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道君》 第1章 一家古怪客栈 “云游数月未归,不觉大漠已然飞雪。” 程仕感慨一句,掸掸袖子上的积雪,眼前是大漠的一家客栈。 半年前,富商程仕带着家仆,去往北方收购药材,途径大漠这家客栈,村头的胡杨林正值金黄,此时已然簌簌白雪积压。 “谈成了这笔药材买卖成,咱家府上的药草堂,往后五年的肉苁蓉供应,可就十拿九稳了,少不了赚些银子。” 程仕从包里拿出这壮阳药的样品,颜色深红,迷恋地嗅嗅,一股子沙漠温热的气息在鼻腔内环绕。 “少爷,您可给程家立了大功,今晚咱们就歇这,我好好陪您喝两坛子庆祝!” 家仆王麻边说边下马,将两人的马匹牵向马厩,喂了一些草料。 “好,这大漠好生口渴,今晚就一醉方休!” 舟车劳顿,程仕点了四斤手抓羊肉,两坛子黄酒,在雪夜的大漠里,主仆二人豪饮。 从现代穿越回乾朝三年了,在这个平行的古代社会里,作为豫州大药草商程家之子,他第一次出远门,就谈成了大生意,心里好生欢喜。 喝到尽兴之时,程仕忍不住赋诗一首: “解马束袖拂尘埃,店家笑迎客中来。浊酒一坛君且尽,此去黄沙多尸骸。” “少爷好文采!诗句信手拈来,堪比文曲星下凡啊!”麻子谄媚道。 程仕被拍了马屁,心里好生得意,环顾四周,抄起酒坛子,在桌上敲得噔噔作响。 “诸位,诸位!” 其他七八桌食客,被这声音吸引,皆看向程仕,不知这面相白净的公子哥,想要干些什么。 店小二连忙过来,按住程仕的酒坛,哈腰笑道: “这位爷,小店本博利微,桌子椅子都是赊账买的,经不得您老这么敲,您要是醉了,我吩咐人扶您上二楼休息。” 店小二见程仕年纪轻轻,一身穿着端庄,身边还坐着一个下人模样的随从,判断程仕是个公子爷,不像是刻意闹事的,加上瞅见了桌上的剑鞘,所以说话还算客气,只是好言相劝。 程仕瞥了他一眼,也不恼,笑嘻嘻地抓起小二的手,挪开酒坛子。 力气之大,惹得小二一阵呻吟。 “谁说我喝醉了?我清醒得很。诸位,今天爷我心情大好,在座的,只要是喝酒吃肉,不管菜上桌的没上桌的,都是我程公子一人结账,都包了!” 此话一出,其他食客都齐声叫好,还有的端着酒碗,前来向程仕敬酒。 “这位爷好生魄力,那咱就不客气了!” “多谢爷,小二,再来两只烧鸡一坛酒,烧鸡多加辣子!” 王麻在一边却有些担忧,捂住手对程仕贴耳道: “少爷,出门在外,切忌露财,小心被人盯上。” 程仕不以为然,马上就要离开大漠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了,必须要好好庆祝才能尽兴。 他从兜里随意扯出一张银票,“店家,这个给你,足够了吧,你去楼上喊两个姑娘下来,陪我们喝酒!” 小二接过那张五十两的银票,眼睛都看直了,连忙去楼上安排两个花枝招展的姑娘,下来陪酒。 穿越以来,程仕最不缺的就是钱了,内衣口袋里鼓囊囊的全是银票,花几十两银子如泼掉一碗茶水,眼睛都不眨一下。 酒过三巡,主仆二人微醺,被姑娘扶着上楼就寝。 程仕上到二楼,不经意回头一瞥。 愣住了。 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在眼前。 他放缓脚步,扶着栏杆思忖了一会儿。 “这七八桌子人,好像和半年前我来这时,一模一样。” 王麻已经进房间了,程仕还站在二楼,眯着眼睛,观察楼下的食客。 依旧是好生热闹地喝酒,有两桌还在划拳。 但是程仕那双锐利的眼睛里,清晰地浮现了半年前途径此店时,周围食客的身影。 没错,还是那七八桌人,虽然从夏到冬,衣服变厚实了,但脸却没有变。 “小爷,还在这里愣神呢,快快进屋吧,屋里有炭火,我给您好好捶捶腿。” 姑娘柔软的腰肢在程仕身上蹭着,拉着他进入客房。 房间里的炭火着实暖和,程仕在姑娘的服侍下,脱下外套,又把窗户打开一条缝隙,让凉爽的月光照进来。 姑娘点燃一支蜡烛,和程仕坐在床边。 烛光映得她左脸红润,月光照得她右脸惨白。 一股子寒意,沿着程仕的脊梁骨,缓缓升起。 他弹立而起,抽出桌上的剑,指向姑娘的眼睛。 “小爷,您这是怎了,怪吓人的!” 姑娘惊恐地看向程仕,蜷缩在窗沿。 “你来这客栈多久了?”程仕冷冷问道。 “奴婢被卖到这儿,已经两年了。” “我问你,楼下那几桌子人,之前可曾见过?” 姑娘被问得愣住,疑惑道:“这客栈每天人来人往,吃饭住店的怕是好几十上百人,我哪里记得这么多?” 程仕却记得非常清楚。 尤其是现在,他甚至回忆起半年之前来这吃饭时,那几桌子人坐的位置。 和今天一模一样。 程父常程仕说,无论是大买卖还是小买卖,做生意的眼睛要尖,看人,要过目不忘。 程仕就练就了一双过目不忘的眼睛。 “你撒谎,既然如此,就怪不得我不怜香惜玉了。” 姑娘颤颤巍巍地回答:“只要公子不是伤我性命,对我做什么都可以。” 一盏茶的工夫后,姑娘被五花大绑,架在椅子上。 “我的爷啊,下面的人,我是真的一个都不认识啊!”姑娘泪眼汪汪,哀求程仕放过自己,口中随即被塞满一团枕布,只能呜呜做声。 程仕一剑唰过,在姑娘的衣服上开了一个口子,露出红艳艳的肚兜。 剑法力度拿捏之精准,分毫不差,没有伤及肌肤。 姑娘的眼泪,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滴。 “呵呵,看来你还是不想说真话。” 又是几剑,如同挥毫泼墨一般飘逸,姑娘的胸口的袄子被切开一个大孔。 程仕用剑在肚兜上来回画圈,铁尖尖和肚兜的刺绣摩擦,发出滋滋的声响。 姑娘的手脚被麻绳牢牢捆住,全身动弹不得,任凭程仕玩弄,满脸泪横,一时间竟然被吓得晕了过去。 程仕看着头耷拉在一边的姑娘,皱起眉头,将她口里的布团扯出。 “难道她真不知晓?” 大漠的夜,月明星密,幽光透过弯弯扭扭的窗户木杆,流水般倾斜在墙面和地板上。 一楼依旧是热闹非凡,酒碗碰撞的声音在大堂内回荡,这帮人似乎没要休息的意思。 程仕越发觉得古怪,心里发毛,打开窗子,冲着隔壁王麻的房间,吹了声三短一长的口哨。 听见这暗号,王麻很快从隔壁窗户爬过来,动作干净利落。 “少爷,什么急事,要吹求救口哨,惊得我……” 他看一个被五花大绑的姑娘,衣服被划得稀乱,而程仕默默持剑站在一侧。 “嘿嘿,少爷,想不到您还有这个癖好!” 第2章 冬至回魂夜 程仕阴沉着脸,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家仆。 “不会吧老爷,天下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 王麻挠着脑袋,有些不相信。 半年前的事情,他哪里还记得,何况当时也没留意周围吃饭的人长啥样。 王麻觉得是程仕酒没醒,看花了眼。 “我可以肯定,就是半年前那帮子人。此事颇为蹊跷,咱们恐怕是被盯上了,王麻,小心为妙。” 程仕心里有些懊悔,喝酒的时候不该一时兴起请客,这下露了财,怕是不好脱身。 他看了一眼椅子上不省人事的姑娘,呼吸均匀,用剑指她的眼睛,确认确实是熟睡之后,对家仆说: “这里头有点玄乎,夜长梦多,我们拿好包袱,就从这二楼翻下去,取了马,连夜离开便是。” 王麻虽然心里有些不情愿,还留恋着隔壁床上姑娘的温存,却也畏惧于程家少爷的权威,于是垂头丧地准备回房间拿包袱。 程仕一把拦住,指向窗户,说道:“还是原路返回,比较保险。记得走时把房里那姑娘打晕,勿要走漏了风声。” 说罢他用剑去戳窗户,想要将其推开,却发现仿佛戳在一堵墙上,剑身甚至弯曲。 又上前用手推,怎么也推不开。 再定睛一看,窗户就是画上去的,如同墙纸一般。 二人面面相觑,不敢相信眼前发生之事。 “这怎么可能,我刚从隔壁窗户翻进来的,这里还有我的脚印啊!” 麻子惊恐地指着自己在墙上留下的脚印,这印子呈现灰色,和窗户的边框重叠。 “故作玄虚!” 程仕大喊一声,攥紧铁剑,冲着窗户的位置一个下劈砍,握剑之手一阵麻,墙上竟然崩裂出星光火花。 再一看剑,缺掉一个小口,而墙壁依旧光洁如初,没有刀凿斧坎的痕迹。 房间里,豆大的烛光,如同一颗黄宝石,宁静地发出浅浅光芒,并没有驱散角落里的黑暗。 依旧沉睡的姑娘身边,程仕和家仆立在两侧,空气里出奇的静谧。 “老爷,我们怕是见鬼了,这下可如何是好哇。” 家仆的声音带着哭腔,裤子里哆哆嗦嗦,一股子热黄水撒了一地,骚气扑鼻。 程仕也是郁闷至极,眼下马上就要出大漠了,从中原一来一回,好几千里路,好不容易谈成了买卖平安归来,却在这客栈里被人摆了一道。 “遇事不要慌乱,容我想想,我们这次出来办成了一件大买卖,可不能在阴沟里头翻了船。你放心,只要我活着,你就死不了。” 程仕宽慰了家仆后,来到客房门前,用食指戳了一个小洞,暗中观察外面的动静。 说来也是奇怪,巳时应当过了许久,一楼却还是人声嘈杂,还有人开怀大笑,杯盏交酌,仿佛要喝一个通宵的架势。 正在这时,客栈的大门突然开了,一个道士模样的人走了进来。 那人也没在一楼喝酒,在店小二处交了房钱,就径直一人上二楼。 随着距离的拉进,程仕渐渐看清道士的模样。 面相四十上下,面色黝黑,直直的鹰钩鼻子上,却披散着一头和年龄不相符的花白头发。身着一件深蓝道袍,上面的遍布经文,随着步伐移动而扭曲,颇为飘逸。 乍一看,颇有仙风道骨。 经过程仕的房间时,道士停顿一下,似乎察觉到什么气息,怂怂鼻子,随后又朝前走去,消失在走廊深处的房间里。 “这位道长,半年前怕是没有见过呢。” 程仕自言无语的喃喃道。 家仆在一边执剑而立,压着嗓子询问:“少爷,你都看见什么了,方才那人脚步声在门前停顿,我生怕他闯进来。” 迟疑了一会儿,程仕长吸一口气,抓起桌上的包袱,丢给家仆。 “你跟紧我,一起去见见那道士。” 二人小心翼翼打开门,目不斜视地在走廊上行走。 程仕装作不经意地瞟了一眼楼下,店小二还在热情地上菜,而地上的酒坛子,少说也有几十坛,东倒西歪地摆放着。 来到道士的房间门口,他先是轻轻敲了三下门,然后拱手说道: “在下程仕,是个药材买卖人,夜宿此店,怕是遇见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特来向道长请教,望得一二指点。” 片刻之后无人应答,正在犹豫是否要推门而入时,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一回头,发现道士正站在自己身后,表情有些复杂,带有几丝玩味。 “进门再说。” 道士将程仕二人带进房间,没点烛火,却从包袱里拿出一块小石子,两指一摩擦,即发出绿色荧光,照亮了小屋。 “贫道早就注意你们了,我来这本是为了超度亡魂,却不想遇见两个活人,着实有些古怪,没想到除开贫道,还有其他人能进到这客栈里。” 道长一番话,说的程仕头皮一阵发麻,看来自己的眼力没有错,楼下那些吃饭的人,的确有些问题。 这时,一旁的王麻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如痰塞咽喉。他双手捂住脖子,眼神露出惊恐之情。 “王麻,你怎么了?”面对询问,他依旧是呼哧呼哧地嘶哑着,不能言语。 “请道长救这下人一命!”程仕只好向道士求救。 “这里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来的”,话风一转,道士指向王麻,对程仕说,“你这下人,和阴间之物睡了觉,阴盛则驱阳,贫道观其面相,天庭已凹陷,怕是命不久矣。” 话音刚落,王麻的额头果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凹陷下去,两只眼珠子突出,面相吓人。 扑通一声,瘫倒在地,程仕连忙试探其鼻息,已无生命迹象。 他心中一阵后怕,还好自己发现古怪发现得早,要是和房间那娇滴滴的姑娘睡一觉,恐怕下场和家仆一样,客死他乡了。 “这座客栈,半年前失火,整座客栈烧得断壁残垣,夜宿之人也悉数烧死,无一生还。” 道士边说边摆弄着手中的发光石,绿色的光斑在房子里游离,晃得程仕眼睛有些花。 “依道长所言,这客栈里,都是死人,只有我们是活人?” “不错,今天是冬至,本就是一年中,阴气最盛,阳气最衰之时,这些葬身火场的可怜人,阴魂不愿轮回,成了怨念,在这客栈里游荡。你所见的客栈,皆是幻觉,真的客栈,已被烧毁多日。” 听道长这么一分析,程仕心里安定了几分,想着还好有高人在,这下安全出客栈,不成问题了。 “那就请请道长施法,驱走亡魂,程某愿,将身上所有银票奉上,作为回报。”说罢掏出一摞银票,再加上包袱里剩余的,一起摆在桌上。 “好说,好说,贫道此次前来,也是为了超度亡魂。” 道士也不客气,抄起银票,转头塞进随身携带的箱子里。 程仕更是笑脸道谢,拱手作揖。 但是他心里慌得很。 比没见道士之前更慌。 因为他瞥见,在发光石的照射下,身后墙上映出道士巨大的头影。 一只狼头。 第3章 妙用肉苁蓉 “你这包里,可还有他物?” 道士拿了程仕的银票,还有些意犹未尽,又盯上他的包袱。 “呵呵,别无他物,最值钱的银票已经悉数拿给道长了,剩下的都是些随身衣服罢了。” 程仕虽然看见这狼头影子,却也强忍着内心恐惧的情绪,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现在不可打草惊蛇,还是看之后事态的进展。 搞不好,这道士真能救自己出去呢,只要出了这门,道士是人,是仙,还是妖,都和自己无关了。 “我自拿来瞅瞅。” 道士有些突兀地抓来程仕手中的包袱,一下扯开,捣鼓了一阵,拿出一坨肉苁蓉,好奇地盯着看。 程仕见他看得饶有兴致,只好解释道: “我是做药草买卖的,这叫肉苁蓉,是一批去漠北进货的样品,给凡人壮阳用的,道长仙风道骨,只怕是用不到罢,所有也就没有献给道长。” 道士一听是壮阳药,闻了一下,随即露出厌恶的神情,连同包袱一起丢还。 程仕接过包袱,注意到这骷颅头影子,变得模糊了一阵之后,才恢复如初。 他好像知道了些什么,暗自收好肉苁蓉,对道士拱手道: “道长,程某已将全身之前之物都赠与道长,还请道长速速超度亡魂,这里阴气逼人,筋骨寒冷,程某着实不愿久留。” “那是自然,”道士抚着花白的胡须,眯眼缓缓道,“就算不收你钱财,斩妖除魔也是我道中人义不容辞的任务。请程家少爷随我出门。” 二人来到走廊上,道士从袖管里抽出一张符咒,两指摩擦,旋即燃烧。 符咒如同一片轻盈的羽毛,在大厅上空飞舞着,点点烧过的灰色残余,也随之在空中飘散。 说来也奇怪,本来还人声鼎沸的一楼大厅,突然就戛然而止,了无生息。 安静得能听见符咒燃烧的声音。 几桌子人,还保持之前喝酒吃肉的姿态,划出去的拳,停留在半空中。 “这些怨念,半年来潜伏在这客栈周边,冬至之日,终于让他们重新做了一回人罢!都是可怜之物啊。” 道士自言自语,又从袖子里抽出一卷画轴,和程仕一起摊开,各持一端。 楼下众人,皆飘然然,如同尘埃一般,被吸入画中。 一眨眼的功夫,七八张桌子前已是空无一人。 程仕回头看这画,画的就是这客栈的模样,只见那些被吸入的亡魂,正端坐在桌前喝酒吃肉,正如他们之前一样。 “哈哈哈,大功告成,贫道的画册里,又多了一副大火下的亡魂进食图,好不美哉。” 道士一边欣赏画卷,一边意味深长地看向程仕。 “今天也算让你开了眼,你也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在冬至日闯入这阴森客栈吧!” 说罢突然将画卷对准程仕。 一股子强烈的吸附力,几乎要将他的眼球拉出! 他左手护眼,右手一挥,一股肉苁蓉碎粉末撒向道士的面庞。 道士一个趔摔倒,双手捂住眼睛,发出痛苦的呻吟,画卷丢在一侧。 程仕早有准备,他俯身压在道士身上,用膝盖顶住他的胸口,将包袱里一坨深红的肉苁蓉,塞进道士嘴里,然后死死压住嘴巴,任凭道士发出呜呜的哀嚎,就是不松手。 之前二人在房内交谈,道士嗅肉苁蓉时,骷髅头影有些闪烁,正是因为他身为狼妖,阴气太重,遇上阳气重的东西,阴阳二气冲突,损伤他体内真气。 何况,还是肉苁蓉这等用来壮阳的药物,尤为令其不安。 “奶奶的,早就看你不像好人,夺我钱财,还想取我性命,就让你这阴鬼,也尝尝这人间至阳之物的滋味!” 道士哀嚎了一阵,开始一个劲地抽搐,两眼发黑。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乘着狼道士暂时没了防御能力,程仕起身,飞身回到房间取回铁剑,对着道士的腹腔、胸口和脖子连刺十几剑。 溅起的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衫,粘稠的深红液体,散发出异常腥臭的血腥味。 “果然不是人,如此血腥之味,恐怕也是杀了不少人罢。” 虽然程仕的劈刺没有停,但他渐渐发现,这道士的黑眼圈在消散,抽搐也停止了,还瞪大眼睛死死地盯住他。 “不好,这药效消退了!” 他意识到,普通的铁剑,无法伤及道士。若是等这人恢复过来,但凭自己武馆里学的几年拳脚功夫,怕是以卵击石,自取灭亡。 一旁的画卷引起了他的注意。既然道士可以将楼下食客吸入画中,他何不尝试一番,将道士也吸入画里? 狼道士的手已经开始摸索,似乎是要挣扎着站起来。 事不宜迟,程仕拾起画卷,握住两段卷轴,对着狼道士展开。 刷的一声,一道亮光从画卷里射出,照在狼道士惊恐的脸上。 “无耻小儿!居然……” 道士话还没说完,就瞬间被吸入卷轴中。 “看来是一只修道之狼,只是可惜了这修行,今日竟然败在我手里。” 可惜他还没得意够,就觉得手中的卷轴开始剧烈震动起来,整个客栈,桌椅房梁,包括程仕自己,都扭曲变形,被卷入画中。 他两眼一黑,昏死过去。 再睁开眼时,发现客栈已是残垣断壁,没有屋顶,夜里的星光洒在四周,他以手撑地,接触到沙漠冰凉的黄沙。 好在今夜无风,程仕摸索了一阵,发现和家仆骑的马匹,拴在破旧的马棚里,只是马槽里空无一物,饥饿的两匹马,稍显聒噪,马蹄不住地刨沙。 借着月光,他看到了四周的干尸,已被风化,尸体呈现炭黑色,有明显被烧灼的痕迹。 水火无情,这些应该就是道士口中,葬身火场之人的肉身。 程仕找到家仆的尸首,背负到不远处一棵胡杨树下,刨坑掩埋。 又将那些炭黑的碎骨,捡些完整的部分,合在一起掩埋。 而狼道士的尸体,则被丢弃在残垣之中。 做完这些,他坐下休憩,发现客栈一个被烧秃的基柱上,悬挂着一副画。 取下一看,正是那副画卷。只是画中,一楼喝酒吃肉的食客不见了,唯有二楼,躺着一匹黑狼。 夜间寒冷,程仕披着道士的道袍,拿起箱子,跨上马背,左手牵着家仆的马,双马飞驰,消失在大漠的夜色之中。 第4章 马革裹尸 一轮皎洁的明月下,两匹马在大漠奔袭。 沙漠昼夜温差极大,何况冬至刚过,一人两马如同在冰水里游荡。 比寒冷更难熬的是饥饿。 之前在客栈吃的好酒好肉,皆是幻觉,破局而出后,不但马儿没吃草料,程仕腹内更是一阵空虚。 “当时真该把那狼道士烤了吃,或许还得饱些肚子。” 程仕的脑海里开始出现幻觉,篝火之下,烤肉的香气四溢,让他的嘴里顿时生津。 纵使程仕没骑马半个时辰,就交换马匹,可到了后半夜,依旧是人疲马乏。 平日里温顺的马匹,只是不耐烦地行走,程仕也不忍挥鞭驱赶。 虽然眼前的沙漠依旧是一望无际,但是他一直跟着指南针的方向走,加上本身就做了道路规划,只要不出错,再走上二百里,就能离开大漠了。 二百里,是程仕的马匹一天能奔袭的极限。 但是在没有草料和水源的情况下,纵使马匹能坚持奔袭,骑马者恐怕也会半路晕厥,摔下马鞍。 程仕心里清楚,这二百里路,沿途并无任何补给,但是只要熬过去,沙漠的尽头就有一座小城,水草丰盛,是个修养的好去处。 正思忖如何捱过这二百里,借着明亮的月光,程仕发现数丈之外,有几个半掩在沙漠中的木箱子。 他下马挖沙,原来是几个空箱,看样子是沿途的商队落下的。 看质地,箱子估摸有些年份了,里面只有几个缺角的瓷碗,破败不堪,不知是商队被洗劫后丢弃,还是为了减少辎重,无奈放弃。 程仕看着这些被大漠阳光晒的极度度干燥的木箱,一个念头涌上心头。 “倒是可以生些火罢。” 又转头看向原来家仆骑的马匹,拍拍马头,道: “王麻你葬身大漠,就留下你的马,让他和我一起回中原,也算是带走你的亡魂吧。” 说罢从马背上抽出长剑,对着自己的马匹,先扫断两只前蹄,白色骏马一声长啸,划破大漠的夜空。 “嘶!!!” 扑腾了一会儿,却因前蹄受损,难以移动,只能在原地打滚,扬起阵阵飞沙。 程仕任凭飞沙打在自己脸上,苦笑道:“好马儿,只能苦了你了!” 一剑切开喉管,飞溅的鲜血直冲云霄,洒在月牙上。 一盏茶的功夫,白马躺在地上,渐渐没有了声响,喉咙处,还在汩汩的冒着热腾腾的血水。 黄沙,白马,鲜血,月光照在上面,三色交映,凄惨无比。 程仕用木箱里的破碗,接住马血,一口气连喝三碗,一股子腥味流遍全身,只觉得冰冷的脚趾,也渐渐热乎起来。 又一碗马血,端至家仆的棕马嘴边。 “本是同根生,你也就将就喝了罢。” 棕马呼哧呼哧地出气,喝下数碗马血。 程仕喝了马血,身体有劲了,确认白马已彻底死亡之后,他割下白马里脊部分几条长肉,将剩下的木箱劈成柴火大小,聚拢,准备点火烧烤马肉。 木箱的材质倒是十分适合做柴火,只是在野外起火,必须要有一些引子,否则就这么依靠打火石的火花点木头,短时间内难以生火。 程仕四顾茫然,不是沙漠,就是隔戈壁,亦无干草做火引。 思忖片刻,突然大笑几声,摸向胸口,扯出一摞银票。 月光下,娟秀的字体,端庄地写着银票的面额,五十两,一百两,二百两,红色的印章变得幽暗。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熙熙攘攘的世界,到头来就剩下这苍白的银票为伴。罢了,用你们做火引!” 程仕用打火石擦出火花,火星子点燃银票,又点燃了柴火,这是大漠中唯一温暖的火光。 几长条马里脊被刮去毛发,搭在篝火上烧烤,马肉的香气袅袅,惹得身旁的棕马嘶嘶作响。 一条最长的马肉被扔去喂马,程仕接着烤半生不熟的马肉,一股酸楚,生猛地涌上鼻腔。 在这大漠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水和干粮,几十上百两银子一张的银票,和这一张废纸,有何区别? 钱财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若是此次顺利脱离大漠,怕是要活得更加洒脱罢。 只是又想起豫州一大家子人,还等着自己做成大买卖的喜讯,心里又有了一丝动力和暖意。 胡思乱想着,马肉已烤焦,程仕抓起一条马肉,用虎牙撕咬,没有盐巴,焦臭的马肉不仅柴,且腥膻浓郁,几经反胃,却也硬挺着咽进肚里。 吃饱肉,身子骨彻底热了回来,血色在脸上弥漫开来,豆大的汗珠在从额头滴落。 此时已是寅时,距离天亮还有一阵,程仕略显困意,加上身边有炭火余温,腹内有马肉,整个身体有些慵懒,难以再启程。 “如此睡去,若夜半起风,怕是要被冻死在梦里。” 程仕回想起前世看到的一些野外求生的介绍,随即抄起铁剑,将死去已久的白马肚子剖开,清除血水和内脏,钻了进去。 马肚子里仿佛是一个小小的温室,骨肉散发出的余温,并不亚于炭火的庇护。 还有一点担心的是,棕马虽然温顺,但是没有拴马,就这么放任它过夜,若是自己一觉醒来,马匹不见踪影,孤身一人留在浩瀚大漠里,又将再次落入危险境地。 前思后想,程仕将棕马的麻绳缠绕在自己的手腕上,又将马肚留下一条缝,半睁半闭地观察外面的环境。 片刻之后,昏昏然睡去。 一夜无事。 两个时辰后,程仕冻醒,马肚里已是冰冷一片,连忙钻出尸体,还好棕马仍在。 朝阳的光辉,照耀在程仕布满血迹的道袍上。 程仕有点高兴,这天气,看来今日是个无风无雨的好日子,正适合策马赶路。 他添添皲裂的嘴唇,跨马上背,朝着沙漠的边缘前行。 行至傍晚,程仕立在高高的沙丘上,已经可以隐隐约约看见不远处,土地由金黄转向灰绿,一条小河蜿蜒而过,大弯处,是一座城池方正的小城。 程仕右手勾住剑鞘,警惕地观察四周,向城池靠近。 第5章 驿站读经书 眼前这座小城叫安北县,是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分界线。 按照程仕前世的说法,就是400毫米降水线经过的地方。 虽名为安北,但是这里已经好几十年发生战争了,所以当地战备多少有些松弛。 以至于程仕骑着一匹孤马,晃晃悠悠经过城门口时,才被打瞌睡醒来的守卫注意到。 “喂,哪里来的道士,快下马!” 道士?程仕愣了一下,自己怎么就成道士了。 回过神来,原来是身上还披着狼道士的道袍,被这门卫误认为是道士。 这倒也无妨,家仆不在身边,程仕现在是孤生一人走江湖,有个假职业打掩护,也是不错的选择。 程仕下马,笑着拱手对门卫说: “贫道是中原的道士,受托去大漠里做道场,路途遥远,终于见到歇脚的地方,还请军爷放个方便,容我进城买些吃喝补给。” 门卫上下打量程仕一番,旋即面露凶色。 “你个做道场的道士,为何全身都是鲜血,老实交代,莫不是漠北异族来的奸细!” 程仕心头一惊,看着这身沾着马血的道袍,心中一阵懊悔,还是不够谨慎,没有提前脱下这道袍,以至于现在引人猜忌。 不过毕竟也是走南闯北惯了,为人处世少有慌乱,他左右扫了几眼,确认门口就两士兵,还有一个整靠在椅子上睡觉。 “军爷,我们借一步说话。”程仕从兜里掏出一张银票,故意只漏出一角,在门卫面前晃悠了一下。 门卫也是个上道的人,随程仕到墙角一番言语,一张银票收下,就笑嘻嘻得让他进门了。 不仅如此,门卫还带着他进入了官家的驿站,给他开了一间房休憩。 在大乾朝的交通体制里,官府的驿站代表最高规格的旅途接待。 在驿站里,马匹能享用上等的草料,驿站厨房收集了当地最好的食材,房间虽然朴素,但是各类补给品充足,比如马鞍、马镫和缰绳等都是军用标准,在集市上可买不到同样的规格用品。 虽说是官方驿站,原则上只提供给朝廷的邮差,但是这儿天高皇帝远,加上腐败风气弥漫,只要出钱足够,一般的富商大贾,也能享用官家的规格。 门卫虽然觉得这道士邋里邋遢,穿着不像个有钱人,但是出手却比一般的商人要阔绰不少,也就不多问,带着他来到驿站里休息。 “道长,浴室在晚饭后才开放,也可以让下人打水到房间里洗,您请自便。” 程仕拱手送别门卫,吃饭洗澡,一身轻松。 城内施行宵禁,夜里程仕无处可去,索性就着烛火,开始清查昨日在狼道士那儿夺取的箱子。 这个四四方方的小匣子,通体黑色,仔细端倪也看不出由何等材质制作。 箱子口有一个小锁,倒也不稀奇,就是普通的门锁。 程仕以修理马镫为由,在下人处借得铁钳,剪断箱锁。 将要打开之时,他回想起在客栈里狼道士那幅能吸人的诡异画卷,不禁心中有了防备。若是贸然打开,指不定这箱子里藏着些许古怪之物,恐伤及自己。 于是将箱子放置在桌上,退后三尺,用长剑挑开盖子。 好在里面只有几本书籍,还有一个白色瓷瓶。 瓷瓶内装有数十科红色小丸,嗅之,有淡淡芳香之气息,却又夹杂泥腥,犹如被车轮碾压过的梅花所散发。 三本书籍,一本是道教经典《太平经》。 这倒是平平无奇的书籍,集市的书摊上偶尔也能寻到,寻常道观里也作为常备典籍。 翻开扉页,有几行古拙的字体,应是阅读者用毛笔所书写。 “夫人愚,学而成贤,贤学不止成圣,圣学不止成道,道学不止成仙,仙学不止成真,真学不止成神,皆积学不止所致也。” 这几句是说,凡人成仙的路径,不需通过仙人,仅靠自我努力学习也可成仙。 程仕穿越回来也粗略看一些道教经典,知道从书里摘抄的这几句话,强调的是“仙可学致”,狼道士在扉页写下这几句话,估计是为了激励自身修行。 “凡人自我修行可成仙,狼觉得自己也可以。只是这狼,也只学得皮毛,毕竟没有学而成贤,谈何成仙?贪财贪命,终究是没有领悟人间学识的精髓罢了。” 程仕感慨一句,翻开第二本书籍,乃葛洪《抱朴子·内篇》。 “想不到这狼道士,还看了诸多经典,也是不易,一匹狼皆如此好学,我若是钻研几年,怕不是功法远胜其上?” 程仕打趣地笑着,随意翻阅书籍,却见在《抱朴子·内篇·金丹篇》和《抱朴子·内篇·仙药篇》里,密密麻麻的标注着句读和划线,想来阅读者也是在这一篇里花了不少功夫。 这两篇解释讲得是炼丹和练药的知识,作为药材商商人,程仕之前也翻过此书,但只觉得写得晦涩难懂,且炼丹的材料来源稀少,便也无心钻研。 毕竟卖些寻常药材也能赚得彭满钵满,何必去理会那些玄乎的丹药,先不说是否练得出来,若是练出来了,吃下搞出人命,那可就砸了程家药铺的招牌,得不偿失。 何况程仕是穿越者,以前本着唯物主义思想,在药铺和老师傅学习草药那会儿,对老师傅的教导也表示赞同。老师傅说: “少爷,您可别信那些江湖道士葫芦里卖的丹药,说得天花乱坠,指不就是家里的土窑子里烧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掺杂一起,吃下去,肠胃难以消化,轻者便秘,重者直接堵着肛门,粪便在体内淤积不能排泄,人直接就烂掉了。” 老师傅说得一脸严肃,好像是吃过这丹药的苦一般。 但此时的程仕,却对白瓷瓶里的丹药,颇有兴致。 一方面,昨天确实是见识到了鬼怪之物,程仕穿越回来之后的唯物主义思想,已经被破除。 再者,这狼道士还是颇有修行,虽然意外被自己用肉苁蓉杀死,但是从他对几本道家古籍的钻研来看,不仅是下了功夫,还取得一定成就。 现在这数十粒药丸落在自己手里,若真是能增长修行的灵丹妙药,倒是可以稍加尝试。 程仕拧开木色子,倒出一粒红丹,滚落掌心。 不过是藿香正气丸的大小。 “这么小一粒,吃下去,也不会堵塞肛门罢!” 第6章 练气凝神丸 小小一粒药丸,入口就没了踪影,单凭唾沫,也足以咽下。 程仕砸吧砸吧嘴,没吃出什么特别的滋味。 坐在椅子上,调整呼吸,心中充满着期待,搞不好会有奇特的事情发生呢。 只是半个时辰之后,桌上的烛火都渐渐变暗了,程仕依旧没有感到身体有什么变化。 “莫不是服用得太少?米粒大小的药丸,看来要多吃几粒,才有功效。” 程仕拾起瓶子,想在光洁的外表处,寻找一些说明文字。 毕竟是前世养成的习惯,看到药瓶子,总想在上面寻找一些服用说明,吃起来才安心。 “既没写具体有哪些功效,也没写服用禁忌,更没有一次几粒,一天几次的说明,这可是难为我了。” 他又在手心里到处一粒,仔细端详着,闻闻嗅嗅,轻轻一捏,竟然颇有弹性,有点儿像……兔子屎。 “药铺老师傅曾对我说,江湖野道士的丹药,大多有铅汞金属残余,要么气味难闻,要么外表坚硬。而这狼道士的丹药,气味芳香,而且手感柔软,应该是有真功夫在里面,我且多吃些也无妨。” 索性一瓶子全部倒出,药丸堆积在掌心,没过五指根部。 就着温热的茶水,程仕一口全闷了。 只觉得数十粒丹药,如同一群小蚂蚁,在喉咙里蠕动爬行,程仕又灌了一口大水,才将这些蚂蚁冲进胃里。 他打了一个嗝,一股子药丸的芳香气息,从口腔吐出,伴随着一丝红色的烟雾。 余光飘过空空药瓶,发现瓶壁内似乎有几行小字。 “瓶外无字,瓶内写字,到也是奇葩。” 说罢程仕端起瓶子倒置,靠近灯火,借着红彤彤的烛光,看清楚瓶壁内写有: 练气凝神丸,三日一次,一次一粒。 “奶奶的,说明书写哪里不好,偏偏写在里面,我这么狂吃,怕不是要吃出人命来!” 程仕懊悔地用手捶桌。 先不说程仕不知练气为何物,但就这练气凝神丸的剂量,程仕一次就服下狼道士半年的量。 作为药商,程仕最清楚药效和剂量之间的关系。 有些药材,即使是日常服用的寻常良性药,如当归之类,若是一天啃下几十根,就算是再强健的身体,轻则流鼻血,重则昏厥。 狼道士本身就有一定修为,而程仕自己不过是会些防身武功的一介凡人,一下吃了如此大的剂量,这肉体凡胎如何抵挡得住。 他开始用手抠喉咙,想要呕吐自保,可直到晚饭的食物全都呕出,就是不见药丸的踪影。 与此同时,程仕感觉胃部有几十颗蚂蚁在乱爬乱咬,急得他恨不得用手伸进去,将其一一捏死。 “甚是奇怪,难道这片刻的功夫,练气凝神丸就被我消化了?” 他又灌下三杯水,继续呕吐,要把胃部洗个干劲,但却也奇怪,无论喝多少杯水,也只是干呕,吐不出水来。 不断有红气从程仕的嘴巴里排出,不一会儿工夫,房间里一时一片红色氤氲,宛如朝霞之境。 程仕知觉几道霞光冲进眼眶,随即眼前一黑,晕倒过去。 …… …… 再次醒来之时,晨曦的光芒已经投过窗户照射进来。 程仕弹立而起,摸摸全身手脚,发现身体并不大碍。 只是脑子里,一直有一把剑在转悠,围绕一个点做顺时针绕圈运动。 每次想要仔细辨认剑的形态,就知觉眼前一片眩晕,出现重影,只好闭眼不再去辨认。 做了几个俯卧撑和仰卧起坐,也没觉得有力大无穷的感觉。 左蹦右跳,也没有飞升成仙啊。 “看来这药丸只是狼道士故作玄虚,想来这狼人会点法术,也是道行平庸之辈,那日在客栈,也只是慑服几个亡魂怨念,最后还不是被我一介凡人,用肉苁肉杀死?” “什么练气凝神丸,故作玄虚罢了!” 程仕哈哈大笑,对这一瓶子药,不再上心。 家里人还等着自己回去报喜,好在晕厥醒来后,手脚体态无恙,能说话能走路,只要身体没大碍,那就是没什么值得担忧的。 推开门,冬日的清晨虽然阳光明媚,但也着实有些冻人,程仕将手收束在袖子里。 此时的驿站内,人已是来来往往,不是有士兵呼喊着骑马奔入,焦急地和人说上几句话,就翻上另一匹马扬鞭离去。 程仕看着官家邮差的马匹,好生羡慕,毕竟他们依靠驿站的补给,骑累一匹就换一匹,最快一天能行七百里,是自己速度的三倍有余。 虽然是穿越者,但是离乡游子的情愫是一样的,他此刻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立刻回到程家大宅,好好和这世的父亲喝上几杯,再去院里瞅瞅金鱼,玩玩小狗,还有西厢房里要好的小奴婢银莲,可有些日子没有捏过她软软的小手了,也不知道银莲那日和他在房间嬉戏时,磨破的膝盖长好了没…… 想到这里,程仕对余下的旅途充满了期待。 吃过几个白面大肉包子的早饭,程仕整理好行囊和装备,披着洗干净的道袍,再次上路。 骑马出驿站没走几步,看见大街上一群人围住一团,还有人不断伸长脖子往里挤,中间隐约传来女子的哭泣声,夹杂着咒骂。 因为坐在马上,程仕的视野高,经过之时,在外围看见人群中央蹲坐着一个小娘子,模样颇为俊秀,只是披麻戴孝,满脸泪横。 小娘子死死扯住一个老和尚的裤腿不放,任凭和尚如何嫌弃地踢腿,就是不放手,还起了争执。 虽是寒冬,老和尚却只穿着一件薄薄的袈裟,胸膛袒露,显出的浓密胸毛,倒是看上去保温效果不错。 “你在作甚!妇道人家,当街拦住老僧,成何体统,休要在大街上对我撒泼!”和尚骂道。 程仕只是路过,无心理睬他家之时,只想着早日回程府。 只是离开人群之时,突然听见后面有人高喊: “道长,请留步!” 他回头,看见一人从人群中跑出,正是那个戴孝的女子。 “你有何事?”程仕皱眉问道。 “请道长主持公道,这无良和尚,技艺不精,不仅没有超度好我父亡魂,反而吞没我家钱财,简直就是欺负百姓,还请道长前来说道说道!” 女子泪眼婆娑,扯住他马匹的缰绳,哽咽着。 第7章 徐家小娘子 在程仕经过人群的时候,女子便注意到这位骑着高头大马的道士,样貌年轻俊美,脊背笔直,骑马体态洒脱,想必是个道法高深之人,这才匆忙拦住程仕的马匹。 程仕听这娘子口里说着和尚、父亲、钱财之类的词语,心想这恐怕是个麻烦账,贸然介入,唯恐耽搁了回乡的行程。 再者,他也并非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江湖好汉,管这些闲事,着实不搭。 “这位娘子,贫道只是山野道观里做杂事的,不是什么道长,你所言之事,我不甚了解,恐怕也帮不上忙。请娘子松开缰绳,莫耽误我出城。” 程仕礼貌性地对拱手她一笑。 可这娘子仰视着程仕,不做言语,手里的缰绳却死死抓住,就和之前抓住老和尚的裤腿一样,大有不达成目的不死心的念头。 见程仕没有下马的念头,小娘子微微咬住苍白的嘴唇,看了程仕一眼,随即松手,跑到刚想要开溜的老和尚边,再次扯住他的裤脚,转身向程仕跪下。 “道长,你今天要是不治治这和尚,我就跪在这里不起来!你们修道之人,奈何没有仁慈之心,普天之下,谁都能欺负我们孤儿寡母,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说罢扑通扑通地磕头。 程仕看这几下子,娇弱的娘子头都要磕破了,不禁心生怜悯,长叹一声,下马牵绳走来。 人群自动给程仕让开一条路。 走近了才看清,这老和尚一脸横肉,搭配颇为粗狂的穿衣风格,程仕打量一番,愣不觉得像庙里的和尚,倒像是哪个集市摊子上卖猪头的屠夫,临时披上一件不合身的僧衣来凑数的。 可自己不也是临时穿上一件道袍,就被人当成了道士么? 想到这里,程仕觉得有趣,不禁嘿嘿地笑了。 老和尚见程仕在笑,以为讥笑自己,不禁有些生气,怒斥道: “哪里来的年轻小道士,胡子都没长全,就会多管闲事了?佛道有别,佛家的事情,你个年轻道士就不要掺和了。徐氏夫人,我还等着去村子里做法事,你再不放手,就莫怪老僧无情了!” 老和尚扬起一脚,准备踢开扯住自己裤腿的小娘子。 程仕以为这和尚只是佯装踢人,不过是吓唬小娘子松手,做做样子罢了。 “无论是道还是佛,都是修行之人,法师慈悲为怀,勿要欺负一个弱女子罢。”程仕微微伸手劝阻道。 这一腿就要挨到小娘子脸上,却定在半空中,没再伸曲。 可只有这老和尚心里清楚,这一脚本就是要狠下心踢过去的,奈何却是不能动弹,像是被一股力量钳制住筋骨。 这腿上也上不去,收也收不回,就这么悬在空中,做金鸡独立状,急得和尚秃脑门上出了汗。 围观人群还以为和尚要施展什么法术,皆屏气凝神,只是瞪大眼睛看着,莫有言语。 “龟儿子,”和尚一手晃晃悠悠保持身体平衡,一手指着程仕骂,“你个小道士,我与你无冤无仇,为何如此戏弄老僧,快把老子的腿放下来!” 这和尚也不完全是个没有道行之人,估摸着依稀有几分修为。他只所以骂程仕,只因感觉到这股子牵制大腿的力气,隐约来自程仕的身上。 一旁的小娘子,本是捂住脸畏畏缩缩,听见这番言语,默认是程仕施法,将这老和尚困住。 “道长神威,做得对,千万不能让这秃驴给跑了,还请道长一道,将这秃驴押到我家宅子,当着死去的老太爷的面,将道理说明,退回侵占我家的钱财!” 小娘子欣喜地看向程仕,心想果真自己没有看走眼,这位气宇轩昂的道士,确是为高人。 程仕有些懵,摸不着头脑,不知老和尚所说之话是和意思,尴尬说道: “你这和尚,做着古怪动作作甚,我可没动你丝毫,这碰瓷表现着实恶劣。” 围观群众见和尚被定身,就开始起哄,将他团团围住,声声高喊。 “今天有道长在,不能让这莽汉和尚跑了,一定要给徐家讨个公道!” “请和尚念经,就是为了超度亡魂,没想到尽然还有拿钱不办事的和尚!” “你看他肥头大耳,哪有和尚的样子,再瞧瞧这位道长,仙风道骨,多神气!” “都是一个地方的乡亲,我们不能看着孤儿寡母被人如此欺负!” 几个汉子甚至上前,将和尚横着抬起来,送到程仕面前,要一起会徐氏夫人家,一探究竟。 “刚才还畏惧这和尚,怎么一会儿就如此威猛了,你们为何不直接去给徐家主持公道?”程仕心中暗自骂道。 看这声势越来越浩大,里头的门道估计不简单,但程仕禁不住众人起哄,一行人浩浩荡荡往徐家走。 程仕和徐家小娘子边走边聊,渐渐清楚了事情的来由。 原来,徐家只有一个独苗,娶得徐氏生生有一子后,就英年早逝了。 徐家老爷终日郁郁寡欢,家道中落,昨天也抽气而去,全家就留下这徐氏娘子和一个儿子,往后就是孤儿寡母相依为命。 昨天老太爷刚走,正摆在厅堂里,身子骨还热乎,一老和尚就路过,声称老爷子并非寿终正寝,黄泉路上就会走得磕磕碰碰,只有自己为其超度,老爷子才能安安心心,在阴间走完最后一程。 徐家小娘子年纪轻轻,家里只有自己和幼儿,一时慌乱无主,被这和尚一忽悠,就信了他,请和尚超度,只求让老太爷走得安心。 “你放心,我不仅能让老太爷安心走,还能度他死后成仙,在天之灵庇护你和你儿子,把徐家香火延续下去。” 听了和尚这话,小娘子就乖乖交出家里一大半积蓄,买了和尚包袱里的经文和圣水,让其超度。 当天夜里,小娘子搂着儿子睡觉,正想着明日安葬老太爷的事情,却在朦朦胧胧中听见老太爷的声音: “无耻和尚,欺我徐家孤儿寡母,全家一点积蓄,全被骗了去,往后的日子,该怎么活啊……” 小娘子胆战心惊,躲在房里不敢出门,第二天清晨天一亮,喊邻居将棺木打开,却见老太爷的眼睛居然睁开了。 徐家老太爷,这是死不瞑目。 小娘子将孩子委托给邻居,一人跑上街头寻那和尚,却见他摇摇晃晃地从县城客栈里走出来,浑身上下都是酒气。 于是,就有了程仕刚出驿站看到的一幕。 第8章 主持公道 程仕心里其实没有底,有点忐忑。 诸如超度之类的事情,之前从未涉及,更别说还要揭穿和尚,让他承认自己是个骗子,骗取了徐家的钱财。 只是披上这件道袍,就被众人当成道法高深的道士,尤其是在小娘子眼里,就是徐家的大救星,唯一的救命稻草了。 程仕现在有点骑虎难下,左右为难。 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判断。这和尚看面相和谈吐,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就算有些法力,也不可能是传统意义上慈悲为怀的法师。 而徐家这孤儿寡母的两人,也着实可怜。 “实在不行,我且将这和尚打发走,然后拿张银票给徐家母子,也不时为一个对策。” 程仕心里这么一想,也就没有太多心理负担,脚步也轻快了许多,不多时就到了徐家门口。 小娘子推开门,看见大堂里只有自己的四岁儿子,孤零零地坐在徐家老太爷的棺木前啃手指,刚刚稳定的情绪瞬间奔溃,眼泪刷刷地往下掉。 “我们徐家怎么就这么苦啊,我远嫁到这里没几年,死了夫君又死了公公,还被无赖和尚骗去钱财,往后真不知道该怎么活……” 徐家小儿见母亲啜泣,噔噔噔地跑过来,只是紧紧抱着妈妈的腿,眼里一阵懵懂。 “娘,你不在,俺饿,我想喊醒爷爷要吃的,但是爷爷没理我。” 邻居几家也来围观,见这场景,在场之人无一不心生怜悯,几个和小娘子同龄的妇人,从都掩面哭泣。 被丢在一边的老和尚,此时腿脚渐渐恢复过来,坐在地上,满不在乎地说道: “徐家妇人,你家老太爷说我坑了你家钱财,可曾有什么证据?我超度亡人从来都是明码标价,何况就收了你五两银子,就这点钱,都不够老僧我破费的纸钱,我还倒贴你了,真是不识好歹!” 程仕经过小娘子的许可后,掀开棺盖,只见老太爷的眼睛确实张着,无论怎么用手抚,就是合不上。 自然,也早就没有了鼻息和脉搏。 程仕不禁皱眉,这人死不能复生,小娘子说半夜听见老太爷的言语,谁也不能给他作证。指不定是她悲伤过度,出现了幻听。 老和尚见程仕半天没有言语,只是盯着死者的遗体发呆,心中一阵得意。 “徐家妇人,现在人也超度了,你却血口喷人,我看你就是心疼钱,不愿给你家老太爷花钱,再纠缠下去,怕是要落个不孝顺的名声。你谁要是不服气,就去官府报关,就这么把我平白无故将我围困,普天之下,还有王法吗!” 这几句话说的环环相扣,逻辑缜密,莫说是小娘子,就是邻里几个老汉,也都一时语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接不上话。 小娘子本想着众人将和尚押到家里,当着老太爷遗体的面,和尚能良心发现,退还钱财,还逝者一个安宁。 没想到,老和尚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滑头,三言两语,就将责任推到小娘子身上,还扣上一个对徐家不孝的高帽子,这招着实阴毒。 小娘子见现场无一人为自己说话,又被和尚无端攻击,心中委屈万分,又不知从何处申辩,只好走过来,泪眼汪汪地扯着程仕的衣角,眼巴巴看着他。 徐家小儿抱着小娘子的腿,小娘子扯着程仕的衣角,这场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家三口。 老和尚活动了一下脚踝,拍拍膝盖,试探着,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 “哈哈,老僧没时间看寡妇和后生磨磨唧唧,要是没有信服的证据就说我骗财,那我可就先行一步了!各位,借过借过!” 程仕之所以一直没有言语,是在观察徐家老爷的面相。 按理说,人死后,气亡而血竭,身体内的阳气抽离,血液不再循环,逐渐凝固。如此一来,死者的脸色,会在一天之内,由红润转向阴白。 而老太爷的脸,虽然也是阴白,眉心却有一个鸡蛋大的黑影,在隐隐约约的翻腾着。 之前进门,程仕在小娘子的陪同下打开关盖时,就看见这黑团影子。 程仕心中一惊,正想听听小娘子如何解释,但她却没提这黑影,只是絮絮叨叨,不断地哭诉家门不幸。 那时程仕还疑虑,莫非只有自己能看见这团黑影。 但现在他内心已暗自笃定,有些玄乎的事物,确实只有自己才看得见。 因为此时有一个佝偻的老头子,正站在众人中间,左顾右盼,眼神里满是哀怨,浑身上下散发着凉飕飕的阴气。 尤其是他看到和尚时,愤怒地撸起拐杖去戳他,这股子阴气越发浓郁,惹得程仕以手捂鼻。 看衣着面相,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躺在棺木里的徐家老太爷。 当然,现场除开程仕,没有第二人能看见老太爷,或者说老太爷的魂神,否则还不喊炸了天。 程仕没有声张,心想,莫不是客栈的遗留症还没消失,自己依旧可以看见死者的怨念? 不过,既然是怨念,那就说明老太爷走得不心安,再结合他戳老和尚的举动,程仕心里已经有了底。 “法师请留步!”他伸手高喊一声。 老和尚刚要出门,只觉得一把力气将自己的腰箍住,仿佛一圈紧锁的铁链,箍得他生疼,只能弯下腰撑着膝盖。 “乳臭未干的小道士,三番五次刁难于我,伤我老腰,究竟为何!” 程仕只觉得古怪,自己不过就是喊了一句话,怎么这和尚又开启碰瓷模式了?他收回手,挠挠头发,表示有点糊涂了。 谁知程仕这手一收,束缚老和尚的铁链再次一紧,咔咔咔摩擦着肋骨,硬生生将他拖回院内。 “道长又施法了,道长又施法了!”人群中有人惊呼,伴随一片嘈杂。 “请道长治治这和尚,逼他说出真话,还徐家母女一个公道!” “徐氏五年前嫁过来我就认识了,她侍奉老太爷,端茶倒水,从无怨言,绝不可能是不孝顺之人!” “徐家命苦啊,五两银子怕是全部积蓄了,就这样老太爷还走得不安生,这秃驴简直是欺人太甚,请道长主持公道!” “官府忙着敛财,这事就算报官,他们哪里有闲心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还请道长主持公道!” “是啊,道长主持公道!” 啪啪几声,院子的大门被人关上。 程仕站在台阶上,身后是徐家老太爷的棺木,眼前是义愤填膺的众人和哭泣的小娘子,脚下是扭曲哀嚎的和尚,现场乱作一团。 他心生一计。 第9章 闭眼不闭眼 “法师,你说你已超度徐家老太爷,可有何证据?” 程仕盯着在地上喘粗气的和尚,笑着说道。 和尚缓过劲来,掀起衣服看着条条勒痕,恶狠狠地回答:“小子,你别没话找话说,超度这事,徐家妇人也是承认的,喂,徐家妇人,你自己说道说道,我昨晚是不是给他念经烧纸,做了一番法事?” 程仕笑着摆摆手,却被和尚一脸焦急地制止: “别别别,你的手可不要动了,有什么事情,好好说话便是。” “我不否认你给徐家烧纸念经的实事,但你且听着,既然是超度,便是要亡者放下凡间的一切留恋,用你们佛家的话说,便是早日升向极乐世界。法师,超度可是这个意思?” “嗯,大致便是小道长说的意思。”和尚见程仕和自己讨论起超度的含义,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好,既然如此,”程仕指着棺木里老太爷的眼睛,看向和尚和众人,“老太爷的的眼睛何为还是不闭?” “我只管超度,他闭眼不闭眼和我有甚关系,何况,昨夜我超度的时候,他明明是闭着眼的,谁知道咋又睁开了!”和尚不以为然道。 “当然有关系!”程仕突然一声高呵,中气十足,如同一声惊天炸雷,在院内炸响,惊得众人一阵战栗。 “和尚,死不瞑目是什么意思,你自然是知晓的,既然你说你已超度,按理说,老太爷的魂魄已是安然离去,可为何现在,肉身依旧是难以安息,你过来,看着老太爷的眼睛,说道说道!” 不等和尚接话,他紧接着着说:“如果你能让老太爷的眼睛闭上,就算你超度成功,我就放你走,否则,不然,你就把昨日收的银子,还与徐家妇人,你看可否?” 程仕的提议,引起院内众人纷纷议论。 “我看道长的说法可以,只要徐家老太爷安安心心地走,也就没太大的事了,徐氏也算是尽到孝道。”有人表示赞扬。 “这可使不得,就算这和尚超度成功了,可这五两银子也太贵了,尤其还是这孤儿寡母的境地,若不是他们家没男人拿主意,也不至于请这等无赖和尚!”有人表示不妥。 “若是强行让老太爷闭眼,恐怕也不妥罢?唉,老徐啊,你要是还能言语就好了……”还有人表示惋惜。 众人只是议论,最终还得当事人,徐家小娘子拿主意。 她对程仕说:“我自始至终都觉得,只要是我家老太爷能安息,这莫说是五两银子,就是十两,这钱也出得值。我既然嫁到徐家,就是徐家的人,夫君的爹就是我爹,为爹尽孝送终,是儿女的义务。就按道长说的办吧。” 这也是一番实在话,虽然徐氏往后的日子着实难过,但是多少也有亲戚接济,孤儿寡母不至于流落街头。若是心疼钱,也不至于让和尚乘虚而入了。 说到底,她心里担心的,还是老太爷走得不安稳。 “徐氏果然是孝顺之人,贫道好生佩服。法师,你觉得如何?” 程仕就像一个乡绅族老,在对峙的两方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和尚想了想,对这提议到也高兴,反正只要给,老太爷闭上眼,五两银子还在自己兜里,能再喝一次花酒呢。 他表示赞同,大摇大摆地走到棺木前,瞥了一眼老太爷睁开的眼睛,口中默默念道:“老太爷,你且安息吧,我保你后代平安无事。” 接着掏出一串包浆佛珠,叽里咕噜念着什么,程仕只听清了诸如“至心恭敬,念满万遍,是诸不如意事,渐渐消灭,即得安乐,衣食丰溢,乃至睡梦中悉皆安”之类字句。 念完看看老太爷,眼睛还是蹬得圆鼓鼓的,丝毫没有要闭眼的迹象。 众人围观上来,和尚只觉得他们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复杂,不仅有些脸红,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 “莫慌莫慌,看来亡者对着尘世还有留恋,我再来一首经文。” 程仕看这和尚不停地叽里咕噜,虽然自己还是一脸严肃,心里却暗自讥笑。 只有他能看见,徐家老爷子的魂魄,正伫立在棺材旁边,指着和尚破口大骂,唾沫星子飞溅。 虽然程仕听不见他的骂声,但瞅这老爷子的表情表情,恨不得一口咬死和尚。 这架势,棺材里的肉身,又岂会闭眼? 程仕双手交叉,卷在胸前,面带微笑地看着和尚。 “你他娘的倒是闭眼啊!”和尚嘴都念干了,老爷子就是不闭眼,好像还睁得更大了。 他干脆直接上手,想要将老爷子的眼睛手动合上,却发现这薄薄的眼皮,重如千金,无论自己如何使劲,就是合不上。 眼睛合不上也就罢了,老太爷的嘴巴居然也张开,好像要吃了和尚一般。 “我说老和尚,你到底行不行啊,不行就退钱给徐家!”众人开始起哄。 “就是就是,老太爷的眼睛你用手都合不上,怕是对你怨气太重!”有程仕在,旁人也是放心地调侃和尚。 “就你那样子,拿着佛珠拨弄几下,五两银子着实也太好赚来了,做人可要讲良心啊!” “退钱,快退钱!骗子!” 面对咄咄逼人的群众,老和尚满头大汗。 本以为对于自己的道法而言,不过是小事一桩,奈何这一双眼睛,就这么难闭? “法师,既然你没能让徐家老太爷闭眼,就请遵守诺言,退回五两银子。”程仕说道。 和尚自有些不服气,自己一把年纪,却被这弱冠之年的小道士指挥做事,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再加上在众人面前出了丑,心中一阵积怨,越看程仕,越不顺眼,真想一巴掌把这道士拍死。 “呵呵,我是不能让老天爷闭眼,你可以吗?你若也做不到,有何资格在这里教我做事?年纪轻轻一小童,知道什么叫做超度?我看你法场都不会做,还是回你山上学几年,再下来叫唤!” 小娘子突然跑来,跪在程仕脚下,扯着他的道袍一角,仰视程仕道: “道长行行好,我也不懂什么是超度,若是道长能让我公公闭眼,我便认为是走的安稳了,这和尚退回的五两银子,就转予道长,可否?” 五两银子对于程仕而言,可有可无,拿了还占包袱空间,不如银票一卷省事。 但是事态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 程仕附身扶起小娘子,不甚蹭到她酥软的胸脯,两人一对视,小娘子的脸瞬间红了。程仕连忙咳嗽了一声,朗声说道: “你且起来,我自有办法让你公公闭眼,还不收你一两银子。” 第10章 倒拔垂杨柳 程仕让众人稍稍退下,自己独自站在棺木旁边。 当然也不是独自,徐家老爷子的魂魄还在一旁呢。 “诸位请安静,我有些事,要问问老爷子。” 程仕故意俯身,嘴里微微絮叨,让众人以为他在和老爷子说话。 “道长在和老爷子说些啥呢,神神秘秘的。”有人窃窃私语。 “谁知道呢,小点声,千万别惊扰了道长。” 其实,程仕是招呼徐老爷子的魂魄回来。 “徐老爷子,我本不是见义勇为之人,但是既然插手了这事,看在徐家孤儿寡母的份上,本少爷就发发善心,赠与你儿媳妇一点钱财,让她抚养好你孙子,延续你家香火。” 一边小声耳语,一边用棺木打掩护,从衣襟内撤出一张五十银票,在魂魄面前晃悠。 徐老爷子看得眼睛都直了,激动得用拐杖连连点地,嘴里还不住地对程仕说话。 但是程仕听不见他说的话,只是点头,心想他说的约莫是一些感激的言语。 “好,我会将银票亲手交到徐氏手上,你且暂时回到肉身,合上眼睛,安息去罢了。” 老爷子摇摇头,估计意识到程仕听不见自己说话,就用手指向小娘子和孙子,又指向程仕,来回重复了几遍动作,然后一脸期待地看着程仕。 迟疑了一会儿,程仕试探问道:“您莫非是想要我带走他们?” 老爷子点头,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抚须笑了,看来就是这个意思。 程仕也笑了,一阵尬笑。 这不是做个接盘侠么? 虽然小娘子生得娇柔可人,年纪也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可毕竟是嫁为人妇了,还带着一个四岁的孩子,程仕可不想还没成亲,就带着孩子过日子。 何况,自己不可能在这县城做过多停留,已经耽误了不少时辰,还等着快马加鞭,赶回豫州,给家里报喜呢。 带个女儿小孩,哪还能赶路。 “不可,老太爷,我是云游四海之人,无心安家,您还是另做考虑罢。” 听闻程仕的回答,老太爷有些失落,头沉下,没有言语。 程仕看向台阶下的小娘子,身上的袄子有些破旧,尽管如此,还是解开外套,让儿子钻进怀里,不住地抚摸他的后奶脑,母爱之情,溢于言表。 “这样吧,我再加五十两,总共一百两银子,徐氏如此疼儿子,这笔钱足够他们娘俩半辈子子不挨饿了,老爷子您看可否?” 老爷子看着程仕偷偷拿出的第二张银票,态度有所好转好转,再次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贴近程仕的耳朵,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程仕可听清楚了。 “你要是不给她,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程仕心里开始骂娘,贪财老鬼,我和徐家不过萍水相逢,帮你要回五两银子就够意思了,现在看我有钱,竟然用鬼魂在来威胁,真是岂有此理。 他又想起死去的家仆的话,出门在外,万不可轻易露财。 要是王麻还在就好了。 “好,请老太爷安心去吧,您走了,后人才好将棺木入土。” 老太爷听完程仕的话,长舒一口气,随即身形渐渐隐去,肉身上的黑色团雾也随之消失。 双眼缓缓合上。 得到程仕招手示意后,众人迫不及待地上前,小娘子抱着孩子,看见老太爷合上眼了,脚一软,差点摔倒。 “公公终于安心走了,和我那逝去的夫君在天上团聚了!”小娘子情绪激动,一嗓子喊出,眼泪也咕噜咕噜掉下来,被两个妇人扶到台阶上,坐下休息。 老和尚也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想不到自己行走江湖几十年,竟然被一个二十出头的后生给治了,还是当着真么多人的面,简直是颜面扫地。 他昨夜还和翠鸳楼的姑娘含情脉脉,你侬我侬,约好晚上再促膝长谈。这下可好,好端端一场调情花酒,就这么泡汤了。 和尚越想越气,大声嚷嚷道:“我没让老爷子闭眼是真,但没功劳也有苦劳,幸幸苦苦做了两道法场,至少得给我留下三两银子!” 众人一片哗然,纷纷指责和尚不守信用。 “出家人不打诳语,红口白牙说的事,怎么到头来反悔?” “一把年纪,还不如人家年轻道长,真是不知害臊!” “你个无耻和尚,小娘子说看你从翠鸳楼出来,莫不是用这钱去吃花酒!” “有道长在,谅你也不敢如此嚣张,快快退钱给徐家!” 和尚被吵得脑子乌泱泱地轰鸣,气急攻心,双掌拍着起起伏伏的胸膛大喊大叫。 “嗨呀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你们懂个屁!老子今天一分钱都不退,谁又能奈我何!” 程仕觉得他好像一只拍着胸脯发情的黑猩猩,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 这一笑彻底激怒了和尚,他红着眼,冲向庭院内一棵柳树,撸起袖子就拔树,嘴里依旧是唔哇哇地喊叫。 “哈哈哈,这痴呆和尚,怕是气蠢了,这大碗口粗的树,岂是人能拔出来的,以为是拔萝卜呢!” 众人只是嘲讽,却见这泥土根部有根须露出,伴随着咔吃咔吃的声响,院内地面忽然一颤抖,柳树被和尚连根拔出,泥土飞溅。 和尚抱着树开始转圈挥舞,害怕的众人顿时往门外跑,但仍有几个没跑掉,被树干重重打在胸口或后背,躺在地上哀嚎。 程仕也被这和尚吓到,但很快回过神来,剑出鞘,呵斥道: “大胆狂徒,光天化日之下怎敢伤人!” 和尚紧紧盯住程仕的剑,端详了好一阵,突然大笑。 “之前几下子,我还当你是何方的神圣,原来只是会点凡间拳脚的毛头小子,就敢和爷爷我叫板。今天我就让你体会体会,术法的威力!” 那棵树虎虎生风,夹在和尚的肩膀上就呼啸而来,程仕下意识地用剑一挡,剑身折断,手腕也扭得生疼。 “好强劲的内力!”程仕一个筋斗翻到庭院中央,抚摸着手腕,惊叹道。 和尚哈哈大笑,将柳树顺时针旋转着,好不轻松,普通再把玩一根扁担。 “小子,现在可不是五两银子的事了,爷爷我今天很不高兴,必须拿你出出气!” 说罢,和尚飞快地折下一根枝丫掷去,程仕躲闪不及,胸口中击倒地,一股灼热感袭来,衣服竟然有灼烧的痕迹。 程仕只觉得两眼冒金星,呼吸不畅。 小娘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和尚面前,披头散发地哀求:“法师,我不要你退钱了,请放过道长!” 和尚笑着看向小娘子,眼神里满是龌龊。 第11章 黄龙游于吞吐之间 “嘿嘿,你个俏娘子,年纪轻轻就守了寡,难怪给这后生求情。”和尚一阵淫笑,众人无不胆颤心惊。 “今晚我也不去翠鸳楼了,就在你家住下,俏娘子若是陪我一宿,我就放过这道士,如何呀?” 小娘子的下巴,被和尚粗壮的手掌高高抬起,估摸着稍微一用力,就会被拧断脖子。 她哭着点点头,随即被和尚像扛树一般放在肩膀上,往门里走去,和尚口中道:“哈哈,不如现在就办了你,也不耽误晚上的去处。” 留下四岁小儿在原地哭泣,呼唤娘亲。 程仕靠在土墙边,只觉得头虽发晕,但之前脑海里旋转的剑却愈发清晰,触手可及。 恍惚之间,这把剑突然定住,似乎是听见了何方的召唤。旋即指向程仕,朝着眉心刺来! 程仕下意识想用手阻挡不及,这剑从他的眉心进入,横贯后脑勺而出,速度之快,就在刹那之间,一股通灵之气遍布程仕全身,呼吸不再困难,通常无比,而且一吞一吸之间,节奏沉稳,似有一条黄龙,在体内进出不息。 再抚胸,心脏跳动得比之前缓慢许多。 程仕之前在府内习武之时,武术老师傅就曾说过,武功高强之人,脉搏比一般人要慢,而且受情绪波动的影响很小,常年处于平缓之中,所以全身器官供血舒缓,这也是经络气血饱满的体现。 本想打坐一番,好好感受下全新的身体机能,却听见屋内传来小娘子阵阵尖叫,还有老和尚放荡的笑声。 “啊~~~救命啊!你个混账东西!” “嘿嘿嘿,好嫩的小娘子!” 程仕一个健步冲到屋内,哐当一声踹开门。 只见小娘子全身上下,就剩下一个小肚兜,嘴角留着血,双手抱膝缩在床头,因为寒冷,雪白的大腿颤抖不止。 一旁的老和尚却是吓人,上衣完全脱去,一身的黑毛,茂密且坚硬,从脖颈到肚皮,一圈有一圈的环绕着,不仅丑陋,还极为怪异,莫不是有返祖的症状? “我去,哪里来的非洲大猩猩!”程仕惊叹道,掏出折断一半的剑,指着和尚骂,“快住手!” 老和尚正快要进入正题,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心里好不厌恶,却又被程仕这架势弄笑了。 “你这臭小子,刚才没死是你万幸,提着这烂剑,吓唬谁呢!赶快滚,别耽误了爷爷的好事。“ 起风了,凛冽的北风透过窗子呼啦呼啦地吹进屋里,小娘子冻得快要晕厥过去,而老和尚居然浑身上下冒着腾腾热气,一副杀气凛然的模样。 程仕将身上道袍脱下,扔给小娘子。 突然,那把穿透脑袋的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闪现在程仕眼前,剑身三尺长,通体红蓝二色交融。 宝剑左右摇晃一下,剑刃寒光突现,在程仕瞳孔里留下光斑,随即剑柄上出现符文,符文生长开来,如同藤蔓,将剑柄包裹。 程仕扔掉手中的断器,从头顶取下宝剑,一股通灵之气,萦绕全身。 老和尚对着奇异的宝剑,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反倒是继续讥笑道:“好嘛,断剑也不要了,我看你赤手空拳,如何吃得住老僧一招!” 看来这这宝剑,如同之前徐家老爷子的魂魄一样,只有程仕自己才能看见。 如此一想,程仕即心安几分,毕竟这说明老和尚的道行,还不足以和这宝剑匹配。 老和尚一招铁拳袭来,铁拳如猛虎,风声如虎啸,直直朝着猎物袭来。 “道长,小心!” 小娘子裹着带有程仕体温的道袍,眼看这大拳头就要扑到程仕脸上,他却只是转动手腕,身子纹丝不动,不禁心中一阵焦急。 哐当一身,和尚的拳头在程仕鼻尖一寸出停住,像是打在一堵墙上,但却发出了清脆的金属声响。 “这,怎么回事!”明明就要打到程仕的脸了,自己的拳头像被什么无形的物体挡住,震得指尖一阵生疼。 果然是利剑,不仅轻盈如握羽毛,而且面对如此生猛之拳击,居然能做到剑身毫不弯折,看来是人间至宝啊,竟然落在我的手里!程仕心想。 程仕一扬剑,一股强大的剑气震荡开来,瞬间将面前的老和尚推出房间外,几个翻滚,还带着飞沙走石。 一个道士,一个和尚,两人在庭院内对峙。 道士长发飘飘,器宇轩昂,眉眼之间,是止不住的英气。 和尚秃头大脸,身如黑熊,纵使蛮横,也遮盖不住脸上的猥琐之气。 “想不到你还是有点本事,是我低看你了,不过,要是耽误了老僧吃肉,就是天王老子,也得给我死!” 和尚叫嚣着,双拳在地上锤击,地面碎裂,被和尚揉捏成一个柚子大小的小土球。 “且吃俺一弹!” 土球被和尚以标准的掷实心球动作,高高抛出,朝着程仕的身上飞来。 看着这慢慢悠悠的土球,程仕一阵鄙夷,随执剑而立,但准备用剑去挡,打算用手接住,看看这土球究竟是何模样。 “就这能砸到我,也太看不起我程某了。” 谁知这土球,在程仕面前六尺之处,突然炸裂开,里面有的尖锐碎石,好比被捅了的马蜂窝,密密麻麻像马蜂般袭来。 “糟糕,难以躲闪!” 一丝惊悚的气息在程仕心中划过,他下意识地用手闭眼并护脸,却只听见乒乒乓乓一阵乱响,还有火花迸溅的气味传来。 原来是手中的无形宝剑,像风火轮一般极速旋转,硬生生造出一扇圆形之墙,将袭来的碎石纷纷打落。 老和尚看呆了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招沙石之卷,没有给程仕造成丝毫损伤。 程仕回过神来,握住剑,开怀大笑。 “老和尚,任凭你道法何其高深,我有了这无形之剑,便没有不能破的局!” 他单脚蹬地,开始绝地反击,无形之剑错开空气,像一叶扁舟划开水面,苍郎朗朝着和尚刺去,斩断一只臂膀! 和尚看着天空,自己的手臂像一根被风吹落的枝丫,转着圈,然后嘭咚一声砸在地上。 “啊!!!!”顿时血流如注,瘫倒在地。 飞溅的血液,撒上程仕洁白的内衬。 他的头顶冒着蓝色的幽光,口鼻吞吐之间,有黄龙游畅。 第12章 豫州迎客松 无形之剑的威力,超出程仕的预料之外。 与其说是他掌握这剑,毋宁说是剑赋予了他逾越原本基础武学的功力。 虽然穿越回来这三年,在没少和武馆的师傅习武,但程仕心中清楚,今天若不是天赐这宝剑,怕是要死在和尚手里。 “和尚,你还有什么话可说?”程仕轻蔑说道。 “道长留命!唉,看来道法还是高于佛法一招啊。”和尚跪在地上,鲜血从捂住左肩的指缝里溢出。 程仕只觉得好笑,佛法道法孰高孰低,他不清楚,但是这和尚骗人钱财,还欲对妇女行不轨,这等和尚,便是佛法再高,怕也只是个妖僧,和自己之前在客栈遇到的狼道士,没有区别。“快滚吧,以后不想在这县城看见你。”既然斩断一只手臂,程仕认为已经给了和尚足够的教训,没有取他性命的打算。 和尚听闻有些喜出望外:“老僧技不如人,道长能放我离去,自是不胜感激,只是还请道长将屋内的炭盆给我,救我性命。” 和尚指向偏房,原来里面有也一个炭盆在燃烧。 程仕不知道这和尚要炭盆作甚,但想着断了一只手,自己又有无形之剑在,量他也玩不出其他花招,就将炭盆拿了过去。 和尚单手做谢,随即将断臂插入炭盆之中,瞬间滋啦滋啦的蛋白质燃烧的臭味,扑鼻而来,令人作呕。 这是在灼烧伤口止血,只有意志强大之人,才能做出如此冷静而残酷的自救措施,看得程仕心惊胆战。 和尚只是咬牙,并未出声,默默处理好伤口后,朝程仕微微致意,起身离去。 程仕去看看屋内的小娘子情况之时,背后突然穿来一声高喝:“呔!小儿勿得意,切尝这利器!” 刚转头,一股热浪袭来,灰蒙蒙的碳灰糊住眼睛,程仕视线受损,心中叫苦不迭。 “哈哈,这炭火迷魂散,可是我修炼好几年的成果,今日就让你好生领教。” 虽然穿越已经三年,但这生在富贵人家的程公子,见识还有待提高,尤其是这等无赖和尚,正是吃定了程仕清高自大的心理,表面求饶,实则反戈一击。 不过,这一吼,倒是让程仕冷静下来。 他虽然双眼看不见,但是在黑暗的脑海里,凭借对手声音的来源,逐渐描绘出和尚的位置,而且能清楚的判断出,和尚正在大步跑来。 院内树木,水井,台阶,棺木,房门的位置,还有和尚脚步的远近,在脑海里拼成一副地图,和尚是唯一移动的目标体。 程仕侧身,躲开和尚的重拳,随即腰腹法力,凝神甩剑,劈开和尚的胸膛。 院子里恢复了宁静,程仕的眼泪清洗干净碳灰,睁开眼,看见和尚被连腰斩断,上半身还在无意识的蠕动着,眼睛瞪得老大。 “如此鬼魅的和尚,我若是一走,你必定重返徐宅,今日不杀,留着终究是祸害。” 结束战斗,程仕正在打坐运气,小娘子穿好衣服,试探着走出来,手里还拿着程仕的道袍,一旁不知道躲在哪里的孩子,这时也钻出来,躲在娘亲后面。 看见院内一片狼藉加血腥,小娘子惊恐万分,却被程仕安慰道:“你且不要怕,和尚已被我斩杀。快去倒一盆水,我要洗脸。” 小娘子迟疑了一会儿,看着灰头土脑的程仕,连忙去打了一盆水来。 “没有热水,道长讲究洗洗罢。”说完主动给程仕擦脸,几层炭灰擦去,程仕的眼睛,终于恢复了完全的明亮清晰。 重新披上道袍,将和尚的碎尸装进袋中,程仕和小娘子默默坐在堂屋里,二人相顾无言。 本想着就是一件普通的民间纠纷,程仕因为穿着道袍,被莫名其妙卷入其中,没想到手里却杀了生,结果一条性命。 而小娘子这边更是郁闷,请和尚为公公超度本是尽孝,是件好事,到头赖差点被骗掉家底不说,还被和尚占了便宜,随未得逞,但是左邻右舍传出去,难免不会坏了往后余生的名声。 “道长,现在该如何是好?”小娘子嗫嚅道。 虽然程仕救了自己一命,但是毕竟手上有一条人命,小娘子心里还是颇为畏惧,担心连累自己。 程仕听出了话外之意,自知再就留此地,恐怕给徐家带来麻烦。当下虽然乱世,这和尚也不是什么好人,但人死了,满面自己也会和官府染上纠葛,若是被困在北方,可就耽误了回家之事。 这时,院子里先前几个被和尚打倒的邻人,捂着伤口站了起来,说道:“道长民除害,这和尚杀得好,大快人心!” 程仕迟疑迟疑片刻,当机立断道:“徐氏你莫慌,在场的人都看见了,和尚先是莫名伤及无辜,后又欲对你行不轨,死有余辜。何况人是我杀的,与你无关,官府就算查起来,和尚之死也不会和你这弱女子有关系。” “老爷子已安心闭眼,宜速速下葬,明天你就将他入土吧。这银子是老爷子交待的,你务必要将徐氏独苗抚养成人。”说罢,从怀里掏出一张百两银票,塞到小娘子孩子手里,又瞥了一眼棺木,随即驮着和尚的尸首策马离去,也不顾小娘子在身后的呼喊。 奔袭到城门前,和结交的门卫使了一个眼色,出城十里,将装着尸首麻布袋丢弃在山野。 时间已至晌午,在这小城里耗了一个上午,程仕身心俱疲,却依旧快马加鞭,只想着早日回到程府,将肉苁蓉谈成的喜讯告之家人。 好在离开大漠之后可以走官道,虽然时有崎岖小路,但大多是时候较为平坦,尤其是进入平原之后,几天几夜都是一马平川,马跑得好不快活。 也不知道是官府无心查处和尚的命案,还是乾朝的通讯较为落后,一路上程仕没有遇到什么阻碍,沿途的驿站,只要提供了银两,都给程仕提供最高规格的旅途待遇。 一路奔袭到豫州,虽然路途遥远,但也无太多劳顿。 这天,马蹄声哒哒响在无尽旷野,程仕在马背上,远远地就看见了一株大松树,枝丫苍劲,孤零零地立在地上,心中瞬间激动万分。 人都说,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看到这进入豫州的地标,程仕的心早就飞到了家乡,脑海里,都是在家仆的拥簇和欢呼下,高头大马进入府邸的画面。 “加把劲,离洛城不远了!” 几鞭子下去,松树就被他远远抛在马后。 第13章 见微知着 洛水,是豫州之内最重要的一条河流。 此水整体是东西走向,实则在豫州境内蜿蜒盘旋,九曲回环,几乎每个回弯之处,即有一处城镇,享受着洛水滋润的肥沃土地和便利水运,世世代代的居民也在这里繁衍。 这里是典型的农耕文明之地,和北方的大漠有着云泥之别。 进入豫州之后,程仕骑着马匹,沿着洛水之滨前进,如果天气顺利,不消几日,就能抵达洛城。 虽然身处乱世,但中原也还算和睦,进入到家乡地盘,沿途的风景格外情切。到底是半余年没有回家了,洛水沿岸美妙的风景,看起来心旷神怡,处处都是美丽和睦的画卷。 看着怡然的乡村画卷,程仕情不自禁放慢了前进的脚步。 他回味着无形之剑,发现这剑又开始在脑海里旋转起来,样子也变得和之前一样模糊。 和剑一同旋转的,还有剑柄山的符文。这些符文,如同迸溅的金色火花,在黑暗中跳动闪烁,又像是漫天的萤火虫,团团拥簇着,在做着有规律的运动。 程仕想要再次取下无形之剑,却只觉得剑离自己很远,虽然依稀有剑的影子悬挂在头顶,伸手上去,只是一片空气,并无触及。 “真是神奇的事物,看来不到紧急之时,我是难以掌控这无形之剑。” 程仕不再纠结脑海中的剑影子,而是仔细观察沿途的风景起来。 应该是靠近了某个村落,时有小桥流水经过,河面上浮着一层薄薄的冰,并未完全凝结,甚至能透过冰面,看见河底,游动的水草。桥上,担柴的农夫将负重卸下,靠在栏杆休息,而不远处,几只羊正漫无目的地玩耍着,还有一个垂髫孩童在后面追赶。 然而,程仕的眼中看到的,不仅仅是这些寻常的乡村之景。 他的注意力,凝聚在河边几株柳树之上。 这冬天的垂柳,自然是没有春季的妖娆多姿、翠意盎然,亦无夏日的郁郁葱葱、深绿欲滴,更无秋日的千丝金黄、迎风起舞,但这几株冬日的柳树,褪尽叶子的柳条,无一不是弯腰低垂,悠闲宁静,像是一排低眉的侍女,等待着主人的归来。 但程仕关注的只是柳枝梢头,一只深灰色的麻雀。 这麻雀孤零零一只,伫立在柳枝上,也不动弹,更无叽喳之声发出。 普普通通一只麻雀,再常见不过了,只是程仕发现,自己居然能看清楚,隐藏在麻雀灰色羽毛之下,一个暗暗的伤口。 伤口一个石子见方的小孔,应该往外渗不少鲜血,现在已经急凝结住,以至于外面的灰色羽毛将其盖住之后,看不见红色的血迹。 “估摸是山间小孩的弹弓所致。” 程仕一边想着,一边走进柳树,将麻雀取下,拨开羽毛,果真有一个小伤口,不过已经有结痂愈合的迹象,估计受伤有好几日了。 麻雀转头看向程仕,圆溜溜的小眼睛转着圈,发出咕咕的声音了,挣扎着飞落到地面,噔噔噔地蹦走了。 除开能透视到麻雀的伤口,程仕举目四望,大量的信息,如潮水般涌来。 比如之前在小桥上倚靠休息的老农夫,头顶发散出一股气息,这股气息,和麻雀和柳树并不相同,似乎人特有的。 但农夫的气息,和不远处追赶羊群的孩童,又有所不同。 孩童头上的气息,虽然较农夫微弱,但是色泽清澈,源源不断地从头顶冒出。而农夫的气息,尽管较浓郁,但是颇为浑浊,游动得也是缓慢。 而麻雀和羊群,则只是在周身有着偶尔冒出的气息,要仔细观察才能发现。 至于其他植物、石头、小桥等并无生机的物体,则没有气息冒出。 程仕虽然觉得奇怪,但是根据这个梯度逻辑,也能判断出,生命等级越高的物体,散发出的气息就更多,而同等级的生命,比如农夫和孩童,越年轻的人,气息也更具有生命活力。 “有点意思了,莫非我这是开了天眼?” 他灵机一动,跑到水边,对着倒影看自己,却没有发现任何气息。 任凭自己左看右看,头顶依旧是平静一片,和附近的小桥别无区别。 “这……莫非我已是死人,因而没有这凡间的气息?”程仕心中一个激灵,打了一个寒颤。 但摸摸手脚,触觉犹在,轻唤马匹,也能得到回应。 正在苦思冥想着,那个追赶羊群的孩童,跑了过来。 “你是谁,我咋不认识你啊?”孩童叉腰问道,圆乎乎的小脸,冻得通红,耳朵上也有冻疮的痕迹。 “小孩,我是路过的,你自然不认识我。怎么,不和你的羊玩了?” “唉,这大冬天的,哪有草儿给羊吃嘛!对你,我看你在这河边站了好一会儿了,怎么,你也想钓鱼?” 程仕觉得逗逗这孩子,索性回答准备钓一条鱼来吃。 孩子听闻,两眼发亮,但随即用不相信地口吻问道:“你骗人,钓竿都没有,你拿什么钓鱼啊!” 没有钓竿,用什么钓鱼呢?程仕迟疑了会儿,看着河中,薄薄的冰面之下,溪水清澈,却又几条草鱼游荡,啃食水草。 有那么一瞬间,程仕只觉得水中的鱼儿,每块鳞片划过水的声响,自己都能感受到,而鱼儿游动得又是何其缓慢,仿佛是一片轻盈无比的羽毛,在空中极其缓慢地下落。 他觉得可以一试。 “你这孩子,谁说没有钓竿,就不能吃鱼了?你去那边,扯一根柳条下来,长一点的。” “我才不信,你怕是想用柳条抽我屁股,和我娘亲一样,我才不上你的当,哼!” 程仕:“……” 他在附近找了一块大石头,砸开冰面,又折了一条杨柳枝,蹲在河边,看着鱼儿。 那孩子也蹲在一边,倒想看看,这穿着道袍的小哥哥,如何用杨柳枝钓鱼。 也就是一瞬间,杨柳枝突然戳向水里,再次抽出之时,两条草鱼串在上面,扑腾地挣扎着,甩了孩子一脸的水。 “哇!哥哥好棒啊!!!” 原来,程仕程仕一直在等待两条鱼上下交叉的时刻,也就是那刹那间,就用杨柳枝来了个串葫芦。 “怎么样,谁说杨柳枝是来抽你屁股的?现在两条鱼,你一条,我一条,我们就地生火,吃个山野烤鱼,如何?”程仕笑着摸摸孩子的头。 听到有烤鱼吃,孩子嘴里的口水溢出,加上一直没停的鼻涕水,本就红彤彤的脸蛋,在冬日里晶莹剔透。 只是他激动地手还没搓几下,就对程仕说: “哥哥,我的鱼不烤了,我可以带回家吗,我想和我爹我娘一起炖汤吃,爷爷没牙齿,最喜欢喝鱼汤了!” 说着砸吧砸吧嘴,仿佛是在啜饮一碗热腾腾的鲜香鱼汤。 程仕怔住,这才注意到寒冬腊月,孩子的衣着并不厚,而耳朵上的冻疮,幽幽开始溃烂的痕迹。 他在地上捡了一根绳草,将两条鱼串好,都送给孩子,随即跨马离去,继续赶路。 第14章 程家之殇 洛城,豫州最大的城市,坐落在洛水沿岸,最肥沃的土地之上。 三十万人口生活在这里,商业极度繁荣。 洛城横跨洛水两岸,虽然难以用桥梁横架,但是诸多的商船和民用渡河船,将落水两岸的居民往来,变得十分容易。 老百姓的民间生活,可谓是趣意盎然,丰富多姿。不要说遍布市井的茶馆说书台,也不要说错落有致的戏曲观,更不要说蒸汽腾腾,冬日居民带来夏季般温暖的澡堂子,单单就是大街小巷里的杂耍,就够让外来之客停下脚步,细细驻足观赏了。 当程仕的马匹进入到洛城之时,正值下午,居民吃饭后,都出来活动,大街上热闹非凡,好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嗯,这不是程家的公子吗?有些时日没有见他了。” “是啊,他怎么才回来,还是这般道士模样……” 大街上,不时有人认出程仕,却只是只是捂嘴指指点点,没有主动打招呼。 这让程仕有些意外,比如丝绸铺面的老边,喜欢端着茶杯坐在门外晒太阳,往日里,只要程仕路过,都是热情的招呼,请他进去坐坐,毕竟程府这些年,可是最大的主顾之一。 可是当程仕的马匹晃悠过铺面时,丝绸老板虽然看见了程仕,却只是尴尬的对他笑笑,随即端起茶杯进屋去了,还不时回头观察程仕的表情。 程仕以为是自己这身道袍,穿起来让人感觉奇怪,也就没有多想,朝着家里的方向走去。 “可怜人家啊,这孩子,我可是看着让长大的。”丝绸铺面老板,在窗户里看着程仕渐渐远去,自言自语道。 “往后的日子,程家可就不需要来我这,买这么多丝绸了。” 程府位于洛城内城的西北角,按算命先生的说法,这是整个洛城,风水最好的地方,比官府的位置更好。 这大宅子是程家老爷二十年前买进的,那时,程仕还没有穿越附体,小程仕刚刚出生,程家老爷老来得子,添了香火,于是大笔一挥,花了三万两白银,买下这大宅子,全家包括下人十来口人,全都搬了进去。 程仕来到宅子前,却感觉气氛和往日不一样。 以前,父亲讲究开门迎财气,程府大门,白天从来不关,大方的敞开。 而现在却大门紧闭,门口,也不见驾驭马车随时等候的下人。 他疑惑地敲响门锁,十几声后,终于有人应答。 “外面是谁啊,程家近三日不接待客人。” “是我,程仕,我回来了。” 话音刚落,哐当一声,大门打开,是管家刘叔,他一看见程仕,扑通跪倒在地,“三少爷,您可回来了,终于把您盼回来了!” 程仕预感不妙,大步走入府内,刚刚绕过花岗岩屏风,瞬间被眼前之景击倒。 四口棺材,一字排开摆放在院里,白花挂满枝丫和房梁,两个披麻戴孝的嫂子,正急匆匆地在院内穿梭。 “程仕,真的是你吗,你可回来了!” 二嫂子看见程仕,将手中的火盆一扔,跑过来,一把将程仕抱住。 “二嫂,这是怎么了,家里怎么突然出现这么多棺材,谁死了!?” 二嫂只是大声呼喊哭泣,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就晕死过去。 众人将其抬走,程仕焦急地抓住管家刘叔,询问缘由。 管家的眼泪顺着粗糙的脸颊往下流,对程仕说: “三少爷,你不在的日子,程家发生了惨案,太夫人和老爷,全都走了,大少爷和二少爷也都随之而去,他们正躺在这几口棺材里,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就等你回来拿主意了!” 程仕听闻,只觉五雷轰顶,眼前一阵黑,天旋地转,差点没站稳。 离开不过短短半年,还想着回来把谈成买卖的喜讯告诉家人,眼下却有四口人命丧黄泉,谁能想到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程仕回过神来,有些不信,也不顾总管的阻拦,愣是一口棺材一口棺材的掀开,想要确认棺内之人的身份。 直到看过一张张面色乌黑、了无生气的脸,程仕的内心一阵绞痛,呕出一摊鲜血。 醒来之时,正睡在自己房间的床上,两位嫂子,坐在桌前,掩面哭泣。 “大嫂,二嫂,你们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程家竟然惨遭灭门,是谁下的手?” 二嫂的眼泪已经苦干,说不出话来,程仕的大嫂,用虚弱嘶哑的声音,缓缓说道: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半个月前,短短三天之内,我家四口人,接连暴毙。老爷是最后一个走的,走之前一直说是有人下毒,但是报了官,请了仵作,只说看不出异样。老爷大怒,说官府不查出真凶,就不能给家人下葬,咱不能当冤死鬼,死得不明不白的。眼下,程家就你一个男子汉了,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抹了一把泪水,她接着说: “老爷一直觉得,是尹家庄的人下的毒,你是不知道,你走这半年,尹家庄一直想买我们家的秘密药方,老爷自然是不肯,尹家庄的人就来三番五次找上们来闹事,有一次起了冲突,老爷也受了伤,说以后就连一根当归也不卖给尹家庄的人。就在家人突然暴毙的前一天,尹家庄还有人找上门来,说要是不给他们疗伤的药,就要一把火烧了我们的宅子!” 尹家庄?听到这个名字,程仕脑袋有些昏,随即有一段记忆潮水般涌来。 尹家庄在洛城西北四十里地的黄龙岗,是一个大庄,庄里有居民三四千人,这里面还有部曲八百,都是由庄主尹毅招募。 据说,尹毅之前和程家往来密切,多来程家药铺买药,程仕几岁的时候,还和父亲一起去庄上游玩,只记得那是一个人人都面露善色的地方,尤其是庄主尹毅,生着一副国字脸,乌黑长髯垂到胸口, 仪表堂堂,一身正气。 可没多久,一次天灾,让这个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体,有了生存的困难,尹毅也不知道是那根筋没捋直,竟然让庄里的大夫制药,带到外省去卖,谎称这是豫州最有名的药材商程家的独家秘药。 这尹家庄大夫制的药,倒也是根据各种典籍熬制而成,也确实治了不少病,但一次偶然长途商旅,程家的下人发现这件事,星夜策马回来禀报,程父秘密亲赴外省调查,查明了是尹家庄擅自制“假药”,竟只是为敛财。 从此,程家和尹家庄的关系大跌,程父不再和尹毅往来。 第15章 黄龙岗上尹家庄 黄龙岗距离洛城四十里地,水草肥美,是个居住的好地方。 这尹家庄,本身也是当地一个家族式的黑帮,不过和一般落山草寇不同的是,他们有白道身份掩护,更有良好的政商关系。 就拿着庄主尹毅来说,自二十年前,朝廷放开盐和酒专卖制度之后,尹毅力白手起家,在这苍茫大地一片番大,居然成了当地有名的盐商,酿的酒也在市场上大卖,占有率极高,是当地人逢年过节,桌子上必不可少的美味佳肴。 近年来,朝廷财政吃紧,于是颁布盐酒专卖令,这两样重要的生活食物,统统被垄断,以攫取高额利润,上交朝廷。 但是尹家庄的酒,依旧在洛城卖得风生水起,客栈,酒馆,青楼,寻常老百姓厨房,都能看见印有尹酿二大字的酒坛子,堂而皇之地摆上桌面。 传言说,这尹毅和朝堂某位二品高管从小是拜把子兄弟,上头有人,当地官府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他违背法令了。 而程家虽然在洛城也是有头有脸的家族,但是程父扑在药草研究上,不但收购药材,还钻研制药,一心想配制出各种独家秘方,对于结交名贵的活动,并无太大上心。 这既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好处在于,程家的药铺贩卖的药,不但种类齐全,而且对于各类疑难杂症,有着独家的药方对付。以至于豫州各处的医馆的郎中,只要是经过洛城,都要在程家药铺里拿些药走。渐渐的,程家的药,就和尹家庄的酒一样,成了洛城当地的一张招牌。 这不好之处,自然就是程家的“高傲”了。也不是说陈老爷子看不起身边长袖善舞的各色人等,但是既然一心钻研老本行,就不可避免的疏忽了对于社会关系的维护。在外人看来,这便是程家的高傲,不屑于融入洛城的官商圈子。 这世道,都是和光同尘,哪有你一家独善其身,出淤泥而不染的道理? 长此以往,尹家庄距离洛城的关系网愈来愈远,渐渐被被孤立。 程老太爷自然是察觉到这种境地。但是他是个老实本分的人,不以为然,心想着一个卖药的商人,把药做好便可,其他的事情,掀起滔天大浪,也和自己无关。 可是,这滔天大浪,终有打到自己身上的一天。 程仕从床上起身,安抚好两位家人,走出房间,却看到管家一直守在门口。 “三少爷,身体可觉得好些了?”刘叔哈腰问道。 “无大碍,急火攻心,一下背过气了,好在年轻,现在便也缓过来了。” “那就好,难就好,小的就担心您也……唉。对了少爷,您怎么一人回来了,王麻呢,他去哪儿了。” 王麻自然是死在大漠中了,可是程仕并不准备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对刘叔说明。 因为程仕自己也不清楚,那客栈,那狼道士,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况且现在,家里这般境地,王麻一个下人的死,也就无足轻重了。 “我和王麻去漠北,好不容易谈成了大生意,只是回乡之时,路过山崖,王麻不幸马失前蹄,连人带马摔倒山下去了,恐已遭不测。” 刘叔听闻,长叹一口气。 “少爷,虽然您这肉苁蓉的买卖谈成了,但我们程家铺子关门已经十来天了。老爷不在,大少爷二少爷也相继离去,家里一团糟,无心打理药铺,就暂停营业了。” 程仕听闻,并没有过于惊讶,这也是自己预料之中的事情。现在这般境地,换做谁,都没心死继续做生意了罢。 当务之急,是确认杀害程家好几口人的元凶,给家族报仇! 程仕将刘叔带到接待客人的偏房,细细询问。 “刘刘叔,你在我家呆了十多年,我是信得过你的。你直说,我程家这四条人命,到底是不是尹家庄的人干的?” 见程仕单刀直入,刘刘叔也就说起自己的分析来。 “很有可能。首先,我们程家虽然不好结交权贵,但是要说真正往死里得罪人,值得仇家下下如此杀手的,还真没有。唯有尹家庄的尹毅力,存在这个可能。” “少爷,当年您还小,那时我去荆州寻找药草,偶然揭穿了尹家庄冒充我们程家卖药的事情,从此我们程家就和尹毅结下了梁子。而老爷去世前一天,家庄的人又来闹事,说来也不巧,我正好带着下人们去药铺里帮忙卸货去了,老爷夫人,还有两个少爷,差点和他们打起来,据说都有推搡。唉,都怪我,没有和下人们保护好老爷,还有夫人,两个少爷。“ 刘刘叔说着说着,忍不住开始哽咽,花白眉毛垂下来,沾着泪水。程仕安慰道: “这事和你无关,刘刘叔千万不要自责。我只问你,尹家的人和我家人冲突的时候,确实有肢体接触?” 程仕如此询问,自然有他的道理。 之前掀开棺木的时候,因为天气严寒,加上下人又在棺木里盛放有防腐药草,尸体保存良好。程仕清楚的看到,每具尸体的面部,都是乌青发黑的,这显然是中毒而亡的征兆。 会不会是撑着接触的时候,给家人的身体注入某种使人暴毙的毒素呢? 刘管家听出了程仕的言外之意,也对此深表怀疑:“少爷的意思是,他们乘机用毒针扎人,谋取性命?有可能,那次两位少爷确实身上破了皮,老爷和夫人身体上也留有轻微伤痕。其他人在屋子里,没出来。” 刘刘叔最后一句话,让程仕心中有了几分底。 既然两位嫂嫂躲在屋子里没出来,没有参与争执便躲过一劫,也加深了尹家庄的人是借肢体接触下毒的可能性。 “可恶的尹毅,仗着自己朝中有人,把官府都买通了。面堂乌黑,如此明显的中毒迹象,我去报官,派来仵作验尸,居然说死因不明,而且和毒药无关,真是明摆着欺负我程家!少爷,这个仇,我们一定要报啊!” 纸窗过滤了傍晚余晖的温馨,之留下惨淡的暗光,打在偏房的地面上,像是一摊死水,渐渐蒸发干涸。 复仇的种子,在程仕的心中发芽。 第16章 是道士也是风水师 一夜无言。 第二天,报晓的鸡还没喊出第一声鸣叫,程仕一咕噜翻下床,蹑手蹑脚地走出屋外。 整理好马匹和行囊,准备去尹家庄探探虚实。 刚想推开程府大门,突然发现墙角有个黑影在窜动。 “来者何人!” 程仕厉声问道,这黑影顿了一下,晃晃悠悠站了起来,借着月光,看清楚是刘管家。 “刘叔,你蹲在这里作甚,我差点一剑斩了你!” 刘管家看着程仕,眼神里满是哀伤。 “少爷,我在这门口蹲了一宿,就是怕你贸然出去,跑到尹家庄找尹毅。昨天我也是过于冲动,不该和你说报仇的事情,我么程家在他们面前,只是个小户人家,尹庄光是部曲就有数百人,少爷孤身一人,可不要去白白送死,自寻短见啊。” 刘管家死死抓住程仕的马匹,说什么也不放手。 程仕明白他的苦衷,自己现在是程家的独苗了,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程家可就断后了。 来到程府十几年,管家是看着程仕长大的,虽然名义上是程家的下人,但是相处这些年来,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刘管家这是站在一个长辈的角度,给予程仕应有的提醒和关爱。 但是刘管家不知道的是,程仕经过这一趟大漠之旅的历练,已经拥有了超越一般凡间武学者的能力,不再是之前的弱冠少年了。 “刘叔,你想多了,我这是要去城外寻一个道观,请道士下山来给家人超度呢。” 面对管家的劝阻,程仕也不好断然反驳,姑且编造一个借口,蒙混过关。 “果真是这样?少爷,你可不要骗我啊。”管家犹豫地看着程仕。 “刘叔,我一宿没睡,思来想去,想通了。这日子终究还是要过,家里还要一大帮子人要养,还有你们这些下人,这么多年来也是和家人一般,我要是再死了,你们去哪里吃饭?你放心吧,西北六十里地山中,有个道观我熟悉,里面的道士精通超度,可以化解死者的怨念,让家人安心的去。一去一回,不过一天工夫我就回来了,后日便将家人下葬,我自会打理药铺,重整家业!” 这几句话虽然是轻声说出,但是程仕语气坚决,带着不容置疑的气势,刘管家叹了一口气,松开缰绳。 “少爷,路上保重,我们等你回来。” 程仕和管家道别,一路飞奔,朝着尹家庄的方向进发。 郊外的天色,由于没有房屋的阻拦,变化得更快,不一会儿,东方就出现了微微的鱼肚白。 走得急,身上衣衫单薄,程仕又将包袱里的道袍披上,再掏出一个馒头,下马后就着竹筒水,吃起了早饭。 一边吃,一边想该如何混进尹家庄,打探消息。据说,这尹家庄里戒备森严,是一个围城,街上巡游的守卫,可比一般县城里的士兵厉害不少。 程仕并不像一路杀进去质问尹毅,这样只会打草惊蛇,他需要找一个借口作为掩护,需要足够的时间去做侦查,找出真相。 这时不远处依稀有一人骑着驴子,不急不缓地走来。 那人留着八字胡子,虽然带着蓝色道士帽,但是瘦弱的身板骑在驴子上在,怎么看都像是个算命先生。 骑驴人也看见了程仕,下来拱手打了一个招呼,说道: “道友,相遇即是缘,天寒地冻,出门不易,可否给我一点粮食充饥?” 这话传递了两个信息,其一,他看见程仕身着道袍,以为对方是个道士,称呼道友,表明自己也是同行,由此套近乎。 其二,随身携带的粮食不够,想凭借同行的身份,讨要一点食物充饥。 程仕看了他一眼,随即从包袱里又掏出一个白面馍馍,伸手递给骑驴人。几十两的银票都视之如草芥,何况区区一个白面馒头。 天色尚早,二人靠在一块大石头上,吃着馒头,有一腔没一腔地说着话。 “不知道友从何方来,要到何方去,看你这马匹雄壮,是日行数百里的好座驾啊,道友定是来自大道观吧。”骑驴者试探着问程仕。 “呵呵,我自南方来,受人之约,要去大漠做场法事,途径此地。不知道先生怎么称呼?”程仕保持了应有的谨慎,没有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贫道道号凌霄散人,也是受人之托,去洛城外的尹家庄。” 听闻这道士要去尹家庄,程仕眉头轻轻一挑,随即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我之前在洛城小憩,就听人说这尹家庄在当地可是大庄啊,庄主尹毅,可是个好汉。” “哈哈哈,好汉不好汉,贫道不知道,但是这尹毅的确是个富豪人家,要在庄里给自己建一座大宅子,托人请贫道去给他看看风水,”可能是吃了程仕的馒头,还听说他不是本地人,凌霄散人卸下防备,一咕噜将话抖了出来。 “道友对风水多有研究,能给尹庄主的宅子看风水,可不是简单的事,在下佩服!” 凌霄散人问程仕借了一口水,咽下最后一口馒头,笑着回答:“风水嘛,还不是靠忽悠,《易经》里的东西,写得人自己都玄乎,更别说后世读者。受托人告诉我,尹庄主有个仇家死了,他找我来,就是要看看房子怎么建,才能规避冤家夜里上门。好了,多谢道友的馒头,贫道要继续赶路了。” “道友且慢,身上可有麻绳,借我一用?”程仕伸手拦住想要起身的凌霄散人。 “有两条绑行李的绳子,只是不知道友要麻绳做甚?”凌霄散人递给程仕一条绳子。 一盏茶的工夫之后,程仕将凌霄散人绑在山坡下一棵树上,用第二根绳子塞进他的嘴,在凌霄散人“呜呜呜“的呻吟中,骑马远去了。 “呵呵,我凌霄散人,要去这尹毅这个畜生,看看风水了。” 借着给尹宅看风水位名,不仅可以堂而皇之的进入尹家庄,还可以深入尹毅的家中,到时候是暗中调查,还是当面对质,一切都可随机应变。 虽然自己上次去尹家庄时还是孩童,但为了以防万一,被庄人认出,程仕还是做了一些伪装。他回家后并没有刮胡子,旅途奔波中长出的胡须,渐渐遮盖了他年轻的容颜。 第17章 会见尹毅 对于风水,程仕可谓是一窍不通。 但这又何妨呢?方才凌霄散人也说过,风水嘛,全靠忽悠。 就在程仕想着几句忽悠人的风水话语之时,远远看见山林处,有十来人在挥舞着斧头,似乎是在砍树,砰砰的砍树声,老远就传了过来。 程仕走进,看着十来个汉子,都是穿着整齐的蓝布麻衣,款式都一模一样,看来是有统一的编制,极有可能是尹家庄的工人。 “几位师傅可是尹家庄的?大冷天的还在砍树,真不容易啊。”程仕下马,和坐在石头上几位抽着眼袋休息的工人搭话。 “可不是嘛,尹庄主要修大宅子,派咱们几个来砍些上好的木材当做房梁,可累坏我的老腰咯!”一位老师傅吧嗒吧嗒抽着烟袋,和蔼地看着程仕。 “老王啊,你这腰本来就不好,这下一折腾,估计又要犯病了。”坐在一边的人搭话。 “有什么办法,现在程家的药铺不卖给咱们治腰伤的药了,我这一把年纪了,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老师傅的语气里略微有些埋怨。 程家药铺里,有几种药,是独家秘方制作而成,对于体力劳动者的腰伤特有有用,只要晚上把膏药贴在腰上,第二天腰就不酸不累了。但是,一般农民肯定是买不起的,只有洛城附近的工匠和泥瓦工经常用,费用自然是雇主承担了。 眼下,程家和尹家庄交恶,程父放言不再卖药给他们,这倒是可以通过代买蒙混过关。但是现在程家药铺彻底关门了,这这工人们可就再也买不到特效药了,自然是苦不堪言。 “可不是嘛,听说这程家生了这么的变故,和咱们庄主有关?” “住嘴,这里有外人,你可不要乱说!”老师傅瞥了程仕一眼,呵斥旁人。 几位正闲聊着,一位身着狐皮袄子的中年人走来,他面色红润,胡须修整有度,仪态大方,和那些砍树的工人,很容易就区别开来。 中年人端详了程仕一会儿,上前主动打招呼。 “道长可是去尹家庄的?” 程仕他像有颇有地位之人,保不齐是大管家或者尹毅的心腹,就和他说明了来意。 “正是,贫道受尹庄主之托,给他家的宅子看风水而来。” 狐皮汉子微笑着点点头,似乎是猜到了程仕的回答,抚摩着黑色小胡子: “我是尹庄主家宅的监工,在次守候道长多时了,之前报信的下人说,有一位骑着驴的道长从数百里之外的道观过来看风水,我就觉得奇怪,骑着驴子,怎么能跋山涉水呢,果然道长骑的是马哈哈。” 程仕心里咯噔一下,也是打着哈哈赔笑,好在是没有露馅。 “那就请监工尽快带我去宅子建设的地方去吧,我要实地看看。” “呵呵,先不急,道长先把请帖交予我,我核对无误之后,自然就会带道长过去。” 请帖?程仕可没想到原来还有请帖,不过是看个风水,又不是请人和喜酒,拿来的请帖。 见程仕面露难色,监工继续说道:“道长好好想想,我排下人跑了几百里,亲自给您递过去的,你不会是没带吧?咱们庄上门禁森严,外人要想进去,都得要请帖的。” 听监工这么一说,程仕的确回忆起自己小时候来尹家庄做客时,尹毅是派人送了请帖到府上的。还好之前绑架凌霄散人之时,顺道夺走了他的包袱,估计请帖就在这里面。 “容我翻翻,可能在包袱里。”程仕伸手进去一阵捣鼓。 “呵呵,无大关系,要是寻不见,我让下人回去一样,喊之前送贴帖子的人再拿一份给道长便是。”监工道士挺客气,没有为难程仕。 不过听了这话,程仕心里有点慌,这送帖子的两次见到的人不一样,自己岂不就被发现是冒牌的了? 好在一番捣鼓,终于在包袱里发现一个揉成一团的信封,摊开来,正是盖着尹毅名章的请帖,交给监工核对后,就随他去庄上了。 要说这尹家庄,虽然只有两三千人,但是庄里庄外,秩序尽然,有人在修篱笆,有人在砌墙,有人在运水车,有人在清点沙袋,工时做得井井有条,一看就是很具又动员能力。 而尹家庄的普通居民,男的个个身材彪悍,虎背熊腰,女的也是少有长发,扯着嗓门子说话,一幅民风彪悍的样子。 监工带领程仕,来到庄子的中央位置,登上一处最高的塔楼,指着左右两边对程仕说: “道长请看,尹庄主准备在西侧或者东侧,重建一所大宅子,我们都给他流出了空地,只是庄主一时半会也拿不定注意,是东边好还是西边好。不是道长从风水的角度,有何见解?” 站在这十几米高的塔楼上,整个尹家庄一览无余。 程仕略微思索了一会儿,脱口而出:“东边为上,西边进财,给有各的好处,还是要实地看看地基,才能做结论。” 监工就陪着程仕,从东边开始看,看完东边又去西边。一路上,程仕旁敲侧击:“我路过洛城之时,听闻洛城最有名的药铺居然关门了,本还想着从那儿带些药草走的,真是可惜啊。” 说完按住瞥向监工,只是监工面无表情,似乎不想对着话题过多讨论,只是说他也不清楚,怎么一屋子人好生生的就死了。 结合休息的砍树师傅的言论,程仕认为只是尹家庄的人已经统一了口径,不对外人说道此事。 看完风水,监工问程仕何处风水更好,程仕只是含糊其辞,说要当面见到尹庄主,询问其生活起居的习性,才能给出建议。 “道长看风水为何如此繁琐,这高处看了,低处也看了,怎么还要去见尹庄主,当下不能给出定论吗?”监工有些不耐烦。 程仕此行的目的就是要知道尹毅查明真相,当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草草给个结论就离去。 “我既然是拿了你们庄主的请帖远道而来,就是要为尹庄主选一处风水好的宅子,这看风水,不仅仅要看地方,还要看人,所谓人宅合一,好的风水不仅要观察天时和地利,人和也是同样重要。” 禁不住程仕一番忽悠,监工只好带他前往尹毅的住处。 第18章 密室观画 尹毅的住处,位于庄里较为偏僻的地方,从外面看平平无奇,和大街上其他民宅别无他样。 但是监工和程仕刚进门,说明来意之后,就被两个彪形大汉控制住,强制搜身,在这寒冬腊月,在笑房间里脱得一丝不挂,确定眉宇带任何武器之后,才从后门放二人进入院内。 “难怪这监工不愿意带我来,想来也是怕这繁琐的搜身。”程仕心想。 偌大的院子里里花草树木郁郁葱葱,有假山湖泊点缀其间,不像北方,倒是有江南庭院的意境。 院内一株梅花树下,一精瘦的汉子,正在打拳,拳法飘逸,身形灵动,快时动如脱兔,出拳有残影,慢时稳如青松,唯劲道流动。一招一式,颇为讲究,看得出是个练家子。 带领二人进门的下人,一只站立一边,不做言语。看来精瘦汉子的拳法不停,三人便只能就地等候了。 监工轻声对程仕说:“这便是尹毅尹庄主了。” 尹毅的拳法随谈打得洒脱,但是程仕的关注点却不在拳法上。 他明锐的视觉,瞬间看见了周围十几棵树的树干上,都印有刻凿的痕迹,这些开口形状不一,有大有小,有圆有扁,还有细细的针孔,都一定深度,像是暗器所为。 首位森严的尹府,院内居然有大面积的暗器痕迹,只有一个可能,这是尹毅平时练习暗器的场所,那十几根树干,皆是靶场。 尹毅下一步的举动验证了程仕的猜测。只见他不经意的从衣襟内衣轻抚,手中就藏有一只梅花镖,随着手腕的扭送飞驰而出,牢牢钉进梅花树干上。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好不拖沓,尤其是从衣襟处摸镖那下,唯有程仕敏锐的目光才能捕捉。 尹毅投了这一只镖还不过瘾,接着摸出几个器物,咻咻咻散射而出,有一器物却朝着程仕飞来。 程仕看得一清二楚,正是一根银针,顿时想起家中四口人的惨死,不禁怒火中烧,死死盯住这银针,想要凌空捏住,将他折得粉碎,却又怕暴露自己的功法,打草惊蛇。 眼看银针将将要接触程仕的面庞,他一个侧步躲闪开来,随即假装没站稳,跌倒在地。 尹毅寻声看来,这才发现三人就在院内,不禁大发脾气。 “你怎么搞的,我说过多次,我练功的时候不准带人进来,要是不小心伤及无辜可怎么好!” 程仕坐在地上,觉得这尹毅是个十足的伪君子,我一家四口的命都被你夺去,还谈什么伤及无辜,真是可笑。 “这位先生,可曾受伤,快容我看看!”尹毅将程仕扶起来。 “没事没事,我见庄主有又投掷的姿势,啥也没看见确实下意识的一躲,庄主真是好身手,拳法了得。” 程仕盯住尹毅的脸庞,十几年过去了,尹毅虽然较当年颇为苍老,人也干瘦了很多,但是轩昂的气度还在,一种坚定神韵的光芒在眼睛中闪烁。 尹毅没有认出程仕,只是责备下人和监工,没有提前告之自己有客要来府上,自己怠慢了远客。他披上貂裘,先是和程仕笑脸赔罪,然后将其迎入大厅喝茶,令其余二人退下。 “想必我的监工已经和道长详细说明了,我这次请您过来,就是想看看风水。我尹毅已过知天命之年,也想给自己修个好宅子,安度晚年。只是不知何处风水好,还想请教先生的意思。” “这东西两处地方,地基都不错,都是建好宅子的地方,况且尹家庄本就建在豫州的龙脉之上,能住在这里面,尹庄主真是好福气啊。” 程仕一边和尹毅打着太极,一边思索如何从尹毅口中套出关于自家命案的只言片语出来。 他有八成的把握,此事就是尹毅所谓,只是保持着谨慎的原则,没有就此开杀戒。 他想等尹毅在透露一点信息,只要和自己手里已经掌握的证据相吻合,就马上动手,杀了尹毅,给家人报仇雪恨。 “道长问我晚上习惯何时入睡,这也不太好说,我夜里喜欢独自观画,时常看得入迷,直至深夜。哦对了,我藏有几幅先人的化作,据说能画能驱魔,我捉摸着这画也和风水有关,不知道是否应该挂到庭屋里?还请道长随我一同去看看画。” 尹毅邀请程仕绕过屏风,来到一处面积不大的偏房,房里挂着两幅画,一副是山水画,高山大江之类的,一副是田园画,小儿垂钓,都是典型的布局和构图,画风并无太大稀奇,寻常人家的屋子里也能见到。 “道长,还请仔细看看里面这副画卷,我总觉得,这垂钓的小儿,有些怪异呢。” 顺着尹毅的手,程仕靠近小儿垂钓的画卷。小儿背身,瘦小的背影弱不禁风,让人心生爱怜。 程仕想靠近画卷,却发现脚下的石头突然陷进去一块,马上整个人往下沉,头顶一方铁架子落下来,与地面的榫接处“咔嚓”吻合,正好将看画的程仕关在其中。 尹毅早就远离画卷,在门口站着,不动声色地看着程仕,眼里略微露出一丝寒光。 “尹庄主,你这是干什么,为何将我关在牢笼里?”程仕虽然被这从天而降的牢笼惹得心头一惊,但也故作冷静,质问尹毅。 “程家小儿,十几年没见,你竟然来给我家看风水,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 原来尹毅早就认出了程仕,因而将他引诱至这布有机关的牢房里,给他下套。 “我尹毅等你很久了,你和建工刚进院子,我就认出了你。本想着来者不善,先一针放到你,没想到几居然躲了过去。整个豫州,能躲过我尹毅暗器的人,寥寥可数,后生可畏啊。” 程仕后脑勺有些发凉,原来自尹府院门以来,自己已经处于尹毅的控制之中,每走一步,都是落入对方的圈套里。 “尹毅,你杀我一家四口,我程家与你有何等深仇大恨,你要痛下这般杀手!”既然对方认出自己并且早有防备,程仕索性有挑明了话,直接质问尹毅。 程仕直觉认为,既然尹毅用牢笼将自己困住定是心虚,那做实了他杀害程家四口的最后一丝判断。透过粗狂的铁栏杆,程仕死死盯着这个精瘦的中年男人。 杀父仇人就在眼前,血海深仇,此时不报,更待何时! 第19章 尘土归于地 “你说我杀了你家四口人,可曾有证据?若是没有,那就是血口喷人了,可别怪我不客气。” 尹毅双手卷在胸前,脸上带着玩味的笑容看着程仕。 这笑容,带着几分讥讽,几分不屑,毕竟,现在程仕落入自己的圈套之中,被囚禁在这三尺见方的牢笼里,动弹不得,哪里还有质问自己的底气。 他两指在在貂裘的内口袋一捏,一直铜板被夹了出来。窗外的阳光射进来,给铜板打上一层金灿灿的光芒。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小小的铜板,惹得天下多少英雄竞相折腰。你还没在娘胎里我就认识你爹了,现在不过是想和他一起把药材生意做大。你们卖给我药方,我名正言顺地用程家的名号卖药,赚的银子三七分成,以我尹毅在江湖的名号,两家联合做大不过是迟早的事情,难道不好吗?程老爷竟然因为这事和我绝交,还不准我们庄上的人去买药治病,未免也做得太绝了。” 尹毅将圆形铜板贴近眼睛,透过方形小孔凝视程仕,随即舒肘扬指,金钱镖嗖的一声飞出,在程仕的脸颊上划出一道血迹,然后深深嵌入墙壁里。 此时的程仕,就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猫,任人玩弄。 他的心里焦急万分,因为无形之剑虽然还在脑海里盘旋,但只要剑未出现在眼前,他就无法将剑取下,破笼而出。 “宝剑啊宝剑,你快给老子出来,我要一边是杀了这畜生!”程仕咬牙想着,双手使劲摇晃着铁栏杆,发出苍啷啷的声响。 尹毅看着程仕这般愤怒却无助,心里好生得意:“我牢笼是我尹家庄的铁匠用上等生铁淬炼而成,你就是把手都晃断也出不来。就算我放你出来,你早就被门卫搜身卸了武器,赤手空拳,能吃我几招暗器?哈哈哈哈哈!!!” 他在一边的椅子上坐下,翘起二郎腿,自言自语道:“程老爷,不是我要绝你家的后,你这小儿子有勇有谋,冒充风水先生居然闯进我的宅子,不杀了他,我尹毅力恐难安享晚年!” 随即转动桌子上的茶碗,咔嚓一声,画卷上垂钓的小二居然转过身来,长着大口,口中是一根小木管,几十根银露出针尖,一簇闪着寒光,像是夜空中几十颗星星汇聚在一起。 “程仕,黄泉路上慢慢走,等等你老爹!”尹毅一掌将茶杯拍碎,画中小儿朝外突出,原来是一个藏在画中的模型,小儿口中的木管随之旋转,发出尖锐的鸣叫, 几乎是同时,无形之剑闪现在程仕手边,来不及做多反应,他抄起剑胡乱飞舞,三尺见方的牢笼被劈得得稀碎,几十根影针乒乒乓乓被击飞,门口的尹毅躲闪不及,几根针扎进脸上,摔倒在地。 “啥玩意儿,老子快死了你才出来,考验我的反应力呐!?”程仕冲向尹毅,快刀切萝卜,一剑斩断头颅,鲜血从动脉喷出,洒在雪白的墙壁上。 此地不宜久留,程仕在房里找了一个装茶叶的小箱子,装盛放头颅,提溜在手上,快步走出门廊,遇见在门口等候的建工。 “怎么样,尹庄主的新宅,最后决定是建在东边,还是西边?”建工焦急地问道。 程仕只是含糊其辞,说尹庄主还需自行考虑一下,然后接着练功,你们不要打扰了他的清静,然后上马离去。 建工听到,只觉得有些古怪,但是既然庄主不让自己进去,也就不好再去汇报宅子选址相关事宜,只好悻悻地走了。 一路飞奔马不停蹄出庄,尹毅的头颅在箱子里咚咚哐哐作响。 飞奔道郊外一处小溪边,程仕猛扯缰绳束马,马匹顺势腾空一丈而起,嘶啸着飞跃小溪,程仕在空中回望尹家庄,城墙里,依旧是繁华而忙碌的庄人,似乎还没有发现庄主已死,还是秩序井然的各司其职。 尹毅已死,亲手割下杀父仇人的程仕,心中一片快意,但想到家中那四口棺材,却又开始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尹毅的石首也带回来,碎尸万段。 刚准备走上去洛城的路,程仕突然想起被自己绑在树上的凌霄散人,于是转道而去。 这凌霄散人,被程仕卸去行囊,活生生被绑在树上,不仅身子动弹不得,嘴里也被塞了麻绳,喊叫不得,而驴子也对他闻闻嗅嗅,然后一个驴子后蹬腿跑了,凌潇散人的眼泪哇哇地流,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程仕离开的时候,头也不回地对自己高喊: “等我回来就放了你!” 凌霄散人等了许久也不见程仕,不禁昏昏然耷拉着头想要睡觉,口中的麻绳却突然被人扯出,抬头一看,正是程仕。 “臭小子!你总算回来了,这是做甚,快给我松绑,我还等着去尹家庄看风水啊!”凌霄散人骂骂咧咧。 程仕给他松绑后,他旋即威胁道:“你怕是不知道尹庄主的威望,要是他知道请的风水先生被人绑架,你可是要掉脑袋的。贫道也不和你计较了,时间紧迫,快把包袱也还给我。” “不必了,”程仕摇摇头,对着凌霄散人露出头颅,“尹毅已死,你现在去尹家庄,怕是只能给他做法场了。” 凌霄散人吓得屁滚尿流,赶紧跑了。 由于出门出得早,当程仕回到洛城程府时,也不过刚刚下午。 管家见程仕平安归来了,心里好生欢喜。自清早送别少爷之后,刘叔就忧心忡忡,担心程仕并未去道观,而是鲁莽得去尹家庄报仇。毕竟在他心中,程仕要是去尹家庄就是自寻死路,不要说他一人,就是整个程家鼎盛的时候,也远不是尹家庄的对手。 “少爷,您可回来了,我还以为……嘿嘿,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程仕明白刘叔的话外之意,也没有多言,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大步向庭院走去,扑通一声跪在四口棺木前,重重砸了四个响头,然后将尹毅的头颅从箱子里拿出,摆放在地上祭献。 “爹,娘,二位哥哥,程仕给你们报仇雪恨了!” 第20章 远走荆北 虽然程仕穿越过后,只在程家带了三年,但是早已将他们当做自己真正的亲人,感情至深。 尤其是程父,十分疼爱小儿子程仕,这次去排他去大漠谈肉苁蓉的生意,也是刻意在培养儿子,等自己老了,将来有一天能让程仕接班,接过药铺这个大盘子。 程仕对这位父亲,一半是亲情,一半是感恩,当然还有娘亲和两位哥哥的感情在,所以才有了回乡之后,马不停蹄去尹家庄报仇雪恨的经过。 刘叔和家里其他几位女眷,都被程仕这放在地上的人头所震惊,不敢靠近。刘叔胆子大些,俯下身子去看后大喊一句:“果然是尹毅这个畜生的人头!三少爷给程家报仇了!” 院子里的众人,顿时一阵呜呼哭泣之声,令听者心碎。 “相公,老爷,大仇报了,就安心的走吧,到了那头,就没人故意找你们的茬了。”二嫂磕头哭泣。 ”程仕真是条汉子,可惜你们死得太惨了,以后程仕有了出息,在地下也看不到了!”大嫂双手拍打着地面。 “畜生尹毅,我要将你的头烧成灰,扬在大路上,被万人踩踏!”刘叔几乎是以头抢地,咬牙切齿。 带众人情绪稍微冷静之后,程仕说道:“尹毅的确是我杀的,至于我是如何做到的,你们不用管,只需知道尹家庄里还没人知道,是程家的小儿杀了他们庄主。眼下你们谁都不能声张此事,天色还早,现在就将四口棺木下葬,一切低调从简,然后将尹毅的头颅焚烧,以祭奠我程家四口的在天之灵!” 程家人死后,虽然没有下葬,但是刘叔打理有序,后事早有准备,坟地都已在后山整好,随时都可入土为安。 家里算上程仕和全部下人,也没有几个男丁,刘叔临时从街上雇了几个汉子抬棺,架起了送葬的队伍。程家女眷在前面撒着白色纸钱,程仕亲自扛着父亲的棺木跟在后面,就这样出了城,去后山下葬。 沿途之人自觉为程家让开道路。往日里,来百姓谁家没有生病在床的,请的大夫,都是去程家药铺拿的药,虽然价格不菲,但是一分钱一分货,遇到疑难杂症,别家的药煎了没效果,只有程家药铺的灵丹妙药,总能药到病除,救死扶伤。 “程家是我们老百姓的大恩人啊,可惜家里遭了这般变故,实在是上天非要收好人啊,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和传闻说的一样,是尹家庄的人干的。”丝绸店老板端着茶走出来,看向扛着棺木的程仕,眼里满是怜悯。 “若真是尹毅这畜生干的,也是欺人太甚,一下灭了四口人,这是要遭天谴的!”裁布的师傅附碎了一口唾沫,附和道。 “你莫要多嘴,尹家庄可不是我们得罪地起的,要是被他那庄上的人听了去,还不来这我这小店的麻烦,快回去看店!”老板大啜一口茶,叹气加摇头。 这一路上,不时围观者高喊: “程家老爷一路走好,一路走好!” “程家全家都是好人,好人没好报啊!” “治好了我的病,我给你们程家磕头了!” 一行人来到后山,草草下葬,回家路上,皆未言语。 作为家族唯一的男性成员,程仕召开了家族大会。往日里,只有程父才能坐的椅子,此时被程仕坐着,二位嫂嫂坐在两侧,五个下人站着恭候一旁。 “我们程家,我大哥和二哥都没留下子嗣,现在家里只要我这位一个独苗,按照乾朝纲常,我便是这一家之主,现在有些安排,你们便也听听罢。” 众人点点头,看向程仕,表示服从他的安排。 “大嫂和二嫂,你们还年轻,又未给我程家留下子嗣,也就没有抚养的责任,回娘家,还是改嫁,你们自己觉得,我不做干涉。” “几位家丁,你们之中,刘叔干得最长,是看着我长大的,干得最短的人,我看也有四五年了。你们在我们程家这些年,服侍家里人生活起居,都有功劳。只是往后,我们程家人少,不需要你们了,也可自行离去。” 一番讨论交涉,最后决定,两位嫂子结伴回荆北娘家,先在荆北休息一段日子,再做打算。 五位家丁,除开两位就地离去,剩下的在刘叔带领下,和程仕一起护送嫂嫂们去荆北。 待众人收拾完毕,已是夜里。 程仕坐在窗前,看着夜空中一轮皎洁明月,心绪万千。 他有些头疼,无形之剑的影子总是在脑海里萦绕着,像是透过树叶缝隙杂乱的日光,晃得眼睛一阵朦胧。 明天一清早,全家就要启程了,在遥远的荆北,一个程仕从来没有去过的陌生地方,寒冬腊月的,一路上也不知道能否行得安稳。 隐隐约约中,却听见墙外有人淅淅索索地说话。程仕轻轻图开门,向外不过走了两步,就能大致得听见言语的内容。 辨别声音,应该是下午收拾了行李,刚刚走出程家大门两个下人。 其中一人说道:“程家待我们不薄,我们这么做,岂不是吃里扒外?” 另一人回答:“你这死脑筋,我们只是去尹家庄报个信,拿钱就走,还管他日后发生的事?” “尹毅都死了,他们凭什么给钱?” “这你就不懂了,他手下数百个能打的,都对主子忠心耿耿,就和那刘老头对程老爷一样,我们去报信,给点赏钱,觉得没问题!” …… …… “莫怪我心狠手辣,告密这种事,容不下你们的性命啊,二位就给我程家守着这大宅子吧。” 程仕将二人尸首埋葬在花园一角。 这二人刚出程家们就密谋去尹家庄,可惜被程仕敏锐的听觉捕捉,也只能睡在地下,做这程家大宅子的看门人了。 程仕在庭院中踱步,细细揣摩二人的话,一个念头渐渐在脑海中升起。 他推开刘叔的房门,唤醒他说道:“尹家庄早晚知道是我干的,恐怕要牵连两位嫂子,我程家的墓穴也难以安稳。明天寅时,我若是未归,你立即先带着二位嫂嫂离去。” 未等刘叔回答,程仕已策马离去。 第21章 杀个回马枪 程仕深夜奔赴尹家庄,正是要打开杀戒,灭了尹家庄,彻底铲除祸根。 此次孤身一人深入狼穴,没有之前看风水的借口打掩护,行动艰险,但是程仕却信心满满,因为自上马的一刻起,无形之剑就清晰地浮现在眼前,程仕将其早早取下背负。 夜黑风高,马匹似乎也被程仕复仇的焰火灼烧,跑得轻快,不到半个时辰,尹家庄的大门就隐约展现在夜色之中。 此时的尹家庄,估计早已发觉尹毅之死。程仕勒马立在山坡上了望,只见庄内民宅子皆是大门紧闭,但是大街上火光点点密集,定睛一看,是手持火把的部曲在集结巡逻。而门口的吊桥早已放下,似乎随时将有一队人马冲出。 程仕长吸一口气,胸膛绷紧,重重抽了马匹一鞭子,从山坡上俯冲而下。 “待我杀他个干干净净!” 马匹奔涌而下,山坡仿佛雪崩,大地为之颤抖,程仕就是那越滚越大的雪球,直冲冲撞向尹家庄。 “来者何人,快停下,弓箭手准备!”塔楼里的守卫远远看见程仕,只觉得一股杀气袭来,赶忙招呼几个塔楼准备放箭。 程仕手持着无形之剑,斩断几十只弓箭,锐不可挡,还有数十丈就要冲进庄内。 “何方神圣,手无寸铁,居然能挡我弓箭!收吊桥,快收吊桥!”守卫们慌了神,赶忙推动转盘,想要收起吊桥。 程仕双腿夹紧,白马坐骑心领神会,高高一越,腾空落在缓缓收起的吊桥上面,顺着吊桥的下坡,加速冲进庄内。 尹家庄的建筑布局颇为讲究,入庄视野宽阔,盖因尹毅生前好大喜功,喜好在塔楼顶检阅部曲,将入庄的大路修极为宽广,程仕刚冲进去,迎面即使数百手持武器的士兵,已排列好阵势,整军待发。 “就是他,早上来庄主府上看风水的道士,此人嫌疑最大,速速将他就地捉拿!”监工骑着高头大马,用鞭子指着程仕向众军士高喊。 看样子这军队是想要连夜冲出尹家庄,捉拿程仕,只是令他们想不到的是,程仕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第一排的二十几个准备搭弓上箭,只是程仕的速度实在太快,箭还在弦上,程仕已冲入阵内,无形之剑舞动起来,仿佛一方大石高高坠入水中,晃荡的涟漪急速蔓延开来,冲击波将四周百余人击倒,骑兵摔落,马匹四散而去,踩踏步兵,现场哀嚎声不止。 但尹家庄的士兵也不是吃素的,剩下的士兵临场组建好阵型,用高大的铁盾牌作为护体,就地围拢,而此时庄内各处的人马也赶来,不一会儿就将程仕围在阵中。 “众军士勿慌,这道士能杀尹庄主,不可小觑,我们按之前演练的阵型,环绕游走!”监工立在外围,气定神闲地指挥军士。看来他不仅仅是尹毅宅子的监工,还是个带兵作战颇为娴熟的将领。 程仕轻蔑一笑,不以为然。这区区凡间的盾牌,能有多大能耐,能抵挡我这无形之剑的威力? 他朝着一排盾牌挥剑,一股蓝色的剑气呼啸着缥缈而出,虽然将使盾之队击退尺余,但盾后之人却毫发无伤,盾牌也未破损。 “挡住了,挡住了!”众军士兴奋高喊。 程仕心中一阵诧异,以往披荆斩棘无往不利的无形之剑,为何无法击破这铁做的盾牌? 外围的监工手持接过随从地上的盾牌,笑着对程仕喊道:“无耻道徒,你能杀死尹庄主,还能破我亲自制作的暗屋牢笼,早就料到你有些道法。我这盾牌,专门请道行高深之人施过法,你个区区小道士,哪里能击破?这盾牌我放在库房有些日子里了,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众军士,继续走阵!” 看着众军士手持盾牌,喊着口号有组织有秩序地想自己靠拢,程仕有些担心,策马想要越过盾牌阵。 白马腾空而起时,盾牌突然齐齐高举,军士大喊:“封阵!” 四道白光从天而降,连接盾牌,合成一个四方围墙,将程仕和马匹推回阵内,程仕摔落,白马也跌断了腿,跪在地上难以直立。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程仕心中大惊,看来这帮子军士遇到高人指点了,自己一时也难以找到破阵的法子。 士兵欢呼着,盾牌越靠越近,直到形成一个丈余甲方的方形空地,将程仕置于中央。 “压!压!压!”士兵高喊着口号,四面盾牌组成的围墙,缓缓围拢,这架势,是要将程仕挤死在阵里! 程仕站起,用无形之剑劈砍盾牌,却只听见叮叮哐哐的打击声,火星四溅,即使手腕震得发麻,也难以对盾牌造成丝毫损伤。 随着阵型越来越小,一张大盾牌后有数十人合压推力,马匹已被挤压得血肉横飞,而留给程仕风空间,已不过一尺见方。 “继续施压,将这妖道士就地正法!”监工在外围看得好生得意,丢掉自己的盾牌看戏,对于这场战斗,心中已是胜券在握。 此时,程仕能清楚地看清楚盾牌上的符文,竟然和自己穿的道袍上的符文有几分相似。 他正抚摸着符文,随即额头被盾牌重重一撞,五脏六腑被生铁挤压,瞬间呼吸困难。 “难道天命绝我程仕于此!?”程仕高喊一句,却突然感觉手掌一阵发烫,艰难地用余光往下瞟,红色的无形之剑,已变得通体乌黑发亮,还有伴随有丝带般的黑雾萦绕。 一股子滚烫的灼烧感,从手掌开始,在程仕的全身瞬间蔓延开来,他的血液仿佛凝固,能听见体内咕咚咕咚冒泡的声音。 “咦呀呀呀!”一条黑龙从程仕口中吐出,绕着他飞旋,四周盾牌墙霎时被击退一丈多,盾后人仰马翻,盾面有裂纹浮现。 程仕手持黑剑,他举高剑体,在剑中看见自己的倒影,披头散发,眼睛中有紫光迸溅。 “当我者死!”程仕持剑一个回头望月,剑体击出黑色剑气,盾牌轰隆一声被彻底粉碎,盾后之人,近者肢体分离破碎,远者如砂石滚走,血腥味弥漫在尹家庄的街道上,而血光在夜空飞溅,染红了皎洁的明月。 一只在天空旋转的碎胳膊,落下挂在监工的脖子上,他吓傻了胆,张大嘴巴一言不发。 第22章 血洗尹家庄 程仕伫立在原地,虽然没有风,但是乌黑的长发在头后游动着,看起来颇为诡异。 他手中的无形之剑,沾满的深红的血迹,在上面沸腾着,滋滋的血液蒸汽声,使得程仕脑海里轰鸣一片,已经听不见四周数百人的哀嚎。 被黑化无形之剑振散的士兵,有的蜷缩在墙角,捂着伤口哀鸣,有的趴在地上说不出话来,血水从动脉噗嗤噗嗤地井喷,还有的想要强行站起来,面庞已是血肉模糊,难辨口鼻,随即又扑通一声倒下。 这些都是身处盾牌阵最外围的士兵,内阵几圈士兵,被炸得稀碎,以关节为截断点,尸块横飞。 大街两侧的房子上,散落着这些尸块,不时有石块和血水睡着房顶往下落,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好似下人肉冰雹一般,一副惨绝人寰的人间地狱景象。 程仕不过激发出无形之剑黑化的一面,就将上百人如蝼蚁般踩踏,芸芸众生,一瞬间即灰飞烟灭。 黑化后无形之剑的威力,显然已经超出了的预料。他对这剑有些琢磨不透,其实从一开始,自己就无法完全控制这剑,方才剑身黑化,也没有受到正主的控制,倒像是无形之剑为了解救处于濒死之时的程仕,自身迸发出的一股力量。 当然,程仕现在无心钻研无形之间力量的由来,他正杀得兴起,环顾一片狼藉得战场,心中得怒火得到释放,越发不可收拾。 “尹家庄,不是我程仕要对你们痛下杀手,实在是不灭了你们,难保我程家安稳啊!” 程仕执剑,缓慢的行走着,所到之处,街边点亮的火把瞬间暗淡,犹如风中残烛。 他看向远处呆滞的监工,用剑指向他喊道:“之前是牢笼,方才是盾牌,还有什么雕虫小技,统统使出来,让我见识见识你们尹家庄的实力!” 监工被程仕吆喝了这么一嗓子,瞬间惊醒过来。即使身上流满了手下炙热的人血,脊梁骨却是一阵寒意袭来。 他哪有什么应付之招,赶紧勒马就跑,朝着尹毅的宅子奔袭而去。 程仕嘴角微微一笑,心想着他也跑不远,索性先打扫战场,清一波残兵败将,再去捉拿将领也不迟。 此时已无人敢靠近程仕,但是他左右奔袭,砍瓜切菜,速度之快,失魂落魄的士兵哪里躲闪不及,又有数十人沦为刀下鬼。 其余众人,看见监工已跑,队伍士气化为乌有,丢屏弃甲,皆是作鸟兽散去,无人骑坐的马匹纷纷受惊,如獐鼠飞窜,不知多少人死在着马蹄的重踏之下。 程仕犹如一只野狼,在羊群中疯狂撕咬。 两边的民宅里住着妇孺老弱,早就无人睡眠,胆子大的戳破窗户纸,心惊胆战地观察外面地局势;胆小地把头蒙在被子里,压低嗓子哭泣,生怕哭声太大,将程仕引来。 一刻之后,大街上已是静悄悄地,尹庄地士兵绝大多数没有逃过程仕的杀戮,只剩下几个身负重伤,苟延残喘躺在地下难以行动的垂死之徒,眼巴巴地等死。 石板路上血流成河,血水和夜空月光投下清辉交融在一起,波光粼粼,凄惨无比。 一个垂死的士兵,肠子已经露出腹外,艰难地喘着粗气,看见程仕靠近,磕磕巴巴地求饶。 “仙长……饶……我饶性命。” 在这群士兵看来,手无寸铁地程仕居然能一人敌百,毫发无伤,一定是天上地仙人下凡,也不知道这尹家庄合适触犯了天怒,惹来这般天谴。 程仕没有说杀他,倒是问道:“你且如实回答我,尹毅地住处,可还有什么机关密室?” 士兵艰难地摇头,回答说:“二当家在庄主……设了诸多机关,我们……不得进。”随即头一歪,死了。 结合程仕之前地见闻,这尹家庄的二当家,自然就是刚才还在这里指挥作战的监工了。 如今庄上的武装力量已被清除,只有这二当家还在,程仕决定斩草要除根,何况这监工对自己的底细有有些了解,不将其杀死,恐日后生祸。 一匹受惊的马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出,程仕高高一跃,骑在马上,驾驶着奔赴尹宅。 监工没有逃出庄外,反倒是朝着尹毅宅子的方向跑去,这引起了程仕的好奇和怀疑。他倒要亲眼看看,监工是否别有他图。 毕竟,监工指挥的盾牌阵虽然在最后一刻,被程仕破除,但是也就是在最后一刻,再多一息,他就会和白马一样,被活活碾成肉泥。 看来这监工虽为凡人,但也是经过高人指点,有几分实力,这就去再会会他罢。 程仕再次来到尹毅的宅子前,下马轻声步入门内。走廊里空无一人,自然也无搜身的守卫,想来之前在大街上集结的,是尹家庄全部武装力量。 步履如蜻蜓点水却不见波纹,程仕踏着比猫还轻的脚步,顺着凡人的气息,来到之前尹毅打拳使暗器的庭院边,忽然听见有人言语,顺势找了一棵树隐蔽。 顺声看去,庭院里居然还有十来人,体型健壮,武器齐整,看起来像是尹家庄的精英力量。 而监工,尹家庄的二当家站在人群中间,轻声说话。 “阵法已布置完毕,你们且看!” 他挥舞着一个类似经幡的齐聚,一个五丈见方的太极八卦图,从地面上缓缓隆起,化作半圆形状,盖在众人头上。 “二当家的,这八卦太极,真可保我们平安?外面那妖道,嗜血成性,多少兄弟,惨遭杀害!”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已派人骑马出庄,找翁道人求救,你们就安心坐在这道人授予的太极混元罩内,可保不受伤害。大家小心,外面的这妖人,不杀我定不会善罢甘休,估摸着此时他已经快寻来了。” 原来,监工见识到程仕破盾牌阵的威力之后,到底是身为二当家,见过不少世面,没有继续恋战,而是马上带着最贴身的十个精英手下,逃往尹府,激活高人指点过的保护阵法,力求暂时延缓程仕的攻击,然后派人从后门出庄报信,寻求支援。 第23章 凡人如蝼蚁 程仕躲在树后,看这太极混元阵,如同一个水光罩子,黑白两色光芒再罩上流转着,散发着通灵之气,而战栗在阵中之人,个个屏气凝神,脸色严峻,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强烈期盼着援军的到来。 他们口中的翁道士究竟是何人,程仕并不清楚,但听监工二当家的口气,之前的盾牌之阵,恐怕也是此人布下,由此看来,这道人也是个颇有功法之徒,差点将程仕置于死地。 虽然程仕现在不清楚这姓翁的底细,但是若等到他的真身降临,恐怕不是他的对手。眼下众人虽有他布下的阵法作为护体,但是阵中之人到底都是凡人,只是被动的龟缩,若是自己强行破阵,保不准将只要这阵破除一角,便可诛杀监工和其他手下,彻底消灭尹家庄的武装部曲,灭了这洛城当地一霸。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复仇的冲动充斥着程仕的脑子,他一跃而出,重重踏在阵法前,仰头注视。 众人看见不知道从哪里突然窜出来的程仕,顿时惊慌大叫,纷纷抽出刀剑,摩肩擦踵之间,还有人被绊倒,场面颇为狼狈。 监工还算冷静,安抚众人道:“翁大师法力高深,我谅这妖道徒也不敢贸然前来,勿要慌张,都给老子站好,不要踏出阵法一步。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虽然嘴上再逞强,但是监工的腿也是微微颤抖,毕竟之前亲眼看见程仕在濒死之时击破盾牌阵,杀死尹庄士兵无数,此时此刻,这太极混元阵,又能否抵御程仕的攻击,或者,自己这一众人,又能否挨道援兵的到来? 程仕看着手中的乌黑无形之间,决定先试探一下,他抬臂扬剑,一道黑光闪现,如刀子般狠狠割向太极阵,却像是一颗石头落在屋顶,只发出铛铛两声,并未破坏阵法。 随即加大力度,原地舞剑,剑气如同夏洪决堤,轰隆隆击打阵法,整个阵法表面硝烟四起,火星迸溅,庭院脚下的土地颤栗不止,就连院中的梅花树,梅花纷纷伴随着枝丫扑落,又被呼啸的剑气卷到空中,顿时庭院内下起来梅花大雨。 “待我免了你这阵法,再诛杀镇内之人!”程仕呼喊着,越发加快舞剑速率,周身虎虎生风,以至于剑身残影遮盖住自身面容。 虽然太极阵内位置还算宽裕,但是众人皆紧紧相互依靠挤在一起。他们不清楚阵外情况,只能看见烟雾和火花弥漫,还有头顶万鼓齐捶的声响,生怕不知什么时候,这阵法就被程仕的剑气击破。 “翁道人翁道人啊,快快前来,灭了这妖人,给我尹家庄上百口人报仇雪恨呐!”监工心跳加剧,仰面长叹。 “谁来救救我们啊,我们尹家庄怎么就这么惨啊!”随从哭丧着说道。 “我可不想死在这里,也不知道我住在外面的妻儿生死如何!” “救命啊,救命啊,天杀的妖道士!” 这哭天喊地的声音再次传出,只不过在阵外轰鸣巨响的掩盖下之下,可有可无。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程仕满头大汗地停息下来。眼前已是一阵浓烟弥漫,难以看清阵法。 “这般威力下去,尹家庄的人怕是早已尸骨无存。”程仕对于方才一番攻击的震慑颇为自信,就算是再厉害的阵法,也经不得这般疯狂的攻击输出。 只是待硝烟慢慢散去,太极混元阵的外貌又清晰地出现在眼前,而阵内之人,虽然狼狈不看,但皆是毫发无伤。 “我么还活着,我们还活着!”轰鸣声结束,几个胆小的士兵真开眼睛,兴奋地大喊大叫。 “翁道人诚不欺我,这太极阵,对于道术确实有抵御之力,看来这妖道人,难以破阵!”监工看着满头大汗的程仕,庆幸不已。 “无耻妖道士,这太极阵可是尹庄主亲自找高人布下的高深阵法,岂是尔等山野道士能破的!”这监工越说越得意,似乎已经忘了之前被程仕破盾牌阵的惊吓,开始嘲讽程仕起来。 “二当家,援兵马上就要来了,我们一定会得救的!”看见领头的有了信心,手下的士气也振作起来。 程仕心中暗暗担心,若是一时半会不能击破这太极阵,待到那个什么翁道人来了,恐怕要夜长梦多。 他沿着阵法来回走了三圈,观察破绽,而阵内之人的眼珠子也随着程仕转了三圈,生怕他再整出什么幺蛾子来。 程仕走上前去,用手抚摸阵墙,一道无形之墙横贯在面前,用剑劈刺,却只是被阻拦,有火药燃烧的气息传出,难以戳到阵中之人。 一只野狼围着牢笼里的一群小绵羊张牙舞爪,大概就是此等场景。 正在两边僵持之时,程仕突然想到了什么,摇头大笑,将无形之剑收回背后,舒缓呼吸,几步就安然无恙的跨入阵中! 原来,程仕回想起监工所言,这个阵法对付的就是道法,可以让阵内之人,免受道法的侵害。依照这个逻辑,阵法对于凡间的武学,并没有限制,而凡人进出阵法,也是来去自如。 所以程仕将无形之剑的威力暂时消散,同时收聚体内真气,身体状态又回到取剑之前的寻常模样,大摇大摆地走进阵内。 按理说,程仕虽有一定的凡间武学基础,但是和尹家庄这些人相比,并没有绝对优势。何况,对方有十来人,从力量对比上来说对方呈碾压之势。 但是阵内之人,哪里明白这个道理,还以为这阵法已被程仕击破,个个吓得目瞠口哆,连滚带爬跑出阵外,往门口涌去,丝毫不敢有任何抵抗的想法。 唯独监工一人,站在原地,目光如同死灰般看着程仕。 “道长,我知今日必有一死,可否让我在死前知道阁下尊姓大名?”监工战栗地问道。 程仕只是摇摇头,未做回答,捡起地上一把被人丢弃的剑,一剑刺透监工的胸膛。 随后走出阵外,抽下无形之剑,用剑气斩杀门外的其他士兵。 自此,尹家庄所有武装力量,都被程仕一人杀光。 第24章 金鼎出黑龙 此地不宜久留,程仕上马,在尹家庄内奔驰。 大街上两侧的民宅内,居民们以为程仕走了,纷纷出来给家人收尸。 “儿啊,你死得好惨啊,你这一走,谁来给我这老太太送终啊,我可怜的孩子哟……”一位老妇拄着拐杖,从堆积如山的人堆里翻出儿子的尸首,趴在尸首身上嚎啕大哭。 “爹爹,你在哪里,爹爹啊!”一个女孩在大街上呼喊着爹爹,母亲在后面追赶,母亲突然大叫一声,“你爹在这里!”一具尸体耷拉在屋檐边,头垂下来,母子二人想要将尸首拉下来,一个劲的跳跃,却还是够不着。 能找到家人尸首的已是万幸,更多的人只是盲目在人堆里翻找着碎尸块,想要从胳膊、大腿、脚踝的印记上,寻得家人的残肢。几个老头甚至背负着打草用的竹篓子,一边哭一边往篓子里装着认出来的的家人残肢。 血腥味和哭泣声,在夜晚的尹家庄里飘散。 直到程仕哒哒的马蹄声传来,众人又纷纷逃散,往家中奔去,唯恐他再开杀戒。在他们眼中,程仕便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破坏了尹家庄原本还算安宁的生活环境。 程仕骑马飞过,看着这惨绝人寰的景象,心中也生恻隐之心,为自己痛下杀手感到后悔。 但此时背后的无形之剑寒光闪现,他又寻思,自家四条人命也是丧于尹家庄之手,内心的悲痛,除开自家人,还有谁能感受。 复仇的快意瞬间压倒怜悯众生之情,程仕在大街上勒马,对着四周紧缩的大门后面几百只耳朵高喊:“莫怪贫道心狠手辣,这些军士只是替尹毅还血债罢了,要恨,你们就去恨尹毅!” 月光皎洁,四周静悄悄的,无人应答程仕。他停顿了一下,心想在多说恐怕暴露身份,旋即拍马离去。 自此,尹家庄这个黑白两道通吃、名震洛河的制酒大庄,就这样被程仕一举剿灭了全部精英力量。 一口气达成目的,程仕好生快活,奔袭四五里路后才猛然抬头发现,天色微明透亮了,估摸着到了辰时。 “按约定,刘叔已带二位嫂嫂启程一个时辰了,我得抓紧时间追赶。” 程仕扬鞭策马,朝着洛城的方向奔去,还没走十里路,却觉得眼前一黑,差点跌落马下。闭眼稍缓片刻,眼中的黑影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乌郁。 他心想着估摸是腹内空虚,可身上也没有携带干粮,头有些眩晕,只好摸索着下马,靠在一棵大树下休息。 眼前的黑影如同一层厚厚的黑纱,将程仕的视野完全蒙蔽,总是微明的天空露出鱼肚白,程仕的眼里却是漆黑一片。 “这可如何是好,真是怪异!” 漆黑之中,有隐约有一条金色边框勾勒出的黑龙游动。 一阵闪电般的眩晕感击中程仕的脑子,他脖子一歪,倒在地下。 但是程仕并没有失去意识,只是进入到脑海中的另一个世界中。那里白茫茫一片,仿佛是刚下过一场暴雪,层峦堆积的白雪在天空中翻腾,摇摇欲坠,而四周皆是高山,耸峙在云雾之中的山顶,白雪滚滚涌动,好像是发生雪崩一般。 程仕行走在着飘渺的白色世界里,正前方是一尊四角大鼎,一丈高,通体金黄。他走上前去,发现金鼎表面,遍布着扭曲的经文。 虽然看不懂经文的意思,但是程仕经过仔细辨认,发现这些经文和自己身上道袍的经文有些神似,也类同于尹家庄盾牌阵上的符文。 他顺着金鼎的构造攀上顶部俯视鼎内,黑黝黝深不见底,远远和鼎本身的高度不相符合。程仕觉得有些怪异,不过这些日子,自己见过的诡异事情是在不甚枚举,为了探寻鼎的深度,他将之前从狼道士处寻得得空药瓶,投入鼎内。 四五个呼吸过后,依旧没有瓶子落地得回响。 程仕将头探入鼎内,想再仔细看看,却见深不见底得黑洞里,隐约有一金色小点再闪烁。伴随着呼呼的声响,金色小点渐渐变大,有拳头般大小。 正当程仕迟疑之时,金点瞬间爆炸,一条黄龙从鼎内呼啸而出,似虎鸣,如海啸,带着排山倒海的气势,将攀爬在金鼎边口的程仕震落到地。 这条黄龙,正是程仕再斩杀那老和尚之时,嘴里吞吐之间游走的黄龙,只是现在这黄龙体型巨大,长有数十丈,如同一条金色铁链,再天空中飞舞盘旋。 程仕坐在地上,只觉得脑仁里隐隐作痛,再看天上黄龙,如绸带般萦绕,金色的鳞片却哗啦啦地往下掉,天上顿时下起了金色地鳞片雨。 不一会儿,黄龙全部鳞片褪去,变成一条通体乌黑的黑龙! 程仕看得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而四周山顶雪崩震颤,眼球都被晃得要夺眶而出,坐立不稳。 雪崩之潮如杀人剑气,带着戾气朝着程仕和金鼎袭来,成包围之势。 “黄龙边黑龙,莫非我是走火入魔,步入了魔道?”容不得程仕继续思索,雪崩之潮快要将覆盖程得头顶,万钧重得雪堆随时可以压死自己。 程仕索性翻生爬上金鼎,跳入鼎内。 “不管是黄龙还是黑龙,都出自我得体内,现在只好跳入鼎内避雪,往仙龙救我一命!” 如同坠入井中,程仕在鼎内飞速下落,头顶的的白色天空原来越小,渐渐听不见外面传来的雪崩声,只听见身体和井内空气摩擦的声响,漆黑一片,意识也随之模糊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程仕感觉脸上湿漉漉的,猛然睁眼一看,天空黑压压的,大雨将至,时辰应该是傍晚。 想要支撑着起来,却发现腹内愈发空虚,身体晃晃悠悠的。寻不得马匹,估计是乘着自己晕厥,跑走了。 只是附近有几坨马匹留下的分辨,程仕根据干燥程度,判断已经有好几天了。 “看来我连续睡了几天几夜,真是惊险,差点死过去。” 雨越下越大,饥寒交迫的程仕顾不得回洛城,先在附近找了一个山洞避雨,生火取暖。 第25章 翠鸟观书 黑龙一直在程仕的脑海里隐约盘旋,不过,他的头却没之前那般痛得炸裂了。 而吞吐呼吸之间,也不见有黑龙游动。 程仕在山洞里找了几只木棍,支起一个架子,烘烤衣物。 这身从客栈狼道士处夺来的道袍,经过尹家庄的打斗和大雨的淋湿,已经脏兮兮的,鲜血和泥土沾染上去,遮盖住歪歪扭扭的经文。 篝火给程仕带来温暖,却依旧无法遏制住腹内的空虚感。饥饿感就像是一只睡不着觉的小孩,在程仕的肚子里翻来覆去倒腾,惹得他不得安宁。 只是这外面也就是大雨倾盆,若是天晴,还可去里捉一两条鱼来烤烤。现在贸然出去,又是一身湿。 “姑且在这洞穴里安生坐着,等待雨停。” 程仕靠在洞穴冰凉的石壁上,之前在尹家庄杀伐的画面,潮水般涌入脑海。一开始,程仕并没有要血洗尹家庄的念头,只想着秘密暗杀尹毅,可是黑色无形之剑的作用下,程仕的思维几乎是不受控制,整个人成了一只嗜血的猛虎,每一个被杀戮者溅出的鲜血,都深深刺激到他的神经,带给他一种诡异的快感。 一直到离开尹家庄时,这种快感都深深存在,可是现在这种感觉消失了,程仕开始为自己的冲动感到懊悔。 “我虽不是修道中人,可是滥杀无辜之事,也绝不是我程某人的作风。爹娘和两位哥哥在天之灵,若是知道我对尹家庄犯下的行径,怕是也会唾骂我。” 胡思乱想着,雨渐渐小了,淅淅沥沥的,天色虽然完全黑了,但是依稀可见天上的星子,朦胧在烟雨之中。 程仕越发觉得寒冷,好在这洞穴里之前应该有过路人休憩过,存有不少干燥的柴火,程仕将篝火烧得更旺一些。此时道袍已经干燥,上面的泥泥土拍打几下,即干燥落下。 程仕披上被火焰烘烤得温暖的道袍,缩靠石壁上,打开包袱里仅存的一本《太平经》,胡乱翻阅了起来。 这本从狼道士处夺来的书籍,已被打湿,上面的额笔迹圈点也模模糊糊。没看几页,就将书丢弃一边,昏昏入睡。 一夜无言。 第二天清晨,天色放晴,睡梦中的程仕醒来,一睁开眼,耀眼的阳光就黄的眼前金闪闪的。 他用手揉揉眼睛,遮蔽眼光,却发现有一只翠鸟,落在自己昨夜丢弃的书籍之上,似乎是在低头阅读,还不时用喙啄几下,好像是在专心阅读的样子。这鸟儿长得精致可爱,四色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五彩斑斓。 放晴的天气缓和了程仕压抑的心情,他只觉得这翠鸟低头看书的神态,像极了村里私塾读书的几岁小孩,憨态可爱,想要逗逗这鸟儿,却又生怕将其惊走,索性依旧躺着,身子不动,只是转头看着它。 要说这鸟儿也的确是有些灵性,看书看得入了迷,竟然会用喙去翻页,翻了一页又一页,几乎是看了一章。 “《太平经》究竟有何内容,竟让山间一只翠鸟,看得如此着迷?” 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他坐起来,想要将这书拿来看看,刚起身,翠鸟噔的一下弹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盯住程仕。 “小家伙,过来啊,我来教你读书。” 程仕对着翠鸟笑着招手。 鸟儿外头看了程仕一会儿,扑腾着翅膀飞到他的肩膀上,在道袍上蹦蹦跳跳,然后又飞回原处。 直到这个时候,程仕才发觉这鸟儿有些特别。自从他开启见微知着的天眼之后,就能从万物生灵的头上,看见生命的气息。按理说,一只普通的鸟儿,属于生灵界的低端生命,头顶的气息,和小狗、马匹别无他样,都很微弱,气息的色泽和气味也较为单调。 但是眼前这只翠鸟,虽然头顶翻腾气息的确微弱,但是经过程仕仔细辨认,发现这气息里居然有四色交杂,和翠鸟身上的羽毛色泽相吻合。 在稍加端详,不难发现鸟儿的眼珠子还在随着呼吸,变换着色泽,蓝黑,栗棕,赤红,橙黄,就像一个夜光宝石,随着光影的变换,发出四色光芒。 “好神奇的鸟儿!”程仕对这鸟来了兴趣,想要将其捉住。 若是一般人要徒手捉住一只灵动的翠鸟,可是有些难度,但是对于程仕而言,就和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没想到,这翠鸟居然轻轻一蹦跶,就轻松地躲过了程仕的手掌。 翠鸟扑腾了两下翅膀,四色气息在头顶融合汇聚成一个人形,一个身着单薄青色道袍的清修女子出现在程仕面前,面色红润,年纪和程仕相仿,长发披肩,面若凝脂,吊梢眉下的一双杏眼里,闪烁着修道之人特有的英气。 程仕虽然吓了一跳,但是也隐约有所预料,这鸟儿有些来头。 “在下程仕,不知仙姑如何称呼?”他站起来拱手行礼,却不知道如何称呼对方,只能在自己有限的词汇库里搜索出一个仙姑的称号,这也是因为她周身散发的通灵之气着实强烈,程仕猜测应该是仙人。 仙姑没有直接回答程仕的问话,而是指着他身上的道袍反问道:“你身上穿的这件道袍,是从何处寻得?” 程仕愣了一下,低头看向身上的道袍。这道袍自然是从狼道士哪里夺来的,为何仙姑对这件道袍感兴趣,单刀直入问这衣服的来历。 “这是贫道从一妖人手上夺来的。”或许是看这仙姑容貌柔美,程仕也无敌意,大致和仙姑说了当时的场景,以及自己是如何杀死这狼道士的。 听程仕说着,仙姑只是点头,表情肃穆,未做更多回应。良久,终于长叹一口气,说道: “我认得这道袍,还有这《太平经》上的笔迹。你口中的狼道士,算起来还是我同门师叔,只是师父在世的时候就将其赶出师门。” 仙姑停顿了一下,并没有说出狼道士被逐出师门的缘由,程仕也懂意思,既然自己杀死她的同门师叔没有被责怪,看来狼道士的确不是什么善类。 “敢问仙姑如何称呼?”程仕坦然告诉对方的自己的名字,也就期待着她的回应。 “我叫翁兰,不是什么仙姑,你叫我翁道人便可。” 第26章 翁兰道人 翁兰翁道人? 听到这个名字,程仕本来放松的情绪瞬间又紧绷起来。 “莫不是尹家庄人口中所说的翁道人?怎么是个女的?”程仕心里一阵嘀咕。本来听见监工提及翁道人的时候,程仕潜意识里认为是个童颜鹤发的老道人,道法高深,神态威仪,怎么也难以和眼前这位秀美的女子扯上关系。 程仕突然想起之前在尹家庄里厮杀,被盾牌阵夹击之势,曾经近距离观察过的盾牌上的符文,和从狼道士处夺得的道袍上的符文,有神似之处。 盾牌阵和太极阵都是尹家庄请高人指点的,而方才仙姑又识别出程仕的道袍来自同门师叔,由此推断,此翁兰,应该就是监工口中的“援兵”。 想到这一层关系,程仕开始急切找寻脑海中的无形之剑,恨不得马上执剑,以防翁兰攻击自己。 但是,虽然程仕深色不安,翁兰却没有表现出丝毫敌意,反倒是说:“我看这道袍与你挺合适,你就拿着它也罢,我这师叔早已步入妖道,可惜了这身道袍,本是修道的宝物,却沦得为虎作伥。” “那贫道可就多谢翁道人了,这狼道士谋财害命,的确不是什么善类。”程仕就坡下驴,附和道。 程仕猜测,翁兰并没有认出自己就是血洗尹家庄的人,好在当时跑得快,速战速决,估计等到翁兰接到尹家庄的救援的信号赶来之时,自己早已离去,二人也就没有打过照面了。 对于眼前这位翁道人的实力,他并未摸清楚,不过,从她能化身翠鸟的能力来看,也堪称高人,至少实力远在自己之上。若是贸然起了冲突,程仕自觉凶多吉少,因此心中暗自庆幸她并不认识自己。 正在程仕颇为得意之时,翁兰突然向前一步跨过来,直直盯着程仕的眼睛。若不是她将双手背后,程仕还以为自己要被壁咚了。 二人距离不过一尺,程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翁兰额角的柔细的绒毛,和睫毛微微上扬的角度,他甚至能透过翁兰棕色的瞳孔,看见自己的倒影。 “你可知道附近有个尹家庄,我前几天在洞穴里打坐,尹家庄有人匆匆前来求救,说庄子被一道士血洗,待我赶赴那儿,已是有数百人被杀,庄主尹毅也被割下头颅。”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这事是谁干的,不过程仕可以感觉到,翁兰这话有些质问自己的意思。毕竟这同门师叔的道袍在自己身上,且不说程仕是如何杀死狼道士的,既然他能做到这一点,就是颇懂道法之徒,又出现在这距离尹家庄不远的山洞里,被翁兰怀疑,也是在情理之中。 看到难以蒙混过关,程仕干脆顺着翁兰的话将话挑明:“翁道人好生眼力,此事正是贫道所为。那尹毅乃无耻之徒,杀我一家四口,害得我程家就留下我一个独苗,剩下的家属已远走荆北。我家生意被毁,家族差点被灭门,不产灭尹家庄的势力,难解我心头之恨!” 翁兰听了程仕的解释,颇为震惊。 “你说的可是真话?尹毅为何会对你家做出这等事情?” 程仕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说道了一遍。说道动情之处,神色黯然,一阵哽咽。 翁兰对于程仕的讲述未置可否,只是颇为疑惑地问道:“若真实如此,你又是如何破解我的布下的盾牌阵和太极混元阵?” 她上下仔细打量乐几下程仕,随即更加坚定地说道:“不可能,你道行尚浅,不过是练气初期的功法,破盾牌阵尚有一丝侥幸,可这混元太极阵是我师门传修十年才研磨而出的阵法,本是要保护道观的中殿,传到我这一辈又有所精进,非筑基程度的修道之人,不可能有任何破阵之法,何况是你。” 程仕回想起当时在尹府内,的确是千万攻击一顿使出,太极阵却毫发无损,虽然后来收束气息,放下无形之剑进入阵内斩杀监工,吓跑其随从,但这纯属之前在阵外一顿操作的威慑力,才给尹家庄的人一种太极阵已破的错觉罢了。 坚而不摧的太极混元阵,竟然被这样轻而易举的突破,程仕觉得有点滑稽,不禁嘿嘿嘿地笑起来。 要说程仕这嘿嘿嘿的笑法,杀伤力不足,但侮辱性极强。之前在北方边塞和那和尚对峙之时,一阵嘿嘿嘿将和尚彻底激怒,才有了之后的冲突。 但是翁兰看程仕笑了,以为他是在坦诚之前所言都是假的,也就跟着他笑了起来。 翁兰笑起来的声音还挺好听,只是微微露齿,几只小珠子在玉盘上落下,传出几声清脆的笑声。 “你这人还真有意思,哪有诓骗别人说自己杀了人的?还有,别自称贫道了,我一眼就看出,你虽有道法,但不是传统的修道之人。” 显然翁兰误解了程仕的意思,不过既然她也不再纠缠此事,程仕自然更是不愿再提,因此就着翁兰转移的话题接话道:“何以见得我就不是传统修道之人了?” “修道,不是一件道袍,一本经书,一个发髻就能说言修道。此中一言难尽,我师父也成说过,就算是我师叔道行再深,也难称修道之人。” 提及这狼道士师叔,翁兰的眼神里有些低落,似乎是一个很难解开的心结。 程仕试探着问道:“你那师叔,可是一头狼?” “是,或许也不是,”翁兰坐下来,双手抱在膝盖上,脊背却挺直的,“人都死了,告诉你也无妨,何况我和我师叔很久没见面了。他原本是我师父在巡山时,捡到的一只受伤的狼幼崽,后来师父对我说,这狼崽和一般的牲畜不同,是一只有灵气的狼。 “果真被师父言中了,我师叔在道观里和师门其他人一起长大,通人语,能说话,还能和师父一起打坐修炼。师父对他很看中,给他一本《太平经》,鼓励他说,修道不需要依靠他人,即使是狼,仅靠自我努力学习也可成仙。果不其然,修炼几十年后,我师叔终于练成了人形。” 程仕心中一阵感慨,看来这狼道士,还是个励志之徒。 第27章 养基瓶 “既然如此,你师父又为何要将你师叔逐出师门?”程仕追问道。 “呵呵,按照师父的话说,蛇是养不亲的,可能狼也是一样吧。不说这事了,有些事师叔也罪有应得,你杀了他,我也不会怪罪你的。” 既然翁兰不愿意多说,程仕也不再追问了。 日头渐渐高升,整个洞口暖洋洋的。二人又攀谈了一阵,程仕只觉得腹内咕咕作响,昨夜那种强烈的饥饿感如潮水般再次涌来,他的脸色也转为蜡黄,几个金星在眼前晃悠起来。 “翁道人身上可曾有果腹之食?我奔波在外,一天没进食,有些晕厥。” 可能是想起来之前凌霄散人问自己要食物之事,程仕也尝试问翁兰讨食,想着都是同道中人,多少能分点吃的。 可翁兰怔了一下,摇摇头:“我身上没有吃的,而且我吃的少,三天才进食一次,所以出门都不带干粮。” 程仕听了心中一阵叫苦,三天一吃,究竟是何方神仙体制,我可吃不消啊。 也不知道今天是什么好兆头,好些日子都没有这么大的太阳。程仕右手放在眉前遮阳,左手晃晃悠悠地扶着石壁,准备往下跳出洞口,去河里抓些鱼来吃。 “翁道人,请把我的包袱递给我,我要去河里抓些鱼来烤着吃。” 翁兰捡起包袱,拍了拍上面的尘土,刚想递给程仕,却惊讶地叫出声来:“呀!原来这个东西在这儿呀,我都找了好多年了!” 她掏出包袱里的小瓶子,正是装着那练气凝神丸的小瓶子,被程仕一口吃光,里面空空如也。 “你可知道这瓶子的功效?”翁兰双指捏着瓶子问程仕。 “不知道,还请翁道人赐教。” 程仕想起来,昨夜自己在被雪崩包围的世界中,为了测试金鼎的深度,曾将这白瓶子丢入鼎内,原以为瓶子就这么没了,没想到还能在包袱里找到。瓶内的药却着实有些功效,但是自己都吃完了,剩下一个平白无奇的空瓶子,能有什么功效。 翁兰笑着说:“能解你饥饿。” 随即纤纤玉指一转,瓶子被甩倒山洞口一处小坑内。 因为昨夜大雨,一些雨水随风飘零,在洞口这小坑里聚集,瓶子在里面很快就咕噜咕噜进水,沉在坑底。 翁兰又俯身捡起瓶子,晃了晃里面的水,并未直接去嗅,而是用手轻轻扇动,让气息自然流入鼻中。一个深呼吸下,她陶醉地闭上眼睛,嘴角展露出微微笑容。 “呐,拿着它喝了,你就不饿了。” 程仕从翁兰手中接过瓶子,左右端详,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莫非喝了这瓶子里的雨水,就能解我饥饿? 莫不是这翁道人认为程仕在尹家庄这事上说了慌,故意耍了这小把戏来戏弄他一番。 但程仕看着翁兰真挚的眼睛,不像是忽悠自己,也就遵照她的指示,仰头喝下雨水。 雨水初下肚,并没有什么奇异之感,然而几个呼吸吞吐之间,程仕感觉身体陡然充盈了力量,一股子新鲜的冬笋气息,在齿间游荡,让他忍不住咀嚼了起来,好似在吃一盘爆炒冬笋。 腹内虽然依旧平坦,但饥饿之感早就一扫而空。 “真乃神器也!翁道人,这瓶子不知是何方宝物,竟然有如此功效!” “此瓶可不一般,是养基瓶,师门里长年游走在外之人的宝物,将水输入其中,喝下去,就能抵得上一餐饕餮美食。我们师门只有两个,一个在师父那里,另一个瓶子原来在你这,想必也是从师叔那里拿来的罢。” 程仕不饿了,心情大好,想着这奇妙世界里,还有许许多多未知的神奇等待着自己去发现和体验,不禁对眼前这位女子充满敬畏。 “翁道长,萍水相逢即是缘,程仕不才,有修道之心却投道无门,道长若是不嫌弃,就收程某为徒吧。”他单膝跪下,对着翁兰拱手道。 其实,程仕心中有着明确的目的。相处这段时间里,他觉得这翁兰道人还算好说话,对自己也没有敌意,而且道法也在自己之上。他拜翁兰为师,就是想要她帮自己解决无形之剑的困境。 虽然程仕拥有无形之剑,但并不能掌控自如。只要当自己限于绝境之时,无形之剑才能从脑海里化物而出,浮现在眼前,也只有在这个时候,程仕才能取下剑,斩杀敌人,摆脱困境。 回顾之前几次陷阱,和老和尚打斗,被尹毅关在牢笼里,被尹家庄的盾牌阵围攻,无不都是千钧一发的时刻,要是在无形之剑再晚现身一点,程仕也就回天乏术了。 他想要这剑,随时都在掌中,任凭自己掌控! “收你为徒?有点意思。实不相瞒,我就是不想给我师父当徒弟,才从昆仑山里跑了出来,现在要我做你的师父,我这辈子可没做过别人的师父呀。”翁兰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不过她倒是也没有明确反对。 “昆仑山?想不到你从如此遥远的地方来中原,怎么,那里不好玩吗?”到底和翁兰是同龄人,说着说着,两人的语气就放松了许多,程仕也开始调侃起翁兰来。 “嘿呀呀,你是不知道,师父每天都要我和他一起读经文,我有不是庙里的和尚,能一念经就是一两个时辰,这谁受得了啊,索性就跑了出来,在中原云游四方。” “那你又是如何和尹毅认识的,为何要给他布下阵法?”听说这小姑娘是自己跑出来的,程仕对她的经历有了兴趣。 “这个……说来惭愧,我本想找一处道观,自行清修,可是这儿山头虽然不少,道观都名花有主了,就是最小的道观,买下来一个也要上百两银子,我有一次路过尹家庄,帮几个砍树的庄人的人治好了病,庄人将我引荐给尹毅,我看他像个富贵人家,就给他布下阵法,保他庄上平安,以换取银两,好攒起来买个道观,供自己独自修行。” 程仕忍俊不禁,原来这位道法高深的翁道人,只为了区区一点银子,就给尹家庄布下如此厉害的阵法,尹毅这人还真是有眼光。 “尹毅给了你多少银子,够买下一个道观了吗?” 第28章 买个道观吧! 翁兰抿嘴点点头,从青衣道袍的一惊里掏出一个粉色的绣花小布兜,掏出一张银票。 “我已经也有二十两了,尹毅说,每个月再给我六两碎银,这样下去,明年这个时候,我就能买下一间最便宜的道观啦!” 她开心地将银票和碎银子装进布兜,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憧憬着她的道观。 程仕差点一口老血吐到地上,盾牌阵和太极阵,一攻一守,如此顶尖的利器,堪称尹家庄的阵庄之宝,尹毅居然只打发翁兰二十两,剩下的还要分期付款,真是抠门抠到姥姥家了。 这样的人,死得不冤! “可惜这尹毅死了,你来年这几十两银子,估计打水漂了。”程仕调侃道。 “哎,是啊,不过我这阵法也没有保全他庄上人的性命,不知这尹家庄是和何方神圣结了梁子,惨遭屠戮。”听得出,翁兰的语气有些不高兴。 说到银子,这可就是程仕的优势之处了,毕竟穿越到这世上之后,他最不缺的便是银子。 尤其是药铺停摆之后,刘叔已经将存银做过清点,统统拿给程仕过目,程仕留下一些给二位嫂嫂,还有一些遣散费给下人,剩下的银两都是大面额,一部分存在票号里,一部分揣在身上。 也没仔细数,刘叔告诉他,有十万两之巨。 足够买下千余做道观了。 “翁师父不要忧心,我出五千两银子,给我们买一座道观,那看中哪个道观了,尽管说,观主要是不卖,加钱就是。” 程仕豪爽地拍出几张银票,都是数百两的大面值,空气中弥漫着金钱的气息。 翁兰被程仕这等豪气吓到了,连忙拜拜手,说道:“不用不用,五千两太多了,此去东北一百里有做紫霞山,山顶那座道观只要一百二十两,我上山问过那里的道士,可惜那时……” 说着说着,翁兰有些不好意思,脸也红了。看来,她是准备问程仕要钱,买下那紫霞山的道观了。 想不到这妹子还挺会给我省钱,没有看到我这银票就狮子大开口,果然是个品行正值之辈,跟着她学,不会错,程仕心想。 “好,那就依翁师父所言,我们这就启程去紫霞山,买下那座道观。” 程仕迫不及待要和翁兰去买道观了,毕竟尹家庄已灭,铲除了祸根,而刘叔那边对程家也是忠心耿耿,和两个下人护送二位嫂嫂,也不是问题。待这无形之剑的威力被自己驯服,再去荆北看望二位嫂嫂也不迟。 “你别一口一个师父的,我虽然有筑基的功力,也只是比你这练气高一个等级,能交给你的东西有限,指不定有些方面还没你厉害呢。”翁兰到底还是个姑娘,说起话来不打诳语,质朴真实。 这百余里山野之路,翁兰并未潜入鸟儿体内,还是跟着程仕步行二日才抵达。好在二人都是修道之人,两天百余里路也不在话下。 豫州地区虽然总体为平原地形,但是远离洛河的地方,还有有些山区,多为山丘地形,虽然山不高,但贵在植被茂密,景色怡人,山中空气澄澈,春季鸟语华强,夏季阴爽空蒙,秋天黄叶飞舞,冬季漫山洁白,颇有一番景色。 而紫霞山就是诸多山丘中的一个,并无特别。隆冬时节,山山黄叶飞,极目四望,光秃秃一片的山峦里,偶尔能听见几声急促的猿叫,其余时间空寂无人,唯有二人踩进泥土中的脚步,沙沙作响。 “翁师父,你为什么一定要买下一个道观呢,找个山洞清修不好吗?”程仕抓起两树枝作为登山杖,递给翁兰一根。 “这你就不懂了吧,虽说修道在内心,但是外物对于内心的影响也是不可小觑。山洞只能起到最基础的遮风挡雨的作用,哪有道观的房子住的舒坦,不但有清修的静处,卧室、厨房、茅厕,这些地方也是很重要的,我师父在昆仑山的道观,给他单独的房间有百尺见方,还有三个道童日夜守护,服侍他呢。” 这和程仕心中的修道,大相径庭。他潜意识以为,修道之人必须要经历生理上的磨难,才能臻至道法上的顶端。翁兰的师父自然道法比翁兰高,想不到这高人中的高人,生活还有点奢靡。 不过,程仕自己也是有下人伺候的,因此对这种生活也是见怪不怪了。 “哪有一点我可要先说明了,我从下也是个少爷出生,我跟着你只学道法,端茶洗脚这种事情,就让下人去做,我可做不了哦。”程仕打趣道。 “不用,我自己来就行了,说实话,我不想学我师父,有些时候非要端个架子,洗脸拧毛巾也要下人做,难道自己这点力气也没有吗?”翁兰倒是一脸认真地回答,言语之间还夹杂着些许对师父的微词。 正说着,二人来到了紫霞顶。 视野一下开阔,程仕将登山杖丢入山下,虽然山不高没有云雾,但是这山杖也渐渐消失在视野里。 “你看,那边就是紫霞道观了,观不大,共有五人,领头的道士说要回老家种田去,其他人也都准备散了。说起来这些人,资质平平,就是再修上个几十年,连练气的边恐怕也摸不到,更不要说超脱生死了。” 顺着翁兰的手势,程仕看见一间中殿立在高出,两侧是两间瓦房,整个布局是沿着山脉的走向,有高到低。矮矮的围墙,象征性得围了一圈,不少地方还有残缺。 不过走进一看,青苔墙面,绿瓦青砖,构造颇为古朴,而且四周静谧,视野开阔,的确是个修道的好场所。 程翁二人敲门无应,步入中殿,发现五个道士正在整理行囊,似乎是要远行。 见到二人,年长的一位道士有些意外,目光落在翁兰身上,说道:“你怎么又回来了?决定买下我这道观了?” “不错,我们要买下这紫霞道观,”程仕上前一步,看着这包袱和木箱,“几位道长,可是要远行?” 第29章 紫霞山上 年长道长也是个实在人,笑着说道:“不满你们说,就是没人买这道观,我也要和几位道友一同回乡务农去了。这样吧,既然你们又来了,说明你们和这道观也算有缘,我看,就送给你们住吧,往后啊,你们可要好生打理这道观,莫让他荒废了。” “这可不行,哪有白拿人东西的道理。”程仕从兜里拿出银票,想要硬塞给道长。 道长摆摆手,道袍挥舞起来,洒脱说道:“这道观也不是我建的,当年也是和你们一样,几个人上山修道,投靠他家。二十年过去了,原观主死了,我也老了,满头白发,也不知道这二十年修了啥。长生不老我是不指望了,惟愿回到家乡,守着几亩薄田安度晚年。你们要是有心,就把这银子用来修缮道观吧。” 对方好生客气,看得出来这对道馆也是情意浓浓,颇有些不舍。一番推辞不得,程仕承诺将这银子用于修缮道馆,目送几个道士下山远去。 就这样,整个道观三座屋子,加上前庭后院,都归程翁二人所有。 一分钱不花就得了一个道观,翁兰比本应花钱买道观的程仕还要开心,在小院子里蹦蹦跳跳,三间屋子被她转了一个遍。 只是看完两间卧室,翁兰拉着程仕的收进去,脸色有些难看。 原来,五个道士走之前虽然留下了些许铺盖卷,但是面料老旧,色泽油腻,看得出几年没有清洗了,有些地方甚至脏得结板。 看着这惨不忍睹的景象,程仕明白了翁兰的意思。要想和师父学,就得讨师父的欢心,这几床被褥必须得换新的。 “就是嘛,虽然这道馆外面看起来还算古雅,但是里面乱乱糟糟的可不行,我们一起将这三间屋子打扫一下吧。”翁兰说道。 这道观似然地处山中偏僻之处,但好在紫霞山山泉众多,光是道观四周就有三个泉眼,汩汩地水流冒出,在沟缝中流淌着。二人合力开了一条小小的水渠,将水流改道,山泉水直接在门前流过,淙淙水声,看得人心生欢喜。 第二天,程仕还没亮就下了山,在附近山脚下的村子里收购一些生活物资,又雇佣了几个农闲在家的农夫和木匠,将东西运送上山。 一番折腾,这紫霞道观焕然一新,房间内干净整洁许多,厨房锅碗瓢盆都备齐了。 翁兰来到院子门口,口中念念有词,布下阵法。她告诉程仕,在这隐形阵的庇护下,外人看不见道观,只当这里是寻常的山间树林。这又让程仕心生佩服,暗自惊叹。 不过,程仕也不想白白供养这女人,首要的还是寻求对于掌控无形之剑的帮助。 “你是说,这剑一直在脑海中盘旋,但是却无法将其取出?”翁兰啜饮一口山泉煮成的茶水,询问道。 为了透气,翁兰将中堂后的窗户打开,穿堂风飕飕吹过,冷得程仕不住地打着寒颤。 “只有在危急时刻,剑才能现身,否则它就是水中月,镜里话,看得到,摸不着。真是难以捉摸!” 程仕上下牙打着抖,起身去关窗户。看着他哆哆嗦嗦的背影,翁兰有了主意。 只听见哗啦两声道袍的翻飞,翁兰动若脱兔,将程仕从腰部放倒,膝盖重重顶在后背的脖颈上,手死死拽住上面的束发。 程仕被压得难以呼吸,嘴巴一张一合,发出哇啦哇啦的呻吟,却因背部被钳制,任凭手脚扑腾,也难以触及翁兰。 “这算危急时刻吗?快把你的无形之剑使出来,让我瞅瞅是何等宝物。” 虽然翁兰的语气轻盈温柔,略带俏皮,到下手可是稳准狠,只要膝盖再使劲,就可以将程仕的脖子压断。 这招来得太突然,程仕没有丝毫准备,加上身子骨本就冻得有些僵硬,被翁兰摆了这么一道后,趴在地下叫苦不迭:“脖……脖子疼……” “看来还是不够危险,加大力度,.才逼出你的无形之剑!” 翁兰钳制住程仕的左臂,左右一使劲,咔嚓脱臼,猪嚎般的惨叫,在山间回荡。 “出来了,出来了!” 翁兰兴奋得大喊,不自觉得放松了紧压程仕的膝盖。只见距离程仕右手一尺外的地面上,有一把红色的剑,清晰的浮现出来。 程仕感到背上一松,赶紧一个翻身,将跨在身上的翁兰甩飞,抄起无形之剑,指向她。 “咳……咳咳!压死我了,差点晕厥!” 这话并未夸张,现在程仕的脑子里冒着金星,黑一阵,黄一阵,晃晃悠悠站不稳。 “果真是把宝剑,周身遍布通灵之气,若是使出来,定有十足的威力!”翁兰被程仕甩翻,倒也不恼,痴痴地盯住这把剑,吊梢眉下,一双杏眼里满是欣喜。 “你能看见这剑?”程仕有些惊讶,毕竟翁兰是除开自己,能看见无形之剑的第二人。 由此看来,目睹比剑有一定门槛,之前老和尚那般修行是看不到的,更不要说尹家庄那帮凡夫俗子了。 “那是当然,你忘了,我道法比你高呢,”翁兰仰视着程仕,用手缓缓拨开指向自己的无形之剑,“怎么还用剑指着我,难道你要杀我?” 翁兰不仅能看见程仕的无形之剑,还点破了程仕不能随时掌控宝剑的缘由。 原来程仕和无形之剑的结合,完全是个巧合。那日,程仕在驿站一口吞下数十颗练气凝神丸子,犹如一把小壶架在烈火中炙烤,稍不注意就会水干壶穿,身体因难以一下承受大量灵气冲击,瞬间暴毙。 但凑巧的是,这几十颗灵丸被养基瓶装着,被程仕吃后带来灵气冲击的同时,也滋润了他的肉身,让体力处于一个强健的程度。 加上程仕本就是阳罡之体,颇有修道的潜质,也就顺利跨入练气前期的境界。 众多资质平平的普通道士,一辈子也难以企及的高度,程仕不过是吃了一瓶子药丸就达成了。 “只要进去练气阶段,每个修道者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利器,有的是符咒,有的是阵法,还有的是剑气,种类繁多,不一而足。我是阵法,你自然是剑气了,只不过你的修为根基不劳,和利器不亲近,所以不到绝境之刻,利器也懒得来帮你。” 说到这里,翁兰脸色一沉,拍拍身子上的灰站起来,严肃道:“你差点被这剑气害死,步入魔道,你可知晓?” 第30章 研习轻功 “你且把衣服脱下来,我好给你看仔细些。” 不知为何,翁兰让程仕脱衣。 “脱衣是要干什么?”程仕不解。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身上应该有很深的伤口,或许愈合了,或许没有。快脱衣给我看看,这伤口差点要了你的命。” 翁兰说得语气坚决,不容反驳。 程仕也被她的话震慑住,脱下了道袍。 “全脱光,全部!” 全脱了?程仕以为脱了道袍就够了。不过,转念一想,翁兰要看自己身上的伤口,当然要脱得精光才看得到。 他一咬牙,也顾不得天气严寒,褪去内外衣,全身上下只套一个白裤衩,守卫着他最后的尊严。 在翁兰的指挥下,程仕双手平举,双腿叉开。 翁兰围着他转圈,仔细看着每一寸皮肤,就差去数上面有几根汗毛了。 她的脸贴得很近,程仕甚至能感受到她呼出的热气,吹到身上,惹得他心里直痒痒。 “阿丘!”程仕打了一个喷嚏,也不知道谁被翁兰弄得痒痒,还是被这天气给弄的。 “师父啊,你看好看了没,要是没什么,我就穿衣服了。” 翁兰指起身子,一脸狐疑地看着程仕的身子,口中念到:“不可能,伤痕一定在某个位置。” 她看向程仕的裤衩,又看了看他的眼睛。 程仕明白她的意思,这就有点尴尬了。 “师父,你给不会是让我把裤衩也脱了吧?” 翁兰没有答话,盯着程仕的肚脐眼看了一阵,点头说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的肚脐往下两寸,有道一寸见方的黑疤,虽然愈合,但是按之微疼。你且退下一截裤子,容我看看。我是你师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虽然说程仕对于女色是来者不拒,但是对于眼前这位仙姑道长,可不敢有非分之想。还好只是肚脐之下两寸,要是再多一寸,那可就不好说了。 随着程仕将裤衩扭捏地退下两寸,果真有一条寸长的黑疤,横贯在小腹上,并不疼,按之却隐隐作痛。 “奇怪,我这几天怎么没有发现!”身子上居然有一条不何时留下的疤痕,程仕一阵懵,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 当翁兰软糯温暖的手掌抚摸过疤痕时,程仕被摸得一哆嗦,心跳加剧。 “莫非这仙姑对我有意思?”他忍不住往那方面去想。 “你差点就死了。修道之人走火入魔之时,修为崩坏,体内的真气化为妖气乱窜,修为尚浅者,会死于气息不畅。你看你这条疤痕,就是剑气从体内窜出的痕迹。不过说来也奇怪,全身只有这一处伤疤,莫非你走过入魔走到一半又悬崖勒马了?这种情况我从未见过,你理应是全身都是破洞,像一张被剑戳过万次的布匹一样。” 这个比喻听得程仕倒吸了一口凉气,被剑戳过一万次,岂不是成了马蜂窝?你这是盼着我惨死呢。 不过他转念一想,在尹家庄杀戮众生时,的确是有丧失理性、走火入魔的迹象,那时候只要闻到血的气息就兴奋异常。昨夜在山洞中进入四周雪崩的世界,金鼎里的金龙鳞片脱落,变成骇人的黑龙;而之后雪崩如剑气涌来,若不是自己急中生智,跳入金鼎内,恐怕就真如翁兰所说,被这剑气戳成马蜂窝了。 看来有些事态的发展,冥冥之中都是注定! 之后几天,程仕都老老实实地跟着翁兰待在道观里,读书打坐练气。 依据翁兰的判断,程仕之所以难以随心所欲的控制无形之剑,源于自身道法的根基薄弱,而根基不强健之人,也更加容易走火入魔,步入歧途。 翁兰嘲笑程仕:“你看你,虽然拥有练气人才有的利器,但是最基础的功法,类似轻功、疾走、潜水都不会,还不如我们师门十岁出头的道童呢。” 程仕也不恼,只是笑嘻嘻地求着翁兰手把手教自己,如饥似渴地补足自己在道法上的短板。 就说这轻功,其实程仕以前在洛城武馆,和里面的老师傅学武之时,就没少请教轻功的技法。 在他心里,轻功就和前世看过的武侠小说和武打电影一样,飞檐走壁都是基础操作,像一只飞翔的猎豹一样,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甚至从一个山头飞到另一个山头,才是轻功的真正体现。 但是武馆老师傅交的轻功,最多是翻过一丈见高的围墙,这中间还得手脚并用,依靠附着物借力才行。 往往一个“轻功”下来,衣服脏了不说,手脚也要磕破皮,若是再不小心,脚没踩稳,必定摔成狗吃屎。这般狼狈,哪有想象中的飘逸洒脱? 翁兰则不同,只见她双膝微曲,就这么一发力,像蒲公英一般轻盈,落在三四丈高的树梢顶端,脚踩着一根纤细的枝丫,身体随着枝丫上下摆动,对着程仕勾勾手指:“快上来呀!” 程仕回味着这几日翁兰师父的教诲,深吸一大口气的同时,将真气逼到腰腹处,两脚趾反扣大地,缓缓蹲下一个马步,感受膝盖关节的弯曲。 “快点啊,在蹲茅厕呐你!”翁兰叉腰在树上喊。 程仕也想快跳,但是真气迟迟没有由腹部向膝盖转移,只能继续蹲马步,直到膝盖里面有些嗡嗡作响,赶紧双腿一蹬,飞了起来。 只是力度不够,刚刚升到两丈来高的时候就开始下落,程仕只能双手抱住树干,一动不动。 “哈哈,你好像一只被狼逼得爬树的猫啊。”翁兰噗嗤一声笑了。 好在程仕爬树的功夫还不错,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枝丫上,靠近翁兰。 这棵四季常青的大樟树,枝叶繁茂,微风吹来哗哗作响,树里树外,两个世界。 程仕故意使坏,突然伸手折断头顶的枝丫。 翁兰只觉得脚下一空,身子往下坠,就像一只从高处被推下去的麻雀,好在扑腾了几下翅膀,就调整好体态,安稳落在地上。 “好你个程仕,诚心戏耍我不是?”翁兰有些生气,一脚踹向树干,树叶哗啦啦往下落。 第31章 御水行走于洛河 紫霞道观里,程仕和翁兰各睡一间屋子,白天就在中殿内研习经书,交流学习心得。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翁兰在讲,程仕在听。 院子里作为练习招式的场所,有些拥挤,好在紫霞山虽然不大,但是山顶还算平缓,空地不少,也就不愁活动的空间。 这些日子,程仕和翁兰一边嬉戏,一边修道,虽说二人年轻人是名义上是师徒,实则像是好友,没有师徒那套繁文缛节,说话做事也没有禁忌,日子过得欢声笑语。 不过,虽然翁兰教得漫不经心,但程仕在学习方面,可谓是下了功夫。 比如轻功,经过翁兰一番调教,加上自身刻苦练习,程仕一跃可以五六丈高,如蜻蜓点水,立在树梢,再借助弯曲的枝丫的反弹力,又可飞出大几丈远。在程仕的脚下,整个紫霞山的树木,如同武馆里的梅花桩,任他在上面踱步。 二人时常在树林间练习轻功,既是练习,也是嬉戏,翁兰在前,程仕在后,两只飞鸟划过天际,只听见哗哗道袍作响,打落无数深绿的樟树叶子,好不逍遥自在。 虽然轻功有所进展,但是程仕对于无形之剑的把控,并没有达到自己理想的境界。 无形之剑依旧是无时无刻不在脑海中盘旋,但程仕依旧无法主动将其唤出。 程仕为此苦恼,想翁兰求救,这可女道人却不以为然地回复说:“修道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焦急不得,你且耐心跟我学便是,无形之剑既然在你的脑海中,就不会离你远去。稍安勿躁!” 紫霞山中的日子虽然安逸巴适,但是日复一日单调的生活,过久了也是索然无趣,何况是两个年轻人。 这日,翁兰和往常一样,来到山下小溪里教授程仕御水术。 所谓御水术,就是将隔空借力的功法练得炉火纯青,从而把水流从距离身体一寸处推开,运用得当的话,即使是全身潜入水中,衣衫依旧不湿,同时在水里继续借力,将水面上的空气以气泡的形势运送到面前。 如此一来,便可在水中行走呼吸好几个时辰,如履平地。 道法高深如翁兰者,还可将御水术和疾走术相结合,如同一匹骏马,在水底奔走,潜行数百里。 但是这日二人刚刚落入水底,翁兰注视着眼前游来游去的鱼儿,突发奇想对程仕说: “每天都在这儿练功着实无趣,我们不如顺着这溪水往洛河走,去看看大河里面有何好风景。” 提议得到程仕的赞同,他早就在这山野之间呆烦了,再这么待下去,恐怕要憋出毛病来。 “好,我们就往洛河走。这小溪是洛河众多支流之一,我们且顺着水势走便是。对了,我疾走术学得一般,你且等等我。” 这一疾走,就尽了兴,待二人累了,坐在洛河水底的大石头上休憩时,已是到了夜里。 二人浮出水面,但见两岸多有人家,几处沿岸的酒楼里,灯火璀璨,正是欢度良宵之时。 “看来我们来到了一处繁华的地方,只是不知身处何处,至少还在豫州吧。”程仕看着天上的繁星说道。 “你瞧,好大一艘船!” 顺着翁兰的手指的方向,程仕看向不远处,有一艘三层高的大船,飘荡在江面上,缓缓行驶。 大船长二十丈有余,高也有四五丈,即使是在浩瀚的洛河江面,也是格外的打眼。 再细看,飞檐翘角、玲珑精致的四角亭子坐落在船的四角顶部,美人靠、盘龙柱子、彩画点缀其间,船尾高高翘起,弧形优美,而雕花栏杆与船舱、船头的雕刻遥相呼应,船身四周贴着浮雕祥云,给整条船增添了富贵华丽的气质。 船有三层,第一层里灯火通明,传来阵阵琵琶声和歌姬的吟唱,看样子,应该是在举办大型宴会。 程仕顿时来了兴趣,他可是个公子爷,以前在府上没少带着下人去游船上喝酒听曲。不过这等巍峨的大船,估计能容纳上百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也想着去瞅瞅里面的热闹。 “走,游船我熟悉,里面可好玩了,我带你去看看去!”程仕拉着翁兰的手,二人向游船的方向走去。 翁兰欢乐得不得了,一路上叽叽喳喳,问这问那,不知这船中有什么好玩的?程仕只是笑而不答,说到了边知晓。 眼看越走越近,已经可以透过甲板,看见大厅内舞女的袖衫和听众陶醉的神情。程仕悄悄对翁兰说:“我看着这大架势,必定是某个富商大贾办的宴会,里面人员嘈杂众多,我们从后门混进去,听上几支曲子。” 程仕刚要从扒着船沿上去,却被翁兰一把拉住衣袖。 “怎么,你不愿意去?”程仕问道。 “不是不愿意去,这是你看里面的人,穿得多好看,再瞅瞅我们,两个小道士,被人看见还不被轰出来嘛!”翁兰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青色道袍,脸上有些不好意思。 程仕挠挠脑袋,这事的确是他疏忽,他自己倒是不打紧,翁兰嫌弃自己的穿着,这可就有点麻烦了。 这浩渺的水面上,上哪里去给两人弄一套华贵的衣服呢? 他看向游船的二三层,凭借明锐的听觉,发现三层一间包房里,有一男一女做着不可描述的事情。 随即灵机一动,指着那间屋子对对翁兰说:“看见三层靠船尾的那间房了吗?里面有两人在睡觉,应该是一男一女。你轻功好,步子也轻盈,且飞进窗户,把二人的衣服拿下来,我们就地换了便是,听完曲子再还给他们。” 翁兰有些迟疑:“你怎么知道的?千里眼吗,我都看不见。” “且去就是,你还先不想和我去大厅里听曲了,想就快去,记得步子一定要轻,勿让人发现咯!”程仕拍了一下翁兰的头,打发她过去。 看着翁兰嗖的一声贴到窗户上,轻轻推开窗户溜进去,程仕的脸上浮现一阵坏笑。 第32章 游船画舫 半盏茶的工夫,几大件衣服和两双鞋子呼呼地仍下来,落在程仕面前,滴水不沾。 “嗯,看着绸缎衣服的材质,果然都是权贵人家。”他抚摸着衣服的材质,暗自分析。 翁兰啪地一声落在他面前,一脸抑郁地看着程仕。 “你都看到什么了,没吵到他们睡觉吧?”程仕故意问她。 “骗子,故意戏耍人家!”虽然水里光线暗,但翁兰红到耳根的脸,却逃不过程仕的眼睛。 一个强忍着不笑,一个羞红了脸,二人默默换好衣服,将道袍束在船尾的绳子上,随后从无人的侧面上了甲板。 程仕脱下道袍,换上寻常富贵人家的衣服,顿时感觉轻松了不少,又有了之前程家少爷的公子范儿。 而翁兰这身女装,不知是哪个歌姬留下的,颜色艳丽,还有不少红色的束丝带,随着河风的吹拂起舞,更显得他妩媚可人。 好在她气质不错,也就遮盖了这身衣服本来的风尘气息,反而穿出一股端庄的韵味。 “等下到了里面,别人问起,你就说是李公子府上的,别人自会认为你是我的小妾,其他的勿要多言,言多必失。”程仕盯住道。 翁兰白了他一眼,虽然对于假扮程仕小妾这个角色,心里百般不情愿,但是她也清楚,没有程仕的指点,自己难以混入大厅内的人群,索性也就没有多言。 程仕从一层大厅的后门进入,神色自若,翁兰在后面紧跟着。门童以为二人只是宴会里出去上恭回来的,还毕恭毕敬地向程仕点头哈腰。 果然是宽敞的游船,纵使大厅里坐了七八十号人,后面还有不少空位置,程仕带着翁兰找了两个空位置坐下。 正前方是一个舞台,上面有歌姬在弹奏琵琶,唱着小曲儿,多是豫州当地的民谣小调,而下面也不是人人在听,多是五六成群,笑着交谈。 程仕一边随着琵琶哼小曲,一边观察四周。 宴会上的人,个个衣冠华美,仪态自若,其中几人颇有气势,举止投足之间流露出官家人的习性,被众人围着,而他们也很享受这种被拥簇的感觉,眼神中流露出自信和满足。 “好大的气势呀,我师父和师门徒弟在大堂讲道,也没这么大的场面呢!”翁兰捂着嘴巴,贴近程仕的耳朵说道。 “哈哈,游船画舫,美酒美人,徜徉在这洛河的夜色之中,实乃人间一大逍遥事也。”程仕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人,朝着端慢一盘酒杯的下人挥挥手,拿来两杯酒,和翁兰对饮。 “这是尹家庄的酒,不知道这以后这些人,还能否再喝到呢?”程仕一饮而尽,暗自心想。 有独处的人注意到程仕,也端着杯子前来搭话,翁兰心里一阵发紧,将头深深埋下,深怕露馅,被人发现是混进来的。 程仕却毫不慌张,和这人随意攀谈着。 “在下李实,洛城人,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在下周文,南阳当地人,是给巡抚大人一家供应丝绸的商人。洛城距离此地三百里有余,先生可是专程来此地拜访巡抚大人的?”姓周的商人一边和程仕说着话,一边用色眯眯的眼睛打量着着翁兰。 “哦,我是路过,和巡抚大人的亲戚有些生意往来,也就正好受邀来船上凑凑热闹。这豫州的丝绸生意,进来可曾好做?” 程仕本就是富家公子,对丝绸颇有研究,也顺水推舟,聊起商人的老本行,两人交谈甚欢。 透过商人有意无意透露的信息,程仕了解到,这艘游船是豫州巡抚的大儿子买下的,此人爱排场,时常举办一些宴会,只有豫州社会名流才能参加。 “我看你是第一次来吧,你看那边正被众人敬酒的,是豫州布政使,整个豫州的财权,都在他手里拿捏着。还有那个坐着拍桌大笑的,你瞅瞅,那是可是按察使啊,生杀予夺,谁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他,在豫州可是要掉脑袋的哟!”周商人热心地给程仕指点现场的权贵。 “都是权贵啊,只是不知巡抚公子在哪里呢?“程仕左看又看,也看见像巡抚儿子的人。 “王公子还在楼上休息,没下来,呵呵,这年轻后生,总是有使不完的力气。此人无心仕途,早早就做了商人,好在我大乾朝和以往不同了,士农工商的说法已然过时,你看这堂堂巡抚家的公子,不也做着买卖么?他是靠卖盐起家的,整个豫州的盐商,一半都有他的股份,小看不得呀。” 周商人看着巡抚儿子周边的美女,好生羡慕,对程仕说:“先生出远门,还带着小妾呢?姿色着实不错,也是好生福分哈哈。” 提到翁兰,程仕这才注意到她不知去哪儿了。这里人多,程仕生怕她乱走,被人认出,索性起身和商人暂时作别,寻找翁兰。 终于在一处画前寻得,她正在端详着画中的水墨山水景色。 看见程仕来了,她笑着对她说:“你看这画,多美啊,好像我们师门修炼的地方。说实话,有些日子没回去,我有点儿想家了。” 程仕看着画,虽然技法高超,但是内容确实平平无奇,不过是许多山水图管用的构图结构。 “你怎么老提你师门啊,三句不离口,好好享受着游船画舫的氛围不好吗?还有,我说了要紧跟我,刚和那商人说了没两句话,就不见你人影了。”程仕责备道。 “哼,你只顾着说话,又不理我,我坐着无聊,曲子又听不懂,就到处走走,有什么好担心的。”翁兰有些不高兴。 “无聊?无聊你别上来啊,说要看船的是你,说无聊的也是你。我才不是担心你呢,我是担心你被别人认出来,一言不合就施法把这船掀了,道姑姐姐!” 听到程仕这么说,翁兰本来明快的眼神变得暗淡,嘴巴蠕动了几下,低头轻声说:“我只是感觉自己不属于这里,有点不自在。” “再不自在也坐上半个时辰再说,好不容易走这么远,玩得尽兴才能回紫霞山!”程仕似乎已经忘记了翁兰才是自己的师父,对她颐指气使的态度,好似对待自己徒弟一样。 第33章 乘乱摸黑 程仕呵斥翁兰的声音有点大,引来周围几人侧目。为了不暴露身份,他赶紧拉着翁兰回到座位上。 不过这么两人这么一闹,程仕也无心再听曲了。他看了看低头沉默不语的翁兰,刚想安慰她几句,会场突然想起来巴掌声。 “啪,啪,啪,啪!” 歌姬不再弹奏,舞女也收束舞姿,台下热烈攀谈的来宾,也都渐渐听下话语,看向鼓掌之人。 鼓掌之人是位中年人,虽然穿着和在场之人一样华美,但是脸上透露着一丝奴才的气息,衣着和仪态明显不搭,程仕猜测他是巡抚家的下人,可能是管家。“ “诸位,今天这良辰美景,歌也听了,酒也喝了,下面有一场重头戏要来了,诸位,看好了!” 管家对着敞开的侧门鼓掌三次,一个侍女从进来,手里端着一个盘子,垫衬的丝绒红布上面,盛有一个做工精美的金色匣子。侍女款款走来,众人的目光都被这匣子吸引住,不知道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你们知道这匣子里面,装的是什么吗?”管家仰起头,高傲地扫视四周,眼神里溢满得意之情,似乎已经在脑海中勾勒出众人吃惊不已的画面。 “定然是无价之宝了!” “巡抚大人府上的宝物,一定是世间没有的珍奇!” “周管家勿要卖关子,快打开,容我们见见世面呀!” 众人很配合周管家的思路,纷纷营造出一种强烈的期待感。 “哈哈,我告诉你们”,周管家撸撸他稀疏泛黄的胡须,“这是王公子特意拿出来,让大家一饱眼福的,大家凑紧一些,都围过来,莫要错过这难得的机会。” 台下众人配合地靠近,程仕看这场面,顿时又来了兴趣,扯着翁兰往前挤。 周管家走上舞台,接过侍女的匣子,面朝众人缓缓打开。 尽管会场的烛光较为密集,打开的匣子依旧发出耀眼的绿色光芒,最前排的几人甚至用手捂住眼睛,整个会场内都被这光充盈。 尽管程仕在最后面,但却看得一清二楚,这是一颗类似夜明珠的宝石,拳头大小,周身浑圆,墨绿的光芒透露出一股高贵典雅的气息,而珠子内有气息流动,如云如雾,形态万千。 台下众人看得如初如醉,安静得气氛仅仅持续了几秒,就爆发出嘈杂的讨论声。 “果然是奇石珍宝,好生瑰丽!” “好生奇异的光芒,让我再凑近看看!” “这若是夜明珠,堪称珠王,莫说整个豫州,就是我大乾朝,也没有第二颗此等珠子!” 若说管家还没有把匣子打开前,台下众人纷纷起哄只是为了配合他营造气氛,而现在匣子一打开,目睹着夜明珠的真容之后,不绝入耳的赞叹声绝对是发自内心的感慨。 管家好生得意,举着匣子,在台上走来走去,人们的目光也随着他的走动移动着。 “这是王公子收藏多年的宝物,今天居然拿出来给大家一睹真容,诸位正是好福气呀。” 夜明珠的光芒,充盈着整个大厅,甚至盖过了上百只烛火的光芒,而窗外皎洁的月色,也在这夜明珠的照耀下黯然失色。 人人的面庞上,都被蒙上一层墨绿色。直到管家将夜明珠放回匣子,光线瞬间暗淡,大家才回过神来。 程仕也被这夜明珠神奇的光芒震撼到,虽说也是富家公子,但是这么奇异的宝石还是第一次见到。他问翁兰:“这等美丽的石头,你可曾见过?” 翁兰摇摇头,看着程仕,有些欲言又止。 突然,船体剧烈的晃荡了一下,几乎要侧倾,舱内众人东倒西歪,桌椅翻到,烛台倾倒,光线时明时暗,有人的衣服甚至着了火,现场一片混乱。 好在游船宽大,也就是晃了一下,很快就回复平稳,众人相互搀扶,陆陆续续站起来,新的蜡烛被下人及时点燃摆放好,会场明亮了起来。 “大家莫慌,可能是触到了礁石,我已命下人去查看船体。不过现在船身平稳,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大碍,大家不要惊慌,检查一下有没有伤员。” 宾客们颇为狼狈,有的头被撞了大包,捂着脑袋哀鸣,有的脚崴了,揉着脚脖子嘴里骂着,还有的膝盖擦破了皮,将裤脚搞搞撸起来,看着伤口皱眉。 管家一看手,空空的,连忙寻找匣子,好在就在台下的地面上,赶紧一跃而下,捡起来一打开,空空如也。 他的表情像是被雷劈了一样,瞬间愣住,然后对着下人们大声喊:“珠子掉了,珠子掉了,你们快去找找!” 众人一片哗然,这可是巡抚大人公子的宝珠,谁敢把它丢了? 下人们如同一只只慌乱的小狗,跪在地上胡乱的翻腾的桌子椅子柜子,本就凌乱不堪的现场,越发混乱。 可就算把把地毯都掀起来,把地板翻了一个底朝天,也不见夜明珠的身影。 管家的脸色越发惨白,他心里清楚,夜明珠可是巡抚儿子的心头宝,本意是拿来向众人炫耀,要是在自己手里把宝贝弄丢了,人头怕是要呱呱落地了。 他判断,夜明珠一定还船里,既然地上找不到,那就一定是被某位宾客藏起来了。 管家在舞台上焦急的来回踱步,注视着台下面面相觑的众人。这些人都是巡抚的客人,都是豫州有头有脸的人物,其中不乏高官、富商和巡抚的亲戚,若是贸然搜身,恐怕会引起非议。 思来想去,管家看着手里空荡荡的匣子,灵机一动,想出一个自认为有效的法子。他清清嗓子,对众人高声道: “诸位、诸位!夜明珠一定还在大厅内,只有可能是某位宾客乘乱,将其拾走了!” 底下又是哗然一片,众人脸色各不相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议论声嘈杂起来,都在指责那位管家口里的宾客,但又不知道具体是谁。 “我们都是巡抚公子请来的客人,又怎么会做这等君子不齿之事!” “是啊,你说是我们之中一个人拿的,你有什么证据,不要血口喷人!” “你难道要搜我们的身吗!” 底下有人感到被侮辱,愤愤不平地喊道,将矛头指向管家。 第34章 弄巧成拙 管家连忙压压手,略带歉意地说:“大家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当然知道诸位都是贵客,当然不可能搜身。怕是黑暗中,这珠子不慎滚入哪位贵宾的口袋里,一时间也不好言语。我有个法子,不知是否合适。” “我将装夜明珠的匣子放在桌子上,室内所有烛火熄灭,诸位宾客排队依次经过,然后再重新点烛。请那位不慎拿了夜明珠的人,经过时自觉将珠子放入匣子内,物归原主,这事也就过去了。” “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他双手背后,嘿嘿一笑。 对于管家这个“妙计”,虽然依旧有人反对,对自己也被当成怀疑对象这件事不满,但是众人一番谈论,一时也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便只好照办。 程仕在一旁吃瓜,看得好不热闹。 不过他也觉得奇怪,依据自己见微知着的锐利感官,这夜明珠在哪里一眼就能看见,何况是个发光强烈的物体?但是,他并没未察觉夜明珠的踪迹。 “翁兰,这下可好玩了,比听曲要有意思多了呢!”他笑嘻嘻说。 翁兰白了她一眼,依旧没有做声。 在管家和下人的组织下,众人很快排成了一列。说来也是有意思,这队伍也是按照宾客的等级拍列的,布政使和按察使两位高管排在一二位,后面按照管别高低和生意大小,粗略排列。 程仕和翁兰自觉站在了最后两位。 管家高声宣布:“现在熄灯,请大家依次有序通过!” 六七位下下吹灭所有烛火之后,队伍缓慢的蠕动着,每一位宾客间隔在匣子前停留两个呼吸的时间,以便那位偷盗者有时间不懂声色地归还夜明珠。 队伍一边动着,管家的嘴也闲着。 “拿了夜明珠的宾客,我就不责怪你了,但是你要知道,这巡抚大人家里的珍宝,可不是你想拿就拿的,我给了你这次机会,务必把握住,否则让王公子来亲自问罪,对大家谁都没有好处!” 大约一刻钟的功夫,众人全部经过了匣子前。管家满怀信心地让下人点亮烛火,去看看夜明珠回来没。 结果不但珠子没了,匣子也不见了。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兼职欺人太甚,这是爱太岁头上动土啊!” 管家气急败坏,跳起来直跺脚,想一只猴子一样上蹿下跳,眼睛红得直喷火。 有几个好事的人,开始嘲讽起管家来: “我说你啊,想的什么法子,夜明珠没了就算了,这匣子也不见了,糊弄我们呢!” “就是就是,这事一开始就是你没把盒子端稳,要是你站稳了,哪有后面的事情!” “我们受够了,就让巡抚大人亲自来查查吧,你不能因为一个无耻之徒就连累我们所有人。” “对,就让巡抚大人亲自来查这件事!” 众人有闹哄哄地吵起来,事态有些超出管家的控制。 他心里最不想的就是这事被巡抚和公子知道,以为只要自己讲明利害关系,稍微施加压力,小偷就会知进退,归还夜明珠。谁知最后被打脸不说,还得罪了在场的权贵,往后这管家怕是做不成了。 程仕坐下下面翘起二郎腿,这戏可看得真过瘾,着实有趣。 “翁兰,你怎么看,这夜明珠究竟是被哪位大侠偷走了?你道法高深,一定知道吧。”他问道。 “怎么看,看你个头啊看!”翁兰终于开腔了,却是怼了程仕一番。 正当管家手足无措之时,哐当一声,门被踢开,一个裹着棉被的青年男子,怒气冲冲地站在门口,漏出的白花花的胸口,显然里面没有穿衣服。 “公子,你这是怎么了?”管家看到巡抚儿子裹着被子就出现了,一阵诧异。 众人注意力都转移到巡抚儿子的身上,他这身装扮格外显眼,非常滑稽,有几个甚至发出阵阵笑声,私下开始嘀咕:“真是个少爷,在楼上翻云覆雨,也不穿衣服就跑下来了。” 巡抚儿子一脸通红,满身酒气,一开头就是一股子酒味。 “奶奶的,谁偷了老子的衣服,连鞋子都不留,冻死老子了!” 众人这才发现,原来他鞋子都没穿,光着脚就下来了。 “少爷,您这样可使不得,使不得啊!”管家连忙把自己的鞋子脱下,跪下来想给他穿鞋。 巡抚儿子一脚踢翻管家,酒还没醒,晃晃悠悠地在走进人群里,众人都自觉让开一条路,生怕碰到他身上的棉被。 他边走边看,直到走到程仕面前,突然停下,把身上裹着的棉被一扔,光溜溜的,指着他厉声说道: “你怎么穿了老子的衣服,快给我脱下来!” 程仕和翁兰对视一眼,赶紧捂住翁兰的眼睛,拉着她就往外跑,一脚踢翻后门的下人,夺门而出,在船尾拿了身道袍,用御水术潜入水里,换了衣服跑了。临走前,还不忘把衣服丢给船边瞠目结舌的围观人群,挥手道别: “诸位,后会有期!” 两人一口气在水里疾走数十里,才坐在水底大口喘气休息。 “这个少爷真是纨绔公子,这下估计是颜面扫尽,哈哈哈哈哈,真是好玩的一晚啊,不虚此行,不虚此行!” 程仕本就就喘气,这下大笑起来,气息更加接不上,连连咳嗽。 “注意你的气息,若是在疾走中打斗,你这般狼狈,是要被人偷袭的。”翁兰一边拍着程仕的后背,一边严肃道。 翁兰总是这样,三句不离老本行,这既让程仕觉得,这姑娘着实可爱。 “怎么样,今天好玩么,怎么都不见你说话呢,话说在这紫霞山呆久了,还是挺无聊得,偶热出来逛逛,看些新鲜事,也是一种调剂。” 这倒是程仕的真心话。虽然程家已不在洛城,但是程仕作为程家唯一的家产继承者,身怀十万两钱财,若是想在这世界上风流倜傥,洒脱人生,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为了控制脑海中的无形之剑,也只能稍微委屈一下自己,在紫霞山上的小道观里修炼。 翁兰盯着程仕的眼睛,直直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缓缓说道: “告诉你一个秘密,夜明珠是我偷的。” 她从怀中取出匣子,刚一打开,夜明珠独有的光芒就照亮了方圆十丈的水域,附近水域的鱼儿纷纷游来,在翁兰的手边穿梭。 第35章 燃烧的夜明珠 “什么,怎么可能,我竟然没发现?”程仕一脸惊讶,夺过匣子仔细辨认,确是游船宴会上,管家向众人展示的宝物。 原来夜明珠竟在翁兰身上! “嘻嘻,那是你道行尚浅,发现不了!”翁兰一把抢过匣子,温柔地抚摸着夜明珠,墨绿色地光芒在她的指缝间游走,水中的明暗一时闪烁不定。 “怎么样,喜欢吗?”翁兰笑盈盈问程仕。 程仕却有些生气,站起来拂袖道:“你怎么能平白偷人宝物?这等贵重东西,哪能说拿就拿,这是盗窃!你快去还给人家!” 程仕并非纠结繁文缛节之人,在他看来,若是一般地不值钱的东西,若是翁兰喜欢,随手顺走也就罢了,但是这夜明珠是奇珍异宝,价值连城,翁兰就这么随意拿取别人的心头宝,着实有些不厚道。 这是一层意思,还有一层则来自翁兰对程仕的不信任。既然两人是一道出来,翁兰还是程仕带上游船的,她想要拿东西,为何不先和自己商量?一声不响地行动了,事后才告知,程仕觉得自尊收到了打击。 “你怎么不先和我说?太鲁莽了,你之前在师门的时候,也是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吗?”程仕愤愤道。 翁兰见程仕这般生气,本来笑嘻嘻脸瞬间僵硬住,但是手仍旧是死死抱住匣子,仍平程仕如何劝说,就是不松手。 “我要这夜明珠,你奈我何!”翁兰朝着程仕嚷嚷一句,眼里闪烁着泪花,想要起身继续走,却被程仕扯住衣角。 “你若是喜欢着夜明珠的模样,明天一早,我带你去珠宝店买一个类似的便是,我们不缺钱,你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好吗?”程仕继续劝说翁兰放弃夜明珠。 在夜明珠璀璨的光芒下,水底聚集的鱼儿越来越多,几条大草鱼的鳞片在程仕的脸上来回摩擦,惹得他心里一阵烦操。 翁兰嘟起嘴,后头白了程仕一眼,轻声说道:“你个笨蛋!”随即化身一道金光,钻入一条鱼儿体内,已比疾走更快的速度游走。 潜入动物体内,隐藏真身,是筑基级别的修道之人常用的伪装首发,练气级别的程仕还达不到这个水平,只能看着鱼儿游走。 他在后面追赶,却不及翁兰的速度,不一会儿,四周就只剩下黑漆漆的水流,伸手不见五指。 “哎,真是难以捉摸的女人!”他骂了一句,也知道翁兰去哪儿了,不过想着以她的修为,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索性一人返回紫霞山。 来到道观时已是半夜,夜色正浓郁,微微的晚风吹拂着樟树叶子,树下有悉悉索索的虫子叫着。 翁兰的房间里,有一盏灯亮着,微弱的光线透过窗户,程仕隐隐约约可以看见翁兰的影子在晃动着。 程仕犹豫了一下,决定进去安慰一下她,但翁兰似乎听见了程仕的脚步声,影子不动了,灯也被吹灭。他只好回自己房间休息。 因为休息得晚,第二天日上三竿,程仕才醒来。如此一来吗,上午读经书得时间也就耽误了。 他走出房门,却见翁兰一人,坐在中殿的草席上看书。 “翁师父今天在读什么经书,可有值得推敲的字句要研讨?”一夜醒来,程仕对自己昨夜的话有些后悔,不该如此严厉地说翁兰。不过就是一个小姑娘看见喜欢的东西,就像占有罢了,程仕两位嫂嫂每年也要买不少珠玉宝石佩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所以嘴巴故意甜一些,开口叫了翁师父。 翁兰似乎早就听见程仕的动静,也不回头,随即将经书一丢,起身往殿外走。 她在殿外的院子里,踮起脚尖,用黑布鞋在地上画着圈圈,画完一个又一个,一连画了十几个。 程仕看着翁兰的举动,虽然不解,但是猜测翁兰是在摆布阵型阵法,所以也没有打断她,而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期待着她展示道法。 地上是泥土地面,十几个圈圈被脚尖划过的痕迹清晰可见。翁兰画完圈,抬头看向院里一株参天大樟树,她跳了起来,对着樟树的树腰部一个回旋踢,树皮崩裂,枝干震动嗡嗡作响,樟树叶子下雨一般落下。 说来也奇怪,这些落下的樟树叶子,并非凌乱飘落,而是像铁屑,被那十几个圆圈磁铁一般吸附过去。不一会儿,院子里就出现了十几个树叶圈圈。 在看那樟树,半边枝丫叶子都秃了。 “好厉害的阵法!”程仕在一边鼓掌。 “厉害个头啊,还没开始好吗?”翁兰怼了他一句。 翁兰对着十几个圆圈默念着程仕听不懂的咒语,树叶圈子缓缓升起,笼罩着整个道观。 这些圆圈旋即叠加在一起,像串葫芦一样,一层累着一层,如同一条硕大的手环。 “站进里面去。”翁兰对程仕说。 “里面……是哪里?”程仕有些不解,难道是要自己跳进圆圈里面? 还没反应过来,十几个树叶圆圈突然从天而降,像砌墙一样咚咚咚地垒在程仕周身。不一会儿,就已经高过了他的头。 “你且忍耐一下,我们修道之人,要想在道行上更进一步,就不得不忍受些磨难,更也免不了身体受罪。” 翁兰将夜明珠高高抛入树叶桶里,一道翠绿光芒瞬间冲天,即使是大白天,夜明珠依旧璀璨依旧,看来这珠子不仅仅是能夜明这么简单,里面还暗藏着玄机。 这时,顶端的圆圈树叶开始向中心聚拢,形成一个盖子。 程仕像是被一绿色大钟笼罩,还等他质问翁兰她要对自己什么,夜明珠的光芒陡然增强,刺得程仕睁不开眼睛。 “好锐利的光线!”即使是用手后捂住了眼睛,程仕依旧可以感受到这光芒。 随着光芒的变亮,夜明珠竟然开始燃烧,只是火焰是翠绿色的,这火舌舔舐到程仕的脸上,却如同冰刺戳骨一样,又冷又疼,又如万只白蚁,啃食着他的皮肤。 第36章 掌控无形之剑 程仕全身被这绿色火焰包围,刺骨的寒意钻进身体每一个毛孔里,几乎要把他五脏六腑的温热之气全部抽出。他想逃走,树叶却如同一堵墙壁一样,无论他如何锤砸,依旧纹丝不动。 就连呼吸,吞吐之间,喉管也是锥心的疼! “无形之剑,你怎么还不现身!”程仕开始召唤无形之剑,可无论他如何召唤,剑始终没有出现在眼前,他拿剑劈开树叶阵的念头,也就无从实施。 仅能容纳一人的狭小空间内,夜明珠的大火越发旺盛,而寒气也越来越强烈,程仕的知觉开始丧失,脚底空荡荡的,扑通一声跪下,就要晕厥过去。 不知道经过多久,程仕醒来,身上被一堆树叶积压,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可是身体已经恢复了正常,彻骨的寒冷消失了。 摸索着将身上的树叶推开,缓缓站起来,他发现翁兰对自己布下的阵法没了,之剩下一地的落叶,随着微风沙沙作响。 而翁兰就在不远处,看将程仕醒来,眼里满是兴奋之情。 “你终于醒了,我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 程仕被翁兰搞的晕头转向。若是她有意伤害自己,用阵法的寒冷侵害自己肉身,此时理应是痛下杀手才对,为何又如此开心,好像好挺期盼自己醒来似的。 他突然想起那颗夜明珠:“翁兰,那颗夜明珠呢,你把他丢到这阵法里面,可是要冻死我!” 这夜明珠在狭小的空间里剧烈燃烧,但是火焰确实极寒,让程仕回想起来又是一阵哆嗦。 “夜明珠被我烧了,融入到你的体内。若是我没猜错的话,现在你的脑海里,不止有一把剑在盘旋,还有那颗夜明珠。” 翁兰长舒一口气,用手拍掉程仕身上残留的树叶和灰尘。 程仕一阵皱眉,他马上闭上眼睛,感受着无形之剑的运动轨迹。 在一片黑暗的场景中,有一把通体红色的宝剑,在以自己为轴心的空间里环绕运动,时远时近,难以捉摸。他又抬头,发现有颗夜明珠,正正悬在头顶,仅散发着微弱的夜光,刚刚好照亮脚下一丈的地方。 他有些好奇,想要伸手摘下这珠子,就在手指接触到夜明珠的一刻,珠子突然放亮,六束光线如高山长风般舒展开,瞬间照亮了程仕四周几十丈的土地。 直到这时程仕才看清楚,原来自己身处之地,正是之前金鼎出黑龙的奇异世界,只是四周原本巍巍欲坠的几座雪山,此时却山山翠绿,草长莺飞,天空是和煦的阳光,万里无云。 金鼎依旧是稳稳地伫立在眼前,只是比之前更加光洁,在阳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气势恢宏。 而无形之剑,从金鼎里面缓飘出,恰好停留在身体的右侧,程仕轻而易举地就将其握住。 “我抓到无形之剑了!”程仕睁眼,欣喜道。 他反复练习,发现其实自己不用闭眼,只要在脑海中想象中金鼎所在世界,无形之剑就会出现在身前,若是将其收回,只需要把剑投掷进金鼎里,程仕周身的气息也就收束。 而一边的翁兰,面带微笑地看着程仕把弄无形之剑,就像看着孩子把弄心爱的玩具一般。 不用说,程仕这清楚这是翁兰的功劳,而且自己对无形之剑掌控的进步,一定和她对自己布下的树叶阵型有关。 “翁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为何突然就能掌控无形之剑了,你快说说,是你这树叶阵的功法所致吗?”他双手搭在翁兰的纤细肩膀上,激动得有些颤抖。 “这夜明珠,在普通人看来不过是一个发光的宝石,但是对于修道之人,确实个宝物。珠子能调息你体内的真气运转,真气凝聚了,才能稳定控制你的无形之剑。你提及,唯有危急时刻,剑才出现,正是因为危急时刻你的真气才浓郁,其他时候则淡如轻烟,时急时缓,无形之剑也难以配合你的行动。” 翁兰说得程仕有些迷糊,这小小一个珠子,竟然有这么大的功法?他问道: “原来你如此看重此珠子,想来是个宝物。既然如此,为何不自己留着,反而要赠予我?” “珠子已经燃烧,融入到你体内”,翁兰指着程仕的胸口说道,“它和你的身体融为一体,我就是想取也取不出了。至于我为什么要把珠子给你,你送我一座道观,我自然要报答你。无形之剑的掌控之术,不正是你梦寐以求的吗?” 原来,早在昨日和程仕登上游船之时,翁兰就看出了管家手中的夜明珠,是个修道的宝贝。她寻思这等珍宝,放在凡人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就趁着船体触礁的短暂混乱,将其偷了出来。又担心自己的法力无法束缚夜明珠的光芒,索性也将装夜明珠的匣子一并打包,想着带回紫霞山,给程仕布阵,提升他的修为。 可没想到的是,自己程仕一番批驳,心里好生委屈。 回到道观之后,虽然翁兰憋了一肚子气,却还是仔细研磨起布阵的方法来,几乎是琢磨了一夜,直到谁的懒洋洋的程仕起床,她才启动阵法,将夜明珠通过封闭燃烧的方法,让起灵气浸入程仕体内。 而庭院中这颗樟树,也是翁兰挑选过几十颗之后才选中的,不但枝叶繁茂,而且每片叶子都肥厚饱满,是布阵的好叶子。 至于为何要用树叶布阵,大概是因为修道之人讲究亲近自然,万物皆有灵气发散,而且樟树叶子的颜色和夜明珠的光芒颇为相近,不会相克,也能让阵法更加坚不可摧。 为了这阵法,翁兰可谓是一片苦心。 翁兰的一番解释,娓娓道来,让程仕的心中好不是滋味。 虽然现在已经能掌控住无形之剑,但是程仕的心中对翁兰的愧疚,冲淡了功法提升的欣喜之情。 “这道观可不是我买给你的,是那几个道人白送的,你不必感激我。倒是我程仕,行事鲁莽,直到现在才领悟翁师父一片苦心,是在惭愧,昨日之事多有得罪,你不要往心上去。” 程仕给翁兰赔罪。 第37章 他乡遇故人 程仕摸不清楚翁兰心底里,是在意还是不在意,因为她只是笑着对自己说: “那件事我早忘了。虽然这道观是那几个道人送我们的,但是你也用银两修缮了道观,既兑现了对原主的承诺,也让我离开师门以来,首次有了一个清修的好住处。这夜明珠若是对你有帮助,也算是我报答的恩情,你不必多虑,以我的修为,这珠子留在身边,也没有太多用处罢。”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游船画舫一事,的确让翁兰对于外面的世界,逐渐由新鲜转为抵触。 游船画舫,歌舞笙箫,这些令程仕痴迷其中的世俗之物,对翁兰毫无吸引力。 她从小生长在深山道观里,是被村里遗弃的女童,被昆仑山的道士们好心收养抚养长大,师父和众师叔就是她的家人,昆仑山就是她的家。离开家快一年了,翁兰有些思念家人。 虽然和程仕在一起清修的日子充满欢声笑语,但是翁兰和他终究不是一路人,她迟早会离开紫霞山。既然迟早都要离开,都想着快点帮助程仕提升功法,解决无形之剑难以掌控的问题,回报他修缮道观的恩情。 也正因为如此,虽然被程仕责骂时,心里万分委屈,有种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委屈,但也忍气吞声,瞒着程仕研究阵法。 如今大功告成,翁兰也打算在适当的时候,表达自己的去意。 这日清晨,二人正在院里的石凳上啜饮清茶,翁兰刚想对程仕说想要离去,程仕却先说道:“上次去看游船,你没有玩得尽兴,今天日头早早就明媚了起来,想来也是一个艳阳天,我们姑且暂停修炼,去集市上转转,我买几件上好的布匹给你,再让裁缝做件衣服。” 立春了,水中的冰块在流动着,不时有鱼儿跳出水面,呼吸着新鲜空气,鸭子成群在河面上游走,大地开始复苏。 程仕的计划是,去集市上做几件衣服,作为错怪翁兰的补偿。天气渐暖,自己身上这套冬天的衣服有些穿不住了,正好一起也做些春夏的薄纱。 看到程仕这般热情,翁兰也不好扫他的兴,索性答应下来。去集市上看看也好,虽说她离开师门一年了,也偶尔去城市里转悠买些补给,但是有人陪着逛集市,想来应是挺有趣味,她觉定尝试一下。 “好,就依你,不过我不要你出钱,尹毅给我的银子一直在包袱里没动过,我有钱呢,不用你破费了。” 紫霞山脚往南三十里,有一个叫做南阳县的小城,距离正合适,程仕决定带翁兰去县城里转悠转悠。 南阳县人口不过两三万,城墙低矮,人员进出也没有士兵盘查,毕竟是地处中原腹地的城市,没有边塞异族的侵扰之忧,当地居民也还算过得悠然自在。 二人奔赴一家布匹店,没想到这南阳县虽小,店里的布匹却供应丰富,无论是花色还是质感都属于上乘。 店家热情招待二人:“我们南阳县虽小,但是附近村落的妇人都是织布的好手,我们指定几十户人家,专门提供优等蚕丝去织造布匹丝绸,能在我们这卖的,都是最上等的材质,花色也是眼花缭乱,二位尽管挑选。” 程仕让翁兰挑选几匹,翁兰左摸摸,右瞅瞅,问清了店家价格,迟疑一下,对程仕说: “这里的东西我不喜欢,我们换一家店再看看吧。” 方才翁兰抚摸丝绸的时候,程仕就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惊喜,说不喜欢是假,估计是嫌价格贵了,舍不得花钱。 “嫌不急着买,店家,你依旧这位姑娘的身段,选几匹绸子,比对着试试。” 程仕朝店家使了一个眼色,店家笑着秒懂。 好在店家经验丰富,依据翁兰的身段,推荐了几匹花色,拿起来并在翁兰身上比划了几下。翁兰也是天生丽质,这几匹布虽然还未裁成衣服,但是仅仅就是在她身上一搭,娟秀的面容配上上丝绸,翁兰的面容更显得娇美可人,看得程仕心生喜爱。 “好,就按你说的办,这几匹买下,你帮我去找县里最好的裁缝,做几件春季的衣服。” 程仕给自己也选了两匹布,付下定金,约定五天后来取衣服。 又是程仕付钱,翁兰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拉着程仕出来说:“你不是说在山中老吃些野兔飞鸟啥的,好久没吃猪肉了吗?我们中午去下馆子,尽管点,我请客,不许你再出钱啦!” 想起猪肘子猪肋排,程仕顿时两颊生津,咽了一大口口水,和翁兰上街觅食去。 前世嫌牛肉贵,程仕只能多吃猪肉和鸡肉,本想着穿越回来,牛肉随便吃,没想到乾朝这个农耕社会里,牛作为生产耕作工具,收到朝廷保护,民间根本没人敢吃,也就没有几个厨子会烧。 好在乾朝人做菜,善用香料,这普通的猪肉一下锅,芳香四溢,程仕也爱吃,至少比前世的回锅肉外卖好吃不知多少倍,也就不惦记吃牛肉了。 路过一家酒家,程仕刚想进去,却看见账台上掌柜的颇为眼熟,定睛一眼,竟然是管家刘叔! 程仕吓了一跳,仔细端详了一阵,确定是他,就对翁兰说:“你先在外面等等,我去店里先问问伙计,看有啥好吃的。” 还没到饭店,刘叔正在低头算账,算盘拨拉得哗啦哗啦响,皱着眉头。 “刘叔,你在这里干什么?”程仕走上前,低声问道。 刘叔拨拉算盘的手突然定住,一抬头,发现是程仕,大喊一声:“少爷!真的是你吗!” “喊什么,就是我,你怎么南阳县当掌柜了?二位嫂嫂顺利抵达荆北了吗?”程仕挥挥手,示意他不要声张,毕竟这南阳距离洛城并不远,他不想被人认出来。 “三少爷,那日你未回来,遵照你的指示,我顺利护送二位嫂嫂回到荆北,一路上平安无事。你留给我的银子,我没敢乱花,洛城是不敢再呆了,就来到南阳县,盘下了一间酒楼,做点小买卖,想着以后过个安稳日子。” 刘叔走出账台,激动地拍着程仕的肩膀:“少爷你不知道我多惦记你,你小时候,老爷总叮嘱让我看好你,我还以为你在尹家庄遭遇不测呢,如今见到你没缺胳膊少腿,我老刘也就安心了!” 第38章 犀牛攻城 “不要喊我少爷了,刘叔”,程仕一阵苦笑,摇摇头,“我们程家落得这般境地,在洛城消失匿迹。你我早就不是主仆关系,我也不是少爷了。” 他乡遇见古人,程仕心中一阵苦涩,又想起在程府上往日的点点滴滴。他对刘叔说:“我和那位姑娘途径此地,就在你这里点些饭菜吃,填饱肚子就好。” 顺着程仕手指的方向,刘叔看了站在外面等候的翁兰。翁兰也一直注视这酒楼里面的情况,和刘叔目光相对,礼貌性地笑了一下。 刘叔连点头哈腰回笑,然后对程仕说:“不错,是个好看的姑娘啊。只可惜,老爷和太夫人看不见了。” 他突然画风一转,轻声询问程仕:“少爷,护送二位嫂夫人去了荆北之后,我曾经回过洛城,听说尹家庄遭了大难,尹毅死了,庄上数百人死伤,剩下的庄人皆离开庄上,自谋生路去了。少爷,您可知晓此事?” 程仕看着刘叔复杂的眼神,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刘叔怀疑是这事是程仕做的,但又有些不确定,单凭程仕一人,又如何能灭得了戒备森严、兵强马壮的尹家庄? 程仕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可有此事?不过,这也不稀奇。尹家庄作恶多端,就是上天不收他,自由江湖人士治他,一切都是因果报应罢了。” “翁兰,快进来吧,这菜单上有几道菜掌柜介绍得说不错,值得一试,我们吃饱了肚子再逛逛。”程仕故意提高音量,招呼翁兰进来,找桌子坐下。 刘叔在程家做了十几年下人,最会察言观色,听了程仕的回答,又见二人身着道袍,心中便有了几分底,索性也不追问,给二人倒了茶水,便安排菜肴去了。 吃饭的时候,虽然店里的客人多了起来,刘叔安排下人去接待,自己则坐在程仕一桌,和他对饮。 程仕不愿提及过去的伤心事,刘叔也就顺水推舟,询问他将来的打算。 “我能有什么打算,走一步看一部吧,好在刘叔你打理得当,我也继承了不少银两,只要这辈子不日日花天酒地,也就不愁吃穿了。”程仕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平淡的语气中透露出无奈、 “那都是老爷打理生意得当,我能有什么功劳!我还得感谢少爷,我这把年纪,若不是承蒙少爷慷慨,只能回乡种田了。”刘叔发白的眉毛垂下来,显得比以前更老了。 “不过少爷,我是过来人,你且听我一句。虽然你不用为生计发愁,后半辈子无忧,但若是不找点正经事情做,就会无所事事,然后变得消沉。少爷刚过弱冠之年,以后的路,还长着呢,若是懂些道法上的事情,还可以为为老百姓解忧,也算是为自己积福,为老爷太夫人还有你两个哥哥积福啊。” 刘叔意味深长地看着程仕,要说的话,都留在这眼神里了。 程仕和刘叔以前朝夕相处,自然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索性把筷子一放,让他说个明白。 原来,刘叔来到南阳县不久后,这里就发生了一件怪事。 说是怪事,其实也是当地官府巡捕头疼的大事。 偶尔半夜,住在北门靠城墙的居民总是被吵得难以入眠,只听见咚咚咚地声响从城墙外传来,震得脚底发麻。 南阳当地巡捕在城墙上点着火把守了好几夜,终于发现,原来是一头犀牛,用粗壮坚硬的犀牛角,撞击城墙根。 可别小看这犀牛,巡捕只是拿着火把往下这么一晃,这些个敦实肥胖的身影就吓了他一跳,身体都是一丈多长,一人高,再加这犀牛角,体重至少也有五六千斤。 南阳县城本就是个不设防的城市,城墙还用的上个朝代垒起来的土墙,几十年没有系统地修缮过,不少地方都存有裂痕,尤其是遇到雨天,这土墙越发潮湿,可经不起犀牛几下撞击。 只好犀牛晚上撞,官府白天修,有时候一连修复几天,也难以修补撞坏的破洞。虽说没给城内之人带来实质性伤害,但是住在城墙角的几户人家,还是人心惶惶,终日睡不着觉。 更怪异的是,这犀牛有增多的趋势,一开始仅一只,而后两三只,渐渐越来越多,发展到十来只,几乎成群结队。 “难怪我们进城的时候,看见有几个工匠在地上垒土,城墙上也有被刚硬物体冲击的凹印。” 听到这里,一直埋头吃饭没有做声的翁兰,抬头问刘叔:“你说这犀牛攻城,时间可有何规律可寻?” “这还真不好说,有时是前半夜,有时是后半夜,有时间隔八九天一次,有时连续两天都来,别说是我,就是那些官府的巡夜人,也摸不清楚。不过我发现,只要是犀牛攻完城,第二天 我店里的生意就格外的好,来客都说肚子饿,吃什么都香。” 程仕百无聊懒地坐在城墙角上,翁兰则坐在地上打坐。她在二人周围布下隐形阵法,守卫的士兵并不能看见城墙上的他们。 自从听了刘叔的一番话,程仕不好推脱,也就答应下来,帮南阳县的百姓解决犀牛攻城的隐患。 也不知道犀牛何时来,这几天,一到夜里,程仕就拉着翁兰来到城墙上蹲点,想要亲眼看看犀牛的模样。 “守株待兔,要等到什么时候去,这刘叔也是有意思,感情犀牛还给他的小店带来生意了?”程仕嘴里叼着一根竹签,歪头和翁兰搭话。 “这事可是你接下来的,还非要拉着我,不过是几头犀牛,你杀了他们便是,有什么可怕的。”翁兰闭目养神。 “反正裁缝还没做好衣服,陪我一起呗,等衣服做好了我们再离开这里。” 程仕的心里还惦记着丝绸店的几身衣服,这几日天气是原来越暖和了,身上厚重的道袍有些穿不住了,一动就是一身汗。 他索性把道袍脱下,单手反扣在肩膀上。 黑夜低沉,几乎要垂压下来。 远处,有一阵尘埃涌动,滚滚袭来。 “犀牛来了!犀牛来了!”距离程仕不远的几个士兵,趴在城墙垛上大喊。 第39章 斩杀头牛 城墙外,足足有二十头犀牛,它们在一头身形最魁梧的雄性犀牛的领头下,挪动这笨重的步伐,哼哧哼哧地朝北门袭来。 “好家伙,这南阳城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把犀牛老巢都引来了!” 程仕有些激动,注视着那些奔跑的犀牛,雪白的长角在夜里闪着寒光。 这是程仕第一次活犀牛,就算是前世,也只在电视节目里看过,这下穿越回来,居然看见了真的活体,而这些活犀牛居然还朝自己脚下的城墙攻击,着实有些刺激。 其实,豫州随位处中原,比不了江南水乡那般水饱丰盛,但是大乾朝毕竟是古代,没有现代工业的污染,豫州的水土流失情况非常微弱,有大片无人的沼泽和湿地的存在,是犀牛们生存的家园。 在野外遇到犀牛并不可怕,这家伙反应慢,被它发现并产生攻击欲望之前,有充足的时间逃走。 但是眼下,小小的南阳县城,城墙又年久失修,能否抵挡的住犀牛的冲击,谁也没有把握。 只见领头的黑犀牛在距离城墙十丈处停下奔袭的脚步,长啸一声,身后二十头灰犀牛一字排开,绵延好几十丈,气势恢宏,尖锐的牛角令城上的士兵毛骨悚然。 “这帮畜生要攻击了,快放箭,快放箭!” 士兵们一阵呼喊,匆促地从箭篓里抓出长箭,瞄准犀牛,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放箭!”将领一声令下,嗖嗖的箭矢朝着犀牛射出,只是犀牛皮太硬,箭失在皮上弹了一下就纷纷坠落,偶尔有几根射进皮里,无法伤到筋骨,只是隔靴搔痒。 程仕转头看向翁兰,发现她只是看着,没有说话,索性也继续观战,看这些犀牛到底能闹出什么动静来。 经受过城墙上士兵们第一波箭矢攻击后,犀牛们有些烦躁,个个后腿蹬着地,刨出一堆泥沙。 领头的黑犀牛开始蠢蠢欲动,迈开粗壮的短腿,朝着城墙进发。 当黑犀牛开始跑起来的时候,身后二十头灰犀牛也在紧随步伐,大地上尘土飞扬,这气势不输给一队千军万马的军队。 黑犀牛率先撞在城墙上,程仕只觉得脚下一晃,想后撤一步站稳,可接踵而至的是灰犀牛们奋不顾身的撞击,大地仿佛地震一般,所有站在城墙上的人,除开翁兰,却都跌倒在地。 “好生猛烈的冲击!城墙危矣!”程仕挣扎着站起来,墙脚下还不是有零散的撞击声,每一声都实打实锤在心上,引起心脏剧烈的跳动。 他顺着城墙望下去,经过这一轮撞击,城墙原先被补好的裂口又张开,泥灰簌簌地往下落,空气中尘土飞扬,程仕眯上眼睛。 “继续放箭,把城墙上的石头也往下砸,砸死这帮畜生!”士兵们得到指令,开始第二波反击。 零星的箭矢和石头,并不能对犀牛门造成实质性伤害,反而激发出他们更大的进攻欲望。 在黑犀牛的带领下,犀牛群有秩序地一齐往后倒退,看来他们并没有善罢甘休的意思,下定决心要将这城墙撞塌。 程仕看着架势,估算着城墙即使能勉强抵挡住犀牛第二波攻城,但若是再来上几个回合,城墙迟早要坍塌。本着擒贼先擒王的理念,他取下无形之剑,剑气隔空突刺,横穿过黑犀牛的头,脑浆四射。 黑犀牛还没来得及呜呼一声,咚的一声重重摔倒在地,其他灰犀牛见状,纷纷撤退逃走。 士兵们见犀牛群撤退了,全都愣住,胆子大的把城门打开一条缝,溜出去检查死去的黑犀牛。 “死了,这畜生死了!我们击退它们了!” 士兵们无不欢呼雀跃,相拥而泣,距离城门比较近的几户人家,点燃了灯,也出来看热闹,场面好不欣喜。 领头的将领下令:“明天天一亮,就让府里喊人把这犀牛拖进来,放到县衙门前的大坪里做展示,我今天一箭射死了他,算是头功。不过,爷爷我有肉吃也不会忘了你们,明天我就去和县令请功,在场的一个夜少不了!” “好,明天我们喝酒庆祝一番!” “别说明天了,我现在就饿了,要是有来二斤烧肉就好了!” “哈哈哈哈,要不我们把这犀牛宰了,烧烤着吃,填填肚子!” 众军士喜乐洋洋,仿佛已经想好了县里当众表扬自己,发放赏金的场景。 程仕一阵皱眉,心想这帮子军士也忒不要脸了,要不是自己看不下去,一剑杀了这犀牛,现在你们就死在这倒塌的城墙下了。 “程仕,你杀了这头犀牛,什么想法?”翁兰问道。 “野生犀牛不稀奇,但是这些犀牛好似成精一般,竟然像一列军队,有组织有预谋地攻击城墙,这里面一定存在玄机。还有,刚打退犀牛,那些军士们就说肚子饿了,倒也和刘叔在饭馆里的说法相吻合。”程仕冷静分析道。 翁兰点点头,似乎对程仕的回答比较满意。她好像一开始就看出了端倪,从衣襟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程仕。 “既然你答应了你朋友,帮南阳县解除犀牛的困扰,那我就告诉你一句,这波犀牛还会来,就算你把全豫州的犀牛都杀了,也会有其他猛兽前仆后继。这个县城有端倪,至于问题在哪儿,我一时半会也说不出来。这些符咒你拿着,对你有帮助。” 程仕接过信封,里面是四五张符咒,上面有翁兰亲笔书写的符文。 “符咒,翁师父,我没练习过符咒啊,恐怕难以运用,还是你来用比较妥当。” “不打紧,都是低级别的符文,而且在紫霞山,你都看过我演示的,若是这些符文用得上,你遵循我教给你的要诀便是。出来有些时日了,我要回紫霞山清修,这里就交给你了。” 听说翁兰要回紫霞山,程仕心中好生奇怪,才出来几天,就不能一起把这犀牛的事情彻底查明,然后一道回去吗,为何要一人先行离开? 翁兰却是不答,对着程仕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跳下城墙疾走离去。 第40章 县衙肉铺 程仕独自一人回到刘叔开的酒楼,思索良久。 “依翁兰所说,这县城有端倪,可是她也不清楚问题哪儿,我修为不如她,又如何看得透?” 不过,依旧翁兰的行事风格,她既然放心离去,心中对于程仕解决犀牛攻城的事情,便是有底。程仕只好这么安慰自己,又在烛光下盯着翁兰留下的符咒看了好一阵,直到烛光昏昏然,趴在桌上入睡。 第二天一早,刘叔就来敲门。 程仕迷迷糊糊地开了门,只见刘叔一脸期待地问程仕:“少爷,昨夜里,犀牛又来骚扰南阳县,我听说有一头黑犀牛被杀了,现在,几十个军士们正在合力,将其抬到县衙里去呢!” 程仕点点头,未做回应。 “嘿嘿,我知道,就凭南阳县那帮子草包官兵,哪里能杀死一头几千斤的犀牛,他们要是有这么能耐,还等到昨夜才下手,少爷,这犀牛怕是你杀的吧。” 刘叔狡黠一笑,说出心中的猜测。他早就料到南阳县的官兵没有这么本事,这头牛必定是程仕设法杀的,他没有看错人,毕竟程家少爷可是能灭掉尹家庄的人。 但刘叔也是个知分寸的的人,没有继续追问,而是等待着程仕的回答。 “刘叔,昨夜来了二十多头犀牛,虽然死了一头领头的黑犀牛,但犀牛应该还会再来。此事本身就有些诡异,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有些方面我还不甚了解,仍需探究一番。” 程仕牢记这翁兰的教诲,并未给刘叔透露过多的消息,只是叫他不要声张。 刘叔也没有时间追问程仕过多细节。虽然是清晨,南阳县的居民们早三五成群来到酒楼,催促刘叔和伙计们生火做饭了。 好在他有准备,清晨听说犀牛昨夜又攻城,早早就喊醒伙计,忙里忙外,生火烧水,切菜剁肉,叮叮哐哐做个不停,准备饭菜,提供给上门的食客。 程仕从房间里出来,一边吃着刘叔送来的羊肉包子,一边看着大厅里坐的满满当当的食客,个个一副饥肠辘辘的样子,拿着筷子直敲碗。 “刘老板,我点的羊肉面好了没啊,赶紧上面啊!” “再加十个包子,一碟醋,辣子越多越好!也不知道咋的,清早起来就饿得很,做饭的力气都没有了。” “你们听说了吗,昨夜里犀牛又来了,虽然睡得死,但是也迷迷糊糊听见床在震了。好在咱们南阳县的官兵有力气,杀了一头最大的犀牛,听说现在正在县衙面前准备展示呢!” “那还不跨快上菜,哥几个吃饱喝足了,看犀牛去!” 大厅里人声鼎沸,好不热闹,难以想象这竟然是上午,一般这个时辰,饭店开没张呢。 程仕吃完包子,和刘叔打了一个招呼,就往县衙的方向走,他要去看看昨夜那头被自己斩杀的犀牛。 虽说不知县衙的具体位置,但是程仕跟着一路上兴奋讨论的市民,很快就发现了黑犀牛的身影。 只见这黑犀牛,被麻绳五花大绑着,堆积在县衙前的一块平地上。 之所以称作“积堆”,是因为此时的犀牛已经被肢解,不仅尸首奋力,身上的肉也是被割得四分五裂,有白骨赤裸裸地漏出来,引来嗡嗡苍蝇叮咛。 看见这恶心地场面,程仕一阵不解,不知道肢解犀牛的原因为何。难道是为了泄愤? “好大的犀牛啊,你看这犀牛角,比碗口还要粗!。” “我的娘哎,你大粗腿,一脚下去,人都要压成肉饼咯!” “原来犀牛头长这个样子啊,上次我在野外打猎,远远看见一只在河里喝水,我没敢细看,赶紧就跑啦!” 围观市民议论纷纷,对这血腥的场面一点也不怵,反倒是兴奋异常,指指点点。 这时,昨夜里宣称是自己一箭射死犀牛的将领,推开围观的人群,大摇大摆的走到中间。 “诸位,昨夜里我奋勇杀牛,一箭射穿犀牛的头颅,还杀退了二十头其他犀牛。经过我们的精心布局,昨天夜里,终于反戈一击,将困扰我们南阳县一个多月的犀牛祸患,彻底铲除了!” 将领唰的一声抽出佩剑,真臂高呼,围观众人也是随之欢呼雀跃,场面好不热闹。 “张军士好身手,为我们南阳县除了一个祸害,大英雄啊!” “俺们家几口人,晚上终于能睡个囫囵觉了,谢天谢地!” 群众纷纷恭维张军士,直到他将剑收回,双手示意众人肃静,然后招呼五六个士兵进来。 “你们听着,这犀牛可不是一般的犀牛,这是一头神兽啊,可是有法力的,我虽然武力高强,将其斩杀,但是把这尸体给拖了回来。为何?就是为了吃这犀牛的肉。我问过京城的御医,说犀牛肉是大补,男人吃了能补肾,妇人吃了能滋阴,小孩吃了长得壮实,老人吃了延年益寿。你们想吃吗!” 听说有犀牛肉吃,市民们个个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等巨物,也能烹饪? 见没人应答,军士也不恼,笑嘻嘻地割下一块犀牛大腿肉,对着手下故意大声说:“这三斤肉,你拿去吧,就收你八钱银子,回去好生吃了,红烧清炖,悉听尊便!” 手下装作很激动的样子,交钱收肉,一溜烟就跑了,好似得了什么便宜一样。 在托的诱惑下,现场有其他人也蠢蠢欲动。 “我出一两,请张将军卖我五斤可好?” “这么宝贵的犀牛肉,我出三两,给我多称点!” “给我后里脊那部分留着,我出高价钱!” 出手的都是当地较为富裕的人,其他围观市民也争先恐后的买,不过多是只买一斤两斤,还有的直接要官兵剁了一截骨头,说是要回去熬汤喝。 人群一拥而上,还有人主动拿来称,帮忙称重,只为自己买的时候能多拿点肉。 南阳县城小,县衙门口卖犀牛肉的消息,不一会儿就传遍了整个县城,全县男女老少,都往县衙跑,门口顿时人满为患。 第41章 菜刀切萝卜 张军士和手下们忙得不可开交,将县衙前变成了卖肉铺,地上鲜血直流,充斥这着犀牛的血腥味,好不肮脏。直到正午,终于将一头犀牛瓜分完毕,骨头都不剩,唯有犀牛角他独自留了下来。 人群渐渐散去,都回家烧犀牛菜去了。 张军士这才和几个手下,搬着犀牛角准备进县衙大门。 “今天可是大赚了一笔啊!”手下激动地对张军士说。 “嘿嘿,这犀牛角就留给县太爷,咱们再去讨个赏钱,晚上去吃酒!”张军士提溜着一麻布袋的钱财,心中好生得意。 这一切都被坐在不远处树丫上的程仕,看得一清二楚。 他讥笑一声,飞身落在张军士身后,冷冷看着他。 “且慢!”程仕喊住。 张军士头也没回的说道:“犀牛肉全卖光了,回去吧!” “哪里全卖光了,不是还要犀牛角吗?这不劳而获的东西,分我一点也无妨。” 程仕这句话让众人顿时一怔,尤其是张军士,下意识地匆忙将卖得犀牛肉的银子往身后一藏,显然有些心虚。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确认都不认识程仕之后,张军士摆起架子,拉下脸对对程仕呵斥道:“这犀牛角是你能买得起的?哪里来的野道士,县衙乃禁地,你来这里做甚!” “刚才那么多市民能来,我自然也能来”,程仕双手背后,瞟了一眼犀牛角,继续对张军士说,“这黑犀牛可是你杀的?” “正是,我昨夜浴血奋战,终于将这祸害南阳县一方的牲畜铲除,报百姓平安。”张军士的脸上露出骄傲的神色,鼻孔看着程仕。 “那你说说,你是如何杀死这犀牛的?”程仕继续质问道。 “那自然是用弓箭射死的,怎么,这与你何干?”意识到自己被质问,张军士的心里有些心虚,但在手下面前,还是不能轻易露怯。 身边几个手下也附和道:“我们头儿能拉开千斤满弓,力大无穷,一箭射穿了犀牛的头盖骨,你个山野道士,晓得些什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再不滚,我们就不客气了!” 程仕看着士兵们手中的武器,几把孱弱无力的刀剑,不禁笑了笑。 “狗屁,就凭你们几个这二吊子弓箭,能射穿几千斤重的犀牛?这倒也不提了,你刚才说这犀牛是神牛,还能治病,简直就是一派胡言,身为县衙官差,愚弄百姓,骗人钱财,可谓无耻至极。” 程仕看看不惯这些权贵骗财,他的当面指责让张军士越发心虚。 张军士一时摸不清楚这道士的来历,只见他仪表堂堂,气质挺拔,莫非是得道高人?其实他心里清楚,昨夜犀牛几番攻击,自己和手下风弓箭反击如同清风拂面,铠甲厚重的犀牛们毫发无伤,自己差点就要放弃防守,就在以为要死于这坍塌的城墙下之时,却稀里糊涂的杀了一只黑犀牛,打退这波攻击。 不过,把犀牛拖回来卖给百姓,这可是县令的主张,张军士有后台撑腰,心中也不怵。 “大胆道士,竟敢污蔑我们南阳县的官差,我看你是活腻味了,上哪找茬不好,来县衙找茬,我倒要看看你有几斤几两!”一个士兵吆喝着,持剑靠近程仕,却被张军士挥手制止。 他走上前来,捋着嘴唇山的八字胡须,上下来回打量着程仕。 程仕双手插在袖子里,环抱在胸前,也打量着他。 张军士突然笑了,转身从那麻布袋银子中,摸索出指甲盖大的一点碎银子,丢在程仕脚下。 “我在在豫州四个县做过大小官差,你这等上门讹钱的江湖道士,见过不少,道士上到县衙门口讹钱的,倒是第一次见到。不过你既然来了,也不能让你空回,喏,给你一点碎银子,捡起来马上滚!” 程仕愣了一下,弯腰捡起这一丢丢大的银子,黄豆大小,放进衣襟中估计就不见踪影了。 “怎么,我们军爷给你面子了,你还嫌少?我再给你点,不要不知好歹!”一个手下从从兜里抓出一把钱,有铜板,还有银子,琢磨了一下,捏出几个铜板,扔在程仕身上。 这铜板在地上扑灵扑灵得转着圈,似乎是在扭动着身子嘲笑程仕。 程仕一脚踢飞铜板,铜板哐当一声撞在犀牛角上,竟然镶嵌进去。 “你姥姥的,这是献给给县太爷的宝物,你也敢损坏?来人,将他给我拿下!”张军士失去耐心,下令捉拿程仕。 “这犀牛角,我要了!”话音刚落,程仕从怀中抽出一叠银票,啪的一声甩在张军士脸上。 众人顿时怔住。 张军士疑惑地捡起地上的银票,一张一张地翻看,越看脸色越惊讶。 这每张银票面值都在一百两以上,加起来合计有上千两。每张都盖着官府的印章,字迹清晰,纸张坚韧,货真价实。 程仕本不想这么招摇,只是这方才那铜板子着实让他恼怒,气血上头,索性甩出银票来打脸。 效果也如他所料,这张军士就是个见钱眼开的主,连忙把程仕身边的士兵喊回来,然后皮笑肉不笑地对程仕说: “这位道长,既然如此钟意着犀牛角,所谓君子有成人之美,就算是送给县太爷的东西,也不是不能商量嘛!这样吧,我把这犀牛角锯成两段,多的一份给你,少的一份留给我们县太爷,你看如何?” 他说完,用手在犀牛角的三分之一处比划了一下。 程仕看了心中一阵好笑,按照他这么分开犀牛角,其确实能分成多的一份,和少的一份。但是少的那份是犀牛角尖,多的那份是后半截,熟贵熟贱,一目了然。 “也行,就按你说的办。” 张军士显然没有料到程仕回答得如此干脆,顿时眉开眼笑,将银票往兜里一塞,就招呼手下去找锯子:“快去木匠家拿把锯树的锯子来,这角硬的很,差点把咱们南阳县的城墙都撞塌了,锯开它得花些工夫。” “不同找了,我这里有。” 程仕取下无形之剑,对着张军士在犀牛角上比划的位置,大臂一挥,咔嚓一声,犀牛角瞬间分成段。 再看这刀口处,平整光滑,丝毫看不出刀凿斧砍的痕迹,就像是菜刀切萝卜一般齐整。 第42章 齑粉炼剑 一众士兵看得目瞪口呆,愣在原地。 因为看不见程仕的无形之剑,在他们眼里,程仕徒手劈开了坚如磐石的犀牛角! “这……怎么可能!” 张军士用颤抖的双手,抚摸着犀牛角被切断的横截面,反复确认这件在他眼中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几个士兵也围过来,左看右看,以为这道士在耍什么江湖把式,戏弄他们。 最终他们确认,这犀牛角,的确是被程仕整整齐齐地劈开了。 “徒手破牛角,道长好生功力,真乃仙人也!” 张军士对着程仕深深作揖,手下们也都点头哈腰,对着程仕表示敬意。 程仕只是笑着不答,将无形之剑收束好。 “这犀牛是我杀的,所以过来看一下。” 张军士心中一惊,虽然不能确定是否是他杀了犀牛,但是程仕能徒手劈开犀牛角,必定有徒手杀死犀牛的实力。 “莫非昨夜是这道士杀了犀牛?可我怎么没在城墙上见到他呢?”张军士心中一阵狐疑。 程仕把那颗豆子一般大的碎银子丢在张军士面前。 “你这银子太贵重,我收不起,只好退给你。我买自己猎杀的犀牛,怎么还需要付钱呢?” 众人自然明白程仕的意思,尤其是那个打发程仕铜板的士兵,顿时汗如雨下,头深深埋着,不注视旁人。 张军士脸色有些难看,但是屈服于程仕的功力,又不敢发作,只好尴尬地干笑几声,捡起那颗豆子大的银子,给程仕赔罪道:“我有眼不知泰山,道长不要和我这般粗鄙之人一般见识。” 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是磨磨蹭蹭地从兜里把那一摞银票拿出来,想要还给程仕。 “你把这几千斤沉的犀牛拖到县衙门前,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样吧,也不用全退给我,我给几位军爷一人一百两买酒喝,还劳烦军爷们把这牛角台回我的住所。” 程仕坐在刘叔开的酒楼最好的一间包房里,盯着地上棕色的犀牛角,看得出神。 他将犀牛角研磨了一个时辰,终于研磨成齑粉。 作为在药铺里长大的孩子,程仕对于犀牛角粉的功效,再清楚不过了。其主要功效就是清热、凉血、定惊、解毒,是一份十分珍贵的中药,临床上具有神奇疗效。 不过,程仕花重金买着犀牛角,却不是看重其中医方面的疗效。 作为一个练气级别的道士,他看重的是这犀牛角提升修为的帮助。 这犀牛角来自那领头的黑犀牛,程仕早在之前城墙上观战的时候,就发觉这黑犀牛头上散发的气息,不仅浓郁,还透露着一股子灵气,定是有些修为,也就才能当上头牛。 翁兰在紫霞山上告诉程仕,师门后山时常看见有灵气的麋鹿奔跑,有一次一头麋鹿撞在石头上,掉下半截鹿角,她路过将其捡回去,磨成齑粉,涂抹在符咒上,就能增强符咒唤起阵法的功力。 大概是相比于人,动物修道是在是凤毛麟角,而能得道的更是万里挑一,因此具有灵气的动物是十足珍贵。而此类动物灵气的精华,往往聚集于头角内。 程仕有家族制药的老底子,将这犀牛角研磨得细碎均匀。舔食少许,味苦,舌根略微清凉。 他将召唤出的无形之剑放置桌上,剑体闪耀着红色光芒。 细碎的黑犀牛角粉末,均匀地洒在剑体之上,然后用手绢擦拭之。方才还通体通红的无形之剑,红光渐渐消隐,似乎是被这齑粉所遮盖。 程仕端来一杯清茶,一边啜饮,一边观察着。 三杯茶后,无形之剑的剑柄突然恢复红光,颜色血红,透着一丝诡异。 时机已到,程仕将剩余的半杯茶水洒在剑身上,瞬间沸腾声四起,如同一块红铁放入冰水中,屋子里蒸汽弥漫。 接下来便是炼剑的步骤,依据翁兰所教,程仕将体内所有真气汇聚,一团紧致的团雾在指尖震颤,程仕使上十足的气力,将其按压进剑柄上。 一股草木灰烧焦的气息在屋内弥漫,熏得程仕睁不开眼睛,眼泪直流。 剑柄表面的经文随着团雾的挤压,开始变换形态,蝌蚪一般扭曲着,在剑柄上下两端游走。 这蝌蚪经文便是无形之剑的封印之气,于程仕体内的真气息息相通。 当程仕将最后一丝团雾渗透入剑柄,蝌蚪经文停下游走的步伐,逐渐静止。 成败在此一举,只要经文和团雾相融合,代表犀牛角齑粉的灵气被剑柄吸收,炼剑的过程才能圆满。 融合的过程长短不一,快则一个时辰,慢则数天,期间无形之剑的正主程仕,必须守护在自己的利器身边,以真气维护守住四周的安宁,一旦被外人惊扰,团雾消散,之前的努力也就毁于一旦。 在炼剑之前,程仕就将包房的四个窗户全部关紧,用木柜堵住门,并吩咐刘叔,任何人都不能进来。 他端坐在桌前,双眼紧闭,进入冥想状态。 …… …… 不知过了多少个时辰,程仕睁开眼,发现自己注入的团雾正在剑身上游走,原本被齑粉包裹的剑刃,光洁发亮,闪着寒光。 “只要这剑刃再次焕发红光,便是大功告成之日。”程仕心想。 至于将这此炼剑之后,无形之剑的功法究竟有何提升,第一次亲手炼剑的程仕并无十足把握。他心中无比期待。 突然,几声剧烈的抖动,差点让他从椅子上摔下,剑身上的团部也颤栗了一下。 接下来几声咚咚的声音,从南阳县北边传来。 “不好啦,犀牛怪又来攻城啦!” 门口的打更人敲着锣跑过。似乎这次犀牛过程动静太大,以至于平常安分的打更人,都吓破了胆子,大声嚷叫。 随着放炮竹一般紧凑的撞击声,一下一下袭来,程仕不禁皱眉,今夜犀牛攻城的架势,怕是要远远胜过昨夜。 但程仕却不能出屋斩杀犀牛,炼剑的过程还未结束,行百里者半百九十,如果此刻停止炼剑,黑犀牛齑粉浪费不说,体内的真气还会因炼剑半途而废受损,波及自己对无形之剑的控制。 程仕只是担心,昨夜黑犀牛被斩杀之后,张军士以为就此杀退犀牛群,白天里并未加紧修补城墙,以昨夜残破的防线面对今夜更猛烈的冲击,南阳县城能否撑得住? 第43章 避难所 不出程仕料,十几下大地的震颤传来,最后是一声震耳欲聋的碎裂声,稀里哗啦碎石滚响。 “不好啦,城墙塌了,犀牛冲进来了!” “大家快跑啊,要出人命了!” 声声惊呼从大街上传来,本是漆黑一片的街道,陆续有人点上灯,披着外衣上街查看情况。 睡在楼下的刘叔也醒了,带着几个伙计出门查看,刚打开门,一头犀牛呼啸而过,一个伙计被风带倒,瞬间被犀牛腿踩成肉泥。 “死人了,死人了!”刘叔大喊着,飞奔上楼,拍门对程仕说:“少爷,犀牛冲进南阳县城了,你快出来看看啊,有人被踩死了!” 程仕长叹一口气,回应道:“刘叔,我正在修炼,不方便现身。你且和几位伙计躲在酒楼中,不要上街。” 南阳县北面城墙被撞开口子,如洪水决堤,犀牛一头一头鱼贯而入,足足有上百头。北城墙在挤压之下,坍塌了一半,十几个士兵瞬间被倾盖在墙土废墟之下,活活压死。 数百头犀牛像狼入羊群,在南阳县内横冲直撞,巨石一般碾压木制的房屋,不少民宅的梁柱弯折,摇摇欲坠,惊醒睡梦中的市民。 “快逃命啊,犀牛撞房子了,要塌了!” 尖叫声中,整个县里的人都在半夜醒来,携家带口跑出屋子逃命。 这些移动人群,反而吸引了犀牛们的注意力,沦为这群猛兽攻击的目标。 背篓里装着孩子的妇人被犀牛角高高顶飞,摔落到屋顶上;中年汉子不顾危险,去街上查看老父亲的伤势,却被经过的犀牛踩死,血肉飞溅;几个躲在房子里不敢出门的老人,被犀牛撞塌的屋顶砸中,生死未卜。 鲜血和肠子洒在石板路上,很快被坍塌房屋的尘埃覆盖。 大街上,犀牛的呼啸而过,大地震颤,妇女的尖叫,哭喊着孩子的名字,男人们咆哮,呵斥犀牛。南阳县城顿时乱作一团,一副惨绝人寰的地狱景象。 刘叔躲在酒楼里,看到屋外一片惨像,不忍再看,又跑回楼上,使劲捶打程仕的房门。 “少爷,犀牛要把县城掀翻天了,你倒是出来救救大家伙啊!” 程仕听到呼唤,睁眼看了一下无形之剑,剑刃依旧未见红光,说明炼剑仍在进行中。他稍加思索,高声对刘叔喊道: “让居民们都往你的酒楼里来,我布下阵法,不让犀牛入内!” 他从怀中抽出翁兰留给他的信封,拿出一张符咒,正是太极混元阵的法术。依据上面翁兰手写的经文,程仕回想着她教授的口诀,给酒楼布下太极混元阵。 一个硕大的半球从天而降,盖住酒楼。 刘叔遵照程仕的嘱咐,冒着生命危险跑出楼外,扯着嗓子呼喊:“大家都往我这楼里来,有高人布阵,可报平安!” 几番呼唤,有人寻着声音跑来,大街上口口相传,不一会儿,酒楼中就挤满了南阳县的人群。 几头犀牛追随者人群,想要冲进酒楼,却在犀牛角进入太极阵的瞬间,被一道巨大的力量弹飞,高高砸在对面的房子里,哀鸣几声后没了动静。 “这里犀牛真的进不来,我们有救了!”屏气凝神的众人大喊呼唤,终于抓住这根救命稻草。 “快到这里来,我的儿啊,快进来啊!” “赶快跑,不要回头,把包袱丢了,快跑!” 众人挤在阵法边缘,对着大街上散落的自家人高声呼唤。 太极混元阵给南阳县城以暂时的避难所,程仕则在二楼继续炼剑。 包房里弥漫着香薰一般的气息,朦胧中,程仕看见一条黄龙在房梁上盘踞,探头望向无形之剑。 他向黄龙招手,示意其潜入剑中。 黄龙开始离开房梁,在屋子里游走,似乎在找寻进入剑中的时机。 这黄龙便是练气的元神,只有潜入剑中,才能让无形之剑和程仕之间建立心有灵犀的关系。 这时,楼梯口一阵声响,一个汉子冲上来,想要推门而入,见门被堵,准备使用蛮力踢开。 正是炼剑最关键的节点,程仕不能容忍此时出错,他又抽出一张符咒,两指摩擦旋即燃烧,一股冲击波将包间木制的门和窗户全部震碎,也将汉子震倒。 汉子看见端坐室内的程仕,连忙跪下哭喊:“高人,我八十高龄的老母亲还在外面蹒跚,动弹不得,请高人出去将其接回阵来!” 汉子的哭喊声被楼下的众人听到,他们也纷纷上楼,跪在程仕周围:“请高人出去,斩杀犀牛,救救我们在外面的家人!” 程仕没有理会他们,只是观察着游走的黄龙,推测它进入到剑中的时机。 见程仕没有反应,一人突然大喊:“不好了,犀牛进来了!” 程仕眉头一紧,转头看去,太极混元阵依旧是稳当当地保护着酒楼,未见犀牛的踪迹。 原来只是有人吓唬程仕,目的就是逼他出山,去外面斩杀犀牛。程仕便不做理会,将手按在剑柄上,紧盯着盘旋的黄龙。 “什么狗屁高人,见死不救,和那些杀人的犀牛有什么区别!” “真是岂有此理,天地良心何在!” 有人开始起哄,朝程仕冲去,却在距离他一丈的地方惨叫一声,须发皆黑,头发烧焦的臭味弥漫开来。 程仕为了保护黄龙不被惊扰,用翁兰的符咒布下阵法,一道无形的火墙将众人隔离开来。 大街上剩下的青年人已不多,多是老弱病残,行动缓慢,处境危险。 这些犀牛身上沾满鲜血,模样愈发丑陋。有几只犀牛,身上甚至鼓出腐烂的脓包,往外渗出浓水,还有的周身长出丈余长的黑毛,托在地上,里面夹杂着人的残肢。 和被程仕杀死的黑犀牛相比,这群犀牛虽然灵气较低,但也和一般的山中猛兽有区别。他们列队组织,攻击有目标,显然经过驯化,可以执行指令,是妖物中的傀儡妖。 它们将满阳县成当成嬉戏的沼泽地,甚至在地上来回滚动,反复碾死人的尸体,以此为乐。 此时的南阳县城,已是一片狼藉,城墙坍塌,房屋毁坏,居民死伤,不亚于被外敌血洗。 第44章 黄龙剑气 直到此时,大街上陆陆续续还有人进来,阵内愈发拥挤,一尺见方的地方就站了三四人,摩肩接踵,没有立锥之地。 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来得晚,怎么也挤不进去,索性把太极阵边上的人一把扯出,自己钻进去。 “给老子让出位置出来!” 有几头犀牛似乎看出了端倪,专门守在阵型边上,一旦有人被挤出来,就地用角将其戳死。 眼睁睁看着家人惨死面前,阵内哭嚎声此起彼伏,甚至盖过了犀牛的嘶吼。 而程仕这边,游走的黄龙终于一个回旋,潜入剑中。 剑身先是微红,渐渐变得通红发亮,不是有蓝色的电光在剑刃四周萦绕,发出噼啪的声响。 再看这桌上,一片整洁,齑粉全都消失不见,大概是被无形之剑吸收完毕。 程仕好生欢喜,抓起无形之剑,剑柄的经文如同藤蔓一般伸长出来,扣住程仕的手腕和手指,似乎要和握剑之人融为一体。 再说着这剑身,不仅握感合手,重量也更加轻盈,倒像是一个木剑的重量。 炼剑已成,程仕满意地注视这手中之剑,对众人说道: “我剑已成,可去杀妖。” 在欢呼声中,程仕走出阵外,手起剑落,不过刷刷两下,两头蹲点在阵边的犀牛瞬间尸首分离,颈动脉的血液如喷泉射出,浇灌在太极浑圆阵的外壁上,阵内之人只觉得一条血色瀑布,在眼前流下。 程仕一个轻功,跃到对面一家三层茶馆屋顶,这是整个南阳县的制高点。 俯视全城,断壁残垣下,是一百多头犀牛川流不息,蚕食着这座破败的城市。 “妖孽,贫道在此,速速前来送死!” 程仕擎天一剑,夜空昏暗,黑云压阵,风声四起,电闪雷鸣,暴雨将至的景象。 一道闪电劈下,青石板碎裂,漏出一个大坑。 南阳县城内的犀牛们,都听见程仕这中气十足的呼喊,纷纷调转犀牛角的方向,从四面八方向程仕的方位奔来,尘埃滚滚,嘶吼阵阵。 太极阵的市民们,不在嘈杂推搡,人人屏气凝神,注视着程仕。只见他的道袍在风雨中飘扬,任凭狂风席卷而过,依旧面不改色。 数百头犀牛在程仕脚下聚拢,没有着急攻击,而是包围程仕所在的三层房子,围得严严实实好几层,密不透风。 “少爷,你要小心啊!不行就快跑!” 刘叔是人群中唯一敢发生的人,他虽然隐约知道程仕会一定法术,但是看见上百头高大威猛的犀牛将其围困,心中依然不免为其担忧。 一头体态最大的犀牛率先冲向程仕脚下的房子,其他犀牛也接踵而至,眼看着木制的楼房梁柱断裂,楼顶将倾倒。 “道长快走,房子要塌了!”阵中有人也开始焦急地大喊,毕竟程仕要是死了,他们也就失去活下去的希望。 然而令众人吃惊的是,虽然房顶已经坍塌,程仕却未坠落,而是稳稳悬空在半空中,俯视着脚下的犀牛。 原来,就在这座三层高的楼房坍塌的瞬间,无形之剑脱离程仕之手,稳稳托住他两只脚。 程仕晃悠了一下,心领神会,右脚蹬踏在剑上纵身一跃,蹬起数丈高,收回宝剑,大臂一挥动,无形之剑迸发出比以往更加凌厉的剑气。 阵中的凡人们只觉一道光影掠过,而只有程仕才能真正看清楚,这是那条黄龙从剑身中飞出,俯冲而下,穿过数十头犀牛的身体。 被黄龙穿过的犀牛,瞬间皮开肉绽,血肉和筋骨清晰地展现在面前,犀牛群里爆发吹一阵撕心裂肺的吼叫。 “黄龙乃剑气之魂,游走天地间!”程仕在空中控制着黄龙的游走,将想要奔散的犀牛们围住,依次穿越他们的身体,撕开皮肉,切断骨头,劈开内脏。 没有一头犀牛能逃过黄龙的围堵,南阳县城成为了犀牛的屠宰场。 黄龙在空中游走了一阵,没有发现犀牛的踪迹后,旋即会飞无形之剑内,程仕也收束气息,正好从空中落在地面。 整个过程,不过几个呼吸之间。 寂静的街道上,现在已经被层层堆积的犀牛肢体,填得满满当当,深黑的血液混杂这雨水,血流成河。 南阳县城又恢复了往日夜里的宁静,只剩下雨水打击石板路面的声响。 而太极阵内的众人,因为有阵保护,不仅毫发无伤,身体也是干的,没有被雨水打湿。 众人彻底被程仕折服,纷纷跪下,朝程仕磕头,口中言谢。 但想起死去的家人,又有人开始大声哭泣,以头怆地。 程仕心中清楚,犀牛之患并未解除。豫州沼泽众多,远不止百头犀牛,若非铲除祸根,只会有更多的犀牛袭来。 好在今天的这场冲突终究是结束了,程仕将太极混元阵收回,在大雨和哭泣声的掩护中,离开众人。 他并没有要走的打算,而是注意到犀牛的血水,并没有顺着南阳县排水槽的方向溜走。 这些污秽的液体,竟然沿着缓缓的上坡而行,朝着远处流去。 程仕跟着它们,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一处水井前。 犀牛血水并未进入水井,而是在进边打转,形成了漩涡。 跳到水井边缘,朝下俯看,黑黢黢一片,深不见底。 程仕注意到,旁边一栋居民楼内,有一个老人家,坐在半掩着的门口,侧着耳朵在倾听着,又看他双眼无神,应该是个瞎子。 他走上前去,对老人家说:“老人家,犀牛已经走了,不用怕了!” “什么,犀牛走了吗,走了就好,真是无妄之灾啊……”老人家长舒一口气,将耳朵对着程仕,侧脸说道。 “我问您,您平常在门前这口水井打水喝吗?” “门口的水井?那是口废井啊,官府打了还没两月,就不出水了,听说正准备把这井给埋了。” 废井?程仕这才发现,这井口并没有木桶和麻绳,并未见使用的痕迹。 但是犀牛血水既然主动聚集于此,这口井必有玄机,不是一口简单的废井那般简单。 程仕的知觉告诉自己,犀牛攻城,和这口井有着直接联系。 好在用御水术,也不怕井下呼吸的问题,程仕索性一跃而下,坠入井中,下落约十五丈,踩在一片泥泞的泥土之中,正如老人家所言,井内并无水源。 四周漆黑一片,唯有井口隐约透露下来的夜色,让程仕看清楚脚下一尺的土地。 第45章 南阳地宫 井内幽暗,好在程仕借助无形之剑散发的红光,能隐约看清一些路面。 他摸索着前行,渐渐发现,这井内别有洞天,比想象中逼仄的井底要宽敞许多。 墙壁上有一个半尺见方的圆孔,镶嵌有一个托盘形状的物体。 程仕凑近一看,托盘下面还有类似扳机的物体,他尝试着按下去,啪嗒一声,托盘闪了一下,一道明亮的烛火燃起。 “是长明灯?”正当程仕暗自揣摩之时,墙壁上突然亮起了无数烛火,练成一条线,每个烛火都在圆形的托盘里,相隔两尺,整个井内灯火通明。 严格来说,这里绝对不是一口水井的底部,因为这烛火照耀下的空间,是一条两丈宽的大道,甚至比南阳县城的马路还要宽,即使是两辆马车交错形势,也不会拥挤。 “究竟是何人,修建这地宫?” 一个水车模样的物体引起程仕的注意。 水车是用石头做成,表面冰凉光洁,做工精致,不像是出自南阳县这等小地方的工匠之手。 水车在缓慢地运转着,悄无声息,不知是何力量在推动。 再观之,水车底部有一条水槽经过。之所以称之为水槽,是因为槽里湿润,隐约有滴滴涓流经过。这等微不足道的水流,是难以带动石头水车的。 看样子,水车之前是依靠水流来运转,只是水槽干涸后,是何何等力量带动它运转? “此中为何会有水车,还是石头做的,着实诡异。” 四周除开水车,并无他物,顺着烛火不布置的道路,程仕朝前走去。 一路上,程仕走得十分舒畅,因为道路并不泥泞,而是爬满了齐整的青石板。石板之间严丝合缝,做工也是花了心思,却不时本朝的风格。 程仕抬起边缘一块翻出来的石板,背部写有几个大字: 大梁国开元四年。 “大梁国?”程仕一阵诧异。 依据他穿越后乾朝后,从民间听来的一些旧事,大约一百年前,乾朝还未建立,中原群雄割据,诸多国家,你唱罢来我登台,的确是有个叫做梁国的小国建立在豫州境内,但也只是昙花一现,很快消亡。 至于梁国的历史,程仕不甚了解,仅仅是知道这个国号罢了。 程仕一直往前走,只觉得灯火越发明亮,原本只是两侧有着长明烛火,此时就连头顶也有灯垂下,大气精美,看材质应该是铜做的。 走过一个转角,视野豁然开朗—— 十多根高大粗壮的石柱高耸,撑起一座恢弘的宫殿。地板全部由大理石铺成,有白色纹路,地上堆积有数十木箱,有的打开了,里面装着珠宝黄金和经书笔墨,甚至还有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物品。虽然品类繁多,但是堆积得颇为杂乱,似乎是仓促整理而成。 大殿顶部灯火璀璨,应该和外面的走廊一样,点有长明灯,所以能百年不息。 程仕抬头仰望,这宫殿的墙面上,雕刻有各色动物的雕塑,猛虎、鬣狗、豹子、野狼,个个栩栩如生,都是山野间的猛兽。正中央是一个巨大仙鹤,翅膀上系有四条铁链,从高高的顶部垂下来,姿态飘逸。 程仕从怀中掏出从地上捡起一枚石子,打向仙鹤,这雕塑就吱呀吱呀地轻微摆动起来,似乎要展翅高飞。 仙鹤正下方,是一个长宽约五丈见方的水池,池中水早已干涸,剩下少许沙土。 水池正中央,筑有一座高台,高台上有一个金色宝座,四根支撑靠手的圆柱上蟠着金光灿灿的龙,正怒目瞪向程仕的方向。 龙椅上,有一人端坐,头戴皇冠,长长的垂帘落下来,遮盖了面部。身子也披有金色龙袍,两手架在龙椅的扶手上。 程仕心中却无波澜,他早就看见这人,不过此人头顶并无生命气息,想来已是死去多年。 程仕轻功落在此人的宝座前,仔细打量。 用剑挑开皇冠的垂帘,下面是两只空荡荡的眼窝,一个骷颅头。 骷髅的手中,还死死捏着一方印章,程仕难以解开,只好斩断手腕,只见印章上刻着:大梁受命之宝。 “看来,这头戴皇冠,生披龙袍之人,便是梁国的国君。”程仕感慨他到死也死死攥这玉玺,足见其对权力的渴望,想必也是死不瞑目。 程仕站在这大殿的宝座前,举目四望,心想自己可能是百年前进来的第一人,一不下心成了考古挖掘者。 “这犀牛围攻南阳县,难道这百年前的梁国有联系?” 程仕不解,跳下高台,开始在地宫里寻着其他踪迹。 宫殿一脚,有一堆白骨,应该是是梁国国君身前在地宫的随从。 透过其中一具白骨的身子,能看见下面压着的毛笔和书籍,似乎死者生前十分看重这些东西,有意在死前保护好。 这句白骨的衣冠仍在,程仕捡起残破的书籍,翻阅十来页,不禁长叹一声。 原来,此人为梁国史官,恪尽职守,陪伴着皇帝到最后一刻,记录了梁国在历史上最后一刻的发生的事情。 百余年前,中原群雄割据,梁国建国,都城就在南阳县境内。 国君好大喜功,皇位还都没坐稳,就开始给自己修建地宫。地宫刚修完,中原便陷入混战中,邻国宋国强大,和梁国交战,攻陷其都城。 梁国国君带领全体军民浴血奋战,终不能敌,带着几个亲信逃入本事死后才进入的地宫之中。 国君热衷道法,让贴身的道士布下施法,宋国军队掘地三尺,却无法凿开地宫大门。 宋国国君却不善罢甘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请来同样道法高深之徒,在地宫上面在也布设围城之阵,给墙施法,将地下之人围困在墙内,并于醒目处立杆留下书信,逼迫梁国君主投降。 梁国国君从地宫派出的探子从隐蔽出口来到地面,本准备去他国求救,却发现围墙怎么也翻不过去,只能将书信带回给国君。 他向地宫内的道士求教,道士却也难以破这围城之阵,思忖之下,施法将地宫内一处的水车变换为招妖器,用地宫修建时的地下水源作为动力,日夜推动车子,召唤地宫方圆数百里的妖物前来,破坏城墙,瓦解阵法。 不料,宫殿入口处发生塌方,做法的道士被压死,入口也被填埋封死。 梁国国君和剩下的人被封在地宫内整整一年,虽然地宫有通风系统,但是携带的食物终于告罄,众人被活活饿死。 “但余米三斗,少薪,水浊不可饮。”这是史官在这那本记录梁国兴亡的书中,写下的最后一句话。 第46章 白骨太监 这本记载历史的手写书籍,最后几页的字迹凌乱,书写潦草,笔墨浓淡不一,看得出来,地宫内最后一段日子,包括史官在内的人,生命已经处于垂死的边缘。 但是在生命最后一刻,依旧不忘恪尽职守,记录下王朝最后的存续记录,程仕不禁为对这史官肃然起敬。 一个重物落地的声音突然穿来,清脆的声响在空旷的地宫内回响,回荡不断。 程仕跳入干涸的水池中,龙座正下方的高台下面,有一把剑落下,方才的声音应该来自于此。 鞘材选用优质黑檀木制作剑鞘,古香古色,精美绝伦,历经百年木头也为腐朽。剑鞘上的黄铜铜饰为螭虎造型,采用浮雕技法雕刻,圆润饱满,想必是处于顶尖匠人之手。 宝剑出鞘的瞬间,有一声清脆的摩擦声响,尽显宝剑的轻灵与锋芒。手工雕刻的亮铜铜饰剑格处匍匐两头螭虎,护环处匍匐一头螭虎,搭配镶嵌的绿松石和红宝石,细看之,流光溢彩。 这剑身是双开槽,程仕用手指轻微按压剑刃,一股尖锐的锋利袭来。 剑身底部有三个隶书小字,古朴简约:定梁剑。 看来,这是梁国国君为庆祝建立梁国,而特地打造的佩剑,尽显奢华之气。 程仕十分喜爱这剑,即兴挥舞一套剑法,风声呼呼萦绕,虽是一把凡间之剑,但是气质上不亚于仙物。 剑身在程仕的挥舞下,渐有轰鸣,仿佛又回到了百年前,梁国国君建立朝代的意气风发。 只是梁国已灭,湮没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这定梁剑,就成了梁国国君的陪葬物。 程仕有转悠了一下,没有发现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就准备带着定梁剑离去。 经过一具白骨时,他的脚脖子突然一阵痛感,低头一看,这白骨爪子,竟然死死地抓住自己的脚踝。 程仕心中一紧,马上斩断白骨臂膀,向后一跃,警觉起来。 这具白骨,晃晃悠悠地沾站了起来,身形修长,骨头白净,原本身上挂着的残破的布匹,也在他全身抖动之下,落在地上。 就像一顿被拼接的零件,松松垮垮,但就是不散落。 “是个太监。”程仕暗自说道。 他之所以这样断言,是因为这骷髅的走路姿态,猫步前行,每步都颇为规矩,看得出是生前专门训练过,而看这骨架的大小,又不像是女人。 所以,只有可能是宫里的太监了。 果然,这骷髅一开口,尖细的声调就让程仕毛骨悚然: “大胆狂徒,擅自闯入地宫,还取走皇上的宝剑,一定是宋国的奸细!” 程仕寻思了一下,还是笑着回答:“什么宋国梁国,全都不在了。现已是百年以后,乾朝的天下了。你看看你的身子,还有那龙椅上你的国君,都是白骨一具矣!” 他推断,这太监应该是和史官一样,对梁国忠心耿耿,是守护在国君身边一直到死的人,死后积怨太重,阴魂锁在这地宫里,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去,依旧下意识地保护国君。 对于这样的阴魂,只要点破现实,就自会散去。 太监白骨听程仕这么说,咔嚓咔嚓地低头看身子,又转身看向高台龙椅上地梁国国君,也是一具白骨,眼神空洞的骷髅头,漠然看向自己。 “皇、皇上!” 太监尖锐的叫声在地宫里窜动,程仕不得不捂住耳朵,却见这太监全身开始剧烈颤抖,骨头摩擦碰撞响个不停,还有黑色的硝烟冒出。 嘭! 太监自爆了! 强烈的冲击波,将程仕往后打退一丈有余,太监的一根胫骨,从程仕的脸边呼啸而过,灼烧了他一缕头发。 “好强烈的冲击波!”不仅仅是头发,程仕身上的道袍,也有炽热被烧焦的气息。 他连忙脱下道袍,放在地上踩踏,熄灭火苗。 “咔嚓——” 又是一声巨响,程仕抬头看去,宫殿入口处,一道石门正从顶部落下,轰鸣声引起大地的震颤,程仕的脚底板麻麻的。 他马上使用疾走术,飞奔而去,只是赶赴门前之时,石门距离地面只有两寸不到,程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石门落地,一声撞击地重响之后,地宫里又恢复了之前的静谧。 程仕回头看着地上散落的白骨,心想,这等机关,莫非是要我也在地宫里和梁国人陪葬? 好在无形之剑很快出现在手中,他使出剑法,剑气如凌波,不向石门袭去。 然而令程仕吃惊的是,一套剑法使完,尽管石门上已是白烟阵阵,却只残存细微的刮痕,用手一摸即去。 思索片刻,他又召唤出黄龙,指挥其冲向石门。 可就在龙头将将接触门的刹那,黄龙居然停住,在门前游荡在一会儿,返回剑鞘。 这黄龙之前在地面上,砍瓜切菜一般斩杀上百头犀牛,面对这石门,却攻击的意图都没有,这让程仕的手心出了汗,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连黄龙都惧怕这石门,不敢攻击,着实怪异。这机关莫非是高人所设?” 程仕左右观察,仔仔细细看过石门的每一次角落,都没有发现破门之法。 “要是翁兰在就好了,她工于阵法,定能想出破阵之术。” 幽静的地宫里,万籁无声,只有宫殿头顶和两侧无数盏长明灯,如同黄宝石一般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程仕盯着这些灯看了一会儿,只觉得一阵眩晕,就算是闭上眼睛,黑暗中也依旧又无数星星点点在跳动闪烁着,刺激自己的神经。 这些火光,似乎浸入到程仕的脑中,惹得他不得安宁。 索性盘腿打坐,舒缓气息。 一战长明灯,被他用隔空取物之术,飞到手中。程仕端详这长明灯,用拇指和食指捏住蜡烛的芯,烛光熄灭,松开手指,烛火又燃。 他有些恼怒,将长明灯朝天上掷去,砸到悬挂的仙鹤雕塑。 仙鹤被打了一下,长长的喙吱呀呀缓缓张开,几只硕大的昆虫爬出来,看样子是白蚁。 白蚁越来越多,成堆涌出,仙鹤嘴里吐出白蚁组成的瀑布,源源不断落在地面,流水般蔓延开来。 第47章 鹤出浮萍 白蚁蔓延的速度如烟气扩散,不一会儿,就遍布宫殿整个角落。 好在程仕所站立的入口处,位于宫殿的上坡,因此脚下还算干净,没有白蚁侵扰。 反观大殿下面,水池中、箱子上、白骨边,到处都是白蚁的声音,层层叠叠,令他头皮发麻。 既然是白蚁,就免不了啃食。这些白蚁啃食简直恐怖,可谓饥不择食,就连那些白骨,只要刚有白蚁群爬过,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吃木头的白蚁见过不少,可这吃白骨的白蚁,别说穿越后,就是穿越之前,程仕也从未听说过,更不要说现在是亲眼目睹,顿时看得自己心中一阵恶心。 更令人作呕的是,吃了东西的白蚁,体积会成倍的膨胀,圆鼓鼓的,就像一个巨型大跳蚤,一蹦一蹦地移动着,似乎随时都会腹部破裂爆炸。 程仕看不下去,向地下的白蚁群挥动几下剑气,如同一块石子砸入水中,白蚁们被溅起,死去无数,但对于至少上亿只数目的蚁群来说,这剑气的攻击也只是杯水车薪。 更糟糕的是,程仕贸然的攻击,吸引了白蚁群的注意力。他们开始也有组织的一层叠一层地向程仕所处的上坡袭来,远观之,就像白色浪花层层袭来。 剑气依旧不断打向袭来的白蚁群,只是白蚁们数目暴增,甚至形成了大雪球一般的速度,眼看就要将程仕吞噬。 他想起方才被白蚁们啃食的白骨,一股寒意沿着脊梁缓缓上升。 说时迟,那时快,程仕是从怀中抽出一张符咒,布下混元阵,一个透明的罩子从天而降,将程仕和外面的额白蚁隔离开来。 白蚁们开始爬上混元阵,密密麻麻,一摞堆着一摞,若不是这混元阵坚固,早就被蚁群的重量压垮。 此时程仕已经无法透过阵看见外面的情况,他只能看见四周蠕动的白蚁群,在距离自己三尺外的混元阵阵壁上,发出淅淅嗦嗦的声响,朝着自己摆动丑陋而尖锐的蚁牙。 “可恶,若是找不到杀死白蚁的方法,就这么耗在阵里,和被困在这地宫里,有什么区别?” 何况吗这阵也并非坚不可摧。翁兰曾告诉程仕,混元阵在不断遭受的攻击的同时,内部的灵气会受损,一旦灵气耗尽,就是阵法破灭之时。 程仕看向信封中的混元符咒,不过之剩下四五张,在外围的白蚁们疯狂的啃食之下,怕是也支撑不了多久。 “岂有此理,我堂堂程家大少爷,怎会给你们这些百年枯骨陪葬!”程仕虽然咬牙切齿,但心中隐约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符咒耗尽,阵法破裂,被白蚁啃食。 他长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白蚁最惧怕什么呢?程仕心中寻思。 他想起以前小时候在乡下,时常拿着火烧棍烧蚂蚁玩,一旦碰上火,蚂蚁都跑得远远的。 何不用火一试? 程仕掏出一张火符,两指一摩擦,火符仿佛被风吹拂,飘向阵外,旋即燃烧,变成一个火球,在地上滚动起来。 火球途径之地,蚂蚁具焦,一股子蛋白质燃烧的气息在宫殿里回荡。 “火球不够大,蚂蚁太多,必须要加大火势才行。” 又灵机一动,召唤出无形之剑里的黄龙,遥控其来回穿越火球数次,终于黄龙周身燃烧,烈焰滔滔,化身一条火龙。 火龙得到程仕的指令,贴地而行,灼烧白蚁。 这火龙的火势几倍于符咒火球,白蚁还未接触到火龙,就被它烈焰烧得灰飞烟灭,无影无踪。 来回在地宫中穿梭数十次,整个大殿里大火四起,蚁群被烧得噼里啪啦作响,如同放起了鞭炮一般,热闹非凡。 程仕端坐在阵内,看着这漫天飞舞的焦烟,心中好生感慨:“纵使梁国机关算尽,最终也只落个亡国地宫的下场。而这本是对付敌国宋国的机关,却只能在亡国百年之后,被我这偶然进入的探访者触发,真是可悲啊!” 随着火龙身上的火焰渐渐熄灭,变回黄龙回到无形之剑里,地宫里的白蚁已经全部烧成灰烬。 程仕走出混元阵,眉头却依旧紧锁。 虽然自己成功抵御了蚁群的攻击,但是依旧被围困在这地宫之内,至今也没有找到打开石门的线索。 他瞥了一眼头顶的白鹤,依旧是做飞舞状,而张开的长喙已经闭合,不再有白蚁流出。 “且上去探个究竟。” 纵身一跃,利于白鹤的背部,却差点没站稳,落入一个洞中。 程仕调整步伐,低头看脚下,是一个两尺来宽的圆洞,仅能容纳一人进身。 只是这白鹤的内部并不黝黑,有亮光从洞口穿出,程仕索性跳入其中。 白鹤的内部空间十分宽敞,同样点有长明灯,也就是从洞口处看见的光亮的来源。 空荡荡的白鹤鹤腹内,靠近尾巴的部分,却又一处铜桌,桌上立着一块铜镜。 这铜镜磨得透亮,程仕一靠近,就能看见自己清晰的面容,和周边反射的红色烛光。 除此之外,白鹤内空无一物。 看来,这镜子必定是有用之物,说不定是现在破局的关键所在。 可是无论程仕如何用力,竟然端不动着镜子。 吸取了之前石门的教训,程仕不打算用蛮力破坏镜子,而是思忖起来。 “机关设计者,定是有意为之,我要想出去,还是要猜透设计者的意图才是。” 又仔细观察铜桌子,终于在放置镜子的背面一小块地方,艰难地发现了一行小字: 鹤出浮萍。 程仕揣摩起来:“浮萍乃水中植物,漂浮于水面。此鹤悬空,乃飞翔之鹤,何以出自浮萍?何况,这大殿里干燥无比,哪里来的水?” 百思不得其解,走出白鹤腹内,站在顶端,整个地宫的布局尽收眼底。 “浮萍不一定出现在河水中,水池里也会生长,水池……有了!” 白鹤正下方,正是一处大水池,程仕跳下去,站在水池中仰望白鹤,刚好能容纳进水池。 水池倒是有了,何来的水呢。 程仕寻思,这地宫里原来是有水的,水池也是专门为了盛水而用,应该是作为地宫下的人日常饮用水。 可百年过去,水池能就算当时有水,现在也早已蒸发,只剩下一些砂砾,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程仕看着这干涸的水池,心中一阵发愁。 第48章 长明灯灭 自从进入地宫之后,程仕只在入口处的石头水车处,看见了水源,不过也是娟娟细流。 而要在这硕大的水池里放水,没个几十吨,恐怕难以形成“鹤出浮萍”的效果。 他在水池中来回踱步观察,想看看能否发现一些机关,只要开动,就能有水出现。 先是沿着水池的墙壁转了一圈,仔细抚摸过墙壁,除开一些青铜颜色的雕花,并未发现其他开关。 程仕用定梁剑敲敲打打,声音还挺瓷实,没有发现空鼓的情况。 应该说,整个水池比较平整,站在里面就一览无余,藏不住什么机关。 唯一让城市觉得稍有玄机的,便是一块青石板。 这块青石板,乍看没有什么稀奇,与其他周遭石板别无他异样。但只要稍加端详,就能发现高度不一。 程仕用脚尖在两块石板交界处滑动,的确能感受到这块青石板,是高于其他水平面的。 而其他的石板处,就严丝合缝,没有丝毫的不平整。 “此地宫乃梁国最精湛的匠人所修建,这块石板既然与众不同,其中必有心思,不是偶然。” 程仕前世也在电脑上玩过一些解谜游戏,对于凸出地面的石板,下意识地用手去按压。 发现按不动,又中脚踩踏。重重一脚剁下去,啪的声响在地宫内回荡,脚底板也震得发麻。 凭借见微知着的本事,能感受到石板有轻微的下压,却又很快反弹回来。 自然,这些一般人的肉眼都不可见,只有程仕才能感受其变化。 由此想来,还是按压的力度不够吗,纵使程仕的脚劲再大,受制于体重,难以对地板的构造产生根本性改变,从而触动开关。 “必定是要有一尊巨石重物砸下,才能把石板按压进去。” 何处有重物? 也就是思忖的瞬间,程仕抬头看向头顶的白鹤。 “可以一试,或许破解此机关设计的本义就在于头顶这白鹤。” 纵身一跃,他站在白鹤的背部,侧身寻找脚下那块凸起的地砖。 几番瞄准之后,发现鹤的长喙,正对着砖,若这仙鹤垂直落下,这等重量,或许可以将石板砸压进去。 又确定这仙鹤俯冲的姿势,嘴喙是最低的水平点,若是落地,的确可以第一时间接触到地面的青砖。 整个计划思索完毕之后,接下来就是斩断悬挂白鹤的四条绳索。 这四条绳索是铁链,索然历经地下百年,依旧光洁如新,没有丝毫的锈迹,程仕拉扯之,锁扣只见很严实。 斩断铁绳索倒是不难,难的是同时斩断四根绳索。 因为需要白鹤保持现在的姿势垂直落下,若是一根一根将看铁索,白鹤就会倾斜,这样嘴喙的位置就偏离青石板,纵使最后坠落下去,也不能触及机关。 所以,需要一次性斩断四根。 这就要求剑法要快准狠,不能有一丝偏差。 程仕深吸一口气,站到四根铁绳索的中央,召唤出无形之剑。 “成败在此一举,剑兄助我!” 他使出全身的力气,挥剑疾速旋转一圈,剑气在周身化为一道圆圈,旋即爆裂开来,四根铁锁同时被剑气斩断,哐当一声,白鹤直直落下。 “咔嚓!” 正如程仕所料,嘴喙不偏不倚地砸在青石板上,发出一种机关被触发的声响,低沉厚重,在程仕耳朵里,简直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轰隆隆几声巨响,地宫地面剧烈的颤动起来,水池里的青石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沉,水池比之前的又深了一丈有余。 紧接着是哗啦啦的水声,从水池墙壁四周渗透出来,居然还冒着热气,温暖的水蒸气扑向程仕的紧张的面庞。 直到白鹤漂浮起来,随着水波晃荡,水池也就恢复了宁静。 “好一个鹤出浮萍!”程仕看着热气中漂浮的白鹤,烟雾袅袅,颇有仙鹤遨游云间的缥缈之感。 他再次进入仙鹤的腹部,腹内漆黑,里面的长明灯已经全部熄灭,唯有胃部那扇铜镜,还在闪烁着幽暗之光。 “长明灯已灭,是否暗示这我就要出去了?”程仕心中一阵兴奋,触摸铜镜,轻松就将其拿起,返回大殿里。 程仕端详着手中的铜镜,发现之前平如湖面的铜镜,此时表面粗糙不堪,仅有一道深浅不一的八卦图,做工粗粒,甚至难以看清自己的面容。 这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辛辛苦苦琢磨机关,最后拿到手的就是一面未磨的破镜子,这和开启石门,逃离地宫又有何联系。 正在沮丧之时,石门的顶端渐渐出现了一个图案,又是一个八卦图。 这等重要变化自然没有逃过程仕的眼睛,他带着镜子飞奔过去,只见这八卦图约碗口大小,阴阳两极并无颜色,这是简单的线条勾勒。 程仕微微一怔,大笑道:“辅图!” 所谓辅图,是翁兰曾经告诉程仕的一种阵法的构造。 这种图形,往往定住不动,自身没有功法,但是需要主阵图的搭配,两阵合一,阵法才能启动。 而主阵,自然就是这铜镜上的八卦了。 由于四周点有长明灯,程仕将镜子一晃动,果然有一扇八卦的投影,在门上出现。 慢慢调整角度,将投影对准门顶,两个八卦合二为一,八卦图发出一道金光,阴阳两面尽显,石门也缓缓升起! 程仕带着镜子和定梁剑,走出地宫大殿,再回首,仙鹤依旧在水池中,只是池中水不知何时已干涸,而空中依旧有热气的蒸腾。 “荣华富贵,心思算尽,尸骨却被自家机关啃食,所谓黄粱一梦,不过如此。” 走在返回水井的路上,程仕明显感觉两边的长明等要幽暗了许多,如风中之烛,飘忽不定,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气氛有些紧张,程仕不知道下面还会出现什么幺蛾子,不禁加快了前行的脚步,奔跑起来。 来到井口,已经能看见镜面投下来的光亮,正准备一跃而上,返回南阳县地面,而搭在石头水车旁的器物,却引起了程仕的注意。 一根破旧的法杖。 第49章 谜底终揭晓 先前进入地宫走廊的时候,程仕的注意力都被石头水车吸引,知道离开之时,才发现水车后面搭着一根法杖。 他拾起法杖。和梁国国君身上的定梁剑不同,这法杖造型古朴简约,通体之时一根实打实的木头,别无其他装饰。 但是程仕却知道这不是一般的木棍,因为定梁剑虽然华丽,但通体无灵气散发,而这根古朴的法杖,却有通灵之气,源源不断地溢出。 程仕端倪一阵,只觉得有些奇异。 寻常法器或者仙物,或多或少都带有灵气,而这根法杖,灵气与其说是散发的,不如说是从四周收束而来。 严格来说,是从井口而来。 “法杖的灵气来自南阳县城?”程仕一阵困惑。 在细看这又幽幽的灵气,嗅直,灵气掺杂着一丝凡人的气息,显然是两股气息混合。 程仕将这法杖放置在石头水车上,气息加剧,一明一暗两道气息缓缓流动,从井口涌向水车。 他恍然大悟! 此乃百年前布下的阵法! 程仕忽想起梁国史官的记载,这水磨车是梁国道士所制作,意图在于召唤四周有灵气的妖物,前来攻城,破解宋国道士布下的围困之阵。 根据记载,不久后出口崩塌,道士死,水车被厚重的砂石泥土封闭在地下。 程仕推测,此时石头水车召唤妖物的功法已经失效,而水车地下的水槽不久也水流干涸,难以推动水车运转。 或许是这道士心有不甘,直到死也不愿输给宋国的同行,就留下自己的法杖,布下阵法。 百年后,南阳县居民在地面打井,无意间打通了之前地宫坍塌的入口。 这被道士留下的法杖感应到,阵法由此开启。 “没猜错的话,这法杖有吸聚两股气息,一股来自凡人,也就是南阳县的居民,此股气息为阳气,阵法以之为驱动力,带动石头水车运转,从而召唤南阳县四周妖物起来攻城。法杖的第二股气息,也正是犀牛的气息。”程仕看着法杖,自言自语道。 “看来,刘叔的困惑也可解答。凡人被吸走了阳气,阴盛阳衰,身体自然寒冷,腹内空虚,也就纷纷出门觅食,照顾了刘叔酒楼的生意。” 原来这一切都有因有果,只是过程着实曲折复杂,为了帮助南阳县的使命,程仕还差点在这地宫中陪葬梁国的白骨。 “百年前梁宋两国的争端,竟然要由百年后乾朝南阳县人承担,梁国国君啊,总是现在如你所愿,妖物招来,城墙已破,又有谁能救得了你呢?不过是白骨一堆罢了。” 程仕一声感慨,将法杖折断,用无形之剑捣毁石头水车,跃出地面。 在地宫里不知不觉呆了一天一夜,外面已是第二天清晨。 和煦的阳光照耀在大地上,程仕感觉面部一阵温暖。 为了杜绝后患,程仕用符咒将这水井彻底封闭,凡人难以打开。 不过,就算不封死,地下的法杖和石头水车也被程仕破坏,丧失召唤妖物的能力。 昨天被犀牛杀死的尸首还残存着,市民们一边失声痛哭,一边颤抖着给家人亲戚收尸,大街小巷里,想起此起彼伏的哀嚎。 “我的儿啊,你死得好惨啊,全尸都没有留下!”一位古稀老妪,伏在一句无头男尸上哭泣。 一个中年男子步履匆匆的经过老妪,却没有低头看她一眼,因为男子手上也抱着一个孩子,孩子失去了一条腿,脸色阴沉,了无生气,相比也是死去多时。 至于那百来头犀牛的尸体,自然还是就地堆积,如果没有外地官府派一只庞大的军队来情理,可就一直到腐烂都无法挪动。 程仕在屋顶潜行,有意避开市民们。 经历着诡异江湖的种种,手上沾满凡人和妖物的鲜血之后,程仕不禁有些麻木。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百年前的道法虽强,却也只能戕害无辜凡人。修道之人,究竟是为何修道。” 程仕在屋顶疾走,穿梭跳跃,围着南阳县城转了几圈,所见之处,多是断壁残垣,十室九毁,市民们已居无定所。 虽然帮助南阳县城破解了犀牛攻城之事,但这南阳县,终究也成了一座废城。 正在屋顶坐着,却看见有一人,蹒跚着朝脚下的房子走来,晃晃悠悠一下靠在门前。 是张军士。 张军士也伤得不轻,看样子一条胳膊已经骨折,耷拉在身边。他从破败的门上取下一块木板,又从身边一个死人身上拉下一段布,简单给自己做了一个夹板定位。 艰难地自我疗伤之后,靠在墙壁上,奄奄一息地呻吟着。 程仕冷不丁地从屋檐上垂下来,脚倒扣着梁。 “张军士,”他双手在胸前反扣着,“你的伤势如何,性命可好?” 张军士听见有人在喊他,张开眼睛,扭动几下脖子,没有看见程仕,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又闭上眼睛休憩。 “张军士,你可还好?” 啪! 他的脑袋被敲了一下,惊醒过来,左顾右盼,大喊:“是谁在戏弄本官!” “声音中气十足,相比小命没有的大碍。” 顺着声音,张军士终于发现了头顶的程仕,虽然认出了这位仙长,可这倒挂的姿势好似一只蝙蝠,着实把他吓得不轻。 “你、你是人是鬼,这都是犀牛所害,与我无关,做了厉鬼不要来找我!” 张军士摸索着站起来要跑,却栽了一个跟头,被布抱着的夹板也散开。他蜷缩在地上,抱着胳膊喊疼。 “这造的什么孽啊,县太爷都死了,全县衙就剩我一个活人,还要被倒挂的厉鬼索命,我不久是收了你一点银票吗,给你,我都还给你,老子一张都不要,哎呦,老胳膊疼痛死我了,我的娘哎!” 程仕这才发现原来是在倒挂的姿势吓着他了,嘿嘿一笑,落在地上,走上前去。 “我不是厉鬼,我好着呢,倒是你,往后怕要成了断臂大侠了。” 见程仕蹲下来看着自己,张军士忍住哀嚎,端详了他一阵,牙缝里挤出一丝苦笑。 “仙人,你去哪里云游了,我们南阳县都被这犀牛毁了!” 第50章 英雄出少年 程仕看这张军士,面色枯黄,两眼无神,头发凌乱不堪,身上蹭着的血,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 “此事我知晓,犀牛祸患已除去。若非你不麻痹大意,前天犀牛攻城后马上修补城墙,或许能多撑一些时间……罢了,我且给你疗伤。” 听闻程仕要给他疗伤,张军士心生欢喜:“多谢道长,现在县里十室九空,不知道上哪里找大夫去,我这胳膊要是能保住就好了!” 程仕掏出养基瓶,随便在地上找了一个坑,舀了一瓶子水,摇晃了一下,又故作神秘地吹了一口气,递给张军士。 “这杯水可不是一般的雨水,我将仙气注入其中,喝下去,虽不能让你马上痊愈,但可助你恢复精气神,走路不晃悠。” 双手接过这瓶子,张军士毫不犹豫地仰头喝下去。 “咕咚!” 一股暖流从他的口腔中出发,顺着食道和血管,遍布全身。 张军士只觉得原本发软的双脚,突然有了力气,腰杆处的肌肉也不疼了,不用手撑地,自己就站了起来。 “仙人道法高强,多谢仙人赐予仙水!” 他活动着受伤的胳臂,从地上从容的捡起散开的木板和布,重新打好夹板,单手向程仕拱手道谢。 “不必道谢,伤不白治,现在你有两个任务,你且如此如此……” 程仕对张军士嘱咐了一阵,就让他走了,然后跳回房顶,找了一个舒服的角度躺下来。 这两天,先是练剑,消耗自身大量元气,随后斩杀犀牛,又在地宫里和百年前的机关斗智斗勇,不但身体疲惫,脑子也是晕乎乎的,就撑着张军士完成任务的间隙,在屋顶躺下小憩。 他太累了,以至于梦中都在下雨。 睡梦中,程仕看见翁兰,正独自在紫霞道观里打坐,闭眼养神,灵气在周身萦绕。 他走上前去,想呼唤翁兰的名字,却如鲠在喉,怎么也说不出话,仿佛变成了哑巴,越急就越说不出口,喉咙如喷火一般疼痛。 翁兰却转过头来,眉眼之间,带着一丝幽怨。 程仕想把将手中的衣服摊开拿给翁兰看,又怕被雨打湿,只好摆动着衣角,想要告诉翁兰,我走之前可没有忘记你的衣服呢,快试试合身不合身。 接过衣服的翁兰,将这绫罗绸缎扔在一边,开口说话了,声音确实低沉粗狂的男声: “道长,东西否给您带回来了!道长,快醒醒!” 程仕一惊,蹭地一下站起来,看见张军士,手捧着一堆衣服,在下面朝程仕呼喊。 “嘿嘿,您做衣服的布匹店已经塌了,周装柜就趴在门前,一动不动,我把他翻过来,哎哟,那个惨啊,胸膛都被犀牛角切开了……” “确定是我那天定做的衣服吗?”程仕打断张军士的细细碎语,了当问道。 “应该不会错,店里做衣服的后院小房就着四件衣服,颜色和您说的一模一样,都是上好的料子,还有一件长衫,针线都没缝拢呢。” 张军士将这四件衣服小心翼翼地交给程仕。 这几件精美的衣服,和残破的南阳县城里,衣衫不整的市民们形成鲜明对比,仿佛来自两个世界。 “繁华与残破,不过一瞬间,”程仕喃喃自语,然后对张军士说,“我让你找的人呢,怎么光带着衣服来了?我说过,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张军士连忙侧身指向身后,一个有些佝偻的老人,正在走来,看得出是在竭力行走,一边走一边擦汗。 “道长,人还活着,自己能走呢,只怪我走得太快,他跟不上我。” 这过来的老人便是刘叔,他一看见程仕,扑通一声就跪下了。 “三少爷,你这是去哪儿了,那天我在店子维护秩序,就看你在天上杀来杀去的,转眼就不见人了,我还以为你遭遇不测了呢!” 程仕打发走张军士,将刘叔扶起。 “刘叔,这犀牛攻城的事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说来话长。你身子可还好,没伤着吧?” “没有没有,我一直待在少爷设立的阵法里,一步也不敢迈出去。我和本地人不一样,在这南阳县里无牵无挂,只要保住自己这条小命就好。” 刘叔激动地拍着程仕的肩膀,口中有千言万语,却一时语噎,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便是劫后余生的心情。 刘叔只是夸赞程仕,说他法力了得,为南阳县积了功德,却不知这位口中的程家三少爷,也差点死于南阳地宫,成了梁国国君的陪葬品。 “刘叔,这南阳县你是待不下去了,往后有什么打算?”程仕清楚,刘叔的酒楼虽然在阵法的庇护下,还算完整,但是偌大的南阳县,其余地方已是焦土一片,光剩下一座完整的酒楼,往后几年也没有开张的可能。 “哎,要不怎么说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呢,既然这南阳县没有我老刘的容身之地,我就回洛城吧,那儿才是我的家。少爷,离开这么久,我也想去老爷的坟上看看,清理一下杂草,给他老人家烧点值钱。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当初给他们下葬的时候,匆匆忙忙,好些地方做得不规整,正好趁着这次机会,都整理一下,也好让他老人家子在地下睡得安稳。” 程仕看着刘叔期待的眼神,心里清楚,刘叔也期盼着自己能一起回洛城。 一切都太匆匆,自从灭掉尹家庄之后,还没有回过家,虽然洛城已无程家人,家族的药铺也早就关张了,但回去看看,总没有错。 “也好,我去给我爹我娘,还有两个哥哥扫墓,我要亲口告诉他们,我灭了尹家庄,我给他们报仇了!” 听到程仕亲口承认是他消灭的尹家庄,刘叔的身子微微一晃悠,眼神里闪烁着复杂的神色。他知道,三少爷在等大事上,是不会说谎的。总是一开始在南阳县见面时,他就隐约猜到是程仕灭了尹家庄,但是亲耳听见之后,内心还是倍感震撼,毕竟这庄子可是有大几百精壮的部曲。 不过,刘叔亲眼目睹了程仕在自己眼前斩杀犀牛,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写意,也就对他能团灭尹家庄一事,深信不疑。 “好,果然是英雄出少年,走,我们这就回洛城!” 第51章 往来匆匆终为客 然而程仕此时并不能先回洛城,他还惦记着紫霞山上的翁兰。 当初翁兰在南阳县城墙上和程仕告别,说要先回道观中清修,如今犀牛的谜底已经他解开,还是先回紫霞山,和翁兰回个话,再去洛城也不迟。 何况程仕有疾走术,这一来一回,恐怕比刘叔直接回洛城还要快。 “刘叔,和我一同前来的仙姑现行回道观修行了,我们一同下山的,此番前来,破了南阳县的犀牛,我还得回去和她说下情况。你先一人回洛城吧,路途也不远,我走得快,到时候回追上你的。” “也好,你长大了,凡是都有自己的安排,我们做下人的,都听你的便是。那我就现行告辞了,少爷,路上小心!” 送走刘叔之后,程仕就带着衣裳,疾速往紫霞山赶去。 正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心情大好的程仕,路上走得飞快,耳边风声呼呼而过,以至于偶尔经过的山间行人,只觉得一道光影划过眼睛,连影子也看不清。 紫霞山也是刚下过一场雨,山脚下的溪水有了涨势,哗啦啦的水声听得程仕心头一阵清爽,而山间的鸟鸣也多了起来,偶尔扑腾飞起的小鸟,碰落树叶上阵阵积水,几滴溅在他的脸上,散发出一股春意的气息。 这场景,和程仕梦中的精神颇为相似,他将装着新衣服的包袱往怀里又紧了紧,不让落下的雨水打湿。 “翁兰,我回来了!” 刚登上山顶前最后一个上坡,程仕就对着映入眼帘的道观大喊。 只有几声鸟叫,无人回应。 “这个点翁兰应该在院内练功才是,怎么还在殿内研习经书?” 院子里,还残存在二人下山前,练功时在地上踩出的脚印,深深印在泥土里,只是下过一场于后吗,有泥泞,脚印的纹理也变得模糊。 “我跟你说,这犀牛攻城,说来话长,我差点就憋死在梁国的地宫里。” 程仕一边说着,一边进入大殿,却依旧不见翁兰的身影。 又查看两件卧室,皆是空空如也。 难道翁兰外出了? 既然她不在,程仕满腔的话语也就无从找人诉说,索性双腿盘做的在大殿的草席上,闭目养神。 几个时辰过去,程仕睁眼,天色有些昏暗了,翁兰还是没有回来。 “这小丫头片子,出门连个招呼都不大,害我火急火燎赶回来,白等她这么久,早知道就先和刘叔回洛城去。” 百无聊懒之下,他翻开桌上一本经书,只想着随意看看,没想到里面留了一张纸条,上面正是翁兰的娟秀字迹。 “自山洞偶遇,结识至今,数月矣。道观之恩,兰没齿难忘。然,吾本修行之人,远离昆仑,心绪不宁,疏于修行,道法已颓然。又思念师门,情难割舍。君天资禀赋,后天若持之以恒,必成正果,且留少许符咒,外加阵法研习书籍,望勤学钻研。往来匆匆,终为过客,相忘于江湖。谨启。兰。” 草席边,有一本程仕从未见过的书籍,夹着十几张符咒,想必是翁兰在信中提及的东西。 傍晚的风吹过,飘零的樟树叶子,被希望染成了金黄,吹进殿里。 程仕朝殿外望去,几声乌鸦低鸣后,太阳很快就落下了山峦,藏到后面去了。 夜里,躺在床上,转转反侧,难以入眠。 按理说,下山经历种种,本应是十分劳累,沾床既睡,但是翁兰的不辞而别,却让程仕内心颇为煎熬。 他有些懊恼,当初二人在城墙上辞别的时候,翁兰就应该下定了决心。 可那是他只顾着查明犀牛攻城的真相,哪里还寻思他事。 其实程仕心里清楚,一开始在从尹家庄出来,在山洞拜翁兰为师,只是为了利用翁兰的道行,帮助自己掌控无形之剑,既然现在剑已和自己融为一体,可随时召唤,翁兰也就完成可她的使命。 但为何对这姑娘,心中还有眷恋之情,莫非是喜欢上她了? 往日里和翁兰朝夕相处的点点滴滴,潮水一般涌上心头。 她的吊梢眉,遇见风沙,总喜欢流眼泪,却是笑着擦去。 她喜欢将秀发盘起,在院子里用力练功时,会不由自主地散开。 她青色的道袍上总是留下一些泥土污渍,第二天却总能干净如初。 程仕还想起来那颗夜明珠,此时已经高悬于他的脑海中,而这夜明珠,是翁兰悄无声息偷过来,献给他宝物,只是为了帮助其尽快提升功法,掌控无形之剑。 “程仕,莫要心急,修道讲究循序渐进,只要这无形之剑还在你的魂神中,总有一天,会被你所掌控。” 耳边回想着翁兰的言语,程仕打起了瞌睡。 第二天清晨,程仕起来下意识的去大殿里研习经书,有那么一瞬间,习惯性地就要喊出翁兰的名字,只是见大殿内空荡无人,到了嘴边的呼唤又咽了回去。 无心研读经书,程仕走进翁兰的卧室,里面收拾得整整齐齐,和搬进来当天一模一样。 翁兰在昆仑山修道时,就被严格要求起居,所以离开的时候,也特意收拾的一番。尽管她知道,再也不会回紫霞山了。 “我一人留在此处,也没有什么意思,这道观本就是平白得来的,在这居住修行的人,也都是匆匆过客罢了。” 程仕想起和翁兰第一次踏上紫霞山定,来到道观的那天,原来居住的道士将道观传给两人,还和他们挥手道别的场景。 没想到,不过数月,河水刚解冻不久,他却也要离开了。 只是程仕离开之时,没有人送别。 “既然你离我而去,这几身衣服,也就留在道观里,送给有缘人罢。” 趁着早上没有风,程仕在道观里里外外仔细打扫了一番,清理了室内留下的落叶,又将各种桌椅草席摆放齐整,三间房子的门关好,按照翁兰留下的阵法研习书籍的指示,破解了她给道观布下的隐蔽阵。 “来来往往,皆是客人,这紫霞山的道观,本就是留给天下修行之人,我不能独占。” 走到道观门口,程仕回首,只见棕色的屋檐,掩映在苍翠的大树之中,而晨曦升起,给道观的墙面落下一层淡黄色的光辉。 他笑着下山离去,前往洛城。 第52章 寒冰止血 和程仕在南阳县告别后,刘叔就踏上了去往洛城的路。 作为程家十几年的管家,没少在外刘叔可谓是程家的生活和生意两手抓,看药材,谈生意,做买卖,他没少在豫州周边奔波,所以对于豫州的道路,可谓驾轻就熟,闭着眼睛都能从南阳县走回去。 虽说以前多是骑马,可好在今天天气放晴了,道上虽然有些泥泞,还是能勉强下脚,刘叔就这么一步一步,走往郊外。 他也算半个程家人了,现在程家遭了这番风波,这个世上唯一牵挂程仕的,也就只有刘叔了。 刘叔是个很精明的人,跟着程家老爷做买卖,见过不少奸诈的生意人,开始也吃了不少苦头,后来在程家老爷的指点下,有了长足的进步,也就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看人很准。 但是对于程仕,这个老程家的独苗,刘叔却有些看迷糊了。 他是看着程仕长大的,平日里,刘叔和这位三少爷相处的时间,胜过程家老爷。三少爷抓的第一幅方子,是他手写的的;制的第一颗药丸,是他手把手教会的;去大漠谈的第一笔生意,刘叔虽然没有陪同,但是对于谈判的诀窍和卖家的价格底线揣摩,刘叔在程仕走之前和他足足聊了三个晚上,事无巨细,统统交代。 可以说,刘叔是程仕最好的老师,是手把手把他带大的。 虽说,在程仕长成大小伙子的时候,为了他日后在江湖行走的安全,刘叔和程家老爷一协商,将他送到洛城的武馆里研习拳脚,程仕也的确学习了不少武学套路,单挑几个成年人不在话下。 但是,血洗尹家庄,斩杀南阳犀牛,布下庇护阵法,这些事情一个比一个玄乎,一个比一个离奇。 已经远远超出了洛城武馆能教授的武学范畴。 这一点,刘叔心里跟明镜似的。 只是刘程二人心照不宣,刘叔没有问,程仕也就没有说。 作为一个走南闯北多年的老江湖人,刘叔深知,他虽然去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角色,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世上还有许多各行业的高手,他们往往韬光养晦,隐藏自己的才华和锋芒,所谓大隐隐于市,便是如此。 “程家这小儿子,藏得可真深,我带他十几年,从未见过其修炼道法,南阳县重逢时,不但穿着道袍,还带了一个同样身着道袍的女子,颇具仙气。莫非,程仕是在这道姑处得到高人指点,才做出种种神人之事,还是说,他早就有如此高的功法,一直藏着掖着,不让大家知道?” 走了一天的路,快到洛城了,刘叔正在河边取水喝,回味着这一路的见闻。 “哎,要是少爷晚几天去大漠谈生意就好了,他若是在家,尹毅就是全庄人都打过来,又有何惧!要不是家里没人,老爷和夫人,还有二位少爷,也不至于就这么走了……” 刘叔越想越伤心,小声地呜咽起来,泪水低落到盛水的竹筒里,溅起阵阵涟漪。 往日里,程家在偌大的洛城,虽然不算豪门,但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都要归功于程家药铺,堪称洛城第一药,虽不能说包治百病,但也是真个豫州公认的最上等的药丸,尤其是程家的一些独门秘方,也是各家同行觊觎的对象。 那时候,刘叔在洛城大家小巷走着,几乎人人都给他打招呼,喊他刘爷,点头哈腰。 经过茶馆,掌柜的只要看到,都会招呼他进来坐坐。 遇到自己不忙的时候,刘叔也就进去,喝杯江南的碧螺春,心情好就吃几块桂花糕,有时候手里还得拎一包带走。 这自然都是免费的,茶馆老板求着他拿。 毕竟,虽说生老病死无法避免,可这世上之人,谁不愿意多活几年呢,没有好药,拿什么去治病。 刘叔喝着水,靠在一棵大树上,又回忆起往日一些趣事。 有一次,洛城知府流了鼻血,怎么也止不住,只能拿手绢时刻顶着鼻孔。恰巧,下午来自西域的商人,是知府大人的贵客,有一笔重要的生意要谈。 知府深知自己代表着大乾朝的形象,总不两只鼻孔塞着手绢去和人谈吧,有辱斯文,指不定回头被西域商人笑话,说这乾朝的官员,鼻子里插着两根白葱,成何体统。 整个洛城有名的郎中都请了个遍,说法都一样,说知府大人只是政务操劳过度,急火攻心,属于血热,调养几日便好,开的方子也都是一些黄芩、黄莲、栀子等凉血的中药。 可这还有两个时辰就要见贵宾了,哪还有时间调养? 其中一个郎中和刘叔关系好,专门前来拜访他说明情况,询问程家药铺是否有特效止血药。 刘叔听完,看着馒头大汗的郎中,笑着回答:“你们几个大夫诊断没错,开的方子也没错,知府大人确实是血热。” “你说废话呢,知府大人也知道他血热,如何才能一个时辰就凉下来呀!”郎中一脸沮丧,更加着急了。 “容我和我家老爷商量一下,你且稍等。” 半个时辰后,刘叔带着一个下人,拖着一床棉被,来到知府处。 这棉被里里装的不是别的,是一脸盆的冰块,刘叔话高价钱从冰商那儿买来的。 知府大人听了刘叔的讲解,一脸狐疑:“这能行?要是到时候鼻血还留怎么办?” “要是还流,我们程家药铺关门!”刘叔自信地回答。 过了一会儿,西域的商人已经抵达洛城,正在驿站休息,知府依据刘叔的法子,将铜脸盆上盖着的棉被掀开,双脚插进去,硬生生冻了小半个时辰。 西域商人到知府处之时,看见的就是仪容整洁,白面长髯的知府了,而整个谈判过程中,耗时一个时辰,知府的鼻子好像被绳子拧紧似的,一滴血都没出来。 直到晚上和商人吃饭的时候,鼻血才复发,不过知府借故还有政务要处理,早早离场了。 原来,刘叔和程家老爷一估摸,中医讲究药到病除,所以郎中们开的药都是内服,药虽没错,但是疗效慢。所谓寒从脚下生,要想短时间内止住鼻血,可用寒冰泡脚,寒气从脚底板浸入,于知府大人体内的热火相抵触,方能解一时之患。 至于后续调养,还得以郎中们开的口服药为主,只是和西域商人谈判这关,终于是过了。 一时间,程家寒冰止鼻血的法子,成为洛城居民们茶余饭后的笑谈。 而这知府法人虽然鼻血止住了,却在五月天感染了风寒,一连窜稀了五天,据说最后床都下不了了,却还一个劲地对下人说: “这事不怪程家,他们的法子好啊!” 第53章 返回程府 沉浸在回忆中的刘叔,不禁呵呵笑出了声,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那时,程家的药铺每天生意火爆,而他依旧被人洛城人呼唤刘爷,倍儿有面子。 “刘叔,你笑啥呢,说来听听。” 一只手突然搭在他的肩膀上,吓得他窜起来,思绪马上回到现在。 原来是程仕,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三少爷,你还真是来无影,去无踪啊,啥时候来到我身后的,脚步声都没有。” “我在这后面好一会儿,看你笑得开心,也没打断你。休息好了,我们就回城吧。” 二人朝着洛城继续赶路。 一路上,刘叔和程仕亲切的交谈着,路人看去,还以为是父子俩。 “三少爷,路不好走吧,我看你也没骑马,和我一样徒步。出门在外可别太爱惜银子,吃的穿的不能省,看中了上好的马匹,买下一匹就是,你还年轻,脚底板娇嫩,受不了着长期走山路的苦啊。” 刘叔就像是一个老父亲一样,对着程仕唠唠叨叨,说个不停。 他当然不知道,程仕练就了疾走术,比一般的马匹行动速度快上好几倍,所以才能来无影,去无踪。 “叔,没事儿,今日不比往昔了,咱们没了药铺,就算身上有银子,也要量入为出不是,该省的还得省,以后的日子长着呢。” 程仕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掠过,反倒是让刘叔心里好生欣慰,这个纨绔子弟终于长大了。 二人没有先进洛城,而是在附近一个小镇上买了酒和纸钱,往家族的墓地走。 程家的墓地在一座低矮的小山包上。虽然距离下葬只有几个月,但是冬去春来,加上最近下了几场雨,上山的几条路,要么泥泞不堪难以行走,要么被新生出的植被遮盖,不见踪影。 费了一番周折,终于找到家族的坟墓。 一家程老太爷和夫人合葬在一起,两个儿子分别有坟包。 虽说时大户人家,可下葬的时候着实仓促,墓地占地并不大,杂草丛生,和大山融为一体。 刘叔有些自责,低头默默用镰刀清除杂草,将墓地一圈打理得干干净净。 他跪下,磕了三个头,轻声说道: “老爷,程家宅子没人住了,可我还是程家的下人,往后一有空,我就来给您扫墓烧纸,也算是打扫您现在住的宅子。” 烧了纸钱,点上几炷香,寂静的山峦间没有鸟叫,程仕甚至能感受到香烛燃烧的声音。 “爹,娘,二位哥哥,我程仕亲手灭了尹家庄,给你们报仇雪恨了!” 地面被他重重砸下的头,裂开一个小坑。 祭拜完家人,两人决定回程家宅子看看。 刘叔说,他本想把宅子卖了,银子都留给程仕,可洛城的有钱人如此之多,却无一人有意愿买下。后来想想也好,宅子就留在那里,算是留个念想,反正房契啥的都在,光天化日之下,也没人敢抢占。 作为豫州最大的城市之一,洛城繁华依旧,再次回到这里,程仕看着大街上吆喝的小贩,各位亲切。 但他却无心何人攀谈,而是直接往程府走去。 来到老家门口,刘叔刚想掏出钥匙开门,却见这大门是敞开的。 “我护送二位嫂夫人离开的时候,锁好的大门,为何门又开启?” 刘叔一脸狐疑,走上台阶,检查门锁。 挂在门环上的门锁,并没有损坏,应该时被钥匙开启。 而大门也没有被刀凿斧砍的痕迹。 “莫慌,我们先进去看看。”程仕招呼刘叔跟着他,跨入门槛。 程仕心中也不在意,这么好的宅子无人居住,时间久了必定有人觊觎,以为程家举家搬迁,宅子废弃不要了,便乘机占了便宜。 刚进门,却闻见一股子烧鸡的香味,从厨房传来。 “好家伙,进了我家宅子不说,还在里面生火做饭,看来这是住下了啊。” 按理说,离开几个月,无人打理的院子应该是布满尘埃才对,但程仕环顾四周,发现院内纤尘不染,水桶、晾衣架、推车摆放得井井有条,就像他去大漠谈生意之前一样。 正在这时,堂屋里穿来人说话的声响,还夹杂着笑声。 程仕对刘叔说:“走,我们去堂屋里去,我倒要看看是谁,乘我们不在,把我家宅子给占了。” 谁知一推开堂屋的门,二人的下巴就快掉到了地上。 程家老爷和夫人,两个哥哥家,都齐整整的围坐在桌前,桌上摆满了鸡鸭鱼肉,丰盛无比。 “哟,程仕回来了啊,半年多没见你了,大漠的路不好走吧!”程家老爷欣喜地站起来,眼里满是慈爱地目光。 “我的儿啊,我日盼夜盼,总算把你给盼回来了!来,先吃饭,正好今天做了不少菜,给你洗洗尘!”程母笑添了一把椅子,拉着程仕让他入座。 程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家四口时他亲手送葬,看着埋进土里的,怎么这会儿有活生生地站在他眼前? 他握住母亲的手,粗糙而温暖的触感,又让他不得不相信,眼前就是他的母亲。 “三、三少爷,这、这事怎么一回事!”刘叔惊吓得语无伦次,想说话却说不出来。 “你也一起坐上桌,今天儿子回来了,高兴,我们一起吃个团圆饭!”母亲有招呼刘叔一起吃饭。 程仕看着眼前一张张熟悉的脸,有说有笑,二位哥哥还问起自己大漠的见闻。 他给刘叔使了一个眼神,拉着他往桌子走,却拉不动,原来刘叔的腿都僵硬了。 “莫慌,看我眼色行事。”他轻声说道,硬是把刘叔拉到了椅子上,和自己并排坐下。 “恭喜少爷回来咯!慢点,慢点,最后一道菜上齐啦!”一个下人,身上围着围裙,弯腰端着一盆水煮鱼,放在桌上。 是王麻。 程仕喊了他一声:“王麻,你最近在干什么呢。” 王麻一愣,用围裙擦擦手,“我一下人能干什么,洗衣做饭呗。”他又对刘叔说:“刘叔,后厨的柴火不够了,要不下午我去市场上买点煤?” 刘叔吓得腿一个劲地抖,嘴里发不出声来。 第54章 程家团圆饭 程仕按住刘叔颤抖的手背,示意他不要惊慌。 “王麻,这些事吃完饭再说也不迟。你拿壶酒来,爹最爱喝三十年的洛河大曲,我们今天陪他来几杯,来,斟酒!” “好,既然儿子发话了,那就一起喝几杯!”程父亲显然很高兴,招呼王麻拿酒。 掀开一摊洛河大曲,酒香四溢。程仕给每人斟了一杯酒,俯身倒酒的时候,特意仔细观察了家人们的面部和身体。 轮到给刘叔倒酒,二人意味深长对视一下。 “别光顾着喝酒,吃菜啊,做了你最爱吃地红烧肉,快尝尝,糖味够不够?”鬓角斑白的程母夹了一大块肉到程仕碗里,他盯着母亲的眼睛,看得出神。 有那么一刻,他真的愿意相信,母亲没有死,全家都是齐齐整整的,自己也没有去漠北谈那该死的生意,而是老老实实的呆在洛城,守着家里的药铺。 如果这是幻觉,就让幻觉持续久一些吧。 吃到一半,程仕假装要去上恭,起身的时候对着刘叔试了一个眼色,刘叔也跟了出去。 一进入茅房,刘叔差点跪下了。 “少爷,我们怕是见鬼了!老爷从来只喝城北酒坊里的米酒,哪里会喝什么狗屁洛河大曲,压根就没这个酒?” 程仕示意他小点声,说道:“自然是假的,我们亲手把棺木抬进墓穴里,人死,岂能复生?” “不过,能亲眼再见一见全家人,就算他们是鬼,又有何妨?”程仕一声长叹,手重重砸在墙壁上。 “这道也是,不过……我总觉得心里膈应,好不自在,方才要不是你在,我都要喊出声了。少爷,要不咱们跑吧,我可不想再回去了,这把我吓得啊……” 虽说追随程家十几年,对程家老爷忠心耿耿,但是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刘叔一想到老爷那绘声绘色的脸,就心跳不止,以至于身体也随着弯曲,不能直立。 “刘叔,要走你先走,我要查明真相,有些东西我和你都能看到,可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二人再茅厕里悉悉索索商量了半天,终于小心翼翼推门出来。 回到堂屋,一桌子都已不见踪影,桌上一股恶臭袭来。 “腐食之味。” 程仕用手捂住口鼻。 半边烧猪头,早已不是之前的新鲜模样,腐蛆从空洞洞的黑猪眼窝子里涌出,蚕食着脸上挂着的深色皮肉。 而几碗带着汤汁的清炖菜,表面浮着一层厚厚的灰色霉斑,十几只绿豆苍蝇落在碗口,嘤嘤作响。 程仕只觉胃部翻江倒海,俯身呕出一摊黄水。 黄水里,居然还漂浮着扑腾的苍蝇和扭动的白蛆。 他倒吸一口凉气,惊道:“原来我们之前吃的,都是这般腐食!” 不说还好,听到这话,刘叔刚站直的腿又软了,直接跪倒在地,嘴里的热黄水如决堤之口,噗嗤噗嗤往外喷涌。 “不必焦虑,此等腐烂之食,难以伤及我等体魄,既然都呕吐出来了,便无大碍矣。”程仕安慰道。 看着眼前满座的狼藉,方才喜笑颜开的家人瞬间消散,他心中有一种说不吃出的落寞。 就算的假象喝幻觉,他也想多享受一下,奈何转头就成空。 “少爷,咱们快走吧,撑着妖怪还没出来,我们赶紧走!” 刘叔显然是吓坏了,花白的胡子随着呼吸剧烈抖动着,眼神里流露出深深的恐惧感。 毕竟,刚刚经历了南阳县的犀牛屠城,着还没缓过来,谁想到刚回洛城就来了这一出,还是在他熟悉程家宅子里。 他夺门而出,跑到院子里,却赫然呆住。 原本整洁干净的院子,现在却一片萧瑟,水桶东倒西歪,落叶满地,还有一堆干鸟屎,看起来很久无人打扫。 丝毫没有居住的痕迹,却像是被废弃的宅子。 一只夜猫从院子角落里窜出来,从刘叔两条腿中间穿过,一声凄惨的叫声,吓得他发出一声更大更尖的叫喊,两眼一黑,晕厥过去。 程仕也发觉了这宅子明显的变化。 不过他也不慌,按理说,几个月没人居住的大宅子,的确就是这般景象。看来,之前的阖家团圆,的确都是幻象罢了。 既然如此,幻象破灭了,回归现实便是。程仕俯下身子,掐住刘叔的人中,一会儿他便缓缓睁开眼睛。 看见程仕淡定的脸,刘叔长舒一口气,心情稍加平复。 “少爷,刚才我们看到的老爷夫人,都是假的吗?” “你没大碍,先起来,我送你离开。” 看着脸色惨白的刘叔,程仕决定先把他送走,自己再仔细调查原因。 毕竟,自从大漠客栈离开之后,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此等诡异之事。 他心中其实还存有一丝侥幸。 万一大家真的没死,或者说,复活了呢? 穿越的前三年,程仕过得安安稳稳,快乐逍遥,直到这几个月,每天接触的世界,变得诡异魔幻,意想不到的事情层出不穷,已经远远超出他前世唯物主义的思考范畴。 无论如何,只要有意思机会,他就不会放过。 程仕搀扶着刘叔,打开门栅,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浓重的水气烫得眼睛一阵疼。 这下落到程仕自己目瞪口呆了。 门外不是街道,确实一片蓝色汪洋。汪洋并不平静,仿佛一锅被烧开的热乎水,冒着咕噜咕噜响的泡泡。 刘叔看这场景,两眼一翻白,又背过气去,瘫倒在地。 水泡一个一个在程仕的脚叫前响着。他蹲下来,将手深入水中,刺痛传来,下意识的一缩手。 手背已被烫得通红,火辣辣的,生疼。 要说眼前所见都是幻象,程仕又有迫许怀疑。这滚手的沸水,还有之前在堂屋吃饭时和母亲握手的热感,可都是实实在在的感受。 他将柳树背到院中一棵茶树下,暗自思忖一下步事态走向。 偌大的程家宅子里,关上院门,寂静无声,刘叔似乎在做着噩梦,嘴里不时发出惊恐的哀鸣。 堂屋前的台阶,因长久未有人踩踏,缝隙处有几株小草生长,一株草甚至开了淡黄色的小花。 水井前,连接水桶的绳子静静的耷拉在地上,被泥土覆盖着。 唯有通往厨房的门口,干净如初,紧闭的房门甚至未见一丝尘埃。 第55章 西瓜人头 程仕走向厨房,用手在门上摩擦了一下,没有灰尘。 “其他地方都是无人打理的样子,为何这厨房门如此干净?” 带着疑惑,程仕推开门。 当年程父买下这座宅子的时候,嫌弃厨房里油烟味市场传到堂屋里,将房子做过改造,要进入厨房,必须要走一段路。通往后厨的通道,窗户紧闭,即使是白天,也颇为幽暗。 程仕小心翼翼地前行着。 一个巴掌大的蜘蛛从墙顶落下,糊住程仕的面门,他摇头将其甩落,看着它嗖嗖地又爬走了。 程仕拿出一道符,手指摩擦两下,随即燃烧。 借着火光,通道里遍布的蜘蛛网,和在网子上爬行的黑蜘蛛,映入他的眼帘。 “我的乖乖,进了盘丝洞了!”程仕惊呼,想要拿定梁剑驱赶蜘蛛,只是地方小,放不开手脚。 他对着符咒轻吹一口气,火光分散成星星点点,如水珠般飘落在蜘蛛网上,瞬间给他烧了个精光。 这一烧不打紧,通道里豁然开朗。 原来,通向后厨的路并不窄,至少能容两人并肩通行,只是遍布的蛛网,阻塞了空间和光线。 一扇门帘耷拉在前方,飘动起来,隐约能透过黑色的油渍,看见深蓝的底色。 “故作玄虚!” 程仕冷笑一句,疾步上前掀开门帘。 他呆住了。 半晌没有发声。 原来,这后厨里,不仅地面光洁发亮,而且锅碗瓢盆排放有序,灶台上盛放着新鲜的瓜果时蔬,锅里正炖着一只猪肘子,芳香扑鼻。 “好家伙,屋里屋外,两重天啊!”程仕见这番场景,压低嗓子说。 他小心翼翼地走入厨房,摸摸灶台,确实干净,纤尘不染,而扑腾的大铁锅里,肘子的香气随着袅袅的烟雾,遍布厨房每个角落。 “咕噜噜~” 顺着声响,程仕瞥到案板边上,有一个圆滚滚的绿皮大西瓜,一晃一晃,就要滚落。 冬天,哪来的西瓜? 程仕一怔,随即反应过来,抽出定梁剑。 “有诈有诈!” 他扬剑对着西瓜咔嚓一刀切下,西瓜瞬间变成一个人头,被劈成两半! 手一抖,大刀哐当一身跌落在地。 被劈成两半的人头,各自散落着脑浆,空气里弥漫着血腥气。 这头虽然成了两半,但是程仕越看越不对劲,似乎在哪见过这张脸。 长吸一口气,索性将这两瓣头颅捡起,放在案板上合起来。 人头从左眼角到右下巴,被胖子斜着劈开,因用力过猛,即使合在一起,鼻子处也残缺一个大洞,正汩汩地往外冒血。 “这不是王麻吗!?” 程仕盯了人头仔细端详了而一阵,确定就是王麻的头。毕竟这一脸的麻子,再明显不过了。 这头的面部居然还在呼吸起伏,的鼻孔呼哧呼哧冒着白热气,血丝顺着白色的眼球爆裂开,喷薄欲出。 这画面让程仕觉得一阵恶心,两手下意识地松开,王麻的头就咕噜咕噜像西瓜一般滚起来,咚的一声落在地上,又散成两瓣。 程仕看向厨房的窗户,不过是一扇普通的木窗样子。厨房是下人劳作的地方,虽然程仕很少来这里,但他依稀记得,小时候自己喜欢在这里面来回爬,窗户外面就是大街。 正值中午,就算闭着窗户,街外的人流声按理说也会传到屋子里来。 可是厨房里,除开烧锅咕噜咕噜的炖肉声,安静得出奇,再无其他声响。 他推开窗户,只有一片热乎乎冒着热气的海水,海面一望无际,无边无垠。 和推开院门的景象一模一样。 “刘叔在树下休息了一阵,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我且去看看。” 没有找打其他的线索,程仕离开厨房,返回庭院内,去查看刘叔的情况。 刚进院子,就看到刘叔一人,背对程仕,正坐在堂屋餐桌的椅子上。 看到刘叔自己醒来,程仕悬着的也就放下,对刘叔喊道: “刘叔,你没事就好,我刚在厨房里发现一件怪事……” 一句话还没说完,程仕突然停住,脸色大变。 只见刘叔没有搭理背后程仕的呼唤,反而抓起桌上的食物,就往口里送。 一边吃,还一遍吧唧吧唧嘴,摇头晃脑,吃得很香。 “不错……美味呀……”他塞满的食物嘴巴,含糊不清地说道。 至于他吃的“食物”,正是是之前桌上腐败生蛆的霉物! 程仕倒吸一口凉气,呕吐之物的温热气味,又在喉管里游窜。 他本以为,安坐在桌子前的刘叔,已从方才的惊吓中回过神来,没想到,这下病得更重,味觉嗅觉尽丧,记忆也被打散,怕是中了史心疯桌子上这般肮脏恶心,一般人唯恐避之不及,刘叔居然下得去嘴! “你在做甚,疯了吗,快停下!” 程仕的呵斥没有得到回应。他不忍刘叔遭罪,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随即脚下一蹬力,跳起丈高,在制高点停留的瞬间,弹石如飞箭。 桌子被石子打得粉碎,腐食散落一地,和地面的尘埃混在一起,肮脏不堪。 刘叔停顿一下,举着一只腐烂鸭腿,扭头看向程仕,眼神呆滞,嘴角挂着涎水,嘿嘿傻笑。 “噗!” 似乎是用尽全身气力,他将满满一口腐食,喷向程仕。 绿头苍蝇和蛆虫飞舞着袭来,空气中弥漫着腐烂的臭气,汇聚城一股阴气,熏得程仕难以呼吸。 还好他身手快,闪向一边,躲了过去。 刘叔佝偻着身子,在地上摸索着捧起半边烂猪头,又准备开吃。 “病入膏肓,病入膏换!刘叔,再不停下,休怪我将你打晕!”程仕看着衣袖上溅到零星的腐臭之物,恶心道。 刘叔如同一只秃鹫,贪婪的啄食着地上的尸体,越是腐臭的肉,越能激发他的食欲。 更令程仕心惊胆战的是,刘叔将所有腐蚀一扫而空之后,打了几个饱嗝后,趴在地上,双手双脚叉开,像一只人形大蜘蛛,咔咔咔朝着程仕爬开。 尤其是刘叔那双眼睛,早已没有往日的精明能干的神气,反倒是变得又小又圆,眼珠子滋溜溜的转着。 刘叔成了一只蜘蛛精! 第56章 尘埃又起 程仕看着昔日里和蔼可亲的刘叔,成了这般妖怪模样,不仅心中一阵酸楚。 “刘叔,你听得到我的言语么?” 尽管不抱有太大希望,但他还是期望刘叔能认出自己,而不是引发冲突,兵刃相加。 这里是程宅,是他的家,眼前的人形蜘蛛,又是陪伴他十几年的人,程仕不忍在家中大开杀戒,让鲜血沾染这座充满着无限回忆的宅子。 他围着蜘蛛来回踱步,却是死死盯住刘叔的眼睛。 所谓的妖魔鬼怪,和人最大的区别,不是功法,不是外形,而是那一双眼睛。 妖魔的眼睛,早已退去人性的光辉,眼珠子仅仅用于视觉,并不能透露出内心的悲喜善恶,也没有柔光。 刘叔的眼睛便是如此,眼珠子就是两颗没有感情的黑点,追随着程仕的移动。 两颗獠牙,从他的嘴角试探出来,牙尖甚至插入嘴角的皮肤中,鲜血浸染出来,在挂在下巴上,摇摇欲坠。 而他的头发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脱落。 秃顶的刘叔,头变得愈发圆润,却是黑乎乎的,中毒一般。从程仕的角度看去,就是一颗大大的蜘蛛头。 他开始摇头晃脑,吱吱呀呀地叫着,向程仕吐出麻绳粗的蛛丝。 虽未击中,但蛛丝击打在茶树上,左右包裹,千层丝万层缕,竟然将原本不过五尺高的茶树,包成一个一丈高的大丝球。 一股寒意从涌上程仕的心头。若是被这蛛丝包住,恐窒息而死。 程仕的无形之剑已经指向刘叔,但却始终没有下手。 终是于心不忍。 他的仁慈没有被刘叔领会,三番五次的蛛丝攻击,已经将这偌大的程仕宅子,变成了一张大蜘蛛网,阡陌纵横,而程仕就是那蛛网中的一颗小虫,若不将其吞噬,就没到停手的时候。 他看着宅子惨遭此境,不禁怒火心中烧。 “刘叔,你若再胡作非为,休怪我不客气!” 有一次躲过蛛丝攻击之后,他终于爆发了,一剑将刘叔的头劈下。 奇怪的是,随着蜘蛛的尸首分离,那些缠绕程宅的蜘丝,也纷纷疲软凋落,变为齑粉。 一阵风吹过,院中扬起一阵尘埃。 程仕用手捂住眼睛。 直到尘埃散尽,他才发现,刘叔的头已经变成了正常模样,只是闭上双眼,脖子处流着汩汩鲜血。 身子在一旁孤零零的躺着。 “是我,亲手杀了他……” 虽然明知刘叔彼时已为妖,祸害危及他的性命,但程仕依旧是心中愧疚不已。 上午还在南阳县和他亲切攀谈之人,现如今已成他刀下之魂。 直到鲜血蔓延过来,染红他黑色的布鞋,才回过神来。 愤怒,不解,惊讶,沉沦,各种情感汇聚在程仕的脑海里。 他使出全身的气力,纵身一跃,跳出十丈来高,举目望去,宅子就是浩瀚无垠大海中唯一个岛屿。 茫茫的水汽,烟波浩渺,也不知这是仙境,还是地狱。 落在地上的一刹那间,程仕恍惚觉得,他陷入到一个圈套之中。 至于圈套是何人布下,功法几何,又是何意图,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但有一点他可以确定,要向杀自己,还没那么容易! 既然外面出不去,就只能在宅子内寻找线索。 回到家以后,程仕只去过堂屋,茅厕,还有厨房。 整个宅子大小有十间房,其他房间或许还藏有玄机。 他从穿过院子和堂屋,来到后院,这里的房间多是就寝之地。 可是检查过所有房间,都为发现有任何异样。 唯有最西头的一间客房,有些古怪。 这是一间招待来客的临时客房,程仕之前很少来过。客房里摆有床铺,兼有一些家庭按季节需要收藏的杂物,比如夏季的竹席,冬季的厚棉被等等。 可是,一进门,他就发现五个酒坛子排成一列。 程仕虽然不清楚家里物品的具体收藏摆放,可是这酒坛子,是万万不可能摆放在客房里的。 酒要在阴凉处贮藏,程家虽未修建酒窖,但设有一专门放酒的储藏室,酒分门别类摆放着。 若是放在这当西晒的房间,下午日头高升,温度是升高,一坛好酒可经不起几番折腾。 再看这些酒坛,不过是普通的黑坛子,用红布封口,光从外表,也无法分辨具体的种类。 看来,问题就出在这酒坛子里。 这间朝西的客房,和其他几件屋子一样,许久未有人打理,但这几坛子酒,却釉面光洁,似有擦拭的痕迹在。” 程仕走上前去,端起角落的一坛。 尤其是这坛,和其他坛子相比,不仅釉面光洁,就连封口的红布,也是刚刚才封上的。 他摇了摇坛子,没有液体流动的声响。 但这沉重的手感,又不似一个空坛子应有的重量。 而坛壁触感温热,似有温酒在内。 想要解开封口红布,却发现吸得死死的,任凭如何借力,封口纹丝不动。 “依旧是古怪啊。”程仕心绪不宁,又挨个检查剩下的的坛子。 每个端起来都沉甸甸的,摇晃之,依旧没有声响。 封口一个也揭不开。 以程仕的实力,无论是臂力还是手腕寸劲,都远胜一般人,竟然揭不开一坛子酒的等封口。 他颇为恼怒,哪怕是修道之前,也在在洛城和武馆的老师傅练过武,打桩挑水之类的基础臂力可没少练,此刻竟然揭不开一摊子酒,甚是无奈。 “我倒要看看,这坛子里究竟藏匿着何等玄乎之物!” 他抡起坛子,朝着墙壁甩去,当啷一声,酒坛子咕噜噜地在上滚动。 近视之,坛壁仅仅呈现裂纹,未碎。 他抽出无形之剑,刺向酒坛子,竟然没有将其劈碎,反倒是剑身陷入其中,被吸附住。 有将全身内力凝聚手腕,内外一旋,剑身咔哧咔哧艰难地转了一圈,酒坛子终于破裂。 一道黑烟旋即从碎片之中呼哧冒出。 黑烟在屋内四处游散了片刻,当着程仕的面,汇聚成一个人形。 此人身材佝偻,胡须花白,嘴角有着两条明显的法令纹,定睛一看,正是刘叔! 第57章 断头安装 刘叔的黑影乌泱乌泱的,像是几千只飞虫汇聚而成,又像燃烧的黑烟,惹得程仕捂住口鼻,唯恐被呛到。 “刘叔,你是人是鬼!”他紧握无形之剑,退后三步,做好随时反击的准备。 看着刘叔隐隐约约展现的面庞,他怜悯道: “如果你还记得我这个少爷,说话便是,我们既然一道回家,我自然不会将你单独落下。” 黑影在刘叔的面部游窜,他的五官开始扭曲变形,就像一坨橡皮泥,被揉来揉去,没有定形。 程仕一直盯住刘叔的脸,期待从他嘴里听到些许话语。 哪怕就是只言片语,只要刘叔能说话,程仕就对他的抱有一丝期望。 虽然二人是主仆关系,但多年一起生活,情谊如家人般紧密。 哪有在危急时刻,抛弃家人的道理! 半晌,刘叔的脸忽然浮现一张嘴巴,费力地蠕动着,发出咳咳咳的声音。 这声音,如同耄耋老人,喉咙里压着一口痰,就要咽气了。 “少……爷,救救我……脖子疼……” 艰难地呼出几个字之后,这身黑影化作一道旋风,冲出门去。 程仕似乎意识到什么,追随黑影穿过堂屋,来到前院。 只见刘叔被斩去头颅的身体,居然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原地转圈晃悠了一会儿,似乎在找些什么。 颈口红彤彤的肌肉和骨骼组织,还在冒鲜血。 程仕猜测,刚才那团黑影,就是刘叔的魂魄,被封印在酒坛子里,打破酒坛,正将他解放出来。 虽然刘叔的魂魄努力回到肉身中,不过没有头的身子,也能活? 程仕也呆站在原地,看着刘叔这具无头尸体晃晃悠悠地挪动着,不知所措。 他捡起地上的头颅端详,刘叔的面容平静而苍白。 头颅脊椎处的鲜血已经有些凝固,长长的血条子耷拉在半截脖子处,猩红猩红的。 “呜呜~” 刘叔的身子对着程仕机械地挥手,摇摇晃晃地走来。 “刘叔,你是在找寻自己的头吗?” 像只无头苍蝇,只是朦朦胧胧感应到程仕的声音,却又无法判断精确地点,刘叔围着程仕打转。 程仕心一横,索性将这头扔给刘叔,看看他究竟要做些什么。 刘叔居然接住了。 定在原地,一动不动。 头颅上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身子也随之动起来,捧着手中的头颅,缓缓往脖子上安。 “反了,反了,方向反了!” 还没等程仕说完,刘叔咔哧一声,把头按上了。 只是,后脑勺对着前方,眼睛鼻子对着后背。 双手缓缓放开,这头,还安装得挺稳当。 纵使在这江湖中经历诸多诡异事件,这般恐怖的场景,还是让程仕发出一声惊呼。 “方向不对,刘叔,你转过来才看得到我!” “呜呜~”他似乎听懂了麻子的话,笨拙得转了一圈,屁股后背转过来,眼睛对着程仕。 他的眼睛呆如死鱼眼,脖颈处深深的伤痕明显可见,只是那双嘴巴,居然活了过来,一张一合,就像刚出水的鲤鱼嘴,挣扎着,想说话又只能发出呜呜之声。 程仕看不下去了,跳到刘叔面前,拍打着他的头。 “是脑袋转圈,不是让你屁股转圈,你听得到我说的吗?” 魂魄和肉身,是不可分割两部分。 若是魂魄离开肉身,就仿佛湖泊的出水口被封死,成了一潭死水。 刘叔的魂魄离开身体不到半个时辰,但对于一个凡人来说,已经太久了。 就算是现在回到肉体,鉴于身体阳气已经散尽,恐怕是回天乏术了。 可他的身子还在挣扎,两只苍老如枯枝的胳膊,拧着左右两只耳朵,努力旋转着,要把他的头摆正过来。 程仕在一旁急得干瞪眼。 在他的认知中,要说一个人被砍了头的人,居然站了起来,抓起头就往脖子上按,这事,他可是前所未闻。 行走江湖,杀头和夺命从来都是划等号的,没见过谁头没了,还能活过来。 但是最近几个月遇见的奇怪事还少么,干脆死马当做活马医,说不定有奇迹呢? 程仕准备亲自上手,给刘叔正头。 “头……头歪了……”刘叔咕噜咕噜地发出着低沉之声,两只胳膊突然用力一扯,耳朵被撕扯下来! 头如同一只高速旋转的陀螺,呼呼生风,瞬间脱离脖子,甩向空中! 横飞的血肉下雨一般飞溅开来,程仕用手遮挡。 哐当一声,刘叔的头挂在屋檐角上,身躯如同一株被砍断的树干,直挺挺地横板下来,扑向程仕。 好在这具躯体并不庞大,甚至有些瘦弱,让程仕轻而易举地接住。 他扶着这具尸体,无奈地将其缓缓放下。 挂在屋檐处的头颅,冒出一股子黑烟,和之前酒坛处看到的黑烟相似,只是颜色浅了许多,若有若无,气势大减。 黑烟在程仕面前聚集,却因为稀薄,难以成形。 程仕伸手摸向黑烟,一阵寒气袭来,让他打了一个寒颤,连忙将手收回。 他痛心疾首地说道:“刘叔,算了吧,魂魄和肉身分离已久,就算是我想帮你,也是回天乏术了。” 或许可以找来针线,顺从刘叔的念想,将他的头缝在脖颈处。 但,这又有何用? 此话一处,这团黑烟果真如同被大风吹了一般,本就稀薄的人形,瞬间消散,无影无踪。 魂魄已散,肉身损伤,此时已是无力回天,再难复生! 看着一起生活十几年的刘叔,就这么魂飞魄散,尸首异处,程仕咬咬牙,还是没忍住,一滴泪水,从眼角流下。 他越想越苦恼,长叹一声,从包袱里拿出一张蓝布,将刘叔的头颅裹好,安放在尸体的脖颈处。 “刘叔,一路走好!” 他俯下身子高喊一声,拳头狠狠砸向地面,震起一阵尘埃飞扬。 眼下,这宅子的迷局不但没有破,反而搭上刘叔的性命。 一点头绪也没有的程仕,脑子里乱糟糟一片,哄哄作响。 耳鸣声响起,他的眼前冒出一阵金星,像是被人在太阳穴闷上一拳头,眩晕感随着心跳,剧烈地在周身游窜着。 他的呼吸变得急促,手心和脑门同时冒出冷汗。 神色恍惚中,有条灰色的龙在眼前游走。 第58章 沸水侵袭 经过之前几次遇险,程仕已经清楚,龙代表着他体内的真气。 真气运行平稳的情况下,龙是黄色的,黄龙的游走,代表他稳定的状态。 而黑龙,则是真气紊乱,走火入魔的阶段。 在道观的时候,翁兰曾经严肃地告诉他,黑龙差点要了他的命。 现在,程仕眼前出现的这条灰龙,介于黄黑两色之间,表明他一只脚正踏入险境。 这不能不引起警觉。 他深吸一口气,暂时稳定住体内游窜的气息,然后再院子里席地而坐,打起坐来。 打坐的时候,刻意闭上双眼,不去看眼前的灰龙,也不看刘叔的遗体,更不去看萧瑟破败的程家宅子。 所谓眼不见为净,他闭上眼睛,一方面是抵御外界的干扰,尽管这干扰他自己也分辨不清楚,有几分是实事,几分是幻境。 于此同时,他开始感受体内真气的运行轨迹。 在夜明珠的冷光照耀的地方,无形之剑高悬,剑身寒光依旧,纵使程仕爬上金鼎,也难以伸手触摸到剑柄。 他在自己脑海中营造的境界里,环顾四周。 虽然四周的高山,依旧是绿意盎然,既没有草木萧瑟,更无黑龙出现之时,雪崩的危险,但是无形之剑已经脱离的他的控制范围。 这对程仕而言是危险的信号。 历经多重磨炼,他才终于能掌控无形之剑,难道要前功尽弃不成。 不过,在他的努力之下,体内的真气暂时控制住了,只是眼前的灰龙依旧存在,但其颜色没有变深的趋势。 正在程仕打坐之时,包围宅子的大海,却泛起了不寻常的波澜。 呼啸之声,由远及近,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 程仕自然也是听见声响,猜测是海啸。 这宅子就是大海中的孤岛,他就是孤岛中唯一的幸存者。现在海啸袭来,就要扑打在孤岛上,就要将岛上唯一的幸存者杀死。 灰龙仍旧在空中游走,没有要消停的意思,程仕也就不好轻易起身,只能继续打坐,用功法压制住体内气息。 海啸呼呼袭来,伴随巨响传播而来的,还有炙热的水汽。 这水汽甚至比沸水更烫,像是熊熊火焰尖上跳舞的火苗,嘶吼着朝程仕进击。 滚烫的海水已经漫到头顶,程仕抬头看去,十丈来高的巍巍水墙,颇有大厦将倾的气势,要将自己压成肉泥。 不得已,程仕抽出一张符咒,激发出混元阵。 由于他现在体内真气不顺畅,混元阵也只能激发出三成的威力,大小犹如一口铜钟罩下,只能刚刚好将程仕囊括在内,远远不能保护整个宅子。 海水倾倒下来,刹那间,宅子里仿佛有一千盆热炭燃烧。 沸腾声越来越大,咕咚咕咚的声音挤压着院内每个角落。 伴随着热浪,水汽甚至溅到了混元阵里,他的衣服和脚上的鞋子也已经是湿漉漉。 海水汇聚成条条巨龙,从高处撞击他的混元阵法。 虽然他努力维持着阵法的完整,但鉴于体内的真气不足,阵法被水龙撞击变形,在挤压之下发出吱呀的声响,本就不大的混元阵,外壁被压缩到几乎是贴合程仕的鼻尖。 他已经能清楚的看见,沸腾的水泡就在眼前一个一个炸裂! 炎热的气温还在不断上升,他索性将道袍和上衣全部脱下,光着膀子。 “热煞我也,热煞我也!”他咬牙道。 要是平时,真气充足的时候,混元阵完全可以抵御这沸水侵袭,只是现在的混元阵只有三成功力,是个半残废的阵法,已经被这沸水击打得失去了定性,而阵中的程仕也是岌岌可危,毕竟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他瞥见空中游弋的灰龙,觉得冒险一试。 他缓缓站起身子,局促的空间里,已经容不下一个成年男子的身形。 程仕的背部只能弯着,肩膀也无法舒展地打开,就连手肘也死死抵在阵法的墙壁上,被灼热的水汽烫得发黑,甚至有一股子糊味。 忍住疼痛,他铆足一口真气,振臂高呼,突然的爆发让混元阵的范围,犹如一个被吹大的气泡,嗖的一下延展开来。 他不仅能直直的站起来活动身子,混元阵外的水汽也距离自己有了一丈远的距离,隔离了灼烧感。 再看天上的灰龙,不但起颜色没有加深,反而灰色变浅了,龙头和龙须已经渐渐化为黄色。 但他此时还不能将龙收入无形之剑中,只有全黄的龙,才能和剑融为一体。 “看来,真气受损不能只靠静坐回血,正所谓不破不立,强行突破边界,或许还有意想不到的功效。” 程仕很满意刚才冒险的举动。他赌赢了。 海啸渐渐褪去,混元阵又变得通透和明亮。 透过阵法,他环顾四周,整个大厅四处皆有湿漉漉的水汽,甚至在房梁上汇聚成涓涓细流,哗啦哗啦往下落。 这让程仕颇为惊奇,在海啸的倾倒之下,宅子里的房子竟然没有丝毫的损坏。 要知道,混元阵即使只有三成功力,也是筑基级别的翁兰留给他的阵法,一般的攻击压根无法将其动摇。 这海水能挤压混元阵,却对宅子的房屋没有损伤,看来,这次攻击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聚集一切力量,杀死阵法里的程仕。 意识到这一点,程仕不禁皱眉,朗声道: “不是何方高人,要将程某置于死地,至于何冤何臭,还请高人现身赐教!” 这一声质问说的中气十足,声音在院内回荡。 虽然这沸水侵袭着实让程仕狼狈了一番,但最终还是被其抵御击退,因此他心中也有了几分底气,并不惧怕这场攻击幕后的操纵者。 相反,他对对方还颇为鄙夷,毕竟从他进宅子大门开始,装神弄鬼的事情就没消停过。 先是一家团聚在饭桌前,接着在后厨劈开西瓜人头,再往后刘叔变成了蜘蛛精,又在客房发现了一排古怪的酒坛子。 直到刚才的海啸,对手终于开始露出凶狠的爪牙,迫不及待地要将程仕置于死地。 “有名有姓的就自己出来,躲在暗处放箭,算不了英雄好汉!” 第59章 画符布镜 偌大的院子里寂静无人,并没有声音回应程仕的质问。 微风拂过,一种咸湿的温热感,扑鼻而来。 仿佛一股子血腥味,混合海水的气息,裹住程仕的身子。 这热度让程仕有些烦躁不安。 妖物迟迟不现身,且在暗处;他被囚禁在原地,且在明处。 就这么和对方耗下去,不是长久之计。 程仕决定主动出击,逼迫妖物现身。 他翻开翁兰留给自己的书籍,翻到《照妖镜》这一章,仔细研读。虽然这现学现卖的做法,也不知道有几成把握,但他还是要决心一试,不能坐以待毙。 翁兰在留下的书信上说,程仕天赋异禀。这并不是于好友告别时说的客套话,而是和他朝夕相处数月,细细观察后下的定论。 比如这混元阵,程仕不过是练习了几次,就能掌握阵法,即使是深处险境,也能用符咒唤出阵法,混元护体。 看书不过一刻钟的工夫,他就基本领悟了《照妖镜》精髓。 他抽出一张符咒,这张符纸面积较大,是一般符咒的两倍,对折塞在信封里。 符咒背面,翁兰写有两行娟秀的行草:明镜高悬之刻,妖物现身之时。 程仕摩擦指尖,符咒燃烧,却是从四周烧向中间;眼看就要烧到手背之时,他将其往空中轻轻一掷。 淡黄色的符咒,如同一片燃烧的轻盈羽毛,并没有飘落的迹象,而是顺着一定的轨迹,在空中盘旋着。 奇怪的是,虽然脱离程仕手中之时,符咒已燃烧了大半,但是一旦飞入空中,即便持续燃烧,符咒依旧保持着脱手的状态,没有在燃烧中化为灰烬。 此刻的符咒,已经完全脱离程仕的控制,自动在空中游走。 他细细观察一阵,发现符咒正在空中,画出一个圆形。 此圆直径约三尺,距离地面六尺左右,下沿与程仕的头顶平齐。 沿着符咒走过的轨迹,残留有淡淡的烟火之气,应该是刻意留下的痕迹。 符咒在圆的外围游走数圈之后,又缓缓飘回程仕的手中,火光熄灭。 程仕屏气凝神,紧张地注视着。 这圆圈的中心,逐渐又透明变得半透明,接着幻化成实心的镜子。程仕踮起脚尖,却无法在看见镜中他的模样。 他长舒一口气,照妖镜的画建,顺利迈出了第一步。 接下来才是照妖镜的画建重点。 符咒在他的指尖再次燃烧起来,轻轻漂浮向空中。 只是这次,它没有自动游走,而是随着程仕手腕的转动,在圆形镜面上移动。 按照书上的说法,布镜之人,需要主动控住符咒在镜子上画出阴阳之图,侦测阴阳两界的气息。 程仕首先画下是八卦的阳面,即卦图的右侧。 卦图阳面画好之后,符咒没有接着画阴面,而是在空中停顿。 “阳面图饱满且完整,符咒画得很顺畅,而只有我这一个活人,证明自身阳气未受侵袭,毫发无伤。” 他根据书上的指引,自我分析道。 话音刚落,这八卦阳面就从垂直翻转为平面,悄无声息地从他头上落下,将其围在中间。 根据书中记载,在画阴面之前,照妖镜会用阳面罩住正主,只要不出这阳面,阳气就能维持不变。 不过程仕对着这个功法并不在意,他已经熟练掌握了混元阵的布置,并不需要再加一个保护圈来桎梏自己。 保护阵过多,便成了画地为牢,影响机动。 不过,阳面图的现身,对程仕而言是个利好的消息,说明距离完成照妖镜的布置,又近了一步。 他将的右手收回,左手手腕一抖,开始画阴面。 但是,符咒似乎画得颤颤巍巍,歪歪扭扭,很难画出一个完整的圆形,火光也是时明时灭,如一只烛火摆在海边悬崖,随时要被海风扑灭。 程仕的左手也情不自禁的颤抖,难以掌握符咒的踪迹。 然后火就灭了,符咒如一片失去控制的羽毛,随着惯性落地,烧成了灰烬。 他有些尴尬,咳嗽了一声,自言自语道:“莫急莫急,我用左手画画,自然比不了右手。且再来一遍。” 现学现卖,自然是不会一帆风顺,程仕倒也没多想,重新开始画阴面图。 信封里只剩下最后一张照妖镜的符咒,这次一定要成功,机不可失。 他再次摩擦点燃符咒,却嗅到一丝不详的气息。 宅子里的温度似乎降了下来,院外也不见了海水沸腾的咕噜声响。 院子愈发幽寂,像是深山老林中的一座鬼宅。 但现在处境,容不得他多想, 哗啦一声,程仕挥卷道袍,四周扬起一阵尘埃。 “起呀,起——” 长长拖拽一声,第二张符咒从飞到镜子前,顺着之前的轨迹,画阴面八卦。 只是画得依旧吃力,就像剑生锈,卡在剑鞘之中,需要很大力气去拔,也只能伴随着咔哧咔哧的铁锈摩擦,勉强一点点朝外磨损。 程仕画得满头大汗,脖子和左手青筋暴起,血脉涌向头顶,乌黑的发丝上冒起了热腾腾的白烟。 画符的移动轨迹依旧难以控制,而且每动一寸,程仕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气,又因为真气全部倾注在手腕,他的脑子一阵眩晕,只能靠着毅力勉强站稳。 必须要速战速决了,此次若再画镜失败,可就没有第三张符咒了。 他鼓足一口气,“呔——”高喝一声,符咒如同卡死的锈铁剑磨掉最后一丝铁锈,咔嚓一声出鞘! 画符在半空中突然加速,画出了八卦阴面。 “成功了,此道法终不负我也!”他兴奋地大叫,却也感受到腹内真气的孱弱。 八卦阴面虽然画出,但和之前的阳面,有着明显的不同。 阴面图,残余的烟火较为单薄,且线条粗细不均,最细处仅小拇指粗,而最粗处也不过两指。 “为何这阴阳二图,有所不同?” 书中并未提及此等情况,因此程仕的困惑也就无法解答。 阴面图里本是澄明的镜面,瞬间变得灰蒙蒙一片,像一包石灰撒入水桶一般,浑浊不堪。 与此同时,包围程仕和麻子的阳面八卦,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好似一把锯子在来回割木头,令人毛骨悚然。 “无非是这儿妖气太重,这阴面八卦,难以承载!”程仕恍然大悟道。 第60章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阴面八卦,是探析阴气的器具。 程仕之所有布下此镜,是因为他断定,只有妖物才会用这般诡异而残忍的术法,同自己周旋。 只要是妖物,就会散发阴气,而照妖镜上的阴面八卦,能囚禁阴气,逼迫妖物现身。 如果不出意外的的话,程仕能在这镜中,看到妖物的影子。 只是,以他的修为,阴面八卦能承载的阴气也是有限度的。八卦能否囚禁妖气?方才阳面八卦发出的声响,很可能被妖物侵袭之声。 这时,一只手从照妖镜总中伸出,长约丈余,直直奔向程仕的脸! 那只手刚接触到阳面八卦的边缘,就像被火烫了一般,马上缩了回去。 不甘心的手臂,又是一个回马枪,朝程仕胸口袭来,再次被阵法弹回。 且看这手,若是剃掉上面残存的些许腐肉,简直就是一只白骨臂膀! 臂膀虽然被阳面八卦挡回,依旧在外面晃荡着,犹如在阴风里飘扬的风筝,觊觎第二次攻击。 直到此时,程仕才看清楚攻击他的白骨臂膀的面目。 此前两次攻击,速度极快,以至于程仕没有丝毫的反应,只看见眼前几道白光闪过。 若不是周身的阳面八卦护体,他此时恐怕已经命丧黄泉。 “奇怪,不过是一只白骨手臂,以我见微知着的眼法,竟然无法看清楚攻击的招式?”程仕心中一阵发紧。 遭受了白骨臂膀两次攻击,包围程仕的阳面八卦,早已残破不堪,原本拳头粗的阵法线,变成纤细,闪烁着微弱的红色光芒。 而游弋在阵法外围的白骨手臂,猛然向后一缩,张开五指,再次带着嗖嗖阴风袭来。 程仕预料这阳面八卦阵已不堪一击,难以抵御这次攻击。若自己还是坚守此地,恐怕会和阵法一同被对手摧毁。 他虽然看不清楚白骨的招法,但听着耳边呼啸的风声,下意识地往后翻了一个跟头,跳到堂屋地屋檐上方,躲闪了袭击。 阳面阵可就没有这般幸运了。 随着一声清脆如铁剑折断的声响,阵法破碎,被打得七零八落。 其中一块碎片正好击中程仕的胸口,刚刚在屋檐上站稳的他,又瞬间被碎片击落,摔下房来。 这一击正好打中他的左胸腔心脏的位置,在肋骨处打了折弯,一股灼烧的疼痛,在他的胸腔里蔓延开来。 程仕吐出一口鲜血! 他半躺在地上,用手艰难地支撑身体,抬头看着白骨臂膀,正直直地对着他,骨骼分明而粗粝地五指,反复做着握拳和舒掌的动作,发出喀喀喀的声响,令人毛骨悚然。 这是在向程仕示威,只要一用力,就能将他的五脏六腑通通捏爆。 他想召唤出无形之剑去反击,却也不见剑的影子。 又抽出一张符咒,想要唤起混元阵,依旧徒劳。 没想到,方才那一击,竟让他如此虚弱,以至于手无缚鸡之力,毫无还击的办法。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不知道哪位高人要加害于我?可否现身,我程仕就算是死,也要死个明白!”程仕的嘴角流着血,高声喊道。 白骨手掌停了一下,然后缓缓收回到镜中,仿佛是从水面回到水里。 虽然阳面八卦破损了,但照妖镜依旧存在,上面的阴面八卦也发挥了应有的功效,将宅中的阴气汇聚,逼迫妖物现身。 一阵阴风吹过,院子里的落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一名妇人,从照妖镜中爬了出来,她修长的头发遮住了前脸,垂到胸前,来回摆动。 程仕并不怕妖怪,但是眼前这场景,让他想起前世看的贞子的鬼片,贞子从电视机里缓缓爬出来的时候,也是这番模样。 “这娘们也太吓人了!”程仕不禁打了一个剧烈的寒战,手哆嗦不止。 妇人落在地上后,用手拨弄她的头发。程仕注意到,这妇人的手正是一具白骨手,而在白色长裙下露出的一双小脚,也是白骨零零。 妇人拨弄了一番头发,头颅向后一甩,露出面容。 程仕本以为,这妇人全身上下都是一具白骨,面部自然也是骷颅头。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这妇人的面容竟然是一张肉脸。 严格来说,长得还不错,柳眉秀眼,鼻子小巧,颇有美少妇的韵味。 只是脸皮在下巴处戛然而止,细细的脊梁骨,支撑着少妇的头,看起来着实不协调,就像一根筷子杵着一个西瓜,摇摇晃晃,随时都要倾倒。 美少妇撇了一眼程仕,率先开口: “老娘本来还想陪你再玩一会儿,没想到你这般心急,用这镜子逼我现身。你也真行,能挨到现在,想来也是有些功法底子,换做别人,早就和你这下人一样,得了失心疯了,哈哈哈哈哈!” 程仕看向一旁刘叔的尸体,想来妇人说得是他。 “我与你无冤无仇,为何要杀死刘叔?他和我形同家人,不是什么下人。”他说道。 美少妇微微一笑,那笑容有种说不出来的怪异,像是在已欣赏的目光凝视猎物。 “家人?你程家四口都在后面地酒坛子里,算上这个被你放出来地老头,一共是五个。看来我还得再拿一个酒坛,才能将你封进去。” 程仕听了,心中如平地一声雷,炸得耳鸣做响。 “我父母和两位哥哥,都被你关在酒坛子里?” 之前他在宅子里扫荡时,就发现后院得客房里,奇怪地摆放着五坛酒。虽然其中一坛是刘叔地魂魄,还是他亲手放出来的。但他怎么也不会联想到,剩下四坛对应的是死去的四位家人。 “不错,不过,你是见不到他们了。” 美少妇似乎看出了程仕的心思,得意地继续说道:“等我杀死你的肉身,然后抽出你的魂魄,混合你的脊髓,封印再这酒坛子里,只要再有七七四十九天,便可幻化成上好的筋骨皮肉。” “你一家四口,才练成我的一张脸。不过你这修道之人,魂魄尤其珍贵,应该能换来我整个下半生的皮肉。” 她朝伸出修长的白骨胳臂,温柔地看向程仕。 第61章 炼皮肉 程仕的脑子有点乱。 一家四口明明是尹毅派人士暗杀的,为何却被这白骨妖怪将魂魄封印在酒坛子里,莫非,这白骨妇人也是尹家庄的人? “你是尹毅的人?”他问道。 妇人愣了一下,说道:“什么尹毅,我不认识他。” “尹毅派人暗杀我一家四口,我早已将他的尹家庄屠城,尹毅的头也是我亲手割下的。他杀了我家人的肉身,你囚禁我家人的魂魄,都是一丘之貉,怎么还说,不认识他?” 程仕显然不相信这妇人不认识尹毅。 尹庄主虽然只是一介凡人,但是庄内能得到翁兰的阵法庇护,想来尹庄主平时也没少和各界人打交到。他能和这白骨妖怪认识,并利用其妖法加害程家,也是不足为奇。 妇人凝视程仕一会儿,开口大笑。 这笑声尖尖的,丝毫没有大珠小珠落玉盘的美感,倒像是攥着一根银针在玉盘上来回划刻,听到人浑身不自在。 “那你可错怪那个什么尹毅了。你一家四口,是我亲手杀的,也是我亲手把魂魄囚禁在酒坛里。” “你为何要这么做?” 虽然听见美妇人如此回答,但是程仕并不相信他。妖怪说的话,最多信一分,你要是信她三分,就会中了圈套。 白骨妇人冷笑一声,高高扬起手臂,长长的袖子顺着臂膀滑下来,露出她白骨嶙峋的胳臂。 以为她要攻击,程仕下意识地又想召唤无形之剑,却依旧不得,神色十分焦急。却听那妇人说: “你不要心急,现在还死不了。我要你在死之前,亲眼看看,老娘地皮肉是如何一丝丝地长起来的。” 话音刚落,一个酒坛子从后院远远地飞过来,被妇人地白骨爪子在空中一把抓住。 不过是用小拇指地爪子轻轻一钩,封口就红布就落下去。 程仕在地上看得心惊胆战,之前他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也打不开地酒坛子,这妇人不过轻挑就打开,看来此妖修为远在他之上。今天怕是要凶多吉少了。 随着封口的揭开,酒坛口子冒出一丝黑烟,还有隐约的呜咽之声传出来。 妇人看着程仕邪魅一笑,然后白骨爪子伸进坛口,像是抓住一个东西,使劲往上一扯,提溜出一具湿漉漉的魂魄。 这具魂魄不过二尺长短,却手脚齐全,再看面相,正是程家老爷! “爹!你怎么……”程仕心中大惊,看向父亲的魂魄,浑身滴着黑色的水,头也耷拉着,脸色惨白,没有一丝血色。 若不是胸口的隐约有些起伏,程仕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这二尺来长的玩偶,当成一个活人,可况这人长得和自己的父亲一模一样。 面对他的呼唤,程父没有丝毫反应,依旧还是垂着头。 白骨妇人的爪子扣在程父的脊梁上,晃悠着手中的这具傀儡,漫不经心地说道: “还有什么话要和你爹说,就快说,不然等他成了我脖子上地皮肉,可就什么都晚了。不过,你爹肉身已经被你埋了,估计早已腐烂,着魂魄也被我囚禁在酒坛里炼肉,你就是喊他一百句爹,他也不会回你一个字。” “好歹毒的女人”,程仕咬牙切齿道,“我家到底与你有何过节,勿要故作玄虚,你且一次说个明白!” “好,那我今天就让你们死个明白。” 妇人将程父的魂魄随意丢在地上,则会魂魄如同一件衣服一样,在地上摊开,了无生气。 “十年前,我还是一个未出嫁的黄花大闺女,得了溃烂之病,来你程家药铺里求药。本以为你们家是接济苍生的大善人,没想到,银子不够,一份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我娘带着我,在药铺门前坐了整整三个晚上,头都磕破了,可你们药铺的伙计,却冷眼看着我浑身溃烂,任凭毒斑一点点在我的脸,我的胸,我的背和我的腿上蔓延,撕咬我的筋骨,最后我疼痛而死。” “我娘将我用草席一卷,挖了个坑,就草草埋了。可我心中那个恨啊,着浅浅的一层黄土,怎么能解我心头之恨!我虽然死了,却在夜里爬出土坑,积怨让我难以投胎转世,我就用烂掉皮肉的白骨之身,修炼十年,终有成果。” “我就是要用你们程家人的肉,填满我的脸,我的胸,我的手臂,我的背和我的腿。当年你们欠我的,我要你们百倍来还!” 妇人的白骨爪子又勾起地上的那句湿漉漉的魂魄,用两只大爪子捧住,像揉搓泥球一般揉搓着,直到将魂魄揉得血肉模糊,成了一个肉团。 肉团被妇人两爪子挤压,直到成了一张面皮,着面皮被围在妇人的脖颈脊梁上,瞬间她的脖子有了皮肉,承接着她的脑袋,不再是一根光溜溜的骨头。 她活动了一下脖子,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哈哈哈哈,不错,炼过的皮肉,果然就是贴合老娘的骨头,舒服,真是舒服!” 看着家人的魂魄惨遭这般蹂躏,程仕悲愤交加,心中骂了一万次无形之剑,“奶奶的,关键时刻拉跨,你赶快给老子出来,我要一剑劈了这丑妖!” 程仕大吼一声,也不顾肋骨锥心的痛,挣扎着站了起来,瞪着白骨妇人。 “我家是做买卖的,不是做慈善的,更不是那普渡众生的观世音菩萨。拿钱买药,天经地义,整个豫州,每天都有买不起药的人来药铺赊账,如果都不收钱,这药铺还开不开了?害死你的是溃烂之病,不是我们程家!” 他指着白骨妇人破口大骂。在自身受伤,无法和妖物打斗的情况下,也只有这样,才能稍微释放他心头之恨。 “哈哈哈哈,说得好,你们终究是商人,无商不奸,你们那这些商人,哪里管我们穷人的死活,囤积居奇,贱卖贵卖,不仅是你们买药的,还有城里的米店,也是这般盘剥穷人,我们村子里,多少人就是买不到米,活活饿死的。” 她的爪子突然伸前,几乎要碰到程仕的鼻尖。 “恩怨情仇,我都说清道明了,现在你也能死个明白!” 第62章 螭虎出剑 程仕看着眼前的白骨爪子,心中一阵难过。 难道这就结束了? 显然不会。 背负在他身后定梁剑,此时突然发出沧啷啷的轰鸣,震得程仕得后背一阵发麻。 这是他能听到和感觉到的。然后他看不到的是,背后定梁剑剑柄上,红宝石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芒,将他背后的堂屋照得红晃晃一片。也正是这道红光,让身前的白骨妇人停下了前伸的爪子。 几声猛虎的呼啸声在院内回荡,白骨妇人诧异地私下观望,没有发现猛虎地踪迹,便对程仕冷笑道:“你在我布下地阵法里,被阴气占压了真气,早已无力回天,勿要再耍什么把戏,故作玄虚。你要是乖乖地闭眼,束手就擒,我倒是可以让你死个痛快!” 程仕也觉得奇怪,这定梁剑,不过就是梁国皇帝陪葬的剑,虽然做工精美,装饰华丽,也不过平平无奇一凡间之剑罢了,他的无形之剑都对这白骨妇人无能为力,难道这定梁剑,可以有所作为? 定梁剑剑鞘上两只金色螭虎,脱离剑鞘,跃道院子中央,一肉眼可见的速度,百倍膨胀变大! 两只螭虎圆眼、大鼻、眼尾稍有细长线,身形修长,像是两只老虎身形大小的壁虎。 程仕看着螭虎头顶的气息,有着浓烈的通灵之气,想必不是凡间的野兽。 两只猛兽很快盯住白骨妇人,缓缓朝她靠近,露出尖锐的獠牙,喉咙里发出刻意压低的嘶响。 “哪里来的妖怪,闯入老娘布下的阵法,休要近身,不然勿怪我不客气!” 白骨夫人对被这突如起来的两只螭虎感到意外,一时间有些慌乱,但也很快镇定下来,不再管一旁的程仕,转过身子,两只爪子对着螭虎。 但她依旧不怵,毕竟这里还是她布下的迷魂阵,只要是身处这个阵内的人,都会被阴气侵袭,自身功法大减。 程仕见白骨妇人骂螭虎妖怪,只觉得好笑:这两只猛兽有头有脸,可比你这皮肉不全的丑怪物强多了。 乘着这个时机,他赶紧退到院子一角,取下背后的定梁剑端详。 这剑鞘上确实少了两只螭虎,而剑柄上的红宝石,有烫金色的波纹在浮动着,抚摸之,微烫。他抽出定梁剑,依旧是寒光闪闪的剑身,预示着这剑的主人不凡的身份地位。 无形之剑都被这妖怪的阴气约束,无能为力,究竟是何种力量,让定梁剑和这妖物硬刚?程仕并不清楚其中缘由,只是注视着院内局势的变化。 两只螭虎一左一右,发出一声咆哮,随即俯冲,死死咬住白骨妇人的两只爪子。 妇人开始旋转,带动两只白骨爪上的螭虎,甩动起来,别看这螭虎体型巨大,一样被这爪子提起来,甩得虎虎生风。 “咿呀!” 随着白骨妇人一声高喝,两只被咬住的爪子脱离手臂,螭虎被甩向空中,飞到院外去。 “嘭咚!嘭咚!” 两身水声,螭虎是落入院外的海水中,溅起的水花甚至溅到院自墙边的程仕头上。 院内一片寂静。 螭虎并没有回来,也没有其他猛兽出现。 “就、就这样了?”程仕感到一阵尴尬,他看了看手中的定梁剑,期盼着奇迹的发生。 还是一片寂静。 白骨妇人哈哈大笑,将没有爪子的手臂藏入白衣飘飘的长袖里,长袖起舞。 “也不过如此!程仕,我看你还有什么花招,尽管使出来。要是在外面,我的道行不一定比得上你,但你进入到我的阵法内,可就由不得你了!” 程仕硬着头皮,走上前,用定梁剑指向白骨妇人。 “是在不行,我就用这剑和她一战!”他心想。 正当他准备迎接白骨妇人的攻击时,一道金光从剑中窜出,穿梭一阵之后,落在中间二人中间,化身为一个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身披黝黑铠甲,一头飘散的长发随意披撒在后背。络腮胡须茂盛,遮住他半张脸庞,却遮不住一双坚毅如铁的眼睛。 看这架势,应该是一位将军。 他背对程仕,扬手一挥,定梁剑就飞到手中。 “国君的剑,为何会在你的手里?”将军微微侧头,用眼角瞥到程仕。 “此事说来话长……”程仕长抒一口气,他随不知道这将军的底细,不过听他称呼国君,想来应是梁国国君的手下,而且也认得这定梁剑。 此人身形魁梧,面向刚毅,不像是行事龌龊的妖物,和眼前的白骨人夫猥琐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 “哈哈哈哈,好你个程仕,刚搞出两只大猫,现在有喊来一个帮手。你还有什么花招,尽管使出来,我要打得你心服口服!” 白骨妇人吱吱吱的尖笑,像是老鼠的叫声一般。 将军皱起眉头,看向妇人,又回头看向程仕,说道:“此地阴风阵阵,妖气极盛,只有你还有几分阳气。待我斩杀这妖物,在问你定梁剑的事情。” 救星出现,程仕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忙向将军弯腰拱手作揖。 “有劳将军杀妖,这妖物修为不低,方才定梁剑上两只螭虎,都被她打到院外去了。” “她杀了螭虎?难怪我也被这剑召唤出来。守卫梁国是我的本分,今日见这等妖物,必打杀之!” 将军一剑劈去,白骨妇人伸出两只没有手掌的手臂,交叉格挡,哐当一声,顿时火花四溅! 将军死死压制剑不放,力气占优,以俯瞰之势,挤压妇人。 白骨妇人虽然稍处下风,两只白骨脚被压得深深陷入地中,但两只手臂还算稳当,接住了定梁剑的劈砍。 “想不到你还有些能耐,可惜是只白骨妖精,可惜了这般修为。” “做人做妖,有何区别,有时候,人比妖还歹毒!” 二人在院中僵持着。 随着定梁剑对妖物的压制,院内的阴气逐渐减弱,阳气回转。 程仕自然能敏锐地察觉到这般变化。 虽然依旧无法召唤出无形之剑,但是符咒可以被使用了。 他跳出一丈高,抽出火符掷向白骨妇人,冲天的额火焰瞬间包围整具白骨! 妇人惨叫一声,往后一撤,定梁剑劈砍到地上,劈出一道一尺宽的裂纹,一直延伸到门口。 白骨妇人惊恐地看了二人一眼,纵身一跃,飞到后院去了。 程仕想追,却被将军喊住:“道士且慢!” 第63章 烧宅破阵 白骨妇人被程仕的火符所伤,正是穷追猛打的好时机,将军此时却把程仕喊住。 “将军,着白骨妇人法力虽高,但我们二人合击,定能将其斩杀!” 程仕指向后院,示意将军和自己前去杀妖。 “这白骨精,修为不过如此,暂且不急。” 将军不以为然,压根没有要去后院的意思,反倒是再院子里转悠起来。 他围着院子慢慢踱步,抚摸院墙和院内的茶树,然后走到门前,推开门,看见一片无垠的海洋。 程仕走上前去,对将军解释说:“这宅子是我再洛城的家,废弃数月了。” 见对方没有要着急杀妖的意思,程仕也不好催促,索性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这中年汉子娓娓道来。 只是,程仕隐去了他剿灭尹家庄的事情。如果真如这白姑娘子所说,是她杀了程家四口,尹家庄便是程仕误杀,还是不说为好,免得节外生枝。 将军边听边点头,对程仕说:“看你方才的火符的威力,非同小可,想来也是修道之人,为何不早早使出杀招?” “将军有所不知,这宅子被那妖精用阴气充斥,我修为尚浅,一时间使不出气力。若不是将军及时出现,我早已上了黄泉路。” 他还想对将军行礼道谢,却被其用手拦住,指着院外的大海说: “这便是我不急着杀妖的原因。以这妖物的修为,居然能抵挡住我一剑,原因就在与这宅子内的阴气。阴气源自她布下的阵法,在这阵法这下,你看见诸多幻觉。我的定梁剑,威力也有所折损。若不及时破除这阵法,就算是你我二人合力对付着妖物,也得费些周折。” 程仕对其说法表示赞同。其实,他也知道自己进入妖物布下的阵法之后,法力大折,却没有破解这阵法的手段。布下照妖镜,逼出妖物,已经是练气级别的程仕,法力的极限了。 “还请将军赐教破阵之法!” “破阵之法自然是有,只是,你得付出一些代价。” 将军微笑着看着程仕,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等待着他的回答。 “只要能杀死这残害我家人的凶手,就是让我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程仕扑通一声跪下。 他太恨这妖物了。 不管是尹毅,还是白骨妇人,只要是残害他家的凶手,程仕的复仇的怒火都能将其瞬间灼成黑炭。 尤其是这白骨精,还当着他的面,残忍地将其父地魂魄,炼成脖子上地皮肉。这般挑衅,岂有不反击的道理! “没有这般严重。据我观察,这妖物的阵法,是以你家的宅子为依托布下。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要将你家的宅子破坏掉,这阵法就能元气大伤,就算不破,也难以限制住我二人的法术。” 说道这里,将军意味深长地看了程仕一眼,等待他的回答。 要是程仕在洛城还有一个和睦美满地家庭,他可能还会犹豫,毕竟这宅子可是程父花了重金买下的,也是全家生活的地方,承载着程仕穿越以来美好的记忆。 但是现在,家破人亡,就连管家刘叔都惨死在妖物手里,留下着孤零零的一座空宅,还有何用? 他斩钉截铁地回答:“就依将军所言,将这宅子损毁!” 将军点头,示意程仕后退。 他举起定梁剑,对着围墙挥舞剑气,围墙裂开缝隙,旋即缝隙裂开变大,一排墙面轰然倒塌。 又准备对堂屋的建筑动手,却被程仕拦住。 “怎么,你心疼了?” “不是,这宅子,我不想毁于外人之手,请将军容我亲手烧了它。” 程仕抽出两张火符,叠在一起,对着堂屋掷去,熊熊大火蔓延开来,烧得又大又急,不一会儿,这座典雅的木制建筑,已沦为一片焦炭。 房梁倒塌得瞬间,透过院门,它看见门外得海水渐渐褪去,只是浅浅一层,能隐约看见街道的上的青石板。 与此同时,院内的阴阳二气发生了质的颠倒,阴衰而阳胜。 程仕的肋骨不疼了,而无形之剑,又再次出现在他的手中。 一旁的将军的身体也发生了变化,一个黑铁翅膀,唰的一声,从他铠甲的后背钻出来。 “时机已到,随我去后院,打杀那白骨精!” 话音刚落,黑铁翅膀扇动,将军像一只激昂的雄鹰,越过烧成黑炭的堂屋,去了后院。 程仕施展轻功紧随。 二人一前一后,落在后院。 后院寂静无人,不见妖物的踪影。 “那酒坛子,在哪个房间?”将军问道。 “就在西边的客房里。”程仕指向客房。 将军程仕的手指,盯着西边的客房,冷笑一声,将定梁剑投掷过去。 这剑如飞出的流星,带着火光,一下把屋顶掀开,墙体也随之炸裂。 “大胆妖物,藏匿于此,你的阵法已被毁坏,还不乖乖爬过来,束手就擒!” 白骨妇人罩在外面的白袍也被击碎,只见她浑身上下,皮肉已经覆盖到了肚脐处,胯部一下依旧是白骨,肠子挂在地上,还在滴血。 一旁是打开的四三个酒坛子,冒着灰色的余烟。 程仕看着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恶心东西,怒火又开始燃烧,头发上也能听见劈里啪啦的声响。这怒火要将他的头发烧焦。 “狗日的妖怪,吸我家人的骨肉,换做你的皮肉,我这就将你打成齑粉,永世不得超生!” 他双手紧紧握住无形之剑,跳起来一个俯冲劈砍,一道深深的裂纹在地面蔓延开来,冲向对面。 白骨妇人见阵法被破,虽面色诧异,却也无惊慌之色,纵身一跃,将将躲过剑气,一只手的皮肉却被剑气削去,露出白骨。 “呵呵,我本就是一个死人,你们能破我的阵法,就能杀我。但就是死,我也要把你程家的皮肉接在我的白骨上。当年我烂掉的每一寸皮肉,都要你程家十倍来还!” 她猖狂地大笑着,飞到空中,两条手臂疯狂地生长,竟变成了两条十丈来长地白骨手臂,诡异地飘动着。 “好猖獗的妖物,我大梁国,容不得你这等妖孽!” 将军从铠甲中掏出一把绳索,捏住一头,甩向空中。 第64章 合力杀妖 这绳索乃是捆妖索,不仅能束缚妖物的身体,令其难以动弹,还能压制妖物体内的妖气,从而降低妖法的攻击力。 将军扔出的捆妖索,并非疾速前进,而是晃晃悠悠,向着白骨妇人的方向飘去。 “速度这等缓慢,恐难以束缚妖物!”程仕不解地看向将军。 将军却没说话,只是眼神坚毅地看着捆仙索的绳头。 这绳头用普通的黄铜包裹,并无奇特装饰,远不如他手中的定梁剑华丽。 可以接触到白骨妇人的胳臂,这黄铜突然炸裂开来,原本只是一根绳子的捆仙索,瞬间分离出十几根,由上至下,从不同方位开始缠绕白骨妇人。 白骨妇人显然不会束手就擒,她像对待螭虎一样对付捆妖索,企图用手臂的甩动,摆脱控制。 只是捆仙索越来越密集,四四困住她的左边手臂和腿,像十几只蟒蛇一般,在白骨的缝隙间来回缠绕。 渐渐的,白骨妇人身体的左半侧,已经完全被捆仙索覆盖住。 “妖精,你已经被我这捆妖锁束缚半边身子,难以施展法力,勿要做无谓挣扎!”将军笑着对天上的白骨妇人说道。 虽然被束缚了半边身子,这白骨妇人却依旧没有求饶,反而说道: “区区几根破绳子,就像捆住老娘?我虽然只是一具白骨,你们也太小瞧我了!” 她艰难地扭动其身子骨来,其实也只是右半边没有被束缚的部分能扭动。就这么咔嚓咔嚓扭着,突然一发力,右边身子脱离出来,左边被捆妖索束缚的身子砸在地上。 只有一半身子的白骨妇人形态更加诡异。 她的头虽然是完整的,可自脖子往下,便只有半边胸膛,半边肚子,一只手臂,一只腿和一只脚。 凭借一只独腿,白骨妇人在空中一步一蹦跶。 “这妖精不惜折断半边身体,也要和你我二人死战到底,到底是何种怨念,使其如此执迷不悟……”将军感到一丝疑惑,并没有继续动手。 而程仕这边,无形之间早已在他手里紧握多时,他瞄准白骨妇人,接连使出多重剑气,带着风声冲向天空中。 剑气如长虹贯日,在空中划出一道道修长的红光,即使这白骨左右躲闪,也免不了身体被剑气的残余所伤,几节骨头被削得粉碎。 本就只有半边身子的白骨妇人,吃了程仕这几招,身子更加残缺不堪,眼看就要散架,一命呜呼了。 不过,这白骨精既然能在程家宅子布下如此厉害的阵法,也是颇有本事,程仕想一下吃定她,也没那么容易。 很快,她便开始用白骨臂膀反击,趁程仕不备,手臂高高的从他头顶越过,从后方抓住程仕的背部。 “不好!”程仕只顾着挥舞剑气,疏于后背防护,这白骨手臂如同捆妖索一般,来回缠绕,死死困住程仕的上班身,以至于手臂贴近躯干,无法挥动无形之剑。 不仅无法挥剑,一旦手臂被束缚住,符咒也无法施展。 程仕被这长长地手手臂高高举起,来回甩动,白骨妇人缠绕程仕的骨节越来越紧,甚至嵌入到他的皮肉里面,鲜血渗出,染红了白骨。 他看向地上的将军,发现发只是执剑伫立在原地,并没有要营救自己的意图。 “将军救我!”程仕高呼。 将军自然是听见了呼救。其实他一直站在地上,观察着天上二人的打斗。 “你和这白骨精究竟有何过节?本将军杀妖多年,还从未见过此等执迷不悟的妖怪。方才在前院你和我所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程仕被这白骨手臂勒得生疼,哪里还有功夫何这将军说道,好在他得脚还没被捆住,灵机一动,松手让无形之剑落下,然后用双脚夹住剑,别扭地对着妇人地头挥舞。 一道剑气窜出,正中其面门,妇人大叫一声,松开程仕。 就在程仕落下地的瞬间,白骨夫人卷土重来,手臂追随他垂直而下。 看着架势,是不想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要一招致命了。 “小心!” 将军高喝一声,凌波微步,挡在程仕身前,用厚厚的铠甲抵御了白骨手臂。 一声厚重而沉闷的响声,将军的铠甲裂开一道纹路,而白骨手臂折碎,散落一地。 二人对视一眼,程仕掷出无形之间,将军掷出定梁剑,两剑起头并进,分别插入白骨头的两只眼窝,穿刺而过,粉碎头颅。 一声炸裂声穿来,随着白骨头爆开,白骨其他躯干也破碎开来。 叮叮当当,骨头碎片落在二人周围。 结束了。 天空逐渐变蓝,程宅内的阴气彻底消失了。 程仕长舒一口气,一阵疲惫朝着他的脑子袭来,情不自禁地眼皮耷拉,就要昏睡过去。 朦胧中,脸上挨了两巴掌。 “啪!啪!” 拍着巴掌的自然是一旁的将军。 “道士,你身体无大碍,休要装睡。你还没告诉我,这国军的顶梁剑,何以会出现在你的身上?” 程仕艰难地睁开眼睛,只见将军地两只眼睛瞪大如铜铃,正凝视着自己。 看来不和这从定梁剑里钻出来的梁国人,讲清楚缘由,恐怕自己脱不了身,程仕心想。 他深吸一口气,由于片刻,说道: “将军,梁国百年前就以灭亡,梁国国君也身葬地宫。现在是乾朝的天下了。” 将军本来是半蹲着,听到这回答,忽然就站起来,大喝:“一派胡言!我大梁过开国才四年,哪有灭亡的道理,我看你这道士,是被妖物打傻了脑子,胡言乱语罢了。” 程仕不知道该如何对他解释,思忖片刻,对将军说:“请将军随我来,我给你看些东西。” 他带着将军来到后院程父的卧室,找寻了一阵,发现一个上锁的柜子,撬开后找出一张发黄的房契。 “将军请看,这是我家十多年前,买下这座房子的房契,上面盖有官府的红章。” 将军将信将疑地接过来,抬头写有几个大字:布政使司官契纸。 继续往下看:大乾丰平二年玖月。 章子不再鲜红,但是却能清楚看见,乾的字样。 第65章 雾里看花 将军仔细端详着手中的房契,看得出了神,一动不动,眼神颇为复杂。 程宅后院还有一个藏书房,里面有书籍上千册,都原封不动地留在里面,落满了尘埃。 乘着这个间隙,程仕找寻一番,拿出一本书籍,翻阅目录,然后对将军说:“将军是梁国的大将,自然知道,前朝的史由后朝的修。梁国虽然在历史长河中转瞬即逝,却也在本朝修的史书中留下痕迹。” 翻到梁国那一章,将军接过逐字阅读阅读。 “梁国终究是被宋所灭……”他一声长叹,手中的书落在地上,头发低垂下来,整个人十分落寞。 “若真如你所言,是在地宫里发现了定梁剑,那我岂不是陪着国君的尸体沉睡了上百年?”说这句话的时候,将军并没有看向程仕,似乎是自言自语,自说自话。 他瘫坐在地上,和程仕说起自己的故事。 原来,将军姓王名绪,本是冀北人,本是一个山野道士,却因梁国国君喜好修道,机缘巧合之下,被招到国君麾下。 王绪身材魁梧,性格刚烈,天生一副士兵架子。几次行军打仗时,都利用道法杀敌,取得数次胜利。 国君器重王绪,封他为镇国将军,当自己的贴身侍卫。 被宋国围攻的那天晚上,梁国国君携人马潜入地宫,此时王绪已身受重伤,气若游丝。 国君身边还有一人,就是布阵吸引犀牛前来攻城的那个道士,他和王绪一商量,决定将其封印在定梁剑里。此剑虽然只是一把凡间之剑,但作为国君的佩剑,有王霸之气,能镇住王绪的魂魄。 此举一是为了保住王绪的性命,毕竟肉身已破损,若不快速转移魂魄,待肉身气血凝固,便无力回天。 二来是为了保护梁国国君。虽然被封印在定梁剑里之后,王绪就处于沉睡的状态,但只要随身挂在国君身上的定梁剑感受到危险,王绪就会被唤醒,从剑中出来,保护国君。 后面的过程,程仕已经猜到了。 虽然国君一行人被关在地宫里,但是自始至终,宋国军队都没有攻入地宫,定梁剑也就没有感受到危险,更不会唤醒王绪。 当然,梁国人也出不去,就这么死耗下去,直到活活饿死在地宫里。 而这定梁剑,阴差阳错被程仕拿到了,回到洛城程宅和这白骨妇人大战,程仕作为持剑人,处于劣势,定梁剑感受到危险,将王绪唤出,帮助程仕一起杀妖。 世事变幻,沧海桑田,梁国早已不在,而王绪作为梁国国君的贴身侍卫,一直沉睡着在定梁剑里,直到百年后才重见天日,知晓梁国已亡的实事。 他大笑几声,笑声中透露着三分哀怨,七分无奈。 “程仕,你我相遇一场,颇有缘分。只是国已破,君已亡,我本身就是一具魂魄罢了,这定梁剑,就是我唯一的依附。” 程仕这才注意到,虽然蓝天中有阳光,但是王绪的脚下并没有影子。 这是魂魄才有的特征。 王绪又说:“我在这剑里沉睡了百年,习惯了,无心进入轮回大道中。往后,我还是会睡到这定梁剑里。只是,我将永远沉睡下去,这世上没人能唤醒我了。” 听到他要再次钻入这剑里,程仕其实有些为难。 这定梁剑,该如何处置呢? 如果是随身携带,带着王绪的魂魄在身上,程仕感觉不自在。 若是将这剑送回南阳地宫,那等阴森寒冷的地方,程仕不愿意再去了。何况,上次差点在那里丢了性命,他可不想再冒一次险。 总不能随意丢了吧,也不会太好…… 他开始挠头。 王绪似乎是猜透了他的心思,笑了笑:“多少功名利禄,最后不过一抔黄土。既然梁国不在了,这剑你便拿去。不用管我,我随沉睡在这剑里,但永远不会再醒来了,你就当我不存在便是。这剑与你有缘,你若是看得上,就带着他行走江湖,多少也能撑个门面。” 见他这么说,程仕点点头,拱手道谢:“多谢前辈赏识,那我就带着这定梁剑。在下一定会好生爱惜这剑,让前辈在里面睡得安稳。” 王绪点头,又摇头,自顾自地苦笑起来,笑声里充满了悲凉。 他笑够了,站起来,举起定梁剑,准备潜入剑中。 他突然回头会程仕说:“今日若不是我,你定是惨死这白骨妖之手。行走江湖,你还是要多多提升修为。你那把剑,充满着道法,却是一把虚剑,何不将这虚实二剑,合二为一,你的修为定能提升不少。” “前辈能看见我的无形之剑?”程仕感到欣喜。除开翁兰,王绪是第二个能看见无形之剑的人。 “化无形为有形,变有形于无形。世间多少事,虚虚实实,真真假假,雾里看花……” 王绪默念着一些奇怪的话,然后金光一闪,不见了。 “前辈!”程仕看着消失的王绪,下意识地大喊一声。 无人应答,唯有落在地上的定梁剑,依旧闪着亘古不变的寒光。 程仕将定梁剑拿起,放入剑鞘中,背负在后背。 “虚实二剑,合二为一化……化无形为有形,变有形于无形?” 他并不理解王绪这几句话的意思,索性也不去多想。 现在,他身处的宅子内,后院还好,前院已是一片狼藉。 虽然程家团员的场景是幻象,但有些事却是实实在在发生的。比如刘叔的死,比如堂屋的烧毁。 虽然白骨少妇死了,但是前院的阴气还有些许残余,只是这阴气,难以对程仕产生实质性的伤害。 乘着阴气散去的间隙,程仕在花园里挖了一个坑,将刘叔掩埋。 这时他才突然记起来,这花园底下,还有他去尹家庄前,埋下的两个下人。 “刘叔,在这地下可不孤单,还有两个下人陪你。你可得好好管管这两个叛徒。“ 做完了这些,院内的阴气已经完全散去了。 程仕推门而出,却看见数十个老百姓,提着水桶站在门口。 “啊呀呀呀,终于开门了!” “晚了晚了,你瞅那房子,都烧光了!” “这不是程家的三少爷吗?三少爷,你怎么会在这里?你家房子起火了呀!” “是啊,我们老远就看见起火了,提着水桶大家伙都过来了,却一直打不开这门,一翻墙就收软,也爬不过去,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就一直看着房子冒烟呢!” 程仕笑了笑,从围堵的众人中推开一条路,使出疾走术,很快就消失在巷子里,留下呆若木鸡的众人。 第66章 西出安平往昆仑 一阵清风飘过,程仕收聚真气,现身洛城的郊外。 他亲手烧掉了他生活二十年的宅子,也烧掉了他的记忆。 短短几个月,不过由冬到春,程仕却经历了二十年到从未经历过的离奇事情。 几个月前,他还是洛城富商的小儿子,一个无忧无虑、深得家人宠爱的纨绔子弟。 如今,虽然身上还有些银子,却是家破人亡,孤零零一人,在这苍茫大地。 复仇的焰火曾将他的心吞噬,以至于在没有搞清内幕的情况下,就鲁莽地屠杀尹家庄。 他对此愧疚万分,却又无法弥补。 虽然他心中想着,尹毅之前借着程家的名号卖假药,不过是罪有应得。 但他自己都觉着这理由实在勉强,难以定下尹毅的死罪,更难以换取尹家庄数百人的性命。 除开尹家庄的事,白骨娘子的一番话,更让他焦虑不安,对程家过往十多年的所作所为,感到困惑。 他该如何给自己下定义,是个卖药的,是个做生意的商人,还是救死扶伤的善人? 或许都有之,或许又都不是。 如果他能回到过去,白骨娘子还是大闺女,和母亲跪在程家药铺跟前,祈求救命之药,他一定会拿药给他们,分文不取。 可惜,那幕场景他没看见。 或许他当年也在,只是没有注意到这对母女扒了。每天来药铺里哭天喊地的人太多,来来往往,都说自己又绝症,都要赊药铺的账。 再者,程家药铺的药,真的就能救这姑娘一命?作为修道者,程仕觉得,天道自由轮回,有些事情,或许是命中注定了。这凡间的药物,也不是灵丹妙药,一定有起死回生的疗效。 说破了,程家也不是秉承纯粹救死扶伤的理念,开这药铺。要不然,有怎么会把多个独家方子,死死攥在手里,轻易不示人? 他的思绪如麻,脑子就像像一只落入水中的麻雀,扑腾着翅膀,却被水打湿了羽毛。湿重的翅膀,拉着麻雀,一起往下沉。 程仕摸着怀中那一叠厚厚的银票。这边是程家留给他最后的东西了。 现在,他要离开洛城。 这里已经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他留恋。 该何去何从? 他弯腰坐在冒出嫩芽绿的草地上,想要躺下,放空自己。 一本书掉落出来。 是翁兰留给她关于使用和制作符咒的书籍。 “不如去找翁兰?”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 至于翁兰在哪里,去找她做什么,找到她,说些什么,这些程仕都不知道。 他只知道,和翁兰在紫霞山上修炼的日子,是他穿越以来,最快乐的时光。 他自然是喜欢翁兰的。 甚至想起了两人在山洞相遇之初,那只翁兰化身的翠鸟,羽毛有着黄红绿三种颜色。鸟儿的眼睛,激灵又警觉地盯着他,还有那只尖尖的小嘴。 如果可以,他想被这小嘴啄一下,哪怕就是一下也好。 或许就是这一下,就能把他啄醒,就能让他解开那些困惑。 程仕决定去找翁兰。 …… …… …… 关于翁兰的来历,程仕并不十分清楚。 他只知道,她是来自昆仑山。 可这昆仑山,程仕虽然没有去过,但也从一些书写山川湖海的书籍中得知,昆仑山地势复杂,东西绵延数千里,植被形态各异,既有皑皑白雪覆盖的山峦,也有绿草如茵的山脚。 昆仑山的位置已脱离中原,翁兰本就是为了暂时摆脱门派的束缚,才不远万里来到中原。 翁兰是仙人,来无影,去无踪。她可以化身大雁飞翔,也可以变成猎豹奔袭,还可以变成一朵轻盈的蒲公英,随着风起,一边睡,一边游走天地。 而程仕只是个练气级别的初级修道者,就算是用上刚学会不久的疾走术,也难以行走万里。他体内的真气,远远不够支撑如此长距离的跋涉。 要想去到昆仑山,必须有长足的准备。 豫州往西二千五百里,就是安平关。 出了安平关,也就出了乾朝疆域的最西侧。 程仕运用疾走术,日夜星辰,日行八百里,三日后,抵达安平关。 乾朝战事的吃紧,主要来自北边大漠一侧。而在西边安平关,正如这名字所称,边塞还算安稳,几十年没有发生战事。 此时的程仕,疾走三天后,真气大减,必须要少用道法,方能缓慢恢复真气。 他在这儿花重金,买了一匹上等的好马。 边塞马商卖的马,专门为出关之人准备。这些马匹能日行二百里以上,依旧活力满满;若是背靠补给,粮草充足,二百五十里也是不在话下。 从马商那儿拿了一张出关外的地图。程仕盯着这副陌生的地图,踌躇着,不知道要往哪里走。 “这位道长,怕是第一次出关吧。” 程仕抬头看这马商,面庞黝黑,沟壑纵横,一看便是饱经风沙的摧残。 “何以见得?”他反问。 马商笑了笑,抚摸着马匹说道:“勿怪我说话唐突,我在这安平关卖马卖了十年,见过的进关出关者,不下十万。想你这样,走路来买马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不走路来买马,难道骑马来买马?”程仕自然不会告诉这商人,他是用疾走术过来的。 “想要独自走出这安平关,一匹马可是不够的。当然,您若是能和商队一起结伴而行,那就再好不过了。” 顺着马商的手的指向,程仕看见七八个人,成群结队地朝着自己这边走来。 这几人都骑着马,后面还跟了几头骆驼。 骆驼背负着大小袋子和箱子,估计是食物和衣服。 领头的是个光头大汉,扯着嗓子对马商喊道:“嘿,老刘,上次在你这里买的两匹马真不错,一口水没喝硬是走了三天三夜,也没叫唤一声。再给我选三匹马,不要跑得快的,要最能走的!” “好勒,您稍等!” 趁着马商选马的间隙,程仕主动走上去,和这光头搭话。 “这位师傅,可是要出关?” “你这不废话吗,我们一众七八个人,还带着马和骆驼,不出关能来这?” 光头汉子性格豪爽,说话也是大大咧咧。他打量起程仕,穿着一身道袍,颇有仙风道骨。 “道长也要出关?” 程仕点点头。这时,马商把三匹马带到关头汉子面前:“李哥,这三匹马,保证比上次那两匹还要能好,若是差了,回关的时候我退你钱!” “哈哈哈哈,你这厮,老子回来时又不走安平关,等我下次从这关,你小子搞不好都跑路了。” 他正准备付钱,却被程仕扬手拦住。 “李哥,我要去昆仑山,方便的话,可否容我和你们同行?作为回报,这三匹马,我送给你。”说罢抽出银票交道马商手里。 李哥和马商相视一眼,都哈哈大笑。 笑声传染了光头同队的队友,他们也大笑起来。 程仕看着他们,不知道在为何为笑,只好也跟着笑起来。 光头笑够了,说道:“你这道士,想要结伴而行,直接言语便是,还给我买什么马匹,怕是钱多了没地方花。老刘快把钱还给人家,哪有这个道理,带个人收费三匹马钱,这要是传出去,我光头李在江湖的名号,不得臭到姥姥家了!” 程仕却执意要给,毕竟,这天下哪有免费的烧饼吃,何况这点钱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 几番推脱,光头倒也是爽快,“你实在要给,那就给一匹马的钱,剩下两匹我来给。不要啰嗦了,伙计们,我们路上再带个兄弟,大家相互照应。快出关吧!” 骑着马,程仕走在队伍的中间,一行人列着队,出关了。 第67章 戈壁滩 这安平关着设置得恰为好处,刚出关走了没有二里路,地上就变成了寸草不生的戈壁盐碱地。 虽然关内中原地区,正直春季,南方北方都是春意盎然,大地复苏,可程仕一行人走过的路上,却依旧没有从冬季的萧瑟中清醒过来。 通过路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攀谈,程仕了解到,这只商队做的是香料生意,来自蜀地,出关后一路向西,去往西域诸国。 在哪里,乾朝的香料是抢手货,是当地人腌制肉类不可或缺的调料。 去西域路途遥远,路上有诸多险阻,食物,水,天气,还有强盗,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命丧他乡。 但香料利润的诱惑力,让这些这些商人们蠢蠢欲动,他们采用结伴而行的方式,企图抵御路途上的风险。 一个队伍里,少则三五人,多则几十上百人。程仕所处的队伍,人数并不多。 光头汉子是领队,也是强队里说话分量最足的人。队伍里除开程仕,都是和光头一个村子里的,他们十多年前就一起出来做香料的生意。 “嗨,你是不知道,”光头骑马走在最前面,转头对程仕说道,“我们几个刚做这行的时候,卖八角可赚钱了,随便拉几骆驼箱子八角,运到西域几个小国,利润都是三倍以上。” “那现在呢?”程仕问道。 “现在?做这个的多了,利润就薄啦,还得防着路上的马匪。你是不知道,咱们这一趟,遇上要几个要打点的马匪,搞不好没得钱赚,还得赔呢!” 光头身后一个少年不高兴了,嘟囔着说:“这才出关,你咋就说丧气话?我虽然加入你们时间晚,但两年里可一次马匪都没见到。你别老吓唬人,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光头听了这话,也有不高兴了,故意板起脸,往空中狠狠抽了一鞭子。 “威风?威风个屁!你个毛头小伙知道个球,爷爷我吃的沙子比你吃的米还多。当年我被马匪按在地上吃沙土的时候,你还在院子里玩泥巴!” 小伙子被光头这么一怼,哼了一声,不吭声了。 程仕也是商人——至少之前是。他虽然只出过一次远门,但是从小生长在程家大宅子里,不管是家人还是下人出远回来,都没少和他说道路上的见闻,耳濡目染之下,也懂得了不少道理。 “李哥说的是,出门在外,还是要多多小心才是,这戈壁滩人烟稀少,少有管制,乃是法外之地,我们虽然是结队而行,也不能掉以轻心。” “你听听,还是这位道长明事理。对了,还没请教道长姓名?”见程仕为自己说话,关头李对他的好感也提升了,继续和他攀谈。 “贫道姓程名仕,豫州人,去昆仑山是为找寻一个道友。” “千里迢迢去昆仑山找人,想必此人对于程道长而言,是个重要之人咯?” 程仕笑了笑,点头表示赞同。 “我们的队伍只到西域的天极国,距离昆仑山最近的山脉不过百里。不知道长要去昆仑山何处,是否就是在天极国附近?”光头李问道 “嗯……我也不清楚她具体在何处,但且先随着你们走吧。” 二人断断续续交谈着,不知不觉中,天色渐暗。 就戈壁来说,它的气候是极端大陆性的和干燥的,虽然已经过了冬季,但是春季的戈壁滩干冷干冷的,一行人都取出包袱重厚厚的棉衣裹上,程仕准备不周,但道袍也能勉强能御寒。 他放眼看去这茫茫戈壁,植物非常稀少,偶尔的一个沙丘边缘,有灌木似的矮小植被,稀稀疏疏,就像是男人秃了一半的头发,一阵黄沙吹过,就能将其掩埋。 不过有趣的是,随着夜幕渐渐降临,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一些戈壁滩特有的动物的却钻了出来。 三只羚羊跑过,在隔壁沙漠中,它们比马匹更适应脚下凹凸不平的地形,和踩上去松软的黄沙。还有一些啮齿类动物,比如旱獭与囊鼠,淅淅索索地在地上爬过,也不怕人,甚至站起来,打量着这些从中原来的远行人。 此外还有少量爬虫类,若不是借着点燃的篝火,程仕甚至没有发现,一只壁虎爬上了自己的胸口。 一行人围坐一团,篝火噼里啪啦地炸响着,铁钩上的水壶,热气腾腾。 这里依旧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没有树林,也没有山洞,头顶就是空旷得可怕的夜空。 众人开始搭建简易的帐篷支架,划出营地的范围。 虽然程仕没有帐篷,但是光头李既然答应要带他去昆仑山,就不会丢下他不管。程仕被安排和另一人共住一个帐篷,就是那个和光头李争吵的少年。 少年有些不高兴,愤愤不平地对光头李说:“走之前不是说好了我一人住一间帐篷吗,怎么还要和人合住,何况我又不认识他,我不住,要住你和他住去!” 关头李来了火气,上去就是一巴掌。 这一巴掌杀伤力极大,响声在整个营地回荡。 少年呆立在原地,捂住脸,眼里闪烁着泪花。 “哎,孩子不懂事,老李你打他干什么,下手还这么重!” “要不,我和这道士睡,你让阿五和我换一下便是。” “就是就是,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才刚出关呢,大家火气都小点。” 众人从听见巴掌声,纷纷从帐篷里弹出头来,劝阻光头李。 “他娘的,这小子也忒不听话了,跟了我几年了,还是一个愣头青。要不是看在他娘的份上,老子早就把他赶到戈壁里喂狼去了!” 光头李越说火气越大。看来,他们二人此前就有过节,关头借着这一巴掌,发泄其不满。 见此状,程仕赶紧拉了拉少年的手,轻声对他说:“赶紧我和进去吧,避避风头,毕竟在这里他说了算。” 他歉意地对围观众人笑了笑,然后拉着少年的少进入帐篷里。 少年只是背对程仕躺着,也不说话,光生闷气。脸上的巴掌印渐渐显现出来,又青又红。 程仕暗自一琢磨,若是因为此事,激发光头李和少年之间的矛盾,引起团队不和,到头来吃亏的终究是他自己。 毕竟,他只是一个外人,出关前才颇为唐突地加入到队伍中,一个人也不认识。 路途遥远,去昆仑山的路,仅仅才走了个开头。 若少年和光头李的对立的情绪持续下去,保不齐其队伍里其他人,把矛头对准程仕。 他决定劝劝少年。 第68章 李阿五 少年看样子不过十五六岁,嘴巴上还没长毛,留着蓬乱的长头发,瘦弱的肩膀锁在一起,越发显得孱弱。 “如此小的年纪,却加入这商队两年了,其中必有故事,且以这个来切入话题。”程仕心想。 他躺在少年身边,轻摇少年瘦弱的手臂。 少年没有反应。 程仕又戳戳他的脊梁骨。 这一戳,硌得他手指一疼。 虽然少年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却无法掩盖他骨架嶙峋的后背。 少年也被戳疼了,他转头看向程仕,骂道:“你戳我干嘛,睡不着就去外面和野狼散步去!” 见他开口了,程仕笑了笑:“你这小孩,一路上火气怎么如此之旺,到了晚上也不熄火,怕是心里有一团火在烤。” “哼,还不是……算了,你是个外人,我懒得和你说这些。”少年有些欲言又止。 程仕自然要把握住这个破冰机会,接着问道:“我看你年纪也不大,不到十五吧,听李哥说,你跟着他干这香料生意,有两年了。年纪轻轻,就能吃得了长途奔波的苦,也是个了不起的后生啊。” 少年虽然没有答话,却转过身来平躺着,用余光瞥向身边的程仕。 显然,方才的话触及到少年心底柔软的地方了。 “我看你也睡不着,不如我们坐起来聊聊?” 程仕坐起来,观察着眼前的少年。 这少年年纪虽然不大,皮肤却和商队其他人一样黝黑。想来加入商队之前,也吃了不少苦,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 虽然身子瘦弱,但是少年的眼睛却有着几分其他人没有的机灵气。那是一种纯真的眼神,透露着涉世不深,还有几分天真。 他的脸上除开残存的巴掌印子,有脸颊处还有一道隐约可见的疤痕,若不是程仕近距离观察,还真发现不了。 “你这脸上的刀伤是怎么回事?谁欺负你了吗?” 少年叹了口气,也坐起来,反问: “你可知道,那个李哥和我是什么关系?” 程仕思索了一阵,关头李生得体型彪悍,性格大大咧咧,对这孩子也粗鲁不堪,还在众人面前动手抽他,想来二人的关系也不是很紧密,因此排除了亲戚关系。 可能和队伍里其他人一样,和光头李都来自一个村子,都由他带着出来做生意。 “你们是同乡?”程仕试探道。 少年突然笑了,裂开嘴角,坦然漏出缺了一角的门牙。 “他是我爹!” 程仕对于这个回答颇为吃惊。 这少年不但体格和光头李相差十万八千里,模样也不相似,更不要说,哪有做儿子的如此被爹嫌弃,当众被扇巴掌。 一路上,光头李和少年毫无亲密行为,光头李和程仕说了一路话,却对这少年不搭理。他要真是少年的爹,想必也是个虐待儿子的爹。 “怎么,吃惊吧,嘿嘿,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爹是谁。” 程仕没有答话,只是看着少年的眼睛,表示自己在听,希望他说下去。 “听我村子里的老人说,我爹离开我娘去西域卖香料,路上遇见马匪,耽搁一年才回来,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抱在我娘怀里,吃奶吃了两月了。我爹不认我这个儿子,说我长得不像他,还说我娘趁他不在,去偷了野男人,才生了我。我问你,我和那姓李的,到底长得像不像?” 这下程仕可被问住了。 要他说实话吧,那确实一点都不像。要说体格,一个壮一个瘦;要说长相,虽然都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却是两个模子刻出来的,没有丝毫相似点。 八成,这少年的爹另有他人。 可他害怕说实话会伤害到少年。 毕竟两人冰冷关系才刚刚有松动的迹象,要是把这天聊死了,尴尬的还是程仕自己。 “你们既像,又不像。”程仕狡黠一笑,回答说。 这回答显然出乎少年的预料,他顿时来了兴趣,背也坐直了。 “啥意思,你给我说道说道,到底是像还是不像?” “我先说不像的地方,”程仕装模作样,仔细看着少年的脸,“你的鼻子和李哥不像,他的塌,你的高。你的眼睛和他也不像,他是单眼皮,你是双眼皮。你的模样比他好看多了。” 听到自己被夸好看,少年不要意思的挠挠头,尽管帐篷里光线幽暗,依然能瞧见头皮屑下雨似地往下落。 “像呢?哪里像,你快告诉我!”他用期待的眼神看着程仕。 程仕却卖起了关子,故意闭上眼睛,假装在沉思,半晌没做声。 “喂喂喂,你快说啊,你不是睡着了吧!”少年急切地摇着程仕的胳膊,他的声音有些大,以至于旁边帐篷有人探出头来。 “阿五,日头都落山了,快睡觉,明天天一亮就要赶路呐!” 少年不做声了,依旧是摇着程仕的胳膊,想要听他的回答。 程仕憋住没笑,心想到底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容易被忽悠。 他示意少年安静,然后徐徐说道: “你们二人有一个地方很像,都是急性子,说起话来火急火燎的,容不得人歇息。李哥养了你十几年,儿子性格像爹,自然也是没问题的。方才你爹在外面打了你,你也不要往心里去,他不仅是你爹,还是这个商队的头,要是手下都不听他的指挥,这队伍可就不好带了。他打你,不是讨厌你,而是在众人面前立威呢。” 这番话说的有颇有水平,既巧妙的表达了关头李对少年的养育之恩,暗示二人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也有宗族继承;还从另一个角度告诉少年,光头李打他有深层次的原因。 当然,关头李到底是为什么打少年,程仕不得而知,但是就凭那句“要不是看在你娘的分上”,程仕猜测,二人只见还是有些感情的,并不是两个陌生人一般的存在。 少年听了这一番话,笑了。 这笑,和他第一次裂开嘴不同。这次是微笑,却笑得真挚,露出脸颊两个酒窝。 他的眼泪也留了下来,啪嗒,啪嗒,打自己的光脚丫上。 “谢谢你。我叫李阿五,上面四个哥哥姐姐全死了。你猜对了,我今年十四。” 第69章 烤羊肉 程仕和李阿五促膝长谈到半夜,直到天色渐明,想起来还要赶路,才赶紧睡下。 对于李阿武的遭遇,程仕报以同情。虽说都是商人,到他出身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从小衣食无忧,也极少干劳人伤骨的体力活。 他习惯了有一个下人跟在身边,时刻服侍自己。 他习惯了每天早上醒来,只要懒洋洋的撑个懒腰,喊一嗓子,就有下人端来温度适中的热水,服侍他洗漱。 他习惯了只要坐在桌前,好酒好肉就会普通山间清泉一般,源源不断地涌上桌来。 他习惯了,一伸进兜里,就是几十两银子一张的银票。这银票就是纸,拿在手里,轻飘飘的,谁能想到,轻飘飘一张纸,就能填饱十几个农夫一年的肚皮。 至于饭菜是如何做的,钱是如何赚的,程仕从来没有深入考虑过这个问题。至少,程家还齐齐整整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 他和李阿五,虽然睡在一个帐篷里,但是彼此的身世和地位,有些云泥之别。 但是,李阿五回忆录一般的陈述,却在他的心底泛起了波澜。 他还是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穷人家孩子的生活有多苦。 生活的苦,在李阿五的身体和心理上,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程仕有些可怜这个孩子。 …… 睡下不到一个时辰,队伍里就想起了光头李清脆的喊叫声:“都给老子起床,太阳晒屁股了,再不赶路,还没到西域前,我们就饿死了!” 他不但嗓门大,说话的中气也足,众人都不情愿地拉开帐篷,陆陆续续钻出来。 新的一天开始了,但是没有太阳,今天是一个阴天,厚重的云层在眼光死死遮住,只剩下半亮不亮的一点儿光线,浸染过云层,给远行之人带来前行的光亮。 “我说老李,哪儿有太阳了,今天这鬼天气,要是不下雨,我就得给老天爷磕头了。”队伍里有人发牢骚。 光头李没有答话,而是皱起了眉头。 戈壁上,历来少雨,一年也落不了几滴水,何况还是冬春季节。 但是这天空中有如此厚重的浓雾,翻腾着,有确实是要下雨的景象。 光头李和他的队伍,在这安平关以西的戈壁上,行走了十来年,路过十几二十次,每次都要走上千里,却只下过两次雨。 一次是他刚刚跑商路的时候,从潮湿温润的蜀地,来到这戈壁滩上,戈壁的细雨凉凉的,扑打在地面上。第二天,耐旱植物带来久违的甘露,地上出现许多返青的绿色灌木。沙漠的雨是维持沙漠这个恶劣的生态环境的珍贵的雨滴,也是沙漠灌木赖以生存的手段之一。 第二次可就没有那么美好了。那是一场大雨,用同行的老商人的话说,就是再过一万年,沙漠里也不会再下一场这么大的雨。 可就是这场大雨,让一队人马浑身湿透。无处避雨的商队,只能硬着头皮,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祈祷雨水的停止。 不就,队伍里一半人感染了严重的风寒,因为没有药物治疗,死了三人。 沙漠里死了人,同行之人甚至都没有心思去埋葬。因为他们知道,漫天的黄沙飘过,终会掩盖所有动物和人的尸体。 那时光头李还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可是那场大雨以后,他的头发就一天一把的掉,落在马鞍上,沙漠里,帐篷里。 达到西域的时候,他已经从一个青年人变成了中年人,一个秃头的中年人。 直到现在,一说起沙漠里下雨,他的还是会陡然一紧,当年被雨打湿后彻骨的寒冷,又浮上心头。 “快走,走过这片戈壁滩,就有城池了,我们可以在那里休整。”他招呼队伍赶快走。 这自然也是安慰的话,上千里的戈壁滩,岂是一天两天能走出去的。 长途跋涉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是枯燥的。结伴而行的队伍,即使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在行走的时候,也故意找着话题来说。 聊的最多的自然是这趟商旅的利润了。除开钱,男人扎堆的时候,还免不了讨论女人。 他们一边担心着独自在家的妻子,是否会背着他们偷吃,甚至生下野种,一边却觊觎着西域的女人,扬言到了西域的城市,一定要去妓院看看,西域的女人是否和西域的水草一样丰美,滋润人心。 但是今天,队伍中却少有人言语,实在忍不住的必要交谈,都是压低嗓子说话,好像声音一大,就会惊动藏在天空阴云里的水滴,刷刷刷落下来。 “他娘的,就是一泡尿”,憋了这么久也要喷出来了。”光头愤愤地说道。 雨水仿佛一把刀子,悬挂在行路人的头顶,却不知何时落下来,远行人只能时时刻刻,战战兢兢。 这种压抑的气氛一直延续到晌午,他们坐下来吃饭。 众人围坐一圈,只听见饼子的咀嚼声,和大口喝水的咕咚声。 这时,一直幼年羚羊不知道从哪里跳了出来,围着队伍转悠。 小家伙也不怕人,歪着头,盯住人手中的食物,不愿离去。 李阿五到底是个孩子,超羚羊晃悠着手中的饼子,招呼它过来。 “干啥呢,自己都吃不饱,瘦不拉几的,还有东西给这畜生吃!”光头李骂了他一句。 羚羊赶也赶不走,一跳一跳。 有人接话:“咱们跑江湖的,不能太闷太晦气。依我看,不如把这羊杀了,烤羊肉吃。天天吃腌肉也没劲,好多日子没吃点新鲜肉了!” 这个提议有些唐突。白天是商队赶路的时段,这个时候搞烧烤,显然会耽误时间 但是提议却得到了响应。 “行啊,上次吃鲜肉,还是过年呢,俺家杀了一头大肥猪,那个香呀!” 鲜肉的香味,唤起众人的味觉,顿时口舌生津 “这阴云着实把咱们都搞抑郁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拦得住嘛!吃点烤羊肉,吃完赶路,也有劲!” 一旁的小羚羊,见众人都欣喜地看着自它,还以为自己受欢迎了,竟摇着尾巴靠近人群来讨食。 光头李位置可否,倒是说:“嘿,你们说得轻巧,你羚羊跑起来和兔子一样,可不是,那么容易抓的。” “这有啥难的,二柱,你去那边的灌木丛扯着枯枝叶生火,我来抓住这小崽子!”一个汉子自告奋勇,摩拳擦掌地走向羚羊。 第70章 隔空取羊 这汉子吞下最后一口饼子,摸了摸嘴巴,站起就向羚羊扑去。 可惜,动作稍显笨拙,轻易就被羚羊给躲过去了。 小羚羊还以为这人在和它玩游戏,摇了摇尾巴,蹬着前提子。 “哈哈哈,你这可不行,换我来!” 程仕回头一看,李阿五站了起来。 他虽然身形瘦弱,但是年纪小,骨头轻,一副挺敏捷的样子,说不定好真比膀大腰圆的中年汉子好使。 “阿五,羚羊生性活泼,你要小心他的后蹄子。” 李阿五愣了一下,发现说话的是光头李。 “哼,不要你操心,小小一只羚羊,我还抓不住?”他虽然口上这么说,但心里还是有点小开心。 他拿着手里剩下的一小块腌肉,慢慢靠近羚羊。 羚羊显然也嗅到了腌肉的香气,期待满满地看着李阿五。 一人,一羊,相互靠近。 众人屏气凝神,都不敢说话,生怕一出声,就像这羚羊吓跑。 在腌肉的诱惑下,李阿五成功摸到了羚羊的头。 真是一只小羚羊,眼睛只到李阿五的胸口,头上甚至还没有长出叫来,只有两只俏皮的小耳朵立在两侧。 “喏,乖乖,这个给你吃。” 他一边抚摸着羚羊头,一边轻声细语地把手中的腌肉送到羚羊的嘴边。 就在羚羊张嘴准备要吃肉的时候,他突然一把勒住羊脖子,企图把羊掀翻在地,压在羊身上。 可惜的是,虽然这只羊只是一只小羊,李阿五同样也只是一个瘦弱的少年。 羚羊发出一声稚嫩的嘶吼,在甩动中用后腿蹬了一下,正中李阿五的小肚子。 “哎呦!” 他应声倒下,羚羊乘机跑了。 众人连忙围上来,查看他的伤势。 光头李跑在最前面,语气焦急地说: “你瞅瞅,你瞅瞅!我和你说了,要小心羚羊的腿,你不听吧。我看你也是个瓜娃子一个,你身上没匕首啊,对着它脖子一刀不久完事了,你去抱着它作甚,这不是找踢嘛!” 李阿五捂着肚子呻吟,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光头李焦虑的表情。 “爹……我肚子疼!” 他被放平,瘦弱的胸口起伏了一阵,逐渐平缓了呼吸。 “还好,这脚踢到了肚子,要是再往上一点,踹到肋骨,你就等着我打道回府,送你回安平关看大夫吧。”光头李轻轻地揉着儿子的肚皮,眼神里满是慈爱。 羚羊没有走远,距离人群不过十丈远的距离,扭头看着他们。 程仕这时候站起来,对大家说:“阿五这脚不能被白踢。我自幼生在山里,没少抓各种动物,这羚羊就交给我吧。” “哎,不就是一顿羊肉么,算了算了,道长你可别受……” 还没等光头李说完,程仕就朝着羚羊奔去。 他故意把动作幅度加大很大,脚重重地踏在地上,发出巨大声响,为的就是吓跑羚羊。 只有羚羊跑了,他才能追着羚羊跑到很远的地方。 只有脱离了商队的视线,他才能从容的施展法术,将羚羊制服。 程仕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是修道之人,会点法术。 他现在脑子威力唯一想做的,就是装成和那些商人一样的普通凡人,跟着商队,抵达西域,抵达昆仑山。 节外生枝的事情,越少越好。 他本可以不理睬这羚羊,毕竟他对一餐羚羊肉,着实没有什么兴趣。 但是抓住这只羚羊,就遂了其他人吃羊肉的心愿,有利于提升队伍的士气。同时,也利于他融入这只队伍,和其他人处好关系。 因此,这只羊,还是要抓的。 程仕追着这羊跑了一阵,在疾走术的法力之下,他不急不缓地跟随着羚羊,保持约莫五丈的距离,没让它脱离自己的视线。 一刻钟后,羚羊跑到一座沙丘前,开始爬坡。程仕也跟了上去。 刚翻过这座沙丘,一湖泉水,映入眼帘。 “好漂亮的泉水!”他诧异道。 这泉水呈现月牙状,色泽透亮,即使是在阴天,也难以掩盖水面亮晶晶的浅绿光泽。 难怪这小羚羊要爬沙坡,原来是渴了,要来这喝水。 羚羊跑到泉水边,扭头看了一眼山坡顶上的程仕,见他没有追来,就自顾自的低头喝起水来。 “可怜的小家伙,就要被人吃了,就在你死之前,让你饱饱的喝一顿吧。”程仕心想。 等羚羊喝够了水,想要离去时,程仕扬手,使用隔空取物术,羚羊被隔空举起,高高飘来。 飘在空中的小羚羊,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个劲地蹬腿,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这不知名的束缚。 可惜也就是挣扎了一会儿,它的喉管很快被程仕用定梁剑割断,奔涌的血液,染红了脚下的砂砾。 待血沥干,程仕架着羚羊,准备回营地。 他以为这一切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李阿五就在沙丘的另一侧,将他抓羊的过程,看得一清二楚。 程仕使用隔空取物术时,过于专心,以至于没有发现这个少年的存在。 原来,程仕出营地追逐羚羊不久后,李阿五就挣扎着起来,不顾阻拦,骑上一匹马,顺着羚羊的脚印开始追踪。 程仕杀羊之时,他刚好赶到泉水边。 整个过程,看得李阿五目瞪口呆。 他行走江湖两年,虽然只是个商人,但走南闯北,也算见识过不少武力高强的侠客。 但是能想程仕一样,隔着老远就将一头羊举起来的,还从没见过。 在他的眼里,这已经脱离的武艺的范畴,反倒像是一种魔法了。 可李阿五是个机灵人,他并没有在程仕施法时出生。他确信自己没有被发现。 直到程仕背着羚羊准备往回走时,他才大喊: “程道士,我来了!” 程仕转过身子,只见一个李阿五骑着马,飞奔而来。 还没等自己开口,就听见他说:“程道士,我刚顺着脚印,骑马赶到。你是这么抓住这羊的?这个畜生,那一脚踢得可狠了,我现在肚子还在疼呢。” 程仕盯着李阿五纯真的眼生看了一会儿,然后长舒一口气。 “还好没被这小子发现。”他心想。 第71章 一语成谶 程仕将羚羊放在李阿五的马匹上,用绳子捆好,然后也上了马。 “呵呵,我一直追着这羊跑,好在我天生就跑得快,也没被它甩下。遇到这泉水,趁着它喝水的间隙,我摸过去,一剑杀了它。” 他坐在马上,按着马尾羚羊的尸体,风轻云淡地讲述着自己捉羊的经过。 当然,李阿五心里清楚,程仕是在骗他。 他没有戳穿程仕,反倒是高兴地说:“这下你可立了大功,既杀了羚羊,还找到了水源。等我们回营地后,让我爹排派几个人过来,打两桶水,我们不吃烤全羊,来个炖羊肉,这寒冷的天气,正好喝点羊汤,热热身子骨。” “那再好不过了,只是别耽搁了你们去西域的路途。” “这有啥,去西域有好几千里路,走过了这隔壁,还得爬山过河,路长着呢,不急着这一下。” 二人在马上有说有笑,加上马匹载重加重,难以奔跑,走了快两刻钟,才看见营地。 只是隔着老远,程仕就发现了不对经。 根据李阿五对所说,他骑马离开营地前,就吩咐众人准备好炊具,杀羊吃肉。 程仕虽然远远就看见了一口大锅,但是这锅却是反扣在地上的。 再走进一些,二人瞬间呆住。 只见营地里,众人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兵器散落一地。 血迹染红了营地,还有不断的鲜血,从尸体上汩汩地涌出。 李阿五率先跳下了马,也不言语,蒙头就往营地跑,路上还摔了一跤,爬起来哼哧哼哧地继续跑。 程仕则警觉起来。 看这样子,多半是他们二人离开的小半个时辰里,有人血洗了营地。 他注意到,骆驼和马匹都不见了,看来,很有可能是遇到了劫财的麻匪,杀人越货。 “爹,你还活着吗?爹!” 李阿五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传到程仕的耳朵里。他下马,急匆匆赶过来。 只见光头汉子靠在李阿五的怀里,嘴角流着着鲜血。 他的左胸处有一道很深的刀伤。看痕迹,刀应该是从两根肋骨之间,直插心脏,然后陡然抽出。 他眼神涣散,这是人将死之时的表现。 “阿……五,小心……马匪。” 只说了这一句话,光头李的头一歪,脸侧过去。 他这口气,似乎也是专门为儿子留的,说了这句话,也就咽气了。程仕检查了商队其他人,无一生还。 “爹!!!” 李阿五的嗓子里发出一声震慑人心的嘶吼,这是人在伤心欲绝之时,发在内心的情感。 他抱着他爹的尸体,痛苦了好一阵。 他的泪水如注流下,和他爹的胸口涌出的血水混合在一起,然后一起滴在戈壁滩的砂石地,浸入地下。 凉风吹过,空气中弥漫着死人的血腥味。 李阿五死死抱紧他爹的头,压在自己的胸口。 如果他爹还活着,一定会被闷得窒息。 但是现在人死了,李阿五只想趁着尸首的余温还在,最后一次感受他爹的身体热度。 …… …… …… 不知过了多久,李阿五的心脏在跳动,而他爹胸口伤痕出的血水,不再涌出。 血液已经逐渐凝固。 程仕一直站在李阿五的身边,直到李阿五的眼泪流干了,嗓子哭哑了,才缓缓说道:“人死不能复生,请节哀顺便。” 节哀顺变,这四个字,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而言,有些残酷。 他的手,被爹压麻了。他艰难地把光头李的光头放在地上,拍了拍没有知觉的腿,颤抖着站起来。 他看向程仕,眼神变了。 他的眼神,褪去了纯真和无邪,闪烁着一股狠劲,就像一只巨大而狰狞人皮面具,在湖心飘动。 如果这湖水里有鱼,就会游走,如果湖边有柳树,就会枝叶枯萎。 他的眼睛,是一潭发光的死水。 程仕不忍直视李阿五的眼神。这眼神,要杀死了他。 这种目光,就是程仕刚回洛城,得知一家四口被杀害时的目光。 他对李阿五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也知道你想做什么。” 李阿五说:“我想什么,做什么?” 程仕说:“你在想,是谁杀了商队,杀了你父亲。你要为他们报仇。” 李阿五说:“你怎么知道?” 程仕说:“因为我也经历过和你一样的情况。我的遭遇甚至比你更悲惨,我的心甚至比你更悲痛。我当时晕过去了。 “然后呢?” “然后,我就去杀人了。” 李阿五的眉毛一挑,然后攥紧拳头,狠狠往他额头上砸三拳。 现在,他的脸上不仅有光头李留下的巴掌印,还有一个红红的拳头印。 他对程仕说:“我也要去杀人,我要追着地上的脚印,找到那些马匪,然后杀了他们!” 程仕说:“杀人,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手段。你有勇气,但你没有手段。” 李阿五垂下头,看着父亲微微闭上的眼睛,有泪滴滑落。 “你说说,我需要什么手段,才能为我爹报仇?” 程仕看向地上的马蹄痕迹,一字一句地说: “你需要武器,也要会用武器。找到那些马匪后,你要面对数倍于自己敌人,然后逐个击破。你做不到,因为你太小了。” 李阿五咬牙:“我是太小了,我是做不到。但是,有个人可以帮我做到,他可以帮我杀人,帮我杀一群人。 程仕说:“那个人是谁?” 李阿五说:“是你。” 戈壁滩的凉风吹过,血腥味依旧,只是鼻子已经麻木。 “就算加上我,也只有两人。看这马蹄痕迹,马匪至少有二十人。我们寡不敌众。” 李阿五没有正面回答程仕,他说:“你必须帮我杀人,杀死那些马匪。” 程仕说:“为什么我必须帮你这个忙?” 李阿五说:“因为只有我才能带你走到昆仑山。我虽然只和商队走了两年,但是我年纪小,记性好,从安平关去昆仑山的每一步,我都记在了脑海里。” 这个理由,对于程仕而言,是不可拒绝的。 他离开洛城,离开安平关,离开乾朝的疆域,为的就是找到翁兰。 想要找到翁兰,就必须抵达昆仑山。 “我可以帮你这个忙。可是,你怎么相信,我就一定能杀死那些马匪?”他问道。 李阿五得意地笑了笑,这是自他爹死后以来,他第一次笑。 “我全都看见了。你的剑快如极光,甚至不需要接触到人,就能切断他的喉管。” 第72章 杀人无声 对于行走江湖的商队来说,马匪是他们的噩梦。 无论是大漠,还是戈壁,即使是绿意盎然的江南野外,只要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就有马匪的存在。 他们往往一次出动几十人,在外游荡。一旦发现人数不多商队,就能以几倍的人数优势,烧杀抢夺。 只要是抢夺,就免不了冲突。只要有冲突,就免不了杀人。 一旦开了杀戒,杀一个还是两个,并无区别。 就像一个嗜酒之人开了一坛好酒,不把它喝空,就不会罢休。 刘阿五若不是追逐逃走的羚羊,也不会躲过一劫。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是不会被嗜血的马匪放过的。 “马匪一旦得手,就会转移阵地。不过,他们不会走太远,他们一定在不远的地方,一边清点我们的财富,一边喝酒庆祝。” 刘阿五咬牙切齿,他死死抓住缰绳,两腿夹紧马肚子。 程仕说得没错,他太小了,又小又矮,即使踮起脚尖,脚掌也够不到马镫。 但是他依旧努力地骑马。他不能停下奔袭的速度,因为一旦马匹放慢脚步,他就看不见程仕的后背了。 已经被李阿五知道会术法的程仕,也放开了手脚,运用疾走术,在戈壁上如风般前进。 程仕的脚步,和马匪离开的凌乱脚步平行而走,像是一条小溪,傍着一条大河流淌。 虽然李阿五吃力地紧跟在后,但是程仕显然没有使用全力行走。 在戈壁里,气候干燥,他需要时刻注意保持真气的平衡。 因为他也不清楚,那些游荡于戈壁的马匪,是何等水平。 如果这是寻常强盗,那就不足为惧。 就算是尹家,庄几百人的部曲,在他面前也贱如蝼蚁。 如果其中有几人颇有能耐,或许再厉害一些,碰见几个半人办妖的东西,恐怕就不是那么好对付了。 毕竟,在洛城的家中,他差点被那白骨妇人夺去了性命。 “程道士,你慢些走,我的马快跟不上了!”李阿五高声大喊。 “程道士,我的心跳有些加速,我快要跌下马了!” 李阿五的嗓子,本就因之前的哭喊而嘶哑不堪,这会儿骑马迎风高呼,夹着细碎尘土的风灌进口里,使他愈发干渴。 他本来就长得小,没力气,因为腿踩不到马蹬,所以他骑马很费力。 可是,他突然一勒马,停下了。 因为眼前这个道士,也停下了。 马匹几乎要接触到程仕的后脑勺。 二人眼前,是一个营地。 这个营地里,二十来人也是围坐一圈,同样在吃着腌肉和饼子。 凌乱繁杂的马蹄印迹,到营地里,就截然而止。 他们正兴高采烈地吃东西,没有注意到二十丈开外的程李二人。 程仕用手指着他们道:“阿五,那就是杀死你爹的马匪吗?” 李阿五道:“正是他们。因为我看见了我爹的马,是一匹黑马。你看,我爹的黑马就在营地最外边。” 程仕看见了马匹黑马,它正低头刨着沙土,四周尘土飞扬。 “它有点儿不高兴。” “当然不高兴!除了我爹,没有人,可以骑在它身上!” “你准备怎么做?” “我准备让你,把他们都宰了,我要用他们的头颅,祭奠我爹,和我爹兄弟们的在天之灵!” 李阿五说这些话的时候,死死压抑住内心的愤怒。 他的眉毛,因为皱得太深,以至于眉心沟壑里藏着沙粒。 他的牙,因为咬得太紧,以至于牙龈都变得乌黑。 他的爪子,因为攥得太狠,以至于指甲嵌入了掌心,忽然舒掌,就有碎肉跳出! 程仕明白李阿五的意思,他把手放下,然后又举起。 一放一抬之间,无形之剑出现在手中。 程仕道:“我现在就要去杀了他们,你在这里不要动。” 李阿五看了看程仕的手,道:“你为何不拔剑?” 程仕的背后,是定梁剑。 李阿五虽然年幼,但是毕竟是跟着商队走南闯北的人,看过不少精美的宝剑。 像定梁剑这般精美华丽的剑鞘,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知道,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装饰的。 既然程仕背后的剑有着如此漂亮的剑鞘,想必定是一把杀人如破水的好剑。 程仕笑了笑,道:“我的剑不在背后。” 李阿五疑惑道:“那你的剑在哪里?” 程仕道:“自然是在我的手中。这是一把无形之剑,你看不到,那些马匪也不看到。只有我看得到。” 李阿五停顿了一下,愈发不解。 “无形之剑?它叫什么名字,为何能够无形。” “名字?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但这剑,确实能无形。不仅样子无形,杀人也能无声。” 话音刚落,程仕就冲了出去。 马匪们围坐一圈,一边吃着饼子,一边谈论着方才的杀戮。 领头的说:“最近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转悠了个把月,才遇到这七八人的小羊羔。” 手下说:“至少这羊羔给我们遇到了,没有落在别人手里。你别说,这帮子商人,人不多,下手可真重,我的胳膊都快被那个光头打断了。” 他们计划,将这些香料运到临近的集市,低价卖掉。然后把马匹运往黑市,同样处理掉。 戈壁出没的马匪,从来不担心抢到的东西出不了手。毕竟在这广阔无垠的戈壁滩上,商队冒着生命危险运送的西域的商品,不可能有下等的货色。 正当他们讨论着下一步的行动之时,一道光闪过。 这光,有点像戈壁天空中,烈日射出的白光,透亮透亮的,使人难以睁眼。 讨论声刹那间停止了。 马匪们个个呆住,说不出话来。 并不是他们不想说话,只是喉咙很疼,丧失了说话的功能。 领头的麻匪,像一只被抹了脖子的公鸡,血液从伤口处喷涌而出,飞溅开来。 “咕噜咕噜……”他极力想要言语,却只能发出水底冒泡的声响。 从领头的开始,马匪们一个接着一个,捂住脖子倒下来。 他们依旧是围在一圈,只不过,之前是坐着,现在是躺着。 程仕走过去,扫了一眼二十个死人。 现在他的剑法,比在尹家庄杀伐之时,更加果断,也更加无情。 第73章 割头 “好厉害额剑法!” 远远骑在马上的李阿五,对着空中抽了一鞭子,兴奋地大喊。 这动作,像极了他爹光头李。 他翻身下马,跑到程仕面前。 他问程仕:“你方才做了什么?” 程仕道:“自然说把他们都杀了,一个都不剩。” 李阿五摇摇头,道:“我知道,他们都死了,甚至没有说一句话就死了。我想要问的是,你是如何做到的?” 程仕笑笑,对着李阿五伸出自己的右手,做出一个捏拳头的动作。 “自然是用着把无形之剑做到的。” “无形之剑,果然威力无穷!” 李阿五的眼睛通红,血丝就要从眼眶中爆裂出来。 他跑向那些马匪的尸体,挨个伸手,检查鼻息。 这个动作看起来是多余的,这里没有一人,能在无形之剑掠过的地方生还。 这些马匪虽然躺在地上,但然可以看出,他们体型魁梧壮硕,个个都有光头李的胚子。 李阿五这等瘦弱的孩子,根本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他瘦弱的手臂,随便一个马匪的粗糙的大手掌,就能将其拧得骨折,拧得咔咔作响,拧得李阿五跪地求饶。 但是他找了一个好帮手,一个杀人如切草的道士。 他开心极了,疯了一般在马匪尸体围成的圆心里奔跑,又跑又跳。 他就像是那只被杀死的小羚羊,轻盈地跳动着。 等他跳够了,跑够了,就从腰带上结下匕首,开始割头。 没错,他要把所有马匪的头,都割下来。 程仕走过去,问他:“他们都死了,你为什么要割他们的头?” 李阿五头也不抬地回答:“我要拿回去,给我爹他们祭天,我要亲口告诉他们,这些马匪已经死了,他们的仇报了!” 程仕这话,他自己也知道问得有些多余。 那天,他误以为是尹毅杀了他家人。他杀死尹毅之后,不也将其割下,拿回去祭天么。 人是一个奇怪的动物,他们喜欢看着自己仇人的头颅,被摆放在烛火案台上,闭着眼睛和嘴巴的落魄样子。 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羞辱仇人。 只有羞辱了仇人,羞辱了他的尸体,自己的仇才能雪恨。雪恨之后,被杀害的亲人,才能在天安息。 李阿五已经割了三个头,正在割第四个。 割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已经满头大汗。 人的脊椎是非常坚硬的,这些马匪都是彪形大汉,他们连接脖子和头的脊椎骨,恐怕比李阿五的小臂还要粗壮。 李阿五的匕首并不锋利,他只能一般割,一边用脚踩,才勉强让马匪的脊椎骨发出咔哧咔哧的断裂声。 他专心致志地做着这件事情,像是一个田中的孩子在帮着插秧,像是一个私塾里的书童,在写着先生布置的文章。 起风了,戈壁滩摊上的风,有些冷。 何况,头顶就是密布的阴云。 随时都有可能下雨。 割到第十个头颅之时,李阿五瘫倒在地,呼呼喘着粗气。 他本就杂乱如蓬草的头发,因为汗水的湿粘,粘在一起,像是一根根粗粝的稻草。 他的手指虽然遍布老茧,但却因为紧握匕首的时间太长,竟然磨破了皮,露出皮下粉色的血肉。 他的手臂,肌肉也在不住地颤抖。 而那把匕首,毕竟不是侩子手的铡刀,也不是锯大树的锯子,在割下十人的头颅之后,刀锋缺了好几个口。 这不是一把利刃,李阿五也不是一个适合砍下别人头颅的人。 “我来帮你吧,你休息一下。”程仕对他说。 “不用,我自己来。你已经帮我把他们都杀了,我要给你磕头。” 说罢,李阿五给程仕磕了三个响头。 他说:“剩下的事情我自己来做。我要亲手割下这些畜生的头颅,我要亲眼看着,他们脖子上的皮肉和骨头,被我的刀切开,被我的脚踩断。我要看着他们脊髓的流出。我要喝他们的血!” 程仕皱眉,心想,为什么要让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去做这些? 或者说,究竟是什么缘由,逼迫这个十四岁的少年不得不去做这种残忍的事情。 程仕道:“可是,你的手已经出血了,你的胳膊也在颤抖,而且,你的匕首也钝了,难以割下剩下十个马匪的头颅。” 李阿五道:“那你说我该怎么做?” 程仕道:“自然是将已经割下来的十个头颅带回去祭奠他们。这已经足够了。” 李阿五叹了一口气,摇摇头,坚定地说:“不行。我的手虽在流血,但是却不疼。我的胳膊虽然在颤抖,但却依然有劲。我的匕首钝了,我还可以用马匪的刀。用他们的刀,砍他们的头,这些马匪做鬼也想不到罢!” 李阿五正准备去那马匪的刀,却被程仕拦住。 “用我的剑。我的剑更快,能帮你更轻松地砍下头颅。”程仕道。 “你的剑?你的剑是无形之剑。我既然看不到,也就用不了。”李阿五摇头。 程仕取下背后的定梁剑,交到李阿五手里:“是这把剑,你用这把剑去割头,我保证速度比马匪的刀要快。” 接过定梁剑,李阿五一脸惊讶,他没想到,这个道士会把一把如此华美的剑交给他,去砍这些马匪的头。 他问道:“你当真愿意我用这剑去砍头?马匪的头很脏,他们的血液也很腥臭,会弄脏你的剑的。” 程仕大笑,道:“剑,本来就是用于杀人的,剑不像人,喜欢喝酒。剑天生就喜欢喝人的血。” 李阿五点点头:“那好,我就用你的剑去砍头。” 他抽剑出鞘,一声沧朗之声,放在平时,他可能觉得刺耳,此时却觉得悦耳动听。 这三尺之剑,以李阿五的体型,还是有些修长,难以掌控。 他双手握住剑柄,剑柄上华美的装饰纹路,嵌入他手上裸露的粉色血肉。 他看了看程仕,程仕对他微笑点头。 李阿五瞄准第十一个躺下的麻匪,奋力一剑朝他的脖子劈去。 “嗖——咔!” 第一声,是定梁剑落下的风声。 第二声,是颈椎的折断声。 李阿五看着滚落一边的头颅。他的眼睛瞪得老大。 他双手举剑,仰头长啸,声响在戈壁上回荡。 第74章 取酒 在定梁剑的帮助下,李阿五很快就割下了剩下十个马匪的头颅。 他在营地里搜到两个布袋子,一个袋子装十个头,然后捆好,提到马背上,系好绳子。 做这些事的时候,并没有过多言语,就像是一个孩子做家务,洗衣做饭一般。 其实,李阿五的心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尤其是当他把两袋子人头系好在马两侧之后,一股眩晕感突然袭来。 其实,眩晕感一只都在,自从他从月牙泉驮着程仕和羚羊回来,看到商队的惨像之后,眩晕感就止不住的袭来。 但是他不能倒下。 程仕有句话说错了,他说,他的心比李阿五更痛,因为当他得知一家四口的惨案后,他晕了过去。 其实,李阿五何尝不是差点晕过去。 但是,他不能晕,也不配晕。 程仕能晕过去,是因为他是富家子弟,他家里出了这等大事,自有下人布置后事。 但是李阿五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孩子,是个出来跑江湖的麻头小子。在这荒无人烟的戈壁之中,他要是晕过去了,保不准就喂狼了。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同样的遭遇下,富人永远理解不了穷人的苦,除非,让富人也变成穷人。 挂着两袋子人头,李阿五沉默地骑着马,往自己营地走。 与其说营地,不如说墓地。 在荒无人烟的戈壁里,墓地无处不在。死亡的威胁不仅仅来自马匪,还来自野兽、饥荒、天气。 而马匪是最直接的生命威胁,也是最大的威胁。 和来时的顺序相反,此时,李阿五骑马奔袭在最前面,程仕则跟在他身后。 不同的是,二人来时,李阿五是骑马,程仕走路。 现在二人都有了马匹,不过李阿五骑着他爹的黑马,程仕则骑着一匹从马匪营地挑选的棕马。 二十个人头的重量并不轻,足足抵得上一个壮汉的分量,所以黑马的速度并不快。 程仕只是不紧不慢地跟在黑马的后面。 他看着这个小子骑马,两袋子人头分别挂在马匹两侧,随着马蹄的奔跃,人头袋子一晃一晃,有节奏地撞击着马肚子。 在雄壮的马匹和鼓囊囊的袋子的衬托下,李阿五显得如此的瘦小。 他本来也就瘦下。 除开程仕,谁能想到,这个瘦小的少年,竟然亲手割下了二十个人的头颅。 走了不到一里路,李阿五突然停下脚步。 他回头看向程仕。 眼神里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你怎么了?”程仕问他,“是落下什么东西了吗?” 李阿五点点头,道:“我要回马匪的营地,取点东西过来。” 程仕道:“取什么东西?” 李阿五突然笑了,露出他洁白的牙齿。 虽然他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但是牙齿却格外的白,像是一排亮晶晶的珍珠。 他是一个跑江湖的,是一个走南闯北的商人,日常住宿条件自然不会太好,竟然会有这么白净的牙齿,着实令人吃惊。 李阿五淡淡道:“我要回去,取大几坛子酒。” 程仕觉得奇怪,难道他要喝酒? 他继续说:“你想错了,我不喝酒。我刚才说过,马匪一定会喝酒庆祝。只不过,他们没有口福,没有开封那几坛子酒,就被你全杀了。我要拿走这些酒,带回我爹的营地。” 程仕问他:“既然你不喝酒,取酒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祭奠你的队伍吗?” 李阿五微微点头,然后摇头。 “我爹他们喜欢喝酒,半坛子酒,洒在地上祭奠他们。剩下的酒,我要洒在我爹的遗体上,然后点火,烧掉。” 听到李阿五这么说,程仕不解,他为什么要烧掉光头李的尸体? 自从穿越以来,程仕了解到在乾朝,秉承着最为传统的丧葬礼仪,讲究入土为安。 就像程仕的爹娘和哥哥一样,最后都是装进棺材里,买入山峦的土层里。 尸体回长久的沉睡在黑暗的棺材里,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腐烂。 最终,变成一具白骨。 “阿五,不要再折腾了,等我们回去之后,一起挖七个坑,把你爹他们都埋了吧。” “不,其他人可以埋,但是我爹必须烧。他曾经和我娘承诺过,他一定回回来,就算是化作一堆灰,也不会死在这无人的戈壁滩。” 程仕一怔,缓缓道:“你娘呢?” 李阿五垂下头:“她死了,出这趟生意之前,她就死了。现在我爹也死了,我就要完成他的遗愿。他宁愿变成一堆灰,也不要死在这戈壁里。” 程仕点头道:“但是你爹现在死了,所以,你就要将他的尸体浇上酒,然后烧成灰?” “是的,”李阿五的眼里闪烁着泪滴,“所以,要将马匪的酒取回去。” 李阿五的马匹已经不堪负重,程仕将三坛子酒系在自己的马上,二人赶回营地。 地上横七竖八的死者,现在一个多时辰过后,已经开始变得僵硬。 在隔壁这个风沙大的地方,些许砂砾已经开始侵蚀死者的身体,给他们盖上灰蒙蒙一层的灰土。 二人觉得先把其他的尸体卖了,再处理光头李的尸体。 程仕拿起铲子,本想去挖坑,却被李阿五拦住。 “你想挖几个坑?” “一人一个,我准备挖六个。” “不用了,这戈壁上常年飞沙走石,你就算给每个人挖了坑,不出几年,就会露出尸骨。” “那你说怎么办?” “挖一个大坑就好了,挖得深一些,深得能够让他们并排睡在一起,也就足够了。” 正好有两把铲子,二人你一铲我一刬,挖了足足有一个时辰,挖出一个平坑。 程仕抬头,李阿五抬脚,一具又一具尸体,被平放在坑里。 然后填上土。 做这些的事的时候,李阿五依旧很专心,专心得像再做一项伟大的事业。 他的确是在做一项伟大的事业。 他帮助客死他乡的同村人,入土为安。 第75章 火符烧尸 做完这些,就开始给光头李的尸体浇上白酒。 因为李阿五不喝酒,所以程仕尝了一口白酒。 这种劣质的白酒,因为没有蒸馏,所以酒精的浓度并不高,呈现浅绿色。 这样的白酒,就算是浇湿了整个尸体,恐怕也难以燃起熊熊大火。 程仕有些担忧地对李阿五说:“这酒度数不够,恐怕难以烧起来。” 李阿五疑惑地看着他,说:“酒还有度数?白酒,不是一点就会燃么?” 他把父亲的尸体放在一个踏下的帐篷上,在其身上浇慢了酒。 血腥味和酒精气混合在一起,有种难以名状的气味。 李阿五跪下,给他爹狠狠磕了三个响头。 他想说些什么,嘴唇在嗫嚅,喉咙在耸动,但是一个字也没有蹦出来。 他的眼睛血红血红的,清水鼻涕不断从鼻孔里滴出。 鼻涕留了不少,但他却没有落泪。 因为,他的眼泪,早就流干了。 一个人的血可能没有流干,但是眼泪,却是可以流干的。 一滴眼泪也没有李阿五,就这么跪着,也没有说一句话。 良久,他脖子上的青筋突然暴起,一声怒吼直冲云霄。 他不是在喊“爹”,而是在尖叫,发出刺耳的呼号。 像是一只野兽在月圆之夜的奇异怒号。 如果有任听见这嚎叫,定会吓破了胆子,躲进山洞里不敢出来。 但是程仕不怕,因为,他对李阿五的遭遇,感同身受。 嚎够了,李阿五点燃了他爹的尸体。 火势虽然起来了,但是却不大。 关头李的衣服烧完后,建立在低度酒精上的火苗,难以继续吞噬尸体的骨肉。 李阿五有些着急,他不知道该该如何挽救火势。 慌乱之中,竟然对着他爹燃烧的尸体吹气。 鼓起腮帮子,一口接着一口,使劲地吹着。 好像借着这几大口气,火势就能变得旺盛一样。 这自然是徒劳。 火势渐渐小了,光头李的衣服和烧焦,他的皮肤也变得部分黢黑,但皮肉却没有燃起来,更不要说里面的骨头和内脏。 李阿五没有放弃,依旧是鼓足腮帮子吹着气。 背后的程仕一直在看着。他叹了一口气,觉得再帮李阿五一把。 尽管火符不多了,但是他依旧抽出一张火符,指尖摩擦,点燃后掷向尸体。 火符一接触到光头李,火势瞬间爆燃。 火苗像是飞溅的水一般,李阿五睁不开眼睛,只能用手掌捂着眼睛后退。 他跌倒在地,回头看向程仕:“你帮了我?” 程仕点点头:“嗯。” 火符的威力超出一般人的想象,他带给光头李尸体的灼烧力,远比稻草堆和油的混合更大。 光头里的身体,被一团熊熊烈火包围着,已经难以辨别身体的边缘。 天色渐渐暗下来,戈壁滩的傍晚,有着一种雄壮的美感。 当火苗熄灭的时候,光头李如愿以偿地烧成了一堆灰烬。 李阿五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盒子,装了一点他爹的骨灰,有挖了一个小坑,把剩余的额骨灰都埋了。 难以想象,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亲手烧掉他父亲的遗体,是一种什么体验。 经历至亲的死,本就够痛苦了。 程仕也经历过,他痛苦的当场晕过去。 但是,李阿五显然更痛苦,或者说,他承受的更多。 他不仅要在父亲被杀死后,保持清醒,找到马匪的营地,还要一刀一刀砍下他们的头颅,还有取酒,亲手烧掉父亲的尸体。 这里每一个环节,单独抽离出来,都是艰巨地挑战,都不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能够承受的。 就算是饱经风霜的成年人,也有可能在任何一个环节,由于体力和精神的不支,晕厥过去。 何况李阿五要承受所有。 但是他挺过去了,熬到了现在。 但是,他的体力和精力,已经严重透支。 他也气若游丝。 李阿五终于晕厥过去,就像是一张薄薄的纸片,落在地上,没有一丝声响。 一个人若是太瘦小,倒在地上也是轻飘飘的。 程仕走过去,伸手探向他的鼻息。还好,李阿五只是太累了,昏睡过去,并没有生命危险。 一根紧绷着的弦,突然松了,却没有断掉。 将李阿五托上马匹后,程仕带着食物,又牵着另一匹马,对着地图约莫的职位,往西边缓缓走去。 现在,整个商队,只是剩下两个人。 一个道士,和一个十四岁的少年。 现在,这两个人组成的队伍,已经不能称之为商队了。 因为,他们随行的东西里,并没有香料。并不是程仕没有带着,而是李阿五没有把它们从马匪的营地里带回来。 这些东西对于他,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他也不指望这自己能驱赶这些骆驼去到西域。 在失去亲人之后,香料早已不重要了。 日头下山了,黑夜从大地上升起,遮住了光明的天空。 天黑之后荒凉的大地,黑夜,从它的内部升起。 这里昼夜温差很大,现在愈发的寒冷。 程仕摸了摸身后的李阿五,他的身体有些微凉,不像是一个正常人的体温。 通常,一个人熟睡之时,体温会下降,看来,李阿五睡得很死。在这样寒冷的环境里,依旧睡得这么死,看来他确实很累。 不过,再这么冻下去,程仕害怕李阿五冻坏了身子。 如果他冻坏了身子,冻坏了脑子,可就没有人能指路了。 程仕停下马,把李阿五放下来,抽出装着符咒的信封。 里面只有最后一张火符了。 但程仕也不担心,因为他研读过翁兰留下的制作符咒的书籍,理论并不高深,而火符又是最基础的符咒。 他又信心炼制出更多的火符。 于是他抽出最后一张火符,摩擦指尖,然后再天上花了一个圈。 火符脱手之后,悬空画出一道火圈,瞬间驱散了周围的黑暗。 这火势并不大,却散发出温暖的火苗,照亮了躺在地上的李阿五粗糙的面庞。 他冰冷的手脚,在火焰的温暖下,逐渐回血过了。 脸色也变得安详,红扑扑的脖子,有规律地起伏着。 又过了一会儿,李阿五隐约睁开眼睛,看到了这燃烧的火圈。 “爹……爹!” 第76章 疤痕 这个可怜的孩子,朦朦胧胧之中,看见了火光,又想起他爹在焚烧之时的场景。 听见李阿五在叫唤,程仕将他扶起来,拿给他一块腌肉。 “我爹,真的死了吗?”他问道。 程仕点点头,道:“你爹已经死了,你娘也死了,现在你和我一样,是一个孤儿了。” 李阿五沉默了一阵,开始吃手里的腌肉。 狼吞虎咽的一阵,他抬头问程仕:“你不吃吗?” “我不吃,我喝水就可以了。” 程仕取出养基瓶,从水壶里接了一瓶子水,仰头喝下。 一股精气神,在他体内游窜,浑身又充盈了力量。 李阿五没有追问,而是羡慕地看着程仕。 他相信这个道士所说的话,他相信,有些人确实只要喝几口水,就能填饱肚子。 吃完了腌肉,又被温暖的火焰烤了一阵,李阿五逐渐恢复了过来,有力气走路了,说话的声音又有了中气。 他用黑乎乎的手背抹抹嘴巴,指着脸上那道细长的疤痕,问程仕: “你知道我这条疤是怎么来的吗?” 程仕端详着他的脸,道:“应该是某种锋利的物体划伤导致的,很可能道刀子。” 李阿五挠挠头,笑了:“你前一句说对了,确实很锋利,不过后一句却不对。” “不是刀子,那是什么?” “是瓦片。” 李阿五抚摸着脸上的伤痕,继续说道:“那年我才十岁,比现在还瘦,比现在还小。那时,我给我们的村的地主放羊。一天我放羊回来,准备给地主打招呼,然后走人。但是地主不在。” 程仕见他开始将其往事,也就来了兴趣:“然后呢?” “然后,我就遇见了地主婆。我说,大婶婶,我把羊赶回来了。她点头,然后让我爬上屋顶去。” “他让你爬上屋顶做什么?” “屋顶有一只死鸟,她说落在那里四五天了,都发臭了。她看我瘦小,屋顶能承受我的重量,就让我上去把这死鸟仍走。” “你上去了吗?” “上去了,我很轻松就上去了。” 李阿五回忆往事之时,符咒燃烧的火苗,在他的瞳孔里跳跃着。 “我上去很轻松,因为我是那样的瘦,那样的小。我就像一只猫一样,扒拉着墙壁,就上了房顶。” 程仕道:“可是到现在为止,你还没有说,这和你脸上的伤有什么关系。” 李阿五笑了笑:“很快,你不要急。我爬到死鸟的地上,抓起它,腐烂的皮肉粘在我的手掌,很臭。我想要将它扔得远远的,就甩起了胳臂,结果一膀子抡下去,死鸟正好打地主婆脸上。” 程仕也笑了:“那她一定很生气。” 李阿五一边笑一边说:“没错,她很生气。但她更生气的是,我这一膀子抡得自己都没站稳,摔了一跤。我虽然瘦小,但这一下也摔得不轻。不对,应该是这屋顶太破烂,我竟然跌落到屋子里面的房间去了。” 程仕若有所思道:“然后,你跌落的瞬间,就被瓦片割伤了脸,对吗?” 李阿五回答是,但却露出狡黠地笑容。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落进房子里后的事情。” “你落进房子里后,发生了什么?”程仕追问。 “我落在下去后,屁股却一点也不疼,可能是因为我太轻了,也可能是因为我落在了床上,肉柔软的褥子抵消了落下的冲击力。” 李阿五落在了床上,那他一定把床压坏了,地主婆该有多生气。 “我猜地主婆一定很生气,因为你压坏了她家的床。”程仕说。 李阿五突然哈哈大笑,使劲摇头。 “你猜我看见了什么?我看见一个男人,光着身子,坐在床边,惊讶地看着我。然后地主婆就尖叫着跑了进来,提溜着我的耳朵,把我赶了出去。” 程仕虽然明白他的意思了,却还是故意问道:“地主不在,那个男人是谁?地主的儿子?” 李阿五还是笑个不停:“狗屁!他家儿子比我都小。那个男的,是村头打铁的,咱们村里,力气最大的就是他!” 程仕加入到他的笑声里,二人的笑声此起彼伏,一高一低,好不开心。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就再也不能给他家放羊了,只能回家里种地。可是我力气小,我爹说,我在田里还没有插下的水稻秧子高。过了两年,我就出来和他跑商队了。” 李阿五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很快将时间加速,从十岁那年的趣事,回到了现在。 “你呢,说说你,你以前是干什么?”李阿五问道。 程仕笑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嘛,就是一普通的道士,山南水北,到处给人做法事,讨口饭吃。” 李阿五对这个回答,似乎并不满足,追问道: “我不是问你这些,我是说,你以前在哪里学的本事,竟然如此厉害。” “厉害,我有多厉害?” “你确实很厉害。你可以隔空提起一头羚羊,你可以不接触马匪,一剑下去,就杀死二十个人。你这般厉害的本事,定是在江湖的大门派学来的,很大很大的门派!” “哦?” “不过也好,有你在,我们去西域的路上,就没有人能杀我们了。” 李阿五的神情兴奋起来。 孩子就是孩子,他才十四岁,白天刚经历了生离死别,现在却暂时忘了这些,用期待的眼神,试探着问程仕: “你可以教我那些功法吗?” 程仕笑着说:“哪些功夫?” “自然是我刚才说的那些功夫了!对了,还有你明明没有骑马,为何走得比我骑马的速度还要快?你说说,你一天是不是能走一千里?如果是这样,我们不要几天,就能达到西域了……” 李阿五拉开了话匣子,噼里啪啦说个没完。 夜里,二人就地搭帐篷休息。 说来也奇怪,白天迟迟不散的阴云,半夜里却不见了。一轮明月当空,月光洋洋洒洒地照耀着戈壁滩。 李阿五睡得死死的,打起了轻微的鼾声。 程仕却睡不着。 透过帐篷顶上破掉的一个小孔,看着天空中的星星。 如果传说是真的,一个人死后,就会变成天空中的一颗小星星。 但是他却不信。 天空只有那么大,哪里容得下这么多星星呢。 第77章 一路闲话 想要走出这戈壁滩,需要具备几个条件。 第一,要有充足的水和食物。 光头李营地的食物和水,被马匪全部劫走。程仕也又杀死了马匪,将双倍的食物和水拿回。 当然,二人拿不了那么多,但是背负马匹上的,也足够二人吃喝了。 第二,要认识路。 程仕手中有地图,李阿五脑子里有地图,二人都有马匹,行路不成问题。 更重要的是,李阿五还知道一些沿路的补给点。这些补给点,并没有在地图中标注。 对于行走在荒无人烟的戈壁上的二人来说,光靠着随身携带的干粮和水,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隔一段时间,就在补给点补给。 第三,要有一定战斗力。 纵使是七八人结队的商队,遭遇强悍的马匪,依旧没有生还的可能。 李阿五只是逃过一劫,若不是有程仕在,早已一命归西。 也正因为有程仕在,这个二人组成的小队伍,在戈壁滩上也就拥有了非同寻常的战斗力。 从以上几个条件来看,程仕和李阿五就是完美的组合,他们拥有走出戈壁的绝佳条件。 这天,两人骑着马,这路上不紧不慢地走着。 天气很好,天空中飘着一团一团的云朵,太阳一会儿被遮住,一会儿露出脸,和他们二人捉着迷藏。 李阿五看着天上的云,忽然问道:“你会飞吗?” “我不会,但是我会轻功。” “轻功?” “我可以跳到五六丈高,足以越过一般城池的城墙。” 虽然程仕说得很自豪,但是李阿五的眼神却有些失落。 “你说,这云离我们有多远?” “嗯……很远很远吧。” “一万丈?” “有可能。” 李阿五叹了一口气,低头说:“我还以为你可以跳到云上面去呢,原来才能跳五六丈高。” 一个苦练轻功的凡人,若是资质良好,原地起跳可能有半丈高。人,是不可能跳得比自己的身高还要高的。 至于江湖上的武学高深者所谓的飞檐走壁,都是借助墙壁和屋檐的外力,反作用飞跃。 程仕能跳五六丈高,早已超出了凡人的范畴,这要是告诉一个练武之人,他一定会觉得此人在吹牛。 但是李阿五却对程仕跳跃的高度,感到一丝遗憾。 在他心里,程仕就是一个道法高深的仙人,是可以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 他以为,仙人都可以躺在天空的云朵上睡觉呢。 “你若觉得我跳的不够高,也是事实。我的法力,并没有你相像到的那般高深。但是,我有一个朋友,她是个女孩,却比我厉害多了。” “她能跳到云朵上吗?”李阿五的眼睛一亮。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不过,当她跳起来的时候,带起的风,能将我瞬间刮倒。” 程仕故意夸张了说法,为的就是吸引李阿五的注意力。 李阿五听他这么一忽悠,果然又开启了他的话匣子: “她在哪里?有多厉害?一个女孩也能这么厉害吗?” 程仕点点头,停下马,对着李阿五展开手中的地图。 他用手指沿着昆仑山的线条走了一遍。 “阿五,这个人就在昆仑山上,但是我却不知道他在哪里。你能帮我找出她的位置吗?” 李阿五接过程仕从马上扔过来的地图,仔细看着昆仑山的走向。 “在昆仑山哪个位置?” “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在昆仑山。” “有大概的范围吗?” “也没有,只要适合修炼的地方,都有可能。” “这有些难办,昆仑山不是一座山,”李阿五比划着手势,“昆仑山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山脉,横贯起来吧,比这戈壁滩到蜀地的距离还要长,没有具体的位置,真不好找。” 程仕没有做声,略微点头,表示自己听到了。 他有些后悔,当时和翁兰在一起的时间那么长,为什么不问她师门的位置。 他早就知道昆仑山很长,昆仑山脉很大。 昆仑山不可能只有一个门派,而是会有成千上万个门派。 而翁兰的门派叫什么名字,他也不知道。 可笑的,就是这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居然启程,去找翁兰了。 这要是能找到,可真就是瞎猫遇见死耗子了。 李阿五看出他的神情有些落寞,安慰道:“没事,我们先去西域,那儿人多,肯定有人知道你要找的那个人在哪里。对了,她叫什么,你别告诉我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哈哈哈哈!” 程仕笑道:“我当然知道她的名字,不过,不能告诉你,因为你知道了也没用。但我可以告诉你,她是我的师父,我的功夫,一大半都是她教会我的。” 虽然他喜欢翁兰,但是却没有忘记她是他的师父。这徒弟不远万里去投奔师父,师父总没有不收留的道理吧。 他接着问李阿五:“阿五,到了西域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没有打算,去了找个活儿干,能吃饱就行。” 到底是跑江湖的孩子,虽然家没了,但也不怕没地方睡。只是,他这样瘦下的身躯,西域当地的苦力活,怕是干不了的。 “你可别小瞧我,”李阿五眨巴眨巴眼睛,透着一股子机灵劲儿,“我虽然个子小力气小,但是我聪明。我在西域,一样能讨口饭吃。” “你准备在西域靠何为生?” “我可以当向导,做西域人去乾朝的向导。” 这听起来是个不错的注意,李阿五来自乾朝,有熟悉乾朝去西域的路,还亲自跑过几遍,这样的向导,在西域的商人堆里,一定很吃香。 李阿五笑嘻嘻地说:“倒时候,我到了西域,给当地人做向导,也可以帮你打听你的师父的消息。不过,我们就要分开啦。” “你不打算回你老家蜀地了?” “暂时不打算了。我回去又能怎样呢,我爹娘我娘都不在了,我已经没有家了。何况,我们村子里,我爹带出来七八个人,就回去我一个,我该怎么面对这些人的家人。等我长大了,模样变了,声音了变了,我就回去。” 程仕却摇摇头,道:“等你有一天,模样变了,声音变了,但是你的记忆却不会变。你回到村子里,看见商队的家属,你还是会想起在戈壁上发生的事情。时间能改变一个人的外貌,却不能改变他的记忆。” 第78章 沙暴余生 二人一路西行,在戈壁滩上足足走了三个月之久。 说来也奇怪,那场雨一直没有落下。 这三个月的每一天,都是晴天。 晴朗的天气,自然是很适合赶路的。 虽然没有雨水,但是李阿五凭借精准的记忆,完美地停靠在沿途每一个水域,完成补给,而且没有偏离去西域的线路。 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 就在他们以为快要到达西域之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沙尘暴却扰乱了二人的计划。 那天,程仕和李阿五从帐篷里早早就起了床,想趁着天早多走一会儿路。 不料远远的,就看见一阵乌泱泱的黄沙在飞腾,仿佛漫天的海浪席卷过来。 天空变得阴沉,黑压压的,一种前所未有的压抑感,在程仕的胸腔内翻腾。 “是沙尘暴!”李阿五惊声道。 对于沙尘暴,程仕只是听说,却从未经历过。 他看着由远及近的沙尘暴问道:“现在该怎么办?我们能躲开他吗。” 李亚武摇摇头,脸上露出焦急的神色。 “你或许可以,你若是能飞到云上去的话,便可躲开这沙尘暴,要么你就在地上挖个洞,住在洞穴里也行。” 他的意思,显然是放弃躲避沙暴了。 但是程仕却不以为然。 “我们现在就策马,朝着沙暴袭来的相反的方向跑,你要跟上我!” 话音刚落,程仕抽了马匹一鞭子,腿一夹,驾驭马匹高速奔袭。 李阿五见状,一边摇头,一边紧跟程仕。 虽然,他知道这只是徒劳。 在这戈壁里,沙尘暴一旦出现,就没有人能逃过这一劫。 没有一匹马,能跑得过飘扬在空中的沙子。 这是大自然千万年来的自然现象。 程仕一直在前面跑,李阿五就在后面追。 二人后面,是更加数百丈高的沙墙,就要倾倒在他们头上。 程仕的马匹跑不动了,呼哧呼哧的,放慢了步伐。 任凭他如何抽鞭子,也无法加速。 同样的状况,自然也发生在李阿五的马匹上。 虽然他们全力冲刺了好几里路,身后的沙墙,却离他们更近了。 以程仕见微知着的本事,他甚至能看清楚空中砂砾的形状。 那是一种奇异的五边形,有点儿想雪花的结晶。 其实,他本可以用疾走术,远离沙暴,但是他的法力有限,只能自己脱身,并不能带着李阿五。 真是晦气,眼看就要到达西域,却遇上这等恶劣的天气。 “程道长,不要跑了,马儿跑不动了,再说,我们跑不赢沙暴的!” 李阿五指着身后就要曼延过来的沙暴:“现在没有任何办法,我们姑且坐下躲在马的身后,或许能抵挡一些沙子侵袭。” 显然,在这戈壁中,李阿五比程仕更加有旅行经验,都能更加沉着的应对突发天气情况。 “好,就按你说的办!” 他们下马,坐在马匹身边。 黄沙马上袭来,将二人席卷其中。 这无边无垠的戈壁滩,没有房子,也没有洞穴,一棵树也没有,二人只能孤零零的坐在地上,依靠着马匹,想要抵御沙尘暴的侵袭。 程仕将包袱解开,用这棉布罩住头。 即使是这样,他依然能依然能感觉到沙子透过布打在脸上的感觉。 有些酥麻,也有些干燥。 他只能朦胧着朦胧看见,一边的李阿五蜷缩在一团。他的身上已经积攒了不少黄沙,好像再过一会儿,他就要被这黄沙掩埋一样。 “阿五!到我怀里来,我护着你!” 这声呼唤,消失在沙尘暴的呼啸里。 他和李阿五相聚不过一丈,李阿五却没有听见他的呼喊。 程仕也管不了那么多,摸索着站起来,一把就把李亚武搂在怀里,用蓝布罩住二人的头。 他们此刻就像是相依为命的哥俩兄弟。 程仕原以为,沙尘暴是没有气味的。但是当他处于沙尘暴之中时,才发现沙尘暴居然有些恶臭。 那是一种尸体腐烂的气息,夹杂在沙子里,不断拍打着程仕和李阿五的面庞。 沙子也钻进他们的耳朵和鼻孔里,将这恶臭的气息塞进他们的头里。 如果这些黄沙来自地面的话,谁又知道地下埋藏着多少动物和人的尸体。这黄沙的恶臭可能是出自于此。 李亚武虽然之前跟着商队走了两次西域之路,但他还是第一次在路上遇见真正的沙尘暴。 他紧闭着眼睛蜷缩在程仕的怀中。 他唯一能听见的声音就是,耳边沙子呼啸而过的声响。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就要被这黄沙掩埋,死在这戈壁滩中。 但当他趴在程仕胸口时,那起伏均匀的心跳声,又带给他一种求生的信念。 他的身体有些颤抖,忍不住开始哽咽。 发觉李阿五在自己怀中哭泣,程仕下意识的抱紧了这个瘦弱的少年。 呼啸的沙暴,让两匹马收惊,长啸一声奔袭而去,消失在漫漫的黄沙中不见踪影。 而沙暴中的二人并未察觉马匹远走,依旧是低着头,除开风沙的呼啸,他们听不见身边任何声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沙渐渐小起来,直到停止。 二人已经成了一高一低两个沙沙丘,球难以辨别外表。 高的沙丘头顶还是松动,程仕站了起来。 哗哗的沙尘抖落一一阵,露出身上穿的道袍。他的头顶一片黑一片黄,眉毛,鼻孔,耳朵里都沾惹上了砂砾。 他拨开小的沙丘,李阿五的脸展露出来。 李阿五还是紧闭着双眼,手臂抱在膝盖上,身子不住地颤抖着。 “阿五,快起来,沙暴走了。” 李阿五并没有反应,他的嘴唇发白,即使还存留着不少的黄沙,却依然能清晰地看到惨白的嘴唇。 程仕将他脸上的黄沙抹干净,然后给了他一巴掌。 这一巴掌,才把李阿五从密闭恐惧中打醒,拉回现实。 “阿五,你还好吧?”程仕关切地询问 李阿五的眼皮在跳动,他微微睁开眼,看见程仕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是他自父亲死后,三个月来第一次哭泣。 对于死亡的深深恐惧,刚才差点将他彻底打垮。 第79章 迷失 待李阿五的情绪稍微冷静下来之后,程仕才发现,他们的马匹不见了。 他皱起了眉头,举目四望,茫茫然的戈壁滩,一片萧瑟,没有马匹的踪迹。 “阿五,我们的马,应该是在沙暴中走失了。” 听到这话,方才还在哭泣的李阿五,瞬间停住了抽泣。 作为商队领头的儿子,他深知,在戈壁滩上丢失了马匹,意味着什么。 没有一个徒步的人,能走出戈壁滩。 失去了马匹,光靠着步行,这崎岖不平的地面上,双腿很快就会失去力量,鞋子也会磨破。 失去了马匹,一个人在戈壁滩中,和一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更加令他们头疼的是,马匹上还有他们的食物和饮水。 李阿五特意将这些保命的东西,牢牢系在马身上,所以马匹虽然受到沙暴惊吓而走失的,但在逃跑的过程中,却没有遗落装有食物和水的包袱。 至少,在李阿五的视野范围之内,没有看见。 既失去了机动力,又没有维持生命的食物和水,他们陷入到绝境之中。 起风了,隔壁上的风,永远不会纯净,总是带有砂砾,就像是几十号人嘈杂的说话声,让人的耳根不清净。 面临这样严峻的情况,李阿五却没有说话,也没有哭泣。 这并不是说明他心里不怕。 相反,他内的恐惧,已经在挤压他的五脏六腑,已经从他的皮肤上,如血一般慢慢渗透出来。 他的眼神,他的脸色,他的鼻孔一张一合,都透露着深深的恐惧感。 这种恐惧感,让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傻了。 以至于忘记了,该如何用言语和肢体动作,去表达内心的恐惧。 他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想一根木头一样立在原地。 他就像戈壁上的一株濒临死亡的灌木丛,已经没有了枝叶,只剩下黄枯色的根须。 程仕注意到李阿五状态的变化。 这个孩子,有些无助地看着自己。 程仕知道,面对现在的处境,李阿五已经无能为力了。接下来走出戈壁的重担,要压在自己身上了。 他故意笑了笑,问李阿五:“阿五,沙暴来临之前,你不是说,我们就快要走出戈壁滩吗?” 李阿五面无表情地眨巴眨巴眼睛,道:“是的,马上就要走出戈壁了。” “马上是多久,一天?” “骑马大概两三天,走路的话,需要十天。” 十天,对于程仕而言,或许可以扛过去,只要有水,他就可以用养基瓶吃饱。 如果李阿五年纪再大一些,身体再强壮一些,或许也是刻意用养基瓶的水填饱肚子的。 程仕不是没有尝试过,但是李阿五太小了,以至于途中偶尔尝养基瓶的水,肚子马上就有反应,呕吐,腹泻,甚至脱水。 养基瓶是仙物,仙物孕育的仙水,对程仕有效,对身体强壮的成年汉子有效,对于李阿五却无效。 也就是说,李阿五在戈壁上,只能靠凡人日常的食物为生,饼子,腌肉,和普通的水。 这样一来,不要睡十天,过不了三天,李阿五就会死去。 程仕叹了一口气,继续问他:“阿五,沙暴来临之前,你不是说,这附近就有一个小村子,里面住着十几户人,我们可以在那儿歇歇脚,顺便讨点吃的?” 李阿五的面色愈发的难堪,好像是吃了什么难吃的东西的一样:“的确是这样,但是现在,我们恐怕找不到那个地方了。沙暴来的时候,你的马仔前面走,我的马仔后面追,现在沙暴走了,我却偏离了既有的道路。我也不知道,我们现在在什么位置。” 听了这个回答,程仕简直要吐血。 之前,这个少年口口声声说,去西域的路,每一步都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沙暴不过让二人跑了几里路,大不了再走回去就是,怎么就说偏移了既有的路线呢? “阿五,你不要慌,”程仕拍着李阿五的头说,“我们虽然跑马躲避沙暴跑了一段乱路,但这路并不远,我大致记得原来的方位,你好好想想,应该也是记得的。我们再走回去便是。一旦回到了沙暴来临之前的路线,我们就去你说那个村子,讨点水,运气好点,说不定还能要点吃的。” “一点水,一点吃的,一点水,一点吃的……”李阿五眼神呆滞,机械地复述着程仕的话语。 就像一个失去思考能力的傻子一样。 失去马匹的二人,真就像两只蚂蚁一般,在这广阔无垠的戈壁上,慢慢行走着。 李阿五努力地回忆起沙暴来临之前的道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到底只是一个初级的江湖商客,虽说从安平关去西域的道路,之前走过两遍,但皆是跟着大部队走的,都是成熟的线路,自己压根不用担心走错路的问题。 他一边走,一边犹豫,几次想要在依靠地图和太阳的位置,确定方位。 有时候没有几十丈路,就原路折回,有时候是像左还是向右,总也拿不定注意。 程仕安慰他:“不要急,阿五,我们没有偏离多远,你好好回忆一下,想清楚了,我们再走。” 既没有食物,也没有水,更没有马匹,两个徒步在戈壁的人,经不起太多的错误尝试。 就这样,磕磕碰碰,打了好几个折回,李阿五终于觉得,走回来原来的道路。 此时他已经口干舌燥,需要一口水来滋润喉咙。 这种本能的生理渴望,让李阿五没有停下脚步,马上朝着他口中那个有着十几户人家的村子进发。 在戈壁上,很少有村子。谁也不愿意住在这里。 因此,这个村子的存在,对于李阿五来说,是救命一般的存在。 从现在开始,他的每一步,都走得非常小心,宁愿走慢一点,也不愿意走冤枉路。 两个时辰之后,远远的,一座土城出现在他们的视野范围内。 “就是那里,就是那里,我们到了!” 李阿五顾不得正在燃烧的喉咙,兴奋地大喊大叫。 程仕一把将李阿五背起来,道:“你不要喊,我背着你过去。” “为什么要背着我过去,明明就不远了,我能走到。” 程仕微微一笑,道:“待会到了村子里,你就装作快死了的样子。看你在我背上这般可怜,村民就是再小气,也得发发善心,打发一点水和食物吧。” 第80章 土城高粱 程仕背负着李阿五,来到土城下。 城墙莫两丈来高,上面竖有了望塔和箭垛,只是形态颇为古旧。 奇怪的是,门口虽然开着,但是没有士兵把守。 城墙上也没有巡逻的士兵。 “阿五,这里真是的一个村子嘛,看着不像啊。” 程仕把李阿五放下来。 这里的确不像是一个村子,哪有这样村子,有如此高的城墙,如此多的防御工事。 “好像不是……我印象中,那个村子只有十几户人家,连木头栅栏都没有,更不要说城墙了。” 李阿五低头挠着头发,看来他的记忆再次出现了偏差。 他一年之前的确去过那个小村子,也和队伍一起在那村子里休息。 压根不是眼前这番景象。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如果我们能遇到一个更大的城镇,岂不是更好?我们能买水,买吃的,在客栈里美美睡一觉,运气好的话,我们还可以买到马匹,这就再好不过了。” 程仕微笑着对李阿五说。 现在,他是整个二人小队伍的领头了,他需要传递更多的乐观情绪,带动李阿五。 “程道长说的没错,那我们就快快进去吧!” 李阿五刚想往里面跑,却被程仕一把拉住。 他指着眼前的大门说道,摆摆手。 “你先不要动,仔细看看。” “看什么?” “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你不觉得奇怪吗?” 李阿五抬头仔细观察了一下,确实一个人都没有。 倒是城墙上飞来一只秃鹫,扑腾着翅膀,低头看着下面的二人。 “的确有些古怪,这里难道是一个鬼城?” “鬼城不鬼城,我们问问就知道了。” “问谁?” “谁在里面,就问谁。” 程仕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喊道: “我们是从乾朝来的商人,路过贵地,想去买些补给,各位军爷是否方便放我们进去?” 无人回应。 他这声中气十足的呼喊,把城墙上的秃鹫给惊跑了。 土城是如此的安静,以至于秃鹫飞舞翅膀的啪啪声,清晰地传递到他的耳里。 李阿五有些沮丧,道:“这里不会是没有人吧,要是一座荒城,我们从哪里买吃的,在哪里住宿,更不要说买马了,一根马毛都看不到。” 程仕略微思索了一下,拉着李阿五的手,往前走。 “勿慌,我们且进去看看。这土城的外表虽然看起来破旧,但却没有坍塌的痕迹,就算是被人废弃了,时间也不会很久,我们进去转悠转悠,说不定能找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程仕依旧是保持着乐观,个李阿五进入到土城内。 土城的街道并不宽敞,进门的主干道也仅能容下两匹马相向而行。 两边的房子,是和乾朝西北的民宅有些像,墙很厚,窗户不大,利于保温和抵御风沙。 和城门外一样,土城里面依旧是没有人的踪迹。 两人走路的脚步声,在街道上回荡着。 程仕走到一处房子前,轻轻敲击门,无人应答后,推门进入。 屋内一片昏暗,布满尘埃和蜘蛛网,地上凌乱地散落着一些衣服。 程仕将其捡起来兜兜灰尘,空起来瞬间弥漫着尘埃,让李阿五捂住了嘴巴。 “看来,这里的确是很多年没有人居住了,灰尘都积攒了一寸厚。” 顺着过道,他又走到了后厨,依旧是空荡荡一片。 “哎,要是这里有一口大锅,炖着一只甲鱼该有多好啊,白嫩嫩的汤!” 李阿五看着凹进去的灶台,脑子里幻想着曾经这里做饭的场景,再脑补着他喜欢的菜肴的香气,不禁口舌生津。 可惜的是,这里没有锅,也没有甲鱼,但是角落有有几根柴火罢了。 “这里没有吃的,我们去其他的房子再看看。” 就在他们准备离去的时候,两个坛子,却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这两坛子放在侧面一个伸进去的隔板里,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程仕拎起一个酒坛子,晃晃,里面有液体震荡的声响。 扯开封口,一股子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 是高粱酒。 另一坛也是一样。 他一怔,随即哈哈大笑。 “阿五,天无绝人之路。这家人走得急,居然给我们留下了两坛子酒。我们没有找到水,也没有找到食物。可是我们找到了酒!” 李阿五也闻到了酒香,但却显得有些犹豫。 “可是,我不会喝酒啊,再说了,我也讨厌喝酒。” “哪有不喝酒的汉子?你为什么讨厌喝酒?” “因为我爹每次一喝酒,就发酒疯,甩碗砸桌子,丑死了。我不想像他一样。” 程仕笑笑,道:“这你放心,这里有我在。我酒量好,不会醉,也不会发酒疯。只要我没有发酒疯,你就算是喝再多的酒,也不会发酒疯。” 李阿五仍旧是迟疑地看着他:“喝了酒,能解渴,能饱肚子吗?” 程仕点点头,提起一摊子酒说道:“这是高粱酒,顾名思义,就是用高粱酿制而成。高粱是粮食,喝了这高粱酒,你既喝了水,又吃了高粱,既能解渴,又能果腹。何乐不为?” 他心里明白,纵使李阿五不能饮酒,也要喝几口这高粱酒。 眼下,二人处在一个荒芜的土城,李阿五又忘记了去村子的路,只能就地取材,有什么喝什么。 何况,想要在这儿找到两坛子酒,本身就是一个幸运的事情了。 这他的一番诱惑之下,李阿五也提起一坛子酒。 他太小了,这个大坛子,已经盖着了他的胸口。 他耸动着小鼻子,嗅嗅坛口。 一股子陈酿的香气袭来,麻醉了李阿五的鼻子。 这酒不知道在这里独自酝酿了多少年,重建天日之时,酒香格外的浓郁,似乎是感谢二人,将酒的香气解放出来。 李阿五看了看程仕,得到了鼓励的眼神。 他艰难地抬起酒坛子,咕咚咕咚地喝酒。 他实在是太渴了,嘴唇在干裂,舌头在出血,喉咙在燃烧。 他的胃部,亟需一股甘冽的液体来滋润。 而这高粱酒,就像是开春后高山融化的冰雪,滋润了他的嘴唇,他的舌头,他的喉咙,然后直直冲进他的胃部,在胃里打着漩涡。 若不是程仕阻止,李阿五简直要一口气把这坛酒干了。 他坐在地上,满足地摸摸嘴唇。 “程道长,你说的没错,这酒里面的确有高粱的味道。我不但喝了水,还吃了高粱馍馍,一举两得,我赚了!” 第81章 探寻 李阿五靠在灶台的石墩子上,打着饱嗝。 他每打一下嗝,就有一股高粱酒的酒香,从他的胃部挤压出来,经过食道和口腔,从嘴里向外面蔓延。 到底是酒好,厨房里已经芳香四溢,弥漫着高粱酒的芬芳。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庭院里,在开一场宴会,客人们正喝得正酣,酒气在院内飘散。 然而,这里只是一座废弃的土城的一座废弃的民宅,程仕和李阿五,就是唯二的客人。 程仕看着坐在地上的李阿五,笑着问道:“怎么样,好喝吗?” 李阿五的眼睛眯成一条线,缓缓说道:“酒,原来是这般好喝。之前,我爹喝高兴的时候,就会强行灌我喝酒。他用手撬开的我牙齿,用碗塞进我的嘴巴,满满一碗白酒,就这么流进我的嘴里。” “但是你并不想喝,因为你是被强迫的。”程仕道。 李阿五微微点头,又摇头:“对,也不对。我虽然每次都是被强迫的,但若是酒好喝,我就算是被强迫的,也会开心地喝下去。但是我爹每次给我喝的酒都极为难喝,就像是一团火,我的舌头火辣辣的,我的喉咙火辣辣的,最后,我的肚子里也是火辣辣的。我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 程仕指着地上的高粱酒坛子,问道:“既然如此,为何你方才喝得如此痛快?” 李阿五意犹未尽地抹抹嘴巴,道:“若不是你阻止,这坛子酒窝能一口全喝了。就是一坛子水,我越不会喝得这么快。这高粱酒着实好喝,比我爹的酒好喝。” “那你爹给你喝的是什么酒?” “我也不知道。这不但是我喝过的最好喝的酒,也是我喝过的最好的东西了,比夏天里我们那里的甘蔗汁,还要甘甜,还要可口!” 程仕大笑,然后举起他那一坛子酒,猛灌几口。 几大口高粱酒入口,随着他喉结的上下耸动,进入到体内。 已经是是夏天了,但是这酒贮藏在阴凉处,不见天日,所有温度依旧很低,清凉凉的。 但是程仕仿佛喝下了一团沙漠里的热浪,暖流顺着食道,遍布全身。 他的身子没有感觉到热,只感觉到一种别样的暖和。 但他也只喝了三口,就把酒坛子放回去。 “你就不喝了?”李阿五问道。 “不喝了,喝多了,就会醉。” “可是,我喝了半坛子,为什么也没有醉?” 李阿五的确喝了半坛子酒。他几乎是一个不喝酒的人,但一口气闷了半坛子酒,却脸不红心不跳,仿佛的是水,不是酒。 那里说,从他喝下第一口到现在,也有小半个时辰,高粱酒的后劲,也要显露出来了。 这个少年体内,似乎有一种能够抵御酒精的物质,使他远离醉意的绳索。 程仕思忖了一会儿,回答说: “我看出来了,你喝了如此多的酒,却没有醉。这即使好事,也是坏事。好事在于,你可尽情地喝,千杯不倒,酒桌上也就你没有人是你的对手。” “坏的方面呢?” “酒,既是一种饮料,也是一种口服的麻醉剂。有时候,有些人不得不借酒消愁,剪断思绪,获得解脱,忘记旧事。你不会醉,就不会忘记旧事,不会麻醉自己,也不会脱离现实。” 李阿五一怔,哈哈大笑道: “你在逗我吧,这天下哪有什么酒,喝了就能忘记以前的事情的?既然发生了的事情,就不会改变了,即使你把他忘了,又能如何?就算当时忘了,酒醒了,还不是一样要面对?” 程仕赞许地点点头:“你才十四岁,就懂得这些道理,是个早熟的孩子。有些人,醉了一辈子,也忘不掉一些事情。酒不醉人人自醉罢了。” 李阿五又把坛子里剩下的酒全喝了,然后和程仕离开了这件民房。 现在,他们的步伐比进土城之前要放松了许多。尤其是李阿五,大摇大摆地走着海路,就像是一个刚刚从宴会里出来的酒鬼,再和同伴打赌,走着直线。 但是,他却一点也没有醉。 他的脸色正常,口齿也很清晰地问程仕: “现在,我们该去哪里?” “你要是急着离开的话,我们就离开。” “如果不急呢?”“如果不急,我们就在这土城里转悠转悠,看看还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方才民房里两坛子酒,着实把二人的兴致都吊了起来。 他们期待,能在这土城里,发现更多意想不到的东西。 这座土城,虽然房子里面积满了尘埃,但是房子的外面,却保存得比较完整,没有战乱破坏的痕迹。 而他们行走的街头小巷,虽然不似乾朝的城镇,有青石板铺路,这里这是被硬化的土路,但是也颇为整洁,仿佛是有人可以打扫了一番。 “真是奇怪啊,”程仕自言自语道,“这里明明没有人居住了,房子里也是一片沉寂,为何这街道上还是颇为整齐,有着被经营的痕迹?” 街道上,和街道两旁的房屋,应该是被定期清洁过,但是房屋里面却有着明显的被遗弃的迹象。 李阿五也觉得有些怪异,他紧张地东张西望着,道:“程道长,要不我们离开这里吧?既然喝了酒,口不渴了,肚子也不饿了,我们抓紧赶路,我好好回忆下,带你去我之前提到过的村子。” 程仕犹豫了一下,却说道:“先不急,这土城里还有些事情我不甚清楚,且探寻一番再说。” “我是怕遇见什么危险的东西,比如马匪什么的……” “马匪?只要有我在,还担心什么马匪?你且跟着我走便是。” 在程仕的坚持下,李阿五只好跟着他继续在土城里探寻。 程仕前世是个废墟爱好者,喜欢探寻城市里废弃的工厂、学校和医院,眼前这座土城,激发了他探寻的好奇心,索性在这大街小巷里穿梭着。 进土城之前,根据城墙外围的长度,程仕判断这个土城并不大,也就几百亩地,眼下二人走了这一阵,估摸着已经来到了土城的中心位置。 一座拱门出现在他们的眼前,拱门是全新的,上面还有刚刷好的没干的油漆印子。 拱门被一扇一丈见方的铁门支撑着。 这个建筑,整体风格和土城里的建筑有些明显的不同,显然是后期才建立的。 二人对视一眼,程仕走上前,缓缓推开铁门。 第82章 天迎国 随着吱呀呀一声,铁门被推开了一扇门。 程仕和李阿五前脚接着后脚,刚买进去,就呆住了。 视野豁然开朗,一片开阔地,脚下是齐整整的青石板子铺垫而成。 眼前,是一个祭坛,金色的尖顶闪闪发光。 祭坛周围,跪伏着黑压压一片人。 少说也有好几百号。 这些黑衣人,保持着跪伏的动作,里三层外三层,围成一个圈。 他们的身上穿着连帽的衣服,头被帽子罩住,朝向圆圈的圆心,嘴里念念有词。 程仕不知道他们念的是什么词语,这种语言他还是第一次听到。 他们念得并不洪亮,但是好歹是几百号人在私语,所有程仕和李阿五的耳边,还是一阵嗡嗡作响,就像是有几百苍蝇在鸣叫。 奇怪的是,直到推开铁门,看见祭坛的一刹那间,二人才听见这咒语一般低沉的吟唱。 祭坛上,有一个三丈见方的平台,一位白发老者,身着白色的长袍,神色安详,威严地站立。 他的手里高高举起一根翠绿色的手杖,指向天空。 他的头上,带着一个棕色的环,因为隔得远,程仕猜测应该是枝条做成。 正当二人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正在发愣之时,老者注意到了他们。 老者的脸色突然变得紧张。 他放下手杖,指向程仕和李阿五。 “来着何人!” 这句话中气十足,虽然略带西域的口音,程仕还是听懂了这四字。 老者这句高喝,也将跪伏的众人惊醒。 几百号黑衣人纷纷站起来,黑袍子发出刷刷的响声。 他们顺着老者手杖的指向,望向程仕和李阿五。 距离二人最近的十几个黑衣人,面露凶色,从腰部拔出短刀,不怀好意地注视他们。 看来,程仕和李阿五不小心闯入了一个禁地。 李阿五哪里见过这场面,躲到程仕的身后,双手死死抓住他的手臂,害怕的只能侧头观望。 “程道长,我们这是来到哪里了?”他压低嗓子问道。 程仕没有回答他。因为,他也不知道,现在身处何处。 原本二人是要去李阿五口中所说的村子里,修整一番,可是遇到沙暴,迷了路,一路瞎走,来到这土城里。 本以为,这土城不过是一座废弃的旧城,程仕只准备在里面探寻些东西,没想到,居然误闯了这个阴森森的祭坛。 但毕竟自己是也练气级别的修道之人,所以他遇事并不慌张。 眼前的老者,易容威严,看起来也是正派之人,姑且和这老者说明来意,且看他之后的反应,程仕心想。 “我叫程仕,这是我的同伴李阿五。我们是来自乾朝的商人,本想去找一处补给点修整,可是在戈壁里迷了路,偶然进入这土城了,现在误入这铁门里,打扰了各位的仪式,还请见谅。” 程仕说完,没有理睬跟前几个紧握短刀的黑衣人,只是死死盯住白衣老者。 这几个黑衣人,不过是凡人的寻常体态,压根不够挨上程仕几下打。 他们手中的短刀,别说是遇上无形之剑,就是程仕抽出定梁剑,也能一下,把它们斩成两段。 白衣老者眼睛一亮,随即缓缓捋着下巴上的胡须。 “你们真是来自乾朝的人?” 这口气里,有三分畏惧,七分期待。 程仕揣摩着老者的口气,想来乾朝对于他们是大国,若自己说是乾朝的来的商人,自然能对其稍加威慑。 到时候,无论是食物补给,还是马匹配置,都不是问题了。 他继续说道:“是的,我们从乾朝的安平关出发,奉大乾皇帝的旨意,去大宛寻找汗血宝马,扩充朝廷军需。这一路,已经好几个月了。” 程仕故意将他和李阿五说成是奉皇帝的旨意来的,为的就是将自己包装成使者,如此一来,不要说没人敢动他们,只要是畏惧乾朝实力的小国,还不把他们当成爷爷供起来,好吃好喝的尽管给够。 这番说辞果真起了作用,程仕身边的黑衣人面露畏惧之色,手中的短刀纷纷放下,往后退。 李阿五这时候才敢从程仕的身后跳出来。 虽然黑衣人退后了,但是李阿五的担心也写在他不安的脸上。 他是个清苦商人,程道长也只是个道士,怎么就能冒充乾朝皇帝的使者呢?这要是被发现,可是要杀头的。 李阿五颤抖地轻轻对程仕说:“道长,你这下是不是有些玩大了?” 程仕还是没有理睬他,只是对他微笑一下,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 白发老者手持翠绿手杖,走下祭坛。 知道他走到跟前,程仕才发现,此人虽然满头白发飘飘,胡子也是花白花白的,但是面容却并不老。 看起来也是四十上下。 尤其是一双浓眉,压着一双深邃的蓝眼睛,西域风情的面貌更加凸显了他的俊朗。 不能称呼其位白发老者,倒是可以叫他白发人。 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程仕,又瞥了一眼李阿五,道: “若真是来自乾朝的使者,我们天迎国自然是要设宴款待了,毕竟,天迎国还从没有乾朝的人来过。” 白发人随后又话锋一转:“不过,千里迢迢,你们可否有乾朝皇帝赐予你们的文书?” 使者,起到的是交流的任务,在国外,就代表着本国。 为了验明身份,初始他国的使者,都会带有本朝最高统治盖章的文书。 有了文书,使者才能表明身份,才能凭借本国的平台,在各国之间游走。 像乾朝这样强大的国家,手持文书的使者,一般不会在他国受到刁难。 白发人并不傻,他不会随便看到两个乾朝相貌的人,就认为他们是乾朝的使者。 正所谓口说无凭,要想验明正身,文书几乎是唯一的证据。 程仕身上,自然是没有乾朝的文书。 哪怕是假造一个,现在都没有时间了。 众目睽睽之下,白发人微笑着看着程仕,向他伸出手,讨要乾朝文书。 一旁的李阿五,头上的汗和下雨一般落下,甚至不敢抬头看向白发人。 程仕倒是很淡定,笑了笑,朗声说道: “我们在路上遇到了马匪,十几个人的队伍,只有我们俩活了下来。至于文书,在包袱里。可惜,这包袱已经被马匪掳掠而去了。” 白发人听闻,面露难色,拂袖道: “没有文书,我就不能认为你们是乾朝皇帝的使者。既然不是使者,擅闯我我们天迎国的禁地,着实可疑。侍卫,将他们拿下,带回去好好审问!” 两边的黑衣人再次伸出短刀,逼近程仕和李阿五。 第83章 自圆其说 十来个黑衣人,呈包围状,逼近程仕和李阿五。 他们就要遵循白衣人的命令,将这擅自闯入天迎国的二人,押回去审问。 按理说,十人捉拿两人,轻而易举。 甚至,因为人数上压倒性的优势,被围困者,往往主动缴械,束手就擒。 但是,这些黑衣人,却个个神情紧张,不敢靠近程仕和李阿五。 严格来说,是不敢靠近程仕。 他们可以感受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组织着他们脚步的前进。 虽然和这个道士相距不过一丈,但想要再走近一步,却十分艰难。 这种无形的威慑力,正是出自程仕脸上淡定的笑容。 他双手背在伸手,昂起头,对白衣人正色道: “你这样对待乾朝的使者,恐怕有损两国关系。” 白衣人淡淡道:“我说过,没有文书,我就不能认定你是乾朝的使者。” “若我真的是呢?” “所以,只好请先生先回宫殿,容我调查一番。” 程仕装作不屑地看了几眼四周,突然从背后抽下定梁剑。 速度极快,也就是在刹那间,原本还空手的程仕,手中瞬间出现了一个精美的宝剑。 虽然这剑,还稳稳地插在剑鞘里,并未出鞘,但这个动作,也让反应过来的十个黑衣人异常紧张。 他们挥舞着短刀,嘴里叽哩哇啦喊着一些程仕听不懂的话语,不时回头看白衣人的位置,保卫主人。 李阿五看见程仕这举动,以为他要开始大开杀戒了,既害怕又期待。 毕竟,他亲眼见证过程仕一剑杀死二十个马匪的惊天动地的举动。 李阿五没有理由不相信,程仕只要一剑下去,这十个黑衣人也会被割破喉管,瘫倒在地。 “哈哈哈哈,不知道这乾朝的道士,剑法如何?我对你们国家的武学很感兴趣,这位道长倒是可以现场展露一番。” 白衣人捋着他的白胡子,笑道。 他全身衣着洁白,没有一丝尘埃沾染。他对手下也很自信,在他眼里,现在二人早已是瓮中之鳖,没有逃跑的余地。 自从程仕说他没有文书的一刻,这白衣人心里就下了判断:他们不是乾朝的使者。 虽然被黑衣人围困,但是程仕却迟迟没有拔剑。 也没有召唤无形之剑的意图。 他脸上依旧是淡定的笑容,没有一丝杀气,和他周围惶惶不安,随时准备战斗的黑衣人,形成鲜明对比。 他缓缓开口道:“你可是天迎国的国王?” “正是。” “只怪你孤陋寡闻了,你可知道,这个世上,除开文书,还有一样东西,可以证明我的身份。” 白衣人听闻,略微一怔。 除开文书,他还真不知道有其他东西,可以证明一个使者的身份。 程仕见他不言语,心中窃喜,看来方才自己的一句话,有点效果。 他手中拿着定梁剑,高举,示意自己没有攻击意图,只是将剑向众人展示。 然后将剑放下来,轻轻抚摸,然后对白衣人人道: “乾朝派往西域的使者,都会得到我们皇帝赐予的两样东西。一样是盖章的文书,一样是御赐的宝剑。我手中这把剑,就是皇帝亲手交予我的。” 天空在此时放晴了,一丝阳光穿透云层,直射下来,照在在定梁剑的光洁的金属剑鞘,和深红的宝石上。 这把剑闪闪发光,闪烁着雍容华贵的威仪感。 到底上梁国国君的佩剑,无论是设计,还是用料取材,都是最上等的制作。 此剑一亮相,周围的黑衣人的短刀,就显得如此的粗俗和低劣。 现场,只有白衣人的气质,能勉强和这定梁剑的相抗衡。 他自然也是被程仕口中,这把皇帝御赐的宝剑所吸引。 他不由自主地靠近,想要一睹定梁剑的样子,有些欲言又止。 程仕自然知道他想说什么,主动道:“天迎国王,丢失文书,擅闯贵国祭坛,是我的不是。但是我毕竟是乾朝的使者,这把剑,就是最好的见证。只有我乾朝皇帝御赐的宝剑,才有这般的威仪庄重。” 他笑了笑,当做缓和气氛:“按理说,皇帝赐予的剑,我轻易不能拿给他人。不过,为了证明我的身份,我可以将这剑拿给国王您过目。你看过剑后,再觉得要不要抓我们去审问。” 程仕将剑递给一个黑人人,示意他将剑递给国王。 国王表情复杂地接过剑,差点没抓稳。 这定梁剑是梁国国君的佩剑,是为了衬托一国之君的雄姿,并不是为实战设计。 所以,剑鞘上,对于昂贵金属的装点,无不用其极,非常的富美。 因此,质量也就很沉,一般人单手很难抓稳。黑衣人双手抱过去,不仅是为了表示尊重,还是也因为这剑着实很重,他一只手拿不动。 国王得到程仕的许可之后,缓缓抽出定梁剑。 随着沧朗一声,剑出鞘。 虽然正值夏季,骄阳似火,但是定梁剑的寒光,却比太阳更加耀眼。 他手中的剑,有一种帝王将相才有的尊贵之感,一种一将功成万骨枯地壮烈之情。 天迎国王甚至感受一股强烈的寒意。 这份寒意,不仅来自剑身本身散发的寒光。 这份寒意,还来自持剑之手的分量。 他盯着这定梁剑,仿佛是与庄严的乾朝皇帝对视。 两国国立的悬殊对比,让天迎国王目光有些闪躲,从剑上移开。 此刻,他相信,这把剑的确就是乾朝国君的御赐的宝剑。 拥有御赐宝剑的人,自然也是使者了。 虽然白衣国君默认了程仕乾朝使者的身份,但他毕竟也是一国的国王,在这么多手下面前,也不能失去了一国之君的尊严,更不能因为程仕来自大国,就对其尽显谄媚之态。 为了缓解尴尬,他笑笑:“的确是一把好剑,有帝王之气……只是,不知乾朝皇帝御赐给你的剑,为何剑柄上有定梁剑三字?梁,在乾朝吗?” 程仕自然把这剑主动拿给国王,心中自然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 他点头道:“梁国是乾朝疆域内,一个诸侯国,不过,早在十年前,就因反叛被剿灭。灭梁国后,我乾朝皇帝下令制作一把定梁剑,寓意梁国境内百姓安定,永不叛乱。这把剑后来专门赐予出始国外的使者。” 天迎国王听出来了言外之意,心中一阵颤栗,长呼一口气。 第84章 桑柯 程仕方才那番话的言外之意,再明显不过了。 旁边的黑衣人可能听不出,李阿五也可能听不出。 但要是白衣者也不听出言外之意,那便是枉做一国之君。 他知道,眼前这个目光如炬的道士,带着定梁剑,也正是乾朝皇帝御赐的尚方宝剑。 这把剑可以杀人,这把剑,也可以灭国。 天迎国王是一个识时务的人,他自然清楚,梁国反叛,即被乾朝所灭,这是国力悬殊使然。 若天迎国不善待他们的使者,自然也不会有好下场。 他赶紧就坡下驴,将定梁剑双手还给程仕。 “方才是我唐突了,二位使者勿要见怪。我们天迎国,小国寡民,见识颇少,如有得罪,还请二位使者见谅。” 程仕收归定梁剑,也没有背负回背上,而是单手握住,笑道: “国王哪里的话,反倒是我们唐突了,没有提前告知国王,就误入你们的祭坛。不过,我们有一事,还要请国王提供帮助。” “使者请讲,只要是天迎国能力范围只能的事,我一定鼎力相助。” “乾朝皇帝拍我们前往大宛,是为了寻找汗血宝马,时间紧,任务重,可眼下我们遭遇的马匪,十个人的队伍之剩下我们二人,不仅如此,我们的马匹、粮食都被马匪掠去。若不是我拼死一战,这定梁剑怕是也不报。” 程仕装作十分痛苦的神情,长叹一口气。 “二位使者,勿要担忧,”国王明白他们的意思,笑了笑,“我们天迎国,虽然国家不大,也没有汗血宝马,但是能在戈壁上日夜奔袭的好马也不少。我会自亲自选取两匹马,赠予使者。至于粮食和水,一并配置充足,保证让二位顺利抵达大宛。” 程仕给一旁的李阿五使了一个眼色,二人一起给国王拱手行李。 “那就有劳国王了!” 国王继续捋着他的白胡须,点头道:“从乾朝道大宛,虽然路途遥远,但你们也走了一大半,不急着这一下赶路。今晚你们就歇息在我们天迎国,我自设宴款待,准备马匹和粮食,明日亲自送你们启程。” 就这样,程仕和李阿五,被当做了来自遥远乾朝的使者,被天迎国王设宴款待。 这天迎国,是西域中,数十小国中的一个,人口不过数万,是一个农耕和游牧结合的部落。 乾朝刚立国的时候,国力强盛,在西域设有都护府,专门管理西域诸国。 都护府设有乾朝的文职机关,主要是管理各国定期对乾朝的朝贡,还有西域诸国和中原地区的通商问题。 同时,都护府也设有一支乾朝的军队。 鼎盛的时候,军队有十万人之众。 虽然乾朝国力强盛,但是在遥远的西域,在这千里迢迢之外,想要靠着来自中原本土的粮食,供养着这样一支规模浩大的军队,也是不现实的。 但是,都护府却从来不为粮草担忧。 因为西域诸国,都畏惧乾朝的实力,同时也希望有乾朝这个大国,来调停西域诸国之间的政治纠纷。所以都纷纷主动贡献粮草给都护府。 可以这么说,乾朝在西域十万人的军队,本国没有出一分钱,都是西域诸国在养着。 这只强大的军队,在西域并无用武之地,更多的起到的是威慑的作用,毕竟,没有哪个国家敢同这只军队交战,成为西域诸国的众矢之的。 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二十年,乾朝发生了地域叛乱,中原陷入到纷争之中。 为了保护中原地区的安全,这只军队大部分人数都迁回,只留下少部分人马,保护都护府周围的安全。 持续上十年的战乱,让乾朝的国力大减,虽然最终战乱被平息,但新任皇帝上位之后,觉得西域过于遥远,没有实际价值,干脆将都护府撤销了,所有人马都迁回中原。 西域各国一再挽留,他们知道,乾朝的军队哪怕只有一千人在西域,就算没有一刀一剑,都可以起到一稳固西域政局的作用。 但是皇命不可维,西域都护府,最终还是消失在戈壁的黄沙之中。 由此带来一系列变化。 首先,西域各国没有了乾朝的牵制,各路野心家蠢蠢欲动,国家之间,征战和兼并不断。 同时,乾朝通往西域通商的通道,虽然依旧畅通,但是沿途有滋生了许多马匪,劫掠物资。 从安平关去西域的戈壁路,黄沙之下,不知埋葬了多少商人的尸骸。 其中,自然也包括李阿五的商队。 虽然西域都护府不在了,乾朝的军队也永久地撤离了西域,但是乾朝的余威还在。 在西域诸国,尤其是一些蕞尔小国的眼里,乾朝,依旧是来自东方最大的武力威胁。 在他们心目中,乾朝一支远征队的人数,就可以超过本国的国民总数。 天迎国的国王,便是这么认为。 国王姓桑名柯,刚刚从他的哥哥那里继承了天迎国的王位。 桑柯虽然是西域人,但是从幼年开始,一边学习西域的语言和文化,一边请汉语老师上课。 所以,他虽不能说精通汉语,但是和程仕交流,是十分顺畅的。 这是西域诸国贵族的普遍现象,他们除开将本国本地域的语言之外,基本都能讲一口汉语。 尤其是桑柯这样,正值壮年的国王。 桑柯将程仕和李阿五带离了这座土城,前往另一座城市。 “程使者,我知道,进偶然进入这土城,心中一定会十分好奇,为什么这里从远处开十分破旧,街道上却还算整洁。”桑柯笑着说道。 “哦,是的,还请国王赐教。” 桑柯和程仕二人,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慢下前行的步伐,指着周围的房屋对程仕说: “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我们天迎国的老城。” “天迎国,还有老城和新城一说?” “不错,我们这座老城已经被废弃了,我的子民都迁到新城去了,就在五里之外。不过,我们依旧会定期回到老城,开展一起祈福的仪式。方才你看见的祭坛,就是我祈福的场所。” 第85章 暴发户 桑柯并没有主动说明,天迎国为什么要迁移到新城。 程仕现在的身份,是乾朝的使者,他保持着小心谨慎的语气,既然桑柯没有说,他也就没有问。 他猜测,可能是水源问题,也可能是地质问题,总之,天迎国是半个游牧名族,迁移居住地点,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桑柯继续说道:“有件事情,我不知道该问不该问,如有冒犯,还请使者见谅。” “国王但说无妨。” 桑柯端详这程仕身上的道袍,问道:“使者可是一位修道之人?” “呵呵,谈不上修道之人,只是对道有向往之情罢了。” 对于乾朝的使者,为何会穿一身道袍,程仕早有自己的解释。不等桑柯追问,他主动解释道: “我们皇帝好道法,在皇宫建有一座玄清宫,专门用于清修。上有所好,下必从焉,乾朝很多士族都修道。” 程仕知道这桑柯没有去过乾朝,言语谈论之间,发觉他对乾朝的社会状况也不甚了解,索性就随着自己的性子胡诌,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桑柯顿了顿,自言自语道:“修道……乾朝皇帝,果真在修道?使者,皇帝的道法如何?” 程仕显然没有料到,桑柯会追问乾朝皇帝的道法,思忖了一阵,回答说: “皇帝的道法,自然是高深的了。身形似鹤,终日只食洁之水,已经达到了辟谷的境界了。” “可能长生?” 桑柯这个反问,触及到程仕的知识盲区。他不想这个问题上和桑柯纠缠下去,索性答道: “不可,生老病死,万物规律,也是道法自然。世人无一能逃一劫。” 这个回答令桑柯有些失落,但很快,队伍就走了五里路,看见了新的天迎国城池。 天迎是小国,人口两万,只有一座城。 无论是面积还是人口,都和乾朝的一个小县城差不多大。 但是,桑柯在天迎享受的待遇,远不是乾朝一个县的县令可以比拟的。 他距离进城还有百丈远,士兵们就跑出来,列队迎接。 士兵们的着装还算正常,看得出是西域敌典型的武装,并不像程仕身边的黑衣一般神神秘秘的样子。 看来这些黑衣人并非武者,而是专门陪同国王的祭祀者。 士兵们都好奇地看着程仕,不知道这个道士是来自何方的贵人,居然能和他们的国王齐头并进。 桑柯邀请程仕和他并排进入天迎国城门,一阵高调的欢呼声,瞬间爆发出来。 “万啦啦啦啦啦了哈利呼呼,咔咔咔啦!” “稀粑粑啦啦啦,呀呀呀诶呀!” “输啦输啦啪啪啪,地丢啊啊!” 两边夹道的老百姓,口里喊个不停。 他们个个高鼻碧眼,两手在空中,朝着他们的国王挥舞。 虽然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但是程仕可以听出来,他们个个都十分兴奋地在迎接国王。 桑柯自嘲地笑笑,道: “让使者见笑了,他们说的是天迎国的土语,大概就是在欢迎我回来。我此次去旧城,是每个月一次的祭祀活动,只要我祭祀完成回来,我的百姓都会自发来到在街上,迎接我。” 程仕恭维地对桑柯说:“国王的子民,脸上洋溢的都是幸福的笑容,想必一定崇拜他们的额国王。你这样受子民的爱戴,真是了不起啊。” 天迎国的新城,和老城并没有明显的区别,房子依旧是厚墙小窗的模样,低矮,却齐整。 要说区别,新城自然是比老城要更加整洁一些。 老城是一座死城,而新城里,街道上欢呼的百姓,时刻告诉来访者,这是一个欣欣向荣的国家。 天迎国并不大,队伍不久,就来到了皇宫。 桑柯的皇宫,位于城池的正中央。 他对程仕说:“这座城池,建造的时候,我们专门请了一个留在西域的工匠,他来自乾朝之前设立在西域的都护府。他按照乾朝的城池的构造,给我设计了天迎国的新城。” 程仕有些诧异,仔细观察了街道,这横平竖直的走向,的确和乾朝北方的中原城镇,有相似之处。 皇宫的构造就越发明显了,和其他沿街的民宅不同,程仕一眼就看出了中原文化的气息。 这是一座被琉璃瓦片覆盖的宫殿,虽然进入宫殿的道路并不宽阔,但是也刻意垫高成台阶,数量大概百十来级,承托出高出地面的宫殿。 尤其是这翠绿的琉璃瓦片,和桑柯在旧城主持祭祀之时的手杖,色泽一模一样。 屋顶的造型颇为豪华,而且和西域的景象颇为不搭配,毕竟,这座城池里,大部分都是和民宅一样的土房子。 这番场景,让程仕想起前世,过年过老家乡下时,看见一些造型奇特的自建房。 这些自建房,多是由一些在城里做生意的暴发户修建,虽然占地面积大,听说也花了不少钱,但是从设计道施工工艺,着实土气。 他总是想,有这个钱,为啥不把村头的路修修,这么多年,村头水泥路早就被各种运砂石修新房的卡车,压得稀碎,车辆一过,就叮铃哐啷的响。 后来他想通了,这房子就是修改别人看的,哪怕主人一年只住一个晚上,也得修一栋楼立在那里。 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 再说了,人家花自己的前,你操这份心干什么。 看着眼前透露出暴发户气息的宫殿,程仕忍不住问道:“国王,修建这座宫殿的材料,莫非也是来自乾朝?” 桑柯大笑,看向他的宫殿,眼里满是欣慰之情。 “我知道,使者一定是对宫殿的屋顶,感到奇怪吧。在这西域戈壁上,怎么会有和乾朝雷瑟琉璃瓦顶。” “不瞒使者,这屋顶的琉璃瓦,正是我的父亲,从乾朝专程买来的。那是而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时,我们就有新建天迎国的打算。先王仰慕乾朝文化,专门花重金,命商队买来一批琉璃瓦,千里迢迢运送到我们天迎国。直到三年前,这座新城的才建好,这些琉璃瓦,终于在我天迎国,有了用武之地。” 第86章 即兴作诗 桑柯驻马,请程仕下马,步行进入皇宫。 除开李阿五,也只有三个黑衣人随身跟在桑柯后面。 桑柯一边走,一般抬头欣赏这璀璨的琉璃瓦片。 显然,他对这个宫殿十分满意,这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品,既吻合了他身为天迎一国之君的尊贵身份,也体现了自己对乾朝文化的崇敬之情。 他甚至有些陶醉其中,竟然对程仕说: “您身为乾朝的使者,一定经常出入乾朝皇帝的皇宫吧,我斗胆一问,你们乾朝的皇宫,有我的皇宫这般美丽么?” 程仕一怔,知道桑柯这话有些托大,心中暗自嘲笑他,还没有有喝酒,却晕了头。 他但嘴上却说:“国王的皇宫,自然是十分富丽堂皇的,也只有这这样的宫殿,才能配得上国王您的身份。” “不过,国王您的地位,不用通过这些豪华的宫殿来体现。我们乾朝有句老话,叫做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说的是一国之中,老百姓的地位是最高的。方才街道上,百姓如此热烈地迎接国王您,想必他们在天迎国的生活,一定是安定富足。国王爱子民,您子民的地位也是极高的。” 程仕这一番话,即恭维了桑柯,又巧妙回避了他对天迎宫殿和乾朝宫殿的比较,说得很有水平,桑柯也不住地点头。 “不愧是乾朝的使者,我天迎国上下,还没有一人能说出这般深入浅出的话,真是惭愧啊!” 虽然屋顶装饰了富丽堂皇的琉璃瓦,但是受限于天迎国的地域面积,皇宫自然也不会建造的太大。 桑柯可能把所有建造皇宫的财力,都放在了这入门的宫殿上,所以并没有将程仕和李阿五引到宫殿后面的房子里用餐,反而在宫殿大厅内设宴。 西域的餐食,以鲜美着称,尤其是桌前的考羊肉,表皮黄焦酥脆,咬下一口,肉汁溢出嘴角,羊头特有的鲜嫩在口腔里爆裂开来,唇齿之间,都是羊肉的香气。 李阿五许久眉宇吃上如此的美味了,也不顾形象,狼吞虎咽起来。 “哈哈哈,这位小使者,一定是在隔壁上饿坏了,不急,慢慢吃,我们天迎国,上好的羊肉有的是!”国王笑着对他说。 李阿五的确是饿坏了。在这顿美味之前,他只能吃饼子和腌肉。何况,他们的食物都随着走散的马匹,消失在沙暴里。 程仕吃了几口羊肉,注意力却被桌前的液体所吸引。 这个夜光杯里,装着一种深红色液体。 和定梁剑山的红宝石的色泽类似。 他端起来喝了一口。 就这一口,眼泪差点留下来。 是葡萄酒。 自从穿越以来,程仕还是第一次喝到葡萄酒。 这种用葡萄酿成的酒,是西域独有的,还没有传播到乾朝来,乾朝人自然也就没有口福。 李阿五也喝了一口这酒,脸上浮现出惊讶的表情。 “请问国王,这是什么酒,为何如此的甘美?”他问道。 桑柯笑了笑,举起杯子,他的夜光杯最为独特,就算是这白天,也散发着幽光。 夜光杯里再盛着半杯子葡萄酒,两种色泽相融合,美妙极了。 “二位使者,这是葡萄酒,用葡萄酿成的,想来你们乾朝还没又吧。” 李阿五有些摸不着头脑:“葡萄是是什么?是和高粱类似的粮食么,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毕竟李阿五是代表着乾朝的形象,程仕怎么说也是从乾朝来的,不忍看着李阿五在众人面前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 “阿五,葡萄是西域的一种水果,我们中原的苹果,梨子一样,不过葡萄是长在藤蔓上的。葡萄酒就是一种果酒,类似我们的梅子酒。” 桑柯赞许地看着程仕,道:“使者果然是见多识广,只愿二位不嫌弃我们这葡萄酒。来,我敬二位使者一杯,二位远道而来,招待不周,多多包涵!” 桑柯不但能说汉语,敬酒的话也是中国人那套说辞,看来他深受汉文化熏陶。 葡萄酒,配上烤羊肉,没有过多的菜肴,堂内之人却个个迟得尽兴。 毕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几乎是每个男人都喜欢事情的。 觥筹交错之间,三人没人都喝了一摊子葡萄酒。 正是气氛高潮的时候,程仕有些酒上头,站起来道: “国王的热情款待,让我们乾朝的使者,感受到天迎国的友好。酒桌正酣,在下不才,献丑作诗一首,为国王助兴!” 李阿五顿时来了精神:“你还会作诗?” 桑柯的白眉毛扬起来,笑着看向程仕:“我洗耳恭听使者的佳句!” 程仕自顾自地干了一杯酒,他虽然有些晕乎乎的,脚底也有些晃动,但是思绪还是清醒的。 他故作斟酌,思忖一番,一字一句地念到: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现场,不止有国王和使者,还有其他天迎国的重要大臣。 程仕的这几句诗一处,片刻的寂静之后,立即爆发出雷鸣一般的掌声! “好,好呀!音调铿锵,词语奇丽,堪称绝世佳作!”桑植站起来鼓掌。 “全诗歌情感细腻,又不失豪放旷达,使人闻之感慨万千呐!”一个大臣站起来鼓掌。 “使者年纪轻轻,就诗词方面就有如此高的造诣,令人佩服!”又一个大臣站来鼓掌。 “此诗正是我们天迎国士兵们征战沙场的写照,懂天迎国者,程使者也!”第三个大臣站来鼓掌。 看到越来越多的人站起来鼓掌,虽然李阿五听不懂程仕在说什么,但看起来众人都被他折服,很吊的样子,李阿五为了装作自己能听懂,也站起来跟着鼓掌,脸上笑嘻嘻的。 程仕摆摆手,故作谦虚,然后将酒倒满杯子,向众人敬酒。 “中华诗词,博大精深,程某不过略懂一二,就在诸位面前献丑了。这杯我敬大家!” 所有人都站起来,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宴会,在欢愉的气氛中结束了。 第87章 驿站黑影 这晚,程仕算是喝开心了,一直到深夜,宴会结束后,桑柯才派人护送程仕和李阿五回驿站。 驿站距离皇宫并不远,出门走几步路就到了。 程仕着实喝了不少酒,走路一深一浅,若不是李阿五扶着,脚步都不听使唤。 但是李阿五却没有醉。 他真是一个奇怪的人,足足喝了一坛子半的葡萄酒,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就如同喝了一坛子半的水一般。 要知道,在这之前,李阿五已经在天迎国旧城里喝了一坛子高粱酒了。 高粱酒混合葡萄酒,酒精的麻醉,对李阿五起不到任何作用。 他一边边扶着烂醉如泥的程仕,一边回想着这个道士对他说过的话:喝不醉,既是好事,又是坏事。 二人在天迎士兵的护送下,来到驿站。 一个军官模样的年轻人,操着不熟练的口音,对二人拱手道: “二位使者,我们天迎国地方小,接待你们的驿站条件有限,还请二人凑合一晚上。明天上午,国王会亲自给二位使者在皇宫里送行,助你们启程。” “你们需要的马匹是食物,都会在明天准备后。今晚,二位使者好生休息便是。” 程仕醉眼迷离地看着这个军官,在李阿五的搀扶下,和他拱手道谢。 “那就多谢国王了!” 这天迎国接待外国使者的驿站,虽然和桑柯的皇宫相比,远不及其奢华。 但是相比街道上的一般民宅,却又好上许多。 驿站采用庭院设计,尽管天迎国地处戈壁,全年雨水很少,但是驿站内的庭院里,依旧栽有不少树木,以柳树和胡杨为主。 虽然是深夜了,但是借着月光,程仕依旧可以看见树下有着浇过水的痕迹。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天迎国新城里,街道上看不到一株树木。 这个本就缺水的西域,将珍贵的水资源,浪费在这座驿站里。 看来,这个桑柯,也是个好大喜功,爱面子的人啊,程仕心想。 他站在院子里,一阵晚风拂过,似乎有一只凉爽的手,抚摸过他的脸颊。 程仕顿时渐渐清醒了不少,酒精的麻醉力,开始减退。 “阿五,我们回房间休息吧,明天一早就要启程了。” 李阿五笑嘻嘻地说:“是,我的使者大人!嘿嘿,我们今天可是出尽了风头啊。” 二人进入房间,接着月光,找到桌上的烛火,点燃。 一个黑影出现在窗前,惊得李阿五大喊一声。 “呀!你谁呀!” 烛火跌落到地上。 程仕也看见了这黑影,他捡起地上的烛火,对着窗前照去。 烛火,和月光,打在窗前之人的脸上。 在两种光芒的映射下,这人的轮廓渐渐明晰。 是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红色的长袍,头戴绿色花环,两个翠绿色的大耳环,钩坠在耳朵上,十分显眼。 她的眉毛像是眉笔画的一般纤细,修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深邃的眼眸。 一头长发,从背后歇搭在胸前,更显妩媚。 “难道还有睡前福利?”程仕看着这美丽的女人,忍不住心想。 他刚想和这女人说话,客房的门被推开,一个士兵拿着烛光进入。 正是刚才送他们过来的那个年轻军官。 他轻声道:“王后,我把二人带到了。” 王后? 程仕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年纪约莫三十上下,衣着鲜艳,和大街上看到的天迎国的女人相比,不但衣着更为华美,气质也高上不少。 不过,如果这个女人是天迎国的王后,那就是桑柯的妻子。 她为何要在半夜,守在驿站里,等待自己? 程仕没有说话,场面有些尴尬。 女人笑了,一种少妇独有的温柔的气息。 她走进了一些,接过年轻军官手上的烛火。 借着烛火,程仕更加看清楚了这个女人,她的脸上施有粉黛,却留着几分泪痕,应该是刚哭过。 “你们不要怕,我的确是天迎国的王后。”她开口道。 程仕连忙给其拱手行李:“见过天迎国王后。不知王后在这里出现,是否是在等着我们?” 王后点头,又将烛火递给身边的军官,然后双手挽在身前。 “我的确是在等你们,我等你们,已经等了很久了。你们在宫殿里,和桑柯喝酒吃肉的时候,我就在这驿站里,等着你们回来。” 王后在说道桑柯的时候,是直呼他的名字,并没有如同常理一般,称呼国王或者其他敬称,这样程仕感到了一丝异样。 “王后,这里是我们休息的地方,您身为一国王后,半夜出现在这里,恐怕不合适吧……” “没什么不合适的,天迎国的士兵也在这里,说得清楚,你们不要怕。我来找你们,是有事相求。” 程仕心想,这不是废话么,你一个王后,从晚上到现在,一直躲在房间里等我们,很定是有事相求了。 而且,此事还不是一般的事情,一定有不可告人的隐情在里面。 “但问王后,不知是什么事情,若是重要的事情,能否明日再叙?” 王后摇摇头,她的两个耳坠随之摆动,在烛光的照耀上,闪烁着烛红和翠绿的光芒。 “这件事,必须要现在说,再晚一刻,可就回天乏术了。” 王后的汉语,说得比桑柯国王还要标准,几乎没有西域的口音。 若不是她深眼高鼻的典型西域人长相,没人能凭借声音判断她是西域人。 程仕和李阿五对视了一眼,耸耸肩,道:“那请王后但说无妨。” 王后笑着点点头,长叹一口气。 可她一开口,笑容就消失了。 “我叫牟芝,是天迎国的王后,但我的夫君,却是桑柯的哥哥。桑柯杀害了国王,夺取往天迎的王位,然后按照天迎的习俗,娶了我。” “他虽然娶了我,但我不会承认他是我的夫君,因为他是个卑鄙小人,他不但杀了前国王,还把我和国王的儿子,也就是本来王位的继承人,贬为庶人。我们母子两,相依为命,我虽身为天迎国王后,却每天过得心惊胆战,我不怕死,我是怕桑柯这个小人,会杀死我的儿子,斩草除根,从而彻底抹去对他王位的威胁。” “我今天见你们,就是想请你们,杀死桑柯这个小人,把天迎国的王位,还给真正属于他的人!” 第88章 牟芝 王后牟芝的情绪有些激动,尽管烛光和光线并不耀眼,但是程仕依旧可以看清楚,她脸上留下的泪滴。 把王位还给真正属于他的人? 程仕皱起了眉头。 他自然清楚,王后的意思。 看来,王后在天迎国,和现在的国王桑柯是势不两立的。 但是,她并没有足够的力量,能够推翻桑柯的统治,因此想借助他们二人的力量,来达成目的。 王后紧张地看着程仕的李阿五,期待他们的回答。 然而,程仕却一口拒绝。 “王后,我们只是路过之人,我们的使命,就是帮助乾朝的皇帝,去大宛找寻汗血宝马。至于贵国的政治问题,是你们的内政,我们不好干涉。” 他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故意说得语速非常慢,给人一种他是深思熟虑之后,才给出的回答的感觉。 一旁的李阿五显然有些失望,他戳了一下程仕的后背,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李阿五是同情王后的,尤其是牟芝提到她的儿子的时候,李阿五就忍不住把他儿子悲惨的境遇和自己联系上。 虽然他贵为王子,理应在天迎国衣食无忧,过着富裕的生活。 但是他贵为国王的父亲,却被亲弟弟给谋杀了,还夺走了本属于王子自己的王位。 现在,儿子和母亲相依为命,不要说荣华富贵了,就是性命也是危在旦夕,时刻有被桑柯斩草除根的危险。 若不是被逼到绝境,王后也不会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来求助两个从未谋面的使者罢。 “这个,我们可以考虑……” 李阿五的一句话才说道一般,就被程仕抬手制止住。 “王后,我再重申一遍,我们既然是乾朝的使者,就是来执行乾朝皇帝的旨意的,皇帝让我们来买马,可没有让我们来杀人。何况,国王对我们有恩,不但设宴款待我们,还给我们准备了远行的马匹和食物。” 牟芝冷笑一声,对程仕的回答不以为然。 “你们不是要食物和马匹么?我也能给你们。我虽然只是一个王后,但是这天迎国的财政之权,还是有一部分掌握在我的手里。我不仅能给你们带来食物和马匹,我还能给你们带来财宝。” 她看了一眼身边的年轻军官,军官心领神会,转身从房间的衣柜里拿出一个匣子。 她接过匣子打开,里面是金子和珠宝,五颜六色的,尤其是几颗大珍珠,每个都有她耳朵上的耳坠一般光彩夺目,惹人喜爱。 “只要你们帮我杀了桑柯,这些都是你们的。当然,这只是定金,事成之后,还有更多的财富送给你们。” 牟芝向前一步,程仕都能感受大她呼出的热气。 “你们不是要去大宛么?我还可以派人护送你们过去,保障使者的安全。相信我,没有马匪能为难你们,乾朝皇帝交给你们的任务,一定可以按时完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牟芝给的条件,是十分诱人的。 不但有马匹和粮食,还有金银财宝,更有专程护送的卫兵。 这样的条件,放在一般的人身上,可能就顺势答应了。 牟芝是个聪明人人,她认定,天迎国距离乾朝数千里之遥,乾朝的使者在天迎国做的事情,乾朝皇帝压根就不会知道,也不会关心。 她用金银收买使者,还能保证让他们完成皇帝交待的任务,一举两得,相信使者一定会答应。 但是她不知道的是,眼前站着的二人,虽然受到了桑柯的盛情款待,但是他们并不是乾朝的使者。 而程仕也不缺钱,他身上的银票还有许多。 程仕也不会害怕马匪。 以马匪的水平,一千个也不够他杀的。 果不其然,程仕收起来温和的表情,他的剑眉深深皱在一起,双手背在伸手,昂首正色道: “王后勿要多言,我们要休息了,第二天还得赴皇宫,接受天迎国王的送行。如果没有别的额事情,王后请回吧!” 说完侧身,眼睛瞥向一边,做了送客的手势。 牟芝显然没有预料到,当她给出如此丰厚的条件时,程仕却更加坚决地拒绝了自己。 她的身体有些颤抖,端着珠宝匣子的手抖个不停。 “哈哈哈哈,我还以为,乾朝来的使者,能为我们孤儿寡母主持公道,还天迎一个正义。是我失策,往昔的西域都护府,早就消散如烟。没想到,没想到啊……” 王后拂袖而去,红色长裙卷起一阵清风。 知道王后走了很远,李阿五才跑过去把门关上。 “程道长,你也太不男人了吧!” “男人?” 程仕惊讶地看着他,感到有些好笑。 “是啊,人家这般悲惨境地,你道法高深,杀掉那个桑柯,不过是动个手指头的事情,为何不帮帮她?” 李阿五气鼓鼓地看着程仕。 在这之前,他一直都很崇拜程仕,从心底里崇拜的那种。 在他看来,这位道长虽然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岁,但是神通广大,能杀人于无形之间,还帮他的父亲报了血海深仇。 说程仕是他的大恩公,也不为过。 李阿五崇拜程仕,在他心里,这不仅一个道士,而是一个行侠仗义的江湖大侠,满足了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对快意恩仇的想象。 但是方才,面对一个处于绝境而不得不求助的女人,程仕却决绝得极为干脆。 这显然没有站在道义的一边。 “你要是不帮他们,我也不带你去西域了!” 李阿五气呼呼地坐下来,拍了一下桌子泄愤。 程仕笑了,笑得很轻快,似乎是刚听完了一个好笑的笑话。 “你这孩子,还是太嫩,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我问你,你怎么判断,这个女人说的是真话?” 对于牟芝的一番话,程仕自然是不能断然相信了。 如果事情并不是如她所叙述的那样呢? “如果往后只是想利用我们,杀死国王呢,你有没有想过这个事情。阿五,不要忘了,我们现在是乾朝的使者,代表的是整个大乾。如果我杀了桑柯,那就是乾朝杀了天迎的国王。天迎虽然是小国,但和乾朝无冤无仇,我一个使者,有什么理由去杀一国之君?” “可你并不是乾朝的使者,我也不是,我们都是冒牌的!” 李阿五情绪有些激动,站起来顶撞。 他的嘴巴瞬间被程仕死死捂住。 “你说话要小心,要是被人听见了,我们明天的马匹和粮食,可就都没有了。我无所谓,我可以日行八百里,但是你一旦被赶出去,没有马匹和食物,和黄沙底下千千万万的干尸,可就没有区别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程仕的眼睛一直盯着窗外。 幽幽的月光洒进来,这西域的天空格外澄净,就连月光也是清透的。 第89章 庭院舞剑 李阿五被程仕怼了一番,挠挠头,想想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 他毕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好年,虽说也跟着商队走南闯北两年了,但是为人处世上,还没有脱离一个少年的青涩。 自从商队被马匪截杀之后,这个两人小队里,程仕已经起到了领导的作用,李阿五也不好多说什么,洗了把脸就睡了。 他们二人睡在一个房间,李阿五一张床,程仕一张床。 李阿五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的多也睡得快,很久就步入梦乡里,打起了呼噜。 酒精不能使他困倦,但是旅途的奔波,却让他熟睡时的口水,浸湿了枕头。 到底是一个生长着的少年呀。 而另一床的程仕,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他的身下,是质地柔软的西域丝绒,像是一汪湖水,程仕的身体就漂泊在湖水上。 虽然是夏天,但是犹豫较大的昼夜温差,房子里的还有些微凉。 但飘在湖水上的程仕,却并未感到寒冷。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是一株飘在会上的稻草。 这根稻草不会知道,水流会将其飘到何处,而水面上的偶尔卷起的凉风,也会将稻草吹向远方。 就像是吹起一株蒲公英一样。 程仕听着李阿五均匀的呼吸声,长叹一口气。 他有些怀疑,跟着这个少年,真的就可以抵达昆仑山么。 就算是到了昆仑山,又能否找到翁兰呢。 找到了翁兰,她又是否愿意见自己? 想当初,翁兰是不辞而别的,甚至没有给程仕任何的心理准备。 他满心欢喜地在南阳县城杀了犀牛,紧接着从南阳地宫死里逃生,好不容易才回到紫霞山。 那时,程仕心里有一肚子的话,要和翁兰讲述。 然而,留给他的只有一张纸条,和一本炼符咒的书籍。 和一座空荡荡的道观。 离开紫霞山这些日子,程仕一有空就钻研那本炼符的书籍。 有了练气的底子,学起来并不难,只是程仕做出来的符咒,和翁兰留下的符咒,法力上还是有一定差距。 比如,同样是一张火符,翁兰的符咒一旦燃烧,就能如同一盏长明灯一样,长久不熄灭,并随着持符人的指挥,在空中不断幻化出形态。 而程仕自己炼出的符咒,虽然也能随着指尖的摩擦燃烧,之后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为灰烬。 不仅如此,他操控其符咒来也颇为别扭,像是用一根松弛的银丝拉着一头牛一样,使不上劲。 这仅仅是最低别的火符,程仕就遇到了诸多困难,而高级别的阵法,譬如太极混元阵,就需要更高级别的符咒来施法。 显然,这样的符咒,程仕在短时间内是无法炼出的。 这让他心里颇为沮丧。 但他转念一样,当初无形之剑刚刚从他的世界里出现之时,也是不在控制范围之内,来去无踪,不到程仕身处绝境之时,绝不会出现在他的手里。 好几次,程仕差点一命呜呼。 直到他遇见了翁兰,这个神秘的道人,不但有着美丽的外貌,还帮助程仕,掌控了无形之剑。 从此,这把剑随时悬挂在他的头上,只要一伸手,就能取下杀敌。 仅仅是因为程仕帮他免费拿下一座道观而已。 如果能再次遇见翁兰,他一定要好生问问他炼符咒的事情,想这位师父请教,自己的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 程仕思来想去,睡不着,索性出去走走。 不过,他并不打算走出这驿站。 天迎国毕竟是外国,人生地不熟,他不打算一个人半夜里在街上晃悠,指不定被巡逻的士兵当成盗贼。 他回头看了一眼熟睡的李阿五,轻轻推开门,在月光如水的庭院里漫步。 这庭院虽然不大,但是构造颇为精致,还有西域不常见的树木点缀,看起来生机盎然。 哪怕是炎热的午后,院中树下,也是一个歇凉的好去处。 这个小院子,竟然和紫霞山道观的院子,有几分相似。 在紫霞山上是,同样是那些月光如水的夜晚,翁兰习惯在院子里练法。 她在夜晚的练法,总是悄无声息。 程仕睡不着时,也会透过自己睡房的窗户,偷看翁兰练法。 他心里总是嘀咕,这个女人莫非有什么隐秘的道法,没有传授给他。 但每次他都会失望。 因为翁兰只是握着一柄桃木剑起舞。 而舞动的招式,也是白天她讲授自己的招式。 只是,翁兰舞动地很慢,似乎是一步一步地在动。 她不像是是个道法高深的道人,倒像是一个步履笨拙的初学者。 但是,翁兰却舞剑舞得颇为入神。 甚至很多时候,程仕已经推开了窗户,双手撑起脑袋看着院子里,她也没有察觉,依旧在一招一式地舞剑。 她似乎很享受这夜晚的宁静,和招式的来回。 像是在在和自己舞剑。 月光穿透了翁兰薄如蝉翼的轻纱,她柔美的曲线,在月光下穿透出来。 每当这个时候,程仕觉得她的身形比她的剑法,更加好看,也更加吸引人。 月光,夜色,美人,的确是相得印彰。 为了经常能看见这番美景,程仕总是静静地看着,不轻易打搅翁兰。 直到眼皮子实在撑不住,才蹑手蹑脚地关好窗户,回去睡了。 好几次,他熬到深夜才睡,第二天起来一脸疲惫。 这时候,翁兰总会责备他,说早起是一个合格修道者的必备,贪睡只会让道行低落。 程仕则看着翁兰的身体发笑。尽管此刻她早已穿上了日常的道袍服。 可惜,这月色下,美人轻纱舞剑的美景,再也看不到了。 他觉得惋惜,摇摇头。 但是一个念头又从脑子里唤起。 他轻声回到房间里,取出挂在墙上的定梁剑。 再次步入庭院的时候,月光下又有了一个舞剑者。 只是,这舞剑者,从一个轻纱美人,变成了俊朗的男子。 程仕在脑海里回忆的着翁兰的动作,学着一招一式的挥舞定梁剑。 他挥舞得很慢,很慢。 像是拿着剑在打太极一样。 他在感受手臂和空气接触的微凉,还有剑身在月光下划过的声响。 经管这声响微乎其微,小到程仕自己也要竖起耳朵,才能听见。 他舞了快一个时辰,恍惚之中,看见一条黄龙盘踞在驿站的房梁上。 第90章 双剑合一 黄龙的出现,有些突然,让程仕也有些错愕。 眼下,庭院里一片宁静,并没有敌人,也没有危险的气息浮现。 无形之剑也并没有被唤出,而是静静地躺在程仕的脑海里。 夜晚的风拂过,黄龙的胡须被吹动起来。 龙的眼睛,处于一种似闭微闭的状态,仿佛是在思索着什么。 程仕无法猜透黄龙的意图。 他停下舞动的剑法,走上前去。 只是他第一次想要和黄龙对话。 “喂,你怎么出来了?” 黄龙的胡须又跳动了一下,不知道是被微风浮动,还是听见了程仕的问话,依次作为回应。 但是它并没有说话,眼睛也依旧是闭着。 远远看去,就像是盘踞在屋檐上的一具雕塑。 程仕注视了一下黄龙,继续回到庭院中央,舞剑。 定梁剑是一把极其适合在夜晚舞动的剑。 在白天的时候,强烈的日光遮盖了剑的光辉,剑柄的红宝石,剑刃的寒光,在日光的映照下,失去了三分耀眼。 而在夜晚,日光隐去,定梁剑就显得格外璀璨。 尤其是今夜,明朗的天气下,只有静静的月光,倾泻在庭院里。 定梁剑酒取代了白日之光,在夜空里如明星闪烁。 而程仕的剑法又舞动得极其缓慢,一招一式,如日影在日晷上缓慢移动。 风停了,柳树的枝丫不再摇曳,胡杨树笔直地站着,像是庭院里面守卫的士兵。 突然,盘踞在屋檐的上的黄龙,睁开了眼睛。 一个人,睁开眼睛,是悄无声息的。 就算是听力再敏锐的刺客,也无法探析被刺杀者,睁眼闭眼的声响。 就算是心脏的跳动,也比睁眼眼睛的声音要大。 但是,程仕却清晰地听见了,黄龙睁眼的声响。 那是一种诡异的声响,像是用剑刃轻轻在岩石上划过,又像是靴子踩在台阶上,后脚跟和台阶轻微摩擦的声音。 无论如何,黄龙确实睁眼了。 它的头并没有动,但是眼睛却死死盯住程仕。 或者说,是盯住程仕手中的剑。 定梁剑。 程仕也注视着黄龙,他缓缓举起手中之剑,指向黄龙。 “怎么,你也对这剑好奇?” 他不知道的是,黄龙并不是对这剑好奇。 作为潜伏这他脑海里的练气之魂,黄龙早就知道正主身上,有这样一把构造瑰丽的宝剑。 起初,黄龙对于这把剑,并没有兴趣。 但是今夜,黄龙却被这凡间之间唤醒。 它离开了屋檐,开始在庭院上空游走。 程仕感到一丝惊讶,此刻的黄龙,似乎是嗅到了什么气息,竟然开始游走。 与此同时,无形之剑也自动出现在他的左手。 现在,程仕手握两剑,左手是无形之剑,右手是定梁剑。 而他的头顶,是游走的黄龙。 无形之剑一如既往地闪着红色光芒,而定梁剑则是寒气逼人。 这两柄剑,如同阴阳两极,形态各不相同。 但此时此刻,两剑却像两块磁铁,产生了彼此的吸力。 程仕能明显地感受到,他的左手两只手,存在一股力量,这股力量,要将两把剑贴在一起。 这两把剑,果真就贴在了一起。 他想起了再洛城程宅,王绪王将军对自己说的一句话,“虚实二剑,合二为一。” 王绪和他在程宅合力杀妖之后,就永久的沉睡在这定梁剑里。 而定梁剑,就握在程仕的右手。 他想要问问剑中的王绪,那句话的意思。 但是他很要就意识到,虚剑指的是无形之剑,实剑则是定梁剑。 “虚实二剑,合二为一,王将军的意思是,可以将无形之剑和定梁剑合并为一把剑?” 程仕的思绪刚刚起伏,贴合的两剑,就剧烈的震动起来。 他双手握住这两剑,手掌被震得发麻。 发麻的感觉,从手,蔓延到胸腔,从胸腔,蔓延到脚掌。 最后蔓延到整个庭院的地面上。 好像地震一般。 柳枝开始抖动起来,像是吹来一阵凌乱的风。 胡杨是笔直的树干,也开始略微的倾斜。 地上的落叶,向麻雀一般,蹦蹦跳跳。 但此时的程仕,无心观察身边的颤抖,因为他正在目睹,一个匪夷所思的画面。 无形之剑悬空在定梁剑上一寸左右的距离,然后逐渐下压。 但是,每下压一点,就产生极大的颤栗感,若不是程仕用能力压制这颤栗,用身体顶住压力,庭院里的颤抖感还要更大。 而黄龙此刻没有继续盘旋,而是和程仕平时,死死盯住这两把剑。 它和程仕一样紧张,一样期待着这两把剑,发生质的变化。 一道刺眼的白光闪现,程仕下意识的闭上眼睛。 他许久不敢睁开,因为这道白光就发生在他的眼前,隔着眼皮,他依然能感受到白光的刺眼,以至于不敢睁开眼睛。 知道片刻之后,白光渐渐消散,程仕才试探睁开双眼。 眼前,只有一把定梁剑,没有无形之剑。 “嗯?这……”他有些疑惑。 无形之剑消失了? 无形之剑确实消失了,程仕在脑海里,无法找到它。 黄龙张开嘴,露出一排整齐的獠牙,一开一合,却消无声息。 它在空中翻了一圈,眼神极为锐利,既然钻入定梁剑内。 消失了。 “黄龙居然、居然进了我的定梁剑!” 程仕自然清楚,作为练气之魂,黄龙只会钻入练气之宝,无形之剑。 而现在,无形之剑消失了,黄龙居然钻入了定梁剑。 他马上反应过来,无形之剑应该是进入到了定梁剑的体内。 或者说,这虚实二剑,终于合二为一了。从此以后,定梁剑即是无形之剑,无形之剑即是定梁剑。 只是,定梁剑作为实体剑,依旧保存了它原本的外貌。 而黄龙作为练气之魂,自然也回归到定梁剑里。 这让程仕颇感意外,看来,这定梁剑确实是世间难得的宝物,居然能让无形之前依附其中。 只是,不知道二剑合并之后,自己的功法是否有提升? 他将定梁剑抛向空中。 这剑飞得很高,似乎要飞到了月亮之上。 但又飞得很低,程仕只要一伸手,就能抓住它。 定梁剑如同黄龙一样,在庭院里四处游走,所到之处,有尘土被溅起,而定梁剑却依旧寒光如初,没有被尘土沾染。 这把剑,显得更加的飘逸。 除此之外,也并没有更多的不同,尤其是外貌,还是合并之前的样子。 程仕并不能杀敌,因此,短时间内也无法判断定梁剑的威力。 看着在空中如飞鹰扑刺的定梁剑,程仕感到一丝困倦,他收好剑,回屋睡觉去。 远处,一棵高树的背面,一个黑影目睹了发生的一切,从枝丫后面跳走。 第91章 桑柯的饯行 一夜无话。 第二天清早,李阿五还在被窝里打着呼噜,就被程仕喊醒。 “快醒醒,起来洗漱了!” 正值最能睡的年纪,李阿五虽然被搞醒了,但是翻了个身,想要继续睡。 日夜在隔壁上奔波,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能在如此舒服的床里,睡上一觉了。 如果可能,他倒是想在这天迎国,住上十天半个月的,好好享受一下这里羊肉和葡萄美酒。 但是,程仕却想早点离开这里。 昨天王后的来访,已经给他敲响警钟。 便面上看起来欣欣向荣的天迎国,实际暗流涌动。 国王桑柯虽然赢得了天迎人民的支持,但是国内政治局势则是暗流涌动。 如果牟芝王后说的实属,桑柯是通过杀兄夺得王位,则天迎国就处于新旧两种势力的对抗之中。 桑柯代表的是新势力,掌控着国家的绝对权力。 而牟芝则代表这旧势力,和桑柯进行抗衡。 程仕和李阿五来到天迎国,本就是无心之举,他还一时兴起,冒充其乾朝的使者,现在想起来也有些玩过火了。 但是在旧城祭坛那样紧急的形势下,天迎国士兵的刀已经在眼前晃动,如果程仕不想开杀戒,这也是唯一行之有效的办法。 所以,他不想夜长梦多,指向尽快离开这里。 当然,离开的时候,他希望得到国王桑柯承诺的马匹和粮食。 二人洗漱完毕,在屋子里做了一回儿。 程仕借着这个空隙,拿起床上的定梁剑,细细端详。 自从昨夜从庭院里回到屋子里后,程仕就没有把剑继续悬挂于墙壁上,而是放在睡床一边,和自己一同入眠。 毕竟,从今往后,定梁剑就取代了无形之剑的作用,是练气之人的法宝了。 不同于无形之剑,可以随时从脑海里取出,不用之时又能收回,定梁剑从现在的样子来看,还是一把必须要时刻带着的实体之剑,若是被人偷走,后果不堪设想。 正在他回忆起昨夜两剑合一的奇妙画面时,有人敲门进来。 是一个下人模样的女人,手里端着两碗粥,还有几个包子模样的食物。 粥是小米粥,包子是羊肉包子。 下人似乎并不会说汉语,只是微笑着把食物放在窗前的桌子上,对他们点头示意,就退出去了。 程仕和李阿五就着小米粥吗,吃起包子来。 还没咬两口,驿站外传来铿锵有力的脚步声。 听声音,至少有四五人。 这些人进来,为首的正是昨夜护送他们的来的年轻军官。 程仕看见他有,有些尴尬。 他知道,这个年轻军官,虽然执行桑柯的命令,要带着他们进宫和桑柯告别。 但是暗地里,他却是牟芝王后的人。 军官敲门后进来,对着程仕笑笑,拱手道: “二位乾朝的使者,国王有请,请你们随我去宫殿,国王正在那里等候二位。” 他的语气四平八稳,似乎已经不记得,昨夜在这里发生的事情。 “好的好的,等我们把包子吃完,马上就走。” 李阿五嘴里塞着一个包子,手里还抓着一个,脸朝着碗里的小麦粥,含糊不清地说道。 程仕却站来说:“那就有劳军士,现在就带我们去见国王。” “不急,等你们吃完早饭也好。是我来的太早了,请见谅。” 年轻军官依旧是微笑着,很有礼貌,想要退到屋子外面去,却被程仕喊住。 “军士,国王承诺的马匹和粮食,是否已准备好?” “按照国王的吩咐,都准备好了。马匹是他亲自挑选,最是能跑的马。粮食有腌羊肉,还有囊,也有水壶。足够二位在路上吃一个月了。” 程仕点点头,拍拍李阿五的肩膀,让他也起身。 虽然李阿五不是很情愿,但他心里还是清楚,在这里必须要听程仕的话,于是也站起来。 “请军士现在带我们去见国王,不要让他久等,否则显得我们乾朝的使者无礼了。” 一路上,程仕有意无意瞥向领头的军士,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一些端倪。 但是,军士却总是面带微笑,这略显官方的表情,无法给程仕透露出更多的信息。 “到底是王后安插在国王身边的人,喜怒不形于色,有些城府。”程仕暗想。 皇宫距离驿站并不远,很快就能看就看见翠绿色的琉璃瓦屋顶。 今天是个阴天,没有昨日的阳光普照,琉璃瓦屋顶的光泽,看上并不透亮,反而显得有几分阴沉。 军士简单和门口的门卫交流了几句,说着都是程仕听不得的当地语言。 门口表情看着程仕和他后面的李阿五,眼神有些复杂。 他放二人进入大门,程仕刚想往前走,却被军士喊住。 “二人使者,”军士拍了拍他身上的佩剑,轻声唤道,“你们要记得出皇宫的路。” 说完这些,他头也不回地离去。 这话说得有些让程仕摸不着头脑。 皇宫就这么大,天迎国就这么大,什么叫做记得出皇宫的路? 难道他们两人还能在这里迷路不成。 进入大门之后,没走几步,就能看见正对着台阶的大殿上,国王桑柯走下来,迎接他们。 桑柯换了一身金色的皇服,头戴皇冠,显得十分隆重。 “二位使者,昨夜休息得可好?” 程仕笑道:“自从来到天迎国,国王您就盛情款待我们二人,昨晚吃了好酒好肉,自然在驿站里也休息得很好。” 桑柯拍拍程仕肩膀,显得很亲热的样子,道:“那就好!我生怕我们天迎小国的驿站,委屈了二位。请随我去大殿上,我为二位使者准备了践行仪式。” “践行完,我亲自从你们出城,上路!” 桑柯在前面,程仕和李阿五跟在后面。 当然,桑柯身边还有几个护卫随从。 大殿前的台阶,程仕昨天就走过,也不高,大概三十多阶。 但是他故意走得很慢,以至于和桑柯拉开了距离。 李阿五见状,也会来事,也放慢了速度。 程仕这么做,是因为他要思考一个事情。 这个事情很重要,迫在眉睫。 因为在踏上第一个台阶的时候,他就看见,有士兵,藏匿在皇宫两侧。 还有士兵手里的斧头。 他在思索,应该什么时候拔剑。 第92章 生理解剖 程仕前世的时候,看过一些历史小说,里面总是乐此不疲地描写,刀斧手藏匿的事情。 现在,当他真正看见刀斧手的时候,心里还有些小激动,有些小期待。 至于他为什么能看到,一方面是因为自身见微知着的能力。 另一方面,这些刀斧手藏匿的水平着实低劣。 程仕猜测,他们一定很紧张,不然,为何会有斧头之间,撞击的叮叮声。 看来,天迎国最精锐的士兵,也不过如此,并不比尹家庄的部曲强上多少。 想必这些刀斧手,也是紧紧贴在一起,屏气凝神,屁都不敢放一个。 “一帮庸才!” 想到这里,他不仅笑出了声。 “道……程仕使者,你笑什么?” 尽管他强忍着笑声,但是身后距离两个台阶的李阿五,还是听到了。 程仕回头,对着他微笑,点点头。 然后做了一个手掌抹脖子的动作。 李阿五一怔,把程仕这个动作,和二人进门之时,年轻军官的话语联系起来。 “你们要记得出皇宫的路。” 这个少年并不傻,他隐约察觉到,这里会有一场血雨腥风。 至少,程仕做出这个动作的意思,很可能是是要开杀戒了。 但是他的心也只是砰砰跳了几下,随后就长舒一口气。 程仕是谁?杀马匪,就像是李阿五割稻谷一样,一刀下去倒一片,天迎国就是再多精兵良将,也不是他的对手。 李阿五就加快了脚步,和程仕并排而走。 “我说,到时候你给我个心里准备啊,别太突然了……” 这时,国王桑柯已经登上了最后一个台阶。 他转过身子,居高临下地看着还在台阶的上的乾使。 目光和程仕交融的刹那就,他感到一丝寒意。 这种寒意,并不是程仕眼中透露出的杀气。 经历过风风雨雨,此时的程仕,早已喜怒不形于色,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透露眼中的杀气。 何况,这种场面,也不需要他透露出杀气。 桑柯内心的寒意,来自程仕的笑容。 这笑容,像是一个私塾中的老夫子,静静看着奋笔疾书的小子,在笑。 小子以为自己奋笔疾书的样子,能骗过老夫子的眼神,其实小子脑子里在想着,放学之后,谁家同学院子里,蚱蜢最多,跳得最高。 但是夫子毕竟是夫子,他一生教过的学生数以千计。 夫子早就看透了小子的算计,但是却没有拆穿他。 只是静静地看着小子,带着笑容看着他。 这笑容里,有从容,有爱怜,有轻蔑,有失望。 这是一种死亡一般的凝视。 桑柯心里一阵发毛。 但他肯快就强迫自己结束胡思乱想,他已经瞥见了皇宫柱子后面,藏匿的刀斧手。 眼下,他必须完成这件事。 “二位使者,请随我进入皇宫,我给你们精心准备了礼物。” 桑柯弯下腰,做出恭迎的样子,邀请程仕和李阿五入殿。 其实,身为一国之君,他远不可以这么做,这让他觉得自己丢失子自尊。 但是,为了这个密谋的计划,他必须要让乾使放松警惕。 而放松警惕的最好方法,就是恭维他。 桑柯深知这个办法,他甚至和程仕手挽手,一同往宫殿里走去。 天迎国的宫殿,和它顶上的琉璃瓦相比,有些逊色,但也颇为豪华。 桑柯作为一国之君,几乎把全国的财力,都用在了宫殿的修建上。 入殿的气势,和乾朝知府的大堂,有些类似。 但是程仕并不关心这些,他只是在估计着宫殿里,刀斧手的数量。 他想数羊一样,在心里默念: “第一根柱子后面有两个,第二根也有两个,左边和右边对其。” ”卷帘后面有气息流动,看样子有十几个藏在后面。” “宫殿走廊两侧的门外,估摸还有二十几个。” 程仕坐下后,心想,这桑柯要杀他们两个人,还真是费劲。等待他们说话的时候,直接上来一个壮汉拿着锤子敲一下不久玩了,搞这么花把势做什么,莫非是小说看多了? 桑柯坐下后,并不说话,只是抚摸着桌子上的杯子。 程仕也不说哈,只是微笑着看着他。 桑柯时而模杯子,时而注视着程仕的笑容。 他眉头紧成一个深深的川子,然后突然站起来,摔杯。 程仕见状,也刷地一声站起来,一脚踢翻身前的案台。 “好家伙,还有摔杯为号,你对乾朝的文化学得不错啊!” 话音刚落,先是柱子后面的刀斧手冲出,紧接着卷帘后面也有人跳出,个个手拿着斧头,嘴里几啦哇啦地就朝着程仕扑去。 程仕冷笑一声,准备抽剑。 自从无形之剑和定梁剑合二为一之后,他还从没有试过,这剑的威力。 如同一个孩子,得到一个新玩具,迫不及待得想要放在地上玩耍。 现在,正好试一试,新剑的锋芒。 定梁剑刚抽出一半,就戛然而止。 程仕为何停住? 因为他不必出手了。 方才端茶的两位女下人,将手中的盘子一甩,一个一尺见方的盾牌就展现出来。 这两个女人,一人站在程仕身边,一人站在李阿五身旁。 他们手中的并不是盾牌,因为盾牌只会抵御攻击,但他们能杀死敌人。 盾牌的边缘有突刺,就这么一甩,好几个刀斧手的头就飞了,像是一颗颗巨大的葡萄,翻飞着,血水四溅。 剩下的刀斧手呆在原地,有个还一个止不住冲起来的惯性,一个趔趄滚到程仕面前。 程仕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试剑的机会。 定梁剑出鞘,从脑门心,到尾椎骨,一剑将这人劈成两边! 一旁的李阿五,能清晰地看清楚这人的横截面,里面的肋骨,肠子,和骨头。 就像是一场生理解剖课,人体的构造一览无余。 这一切都来的太快了,在场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刀斧手们笨拙地端着斧头,带着乞求的目光,看向他们的主子,桑柯。 桑柯的眉头依旧皱这,没有舒展开来。 这并不是因为他还在想着心事。 事实上,桑柯是被惊得要几乎要面瘫,一时间忘记要改变自己的表情。 乘着这个间隙,两位女下人,一个拽着李阿五,一个拽着程仕,跑出宫殿。 第93章 墙头草 这两个女人,虽然是下人模样的穿着,但显然不会是宫殿里端茶送水的人。 他们身手敏捷,方才还用掩饰成托盘的暗器,击杀桑柯的刀斧手,现在又拉着两位乾使,窜出宫殿外。 和在场所有人相比,他们的频率显然要快上一截。 当然,他们再快,也不会比程仕快。 只是程仕并不畏惧,所以也并未展露十足的杀气,一招一式,依旧是坦然自若的样子。 他一片跟着女人跑,一边推断,此二人,应该是牟芝王后的人。 “你们是谁派来的?”他轻声问道。 “这你不必管,跟着我跑便是。” “你们一定是牟芝派来的。” “少说话,你的剑很快,但是桑柯的弓箭更快!” 弓箭? 程仕忽然听见耳边一阵嗖嗖的气息,猛一回头,一只穿梭的弓箭,擦着他的耳朵飞过。 他的耳朵被擦出了鲜血。 热腾腾的血液,顺着他的脖子留下,沾染了他蓝色的道袍。 有些疼,就像是辣椒汁涂抹着皮肤上的痛感。 宫殿门口,桑柯已经回过神来,亲自带着弓箭手,追击程仕。 这是个尚武的国王,一看就马背上长大的,握弓的姿势标准,开弓力度也很大。 四人在前面跑,后面一大群人在追击。 “桑柯,我和你无冤无仇,何为要加害于我二人!”程仕回头大声质问。 桑柯却没有说话,弓箭一支接着一支,从弦上射出。 他的手下们也是群剑齐发,箭矢如流星般穿梭而过。 好在程仕把李阿五扯到身边,用定梁剑保护,打落了不少箭矢。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遭遇,程仕有些恼怒。 他索性站住,转过身来,瞪着桑柯和他的手下们。 这突然的转身,显然也出乎桑柯的意料之外,他也顺势停了下来。 只是,二人之间,依旧没有发生对话,因为又有一对人马出现。 这队人马,手中操持这长矛,身披铠甲,标准的西域骑兵打扮,跑动起来呼脚步啦呼啦响,气势凌然。 领头的正是牟芝。 这个身披铠甲的女人,褪去了昨夜在驿站时的妩媚和妖娆,一头长发高高盘起,简单的用红绳捆扎着,浑身上下都是干练之气。 这是援兵到了。 两队人马对峙,程仕和李阿五自然回到了牟芝的队伍里。 桑柯对于牟芝的出现,显得格外不高兴,他的眼神里,混合着愤怒和惊讶。 “王后,你来这里干什么,今天是我乾使告别的时间,好像和你没有什么干系吧。” 牟芝冷笑几声,道:“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和外国使者送行,用得上刀斧手的。” “这是……我准备护送乾朝的军队,防止他们被马匪袭击。你个女人懂什么,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这里是我的皇宫,不是你的地盘!” “桑柯,你给我听着,我是天迎国的王后,这皇宫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拦不住我。” “我自然是拦不住你,但你走可以,乾使给我留下。天迎国,国王说了算,王后说了不算!” 从法理上说,桑柯和牟芝是夫妻,一个是一国之君,一个是一国之母,理应夫唱妇随才是。 但是,桑柯迎娶牟芝只是天迎国的习俗使然,并不是自愿的。 谁也不希望娶一个仇家为妻。 何况,桑柯还亲手杀死了这个仇家的前夫。 因此,一个国王说出,皇宫不是王后的地盘这种话,虽然略显滑稽,但也不难理解。 桑柯和牟芝各自站在队伍前面,你一眼我一语,各自嘲讽着对方。 听得李阿五都有些不耐烦了。 他扯了扯程仕道袍的衣角,道:“道长,他们两个在唱戏呢,要打就打,要杀就杀,啰嗦个啥呀。” 自从亲眼目睹程仕斩杀马匪之后,李阿五有些飘了。 他仿佛把自己也带入到程仕的世界里去,认为只要有程仕在,就没有摆不平的人。 所以,他倒是期望双方打起来,这样不但自己没有生命危险,还可以再次近距离目睹程道长的神威。 程仕示意李阿五不要急,然后拔出剑,指向桑柯: “国王,你还没有回答我,为何要加害我们二人?” 桑柯似乎也有些厌倦眼下的对峙了,他没有再搭理王后,而是对程仕说:“既然已经撕破了脸,我就直说了。你们乾使,是非死不可!” 程仕道:“你倒是说出个理由,为何要杀我们二人?” 他心想,在我杀死你们你们之前,总得让我知道我杀你们的原因吧。 而桑柯却想,在我杀死你们之前,还是让你们知道为什么会死。 “今天清晨,突呼国的使者到了,我们天迎国和突呼国,就要以和亲的名义,结为盟国。突呼国和你们乾国的关系,自然不用我多说。” “我只不过是路过这里,纵使你要和别过结盟,也不至于暗杀乾国的使者,没有这个道理。” 桑柯听闻,哈哈大笑起来。 他得意的原因,在于他远远的看到,支援自己的队伍,已经从门口涌入。 现在,他的军队,对王后呈前后包夹之势。 两位乾朝的使者,已经是瓮中之鳖。 虽然程仕有一把锋利的剑,但也只是一把剑罢了,眼下桑柯的人数占优,他心中早已胜券在握。 桑柯心情大好,放在往日,他可能直接下令攻击,但现在他觉得把事情的缘由,给程仕说清楚,再杀他也不迟。 “那好,既往你问了,我就实话告诉你。这十几年来,突呼国一直以骑兵压制乾国,他们的骑兵战无不胜,几次南下,攻破你们的城池。突呼国的使者听说你们要要去大宛买汗血宝马,十分不高兴。我只有杀了你们,不让乾国找到汗血宝马,突呼国才会和我们和亲。” 听闻桑柯这般叙述,程仕简直有苦说不出。 当初误入天迎国祭坛,身处险境,为了不想杀生,才编造出他们二人是乾朝使者,这般天大的谎言。 桑柯居然信了,还热情招待他们,给予粮食和马匹,这都让程仕觉得,这个牛皮吹得不错。 但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突呼国又来了一个使者,还要和桑柯和亲。 这桑柯也是个墙头草,说倒就倒了。 第94章 看戏人 程仕现在可谓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在桑柯眼里,他和李阿五是代表乾国去大宛买马的,只要把这二人就地杀死,乾国就失去了大宛的联络,不可能买到马匹了。 这样,突呼国也就能保持对乾国的骑兵压制。 毕竟在骑兵中,马匹,比骑在身上士兵,更加珍贵。 桑柯想凭借这个举动,讨好突呼国的使者。 这就是他的如意算盘。 可惜,他这算盘一开始就打错了。 程仕和李阿五,并不是乾国的使者。 他们不过是两个不折不扣的骗子,骗吃骗喝,还要骗去远行的马匹和粮食。 程仕索性大笑几声,摇摇头。 练气之人,胸腔内的共鸣深厚,这笑声如铜钟之响,在宫殿的前坪上回荡。 李阿五看着程仕,激动地攥紧手掌。 他知道,这突如其来的笑声,很可能是道长要开杀戒的前兆,他内心激动,迫不及待地想要观看这场表演。 而桑柯则保持着镇静,冷冷盯着程仕。 等到程仕笑够了,才问他:“不知道使者在笑什么。” “我笑你,如意算盘打得好,打得妙呢。你这个国王,不过是个墙头草罢了。” 自从见到乾国的使者之后,桑柯一直保持着谦卑,一种小国国王,在大国使者面前应有的谦卑。 那个时候,他没有突呼国结盟的意愿,也就无心和乾国交恶。 但是现在,天迎国很快就要和突呼国结为亲家,朋友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敌人,他也就没有必要,保持虚伪的谦卑了。 刀斧手冲出来的瞬间,他就在乾国使者面前撕破了脸皮。 “我是天迎国的一国之君,还轮不到你一个外国人,在我的地盘上,对我的治国之策,说三道四。天迎国虽然是小国,但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 桑柯其实是一个生性高傲的人,他很不喜欢程仕这种嘲讽的语气,尤其是当着他一群手下,当着他名义上的王后,他觉得自己的自尊受到冲击。 “二位使者,我虽与你们无冤无仇,但很不幸,你们成了政治的牺牲品,我方才把缘由和你们说清楚,也是看在你们是乾国使者的份上,不想让你们死得不明不白。” 程仕对这个解释嗤之以鼻,桑柯这么说,不过是为了恶心他们罢了。 “可惜啊,可惜,你的算盘虽然打得好,但是一开始就打错了。” 程仕把李阿五拉出来,左手随意地搭在他的肩膀上,道:“我们压根就不是乾国的使者,我们只是两个过路的。” 他和李阿五两个笑嘻嘻地对视了一下,然后把整个事情的经过,三言两语说了出来,包括他们是如何相遇,如何走进这天迎国旧城的祭坛中。 在场的人很多,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听懂汉语。 桑柯算一个,还有牟芝,加上其他少部分人,才能听懂。 牟芝只是面无表情地听着,似乎对此早有准备一样,没有言语。 而桑柯的表情,先是震惊,皱眉思索了一阵,眼神里就露出了邪气。 “哈哈哈哈,无稽之谈,你们既然有定梁剑,怎么不会是乾国的使者?” 程仕不以为然道:“文书都能被我说成丢了,定梁剑的故事,你也信?” 桑柯没有正面回答他,反倒是说:“乾国人,自古狡诈,不可信。当年,乾国皇帝在西域设置都护府,名义上是维护西域诸国之间的和平,实则纵横捭阖,挑拨离间,暗中控制西域。还有,数万人的军队,都是我们西域人在养着,乾国没出一两银子,一担米。” “我不管你们是不是乾国的使者,刀已出鞘,就没有收回的道理。牟芝,你公然支持乾国人,和我作对。自从我登基以来,明面加上暗地里,你没少做忤逆我的事情。别的事我都能纵容你,可是勾结他国,和我兵刃相接,这是叛国之罪,罪该致死,你既然走到这一步,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 牟芝冷笑几声,指着桑柯的鼻子,骂道:“杀兄夺位的无耻之徒,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你终于找到了借口,要杀我灭口。” 牟芝知道,因为自己的掺和,这件事早已不是乾国和天迎国之间的事了,矛头已经暗自转向了天迎国内部。 她虽然被桑柯憎恶,但是毕竟贵为天迎王后,加上手下还有一定的士兵,掌握着些许政权,桑柯平时也要忌惮自己三分。 但是眼下,两军相接,桑柯就可以借着杀死乾国使者的理由,顺道在乱军中将牟芝也杀了,然后再将沟通外国使节谋反的罪名,按在其头上。 这样,就名正言顺地铲除了他王位最后的威胁。 桑柯振臂高呼,嘴里喊着天迎国本地的土话,他身边的士兵们纷纷躁动起来,个个眼睛里流露出对血的渴望。 他说的是,王后勾结外国使者反叛,第一个拿下王后头颅的人,赏金一百两,侍女三十人。 桑柯的军队,呈前后夹击之势,对着牟芝冲过来,短兵相接。 眼下,斗争是发生在这二人之间,程仕和李阿五,似乎成了局外人。 他一把拉过这个少年,砍瓜切菜般放倒几个人,冲出重围,跑到宫墙一角。 桑柯的赏金,只是针对牟芝王后,并没有程仕和李阿五什么事。 所以,二人靠在墙壁上,并没有士兵理睬他们。 程仕笑道:“阿五,我们且观虎斗,隔岸观火,还是比陷进去厮杀,更有一番风味。” 李阿五有些不理解,道:“你不是很能打么,你一件就能放倒好几十人,为什么不进去打?我要是你,我就进去打,我要帮牟芝王后,杀死那个墙头草桑柯!” 程仕摇摇头,看着不远处的一片混战,轻声道:“你看过戏吗?” “你是说戏台上的戏?自然看过。” “我也看过,虽然我不喜欢看,但是我知道,坐在台下看下,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那可不,当年我娘到我去集市看戏,总给我子摊上买一碗凉粉,我一边吃凉粉,一片看台上的人翻更头,安逸极了。” “你说的没错,看别人打,有时候比自己打更有意思。你看那一斧头下去,把那人脑浆都打出来了。再看那边,那长矛,直直把人平地戳到半空中去。你在蜀地看戏,没看过这么逼真的吧。” 李阿五点点头,看得有些出神。 程仕双手抱剑在胸前,缓缓道:“你且看着,等戏结束了,我们再去给赏钱。” 第95章 何为善,何为恶 程仕和李阿五就这样,靠在宫殿的墙壁上看戏。 不得不说,一百两黄金,三十个侍女的吸引力确实强大,至少在天迎这个小国里,值得眼钱这些斧头猛士,前仆后起地朝着牟芝扑去。 好在牟芝的手下对她还是忠诚的,至少没有因为桑柯的重赏而反水。他们奋力拼搏,抵挡三倍于自身的人数。 其实,当牟芝听到,程仕不是乾朝使者的时候,她心里早有准备。 她已经知道了。 那夜,程仕在院子里练剑,过于专注,并没有发现,远处有一棵大树的背面,藏着一个黑衣人。 这个黑衣人就是牟芝的探子,暗中监视乾朝的使者。 因为,牟芝已经向程仕透露了要暗杀国王的念头,万一程仕连夜向桑柯告密,则将牟芝陷于极度危险的境地。 她判断,只要乾朝的使者一夜不出门,挨过这个夜晚,第二天他们向桑柯告别的时候,也会依旧保持沉默。 但好巧不巧,程仕一开始只是寻常舞动剑法,之后却将无形之剑和定梁剑合二为一,还召唤出了游走的黄龙。 这一切,都被监视他们的探子,看得一清二楚。 目睹这些神仙画面的探子,连滚带爬跑去向牟芝报告。 牟芝是否相信探子所言,并不清楚,但是今天牟芝在现场,听到程仕的解释后,并没有过多吃惊,看来是心里早已有了底。 只是,现在桑柯的军队,正在和她的混战,牟芝也没有空闲来询问程仕。 宫殿墙角里,李阿五正在目不转睛地观察在场上的局势。 “道长,王后的军队寡不敌众,估计要被灭了。” 据他观察,牟芝的军队人数占劣势,虽然装备精良,长矛的控制范围也比比斧头要大,但是长矛君面临着斧头帮的前后夹击,局势并不占优。 已经有好几操持着斧头的壮汉,冲入长矛阵中,牟芝被保护的范围,被步步蚕食。 乱军中,桑柯发挥了他的射术优势,熟练的张弓搭箭,一转穿云箭,正中牟芝的大腿。 她应声倒下,顿时血流如注。 “我们要不要出手救她!”李阿五焦急起来,拍了几下程仕的胳膊。 程仕的胳膊,依旧是环抱在胸前。 定梁剑如同水中的一支荷花,静静地插在胳膊缝里。 “不急,他国的朝政,我们不要轻易掺和。你且继续看戏就是。” 天迎国的这出好戏,还在上演着,只是,照眼下的局势发展下去,这台打斗戏,很快就要来到尾声了。 牟芝负伤之后的惨叫,让长矛队伍慌了神。 他们开始缩小队伍,紧紧保护在牟芝身边。 队伍缩小之后,空地上,可以看见横七竖八的长矛兵尸体。 当然也有桑柯的斧头兵,上百具尸体横呈,血腥味在宫殿外围弥漫起来。 “不看了,不看了,再看下去,这戏就结束了。道长,快出手吧!” 李阿五显然很同情牟芝王后的遭遇,他内心的天平是倾斜的,倾斜向牟芝的一边。 他看戏已经看够了,他知道,如果程仕再不出手,牟芝必死无疑。 刀剑无情,桑柯的弓箭虽然没有集中牟芝的要害,但是他手下刀斧手的铁斧头,一斧下去,就能将娇柔的牟芝劈成两半。 “怎么,心急了?牟芝并没有向我求助,我有何必掺和进去?” 程仕依旧是不为所动。 他打算看够了戏,就离开天迎国。当然,在离开之前,还要拿走马匹和粮食。 “阿五,此地不宜久留。戏看够了,我们就走吧。” 可就在他准备转身离去的一刻,突然听见牟芝在大喊:“程仙人,劳驾救我!” 程仕一怔,以为自己听错了。 “阿五,方才可是牟芝在呼喊?” “是啊,仙人,他喊你程仙人,要你去救她呢!” 李阿五很兴奋,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看一处英雄救美的好戏了。 这个少年,心中有一个美妙的江湖梦,梦中,有一个大侠,重义气,武功高,来无影,去无踪。 可是,这是大侠不是他,或者说暂时还不是他。 毕竟他太小了,他瘦弱的胳膊,矮小的个头,还支撑不起一个江湖大侠的人设。 自然也就,没有美人轮到他去营救。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去幻想。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阻碍,能束缚住一个十四岁少年的幻想。 他幻想的对象就是程仕,他把自己,带入到程仕的人设中,幻想有一天,他也能和这道长一样,十步杀一人,百里不留名。 他幻想,他就是程仕,一剑下去,斧头兵们,全都如草芥般扑倒。 之后,就是救出美人牟芝,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 李阿五的幻想的愿望是如此的急切,他死死揪住程仕的衣角,喊道: “你快去救他,快去啊!” 程仕皱眉道:“我为什么要救她,你给我一个理由。” “她是一个如此美貌的女人,难道你不应该救她吗?” “世界上漂亮的女人,我见过很多,不是每一个都需要我去救。漂亮女人,有自己的命,救不过来的。” 李阿五不甘心,接着道:“牟芝被桑柯杀了丈夫,她的儿子也被贬为庶民。桑柯做了大坏事,是大坏人,你难道不应该……不应该替天行道吗!” 他绞尽脑汁,终于在他储藏词汇不多的脑子里,想到一个替天行道的词语。 程仕笑了笑,不以为然道:“我只是一个道士,修道不为天,不为地,只为我自己。既然不为天地,只为自己,谈何替天行道?” “难道不应该惩恶扬善吗,道长!” 李阿五又蹦出一个文绉绉的词汇,看来他为了说服程仕,满足他的英雄救美的幻想,可谓绞尽脑汁。 “那我反问你,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依我看,杀了桑柯,未必就是扬善。“ “那你说说,什么才是?” “既然桑柯很受他子民的爱戴,那便是一个称职的国王。我如果把他杀了,他的子民想来也不会高兴罢。我们只是一个过路人,让天迎国的居民不高兴,便是做了恶。” 二人在一边理论了起来,这一边,牟芝身边也剩下十几个长矛兵了。 斧头手包围了他们,呈碾压之势,局势已经很明朗了。 牟芝失败了。 第96章 英雄救美 牟芝站在众人中间,弯下身子,强忍着疼痛。 桑柯那一箭,虽然没有命中要害,但是一根粗粝的弓箭,射入一个较弱女子的大腿上,伤害力自然是不容小视。 牟芝咬牙,折断弓箭,朝着程仕的方向扔去。 “当啷!” 金属撞击地面的声响,将程仕和李阿五,暂时停止了关于善与恶的争论。 牟芝趁机大喊:“程仙人,救救我,我知道你要去的地方,在昆仑山何处!” 这声呼喊,使出她全身的力量,以至于大腿出的伤口,因为肌肉的用力,伤口崩裂开来,一度停止流淌的鲜血,再次迸溅出来。 程仕又怔住。 牟芝第二次的呼喊,不但继续高呼程仕为仙人,还说出了昆仑山。 他听见昆仑上这三字,眼前立马就浮现出翁兰温婉的面容。 他感到奇怪,牟芝为何要称呼他为仙人? 之前和众人解释自己不是乾国的使者时,直说他是要去昆仑山寻找一个朋友,并未透露出过多的信息。 牟芝为何斩钉截铁地说,她知道程仕要去何处。 这短短一句话,颇有信息量,瞬间提起了程仕的兴趣。 他西出安平关,就是为了寻找翁兰,寻找翁兰所在的门派。 一旦有关键的信息,他是万万不会轻易放过的。 他现在迫不及待,要仔细询问牟芝一番。 只是,眼下的两兵相接的局势,并不是一个洽谈的好时机。 程仕笑了,他知道,牟芝在这个危机时刻,故意这么说,为的就是要自己去救他。 另一边,斧头帮里桑柯却嗤之以鼻,高声道:“牟芝,你不要苦苦挣扎了,快快束手就擒。你不要以为,向乾国人求救,就能怎么样。” 桑柯对牟芝所言,只觉得好笑。 总是这两个乾国人要来救她,两人四拳,又如何抵御得了数百刀斧手? 总是程仕的定梁剑再锋利,也只是一把剑罢了。 一把剑,面对数百斧头,还能掀翻天? 桑柯冷笑几句,对着身边的士兵吼了一段土语。 牟芝的眼神瞬间就变了,变得凄凉无比。 那句土语的意思是,除开砍得牟芝头颅的人,可以得到奖赏,牟芝的胳膊,腿,手臂,仍以一个部位的肢体,都能兑换五十两黄金的奖赏。 桑柯这是狠下心,要将天迎国的王后彻底肢解! 在他心里,大局已定,他不但要让牟芝死,还要让他死无全尸。 这可不是一旁两个看戏的乾国人,能够左右得了的。 但是,桑柯的如意算盘再次打错了。 不需要两个乾国人,一个就够了。 眨眼之间,程仕已经跳如包围圈里,落在牟芝身边。 他对着这位身披铠甲的美人,眨眨眼,从腰部托起她,然后朝宫殿门外俯冲过去。 他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包围的士兵来不及反应,已经被他用定梁剑敲开一条路。 但是,定梁剑并没有出鞘。 他是用剑鞘,当做棒子,击打众人。 就像是一个老农,用木棍拨开杂草一样,轻轻松松。 眼看程仕和牟芝就要冲出门外,李阿五一边跑,一边带着哭腔在喊: “等等我,我还在这里啊!” 可是他一抬头,眼前就是人高马大士兵,黑压压一片的斧头,闪着光,对准自己。 “你光顾着英雄救美,你兄弟还没走呐!” 李阿五孤零零站在原地,咽了一口口水。 正当他感到绝望的时候,程仕又冲了回来。 他左手夹着牟芝,不好意思地对李阿五说:“阿五,我光想着救人,把你给忘了,不好意思。” 还没等李阿五回答,程仕右手对着他腰部顺势一搂,这个瘦如小鸡的少年,就被夹在他的右胳膊下。 程仕双手,一边夹着一个人,没办法用剑鞘打开围上来的人群。 他眼珠子一转,右腿一用力,飞了起来,踩着斧头兵的头顶,如同在梅花桩上奔袭。 当然,他还颇为顽皮地地经过了桑科的头顶,最后纵身一跃,翻出宫殿城墙。 身为练气之人,动作的敏捷程度,远不是这帮西域的凡人能捕捉到的。 知道程仕一行人离开宫殿的范围,桑柯才感到头顶一阵疼。 程仕那一脚踩在他的头顶时,故意踩得很重,把他的皇冠都踩歪了。 “岂有此理!气煞我也!” 桑柯反应过来,急忙带着手下冲出门外,却不见三人的踪影。 其实,程仕,李阿五,和牟芝三人,并未走多远。 甚至没有离开天迎国。 在牟芝的指引下,他们来到了天迎国西北一角。 是牟芝的地盘。 这里街道狭窄,多有了望台和亭岗,一道铁门紧闭,死死扣住了前进的道路。 “你可以放我下来了。”牟芝拍了拍程仕的手臂,苦笑道。 “你这样子,估计难以走路,我还是背着你吧。” 李阿五是自己走路的,牟芝则趴在程仕的背后,想一朵凋零的花朵,耷拉在身后。 “不必了,这里我的地盘,戒备森严,易守难攻,桑柯一时进不来的。我不愿我的手下,看到我这番狼狈的样子。” 程仕想想也是,虽然他知道牟芝现在的身体状况,让她自己走路只是勉为其难,但是她毕竟贵为一国之后,就这样趴在自己身上,外人看了,成何体统。 门口的士兵为她拉开门,里面别有一番天地。 只是和桑柯的皇宫相比,还是逊色不少,至少装饰没有那边璀璨奢华。 “请到寒舍小坐。”牟芝被手下搀扶着,邀请二人进来。 程仕未置可否,却问道:“王后,方才在宫殿里,你说知道我未来的去处,还提到了昆仑山,可否详细一说?” 牟芝浅浅地笑了,笑容里带着苍白。 “我这不是邀请你们进去说吗?我受伤了,我的腿很疼,疼得我呼吸困难,上气不接下气。二位若是不嫌弃,请进来休息一下,我让医师给我包扎一下,就和你详细说下你你关心的事情。” 牟芝确实有些累了。 她的脸上,不住地往下滴着汗水,修长的睫毛,因为身体的疼痛而不住地颤栗着。 程仕点点头,和李阿五进门。 他决心问个究竟。 若是王后有诓骗他的意图,就马上离开这里。 第97章 二人盘道 牟芝去疗伤了,程仕和李阿五被安置在一个小房间里休息。 姑且把牟芝的地盘称为内城。 这些内城里的人,神情与外城的人,颇为不同。 那日,程仕和桑柯已进入天迎国,迎面而来的,便是激情洋溢的民众,夹道欢迎,显示了桑柯在天迎国极高的威望。 而内城里,人人行色匆匆,脸上挂着淡淡的萧瑟感。 尤其是有几个,看见了负伤的牟芝王后,眼神里都是难以掩饰的悲伤之情。 内城和外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天地。 程仕猜测,能生活在内城里的,自然都是牟芝王后的支持者,对于桑柯的杀兄夺位的行径,必定是憎恶不已。 小小的天迎国,也有它的暗流涌动。 二人坐了一会儿,牟芝王后就在手下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走进来。 “二位久等了,我无大碍,还好桑柯这个畜生射术不精,这一箭要是在再上移一尺,我也就没法在这里招待二位了。” 牟芝对着手下摆摆手,示意他松手,然后艰难地坐到程李二人的对面。 程仕注意到,牟芝的大腿,只是简单地用绑带包扎了一下,渗出的鲜血将绷带染红,衬托出她柔弱而纤细的腿部。 “王后身负箭伤,理应好生休息才是,这才回来多久,怕是包扎都来不及,我看您还是去医生那继续疗伤为好。” 看着这个美人饱受箭伤的折磨,程仕也有些不忍心了。 但是牟芝却笑着摆手,道:“我自然是想好生休息了。但眼下,局势不容我好生休息。我必须来见你们。” “还有什么,比王后的身体更重要的事?” “自然是有。其一,我身为天迎王后,第一次和国王有正面冲突,二人表面上的面子已经撕破,桑柯也就没有顾忌了。虽然你把我救了出来,桑柯不会善罢甘休,必定还在谋划下一步的报复。” “看来,桑柯是要置王后您于死地了。” 牟芝点点头,然后对着手下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出去,在门口站着。 她继续说道:“其二,我也要给你一个交代。” “给我什么交代?” “自然是,我在宫殿时的那一声呼喊了。” 牟芝笑了,抚摸着包扎着绷带的大腿。 这西域的女人,多数风情万种,能眉目传情,散发着大漠和戈壁地域文化的魅力。 而向牟芝这般,既有年轻女人的妩媚,又兼顾一国之母的威仪,可谓是西域女人中,不可多得的宝藏。 程仕浅笑,点点头,示意她说下去。 他想细细听这个女人,解释一番。 牟芝道:“我知道,你们不是乾朝的使者。” 程仕道:“为何?” 牟芝道:“这可是你亲口在众人面前说的。” 程仕大笑:“你怎么知道,我说的就是真的?依你们国王所言,乾国人自古狡诈,为了论证这一点,他可是连西域都护府的旧账,都翻出来了。看来,你们过去没少受到乾国的伤害。” 牟芝并不急着回答,而是喝了一口杯中的茶水。 仰头的时候,露出她修长而白皙的天鹅颈。 “我不是桑柯,我不讨厌乾国。如果没有乾国,我这杯中的茶叶,从何而来呢?”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当然不会只听你的一面之词。我在驿站有探子,是探子告诉我的。” 程仕心中一怔,道:“探子?不知道,你的探子,都探到了什么?” 牟芝将那天探子回来,告诉她的话,一五一十地转述给程仕听。 一旁的李阿五,听得入了神,大喊:“我怎么不知道!可惜了,可惜了,错过这么有意思的场面!” 牟芝看着这个跳脱的少年,笑道:“你遇上这么一个仙人,一路上有意思的事情,想必也不少吧。” “那是自然,”李阿五的眼睛里闪烁着天真的光芒,“我告诉你,还有一次,我看见……” 只是李阿五的话匣子还没打开,就被程仕一巴掌呼在头上,硬生生地关上了。 他未置可否,平静地凝视着牟芝王后。 这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但同样是是一个心机多端的女人。 她能在天迎国,拥有自己的一块地盘,虽然不大,但也有公然抵抗桑柯的勇气和实力。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西域女人。 程仕在揣摩,牟芝接下的意图是什么。 如果她嘴里,真的有关于昆仑山修仙者的讯息,她会告诉自己吗? 他分析,眼下,最着急地应该是牟芝,毕竟,她面临着桑柯的威胁,方才还身负箭伤,一定是要急切地想要对抗桑柯。 他觉得再欲擒故纵一下,试探对方的反应。 “王后,你看错了,我那一夜并没有搞什么舞剑,也没有出现黄龙。西域,怎么会有黄龙呢?一定是你看错了。” 牟芝似乎看出了桑柯的意图,似笑非笑道: “你说错了,不是我看,是我的探子在看。” “那就是你的探子看走眼了。” “就算是我的探子看走眼了,方才你在万军从中来去自如,如履平地,桑柯的军队根本无法阻止你,又作何解释?何况,你那时一只手还仅仅夹着我呢。” 牟芝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但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却是落落大方,一点也没有难为情的表现,神情反倒是有些甜蜜。 程仕从小就是个富贵公子,是在女人堆里长大的人,自然是懂女人的。 他知道牟芝对自己有着好感,毕竟,英雄救美这事,搁在哪个女人身上,都是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 遇上重感情的女子,搞不好还要以身相许呢。 他颇为得意,仿佛自己的形象,瞬间就高大了起来,有些飘飘然。 牟芝趁热打火道:“你一定不是等闲之辈,我称呼你为仙人,不为过吧!” “不为过,不为过,他就是仙人!”李阿五找准时机插话。 “既然你是仙人,又说要去昆仑山找你的一个朋友。能让程仙人不远万里,从乾国来到西域,这样的朋友,也不是一般人。” 牟芝终于说到了点子上,程仕的眼睛一亮,问道: “怎么,你知道我要找的人是谁?” 第98章 核中藏日月 显然,当程仕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盘道的天平就倾斜到了牟芝这边。 程仕并不想展示出,自己迫切想要知道答案的意图。 但是,他略微激动的眼神,和稍显急促的语气,还是没有逃过牟芝的机灵的眼睛。 和桑柯不同,牟芝并不是天迎国本地人,对于天迎国,也谈不上有多少感情。 相比天迎国,她更爱她的儿子。 牟芝是从西域另一个小国嫁过来的,只是为了与天迎和亲。 这个年纪不大,却贵为一国之后的女人,年轻的时候,也曾在诸多男人之间周旋。 她自然知道,该如何吊住一个青年的,如何施展自己作为女性的魅力,用话术去套出对方的心思。 对于这些手段,牟芝是个行家。 但此时,她却没有心思钻研于此。 桑柯的斧头,明晃晃的就在眼前,舞动着,隔着老远,她都能感受到呼呼的风声。 眼下,作为一国的王后,她已经没有后路了。 就是一座独木桥,桥下是滚滚的江水,过桥者稍有不慎就会跌落。 但这桥,她也得过。 就算不为她自己,也要为了她的儿子。 “我的儿子,才是坐在天迎国王位上的人!”牟芝在心底呐喊着。 她索性和程仕摊牌: “我并不知道你要找的人是谁,但是我敢肯定,他也是一个仙人。” “你说的没错,她的确是一个仙人,但是,她和我不辞而别,我只知道她是来自昆仑山的修行者,具体在昆仑山哪个位置,却不得而知。”程仕道。 “没错,昆仑山太大了,她东西纵横数千里,连起来,比从天迎国到乾国的路途还要长。” 牟芝说完,狡黠地笑了,从怀中掏出两个核桃。 “我想,这个东西,可能对你有用,不知能帮助你,找到想要找到的人。” 这是两个平平无奇的核桃,上面有着棕色的沟壑,像是老者脸上的皱纹。 核桃已经包浆,可得出经常把玩。 它们静静地躺在牟芝的手心里。 程仕询问道:“此二核桃,有何玄机?” 牟芝莞尔一笑。 她平时很少笑,无论是对下人,还是对桑柯。 也就是对自己的儿子说话的时候,才能强迫自己挤出一点笑容。 但是今天对程仕,她却笑了许多。 “这二核桃,表面上看平平无奇,实则有大玄机。” 牟芝收拳,手指盖上核桃,然后转动指尖,核桃在手心中摩擦,发出轻微的嘎吱声响。 她在把玩这对核桃。 对于玩核桃,程仕并不陌生。 牟芝手中的这对核桃,是麻核桃,它是不能够被食用的,它的个头更大,拥有的皱褶多。 经过长时间的把玩,还有经过精心雕刻,它的色泽会如玛瑙,又称为文玩核桃。 程仕的父亲在世的时候,喜欢玩核桃,称之为“揉手核桃”,又称“掌珠”。 核桃是把玩在手中,在手中之间来回旋转。手中有很多穴位。而核桃,在手中把握来回旋转,正好能够按摩穴位,能够疏通经络,使血液达到循环,从而起到健身的作用。 这其中的道理,程仕都懂,但是他不明白的是,牟芝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玩核桃。 但是牟芝既然这么做,就一定有她的道理,程仕索性也不多问,只是静静注视着那只纤纤玉手,指关节来回运动着。 “核中藏日月,桃内锁阴阳。”牟芝冷不丁来了这一句,然后将两颗核桃,啪地一下拍在桌子上。 只见那两颗核桃,在曲皱的外表下,却看起来晶莹剔透,好像是透明的。 有些东西,李阿五是看不到的,但是程仕却可以看到。 他清晰地看见,左边的核桃里,有一个太阳,右边的核桃里,有一个月亮。 太阳射出的阳光,从内向外,染红了整个核桃,像是一团火烧云。 而月亮反射的月光,虽然光线则较为暗淡,却把核桃照得空明而澄澈,如同一个灯笼。 小小的核桃,仿佛一个小小的宇宙,一个包容太阳,一个容纳月亮。 “这便是,核中藏日月?” 程仕抬头询问牟芝。 牟芝未置可否,只是淡淡一笑。 虽然依旧是标志性的微笑,但这次的微笑,却显得格外动人。 在这笑容小,牟芝棱角分明的西域外貌,竟然有了几分江南女子的温婉。 她的头发,依旧是那么的黑亮,而她的脸蛋,焕发出少女一般的水嫩光泽。 这动人的样貌,把李阿五看德如痴如醉,哈喇子都挂在嘴角。 “这便是,桃内锁阴阳。” 这句话,是牟芝自己说的。 程仕思忖了一阵,依旧不得要领,只好虚心向牟芝请教,这两句话的意思。 牟芝的睫毛衬托着她水灵的蓝色眼睛,她就像一只西域的蓝色精灵。 “都说女人的年龄是不能问的。但是,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你猜猜,我今年多大?” “约莫……不到三十。” 其实程仕说得很保守,牟芝的样貌,顶多二十五六的样子,没比自己大所少岁。 但是牟芝的回答,却让他十分震惊:“过了这夏天,我就四十三了。” 程仕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眼前这个肤若凝脂的女人,居然已年过四十。 想想也是,桑柯就是四十上下的年纪,作为桑柯的嫂子,牟芝比桑柯年纪还大,也不足为奇。 女人,总喜欢把自己的,年龄说小,没有哪个女人喜欢说大的。 程仕自然懂得这一点。 只是,这牟芝未免也保养得太好了,眼角一丝皱纹也没有,皮肤如少女般紧致,像是刚剥开壳的水煮蛋,吹弹可破,让人忍不住想去咬上一口。 “王后真是青春永驻啊,若不是您主动说出年龄,我是万万想不到您已年过四十了。看起来,不过是二十多岁的人。” 牟芝点点头,似乎这种话她已听过太多,耳朵都麻木了。 “你知道,我是如何做到的吗?” “莫非,和这核桃有关系?” 程仕知道,虽然表面上看,牟芝在兜圈子,但是她不会平白无故地浪费口舌,她永葆青春的办法,自然是和这核桃有着直接的联系。 “没错,你猜对了,”牟芝的目光柔和起来,落在桌子两颗核桃上,“正是这两颗核桃,让我的容颜永驻。” 第99章 桃内锁阴阳 一对小小的核桃,为何有如此神奇的功效,竟然能让一个四十三岁的女人,容颜停驻在二十多岁? 李阿五对此感到不可思议。 他的父亲,和牟芝差不多大年纪,缺已是满脸风霜,头发都秃了。 牟芝虽然是一国之后,平日里相比也是养尊处优,不用和他的父亲一样,四处漂泊,经历风霜,饮食起居也是上等的条件。 但是,这天迎国地处西域,气候本就干燥,纵使地位再高贵的人,每天在这日照之下,皮肤就会被晒得黝黑,更别说拥有返老还童的容颜了。 李阿五看不到核桃内,日月交相辉映的景象,但是也隐约感觉到,这不是一对简单的核桃。 他又开始兴奋起来,仔细回味着程仕和牟芝的对话,忍不住又插了一嘴: “王后,你倒是和我说说,这核桃到底有什么神奇的作用,是不是你只要每天抓着它们,搓啊搓,就能一直年轻?如果我每天也搓啊搓,是不是就能永远十四岁了?” 李阿五的话,引起牟芝一阵欢笑。 她看着这个青涩的少年,爱怜地叹了一口气,道:“你还真是个活泼的孩子。我儿子和你年纪差不多大,要是也能像你这般爱说话就好了。可惜,他虽然贵为一国之王储,却被桑柯平白无故夺去了王位,沦为一介平民。” 李阿五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有些不得劲,继续追问道:“既然你有这么好的宝物,是谁给你的,总不会是你自己修炼出来的吧?” “阿五!”程仕轻声制止了他的追问,“还是请王后自己说说吧。” 牟芝又抓取桌上两个核桃,她的目光有些迷离,望向窗外,开始回忆起往事。 “时间真是快啊,一晃,十年过去了……” 那年,牟芝的丈夫,也就是前任天迎国王,刚刚从死去的父亲手上,继承了王位,意气风发。 那时的牟芝,也刚刚成为天迎王后,正是一生中最得意的时候。 新任国王即位后,励精图治,首先想到的就是,清除周围的一些小国。 这些小国,虽然国立不如天迎,但是上任国王奉承的是韬光养晦、休养生息的政策,不愿意和周围的国家起冲突,总是以马匹和绵羊作为交换,换取一时的和平。 新国王年轻气盛,早就不愿意继续执行这个政策。 上位不久,就调兵遣将,亲自出征,征讨他国。 有时一去就是数月。 牟芝一人在宫里,好生无聊。 那是一个大雪封山的冬天,国王的军队一时回不来,牟芝一人无所事事,索性在一群士兵的陪同下,骑马外出狩猎。 西域一倒了冬天,鬣狗和麋鹿,也出来觅食。 牟芝虽然生得美丽动人,却是个狩猎的好手,她手下的弓箭,总是与猎物擦肩而过,而牟芝这边,已经杀死了好几头野狼。 滴着鲜血,还没有完全死透的麋鹿,挂在队伍专门准备的马匹上,鹿头的眼睛瞪着四周,嘴巴一张一合。 一上午的时间,牟芝一人,就射杀了六头麋鹿,五只鬣狗。 正当她准备回宫,吃午餐的时候,一棵枯死的胡杨树后面,好似有一头麋鹿。 “最后一箭,杀了它,我们就回去吃饭!” 牟芝扬鞭拍马,飞速前进,准备绕道树的另一端,射杀猎物。 作为马匹上长大的女子,她狩猎的方式很独特。 她不喜欢守株待兔,而是喜欢策马奔驰,一旦发现猎物,就死死追逐,在奔袭中张弓搭箭,射杀猎物。 这对一位射手的要求很高,在开弓的过程中,马匹的上下颠簸,呼啸而过的大风,都会都出弦的弓箭,造成方向上的偏差。 往往毫厘之差,就可以让弓箭偏离猎物行径的轨迹。 除开把握好这些因素,一位有些的射手,还需要提前跑判断猎物逃跑的方向。 没有一只麋鹿,愿意成为一动不动的靶子,这些草食动物,生下来就懂得如何同捕猎者追逐,通过迂回的跑动,逃出捕食者的视线范围之内。 牟芝也早就做了准备,开始观察四周,推测胡杨树下的猎物,听到马蹄声后惊慌失措,逃跑的路线。 但令她感到奇怪的是,直到她骑着马匹正面经过猎物之时,这胡杨树下的一团东西,依旧是纹丝不动。 牟芝没有大意,更没有急着张弓搭箭。 或许只是太冷,猎物冻僵了,她想要惊醒猎物,这样捕猎起来才有意思,而不是射杀一个木头桩子。 然而这团东西依旧是没有反应。 其实,看起清楚之后,牟芝也不知道这东西究竟是什么。 显然不是麋鹿,也不是鬣狗,更不是野狼。 这团东西,蜷缩在树下,身上遍布这白雪,几乎要将其裹成一个雪球了。 看其身上雪的厚度,应该是保持这个姿势,在树下蜷缩很久了。 “似乎是一个……人?” 牟芝瞥见了被白雪覆盖下,露出的蓝色衣角。 她停下马匹,下马靠近。 但是依旧保持着警觉,手中的弓箭,弦正满。 她一边靠近,一边高喊:“喂,你还活着吗!” 雪人没有反应。 想来,也是冻僵了——在这冰天雪地里,如果由于饥饿和劳累,睡过去,就很容易被冻死。 这在冬天的西域,再正常不过了。 牟芝又呼喊了几声,依旧没有回应。 “唉,又是一个可怜的冻死鬼!” 她有个习惯,开了的弓,就一定要射出去,哪怕射不中猎物,也不能收箭。 于是她对着雪人耷拉的头顶以上三寸的胡杨树,一箭射去。 就在弓箭将要射到树干的刹那,牟芝准备回头上马。 但也就在这个瞬间,一个突如其来的动作,又把她的头拉了回来。 只见这雪人,突然将手从雪堆里抽出,嗖的一声,握住将将要嵌入树干的弓箭! 这是一个活人! 牟芝马上警觉起来,张弓搭箭,瞄准此人。 奇怪的是,雪人虽然握住了弓箭,却依旧纹丝不动,仿佛冻僵一般。 但是牟芝心里清楚,一个冻僵的人,是万万不可能,以如此敏捷的身手,捏住她射出的弓箭。 就算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也不可能在没看见弓箭的情况下,仅凭感觉,握住弓箭! 牟芝的心里,扑通扑通地跳着,她有些紧张,死死盯住雪人,不敢有一丝怠慢。 第100章 雪人 雪人就像一个雕塑。 牟芝能清楚地看到,雪人伸出雪堆,抓住弓箭的右手。 那是一只苍劲的手,蓝色的长袖子,落到肘关节以下,露出了壮实而修长的小臂。 手中紧握的弓箭,已经堆积了不少积雪。 二人就这么僵持了一会儿,牟芝的手下也赶到了。 只管她扬鞭骑马走得太急,手下的马匹不如她,因此这下才追赶到。 他们见王后张弓搭箭,瞄准胡杨树地下的雪人,也纷纷下马,架起弓箭,瞄准雪人。 二十多只弓箭聚焦在一个点上,只要牟芝一声令下,就会群箭齐发,别说是雪人,就是他身后的胡杨树,都会被射穿。 但是,牟芝迟迟没有放箭,也没有下令手下放箭。 有人忍不住问到:“何人惊扰了王后,我们是否要放箭射杀?” 牟芝却没有言语,依旧是瞄准雪人,弦蹦得很紧。 手下也不好多问,依旧是保持张弓的动作。 只是张弓的动作实在耗费力气,不是每一个士兵,都有牟芝这般的忍耐力,有些已经感到了手臂的酸疼,甚至乘着王后不备,将弓箭悄悄放下。 队伍里开始隐约有窃窃私语传来。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我们到底放不放箭?” “谁知道呢,王后没下令,我们都不敢动呢。” “这人手上抓着的弓箭,莫非是王后之前射出去的?” “不可能,没有人能徒手抓住射出去的弓箭,那你以为是抓羊肉包子呢!” 队伍里讨论声越来越大,以至于半数士兵,都放下了弓箭。 只有牟芝,还是死死盯住雪人。 她并不是一个仁慈的女人,作为马背上长大的西域人,要是放在以前,她早就放箭了。 她还要命令手下群箭齐发,一起射向树下之人,她要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能徒手抓住她射出去的弓箭。 但是此时,她却没有急于下令射杀。 因为她感觉到,树下之人,并没有恶意。 若是一个想要刺杀她的人,之前自己骑马环绕的时候,就已经有动手的契机了。 这人既让能徒手抓住弓箭,定然会有其他高深的功法。 只是他一动不动地保持着手臂上举的姿态,却没有任何表示,这着实撩拨了牟芝的好奇心。 她决定冒险一试。 她手持弓箭,慢慢想雪人靠拢,想要看看雪人的脸。 手下看到牟芝动了起来,也否紧张起来,跟着牟芝靠近。 她想要看清楚这雪人的脸,但是直到她距离雪人只有一丈了,也无法看清楚雪人的被覆盖的面部。 唯一能看清楚的,是雪人头顶后面,一个高高扎起的发髻。 发髻冲破了积雪的束缚,露出乌黑发亮的发色,还有一根小棍子,插在发髻里,起到固定发型的作用。 “王后,这人似乎是个道士。我过去乾国,那里的道士,都是这样的发型。” 有手下轻声说道。 “道士,修道之人?” 牟芝转念一想,将手中的弓箭放下了。 她最终没有射出这一箭。 而是下令手下,将这道士的抬到马上,运回天迎国。 可就在手下准备上手的瞬间,这道士身上的积雪,突然抖擞了一下。 “他在动,他在动,还没死!!!” 众人惊呼,仿佛触电一样,向后跳了一步。 这道士确实在动,只见他身上的积雪,如抖落灰尘一般,簌簌地往下掉,不一会儿,就露出了他蓝色的道袍,和上面扭曲的经文。 他站了起来。 这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道士,纵使在众多魁梧的西域士兵面前,也丝毫不输气势。 纵使没有积雪覆盖,他的发丝也只有发髻是乌黑,其他部分却是雪白的。 他的鼻梁很高,甚至西域人的鼻子还要高。这个鹰钩鼻子,给他四十来岁的容颜上,平添一股子精明劲。 脸是乌青色,看起来被大雪冰冻很久了。 但是他的动作却并不僵硬,一点也看不出有被冻伤的痕迹。 他活动了一下脖颈,然后拍拍身上的积雪,伸了一个懒腰。 对于眼前包围自己的士兵,他并不感到惊讶,只是平静地撇了一眼,然后仔细端详起手中的弓箭来。 积雪清理干净后,能看到他周身穿着深蓝色的道袍,上面遍布着经文。 牟芝看不懂道袍上面的经文,也难以根据这人的面相,判断他是何方人。 她先是用西域之地通用的官话,询问这道士的来历。 但是他并没有听懂,这是面带微笑地回应牟芝。 牟芝思忖了一会儿,用乾国的语言试探着问她:“你是从哪里来?” 道士这句似乎听懂了。 他略微颔首点头,却答非所问:“这支箭,是你射的?” 牟芝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实话道:“是的,但是我本意并不是想射向你,实际上,以我的射术,这箭只会射进你背后的胡杨树上,伤不到你。” 在她看来,这个道士似乎没有恶意,而且自己身边有二十来个士兵,总是面对的人是个高手,我方的势力也处于优势。 这道士果然没有生气,反倒是大笑道: “那我就要多谢你了。” 牟芝不解:“这箭差点伤到你,你为何还要感谢我?” 道士摇头道:“这箭,伤不到我,你看,它不是稳稳地夹在我的手里吗?” 此话一处,牟芝身边两个能听懂汉语的贵族军官,惊讶地用天迎国的语言,对身后的人说道:“这人说,他用手夹住了王后射出去的箭!” 其他士兵一片哗然,纷纷表示不相信。 他们的脸上表情各异,有的震惊,有的不屑,有的疑惑,还有的瞪大了眼睛,一言不发。 “一派胡言,总是武功再高强的人,也不可能徒手抓住射出去的弓箭!” 一个军官用汉语对着道士嚷嚷。 他并不是仅仅嘴里嚷嚷,而是张弓搭箭,要射杀这道士,看看他到底是否有这般能耐。 牟芝还没来得及阻止,就听见弦颤动的清脆声响。 弓,离弦,飞窜向道士。 这位军官是牟芝的贴身侍卫,也是天迎国的贵族,护卫牟芝已经七八年了,射术比牟芝还要精湛。 他射出去的箭,不但弓弦拉得饱满,而且准心十足,直直朝着道士的眉心飞去。 眼看这箭,就要正中眉心,牟芝心里一紧,但是她知道,现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 她期待,道士能夹住这支飞箭,就像方才夹住她射出的箭一样。 第101章 蓝袍道人 蓝袍道士,目光如炬,就在弓箭离他眉心一寸处,左手一挥。 呼啦一声道袍声响,左手又多了一支弓箭。 在场所有人,根本看不清楚,道士何时抓住这箭。 离弦之弓,肉眼还可勉强追随踪迹,但是方才挥卷道袍的动作,比弓箭还要快,超出了凡人肉眼能捕捉的极限。 也就是倏忽之间的事。 那位射出弓箭的军官,呆呆愣在原地,脸上写满了震惊之情。 “这……这是真的吗!” 其余士兵,纷纷炸开了锅,在他们有些的生命中,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震撼人心的场景。 道士看着后退的士兵们,鼻子哼出一丝不屑的声音。 但是他注意到,只有牟芝一人没有后退,还是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 他笑了,看来这位美貌的女人,并不怕自己。 “我早就说过,这箭,伤害不了我。” 牟芝也挤出一丝笑容道:“好了,现在你知道,第一箭矢我射的了。可你还没有告诉我,为什么要感谢我?” 道士双手背在身后,挺起高昂的胸脯,身材也越发显得高大。 “贫道自昆仑山修仙下来,路过此地,正值大雪,是个清秀的好去处,就坐下来打坐修行。” 牟芝感到不理解:“这次天寒地动,你竟然在此打坐,难怪差点被冻死!” 道士哈哈大笑,摆手道:“非也,非也。只怪我修为尚浅,打坐时魂魄突然偏离既有元神,差点走火入魔。好在,你那一箭,救了我。” “我那一箭,救了你?” “正是!我在树下昏昏欲睡,隐约听见了你的马蹄声,却不为所动,是因为我的魂神暗淡,如风中之烛,难以驱动肉体行动。好巧不巧,你射向我的一箭,激发了我本能防备反应,魂神受到刺激,还神体内。如酣睡之人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我没听懂你在说什么。” “哈哈哈,听不懂也没事,你只要知道,你救了我一命,便可。”牟芝自然是听不懂这道士的言语。 但是见他仪表堂堂,声如洪钟,语速缓慢而有条理,想必也不是在胡言乱语。 更重要的是,道士两次徒手接住弓箭,已经证明了他的硬实力。 这确实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牟芝心想。 道士捋捋胡须,思索了一阵,然后从上衣兜里,拿出一块灰布。 这灰布里面,包裹着两个核桃。 他当着牟芝的面打开,对她说道: “我既然离开昆仑山,东行至此,就算了是不如了凡间的江湖。你虽然救了我一命,但是我可不想在这江湖里,欠人人情。” 他攥着这两颗核桃,在手心里揉着。 “这两颗核桃,是下山前,我从藏宝阁里拿出的宝物。相传拥有此物者,只要每日把玩,就能青春永驻,容颜难逝。我是修道之人,自有道法修体,想来也用不到这玩意儿。对于凡人,这两核桃,或许更有用。你拿去吧!” 道士说完,将这两颗核桃往牟芝身上一扔,就化作一道清风,消失在茫茫戈壁。 牟芝被两个核桃砸中了胸脯,却并不生气,她弯腰捡起核桃,回味着道士方才的言语,只觉得莫名其妙。 …… …… …… “于是,你就按照这人的吩咐,每日把玩核桃?” 程仕问道。 “一开始,我还不相信,这两个核桃,被我随意丢进抽屉里。直到一年后的一天,我无意又发现了它们,想起此人的话,就试着把玩。” 牟芝从回忆中抽脱出来,但她的眼睛,还是盯着手中的两核桃,看得出神。 “后来,我发现,只要白天把玩过核桃,哪怕只是在手心里转了几圈,晚上就睡得出奇地香,粘枕头即入梦。梦中,我时常能看见我幼童时候,开心玩耍的的样子。第二天醒来,浑身都是力气,精神头也好极了。” “就这样,我每天都把玩核桃,而我的容颜,也定格在了十年前。” 程仕和李阿五听完这个故事,面面相觑。 李阿五自然是听得一愣一愣的,什么徒手抓箭,核桃驻颜,都是神话故事里的传说一般,让他既兴奋,又迷惑。 程仕也听愣了。 倒不是被这故事离奇的情节整懵了。 徒手抓箭,虽然他没试过,但想来,以他现在的修为,只要试一试,还是有可能的。 至于核桃,若是仙物,自然有其独特之处。 他愣的是,已经隐约猜测到,牟芝口中的那个道士,正是自己亲手在大漠客栈中,杀死的狼道士! 样貌,身形,服装,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是一模一样。 尤其是那天在诡异客栈里,见到狼道士第一眼,就看到他披散的头发顶上,有一抹乌黑的发丝。 翁兰说,狼道士下山的时候,从师父处拿走了诸多宝物,其中就有养基瓶,想来他送给牟芝的核桃,也是其中的宝物之一。 一定错不了! 程仕有些兴奋,他心心念念的关于翁兰的线索,终于有了眉目。 根据翁兰所言,狼道士是她的师叔,是被师父赶下师门,被迫下山的。 知道了狼道士的来历,就可以推测出翁兰师门所在之地。 “王后,这位穿着蓝色道袍的道人,可曾详细说过,他来自昆仑山何处?” 相比牟芝手中的核桃,程仕更在想从她嘴里得住,狼道士的具体来处。 但是牟芝的回答,给他了泼了一盆冷水。 “事隔已久,很多细节我都忘了。我只是记得,他说他来自东边,还说……” “还说什么?” “嗯,还说,他之前呆的地方太热了,像个火炉,所以才下山避暑,正巧天迎国适逢大雪,才在冰天雪地里打坐,消散体内热气。” 程仕听闻,有些疑惑,昆仑山海拔不低,一些山脉常年都是积雪笼罩,皑皑白雪千年不化,哪来太热的地方? “我后来一回想,也觉得奇怪。只是从哪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人,唯一留下的,就是这一对核桃了。” 牟芝说完这些,就不再说话,只是盯住程仕的眼睛。 “程仙人,我所说的这些,对你寻找你的朋友,是否有帮助?” 第102章 风波又起 程仕端坐在椅子上,思维在飞速运转着。 核桃,狼道士,东边,昆仑山的火炉,种种字句,努力地被拼接成一副地图,描绘着一个门派的轮廓。 但他暂时也无头绪,至少,牟芝说的这些,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消化。 他索性对牟芝说:“好了,故事也讲完了,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事?” 牟芝莞尔一笑,手里还在不停地转着核桃。 “我想让你,帮我杀了桑柯。” “凭什么?” “凭我告诉你的故事,还有我手上的核桃。” 牟芝伸出手,对着程仕展示手心的核桃。 “只要你帮我杀了桑柯,我就把这核桃送给你。而且,你还可以往西边走,在昆仑山上,找一个火热的地方,或许,你要找的朋友,就在那里。” 程仕摇摇头,神情漠然。 “我不需要这核桃,或许,我对你说的故事,更感兴趣。不过,你没有告诉我具体的方位,我也只能自己一步一步去找。” 牟芝的眼睛里,光暗淡了一下。 她有些失望,她本以为,自己是可以说服程仕的。 现在,她和桑柯已经公然敌对,而她无论是在军队还是地盘上,都逊色桑柯不少。 唯一的希望只有程仕。 牟芝不愿意放弃,只是说让他再考虑,随后把核桃放在桌上,托词身体不适,离开了。 时间已经到了傍晚,不方便启程,程仕就和李阿五就诶住下一晚,准备明天再踏上路途。 夜里,二人分把玩了一阵核桃。 李阿五并没有觉得这核桃有何特别之处,玩了一会儿就累了,上床睡觉。 程仕看着核桃内,日月晖映,色泽绚烂,渐渐看得入了神。 核桃仿佛两个珠子,在他的手掌内相互撞击,游走。 核桃碰撞的时候,包括牟芝和李阿五在内的凡人,只能听见咔咔的声响,并无特别之处。 但是程仕作为练气级别的修道之人,感官却是完全不同的。 他听见的是,日月两股气息在交融。 月核代表阴,日核桃代表阳,双核磕碰,就是日月撞击,阴阳混合,相互渗透。 以程仕现在的道行,他还不能完全理解,这日月二核,是通过何种奇妙的方法,让把玩之人,容颜难逝。 但他可以确定,这的确是一个难得的宝物,在凡间是寻觅不找的,核桃必定是出自仙宗道门。 程仕靠在床上了,把玩着核桃,在咔咔的撞击声响里,他渐渐入睡了。 梦中,他似乎是回到了前世的小时候,正穿着开裆裤,一个人蹦蹦跳跳,在幼儿园的草坪上玩耍。 周围全是人,他想要辨别他们,却只能看到一张张模糊的脸,像是没有打磨过的铜镜。 但是小程仕却没有理会他们,而是自顾自地,开开心心地玩耍着。 直到累得瘫坐在地上,吮吸着手指睡去。 再醒来是,已是日头当空了。 程仕睁开眼睛,还在回味着昨夜做的还童之梦,心想:牟芝所言,果然不假。 他坐起来,感觉腰腹充满了力量感,旋即下床,准备洗漱。 另一床的李阿五,还在呼噜呼噜地打着酣,睡得正死。 程仕将其唤醒,只见李阿五的面容,还带着笑意。 “阿五,昨夜做了什么美梦,笑着入睡的?” 李阿五揉揉眼睛,嘴里含糊不清地嘀咕几句,坐起身来。 “昨夜我睡得好香,比我在蜀地老家,睡得还要香呢。” 二人又交流了几句,都回忆起昨晚,牟芝所言核桃的奇妙效果。 “看来,这核桃是真有用。阿五,要不你把他拿去,每天转几转?” 李阿五听了,连忙摇头,道:“那可不行,我才十四呢,还能长大。我要是和牟芝王后一样,年纪不长了,估计个头也不会长了,我太瘦了,我以后要和我爹一样壮实!” 程仕还想再调侃他几句,却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年轻人推门进来。 不是别人,正是只见牟芝身边的年轻军官。 “二位,有急事,请二位帮助!” 三言两语说完,程仕不禁皱眉。 牟芝又去了皇宫。 因为她的儿子,不见了。 他被他的叔叔,桑柯抓走了。 自从那天皇宫激战之后,所有人都清楚,以桑柯的性格,并不会善罢甘休。 桑柯一定会卷土重来,而牟芝这边,也做好了准备,加强了士兵巡逻。 但外敌可御,内贼难防,小王子身边的保姆,被桑柯用重金买通,将其带走了。 里应外合,小王子就这么被藏在盖着的马桶里,被带离了牟芝的地盘。 小王子离开的时候,虽然神不知鬼不觉,但是牟芝很快就发现,儿子不见了。 她自然会联想到是谁做的,顿时心急如焚,带着十来个贴身手下,奔向皇宫。 走的如此匆忙,甚至都没有和程仕说一声。 “王后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单刀赴会,着实鲁莽!”程仕赶快道。 “呵呵,你昨天才拒绝了她,人家怎么又好意思来麻烦你呀,赶快去皇宫救她去!”李阿五焦急道。 一旁的军官,也趁势道:“属下前来,正是这个意思。上次大战,我们损伤惨重,全军覆没,已经没有太多力量,能够主动出击了。我听说那天,正是先生您,在万军从中,救出了王后,逃离桑柯的魔掌。” “桑柯抓了小王子,就是要吸引王后过去,然后一起将二人杀害。眼下,还请先生再次出山,救他们二人一命!” 说罢,年轻军官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给程仕磕头。 程仕连忙将其扶起,道:“以孩子去威胁一个女人,着实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纵使他是一个治国有方的君王,这等小人行径,也令人不齿。” 军官见他这么说,精神为之一阵,咬牙道:“先生所言正是,桑柯这个老奸巨猾的卑鄙之人,利用王后的软肋逼迫她就范,着实无耻。我这就带上精锐的兄弟们,和先生您一起去皇宫!” 程仕淡然一笑,摆摆手。 “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们不是桑柯的对手,你们去了,我要救的,可就不只牟芝和和她儿子两人了。你们就在这里等着,我自会将二人平安带回。” 第103章 祭坛血 天迎国,皇宫,祭坛。 桑柯站在高高垒砌的祭坛上,心中好不得意。 这是他暗自命人,连夜堆积起来的祭坛。 这祭坛,虽然不如天迎国旧城祭坛,那般精致,但这原始的垒土,反倒是平添了一份粗狂之感,让周围的人,肃然起敬。 当然,更令桑柯得意的是,他的侄子,也就是牟芝的儿子,此刻正被人五花大绑,抬上祭祀台的顶端。 祭祀台的顶端,是一口大铁锅。 这铁锅,开口巨大,远远超过一般人家做饭的铁锅。 这是直径超过一丈的大锅,远远看去,颇为壮观,若是倒扣起来,足足可以盖下十几个人。 这并不是一口空荡荡的锅,锅里面,盛满了血水。 这锅混沌的血水,混有羊血,牛学,鸡血和马血。 这些牲畜的血液,单独拿出来,本就腥无比,而混在一起,则越发的恶臭。 在场穿着黑色衣服的祭祀们,有些也忍不住捂住了口鼻,胃里已经在翻江倒海,只是都强忍着,不敢呕吐。 铁锅被架空,悬在空中,底下,是熊熊燃烧的柴火。 火舌张牙舞爪,扑腾出的热浪,和大锅里的血水散发的蒸气,一起扑向桑柯的脸。 桑柯被熏得眼睛都睁不开,脸也别火光映照得通红的。 虽然他很难受,但是一直坚持着,站在铁锅前。 整个祭坛,桑柯是距离这锅牲畜杂血,最近的一个人。 他看着锅底的烈火,等待着这一锅血水的沸腾。 直到锅里冒出了咕咕的泡泡,牲畜血的血腥味,随着水蒸气在祭坛内蔓延开来,钻进在场每一个的口鼻,桑柯终于大笑起来。 接下来,就是整个祭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小王子已经被仍在桑柯的脚下,他看着眼前疯癫大笑的叔叔,眼里满是对死亡的恐惧之情。 手下搬过来一个梯子,桑柯已经登上梯子,招呼手下把小王子抬上去。 桑柯要把小王子,亲手扔进这大锅里煮! 小王子看出了叔叔的意图,也不会说话,只是哇啦哇啦的哭嚎着,腿脚乱蹬。 “儿啊,你不要怕,娘来救你了!” 一声呼喊从门口传来,牟芝,带着队伍,拍马赶到。 她看到了在祭台上,挣扎着儿子,也看到了一旁,对着她残笑的桑柯。 作为一个母亲,看着儿子受难,牟芝用尽身力气,吼道: “桑柯,你这割畜生,你想干什么?难道你忘了,这可是你的亲侄子啊!” 桑柯趴在梯子上,透过滚滚血水冒出的水雾,对牟芝喊道: “他虽然是我的侄子,但也是前国王的儿子。前国王施行暴政,我们天迎国,人人生而讨之。我杀了他,是大势所趋。他的儿子,今天,就要成为我们十年一度的天祭的献祭品,先给天迎王,让他在天上,保佑我们天迎国万年安康!” 牟芝听见桑柯要献祭小王子,胸膛仿佛要炸裂了,脑子也轰的一响,带着人就往前冲。 作为一个母亲,什么都可以失去,唯独不能失去的,就是自己的孩子。 牟芝虽然是一个厉害的人,一个精明的人,一个周旋于诸多势力之间的人,但是,她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女人。 她愤怒无比,此刻,就要冲上去,将桑柯敲骨吸髓! 但是,牟芝的队伍,很快被桑柯的手下包围住。 来的仓促,只有十来个士兵,压根不是在场数百桑柯手下的对手。 “牟芝,你再往前一步,我马上就将你儿子扔进锅里。这锅里有羊血,牛血,鸡血和马血,或许,还会有你儿子的人血!” 牟芝被围困在人群中,气得咬牙切齿,却又前进不得。 铁锅下的柴火,还在熊熊燃烧着,血水已经全部沸腾开来,由于盛得太满,血水沸腾的血泡,甚至飞溅出来,铁锅周边一圈,都是鲜红而粘稠的,冒着腾腾热气的血液。 小王子还在哭泣着,只是,他的孱弱的哭泣声,已经被铁锅的沸腾声所湮没。 台下,不止有桑柯的祭祀和士兵,还有天迎国的大臣们。 这里面,自然有桑柯的心腹,和相关党羽。 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前国王执政之时,就辅佐朝政的大臣。 他们对前国王忠心耿耿,对于台上小王子的遭遇,心生怜悯,却有不可奈何。 这些老臣,多半是看着小王子长大的,眼下这残忍凄凉的处境,个个都是老泪纵横,却又不敢哭出声来。 纵使这些大臣,内心何其愧疚,也没有一个人,敢当场咒骂桑柯。 他们确实不敢,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和桑柯抗衡,结局就是死路一条,被丢进铁锅里煮的,可能就是自己。 牟芝气的身体发抖,他看着那群大臣们,蜷缩在一个角落里,不禁悲从中来。 她朗声说道:“人人都说我们天迎国,只是一个小国,却能在西域诸多强国之间周旋,绵延百年之久,是因为我们离不开那些一心为国的忠诚。” “先王在位的时候,总和我说,天迎国不属于他一个人,也属于你们这些忠心辅佐朝政的大臣。眼下,先王的儿子,被逆贼虐待,就要失去性命,满朝文武,竟然没有一个,敢吱一句声,说一句话,反倒是躲在角落里,都不敢抬头看我一眼!难道我们天迎国的百官,个个都是懦夫,都是没种的小人?” 牟芝这番话,羞辱得那些官员,越发没有脸面她。 痛苦声,在他们之中蔓延开了,渐渐的,没有人再忍住哭泣声,而是放声大喊,发泄心中的屈辱和愤怒。 桑柯有些不满,骂道:“都给老子停下,哭什么?过了今天,天迎王受到祭祀品,我天迎国又有万年昌盛,够你们做官做到死,哭丧着脸作甚!”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臣,立直身子。他的个子并不挺拔,只是和其他佝偻着身躯的大臣相比,因为身子站直了,显得高人一头 他颤颤巍巍地举起他的拐杖,指着桑柯骂道: “桑柯,猪狗不如的畜生,你的血,比这锅里的血,更加恶臭!我要是你,早就自刎而死,向天迎王负荆请罪!” 只是,还没嚷嚷着骂了几句,就被士兵一巴掌抽倒在地。 桑柯昂起他高傲的头颅,对着手下说:“把这个反臣,给我扔进锅里去,煮了!” 第104章 送君入瓮 干瘦的老臣,被壮硕士兵一把手扯住衣襟,向祭祀台上拖去。 就像拖着一条狗。 他被拖到梯子底下,然后被举起来,送到桑柯的手里。 桑柯臂力惊人,一只大手,死死钳住老臣的脖子,几乎要将他窒息。 “哼,我执政以来,一直有几人,暗中同我作对,阳奉阴违,背地里下刀子。今天你自己跳了出来,我只好杀鸡儆猴。” 桑柯抬头看着冒出腾腾水雾的大锅,对祭祀台下众人冷笑道: “有人要先找死,我也就成全他,你们还有谁想犬吠一番,就和他一样,去这铁锅叫唤吧!” 老臣被钳住脖子,活生生被提起来。 他的脸色铁青,双眼因缺氧,暴满血丝。 “杀了……国王,还要杀……王子,我死不足惜,桑……柯,天迎王,不会…饶了你!” 桑柯看着他手里,两眼番白的老臣,还在念念有词地念着,不禁怒火心中烧,又扇其一巴掌。 他本打算吓唬一下这位老臣,没想到此人着实硬气,死到临头了,还在骂他。 尤其今天本就是为天迎王准备的祭祀,老臣把天迎王拿出来压桑柯,显然就是为了在众人面前,让他下不了台! 下面突然齐刷刷跪倒一片,原来是几十个大臣,都跪伏在地,为祭祀台上的老臣求情。 “请国王手下留情,饶了他吧!”有人苦苦哀求。 “国王,他是三朝元老,辅佐过三任国王,轻易不能杀呀!”有人心中意难平。 这位老臣在群臣中,还算颇有威望,才能让群臣为其求情。 而老臣方才敢于出头的勇敢,也打动了同僚。他们或许没有和老臣一样的勇气,却有和他一样的良心。 但是,这正中桑柯的下怀。 杀老臣的本意,就是为了敲山震虎,杀鸡儆猴,肃清朝内的反对力量。 既然他有如此高的威望,就干脆杀一个重要人物,加强威慑作用,摧毁他们的精神。 “呵呵,三朝元老又如何?不忠于国王,甚至公然辱骂国王,这是什么行径?这是谋反!谋反的人,我桑柯绝不手软!” 桑柯全然不顾百官的跪伏求情,反倒是当着众人的面,把老臣扔进了铁锅中。 伴随普通一声,凌厉的惨叫声,从锅中传来,纵使是桑柯手下的士兵和祭祀,听到这凄惨的喊叫,也是毛骨悚然,寒意满背。 这沸腾着的血水,瞬间能将人的骨肉分离! 显然,锅中之人,已无生还的希望。 很快,喊叫声停止了。 由于锅位于高速地面的祭台,台下之人并不能看见锅中的老臣。 但这并不能减缓他们的恐惧,因为他们闻到一股熟肉的香味在空中弥漫着。 这股熟肉的香味却令人作呕,而桑柯却显得十分满足,陶醉地吸着鼻子,眼神迷离。 此刻,他就想一只嗜血的野狼,失去人性,只有狼心的动物。 所以,当他看见程仕,从宫殿外墙,飘飘然飞进来,然后落在一块空地中间时,这头狼,就开始扯着嗓子嚎叫。 “你们乾国人,都像你一样,爱管闲事吗!” 程仕的出现,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牟芝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欣慰的光芒,她显然没有预料到,昨夜拒绝了她的程仕,现在竟然不声不响地来到了宫殿。 但是她心中还有些犹豫,不知道程仕前来的目的。 程仕前来,是来救她的,还是回心转意了,答应了昨夜的请求,帮她杀死桑柯? 这些他都不得而知,因为她和程仕中间,是密密麻麻的黑衣祭祀和士兵,二人没有办法对话。 但牟芝还是期待地看着程仕,她期待,这个在自己眼里法力无边的仙人,至少能把祭祀台上的小王子,从桑柯的魔掌里救出。 士兵开始靠近程仕,将他包围住。但是程仕却并不慌张,而是死死盯住祭祀台上的桑柯,和他脚下的小王子。 看来,军官所言不假,这五花大绑的,是要把他下锅啊,程仕心想。 其实,在这之前,藏在远处屋顶上的程仕,就远远看了,桑柯是如何把以为老人,在众人面前下到锅里去的。 他朗声对桑柯道:“桑柯,你身为一国之君,残暴对待属下也就算了,但是你把你的亲侄子,绑在上面,是什么意思,难道,你的亲侄子也要被你下锅沸煮不成?” 这几句质问的口气,令桑柯心万分不爽。 如果说,之前他还尊敬程仕为乾国的使者,对他还有着几分庙子上面子上虚伪的外交礼节尊敬。 可现在,一来程仕并不是使节,二来这是天迎的内政,他才是天迎的主人,没有必要理会一个外国人的质问。这句质问,反而激发了这头野狼的兽性。 “我警告你,乾国人,今天是我们天迎国,十年一度额祭祀,我们的天迎王,正在头顶注视着这场祭祀,你若是要从中作梗,就是与我们天迎国全国为敌,我劝你好自为之,城门口在那边,赶快滚出天迎国!” 桑柯说罢,提溜起瘦弱的、捆成小粽子的王子,爬上梯子,就要往铁锅里怼。 他深知,眼前的这个乾国人,可能比乾国的使者,更有来头,至少,会些寻常人难以招架的法术。 他必须要在程仕出招之前,将小王子给活活煮了。 “给我围住那个乾国人!”桑柯用土语对手下喊叫。 手下一用而上,只是前面一圈人刚一靠近,就被一阵冲击波弹开,摔得七零八落,哀声遍地。 程仕的定梁剑没有出鞘,他只是用剑鞘重击地面,威慑众人而已。 他并不想杀生,前一次没有,这次也不想。 他瞥了一眼,远处被包围着的牟芝,虽然隔着人群,但是程仕依然能感受到,牟芝凄惨的眼神,那是一个母亲对于儿子受难的煎熬之情。 程仕举起右手,对着哭泣的小王子,旋转手腕。 这是一招隔空取物。 隔着祭台顶端有数十丈,他要用隔空取物,从桑柯的手里,夺回小王子。 小王子,果然从桑柯的手里开始松动,腾空。 隔空取物这股子力量不小,桑柯双手抱住小王子的腰腹,也十分吃力。 台下众人看呆了,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画面,个个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小王子眼看就要脱离桑柯的控制范围,桑柯突然一个加力,撕扯着小王子的右腿,一股撕心裂肺的叫喊声,从小王子嘴里传出。 桑柯的神态近乎癫狂: “他是属于天迎王的祭祀品,没有人能夺走他!” 第105章 自作自受 桑柯虽然只是一个凡人,但是身材高大,日常习武,力气也不小。 若是正面和程仕角力,是没有胜算的可能的, 但是,程仕隔着他数十丈,这么远的距离,弱化了隔空取物的力量,因此,二人在小王子的争夺上,僵持起来。 二人都在角力,程仕要救出小王子,桑柯要将他投入锅里。 这可苦了小王子,以为他正面朝下,身子底下,就是沸腾的血水。 蒸腾的热气,灼烧着他的皮肤。此刻,他就像被架在一个蒸笼里面,任凭炽热的蒸汽,扑面而来,在他的身体上游走着。 很快,他的衣服上,遍布着血水,这些凝结的血水,温度很高,几乎要将他烫得晕厥过去。 程仕心中大喊不好,再这么下去,就算小王子不被扔进锅里煮死,也要被这蒸汽烫死。 他运气凝神,将全身的气力都集中在手腕,背过身去,好似手上牵引一条绳子,用力地拽拉。 桑柯这边,也使出了吃奶的劲,就是不放手。 “仙人,快用力啊,救救我的孩子!”牟芝看着已经晕厥了的儿子,早已是泪流满面。 另一边,桑柯手下的士兵,组织起来,靠近程仕,准备开始第二波围攻。 这些蠢蠢欲动的士兵们,就算不能伤害到程仕,围攻起来,也能对他分心,从而中断隔空取物法术的法力。 程仕皱起了眉头,被逼到这个份上,看来,只能使用定梁剑杀伐了。 “桑柯,我本不想杀人,只是你执迷不误,就不要怪我无情了!” 他摸向背后的定梁剑。 正在这时,满脸大汗,几乎要虚脱的桑柯,突然看见一副狰狞的脸。 这是一副皮肉相连,却又分离的脸,能看见白骨,也能看见爆裂的眼珠。 这副恐怖的脸,正是之前,被他退下锅里的老臣。 老臣在这锅里煮了一阵,脸部早已面目全非,突然随着沸水的翻腾,脸部朝上浮起。 桑柯被这脸,冷不丁得吓了一跳,手一送,小王子瞬间脱离控制,飞向程仕。 伴随着惯性,他从梯子上,跌落进大锅中! “啊啊啊啊啊!!!!” 滚烫的血水,瞬间洗裹他的身体和皮肤,他呛了几口水,沸腾的血水又通过食道,注入他的胃部。 桑柯的意识顿时全无,成了锅中一具软踏踏的皮肉,翻滚着。 “快救国王,快救国王!” 距离祭坛较近的士兵,一拥而上,挤在梯子下面。 他们想要推翻这铁锅,却又不知道从何下手,只是用手中的刀刃乒乒乓乓地敲打着铁锅,个个如同烈阳下的蚂蚁,乱作一团。 程仕这边,接住了小王子,如同接住一个滚烫的山芋。 他赶忙将这孩子全身的衣服脱掉,避免热气持续的烫伤。 还好,小王子虽然面色惨白,但是仍有颈脉,存在这生命迹象。 牟芝见她的儿子得救了,心中满是欣喜,带着手下一众人,杀了过来。 包围牟芝的士兵,此时早已无心迎战,纷纷跑到祭祀台边,去看桑柯,牟芝很轻松冲就冲到程仕的身边。 她一把抱住儿子,泪水如雨一般落下,只是张嘴,嘴里却说不出话来。 程仕的手臂上也接触到她的泪滴,只觉得这泪滴,比小王子身上的血水,还要滚烫。 他长叹一声,站起身来,看向祭祀台。 几个蠢笨的士兵,终于想到了宫殿里还有一个木梁子,他们抬出这木梁,对着铁锅连续撞击五六次,终于将这锅打翻。 沸腾的血水,飞溅一地,一些来不及躲闪的人,被烫得哇哇乱叫,摔倒在地,只是地上同样是蔓延开来的血水,这些人又触电一般弹起来,发疯似地到处跑。 等到这些士兵都回过神来,除开一地的血水,血水里还有两句尸骨。 一具是老臣的,由于沸煮的时间过长,皮肉软烂,用手一拉,就和骨头分离。 几个和他共事多年的同僚,哭喊着跑上前来,脱下衣服,你一捧,他一捧,将老臣的骨头和皮肉,装进衣服里。 这些重情义的人,要给老臣收尸。 而桑柯这边,由于下锅的时间并不长,皮肉还算紧致,总体上保持了尸首的完整。 只是他的眼睛,也不知道为何,被煮地稀烂,只剩下两个空洞洞的眼窝。 天迎国的国王,就这么活活在锅里被煮死了。 此时,牟芝过来了。 “桑柯,我要亲眼看看你的死相!” 桑柯没有子嗣,他死后,牟芝和小王子,就是天迎国的最高权力执掌者,因此,也没有人敢组织她。 牟芝朝着桑柯的被煮的发白的脸,吐了一口唾沫。 她太憎恶这张脸了! 丈夫被这张脸所杀,儿子差点也丧命于此,而就在昨天,牟芝自己也险些被桑柯杀害。 现在,面对这桑柯的惨不忍睹的尸体,想起他在沸锅里翻滚着挣扎地丑态,牟芝高兴极了,复仇的快感,充满着她的内心。” “桑柯,这一切,都只是你自作自受罢了。不要以为,你死了就一了百了,你死后,自有天迎王来治你,他给你准备了一口大油锅,生前你被烫,死后,还要忍受油炸的煎熬!” 牟芝将所有恶毒的诅咒,都下在了桑柯的身上。 而身边的士兵和祭祀,都是呆呆地站着,一动不动,不知道如何是好。 这时,百官中,另一位年纪颇大的老臣,见势高声呼喊道: “桑柯死了,他无子嗣,按照天迎王在一百年前定下的规矩,桑柯的侄子琛维将将继承天迎王位。让我们叩拜新王!” 他率先朝着小王子的方位跪下。 其他百官中,拥护先王的人,也齐刷刷顺势跪下。 其他人,包括桑柯的手下和心腹,否略显犹豫和迟疑。 牟芝冷笑一声,昂首阔步走上祭台最高一层。 她看着整个辉煌的大殿,绿色的琉璃瓦,在阳光下,璀璨生辉。 微风吹拂着这个女人的头发,也吹落了她脸上的汗珠。 她的泪水也已经止住,她的眼神里,慢慢都是威仪感。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我的军队马上就到了,根据天迎的规矩,我的儿子琛维,就是新一任的天迎国王!不服者,统统杀无赦!” 桑柯虽然生前威风满面,在天迎国有着诸多势力,但是他死了,这些爪牙顿时群龙无首,慌了神。 面对着高高在上的王后,纵使是不服者,也迫于压力,纷纷跪下。 第106章 沉睡的国王 天迎国的这场暴动,就这样结束了。 桑柯死了,牟芝成了最后的赢家。 那些自桑柯登位以来,畏手畏脚的大臣们,此刻终于扬眉吐气,挺直了佝偻的脊梁。 那些桑柯手下的爪牙和眼线,战战兢兢,汗如雨下。 他们知道,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一场大清洗。 牟芝虽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但是此刻却无心庆祝。 她的儿子,也就是天迎国的新王,还处于昏迷之中。 虽然生命气息还算平稳,但是一直不醒。 新王每昏迷一天,天迎国未来,就暗藏危机。 作为母亲,牟芝并不在乎,他儿子的荣华富贵。作为母亲,她急切地想要儿子睁开眼睛。 但是天迎国上下,所有的大夫齐聚一堂,也没有办法,新王醒来。 程仕和李阿五站在院子里,看着十几个大夫,在国王的病房里进进出出,个个神色慌张,不知所措,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这些都是天迎国最好的大夫,大部分都是皇宫的御医,行医多年,经验丰富。 若是他们都唤不醒国王,天迎国就没有人能唤醒国王。 “嘭!” 一个大夫,被牟芝一脚踹出了房门。 他在地上滚了几圈,甚至不敢呻吟,只能胆战心惊地跪倒在地,头也不敢抬起。 牟芝气呼呼地走出来,指着院子里一帮大夫大骂: “一帮废物!平日里,我养着你们这些庸医,钱财没少分发,可到了关键时刻,没有一个顶用的,真是一群酒囊饭袋!” 一个大夫神色尴尬,试探着回答:“太后,国王其实并不大碍,他是被水汽烫到了脾肺,并不严重,只要在床上修养七天,日常调理,就能醒来了。” 听了这话,牟芝更加生气了,她叉腰大骂:“七天?太长了,我等不了这么久,国王必须赶上明天的登机仪式,若是到了明天早上,他还没有醒来,我要你们统统人头落地!” 牟芝虽然身形纤细,但是嗓子吼起来,就是标准的河东狮吼,震耳欲聋,就连程仕也感到耳膜一阵嗡嗡作响。 台阶下的大夫们,齐刷刷跪伏在地,不敢做声。 人群中,只有与程仕和李阿五站立着。 他们俩感到一阵尴尬,面面相觑。 牟芝看着地上的大夫们,眼里涌出了泪水,转身回去了。 看到牟芝走了,跪着的大夫们,动作缓慢的站起来。 他们面露难色,窃窃私语着。 “唉,国王没有大碍,只是热气侵入的脾脏,以国王的年纪,甚至不需要药草治疗,躺上几天就好了!” “可不是嘛,那天我就在现场,国王被桑柯,在那锅上熏了一阵,当场就晕过去了呢。” “太后也太狠心了,国王这才死里逃生,就赶着让他参加明天的登基大典,别到时候再晕过去!” “你瞎说什么,有外人在……” 大夫们看了一眼程仕和李阿五,就各自散去了。 李阿五看着这群人出门,问程仕:“道长,他们刚才叽里咕噜说着啥啊?” 大夫们刚才讨论用的是天迎国的土语,李阿五没有听懂,程仕自然也没有听懂。 但是,他从大夫们的表情上,也猜得到一二。 他对李阿五说:“我也不知道他们说什么,但是,新国王要是不行来,这群人估计没有好果子吃。你在这里等我,我去看看国王,和牟芝谈谈。” 程仕思索了一阵,进入到国王的房间里。 牟芝正坐在儿子的床边,一般用手巾擦着脸上眼泪,一边用手抚摸着儿子的脸蛋。 国王虽然没有醒来,但是呼吸匀称,面色也比之前,多了几分血色。 见程仕进来,牟芝起身,挤出一丝笑容。 “刚才你也在场,我着实有些失理了,还请见谅。” 程仕摆摆手,“我来看看国王的状况。” 他犹豫一阵,还是问道:“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问不该问。” “仙人但说无妨。” “其实,国王并不大碍,静养数日,便可痊愈。不知为何,一定要他马上醒来呢?” 牟芝长叹一口气,道:“外面那些大夫,都是我们天迎国最好的神医,我又何尝不相信他们所说的话呢。只是,我也有苦衷啊。” 她看向儿子的脸蛋,眼里满是爱怜。 “这个世界上,最心疼我儿的,就是我了。我巴不得让他多睡几天。只是,他一天不醒来,天迎国的王位,就一天坐不稳。我唯恐夜长梦多,毕竟桑柯虽然死了,但是他手下那帮子人还在,我知道,他们对于新国王并不服气,肯定还在背地里有动作。” 牟芝说着说着,又哭了出来。 “这次多亏仙人的帮助,才让我们母子两逃过一劫。可是仙人终究是要离开的,若是不能借着这次登机,彻底铲除天迎国的敌对势力,我儿的王位坐不稳,性命也依旧担忧。” 程仕点点头,表示明白了她的意思,缓声道:“太后说的有道理,长痛不如短痛。我生在在一个药草商家,对于药物的疗效,颇有心得,虽然不能和天迎国的御医相比,但是在家乡当地,也是颇有名声。” 牟芝喜出望外,连忙道:“仙人谦虚了,天迎国那些废物大夫,哪能和仙人相提并论!仙人请讲,有何种药物,能在短时间内唤醒我儿?” 程仕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 他凑近,对牟芝耳语的几句。 牟芝的脸色大变,皱起眉头。 她深吸一口气,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看来,程仕的这个建议,有些让她为难,一时间难以定夺。 程仕却说:“太后,若想让国王明早醒来,赶上登机大典,就只有这一个办法。国王虽然圣体宝贵,但也只能先委屈一下了。” 牟芝看着程仕,无奈地点点头。 “也只好这样了,只是可怜我儿,刚被遭了罪,在卧病在床,又要受这般折磨。我有时候想,他要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该有多好啊。” 程仕点头道:“那就约定,明天天一亮,我就会过来。需要的人和物,也请太后今天准备后,明日一同带来。” 第107章 童子尿 第二天清晨,太还没有亮,程仕就起来了。 李阿五被他的声音吵醒,翻了一个声,睡眼朦胧地说:“起这么早做甚?外头黑漆漆的,也不好赶路啊。” 程仕转身一把将李阿五拉起来,道:“快穿好衣服,今天带你去见见世面!” 二人踏着微弱的月光,来到了皇宫,和门卫交涉一番之后进入。 这里几天之前,还是桑柯举办宴会和祭祀的地方,如今已经成了牟芝和她儿子——天迎新国王居住的地方。 虽然天色阴暗,太阳还没有升起,但是程仕已经可以隐隐约约看见,宫殿之前的台阶上,站着几个小人儿。 走进一看,是五六个小孩子。 说是小孩子,也是真的小,约莫不过五六岁一个,都是男孩儿,虎头虎脑的,看起来模样怪可爱的。 这些孩子,有的坐着,有的站着,都是没有睡醒的样子,看到程仕和李阿五来了,只是呆呆地看着他们,没精打采的。 牟芝从宫殿里走出来,笑着对程仕道:“你来了。你要的人,我已经准备好了。” 程仕点点头,目光扫过这些孩子,“都是按照我的安排做的吗?” “都是按照仙人的安排行事的。这些孩子,都是我连夜而从天迎国招来的,年纪都不超过六岁。他们早上第一泡尿,我一直不准他们撒。刚把他们从睡房里撵出来,就遇到仙人前来了。” 李阿五听了,一脸迷惑。 他轻声问程仕:“道长,找这些小屁孩做甚?还有什么第一泡尿,什么意思?” 程仕笑了笑,没有回答,径直走进宫殿里去。 牟芝也带着这些孩子跟上。 穿过宫殿大厅,进入后门,是一间雅致的院子。 新国王,就睡在院子右边的房子里。 程仕推开门,看了看国王的脸色,还是依旧的样子,没有大碍,但是熟睡其中,唤起名字,不醒,摇晃之,无反应。 “我说仙人,”牟芝眼神犹豫地说道,“这个方法,真的管用吗?” “怎么,你后悔了?”程仕问道。 “倒不是后悔。只是,一个时辰之后,天迎国新王的登基大典就要开始了,我是担心,我儿醒不过来。” “醒不醒得过来,试试便知道了。” 程仕招呼身后的孩子过来,摸着他们的头,问道: “你们今天,还没有撒尿吧?” 这些孩子,自然是听不懂乾国语言的,牟芝给他们充当翻译。 孩子们摇摇头,纷纷说没有,他们憋死了,只想撒尿。 “那就好,那就好,来把裤子都脱下,对着床上的这个人,使劲尿!” 牟芝按照程仕的指示,让孩子们把裤子都脱了。 他们有些懵,但还是尊重指令,脱下裤子,踩在几个凳子上,围城一个半圆,对准床上熟睡的国王。 一旁的李阿五简直看懵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的娘哎,你这是要干啥?他可是国王啊!” 程仕微微一笑,道:“童子尿,其味咸,性寒,能滋阴降火、凉血散瘀,它一般是作为药引之用,以增加药的疗效。现今,我要单独将其用药,猛攻国王体内侵入的热毒,方能在短时间内,唤醒国王。” 他有对牟芝说:“只是委屈国王了。幼童每天第一泡童子尿尤其珍贵,若是尿在盆中,再覆盖国王身上,有短暂的时差,这尿的也药效,也就不够了。” 牟芝点点头,表示理解。她又亲手把儿子的衣服,全身上下脱了个精光。 程仕挨个拍了拍孩童的屁股,道:“开始,尿!” 孩子到底是孩子,也不顾眼前睡的是谁,只晓得从清晨起来后,这泡尿憋得着实难受,此刻被程仕一拍屁股,瞬间懂了,顿时哗啦哗啦地尿出了。 一排小喷泉,滋滋地淋在国王的裸体上。 很快,他全身上下,被尿液覆盖,热气蒸腾。 这童子尿,倒也不如成年男子那边骚臭,但是李阿五还是下意识的捂住了鼻子。 这画面,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心里震撼,谁能想到,一国之王,竟然被几个几岁的孩童,用尿去滋呢。 李阿五甚至在想,若是这童子尿,没有成功唤醒国王,那该是多尴尬的结果,想必牟芝太后也要被气疯。 要是传出去,国王还怎么做人…… 程仕和牟芝,都紧张地注视这国王。 这泡尿,很快就尿完了。 果然,之前一直睡得和死猪一样的国王,竟然皱起了眉头。 这细微的表情变化,自然没哟逃过二人的眼睛,牟芝高兴地喊道:“他的眉毛在动!” “这……这也行?估计是被臭的吧……”李阿五心想。 程仕顺势拍了几下国王的脸,手上沾满了尿液。 “醒醒,快醒醒,你是天迎国的国王,你娘还等着你参加登基大典呢!” 只是,无论程仕如何拍他的脸,国王就是不醒,只是不住的皱眉,眉头都快拧成一个川字。 牟芝也在呼喊,依旧没有效果。 “仙人,现在该怎么办?” 程仕挠了挠头,道:“我们的方向是没有错的,童子尿,也着实驱散了一些国王体内的热毒。只是,我没想到国王体内的热毒,如此之多,方才的童子尿,不够啊!” 牟芝听了,有点着急:“既然不够,那我就赶紧令人再去挨家挨户找孩童便是,我们天迎国,小孩不少!” 程仕伸手阻拦就要转身冲出去的牟芝,道: “太后勿要惊慌,现在去找,有些人家也起床了,就算找到孩童,想必头一泡尿也没了。这童子之身,只要不是每天第一泡,童子尿的疗效,可就大打折扣。” “那可如何是好!我儿的登基大典,可不久就要开始了啊,这事可千万耽搁不得,我昨夜就下了通告,满朝文武官员,估计现在都已经起来,准备前往皇宫了!” 程仕一阵苦笑,拍了拍几个年纪稍微大一点的孩子的屁股,问他们还有没有尿。 孩子们摇摇头。 “早知道,就得昨夜给他们多灌一些水,多养一些尿才是!”牟芝懊悔不已。 “仙人,现在还有办法吗?” “办法嘛,也不是没有……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了!” 程仕缓缓转头,看向李阿五,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第108章 踏上征途 程仕看向李阿五。 顺着他的目光,牟芝也看向李阿五。 那一排小孩,见刚才还叽里呱啦的大人们,突然不说话了,也愣住。 他们也看向李阿五。 空起来突然出奇的安静。 李阿五有些懵,不知道为什么全屋子的人,都看向自己。 “我说,你们都看着我干什么……我都十四了,又不是童子了。” 他心里自然是知道程仕看向自己的意思。 只是,他早已不是五六岁的孩童了,虽然长得瘦小,但也十四了,他的尿,不管用啊。 “阿五,你今早起来,和我到来皇宫,还没有撒尿过吧?” “额,好像没有。” 程仕拍了拍他的头,一字一句地郑重问道: “有个事,我问你,你可要如实回答。” 李阿五心里慌得不行,但是还是点点头。 “你是处子之身吗?” “处……处子之身?” “我是问你,你有没有和女人睡过觉?” 被这么一问,李阿五的脸,瞬间红到了耳根。 自然是没有的。 以前他和商队跑商路的时候,那些中年男人在一起,话题自然就离开不女人。 李阿五也听了不少荤段子,听那些男人说着,他们和女人的往事。 里面吹牛皮的虽然不少,但总是以调侃李阿五作为结尾。 毕竟,他们都知道,李阿五还是个雏呀,不笑话他,笑话谁呢。 不过,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没何女人睡过觉,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何况,他本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少年,手里也没有几个钱,哪有心思去干那种事情。 但是,当着众人的面,尤其是当着牟芝这样一个美少妇的面,被问道这种问题,李阿五还是感觉难为情。 他有些愤怒地看向程仕,心里很不满,为什么要当众问他这个私人问题。 “阿五,说实话,时间紧,任务重,你到底睡过没有!” “睡个屁,没有!” 程仕双手一拍,连声叫好。 牟芝插话问道:“仙长,李阿五没有和女人睡过觉,是处子之身,是不是意味着他的尿,也可以唤醒我儿?“ 程仕点头道:“医书上来说,处子之尿,清热解毒的疗效,比童子尿要弱一点,但是没关系,我们可以试下。” 他看向光着身子,睡在湿漉漉的床上的国王,拱手道:“国王,这下可就得罪你了,为了你快点醒来,还需要再忍受少许。” 他伸手就要拽李阿五的裤子,但是却被李阿五死死捂住。 这少年虽然才十四岁,但也是不小的年纪,知道害臊,不比那些站在凳子上的小屁孩们。 他对于在牟芝面前脱下裤子,感到难为情。 何况,他是将自己代入道英雄情结中去的,若是当众脱下裤子,有损在他牟芝心中的形象啊。 “阿五,快脱,不要逼我使用暴力!”程仕虽然心里想笑,但还是装作严肃的样子。 只是李阿五依旧死死的捂住裤子,也不说话,眼里还泛起了泪光。 牟芝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主动走上前去,拉开程仕。 她蹲下来,仰视着阿五。 “阿五,请你帮我这个忙好吗,我儿子和你年纪差不多大,虽然贵为国王,但是吃了太多的苦,差点就被桑柯这个畜生给活生生煮了。既然仙长说,你的尿多我儿有效,还请你委屈一下,遵照仙长的指示吧,就当是,体谅我这个做母亲的心吧!” 牟芝的眼里,也浮现出泪光,蓝色的瞳孔,在泪光下,显得愈发的美丽动人。 “不要害羞,我年纪大不少,你就把我当成你娘吧,在娘亲面前脱裤子,不丑呢。” 牟芝这温柔的句话,戳中了李阿五的心窝子。 从小,最疼他就是娘亲。他的亲娘死了,埋葬在蜀地。 而他爹也死了,埋葬在大漠戈壁。 眼下,他是无亲无故,孤身一人了。 突然有这么一个和他娘年纪相仿的女人,说出这般话来,李阿五的眼泪,哗啦啦直流。 牟芝从胸口抽出手绢,这手绢带着她的体香,轻轻擦拭着李阿五脸上的泪水。 李阿五的心里防线,被彻底打垮。 他一把推开牟芝,一步跨向床前,大吼一声: “老子要尿了!” 唰地一下拉下裤子,一股湍急的水流,拍打在小国王的脸上。 这一泡尿还没结束,小国王就呛了一口尿,捂着脸坐了起来。 “骚死了,谁在尿我!” 牟芝喜出望外,扑上去抱住儿子哭泣不止。 小王国看着身上哭泣的母亲,眼前一排光屁股的孩童,还有裤子没有提上来的李阿五,一脸懵。 …… …… …… 天迎国,新王的登基仪式,圆满完成了。 新国王,穿着桑柯留下的王袍,端坐在宫殿王座上。 身下,是跪伏的百官。 这里面,有效忠他父亲的,也是效忠桑柯的。 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跪在新国王的脚下,并对他能以如此之快的速度,从那天被铁锅的烫蒸之中恢复过来,而感到惊奇万分。 牟芝用了一个很玄妙的说法,这是天迎王的庇佑。 天迎王,在百年之前,建立了天迎国。他死后,历代天迎国王,都将其奉为神灵。 天迎王庇佑新国王的说法,对满朝百官,有着极大的震慑力,也有利于他在短时间捏竖立威望。 当然,登基仪式能顺利进行,离不开两个乾国人,程仕和李阿五的帮助。 对于程仕,牟芝将其尊为仙人,百般尊敬,给足了马匹和粮食,力帮他远行,寻找翁兰。 程仕却只要了马匹,和少许水。 他有养基瓶,可以养出灵水,并不需要过多的粮食。 何况,李阿五也不要这些粮食了。 牟芝很喜欢这个和她儿子年纪相仿的少年,提出要留下他,作为自己的干儿子。 她了解了李阿五的身世,也十分同情他。 李阿五一开始还不愿意,想要随着程仕一起寻仙,做个仙侠。 但是,在程仕的力劝之下,最终李阿五还是留下了。 至少,这个孤苦伶仃的少年,往后不用再为吃饭发愁。 接下来的路,李阿五也不知道要往哪里走,何况,这个少年只是一个凡人,和他在一起,反而会拖累程仕前进的步伐。 就这样,程仕告别他们,再次一人,踏上了寻找翁兰的征途。 第109章 解救翠鸟 程仕一边骑着马,一边看着牟芝给他的地图。 这是一张用羊皮做成的地图,涵盖整个西域范围,里面有着详细的山川布局,也标注了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 程仕离开天迎国的时候,牟芝赠送了他许多东西,甚至表示,要派遣一只军队护送他。 但这些好意,都被程仕谢绝了。 除开马匹和水,他只问牟芝要了一副地图。 现在,程仕手里的地图,是整个天迎国,能拿的出的布局最详细的地图。 这种地图,专用于行军打仗,普通的商旅客,是拿不到的。 他想在这地图上,找出关于昆仑山修仙门派的一些蛛丝马迹。 “修仙之地,或许应该在深山老林处,地图上看不出来啊?” “嗯,昆仑山很热的地方,和地形是否有关系呢?” 他骑在马背上,手里摊开巨大的地图,横看竖看,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好似戈壁中,一只无头苍蝇。 不过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是,李阿五之前对戈壁的判断没有错,距离走出戈壁滩,不远了。 三天过后,程仕途径两个补给点,给马喝了水之后,终于离开了戈壁滩。 他能明显感受到脚下植被的变化。 满天的黄沙,渐渐开始缓和。 虽说依旧有不少不毛之地,但水草开始丰茂起来,还能隐约看见一些起伏的山峦。 有山的地方,就有水,有河,有动物的栖息生存。 这令程仕感到一丝欣慰,毕竟,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如此大面积的绿色了。 他索性下马,一步步轻盈地踩在地上,感受着柔软植被的触感。 他朝着山峦的方向走去。 这些,从远处就能看出,并不高大,类似丘陵。 它们成片的起伏着,连成浅绿的的线条。 程仕走进之后,呼吸几口山间的新鲜空气,几个深呼吸之间,体内的真气趋于平稳。 本想着,去寻找个水源,给马匹喝点水,天空中却下起来雨。 这雨,不大不小,但由于地面是泥土,很快,地上就泥泞了起来。 雨水拍打在树叶上,蒸腾起一阵热潮,令程仕感到一阵胸闷。 他抬起头,目光所及之处,正好有一个洞穴。 洞穴有路上去,较为平缓,马匹也可以行走。 “不如就此避雨也好,稍作休整也罢。” 他牵着马匹,走进洞穴。 这是一间干净的洞穴,并没有生过炭火的痕迹,想来已经很久没有路人经过了。 洞穴里并不宽敞,刚好容纳程仕和马匹。 程仕将马匹系好,就盘腿而坐,运气凝神,用体内循环的真气,烘烤身上的雨水。 很快,他全身的雨水都蒸发,鞋子也不湿了。 望着洞穴外淅淅沥沥的雨水,他渐渐陷入了沉思,心绪飘散。 “叽呀!!!” 一声鸟叫,打破了洞穴中的宁静。 程仕抬头一看,是一只翠鸟,被一只蛇咬住了翅膀,正在苦苦挣扎着。 翠鸟的翅膀受伤,难以飞起,只能在地上翻腾着,企图挣脱青蛇的牙。 但是青蛇死死的咬住翅膀,并且步步推进,想要一口吞食翠鸟。 几番较量之下,翠鸟明显处于劣势,体力渐渐不支,嘶叫的声音也越来越小。 弱肉强食是自然定律,程仕本不想插手这一鸟一蛇的缠斗,可这只翠鸟,长得着实可人,让他想起从尹家庄出来的那一日,同样是在一个下雨天的洞穴里,遇见了化身为翠鸟的翁兰。 这两只鸟儿,长得还真有点像呢。 程仕随意拾起一个小石片,中指弹射,石片如锋利的刀刃,将两尺来长的青蛇,连腰斩断。 蛇虽然被腰斩,但是蛇头依旧是不松口,死死咬着翠鸟的翅膀。 可怜的翠鸟,翅膀就要被咬断了。 程仕上前,用手在蛇头的七寸处捏了一下,蛇头就松了口。 翠鸟已是奄奄一息,可以看见血肉模糊的翅膀下,白色的骨骼。 正当程仕为这只美丽的鸟儿感到惋惜之时,翠鸟忽然化作一阵青烟,汇聚在空中。 程仕大惊,不假思索道:“翁兰,难道是你!?” 他马上想起来第一次见到翁兰的时候,她也是从一只翠鸟中出现的。 他心中激动无比,难道,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一路上寻寻觅觅之人,此刻就要浮现眼前了。 可是,这阵青烟散去之后,却出现了一个小童。 看年纪,比李阿五还要小。 小童躺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左臂,哀嚎着。 “哎呦,好疼啊……哎呦……” 程仕看着小童,穿着一身黑色宽松的衣服,既不像道袍,也不像大褂,甚至没有衣襟。 小童的的头发梳得还算齐整,用藏青色的束绳扎上一个马尾。 虽然他表情挣扎,但是依然可以从眉目之间,辨别出这是一个秀气的小孩儿。 “你是谁,为何在此处?”程仕询问。 小童略微降下哀嚎的声调,看了一眼程仕,然后坐了起了,依旧是捂着自己的左臂。 “多谢你,要不是你,我就被这青蛇给活吞了!” 程仕上下打量起小童来。 要说是妖,他的头顶,并没有妖气。 要说是仙,自然也是没有仙气。 他头顶散发出来的气息,以程仕见微知着的本领来看,也不是凡人的气息。 气息有那么一股子灵气,但是却又颇为稀疏,像是清晨窗前的水雾一样。 如果非要程仕下判断的话,小童应该是个,有几分灵气的凡人。 “不同多谢,我救你,也知识性想起我一好友,她也是如你这般,化身我翠鸟。呵呵,我一开始,还把你当做她了。” 程仕心中自然是有有几分失落的,看来,化身为鸟,也不是只有翁兰才会。 小童眼珠子一转,道:“想必你那好友,也是修道之人了。潜入鸟类,是筑基者才能熟练掌握的技能,我这次玩大了,没听我师姐的,以练气之体,强行潜入。可惜,进去了差点没出来,方才落在地上喝雨水的时候,被那蛇偷袭了。” 他说道这里,有些气鼓鼓的,“哼,要不是我的左臂被咬住,元神早就脱离这鸟儿了,定是一脚把这蛇头踩爆!” 程仕听闻,眼睛一亮。 这小童几句话里,隐藏了不少对于程仕有价值的信息。 他正要好生问问这小童。 第110章 寒风谷 程仕思索一会儿,向这小童拱手。 小童愣了一下,也笑嘻嘻地拱手回应。 看来,这拱手致意,也是修道中人的通用礼数了。 “道长客气了,是你救了我,应该我想你拱手道谢才是。” 在程仕打量小童的同时,小童也在打量着程仕。 他心想到:“放才这几下,用一石子就杀死一条蛇,身手还算敏捷,穿着模样,也像个修道之人,我且用道长一词称呼他。只是不知此人修为如何?练气级别肯定有,只是不知是否已筑基。” 小童看到程仕身后,背负着一把剑。 虽然只看到了剑鞘,不知剑鞘中的宝剑的模样,但看着剑鞘露出的一角,装饰颇为精美,想来也有些来头。 作为练气级别的小童,眼力界有限,难以一眼看出宝物的功力。 他问道:“不知道长从何而来,归属哪个宗派?” 小童遇见过不少下山修行的道士,来自各个宗派,有时候,不同宗派之间,还有这利益纠纷和摩擦。为了保险起见,小童还是想探一探程仕的底细。 程仕微微一笑,坦然道:“我无门无派,或者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个门派的?” 小童愕然,“难道,道长是自行修行?” 修道,是可以自行修行的。 万物皆可修道,就是山间的动物猛兽,如若也慧根,采集天地之间的灵气,也可自行修为。 只是,这种可能性很小,尤其是对于凡人而言,没有飞禽走兽飞天遁地的能力,活动范围有限,总是自身有慧根,能接触到的天地灵气也极为有限。 因此,凡人修道,多是通过加入宗派,提升进一步的修为。 程仕笑了笑,道:“也不是,我的师父,是一个修为不浅的道人,我这身功法,都是我师父教授的。只是,她才教授了一点,就离去了。我从乾国来,正是为了要找她。” 小童点点头,程仕的说法,还是印证了小童内心的想法。 “我就说嘛,哪有凡人能自行修为的。你师父姓甚名谁,一定是筑基以上吧?” 程仕其实不太明白什么练气、筑基的意思,只是之前和翁兰在一起的时候,隐约听她提到过,这些词意,似乎是代表着修道者的等级。 翁兰曾无意中说过,她筑基不久,就下山了。 既然翁兰是筑基,程仕作为她的徒弟,自然就是练气级别了。 “她叫翁兰,是筑基的道士,我是练气级别的。” 小童听了,颇为高兴。 他自己就是练气级别,感觉和程仕的距离,也拉近了。 “原来是同为练气的道友啊!不满你说,我之前是个道童,就是啥也不是的那种,四个月前,才刚刚步入练气的阶段。” 程仕点点头,继续问道:“我刚听你提到宗门,可认识翁兰,她是你们宗门的吗?” 这才是程仕最关心的问题。 只是小童挠了挠脑袋,摇摇头:“我没听说过。宗门人太多了,从凡人道童,到练气,筑基,结丹元婴儿,好几百号人呢,我才来半年,修道清苦,时常要闭关,我认识的人,不过十几个,你说的翁兰嘛,我没听过。” 虽然小童没有给出确切的回答,但他的话,让程仕心中颇为兴奋。 好几百人的宗门,也是一个大门派了,或许,翁兰就在里面,也说不定。 他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道友,可否带我去你们宗门一看?” “额,你是要加入我们宗门吗,师父说过,下山的时候,不能随便遇到一个人,就把他带到宗门里来,除非此人有着明确要加入宗门的意愿。” 小童说道这里,停顿了一下,笑道:“不过,看在你救了我一命的份上,我就带你进去,也无妨。只是到了那儿,我可就不管你了,你自己去和那些看门的解释。” “你们宗门,名号为何,地处何处?”程仕耐心问道。 “我们宗门,叫做寒风谷,位置嘛,”小童拍拍脑袋,“你跟着我走便是,我也说不出具体在何处呢。” 听到寒风谷三个字,程仕的心中瞬间凉了一大截。 根据牟芝所说,狼道士声称,他来自一个很热的地方,下山是为了透气,前往冰雪之地。 这寒风谷,名字听起来就挺冷,和热不符合呀。 “敢问道友,这寒风谷,是否常年刮着寒风,气候寒冷?”程仕问道。 “哈哈,你真有意思。既然你诚心地问,我就好好跟你说说寒风谷的来历吧。” 原来,寒风谷,虽然名号里有寒风二字,却与寒冷无关。 这是一个位于山谷里的宗派,四面环山,只有一条小路,能出绕山出谷。 不过,只有进谷做道童的凡人,才会走这条小路。 寒风谷创立于一千年前,是一个被流放的西域的中原官员建立的。 此人因罪被流放山野,本就好修道,现在远离朝野纷争,正好有心境来自我修炼。 平日里,这人背石、修路,在监工的指挥下,承担着繁重的流放劳作。 夜里,却昼夜修炼。 和他一起流放的人,只觉得这人神神颠颠的,恐怕是一时间接受不了被流放的现实,心性疯了罢。 直到一天,他突然顿悟了。 那天夜里,本是静悄悄的采石场里,突然飞沙走石,阴云密布。 众人都缩在拥挤的房子里,不敢出门。 突然,一道闪电劈下,在采石场中间,砸下一个大坑。 这下把房子的众人吓得不轻,因为溅起的碎石,噼里啪啦地撞在土房子上,窗户被砸出一个大洞。 然而更令众人愕然的是,之前还端坐的房子里的那个流放官员,突然不见了。 有胆子的大的,鼓着勇气打开门,却看见官员端坐在大坑中间,腾空打坐。 越来越多的人涌出来,都为看这奇观。 官员睁开眼睛,笑着看着围观的劳工和监工,突然大手一挥,那座破牌的土房子,屋顶就被掀了起来。 众人大惊,统统跪伏在地,口里喊着仙人出世,连忙磕头。 “故事倒是很玄乎,只是,我还是不明白,何为要叫做寒风谷?” “师叔们说,先师收徒建派的时候,是夏季,但是漫天里都刮着寒风,地上也冻得僵硬。先师说,门派里都是流放的寒苦之人,而仙路本就寒苦,修仙之人,也要相拥取暖。取名寒风谷,也是为了警醒后人吧。” 第111章 初入山谷 每个宗门的建立的后面,都有一个传说。 方才小童讲述的这个关于寒风谷建立的故事,虽然情节比较简单,没有多少曲折,但也勾起了程仕的兴趣。 因为他提到,宗门的创始人,是来自中原流放的官员。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小童不是华夏人,却说华夏的语言。 程仕跟着小童,在树丛中走着。 期初,他们只是直线行走,和走出这树丛之后,二人来到了一个崎岖蜿蜒峡谷里。 峡谷的山峦围绕,走到山的背面时,遮天蔽日,光线也阴暗了不少。 这幽静种环境下,偶尔几只鸟儿飞过,也能听见翅膀扑腾的声音。 “还清幽的环境!寒风谷,就是我位于这个峡谷里吗?”程仕问道。 “非也非也,我们寒风谷的位置,还有些距离。这儿虽然清幽,不失为一个修道的好去处,只是过于明显,容易被人看到,免不了受到凡人的打扰。你且跟着我便是。” 程仕也不好多言,跟在小童的身后走着。 他们来到一座险峻的高山前。 这山,高高耸立,山顶深入云端,深不可见,隐约看见有云雾缭绕。 小童停下脚步,回头对程仕说: “翻过这座山,就能看见寒风谷了。” 程仕惊讶道:“想不到,进入这寒风谷,还真是颇费周折。如此高耸的大山,怕是要阻挡不少寻仙者的步伐。” “哈哈哈,那是当然,”小童狡黠地一笑,“不过,我们眼前的这条路,可不是一般凡人求道者能上去的。他们有好路可走,但是我么寒风谷的弟子,可都是从这山顶进出。” “哦?你的意思是……” “不错,道长既然是练气级别的道士,自然不用和凡人走同样的路。话不多说,你紧跟我便是!” 这小童虽然年纪小小,说话做事却极为利落,好不拖泥带水。 他话音刚落,就腾空而起,像一只灵活的小猫上树一样,三下五除二就窜到了山腰。 “道长,一定要跟紧!”他的声音从山上传来。 程仕点头,也毫不含糊,活动了一下脖子和脚踝,筋骨展开之后,也原地蹬地而起,踩着山石凸起处,攀登飞上。 二人如羚羊挂角,一前一后,在陡直的山坡上追逐。 小童的身形虽小,但一招一式却尽显修仙者的气质,动作轻盈,蜻蜓点水,在这山间如履平地。 眼看程仕要追上他了,小童一个跳跃,又拉开了二人的距离。 程仕咬着牙,使出全身力气,不甘落后。 “再坚持一会儿,我们马上就要到达山顶了!” 小童不时回头,家程仕没有落下,不禁高兴地大喊。 直到他们一前一后,抵达山顶,这场追逐才停止。 山顶的高度,已经可以感受到身边浮动的云雾。 程仕深呼吸一口气,明显感觉这云雾,和地面的水雾,有着明显的不同。 这山顶的云雾,吸入身体后,有一股子清新的气息,先是在唇齿之间萦绕,之后深入五脏六腑,直到气息遍布周身。 程仕的身体精气神为之一振,不禁说道:“好一个神仙去处!” “哈哈,好地方还没到呢,你且跟着我再前行几步。” 从山顶往前走上数十步,云雾突然淡去,好似一股大风,将其吹散。 透过若有如无的云雾,一卷瑰丽的画卷,在程仕的眼前展开。 山顶下,是一座峡谷,峡谷里遍布亭台楼宇,既有高耸入云的高塔,也有低矮平整的平房,更令他眼前一亮的是,峡谷中间还有一座湖泊,墨绿色的水泽,闪闪发亮。 虽然距离谷底还有很远,但是程仕依然能看到,山谷里有穿着各色道袍的人,在空中来回穿梭,如同行走在平地一般。 这般奇异的修仙之景,让他有一种来到了天庭去见神仙的错觉。 程仕对眼前之景,颇为兴奋,询问一旁的小童:“道友,这谷底,可就是你们寒风谷?” “正是,”小童笑道,“这里四面环山,都是险峻的山峦,寻常人很难发现这里,正是修仙的好去处。你且随我下山,进入谷底!” 小童动作干脆,一个俯冲,顺着陡峭的山崖壁,滑落下去。 程仕心想,好利落的小子!也紧跟在后。 耳边的风声呼啸,他虽用手遮挡眼前,也只能艰难地眯着眼睛前行。 好在下山比山上很多,不一会儿工夫,就落在地上。 地上是柔软水嫩的青草,踩起来软绵绵的,透露着一股清新的植物气味。 程仕环顾四周,植被茂密,鸟语花香。 他心想,在这西域之地,竟然也能见到江南的翠景! 二人走到一块大石边,突然闪出一个老人。 这老人穿着一身麻布衣衫,朴素,邋遢,不修边幅,有点儿像山间耕作的老农。 “石老,我回来了!”小童有些不好意思,摸着脑袋说。 “哼,你还知道回来,我听说,你刚到了练气级别,元神就潜入鸟中去了?小心半路被老鹰抓取给吃了!” 被称呼为石老的人,语气有些责备,眼里却流露出怜爱之情。 但是他一看到程仕,脸色就耷拉下来。 “尚英,你怎么带了一个人回来?师父怎么和你说的,不懂规矩……” 小童摆摆手,道:“石老,他要加入寒风谷。之前,我化身我翠鸟时,被蛇缠绕,此人救了我一命。还有,进谷的山路,是他自登上来的,我并没有帮他。” 说罢,小童就自顾自地往前走。 走到一半,回头看了一眼程仕,对他吐了一个舌头,然后笑着离开了。 程仕想起小童之前所言,他只管带路,之后的事一概不管,所以也没有过多慌乱,而是毕恭毕敬地拱手,弯下身躯,向石老致意。 石老怔了一下,也略微拱手回应。 程仕微微地下身子,靠近这个佝偻的老人。 “在下程仕,乾国人,有一事,想要请教石老。” 程仕的的话说得语气缓慢,轻柔,带着敬意,这等态度之下,对方也不好再冷着脸说话了。石老点点头,“但说无妨。” “寒风谷中,可有一位叫翁兰的道人?” 第112章 举荐 程仕是来找翁兰的,也不废话,自然就是单刀直入,询问起来。 但是石老却没有急着回答,而是上下打量起这个年轻人来。 他首先注意到的,是程仕的道袍。 这件道袍,是程仕在南阳县城里,找裁缝铺做的,适合夏季穿着。 石老似乎看出了这道袍是凡人的寻常衣着,并没有露出在意的眼神。 他不假思索道: “我在寒风谷呆了七十年,我谷弟子,并没有一个叫做翁兰的。你若是来寻人的,恐怕找错地方了。” 程仕听闻,颇为失望。 之前遇见小童,想着此人年纪尚小,对于寒风谷的底细,也不尽清楚。 但是这石老可是在谷里待了七十年,连他都不知道翁兰,看来自己的确是找错地方了。 程仕叹了一口气,拱手致谢,准备告辞。 可就在他转身离去的一刻,石老看见了他背后的定梁剑。 这位老者,原先浑浊的眼睛,突然一亮,喊出程仕。 “小道长且慢!” 程仕一怔,回头。 “石老可还有其他吩咐?” “吩咐倒是没有,不过嘛,”石老的语气和蔼起来,笑着抚摸着胡须,“你若是来求道的,我倒是可以给你引荐。眼下,世态动荡,我们寒风谷,正缺青年才俊啊。” 对方的态度突然转变,还邀请他加入寒风谷,程仕心里泛起了嘀咕:“这老头,莫非是有什么企图?” 他思忖片刻,回答说:“多谢石老看得起在下,承蒙厚爱。只是,我若一天寻不见我的好友翁兰,便一天难以定心。” 虽然程仕依旧婉拒,但是石老依旧是和蔼的神色,反而帮他分析道:“你从乾国远道而来,你可知你找寻的这位道人,身在何处?” “不知。我只是偶尔在山间遇见了方才那位小童,听他提到寒风谷,所以才一起过来,一探究竟。” “那我再问你,你的那位好友,可是筑基的道士?” 再一次听见有人提到筑基这个词,程仕点点头,“她的确透露过是筑基。而且她道法高深,也在我之上,也是我的师父。” “哦?你的师父?”石老眼帘一跳,问道,“你和她是同一宗门的?” “宗门……也不是,我只是偶然遇见她,然后她叫我一些道法罢了。” 程仕简单把遇见翁兰并向其讨教的过程概述一遍,石老这才长舒一口气,缓缓道:“老夫明了,看来,你这年轻人慧根不浅啊。” 他紧接着说:“我倒是有一个建议,你姑且可以听一听。” “什么建议?” “加入寒风谷,成为寒风谷的弟子。” “可有什么好处?” 石老抚须大笑:“好处自然是有的。” “其一,你可以再次研习道法,提升自身修为。我看得出,你是个好苗子,不加入宗门,和一筑基道士山野修行,就能达到练气的境界。可不要小看这个成就,多少道童,在宗门修行十余年,承受各种历练,也依旧是肉体凡胎,最后只能黯然下山,另谋出路。你来寒风谷,可谓前途无量。” 这番话暗中恭维了程仕一番,说得他心里有些得意,可他依旧喜不形于色,只是微微点头,示意对方说下去。 “其二,沿着昆仑山脉,宗门众多,筑基的道士,更是数不胜数。你虽然有练气的级别,可也只是初入修行之门而已,对于修仙的世界,还是个小娃子,认识的道人,不比那带你来的小童,多上多少。” 程仕见这老者话锋一转,先扬后抑,有些好奇他后面的话。 “石老请讲,我洗耳恭听。” 石老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根拐杖。 他转过身,面向寒风谷,用拐杖指着那些楼宇道: “没有宗门的修为者,纵使级别再高,也只是山野修行,易走入旁门左道。我们寒风谷,在昆仑山一带,也算颇有名望,你成为了寒风谷弟子,不但能认识本宗门弟子,还能结识其他宗门之人。这对于你找到你的朋友,还是有帮助的。” 寒风谷里,秩序井然,不断有身穿道袍的道士,在亭台楼宇只见穿梭,有的携带书卷,形色匆匆,有的手指法杖,和道友结伴而谈,还有的独坐在屋檐之下,闭目凝神,韬光养晦。 这番情景,也让程仕肃然起敬。 他心想:“这老头说得也有些道理,凡是都得讲个圈子,我这孤零零一个人,从乾国跑到西域,寻找翁兰,可就算打听到了了翁兰所在宗门,同门者是否让我进去,都是个问题。若是加入了这寒风谷,有个可以挂靠的单位,日后行走修仙江湖,也算是师出有门了。” 他还心想:“这寒风谷气势非凡,仙气灵动,我若有幸成为弟子,历练一番,提升自我功法也不错,世上高人太多,我算老几。要是炼出一些名堂来,见到翁兰,还可好生炫耀一番,令她刮目相看,也说不定。” 综合考虑之下,程仕再次向石老拱手到:“石老所言有理,寒风谷是寻常人求之不得的修仙好去处,若能得到石老举荐,程某感激涕零!那就有劳您了。” 石老见这年轻道士答应了,心里好生欢喜,却也只是淡定地对他到:“你虽有我举荐,但也要遵循我们寒风谷招收弟子的规矩,该经历的考试,一个也少不了。” “敢问石老,加入寒风谷,需要参加哪些考试呢?” 对于需要参加考试,程仕心里要有准备。毕竟这么大一个宗门,又不是菜市场,不是谁想来就来的,必定有门槛存在。 对于考试,程仕心里并没有底,要考什么,怎么考,考不考得过,皆是不确定。 但以他的性格,既来之则安之,本身加入寒风谷就不是一个必选项,考得上最好,考不上也不亏,拍屁股走人便是。 石老慈祥地笑了,转动着他佝偻的身子,拍了一下程仕的手,示意他跟着自己往前走。 “我带你去见一个人,见到他,你就知道了。” 第113章 来者不善 程仕跟着石老走进寒风谷,一路上,遇见不少经过的弟子。 他们路过时,都和石老点头示意。 看得出,石老在寒风谷,到底是待了几十年,还是颇有威望的。 但当其目光扫到眼程仕时,只是轻微瞥了一眼,眼神里满是冷漠。 “石老好!” “见过石老!” 石老点头示意,继续带着程仕走着。 这时,有两个年纪和程仕差不多大的年轻道士,相互搀扶着,脚步一深一浅,脸色通红,眼神涣散,应该是喝醉了。 石老的眼里露出厌恶之情,毕竟,寒风谷虽然不禁酒,可是这大白天的,弟子不好生修道,反而喝得醉醺醺,大摇大摆地在街上晃悠,着实令人侧目。 他没想搭理这二人,可这二人却率先说道:“石老,你怎么领着外人来了?” 石老皮笑肉不笑道:“我正要带着他去执中堂见执事。” “见执事?” 听说石老要带程仕见执事,两个年轻道士停下脚步,上下打量起程仕来。 他们看着程仕穿着的凡人道袍,眼神里颇具玩味。 “石老,你怕是老糊涂了,执中堂是什么地方,你带此人去?”一道人酒气冲天道。 又有一道士阴阳怪气道:“是啊石老,就是走后门,也不能走得这么光明正大吧?我十年前进来时,可是苦心修为,闭关,自省,直到褪去一层皮,去年够资格到执中堂,被评定为练气之徒。你就这么直接带着一个凡人冲过去,恐怕不合适吧?” 石老听了,脸色一沉,藏在宽袖里的拳头,紧紧攥住,骨头咔咔响。 这二人喝醉的模样本就讨厌,没想到当着众人的面,竟然公然指责起自己来,这可是一把年纪的他,从未遇见过的事情。 他和程仕才刚刚见面,无亲无故,压根谈不上走后门,只不过是看到定梁剑有一股子难得灵气,推测这小子也有一定能耐,凭借他多年老辣的眼光,估摸着程仕隐约能达到练气的境界,才带着他去执中堂,找评定等级的执事评断一番。 他的目的,无非是想为寒风谷,找一个青年才俊罢了。 要是平时,遇见如此出言不逊的年轻道士,筑基修为的石老,怕是要两拳将他们打趴,好好治一治这年轻人狂气。 筑基和练气的道士,虽然只差了一个级别,但确有质的飞跃。三四个练气后期者,也难以抵挡筑基前期修为的道士,这是等级的差异,不是依靠人数能够拼凑的。 但他毕竟身为长者,秉承宽厚待人的态度,体谅这二人喝醉了,不明事理,也就强忍着内心的怒气,挑眉道: “两个臭小子,你们什么意思?我在寒风谷七十年,身为练气之徒的时候,你们的爹妈还没出世呢。寒风谷的规矩,我自然懂,无需你们多言。有这个说闲话的工夫,还不去洗把冰水脸,激灵一下,滚回去,好生闭关修行!” 几个被争执声吸引过来路过的道士,沉默不语,皱起眉头,围观事态的发展。他们虽然从内心尊敬石老,但是对于喝醉道士的指责,心里也颇为赞同。 一个穿着凡人道袍的陌生人,他们见过太多了,无非就是从外面来,寻求加入寒风谷的。 此类人,都是凡人修为,最多只不过会些拳脚工夫。 可这些拳脚工夫,在练气级别以上的修行者看来,不过是江湖上打打杀杀的三脚猫把式,难以入其法眼。 听说程仕要被带去执中堂见执事,那可是要升入练气级别道士的程序。 这难免让人揣测,石老带着他,是走后门。 程仕站在后面,也不言语,冷眼看着这些指桑骂槐的道士。 虽然他修道并不久,但是可以凭借见微知着的本事,观察着周围人头上的气息。 以石老的气息最盛,翻腾不止,色泽光亮。 而这两个醉酒的道士,虽然年纪轻轻,个头高出佝偻的石老,但是气息却暗淡不少,冒出头顶时,还有些气势,离开头顶不到一尺,就淡如薄雾,消散开去。 程仕判定,石老的修为,远超此二人。 用修仙的话来说,石老是筑基后期,而这醉酒二人,不过练气前期罢了。 虽然程仕对他的修为,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但是他暗自穿模,自己打杀此二人,应该不在话下。 但他依旧是轻声对石老道:“石老,我加入宗门,一切都按正规法子走便是。” 石老听闻,回头瞪了他一眼,“谁说你不走正规法子?勿要多言,跟着我便是。” 他迈着步子就往前走,头也不回地朗声道:“到了执中堂,此人是否有练气的底蕴,一切请执事定夺,自见分晓!” 程仕跟着大步往前走,却被一股子劲,牵扯住后背。 原来,是一个醉酒的道士,拽住了他后背的定梁剑。 程仕皱眉,想着此人也太没礼貌了,哪有修仙者的气度。 他伸手就去够这人的手臂,想要甩开。 然而程仕不但扑空,就连定梁剑,也被这人,“嗖”的一声,抽出来。 明晃晃的定梁剑,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跃出水面的鲤鱼,鳞片闪着金光。 但这一抽剑,却惊吓了在场的其他道士。 在寒风谷,道友之间,最忌讳触碰他人的法器。 无论是主修符咒,法杖,还是其的器具,只要是练气级别以上的道徒,都有自己的修炼的法器。 这法器,就是吃饭的家什,不但是正主法力的传承,也被赋予这正主的灵气。 擅自触碰他人的法器,可谓是大不敬,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蔑视。 尤其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无疑表明:贫道的法力,远胜于你。 在寒风谷,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高级别道人,对低级别道人的惩罚之上,是长辈对晚辈的教训。 程仕先是一怔,又看着对方手持定梁剑,不屑的眼神里透露着鄙夷。 而周遭之人,虽然对这醉酒的道士,怒言呵斥,要把剑他归还正主,但是,几个道士隐约在人群后面的切切私语,却没有逃过程仕见微知着的耳朵: “你瞧这人,轻易就被人夺去了法器,还是个醉酒的。看来此人功力着实一般,不过是个再普通也不过的肉体凡胎罢了。” “道友所言正是,石老也是老眼昏花了,我寒风谷,虽然近年来青黄不接,但是也不至于让一个啥也不会道童,平白无故,就升为练气之徒呀。” “这个样子,虽然石老德重功高,想必执事也不会答应他。” “那是自然,我们且看事态发展。若是石老执意要将这凡人带到执中堂去,我们一起跟着他们,看一出好戏便是!” 第114章 这还能用吗? 那醉酒的道人,手握着明晃晃的定梁剑,斜眼看着程仕,满是鄙夷。 这眼神就是在说,就凭你,也想去执中堂? 他鼻子里哼了一声,问道:“这可是你的剑?” 程仕心想,这句话岂不是废话,从我的背后拿走的剑,难道还是你的剑不成? “自然是我的剑了。” “既然是你的剑,为何又会在我的手里?” 这是有意在嘲讽程仕。 醉酒道人说话阴阳怪气,加上长得本就尖嘴猴腮,一看便是个生性刻薄的人。 这更让程仕感道纳闷,这般生性张扬的人,也能修仙,看来修行在行不在心,阿猫阿狗,也能沾惹上仙气。 凭借他对醉酒道人实力的判断,自己完全可以夺回定梁剑,再将其斩杀。 只是,这儿毕竟是寒风谷,是别人家的地盘,他程仕甚至说不上是初来乍到,只是个外来陌生人,也就是石老稍微能为自己说点话。 人心向背,一目了然。 加上周遭都是修仙之人,大家都颇具实力,程仕若是贸然将这道士放血,吃亏的还是自己。 他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对醉酒道人拱手道: “程某出来寒风谷,若是有什么得罪道长的地方,还请道长见谅。这剑,背负在我的背上,自然就是我的剑,道长要看,也未尝不可。本就是一把普普通通的剑,也不是仙物,没什么好看的。只是道长要注意,此剑有灵气,道长可千万不要挨近了看。” 醉酒道人听了,不以为然,这一把凡人的佩剑,纵使有着精美的剑鞘,华丽的剑柄,也只是一个花架子罢了。 一个练气都不是的透体凡胎,还能拿着有多少灵气的宝剑不成? 他冷笑一声,伸出细长的脖子,勾头挨近定梁剑看。 他的酒劲还没有全消散,眼里也是朦朦胧胧的,只觉得在这定梁剑上,隐约看见了自己面部的倒影。 倒影时而模糊,时而清晰,像是微风吹过一湖春水,时而起褶,时而平静。 又像是一个美人熟睡时眉心,时而皱眉,时而舒展。 醉酒道人有些入了迷,揉揉眼睛,想要仔细看个究竟,他的脸,几乎要贴到剑上去了。 突然,一股赤红火光,从定梁剑的中缝出喷薄而出。 这火光又急又猛,醉酒道人躲闪不及,眉毛头发被烧焦一片,一股子难闻的臭气,弥漫开来。 虽然无形之剑和定梁剑合并之后,只存在定梁剑这个本体,无形之剑的剑魂已融入其中。有了本体的承载,终于化无形为有形。 但是,剑魂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燃烧,只有程仕唤起的时候,才会觉醒。 方才,程仕正是乘着着醉酒道人,脸贴近定梁剑的额时候,打出法力,唤醒无形之剑的剑魂。 要在平时,剑上红色的火光也就是一闪而过。 可这次他为了杀杀这道士的威风,故意使出大力唤醒,好比一只熟睡的狗,头突然被猛拍一巴掌,自然会要跳起来,吼一声了。 醉酒道士大喊一声,倒在地上翻滚起来。 他手中的定梁剑,被程仕用隔空取物术,收回手里。 “师弟,你可还好!” 醉酒道人的同伴,看着场景,酒瞬间醒了一般,连忙脱下身上的道袍,扑在同伴身上,啪啪啪几巴掌给他的灭火。 这火光却会跳动,头上的火刚扑面,一点火星子却跳到醉酒道人的裆部,瞬间又滋啦啦燃烧起来。 “啊啊啊,好疼!” 躺在地上被蒙面的道人,想要翻滚,却被压在胸口的同伴压住,动弹不得。 “师弟勿要慌,我帮你继续灭火!” 同伴也是慌了神,感到自己的屁股后,也就是醉酒道人的裆部,一股子火热,连忙转过身子,啪啪啪几大巴掌打过去,想要将火扑灭。 “你给我轻点,哎啊!啊啊!” “师弟忍忍,马上就灭了!” 周围围观的众弟子,一开始还为这道人担心,现在看到这滑稽的场景,皆掩面而笑,相顾无言。 只是,他们对程仕的认识,又深入了一分——至少,没人认为他,只是一个肉体凡胎的凡人了。 石老脸色铁青,站在一边,一直没有言语。 他并不是生程仕的气,对于他戏弄寒风谷弟子的事情,反倒觉得做得漂亮。 谁叫这醉酒道人,之前也当众言语攻击自己呢? 就当是程仕,替他教育一番这道人也罢。 石老铁青的脸色,是对这些年来,寒风谷一些不学无术的弟子的不满。 要是放在他年轻的时候,是万万不可能,发生大白天醉酒,在街上发酒疯的事情。 “日风事下,人心不古!”他只能暗自叹息。 醉酒道人裆部的火,终于扑面了,火光也没有再转移到他身上其他部位。 只是看着他烧焦的部位,一阵黑漆漆的,在场的道人,都不住掩面惋惜:这还能用吗? 石老清了清嗓子,道:“好了,都不要围观了,各干个的事情去吧!” 他挥一挥手,也不知,是想要驱散在场的众弟子,还是表示他要和这里作别。只是兀自往前走了。 程仕对着众人拱手致意,紧跟石老的脚步。 一路上,他有些忐忑,方才自己虽然只是戏弄了一下醉酒道人,并没有伤及其体魄,但石老的态度如何? 他以为石老会就此事和自己说道一番,只是石老并没与多言,甚至压根没有提及刚才发生的事情。 反倒是一边走,一边指着两边倒额亭台楼宇,语气轻松地对程仕说: “在我同你一般年轻之时,此地曾经发生过一次火灾,火光冲天,多少楼宇,都化为乌有。” 程仕顺水推舟问道:“寒风谷是修仙之地,这修仙之地,也会有火灾?” 石老哈哈大笑,道:“那是自然。凡人常言,水火无情,其实,对于修仙之地,也是如此。那夜,火光顺着风势,如掠过野草一般,直到几个宗门长老,御水灭火的时候,已回天乏术了。” “可现在,倒也看不出火灾的样子,后来重建了?” “不错,重建了,”石老的古拙眼神里,折射出岁月打磨过的痕迹,“从此以后,寒风谷多是石类建筑,很少有木头了。” 程仕一怔,仔细看去,街上的房子,的确是石头做成的,只是有些地上刷上的棕色的油漆,远远看去,像是木类罢了。 第115章 石狮领入执中堂 程仕跟随石老,一路走着,来到一扇大门前。 这大门紧闭着,看起来平平无奇,像是一般衙门的双开大门,门上有两个门环。 只是大门上方,既没有牌匾,也没有门梁,高高的树枝,从门后伸展出来,翠绿而茂密,遮住了视线。 在往上看,隐约有云雾袭来。 石老停下脚步,对程仕道:“这里便是执中堂,寒风谷弟子修为等级的评定,都要经过这里。” 程仕点点头,刚想问石老评定的细节,却见他走向门口的两尊石狮子。 石老并没有扣门,而是轻轻拍了一下左边石狮子的头。 哒,哒,哒,三下,然后背手而立,并不言语。 短暂的沉默之后,银灰色的石狮子,突然动了起来。 狮子纵身一跃,大吼一声,呼啸着掠过门上的茂密的树枝,身子打落一地树叶,跳出一丈多远。 程仕心中一惊,看来,这执中堂并非没有看守,这石狮子,也是有灵气的兽物。 可是狮子回头看了一眼石老,神情就变了,压低头,像一只温顺小猫,踱着猫步,走到他跟前,往石老的身上蹭着,憨态可掬。 石老慈祥地笑着,抚摸着狮子的脖子上的毛发,道:“还请你禀报执中一声,我有事请见。” 狮子听懂了石老的话,压低身子,跃过大门,一个猛子扎入进树丛中去。 片刻之后,大门果然缓缓打开,只是门后空荡荡的,不见开门之人。 “程道士,请随我入门。”石老招呼程仕,一起进去。 执中堂的大院子里,和它的门外,有神似之处。 只能看见一圈一丈来高的灰色围墙,围墙上密密麻麻挤出的是茂密的翠绿枝丫。 这些树木,层层叠加,有数十丈高,程仕抬头也看不到顶部。 倒像是一座用树木围起来的院子。 他一边暗自惊叹,寒风谷里的奇异的景色,一边插空问石老: “石老,可否透露一下,接下来的等级评定,可有什么流程?” “你无需担心,要说流程,不过是和几个木头人玩玩罢了,以你的实力,不在话下。” 程仕刚想深入问问,却见一道金光从天而降,如水般在地上流泻,顿时庭院中遍布金鳞之色。 一个人影,在庭院中样浮现。 这是一个身着金色道袍的中年人。 此人身着的道袍,和只见程仕遇见的寒风谷弟子,大有不同。 他们穿着的道袍是蓝色的,而这眼前这中年道人,金光闪闪,好似一具龙袍。 石老拱手,率先开口道:“见过执事!” 程仕心想,连石老这边的地位,也要对他先行礼,看来此人地位着实不一般,在寒风谷里,应该是宗门长老之类的高层。 他赶忙也弯腰拱手道:“在下程仕,见过执事!” 身着金色道袍的中年男子,并没有正眼瞧程仕,而是疾步走下台阶,对着石老也拱手道: “石老,今天是什么日子,竟把你吹到执中堂来了,也没有提前告之一声,招待不周!” 中年男子靠近后,程仕发现,他的脸上挂满了黑色符文,也不知道是刻上去还是写上的,整张脸上,因为遍布这符文,一时间难以看清他的五官。 只是那剑眉星目,令人影响深刻,过目不忘。 “哈哈,你这小子,刚当上执事,怎么说起话来,也是一幅做作的模样了。”石老笑着拍了拍执事的肩膀,眼里满是欣赏。 “承蒙老师厚爱,学生不才,两月前刚任职谷里的评级执事,任期五年。”他回答石老的时候,语气里难以掩饰的喜悦和得意之情。 “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这些日子,执中堂的事务可曾繁忙?” “哎,石老,不瞒您,这两个多月来,进我这的弟子也有十几个了,一个升级练气的都没有。学生惭愧啊!” 石老长叹一口气,摇摇头,“这与你无关,也不必自责。现在的寒风谷弟子,朽木不可雕也啊。” 这拉家常般的对话,让气氛宽松不少,程仕也直起身子,仔细打量起执事来。 他通过分析二人的对话得知,执事并不是金袍男子的名字,而是一个职位,而且这个职位是有任职期限的。而执事和石老的关系非同一般,看来石老先先行拱手行礼,不过是场面上应有的客套,私下里,二人以前,可能是师徒的亲密关系。 想着这些,程仕心中安定了几分。 毕竟,他虽然不知道评级考试的内容,不过石老既然如此看重他,而这考官又是石老的学生,有了这一层关系,他通过考试,应该不是难事。 石老又和执事言语的几句,忽然停下来,拍拍自己的脑门,“唉,你看我,到底是年纪大了,只顾着和你叙旧,忘记正事了。” 他侧开身子,有意把执事的目光引向程仕。 “我给你带了一个好苗子来,哈哈,你这儿练气零蛋的记录,今天可就要被打破了。” 程仕心想,你们刚才谈得高兴,光把我晾在一边,好生尴尬,现在终于轮到我说话了。 他再次拱手,毕恭毕敬地对执事道: “在下程仕,见过执事……” 他本想再说些什么,却感到一股子强烈的灵气,压在自己的头上,令他顿时语噎。 他抬起头,看见执事的眼睛,正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 而压制程仕的灵气,也正来自这双犀利的眼睛。 “程仕?你是何时来的,我记得执中堂的进谷登记册里,并没有这个名字。”执事冷冷道。 程仕一怔,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好看向石老。 石老捋着胡子,笑了笑,道:“你掌管寒风谷凡人道童的花名册,整个谷里,认识的人可比我多不少。不过,这个人,你在花名册里,是找不到的。” “哦,请老师明示?”执事也看向石老。 “我也是一个时辰之前,才遇见此人。他偶入寒风谷,我见他是个好苗子,有些秉性,又有加入宗门的意愿,就把他带到你这了。” 执事听罢,颇为惊讶。 “这么说,他没在谷中修炼过?” “自然是没有了。” 执事皱眉,心中暗自骂了一句石老:你这老糊涂,随便往谷里带人也就罢了,这外面的凡人,不经谷中修炼,就往我这来评级,可是要难为我,坏了规矩? 第116章 密室论茶(一) 执事打量着程仕,寻思这人,是否和石老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他并不相信,事情真的老师所言,他是刚刚才遇见程仕。天底下,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程仕和石老的关系,一定非同寻常,所以老师才亲自找到执中堂,请自己开后门来了。 要知道,所有来这人找他评定等级的人,都是独自来的,最多是找个几个一同评定的道友,结伴而行。 “石老虽然只是筑基后期的道人,但在这寒风谷里,也是老人了,颇有威望,他此次前来,一定是给我暗示。看来,他这是在逼我啊。” 执事尴尬地笑了几声,然后把石老拉倒一边,和他耳语。 “石老,我们寒风谷,虽然后起之秀众多,但是这修为等级的评定,可还是要经过严谨的流程,才能通过的。” 石老笑眯眯地回答说:“那是自然了,这是原则问题,关乎宗门在修仙界的声誉,自然是半点都马虎不得。” 他说自然明白执事的话外之意,所以说这话的时候,故意说得很大声,让程仕也听见。 执事愣了一下,没有琢磨透石老的意思。 他瞥了一眼程仕,继续轻声道: “您虽然是我的老师,但是有些事情,学生不敢通融。这个叫做程仕的,若是要通过宗门的练气等级评定,还是要进入桃花密室里,和同级弟子较量一番。若是能胜出,方能被评定为练气之资。” 石老依旧是笑眯眯的,他的声音虽然嘶哑,却中气十足,说起话来毫不含糊。 “那是自然,一切依宗门规制而行。” 又补充道:“你是执中堂的执事,评定等级由你而定,我不会参与。人我已经给你带来了,就按正常的流程走一遍就是,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便知。” 石老说完,拄着拐杖,也没和执事和程仕再打招呼,头也不回地走了。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庭院中,执事才轻声骂道: “好个狡猾的老家伙,就这么把人往我这里一丢,分明是要我难堪。” 看得出来,虽然执事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是当着他老师的面,还是不好发作。 方才,二人的对话,自然是逃不过程仕见微知着的耳朵。 包括执事的抱怨,虽然只是嘴唇轻微的蠕动,发出若有若无的浅浅字句,也被程仕听得一清二楚。 虽然只是个练气级别的道士,但是程仕拥有的这项本领,似乎是其他更高级别的修行者,也不具备的。 既然石老已经走了,执事也就没有必要再摆出一副客气的神态。 他板着脸,对程仕道:“你随我进来,参加测试。” “多谢执事!” “呵呵,不必谢我。寒风谷虽然近年来式微,但是依旧是是个大宗门。宗门,就有宗门的规矩,任何人都不能打破。” 执事故意停顿了一下,提高嗓门,“包括石老。” 程仕笑了笑,道:“那是自然了,程某一切都遵照执事的安排,接下来定全力以赴,面对测试。” “知道就好,跟我来吧!” 执事显然没有心思再和程仕废话,直接把他领入一间小门内。 这是一间不大的屋子,陈列颇为捡漏,粗糙的白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 除开画,只有三桌三椅而已,剩下的空间,不过能勉强站上五六人。 执事进门后,也不招呼程仕,自顾自一屁股坐在唯一的椅子上,端起桌上的茶杯,喝起茶来。 待他啜饮了两口,将茶杯放下,然后闭目养神,不再言语。 程仕站了一阵,也不见有些许动静,也不知道这执事,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就在他有些惶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一阵云雾,从画中弥漫出来,瞬间充满了整个小屋子。 云雾中,隐约有一道黑影掠过。 渐渐的,云雾消散,程仕眼前一亮。 一个穿着黑色道袍的道人,也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正端坐在另一张椅子上。 这道人,没有蓄须,面色白净,肤若凝脂,倒像是个女人。 只是一开口,确实青年男子的声音。 “道友,请坐!” 黑袍道人伸出白净的手掌,招呼程仕坐下。 程仕一怔,看了一眼执事,执事依旧是闭目养神,似乎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漠不关心。 他点点头,挨着黑袍道人坐下。 他们二人之间,有一张二尺见方的红木桌子。这屋里本就不大,这桌子就占据了很大的地方,显得颇为突兀。 程仕坐下后,注意到身旁道人的手中,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白色瓷杯子。他用手来回挪动着杯子,同桌面摩擦,发出嘶嘶的声响。 虽然杯上覆有盖子,但是随着道人手指的挪动,依稀可以听见水在杯中震荡的声响。 那是一种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呼呼作响。 程仕皱眉,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心生疑虑。 “道友,请!” 这瓷杯,被道人手腕一推,顺着两尺长的红木桌子,滋溜一声,向程仕的右手边滑去。 程仕下意识地想要伸手去接,却感到一股强烈的气息,席卷而来。 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到,自己仿佛是站在海边一块礁石上,眼前面对着,百丈高的海啸,正带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铺天盖地而来,就要将他吞噬! 如果时间凝固在这一刻,程仕的手甚至被弹离了桌面,因为这桌子正在剧烈的震动着,连着桌上的茶杯,也腾空飞起! 没有那那么多思考的时间,程仕抬起手掌,一把抓住飞来的瓷杯。 他感到一阵猛烈的冲击波,通过他的手掌,传到他的体内,就连五脏六腑,也跟着一块颤栗。 “好大的内力劲!”程仕几乎喊出声来。 他的身子连同椅子,被弹开一尺,眼看就要撞上墙时,他用腿往地上一插,死死扣住地面,伴随着咔嚓咔嚓的声响,又从体内汇聚内力,输送到手掌里,全力抵住杯子,终于将这股劲迎面化解。 一股子烧焦的气味传来,布靴黑得发糊,脚趾也是一阵发烫发疼。 程仕端着这瓷杯,向黑袍道友致谢:“多谢道友送茶!” 一直坐在二人对面,没有言语的执事,眼皮一跳,睁开了眼睛。 他似乎感到有些意外,看向程仕的眼神里,多了一分赞许。 第117章 密室论茶(二) 程仕的表现,完全出乎执事的预料。 要知道,这黑袍道人,是专门检验寒风谷弟子的修为等级的考官,自身修为在筑基中期以上,虽然在寒风谷的高手中,算不上出众,但是检测从道童到练气级别的弟子,还是绰绰有余。 只要能接住他递过来的这杯茶,便是达到了练气的境界。 这可不是一杯普通的茶,从外表看,不过是个一平平无奇的瓷杯子,里面却蕴藏着海啸一般的能量,推过来时,如排山倒海一般。 若是接杯者,没有一定的内力作为支撑,便难以抵御杯子的冲击。 执事来到执中堂两个多月,十多个弟子,都是倒了在第一关,无一人能接住这杯茶水,皆是被杯子击中面部,当场晕厥过去。 每当这个时候,执事只是摇头叹息:“这寒风谷的弟子,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可方才,程仕虽然稍显狼狈,但还是稳稳当当地接住了杯子,无论如何,这就表明,此人确实有练气的实力。 执事面带微笑,欣喜地看着这个年轻的道士,心道:石老诚不我欺! 他又端起桌上的杯子,啜饮了一口茶水。说也奇怪,这杯中的茶水,进进门到现在,已经放了一段时间了,可依旧又热腾腾的水汽冒出。 而这杯中的茶水,似乎永远也喝不完,如取之不尽的源泉一般。执事一共喝了五六口,杯子还是满的。 “好,果然是青年才俊,石老推荐的人没有错。程仕,你已经达到了练气的境界,考试到此结束。祝贺你!” 执事说完,起身,对黑袍道人使了一个眼色,二人准备走出密室。 然而,程仕依旧是端坐着,手里举着茶杯,一动不动。 他有些摸不着头脑:这考试就结束了吗? “仅仅接住一杯茶,就代表我到了练气的境界,这寒风谷评定修仙者等级的测试,未免也太简单了罢,这不是看低我么?”程仕心里这样想着。 他有些意犹未尽,感觉自己的真实实力,并没有完全展示。尤其是接住杯子的刹那间,由于不熟悉考试方式,尽管接住了杯子,模样还是有些狼狈,就连鞋子,也在抵御寸劲的过程中,被摩擦升温,烧糊了。 他依旧坐在木椅上,扭了扭有些疼痛的右脚,并没有跟着起身。 执事见他坐着不动,以为刚才自己没有和他说清楚,还是和颜悦色道:“程道人,你已经通过测试,达到了练气的境界,你可以走了。至于加入寒风谷,还需要去见宗主,这可就不是我分内的事了。” 他笑了笑,虽然嘴上这样说着,但是倘若真的要他领着程仕去见宗主,他心里也是万分乐意的。 毕竟,当上执事两个多月,还是第一次有人,在他这里通过了练气的测试。 身为执事,他掌管着全寒风谷练气和筑基等级的评定,但他短时间内并不期望有弟子能通过筑基考试。 因为能通过练气测试的,最近也是凤毛麟角啊! 想到这里,执事心中一阵落寞:寒风谷,什么时候也沦为需要为有人通过练气考试而欢喜了? 程仕依旧没有动身,还说了一句,让他颇为意外的话。 “道友,方才我接过了你递来的茶,先行道谢。所谓礼尚往来,我也递给你一杯茶,如何?” 程仕晃了晃手中的瓷杯子,伴随着杯盖和杯壁的轻微撞击,一阵海风刺耳的呼啸声,从杯中传出,在小小的密室中回荡着。 一阵难以察觉的愠色,在黑袍道人的脸上划过。 “这位道友,刚才说什么?” “我说,礼尚往来,你递我一杯茶,我也递你一杯茶,可否?” 程仕的嘴角微微上扬,将茶杯对准黑袍道人,缓缓说道。 “哈哈哈哈,有意思,我在这执中堂,给上百位道友递过茶,还是第一次有人,要给我递茶。” “哦,那今天就赶着了。” 程仕波澜不惊的语调,让黑袍道人皱起眉头。 他很生气。 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等级评定者,他自然知道,在这执中堂的密室里,递茶意味着什么。 递茶,只存在于考察者和被查考者之间。 他方才给程仕送茶,自然是为了查考此人,是否有练气者的境界,他推出的去的茶杯,并没有用全力,而是根据一个标准练气者内力的修为,拿捏了精准的尺度。 现在,程仕竟然说要给他送茶,岂不是明摆着说,要考察自己的修为? 黑袍道人拧成川字的眉头,分明在说:你算什么东西,刚来寒风谷,竟然如此猖狂,若是不教训一下,日后成了宗门之人,岂不是要给寒风谷创下祸端? 他看了一眼,身前的执事,希望听到一些指示。 只是,执事并没有做任何表示。他自然是听见了刚才二人的对话,所以尽管走到了门口,却停下了脚步。 执事背对着二人,那只本来搭在门边,准备推门的手,又放了下来。 他双手背在身后,并不言语。 黑袍道人将他的态度,理解成默许,微微点头,索性说道:“那好,我就接一接,道友这杯茶!” 他坐会程仕旁边,隔着二尺长的红木桌子,心里盘算着:待这人将茶杯递过来时,我姑且一掌打碎,杀杀此人的威风! “请!” 黑袍道人笑着对程仕,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他手臂上垂下的黑色袖子,呈现一个修长的椭圆形。 从程仕的角度上看去,袖口宽大,深幽,黑洞洞的,一眼看不到底。 只是一个筑基级别的道人,深藏的功力,只是同为筑基,甚至筑基以上的道人,才能看透这里面的玄虚。 这黑袍袖子里面,暗藏着道人翻腾的内力,如果在黑夜,甚至能看见有幽明的光束,从黑袖子里射出。 这是修为到达一定程度后,修行者自身,散发出的通灵之气。 寻常练气之徒,只要看见这黑幽幽的袖口,虽然不能完全里面的玄虚,但也会知难而退,心悦诚服。 毕竟,练气和筑基,虽然只相差了一个修为等级,确实修仙者脱胎换骨的质变。 练气者,只是在肉体凡胎的道童上,提升筋骨强度,并将自身内力强化,从而做到从凡人到初级修仙者的转变。 这是在在扣门。 而筑基者,则是正是推开修仙者的大门,进入到另一个世界中,化符,破阵,潜行,飞天,这些都不是一般的练气之徒,能接触到的。 作为筑基者,黑袍道人,压根就没有把刚刚通过练气评定的程仕,放在眼里! 第118章 密室论茶(三) 程仕将茶杯轻轻放置在桌子上,并没有急着递茶。 他的指关节反扣,轻轻敲击着桌面,发出哒哒哒的声响。 寂静的屋子里,三人都不说话,因此这叩击桌面的声响,显得格外清脆。 黑袍道人注视着程仕,心中一阵嘀咕,不知道他要玩什么把戏。 他想从程仕的神态上看出一些端倪,却见对方面无表情,目光缥缈,只是机械地重复着敲击桌面的动作,发出漫无目的的声响。 终于,程仕停止了敲击,他的手,轻轻搭在杯盖上,然后猛然扣紧。因为用力,五根手指,都呈现白色。 方才程仕的敲击,并非是故作玄虚,而是在他唤醒体内黄龙。 自从进入这密室之后,一切都发生得过于突然,程仕方才面对黑袍道人递过来的茶水时,虽然茶杯离手的瞬间,他感受到来者不善,但时间仓促,压根没有时间唤醒黄龙,从而展示他真正的实力。 换而言之,程仕是用纯粹的肉身力量,接住了这一杯考察练气等级修为的茶水。 现在,他要将这茶水递给黑袍道人,才有间隙,呼唤黄龙。 因为程仕知道,坐在他身边的人,既然能考察练气级别的道士,其自身功力,自然是非同一般。到底有多不一般,程仕也不清楚,不过可以推断,应该是在练气级别之上了。 为此,程仕必将全力以赴,接住黄龙的力量,将这茶杯,狠狠递过去,才好在执事面前,展现他真正的实力。 黄龙从程仕的眉心处涌出,盘踞在房梁之上。 黑袍道人并未察觉道黄龙的存在,依旧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程仕,准备接住茶水。 而执事,依旧背对着二人,只是背在身后的双手,忽然握紧了拳头,似乎已经察觉到了什么。 黄龙虽然别召唤出来,只是不知道因何,它唤醒得极为缓慢,直到程仕连续敲了好几下桌子,体内的黄龙才渐渐苏醒过来。 可能是这寒风谷的密室内,灵气太重,压制了程仕体内的黄龙。 想到这里,程仕心中一紧,不过,他看见苏醒过后,盘踞在头顶的黄龙,确实呈现着金黄的色泽,没有变灰变暗的趋势,也就暂时松了一口气。 他将茶杯,缓缓端了起来,悬空大约一尺高。 “进!” 随着一声心中的默念,黄龙遵循指令,潜入进茶杯中去。 这个过程,悄无声息,只能看见茶杯在程仕的手里,有些微微战栗,盖子和茶碗碰撞,发出叮叮叮的声音。 黑袍道人一怔,随心中一笑来,想到:“这小子,怕是想举起杯子砸过来。这是他这如意算盘,怕是要失算,这茶杯子蕴含着山呼海啸一般的能量,他之前接过我茶杯的时候,就举起了许久,怕是已经消耗了体内不少内力,这下子,连杯子也举不起了。” 他笑着对程仕摆摆手,示意他放下杯子。 “道友,密室论茶,从没有举起杯子递茶的。还是请你将杯子放下,这二尺案台,就是递茶的地方。” 他边说边摇摇头,在他心里,程仕这个动作是很掉价的,已经完全展露出此人实力和野心不相符合的事实。 黑袍道人完全放松下来,甚至将袖口也收好,双手环抱在胸前,展现出一个胸有成竹,十拿九稳的状态。 “道友,勿要再拖沓,执中堂事务繁忙,接过你的茶,我还有其他事要做,请吧!” 黑袍道人开始不加掩饰,没有了之前的耐心,催促其程仕来。 其实,执中堂近几个月,一直颇为冷清,何来事务繁忙一说?他这么讲,不过是想早点结束这场闹剧,然后自顾自的闭关修炼去罢了。 程仕点头,话不多说,手腕微微一抖,茶杯就哗啦一声,顺着二尺桌面,滑向对面。 相比之前他接茶,这发出的茶杯,速度并不快,甚至有些慢悠悠的,不急不缓,像只老蜗牛一般。 黑袍道人瞥了一眼,冷笑一声,手甚至依旧藏在袖子里,没有拿出来。 在他看来,这杯茶,一没速度,二没气势,丝毫看不出有什么厉害之处。 就连茶杯中本来存在的山呼海啸之声,也消失了。 “看来此人,虽然有练气的境界,却无法控制这茶水的实力。也是不足为奇,这杯茶,只有我等筑基以上的道手,才用得得心应手。” 就在茶杯快要滑过案台,跌落到地上的时候,黑袍道人终于懒洋洋地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在茶杯上。 他以为对付程仕的递茶,一根手指,就足以压制住茶杯。 然而,他错得很离谱,茶杯在被手指接触瞬间,突然加速,竟然旋转起来,虎虎生风,咔嚓一声,将黑袍道人的的手指挫断骨折! 十指连心,钻心的疼,涌入他的心脏。 可是他来不及感受疼,因为茶杯并没有就此停止,而是压着一股子强烈的内劲,朝着他的脸顶过来。 他赶紧抽出另一只手,一掌击向茶杯,企图将其打碎。 程仕哪里会给他反击的机会,坐着的身体,往前一倾,给茶杯的里的黄龙,明确的信号:给老子硬上! 黄龙自然明白正主的意思,茶杯也不躲闪,直直朝着黑袍道人的手掌撞去。 针尖对麦芒,只是麦芒更胜一筹,黑袍道人的手掌,被啪的一声打回,失去控制,随后又是啪的一声,手掌拍向脸,自己给自己扇了一巴掌! 这啪啪两声,看得程仕好生得意,却听得执事眉头皱起。 执事转过身来,随着道袍一阵呼啦声响,他的手里飞出一把折扇,挡在茶杯面前。 严格来说,是挡在黑袍道人的脸前。 没有这把折扇的阻挡,茶杯就要直直打在他的脸上! 黑袍道人受了这一击,是否会像那些没有通过练气测试的弟子一样晕厥,不得而知,只是道人若是受了这一击,代表程仕击败了他。 执中堂里,考官不少,小小一个黑袍道人被打了,执事并不在意。 只是,这个消息要是抖落出去众人知道,考官被一个参考者打败,到时候,执中堂在寒风谷的威信何在?执中堂的声誉受损,这是刚刚就任两个月的执事,万万不可接受的。 作为一堂之主,他必须要站出来。 “罢了,程道友,就此结束吧!” 第119章 密室论茶(四) 程仕没有理睬执事的话,而是继续利用内力,控制黄龙,想要将茶杯打在黑袍道人的脸上。 这黑袍道人,一开始待人,还算中规中矩,可是自从程仕提出要给他递茶后,心态就飘了,之后摆出的高傲姿态,令程仕心生厌恶。 尤其是,茶杯从程仕手中推出,还在二尺案台上滑动的时候,黑袍道人居然双手环抱胸前,身子也是侧着坐,并没有面对茶杯。 这种瞧不起人的态度,让程仕也放下了点到为止的想法。 他不一定要成为寒风谷的弟子,但是一定要出这口气,给黑袍道人一个狠狠的打脸。 虽然在他面前,有一把折扇挡住,但是程仕自有他的办法。 茶杯的盖子,与杯体分离,黄龙不再掩饰,呼啸而出,想要穿破折扇。 但这折扇,毕竟来自有金丹修为的执事,因而黄龙一时半会,也难以穿透这折扇。 两股力量在,在黑袍道人的眼根子前交汇,各自发出两束金光,整个密室内,光芒四射,熠熠生辉。 黑袍道人自知事态不好,自己在外人面前丢了脸面,连累执事亲自出手,为其解围。 他心中百般惭愧,自己身为执中堂的评定等级的考官,往日里只要看着考生的体态,就能估摸出此人的修为,而最后的考试结果,也往往印证了他的猜测。 今天遇见程仕,竟然没有辨出其真实实力,而是以练气之人的水平对待,以至于轻敌,在接茶的环节,被其羞辱。 黑袍大人颜面扫地,乘着程仕和执事焦灼之时,一个下腰,离开椅子,化作一道云雾,钻回墙上的画卷内。 速度之迅速,比他之前郎洋洋的伸手接茶杯,可是快上不少。 程仕一瞥,发现黑袍道人跑了,心中一阵失落,但也一时间难以捕捉其踪迹。 方才那一杯茶,已经让其知道了自己的厉害,程仕索性就坡下驴,将黄龙收回体内。 他端起茶杯,啜饮了一口,一股子绿茶的清香,沾惹了唇齿之间。 “真是好茶啊!”程仕不禁赞叹道。 而执事也顺势收回折扇,握在手里,转过身来,扇着风。 他自然知道,以程仕的修为,是难以突破自己布下的折扇的。 不过,既然程仕收手了,而这不争气的黑袍道人也逃进画中去,作为执中堂的堂主,执事也不想再追究什么。 毕竟,程仕向黑袍道人递茶,可是经过了自己的许可。 他原本以为,程仕此番言论,不过是出入仙门的狂妄言语,就想着让手下教训教训,给他长个记性。 然而,结果出乎他的意料。 黑袍道人的失利,固然有轻敌的重要因素在,但是程仕并没有采取偷袭的不正当手段,而是在执事眼皮子底下,正大光明地做到这一步,其实力自然不可小视。 至少有筑基的境界! 但令执事奇怪的是,虽然程仕有着筑基的本事,但是此人根基并不牢固,以至于一开始考试的时候,差点没接稳黑袍道人递过来的茶。 要知道,这杯茶可是考验练气级别的道人的。 一个有着筑基功力的道士,为何差点栽在练气级别的考试的里? 执事不得而知,他眯起眼睛,幽幽地注视着程仕。 眼前这个正在端起茶杯啜饮的年轻人,越来越让他看不懂,猜不透了。 程仕喝了几口茶,见执事只是盯着他看,并不言语,场面一度有些怪异,就轻轻咳嗽了几声,起身拱手道: “执事大人,程某方才并非是刻意无礼,只是第一次有幸进入执中堂,接受定级考试。这没见过大世面的人,心中难免有些激动,只想着竭尽所能,展现所学功法。如有得罪,还请执事和那位黑袍道友见谅!” 执事知道,程仕这是在给自己台阶下,也借坡下驴道:“嗯,你是第一次来执中堂,也是第一次参加考试,难免有些生疏的地方,我不责怪你,只要不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出去。便也相安无事,”他顿了一下,继续道,“相反,你展现的实力,可是远远超出我的预知呀……” 他双手背在身后,在小小的屋子里,来回踱步,又开始沉默起来。 抛开方才的冲突不谈,这是一场定级考试,既然考试结束了,作为这场考试的最终考官,他自然需要给程仕打一个等级。 这也是他身为寒风谷执中堂的执事,职责所在。 “该给此人定什么等级才好?” 执事有些伤脑筋。 他又仔仔细细回忆起,整个事情的发展脉络。 从石老亲自将程仕领入执中堂,到程仕参加练气定级考试,到通过考试后,反击黑袍道人,最后被自己的折扇,挡住了攻击。 结合其中各种参与方各自修为,执事心中,大致有谱了。 他推开密室的小门,一缕阳光射进来,本就不大的密室,充盈着夏日的暖烘烘的温度。 “程仕,我宣布,你被寒风谷执中堂,评定等级为……” 话说到一般,突然停住了。 程仕心里一紧,心想这人说话怎么总是一顿一顿的,有头没尾,平白无故吊人胃口。 但是执事这次,并非是故意话留一半,吊着程仕。他是听见了执中堂门口,嘈杂的人声。 这些恼人的声音,透过高高的树木围墙,传进了执事的耳朵里,令他感到不快。 在寒风谷,执中堂历来都是一个肃穆的地方,是所有弟子敬畏的机构,在整个谷里,享有极高的地位。 从来没有人,敢在执中堂前大声喧哗。 执事眉头微皱,心想莫非发生了何等大事?索性暂时把程仕撇在一边,去到门口。 程仕也听见了外面传来的声响,也跟着执事走出去。 二人伫立在门口,听着外面的动静。 门外,有好几十号人聚集着。 这些人都是寒风谷的弟子,有不少都见证过程仕戏耍醉酒道人,或是听道友口述,特意赶过来的。 “你们听说了吗,石老从外面带来一个凡人,直接就领到了执中堂,这可真是邪乎啊!” “哎,他可不是凡人,五居那个喜欢的喝酒的,你认识吧?我亲眼看见,这个外来的,把他整得很惨,据说下面都烧焦了,冒烟呢。” 人群中发出阵阵嬉笑,大家似乎都很欢乐。 “哎,此人参加一个练气测试,为何耽误如此长的时间?莫不是被那黑袍道人,一茶杯给拍死过去了?” “我说,你可别笑话别人,你是不知道,那黑袍道人的茶杯,像个铁球一样,我上次被他当场打晕过去,在床上躺了足足三天,脸才消肿呢,一个月过去了,现在下巴还疼着!” 第120章 引起众怒 众弟子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不亦乐乎,似乎在这苦闷的清修之地,没有比今天发生的奇遇,更能激起他们的好奇心的事情了。 以至于执中堂的大门,微微打开的时候,众弟子依旧沉浸在热闹的讨论之中,没有丝毫的察觉。 执事露出半张脸,看着这些脸上洋溢着激动神情的弟子,心中一阵叹息。 他长袖一挥,一阵清风吹开大门,两扇门板,哐当两声,砸在墙上。 众弟子一下回过神来,讨论声戛然而止。 他们看着大门口的台阶上,执事双手背后,高高站立着。 身后,是一个穿着凡人蓝色道袍的道人。 一阵尴尬的寂静之后,有人认出了程仕,想要喊出来,却又畏惧执事的威严,只是也压低嗓子低声道:“那便是石老领过来的人!” 众弟子一片骚动,本来鸦雀无声的执中堂前,又变得嘈杂了。 人人都低着头,不敢把面部神态展露在执事面前。 但人人都在窃窃私语,嘀咕着程仕的来历,已经猜测他是否通过了练气测试。 程仕站在执事身后,心中一阵嬉笑,想不到自己来寒风谷参加一个简单的接茶杯测试,居然惊动了如此多的弟子们,看来,自己可是一个受关注的人物。 不过,他自然也清楚,受关注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受关注,就会受嫉妒。 还好,外面这些寒风谷的弟子,修为等级都比较低,都是练气级别的,还有不少只是最底层的道童。 夹杂着几个筑基级别的道士,都是远远站在人群外围观望,没有言语,只是冷冷看着他们。 程仕心中一阵感慨,若是他们知道了,方才发生在密室里的事情,恐怕只会发生更大的躁动。 现在不是他说话的时候,程仕看着身前的执事,等待着他的发言。 执事并没有理睬众弟子的举动,他扬了扬袖子,挥舞几下,众人即安静下来。 “程仕,你过来。”执事把程仕喊过来,和自己并排站立。 几十人的目光,聚焦在在二人身上,都在期待着执事接下来的话。 当然,众人之所以来到执中堂,最关的便是,这个初来乍到的外人,是否通过了练气测试。 执事目光左右来回扫视一边,用威严地语调朗声道: “经过执中堂严格测试,程仕道友,通过定级测试,定级为——” 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就连之前一直在人群外围,装作漠不关心,只是偶然路过的几个筑基的道士,都也抬起头,竖起了耳朵。 “——筑基,前期!” 执事话音落下,众弟子一片死寂,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声响。 不过两个呼吸的时间,现场仿佛一柄烧红的生铁,插入冰冷的泉水中,整潭水都呼啦啦沸腾起来! “什么!筑、筑基,跳过练气,直接升到筑基!!!” 站在最前面的几个白衣道童,几乎要原地起跳,膝盖撞到自己的脑袋。 “我没听错吧,此人不过是个凡人模样进来,竟然能升到筑基?”有人带着询问的眼神,看向同伴,在确认自己是否听错了。 “你没听错,他就是筑基!”同伴斩钉截铁地回答。 “我可是听老前辈说,宗门千年来,还从未有弟子,从道童直接升到筑基的,这可是奇观呀!”有几人阴阳怪气,语气中充满了酸气。 多少道童,倒在了练气测试的路上,执中堂对于这些最底层的道士而言,既是梦开始之处,也是梦破碎之地,无论是从感性上,还是理性上,他们都很难相信,一个初入寒风谷,一脸青涩气的道士,居然直接通过了测试,通过的还是筑基测试。 “呵呵,这可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道友,你们说,这个叫做程仕的人,到底有没有筑基的实力?”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我们喊几个筑基修为的道友,和他盘盘道,便知晓!” 他们想要质问执事,只是他们心里也清楚,自己人微言轻,不敢直接面对执事。 这些道童,和练气级别的道士,纷纷转身,看向身后,几个远远站着的人。 这几人,都是筑基者,境界高于他们,自然说话的分量,也更重。 一个筑基道士,疾步走向前,众人纷纷闪开道路。 他高声问道:“敢问执事,此人是否确实通过了执中堂的筑基测试?” 执事面无表情道:“我再说一遍,程仕,筑基修为。” 此人冷笑一声,瞥了一眼程仕,“恕我再多嘴问一句,他通过筑测试为之前,是何修为?” “无修为。”执事也是冷言回答。 有些东西,道童和练气道士是难以揣摩的,只有筑基以上的道士,才能看透。 比如,无论是现场寥寥几个筑基者,还是金丹修为的执事,都属于真正进入修仙门道的修仙者。 他们不但修为远超道童和练气道士,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可以通过旁人身上散发的灵气,目测其修为。 执事和这筑基道士,都心知肚明,从目测来看,程仕身体散发出的灵气,最多是练气级别的修为。 只是筑基道士没有亲眼看到密室内发生的事情,所以难以理解执事这样做的理由。 “还不是我们寒风谷的弟子,给他评了筑基,居心何在!” 筑基道士,身形壮硕,手持着经幡,重重拄在地上,震得众人心中一惊。他继续说道: “谁不知道,执事是石老的学生,可这人情未免也卖得太大了,执中堂两个多月来,还从未有弟子练气测试,这下可好,一下来了筑基!” “此人目测,最多不过是练气的道徒,敢问执事,这筑基,是随便就能评定的吗?” 到底是筑基的道士,说起话来,也颇有底气,虽然级别比执事低,但并不怵于和执事对质。 边上看热闹的道童和练气弟子们,虽然不敢附和筑基道士,但也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毕竟,程仕若是只是通过了练气测试,便也罢了,可一下子被评定为筑基,可就牵扯到寒风谷里,更高级别道友的利益了。 一直冷若冰霜的执事,听了这话,勃然大怒,重重甩了一下袖子,呵斥道: “庄鸣,你给我住嘴!执中堂,容不得你这等口出狂言之徒,肆意撒野!” 第121章 筑基证明 执事对于寒风谷弟子们的议论纷纷,其实毫不在意,压根没有放在心上。 因为,作为评定等级的考官,他做出的决定,始终不可能让人人都满意。 他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而做出给程仕定级为筑基的判断,是源自这个年轻人在密室中,和黑袍道人论茶的精彩表现。 参与者只有三人,眼前这些叽叽喳喳的弟子们,压根就不了解内情,因此,他们虽然理论纷纷,也是情有可原。 执事能做到问心无愧,不理睬便是。 但是,刚才那个叫做庄鸣的筑基道人,一番恶毒的话语,着实让他动怒了。 他可以忍受人们对与考核的结果的质疑,却不能容下庄鸣对其人品的鄙夷。 执事就是这样一个人,身怀金丹修为,保持着清廉正直的秉性,眼睛里容不下沙子。 庄明道人竟然质疑程仕是走后门,攀附关系才得到了筑基的修为,这是对寒风谷执中堂、对执事的嘴凶猛的侮辱! 虽然这人在众人面前,公然质疑执中堂的可信度,但是执事却不想和他过多解释。 一是因为,他身为金丹者,也是一堂之主,犯不着和一个筑基道士多费口舌。他不配。 二是因为,程仕此番进来考试,过程颇为曲折离奇,一时半而也说不清楚,要解释,只会越说越乱,万一身边的程仕,一激动把实情,也就是他击败黑袍道人的过程说出来,便有损执中堂的威信。 为了给执中堂立威,也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执事只好狠下心,眼睛一眯,施展隔空取物的法术,将这个叫做庄明的道士,活生生提了起来! 执事虚幻的手,提着庄明的脖子,令他的呼吸暂时停止,像一只被提溜起的青蛙,四肢上下挣扎着,却无能为力。 “庄鸣,不要你为你筑基了,就能在我面前肆无忌惮,在别的地方,我管不了你,也懒得管你。可睁大你的狗眼看看,这里是执中堂,是寒风谷里最为肃静的地方,你若是带头闹事,我定将禀报宗主,将你逐出宗门!” 说罢,执事的袖口一挥,庄鸣被高高甩向梦中,做着七百二十度全身转体运动,然后重重砸向地面,嘭咚一声巨响,地上砸出一个坑来。 尘土四起,众弟子纷纷用袖子遮住口鼻。 随着而来地面的震动,让在场所有人的脚底,止不住的酥麻。 众弟子见领头的筑基道人,都被执事打得如此惨烈,还说要去宗门处告状,顿时都没了之前的“义愤填膺”,个个就像是缩了头的乌龟,躲进壳子里面,不敢言语一声。 也就是筑基的道士,能承受住金丹修为的执事这一击,换做是练气的,早就一命呜呼了。 没有人想被执事打杀,何况,他们日后也要来这儿评定等级,继续耗下去,只会和执中堂交恶,到时候,免不了被穿小鞋。 个人都有个人的小心思,就连外围几个筑基的道士,都低下头,麻溜地走开了。 在执事的威慑之下,众人心里虽不服气,但是也只好做鸟兽散了,不敢多言。 很快,执中堂前,又恢复了往日的肃静。 在高耸入云的古树下,有苍翠的流影在浮动,门口两尊本是灰色的石狮子,被流影蒙上一层绿色的光斑,一时间,竟然模糊了兽面獠牙的威慑之感,反倒是平添一丝神秘感。 而站在门口的二人,身上也是绿油油的。 执事看着平静如初的街道,长长叹了一口气。 他轻声说道:“程仕,你无需照顾其他的念头,嘴长在他人身上,自然随他们说去,只要你有我执中堂颁发的筑基证明,并登记在册,你就是筑基的道人。这便是铁板钉钉的事,哪怕是宗主,也改变不了。” 执事说完,转身轻轻敲了敲一尊石狮子的头,这狮子瞬间活了过来,从石墩上跳下,匍匐在执事的脚下。 “去把执中堂的公章拿过来。” 石狮子点点头,起身一跃,钻入密林中。 执事抱歉的笑笑,道:“原本你从密室中出来时,就应该跟你登记造册的,只是这帮弟子无理取闹,在我门前聚众闹事,我且先驱散他们,再忙你的事情。” 程仕恭敬道:“无妨,只是,若是因为我荣升筑基这事,在寒风谷里起了纷争,引起众人的不愉,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事罢。” “哪里的话,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执事的神情,马上肃穆起来,沉下脸一字一句地说,“我是执中堂执事,判定你为筑基,就算是宗主,也不能改变我的决定。你凭着本事去筑基,又何必在意他人的想法?我们修仙之人,最忌讳外界扰乱思绪,日日定心凝神,才是修炼的真谛。” 石狮子哗啦一声,从树丛中窜出,跳到执事身前,口中还含着一个小匣子。 这个小匣子使用白玉做成,通体并无任何独特雕饰,只是光洁的表面上,闪着一层幽幽的白光。 执事取出白玉匣,打开盖子,里面有一颗白色的印章,方寸大小。 他右手小心翼翼捏着这颗印章,左手轻轻一挥,道破挥舞过的地方,渐渐浮现出一张案台。 正是之前,程仕与黑袍道人密室论茶时,使用的二尺案台。 案台上,又一张黄底色泽的纸,还有一杆毛笔,平直悬空在案台角上。 程仕瞥了一眼,纸上赫然写着,“筑基修士”四个大字。 四字底下,是一些扭曲的经文,程仕看不明白。 执事在纸上盖下执中堂的公章之后,又从怀中掏出他的私章,盖在旁边。 “严伦之印。”程仕心中默念道。 两个章子盖过之后,这张纸缓缓升起,纸角有火光跳动,燃烧起来。 燃烧的灰烬并没有落下,而是悬浮在空中,灰蒙蒙的。 执事的袖子一卷,一阵微风吹过,一道金色的玉佩,在灰烬中闪现而出,落了下来。 他接过玉佩,用袖子仔仔细细地擦干净,置于掌心,递给程仕。 “这便是执中堂颁发的筑基证明。” 第122章 一封密书 程仕双手接过玉佩,仔细端详起来。 这是一块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玉佩,圆形空心,地下系着一条红色的花翎,质地柔软,像是春日飘散的柳絮。 只是玉佩正面,环形左右两侧,刻有筑基二字。 近观之,字体乃隶书,古拙大气,将这平平无奇的玉佩,瞬间赋予了仙气。 程仕将这玉佩收好,拱手对执事道:“多谢执事赐玉!” 执事笑了笑,眼神里满是对后辈的赞许之情。 “程道友,你可知道,寒风谷历史上,可从未有过,从道童直接跳跃道筑基的人。你算是第一个。” “承蒙严执事嘉奖!” 执事愣了一下,不知程仕为何会知道自己的姓氏,但马上想起,方才他用了自己的私章,这才回过神来。 “真是个眼尖的人啊。”他心想。 “程道友,我已经将你评定我筑基前期的道人了,你可要遵守和石老的约定,加入我们寒风谷。我也算是为寒风谷,招揽了一个青年才俊,哈哈哈哈。” “这是自然,能加入寒风谷,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执事拍了拍程仕的肩膀,然后拾起案台上的毛笔,在空中悬空挥笔了几下,一张写满字句的宣纸,就落了下来。 他将这纸递给程仕,轻声道: “你是初来乍到,按照礼数,应该有人带你到宗主那去,然后申请加入宗门。不过,石老把人直接带我这就走了,眼下也不见踪影,怕是要我带你去见宗主。” 严执事双手背在身后,停顿了一些,继续说道: “我是执中堂执事,轻易不好离开这里。何况,将你评定为筑基,虽然我自问心无愧,但多少也在谷里激起一些争端。我若是亲自带你去见宗主,便有瓜田李下之嫌。这信你拿着,我在里面已经写好了举荐之言,你把它呈给宗主,一切自然明了。” 程仕点点头,心想,毕竟是一堂之主,心思果然缜密。 只是,信上只是画着一些奇形怪状的小人,又圆圈和不规则的线条组成,歪歪扭扭,完全看不出是一封举荐信,倒像是童稚小二的信手乱画。 “这写得是啥?看不懂呀。”程仕微微皱眉,呆在原地。 执事自然是看出了他的困惑,笑道:“这是密书,你自然是看不明白的。不过你放心,宗主一看,便明了。” 密书? 程仕心中一阵嘀咕,不过就是一封举荐信罢了,何必搞得如此神秘兮兮的,若是自己突兀地将这信拿给寒风谷宗主,他也不看不懂,严执事岂不是在戏弄自己? 不过他转念一想,执事方才当着众弟子,惩戒了一个筑基道士,现在他人还躺在坑里,不知死活,执事如此动真格的,想来也不是一个轻浮之人。 既然执事都这么说了,索性带着这信去见寒风谷宗主,且看后续。 “那就多谢严执事了!只是,不知宗主身在何处?” 执事徐徐走向前,招呼程仕靠过来,然后抬起衣袖,指着远处一座高塔道: “看见那座高塔了吗?那里便是寒风谷的至高点,宗主作为宗门的掌门,就在高塔的最高一层里。” 程仕顺着执事的手,望向远处那座高塔。 这高塔,通体呈现棕色,至少有好几十层高,每层连接处,都有浅浅一道灰色的线条。 程仕并不能判断这塔的高度,因为缥缈的云雾,遮盖了塔的上部分。 “额,敢问严执事,我该如何去到最高层?” “如何去?自然是,走着去了。” 严执事微微一笑,没有多言,转身走入执中堂的大门。 程仕回头看着他的背景,渐渐远去,而大门也吱吖一声合上。 整条大街上,寂静无声,偶尔几只飞鸟,擦着围墙上茂密生长的大树掠过,打落几点绿叶,缓缓飘落。 程仕低头看着脚下,青色的石板路,严丝合缝,构造齐整,又抬头望向周遭鳞次栉比的建筑。 它们静静地伫立在那儿,悄无声息。 他又一种不真实感,仿佛方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化身翠鸟的练气小道士,花白胡须的石老,神态威严的严执事,目中无人的黑袍道人,神态各异的寒风谷众弟子,好像都是志怪小说的人物,如此的不真实,想起来何等玄幻。 下一步,他就要加入寒风谷,成为这儿的弟子,与上述这些人成为道友了? 程仕挠了挠脑袋,有点儿懵。 他在执中堂门口,来回踱着步,转圈圈。 门口的两尊石狮子,漏出獠牙,瞪着大眼,注视前方。 程仕也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然后走上前去,也学着石老和严执事的动作,轻拍狮子头。 狮子头微凉,粗粒的表面,让程仕不敢重拍。 可是,无论他拍了多少下,狮子也没有像之前一样,蹦跶着跳下来。 “看来,这狮子不理我呀。” 他不禁自嘲。 一阵低沉的声音声,从坑里传来。 程仕一怔,走进一看,原来被严执事打进地里的筑基道士,并没有死,这会儿回过神来,已经坐了起来,靠着坑壁,痛苦地呻吟。 这下打得颇狠,砸出的大坑一丈来宽,足足有四五尺深,足以埋葬一个成年人。 程仕暗自为这个叫做庄鸣的道人,捏了一把汗。 他心想:“看来此人的确触动了严执事的底线,才被痛下此手。我虽然被执事也评定为筑基者,但倘若遭到他这般重击,能否和坑里这道士一样,苟下性命,怕是不得而知。” 待在坑里的庄鸣,身体虚弱,他显然也瞅见了蹲在坑边的程仕。 他虽然感到尴尬和羞耻,不愿意将自己现在的惨像,呈现在他质疑走后门才筑基的程仕眼中。 只是碍于刚刚遭受了执事重击,他一时半会根本缓不过来。 不要说离开,就是想要站起来,爬出这大坑,也是颇为困难。 程仕蹲在坑边,看着这个将头转向一侧,不愿意看着自己的道人,寻思道: “方才此人叫得最凶,也是唯一敢公然质疑执事的人,估计平时也是个刺头。我就要加入寒风谷了,只要是这谷里的弟子,皆是道友。倘若此人之后,变本加厉地暗中对付我,我虽不惧怕他,但也不想再因为他,在谷里闹出什么幺蛾子来。我且帮他一把,缓和缓和关系,如此而来,百利而无一害。” 程仕把身子又压低了一些,双膝接触到地面,向坑中的庄鸣伸手,欲拉他一把。 “庄道友,受苦了!你可还好?” 第123章 鸟屎坑 庄鸣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显然没有预料到,程仕会向他伸手。 方才,庄鸣在众人面前,质疑执中堂假公济私,讽刺程仕是个关系户、走后门的,可谓是在众弟子面前,出尽了风头。 可是没想到,严执事的反应居然如此激烈,痛下狠手,将他打伤,伤筋动骨,在众人面前出丑,颜面扫尽。 自始至终,也没有一个人,主动站出来为他说话。 庄鸣感到一阵寒心:他有着“仗义执言”的精神,却被当成了小丑一般对待。 以至于他一只躺在坑里,知道所有人都走散了,也没人前来,看望一下他。 谁能想到,第一个主动看望他的,居然是自己嘲讽的对象,刚刚筑基的程仕。 他看着这个年轻的道人,心中一阵酸楚,本能地艰难抬手臂,想要握住程仕的手。 但是他迟疑了一下,突然又闭上眼睛,喉咙里哼了一下,默不作声了。 “这人怎会平白无故来帮我?我方才如此待他,现在定是来冷言嘲讽我来了!” 庄鸣的想法不无道理,他虽然是个莽撞人,修仙之前是山脚镇上的屠夫,跟着他老爹在集市档口上杀猪的,平日里绝不短斤少两,天性大大咧咧,心直口快,眼里容不下沙子。 但是他来到寒风谷也有些年头了,修炼这些日子,从道童做起,一步步向上,从练气,到筑基,整整过去二十年了。 他也从一个拿着屠刀,一边杀猪,一边吆喝客人的青葱少年,变成了寒风谷中,经历不少风雨的中年道士,在后辈面前,不时还指点两句,敲打两下。 虽依旧不善交际,不过基本的人情世故,他心里还是清楚的。 人,多是以怨报怨,最多以直报怨,而以德报怨的,可谓少之又少。 他断定,程仕一定是看他如此这般惨像,还要来个落井下石,才能解其心头之恨。 他看着程仕伸出来,白净的手掌,暗自思忖:“其中必有诈!我若是握住他的手,这人指不定一个寸劲,就将我甩飞,我已在天上飞了一次,万不可再飞第二次了。” 庄鸣这么一想,对程仕更加防备起来。 换做平时,以他的直性子,指不定就和程仕打起来。不过此时,自己正值身体孱弱,别说打斗了,就是稳稳地站起来,也颇费周折。 他只能闭上眼睛,一边在心里骂这道人,一边祈求此人不要对自己落井下石。 一只鸟儿飞过,在空中盘旋着,不愿离去。 “啪!” 一坨黄色的鸟屎,不偏不倚,直直砸在坑里,庄鸣的头发上。 他的道士发冠,被浓浓的鸟屎糊上,遮住了金色的光泽,臭熏熏的。 “他奶奶的,连你也欺负贫道!” 庄鸣一巴掌甩开程仕的手,强忍着人腹内的剧痛,一个猛子站起来,想要用隔空取物,将这拉屎的鸟儿抓住。 奈何身体虚弱,内力不足,鸟儿虽然被他的法术束缚住,却依旧在空中扑腾着翅膀,继续拉屎。 也不知道这鸟儿吃了啥,鸟屎溅射在坑中,开始还是稀稀拉拉的,一坨接着一坨,竟然粘稠起来,将这坑变成了散落粪便的粪坑。 鸟儿仿佛拉起了劲,叽叽喳喳地叫着,颇为得意。 程仕抬头看向这只大鸟,觉得又奇怪又好笑,一只鸟儿,哪里来的如此多的粪便,这一泡屎,比人的屎还要多? 他对这坑里的庄明庄道人,顿时心生怜悯起来。 且帮他捉了这鸟了! 程仕挥一挥衣袖,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将拉屎的鸟儿,卷了下来。 当然,他很注意,没有让落下的鸟儿,粪便沾惹道自己的身上。 他待会儿还要去高塔里拜见宗主,可不想把一身衣服给弄得脏臭。 鸟儿被程仕隔空取物,拍在坑里,这下摔得有点重,小小的鸟头上冒着金星,鸟喙也歪在一边。 程仕越看越离奇,因为这鸟儿,耷拉着脑袋坐着模样,真像个小人儿。 很快,他就看出了端倪,心中微微一笑。 “死鸟,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连你也欺负老子,看我不一脚踩死你!” 虽然程仕将这鸟儿拍落在坑里,但是庄鸣却没有道谢,也没有看他,而是恶狠狠地挪动着步子,想要一脚结果了这只羞辱他的动物。 “且慢!” 这声来自程仕的高喝,中气十足,将庄鸣震得一愣。 在他犹豫的瞬间,程仕果断出手,隔空取物又将这鸟儿提起来,引到眼前,对着他的头,敲了两下。 “出来吧,顽皮的小子!” 鸟儿不好意思地看着程仕,眨巴眨巴眼睛,鸟喙一张一合,似乎是在说些什么。 “出来吧,我看到你了!” 程仕拎起鸟儿的喙,在空中甩了几下,一道金光便从鸟儿的小眼睛里射出来。 “哎哟,疼死我了!” 一个小童落在地上,一连滚了好几圈。 此人,正是之前带着程仕,进入寒风谷的练气小童。 “你这小娃子,学艺不精,之前潜入翠鸟里,差点被蛇吃了性命,这会儿死性不改,又来添乱,是何居心?” 程仕故意昂起头,高声呵斥道。 这可看呆了一旁的庄鸣。 这小童,他虽不知其姓名,但是在寒风谷里,也是打过照面的,认得只是一个练气级别的小道士。 以庄鸣的实力,居然也没有看出,拉屎的鸟儿是被这小童潜入,控制躯体,才做出方才那般诡异的举动。 可程仕居然一眼识破! 庄鸣一时语噎,暗自在心里盘算:“看来,这个叫做程仕的人,的确是有些本事,至少不在我之下。” 想到这里,庄鸣有些后悔,也有些惭愧,看来之前在执事面前的质问,也是错怪他了,难怪执事会如此动怒,惩罚自己。 程仕走到趴在地上的小童前,踢了他一脚屁股。 “你这厮,为何要戏弄庄鸣道人!” 小童还想狡辩,却被程仕死死踩住裤裆,身子只要一扭动,就钻心的疼。 “呀呀呀,放开我!信不信我给你一掌!” 他举起双手,在这等艰难的情况下,也要施法反击。 一旁的庄鸣突然喊道:“小童勿要嚣张,他是筑基的道士,打杀你,不过是覆手之间的事!” 小童一听怔住。 他自然认识程仕,只是奇怪,同样身为练气级别的道士,为何自己被他死死踩住,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 听庄鸣这么一喊,小童心里嘀咕:“此人在寒风谷外的时候,明明是和我说过,他是练气级别,怎么这会儿就成筑基了,莫不成,之前在诓我?” 第124章 堂主庄鸣 小童虽然被程仕死死踩住裤裆,下半生动弹不得,但心里其实并不服气。 虽然之前,程仕救过他一命,但是他也回报了此人,将人生地不熟的程仕,引领到了寒风谷里,在小童的意识里,二人已经两步相欠了。 “喂,我说,你多管闲事做甚,若是手痒了,法术没地方使,去后山砍树去啊,小爷我昨天还在后山做工砍树呢,你怎么不去,有劲没处使啊!” 小童对着程仕嚷嚷起来,用手指着他的鼻子叫到。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话。”程仕慢悠悠说。 “回答什么?” “你为什么要戏弄庄鸣道人?” 庄鸣见程仕又将话题引到自己身上,这才回过神来,一股子鸟屎独特的骚臭味,激起起腹内一阵液体翻滚,也就是用内力强压着,才不至于从口里喷薄而出。 他一边克制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一边破口骂道: “无耻小儿,我与你无冤无仇,为何潜入鸟中,暗中用……用此等污浊之物,戕害于我!” 庄鸣说得颇为激动,以至于眉毛都颤抖起来,一坨捏在眉毛上的鸟屎,顺着他的脸颊,啪嗒一下留下来,差点流入他的嘴里。 “呸,呸!”他一阵恶心,又发觉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片净土,想要拍打衣服,却又不知从哪里下手,越看越恼火,索性也不在意接触身上的鸟屎,撕扯起道袍来,鸟屎飞溅。 程仕和小童,不约而同的背过脸去,不忍看到这般残忍的景象。 很快,庄鸣脱去了上衣,露出健壮的肌肉,到底之前是个杀猪的屠夫,粗有力的胳膊,臂围浑圆,一看就是个有力气的汉子。 “哈哈哈哈!”小童看着满脸通红、气鼓鼓的庄鸣道人,忍不住狂笑起来。 他到底是个孩子,即使被踩在被人脚下,动弹不得,还面临着受害者的包袱危险,依旧是毫无顾忌地大笑不止,开心极了。 “庄鸣,你也有今天,往日你在后山猪场,监督我们杀猪的时候,耀武扬威,想打谁就打谁,可没有现在这般狼狈呀!” 说来也奇怪,被执事打伤的庄鸣道人,方才还是孱弱不看地躺在坑里,这会儿被这小道童一气,全身的血气似乎有活络了过来,站得稳稳当当的,丝毫看不出遭受大伤的痕迹。 其实,执事那一招,还是手下留情了,只是击伤了庄鸣的筋骨,没有有打散他的元神,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筑基道人,只要元神保持凝聚,恢复外伤还是不难的。 他听闻小童的回答,先是一愣,而后反应过来。 原来,在这寒风谷里,筑基以上修为的道士,吃得很少,少食肉类。等级更高的,甚至辟谷,每天不过几杯水,几个青果罢了。 这是因为筑基以上的道士,能保持体内物质循环,在身体里形成一个元气的闭环,也就不需要过多食物补充能量。 而在寒风谷里,并不是只有筑基以上修为的人,超过一大半的弟子,都是练气和道童身份。他们和凡人的身体构造颇为类似,需要每天服用三餐,食用五谷杂粮,加上蔬果肉类,方能维持生命的延续。 既然有人要吃饭,就得有人做饭。 做饭的人,自然也是寒风谷的弟子。 不过,筑基以上的道人,是不屑于做这种“低下”的工作的,他们自认为,早就超脱于一般凡人的范畴,不断提升修为,才是其最终目的。 这样低下的工作,自然就被道童和练气境界的弟子们包揽了。 也难怪,谁叫本就是这帮子人要吃呢。 寒风谷里有菜园,有养殖场,也有鱼塘。负责伙食的弟子们,每日辛苦劳作,挑水,洗米,杀猪,切肉,劈柴,这些日常的劳作,也被看做是低级别弟子修炼的一部分,不老老实实做,就被会责骂,甚至打罚。 庄鸣就时常打罚这些弟子,他有个外号,叫做“堂主“。 虽说也带个“堂”字,可此堂非彼堂,庄鸣掌管的这个堂,是饭堂。 饭堂,和执中堂,虽然都有堂,可是在寒风谷的地位,可是有云泥之别,不可相提并论。 这从执事是金丹修为,而庄鸣只是筑基修为,就可见一斑。 据说庄鸣刚接下这个差事的时候,一脸的不乐意。 “这等琐碎之时,不过是低级别弟子吃饭的事情,和我等筑基以上的,有何关系,这事老子不干!” 一个金丹级别的长老,却指定要庄鸣来做。 “庄鸣,整个寒风谷里,只有你入宗门之前,从事屠宰工作,依贫道看来,这饭堂的监管头子,非你莫属。” 长老又说了许多虚无的大话,诸如练气和道童弟子是寒风谷未来的希望,饭堂工作虽然基础,却养活了寒风谷最多的弟子,等等赞美之言。 庄鸣还是不肯,在他看来,监管这些小弟子们做事,会耽误自己清修的时间,得不偿失。 最后长老恩威并施,威胁道:“你若是不从,就滚出寒风谷,继续去集市上剁你的猪肉去!” 长老比庄鸣等级高,在这等级森严的寒风谷里,修为大一级,便压过人一头。 他只好从了。 从此以后,怒气难以发泄的庄鸣,就把气撒在了手底下做事的弟子身上。 他手里经常攥着一只鞭子,在养殖场以及后厨的一些地方游荡。 遇见稍微开小差的弟子,啪的一鞭子就甩上去了。 打就打了,还不准人叫,谁要是叫出声,紧接着就是第二鞭子。 美其名曰,寒风谷的清修从来艰苦,做饭,也是一种清修,做饭既然没有心性之苦,他就要给弟子一些皮肉之苦尝尝。 虽说此做法颇为变态,不过的确是见寒风谷的食堂,打理得井井有条,秩序尽然,不仅做事效率高,做出来的饭菜,也颇为美味,比之前好上许多。 可那些做饭的弟子,就不这般想了。 尤其是方才潜入鸟中的小童,在养猪场里负责清点猪猡的时候,经常开小差,冥想进入修炼招式的自我陶醉中,这个时候,就少不了庄鸣鞭子的招呼了。 “每天想想想,想屁吃!几头猪都给老子数错,就你这样,还想修道?” 第125章 狗爬术 庄鸣本就看着小童面熟,这番又回想起来,此人是饭堂下面,负责数猪的练气道徒,是自己的手下。 他不禁怒火中烧,竟被手下戏弄,而且此人不过练气之徒,这对庄鸣而言,简直奇耻大辱。 他恨得牙直痒痒,拳头攥得咔咔作响,提起沙包大的铁拳,就要往这小童的脑袋上揍下去。 可还没等他出手,程仕却先声夺人道: “我不管你是什么理由,你若是对庄鸣道人有成见,光明正大地和他斗上一场便是,何必用此等卑劣的手段,在他人虚弱之时,乘机而入?如此心性,怕不是一个修道者所为。” “你算老几,又不是我们寒风谷的,可管得真宽!”小童嘴硬道。 程仕故意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庄鸣,然后朗声道:“我就要去见寒风谷的宗主,加入宗门,往后,便是寒风谷的一员了。对了,忘了告诉你,我被执中堂评为筑基修为,和庄鸣道人一样。既然身为同级道友,我自然要为他说上几句话了。” 这寥寥数语,程仕就和庄鸣站在了同一阵线上。 庄鸣是本就是个粗人,程仕这几句话,听起来发自肺腑,让他感动不已。 “多谢程道友,为贫道说话!” 他本想再说些感谢的话,可是粗人嘴笨,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向程仕拱手致谢,脸上也挂着歉意的笑容,为之前在执事面前的莽撞,赔个不是。 程仕微笑着点点头,没有回答,却松开了脚,俯视着地上的小童。 他高大的身躯,遮住了照射下来的阳光,在小童的周围,铺上一层阴影。 被笼罩在阴影下的小童,见身上死死踩了许久的脚,终于挪开,长舒一口气,赶紧活动了一下裤裆周围,酸楚的筋骨。 “小子,我还不知道你姓甚名谁?” “问这么多做甚,怎么,你也要来饭堂,管着我不成?” 程仕看着小子,虽然长得机灵古怪,但嘴巴十载太硬了,堪比石头一般,再这么和他说下去,恐怕要继续激怒庄鸣,引发打斗。 “勿要嘴硬,我劝你赶紧跪下,给庄道人道歉,他身为筑基道士,大人不记小人量,你虽做得过分,但是庄道人是前辈,自然不会和晚辈计较。” 这句话可是说到庄鸣的心坎里去了,他虽然对待手下严格,但是此人心性极高,虽然筑基以上的道人中,默默无闻,但是他在练气级别以下的弟子中,好为人师,喜欢指指点点,享受一种身为筑基前辈的优越感。 他虽然对小童狠得咬牙切齿的,但只要其对着自己啃一个头,喊一声求前辈放过,庄鸣自然也就坡下驴,最多给他一巴掌,就让他滚了。 “往后折磨这小子的机会多的是,何必在这程仕面前,显得我是个苛刻之人?”庄鸣心想。 于是,他裂开了嘴角,皮笑肉不笑道:“好,既然程道友亲自为你向我求情,我就放过你小子一马,赶紧的,给老子磕一个响头,然后赶快滚!” 小童坐在地上,瞅瞅程仕,又瞅瞅庄鸣,眼珠子咕噜噜一转。 他忽地又趴下去,四肢着地,像一只野狗,噔噔噔就闪了,等二人回过神来,又急速往前一冲,飞出去甚远,不见了。 “狗爬术!” 庄鸣大喊一声,想要追逐,却被程仕拦住。 “庄鸣道友,勿要和这小童一般见识,你的身体可还好?” 程仕留了一个心眼,在小童做狗跑的时候,故意给他的屁股加了一把力,瞬间将其推远,也算是帮了他一把。毕竟,此人至少将他引入寒风谷,也算是对自己有恩之人,程仕并不像看他被庄鸣蹂躏。 何况,小童方才潜入鸟中,对着庄鸣拉的几泡屎,也让程仕暗地里高兴了几分。 谁让庄鸣当众质疑他,是靠关系才筑基的呢。 这几息功夫,小童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庄鸣看了程仕一眼,虽然心中不甘,但也无可奈何。 “多谢道友关心,贫道身子并无大碍,执事并未痛下杀手,已是万幸。只是,这地上被我砸出一个大坑,又是在执中堂这般肃静的地方,还得我亲自去找人,将这路面复原。” 庄鸣叹了一口气,“哎!又得挨那些掌管工事的人的骂了。” 此时已经迫近正午,阳光渐渐毒辣起来,地面上的青石板路,隐约有热气蒸腾。 时间不早了,程仕只想早点感到宗主那里,将执事赠予的书信奉上。 “庄道友,我要去远处那座高塔,面见宗主了。暂且告辞!” 庄鸣面露疑惑之色。 “宗主,你为何要见宗主?” “加入寒风谷,不是都要经过宗主的同意吗?” “不尽然,宗主神龙见首不见尾,寒风谷里弟子上千,他也不是人人认得,加入宗门这等事,也无需经过宗主老人家的批示,只要筑基以上弟子,向其宗门一位长老举荐便可。” 程仕自然是不清楚这些门道,但是执事既然让他直接找宗主,就自由他的道理。 何况,还递给他一封书信,说是一定要亲手呈给宗主。 “道友,是执事要我亲自面见宗主的。” “哦?既然如此,执事自有他的道理,你且按他说的做便是。” 望着远处的高塔,庄鸣会心一笑,道:“宗主若是在谷里,定是早那座塔的最高层。你要去找他,我们还能同走一段路。” “庄道友也要去见宗主?”程仕问道。 “非也,非也,”庄鸣指着路上那座大坑,无奈地摇摇头,“工事堂也在此塔里,我要去和他们请罪,求他们派人将这地面修复。” 程仕笑了笑,觉得这寒风谷,有点儿意思。 虽说是一座隐秘的山谷,修仙的好地方,但是机构建造,和外面的县城、庄园颇有类似之处。 有管考试的,有管饭的,还有管修路的。 这样一想,这些修仙的道士,也在程仕的眼里,渐渐褪去了神秘的光环。 尤其是身边的庄鸣道人,虽然是个筑基道士,但是言语之间,并非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反倒说话做事,接着地气。 于是,二人结伴,走向远处的高塔。 正午的阳光,将天空染成金色,映衬着四周的青色山峦。云雾缥缈之间伫立的高塔,更添几分巍峨之感。 第126章 路遇波折(4k) 通过和庄鸣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程仕对于寒风谷的认识,又多了三分。 这寒风谷里,修为最高的自然是宗主,还有宗主身边的一些人。 这些人被称为太上长老,又一般师兄弟也不多了,寒风谷也不超过五人。这些老祖是门派修为最高之人,宗门压箱底的底牌。 其实,宗主,不一定是他那一辈最能打的,却是领导力最强,同时能很好的掌控宗门,慑服众人 长老团,宗门的骨干,人数比台上长老要多一些,有十几人。这些人,掌管着宗门种种核心事物,譬如执中堂,就是评定宗门弟子顶级的地方,练气道筑基的修为,都要经过严伦的最终审定。自然,严伦也是长老团其中一员。 宗主的师叔、师兄弟辈,甚至出色的晚辈,修为到了一定境界,就能成为长老。其实,就算没有到一定境界,但是在寒风谷里,也有一些德高望重的老者,凭借资历,进入长老团。 比如石老,便是其中一员。不过他并没有担任具体的职务,只是挂个名字罢了。 内门弟子,大致有数十人,宗门的未来,长老们的亲传弟子,都是天赋良好,独居慧根的道人,被门内花资源重点培养的,内门弟子里面最出色、最得宠的几个,又被称为核心弟子,将来指望他们接掌门、长老之位的。 想要坐到内门弟子的位置,必须尽快到达筑基修为,越年轻越好。 外门弟子上百人,属于门派的比较底层的人。外门弟子是天赋一般,但是有能力修行,往往是杂灵根、废本命等情况。总之,若是在这个级别带了过长只见,便没什么大前途。 外门弟子,都是练气修为。 宗门收他们,给他们随便传授些功法、丢基本道书,长老们心情好了指导一下,开个讲坛叫他们和内门弟子一起去听听课社么的,一般没具体的师长,而是或者挂在某长老门下,平时自己修行去,他们修为低,但是人数最多,给门派打杂,干活,外出挖矿、挖草、养院子、布阵等等还是需要他们这些有修为的人,打仗时还能当炮灰。 然后就是道童,这些人基本都是凡人,虽然在门派里,但是并不是真正意义宗门的成员,主要是干很多基础活,收集一些低端但是必须的资源,看管门派在凡间的资产他们一般受外门弟子管辖。 二人走着,一路上,遇见不少道人,对其侧目。 一个穿着白青相间道袍的青年道士,小声和同伴嘀咕道: “两这人从智宗堂的方向走来,颇为面生,莫非是方才刚刚筑基的道人?” 同伴愣了一下,指着程仕一旁的庄鸣,摇摇头,“不是吧,方才在居室中清修,没听见外面的热闹,不过外出回来的室友说,来了个新人,把庄堂主一招就打在了地面好几丈,既然如此,庄鸣怎么怎么会若无其事,和此人走在一起?” 对于这些指指点点,庄鸣是听不见的,他只能看见有人在嘀嘀咕咕。 但是程仕凭借见微知着的听觉,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装作没听见,绷住笑脸,继续跟着庄鸣走着,心中却暗自狂笑: “所谓人云亦云,不过如此,明明是严执事将这庄鸣打在地里,怎么传到被人耳朵里,就成了而我将他给打了?这群寒风谷的弟子,嚼舌头造谣的工夫,恐怕比他们修仙的功力更胜一筹。” 寒风谷的街道,并不是建设得横平竖直的。 一旦离开主干道,就是九曲回环,路面也并不宽阔,仿佛乡间的羊肠小道一般。 路上的弟子也渐渐多了起来,和程庄二人摩肩擦踵,交错而过。 庄鸣的宽阔的肩膀,突然被一个瘦小的道士,伸手拍了一下。 此人虽然瘦下,但是年纪并不小,两鬓散乱地飘动着白发,看起来颇为不修边幅。 庄鸣回头,随即摆出一副笑脸,弯腰拱手道: “原来是巩文长老,失敬,失敬。” 这个叫做巩文的道人,面部表情地点点头,并没有拱手回尊,看起来,职位和修为应该比庄鸣高上一头。 他看了看一边的程仕,露出难以执行之情。 但是到底是个稳重的老师傅,他并没有从言语中流出这种情感,反倒是波澜不惊地问庄鸣。 “你身体可还好?” “还好,还好,巩文道友,别来无恙?” 巩文冷笑一声,道:“我自然很好,我是担心,你刚才被执事打了那一下,可别把元神给打散了。能把执中堂的堂主,得罪至此,你小子还真是有能耐。” “巩、巩长老,连你也知道了?”庄鸣一脸尴尬,低下头。 “我当然知道,你和执事争执的时候,我就在外面看着呢。” 程仕听闻,皱起眉头。 方才在执中堂前,无论是围在内圈的弟子们,还是远远站在外面的人,他都没有看见有着老道士的身影。 而根据巩文所讲,他是亲眼目睹了这场闹剧,若此人所言为真,定是在很远的地方,默默目睹了此事。 至少是在程仕见微知着的视力范围之外。 看来,寒风谷里高人还是不少,而且,程仕引起的这番风波,已经传播到寒风谷高等修为的道人中去了。 他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后悔,这还没有加入寒风谷,就闹得沸沸扬扬,搞得众人皆知,这对他之后在谷中为人处世,并非是一个好兆头。 指不准,被人当做刺头对待。 巩文没有再理会庄鸣,而是自上而下,打量起身边的程仕来。 他捋了捋下巴上稀疏的几根毛发,突然笑了。 程仕敬重这位老者,还是向他毕恭毕敬地一拱手。 “莫要拱手,莫要拱手,年轻人!” 巩文伸手抓住程仕的手腕,这一抓,劲力十足,仿佛要将手腕的骨头,也一并抓碎了。 “好大的寸劲!”程仕暗自惊叹。 然而,他也并有束手就请,而是通过几个吞吐之间,就将身体的内力,汇聚在手腕上。 他的手腕,渐渐膨胀起来,似乎是要抵御,巩文从外界向下,施加的压力。 在外人看来,此二人不过是傻呆呆地站着,一动不动,就连脸上的表情,都略显僵硬。 以至于经过的道人,都好奇地看着他们,有几个还停下了脚步,驻足观看。 “这不是巩文道徒么,怎么抓着一人的手不放?对了,此人是谁?” “难不成巩文和这人有什么纠结?不对啊,巩文一专注个人清修,谷里的事情,也是不闻不问,怎么在这大街上,和这人像个木头人一般杵着?” “我们且别走,看看究竟。” 越来越多的人停下脚步驻足,本就不宽阔的道理,顿时有些堵塞。 庄鸣身为筑基道人,又了解程仕的实力,自然是看出了一些门道。 他故意侧身过去,用宽阔的胸膛,撞了一下巩文的肩膀。 巩文正在专心和程仕角力,被这么一撞,没有防备,手中的内力有些飘散,不禁松手。 施加在程仕手腕上的力气褪去,他赶紧往后退一步,眼睛还是死死盯着对面,观察他的续动作。 好在庄鸣及时出来,打破二人对峙的局面。 “巩文道友,”他依旧是毕恭毕敬地作揖,“这位是程仕道友,我正带着他,去塔里见宗主,时机紧急,见了宗主之后,你们二人再寻机会盘道,也不迟。” 说罢,拉起程仕的手,推开围观的众人,离去。 众人留下原地,窃窃私语道: “宗主,他去见宗主做什么?” “谁知道呢,难道庄鸣从长老哪里领取了什么任务,要带着此人过去?” “哎,神秘兮兮的,谁稀罕知道,我还是老老实实去集市淘几本合适的经书,自个人修行去吧。” “走吧走吧,咱们外门弟子,没有好师父教,修为的事,还得靠自己啊。” 众人纷纷散去,不一会儿,道路就恢复了畅通。 唯独巩文一人,独自留在原地,久久没有离去。 他倒不是因为鸣突然“袭击”,让他放走程仕,感到不甘心。 作为长老团中的一员,修仙多年,地位摆在这里,还不至于刻意为难一个年轻人。 他只是在细细回顾,方才和程仕的角力。 作为筑基后期,即将突破金丹的道士,面对程仕,他并没有使出全力,而是把握好尺度,用筑基前期的力气,施加在程仕的手腕上。 他早就听说了,此人今天才来寒风谷,就从道童,直接升至筑基前期。 作为长老团的一员,他自然是认识执中堂严伦,而且,和此人还颇有交情。 对于严伦的能力,和对寒风谷的忠诚,丝毫不加怀疑。这是一个正派的人。 但毕竟,寒风谷千年来,还从未有人,能跳级平定修为的。 他觉得抓住这个机会,亲自试试程仕的功力。 直到方才,面对着他施加的寸劲,程仕不仅没有受伤,还波澜不惊地和他角力对抗。 若不是庄鸣有意打断,程仕还能和自己斗一阵。 这虽然让其惊讶,但是想想严伦的为人,巩文也暗自在心里点点头。 “严伦真是有魄力之人啊!不过,他没有看走眼,此人来到寒风谷,前途无量。既然是亲自去面见宗主,必然是严伦的交代。” 又思索了一阵,巩文长舒一口气,仰天长笑。 “老了,老了,有人后来居上,是好事啊。” …… …… …… “哎,我跟你说,你可别在意那个白胡子老头,他人心不坏。” “你是说,方才和我角力的巩文?” “对,就是他。此人位居长老团中,路上谁遇到了,也到喊他一声巩长老,嘿嘿。” “能做到长老,法力必定是高强吧?” “那倒是,不过,寒风谷虽然近年来青黄不接,但说的是内门弟子和外门弟子,而长老团以上的宗门人物里,还是有不少厉害的角色,我等,不能望其项背啊。” 说道这里,庄鸣画风一转,轻声问道: “程仕道人,高塔快到了,你能否透露一下,严伦长老,可曾想你嘱咐了什么?” 庄鸣和程仕,可谓不打不相识。 不过,二人其实并没有实质性的面对面争斗,反倒是程仕处罚戏弄庄鸣的小童,为其在庄鸣心中,博得了不少好感。 加上方才,庄鸣为在巩文长老前,为程仕解了围,二人的关系,也进一步的加深。 他认为,在这个时候,主动探探程仕的底,对方是可以接受的。 毕竟,还没有入宗门,就要去见宗主,能这么做的人,必定有些来头。 程仕笑了笑,猜透了对方的心思。 因为二人已经来到了高塔下面,庄鸣再不问,可就没有机会了。 他拿出怀中,严伦给予的书信,展示给庄鸣。 严执事并没有说,此物不可示人,因此,程仕自觉拿出来和这新结交的朋友分享一下,并无大碍。 庄鸣接过这封书信,先是正这看,看了一会儿,又倒着看,然后转了几圈,左看右看。 “咳咳,”程仕故意发出一些声响,“庄道友,可曾看出什么门道来?” “一个字也看不懂!” 庄鸣很老实,将书信还给程仕,挠了挠头。 “一个字也看不懂?” “是啊,写的都是啥啊,鬼画符一样,既不是字,也不是经文,看不懂,看不懂!” 程仕笑了笑,看来,这的确是一封密书。 严伦既然放心将这信给自己,也没有嘱咐不可示人,想必心中早就做好了打算。 量你们也看不懂! 回想起严执事,那飘逸的身形和肃穆的容颜,程仕心中对他的敬仰,又多了几分。 二人已经来到了高塔下面。 说来也奇怪,之前在执中堂前,从远处了望这高塔的时候,只能看见下半部分,塔中段以上,皆掩盖在缥缈的云雾之中。 但是直到程仕来到了塔下,他才发现,这儿并没有云雾缭绕,塔尖是肉眼可见的。 他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如此短的时间里,云雾不可能全部散去。 如此看来,也只有一个可能:这云雾是一个障眼法,为的便是不让远处之人,窥探见塔里的样貌。 第127章 木棍大侠 二人进入塔里,塔内造型古雅,大厅宽阔,六面墙壁上,都绘画着各色仙人,腾云驾雾,上天入地,有的骑鹤,有的骑马,有的飞剑,还有的脚踩一片深翠的荷叶,在水上漂泊。 浓墨重彩的壁画,将大厅里幻化成一个个缥缈的仙境,程仕身处其中,思绪也有些飘飘然。 直到一声低沉的询问,才将他从此等意境中抽离出来。 “来者何人?” 在进去塔第二层的楼梯口,有一人双手环抱胸前,背靠墙壁。 他的穿着,和寒风谷里其他弟子,并不相同。此人身着一身紧身黑衣,袖口短,且被细绳子束袖,露出一截棕色的手腕。 而下半身,也没有衣诀飘飘的衣摆,而是穿着一条裤子,像是乡间农夫下地耕田的服饰。 整个人看起来,朴素,干练,警惕,能打。 他的身边,杵着一根长棍,六尺有余,和他的头部平齐。 乍一看,不像道士,倒像个跑江湖侠士。 庄鸣似乎看起来和这侠士挺熟悉,笑嘻嘻地迎上去。 “嘿呀,别来无恙?” 侠士瞥了他一眼,“有事说事。” “嘿嘿嘿,我确实有事,”庄鸣憨憨地笑着,“执中堂前的一块路,给我砸烂了,这不,我负荆请罪来了,只好去找负责谷内工事的长老了。” “还有我身边这位道友,他想要……” 庄鸣还想介绍一下程仕,可是话还没有说到一半,就被侠士打断了。 “你去找长老便是,其他人勿管。” 庄鸣看了看程仕,迟疑了一下,道:“这……好吧。” 获得了许可,侠士闪开身子,让他进去了。 “你呢,来这什么事?” 侠士甚至没有抬起眼睛,靠着墙壁闭目养神,问站在一边的程仕。 “我找宗主有事。” 侠士眼皮一跳,眯着眼睛道:“宗主?” “对,我找宗主,还请通融一下,让我过去。” 确定此人没有在说笑之后,侠士看着一身凡人道袍打扮的程仕,上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 “你不是寒风谷的弟子。” “我确实不是寒风谷的弟子,我今天才来到寒风谷。” “既然不是寒风谷的弟子,你找宗主作甚?” “我要加入寒风谷,必须亲自见宗主。”程仕回答道。 侠士不耐烦地抬起眼皮,右手抄起木棍,在地上轻轻敲了一下。 说来也奇怪,他只是轻轻一敲,都没有怎么使劲,可这地面在木棍的撞击之下,却发出响如洪钟一般的声音。 封闭的高塔大厅一楼,不停回荡着这洪钟之声,仿佛一潭震荡的池水,波澜兴起。 程仕感到好几股气流,从四面八方涌来,推动着他的身子,让他摇摇晃晃起来。 身上的道袍,仿佛被一阵大风吹起,哗啦啦作响,拍打着身体。 好在程仕毕竟是筑基级别的道人,很快气沉丹田,稳固好下盘,站稳了。 “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你既不是寒风谷的弟子,也从未与我打过照面。我不能放你进去,请回吧。” 说罢,侠士不耐烦地摆摆手,又闭上了眼睛,自顾自地靠着。 这人是高塔的护卫,和其他寒风谷的清修的道士不同,此人虽然也修道,但是唯一的修行,就是守好这楼梯的入口。 而身边这根木棍,有宗主亲自的开光庇护,据说只要是筑基以下的道士,一棍就能闷死一个。 虽然这个传说在寒风谷里流传已久,但是却从未有人亲自见证过,大概是因为越是顶尖的威慑物,就越是不会轻易现形,而是单单从气势上,就能威慑擅入高塔者。 就像方才,侠士只是轻轻用棍子敲了一下地面,震荡开来的气息,就足以令一般的筑基道人,心惊胆寒。 程仕虽然也知道这棍子的威力,但是他心中却并不畏惧。 因为,他手里有严伦长老给予他的书信,作为凭证。 他将书信从怀中拿出,说道: “这位道长,我有一封书信,烦请过目。” 侠士依旧是不耐烦,扬扬手,“什么书信?我说过,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快走吧!” 这人说话,眼睛都不抬,着实有些不礼貌,让程仕心中颇为不悦。 “此人再厉害,不过也是一个看门的,据我观察,此人修为并不高,最多与我持平,不过是仗着手中的那根厉害的棍子,才如此嚣张跋扈,待人无礼。这谷里要进出高塔的弟子,怕是平常没少受这人刁蛮。” 侠士越是不理人,程仕就越要和他说道说道。 他蹭地一步上前,手中的信,几乎要贴在木棍大侠的眼前了。 “劳驾,看看信吧!” 木棍大侠虽然是闭着眼睛,但是他也感觉到一股气流迎来,下意识地往身侧一闪而过,然后死死用木棍,挡在通道大门前。 “吃了豹子胆了,敢袭击我!” 程仕叹了一口气,感到一丝厌烦。 明明就是去见个宗主,怎么一路上波折不断?先是遇见了半路杀出的巩文长老,非要和自己在大街上角力,还好最后,庄鸣给他解了围。 这下可好,又遇见这样一个冥顽不化、自以为是的看门大爷,有门不让进,偏偏庄鸣这小子又提前跑路了。 程仕举着信,缓缓在木棍大侠眼前,来回移动。 “这是执中堂的严伦长老,亲笔书写给我的举荐信,他说,要我拿着这封信,去找宗主,就能加入寒风谷。” 他也没和这人再绕圈子,索性一下把理由和来头全部说清楚。 听见了严伦的名号,木棍大侠一怔,显然,被这来头给震住了。 一个凡人模样的外来人,何以得到执中堂长老的亲笔书信,还说要带着书信,去见宗主?简直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木棍大侠,接过信,表情甚至比之前更加惊讶。 这写的,都是些啥? 在一般人看来,这信中的文字——姑且叫它文字,歪歪扭扭,点点滴滴,就像蝌蚪游走一般。 大侠和庄鸣一样,并不能看懂信件上的文字。 姑且不说认不认识这独特的文字,这般随意的书写,排列也并不规则,书写更谈不上齐整。呈给宗主,怕是也不够敬重罢。 可是,信的底下,又明明盖着执中堂的印章,还有严伦的私章。 这两个章子,在一排鬼画符的文字下面,红得明晃晃的,也是木棍大侠,唯一能认识的文字。 他有些犯难了。 第128章 信里到底写了啥? 木棍大侠有些犯难了,虽然这信里,有执中堂和严伦长老的背书,可是,信的内容,他却一个字也看不懂。 然仗着身为高塔的看门人,他平日里为人乖张,有时候,还喜欢故意刁难一下进门之人,还时不时,私下拿点好处…… 但是,此人也算是恪尽职守,也算做到了不让闲杂人等,轻易进入高塔。 这高塔,可是宗主清修的地方,也是长老团们,每旬齐聚,开会商讨大事的重要禁地。 正值旬日,眼下,长老团里的部分长老,正和宗主开着密会,开会之前就有令,无关人等,一律不能进入。 但凭严伦这封怪诞的书信,能否让眼前这个他并不认识的人,擅自进入? 犹豫之间,木棍大侠的手,摩擦这木棍的顶端,发出呼咻呼咻的声响,听起来颇为聒噪。 程仕看着这个纠结的看门人,不禁也有些好笑,心想,再这么给他摩擦下去,这木头棍子,怕是要摩擦起火了。 “怎么样,道长可知这信中的奥秘?” 程仕没有看懂信中的内容,庄鸣也看不懂。 他倒是挺期待,这木棍大侠,能给他说说信里,写得到底是啥。 他觉得,既然是递给宗主的书信,身为宗主住所看门人的木棍大侠,一定能够看懂其中的内容。 木棍大侠被程仕这么一问,心中顿时有些慌乱。 要是说看不懂,在身着凡人道袍的外人面前,着实有损其威严,毕竟,他可是决定这扇大门开合的人。 若是说看得懂,又该如何同程仕解释呢? 寻思之下,木棍大侠决定,还是不要冒险,等到长老会结束之后,再将此人放入,也不迟。 眼下,就先忽悠忽悠此人,毕竟看这情形,此人也看不懂信中文字…… 他清了清嗓子,装模做样,把信平举到眼睛前。 “这信,的确是出自执中堂的严执事之手,有公章和私章为证,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既然如此,就快让我进去吧,我从执中堂来的一路上,可是耽搁了不少时间。” 程仕听闻,颇为高兴,迈开腿,就要往门里面走。 可是,木棍大侠的木棍子,有一次拦在了门前。 “且慢,”他朗声说道,“但是,依据信的内容,你现在是进不去的。” 木棍大侠深吸一口气,对着信的内容,一字一句地念着。 “这信是用寒风谷独创的文字所书写,你自然是看不懂,不过也无妨,我可以念前几句给你听。” “嗯……宗主阁下,执中堂执事严伦,有要事启奏。嗯……你叫啥来着?哦程仕,对,这两字是程仕。程仕,乃执中堂秘密挖掘之人,此人……虽然只是凡人修为,但是独具慧根,灵气如注,这个……严伦现向宗主推荐此人,加入寒风谷……诶不对吧,加入寒风谷,怎么需要找宗主?” 木棍大侠虽然装模做样,但是显然文化水平有限,说得磕磕巴巴的,而且语义前后矛盾。 程仕会心一笑,瞬间明白,此人不过是在忽悠自己罢了,他其实并不能看懂书信的内容,只是单纯不想让自己进去。 “总之,你现在还不能进去,等明天,明天再来吧!” 书信被还给程仕,木棍大侠对着他摆摆手,示意他赶快离去。 “快走吧,今天这里有要事,非关人等,一律不能入内,你就不要来这儿凑热闹了。你若是想要加入宗门,直接去找掌管道童杂役的内门弟子就好,让他们给你看看筋骨和天赋,再做定论。” 木棍大侠这几句打发程仕的话,说得轻松流畅,完全没有之前读信时候的磕磕绊绊。 程仕心想:“方才还说我独具慧根,灵气如注;这会儿又说要我去找掌管道童杂役的内门弟子,看看筋骨和天赋,前言不搭后语。此人胡诌,实锤!” 他决定好生戏弄一下木棍大侠。 “既然如此,还真是遗憾呀!” “遗憾啥,你若是想要加入宗门,我已给你指点了道路,找我说道额去做便是,你个凡人道童,哪能随便见宗主,快走吧!” 木棍大侠给程仕指明了一般凡人,入谷的流程,为的就是尽快打发走此人,免得节外生枝。 但是程仕并没有离去,反倒是毕恭毕敬道: “道长方才一番指点,程某在此谢过!只是,令程某没有想到的是,执中堂的严执事,居然对程某有如此高的评价,真是受宠若惊!只是方才道长读得有些快,我没记住,可否烦请道长,再给我读读信中前面几句话,让我琢磨下严长老的教诲?” 程仕深深弯腰,作揖,然后将信递给木棍大侠。 大侠接过书信,心里有些懵。 “这自然可以,毕竟,你看不懂信上的字句嘛……” “不错,还请道长赐教!” 木棍大侠看着手里这封天书,一时间,不知道从哪里开口。 而方才胡诌的几句,本就没有过脑子,说话和放屁一样,哪里还记得? 只好硬着头皮一边努力回忆自己放过的屁,一边缓缓说道:“严伦,有要事启奏……” “不是先称呼宗主阁下么?” “啊,那是自然,我这不是省略了么,你不要在乎这些细节!” 程仕笑眯眯地看着木棍大侠,还是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着实令人不好拒绝。 “程仕虽然只是……凡人修为,可是天资不错……” “是独具慧根!”程仕笑着打断他。 “对对对,独具慧根,你记得蛮清楚的嘛!” “可是独具慧根,灵气……灵气,灵气什么,你还记得吗?”木棍大侠挠着脑袋,反问程仕。 “小人自然记得,是灵气如注,灵气如注嘛!” “哈哈哈,你记性就是好,哎,我就是吃了脑子墨水不够的亏啊。” 木棍大侠刚想说下一句,突然觉得,好像也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咦,你既然记得清清楚楚,自己回去好生琢磨才是,为何还要问我?” 程仕裂开嘴笑了,指着木棍大侠手中的信,笑道: “我记得再清楚,也没有道长亲眼看信,一字一句,念得清楚不是?” 木棍大侠一愣,看了看手中的天书,又看了看程仕,终于反应过来,大怒道: “呔!无耻小儿,竟然戏弄本尊!我看你是活腻味了,找死啊!” 第129章 苏晴 木棍大侠一阵暴怒,抡起木棍,高高举起,就要往程仕的头上砸去。 程仕一个后撤步,退后一丈远,在他身后,就是离开塔的出口,若是见形势不妙,他随时都可以跑路,料这木棍大侠是个看门的,不敢轻易离开塔内,程仕要是走了,他也不会追来。 就在剑拔弩张之际,一阵脚步声,从塔内徐徐传来。 脚步声越来越近,真人就要现身的时候,脚步却陡然停住。 片刻,穿来一个女声。 “好大的怒气,你又和人起冲突了?” 木棍大侠手中的高举的棍子,犹豫了一下,还是缓缓放了下来。 “有人擅闯高塔,我只是恪尽职守罢了!” “哦?” 几句对话之后,脚步声又想起,一个女道士,从楼梯转角走出来。 程仕看到,心中略微起了一番波澜。 此人面向约莫三十上下,虽然不及翁兰那般美貌,可是身材挺拔,就是穿着一身宽松的道袍,也难以掩饰其玲珑剔透,凹凸有致的身段。 尤其是衣襟口,也不知是因为炎热,还是衣服小了,锁骨下面,露出一片白净净的肌肤,再往下看,小半抹玉球微露,令人遐想联翩。 即使隔着男性化道袍,程仕都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女人味,扑面而来。 这股气息,丝毫不比之前木棍敲击所激发的震荡要弱,反倒是更能直击人心。 毕竟,这可是程仕再寒风故里,看见的第一个女人。 他原以为这里是个和尚庙呢。 女道士的眼睛很大,透露着一股神气,就是再自信的男人,被这双眼睛一瞪,也会忍不住低下头去,不再目光接触。 可是她看了程仕一眼,却微微一笑,目光中的凌厉之气,也减弱了几分。 她转头对木棍大侠说:“我当是谁呢,一个凡人道童,就能让你动如此大的肝火,我隔着一堵墙,都能闻见你身上那股戾气。” 说话的语气冷冷的,带着嘲讽和不屑。此人貌似是木棍大侠的上级,这个看门人,被怼了几句,也不好作声,只是默默转头。 程仕对着女道人拱手行礼,“见过道长。 女道人也拱手回礼。 “你是何人,为何要进入塔里?” “在下程仕,有事拜见见宗主,请道长通融。”程仕回答。 “你要见宗主?”女道士面露惊讶之色,她并不认识程仕,又看他穿着凡人的道袍,以为谷里的道童。 一个道童,能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去见宗主? 别说是宗主了,道童只归外门底子管辖,内门底子,都不屑于和道童对话。 要是换成别人,女道士早就拂袖而去了。 可是她见这小道士,生得年轻英俊,玉树临风,尤其是眉眼之间,有一种独特的英气,这是寒风故其他弟子所没有的。 女道士不禁心生喜爱,也就不妨花点时间,和这道童交谈几句。 “你去找宗主,是为何事?” “是为了加入寒风谷。” 原来还不是谷内弟子,那就更不可能,让他进入塔里,去见宗主了。 女道士一阵苦笑,道:“小道士,我告诉你,你既然还不是寒风谷的弟子,贸然进入这塔里,本就是犯了我们这的规矩。你快走吧,去西边的杂役所,找个练气级别的外门弟子,推荐你做道童。” 她的流程,和之前木棍大侠所言,基本一致,加入宗门这等“小事”,根本不用来劳烦宗主,就是练气级别的弟子,能够决定的事务。 程仕见她也这么说,心中一阵奇怪:“既然加入宗门如此简单,严伦长老,为何还要我去找宗主,这岂不是多此一举么。” 木棍大侠见上级也为自己说话,也恢复了之前的神气。 “我就说了吧,你进不去!听到没,让你滚,就快滚吧,信的事情,爷爷我就不追究你了。” “信,什么信?” 木棍大侠说漏了嘴,被女道士追问。 但他也是支支吾吾,没有实在言语。 “道长,是这样的,严伦长老给了我一封信,让我带着信,去找塔里找宗主,我才依照指示过来了。只是,这位看门的道长,似乎看不懂这信的内容。至于我不慎冒犯了贵谷的清规,实属无奈,往见谅!”程仕接话道。 “严伦给你的信?” 女道长将信将疑,接过程仕递给来的信,端详起来。 她的脸色,越看越不对劲,眉头也紧缩起来。 直到看到信的最底下,执中堂和严伦的公私两章时,猛一抬头,给了身边的木棍大侠一巴掌。 啪! “你眼珠子被挖了么,白纸黑字加红章,看不懂?” 木棍大侠捂着脸,嘴角的血,顺着手指渗出。 “我确实读不懂。不过,眼下塔里宗主正在和长老们开会,闲杂人等,不得入内,我也是按规矩办事……” 他还想再挣扎几句,却迎来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平日里让你好生演习经文,就是不听,这下可好,差点坏了大事,这人要是没有上去,长老会结束了,我如和同严长老交待!你个不争气的蠢驴!” 女道士怒气冲冲的,撩起道袍,伸出修长的玉腿,对着木棍大侠的屁股就是一脚,将其踹飞,咚的一声,砸在大厅的壁画上。 程仕一看,好家伙,这女道士腿劲十足,体力一定不错。 女道士踹走了看门的,赶忙毕恭毕敬地对程仕拱手作揖。 “原来是刚升为筑基的程道友,失敬,失敬!贫道苏晴,寒风谷内门弟子,负责高塔内的日常事务。” 程仕也拱手回应道:“苏道友好!方才多有得罪。” “哪里的话,就怪这蠢驴看门的不识字,差点将我害了,也拖累于你。对了,程道友是何时来谷中的,我在这有有些年头了,还是第一次见面。” 苏晴也觉得奇怪,谷里得内门弟子不过数十人,都是筑基以上得得修为,她几乎人人都认识,打过交道。眼前这个容貌俊美的道士,自己怎么从未见过? “我是今天,才到谷里的。我看不懂这信,不过,严长老再这信里没有说么?” 苏晴一脸震惊,嘴巴张得老大,又看了看手中得信。 “并没有,严长老只说你跳级变为筑基之徒。你今天才来,不是寒风古的弟子,难怪还穿着凡人的服装,也看不懂信,也就说得通了。我还以为,你是个道童呢!” 第130章 奇幻之境 话不多说,苏晴领着程仕,进入到通往塔里的楼梯间。 “严长老在信中交代了,要你今天务必将这信,在长老会还没有散去的时候,当面呈递给宗主。事不宜迟,我这就带你上去。” 程仕看着这高塔的楼梯,这是一座木制的梯子,并没有刷上任何的油漆,只是展露出木头原本的木浆色。 轻轻敲击之,却异常坚硬,并不是木头应有的手感。他这才想起来,石老说过,自从很多年前的一场大火过后,寒风谷里,只建造石头建筑。 苏青已经上了十来个台阶,走到一个平台上,她转身道: “你看什么呀,快走,跟着我,时间来不及了!” 程仕望着头顶,交错纵横的楼梯,如同一张巨大的蜘蛛网,横贯在头上,密密麻麻,迷宫一般。 “苏道友,长老们在多少楼开会?” “自然是在顶楼,宗主的大堂内。” “这塔有到少层?” 苏晴愣了一下,道:“这我还真没有数过,五六十层吧。” 程仕汗如雨下,要是跟着苏青一层一层这么爬上去,怕是爬到顶楼的时候,长老会早就早就结束了。 苏晴看出了程仕的窘迫,笑盈盈道:“程道友还真是天真,不会让你一层层爬上去的,你随我来到二楼再说。” 程仕听闻,心想莫非二楼还有电梯不成?也就随着苏晴来到二楼。 二楼和一楼有些不一样,并没有各色绚烂的笔画,徒有四面墙壁。 只是,正对着楼梯口,往前五六部,有一个一丈见方的绿色圆盘,上面闪现着各中程仕看不懂到的经文,嗡嗡作响。 盘圆中间,是一根灰色石笋,顶部尖锐,顶部粗壮,一个成年男子,张开手臂,勉强能够环抱住。 苏晴步入圆盘内,这经文仿佛一群蚊虫,居然从底部跳动起来,依附在他周围。 苏晴的身上,挂满了金色的经文,样子有些渗人。 “快进来吧!”她向程仕招手。 程仕心想,莫非这就是电梯? 他按照苏晴的话,也走入圆盘中,刚一步入,一股灵气,从脚底板窜出,他感到通体一凉,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阿丘!”程仕揉揉鼻子,打上一个喷嚏。 “这里为何如此寒冷?”他他问道。 “修道之人,何惧这点寒冷,”苏晴笑笑,挥一挥手,地上剩下的经文也跳动起来,像一群蚊虫,萦绕程仕,发出嗡嗡的声响。 程仕听得心里直痒痒,真想一巴掌怕死这群嗡嗡作响经文,但是碍于苏晴在场,也就只好忍住。 他站了一会儿,只觉得周身凉透了,就连脑仁心里,也是一阵冰冻。 “起!” 苏晴突然一声令下,萦绕二人周身的经文,突然定住不动,两个吞吐之间,经文伸出触角,吸附在二人的道袍上,提溜着他们平地垂直而起。 速度极快,程仕双脚腾空,下意识闭上双眼,唯听见耳边的风声呼呼咆哮。 待他睁眼之时,只觉着眼前一阵雾气弥漫,伸手不见五指,四顾茫然。 “难道我在云中?” 程仕也只是短暂这么一想,因为脚底板,实实地踩在地上。 “苏道友,你在哪里!” 他有些不知所措,连忙高声呼喊苏晴。 “你喊什么,别乱叫,等一会儿,雾气便要散去。”苏晴咯咯地笑了,声丝带着几分妩媚。 苏晴的声音并不远,就在手边,程仕长舒一口气,也就不再担心,静静等待雾气散去。 果真,就有一阵微风吹来,雾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 程仕首先看到的是苏晴的面庞,原来苏晴也在看着自己。 “好了,我们到啦!” 雾气全部散去了,四周明晃晃一片,清晰无比。 居然是一片树林! 这片树林,放眼望去,多是根须遒劲的古树,十几步一棵,均匀地伫立的地上。 古树枝叶繁茂,上面还有许多猴子,在两棵树只见来回跳跃着,发出叽叽喳喳地声响,好不热闹。 程仕指着一只尾巴倒挂,掉在树枝上的猴子,问道: “苏道友,这里便是是高塔的最高一层?你确定不是带我来到了野外?” “没错,怎么样,很奇怪吧。”苏晴笑眯眯地回答。 她领着程仕,往树林深处走去。 原来,这塔顶虽然看着不大,但是面积却远远超过一层。 这也是宗主施加的障眼法之一。 苏晴一边走,一边介绍说,这一层其实已经不是高塔,而是历代宗主,带领宗门长老,在天空中用法术构造的一个平台。 这里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和天地之间并不相同,而进出这个空间,也只用通过高塔二楼的传送门,才能抵达。 程仕抬头望向天上,果然没有日月,只是一片发光发亮的白色,有些晃眼。 一条小溪,流水淙淙。 走过溪上的小桥时,苏晴指着远处一棵大树。 “长老们应该还在那里开会,我们速速过去。” 程仕望去,那是这里最为高大的一棵树,虽然隔着有些距离,却能看见鹤立鸡群的树干,耸立在大地上。 二人急匆匆地走着,一路上,既有繁花似锦的花圃,也有残留积雪的腊梅,树上传来阵阵聒噪的蝉鸣,而头顶居然有几只大雁飞过。 一步一景,三步一季,五时四季在这里聚集交错,一时间,给人以时空错乱之感。 程仕有些恍惚,正走着,突然看见一棵遍布几十圈年轮的树墩边,有一老者,坐着喝酒。 他定睛一看,心中一惊,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巩文! 之前再路上遇见程仕的时候,巩文的头发凌乱散漫,此时不知为何,早已整齐的梳到后面,用一个朴素的发髻固定好。他的手边,是一只黄色的大葫芦,里面有阵阵酒香传出。 只是,这张沟壑纵横的脸,和瘦小的身形,却和之前一模一样,所以程仕很快就能认出这是巩文。 “见过巩文长老!” 程仕率先拱手作揖。 当庄鸣拉着他离开巩文的时候,最后程仕远远回头看了一眼,直到人群散去,巩文依旧是孤独地立在原地,似乎再思索着什么。 这会儿,巩文却再高塔里神不知鬼不觉地走了出来,看来其行动地速度,远在自己和庄鸣之上。 巩文看到程仕,放下手中的葫芦,并没有太吃惊,只是笑着点点头,眼神里满是赞赏。 “嗯,不错的年轻后生啊……” 第131章 古榕底下好乘凉 “怎么,程道友和巩长老也认识?” 苏晴向巩文拱手行礼之后,笑着问道。 “有过一面之缘,呵呵。”程仕回答。 巩文晃晃悠悠站起身来,将手中的大葫芦,随意往树墩子上一扔。 这酒葫芦,砸在墩面上,眼看着就要倾倒,酒都溢到了瓶口。 可转眼间,像个不倒翁一般,摇摇晃晃,打了几个盘旋,又稳稳地立了起来。 也就是这几个摇摆之间,本就馥郁的酒香,从葫芦嘴喷射而出,方圆十几丈内,都能闻见浓郁的酒香。 好几只金毛小猴子,被这酒香所吸引,扒拉着古树的枝干,翻越过来,落在平坦的树墩子上,争抢着酒葫芦,打得不可开交。 可是,争抢道酒葫芦的猴子,还没喝上一口,就被这馥郁的酒气所熏醉了,一个个,东倒西歪,瘫在地上。 巩文哈哈大笑,白色的眉须随着笑声,也跳动起来,翩翩起舞。 “我这可是仙酒,这些小猴娃娃哦,怕是要睡上好几天才能醒。” 他又转身对苏晴说说:“你是要带此人去见宗主吧?长老会正在开着的,大家正齐聚一堂,宗主也在。快去吧。” “巩长老不去参会么?”苏晴坏坏地问道。 “哈哈,你这小妮子,我这不是开小差,出来喝几口酒么。你们过去的时候,可别说遇见我了,不然宗主可要责怪我这老酒鬼了。快去吧,我再喝酒口酒,就赶回去。” 巩文说罢,面色通红地打了一个酒嗝,摇摇晃晃,跨过几个醉酒猴子的身体,一屁股在树墩上,继续喝酒了。 “想不到身居长老团,还是如此嗜酒,看来就算是法力高强的道士,也难免被世俗所困扰。”程仕和巩文道别,和苏晴继续往巨树底下赶去。 直到走近一些,他才发现,这是一棵大榕树。 榕树郁郁葱葱,单棵即蔚然成林。从它树枝上向下生长的垂挂“气根”,目测好几千条之多,落地入土后成为“支柱根”。 柱根相连,柱枝相托,枝叶扩展,形成了遮天蔽日、独木成林的奇观。 眼前这巨大的树冠投影,笼罩大地,遮盖数十亩之巨,足以容纳上千人歇息。 榕树下构筑了一些石桌石椅,燃着檀香,一缕清香袅袅。 如烟的檀香遍布之处,十来人围坐,呈半圆形散开。 这些自然是寒风谷的长老们了。 长老团之上,有一道人身着青色长袍,靠在巨大榕树树干上,手搭在凸起地面的遒劲根部,托着脑门,闭目养神。 乌亮的黑发垂下来,鸾姿凤态,仙风道格。 “那便是宗主。” 苏晴戳了一下看得入神的程仕,轻声细语道。 “待会,你不要说话,我自会将你的书信呈递给宗主,讲明来意。你机灵一点儿,有话接话便是。” 苏晴驾轻就熟地绕道榕树背后,走到宗主的身边,对他耳语几句。 这个面向四十来岁的中年道人,缓缓睁开眼睛。 这是一双碧眼方瞳的眼睛,没有凌厉的神色,却透露出不可冒犯的威仪,令人肃然起敬。 宗主接过苏晴递过来的信,扫了一眼,目光在某个地方停顿了片刻,然后抬头,发现了站在外围的程仕。 坐下地下的长老们,不知道是为了何等议题,本是在各自三五人讨论着,神色各异。 其中有一人,身材佝偻,须发皆白,正是石老。 石老顺着宗主的目光,也看见了站在不远处的程仕。 他略微一怔,随即站起来,对周围人笑道: “哈哈哈,老夫果然没有看走眼,这个年轻后生,竟然过来了。” 听见这厚重低沉的笑声,众长老纷纷停止了原先的讨论。 他们长相各异,有的面向和石老一般苍老,有的却是满头发黑,比宗主还要年轻。 但无一不是身着青色道袍,或坐或倚,尽管姿态各异,却人人松形鹤骨,看起来超凡脱俗。 “石老,这便是你领进谷里的年轻人?上午领的人,现在就进了高塔,看来有点儿能耐。”一个半卧着的道长说道。 “据说此人,被你直接领到执中堂那儿去了?严伦不在,也不知道此人的等级评定,结果如何。”一位道长一边喝着红色小案桌上的茶,一边凝神着程仕。 “这就要问他本人了。” 石老和宗主一边的苏晴对视一眼,得到点头的暗示之后,站起身来,拄着拐杖,晃晃悠悠地走出来几部,招呼程仕过来。 程仕遵循苏晴的指示,一直没有做声,见石老向他招手,看见这个领他去执中堂的老人,心中一阵亲切之感,也就走上前去,拱手作揖。 “见过宗主,石老,各位长老!” “呵呵呵,你果然没有令我失望。我猜,能来到这里,一定是严伦的意思吧。” 石老笑呵呵的,眼里满是慈爱,像是一个凡人老爷爷,看自己孙子的眼神,丝毫不像是一个位居长老团的道人。 “没错,正是严长老让我来的。”程仕回答。 “嗯,好了,我们随我去见见宗主吧,正好,难得有这个契机,寒风谷大部分长老都在,正好借此机会,让大家认识认识也好。” 程仕被石老带到宗主面前,他轻微转头扫了一眼,却看见左手边坐着一个道人,正用手撑着下巴,眯眼打瞌睡。 身边还放着一个和他瘦下体型不相称的大葫芦。 “巩文!” 程仕只是咬紧呀,不让自己的惊呼发出。 方才在树墩上遇见巩文,离去之时,他仍在喝酒,整个人都醉醺醺的。 当时,程仕以为巩文说还要回来参会,不过是一个信口之言,他定是在这树墩上喝醉熟睡过去罢了。 没想要,巩文却先于自己,抵达会场。 整个过程悄无声息,直到程仕靠近众人,才发现他的身影。 “果真是高境界的道士,来无影,也去无踪!”程仕暗想。 “宗主,这个年轻人,可不简单啊。”石老拍了拍程仕的肩膀。 宗主没有问,此人如何不简单,只是扬扬手中的信,开口道: “石老,程仕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你回去吧,我亲自问他几句话便是。” 第132章 宗门弟子 宗主的问话,悦耳如高山长风,徐徐吹过会场的每一个角落,遍布榕树树荫遮住的每一寸土地。 程仕只觉得一股通灵之气,扑面而来。 他看向宗主的头顶,焕发出来的阵阵灵气,恍惚之中,竟然有了晶莹五色,云蒸霞蔚。 就算是为人处世,毫不畏惧,分寸尺度,拿捏得当的程仕,面对这般绚烂而强烈的灵气,也情不自禁后退一步,低下头来。 宗主似乎是感觉到了这个小道士内心的震惊,笑了笑,放松了坐姿,欲缓和一下气氛。 “程仕,你且站近一些,我好好看看你。“ 程仕稳固住体内的气息,向前走了几步。 宗主端详其外貌,其人虽无在座长老们那般身形似鹤,却也体态飘逸,颇具灵动之感,他不禁眼前一亮。 又凝视其体内的气息,可是看了好一阵,却无论如何,也看不出端倪来。 按道理说,以他金丹后期的实力,筑基以下的道人,其体内灵气的运转,难以逃脱其法眼。 不过,他看着程仕,却难以感受到气息的流转。 简而言之,这是凡人道童,才有的现象。 宗主陷入沉思,他回想起严伦那封信来。 信里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使用一种独特的经文所书写,写得较为浅显,只是略微叙述了程仕初入寒风谷,来到执中堂,被评定为筑基道士的过程。 信的下半部分,却使用寒风谷传代的文字书写的,只有历代长老团以上的人,才能窥探其中的奥秘。 这下半部分的内容,显然是严伦精心构思并经过加密的,这也是苏晴这能看懂上半部分的原因。 信中说,程仕是一个“异种”,无论是其体内散发的灵气,还是其随身的法器——一柄雕饰精美的剑,用筑基和金丹道人的眼光来看,都是平平无奇的样子——是凡人的模样。 也就是说,寒风谷内的道人,若是单单依靠目测,判定程仕的修为,变会失策。 严伦在信中对此表达困惑,表示自己也是等级考试的结果有反转,直到最后一刻,他下下定决心,赐予他筑基修为的评定。 他同时隐晦地表示,筑基修为只是根据程仕在密室中,对黑袍道人的表现,保守定下的结论。 不过,严伦在信的末尾,又着重强调,程仕虽然前途深不可测,但是一些基础的法术运用,却略显稚嫩,只能和练气级别的外门弟子相比较。 严伦思索再三,虽然将程仕评定为筑基,但还是需要宗主亲自过目,审视此人,看其身上,究竟蕴藏着何等的玄机。 宗主微微皱眉。 他虽然身为寒风谷的宗主,但和严伦一样,也是金丹的修为,严伦看不透的人,他宗主也未必能看透。 更何况,他命严伦去执中堂,本就是因为此人慧眼识珠,能够在短时间内,看透寒风谷弟子的实力。 眼下,若是严伦也拿不准的事情,宗主也不好妄下定论。 更何况,宗主遇到的难题,和严伦一模一样,那便是一眼看去,程仕只不过是道童的模样,顶破天也就是练气,丝毫看不出有筑基的气势。 不过,宗主还是选择相信严伦,相信他所坐下的定论。 他缓缓道:“程仕,你今天刚来寒风谷,就在执中堂被严伦跳级评定为筑基修为,可有此事?” 此话一出,现场一片寂静,雅雀无声。 随后,就像是一颗巨石,从山崖坠落道深潭中,溅起一片水花。 程仕还没有回答,长老们在底下就炸开了锅。 “跳级评定为筑基?难道此人是道童出生?”有人表示惊讶。 “童长老,我老眼昏花,你来看看,此人是否是筑基修为?我怎么看不清此人体内的灵气流转呢。”有人表示困惑。 “贫道修道近百年,还是第一次遇见,跳级评定的后辈,今天可谓开眼了!”有人表示赞扬。 “严伦为人做事一向严谨,他可是开了我们寒风谷千年来的先例啊,这事颇为邪乎!”还有人表示质疑。 待长老们的议论声渐渐小了之后,程仕拱手弯腰道: “承蒙严长老厚爱,确有此事。” “你是如何做到的?”宗主饶有兴致地追问。 这可把程仕难住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 其实,对于道童、练气、筑基等等修为等级的划分,程仕并没有太多的概念,也只是很久以前,听翁兰略微听到过一句,她是筑基修为。 程仕心想:“我经过这些日子的历练,相比修为和翁兰有接近了几分,建阵,化符,也越发得心应手,无形之剑的威力也变强了。若说我也是筑基修为,想来也差不多矣?” 他略微思忖,回答宗主:“无他,不过是顺心而行罢了,其实,严长老的考试,我有几个节,近乎失败。不过最后顺心而为,随机应变,也就喝好了那一碗茶水。” 顺心而行,顺心而为? 宗主在心里琢磨着这两句话,越琢磨,越觉得说得颇有几分玄机,却又一时无法解读。 他决定,先将此人收入寒风谷门下,重用此人,再观后续。 “程仕,严伦在信里说,你还不是寒风谷的弟子。你可愿意加入我们宗门?” 程仕听闻,心想终于来到重点了! 不容易啊,进到这谷里开始,就是一路坎坷波折,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见到宗主,听到这句话了。 “能加入寒风谷,程某求之不得!” 说罢,扑通一声跪下。 估计是各种修仙小说看多了,程仕潜意识认为,加入宗门,自然是要行跪拜之礼的。 一直在一旁看着,没有言语的苏晴,却说道:“程仕,我们寒风谷不行跪拜之礼,你若是诚心要加入宗门,对着宗主,做三个揖便是。” 程仕抬头,看见苏晴的眼睛,勾勾的,秋水阵阵,含情脉脉,有点俏皮,又有点儿爱慕的神情。 他站起身来,毕恭毕敬地对着宗主,作了三个揖。 “好,从今往后,你就是寒风谷的弟子了。” 宗主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只是,要将你安排在谷中何处呢?” 第133章 不做太监 依照寒风谷的常规,新入门的弟子都要去做一阵子杂役,类似劈柴担水之事,其中勤恳忠实者,才会被外门弟子看中,教授其基础的修仙法术。 这个过程中,既是一种修行,更是一种隐忍。 因为,不是每个凡人道童,都能忍受比在家干农活还是繁重的日常杂役事物的。他们往往怀揣着崇高的修仙理想而来,却被每天繁重的体力劳动所困扰,渐渐消磨了心中的锐气。 能够得到外门练气弟子垂青的道童,毕竟是少数。即使傍上了一个练气级别的师父,想要通过练气测试,从执中堂里昂首阔步地走出来,更是难上加难,十里无一。 而程仕,显然和这些道童有云泥之别。 宗主是不可能将其安排到饭堂、猪圈、水井边,从事杂役的,那是低修为弟子做的事情。 程仕是筑基级别的道人,按照寒风谷日常的晋升法则,应该属于内门弟子的级别。 内门弟子,大致有数十人,宗门的未来,长老们的亲传弟子,都是天赋良好,独居慧根的道人,被门内花资源重点培养的,内门弟子里面最出色、最得宠的几个,又被称为核心弟子,将来指望他们接掌门、长老之位的。 程仕作为天资禀赋之人,自然是要当做内门弟子去栽培。 宗主心想:“既要安排在一个重要的位置,还要是贴身在我身旁,寸步不离。待我搞清楚此人的来历,再做调动也不迟。” 他看了一眼苏晴,心生一计,随即说道: “苏晴,这高塔里,事务繁重,事无巨细,都要你操劳。依我看,给你配一个帮手,让程仕和你一同管理高塔,怎么样?” 苏晴一愣,显然没有料到,宗主会做这样的安排。 她在寒风谷的职务,相当于大内总管,负责宗主的衣食起居,和传令之事。 宗主长期在塔内清修,经常数月不出塔,苏晴,便是他联系寒风谷的枢纽。 能担任这个职务,一定是不简单的。 毕竟,陪君如伴虎。 要是换做别人,听闻有一个副手要来分散自己的权力,一定是心生不悦,并暗中给副手穿小鞋。 但是苏晴听闻程仕要来,心中却是一阵欣喜。 整天面对着一群中年大叔和白胡子老头,来了一个年轻英俊的小道士,如同在密不透风的密室里,突然打开你一扇天窗,外界吹进来了一股新鲜空气,那可真是求之不得呀。 “嘻嘻,我这儿正缺人呢,每天忙里忙外的,都没时间清修了,要是宗主将此人安排在我这,我定会好生待他!” 苏晴心里美滋滋的,边说边看向程仕,眼里充满了保护欲。 “一定要将这小子拿下!”她心想。 宗主自然知道苏晴心里怎么想的,不过,他还是决定利用苏晴作为棋子,暗中监视程仕。 他也没多说,只是走走形式,也询问一下程仕的意见。 “程仕,你以为如何?” 他本以为,自己身为寒风谷的宗主,提出的建议,程仕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许诺。 毕竟,不是没一个筑基修为的内门弟子,都能进入高塔里的。 这高塔里,是宗主的常驻居所,也是一部分长老们日常修行和办公的去处,不同于寒风谷其他地方,这里灵气充裕,寻常弟子来到这里,每口呼吸的吞吐之间,都是灵气满满,也有利于修为的提升。 然而,程仕却没有做声。 他看起来有些踟蹰,不情愿的样子。 甚至头也只是低着,没有看向宗主,和苏晴也没有目光接触。 短暂的沉默之后,气氛有些尴尬,石老见状,连忙出来打圆场。 “程仕,还不快快写过宗主?能在这高塔里,每天都是修行啊,你的运气着实不错,宗主待你不薄。” 石老说完,目光扫向周围几个同僚。 其他几个长老,明白石老的意思,程仕是石老带进来的,给程仕说话,就是支持石老。 他们平日里和石老关系不错,自然也会站在他这一边。 “是啊,刚进谷里的年轻人,就有这等好差事做,可谓是上辈子修得的福分呀。” “想想一百二十年前,我刚进谷里,还是个十岁的道童,每天担水,把腰都压弯了,直到现在,这老腰也没有直起来。” 一个腰比石老还要驼的长老,一边拍着自己的腰,一边自嘲,引起了众人一片哄笑声。 见气氛较为融洽,一个稍微年轻的长老,接话道: “哈哈哈,当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之事,就不要再提了。程仕啊,你若是在这高塔里,做苏晴的副手,每日里和美人相伴,岂不是美哉,寒风谷里的年轻道士,多少人日思夜盼,想和苏晴说上几句话,都没有这个福分呢!” 苏晴到底是见多识广,各种场面都见过,要是换做其他年轻女人,此时早已是羞红了脸,天性拘谨的,可能还要骂这长老几句。 可是苏晴却咧开嘴,花枝乱颤,笑得咯咯的,银铃一般的笑声,像玉珠子在玉盘上跳动。 宗主微微一笑,满意地看着底下众人,就得着程仕的答复了。 在他看来,程仕是个聪明人,至少懂得察言观色,大家都为他铺路,他也要知道,应该顺着路走才是。 但是,程仕心里,却并非这么想。 “若是住在这塔里,照顾宗主的衣食起居,那不是成了皇帝身边的小太监了?这我可不干。” 程仕之所以不干,也有他的理由。 他为何来寒风谷?不过是为了寻找翁兰。眼下,翁兰不在这儿,他依然加入寒风谷,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打入修仙界的圈子,结交更多有修为的道士,扩大交际圈,希望不久之后,就能找到翁兰。 若是待在这高塔里,变成了宗主身后的小跟班了,恐怕是要寸步不离,听从他的发号指令。 长此以往,在宗主眼皮子地下,想要开个小差,溜个小号,便也没有了空隙。 还有这长得一脸欲望的苏晴道人,那双眼睛,看着自己和狼看着羊一样,满满地霸占欲望。 “我程仕是什么人?这个世界的上的女人,只有我主动霸占她人,哪有她人来占有我的?何况这寒风谷里,都是男道士,为何只有她一个女道士?这里面估计暗藏玄机……苏晴总是是个尤物,但是来历不明,还是不要轻易接近为好。” 第134章 闷住冲天炮 程仕孤身一人站在下面,周围是盯着自己的长老们。 抬头,是坐在上面的宗主。 他感到压力有点儿大,不知道该找上面借口,拒绝宗主。 话说得唐突了,会不会显得不识抬举? 可要是不拒绝的话,入了这高塔里,怕是要过山战战兢兢的日子。 正道程仕皱眉不展的时候,传来一声粗粝而嘶哑的声音。 “眼下,寒风谷正在筹办符院。依我看,不过让程仕来这我符院吧。他天性好,底子强,一定能在符院里,做出一些势头来。”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一直昏睡的巩文。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巩文居然醒来过来,两眼惺忪,凑巧听到了宗主和程仕的对话。 程仕仿佛遇见了大救星,连忙应声道: “我愿和巩文长老去符院。” 他停顿了一下,觉得此话说得颇为突兀。 何为就不愿意去高塔和苏晴作伴,而就愿意去符院里呢? 不待宗主回答,程仕赶紧补充道: “我在山野修行之时,就对符咒的运用颇有兴致。平日里,仪没少钻研化符之术,时常沉浸其中,不分昼夜。只是,依旧是许多方面,不得要领。若是能进寒风谷的符院,得到巩长老和其他道友的指点,提升化符的法力,便是早好不过了。” 此话一出,几个长老眼前一亮,往前直起了身子。 “如此说来,你的化符之术高超?” “谈不上高超,只是尚可而已。” 程仕关于符咒那点儿法力,都是和翁兰学来的。翁兰留下的那本关于制作符咒的书籍,也给了程仕不小的帮助。他不但能使用符咒,还能制作符咒。 至于他对对符咒的掌控的水泡,究竟如何,是高超,还是一般,他自己心里也没有底。毕竟,他还没有真正见过使用符咒比自己强的高手。 一位长老起身,走到程仕面前。 这是个身材较为臃肿的道人,面色白净,一双大手,肉乎乎的,像是婴儿的手掌。 “程仕,你且考考你,化符的功力。” 在宗主和一众长老面前,程仕在众目睽睽之下,要接受化符的考试,这还是让他心中一阵忐忑。 之前在执中堂的密室里,虽然也是考试,但那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只有严伦黑袍带人和自己三人。彼时,程仕只是一个初入寒风谷的愣头青,对于考试成绩好坏,没有心理负担。 可是现在,他可是一个筑基道士,是一个在宗主和长老团看来,数百年也难得一遇的人才。 若是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搞砸了,岂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毕竟,他可是亲口说,没少钻研化符之术的。 可不能丢了这个脸! 虽然心里没底,但是程仕还是硬着头皮,对胖道人,点点头。 胖道人和蔼地笑笑,“别紧张,你是筑基级别的道人,正常展示运用符咒的实力便可。” 他四下瞅了瞅,然后手腕一抖,运用隔空取物之术。 榕树下散落的枝叶,聚集在一起,汇成一个二尺见方的圆球,悬浮在二人头顶。 翠绿的枝叶,因为有了灵气的包裹,沙沙作响,青光流转,甚为耀眼。 胖道人看着这团榕树枝叶子,颇为满意:“程仕,考验你能力的时候到了。现在请你用符咒,将这一团枝叶点燃。” 程仕差点被自己嘴里的口水给呛了。 这算哪门子考验? 不过就是燃烧一团子树叶嘛。 没有什么难度。 他摸出怀中一张火符,随意摩擦一下,刚想掷出,却又捏住。 “若是随意这么一扔,就将着叶球点燃,未免也太过于张扬了。我好歹要装一装。” 程仕将符咒用两指夹住,装模做样地竖在眼前,皱眉,闭眼,一阵运气凝神,嘴里还轻声叽里呱啦念到着咒语。 “出!” 一声令下,符咒从他手里飞出,划过一道火光,接触榕树叶子球的刹那,因为里面有些枝干本就是易燃物,被这火符剧烈的火能一点,瞬间燃烧,火苗滋啦啦响起来,火光冲天。 一个红彤彤的大火球! 由于火势太猛,胖道人下意识地后撤一步,连忙用手遮住眼睛。 其他长老们,都纷纷站起,目睹这眼前的火光,纷纷发出感慨,神情颇为激动。 “好大的火势,没想到,真是没想到啊!” “榕树乃仙树,其枝叶水火不侵,能轻而易举就将其点燃,此人前途不可限量啊!” “哈哈哈,就算是巩文自己,恐怕也烧不起这么大的火!” “寒风谷一项重体修而轻符咒,有了此人,和巩文一起组建符院,日后定能在内外门弟子里,掀起一阵化符的风潮!” 由于火势过于凶猛,二尺见方的树枝团,很快化作灰烬,飘落地上。 先前还闪亮亮的树球,顿时变成一片灰压压的余烬,闪着星点火光。 一阵微风吹过,空气里,弥漫着烧焦的气息。 巩文,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举起他那比自己头还大的酒葫芦,往肚子里灌酒。 他好像一点也不关心,程仕方才展现的火符术。 这个酒鬼,一大口酒咕咚到一半,突然闻见了烧焦的树叶气息,鼻子一抖,猛地呛了一口酒。 “咳咳——咳咳!” 他嘴里喷射出一口老酒,射得可远,不偏不倚,浇在树叶余烬上。 也不知道这葫芦里到底是装着什么仙酒,这灰烬被酒一淋,火星子突然又窜了起来,呼啦啦瞬间又将本就烧得啥也没有的灰烬,再次点燃。 说也奇怪,这次火光,甚至比之前燃烧的树球,更加猛烈,简直就是平地一杆冲天炮,直上直下,砰砰砰冲天上,响声震彻云霄。 “啊呀,什么邪啊这是!” 苏晴双手捂住耳朵,耳膜被震得生疼。 程仕灵机一动,从怀中又抽出一张符咒,幻化出太极混元阵。 这个阵法,能隔绝阵内与阵外,是一个强有力的保护阵法。程仕上一次使用此阵法,还是用在南阳犀牛攻城之时,保护居民。 一个透明的锅盖,从天而降,“哐当”一声,罩在余烬上。 罩里,还在噼里啪啦地放着炮,只是一炮都出不来,只能闷在里面炸。 好像一个沸腾的油锅,倒上一碗水,又把锅盖盖上。 第135章 降火为冰棱 巩文呛了几口酒,脑袋一懵,抓着他的大葫芦晃悠了几圈,走了出来。 他步子不稳,眼看就要摔倒,可就像个不倒翁一样,最后又晃荡着转了回来。 他走到太极混元阵前,凑上去,手掌压在眉毛上,望着里面。 “好大的火焰,凡间过年放炮仗,也没这么的架势哦!” 太极混元阵被这么一顿乱炸之后,即使是坚硬如铁的外壳,也被炸出了一道道细碎的裂纹。 这种细微的变化,只有身为阵主的程仕,才能感受道。 火炮的威力,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不过是一口酒,吐在一顿灰烬之上,何以衍生如此巨大的威力。这一顿炮仗声,若是丢进山里,怕是要震得山崩地裂了。 众人看着巩文凑近开着,以为这嗜酒之人又喝醉了,神神颠颠。 有人嘲笑道:“巩文,你离远一点,提防这声响,把你的耳朵给震聋了!” 说来也奇怪,在如此大的炮仗声里,长老们们说话的声音却依旧清晰可闻。 巩文回头瞥了他一眼,咕噜噜又灌了一口酒,不屑道: “你懂个球,没有我这一口酒,这炮仗能打起来?” 他将葫芦一甩,在身上扣扣索索,好似在找寻些什么。 全身上下都摸了一个便,手里依旧是空空如也。 “哎,人老了,总是记不住事情。东西给我藏哪儿了?” 巩文摸了几圈他快秃了的头顶,突然激动地一拍脑袋。 他搬起自己的脚,将一双破旧得发白的布鞋脱下。 又将布鞋晃荡了几下,像从碗里倒出豆子一样,倒出一张符纸。 “嘿嘿,宝贝,自然是要藏在脚底板里。” 这符咒,估计被巩文藏在鞋子里有些日子,每天被他踩着走路,符面皱皱巴巴的,有些地方还破了洞。 巩文两指捏起这张腌菜干一样符咒,凑到眼前,嗅了嗅。 “咦,好臭啊……” 话音刚落,这化符就卷了起来,萎缩,变细,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一只小虫。 小虫呈现蓝色,大脑袋,小身子,像一只蝌蚪,头对着巩文的脸。 巩文对着蝌蚪吹上一口气,蝌蚪就缓缓调转身子,像在水里游泳一样,不急不缓地游向太极混元阵。 程仕在一边看得饶有兴致,不知道这巩文长老,在使着什么把戏。 “难道他要破我的阵?” 他这太极混元阵,刀枪不入,水火不侵,这一只弱不禁风的小蝌蚪,怕是对阵法起步不到实质性威胁。 “巩文虽然嗜酒,但也是长老团的一员,我且看他,如何破我这……什么!?” 程仕情不自禁地喊出了声,这蓝色小蝌蚪刚一接触太极混元阵,像个卧钟一样的保护罩,瞬间冰冻,耳朵都能听见咔咔的结冰之声。 而钟罩里面的的爆炸的灰烬,也被随之冻结,凝固。 被定格在这一瞬间,成了一处造型奇异的雕塑。 一朵朵闪亮的冰花! 巩文这招降火为冰,着实将现场其他长老,看得目瞪口呆。 虽然他们其中,有的修为是筑基后期,甚至还有不少金丹修为的,但是论起符咒的运用,没有人比得上巩文。 “哈哈哈,巩文长老果然工于符咒,今天真是开眼界了!”胖长老拍手道。 “难怪你要选这小子进符院,你们俩,可谓棋逢对手!” “如此青年才俊,经过巩文长老一番调教,怕是要比在高塔里,做出更多成就。” 众人你一眼,我一句,纷纷夸赞其巩文和程仕来。 整个过程中,宗主只是依靠着遒劲的树根,一言不发。 他静静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将程仕束缚在这高塔里,是他的念头,本是为了监视此人,摸清楚他的来历。 此外,高塔也是一个重要的地方,是多少弟子敬仰的好去处。宗主的意思是,当着手下众长老的面,表明一个态度:对于年轻有为者,在寒风谷里,一定会得到重用。 这是他想出来的一个两全其美的想法。 不过,眼下手下的长老们,似乎对于巩文的提议,颇为支持。 这便是让程仕去符院。 寒风谷的符院,虽然很早便有建设,但是在谷里一直得不到重视。 大概是因为,符咒虽然是练气道徒就开始学习的法术,但是在寒风谷里,使用符咒,从来不主流修行,也得不到广大内外门弟子应有的重视。 他们执着于体修和法器,对于这小小的一张纸,不甚在意。 寒风谷虽然人数不少,达上千人,但是在修仙界,并不能算得上大门派,只能是中等规模。 在昆仑山的修仙界,还有不少其他宗门,分散各地。 而四年一度的符咒大会,两个月后就要开始了。 宗主回忆起上次符咒大会,他亲在到了昆仑山一座血脉山峰之上,与其他宗门之主齐聚一堂,观看符咒比赛。 参赛人员被限定为筑基修为,为的就是鼓励中等级别的道士,钻研化符之术。 个个门派的筑基道士,纷纷登场,在四五个场地里,类似擂台巡回比武,来回打斗。 整个寒风谷里,符咒运用得最出神入化的,便是巩文长老。 只是,巩文在三十年前,就升到了金丹初期,高等修为。 超纲了。 所以,宗主只能选择其他弟子。 结果自然不用想,寒风谷的弟子,第一轮就跪了,铩羽而归。 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整个昆仑山的修仙界都清楚,这寒风谷,虽然在圈子里还有颇有名气,但是说起符咒的运用,可是人人惋惜:人才凋零,青黄不接。 甚至不如一些只有数十人的小门派。 其实,宗主也早就习惯了,毕竟符咒对于修仙之人而言,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可以通过其他方面来弥补。 但是一次又一次的出局,让宗主的颜面有些挂不住了。 他甚至下定决心,不参加两个月后的符咒比赛,而是好生整顿整顿谷里的符院,重整旗鼓,四年后再派弟子出山,一鸣惊人。 他还钦定化符最强的巩文,为符院院长。 方才,巩文一番降火为冰,赢得满堂喝彩,但是程仕的符咒之术,也是颇具气势。 至少,在整个寒风谷里,还没有筑基级别的道士,能展现这般实力。 宗主心里,逐渐有了谱,思绪也明晰起来。 第136章 破败的符院 程仕最终被指派到了符院,作为巩文的副手。 上千号人的寒风谷,符院也只有二十来号人而已。 这还是前几日,谷内调配人数,从其他人员众多的机构,如藏经阁、炼器室、采灵场里匀过来的。 而这二十来个道士里,筑基道士只有四五个,剩下的一半是练气道徒,一半是道童。 练气和道童倒是不在乎,听从调配,但是那几个筑基修为的内门弟子,可谓是怨声载道,闷闷不乐,整天想的就是如何找到借口,离开此处。 毕竟,炼出了符,也没人用,这可是一个孤单的差事。 而且,炼符是一个煎熬的过程,法术不精者,常常炼出坏符。 放作平时练习,倒也无妨。若是这坏符被谷中弟子揣在身上,外出御敌,本想打出火符烧杀对方,可却因火势不够,因此丢了性命,要是怪罪下来,可是要被主管刑法的长大废掉筋骨,逐出宗门的。 这等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无论谁接了,都不是好差事。 巩文带着程仕,来到符院前,这是一座不大的灰色小楼,有些破败,年久失修的样子。 可以看得出,是一个石建建筑,却也是寒风谷里,少有的没有用木漆装饰的建筑。 二人还没进院门,就闻到阵阵焦臭味。 “这帮兔崽子,估计又把符咒炼烂了,哎,朽木不可雕也——咯!” 巩文打了一个酒嗝,一脚踹开符院大门。 “嘭咚!” 不是门揣得响,而是一个站在泥土垒起来的高台上炼符的道士,被这踹门声吓到,脚下一踩空,摔了下去。 他顺势滚了几圈,刚好落在巩文的脚下,紧接着又挨了一脚踢。 “哎呦!” 巩文虽然个头不高,但是手里可有劲,他一把轮起这道人,扯着他的衣襟,怒道: “老夫怎么交代的?在上面炼符,一定要气沉丹田,下盘给我站稳!你今天从上面摔下来,明天就能摔倒炼符缸里去,肉身被炼成的符,老子可不敢使!” 程仕抬头看去,这才注意到,垒土的上面,有三口大缸,火苗从里面闪闪而出,热气蒸腾。 “他们是这样炼符的?”程仕一阵诧异。 这种炼符的方法,和程仕习惯中的并不相同。 根据翁兰留下的书籍,这书虽然厚,但是后半部分都是黄色的宣纸,只要撕下一张纸,每页对着两次,裁成四张,写上几句经文,便可对应相应的符咒。 可从没有说,需要在这大火缸子炼符啊。 程仕扶起地上呻吟的道人,拍了拍他的后背。 “道友,可无大碍?” “没事没事,哎哟,疼死我了……” 程仕只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仔细一看,好像又不认识此人。 可此人看了一眼程仕之后,却瞬间呆住。 “啊,怎么、怎么是你!” “哎,你认识我吗?” 程仕扶起这个道人,又定睛一看,不禁哑然失笑。 这个从垒土上摔下来的道人,正是带着程仕进入寒风谷里的小童。 也是那个元神潜入鸟中,拉了庄鸣一身屎,被程仕好生教训一番的小童。 若不是此人的脸,因在火缸前炼符,本来白净脸蛋被熏得乌漆墨黑,程仕怎么会认不出来他。 “哈哈哈,还真是冤家路窄。你看你这脸,除开眼睛,哪里还有一丝白色?”程仕笑道。 小童本想回击几句话,但他看见了巩文凌厉的眼神,也就畏缩缩地怕了拍身上的尘土,爬上垒土继续炼符去了。 “程道友可认识此小童?此人叫做许慎,虽说是练气级别的道士,可是有时候,比道童还要笨。这等人在符院里,不求有功,但求不过便是。” 巩文说话很耿直,也不顾在场还有七八个炼符的道士,当众众人的面,奚落其许慎来。 许慎年纪不大,被巩文这么一嘲讽,有些呆住,手里搅火的棍子,也停了下来。 他有些沮丧。 巩文这句不求武功,但求不过,放在一个道童身上也就罢了,如此评价练气级别的年轻外门弟子上,着实让许慎心寒。 可能巩文身为长老,也只是随口这么一讲,但是许慎的眼泪,已经挂在了眼角上,黑乎乎的脸上,有些反光。 程仕看着小娃子,年纪轻轻就是练气道徒,本就有些实力。再被巩文奚落之后,居然落泪,更加说明此人尚有进取心和羞耻心在。 这么一看,这小娃子虽然有些顽皮,但也不是个坏人。 程仕决定为他说上两句话。 “我认识此人,许慎年幼,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就能通过执中堂的考试,晋升为道童,定是有天资之辈,巩长老就不要取笑他了。” 许慎有些吃惊,他本以为程仕会要落井下石,顺着长老的话,奚落他几句,甚至把他对庄鸣犯下的“罪行”,也添油加醋地演绎一番。 可是,程仕居然为他说话,还肯定了他的天资,年幼的许慎,感动不已,泪水更加止不住地往下落。 巩文看了许慎一眼,长叹一口气。 “哭,就知道哭,说起来也是半大小子了,还是这么的弱不禁风。我骂你,还不是为了你好。贫道走过的桥,比你们走过的路还要多。若不是八十年前,我还是练气之徒的时候,亲眼看着几个年轻道士炼符的时候嬉戏打闹,一人不慎被推入符缸,瞬间燃程灰烬,骨灰洒满了缸里的符纸,我也不会……哎,不提也罢,都是老黄历了,只是那个道士,可是和我同一天进谷的,着实可惜了。” 巩文把还在垒土上炼符的道士们,全部喊下来,又把前后院子,所有符院在家的弟子,聚集道前厅。 两把椅子,巩文在左,程仕在右。 两侧还有六把椅子,坐着几个筑基修为的内门弟子。 练气和道童修为的弟子,只能在下面毕恭毕敬地站着。 巩大致说几句,无非你们是宗主的寄托之类的大话,然后将程仕介绍给众人。 “我不在符院的时候,一切事物,听从程仕道人安排便是。” 程仕听完,觉得有点而不对经。 一上来就是这么一句,感情您老,以后要长期不在符院? 为了在昆仑山修仙界的符咒比拼中脱颖而出,宗主可是把符院的重托压在了巩文的身上。 程仕心想:“若是这老头想把这烫手的山芋丢给我,可如何是好。” 第137章 酒鬼、符院大师兄 程仕正在独自寻思这法子的时候,耳边竟然传来阵阵鼾声。 “呃,难道?” 他一转头,果然,巩文又睡着了。 巩文的嘴角流着口水,这涎水滴在他朴素的道袍上,甚至还焕发着酒香。 “真是一个酒坛子泡着的人啊……”程仕苦笑道。 而其他弟子们,似乎习以为常,几个十几岁的小道童们甚至嘻嘻哈哈,讥笑道: “巩长老又睡着啦!” “巩长老每天喝酒的酒,比我们喝的水还要多,随时随地都能睡着!” 许慎探出脖子,确定巩文确实睡死之后,竟然说道: “要是让他白天里去外面的土垒上炼符,指不定炼符一半就醉过去,栽到符缸里面去了,他还好意思说我,哼!” “许慎,住嘴!” 坐在程仕侧面第一位,一个筑基道士站起来,呵斥道。 “不许你这么说巩长老,你个练气级别的小道士,有什么资格这样说他!” 筑基道士脸色铁青,瞪着许慎。许慎瞬间哑巴了,欲言又止,似乎有些惊讶,可也不再言语,悻悻地退下去。 筑基道士转过身来,冷冷对程仕道:“让程道友见怪了,巩长老天性好酒,又不胜酒力,这等醉倒,我们见过多次,也就见怪不怪来了。” 又回头对几个道童指挥道:“你们几个,抬手抬脚,将巩长老抬到后院的客房里去,放在床上。” 几个小道童熟练地走过来,扛起巩文的身子,驾轻就熟地抬到后院去了。 程仕心里暗自发笑,寒风谷堂堂的长老,竟然被几个道童这么抬着,成何体统。 不过他转念一想,这巩文确实是个不修边幅之徒,对于自己嗜酒的表现,也毫不掩饰。 巩文也不怕在众人面前喝醉,之前在宗主和其他长老面前,也是醉道趴着案桌睡。长老们似乎也习以为常,竟然没有人去喊醒他。 看来,巩文嗜酒,已经是寒风谷里众人皆知的事情了。 收拾好现场之后,这位筑基道士,瞥了程仕一眼,眼神中,充满着敌视和傲慢。 这人叫尚尘,在符院多年,自从升入练气级别之后,就一直在符院,呆在这这儿的时间,比任何一个符院弟子都要长,堪称资历最老之人。 尚尘熬走了一届又一届的符院院长,多少次符院人才流失,他都坚持待在这里。 一方面,是喜好炼符,另一方面,他觊觎符院院长的位置,已经很久了。 虽然是筑基道士,也是内门弟子,但是尚尘却一直处于内门弟子中的边缘地位,平日里,也很少有机会和寒风谷的长老们接触。 但是尚尘是一个野心巨大的人,他不仅想要成为内门弟子中的佼佼者,还想在未来跻身长老团。 这个比程仕年年长十来岁的道人,认为只要他当上了符院院长,就能得到长老团的重视和宗主的青睐,为将来的晋升,铺好道路。 可惜,“祸不单行”,先是符院的地位被宗主以参加符咒大赛为名,骤然提高,但是宗主却派遣巩文这位长老,空降担任符院院长。 这可是寒风谷上从来没有的事情。 在此之前,一只都是筑基修为的内门弟子,当符院院长。 尚尘一开始自我安慰,以为巩文不会被这样大材小用,担任符院院长只是宗主的暂时之策,巩文迟早要走的,而院长的位置,也迟早是要归属他尚尘的。 而然,巩文今天带来的这个叫做程仕的道士,却让尚尘的心头,为之一紧。 “此人半路杀出,和巩文一同到来,听说入谷只有一天,就筑基成功,还面见的宗主,怕是要被重点栽培。” 程仕虽然是初来寒风谷,但是他不可思议的事迹,已经在谷内的内门弟子里传开了。 一些内门弟子,感到了地位的威胁,这期中自然被包括尚尘。 “巩文方才亲口告诉我们,他在院中的时候,一切事物有程仕执掌。巩文自然在符院待不长,可这个叫做程仕的人,可就不一定了。搞不好,巩文一走,这符院院长的差事,还是落不到我的头上!” 尚尘冷冷看着程仕,面无表情,内心却是波涛起伏,一阵一阵的巨浪,在他的心头拍打着,打击并腐蚀着他的自尊心。 自然,在这种心境之下,他也给不了程仕什么好脸色,只是公事公办的态度。他拱手道: “程道友好,我叫尚尘,在这符院里带了二十年有余,符院大小事务,再熟悉不过了。既然巩文长老说他不在符院的时候,你负责里外事务,我现在就带着你在这符院里走走看看。可好?” 程仕点点头,拱手笑道:“那就有劳尚尘道友了”。 二人还没踏出厅堂之门,许慎突然在后面问道: “大师兄,巩文都睡了,我们还要继续炼符么?” 尚尘一愣,旋即回头,恶狠狠地回答: “你来符院,就是炼符的,巩文长老睡或者不睡,和你有甚干系?还有,下次我若是再听见你随意称呼谷内任何一位长老的姓名,我就打烂你这张狗嘴!” 说罢,尚尘扬起道袍,一道隐隐约约的波澜,游动着朝着许慎飞去。 “啪!啪啪!” 三个巴掌,实实在在地隔空抽在许慎脸上,把他打蒙了。 可怜的许慎,刚被巩文踹了一脚,身上还疼着,又被符院的大师兄抽了三巴掌。 许慎也是奇怪,平日里,大师兄对自己还算客气,看他个子小,都是安排些不重的活给他干,难得上垒土去炼一次符咒。 这也是许慎敢直接在尚尘面前,直呼巩文名字的缘由。 只是,这次尚尘并没有给这练气道徒一点儿脸面,当众运用法术,抽了他三个耳光,响声在厅堂里回荡着。 许慎回过神来,既感到委屈,又觉得愤怒,连续被当众奚落了两次,这个少年不由自主地想要反击。 他也一扬手,一片树叶从道袍袖子里倏地飞出,快如流星,嗖嗖嗖飞向尚尘。 尚尘显然没有预料到,一个练气的小子竟然敢当众反击,眼看着叶子就要刺向他的眼睛,居然一时脚步僵硬,难以动弹。 第138章 忤逆之徒 绿叶的尖梢,带着一丝火光,看来,许慎今天是被逼急了,使出了暗器。 眼看着火光就要触及尚尘的眼珠,刺透进去。 “小心!” 程仕一声高呼,想要伸手去拦截。 这一声惊呼,瞬间将尚尘惊醒。 他到底是筑基修为的内门弟子,一个侧步,快如疾风,闪了过去。 绿叶“叮”的一声,打进石头做的墙壁里,一丝焦烟冒出,袅袅。 “大胆!你个狂徒!” 尚尘怒吼一声,哗啦啦一卷道袍,一阵强大的怒气席卷而出。 现场站着的弟子,除开几个同为筑基的道人,其他弟子都被这怒气打得腿脚一颤,一阵踉跄。 尤其是本就瘦小的许慎,更是被气息打得后退三步,咔嚓一声,后背脊梁骨顶到石桌子角。 “哎呦!”他痛苦地弯下腰。 尚尘却一个跨步向前,没有休止的意思,扬起手来,呵斥道: “你个小子,不要以为我平日里对你颇为照顾,就能以下犯上,自以为是,自己几斤几两,都不清楚?我身为符院里的大师兄,按照寒风谷的管理,执掌符院的体罚之权。你这等忤逆的弟子,好生大胆,我今天就要打散你的元神,禀报巩文长老,将你逐出谷去!” 许慎听闻自己的元神要被打散,一时间慌了神,炎炎夏日,手脚陡然冰凉,额头上冒出一层细细的冷汗。 他后悔不跌,方才的反击,不过是狗急跳墙之举。 虽然平时,他也是顽皮之徒,也曾戏弄过庄鸣这等内门弟子,不过,他彼时已离开饭堂和庄鸣并无联系,虽然对方级别高过自己一头,庄鸣也不敢轻易就打散他的元神。 而现在他是在符院当差,直接受尚尘管辖,作为一个练气弟子,许慎自然明了,按照寒风谷的清规,尚尘拥有打散他元神的权力。 筑基级别以下的道人,元神尚不能和肉身融为一体,一旦元神被打散,不仅修为全无,剩下的肉体凡胎,也是一具僵尸,走不得,跳不起,就是一具空壳子,被丢到山野谷外,只能在风雨中慢慢腐烂,沦为山野秃鹫的美食。 许慎上下牙忍不住打颤,顾不得后背脊椎处血流如注,跪下来,伏地求情。 “呵呵,现在知道跪下了?晚了,寒风谷的符院里,容不得你这等以下犯上的逆徒!” 要是放在平时,尚尘给了许慎一个教训,可能也就高抬贵手,让他滚了。 但是,今天他必须打散许慎的元神。 因为程仕在这里。 尚尘此举,便是表演给程仕看。 他要让程仕知道,你虽然是是巩文指点的符院二把手,但是在符院里,我尚尘的地位也是不可动摇的。他要给所有人,包括新来的程仕,一个下马威。 尚尘扬起的右手,掌心向下,手窝里闪现出一个深蓝的漩涡。 这个漩涡,便是筑基以上的道人,才有的技法。 这一个漩涡罩在许慎的头上,许慎的元神,就像是一根被抽离的脊髓,从他的脑门上活生生拔出,吸入漩涡之中。 从此,许慎就元神尽失,成为一个残废的凡人,等待着老天收尸。 “哼,休怪我无情,要怪,就怪你不识抬举!” 尚尘就要将手按下,吸走许慎的元神,却被一只手稳稳拦住。 程仕出手了。 “尚道友,得饶人处且饶人,他后背血流入注,已受过教训了罢。” 尚尘眉头一皱,依旧不依不饶。 “程道友,你刚来符院,还不懂我们符院的规矩。” “符院是什么规矩,还请尚道友赐教。” 程仕也没有松手的意思,微笑着看着尚尘。 二人目光对视之间,有一阵火。 尚尘盯着程仕一阵,突然哈哈大笑。 “好,既然程道友诚心发问,我就认真和你说道说道。刚来寒风谷的人,不了解这里的清规。其实,不只是符院,这谷里任何一地,无论是藏经阁、采灵场,还是你去过的执中堂。你去打听打听,只要是有忤逆执掌者的弟子,都要被打散元神,驱逐谷外!” 程仕不以为然道:“你说此人忤逆你了,我怎么没有看见?” “嗯!?” 尚尘有些恼怒,方才发生的一切,就在二人眼皮子地下,在场的众人,都可以作证。 程仕如此问话,显然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刻意为许慎说话。 “程道友,你这么说话,可就没意思了。”尚尘放缓了语气,语调颇为玩味。 在场的几个站着的筑基弟子,却没有一个想要上前阻止的意思。 他们都是被迫调到符院里来的,人人心猿意马,自然也无心参与这场突如其来的斗争。 在他们看来,许慎不过是一个练气级别的外门弟子,属于寒风谷的下层人,程仕根本着为了这样一人,和尚尘作对。 “尚尘,方才我看得清清楚楚,可是你先出的手。许慎后背,便是被你打伤的。他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子,你大人大量,放过他,将他关禁闭一旬,好生自我反思,你看可否?” “禁闭?”尚尘的手,依旧是被程仕抓着,他用力往下一压,继续施加压力,“我们符院地方下,可没有什么幽暗之地,给他关禁闭。我劝你还是不要插手,程道友,有些事情,你还是要尊重我尚尘的意见,毕竟,在这符院里,没有人比我待的时间更长。” 尚尘说罢,将全身的寸劲,陡然压制在手腕处,右脚猛一蹬地,借力想要压制程仕。 他早就听闻,程仕是虽然为筑基修为,但也只是被评定为筑基前期。 而自己早在五年前,就进入筑基前期,这些年潜心在符院苦练,修为又长进不少,和程仕抗衡,并不会吃亏,甚至还可能压制对方一头。 尤其程仕这身穿着,不过是凡人打扮,头顶上的灵气也是隐隐弱弱,并不明显,其筑基的评定,是否存在猫腻,还不得为知。 这样一想,身为符院大师兄的他,信心又增,他甚至伸出左手,抵在程仕的右肩膀上,想要将其推开。 “程道友,贫道得罪了!” 尚尘抵在程仕肩膀上的手,突然握拳,一股劲力收束,冲击波将程仕弹开三尺远。 第139章 以牙还牙 程仕被尚尘摆了这么一道,顿时脸色一沉。 他本想着,虽然对符院人生地不熟,但他也是巩文钦点的符院副手。 而且,来符院当差,也是宗主亲口允诺的。 于情于理,尚尘都必须卖他这个面子,放掉许慎。 许慎虽然以下犯上,但是毕竟是尚尘出手在先,而且这位弟子们口中的大师兄,已经将许慎的后背打得鲜血直流,这边是惩罚,已经足够了。 符院现在正缺人,废掉一个弟子,也就少了一个干事的人。 何况,程仕初来乍到,就要看见未来手下的弟子,被尚尘打掉元神,他很清楚,这是此人在给他脸色看。 这样的人,就是留下,也不会好生干事,反倒会暗中使坏。 焉儿坏那种。 心高气傲的程仕,眼里哪里容得下这粒沙子。 这沙子若不吹走,往后就会成为刺头,深深地扎在他的皮肉里,到时候,想要拔走,可就绝非易事。 必须要将其势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而新官上任,也要树威。 没有什么事情,比见血,更能树威了。 这招,不仅简单,而却更能震慑人心。 程仕哗啦一声抽出定梁剑,正色道: “大胆尚尘,竟然公然用法术击开我,按照你的说法,这算不算以下犯上!” 定梁剑的速度极快,尚尘回头的时候,眼皮子还没来得及眨,一道寒风就呼啸而过。 他感到耳边有一阵凉意,除此之外,别无他感。 但是尚尘从在场几个筑基同僚的眼神中,又看到了深深的恐惧。 那是一种绝望的恐怖。 一个吞吐呼吸之后,一股彻骨的寒意,从他的耳根蔓延到上半身。 他低头看去,一只手臂躺在地上,深红色的鲜血,像是火山爆发之后的岩浆,沿着地面缓慢流动开来。 “这是……我的手!” 终于,疼痛感如同潮水一般涌来。 尚尘的右肩膀一下,全部被斩断,白森森的骨头裸露出来,血肉在四周稀拉拉的包裹着。 “程仕,你竟然斩断了我的手臂!” 他只感到头上一阵眩晕,金光阵阵飘过,眼神也模糊起来。 在场众人,一声不吭,都被程仕这突兀的一剑,震惊到。 他们没有想到,这位刚刚新来的副院长,竟然拿大师兄开刀。 他们更没有想到的是,此人手中剑的速度竟然如此之快,以至于所有人,包括尚尘,一点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这些弟子们战战栗栗,大气也不敢出。 除开一个人,许慎。 许慎的脸上,溅满了尚尘胳膊上的血。 他睁大着眼睛,任凭鲜血流淌过他的眼珠,也没有眨巴眼。 他竟然裂开嘴,笑了。 然后溅起地上的手臂,看了一眼血肉模糊的横截面,缓缓举到尚尘的眼前。 “大师兄,还给你!” 许慎把胳膊稳稳地挂在尚尘的脖子上,然后忽地一窜,跑了。 众人呆若木鸡,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倒是一个道童,颤颤巍巍说话了:“大师兄可是符院里资历最老的人,这下见血了,我们可怎么和巩长老交代?” 又一人说:“我们初来乍到,炼符的功法都要大师兄指点,这下子,怕是难以开工了……” 程仕笑了笑,将定梁剑收回剑鞘,对一旁几个筑基弟子道: “你们将尚尘压到巩文长老哪里,我自有分说。” 尚尘仿佛被冰冻凝固一般,之前还能说话,现在眼皮也不眨一下。 他剩下的左手,还半悬在空中,指着程仕。 此人早已失去动弹的能力,因为程仕这一剑斩下的同时,黄龙也随之呼啸而出,如同白条藤蔓长蛇,死死缠住尚尘的身体。 从脖子到脚踝,尚尘身体所有关节,都被黄龙锁死。 几个筑基道士,发现尚尘动弹不得,僵尸一般,只得像抬起巩文一样,抬手抬脚,往屋子外面走去。 只是,抬巩文需要四人,而抬尚尘只要三人,因为他的四肢只剩下三肢。 一路上,几个筑基道人面色凝重,而练气道徒和道童,哭丧着脸。 仿佛他们抬的不是人,而是一具棺材,在出殡。 来到巩文休息的后院客房里,程仕轻轻敲门。 “巩长老,醒来了吗?” 无人应答。 程仕又扣门三下,推门而入,随即一阵苦笑。 屋内,只有一床一桌而已,不见巩文的踪影。 但巩文又确实来过,地面上还残存着滴下来的仙酒,整个房间里,酒味扑鼻。 身后的其他弟子,凑过来后,也是一阵惊讶。 “巩长老去哪里了?” “方才我们几个将其抬进来,他还呼呼大睡,怎么一会儿就醒了!” “我离符院门口不远,没看见有人出入呀!” 程仕暗自心想,巩文来无影,去无踪,想要离开符院,还需要走正门? 不过,巩文不再也好,程仕自然可以借机,整顿一下符院。 他顿了顿,口气低沉缺不失力量感地说道: “诸位之前,已经听到了,依照巩文长老所言,他不在符院的时候,符院大小事物,全权由我执掌!” “你,去寒风谷里弄下药草来,给尚尘疗伤。你们两个,将尚尘抬进屋里,好生看守,一旬之内,不允许他离开符院。剩下的人,各司其职,该干嘛干嘛去!” 为了加强威慑力,程仕故意右手紧握这定梁剑的剑柄,一副随时都要抽剑的状态。 有尚尘这个前车之鉴,符院弟子们不敢怠慢,连连允诺,各忙各的去了。 此时已是傍晚,日头斜照进院子里,尘埃在光束里游走着,符院里的石头墙壁上,也披上一层落日的金辉。 这是一件捡漏的院子,捡漏到,除开垒土和符咒缸,一棵树也没有。 不像个院子,倒像是个小作坊。 这边是寒风谷的符院,程仕一阵苦笑。 他有些疲惫,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除了打,就是斗,或者走路,没有片刻的休憩时间。 程仕走回厅堂里,坐在硬邦邦的红木椅子上,只觉得这椅子像是垫着鹅绒一般柔软,身子随即塌下去,闭上眼睛片刻,就进入了梦乡。 第140章 黄龙三角、火人 程仕只是短暂打了小半个时辰的瞌睡,但却好似过去一宿那般长。 在梦中,他看见黄龙脱离了尚尘的身体,飞回自己身边。 这倒也是无妨,程仕之前,之所以用黄龙锁住尚尘,就是为了防备他的反击。 毕竟,对方也是筑基的道士,若是二人交手起来,胜负未有定论。 眼下,此人身负重伤,被关在小屋中,又有一个筑基弟子看管,想来短时间内,也难以掀起波澜。 而符院其他弟子,经过这一遭,也从心理上对程仕产生了畏惧,知道此人不是等闲之辈,他手中那把剑,威力不可小觑。 这次的竖威,算是成功了。 黄龙飞回到程仕身边之后,并没有急着回到定梁剑之中。 也没有悬挂在房梁之上,而是盘旋着在程仕的周围。 在梦中,这条长龙的样貌,和之前相比,产生了肉眼可见变化。 黄龙头上,长出了三只尖角,一字排开,尖利而锋锐,闪着幽光。 程仕不知道这三只尖角,是何处冒出来的,他只是奇怪,要说龙有角,也只是两只,三只角,看上去,总觉得颇为奇怪。 但是他看快就发现了里面的玄机。 黄龙将头主动伸过来,搭在程仕的怀中。 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三只角,只觉得一阵微微发烫。 黄龙代表着程仕的元神,自从黄龙出现以来,程仕还是第一次,亲手抚摸自己的元神。 他原以为,这通体金光的龙,鳞片摸上去,应该是凉凉的。 可是,除开角,黄龙身体其他位置,头部,胡须,脖子,都在发热。 黄龙像是一个发热的载体,抱着它,程仕的身体也在发烫。 他的额头上,渐渐冒出了细细的汗珠。 程仕有些燥热,他想在梦里,脱光所有衣服,光着膀子,驱散身体的暑气。 但是,无论他如何努力,就是动弹不得,两只胳膊,仿佛灌入进入了铅水,有千斤沉重,不但抬不起来,就连手指的挪动,也异常困难。 他只好一动不动,手搭在黄龙的身体上,任凭热气注入到他的身体内。 于此同时,程仕身体的灵气,开始周而复始的运转起来。 每个修道之人,体内都有灵气流转,程仕之前也有,但是却极为微弱。 虽然他自己能感受到,但是和其他道人相比,他们的灵气是肉眼可见的,尤其是输出功法、化符破阵、上天入地的的时候,灵气如开锅的蒸汽,呼啸而出,散落天地之间。 而气息平静的时候,灵气则聚集在头顶的中枢处。 这也便是筑基以上的高级别修道者,用肉眼判断旁人修为等级的好法子。 修为越高者,灵气之翻腾,也就越明显。 程仕那天拜见宗主的时候,宗主的灵气,顺着巨大的榕树盖蔓延开来,整个榕树枝叶覆盖的地方,都能感受到宗主强大的气场。 他在梦中暗自思忖:“这是否意味着,我的灵气也要通了?” 这对程仕而言,自然是个好处。 毕竟,在这寒风谷里游走,免不了其他弟子每天打交道。 练气和道童级别的还好,他们只是做些杂事,并不介入谷内重要事务。 可是和筑基以上的弟子,尤其是内门弟子打交道,灵气是否肉眼可见,可就颇为重要。 之前,庄鸣之所以在执中堂前公然闹事,质问严伦长老,就是因为他身为筑基道人,却无法观测道程仕身上散发的灵气,才将其看成平平无奇一定道童,并潜意识认为,程仕是个走后门的关系户,并没有筑基的真是实力。 还有尚尘,他当然也知道程仕已被严伦评定为筑基修为,还和宗主会面过。 但是,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身为筑基道人的他,也无法看见程仕身上的灵气。 这也为他后来挑衅程仕,埋下了伏笔。 就在程仕胡思乱想之刻,黄龙的两只角,变得越发滚烫,像是从火种取出的三块赤石,烫得程仕的手,一阵发焦,白烟阵阵。 “嘶!” 他眉头紧锁,从牙缝里挤出一声呻吟。 “这黄龙,莫非是想烫死老子?” 他尝试着和黄龙说话,让他速速离去,在这样下去,两只手怕是要被烧穿。 但是黄龙只是尾巴摇曳这,头依旧是躺在程仕的怀中,像是一个眷恋母亲怀抱的婴儿一般,不愿离去。 黄龙的角越发火热,竟然“噗噗噗“地窜起了火苗! 这火苗,包围了程仕的两只手。 他的手,仿佛放进了通红的木炭盆里,被灼烧得一阵发臭,滋啦啦水液蒸发的声响。 “痛呀……” 程仕只觉得痛得眼前一阵眩晕,两眼冒起了金星,而视觉也不能聚焦,眼中黄龙的头,清晰一阵,模糊一阵,清晰一阵,模糊一阵…… 呼啦一声,他的全身,燃起了火光,道袍被瞬间点燃,程仕成了一个火人。 奇怪的是,这火蔓延到全身时,反倒没有先前烧手时那般疼痛了。 唯有一阵温暖,如同一床厚棉被,压在他的身上。 渐渐的,他的手指开始能够动弹,手臂也酥麻起来,身体上痒痒的。 尤其是他的后背,奇痒无比,他站起身来,想要反手抠背,却发觉背部竟然是一阵冰凉。 这一下冷,一下热,两个极端,然程仕苦笑不已。 他看着早已起身,盘旋在自身身边的黄龙,道: “黄龙莫要戏弄我!” 下一刻,黄龙好似听懂了话,盯着程仕的眼睛看了好生一会儿,就钻入了定梁剑之中,再也没有出来。 而程仕的身体,火焰渐渐褪去,全身一阵凉爽,嗖嗖的,如同秋日,游泳之日人刚从河里上岸,被秋风吹过身体一般。 “呃,冷煞我也!” 程仕大喊一声,从梦中惊醒。 一个道童就站在身边,给尘世泡茶。 道童一直守在程仕身边,这杯茶,沏了又冷,冷了再沏,续了三杯,正想着要不要再沏的时候,听见这一声惊呼,吓得将茶壶摔在地上。 “程、程院长,你要是冷,我给你拿床被子来?” 第141章 梦境为真 程仕将这小童打发走,独自坐在椅子上,回忆起方才的梦境。 他举起自己的双手,仔细观察起来。 两只手的手掌心,的确是有些微疼,凑进来闻闻,还有些许灼烧的气味。 “难道,此梦是真?” 他又将定梁剑抽出来,中指弹了几下,几声清脆的翁鸣声传来。 平日里光洁无暇的剑身上,现在隐约有一条黄龙出现,透着寒光,在剑身上游走着。 程仕的眼睛,追随着黄龙的行迹,定格在它的头上。 “却有……三角!” 虽然从剑身上来看,黄龙的头部并非十分清晰,像是跟着深深的海水,在水的折射下,发生了形变。 但是,在这波折陆离的画面中之中,黄龙头上的三只角,却是三个光点,始终呈现在程仕的眼前。 手掌从由剑身,从上到下抚摸而过,竟然感受到一股子温热的手感。 “真是诡异啊……”程仕感慨道。 他脑子一转,突然想起一件事情。 回顾自己吞下狼道士的药丸之后,身体边出现了各种离奇的变化。 之后每次与人打斗,无论胜负,他的功法都会得提升。 从无形之剑的出现,到黄龙萦绕,这一些列的变化,让程仕感受到自身法力的渐进。 而于尚尘的打斗之后,黄龙又生三角,还用火焰灼烧元神正主,这是否也是修为提升的一种表现呢。 程仕无法确定。 他虽然是筑基的道士,但是并非是道童做起,从小跟着正统宗门修炼,一步步提升上来。而是半路出家的山野路子,直到机缘巧合来到寒风谷,进入执中堂,经历了不同寻常的考验之后,才被宗门评定为筑基修为。 对于一般的道人而言,筑基修为便是修仙登堂入室的重要阶段,但对于程仕而言,事情来得突然,里面的门道,还得好生琢磨一阵。 天色已经完全按下来,夜幕笼罩这寒风谷。 夜晚的寒风谷里,了无生息,偶尔有几只鸟儿扑腾着翅膀飞过,更加映衬了寂寥。 道人们,白天各司其职,到了夜晚,就各自回到各自的住所,开始清修。 不同修为等级的道人,住所的规格,也不尽相同。 道童自然不用说,作为寒风谷最底层的杂役,他们住的都是大通铺,一溜长长的石台上,铺着凌乱的稻草,这边是他们的床了。 这样的床,不仅简陋,而且因为地处山谷之中,免不了成了蚊虫们栖息的好场所,加上一床要睡上十几个人,简直就是一排美味的食物。 可怜的道童们,白天从事这劈柴、担水、运石的繁重劳动,到了夜晚,早已殚精竭虑,疲惫不堪,大多是澡也不洗,躺下就睡。 偶尔有几个志向高远者,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不忘了清修,只能悄悄离开住所,去空地上修炼。 夏天还好,到了冬季,呼啸的北风,往往将这些道童们的眉毛头发都要冻得结冰。 到了练气级别,便是外门弟子了,虽然日常事务中,任然免不了接触到杂役,但一般情况是作为道童的监工,监督他们工作,只有在道童人手不够用的时候,才加入到劳作中去。 练气道徒们的居住环境稍好,四人一间屋子,屋内有成品规格的石床和石椅,每个练道徒都能有单独的床铺和桌子,方便其休息和研读经书。 五六件屋子围在一起,做成一个大院,中间有一片环境还算整洁的空地,是道徒们为数不多的活动场地。 而维持院落保洁的工作,自然就是道童们的杂役事物了。 筑基修为的内门弟子,居住环境就大有改善。 他们有数十人,每人都有自己单独的房间。房间大小有差别,但是屋内设施,一应俱全,床榻柔软,衣柜宽敞,铜镜和铜脸盆儿亮得发光,茶壶杯子也有配备,类似凡间繁华城市客栈的客房。 一些富有文艺气息的道人,还会布置一些字画,点缀其间,彰显房间主人的古雅气质。 有了单独的房间,夜晚清修,道人将门用法术锁住,进入修炼时,自然就不会被他人贸然打扰,避免了修行到关键时刻被打断,从而元神紊乱的危险境地。 到了长老以上,除开各类机构的执掌者分散居住,其他人都居住在高塔上,一人一层,资深长老甚至占着几层之多。 而宗主则常年深居简出,在高塔最高一层,构造的天境之中。 之前,尚尘说要带着程仕在符院里转转,熟悉一下环境,不过此人现在被关子屋内,程仕只好一人,在符院里随处转转。 山谷中昼夜温差较大,虽然白天阳光普照,较为炎热,可是太阳下山之后,夜晚的寒风谷,还是颇为凉爽,清风阵阵,吹得程仕心旷神怡。 符院由于条件有限,道童的屋子和练气道徒的屋子并列在一起,并没有隔绝开来。 屋子前面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空地,程仕走进去,借着月光,看见一个道人,孤独地坐在地上,正在盘腿打坐。 程仕故意加重脚步,走近一些,在月光的清辉之下,认出了此人。 “许慎,夜里不睡,跑到这院里作甚?”他压低声音问道。 许慎耳朵一动,睁开眼来,发现是程仕。 “哎——”他长叹一声,缓缓站起来,“白天忙于炼符,只有夜里,才有空隙清修啊。” 许慎虽然站了起来,但是他的背却有些佝偻,站不直的样子。 程仕问道:“你的背可好?” 许慎双手插着腰,努力把身子站直。 “不好呢,尚尘的气息太盛,将我的背狠狠撞在桌角上,我身子本来就瘦,皮包骨的,但是骨头哪有石头硬啊。” 他转过省去,将背部展现给程仕。 白日里流出的血迹,在衣服上结痂,凝固,黑漆漆一片,脏兮兮的。 “大师兄一向带我不薄,我不就是好了一声巩长老的名字么,值得如此痛下杀手?哼,我若是被他抽取的元神,下辈子就算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许慎咬牙切齿,月光照在他的脸上,照亮了他狰狞的面部。 第142章 水疗符咒 程仕笑了笑,想要安抚许慎。 他觉得自己和这小子有缘,虽然之前在执中堂前教训他一番,但是下手并不重,而且正是许慎将其引入寒风谷。 按理说,许慎虽然只是个练气的道徒,但却是程仕的领路人。 眼下,程仕来到寒风谷里,一下就成了副院长,而且按照巩文的表现,终日来无影去无踪,似乎是要把这符院托付给自己了,如此一来,他变成了这符院的实际掌控人。 新官上任,又是外来人,自然会遭到原有土着的排挤。 尚尘便是其中一人。 虽然程仕当着众人的面,杀鸡儆猴,树立了威信,但是往后要在这符院里开展工作,必须要培养自己的心腹,才能洞察手下的小心思。 而许慎,便是程仕准备培养的心腹。 “我说许慎啊,这事情也有你的不对。尚尘再怎么说,也是符院的老人了,还是你的大师兄,你怎么能对他使用暗器呢,一下犯上,在寒风谷里,可是大不敬的做法。今天可是我出手了,救得你一命。我若是冷眼旁观,你可就被他抽去了元神,丢到山谷外面,生死由命矣。” 许慎看着程仕,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 其实,当尚尘将手心的漩涡对准他时,他已经绝望了,做好了被尚尘抽去元神,像丢垃圾一般,丢到谷外的心里准备。 但是程仕居然出手了,这可是出乎许慎的意料。 他本以为,此人是庄鸣的好友,自己戏弄庄鸣,自然也得罪了程仕。 好在这新来的符院掌门人,似乎和尚尘不是很对付,自己也就捡回了一条命。 许慎本想当面感谢程仕,可是他以为尚尘会和许慎当面打上一场,为了避免波及自己,将尚尘的胳膊捡起之后,就马上离开现场,跑路了。 深夜了,才许慎才偷偷跑回来,和符院几个要好的道童打听情况。 直到他得知,尚尘被关进屋子里,被筑基道士看守,一旬内不得出来的消息之后,才暂时安下忐忑不安的心,回到住所里。 眼下,程仕居然自己找上们来了,许慎也就不能再回避了,必须当面道谢才是。 他的的背部虽然疼痛,但还是弯下腰,深深一作揖。 “多谢程院长酒窝一命,许慎感激不尽!” 程仕点点头,嘱咐道: “往后,你不用再炼符了,让那些道童和道徒去炼,你每天跟着我便是。我刚来寒风谷,更是刚来符院,你耳朵激灵点,多听,嘴巴闭紧点,少说,眼睛放大点,多看。我吩咐你做的事情,你不要告诉其他人,我没让你做的事情,不要贸然去做。遇到有人为难你,不要起冲突,马上和我禀报便是。我说的意思,你听明白了吗?” 许慎到底是个机灵人,眼珠子一转,就明白了程仕的意思。 “这是要以我为眼线,嘿嘿,有意思。”他暗自心想。 许慎没有作揖,而是抱拳回答:“明白院长的意思,我一定好生表现。” “好,很好,是个聪明小子。” “您可还有其他事情要吩咐?” “没有了,时间已不早早,还是回住所休憩吧。” 许慎点点头,准备回去。 程仕看到他后背的伤,又将他喊住:“你坐下,背对我,我给你疗伤。” 之前在紫霞山和翁兰一起修炼的时候,有一次,程仕练习疾走术时,山路湿滑,不慎坠下山崖,沿着陡峭的山坡翻滚一阵之后,被一枯树连腰拦住,捡回一条命。 翁兰将昏迷的程仕,扛回道观。 彼时,程仕所受的伤,比许慎还要严重。 他的背部,被枯树尖锐的枝丫,刺进后背,再从腰部横穿而出,伤及脾脏,肠子也被卷出,失血甚多。 回到道观时,整个人已是奄奄一息,气若游丝。 翁兰将程仕身上,所有衣物全部脱光,平放趴在床上,坐在他的身边,给其疗伤。 她首先将筑基道人身体的灵气,注入到程仕体内,暂时稳定其体内气息。 作为有一定修为的道人,程仕身受重伤之后,气血损失过多,体内的灵气就会涣散,元神趋于紊乱,而自身的修为,也会逐渐损伤。 若是放之不管,程仕并不会死,只是会逐渐退回凡人的肉体凡胎,筋也不如之前强健。 在变回肉体凡胎之后,若是不及时止伤,以他脾脏破损和大失血的程度,很快就会一命呜呼。 翁兰自然不会坐视不管。 她的灵气,逐渐稳固了程仕紊乱的元神,只是初步的安抚。 她接着抽出一张符,名曰水疗符,是一种化水为符咒的法术。 此符炼化技法高超,《道德经》有言:“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莫之能先,以其无次易之也”。 而水疗符,正是吸取大自然江河湖泊中水的容纳之气,练就的疗伤之符。 此符咒有些独特,不想其他的符咒,两指一摩擦,就会燃烧。 这水疗符,两指一摩擦之后,顿时化作一条水链,潜入程仕被枝干捅穿的伤口,贯通之后,又在程仕身上来回缠绕,像是一条水蛇,爬行过程仕身体每一寸皮肤。 这也是翁兰要脱去程仕衣服的缘由。 直到程仕的每一寸身体都被水链覆盖,整个人,也被一层薄薄的水膜所包裹。 一把再锋利的长剑,总是能劈山破地,无所不能,不是一旦插入水中,也只能被柔弱的水所包裹,并不能劈开水。 而一旦利剑抽出,水流就会自动愈合,依旧是流淌而过。 这便是水的智慧。 被一层水膜覆盖的程仕,身体与水流融为一体,身上的伤口,仿佛是河流里被插入一把剑,剑抽出后,这伤口便也不在了。 他的背部的腰部,在水疗符咒的作用下,皮肤开始相互融合,严丝合缝,丝毫看不出有被山崖枯树撞伤的痕迹。 第二天,程仕又生龙活虎,和翁兰一起外出修炼去了。 疗伤的事情,程仕起初并不知晓,而是翁兰后来才告诉他的。 现在,他准备用这法子,在许慎的身上试一试。 “水疗符咒,我从未炼化过,还好翁兰留下的符咒里有三张。我且拿出一张,就让许慎作为小白鼠,试一试便是!”程仕暗自心想。 一首五言律诗 今天因为工作的事情,和家里沟通了一晚上,占用了码字的时间,请见谅! 发首一年前的五月,在西北沙漠,写下的一律诗。 《红衣女侠》 大漠生侠女,时人谓红衣。 银簪钩落月,剑气贯晨曦。 鞘出飞沙起,弓舒鸟兽离。 古道埋新骨,策马赴阴西。 那日,在漫天黄沙的大漠中,我看见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女人,那时一身修长的红色斗篷,和沙漠形成强烈的视觉反差,仿佛一张黑白照片里,突然出现了一抹艳丽的色彩。 而她的背影,像是旧电影中的女侠。 她一定很能打,但却不是一个轻易出手的人。 她一定沉默寡言,但只要一开口,往往伴随着见血。 她的恩怨情仇,好像沙漠中起伏的沙丘,一眼望不到边。 第143章 试验品 许慎坐在再洒满月光清辉的庭院内,露出全身,仅用衣物略微包裹着私处。 夜晚的符院,也有微凉,清爽的夜风吹过,像是一双冰冷的手掌,在许慎的身上拍打着。 “院长,这符咒,真的能疗伤?”他犹豫问道。 许慎在符院带了也有一些日子了,在他的印象里,符院炼化的符咒,多是火符、护身符和夜明符等初级符咒,用于点火、护身和照明等基础功能。 而用于疗伤的符咒,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 往日里,身为练气道徒,许慎也没少受过伤。 有一次,他饭堂和一个道童一块劈柴时,不慎被其用斧头劈到了脚面,还伤到了脚筋,导致之后很长一段日子里,他走路都是一坡一坡的。和谷里很多低级别弟子一样,只要不是危机性命的伤势,敷上一点谷里自己种的草药之后,便是听之仍之,让伤口自生自灭了。 毕竟,练气道徒每天还有诸多繁重的事物需要处理,若是因为这一点伤势便躺在石头床上长睡不起,筑基的内门弟子怕是要拿起棍子来赶人了。 长此以往,很多低级别的道童和道徒,因为受伤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身上都留下了很多难以抹去的创伤,并且留下后遗症,落下病根。 跛脚还算幸运,有些惨的,换上了慢性疾病,一道雨天,关节就疼得厉害,以至于难以站立,叫苦不迭。明明是大小伙子的年纪,却和耄耋老人一般,身体机能退化至朽木。 所以,许慎心中有些感动,这还是他进入寒风谷以来,第一次有筑基修为以上的道人,主动关切其伤势。 程仕抽出一张水疗符,两指夹住,道: “之前一个道童带我到储符室里检查了一阵,没想到,符院里日常炼化的符咒,级别都过于低下,只能用于日常抠痒痒罢了,实在是拿不出手。” 许慎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脸,指甲在脸颊上摩擦出滋滋的声响。 “嗨!巩长老都不管,反正我们就跟着尚尘大师兄做呗,他说炼啥符,我们就炼啥符。他说怎么炼,我们就依葫芦画瓢,照着做便是。” 说道这里,许慎的情绪有些起伏,他又回想起自己被巩文一脚踢到屁股的场景。 “巩文他……巩文长老也真是,十天半个月都看不见人,这一进门,就打我。谁叫符院的道童人手不够呢,哎,别的地方,练气道徒只要监督道童们做事便是,好不轻松快活,我在这符院里,还要亲自上阵,每天起早贪黑,过道童还要累,真是倒霉!” 许慎像是倒豆子一样,一咕噜将话说了个干净。 不过,刚说完还是有后悔,不仅,眼前站着的可是新来的符院实际掌门人,要是听见自己这么说,难不免心中有些不满。 可是程仕却笑盈盈道:“好了,既来之,则安之,这来都来了,有什么恩怨情仇,丢抛在脑后便是。来,我给你疗伤。” 郑重地点点头后,许慎不再说话,只是盘腿而坐,运气凝神,将全身的气劲,汇聚在伤口之处。 这是程仕特意交代的。 不必翁兰,他毕竟是第一次在他人身上使用水疗符咒,尺度的拿捏,分寸的把控,心里都没有底,无非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地走着看。 要许慎将体内的气劲,凝聚在伤口之处,正是为了衔接水疗符咒的疗效。 许慎这小子比程仕幸运,虽然二人受伤的位置相近,但是程仕的伤情更重,还当场昏迷了过去,不省人事。 而许慎依旧能保持着清醒的状态,甚至还自我恢复了一阵。 修道之人疗伤,其实也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外界施加的功法,若能和体内的元神向契合,便能达到事半功倍的疗效。 水疗符咒被程仕两指一摩擦,便燃烧了起来。 按照设想,这符咒并不会燃烧,而是变成一道水链,缠绕许慎。 虽然一开始事态就进展不利,但是程仕却不同神色,继续观察着空中悬浮的符咒。 他是治疗的施加着,又是符院的执掌人,在受伤的符院弟子面前,必须保持着绝对的镇定,才能带给许慎信心。 这燃烧的符咒,并没有像其他符咒一般,就此挥动,而是像是被定在空中的一般,纹丝不动,就连周身散发的火焰,也仿佛是被冻住而凝固。 许慎没有回头,只是略微瞥了一眼符咒,觉得有些怪异,忍不住问道: “好厉害的符咒,这是什么功法?怎么定在空中不动了?” 他倒不是怀疑程仕的实力。 自从程仕在众人面前,狠狠教训尚尘,砍掉他的一只胳膊之后,许慎就彻彻底底服气,从心底里畏惧并仰慕这位新来之人。 只是,许慎身为练气之徒,好歹也是用过符咒的,还肠胃见过这样诡异的符咒。 “呵呵,”程仕笑道,“道徒莫慌,贫道正在施法呢,你且闭上眼睛便是,若是想东想西,恐怕元神紊乱,波及水疗之效,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许慎乖乖闭上眼睛之后,程仕悄悄走进一步,仔细观察期符咒来。 火光已经极为微弱,若有若无,若不是程仕覆盖在上面的手掌,能感受到一丝火苗的温暖,还真看不出这是一张燃烧的符咒。 程仕索性将这符咒又抓了回来。 “好生奇怪,翁兰明明告诉我,启动水疗符的功法,不过也是两指一摩擦罢了,并无其他独特之处啊,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到底是现学现卖,又是第一次试验,免不出些差错。 程仕皱起眉头,在许慎的周围来回踱步。 许慎听见周边的脚步声,知道程仕的围着他转悠。 他想睁开眼睛,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耳边又忽想起程仕的叮嘱,必须要闭眼,否者影响治疗效。 这可苦了这个好奇心比猫还要重的少年。 一阵夜风吹过,近乎赤裸的许慎,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上下打着下压,发出咔咔咔的轻微声响。 第144章 符缸裂纹 “还……还没有好么,我好冷……” 可怜的许慎,光着身子,在凉风中做了小半个时辰,程仕依旧没有找出水疗符咒的奥秘所在。 “道徒勿慌,这水疗术,必须要运气凝神道一定程度,方能奏效。贸然使出,不过是浪费了一张宝贵的符咒。辛苦你,且再忍耐一会儿!” 许慎深吸一口气,挺起他瘦骨嶙峋的背部,继续用体内的寸劲,在伤口处游走着。 已是后半夜了,乌云渐渐遮住了月光,黑压压一片的符院里,四周失去了月光的照耀,伸手不见五指。 而周边住所里,练气道徒和道童们房间的烛光,也通通熄灭了。 整个符院,甚至整个寒风谷里,所有道人皆已入睡,只有程仕和许慎二人,还在在院子里。 “院长,我不想疗伤了,还不行么!” 许慎的声音甚至带着一丝哭腔。 后半夜太冷了,整个可怜巴巴的少年,白天里被上了背部不说,晚上还要被落在这院落受冻。 “早知道就不出来清修了,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正好遇见此人。”许慎心想。 他甚至开始渐渐怀疑,程仕是在有意戏弄自己,故意让他光着身子吹凉风,作为他抗拒尚尘的处罚。 也就在刹那间,乌云浅浅的露出了一角,漏出的月光正好打在程仕手中的水疗符咒。 他看见了首尾两端,各有一个太极模样的小点,不过米粒大小! 月光一闪而过,月子里又恢复了漆黑。 “莫非,奥秘就在这两个小点在中?”程仕眼前一亮,他将这符咒对折,首尾个小点重叠在一起,然后再两指一摩擦。 而一边的许慎,终于忍不住,眯起眼睛,观察着四周,想要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的眼睛突然就挣大了,一条水链,正悬浮空中! 纵使是能见度很低的院落里,也依旧能看情绪水链上闪烁的水光。 那是一种珍珠般晶莹剔透的形状,每一滴水光,散发着迷人的色泽,让许慎的眼睛再也不想闭上。 “好美丽的水花!” 许慎说这是水花,也并没有错,因为这水疗符咒幻化出的水链,就像一脚踏入及膝深度的小溪里,溅起的水花。 程仕看在眼里,喜在心里,若是翁兰在面前,他一定要使劲捏一捏她的脸蛋:“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接下来,便是和程仕痊愈一样的进展,水很快就包裹着许慎的每一寸皮肤,而他的伤口,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 许慎揉了揉麻木的双腿,站了起来。 他将手身后,够到背部的伤口,却只摸到一片光滑的肌肤。 “我的伤口,痊愈了!?”许慎惊呼。 “小声点,其他人都睡了,勿要惊到他人!”程仕故作轻松道。 时候也不早了,程仕挥一挥衣袖,转身离去,留下光着身子的许慎,呆呆地杵在原地,摸着自己的背部出神。 这次略显“惊险”的治疗,以程仕掌握水疗符咒救助许慎结束,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令许慎五体投地。 有了许慎的帮衬,程仕在符院工作的开展,也就顺畅了许多。 首先要解决的,便是炼符缸的问题。 这些老旧的炼符缸,谁也不知道用了多久。 程仕本想稳稳尚尘,谁知此人旬日最后一天,乘着看守之人打瞌睡,溜走了。 而他的断手,也没能再接回去,从此变成了独臂人。 其实,就算是尚尘还在符院,他也不会知道,这几口大缸的年龄。因为他二十年前来到符院时,这几口缸便有现在这般老旧不堪了,而当时几个老迈的练气道徒,也说不出这些大缸的年岁。 二十年过去了,这些大缸的边缘,经过长久的烈火的焚烧,甚至产生了裂痕。 小裂痕倒是也无伤大雅,可是有一口缸,裂痕较大,甚至垒土地下经过之人,都能看见有火从裂纹中窜出,发出滋滋的响声。 而在垒土上炼符的道童和练气道徒,也是个个心惊胆战,谁都不想去这口缸前劳作,不知这缸何时就炸裂开来。 炼符的火,温度极高,若是被这火焰所包裹,肉体和眼神瞬间挥发,没有生还的可能。 那日午后,程仕在符院的大厅里喝了几口茶水,走到院子里,看着这口大缸出神。 他看着颤颤巍巍在垒土上劳作的弟子们,问身旁给自己扇扇子的许慎:“此缸的年岁,怕是你符院里所有弟子的年岁加起来还要大,为何不换一口新的,炼符的弟子们,也少收一些苦?” 许慎之前就少被这口符缸所惊吓,感切颇深,叹气道: “谁说不是呢,之前尚尘也有这个打算,想要将这口烂缸给砸了算了,换一口新的。只是遇到一些阻力,长此以往,这事儿也就拖了下来,没人搭理了。” “哦,尚尘也有过这个念头?” “是啊,毕竟这缸也要是炸了,那可就要是出人命的事……” 程仕抬起头,看向这符缸。缸体本是棕黑色,但是裂纹处充盈着想要往外溢出的火焰,裂纹也就变成了赤红色。 整个缸体,仿佛被这赤红色的细细火焰所割裂一般,随时都要碎裂。 “这样下去不行,我身为符院执掌者,自然要对弟子们负责。尚尘做不到的事情,我程仕去做。” 许慎听了,只是恭维地说了几句场面话,程仕听他这语气,好似并不相信,他能解决符缸的问题。 “许慎,你老实跟我说,换一个符缸,究竟难在何处?” 许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换符缸,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符缸,可不是一个简单的米缸,里面门道可多了。” 程仕不以为然地笑道:“这符院里的符,都是火炼出来的,符缸不过是起到一个聚火的作用,不让炼符的火焰扩散罢了。一个火盆子,有什么稀奇?莫非在这寒风谷里,还是什么不可多得的传世宝贝不成!” 许慎摇摇头,指着那口开裂的符缸道:“院长,您亲自去那垒土上看看,便知晓。” 第145章 火脉、祖宗之言 高高的垒土之上,数个符院弟子们,皆忙忙碌碌,爬上爬下,将缸中炼好的符咒搬下来,又将地面上箱子里储藏的初级符纸,搬运上去。 寒风谷的符咒,是有初级符纸炼就而成的。 初级符纸,不过是一堆质地剑刃,沾水不湿,遇火不燃的好材质,而符缸,正是将这些材质脱胎换骨,进化成道人手中使用的符咒的地方。 “都停下,都停下,下来喝口水,休息休息吧!” 程仕挥手,示意垒土上的弟子们全部下来。 他一跃而上,翻上垒土,来到符缸前。 这是来到符院之后,第一次近距离观察符缸。 熊熊的火苗,在缸内游窜着,就是隔着两尺远,也能感受到缸口火焰的温度,颇为灼人。 程仕站在边上不过一阵,就两眼干涩,鼻尖疼痛。 那些在符缸前,一站就是一天,还要炼符的弟子,其艰辛程度,可想而知。 不过,缸内的火焰的温度,还要远远高于缸外之人的体感程度。若不是这符缸有聚拢隔温的效果,将炼符之火关在里面,莫说是练气道徒和道童,就是筑基以上的道人,也难以近身。 “许慎,这缸内之火,会燃烧多久?”程仕问下面的许慎。 “缸内之火长燃不熄。”许慎回答。 这个回答令站在垒土之上的程仕,神情一愣。 他看着下面,齐齐注视这自己的弟子们,个个表情严肃,许慎这话,也就着实不像是在开玩笑了。 “你且说说,何以长燃不熄?” 程仕顿时来了兴趣,索性席地而坐,手搭在垒土上,低头看着地下一群弟子。 依旧是许慎在答话:“院长有所不止,这符院在数百年前建造的时候,便是精心选过位置,测了堪舆。这几口大缸,位于寒风谷的火脉之上,其缸中的火焰,引自地下,并非是弟子们刻意燃烧。” “火脉?” “不错,正是火脉。这寒风谷,据说是根据八卦五行的态势建造的,站在高处往下看,便是一个八卦图。而符院,正是处于之五行之火的脉冲之尖。” 许慎一番解释,让程仕只觉得一阵玄乎。 他又踮起脚,眯着眼睛,将头探到符缸的上空。 所言不假,这缸内的火,虽然烧得正旺,但是却没有柴火,或者类似的助燃物在缸底部。 从上往下看去,火焰从缸底部凭空而出,却又源源不断。 程仕又在垒土上飞跃着,观察了另外几口符缸,皆是一样的现象。 “难道,这火一直烧了数百年,从未熄灭过?”他问道。 “自然也不是,不过,一年只熄灭一次。”许慎回答。 “什么时候?” “冬至。” 程仕一怔,思忖了一会儿,道:“冬至之时,正是阳气最弱,阴气最盛的时候。此时缸内火熄灭,不怕阴气渗入?” 许慎嘿嘿一笑,摆摆手。 “非也非也,不是怕阴气渗入,而是有意让阴气渗入。” “院长有所不知,这是千年来,老祖宗立下的规矩,冬至之夜,符缸里的火,必须要熄灭。因为四季燃烧,缸内火气太旺,阳气溢满,只有在冬至之夜,让少许阴气侵入,才能做到也阴阳调和,从热延长符缸的使用寿命。” 程仕听闻,哈哈大笑。 “冬至一夜的停火,能融进多少阴气?你们看我身前这符缸,不也是被烧得浑身裂纹,将要炸裂一般么?” 他将手触摸到裂纹的地方,一股强烈的灼热感袭来,像是尖刺,刺入指尖一般疼痛。 所谓五指连心,程仕的指尖被这么一刺,心中一紧,顿时额头上有汗珠浮现。 “将这火,都给我灭了!” 垒土之下,众弟子一阵茫然,面面相觑。 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没有人敢大声讨论,只是叽里呱啦的私下说着。 还是许慎胆子大,他高声问道:“院长,你可是要我们将这缸的火给灭了?” “正是,”程仕抬起手,指向三口大缸,“这三口缸的火,都给我灭了。我倒要看看,这缸里,究竟有何玄机。” 此话一处,许慎好没有回答,地下的符院弟子们,脸色更为难看,一个个像是打了霜的茄子一样。 一个年级不大的道童说道:“这我们可不敢!” “是啊,我么不敢,只有冬至的时候,这火才能灭。”有人附和道。 “我来符院随不久,但是符缸燃烧四季,只有冬至才熄灭,这寒风谷立下的规矩,也会符院长久以来,一只遵循的法则。贸然灭火,怕是坏了规矩。” 一个筑基修为的道人,上前一步,拱手向程仕说道。 他似乎是代表了众人的意见,其他人都频频点头,表示赞同。 “对啊,不能坏了规矩呢。” 只有许慎,一人沉默不语,冷眼看着众人。 “许慎,你说说看,这符缸,究竟能不能灭火?”程仕故意这样问。 许慎眼眨巴眨巴眼睛,出乎意料地回答道:“自然是可以灭了,您是院长,符院的符缸,自然也是在您的掌管之下。院长要是想灭火,我这就上去灭。” 说罢,起身就要一跃,却被身边的人死死拉住道袍衣角。 “许慎,你疯了!” “许慎,说什么胡话呢,祖宗的话,是随意可以忤逆的么!” “这火灭了,对你我有什么好处?要是大师兄还在,一定饶不了你!” 众弟子纷纷拉着许慎,不让跃上垒土,责骂上一阵高过一阵,瘦小的许慎,都要被众人你一眼我我一句的口水所湮没。 毕竟在符院里,许慎的位置较为特殊,他是唯一一个可以在冬至之夜,熄灭三口大缸符火的人。 这是许慎在符院被巩文赋予的职责。 换句话说,其他人喊的再凶也是无济于事,其他弟子们,无论修为高低,资历深浅,都不能灭火。 所以他们才要死死控制住许慎,不让他贸然上去。 程仕看着地下一片混乱,可怜的小许慎,几乎要被众人踩踏。 他高声呵斥道:“都给我住手!” “我听见有人说,符缸长燃不熄,是老祖宗立下的规矩。可是,祖宗之言,是用在祖宗之缸上的,如今,有一口祖宗之缸都要烧炸了,还谈什么祖宗之言?许慎,给我上来,灭火!” 第146章 许慎灭火 程仕这一番话,说得底下的弟子们,一阵手足无措。 毕竟是符院的执掌者,巩文不在,便要听程仕的。 虽然众人对于许慎灭火,心中百般不愿意,但是也不好忤逆程仕,毕竟,有尚尘的前车之鉴在此,谁都不想,再被砍去了胳膊。 尤其是几个筑基弟子,他们不过是临时借调道符院来的,前途未知卜,随时都会有调去其他去处的可能,若是在此问题上和程仕其争执,其实也并不划算。 倒是几个道童和练气的道徒,没想那么多,这是固执地认为祖宗之法不可违背,纵使是程仕发话了,也不能照办。 程仕看着依旧和许慎拉扯的几个道士,冷言道:“谁再阻止许慎灭火,我自打散其元神!” 他在高高的垒土上,朝下挥一挥衣袖,一道霞光射出,打在这些人的头上,顿时将其打到。 许慎终于解脱出来,满头大汗,喘着粗气。 他看着地上几个捂着起包的脑袋呻吟的道人,拱手道:“诸位道友,许慎得罪了!” 在程仕所在的垒土的下方,有个凹进去的深孔,许慎细细的胳膊伸进去,抽出一个铁锤子来。 此锤看起来黑沉沉的,但是在许慎的手里,却如一根羽毛般轻盈。 许慎手持锤子,一跃而上,来到程仕的身边。 “院长,我来灭火了!” 程仕看着许慎,有看着他手中的锤子,疑惑道:“你拿个锤子,灭个锤子的火!” 许慎笑道:“哈哈哈,院长有所不知,这锤子可不是一般的锤子。这锤子,可是祖宗传下来的,巩文长老亲自将它交到我的手里。别说符院了,就是整个寒风谷,就算是宗主来了,没有这把锤子,也是灭不了符缸里的符火的。” 这锤子黑光闪闪的,和凡间铁匠出打得铁锤,并无区别,只是锤柄纤细,锤头笨大,仿佛一个头大脚轻的人,看起来颇为不协调。 “你倒是说说,如何用这锤子灭火?” 许慎也不言语,他示意程仕站开一些,最好站到另一口缸边。 “您最好站远点,灭火的时候,可别伤到您!” 然后吐了一口唾沫在手心,双手一撮,弯下身子,抓紧铁锤,对着缸体腰部就是一榔头! “咚~” 缸体一震颤,符火仿佛溅出的说话,从缸口飞散而出,溅出星星点点。 程仕在另一口缸边,虽然隔着一丈远,飞溅的火星从身边擦过时,顿时在道袍上烧出一道焦黑的痕迹。 “好厉害的火!”他不禁惊呼。 而地下的弟子们更惨,火星从缸口,如下雨一般落下,惹得他们纷纷四散而逃,唯恐这火星沾惹道身子。 有几个行动迟缓的,或者被踩到他人道袍摔倒的,不幸被火星溅到衣服,身上瞬间就燃烧起来,幸亏被人拖走,拉倒墙角下灭火。 而许慎,瘦小的身躯,缩在缸体的底部,任凭缸口火花飞溅,就是烧不到他。 程仕看得欣喜,心想,难怪巩文要你小子执掌符缸的灭火,就是看你个子小,烧不到你。 符院的弟子们,都缩道前厅的无缘下,看着许慎。没有人敢站出去,毕竟,这符火可不等同于一般的火,符缸里的星星之火,是可以燎原的! 许慎见众人都走开了,心中长舒一口气。有人在,反而不利于他的发挥,束缚了手脚。 “咚~” 又是一锤子下去,声音更大,漫天的火星飞散,仿佛放烟火一般绚烂。 程仕看得心头一惊,大声呼唤道: “许慎,老子让你灭火,没让你捶缸子!那口缸,本来就有裂纹,你这二锤子下去,别将缸给捶烂了!” 许慎蹲在缸底,举着锤子回头,一脸的热汗,却笑嘻嘻道:“院长莫要担心,这火我灭过一次,熟悉得很!” 待到第二锤子震出的火星渐渐散去,许慎缓缓站起来。 他踮起脚尖,伸长脖子,看了看符缸里的火苗。 “好了,快了,接下来,一锤定音!” 他又活动活动筋骨,弯下腰,刚想砸缸,却又停下来。 “喂~火就要灭了,你们不要怕!” 所在屋檐下的众人,见许慎竟然还给他们打招呼,明显就是在揶揄自己,纷纷破口大骂: “许慎,你个逆子!这火要是灭了,老祖宗可饶不了你!” “我看你一锤子把你脑子给锤了得了!” “一个练气之徒,居然如此胆大妄为,寒风谷里的清规何在!罪过啊!” 许慎却和没听见一样,咚就是一锤子。 这一锤子下去,符缸里却没有迸溅出多少火花,只是干响。 许慎直起腰来,将锤子放在地上,高兴地回头对程仕道:“好了,一口缸的火,已经灭了!” “啊,这就灭了?” “可不是,不信你过来看看。” 程仕跳到许慎身边,头伸进去一看,果然,缸内的火已消失,只剩下一下符咒的灰烬残余,这都是今天炼失败的符咒。 他心中一阵惊叹,原来,这符院灭火,还真是颇为诡异。 程仕原以为,要灭了这火,必须要施展某种法术,再不济也要用御水术,用水来灭火。 没想,许慎拿着一把锤子,咚咚咚三锤子下去,竟然就把这火给灭了。 “好你个许慎,果然有几分本事,今天让我开了眼界。” “院长过奖。还有两口缸等我去灭,等都灭了,再夸奖也不迟!” 依葫芦画瓢,许慎有咚咚咚咚咚咚敲了六锤子,将其他两口缸的火,也灭了。 符院大院内,本是燃烧着六口符缸,这下都熄灭之后,整个院子里的温度,也下降了一些,不如之前那般炎热了。 按照常理,这三口缸,还有五个月后的冬至,才能熄灭。 眼下却在夏日灭了火。 之前躲在前厅屋檐下的众弟子,见火都熄灭,也纷纷走了出来。 “这可如何是好。”一个练气弟子皱眉道。 “今天的符,不用练了?”一个道童觉得今天不用再劳作了,有些暗自窃喜。 “巩文要是知道了,不知有何表示,只要不责怪我们没有阻止程仕便好。”一个筑基弟子心绪不宁。 他们看着站在高高垒土上的程仕和许慎,观察着下一步局势的走向。 第147章 玄武之龟 现在,三口缸的火都灭了。 许慎有些沾沾自喜,他掂量掂量着和手中的锤子,笑嘻嘻的。 作为新来符院掌门人的小跟班,他出色的完成了老大布置的任务。 “怎么样,院长,我这火灭得可以吧?” “很可以!” “嘿嘿,整个符院里,只有我才能熟练使用这锤子灭火,别看着不起眼的大铁锤,里面门道可不少?” “什么门道?” “三锤!三锤之内,必须灭火。多一锤缸裂,少一锤火不灭,三锤之内,锤落火灭!” 许慎颇为得意,这虽说这他只在上个冬至时,灭了一次火,那次是凌晨之时,尚尘亲自守着他,只有二人,在寒风谷灭火。 但是这次可不一样,在众人面前威风凛凛,可谓是出尽了风头。 程仕点点头,表示了赞扬,随即观察起三口符缸来。 每口符缸,都有三个角,三足鼎立,支棱起来。 每个角,都死死钉在垒土的地面上,轻轻一晃,没有动弹,使劲一推,纹丝不动。 好似一个人习武之人,下盘之稳,生了根,扎进地面一般。 而三口缸又呈现三角形,互为犄角。 这一切,应该都是有人精心设计过,参照某种阵法设计。 正当程仕琢磨之时,一个大乌龟,突然闪现在三角的中心。 “嗯,那是何物?” 只见这乌龟,通体赤红,尤其是那大如伞盖的龟甲,龟纹粗糙而深刻,看起来有千年之老。 而乌龟的头,摇曳着,看不清楚模样。 转眼就不见了。 程仕一怔,揉了揉眼睛,空无一物。 但眨眼之间,这乌龟又闪现了。这次摇曳这尾巴,好似在水中闲庭信步一般。 程仕使劲揉着眼睛,乌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好似在和他躲迷藏。 一旁的许慎,看程仕一只和自己的眼睛过不去,不禁问道: “院长怎么了,是不是眼睛进了沙子,要不要我给你吹吹?” “去去去!对了,我问你,你可曾在三缸之间,看见一只大乌龟?” 顺着程仕的手,许慎看向三角形的中见。 他摇摇头,道:“什么也没有看见。” 程仕一阵疑惑吗,心想,莫非这乌龟,只要我看得见,其他人都看不见? 他又问地下聚集在一起的符院弟子们。 “你们有谁,看见天上有一只乌龟么?” 众人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做声。 “红色的乌龟,通体红色,龟甲大概有……这么大。” 程仕伸出双臂,比划起来,大概有一口符缸那么大。 垒土地下的弟子们,好似看着一个怪物一般,看着程仕。 没有人高声回答,倒是有几人窃窃私语,交头接耳起来。 “此人怕是疯了,符院又不是沼泽,哪里来的乌龟!” “还红色的乌龟,谁不知道乌龟都是绿色的,红的乌龟怕是被烤熟了,烤熟的乌龟,还能飞么?” “程仕先是让许慎灭掉符缸的火,又说符院里有硕大的乌龟,依我看,此人心性紊乱,怕是修炼时走火入魔!” “再这么让他胡闹下去,这符院怕是要成了疯人院……不如快去找巩文,说明情况才是。” “我去我去,今天半夜里我就溜走。” 程仕见地下众人开始嘈杂起来,却无一人回答他的问话,不禁有些恼怒。 更让他恼怒的是,这伞盖一样大的乌龟,依旧是若隐若现,在三角形的中间晃荡着,就是不过来。 就在他烦恼之时,许慎却大喊一声。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符院里,的确有乌龟!” 几个弟子们,鄙夷地看着许慎。 他们的眼神里充满着不屑,以为许慎不过是跪舔程仕,拍他的马屁罢了。 “广天化日之下,我们又不是瞎子,哪里来的乌龟?许慎,我看你就是那只乌龟!” 一个筑基道士忍不住骂道。 将许慎比作乌龟,瞬间引发了众人的欢笑。 人就是这样,修道之人也如此,当深处一个令人不安的局势之事,将矛盾转移到某人身上,嘲笑和嘲讽,就能转移群体的注意力,缓和气氛。 “哈哈哈哈,许慎,那这乌龟可成精了,练气的乌龟,法力可高!” “不对啊许慎,你若是乌龟,狗爬术怎么跑得那么快,乌龟可没你跑得快” “你下来的时候可小心一点,别摔碎了你的龟壳哦!” 依照许慎的性格,这番被众人嘲笑,毕竟要反击一番,至少是好生骂回去,不能再院长面前,输了气势。 但是奇怪的是,许慎却并没有理睬那些起哄之人,反倒是靠近程仕,郑重其事道: “院长,巩文长老将灭火捶交给我的时候,曾不经意地说过一句话。” “哦,他怎么说的?” “他说,九锤毕,玄冥现。我刚刚敲了九锤,这玄冥,可是你看见的乌龟?” 巩文这六字,引起了程仕的注意。 他思忖片刻,脑海里已经有了答案。 这玄冥,正是指的乌龟。 玄,是黑的意思;冥,就是阴的意思。玄冥起初是对龟卜的形容:龟背是黑色的,龟卜就是的请龟到冥间去诣问袓先,将答案带回来,以卜兆的形式显给世人。 因此,久而久之,玄冥也就代指乌龟了。 只是,就算程仕看见的乌龟,验证了巩文说的这六字,可这和炼符,和符缸,和符院又有何联系? 程仕不得而知,许慎不得而知,垒土之下,起哄的众弟子,更是不会知晓。 看来,只有将巩文请回,才能解出其中的谜团。 只是巩文想来来去无踪,此时指不定又醉卧在哪个犄角旮旯里,不省人事,想要找到他,可谓是大海捞针。 不过,程仕看着眼前的乌龟,龟甲上赤红的纹路,又结合这符缸的烈焰符火,心中也有了一些解读。 这乌龟,很可能便是地处火脉的符院里,冒出的火焰之源。 缸内的火焰,此时已经完全散去,余热也散了,缸体冰凉凉的。 程仕索性一跃而今。 他在缸中,仔细观察着缸壁,看见了一些在缸外看不见的东西。 比如这口有裂纹的符缸,在一道裂纹如溪水弯曲,经过的地方,有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章子。 他靠近一些,才发现章子上写着,“符院之印”。 程仕盯住章子看了会儿,突然皱眉,对外面的许慎高喊:“快把符院的印章拿来!” 第148章 印章 踹门 “印章?” 许慎顿了顿,挠挠头。 作为寒风谷的常设机构之一,符院和其他地方一样,也有自己独属的印章。 之前在执中堂,严伦长老便是在程仕的筑基证明下面,盖上了执中堂的公章。 只有加盖公章之后,出具的文书,才有了形式以上的价值。 “对,把符院的印章拿来!” 程仕斩钉截铁道。 没有人知道,在这个时候,程仕要印章做什么。 许慎眼神疑惑地看向程仕。 “回院长,我也不知道印章在哪里,我来符院之后,还没有见过符院的章子。”他老实回答。 程仕点点头,想想也是,印章这等重要的器物,许慎自然是不知道放置在何处。 他又问垒土下面的众弟子们:“你们又谁知道,符院的章子在哪里么?”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茫然。 一个筑基弟子道:“我们都不知道印章在哪,不过,堂屋后面有一间小屋,里面盛放这符院里古老的器物,我猜想,印章可能在里面。” 符院的弟子,多是半路而来,最多不过一年左右,并没有人知道印章的样子。 尚尘倒是来得久,可是这在符院二十年的老前辈,被程仕一剑砍跑,不知踪迹。 眼下,程仕只好自己亲自去寻。 他来到弟子指引的堂屋后面,果真发现,有一间不起眼的小屋子。 屋子上了锁,是一把古旧的铁索,上面锈迹斑斑,有些卡扣处还有空洞的迹象。 显然,这锁很多年没有人开过,这屋子,也很多年没有人进去过了。 程仕不解道:“你们来寒风谷里,长的一年有余,短的也有几个月,在此期间,符院的印章就一只锁在里面,没有动过?” “我们也不清楚,但的确没有见尚尘和巩文长老当众使用过印章。我们唯一知晓的是,尚尘曾经和我们说我,没事勿要靠近这间屋子,里面的器具是老祖宗留下的,破坏不得。” 这间屋子,破败的痕迹,不仅仅从锁可以看出来。 墙角处,已经裂开了不少纹路,而青苔顺着墙根一直往上爬,在封死的窗户处戛然而止。 在整个寒风谷里,符院虽然说是最为萧瑟的地方,但是由于承担着日常炼符的事物,有人走动,所以整体上还算整洁,每天都有人打扫和清洁,存在着人气。 而这件屋子,不仅没有人气,甚至还颇为阴森,让人对屋内的陈列的器物,产生一种莫名的神秘感。 “许慎,我要进这件屋子,你把钥匙找来。” “钥匙,什么钥匙?” “自然是开锁的钥匙了,多此一问!” 程仕觉得许慎有点儿蠢笨,和之前机灵的表现不符,心中颇为不满。 许慎神情尴尬,只是笑笑:“这个,我也不知道钥匙在哪里。” 好嘛,说章子,章子找不到,问钥匙,钥匙不知道,感情在这符院里做一件事,还真是困难重重! “许慎,钥匙找不到的话,你就去把门给我踹开!废物一个!” 他双手环抱在胸前,斜眼看向许慎。 众人也都看向许慎,只是各人的心态各有不同,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有好奇屋子里究竟放置何物的,还有人只是单纯觉得程仕在胡闹,叹息,摇头。 “连待了二十年尚尘都没有进去过,程仕却要进去,这人刚来寒风谷才一天,居然闹出如此多的幺蛾子,哎,看来以后的在符院的日可不好过了!”几个弟子心想。 “这……院长,这不好吧!” 许慎还想挣扎一下,可是几个看热闹起哄的弟子们,却不依不饶。 “许慎,院长教你踹门,你就踹啊,话多什么!” “就是,你看这锁,都快锈透了,你是听能耐的么,一脚下去,门还不是哐当一声就开了!” “加油啊,我们都看着你呐!” 许慎被众人一激,心里也躁动不安起来。 他又看了看程仕,得到他鼓励的眼神之后,心中一横,默念道:“老祖宗们,对不起了,如有得罪,多多包涵!” 他运气凝神,将全身的气力汇聚到脚底板,后退五步,然后一个俯冲,旋转三百六十度,布鞋底子狠狠朝着屋门砸去。 “哎呦!” 许慎脚底板一阵发麻,整个人摔在门上,又弹落到地面上,颇为狼狈。 再看这门,毫发无损,唯有屋顶落下几片瓦片,叮当当摔碎地上,溅起一片尘埃。 众人一阵惊讶。 他们知道,许慎好歹也是个练气的道徒,按理说,这一脚底板下去,就算门不开,也得有些动静,至少裂开一道缝才是。 可是这屋门,仿佛一堵墙一般,纹丝不动。 而锈迹斑斑的铁锁,依旧是悬挂在门上,好似一个沉睡千年的守护神,守护着这件小屋子,不让外人进入。 “岂有此理,”程仕咬牙,看了看周围的弟子们,“你们一个一个,都给踹门,今天要是踹不开这间门,晚上都不准会住所休息,直到把门踹开为止!” 这可把弟子们吓坏了。 这老祖宗留下的屋子,里面指不定有多少玄机,都是年岁久远之物。 许慎敢踹,不代表其他人也敢啊。 有人提议道:“院长,我又一个不成熟的想法,我们可以从楼顶上瓦片稀疏处,掀开瓦片进去,出来的时候后再修补瓦片。这样既能拿到您要的印章,又没有破坏屋子。你觉得如何?” 众人纷纷附和,以为这个办法可行,至少,可以不踹门了。 程仕却只觉得好笑,踢门不愿意,上房揭瓦就可以了? 本质还不是一样嘛! “那不行,我们都是符院中人,这符院的房子,还有那间需要偷偷摸摸揭瓦才能进的?那不成了盗贼了?我们要进去,还要光明正大地从屋门进去。” “你,你,还有你,都老子上!” 在程仕拔出的定梁剑的威慑之下,众人不敢言语,只好勉为其难,一个一个,接着上去。 有使出大力拳的,有使出铁头功的,还有使出空气波的,无所不用其极,绝活都使了出来。 却像是一个个肉包子打在了墙上,稀里哗啦的,就是打不开门。 众人被撞得生疼,呜呼哀哉,躺在地上呻吟。 正在程仕一筹莫展的时候,屋里突然穿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谁啊!吵了贫道睡觉!” 第149章 闻声识人 “这、这不是……” 程仕吃惊地后退一步。 其余躺在地上的弟子们,也都听到了这熟悉的声音,个个瞪大了眼睛。 房子里想起来了哒哒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朝着门口走来。 一道青烟,从门锁的锁孔出袅袅冒出,转瞬即逝,而伴随着青烟的散去,锈迹斑斑的锁也消失不见。 吱呀一声,门开了。 “吵死了,贫道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清净的地方,奈何还是如此聒噪!” 巩文出现在众人面前。 他的脖子上,挂着硕大的酒葫芦,本就不直的脊梁,在沉甸甸的葫芦压迫之下,越发显得佝偻。 环顾众人,看了看躺在地上的众弟子们,又看了看程仕。 “你们找我?”巩文问道。 巩文的突然出现,惊吓到了在场的众人,也包括程仕。 他本以为,巩文那天在小屋子里醉酒休息之后,就跑到外面云游去了,毕竟这酒鬼无影去无踪的技法,程仕并非初次见识。 只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巩文居然一直都在这符院里,只不过换了一地呼呼大睡罢了。 “巩长老,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见你。这几天你都去哪里了,弟子们找你找得好生辛苦!” 程仕拱手道。 躺在地上的弟子们,也都纷纷回过神来,爬起来向巩文拱手作揖。 巩文取下脖子上的酒葫芦,咕咚闷了一大口,二两酒下肚,空气中弥漫着那醉人的酒香气,让闻之者有些昏昏欲睡。 “我能去哪,还不是一直呆在这符院里休息。我说过,你代我执掌符院,有你在,我放心呢。” 巩文笑了笑,走出小屋,他身后的门居然自动关上了,而锈迹斑斑的门锁,变戏法一样又再次浮现,咔哒一声,扣了上去。 看上去,这间小屋子,依旧是很多年无人进去过的模样。 “巩长老,您不在的这些日子,符院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正好借着这个机会,同您方面禀报一下。” 程仕暂时把找印章的事情放在一边,因为他明白,有个事情更为重要。 那便是尚尘的事。 作为符院资历最长的人,也是众多符院弟子的大师兄,程仕斩断尚尘一只臂膀,还将其逐出符院——虽然他本身没有这个念头,但是尚尘确实跑了,现在也不见踪影。 巩文却摇摇头,摆手制止。 他捋捋花白的胡子,不急不缓道:“我知道,你是要说那个尚尘吧?” “怎么,长老已经知道了?” “当然,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宗主将符院交给我,符院的事情,我自然是知道的。” 程仕心中一惊,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本想着,虽然巩文不在符院,但是自己身为其钦点的二把手,拥有执掌符院的权力,对于尚尘这等忤逆之人,必须狠狠教训才是。 正准备和巩文汇报此事,没想到巩文居然早就知道了。 看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其监控范围之内。 “我擅自惩处此人,巩长老是否会责怪与我?”程仕心想。 可是巩文的回答,却再次出乎程仕的意料。 “你做得好,许慎那小子我打过交道,是个好道徒,人激灵,修为潜力也不错。尚尘身为符院资历最老的人,本应该教化后辈,却对道友痛下杀手,还要灭他的元神,呵呵。” 巩文将挂在胸前的酒葫芦,重重往背后一撩,葫芦顺着脖子飞了一圈,又重重打在巩文的后背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寒风谷这些年,本就青黄不接,抽掉一个弟子的元神,也是他一个普通筑基道士能做的?他不能,他没这个本事!” 程仕会心一笑,既然连巩文都支持自己,他也就无需过于在意寒风谷其他弟子的想法了。 因此,符院三口符缸被灭火的事情,他也没有再提,推测巩文早已知晓。 “许慎,还不过来,谢过巩长老!” 一旁的许慎,早就想插话了,扑通一声就跪下,头撞在地上。 “谢过巩长老!” “不用谢我,”巩文笑笑,眼睛眯成一条细缝,“要谢就谢程道友吧。我年纪大了,很多事不想再管,也管不了了。我不在的时候,程仕就是这符院的院长。此话我本在大厅和你们说过一次,现在贫道重复一遍,你们要好生记着。” 他用赞许的眼神,看着程仕,“他可不简单啊,化符的功力,高过你们其中任何一人。想要在化符的修为上更上一层楼,多听听他的话。” “谨记长老教诲!”众弟子齐声道。 巩文点点头,下意识地摸着胸前的酒葫芦,想要喝酒,却发现空空如也。 “嗯,我的酒呢?谁看到我的酒了!” 他原地转了好几圈,依旧没有发现他的酒葫芦,有些焦急。 众人面面相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话。 还是许慎胆子大,轻声道:“巩长老,酒在您背后呢。” 巩文一愣,伸手就往背后钩。 可惜他的手短,骨骼似乎有有些僵硬老化,就是够不着背后的葫芦。 “胡说,我怎么没看到!”他对着许慎怒道。 许慎也是机灵人,马上跑到巩文的背后,将这葫芦挪到他的胸前。 “哦,原来在这里,哈哈哈,老了,真是老了啊!” 看见了胸前的酒葫芦,巩文好生欢喜,欣慰地拍了拍许慎的头,然后解开葫芦的盖,又闷了一大口仙酒。 几个年轻的道童,已经有些忍俊不禁,笑了出来,轻声嘀咕:“巩长老怕是喝酒喝晕了,葫芦绕道背后,怕是脑子也被绕晕了。” 连闷两口酒之后,巩文有点儿上头,脸色也微红起来,朗声道: “你们这帮子小麻雀,好生聒噪,竟然找到了老祖宗放杂物的地方来了,哎,看来这里不能久留了,免得在被你们打扰了清净。贫道去也!” 巩文拔腿就要走,却被程仕一把拉住袖子。 “长老,在下还有一事相求?” “何事,长话短说便是!” 程仕也就省去事情的来龙去脉,单刀直入:“符院的印章可在这箭屋子里?我想借这章子看看。” “印章?印章嘛……” 巩文挠了挠稀疏的白头发,上下摸索了一阵,面露难色。 “这章子哪会放在这破房子里,都在我身上揣着呢,只是,我没找到啊,不会是掉了吧!” 程仕:“……” 许慎:“……” 众弟子:“……” 第150章 搜身 符院的公章是何等重要的器物,不用多少,在场所有弟子都明白。 可这巩文,居然把章子弄丢了? 这要是传出去,可就成了寒风谷的奇闻,不免贻笑大方。 若不是这章子之前在巩文的手里,不要说程仕,就是符院的几个筑基弟子,都要破口大骂了。 “巩长老,您还是再找找看吧,这可不是能开玩笑的事……” 程仕瞥了瞥四周的弟子们,压低嗓子道。 其实他并不想声张,只是巩文那句话说得是在大声,别人就是捂住耳朵,也能听见。 “长老,您再好好想想,上次使用印章是什么时候,是不是落在什么地方了?”许慎也凑了过来。 “上次?哪有上次,自从我接受符院,从宗主哪里领过章子,就从没有用过,一直随身携带,就是怕你们这些小子,不学无术,吃里扒外,拿着符院的章子乱盖,整出什么幺蛾子出来,唉,我真是为你们操碎了心啊!” 巩文开始喋喋不休地说起来。 程仕心中一阵懵,敢情你自己将章子弄丢了,还责怪其符院其他人来了? 就算巩文身为长老,也没有这个道理吧。 “现在不是指责的时候,长老,”程仕徐徐说道,“当务之急,是找到章子的下落。是被人偷了,还是掉了,长老您得好生回忆一下。我们大家都不要惊慌,安静下来,让长老好生想想吧!” 众弟子遵循程仕的指令,都沉默不语,目光齐刷刷看向巩文,等待着他的思考。 巩文脖子上挂着葫芦,皱着本就遍布皱纹的眉头,双手背在身后,在小屋面前踱步。 符院里虽然聚集着众弟子们,但是环境却无比安静,都是屏气凝神,大气不敢出一个,生怕惊扰了巩文的回忆。 只听见巩文的脚步,在地上发出哒哒哒的声响。 “章子,这章子啊,到底去哪儿呢……” 巩文从左边走到右边。 “我记得它明明就在我的身上啊,不能啊呀,奇怪……” 巩文从右边走到左边。 “莫非它长了翅膀飞了?不可能,符院之章不是生灵,不会修炼成精的……” 他就这么在众人的面前踱步,还在人缝里穿梭着,迂迂回回走了一个遍。 只是嘴里却是念念有词,却也没有一个定论。 有一个道童耐不住性子了,轻声问身边的道友:“这章子到底在不在巩长老身上?要不我们还是去屋子里瞅瞅,兴许,长老在睡觉的时候,把章子落在屋子里的呢?” 旁人白了他一眼,咚地敲了他的后脑勺:“闭嘴,没听见程仕的话么,我们安安静静等着就是,又不是你把章子搞丢了,你着什么急啊!” 道童想想也是,也就不言语了。 众人心里的小心思,大多也是如此。 这章子丢了,符院自然脱不了干系,但若这章子是在巩文的手里丢的,那可就再好不过了,毕竟他是长老,就算上头怪罪下来,也轮不到地下这些筑基练气道童弟子们担责任。 天塌下来有巩文顶着,轮不到他们。 巩文像是散步一样,转悠了好一阵,终于又回到了小屋门口,站着不动了。 “怎么样了,长老,回忆起来了吗?”程仕问道。 众弟子个个瞪大眼睛,竖起耳朵,期待着巩文的答复。 “嗯,有些眉目了!” “什么眉目,快说呀!” 巩文捋捋花白的胡子,缓缓道:“这章子,一定还在我的身上。贫道行事,向来谨慎,既然宗主把印章交给我,我又随身携带,就一定还在身上,绝对不会把章子乱丢乱放。” “这……要不,您再搜搜身上?” “嗯,好!” 巩文说罢,将葫芦撸下来,全身上次,从头到脚,摸了一个遍。 摸到一个东西,就仍在地上。 摸到的东西可不少,都是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有霉绿的铜钱,枯萎的花骨朵儿,一支毛发稀疏如其头顶的毛笔,一个茶杯的把儿,还有一只死去的老鼠,都干瘪了。 程仕捂着鼻子,低声道:“长老,你身上怎么存在如此多的……废品?” 巩文也不好意思的笑了,“哈哈哈哈,让你们见笑了,贫道常年云游四方,天为床,地为被,这外面睡多了,难免就被依附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程仕听闻,暗自为他捏了一把汗。 按照巩文这个说罢,章子很有可能是在他喝醉酒,酩酊大醉的时候,从衣服里掉了出来。 巩文行迹向来多变,连他自己,都拿捏不准,一天具体喝了多少酒,在多少地方醉倒过去。 这要找章子,可是大海捞针! 只能寄托于巩文继续往外掏的东西里,是否能奇迹般地出现章子了。 可是直到最后,巩文便是身上的东西都清空之后,地上堆积了一堆垃圾,里面也没有印章。 “呼,好了,都在这里了。” 巩文显得有些累,大口地喘着粗气,方才那番身体大扫除,工作量不小,着实把他有些累着了。 “都在这里了?”程仕依旧不死心。 “都在这里了,哎,真是奇怪啊,这里面好像没有看到章子。” 程仕看着巩问破旧的衣服,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道:“长老,斗胆说一句,要不您把衣服脱下来,指不定章子就藏在那条缝里呢,你还没发现呢。” 巩文一怔,随即拍手道:“好主意!” 他旋即开始脱衣服,只是胳臂略显老迈,衣衫的口子,颤颤巍巍,怎么也解不开。 程仕看着心急,喊道:“许慎,快去帮巩长老脱衣服!” “好嘞!”许慎到也不怵,估计他也对巩文无语了,边遵循程仕的指示,帮巩文脱上衣。 只是,巩文的衣服着实奇怪,解开了第一颗扣子,第二颗扣子也解不开了。 许慎急得脑门直冒汗,就是解不开。 “快来几个人,帮我看看!”他喊道。 弟子们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窝蜂涌上来,解扣子的解扣子,扒衣服地扒衣服,还有扯裤脚的,整个乱作一团。 “轻点,哎呦,休要无礼,我这把老骨头经不得这么折腾……” 突然间,巩文似乎想到了什么,高喊一句:“都给我住手,我知道印章在哪里了!” 一旁的大葫芦,立在地上,像一个憨态可掬的胖娃娃,晃悠着。 整理大纲,发首压箱底的诗歌 最近有点忙,作者准备换工作,每天晚上备考,而各单位的招聘考试都在周末,所以周末也没休息,导致最近几天都是单更。 也有大纲准备不充分的原因,所以今天再次请假,整理一下大纲,抱歉! 但是总得写点啥吧,虽然追读的读者只有那么几个。 思来想去,还是放首诗吧。 我在大学是写现代诗的,从新文化运动的白话启蒙诗,到伤痕文学,再到八十年代的朦胧诗时期,这些时代的诗人,如徐志摩,刘半农,到穆旦、舒婷、北岛、顾城、海子、骆一禾等,都有粗略涉及。 上次请假发了一首律诗,今天就发一首现代诗吧。 其实这首是压箱底的。 这是我在二十岁的时候,创作的一首现代诗,也是我个人现代诗创作的顶峰,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写出过,比这更好的现代诗作品。 这些年,我每次读起她,都能感到心潮澎湃。 那时我在大学读书,无忧无虑,脑子里都是如何成为伟大诗人的幻想,和对生活真理的渴望。人在二十岁的时候,有一种豪气,这种豪气我不知道现在还剩下多少,是否早已被生活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所消磨? 谨以此诗,纪念我在成都四年的大学生活,以飨读者。 《人民说》 人民说,我们向东! 借助工业的翅膀 扬子江头红旗飘扬 人民说,我们向北! 把领袖名字刻进长城砖 万里长城有万里的波澜 人民说,去南方! 去南方办一份报纸 给下一代中国传递真实 人民说,赴西方! …… 人民终于不再奔波 他们迷上四川麻将 豪情万丈不敌骰子一响 第151章 修理符缸 巩文推开众人的手,走到葫芦边上,将葫芦一把抱起来。 程仕以为他要喝酒,叹气道:“长老,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喝酒呐!” “非也,非也,”巩文摆摆手,“我是说,这章子,就在这葫芦里。” 在葫芦里? 程仕怎么也想不到,巩文会把章子塞到酒葫芦里。 “长老,这等重要的器物,你竟然将其泡在酒葫芦里,真是胆子大呀!”许慎忍不住插话道。 这酒葫芦,着实庞大,巩文抱着它,就像抱着一大铁托一般,晃晃悠悠的。 “话不多说,既然长老说章子在酒葫芦里,就请许慎将这葫芦里的酒都倒出来,将章子取出吧!” 程仕对这许慎使了一个眼色,许慎心领神会,跑过去就去接巩文手里的葫芦。 巩文怒目圆睁,一把将许慎推开。 “我这里里面,可是酿了上百年的仙酒,谁也不能将它这就么到了,这可是贫道的命啊,不行不行!” “我们先给您找个容器,把酒倒出来盛放好,把章子拿出来,再把酒倒回去便是,您看可行?”许慎到底是机灵人,马上想出了对策。 这倒也是个法子,反正只要不浪费巩文的仙酒,也无大碍。 但是巩文却依旧摇头,对着许慎好生教育一番。 “你这猪脑袋,还是练气的道徒,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都想不出来?我好生的酒,在葫芦里晃着挺好,被你这么反复倾倒出来,不是折腾人么?” “隔空取物,难道不会?” 巩文一脸鄙视地看着许慎。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是弟子愚钝了!”许慎连连道歉。 程仕也点点头,心想这的确是个好好法子,也附和道:“巩长老果然睿智,那就请长老将这章子,用隔空取物,从葫芦里取出来吧。” 巩文将葫芦咚的一声放在地上,弯下腰,在葫芦的两个球处,上下拍打着,发出啪啪啪的声响。 “嗯,不错,应该就着这里,不会错!” 确定好章子的位置之后,他对着葫芦微微一勾食指,果真就有一个印章模样的东西,大小好穿过葫芦嘴,缓缓飞出。 这印章在空中高高转悠了几圈,稳稳落在巩文的手里。 巩文看着这湿漉漉的章子,好生心疼粘在上面的琼浆玉液,他不想浪费,想要添上几口,却也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这等举动,索性将章子在衣服上擦了擦,干燥之后,对众人道: “好了,这便是符院的印章,我从宗主初取得,一只带在身边,一刻也未曾分离。” 这句话程仕是深信无疑的,毕竟这章子被这酒鬼放进了葫芦里,一个酒鬼,可是一刻也离开不他的酒葫芦。 巩文颠了颠手中的印章,“你们都给我听好了,这章子,我只拿给程仕一人,其余符院弟子,都没有权利使用。至于章子何时用,用作何处,你们听他的便是,没事必要来来打扰我睡……不要打扰贫道清修!” 他将印章拿给程仕,然后嘱咐道:“好生保管。切记!” 这话一说完,巩文就拖着他的酒葫芦,摇摇晃晃地出门了,谁也拦不住他。 众弟子一阵懵。 “长老他,就这么走了?不多待一会儿?” 巩文头也不会,边走边向背后摆手。 “我清修去了,你们乖乖听话,勿要给我整出什么幺蛾子来便是!” 程仕无心关注巩文的去向,这个酒鬼,一定是去哪里喝酒睡觉去了。 眼下,他看着手里这小小一枚印章,感慨万千。 和他想象中的不同,堂堂寒风谷符院的印章,居然长得如此普通。 不就是一个一寸大小的黑章子,也没有丝毫的点缀,黑不溜秋的,并不起眼,凡间印章店里,二十文钱刻一个,最多也就是一盏茶的工夫。 他捏着手里小小的印章,心想:“这真的是符院的印章么?执中堂的章子,可长得比这有气势多了。巩文莫不是在诓我!” 想到这里,程仕心中一紧,连忙带着章子朝着正院跑去。 众弟子见状,也跟着他跑去。 程仕来到垒土下面,纵身一跃,来到那尊裂纹的符缸边。 他将章子对着缸里的模糊的印章痕迹,仔细比较了一番,确认是同一印章。 程仕点点头,顺着裂纹的走向,盖下一个章印。 说来也奇怪,这符院的印章,本是通体乌黑的,可是这一概下去,却殷红同鲜血一般,晃眼睛。 又接连盖下五六个印子,都压在裂纹处。 忙活完之后,程仕站在高高的垒土上,发号施令: “许慎,你上来,点火!” “遵命!” 许慎虽然不知道程仕蹲在符缸里干些什么,但是既然老大发话了,小弟就得麻溜的干。 程仕让他灭火,他就灭火,让他点火,那就点火罢! 相比于灭火,这生火的过程,就更加简单了。 许慎使着他心爱的大铁锤,对着三个垒土堆逐一敲击,咚咚咚三声下去,三口符缸底部就窜起了火苗。 符缸又恢复了之前熊熊烈火的样子。 整个符院里的温度,渐渐升高。 众弟子不知道程仕这是在搞什么玄机,难道找到符院的印章之后,这符缸的火就可以燃起来了? 正当他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许慎惊呼: “快看,这缸!” 众弟子被许慎的惊呼所吸引,顺着他的高举的手,目光投向程仕身边的符缸。 这个符缸,正是之前,由于遍布裂纹,符火溢出而危及炼符弟子性命的大缸。 而此刻,这符缸里的火,依旧是旺盛,和其他两口相比,甚至火力更大。 但是符火却乖乖的往缸口燃烧,没有再从裂纹中溢出。 甚至,不仔细的看的话,也看不出裂纹。 “符缸修好了?!” 一个练气道徒,激动地一跃而上,站到程仕身边,蹲下来仔细看着符缸。 “至少现在,是修好了。放心,有这印章的封印,这符火,暂时是出不来了。” 程仕跳下来,将印章收好,回头对众弟子道:“继续炼符,之前耽误的工,现在可要补回来!” 第152章 质检系统 忙忙碌碌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傍晚,炼符的道童和练气道徒们,将炼好的符咒,按照法术效果,如火符,水符,护身符等,分门别类的整理好,送到符院几个筑基弟子处,进行审核。 在这之间,练气道徒们已经对道童们炼的符咒有了初步的检验。 但是,练气道徒的符咒,还需要更高级别的道人来审核,但是为了保障所有符咒的质量,还是需要符院更高级别的弟子来把关。 几个筑基的内门弟子,白日里无所事事,到了傍晚,在黄昏之下的院落里,开始忙活起来。 检验方法,无非就是随即抽样,在道徒们分门别类送过来的符咒里,每种随意抽一些,时而两三张,时而三四张张,然后一一使用。 比如火符,不但要看符咒能否点燃,还要看火焰的色泽和燃烧的时间,以此来推测其攻击力。 随机抽出的符咒,只要连续两张没有问题,剩下的符咒,筑基弟子们也就怠慢,不会在意。 有时候为了省事,某些弟子甚至跳过检验的步骤,只见让练气道徒们负责把关。 程仕来到符院之后,对于这种检验方法,并不满意。 之前许慎曾悄悄和他汇报过,说寒风谷有其他弟子反应,符院分发给他们的符咒,在外出野外打怪的时候,时常出现法力不足的状况,导致道友们措手不及,露出破绽,差点被怪物所伤。 简而言之,符院的符咒,质量不行。 久而久之,道人都不愿意使用符咒,也疏于符咒技法的钻研。 而符院在寒风谷里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成为一个弱势部门。 程仕在听取许慎的汇报之后,亲自观察了几天,决心改进。 改进的第一步,就是从筑基弟子们的抽样检验符咒的方法入手。 作为穿越之人,他多少在高中的课堂上,学过一些统计学的皮毛知识,他知道,筑基弟子们这种这种随机抽样检验,并不能全面的反应符咒样本的有效性。 符院三口大缸,从清晨烧到日暮,每天少则五六张,多则上千张符咒被炼制而成。 这是一个流水线上手工制作而生的消耗品,符咒的烧制,不仅取决于符缸里的符火,和烧制符咒的材质,炼符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参与一环。 而符院炼符的道童和练气道徒们,炼符水平高低不一,有的好,有的坏,炼出来的符咒,也是泥沙俱下。 炼符的本事,需要长期练习和钻研,需要高水平的弟子,手把手带低水平的弟子。 既然短时间内无法提升弟子们炼符的水平,程仕就要从符咒成品的质检上入手。 他以为,宁愿牺牲产出,也要提升质量,尽量让少的残次品,流入寒风谷。 改进的第一步,就是从筑基弟子们的抽样检验符咒的方法入手。 作为穿越之人,他多少在高中的课堂上,学过一些统计学的皮毛知识,他知道,筑基弟子们这种这种简单随机抽样检验,并不能全面的反应符咒样本的有效性。 必须要引进【系统抽样】和【随即抽样】。 系统抽样就是把总体的元素编号排序后,再计算出某种间隔,然后按一固定抽取元素来组成样本的方法,适合用于总体及样本规模都较大的情况。 符咒从符缸里炼好之后,虽然有分类,但都是杂乱地堆积在箩筐里面,送到筑基弟子处检验。 程仕将其改进,首先添置了更多的小箩筐,每个种类的符咒都配置五六个。符咒要整齐地垒好,放置在箩筐内。 送检时,筑基弟子丈量堆积的符咒,每箩筐按照一寸均匀取五张的比例,取出符咒,一一检验。 如果一个箩筐出现了两张以上的符咒失效,则此箩筐符咒不合格,就地销毁。 而分层抽样,是要先把所有元素按某种特征或标划分成几个类型或层次,在其中抽取一个子样本,所有子样本构成了总的样本。 对于符咒,这个划分划分标准便是炼符的人。 熟练的练气道徒,和生疏的道童,分为不同的符缸炼符,固定岗位,不可调换。 每人炼好的符咒,各自看好,最后认领,自己拿去送检。 送检的时候,练气道徒的符咒,每百张可抽取五张,道童的符咒,每百张抽取十张,分别检验。 无论是练气道徒,还是道童,他们交上来的符咒,抽取的样本里,只要有两张以上的符咒失效,则全部符咒销毁。 这个法子一开始施行的时候,众弟子们无不怨声载道。 首先,炼符之人的工作量提升了。 往日,每天站在垒土上摸鱼,一边炼符一边说笑,一天也就过去了。 现在,如果当天炼就的符咒不合格被销毁,第二天就要找补回来。这可把一些平日里散漫的炼符者忙坏了,不得不聚精会神,丝毫不敢开小差。 其次,检验符咒的筑基弟子们,工作量也随之加大。 本来这些弟子来到符院,就心不甘情不愿的,只想着每天偷懒,匀出时间来自我清修,早日离开这里。现在不仅清修的时间少了,工作的强度也随之加大。 因为程仕下令,筑基弟子检验过的合格个符咒,他还要亲自检验,如果在当天他检验出一张无效的符咒,后果嘛,十分严重! 不过,短短的七八日之后,炼出的符咒,效果便有极大改观。 程仕排出许慎,去寒风谷的各个地方打听,听取使用符咒的弟子们的反馈。 刚开始两日,并无言语,又过了几日,渐渐有人说最近符院送来的符咒,再也没有失效的情况了,反而法力比之前的更猛。 半个月之后,符院的符咒已经重新赢得了不少道人的喜爱,纷纷在野外使用期防身打怪。 其实,符咒作为筑基级别一下弟子们的日常法术,还是用很大的使用受众的,只是之前符院里炼就的符咒是在太次,这才失去了人心。 改善符院出品符咒的质量,便是程仕提升符院地位的第一步。 在这之后,他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提升符院弟子使用符咒的水平,迎接两个半月后,修仙界的符咒大会了。 第153章 粗糙的符纸 自从宗主交代之后,对于符咒大会,程仕就向符院内其他道人探讨此事。 这符咒大会,比拼的正是修道之人对符咒运用的熟练度。 也有擂台,有两人上去用符咒比试的环节。 按照寒风谷符院现在这个水平,程仕或多或少可以有所一战,而其他道友,可就差得远了。 尤其是是那几个筑基道人,巩文曾无意中和程仕说过,这些都是寒风谷筑基内门弟子中,符咒的擅长者——可是程仕经过几次现场观察之后,对这些同僚的表现,大失所望。 不要说和翁兰比,就算是和程仕自己相比,也是有云泥之别。 一问起来,都说:“不满程院长说,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使用符咒的习惯了。在寒风谷里,符咒多被练气的弟子使用,也是道童们修仙最基础技法入门研习之物,并不能得到内门弟子的重视。” 程仕不以为然:“这符,本没有贵贱高低之分,用符,也没有修为等级的限制。道童们和道徒使使用符咒,和筑基者使用符咒,本就不是一个概念,勿要混淆。符咒的门道博大精深,要想在里面开创一些技法,还是要靠我们内门弟子,要靠符院的诸位,共同努力。” 他清楚,虽然自己嘴上这么讲,这些筑基的弟子们,也未必会用心听。 他们不过都是一帮子散兵游勇,临时拼凑起来,士气本就不强。 带着这帮子人去符咒大会,搞不好会闹出笑话来。程仕总不能自己一个人单刀赴会吧? 说教的作用并不大,一味的打鸡血,对于练气弟子可能也有效,但对于这些筑基老油子而言,怕是要左耳进右耳出,并不能起到扭转乾坤的效果。 关键还是要提升符院的水平,尤其是使用符咒实战的水平。 程仕把解决问题第一步的着力点,压在了符咒的质量上。 之前,经过一系列的管理,符院出品的符咒,虽然可靠性强上了许多,也在寒风谷使用的符咒的弟子里,渐渐竖立起了口碑,但是随着时间的进展,符咒的质量也到达了一个天花板。 再想要往上攀升,尤其是要增强符咒法术效力,便不是简单的改进抽样系统,便能解决的事情。 根据程仕的观察,即使是符院练出来的合格的成品符咒,比如火符,和其从翁兰出取得的火符相比,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这也便是他之前在宗主面前,将树叶球用自身携带的火符燃烧之时,能引起众多在场长老惊呼的原因。 即使是寒风谷的长老们,也被程仕手中的符咒所深深震撼到。 同样是火符,为何程仕的火符,迸发出的火势,要数倍强于符院炼出的符咒? 炼符之人技艺的差别自然有,但是使用符咒的原材料,也是关键因素之一。 程仕炼符,过程十分简单,他只需根据翁兰留下的研习书籍上面指引,将咒语写在符纸上即可。 也就说,程仕有着现成的符纸。 这符纸的来源,便是翁兰留下的那本书,后半部分空白的黄色宣纸。 这些都是炼就好的符咒,只差最后的画龙点睛,根据法术效果书写咒语。 而符院的进符缸之前的符咒,质量可就差得远了。 作为符咒的底子,一张看起来平平无奇符纸,其中实则蕴含了不少玄机。 符咒首先要质地光滑,不能藏着杂质。 如果一张符纸的杂质过多,即使符火的烧炼之后,最后练气道徒和道童在上面分门别类书写咒语的时候,会因为表面不够光洁平顺,而致使咒语不能完全贴合符咒,从而损失了应有的法术效力。 而符院使用的符咒,多是表面凹凸不平的杂纸,有些甚至中间有着空洞,用笔墨书写咒语的时候,会造成咒语的缺失,不仅造成残品率的上升,也大大削弱了符咒应有的法术效果。 这样炼出的火符,即使能点燃,其灼烧力,也不会比孩童手中的蜡烛,要强上多少。 烧树叶子还行,要想御敌,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为此,必须要提升符院使用的符纸。 这日,众弟子们正在正院子里炼符,三口大缸,熊熊烈火烧得正旺。 几个道童们站在垒土上面,闲聊着。 “喂,你天天站在那口老符缸边,可不怕?” 一个道童指着那口原先有些裂痕的符缸,揶揄另一个道童。 “嚯,你又不是没看见,你过来上下好好瞅瞅,这老缸从头到脚,哪里还有符火溢出?” “这新来的院长还是有几分本事,至少,把我们炼符人的安危,放在心里。” 说道这里,几个道童都将手中的符咒放下,暂时停下活。 “可不是嘛!先前这口大缸,据说我来之前,就裂了好几年了,口子越来越大,手指都能伸进去了。之前尚尘大师兄据说为了这事,忙活了好一阵,求爷爷告奶奶,去谷里到处斡旋,也没能找个新符缸。哎,可惜大师兄看不到这一天了。” “你可别说尚尘了,他人都不见了,还说是大师兄?” “你们说,尚尘到底去哪里了,我打听了许久,谷里都说不见他的踪影——莫不是已经跑出谷外去了?” 几个道童们陷入了沉默,谁也不知道答案。 程仕坐在大厅的椅子上,远远看着这几个道童,他们嘀嘀咕咕的话,早已听得一清二楚。 他并不关心尚尘,一个被砍去胳膊的废人,而是在思索符纸的问题。 “许慎,你过来!” 正在隔壁房间,监督道童们打扫房间卫生的许慎,听到程仕的呼唤,连忙就跑了过来。 “院长,您找我?” 程仕点点头,没有做声,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张符咒,啪的一声拍在桌上。 一声巨响,惊得许慎脖子一抖,脑袋也要一咕噜落下来。 “有……有什么问题么?”他惴惴不安问道。 程仕又从怀里掏出另一张符咒,同样摔在桌上。 “许慎,”他缓缓说道,“你且将这两张符咒,拿起来好生看看,两者有何不同之处?” 第154章 垒土火柱 桌上有两张符咒。 一张,是符院炼出的符咒。 另一张,是程仕自己的符咒。 这两张都是极为普通的火符。 许道将自家炼就的火符拾起来,看了一眼便放下,对另一张符咒,起了兴趣。 “这张符咒,似乎之前没有见过。”许道心想。 他到底是个聪明人,知道程仕不会平白无故让他看两张火符。 在这简单的两张火符上,也着实看出了一些端倪。 许道抚摸着程仕自己炼就的火符,眼神里满是羡慕之情。 “院长,这张怕不是我们符院炼就的吧?” “何以见得?” 许慎笑了笑,捏着符咒比划:“您看这材质,这张新符咒,明显质地更为顺滑,抚之,如凡间富贵人家的丝绸质地,真不敢想象,这竟然是一张符纸的底子。” 这说的自然是实话,这两张符咒,甚至从肉眼上,就能根据杂质的多寡,和符面的平整度,分辨出差别。 “好,你再分别打出这两张符咒。”程仕吩咐。 许慎一怔,随即反应过来,点点头,先拾起符院炼就的符咒。 “且慢,”程仕摆摆手,顺着大厅的敞开的门,指向垒土上几个还在攀谈的道童,“我在这里观察这几个炼符的道童许久了,他们一直在闲聊,炼符不专心。你且将火符,朝着他们的方向打去。他们是道童,修为低,你是练气道徒,吓唬吓唬他们便是,勿要伤害他们便是。” 许慎对程仕的意图心领神会,狡黠地笑笑,然后捏住符院的符咒,两指一摩擦,朝着垒土上符缸的方向打去。 符咒脱手的瞬间,就开始冒烟,飞窜到门外之时,依然灼烧,幻化成一团火,带着灼热的气息,掠过一个炼符道童的身旁,一阵风带起他的道袍,惊得此人脚步不稳,差点跌落垒土。 “哪里来的火符,好生惊险!” 旁边两个道童,皆惊慌失措,朝着符咒飞来的方向看去。 程仕有意往后一坐,躲闪了过去,几个道童只能看见许慎,独自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笑。 “许道友,你在作甚,”一个年级稍大的道童,一脸不满,指着许慎高声道,“我们在垒土上炼符,休要惊扰了我们!” 在他看来,许慎虽然是练气的道徒,修为比道童要高,不过在寒风谷里,筑基以下的道人,身份差别其实没有那么大,都是干活之人,尤其是在符院人手不充足的情况下。 因此,对于许慎这般莫名其妙的举动,自然要当面质问。 “见谅!”许慎惜字如金,并没有和他们解释,打出这符咒的缘由。 他也无意伤害这些符院的同僚,而且许慎知道,这第一道符咒打出去之后,这几个道童们必定开始警觉,这第二道符咒的打出,他们有了防备,也就更不会被伤到了。 第二张符咒,许慎捏住的时候,手感就爽快了许多,摩擦符咒发出的声音,也是若有若无,仿佛两指沾了油,顺滑无比。 这张符咒被捏在许慎手里,顿时散发出一阵光亮,熠熠生辉,符咒上的文字仿佛活了过来,发出嗡嗡的声响,如弓在弦上,蓄势待发。 远处几个练符的道童,都死死盯着许慎,见他手中又冒出一张符咒,顿时一阵惊惶,以为许慎又要击杀他们,纷纷跳下垒土。 “许慎,你怕是玩上瘾了,又要用符咒打杀我们!” “我们这就去程院长那里去告你的状去!” 许慎狡黠地一笑,手腕轻轻一抖,符咒哗啦一声飞出,即刻燃烧,火势极猛,如压箱底的干燥旧衣裳,被浇油点燃。 符咒席卷着热浪,像一个火球,直直打在最前面的垒土中部。 火焰沿着垒土的表面,上下蔓延开来,虽说这垒土材质,自然是不能燃烧,但是程仕炼就的这张火符,法术效力极猛,以至于高高的垒土堆,已经成了一座大火柱,气势非凡。 看着这般猛烈的符咒法术,不要说那几个道童,隔壁在研习符咒咒语的其他弟子,也被热浪拍打到,纷纷来到前院。 众人看这烈焰火柱,目瞪口呆,不知发生何事,只听几个炼符的道童大喊: “诸位筑基道友,快快拿下这许慎,他怕是走火入魔了,我们差点被他的火符烧死!” 几个筑基道人站了出来,看着那被烈焰缠绕的垒土,个个心里泛起了嘀咕。 他们自然清楚,如此大的烈焰,若是用符咒引起,自然不可能是符院里生产的符咒,毕竟符院出品的符咒,虽说这些日子质量有所改善,也渐渐在寒风谷里重新立起了口碑,但是毕竟根基在这儿,底子也在这儿,就算是炼符的弟子再用心,检验符咒的弟子再仔细,也不能烧制出威力如此之大的火符。 若不是因符咒而起,那么便是许慎使用自身的法术,引发的火。 可许慎只是一个练气的道徒而已,属于低级别的弟子,也不能有如此的高的修为,将这垒土用火包围。 好在垒土毕竟不是能燃烧的物体,这符缠绕了一阵,便也渐渐散去。 唯有垒土,被烧得通红发亮,一些本是黏土的部分,也变得焦黑坚硬,如石头一般。 这时,程仕双手背在伸手,信步走了出来。 几个道童们惊呼:“原来院长就在大厅里面!” 马上有人告状:“程院长,这许慎也不知道什么得了什么失心疯,居然用火符打杀我们几个在垒土上炼符的弟子,我们修为低,抵不过他,差点被他的符咒烧死!” “请院长为我们主持公道!” 许慎笑嘻嘻地,走过去,假装把手伸进怀中,装作要掏出符咒的样子。 道童们吓得屁滚尿流,连忙往筑基弟子后面躲。 “谁打杀你们了,一派胡言,”许慎指着那几个道童,“不过是提醒你们,炼符的时候不要分心,莫要闲谈,干活就好好干活,知道了吗!” 道童们刚想辩解,却被程仕一声高喝震慑住。 “刚才的火符,你们之中有谁,可以炼就出来?如果有,我符院院长的位置,让给他坐!” 第155章 造纸厂 “什么,这真是符咒打出来的火!?” 其他人还在看向许慎,揣测此人打出火符伤人的态度,而在场的几个筑基弟子,则率先反应过来,被这符咒的威力所震慑。 虽然他们在符院待的时间,不比那些道徒和道童长,但是作为筑基的内门弟子,在整个寒风谷里,可是有些资历了。 他们也是从道童和练气道徒的阶段,一步步熬过来的,也没少经历过练习符咒的日子,自然清楚,这寒风谷符院炼就的火符,远远没有这般大的威力。 一般而言,符院出品的火符,点燃一间屋子,尚且需要几个道人连续出三四张符咒,从不同角度打向房屋,才能让屋子完全燃烧起来。 而方才的这垒土,本就是不可燃烧之物,居然被火焰围绕了如此之久,熊熊火光直冲云霄,怕是在山谷外面也能看见。 而火焰退去之后,垒土上黑焦的痕迹,也暗示着烈火之猛烈。 若是这火,有一星半点落到一件木头屋子上,即可瞬间将其化为灰烬。 这些筑基弟子们,万万不可能想到,如此猛烈的火势,居然是一张符咒可以达成的。 一个筑基弟子走到许慎面前,好奇地打量了他一番,问道: “许慎,方才那火,可是你用火符打出来的?” 许慎眨巴眨巴眼睛。 他是个聪明人,早已想好了接下来要说的话。 “的确是我打出来的。不过,这符咒,却不是出自我们符院的炼符者之手。” “那你倒是快讲,如此威力巨大的火符,是从何处得来?” 筑基弟子一脸急切,对这符咒的来源,要刨根问底。 若是能得到这般威力的符咒,完全可以取代筑基层面一些法术,毕竟符咒打起来不仅稳定性高,还可以连续攻击,不需要耗费体内过多的元气,是一个经济实惠的战斗方式。 许慎退后几步,看向程仕。 “实不相瞒,这符咒,是程院长给我的。你们要问,就问他吧!” 在场所有的人目光,又从许慎,转移到程仕的身上。 “程院长的符咒?” 如此来说,几个筑基弟子虽然依旧不明白,何等符咒才有这般实力,但心中也安定了几分。 毕竟,程仕总是给人以深藏不露的感觉,实力不可小觑,这符咒出自他的身上,也是有几分可信度。 何况他身为符院的实际执掌者,莫不是这些日子研习炼符之法,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效? 如此这般,还不快快与众人分享一番才是。 “院长,这般火符,是在不是我等符院弟子能炼化出来的,还请院长多多指点才是!” “是啊,”另一个筑基弟子接话,“无论从火势的冲击读,还是持久性而言,您给出的这火符,实力都远超过符院的火符,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还请院长指点一二!” 三个筑基弟子,纷纷拱手作揖,想程仕弯腰。 其他练气道徒和道童们,有些呆滞,一时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随大流,跟着筑基弟子的后面,也对程仕拱手作揖。 这正是程仕要达成的效果。 平平地说教,只会令人反感。 只有实地演练,才能让符院的弟子们,认清差距。 他挥挥手,示意众人起身,然后坐在椅子上。 “这符咒,本就是道人的法术工具罢了,并不神奇之处。想要使出一张威力大的符咒,关键在于符好。” “我们符院里,弟子炼符的水平,和符缸符火的力度,都不错。唯一不足之处,便是炼符的符纸。只要拥有好的符咒,我们符院,也可以炼出,像方才许慎打出的那般威力的火符!” 几个筑基弟子们,眼睛一亮,纷纷进言道:“哪里能搞到这般珍贵的符纸呢?” 程仕微微一笑,开始和众人好生讨论起来。 “这也正是我要与诸位商讨的大事!” …… 寒风谷作为一个自给自足的半封闭的修仙场所,自然也有谷内的造纸厂。 日常文书的编纂,经文的抄写,书籍的复刻,都少不了纸张的参与。 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炼符用的符纸。 造纸厂位于寒风谷的西北角,占地十来亩。和许多机构一样,在这里劳作的,多半是道童,加少许练气道徒。 而领头的筑基内门弟子,好巧不巧,正是庄鸣。 这庄鸣也是个不得志之人,身为筑基者,在谷内参与的事物,多半是杂事。 比如给低级别弟子煮饭的饭堂,再比如,造纸厂。 说是厂,其实和符院的规模差不多大,都是边缘部门。 所以当程仕带着许慎来到造纸厂的时候,庄鸣正在厂子后面的花园里,靠在椅子上打盹。 “庄道长,程道长来了,您可醒醒?” 领路的道童,轻轻拍了一些庄鸣,可他只是摆摆手,嘴里西里呼噜,嘟囔着: “都给老子滚,别……来烦……我,呼噜呼噜……” 道童面露难色,不好意思地对程仕和许慎说:“失礼了,我们头儿昨夜据说和几个筑基道长赌钱,一宿没睡,早上我们的开工压浆了,头儿才回来,气鼓鼓的,啥话也不说,靠在这躺椅上,倒下就睡,嘴里迷迷糊糊,说一夜就输了好一百多符钱呢!” 程仕和许慎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寒风谷的每个弟子,每月都有符钱领取。 符钱,可以用来在集市上买卖修仙物品。当也可以以物易物,但是到了更为广阔的大集市——比如好几个宗门联合起来的交易集市,拿着在昆仑山修仙界通用的符钱去作为媒介,接受度也会更高。 一般的道童,每月只有一枚符钱。 练气道徒,有两枚。 到了筑基的层面,则每月至少有五枚符钱。并且根据筑基弟子再谷内单位职位的大小,会酌情增加。 比如程仕担任符院的实际执掌者,每月额为加上五枚,一共十枚符钱每月。 而庄鸣在造纸厂,每月不过多上两枚,一个月最多不过七枚符钱。 这个一下输了几百枚,怕是丢了两年的俸禄! 也难怪庄鸣无精打采,昏昏欲睡了。 第156章 造纸原料 “寒风谷里严禁赌钱,这是宗主早就下的指令,我刚来谷里不过一个月,边知晓这清规,庄鸣也是老道人了,怎么这点规矩,都拿捏不准?” 程仕看在哈喇子流了一脸颊的庄鸣,皱起了眉头。 许慎见状,将道童打发走,然后用手捂住嘴巴,向着程仕耳语: “院长,您刚来不久,有所不知。这寒风谷里,道人只见赌钱,长老们我不清楚,可其他弟子,上子筑基,下至道童,几乎人人都赌。” “您要知道,我们一个月才拿这么一点儿,又没有其他拿钱的门道,平日里三五人聚在一起,啥事情来钱快?自然就是赌钱了。” “何况,不少道人从最初凡间来谷里的时候,小小年纪便在外面沾惹了这番习性,自然也就带到谷中来了。” 程仕笑了笑,他回想起自己还坐着程家公子哥的时候,虽然腰缠万贵,从来不把钱当钱看,可是赌博的事儿,居然丝毫提不起兴趣。 他始终认为,比起赌钱,还是泡妞更有意思。 “庄鸣,快醒醒,庄鸣,快醒醒!宗主来了!” 庄鸣被被啪啪啪拍了两巴掌,一开始还是迷迷糊糊,真准备靠着残存的意识,伸手驱赶打搅他睡觉的人。 可是宗主两个字,刺入他的耳朵时,庄鸣突然就清醒了,扑腾一下就坐直了。 “宗主,宗主来了?在哪里?” 他慌慌张张的,心咚咚咚的跳,语气急促。 可是喊了一阵,没人应他,也就回过神来。 这时,看见身边的许慎。 “咦,”庄鸣警觉起来,“这不是那日戏耍我的……” “嘿嘿,”许慎坏坏地笑了,“庄道友,别来无恙?” 庄鸣刷地一声站起来,指着许慎破口大骂: “呔!无耻小儿,那日执中堂前之事,还未与你计较,今日确实自己上门来了!假传宗主行踪,也是你等练气小童能胆子做的事!” 他刚醒来,满身的起床气,性子燥,看到许慎这般无赖的表情,抬起手就要打人。 却一把拉住手腕。 他抬头一看,竟然是程仕。 “啊,怎么是程道友?” “庄道友,别来无恙?”程仕学着许慎的语调,调侃道。 庄鸣甩甩头,这才反应过来,二人是一道前来的。 “哈哈,月余不见,无恙,无恙,请去屋里坐。” 三人穿过造纸厂的前坪。 这是一个露天的造纸厂,高高的木棚子虽然覆盖面很大,将所有劳作的道童和器具都罩在里面,但是也只能仅仅起到遮风挡雨的作用,棚子的一些角落里,还破了几个大窟窿,沾布不是歪歪斜斜地耷拉着。 不像是是个造纸厂,倒像是难民营一般。 “让道友笑话了,这里可比不上你们符院啊,我们这,没有人那个筑基弟子愿意来,我也是捡起了没人要的边角旮旯,凑活干着这活罢了。这破破烂烂的棚子,我正担心,那天一场大风,连着顶一起给掀走了,毛都不剩!” 程仕知道庄鸣这是他吐槽自己的境遇,好生安慰道: “庄道友,我这符院,和你这也是半斤八两罢了,每天顶着三口破缸,枯燥乏味,也不见得有甚意思。你这造纸厂,好歹供给了全寒风谷的纸张,虽然是边缘部门,但重要性可是符院不能比拟的。” “哈哈,我们真可谓是同病相怜啊。” 程仕又问道:“对了,我这次前来,是专门向道友,请教造纸术的。” “嗯,你问这个干什么,是想来我造纸厂,抢我的饭碗么?”庄鸣打趣道。 程仕简要地简述了符院炼符的困惑,请庄鸣像个法子,如何才能造出光滑如丝绸般的符纸。 庄鸣坐在屋中的椅子上,亲自给程仕到了一杯茶水,然后从许慎处接过一张丝滑的符咒,好生端详起来。 “果然是好纸!这般柔顺,就是苏晴那女人的的头发,怕也没有这般手感啊……” 他抬头问程仕:“你纸张,你是从何处得来的?据我观察,就是凡间上好的造纸厂,就造不出这般精良的纸张。” 程仕搪塞过去,只说是很久以前,一起山野修道的道友赠送的。 “庄道友,我们寒风谷的造纸厂,能够造出这样的纸张?符纸的材质,对于符咒的威力,着实有着不小的作用。想要在两个月内,在符咒大会上取得佳绩,最快的捷径,便是在符咒威力上下功夫了。” 庄鸣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啜饮一口茶水,开始和程仕将其造纸的过程来。 第一是原料的分离,就是用沤浸或蒸煮的方法让原料在碱液中脱胶,并分散成纤维状。 接着便是打浆,就是用切割和捶捣的方法切断纤维,并使纤维帚化,而成为纸浆; 然后是抄造,即把纸浆渗水制成浆液,然后用篾席捞浆,使纸浆在篾席上交织成薄片状的湿纸。 最后是干燥,即把湿纸晒干或晾干,揭下就成为纸张。 庄鸣讲完这一通,有些口干舌燥,又喝了一口茶。 程仕挠挠脑袋,自然是没有太听懂。 “我说庄鸣,造纸你是行家,里面的门道,我不如你知晓。但我只想知道,有没有可能,造出如我拿过来的符咒,这般质地的符纸?” “有可能,自然是有可能的。”庄鸣点点头,捏起符咒,食指轻弹,发出哒哒的声响。 “还请道友赐教!” 程仕喜出望外,连忙拱手作揖。 庄鸣摆摆手,尴尬地笑笑。 “你也别高兴地太早,这造纸啊,说起来门道一堆,其实干起来,道童就能做到,无非是重复劳作罢了,比你这符院炼符要简单不少。” “只是问题的关键,在于造纸的原料。” 庄鸣起身,带着程仕走出小屋,来到作坊处。 “你看这原料,是上面做的?” 一片浆糊状的糊糊,正在篾席弹开,呈现半透明状,在阳光下,翻着金色的光泽。 树皮,麻绳,渔网,破布……程仕努力回忆着前世关于造纸的知识,只能想起这些词语。 庄鸣摇摇头,指着一边的仓库: “是竹子。” 第157章 神秘之林 程仕虽然天文地理知道的不少,但是关于造纸术,也只是一知半解,他知道今天才知道,原来竹子也作为造纸的原料。 “为何要用竹子?树不行么?”他问道。 庄鸣摇摇头,“树不行,竹子相比树,磨碾之后,纤维更加坚韧,在铺平的过程中吗,更不容易变形。也就是你所说的,纸张的表面光洁的程度。” “既然如此,为何我们造出来的符纸,依旧是平整度不够?” “我虽然来到这造纸厂不久,但是有些历史,也有所耳闻。以我们的道童的技术水准,是完全可以造出你手中的符纸这般顺滑的纸张的。不过,为什么现阶段难以实现,此事就说来话长了。” 程仕心想,庄鸣既然说,造纸厂有能力造出这般柔顺的纸张,可有没有明说其中的缘由,想来其中那个还是有些玄机,我且打破砂锅问到底。 “程某愿闻其详,还请庄鸣道友赐教!” “说不上赐教,不过是一些耳闻罢了。” 庄鸣将程仕带回屋中小坐,开始和他聊起了这造纸的原材料,竹子的事情。 原来,寒风谷造纸厂的纸,很久以前,用的是一批上好的竹子。 那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宁静而幽暗,生长着数以万计的竹子,以至于能像高大的樟树林一般,遮天蔽日。 竹林是好竹林,竹子,自然也是好竹子。 这片竹林,并不位于寒风谷内,想要找到这地方,必须要出谷,往北走上一百里地。 在一个水草丰腴的小山丘上。 此地是一个风水宝地,灵气从土地中源源不断的冒出,云吞侠位,仿佛仙境一般。 在这般仙境的环境之下生长在这里的竹子,也就别具灵性。 在很多年以前。在很多年以前,寒风谷一位造纸厂的道人外出,偶尔发现了这片竹林,他将几棵竹子拿回去一试,造出来的纸异常顺滑。 从此以后,韩风古灶,职场的来源全都取自于这片竹林,而造纸厂的领头者也将之视为宝地。 只不过一次意外的争端,却让韩风骨在难以从这片竹林中取材。 “咳咳,这事,我也只是听说,那是很多年前的一天,一个砍竹子的弟子,突然发现了一个相貌丑陋的老叟,嗖的一下从地下钻了出来,此任身长仅仅三尺,须发黑,垂落到地。此人道法极强,不过几个回合,就将造纸厂的几个练气之徒打杀。” “死了?” “不过,确实死了。有人跑回去,喊了厂里一个筑基弟子过来,也居然被这老叟打杀!” “筑基弟子都能杀死,看来此人修为着实不浅!” 程仕有些纳闷,难道是寒风谷的人,入侵了别人家的地盘?也不过是砍了几棵竹子,既没有偷米,也没有拿油,对方何至于下此狠手? 庄鸣“嗯”了一声,回答说:“这事,被当时某位长老也了下去,据他说,我们寒风谷的弟子,很可能是到了一处离奇之地,而这老叟,也不像是修道之人,毕竟我们寒风谷在昆仑山一带,还是有些名号,就这么见面被打杀,恐怕不是一般修仙宗门作为。旁门邪道,还是不要刻意招惹为好。从此以后,我们便只在谷外十里地以内的地方砍竹子造纸了。” 这番回答显然不能让程仕满意。 太怂了! 自己谷中的弟子被杀,却不为其讨公道,反而下令以后不许再去,岂不是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士气! 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一片竹林,如此这般宝贵,以至于这边竹林的拥有者,要对砍竹子的人,斩尽杀绝。 莫非,这片竹林中,还藏匿着何须不为人知的宝物? 好奇心在程仕的心中升起。 他问问庄鸣要来竹林的大致位置,便朝着这边神秘的地方出发。 还在程家做公子爷的的时候,程仕就偶尔于清晨,在自家后山的竹林里打坐,汲取氤氲天地之间的晨雾。 他对竹子有一种特殊的情感,竹子好似一个不会说话的朋友们,只是静静地伫立在自己的身旁,注视着林中之人。 所以当程仕出现这片竹林的时候,并没有觉得他有多神秘。 而林中之竹子,也长得简简单单,看不出和一般的竹子有什么区别。 程仕环顾四周,朗声道: “寒风谷程仕,前来拜访,失敬!” 连续喊上好几声,传说中的三尺老叟,没有出现。 有些寂静无声的一棵棵竹子,随着微风,发出沙沙的声响。 程仕心想:“莫不是这庄鸣赌钱把脑子赌晕了,信口胡说一通?” 他有些失望,想要离去。 不过这片竹林虽然普通,但是面积着实广阔,程仕随意走了一段路,渐渐被这竹林的雅致所感染。 “如此雅景色,不如清修也一番,也算不虚此行。” 他找到一块石头,坐下来,闭上双眼,一刻钟后,一幅画面逐渐在他的脑海里浮现。 只见一三足鼎立的铜炉,炉内里面三昧真火正在燃烧。 放置的丹药,在烈火的灼烧下已经红得发亮。程仕双眉紧锁,双手运气,似乎是要这大火烧得更旺一些。 但是任凭如何努力,这火势却最多只能维持原状。偶有某个瞬间,火势突然变大,火焰高窜,越过了桐庐,惊得程仕又赶紧将其撤回。 几来几回,程仕已经满头大汗,浑身的衣衫也已被汗水浸透。 右手又微微一扬,一堆柴火飞入炉子底下。 此举似乎是为了加强火势,然而效果却适得其反,火势不增反减,这堆木材并未燃烧,还阻碍了空气的进去入。 他紧闭的双眼微微睁开,发觉头发早已披散开,全身的衣服呼呼作响,仿佛在被大风吹猛吹一样。 “正值关键时刻,切不可放弃。” 程仕双眼紧闭,又迅速穿越回之前的画面之中。 铜炉的火势渐渐变小了,似乎快要熄灭了,而其中原本通红发亮的仙丹,此时颜色已经黯淡无光。 “道德经有言,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葆之。要想把这火加大,单单施法添柴看来行不通。” 程仕食指往前轻轻一点,一条河流从天而降,缓缓地围着炉子绕了一圈。其间又有几条小支溪流,在火炉脚下纵横交错。 溪水贴近炉脚时,瞬间被这高温化作了水蒸气。顿时铜炉为蒸汽萦绕,仿佛大雾一般。 说来也奇怪,这水属性本是克火的,可是这火炉被水汽萦绕之后,火势趋于平稳,似乎比之前烧得更旺了。 在火光之间偶尔闪跃出几束蓝色的光线,像是万年的冰晶散发出的寒气。 俗语有云,水火不相容。但此时此刻,炉内的确是水火相容了。 程仕缓缓睁开双眼,有些虚弱,低下头休息。 金木水火以刚柔相济,然后克得其和,为修道者所用。 他对道的理解,又入木了三分。 第158章 风水宝地 恍惚之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只觉得天空之中,阴云变换,积雨云来了又去,倏而又拨云见日,阳光普照。 竹林之间,虽然茂密如伞盖,也间隙有光束落下,反射在堆积成厚厚一叠竹叶的地面上。 生机盎然。 一股子泥土被卷开之后的芬芳气息,吸入到程仕的鼻中。 他耸了耸鼻子,眉毛微微一挑,睁开眼睛。 身后靠着的大石,被阳光照得也温暖起来,贴着他的后面。 程仕放松下来,靠着这暖洋洋的石头。 一阵微风走过,竹叶沙沙地落下来,像是一片片鸟儿的羽毛,又像是漫天的大雪,在他的头顶纷纷飘落。 他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惬意。 来到寒风谷之后,一切发生的事物,都如车车水马龙一般,滚滚而来,给不到他些许思考的时机。 而第一次离开寒风谷,来到这寂静无人的竹林,却难得闲下来,清修一番。 程仕回忆起之前,脑海中出现的火炉。 这火炉是首次出现,和之前在脑海中的金鼎,又颇为不同。 首先,黄龙自始至终都没有现身,意境中不过是茫茫一片,程仕是独自一人。 这火炉并没有金鼎那般不受控制,反而全在程仕意念的掌控范围之内。 他只不过是动了将火燃大的念头,柴火便源源不断的涌来,好似这些东西早已准备齐全,就等着他一声令下。 而更令程仕惊讶的是,就在意念中的瞬间,他的御水术居然长进极快,能从远方吸引来一条溪水,环绕金鼎。 水火虽然不相容,但是程仕却能将两者交融,炉火也并没有在一瞬间迸发出火焰,反倒是烧得愈发的平稳了。 金木水火以刚柔相济,然后克得其和,程仕的修为,不知不觉之中,有增长了几分。 他站起身来,抖抖道袍上凌乱的竹叶,成了一个懒腰。 “真是一块风水宝地啊。” 他甚至有一个念头,想要脱离寒风谷,在这竹林间建一所茅屋,好生休养一番,汲取更多的灵气,说不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境遇发生。 只是这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 一丝杀机,掺杂在飘落的竹叶中,被程仕嗅到。 “谁!” 没有人回应他的质问,竹林依旧是万籁俱静,唯有沙沙的竹叶飘落。 只是在嗅到这丝杀机之后,程仕看着眼前的竹叶,警觉起来。 他可以确定,竹林之中,除开自己,还有别人。 忽然间。 风停了下来。 程仕的道袍,不再随着风摆动。 而竹子却依旧在左右摇晃。 千百根竹子,整齐划一的摇摆着,像是千百个纸人一般。 纸人没有眼睛,也没有鼻子,只有一节节竹子,咔咔作响。 程仕在四周听见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不好,其中必有蹊跷!” 他从后背取下定梁剑,小心翼翼地踱步,不放过四周丝毫的动静。 整齐划一摇摆的竹林,令他感到诡异。 思忖片刻之后,他觉得速速离去,走为上策。 这竹林犹如迷宫一般,程仕前一步明明踏上了林间一条有着脚步痕迹的小路,下一步,就被几根排成一排的粗壮竹子所阻挡,没了去路。 几番蜿蜒曲折之后,本想走出此地的程仕,却又回到了原地。 程仕眼就看出之前靠着的那块大石。 他用手摸摸那块之前暖洋洋的石头,此刻却已冷如寒冰。 “地面走不出去,天上走便是!” 他纵身一跃,很快就搞过几丈高的竹子,眼看就要窜出这竹林。 可没等他的头探出去,周围几棵竹子,却如报团取暖一般,突然各自依偎夹紧,组成一个牢笼,将程仕困在里面。 程仕落在地上之后,这几棵竹子,又分别散开了。 显然,这边竹林,不想让程仕出去。 或者说,竹林中的某人,不想让他出去。 “既然不让我出去,还请阁下速速现身!” 程仕朗声高喊一句,依旧无人应答。 不过,这也到让程仕安心起来。 他此刻确信,庄鸣虽然赌钱输了不少,但脑子还是清醒的,没有胡言乱语。 这片竹林,的确是有高人存在。 而这竹林的竹子,也确实存在这灵气。 这样一来,程仕的目的倒也明确了,便是让竹林中的高人现身,然后向他讨要一些竹子。 竹子并不在多,只能能造出符咒大会所需要的百余张符咒便可。 程仕心想:“既然高人不主动现身,和我在这玩躲迷藏的游戏,我便只能反其道而行之,逼迫他出来。” 他摸了摸定梁剑,突然对着四周一挥舞,一股剑气泼出,咔咔折断竹子一片。 这倒也在程仕的预料范围之内,毕竟,这竹子虽然用灵性,但终究是不能抵挡定梁剑的威力。 只是,程仕挥剑的时候,便觉得这竹子,似乎有些奇怪。 仔细一观察,竹子腹腔内,不是空虚,而是实心的。 “额,这就有点奇怪了!” 程仕活了二十多年,还从未见过实心的竹子。 被切开的横截面,整整齐齐,开口锋利,确实被剑所劈开之后留下的痕迹。 程仕索性又对着半截竹子砍下一剑。 不出所料,依旧是实心。 实心竹子沉甸甸的,里面好似被灌了泥土一般,以至于很难被程仕摇晃动。 忽然。 断竹却如雨后春笋一般,根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拨开泥土,滋啦滋啦的生长起来。 不过几个吞吐呼吸之间,有长到了三丈来高。 恢复到之前的高度。 竹林依旧是摇摆着。 并没有一丝风。 一股子寒意,沿着程仕的脊梁骨,缓缓上升。 有诈! 他端起剑,在竹林间如飞鸟般飞窜,遇见竹子,一顿左劈右砍,砍去上百根竹子。 被砍断的竹子,犹如被砍断的人头,咕噜噜落在地上。 又如蚯蚓一般,钻进土里! 程仕虽然在林间飞窜,但也注意到这一点。 “看来,这些竹子有灵性,而灵性不低,已经不是普通的山野竹子。怕是已经成了精!” 待他落下来,踩在松软腐败的竹叶地面上时,那些被砍掉的竹子,早已重新生长。 好似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唯有那些竹子脚下的泥土,残存着竹节翻动过的新鲜痕迹。 第159章 符火烧竹林 剑砍不断,人又飞不出去,无可奈何之下,程仕只好使出最后一招。 他从怀中掏出一张火符,两指细细摩擦一声,火光突现。 他要烧了这片林子! 这张火符,不同于一般的符咒,是程仕可以加强炼制而成,火势凶猛,一张能抵数张。 火符燃烧之后,并没有着急向着竹林飞去,反倒是在程仕的周围环绕起来。 它像一只火凤凰,随着火色羽翼的飘舞,汇聚的火光愈来愈大,地面的上一些细碎的竹叶,甚至被这温度所灼烧,冒出了袅袅青烟。 程仕的周身,通红一片,但他却丝毫没有感受到火焰的灼烧之感觉。 他心中的火炉之境,那条蜿蜒曲折的小溪,已经将围绕中间的火势,能够很好地控制住,纵使炉内的烈焰何其猛烈,炉子依旧是平平稳稳地立在地上。 水火本是对立之物,此刻却相互交融,相互渗透,正是道家辩证法在修仙领域的体现。 因此,程仕只是冷眼看着这火凤凰,横贯长空,洒下点点烈焰,让火光在四周渐渐兴起。 若这便是程仕使出的最强火符,未免也太小瞧他了。 既然有人想要和他玩躲猫猫,还将其囚禁此地,程仕便要破坏这个躲猫猫的游戏规则,逼迫幕后之人现身。 “冲!” 他不过是喉结微微一动,轻轻喊出一声来,这火凤凰就俯冲而下,好似一帘火光瀑布,那迸溅的火苗,便是瀑布所飞溅的水花,撒到竹子上,瞬间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竹子燃烧的声音非常脆耳,就像是炮竹被点燃的瞬间。 俯冲到地面的火凤凰,并没有一猛子扎进土里,而是又反弹起来一尺来高,以程仕为中心,环绕飞翔。 像是一条赤红的长丝绸,哗哗地包围着程仕。 呼啸的风,将这火丝绸的烈焰,吹起来,更加助燃了火势。 “散!” 程仕一声令下,火丝绸像是一块巨石从山崖坠入河中后激起的千层波澜,以势不可挡的速度,一层层蔓延开来,所到之处,火烛银花。 不愧是使用符咒的好手,程仕这张火符,变化万千,但万变不离其宗,其火势的威力,已经远远超出一般筑基道人能掌握的程度。 竹林被这火符一打,成山片野地燃烧着,爆裂声不绝于耳。 火光冲天。 “如此这般火势,这竹子纵使有着无限的再生能力,怕也是过不了这一关。” 程仕的估算果然没错。 这火符燃起的火势,燃烧极其迅猛,每棵燃烧的竹子,还没等新的竹节生长出来,本体早已在火的侵袭之下,化为了焦炭,清风一吹,便散成黑烟。 在这场火的冲击波之下,以程仕为圆心,方圆百丈的竹林,都被摧毁。 一片焦土,空荡荡。 “可惜了这么好的竹子了,万般灵气,都化作焦土一片!” 其实程仕心中不免有些惋惜。 他远到而来,不过是想要借一些竹子,本不想搞出这般波折。 奈何这竹林的主人一直没有现身,反而和他玩起这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游戏起来。 忽然间。 噗嗤! 在一棵坚强残存着炭黑枝干的竹子下面,一棵竹笋,顶开了表面黑黢黢的燃烧残存物,破土而出。 在周围都是一片烧灼过后的死寂之下,这突兀冒出的竹笋,着实吓了程仕一大跳。 他屏气凝神,缓缓靠近这棵竹笋。 这竹笋,顶部圆圆的,和一般的竹笋,并不相似。 隐约可见,光秃秃的头部。 程仕弯下身子,用手轻抚着竹笋的头顶,居然还感受到一丝温热之感。 “好奇怪的东西!” 他警惕地围绕着这竹笋,走了几圈,想要看出一些端倪出来。 只是除开这造型诡异的竹笋,四周并其他的动静。 而就在他观察的时候,竹笋依旧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外钻着。 一开始不过冒着尖儿,噗嗤噗嗤几声之后,长到了一尺来长。 竹笋还在继续生长着。 二尺。 二尺半。 程仕觉得新奇,用定梁剑轻轻敲击了一下竹笋,却发现软绵绵的,好似打在一个肉身上。 而被敲击之后的竹笋,竟然左右晃动了一下,看得出,它想要挣脱这泥土的束缚,它要破茧而出。 程仕心想,这竹笋有些蹊跷,似乎颇有灵性。 既然你想要出来,我姑且帮你一把! 他将定梁剑当做锄头,挖着竹笋,将它从焦土之中,挑了出来。 这竹笋在空中翻了一个跟头,落在地上,咕噜噜滚了几圈,了无动静。 程仕将竹笋抱起来,大约三尺来长。 竹笋通体黢黑,也不知道是本身就这么黑,还是艰难破土而出时,沾染了四周的焦土。 “啊啊啊!” 竹笋突然发生一声尖叫,笋头下面,冒出又白又圆的两只眼睛! 程仕手一抖,下意识将这竹笋丢出一丈来远。 “何方妖孽,胆敢在此作妖!” 他被惊得冒出一额头的冷汗,连忙挥出定梁剑,指着地上的竹笋妖。 程仕早就觉得这竹笋有些诡异,现在看来,想必是个妖怪,化身为竹笋,潜伏在这竹林里,搞不好之前他所经历的种种围堵,正是这竹笋妖所为。 不出所料,竹笋竟然缓缓站了起来。 长竹笋的上下左右,破开四个空,伸出了四肢。 “嗨呀!” 它又大喊一声,包裹着身上的竹笋,通通炸裂。 一个三尺来高的老头,出现在程仕的面前。 程仕虽然和他素未谋面,但是一眼就认出了此人。 低矮的身躯,须发黝黑,长垂到地,正是庄鸣和他所说之人! 依照庄鸣所言,正是此人,杀害了寒风谷好几些个弟子,从此之后,再没有造纸厂的人,敢去这片竹林里取材造纸了。 此人现身之后,程仕并没有轻易进攻,毕竟在他人的地盘上,还是先摸摸底细为好。 “这位高人,在下寒风谷程仕,冒昧入林,多有得罪!”他弯腰拱手道。 竹笋老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根用作拐杖的细竹子,拄着在地上,支撑着他的三尺之躯。 此人面貌极其丑陋,歪鼻斜眼,虽然面相枯老,但并没有一般古稀老人展现出的和蔼之感,反倒是多了几分呆滞。 像个傻子。 第160章 镜中惨像 这三尺老叟,并不言语,反倒是盯住程仕,看了好一会儿。 眼神幽幽的,又呆滞,好像一只癞蛤蟆,盯住天上的蚊虫,随时就要吐出他细长的舌头,将猎物卷入口中咀嚼。 夏天的风吹过,竹林里依旧弥漫着焦土的气息。 在竹林更远的地方,火势还没有完全熄灭,依旧有竹节爆裂的啪啪声,依稀传来。 而在中午耀眼的眼光之下,程仕看见有无数轻盈的黑色燃烧碎屑,在阳光中飘扬着,起起伏伏。 这让他有些分神,神情颇为恍惚。 也就在这个时刻,三尺老叟,缓缓抬起手中的竹杖,画了一个黑色圆圈。 “嗡嗡嗡~” 圆圈飞舞起来,在空中晃动。 程仕被这声响,从恍惚中拉扯回来,赶忙定住元神,仔细观察这圆圈起来。 这个圈仿佛是一面镜子一样,镜中,有两人,正在一前一后奔跑。 两人都身着道袍,一人着白袍,一人着青袍。 他们边跑,边回头打出功法。 白袍者较年轻,打出一张符咒,貌似是水符,一条不大不小的水龙,汇聚成流,飞向身后。 青袍者较为年长,使用一根法杖,边跑边敲击地面,地面随之有裂纹,土壤崩裂。 程仕暗自皱眉,心中泛起了嘀咕。 看这两人的穿着,和白袍者使用的符咒的样式,应该都是寒风谷的弟子。 白袍者为练气弟子,青袍者使用的法术更为高级,应该是筑基的道士。 此二人为何而逃,有在攻击谁? 正当程仕疑惑之时,圆镜的镜头突然向上拉伸。 画面扩展之后,镜子里又出现了第三人。 此人身材矮小,须发甚多,却秃头,长得奇形怪状。 “这不是眼前这个小老头吗!” 程仕心中一惊,看向老叟,他居然也看向程仕,嘿嘿笑了,露出稀疏额歪斜的牙齿,嘴角也有粘稠的口水流出。 画面再回到镜中,只见镜中的老叟,不疾不徐地走着,身体有节奏的摇晃着,躲开了符咒和法杖的攻击。 他的肢体动作并不明显,速度却快如疾风,眼看就要追上身前逃跑的二位寒风谷弟子。 二位弟子眼见打出的种种的攻击,都被一一躲闪过去,打在了空气之中,无一命中。 他们又气又惧,更令他们心惊胆战的是,这老叟离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近,不过一两丈远,伸手可及。 “桀桀桀!” 镜中的老叟发出一声尖锐的喊叫,这声响,好似从喉咙里冒出一把尖刀,在磨刀石上来回摩擦,声音尖细得令人毛骨悚然。 老叟将手中的竹杖轻轻一扬,土中瞬间冒出一排竹笋,电光火石之间,居然长成了十余丈宽的竹,横贯在二位逃跑的寒风谷弟子面前。 “啊,这是从何处冒出来的!” 白袍练气弟子跑的脚步太快,躲闪不及,直接一头猛撞在竹排上,好似撞向一度墙一般,反弹回去,脑袋冒金星,晃悠了几圈,倒在地上,手里还捏着一张燃烧的符咒。 青袍筑基弟子脚步更为灵活,也提前看到了练气弟子的遭遇,连忙纵身一跃,想要从竹排的顶部翻越过去。 只是这竹子似乎也在和青袍弟子同向变动,他在往山飞,竹子就在往上生长着。 好似在和他比赛一般。 无论筑基道人使出何种功力,就是不能逾越这竹排。 他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在三十多丈的高空上,抓住竹子,穿着粗气。 他往下一瞅,老叟正站在竹子底部,用一根细竹子,抽打着躺在地上的练气弟子。 画面又直转而下,回到老叟和练气弟子的身边。 老叟嘿嘿的笑了几声,甩甩竹杖上面的血迹。 练气弟子呻吟道:“你到底是何人,要这般加害于我……” 话说道一般,又被老叟啪的一竹杖子扇过去,打掉几颗牙齿,彻底晕厥过去。 “快去救他啊,还在竹子上面干什么,看风景啊!”观看镜子的程仕,忍不住喊道。 可是,接下来画面中老叟的举动,却让从程仕的胃里翻江倒海,差点没有一口子喷出来。 老叟手中那根竹杖,居然有着极强的吸附力,将晕厥过去的道人,活生生吸了起来。 如果只是将人吸起来,便也没有什么离奇,更不会让程仕几乎要掩面,不忍观看。 这根竹杖,不知道被施加了何等法术,不但将人吸住,还活生生吞噬着人的骨肉。 七尺之躯的练气弟子,一寸一寸地,被硬吸入这不过铜钱大小的竹杖圆孔里。 筋肉分离,骨节挫断,血水喷涌而出,压榨着发出咔哧咔哧的声响。 中途此人醒过来,满脸惶恐,发出阵阵惨叫 他手脚胡乱挥舞着,想要挣脱束缚。 只是他越挣扎,这竹子就将他吸附得越紧。 “救我,救我啊!救……” 当练气弟子后脑勺的骨头,咔嚓一声,破碎,而后整个脑袋都吸入竹节之中。 这个悲惨的寒风谷弟子,也终于停止了挣扎,沦为一块尸肉。 不一会儿,身体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地上,残存着一大摊子鲜血,和飞溅的肉末骨碎。 程仕忍住内心的恶心,后退一步,抽出定梁剑,指着镜子下面的老叟: “何处的妖道人,使出这般惨绝人寰的法术,怕是下辈子也难以投胎转世!” 老叟没有回答,他阴森幽暗的眼神里,好似装着一个深不见底的箱子,箱子里,都是这般吃进去的骨肉。 忽然。 镜中视角一转。 照向天空。 之前还喘着粗气,亲眼目睹了同伴惨死的筑基道士,此刻却安静地依附在竹排之上,毫无声息。 似乎是睡着了一样。 镜头再拉近一些,程仕虽然料到此人已难逃一劫,但是依旧对于他的死亡的方式感到震惊。 只见本是一排整齐的竹子,可是从竹节处却长出了不少细长的枝丫。 这些枝丫,横冲直撞地野蛮生长着,筑基道士的体内穿过。 从胸膛入,后背出。从额头入,后脑勺出。从胯部入,从肩膀出! 筑基道士的肉身,简直成了竹子肆意生长的沃土。 好似一个,被竹条穿插编织的稻草人! 第161章 牢笼 被竹子杀死的筑基道人,肢体分离,从高高的天空上,坠落而下。 这些残肢,挂着淋淋的鲜血,连同上面残存的道袍,一同被三尺老叟吸入竹杖中。 一根小小的,不起眼的竹杖,居然能吸纳两个正常成年男子体型的肉身,又被这矮小的老叟轻轻我握在手中。 程仕透过镜子,看到这番令人汗毛竖起的恐怖画面,在内心断定,这老叟定是个道徒,他手中的竹杖,也是一根妖丈,恐怕之前,还有更多的寒风谷弟子的肉身,被强行吸附其中。 现如今,他正好与这妖徒打了个照面,既是幸运,又是不幸。 幸运的是,程仕通过火烧竹林,将这妖徒给逼了出来,终于发现了残害寒风谷弟子的幕后黑手,只要将这妖人结果,便能为弟子报仇,顺便取走竹子,用作上等符咒的原材料。 不幸的是,这妖徒杀死一个筑基道人,轻而易举,程仕也只是筑基之人,能否抵御这妖徒的攻击? 不过,程仕也有自己的底气。 他以为,这妖徒若是想要杀害自己,之前他在竹林中闭目清修的时候,恐怕早就动手了,用不着等到现在。 何况,这老叟,可是自己用火逼出来的,可不是自己主动现身。 指不定,之前一直都在地下埋伏着,不敢动手。 想到这里,程仕也就不慌了。 他使出一个羚羊挂角,剑气将空中的镜子击得粉碎。 无数碎片哗啦啦地落在地上,化作灰色尘埃,和地上黑色的焦土融为一体。 “大胆妖孽,无故戕害我寒风谷弟子,手段之残忍,触目惊心!我寒风谷与你有何冤仇,竟然下次毒手!” 老叟见镜子被打碎,竟然气得上蹿下跳,溅起的尘土,沾染到他的脸上,他那副本就不堪入目的五官,越发显得狰狞,像是凡间一些鬼怪书籍中的小鬼插图。 他的嘴里叽里呱啦说着不知道什么,像是一个孩童在毫无意义地胡言乱语,看得出,脾气不小。 程仕却看出了一些门道来。 “这妖孽,怕是一只小鬼,借用了老叟的皮囊,是寄生在老叟的身上。我且抽离他的原身!” 其实,自当程仕踏入这竹林中起,和老叟便注意到此人。 这的确是个小鬼,在这竹林中生存了百余年,就是靠着寄生在外人的躯体上才能生存。 而他手中的竹杖,实则是一根从人身上抽出的脊梁骨,伪装成竹节的样子。 这脊梁骨,能将人的肉身和魂魄统统吸取,混杂期间,抽取的灵气,供小鬼自己吸食,维持生命。 小鬼乃穷凶恶极之人,寒风谷有修为的弟子,都被其杀害,而周边偶尔路过的山民,被戕害者,更是不计其数。 长此以往,小鬼虽然汲取了多人的灵气,但同时也将死者的怨气聚集在体内。 所以,他只能潜伏在这清幽的竹林之内,轻易不敢出去,为的就是怕自身散发的怨气,吸引高手段的修行者,寻迹来斩妖除魔。 这片竹林,便是这小鬼的老巢。 若是一般的寒风谷弟子,无论是练气还是筑基道人,都不是这老叟的对手,恐怕早已惨遭毒手。 但是老叟意外看见了程仕清修的过程,所以并没有轻易出手,一来是为养肥他,到时候一并吸食,还能得到更多灵气。 另一方面,这老叟见此人冷不丁的冒出来,独自来到这儿清修,也不清楚此人的底细,所以要探探他的虚实。 程仕在竹林中迷路,想要跳出竹林却被竹子阻拦,都是这老叟施加的法术。 不过,他显然没有预料到,程仕的符咒居然有如此大的威力,一片火烧连营,不仅将方圆数十丈的竹林摧毁殆尽,连他自己,也差点被灼热的火光所刺痛,只好暂时钻进土里。 之前幻化出的镜子,展示之前杀人的画面,不过是这妖孽为了震慑程仕,摧毁他的心理防线。 不过效果却适得其反,这不但没有震慑道程仕,反而加剧了程仕内心的愤怒。 “就是砍了你几棵竹子,至于嘛!” 程仕经过之前一些打斗,也不和这老叟啰嗦,一招横扫落叶,呼啸着的剑气,直冲这老叟而去。 嗖—— 眼看着这剑气就要削去他的脑袋,这妖孽却耸肩,面朝着地下一钻,不见了踪影。 “哪里走!”程仕自然不会轻易将其放过,他纵身一跃,两丈高,对着地下一阵劈刺,剑气如一条铁蟒,将这焦土卷得七零八落,尘埃漫天。 只是,依旧不见这妖孽的身影。 忽然。 程仕的前后左右四面,各有一排竹笋凸出地面,霎时间泥土飞溅。 这些竹笋,一边在飞速长高,一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竹子。 只是这竹子绝非是一般的青竹子,而是黑如墨水,亮如盔甲,像是一根根大铁柱子。 好一个牢笼! 待程仕回过神来之时,他已被这密密麻麻的黑铁柱子,关在里面。 更令其惊讶的是,黑竹的顶部,还在不断弯曲聚拢,形成一个真真正正的关顶笼子。 “雕虫小技!” 定梁剑寒风一闪,随即脱离程仕的手,在空中剧烈旋转起来,剑气如飞溅的水滴,嗖嗖嗖四处泼洒。 一般的竹子,只要挨到这一滴剑气,立刻就会爆炸,四分五裂。 而这黑铁竹子,受到剑气的击打之后,发出咚咚咚的巨大声响,火光四射,深深的裂痕有拇指粗,硝烟味弥漫开来。 虽然定梁剑这一波攻势,没有摧毁黑竹,但也动摇了这四排竹子的根基。 不等这些竹子自我修复,程仕紧接着打出下一波攻势。 这牢笼瞬间炸裂,竹节飞落! 第162章 黄雀在后 定梁剑的威力,远远超过妖孽老叟的预计,所以他施加在程仕身上的法术,也就被这样轻易破解。 这边竹林,本就被程仕的火符烧过,直到这个时候,远处还能传来啪啪啪的竹节爆裂声,还有隐约的热浪,随着夏风的吹拂,在竹林间游荡。 再加上程仕和这老叟这么一斗法,碎裂的竹片遍地都是,一片狼藉。 这片幽静的竹林,早已被毁得破败不堪,失去了往日的气质。 “小小妖孽,不过使出雕虫小技,也想困住贫道?想得美!” 程仕手持定梁剑,一步步在焦土上行走着。 他一边走,一边用脚底,丈量地下土地里的变化。 他知道,这妖孽在藏在这地下,没有逃走,随时觊觎着第二波偷袭。 事已至此,程仕不会放过他,就算是不为寒风谷的弟子报仇,方才那般竹林妖阵,也着实将程仕惊吓了一番。 不将这妖孽就地正法,是在难以解程仕心头之恨。 只是这妖孽,一旦钻入道地下,就没了影子,许久也不见冒头。 可能是怂了,见到程仕轻而易举就破解了他精心布下的阵法,心中不免有些畏惧,索性跑了。 也有可能,是要刻意避开程仕的锋芒,躲藏在暗处,伺机寻找对手的弱点。 程仕显然更倾向于后者。 “此妖孽,残害道人的残忍手段,闻所未闻,又公然将其过程于镜中展现于我,心思简直是坏透了。这般狠角色,没有理由会轻易离去。我且好生小心才是!”程仕心想。 竹林突然起风了,有些微凉。 要是放在平时,这夏日的竹林间,如此这般凉爽的微风拂过,必定是心旷神怡。 而此时,大风之中,没有夹杂着植物生长的芬芳气息,满满都是焦土的烧糊的味道。 忽然间。 一声炸雷。 阴云密布。 日头躲在在乌云之后,密密麻麻的水滴高悬在乌云之下,随时都要坠落,自由落体到竹林间。 一股子潮湿的气息,从天空上直直压下来,阴云似乎就在头顶悬挂着,触手可及。 然而程仕却什么也没有感受到。 他什么也听不见。 因为他闭眼,塞耳,关鼻,将全身的感官知觉,都汇聚道脚底板下。 他在感受着,土地中,这老叟的活动轨迹。 在这厚厚的焦土之下,老叟化身为一个竹笋,在泥土之间潜伏着。 他修炼近百年,还是第一次遇到,程仕这般的杀妖的高手,一时间,也不好贸然出击。 但这片竹林,好歹也是他自己的地盘,就这么龟缩着,也不符合他生性残忍的本质。 他熟悉这地底下,没一条隧道,他也能透过厚重的焦土灰,和阴暗敦实的泥土,感知到程仕的布鞋对地面发出的压力和声响。 老叟心中暗自得意,正面交锋打杀不过,背后偷袭,趁人不备,可是有一套。 程仕也在和这妖孽博弈着。 他隐约能感受到,脚底下某个位置,有一股子泥土,在晃动着。 尽管十分轻微,但是见微知着的本事,使他能敏锐地感知物体细微的变化。 程仕正低头走着,却听见了一声若有若无的,小石子被顶开的声响。 “看来,你憋不住了。” 他不懂声色地,继续沿着直线走着。 虽然知道,这棵冒尖的竹笋妖孽,就着自己身后一丈不到的位置,但他依旧是默默地走着,装作没有发现的样子。 只要不打草惊蛇,才能钓鱼上钩。 程仕故意大声喊道:“死妖贼,还不快快现身,与你道长爷爷大战十个回合!嘿嘿,你怕是一个回合也撑不过,我这剑,可是削铁如泥,区区几根竹子,不过砍瓜切菜!” 一边说着,一边刻意挥舞着定梁剑,做出劈刺的招式。 竹笋慢慢地从后面靠近,拉近和程仕的距离。 在距离程仕不过一尺的时候,老叟突然蹦出来,拿着妖竹杖,就要往程仕的后背上戳。 他要将程仕吸入这竹杖之内,吸食他的骨肉! 只是,出头后迸溅的泥土还未落地,一道寒光闪过,老叟三尺之躯,被劈成了两截。 而当泥土落地的时候,老叟身上飞溅的鲜血,也随之落地,侵染进去。 “哼,妖徒,”程仕看着在地上扭曲挣扎的老叟,嘲笑道,“你想做黄雀,贫道却不是任你宰割的螳螂!” 程仕不会给这妖人任何喘息的机会,十几剑下去,就将一根竹笋,砍成了一碗碎竹笋。 “呜啦啦!” 暴雨落下。 竹林深处的火,悄无声息地灭了。 湿热的焦土,被这雨水一淋,热气蒸腾起来,一阵阵的热浪,混杂在雨水的清爽里,令程仕颇为不快。 不过,好在这竹笋妖人,被自己剁成了肉沫,结果了无生还的可能,程仕也就索性放下心来,坐在地上,任凭雨水打在道袍上。 “就当是,洗洗衣服了。” 他坦然道。 眼前那根竹杖,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老叟使用的妖丈,不知道吸进去多少人的肉身。 可能是在肉身的滋养之下,这根小小的细竹竿,不但外表光洁如瓷器一般,竹子本身也几位坚韧,程仕使出不少力气,也是依旧不能将其弯折。 程仕知道,这根竹杖,杀人过多,纵使是一个宝物,也是旁门左道的宝物,自己身为正统修仙门派中人,不可轻易拿取。 竹杖中,应该是残存着不少死者的怨气,也不知道,是否会有阴魂于其中不散。 既然徒手弯折不得,用这无所不能定梁剑,定能将其砍断。 “竹节里面如有阴魂,我且放你们出来便是。我倒要看看,这三尺老叟,究竟杀了多少生灵。” 程仕将竹杖往天上高高抛起,用剑比划了几下,三道剑气呼啸而出,如同三道丝带,和竹丈如影随形,穿梭期间。 竹杖落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十几节之多,每节不过一寸有余。 大量的阴气,从哪个竹节中涌出。 就算是暴雨,也难以掩盖阴气的浓郁。 程仕下意识地往后一推,用湿漉漉的衣袖,捂住口鼻。 这阴气着实骚臭,看来,残存在这竹节里,有些年头了。 第163章 五十年的等待 小小的竹节里,竟然被封闭了如此之多的怨气,这些怨气臭气冲天,也具有腐蚀性,将地面上的焦土融化,化成臭水。 雨停了,程仕强忍着刺鼻的气味,注视着这些怨气。 这些怨气,大多是无定性的影子,没个人形。其色泽,呈浅浅的屎黄色,乍一看,好似数以千计的蚊虫聚集在一起,让人头皮发麻。 咒怨并没有意识,咒怨的主体是魂魄。 然而,这些魂魄早已被竹笋妖孽所吸食,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不复存在了。 只剩下因为仇恨,而滋生的咒怨,藏匿在这妖孽的竹子里。 程仕将这些咒怨放出来,浩浩荡荡,乌泱泱的,估计背后的冤魂,足有上百人。 “妖孽已被我斩杀,你们的魂魄却早已不复存在。尘归尘,土归土,都散了罢!”程仕用剑指着天空中游窜的怨气,朗声道。 其实,用不着程仕说话,这些咒怨,也会慢慢消散,融入到空气中去。 它们不过是一团了无生息的意念残留,不会说话,也听不懂人话。 就算竹丈不被程仕斩碎,这失去正主妖孽庇护的妖器,也难以容纳如此密集的怨气。 竹杖会慢慢鼓胀,然后炸裂,释放出曾经压制的怨气。 不过,程仕倒是加速了这个过程,让死者的怨气早早归于自然,也算是积了功德。 雨停后,夏季的地面热气蒸腾,袅袅的蒸汽上升,将空中留滞的怨气,悄无声息地带走了。 程仕看着天空逐渐明朗起来,准备离开这里,然后喊上符院的弟子们,前来这竹林中,砍上一些竹子运回去,作为造纸的上好原料。 毕竟他来到这里的目的,便是寻找竹子,制作成上等符纸。 虽然遇到了一些波折,但最终还是杀了妖孽,为取竹一事,扫清了障碍。 正当他要离开之时,却见明朗的天空里,残存一团青色,隐隐约约。 难道是之前的怨气,还没有完全消散? 程仕很快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这团青色,并不脏臭,而且竟然颇具人形,并不能和之前的怨气归为一类。 倒像是一具完整的魂魄。 程仕走上前去,仔细看着这副魂魄。 好像有点儿眼熟。 “这不是那妖孽的镜子里,被杀害的青袍道人么!” 看衣着,看样貌和神态,的确是那个被乱竹穿身的筑基道人。 此人四肢蜷缩在一团,面部微微露出,眼睛闭着,鼻子上还挂着竹屑。 身形很小,像是一个抱在一团的婴儿。 好在此人四肢俱全,身上也没有竹子穿过的破碎痕迹。 是一具保存完好的魂魄。 程仕打量了他好一阵,暗自惊心道:“这妖孽吸食了百人肉身,魂魄自然也是一并吸入,为何独自残存此人的魂魄?” 他决定一试,能否唤醒这具魂魄。 在隔空取物法术的召唤之下,道人之魂,缓缓降落,放置地上。 依旧是安详地闭着眼睛,像是在熟睡一般。 毕竟是寒风谷的前辈,程仕弯腰拱手道:“贫道程仕,寒风谷符院院长,见过前辈!” 程仕对这道人魂魄的苏醒,本没有报什么期望,程仕虽然有筑基者的修为,但是对于摄魂之术,只是一知半解,并不精通。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魂魄似乎听懂了方才的问候,手指微颤,四肢舒展开来,眉毛也在轻微的跳动。 活过来了。 “寒……寒风谷?” 魂魄开口道。 程仕又惊又喜,惊的是,没想到这位筑基弟子被妖孽困在竹仗里多年,魂魄依旧在,还能开口说话。 喜的是,他毕竟是同门弟子,程仕这一趟,能解救同僚的魂魄,比释放那些混沌的怨气,更有意义。 “前辈,正是寒风谷的同门弟子!困住你的妖孽,已被我亲手斩杀,竹杖也被损毁。” 程仕顿了顿,还是说道:“你自由了。” 其实他心里清楚,就算是这道人的魂魄,从竹杖的封印中解救出来,也不可能将其复活。 失去肉身的魂魄,不过是孤魂野鬼,纵使重获自由,又能如何呢? 但是道人听了,却异常激动,噌地一下,站了起来,瞪大眼睛。 他发现了身边,一堆碎肉。 “这便是被你剁成肉泥的那造孽?” “正是,”程仕长叹一声,“这妖人作恶多端,已被我千刀万剐,死无全尸!” 筑基道人的眼里,尽显悲愤之情,怒喝几句,随即又哈哈大笑。 “哈哈哈哈,想不到你也有今天,无耻妖徒!” 他显得兴奋异常,对着那堆碎肉,狠狠碎了两口唾沫,又是一顿咒骂。 卸愤之后,他坐在地上,看着自己袖珍的身躯,无奈地摇摇头,问道:“你叫程仕…寒风谷,是特意让你来寻我的?” 程仕如实回答:“非也。我来此地,是为了找寻上好的竹子。” “你要这竹子做什么?” “自然是用于造纸了。只有上好的竹子,才能让造纸厂制作出上佳符纸,用作炼符。” 程仕指着地上,焦黑的土地。 “我一到这里,就深陷埋伏,只好用火符烧林,逼出这竹笋妖孽。将其结果之后,又损坏妖器,这才见到前辈您。” 道人听了,知道程仕并非刻意来找他,一丝失落之色,在眼中划过,随即又恢复正常,面带笑意。 “也罢,我被困在这竹杖里,已经整整五十年了,寒风谷记得我的人,怕是不多咯。如此说来,贫道还要感激你才是,若非程道友杀死妖孽,打破封印,将我放出来,贫道还不知道要在这暗无天日的竹杖里,被困上多少年啊。” 程仕也坐下来,二人平视,聊了起来。 原来,这筑基道人正是造纸厂当差的,正带着一个手下,去找寻在竹林失踪的弟子。 遇见竹笋妖孽之后,二人不敌,都被残忍杀害,吸入妖器竹杖之中。 练气弟子,完全被妖孽吸食,肉身和魂魄破灭,灵气精华流入妖孽体内消化。 而筑基道人,虽然肉身被毁坏,却凭借着强大的意志力,在竹杖没抵御妖气侵袭,保存了自身魂魄的完整。 但毕竟被封印在这竹杖里,筑基道人逃脱不得,只能处于半休眠的状态,祈求有朝一日,寒风谷派人来解救,将其魂魄释放而出。 这一等,就是五十年。 《绣娘》 祝大家劳动节快乐! 来浙江给大学的室友当伴郎来了。看着昔日一起打打闹闹的兄弟,步入婚姻的殿堂,心中感慨万千。 一号到三号暂时停更。 老规矩,放诗。 这是一首闺怨诗。 《绣娘》 手持苏锦布,独坐水中亭。 山岳滴青色,湖心聚啼莺。 惜春多胜景,刺绣赠郎君。 春光有时尽,长留惟有情。 第164章 圈定人选 程仕看着眼前这位身材萎缩的筑基前辈,一阵悲凉之情,从心头升起。 因为长年被禁锢在狭窄的竹杖内,此人魂魄被一再压缩。 魂神枯萎,周身只有婴孩般大小,和筑基道人不复存在的肉身,不能匹配。 就算是程仕放了出来,重新回到没有束缚的空间里,也不可能再恢复到原来的大小。 更凄惨的是,起肉身早在五十年前就化为肉沫,骨头渣子都不剩。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大到国家,小到个人,皆是如此。 筑基道人似乎也看出了程仕眼中的忧虑,他站了起来,袖珍的身躯,却也昂首挺立,生出一股傲然之感。 在这种气势之下,纵使是矮小的身躯,也显得高大。 他环顾这一片狼藉的竹林,又盯着地上竹笋老妖的被碎尸万段的尸首,看了好一阵。 朗声大笑。 这笑声,不像是从小小的身躯中传出,倒像是四面八方,站了好几个粗犷的大汉,笑声在竹林间回荡着,穿梭着,这是来自修道中人不屈的气息。 “程仕,你可知道,我在这竹杖里,日夜想的,可是什么?” “我早就知道,我的肉身,五十年前,便被这妖孽吸食了,而这五十年里,我蜗居竹杖中,每月,都能见到被吸食入内的躯体残渣。” “我当然清楚,即使我逃脱出来,没有肉身,这具魂魄,也不过是无根的浮萍,随时都只会被清风吹散。” “但我依旧是用自己的意念,对抗者竹杖内妖孽的腐蚀之术。” “我只是想着,只要有一天,我能出来,再看一看这蔚蓝的天,便也足以。修道之人,追寻的都是长生,可是,又有几人,真的能长生?” 程仕毕恭毕敬地听着这位道人的话语,他知道,这是最后的遗言了。 而自己,便是唯一的遗言见证者。 这魂魄,没有还魂的可能。 一阵清风,不知道从何处吹过,将筑基道人的魂魄,吹得隐隐约约,渐渐模糊了面容。 消失在风里。 程仕对着空荡荡的地方,拱手作揖,然后离去。 这件事,他没有和任何人提及。 …… 寒风谷的造纸厂,拿到了上好竹子作为造纸原料,生产出的符纸,果然和之前大有不同。 纸张光洁,顺滑,却有富有韧性,即使沾水,也能保存完整的面貌。 这一点,令寒风谷中的弟子们,大喜过望。 因为他们在谷外游走时,难免遇上天降暴雨,以前的符咒,若是被雨水打湿,纵使将其小心翼翼地用炭火烤干,也会起褶皱,导致符咒的功法大减。 现在好了,有了全新的防水符咒,就算是落入水中,也可使用符咒了。 更重要的是,经过全新原材料制作而成的符咒,法力大增,以往四五张符咒能起到的攻击水平,现在一张符咒便能达成,甚至攻击力还要高上一头。 虽然和程仕手中,从翁兰处取得的符咒相比,还有些差距,但是符咒的改造计划,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毕竟,打出符咒的时候,使用者的功力的高低,对于符咒的效果,也是有一定影响的。 眼下,程仕要做的,便是提高符院弟子的符咒使用能力。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因为使用符咒,虽然简单,但却是修道之人,从道童开始,就加以练习的必备法术。 尤其是几个筑基道人,修道数十年,对于符咒的技法,可谓是精通了。 只是有一些小细节,个人有个人的不同,但是经过多年,这些“小毛病”,已经成为习惯,一时间很难改过来。 但是往往是一些小细节,影响符咒打出去的水平。 同样的符咒,程仕打出去,和一个练气弟子打出去,还是可以有肉眼可见的差别。 根据符咒大会的规则,参加比拼的道人,每个宗门,出两个练气者,和两个筑基者。 程仕作为符院的执掌者,自然是要占上一个筑基的名额。 剩下一个名额,他思前想后,决定还是留给符院自己人。 既然是叫做符咒大赛,比拼的内容便是符咒的水准,若是符院自身都不能具备高水平的符咒技法,还真是说不过去。 贻笑大方。 符院中,有三个筑基道人的符咒水平,不相上下。 程仕决定再观察一会儿,不急着下决定。 看看最后的时间里,这三位筑基道人,谁能最后胜出。 毕竟离符咒大会的开打,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 同样的,对于两位练气弟子的名额,程仕心中也早早有了打算。 当然还是要从符院中选拔。 许慎是其中一人。 此人虽然性格孤傲顽皮,但是年纪轻轻,就被选为练气弟子,自然是具备不俗的功法。 尤其是符咒的使用,许慎对于其中一些细微的技法,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程仕不忙的时候,每每和许慎喝茶攀谈,都对其独特的见解,深以为然。 许慎打出符咒的效果,甚至能和一些筑基道人相媲美。 此人若是作为练气者,出站昆仑山的符咒大会,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发生。 除开许慎,还有一人,自然也是要从符院剩下的练气弟子中选拔。 符院的练气者,有六七人。 由于修道的时间都不长,各自功法的诧异,比筑基道人们之间,要大上不少。 所以程仕很容易就选定了一人。 此人使用符咒的水平,虽然比许慎稍差,但也是练气弟子中的佼佼者了,打赢同级别的道士,不在话下。 练习符咒的日子,程仕放下手中其他工作,闭门不出。 除开每旬,亲自去造纸厂里,检验符纸之外,程仕没有寒风谷其他道士来往。 所有的时间,都待在符院中。 手把手,教符院弟子们使用符咒。 虽然他心中早已选定好了最后的参赛人选,但是却没有过早透露。 而是决定最后一刻,才公布人选。 一是以防不备,万一真的有特别突出的弟子出现,也好临时做调整。 不过,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主要是第二点,如果早早圈定几个人选,被圈定者,难免会消极怠工,训练也不如之前努力。 若是能吊着一个悬念,不难能激励这几个人选,还能再整个符院,掀起相互竞争的氛围。 每日弟子们都兢兢业业,刻苦练习符咒。 一坛死水的符院,又焕发了生机。 第165章 虚假的奖励 一个半月的时间,飞逝而过。 转眼,就到了昆仑山符咒大赛即将开打的日子。 第二天,程仕就将带着三个符院的弟子,踏上前往云顶峰的征程。 云顶峰,事昆仑山一处山峰。 昆仑山作为一条东西横贯数千里之长的山脉,山峰众多,数不胜数。 有的险峻,有的平缓,有的幽暗,有的明朗。 形态各异。 云顶峰虽然号称云顶,但从高度上来说,并非是最高的一座,也不是最险峻的一座。 在众多山峰之中,并不起眼。 但是此处受到周遭气候影响,四季如初,水草丰貌,风光喜人。 别说是修道之人,就是来自中原的的游客,也常常不远万里,来此观赏风景。 再加上山顶有一座很大的平地,能容纳上千人之众。 所以成为了昆仑山大大小小宗门,聚集的好地方。 符咒大赛在这里举办,再合适不过了。 而符咒大会,也已经在云顶枫举办了二十四届,即将举办的,便是第二十五届。 正好一百年了。 一场修仙界自行举办的比赛,能坚持到一百年不间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据说,在此次百年符咒比赛中取得头名的宗门,奖励颇丰。 要说奖励,往年是没有的。 而参加比赛的宗门,也不稀罕能从符咒大赛中获得什么宝贝。 要的就是争一口气。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 总是在第一轮就出局,寒风谷宗主的脸,在昆仑山也没地方搁。 但是今年是第一百届,符咒大赛的发起者,也是夺得头名最多的宗门——玄音门,为了造声势,提高众宗门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在一年之前,就告之了众宗门,玄音门将为本届符咒大赛,夺得头名者,赠与一本书籍。 《玄音符法》。 这可不是一本简单的符咒教学书籍。 符咒教学书籍,每个宗门都有,甚至每个练级级别以上的弟子,人手一本。 里面将的,都是使用符咒的基本方法和步骤。 而《玄音符法》则不同。 这本书里,详细介绍了玄音门历代符咒集大成者,炼符和使用符咒的心得。 玄音门也是整个昆仑山中,符咒水平最高的宗门,可以说,这本书籍,就是修道之人,能接触到的符咒技艺的巅峰。 这个门派,虽然称不上是昆仑山最大的门派,但是由于百年来专攻符咒,对于符咒的炼化和使用,衍生出诸多心得,门派中的弟子,也把符咒水平的高低,作为修为评定的重要标准。 门派中如此宝贵的书籍,为何要作为符咒大赛的悬赏之物? 所以压箱底的记忆,轻易不能传人,何况是传给外面的的门派。 程仕分析,主要是两个原因。 其一,为了吸引更多的宗门,前来参赛。 符咒大赛,已经连续八届,被玄音门夺得头名。 在这几十年里,其他宗门,都只有陪跑的份。 就算是有黑马崛起,一路过关斩将,突破各大宗门的重重围堵,最后也是倒在了决赛,败在玄音门之下。 久而久之,众宗门参赛的积极性,有所降低,符咒大赛,面临着玄音门一个人玩的境地。 作为符咒大赛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这是玄音门不希望看到的。 毕竟,无人喝彩的第一名,也是没劲。 他们要的就是每隔四年,在全昆仑山露露面,展示他们在符咒上面高深的修为。 众星捧月的格局。 其二,玄音门对于自身的实力,胸有陈竹。 通过之前八届比赛,炫音们对于昆仑山大大小小几十家宗门,符咒的实力,基本摸了个透。 谁家实力强,谁家实力弱,那位道士习惯用何种符咒,其弱点在何处,都有详细记录在案。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在玄音门看来,这一百年的符咒大赛的头名,早已牢牢握在了手心里。 所以,《玄音符法》不过是一个噱头,一个幌子罢了。 换而言之,他们还要蝉联第九届,也压根不打算将这阵派之宝,送给他人。 程仕对于这种手段,嗤之以鼻。 你要是真的诚心,招揽大家来参赛,倒也没什么,只是咬拿出诚意来。 以本宗门的镇派之宝,作为奖赏,未免也太做作了。 若是真的输掉了头名,这书,是给还是不给? 想到这里,程仕倒是有了一点儿小期待。 寒风谷符院,前厅,深夜。 烛火悠然。 程仕坐在椅上,闭目养神。 许慎在一边翻看和符咒有关的书籍。 “玄音谷,如此张扬,就不怕我们夺走他去年的位置?”程仕没有睁开眼睛,对许慎说道。 “这个……人家实力强,自然有嚣张的资本了,毕竟,从来没有一家宗门,能蝉联符咒头名,长达三十多年之久。真是不简单啊!”许慎放下书籍,叹气道。 程仕眼睛微微睁开,照着许慎的膝盖,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 “哎呦,疼!” 许慎弹立起来,捂着膝盖,畏惧地看着程仕。他知道,一定是哪句话,惹得自己的头儿不高兴了。 “许慎,我说你啊,”程仕依旧是半靠着椅子上,双手搭在扶手上,摇椅前后摆动着,“何必要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 “把你那股子不服输的劲,拿出来!” 许慎连忙跪下,不敢注视程仕。 “是,院长!我一定把这些日子,您教授的技艺,一点不留地全部展现出来,要让这玄音谷这帮子嚣张的道士,也看看我们寒风谷的实力!” 程仕自然知道,许慎这句话,不过是因畏惧而说的场面话,是顺着程仕的话在往下说。 但是许慎的心里,自然是不会服气。对于和玄音谷对峙,也底气不足。 毕竟,之前三届符咒大赛,寒风谷都是第一轮便出局。 都不能说是铩羽而归,只能说走了个小过场而已。 许慎虽然口里顺着程仕的话说,但是心里却有些幸灾乐祸。 “你个程仕,天天抓着我们死练,等到了云顶峰,就算熬过了第一轮,第二轮也就打道回府,到时候,看你如何向巩文和宗主交待!” 第166章 鬼市 直到临近启程的最后一刻,程仕才在众人面前,透露了最后的参赛人选。 除开程仕自己,还有许慎,剩下的一个筑基和一个练气名额,分配给了两人。 这两人,都是各自修为等级中,使用符咒的佼佼者。 被选定的两人,欢呼雀跃,喜上眉梢,毕竟经过两个多月来的严格训练,为的就是最后能踏上云顶峰的征程。 二人激动不已,朝着程仕拱手作揖。 “定不辜负院长厚望,不辜负寒风谷的期望!” 而没有被选中的其他人,虽然内心落寞不已,但也为此二人的入选,感到高兴。 毕竟,虽然程仕直到最后一刻,才公布人选,但是符院众弟子每天生活在一起,彼此的修为,都能大致摸清楚,筑基和练气修为的弟子里,谁工于符咒,能从众人中脱颖而出,大家心中都有大致的谱。 大差不差。 此二人的入选,还算是众望所归,远远没有程仕当时从执中堂被评定为筑基修为道士时,引发的的震荡。 四人收拾好行李,再加上一个打杂的随身道童,带上整洁的衣物,充足的符咒,五人一起踏上了征途。 离开寒风谷的时候,并没有其他人还给他们送别。 程仕看着身后空荡荡的景象,暗下决心,这次符咒大会没有夺魁,也要尽全力多过几关,让这寒风谷的众人,对符院刮目相看。云顶峰距离寒风谷有些路程,有上千里路。 程仕和一个筑基道士,倒是可以风雨兼程,星夜奔驰,但是还带着两个练气道士,四人前行,所以行走的速度并不快。 预计路上要耗费三天的时间。 好在早已计算好了提前量,所以路途并不赶,走一阵歇息一阵,也来得及。 在此之间,他们还准备去一趟鬼市。 说起鬼市,其实是设立在昆仑山一处大山洞里的交易市场。 每个月,昆仑山各地的修道之人,带着身上的奇珍异宝,来到山洞里做交易。 交易的筹码,既可以以物易物,也可以用符钱代替。 虽然各个宗门,发放给弟子们的付钱,数量不一,但符钱却是通用的货币,能在昆仑山所有宗门之间流通。 程仕在凡间之时,是个富家少爷,腰缠万贯,银票从来不当钱,好像是一叠纸一般。 入了宗门之后,这银票就真的变成了废纸。 现在的程仕,作为寒风谷一名筑基弟子,也只是每月领着符钱,是一个标准的打工人。 眼下,他的身上,有着二十枚符钱。 这是他在符院当差两个月,发放的薪水。 不过,身在寒风谷里,程仕也没有多少需要花钱的地方,这二十枚符钱,也就一个子也不差的,留在了身上。 到了鬼市,正可以将其花出去。 深夜,昆仑山一山洞,藤蔓缭绕。 程仕一行五人,来到洞口。 “院长,这里便是鬼市了。”许慎小心翼翼地嘀咕着。 作为一个练气道徒,许慎虽然天性好动,但是从来没有去过昆仑山的鬼市,这是他第一次前来。 “哦,鬼市!”程仕站在门口,并没有急着进去。 他问身边的筑基道人:“王道友,这藤蔓后面,真的有一个交易市场?我看这里冷冷清清,荒无人眼,哪里有集市的样子?” 王道友笑笑,指着洞口那些藤蔓:“程道友第一次来,有些奇怪,也是自然。我来这鬼市也有上十次了,里面可真是个好去处,各地的奇珍异宝,铃铛满目,等下进去,怕是要看花了眼。” “既然如此,我们快快进去,一睹盛景。” 程仕迈开步子就往里面走,走到山洞跟前,本是稀稀拉拉耷拉在洞口的藤蔓,突然变得粗壮起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封住了洞口,变成一睹密不透风的藤蔓墙。 “这是?” 程仕觉得惊讶,下意识的后退几步,只见这藤蔓又渐渐变得稀疏起来。 透过藤蔓的缝隙,只能看见黑黢黢一片,并没有烛光。 一股子幽幽的气息,从山洞中传出来。 “程道友,且慢,进这鬼市,还也有些门道。” 一旁的王道友,似乎经验丰富,见怪不怪,并没有对藤蔓的变化,发出什么感叹。 他对着身后四个练气道徒和道童说: “你们几个,相比也是第一次前来这鬼市。我们都是修道之人,为何集市要叫做鬼市?可有人知道?” 许慎抢着回答:“我知道!鬼市,有两层意思。” “哪两层?” “第一,隐秘。我们看见的这个洞口,其实只是出入口之一,整个鬼市,有十个个洞口,都可以通往集市深处。只不过,外界凡人,因为这藤蔓的阻止,压根就进不去罢了。” “其二,因为隐藏在山洞里,环境幽暗,人影走过,犹如鬼魂一般,所以称之为鬼市。” 王道友听了,哈哈大笑,“许慎,想不到你从没来过,里面的门道却知道不少。是个有心人。” “那么,我们要如何才能进去呢?方才,院长可是被这藤蔓给阻挡了呀!” 许慎是个急性子,焦急地问道。 “是啊,还请王道友指点!”程仕也附和道。 “指点谈不上,不过是一些寻常的口诀罢了,呵呵,我来过不少次,自然清楚里面的门道。” 王道友伸出两指,对程仕说:“请借道友的佩剑一用!” 程仕把见递给他,好奇他想要做什么。 莫非,是想用定梁剑,斩断洞口的藤蔓,闯进去? 程仕相信,凭借定梁剑的锋利,斩断区区藤蔓,自然不在话下。 不过,身为寒风谷的正统宗门弟子,要去一个修道者聚集的集市,还需要用动武,想来也不是这么一回事吧。 王道友接过剑,没有斩断藤蔓,倒是对着自己的中指,划上一道小口子。 三滴鲜血钻出来,飞到藤蔓上。 “寒风谷四人,入集市易物,互通有无,速速开门,急急如律令!” 一顿咒语之后,被鲜血打上的藤蔓,仿佛被火烧起来也一样,渐渐枯萎了。 幽暗的洞口,深不见底,仿佛是一口黑井,呈现在众人面前。 第167章 摆摊 筑基道人并没有抢着进去,而是对着程仕,做出了请的手势。 虽然这群人中,只有他来过鬼市,但是程仕毕竟是他们之中的头儿,礼数的问题,还是要注意的。 作为带队之人,程仕理应第一个进去,带着他们往前走才是。 “程道友,里面虽然幽暗,但是并无危险,只要走过一片幽暗之路,前面就能看见鬼市了。” 在筑基道人的指引下,程仕带着一行人往前走去。 这黑幽幽的路面,说来也奇怪,虽然深藏在洞内,不见天日,没有阳光。 但是只要程仕走过的地方,就会渐渐明朗起来,好像周围点燃了长明灯一般。 但是程仕仔细观察,并没有任何有光亮的发源物。 “好生神奇,”许慎走在队伍的最后,感慨着,“我们也一边走,洞内就一边亮,好似有一盏灯,在跟着我们走,在我们的头顶悬挂起来一般。” 听到许慎这么说,程仕不禁往头上一看。 明朗的洞内,头上不过是一些石头的痕迹,什么也没有看见,寻常的山洞景象罢了。 但又的的确确,像是有一盏明灯,高悬子啊队伍的头上,伴随他们前行。 “王道友,你来过这鬼市,还请你细细说说,这是如何一回事?” 程仕自然想到请教王道友。 王道友就跟在程仕身后,他不在意的笑了笑,道: “没有什么稀奇的,这不过是洞内的一种特殊的飞虫罢了。” “飞虫?” 听往他这么一说,程仕的眼睛瞬间清晰了起来。 在这悠长的山洞里,的确是有着不少嗡嗡作响的飞虫。 其振动鸣叫的声响极其微弱,以至于程仕那双见微知着的耳朵,也没有听见。 “是的,正是飞虫,”王道友颇为得意的说道,“你看细看,便能发现,头顶的是石头上,攀附这诸多此类的虫子。” “这虫子叫做飞灵虫,遇见身上有灵气的修道之人,就会自动发出光亮。我们四人中,两个练气的小子虽然灵气弱,但是是程道友和我可不少,我们的灵气在周身萦绕,自然被这飞灵虫感知到。” “他们也就发出光亮,为我们指引道路了。这些虫子应该是故意放置在此处的,为的就是迎接修道之人的到来。我们大胆往前走便是。” 王道友这几句话,既恭维了程仕,也吹嘘了自己,说的好生得意,惹得队伍最后的许慎,心中一阵厌恶。 但对方毕竟是筑基之徒,修为高于许慎,他也不好发作,只能在心中暗暗骂道: “就会往自己的脸上贴金,我看到了符咒大会的时候,你能闯过几关,别到时被其他宗门的道士打个狗吃屎……” 就这么也一路走走谈谈,程仕也涨了不少见识,心中也喜悦不少。 只觉得眼前,有一阵光亮。 “我们快到了!” 随着队伍的走进,光亮越来越明显,一副集市般的画卷,呈现在和五人眼前。 这是一个豁然开朗的大洞穴,纵身足足有几十丈高,能容纳上万人的存在。 穿着各异的道士们,在地上设有摊点,林林总总,五光十色,让人看花了眼睛。 许慎仿佛发现了新世界一般,从队伍后面一跃跑到了最前面,高喊着: “好厉害的地方!” 王道友一把拉住还在往前窜的许慎,训斥道:“聒噪!你个小子,出门在外,稳重一些,不要给我们寒风谷丢了颜面!” 许慎被王道友抓住了衣领,心中一阵怒火:“我随便逛逛,管你什么事情,轮得到你来教训我!” “你说什么,好大胆的练气道徒,不要以为这里不是符院,我就不会教训你!” “那就比划比划,不要你为你境界比我高,我就怕你!” 二人的争执,引起来周围一些其他宗门道士的注意,众人纷纷侧目,看向他们。 程仕的脸有些挂不住了。 他走上前去,默默将二人拉开。 “要打,我们出去这里再打也不迟,这里都是来自各大宗门的道人,虽然不一定认识我们是谁,但是都看得出我们是一伙的。出门在外,我们要团结,起内讧,只能让他人看我们的笑话!” 王道友本就不打算和许慎这个练气道徒这般见识,只是许慎当众对自己,他的脸自然是挂不住, 见程仕主动来劝阻,他也就坡下驴,拂袖而去:“罢了,贫道身为筑基者,不和你这后辈计较。” 许慎还想再说些什么,只是看见程仕恶狠狠瞪了自己一眼,也就不敢多言,轻微地不服气地嘀咕着,走开了。 此次前来,无人身上都带了符钱。 但是每个人的符钱数量并不相同,对于鬼市里物品的需求,也不尽相同。 所以程仕当场约定,五人分头看看,并不需要组队。 “大家就在这鬼市里活动,不要走远了,一个时辰后,在入口处集合。” 程仕在鬼市里转悠着,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有摆摊的,有看东西的,有讲价的,有成交后抱着宝贝喜形于色的,热闹非凡。 自从他不如宗门之后,还从没有见过这般有生气的场景。 这和他修道之前,在镇子上看到的集市,并无太大的区别。 唯一区别的是,这摆摊的东西,和一般凡间集市上的东西,大有不同。 凡间的集市,赶集者往往走了不少的山路,才来到集市,都希望在集市上,买到亟需的生活物品。 衣物、粮食和简陋的家具,都是摊点上最容易被售卖的东西,也往往是卖得最多的商品。 而这昆仑山鬼市里摆着的,多是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 很多程仕压根就没有见到过。 在他数月的寒风谷修行之中,也从未用过此等物品。 带血山羊角,干瘪的牛眼睛,长着枝丫的笨重的树墩,一动不动的麻雀,雕刻着不知名文字的香炉…… 程仕挠着脑袋,一时间不知道要长何处看起。 他想问问身边的筑基道人,抬头看去,却见他距离自己很远,正在一个摊点上,和一个道人聊得火热,十分投入的样子。 “罢了,我问问摊主便是。” 他走到一处地摊前。 第168章 坟头长角 “道友,请问,这只牛角,可用作何物?” 程仕在一个摊点前蹲下,拾起陈列在灰麻布上的一个角,问摊主。 这摊主,年纪约莫四十上下,生着茂密的络腮胡子,黑乎乎的,从下巴,一只攀附到耳根上。 不过,此人身着一身精致的白色纹理的道袍,袖口上还写着经文,十分贴身,倒是将他的粗狂的外形,遮盖了几分,还显得颇为儒雅了。 摊主原本在闭目养神,见有人来询问货物,开心地睁开眼睛。 “道友好!” 他上下打量了程仕几遍,见对方是个年轻的男子,却周身气度不凡,浑身上下散发的浓郁的通灵之气,初步判定是个筑基修为的道士。 “道友,这可不是牛角哇。”摊主的态度很和蔼,丝毫没有自己的货物被说错时的恼怒,只是微笑着看着程仕。 “哦?不是牛角?” “呵呵,自然不是牛角了。” “我看着角的质地,和牛角有几分相似,所以才判定为牛角。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还请道友赐教!” 程仕的态度很谦逊,和之前路过此摊点一些口出狂言的修道之人,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又博得摊主不少好感。 他的嘴角始终是微微扬起,示意程仕把他口中的“牛角”,还给自己。 这角,大约有半尺来长,质地棕黑,抚摸之,光洁,坚硬无比,确实和一般的公牛角,有几分相似,所以程仕才会认为这是牛角。 “呵呵,道友客气了。” 摊主同样是筑基修为的道士,对于同修为境界的道友,说话自然还是客气的。 “这角,可有些来历了,既然道友有意,我们先不说价钱,请容我好生和您讲讲里面的问道。唉,说起这门道,可真不浅呢。” 程仕修道之前,是做生意出生的,他自然清楚,这摊主售卖东西的手法。 来到这鬼市里摆摊的,目的都很明确,无非就是为了卖货,能尽早脱手货物,便是摆摊成功。 这摊主,无非是想通过将一个有趣的故事,将这角的特点介绍一番,激起程仕心里的购买欲望。 “这不是一般的角啊,”摊主盘腿而坐,娓娓道来。 “此角有灵性,能吸纳四时之气,吞吐日月精华,在凡间寻不得,就算是在修道之人里,依旧是难得的宝贝。” 摊主说完,看着程仕的眼睛,发现他直勾勾地看着自己。 做买卖的人,最怕的就是顾客听着听着就走神,想其他的事情去了 “看来此人着实对这宝物有兴趣,我且好生给他说说,争取今天来个开门红。”摊主心想。 他举起这角,在程仕的眼前晃悠一阵,然后左顾右盼,压低嗓子,故作神秘道: “这角,可玄乎了……” 程仕也笑着看着摊主,心里却在骂道:“到底是什么角,到底哪里玄乎了,你倒是快说啊!” 但是他知道,如果这个时候,显露出心急的样子,便是中了摊主的圈套了,所以程仕索性只是笑着,淡淡的笑着,也不言语,这样的表情和举动,让摊主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莫非,此人已经知道这角的来历,是在这里可以寻我开心?” 摊主犹豫了一阵,还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这角卖出去。 “这角,虽然长得像牛羊角,却不是来自动物身上。” “它可是长在地里呀……” “这是从冤死之人的坟头上,摘下来的角!” 程仕听了,心中一惊,眼睛动了一下,眼皮也下意识的一跳。 坟头上的角?这么玄乎吗? 这细微的表情变化,没有逃过摊主的眼睛。 这下他放心了,“嘿嘿,看来是我多虑了,此人真的不知道这角的来历,我只要将里面的门道说清楚,此人大概率会买下它。” 鬼市有个规矩,在这里摆摊的道人,售卖的东西,没有任何限制,你要是愿意,不怕他人耻笑,摆些锅碗瓢盆也没有问题。 但有一点,也就是原则性的问题,那便是对于自己摊上的货物,摊主禁止胡编乱造,虚构一些货物本不具备的功能。 好比在摊点上卖脸盆可以,但是摊主若声称这脸盆,能载着修道之人,在天空中飞翔,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这便是犯了大忌。 虽然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辨别摊主所说的是否真实,但是只要在这里摆摊的,都自觉遵守这条不成文的规则。 一方面,大家都是修道之人,追寻的法术和长生,和凡间那些市井小民,有着本质区别。 这鬼市若和凡间的集市一样,充斥着挂羊头卖狗肉的非诚信举动,便是自降身价了,很多高傲的修道之人,都对这种行为不齿。 另一方面,修道之人生活本就清苦,有些人常年闭关清修,这好不容易出门一趟,来到鬼市,为的就是找寻提升自我功法的修仙材料。 大家都不容易,一个摊点,两个摊点卖假货,无妨;若是所有摊点都不实诚,摊主都是口若悬河的骗子,这鬼市,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只有修仙之人,才能彼此体谅各自的心境,也就会在各自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放过对方一手。 放过他人,就是放过自己。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所以,程仕蹲着的这个摊点,摊主所说,确是句句实话。 “我跟你说啊,凡间一些死人,生前是被陷害而死的,类似栽赃、嫁祸之类,这些死人,往往仇恨深重,怨念聚集,即使被家属埋在的深深的坟包里,怨念依旧能透过棺材板,沿着泥土往上攀爬,直到冲出地面,形成了凝固的物体。” 摊主举着手中的角,盯着他自言自语道:“你说这些凡人啊,生前是有多大的深仇大怨,居然能将虚幻的怨气,聚化成一个牛角一般大的物体。这种变化,纵使是贫道施展法术,也难以达成。” 程仕来之前,就听说过鬼市的规矩,所以对于摊主所言,深信不疑。 他凝视着摊主手中的角,倒吸了一口凉气。 人死如灯灭,肉身都在地底下腐烂,怨气却钻出地面,凝聚成角,这是听起来,甚至有些可笑。 第169章 黑烟寻妖 程仕对于摊主的一番解释,听得颇有兴致。 不过,最重要的事情他还没有弄明白,那便是这积怨之角的用途。 一个因为死者的怨气而汇聚成的角,又会有什么独特的用途呢? “请问道友,这角究竟有何用途,值得你在此售卖?”程仕问道。 显然,摊主是在等着程仕问出这句话。 他颇为得意,也就不再卖关子,直接了当地说道: “用处可不小,此角是能寻妖魔。” “寻妖魔?” 程仕的胃口一下又被吊了起来。 自从修道以来,程仕还没有遇见多少妖魔鬼物。 能说得上的,也只有之前在竹林中,遇到的竹笋老妖了。 其实,他是鬼还是也修道的妖,程仕也说不明白。 不过,既然摊主这么说了,程仕也就顺着他的话询问。 “寻妖有何用?我看不少修道之人,多是躲在道观里清修,甚至数月不曾离开,闭门不出。还有主动出去寻妖的么?” 摊主听了,露出奇怪的眼神,打量起程仕来。 他好像对程仕的回答有些不理解,似乎是听见了什么怪异的言论一般。 “道友,你这就是在说笑了。” “还请赐教。” “我们修道之人,闭关清修,提升修为,自然不假。但是,提升修为的方法,自然不止一种,可以终日在道观里清修,也可以云游四方,斩妖除魔,没杀死一些妖魔,功法自然也会得到提升。” 摊主说的这些,对于修道多年的人来说,都是常识性的问题。程仕虽然身为筑基者,但是修道的时间并不长,所以这里面的一些门道,还没有完全摸清楚。 摊主只是觉得奇怪,此人和自己一样都是筑基修为,怎么会不知道这些呢? 程仕一怔,想想也是。 因为他忽想起之前,还没来到寒风谷之前,也经历了几场大战。 有几次,甚至命悬一线,差点就挂掉。 但是最终打杀对手,赢得胜利之后,好像确实自身的修为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比如他的定梁剑,正是在杀死和尚之后,才变得清晰起来。 程仕之前还以为是偶然,现在听这摊主这么一说,似乎就能联系上了。 好比打怪升级一般。 每杀死一个妖怪,自身就会获得经验值,经验值积攒到一定程度,就会升级? 程仕挠了挠头发,陷入思索之中:“先且不说打怪升级是否为真,这单单一个角,可以寻妖魔的踪迹?再者,若是寻得的妖魔,其道行超出与我,岂不是自投罗网,送上肉包子给人去吃?” 摊主猜出了程仕的心思,生怕他因此不买自己的东西,所以更加耐心地解释道: “道友不要多虑,我既然将这东西放在摊点上售卖,就会对着角的使用加以说明,方面道友日后使用。” “哦?具体怎么用的,你好生给我讲讲吧。” 生在在诡异的江湖里,这奇珍异宝也没得个纸质说明书,程仕想在这鬼市的摊点上掏些好东西,自然要仔细听听摊主的口头说明了。 摊主神秘一笑,将这深灰色的角翻转过来,尖头朝下,举到于目光平齐的位置,然后死死盯住开口处。 只见他目光如炬,两眼之间,有一道光束,直直射出,笼罩在角的全身。 “二、二郎神?” 程仕惊讶道。 摊主面不改色头不动,用余光瞥了一眼程仕,嘴角蠕动道: “这是我用双眼凝聚出的气息,激活这角,命令他发出追踪妖物的妖物。” “额,这我可不会啊!” 双眼交叉处,便是眉心,程仕可从未修炼过从眉心发射出光线的法术,遑论用这光线来激活宝物去寻找妖魔了。 “呵呵,不要紧,”摊主声色低沉地笑着,“不会没事,还有另外一种方法,适用性更广。” “我只说一遍,你可听好了!” 程仕耳根一紧,竖起耳朵,洗耳恭听。 “苍茫大地,鬼物出没,去向不定,神烟寻踪!” 这角被摊主在程仕的眼前使劲的摇晃着,直到程仕的眼睛要晃运,眸子里出现了重影,摊主才停下了他挥舞的手臂。 只见缕缕黑烟,从这积怨之角内游出。 程仕揉了揉眼睛,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 黑烟依旧。 不过,这黑烟并不浓郁,只是淡淡的,好似一层薄雾也一般,向着鬼市的出口,也就是程仕一行人进来时的方向,飘走了。 “道友请看!”摊主把握时机,顺着这黑烟的方向,阐述道:“我之前说过,这积怨之角可以寻妖。鬼市之内,都是昆仑山个宗门修行的道人,自然是没有妖魔存在。但道友这要顺着这黑烟的方向,追寻一段时间,便能找寻到妖魔藏匿之处了。” 好家伙,原来是这么找妖的,这不是就是一个追踪器么,程仕心想。 虽然摊主这么说,但是程仕并不是很放心。 “敢问道友,如何判断妖魔的实力?若是遇见一个修为比我高的妖怪,我这么贸然寻上去,岂不是白白送肉给他吃么?” 摊主似乎早就预料到程仕会这么问,不急不缓道:“这个不必担心。只需观察着黑烟的浓淡便可。” “道友可是筑基修为?” “嗯,正是。”程仕一怔,看来这寒风谷带了一阵日子之后,自己的修为也能被其他修道者看出门道来了。 “既然是筑基者,只要这黑烟,有一般灰色,这追寻的妖魔,便是道友的囊中之物,纵使是突然出现在道友面前,你也可手起刀落,结果了他,换取经验修为。”摊主指着程仕背后的定梁剑,分析道。 原来是根据烟的浓淡,来判断妖物功力的高低,程仕觉得这积怨之角,还是有点儿意思。 “怎么样,准备买下这宝物么?我看你也听我说了一路了,想来也是诚心也要,你若是有意,我便也卖个人情给你,低价处理。” 所谓图穷匕首现,终于到了讲价的时候了。 但是程仕却不急着来到这一步。 “且慢,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如果顺着这角的黑烟,真的能找到妖物,我就做你的买卖。可是就在这洞穴里,口说无凭。” “依我看,我们还是要去外面实地试验一下为好!” 第170章 大结局 程仕在鬼市上寻得一些珍宝后,和队友汇聚,一起前往云顶峰。 真个昆仑山的门派,齐聚一堂,都是各自擅长符咒的高手。 代表寒风谷的出战的几人,开局不利,许慎和另外的一个练气的弟子,双双落败。 轮到筑基弟子参赛的时候,首战,也是败下阵来。 但是程仕力挽狂澜,打败了昆仑山符咒最强大门派玄音门。 众人吃惊不已,以为他不过是运气使然。 但是之后,程仕一路过关斩将,终于夺得桂冠。 不仅为寒风谷一扫之前数十年的消沉,还夺得了玄音门给出的奖励,《玄音符法》。 程仕潜心研读,功力大增。 不久,就正是取代巩文,成为了寒风谷符院的正式院长。 而他的修为也一路上升,到达了筑基后期,成为寒风谷长老团中,最年轻的一员。 不久,昆仑山门派之前,为了争夺最高宗门的地位,发生了乱战。 程仕带着符院众弟子,攻入昆仑山最东边的宗门,碧凌门。 就在他一路杀伐,打开最后一扇房门的时候,竟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翁兰。 正在床上养伤。 二人皆顿住。 程仕没有想到,他终于在这里见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人,修道的领路人。 程仕将房门关主,不让其他人进来。 二人一番叙旧,原来,翁兰也还是在随碧凌门出征过程中,负伤,现在门派中修养。 他们回想起往日,在紫霞山上修道的日子,那些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 对眼下的战争,感到困惑的疲惫。 修道,到头来还是你打我,我打你,斗个不停。 和凡间土匪帮派的山头之争,有何区别? 二人沉默不语。 最后程仕觉定,要带着翁兰,离开昆仑山,离开这个披着修道外衣,实则各门派大乱斗的是非之地。 翁兰也有此意。 二人趁着寒风谷符院的弟子再打扫战场的间隙,偷偷离去 回到了凡间的紫霞山。 紫霞山的道观,有些破败了,程仕将其修复好。 程仕和翁兰,在道观里虽然也研习经书,但是他们没有再继续深入修道。 而是过上了平凡夫妻的平凡生活。 尘归尘,土归土,经历了风起云涌的一切,又归于平凡。 全书完。 说句抱歉,这些日子因为某些原因,更新拉跨,就差要断更了。 有个读者还一只给我头推荐票,还问我会不会更新。 唉。 最后汇报一下成绩,收藏1650,均订14。 很多读者都没能坚持看到上架,可能是本书开头的毒点太多了。 我也会反思。 希望下本书有改进。 还是写个结局完本,毕竟本书有60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