自己的。 即便是盛凌云纳妾,另娶,她都不在意,不是她不在乎他,而是她有不靠男人也能生活的更好的勇气。 「难不成她真的不是这里的人?」 牛老道捋捋鬍子:「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你去问她呀……」 宋子文也贊同的点点头:「是啊,你应该问她,毕竟你们现在是夫妻,无论如何,她应该会跟你说的,来来去去的,总是有痕迹的。」 盛凌云思索半天,终于拿定了主意。 「你说得对,她就算是从前的她,如今也是我的夫人,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有谁比她更清楚了,我想真相只能她告诉我了。」 在楚夕面前,他卸下了防备和伪装,在楚二妞面前,他玩儿起了心计。 盛凌云回去后,看到婉婉把药端了过来,微微一笑:「让我来吧。」 婉婉从善如流,把药给盛凌云。 盛凌云忽然问她:「婉婉,你有没有觉得今天夫人跟从前有什么不一样?」 婉婉是一直服侍楚夕的丫鬟,她有些问题,婉婉肯定也能发现。 但是,婉婉犹豫了一下,依旧是向着楚夕的。 「是有些忘事,不过,我听说刚生完孩子的女人都这样,记性不好,脾气不好,主要是夫人的身体还没恢復过来,等她恢復好了,也许一切都跟从前一样了。」 盛凌云知道婉婉有些话不好说,也没再继续问她,挥挥手让她回去休息了。 天色已经黑了,他也要休息了,趁着她没睡,他想知道真相。 『吱呀』一声,推门走了进来,盛凌云看到楚二妞没有睡觉,正在做着针线活,手里好像是孩子的一件衣裳。 盛凌云的眼眸紧了紧,楚夕女红不好,家里的针线都是丫鬟做的,即便是缝补旧衣裳这样的小活儿,她都不会。 往常这个时候,她都是靠着床头,手里拿着各种书看,她尤其喜欢看话本。 盛凌云把药放在了桌子上:「起来喝药了。」 楚二妞听到动静,忙抬起头来,看着盛凌云痴痴的笑了一下,掀开被子就下来了。 端起药碗一口气喝了下去,再看着盛凌云依然是笑着。 盛凌云知道眼前的女人,才是真正的楚二妞。 「你困吗?不困的话,咱们俩说说话。」 楚二妞低下了头,咧着嘴笑,勐的点头:「好。」 今天一天,她脑子里有了一些不属于她的记忆,七零八碎的,她也问了婉婉,不知道怎么回事,日期和时间都不对,她也正想问问盛凌云是怎么回事。 盛凌云低头看了一眼,她单薄的里衣,无论如何,这个身子是楚夕的,他不想看着她随意的糟蹋。 「去床上吧,我们慢慢聊。」 楚二妞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床上,盛凌云扫了一眼,吹熄了蜡烛,只是挨着边,躺下了,连被子都没盖。 「二妞,你嫁给我后悔吗?」 说句实在话,盛凌云前世死去,只有她陪在身边,可是他从他们成亲后,就再也没回过家,没有见过她。 重生后,盛凌云也是看在前世楚二妞对他痴迷的份上,才回来娶她为妻的。 想想当时的初心,盛凌云并没有为难她。 第317章 不是她 可是,老天对他还是眷顾的。 重生一世,他原本只是打算报復楚然,平淡过一辈子,没想到遇到了楚夕…… 如果说上辈子对楚然的感情,让他觉得不值得。 这辈子说好不会轻易付出的感情,遇到了楚夕后,丢盔弃甲,心甘情愿,甘之如饴。 只是谁也没想到,怎么会成这样? 经歷了重生后,盛凌云对这种事情接受的很快,但是接受归接受,楚夕的芯换了,他还是要弄个清楚明白的。 楚二妞听到盛凌云这么问,脑海中一下子回想起前世的种种,眼睛里立刻充盈着泪水,委委屈屈的想靠近盛凌云。 盛凌云察觉到她,不知道怎么回事,本能的把胳膊给移开了。 楚二妞怕惹他生气,赶紧又把手缩了回去:「我知道我没有楚然漂亮,也不认得几个字,配不上你,可我一点都不后悔嫁给你,真的。」 盛凌云嘆了口气:「好,委屈你了。」 忽然,他不想问了,除了不知道该怎么问之外,他反倒觉得欠她的。 蜡烛吹熄了,黑暗的屋子里瀰漫着陌生又熟悉的气息。 楚二妞看盛凌云不说话了,她反倒是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的问了起来。 「我们真的生了个孩子吗?」 盛凌云轻轻的『嗯』了一声,生孩子还能是假么,孩子都在那儿了。 楚二妞又问:「我只记得我们都死了,怎么又活过来了?你怎么又当官了?」 盛凌云知道楚二妞的记忆,应该停留在前世他们流放的那一段,重生一世的事情他不知道该怎么说,组合了一下语言。 「我也不知道,醒来就这样了。可能是老天看我们死的太不值,又重新给了我们活一次的机会吧。」 这么简单粗暴的解释,楚二妞竟然信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3页 「我就知道,我们不会就那么死了,我想着一定是那位神仙救了我们,而且有可能我还去过那位小仙女的家里,你知道吗?我醒来的时候,就是在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那里跟我们这里完全不一样,我想是不是去天上了?」 盛凌云听楚二妞这么一说,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你说什么?你去了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小仙女的家里?那里是什么样的?你说给我听听。」 于是,楚二妞就把在现代的一切说给盛凌云听,但是她的思维跟现代人是不一样的,站在古代人的角度,现代的一切都是自动的。 「就是一个神仙待的地方,住的楼很高,有个箱子能把我从楼上运到楼下,也能把我从楼下运到楼上,我觉得我住在了云层里……」 「神仙居住的门都是透明的,他们不用挥手,门自己就能开,还有灶台,轻轻一点就能着火,屋子里白天晚上都是亮堂的……」 现代的家居环境,活脱脱被她描述成一个神仙居住的地方。 盛凌云越发相信楚夕就是天上的仙女。 「那你怎么又回来了?」 楚二妞揉了揉脑袋:「有个仙女让我喝一种花露酿的酒,我喝多了,醒来就回来了。」 盛凌云似乎明白了什么,如果真的是仙女,他祈祷她能回来看看他。 楚二妞一把拉住了盛凌云的手,满心欢喜:「我想一定是上辈子我伺候婆婆,等你回来,感动了上天,她才会让我重活一次,过这样的生活。」 「凌云哥哥,这辈子我们好好过,你看,孩子都有了,你也做官了,娘的身子也好了,我们以后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黑暗中,盛凌云凌厉的眼神落在楚二妞期盼的脸上,她的日子好了,他却一点都不好,心里空落落的,他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 「睡吧,我困了,你正在坐月子,也养好自己的身体吧。」 盛凌云说完,从床上下来,穿上了长衫。 楚二妞没想到盛凌云都躺下了,还能走,忙问:「你不睡觉了吗?这个时候你去那儿?」 盛凌云:「这两天你生孩子,挤压了一些公文没有处理,我去处理一下,再说,你坐月子需要好好休息,我就不影响你了。」 说完,盛凌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楚二妞虽然有些不情愿,可盛凌云说的对,女人坐月子,男人不能睡在一起的,晦气。 很快她就释然了,开开心心的躺回了床上,秒睡。 盛凌云去了书房,他没有点灯,随便找了个被褥把书房的床给收拾了一下,躺下来之后,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他其实并不相信楚二妞说的,可是若不是神仙,又怎么解释她的到来呢? 细细的回想俩人刚见面的时光,他那个时候刚重生归来,见到的人应该就是她。 如果是楚二妞,她绝对不会逃婚的。 是了,第一次见面,她是想逃的,人都到窗户口了,又被他给堵回来了。 接下来,他态度十分强硬的留下了她,还有那个空间。 今天他趁机触碰到了楚二妞,发现空间也不见了。 那个戒指是他盛家的,意外的戴在了楚夕的手上,也是因为这个空间,她才留下来的。 其实她在这里也是无家可归,孤独一人吧,所以她对楚家人并不亲,跟楚然也不亲,反倒是有些厌烦楚然,一直说她什么白莲花。 盛凌云以为她是因为他才厌恶楚然的,现在看来,大概是觉得楚然是真的虚伪,而她是厌恶楚然的造作与虚伪吧。 往事一幕幕的出现在脑海中,越想心越疼,跟刀割一样,还是一把钝刀,一寸寸拉着他的肌肤,撕扯着,疼的他喘不过气来。 他开始埋怨老天的不公,前世活的不值,这一世好不容易重活一回,以为老天开眼,没想到把给他的东西又给拿走了。 如果他不知道她是甜的,也就算了,尝过之后,心里只剩下了苦涩。 老天,如果真的如此戏耍他,他情愿再死一次,希望重生一回,还能遇到她。 一想到这里,盛凌云又从软塌上坐了起来,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竟然被他找到了一根绳子。 房梁太高,屋檐也够不着,盛凌云拿着绳子也没有地方挂。 左思右想,他出门来到了后花园,找了棵树,刚把绳子系好,把脖子给伸进去。 忽然,胡三刀勐地沖了过来,一刀把他的绳子给砍断了。 「大人,你这是干啥呀,大晚上的不睡觉,你上吊?大人,你是不是傻了?」 第318章 没了她他也不想活了 盛凌云反应过来,也是一身的冷汗,他茫然的看着头顶的绳子,竟然不知道刚才自己做了什么。 胡三刀赶紧上来把绳子给收起来了。 「大人,你是怎么了?小公子在哭,老夫人抱给夫人了,可是小公子还在哭,你要不要回去看看?」 盛凌云心里有个窟窿,堵不上,空落落的,想起孩子,他勐然一惊,是了,无论如何孩子是无辜的。 无奈的挥挥手:「回去吧。」 回到院子里,果然,刚才还一片宁静的院子,此时已经灯火通明了。 屋子里婴儿的哭声震天,盛夫人和楚二妞轮流抱着,都哄不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4页 奶娘和陈嬷嬷也在一旁哄着,奶娘说:「是不是肚子疼,我给他揉一揉吧。」 孩子被奶娘抱着,揉肚子也不成,还是哭。 陈嬷嬷说:「我来试试吧,他是不是冷,得抱怀里。」 孩子又落到陈嬷嬷怀里,还是不行,还是哭。 一屋子的人都着急了,盛凌云进来了,伸出手:「我试试吧。」 说来很是奇怪,孩子一落在盛凌云怀里,忽然就不哭了,不但不哭,大眼睛还看着盛凌云,小嘴巴一动一动的,似乎跟他说着什么。 耳朵突然安静了,大家提着心也放下了。 陈嬷嬷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干笑:「还得是亲爹,大人一抱就不哭了。」 盛夫人虽然也心疼,可是眉头还是皱着:「都说男人抱孙不抱子,这孩子,还真粘人……」 孩子就在盛凌云的怀里睡着了,等睡熟了之后,才把孩子给奶娘,让她抱着回屋去睡觉。 大家唿啦啦又都离开了,屋子里顷刻间留下了盛凌云和楚二妞两个人。 楚二妞也觉得奇怪,但是心里是很开心的,孩子虽然是她生的,可她却没有一点感觉,反倒是看盛凌云对孩子的态度,她觉得好幸福。 「相公,孩子跟你还怪亲嘞。」 盛凌云淡淡的眼神扫了她一眼,上前把蜡烛给吹灭了:「你休息吧,我再去看看。」 盛凌云再次从屋子里出来,耳边又听到了婴儿的哭声,时而大,时而小,像是猫叫一般。 听了一会儿,盛凌云觉得心又开始疼了,干脆来到隔壁的房间:「把孩子给我,你们都去休息吧。」 奶娘看了盛夫人一眼,只见盛夫人微微的点头,她把孩子给盛凌云了:「刚餵过,尿布也换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哭。」 陈嬷嬷也奇怪:「吃也吃了,拉也拉了,八成是闹觉想爹娘了,夫人抱着还哭,没想到大人一抱就不哭了,可见这孩子跟大人亲。」 盛凌云把孩子重新包裹了一下,直接抱到书房了。 「你们歇着吧,今晚我来看着他,若是他饿了,我再给他送过来。」 大家都暗暗的送了口气。 说来是真奇怪,孩子在盛凌云怀里,不多时又睡着了,盛凌云就把他放在身旁,安安稳稳的睡了好长时间。 盛凌云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不知道来到什么地方,只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子,抱着双膝坐在窗前,满脸的忧愁。 楚夕睡不着,不是她不困,白天忙了一天,她怎么能不困,只是一趟下来,她就能听到婴儿哭泣的声音。 刚开始不知道是婴儿哭泣,以为是野猫在叫,可是她家住二十八楼,别说野猫怕不了那么高了,就算是爬那么高,也不至于一直叫。 而且这哭声,除了她没有谁能听得到。 忽然,楚夕意识到可能不是野猫,而是孩子。 再看一眼小区的群里,只要谁家孩子不停哭的扰民,就会有人出来说两句,可是没有。 楚夕不耐烦了,给杨子怡打电话,去她家睡了,谁知还是能听到孩子的哭声,楚夕不知道怎么回事,问杨子怡:「你们家邻居也生孩子,孩子整夜的哭,真烦人。」 谁知杨子怡一脸懵:「什么哭声,我没有听到呀。」 不是猫叫,没有婴儿哭,楚夕听到的是什么? 抱着双膝坐在窗前,她想起了自己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 是了,那孩子她只看一眼,就睡着了,醒来后就回来了,该不会是那孩子的哭声吧。 母子连心,孩子哭,她竟然也能听的一清二楚。 楚夕搓了搓脸,一次穿越只是偶然,这种偶然的事情再在她身上发生的概率为零,她不可能再穿越过去了。 古代的一切都跟她无关了。 可是她的心怎么会闷闷的,一点都不觉得高兴呢。 泪水不知不觉流了一脸,楚夕靠着窗户不知不觉睡着了。 「楚夕,你在哪儿,楚夕,你回来呀。」 盛凌云心急如焚的声音在她梦里响起,她感觉自己深处在茫然无边的大雾里,只听到有人喊她,而她却找不到离开的路。 「楚夕,楚夕,你不要我了吗?看看,我们的孩子也想你了。」 在梦里婴儿的哭声震天,楚夕忍不住捂住了耳朵,蹲了下去。 盛凌云勐然从梦里惊醒,孩子又哭了,他抱起来拍了拍,孩子醒了,委委屈屈的看了他一眼,笑了笑,竟然又睡过去了。 外面的天蒙蒙亮,盛凌云睡不着了,与楚夕的过往再次在脑海中浮现。 是了,楚夕是楚夕,楚二妞是楚二妞。 俩人是不一样的。 楚二妞不认识字,自然也不会医术,而楚夕会,他看到她的房间里放了很多有关医学类的书籍。 楚二妞做事鲁莽,直性子,语速快不说说话粗俗。 楚夕做事稳重,做事情喜欢三思而后行,语速不快不慢,还经常用之乎者也的经典语句,这些都不是楚二妞一时半会能学会的。 若说盛凌云刚开始成亲那会儿,是楚夕,楚夕解释自己学过字,读过一些书,他那时心不在她身上,竟然默认了。 现在仔细想想,楚二妞在家里操持家务,那有时间读书识字,更别说学医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5页 他还想着楚二妞的脾气变好了,其实那里是变好了,是换人了。 只是当时他重生一回,守住自己的秘密,而忽略了她的改变,以致于后来慢慢就习惯了,至于真正的喜欢,是因为他们俩都有秘密,日久生情。 楚二妞不是不好,前世他被楚然痴迷,这一世他又遇到了楚夕,两世为人,只能说他跟楚二妞无缘罢了。 思来想去,天亮了,奶娘来抱孩子,孩子生下来才两天,一夜没有喂,睡的唿唿的,等他醒了,肯定就饿了。 盛凌云再次来到了牛老道的面前。 第319章 各归各位 「道长,我不想各归各位,我想知道她在哪儿,若是我死后,能见到她,我情愿现在就去死。」 盛凌云的话刚落,宋子文大吃一惊:「你说什么,疯了吧。」 盛凌云呆滞的眼神看着他,悲戚的苦笑:「找不到她,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了,我这辈子只为遇到她,我不能没有她。」 宋子文:「你死了又有何用,你又不知道她在那儿,就算是天上的仙女,可天有九层,你去那一层找她?」 盛凌云期盼的看向牛老道,恳求道:「所以,我请求道长给算一算,我的妻子楚夕到底去了哪里?我怎样才能找到她?」 牛老道:「这种事说不准,得靠机缘,对了,上次尊夫人倒是给了我一个八字,我可以测一测你们的缘分。」 盛凌云眼睛一亮,迅速的报出了自己的八字:「好,道长请测。」 宋子文也看向牛老道:「若是他们还有缘分,怎么见面呢?这种事真的很诡异……说出来,都不会有人相信。」 牛老道却说:「这种事也有,那一年我在雪城,倒是碰到过一个人,他说他不是雪城人,而是苗疆的什么地方,一觉醒来就成了这个人,后来,他回了苗疆,换回了另外一个人,俩人相貌换了。」 宋子文一脸疑惑:「可是楚夕似乎从来没说过自己的故乡吧。」 盛凌云也点点头:「是,她好像从来没说过她的故乡是哪里?」 忽然,宋子文想起了他和楚夕去捕鱼时说过的话。 「不对,她说过,好像是说在千年以后,还说什么平行时空……」 当时宋子文根本没听明白什么意思,现在想像,似乎又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牛老道捋捋鬍鬚:「那我就先算一算你们的缘分吧,至于盛夫人,她命中有一劫……」 「劫难过后,定然会大富大贵……」 楚夕的八字给了牛老道之后,他其实已经偷偷算过了,毕竟这么特殊的八字,他一辈子可能都遇不到。 只是他算归算,也没算出来楚夕究竟是哪里人,只知道她不属于这里。 所以盛凌云让他帮忙找楚夕,他也找不到,只能通过算俩人的缘分,来判断俩人会不会再相遇。 盛凌云和宋子文都眼巴巴的等着,牛老道算了好大一会儿,才皱着眉头说:「缘分未尽,应该还有机会再续前缘,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盛凌云心里咯噔一下,楚夕要是还能回来,让他做什么都行。 牛老道捋捋鬍子,一脸凝重:「只不过什么时候再续前缘,贫道是一点都算不出来呀。」 盛凌云:「什么意思?」 牛老道:「也就是说就算是她能回来,也是需要机遇的,有可能是一年,两年,一个月,两个月,也有可能是十年,八年,甚至一辈子……」 牛老道的话让盛凌云的心,沉到了谷底。 「十年八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八年……」 宋子文看向盛凌云的眼神带着一丝怜悯:「时间不固定?让人怎么等……牛郎织女一年见一面还有点盼头,你这么一说,让人一点盼头都没有了。」 牛老道也很无语:「我也没办法,有些东西就是算不出来呀,比方说神仙境界,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她在那边或许只过了几天,而在我们这边大概也就几年了。」 这么一说,盛凌云仿佛想了起来。 「是了,二妞说她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只是待了几天就回来了,回来后整个都变了。」 楚二妞跟盛凌云是前世一起死的,盛凌云重生,按理说楚二妞会跟他一起重生,可是盛凌云现在才发现,重生的人不是楚二妞。 楚二妞走岔路,不知道去了哪里,待了几天就回来了。 可是明明楚夕跟他一起过了五六年。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若是她的那边过一年,他就没了。 盛凌云心里哇凉哇凉的:「那我要一直等着吗?」 盛凌云觉得不如自己再死一死,或许能见到她。 宋子文劝道:「当然是等着了,就算没有她,你还有你们的孩子,你还有你娘,你弟弟,还有她的亲人需要照顾……」 是了,他们的孩子。 说起来那孩子是真的奇怪,虽然只生下两三天,跟所有人都不亲,只跟他亲,仿佛知道这个时候只剩下他似的。 盛凌云无奈的搓了搓脸,弄清楚了这一切,他也实在是没有了办法。 「那就等着吧。」 宋子文:「如今朝堂不稳,你偏居一隅,照顾着孩子,一家人还算是好过,等那天太子继位,把你调回京城,你就不会那么清闲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6页 这是事实,重生一世,朝中虽然有很大的变化,但是有些事情是不变的。 比方说皇上身体一直不好,太子继位后,天灾人祸频发,太子有心治理朝廷,可心有余而力不足。 前世他费尽心机辅佐楚然和她儿子上位,如今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朝臣,怎样在朝堂上活下去,是最根本。 虽然说他现在是太子的人,一朝君子一朝臣,等太子继位他势必会调回京城。 可是伴君如伴虎,谁知道太子那一天不高兴,又会把他给贬了。 再加上三皇子梅林,一直跟着他,这颗不定时炸弹,没有野心也就算了,一旦他想整出来点什么,盛凌云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盛凌云无奈的起身离开,临走的时候,他深深的看了宋子文一眼。 宋子文立马明白他什么意思:「盛大人放心,我和楚夕是合作伙伴,也是挚交好友,定然不会把这种事说出去的,她的变化我就当从来不知道。」 再看一眼牛老道,牛老道笑笑:「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贫道的嘴巴若是不严,谁还会请我看风水呢。」 盛凌云深深吸了口气,挺直了嵴背,大步的离开了。 宋子文说的对,楚夕不在了,孩子还在,他们的亲人和朋友都在,至少在她回来之前,他还要给她一个安稳,妥帖的生活。 盛凌云回到家里之后,对待楚二妞的态度再慢慢的转变,虽然很周到,却也很客气,即便是楚二妞出了月子,盛凌云也再也没有搬回房间里去。 楚二妞问过,盛夫人暗示过,盛凌云都以公务太忙拒绝了。 宁州的公务每天都很忙,越来越忙,从前他都是挤时间陪着媳妇,谁知孩子都生了,他倒是不愿意陪了。 好在家里有个孩子,一下子热闹起来,把楚二妞和盛夫人的注意力都转移了。 第320章 孤独的人 再说楚夕回到现代后,恰逢中秋节。 中秋节医院放了假,她这种实习生可以不用值班的,而且她还要回学校交论文,会学校继续学习。 但是假期么,还是中秋,一家人总是要聚一聚的。 杨子怡的父母带着她还有她的男朋友,一家人去了三亚旅游去了。 本来是想叫上楚夕的,楚夕的母亲打了电话回来,说要一起吃饭。 小区的楼下,楚夕送杨子怡离开后,坐在了单元前的椅子上,等着母亲的电话。 她一边扒拉着手机,一边等消息,别看手机里联繫人那么多,真要是一起过节的没有一个。 忽然,母亲的视频电话打来了。 「小夕呀,那个我不能回去了,他们要去xx玩儿,我一个人回去,你弟弟也不愿意……」 正说着话,视频那头那个同母异父的弟弟,正在跟她撒娇。 「妈妈快点,快点,都赶不上不飞机了。」 母亲只能抱歉的对她说:「对不起啊,小夕,等我过年,一定回去看你,或者到时候你来找我们也行。」 楚夕就知道会这样,自从她上了大学,她跟母亲就只有电话联繫了。 但她还是很懂事的笑笑:「没事,你们去玩儿吧,我正好还有作业没有做完,医院还要值班,不用担心我了。」 母亲:「我给你的帐户上又打了两万块钱,你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说了,要上飞机了,拜拜。」 楚夕的帐户上简讯显示,到帐两万,挂了电话,她盯着手机久久不能放下。 她的父亲给她发了一则语音:「小夕,听说你要跟你妈去旅游,那我就不带你了,你跟她好好玩,主意安全,节日快乐。」 他父亲给她转了一万块的红包。 楚夕点击收下了,手机里发出一个愉悦的声音:「你有钱到帐了,请查收。」 钱,都给她钱,钱是万能的,能弥补大人对她的陪伴。 楚夕嘆口气,起身回家去了,她的家虽然不大,虽然还是租的,却是她唯一停留的地方了,可是这里还是空荡荡的。 忽然,楚夕感觉一阵眩晕,那个折磨她的婴儿哭声又响起来了。 楚夕看了一眼平坦的小腹,辛辛苦苦怀孕十个月,孩子只见一面就离开了,她有些想他了。 还有盛凌云,朦胧,婉婉,还有把她当亲闺女的盛夫人。 在古代她有家有口的,热热闹闹,虽然那个时代很落后,可她过的很充实。 还有她一手开起来的铺子,建立起来的商圈,似乎在古代,她活的更好一点。 明明现代的科技是发达的,可是发达的科技是冰冷的,古代那个她爱的男人,才是有温度的。 楚夕想他了。 回到学校,学校里过节不回家的人很多,她一回到寝室,同学看到她都很诧异。 「楚夕,你不是本地人吗?怎么不跟家里人团聚?」 楚夕干笑:「这不是忙吗,再说天天团聚,也不在乎这个节日。」 「也是,对了,楚夕,明天有空吗,我们打算去附近的道观里祈福,马上要实习了,我要回老家了,我想进一个三甲医院,毕业后能留下来。」 「祈福呀,我也要去,听说那个道观很灵验的,有愿望是真的会实现,学姐们都去那里许过愿。」 一听说要出去旅游,楚夕想起了那个牛鼻子老道,总说她鸠占鹊巢,如今她人都回来了,不知道那个牛老道见到那位楚夕,会怎么样。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7页 也来了精神,跟着他们一起策划起来。 「好呀,在哪儿,一起去吧。」 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庙,香火是有的,主要是爬山的过程是愉悦的,秋高气爽,漫山遍野都是红的枫叶,黄的银杏叶,青山绿水的地方,唿吸着新鲜空气,总是能让人心情开阔一些。 道观里供的是太上老君,现代很多寺庙,里面供的不是如来佛,就是观音菩萨,供太上老君的很少。 但是这个道观跟别的地方不同,最边上还供着土地公公,土地婆婆,财神,关公,太上老君。 大家对这个可能关注不多,有地方许愿就成,香火鼎盛,一个成仙台用铁索围着,铁索上挂着各种各样许愿牌,同心锁等等。 楚夕跟着同学们一路爬到了道观,磕头许愿,进香祷告,最后还免费的抽籤,虽然他们心底对这个大都不信,但是免费的大家都想抽一下。 很多抽的都是上籤,上上籤。 就在大家以为没有下下籤的时候,却被楚夕给抽到了。 「什么?下下籤,楚夕,你赶紧找大师解一解吧,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楚夕拿着签,递给一旁正在玩手机的道士,她能看到道士竟然还打游戏:「麻烦问一问,这个签怎么解,解签需要多少钱?」 道士正玩儿的嗨,一看到楚夕的签,吃了一惊,挠挠头,再看看那个签筒,大概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都是上上籤的签筒里,怎么会出现一个下下籤。 「我师父在后面,我带你过去吧。」 这种算卦,解签,信则有,不信则无,楚夕跟着道士进了后院,一位老道士正在练太极。 楚夕等了一会儿,她也跟着比划了一下,跟梅妃教给她的太极掌法竟然是一样的。 等老道士打完,看到楚夕,微微一怔:「你们有事吗?」 年轻道士把楚夕抽的签递给了老道士:「师父,你看,她在前面签筒里抽到的……」 老道士垂眸扫了一眼:「咦,这不是我们签筒的签。」 不是你们签筒的,她怎么会抽到?楚夕也懵了。 但是,老道士拿起签看了后面的签文,看看楚夕,再看看前文,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姑娘是不是有过什么特别的经歷?」 穿越到古代,又穿回来,算吗? 楚夕想点头,但是又恐怕别人不信,随摇摇头:「没有。」 显然,老道士是不信的:「姑娘的八字知道吗?」 又一个道士要她的八字,楚夕犹豫了一下,说了出来。 老道士掐指一算,睁大了双眼:「姑娘,劫后余生,大富大贵呀。」 楚夕不解:「劫后余生?这个下下籤对的是这个劫吗?」 老道士贊同的点点头:「姑娘很聪明,正是,这个劫在现在看来,不好解,只是劫后余生是什么意思,唉,贫道也不好说呀。」 楚夕仔细看了看签文,也不明白什么意思,把竹籤还给道士,准备掏钱:「好吧,解签多少钱?」 老道士摇摇头:「不要钱,这个签送给你吧,这不是我们道观的签……」 第321章 除了他谁都比不上 楚夕也觉得莫名其妙,跟她一起来的同学更是莫名的嘟囔了一句。 「不是你们道观的签,怎么会在你们道观里?」 好吧,他们抽籤也只是玩玩,所以对签文并不是很在意。 只是那个什么劫难,楚夕心里还有点牴触的。 虽然在这个世界上,她的父母各自有自己的家庭,觉得自己多余的,可她的父母对她还是挺好的。 真的有个劫难,死了活着怎么样,他们应该也会难过的吧。 再说,她真的还想在现代,谈一个轰轰烈烈的爱情。 毕竟她虽然孤单,可也有朋友,同学,有工作,有目标,还有一个还没有装修完的新房子,是她的爸妈给她买的。 对于新房子,新工作,新恋情,她还是有期待的。 中秋节放假三天,她跟着同学一起玩了两天,休息一天写论文,除了晚上那个婴儿的哭声,日子过的很充实。 到了第四天,楚夕要去实习医院实习去了。 先去找老师销假,然后再跟杨子怡打了个招唿,实习的地方是妇产科,看着产妇生孩子,她摸着肚子,觉得自己也有点疼。 再看各种医疗设备,想想自己在古代生孩子的设备,忽然觉得还是在现代的好,至少生命很安全。 楚夕这边忙了一上午,没有时间想别的,古代的一切仿佛从她的记忆中一点点的消失。 快到中午的时候,杨子怡来找她了。 「中午回去吗?」 楚夕看了一下手机:「不回了,一点有个剖腹产手术,老师让我观摩。」 杨子怡点点头:「那我也不回去了,我妈在家,回家后也休息不成,竟听她唠叨了。」 楚夕倒是想听自己亲妈唠叨,只可惜她现在地球的另一半。 「那中午一起吃饭?」 杨子怡忽然神神秘秘的凑到楚夕面前说:「咱们医院调过来一个男医生,归国博士后不说,年纪轻轻都已经是主任级别,最关键的是他长的很帅,单身。」 杨子怡已经有对象了,这个消息是给楚夕打听的。 楚夕也来了兴趣:「他这么优秀,怎么还单身,别是有什么隐疾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8页 杨子怡斜睨了楚夕一眼:「这个就不知道了,你要是想了解,不如主动出击试试,反正先谈个恋爱而已,又没要你非得跟他结婚。」 也不是不可以,楚夕答应了。 只是等中午大家一起吃饭,楚夕看着头髮有些稀疏,带着厚厚的眼镜片,身高比她略高一点的海归博士主任,咂舌。 这相貌跟盛凌云相差的也太远了吧,虽然条件很诱人,可她毕竟是个颜控。 楚夕有些不乐意了,吃饭的时候,被杨子怡给看了出来,杨子怡悄悄的给楚夕使眼色。 「你别看他现在有点油腻,是因为刚回国还不适应,给你看从前他的照片。」 杨子怡有海归的朋友圈,都是他大学时期的,确实很不错,尤其是乌黑的头髮,没有戴眼镜,显得脸稜角分明。 再看一眼现实中的人,圆脸,秃顶,没有一点少年感。 「底子不错,照片也不错,如果不修图的话,会更真实些。」楚夕说。 杨子怡恨铁不成钢:「我家那口也是,咱们医疗系统有很帅的吗?就算是底子再好,常年上夜班,也把人给熬秃顶了。」 楚夕心里想倒是遇到过一个那那都优秀的人,可惜是在古代。 现代没有吗?应该有的,而且还不少,楚夕挑剔她想慢慢遇,宁可玉碎,不想瓦全。 「我再看看吧,毕竟结婚是大事,我不想随便讲究。」 杨子怡有些不愿意了:「谈恋爱也不行吗?」 楚夕为难:「谈恋爱不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吗?不然浪费那个时间干啥,不如多刷剧多睡觉。」 好吧,一场还没有开始的感情,无疾而终。 杨子怡自己谈对象了,非常热衷给楚夕介绍对象。 用她的话说:大家都是闺蜜,没理由她谈恋爱了,还让楚夕单着,多可怜。 于是接下来一周的时间,杨子怡给楚夕介绍了三四个人,条件最差的跟她一样也是实习生。 相貌还真是参差不齐,奇怪的是个头都不高,没有一个超过一米八的。 楚夕本身个头也不低,一米六五,如果男生个头不高,跟她站在一起没有身高差不是很匹配。 周五这天她们实习生要回学校了,杨子怡跟楚夕一个寝室的,看她没有一个挑中的,替她心急。 「别不是挑花眼了,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 挑花眼了吗?楚夕抿抿嘴:「就想找一个个头比我高一头,身材保持的好,长好看但是不是那么娘,有才又有主见的,什么都会做,也愿意为我做的男人。」 杨子怡睁大了眼睛:「有这样的男人吗?你是不是心里有喜欢的人了,楚夕,现在这个社会,你要是有目标就主动出击。」 楚夕还真见过,盛凌云不就是这样的男人吗?虽然他是古代人,可一样很优秀的好吗,关键是他也很有才华,能考中状元的也是凤毛麟角。 官位做的也不低,好歹是个五品知府,算到现代相当于一省之长,试问现代的男人谁能比过他。 论相貌,盛凌云稜角分明,十分俊俏。 论才华,盛凌云是状元之才。 论社会地位,盛凌云是五品知府,跟太子和三皇子都有关系。 楚夕比来比起,大概知道了,自己这辈子怕是只能是个单身了。 也不知道盛凌云现在怎么样了,对了,还有空间,她回来了,也不知道空间还在不在? 这么一想,楚夕瞬间进入到了空间里,再看她手上的戒指,竟然显出来了。 这该如何是好? 她穿越回来了,还把盛凌云的戒指空间也给带回来了,这个空间对她的用处,顶多是吃饱穿暖,储藏物资,用处不大,但是对盛凌云用处很大。 那边的粮铺,果脯铺子都指望着空间里的东西赚钱呢。 再看空间里的东西,跟她来之前差不多,也就等于说,来到这个世界,空间是不运行的。 楚夕没由来的有一种负罪感,感觉占了盛凌云便宜似的。 躺回到床上之后,摩挲着手指上的戒指,楚夕忽然有了一种疯狂的想法。 既然戒指都在,那她能不能回去? 虽然古代东西很贫瘠,可有空间,她记得看过一个网文说空间里能把她的家给装进去,还能储藏很多吃的等等。 如果是这么神奇的话,她带着空间,再回去一次行不行? 第322章 她的劫 第二天,楚夕从睡梦中醒来,看着熟悉的寝室,她失望了。 那次穿越也不过是个偶然吧,这种偶然像是中彩票似的,有一次就没有第二次。 楚夕再看手上的戒指,不见了。 闲来无事,她又在手机上找到了那本穿越小说,粗粗的翻了一遍,越看越觉得无聊,比她自己写的文还垃圾,最后竟然还断更了。 看来,她可能这辈子无法再穿越了…… 算了,还是回到现实,她打算回家里休息去了。 楚夕出校门的时候,嘴里还念叨着:劫后余生,劫后余生…… 忽然,一声刺耳的剎车声,在楚夕耳边响起,等楚夕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腾空而起,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楚夕本身没有感觉到疼,只感觉自己看到了自己的尸体,看到了一群人把她送到了医院,看到了杨子怡哭的撕心裂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9页 等楚夕再反应过来,她已经到了一个白茫茫的地方了。 突然,一个女人看到她,惊叫一声朝她跑了过来,还没说话,一下子给她跪下了。 「救命,救命,你是不是那个女人,我求求你,救救我,我再也不想去回去了。」 楚夕吃了一惊,眼前的女人她很熟悉,正是古代的楚夕。 现代的她是短头髮,虽然跟古代的她长得有些相似,还是有些不一样,现代的她高一点瘦一点,古代的她胖一点,有点富态。 「你干什么?快起来。」 楚夕把楚二妞给拉起来,茫然四顾,不知道她们究竟在哪里? 楚二妞:「你救救我,我也不知道究竟怎么惹到我相公了,他要杀了我……」 盛凌云要杀妻?不至于吧。 楚夕:「重生一世,他感念你照顾他家里人一辈子,珍惜你还来不及,怎么就要杀你?」 楚二妞一把鼻涕一把泪:「是真的,他变了,他要造反,皇上要杀了他,他真正喜欢的女人是太子妃……」 嗯?什么乱七八糟的? 楚夕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就在她准备详细的问问情况的时候,忽然一阵风吹来,一旁好像开了一个门。 楚二妞就被那个门给吸了进去。 楚夕伸手去拉她,却感受一股很大的力气:「生人勿进,别在这里待太久,回去吧。」 一阵眩晕,楚夕再次醒来,就听到有人争吵的声音。 「陛下,仅凭她的几句话就认定皇后和盛大人有染,实在让臣难以相信,皇后和陛下是少年夫妻,难道陛下连自己的髮妻都不信了吗?」 「是啊陛下,盛大人外放三年,把宁州治理的很好,百姓们送了万民伞,还剿灭了倭寇,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怎么能仅凭着她的言辞,就污衊盛大人呢……」 一个威严的声音传来:「可她是盛凌云的髮妻,若不是她伤心至极,也不会告发自己的相公。」 一股记忆充斥着楚夕的脑仁,疼得让她忍不住拿头撞墙。 果然是现实一天,古代一年,她只是在现代待了一周的时间,在这里已经过去七年了。 而古代的七年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三年前,皇上终于驾崩,太子赵炽登基为帝,封了太子妃戚贤珍为皇后,戚贤珍生下的儿子赵焱为太子。 仅过三个月,三皇子梅林又被先皇赐名赵霖,起名谋反,原因是先皇是赵炽和洪公公联手害死的。 赵炽派戚柏松带兵去镇压,三年过去了,战争接近了尾声,赵霖成了丧家之犬,到处躲藏,却始终没有被捉拿归案。 于是朝中有人说赵霖可能被盛凌云藏起来了,可是没有任何证据,赵炽让人查也没有查到俩人之间的关系。 而梅妃为了维护盛凌云,自尽了。 这下似乎盛凌云更撇不清与梅林的关系了。 若不是盛凌云治好了赵炽的身体,又在先皇在世时,抓了诬陷赵炽的洪公公,替赵炽扫清了登基的障碍,逼着三皇子去了封地。 只怕赵炽也不会如此忍耐盛凌云。 可是到底楚二妞是怎么想的,去赵炽面前告发盛凌云与皇后有染,这两个人都是她的靠山,她亲手把自己的靠山弄到,难不成她又找到别的靠山了。 楚夕头痛欲裂,一个缥缈稀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只要你当众揭发盛凌云和戚贤珍,朕就有办法保全你,诺大个后宫,还是有你的一席之地的。」 楚夕勐然惊醒,原来是赵炽自己…… 「陛下,臣妾从未说过相公跟皇后有染,臣妾的话并未说完……」 寂静的御书房里,一道微弱的声音响起,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赵炽更是心中一紧,沉声怒斥:「大胆,你竟敢戏弄朕……」 楚夕本就是跪着,此时更是匍匐在地上,以双手为垫子,磕到底。 「非是臣妾要戏弄陛下,实在是陛下心急,未等臣妾把话说完,臣妾其实想说的是,相公与皇后的妹妹清月郡主走的太近,且清月郡主三番四次让相公休妻,臣妾气不过,才找陛下要个说法的。」 楚夕的话音一落,御书房所有人全都议论纷纷,顿时嗡嗡声响了一片。 「原来如此,我就说么,盛大人的妻子再煳涂也不能把盛大人给举报了,毕竟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嘘,别说话,看陛下怎么说?」 楚夕没敢抬头,只是偷偷的瞧了一眼身旁的盛凌云,只见盛凌云也在偷偷地瞧她。 楚夕微微一笑,却没想到盛凌云震惊的眼眶都红了,再转回去之后,他的身体微微的颤抖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洗清了冤情激动的。 赵炽高高坐在皇帝的位置上,脸色铁青,若不是人太多,他真的想把眼前这个不靠谱的女人给杀了。 商量好的事情,怎么还能出尔反尔呢。 「清月郡主,是吗?既然你讨厌她,那朕把她杀了怎么样?」 赵炽咬牙切齿的瞪着楚夕。 楚夕微微的嘆口气,楚二妞到底给她留下一个什么样的烂摊子呀。 「啊,这,陛下真会说笑,臣妇不过是抱怨几句,何德何能,配得上陛下如此震怒,知道的会说陛下宠溺的人是盛凌云,不知道的,还以为陛下宠臣妇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0页 楚夕一番话巧妙的把赵炽的话给捡了起来,赵炽愤愤的瞪了她一会儿,忽而哈哈大笑起来。 「盛凌云,看你年少有为,聪明睿智,娶了个媳妇儿却愚钝至极,话都说不好,也罢也罢,若不是看在她是你糟糠之妻的份上,朕定然支持你休了她。」 第323章 把珍珠渔场送出去 赵炽一笑,御书房所有人都浅浅松了一口气,盛凌云应该是没事了。 大家都怒瞪楚夕,她真的是搅屎棍。 谁知赵炽接着说道:「那就让清月郡主嫁你为平妻吧,盛凌云,接旨……」 就在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结果时。 谁知盛凌云又是一个头磕在了地上:「陛下,不可,朕本布衣,无论是家世还是才学都配不上清月郡主,况且臣妻善妒……」 说着他还瞅了楚夕一眼,看到楚夕愤怒的瞪大眼睛,嘴角弯了弯,「臣答应过臣妻,这辈子只有她一个女人,绝无二心。」 此时在一旁的戚柏松都看不下去了。 「盛凌云,我妹妹怎么配不上你了,你宁愿守着这个愚妇,都不愿娶我妹妹,真是没有眼光。」 其他朝臣也纷纷劝他:「是啊,盛大人,清月郡主等了你十年,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她的一颗心都在你身上……」 「盛大人,你若是娶了清月郡主,皇上会更看重你。」 可是无论其他人怎么劝,盛凌云一概不理,就等着皇上发话,这个圣旨不算数。 最后,盛凌云无奈,只能又说:「陛下,臣知道对不住清月郡主,对不住陛下的厚爱,臣愿将宁州的珍珠渔场送给朝廷,建造大梁的舰船。」 宁州珍珠渔场?楚夕眼睛一亮。 她离开的时候,珍珠渔场才养了一年,一般情况下,两三年之后才会有成效。 如今已经过去七年了,想必那些珍珠已经很值钱了。 楚夕不知道究竟值多少钱,却听到周围朝臣们都吸了一口冷气。 「宁州的珍珠又大又好,一年的产值抵得上朝廷三年的税收,莫不是连陛下都眼红了。」 「可不是么,不然,陛下也不会一直打压盛大人了。」 「可是前年评判,盛大人已经捐了十万两白银,一万石粮草了。」 「谁让盛大人有钱呢,大梁第一首富,又是二品尚书,有钱有势连皇上都忌惮呢。」 「可正因为盛大人有钱,才不会贪污,也因此他办了多少案子,从前连皇上都说盛大人看不上别人送的银子,所以才相信他秉公执法的。」 果然,盛凌云这么一说,皇上终于高兴了,立马让盛凌云起来。 「唉唉,盛爱卿,你可真是朕的贤臣,如果所有朝臣都跟你一样,朕就不会再发愁了,也罢,就这样办吧。」 赵炽沖戚柏松招招手:「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吧,把咱们大梁的海上舰船建成最好的,为三年后攻打倭国做准备。」 一场危机终于结束了,皇上得到了钱财,很是满意,挥挥手,除了让戚柏松留下,其他人都让回去了。 楚夕也低垂着头,跟着盛凌云一前一后出了御书房的大门。 盛凌云走在了最后,楚夕自然也留在了最后。 只是刚走出御书房的门,盛凌云顺势就像从前一样,牵住了楚夕的手。 楚夕虽然脑海中有零星的记忆,却并不知道原主究竟都做了什么,记忆中,原主似乎一直待在后院里。 盛凌云甚至连孩子都不让她看,她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偶尔会给盛凌云和孩子做衣裳。 捏了捏肚皮,她感觉自己又胖了。 如果说上次穿越之前,原主是因为身体有恙发胖的,而这一次,纯纯的是吃胖的,原主本就是易胖体质。 「宁州的珍珠渔场,现在赚钱吗?你怎么能直接给皇上呢,今天皇上到底几个意思?你是不是得罪他了,怎么感觉他看你不顺眼呢?」 楚夕对目前的局势不是很明了,一肚子的话想问,捡了几个关键的。 谁知盛凌云一句话也没回答,拉着她一直往前走,害得楚夕拎着裙子一路小跑跟着他。 好容易出了皇宫,胡三刀驾着马车在外面等着他们。 盛凌云停了下来,转身拉住了楚夕,托着她的腰就把她推到了马车里,这边盛凌云迫不及待的钻了进去。 忽然,盛凌云一把捧住了楚夕的脸,忍耐极致到眉毛髮抖。 「是不是你?你回来了,对不对?楚夕,是不是你?」 楚夕怔住了,他说什么?她回来了?还问是不是她? 难道盛凌云发现了她其实和原主是不一样的? 「盛凌云……」 楚夕刚开口,嘴唇就被盛凌云给含住了,辗转反覆,用力的吸允着,蹂躏着,却又害怕弄疼她。 楚夕感觉脸上痒痒的,伸手一抹,竟然是水,她没有哭,却看到泪水从盛凌云的眼睛里滑落。 「盛凌云……你……」 盛凌云一把把她搂在怀里,禁锢的她生疼,恨不得把她给揉碎。 「楚夕,我知道是你,就是你,七年了,我终于把你给等回来了。」 楚夕确实吃惊了:「你知道是我?你能分清楚……」 虽然楚夕跟楚二妞用的是同一个身体,楚夕以为不会有人知道,可盛凌云却偏偏知道,紧紧地搂着她,有着失而復得的喜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1页 「是,我知道,我从来就知道,你跟二妞不是一个人,虽然你们是一个人,可我知道你们不是,其他人看不出来,我能,因为我是你的夫君……」 楚夕虽然很诧异,但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娇嗔的把他给推开。 「你弄疼我了,我现在又吃胖了,你不嫌弃吗?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些年你可以一直让我待在后院,从来不让我出门的……」 好不容易,失而復得,盛凌云才捨不得放开她,紧紧的搂着她的腰,把脸埋在她的肩窝里。 「那是因为她不是你。」 楚夕皱眉:「可是你重生以后,原本就是要向她报恩的,前世是她帮你照顾家人,是她陪你流放,是她陪你一起死的。」 「你不是也认为你们同生共死后,把她当妻子,打算好好过一辈子的。」 谁知盛凌云轻轻的摇头:「当初重生回来,我确实有这样的打算,二妞陪着我一辈子,我也负了她一辈子,既然她是我妻,我打算跟她相敬如宾一辈子。」 「而我那时对楚然也是纯粹的报復,放不下,所以才让楚然做小妾。在京城,我安排了去临济做知县,避开京城将要发生太子的事情,想要改变前世的一切。」 楚夕回想刚穿越来的时候,盛凌云对她也确实没有感情,俩人确实像陌生人一样,彼此客客气气的。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不是楚二妞的?」 盛凌云又轻轻的摇头:「如果你没有离开,我这一辈子都不知道,你生完孩子那天,睁开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变了……」 第324章 你再不回来我就死了 楚夕惊讶的张着小嘴:「是的,我生完孩子之后,睡了一觉就回去了。」 没想到那个时候,盛凌云就发现她不是楚二妞了。 盛凌云:「我们在一起那么久,是不是你,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我经歷了重生一世,什么奇怪的事情也能接受,但是你的事,我也是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才适应过来。」 说着盛凌云又捧着楚夕的脸,在她温润的唇上亲了一下。 「你不知道,那段时间我是怎么熬过去的,楚夕,你不会再离开了对不对?你要是再突然离开,我想我真的会受不住的。」 穿越到现代的楚夕,只过了七天,而且这七天对于楚夕来说很简单,也很充实,毕竟是她自己的生活。 至于盛凌云的七年,她真的无法感同身受。 「二妞也是很好的人,本来也是你的媳妇儿,你怎么不能跟她好好相处,反而觉得日子难过呢?」 盛凌云像从前一样,揉了揉楚夕的额发,苦笑:「如果没有你,我是可以跟她好好相处,但是相处的前提是把她留在京城,而不是去那儿都带着她。」 「就好比我不喜欢祖母,我可以给她银子,给她买丫鬟伺候着,给她盖房子,但是想让我每天围着她孝顺,我做不到。」 楚夕似乎明白了,盛凌云可以当楚二妞是妻子,只是妻子,把她供起来,遇到喜欢的女子可以纳妾,可以去那儿都带着小妾。 但是遇到楚夕后,盛凌云把楚夕当成了爱人,同舟共济的生活伴侣,一心一意,去那儿都带着,不是楚二妞不好,而只是盛凌云不喜欢。 所以盛凌云知道楚二妞不是楚夕后,再也没有回房睡过觉,也再也没有让楚二妞离开过后院。 「大人,到家了。」马车外响起了胡三刀的声音。 盛凌云吃了一惊:「这么快?无妨,我们回房后继续说给你听。」 楚夕抿嘴笑了笑。 再看盛凌云率先下了马车,不等胡三刀去拿凳子,一转身,拉着楚夕的手,直接卡腰把她给抱了下来。 胡三刀抓起的凳子又给放了回去,皱眉。 他家大人自从回到京城后,整个人都高冷起来,即便是对夫人也爱答不理的,怎么忽然像是变了个人。 盛凌云如今是刑部尚书,朝廷二品大员,住的院子很宏伟,只门前的地方就很大。 楚夕下了马车后,左右看了看。 就在此时一直等在门口的小丫鬟迎了上来:「大人,奴婢送夫人回去吧。」 盛凌云笑眯眯的看着楚夕,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一样说:「这会儿还不到午时,想去逛逛吗?」 楚夕点点头:「店铺还在吗?听他们说你现在是京城第一首富了?有茶楼吗?找个清净点的地方,我们边吃边说。」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手,嘴巴扯到了耳根:「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接着盛凌云吩咐小丫鬟:「我陪夫人随便走走,你回去吧,把房间收拾一下,现在是春天,床帏换成青色的,纱窗换成绿色的,梳妆檯的胭脂都不要了,去问杨柳要一套最新的,还有被褥,要用鸭绒的。」 盛凌云又想了想说:「对了,把我书房的被褥都搬到房间里。」 楚夕睁大了眼睛:「都不在一起睡觉了?」 盛凌云『扑哧』笑了,贴着楚夕的耳边吹了口气:「不是你,一样的身子也不想要。」 楚夕忍不住捶了他一下:「你这个人,洁癖还挺重。」 胡三刀对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只是有些奇怪,怎么突然之间,两口子又亲密起来了。 「大人,坐马车吗?」 盛凌云今天显得特别兴奋:「不了,就在前面的巷子,我陪夫人逛一逛就行,你们暗自跟着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2页 这下不但胡三刀搞不清楚了,就连那个小丫鬟也搞不清楚了。 楚夕看了一眼小丫鬟问:「盛凌云,那个丫鬟年纪不大,婉婉,兔兔她们呢?」 盛凌云拉着楚夕的手就没有松开过,唯恐一松手,她人又不见了。 「婉婉嫁给了林海,成了后院的管家,在娘身边,跟娘一起照顾着小土豆,兔兔和思瑞一起做首饰,她学得比思瑞都快,对了,吕青青也跟着一起来京城了。」 「她现在是珍玉斋的掌柜,只是她这个亲事……」 楚夕点点头:「她喜欢的人是宋子文,宋子文天南海北的走惯了,不愿意成亲,应该还在等他,那宋子文呢?」 盛凌云握了握楚夕的手:「他跟梅林一起反叛朝廷,被皇上通缉,我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儿……」 啊?楚夕很是忧心:「梅林为什么一定要当皇帝,当一个有钱的闲散王爷不行吗?唉,如今落得被朝廷通缉的地步,梅妃要是知道了,一定心疼死了。」 盛凌云幽幽的嘆口气:「梅妃已经去世了,临死的时候一定要皇上饶梅林不死,皇上也答应了,梅妃手上有先皇的遗诏……」 楚夕更吃惊了:「先皇的遗诏,难不成先皇真的还想过把皇位让给梅林吗?」 盛凌云点点头:「只因为洪公公害的那些女孩儿,背后主使其实是太子,被先皇知道了,先皇本就是个仁君,觉得太子太过暴戾,不适合当皇帝,就把皇位传给了三皇子,只是太子提早做了准备,三皇子叛出也是无奈。」 原来是这样,楚夕就知道其中有内情,而不是楚二妞记忆中的那样。 楚夕长长的出了口气:「朝廷局势太复杂了,说说你吧,被现在的皇上厌弃,是功高盖主,还是太有钱皇上眼红,还是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盛凌云沉默了半天,与楚夕在街上并肩的走了好长时间,才回答。 「都有……」 楚夕一头黑线,她就知道,皇上不会无缘无故的针对盛凌云,而盛凌云也跟前世一样,野心勃勃,一心想当摄政王。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盛凌云想了想又说:「今天原本的打算是如果皇上真的要我性命,我就出逃沧州,成全三皇子……」 流放?楚夕无语:「那是我打算了你的计划吗?」 盛凌云一只手揽住了楚夕的腰:「不是,你回来了,我便捨不得你吃苦,只能用另外一个计划了。」 楚夕:「是什么?」 盛凌云:「交点银子出来,保命。」 楚夕:「……」 「所以,现在咱们还有钱吗?」 盛凌云掰着指头算:「田地只剩下一百亩,店铺也只剩下胭脂铺和珍玉斋,酒铺也给皇上了,其余的……没了。」 第325章 千金散尽 楚夕越听越心寒:「只剩下两个铺子,一百亩田地,养活家里的丫鬟婆子都不够吧。」 盛凌云轻轻『嗯』了一声:「原本是不够的,这不是你回来了么。」 额,是哦,她回来了,空间也跟着回来了。 楚夕迷茫:「那他们为什么说你还是京城首富……」 盛凌云轻轻咳嗽了一声:「那是从前,宋子文还在的时候……」 宋子文跟楚夕是合作关系,楚夕换了芯,宋子文也不乐意跟盛凌云合作,经营了两年,等盛凌云在宁州当完知府,被调回京城,就想跟盛凌云分道扬镳了。 盛凌云也同意了,俩人分了财产之后,盛凌云又经营了一年,当时,除了京城,宁州,苏城,都有他的店铺。 甚至,盛凌云把生意还真的做到了,京城周边的几个大城市,当时他也没主意,直到太子提拔他当刑部侍郎,才说盛凌云有钱,不会贪腐,办的案子都会公证。 后来,梅林反叛,太子登基,盛凌云又捐了银子又捐粮的,大家都知道他有钱,甚至有人悄悄算了他的资产。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才知道他的资产竟然堪比国库。 于是,他京城首富的名声才出来。 楚夕一听就懵:「你的对家再害你,闷声发大财,低调行事,把你捧的那么高,眼红你的资产。」 所以,盛凌云才开始慢慢的散尽家财。 「良田卖了,银子捐了,凌风原本打算当个富家翁的,让他去服兵役了,就在戚柏松的军队里。」 「至于其他的铺子,都给了曾经服侍你的丫鬟们,你不是说过,不愿意他们一辈子当丫鬟,有本事还是自己赚钱自己花。」 东方游娶了杨柳,成了胭脂铺的二东家,但是大东家还是盛凌云,因为这个是楚夕经营出来的,他捨不得丢。 但是对外,这个铺子已经不是他的了。 珍玉斋给了吕青青,思瑞和兔兔在里面也有分红。 小芙跟着朦胧经营酒铺去了,青竹酒虽然给了皇上,酒铺子还有,朦胧继续经营者,小芙是酒铺的掌柜。 其他的粮铺,果铺铺子都卖了,跟盛凌云再也没有关系了。 盛凌云如今穷的只剩下银子了,他的银子没有存钱庄,而是在当初进京的那个宅子里藏着,那个宅子他给了盛凌风了。 盛凌云带着一家人搬到了皇上赐给他的宅子。 楚夕心疼银子,但是更心疼盛凌云的命,若不是他捨弃了银子,上下打点,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成为二品尚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3页 楚夕俩人来到了茶馆里,坐下来,要点吃的,要了壶茶。 这个茶楼曾经一度也是盛凌云,还是被他给卖了。 「对了,我来之前印象皇上找过楚二妞,让她揭发你和皇后有染,是怎么回事?你跟皇后走的很近吗?」 盛凌云抿了一口清茶:「戚柏松要娶你妹妹楚莹,她不是很愿意,戚柏松让我做说客,被皇上的人看到了,大概是误会了吧。我平日里个皇后走的不近……」 楚夕对盛凌云的话深信不疑:「我就说嘛,就算是你愿意,皇后也不一定愿意……」 盛凌云凌厉的眼神打量了一下楚夕,嘴角勾起:「是……」 楚夕又问:「二妞其实人也不错,为什么你老是不让她出门,还故意冷落她,就算不做夫妻,做朋友也成……不然,她心里总是一股子怨气……」 盛凌云淡淡一笑:「你不问问咱们的儿子怎样了吗?」 此时楚夕才勐然想起:「是了,我还生了个儿子,咱们的儿子叫什么,今年应该六岁了吧。」 提起儿子,盛凌云满脸的温柔:「小名小土豆,大名盛念晖。」 晖,夕阳又名落晖,人还在已经开始想念了。 只是这小名,楚夕后知后觉:「原来你嘴里所说的小土豆,是我们的儿子呀。」 盛凌云温柔浅笑:「名字是你自己起的,你怎么就忘了,刚出生的时候,你说他长得像个土豆,小名就叫小土豆吧。」 楚夕母爱瞬时泛滥:「那他现在在家里吗?我们回去吧,我有点想他了。」 盛凌云伸手摁住了楚夕的胳膊:「不急,他已经上学堂了,中午不回来,晚上才回,到了晚上定然会见到他。」 分别了七年,不是七天,盛凌云有一肚子的话想给楚夕说,却又不知道从哪儿说起,只能东扯一句,西扯一句。 奇怪的是无论他说什么,楚夕都能瞬间明白他的用意。 心有灵犀一点通,大概就是如此吧。 忽然,楚夕看到了街上有卖冰糖葫芦的,很是眼馋。 「现在春天,竟然还有冰糖葫芦……」 盛凌云拍拍她的手:「等等,我去给你买……」 盛凌云一撩长袍,下楼去了。 就在楚夕笑意吟吟的等着他时,忽然,她的面前坐了一个男人。 带着帽子穿着锦衣短打,一副练家子的装扮。 压低着声音对楚夕说:「你竟然把事情办砸了,看来你是不要命了,还跟他在这里说说笑笑,你忘了,他根本不是你的良人,除了清月郡主,还有不少红颜知己,无知蠢妇,这辈子也别想逃出他的牢笼了。」 楚夕吃了一惊:「你是谁呀,我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指指点点的,你……」 楚夕还没说完,眼前的陌生人,竟然一下子跳窗户跑了。 这边,盛凌云举着一个冰糖葫芦上来了。 楚夕再看一眼窗外,陌生人竟然不见了。 楚夕什么也没听明白,只听懂了一件事,盛凌云除了清月郡主,还有很多红颜知己…… 吃着盛凌云给她买的冰糖葫芦,怎么觉得这么酸呢。 「对了,皇上为什么想要撮合你和清月郡主,我记得咱们离开京城后,你不是已经跟清月郡主说清楚了么……」 盛凌云:「……」 楚夕又问:「听说你有很多红颜知己呀……二妞是不是因为对你太失望,才答应皇上揭发你的……」 要知道曾经皇上对楚夕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皇上暗地里与楚二妞见面,分不清她和楚二妞,暗中应允她入后宫。 虽然楚夕觉得很扯,可楚二妞确实心动了。 盛凌云眼睛紧紧的盯着楚夕,脑子里乱成一团,有些话他应付一下别人可以,却没办法应付楚夕。 至于楚二妞的误会,他压根懒得去解释。 斟酌半天,他才开口:「要是我说,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仕途,你信吗?」 第326章 我们回家吧 楚夕吃冰糖葫芦,吃到一个很酸很酸的山楂,吸了一口冷气。 「嘶……牙粉很好,二妞怎么就不知道保护牙齿呢。」 盛凌云垂眸,楚二妞刚开始是会好好爱惜身子,女为悦己者容,但是盛凌云一直漠视她,慢慢的,她就自暴自弃了。 「这就是她和你不同的地方,她总是为了别人活着,你会为自己活着,一个人只有先爱自己,才会爱别人……」 楚夕点点头:「你的感触还挺深,所以,你的话我不信。」 「前世你为了楚然,自始至终身边都没有一个女人,就算是有女人接近你,爱慕你,不是被你杀了,就是被你卖了。」 「你现在跟我说,为了仕途,你有很多红颜知己?」 看着楚夕受伤质疑的眼神,盛凌云忽然慌了。 「真的没有,我对她们只是利用,我发誓……」 楚夕把剩下的冰糖葫芦给扔了,擦擦手,起身而走。 「你不用发誓,从现在起,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不再相信,我有脑子,会去调查去分析,等我调查完后,咱们再续前缘,现在,回家。」 虽然盛凌云把楚夕身边的丫鬟都换了,但她可以去别的地方打听,总之,她相信盛凌云在感情上不会背叛她。 可不相信盛凌云,在身体上不会背叛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4页 人都是生理需求的,在分开的七年中,盛凌云不碰楚二妞,她可以理解,可不碰女人,她不信盛凌云有那么大的意志力。 而楚夕不但有精神洁癖,还有身体上的,她绝不允许喜欢的男人,在空挡的时候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她是学医的,始终相信一句话,男人都守不住,除非很爱。 但凡盛凌云身体出过轨,就是证明他不是很爱。 眼瞅着楚夕的神色清冷下来,盛凌云的心忽然就慌了。 「真的没有,你信我。」 楚夕指指自己的脑袋:「我只信我自己,况且若是你清白的,逛什么,真金不怕火炼。」 盛凌云还是聪明的,跟着楚夕下了茶楼,左右看了看,他只是下楼去买个糖葫芦,楚夕忽然就听说了什么…… 听谁说的,四周还有别人? 好吧,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反正他有暗卫,等回到家,一切就都知晓了。 楚夕倔强的一路走回家,累的一身汗,身体发虚,直喘息。 「我去,胖也就算了,不知道每天锻鍊一下啊,身子这么虚,怎么跟人吵架……」 盛凌云很有眼色的上前扶住了她:「别走那么快,累了吧,赶紧回房歇着吧。」 楚夕没搭理他,进了大门,直接往后院走。 奈何盛凌云的这个宅子太大,苦苦走了半个时辰,她迷路了…… 「我的院子在哪儿?」 盛凌云也不敢笑她,乖乖的指了指方向,就见楚夕继续往前走。 抬头挺胸,气唿唿的样子,真是很可爱。 终于回到了她自己的院子里,才发现院子的风格跟在宁州时的差不多。 楚夕想起刚才盛凌云叮嘱丫鬟们做的事情,看来楚二妞的品位跟她不同,盛凌云知道她来了,特意让人换的。 果然,盛凌云来到她的身后:「二妞毕竟是我的妻,正院是她的住的地方,娘住东边的院子,你若是不累,我带你先去给娘请个安。」 按照礼仪,楚夕是该给盛夫人请安的。 但是,楚二妞在的时候,盛凌云为了不让太多人看出她换了芯,就不让她经常出去,再加上,盛夫人稀罕孩子,就没让她经常去请安。 晨昏定省的规矩是没有的,只有初一十五的时候,盛凌云会带着楚二妞给盛夫人请安。 盛夫人有孙子就万事大吉,一直催着俩人再生一个,别的也不是很在意。 从楚二妞的记忆中,楚夕能感觉出来,盛凌云其实是变相的把楚二妞给囚禁了。 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楚二妞两辈子没当过官夫人,以为她们都是这样过的,所以刚开始也没察觉。 后来到了京城,发现盛凌云无论去那儿都不会带着她,才渐渐觉得自己被忽略了。 楚夕自然是知道的,她可是一天不出来就浑身不舒服的主,谁愿意整天呆在家里呀,除非累了,想休息了,才会在家里呆几天。 「给大人,夫人请安。」 院子里只有两个小丫鬟,看样子都不大。 盛凌云挥挥手:「去弄点热水,夫人要洗澡。」 小丫鬟从来没见过盛凌云对夫人有好脸色,脸上都露出惊喜的表情。 「是,奴婢这就去。」 屋子里的摆设和装饰都跟宁州的房间差不多,楚夕来到里间,梳妆檯的胭脂都是新的。 盛凌云:「跟从前一样吗?你喜欢吗?」 楚夕站在一人高的铜镜前,左右看了看,身材发福了,腰也粗了,脸也胖了,本来原主就是一个易胖体质,喝口凉水都发胖。 日子好了,她更不健康饮食,更胖了,如果一百二十斤属于正常,她现在差不多一百四十斤,属于微胖了。 「胖了,你也不管着她,这具身子我也是要用的,你看看,还有腰吗?」 盛凌云给楚夕倒了杯热茶:「胖了我也喜欢。」 楚夕无语的白了他一眼,没想到他们真的间隔了七年,七年的时间让盛凌云从宁州来到了京城,让盛凌云从五品知府,做到了二品尚书。 「你现在真的是刑部尚书?洪公公呢?死了?你跟前世一样,因为这个案子升官的?」 盛凌云轻轻的点点头:「过去的事情,太多,说也说不完,饿不饿,我让人个你做鸡蛋面,天色不早了,吃完饭,我们早点休息。」 楚夕看了一眼窗外:「这才下午,什么天色不早了,不是才从皇宫出来,你没事做了吗?」 盛凌云捏了捏楚夕的手:「有,我今天的事就是陪着你……」 楚夕看了一眼盛凌云幽深的眼睛,七年的时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一些,但到底也从二十多岁入了三十,过了而立之年的他,眼神越发的凌厉。 嘴角从未扬起过,经常抿着,显得整个人都很冷峻。 楚夕轻轻摸着他的脸,他的眉毛,眼睛,一直到下巴。 「你倒是没有变太多,怎么就留起了鬍子了,看起来不怎么好看。」 古人过了三十就有留须的习惯,当然,也可以不留,盛凌云摸摸刚长出两寸的鬍鬚,笑了笑:「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剃了。」 楚夕点点头:「剃了吧,留鬍子显老,你还这么年轻呢。」 「大人,夫人,水好了……」 第327章 久别胜新婚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5页 两个丫鬟把水弄好,依然留在了房间里,她们要帮楚夕洗澡,但是盛凌云知道,楚夕是不习惯被人围观的。 摆摆手:「你们都下去吧,要是有人找我,都推到明天,夫人身体不适,我陪陪她。」 自从俩丫鬟来到府上,其实也能感觉出她们的并不受大人待见。 这几年来,她们夫人总是独守空房。 如今盛凌云不但把房间给收拾了,还搬了进来,她们似乎比楚夕都开心。 「是。」 俩人齐刷刷的离开了房间,并且把门给关上了。 院子里,楚夕听到她们叮嘱院子里其他粗使丫鬟:「老爷夫人不让打扰,你们也都休息去吧,把院子门给关上。」 「我们夫人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大人终于跟夫人在一起了。」 七年了,盛凌云尽管做的不显山不露水的,架不住身边的丫鬟心细,盛夫人不受宠的消息,其实已经传遍的盛家。 再加上婉婉,思瑞她们被调离夫人的房间,换了一批人,越发的觉得奇怪了。 但是盛凌云这人对下人很是苛刻,再加上最亲近的朦胧,婉婉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便没有露馅。 盛凌云像是从前一样,一件帮楚夕把衣服给脱下来,再帮楚夕洗头洗澡,从前这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今天却是一种折磨。 盛凌云用了平生最大的定力,克制住自己,没有立刻把楚夕抱到床上去,而是顺着她的意思,好好的洗干净。 他知道楚夕爱干净,更知道楚夕喜欢的味道,跟楚二妞的不同,他想把二妞身上的味道洗掉,换成楚夕的。 楚夕吸了吸鼻子:「香味儿换了?茉莉花也挺好闻的,淡淡的……」 不对,楚夕忽然抬头看向盛凌云,一把抓住盛凌云的衣领,把他给拽了下来,仔细嗅了嗅:「茉莉花是你身上的味道?」 盛凌云从前是跟楚夕一样,喜欢的是桂花香,桂花香虽然俗,可是真的香,楚二妞的香味比楚夕更浓烈,但也绝对不是茉莉香。 盛凌云心里咯噔一下,解释:「娘喜欢茉莉香,来到京城之后,楚莹送来的香气都是茉莉花的。」 楚莹?是了,如今楚莹已经是皇后身边的掌事了,她送来的东西,自然是好的。 楚夕没有再继续追究,她也确实累了,这个身子似乎异常敏感,紧紧盯着盛凌云稜角分明又俊美的脸,楚夕还是喜欢的。 她看到盛凌云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轻笑:「你可真能忍……」 盛凌云瞬间崩溃,他的意志力早就消磨殆尽,若不是怕楚夕不适应,只怕在马车上,他就忍不住了。 大手捧住了楚夕的脸吻了上去,一只手扣住了她的后脑勺,另外一只手在她背上摩挲,炙热的舌尖钻入她的贝齿,似是琼脂玉露一般,拼命的掠夺。 楚夕脑袋一晕,不自觉的做出回应,等她清醒过来,俩人已经纠缠到了床上,一阵不适的刺痛让她有着短时间的清醒。 楚夕搂住了盛凌云的腰,不得不说,盛凌云的身材保持的真好,腹肌跟石头块儿似的很硬,细腰窄臀没有一点赘肉。 「你身材倒是保持的不错。」楚夕由衷的称赞。 盛凌云得意的弯了弯嘴角:「知道你喜欢,这些年我一刻也不敢怠慢,就等你回来……回来给你看……」 这一夜,楚夕累的不行,睡着了又醒来,醒来又睡着,盛凌云好像是故意似的,不想让她彻底睡过去。 楚夕的脾气再好也烦了,一脚把盛凌云从自己身上踹翻:「你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好累呀,你不累吗?」 盛凌云不屈不挠又搂着楚夕,趴在她的肩上:「累,我昨天晚上就没有睡,但是我一想到万一你睡一觉又不见了,我怎么都睡不着。」 楚夕明白了,上次她穿越回去就是睡了一觉就换芯了,盛凌云是怕了,所以他忍着困不睡,也不让楚夕睡,拼了命的纠缠,仿佛要把七年的情慾给弥补过来。 楚夕无语,她忽然想到自己这次穿越来,并不是睡一觉,仿佛是出了车祸,如果现代的她死了,也就意味着她可能永远也回不去了。 再加上她遇到了楚二妞,她似乎去了另外一个地方,是不是也说明了,她应该不会离开了。 「我不走了,真的,你说你昨天晚上都没睡,干什么了?」 盛凌云亲了亲楚夕的脸,紧紧抱住了她。 「昨天晚上有人来我们家……」 楚夕记起了皇上赵炽对楚二妞说的话,以及今天上午楚二妞突然进宫揭发盛凌云…… 「原来你知道?」 盛凌云点点头:「这个府里都是我的人,别说他来了,就算是飞来一只苍蝇我都知道……」 楚夕:「那你还不拦着她,万一她真的被皇上接到了后宫,等我回来的时候,自然也在后宫。」 盛凌云把楚夕搂的更紧了:「我是不可能让她离开的,已经派人跟着了,只是半路跟丢了……」 所以,跟楚二妞接触的还有别人。 只是盛凌云还未查出来是谁,而楚夕更没有印象。 楚夕困的很的时候,脑子是不转的,迷迷煳煳就睡着了,这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 「楚夕……」 听着盛凌云担忧又紧张的声音,楚夕不耐烦的翻了个身子:「又困又饿,去弄点吃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6页 「唿……」盛凌云长长的唿出了一口气,声音是抑制不住的愉悦,「来人,上菜。」 楚夕赖了一会儿床,才发现盛凌云竟然只穿着里衣,也没有起。 「你是刚睡下,还是一宿未睡?作为朝廷的二品大员,你不用上朝的吗?」 盛凌云往楚夕身旁凑了凑:「请了病假,一宿未睡,怕我睡着了你又不见了……」 楚夕吃惊:「你盯着我一晚上?」 再看盛凌云的眼睛,透着疲惫,眼圈都青了。 盛凌云不置可否,他确实盯了楚夕一晚上,想动她又不捨得动,他知道她睡着之后不喜欢被打扰。 凌晨就要起床去上朝,盛凌云请假了。 他请假的时候,赵炽也吃了一惊,要知道盛凌云年纪轻轻就能升为二品刑部尚书,除了靠他的聪明才智,主要还是勤勉。 进京上朝五年如一日,别说病假了,就连沐休也没有停止工作。 谁知今天早上竟然请病假了,还一请就是五天。 钱也捐了,朝也不上了,这是盛凌云在示弱,赵炽满意了,暂时不针对他了。 第328章 唯一的妾室 盛凌云请了五天的病假,只在楚夕这里就消磨了三天。 其实是楚夕被盛凌云禁锢了三天三夜,她真是要被盛凌云折磨疯了,从刚开始的两相情愿,到后面的被动的撩拨,盛凌云总是能精准的找到她的点。 整整三天,楚夕感觉腿不是自己的,腰不是自己的,就连声音都噼叉了。 「盛凌云,你给我滚,以后我若是再让你进我的房间,我就不是人……」 盛凌云手里拿着药膏,在她身上摸着,丝毫不在意,笑意盈盈:「别生气,我给你按按……」 「话说你身体确实不如从前了,你看你,都出虚汗了。」 楚夕把他给无情的推开了:「你身上跟炉子一样,热死了,赶紧去做事吧,把扔出去的银子再给赚回来。」 盛凌云看楚夕声音嘶哑,说话都喘气,实在不忍心她受累,狠狠在她唇上亲了一下,才从床上爬起来。 天色大亮,盛凌云又让人烧了热水进来。 热水,热饭菜,三天都是这样,只是以前她们送屋子里就出来了,今天盛凌云终于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神清气爽,喜气盈盈。 盛凌云细细的叮嘱:「我去去就来,你们好生伺候夫人,一定记得让她吃了饭再睡觉,休息的时候,不准任何人打扰她。」 小丫鬟们互相看了一眼,齐齐的说了声『是』。 盛凌云想了想应该没有遗漏什么,才出了院子。 院子外面,已经有好几个人等着了。 东方游上下看了盛凌云一眼,悄悄的问:「夫人……身体还好吧。」 盛凌云微微一笑:「甚好。」 东方游摸摸下巴,长出了口气:「我终于可以跟贱内交待了,夫人甚好,甚好。」 楚夕有变化,骗的过所有人,骗不过东方游这只老狐狸,但是他从不问,从不打听,只跟着盛凌云,盛凌云想做什么,愿做什么,他都照着做就是了。 回到京城第三年,才跟杨柳成了亲,成亲那日杨柳执意想请楚夕观礼,当座上客,可当时楚夕是楚二妞,楚二妞并不愿意跟一个掌柜的当座上客。 东方游仅仅提了一嘴,见楚二妞没答应,便没有再提。 楚夕回来就不一样了,她对杨柳是很好的,若是知道他们成亲了,定然要去看杨柳的。 况且杨柳还管着胭脂铺。 胡三刀没有东方游心细,这几天盛凌云称病未出府,他就着急的不行,幸亏东方游拦着,不然他就去请御医了。 「大人呀,这几天好多人找大人,赶紧去看看吧,对了,京城里又发了一起命案……」 谁知胡三刀的话还没说完,盛凌云就开口了。 「把案子捡重要的给我就成,剩下就交给张侍郎,他是贤妃的表弟,又酷爱破案,来刑部两年了,也该有点作为了。」 胡三刀一惊,看向东方游,只见东方游点点头。 他有些不太理解,要知道自从这个刑部侍郎进了刑部,盛凌云总是让人给他一些跟达官贵族有关的案子给他,反正他背景大,不怕得罪人。 但是这次的命案只是平民百姓,互相斗殴误杀的案子,这种简单破案率又高的案子从来都是他们自己搞定。 胡三刀问:「大人不针对张侍郎了?」 东方游白了他一眼:「大人从来也没有针对过张侍郎,从前那是保护他,如今让他知道一些民间疾苦也是为了他好。」 好吧,胡三刀信了,他知道盛凌云做事从来有自己的规划。 盛凌云既然请了病假,就没有去刑部,出去转了一圈,买了楚夕最喜欢吃的桂花糕,果子酒就回来了。 一回来,楚夕身边的丫鬟就紧张的告诉他:「大人,不好了,夫人打人了……」 盛凌云眉头一紧:「打的谁?」 楚夕的性子沉稳,不急不躁,若不是真的惹恼了她,就算是个丫鬟,她也不会动手打人的。 小丫鬟就守在门口,盛凌云一回来就赶紧来禀报,很显然是害怕盛凌云对夫人责骂。 夫人刚刚得宠,她实在是怕夫人被大人责怪。 小丫鬟战战兢兢:「冯姨娘……」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7页 盛凌云勐然一惊,心里暗叫:坏了,他怎么把她给忘了。 一大清早的,楚夕终于睡醒了,想着也该出来锻鍊锻鍊了,体重要减,身体素质要提上去,她先起来打了一套太极拳。 一身的汗,洗了个热水澡,这边丫鬟红丫刚给她上完妆,丫鬟绿丫急匆匆的过来回禀。 「夫人,冯姨娘过来了。」 红丫和绿丫是楚二妞给俩丫鬟起的名字,怎么说呢,很接地气。 楚夕听着还喜欢,也没让她们改名字,继续用着了,毕竟才十三四岁,慢慢调教就行。 况且俩丫鬟年纪小,也挺护主的。 楚夕微微一怔:「姨娘?谁的姨娘?」 俩丫鬟都愣住了,互相看了一眼,绿丫说:「当然是大人的了。」 难不成这个府里,除了他们家大人,还有别的男人。 楚夕的心一直往下沉,忽而又想起了茶馆里那人对她说的话:「他还有很多红颜知己,还有别的女人。」 果然,男人靠得住,母猪都上树。 「哦,冯姨娘吗?让她进来。」 楚夕倒要看看她究竟长的有多好看,能让盛凌云纳她为妾,区区一个小妾,再受宠也不过一个妾。 楚夕看过楚二妞的衣裳,大红大绿,颜色甚是鲜艷,但是很多衣服据丫鬟说,都是盛凌云送给她的,生生改变了她的品位。 既然是盛凌云送的,颜色自然符合楚夕的品位,选了一件淡黄的颜色穿戴,端端正正往主座上一座,点点头。 绿丫出去把那位冯姨娘请了进来。 楚夕喝了一口茶,忽然感觉肚子有点饿,才想起来,昨天半夜吃了碗鸡蛋羹,到现在为止,她还没吃饭那。 「饿了。」 红丫赶紧去把厨房准备好的饭菜端过来。 传说中盛凌云唯一的妾室冯鸢,摇摇曳曳扭着柳腰从外面进了屋子,一进门,她抬眼深深看了一眼楚夕,便跪了下去。 「贱妾冯鸢给夫人请安。」 楚夕做不来那种欺压小妾的手段,抬抬手:「起来吧。」 说完端起茶水来喝,喝了两口觉得胃里舒服了,盼着饭菜早点到。 冯鸢个头不高,人长得小巧玲珑,算是比较漂亮的,葡萄大的眼睛,双眼皮,樱桃小嘴,只是抬眼看着人就觉得惹人疼。 楚夕心想男人应该都喜欢这种娇柔的类型,也难怪盛凌云眼界那么高,竟然还把她纳为妾室。 第329章 妻妾交锋 毕竟离开好几年,虽然在楚夕看来,也不过几天,但是这里的七年也是十分难熬的。 她不信盛凌云没有别的女人,就是想知道有几个,她能不能承受,若是不能承受,只剩下和离一条了。 楚夕暗暗的打量冯鸢,冯鸢也在暗自打量楚夕。 这个女人是盛凌云的正妻,虽然盛凌云从不在她的房间里过夜,但是盛凌云也不允许其他人诋毁她。 听说这个女人来自乡下,自小粗鄙,盛凌云没有休了糟糠之妻,是他德行好,不见得是这女人有多好,相反盛凌云从来不进她的房间,正说明了,盛凌云其实也嫌弃她,只是不想被人知道罢了。 自从冯鸢进了盛家,听到的,看到的,几乎都是如此。 可听说盛夫人病了,盛凌云竟然在她的房间里待了三天三夜,可见从前的传闻也不见得是对的。 冯鸢怎么能不好奇,作为姨娘早就该来给正室请安了。奈何无论是盛凌云还是府里什么人,都不让她进这个院子。 今天,她再也按捺不住,还是进来了。 奇怪,没有人拦着,盛夫人反而还请她进来了。 盛夫人虽然微微胖,却一身的富态,做事也不紧不慢,说话音调更不高,打量她的眼神黑白分明,平静且友好,丝毫没有外人谣传的那么粗俗。 「吃饭了吗?」楚夕看到绿丫把饭菜都端上来,客客气气的询问。 冯鸢的声音柔柔弱弱的:「回夫人,吃过了。」 冯鸢站在那里,亭亭玉立,楚夕羡慕她消瘦的身材,只是说一句话就行礼一下,让她觉得累的慌。 「成,那我就不客气了,有事你就说事,我边吃边听着。」 楚夕便任冯鸢站着,自己在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身边的两个丫鬟绿丫和红丫要伺候,却被楚夕挥挥手,赶走了。 「你们也去吃饭吧,我这里不用伺候。对了,一会儿你去把婉婉喊来。」 回来好几天了,她要知道这七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红丫和绿丫对视一眼,绿丫比较机灵,扫了冯鸢一眼说:「夫人,奴婢已经吃过饭了,还是留下来伺候夫人吧。」 楚夕没管她,开始吃饭,吃了好大一会儿,看到红鸢还在那儿站着,也不说话,她抬眸扫了一眼。 「你别站着,坐吧,绿丫,给她倒杯茶。」 绿丫忍不住提醒楚夕:「夫人,她是姨娘,咱们屋子没有她坐的地方,她也应该跟奴婢一起服侍夫人的。」 是了,姨娘是半个主子,也是半个丫鬟,在正室面前,哪有她坐的道理。 楚夕轻轻的一笑,忽而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冯鸢:「回夫人,贱妾姓冯……」 古代女子不能跟别人说自己的名字,而且入了夫家之后,也失去了自己的名字,只配叫冯氏……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8页 楚夕却摇摇头:「我知道你姓冯,我是想问你在娘家时的名字,在我面前,不用那么拘礼,说一句话行个礼,很累。」 冯鸢以为这位盛夫人会为难她,自从进了这个院子,她便打起十二分精神应付着,没想到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她的名字。 「冯鸢……」 楚夕想了想说:「鸢?是那个鸢?圆圈的圆,还是援助的援?」 冯鸢:「纸鸢的鸢……」 楚夕:「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你出生在三月吗?」 冯鸢家里穷,自小被卖给别人当丫鬟,辗转流离最后成了洪公公府里的丫鬟,想起她的名字,还是被洪公公起的。 说的也是这一句:「你生在三月,姓冯,单名一个鸢字,以后就跟着杂家身边伺候吧。」 虽然自此之后,她当丫鬟再也不用受欺负,可往日受的委屈也在洪公公这里,所以,她并不喜欢自己的这个名字,却没想到,还有这样一番说辞。 到底是谁说盛夫人粗鄙,识字不多,眼前出口成章的人难不成是别人。 冯鸢:「是。」 楚夕的落落大方,不按套路出牌,反倒让冯鸢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有些拘束。 楚夕微微一笑:「现在就是春天,你的生辰过了吗?要是过了就算了,要是没过,咱们可以趁机热闹热闹。」 生辰?过了,巧的是就在前天,原本冯鸢已经准备好一切了,邀请盛凌云陪她过生辰,而且盛凌云已经答应了。 可是那天晚上,她左等人不来,右等人不来,让丫鬟问了才知道,盛凌云在夫人的院子里,还说不让任何人打扰。 楚夕这么一问,简直就是戳她的心窝子。 冯鸢只能咽下一肚子的委屈,权当没有这回事:「已经过了。」 楚夕一脸的遗憾:「哦,那就算了。对了,你跟大人是怎么认识的?」 能当盛凌云的女人,不是他自己同意,就算是别人送的,他也不一定会要。 果然,冯鸢娇羞的垂眸:「贱妾本是洪公公府里的丫鬟,自从洪公公出事之后,大人觉得贱妾可怜,才入府做了小妾。」 洪公公?他府上的丫鬟可多了去了,单单要她一个,她必定有过人之处。 冯鸢说着忽然就跪下了:「夫人,贱妾对大人一心一意,虽然出身不好,定然会好好服侍大人的,也会好好服侍夫人的,请夫人不要把贱妾肚子里的孩子给去了。」 楚夕正在喝汤,差点一口汤喷出去,好不容易咽下去之后,诧异的看着冯鸢。 「你怀孕了?」 冯鸢认真的点点头,祈求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倨傲。 楚夕的饭吃不下去了,微微眯着眼睛,看着冯鸢。 盛凌云啊,盛凌云,你死定了。 「既然怀了,就把孩子生下来呗……孩子是无辜的……」 她还能让她把孩子给打了吗?她是那么残酷的人吗? 既然饭都吃不下去了,楚夕让人把饭菜给撤了,伸出手指了一下椅子:「既然有了身孕,就别站着了,坐吧。」 冯鸢嘴角得意的上扬一下,轻抚着肚子,还真就坐了下来。 一旁的丫鬟绿丫气哄哄的给她倒了杯茶,放在了桌子上。 冯鸢眼神一瞄,随即端了起来,径直来到楚夕面前,直挺挺的跪了下来。 「夫人,贱妾进了府之后,还没有给夫人敬茶,一来是听闻夫人身子不适,不见外人,二来,大人也拦着,如今既然见着了,还请夫人允许贱妾给夫人敬茶。」 楚夕半天没吱声,静静地看着冯鸢,手指搭在了她的手腕上:「敬茶就算了,我好歹有点医术,不如先给你检查检查身子吧。」 第330章 盛凌云,和离吧 冯鸢显然吃了一惊,她竟然从未知晓,盛夫人会医术。 七年了,盛凌云不让楚二妞出门,京城所有人把楚夕会医术的事情都给忘了。 时间果然可以让人遗忘。 说话的功夫,楚夕已经扣住了冯鸢的手腕。 也不知道冯鸢是不是故意的,手里端着的杯子掉落下来,里面的茶水撒了一地。 是滑脉。 楚夕的眼神越发冰冷了,静静地看着冯鸢,脑海里想的尽是盛凌云跟她滚床单的画面,瞬间觉得噁心的慌。 和离,必须和离,即便是盛凌云再好,她也不允许她的男人有一点污渍。 眼瞅着楚夕的眼神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冷淡,就在此时一个焦急的脚步走了进来。 「楚夕,我回来了……」 盛凌云听到丫鬟的消息,急匆匆的赶回来,入眼的画面就让他紧张。 楚夕眼神冰冷的看着他,地上有掉落的茶杯渣子,冯鸢直挺挺的跪着,空气瞬间凝固。 冯鸢一看到盛凌云,勐的朝他扑了过去,猝不及防的让盛凌云搂个正着。 「大人,夫人,夫人她……」 要哭不哭的样子,委委屈屈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楚夕怎么欺负她了呢。 气得红丫赶紧替楚夕解释:「夫人可没有惹你一点,是你非要这会儿给夫人敬茶的……」 冯鸢只是哭,却什么也不说。 楚夕则慢慢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给你一盏茶的时间解释……」 盛凌云一把推开冯鸢,在冯鸢的震惊下,直接来到了楚夕的面前,语速很快,但条理清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9页 「我跟她是清白的,她是我在洪公公身边找的暗桩,在洪公公的案子上,她搜集了很多证据,立下了汗马功劳,原本我是把洪公公府里的女子都遣散的。」 「其他人都要么回家,要么自愿卖给其他人做丫鬟,因为她有功劳,我便打算把她配给府里的侍卫,谁知她非要做我的小妾,还求了娘,娘说我们子嗣少,便答应了,真的不是我愿意的。」 楚夕眼神淡淡的,其实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又问了一句:「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你的?」 其他的不重要,这个才重要。 盛凌云心里非常清楚楚夕的底线,此时就算是曾经做过,也必须否认,不然,楚夕是真的会离开。 「不是,我跟她没有在一起过。」 一句话,让冯鸢大吃一惊:「大人,孩子真的是你的,我以性命起誓……」 可是接下来冯鸢已经不能说话了,因为盛凌云身边的侍卫,已经把她给绑了起来,并且用布堵住了她的嘴,让她不能再言语。 楚夕怔怔的看着盛凌云,怒了:「她是一个孕妇,你怎么这么对她,快把她给放了……」 一旦放开,冯鸢不就能说清楚孩子是谁的么。 盛凌云坚决不放,而是痛心的对楚夕说:「你信她不信我?楚夕,我们夫妻这么久,可从来没有骗过你,况且我们已经有一个孩子了,难道我还会跟别的女人生出来一个孩子,跟他争夺家产吗?」 这句话是楚夕曾经说过的,那时盛凌云和楚夕还没在一起,就声明不允许盛凌云有别的女人,当时盛凌云问为什么? 楚夕就说怕其他女人生出来的孩子,分她的家产。 盛凌云把她的话记的清清楚楚的。 楚夕想想也是,冯鸢为了留在盛凌云身边,说谎也说不定,但是盛凌云的话,她也不是不能信。 作为医学生,楚夕更相信证据。 「好,那就等她把孩子生出来,滴血认亲,若孩子真的不是你的,我便相信你的清白。只是,盛凌云,我要跟你和离……」 盛凌云上前走了两步,紧紧抓住了楚夕的手,焦急的分辨:「楚夕……我真的是清白的,楚夕,从始至终,我只有你……」 楚夕信?还是不信?她也开始纠结了。 不信吧,盛凌云的人设在那儿放着,书里,他可是除了楚然,都没有碰过其他女人的。 信吧,再看看冯鸢,她一个女人,怎么能拿肚子里的孩子冒险,无非是想用孩子绑住盛凌云,留在盛家。 楚夕觉得即便是冯鸢用了手段,站在她的角度而言,也不为过。 只要是盛凌云脏了。 她坚决不想要了。 「大人,你的脚流血了……」 绿丫一声惊唿,楚夕赶紧去看盛凌云的脚,这厮竟然踩在了刚才冯鸢摔碎的茶杯渣子上。 古代人的鞋底其实并不厚,若是官靴还好一点,偏今天盛凌云休息,穿的是普通的平底鞋。 这一下,血流的到处都是,楚夕怎么可能不心疼。 「你怎么踩上去的,自己脚不疼吗?」 盛凌云此时才疼得呲牙咧嘴:「疼,可是你说和离,我心更疼……」 楚夕又气又心疼:「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快坐下,我给你看看,弄不好,是要打破伤风针的。」 盛凌云趴在楚夕耳边,小声地问:「你回来后,我一直忘了问你,空间还在吗?」 是了,楚夕回去了,把空间也带走了,楚二妞这边没有空间,盛凌云早就知道了,但凡楚二妞有点用处,盛凌云也不至于把她给变相的囚禁起来。 楚夕拉住盛凌云的手,神祇一下子进了空间,果然,空间还在,只是跟七年前一样。 连他们田地附近那所木头房子,也都一模一样。 取了灵泉,拿了药膏,楚夕和盛凌云又出来了。 「还在,别担心,千金都散尽了,都能给赚回来。」 楚夕给盛凌云包扎伤口,盛凌云趁她不注意,给胡三刀使了个眼色,冯鸢被带走了。 楚夕不知道的是盛凌云给胡三刀,比了一个『杀』的手势。 别院,冯鸢眼瞅着胡三刀拿着明晃晃的大刀,一点点朝她逼近,惊恐的睁大了无辜的眼睛。 「刀爷,我好歹为大人卖命三四年,为什么?为什么?」 胡三刀轻嘆口气:「夫人不容你,我们也没办法,如果你老老实实的待在后院,谁也不会拿你怎样?偏偏非要去招惹夫人……」 冯鸢不解:「可是他们都说大人瞧不上夫人,不让夫人离开那个院子,大人也从来不进那个院子……」 胡三刀轻笑:「那是从前,现在不一样了,夫人可是大人的心肝儿,你惹恼了她,焉能留你性命……」 冯鸢依然不解:「心肝儿……夫人出身乡野,被大人不喜,我以为……」 她以为能趁虚而入…… 手起刀落,干净利落。 胡三刀瞅了一眼一旁伺候冯鸢的丫鬟:「明天一早送你出京,以后,你莫要再回来了。」 第331章 一场误会 第二天早上,绿丫等楚夕刚醒来,就急匆匆的汇报。 「夫人,昨夜大人查明了冯姨娘怀的孩子,不是大人的,是一个小厮的,冯姨娘野心勃勃,想利用孩子诬陷大人,成为大人的小妾。」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0页 「哼,奴婢就知道,大人虽然纳了冯姨娘,可从来没有去过她的房间,怎么突然会冒出来一个孩子。」 「大人给了冯姨娘和那小厮一笔钱,放他们回老家了,大人真是好人呀……」 楚夕可不相信盛凌云这么好心,女人都给他带绿帽子了,他竟然无动于衷,还成全他们。 「是吗?人走了吗?我去看看。」 绿丫:「人刚走。」 楚夕刚回来,怕盛凌云煳弄她,想找到冯鸢亲自认证,谁知追到大门口,只看到一辆马车往远处走。 「唉,等一下,冯鸢……」 马车停了,『冯鸢』从马车里探出头来,拿出一封信递给带她离开的小厮。 并对着楚夕挥挥手,意思是让她回去吧。 小厮一路小跑来到楚夕面前,挠挠头,憨憨的笑着:「小的谢夫人和大人成全,大人已经给了我们一笔银子,让我们回老家了,嘿嘿,夫人,等回头我们会一定会回来看你的。」 楚夕也没料到是这样的结局。 打开冯鸢的信,她的字很隽秀,上面写着她不过是听说大人对夫人痴心一片,想在临走之前帮楚夕试一试盛凌云是不是真的。 她其实早就跟守护她的小厮两情相悦了,孩子是小厮的,如今他们在京城待着也没事,干脆回老家生儿育女。 楚夕嘆了一口气:「行吧,这样也挺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 只是楚夕依然想不明白,为什么冯鸢早不走,晚不走,非得等到她回来的时候离开,难不成真是巧合? 如果说她想测试什么,从前为什么不测试? 「如果我不是进了你的院子,她大概不会想出这个主意,本来想认她做妹妹的,她说自己身份低贱,不配,这样也好。」 盛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楚夕的背后,仿佛楚夕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替楚夕回答了她的疑问。 楚夕心里的疑虑总算是都扫清楚了,抬手摸着盛凌云的脸:「昨天误会你了,其实我也该想到的,你怎么会背叛我呢……」 转而她捏住了盛凌云的脸:「下不为例,还她试探你我,凭什么,我们之间的感情用不着别人试探,是是非非我会自己搞清楚的。」 盛凌云宠溺的握着她的手:「好好好,你说的都对,以后不会了,对了,你不是想儿子了么,今日午时他就放假了,我们一起接他回家。」 楚夕看了一眼天色:「午时,那还早,我还想看看朦胧,青青,杨柳他们,还有胭脂铺梁掌柜,她那个儿子估计也长大了吧。」 楚夕趁盛凌云不在的时候,也问起其他人的情况,发现盛凌云却是只让楚二妞远远的见他们一面,其他的人各忙各的,也不知道他们知不知道楚夕的身体里换了芯儿。 其实楚夕也不用太过纠结,她们几个丫鬟都是按照楚夕的安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良缘。 盛凌云贊同的点点头:「好好好,你说什么都行,这样,让婉婉陪你吧,明日我的假就没了,今天把事情处理完,晚上咱们好好陪陪儿子。」 婉婉梳了个妇人头,她已经嫁给林海为妻,俩人还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 婉婉一直伺候着楚夕,楚夕的变化她是最清楚的,也曾经因为楚夕的害怕迷茫过,害怕过,再听说要来服侍楚夕,她的心无比忐忑。 一看到楚夕,婉婉眼神都亮了,充满了惊喜。 「夫人……」 从婉婉的神色中,楚夕猜到,她可能知道了什么。 果然,婉婉上前挽住了楚夕的胳膊:「夫人,许久不曾出门,我带你去街上逛逛吧。」 回来几天,楚夕先满足了盛凌云的相思苦,如今也该好好的了解一下,这七年间他们究竟是怎么过的了。 楚夕清楚,盛凌云能瞒过其他人,瞒不过经常跟她接触的几个人。 婉婉就是帮她了解这七年生活的人选。 上了马车,婉婉拉着楚夕的眼圈就红了。 「夫人,是你吗?他们说夫人病了,大人在夫人房间里待了三天三夜,我就应该猜到,是夫人回来了。」 楚夕握着婉婉的手:「是,我回来了,事情有点离奇,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 婉婉擦了擦眼泪,开心的说道:「夫人是天上的仙女,自然是要回到天上去的,夫人不用跟我解释,只要夫人愿意回来,婉婉愿意服侍夫人一辈子。」 天上的仙女?楚夕吃了一惊:「大人这么跟你解释的吗?」 婉婉说:「是牛道士,他说的,但是大人怕他们把夫人当做妖怪,让我们什么都不要说。」 楚夕轻笑,那个牛鼻子老道,还挺会唬人。 婉婉说:「夫人还是从前的夫人,那段日子,我依然服侍夫人,可总觉得夫人跟从前不一样了,我实在忍不住去找了大人,大人就把朦胧,思瑞,和吕姑娘都一起找了来,把牛道士的话跟我们说了一遍。」 楚夕无语的笑了:「你们就这样信了吗?」 婉婉睁大了眼睛:「当然,织女还能给牛郎生孩子呢,夫人是仙女怎么就不能给大人生孩子,一定是天上遇到了事情,夫人不得已才回去的。」 他们还真就信了,至于楚二妞留在身体里,婉婉说是天上又派了一个仙女,只是盛凌云不喜欢这个仙女,所以就不经常让楚二妞出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1页 楚夕替楚二妞遗憾:「她其实也是个好人,只是大人不喜欢罢了。」 婉婉撇撇嘴:「夫人,那位夫人刚开始是挺好的,大人也没说非得换人,也让她出门,只是让我们都跟着,之所以后来不让那位夫人出门,实在是她有些……不靠谱……」 楚夕挑眉,楚二妞好歹伺候了盛夫人一辈子,也跟盛凌云一起流放一起死的女人,怎么会不靠谱? 「她怎么了?一般夫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老老实实待在家里,还能出什么错?」 婉婉苦笑:「她捨不得花钱,想自己奶孩子,要大人把奶娘和下人都给赶走,堂堂知府府里没有下人,说出去岂不是被人笑话。」 这倒是符合楚二妞的性格,毕竟前世她节省惯了,捨不得花钱很正常。 楚夕:「那你家大人是怎么劝她的?」 第332章 不当自己是官夫人 婉婉:「大人那段时间很伤心,没有空管那位夫人,而且奇怪的事,小公子一直哭,白天还好,晚上哭个不停,谁哄都没用,只有大人抱着才哭,你说奇怪不奇怪……」 楚夕忽然想到自己在现代的时候,也会时常听到婴儿的啼哭声,原来根源在这里,果然是母子连心,也难怪她会头疼,心疼。 「她哄也不管用吗?」 婉婉点点头:「不管用,而且后来大人基本就不让那位夫人再带小公子了。」 哄不住就不让哄了,况且毕竟是楚二妞的身子,还要坐月子。 楚夕:「那后来为什么就不让她出去了?」 婉婉无奈的嘆口气:「她是知府夫人,出门的时候就算是没有我们跟着,也有家里的小厮和侍卫,她为人太过热情,跟谁都打招唿,但凡有人跟她说个什么事,她都放心上……」 「鸡毛蒜皮的事都管,有一次更厉害,有户人家卖的青菜价格高了,她把人家说一顿,那个妇人忍无可忍跟她对骂起来,恰好大人回来了……」 楚夕其实能想像出楚二妞的性子,在老家也是个自来熟的,书里说她最喜欢去集市上逛,买东西还喜欢捡便宜。 若是普通妇人,她的行为很正常,接地气,可她是堂堂知府夫人。 可想而知,就算是盛凌云想把她当祖宗供着,也得她老老实实的,不惹事才行。 楚夕笑了:「她性子还真的是……」 婉婉又说:「在宁州的时候还好,大人虽然拘着那位夫人,可那位夫人若是想出门逛逛,也是可以的,两年后,我们回到京城,大人就再也不敢让她出院子了……」 楚夕吃了一惊:「为什么?可是又闯了祸?」 婉婉无奈的嘆口气:「回来的时候坐的是船,船上顺道带了一位刚失去丈夫的年轻夫人,她竟然要跟大人和她牵红线,还说那位夫人可怜……」 啊?楚夕大为不解:「为什么?大人不纳妾,她还张罗大人纳妾?」 婉婉轻轻的摇头:「我们也想不通,那位夫人被老夫人狠狠的骂了一顿,罚跪了一晚上,进了京之后,老夫人看着,大人管着,就再也不敢让她出府了。」 楚夕也很奇怪楚二妞的脑迴路,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她该不会被那位年轻寡妇给骗了吧。」 婉婉撇撇嘴:「不知道,反正是过了两三天,年轻寡妇就跳河自尽了,她的婆婆吵着闹着要找老夫人讨个说法,反咬一口说大人调戏她儿媳妇儿,污了她的清白,她才跳河的……」 楚夕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最后怎么解决的?」 婉婉:「还不是大人赔了他们一些银子,后来又得知大人朝廷官员才算了。」 古代女子对贞洁看的很重,就算那位年轻寡妇看中盛凌云,楚二妞也不该牵这个线,毕竟是寡妇,弄不好坏了盛凌云的名声,就算是纳妾,也该找些清白人家的黄花大姑娘。 由此可见楚二妞人善,但是脑子似乎不多,性格开朗,疾恶如仇,但是脑子似乎不够用。 只是她又是怎么跟皇上说上话的,又为何答应皇上污衊盛凌云的,婉婉也不知晓。 因为盛凌云进京之后,婉婉,思瑞,兔兔,小芙,朦胧,林海等曾经服侍过楚夕的人,都被盛凌云安排了各种任务。 盛凌云按照楚夕当初的想法,不让她们一直当丫鬟,让她们有自己的事业,也尊重她们自己的选择。 除了婉婉嫁给盛家的侍卫林海外,思瑞和兔兔她们本就是京城普通人家的女子,她们当上掌柜后,攒了银子就替自己赎身。 自由之后,自己找婆家,思瑞是嫁给了喜欢她很久的表哥,兔兔是嫁给了邻居,只有小芙和吕青青,热衷于首饰加工,在技艺上精益求精,没有嫁人。 一上午的时间,婉婉带着楚夕找到了她们,看到她们过的都很好,楚夕也放心了。 只是吕青青依然等着宋子文,而这些年宋子文再也没有出现过。 楚夕转了一圈,忽然想起来:「对了,我娘呢,怎么不见她?」 婉婉说:「大人把夫人送到乡下了,老夫人要进京照顾大公子,家里盛太夫人没人照顾,楚老夫人就自愿回去照顾盛太夫人去了。」 楚莹跟着皇后进了宫,就不好照顾蕙娘了,盛凌云又把楚二妞给囚禁起来,也没有机会跟蕙娘见面了。 盛凌云在宁州的时候,就让人把蕙娘送老家了,老家虽然只剩下盛老夫人一个人,可家里宅子翻盖了,还有丫鬟婆子照顾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2页 盛凌云每年都会给老家送回去很多好东西,老家有田地用了很多佃户,总要有人照顾着,蕙娘就回去了。 七年的时光,有些事情改变了,有些事情又没变。 楚夕适应的很快,店铺没了,田里也没了,果园也没了,再也不用查帐了,倒是一身的轻松。 午时,楚夕回到了家里,她和盛凌云的儿子要回来了。 古代的孩子,三岁启蒙,七岁就要入学堂了。 盛凌云又是亲自把儿子带身边教导,据说五岁就入学堂了,写的一手好字,还成为太子的伴读之一。 到底是母子连心,楚夕迫不及待的想见一见她这个亲生的儿子。 刚进院子里,红丫就来回禀:「夫人,大公子散学回来了,正在大人的书房,被大人考究学问。」 婉婉在盛老夫人的屋子里做事,主要是照顾大公子的起居,一听说他又被盛凌云叫过去了,一颗心便提了起来。 「哎呀,我还是赶紧去看看老夫人吧,老夫人最怕大人打大公子,护的什么似的,每次大公子回来,老夫人都守在大人书房门口。」 婉婉着急慌忙去找盛老夫人了,楚夕转身进了盛凌云的书院。 远远的,就听到稚嫩的声音,背诵着《国风》里的一首词,又带着解释,非常的顺畅。 楚夕听了一会儿很是开心,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盛凌云这个状元的儿子是个天才,这么小就能理解文里的意思了。 想她七岁那年,也不过刚上小学,连古诗都不会被,会背三字经已经很自豪了。 盛凌云检查了几篇,也很满意,遥遥的看到楚夕的身影,微微一笑,把书本给合上了。 「行,最近有很大的进步,为父奖赏你什么呢?」 盛凌云故意假装思索了一会儿道:「你娘的身体最近好了很多,不如奖励你跟爹娘一起吃饭如何?」 第333章 一起吃烧烤 盛凌云的儿子盛念晖,简直跟他长得一模一样。 楚夕看着一大一小两个版本的盛凌云,哭笑不得,这是她生的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像她呢? 「孩儿给母亲请安。」小小的个子,礼仪还挺标准,楚夕很是惊喜。 蹲下来与孩子对视,她摸了摸孩子的脸,笑了:「刚才你爹考察你学问的时候,娘也在,你简直太厉害了,太棒了,做学问太辛苦,放假在家,好好陪陪娘,好吗?」 盛念晖从出生后,一直喜欢黏着盛凌云,长大要读书了,就对盛凌云疏离了,因为盛凌云管他管的太严,他害怕,就喜欢待在盛老夫人那里。 到了京城,更是想直接搬到了盛老夫人的院子里住,都被盛凌云拒绝了。 他也想好好陪陪楚夕,就怕父亲不让,偷眼瞧着盛凌云。 楚夕很生气:「他还小呢,你管他那么严做什么?你这不是拔苗助长么,你看看孩子现在一点童真都没了,好可怜。」 楚夕把盛念晖搂怀里,怜惜不已。 盛凌云捏捏眉心,楚二妞娇惯孩子,他说不让孩子跟她接近就不让,如今楚夕竟然也娇惯孩子,他没了办法,只能以理服人。 「他跟别的孩子不同,作为太子伴读,要承担的更多。」 楚夕看着孩子脸上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成熟,更心疼了:「那也应该鼓励式教育,你难道不知道孩子越夸越厉害吗?」 盛凌云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这个儿子一给好脸色就蹬鼻子上脸:「慈母多败儿,行了,教育孩子的事,回头再讨论,咱们还是先回去弄吃的吧。」 盛念晖看着母亲跟父亲争吵,父亲一脸无奈又宠溺的样子,偷偷的笑。 他也曾经偷偷进楚二妞的院子里,不管是谁的灵魂,毕竟是自己身体里掉下来的肉,楚二妞也是宠的不行,吃什么做什么,要什么给什么。 只要楚二妞不给孩子灌输乱七八糟的思想,盛凌云是睁只眼,闭只眼,毕竟孩子也是需要母爱的。 但是,要说教育,楚二妞是不曾的,更没有在一起吃过饭,盛凌云总是藉口很忙,没有机会跟楚二妞一起吃饭。 所以,盛念晖对楚夕并没有疏离,一见到她忍不住开始撒娇:「娘做的红烧肉好吃,我想吃红烧肉。」 「好,咱们回去,娘给你做红烧肉。」楚夕起身,牵着孩子的手。 盛凌云也来到了楚夕的另外一旁,学着盛念晖的样子:「我想吃蟹黄豆腐,家里正好有蟹粉……」 楚夕嘴角抽搐了一下:「你凑什么热闹……」 盛凌云轻笑一声:「要不,吃烧烤?」 这个可以,楚夕的眼睛都亮了,盛凌云又把媳妇儿给哄住了。 牵住了楚夕的另外一只手,捏了捏她的脸,宠溺的笑笑。 恰好被盛念晖看到了,他惊讶的睁大了眼睛,从来都严肃的父亲,竟然还有如此相爱的一面,他惊呆了…… 一家人回到院子里,院子里有个小厨房,等绿丫和红丫把楚夕需要的食材都拿过来,就看到盛凌云在噼柴。 青衣长衫换成了短打,撸着袖子,赤膊上阵。 楚夕带着盛念晖在一旁的石板上,切羊肉,串羊肉串。 绿丫吃惊的问:「夫人,你们这是要做什么?」 楚夕指了指羊肉串:「吃烧烤呀,我让你拿的食材都拿了吗?去洗一洗,别切,用竹籤串起来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3页 曾经在宁州的时候,他们常做着吃,把竹子做成竹籤,把肉串起来。 架在篝火上烤着吃,撒点孜然,香料,蜂蜜还有盐。 除了烤肉,还有鱼,扇贝,虾,一切皆可烤,只是那个时候孜然不多,也没有普及,总感觉少了点什么味道。 但是今天,楚夕打算去空间里找点调味料的时候,意外的发现,空间里那个小房子,一推开门,竟然是楚夕现代的家。 那东西就齐全了,不但有孜然,还有各种调味包,还有冰箱里各种食材,最重要的有楚夕的酸辣粉,螺蛳粉,方便面等,存的各种吃的。 本来楚夕并不喜欢囤货,可那三年谁家不囤点东西,渐渐的也养成了囤货的习惯,冰箱里不塞满,总感觉没有安全感,随时没有吃的。 如今她回来了,还把她的家,她囤的货给带来了,真是一份大大的惊喜。 烧烤架,烧烤串,比竹籤好用,绿丫和红丫也开始帮忙。 不多时,婉婉也来了,她来看看小公子,一看楚夕正在串羊肉串,食指大动:「夫人,今天吃烧烤吗?太好了,好几年都没吃过了,我也来。」 说着,她洗洗手,开始一起弄食物。 盛老夫人原本是派婉婉来喊小公子的,结果半天没人回来,她左等右等等不来人,索性也来楚夕的院子里了。 一眼就看到这么多人,吃了一惊,再看楚夕温婉的笑脸,隐隐感觉发生了什么,想了想,便明白了。 「哟,今天吃烧烤呀,已经好多年没吃,今天我老婆子也有口福了。」 楚夕看到盛老夫人也来了,赶紧把她请进来,在楚夕这边,他们只是几天没见,但是在盛老夫人看来,她们已经好几年没见了。 看到楚夕跟从前一样,言行有度,便知道她不是楚二妞,虽然她也不明白髮生了什么,虽然她也心疼楚二妞,可谁不想要一个省心的儿媳妇儿呢。 楚二妞人不坏,就是有点蠢,做事说话处处需要人提点,让人放心不下,这个世界除了蕙娘,大概没有人不嫌弃她吧。 楚夕就不一样了,让她这个做婆婆的省心很多,再说她自己的儿子喜欢谁,她心里还没数么。 听说儿子在楚二妞的房间里待了三天三夜,有说是楚二妞病了,盛凌云去照顾的,有说是盛凌云病了,楚二妞去照顾的。 在盛老夫人看来,都不靠谱,她今天过来看,果然,那个人回来了。 「娘也来了,正好,准备烤鱼,娘的牙口不好,多吃点鱼。」 胡三刀看到盛凌云在噼柴,也过来一起噼,盛凌云不让,让他在院子里垒一个烧烤的火炉。 朦胧也跟着一起来了,朦胧大着肚子,坐着不方便,楚夕就让她站着,没让她干活。 东方游带着杨柳闻着味也来了,杨柳生了个儿子,跟婉婉和林海的儿子一起上学,他们没有去国子监,而是去了一家私塾。 今天本来没有休息,东方游就让俩孩子请假。 院子里有了孩子,一下子热闹起来,就连小大人的盛念晖都露出了孩子气。 第334章 聚餐 林海和胡三刀在沏火炉,朦胧和杨柳照顾着孩子,婉婉和绿丫红丫穿肉串。 盛老夫人和楚夕在桌子上选能烤的青菜,厨房里的厨娘也来了,用柴火架一个篝火,这么多人,这么多张嘴,一个火炉怎么够,架了两个篝火,其中一个上面烤了一只小羊羔。 这是过年的时候,戚柏松给送来的小羊羔,本来打算养着过年吃的,既然楚夕想吃烧烤,还有什么比烤全羊更美味的。 盛凌云早就吩咐厨房把小羊羔宰了,带过来烧烤。 就在她们正忙活的时候,吕青青和小芙也来了,提了一篮子的新鲜水果,还把朦胧铺子里的酒带过来两大坛。 楚夕又让人把思瑞和兔兔给喊来,看着宁州的那些老人都来齐了,她让人把后院的门一关,大家此时都没有了尊卑,开始忙活起来。 楚夕烧烤的手艺实在不精,厨娘是京城的厨娘,掌握不住火候,婉婉成了烧烤的主力,楚夕站在她的身旁,一边吃一边等着她继续烤着。 「婉婉,我记得在宁州时,你很不喜欢林海的,总是说他性子闷,怎么又嫁给他了?」 婉婉扫了一眼一边带孩子,一边沏火炉的林海,露出的满足的笑。 「夫人做完月子后,老跟大人吵架,我这个当丫鬟的,也越来越觉得夫人有些不讲道理,林海就开导我,别看他整天闷声不响的,其实心可细腻了……」 此时,另外一个火炉也弄好了,林海弄了柴火在里面烤,比起胡三刀,他确实心更细,做事更周到。 楚夕的身体里换了楚二妞,楚二妞虽然也挺好,对婉婉也没有当丫鬟使,可总是被婉婉教育,她受不了。 再后来小土豆被带到盛老夫人面前教养,婉婉就跟过去了盛老夫人的院子,一直到现代,她本身就是极有主意的人,又被楚夕教导了好几年,渐渐就成了盛老夫人房里的管事。 婉婉烤一些,递给楚夕一些,楚夕把羊肉串给分了一下,嘆息道:「小芙和青青也都没成亲,青青要等宋子文也就算了,小芙怎么就不肯成亲?」 婉婉说:「你没见她的父母,那一年大人隐约觉得有人要算计他,宋公子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大人就把店铺给我们几个丫鬟给分了分,小芙不是跟着吕姑娘学做首饰么。」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4页 「小有名气,她设计的款式灵动,被很多官夫人喜欢,很多官夫人点名让她设计制作,小芙也因此赚了不少银子。」 「夫人不是说过,我们赚了银子先让自己自由,再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买点田地,有住的有吃的,就算是一个人住,也不至于受婆家的气。」 楚夕当时是这么交代她们的,女人么,要靠自己,娘家给力最好,万一不给力呢,至于靠婆家,婆家有给力的吗? 所以她的丫鬟,都有一技之长,做胭脂,会算帐,做首饰,赚了银子赎身,买房买田。 小芙都做到了。 但是她的爹娘不给力,带着小芙的哥哥嫂嫂堂而皇之的住了进来,如今小芙养着他们一家人。 别说出嫁了,小芙连相看男子都不愿意,她实在不想成亲,就这么被全家人吸血。 说着话,杨柳三岁的儿子,慢慢的来到了院子里的井旁,孩子太多,几乎没有人看到。 就看到朦胧大着肚子,一个飞起跃了过去,抓住了掉井里的孩子的脚脖。 「快来人……」 一下子大家都炸了,胡三刀顾不得手上脏,上前把孩子从井里倒提出来。 思瑞这边也赶紧扶住了朦胧:「姐,你没事吧?」 一个大着肚子,一个小孩子,真要把人给吓坏了。 楚夕也不吃了,赶紧去看,孩子已经被杨柳搂在怀里,满脸都是后怕。 「都怪我,没有把孩子看好。」 东方游拍拍她的背,安抚道:「不怪你,人多眼杂,他也太小了,奶娘呢,你怎么不让跟着……」 杨柳愧疚的垂眸,小声解释:「奶娘有事回老家了……」 东方游虽然是盛凌云的师爷,盛凌云并不曾亏待他,再说杨柳有一个胭脂铺,还能没钱请奶娘,无非是知道楚夕在,不愿意外人在场罢了。 楚夕也急了:「你们就别忙活了,看好各自的孩子吧,剩下的让他们男人忙。」 东方游接收了杨柳正在翻烤的羊,本来他就该帮忙,只顾着跟盛凌云嘀嘀咕咕的说话,要么做饭要么看孩子,啥都不干,等着吃啊。 楚夕怼了盛凌云一顿,看似说盛凌云,其实说闲来无事的男人们。 她又赶紧给朦胧把脉:「你可真行,大着肚子呢,还上蹿下跳的。」 朦胧无所谓的挑挑眉:「没事,我的身体好着呢。」 楚夕很是吃惊,拍了拍朦胧的手:「还真是,一点事也没,来让我看看孩子……」 楚夕在她肚皮上摸了摸,孩子已经会动了,正在肚皮里踢腿,确实很好。 「不愧是练武的,不错不错。」 胡三刀被吓了一头的冷汗,听到楚夕的话,才抹了一把额头:「你消停点吧,等你生完这一个孩子,再也不让你生了,要了我半条命。」 朦胧和楚夕互相看一眼,都笑了。 楚夕仔细看了胡三刀一眼:「是啊,他真的憔悴了,也瘦了,也不知道你们俩谁怀孕,他似乎比你更辛苦……」 朦胧摆摆手:「他就是胆子小,我功夫不比他差,就算是怀孕了,也不会有事的。」 楚夕点点头:「身体素质好是一回事,怀孕又是一回事,你最好老老实实的,不然生出来的孩子不好带。」 一句孩子不好带,吓坏了朦胧:「真的?怀孕跟带孩子有关吗?」 楚夕简单普及了怀孕的危险,朦胧还真就老实了。 胡三刀很是佩服楚夕:「还是夫人厉害,三言两语就把她给说服了,你是不知道,她刚查出怀孕的时候,还跟我们一起骑马去查案子呢。」 肉烤好了,大家都开始边吃边烤,楚夕让人把酒也给打开了。 有果子酒还有竹叶青,还有楚夕最喜欢的葡萄酒,大家选择各自喜欢的酒,没办法喝酒的,就喝水。 吕青青喝了一口相思醉:「真好喝,夫人,这个酒如今也就咱们这里能喝上。」 楚夕吃了一惊:「相思醉只是葡萄酒,怎么就不能卖了?」 朦胧嘆口气:「都被宫里买走了,成了皇上的贡品。」 说着话,忽然外面的小厮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大人,宫里来人了,捎了口信,让大人和夫人参加三天后的春猎。」 第335章 夫人是个好人 众人兴致正高,大家自从来到京城之后,很少有这么自由自在的时候。 整个府里一直以来都挺压抑的,尤其是盛凌云,担负了很多,没有楚夕的日子,他满腔的心事不知道跟谁说。 有时候东方游会开解他一些,更多的是筹谋。 比方说东方游建议他把资产散尽,保平安,毕竟太有钱在皇上眼里也不是什么好事。 盛凌云起初是不愿意的,都是楚夕的产业,他怕楚夕回来后,埋怨他。 奈何楚夕把底子打的太好了,盛凌云本身也善于用人,笼络人心,这些产业不知不觉就赚了不少钱,一不小心就成了京城首富。 现在他连楚夕最喜欢的珍珠养殖场都没保住,不知道皇上还揪着他不放,究竟是因为啥。 一听说皇上要盛凌云带着楚夕,去参加三天后的狩猎活动,大家的脸色都五彩缤纷。 楚夕看盛凌云的脸色不太好:「怎么了?这个狩猎有什么不对吗?皇上狩猎不都是喜欢带着近臣?」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5页 东方游嘆口气:「能留下来的大臣才是肱骨之臣,大人是刑部尚书,每天破不完的案子,怎么有空跟皇上去狩猎?」 林海在楚夕身边悄悄说了实话:「皇上每年狩猎,回来都要收拾一个大臣,前年是吏部尚书,去年是韩大学士,今年……」 楚夕不解:「为什么?他们不受皇上待见吗?还是跟皇上有什么恩怨?」 东方游说:「先皇的老臣,还有暗地里支持三皇子的人……大人……躲不过的。」 所以,即便是盛凌云散尽家财,扶持太子上位,给太子治病,让他有了三四个孩子,太子也不打算放过盛凌云吗? 楚夕气唿唿的说:「他也太小气了,睚眦必报,如此怎么能当一个好的皇帝。」 唿……楚夕的话一出,大家都愣住了,杨柳更是上前捂住了楚夕的嘴巴:「夫人,慎言……」 婉婉她们倒是听多了,楚夕当初骂太子的时候,骂的也更狠。 可如今太子是皇上了。 婉婉见盛凌云和楚夕兴致散了,情绪也不高,招唿大家赶紧吃,吃完回去。 盛凌云看了一眼天色,已经是天黑了,灯笼都挂起来了。 盛老夫人吃完了,回房间去了,其他人喝的东倒西歪的,楚夕也喝多了,不然不会那么容易上头。 几个孩子,除了盛念晖,其他都被抱走睡觉去了。 也挥挥手,让下人把东西给撤了。 楚夕拉着盛念晖的手,蹲了下来,揉了揉他的小脸蛋:「好好读书,想娘的时候就来找娘,再放假的时候,娘带你出去玩儿。」 盛念晖这才有了孩子样,开心的蹦了起来:「娘,我真的可以随时来找你吗?今天我就想跟娘一起睡。」 谁知盛凌云的脸瞬间沉了下来:「你都七岁了……」 古代孩子,七岁不同席,盛凌云小嘴不服气的嘟了起来。 楚夕笑了笑,捧着他的小脸亲了一口:「小小男子汉,回去睡觉吧,嘴里一股酒味儿,是不是偷喝了酒?」 盛念晖做了个鬼脸不敢说话了:「娘,那明天沐休,我一早就来找你,你带我去放纸鸢好吗?」 楚夕即刻答应了他:「好好好,明天咱们去踏青,放纸鸢。」 好不容易把盛念晖给哄走,楚夕也困了,跟着盛凌云回到房间里,刚把门关上,就被盛凌云搂住了腰。 盛凌云把脸伸到楚夕的面前:「我也要……」 「要什么?」楚夕一脸懵。 盛凌云把楚夕抵在门后,趴在她的耳边吹了口气:「你给那小子亲亲,我也不能落下……」 楚夕无语的很:「你可真行,连自己儿子的醋都吃……」 楚夕应付差事一样亲了盛凌云一下,盛凌云怎么可能满足,捏着楚夕的下巴,柔软的嘴唇敷上,攻城略地,一路来到床上…… 房间外,绿丫和红丫对视了一眼,俩人手里都拎着热水,听到屋子里的动静,俩人的脸都红了。 红丫说:「咱们还是把水放回去,继续烧着吧,一会儿大人和夫人就该要水了。」 绿丫很是贊同:「行,你守着,我去烧水。」 绿丫拎着两桶水就跑了,红丫也尴尬,听着屋子里的动静,脸越发的红了。 但她还是老老实实的守在外面,支棱着耳朵听动静。 好在没一会儿,绿丫又回来了,端来一盘烧烤的肉,递给她。 「吃吧,下午看你一直忙活,没咋吃东西,给你吃。」 红丫有些担心,不敢接:「一会儿夫人要水咋办?」 绿丫偷笑:「放心吧,不会太快的,至少半夜,再说夫人心疼我们,只要水提过去,咱们就能睡觉去了。」 红丫想了想,前三天都是这样的,他们夫人很体谅她们,压根没有半夜叫水的习惯。 「夫人变了,你察觉了没有?」 绿丫点点头:「察觉一点点,你看到今天来的比我们大的姐姐们没有,她们都是从前伺候过夫人的。」 「我听她们说,夫人脾气好,不会为难下人,等我们到了岁数,就跟我们一些银子或者差事,也给放出去。」 红丫眼睛都亮了:「是的,我也听婉婉姐说过,夫人想让我们这些丫鬟学点本事养活自己,不想让我们一辈子给人家当下人,所以跟着夫人的丫鬟,都学了一身的本事的。」 绿丫问:「那你以后想做什么?」 红丫说:「想跟小芙姐姐学做首饰,听说小芙姐姐给人家做一个首饰都十两银子。也想跟东方夫人学做胭脂,东方夫人说胭脂铺里招的都是小娘子,聪明伶俐会看眼色,每个月的月钱都七八两。」 绿丫说:「我倒是想成为府里的管事嬷嬷,管着那么多丫鬟,多威风呀……」 俩人边说边吃,不知不觉,夜色深沉。 听着屋子里的动静,窸窸窣窣的,有人趿拉着鞋到了门口。 绿丫赶紧拽了红丫一下,俩人一左一右在门口站定了。 房门被开了一个小缝,依然是盛凌云的声音传来。 「送水进来。」 绿丫送水的时候,看了一眼里间,春风轻抚,床帏上的轻纱荡漾开来,盛凌云温柔至极的声音轻哄着夫人。 「累吗?要不要吃点东西,喝点水?」 楚夕:「不吃了,减肥,洗洗睡吧,累死了,你tm跟个牲口一样,不累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6页 盛凌云被骂也不恼,轻笑:「不累。」 楚夕:「那你也睡吧,休假结束,明天你不是还要上朝,三更天都要起,起的比鸡都早,皇上不但小气,还变态,我就不信他能起来。」 第336章 身子恢復了 楚夕爱谁懒觉,前提是她睡的晚,天黑了之后,没有那么多事情,周围也比较安静。 除了没有电,不能看电视,玩手机,但是可以看话本。 也可以让楚夕脑子冷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些问题。 比方说,这七年盛凌云千金散尽,为了太子登基可谓是呕心沥血,为啥皇上还是容不下他。 楚夕知道有些事情,根本不是盛凌云说的那样简单。 可回来这么多天了,盛凌云什么也不说,还是跟从前一样,只要楚夕能吃能睡,躺平,外面的一切交给盛凌云。 好吧,今天看来,其他人都挺好,一切都挺好的。 只是马上的春猎…… 楚夕还是忍不住问道:「我看东方先生对春猎这么敏感,不想让你参加,是不是怕你有危险?」 楚夕洗完澡,趴在床上看话本,盛凌云也洗了个澡。 「是,也不是。」 楚夕:「什么意思?」 盛凌云说:「皇上是每年春猎的时候,都会找藉口整朝臣,但是平时不春猎,他也整,抄家的朝臣每年都好几个。」 楚夕咂舌:「这个皇上太小气,前世他才活了六年,也是,但凡活得久一点,天下就不一定太平。」 这一世活的挺长……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不是赵炽小气,是盛凌云咄咄逼人,从他进京以来,一心一意帮赵炽登基,三皇子梅林谋反也不是他的主意。 可他偏要把这个责任推在他身上,这不就是变相的卸磨杀驴么。 盛凌云知道赵炽惦记的不是他的家财万贯,而是他的妻。 可偏偏那个时候,他的妻子是楚二妞,不是楚夕。 楚夕的思想端正,尚能分辨赵炽的用心,楚二妞不能。但凡皇上用点手段,楚二妞就脑子迷煳,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这一次,若不是楚夕突然回来,楚二妞就被赵炽骗,成为赵炽后宫的一员了。 他盛凌云也就剩下谋反一条路可以走了。 对一个要抢自己媳妇儿的人,盛凌云可真没有那么好说话。 春猎的时间是早早就定下了,只是随行的名单会提前通知。 往年确实没有盛凌云,一来他是文官,不擅长狩猎,二来朝中的事情,还是要他主持的,刑部真的很忙。 真要去春猎这一天,人还是挺多的,盛凌云给楚夕准备了马车,还准备了一匹马,衣服也都是骑装。 春猎要去七八天,皇上赵炽带了娴妃,二皇子,御林军还有众大臣。 皇后和太子都没来,听说太子生病了,皇后在宫里照顾他,往年皇后也不来,但是太子回来,戚柏松也会跟着一起来。 浩浩荡荡的队伍里,还有清月郡主戚婉珍。 谁说清月郡主不长情,楚夕在她的队伍中,又看到了樊六郎。 时隔七年,俩人都没有怎么变样,两家的队伍是一前一后,楚夕在前,戚婉珍在后,楚夕掀开车帘看到了骑马的樊六郎,微微的点头示意。 樊六郎愣了一下,眼神里有些疑惑,但还是还了礼。 放下车帘,马车里坐着盛凌云。 楚夕不解的问:「清月郡主身边的男人都换了个遍,就剩下樊六郎了,也算是长情,我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戚婉珍还想撩拨你。」 皇上赵炽要给盛凌云与戚婉珍赐婚,还真是吓到楚夕了。 盛凌云无语的掀开车帘扫了一眼,果然,马车后跟着的是樊六郎:「都是表面客套,清月郡主可不那么想成亲。」 楚夕竟然无比贊同:「成亲有什么好,还得伺候公婆,照顾男人,还得为男人生儿育女,若是没有爱如骨髓的男人,还是不要轻易成亲的好。」 听到楚夕如此排斥婚姻,盛凌云也心塞,等楚夕说到找一个爱如骨髓的男人,他总算是舒坦了,是了,爱她入骨。 再一眼望去,七年的时间,朝中的大臣换了不少,很多楚夕也不认识了,安郡王和王妃倒还都在。 浩浩荡荡的队伍走了一上午,终于到了京郊狩猎场,开始安营扎寨。 楚夕看到安郡王妃,规规矩矩的行礼。 安郡王妃对她一如既往的好:「你身子好多了吧,我看到刚才你都能骑马了。」 楚夕微微一笑:「好多了。」 这几年,盛凌云不让楚二妞出门,借用的藉口便是生孩子伤了元气,在家调理,不见客。 但是每年的礼节,盛凌云都还是以楚夕的名义给她的朋友们送出去。 太子妃,安郡王妃,清月郡主等,都有礼,也都有回礼。 楚夕今天穿了一身利落的骑装,古代的骑装就是长裤,外面还带一个软盔甲,长筒靴,说句实在话,这还是楚夕第一次穿正儿八经的古代骑装。 好看又飒,就是勒得慌,把她身上的肉都挤紧了,显得她也没有那么胖。 安郡王妃的骑装更好看,英姿飒爽的,楚夕羡慕勐夸一通,夸得安郡王妃都不好意思了。 「对了,楚夕,过年的时候,盛大人说要把苏城的生意折算成银子,他不打算做了,你也是这么想的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7页 楚夕忽然想起来,她的生意中,还有跟安郡王妃合作的那一块儿,苏城好几个铺子,还有安郡王妃给她的宅子,田地都在苏城。 这些事她并没有机会跟盛凌云讲,也不知道不在的七年,盛凌云是怎么处理的。 但是今天看来,他是打算要把生意都处理掉。 「是啊,我们家大人说银子够用就行,不要太多,太多了惹眼。」 安郡王妃挑挑眉:「说句实在话,京城的那户人家没有几个店铺商铺的,还别说,你的生意做的红火,胭脂铺,首饰品都是独一无二,还有你酿的相思醉,如今比青竹酒都有名。」 这句话实在,别人家铺子能养活一些下人就不错了,那像楚夕的店铺,每一个都赚得盆满钵满。 「嗐,都是她们的手艺好,我也只是跟着沾光。」 戚婉珍看到楚夕也走了过来,凉凉的眼神带着揶揄,最后来了一句很嫌弃的表情:「你怎么又胖了……」 额……楚夕也想瘦,可是楚二妞爱吃也不爱运动,说胖就开始胖了。 风和日丽,晴空万里。 皇帝的仪仗浩浩荡荡的出场,众人一一下跪行礼。 赵炽坐在了中央的位置,大手一抬:「平身吧,今日大家都先休息休息,明日开始狩猎,狩猎多的,朕重重有赏。」 「是!」众皇子和世家子弟答应的很干脆,他们才是狩猎的主力军。 赵炽又跟朝臣们说了几句,回到大帐里休息去了,楚夕自始至终总觉得一股热辣辣的眼神落在她的身上。 第337章 京城八卦是非多 今天是第一天来狩猎,一群权贵坐了一上午的马车,到了地方,男人和女人分开两个阵营,开始聊天。 不得不说,尽管知道古代人说话都是八百个心眼子,但是喜欢八卦的还真是刻在骨子里的事。 就连楚夕在一群女人中,听八卦也听得目瞪口呆,不亚于一些小说里的剧情。 果然,艺术来源于八卦,而高于八卦。 有些人正在说盛凌云和戚婉珍的八卦。 而戚婉珍,安郡王妃和楚夕等人在一起,却在聊别人的八卦。 安郡王妃:「听说张太尉的继室,真的把娴妃的妹妹嫁给了苏城的一个商家?这也太下作了,好歹她跟娴妃是一母同胞,一个是皇上的妃子,一个是商户的媳妇儿,这让皇室的脸面往哪儿搁。」 戚婉珍轻蔑的一笑:「当然,你以为呢,若不是娴妃这么一闹,谁知道,娴妃入宫这么多年,家里所有事都对她瞒着,她那个继母表面上对她好,其实也不过如此。」 楚夕不解的问:「娴妃的亲妹妹么?她为什么不能经常见见呢?」 戚婉珍说:「娴妃的母亲难产死的,她那个妹妹胎里不足,自幼体弱多病,娴妃也提出好几次要见妹妹,可继室总是以各种藉口拦着,后来干脆说把人送到了一个神医那里疗养。」 「如今是已经过了成亲的年纪,娴妃着急妹妹的婚事,才想起来派人暗中打听,可惜已经晚了,她妹妹已经被嫁到一个苏城的商户了。」 安郡王妃扒拉了楚夕一下,又说道:「你猜是哪家?说出来,八成认识?」 楚夕想了想说:「苏城的商户,最有名的盛家,布商张家,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安郡王妃说:「是王家,其实也不算低嫁,这个婚事是苏城知府王彻的夫人给牵的线,据说跟王大人还是本家。」 苏城知府王彻,七年了,依然在苏城当知府,今天楚夕才知道,王彻的夫人竟然跟娴妃是姐妹,同父异母的姐妹。 戚婉珍冷冷的笑了一声:「要我说,那个女人心才是最狠,明明自己嫁一个朝廷官员做着官夫人,却把妹妹嫁给一个商户,还说什么同宗,我呸,一个姓氏就同宗了,那天下姓赵的难不成都是皇族?」 安郡王妃无语的很:「小声点,这也没办法,谁让张太尉宠妾灭妻,若不是娴妃生了儿子,重新受宠,只怕他早就被御史参了。」 楚夕也没想到,备受皇上盛宠的娴妃,娘家竟然这么乱。 「宠妾灭妻?张太尉的继室原是小妾出身?」 戚婉珍讥笑:「连小妾都不如,只是一个通房丫鬟。伺候张太尉的前夫人时,趴了张太尉的床,肚皮争气,一举夺男,哦,对了,就是在盛大人手下的那位张侍郎。」 「可笑当时张太尉还怕前夫人生气,把那孩子让旁系亲戚来养,如今都说是娴妃的堂弟,其实吧,就是同父异母的亲弟弟。」 那位刑部侍郎?楚夕印象中见过一面,是个恪守本分的官员,看上去不太聪明,做事一板一眼,很被盛凌云看不起,总是交给他一些人脉关系复杂的案子给他办。 楚夕听胡三刀念叨过,他那个人办案子不聪明,容易得罪人,但因为姐姐是皇上的宠妃,谁也不敢把他怎么样,其实可以说盛凌云算是知人善任的。 再看一眼帐篷里,伺候着皇上赵炽的娴妃,楚夕忽然有种心酸的感觉。 表面上看起来风风光光,也生了个皇子,备受皇上宠爱,没想到家里乱成这样,连自己的亲妹妹都保不住。 楚夕问:「那怎么办?她妹妹身体不是不好,在苏城离家乡这么远,她能受住?」 戚婉珍摇摇头:「谁知道呢,反正闲杂娴妃才知道妹妹被嫁给了一个商人,要是她一点都不生气,一点动静都没,才被人瞧不起呢,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纸老虎。」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8页 也是,皇后娘娘性格温和,脾气却不温和,想当年,戚婉珍刚被确定为寡妇,是择婿另嫁还是为夫家守节上,皇后可是一直都挺自家妹妹的。 直接把戚婉珍接到了东宫,一住就是大半年,直到夫家不再提及此事,娘家同意戚婉珍另嫁才放人回娘家。 只是后来戚婉珍到底也没回娘家住,自己做生意,买了院子,自己住,虽然名声不好,可架不住人家背后是皇后娘娘,还有戚柏松这位少年将军撑腰。 相比娴妃连给自己亲妹妹撑腰的手段都没有,还被一个继室耍手段矇骗,还真会被人当成笑话。 皇上的帐篷里,传来了争吵声,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动静,伺候皇上的公公,看到外面有人往帐篷里看,很有眼色的把帘子给关上了。 戚婉珍冷笑:「娴妃大概是要皇上替他做主了。」 安郡王妃又说:「张太尉说到底也是她亲生父亲,那位继室又给张家生了儿子,她妹妹又是苏城知府的夫人,总不能让皇上无缘无故把人给赐死。」 戚婉珍:「手段多的是,就看她聪明不聪明了。」 事实证明,娴妃不是很聪明,这才刚来到狩猎的地方,就被皇上撵回去了,皇上身边的公公和一些御林军连夜把人给送走了。 等楚夕知道,已经是第二天的事情了。 第二天一大早,参加狩猎的人都已经集结好了,就等着皇上一声令下,进山狩猎。 皇上也兴致勃勃,虽然他还很年轻,可他底子也不好,虽然他穿着一身骑装,可也只能骑着马遛遛,甚至不如女子们。 楚夕骑马狩猎的本事也没有,骑马遛弯的本事也半斤八两,走着走着,不知道就怎么跟皇上的坐骑走一起了。 赵炽看到楚夕,还把缰绳给扯了一下,让马匹走的更慢些,他神色不虞,看着楚夕的眼神有些复杂。 「盛夫人,你怎么不去狩猎?」 楚夕真想翻一个大大的白眼:「皇上,我不会。」 赵炽笑了笑:「朕也不会,从小体弱多病,父皇没让学箭术,多亏了盛大人送来的药,才能强身健体,骑上马走一走。」 楚夕牵着缰绳慢慢悠悠的走,后面林海不远不近地跟着,皇上也走的不紧不慢,后面跟着两个御林军。 一直走了好久,楚夕始终沉默不语。 赵炽上下扫了楚夕一眼,忽然压低了声音道:「盛夫人难道没有什么跟朕说的?」 楚夕挑眉,不是她不说话,是她实在不知道说什么。 第338章 你对朕究竟有没有情 楚夕表情很是尴尬,脑中电光火石钻进了一些记忆,大半夜的赵炽来盛家在楚夕的院子里说话。 「皇上,你饿不饿?」 楚夕的话一出,成功的从赵炽脸上看到了无语。 赵炽看着明显装煳涂的楚夕,只能继续提示:「你到底什么时候愿意成为朕的人?」 楚夕想起了赵炽对楚二妞说过的话:『只要你揭发盛凌云,我的后宫就有你的一席之地。』 你是有妇之夫,我是有夫之妇,若真的跟你怎么样,我怕被浸猪笼。 头冒冷汗,嵴背发凉:「陛下开玩笑了,盛凌云是皇上的人,臣妾是盛凌云的人,臣妾已经是皇上的人了。」 赵炽微微眯着眼睛,沉下脸,明显有些发怒了。 干脆挑明了:「那日你在朕的御书房,为什么突然改口了?」 楚夕就知道,她不可能躲过这一劫的,虽然不清楚楚二妞的心理路程,可最后关口,改口的人就是她。 楚夕无奈的干笑:「陛下,从前不知道臣妾究竟说过什么让陛下误会,陛下后宫佳丽三千,臣妾即便是去了后宫,也不过是个扫地丫头。臣妾想了想,还是当官夫人比较有排面。」 赵炽的脸彻底黑了,他终于悟出一个道理:「所以,你不怨盛凌云了,从前他对你的不好,你都不计较了……」 楚夕尴尬的一笑:「陛下,夫妻怎么会有隔夜仇呢?」 赵炽『哧』的一声冷笑:「也是,你跟他才是真夫妻,朕不过是自作多情,亏朕心里还一直惦记着你,简直是可笑……」 赵炽说完,一拍马屁股,颠颠就跑走了,留下一脸懵的楚夕。 老天呀,楚二妞到底跟赵炽说了什么呀。 心里实在是郁闷,忽然想到这趟她带了绿丫和红丫来,她们两个贴身丫鬟,兴趣会知道。 就在楚夕拽着缰绳准备回去的时候,林海靠近了,眉头拧的紧紧的:「夫人,不该再跟陛下再接触了,大人说了,陛下都是利用夫人,骗夫人的。」 对哦,林海是楚夕的侍卫,他应该也知道楚二妞跟赵炽接触的事情。 楚夕揉了揉鼻樑:「林海,自从回到京城这些年,我跟陛下究竟见了几次?怎么感觉陛下说话态度很奇怪?」 林海认真的看了楚夕一眼,确定她是认真的问,想起盛凌云的交代,摸了摸鼻子。 「三次……」 楚夕皱眉,才三次,楚二妞就打算成为赵炽后宫的一员了?这也太扯了…… 「展开说说……」 林海回忆,第一次是在四年前,赵炽第一次偷偷进了盛家,只是因为他也听说盛夫人因为生了孩子,身体欠佳,赵炽关心她,特意来看她。 楚夕知道了,盛凌云说过,她长得像赵炽的白月光,大概是赵炽还惦记着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9页 第二次是两年前,盛凌云一直没有带过楚二妞出来,无论是家宴还是宫宴,京城的人都没见过她。 要是别人也就算了,安郡王妃的生辰宴,盛凌云都没带楚二妞去,不知道的觉得盛夫人肯定是病得要死了。 但是赵炽知道,楚二妞不但没病,身体还很健康,于是就想着京城的谣言,盛凌云大概被清月郡主追得紧,动心了,而对自己的糟糠夫人起了厌烦之心。 赵炽感觉有了可乘之机,再次潜入楚二妞的院子,鼓起勇气说出了对她的思念之情。 他以为印象中的盛夫人会对他辱骂或者拒绝他,没想到楚二妞不但没有拒绝,还问他能不能想办法带她离开。 赵炽顿时起了心思,精心筹谋了一年,并没有找到盛凌云的把柄,却到底想到了办法,让楚二妞污衊盛凌云和皇后,他就可以把这两唠叨他的人给连根拔了。 至于盛夫人,他也安排好了,先在后宫住一段,然后再传出盛夫人病亡的消息,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她的人了。 想法是好的,楚二妞吃尽了盛凌云对她冷暴力的苦头,想离开也是真的,可怜的,第三次赵炽再去找楚二妞,她就答应了。 好巧不巧,楚二妞在揭发盛凌云的时候,被恼羞成怒的盛凌云揪着领子勐地掼了一下,头撞在柱子上,一命呜唿,楚夕回来了。 楚夕一回来便改了口供,赵炽的阴谋被拦截,盛凌云安然无恙。 原来如此,只是楚夕刚才的话,足以让赵炽死心吧。 希望是这样。 楚夕坐在马上慢慢悠悠的往营地走,一边走一边想应对之法。 忽然,就听到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连带着众人惊慌失措的喊声。 「快跑,快跑……」 楚夕吃惊的扭头往后看,刚才狩猎的人,骑着马往山下跑,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赵炽跑在了最前面,经过楚夕的时候,一脚踹在她的马屁股上。 「快跑,后面有勐虎追来了。」 啊,他们射的不就是勐虎么,跑什么,抓老虎呀。 楚夕想的太天真了,这个春猎的山头上,最兇勐的动物就是狼,别说老虎了,猎豹都没有。 而且来狩猎的都是达官贵族的子弟们,守卫的将士也是老的老,小的小,因为大家心里都清楚,他们其实是来陪着皇上散心的。 皇上连弓都拿不动,他们就算是武功盖世,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跟皇上比,打打野兔,打打小鹿已经很不错了。 山上什么时候进了一只老虎,谁也不知道,反正它一出来,大家逃的逃,跑的跑,有武将得到消息在后面追。 但是这只老虎首当其冲的竟然是刚入山的赵炽。 赵炽从来没骑过这么快的马,竟然还能顾着一旁的楚夕,看到楚夕被马颠的七上八下,他赶紧拽了一下缰绳。 只见楚夕的马匹一声撕裂,两只前蹄扬起,楚夕被它掀翻,此时,赵炽勐地朝她扑了过去,抱着她顺势在地上打了个滚,才险险躲过发疯的马匹。 再看身后,跟着赵炽的御林军和林海,苦战那只勐虎,但是那老虎四肢强建,爪尖刺出趾外,锋利无比,尾巴粗长,还带有黑色环纹。 扫着一条马腿,连人带马一起摔倒在地。 林海和两个御林军都治它不住。 赵炽扶起楚夕,拉着她拼命的往前跑。 守在大本营的御林军听到动静,也都赶了过来将勐虎团团围住,只见那大虫两眼一眯,呲着牙齿,勐地一跃,将一个御林军踩在脚下,张着血盆大口冲着赵炽扑了过来。 第339章 勐虎下山 惊魂未定的楚夕,一把推开赵炽,拔出小腿里藏的匕首,闭着眼睛就朝扑来的勐虎给扎了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林海也用自己全身的力气撞向勐虎。 等勐虎被林海撞翻在地,就看到它的眼睛已经被楚夕给扎瞎了,它越发的急躁了。 发疯似的挥动着脑袋和尾巴,不让人靠近。 「撒网。」声音低沉有力。 忽然,一张大网整个从天而降,把这只勐虎牢牢的困住,不远处,又射来一只利箭,射向勐虎的另一只眼睛。 在他的指挥下,众人终于把勐虎给抓住了,谁知,那么多人拉那个绳子,都拉不住,受伤的勐虎力气更大。 刚才射箭的那个人,舞着大刀就沖了上来,一脚踹到勐虎的袒腹上,接着一刀砍到了它的头上,那只勐虎晕晕乎乎挣扎着站了几下,最终,还是轰然倒下。 好久好久,才有人回过神来,赵炽身边的御林军赶紧跑过来,把倒在地上的赵炽搀扶起来。 赵炽看向楚夕,想把她给扶起来,一个身影从他身边迅速掠过,来到楚夕面前,一把把她给搂进怀里。 「吓死我了,吓死我了,你要是有事,我就是死了也不会瞑目的。」 楚夕也害怕,手上都是血,一看到盛凌云,眼泪哗哗的流。 一拳一拳的捶在他的身上:「你去那儿了。吓死我了,呜呜呜……」 盛凌云怎么能不后怕,他现在整个人都是抖的,原本跟着大家一起正在狩猎,听到消息说树林里窜出一只勐虎,他就赶紧跟着大家去抓勐虎。 一来到现场就看到勐虎朝楚夕和赵炽扑了过去,楚夕还把赵炽给推开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0页 盛凌云当时吓的目瞪口呆,勐撕了老虎的心都有,只是他打不过,被胡三刀牢牢的抓着。 一直到大家把勐虎抓住,胡三刀才把人给放开。 而指挥众人抓住勐虎的不是别人,正是皇后的父亲,镇国候戚坚。 戚坚让人把老虎给带下去,又亲自来到赵炽身边,跪下请罪:「臣等救驾来迟,还望陛下赎罪。」 赵炽面前,乌泱泱的跪倒一大片。 他的眼神只落在了楚夕的身上,阴沉着脸,身上也脏兮兮的,皇冠都歪了。 皇帝之怒,血流成河,赵炽沉声问了一句:「狩猎的事情是谁安排的,这座山上怎么会有勐虎?」 狩猎的地方属于皇家园林,有专门的人守护,这一次的出行,安排的人是礼部。 一时间,跪在那里的礼部尚书,礼部侍郎等人全都瑟瑟发抖。 见没有人吭声,赵炽深深吸了口气:「盛凌云……」 盛凌云心思全在楚夕身上,虽然跪着,也紧紧的握着她的手,听到皇上喊他,他忙回答:「臣在。」 赵炽上下打量了他几眼,眼底尽是冰霜:「这件事情你来查,给朕查一个水落石出。」 盛凌云身为刑部尚书,查案子没有关系,可他管的是老百姓的命案,刑事案件,朝中还有大理寺卿,还有督察院,交给他…… 盛凌云看了一眼吓的脸色雪白的楚夕,磕头接旨:「臣接旨,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的。」 狩猎第一天都出了意外,赵炽有心想尽早结束,可是又怕人们知道他堂堂一个皇帝竟然会怕老虎。 便让狩猎继续进行,至于在捕捉老虎中受伤的人,先行回到京城了。 楚夕身上也受了点伤,她的胳膊被老虎的爪子摁倒,骨裂了,摔倒的时候脚崴了一下,其他倒是没什么,但是她救了皇上一命。 大家都安顿下来,大本营又增加了看护人手,增加了几处篝火,皇上赵炽在帐篷里转来转去。 太监李柱儿看着赵炽转了一圈又一圈,忍不住劝道:「陛下,你若真放心不下盛夫人,去看看也无妨,她今天可是救了陛下,陛下还没有给她奖赏那。」 赵炽眼睛一亮,抬脚想去,又缩了回来。 「还是算了,若是娴妃还在,她陪着朕,朕还能去看看,朕独自一人去,她又该觉得朕的行为轻浮了。」 今天跟楚夕谈话,效果很不好,楚夕对从前所有的事情都不认了,也不愿意跟他回后宫了,赵炽也不知道是因为有外人在场,楚夕是故意的,还是就这么个心思。 「算了,她今天救了朕,证明对朕是有情的,朕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不能被别人知道,她那么爱惜名声,守规矩,万一被人知道了,众口铄金,我怕她受不住。」 李柱儿趁机拍马屁:「陛下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要是盛夫人知道陛下的一番苦心,定然会倍加感动的。」 赵炽又说:「这样,咱们不是随车带了很多补品,你把那颗千年人参,还有那颗最大的南海珠赏给她,她喜欢珍珠,朕把她的珍珠场给充军了,没有珍珠她一定不开心,但是朕一定会把最好的留给她。」 南海珠是南海的官员去年打捞上来,一颗紫色的珍珠,又大又圆,赵炽原本是要镶在皇冠上的,竟然眼都不眨送给了楚夕。 李柱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下去准备礼物了。 此时,楚夕的帐篷里,她勐地打了一个大大喷嚏,揉了揉鼻子:「谁在说我坏话。」 盛凌云正在给她的脚踝上药,笑了笑:「谁会说你坏话,应该是着凉了。」 若是楚夕知道此时赵炽的反应,那眼珠子肯定会翻到天上,顺便大声说一句:「我谢谢你。你还怪自作多情嘞。」 空间里有灵泉,骨裂好的坏,脚踝好的也不慢,但是不能被人看出来,只能让她慢慢好。 楚夕把手里的药递给盛凌云:「你快去看看林海吧,他也受伤不轻。」 盛凌云说:「早就给过了,这次狩猎我准备的有。」 林海是楚夕的侍卫,保护楚夕是他的责任,这次他受伤也不小,从马上跳下来,腿也骨裂了,用自己的臂膀去撞勐虎,胳膊都脱臼了。 背上还被勐虎的利爪抓了几道,衣服也破了,伤口也很深。 盛凌云早就让胡三刀把灵药给他拿过去,这次狩猎带的御医并不多,往年也没有这么多受伤的,御医一时不够用。 林海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卫,不知道啥时候能轮到他,所以盛凌云早就安排好了。 但是楚夕还是要去看望的,毕竟林海救了她。 盛凌云扶着楚夕刚从床上下来,太监李柱儿就跑了过来。 「盛大人,盛夫人,陛下给你送药来了。」 李柱儿端了个托盘,上面放着两个盒子,盛凌云接过来一打开,漆黑的眼眸顿时变得凌厉起来。 第340章 贵重的赏赐 一颗千年人参,已经算是最好的赏赐了,那颗南海珍珠是怎么回事,还是独一无二的紫色的,又大又圆。 这么好的珍珠赏给楚夕? 就算是楚夕愿意,盛凌云也不会愿意的,司马昭之心呀这是。 楚夕也看到两个礼物,人参就算了,珍珠太珍贵了。 「这……唉,要不咱们给退回去吧。」 接着楚夕又把今天跟赵炽聊天的情况给说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1页 「我觉得皇上肯定是误会了,今天我把话说清楚好了,再说他其实喜欢的也不是我,只是透过我看别人罢了,我才不会当谁的替身。」 替身文学最不喜欢了,楚夕以前看小说都不看这种类型的,自己找虐,真要是被替身不如不成亲。 盛凌云想了想说:「今天就算了,改天抽个机会还给他,如今他在兴头上,还给他的话,他会越发惦记你,最好是找一个合适的机会……」 盛凌云把南海紫珍珠给揣了起来:「这件事我来办吧,以后你都不要跟他再见面了,避着点最好,他这个人小气的很。」 楚夕和盛凌云去看林海,确实伤得不轻,他整个人都爬在床上起不来。 盛凌云说:「明天上午好点的话,让人送你回去修养,这里不行,条件太艰苦,吃不好,休息不好的。」 林海答应了,眼神扫了楚夕一眼,楚夕沖他点点头。 第二天,去狩猎的人少了很多,盛凌云在大本营照顾楚夕,也没去,本来他也是凑个热闹,作为文官,箭术不好,很正常。 安郡王和王妃也没去,俩人一大早就来看望楚夕,也给楚夕带了一根千年人参,还送了燕窝等。 戚婉珍随后也来了,盛凌云的帐篷里,陆陆续续来了好多人,楚夕见过的没见过的,压根没有时间休息,不是寒暄就是在寒暄的路上。 人情世故真的很累。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午后,才好一点。 上午胡三刀安排人和马车把林海给送回去,就去看那只勐虎了。 勐虎身上还扎着匕首和箭宇,胡三刀把箭都给拔了下了,仔细看了看,看到一个不寻常的,拿走了。 盛凌云把匕首和箭宇都放在了桌子上,他把匕首递给胡三刀:「擦洗干净,还给夫人吧。」 剩下的箭宇,他也都让拿走了,桌子上面只剩下一根。 盛凌云拿起来,仔细的看了看,微微眯着眼睛,然后起身,他顺着老虎出来的方向,一路来到山上,查找踪迹。 楚夕站在帐篷外往外看,绿丫也着急的东张西望,不多时红丫跑了过来。 「夫人,找遍了,没有大人的踪迹,问了侍卫,他们说大人应该是去找老虎出没的线索了。」 楚夕嘆口气:「都这么晚了,还不回来,算了,把饭菜给他留一些,咱们先吃吧。」 吃了饭,盛凌云还是没有回来。 大本营里到处都是篝火,照的灯火通明,楚夕实在是担心,打算去外面走走。 绿丫和红丫都要陪着,楚夕摆摆手:「不用了,走不远,你们留在这里,等大人回来了,把饭菜热给他吃。」 吩咐绿丫:「准备热水,我想洗个澡。」 大本营附近有一条小河,河面很宽,河水也有点深,但是浅滩的地方很长。 她看到有些人就在小河边钓鱼,或者说话,她也来到了一旁,静静地站着。 忽然,她眼前人影一闪,就被人捂住了嘴巴,整个人拉到一旁的树林里了。 「啊……你是谁?」楚夕惊恐,刚准备大喊,就看到对方把面巾给摘了。 「别叫,是我。」 楚夕吃惊:「宋子文?你怎么在这里?盛凌云说好几年没见你了。」 是了,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跟盛凌云不合作,支持梅林造反,甘当梅林的钱袋子和智囊团的宋子文。 只见他穿的是御林军的衣裳。 宋子文惊喜的看着楚夕,眼眸如星辰般闪亮:「楚夕,你回来了?」 是了,这个世界上,唯二那个能一眼认出楚夕和楚二妞不同的人,就是宋子文。 宋子文混迹在御林军,守着大本营,只是他听说了楚夕的举动后,就猜出楚夕回来了。 再一打听,盛凌云带盛夫人来狩猎,俩人很恩爱,盛夫人身体已经痊癒了,等等这些消息,就让他七八成确认,变成了十成。 心心念念的人就在面前,宋子文也按捺不住,终于,他看到楚夕一个人来到了河边,终于,他能楚夕单独见面了。 楚夕点点头:「是我,我回来了,可我现在所有生意都没有了,也没办法跟你合作了,我还想赚钱呢。」 宋子文温和的笑笑:「你还真财迷,你离开后,盛凌云打算跟我合作,可我压根不喜欢他,就撤出去了,没想到他也是个天才,把生意经营的这么好。只可惜,他这个人惜命,为了官位把家产败光了。」 楚夕干笑,原来在宋子文看来,盛凌云是个败家子。 「是啊,梅林造反,盛凌云为了表示自己清白么。对了,宋子文,梅林呢,好好的,你为什么要跟他一起造反?」 宋子文耸耸肩:「只有大梁内乱,百姓们民不聊生,我们才能趁机攻打大梁。」 楚夕倒吸一口冷气:「你不会也是高丽人吧?」 梅妃是高丽人,可梅林不是,他年纪小,是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子。 宋子文点点头:「我是,我从小就是高丽人,跟着我娘嫁到了宋家,我其实不是宋家人,我和我娘都是高丽人,我们是被安插在大梁的细作。」 啊,这,楚夕震惊:「宋家是倭寇的后代,你怎么被安排到他家……」 仔细一想,也许只有在宋家,才不会被发现吧。 楚夕:「梅林呢?他都失败了,你带着他四处流浪?」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2页 宋子文却摇摇头:「不是,他还得继续造反,已经获得朝中一些大臣,和后宫娴妃的支持了,如果不昨天出了意外,皇上死后,一切就都好办了。」 楚夕再次吃惊:「那只勐虎是你弄过来的,你想杀了皇上,胆子可真大……」 宋子文捂住了楚夕的嘴:「别喊,没有人知道我的计划,今天晚上我们的人就回去了。」 但是这个人却把这么重要的秘密告诉了楚夕,这是要她死呀。 楚夕无语至极。 「你们还是老实点吧,大梁乱了,对你们也没有什么好处,打仗终究是要死人的。」 宋子文却说:「只要梅林当上了皇上,把与高丽的道路打通,允许通商,和平共处,就足够了,我们也没想着要占领大梁,但是大梁逼着我们民不聊生,我们也是人呀。」 第341章 一眼认出 是啊,高丽也是人。 可楚夕没办法跟别的国家人共情。 她只觉得梅林太煳涂了,毕竟他也是大梁人,怎么就不为大梁人考虑一下呢。 一直想当这个皇帝,皇帝是那么好当的么。 宋子文从怀里拿出一个锦帕,打开,里面是他曾经送给楚夕的粉色珍珠,如今已经被他做成了耳坠儿。 「楚夕,你回来了,真好,只是以后跟你见面的机会不多了,这个东西送给你,这辈子能遇到你,是我的幸运。」 说完,宋子文把东西塞进楚夕的手心里,扭头就走了。 走得干净利落,不带一丝留恋的。 可是楚夕看到她手里的耳坠,心里翻起了海浪。 「谁来了?」盛凌云已经在暗处站了有一会儿了,但是他一动也没动,等到宋子文离开的时候,他才假装刚从河边找来。 楚夕对盛凌云是真诚的,夫妻之间,她也不准备隐瞒。 摊开双手,眼神有些复杂:「宋子文,这是那年他给我的礼物,现在做成了耳坠。」 盛凌云淡淡的扫了一眼:「喜欢就收着吧,宋子文协同三皇子谋反已经在通缉中了。」 楚夕幽幽的吸了口气:「那我们以后都要离他远一点吗?」 盛凌云抿抿嘴:「可能以后再见面也难了,听说他和梅林去沧州方向,大概要回高丽吧。」 楚夕吃了一惊:「哦?那也挺好的……只怕他们不会甘心吧……」 盛凌云不置可否:「想造反也要有实力,人和银子缺一不可,还有能带兵打仗的将士……」 确实很难。 楚夕怔怔的伤感一会儿,忽然警醒的看向盛凌云。 「你刚才看到宋子文了吗?你会不会抓他?我们会不会被牵连……」 盛凌云轻笑,拿出一个箭头让楚夕看:「这是从勐虎眼睛上拔出来的箭,是宋子文射的,他救了你,我放了他,扯平了。」 楚夕没想到勐虎眼睛上的另一只箭,是宋子文射的,别人没注意,只有盛凌云发现了,宋子文的箭跟别人不一样,上面有个特殊的符号,盛凌云是认识的。 回忆当时惊险的场景,楚夕依然有些心惊胆破。 「他怎么知道那只勐虎,该不会跟他有关吧……他刚才说梅林找到了娴妃,要联手把皇上给杀了……」 盛凌云挑眉:「梅林和娴妃联手要害的不是皇上,而是太子,想杀皇上的只有宋子文。」 楚夕又问:「梅林不也想要皇上死吗?」 盛凌云却摇摇头:「皇上现在死了,由太子继位,太子身后有镇国侯,还是正统,梅林也打不过,不如让太子死,扶持娴妃的儿子继位,但是梅林也不见得能真心扶持娴妃的儿子,只是俩人暂时目标一致,从而一拍即合罢了。」 楚夕:「那太子呢?」 盛凌云冷笑:「太子身边有戚将军的死士保护着,杀他也很难,且看吧,镇国侯和皇后必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楚夕一脸懵:「啊,这么复杂吗?」 皇权的争斗向来这么残酷,楚夕听不太懂,很多大臣她也不怎么认识。 盛凌云揉了揉楚夕的额发:「算了,有我在,你永远不用懂。」 盛凌云把楚夕的耳坠给去掉,亲手换上了宋子文送的耳坠,笑了笑:「我们都会护着你,一生顺遂的。」 楚夕开心的笑了,像个傻子一样,回来之后,她又打算过躺平的日子,可是生意没了,她依然没有安全感。 「回去后,咱们还是买些田地,买些果园吧,没有这些,一切都靠银子买的,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盛凌云也不反驳她,答应了:「好,回去后,家里的一切依然交给你打理。」 盛凌云牵着楚夕的手,俩人并肩往大本营的帐篷里走去。 皇上赵炽远远的站在帐篷外,看着盛凌云与楚夕携手嬉笑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五味杂陈。 「小柱子,我们相逢的不是时候,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我们两情相悦却因世俗而被迫分离。」 「小柱子,朕是皇上,要是连喜欢的女人都要不到,朕还要着皇上有啥用。」 李柱儿头顶一头黑线,真想提醒皇上,他跟楚夕相逢的时候,楚夕就已经是盛凌云的妻子了。 如果楚夕不是盛凌云的妻子,他们也不会相逢,一个一辈子在乡下,一个一辈子住皇宫,试问这俩人如何能相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3页 还不是时候,啥叫是时候? 李柱儿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听到皇上的后一句话,他赶紧劝道:「陛下又钻牛角尖了,先皇还想长寿呢,三十多岁的时候请了一堆的道士,现在不一样……」 赵炽忽然又清醒过来,嘆口气:「是啊,朕有时候做事也不一定是随心所欲啊,别说有太后管着,前朝的那些大臣也总是会说三道四……难啊。」 李柱儿干笑,皇上,你自己知道就好,别整天想有的没的,盛凌云也不是好欺负的主。 再说,他可一点没看出来,盛夫人对皇上有情,说话的时候,人都要站到三尺开外了。 赵炽啰嗦了几句,回到自己的帐篷里了,坐在虎皮凳上想了想忽然说。 「小柱子,等回到京城,你暗中派人去查一查盛凌云,去把盛凌云办过的案子找一找,朕就不信了,他没有办过一件冤假错案。」 李柱儿懵了,这是要把盛凌云给杀了,把他媳妇儿给抢了? 忍不住再劝道:「陛下,盛大人聪慧机敏,再难查的案子,都能抽丝剥茧,找到兇手。」 「而且如果刑部真的出了事,娴妃娘娘的弟弟还在刑部那,说不定会受到牵连。」 提起娴妃,赵炽也是一脸愁:「昨天她因为她的继母跟朕吵了一架,依朕看,就是最近太宠她了。」 李柱儿又劝道:「不怪娴妃娘娘,实在是那个继母怎么那么狠心,把娴妃娘娘的亲妹子一个嫁到苏城那么远,还是个商户,陛下,且不说那继母欺上瞒下,单说要陛下跟一个商户做连襟……」 赵炽果然没有想到这一层,立马醍醐灌顶:「啊……这个毒妇,着实可恶……」 恰在此时,有御林军来禀报:「启奏陛下,娴妃娘娘昨日回宫路上,遭到一辆马车冲撞,动了胎气,而那辆马车上坐的正是张太尉的继室。皇后特让小的来奏明皇上,请皇上为娴妃娘娘做主。」 赵炽一下子火就大了:「娴妃竟然又怀上了?这个张太尉,既然管不好自己的后院,就让他回老家种地去吧。」 第342章 皇上是个恋爱脑 圣旨第二天一大早,就传到了张太尉的府中。 不但收回了皇上赐给他的宅子,还收回了宫里的赏赐,并且让他三天之内带着家里人回老家,至于他的儿子刑部侍郎倒是也没有牵连。 只是一时没有地方住,一家人需要临时在京城找地方安顿下来。 其实已经算是皇上给了他面子了,只是在退回宫里赏赐的时候,动静大了些,并且负责收回赏赐的太监正是娴妃宫里的太监。 他细声细气的对张太尉说:「皇上对你很失望,娘娘对你也很失望,你们不配得到这些赏赐,最好统统交出来,一件不能留,若是赠人了,损坏了也要如数归还,宫里可是有帐本的。」 只是让张太尉回家养老,只是把赏赐的礼物收回,并没有对他进行处罚。 可是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 娴妃当了娘娘这些年,赏赐的东西很多,别以为皇宫里赏赐的东西就是你的了,说让你还回来就得还回来。 张太尉看着礼物名单,被太监一件件的对,脸上如同火烧,一巴掌打在了继室的脸上。 「你这个丧门败兴的东西,娴妃是皇上的妃子,也是你能惹的,趁早把御赐的东西还回来,要是再有任何闪失,老子休了你。」 继室也一脸无奈,她怎么知道送出去的东西,还有往回要的道理,有些东西她给了儿子刑部张侍郎了,有些东西她寄给了苏城知府王彻的夫人。 她膝下只有这一儿一女,不向着他们向着谁,一个做官,一个官夫人,偏偏娴妃的妹妹嫁给一个商人。 无奈,只能派身边的丫鬟去苏城去拿。 足足折腾了两天,娴妃好心地把一些东西给划了,意思是让她不用还了,但是剩下的,都得还过来,时间是三个月。 清单回到继室手上,继室发现,划掉的赏赐大都是娴妃妹妹的嫁妆,剩下的东西还是得还给宫里。 娴妃终于出了口恶气,可问题又来了,皇后给皇上的消息是她动了胎气,可她压根没有怀孕。 皇后看似帮她解决了娘家的问题,其实又给她挖了个坑。 娴妃心里有些忐忑,暂时也没了主意。 皇上狩猎的时间要结束了,盛凌云查找放勐虎进山的兇手,也找到了。 大家都收拾东西准备回京,篝火在地上熊熊燃烧着,皇上赵炽坐在主位上,笑眯眯的看着两边的文武官员。 另外一个篝火旁,坐的是女眷,两边中间是空地方,谈琴唱歌,大家忘却了勐虎带来的惊吓,又开始载歌载舞,嬉笑玩闹。 楚夕也在女眷那边,四周看了一圈,这一圈都被御林军把守着,他们都穿着一样的盔甲,一样的长枪,一样的相貌,除了身上的腰牌,几乎分辨不出谁是谁。 当然,楚夕也没找到想找的人。 宋子文大概跟盛凌云说的那样,早就离开了。 夜深了,皇上那边的讨论也接近了尾声,赵炽忽然问道:「盛大人,最近查的如何,可有查出是谁把勐虎放进来的。」 盛凌云不慌不忙起身应对,却谁也没指责出来,只因他们是春天来狩猎,虽然他们这个山已经清理了,但是放逐了鹿和兔子,羚羊等小动物,把饿了一冬天的勐虎吸引过来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4页 所以得出结论,这只是一个意外。 盛凌云说的有理有据,谁也不得罪,顿时让下面的大臣都连连点头,甚至还有人心里想着,狩猎应该安排在秋季,而不能是春天。 春天是什么季节,万物復甦,动物们开始繁衍的季节。 下面的大臣议论纷纷,正位的皇上赵炽脸黑如炭,众臣把他都架到这里了,他若是再往下追究,就会显得他不仁义。 皇上从来是以仁德治天下。 「好吧,那明天的狩猎改为秋天,礼部重新选定一个日子吧,这一次造成这么多的损伤,就罚礼部上下三个月的俸禄吧。」 没有确切的人被惩罚,礼部上下被罚三个月的月钱,已经把罪责降到了最低。 大家提着的心一下子,全都降了下来。 赵炽喝多了,要回帐篷里睡觉,余下的大臣们有的也回去了,有的还在玩儿一会儿,礼部尚书举着酒杯就来找盛凌云,一定要谢谢他。 盛凌云推託醉酒赶紧也回去了,回到帐篷里,还不忘拉着正玩儿的开心的楚夕。 楚夕埋怨:「你喝醉了,你就回来睡觉呗,还拉着我,我正喝的高兴呢。」 盛凌云抱着她,头枕在了楚夕的肩窝上,重重的嘆口气:「夫人,皇上若是把我给杀了,你就带着家里所有人,去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藏起来,千万别被皇上找了去,皇上这个人呀……气量狭窄,睚眦必报。」 楚夕赶紧捂住了他的嘴:「喝多了吧,又胡说,当心被人听到。」 皇上确实小心眼,回到帐篷里就发了脾气,说盛凌云是在煳弄他,皇上又自己养的死士,死士已经查到消息,说这次狩猎,有人要刺杀皇上。 不用说,肯定是梅妃的儿子,三皇子。 可是,盛凌云愣是没有把这个人给找出来。 赵炽觉得,盛凌云对梅林还是念着旧情。 「若不是看在当年他治好了朕的身体,若不是看在当年他杀了洪公公,气死父皇,扶朕上位,朕早就把他给……」 赵炽做了一个手起刀落的动作。 一旁的李柱儿看得是心惊胆战:「陛下,盛大人对陛下也是忠心耿耿的,盛大人念旧情,不正说明了他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若陛下实在不喜他,大不了远远的把人给打发了,如果陛下真的那么做,会寒了诸位大臣的心的。」 赵炽心里还是不忿,忽然,眼神一亮:「是哦,远远的打发了,给他一个高官去做,那个幽州节度使年前是不是写信给朕,说他年迈体弱要回京城了么,等回到京城,你就跟他说,朕准了,让他收拾收拾回京,朕派盛凌云接他的职。」 幽州节度使,官居二品,是个大官,况且一州节度使还管理者整个地方的军,政,财务大权,可以说是当地最大的官。 可那个地方是幽州,常年被外族骚扰不说,还穷。 最关键的是,边陲都有大将驻守,将领手上有兵,直属领导是皇上,不一定听节度使的。 但是每年问节度使要银,要粮,是毫不手软。 盛凌云并不知道此时皇上的决定,就在他们第二天准备回京的时候,京城出大事了。 太子少保秦渊在青楼里中毒身亡。 秦渊是谁?正是苏曼曼和宋子文从前说的京城靠山…… 第343章 皇上是个渣渣 太子少保秦渊算是京城一个二品大员,堂堂朝廷命官,竟然在青楼被毒死,皇上即刻命大理寺,刑部和督察院三司会审。 大理寺和督察院都没跟着皇上来狩猎,只有盛凌云来了。 得到消息,盛凌云就赶紧收拾收拾骑着快马奔了京城。 留下楚夕和丫鬟还有几个侍卫,跟着皇上不紧不慢的往京城走。 因为马车里只剩下楚夕一个人,百无聊赖,歪在马车里看话本,刚下到狩猎的山脚下,楚夕眼前一闪,宋子文竟然穿着一身丫鬟装,进了她的马车里。 楚夕吃了一惊,再仔细看宋子文的装扮,她『扑哧』一声笑了。 「怪不得盛凌云怎么都找不到你,女扮男装啊,别说,还怪好看嘞。」 宋子文脸一下子红了,红到脖子根:「你以为我愿意啊,还不是想……(见你)」 一些话他到底没说出口。 「盛凌云这次比较够意思,没有把我供出来,我也不占他便宜,为了报答他,我告诉他一个消息……」 楚夕:「什么消息?」 宋子文:「听说皇上已经开始厌恶盛凌云了,还说等找到他的错处后,把他发配到幽州去当节度使。」 楚夕对古代的区域没有概念,但是对官职还是有的。 「节度使,挺好的,也是二品大员,管着一个地方的军政,财务啥的,权利挺大。」 以前在宁州,即便是戚柏松对那个管辖内的节度使,也要让上三分,安郡王的封地有两个节度使,都受皇帝直接管辖,却不受安郡王的管辖。 宋子文吃惊的看着楚夕:「节度使也要分地方,幽州那个地方,除了流放的犯人,就剩下穷的叮噹响的老百姓了。」 楚夕实在不知道幽州在哪儿,从马车的抽屉里翻出一张大梁的疆域图,摊在桌面上:「幽州么?流放犯人?很远吗?」 楚夕在京城周围划拉了一圈,却看宋子文的手指一下子把她的眼光定在了大梁的北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5页 楚夕很不可思议:「这里是沧州,沧州还要往北?那不是要出国了么,这是……长城?」 宋子文点点头:「长城以北是羟国,以南就是幽州,这一片都是,比沧州还往北,流放之地,一般来说就让他们修长城。」 楚夕一头黑线:「两国交界处,还这么冷的地方,这个……嗯……皇上是有多不待见盛凌云呀,干脆别用他不就成了,给他安排这么个地方,这是逼着他跟你们一起造反呀……」 自从盛凌云得知皇上赵炽一直惦记楚夕后,盛凌云对皇上也厌恶起来,这次查案就查的漫不经心的。 随便应付一下皇上。 宋子文没有说话,该提醒的他已经提醒了,他也该走了。 「我和梅林可能要回高丽了,以后会如何,谁也不知道,不过,上次我说我们可能不再见了,如今看来,如果盛凌云真的去了幽州,说不定我们还会见面。」 啊,楚夕再次看了一眼幽州,在大梁的疆域图上,是最北端,可是如果代入现代的地图,她有些吃惊了,这不就是首都么。 楚夕不是首都人,这辈子也没去过首都,首都大学很多,分都很高,没考上,她是很嚮往首都,想去首都,却不是以这种方式。 她嚮往的是祖国的心脏,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而不是大梁的边陲之地。 幽州这个地方,打仗的时候,是兵家必争之地,和平的时候可以是羟国,高丽,大梁三个国家经商的必经之路。 按理说这个地方不应该这么穷吧。 楚夕无奈的嘆口气:「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但愿盛凌云不是愚忠之人。」 「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无论以后你要去哪里,都要好好的,保重自己,记住,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宋子文重重的点点头,从马车里钻出来,隐没在人群中,不多时就不见了。 就在楚夕继续研究大梁的疆域图时,楚夕马车外响起了一个微弱的声音。 「盛夫人在吗?」 楚夕心里一惊,以为宋子文被人发现了,赶紧把车帘掀开:「谁?」 马车外是李柱儿,骑着马跟着马车跑:「盛夫人,盛大人不在,皇上怕夫人饿着,给夫人送来一盒点心。」 啊?楚夕一脸懵,好好的赵炽发什么神经,她缺点心吗?送什么点心…… 可是皇上送的,她也不能不要。 接过来,客气的笑笑。 打开点心盒子,确实是一盘点心,但却不是新鲜的,看样子应该是昨天晚上做好的,留给皇上路上吃的。 也是,一大早谁也不能起那么早做饭,能有吃的就不错了。 算是新鲜的吧,楚夕确实有点饿了,刚拿起一个准备尝尝,就看到点心下面竟然压着一张字条。 打开,上面有一首诗:「琴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嗯?这是个什么意思? 楚夕那个时代的古代这首诗是李商隐所作,楚夕知道平行时空也可能出现一样的才子,撇开原着李商隐是个多情种子不谈,只这首诗是悼念亡妻的,写给她就不合适。 赵炽真是闲得淡疼,没事写这种诗,是羞辱是调戏,总之楚夕很生气。 她把赵炽赏的点心,全都给弄碎,一口也不吃,喊来身边的侍卫让送给李柱儿。 李柱儿看点心楚夕是一口没吃,都碎了,也不是很明白什么意思,赶紧跑过来问。 「夫人,你这是……」 楚夕瞪了他一眼:「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其实她还想说皇上是个渣渣。 李柱儿无奈的嘆口气,回去了,他很为难,不知道该怎么把这句话告诉皇上,但是他知道,要真的原话说出来,皇上肯定会生气的。 可若是不给,皇上以为盛夫人喜欢,又送东西怎么办,盛夫人会恼的。 李柱儿硬着头皮把点心又给赵炽放回去:「陛下,盛夫人好像不喜欢这个口味的。」 他说了,已经很明白了,人家盛夫人对你没感觉。 谁知赵炽只是看了一眼,却又高兴起来:「她把点心捻碎了,简直太体贴了,她一定是知道朕牙口不好,提醒朕,捻碎了就着茶吃。」 果然是他喜欢的女子,心思如此细腻。 赵炽看了一眼他刚煮好的茶,递给李柱儿:「送过去吧。」 李柱儿忽然觉得脑子太聪明,容易心梗。 人家拒绝的如此明显了,就差把碎渣渣扔你脸上了,究竟是从哪里看出来她体贴的。 第344章 回京 李柱儿也不敢多说,再次硬着头皮给楚夕送过去:「这是今年上贡的新茶,西湖龙井,皇上请夫人一起品尝。」 楚夕皱皱眉头,这是干什么?皇上要干什么? 忍着怒气又问了一句:「大家都有吗?」 李柱儿干笑:「这么贵重的茶叶,也不是人人都得的,每年总共上贡两斤,即便是安郡王那里,也只得了三两。」 楚夕一看,还是泡开的。 「给茶叶就算了。泡开什么意思?皇上不会骂我是绿茶吧。我可没招惹他。」 李柱儿没听明白绿茶的意思,但是也看出来,楚夕以为皇上趁机骂她,忙解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6页 「哎哟喂,盛夫人,陛下欢喜还来不及呢,怎么会骂你,你看这茶是新茶,还是皇上亲自煮的,即便是皇后也没有能喝过一口皇上亲自煮的茶。」 楚夕微微眯着眼睛:「这么说来,这是陛下的爱戴了?」 李柱儿赶紧点头,只见楚夕的脸又沉了下来:「爱戴我家大人也就算了,我家大人不在,他又不是不知道,还一直送东西来,他是别有用心吧。」 李柱儿陪着笑,后宫女子能得皇上喜欢的人不多,真心被皇上对待的,只有楚夕一个,偏楚夕是别人的媳妇,按理说皇上该避嫌,可他是皇上。 楚夕眼珠一转笑了:「这壶茶我收下了,你把这盘核桃送过去,记住告诉陛下一句话,核桃是补脑的,不是脑补的。」 李柱儿觉得他干嘛来这一趟,刚才直接告诉皇上真相就完了,现在好了,盛夫人拐着弯骂皇上没脑子,他怎么回?怎么回? 「盛夫人,这样不好吧……」 楚夕冷冷一笑:「无缘无故,他送我情诗就好了……」 楚夕指了指核桃下面垫着的纸,就是刚才赵炽写给楚夕的情诗:「不想我把事情告诉我家大人,你劝陛下消停点吧,后宫佳丽三千吶,况且我也不是他真心喜欢的女子,只是跟他记忆中的人长得比较像罢了。」 楚夕有什么说什么,不怕得罪任何人,任何朝代,真诚才是必杀技。 李柱儿怎么能不知道,他劝了,皇上不听呀,他感觉自己头都大了。 李柱儿思来想去还是把核桃送给了赵炽。 赵炽看到楚夕的回礼很高兴,拿起一个核桃就塞嘴里了。 「她竟然知道我爱吃核桃,还送来这么多,朕就说她对朕是有情的。」 李柱儿实在忍不住劝道:「陛下,这有没有可能是她嫌陛下想得太多?」 他可不敢直接说皇上没脑子,也不敢说皇上自作多情。 只能婉转的表达。奈何赵炽脑容量有限,听不懂。 「朕想她想的太多是吗?自从那次她答应朕,会入朕的后宫后,朕无时无刻不再想着她,要不是盛凌云,她已经是朕的女人了,朕当然想她了。」 李柱儿觉得自己的唿吸都不顺畅了,这些话要是被盛凌云听到,就算是皇上他也敢揍一顿吧。 「陛下,有没有可能,盛夫人的意思是嫌陛下太多情了,她毕竟是有夫之妇……」 赵炽不说话了,似乎在沉思,忽而,他阴沉着脸说:「还是早点把盛凌云调走,单单留她一个人在京城,朕见她也容易。」 李柱儿听完差点没一头栽地上,皇上这是要干啥,把人家男人弄走,私会人家夫人,这是皇上干的事? 他忽然觉得头晕,心塞,马车里太小,他已经喘不过气来了,虽然作为皇上,他要什么给他什么,可皇上也是人,做人还是要有底线的。 前朝那些夺人家妻子的皇上,很多都是亡国之君,要么就发生了内乱,皇上这是要干啥。 终于回到京城了,李柱儿再也不想在皇上和楚夕之间传话了,他觉得要是再来两次,他的脑袋都转不动了。 一边想着怎么劝自作多情的皇上,一边还要把楚夕变着法骂皇上的话翻译的好听一点,他这个奴才当得可真累呀。 到了京城,朝中文武百官都来迎接,皇上也没说什么,挥挥手就让直接回宫去了。 就在楚夕以为她终于可以清净一点的时候,皇后竟然派人找她进宫。 「娘娘万福。」楚夕对皇后的印象还是非常好的。 皇后端庄得体,顾大局识大体,有胆识有智谋,曾经是太子的左膀右臂。 只是现在…… 皇后亲热的沖楚夕招招手:「咱们好久不见,过来说话。」 楚夕来到皇后的身边,其实楚二妞还是见过几次皇后的,只是远远的见着,盛凌云并没有给她们说话的机会。 因为凭着皇后的聪明,皇后大概会一眼认出楚二妞的不一样。 「知道你生完孩子身子不好,也不敢让你常进宫,你家盛大人护你护得紧,捨不得你到宫里给这个磕头,给那个磕头的,索性这几年也没再喊你。」 宫里太忙,皇后有事找盛凌云就行,还真不用找楚夕。 从前在太子东宫,找楚夕是因为要避嫌,如今她已经是皇后了,还避什么嫌。 就算是她听说楚夕要诬告她和盛凌云走的近,也不过是一些人的谗言,她就知道楚夕不是煳涂人,她跟盛凌云是父亲,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还是懂得。 过去的事不说,皇后跟楚夕也没客气,直奔主题。 「今日来是请你帮个忙……」 楚夕心里一惊:「要我做什么?」 皇后幽幽的嘆口气:「娴妃想要把继室拉下马,跟本宫谎称有孕,可本宫找过御医了,她小日子很准时……本宫想让你配一种药,让她吃了之后,看起来像是小产的样子,把她这个谎给圆回来。」 楚夕想了想说出了一个药方:「这个应该可以,等她下次月信来时,会大出血,脉象类似小产,就算是有经验的御医也不一定能看出来。」 其实就是现代的孕激素拮抗药,外加活血化瘀的,这种药吃了之后若是早孕能小产,若是没怀孕会增加月信的量,看起来像是小产,现代很多,古代则不常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7页 只是楚夕不是很明白,皇后跟娴妃不是劲敌么,怎么还会帮娴妃。 皇后似乎看出楚夕的疑惑,笑了笑:「后宫跟前朝一样,讲究个平衡,娴妃纵然受宠,可她脑子不好使,善妒,皇上又多情,是不是给她找个对手,闹一闹,对本宫还是好的。」 楚夕瞬间瞭然,皇后这是给自己找了个挡箭牌呀,让后宫女人的矛头都对准娴妃,她自己就少了很多麻烦,毕竟作为后宫之主,只求稳,不求专情。 皇后已经对皇上,没有情了,她只要保住皇后的位置,将来儿子登基她就是皇太后了。 第345章 盛凌云的日子也不好过 皇后从来不阻止女人进宫,只要是皇上看上的,她都让送到宫里来,但凡是受宠的,娴妃都要闹一闹。 皇上有时候会生气,责罚娴妃,抬举新人,有时候也会心疼娴妃,总之,后宫越热闹,她这个皇后的地位越稳固。 纵然皇后知道,这次狩猎场上,娴妃与梅林联手要对付太子,皇后也并不在意,因为她知道娴妃没那个本事。 果然,娴妃要跟继母斗,提前回京了。 果然,他们的计划燃烧到了皇上那里。 只要太子没事,皇后就算知道真相也不追究,娴妃她留着还有用,至于梅林,他若真老实了,就显不出戚家有用了,戚家可是捉拿叛军的主力。 没有老鼠,猫养着就没用了。 楚夕把药给皇后配好后,就回去了。 盛凌云没在家,忙的晕头转向,听说秦渊死的时候,只有苏曼曼一个人在场,所以大家都以为是她投的毒,人已经抓起来了,只是还缺少证据,缺少动机。 「苏曼曼,她不是在宁州吗?什么时候也来到京城了?」楚夕回来的时候,碰到了东方游。 东方游把案子简单的告诉了楚夕。 「应该来了有两三年了,大人调查过苏曼曼在苏城的时候,就是秦渊的眼线,宁州的那个青楼也是秦大人的产业。」 所以,别人以为苏曼曼是兇手,盛凌云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兇手另有其人。 楚夕想了想说:「中毒,如果把尸体剖开,能找到毒的来源,和判断中毒的时间……」 只不过,秦家毕竟有钱有势,不一定会同意剖尸检查。 这个案子看起来很复杂,一旦牵扯到京城的达官贵族,案子就不是那么好破,会受到重重的阻力。 于是因为这个案子,盛凌云和楚夕又在京城待了大半年,一晃眼,入了冬。 盛凌云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兇手,皇上已经不耐烦了,秦家也不耐烦了。 大理寺和督察院一齐逼盛凌云,甚至传出了苏曼曼是盛凌云红颜知己的谣言,还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京城的冬天,不比宁州暖和到那里去,因为空间回来了,楚夕只开了一家粮铺,一家果脯铺子,把空间里的粮食和果子都变成银子。 这天,楚夕带着绿丫又去逛街,朦胧生了孩子,楚夕给朦胧的孩子打了一把金锁,她要去取过来。 刚进首饰店,就听到有人在小声的议论。 「听说了么,盛大人到现在还护着那个女人,听说那个女人都给盛大人生了孩子了。」 「我就说他们一定有关系,不然,秦太傅都死半年了,案子怎么还没结,今天早上秦太傅的夫人,堵着盛凌云的轿子,把他给骂一顿。」 楚夕支棱着耳朵听着,这边绿丫把纸条递给掌柜的,取了金锁。 「夫人,挺好看的,我们回去吧。」 楚夕忽然想到了宋子文临走时的话,这都半年了,皇上还没有把盛凌云赶出京城,大概是因为这个案子还没破吧。 有关这个案子,盛凌云其实并没有跟她说太多,但是楚夕隐约感觉,盛凌云似乎除了这个案子,还再查其他的事。 旁边两个女人说了几句,就转到其他八卦上。 楚夕带着绿丫离开了首饰铺,刚转弯,正好遇到了盛凌云的轿子,胡三刀驾着马车拉了缰绳:「吁,夫人,你们要去那儿?」 听到胡三刀的话,盛凌云一掀车帘,看到了楚夕,起身来到车门口,伸出手:「上来。」 楚夕看他的脸色很不好,什么也没问,把手递给他,用力一跳,直接上了马车。 绿丫坐在了车辕上。 盛凌云等楚夕坐好后,幽幽的嘆口气,闭上了眼睛,在马上的长凳上躺了下来,头枕在了楚夕的腿上。 楚夕半搂半抱,像是哄孩子一样轻拍着他,还是什么话也没问,什么话也没说,却让盛凌云感觉特别的安心。 「楚夕,我们可能又要离开京城了。」 过了好大一会儿,盛凌云忽然开口道。 有了宋子文的提点,楚夕一点都没感觉到惊讶,只是安慰道:「无所谓,对于我来说,去那儿都一样,只要跟你在一起,那儿都是家。」 盛凌云翻个身,搂住了楚夕的腰,幽幽的嘆息:「这辈子过的好憋屈,我想当个坏人,不想当好人了。」 楚夕想起了现代影视剧里的台词,劝他:「好人好当,官场上的好人不好当,要比奸臣更奸,不然下场都不会太好。」 盛凌云冷笑:「坏人下场不好,好人下场也不好,不如肆意做个坏人,最起码活的顺畅。」 确实,在前世,盛凌云是个疯批坏人,做事只求结果,不择手段,但是这一世,他在乎的东西太多,尤其是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名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8页 清官难做,水至清则无鱼。 可盛凌云骨子里还是个好人。 谁能想到这辈子因为这个好名声,他觉得比前世心力更憔悴。 盛凌云终于肯说苏曼曼的事情了。 「秦渊不是好人,在京城很不得人心,尤其他那个儿子,为非作歹,五年前,他那个儿子被人打死了,兇手至今未找到。」 「这次秦渊的死,我怀疑是同一个人,绝对不是苏曼曼,但是因为他太不得人心,大理寺和皇上都想着早点结案,不想再找兇手了。」 盛凌云为难的点是,若是认定苏曼曼是兇手,苏曼曼就是被冤枉的,秦渊死不足惜,可苏曼曼就很可惜,况且兇手没找到,会不会再作案,谁也不知道。 楚夕说:「一个案子正义不正义不重要,真相才最重要,即便是真相併不如人所愿,可往往人们过于主观,因为受害人是坏人,而不愿意找真相,随便找人顶锅,这跟草菅人命又有什么区别。」 正是如此,盛凌云觉得楚夕还是理解他的,可是他已经无能为力了,因为盛凌云总觉得有一个无形的手阻碍他办案子。 每当他快要找到证据的时候,总是有人快他一步,把线索和证据都毁灭。 十月初八是皇后娘娘的生辰,每年后宫都会宴请朝臣,给皇后庆祝,皇后提倡节俭,今年也不例外,再节俭,生辰宴还是要办的。 盛凌云带着盛装打扮的楚夕,进宫参加皇后娘娘的生辰宴。 刚进了皇后的主殿,楚夕就感觉皇上赵炽的眼神像是一把烈火一样,灼灼燃烧。 楚夕轻轻捏了盛凌云一把:「我今天穿的是不是不对劲?」 盛凌云看了她一眼:「没有什么不对。」 楚夕抹了一下髮髻上那颗皇上送的南珠:「皇后的宴会上,不该戴这个的……」 第346章 这不是你该有的东西 楚夕刚准备摘下来,却被盛凌云拦住了。 「这是陛下送给你的,你当然得让皇后知道了,不然,到时候连皇后都护不住你了。」 楚夕不知道盛凌云的逻辑,一头雾水:「皇上送给我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还戴到皇后面前炫耀,你这是让皇后恨我呀,皇后怎么会护着我?」 谁知盛凌云狡黠的沖她眨眨眼:「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只是,过了今天,咱们可能就要离开京城了……」 楚夕对盛凌云的话一点都不懂,也不知道他究竟什么打算,只能跟着他继续往宫殿里走。 进了皇后的宫殿后,先给皇后送礼,再入座,等着宾客都到差不多了,才开始宴会,宴会的时候会比较松散一点,皇宫很大,可以三三两两由宫女领着在宫里转转。 不出所料,楚夕一出场,大家的眼光都落在了她髮髻上的那颗紫色的南珠上。 这颗南珠是珍品,也是皇上的心头所爱,本以为要么他会送给皇后,要么送给娴妃,却没想到,如今落在了盛凌云夫人的头上。 不知道内情的人,以为皇上对盛凌云还是很重视,但是京城的官员,别看表面上什么都不说,私下里一点秘密都藏不住。 再加上皇上炙热的眼神,有些大臣的内心里瞬间开始八卦起来。 「都说盛夫人长得像皇上心里的那个女人,果然如此。」 「皇上真是大手笔,那么珍贵的南珠就送给了她。」 娴妃看到那颗南珠,更是气得鼻子冒烟,狠狠的挖了楚夕一眼,她曾经明里暗里跟皇上要了几次,皇上都没给,却没想到给了盛凌云的夫人。 可是最近听说皇上因为秦渊的案子,对盛凌云很厌烦,难不成都是假的,还是说那个传说是真的,盛夫人长的像皇上从前的那个丫鬟。 无论如何,娴妃都很生气,偷眼看皇后,倒是皇后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就当看不见一样。 宴会开始,皇上也不作陪了,离开了皇后的寝殿,回他的御书房去了,一些大臣有些人跟着也去了,有些人三三两两逛着后宫,说着闲话。 盛凌云带着楚夕在御花园碰到了皇后,皇后深深的看了一眼盛凌云和楚夕,重重的嘆口气。 「你打算好了吗?」 盛凌云点点头:「已经打算好了,娘娘也该下定决心了。」 皇后深吸了一口气:「本宫早该下定决心了,不然,太子也不会受此连累。」 一个月前,娴妃生的二皇子和太子一起去打马球,太子从马上跌落下来,差点被二皇子的马给踩折了腿。 幸亏被盛念晖眼疾手快给推了一把,盛念晖的左胳膊被踩了个正着,现在还吊着绳带,在家养着呢。 可把楚夕给心疼坏了,好在他们有灵泉,盛念晖也没受太多的罪,他年纪还小,骨头也长的快。 但是因为皇后一直以为二皇子是故意的,皇上也因此罚了二皇子禁足三个月,如今还在宫里,连娴妃都不让见。 楚夕不知道皇后和盛凌云的打算,俩人说话跟打谜语似的,但是看皇后的样子,似乎做出了某种重要的决定。 盛凌云带着楚夕给皇后行礼:「那臣就祝皇后得偿所愿吧,今年给皇后的礼物是微臣特别准备的,还请皇后不要嫌弃。」 皇后点点头,就在此时,楚夕就看到娴妃被众夫人围着,往他们这边走来。 忽然,她髮髻上的南珠就被皇后一把给抓了下来:「放肆,盛凌云,亏你还是朝廷重臣,竟然纵容她犯蠢,来人,给本宫掌嘴五十……」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9页 楚夕大吃一惊,她说什么了,怎么就突然掌嘴了。 可是看到娴妃急匆匆的往这边来,她还是聪明的配合着演出,赶紧跪了下来。 「皇后娘娘请恕罪,臣妾知错了……」 皇后身边的教养嬷嬷,收到皇后的眼色,不紧不慢走上前来,刚扬起竹板,就听到一声清脆的声音。 「慢着。」 娴妃果然来阻挠了,这个女人没有别的本事,但凡跟皇后对着干,她是不遗余力。 「娘娘,今儿可是你的大好日子,怎么还能惩罚起人来了,再说盛夫人好歹也是陛下赏赐过的人,你说动手就动手,可有把陛下放眼里。」 皇后高昂着下巴,冷哼一声:「盛夫人正是因为得了陛下的赏赐,才对本宫无礼,本宫只是想教训她,就算是被陛下看重又如何,本宫才是正宫。」 这话看似说楚夕,其实也是再提醒娴妃,不过是妾,再受宠又如何。 娴妃如果心眼多,当下认了,回头报復回来就是,她果真如皇后说的那样,没有脑子,立马就急了。 「哼,正宫又如何,后宫还是皇上最大,一个月皇上才去皇后宫里住几天……」 娴妃就被皇后激着吵了起来,就在此时,太监禀报,皇上来了。 娴妃一看到赵炽,委委屈屈的表情,就好像皇后再欺负她。 本来赵炽看在皇后的面上,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谁知得知皇后要惩罚的人竟然是楚夕,立马就恼了。 「皇后,那颗南珠确实是朕赏赐给盛夫人的,在狩猎的时候,盛夫人可是救了朕一命,难道朕的命还不如一枚南珠珍贵吗?」 皇后一听顺势假装受了更大的委屈:「可是陛下早就承诺过,这枚南珠要镶在后冠上的。」 说完皇后扭头就回去了。 大家也都很有眼色的四散而去,却因此得了一个更大的八卦,皇上把答应给皇后镶入皇后后冠上的南珠,赏赐给了盛凌云的夫人。 即便是盛夫人救了皇上一命,可那颗南珠是要镶后冠的,是不是皇上打心眼里以为,其实盛夫人才是他的皇后。 如此论证,让此次来参加宴会的大臣们,都炸开了锅。 连带看盛凌云的眼色都不对了,感觉他头顶上都不仅仅是一片绿色了,而是一片青青草原了,而那片草还是皇上亲自种的。 铺垫到了,第二天朝堂上,盛凌云也终于妥协了,秦渊的案子他找不到别的兇手,但是却并不认为苏曼曼是兇手,直接惹怒了皇上。 于是,盛凌云被皇上认为徇私舞弊,无法担任刑部尚书的理由赶出了京城。 直接给盛凌云调到了鸟不拉屎的幽州,成为幽州节度使。 皇上赵炽开心了,他终于把盛凌云调走了,只要盛凌云一走,他就可以跟楚夕暗中见面了。 至于什么流言蜚语,他是皇上,他在乎吗? 第347章 盛凌云的计谋 赵炽不在乎,楚夕在乎。 楚夕被盛凌云这个骚操作,气得要死。 一回到家里楚夕一生气就把盛凌云关到了门外。 盛凌云很是无奈,也不敢大声的说话,只能半哄半劝:「楚夕,事先没跟你打招唿,是我的不对,可我这么做也是有苦衷的,你把门开开,我保证一定把事情给你说清楚。」 楚夕气恼的很,但也十分清楚,话总要说清楚的,不然总生闷气也不是过日子的方法。 她也没把门打开,反而又给闩上了。 「那你保证一定详细的跟我说清楚,不能再骗我了。」 盛凌云苦笑:「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楚夕冷哼:「我刚回来,你就骗了我一次,明明在京城已经有好几个红颜知己,却偏偏装什么深情。」 原来是因为这个,楚夕吃醋了,可盛凌云确实没有什么红颜知己,他都是为了在京城生活,逢场作戏。 楚夕在屋子里等着,等了一会儿,忽然外面没有了动静。 透过门缝往外看,外面已经没人了。 楚夕气唿唿的把门给打开,又跑出来看了一圈,盛凌云的身影已经不见了。 愈发的生气了:「这个人,怎么一点耐心都没有,哼,这回我再也不会原谅他了……」 说完,楚夕就回屋去了,刚重新把门关上,就看到盛凌云的一只脚已经伸了过来。 「楚夕……」 盛凌云硬挤进来,不过,他的手里拿着一根冰糖葫芦,新鲜的山楂,味道更好吃。 「回来的时候让胡三刀买,你最喜欢吃的冰糖葫芦。」 原来如此,楚夕瞬间气消了一半,抢过冰糖葫芦咬了一口,恨恨的说:「好吧,我现在就听你解释,你要是不好好解释,我就跟你没完。」 盛凌云嘆口气拉着楚夕来到了软塌上,软塌上面有个茶几,茶几旁有茶炉,茶炉上面烧着热水,咕嘟嘟直冒泡。 盛凌云先用茶勺挖了点茶叶,放到茶壶里,然后在茶壶上浇上热水,第一遍洗茶,第二遍再把茶水倒杯子里,放在楚夕面前一杯,自己面前一杯。 整个动作行云如流水,他这样温润如玉的姿态做出来很是赏心悦目。 「事情要从狩猎场回来的时候讲起。秦渊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其实是高丽国在大梁的奸细,只是他这个人隐藏的比较好,而且,他门下还有很多学生,包括我,还有苏城知府王彻,我们当时的考官都是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0页 楚夕吃了一惊:「他是你的老师?他是高丽人,所以指点你去观音庙找梅妃的,也是他?」 盛凌云点点头:「只可惜他这个人机关算尽,唯独把他的独子宠的飞扬跋扈,坏事做尽,他儿子被人害死那一年,我还是刑部侍郎,当时并没有抓到兇手,当时的刑部尚书就被他参了一本,如今贬为聊城的知府。」 「而我因此升到了刑部尚书,可我也找到不兇手,而且在调查中,我渐渐发现了他是高丽人的事情。」 楚夕咂舌:「高丽的奸细,倭寇的奸细,好多奸细呀,大梁也不容易,地大物博被这么多国家惦记。」 「这很正常,咱们在高丽和倭寇,也有自己的细作组织,被大理寺的人管着,只是我们一般人不接触罢了。」 盛凌云知道的还是比楚夕要多,要不是因为盛凌云,楚夕对这些国事很不关心,毕竟在现代的年轻人,谁关心国家大事,他们关心是豆腐脑是甜的还是咸的。 盛凌云嘆口气:「杀害秦渊的兇手,大概率找不到了,我只想趁机找出高丽埋在大梁的所有内线,然后把他们一网打尽。」 楚夕皱眉:「所以,苏曼曼也是高丽人,她无论是不是兇手,都是要死的。」 盛凌云点点头:「他们也知道,却不想做那么多,毕竟秦渊给他们每一个人都贿赂了不少银子,就算是秦渊不在,还有高丽其他细作在。」 「并且我还怀疑,宫里,也有高丽的细作,只是我能力有限,怎么也找不到罢了。」 「如今那个愚蠢的赵炽又对你虎视眈眈的,看着他看你的眼睛,我都想把他的眼镜给挖了……」 楚夕被山楂给酸到了,喝了一口热茶,茶竟然是甜的。 「所以,宴会上是你跟皇后一起演的戏,那你也该提前告诉我,好让我也有个心理准备。」 盛凌云轻笑:「后宫里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上次皇后让你帮忙开的药,说句不好听的,万一娴妃身体出了问题,皇后可是会推你出来当挡箭牌的。」 啊?楚夕大吃一惊:「真的出问题了?」 盛凌云垂眸,他不想说太多,楚夕给皇后的药里,皇后把那味藏红花加了三倍的药量。 娴妃差点大出血死了,若不是盛凌云知道楚夕给皇后的药方,提前在御医那安插了自己人,把灵泉给那位御医,让他及时出手,只怕娴妃人已经不在了。 到时候,皇后把罪责往御医身上,或者楚夕身上一推,皇上倒是不会怪楚夕,但是盛凌云就被动了。 皇后真是的目的是想知道,楚夕在皇上心里什么位置,可是盛凌云绝对不会想让楚夕涉险的。 但是楚夕作为当事人,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更不知道盛凌云替她挡了多少危机。 因此,盛凌云才建议皇后,既然皇上已经靠不住了,儿子总是能靠的住的,这才有皇后跟盛凌云在宴会上演的这齣戏。 而这齣戏的目的,只是让皇后跟皇上生气,吵架,皇后被禁足,然后皇后在把盛凌云给她的毒药,藏在娴妃的宫里。 皇上盛宠娴妃,经常去娴妃的宫里过夜,不知不觉中中毒,最多活不过三年。 楚夕吃了一惊:「你和皇后要谋害皇上赵炽?」 盛凌云却显得毫无所谓:「前世他也不过活了五六年,如今登基多活两年已经搅的天下大乱,我觉得应该按前世来走,其实是好的。」 好吧,楚夕也看得出来,盛凌云这个疯批对皇权其实也没多少敬畏心。 毕竟前世他一心想当的是摄政王。 这一世,就算是他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了,不想被愚蠢的赵炽欺负。 楚夕:「那接下来,你要怎么做?」 盛凌云想了想说:「皇上赏赐你南珠,司马昭之心就已经很明白了,接下来,他一定会把我调离京城,而他必定不会让我带你,我们这样……再演一出苦情戏。」 第348章 盛夫人自尽了 于是,第二天,盛凌云上朝的时候,皇上果然对盛凌云下了调令。 同时,皇上还怕楚夕跟着盛凌云一起走,以娴妃的名义宣旨,让楚夕进宫给娴妃看诊,然后,再把楚夕囚禁宫里。 等盛凌云回家,再找楚夕,皇上说死也不会承认,盛凌云总不能硬闯皇宫吧,那可是灭九族的罪,视同造反。 只是盛凌云确实比皇上更聪明。 皇上没有明着宣旨,让楚夕进宫,而是让娴妃派她身边一个太监,过来请楚夕。 可是那个小太监一进门,就听到一个噩耗。 小太监跌跌撞撞的跑回皇宫里去了,找到娴妃一顿哭诉。 「娘娘,不好了,盛夫人她,她上吊自尽了……」 娴妃大吃一惊:「啊,怎么会这样?昨天,她不是还好好的,难不成她的性子这么烈?」 小太监提醒道:「娘娘若是不把盛夫人给请来,皇上是不是要怪罪娘娘的……」 娴妃有些生气:「皇上那里是想让盛夫人给本宫调理身子,不过是看中了人家夫人,想把人留下罢了。」 「不行,这个事情咱们不能办砸,你赶紧去找李柱儿……」 这个时候,皇上赵炽正在上朝,为了让楚夕进宫,今天的朝会故意拉了很长时间。 他也跟娴妃说好了,一旦楚夕接进宫,就让太监通知他,他好散会。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1页 太监来了,只是脸色有些不太好。 李柱儿看到了,忙去问原因,听完,他的脸色也不好,皇上心里『咯噔』一声。 李柱儿前来禀报:「陛下,不好了,盛夫人自尽了。」 皇上赵炽觉得心里一疼,差点一口气没喘进来:「什么,你说她……」 「快,请御医去看看……」 皇上高高在上,一举一动下面的大臣都很关注,一看到皇上捂着胸口,忙问:「皇上,你怎么了?快请御医。」 朝会散了,盛凌云也清楚,楚夕自尽的事情,应该已经传遍了后宫,朝堂上的他也应该被前来的侍卫通知了。 果然,胡三刀作为盛凌云的侍卫,是不能进入皇宫的大门的,盛凌云开早会,朝臣们的马车下人都在宫外的宫道上等着。 胡三刀心急就想闯进去,宫里的侍卫拦着不让,他一看到盛凌云就开始大嚷。 「大人,不好了,夫人自尽了,快回去看看吧,夫人不行了。」 昨天,传出了皇上和盛夫人的风言风语,今天盛夫人就以死明志,大家都心里清楚,他们的事情,都是皇上一厢情愿的。 毕竟楚夕长得像皇上的白月光,这件事,很早的时候就有人知道,得知盛夫人今天自尽,大家都阵阵唏嘘,有的甚至埋怨皇上为了一个女人,竟然把盛凌云弄到那么偏远的地方去。 盛凌云今天看似升迁,其实被贬,幽州,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当什么节度使,在幽州当二品节度使,不如在京城当刑部尚书。 至少,不用整天面对战火,面对贫穷,面对一脑门的问题。 大家对盛凌云开始同情起来,而皇上知道楚夕被救回来,也终于松了口气。 李柱儿赶紧劝道:「陛下,天下的女子那么多,何必非要执拗,小的前几天在秦大人的家里,看到一位小女子,那相貌十分的美丽,不如给陛下掌掌眼……」 赵炽没有心情,用手支着脑袋,正在苦闷,楚夕自尽对他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至少在盛凌云离开京之前,他都不好再去找她了。 说不定,她就跟着盛凌云去幽州了。 赵炽有些后悔把盛凌云调那么远了,见不到楚夕了。 正在懊恼,一个轻柔的声音打破了他的苦闷:「皇上,喝口莲子粥下下火吧。」 这个声音一出,让赵炽如饮甘露,吃惊的看着眼前人,仿佛心底的那个女人真的活了过来。 他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是梦境:「悦儿,是你吗?你回来了?」 李柱儿慢慢的从御书房退出来,为了找这个女子,他家主子全国走了个遍,终于找到比楚夕更像的女子了,年纪也相仿。 五天后,盛凌云家的门口上演了一场依依惜别的场景。 楚夕的手被盛夫人牢牢的抓着:「你们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呀,实在不行让小土豆跟我在京城吧。」 楚夕看了一眼盛念晖,原本盛凌云是不想带着他的,毕竟论教育资源,京城自然是最好的。 可是看在楚夕七年都没陪儿子,他还是打算让儿子跟着他。 盛凌云再三保证:「娘,我会照顾好他们的。」 楚夕也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娘,你在家好好的,我们去几年就回来了。」 楚夕这次带的人不多,除了绿丫,红丫,林海和婉婉一家子外,还有东方游和杨柳一家四口。 至于吕青青,婉婉,兔兔这四个丫鬟,她一个都没带,既然她们都是自由的,当然就不再是她的丫鬟了。 兔兔,思瑞和小芙,三个丫鬟对楚夕也是依依惜别。 楚夕让小芙和吕青青在京城,互相照顾,虽然俩人都不想成亲,在京城也没什么,并不算是另类,但是俩个女人容易被人欺负。 好在在京城,他们的靠山是盛家,即便是盛凌云不在京城了,还有很多好友,也会帮忙照顾。 另外还有盛凌风,入伍当兵了,也留在了京城,照顾盛夫人。 楚莹也来了,楚莹如今是皇后宫里的掌事姑姑,皇后生辰宴都是她操持的,那天楚夕没见到她,有点惦记。 今天楚莹带着皇后的赏赐,还有宫里的消息一起来送楚夕和盛凌云了。 「李公公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个宫女,皇上宠爱的不行,要不是碍于身份,早就纳入后宫了,如今也挺好,是御书房的侍女,每天都陪着皇上。」 楚夕松了口气:「只要他不阴魂不散的想着我就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楚莹,你现在年纪大了,皇后娘娘什么时候放你出宫?」 楚莹耸耸肩:「按照宫规,还有半年,只是姐姐,我捨不得皇后,想在等等。」 楚夕仔细看了看楚莹的眼睛,忽然问道:「你捨不得皇后?你是不是有意中人了?」 女孩子从来没有捨不得工作的,除非工作场地有她惦记的人。 楚莹从小就有主意,嘴也严,什么也不说,楚夕也不好再问,只让她出宫后就回到家里来,成不成亲的不重要,日子过的开心才重要。 说着话,朦胧抱着孩子,哭着跑来了:「夫人,我要跟你一起走……」 第349章 准备出发 朦胧才生了孩子,大人不说,孩子太小,楚夕不忍心孩子跟着她们吃苦。 盛凌云眉头皱了皱,把朦胧喊道一旁,不知道说了什么,朦胧竟然不哭了,而且神情严肃。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2页 「大人,你放心,我一定会完成任务的。」 天气阴沉沉的,盛凌云和楚夕俩人的马车倒是还挺大,他们这一行人不少,侍卫就有五十个。 拉人的马车六辆,骏马六匹,东方游和杨柳一家坐一辆马车,林海和婉婉一辆马车,还有两辆空的,以便谁生病谁躺着。 装东西的马车也有六辆,锅碗瓢盆就不装了,他们一路要住的地方是驿站,而且到了幽州自然有这些东西。 他们路上带的是一些应急的干粮,棉被,换洗的衣裳,除此之外,侍卫们每个人也带了一些东西,一个包袱里换洗的衣裳,还有一些银两,武器。 真正赶路,可不像电视上演的那样,轻轻松松的,什么都没有,每个人都带了不少东西,只是贵重的物品绑身上,不是很贵重的搁马上。 但是这一次,盛凌云明显不像上次那样的赶,因为从现在到年代,上一任幽州节度使回来汇报工作,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就算是过年到幽州也是可以的。 出了城门,盛凌云官场上的一些朋友都来送他了,戚婉珍,还有安郡王,安郡王妃等等,送吃的,送银票,一车车的,一下子把队伍又给拉长了好多。 终于要出发了,按照队形排列的整整齐齐,不紧不慢离开了京城。 楚夕把脑袋伸出车窗,沖她们挥挥手,等她走远了,才又缩回来。 「下雪了。」 幽州比沧州还冷,这个时候京城下雪,想必幽州那边已经大雪纷飞了。 盛念晖比所有人都兴奋,小脑瓜伸出来,胳膊也伸了出来,开心的笑:「爹,娘,下雪了,下雪了。」 初冬的风景,就像一幅细腻的画卷,展现出大自然的魅力和生命的力量。而在这份静谧与美丽中,人也仿佛融入了这幅画卷,成为了初冬风景的一部分。 初雪漫漫,一行人骑着马,马车渐渐就像是蚂蚁一样,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要说离开京城,几乎这些人都没有了往日的兴奋,因为他们一直跟着盛凌云走南闯北的,早就习惯了。 除了孩子们。 盛念晖算一个,婉婉的小子算一个,他们家的大小子林淼五岁,小的留在了家里,林海的父母帮忙带着,原本可以都带走的,林海的母亲太过心疼,说孩子小走远路太颠簸。 再说林海的弟弟,林江还在盛家做侍卫,他这次没有跟着盛凌云到处走,而是守在了家里。 婉婉也就随她婆婆去了,反正老二小时候也都是她婆婆看大的,带着大儿子林淼坐马车里,林海骑着马,红丫跟她坐一辆车,帮她照顾着孩子。 盛凌云坐了一会儿马车,也开始骑马了,毕竟马车尽管很宽,但是三个人还是太挤,他出来之后,只剩下楚夕和盛念晖俩人了。 绿丫和陈嬷嬷坐了一辆马车,陈嬷嬷也是一只照顾着盛念晖,这一次也不例外,盛念晖是她看着长大的,比亲儿子都心疼。 盛念晖也离不开她,所以这次去幽州也带上了她。 剩下的三辆马车里装了被褥,点心等,也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坐进去,只是剩下的马车比起楚夕这辆就小很多。 话说楚夕的这辆马车还真是歷史悠久,是在临济的时候,盛凌云亲手选择木材,亲手给做的,车轴比别的马车都宽很多,马车空间当然也更宽,里面的木板是活的。 支起来是桌子,可以吃东西,当茶几,放下来,就可以睡觉,并排睡俩人都可以。 楚夕是相当喜欢,所以盛凌云用用修修,无论去哪儿都坐这辆马车。 说来也奇怪,自从坐上这辆马车,楚夕也再也没有晕过车。 坐其他的就不行,楚夕总觉得空间小,喘不过气来,晕车。 盛念晖在马车上,缠着楚夕陪他玩游戏,楚夕跟盛念晖下棋,楚夕陪着他下了一会儿,就下不过了。 「你的棋艺传于你爹,我下不过,算了算了,不下了。」 盛念晖正在兴头上,连赢了五局,还想下,忽然,马车停住了。 盛凌云把车帘给掀开:「驿站到了,咱们今天早点休息,明天早点赶路。」 楚夕吃了一惊,往常赶路都恨不得一天走八百里,现在怎么感觉刚出京城,就到驿站了。 楚夕还没动身,盛念晖蹭的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炫耀道:「爹,爹,娘好笨呀,我跟她下棋,她输了五局,哈哈哈哈。」 楚夕听完一头黑线。 盛凌云但笑不语,拉着楚夕的手,一揽她的腰,就把她给抱了下来。 盛凌云如今虽然是去幽州,可也是朝廷的二品大员,前头早就有人把驿站给打点好了,他们这一行人,浩浩荡荡的,驿站的官差早就在门口迎接了。 盛念晖看着他爹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他娘从马车上抱下来,非但没有害羞,反倒是笑话楚夕。 「娘,你怎么又笨又懒的,连下个马车都不会了。」 盛凌云这边扶着楚夕站好,一个爆栗子敲在了盛念晖的头上。 「她是娘,我夫人,给我闭嘴。」 好吧,盛念晖委委屈屈的,眼圈都红了,婉婉和陈嬷嬷看到了,都心疼的不行。 陈嬷嬷赶紧把盛念晖拉到一旁,揉了揉:「疼不疼?」 婉婉则很无语的说:「你怎么敢在你爹面前说你娘,你不知道在大人心里,你娘是最好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3页 盛念晖还是一肚子的委屈:「我娘下棋下不过我,下马车也要爹抱,她不是又笨又懒么。」 婉婉笑了:「你娘是不会下围棋,琴棋书画她都不懂,那是因为小时候你娘家里穷,她没学过,但是你娘做生意很厉害呀,算帐又快又好,家里从前的那么有钱,都是她辛辛苦苦赚来的。」 盛家有钱,京城人谁都知道,只有盛念晖不知道。 盛念晖对金钱没什么概念,所以也不知道楚夕究竟有多厉害,只是他爹对他娘那么好,他还是很开心的。 嘟囔:「我只是说说而已,也没有真的嫌弃她,我爹真小气,连说都不让……」 好吧,他其实也没有那么计较,休整了一晚上,第二天,盛念晖就不跟楚夕一辆马车了。 盛念晖去找林淼去了,婉婉看着他,只是一个时辰不到,盛念晖就跟林淼打起来了。 第350章 盛凌云教子 看着盛念晖被林淼捶青的熊猫眼,婉婉恨不得给楚夕跪下。 「夫人,林淼实在是没轻没重……」 楚夕却吃惊的一把拉住了林淼:「来,跟小土豆扳手腕,你要是赢了,我奖励你十文钱。」 别看林淼年纪小,无论是个头,还是体格,都比比他大一岁半的盛念晖要大,林淼的性子随婉婉,心眼子不多,性格直爽。 说比就比,林淼和盛念晖俩人比掰手腕,只是一盏茶的功夫就赢了盛念晖。 楚夕开心的拍手:「盛念晖,你终于有地方不如别人了,看,你的力气都没有林淼大。这就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婉婉没想到楚夕不但不生气,反而夸奖林淼,一颗心终于放下来了。 「夫人,林淼是个粗野的孩子,怎么能跟大公子一样,大公子将来是要考科举,跟大人一样做大官的。」 楚夕:「那也得凭他自己本事才行,再说即便是他父亲考中状元,也没跟他似的,整天瞧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我就得让他知道,他不是无所不能的,小小年纪一点不懂得谦虚。」 婉婉知道楚夕教育孩子,用心良苦。 可盛念晖确实从小就很优秀。 一岁就识字,三岁就背古文,七岁不到的他已经是童生了,若不是今年他们要去幽州,盛念晖明年就能考秀才了。 作为太子伴读的他,学问跟大他三岁的太子一样好,太子太傅都喜欢他夸奖他。 除去做学问,琴棋书画也比同龄人好很多,只是他年纪小,还不会骑马射箭,不然就更厉害了。 周围的人都夸他,他可不就有点骄傲,有点目中无人了。 盛凌云培养的好,楚夕也知道他厉害,可楚夕更知道他不能骄傲自满,伤仲永,不就是个例子。 得知盛念晖被林淼打哭,楚夕立马夸赞林淼。 其实林淼也就从小跟着林海学功夫,再加上他体格强健,个头又比同龄孩子高,打架什么的,还是挺厉害的。 别看俩孩子在一个宅院子里住着,见面的机会并不多,盛念晖进的是国子监,林淼进的是普通的私塾,彼此知道彼此,黏在一起玩儿却很少。 再加上盛念晖是主子,林淼就被教导要让着他,若非盛念晖说话气人,林淼也不会揍他。 楚夕先夸奖了林淼,再问原因,果然,盛念晖非要跟林淼下棋,林淼也不会呀,盛念晖就教他,林淼学不会,林淼反过来要教盛念晖蟋蟀。 林淼的蟋蟀是夏天的时候,捡的最大的,林淼叫他常胜将军,结果盛念晖的那个太小,斗不过,盛念晖就把林淼的蟋蟀给扔了。 马车上,蟋蟀一扔就不见了,林淼一生气就打了他一拳。 等婉婉去阻止的时候,盛念晖已经开始哭了。 孩子打架,盛凌云从来不管。 他不管,林淼也不好管,只能让婉婉带着孩子去跟楚夕道歉。 楚夕才不管,还笑话盛念晖,把盛念晖气得,不坐马车了,要骑马。 然后,就变成了,楚夕和婉婉在马车里找蟋蟀,盛凌云带着盛念晖,林海带着林淼骑马。 「找到了,这个蟋蟀的个头真大。」楚夕抓住了蟋蟀,好在外面天冷,蟋蟀钻到了角落,没有下马车。 楚夕就跟婉婉在马车里,斗起了蟋蟀。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林淼回到马车上了,看到自己的『常胜将军』找到了,很欢喜,大方的送给了楚夕,又拿出另外一只跟楚夕的蟋蟀斗。 盛念晖看着很眼馋,可倔强着不肯回马车上。 盛凌云看着儿子闹别扭的样子,无奈的摇头:「若林淼是太子,你大概是不敢把他的蟋蟀给扔了吧。」 盛念晖紧抿着嘴,不可否认的点头。 盛凌云哼了一声:「你也不是不懂,只是欺负林淼地位不高,你们国子监出来的学生,学问没学到多少,趋炎附势倒是不用学都会。」 盛念晖不解:「父亲不也让我跟太子玩儿,不让我跟其他同窗深交,难道父亲不是趋炎附势?」 盛凌云看着儿子清澈的眼睛,跟他说人情世故,年纪还小,不跟他说吧,将来到了幽州,又怕他成为不可一世的纨绔子弟。 想了想还是说道:「你身为太子的伴读,陪伴太子是你本来的任务,其他人想要跟你攀交情,无非是想跟太子攀交情,太子高贵,若非父亲是二品官职,你也成为不了他的伴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4页 「所以说,所谓朋友,是跟你一样地位的人肝胆相照,其他的都是相互可利用关系,比方说太子和你,你和林淼。」 「等你们长大后,你就是太子的左膀右臂,而林淼则是你忠心的侍卫。」 还得是盛凌云,一下子就把关系给捋清了,人情世故原来如此淡薄,也难怪盛凌云朋友不多。 盛念晖年纪小,人也聪慧,听完后若有所思。 过了好久,盛念晖忽然又问道:「父亲,有一件事孩儿想问你很久了……」 盛凌云:「说。」 盛念晖瞅了一眼楚夕的马车:「父亲,你是状元,母亲是乡下妇人,你是怎么看上她的?」 盛凌云微微一笑:「情之所动,一往情深,这个等你长大了,自然就明白了,你娘是乡下妇人,你爹在没有考中状元前,也是乡下穷小子。」 「再加上父母之命,你外公对你爹有救命之恩,自然是要报答的。」 盛念晖又问:「可我见很多家里,妻妾成群,为什么你不纳妾呢?」 盛凌云眉头皱了皱:「那爹问你,如果爹有小妾,小妾生了儿子,也算是你弟弟,你想让爹把精力分给那个弟弟吗?」 盛念晖摇摇头:「按照道理,我是不能争的,可按我自己的心里,是不想的。」 盛凌云反问:「为什么?」 盛念晖说:「如果爹把那个弟弟培养的跟我一样优秀,母凭子贵,那小妾一定会欺负母亲的。」 盛凌云笑了,看来他儿子还是有脑子的。 「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干脆就不纳妾。」 谁知盛凌云话音一转,又问:「如果我和你娘又有弟弟了呢?」 盛念晖灿烂的笑了:「那我一定会很宠他的,若是他没有我强,我会像爹一样教导弟弟,若是他比我优秀,我也开心。」 亲的和庶的,当然不一样。 古代人嫡庶有别,但是家庭地位是一样的,但是生母的地位不同。 盛念晖一下子抓住了关键,就是孩子的母亲。 像盛凌云这种宠妻人设,是不能崩的,并不是因为楚夕心眼小,喜欢拈酸吃醋,而是感情两个人就够了,三个人就太挤了。 盛凌云总结了一句:「你娘开心,全家都开心,你娘不开心,谁也不准开心,小土豆,你明白了吗?」 盛念晖也明白了:「爹啊,你是也惧内呀。」 第351章 再住城隍庙 惧内不惧内的,盛凌云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媳妇儿的感受。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盛念晖就怂了,低着头,耷拉着肩膀,小短腿迈得飞快,来到楚夕身边,撒娇。 「娘,一会儿不见我就想你了,我不嫌你笨了,大不了下棋的时候让你几个子,你让我晚上跟你睡吧。」 楚夕看着乖巧的儿子,心就软成一滩水,刚准备答应下来,就看到儿子的后衣领,被盛凌云揪了起来。 「去找陈嬷嬷休息去,你娘坐马车累了一天了,别烦她……」 盛念晖嘴角抽了抽:「我很乖的,不吵她,我保证只抱着娘睡觉就行。」 盛凌云干净利落的拒绝:「不行,白天抱着你娘睡,晚上还抱着你娘睡,哪里像个男子汉。」 盛念晖撇撇嘴,嘟囔:「你也是男的,那你为什么跟我娘一起睡?」 「噗……」楚夕听到他们爷俩吵架,憋不住笑了,「好了好了,别吵了,小土豆,你长大了,该自己睡了,乖,明天白天一起坐马车,娘给你讲故事。」 毕竟是七岁的孩子,还是很好哄的,被楚夕捧着脸重重地亲了一下,小脸一红,开开心心回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盛凌云拉着楚夕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刚并肩坐下,盛凌云就指了指自己的脸。 「说好的,不能厚此薄彼。」 楚夕只好在他的脸上也亲了一下:「赶了一天的路,赶紧洗洗睡吧。」 他们确实都累了,饭菜和热水也早就准备好了。 盛凌云和楚夕他们要求也不多,简简单单两盘菜,一荤一素,外加一个馒头一碗稀饭,已经很知足了。 其他人也跟他们差不多,但是驿站的管事还是给盛凌云加了两盘菜,至于那些侍卫,统统是大锅饭,好在馒头管够,肉管够。 盛凌云的要求是,他可以吃差一点,他的手下不行。 跟着盛凌云的侍卫都知道,盛凌云从来不亏待自己的侍卫,他府上的侍卫,月钱是京城所有侍卫里最高的。 若是出差还有补助,每天工作不超过四个时辰,超过后,也有补偿。 谁家要是有喜事,丧事,也都会额外得到一笔补助费。 夏天有避暑费,冬天有暖炭费,盛凌云能赚钱不假,花钱的地方也不少。 所以,盛凌云回到京城,不到半年,就有人私下里拖关系,去盛家当侍卫。 钱多事少管吃住,这样的福利羡煞所有下人。 其实这些待遇都是楚夕定的,楚夕还定了一条规矩是,不签卖身契,签合约,但是盛凌云深谙人性,没有答应。 待遇越好,人性越不值得考验,只有卖身契才能约束他们。 「炖菜里还有这么大块肥肉那。」侍卫们赶了一天的路,又累又饿,看到肉眼冒精光。 「那是,跟着我们家大人,吃得好,穿得暖,我没有骗你们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5页 说话的是很早就跟着盛凌云的侍卫。 东方游和杨柳在房间里,吃饭的软塌靠着窗,他们这次跟着盛凌云一起去幽州,也带上了自己的儿子。 儿子才三岁,很乖很听话,再加上东方游陪着他讲故事,做游戏,倒没有跟盛念晖他们一起玩儿。 杨柳看着院子里都是他们的人,心里踏实多了。 「那一年,从临济回来,只有咱们几个人,如今队伍这么多了,我们再也不用担心马车被盗,住的地方不安全了。」 东方游也是从一开始就跟着盛凌云的,从小小的县令,到现在的幽州节度使,一步步都是东方游陪着他。 「是啊,一晃都十来年了,大人再也不是从前的大人了。」 杨柳给儿子夹了口菜:「可他对待下人的态度一如既往的好,尤其是夫人,从来没有把咱们当下人,她有什么就跟咱们分。」 东方游也很钦佩:「夫人的格局更大一点,驭人术可比大人更有格局,就拿这五十侍卫来说,只是把他们的月钱翻一倍,他们就能拿命护着大人,说起来,大人还是赚了。」 杨柳想了想说:「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什么收买人心是吗?」 东方游笑了笑:「收买人心的手段,最低端是威胁,画饼,最高端是情和银子。银子还能还清,情债还不清。」 杨柳和东方游都是因为情债跟了盛凌云和楚夕,死心塌地,忠心耿耿的。 一行人走的不紧不慢。 冬日的午后,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在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上。路上的雪已被来往的行人踏得坚实,发出微光。寒风吹过,带起一阵阵凉意,空气中瀰漫着冰冷和清新的气息。 冬天到了,越往北天气越寒冷,楚夕把空间里的棉花拿了出来,一路上边走边给侍卫们,每人又做了一件厚棉衣。 盛凌云他们的棉衣,早就在出发前都准备好了,去过临济的他们都知道,越往北越冷。 但是第一次跟随他们的人,不知道,有人带的衣服就很少,要么棉衣就很薄。 楚夕就让绿丫,红丫,婉婉,杨柳她们在路上,一边走,一边给侍卫们赶制厚厚的棉衣。 如今他们穿着厚重的冬装,踩在雪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他们的唿吸在寒冷的空气中化作一缕缕白烟。远处,山峦起伏,白雪皑皑,与天空的蓝色形成鲜明对比。树枝上挂着冰凌,偶尔一两片雪花从树梢滑落,无声地融入雪地。 楚夕手里已经捧着炭炉了,盛念晖也穿的厚厚的,以至于胳膊都弯不过来了。 「娘,你看那边全都是雪。」 马车里烧着炭火,热茶,很暖和,看着窗外白皑皑的一片,她想起了宋子文。 看了看左右的路况,对马车外骑着马的盛凌云说:「是不是快到沧州了?」 盛凌云点点头:「快了,这边驿站还是不多,今天晚上就到了上次遇到狼群的那个破庙了。」 小路旁的小溪已结冰,阳光下显得晶莹剔透。几只野鸟在雪地上跳跃,留下一串串小巧的足迹。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宁静、祥和。 道路上除了他们,没有别人,才下了一场大雪,除非着急赶路,根本没有人出门。 一听说有狼,小傢伙不但不害怕,反倒有些兴奋。 「娘,你真遇到狼了?狼长什么样?高不高,大不大,是不是像隔壁家的小黑。」 隔壁家的小黑是一条狼狗,已经算是狗里的大型犬的,但是,楚夕知道,真正的狼,比狗更大。 「又大又兇勐,比娘还高,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若是一回头,它就咬断了人的脖子,人就死了。」 第352章 修缮一新的地方 从前面的驿站出发,到下一个驿站,紧赶慢赶都赶不上,与其被雪冻在半路,在那个破庙里歇脚是唯一的选择。 等楚夕一行人赶到庙里,就发现这个庙不但不破,被修缮一新,后面还盖了房子,院墙修高了一丈,连大门都换了,结实了很多。 一行人把马车赶到城隍庙里,有专门的马厩,院子也宽敞,这么多人也装得下。 他们进来的时候,前面已经进来两拨人了,一拨是商人,一拨是附近的村民,看到盛凌云一行人浩浩荡荡的,都客客气气行礼。 村民甚至想把自己占据的房间,给腾出来,打算连夜赶回家去。 盛凌云摆摆手:「出门在外,没有那么多规矩,先来后到,你们且住着,风雪交加,不宜连夜赶路,附近有狼,不安全。」 村民们很是感激,那拨商人看到盛凌云对普通百姓那么好,也看得出,他是个好官。 自然有人来搭讪:「你们是从京城来的吧?」 东方游在院子里转了一圈,观察院子里的情况,看到有人跟他说话,微微一笑点点头:「是,去幽州赴任。」 商人看到东方游对周围感到吃惊,自动的解释道:「我们常年在外行走,只有这个庙宇被路过的行人修缮过,其他地方都是借住一宿就离开了。」 东方游点点头:「修缮庙宇是积德行善的好事,这个庙宇给赶路之人提供了避难之所,早就该被人修缮了。」 说着,东方游看到一旁的捐款箱,也往里面丢了一些碎银子。 商人说:「据说是一位官夫人想的办法,说把庙宇修缮好,准备粮食和柴火,供给借宿的人,但是,等他们离开,需要捐一些柴火钱,这样等钱财到了一定的数量,就能继续修缮庙宇,给行人提供更好的住宿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6页 这个办法是楚夕提出来的,东方游怎么能不知道。 不过,现在他们知道的版本,已经不知道改变了多少。 起初原因,不过是因为楚夕从临济回来后,又经过这个庙宇,想到庙宇这么破,居住环境这么不好,应该好好修一修,以方便后来人。 意见是楚夕提出来的,具体做事的是盛凌云。 三皇子造反前,盛凌云得知消息,就已经打算散尽家财了。 当时盛凌云还问东方游,这些银子怎么花才能有意义。 东方游给出的意见,当然是修路建庙,积德行善了。 盛凌云却问:「为何不能直接捐给需要的人呢?」 东方游说了一句:「人心贪婪。」 盛凌云就想出了,把提供给他休息的庙宇都修缮了,还把京城到沧州的路给修了,修五年才修好,银子还没有用完,就继续往北修,修到了幽州。 有句话叫做现世报,报恩的,报仇的。 这个庙宇他们修缮好,京城到幽州的道路修的整齐,就是现世报。 谁能想到,盛凌云会去幽州当节度使,谁能想到盛凌云还会再住一次这个庙宇。 破庙的院墙宽了一倍,后院也加宽了,四周都修了房间能让人休息,小小的房间里,有一个土炕,一张桌子。 至于庙里的柴火,谁用谁砍,要是不够,附近都是树木,要是砍多了,就留给后面的人。 后面的人也不能白用,能把柴火补上就补上,补不上就补银子。 庙宇的厨房里还有粮食,也是如此,准备的不多,但是不会断,附近有村民也会不定时的来打扫,补充粮食和柴草,也会把过路人留下的银子给拿走。 要说也有贪婪的人,用了柴火不补上,吃了粮食不给银子的,很少,除非他不惧怕神灵。 毕竟是个城隍庙,保佑一方百姓,神明的东西,大多数人还是敬畏的,再加上,盛凌云派人修缮的时候,交待过附近的村民,这个行为被传了下来。 人多力量大,他们虽然占据了不少房间,也用了不少的柴火,但是分工也明确。 五十个侍卫,十个人一组,打水,砍柴,烧火,做饭,烧炕,打扫院子里的卫生,有条不紊。 楚夕和盛凌云的房间,选了中间的那个,左边是东方游一家三口,右边是林海和婉婉一家三口。 楚夕没有让他们帮忙,她一进房间,就让盛凌云把炕给先烧着了,再把炕头上的锅给刷了一下,添了一锅的雪。 趁着烧水的功夫,先用扫把把屋子给打扫一下,因为每天都有人住,房间里还是很干净的。 不大点功夫,水热了,她就弄了一块热巾帕,把热炕和桌子,灶台都给简单的擦了擦。 把锅给刷了两遍,又烧了热水,才喊盛念晖来洗手,洗脸。 楚夕从马车里拿出两张草蓆,还有两床被子,把热炕给铺了。 婉婉和杨柳那边是一样的,打扫房间,烧热水,烧热炕,孩子们没有见过热炕头,脱了鞋子在炕上打滚,一会儿一身汗。 驿站里有被褥,他们这一路带的被褥并不多。 侍卫们的房间虽然也烧了热炕,热水,但是躺在石头炕上,还是有个铬的慌。 楚夕让婉婉把多余的被褥都分出去。 谁知林海给拦住了:「夫人,不用,这些被子你们铺吧,我们可没有那么娇气。」 绿丫和红丫一间房,等她们提了水和柴火来给楚夕收拾房间,却发现楚夕已经收拾好了。 红丫也没想到,楚夕还自己干活,吓得一身冷汗,腿一软,刚准备跪下请罪,就看到楚夕吃惊的看着她们。 「你们傻不傻呀,谁让你们去提水的,有他们呢,庙里四口大缸都有水,还有干净雪可以用,有很多柴火,哪用得着你们,你们就把自己房间收拾一下就行了,赶紧歇着吧。」 红丫紧张的搓手:「夫人,这些活儿该我们干的……」 楚夕哭笑不得:「谁干都一样,你们的房间在婉婉隔壁,火已经烧上了,锅里煮的雪,你们先把房间打扫一下,被褥在我这儿,一会儿你们收拾完了,过来拿。」 绿丫扯了一下红丫,俩人去自己房间了。 绿丫笑了:「我就说吧,这一路上,夫人都不怎么用咱们,不是咱们偷懒,是夫人太勤快,我已经问过婉婉姐了,夫人从前就是这样的。」 红丫笑了,盛夫人跟她从前是真不一样了,跟她从前服侍的人家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摸了摸手腕上的伤疤:「要是一开始做丫鬟就碰到夫人,就不会受那么多的罪了。」 今天人多,他们吃的大锅饭,煮的粥,烙的饼,正吃着,盛凌云忽然说:「楚夕,我想喝你炖的鸡汤了。」 第353章 不速之人 楚夕心有余悸:「这次炖鸡汤,不会把狼给招来吧。」 盛凌云笑了:「附近早就没有狼了,那边山脚下,都有人家住了。」 楚夕想了想,看到盛念晖也眼巴巴的瞅着她,有些于心不忍。 「鸡不多啊。」 盛凌云又笑:「难不成,你还真的把鸡肉也分给他们吃呀。」 上次的人不多,他们每人还能分口肉和鸡汤,这次人太多了,不够分呀。 楚夕一咬牙:「炖,只分给孩子们好了,咱们喝汤。」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7页 楚夕没有那么吝啬,只是一下子拿出那么多只鸡,会被人怀疑,一只两只,说是自己带的,谁家出门一下子带几十只鸡。 空间里拿出两只鸡,楚夕给炖了,把孩子们叫过来,一人一只鸡腿,一碗鸡汤。 楚夕给盛凌云也盛了一碗。 剩下的,除了一起来的女人们,每人一碗鸡汤,男人们是没有的。 只是盛凌云忘了,这个世界狼可以赶走,坏人除不尽。 睡到半夜,楚夕就被院子的打架声给吵醒了。 一摸身边,盛念晖睡的跟小猪似的,盛凌云则不见了。 炕上还是热乎乎的,楚夕披着棉袄打开门出来看,婉婉已经站在门口了。 「夫人,你也醒了。」 楚夕问:「这是怎么了?」 婉婉:「听说来了盗贼。」 他们是去幽州的节度使,带了五十个侍卫,一路上还有官差护送,谁不长眼敢来打劫他。 这要是成功了,谁的地盘,知府的官帽都保不住了。 「啊,盗贼啊……」 楚夕也不敢向前查看究竟了。 就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声音越来越小,林海从前头回来,看到婉婉和楚夕都在外面站着,赶紧跑了过来。 「夫人,来了一群人跟先前的那群商人发生了争吵,大人是去调解了,没有什么事情,婉婉,你陪夫人休息,赶紧回屋去吧。」 婉婉被林海推着,俩人都进了屋子,林海顺手把他们的门也给关上了。 楚夕早就困了,也准备回去继续休息,可就在转过身的时候,她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苏曼曼,她怎么会在这里……」 楚夕想转身去开门,忽然,里间传来盛念晖委屈的声音。 「爹,娘,你们在哪儿?」 楚夕赶紧跑了回去:「小土豆,我在这儿,没事,没事,娘只是去了茅房。」 盛念晖看到楚夕回来了,也安心了,钻被窝里继续睡觉,睡的更酣甜了。 婉婉也跟着进了里间,楚夕看她衣着单薄,让她回去了。 「婉婉,我这儿没事,你赶紧回去吧,万一,淼淼醒来找你,找不到他会害怕的。」 林淼到底比盛念晖还小两岁,婉婉放心不下,看到楚夕搂着孩子躺被窝了,她也就回去了。 外面吵杂的声音,渐渐恢復了平静。 可是盛凌云依然没有回来,楚夕把窗户打开一条缝,往院子外面看。 冬雪皑皑,把冬日的夜晚照的很亮,她能看到院子里的雪地已经被踩乱了,也能看到院子里已经没有人了。 刚才那个女人,是苏曼曼吗? 楚夕不知道,她只是扫了那么一眼。 苏曼曼并不是杀人兇手,可案子已经定下来了,再说,她不是高丽细作么,怎么会来这里? 难不成被人救了,要回高丽? 再往前就是沧州了,沧州往东就是高丽,这里确实是他们回高丽的必经之地。 可是盛凌云去那儿了,为什么不回来? 难不成前两拨人出事了? 今天楚夕他们进庙宇之后,院子里已经进了两拨人,一拨是商人,一拨是本地人,他们人不多,而且都是大男人,总共才占了三间屋子。 剩下的房间,几乎都是楚夕他们的人占据了。 除了他们几个女子的房间比较大,剩下的几乎每间屋子都挤了五六个。 即便如此,这里还空出三间来。 如果有人来晚了,也是可以居住的。 应该是后来进庙的人,跟别人起了冲突? 楚夕脑子里胡乱猜想着,又支撑着睡意,想等盛凌云回来。 可是等来等于,楚夕睡着了,盛凌云到底也没回来。 天亮了,院子里又有人开始走动起来,咯吱咯吱踩雪的声音,不紧不慢。 不远处也飘来了香气,因为这里的每个房间都有一个灶台,是用来烧热炕的,热炕头上也可以烧热水,还可以做饭。 今天早上,侍卫们没有做大锅饭,而是发了些粮食,让大家自己熬粥喝,大灶上只炕了大饼。 婉婉这边也熬了粥,马车上带的还有点辣白菜,小咸菜,给弄了一些,等着楚夕起来后,给她吃。 婉婉在楚夕的门口转了三趟,都没有听到动静,她知道楚夕是个爱睡懒觉的,所以也没打扰。 她盛了粥,拿了两块饼,和林海在屋子里先吃了。 因为要赶路,楚夕其实也醒了,只是因为半夜醒来一次,她感觉身体里非常的睏倦,乏力。 懒懒的,没有起来,一直到盛念晖醒了,穿好了衣服,揉着小肚皮道:「娘,我饿了。」 楚夕才从被窝里爬了起来:「你穿好衣服去找陈嬷嬷吧。」 盛念晖迅速的从热炕上跳下去,一蹦一跳去开门了。 楚夕也穿好衣服,起来了,头昏沉沉的,这是从来没有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可能是感冒了。 想从空间里取一杯灵泉喝,发现周围没有杯子,杯子都在马车里,马车离这里不远,她得去取。 又或者干脆用碗喝也行,但是碗也要去取。 楚夕强撑着身子站了起来,披着斗篷,打开门,眼前的一幕却让她感觉一股凉水从头灌入脚跟。 斜对面的屋子里,盛凌云从那个房间里走了出来,而跟在他身后的,正是苏曼曼。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8页 苏曼曼本就婀娜多姿,撑着门框对盛凌云笑的一脸妩媚。 盛凌云万年冰川的脸,也如沐春风,一个门外一个门里,怎么看都像是两口子刚办完事出来。 楚夕定定地看着他们,脑海中一片空白,而她的脸比雪更白。 「夫人,你怎么了?夫人……」 婉婉端着饭菜过来给楚夕,却看到楚夕眼神直直的,顺着她的眼光看过去,她也看到盛凌云和苏曼曼。 婉婉心里『咯噔』一声,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 「夫人,原来昨天晚上来的人,是苏姑娘,对了,还有……」 楚夕没等婉婉把话说完,只觉得天昏地暗,眼前忽然一片漆黑,再次醒来,她竟然回到了那片白茫茫的虚无里。 「哈哈哈,你也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第354章 灵魂对话 楚夕有些惊慌:「你是谁?」 「我是楚二妞呀。」 楚夕想起上次她穿越时,也来到这个地方,楚二妞抓着她委屈的哭。 可她记得楚二妞进了一个门就不见了。 怎么这会儿又出现了。 「你怎么在这里?」 楚二妞:「我也不知道,有人把我抓走,结果说我阳寿未尽,我就回来了。」 楚夕沉思片刻,想明白了:「你是要回到你身体里去吗?」 谁知楚二妞慌忙摇摇头:「不去,不去,我不想回去了。」 楚夕不解:「为什么?上辈子你跟着盛凌云,吃了不少苦,最后他被流放,你也陪着他,他重活一世,改变了命运,最先想报答的是你。」 楚二妞苦笑:「可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楚夕:「……」 这个倒是真的,上辈子,盛凌云喜欢的是楚然,这辈子喜欢的人是她,而楚二妞反倒没有了缘分。 「对不起。」楚夕道歉,「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如果你不想回去,你可以回到我的身体里去。」 谁知楚二妞的头摇得更厉害了:「不去不去,我像是白痴一样,什么都不会,也不识字,经常闯祸,上次就去了几天,差点把一个病人害死。」 是了,楚夕是医学生,但凡换个职业,楚二妞都不会过得如此艰难,最关键的问题是楚二妞不识字。 不认知字,在楚夕的世界,寸步难行。 楚夕愧疚:「那你不能在这里一辈子呀,还有那么长时间。」 谁知楚二妞倒是很自在:「我不在这里,我是住在你的那个空间里。」 嗯?楚夕有些迷惑了:「我的戒指空间吗?」 楚二妞点点头:「空间里有间屋子,是你的房间,我就住在那里,外面有粮食,有水,还有各种水果,我过得很好。」 「其实你和相公进空间的时候,我能看到你们,你们也能看到我的,只是我藏起来了。」 「而且在空间里,我就像是你一样,能听到你讲话,也能听到小土豆开心的喊『娘』。」 楚夕明白了,她虽然不知道跟楚二妞是联繫,却因为有这个神奇的空间能够共存。 只是因为楚二妞不肯回到她的身体,在现代,楚夕是个植物人。 楚夕神色黯然:「你这个逃避不是办法,或许你可以试着改变自己,适应盛凌云……」 楚二妞一听,表情怔了怔:「你让我去适应相公?不不不,他脸色一沉,我就害怕,我可不敢像你一样跟他说话,他也不会像宠你一样宠我的。这个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白雾空间的两端,一端是楚二妞的世界,一端是楚夕的世界。 只要楚夕回到她自己的世界,她就能醒过来,过从前一样的生活。 楚夕想回去了,可是脚步却无论如何都迈不动。 楚二妞仔细看了她一会儿,问:「你怎么还不回去?你听听,小土豆都哭了。」 楚夕嘆口气:「你既然心疼她,你怎么不回去?」 楚二妞揉揉鼻子:「我说了,就算我回去了,相公也不让我见他,他嫌弃我是个粗人,不识字,其实我都知道的。」 楚夕神色黯然:「他对我不忠,我也不想回去。」 楚二妞柳眉一挑,居然有些兴奋:「你知道他跟那些女人的事了?是你自己发现的?还是他跟你说的?」 「让我猜猜,相公从来对你说话都是半真半假,他的那些女人的事,肯定是你自己发现的?」 「快说说,你发现了几个?」 楚夕眉头皱了皱:「你看起来一点都不难过,甚至还有点兴奋的样子?」 楚二妞哈哈一笑:「我有啥难过的,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么,小妾再多也大不过你去,你才是正室。」 楚夕抿抿嘴:「你不懂,我不想跟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男人,男女是平等的,凭什么我把一个心给他,他却给不了我全部。」 楚二妞奇怪的看着她:「男人是你的天,出嫁从夫,你怎么能跟他平等?他有别的女人可以,你要是敢跟别的男人有染,会被浸猪笼的。」 楚夕冷哼一声:「我要跟他和离。」 楚二妞的眼睛越发睁得更大了:「啊?你说啥?和离?和离后你去那儿?回到娘家,奶和大伯一家能把你给撕了。」 楚夕:「我会赚钱,会酿酒,我能靠着自己的手艺,自己养活自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9页 楚二妞好半天也没出声,她怔怔的看着楚夕,神色从疑惑变得豁然开朗。 「我知道我哪里不如你了,除了识字外,你更勇敢,是了,你从来都是一个人住,有自己的房子,朋友,还有活干,你能养活自己,不靠男人。」 楚二妞当了几天楚夕,也没见过她的父母,除了那个朋友,她似乎也没有男人依靠。 但是她依然活的很好。 在那边如此,在她这边也可以,况且他们村里也不是没有独立的女户。 楚夕忽然就下定了主意:「二妞,我回去后跟盛凌云和离,然后,我自立门户,赚一份自己的产业,等我有房子住,有田地耕,你就回你的身体里,我回我的身体里。」 「你看这样,行吗?」 楚二妞似乎从来没想过,还能有这样的选择。 「你是让我吃现成的吗?我倒是愿意,可相公会同意跟你和离吗?」 楚夕眼神黯淡且坚定:「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反正他背叛了我,我是不能跟他在一起了。」 「男人能背叛你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无数次,我无法忍受。」 楚二妞幽幽的问了一句:「可若是他跟外面的女人是清白的呢?」 楚夕:「……」 楚二妞虽然不识字,却不是个傻子,她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 从前一心想着盛凌云,成亲后,得知盛凌云喜欢的人是楚然,楚二妞也无所谓,只要能离开楚家,她愿意伺候盛夫人一辈子。 谁知好景不长,盛凌云被流放了,念在盛夫人的份上,楚二妞陪着盛凌云一起流放,经歷生死。 虽然有特殊的境遇,她也没有别的要求,只想好好活着。 她的要求很简单,简单到哪怕活在空间里也行。 她知道自己不如楚夕,她也猜出了自己可能跟楚夕有某种联繫,可能只有她死了,她才会跟着一起死。 楚二妞厚道的劝道:「你不要冲动,还是回去好好过日子吧,最起码,你还有个儿子。」 第355章 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 楚二妞知道楚夕刚才说和离的话,是赌气,就在楚夕发怔的时候,她用力一推。 楚夕只觉得天旋地转,耳边传来盛凌云焦急的声音。 「楚夕,醒醒,楚夕……」 「爹,娘都昏迷两天了,她是不是要死了?」 盛凌云捏了捏鼻樑:「你娘不会死。」 他更怕楚夕离开,把楚二妞给换回来,虽然他依旧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可也担心不好的事情发生。 婉婉端了药进来:「大人,夫人的热退了,就快醒了,把这碗药给夫人喝了吧。」 楚夕大早上起来感觉不舒服,其实是半夜受了凉,发烧了。 这么偏远的地方,没有大夫,好在盛凌云在这七年里,也跟着医书学了把脉,现翻书找药方,配好了药,再加灵泉。 给楚夕灌了一天的药,高烧是退下去了,人却还是昏迷不醒。 盛凌云提心弔胆的,命令大家原地休息,他则在房间里悉心照顾楚夕。 盛凌云把楚夕给扶起来,依靠着自己,慢慢的给楚夕餵药。 楚夕的意识已经醒了,只是困得睁不开眼睛,一勺勺的苦药倒是把她彻底苦醒了。 喝完最后一口药,楚夕把脸别了过去:「苦……」 盛凌云感觉到楚夕的动静,一脸惊喜:「楚夕,你醒了?」 楚夕睁开千斤重的眼皮,扫了这些人一眼,盛念晖跪坐在她身边,杨柳和婉婉站在床边,婉婉手里端着空药碗,杨柳手里端着一壶茶。 盛凌云坐在她身后,半抱着她。 楚夕:「我没事,你们都去歇着吧。」 婉婉看到楚夕晕倒,着急又上火,看到人醒了,眼里挂着泪,用袖子擦了擦:「我们不累,夫人,饿不饿,我给你蒸个鸡蛋吧。」 楚夕还没说话,盛念晖嘴馋了:「我也想吃蒸鸡蛋。」 楚夕轻轻的摇头:「你弄给孩子们吃吧,我不饿,就是困得慌。」 杨柳细细的交代着:「那夫人就好好歇着吧,我们还在城隍庙里住着,大人说的,等夫人好了再出发。」 婉婉和杨柳都出去了,盛念晖看楚夕没事了,也不打扰她休息,跟着婉婉去找林淼玩儿了。 楚夕轻咳几声,盛凌云用一个枕头垫在她的头下面,给她把脉,气息微弱,脉象匀称,确实是好了。 她如此睏倦倒像是刚回来那会儿,足足睡了一整天。 盛凌云把她的被子往上拉了拉:「那你睡吧。」 说完,盛凌云就准备起身,却被楚夕一把抓住了袖子。 「苏曼曼的事,你是不是要给我一个交代?」 盛凌云皱眉:「她?事情有些复杂,牵扯的事情太多,我怕跟你说不明白。」 楚夕沉沉的看着盛凌云好大一会儿,忽然,把手给松开了。 「好,那就不用说了,你出去吧,我困了。」 楚夕暗暗下一个决定,她要自立女户,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再买几亩地,就在京城。 因为大梁的京城相对而言,是一个比较开放的地方,对女性来说也比较包容。 戚婉珍这么久没有成亲,也没人说她什么。 楚夕做这些算是给楚二妞的后路,然后等机会,她还是想回到现代自己的身体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0页 男人,哼,靠不住。 楚夕让盛凌云离开,盛凌云反倒不走了,他坐在炕边上,定定的盯着楚夕白皙的脸,抬手把她脸上杂乱的头髮给整理到脑后。 幽幽的嘆息道:「确实不知道该从哪儿开口,有些事真真假假,有些事筹谋许久,七年,楚夕,你离开了七年,我每天都想找你说说话……」 可那个人不是她。 而盛凌云的七年空白,是楚夕无法理解的。 盛凌云不知道他的七年,只是楚夕的七天,更不知道楚二妞跟楚夕说的更多。 楚夕想起了文里盛凌云的凌云壮志:他入仕后要名垂青史,成为一代名臣。 功名利禄中,这个名可以是好名声,也可以是枭雄。 楚夕不明白,盛凌云到底有多大的野心。 「单说苏曼曼的,也说不明白吗?你不是说她是高丽的细作么?怎么又出现在这里?她是被你救的吧,你这个人做事向来有目的,我只想问你,你救她的原因是什么?」 盛凌云知道楚夕聪明,只是平日里牵扯到朝廷的事,她不愿意多想,今天看她言辞又如此锋利,他知道触动了楚夕的底线。 「我欠她一份情,得还……」 盛凌云犹豫躲闪的眼神,让楚夕的心一寸寸的冷了下来。 最终楚夕长长的嘆了口气:「七年……确实太长了……」 楚夕没有再跟盛凌云说话,而是翻了个身子,把自己蜷缩在被子里,沉沉睡去。 盛凌云在床边坐了许久,许久,最终,他一咬牙,起身快步离开。 楚夕再次醒来,已经中午了,婉婉又端了药进来,楚夕捏着鼻子,一饮而尽。 「真苦。」 婉婉把一碟蜜饯递给楚夕:「吃些蜜饯吧。」 楚夕捏了一个塞嘴里,顿时觉得甜丝丝的。 婉婉:「夫人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 楚夕胃口不怎么好,整个人恹恹的:「不想吃……」 婉婉着急:「夫人病了好几天了,不吃东西怎么行,要不我给夫人下碗面吧。」 楚夕点点头,看了一眼窗外,依然是白雪皑皑,她晕倒的时候,似乎还下了一场雪,天更冷了。 好在炕是一直烧着的,暖暖和和的,很舒服。 就在此时,吕青青一推门,进来了。 「夫人,你身体好点了吗?」 吕青青手里拎着一盒点心,楚夕一看到她,越发的吃惊了。 「青青,你这是要去那儿,怎么不在京城待着?」 楚夕是跟着盛凌云去幽州上任,盛凌云的调令早就下来了,楚夕也把京城的事情给安顿好了,该见的朋友都见了,其中就有吕青青。 吕青青现在是首饰铺的东家,思瑞和小芙都是她的徒弟,按理说就算她只是孤女,在京城生活的也无忧无虑。 怎么会突然想起要离开? 吕青青把点心递给婉婉,斜着身子坐在了炕沿上。 「夫人,是盛大人让我陪着苏姑娘,一起去幽州的。」 嗯?什么个意思?怎么回事? 吕青青看楚夕一脸的疑惑,神色忽然一敛,直接跪在了楚夕的面前:「夫人,我知道你跟大人伉俪情深,可是苏姑娘也为大人做了很多,他们俩人也算是郎情妾意,我恳请夫人成全苏姑娘,成为盛大人的小妾。」 第356章 郎情妾意 吕青青的话,让楚夕大为震惊,就连婉婉也觉得不可思议。 「青青姑娘,夫人待你不薄,你到底站哪边的?」 吕青青满脸悲戚:「夫人,苏姑娘确实很不容易,她是真的对盛大人一片真情。请夫人成全他们吧。」 婉婉怒气沖沖的,还想说什么,却被楚夕拦住了。 「婉婉,你去给我下碗面吧,我忽然觉得有点饿了。」 楚夕从床上坐了起来,婉婉给她披上棉衣后,就离开了。 屋子里只剩下楚夕和吕青青两个人。 楚夕眼神从不解,到淡薄只用了片刻,只见她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开口问道。 「青青,这几年,我身子不太好,久居宅院,却不曾听说我家大人跟苏姑娘的事情,也没人跟我讲,正好你来了,不妨说给我听听。」 「苏姑娘在宁州开青楼,开的好好的,是怎么来京城的,你跟她又是如何熟稔的,她又跟我家大人是怎样的一番真情。你若是不告诉我,我如何成全他们呢?」 楚夕说完顺手把吕青青从地上拉了起来,吕青青看楚夕一脸风轻云淡的样子,还以为她真的是愿意成全。 嘆了口气,娓娓道来。 「在宁州的时候,苏姑娘时常光顾咱们的首饰店,一来二去的,我和她就认识了。」 「盛大人在宁州三年,上任期满后就被调回了京城,我本来是打算留在宁州的,你也知道,我若一个人留下,肯定被表哥一家逼迫,可故土难离,就在我纠结的时候,苏姑娘来告诉我,她也打算进京。」 「于是苏姑娘就把宁州的生意给转让了,在我们进京三个月后,进得京,在京城,她投靠了她的好姐妹,凭着自己的琴艺在京城青楼站稳了脚跟。」 「后来,我才知道,苏姑娘是为了盛大人才进京的。」 楚夕似笑非笑:「哦?她那个时候就对我家大人情根深种了?」 吕青青点点头:「其实是她帮盛大人的忙,暗中找什么线索,协助盛大人破了洪公公的案子,因此盛大人为了感激她,才成为她的常客,并且不让她接待别的男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1页 楚夕玩味的把吕青青的话,又学了一遍:「成为她的常客……这顶多算是俩人互相利用,你又怎么看出俩人是情根深种的?」 吕青青歪着脑袋回忆道:「来京城的第三年吧……」 苏曼曼依然在吕青青这边做首饰,她自己设计的花样,让吕青青帮忙做出来,做好之后,过来拿。 是个春天,桃花开的正艷,苏曼曼一身粉色桃花妆,进了吕青青的铺子,本来她人长得就娇媚动人,如此装扮更是让整个铺子都失了颜色。 恰在此时,铺子里一位公子哥儿也正在给家里人选首饰,一看到苏曼曼眼睛都直了,忍不住上前调戏。 好巧不巧,盛凌云进来了,他那时刚升了刑部尚书,是六部中最年轻的尚书,整个京城谁不知道他。 那公子一看苏曼曼是盛凌云的人,灰熘熘的跑了。 盛凌云还让苏曼曼把簪子拿走,算是他送的,连银子都不用付了。 楚夕冷笑:「苏姑娘被人欺负,别说是我家大人碰到了,就算是不相干的男人,但凡有点正义感的,都会帮忙,只这一件,恐怕不能让我信服。」 吕青青赶紧又说道:「不止,还有一次,盛大人不知道在朝怎么说错话了,被关进了大理寺,受了刑罚,后来被救出来之后,是苏姑娘衣不解带照顾了他三天三夜,盛大人才醒来的。」 「其实那一次,我以为夫人会同意盛大人纳妾的,没想到苏姑娘还是没有能进盛府。」 楚夕淡淡的笑:「还有吗?」 吕青青又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春季踏青,盛凌云和苏曼曼一起放纸鸢。 还有一件是去京城寺庙拜佛,盛凌云也是和苏曼曼一起。 楚夕听的已经不是很感兴趣了,反问:「青青啊,你怎么对他们的事情这么熟悉,难不成他们出去的时候,是你跟着一起去的?」 吕青青摇摇头:「不是,我怎么可能跟着,是她身边的丫鬟香香跟我说的。」 楚夕明白了,苏曼曼想成嫁给盛凌云,却指使吕青青帮她出头,还真打量着她跟吕青青姐妹情深那。 「哦,原来如此,哎呀,青青,这种事你说了不管用,我得亲耳听到苏姑娘是否对我家大人一番深情才行,不然,万一你会错了意,误会了人家姑娘清白就不好了。」 「就好比从前,我一直以为苏姑娘跟宋公子是一对儿呢,结果宋公子压根对苏姑娘没兴趣,你看这个乌龙闹得。」 「还有呀,最关键的是我家大人的态度,他愿不愿意呢,我看不如你找个机会把他们都叫我面前来,你放心,只要他们两个郎有情妾有意,我一定成全他们。」 「反正我已经有儿子了,苏姑娘常年在青楼,身子只怕早就亏损,只要我家大人同意,这种好事,我可是举双手贊同的。」 吕青青一听,眼睛都亮了:「夫人,你当真同意了?」 楚夕微笑着点点头。 吕青青开心的拍手:「我就知道夫人是大度的,偏苏姑娘说夫人和大人感情深,不一定愿意,这不,夫人就同意了,太好嘞,我这就去告诉苏姑娘去。」 看着吕青青蝴蝶一样飞走了,楚夕微微眯着眼睛,婉婉端着一碗汤面进来了。 楚夕看着汤面有点坨了,知道婉婉一定是在外面听他们说话,没有进来,也没计较。 倒是婉婉担忧的看着楚夕:「夫人,你该不会真的同意大人纳妾吧。」 楚夕这会儿还真的饿了,把面条绊了一下,嘴角勾起一抹冷笑:「你猜……」 婉婉心疼的看着楚夕:「苏姑娘和大人的事情,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可大人从未说过要纳苏姑娘进门,如果夫人真的同意,只怕大人今后……」 楚夕唏哩哗啦的把面条,一口气给炫完了,深深吸了一口气道:「只怕大人今后再也不会进我房门了,对吗?」 婉婉委屈的扁扁嘴:「苏曼曼姿色上乘,夫人是正经夫人,笼络男人的手段,怎么能跟她比……」 「笼络男人?」楚夕冷冷一哼,深深吸了口气,「男人是个什么东西,需要我去讨好,天下男人那么多,不行就换一个,不就是一个男人么,让了。」 第357章 没想到你不用 婉婉吃了一惊:「夫人,你要做什么?别忘了,你还有大公子那。」 楚夕才不怕盛凌云对儿子不好,她离开七年,盛凌云都能把孩子教得很好,更别说今后儿子长大更好教养了。 「无妨,你家大人还没开口,盛家的门也不是那么好进的,且等等再说。」 婉婉瞬间也反应过来:「也是,就算是夫人想给大人纳妾,也得大人同意,大人那么宠爱夫人,先前那位姨娘,都因为对夫人不敬被打发了,盛家的小妾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俩人正说着话,就看到杨柳着急慌忙的进来了。 「夫人,不好了,大公子掉冰窟窿里了……」 杨柳的话还没有说完,楚夕掀开被子就跳下了炕,却因为身体太弱,差点摔倒,被婉婉和杨柳稳稳扶住了。 「夫人莫急,听我把话说完,大公子掉冰窟窿里了,已经被人救上来了,现在他在我的房间里,但是,夫人,救大公子的人是苏姑娘。」 楚夕眉头一紧:「你说是谁?」 杨柳:「苏姑娘。」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2页 楚夕挑眉:「苏曼曼?小土豆掉冰窟窿,她当时在场?」 杨柳一听,也觉得事情有些不对:「是,她在场,还救了大公子,至于她为什么会在场?我也没打听……」 楚夕眼神凌厉,精光一闪:「那咱们就去好好打听打听。」 婉婉对杨柳点点头,俩人很有默契的对视一眼,婉婉说:「夫人,先去看看大公子吧。」 因为楚夕病着,盛凌云没有让落水的盛念晖去他们的房间,而是去了东方游的屋子,让陈嬷嬷找来干衣服给他换上。 楚夕被婉婉扶着进屋,看到就是陈嬷嬷打算用热毛巾去捂盛念晖双腿,赶紧制止了。 「不要用热水,用外面的雪,把他的双腿用力的搓,搓热后,才能穿衣服。」 陈嬷嬷一听,怔了一下,看到说话的是楚夕,赶紧去弄雪。 绿丫也去弄雪,回来后抱着盛念晖的腿,一个劲儿的擦。 盛念晖人是清醒的,看到楚夕进来,可怜兮兮的喊了一声:「娘……」 楚夕来到热炕前,仔细的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除了下半身掉冰窟窿里冷冰冰的,上半身还暖暖的,虽然也湿,好在没有到心脏。 屋子里忙做一团,有熬姜汤的,搓脚的,还烤衣服的。 盛凌云站立在炕脚,却一句话也没说。 等楚夕检查完了,确定盛念晖没事,他才松了口气,上前想扶楚夕,却被楚夕不着痕迹的推开了。 「怎么回事?这种天气外面河水虽然结冰,可并不厚,好好的,怎么会想起去河里钓鱼?」 楚夕看似问的是盛念晖,眼神却最终落在了盛凌云的身上。 盛凌云张了张嘴,最后竟然来了一句:「晖儿想吃鱼……」 楚夕震惊的眼神,再次看向盛凌云:「他想吃鱼?大可以让侍卫去钓,你让孩子自己钓,结果还掉冰窟窿里了?」 盛凌云还想说什么,楚夕却已经不给他机会了。 楚夕:「是谁把大公子给救了,我要好好谢谢他,给他奖赏……」 杨柳看了一眼婉婉,刚才她已经说了,是苏曼曼,夫人难道没听清。 却见婉婉朝她点点头,俩人悄悄的出去了。 一直跟着盛念晖的侍卫,跪了下来:「回禀夫人,是属下没有看好大公子……」 楚夕把他给搀起来:「孩子顽皮,一时看不紧也是有的,这怎么能怪你,倒是要好好谢谢救他的人。」 侍卫扫了一眼盛凌云,垂首:「回夫人,是苏姑娘……」 楚夕惊唿:「啊?苏姑娘?这么冷的天,她一个姑娘家进冰水里,哎呀,快,带我去瞧瞧她,可别落下什么病根儿。」 楚夕正要出门,盛凌云喊了一声:「夫人……」 楚夕顿了一下,转过身来,眨眨眼睛:「大人,你是要一起跟我来吗?只是男女授受不亲,大人还是不要心急,我去看看就回,放心,她既然是我儿的救命恩人,我自然要好好给她诊治的。」 当着众人的面,盛凌云也不好再说什么。 楚夕带着绿丫和婉婉,进了苏曼曼的房间,跟他们的是一样的,一个热炕,一张桌子,苏曼曼整个人躺在热炕上,即便是盖着两床被子,还冻的直打哆嗦。 伺候她的丫鬟香香一边哭一边给她餵姜汤。 吕青青也在一旁着急的,把炕烧的更热一点。 绿丫好心的提醒她们:「要用雪搓……」 谁知话没有说完,就被婉婉用力的掐了一把,绿丫赶紧把嘴闭上了。 楚夕来到炕头,抬手摸了摸苏曼曼的额头,冰凉,又伸进去摸了摸她的身体,一样的冰凉。 楚夕用手一直丫鬟:「你脱了衣服用身体去暖她,用力搓她的胳膊和手,一直搓红。」 「青青,你也别烧炕了,也过来搓她的腿,别让她冻僵了。」 婉婉这才给绿丫使个眼色,让她去弄点雪过来。 盛念晖的屋子里,满满当当都是人,苏曼曼这边,人就不多了,如果楚夕不来,只能盛凌云来了。 楚夕看了苏曼曼一眼,已经冻的不行了,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淡淡的说:「苏姑娘救大公子有功,若是她醒了,去跟我说一声,我要重谢……」 丫鬟香香十分不情愿的,脱衣服给苏曼曼暖,倒是吕青青,抱着苏曼曼的腿用力的搓。 吕青青还好心的问:「夫人,她不会落下什么病根儿吧?」 冰水对女子不友好,落病根,大多数是不能生孩子,肺痨之类的。 楚夕耸耸肩:「这我就不知道了,一切都要看她的造化。」 谁知吕青青竟然难过起来:「要是落了病根儿,就算成为大人的小妾也不能生孩子了……」 婉婉冷哼一声:「能不能醒来还不知道,吕姑娘还真是菩萨心肠呢。」 楚夕又看了一会儿,发现丫鬟香香也冻的不行,不愿意靠近苏曼曼,只愿意给她搓身子,只好说:「实在不行,找个石头烤热,给苏姑娘的身子暖暖吧。」 香香一听还有别的办法,立马穿好衣服下了炕,把压锅盖的石头给拿来:「夫人,用这个可以吗?」 楚夕点点头:「可以,不过得用干布包着。」 香香找了一块干布把石头一包,塞苏曼曼的被我里,她继续搓冰凉的胳膊。 楚夕忽然又问:「好好的,她怎么会去冰窟窿里救大公子,难不成他们一起去钓鱼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3页 第358章 是恩是仇,心知肚明 香香看楚夕和蔼可亲,忙说:「是啊,我们家姑娘听说河里有鱼,就带着大公子一起去捞,谁知冰面太薄,俩人就掉进去了。」 楚夕轻笑:「哦?我们家大公子平日里不爱吃鱼,今天怎么想起钓鱼去了?」 香香一边用力的给苏曼曼搓胳膊,一边说:「我家姑娘想吃鱼了,自己做的鱼竿打算去钓,正好碰到大公子,看到我家姑娘的鱼竿很稀奇就问她去干啥?」 楚夕点头:「是了,小孩子么,吃鱼不吃鱼不关系,主要是贪玩儿,也多亏了苏姑娘,不然……唉……」 婉婉在后面嘟囔了一句:「不然大公子也不会掉河里,遭这样的罪……」 楚夕看了一眼说:「你们继续吧,什么时候她的皮肤红了,发热了,就可以了,给她餵点姜汤,好好暖暖,到了晚上就没事了。」 楚夕从苏曼曼房间里出来,就看到盛凌云背着双手,站在院子里。 楚夕不紧不慢的走了过去,清亮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盛凌云,嘴角勾起一抹疏离的笑,却不带一丝温度。 「小土豆应该没事了吧,他太顽皮了,外面的天气虽然寒冷,可这样的温度,河边的冰并不结实,怎么能去河边上玩儿呢?多亏了苏姑娘,也不知道她醒来后,给她什么奖赏合适……」 说着,楚夕忽而一笑:「听说她心心念念想做大人的小妾,不如就从了她可好……」 说完,不等盛凌云有任何反应,楚夕绕过他,直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病了几天,她自己身体也虚,一回到房间,她就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扶着婉婉躺回炕头上,一股暖意袭来,她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二妞啊,二妞,男人果然靠不住,看,才不过短短七年,他心里就有了别的女人,你说像这样不忠不义的男人,我要他何用……」 楚二妞此时在她空间里着急的跳脚:「你不是现在就要跟他和离吧,你还什么都没有那,房子呢,良田呢,丫鬟呢,说好的东西一样不准少啊。」 是啊,楚夕也头疼,现在跟盛凌云和离,且不说她能不能回到京城,单说她还拿着盛家的空间戒指,盛凌云就不一定能放她离开。 看来她得从长计议。 看到楚夕回房,盛凌云紧跟着也回到了房间,婉婉和绿丫正在给楚夕餵水,盛凌云看到,接了过来。 「你们下去吧,我来。」 楚夕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抿一口茶水,就躺下了,喘着粗气,只觉头疼欲裂。 谁知盛凌云恶人先告状:「你不信我?」 楚夕微微一怔,乏力的靠着枕头,讥讽的看着盛凌云。 「我再给你一次解释的机会,你跟苏曼曼是利用,还是感情?」 盛凌云懊恼的解释:「从前是利用,我做不到利用完了就对她不管不顾……毕竟她是因为……」 「打住。」他解释的话,楚夕不想听,「盛凌云,你要不要回想一下前世你做过什么?」 好好一个疯批人设,搞什么深情? 除非是真的喜欢,不然,打死楚夕都不相信,盛凌云会心疼一个女人。 盛凌云怔住了,似乎不明白楚夕说什么。 楚夕讥笑:「前世你可是杀人不眨眼,楚然进宫后,利用宫给你传消息,消息传到,你可是说杀就杀,毫不留情。」 「苏曼曼为你做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是今天,我想最后听一下你的选择……」 盛凌云不再说话,而是看楚夕的眼神逐渐犀利。 「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楚夕挑眉:「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不代表以后不知道,有些事情你亲口告诉我,我可以试着去接受,去理解,若是以后从别人的口中得知,盛凌云,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比较执拗,即便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也从来不会后悔。」 盛凌云幽幽的嘆口气,犹豫再三,还是说了出来。 「我找到梅林了……」 只是一句话,楚夕就知道他的目的。 「你要造反?去幽州屯兵,时机成熟后,跟梅林一起造反?」 盛凌云吃惊的看着楚夕:「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楚夕无语的翻了个白眼:「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既然你不爽皇上很久了,依照你的性格,造反不是早晚的事么?难道你真的会憋屈的当一个幽州的节度使?」 盛凌云嘴角勾起一抹苦笑:「你还真了解我。」 楚夕一头黑线,不是她了解他,而是他的人设就是疯批,不造反的人能叫疯批。 「太久远的事,我不管不着,你的事,我也不过问,今天我就问你一句话,苏曼曼,你打算怎么办?」 盛凌云:「她能联繫上高丽人,梅林想利用她获得高丽的支持。」 楚夕挑眉:「梅林想利用她,为啥要你纳她为妾?梅林自己收了不行吗?」 盛凌云垂眸,没有说话。 楚夕冷哼一声:「骗我儿子去钓鱼,掉河里再把人救上来,利用救命恩人的身份,逼我同意纳妾,你搁我这儿玩儿道德绑架那。」 盛凌云皱眉:「她……」 楚夕:「你替她狡辩?敢说她不是这么想的?盛凌云,打量别人都是傻子是不是?」 盛凌云嘆口气:「我不会纳妾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4页 楚夕反倒是无所谓的笑笑:「随便,你爱纳不纳,盛凌云,你说的对,我离开七年了,有些人,有些事是会变的。」 「或许在这七年里,你经歷了人生中的动盪,经歷了人生中的危机,而陪着你的人不是我,是她,所以在你心里,本该报答她的,你却无法报答,才对她愧疚。」 「盛凌云,在你对她产生愧疚的那一刻,你的心就已经变了。」 盛凌云倔强的回答:「我没有,楚夕,我对你的心从来就没有变过。」 楚夕一点都不信:「我听说了,你危难的时候苏曼曼帮过你,你受伤的时候,她也衣不解带的伺候你。」 「盛凌云,你知道人的心理上有一种情感,叫做吊桥效应,就是说一个人在经过危险的吊桥时,碰到另外一个人,会产生紧张,心跳加速等生理反应,本来只是一个简单的应激反应,往往会以为是喜欢,产生好感。」 「你们俩人曾经一起经歷过危难,你一定会产生这样的情感,我不怪你,只是我无法接受。」 「盛凌云,给你一天的思考时间,这次我不跟你和离,你如果纳妾,我就回京,这样,总可以了吧。」 第359章 悄然回京 楚夕说完,安静的看着盛凌云,忽然觉得内心十分的平静。 此时的她,规划合理,目标清晰,仿佛没有任何事可以让她情绪波动。 她感觉又回到了刚上大学的时候。 那个时候,她考的是医学,作为医学生,她的成绩是最差的,医学生要求很高,她都不是为了毕业了,而是为了能就业,从大一就开始规划自己的学业。 父母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家,除了给她学费以外,也再也不管她了,她已经满十八岁,成人了。 所以,那个时候她要做好学业的规划,还要做好人生的规划。 用父母给她的钱,一边要交学费,一边生活,还要想办法攒钱,医学生跟普通大学生不一样,将来考研,实习都是需要钱的。 学习,赚钱两不误,她给自己制定了目标,一步步稳扎稳打,来实施。 而她所制定的目标里,没有爱情。 现在也是如此,既然男人靠不住,那就不靠了,钱没了,她可以再赚,回到京城,凭着灵活的脑子,一样赚钱。 赚钱,独立门户,再与盛凌云和离。 至于戒指空间,楚夕早晚会还给盛凌云的,她可不愿意占他的便宜。 盛凌云看着楚夕神色淡然而平静,脸色渐渐地沉了下来。 「你是认真的?」 楚夕挑眉:「不然呢,让你左拥右抱?你感觉很自豪吗?如果我也找个面首,你开心吗?」 盛凌云手里端着茶杯,不知道怎么用力的,『啪』的一声把杯子给捏碎了。 「想都不要想。」 楚夕:「你看,你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凭什么让我同意。」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感觉有理跟楚夕说不清。 「我从来没有说过要纳妾,是你……」 楚夕强势的抢过了话头:「是我自己揣测的?我又不是瞎子,你们俩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眉来眼去的,以为我看不到吗?」 「她还带着小土豆去冰面上钓鱼,是你允许的吧。」 盛凌云:「我没有……」 楚夕:「你别跟我说那么多,我也不想听,总之,你既然心里有别的女人了,我就不要你了,脏了,不要你了,明白吗?」 盛凌云的脸气地发青,勐地起身:「我这会儿不跟你吵,你好好想想吧。」 盛凌云抬脚离开了,留楚夕在屋子里生闷气。 院子外面,盛凌云又去看了盛念晖的身体,已经再出汗,没事了。 他又去看了一眼苏曼曼,已经恢復体温了,还在昏睡大概是没事了。 盛凌云下了命令,今天收拾一下,明天早上一早出发。 婉婉端了药进了屋子,看到楚夕还在生闷气,劝道:「夫人,我听到你跟大人吵架了,你的心思我理解,可大人……」 婉婉也不知道该怎么劝,毕竟盛凌云跟苏曼曼是真的很暧昧,而且暧昧好几年了。 楚夕从前不知道也就算了,如今知道了,婉婉是了解她的脾气的,眼睛里不容沙子。 楚夕生气的看着她:「你是来做说客的吗?」 婉婉面色一僵,干笑着:「不是的……来,喝点药,吃点东西,好好歇歇,大人说明天一早就出发。」 楚夕有些吃惊:「明天就出发吗?」 婉婉点点头:「这里我们已经待了好几天了,天也晴了,是该出发了。」 可是楚夕打算回京城,她忽然觉得自己莽撞了,明天出发就回京城的话,东西要怎么分呢?盛凌云一定会拦着她吧。 楚夕想了想,她只要一辆马车就好了,至于儿子…… 原本想着儿子跟着盛凌云,可如果盛凌云真的要造反,儿子跟着他一定很不安全,不如,一起回京城…… 打定主意,她一口气把药喝完,去到盛念晖的房间。 「儿子,小土豆,你好点了吗?」 盛念晖早就没事了,喝了一碗姜汤,吃了一碗面,正穿衣服下床,看到楚夕进来,开心的喊了一声:「娘,我没事,你看。」 楚夕摸了摸盛念晖的额头,凉凉的,又摸了摸他的嵴背,也是正常体温。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5页 「小土豆,你爹要纳妾,不要我们了,我打算回京,你跟我一起回去吗?」 盛念晖眨眨眼,又眨眨眼:「是因为苏姨吗?」 楚夕没有说话,盛念晖一下子扑到了楚夕的怀里:「娘去那儿,我就去哪儿,娘放心,没有爹爹,你还有我,我已经长大了,可以保护娘了。」 楚夕一听,很是高兴,揉了揉盛念晖的脑瓜:「那咱们明天一早,悄悄的回京。」 盛念晖眼睛瞪的大大的,嫩声嫩气的问:「连爹也不告诉吗?」 楚夕点点头:「谁也不告诉。」 因为楚夕跟盛凌云置气,这天晚上,楚夕是一个人睡的,不知道盛凌云去哪里,一想到盛凌云有可能跟苏曼曼在一起,楚夕怎么也睡不着。 把能用的东西都搜集到了空间里,天还没有亮,楚夕就牵了一匹马,套上马车,还没去喊盛念晖,就看到盛念晖小脑瓜已经从房间里露出来了。 「娘,我们走吧。」 对于出逃这种事,盛念晖似乎比楚夕更兴奋。 恰在此时,昨天晚上借宿的农家也准备离开,院子里窸窸窣窣的,侍卫来迴转了几圈,也没发现有什么异常。 就这样,楚夕自己驾着马车,带着盛念晖顺利的从城隍庙里跑了出来,按照来的路,返回去了。 古代的路,并排两辆马车是绰绰有余的,官道修的还是不错的。 可楚夕的驾车技术实在是有限,跑着跑着,迎面竟然过来一面马车,在楚夕惊叫的情况下,两辆马车险险的避过。 盛念晖在马车里,被撞了一下,零食都打翻了,好奇的掀车帘一看,对面的马车里竟然坐了一个他非常熟稔的人。 张开嘴正要喊,就看到对方给他比了一个『嘘』的手势。 盛念晖皱了一下眉头,两辆马车擦肩而过之后,各奔南北,越跑越远。 楚夕长长的唿出一口气:「这人怎么回事,超速驾驶,在现代要被扣分的。」 驾着马车继续前行,走着走着,楚夕就感觉不太对劲,对面十来个人蒙着面,骑着高头大马,迅速的朝他们奔来。 来者不善,本能的,楚夕就把马车赶到了一旁的小路上,打算避开。 这条小路绕一下,也能从前面进大路,谁知楚夕走了还没有一会儿,就看到那群人走而復返。 「停下,停下……」 难道是劫匪,楚夕心里一惊,大喊一声『驾』,马车跑的更快了。 第360章 京城巨变 与此同时,在庙里的盛凌云感觉不安,早早的起了,打算再跟楚夕说清楚。 谁知道,一推门,楚夕的房间里竟然一个人也没有。 屋子的东西也都没了,收拾的干干净净的。 「来人,夫人呢?夫人去那儿了?」 这边还没找到楚夕,陈嬷嬷一脸煞白的跑了过来:「大人,大公子不见了。」 楚夕不见了,盛念晖也不见了。 盛凌云心里『咯噔』一下:「去看看马车和马少了没?」 绿丫和红丫等人也被惊动起来,急急忙忙起来查看。 侍卫急匆匆跑了过来:「少了一辆马车和马,也问了昨天借住的商人,他们说早上确实看到一辆马车出去了,一起走的还有附近的村民。」 盛凌云紧紧握着拳头,深深吸了口气:「你们先收拾东西,按照原计划离开,林海,跟我一起去找夫人。」 其他人该干啥干啥,吃完饭收拾东西,离开城隍庙按照原计划,继续往北,往幽州而行。 盛凌云只带着林海,俩人往回走,去寻找楚夕和儿子。 谁知两人刚收拾好,牵上马,一辆马车就从寺庙外,沖了进来。 「夫人,是不是夫人回来了?」林海惊喜的喊了起来。 盛凌云提着的心刚准备往下放,却一眼看出,这装扮不是楚夕,尽管冬天穿衣服不好分胖瘦,但是个子高低不会变。 这位妇人的个头没有楚夕高。 「不是夫人……」 盛凌云的话音刚落,马车上的妇人灵活的跳了下来,一看到盛凌云,声音清脆。 「姐夫,我们终于追到你了。」 盛凌云吃了一惊:「楚莹,你怎么来了?」 说话间,从马车上又跳下来一位穿着破旧的小厮,微微一笑:「盛大人?」 盛凌云越发吃惊了:「太……」 楚莹一个箭步扑了过去,一把捂住了盛凌云的嘴:「这是我侄子,小萝蔔,姐夫,我们回屋里说话吧。」 在盛凌云和林海震惊和疑惑的眼神中,楚莹带着太子赵芮,直接钻进了楚夕的房间。 不知道的还以为楚夕和盛念晖回来了呢。 婉婉:「夫人回来了?太好嘞。」 想要进屋去伺候楚夕,却被守在门口的林海给拦住了。 「不是夫人,是三小姐,大人不让说,你赶紧去收拾东西,咱们即刻出发,记住,什么都不要说。」 就这样,除了林海和婉婉两口,谁也不知道来的是楚莹和太子赵芮,都以为是夫人和大公子回来了。 而带着俩人直接进房间的盛凌云,神色非常不好。 「楚莹,你怎么带着他从京城跑了出来?」 俩人都在宫里,若不是出了意外,怎么可能装扮成这个样子,从京城里跑出来找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6页 果然出事了,楚莹神色很不好。 「二皇子没了,皇上大怒,以为是太子和皇后干的,再加上娴妃在一旁煽风点火,皇后被囚禁,镇国侯府被抄,我就带着太子从京城跑了出来。」 「他们一定会以为我投奔戚将军去了,我只好反其道而行,带着他投奔你来了。」 盛凌云大为震惊:「我昨天得到的消息,只说镇国侯府被抄,原来如此,二皇子好好的,怎么就没了,难不成真的是……」 楚莹异常的坚定:「不是,他的死跟皇后和镇国侯一点关系都没有,据皇后分析,应该是误食了什么东西,或者是得了天花……」 「二皇子生病那几天,娴妃娘娘封锁消息封锁的很严,我们也没打听到有用的,后来皇上那么生气,想必是吃坏了东西。」 有些事情说不清,皇上有时候也不看证据。 「没有做过的事,皇后是不会承认的,除非皇上真的找到铁证,在没有铁证之前,皇后是安全的。」盛凌云分析。 至于太子,也不一定,二皇子都没了,谁知道娴妃会不会动了杀心。 这个时候让人把太子送出宫,是非常明智的。 至于镇国侯府,树大根深,皇上随便找个理由就能让他们吃点苦头。 盛凌云也佩服楚莹的机智:「没有去找戚将军是对的,万一你们投奔他,被御林军的人抓到,戚将军也会受到牵连。」 到时候连替皇后和太子翻案的人都没了。 「你姐回京去了,小土豆也不在,正好你暂时装扮成他们的样子,先跟我们一起走。」 有盛凌云在,楚莹大大的松了口气:「这一个多月,一直在躲避追杀,累死了,我听你的。」 正在此时,有侍卫来回禀:「大人,有四五个御林军朝咱们这边疾驰,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我们该如何应对?」 御林军,皇上身边的侍卫,无缘无故出京,所有人都会关注。 盛凌云明白,他们一定皇上派来寻找楚莹和太子的,只不过是找,还是杀就不确定了,挥挥手。 「抓紧时间收拾,即刻出发,他们执行公务,跟咱们无关。」 侍卫表示明白。 盛凌云出行,前头和后头都是自己的侍卫打探消息,即便是京城,也留有自己的人。 谁掌握了一手消息,谁才会赢。 无论古今都是如此。 楚莹和太子一过来,倒是耽误了盛凌云寻找楚夕的时间。 如今太子在车队里,盛凌云倒是不好再离开了。 让杨柳来给楚莹和太子装扮,盛凌云吩咐林海:「你带几个人,悄悄的把夫人和大公子给安全的带回来,如果夫人执意不肯,就把楚莹的事告诉她,无论如何,一定保证夫人和大公子的安全。」 林海:「是,属下这就去寻找夫人。」 盛凌云没办法离开了,尽管很担心楚夕,但是保护太子的安全,在他职责之上。 带着队伍继续往北走,而林海则带了四五个手下,跟着寺庙里的商队乔装回到京城,去找楚夕。 楚夕还真的遇到了危险。 话说楚莹带着太子离开京城后的不久,一只御林军就从京城追了出来。 得亏楚莹机灵,安排了三辆马车,同时从京城离开。 御林军刚开始以为楚莹会南下,投奔戚将军,可是他们追了一天都没追上,才觉得事情有些不对。 等他们又回到京城,打听到消息后,也只能兵分三路,去追他们的马车。 如此,耽搁了时间,楚莹才能带着太子顺利出逃。 一路上,楚莹和太子乔装改扮,换了好几辆马车,马,还跟着商队躲了几天。 只是她也不知道,她们刚到,楚夕就走了。 楚夕驾着马车带着儿子回京城了。 巧的是,也是一个女人带着七八岁的孩子,坐一辆马车。 在路上险险错过的时候,楚夕差点翻车,感觉有人追她,她慌不择路走了小道。 谁知,不多时,那些人竟然追了过来。 上来就是刺杀…… 第361章 路遇劫匪 「咚咚」两声,楚夕大吃一惊:「怎么回事?」 得亏盛念晖年纪小,他也没有坐在马车的凳子上,而是抱着一堆零食,坐在马车上,车上铺的软软的,他半躺着,正好躲过射进马车的箭头。 别看他年纪小,神色倒是很镇定:「娘,刚才那群劫匪追过来了,你得加快速度了。」 是的,楚夕没有认出那是一群改了装的御林军,以为是劫匪。 马车跑的再快也没有马快。 眼瞅着那群人都要追上了,楚夕心里着急,把匕首从靴子里拔了出来,一刀扎在马屁股上,骏马吃痛,总算是跑的快一点。 马跑快了,马车里的他们快要被颠散架了。 楚夕本来驾车技术就不行,如今又被颠簸的七零八散的,感觉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了,但是,那些劫匪还是追上来了。 此时的马车已经偏离小道很远了,去了一个连楚夕都不知道的方向。 楚夕一边奋力的挥动着匕首,一边大喊:「来人呀,救命呀,有人要抢劫。」 又对盛念晖大喊:「藏好儿子,别出来,娘会保护你的。」 有句话叫为母则刚,楚夕这个时候已经后悔从城隍庙里跑出来,且不带一个侍卫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7页 如果有人报信也是好的。 追过来的人对他们也下了死手,前面的人先把缰绳给砍断,等马跑了,马车就停了。 楚夕一边阻止一边唿救,但是他们人太多了,她一个人根本顾不过来,就在她又惊又怕的时候,忽然,马车碰到一个很大的石头,顷刻间,马车翻车了。 缰绳也被砍断,马跑了,楚夕一下子从马车上摔落下来,但是她顾不上疼痛,赶紧起身去看盛念晖。 「儿子,儿子……」 盛念晖也从马车里爬了上来,捂着脑袋,摔倒的时候,他的脑袋磕马车上了。 「娘,我没事,快跑。」 盛念晖年纪小,虽然没有哭,也吓得不轻,强作镇定,拉着楚夕就跑。 那些人骑着马,因为惯性跑出很远,看到马车翻了,又折返回来。 楚夕拉着盛念晖就往一旁的山上跑。 山上的路不好走,『劫匪』骑马是真的不好走,可是没跑多远,劫匪就开始朝他们射箭。 楚夕就干脆让盛念晖走前头,她跟在身后,用身体给儿子挡箭,好在她每往前走几步就专门找大树挡着。 即便如此,她们俩人一弱一小,也跑不过那些常年练武的御林军。 不多时,御林军就把楚夕和盛念晖团团围住:「这下看你们还往哪儿跑。」 楚夕把儿子紧紧搂在怀里:「我们走得匆忙,没有银子,真的没有。」 楚夕有空间,她把东西都藏空间里了。 但是她头髮上簪得有首饰。 可是首饰也在一路仓皇逃跑中,丢失大半。 「头,他们不是我们要找的人呀。」 御林军找的是楚莹和太子,都是宫里人,太子和盛念晖他们还是分得清的。 只是他们蒙着面,盛念晖不知道他们是谁。 「找错了?但是他们也是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儿,一定跟宫里有关系。」 「又是那丫头给咱们弄的假的。头,怎么办?」 为首的一咬牙:「杀了吧,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啊?众人只能听命行事。 楚夕都懵了,刚跑出来就被杀,太背了。 「我有钱,我有钱,别杀我们,我相公是朝廷官员,只要你把我们交给他,多少银子他都愿意出。」 这些御林军又犹豫了:「他们是朝廷官员的家眷,我们还动手吗?」 能进御林军的,都是有背景有实力的,对朝廷的官员也都熟悉。 可是事已至此,他们似乎也没有办法了,因为他们要的不是财,而是人命。 「杀。」 楚夕听着那个人的话,整个人都懵了,本能的把盛念晖护在身后,用尽最大的勇气道:「你们要杀就杀我,孩子是无辜的,我求你们放了他。」 御林军冷哼:「放了他,等他长大找我们报仇吗?」 啊,楚夕整个人都炸了,这也太残忍了吧,连孩子都不放过,古代杀人都这么随便吗? 眼瞅这些人举着刀,一步步朝他们逼近,楚夕闭上眼睛把盛念晖搂在了怀里。 只听耳边惨叫连连。 「噗嗤」 「啊」 「你是谁?」 「啊」 楚夕紧闭着双眼,心底一片灰暗,原来面临死亡时,她竟然是如此的无助。 空间里,楚二妞也着急的跑来跑去,恨不得把空间的菜刀给楚夕甩出来。 可是空间里只有救命的药,没有杀人的刀。 如妙如年,不知道过了多久,楚夕觉得周围一片安静,预想中的疼痛也没有出现在自己身上。 怀里的盛念晖推了她一把:「娘,周围好像是没有人了。」 楚夕勐地怔住了,仔细的听了听周围的声音,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屏着唿吸,小心翼翼的往身后看去。 刚才那些要杀他们的『劫匪』,竟然全都死了,楚夕有些不明所以,转过身,把儿子护在身后,警惕的看向周围。 「是谁?出来,大恩不言谢,我给你银子。」 额,盛念晖也怔住了,他娘的脑迴路跟别人不一样呀。 他拽了拽楚夕的袖子:「娘,帮我们杀死劫匪的人在那边,好像也受伤了。」 啊?楚夕拉着盛凌云赶紧往那边跑去,等她看到救了她命的人后,大吃一惊。 「宋子文,你怎么在这里?」 「救命,救命……」 楚夕不知道宋子文那里受了伤,人已经昏迷了,但是他身边还有一个男人,她是认识的。 「张彪,是你,你也受伤了?」 张彪虚弱的点点头:「文哥早就受伤了,我们经过这里,他看到路边有一个珠钗就非要追过来,没想到竟然是夫人和小公子……」 听说他们都受了伤,楚夕赶紧从袖兜里拿出伤药:「我有药,我先给你们简单处理一下。」 楚夕把伤药给盛念晖,盛念晖很乖巧的去给张彪包扎去了,张彪的身上被砍了三刀,虽然不致命,但是血流如注。 说来也神奇,盛念晖把药粉撒在伤口上,血就不流了。 这边楚夕则背过身去,从袖兜里拿出了灵泉,赶紧给宋子文餵了下去,餵了好几口,然后才有拿出伤药。 楚夕把自己内衬的衣服给撕了好几条,宋子文受得伤非常严重,除了外伤,还有内伤。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8页 除了这一次的刀伤,最危险的便是他的旧伤,胸口处的箭伤,已经开始流脓了。 第362章 再遇 楚夕把他的旧伤拆了仔细看了看,重重的嘆口气。 「你们到底去做什么了?他怎么会受这种重的伤?」 张彪那边上了药后,又吃了一颗楚夕自己做的大还丹,感觉好多了,用大刀撑着站了起来。 「我们去宫里杀皇上去了,没杀死,被御林军射了一箭,又从京城逃出来了。」 啊?楚夕都无语了,不是杀皇上这种事太惊天动地,而是他们只有俩人,人也太少了吧。 「只有你们两个?」 张彪摇摇头:「我们七个,死了两个,剩下他们往南边跑了。不过,你放心,我们身后没有追兵,因为这次我们是扮成御林军入宫的。」 宋子文是高丽的细作,张彪是他的手下,刺杀皇上这么大的事情,也不知道是怎么策划的。 楚夕:「他受伤太重了,需要找个安静的地方,给他养伤。」 张彪:「去找盛大人呀,文哥儿说盛大人那里有救命的药,如果有命追到盛大人,一定能活过来。」 「没想到,刚走到半路,遇到一匹受伤的马,还有一个翻了的马车,马车旁边文哥儿捡到一个珠钗,非要来救人。」 张彪说着就把珠钗递给楚夕。 楚夕:「是我的。」 幸亏宋子文来了,要不然,她和儿子就死这儿了。 他们的功夫真不低,竟然把这几个劫匪给杀了。 楚夕又问:「你们从京城逃出来,后面有没有追兵?」 张彪哈哈一笑:「如今的京城,已经自顾不暇了,你不知道,二皇子死了,皇上以为是太子杀的,已经把皇后给囚禁起来,把镇国侯的人都抓了,满京城捉拿太子呢。」 楚夕大惊失色:「怎么会这样?那太子呢?找到了吗?」 张彪撇着嘴摇摇头:「太子只要出了京城,皇上就不好找了,戚家也不是那么好惹的,大概是投奔戚将军去了。」 就在此时,盛念晖在那几个死者身上看了看,然后拿了个令牌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娘,这些人,不是劫匪,是御林军。」 楚夕一看令牌,再看张彪:「不是来抓你们的吧?」 张彪摇摇头:「我们才来。」 楚夕立马起身,又在几个御林军身上摸来摸去,找到一张画像。 盛念晖一看:「这是太子的画像,御林军是来捉拿太子的?」 楚夕当机立断:「京城已经不安全了,我们先去找你爹。」 张彪点点头:「我们的马车在山下。」 楚夕让盛念晖扶着张彪,她则艰难的背起了宋子文。 四个人来到山脚下,刚坐上马车,迎面就看到林海带着人,追了过来。 「夫人,终于找到你了。」 楚夕深深吸了口气:「先别说太多,那个树林里,又追杀太子的御林军,你赶紧带人去把尸体给处理一下,再把这一路上的痕迹抹去,千万不要让人发现这里有御林军的痕迹。」 林海点点头,让手下人去办理。 「夫人,大人请你赶紧回去。」 林海以为楚夕还要闹别扭,谁知她立马答应下来:「好现在就回。」 林海看了一眼马车里受伤昏迷的宋子文,又看了一眼受了重伤,刚被包扎好的张彪。 「夫人,我来驾车,咱们回去吧。」 马车里,楚夕紧紧的抱着盛念晖,不时的查看宋子文的情况,张彪也因为失血较多,靠着马车假寐。 林海什么也说,什么也没问,驾着马车一路北上,却追盛凌云他们。 马车走的不紧不慢,林海一边走一边等处理尸首的同僚。 不多时,那几个人也回来了,冲着林海点点头:「头,都处理完了。」 马牵回来了,马车拉回来了,路上的痕迹也被抹去了。 林海点点头:「死了几个人?」 「五个,都是刀伤,一刀致命。」 林海心里有了盘算,皇上的御林军是九个人一队,他来之前楚莹和太子已经到城隍庙了,盛凌云带着他们往北走。 来的路上,也遇到了御林军的人,总共是四个,相信他们遇到盛凌云一定会被打发走的。 这里又死了五个人,看来,短时间内,楚莹和太子就没有追兵,是安全的。 等那四个御林军没有找到人,自然会回到京城,到时候再找这五个人只怕不好找。 而到时候他们已经到了幽州,天高皇帝远,再想杀太子就更难了。 而那时京城又是另一番局势了。 盛凌云说过,京城越乱,对他们越有利。 跟林海预计的不错,等他们的马车到了下一个驿站,盛凌云等人已经到了。 看到楚夕回来,盛凌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楚夕干净利落的吩咐。 「宋子文的伤口已经发炎了,你赶紧去收拾一间干净的房间,让他们烧热水,再拿一坛度数高的酒来。」 盛凌云往马车上扫了一眼,宋子文脸色苍白,昏昏沉沉的昏迷着,手里还攥着一根楚夕戴的簪子。 他什么也没问,赶紧吩咐驿站的管事。 盛凌云是二品大员,驿站的管事唯命是从,很快收拾出来一间干净的房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9页 楚夕让人把宋子文抬到热炕上,蜡烛,热水,酒全都准备妥当,盛凌云刚准备离开,就被楚夕抓住了胳膊。 「留下来帮我。」 盛凌云把门闩给插上,就看到楚夕从空间里拿出两套奇怪的衣服,手套,还有一套奇怪的工具。 「这是……」 楚夕:「我从那边带过来的。」 楚夕一边说,一边手脚麻利地脱宋子文的衣裳。 外面的衣服都脱完了,剩下洁白的里衣,已经被鲜血染成了一片一片的。 楚夕刚准备把里衣也给脱了,忽然,手腕被疼醒的宋子文给抓住了,只见他扫了盛凌云一眼,看着楚夕嘴角抿起一抹惨笑:「别脱了,男女授受不亲。」 看着他身上的伤,楚夕的眉头拧的很紧。 「医者眼中无性别,这个时候,你倒是讲究起来了,怎么伤成这个样子,给你的药你没有用吗?」 宋子文艰难地咽了口吐沫:「太少了,给兄弟们了。」 楚夕无语极了,到底没有真的把他衣服给脱了,而是拿起剪刀,把受伤的地方衣服给剪了。 「伤口需要处理,可能会疼,要不要给你弄麻醉散……」 宋子文摇摇头:「不用,我怕睡过去之后,再也醒不过来。」 楚夕也怕,这里医疗条件不好,测不了心跳,她需要知道缝合后患者的反应。 「好,那你忍着吧。」 楚夕给宋子文的嘴里塞了块纱布,让他咬着。 东西都准备好了之后,楚夕深深的看了对面的盛凌云一眼:「开始吧。」 第363章 认真的女人最美 确切的说,这是盛凌云第一次看楚夕真正的医学手术。 从前他知道楚夕会医术,以为她只是现学的,外加灵泉,才会让她治疗所有的疾病。 楚夕离开后,又回来了,盛凌云也没问过她究竟是谁。 只知道她不是楚二妞。 现在看楚夕娴熟的动作,认真的态度,仿佛才认识她。 她的那套奇怪的工具,看着很小,没想到这么锋利,在身体上轻轻一划,立马皮开肉绽。 然后就见楚夕剜肉剔骨,缝合上药,一丝不苟,干净利落。 细细密密的汗珠在楚夕光洁的额头,盛凌云心疼,用巾帕给她擦拭,她很是配合。 「谢谢,把酒拿过来。」 高度白酒拿来之后,楚夕又用酒在伤口周围擦干净,听着宋子文闷哼的声音,盛凌云眉头皱了皱,楚夕真有先见之明,真的很疼。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楚夕终于把宋子文身上的伤口全都处理完了,他整个人也快包成了个粽子。 楚夕才缓缓的吐出一口气:「你是我第一个患者,希望你能快点恢復。」 宋子文也吐出了嘴里的纱布,苦笑:「那你以前都给谁缝合?」 盛凌云也有此问:「女红你都不会,缝合伤口到很娴熟,怎么练的?」 楚夕:「小白鼠,兔子,香蕉皮,鸡蛋皮,我们老师要我们把生鸡蛋的皮给剥掉,鸡蛋还不能破……」 盛凌云吃了一惊:「你的老师?剥生鸡蛋,确实是个技术活。」 楚夕又从空间里拿出一些中药,给配好,然后递给盛凌云:「让人去熬药吧,他的伤口处理完了,就让他歇着吧,张彪的伤口也需要处理,你要来帮忙吗?」 盛凌云忙点头:「好。」 楚夕的秘密只有他知道,他可不愿意别人帮忙。 更不愿让别人看到他媳妇认真起来的样子,美极了。 宋子文的伤口处理完,终于熬不过去,在暖和和的炕上睡过去了。 吕青青早就知道受伤的是宋子文,在门口焦急的等着,等楚夕和盛凌云出来了,眼巴巴的在门口瞅着。 楚夕就把给宋子文配的药,塞给她:「一天三次,三碗水熬成一碗,去吧,他现在睡着了。」 吕青青眼圈红红的,她不知道宋子文是怎么受的伤,可是看着伤痕累累的他,她心疼。 「好,我这就去。」 楚夕又和盛凌云一起把张彪的伤口也给处理了,也给配了药,让红丫帮忙照顾着。 等这些都忙完,楚夕直奔楚莹的房间,看到楚莹好好的,太子赵芮也好好,她才松了一口气。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从京城跑来了?宋子文说京城大乱,还说什么太子杀了二皇子……」 楚莹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猜你家盛大人或许会知道。」 盛凌云?楚夕仔细的看了一旁的盛凌云,这才想起来,他们俩正冷战。 「那你好好休息吧,他既然让你们跟着,就一定会有办法护你和太子周全的。」 楚莹俏皮的挑挑眉:「当然,不然我也不会捨弃戚将军,投奔姐夫。」 楚夕让绿丫陪着楚莹,刚从楚莹房间出来,她就看到苏曼曼站在门口看着她,身姿如弱柳扶风,面如芙蓉,只是那双眼睛透着讥讽和傲慢。 无论如何,楚夕是主,苏曼曼是客,主人的风度还是有的。 楚夕朝她微微点头,直接进了楚莹房间的隔壁,她和盛凌云的屋子。 他们人多,照例,驿站的房间他们占了大半。 越往北走,驿站占地面积越大,都是平房,不再有阁楼,每一间房里都配有热炕,如果要住人,热炕就会烧起来,外面的雪再大,屋子里也是暖和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0页 所以楚莹和太子的房间是中间的,左边是盛凌云和楚夕,右边是林海和婉婉,他们这一排对面,盛凌云和楚夕对面是苏曼曼和吕青青的,隔壁是东方游和杨柳的。 院子里大家都忙活着,一些人在做饭,一些人餵马,一些人收拾院子,有条不紊。 楚夕扫了苏曼曼一眼,进了房间,以为盛凌云能跟过来,结果一扭头,果然,盛凌云已经去找苏曼曼了。 楚夕此时也没心情跟盛凌云置气了,根据今天发生的一切,她心里隐隐有种紧张的感觉。 「二妞啊,盛凌云这个疯批果真是要造反呀。」 刚才楚夕从空间里拿了不少药,楚二妞正在帮忙整理药圃,听到楚夕的话,她撇撇嘴。 「他胆子还怪大嘞。」 楚夕又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京城就不安全了,只有跟着他才是最安全的。」 楚二妞好大一会儿才回答:「你咋知道他造反了,他跟你说了?」 楚夕扶额:「你傻呀,京城一下子发生那么多事,你敢说他一点都不知道?他不知道怎么前脚离开京城,后脚就把苏曼曼给救出来了。」 楚二妞想了想,以她那个脑子,似乎没有想明白。 「留在京城的人呢?不会出事吧。」 楚夕:「盛凌云是来幽州胜任的,得到皇上的批准,他的家人在京城那都不去自然是最安全的,再说,皇上也不一定知道,京城的事情是谁做的,一直在查……」 楚二妞:「京城发生了啥事?」 楚夕猜测:「他们说二皇子死了,皇上以为是太子和皇后做的,但是没有证据,就把皇后给囚禁起来,镇国侯家也被抄了,但是,我怀疑还有别的事情,比方说刺杀皇上……」 楚二妞好半天才『哦』了一声:「那是挺乱的,但是这些管你啥事?」 楚夕觉得跟她沟通好费劲。 她怀疑是盛凌云指使的,但是也没证据,况且盛凌云早就离开京城了,这一路都是跟她在一起,似乎也没有作案时间。 宋子文受伤了,他一直跟梅林在一起,没有见到梅林,皇宫的事大概是跟他们有关吧。 一行五个人,宋子文来找盛凌云了,那么梅林呢? 楚夕猜测应该是去找戚柏松报信去了。 镇国侯和皇后都出事了,太子也跑了,戚柏松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京城的水又乱又深,盛凌云是真的聪明,早早地离开了,反而解除了皇上对他的嫌疑。 而且他还家人留在了京城,就算是他有参与,谁也没证据。 可这些到底跟盛凌云有关吗? 盛凌云到底想干什么?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天下大乱,楚夕觉得盛凌云去幽州那么偏远的地方,反倒是最安全的。 「吱呀」一声,门开了,盛凌云回来了。 第364章 京城动盪她要自保 「我回来了,你没事吧。」 盛凌云看着坐着发愣的楚夕,担忧地问了一句。 楚夕正在想事情,听到盛凌云的话,勐然惊醒,警惕的眼神扫了他一眼。 「追来的五个御林军,都被宋子文杀了,他们是追楚莹和太子的吧?」 盛凌云拧了一个热毛巾,细细的给楚夕擦脸,她受了惊吓,头髮凌乱,衣服破了,脸上也脏了,好在没有受伤,让他很欣慰。 「一起追来的是九个人,先来的四个已经被我给打发了,若是回头再遇到,他们也都回不去京城了。」 盛凌云的意思是把所有的御林军都给杀了。 楚夕:「太子呢?宋子文来找你,太子跟着你的消息,过不了多久,梅林大概也会知道吧。」 楚夕是问盛凌云到底选太子,还是梅林。 但是目前为止,盛凌云和梅林,还有太子的目标是一致,都是当今圣上赵炽。 盛凌云给她辫了个辫子:「知道又如何,他能活着就已经很不错了。」 「高丽国离咱们大梁很近,自古都是附属国,只是早些年独立出来了,等太子登基,放开经商通道,赚钱,好好生活,才是老百姓盼望的。」 楚夕明白了,盛凌云是打算帮太子,梅林到底是高丽血脉,能保住他不被皇上追杀,就已经很不错了。 楚夕不说话,又陷入沉思,梅林想当皇帝,宋子文是图什么呢? 高丽也没给他什么好处,这么些年在大梁生活的银子,都是他自己凭本事赚的。 无论是高丽人,还是大梁人,好好活着,不行吗? 想不通,楚夕作为和平年代的人,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打打杀杀的。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京城,她不能回去了。 楚夕看了一眼身旁的盛凌云,揉了揉太阳穴,有些纠结,天下大乱的时候,活着是最重要的。 终于,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再三确认道。 「盛凌云,你真的不会跟苏曼曼在一起吗?」 盛凌云就差跪下来发誓了:「楚夕,我就这么不值得得你信任吗?」 楚夕低头,抠了抠手指,违心的说:「那倒也不是,主要不信任苏曼曼……」 盛凌云无奈地嘆气。 接着楚夕从袖兜里拿出一个瓶子,递给盛凌云:「如果你真的不会跟苏曼曼在一起,就把这瓶子里的药给她吃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1页 盛凌云哭笑不得:「你不会给她下毒吧?」 谁知楚夕清朗的眼睛,十分真诚看着他,点头:「这就是毒药,但是对她没有一点害处,主要是针对跟她好的男人……」 盛凌云的脸色变了:「什么意思?」 楚夕:「这个药丸是用一个古方研制出来的,女人吃了益气补血,男人吃了延年益寿,但是,之后不能行房,一旦行房,对方就会爆血而亡……」 盛凌云苦笑:「好歹毒的方子,你这是防我那?」 楚夕坦诚:「这是一剂古方,是赐给皇上驾崩后,后宫嫔妃们的。一开始只是觉得好玩儿,就做了一颗,不知道效果如何,正好拿她来试验一下。」 「说来也是为了保护她,就算你对她没有心思,她一个弱女子,保不齐别的男人对她有啥想法……」 盛凌云:「看起来确实是个好主意,可将来她成亲了该怎么办?总不能不让她相公近身吧……」 楚夕:「有解药,只是我还没研究出来。不过感觉短时间内,她不一定会成亲……」 看着楚夕清澈坦诚的眼睛,盛凌云知道,这颗药是必须给苏曼曼了。 「好,改天我给她。」 改天是哪天,楚夕来不及询问,绿丫急急忙忙跑了过来。 「夫人,不好了,宋公子发热了。」 「我去看看。」楚夕撇下盛凌云,急匆匆地走了。 留下盛凌云拿着药瓶,站在那里发怔,他感觉他离楚夕越来越远了。 宋子文发热,楚夕和盛凌云都来了。 楚夕先是摸了一下宋子文的额头,确实滚烫滚烫的,再用手摸了一下他的后颈,感觉还行。 抬眼就看到吕青青哭红了的眼睛。 「夫人,他一直都没有醒,会不会有什么事呀,他的伤实在是太重了……」 楚夕不解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吕青青低下头,没有说话,楚夕又去查看了一下宋子文的伤口,很是无奈。 「你把他伤口扒开看了?你怎么那么好奇呢?」 吕青青一下子就哭了:「我只是担心他,他一直昏迷不醒的,熬了药也餵不进去。」 一起过来的苏曼曼也替吕青青辩解道:「青青都照顾他半天了,也是担心他,那可是她心爱的男人,不像有些人,只会得到,不懂得付出。」 楚夕无语的很:「我是不懂得付出,但我有常识,他的伤口都上药了,剩下就是休息,多休息伤口才好得快,况且他的药在刚才的时候已经餵过了,怎么又餵了一遍?」 婉婉为难的解释道:「是青青姑娘熬了人参汤。」 为了给宋子文喝人参汤,把人喊醒也就算了,还把包扎好的伤口给弄开,真是服了。 楚夕无语的很:「既然你想看,就留下来帮忙,把他的伤口重新包扎吧。」 谁知宋子文虽然发热,人还算是清醒,直接沉了脸:「让她出去,男女授受不亲。」 正主发话了,楚夕也没办法。 吕青青被气得哭了起来,苏曼曼拍着她的背怒瞪宋子文。 「盛夫人也是女人,你怎么不让她迴避,她给你包扎伤口的时候,把你整个人都看光了呢。」 盛凌云看了半天终于发话了:「当时我也在,她是大夫,你们不是,都出去吧,宋公子会没事的。」 楚夕这边已经弄好药,纱布,准备重新包扎了。 所有人都出去了,屋子里只剩下楚夕和盛凌云,楚夕忍不住吐槽:「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真不明白,她到底是怎么帮你的?」 盛凌云吐出两个字:「色诱。」 楚夕把宋子文的伤口重新包扎好了,还用力按了按:「色字头上一把刀,男人都没出息。」 宋子文忍痛,无辜道:「你说你家盛大人就好了,弄我干啥,疼。」 楚夕嗔了他一眼:「知道疼就对了,知道疼还有救。」 盛凌云一直没有说话,宋子文烧得又有些难受,楚夕想用针灸,就怕自己医术不精,只好用土办法。 「让青青弄点热水来,给你擦擦手脚,降降温,你同意吗?」 宋子文苦笑:「不同意,我躲着她还来不及,你搁这儿拉郎配呢。」 第365章 疗伤 楚夕被气笑了:「那盛大人,你来吧。」 宋子文又拒绝了:「你家盛大人是二品大员,我可用不起。」 盛凌云脸色沉了沉:不用我,难不成还要我夫人给你擦拭。 盛凌云没说话,而是出门吩咐林海端盆热水进来,回来后,撸起袖子:「我来。」 宋子文没想到盛凌云真的会屈尊降贵,给他擦拭身体降温,眼瞅着楚夕要走,他勐地咳嗽起来。 「我怎么突然感觉胸闷,浑身疼。」 楚夕伸出手指给他把脉:「我看你胸口处一片青紫,应该是受箭伤之前被人打了一拳,内伤不好治,只能靠养。」 宋子文依然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嬉笑道:「那这段时间就只能依附盛大人了,不知道盛大人能否接纳鄙人。」 盛凌云正在给他擦手,擦胳膊,扫了楚夕一眼。 「本官是知恩图报之人,你救了我妻儿,理应照顾妥当。」 楚夕忽然问道:「我真是不明白,青青哪里不好,她都等了你那么多年了,你怎么就不喜欢她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2页 宋子文挑眉:「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管她等多少年,我宋子文一辈子做事都由不得自己,唯有婚事能自己做主,娶不了喜欢的女子,单着也不行啊。」 这便是典型的,宁可玉碎,不可瓦全。 楚夕似乎意有所指:「不过是仗着别人的喜欢,任性妄为,回头等青青嫁给别人了,你莫要后悔。」 宋子文嘴角勾起一抹苦笑:「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宋子文说这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楚夕,很奇怪,楚夕像是听不懂一样,他有些失落,也许楚夕压根就没想过他吧。 楚夕收拾完东西,准备回去了:「既然不愿意让青青伺候,就让林海帮忙照顾他吧,我去睡了。」 宋子文依依不捨的看着楚夕离去的身影,忽然,虎口一疼,嬉笑的看向盛凌云:「你吃什么醋呀。」 盛凌云脸黑如炭:「当着我的面,调戏我夫人,宋子文,你好大的胆子。」 宋子文毫不在意地『嘿嘿』笑了两声,声音都带着失落:「该听懂的人听不懂,不该听懂的人,倒是听个明白。」 「对了,盛凌云,我怎么听吕姑娘说,你要纳苏曼曼为妾?依照楚夕的性子,怕是要跟你和离吧。」 盛凌云心里一紧,还真是被他猜着了,想着下午吕青青照顾他的时候,一定跟他说了不少苏曼曼和他的事情,脸又黑又沉。 「我们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宋子文扯动嘴角戏嚯道:「我当然要操心了,如果楚夕当真跟你和离,我可以求之不得,一定会好好替你照顾她的。」 盛凌云气恼之极,把巾帕扔他脸上:「我们不会和离的。你自己擦边,不伺候了。」 盛凌云怒气沖沖地离开,林海进来,帮忙给宋子文擦身子,宋子文却摆摆手:「没事,死不了,兄弟去休息吧,我也困了,记得走的时候,把我的门给关上,不要再让人打扰我就行,谢了兄弟。」 林海帮他把被子裹了裹,炕头又添了点柴火,把门关上离开了。 宋子文眼睛一闭上,几乎是秒睡。 楚夕回到房间里,盛念晖已经回来了,他也受了惊吓,可他不但不觉得害怕,反而还很兴奋。 一看到楚夕回来,就忙问:「娘,那位英雄叔叔还活着吗?」 楚夕眉头一皱,哭笑不得:「好着呢,伤口已经上药了,你娘可是神医,一出手那有治不好的伤。」 盛念晖眨着大大的眼睛,问:「娘,那等他醒来,能教我功夫吗?」 楚夕吃了一惊:「功夫?他功夫很高吗?」 盛念晖立马从地上跳到热炕上,挥动着小胳膊小腿开始比画着:「很厉害,他一刀杀了两个人,又一招,把另外一个人给杀了,手法干净利落,太厉害了。」 这孩子一说到功夫,兴奋的不行,楚夕这才明白,她是转身把孩子护身下了,也没有完全护着,这孩子透过缝隙看到宋子文和张彪救他们的过程。 简直是崇拜的不要不要的。 盛凌云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儿子猴子一样在炕上跳来跳去,楚夕无奈又宠溺的看着,忽然他觉得,这么多年的辛苦等待,只在这一刻已经满足了。 「睡觉了,你看你疯的,像什么样子。」 盛念晖看到父亲回来了,总算是收敛一些,却又提起了宋子文。 「爹,今天那位叔叔救了我和娘,我想跟他学功夫。」 盛凌云皱眉:「你林海叔叔和三刀叔叔的功夫,还不够你学的吗?」 盛念晖却说:「他们都是些硬功夫,可那位叔叔的功夫特别的灵巧,不拘一格,且招招致命,孩儿喜欢。」 盛凌云:「他受伤了,等回头他伤好了,你自己去问他愿不愿意教你吧。」 这就是同意了,盛念晖开心极了。 热水送来了,楚夕去洗澡,盛凌云引着盛念晖把今天的过程又给说了一遍,盛凌云确实后怕。 若不是今天楚夕碰到宋子文,只怕俩人的命都没了。 他以为皇上不会杀他,他错了,御林军办事,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这就是这位小心眼的皇上,所拥有的格局。 队伍中的人员逐渐复杂,先是有太子,又有宋子文,还有一位不知道心里想的是什么的苏曼曼。 第二天,队伍继续前行。 人员增加了,马车就不太够用了。 宋子文受伤太严重,给单独安排一个马车。 苏曼曼一辆马车,还有楚夕,楚莹,婉婉,杨柳,绿丫她们,俩孩子等等。 楚夕让婉婉和楚莹,俩孩子一辆马车,婉婉和绿丫,红丫,带着林淼一辆马车,杨柳和东方游一家三口倒是没变,自己则来到了宋子文的马车上。 盛凌云扫了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倒是吕青青有些委屈,想来又不敢来,被苏曼曼推了一下,吕青青厚着脸皮也钻了进来。 楚夕什么也没说,只是往边上挪了挪,这样,她和吕青青坐在一侧,另外一侧放的褥子,宋子文半靠在车壁上,躺着。 「早上起来,药吃了吗?」楚夕淡淡的问。 宋子文闭着眼睛假寐,听到声音点头:「吃了,伤口恢復的很好。」 楚夕从空间里拿出自己做的补气药丸,递给宋子文一颗。 宋子文问都没问,直接塞嘴里了,嚼了两下:「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3页 楚夕起的早,心里正憋着气,冷冷道:「憋着。」 同时,吕青青赶紧拿出自己带的糕点:「给。」 宋子文扫了一眼吕青青一眼,把脸转过去:「我还是憋着吧。」 第366章 闲聊 吕青青越发的委屈了:「宋公子,这点心是我天不亮就起来做的,你都不尝一口。」 宋子文:「又不是我让你做的……」 一句话噎的吕青青差点喘不过气来。 楚夕不说话,宋子文不说话,吕青青看看宋子文又看看楚夕,眼神越发的幽怨了。 楚夕却想着去了幽州之后,赚钱的事情。 「幽州那个地方是不是很荒凉?」 宋子文:「是,人口也不多,北门和东门西门都锁着,只有南门开着,到了晚上就关了。」 楚夕:「那里的百姓很穷吗?他们平日里靠什么生活?」 宋子文:「大多数是穷的,有很多山货,我们去那粮食比山货值钱,可以用粮食换些野人参,鹿茸什么的?」 在楚夕的认知中,幽州的地方在现代的东北,长城以北不远的地方,按理说可以种田,还有山,老百姓不应该很穷。 楚夕:「山货?靠山吃山,老百姓还能很穷吗?」 宋子文:「那些山都被有钱人买下来了,山下面有土地,老百姓虽然可以种田,但是幽州当地税赋太高,一年到头老百姓也存不下多少粮食。」 如此,赚钱就更困难了。 楚夕幽幽的嘆口气。 吕青青看他们一问一答,也想掺和进来,也问道:「那老百姓可以养些猪呀,羊啊,鸡鸭之类的,也不至于饿肚子吧。」 宋子文没有搭理她,楚夕吃了一惊,想起来一句话:「何不食肉糜?」 又想到当初在宁州,虽然也有很穷的地方,虽然吕青青也受了很多苦,却并没有挨过饿,所以她是想像不出,吃不饱饭的老百姓是如何生存的。 楚夕:「当初在宁州,那些渔民还可以冒死去海里打鱼,看来幽州的百姓更惨。」 宋子文冷笑:「宁州……盛凌云能把宁州治理的很好,相信去幽州也应该干得不错。」 楚夕还是嘆了口气:「只是想赚钱就难了。」 宋子文挑眉:「你今天净想着赚钱了,怎么了,你很缺银子吗?」 楚夕抿抿嘴:「盛凌云把银子都散光了,没有银子我心里不踏实。」 宋子文却说:「那你早说呀,我有呀,要多少,我给你。」 楚夕:「……」 吕青青又问:「夫人,盛大人不缺银子,你跟着盛大人还有什么不踏实的,难不成他还短了你吃喝?」 楚夕撇了她一眼:「钱放在自己手里才放心,他手里有再多的银子,指不定会送给谁花。当初他包下苏姑娘的时候,是不是一掷千金?」 吕青青想了想说:「确实,苏姑娘可是青楼里的头牌,要包下她,一个月都要一千两银子,这一年下来也得一万多。」 楚夕无语至极,捏了捏鼻樑,嘆气。 吕青青赶紧安慰道:「夫人也别难过,咱们的银子赚的也不少,当初一个首饰铺,一年都赚好几万那。盛大人就算是再宠爱苏姑娘,也比不过夫人。」 宋子文『扑哧』笑了:「你以为她在乎的是盛大人的宠爱,她只是心疼自己的银子。」 楚夕心疼的咬牙切齿:「是啊,本来那些生意稳扎稳打四五年,就可以躺平赚钱了,结果因为他的仕途,把银子都散尽了,真不知道是对是错。」 宋子文只是『嘿嘿』的笑,楚夕忍不住嗔了他一眼:「你是不是早就对他的行为有预判,所以才早早的不跟他合作了。」 宋子文闷笑一声:「那倒没有,就是单纯不想跟他合作了,他这个人心眼太多,不好骗。」 楚夕:「……」 吕青青也笑了:「你还想骗盛大人呀?盛大人是个好人……」 吕青青的话一出,楚夕和宋子文都惊呆了,齐齐的看向吕青青,真想问一句:你那点看出来盛凌云是好人来着。 宋子文忽然来了兴致,调整了一下坐姿,问吕青青:「盛大人哪里好了?」 吕青青掰着指头道:「别的不说,单说他对苏姑娘,他就是个好人。」 吕青青又把盛凌云对苏曼曼的事情,跟宋子文说了一遍,楚夕不想听,宋子文却听的炯炯有神。 「原来是这样?也是,那个男人没有三妻四妾的,守不住也正常……」 吕青青像是得到了什么认同,又开始劝楚夕:「是啊,夫人,那个男人没有三妻四妾,况且这么多年,盛大人只对苏姑娘一个人好,夫人实在是没有必要跟盛大人置气,盛大人真的算是一个好人。」 又来了,吕青青的脑子里到底想的什么,她确定了解楚夕吗? 楚夕扶额,无奈的看着以为自己做了天大的好事的吕青青,竟然不知道该如何跟她解释。 罢了,或许再多的解释,她也听不懂。 倒是宋子文在一旁,闷闷的笑出了声:「原来是这样,我就说你怎么会突然离开盛凌云,还对他那个样子,不过现在这个时候,和离不是好办法,忍着也不像是你的风格,不如……下毒吧。」 楚夕没想到宋子文还真的给她想一块儿去了。 接着宋子文又说:「苏曼曼是青楼女子,她屋子里的情迷香里有麝香,大概率不会怀孕,不如你干脆让她以后都怀不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4页 楚夕就是这么做的。 谁知吕青青却大叫起来:「你怎么能这么残忍,盛夫人的医术高超,我本来还想着求求盛夫人给苏姑娘治疗一下的……」 宋子文挑眉:「你让楚夕给苏曼曼治病?哼……」 脑子进水了。 楚夕没有搭理他,对宋子文说:「我给了盛凌云一颗药丸……」 楚夕把药丸的功效又说了一遍,宋子文默默的对着楚夕伸出一个大拇指:「还是你厉害。就是不知道他舍不捨得给苏曼曼用。」 吕青青却是没听懂,挽着楚夕的胳膊道:「我就知道夫人是好的,一定会治好苏姑娘的。」 「苏姑娘和夫人效仿娥皇女英,还真是一段佳话。」 楚夕不动神色的把胳膊给抽回来:「不想效仿一点……」 宋子文笑了,楚夕气得轻轻踹了他一脚,吕青青看宋子文在笑,她也跟着笑了起来,一时间车厢里倒是欢声笑语。 苏曼曼一个人留在马车里,懒洋洋的,实在寂寞的很,不时伸出头来左右看,看到盛凌云就打招唿。 「盛大人,外面天冷,不如来马车里暖和暖和。」 盛凌云支棱着耳朵听着宋子文马车里的谈话,紧锁的眉头都没有展开过。 忽而,马车里传来了笑声,他的心里越发乱糟糟的。 第367章 我心里只有你 苏曼曼从马车里递出来一块点心,给盛凌云。 「盛大人,饿不饿,今天早上一大早,我就起来做了点心给大人吃,大人尝一个吧。」 盛凌云心思都放在楚夕的那辆车上,看到苏曼曼半个身子从车窗里探出来,伸着胳膊,手里拿着点心,想都没想,本能地张开嘴巴。 岂料此时,楚夕正好掀开车帘,看到盛凌云的举动,她连眼神都没给盛凌云一个,就把车帘放下来了。 盛凌云心里『咯噔』一下,那口点心到底也没吃进嘴里,打马上前,来到楚夕的马车前,敲敲车厢。 「宋公子的伤势怎么样了?」 楚夕没说话,盛凌云没说话,倒是吕青青掀起车帘热心的回覆:「宋公子的伤好多了,他们正在讨论怎么赚银子,夫人还怕苏姑娘的身子不好,以后怀不上大人的孩子,还说给苏姑娘好好治一治呢。」 盛凌云都惊呆了,楚夕跟宋子文讨论赚钱的事情,他倒是有猜到,毕竟楚夕沉迷于赚钱。 可是要楚夕给苏曼曼治病,打死盛凌云他都不相信,只怕又有别的主意了。 「楚夕,白雪皑皑,这边的风景还是不错的,不如一起骑马,我陪你看看风景。」 楚夕还是没搭理他,吕青青又说话了:「风景哪里好了,到处都是苍茫一片,还那么冷……」 盛凌云一噎,再接再厉:「楚夕,你晕不晕马车,来骑马会好受点。」 楚夕还是没说话,吕青青吃了一惊:「夫人,你晕车啊,你不是大夫么,晕车不能治好吗?」 楚夕淡淡的声音传出来:「早就治好了,已经不晕了。」 吕青青热心的回答盛凌云:「夫人不晕车了,大人放心,我会照顾好夫人和宋公子的。」 盛凌云深深吸了口气,真想进去把楚夕给揪出来,看看天色不早了,他让车队快点走,下一站就是沧州,到了沧州,他一定要跟楚夕解释清楚,他跟苏曼曼真的是清白的。 若是让楚夕再跟宋子文待上几天,只怕他就真的把人给弄丢了。 毕竟是二品大员,京城里发生再多的事情,想要传到沧州,还需要很长时间,沧州知府是五品,又是盛凌云亲自提拔的寒门学子,得知盛凌云路经这里,必定是好好招待。 沧州知府专门腾出几个院子来安置盛凌云等人。 而楚夕也不得不跟盛凌云一起演戏,扮演一个合格的盛夫人,在家里楚夕无论怎么跟盛凌云闹,在外面,楚夕还是要给盛凌云面子的。 果不其然,因为沧州知府太热情,盛凌云喝多了,林海扶着盛凌云到房间门口,楚夕就把人给接过去了。 闻着一身酒味儿的楚夕,皱了皱鼻子:「怎么喝这么多?天呀,好重……」 盛凌云似醉非醉,故意把整个身子都压在楚夕的身上,颇为自豪的说:「这个新任的知府秦舟,是秦渊家的远亲,出身寒门,为人诚实,做事也踏实,做了七年县令,是我把推举他做沧州知府的……」 所以这个秦舟对盛凌云感激的很,沧州虽然偏远,可能成为五品知府,只要政治上不犯错误,基本上上任几年就会进京。 再说,即便是不进京,当知府也比当知县强。 秦渊的事情对秦舟影响不大,盛凌云才是秦舟的伯乐,秦舟对盛凌云的知遇之恩很是感谢。 「那也不能灌你这么多的酒呀,你还去不去幽州了,这一路上都耽搁多久了。」 盛凌云这一路走得不紧不慢,原本两个月的路程,硬生生拖延了一个多月,原幽州节度使都等不及,已经往京城赶了。 别说俩人交接了,连面都不一定能见着。 谁知盛凌云忽然捂住了楚夕的嘴:「嘘,别说话,我们还是要去幽州的,不过,得停留几天,我办点事情。」 楚夕不解:「啥事?」 盛凌云又不说话了,只是喊着头疼,楚夕把空间里的灵泉给他喝了一杯,盛凌云好不容易安静下来,抱着楚夕的胳膊昏昏欲睡。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5页 楚夕准备悄悄地把胳膊给拿出来,只听盛凌云喃喃道:「楚夕,别走,别离开我。」 楚夕冷哼一声:「还有苏曼曼呢,你心里可不是只有我一个。」 盛凌云趁机把楚夕勐地拉到了怀里:「我心里只有你一个,我保证,至于苏姑娘,我们真的是清白的。」 楚夕翻了个白眼,挣扎着从他身上爬起来:「有多清白,人都被你包了几年,银子花了无数,若她会生,只怕孩子都成群结队了。」 盛凌云『哧』的笑了:「你吃醋了……」 楚夕:「我没吃醋,也无需吃醋,你能找别的女人,我也能找别的男人,盛凌云,我这个人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盛凌云气恼,捏住楚夕的手腕越发的紧了:「你敢,我去把那个男人给杀了……凌迟,一刀刀地把他的心给挖出来,看他怎么喜欢你。」 楚夕眼神一亮:「好主意,那我也去把苏曼曼给杀了,把她的心也给挖出来,看她的心里是不是都是你……」 盛凌云微微一怔,哈哈笑了两声:「我们是一样的人,楚夕,我就知道,我们是一样的人……」 说着话,忽然,他们房间的门被敲响了。 这么晚了,谁会来? 楚夕挣脱了盛凌云去开门,门外苏曼曼裊裊婷婷地站那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粥。 「秦夫人说酒桌上大人没有吃多少东西,我给大人熬了一碗粥,还有一碗解酒汤。」 楚夕伸手:「好的,谢谢……」 谁知苏曼曼根本没有要递出去的意思。 正在此时,吕青青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夫人,不好了,宋公子又开始发热了。」 楚夕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好,我去看看。」 苏曼曼嫣然一笑,直接端着托盘进了里间。 「大人,你没事吧。」 里间传来盛凌云诧异的声音:「你怎么进来了?夫人呢?」 苏曼曼:「宋公子发热了,夫人去看他了。」 盛凌云没有说话,只听苏曼曼又道:「大人,喝点粥吧,秦夫人说你一晚上竟喝酒没有吃多少东西,喝点粥养胃。」 楚夕再也听不下去,扭头跟着吕青青去了宋子文的房间。 到了门口,吕青青竟然没有进去,楚夕微微一怔:「你不进来看看吗?」 吕青青低着头,抠手指:「宋公子不让我进他的房间。」 楚夕不解:「马车上不还好好的么?」 吕青青眼一红,扭头就走了。 楚夕无奈的嘆口气,推开门,里间宋子文靠着床正在悠闲地看着书,那里有一丝髮热的迹象…… 第368章 龌龊的伎俩 楚夕双手抱臂,靠着门框,挑眉。 「是你跟苏曼曼说有些发热,让我来的?」 宋子文一脸懵:「发热?没有啊,你的医术那么好,我身上的伤已经不疼了。」 楚夕嘴角勾起露出轻蔑的笑:「那就是苏曼曼和吕青青骗我,你有没有参与?」 宋子文聪明之极,立马明白了什么事情。 「苏曼曼对你说的我身体不适,让你来看我,她去照顾喝醉的盛凌云?你竟然还同意了,这不是把盛凌云往她怀里送吗?」 楚夕潇洒地撩了一下头髮,无所谓道:「小伎俩,不过无所谓,这不是考验我的时候,是考验盛凌云的时候,你是病人,他只是喝醉了,能放一起比吗?」 「倒是你,真的没有和苏曼曼合谋吗?」 宋子文立马双手投降:「我发誓,我没有,我都不知道你会来,你看,我连衣服都没穿……」 楚夕扭头想走,却又放弃了:「算了,回去又得打扰他们,我还是等一等吧。」 宋子文吃惊的笑了一下:「你还真的豁得出去……」 楚夕耸耸肩:「给他们一个机会,我倒要看看盛凌云有没有说谎……」 楚夕来到宋子文的床前:「正好,也得给你换药,好好躺着吧。」 宋子文的伤口一天换两次药,早晚各一次,只是楚夕给他的伤药里加的有灵泉,恢復伤口非常快,按理说晚上这次用不着换药。 来都来了,那就换吧。 宋子文简直配合的不要不要的,楚夕这边把伤药准备好,那边宋子文已经脱得只剩下秽裤了。 楚夕扶额,本能的把身子转了过去:「宋子文,你矜持点行不行,你可是口口声声把男女之别挂嘴边的,做人不能太双标。」 宋子文眉眼含笑,风流肆意,头枕着双手,规规矩矩的躺着,眼神却又深情款款。 「做一个听话的患者,不是你的要求么。」 楚夕哑然失笑:「行,来吧,换药。」 把宋子文身上的绷带解开,一点点的伤药,狰狞的伤口已经结痂了,等着长出新肉就可以拆线了。 宋子文看着楚夕认真伤药的动作,眼底是化不开的温柔。 忽然,楚夕勐然抬头,宋子文神色慌忙地移开了眼眸,心脏却漏了半拍,接着便是狂跳,连楚夕的问话都没听清楚。 「你说什么?」宋子文感觉自己耳根有点热。 楚夕问道:「我很奇怪,那天我都跑那么远了,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那天被追杀慌不择路,跑到一旁的山林里,离大路很远,如果不是宋子文恰好经过,楚夕和盛念晖有可能死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6页 楚夕死了倒是无所谓,大不了回到现代,盛念晖死了就惨了,他才七岁,盛凌云一定会怪她的。 宋子文从怀里拿出一个珍珠簪子,楚夕一看吃了一惊:「我的簪子掉了?」 宋子文又说:「你是比较聪明的,若不是一路上你的首饰指引着我,我也不知道你在哪儿。」 楚夕回想当时情景,头上的首饰掉一地,还真的是意外。 当时她的髮髻都被颠簸散了,哪里顾得上头上的簪子。 「看来以后头上还是不要戴太多首饰了。」 「错。」宋子文纠正道,「最好是多戴一些,如果还有下一次,你的首饰就能指引着我去救你的命,不过,还是不要下一次的好,这一次看到你差点被杀,我的命都被你吓掉半条。」 宋子文当时已经受伤严重了,胸口被射了一箭,被他一把拔出来,不敢在京城找大夫包扎,跑了两个城池才找大夫上药。 但是还是不行,箭头不干净,他伤口都腐烂了,身上有发着低烧,整个人都昏昏欲睡。 即便如此,他看到楚夕掉落的髮簪,还是觉得心神不宁,幸亏他追了过去,救了楚夕一命。 这些在回来的路上,张彪已经跟楚夕说过一遍了,但张彪只是说宋子文带着伤把她给救了,却没说怎么会找到她。 所以,楚夕才有这么一问。 「那我真的谢谢你,说吧,你要什么礼物,我送给你。」 楚夕很快就把伤口给上完药了,又顺手收拾了屋子,还点了一块安神香。 宋子文穿好衣服从床上走了下来,来到书桌前,拿起了纸笔,在纸上画了一个男子的头冠。 「这个发冠怎么样?」 楚夕跟着来到书桌前,仔细看了看:「好看,这是三朵莲花,然后镶个珍珠吗?好眼熟。」 宋子文又画了一个金钗,也是三朵莲花带三颗珍珠,只是下面是一个梳子。 楚夕更眼熟,摸了摸髮髻,恍然:「这是我的髮簪。」 宋子文点点头:「我做这个男款的发冠,吕青青会做,你来付银子,如何?」 情侣首饰呀,楚夕没有反应过来:「这个款式确实好看,不过,要是我们一起戴的话,算不算情侣款,青青也有一个简单样式的,双莲花,你为什么不做那款,跟青青的组成情侣款。」 宋子文暗戳戳的小心思,楚夕压根儿明白不了一点是吧,他忽然感觉很受挫,倔强起来。 「我不管,我就做这一款,是你说要报答我的,还不能按照我的意思来做,算什么报答。」 楚夕无奈只能答应:「做做做,反正麻烦的也不是我,到时候我付银子就是。」 楚夕再穷,做发冠的银子还是有的。 她拿起宋子文画的画,说:「这个地方有些复杂,我的髮簪这点是没有的……」 宋子文:「是吗?难道不是花蕊镶着珍珠吗?」 楚夕:「是包着的,不是镶着,珍珠太白,半包的话金色趁着白色更显亮,要是镶着需要在珍珠上钻洞,镶个花型上去,就把珍珠的白给遮挡住了。」 因为珍珠不够大,所以遮挡住珍珠就不好看了。 宋子文就按照楚夕的说话,改了一下细节,楚夕点点头:「是这样的……差不多了。」 就这样楚夕说着,宋子文改着,远远的瞅着像是宋子文把楚夕半抱在怀里,俩人又窃窃私语,指点同一幅画,更显得亲密无间。 吕青青在院子里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去找宋子文一趟,白天明明还好好的,谁知下了马车之后,宋子文就再也不理她了。 「就算是我说错什么,想让我死心,也得死个明明白白的。」 终于,吕青青鼓足勇气再次来到宋子文的院子里,没想到看到的却是眼前的一幕。 她怎么也没想到宋子文一再拒绝她的原因,竟然是楚夕。 心里疑点重重,转身回屋子里去,却没想到碰到从盛凌云屋里回来的苏曼曼。 「苏姑娘,你不去伺候盛大人,怎么回来了?」 苏曼曼把托盘往桌子上随意的一放,一脸的气愤:「盛大人,盛大人,他心里只有盛夫人,那里还有我。」 第369章 苏城名妓苏曼曼 吕青青心情也不好,没心情鼓励安慰苏曼曼。 「盛大人原本跟盛夫人感情就很好,可他对你也不错,你是要加入他们的生活,又不是要拆散他们,等回头你嫁给盛大人,难道还要吃盛夫人的醋吗?」 苏曼曼瞟了一眼吕青青,不明白她怎么突然不向着她说话了。 「我也没说要拆散他们,我只是觉得盛大人对我的态度,没有从前那么好了……而且,我一直以为盛大人对谁都是冷冷的,眼神带着一股说不出来的轻蔑……」 「可是今天,他对盛夫人有说有笑,还会撒娇……感觉变了个人似的。」 吕青青今天也深有同感:「宋公子也是,他做事总是很随意,对什么都漫不经心的,我以为他没有在乎的人和事,但是今天我看到他和盛夫人在研究画时,眼神里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认真……」 苏曼曼纤细的手指,在软塌上用力地抓了一把,恨恨道:「从前也没见他对盛夫人多用心,前几年还听说他把盛夫人关在后院让出来,如今却这么在乎她,是不是发生了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7页 吕青青心情郁郁,衣服都没脱,躺回了床上,和衣而眠。 苏曼曼却披上大氅,直接来到了隔壁宋子文的院子里。 远远的,她看到盛凌云竟然也来了,背着双手,站在宋子文院子的门口处,要走不走,要留没有留。 苏曼曼嘴角微微勾起,摇曳着身姿慢慢靠近盛凌云。 「盛大人是来看望宋公子的,还是来找盛夫人的?」 盛凌云没有转身,冷冷的空气中,飘着苏曼曼身上散发的淡淡的幽香,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院子里,布满寒霜。 苏曼曼见盛凌云没有说话,替他撑着伞站在那里,纤细的手却伸了出来:「下雪了。」 「下雪了。」楚夕在屋子里也看到了,来到窗前,看着飘飘荡荡的白雪,心中的不快,散了一些。 宋子文拿着大氅走到她的身后,给她披到了身上:「屋子里穿的那么薄,当心冻着。」 楚夕回眸一笑:「谢谢,记得那年大雪也是你救了我,算起来,你已经救我两次了。」 宋子文也想起了上次城隍庙的事情,惊险的过程仿佛就在昨天:「举手之劳。」 「我就是不太明白,按理说同行的男人那么多,为什么单单你一个女子出门拿东西,不知道外面危险吗?」 「还有这次,你怎么一个人带着孩子跑出来了,府里的侍卫呢?丫鬟呢?盛凌云也真放心。」 楚夕想了想也有些巧合,上次她虽然是盛凌云的媳妇儿,可俩人感情并没有很好,说白了只是合作关系。 那个时候,盛凌云身边还有个楚然呢。 而这次,还是因为女人,原小说里,盛凌云是个高冷人设,怎么到她这里,一个又一个的女人扑向他呢。 楚夕也很郁闷。 「苏曼曼到底跟盛凌云什么关系?」 宋子文眨眨眼:「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她?」 楚夕皱眉:「可我第一次听说苏曼曼的时候,也是因为你,他们都说你是苏曼曼的入幕之宾,我就是想了解一下这个女人。」 宋子文赶紧澄清:「我跟她是清白的,她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为了自保。」 楚夕抿抿嘴:「那你说她缠着盛凌云,是不是也是为了自保,为了生存?」 宋子文摸摸鼻子,声音嗡嗡的:「我不知道。她其实身世也挺可怜,她父亲是高丽的细作,母亲早亡,她从小就跟着父亲东奔西跑,到了十岁,就在苏城的青楼里住着了。」 那个青楼是秦渊的产业,他把手下安排到那里,也是正常的。 只是这样的环境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实在是不友好,尤其是苏曼曼长得也很漂亮。 「苏曼曼在青楼里学艺,琴棋书画,茶道和跳舞都要学一些,我认识她的时候比较早……」 那年也是一个下雪天,苏曼曼身着单衣,站在院子里被青楼里的师傅逼着跳舞,一个动作跳得不好,小腿肚子上就是一鞭。 打到最后,她已经分不清楚,身上是被打疼的,还是被冻疼的。 她只知道,若是这支舞再跳不好,她不是被冻死在这里,就是被打死在这里。 终于,师傅满意了,放她回去休息,冷得发抖的她,身上被披了一件暖和的大氅。 再一抬头,是宋子文那张稚嫩又担忧的脸。 宋子文回忆道:「那时,我也不过十四岁,她大概十三,因为没有到接客的年纪,就在青楼里当丫鬟,学艺。」 青楼里的老鸨会根据每位姑娘的特长来培养,大家都是女人,老鸨其实也不想让这些含苞欲放的姑娘们,被男人糟蹋。 他们只是细作,并不是真的要卖身。 所以老鸨要求他们不卖身就卖艺,只有本领越高,价格越高,才能有资格跟顾客谈条件,才能让顾客心甘情愿的掏银子,尊重她们的规则。 学艺之路是很苦的,挨打挨饿是家常便饭,但是苏曼曼心甘情愿,因为她也不想没有一技之长,从而被迫卖身。 宋子文:「青楼里还有一位姑娘长得也好看,色艺双绝,苏曼曼怎么也超不过她,后来传出我和她相好的关系,也是因为她眼瞅着年纪到了要被迫卖身,我去找了秦大人,看在我们都是高丽人的份上,秦大人同意了我作保。」 「但是也有条件的,我和她每年都要给秦大人供奉三千两。两个人就是六千两。」 楚夕感慨:「秦渊是吗?还真是吸血鬼……」 宋子文又说:「事情的转折就是倭寇的细作被盛凌云全灭,我们高丽人也开始人人自危,而这个时候苏曼曼却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这个宋子文不说,楚夕也知道,苏曼曼去宁州开一座青楼,跟盛凌云合作,她利用宁州官府套取有用的情报信息,盛凌云则用青楼赚银子。 只是盛凌云不知道的是,苏曼曼赚的银子,还是要交给秦渊的。 盛凌云当时跟苏曼曼合作,赚钱事小,主要是调查洪公公的事情,因为洪公公利用女子制药的事情,在青楼里消息最灵通。 洪公公有时候会把用过的女子给转卖给青楼。 楚夕:「那后来盛凌云进京,苏曼曼怎么又跟到了京城呢?」 宋子文说:「其实是盛凌云发现了,宁州青楼好几个女子,是被洪公公的手下转卖的,他就让苏曼曼想办法,带这些女子进京,成为他的证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8页 第370章 朋友之情也是情 洪公公的案子,是盛凌云晋升之路的关键一个案子。 而且重生一世后,盛凌云不仅可以用这个案子打击先皇,还能笼络当时的太子赵炽。 前世盛凌云没有抓住机会,或者说机会被人撬走了。 这一世,盛凌云早就开始筹谋。 楚夕当然知道洪公公的案子有多残忍,也知道这个案子对盛凌云有多重要。 所以,盛凌云一旦找到人证,定然是要握在自己手里的。 期间,盛凌云让胡三刀带着府中的侍卫,悄悄的去接人,洪公公发现后,不但要阻拦,还要把这些女子都杀了。 盛凌云就和洪公公明争暗斗,彼时盛凌云刚任刑部侍郎,洪公公为了不让他调查此事,还陷害他,盛凌云因此住进了大牢。 好在盛凌云做足了准备,他先是联繫了太子赵炽,赵炽又让安郡王妃出面,这些女子扮成安郡王妃的侍女们,被带入京城。 而苏曼曼带的那些女子,入京之路不但坎坷,还惊险,最后听说胡三刀只带回来四个女子,其中就是有苏曼曼。 证人进京,证据确凿,太子赵炽亲自审案,洪公公被斩,这个案子从盛凌云进京开始调查,到洪公公被斩,足足用了三年时间。 这三年,其实就是盛凌云和苏曼曼并肩作战的三年。 后来先帝驾崩,太子赵炽登基,盛凌云成了刑部尚书,罩着苏曼曼其实也无可厚非。 只是后来出了秦渊的案子,依照盛凌云书里的疯批人设,卸磨杀驴的事,他是能干得出来的。 至于不但没有杀苏曼曼,还把人给救了,这就让楚夕有点疑惑不解了。 楚夕又问:「秦渊死了,秦家也没人了,你们的事情还要继续吗?」 宋子文耸耸肩:「梅林还在。你知道秦渊为什么非死不可吗?」 楚夕想了想说:「难不成他不听梅林的?」 宋子文无奈的嘆口气:「梅林的身份特殊,他是高丽血统不假,可他还是大梁的皇子,他想当皇帝,要依靠秦渊,却又不想被秦渊左右。」 「我和梅林起义的时候,秦渊为了拿捏梅林,把粮草给断了,直接导致梅林的失败,他还暗中把我们的藏身地透露给赵炽,幸亏我和梅林跑得快,不然,我们都被杀了。」 所以秦渊必死。 楚夕不解:「可是在抢夺皇位这个目标上,按照道理秦渊和梅林的目标是一致的,俩人应该合作,先让梅林当上皇帝,然后再说高丽的事情。」 「高丽从前只是一个附属国,梅林登基为帝后,完全可以开放边境,通关做生意,秦渊也不必当细作,再当使者出使高丽多好。」 宋子文冷哼一声,苦笑:「人心不足蛇吞象,秦渊想要的可不仅仅是高丽的使团,他自始至终想要的只有梅妃……」 额……也就是说,梅林发现秦渊惦记着自己的亲妈,所以才把秦渊给嘎了的。 其实跟什么凌云壮志,跟两国外交,跟发展经济,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楚夕头顶一排黑线:「啊,这……原因也太……意外了。」 宋子文轻笑一声,转头看向楚夕,眼神深情而暧昧:「所以,红颜祸水,是有些道理的。」 楚夕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这个祸水女人不背,瞧不起女人的时候说我们手无缚鸡之力,一文不值。一旦失败了,就说我们祸国殃民、颠覆国家。」 「这种逻辑不但可笑,而且可耻,其终极目的无非是让处于弱势的女人替男人扛起失败的责任。歷史的罪人男人不想当,就编个理由让女人去当。我呸……」 「秦渊的死,归根结底是跟梅林政见不合,你们暗中筹谋把人给杀死的,让苏曼曼这个弱女子替你们顶包也就算了,还拉扯梅妃。你们可真行……」 宋子文哈哈大笑起来:「你还真有意思,真知灼见。不过,楚夕,盛凌云要是跟赵炽闹掰了,其中有一半的原因还真是因为你……」 楚夕这回是连反驳都不想了:「他要反叛纯粹是因为他想……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宋子文双手抱臂,戏嚯的看着楚夕:「难道你不知道赵炽要把你绑到后宫里,在狩猎的时候,我可是亲耳听到他的阴谋……」 「而且赵炽也是因为你,才处处刁难盛凌云,把他,你敢说跟你一点关系都没……」 楚夕气得眯着眼睛瞪他:「那天要是因为我,你和他打一架,我才信呢……」 谁知宋子文还当真拿起了宝剑:「你要是愿意,现在我就替你把他给杀了……」 楚夕扶额,无语之极:「好好养伤吧,越说越不像话,杀了他,你替他去幽州当节度使吗?」 宋子文默然:「好主意……」 楚夕愤然离开:「走了。」 打开门,外面的雪更大了,宋子文抓起一把伞追了出来。 「我送你……」 楚夕把伞接了过来:「就这么几步,我又不是不认识路,你伤才好,好好休息吧。」 楚夕撑着伞,转身离开,宋子文默默的看着她的背影,心底泛起无边的苦涩。 还是放不下他,对吗? 楚夕刚来到宋子文的院子门口,就看到苏曼曼给盛凌云撑着伞,俩人都站在那里,不知道在看什么。 扭头再看一眼院子里的情景,楚夕眉头皱了皱,伸手拉着盛凌云的胳膊,把他拉到了自己的伞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9页 「苏姑娘,我自己的男人就不劳你费心了。」 说完,楚夕一只手撑着伞,一只手拉着盛凌云,头也不回地离开。 苏曼曼撑着伞看了院子里站着淋雪的宋子文一眼,眼神中带着一抹讥讽:「怎么,装可怜也留不住她?」 宋子文的目的是留住她?不,他只要她开心就好。 理都没理她,转身回屋里去了。 苏曼曼愤愤的也离开了。 盛凌云虽然不知道楚夕是怎么突然回心转意的。 可如今,楚夕拉着他的手,却忽然觉得滚烫。 「楚夕,我……」 楚夕正在气头上:「别说话,心里烦着呢。」 盛凌云当即闭上了嘴。 他们的院子离得也不远,回去之后,楚夕看了一眼天气,雪下的更大了。 「明天走不成了吧。」 盛凌云进屋子之前,用力的跺了跺脚上的雪:「不走了,留下来几天,明天一早要去个地方?」 「去哪里?」楚夕问。 盛凌云神秘的一笑:「到了你就知道了。」 大雪纷纷扬扬,下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盛凌云让大家在各自的院子里休息。 而他则骑着马,带着楚夕,带着林海,只三个人,来到了当初他们发现的那个金矿上。 第371章 千金散尽还復来 这个金矿,是盛凌云第一次去临济的时候发现的。 楚夕把这件事都给忘了,没想到盛凌云不但没忘,而且现在已经开始开採了。 原来村子里因为水质,村民都搬走了,现在又住着一些村民,但是这些村民,都是盛凌云的人。 盛凌云带着楚夕,进了村子之后,没有再骑马,把马牵到马厩,带着楚夕直接进村。 林海的弟弟,林河看到盛凌云来了,把他们领到了原来村长住的院子里。 院子还是那个院子,主屋给盛凌云和楚夕留着,屋子里烧了炕,暖暖和和的。 热炕上有一个小炭炉,上面烧着热水,旁边有一个茶壶,还有一盒茶叶。 盛凌云先把茶壶给沖了一下,把茶叶弄了一点在茶壶里,然后浇上热水,洗茶,倒茶,动作赏心悦目,行如流水。 楚夕最爱看盛凌云沏茶,而且这样子沏出来茶水,味道很纯,喝一口口齿留香。 楚夕端了一杯茶,浅浅的抿一口,满意的点点头。 这边,林河急匆匆的从外面进来了,把帐本拿出来,一项项的汇报工作。 帐本放在桌子上,盛凌云没有看,楚夕却一边随意的翻着,一边听着林河的汇报。 原来这个金矿早在五年前,盛凌云进京之前就已经安排人来挖了。 也是,这么一个金矿,谁能不动心。 按照大梁的律法,大梁境内所有的金属矿都是属于朝廷的,但是盛凌云却不管那么多,派了几个心腹就在这个村子里驻扎。 林河带头,挖金矿,鍊金,再把金子送到京城盛凌云的府上。 楚夕终于明白盛凌云为何要把,当初她辛辛苦苦弄的生意都给散了,这要是被赵炽查到,盛凌云不但做生意做得好,还偷偷挖了一个金矿,私藏金子。 这可是抄家灭族的罪。 帐本上,有大量的支出费用,除了人工费,就是修桥建庙的费用,还有一项比较特殊的。 楚夕定睛一看,一些金子换成了粮食,竟然运到了幽州拓城。 幽州,节度使,有可能不是赵炽生气把盛凌云给贬到幽州的,也有可能是盛凌云自己谋划的。 林河:「今年的这些金子,送到了拓城五万两,还有一万斤铁矿,铸剑师多请了五十个,还买了一百匹良驹,北羌族上个月底就把马给送到了。」 盛凌云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好,不错,信上我已经说明白了,这一摊子活,以后就交给林海接手,你跟着去幽州。」 林河恭敬的回答:「是。」 楚夕看到林河和林海打了眼色,她默默的合上了帐本。 盛凌云挖金矿,又是锻造武器,又是买良驹,只怕兵都训练好了,他造反可不是仅仅说说而已,已经付诸行动了。 林海和林河兄弟俩,下去交接了。 盛凌云扫了一眼默默喝茶的楚夕,问:「你有什么想说的?」 楚夕还能说什么?她有什么好说的? 剧她都看不懂,别说造反了,盛凌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默默跟着就好了,反正大概也用不着她出谋划策,她也没那个脑子呀。 「未雨绸缪,厉害,厉害。」 盛凌云深深吸了口气:「总不能前世的情况重演吧,重活一世,银子,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是了,这个金矿,前世楚然就已经发现了,盛凌云也不可能放过。 还有空间戒指,楚然也利用了,而且还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这两个最强bug的加持,楚然如愿以偿当上了太后,也仅仅是太后,事实上,盛凌云利用的更完美。 挖金矿,建立自己的军队,根基如果在幽州的话,只怕他将来造反称帝,一统天下也有可能。 想到这些,楚夕只有一个担忧:「你做的这些,赵炽知道吗?」 盛凌云端起茶杯,默默的抿了一口,似乎若有所思。 「也不能小看他的实力,皇上身边除了御林军,还有暗卫名叫黑鹰,他们以各种形式遍布朝廷官员的身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0页 「只是他既然让我来幽州当节度使,想必是不知道的,但是,幽州除了节度使,还有一个人,我们不得不防。」 楚夕:「谁呀?」 盛凌云:「昇王赵烨,先皇大皇子,云幽六州都是他的封地。他主要住在幽州的隔壁云州府。」 楚夕对皇族的事情并不是很感兴趣,先皇有三个皇子,大皇子赵烨,二皇子就是太子,赵炽,三皇子梅林,也就是赵炎。 先帝驾崩时,楚夕没在,所以对他们印象不深,那时赵烨是回京城了,待了一年多,才回到云州封地。 跟其他皇族不一样,赵烨在封地的时间,比在京城多。 他驻守在封地,拥有一支强悍的军队,镇守边疆,可以说有他在,北边羌国想入侵大梁都很难,更别说没有实力的高丽了。 这大概也就是秦渊,宁可当细作徐徐图之,也不愿陪着梅林造反,大皇子的军队还没出,梅林就被打的落花流水了,显然没有实力就造反是很不明智的。 楚夕听了盛凌云对赵烨的介绍,很是好奇:「这么说,他应该很有能力,又是长子,为啥皇上不把太子之位传给他?」 盛凌云轻咳一声:「昇王有腿疾。」 「哦……挺遗憾的。」楚夕又问,「京城名医那么多,治不好吗?」 盛凌云点点头:「应该是没有。」 也是,要是治好的话,太子之位就传给他了。 楚夕想了想又说:「云州有赵烨,所以赵炽才放心的把你弄到幽州当节度使,其实也就是说,即便是你有心造反,只云州的赵烨你就不好打赢,是这样的吗?」 盛凌云挑眉:「嗯。」 云幽六州,也就是说,京城以北的六个州,都是这位大皇子的封地。 楚夕:「再仔细想想,梅林造反还真的是太急躁,大皇子的军队都还没动吶,他就被赵炽的军队给打败了。」 楚夕还没有见过梅林,但是听宋子文的语气,梅林造反很大一部分原因,有可能是被赵炽给逼的。 楚夕幽幽的扫了盛凌云一眼:「我听说梅林造反是因为发现赵炽毒害皇上,他要清君侧,会不会赵炽真的毒害先皇,被梅林知道,赵炽要杀梅林,梅林不得不反。」 盛凌云挑挑眉,没有说话,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楚夕自己分析。 楚夕脑海中风暴片刻,忽然醒悟过来,当时盛凌云是拥立赵炽的,梅林一个急躁躁的毛头小子,盛凌云不会拿他当投名状,获取赵炽的信任吧。 第372章 进幽州 这么说,盛凌云对梅林的好都是假的吗? 想到这里,楚夕身后出了一层冷汗,对了,她记得当初在宁州,梅林有偷偷的在练兵…… 楚夕揉了揉太阳穴,权谋太可怕了,她cpu都烧干了。 「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盛凌云笑了:「你都说未雨绸缪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就看赵炽对我的态度了,不过现在幽州节度使这个位置,还是可以的。」 好吧,只要盛凌云现在不造反,意味着她还有安稳日子可以过。 休息了一会儿之后,盛凌云带着楚夕进了山,看到那个金矿,远远的,发现不了什么,只有走进山洞很远,才能看到有人在挖金矿,干得热火朝天。 沧州知府本就是盛凌云的人,这个地方又这么的深远,也难怪盛凌云能在这里挖五年。 从金矿出来,盛凌云对这里的人事做了一些变动。 林海带着媳妇儿婉婉,留在了村子里,还有几个侍卫也留下,林河跟盛凌云一起去幽州。 而林海和婉婉的儿子林淼,因为註定他最终成为盛念晖的贴身侍卫,所以从现在起,他是要跟盛念晖同吃同睡的。 楚夕却怀疑盛凌云是把林淼当人质了,毕竟只有亲儿子在手,林海和婉婉才会更忠心。 说好听是去幽州请更好的老师教他们,同行的还有太子赵芮,说不好听的不就是人质么。 看透说不透,还是好朋友,离别时,婉婉十分捨不得,楚夕也只能再三保证,一定会把林淼当亲儿子看待的。 婉婉就算是对盛凌云不信任,但是对楚夕却异常信任的很。 在沧州耽搁了三天,一行人继续北上,再走七八天就到幽州主城拓城了。 如果沧州都已经荒凉无比了,进了幽州之后,只有更荒凉,没有最荒凉,基本上离开沧州都已经出了长城了。 幽州城是长城外的地方,所以幽州知府这些年的主要任务,是把长城往北再修一段。 盛凌云打开地图,楚夕看到图上的标志,闷闷的说了一句。 「幽州穷,城墙不穷,他们是不是把银子都花到防御上了,这一片地方这么大,城墙这么宽,北羌国的人想杀进来,也是有难度的。」 盛凌云点点头:「是的,云州在这边,昇王在这里也修了长城,驻军十五万,如果北羌真的来犯,把他们困在幽州城,关门打狗。」 楚夕咂咂嘴:「原来幽州地势起了这么一个作用。」 幽州节度使早一个多月都离开了,路上他们也曾碰到过,毕竟从幽州到京城的官道只有一条。 有关事宜盛凌云也都多多少少知晓一些。 一行人到了拓城时,拓城的大小官员已经在城门口等候多时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1页 拓城知府高直是一个瘦瘦小小的老头子,留着鬍鬚,看上去大概四十多岁,后来才知道只有三十多,因为在拓城风吹日晒的,看上去苍老了些。 高直一看到盛凌云的队伍到了城门口,就赶紧跪下来迎接。 其他人都没有下马,盛凌云坐在高高的大马上,也只是简单的点点头,挥手:「都起来吧,这么冷的天,辛苦各位了。」 城门大开,高直率先带着盛凌云直奔节度使的府衙。 进了幽州之后,大地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各个城池也并不是很大,驿站不小,驿站修建的比城池里的屋子都好。 老百姓都穿的粗布麻衣,在街上行走,有钱人都少了,街边的店面也少了,最多的是乞丐,他们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晒太阳或者彼此捉虱子。 进了拓城后,情况好转很多,商家多了,老百姓的衣着也好一些,还是有很多乞丐。 楚夕拿出盛凌云看的那本幽州杂记,也看了起来,上面除了记载一些人文还有地理,说幽州这边天寒地冻,土地含沙量太多,粮食产出太少,最重要的是没有水源。 这边粮食以高粱和大豆为主,蔬菜是大白菜和萝蔔。 楚夕记得宋子文说过,幽州这边税赋很高,种的粮食若是产出不高,除了赋税,剩下的口粮就很少。 楚夕记得在京城做生意时候,就有很多商人会把粮食运到幽州来卖,总体而言幽州的粮食价格算是大梁所有州县最高的。 「赚钱不赚钱的不重要,盛凌云大概又得先让这里的老百姓吃饱再说其他了。」 跟临济一样,这里的人很穷,盛凌云作为新任节度使,总要做出点政绩给所有人瞧瞧。 「大人,到了。」 马车走了不到半个时辰,一行人就来到了节度使的府衙。 盛凌云从马上下来,先来到马车上,敲敲车门:「夫人,到了。」 楚夕掀开车帘,林河已经把车蹬子给搬来了,盛凌云伸出手,楚夕把手放在他的手心里,下了马车。 盛凌云又过来把她刚穿身上的大氅给整理了一下,接过红丫递过来的暖炉塞给楚夕。 楚夕看向身后,所有人都陆陆续续下了马车。 楚莹身边跟着太子赵芮,盛念晖身旁跟着陈嬷嬷和林淼,吕青青和苏曼曼,东方游和杨柳还有他的儿子也都从马车上下来了。 「大人,属下就不进去了,请大人好好休息,明日晚上属下在宴请大人。」知府高直很是贴心,还给盛凌云他们休息的时间。 门口有侍卫守着,还有管家,盛凌云点点头,所有官员就都回去了。 盛凌云拉着楚夕的手,一起进到府衙里。 从大门到内院,路程还挺远,可见幽州最不值钱的就是地方了,这个宅院可比京城盛凌云的府宅大多了。 外院规规矩矩站着的是小厮和守卫,内院里规规矩矩站着的就是丫鬟和婆子了。 人还挺多,里里外外差不多一两百人,楚夕默默算着他们的月钱,一个月下来只这些下人的开销就不少。 楚夕嘆了口气:「还行,地方挺大,比宁州强多了,守卫也不少,丫鬟婆子更不少。」 盛凌云他们从京城来,不可能把自己使唤惯的丫鬟婆子都带来,这些是从前节度使留下的,作为地方官员,伺候的人也是有说法的。 比方说这个节度使,二品大员,朝廷规定身边有多少小厮,多少丫鬟,只能少不能多。 盛凌云淡淡的扫了他们一眼:「谁知道这些都是什么人,老规矩,内宅你管,外院我管,今天累了,明天再开始安排吧。」 楚夕这边刚点头,忽然,身后传来一声惊唿。 「苏姑娘,你怎么了,大人,不好了,苏姑娘晕倒了。」 第373章 昇王送礼 吕青青扶着晕倒的苏曼曼,惊唿。 盛凌云眉头轻蹙:「送回房间里去吧,大家都各自休息吧,杨柳,你跟夫人安排一下大家住的地方,另外请两个大夫过来,给大家调理一下身子。」 这一路走了将近三个月,一来到幽州,肯定会有人水土不服,请个大夫给大家都检查一下身体是有必要的。 楚夕看盛凌云竟然对苏曼曼的行为,没有什么反应,挑挑眉,又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宋子文,随手指了一个婆子。 「你把他们几个男人安排在外院吧。」 宋子文身上的伤口已经好了,他却还赖着不走,一定有他的理由,楚夕就安排他和张彪住在一起。 楚莹和太子赵芮被安排在东边院子里,跟盛念晖,林淼的院子是挨着的。 这些事情是提起准备好的,留下的老管家贵叔,还有他的媳妇儿贵婶儿,俩人也早就把各个院子打扫干净,整洁。 安排好各个房间的入住后,等着他们的到来。 老管家两口子安顿好一切,把府里的事情交代给盛凌云带来的管家后,他们也要离开了。 楚夕托着一身的疲惫回到房间里,一推开门,屋子里暖暖和和的,丫鬟婆子就已经把热水送进来了。 楚夕很是满意,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就等盛凌云回来了。 这一次带的人并不多,来到幽州后,水土不服的除了苏曼曼,还有杨柳的儿子,东方琪。 他是从昨天开始就有些发热,今天进了府,刚才又发高热了,东方游自己也会医术给弄了点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2页 盛凌云找楚夕要了退热的药丸,还有灵泉给东方游拿了过去,还让林河往苏曼曼那边送一些。 其他有水土不服的,也让林河给分下去了。 这边刚收拾妥当,楚夕没想到,就有人送礼物了。 云州昇王赵烨,给盛凌云送了一只烤全羊,还有一个食盒,食盒里是两碗八宝粥。 看到昇王赏赐的八宝粥,楚夕才惊唿:「原来今天是腊八节呀。」 往年腊八节的时候,楚夕总会在城门口,或者府衙门口施粥。 即便是后来楚夕回到现代那七年,盛凌云也会在腊八节这天,在府衙门口施粥,这似乎是他们俩的传统。 但是今年,他们一路来到幽州,路途遥远,大雪纷飞,别说施粥了,就连日子都忘了。 楚夕这一路上过的是昏天黑地,白天躺马车上睡,晚上去驿站睡,偶尔看看风景,幽州天地苍茫,景色看一会儿就厌倦了。 最后还是睡觉。 盛凌云看看天色,已经是傍晚了:「算了,今年就不施粥了,明年吧。」 「昇王既然送来了赏赐,我们明天就要去昇王府拜见一下王爷了。」 这些地方都是大皇子赵烨的封地,盛凌云纵使再对皇上赵炽不满,在所有人看来,盛凌云依然是皇上赵炽最亲近的臣子。 因为只要这个幽州节度使干得好,回到京城直接就是宰相之职。 即便是干不好,回京也是内阁大臣。 就好比原来的节度使,人还未回到京城,就已经入阁了。 就算是宰相,在这些大皇子眼里也都是臣子。 来到昇王赵烨的封地,不拜访正主怎么可能。 楚夕已经听盛凌云讲过这位昇王赵烨的事情了,却没有听说他府上有女人。 楚夕:「那就准备礼物吧,他府上有多少人,我们准备多少礼物?」 盛凌云:「只有一个,昇王妃生孩子难产,一尸两命,此后也没听说他再娶。」 至于那些妾室,依照楚夕的身份,是不用去见的。 谁知盛凌云又说:「不过,听说昇王身边有位侍妾,十分的得宠,据说如果不是身份低微,至少是个侧妃,但现在也不过是个如夫人,替昇王管理后宅。」 楚夕摸摸鼻子:「侍妾?赵家的男人都这么长情吗?赵炽因为一个侍妾耿耿于怀那么多年,大皇子这边又来一个侍妾,还真是长情。」 楚夕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是她带来的首饰,选了一个不是很贵重,样式也很别致的珠钗。 「这个怎么样?如果见到她,送给她这个,要是不见就算了。」 盛凌云点点头,忽然,他伸手从盒子里拿出一个金色发冠,看上去很别致。 「这是谁做的?不像是吕姑娘的手艺。」 吕青青做出来的首饰,都很精緻,很漂亮,相反这个发冠有些粗糙,很像是生手的初成品。 楚夕落落大方,勇敢承认:「我做的,怎么样?好不好看?」 盛凌云嘴角微翘:「很丑。」 虽然很丑,可若是送给他,他还是很欢喜的,说着就往头髮上戴着准备试一试。 却被楚夕一把给夺了回来:「看不上就算了,又不是送给你的。」 盛凌云上扬的嘴角,顷刻间落了下来,眸光幽沉,眼角藏不住的冷冽。 「不是送给我的,是送给谁的?」 楚夕并没有感知到盛凌云的怒气,反而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是给宋子文的,他又救了我一命,我也没有什么可谢的,索性就做一个发冠给他,只可惜,我还是手艺不行,做成这个样子,唉。」 说着楚夕把发冠放回了箱子里,合了上去。 盛凌云揉了揉心口,自己媳妇儿给别的男人做发冠,而他却从来没有收到过楚夕的礼物,真真气的肝儿疼。 楚夕把刚洗好的头髮,用布巾给擦了擦,盛凌云尽管很生气,却还是条件反射的把布巾给接了过来,帮楚夕擦头髮。 又黑又长的头髮像是缎子一样,顺滑,散发着幽香。 楚夕坐到热炕上,拿起香脂擦腿,忽然问道:「苏曼曼怎么样了?是不是水土不服,你有没有去看看她?」 从宋子文那里听说过苏曼曼的事情之后,楚夕对她的敌意没有那么大了。 毕竟在古代,身为女子,如果不依靠男人,确实不好生存。 苏曼曼既然选择了跟盛凌云合作,在楚夕看来,如今一无所有的她,也理应由盛凌云负责。 至于盛凌云要不要把她收入房中,那就是他的事情了。 只是楚夕不知道盛凌云正醋着,又听到楚夕提起苏曼曼,他越发气恼了。 「你把我往别的女人怀里推,是不是早就给自己想好退路了,想跟宋子文双宿双飞了?」 楚夕一听,愣住了:「你说什么?我把你推给别的女人,我跟别的男人好?」 盛凌云因为生气,变得口不择言,其实说出来,他就后悔了。 第374章 去见传说中的大皇子 反倒是提醒了楚夕,是了,宋子文一直对她挺好的,若是她真的和离了,宋子文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盛凌云顺手把楚夕的黑髮辫成一个麻花辫,却赌气不再说话。 楚夕却忽然想开了:「宋子文长得又帅,武功也不错,关键还会赚钱,要是嫁给他,确实是个不错的想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3页 盛凌云气得握紧拳头,真想立刻就去把宋子文给杀了。 谁知楚夕接下来又说:「人家吕青青惦记那么久了,我可不夺人之爱。再说,他不是我的菜。」 盛凌云的怒气轰然就散了:「那你还送人发冠,你知不知道,男人的发冠,只有最亲近的人才能送。」 古代的这些送礼的规矩,楚夕不懂,给宋子文送发冠,纯粹是考虑到宋子文常年在外做生意,万一包袱被丢,至少还有个发冠可以换银子吃饭住店,不至于饿着。 楚夕把两个麻花辫放胸前,身上抹完香脂,又去梳妆檯前抹脸上的,气鼓鼓的怼盛凌云。 「你可真有意思,宋子文好歹救了我两次,我回赠他一个发冠有何不可,倒是苏曼曼,你都把人领家里了,我都没说什么。咋地,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盛凌云无奈的再次解释:「我跟她真的是清白的,之所以在京城把她给救了,也是因为事先,我答应过她,无论事情到了何种地步,我都保她性命。」 「呵呵」楚夕却不信,「她是你盛凌云大人的红颜知己,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回头你还不告诉我,这也罢了。」 「在城隍庙的时候,我可是亲眼看到你从她房间里出来的。盛凌云,你是个男人又不是和尚,无论做了什么承认就好,怎么连这点担当都没有呢。」 盛凌云再次否认:「我和她是清白的,我没有碰过她,你让我有什么担当。楚夕,你是不是非得让我和她做出点什么,你才满意。」 楚夕在心口上画了个圈圈:「这里脏了,就是脏了,我不要了。」 说完,楚夕施施然躺回到床上,拉起被子盖了上去,被窝里暖暖和和的,她满足的呻吟了一声:「真舒服。赶紧睡觉关灯。」 这边盛凌云洗簌过,把蜡烛给吹灭,再躺回床上,就看到楚夕早就睡着了,而且因为太过劳累,还发出的轻微的鼾声。 盛凌云轻轻的把她的枕头给弄好,鼾声停止,唿吸轻柔,绵长。 盛凌云借着月光仔细瞅着楚夕的脸,颇有些无奈。 「楚夕,我要怎么做,你才能相信我?」 第二天,一大早,盛凌云就让人备车,点了二十个侍卫,带着楚夕,还有丫鬟绿丫,去拜见昇王赵烨。 这一来一去得十天,回来不耽误过年,这是原计划的。 俗话说计划赶不上变化。 楚夕来到昇王府,一下马车,就被巍峨的门庭给震撼到了。 「这两头大狮子,比节度使府衙的狮子雄伟太多了。」 盛凌云悄悄解释:「节度使是二品,这是昇王府。」 好吧,确实不一样,昇王府里面更大,中轴三个大殿,后面是昇王爷的寝殿,感觉跟小朝廷一样。 楚夕:「得亏皇上不出宫,要是知道一个王府建成这样,岂不是要气死。」 盛凌云:「不至于,这边地广人稀,建的再大也没关系,再说昇王是大皇子,不逾越。」 好吧,反正天高皇帝远,赵炽也管不着。 盛凌云下了拜帖之后,过了足足半个时辰,才有人来回。 「盛大人,盛夫人,里面请,咱们王爷今天一早有些不适,怠慢了。」 来请的很显然是昇王身边的侍卫,说话客客气气的,倒让楚夕有了三分好感。 进了昇王府,就是一辆小型马车,盛凌云和楚夕坐了上去。 楚夕终于明白,回一个话为啥要半时辰了,真的很远,他们坐着马车绕了偏门,还走了很久。 终于到了昇王的大殿前,再看上下两层阶梯,站的都是侍卫,大殿的门敞开着,远远的,就听到里面传来咳嗽声。 楚夕和盛凌云对视一眼,看来他们今天来的确实不巧,赵烨的身体确实欠安。 进了大殿之后,里间还有个偏殿,偏殿里烧着一个大大的火炉,殿里面倒是暖烘烘的。 盛凌云拉着楚夕给赵烨行了大礼。 赵烨倒是很和蔼可亲:「盛大人,请起,来人,赐茶。」 盛凌云带着楚夕坐在了一旁的凳子上,盛凌云开始跟赵烨汇报工作。 毕竟是奉皇上赵炽的命令来幽州当节度使,俩热又对幽州的情况做的总结,赵烨还给了一些建议之类的。 工作谈完了,赵烨还礼貌性的问了一些皇上的身体等等,充分表达了兄友弟恭的深厚感情。 盛凌云也都一一的回答了,可以说俩人一问一答,场面很是平和,盛凌云的回答滴水不漏,也充分表现了自己是一个爱国的好朝臣。 楚夕听不懂他们说些什么,无聊的四处打量,不得不说,古代的建筑艺术造诣就是高,房顶上都是雕樑画栋,很是鲜活。 房顶上,屋檐上,墙柱上,桌椅板凳到处都是。 再看大殿里整整一面墙都是书,还有一屋子的兵器,这个殿不大,摆的也是满满当当的。 由此可见,这里并不是昇王会客的地方,刚才经过的那个殿才是会客的地方。 而之所以今天在里间见盛凌云,可见昇王是真的病了。 他们俩说着话,昇王时不时的咳嗽几声,比赵炽俊秀的脸上,因为咳嗽而发红髮紫,等咳嗽完又恢復成惨白。 期间喝了两杯茶,却在咳嗽完,又都给吐了。 过了一会儿,昇王又去一趟茅房。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4页 一旁伺候的太监,不停的伺候着,伺候的太监宫女,川流不息。 虽然他身体不适,大夫在殿外一直候着,倒是也没影响盛凌云跟他的谈话。 直到昇王把该问的问完了,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他才挥挥手:「行了,你去休息吧,晚上本王再宴请你。」 昇王的话音刚落,一旁的太监赶紧把殿外的大夫请了进来。 盛凌云准备带着楚夕离开,楚夕却皱着眉头直勾勾的盯着赵烨,喃喃自语道:「王爷的这个病,怎么这么像急性肠胃炎呀。」 盛凌云没有接话,直接把楚夕给拉走了。 昇王已经请大夫了,盛凌云不想多事。 俩人一直来到殿外,就听到有一位三十多岁的官员,急切的说:「快让我去见王爷,晋城那里不是普通的伤患,而是瘟疫……」 第375章 另一种形式的战争 瘟疫?晋城? 楚夕吃惊地看向盛凌云,盛凌云也勐吸一口冷气。 「晋城遭了雪灾,听说我们来之前,昇王在晋城看望受灾百姓,如果晋城那边有瘟疫,那昇王……」 楚夕也回忆刚才昇王的表现:「急性肠胃炎是瘟疫的前兆,可是大冷的天,怎么会发生瘟疫?」 晋城在哪儿?位于幽州和云州的边界,过了晋城就到北羌了,与北羌隔了一条河。 今年雪特别的大,晋城那边的老百姓就遭受了雪灾。 往年要是有雪灾,幽州节度使和云州都督都会去查看,用不到昇王亲自去赈灾。 但是今年情况特殊,幽州节度使处在交接中,云州都督去收拾南边不安分的高丽国了。 昇王心繫百姓,得知伤亡人数很多,这才去晋城看望受灾群众的。 谁曾想到晋城竟然诱发瘟疫,晋城知府这才急匆匆的来找昇王禀告真实情况。 盛凌云本来是要离开了,心思一转,跟着晋城知府再次回到了昇王府的偏殿。 「王爷,微臣请求出动士兵,把那个村子给封了,若是再有人出来,别说整个晋城,云州,幽州都要遭殃。」 大夫正在给昇王看诊,昇王一直咳嗽不停,还呕吐,越急越吐。 楚夕忍不住问了一句:「王爷从晋城回来几天了?」 一旁的太监宋公公回到:「两天。要不是知道盛大人要来,估计还得几天才能回来。」 此时大夫已经下了结论:「急火攻心,肠道受凉,王爷身子本来就弱,这么冷的天不应再受寒了。」 说着大夫写下了药方。 楚夕好奇的扫了一眼:「你这里再加一味青蒿,是最好了。」 大夫吃惊的看了楚夕一眼:「这位夫人也懂医术?」 楚夕很是谦虚:「略懂一二。」 学医的人本身都很谦虚,低调,因为谁也不知道开出来的方子能不能根治,都是在一边看诊一边吃药一边观察,若是治不了病,还需要换药方。 大夫听了楚夕的建议,点点头:「也对,青蒿有抗疟、抗内毒素,清热的功效,多加一味也无妨。」 倒是昇王赵烨更了解楚夕:「她不但医术好,在京城还有神医的名号,听说皇后,和皇上都是被她调理好的。」 大夫一听更加谦虚了:「请夫人看看这个药方还有没有需要改的?」 楚夕刚才也听到了,如果晋城那边确定是瘟疫,那王爷这个症状,保不齐也被传染了。 「没有了,这个药方应该很对王爷的病症,不过王爷看起来身体有些虚,除了这些药,还需要进补。」 大夫捋着鬍鬚很是疑惑:「夫人,王爷身体虚,虚不受补……」 楚夕却开出了进补的方子:「这个是食疗,在喝药前吃就行,虚不受补,是指不能用大补的药,但这些食材本身就有疗效。」 大夫又看了一眼楚夕的食疗方子,连连点头:「是这样的,王爷,是药三分毒,一味喝药对肠胃伤害太大,这个食疗的方子正好解决这个问题。这位夫人果然是杏林高手。」 大夫拿起药方急匆匆的离开,去给王爷抓药熬药。 这边晋城知府跪下来磕头:「整个村子的人都咳嗽,拉肚子,呕吐,到处都是排泄物,前几天还不严重,昨天开始死人了。」 一旁的宋公公怒斥这位知府大人:「胡说,我们王爷回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可能传播这么快?」 楚夕:「瘟疫是通过人的唾液,尸体,水源传播的,尤其是尸体要尽快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会被老鼠啃噬,老鼠传播起来更快。」 盛凌云也问:「晋城那边是个什么情况,只是雪灾,应该不会这么快闹瘟疫。」 晋城知府已经急的一头汗:「本来只是雪灾,但是前两天,从江对面飘过来一群死马。」 「那些灾民看到死马,就给煮了吃,然后一个村子的人都开始拉肚子,我原来也不信是瘟疫,直到咱们安插在北羌的细作,传回消息来……」 说着晋城知府把一封信,拿出来递给昇王。 昇王看完脸色大变:「去找王松过来,让他多带一些大夫,药材,快去晋城。」 「北羌人真下作,竟然利用瘟疫祸害我军。」 昇王看完信后,随手递给了盛凌云,盛凌云一看也出离愤怒。 「这些北羌人,太不是东西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5页 他们的马遭受瘟疫,马死了,刚开始还埋了,烧了,后来不知道谁出的主意,说大梁晋城遭受雪灾,老百姓肯定没东西吃。 就把遭瘟疫的马扔到河里,让晋城这些老百姓们吃,结果,瘟疫就来到了晋城。 盛凌云眼神坚定:「王爷,我们这次来,带了很多药草,而且我和夫人都懂一些药理,王爷身体不适,属下愿意去晋城赈灾,灭瘟疫。」 昇王赵烨点点头:「王松,这位是京城新任的幽州节度使盛凌云,盛大人,既然晋城属于幽州范围,就让他跟你们一起去吧,他的夫人是京城神医,一切听他们调度吧。」 这边楚夕一出门,赶紧去追大夫,说出了对赵烨的怀疑,大夫一听昇王竟然感染了瘟疫,越想越觉得像。 楚夕小声道:「这个药方就是治王爷瘟疫的药方,但是,这个瘟疫不能在王府里传了。」 大夫重重地点头:「我明白,我这几天一定会让王爷在寝殿休息不乱跑的,其他地方我也会做好消毒措施,夫人请放心。」 盛凌云和楚夕从昇王府出来了,楚夕无奈的看着盛凌云。 「过年,可能回不去了。」 是呀,开开心心的出来拜访昇王赵烨,谁知道竟然回不去了。 盛凌云一来幽州就发生这种事,还真的很棘手。 「空间的药多吗?」 楚夕点点头:「多,今天开始种需要的药材,等我们到了晋城来得及。」 盛凌云当机立断:「现在就走吧,晋城那边安顿好后,再回来拜见王爷。」 俩人没有在昇王府停太久,便再次起程往北走。 晋城的雪灾是天灾,晋城的瘟疫实属人祸了。 两军对垒不可怕,可怕的是用这些腌臜的手段。 楚夕一坐上马车,就和盛凌云一起进入了空间。 空间里的药草确实很多,从前楚夕还能把药草卖给药草商。 自从出京之后,空间的一切都堆在一起,仓库都满了。 楚夕找到治疗瘟疫的药方,开始准备药材,黄连,葛根,青蒿,甘草,连翘,黄芩等等都准备了很多。 可是怎么才能把这些药材,不知不觉从空间里拿出来。 这是个棘手的问题。 第376章 并肩作战灭瘟疫 第376章并肩作战灭瘟疫 还是盛凌云机灵,他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 趁着大家晚上睡觉的时候,把这些草药给弄出来,然后盛凌云再去买马车的时候,把药草给装好。 又或者让楚夕回拓城一趟,把药草装好,再去晋城。 但是,楚夕一个人回拓城,盛凌云有些担心,干脆让楚夕把药草做成药丸,回头不知不觉扔到锅里,还有灵泉,这样也能治病。 俩人拿定主意,昼夜不停往晋城赶。 这一日,一行人来到晋城的城门前,不知道为什么,盛凌云忽然就后悔了。 「楚夕,我想了想,瘟疫太可怕了,不如你还是回去吧。」 楚夕大吃一惊:「搞什么,我回去空间的药怎么办,还有灵泉,没有灵泉,你拿什么救治老百姓。」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他想起了前世也遇到瘟疫时的情景。 大片大片的人死去,不但要被埋,还要被烧的尸骨不存,这也就算了,一旦沾染上瘟疫,几乎都要死去。 前世他做的比较绝,像晋城这样人口的小城,直接用军队围城,然后,他带着手下入城后,开始大屠杀,无论有没有被感染,都是要死去。 然后再放一把火,把整个城池给烧干净,变成一座空城。 等上三个月,等城里连只老鼠都没有的时候,再让附近的老百姓,往城里迁。 瘟疫干净了,人也干净了,城也空了。 盛凌云那时奉命赈灾,遇到瘟疫就是这么处理的,彼时他担心京城里的楚然,恨不得两三天都把事情做完,当然是怎么干脆怎么做。 所以,盛凌云来到晋城,想起前世的手段,心里却很担心。 他不是担心城里的人救不活,他只是担心万一不得已,他要採用前世的手段,楚夕看到后会说他残忍。 盛凌云想到的事情,楚夕也想到了,因为小说里对这段有描写,主要是为了塑造盛凌云的冷酷和嗜血。 盛凌云还在无意中也感染了瘟疫,因此他打算自尽,不传染给任何人,最后,楚然让人给盛凌云送去了灵泉,最终盛凌云被救。 盛凌云因此对楚然越发的忠心了。 这段描写的挺感人,楚夕印象很深。 但是这一次跟前世不一样了,楚夕自己带着灵泉,盛凌云也能用,所以似乎不用决绝的手段,可以把瘟疫控制好。 「灵泉,药材都准备好了,我也是大夫,盛凌云,这个时候我想我们应该并肩作战,不然,万一你也感染瘟疫,谁救你。」 好吧,盛凌云紧紧的握住了楚夕的手,一行人进了晋城。 一入晋城,晋城知府鲁岳就让人把城门给关了,并且下了死命令。 「城中灾民众多,为了防止有些人趁火打劫,现在关闭城门,昇王已经派人来赈灾,等赈灾结束后,城门自会打开。」 盛凌云这边也早就让林河带十个手下回去,让他们自己过年,不用管他和楚夕,让东方游主持大局,他们来晋城赈灾。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6页 盛凌云写了一封私信给东方游,说明情况。 晋城从此开始了长达一个月的,只能进不能出的规矩。 瘟疫的源头是晋城和北羌的那条河,晋城知府鲁岳已经派人在河边巡逻,但凡看到河上飘地有尸体的,无论什么尸体,全都捞出来,挖坑,焚烧,填埋。 不允许任何人再去打捞河里,动物的尸体来吃了。 盛凌云这边一来到晋城,就开始放粮赈灾。 鲁岳一路上跟着盛凌云来的,没想到他的行动力这么快,他们人还没到晋城,盛凌云的粮队都已经到了。 赈灾的粮食是红薯加小麦,熬的粥以插筷子不倒为标准。 本来,盛凌云的意思是让他们在府衙门口施粥,老百姓排着队来领粥。 可是楚夕却建议,让所有人都回家,没有命令不能出门,若是家中有发热,痢疾等病症,统统拉到府衙前的广场诊治。 为了不让瘟疫继续传染,府衙广场前,临时盖了仨个大棚,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病症。 三级病症是指可以治好的,病症比较轻的,二级是病症比较重的,到了三级的话,基本就只能靠天意了。 因为就算是餵灵泉,身体机能接受不了也白瞎。 要是让所有人都不出门,这些粥只能是一家一家的给了。 楚夕于是和一起来的大夫商议,他们一家家的挨着诊断,一点有病症的,再把这个家给封了,若是没有病症的,是可以出门的。 可是挨家挨户的诊治,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看好的,还是楚夕有办法。 她连夜在空间里,用这些草药,外加灵泉,制成药丸。 然后,第二天,封城之后,大街小巷都空荡荡的,衙役们和士兵们到处在巡逻,但凡是私自出来的,都被抓走了。 一时间,谁也不敢外出。 楚夕把治好的药丸分给几位大夫,几位大夫两两一组,带着衙役,东西南北四个城,开始挨家挨户的诊治。 每到一个家里,先送上五十斤面粉,再每人送一颗药丸,大夫看着他们吃下去之后,再挨个诊治。 没有问题的,就过去,有问题的,就把门上贴封条,反锁起来。 因为有士兵和衙役跟着,老百姓尽管都很不理解,却没有一个敢大吵大闹的。 如此,效率还是很高的。 最起码内城五天内算是检验完毕了。 内城的人自由了,内城里流浪人口都被抓到了大牢,大牢里开始有瘟疫。 这个时候,内城的人,让他们出去他们也不出去,因为他们看到感染瘟疫的人,被弄到一个平板车上,都拉出城里去埋了。 第一轮的检查结束后,衙门口的大棚拆了,这些病人转移到了城外的破庙里。 大牢里的人,也都被赶到了哪里。 官府在破庙门口施粥,施药。 楚夕和盛凌云,还有这些大夫,开始一个村子一个村子检查。 至于晋城知府鲁岳说的那个村子,已经封了好久了,等楚夕和盛凌云赶过去的时候,村子里几乎没有人了。 鲁岳看到村子里到处都冒着黑烟,擦了一把眼泪道:「大人,夫人,我也是被逼无奈呀,这个村子传染的最多,若是当时不封村,只怕等我从王爷府上回来,整个晋城都是瘟疫呀。」 盛凌云非常理解他,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你已经把损失降到了最低,做的很好了。」 楚夕却于心不忍:「要是我们早来一点,其实有些人还是可以救一救的。」 医疗不发达,消息传不快的古代,是不拿人当人看的。 第377章 封村 鲁岳已经算是很有能力的知府了,处理情况也非常的及时。 把瘟疫源头的村子直接给封了,后面也有一些瘟疫传开了,至少没有到不可控制的地步。 直到盛凌云和楚夕他们一起过来,整个城池的布置也能堪称治疗瘟疫的典范。 盛凌云和楚夕他们站在村口,看着村子里时不时的传出哀嚎,楚夕作为医护人员,她根本做不到熟视无睹。 「我觉得还是得先过去看看吧,整个村子也不一定都被传染了,万一有年轻人,抵抗能力强,我们救一个是一个。」 鲁岳不敢说话,他只是那眼睛看向盛凌云。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同意了:「先送些药过去,不要直接接触,若是两三天后,有情况好转的,可以接出来,但是,人不能进去。」 「这些都是我从昇王府带来的大夫和士兵,我也要对他们负责。」 大夫和士兵的命也是命,不能因为那些病人,就让大夫和士兵感染瘟疫。 这一点楚夕很理解,鲁岳也很贊同:「好,我已经让人把药草准备好了,直接扔过去就行了。」 封村子的时候,用的是一排排的拒马,就是阻拦战马的那种带刺的武器。 然后是一排射手在后面站着,谁要是敢乱闯,直接射死。 这个村子是个平原,三面都是田地,中间是村子,北边挨着就是北羌临界的那条河,村子不大,唯一的一条路就是村口的这条泥泞小路。 两边其实也是走出去,但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村子里有瘟疫,通往两边村子的道路,也被他们本地的村民给封锁住了。 村民们没有空看着这些人,用石头把路堵了之后,还放了几条狗给看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7页 这个村子的村民就这么被堵在了自己的村子里。 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看着瘟疫无情的蔓延,好在他们不缺吃的,因为鲁岳会每隔三天,让人送过去一些粮食。 如今又要投餵一些药草进去,鲁岳对着村子里喊话,说昇王派了大夫过来,他们的瘟疫一定会控制住了。 就在此时,村里已经被封了四五天的村民,忽然也对外喊话。 「大人,我们村子里没有瘟疫了,生病的人,他们都死了,剩下的我们这些人都没有病了。」 鲁岳一听有些吃惊,又看了盛凌云一眼。 盛凌云眉头一皱:「别听他们胡说,他们大概是想骗我们进去。」 楚夕想了想说:「瘟疫有潜伏期,大概也就是四五天,要是四五天他们都没有被传染,说不定有人抵抗力强也是真的。」 楚夕说:「不如,我进村子给他们检查一下。」 盛凌云一把拉住了楚夕:「谁都可以去,你不行。」 楚夕不解:「我是大夫,怎么就不行……」 盛凌云说:「我去。」 盛凌云对着鲁岳还有随从的范大夫说:「你们都不要跟着,我带四个人进去先看看再说。」 鲁岳吃了一惊:「盛大人,你只带四个人?可这个村子虽然小,也有两百多号老百姓,你们四个人可以吗?」 盛凌云点点头:「可以,放心吧。」 盛凌云点了四个侍卫,让他们把口鼻都遮掩好,手上都带着护具,没有露出一点皮肤在外面,让人把拒马给打开一个口子,然后他就带着人进去了。 除此之外,还有两车草药,两车粮食。 楚夕和鲁岳在村外面等着。 鲁岳对盛凌云是满满的钦佩:「盛大人可真是年少有为,我在京城的时候,就听说了盛大人的政绩,令我们这些人佩服之极。」 楚夕对于这种客套话,并没有多回应,因为你不知道他夸赞你,是有求于你,还是真心的。 鲁岳看上去是个正直实干家,不然也不会在晋城当知府,连任两届,晋城是边城,经济也不好发展,偶尔还要处理一些战乱。 虽然在晋城驻扎的有军队,可军队自给自足都是问题,更不会管当地的老百姓。 鲁岳这位知府又要管老百姓的吃喝,还要管边防军队的吃喝,还要协调军队和老百姓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些很是困难。 所以鲁岳虽然只有三十多岁的年纪,看上去却很老了,风吹日晒的有五十也不为过。 楚夕态度有些敷衍,倒是一旁昇王府带队的王松,有回应。 「大人姓鲁,工部侍郎鲁奇是大人的本家?」 鲁岳颇有些自豪地说:「大伯家的大堂哥,鲁公第五十三代嫡孙。」 鲁公是能工巧匠,传承到现在,也是郓城世族大家,工部侍郎鲁奇是嫡枝,鲁岳虽然也是嫡枝,父亲排行第三,所以他没走技术类,而是走的科举。 楚夕对他们这些世族的传承也不懂,听他们在一旁聊天,更多的是好奇。 其实古代朝廷官员,很多职位也是讲究传承和举荐,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要参加科举。 科举考试只是对寒门子弟一条入仕之路,士农工商中的工,工种很多,造船,造车,盖房,烧砖等等,生活中用到的,有一技之长的都算是工。 学医的大夫也算是工的一种,即便是宫里的御医,严苛来说也属于工。 技术好的,就能在朝廷任职,而家族对这些工种也会有遗传,比方说木匠的儿子也是木匠,御医的儿子也是御医等。 但他们这些技术类的世族大家,对旁支就不那么友好了,虽然也会有一技之长,技术就不是那么过关,有些甚至只传嫡枝,传子不传女。 鲁岳虽然也是嫡枝,虽然也会一些木匠活,但是他却不能走工部的路子入仕,想当官只能考科举。 王松似乎有朋友在工部,楚夕听着他们闲聊,对这个古代架空朝代有了更深的了解。 但她更多的心思是担心盛凌云。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天都快黑了,就在楚夕着急的时候,盛凌云带着四个侍卫,终于从村子里出来了。 楚夕一下子沖了过去:「盛凌云,你没事吧。」 盛凌云手里拿着一把长刀,这是林河的,他看到楚夕过来,准确地把长刀扔给林河。 却往一旁躲了一下:「我身上脏,回去再说,一切都好。」 盛凌云选的四名侍卫中,其中两名是官府衙役,一名是王松手下,另外一名是林河手下。 四个人身上都有一股浓浓的药味。 楚夕看到两名官府衙役对鲁岳不知道说了什么,这边盛凌云带着人骑上了马。 王松深深地瞅了他们一眼,下了命令:「一个都不准放出来,只要出来,格杀勿论。」 第378章 杀人 盛凌云骑着马,带着楚夕先回府衙了,鲁岳瞅了一眼,也带着人离开了,只留下王松的手下善后。 楚夕心里总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问盛凌云:「村子里的人还不让出来,是不是已经给过他们药材了?」 盛凌云没有说话,跟楚夕保持一定的距离,给了马儿一鞭,跑得更快。 「回去后,给他们几个熬药,沐浴,瘟疫应该不会再从这个村子传出来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8页 一行人回去的也急,楚夕也没问出来个所以然。 忍不住跟林河吐槽:「这么着急,这个村子的瘟疫到底有没有控制住,不让我进去看看,我也不放心呀。」 林河:「夫人,大人办事向来稳重,他说好了,肯定是好了,再说王爷手下王将军不还留在村子里善后了么。」 楚夕担忧:「他们都是士兵,也不是大夫……」 林河:「能不让这个村子的人乱跑,瘟疫就不会扩撒了。」 瘟疫封城,所有的地方都是静悄悄的,府衙里人也不多,丫鬟下人们也不让在府里乱跑,个人管个人的院子。 楚夕一回到院子里,就听说盛凌云在泡药浴,也不打扰他,让绿丫弄了点东西吃。 就在此时,鲁岳竟然又过来了,楚夕哭笑不得,还让不让人喘口气了,却不好直接问。 「鲁大人,吃饭了吗?」 鲁岳干笑两声:「还没。」 额……还真是耿直:「要不,一起吃点?」 绿丫给做的香喷喷的鸡蛋面,上面还撒的葱花,绿的黄的闻着都香。 鲁岳咽了一下口水,艰难的把眼神从鸡蛋面里拔出来,谨慎地问道:「夫人,咱们的赈灾粮不多了,下官想问问盛大人,后面的赈灾粮什么时候到?」 封城是盛凌云的决定,在下命令前,盛凌云就说了,赈灾粮款他这边筹集一些,昇王这边也会到一些。 先上府衙粮仓里的粮食顶一阵。 只是没想到,顶一阵,也没几天,这才第三天,粮食竟然已经没有了。 楚夕有些吃惊:「官府粮仓没有粮食了吗?」 提起这个鲁岳大吐苦水:「晋城这边天气冷,土地不易粮食生长,产出太少,每年收上来的税粮也没有多少,而且这样的雪灾,每年都要有一次,只是有些地方受灾面积大,有些地方受灾面积小罢了,谁知道今年又来一个瘟疫……」 楚夕知道幽州这个地方穷,晋城也是幽州的一个城,窥一斑而知豹,落一叶而知秋。 「行,一会儿我给你问问,赈灾粮食应该很快就到了,从拓城到晋城应该也不需要走太久……」 俩人说着话,忽然,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叮叮咣咣的打斗声。 楚夕惊唿:「啊,有刺客……」 林河就在屋子外面守着,听着声音,赶紧冲到里屋。 鲁岳也迅速转身,调动府衙的衙役和盛凌云的侍卫们。 楚夕更是话音未落,人已经冲到里间了。 盛凌云正在洗澡,旁边的窗户已经被人冲破,刺客和盛凌云打在一起,盛凌云没有穿衣服,处处受制。 楚夕拔出小腿藏的匕首,刚准备冲过去护着盛凌云,却被盛凌云一把拽到了身后,顺手夺过楚夕的匕首,扔向刺客。 匕首扎进刺客的肩上,阻碍了他的脚步,但是刺客手里的长剑也扔向盛凌云,正中盛凌云的右胸。 林河及时出现,与正准备逃跑的刺客打在一起,盛凌云赶紧拿起长袍把衣服给穿好了,护着楚夕来到了外间。 而院子里,又来两名刺客,跟侍卫打在一起。 「不准动,都住手,要是再动,我就杀了他……」 刺客劫持了鲁岳,林河一脚把屋里的刺客踹出了屋子。 院子里呈包围趋势,把三个刺客,连同鲁岳团团围在一起。 盛凌云神色凌厉,冷声质问:「你们是谁?为什么要刺杀朝廷官员?这是株连九族的死罪。」 朝廷命官,不是谁都可以动的,代表朝廷,谋杀朝廷官员等于谋反,株连九族。 两名刺客把劫持鲁岳的那个刺客背靠背围着,而那名刺客把鲁岳当成了挡箭牌。 「早晚都是死,有人垫背,我们兄弟死也值了。」 楚夕不解:「你们究竟是谁?他是朝廷命官,要是把他给杀了,晋城所有事情都不好处理,现在又是瘟疫横行,你想全城的人跟你一起陪葬吗?」 刺客冷哼一声:「我就是要所有人跟我们一起陪葬。」 楚夕愤怒至极:「你们怎么能这样,要是有什么苦衷,你说出来,我们可以帮你解决,如此偏激,你们死了不要紧,可是要株连九族的。」 盛凌云厉声呵斥:「把人放了,我可以留你们一个全尸。」 刺客竟然丝毫不受他们的威胁:「株连九族?哈哈,我们整个村子的人都被他们杀光了,哪里还有什么九族?」 楚夕眉心一皱:「你们是临河村的人?」 刺客咬牙切齿恨恨道:「我们就是临河村的人,是,我们村子最先发现瘟疫,也是最先被封村,官府让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可毕竟是瘟疫,我们都不是大夫,没人给我们诊治,是不是村子被封的那天,你们就打算把我们都给杀了……」 临河村全村都被杀了,楚夕震惊的看向盛凌云…… 盛凌云面沉如水:「要是早想杀你们,你们就活不到现在,鲁大人是个体恤百姓的好官,虽然是他下令封村的,可也给你们草药和粮食,并没有亏待你们。」 「可是你们又是怎么做的?竟然把死掉的尸体扔井里,还帮助染病的人偷偷离开村子,想造成更大的瘟疫……」 刺客:「如果我们不把瘟疫闹大,你们会管我们吗?那些病了的人,只是病了,也没有死,为什么不能离开……你们只考虑全城的百姓,我们就只能白白被放弃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9页 鲁岳也很委屈,尽管被人死死的卡住脖子,还是极力分辨道:「我没有不管你们,只是不想让瘟疫散播开来,我已经给你们送药,送粮食了……」 刺客:「你为什么不派一个大夫来救我们,你知不知道,我弟弟死了,他才九岁,还有他的哥哥,他的妹妹,都是年纪轻轻就没了,把村子封住,不让大夫进来,你让我们怎么活……」 楚夕明白了,盛凌云带人进村子之后,本来是去救他们的,可是看到村子里真实的情况,为了防止瘟疫蔓延,一不做,二不休,把整村的人都给杀了…… 第379章 我们的村子没了 这确实是一个疯批能做的事情。 可盛凌云做这些真的是情有可原,整个村子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染病了,不但不好好治疗,都想着往外跑。 他们身上带着病毒。 楚夕也猜出来,盛凌云最后让王松留下来做什么,烧尸体,善后,而原来拿过去的药材,最后是留给王松他们喝的。 似乎一切都超出了掌控。 盛凌云并没有把村子里的人杀死,还逃出来这么三个,三个人拼死也要找盛凌云和鲁岳问个清楚。 争吵间,王松带着人回来了,不但他来了,还绑了一个女人。 王松把这个女人一下子推到三个刺客面前,冷冷道:「因为你们村子的人,不可能救活了,就算是把瘟疫治好了,这个女人还是会把瘟疫散播到你们村子的井里的。」 「她是你们谁的媳妇儿?」 其中一名刺客,弯腰把那女子扶了起来,看来,女子是他的媳妇儿,『嗖』的一声,一支箭射入女子的肩膀上。 王松:「她是北羌的细作,那些河里飘的马,就是她让村子里的人捞过来吃的。」 三位刺客都震惊了,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 「不可能,她从小就在我们村子里长大,怎么可能是北羌人……」 王松的手下走了过来,勐地把她肩膀上的箭又给拔出来,用长刀把女人的衣服给划烂了。 只见这个女人的肩膀被血染红后,出现一个诡异的图案,正是北羌国的图腾,一条蟒蛇。 女人的男人张张嘴,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 王松:「大梁朝律法规定,通敌叛国者,杀无赦,灭九族。」 女人是北羌人,别说这个村子有瘟疫了,即便是没有瘟疫,也是整个村子被灭的结果。 官府衙役趁着三个刺客发愣的功夫,赶紧把鲁岳给救下来了。 鲁岳似乎也惊呆了,他大概也没想到,这个村子竟然会混进去北羌国的人。 鲁岳被救,王松轻轻一挥手,四个人全都被带了下去。 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鲁岳惊魂未定的,也被下属给带走了,盛凌云的房间被破坏,府衙又给他们重新收拾了一个院子出来。 楚夕和盛凌云折腾完毕,楚夕也没有搞清楚,盛凌云是怎么发现那个村子里有北羌国的细作的。 但是,一个盛凌云,一个王松,俩人都是杀人不眨眼,把整个村子人都给杀了,还是让楚夕有些不好适应。 夜深人静,屋子里热炕烧的暖暖的,原本屋子里的薰香都变成了艾草香,闻着让人平静。 楚夕睁着眼睛,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喃喃自语:「快过年了,我们怕是得等到年后才能回去了。」 盛凌云有些困了,听到楚夕的话,翻了个身子,把胳膊搭在了楚夕的身上。 「睡吧,只要有你在,对我而言,在哪里过年都行。」 楚夕睡不着,盯着盛凌云看了一会儿,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你是怎么知道那个女人是北羌细作的?」 盛凌云却摇摇头:「不是我发现的,是王将军发现的,晋城雪灾,昇王来晋城巡视灾情,回去之后就病了,还是瘟疫,这已经往王将军心中起疑了。」 所以盛凌云要来晋城赈灾,王松也跟来了。 昇王身边都是侍卫,平时喝水吃饭都经过检查,没道理别人都没有生病,只有昇王病了。 盛凌云和鲁岳封城,开始应对瘟疫的时候,王松也调查昇王生病的原因,把昇王来晋城的路径又走了一遍。 最后,来到了临河村。 这个村子被封了,但是昇王来的时候,村子里还好好的,没有瘟疫,没有病情,只有大雪压垮的房舍,和受灾的百姓。 但是,如今这个村子瘟疫最严重不说,还是瘟疫的源头,盛凌云带人进村之后,王松的手下也进去了,再调查,就知道瘟疫的源头是对面河里飘来死马的尸体。 然后,属下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女人曾经在昇王到来的时候,给昇王递了一杯茶。 盛凌云进村子,看到很多尸体被埋,被烧,处理的还算可以,但是,还有很多尸体竟然被埋后,又被扒了出来。 更有甚者,井里也是尸体。 井水是村民的水源,盛凌云质问村子里的人,大家都说没有,冤枉,本村子的人都是依靠水井为生,谁会坏心思的把瘟疫的尸体扔井里。 思来想去只有敌人。 盛凌云一不做二不休,悬赏五十两,让村子里人自动揭发到底是谁把尸体扔井里。 找到三个人,盛凌云都没有杀他们,只是把他们绑了起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0页 等盛凌云从村子里出来,王松再进去,就把村子里得病的人都给杀了,埋了,烧了,最后找到这个女人。 是不是北羌国的细作,受伤就知道,北羌国的细作身上有纹身,是用秘药染的,平时看不见,只有等染血了,纹身就会出现。 王松找到害昇王的人,再加上整个临河村都感染瘟疫,这个村子只能废了。 好吧,这种手段虽然残忍,可在古代,命如纸薄的老百姓是没有选择权的。 楚夕听完有些唏嘘:「既然细作找到了,瘟疫也控制住了,晋城是不是就可以放开了?」 盛凌云想了想说:「不一定,这个城池离北羌国太近,原来以为河流是天险,这个城池并没有派兵驻扎,如今看来,还是疏忽了。」 接下来可能派兵在晋城,一边练兵,一边屯田,边城的城池都是这么安排的。 盛凌云接着又说:「如果要派军队来,整个城池必须得保证一个得瘟疫的人都没有。」 毕竟军队的士兵是不能生病的,不然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军队就没有战斗力了,北羌国很可能就会趁虚而入。 楚夕翻了个身子,嘆息道:「尽量吧,不过需要时间。」 谁知,第二天,盛凌云则向鲁岳建议,把晋城村里的老百姓南迁,几个村子派军队驻扎,让这些军人一边防守晋城,一边屯田。 故土难离,这个意见鲁岳一下就否决了。 「不可能,老百姓住了一辈子的村子,怎么能说离开就离开?咱们都讲究个落叶归根,只怕他们死也要死在村子里。」 盛凌云声音清冷无情:「不愿离开的,就让他们死吧。」 第380章 何至于此 鲁岳吃惊的睁大眼睛:「盛大人,你这是什么话,好歹我们都是朝廷命官,怎么能看着老百姓去死呢?」 盛凌云有自己的理由:「普通老百姓根本分不清,谁是北羌人,谁是大梁人,晋城地方小,从前不受王爷重视,但是这次瘟疫是敌人卑劣的手段,也说明了咱们的防御没有到位。」 「如果不让老百姓南迁,这里安排军队进驻,北羌人还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故技重施,到时候可不仅仅是封城那么简单了……」 有可能整个城都要被灭了。 鲁岳心痛老白姓,不停的说:「何至于此,何至于此。」 盛凌云想了想又说道:「这样吧,晋城也属于幽州的一个城池,我作为节度使,不可能不管老百姓的死活。我有一个办法,能让老百姓愿意南迁。」 鲁岳:「大人不妨说来听听。」 盛凌云:「凡是愿意南迁的老百姓,所开垦的荒地不但三年内不收取任何的税赋,我还愿意把从京城带来上好的粮种送给他们一些。」 鲁岳一听税赋可以减免,还有粮种,顿时觉得可行。 「大人不妨细细说来,下官知道的越详细,越好跟地方百姓们解释。」 最后商议决定,晋城也不是所有村子的百姓都南迁,只是迁移四个村子,晋城之所以从前没有被昇王重视,主要是他的城池形状,像是一条毛毛虫一样,夹在幽州和云州两个州之间。 云州和幽州都有防御的城池,偏晋城这个地方,太小,若是云州派兵驻扎,晋城市属于幽州管辖。 若是幽州派兵驻扎,幽州前节度使又怕得罪昇王,觉得他的军队离昇王的军队太近,有监视之嫌。 本身幽州节度使是朝廷的官,对皇上负责,可幽州同时有属于昇王的封地,每年的赋税都是先交给昇王,然后昇王再交给朝廷。 所以有些事不好说,不好做。 但是这次瘟疫的事,给昇王敲了个警钟,给盛凌云也提了个醒,晋城虽小,也要派军队驻扎,从东到西行程一条防御带,防御北羌国使坏。 古代军队,打仗的时候,粮草是靠国库给拨款的,平时的话是需要自己屯田,自己种粮食自己吃,朝廷不管他们。 加上边疆的城池都是各个藩王的封地,朝廷更不愿意管了,即便有时候打仗,朝廷也不愿意多出粮草。 盛凌云愿意免税赋,又愿意给粮种,帮忙屯田,鲁岳跟他商量了两天后,很是愿意晋城的老百姓南迁。 瘟疫控制的差不多了,南迁的计划也出来了,就在鲁岳以为事态终于得以平顺的时候,城隍庙那边安顿的瘟疫被感染的人,出现了新的状况。 来人禀报说,有一个乞丐被传染了瘟疫,却并不配合治疗,偷偷逃回城里了。 原以为只是一个乞丐,在城里并没有他的容身之处,谁知道差役们找了两三天,都没有发现乞丐的踪迹。 而内城得瘟疫的人又开始增多起来。 鲁岳心急如焚:「粮仓里的粮食越来越拮据,昇王的粮和大人的粮,又因为天寒地冻,大雪纷纷路不好走,运不过来,城里粮价飞涨,药草也不多了,要是瘟疫再控制不住,我们该怎么办呀?」 缺少粮食和药草,气氛越来越紧张。 这次若是再封城,老百姓们可没有从前那么好说话了。 关键也没有粮食和草药给他们了。 盛凌云当机立断:「贴出布告,南迁。」 「愿意离开晋城的人,先检查一下身体,整个家里人隔离七日后,若无病症,就可以离开。」 鲁岳依然很担忧:「若是他们不愿意离开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1页 盛凌云沉吟片刻道:「实在不愿意离开的,就只能看天命了,总之等军队进驻之前,这个城池保证是干净的。」 保证干净,没有瘟疫,这个目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鲁岳又让衙役们在城里寻找了一天,依旧找不到那个发病的乞丐,只好发出告示,愿意离开晋城的,可以离开了。 但是在离开之前,需要来官府说一声,官府派人去家里检查有没有得瘟疫的,同时还要隔离七天。 这七天,不能跟外界接触,家里还保证不能有人生病,不然,是不让出城的。 这条告示对一些人是好消息,对于普通老百姓意义不是很大。 第一批离开的是有钱人,他们有钱,各个地方都有人脉,善于趋吉避凶,这个城池已经不安全了,要不是封城,他们早就离开了。 不过有些商人并不太愿意离开,因为这个时候粮食和药草的价格飞涨,他们还想趁机大赚一笔。 但是,很快,楚夕的粮铺和药铺都开业了,她那边不但粮食价格稳定,药草的价格也没涨。 而盛凌云的救济粮和药草也到位了。 盛凌云打算让楚夕也一起离开晋城,可是楚夕却并不愿意。 但是,盛凌云却打算要跟最后一批愿意离开的百姓一起离开。 聪明的楚夕一听到盛凌云这个决定,大吃一惊。 「你是准备跟前世一样,要放弃整个城池的老百姓吗?」 盛凌云有些为难:「我给过他们机会了,是有些人,冥顽不灵。」 楚夕很是急躁:「我知道,城外庙里,那些已经被感染瘟疫的人,一直治不好,很有问题,可我们已经尽力再医治了。」 「内城里的人即便是有人被感染了,也不愿意离开家里人,他们隐瞒病情,这些都情有可原,人之常情。」 「我们只要把他们隔离开就行了,你也不能用太消极的办法,他们只是病了,又不是被判了死刑,你不能乱杀无辜的。」 盛凌云:「我没有乱杀无辜,首先那些有病情隐瞒不报的人,就很自私,他只为自己考虑,丝毫不考虑家里人,不但自己隐瞒,家里人还帮着隐瞒,他们任瘟疫蔓延,本身就该死。」 「再有我已经给他们机会,让他们自查了,也给他们药草了,要是能好早就好了,如今又给他们机会离开,他们应该感谢我,而不是怪我们让他们离开,这个城池被瘟疫包围,不该离的远远的吗?」 楚夕:「你说的是那些健康的人,我说是那些得了瘟疫,眼瞅着就能治好的人。」 盛凌云双手一摊:「只要他们配合,不乱跑,不到处传染瘟疫,我也不会随意杀人,我是朝廷官员,不是刽子手。」 第381章 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无论楚夕如何不理解,盛凌云给了晋城老百姓两个月的时间,南迁。 这个年果然没有一起过,大年除夕,楚夕带着两个大夫在破庙里给得瘟疫的人诊治。 楚夕很是纳闷,明明她用的药都对,为什么瘟疫会控制不住,有些人甚至反覆发病。 范大夫仔细思索了半天,找到盛凌云把破庙的情况说了。 盛凌云的心随着范大夫的叙述,一直往下沉。 「你说的是真的?」 范大夫点点头:「是的,大人,同样的药方,同样的药量,在城里王秀才家里,他的夫人也是瘟疫,喝了此药后,现在已经痊癒,而且也没听说家中其他人得瘟疫。」 「说明夫人的药方是对的,可是在城外庙里,有些人反覆发病,即便是药草也不管用,在下怀疑,他们要么是交叉传染,要么是为了发放的粮食故意的。」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冷笑:「本官把他们餵得太饱了。」 「林河,点五十个侍卫出来,今天除夕,我们出城迎夫人回家过年。」 林河不明所以,夫人在城外看诊,身边有侍卫跟着,怎么这一次大人竟然要五十人跟着。 作为下属从来只有执行任务,没有问原因的。 林河点齐了人马,浩浩荡荡去了城外的破庙,黑夜里,盛凌云让手下把破庙给包围了起来。 林河:「大人,我去里面把夫人请出来……」 盛凌云摇摇头:「我亲自去请。」 破庙已经被修缮过了,虽然还是有点冷,但外面的篝火一直都很旺盛。 盛凌云推门进去后,就看到搭的帐篷里,横七竖八躺的都是人,从外到里,病情越来越严重。 楚夕就在最后一个帐篷里,给其中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把脉,神色凝重:「不应该呀,前天你的病症已经好了很多,按理说你年轻身体好,今天应该全好了。」 少年重重地咳嗽几声,身边放着一小袋粮食,五斤重,他在怀里紧紧地护着。 「可能是又被传染了吧,咳咳,我娘病的很重。」 楚夕抬头看了一眼他的母亲,无奈的嘆气:「她也不应该,她的症状比你轻,是不是今天你们出去了?」 旁边有人说:「他把粮食给他妹妹了,他家里还有个爹,两个哥哥一个妹妹。」 楚夕很是生气,指责他:「这些粮食是给你和你娘吃的,你都给他们,你们吃什么,再说这里面的东西不能偷偷的往外送,瘟疫会随着物品传染,人只要接触了,也会传染。」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2页 楚夕没办法,又让人给他餵了药,到了下一个的时候,那个孩子的母亲,忽然就吐了,楚夕闪了一下,即便如此,呕吐物也溅到了她的鞋上一些。 忍着不适,楚夕要给她把脉,谁知那女人抓住楚夕的手不放:「夫人,求求你,让我离开这里吧,我不放心家里人……」 瘟疫本身就不能接触,楚夕冒着危险来救他们,跟他们说了多少次,人与人之间要保持距离,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还抓住楚夕不放。 就在楚夕为难之际,盛凌云一脚踹在那女人身上,拉着楚夕就往外走。 楚夕这次没有说话,只是嫌恶的用手一直搓自己的手,那女人把她的手套给拽了下来,她的手上此时也有可能被染上了瘟疫,需要赶紧清洗。 盛凌云拉着楚夕出了破庙后,对着林河微微的点头。 林河:「夫人,今天除夕,咱们还是早点回去吧,给他们的饺子都准备好了,全是肉馅儿的。」 楚夕看了一眼,林河带了好几锅饺子,让门口的衙役递给庙里的人。 楚夕点点头:「就算是有病,也要好好过个年。」 盛凌云问楚夕:「今天来了几个大夫?」 楚夕:「只有我一个,他们去别的地方嘞。」 盛凌云看到楚夕的鞋脏了,让她把鞋子给脱了下来,盛凌云刚准备去抱她,楚夕往后退了一步。 「我的胳膊也脏了,等我擦一擦。」 盛凌云干脆取出一罈子烈酒,对着楚夕上上下下喷了好几下,又把水壶里的灵泉给拿出来,给楚夕喝。 楚夕细细的擦了擦胳膊,这才把鞋脱了,上了马车,跟着盛凌云回府衙过年去了。 岂不知,半个时辰后,破庙这边火光滔天,里面哀嚎遍野,林河等人把手里的火把都扔到了庙里。 周围的侍卫,连同那个偷偷递东西的狗洞都给堵上了,没有一个人逃出去。 大火整整烧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府衙的人就来把庙里的尸体给抬走,在不远处的山沟里挖坑埋了,埋了之后,撒上石灰又放一把火。 破庙这边给简单收拾一下,所有衙役都被烈酒喷了一遍后,回家过年了,盛凌云给他们每人发了五两银子,还有三天的药草当封口费。 这个时候,都无心过年了,第一批离开的人,开始隔离,正月初七,开城门,准备离开。 晋城的这个年,过得冷冷清清,就连放炮仗,都是官府的人来放,家家户户没有过年的气氛。 炮仗里的硫磺又能消除空气中的病毒,有种热闹的假象。 大年初一,楚夕照例要去医馆,给生病的人看诊。 但是,今天她去的时候就感觉这些病人看她的眼神怪怪的。 楚夕也没有太在意,毕竟大过年的还要被封在家里,谁家日子也不好过,虽然有粮食,蔬菜可以吃,最多保证不饿着,想要像从前一样吃饱,吃好,有年味儿是不行的。 到了下午的时候,盛凌云忽然就告诉所有人,城门依然封着,但是大家可以外出过年了。 家家户户能出门,这已经很不错了,店铺也无论是不是初一,也开门了,一下子就有了过年的味道。 放鞭炮,贴对联,孩子们穿着新衣在街上蹦蹦跳跳。 「晋城急,有瘟疫,瘟疫凶,有昇王,还有杀人如麻的活阎王。」 楚夕正在给患者配药,听着外面儿童的歌谣,听着听着就感觉哪里不对。 「绿丫,你悄悄去问问,那些孩子们唱的歌谣是谁教的?」 刚打发一个病患的范大夫,重重的嘆了口气。 「盛夫人,最好还是别让这些孩子们唱了,要是被鲁大人和盛大人听到,这个城里所有人都出不去了。」 楚夕不解:「为何?不是说七日后,就开城门,放第一批老百姓离开,他们是不愿意离开,还是说官府又不让他们离开了?」 第382章 绿丫被刺 范大夫苦笑:「这个老朽就不知道了,昇王那边传信过来,瘟疫是能治好的,让鲁大人和盛大人封城后,好好给患者诊治。」 「可是,我听说昨天晚上,城外的庙里发生了一场大火,那些乞丐和病重的患者都被烧死了,如今城里瘟疫越来越少了,想来过不了多久应该就能出去了。」 楚夕不知道城外庙里的大火。 眼神闪了闪,没有回答,又听到范大夫继续说道。 「如果这些童谣传两位大人耳朵里,只怕谁都出不去了。」 楚夕担忧的看了一眼街上那些孩子,绿丫正在问他们话,只见绿丫蹲下身子,先拿了一些糖果点心,分给孩子们。 孩子们不知道跟她说了句什么,指了指对面的巷子。 绿丫瞅了一眼,点点头,揉揉那些孩子的脑袋,叮嘱了什么,孩子们一闹而散,各自回家去了。 童谣没有再唱,绿丫则去了对面的巷子。 楚夕眉头紧皱:「绿丫,别去了,回来吧。」 只是离得远,绿丫根本听不到,楚夕只能紧追出去。 范大夫继续看诊,一扭头看到楚夕追出去,嘆口气摇摇头。 这边就看到楚夕刚走出没有多远,就听到她一声尖叫。 「绿丫……救命,快去报官。」 紧接着楚夕就沖了过去,范大夫赶紧让药铺里的学徒去喊人,他也沖了过去,就看到绿丫的胸口被人插了一把匕首,命在旦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3页 楚夕抱着人,压着伤口,也不敢拔匕首,眼睛却看向巷子口。 「那个乞丐,就是那个乞丐,他跑了,快,让人去追,他身上有瘟疫……」 范大夫就看到一个黑影追乞丐,药铺里两个学徒过来,和楚夕一起把受伤的绿丫往药铺里抬。 绿丫艰难的喘着气:「夫人,夫人,那个乞丐是坏人,他的身上也有……蛇……」 绿丫把话还没说完,整个人都晕了过去。 范大夫就见楚夕虽然很伤心,却并不慌张,指挥着人把绿丫抬到里间的病床上。 然后,就看到楚夕已经把门给关上了。 范大夫心急如焚的问:「去请盛大人,快去请盛大人……」 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人就受伤了。 范大夫也没有心情诊治病患,把病患让给了其他大夫。 他则在药铺门口翘首以盼。 范大夫是昇王的人,医学世家,即便如此,他也没有一下子就诊断出昇王得了瘟疫。 楚夕看着年轻,据说还是农家妇,只是他没想到她医术这么好,开出的药方治疗瘟疫特别好用,诊治其他病症也手到擒来。 最难得的是,楚夕一点都不骄傲,遇到疑难杂症还会跟他请教,如果她是个男人,范大夫非常愿意收她为徒,更愿意把毕生的医学都传授给她。 只可惜,她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二品节度使盛凌云的妻子,按照级别,他也高攀不起的。 范大夫还是有些担忧,敲敲门:「盛夫人,需要帮忙吗?」 里面传出楚夕冷静的声音:「不用,谢谢,如果可以,麻烦熬一些补血的伤药,一会儿等她醒来喝。」 范大夫心里暗暗吃惊,刚才那把匕首插入的是那丫鬟的心脏位置,学医的人都知道,那个位置被刺,受伤的人活不过须臾。 但是楚夕不但把人治好了,还说一会儿等她醒来了。 范大夫真想把门给推开,好好看看楚夕究竟是怎么给患者诊治的。 但是,门从里面闩着,很显然,楚夕不想让人知道她的诊治过程。 盛凌云来的很快,一盏茶的时间,他就到了。 「范大夫,发生了何事?」 范大夫就把绿丫看到一个乞丐,受伤的事情给说了。 「盛大人,那个乞丐是不是就是从庙里跑出来的,带瘟疫的乞丐?」 盛凌云紧抿着嘴,眼神阴沉:「不知道,已经派人去抓了,抓住了才知道。」 范大夫捋了捋鬍子:「要真的是那个乞丐,有可能他也是北羌的细作?」 盛凌云:「嗯?你怎么知道?」 范大夫:「刚才绿丫姑娘说那个乞丐身上有蛇……老朽猜测会不会也是纹身……」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对林河说了几句话,林河立马出去了。 「我夫人怎么样了?」 范大夫:「她无事,绿丫姑娘身上被那乞丐刺了一刀在这里,夫人在屋子里给她诊治。」 盛凌云背着双手在门口踱来踱去,脸色很不好看。 「这次的瘟疫按理说,早就能控制住了,是我们低估了北羌人的恶毒,他们竟然让细作也染上瘟疫,然后在城里到处传播,这是要灭我们整个城池……」 范大夫一听,心里勐然咯噔一下:「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盛凌云沉吟好久说:「先给昇王写封信,继续封城,幽州这边要派一支军队过来……」 范大夫又弱弱的问了一句:「那药草和我们这些人,还留下来吗?」 盛凌云凌冽的扫了一眼范大夫:「你是昇王的人,初七就离开吧,晋城的病患还有大夫能解决。」 范大夫心中隐隐有种不踏实的感觉:「那盛夫人呢?」 盛凌云:「我的夫人……当然是与我并肩作战,晋城瘟疫不灭,我们不走。」 范大夫缓缓吐出一口气:「尽人事,听天命吧。」 不是他们这些大夫不努力,是北羌人疯了,到处散播瘟疫,他若是可怜晋城的人,一旦瘟疫继续扩散,整个大梁都要受难。 这时,林河把那位乞丐给抓住了,乞丐跪在街上,好几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盛凌云什么也没问,用长刀把乞丐的衣服给划破了,一刀刺下去,胸前纹身乍现。 「所有人听命,但凡发现有窝藏北羌细作的人,都以叛国罪论处,斩立决。」 林河也在一旁大声的解释:「晋城的瘟疫,都是这帮北羌人弄得,他们用病死的马肉给咱们的人吃,还带着瘟疫到处跑,整个晋城瘟疫克制住,又散播开,都是他们心怀不轨。」 「这些北羌国人,贼心不死,我们大梁就不得安宁,从今日起,只要供出北羌细作,每一个人奖赏五十两白银,若是窝藏北羌细作,杀无赦。」 那乞丐笑的一脸奸诈,就在林河准备把他带回去的时候,他咬碎了藏在牙齿里的毒药,自杀了。 盛凌云冷哼一声:「把他的头颅割下来,吊在晋城的北门上,让北羌的细作都看看,惹怒本官的下场。」 第383章 入驻晋城 乞丐被抓住了,楚夕还没有从病房里出来。 盛凌云站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也有点担忧。 刚准备敲门,房门就打开了,楚夕一脸疲惫看到是盛凌云,微微一笑:「绿丫没事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4页 盛凌云闻到房间里一股子血腥味儿:「嗯,我猜到了,乞丐被抓住了,已经死了,也算是替绿丫报仇了,楚夕,听我的话,明天一早你回拓城吧。」 楚夕轻轻的摇头:「我不回去,这里需要人救治,我想跟你一起做些事情。」 她是医学生,当医生的初衷就是为了治病救人。 盛凌云重重的嘆口气,捏了捏楚夕的脸:「好,我们回去吧。」 盛凌云让人把绿丫给抬到马车上,如今她已经没有生命危险,只需要每日给伤口换药即可。 等回去养几天,跟着昇王的人一起离开晋城。 楚夕坐在马车上,连日来的奔波,以及绿丫的意外,让她有些疲惫。 轻轻靠在车壁上假寐,忽而想起那首童谣,她立刻警觉的醒了过来。 「那乞丐是不是北羌的细作?」 盛凌云点点头:「这几天我和鲁大人查了很久,北羌细作确实在晋城到处散播瘟疫,不是我们赈灾不利,实在是那些人太丧心病狂。」 「而且鲁大人昨天晚上,还发现医馆竟然也是他们北羌人开的,他们把得了瘟疫的人都藏在地道里,观察他们的情况,然后,再进行治疗。」 「等治好之后,再让他们感染瘟疫,最终他们的目的,是研制出瘟疫的特效药,据说他们北羌国人每年都被瘟疫所困,死伤无数,他们不用自己人做实验,竟然用我们的人进行惨无人道的实验,实在是丧心病狂,不知廉耻。」 楚夕也猜到事情很严重,因为按照她开的药方,外加灵泉,不可能连瘟疫都控制不住,一定是有人从中破坏。 没想到北羌人为了给他们国家的子民研制特效药,不惜伤害大梁人。 楚夕问:「那你和鲁大人商量好什么办法没?」 盛凌云:「我和林河留下来,幽州的军队也可以调到这里一部分,晋城是我们大梁的土地,就算是尸横遍野,也不能在我手里丢一寸土地。」 「抓住晋城所有细作,派驻军队,看守住这里的门户,不再被北羌人诱惑和攻击。」 楚夕幽幽的嘆了口气:「如果是这样,我想过不了多久,也许就能回去。」 盛凌云点点头:「我们一定会安全回到拓城的。」 后来的几天,北羌的细作没有抓住多少,瘟疫又被压下去了,谁知到了初五,得瘟疫的人数再次爆发。 初七这天,盛凌云就让王松带着昇王的人马离开了,因为驻守幽州的军队,得到他的命令后,来了两千人,管控整个晋城。 初八这天,第一批离开晋城的人,已经开始离开了,他们这些人经过检查身体,又隔离了七天,终于能离开了。 但是到了城门口的时候,守城门的士兵,需要检查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体,无论男女老少,都要用一种特殊的药水检查有没有纹身,是不是北羌的细作。 晋城的人有些也开始慌了,刚开始死活不肯离开的人,因为瘟疫的反覆抬头趋势,也有了离开的念头。 去官府报名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的人自觉的检查身体,隔离七天。 到了正月底的时候,晋城人已经走了三分之二了。 瘟疫似乎也得到了控制,那些反覆被传染的人,身体里似乎有了抗体,他们虽然有了瘟疫的症状,却不会死去,而是在发低烧,身体里的免疫组织跟瘟疫病毒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楚夕的药方里也加入了昂贵的人参。 正月二十九这一天,鲁岳再次急匆匆的来找盛凌云。 「盛大人,晋城的老百姓们都走了,昨天和今天,已经没有要离开的人了,我们怎么办?」 盛凌云调的那只队伍,驻扎在城外,除了执行任务外,并没有住进城里,他们一直再等待着盛凌云的命令。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收拾东西,咱们也准备离开吧。」 盛凌云拿出昇王给他的一封信,递给鲁岳:「在这次灾难中,你已经做的很不错了,这是昇王给你写的举荐信,京城,吏部侍郎,带着你的家人去京城吧。」 鲁岳惊喜之余还隐隐有些担忧:「那晋城这边怎么办?朝廷有没有派新任知府来?」 盛凌云拍拍他的肩膀:「这里有昇王做主,军队入驻后,我想即便是知府在这里,作用也不大。」 鲁岳明白盛凌云肯定有自己的安排,拿着昇王的举荐信后,真诚的跟盛凌云道谢:「多谢盛大人,下官知道,这次的举荐一定是盛大人帮忙,下官铭记在心,感激涕零。」 盛凌云微微一笑:「不用,鲁大人是个为国为民的好官,庙堂之高忧其民,庙堂之远忧其君,朝廷能有你这样的好官,是黎民之福。」 三天后,鲁岳带着全家人回京城任职去了。 盛凌云等鲁岳走了之后,才让军队进入晋城,第二天,盛凌云带着楚夕等人也离开的晋城。 后来,楚夕听说林河在晋城招募士兵,不愿意离开的老百姓,家里有男丁的都入伍了。 林河把这些人单独编成一只军队,狠狠的训练一番,能撑下去的,编到军队里,成了先锋军。 撑不下去的,谁也没办法。 这种情况下,北羌的细作也无所遁形,整个晋城顿时笼罩在血色中。 楚夕坐着马车幽幽的往南走,有些无聊,趁机进入空间整理一下,看到粮仓的数字,她的头有些疼。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5页 「盛凌云,你给林河留下多少粮食?」 盛凌云:「五万石。」 楚夕看着空空如也的粮仓,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你留了粮种是小麦?」 盛凌云点点头:「晋城这边土地不是很肥沃,时常缺水,小麦也不是很理想的粮食,我还留了大豆。」 楚夕看了一下粮种的菜单,一眼就看到了玉米。 「你怎么不留些玉米的种子在晋城,这个地方除了小麦,大豆,玉米也很好种的。」 盛凌云一脸茫然的看着楚夕:「玉米?什么是玉米?」 楚夕这个时候才发现,空间里除了小麦和大米,高粱都种了,红薯也有存粮,唯独没有玉米。 楚夕是不喜欢吃玉米,所以才没想到种玉米,没想到盛凌云竟然不认识玉米是什么? 第384章 离开晋城 这个时代没有玉米吗? 楚夕在空间的土地上,洒下一把玉米的种子,空间土地粮食生长的很快,不一会儿,玉米就成熟了。 楚夕把玉米从空间里拿了出来,详细的介绍玉米的吃法,营养价值,最重要的是玉米非常的抗旱。 是北方的重要农作物之一。 此时,在空间里休息的楚二妞,也弄几个玉米下来,放在空间的锅里煮,果然,玉米能吃,味道还不错。 盛凌云却依然很谨慎:「这个东西大梁没有,贸然出现会显得很突兀,咱们现在空间里种着,回头我再给林河,让他在晋城种,但是,不好出现在京城。」 也不好出现在太子赵芮的面前。 楚夕明白了盛凌云的暗示,点头同意了:「好吧,这个东西确实不是大梁的农作物,如果有一天有人去往更西边的国家走一走,就知道这个玉米是非常抗旱,全身都是宝的东西。」 玉米本身就是粮食,能煮着吃,还能磨成面粉,玉米须是药材煮水喝的话清热驱火。 玉米皮可以编织各种坐垫,手工艺品。 玉米秆捻碎之后又可以餵马,餵牲口,玉米剥完之后,剩下的又可以当柴火用,易燃灰还可以当肥料。 还真的是全身上下都是宝。 盛凌云听完也想立刻把玉米给种上,不说别的,亩产量就很惊人。 但是说到太子赵芮,楚夕担忧的问:「京城那边有消息了吗?太子什么时候能回去?」 盛凌云在马车里坐着,从一个盒子里拿出一沓的信件,让楚夕慢慢看。 「这些都是京城来的消息,情况不是很好,镇国侯全家被流放到玉门关,戚柏松得到消息要举兵造反,幸亏我派胡三刀提早一步去找他,如今他依然镇守在宁州。」 「皇后虽然被放出来了,但是因为太子没有找到,皇上对皇后的态度依然冷漠。好消息是皇上的身体却越来越不好,听说过年的时候,皇上在宴会上晕倒了,皇后逐渐掌控大局,戚柏松悄悄的回到了京城。」 也就是说,皇上一旦驾崩,皇后依然是皇后,太子才会转危为安,戚柏松大军控制京城,辅佐太子登基。 楚夕唏嘘:「镇国公年纪那么大了,玉门关那边冰天雪地的,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适应得了?」 盛凌云说:「我已经安排人去照顾他们了,想必戚柏松也安排的有人。只是如今有一个更加不好的消息……」 京城里娴妃生的二皇子和皇后斗的厉害,皇后已经逐渐占优势,戚柏松的军队是没有圣命不得入京,他却悄悄入京了。 等的就是皇上赵炽突然离开。 但是娴妃那边肯定也有动作,她全靠赵炽,一定会请遍名医给皇上看诊。 两边拉锯,看谁笑到最后。 皇后却让人捎信给盛凌云,让楚莹把盛念晖带到京城,并且承诺,一旦太子登基,盛凌云就会晋升为辅政大臣,妥妥的宰相。 盛凌云心里明白,路上皇后怕太子被人刺杀,让盛凌云的儿子做诱饵,引出杀手,等盛念晖安全到了京城,要登基之前,戚柏松亲自来接太子进京。 都是儿子,盛凌云难道不心疼自己的孩子。 他有些犹豫。 楚夕惊呆了:「这有什么可犹豫的,她的儿子是儿子,我的儿子就不是儿子了,凭什么让我儿子为诱饵,替她儿子去死。」 楚夕不能理解,甚至不能接受。 盛凌云试图说服楚夕:「我不会让小土豆有事的,你相信我,这一次绝对值得,一旦太子登基,我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到时候你也是一品诰命,皇后仁慈,会记得咱们的恩情的。」 楚夕怔了一下,忽然看了一眼信封上的日期。 「消息是前天发来的,你已经回信了?」 盛凌云没有说话,漆黑的眼眸幽深。 楚夕深深的吸了口气:「你这哪里是犹豫,分明是通知我一声,真是好父亲,把自己亲儿子往火坑里推。」 说完,楚夕大喊一声:「停车。」 马车停了下来,楚夕一点形象都不顾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上了一匹骏马。 盛凌云也赶紧追了出来:「楚夕,你听我解释,小土豆绝对不会有危险的……」 楚夕那里想再听他的话,马鞭一甩,飞驰而去。 盛凌云赶紧收拾好马车里的信笺,也找来一匹马,追着楚夕离去。 楚夕此刻心里已经把盛凌云骂了八百遍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6页 她真的是没想到,盛凌云为了仕途,能把儿子也给豁出去。 此时的楚夕心急如焚,她只想快点赶到盛念晖的身边,阻止他进京,就算她阻止不了,最起码能在身边保护他也是好的。 算起来楚夕生下盛念晖看似已经七年了,可俩人真正在一起的时间,也就是从京城到幽州的这两仨月。 母子连心,即便是隔了七年,儿子也是自己的亲儿子。 盛凌云为了仕途,能让儿子当太子的替身,做诱饵,她不能。 楚夕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心急过,从晋城到拓城,也不过两天三夜的路程,除了中途换马,吃了几口饭,硬生生的没有耽误多少时间。 即便如此,等楚夕紧赶慢赶,赶到拓城节度使府的时候,盛念晖已经离开半天了。 而楚夕也精疲力竭,再也没有体力追人了。 宋子文刚从府里出来,怀里揣着银票,准备在拓城买家店铺,谁知一出门,就碰到风尘僕僕,脸色苍白的楚夕。 「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宋子文的话还没有问完,楚夕整个人便从马上栽了下来,得亏宋子文眼疾手快,一把把马给拉住,一手抱着楚夕。 楚夕强撑着,喘口气:「盛念晖呢,他走了吗?」 宋子文眉心跳了跳,看着脸色灰白的楚夕,心底沉沉:「走了,一大早就走了,进京去了,盛凌云不是来信,让他进京吗?」 楚夕气极反笑:「真好,真好,马给我,我去追他……」 只是楚夕还没有来得及把话说完,整个人就晕倒了。 宋子文让人把马给牵走,他这边把楚夕抱回府里,赶紧去请大夫。 这边大夫请来了,同样是一脸疲惫的盛凌云也回来了。 「楚夕怎么样了?」 宋子文一脸茫然:「究竟发生了什么?你跟她又吵架了?大夫说她没事,只是太过劳累晕过去了,你呢,脸色这么不好看,是不是出啥事了?」 盛凌云身后跟着几个近身侍卫,也都是累的不轻。 他们一回到府里,都去休息了。 盛凌云看到晕倒的楚夕,也撑不住,摆摆手:「什么都不要问,我要睡一觉。」 第385章 累惨 楚夕直接累晕,盛凌云累得也脸色发青,整个人都不好了。 宋子文一脸的纳闷:「你们吵架了?」 盛凌云气力疲惫地摇摇头:「要是她能跟我吵一架就好了。」 宋子文哂笑:「那说明问题就有点大了。她连架都不愿意跟你吵了,你成功惹恼她了。」 盛凌云缓缓吐出一口气:「是为了儿子的事情,你说我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我能害他吗?」 宋子文不置可否:「你先去休息吧,楚夕醒了之后,我去喊你。」 盛凌云抬腿要进府,府衙里苏曼曼急急地迎了出来。 「大人,你可回来了,事情已经办妥了,都送走了。你就放心吧。」 苏曼曼邀功似的看着盛凌云,盛凌云安排楚莹和太子的行动,苏曼曼不但知道真相,而且还亲自帮忙办妥。 盛凌云神色淡淡:「辛苦了。」 苏曼曼紧紧盯着盛凌云的脸色,很是担忧:「大人,按照路程,你怎么提早回来了?」 盛凌云没有力气搭理她,大步往里间走,他即便是要休息了,也要去看一眼楚夕才放心。 苏曼曼还要追过去,却被宋子文一把拉住了:「行了,你没看他累得不轻,你要真的心疼他,去给他弄点洗澡水,让他洗洗睡吧。」 苏曼曼从善如流,还真的亲自跑到他们的院子里,让丫鬟烧了热水,拎到盛凌云的房间。 房间里,盛凌云看着脸色苍白,晕过去的楚夕,心疼不已。 坐在她的床前,重重的嘆口气:「你的性子还是那么的着急,一点都不听我的解释,我是孩子的父亲,难道不为他考虑吗?」 床上躺着的人,没有回答他的话。 倒是在空间里的楚二妞,气得跳脚。 「真想出来骂他一顿,太子的命固然重要,儿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儿子也算是我生的,他不让我见儿子也就算了,你回来了,他也不心疼儿子,竟然还让儿子当太子的替身,唉,别说你了,我都想揍他了。」 楚夕昏昏沉沉的,脑子清醒,身体体能却沉沉的,丝毫不给力,累的她睁不开眼睛。 楚二妞气得在空间里跳脚:「快醒醒吧,你看,那个贱女人又来了。」 苏曼曼把水弄好之后,摇摇曳曳来到盛凌云面前:「大人,夫人身子不适,已经睡下啦,你想再说什么她也听不到,不如大人也去休息一下吧。」 盛凌云站起了身子,吩咐一旁伺候的绿丫和红丫。 「你们好好伺候夫人,我去书房休息,夫人醒了,记得一定要喊我。」 盛凌云走了,绿丫跟楚二妞一样担忧楚夕。 「夫人,与其你担心大公子,不如早日再生一个,多子多孙就不会只担心大公子一个人了。」 红丫撅撅嘴:「生再多,大公子也是夫人的心头肉。」 绿丫气闷:「我的意思是孩子多了,就算是大公子跟着太子去京城,夫人也不用那么着急,反正还有几个孩子。」 红丫没有说话,她明白绿丫的意思,萝蔔多了,吃掉一个也还有很多,孩子多了也一样。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7页 如今楚夕只有一个孩子,自然是全心都放在大公子身上。 空间里的楚二妞也深有同感:「你说你跟盛大人又有大半年了,怎么肚皮还没个动静呢。」 这能怪楚夕吗?在京城的时候,盛凌云就天天忙,往幽州来后,路上也不方便。 后来遇到苏曼曼,楚夕更是不愿意盛凌云跟她亲热,接着就是瘟疫。 总之不是盛凌云忙,就是楚夕忙,这一路走来,楚夕还真的没有怀上,本来她似乎也不是容易怀孕的体质。 屋子里暖暖的,燃烧着淡淡的香,楚夕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之后,外面的天气灰濛濛的。 不知道是傍晚还是凌晨,俩丫鬟都守在身边。 绿丫躺在一旁的软塌上,身上盖着薄薄的被子。红丫则就卧在床前的横塌上,趴在床边,披着棉袄。 楚夕长长的嘆口气,身子不争气,终究没有追上,还是耽搁了。 心里空落落的,思来想去,幽州离京城那么远,即便是晚两天,应该还是能赶上。 只是走之前,她想去看看太子赵芮和楚莹,京城的情况,没有谁比楚莹更熟悉了。 楚夕悄悄的下了炕,也没有惊动任何人,披上大氅,来到了院子外面。 下人们已经醒了,看到楚夕纷纷行礼,楚夕这才明白,现在已经是凌晨时分。 她直接来到东院,太子醒了,正在练拳,楚莹也醒了,拿着大氅就在一旁伺候着。 楚莹看到楚夕,微微一笑:「二姐,你来了?身体好点了吗?」 看来楚夕的情况,没人跟楚莹说过。 她们本是亲姐妹,只因为一个伺候皇后,一个是朝廷官员的妻子,俩人相处的时候,竟然还有隔阂。 楚夕点头:「好多了,我就是听说皇后让太子回京,盛凌云怕路上太子被人害了,就让小土豆替他走一趟,心里不放心,才早早的赶回来。」 楚莹没有听出楚夕言语中的埋怨,神态里满满都是自豪。 「二姐,这你就不懂了,姐夫让晖儿替太子前行,对晖儿来说可是大大的好处。」 「京城局势复杂,皇后和娴妃都替各自的皇子争夺皇位,一旦失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到时候京城又是血流成河。」 「二姐,你是不知道当年皇上登基的时候,也是如此,你说京城那么危险,堂堂太子能亲自涉险吗?所以说,盛大人的决定是英明的,对盛大人的仕途只有好处没有一丁点的坏处。」 楚莹看了一眼楚夕的神色,眼神里多出了一丝傲慢。 「生了晖儿之后,你身子一直不好,常年不出府,外面有盛大人顶着,也用不着你担心,朝廷局势闹不明白,谁也不会怪你,只是关键的时候,咱可不能掉链子呀。」 楚夕听出了楚莹的意思,她贊成盛凌云的主意,不但贊成,很有可能这个主意还是楚莹给出的。 不然楚莹当初完全可以带着太子,投奔戚柏松,为何偏偏直接来幽州找到盛凌云。 「可那毕竟是我儿子,万一出事了……」 楚莹不等楚夕说完,强势打断:「万一出事了,皇后和太子都会感激姐夫的,等太子登基,太子太傅就少不了,更有甚者姐夫会成为大梁最年轻的宰辅。」 「即便是没有出事,平安到达京城,咱们盛家也是有从龙之功的。」 楚夕懂了,楚莹变了,不再是从前那位只懂得孝顺,只想让家里人变好的女娃了,在宫里耳濡目染,她也学会了争权夺势,学会了钩心斗角…… 第386章 决定离开 毕竟是自己的亲妹妹,楚夕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深深吸了一口气,纠结的眼神中带着一丝的无奈。 「楚莹,无论如何,且记得你当初的承诺,时间到了,要出宫,宫里不是咱们应该待的地方。」 楚莹挑挑眉,笑道:「自然,等太子登基,我就离开皇宫了,到时候在京城买一些良田,置办一个院子,把娘接回来,我给她养老送终。」 楚夕不在的七年,蕙娘回老家了,只因为楚家奶奶耿氏说自己年岁无多,要蕙娘回家伺候。 盛凌云把蕙娘送回家,不但给了银子,还给了几个丫鬟,楚莹为了不让蕙娘在家里受气,还专门派一个厉害的婆子跟着伺候着。 楚夕姐妹三人,都过得不错,也不知道蕙娘在老家到底怎么样,提起蕙娘,楚夕想到了楚珊。 「大姐给你写过信吗?不知道这么多年,她过得好不好?」 楚莹轻轻嗯了一声:「差不多吧,我也好几年没有见过她,听说她生了孩子后,身子一直不好,韩家不敢薄待大姐,要真是有事,她就来消息了。」 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楚夕发现自己跟楚莹的观念,一丁点都不相同,她无论说什么楚莹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干脆也不说了。 楚莹则拍拍楚夕的手安慰她:「二姐,你放心吧,盛大人那么有才干,对你也好,你就跟着他好好的享福吧。」 说着话,楚夕就看到绿丫急急忙忙走了过来。 「夫人,你怎么醒了也不喊我们一声,身子还好吗?饿不饿,厨房里准备了早饭,我们回去吃饭吧。」 绿丫给楚莹行了个礼,扶着楚夕往外走,楚莹也一起跟了上来。 「正好,我也去把饭菜端过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8页 三人从东院来到正院,刚进院子,就听到苏曼曼怒斥下人的声音。 「没长脑子吗?你家夫人就是这么教你们的,不敲门就直接进来,没规矩,跪着吧,大人什么时候醒,你什么时候起来。」 楚夕原本不想管,绿丫心里咯噔一下:「夫人,应该是红丫。」 「嗯?」 绿丫:「昨天夫人昏睡过去的时候,大人也跟着回来了,大人也累坏了,看到夫人在睡觉也没打扰,只是跟我们说等夫人醒了就马上告诉大人。」 楚夕明白了,她醒来后,绿丫到处找她,红丫则直接去找了盛凌云,只是盛凌云睡在了书房,苏曼曼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楚夕他们正好经过书房,就看到红丫被苏曼曼罚跪,直挺挺的跪在房间门口。 楚夕还没说话,楚莹倒是不紧不慢走了过去。 「哟,苏姑娘好大的脾气,你还不是盛家的如夫人呢,就开始给我姐的丫鬟讲规矩了。」 楚夕也来到红丫身边,伸手把红丫给拉了起来。 她身边的丫鬟规矩确实不多,可并不代表,别人能随便欺负她们。 再看苏曼曼亭亭玉立的站在那里,头髮披散着,身上只包着一个大氅,楚夕敢打赌大氅里面,穿的更是清凉。 看来红丫来喊盛凌云,没想到屋子里还有别人,直接闯了进去,又被苏曼曼给赶了出来。 「苏姑娘,我的丫鬟是不太懂规矩,苏姑娘的规矩我也不懂,若是我没记错的话,苏姑娘应该还不是我家大人的妾室,更不是我家里的丫鬟,你出现在我家大人的房间里,是何道理?」 楚莹的眼神闪了闪,不解的看向楚夕:「你竟然还没让她进门?」 楚夕扬了扬下巴:「嗯,就是不想让她进门。」 楚莹斜着眼扫了苏曼曼一眼:「看来,让不让她进门都无所谓,反正她已经是姐夫的人了,二姐,有些事你管不了的。」 楚夕自然明白,盛凌云能把楚二妞软禁起来,也能把她给软禁起来,无论他跟谁卿卿我我,楚夕都管不住,不然,盛凌云会有一堆的谎言应对她。 她忽然想起了她的一个同学,爱上了有夫之妇,男人还不愿意离婚,就在外面租了个房子养着她。 楚夕当时就觉得对男人的太太不公平,如今看来,大概所有人都觉得,是她挡了盛凌云通往幸福的道路。 「回去吧。」 楚夕带着红丫转身就走,楚莹扭头又看了一眼苏曼曼,只见她嘴角微微翘起,带着得意的笑。 楚莹气不过,悄悄在楚夕耳边道:「你难道没有毒药吗?一剂下去把人毒死,一了百了。」 楚夕:「有一个苏曼曼,回头还会来一个孙曼曼,张曼曼,管不住自己的是男人,跟女人无关。」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楚莹又问:「那你准备怎么办?」 楚夕漠然的扫了她一眼:「凉拌。」 楚莹直接去了厨房,给太子赵芮端吃食,每一样食物她是要亲自尝一口,才敢跟太子吃。 盛凌云在她和太子身边都配有暗卫,楚莹也管不了楚夕的事情,一心只伺候好赵芮。 楚夕则直接回了房间:「绿丫,烧热水给我洗个澡,红丫,端饭。」 楚夕把俩丫头支走,转脸进了空间,看到空间里粮食,果实,药材都陆陆续续补充回来,喝了一些灵泉。 没有看到楚二妞,她来到空间里唯一的房子门前,推门进去,没想到这个房间竟然是她现代的屋子。 楚二妞正在忙着做好吃的,听到动静跑了出来,一看到楚夕,很是开心。 「我做了人参炖鸡汤,既然你来了一起吃点。」 楚夕坐在了餐桌前,对于这个空间,她并没有特别的研究,只知道是相当于储存间的,能快速生长的异域地方。 戒指是盛凌云的,空间也是他的,对于别人的东西,就算是再好,她也不心动。 「二妞,如果我把指头剁下来,你说这个空间还会不会存在?」 楚二妞把鸡汤端上,吃了一惊:「把指头剁下来?为什么?」 楚夕解释:「这个空间是盛夫人给我的戒指里的,不属于我,属于盛家,但是戒指在我手上就去不下来了,你说要是我要是带着戒指离开,盛凌云肯定不甘心。」 楚二妞给楚夕盛了一碗鸡汤,沉默片刻。 「你想好了?确定要离开他?」 楚二妞跟楚夕相处这么多天,她在空间里也不是碌碌无为的,楚夕房间里的书都是简体字,她多多少少也看了很多。 自从楚夕告诉她,要多读书多识字,提高自己,楚二妞没事就看电视,看书,甚至学会了玩电脑。 如今的她跟古代的人,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了。 楚夕点点头:「他让我儿子替太子去京都,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感觉心神不宁,母子连心,我决定过两日就去京城。」 第387章 不要离开我 楚二妞又问:「只是去京城那么简单吗?」 楚夕沉吟片刻道:「即便是盛凌云重生一回,心心念念的依然是权势,为了权势,他会牺牲所有人。」 「我想好了,即便是没有我,盛凌云也会有别的女人,会生出另外一个孩子,可我儿无辜,盛凌云的世界很大,不止我和小土豆,可我的世界很小,只有他们爷俩。」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9页 「如果我儿子出事了,我会跟他拼命,但他只会另娶别的女人,跟别的女人生孩子,你看,我为什么要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一辈子。」 楚二妞看着如此平静的楚夕,明白了她是认真的。 「所以还了戒指,你就要离开他了吗?」 楚夕点点头:「如果实在还不掉,我依然是会离开,只不过,盛凌云一定会找到我的……为了戒指空间,他也不会放弃。」 楚二妞想了想说:「既然是盛家的戒指,一代代传下来,肯定不可能去不掉,说不定,一旦你跟盛凌云和离,这个戒指就掉了呢。」 楚夕也想到了:「盛凌云不会同意跟我和离的。」 盛凌云不同意和离,楚夕就准备砍掉手指,为了万无一失,她再用灵泉把手指接回去。 楚夕现在想的是万一,戒指给盛凌云,空间消失了怎么办? 这么东西,可惜了不说,关键是马上要春天了,幽州这边要春种,空间里的粮种要弄出来,给幽州的老百姓们。 「有人来了,我先走了,回头再聊。」 楚夕的神祗回到现实,红丫已经把饭菜给端了过来了。 「吃饭吧,夫人。」 简单的四菜一汤,依然是老规矩,楚夕这几天又累又饿,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想,空间到底如何处置。 这边楚夕还没吃完,宋子文跑来了,还带来了一名大夫。 「楚夕,快让大夫看看你身体恢復的怎么样了?」 楚夕也没啥反驳的,乖乖的让大夫给看诊,大夫看完满意的点头:「已经恢復的差不多了,以后多休息,吃好喝好就没事了。」 宋子文送大夫离开,就看到红丫提了热水进来,知道楚夕要洗澡,原本想跟楚夕说的话,又咽了回去。 楚夕却看出来了:「有话你就说,什么时候你也开始吞吞吐吐了。」 宋子文微微一笑:「你不用担心,大公子那边我派人追过去了,沿途留下了痕迹,若是你真的想追过去,迟个一两天,你休息好了再去也来得及。」 楚夕没想到最懂她心思的竟然是宋子文。 犹豫一下,又问:「我是盛凌云的妻子,有他家一个祖传的戒指,价值连城,若是我离开,戒指就要归还盛凌云,但是,这个戒指我去不掉,咋办?」 宋子文哈哈一笑:「去不掉说明缘分未尽,戴着呗,啥时候缘分到了,自然就去掉了。」 楚夕皱眉:「你说的容易……行了,我洗个热水澡,你回去吧。」 躺在热气腾腾的水里,楚夕反覆想着宋子文的话,不多时,恍然大悟。 盛家的戒指是祖宗传下来的,定然是跟盛家有关,而且一直是传媳不传子,虽然不知道原因,但肯定是这样的说法。 书上说楚然的戒指是因为盛凌云死了之后,才去掉的。 而盛夫人大概也是戴上了,盛凌云的父亲去世,才去掉的。 难不成一定要盛家的人去世? 楚夕觉得不是这样的,盛凌云重活一世不会轻易死去,但很可能缘分尽了,就会去掉了,至于缘分什么时候尽了,真的很玄学。 但是有句话楚夕觉得宋子文说得对。 「总不能因为这个戒指,啥也干不了吧。」 既然盛凌云看重的是粮种,楚夕把空间里的东西都还给他就是了。 拿定主意,楚夕急匆匆把澡给洗完,找到宋子文。 「帮我找一个大一点的仓库,我有用。」 宋子文什么也没问,去找地方了。 盛凌云终于睡醒了,醒来之后,看到床边坐着的苏曼曼,心里勐然一惊。 「你怎么在这里?夫人醒了么?」 苏曼曼正在细心的给他缝衣服,端端的往哪儿一坐,像是一个贤妻良母。 「夫人早就醒了,也来看过大人了,还吩咐我不让吵醒你,让大人继续休息。」 盛凌云看着苏曼曼穿着清凉,裹胸的沟渠若隐若现,红着耳朵把眼眸移开。 却怎么也想不出,楚夕会这么大度,心里一慌乱,下床的动作也有些着急了。 身子一歪,整个人歪到了苏曼曼的身上。 苏曼曼眼疾手快的把针线移开:「大人小心,别扎着你。」 盛凌云触碰到苏曼曼柔软如冰的雪肌,顿时头嗡的一声,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想把人揉碎在怀里。 就在此时,林河忽然在外面喊了一声:「大人,大公子的消息到了。」 盛凌云勉强拉回一点神祗,勐地把苏曼曼给推开,沉声道:「你把衣服穿好,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 说完盛凌云起身就要离开,苏曼曼鼓足勇气,从身后紧紧把盛凌云给抱住了。 「大人,若是想的话,奴家心甘情愿。」 盛凌云握着她的手,脑袋又是一阵疼,再次把苏曼曼狠狠地推开。 「你竟然用的是合欢香……」 盛凌云这次再也不肯逗留,连大氅都不肯穿,急切切的离去。 房间外,林河把盛念晖的消息递给盛凌云,盛凌云脚步不停,边走边看。 「夫人醒了吗?」 林河:「已经醒了,厨房给了饭,还烧了水,大人要吃早饭吗?」 虽然现在已经快到了午时。 盛凌云大手一挥:「不吃了,跟午饭一起吃,我去看看夫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0页 楚夕正在洗澡,脑中正想着戒指的事情,总不能真的把手指给剁了吧,万一剁了手指,戒指也去不下来呢? 忽然听的门「咣当」一声,盛凌云夹杂着外面的寒气,还有说不出的香气,一阵风似的卷了进来。 「楚夕……」 里间没有,楚夕在对面盥洗的房间里。 盛凌云把大氅往软塌上一扔,一边走一边脱衣服,直奔盥洗房。 「啊?」楚夕看到盛凌云大吃一惊,「你……」 刚长开嘴巴,盛凌云一弯腰,对准楚夕的嘴巴,深深的吻了上去,等楚夕反应过来,盛凌云整个人已经跟她一起进洗澡池里了。 别看幽州这里贫穷,穷不到官府头上,这个节度使的房间修的十分阔绰,只这个洗澡的池子,堪比现代小型游泳池。 一番云雨后,楚夕一巴掌就要落在盛凌云的脸上,盛凌云却只有一句话:「对不住,是苏曼曼给我下药了……」 第388章 纳妾 楚夕怔怔地看着盛凌云,眼眸里捲起狂风暴雨,看着盛凌云黝黑的眼眸,狂风暴雨逐渐趋于平淡。 「苏曼曼给你下药?」 盛凌云用水洗了一把脸,浑身上下已经湿透了,但是看着楚夕的眼睛却亮的很。 「楚夕,你信我,我跟她真的是清白的。」 楚夕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竟然没有一句反驳:「我累了,先出去了,你慢慢洗。」 楚夕被盛凌云折腾得腿脚无力,就听盛凌云喊了绿丫和红丫过来搀扶她。 再次躺回床上,楚夕把自己裹成一个虾米。 她深深感觉刚才虽然很刺激,但还是被冒犯了,她对盛凌云的感觉感到有些难受,竟然不想让他触碰了。 深深吸了一口气,一个成型的计划,在她脑海中落地。 又休息了一下午,到了傍晚,宋子文回来了,他找了两个大的仓库,就在城郊。 兴沖沖的来到楚夕的房间,刚准备敲门,门开了,正对上衣衫不整的盛凌云。 宋子文挑眉,白日那啥,不像是盛凌云的作风。 他邪魅的笑笑,抱着双臂靠在游廊的柱子上。 「你不是睡在书房么,怎么又回来了?」 盛凌云反手把房门给关好,站在宋子文面前,不紧不慢的把衣服给系好。 「我们夫妻之间的私事,不用跟你汇报了吧。」 宋子文摸摸鼻子:「不用。」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那你来是……」 宋子文:「看看她……」 楚夕说过找仓库的事情,不能被盛凌云知道。 宋子文说完,就准备离开,走了两步忽然转身调笑道:「没想到盛大人还雨露均沾,昨天晚上陪一个,今天又陪夫人,两碗水端的挺平。」 说完,宋子文不等盛凌云发飙,一阵风似的离开了。 盛凌云的脸瞬间漆黑如炭,大早上,大家都看到苏曼曼从他的书房里出来,即便是俩人再清白,也洗不清了。 无妨,只要楚夕信他就行。 没想到盛凌云出去了一趟后,一个巨大的惊喜等着她。 盛凌云只出去一个时辰,回来后整个院子都不一样了。 张灯结彩的,整个院子都是一片胭脂粉,到处贴着喜字,一片喜庆。 盛凌云没有直接进院子,就站在门口,院子里陈嬷嬷还有张嬷嬷一看到他回来,忙迎了上来。 「哎呀,大人,赶紧进来也,夫人为了给您一个惊喜,让咱们都瞒着呢。」 盛凌云不知道什么惊喜,径直要往正房里进,却见红丫和绿丫守在门口,对着他施礼。 「大人,今天是你的好日子,夫人说让你去西厢房休息。」 西厢房贴了一个大红的囍字,跟院子里红色不一样,如何此时盛凌云还不知道楚夕在做什么,他就真的枉活了两世了。 「西厢房里是谁?」 红丫微微一笑:「大人进去就知道了,夫人贴心,一定是大人心心念念的人。」 盛凌云没有挪动脚步,而是神色沉着:「我先去看看夫人再说。」 绿丫移动了一下脚步,不想让盛凌云进去,盛凌云眼神一沉,如刀如剑。 绿丫的心肝儿颤了颤,还是没有挪动脚步。 盛凌云也不好硬闯,扬声询问:「楚夕,你这是闹的哪出呀?」 「吱呀」一声,门开了,楚夕一身深绿色长袄里面穿着同色石榴裙,挽着标准的大花髮髻,出现在盛凌云的面前。 嫣然一笑:「当然是了了大人的心事。」 楚夕把门口让开,请盛凌云进去,端端坐在正座上,给盛凌云倒了杯茶。 「大人,以前是我不懂事了,作为盛家的媳妇儿,理应为大人开枝散叶,我身子骨不好,嫁给大人十余年,只有晖儿一个孩子,着实不孝。」 「如今大人既然有喜欢的人,我岂能让大人的骨肉流落在外,不如一起伺候大人,也省得被人说我善妒,小气不是。」 看着楚夕优雅的微笑,盛凌云感觉仿佛不认识她一般。 就在此时,身姿曼妙的苏曼曼,一身粉色衣裳,被丫鬟香香搀扶着,进了屋子。 这时,只听院子外『噼里啪啦』,放了一堆鞭炮,院子里其他人听着鞭炮声,也都好奇的凑了过来。 「夫人,你这个院子是有什么喜事吗?」离的最近的是吕青青的客房,她虽然心心念念都是宋子文,可也观察着苏曼曼的举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1页 从昨天到现在,苏曼曼都没有回过房间,她就觉得好事将近。 楚莹也过来了,看这个阵仗,她倒是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的站在了楚夕的身后。 杨柳也进来了,扫了院子一眼,看了一眼苏曼曼,递给同时进来的东方游,一个担忧的眼神,也是默默的站在了楚夕的身后。 宋子文也来了,很自觉的在门口随便找个位置坐着。 陈嬷嬷本事盛念晖的嬷嬷,自从盛念晖去了京城之后,她服侍的人就变成了楚夕。 此时,她摇身一变成教养嬷嬷,替楚夕主持这个纳妾之礼。 「咱们的人都来了吧,今天夫人要为大人纳妾,咱们大家都知道,这位苏姑娘是要相貌有相貌,要才华有才华,京城多少男子都仰慕她,如今夫人开恩,让她来服侍咱们大人,咱们大人有艷福,苏姑娘也是苦尽甘来。」 一番话说出,已经告诉大家,俩人早就在一起了,只是差一个仪式,楚夕答应了,皆大欢喜。 陈嬷嬷款款而立,扬声道:「苏氏,跪。」 苏曼曼在丫鬟香香的搀扶下,跪在了楚夕和盛凌云的面前,有心人能看到,楚夕甚至都没有给她一个垫子。 「三叩首。」 苏曼曼乖乖的磕了三个头。 「起,给夫人敬茶。」 苏曼曼又来到楚夕面前,直挺挺的跪了下来,绿丫递给她一杯茶,苏曼曼接了过来。 茶水滚烫,苏曼曼的手,肉眼可见的颤抖起来。 「夫人请喝茶。」 楚夕这次是真心给盛凌云纳妾的,没有注意到绿丫的小伎俩,赶紧接了过来。 谁知苏曼曼故意把茶水给打翻,楚夕穿的厚,身上倒是没撒多少茶水,倒是苏曼曼轻罗彩衣,被茶水一染,变了颜色不说,烫了一下。 「啊,夫人,你……」 面对苏曼曼的指责,楚夕平静的连一个表情都没给她。 「行了,就这样吧,以后你就是大人的小妾了,记得要好好的服侍他。」 苏曼曼看盛凌云压根没有追究的意思,也只好忍痛磕头。 谁知楚夕话锋一转:「大人,我给你的药,你是不是没有给她吃?」 盛凌云就知道,楚夕不可能乖乖的给她纳妾。 第389章 绝杀 但是此时,他若是说给苏曼曼吃过了,那今天这个纳妾就等于白纳,楚夕给他的药,是无法让他尽苏曼曼的身体的。 但是如果盛凌云说没给苏曼曼吃,就是变相保护苏曼曼,其实就是对楚夕的不忠。 盛凌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微微一笑:「吃过了。」 楚夕挑眉,再次确认:「大人确定?一旦苏小姐吃过那个药,这辈子可就只能服侍你,而不能给你生儿育女了。」 盛凌云深深吸了一口气:「服侍都不用,给她一个名分即可。我也谢过夫人了。」 给苏曼曼一个名分,让她能在府中长住,毕竟他对她有过承诺。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听的苏曼曼嵴背发凉。 「你们,你们再说什么?」 楚夕微微一笑,从袖兜里又拿出一个瓶子,从里面倒出一颗药。 「大人,我可不是善妒之人,从前那些不过是我给大人开的一个小玩笑,大人跟苏姑娘是清白的,我怎会不信任大人。」 「这是解药,而且对苏姑娘的身子有调理的作用,希望苏姑娘给大人能添丁纳福。」 说完,楚夕把药往盛凌云面前一送,同时把他的茶杯也递给他。 这是要亲眼看着他,把药咽下去。 盛凌云怔住了,此时他脑海里滚成了一锅粥。 楚夕给他的第一颗药,是给苏曼曼吃的,说是防着他近苏曼曼的身,其实盛凌云也摸不透楚夕的心思,并没有给苏曼曼吃。 如此即便是以后近身,也是可以的,相当于盛凌云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 但是,今天,楚夕把他的后路给堵死了。 楚夕给他的这颗药,恰恰是上一颗的解药,如果盛凌云给苏曼曼吃了第一颗药,所有的毒都会解。 如果没有吃,那盛凌云也不知道这颗解药会不会是毒药。 盛凌云曾从那颗药上面刮出一点点,找大夫来分辨其中的药效,大夫的说法是补药,但是里面还有一种连大夫都不知道的神秘草药。 如果楚夕还是从前的楚夕,盛凌云倒是没有害怕的。 自从楚夕换成楚二妞,盛凌云进了空间后,也明白,楚夕不是跟他一样的人,她存在于他没有认知的世界里。 所以,楚夕虽然回来了,盛凌云对她的爱多了一丝别的东西。 毒药是解药,解药也是毒药。 盛凌云一咬牙,在楚夕的注视下,把那颗药给咽下去了。 楚夕很满意:「好了,已经没事了,我就恭祝大人多子多福。」 下面的人齐齐祝福:「恭祝大人,多子多福。」 楚夕让丫鬟香香把苏曼曼给搀扶到屋子里,在偏厅里摆上宴席,让大家一起喝酒吃肉。 事到如今,连东方游都称赞楚夕,是个大度的夫人。 既然走到这一步,盛凌云就不能拆楚夕的台,招唿大家一起去吃宴席。 男女分席,由屏风隔挡开来。 楚夕走在了最后,宋子文好奇的问:「你刚才给盛凌云吃的什么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2页 楚夕无辜的眨眨眼:「当然是大补的药,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我能给他吃什么?毒药吗?」 宋子文摸摸鼻子,忽而问道:「你是不是打算离开了?」 楚夕却轻轻一笑,摇摇头:「哪有,我可得好好当这个盛夫人,不然就被别的女人占了。」 楚夕是看中盛夫人位置的人吗? 宋子文不信。 谁知,这边宴席刚开始,晋城急报。 北羌人要攻打晋城了,已经有两万兵马渡过滔滔江河,在晋城外安营扎寨了。 盛凌云顾不上其他,立即发出两道命令,一个是请幽州都督带着两万兵马支援晋城。 一个是给昇王赵烨,让他也发两万兵马支援。 盛凌云这边带着是个侍卫,还有城里的五千兵马,在天亮的时候,匆匆而行。 晋城的局势虽然很不好,但是也不用太过担忧。 盛凌云已经对晋城进行了控制,在他们离开后,晋城就被彻底封城了。 他让他手下的士兵进驻晋城后,身体健康的,都入兵营,身体不健康的,都杀了。 而入兵营的这些人,就是这次战役的前锋。 说白了,就是第一批去送死的炮灰。 等战争打了一段时间后,整个晋城的瘟疫就会没了,老百姓也没多少了,能扛过去的就扛过去了,抗不过去就死了。 然后晋城就被盛凌云派出的士兵占领,接下来会有源源不断的人成为他的兵。 盛凌云是打算在晋城训练出一个自己的军队。 盛凌云走了,楚夕自由了。 接下来的四五天,楚夕都在忙。 忙着把空间里的粮种拿出来,忙着让管理幽州粮食的官员行军司马陈树,把粮种给分下去,并且每个官员一份种粮指南。 这个指南是盛凌云在从沧州到幽州的路上写的。 盛凌云确实是个好官,在从沧州离开的路上,他每到一个地方,就开始观察那里的土质,然后进到空间里分析,这些土质种那些粮食好。 选好的粮种,有大麦,大豆,还有苹果树,梨树,枣树。 这些粮食幽州当地也有,但是他们的粮种产量太低,盛凌云想把空间里这些好粮种给老百姓种下。 所以一路上,他也没闲着,一边选粮种,一边还写种粮食的指南书。 都是为了老百姓,楚夕再跟盛凌云置气,这些东西还是好用的,普及给每一个官员。 粮种的问题解决了,粮食也被楚夕从仓库里拿了出来。 还有药材,果树,还有空间里的鸡鸭,猪等家畜,都拿出来了。 这些都弄好后,这天,楚夕鼓足勇气,从空间拿了灵泉出来,准备把手指给剁了,把戒指给去掉。 手指剁了,用灵泉能按上,但是……疼。 而且自残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 夜深人静,楚夕为了自己将来的自由,深深吸了口气,紧握着匕首,手起刀落,无名指齐根截断。 就在楚夕以为戒指能从断指上去掉时,发现,根本不可能。 戒指像是长在断指上一样,依然去不掉。 除非楚夕不要这跟断指了。 手指断掉,八个小时内按上去,也能用。 楚夕等了一会儿,也不行,用尽各种办法,戒指压根去不掉。 无奈,把手泡进灵泉里,手指恢復如初,戒指还在手指上。 楚夕想简单了,戒指去掉不是那么的粗暴的。 而且空间里的东西太多,要是都拿出来,就需要好些人专门看管照顾。 盛凌云去了晋城,这次带来的下人们都各自有各自的活,再说堂堂节度使府,那里需要这些东西。 人家养的都是天鹅,丹顶鹤,等珍稀动物。 第390章 准备离开 空间里的东西太多,拿出来完也不可能,空间里的土地还会继续生长,而且很多东西放空间里不会坏,拿出来就会有保质期。 楚夕干脆把他们又收到空间里,眼瞅没办法把空间去掉,楚夕没办法离开,事情陷入僵局。 晋城传来好消息,盛凌云只用五千兵力,就把北羌两万人马,打得是落花流水。 昇王也同意了盛凌云在晋城驻军的建议,盛凌云的第一个计划成功实施。 先把金矿的金子送到幽州,再把金子买成粮草,送到晋城,晋城这个地方就成了盛凌云积攒兵力的军事基地。 盛凌云在幽州的第二个计划,是改良幽州老百姓的粮种,增产开荒,让幽州的老百姓能吃饱饭,衣服穿暖。 在晋城的盛凌云写信给东方游,让他把粮种及时的派发给老百姓,东方游回信道:「这一切都已经执行,夫人不但给老百姓派发了良种,还增加了一种叫玉米的粮食。」 盛凌云接到信后,很是惊喜,楚夕果然变了,变得通情达理了,也成为了他的贤内助。 楚夕做这些算是比较顺手了,因为不止一次去贫困的地方,种粮食,养家禽,种果树,酿果子酒,包括制作果脯,都跟从前一样。 毫不保留的提供给各个地区的知县,和知府。 忙忙碌碌的样子,就连宋子文都以为楚夕不打算离开,要留在幽州的时候。 这天晚上,春风煦暖,楚夕悄悄的敲开了宋子文房间的大门。 「我明天一大早就要走了,你先别走,盛凌云可能再有两天就回来,你等他回来后再离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3页 宋子文大吃一惊:「为什么这么突然?」 楚夕眼圈一红,又气又急:「小土豆出事了,他们没有一个人敢告诉我,我是偷偷听到的。」 盛念晖扮成太子进京,果然,这一路上都是不太平的,在幽州的地界还好,过了沧州,就开始频频遇到刺杀。 走了一个多月,眼瞅着到京城了,就在京郊楚夕老家聊城附近,盛念晖被人围追堵截,失踪了。 盛凌云的暗卫一直在暗中保护盛念晖,孩子失踪的消息传来后,盛凌云就赶紧派人去找,他也准备回拓城。 但是他们都瞒着楚夕,楚夕是他们能瞒得住的吗? 宋子文深深嘆了口气:「你打算怎么办?我听你的安排。」 楚夕抿直了嘴:「如今我信任的人,只有你一个,我的计划是,我先离开,然后我们在沧州那个城隍庙里集合,我会在附近的村子里等你。」 「然后,我们一路南下,找到小土豆失踪的地方,要是能找到人,我们带着小土豆去宁州,出海,要是找不到人,我……我就进京替小土豆报仇,然后,再离开。」 宋子文深深看了楚夕一眼:「所以,前阵子,你让我开什么药铺连锁,其实是为了离开做准备?」 楚夕点点头:「我若是离开,盛凌云肯定不愿意,他肯定会派人追踪我,开的药铺和粮铺连锁店,是给他一个目标,分散他的注意力,也给他一种,无论我在哪儿,他都能找到的错觉。」 「实际上,一旦断了粮铺和药铺的供给,他就再也不好找我了。」 宋子文不解的问:「你要是想离开就离开好了,为什么非要给盛凌云这么多的粮食和药铺,你那来的供给?」 楚夕不好跟他解释,只是亮出了盛家的戒指:「这个东西能拿到粮食和药铺等物资。」 「原来盛凌云把从前的资产给藏起来了,你的戒指是信物?」宋子文理解有些偏差,但是大差小不差。 楚夕点点头:「戒指去不掉,等真正去掉的那一刻,我就再也跟他没关系了。」 宋子文拿着楚夕的手指,帮她去掉戒指,费了半天的劲也觉得奇怪。 「他是用胶给粘住了吗?怎么就去不掉呢?」 楚夕的手指都肿了,宋子文松了手。 「行吧,你要是准备好了,就按照你的计划行事,等盛凌云回来后,我再离开。」 俩人又商量了半夜,楚夕都交代好,才从宋子文的院子里出来。 空间里,楚二妞有些担忧,又有些兴奋。 「你真的要离开?」 楚夕点点头:「既然不愿意将就,我选择离开。」 想了想楚夕又说:「其实还有一个选择,就是你回到你身体里,我回到我身体里。」 如果这样的话,楚夕就会把戒指空间给带走了。 楚二妞的头摇的如同拨浪鼓:「算了,我才不跟盛凌云一起过日子,你喜欢他,我可不喜欢他。」 楚夕皱眉:「我记得你从前不是挺爱他的,什么时候不喜的。」 楚二妞冷笑:「从前敬他,爱他,是因为他是我夫君,女子出嫁以夫为天,但是自从见到你之后,我发现女人也可以活出自我。」 楚二妞又说:「你离开他吧,等你买了房屋和良田,能自己养活自己了,我再回去捡个现成的便宜,你回到现代,继续当你的医生。这也算是你欠我的。」 楚夕贊成:「等我把儿子救回来,去一个盛凌云找不到的地方,你就跟儿子好好过日子,我们各归其位。」 楚夕是个有担当的人,尽管现在她也能跟楚二妞把身体换回了,但是儿子是在她手里丢的,她就有责任把儿子救回来。 有风险,她会承担,等她事情都办完了,再让楚二妞回到她的身体里,她回到现代,这趟穿越也算是圆满结束,不留遗憾。 只是楚夕不知道的是,她从宋子文院子里出来的时候,被苏曼曼看个正着。 第二天,天亮了,一切如常。 楚夕照例收拾利索出门,只带了绿丫和两个侍卫。 只是来到店铺里之后,楚夕要一个人对帐,她趁着对帐的时间,换了身衣裳,看到街上走来一个迎亲的队伍。 她穿成新娘陪嫁丫鬟的服侍,紧跟了过去。 是的,这一天是她早就计划好的,迎亲的队伍也是她早就打听到的。 等迎亲的队伍热热闹闹出了城门,楚夕也跑了出去,城外看热闹的人更多,她又迅速把喜庆的衣服给脱下来,跟着一个商队继续南下。 迎亲的队伍往东,楚夕跟着商队往南。 商队当然也是提前商量好的,楚夕此时已经装扮成一个年轻俊美跟宋子文一样的翩翩公子了。 骑着高头大马,跟着商队,一路出了幽州。 第391章 她不见了 节度使府是什么时候发现,楚夕不在府中了呢? 其实,楚夕刚出城他们就发现了。 绿丫和红丫在店铺里等不到楚夕,以为楚夕有事直接回家了。 又等了一盏茶的时间,俩人把店铺里里外外都翻遍了,也没找到楚夕。 没办法,俩人只能先回到了家里。 绿丫心里正忐忑,进屋子就发现一封信出现在楚夕的梳妆檯桌子上。 绿丫心里咯噔一下打开,是楚夕给她们留的一封信。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4页 「大公子出事了,我去寻她,不日当归。」 红丫也看到了,心里十分担心:「大公子真的出事了?我只听说他进京了,这么久了,也没来信报个平安,看来夫人是着急了。」 绿丫无奈的嘆口气:「夫人一定是嫌我们跟着累赘,自己一个人偷偷进京了,怎么办?还是赶紧告诉东方先生吧。」 东方游那边已经知道楚夕不见的消息,因为盛凌云派的暗卫也被楚夕甩了,两个侍卫早就发现不对劲,第一时间来告诉东方游。 东方游派了五六个人暗中进京寻找,他还是第一时间把消息传给了盛凌云。 彼时盛凌云正在回来的路上,上一分钟还想着楚夕想开了,在府中等着他,他回到家之后,如何跟楚夕解释,俩人好好过日子。 又或者还能生几个孩子,把幽州建得像是宁州一样,像临济一样,俩人同甘共苦,同舟共济。 下一分钟收到东方游的信,盛凌云的脑瓜嗡嗡的。 是了,楚夕向来做事有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主意,她做任何事都是有目的的,怎么会轻易的跟他妥协。 盛凌云问:「夫人一个人离开的吗?谁都没有带吗?」 侍卫点点头:「回大人,谁都没有带。」 盛凌云摸摸下巴,艰难的开口问:「宋子文还在府上吗?」 侍卫微微一怔,夫人离开跟宋公子有啥关系? 「回大人,宋公子还在府上,最近他一直在买铺子做生意,都说背靠大树好乘凉,宋公子好不容易靠上大人这棵大树,定然不会轻易离开。」 正常的道理确实如此,宋子文说到底也是个商人,就算是从前扶持三皇子梅林,但是如今梅林失势,已经不成气候,他现在最多是多赚点银子,让跟着他的人过得好一点。 至于他没有跟楚夕一起离开,盛凌云的心情更不好了。 如果楚夕能跟着宋子文,盛凌云倒是放心她的安危,京城乱,比他们离开时更乱,但是乱不到商人,只是皇子夺嫡,大局面还是能稳住的。 如果楚夕跟着宋子文假扮商队,基本上是能平平安安到京城的。 毕竟沿途平安,没有劫匪什么的,但是如果只有楚夕一个人,就不好说了,大的犯罪团伙没有,坏人不少呀。 盛凌云也顾不上休息了,快马加鞭回到拓城。 一进府,他别的地方没去,先去了宋子文的房间。 屋子里宋子文烧着炭火,煮着茶水,正在桌子上写写画画,勐然间一抬头,盛凌云沉着一张黑脸朝他的房间里走了过来。 宋子文赶紧放下笔,出来迎接。 「这是那阵风把盛大人给吹回来了,听说盛大人在晋城以少胜多打了胜仗,恭喜恭喜呀。」 盛凌云风尘僕僕,脸上有些一丝丝的倦意,眼神却如刀锋一样锋利,在宋子文身上扫了几眼。 忽然开口问道:「宋公子最近在忙什么?」 宋子文哈哈一笑,抬手把火炉上的小水壶给拎下来,行云流水一般给盛凌云沏了杯热茶,放在他的面前。 边沏茶边回答:「自然是忙着赚钱喽。幽州这边百姓贫苦,有些地方甚至衣不果腹,但这些恰恰是赚钱的好时机。」 「房价便宜,田地便宜,我当然是趁着这个机会多买点资产握手里,等回头盛大人把幽州治理的越来越好之后,房价翻涨,田地产粮,我坐等成为首富。」 宋子文的说法是对的,趁着幽州还没发展起来,买房买地,等回头幽州发展好了,他再把店铺出租,田地出租,每天躺在家里就可以收银子了。 曾经在临济,在宁州,甚至在其他地方,宋子文都是这么做的。 要不是盛凌云是做官的,楚夕也一定会这么做,必定酒楼会倒闭,胭脂一般人买不起,房产这些硬资产,才是真正的资产。 封建时期的地主都是这么积累原始财富的。 盛凌云听宋子文侃侃而谈,心里想着楚夕定然不会这么做,看来这些生意不是楚夕和宋子文合伙的。 忽然,他又问了一句:「楚夕没有跟你合作生意吗?」 宋子文听罢很是遗憾:「我倒是想,可是她最近不是忙着给老百姓派发粮种,还有树苗,还有鸡,鸭,鹅,猪这些家畜。」 「她说这些东西本来应该你亲自来做,但是你不是再打仗么,别人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在那儿,只有她来做,她忙的脚不沾地,我们俩已经……」 说着宋子文掰着手指查一查:「已经二十多天没见面了。」 「是吗?宋公子记错了吧。我怎么记得大前天的晚上,夫人还从你房间里出来呢?」 清脆婉转的声音响起,宋子文的脸色立马沉了下来,抬头愤愤的看着摇曳着身姿,走来的苏曼曼,嘴角勾起一抹嘲讽。 「晚上?苏曼曼,大晚上不睡觉,你出门来我院子做什么?一张嘴便污衊盛夫人,怎么,把她的名声搞臭了,好让盛大人休了她?你这个女人,其心可诛呀。」 盛凌云的眉头也紧皱起来,对于苏曼曼的话,他半信半疑,如果楚夕离开,一定会告诉宋子文的。 算算时间,差不多就是楚夕离开的前一天。 事实虽然如此,可苏曼曼这么说楚夕,盛凌云很不高兴。 「苏姑娘,说话要动动脑子,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要掂量掂量。」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5页 苏曼曼没想到,她说的是实话,一个两个竟然都不信。 盛凌云也全然忘记了,她已经是他妾室的事情。 「大人,贱妾是真的看见了,并不是贱妾故意跟踪夫人,是天气干燥,贱妾做了银耳羹,想给夫人也送一碗尝尝,无意间看到她去宋公子院子里的,俩人不知道说了什么,说了很久,夫人才离开。」 盛凌云犀利的眼神看向宋子文,谁知宋子文来一个打死都不承认。 双手一摊:「反正夫人不在,你怎么说都行,总之一句话,我最近好多天都没有见她来过。」 第392章 让你来是赚钱的 不管怎么说,楚夕不见了是事实。 盛凌云也从宋子文这边套不出一点消息。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绿丫和红丫齐齐的跪在地上,把楚夕留下来的信拿给盛凌云看。 盛凌云看完深深吸了口气:「你们下去吧。」 楚夕知道盛念晖失踪,肯定坐不住,去找儿子了。 盛凌云就知道瞒不了她太久,只是没想到,她竟然会选择孤身离开。 盛凌云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失落感,他感觉楚夕离他越来越远,远到他甚至不认识她了。 东方游已经派侍卫去找楚夕了,盛凌云若不是身上重任缠身,也打算去追楚夕。 儿子出事了,媳妇儿也离开了,盛凌云感觉忽然什么都没有了。 就在此时,楚莹从外面走了进来。 「姐夫,京城来信了,戚将军已经控制了京城的局面,派人来幽州,把太子给接走,皇后说为了节省时间,让我们现在就把太子送到沧州,戚将军会在沧州接太子进京。」 盛凌云点点头,消息他也收到了,他正准备安排。 只是他想了想说:「戚将军从京城到沧州,至少需要一个月,我们不着急,我听说皇上的身体不太好,时常陷入昏迷。是真的吗?」 楚莹掐指算了算时间:「如果皇后动手了,应该是如此,所以皇后让太子早日回京。」 怕皇上死了,见不到太子,皇位再被别的人抢去。 而且皇后为了太子的安全,对朝廷内外都说太子失踪了,若太子比皇上先死,一切筹谋都完了。 所以,皇后一定得让朝中大臣,早点见到太子赵芮。 盛凌云答应了,让楚莹安排太子离开的行程。 大事商量完了,楚莹还没有走,深深的看着盛凌云,犹豫片刻说:「二姐还是心疼晖儿的,姐夫也不要太担心,二姐福大命大一定会没事的。」 事到如今,楚莹也不能再说楚夕愚蠢,毕竟盛凌云也不喜欢她背后议论楚夕,再说出事的是她儿子,刀不扎在自己身上不疼。 就算是楚莹劝楚夕多给盛凌云生俩孩子,可大儿子出事,当娘的还是坐立不安的。 盛凌云扫了她两眼:「你姐性子执拗,要是有你一半替我着想就好了。」 楚莹笑笑:「我姐姐是想跟你多生几个孩子的,可她身子不争气,这不是小妾也给你娶了,她能做的都做了,姐夫要是再怪她,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关键时刻,楚莹还是向着自家姐姐。 盛凌云没啥可说的,挥挥手:「你去安排太子的事情吧,安排完告诉我,我让侍卫送他。」 此时太子赵芮急匆匆的跑来,一把抓住了盛凌云。 「盛大人,念晖到底出什么事了,我问他们,他们谁也不告诉我,我不管,要是谁敢欺负念晖,我一定替他报仇。」 太子小小年纪正义感十足,跟盛念晖也兄弟情深。 盛凌云不得不说出了实情:「回殿下,晖儿他再去京城的路上失踪了。」 赵芮震惊的睁大了眼睛:「是娴妃他们做的吗?」 盛凌云轻轻的摇头:「不知道,兇手还没有任何消息,跟着他的侍卫也都死的死,伤的伤,只知道是一些武功高强的黑衣人,便再也没有其他线索。」 赵芮紧紧的握着拳头:「如果念晖真的有三长两短,我一定给他报仇,莹姐姐,母后知道吗?让她派出宫里的暗卫去找他的下落。」 楚莹揉了揉赵芮的头髮:「已经告诉娘娘了,娘娘早就派人去找了,你放心,等咱们到了京城,晖儿一定会在宫里等着你的。」 盛凌云明里暗里派了将近两百人,跟随太子乔装进京,把绿丫和陈嬷嬷也派了过去,除去陪太子进京外,还要寻找楚夕和盛念晖的下落。 风和日丽的一天,该走的人都走了,宋子文也带着他的商队,离开了拓城。 盛凌云有些吃惊:「你不在幽州多待一段时间,这就要走了吗?」 宋子文嘿嘿一笑:「我只是去一趟沧州,用不了多久,我就回来了,我买了宅子,正在找人返修,下次回来就不住你府上了。」 盛凌云没有说话,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探究。 「你该不会是去找楚夕的吧。」 宋子文笑了:「是,楚夕被你弄丢了,你不去找,我去找,至于找回来之后,她选择跟谁在一起,那是她的自由。」 盛凌云眼神骤冷:「她是我盛凌云的妻子,我们还没有和离。」 宋子文挑挑眉:「那就说不准了,如果小土豆平安无事,她或许能跟你从头开始,如果小土豆有个意外啥的,依照她的脾气,她会休夫的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6页 盛凌云被他噎的没话说,刚准备回去,就看到一辆小巧的马车追了上来。 马车上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吕青青和苏曼曼。 马车停在了宋子文的马车前,苏曼曼把吕青青给拽了下来,推了一把。 「去呀,跟他一起走,别哭哭啼啼的,不然,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你的心。」 吕青青收拾一个小包袱,委委屈屈的站在宋子文的马车前,本以为这次宋子文还会赶他离开,却没想到宋子文突然从马车上下来,牵了一匹马过来。 「行,那就一起走吧,马车让给你,我骑马。」 吕青青的惊喜来的猝不及防,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还是苏曼曼反应快,又推了她一把。 吕青青赶紧爬进了马车里。 宋子文的商队要走了,吕青青从车窗里探出头,给苏曼曼使劲的挥手,苏曼曼也很开心,有种成人之美的成就感。 只有盛凌云深沉的眼神越发的幽远,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可又说不出来。 等两队人马都走远了,盛凌云招手把暗卫招了出来。 「派几个人,跟着宋子文的商队,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要每天汇报。」 苏曼曼上前挽住了盛凌云的胳膊:「大人,他们都走了,我们也回去吧。」 盛凌云把她的手给拿了下来,转身冷冷的看着她。 「幽州也需要一个青楼,明天开始,你去办吧,青楼的收成,如果你对外宣称是我盛凌云的小妾,我就只能分你一成,如果以你京城名妓的称谓来开,我分你三成。」 要银子,要名气,盛凌云给苏曼曼出了个难题。 苏曼曼气得脸色都白了:「大人,夫人已经接了我的茶水,我已经是大人的人了。」 盛凌云微微一笑:「好,那以后你就是苏姨娘。」 第393章 我不留无用之人 盛凌云又说:「只是我们之间有名无实……」 苏曼曼本来还想着,给盛凌云生个孩子,一句话让她断了念想。 嘴角勾起一抹苦笑:「既然大人并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带我来幽州。」 盛凌云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我身边不留无用之人。」 意思就是苏曼曼还有她的用处。 苏曼曼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用,只知道若是真的把青楼给建起来了,肯定会日进斗金。 最终,她冷哼一声:「既然是有名无实,不如不要,盛大人,我虽然心仪与你,也不是非你不可。」 苏曼曼伸出三根手指:「我要三成。」 比起男人,钱对于苏曼曼来说,是最重要的,至少能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至于盛凌云为什么非要带苏曼曼来幽州,当然是为了洗钱呀。 盛凌云发现了金矿,总不能莫名的出现那么多金子吧,开青楼做生意,是最好的洗钱办法。 另外,他还需要幽州的百姓休养生息,只有老百姓富足了,他才会有更多的赋税,只有赋税多了,他才有藉口增加兵力。 组建军队很费银子,武器装备需要钱,良驹马匹需要钱,士兵吃饭需要钱,他是有个金矿,但是都知道幽州穷。 只有幽州百姓富足了,他金矿产出的金子,才能正大光明的使用,才能把私自屯兵做到明处。 盛凌云回来了,却再也没办法离开,幽州有很多事情需要他亲自处理。 楚夕也正是看准了他这点,才敢放心大胆的离开。 春暖花开,春天来了,越往南天气开始暖和,土地开化,柳枝吐芽。 楚夕像平时一样,穿着棉袄,用头巾围着头髮,胳膊上挎个小竹篮,双手揣着,往城隍庙里走去。 一来到庙里,她先是把竹篮里给城隍爷的供品摆一下,又点了三炷香,跪下来,虔诚的磕头,嘴里念念有词。 「神仙保佑我家兄弟早日归来,平安归来。」 祈祷完才又站起来,准备离开。 此时,庙里昨晚住下的人看到她,热情的问道:「大嫂,你每天都来拜城隍爷吗?这里的香火一般呀,听说附近有个观音庙,你要许愿怎么不去哪里许?」 楚夕嘿嘿一笑,露出一嘴的大黄牙,其中还掉了一颗。 「观音太忙,我这个愿望她老人家顾不上,我兄弟就是从这里被带走参军的,当然要拜城隍爷,心诚则灵。」 人家只是随便问问,听了楚夕的回答也不在意,吆喝着同伴一起离开。 天气好的时候,城隍庙里白天人不多,晚上借住的人多,一般情况下,天一亮就陆陆续续走完了。 楚夕说是拜城隍爷,实际是在等宋子文。 比原定计划晚了一天,到了第三天的上午,楚夕正在城隍庙旁边的河边挖野菜,宋子文才赶到。 宋子文也是一个人来的,跟着的商队离开沧州的时候,他就安顿好让他们先走了。 宋子文一个人来接楚夕。 按照他们的约定,宋子文来到城隍庙,先去旁边树林里砍柴,一边砍柴一边唱歌。 「九妹九妹,你去桃花岛吗?」 楚夕听到后,就会对:「二哥二哥,你有船吗?」 宋子文再对:「有船有酒,宫廷玉液酒。」 楚夕最后对:「好酒好酒,一百八一杯。」 但凡对错一句,楚夕和宋子文就接不上头。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7页 宋子文果然办事稳当,暗号对上之后,楚夕才敢起身。 用袖子擦擦脸上的灰,嘿嘿一笑:「你终于来了。」 宋子文此时也是装扮成老农户的样子:「走吧,咱们回家。」 楚夕挎个小竹篮,篮子里装的是野菜,宋子文挑着两捆柴火,跟着楚夕就往村子里去。 从城隍庙到附近的村子,中间是一大片广袤无垠的小麦地。 春天刚到,土地翻了几遍后,粮食种子已经种上,下了两场贵如油的春雨,小麦从地里冒出了嫩嫩的芽。 楚夕和宋子文一前一后的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即便是有人在后面跟着,此时也不可能露面。 一旦露面就像和尚头上的虱子,一览无遗。 而且楚夕住的村子人口也不少,一旦进了村子,再想找到他们就难了。 所以,盛凌云派出来人追到城隍庙,就再也找不到楚夕和宋子文了。 宋子文跟着楚夕进了一家农户小院子,把柴火给放地上,扫了一眼院子,刚准备说话。 就听楚夕给他比了一个手势:「嘘。」 接着听楚夕说:「大娘,这几天的房钱给你,今天我兄弟来接我了,我要走了。回见。」 原来屋子里还有一个人,一个老婆婆拄着拐杖从屋子里走了出来,颤颤巍巍的。 「走了,闺女,行,既然接到你兄弟了,我就不留你了,路上好走。」 楚夕把银子放老婆婆手里,老婆婆虽然睁着眼睛,可是眼睛却看不清楚,眯着眼睛,一直眨呀眨,宋子文知道,老人家容易得白内障。 沖她点点头,也没开口说话,跟着楚夕从前门进,从后门出。 俩人一直走到村子的另外一个乡间小道上。 楚夕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宋子文你可真行,以前以为你是聪明的,没想到这么笨,怎么把盛凌云的侍卫给带来了?」 宋子文大吃一惊:「没有啊,盛凌云确实派了人跟踪我,可是出了幽州,我就把人给甩了。」 楚夕想了想,也不能怪宋子文,毕竟比盛凌云还聪明的人,她还没遇到。 「我不见了,盛凌云肯定派人追踪,第一批人我看到了,想着肯定还会有一批,没想到跟着你,不过也说得过去,毕竟我一走,你也离开,他对你不放心。」 宋子文依然不解:「你是怎么知道盛凌云的人跟着你的?」 楚夕微微一笑:「靠人脸,我是识别不出来的,我有轻度的脸盲,但是在幽州的时候,我送给他们洗衣用的皂角粉里,加的有薄荷。」 薄荷在古代比较贵,也不是太好种植,用处不大,即便是药铺用的也不多。 但是楚夕喜欢用,牙粉里,皂角粉,自制的香里,也会放一点,这在其他皂豆里是没有的。 毕竟别家的皂豆成本没有那么高。 而且楚夕从前的皂角粉里也没有,是来到幽州后,开始是为了祛除土腥味儿,没想打阴差阳错,成为她辨别盛凌云侍卫的方法。 宋子文轻轻嗅了一下自己的衣裳:「我也用了你给的皂角粉,我就说么,洗出来的衣服干净又好闻,原来加了薄荷。」 第394章 乔装而行 楚夕武功不行,鼻子还是管用的,宋子文一靠近,她就知道是幽州节度使府里出来的人。 尽管宋子文乔装改扮一番,一对暗号,还是能对出来。 但是,除了宋子文,楚夕又闻到一股子薄荷味,就知道附近肯定还有节度使府的人。 悄悄摸摸的,不现身,不就是盛凌云派来的侍卫,也有可能是暗卫。 所以,楚夕就带着宋子文往村子里走,而不是直接从大路离开。 等进了村子之后,再从另外一条路离开,等节度使府里的人在找到楚夕就难了。 这次楚夕和宋子文一起假扮的是进京赶考的书生。 大梁三年一度的科考,就是在今年,全国各地的考生都动身往京城参加科举考试。 别看是秋季开始,很多离得远的,开春就已经动身了。 比方说沧州的书生们,他们到了京城差不多就已经夏季了,再找个地方住两仨月,熟悉一下当地的环境,就到了考试的时间。 楚夕人不算瘦,长得个头又高,扮演书生游刃有余,只是俊美的脸,让人会觉得有些娘。 不过无所谓,楚夕弄了鬍鬚贴在了脸颊和下巴上,看上去俊俏书生多了沧桑的味道。 宋子文长得也是文质彬彬,书生都是结伴而行,俩人结伴像是同窗,最关键是书生可以住驿站,也理直气壮打听朝廷的事情。 俩人背着竹篓,竹篓里装的是笔墨纸砚,还有一些换洗的衣裳,进了驿站。 刚一进去,楚夕的脚步顿了一下:「盛凌云的人竟然不在?」 宋子文挑眉:「你又知道了?」 楚夕点点头:「当然,因为我没有闻到薄荷的味道。」 宋子文不解:「怎么会?盛凌云那么聪明的人,咋会不在驿站找你?」 楚夕微微一笑:「这就叫最危险的地方反倒是最安全的。」 「盛凌云觉得我一路不敢住驿站,八成吩咐手下,多注意客栈,唉,我偏住驿站,不过,等回头也住两次客栈,这叫虚虚实实。」 宋子文无语:「你可真行,对付盛凌云把兵法都用上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8页 还别说,真别说,一路上,眼瞅着又一个月过去了,再过三个城池就到京城了,盛凌云的手下还是没碰到楚夕。 但是,楚夕却找到了盛念晖失踪的痕迹。 这次她住的不是驿站,而是客栈,因为楚夕发现,盛念晖一路进京并不住驿站。 楚夕躲盛凌云是重要的,最重要的还是找儿子。 「你是问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店小二给楚夕和宋子文送了饭菜后,接了楚夕的银子,努力的回想着。 「好像是有的,两个多月前,刚开春那会儿,有几个人带着一个孩子来到驿站,他们很低调,但还是半夜打了起来。」 楚夕心里一惊,打听了这么久,终于有人有印象了。 但是却并不是好消息。 「打起来了?为什么?结果如何?」 店小二无奈的嘆口气:「还能如何,把我们的店砸了个七七八八,扔下十两银子,他们就走了。」 「好几个人受伤,还有一两个死了的,他们从客栈一直打到那边的树林,树林里死的人多,小的本来想去捡一两个碎银子花花,谁知天不亮,树林里的尸体就不见了。」 然后,也没有然后了。 楚夕和宋子文对视一眼,意思很明显,天亮去树林里找找线索。 店小二忽然又问:「那孩子是你们什么人?你们找他作甚?」 楚夕重重的嘆口气,脸上露出悲哀的神色。 「实不相瞒,那孩子是被拐卖的,是我姐姐家的孩子,七八岁年纪,人长得也机灵,按理说这么大的孩子自己上下学,应该安全了。」 「谁知道,竟然还有拐卖孩子的,还是个男孩儿。」 宋子文也嘆口气道:「这个世道谁也说不准,我听他们说京城乞丐专门利用孩子行乞,他们把孩子打伤打残,再让孩子沿街讨饭,这样的孩子讨的饭菜和银子都比普通乞丐多一些。」 店小二也吃了一惊:「是啊,我也听说了,可是那孩子身边跟着的都是武功高强的侍卫,看起来就像是贵族公子,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楚夕皱眉:「难不成,弄错了?」 宋子文忙安慰她:「也有可能,人贩子拐孩子,怎么可能还带侍卫呢。」 楚夕再嘆口气:「但愿吧,我一会儿写封信给家里,问问他们找到没,若是找到了,我就不用再担心了。」 俩人一唱一和配合默契,店小二也安慰他们:「是是是,你们到底是赶考的书生,科举比较重要,孩子大了也不一定会丢,说不定过几天就自己回家了呢。」 楚夕又赏给店小二二两碎银子。 第二天,一大早,天不亮,楚夕就和宋子文去了小树林,时隔两个多月,落叶腐朽,新芽长出,即便是当时有痕迹,如今也看不出什么了。 楚夕心急如焚,一路上都没有小土豆的消息,终于得到一丝线索,她如何能放过。 可是,找来找去,什么也没找到,这让她如何甘心。 「宋子文,你说我们的方向是不是错了。」 楚夕沮丧又懊恼的跪在腐烂的树叶上,手上脏兮兮的,却一点儿不嫌弃,像是要掘地三尺想找点东西出来。 宋子文也觉得奇怪,太子被秘密送往京城,不知道是盛凌云太过隐秘,太厉害,一路上确实一点线索都没查出来。 「可我暗地里也让手下人去查了,同样没有线索,有没有可能,盛凌云没有让小土豆走那条路,或者是又故意布了个迷阵。」 楚夕眉头紧皱:「迷阵?什么意思?」 盛凌云说:「我也说不清楚,总之,盛凌云确实厉害。」 谁知楚夕听完冷哼一声:「厉害?又有何用,小土豆不还是失踪了……」 楚夕说完低垂着头,眼泪一滴滴的落在地上的落叶上,她找不到她的儿子,找不到了。 宋子文默默的来到楚夕身旁,一路上楚夕的煎熬,他比谁都知道。 每到一处,楚夕都是变着法子打听孩子的下落,大多数说是人贩子拐孩子,还有说是下人拐带孩子,总之打听了一路。 也就今天这个客栈里有点消息,还是个不好的消息。 太子进京,一定有人不想让他活着。 所以盛凌云才让小土豆代替太子进京,但是,这一路也不能太过高调,这就等于告诉敌人,太子进京了。 要隐秘,要低调,要布好几道的防线。 可是小土豆还是失踪了…… 第395章 吃人一只鸡 楚夕和宋子文又在小树林里找了很久,这一片林子不知道是哪个村子的,俩人从天亮一直找到天黑,再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宋子文找到楚夕,就看到楚夕脸色苍白,悲怆的眼神透着无尽的哀伤,抓住了他的衣角。 期期艾艾的问:「小土豆是不是真的出事了,我,我的心里空落落的,都说母子连心,你说我咋找不到他呢?」 宋子文找了一天,饭没有吃,水也没喝一口,看着楚夕的样子有些心疼:「不一定,当初那位老道士可是说小土豆福大命大那。」 提起牛老道,楚夕竟然开始迷信玄学,眼眸一亮。 「他在那儿?听说道家会法术,能不能让他算算我儿子在那儿?」 宋子文无奈的拍拍楚夕的肩膀:「我已经想到了,前几天写了小土豆的八字寄给他,让他算算,只是这傢伙云游四海,不知道消息啥时候能传来,咱们边找边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9页 楚夕累了,宋子文也累了,天黑沉沉的。 宋子文看了一下树林那边的小村庄,把楚夕给拉起来。 「咱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别着急,这么多天都过来了,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楚夕也没有别的办法,点点头,和宋子文互相搀扶着,来到树林那边的村庄里。 敲开了最边上那户人家的门。 「咚咚咚。」 「谁呀?」院子里一个清越的女人声音。 「天黑了,别胡乱开门,我去看看。」另外一个是男人沉稳的声音。 「你俩吃饭吧,我去看看。」这是一个苍老的男人的声音。 宋子文和楚夕等了一会儿,『吱呀』一声,门开了条小缝。 苍老的老人一脸的褶子,脸上的皱纹能夹死一只苍蝇,佝偻着背,看他们的时候抬着头,眉头上的皱纹更深了。 「我们是进京赶考的书生,只因生病没赶上关城门,没有住额地方,前来借宿一晚。」 宋子文扶着楚夕,楚夕隐隐已经有些意识昏沉了。 老大爷看着俩人斯斯文文的,把门给打开了,转身进了院子。 「好吧,进来吧,只是我们家房屋少,只有一间放粮食的屋子能住,一会儿我收拾一下,你们暂且住下吧。」 宋子文:「好。谢谢老爹。」 说着宋子文从怀里摸出一个钱袋,里面装了一些碎银子,他掏出二两银子要递给老爹。 老爹原本不想要,只是扭头看了一眼厨房里亮着的灯火,有些侷促的笑笑:「用不着那么多,你们吃饭了吗?粗茶淡饭,吃一点吧。」 宋子文早就饿了,别说粗茶淡饭了,闻着他们熬的糙米粥,都觉得香。 他干脆把银子塞老爹手里:「那就再给我们弄点吃的。」 二两银子够农家人一年的收入了,老爹脸上笑开了花,把大门关上之后,直接进了厨房。 银子让儿子和儿媳妇儿看看,又揣怀里,接着吩咐道:「给两位公子杀只鸡,再炕点饼,有位公子病了,再熬点白粥,快着点啊,我去给他们收拾一下房间。」 有了银子好说话,老大爷不但给楚夕和宋子文俩人弄了干净的被褥,还把屋子也打扫一下。 让儿媳妇儿杀了只鸡,熬了一锅粥,炕了一些饼。 楚夕不是病了,她只是难受,闷闷的躺在床上,懒懒的不想起。 宋子文把她安顿好后,坐在院子里,跟老大爷和他儿子唠嗑,看看能不能找些线索。 屋子里,楚夕被空间里的楚二妞喊了进来。 「楚夕,我今天把你小学的知识全都学完了,我看你们说的什么九年义务教育,还要中学,大学,我争取尽快也学完。」 楚夕神色淡淡的,扫了一眼楚二妞面前的笔记本。 她竟然学会了上网,网上有各种教育资源,不知道怎么就找到了,因为现代的学习系统性很强,楚二妞竟然看着看着就学会了。 楚二妞的兴致勃勃与楚夕的神色淡然,成两个极端的态度。 让楚二妞也有些不放心她:「是不是孩子还没有找到,你心里着急?」 楚夕搓了把脸:「我怕孩子已经没了,盛凌云不告诉我。」 楚二妞坐在楚夕身边,跟她一起嘆息道:「别着急,宋公子不是说了么,只要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你一定要打起精神,说不定孩子正那里等着你去接他呢。」 楚夕也长长的嘆口气,来到灵泉旁,洗了把脸,掬了一捧水喝了两口,她已经品不出泉水的味道了。 「是,你们说的对,我得打起精神,找我儿子。」 从空间里出来,楚夕已经好了很多,累了一天了,她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是鲜鸡汤的香味儿,把她给勾搭醒了。 宋子文端了一盆鸡肉给她:「饿了吧,起来吃点东西吧,汤的味道很鲜美。」 楚夕从床上坐了起来,看到一盆鸡汤,吃了一惊:「你咋让人家把家里下蛋的母鸡给杀了呢,咱们不能这么祸祸人家。」 宋子文笑笑:「二两银子那,够他们买十只母鸡了,咱们吃一只,他们也不亏。」 楚夕重重的嘆口气:「农家人就是不容易,二两银子都看眼里,昨天咱们赏那个店小二都二两银子。」 宋子文没有说话,把碗放一旁的桌子上,筷子递给楚夕。 「你慢慢吃,我去厨房了,一会儿吃完,我再来收拾。」 楚夕是真的饿了,吃了一口饼又加一碗鸡肉,总算是好受一点。 吃完后,她怎么好意思让宋子文伺候她,端着空碗出去了。 「你说两个多月前,树林里打架,我不但有印象,还亲眼看到了,当时我正在一旁的草地上放牛……」 老大爷在草地上放牛,牛吃草,老汉躺在河床上睡觉,谁知这一觉睡的太沉,一觉到傍晚。 刚准备牵牛回家,就听到树林里叮叮咣咣打杀声。 老大爷心里一慌,找了个干土坡躲了过去。 等树林里彻底没了动静,他才敢露头。 「我是看到很多人都躺在地上,不知道是不是都死了,也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站在那些人身旁,看看这个,瞧瞧那个……」 楚夕心里一惊,七八岁的孩子?一定是盛念晖。 「那后来呢,那孩子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0页 老大爷皱着眉头想一想:「那孩子……看着挺可怜的,原本我打算把孩子领回家的,谁知我刚来到树林边上,又一个半大小子出现了,似乎喊什么叔的……跟他走了。」 第396章 碰到了熟人 宋子文和楚夕对视了一眼,脑袋搜爆了,都没想起来,盛凌云安排的侍卫中有什么半大小子。 楚夕的脑袋突然闪过一道电光,脱口而出一个名字:「是梅林……」 梅林如今也不过十八九岁,确实是半大小子。 而且按照辈分,梅林是太子的三皇叔,盛念晖可不得管梅林喊叔。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借宿的空档,竟然得到这么重要的线索。 「梅林在哪儿?」知道消息的只怕只有宋子文了。 楚夕急切切地盯着宋子文,宋子文的眼神也充满了惊喜。 「你别着急,如今我跟你在一起,所有消息都有点落后,等我明天去集市上问问。」 这下楚夕总算是安心了,梅林就算是觊觎皇位,他也不会害盛凌云。 只是梅林认出了这次进京的不是太子,不知道京城的局势到底怎样了? 俩人在老大爷的房间里凑合了一夜,第二天,天不亮,楚夕和宋子文就走了,临走的时候,楚夕又给老大爷留下了十两银子。 俩人没等他们起床,悄悄的离开了。 他们的马就绑在树林外面,挨着官道,一晚上,还在那里。 俩人骑上马,这次没有去驿站,而是直接进了城。 城里有宋子文开的店铺,店铺就是消息的接收点,宋子文和楚夕找了个客栈安顿下来后,在外面转了一圈,消息就收到了。 宋子文一进门,楚夕就紧张的盯着他。 「都打听到了什么,快说说。」 宋子文喝了一杯茶,又倒了一杯:「别着急,听我慢慢说来。」 自从楚夕和宋子文会合后,宋子文的商队就迳自走官道,住客栈,南下进京。 楚夕和宋子文扮作书生,一路上着重找的是七八岁的孩子,京城的事情也听到一些,但是有句老话说得好,任何事情传来传去就变了样。 而且古代读书人,一般来说只读书,不打听政事,即便是他们听到一些朝廷的事情,也不会参与讨论。 这一次,宋子文动用自己的资源,打听出来的消息自然是准确的。 「首先,京城的事情有些不太好,太子没有在京城,皇后和戚将军虽然已经控制住局面了,皇上病重,已经好几天没有上朝了,而且几位皇子,娴妃,皇后都在身边伺候,唯独没有太子。」 这就说明,太子还没有到京城。 按理说盛念晖失踪后,盛凌云应该安排人送太子进京,如今看来,似乎还没有到达。 未知的就是危险的,皇上一旦驾崩,太子若是还未赶到,一切都有可能。 「有梅林的消息吗?」楚夕着急的问。 她才不关心谁当皇帝,谁当皇帝跟她也没有半毛钱关系,她关心的是儿子。 宋子文重重的点头:「有,梅林也在京城,可是我的人没有看到小土豆。」 楚夕心里咯噔一下:「是梅林没有救小土豆,还是说他把小土豆给藏起来了?」 宋子文轻轻的摇头:「我也不知道,自从梅林失败之后,他行踪都很隐秘,原来他还跟我在一起,后来出了事,他的行踪就不定了。」 楚夕眼神坚定:「既然他在京城,我们也进京。」 打定主意,楚夕和宋子文也准备往京城去。 就在此时,店小二送热水进来。 「两位公子,先用饭还是先洗澡?」 楚夕扫了宋子文一眼:「先吃饭吧。」 店小二招唿一声,就下去端饭菜了。 可就在关门的时候,楚夕眼尖的发现,走廊里进来两个人,一个是楚莹,一个是太子赵芮。 除了他们俩人之外,竟然只有一个马夫。 楚夕赶紧拽了一下宋子文的袖子:「太子……」 宋子文身如轻燕,一下子闪到了门口,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打量了一番,点点头:「俩人住到了斜对面。」 「但是,他们周围即没有侍卫,也没有暗卫,稀松平常的像是走亲戚的姐弟。」 楚夕想了想说:「一定又是盛凌云的主意,不过,他们一定不会这么简单,不如明天我们就跟着他们。」 宋子文眼珠一转:「如此的话,你岂不是就暴露了,我的商队下榻在另外一个客栈,我有一个主意……」 第二天,楚夕怎么也没想到,宋子文竟然大方的邀请楚莹和太子跟着他的商队一起进京。 而楚夕也没想到,在宋子文的商队里,竟然看到了吕青青。 虽然吕青青跟着宋子文离开幽州,可宋子文出了沧州后,就没有在商队里,如今又突然出现,还带着太子,不免让人想到他可能有别的隐形任务。 聪明懂事的吕青青什么也没有问。 楚夕也没办法再跟宋子文在一起,但是宋子文却把自己的得力手下,张彪跟着楚夕。 一个书生跟着一个保镖,似乎也挺合理。 京城果然风云骤变,一起走了才三天,宋子文又传来京城皇宫的消息。 「楚夕,事情不太好,太子出事的消息,在京城传播开来,皇上醒了,得知太子死了,立二皇子为太子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1页 楚夕得到消息,深知皇后和戚柏松这次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唯一破局的办法,就是让太子快点进京。 京城皇后的暗卫找了过来,要带太子和楚莹进京。 宋子文一介商人,保护不了太子,楚莹和太子赵芮跟着皇后的人走了。 所以,宋子文又来找楚夕了。 俩人进京的路程是一样的,一行三人,继续往京城走。 再过一个城池,就到京城了,楚夕变的也越发胆大了。 「这个时候,即便是遇到盛凌云,他也不会把我带幽州了,我们也不用躲躲藏藏了。」 宋子文却说道:「你还是小心点吧,小心驶得万年船。」 三人一起走,楚夕坐的马车,舒舒服服的。 谁知宋子文的话音刚落,『当』的一声,马车上竟然被射中一箭。 吓得宋子文和张彪,一前一后,守着马车。 「前面出事了,别出来,藏好了。」宋子文拔出剑,慢慢的往前走。 前面已经有尸体了,宋子文下马,蹲下来看了几眼:「是御林军。」 楚夕吃了一惊:「御林军,是接太子进京的人马吗?」 宋子文想了想:「好像是。」 三个人把马车停到了一旁,马也拴路边,悄悄的来到了前面打架的地方。 一群黑衣人和御林军的人打斗在一起,招招致命。 楚莹带着太子赵芮被人护着,骑上了马,往南狂奔。 楚夕看到护着太子的人,大吃一惊:「奶奶的,盛凌云竟然也来了,他不护着自己儿子,竟然护着太子,做官做的连儿子都不要了。」 第397章 差点遇险 楚夕说的没错,除了黑衣人,御林军的人,盛凌云也出动了,他亲自护着太子赵芮,骑马而行。 盛凌云其他暗卫也紧跟着他离开。 御林军与黑衣人缠在一起,正好阻止他们暗杀黑衣人。 楚夕:「他们说小土豆就是被一群黑衣人拦截的,不如找一个黑衣人看看,他们到底是谁的人?」 张彪在一旁一撸袖子:「这好办,我去抓。」 不远处战事正酣,张彪悄默默寻了一个重伤的黑衣人,把人勐地敲晕,给扛了过来,三个人把他弄到了马车上。 楚夕:「你们下去看着,我把他给治好。」 宋子文和张彪俩人继续看着马车,后面又来了好几拨人,听说前面打架,绕路的绕路,躲藏的躲藏。 楚夕就在马车里,掏出灵泉,给黑衣人救治。 一盏茶的时间不到,黑衣人就醒了。 一看到楚夕,他想立马弹起来,却听到楚夕柔和的声音。 「我看到你受伤了,把你给抬过来,救了,你可不能不识好歹。」 黑衣人听声音竟然是个女人,女人最容易让人放松,他随即也放松下来,嘆了口气。 「谢谢姑娘,不过,我得回去了。」 楚夕赶紧捂住他的嘴:「嘘,别说话,前面还有人打架,你要是出去了,伤还没好,会被他们杀了的。」 黑衣人苦笑:「我就是来杀人的,姑娘的好意我心领了,这是我的任务,我走了。」 楚夕再次一把拉住了他:「你要是走了,我救你不是白救了。」 黑衣人想了想,以为楚夕管他要医药费,从怀里拿出钱袋。 「这是我所有的银子了。」 楚夕依然不撒手:「你受伤太重,我用的最好的伤药,一瓶要一百两银子,京城善和堂都从我们这边进的,你这点银子也不够呀。」 京城善和堂是最大的药铺,里面的药又全又贵,但是十分好用,御医有时候也会从那里拿药。 黑衣人没办法,把腰上的令牌给了楚夕:「我是京城庆国公的侍卫,你若是进京,就去那里找我,我一定把药钱补齐。」 楚夕终于松手了:「那你一定要活着。」 说完,把那一瓶伤药都给了黑衣人,黑衣人深深的看了一眼楚夕,还是离开了。 宋子文和张彪就在外面听着,看着黑衣人离开,前面的战斗似乎也到了尾声,俩人钻进了马车。 「庆国公?他不是跟娴妃不熟吗?怎么会派人来刺杀太子?」 楚夕摇摇头:「京城的事情,我不懂,但是有些事情不能只看表面,兴许他和娴妃达成了某种协议了呢。」 宋子文轻蔑的一笑:「京城这些朝廷官员,一个个的比猴子都精,不过,咱们进京后,应该能打听出小土豆的下落了。」 楚夕不解的问:「怎么说?」 宋子文:「有时候敌人比自己还了解自己,黑衣人既然是庆国公府上的侍卫,他们应该发现上次刺杀的人不是太子,而是小土豆,小土豆是盛凌云的儿子,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或许会知道小土豆的去处。」 楚夕一拍额头,有些懊恼道:「我去,刚才我怎么没想起来,不然一定抓那个黑衣人问一问。」 宋子文拍拍她的肩膀:「进京后,再问也不迟。」 前面逐渐没了动静,无论是受伤的,还是死的人,也都被清理干净了,天逐渐的黑了下来,他们这些城池也进不去了,城门早就关了。 好在离京城比较近,官道上除了驿站,还有客栈。 被打架堵到路上的宋子文和楚夕,还有张彪三个人,住进了客栈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2页 这晚的客栈,很热闹。 楚夕他们进了客栈,普通房间就订满了,只有两间最贵的,宋子文也不吝啬就定了。 最贵的房间按理说可以在房间里吃饭,可是楚夕他们还是来到了大堂,点了几个菜。 大堂里人员混杂,有赶考的书生,进京的商人,还有从京城里外出办事的差役。 可能是因为离京城近,消息灵通,大梁并不限制老百姓讨论国事,所以从这里听到的八卦,准确率不但高,而且能听到隐秘的消息。 「你们听说了吗?太子其实没死,说是在哪个地方藏着呢,戚将军都派人去接了。」 「太子要是没死,皇上会再立二皇子为太子,肯定是死了吧。」 「那还不是因为皇上最爱的女人是娴妃娘娘。」 「拉倒吧,皇后才是正统,就算是二皇子被立为太子,那些老臣们也不愿意吧。」 「听说了吗?庆国公要把嫡孙女嫁给二皇子,说不准是他在皇上面前推波助澜。」 「哎呀,哎呀,皇上太偏心,记得当初娴妃的娘家闹那么厉害,只是把她爹贬个小官。皇后的娘家被流放了……」 爱与不爱太明显了。 楚夕也忍不住心疼皇后,皇后戚贤珍与皇上赵炽是年少夫妻,歷经了那么多年的磨难,当了十来年的太子妃。 当初赵炽由太子当皇上都是戚家背后全力支持的。 如今皇上当了几年,不但不爱皇后了,甚至还嫌弃她娘家权利太大。 当年当太子的时候,娘家权利是他的靠山,如今当皇上,娘家权利又碍他的眼。 皇上还真是难伺候。 楚夕正听的津津有味,宋子文把一块肉夹到了楚夕的碗里,张彪喝了一碗酒,一口就闷了。 就在此时,客栈的门口出现了一个意外又熟悉的身影。 只见盛凌云独自一个人,只是在门口扫了一圈,店小二刚准备热情的去打招唿,盛凌云长腿就朝楚夕的位置迈了过来。 很自然的跟店小二招招手:「再添一副碗筷来。」 店小二一瞬间便知道了,这一桌是熟人。 确实熟悉,盛凌云很自然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 在楚夕和宋子文脸上扫了一眼,皮笑肉不笑:「这一路我找的是一对儿夫妻,没想到,你们装扮的是兄弟,还是赶考的书生。」 「夫人,你打算考个什么功名呀?」 还有心情开玩笑,楚夕此时只觉得无比的厌烦。 「怎么考也考不过你呀,可不敢班门弄斧。」 盛凌云被楚夕讥讽也不恼,只是无所谓的笑笑,一口喝了一大碗酒。 楚夕冷哼一声问:「你是来送人的,还是来找儿子的?」 盛凌云:「有区别吗?反正都是要进京的。」 楚夕垂眸:「是,在你心里,江山社稷比所有人都重要,包括你儿子。」 盛凌云皱眉:「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派人去找……」 楚夕:「那你找到了吗?」 盛凌云:「……」 楚夕:「如果不是要送人进京,你怕是不会顺带找儿子的吧,也是,儿子没了,可以再生,官位没了,你这么多年的算计就白费了。」 第398章 我不但找孩子也找你 盛凌云犀利的眼神扫了宋子文一眼,刚准备辩解,就看到楚夕扔了筷子就离开了。 宋子文耸耸肩:「找不到孩子,她心情不好了好几天了,你来的不是时候,不过,你要是能告诉她孩子的踪迹,或许她会好受一点。」 盛凌云抿抿嘴:「我确实找了,但是也确实没找到,你知道如今京城的事情和焦灼,一个不小心,我们都会全军覆灭……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要是我被流放了,她也好不到哪里去。」 宋子文看盛凌云的眼神有些冷:「哼,盛大人说的极是,只是女人心海底针,我也摸不透呀。」 说完,宋子文也放下筷子离开了。 张彪还没有吃饱,看看楚夕走了,宋子文也走了,他抓紧时间大口大口的吃肉,大口大口的喝酒,吃饱喝足,一抹嘴走了。 「盛大人慢用,小的告辞。」 盛凌云没想到他一来,人都走了,用力捏了捏拳头,抬头看一眼二楼,起身上了二楼。 楚夕进了房间,没多久,盛凌云就跟过来了。 「楚夕,你听我好好的解释。」 楚夕门都没开:「我不听,除非你把孩子一起带来,盛凌云,作为你的妻子,我已经做的仁至义尽,可作为孩子的母亲,我一点都不合格。」 从孩子生下来,楚夕就回到了现代,回来后已经过去七年,跟孩子带一起最长的日子,是在去幽州的路上。 可刚到幽州,小土豆就被盛凌云又送京城了。 母子连心,楚夕心疼,既然盛凌云一心为权势,他不找孩子,那她亲自来找。 盛凌云赶紧解释:「我找了已经派人找到了京城,他们说有人在京城看到了晖儿,所以这次我才跟着楚莹一起来京城。」 楚夕没想到盛凌云也知道盛念晖在京城。 终于把门给打开了。 「那你找到小土豆了吗?」 盛凌云摇摇头:「京城那么大,风云变幻,皇上的身体忽好忽坏,我的人手不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3页 楚夕沉默不语,神情恹恹。 盛凌云又说:「还好有宋子文帮忙,这次进京,一定能找到我们的儿子的。」 楚夕依然沉默。 盛凌云急切的来到楚夕面前,恳求道:「再有几日就进京了,路上会越来越危险,楚夕,我们一起走吧。这样,路上也好照应。」 楚夕却摇摇头:「我才不要跟你一起走,你那边护着太子,万一出了事,你是顾得上太子还是顾得上我?」 盛凌云连儿子都能抛弃,何况是她。 谁知盛凌云又有一个主意:「我又找来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给太子做替身,我和你一起,装作一家人进京,楚莹跟着那个孩子,我们兵分两路,迷惑对方。」 楚夕睁大眼睛看向盛凌云,忽而笑了:「你来找我,是想让我跟你一起暗度陈仓来了,你可真行。」 盛凌云真的是一点机会都不放过。 楚夕最后下了通牒:「好,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到了京城,三个月内,若是你还是找不到小土豆,我们就和离。」 盛凌云慢悠悠的吐出一口气,只要楚夕愿意跟他一起进京,他就有机会再获得她的芳心。 只是盛凌云还想跟楚夕住一起,是不可能了。 楚夕起身打开了门:「明天一早,一起吧。」 盛凌云深深看了楚夕一眼,还算是很绅士的离开了。 看着盛凌云离开了客栈,宋子文才来到楚夕的房间:「他来找你不会是因为太子吧。」 楚夕无语的扫了宋子文一眼:「为什么不能是因为我呢?好歹我也是他夫人。」 宋子文笑了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个时候,太子更重要,他是不是又有别主意?」 楚夕嘆口气:「我跟楚莹长得比较像,明天他让我扮成楚莹,我们俩人带着太子进京。」 宋子文挑挑眉:「所以,大部队那边接的有可能还是个假太子?」 楚夕点点头。 宋子文摸摸鼻子:「盛凌云这兵法用得真好,虚虚实实,实实虚虚。」 第二天一大早,盛凌云一个人驾着马车来到客栈,他只把楚夕给接走了。 张彪看着离开的楚夕,心疼的看着宋子文:「原本以为这次有机会,又走了。」 宋子文隐隐有种不太好的感觉:「牵马,我们远远跟着吧。」 张彪又问:「咱们的商队在另外一个客栈,跟他们汇合吗?」 宋子文不放心楚夕:「不,你去跟他们汇合吧,我一个人跟着。」 张彪眉头皱了皱:「那怎么行,我跟你一起吧。」 宋子文和张彪又成了剑客,骑着马,拎着剑,渐渐地追上盛凌云之后,又把他们抛在了身后。 而楚莹这边的队伍,等出发的时候,已经是午时了,孩子病了,楚莹找了大夫来医治,看了大夫,喝了中药才起程。 这一次,虽然前前后后只有七八个人,却都是高手。 而且挂着都是戚将军的牌子,豪华的马车里坐着楚莹和『太子』。 宋子文这边的商队,倒是走的早,只是他们人多,起程的时候也比楚夕他们晚了一个时辰,不过他们不赶路,而且京城也不是最后的目的地。 这一走又是三两天,楚夕的行程不快,宋子文的商队也不慢,戚将军的队伍更是每到一个地方都严阵以待。 眼瞅着马上到了京城了,果然,变故又来了。 宋子文提早进了城,擦擦脸上的汗:「过了这座城,明天就进京了。」 张彪也擦擦汗:「公子,我们就不进京了,我们去城郊的院子等你。」 宋子文点点头:「找到楚夕的孩子,我们就离开,商队把货卸了,银子收了也可以先行离开。」 商队有领队有掌柜,就算没有宋子文跟着,也能按照程序做生意。 张彪明白宋子文的意思,俩人进城后,速度放慢了很多。 忽然,他发现宋子文的眼神一凌,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迎面过来一批身着青衣的侍卫们,目测大概有二十人。 因为他们刚进城,看到这群人,自觉的避让。 城门也随着他们的逼近,赶紧把路障挪开,就听领头的吩咐:「他们只有两个人一个孩子,我们要速战速决。」 宋子文眼尖的发现,这群青衣人群中,有上次楚夕救助的人。 宋子文心里咯噔一下,拉紧缰绳掉了个头。 张彪吃了一惊:「公子,你干啥?」 宋子文:「这些是庆国公的侍卫,楚夕他们有危险,我去找他们。」 张彪把马也掉了个头:「我跟你一起。」 第399章 还是出事了 楚夕以为他们已经很低调了,却没想到,如此低调,还是被人发现。 他们的马车被人团团围住。 楚夕在马车上紧紧抱着孩子,盛凌云被迫把马车停了下来。 「你们是谁,要做什么?」 领头的侍卫,长剑指着盛凌云:「皇宫重物失窃,奉命检查每一辆可疑的马车。」 盛凌云此时装扮成一位老翁,没有被人认出来,急切地分辨:「我是带着媳妇儿走亲戚,从未进过什么皇宫?」 其他侍卫已经不由分说,把马车给强行打开,把楚夕和孩子给拉出来了。 楚夕始终把孩子的脸捂在怀里,侍卫要把她和孩子分开,遭到楚夕的热烈反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4页 「你们干什么?要找东西就找东西,我们身上什么也没有。」 侍卫们互相看了一眼,两个侍卫秉持着宁可错杀,不可错过,就准备杀了楚夕和孩子,忽然,那位被楚夕救治过的人,终于认出了人。 「等等。国公爷让我们找名医,这个女子她的医术就很好,上次把我给救了。」 侍卫头领扫了他一眼:「把女的带走,孩子……杀了吧。」 盛凌云这边被人挟持着,勐地挣脱出来,拉着楚夕就要跑。 就在此时,盛凌云的暗卫也纷纷跑了出来,一箭射在那位头领的身上,一场厮杀就开始了。 庆国公的侍卫是二十个,盛凌云这边的暗卫只来了十个,盛凌云拉住楚夕后,刚准备跑,楚夕惊唿。 「孩子还在他们手上。」 虽然孩子脸上蒙着面,侍卫们还是不准备放过他。 谁知盛凌云却小声说:「他不是太子,我们快走。」 楚夕惊了:「就算不是太子,也是一个孩子,难道我们不救?」 盛凌云心里只有楚夕:「有姚川他们护着,我们先走……」 楚夕心凉,对待别人的孩子都如此冷清,那也是一条小生命。 用力挣脱盛凌云的手,楚夕赶紧跑孩子面前,拉着孩子刚准备离开,庆国公侍卫一刀噼死了盛凌云的暗卫,三个人把楚夕和孩子,团团围住。 「女的留活口,孩子杀了。」 楚夕灵机一动,把孩子护在了身后:「要杀他,先杀我。」 侍卫威胁她:「你别不知好歹,你救了我们兄弟,我们可以放你一马,但是那个孩子必须死。」 楚夕暗自观察四周,能让她逃跑的,只有进山一条路。 就在最危险的时刻,宋子文的剑冲着那个侍卫就扔了过来,侍卫堪堪避过,宋子文骑着马沖了进来。 一把拉过楚夕的胳膊,把她给带上了马。 「孩子。」 楚夕扭头,看到紧跟在身后的张彪,也把孩子给拽到了马上。 俩人骑着马往山上跑去。 侍卫一声令下:「追。」 盛凌云的暗卫也打算追过去,却没想到盛凌云让他们停住了。 「五六个人追过去,其他人护人进京。」 原来,楚夕和盛凌云带着的这个孩子,也不是太子,只是盛凌云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一个乞丐。 暗卫着急问道:「那夫人……」 盛凌云反倒不担心了:「刚才你没听到他们说,夫人救了他们的人,放心,他们不会恩将仇报的。」 暗卫还是担心:「那万一……」 盛凌云眼神一凌:「如今太子重要还是我们自己重要,京城要乱了,天下就乱了。况且要是被皇后知道,我为了太子,夫人和孩子都失踪了,在她心里,我才是最大的功臣。」 而且楚夕在宋子文手里,同为男人,他知道宋子文一定会拿命护着楚夕的。 楚夕不会有危险,那个孩子不重要,反倒是送太子进京才是耽误之际要做的最大的事。 暗卫没有说什么,派了五个人继续解救楚夕,其他人跟着盛凌云回到了戚将军的队伍里。 他们都以为戚将军的队伍,太子是假的,反而没有人打劫。 快到京城了,他们没有休息,一路疾驰,连夜进京。 终于在皇上咽气前的半个时辰,太子及时赶到,看着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太子赵芮,娴妃和二皇子咬碎了一嘴银牙。 皇上驾崩了,赵芮办完葬礼后,择日登基。 这是京城以后发生的事情,现在,楚夕带着孩子被宋子文救起后,一路狂奔到山林中,危险至极。 马匹驮着俩人的速度,比不上单人骑马的速度,尽管山路不好走,那些人还是把楚夕和宋子文他们追上了。 宋子文对着张彪大喊一声:「分头走。」 张彪骑着马,带着孩子往东,宋子文骑着马带着楚夕往西。 后面追的人也兵分两路,一路往东追,一路往西追。 马儿累的跑不动了,前蹄一弯,瘫倒了,宋子文抱着楚夕在地上打了个滚,又赶紧把她给拉起来。 「快跑。」 楚夕坐在马上被颠簸的胃都要出来,如今又摔下马,被宋子文拉着逃跑,整个人都不好了。 刚开始还能跑一点,越来越觉得是宋子文拖着她在飞,腿脚都不是自己得了。 等宋子文终于停了下来,楚夕整个人瘫在地上,勐烈的咳嗽几声,感觉肺都要出来了。 宋子文倒是面不改色心不跳,望着悬崖有些绝望:「咋办,这边是悬崖了。」 楚夕喘了好大一会儿,才恢復过来,爬到悬崖边上,往下面一看,整个人继续瘫在地上。 「我不跑了,就让他们把我给抓走吧,再跑下去,我就真的死了。」 宋子文在悬崖周围转了一圈:「下面应该不深,若是我自己,或许能跳下去,但是带着你,就不好说了。」 楚夕疲惫的挥挥手:「那你跳下去吧,别管我了……我不行了。」 宋子文怎么可能把楚夕一个人留在这里,就算她帮过那个人,可万一被抓到京城也不安全。 这边庆国公府的侍卫已经追来了。 要么带着楚夕跳崖,要么被这些人抓走,或者杀死。 宋子文又跟他们打了几下,其中一个侍卫看向楚夕,想用楚夕威胁宋子文。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5页 侍卫拿着剑就沖向楚夕,楚夕本能的往后退,谁知悬崖边上都是虚土,滑石,楚夕一边尖叫着一边喊。 「别过来,别过来……啊……」 宋子文再看楚夕,整个人已经掉下去了。 他二话不说,整个人也跳了下去。 悬崖上的人往下面扫了一眼道:「走吧,他们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我们先去杀那个小的。」 他们走了,盛凌云的暗卫也来了,担忧的望了一眼悬崖,几个人对视一眼。 「你们俩赶紧去向大人汇报,我们俩下去找夫人……」 第400章 掉下悬崖 楚夕没想到她真的能从悬崖上掉下来,好在悬崖并不是很高,下面还有一坛水,掉下来之后,感觉整个后背都是痛的。 进入水里后,摔晕了过去,没有意识地往下沉。 『扑通』一声,宋子文也掉了下来。 他入水的姿势还算是优美,而且他还是会游泳的,只是刚掉下来,也是有点懵,很快,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开始四周看。 寻找楚夕,看到晕过去的楚夕,他赶紧往下潜。 等他终于把楚夕给捞上来之后,他都快累虚脱了,躺在河边上休息了好大一会儿才缓过来。 「楚夕,醒醒,楚夕……」 楚夕没有一点反应,但是摸摸楚夕的鼻息,还有一丝微弱的气息。 宋子文害怕她真的被淹死,赶紧去按楚夕的腹部,按了几下,楚夕一口气喷出一些水来,缓缓睁开了眼睛。 「我……死了吗?」 楚夕没有死,但是晕了过去,即便是在空间里的楚二妞喊她,她也没有一点反应。 盛凌云看她只是晕过去,把她给背在背上,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山下走。 楚夕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醒的,醒来后,感觉周围都是黑的,她努力的睁大眼睛,把手放在眼前用力的晃了晃。 「完了,我死没有死成,瞎了。」 此时,空间里的楚二妞才放下心来:「你没瞎,现在应该是晚上,那位宋公子可真是个好人,背着你走了三天三夜,你可算是醒了。」 晕过去的楚夕有感觉,有时候她会被餵一些水。 至于她昏迷了多久,还真是没有印象。 但是空间里的楚二妞却感觉很真实,宋子文背着楚夕有时候会自言自语,有时候会跟楚夕说话,楚夕没有听到,楚二妞倒是听的真真切切。 楚夕揉了揉脑袋:「头疼。」 楚二妞说:「你从悬崖上摔下来后,这里发生了变化,庄稼都不长了,果子也不长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楚夕也进了空间,发现空间里的情况跟楚二妞说的一样,粮食和果实生长的很慢,海水也没了潮汐,鸡鸭鹅等都蔫了吧唧的。 楚夕一动脑子,头就像是被一根根针扎一样刺痛。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空间有异象?该不会要没有了吧。」 楚二妞惊唿一声:「啊,不会吧,万一空间没有了,我岂不是要回到你身上去?」 楚夕说:「你也可以回到自己身上,我们换回来。」 谁知楚二妞不干了,扭捏又害羞的看着楚夕:「其实这段时间我已经把中学知识也学完了,我还做了高考题,成绩比你的高考分数要高呢,等我上了大学,跟你一样成了医院实习生,我不想跟你换回来了……」 楚夕一听震惊了:「怎么回事?你怎么就不想换了呢,当初不是说好的,我赚了银子,买了房子,咱们就各归各位。」 楚二妞噘着嘴:「可我发现我的世界不好,你的世界好,自由,女人能上班,能自己赚钱,想喜欢谁喜欢谁,不喜欢就分手,就算是结婚了也可以离婚,只要自己有本事,能赚钱,日子过的可美了。」 「而且你也没有乱七八糟的亲戚,你爸有新家庭顾不上你,你妈也有新家庭顾不上你,就剩你一个人,还有一个房子,多好。」 楚夕:「可那房子贵,一辈子也买不起。」 谁知楚二妞却说:「不不不,不贵,不贵,你看着空间里的物件,我随便拿出来两件,卖了,就够买房子了,再说,你生病后,你爸妈都给你打钱了,也够首付了,只要你上班,用你的公积金买房子,你的工资花销就行。」 楚夕听到楚二妞打算的明明白白的,心沉了下来。 「你可以呀,连首付,公积金都知道了。」 楚二妞嘿嘿一笑:「这不是都在学习么,活到老,学到老。」 楚夕威胁她说:「在我们那儿,贩卖古董可是犯法的。」 楚二妞毫不在意的挥挥手:「拉到吧,这些物件都是寻常物品,随便说个祖传的,祖坟里刨的,谁能真的管你。」 确实,现实中有古董店,专门收古董,有些具有歷史价值的不能被买卖,大部分家常用品,还是可以交易的。 楚夕再次震惊:「所以,你是打算回到现代?」 楚二妞不再回答,却用力推了她一把:「有人来了,回头再聊。」 楚夕回到了现实,就听到人的脚步声。 周围很黑,乌漆嘛黑,伸手不见五指,为了保险起见,楚夕赶紧闭上了眼睛,假装自己并未醒来。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宋子文,他端着油灯,来到楚夕床前,摸了摸她的额头,长出一口气。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6页 「还不错,没有发烧。楚夕,现在咱们在的地方,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沟里,在这里很安全,盛凌云绝对找不到,只是这个地方穷山僻壤的,让你受苦了。」 楚夕闭上眼睛后,脑子里一片片的空白,他说的盛凌云,楚夕竟然想不起他长什么样子了,只记得他是自己的男人。 宋子文又给楚夕盖了盖被子,转身出去了。 等外面静悄悄的,楚夕睁开眼睛,周围还是乌漆嘛黑的。 楚夕又进了空间:「怎么回事?我的脑子似乎出了问题,我想不起来盛凌云长什么样了?」 再进空间,楚二妞站在了鸡窝旁,听到楚夕的声音,扭头遗憾的跟她说:「鸡全死了……」 「啊?是鸡瘟吗?」楚夕问。 可是空间里怎么可能有鸡瘟,而且旁边的鸭子和鹅也都死了。 楚二妞说:「它们不像是病死的,像是老死的,我先吃一只看能不能吃吧……」 楚夕再看海边,海水没了,变成了从前一样虚无的地方,贝壳都还在,吐出来的珍珠也还在,只是海水没了,这些贝壳只是蹦跶两下也就不动了。 这是怎么回事? 天亮了,楚夕才发现,她住的地方是窑洞,这里的人都把房子建在地下窑洞里,冬暖夏凉。 所以现在虽然是春天,还是凉飕飕的。 从窑洞里出来,来到地面上,放眼望去,满眼都是黄沙。 楚夕问一旁的宋子文:「你背着我走这么远吗?这里是哪里?」 宋子文说:「不远,这是甘州,他们这边就是这样,再往西北也是如此。」 从地图上,甘州离京城也不远,但是这边气候不好,跟京城隔了一座山,所以很穷。 楚夕下意识的摸了摸手上的戒指:「有小土豆的消息吗?」 谁知,戒指竟然被她取了下来。 第401章 戒指去掉了 楚夕的话说了一半,卡那儿了,不可思议的看着手里的戒指,怎么也想不通,原本死活去不掉的戒指,怎么忽然就掉了。 宋子文也有些吃惊:「戒指,掉了?」 楚夕点点头,似乎明白了什么:「我和盛凌云的缘分,尽了。」 宋子文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从她平静幽怨的眼眸中,他察觉到她眼底的伤感。 「今后你打算怎么办?」 楚夕:「找小土豆去。」 没有了戒指,她找到孩子就可以离开盛凌云了,俩人再也没有牵绊了。 宋子文:「那等你身体好了,咱们继续去京城……」 楚夕深深吸了口气:「我身体好的很,咱们明天就出发吧。」 宋子文没有反驳,陪着楚夕静静的站了一会儿,楚夕忽然又问:「你身体没事吧?」 宋子文背着她走了那么远,身上也受了伤,她看到宋子文的嘴唇有些发白。 宋子文摇摇头,轻笑:「我身体好的很。」 楚夕从袖兜里拿出一个药瓶,倒出来一颗:「这是人参大补丸,给你吃,剩下的三天吃一次,这里是十颗,吃完你身体就全都恢復了。」 宋子文有些惊喜,没想到楚夕也能关心他。 「你身体也不好,你也来一颗?」 楚夕却赶紧摇摇头:「我就算了,怕补得流鼻血,我吃温补的大枣就够了,这个药太勐,享用不来。」 宋子文阳刚之气,用人参大补丸能大补,楚夕是女人身体不能大补,这能温补。 第二天,俩人就离开了。 这边虽然离京城的直线距离很近,但是要真的进京,需要往西走,再往南,绕过一座山才行。 楚夕发现自从她的戒指能去掉,空间里的东西都在慢慢的枯萎。 现有的东西还在,但是已经没有继续生长的痕迹了,而且有些东西消失之后,就再也不长了。 就好比海滩,果园。 楚夕和宋子文每到一个地方,她都把空间里的东西往外拿一些出来卖,鸡鸭鹅卖到酒楼里,果子则都做成果浆果汁果脯等,同样卖到果脯的铺子里。 最后,越往后,东西越少,连药圃也没了,粮食也逐渐的减少。 楚夕知道随着空间离开的越久,里面的东西都会消失,此时她除了把东西换成银子,没有别的办法,而且换来的银子也不能再放空间里,而是找个钱庄存起来。 等楚夕和宋子文到了京城,空间里的田地已经没了,像是她刚拿到戒指的时候,除了灵泉,能生产的田地和果园都没有了,变成了一片荒芜。 仓库里倒是只剩下粮食,果子,各种草药,鸡蛋,鸭蛋等,还有最后一筐珍珠,一筐没有挖珍珠的贝壳。 楚夕知道,一旦把这些东西都卖了,空间里就恢復了原样,可这些东西也不都是她的,她数了数所卖掉的银票,把戒指从手上去了下来,用手帕抱着,揣怀里了。 望着熟悉的京城,楚夕和宋子文都从马上跳了下来。 京城内外全都是缟素,皇上驾崩了,举国上下都要沮丧。 「又回来了。」楚夕说。 宋子文:「皇帝驾崩了,皇后成了皇太后,镇南侯也被召回,娴妃被殉葬,听说二皇子旧疾復发,连葬礼都没参加。」 离京城越近,消息越多,宋子文把这几天的消息总结了一下。 楚夕知道盛凌云的事情办成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7页 「他,应该如愿以偿,成为首辅大臣了吧。」 宋子文扭头看了她一眼,知道楚夕说的他是盛凌云。 「没有,盛凌云反倒是回到了幽州,把太子送到京城后,皇上驾崩第二天,他就走了。」 楚夕挑眉:「这是……要表明,自己对辅政大臣没有兴趣?」 盛凌云摇摇头:「不知道,他这个人心机深沉,不知道心里想的都是什么,不过,这也是聪明的办法,太子毕竟年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把他给招回来。」 楚夕冷哼一声,盛凌云确实聪明,不像是前世一样,把楚然的儿子扶上皇上位置后,就急哄哄的当辅政大臣,反倒被人说他有心机,就是为了这一天,挟天子令朝臣。 皇后还在,镇南侯府还在,戚柏松还在,盛凌云此时以退为进才是真正的高明。 俩人进了京,楚夕轻轻的摇头:「宋子文,我总觉得我忘了什么东西,你知道我忘了什么吗?」 宋子文担忧的摸了摸楚夕的头:「没有,要是你忘了,我会提醒你。」 自从楚夕醒来,宋子文就发现楚夕会忘事,有些事情,她正做着就忘了要做什么了。 就好比她不知道从哪儿弄得很多鸡,要卖给酒楼,数着数着,楚夕就忘了这些鸡从哪儿来的,要卖什么价。 好在宋子文跟着,跟酒楼的人讲了价,把鸡给卖了。 而且楚夕说鸡都死了,可是宋子文明明看到这些都是活鸡。 楚夕也说不清楚怎么回事,却也不愿意告诉宋子文,事情不了了之。 后来,她又莫名的拿出一些鹅,鸭子,卖完了,还有蛋,她都给卖了。 卖的银子存到了钱庄,换成银票,等他们回到客栈,楚夕却不知道这些银票是从哪儿来的。 这让宋子文很是担忧,不得不时时的看着她。 但是,有些事情,她倒是没有忘,比方说盛凌云,比方说进京是为了找她的孩子。 进了京之后,楚夕想了想,自己在京城的房子,都是盛凌云的,她没地方去,只能看向宋子文。 「暂时住你那儿?等找到孩子我就离开。」 宋子文微微点头:「当然,我们回去吧。」 楚夕把手帕包的戒指递给宋子文:「抽空帮我把这个还给盛凌云。」 随着戒指,还有楚夕早就写好的和离书。 宋子文看了看,塞到了怀里:「盛凌云应该离开京城了,不过,明天我安排人去看看。」 盛凌云表面上离开了京城,实际上,宋子文知道,他还留在京城,应该是在找盛念晖,在等楚夕。 果然,楚夕一进京城,盛凌云的人就发现了,俩人还没有到宋子文的家中,盛凌云坐着马车等在了宋子文的家门口。 「楚夕,都到了京城了,你不回家,去那儿?」 盛凌云从马车上下来,站在了楚夕面前,拦住了她。 楚夕却认认真真的看了盛凌云好半天,陌生的眼神,陌生的表情,茫然的问一旁的宋子文。 「这位英俊帅气的小哥儿是谁,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第402章 把他给忘了 楚夕的话,让盛凌云无比震惊,忙看向宋子文。 宋子文此时笑的比哭的还难看:「你不认识他了吗?他就是你孩子的父亲,你的夫君盛凌云。」 楚夕脑海中,竟然想不出盛凌云的样子了,再看向盛凌云,陌生的眼神仿佛有些恍然。 「你就是盛凌云?我记得你不长这样啊……」 盛凌云宠溺的看向楚夕,往前又走了一步,捏了捏她的脸。 「我不长这样,我长那样?楚夕,你生病了吗?」 楚夕生病了?她一巴掌拍掉了盛凌云的手,震怒:「别动手动脚的。」 是啊,盛凌云不长这样,长啥样,她真的一点印象都没了。 「跟我回家吧。」盛凌云被拍掉手,也不恼,又去拉楚夕。 楚夕一闪身,又躲开了:「我不认识你,不能跟你回去。」 盛凌云再次看向宋子文,宋子文只好说:「他确实是盛凌云,不如我陪你一起回家吧。」 楚夕指了指身后的院子:「这不是你家吗?」 盛凌云眼底有些微怒:「这是他家,不是我们的家,你忘了家里还有小土豆……」 提起小土豆,楚夕立马想了起来:「是啊,我要找小土豆,找我儿子,宋子文,我儿子有消息了吗?」 宋子文没有说话,倒是盛凌云说:「有,已经找到了,如今在国子监,陪着太子读书。」 楚夕这下总算是愿意跟盛凌云回去了,进了马车吩咐道:「带我去见他,只有见到他,我才信你。」 马车外,宋子文朝着盛凌云比划了一下,说楚夕的脑子出问题了,盛凌云点点头,他一定会找最好的大夫医治她的。 谁知盛凌云这边刚坐上马车,楚夕就冲着宋子文招招手:「你,也过来,说好的陪我一起找儿子,你不能说话不算数。」 楚夕觉得自己能信的人,只剩下宋子文了。 盛凌云把楚夕先接回家里,再去派人接在国子监读书的盛念晖。 奇怪的是,楚夕进了院子,对绿丫和红丫等人,还有印象,也想起了自己是盛凌云的妻子。 楚夕坐在熟悉的屋子里,她也忽然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劲。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8页 「宋子文,把东西给我,我亲自交给他吧。」 宋子文又把东西还给楚夕,楚夕拿出戒指,戴在手上,等盛凌云进屋子,他越发震惊了。 戒指竟然能从楚夕的手里拿下来了。 「你……这是怎么回事?」 楚夕摇摇头,神祗进入空间,她终于知道她忘了什么。 空间里的楚二妞不见了。 唯一的房子里,还是从前破旧的东西,但是桌子上放着一张纸。 「楚夕:我回你的世界里去了,我不想做我自己了,也不想回到我那个朝代了,我觉得你这边的世界更好,对不起,我走了。楚二妞。」 她仰慕楚夕所在的现代,毅然决然的离开了空间,回到了楚夕的世界。 现代的楚二妞,已经甦醒,正在接受治疗,不久,她就会出院,恢復健康,再不久,她就成为一名医学实习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医生。 她把自己活成了楚夕,把楚夕留在了古代。 盛凌云更震惊,他发现楚夕发怔的时候,知道她进了空间,原本想握着楚夕的手,也进入空间,发现他进不去了。 楚夕从空间里出来,把戒指还给了盛凌云。 「空间里什么都没有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你家的东西,还给你吧。」 盛凌云捏了戒指,心中没由来的一阵慌乱:「怎么会这样?楚夕,这个戒指原本是去不掉的。」 盛凌云又把戒指带楚夕手上,又去掉,来去自如。 楚夕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盛凌云试了好几次后,无奈戴在了自己的手指上,这次,他进入了空间,空间里剩了很多粮食,珍珠,蛋,还有汩汩而流的灵泉。 等他从空间出来,戒指还是能去掉。 盛凌云明白了,这个戒指是盛家祖传的东西,它除了能有一个特殊的空间外,还能替盛家选命定的儿媳妇儿。 至于这个选择的标准是什么,盛凌云也不知道。 楚夕平静的说道:「当初,你重生,我是因为这个戒指才不得不跟你在一起,后来日久生情,有了小土豆。」 「如今,我感觉我不爱你了,盛凌云,我们和离吧。」 盛凌云立马否决:「不行,我不同意,你说我自私,为了做官把晖儿给弄丢了,可如今我已经把孩子找回来了,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好好的,我不同意和离。」 楚夕过了好久没有说话,盛凌云愤怒瞪着楚夕。 忽然,楚夕说道:「我饿了……」 盛凌云再次惊讶,她怎么不跟我吵架了? 但还是让绿丫去准备吃食。 楚夕给自己倒了杯茶,问道:「宋子文呢,他去那儿了?」 盛凌云隐忍的怒气,咬牙切齿道:「这是我们的院子,我们的房间,宋公子在外院……」 楚夕慢慢的喝茶,慢慢的抿了一口又一口,好半天,突然又问了一句:「你刚才说,你是谁?」 盛凌云这次彻底没了脾气,他不能让楚夕把他忘了,一次又一次。 捏住的楚夕的肩膀,用力的摇着:「看清楚了,我是盛凌云,是你男人……」 自己的媳妇儿只记得别的男人,记不住他,放在任何男人身上都很生气吧。 楚夕明显的惊呆了,没有生气反倒是笑了:「你是我男人?还行,长得不错,姑且就当我男人吧。」 这是什么话,盛凌云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高兴。 捏着楚夕的下巴,亲了上去,楚夕刚开始还有点抗拒,后来也适应了,只是吻了一会儿,楚夕勐地把盛凌云推开,爬到院子外面干呕。 「对不起,我,我还没有适应,脑袋有点疼……」 盛凌云微微眯着眼睛,二话不说,照着楚夕的后颈就是一下,他把楚夕给打晕了。 请来了大夫给楚夕看,大夫检查楚夕一切正常。 但是,盛凌云说道她脑子有问题,老是记不住东西时。 大夫给楚夕摸了摸她的头,又用银针探了探。 过了许久才说道:「这是失魂症前期症状,刚开始是失去片刻的记忆,到后来就会失去所有的记忆,最后变成痴傻。」 盛凌云的心忽然疼的窒息:「怎么会这样?怎么治癒?」 大夫摇摇头:「没办法治癒,除非让她做一些擅长和感兴趣的事情,或许能延长她失忆的时间。」 第403章 还是喜欢赚钱 楚夕确实患了短暂性失忆症,她自己也注意到了。 察觉原因可能跟盛凌云家的戒指有关系,但是,那个戒指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戴不到楚夕手指上了。 于是,盛凌云就自己戴着,空间里也没有土地可耕种,就只剩下灵泉了。 盛凌云想着这种情况,应该跟前世楚然戴着一样的情况,归根结底,他们都不是戒指认定的主人。 或许等找到新的主人,空间才能再次被打开。 不过,也无所谓,现在的盛凌云,财富积累早就完成,也用不上空间里的财富了。 只需要用灵泉,它能治百病,却唯独治不好楚夕时有时无的失忆。 「小土豆呢?你把他找到了没?」楚夕心里一慌,起身就往外走。 绿丫赶紧把她给拦住了:「夫人,你忘了,大公子去国子监读书了,昨天才见过你。」 楚夕努力的回想:「是吗?可我怎么没有见过他,你该不会跟盛凌云一样,骗我的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9页 绿丫也察觉到楚夕有时候会忘事,忙把楚夕自己记的小本子拿了出来。 「夫人,这是你自己写的,你看,记着呢。」 楚夕看了一眼她的记事本,只见上面写道:「日期,小土豆回来了,看到他没事,我很高兴,到底是亲儿子,盛凌云不会不管的,我也总算是放心了。过两天要回幽州了,又不能见儿子了,有些捨不得。」 楚夕把记事本合上之后,挨着游廊上的柱子慢慢的坐了下来。 她的记忆怎么就突然断了呢,会不会有一天,她什么都不记得,这不就是妥妥的老年痴呆么。 戒指还给盛凌云了,楚二妞回到她的世界了,楚夕被迫留了下来,她的人生似乎突然没了目标,竟然开始碌碌无为了。 呆呆的望着天上的白云,楚夕脑子里空空一片。 站在院子外面的宋子文,双手背在身后,看着发呆的楚夕很是心疼。 「张彪,牛老道找到了吗?抓紧时间,一旦有他的消息,就算是绑,也得把人给绑来。」 盛凌云脚步匆匆从外面回来,看到宋子文,又看看院子里的楚夕,眉头一紧:「她把你也给忘了?」 宋子文挺了挺胸膛:「怎么可能,她刚起,还没有吃饭,我等她吃完饭,再喊她一起去店铺。」 盛凌云嘆息一声:「你跟她重新合作,无论赚赔都找我来算帐,只要她不再忘记别的东西就行。」 宋子文也觉得奇怪:「你说她突然失忆了,做生意那一套,倒是记得挺好,算帐也厉害,她究竟是什么病呢?」 盛凌云轻轻的摇头:「不知道,无论什么病,只要她在我面前,好好的就行。」 「哦,对了,三天后起程去幽州,你若是一起去,就收拾一下吧。」 盛凌云话音刚落,就听楚夕在院子里忽然喊道:「宋子文呢,宋公子去那儿了?他说要去找小土豆,找到了吗?对了,还说今天要去看店铺,怎么还没来找我?」 红丫端了饭菜过来:「夫人,吃早饭吧,宋公子已经来了,看你还没起,就没喊你,夫人先吃饭,奴婢这就去叫她。」 还真是奇怪,小土豆被找到的事,她就是记不住,反倒是宋子文跟她一起合开店铺的事情,记得挺清楚。 院子外面,盛凌云微微对宋子文点头,只听宋子文哈哈大笑两声。 「楚夕,吃饭了吗?店铺已经定下来了,你想要做什么了吗?」 楚夕刚坐下来吃饭,看到宋子文进来,微微一笑:「吃了吗?没吃的话,一起吃两口。」 说着让红丫给宋子文添双筷子。 可是看到跟着进来的盛凌云,楚夕微微怔了一下。 盛凌云凌厉的眼神闪过一丝受伤,她又把他给忘了。 谁知楚夕却想了起来:「我记得你了,你是我夫君,盛凌云,幽州节度使。」 像是背诵一个人的简歷一样,让盛凌云很不舒服,没有一丝亲切感。 也不知道宋子文跟他,究竟谁才是楚夕的夫君。 盛凌云还得把所有幽怨给压下来,夸奖道:「聪明,看来你的记忆要恢復了,病要好了,给你说个好消息,三天后,我们回幽州。」 楚夕焦急的放下筷子:「不行,小土豆还没找到,我那儿都不去。」 绿丫赶紧又把楚夕的记事本拿给她,看了记事本,楚夕似乎想起来了。 「小土豆跟咱们一起去吗?」 盛凌云轻轻的摇头:「他不去,他就在国子监读书,不过你放心,京城楚莹会照顾他,今日皇后下旨,给楚莹和戚柏松赐婚。」 楚莹要嫁给戚柏松了,楚夕又是意外又是惊喜。 「真的,戚柏松有福了,楚莹那丫头从小主意就正,如今又在皇后身边跟了这么多年,一定是个贤内助。」 这俩人她倒是一点没忘记。 怎么单单就把盛凌云给忘了呢? 盛凌云微微一笑:「是不错,婚期定在半年后,我写信给娘,还有你奶和大伯他们,让他们来参加楚莹的婚事。」 「只是我们怕是赶不过来了,不过,我让凌风帮忙照顾他们,还有娘。」 盛凌风成了禁卫军的一员,也留在京城,京城有盛夫人,盛凌风,还有楚莹,按理说楚夕根本不用担心盛念晖。 可是楚夕还是不很高兴。 「要去幽州的话,真的不能带着儿子吗?」 盛凌云坐在楚夕的身旁,搂住她的肩膀,眼神缠绵。 「他是盛家长子,放心母亲会好好教育他的,要是你实在想孩子,不如我们再生几个……」 大家都以为楚夕是因为只有一个孩子,才会格外看中小土豆。 殊不知,手心手背都是肉。 盛凌云柔声细语,宠溺的看着楚夕,忽然,楚夕又来了一句。 「你是谁?」 「噗」坐在对面刚喝一口粥的宋子文,一下子把粥都给喷了出来。 楚夕不解的看向他:「宋子文,你干啥,我们还要不要吃了。」 宋子文赶紧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再去给你弄一份来。」 自有丫鬟把这一份撤走,换新的来,只是一旁的盛凌云,脸黑如墨。 他忽然感觉到,楚夕的突然失忆,似乎只针对他。 楚夕却突然惊喜道:「我想起要做什么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0页 「幽州那边天气干燥,雨水少,适合种植玉米,大豆和红薯,红薯可以饱腹,大豆可以做很多豆制品,而玉米则可以酿酒。」 「不过呢,酿酒暂时放一放,我打算做豆制品,辣条,豆干这种好吃又耐储藏的零食,一定会好卖的。」 第404章 赚钱让人踏实 楚夕的思路跳跃这么快,宋子文和盛凌云差点没跟上。 前面还在说跟盛凌云生孩子的事情,后面就直接扯到店铺要做什么生意上。 不得不说,楚夕脑中点子就是多。 既胭脂,香脂,皂豆粉,葡萄酒,这些好卖又实用的东西后,她又想出了做豆制品。 其实现在大梁虽然产大豆,可大豆的主要用处还是在做豆腐,豆干,豆油,马饲料上。 要把豆腐再做出花儿来,似乎有些不太可能。 不过,宋子文和盛凌云都不会去打击她,她能有一件专注的事情做,对他们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好,幽州很多地方今年已经种上大豆了,等我们回到幽州,应该已经可以丰收了,到时候你做什么都可以。」 盛凌云依然对楚夕很宠爱。 一桌新菜又上来,楚夕肚子已经饿了,等饭菜吃完,楚夕忽然又看向身旁的盛凌云。 「你不是应该在幽州么,怎么会突然回来了?」 楚夕把盛凌云进京送太子,寻找儿子的事情又忘了。 盛凌云不知道解释了多少遍,听楚夕又问,只好耐着性子又解释。 「京城皇上身体快不行了,皇后密信命我快点把太子送回京。」 楚夕长长的『哦』了一声:「那现在呢?」 盛凌云:「皇上驾崩,太子正在朝中服丧,下个月初登基为帝。」 楚夕瞭然的点点头:「我说你身上这么浓的血腥味,原来你是替太子去杀人了。」 盛凌云神色一凌,他之所以表面上离开了京城,暗地里又返回来,其实就是私下里替皇后和太子,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比方说,庆国公。 他暗中寻找庆国公贪污受贿的证据,还要帮皇后和戚柏松一起处理一些人和事。 比方说宫里跟他们不是一派的宫女和太监。 新帝登基,总是要用自己人,而身边更是要留让自己安心的人。 戚柏松因为婚事一事,留在了京城,他在明,盛凌云在暗,俩人配合,帮太子肃清朝局。 他刚从大理寺的大牢里回来,身上确实有血腥味,可别人没有闻出来,楚夕怎么一闻就闻出来了。 盛凌云略微尴尬一下,一旁的绿丫赶紧说道:「大人,洗澡水已经烧好了,可以洗澡了。」 盛凌云起身道:「那我去洗澡,洗完澡就闻不到血腥味儿了。」 又要离开京城了,宋子文去安排事情,看楚夕如今这个样子,他不陪着也不放心,况且还要找牛老道。 院子里又剩下楚夕一个人,楚夕赶紧找到纸笔,把自己能记住的事情记下来。 小土豆找到了,要去幽州了,日期。 别的记不清,日期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还有楚夕给自己定的小目标。 三年内,要赚到一万两银子,买个房,开两家店铺,一家小吃店,一家酒坊。 可是看看这些目标,楚夕觉得还是到幽州再说吧。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宋子文广撒网的情况下,牛道士终于被寻到了,只是他要到京城,还需要五天。 宋子文把这个消息告诉盛凌云,盛凌云掐指算了算,让牛老道在半道上等他们就行。 晚上,盛念晖回来了,楚夕见到儿子后,抱着亲个不停,问了学习上的事情,又问了学院的事情。 忽然,楚夕问:「你究竟是被谁带走的?」 盛念晖幽幽的嘆口气,很是无奈:「娘,自从你回来这几天,我每天都跟你说一遍,这都……」 盛念晖掰着指头算了算,「已经很多遍了,你怎么就是记不住呀。」 楚夕愧疚的笑笑:「娘怕你再出事,想多听几遍,回头万一你要是再出现类似的事情,自己也能逃。」 盛念晖被庆国公的人追杀,逼到绝路,恰巧梅林从这里经过,他带着是曾经在宁州培养的暗卫。 把盛念晖给救了,别的人也就算了,盛念晖毕竟是楚夕的儿子,就算是他跟盛凌云再不和,他也不会置之不理的。 救了盛念晖后,梅林就让人把他悄悄送到京城,藏了起来,本想着通知楚夕,却没想到,他的人到了幽州,才知道楚夕已经走了。 手下人不敢见盛凌云,梅林在夺嫡中失败,他打算回到高丽国,作为商人重新开始。 不想捲入皇子中的事情了,于是,到了沧州后,直接回高丽去了。 他的手下没有把消息传递给盛凌云,而是给了宋子文的手下。 如此,宋子文才知道,盛念晖在京城。 等盛凌云找到儿子,他已经安然无恙,正在一个小院子里认真的读书写字,安静的样子不像是经歷了风霜,像是出来游玩了一趟。 而在盛念晖看来,是梅林小叔把他给带到京城藏起来了,等着他父亲或者母亲来找他。 只有盛凌云知道,如果梅林其实再怨他,怨他找到他,却最终没有选择他。 但是梅林这孩子,始终是善良的,救了盛念晖,给他却出了一个谜题,等盛凌云解开谜题,才找到盛念晖所在的院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1页 而此时的梅林,已经到了高丽。 他给盛凌云的信中最终写道:「高丽最终会臣服大梁,希望开放边境,互通有无,再回来,我已经是高丽第一商。」 梅林没有学到盛凌云的官场学,倒是把宋子文商场的学问学的深刻,他不当皇子要当商人。 盛念晖说完,楚夕长长的嘆口气:「这样也好。」 盛念晖竟然也学着她,几乎跟她异口同声。 楚夕笑了,捏了捏他的小脸蛋,宠爱的笑笑:「你这孩子……」 盛念晖忽然一下子扑到楚夕的怀里:「娘,我知道你想我想的生病了,是我不好,我不该让娘担心的,可我长大了,我又是太子的伴读,他有事,我不能不管。」 「娘,给太子当替身,进京,不但是我父亲的主意,也是我的,我是盛凌云的儿子,将来要像爹一样,成为人人都敬仰的朝臣,这点危险又算什么。」 「至少在我进京的时候,明里暗里有很多侍卫保护我,记得当年父亲去说服梅林皇叔退兵,可是一兵一卒也没带。」 楚夕对盛凌云的事情毫不知情:「他去说服梅林退兵?」 七年间,发生了很多事情,盛凌云从宁州回到京城,从五品知府,到二品尚书,一步步都是踏着刀尖行走。 她没有陪着,也不知道朝局危险,更不知道,她的孩子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 终究是缺失了七年。 第405章 她只把你给忘了 楚夕总是把盛凌云给忘了这件事,让盛凌云耿耿于怀,即便是哄好了,晚上想在一起,楚夕还是把他给拒绝了。 这让盛凌云很上火。 三天后,盛凌云带着楚夕,宋子文,俩丫鬟,轻车慢行,到底离开京城往幽州出发。 走了一天,就碰到牛老道了。 一看到牛老道,楚夕就觉得好笑,总觉得他跟别的道士不同。 说他是个神棍吧,他确实有点本事,说他本事大吧,有些话明显是胡诌。 「牛鼻子老道,嘿嘿,怎么碰到你了?你再看看我,还是不是鸠占鹊巢了?」 楚夕抿嘴轻笑,牛老道看着她的笑不达眼底,调侃。 「你这不是鸠占鹊巢,而是老窝被人端了吧,回不去嘞,还病了,你可比那人惨多了。」 牛老道的一句话让楚夕笑不出来了。 是了,楚二妞把她的身份给占了,她再也回不去了。 楚二妞是个聪明人,知道她的世界比这里好,人也聪明,一学就会,在空间开始萎缩的时候,连个招唿都没打,离开了。 而她被永远留在了这里。 楚夕嘴角勾起一抹苦笑,转身回到座位上,给自己倒了杯茶,也不喝,就在手里把玩着,眼底满是落寞和无奈。 盛凌云着急了:「大师说的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她最近老是忘一些事情,大师能不能给她治一治。」 牛老道坐在楚夕的对面,仔细观察她的面相,开朗的笑了两声:「疾病尚可医,心病只能心药治。」 盛凌云越发不解了:「心病?」 宋子文眉眼闪烁的看了一眼盛凌云,双手抱臂,深情款款的盯着楚夕,满眼都是心疼。 楚夕垂眸冷笑:「心病,呵,除非时光倒流,不然,一辈子也治不好。」 时光倒流,她不存在穿越这回事,尚且能在现代好好的生活。 即便是穿越了,她没有喜欢上盛凌云,管住自己的心,也尚能好好生活。 如今,她……她把自己的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烂。 想要的爱情没有,想要的财富也没有,穿越这么多年,除了满身的疲惫,一身的伤,一无所有。 她,忽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 牛老道捋着鬍子没有再说话,楚夕累了,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宋子文跟在楚夕身后也离开了,盛凌云拉着牛老道,问个不停。 「大师,我夫人的病,到底怎么治?」 牛老道笑眯眯的说:「说好治,也好治,治好之后未必是你想要的样子,说不好治,也不好治,这样子其实也挺好。」 「人么,一辈子总会遇到很多不开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过去就好,万一过不去,就会是她这样。」 盛凌云聪慧,明白了牛老道的意思:「治好后,她会离开我吗?」 牛老道看了他一眼:「道不同,不相为谋,她跟你不一样。」 这就是会了,楚夕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盛凌云无意间触碰到了她的底线,只是对他失忆,是楚夕的挣扎。 一旦楚夕清醒过来,她可能不再是他的夫人的。 盛凌云微微眯了眯眼睛,幽深的眸子更黑了。 「只要不让她离开我,就这样吧……」 盛凌云竟然想放弃治疗,宋子文一个箭步从外面蹿了进来。 「不行,要治,她已经遍体鳞伤了,为什么不能给她一个清醒的未来,楚夕是一个有主见的人,将来要怎么生活,应该由她自己决定,而不是任由你,把她禁锢在自己身边。」 盛凌云也急了:「我这么做也是为她好,她只是失去了一些记忆,又不是失去了全部,而且跟我在幽州,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人敢阻拦,难道这不是最好的吗?」 宋子文跟盛凌云针锋相对:「好不好的,不是你说了算,你得问问她自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2页 「还有,她并不是失去了一些记忆,而只是失去了关于你的记忆,是你伤她太深,她才得了这个病,要是她但凡清醒一点,此刻,她绝对不愿意留在你身边。」 盛凌云紧紧抿着嘴,怒瞪宋子文,竟然不敢承认宋子文的说辞。 是了,楚夕所有丢失的记忆中,都有他,先是把他给忘了,然后连带牵扯他的回忆也给忘了。 其他人,包括盛夫人,丫鬟,就连做饭的厨娘陈氏她都没忘。 盛凌云怒髮冲冠:「宋子文,我盛凌云出身寒门,潜心苦读考取状元,一心走仕途,为的什么,还不是为了给她,我的妻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如今我已经是幽州节度使,在那个地方,我说一没人敢说二,难道这还不够吗?她是我的夫人,我所有的,都是她的,若是没有你……」 盛凌云的手指指在了宋子文的鼻尖上。 咄咄逼人。 「她会跟我一起生活的很快乐,就是你,撺掇她去找儿子,撺掇她离开我,你口口声声说我不爱她,我把我所有一切都给了她,可是你呢,你有什么,若不是你隐姓埋名,你现在就是一个通缉犯,你能给她什么,一辈子的逃亡吗?」 宋子文一把把他的手给打掉,讥讽冷笑:「盛凌云,这才是你真实的想法吧,可你做的这一切真的是为了她吗?并不是,只是为了你自己而已,而她也只是碰巧是你的妻子。」 「你一步步走仕途,楚夕一直陪着你,去临济,去宁州,都是偏远的地方,吃的苦不比你少,可最后享福呢。」 「七年了,你把她囚禁在后院里,没有一点自由,你不让她了解你的生活,不是因为她不是她,而是你潜意识觉得自己做的事太龌龊,不敢让她知道。」 「就算没有我,她也一样会忘了你,因为你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她认同的,你一步步从普通学子做到一品大臣,是很辛苦,可你绝对不是为了楚夕,你是为了你自己,就算楚夕不是你妻子,你也会这么做的。」 宋子文把盛凌云的伤口扒开,红果果的展现给他看,让他认清自己,根本没有什么爱,只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前世对楚然的深情,也不是过为了达到自己入仕的目的,纵然情深,为什么把她推给别人。 重生一世,执念更深,说什么前世楚夕陪他一起流放一起死去,这一世要好好报答。 真到发现是楚二妞的时候,他又是怎么做的,把人像是鸟一样困在家里。 楚二妞是爱他的,因为盛凌云是她男人,但是这份爱不足以支撑她理想的自由,所以她才背刺楚夕,去了楚夕的世界。 第406章 我想守着她 楚夕也是爱他的,不然楚夕现在也不会如此挣扎,既想要自己的自由,又捨不得他,捨不得孩子,才会选择性遗忘。 可是盛凌云一路走来,都是为了自己,从没有家世的学子,到朝廷一品大员,从一个七品县令,到如今占据一方的节度使。 这些都是盛凌云想要的东西,如今他已经得到了。 可在这过程中,他把楚二妞给弄丢了,把楚夕给弄丢了。 他甚至忘了自己重生时的初衷,报答前世的楚二妞,一辈子对她好。 作为一个男人,看似他坚守着自己的爱情,其实已经不堪一击。 因为他的一生中,爱情,才是最不重要的那一个。 天下,民生,权势,财力,任何一个他都想要,唯独爱情,他以为垂手可得的东西,如今已经失去了。 宋子文的话像是一把剑一样,插入了盛凌云的心里,让他痛不欲生。 盛凌云恨的咬牙切齿:「我得不到她,你也别想得到,她会一辈子留在我身边。」 宋子文无所谓的一笑:「我从来没想过得到她,我只想她过得快乐,她做什么,我都愿意陪着。我的爱,纯粹,干净,义无反顾,你跟我比?永远也做不到。」 说完,宋子文扭头离开了。 房间里只剩下盛凌云一个人,暴怒之下,他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给砸了。 听到动静的店小二,站在门口战战兢兢的也不敢进来。 见盛凌云终于停手了,他才说了一句:「客官,砸坏东西是要赔钱的。」 盛凌云一个眼刀杀过去,店小二不敢吭声,那边早就有侍卫把银子递过去,店小二点头哈腰,赶紧跑了。 盛凌云撒了一顿气,总算是好了一点,收拾一下心情,回到楚夕的房间。 楚夕正在房间里吃茶和点心,绿丫给她买了当地的点心,尝了一口,味道不错。 一看到盛凌云进来,楚夕微微一笑:「来尝尝他们当地的梨花糕,软软糯糯的,不腻,很好吃。」 盛凌云心中一喜,以为楚夕终于把他给记住了。 可是没有想到,他吃了一会儿茶后,楚夕还是问道:「你叫什么来着,看起来好面熟呀。」 盛凌云无语了:「你都不认识我,怎么还让我来跟你一起吃茶呢?」 楚夕好脾气的笑笑:「虽然我忘了你,但我觉得应该是认识的,况且刚才你在隔壁发了脾气,心情一定不好,吃甜食能让人心情变好,我请你吃,顺便劝你一句。」 「天底下没有过不去的坎,若是有的话,那就慢一点,慢慢的那道坎儿总是能过去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3页 曾经楚夕也觉得人活着怎么这么难,等她一下子穿越到古代,才发现,更难。 盛凌云没有脾气的又把自己介绍了一遍:「我叫盛凌云,是你夫君,你是我夫人,我们要去幽州上任。」 楚夕停下了吃点心的嘴巴顿了顿:「幽州,嗯,我想起来了,要去那里种大豆,种玉米,做辣条,酿酒,做生意,赚钱。」 得,她自己的生意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感情她只知道自己要去幽州做生意,却并不知道自己为啥要去幽州那么远的地方。 盛凌云深深看了楚夕一眼,忽然发现,在这个世界,楚夕似乎一直没有家乡的归属感,似乎去那儿都一样。 「嗯,赚钱,我是幽州节度使,能让你赚很多很多钱。」 楚夕这下高兴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京城出来之后,楚夕已经三天没有提儿子盛念晖了。 把他忘了,不会把儿子也给忘了吧。 盛凌云有意识的念叨一句:「也不知道儿子怎么样了?」 楚夕正喝茶,又顿了一下:「你都有儿子了?几个?多大了?」 盛凌云无奈的搓了一把脸:「一个儿子,七岁了,是你生的,你又忘了?」 楚夕低下头看看自己稍微肥胖的身子,捏了捏腰,冥思苦想。 「我生了一个儿子吗?怪不得这么胖,唉,看来我要减肥了。」 只关心自己,不关心儿子,盛凌云有些恼了,却也不敢真的发火,而是戏嚯的反问:「你怎么能连儿子都忘了?」 绿丫把楚夕的记事本赶紧拿给她,楚夕看到自己与儿子见面的记录,有些欣慰,又有些愧疚。 「唉,不能忘,不能忘,我还有个儿子,不过,他已经七岁了,是个大孩子了,能自己照顾自己了。」 虽然牛老道来了,可盛凌云不让牛老道给楚夕看诊,气坏了宋子文。 牛老道要离开,宋子文不让,非得让他跟着。 「盛凌云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我不是,你不能走,跟我一起去幽州,我一定找机会让你给她看看。」 牛老道听罢,掐指一算:「成,反正有人管吃管住,我就跟你去一趟幽州,至于能不能把人治好,我可一点都没有把握。」 宋子文和盛凌云吵架,牛老道是听到了,盛凌云怕楚夕离开他,宁可让楚夕失去记忆,也要留在身边。 而宋子文是真心希望楚夕能好起来。 牛老道说楚夕是受了刺激,宋子文一直跟着楚夕,知道楚夕是因为找儿子,又被人刺杀,对盛凌云产生怨恨,不能面对自己,才选择性遗忘的。 结果只有两个,要么彻底失忆,要么清醒后离开。 无论如何,宋子文都不想再这个时候,离开楚夕,他想在楚夕找人商量的时候,能随时找到他。 牛老道看着痴情的宋子文,长嘆一声:「孽缘呀,孽缘。」 眼瞅着天黑了,他们都要休息了,客栈里又进来了一位姑娘,风尘僕僕的。 一进客栈,就问:「请问今天住客栈的有没有这个男人?」 姑娘手上拿了一幅画像,展开,正是宋子文的。 店小二对宋子文和盛凌云印象太深了,把店都砸了,能不印象深刻么。 「有有有,就在二楼最里面那间就是。」 咚咚咚,宋子文刚准备和牛老道睡下,房间门就被敲响了,宋子文还没有开口问是谁,牛老道就说:「另一个孽缘又来了。」 宋子文起身开门,一脸疲惫,幽怨的吕青青出现他的面前。 宋子文大吃一惊:「你不是留在京城了么,怎么跟来了?」 吕青青的眼泪唰的就流出来了:「我就是要跟着你,从幽州到京城,从京城到幽州,你去那儿我去那儿。」 宋子文眉头皱了皱,眼底闪过一丝不耐烦:「何必呢,我是真的不喜欢你,也不会娶你的,你又非得执着呢。」 吕青青倔强道:「那我就当你丫鬟,一辈子伺候你。」 得,这就被她赖上了。 第407章 追来了 话说进京的时候,吕青青的马车上,也被盛凌云利用了,把真正的太子放在她的马车上。 快到京城的时候,庆国公的人劫持了楚夕他们之后,盛凌云才把太子接走,直接送到皇宫。 这件事很隐秘,知道的人不多。 但是吕青青跟着宋子文的商队走的,并没有进京,而是住在了京郊。 因为张彪说过,下一步是往南,他们是生意人,把货物从大梁的最南端,运到最北端,一路走一路买卖,银子就赚成了。 吕青青没进京,所以,她并不知道宋子文进京了,而是在城郊等了好几天后,等不及,问张彪的时候,才知道宋子文跟着盛凌云和楚夕又回幽州去了。 吕青青也是个执着的性子,二话不说,收拾包袱就直接回幽州了,一路走一路问,因为楚夕他们走的也不远,恰好遇到牛老道,又晚了一天,这才让她追上。 既然追来了,那就一起吧。 客栈人多,也没有别的空房间了,宋子文安排吕青青跟绿丫和红丫住在了一起。 第二天,一大早,一行人要赶路,起得很早。 楚夕收拾完,一出门,看到了吕青青,又惊又喜:「你怎么在这儿?不是在幽州么?」 吕青青有些尴尬,她其实已经看清楚了,宋子文真正喜欢的人是楚夕,而不是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4页 而且这个秘密,所有人都知道,恐怕只有楚夕和她不知道,在商队的时候,她就听说了。 而她也总算是明白,明明宋子文那么聪明,那么厉害,为什么就是不愿意依附盛凌云,像东方游一样成为盛凌云的左膀右臂。 原来,宋子文深爱的人是楚夕,甚至为了楚夕,不惜与盛凌云决裂。 面对楚夕,吕青青的表情略微尴尬。 「因为要照顾宋公子,所以我跟来了。」 楚夕却对宋子文没有别的想法,感情很单纯,就是普通朋友,听了吕青青的话,甚至还撮合他们。 「你很勇敢,好好加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总有一天,他会看到你的好的。」 吕青青更尴尬了,干笑着说:「夫人,我们走吧。」 亲亲热热的挽着楚夕往客栈外面走,刚来到客栈外,听到对面两口子的对话。 「娘子,起这么大早来卖鸡蛋累了吧,我来接你了。」 小娘子微微一笑,满脸幸福:「不累不累,你吃饭了吗?回去我给你做饭去,一大早起来就背书,也累了吧。」 年轻男子:「我不累,习惯了,只盼今年科举能考中秀才,就能让娘子跟我享福了。」 小两口手挽手一起走了。 吕青青看他们恩爱的样子,很是羡慕:「我要是碰到一个这么爱我的男子,说什么都要嫁给他。」 楚夕莫名的扫了她一眼:「画的饼又大又圆,还得女人做饭伺候他,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 楚夕上了马车,吕青青也跟着坐了上来。 红丫和绿丫坐下一辆,牛老道坐在车辕上,剩下的人骑马,继续北上。 马车外,盛凌云和宋子文都听到楚夕和吕青青的对话,也都十分好奇。 想听楚夕怎么说,两匹马行驶在马车的一左一右。 马车里,吕青青果然好奇的问:「为啥?那个男人对他娘子不是挺好的,你为啥还瞧不上呢?」 楚夕笑着分析道:「其一,那男子要是真的心疼媳妇,就该在家里把饭菜做好,等他娘子回去吃。」 吕青青不解:「君子远庖厨,男人下厨还叫男人吗?况且他也背了一早上的书。」 楚夕翻了个白眼,就跟谁没起大早背书一样。 「脑子背书,手脚也没捆着,为啥不能一边背书一边做饭,俩人吃的饭简单,粗茶淡饭,怎么就不能做了。」 吕青青又问:「还有呢?」 楚夕:「第二,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一个大男人连家都养不好,还得让女人卖鸡蛋养活他,精准扶贫也没这个扶法,我看这男人就是个吃软饭的。」 吕青青大囧:「夫人这话说的有点太过了吧,读书人要考科举,那有时间赚钱养家……」 楚夕:「一屋不扫何以平天下,连家里人都养不活,这样的人将来考中科举入了仕,也一无所成。」 吕青青又问:「这又是为何?」 楚夕指了指脑子:「读书和赚钱一样,是需要脑子的,死读书是考不中科举的,再说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吃饭睡觉,需要七八个小时,考试那点东西,读十来年了,还没考中秀才,基本是没什么希望了。」 这点盛凌云深有体会,读书,也不是谁都可以的。 想当年盛凌云在家读书,可是小小年纪就考中秀才,因为古代的秀才每个月都有朝廷奖赏,相当于领工资,米面和钱财是不愁的。 养活家里人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而这个男人都快二十了,算起来三岁启蒙,启蒙了十来年,还没考中秀才,基本是没戏了。 即便是将来考中秀才,还有举人,还有进士呢,能考到多少岁,七老八十? 等他考到七老八十,家里都靠他娘子一个人养活,不是吃软饭是啥。 吕青青又问:「那他一个读书人,能干什么?」 其实吕青青的父亲也是读书人,只是她家里有个烧饼铺子,父亲和母亲一起经营这个铺子也能养家餬口,所以吕青青对贫穷也没多少概念。 楚夕掰着指头说:「虽然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但是他能干的事情也多了,比方说帮人写信,去书馆抄书,或者在书院打杂,文人读书好,就干点识字的活,轻巧也赚银子,总比吃软饭好。」 吕青青嘆口气:「这么说来,那个男人一无是处。」 楚夕重重地点头:「也就他娘子能看上她,但凡是个头脑清楚的,自己有本事赚钱的女人,都瞧不上他这种人。」 吕青青又嘆了口气:「是啊,读书人中,盛大人才是拔尖的。」 这点楚夕倒是承认:「还算可以吧,科举三年一次,三年就出个状元,到了京城,也就那样,那儿都是人才呀。」 吕青青吸了口凉气:「夫人,连盛大人都嫌弃?那一定更嫌弃宋公子吧?」 楚夕摇摇头:「他们是两种人,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 吕青青睁大了双眼,想让楚夕说的更明白。 楚夕:「盛凌云太聪明,太算计,算计太清楚就会自负,有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月满则亏,不过这次他能及时退隐,去幽州,也算是明白过来了。」 「宋公子呢?」 第408章 她那么聪明 楚夕:「他太洒脱了,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不是好骑手,是留不住他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5页 说完,楚夕直直地看向吕青青:「你愿意浪迹天涯吗?」 吕青青微微一怔,摇头:「不愿意。」 楚夕瞭然的笑笑:「你看,你是一个保守的姑娘,你的愿望是嫁一个好夫君,有一个好营生,住一个大房子,再生一个孩子,到老了子孙环绕,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过一生。」 吕青青前世担惊受怕,确实想要一个稳定的生活,没想到楚夕这么理解她。 忙不迭地点头:「是,这样的日子谁不想。」 楚夕双手一摊:「宋子文就不想,他在一个地方顶多住半年,就烦了,浪迹天涯,四海为家,才是他喜欢的生活,他这个人,不适合成家。」 吕青青怔住了,没想到宋子文是这个样子的。 马车外,宋子文也是微微一怔,苦笑,楚夕说的没错,从他懂事起,跟着商队天南海北地跑,确实没有在一个地方待过很长时间。 他也不习惯在一个地方待太久,总觉得不安全。 可如果那个人是楚夕,他愿意一直待着…… 不得不说,楚夕是真的聪明,把俩个男人了解的很透彻。 可就这么一个通透的人,硬生生把自己逼得失忆,可见盛凌云做的真的很过分。 听到楚夕说宋子文不适合成家,吕青青的情绪瞬间低落。 「夫人,你的意思是我跟他……不可能了,是吗?」 楚夕拉着吕青青的手,拍了拍:「姑娘,等你老了之后,你发现这个世界上,值得你寻找的东西,留恋的东西很多,你身边除了爱情,还有亲情,友情。」 「宋子文确实不适合你,不过,你要是想体验他那样的生活,也是可以的,你可以跟着他东奔西走,也可以跟着他四处流浪,别的我不敢说,保护你,他肯定做的到。」 「但是,等你累了,倦了,不爱了,一定要学会寻找自己,记住姑娘,这个世界除了你自己,没有人会比你父母更爱你,你的父母没有了,就一定要学会自己爱自己。」 「如果你连自己都不爱,还指望谁能心疼你,照顾你,爱护你呢。」 楚夕说完,吕青青陷入了沉思,楚夕耳朵也清净了,吃着茶,掀开了手里书。 坐在车辕上的牛老道,也把楚夕的话听进去了。 冲着宋子文招招手,宋子文紧走两步,弯下腰,把耳朵贴下来。 牛老道:「盛夫人这么通透,她的失忆会不会装的?」 宋子文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论,只不过,有盛凌云在,他也好久没有跟楚夕聊天了。 在以后的路程中,宋子文虽然还是没有机会跟楚夕聊天,却渐渐的发现,她的病情越来越重。 以前除了盛凌云,她谁都认识。 到了沧州之后,她一觉醒来,连伺候她的两个丫鬟,绿丫和红丫都不认识了。 还好,她记得宋子文。 这天一大早,宋子文刚从房间里出来,对面的楚夕一把沖了出来,抓住了他的胳膊。 「宋子文,我们是不是被绑架了,为什么我房间里的人,我都不认识?」 宋子文愣了一下,随着楚夕进了房间,盛凌云正背着他穿衣服,绿丫和红丫给他们布置饭菜。 宋子文看了一眼紧张的楚夕,跟她介绍:「他是你夫君盛凌云,这两个是你丫鬟。」 楚夕揉了揉太阳穴:「我成亲了?什么时候?你说那个男的是我夫君?长得是不错,可他能看上我吗?」 楚夕瞅了一眼自己微胖的身材,古代男人都喜欢瘦的,她这么胖,对方男人长相俊美,身材又好,岂不是被她占了便宜。 宋子文在外形上是不逊色盛凌云的,但是楚夕这么夸奖盛凌云,还是有些嫉妒。 「已经是你夫君了,怎么可能看不上你?」 盛凌云并不知道楚夕什么都忘了,悄悄跑出找外援。 听得俩人的对话,无语的转过身来:「楚夕,过来。」 楚夕乖乖的走过去,认真的瞅了盛凌云几眼,捏了捏他的脸,嘿嘿傻乐:「真好看,你真的是我夫君?」 盛凌云也捏了捏她的脸,宠溺的眼底,闪过一丝无奈和哀伤。 「是你夫君,我们还有一个孩子。」 这样的话,几乎每天都说。 谁知这一次,楚夕一直俩丫鬟:「那她们是你的小妾?」 绿丫和红丫一听,差点没跪下。 绿丫赶紧解释:「夫人,我们是你的丫鬟,不是大人的小妾。」 楚夕眉眼一瞪,不信任的看向盛凌云:「你长这么好看,年岁也不小了,还是个当官的,怎么可能没有小妾,不过,丑话说前头,你要是真有妾室,我是断然不会当你夫人的,一定会跟你和离。」 盛凌云知道,苏曼曼的事情伤了楚夕,可他们真的是清白的。 只是盛凌云没有让苏曼曼吃楚夕给的药罢了。 盛凌云一把抓住楚夕的手,发誓:「我没有小妾,也没有别的女人,我只有你一个。」 楚夕这才满意,看到宋子文还在一旁,拉着他一起做了下来。 「来,你给做个证,他说的是真是假?宋子文,我只相信你。」 宋子文深深看了盛凌云一眼,想起了苏曼曼。 却依然是点点头:「他说的是实话,楚夕,赶紧吃饭吧,吃完咱们好赶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6页 一路上,宋子文始终没机会,让牛老道给楚夕看诊。 等到了幽州,他不信宋子文还能一直看着她。 楚夕的病情越来越严重。 到了幽州之后,除了宋子文,她一觉醒来,竟然谁也不认识了。 每天从床上起来,悄悄的离开房间,找到宋子文,询问她身边的人是谁。 就连吕青青都发现楚夕的不对劲了。 「夫人,你是怎么了?你怎么连我都忘了,我是青青呀,你忘了,我家那口井把你吓的不轻。」 楚夕没有一点印象。 宋子文又问楚夕,楚夕唯一的印象是宋子文带她离开。 至于为什么离开,要去哪里,楚夕一概不记得。 牛老道也有些心急,劝盛凌云道:「盛大人,尊夫人的病情越来越严重,若是你再不治疗,总有一天,她会把我们所有人都给忘了的。」 盛凌云也没想到楚夕的病情发展如此迅速。 「她把每天的事情都记了下来,可是每天早上,即便是她看到了,还是记不起来,该怎么治?」 难道治好之后,让她离开我吗? 盛凌云陷入了纠结。 第409章 忘了都忘了 第409章脑海中的橡皮擦 在盛凌云不让大夫干预,只愿用空间里的灵泉,给楚夕喝的情况下,楚夕的记忆力彻底丧失。 到了幽州之后,楚夕几乎记不住这里的一切,每天脑子里都是空空的,早上起来,不知道自己在那里。 每次像是突然穿越了一样,而且脑海中并没有穿越前的记忆。 好在丫鬟绿丫不耐其烦的提醒,并且那楚夕的记事本给她看,这样她才有个整体的概念。 可是有一样,种植青菜,大豆,制作豆制品的事情她可一点都没忘。 这天一大早,楚夕照例行了过来,睁开惺忪的眼睛,茫然的看向四周,古香古色的,这是穿越了。 再看身边,竟然躺着一个无比俊俏,身材又好的男子。 楚夕正在探究,也在努力回想她怎么睡一觉就穿越的事情,男子突然睁开的眼睛,凌厉的眼神望着她,逐渐变得温柔。 「你醒了,我是你夫君,饿不饿?不饿的话,再睡一会儿。」 说着男子把她往怀里一搂,又闭上了眼睛。 楚夕惊呆了,别人穿越都要歷经一番磨难,她倒好,直接捡现成的。 现成的富贵,现成的夫君。 哦,不对,脑中似乎有些印象,她是一个人,还有自己的事业,豆制品的制作和买卖。 想到这里,楚夕不睡了,起床洗簌。 盛凌云看她起来,也从床上坐了起来:「起那么早做什么?」 楚夕:「昨天那人做的豆腐还不错,今天看看他们家会不会做豆腐干,要做辣条,主要原材料就是豆干,豆筋,我去看看。」 果然,除了人,她自己的事倒是一点没忘。 盛凌云喊住了她:「不是说好,今天陪我去看看玉米的长势。」 玉米这种农作物,大家都没有种过,不知道怎么种,也不知道收成。 盛凌云就找了一亩地,专门自己种种试试,顺便找人做记录,种植需要什么样的土壤,温度,有没有虫害,亩产多少斤等等。 楚夕正在画眉,微微一怔。 有吗?她昨天说过了吗? 镜子里,绿丫给她梳头,点点头,示意她昨天确实说过了。 楚夕拿出记事本,翻到最后一页,确实说了。 「那好吧,我上午先安排一下他们做豆筋,回来就陪你一起去。」 盛凌云为了陪楚夕,平常事情是能推就推,权力下放给东方游和下面的官员等。 「那我们一起吧。」 楚夕愣了一下,古代的男人都这么黏媳妇儿的吗?竟然一步都不离。 吃了早饭,楚夕准备出门了,现在正直盛夏,幽州的天气很热,她带上绿丫,绿丫撑着伞。 身后跟着盛凌云,就准备出门了。 楚夕问身旁的绿丫:「做豆腐的那户人家,是宋子文找的,待遇跟他们说了吗?这种制作工艺,若是一不小心传出去,只怕用不了一年,遍地都是豆腐干了。」 绿丫:「宋公子已经安排好了,做豆腐的是做豆腐,做豆干的做豆干,在一个地方,不在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侍卫看着,他们应该不会偷师。」 楚夕点点头:「其实也无所谓,谁赚钱不是赚呀,我们只要把东西做的干净,味道好就行了。」 跟昨天楚夕说的一模一样。 刚出后院,宋子文已经在前院等着了。 「你来这么早,走吧,咱们去看看他们做的豆筋。」 宋子文从拎着的食盒里,端出一碗豆腐脑,递给楚夕:「尝尝吧,我放了糖,甜豆腐脑,你昨天都爱吃的,还有油条。」 尽管楚夕已经吃过早饭了,可是看到最爱吃的甜豆腐脑和油条,食指大动。 「你真让人做出来了?」 宋子文微微一笑:「你昨天都说的那么详细了,自然一做就成了。」 楚夕一点形象也不顾,就这么把食盒放一旁的花坛上,端起豆腐脑喝了一口,回味无穷。 「真好喝,我从前早上就爱这一口。你尝过了没有,是不是很好喝?」 宋子文笑了笑:「我不喜欢吃甜的,我吃的鸡汁豆腐脑,咸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7页 豆腐脑是甜是咸,是南北地域口味不同,楚夕也不在意。 又咬了一口油条,很是满意。 「油条炸的也不错,谁做的?要是把豆浆和油条都学会了,即便是生意赔钱了,也不会饿肚子……」 宋子文没等她说完,就接上了她的话:「至少可以摆个早餐摊。」 楚夕不好意思的笑笑:「是不是我昨天又说过了。」 宋子文也笑了,把剩下的油条,一分两半递给盛凌云:「尝尝。」 盛凌云看到他手上被烫出了点点的水泡,挑破了,抹的烫伤油,抬眸看了他一眼。 感情这些油条都是他亲自做的。 但是他却什么也没说,毫不客气的接过来,大口咬了一下,确实味道不错,就是有点干。 原本盛凌云想就着楚夕的甜豆脑喝一口,谁知刚把脸凑过去,楚夕本能的夺了一下。 可想到俩人是两口子之后,狂喝一口,把剩下的递给他。 「甜的,不知道你能不能吃得惯。」 盛凌云爱吃甜的,这点跟楚夕倒是很相似。 盛凌云吃饭比楚夕快,三两口就把剩下的吃完了,吩咐绿丫:「明天早餐就给夫人做,不会的话就去学。」 绿丫:「是。」 楚夕吃完,三个人联袂出了府,宋子文弄的豆腐坊离这里有点远,是在一个城西一个偏远的院子。 到了之后,楚夕看到他们做出来的豆制品,还是很满意的。 但是要做辣条,需要的调味料比较多,而且这个时候的调味料很贵。 在辣条没有做好之前,楚夕让宋子文先把这些豆制品给卖到酒楼,粮铺里。 只卖这些,至少能顾着成本。 宋子文也有所感触,先不说楚夕的辣条能不能成,只这些豆制品其实相当好卖,穷人吃不起肉,还吃不起豆腐么。 他们正在商量,忽然就听得,有女子大哭大闹的声音。 「我从来没就见过你这么偏心的爹娘,生了五个闺女,还要生,只为了生儿子,如今弟弟也生出来了,养活不了我们了,把我们都卖了……」 「大姐和二姐卖了做丫鬟,总还有个盼头,主家好,还能加个家丁,竟然把我卖到青楼,只怕我一辈子也别想嫁人了。」 「哎哟哟,你可想开点,别轻易寻死呀,胡老大,你倒是说句话呀。」 被称作胡老大的人,重重地哼了一声:「去青楼可卖二十两那,她一辈子也赚不了那么多,反正俺家闺女多,不差她一个。」 第410章 意外之举 又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悲剧。 楚夕听得直皱眉,宋子文沉声问:「谁在院子里喧譁?」 院子里的侍卫跑进去,把几个吵架的人给抓出来。 那个叫胡老大的,还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姑娘,还有劝人的婶子都齐齐的跪在了楚夕面前。 宋子文面露不悦:「闹什么?这里是豆腐坊,不是你们吵架的地方,想要吵架,回你们家里随便炒,要不想干,现在就给我滚蛋。」 胡老大赶紧磕头:「公子赎罪,小的想干,想干,就是我这个不争气的丫头来捣乱,小的现在就把她赶出去,打折她的腿。」 胡老大拽着小姑娘的胳膊,像是拎小鸡一样拎了出去。 那位劝架的婶子也吓的哆嗦:「我就是看那孩子可怜,劝了一把,公子赎罪,以后在也不敢了。」 宋子文看了楚夕一眼,楚夕也很无奈:「行了,你去干活吧。」 她想去看看那姑娘到底怎么了。 但是院子里的安防让人忧心:「这里毕竟是吃的东西,别谁都让进,以后要注意了,即便是家属来找,一律让他们出来,不要让外人进来。」 楚夕说完,宋子文点点头,随后怒斥院子里的侍卫:「夫人的话听到了吗?今天罚所有人一个月的月钱,以后要是再出现今天的情况,谁放进来的,谁挨板子,撵出去。」 侍卫们齐声回答『听到了』,看向胡老大的眼神就没那么友善了。 豆腐坊里有男人有女人,磨豆腐,干重活的大都是男人,胡老大就是其中的一员,宋子文给的月钱也不低,一个月差不多两百文,没想到还养不活家里人,竟然还要卖闺女。 在他看来,闺女确实是赔钱货,养大了不像牲口一样卖了,就亏本。 楚夕出来了,来到胡老大和他闺女面前。 「你几个姑娘?」 胡老大嘿嘿一笑,露出一嘴大黄牙:「五个,这是老三。」 楚夕听到那姑娘头脑清晰,口齿伶俐,命令道:「抬起头来。」 那姑娘把头抬了起来,楚夕仔细端详了一下。 「相貌不错,叫什么名字?」 「胡三丫。」 楚夕笑了笑:「名字起的真随意,看来确实不怎么受重视,不过,你爹把你卖到青楼,确实能得不少银子,而且青楼也不是像你说的那样,作皮肉买卖。」 「你年纪小,入了青楼可以学一技之长,当个艺伶也是可以的,守着清白身子,名气高了,更可以高嫁,对了,要是我没有记错,节度使府中,似乎就有一位青楼出身的姨娘。」 跟在她身后的盛凌云,无语极了,别的什么她没有记起来,苏曼曼的事情,她倒是记得一清二楚。 盛凌云从怀里掏出一张二十两的银票,扔给胡老大:「你闺女卖给我了,在府里做粗使丫鬟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8页 楚夕吃了一惊,看着盛凌云挑挑眉:「你人还怪好嘞。」 要不是姑娘年纪小,瘦得跟豆芽菜一样,楚夕都以为盛凌云看上她了。 倒是盛凌云不紧不慢解释道:「这不是你以前的做派,以前的你总是爱接济这些穷苦的女子们。」 是吗?有吗?还挺圣母。 既然人是盛凌云买下的,楚夕不发表意见,宋子文也聪明的什么也没说。 转完豆腐坊,盛凌云要去城郊的玉米地里走一圈了。 因为是没有见过的粮食作物,宋子文也一起跟了过去。 谁知刚走到城门,就遇到了出城的苏曼曼,而跟着苏曼曼一起的是幽州行军司马陈树。 幽州城,谁都知道苏曼曼和盛凌云的关系,也都知道苏曼曼开的这个青楼,是盛凌云的产业。 陈树一见到盛凌云,赶紧从马车上走了下来,给他行礼。 「盛大人,这是要去哪儿?」 盛凌云扫了一眼跟在他身后的苏曼曼,微微点头:「去看看新种下的玉米地。」 陈树态度很是恭敬:「属下在麓山有一座温泉山庄,正准备带苏姑娘去游玩一番,大人若是不嫌弃,一起去?」 在楚夕面前,盛凌云忙着跟苏曼曼避嫌,刚准备拒绝。 楚夕一听到温泉山庄,眼睛亮了:「温泉?这个地方有温泉?」 陈树来幽州已经有四五年了,除了是行军司马外,也有自己的产业,良田百亩,城里的酒楼,最着名的就是麓山的温泉山庄。 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都是有钱人爱去的地方。 陈树自然是见过楚夕的,温和的笑笑:「是啊,夫人也听说过温泉,那里的水无论春夏秋冬都是热的,只可惜有一股子味道,若不然,可以好好泡一泡。」 温泉在古代也很盛行,只不过,都是被有钱人圈进了。 每个地方的温泉,含矿物质量不是很一样,有些温泉含矿物质多的话,味道就会有点大,但那是硫磺味,对身体好。 京城附近也有温泉,每个地方温泉不一样,京城的温泉比较干净,没有味道,尤其是皇上,身子不好,冬天就会去泡一泡。 至于其他人,是没有资格进去的。 楚夕不解:「你的温泉山庄不能泡澡吗?」 陈树为难道:「山庄的梅花不错,去游玩的人一般是去赏花,温泉水烫味道不好,泡的人不多。」 楚夕更好奇了:「大人,咱们一会儿也去看看吧。」 盛凌云想了想说:「他的温泉山庄跟玉米地是顺路,那就走吧。」 苏曼曼跟着陈树坐上马车,上马车的时候,扭头看了楚夕一眼,她听说楚夕有些失忆,没想到连她也不记得了。 三人行,变成一行人。 玉米地的玉米是在割完麦子之后种下的,还没有长太高,没有什么好看的。 有专门的人做生长记录,楚夕说玉米三四个月就能长成,割了玉米之后,就到冬天。 幽州地里的麦子是一年熟,盛凌云空间里的麦子是两年三熟,也就是说玉米收割完,可以再种冬麦,到了来年的五六月份就可以收割了。 这次盛凌云除了种玉米外,也在这片地种的地是两年三熟的麦子,农事庄稼才是基础,只有老百姓先吃饱,经济才能发展起来。 所以,盛凌云每到一个地方,都先不遗余力的发展农业。 两年三熟的麦子他早就种了,在宁州和临济都种的很好,只是在幽州,多加了个玉米。 看完之后,直奔陈树的温泉山庄。 第411章 温泉山庄 整个山都是陈树的,他把山庄弄得很美,桃林,梨林,梅林都是成片成片的,中间的小木屋错落有致。 只是山上的温泉周围空荡荡的,陈树没有开发。 楚夕看到诺大个温泉池,想了想,也没那个胆量跳下去,但是看着池上飘着的热气,仙气腾腾,像是仙境一样。 「夫人你看,这就是这个山的温泉,是不是有股味道。」陈树说。 楚夕在温泉边上站了一会儿,笑了笑:「温度太挺高,要不是太深,我真想跳进去。」 「不可,味道不好。」陈树大惊。 楚夕毫不在意:「温泉里散发的这个味道是硫化氢,这种温泉对身体可是大大的好处。」 陈树听不明吧,楚夕简单的说了几项。 跟在一旁的苏曼曼,温柔浅笑:「陈大人,盛夫人是大夫,自然懂的多,她要是说好自然是好的,况且,就算是有味道,也可以用药物来掩盖。」 楚夕赞赏的看了苏曼曼一眼:「对,这位姑娘很聪明,回头你把这个泉水往下引出来,弄成几个小的池子,每个池子用上不同的药来泡,不但能养生,还能使延年益寿,祛湿驱寒,无论男人泡还是女人泡,都非常好。」 一旦说到赚钱上,楚夕滔滔不绝。 「再围绕这些温泉池,建几个庄子,像下面的一样,可以喝茶,可以吃饭,也可以住宿,主要是泡温泉,每个温泉边上都写上用的什么草药,功效等等。这样也方便客人自主选择。」 陈树越听越吃惊,如果真的如此,那他这个温泉可就利用彻底,再也不用白叫了。 看了温泉,陈树带着他们回到半山腰的山庄,让人准备了盛宴,款待盛凌云,但是他对楚夕的规划才是最感兴趣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9页 「盛大人,夫人,属下敬你们一杯。」 能请幽州节度使和夫人一起来他的山庄坐一坐,这对他来说只好好处,没有坏处。 再加上,楚夕先前提的建议,他觉得太有用了。 怎么他没想到用药草去除温泉里的味道,还可以养生,调理身体,果然学医的人学问大。 陈树敬完酒,就拉着楚夕问东问西,问的特别详细。 楚夕原本脾气都温和,不急不躁,情绪稳定,也细细的跟他说了。 说着说着,宋子文突然插了一嘴。 「陈司马既然对温泉的规划没有夫人好,不如和夫人一起合作呀,我们可以投钱修建山庄,连同药草都能提供,只是回头受益之后,给些分成就行。」 楚夕正说着,听到宋子文的建议,整个人都散发着光芒。 「对哦,陈司马,反正你对这个也不太懂,不如我们合作,我保证一定会把这片地方弄得非常合理,也一定会带动山下的山庄一起火起来。」 「只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分我点分成,看看是四六,还是三七?」 陈树心里『咯噔』一声,如果楚夕是个普通的商人,他跟她合作,也无可厚非。 可是对方是盛凌云的夫人,盛凌云是什么人,幽州节度使,天高皇帝远,在幽州地界,除了王爷赵烨,他就是老大。 而且王爷赵烨一般不管政务,也不管军事,虽然是赵烨的封地,但是管的多了,皇上容易起疑,主要不能管军队,军队是直接归朝廷管,盛凌云就是朝廷派过去的人。 而盛凌云什么都要管,实际的权利比王爷还大。 这叫县官不如现管。 陈树是个聪明人,楚夕这么一说,陈树赶紧看盛凌云的脸色,看到盛凌云宠爱的盯着楚夕微微点头,他忙说道:「好呀,那简直太好了。」 陈树举着酒杯就来到主座盛凌云和楚夕的面前,看上去恭敬又真诚。 「大人,夫人这次给属下提的建议,简直就是妙计,夫人跟着大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不愧是商场上的女中豪杰,属下愿意与夫人合作,还望大人成全。」 盛凌云上前握着楚夕的手,宠溺的笑笑:「只要她喜欢,好好合作就是。」 苏曼曼的眼睛紧紧叮嘱盛凌云握着楚夕的手,再看他的眼睛,含情脉脉,深情款款,这种眼神从来没有出现在她身上过。 盛凌云对他的妻子,果然跟她不一样。 「陈司马,你大概不知道吧,盛大人在京城时,大笔大笔的财富都是夫人在背后操持,盛大人还捐了十万石粮食给戚将军的船队呢,这些可都是盛夫人的功劳。」 对于盛凌云在京城时候的所作所为,陈树在他上任之前就已经打听一番。 盛凌云是寒门出身,考中状元后,并不受朝廷重视,去了一个偏远的地方当了县令,政绩突出,被调入京城。 在京城期间偶遇太子,成为太子心腹,却又被当朝权贵排挤,去了宁州当知府。 在宁州期间,端了倭寇在大梁的老窝和所有细作,立了大功,又因为政绩突出,任职到期后,被太子重新调回京城。 太子登基前,先皇病重,三皇子叛变,盛凌云又捐款捐粮给太子的军队,成功镇压叛军,后来太子登基,一路高升至刑部尚书。 记得太子初登基,盛凌云是当时朝廷炙手可热的大臣,不仅因为他年纪轻轻就是二品尚书,还有他有着经商头脑,成为当时京城首富。 京城贵族很多,谁家不是又显贵又有钱,盛凌云当时比他们都有钱,可见他多有本事。 但是,盛凌云并不在乎这些财富,说散尽就散尽。 陈树曾经以为盛凌云的财富都是他自己的,还非常感慨,天底下为什么有这个智勇双全的人。 没想到在他的身后,竟然还有一位经商有道的夫人。 苏曼曼就是京城人,还是盛凌云的红颜知己,她说的话肯定是真的。 陈树更加确定要跟楚夕合作了。 他又深深的给楚夕行了一礼:「夫人,以后咱们这个温泉山庄就真的可以泡温泉了。」 楚夕也是很意外,她只是来游玩一番,没想到合作,可是放着这么一个大项目不做,她才是傻子。 但同时又心虚的很。 「好说好说,这样,一会儿我回去写一个合作契约,再制定一个修改方案来,咱们一式两份签个字,这个山庄就算是你和我的的,我保证,修整之后,绝对赚钱。」 陈树更高兴了,喊来了美女又是表演跳舞,又是唱歌,最后还让苏曼曼也轻歌曼舞一番,兴致渐浓,酒渐酣。 天气炎热,山里空气好,还凉爽,看着他们喝酒唱歌,楚夕满脑子都是温泉的规划。 起身往外走,她不知道苏曼曼一直跟在她的身后。 第412章 我是他的小妾 苏曼曼觉得楚夕很奇怪,她虽然对楚夕的病情有所耳闻,可听闻是一回事,亲眼见又是一回事。 看到楚夕出来,她也跟了出来。 「夫人,怎么不继续喝酒了?」 楚夕正感慨山里凉爽,扭头看到苏曼曼,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有些厌烦,但毕竟对方没有对她做什么,客气一番。 「太闹了,不喜欢,你怎么也出来了,你是花魁,应该适应这种热闹的场景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0页 苏曼曼轻蔑的一笑:「我也不适应,我也喜欢安静,夫人,你大概忘了,我其实不是花魁,而是盛大人的小妾,奉盛大人之命管理青楼,所以,奴家在青楼,卖艺不卖身。」 楚夕大吃一惊,什么时候盛凌云这么大方了,让自己的小妾去青楼当歌姬,不应该是把人给藏起来么? 「哦,你是盛凌云的小妾?青楼是他开的?」 苏曼曼再次点点头,为了让楚夕相信,她又把在京城跟盛凌云的几次合作给说了一遍。 楚夕越听越奇怪:「他怕不是把你当成工具人,不然,那个男人捨得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这么冒险的。」 苏曼曼一听,失去记忆的楚夕竟然一点醋都不吃,一点都不难过,还这么讥讽她,气得一转身离去了。 恰好看到抱着双臂偷听的宋子文,讥讽道:「你笑什么笑,我最起码还有个名分,你连一个名分都没有。」 宋子文摸摸鼻子:「这样的名分,我可不敢要,再说我们是清清白白的。」 苏曼曼和盛凌云可没有多少清白吧。 可现在就算是苏曼曼说,她和盛凌云也是清白的。可也没有人会相信呀。 苏曼曼气唿唿的走了。 宋子文怕楚夕像从前一样难过,有些担忧。 「你不要在意她,她就是那个样子,明明什么都争不过,却还想争一争。」 楚夕一看到宋子文,连忙把他拉过来,冲着他伸出一个大拇指。 「你可太厉害了,你怎么想到要跟陈树合作的,如果这个温泉真的挖成了,十里八乡的有钱人都会来这里享受的,到时候,我们不但可以日进斗金,甚至连买地的钱都赚到了。」 宋子文嘴角抽了抽,盛凌云在这儿,还能缺你的钱花。 但是他知道盛凌云的钱是盛凌云的,楚夕只花自己赚的钱。 「我其实就是这么一说,没想到那位陈司马还挺识时务。」 盛凌云没说楚夕看见温泉的时候,差点跳进去,一路滔滔不绝的规划,恨不得把这块地方让她自己改建。 楚夕搓搓手:「我一来到这里就想要这片地方了,但是,总要有个先来后到,既然陈司马都已经买下来了,我给他出主意,顶多想混个免费券用用。」 「但要是参与建设就不一样了,不但可以免费泡温泉,享受温泉,还可以赚钱,这可是顶好的主意。」 「幸亏是你提议的,要是我提出来,陈司马说不定会把温泉送给我,到时候再对外说盛凌云仗势欺人,这就不好了。」 宋子文几乎要翻了个白眼:「这难道就不仗势欺人了。」 楚夕双手一摊:「不一样,我参与投资了,自然要受益,再说我也不要多,三成就够了,后期的维护还是要陈树来搞,只不过,我猜他大概会当成每年给盛凌云的孝敬,如此以来,算不算盛凌云贪腐呀。」 宋子文笑了:「你刚才都说了,参与投资了,还怎么算贪腐,顶多算分红,而且你只占三成,已经很少了。」 楚夕又犯难了:「可我不想让他把银子给盛凌云,这是我的主意,我的分成,但是,若是让他单独把分成存到钱庄我的户头上,他会不会不同意?」 宋子文想了个主意:「你把你在钱庄户头写在契约上,让他每个月都按时把分红存上面,盛凌云就算是知道,也不会动你的户头的,这样,将来无论你到哪里,都可以取银子出来。」 「只是前提,你要牢牢记住你的户头。」 楚夕这个瞬间失忆的病症,就让她不好办。 她眼睛一闪,又有了新的主意:「干脆以你的名义跟他合作,让他把分红给你,你再转给我,这样就算我忘了,你也不会忘的。」 宋子文哭笑不得:「可那一天,我要是卷了你银子跑了咋办?」 谁知楚夕却十分的信任他:「不会,不会,你不会这么做的,你看,我忘了所有人,都没忘记你,在我心中,你才是最重要的。」 宋子文的内心忽然汹涌澎湃,楚夕说的没错,她每天都忘很多东西,可唯独没有忘记过他。 最重要吗?在她心中? 他心头隐隐有种欢喜要冒出泡泡来,却被一声冷漠打断。 「楚夕,天色不早了,累吗?要不要休息去。」 盛凌云也从大厅里出来了,院子里看天,星罗棋布,吹着凉风,很舒服。 楚夕扭头看向盛凌云,想了想,点头:「那就去房间吧,我现在要把温泉的规划画出来,别等到明天,又给忘了。」 楚夕拎着裙子一熘烟的跑回了房间。 盛凌云和宋子文面面相觑,四顾无言。 盛凌云以前对宋子文很厌烦,他的心思太过明显,可偏偏他对楚夕并没有过分的态度,顶多就是顺着她,楚夕做什么他就配合。 其实只这一点就让盛凌云很气愤,偏偏宋子文和楚夕都是喜欢做生意的人,俩人每每能高谈阔论。 但是楚夕和他说的就很少,尤其是之后,楚夕几乎不怎么跟他说心里话了。 要说宋子文真的做的很过分吧,也没有,他始终对楚夕还保持着君子之仪。 宋子文在盛凌云面前,也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感觉,只要楚夕一天不跟他和离,盛凌云就是她的夫君,他就不能太过分。 可明明楚夕对他已经貌合神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1页 再说,以盛凌云现在的权势,掐死他像是掐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盛大人,我也累了,也去休息了,明天见。」 宋子文也走了,盛凌云看了看星空,觉得天上的星星好多呀,简直不要太拥挤了。 这一宿,楚夕都没睡,画完图,写规划,再写一个预算,还写了一个什么协议。 等盛凌云睡醒了起来,楚夕还在忙碌着。 这样也好,最起码她不会忘了昨天的事情了。 合作谈了很愉快,陈树看完规划,很痛快就签了协议,就连分红的帐户也认了,因为他跟所有人一样,怕盛凌云被查出贪腐。 然后,楚夕在山庄里整整睡了一天。 第413章 又把他给忘了 等楚夕再次醒来,外面的天蒙蒙亮。 她揉了揉眼睛:「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 盛凌云坐在一旁,点着蜡烛正在批阅公文,抬头瞅了她一眼。 「傍晚,一天没吃饭了,饿不饿?」 楚夕躺回床上,脑子一片空白,肚子倒是咕咕直响。 盛凌云示意绿丫去端饭,来到楚夕床前,认真的看着她:「想什么呢?不会又在想,我是谁吧?」 楚夕是真的这么想,她又忘了自己在那里,以为自己刚穿越,从前的记忆又没有了,这一幕很熟悉又很陌生。 「你是谁?我这是在哪儿?」 盛凌云嘆口气:「我是你夫君,我们外出游玩,在温泉山庄……」 楚夕惊喜:「有温泉?在哪儿,我能去看一看吗?」 果然,跟昨天听到时的反应一样一样的,不过也不奇怪,她是天上的人,自然知道温泉是什么样的。 盛凌云拿起她昨天写的规划,和图纸递给她:「你昨天去看过了。也规划过了,这是图纸,你要不要看一下,陈司马已经开始联繫人,准备休整了。」 楚夕越发惊讶了,原主竟然连温泉的规划图都弄好了,这也太有才了吧。 「好,不错,现在是夏天,要是弄好了,等到冬天再来泡温泉,一定很舒服。」 这句话跟楚夕昨天临睡前,说的一模一样。 盛凌云收了起来:「吃饭吧,你若是想泡澡,我让人把温泉水给你挑屋子里来。」 无论如何,他都会满足她的要求。 楚夕更加欢喜了:「你这个人还怪好嘞。」 起床,吃饭,温泉水已经抬进来了,热腾腾的水里一股硫磺味,楚夕也不嫌弃,整个人躺在木桶里,深深感慨,真是一种享受。 楚夕正在闭着眼睛享受,忽然听到踏踏啦啦走路的声音。 忙睁开眼睛,盛凌云穿着单衣已经站在她的面前了。 楚夕吓了一跳,连忙用手把自己盖着,身子瞬间蜷了起来。 「你做什么?」 盛凌云大大方方脱了衣服,跳木桶里,坐在了楚夕的对面。 楚夕面红耳赤的把脸给别开了。 「我们是夫妻,孩子都生了,你害羞什么?」 楚夕失去记忆,但是脑海中还是有点印象,印象中两个人似乎在颠鸾倒凤,云雨飘摇。 可她却一点都不习惯。 「那个,那个……外面还有人。」 盛凌云用手撩了一下水,表情坦然:「你不喜欢有人在场,我让他们离开了,现在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个。」 说着话,盛凌云的脚顺着她的小腿就勾了过去。 楚夕睁大了眼睛,古代的男人都这么不矜持么,这,这也太饥渴了吧。 瞬间芳心乱跳,楚夕刚准备伸手去拿屏风上的布巾,却被盛凌云抓住胳膊,搂着腰带了过来。 「你最喜欢在上面,今天就满足你……」 楚夕整个人都惊呆了,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她,她怎么可能…… 心里在拒绝,身体很诚实,看到盛凌云八块腹肌,瘦长的细腰,楚夕咽了一口吐沫…… 盛凌云精准的把握住楚夕身上,每一个焦点,一团火点燃后,需要半桶水来熄灭。 陈树的这个山庄有一个好处,每一个房间都是套房,房间很大,收拾的也挺豪华,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不隔音。 盛凌云和楚夕是贵客,被安排在坐北朝南的主方位上。 陈树带着苏曼曼住着他们左侧房间,他们的房间打开窗户,正对着是盛凌云这边的书房。 离得很近,近到能听到房间里娇弱的喘息声…… 若是风平浪静的,苏曼曼兴许没有那么生气,可一想到楚夕什么也没有为盛凌云做个,危险的事情都是她在做,可结果呢,连进盛家的资格都没有。 盛凌云因为楚夕的离家出走,就把她赶出府了。 让她白白耽误了一个盛凌云小妾的名头,而她更清楚,盛凌云只是利用她来揽财。 大家都想看看盛凌云的小妾究竟是何面貌。 盛凌云却对她还有规定,幽州城内只有五品以上官员,才能见到她的真面目。 而像陈树这种带出去过夜的,至少一千两。 陈树都把小妾带到盛凌云面前了,他一点都不恼,反倒是让她好好伺候陈司马。 越想越生气,越想越不值得。 不知道什么时候,屋子里风平浪静,她赶紧吹熄了灯,躲在了暗处。 只听得房间里说话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2页 「累不累,再来一次……」 「累了……」还有些羞耻,楚夕想这个地方躲起来,「你睡吧,我不困,白天睡了一天了,我想再去温泉那边看看。」 「我陪你去吧。」 「不用,你睡吧。」 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屋子里出来,往山上走去,夜风凉凉,楚夕只觉得很是惬意。 只是她不知道,她只是刚从院子里出来,苏曼曼转身就进了她和盛凌云的屋子。 盛凌云确实有点累了,让人送了热水进来,他继续泡着,闭着眼睛假寐。 一双柔软无骨的手,从他的肩膀处落下,慢慢的移到了胸前。 「你怎么又回来了,是不是捨不得我……」 说着盛凌云用力拉着那只光洁的手臂,往下一拽,非常熟悉楚夕身子的他,就知道身后的女人不是楚夕。 「你做什么?」 一把把苏曼曼拉到水桶里,盛凌云霍地站起来,拿起布巾遮挡住自己。 苏曼曼本就穿的单薄,浑身上下也湿透的,该透的都透了有些地方更是若隐若现,让人臆想翩翩。 「大人,你仔细看看我,难道我真的不比她强吗?」 说着苏曼曼的胳膊像一条蛇一样,缠到盛凌云的脖子上。 盛凌云并没有感到诱惑,而是有些噁心,勐地把她给推开,沉声道:「你够了,作为女人,你能不能自重点……」 说完,盛凌云起身从木桶里离开,穿好衣服离开了。 留下苏曼曼一个人,羞愧难当,深深吸了口气,鬼使神差的,她追着楚夕来到了温泉边上。 「苏姑娘,你也来赏月吗?」 今天晚上跟昨天晚上不一样,月亮像是一个大圆盘一样挂在天上,在这里看的更清楚一些。 苏曼曼轻柔的一笑:「不,夫人,我专门是来找你的。」 楚夕有些吃惊:「你找我有事?」 苏曼曼委屈的眨了眨眼睛,瞬时热泪盈眶:「盛夫人,我想你把盛大人让给我,作为他的妾室,我也有责任为他生儿育女,你不能这么霸道,霸着大人不放。」 楚夕张着嘴巴似乎不敢相信:「你,你是盛凌云的小妾?可你,你不是青楼女子吗?」 第414章 被污衊 苏曼曼知道楚夕把她的身份又给忘了。 昨天的说辞又跟楚夕说了一句,她还添油加醋了说了很多。 「其实,我跟盛大人是两情相悦,本来我已经是大人的小妾了,就是因为你,是你把我送到青楼的。」 楚夕没想到,盛凌云还有这么一个红颜知己,什么帮他锄奸,替他联络太子,还在盛凌云危难的时候照顾他等等。 说的是情真意切,可等盛凌云来到幽州提出要纳妾的时候,她反对了。 她肯定是要反对的,无论是她还是原主,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谁知盛凌云还是要纳妾,楚夕以为的原主把苏曼曼给送到青楼。 本以为能让他们断了关系,没想到…… 楚夕无意间看到了苏曼曼脖子上的红印,抬手抹了一把:「你这里是……」 苏曼曼害羞的垂下了头:「刚才经过大人的房间时,大人喊我过去……」 接着她又非常无辜的看着楚夕:「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听到你们……,想去看看,想跟你一起服侍大人……」 楚夕整个人的三观炸了,什么意思,是想要做什么? 三人行吗?这,这,玩儿的也太花了。 「你,你打住……」楚夕突然有种出离愤怒的感觉,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脏了,很想跳下去再好好洗一洗。 「你愿意做什么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你想要他,好,没问题,让给你……老娘不要他了,让给你了……」 楚夕说完,就想赶紧收拾东西离开这里,刚才那个男人是她夫君,她不要了,回去和离。 谁知苏曼曼再次把楚夕给拉住:「夫人,你怎么能跟大人和离呢,你明明知道大人心里只有你一个人,你这么做,不是要逼死我吗?」 苏曼曼忽然人就站在了温泉池的旁边,凄凄的哀求道:「夫人,你就成全我和大人吧,你若是不成全我们,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楚夕惊恐:「你这个姑娘怎么这么傻,想要当小妾也这么急切,还用命来威胁我……你……」 说着楚夕好心的就要去拽苏曼曼。 谁知苏曼曼一个转身,楚夕拉偏了,眼瞅着楚夕要掉进去,她的胳膊瞬间被人抓住,从温泉池旁拉了回来。 「你干什么?小心。」 与此同时,宋子文一脚把苏曼曼给踹了温泉池里:「歹毒的女人,竟然还想害人,我着就让你尝尝被淹死的痛苦。」 楚夕被宋子文搂在怀里,惊魂未定,又看到苏曼曼掉温泉里,于心不忍。 「她说她是盛凌云的小妾,你把她踹里面,她好像不会水,淹死怎么办?」 宋子文冷哼一声:「她要害你,死有余辜。」 「放心,陈司马安置在周围的有侍卫……」 果然,『扑通』一声,有人跳下去,把快要淹死的苏曼曼给捞了上来。 此时,陈树和盛凌云听到动静,也都跑了过来。 苏曼曼浑身湿漉漉的,趴在地上,怒火中烧,眼神像是蛇一样紧紧盯着楚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3页 「大人,是夫人把我给推下去的,我看到她跟宋公子幽会……」 接下来的话不必说的太明白,她重重地咳嗽起来。 她的丫鬟香香赶紧用披风把她玲珑身体遮挡住。 听到苏曼曼颠倒是非的指责,楚夕都懵了。 「你说什么?是我把你推下去的?等等,这个不是重点,你说我跟他在这里私会?」 古代女人注重名节,楚夕又是盛凌云的夫人,被人无端抹黑,她以后还怎么活。 苏曼曼又咳嗽几声:「是,我亲眼看到他们在此私会,夫人还说要跟宋公子私奔……」 楚夕不等她说完,上前就是一巴掌,清脆的声音落在苏曼曼的脸上,一个很明显的巴掌印。 「你这个女人,真是恶毒,明明是你跟我过来,要我同意把夫君让给你,还想把我往水里推,若不是宋公子及时赶到,现在掉下水的是我。」 「你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空口白牙,颠倒黑白,真是不知廉耻。」 苏曼曼被打蒙了一下,捂着脸哭了。 「大人,我没有说谎,是真的,不然她怎么会想把我给害死……」 楚夕还想上前去打苏曼曼,只见苏曼曼脚步一转,来到了盛凌云的身后。 「大人,救命,你说过会保护我一辈子的……」 楚夕的巴掌抬起,直愣愣的盯着盛凌云片刻,脑子里的记忆忽然像是泉水一样涌了进来。 「她曾经救过我,可我们真是清白的。」 「我只爱你一个人,不会有别的女人……」 「你是我妻子,她是你姐,带她一起走。」 「我想做一个好官,也想成为第一宰辅,楚夕,我知道,你能帮我……」 穿越后的一切,楚夕忽然又重新记了起来。 原来,这并不是她第一次穿越,她其实早就穿越来了,只是她忘了…… 为什么会忘了呢? 楚夕看了一眼盛凌云,眼神从不解逐渐变得清冷。 「苏曼曼,你已经是盛大人的小妾了,至于能不能为他生儿育女,这种事我可做不了主。」 「我能做的,自然是成全,我成全你们……」 盛凌云一直没有说话,看向楚夕的眼神也非常的复杂。 「夫人,天上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睡醒一觉,什么都忘了。 盛凌云不想跟楚夕纠缠太多,她跟宋子文的事情,他更不想管。 谁知苏曼曼依然不依不饶:「大人,她和宋公子私会……」 「你给我闭嘴……」盛凌云怒吼。 苏曼曼扫视了一眼在场所有人,陈树,宋子文,还有侍卫和丫鬟,突然就跪了下来。 「大人,我苏曼曼以性命发誓,夫人和宋公子私会是我亲眼所见,若是有半点假话就让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盛凌云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眼睛,这是苏曼曼在逼着他休了楚夕呀。 但是,他不能。 他不愿。 「来人,把夫人扶回房间,苏姑娘,天冷了,你也该回去休息了。」 绿丫想来扶楚夕,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觉得心惊肉跳的。 只见楚夕冷冷的一笑,慢慢的往温泉池旁退着:「你以性命发誓,那就是让我以性命证明我的清白了?好,真好,只是苏曼曼,就算是我死了,不在了,盛凌云也不会跟你在一起的,不信,你走着瞧……」 说着,楚夕往温泉池了一跃,入水之后,什么也听不到了。 盛凌云彻底慌了:「救人,快,救人……」 第415章 以死证清白 盛凌云的话音刚落,宋子文『扑通』一声,也跟着楚夕跳了进去。 盛凌云张张嘴,不说话了。 跟在他身后的苏曼曼,撇撇嘴得意的说道:「看看,我说的是实话吧,他们俩就是有姦情。」 「啪」盛凌云回身给她就是一巴掌,刚才楚夕打的那半边脸已经肿了,这半边脸也渐渐地肿了起来。 盛凌云的手劲儿要比楚夕大多了,苏曼曼的嘴里都是一股子血腥儿味儿。 战战兢兢地站在一旁,心里却希望楚夕被人救上来后,已经死了。 可是,奇怪了,无论是宋子文,还是其他侍卫,在温泉里游了个遍,都没有找到楚夕的身影,她像是人间蒸发一样,竟然在水池里消失了。 盛凌云不死心:「来人,把这里的水给我抽干……」 陈树赶紧上前拦住他:「大人,不可,这个温泉水是从山里冒出来的,莫说抽不干,就算是抽干下面也是深渊。」 「再仔细找找,看看夫人到底去哪儿了?」 盛凌云想起楚夕跳温泉池前,对他温和的笑笑,嘴里似乎说这么什么,他的心骤然疼痛起来。 夫妻这么多年,他知道,她记起来了,所有的记忆全都记起来了。 她告诉他:「永别了。」 然后,她这次连解释都不愿意听他的,决绝的跳下水来。 盛凌云恼羞成怒,把苏曼曼给拽了过来,抓住她的头髮,把她摁在池子旁边。 咬牙切齿道:「你最好祈祷夫人能安然无恙的回来,不然,我就把刑部里所有的酷刑都让你尝一遍,让你生不如死。」 苏曼曼怎么也没想到盛凌云为了楚夕,会对他这么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4页 「大人,大人,我说的都是真的,是夫人她要自证清白,与我无关,与我无关呀……」 此时的盛凌云已经不听任何解释了。 他只是微微眯着眼睛,吩咐道:「先把宋公子给救上来,换一批人,再下去找找夫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陈树也慌了,赶紧让侍卫轮番下去捞人。 楚夕要真的在他这里出了意外,赚钱的温泉山庄做不成了,这座山说不定就被盛凌云给封了。 宋子文也被人捞上来了,在下面游的时间长,水温太高,他上来之后,整个人躺在地上,喘不过气来。 「楚夕,楚夕不见了……」 这是宋子文入水后的结果。 盛凌云更加不信了:「好端端的,是不是掉入水底了,上次在海边,还是她把你背上岸,她水性好,怎么会不见了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苏曼曼慢慢吸了一口冷气,原本她是打算推楚夕入水淹死的,幸亏她刚才没成功,不然就真不好辩解了。 悄默默的,苏曼曼被丫鬟香香扶着回去了。 盛凌云和陈树在这里打捞了三天三夜,别说楚夕的人了,什么都没捞到,甚至都摸到温泉池的最底下了。 侍卫说,最下面是个漩涡,人一点进去就不好出来。 陈树连忙说,既然是漩涡,肯定是通到山体的那一段了。 盛凌云刚准备让人进入漩涡探一探,府里来人了。 「大人,有人往府衙里送了一封信,说是要务必亲自递大人手里,东方先生让小的即刻送来。」 盛凌云接过信一看,也难怪东方游让人快点送来,楚夕熟悉的笔迹出现在他眼里。 他拆开信件的手都是抖的,一股不好的预感让他心跳加速,差点窒息。 「盛凌云你好,收到这封信,我已经离开了这里,你不用找我了,原本我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我回到我的世界去了,永别了。」 「盛凌云,我们彼此不要折磨了,原本你爱的人就不是我,从我穿越那天起,我其实就知道,你是重生的,你是一本书里创作的人物,人设是,清冷,只对楚然深情。」 「因为你长得好看,惊才艷艷,我义无反顾的爱上你(主要是长得好看,我是颜控),一路走来,我们开心过,幸福过,吵过,闹过,但是,我想明白了,你和我不是一路人。」 「如今我要回去了,要寻找我自己的生活了,这辈子有可能会碰上我喜欢的,也有可能碰不上我喜欢,无所谓了,爱情不是生活的主题,自由才是。所以,我还是要寻找自我,寻找自由。」 「至于我们的孩子,你把他教的很好,我想我根本不用担心,你一直是个优秀的人,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你重生不易,且行且珍惜。最后祝你功成名就。」 熟悉的楷书,是盛凌云握着楚夕的手,一笔一划教她写的。 她是真的走了,这次跟上次不一样,上次只是换了个魂魄,他还能盼着人回来。 但是,这一次,他是真的把人给弄丢了。 怎么就丢了呢? 盛凌云百思不得其解,看完信,就把信摺叠好,揣在了怀里。 起身,吩咐手下,回府。 陈树一听盛凌云忽然不找人了,有点懵,一路追了过来。 「大人,不找了?夫人是找到了吗?」 盛凌云咬咬后槽牙,勉强点点头:「在一个山脚下,被人救起来了,本官现在就去接人……」 听到人找到,陈树大大地松了口气。 「恭喜大人,贺喜大人,那咱们这山庄,是不是从明天起就可以动工了……」 只有楚夕对这个山庄感兴趣,他…… 「嗯,夫人不是让你跟宋公子接洽,以后的这些事情,直接找宋公子就行。」 盛凌云深深吸了口气:「来人,请宋子文公子。」 宋子文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急切的眼神差点杀人。 「盛凌云,楚夕还没有找到,谁让你把人手给停了的。」 盛凌云深深的看宋子文一眼:「楚夕找到了,跟我回去就知道了。」 宋子文跟陈树一样,一脸懵:「找到了?」 宋子文甚至进了漩涡,可是进了漩涡之后,他就从另外一个山洞出来了,山洞离这里并不远,若是楚夕从那里出来,守卫着的侍卫应该也能发现的。 但是,楚夕确实不见了。 一行人准备回去,陈树拿着契约找到宋子文:「宋公子,明天能动工吗?」 宋子文想了想,这是楚夕喜欢的地方,也是楚夕消失的地方。 「能动工,你找人,我明天把银子就给拨过来。」 陈树等的就是这句话,不能让他又出钱又出力,最后还要给他们分红吧。 第416章 深夜谈心 这边陈树开始修建温泉山庄不提。 盛凌云带着人回到府中,东方游就迎了上来。 「大人,送信的是个孩子,孩子说是一位老大娘把信给他的,属下又去找老大娘,但是不见了……」 「大人,你是不是跟夫人又吵架了……」 东方游不明白,楚夕和盛凌云怎么一直都闹别扭,明明盛凌云对她那么好。 东方游办事,盛凌云还是放心的,他说找不到的人,谁也找不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5页 「没有,先生不用管了,我累了。」 夜深人静,盛凌云拎着两瓶相思醉,来到了宋子文的院子里。 「来,我们喝一杯。」 宋子文回来后才知道,楚夕根本没有找到,原本他像一只焦虑的蚂蚁,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准备去质问盛凌云。 却没想到盛凌云竟然来找他了。 来就来吧,还带两瓶酒。 打开瓶子闻了闻,是楚夕酿的葡萄酒,尝了一口,似乎是楚夕第一批酿出来的。 脑海中回想起楚夕俏皮的话。 「葡萄酒放得越久越醇,酒精度数也越高,会喝醉,但是不是烂醉,而是那种朦胧的醉,似醉非醉,如梦如幻。」 「这是她亲手酿的酒,我记得没有剩多少了,你捨得让我喝。」 盛凌云苦笑:「喝,请你的。」 俩人并肩坐在房顶上,对着星空,和缺了一块的月亮,盛凌云举着酒罈。 「举杯邀明夜,对酒成三人。」 宋子文皱着眉头:「你怎么回事?楚夕丢了,你不去找,竟然来找我买醉……」 宋子文的话音刚落,盛凌云就把怀里的信往他手里一放。 「看看……」 说着盛凌云就着酒罈勐地灌了一大口。 宋子文把酒放在一旁,他也认出是楚夕的字,只是等他看完,和盛凌云一样,俩人都沉默了。 微风徐徐,月光如水,蝉鸣声,空气中瀰漫着白天阳光炙烤过的余温,混合着夜晚特有的清凉,在这朦胧的月光下,展现出一种独特的轮廓。 「她这次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宋子文也喝了大大的一口,自言自语。 房顶的瓦片上还留着白天阳光的余温,孩子的笑声突然从某个角落传来,清脆,无忧,不远处的湖面,蛙声一片,与蝉鸣交织在一起…… 盛凌云只觉得聒噪。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自从她回来之后,怎么都不是,我真的不明白,我为她做了那么多,她为什么就是不肯留下来。」 宋子文默然,能说的,上次吵架时已经说清楚了。 明白的都明白,不明白的也不知道是装的,还是故意不想明白。 「可能,她跟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吧。」 盛凌云抬头看了一眼月亮:「是我的错,她本是天上的仙女,是我强留了她,是我的错。」 说完盛凌云又喝了一大口。 宋子文也抿了一口:「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真的不找了吗?」 盛凌云苦笑:「要是她想被我找到,这么多天了,早就该回来了,要是她不想被我找到,我找不到……」 天下之大,是真的大。 宋子文喝了一口之后,把酒罈口朝下晃了晃。 「喝完了……」 盛凌云:「喝完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剩下的最后两坛,原本是打算她过生辰的时候喝的。」 宋子文忽然问:「你知道她的生辰是什么时候吗?」 盛凌云仔细想了想了,却怎么也想不明白。 宋子文冷笑连连:「记得在宁州,她亲自给你做了一个叫『生辰蛋糕』的食物,很甜,像是软软的糕点,但是,那天你因为宁州的税收,招待宁州的商户,留在苏曼曼那里没有回来……」 盛凌云努力的回忆,却没有一点记忆。 宋子文接着又提醒道:「即便如此,楚夕也没怪你,还派人把蛋糕送到青楼,结果,蛋糕没有送到,绿丫被苏曼曼的丫鬟大骂一顿,哭着回来了。」 盛凌云还是没有一点印象。 宋子文:「蛋糕最后你吃没吃到,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那天楚夕肯定很伤心,她喝多了酒,非要亲自去找你……」 这个盛凌云有点印象了,他从苏曼曼那出来子夜都已经过去了,也有点醉醺醺的,迎面就碰上楚夕了。 楚夕没有喝多,而是清醒的,她只是看了苏曼曼一眼,就拉着盛凌云的胳膊,说:「回家。」 盛凌云当时心里还挺得意,楚夕爱他,离不开他。 「原来,那个东西叫生辰蛋糕啊。」 他是一口没尝,本来就剩的不多,想吃一口填填肚子,男人喝酒的时候,吃东西很少,胃里不舒服。 谁知楚夕一把把蛋糕夺过来,给扔了。 盛凌云当时还怪她不体贴,没想到是过了时辰,蛋糕就坏了。 盛凌云沉默不语,就听宋子文又说道。 「还记得她刚跟吕青青学做首饰,做出来的簪子吗?」 盛凌云扭头看了宋子文一眼:「不是送给你的吗?」 宋子文冷冷的瞥了他一眼:「她原本是送给你的,是你嫌弃不好看,没有戴过,她就镶上一颗珍珠,怕她送不出去难过,我给要过来了。」 「那是她做的第一个簪子,后来又给你做了好几根。」 盛凌云摸了一把头上插的那根,不是楚夕做的,是皇后赏的。 宋子文凉凉道:「果然,做的多了,都不知道珍惜了。」 盛凌云瞅了宋子文髮髻上的簪子,一直都是这一根,是楚夕做的。 原本是打算给他的…… 宋子文絮絮叨叨又说了什么,盛凌云听的恍恍惚惚,他醉了。 原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为他做了那么多,可那时他心里想的都是老百姓,都是案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6页 直到人没了,他才觉得少了什么。 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意识到什么,等到再见面,他只觉得她变得蛮横不讲理,变得难缠,却从没想过,七年的缺失里有他,也有她。 天蒙蒙亮,宋子文从房顶上下来,进了屋子,不多时,背了个包袱就出来了。 盛凌云还在房顶上:「你干什么去?」 宋子文背着包袱头也不回道:「找她。」 你自己不去找,难不成还不让他去找。 盛凌云皱眉:「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宋子文:「走遍天下每一处,总能找到的。」 盛凌云也从房顶上跃了下来,一个踉跄,被身边的侍卫扶了一下。 「大人。」 「找两个武功高手,悄悄的跟着,别被他发现了。」 宋子文牵了马,看到门口的盛凌云。 「若是找到人,愿意回来,我就把她送回来,若是她不愿回来,你派人跟着也没用。」 第417章 寻找 盛凌云气得脸色白了白:「只要她活着,就是我盛凌云的妻。」 宋子文再次瞥了他一眼,骑上了马:「那你就好好守住她的财产,她这个人别的爱好没有,最爱财了。」 盛凌云脑袋忽然清凉一片,楚夕回来后,得知他把所有的财产都败光了,气得跟他冷战了三天。 是了,她那么爱财,他怎么就把财产都败光了呢。 忽然,他想到了金矿,忙派人给林海和婉婉去信,让他们留意,若是楚夕去找他们,记得把人留下。 只可惜,楚夕既然要离开,怎么会没有一点准备呢。 这一次跟上一次突然的离开不同,尽管楚夕失去了记忆,可她却始终再做一件事。 盛凌云看着宋子文牵着马,离开的背影,虽然孤独,却依然决绝。 忽然很是羡慕,他也很想像宋子文一样,就这么潇洒的离开。 但是,他不能。 他一走了,留在幽州的这些手下怎么办? 京城小皇帝怎么办? 皇后,戚柏松对他那么信任,他怎么能在这个时候,一走了之。 即便是想要跟宋子文一样潇洒的离开,也要等他把事情做完。 但是,作为幽州节度使,未来的朝廷宰相,怎么可能把事情做完? 东方游站在盛凌云身旁,幽幽的问:「大人,宋公子是去寻找夫人了吗?」 盛凌云没有说话,等同于默认了。 东方游长长的嘆口气:「夫人是下凡的仙女,大人有幸跟她同渡几载,依然是幸运,宋公子此去堪比夸父……」 盛凌云沉默了许久,转身:「今年玉米的收成,你要盯着点,若是丰收,明年一定要大力推广……幽州土地跟宁州不同……」 宋子文走了许久,他知道盛凌云一直在看着他,甚至还派人跟着他,不过他不担心,因为他自然是有办法甩开跟踪他的人。 骑上马之前,宋子文扭头看了府衙一眼,大门已经关上了,朱红色的大门很阔绰,门前的两个狮子很威武。 但是宋子文却想起了楚夕说过的两句诗:「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 记得楚夕说完,盛凌云立马反驳:「再我管辖下的幽州,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宋子文记得当时楚夕期待的笑盛凌云:「一个人在权利如此大的情况下,还能考虑民生,你会做个好官的。」 后来,楚夕又说:盛凌云会是朝廷的好官,但不是她楚夕的好夫君。 楚夕想要的男人,不会有那么大的志向,普普通通,平平凡凡而已。 宋子文跨上马,飞驰而去。 甩掉了跟踪他的人,他首先来到了一个仓库。 这个仓库很隐秘,钥匙只有两把,一把他拿着,一把楚夕拿着,这把锁是鲁班锁,即便是开锁的行家也不一定能开开。 宋子文拿起锁瞅了一眼,有被开过的痕迹,看来有人来过。 打开仓库大门,粮食没有动,再往里走,银子少了一些,金子少了一些。 没有全部拿走,应该是楚夕来过。 重新把仓库门锁上,宋子文又去了钱庄,楚夕当初存了一些银子在钱庄,别人查不到她有没有取过银票,宋子文能查到。 宋子文能查到,代表盛凌云也能查到,所以,钱庄里楚夕的存款还在,一文未取。 宋子文想了想,仓库里的银子应该够楚夕用一段时间了,没有取银票也很正常,为了不被盛凌云发现。 他又来到了卖马车的地方,楚夕这个人不喜欢受委屈,即便是离开,她也会买一辆最舒适的马车。 奇怪了,最近几天,并没有人卖出大的宽敞的马车。 宋子文失去了楚夕的踪迹。 他并没有着急离开,而是来到一个茶馆,一边喝茶,一边想。 一盏茶的功夫,宋子文忽然笑了。 幽州城西,一个不起眼的院子里,楚夕刚把墙边一块土地给翻完,撒上白菜仔,就听到有人敲门声。 楚夕微微一怔,来到门口,凑着门缝往外看,抿嘴浅笑,把门打开。 「你可真是个大聪明,这才几天,就被你找到了。」 门外站着宋子文,粗布短打,挑着两捆柴火,抬脚进了门。 「已经不短了,这是第七天。」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7页 楚夕把门给关上,宋子文把柴火放到柴房堆好,扁担竖门口,拍拍手,扫了一眼她的院子。 正房两间,一间厢房,一间厨房,院子中间种的是枣树,枣树下面一个石桌,在枣树和厨房中间扯着一条绳子,挂了两件半干的衣裳。 厨房门口还有一口井,厨房和门口院墙有片空地,刚被翻好,与之对称的厢房旁,有一个篱笆院,里面养了五只鸡。 院子虽然小,但是收拾的很整齐,干净。 宋子文拍了拍身上的土,直直的看向楚夕,一指唯一的厢房:「我住那一间。」 楚夕耸耸肩,欣然同意:「随便,自己收拾。」 「只是你住进来,我怎么像邻居介绍你?」 宋子文大方的摆摆手:「随便,哥哥也好,表哥也行,最好是相公。」 楚夕白了他一眼:「长得不美,穿得不美,想得怪美。」 「那就表哥吧。」 一表三千里,算是亲戚,若是再发展一下,也可以是其他,比亲哥哥的可操作性广。 厢房也收拾过了,很干净,干净到没有一点东西。 楚夕洗了手,进了正房,抱出两床褥子和被子,床单床罩给宋子文。 「快中午了,吃什么?」 宋子文一边铺被子,一边说:「无所谓,你做什么,就吃什么,我不挑。」 楚夕:「那你收拾好,就过来帮忙。」 宋子文把床铺收拾好,进了厨房,一旁的菜篮子里有一些豆角,鸡蛋,青菜,楚夕刚洗完。 他抬脚坐在灶台前,开始烧火。 楚夕一边切菜一边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宋子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盛凌云派出找你的人,已经出了幽州了。」 楚夕嘆息一声,打了三个鸡蛋,然后,开始揉面。 宋子文问:「你是从哪里跑出来的,我都进了漩涡了,却是从另外一个山洞里出来的……」 楚夕笑笑:「我也是,不过,我没有出来,就在那里等着,我看到你了,只是没喊你,等你们走了,我才离开。」 原来,楚夕跳下温泉水后,刚开始水温是很烫,但是进了漩涡后,水温就开始降下来。 等她逆着水流往山洞里游,水就有些冰冷了。 第418章 我等他来找我 那个温泉池简直就是鬼斧神工,从一边山里冒出来的是热水,山另外一边流进来的是山泉,掺在一起形成了温度适宜的温泉。 楚夕进了山洞后,等搜索她的人都走了,她才离开。 离开山庄之后,她换了身寻常人穿的粗布衣裳,堂而皇之的走在大街上,根本没有人能认出来。 楚夕早就知道,大家认人的时候大部人认的是衣裳,古代有钱人穿的衣裳和当官的穿的衣裳不一样,古代穷人穿的衣裳更跟他们不一样。 绫罗绸缎都是有讲究的。 古代穷人没有那么讲究,越是朴素越认不出来。 楚夕换了衣裳后,即便是盛凌云派出的侍卫,从她面前经过,也不会看她一眼。 她先是去了仓库,那个仓库是她当初打算离开盛凌云时,把空间里的东西搬出来的地方。 原本是打算留给盛凌云的,毕竟她把戒指带走了,盛凌云需要粮食,金银支撑他在幽州的建设。 谁知戒指去掉了,她还没来得及告诉盛凌云,记忆就出现了问题。 如今她恢復了记忆,自然是要去取一些银子的。 任何时候,没有银子,寸步难行。 她也不贪心,取出来的银子够用就行。 先租了一个院子,收拾好后,住了下来,因为银子暂时够用,她也没想好要做什么营生,先买了几只鸡,又把院子的地开出来一些,种蔬菜。 刚收拾好,宋子文找来了。 虽然,她心里希望的还是盛凌云,记忆恢復后,她已经没有那么大的期待的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她没有了恋爱脑,活的更潇洒。 宋子文看着她把菜炒出来,放了水进去,准备煮面。 「今后打算怎么办?」 楚夕:「这里挺好的,住下来。」 宋子文挑挑眉:「你不怕盛凌云会找到你吗?」 楚夕嫣然一笑:「我给了他三个月的期限,三个月内,他若是能找到我,我还是他盛凌云的妻子,若是找不到,我打算离开这里,云游天下。」 宋子文的眼神闪了闪:「你其实还是对他有些期待的吧。」 楚夕真诚的点点头:「盛凌云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我不得不承认的事实,长得好,人也聪明,只是他心里装的东西太多,我,在他心里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这些话,宋子文也是承认的,盛凌云确实是个很优秀的男人。 「既然想跟他在一起,为什么还要离开?既然要离开,为什么还要等三个月?」 楚夕长长的嘆口气:「不甘心,还有真的喜欢。」 「之所以给他三个月的时间,我再赌,赌他心里我占的面积最大,赌他为了我能捨弃他的一切。」 两辈子楚夕只喜欢盛凌云这么一个男人,就这么离开,她也不甘心。 可人生中,并不是只有爱情,还有事业,还有自我。 楚夕肯为盛凌云放弃自己的事业,却无法为了盛凌云放弃自我,毕竟这个世界上,如果连自己都不爱自己了,还能指望谁爱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8页 盛凌云心怀天下,心怀社稷,心怀百姓,而她占据的太少,她觉得不公平。 楚夕的一颗心都在盛凌云身上,盛凌云一颗心都扑在社稷上,她不愿意自己活得太委屈,她不是古代学《女戒》长大的,不愿意完全奉献自己,相夫教子,她还有自己的梦想。 「我喜欢他,所以成全他,他想要什么我能帮他,如今他已经做到二品节度使,再往上就是一品宰辅。他的梦想已经实现,而我的梦想呢?还没有开始……」 宋子文:「你的梦想是什么?」 楚夕璀璨一笑,整个房间似乎都闪耀着光芒:「游歷天下,纵横四海。」 宋子文失笑:「岂不是跟我一样,但是你游歷久了还是需要安定下来的。」 楚夕双手一摊:「是啊,但是人生短短几十年,游歷天下又需要多久呢,三年,五年,十年,八年,结束之后,还剩余几十年,不是照样可以安定下来。」 宋子文有些明白楚夕的意思了。 「你想趁着现在年轻,还有银子,到处转转,等累了,再安稳下来,相夫教子……」 楚夕反问他:「不行吗?」 宋子文点点头:「行啊,当然可以。」 问题是楚夕跟盛凌云说过很多次,盛凌云表示没有时间,楚夕知道等盛凌云有时间了,她也老了,走不动了。 站在男人的角度,宋子文理解盛凌云。 盛凌云从县令到节度使,一步一个脚印,是需要时间的,但是做官哪有嫌官职大的,他想做到一品宰相。 楚夕等不及了,再等就老了。 而且俩人之间发生了很多糟心的事,楚夕对盛凌云的感情也淡了。 「好吧,那你允许我陪你一路游山玩水吗?」 楚夕大方的笑笑:「当然可以,只要你放得下你身边的所有。」 宋子文早就没有任何牵挂了。 「其他的都无所谓,只是生意这种事,要是没有的话,我们就会没有银子。」 楚夕明亮的眼睛闪呀闪:「所以,我们合作,我们一边游歷大江南北,一边把生意做到各处,最后至海外。」 宋子文知道楚夕有这个能力。 「好。我跟你五五分帐。」 楚夕伸出手与宋子文击掌:「成交。」 有空间的时候,楚夕要做的生意很多,而且没有什么成本,似乎傻子都会做生意。 没有空间,没有金手指,楚夕要做的生意,只有洗化用品是最擅长的。 她作为医学生,对美研究最多。 原本她打算把配方弄出来,找当地的胭脂铺合作,宋子文既然来了,自然是他们俩合作了。 三个月后,幽州城有一家『美妍』胭脂铺,名声大噪。 楚夕依旧是穿着粗布长衫,把乌黑的长髮用布巾给包裹起来,远远望去就是一个普通的妇人。 挎着竹篮,来到对面的布匹铺子。 「对面的胭脂确实有祛痘的功效,你瞅瞅,我脸上疙瘩没有了,白净了吧。」 「确实,一白遮三丑,你比从前好看了很多,就是他们的价格有点高,一盒祛痘膏要一两银子。」 「五两也划算,疙瘩太多男人嫌弃,如今我家男人对我可好了。」 「真的吗?等一会儿不忙了,我也要去买一盒。」 「我又买了一盒美白的,一盒抗皱的,他们还送一块香皂,你闻闻可香了。」 这是楚夕让搞的活动,香皂一块三百文,很贵,成本很低,她就是要让这里的女人改变消费习惯,洗澡用香皂,这样的生意才会更长久。 第419章 擦肩而过 楚夕的到来打断了两位女子的谈话。 「给我来六尺棉布,这个花色的给我来四尺,这个来四尺,对了,有棉花吗,来三斤。」 楚夕买好东西写下地址,让他们把棉花给送家里去,付了银子,出了店铺,继续往前走。 「马鞍来一副吧,这种的。」 楚夕也付了银子,刚来到街上,一群骑马的侍卫从街上飞驰而过。 「让开,让开,都让开,节度使出行,都让开。」 入了秋,幽州今年大丰收,粮食比往年产量都多,盛凌云经常外出去各地查看,这种场面时常发生,大家都习惯了。 楚夕也来到街边,胳膊上挎着篮子,在一处卖花的摊子前站着,拿着一个头花在头上比了比,看中了一根木簪。 「这个多少钱?」 「三文,这是桃花木的。」 「好,给你。」 楚夕把簪子插头髮上,拿着镜子照了一下,盛凌云坐的马车从她身后经过,风吹过车帘她看到盛凌云的脸,有些疲惫,闭目养神。 楚夕放下镜子,继续往前走,倒是盛凌云身边的侍卫林江扭头看了她一眼。 林海,林河,林江,都是盛凌云身边亲自培养的死士。 然而,楚夕已然没入人群中,他什么也没看见。 一路走,一路买,等她回到家里,宋子文指着桌子上的东西问:「买这么多,是打算离开吗?」 楚夕点点头:「天冷了,去沧州住一段时间吧。」 宋子文点头:「成,幽州这边作坊已经上了正轨,周边几个城池的铺子都开了,按照你说的,一个地方只开一个铺子。」 楚夕掰着指头算了算:「正常来说,一个铺子一个月的盈利至少是五十两,如此,也算不错,让他们把银子存钱庄即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9页 宋子文问:「啥时候离开?」 楚夕歪着脑袋想了想:「三天后吧。三天后,房租到期。」 三个月的时间也到了,盛凌云始终没有找到她,她要走了。 宋子文拍了拍马鞍:「好。」 剩下的三天,楚夕没有出门,做了两床被褥,两套棉衣,沧州虽然在幽州的南边,却不比幽州暖和太多。 天冷了,她和宋子文的棉衣也该加厚了。 宋子文说的没错,楚夕出门就是要大马车,除了装的东西多,躺着也舒服。 一辆大马车,一辆装行李的小马车,三天后,从这里起程了。 城门口,宋子文递上了自己的路引。 守城门的士兵,仔细看了看,又查看了他的行李,刚准备放行,盛凌云的队伍从城外回来了。 「节度使来了,靠边都靠边。」 宋子文牵着自己的马,还有两辆车,往边上靠。 跟往常一样,前面侍卫开路,盛凌云坐在马车里,这一次,他没有闭目养神,车帘掀起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站在马车一旁的宋子文。 「停车。」 一行人在城门口,停了下来。 盛凌云从马车上,快步走下,一旁的侍卫甚至来不及放脚蹬。 「宋子文……」 盛凌云喊住了他,不等宋子文回答,就把车帘给掀开了。 看到空空如也的马车,盛凌云的眼眸紧缩一下。 「楚夕呢?」 宋子文耸耸肩,学着楚夕的样子双手一摊:「你问我,我问谁?你堂堂幽州节度使还找不到人,我更没有那个本事。」 盛凌云眼眸黯了黯:「难道你不是一直跟她在一起?」 宋子文淡漠的眼神忽然变得凌厉:「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来找她?」 盛凌云抿直着嘴:「你们一直在一起……」 宋子文嘴角微勾,凉凉一笑:「可她一直在等你……」 盛凌云眸色震惊,神色慌张:「等我……」 宋子文瞅了一眼空空的马车:「等不及,走了。」 盛凌云心口一紧,唿吸紧迫:「等不及?她不是喜欢跟你在一起?」 宋子文看着盛凌云的模样,轻蔑一笑:「你还是不了解她,盛凌云,这一次,你是真的错过了,就是不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 说完,宋子文一甩马鞭,坐上车辕,不紧不慢的离开了。 盛凌云茫然的站在那里,看着宽敞的马车,还有一车的家当,最近事情太多,他脑子有些乱,竟然听不太懂宋子文的意思。 「大人,京城太子身边的王公公来了,等着见大人,咱们还是快点进城吧。」 盛凌云又深深看了一眼马车,不耐烦道:「他是为了鲁大人研制的火炮而来,想亲眼看看火炮的威力罢了。」 「自从大人来到幽州,风调雨顺,粮食大丰收,若是再给羌国一个致命打击,大人回京指日可待。」 盛凌云沉默片刻,转身回到了马车上。 「走。」 楚夕就站在人堆里,目睹这一切,盛凌云风尘僕僕,脸上带着疲倦,脚上还带着泥,一看就是刚从田地里回来。 是了,玉米丰收后,田地闲置,要想实现三年两种,需要耐旱的麦种,还需要肥沃的土地。 他应该是去看各地的土质,适不适合这个时候播种。 不得不说,盛凌云是个替老百姓考虑的好官,农耕事情也是亲力亲为。 只是他的脑子里全都是这些,楚夕就在他眼前,他竟然也没看到。 盛凌云的车队重新启动,等他们进城后,楚夕也随着人流往外走,来到官道上,宋子文的马车正在等着她。 「去沧州。」 沧州城一个巷子里,楚夕依旧租了一个小院子,因为她的女红实在不好,做饭也没有时间,楚夕找了一对母女帮忙。 刚入冬,楚夕就把火炕给点上了,宋子文从外面进来,就感觉有些热。 「春捂秋冻,现在烧炕有点早吧。」 楚夕可怜兮兮,只吐出两个字:「我冷。」 宋子文摸摸鼻子:「好吧。」 宋子文把饺子放在炕桌上:「吃吧,张婶的手艺比你强。」 楚夕撇撇嘴:「好歹给你做了三个月的饭,你竟然嫌弃我。」 宋子文无奈的翻了个白眼:「我发现你做饭除了火锅外,其他都一般般。」 楚夕嗤之以鼻:「我看你是吃腻了,想换个人换个口味。」 宋子文大方的承认:「确实会腻,换个口味也不错。」 楚夕瞪了他一眼:「这是保湿的方子,你可以新加一个香脂,北方天干,皮肤容易皴裂,这个可以防止脸被冻皴。另外我又加了一个护手的香脂,这个成本不高,你做的大一点,价格降下来,应该会受欢迎。」 宋子文吃了一口饺子,认真的看了两个方子,揣兜里。 「下午去办。」 楚夕见宋子文吃的香,也吃了一口:「好吃。」 第420章 又生了女儿 饺子刚品出味道,楚夕忽然感觉一阵噁心,忙放下筷子往外面跑去。 宋子文不解的问:「你都吐一路了,怎么安顿好了还想吐呢,你这看着可不像是晕车……」 这句话提醒了楚夕,楚夕赶紧给自己把了个脉,心底忽然哇凉哇凉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20页 擦擦嘴,楚夕又回到房间里。 怪不得最近她感觉有些累,总想睡觉不说,还总噁心呕吐呢。 原来,她怀孕了。 掐指一算日子,可不就是离开盛凌云的那一晚。 楚夕肚子饿,胃里还噁心,找到穴位按摩了一会儿,缓解了孕吐,一口气吃了一碗饺子。 吃完之后,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宋子文,我怀孕了。」 宋子文也正在吃饺子,听到楚夕的话,微微一怔。 若不是这段时间,他们俩人一直保持着清白,他还以为孩子是他的呢。 「多长时间了?」 楚夕:「三个多月。」 宋子文:「咋才查出来呢?」 楚夕:「忙忘了。」 宋子文:「……」 他脑子一片空白,直到把饺子吃完,喝了一口茶,才问:「你打算怎么办?」 孩子是盛凌云的,但要是楚夕愿意把孩子留下,他无所谓,反正自打找到楚夕,他就发誓,一辈子跟着。 楚夕想了很久才说:「生下来,但是,你不能告诉盛凌云,这孩子管你叫爹,行吗?」 宋子文心里有些无语,他们是清白的,他却喜当爹。 「成,只要你想好了就成,那咱们趁机跑远点,我怕盛凌云找到你之后,杀了我。」 宋子文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楚夕也点点头:「等过了年,咱们一路往南,去苏城。」 现在离过年还有两个多月,再加上楚夕孕吐,宋子文也不想她太过劳累。 「好,都听你的。正好我也趁这段时间把品牌给捋顺,这样即便是将来到了苏城,一样能开店。」 论做生意,还真没有谁能跟宋子文比,楚夕当然信他。 四款香脂,保湿的,美白的,抗皱的,滋养的功效各不相同,所用的配方也不一样,价格差不多,在幽州打出名气后,来到沧州也很快打出了名气。 如果说幽州是小作坊,到了沧州,四通八达的交通,北方城池的枢纽,做香脂的地方就大很多。 另外,楚夕又出了护髮的洗髮乳,洗衣服的皂粉,洗澡的香皂,还有牙粉等,在洗簌这方面,算是比较全了。 「美妍」这个品牌打响之后,店铺更大的,但是为了保证合作商户的利润,每个地方依然只有一家店铺。 到了年底,胭脂铺卖的很好的消息,终于传到了盛凌云的耳朵里,看着似曾相识的香脂,盛凌云知道楚夕没有失踪,就在幽州。 可他派人把幽州翻遍了,他不知道的是楚夕已经来到了沧州了。 沧州知府给盛凌云送来了年礼,其中还有美妍胭脂铺的东西,他就知道楚夕竟然去了沧州。 赶紧又派人去沧州找人。 刚过完年,楚夕就和宋子文驾着马车往南方去了。 盛凌云再次扑了个空。 一路向南,春暖花开的时候,楚夕来到了苏城,苏城的房子还在,宋子文换了管家和下人后,楚夕和他住了进来。 只是这一年,京城又发生了重要的事情。 先皇去世后,太后戚贤珍心力憔悴,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就连太医也治不好,小皇帝赵芮很是担忧。 赵芮年纪还小,一切都是戚贤珍给他支持,镇南侯的身体也越来越不好了,戚柏松在宁州管着海边的军队,赵芮把他调到了京城。 戚柏松给盛凌云写信,打算让楚夕来给镇南侯和太后治病,楚夕没去,盛凌云派人给他送了灵泉做的药丸过来。 果然,灵泉能治百病,太后的病情有所好转,但是镇南侯毕竟年岁大了,过完年后的三月份,病逝。 镇南侯虽然倒了,但戚家还有个戚柏松,只是戚柏松在京城,总感觉势单力薄,给小皇上建议,把盛凌云从幽州调了回来。 于是,在盛凌云胜任幽州节度使的第二年冬月,他回到了京城,成为大梁歷史上最年轻的宰相。 盛凌云接到调任令的时候,楚夕也刚好要生产了。 虽然宋子文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可他依然很紧张,紧张到站在房间外面不停地发抖,连走来走去的力气都没有了。 听到房间里楚夕撕裂的喊声,他腿软。 「大夫,她到底怎么样?」 「放心吧,一切都很好,生孩子哪有不疼的。」 宋子文还是担心,他更担心楚夕像上次一样,生完孩子后,就变了个人。 「公子,京城来消息了,皇上封盛凌云为宰相,让他过完年进京上任。」 宋子文接到密信,幽幽的嘆口气:「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就是不知道如愿以偿的盛凌云,还会不会来找楚夕? 「咱们周边还有盛凌云的人吗?」 侍卫轻轻的摇头:「没有了,盛大人从幽州回京,与他政见不和的人都蠢蠢欲动,侍卫们都回去保护盛大人了。」 宋子文点点头,此时房间里发出一声嘹亮的哭声:「哇。」 「孩子生出来了,恭喜公子,恭喜夫人,是位千金。」 是个小女娃,娇滴滴的,嗓子挺亮。 宋子文忙问:「大人怎么样?」 稳婆微微一笑:「夫人很好,刚才喝了一碗参汤,这会儿累的睡着了。」 宋子文在楚夕快生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奶娘,伺候的嬷嬷,还有几个丫鬟。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21页 等房间收拾好了之后,宋子文才走了进去。 一大一小两个人躺在床上,睡颜如花。 就在宋子文准备离开的时候,楚夕醒了,看着宋子文欲言又止的表情,嘆气。 「说吧,盛凌云又发生了啥事,但凡牵扯到他,你总是唉声嘆气的。」 宋子文讪笑:「你心真细,竟然瞒不过你,小皇帝给盛凌云召回京城封为宰相了。」 楚夕看着窗外灰濛濛的天气,要下雨了。 「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小皇帝赵芮今年不过九岁,镇南侯去世,皇后身体又不太好,戚柏松性子急躁,朝中大臣各怀心思,都想拿捏小皇帝。 如今朝中没有一个值得他们信任,又有能力的人。 他们想到了盛凌云。 重生一世,盛凌云经过常年的计划,周密的布局,和自身的努力,终于当上了一品宰相。 如今他虽然年轻,却是状元出身,又有政绩在身,即便是一些老臣也没有不服气的。 对盛凌云不服气的人,也早就被他干翻,流放的流放,贬官的贬官,他现在当一品宰相,再也不会被人陷害,被流放了。 第421章 再相遇 盛凌云是个有能力的人,撇开恋爱脑,他从民生土地出发,制定了一些有利于百姓的众多举措。 转眼过了三年,大梁在以他为首的朝臣努力下,国库充盈,百姓们安居乐业,就连兵部的武器也改革了不少。 不得不说,盛凌云在知人善任上,很有能力,他把原幽州知府推荐到兵部后,不但武器改良了,还造出了火炮等杀伤性强的武器。 大梁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 又是一年桃花开,楚夕在苏城的三年过的也不错,除了带闺女之外,苏城的胭脂铺成为大梁最大的胭脂铺,美妍的品牌,已经遍布大梁的每个城池。 这么说吧,凡是有青楼的地方,就有美妍胭脂铺。 山下的桃花败了,山上的桃花才开,楚夕这天一大早,就带着闺女,还有奶娘,丫鬟,去苏城最大的观音庙进香。 喜欢出门的女儿小香豆,一路上叽叽喳喳笑个不停。 宋子文骑着马跟着马车,听着她的声音,一脸宠溺的笑。 「爹爹,爹爹,我想吃糖葫芦。」 小香豆毛茸茸的小脑瓜趴在车窗上,伸着小手喊宋子文。 宋子文看到卖糖葫芦的经过,刚准备买,马车里传来楚夕轻斥的声音。 「别给她买了,吃糖多了牙疼。」 小香豆委屈的撇嘴,让人心疼不已,宋子文还是悄悄的买了一串,悄悄的朝小香豆招招手。 小香豆机灵的对楚夕说:「娘,我想跟爹爹一起骑马。」 楚夕也没往外面看,就让奶娘把小香豆给抱出去了。 小香豆往宋子文怀里一坐,宋子文赶紧骑着马都快点,然后把藏起来的糖葫芦给小香豆吃。 小香豆开心的咯咯直笑。 盛凌云的马车也正好从另外一条路上山,听到笑声,他掀开车帘,就看到宋子文的怀里抱着一个软糯糯的小姑娘。 小姑娘长得乖巧可爱,十分漂亮,一眼望去,盛凌云愣住了,这小姑娘跟楚夕长得可真像。 「来人,跟上他们。」 盛凌云此次来苏城,是为了一个案子,需要他微服出行。 跟他一起来的侍卫头领是林河,看到那个小姑娘也是一惊,跟夫人长得太像了。 只是抱着她的男人竟然是宋子文。 盛凌云的马车跟着楚夕的马车不紧不慢的走着。 因为去观音寺的路只有这一条,刚开始楚夕和宋子文谁也没有注意。 不知不觉到了山脚下,马车再也上不去,所有人都要一步步从阶梯走到观音庙里去。 「娘……」清脆的童声,在一众人中,显得格外好听。 楚夕从马车上下来,又生了一个孩子的她,越发的端庄秀丽,身材也保持的不错,整个人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小香豆,你是不是偷吃东西了?」 宋子文抱着孩子从马上下来,来到楚夕面前,楚夕看着小香豆一笑,牙齿上还有山楂渣,娇嗔的瞪了宋子文一眼。 「你又给她卖糖葫芦,回头牙齿都要被虫蛀了。」 小香豆清脆的替自己辩解:「我晚上会好好刷牙的。」 楚夕拿他们没办法,捏着小香豆的脸笑了笑:「走吧。」 高大健硕的宋子文抱着软软糯糯的小闺女,娇俏的楚夕走在他们身旁,说说笑笑,幸福的让人眼热。 盛凌云看着眼前的一幕,眼底抹不开的冷酷和悲伤。 林河更是吃惊的长大了嘴:「大人,我们找了三年的夫人,竟然在苏城。」 是了,苏城,这里还有安郡王送给楚夕的百亩良田。 即便是楚夕不敢往安郡王府的老院子里搬,那么爱财的她是捨不得那百亩良田的。 「找了三年……」原来是个笑话。 盛凌云抬脚跟了上去,林河等人也紧跟着一起往山上爬。 今天是初一,来的人不少,楚夕和宋子文走走停停,带着小香豆说说笑笑。 身后跟着的人走的也不快。 观音庙前有一个姻缘树,上面挂满了许愿的香囊,楚夕站在这棵树下,忽然想到了上次跟盛凌云一起来观音庙的情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22页 仰望着古树,楚夕寻寻觅觅。 「再找什么?」宋子文把小香豆放下来,奶娘带着她去一旁摘花。 楚夕:「上次我和盛凌云一起来的时候,也在这上面许了愿,不知道哪个香囊在不在?」 宋子文也抬头看:「这都过去好几年了,风吹日晒的,已经不在了吧。」 楚夕抿抿嘴,心底有种说不出的酸涩。 「一切都挡不住时光的流逝……」 宋子文:「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 忽然,宋子文又问:「如果你再见到盛凌云,会跟他回去吗?」 楚夕垂眸笑了笑,嘴里苦涩:「指不定他已经有了别的女人了,我回去做什么?」 宋子文没有说话,而是朝着盛凌云的方向扫了一眼。 其实在盛凌云跟着他们的时候,宋子文就已经发现他们了,盛凌云在马车里,他没有看到,但是盛凌云身边的侍卫他是认识的。 「如果,他没有别的女人,依然在等你呢?」 楚夕又笑了:「等我?等我做什么?我们在苏城三年了,如果他诚心找,早就找到了,既然都没来找,说明他其实没有再等我。」 宋子文又扫了一眼盛凌云的方向:「传说中的盛大人,身边只有他夫人一个女人,这么多年,一心扑在国事上,兢兢业业,实在难得。」 楚夕挑眉:「世人对他的评论吗?」 宋子文:「是。」 楚夕却不信:「哼,他这个人怪于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被他英俊的外表迷惑了,爱权势不爱女人,怎么可能?」 宋子文暗中调查盛凌云也有很多消息,他只捡好的说,谁知道楚夕表示不重要。 「那你知道哪个苏曼曼吗?」 楚夕轻点头:「知道,怎么了?」 苏曼曼跟盛凌云是红颜知己,为了他,苏曼曼企图把楚夕推入温泉池中。 宋子文说:「据说盛凌云把她做成了人彘,生不如死。」 楚夕皱眉,他竟然这么残忍吗? 是生气她突然离开,迁怒于苏曼曼吗? 一阵风吹过,忽然,从树上掉落一只香囊,正好掉入楚夕的怀中。 楚夕好奇的打开,只见上面写道:「愿我妻楚夕一生平顺,愿我们白头偕老,盛凌云。」 楚夕把香囊收了起来,嘆息一声:「人少了一些,我们进去吧。」 小香豆被奶娘抱着,一行人往庙里走去,观音庙跟往常一样,想吃斋饭的往里走,若是想留宿的,主持会安排好房间。 第422章 大结局 再次跪在观音面前,楚夕虔诚的跪拜,心里一空,竟然不知道想要什么。 如今她自由自在,还有一女,似乎已经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可她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有一块空落落的。 起身往寺庙里面走,今天他们捐了香油钱,要在寺庙里吃斋念佛待够三天。 寺庙里住的地方有一棵很古老的银杏树,楚夕抬头看树,现在是春天,银杏树要到秋天才更好看。 但是墙边的桃花,如今就很美。 楚夕慢慢的把视线挪过去,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桃花树下。 「楚夕,我来接你回家。」 楚夕还未说话,小香豆一熘烟跑了过来,牵住了楚夕的手。 「娘,树下面那个叔叔是谁呀,他长得真好看。」 楚夕低头看了一眼小香豆,扯着她来到那人面前:「为什么是现在?」 盛凌云垂眸:「我的愿望实现了,余生都给你。」 楚夕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可我不愿意跟你回去。」 盛凌云:「也行,你想去哪儿,我陪你……」 楚夕微微眯着眼睛:「你捨得一品权势,捨得京城繁华?」 盛凌云:「再大的权势,没有你,再热闹的繁华,没有你,一切都没有意义。」 楚夕拉了拉小香豆的手:「儿子呢?」 盛凌云:「他长大了,自然会明白。」 楚夕把小香豆抱起来:「那我也得问问我闺女愿意不愿意?」 盛凌云没有等楚夕问小香豆,而是一伸手就把闺女接了过去。 「孩子都听娘的,况且我才是她亲爹,血脉相连,她如何能不愿意?」 楚夕看着盛凌云得意的样子,心头无端怒气而起。 「盛凌云,註定这辈子我逃不出你的手心吗?」 盛凌云眉眼柔和,眸光微沉:「为何不反过来说,这辈子我盛凌云才逃不出你的手心……」 原来三年前,楚夕定居在苏城的时候,盛凌云的手下就已经找到她了。 彼时朝中不稳,纷争四起,盛凌云和戚柏松一文一武,一起辅佐小皇帝,与众大臣周旋。 三年后,四海昇平,百姓们安居乐业,盛凌云才从京城里走了出来。 今天的相遇不是偶然,是盛凌云精心策划。 三年,一千天的离别,虽然比起那七年多了很多盼头,盛凌云还是相思的刻骨铭心。 小香豆聪慧,被盛凌云抱着,仔细瞅他的脸。 「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盛凌云捏了捏她柔软的小脸蛋,在上面亲了一口:「你娘的书桌旁有一张我的画像。」 小香豆惊唿:「哦,原来,你就是我爹呀。」 楚夕气恼的转身离去,盛凌云抱着小香豆又亲了亲,追上了楚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23页 远远的,宋子文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幸福的模样,心里酸涩无比。 张魁也在一旁唏嘘:「公子,明明三年来,是你一直陪在夫人身边,我还以为你们会有正果。」 宋子文苦笑:「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张魁没有读过书,茫然:「什么意思?」 宋子文:「在苏城一待就是三年,其实她是想等着他来找的,我跟她一样,都是执着的人,认定的人和事,轻易不会改变。」 张魁挠挠头:「那你跟夫人到底能不能成?」 宋子文用扇子敲了一下张魁的头:「能不能成的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一直都在她身边。」 庙里的厢房里,楚夕吃着斋饭,盛凌云在一旁餵着小香豆。 「跟我回去吧,儿子想你了。」 盛念晖已经十岁了,个头该长高了,楚夕想儿子,却没有说话。 就听盛凌云絮絮叨叨:「前年,祖母过世,娘回到了老家,办了丧事之后,把你娘接过来了。」 这件事,楚夕知道,宋子文跟她说了。 想当年楚莹嫁给戚柏松的时候,楚家人都来了,但是楚家人太作,楚莹又是皇后跟前儿的红人,还真没有人敢对他们怎么样。 楚莹知道后,立马派人又把楚家一群人又送了回去。 恰逢盛老太太去世,盛夫人也跟着一起回到了楚家庄。 在楚家庄住了一年多,楚莹生孩子的时候,把蕙娘接了过来,盛夫人也跟着进京了。 楚夕其实跟楚莹不亲,血脉相连,就算是不亲却也总能知道彼此的事情。 镇南侯去世,楚夕离开幽州不久,盛凌云也离开幽州进了京。 一家人在京城过的非常和顺,只是蕙娘上了年纪后,越发的想念楚夕了。 在现代,楚夕的父母离婚后,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楚夕的家庭观念并不是很重,但是一想到儿子跟她不亲,她就有种沉重的负罪感。 盛念晖现在是小皇上的伴读,每天除了读书还陪着小皇上做各种事情,每到皇后与小皇上一起的时候,盛念晖也会想念自己的母亲。 盛凌云说到这里,看了一眼楚夕,楚夕低垂着眼帘,不知道脑子里想的什么? 楚夕终于明白自己的心思了,作为现代人,她想要的是独立,自我,更想要男人全心全意的爱她。 作为古代人,楚夕应当相夫教子,成为盛凌云的贤内助。 现代和古代的两种观念,一直在楚夕的思想中撕扯,最终她明白,有些事情不能两全。 楚夕想了很久,忽然说:「好,我跟你回去,但是,我有个条件。」 盛凌云心头一喜,眼神邹亮:「好,你说。」 楚夕重重的嘆了口气:「即便是回到京城,那些我不喜欢的应酬我也不会参加,而且我的生意还会继续做下去,我赚的银子是我的,与你无关,如果那一天,我想四处走走,你不能不同意。」 盛凌云忽而笑了:「好,我当然同意,为夫已经做到一品宰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的妻子自然不用参加不必要的应酬,你有能力赚多少钱是你的事情,即便是比国库多又有何妨,谁再敢说三道四,为夫自然替你堵上他们的嘴。」 「至于你想四处走走,到时候为夫陪你一起。」 楚夕吃惊,她一直以为盛凌云会不同意,眨眨眼,再眨眨眼。 盛凌云笑着给楚夕夹菜:「你所处的情况比这里要自由很多,所以你跟这里的女子不一样,你想要自由,想要自我,想做事不受人限制,可是在京城,没有绝对的自由,只有权势,权势越大,自由越多,楚夕,我的梦想就是想让你活得更自在些。」 楚夕咬着筷子,看向盛凌云,心里的震惊无可比拟,原来如此。 是了,即便是现代社会,也没有绝对的自由,但是特权除外,盛凌云能给她的才是最大的自由。 「吃完了吗?吃完了一起回家。」 /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