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 第1页 《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作者:岁见长安【完结】 简介: 【双男主+1v1++甜宠+穿越+重生+治癒】 社畜陆远一朝穿越,赶上官配有了个小夫郎,小夫郎娇娇软软,瘦瘦小小,抱起来都咯手,陆远成天琢磨着怎么把小夫郎给养得白白胖胖的…… 第一章 小夫郎上门了 大周朝,石板镇,桃溪村。 村尾有座高山,山脚下有户独门独户的人家。 金乌西坠,天边铺满了橙黄色的云霞,散发着柔和的光晕。 初夏的天气还不算很热,但吹来的风已经带上了几分热意。 陆远拎着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背上的背篓里还装了一些野果野菜,慢慢悠悠地往家走。 在家门口的院子外,有几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其中一块石头上坐着个人。 陆远瞧见后,加快脚步,急走几步,以为是村里的谁有事来找他。 走近以后,陆远瞅了瞅,一眼没认出来是谁。 他再看一眼,还是没认出来。 大约是他的脚步声惊到了那人,那人抬起头来。 四目相接,陆远正面看清了那人的相貌。 是个生得眉清目秀,五官端正的少年,可惜左边脸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疤,一下破坏了美感。 少年穿着一身灰扑扑打着补丁的衣裳,一双眼睛生得十分好看,水润润的,清澈透亮中带着点懵懵懂懂,像是小鹿似的,不过脸色卡白卡白的,身量纤弱,瘦得跟竹竿似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吹倒似的,脸上一点肉都没有,显得眼睛格外的大,整个人一看就营养不足,像是个小可怜。 少年怀里紧紧抱着个小包袱。 陆远在脑海里搜索了一圈,没和村里的人对上号。 这少年大约不是村里的人。 「你……」 少年好像被吓到了,忽然低下头,一脸惊恐。 陆远:「……」 他长得很吓人吗? 还是声音很吓人? 一下就把人给吓到了。 陆远放柔声音问道:「你在我家干什么?是有什么事找我吗?」 说这话的时候陆远心里觉得挺奇怪的。 他一个惯常独来独往的猎户,和村里人少有往来,更别说是其他村的人了。 少年抬起头看了陆远一眼,飞快地小声说道:「我……我是大槐树村云家的哥儿,官府分配来……给你当夫郎的。」 他说得实在太小声,语速还快,陆远努力地听,但还是没有听清楚,只听了个大概,什么云家,什么夫郎的。 陆远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要不你再说一次,我刚才没听清。」 少年咬咬唇,「我来给你当夫郎。」 说着,少年从包袱里拿出来一个类似文书一样的东西,要给陆远看。 这次声音大了些,陆远听清楚了。 可陆远懵了。 什么玩意儿? 夫郎 他没看错的话,眼前的是个少年,不是的少女吧 。 有喉结,身高一米七多一点的样子,虽然长相和声音都阴柔了些,但明显就是个少年啊。 一个同性,要给他当夫郎 陆远大脑宕机了一会儿。 少年见陆远愣在那里不说话了,也不接他的东西,以为陆远是对他不满意,嫌弃他,低下头不说话了,眼圈有些红。 他该知道的,自从他毁容之后,就该想到的,谁会愿意娶个破了相的,还是个瘸子的哥儿当夫郎。 哪怕是官配的,也没谁会愿意。 而陆猎户除了大家所说的命硬克亲之外,身强体壮,还有一身会打猎的本事,长得也不错,周周正正的,是个俊朗高大的汉子,他怎么会中意自己这样的哥儿呢。 少年慢吞吞地站起来,抱着包袱准备走了。 与其被人撵出去,还不如自己识趣些,还能少讨人嫌。 陆远在这时回过神来了,一把拉住他新鲜出炉的小夫郎,「走哪去?家就在这。」 少年怔了怔,眼眶忍不住开始泛红。 他有家吗? 他哪有家。 …… 片刻后,陆远在厨房里烧水煮面,脑子里还在想事情。 他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陆猎户,而是一个和陆猎户同名同姓的穿越者。 本是社畜一枚,九九六,还经常加班,勤勤恳恳,上班烦的要死,碍于经济形势不好,工作不好找,一直不敢辞职 ,骂骂咧咧,痛苦地上着班。 那天公司又让加班了,催方案跟催命一样,他忙到快十一点才把方案搞定,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一眨眼就来到这个,接受了这副刚咽气的身体,成了桃溪村的猎户。 陆远是在五天前穿越过来的,这五天忙着适应新环境了,没功夫想其他的。 直到少年找上门,陆远才从原主的记忆里翻出确实是有夫郎这么回事。 这个世界和陆远以前的那个世界不同,除了男人和女人,还有一种叫哥儿的第三性别。 哥儿长得和男人一样,不过大多身高矮一些,面貌要柔和一些,体力上也不如男子,最让陆远意外的是哥儿能生孩子,只是生育力一般不如女子,别问是怎么生的,问就是陆远也不知道,因为他以前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第2页 虽然哥儿不好生育,但哥儿生出来的孩子一般都更加聪明,因此哥儿的地位不算太低,和女人没什么区别,还有不少为了繁育出基因更好的后代专门娶哥儿当夫郎的。 在大盛有条律法,凡是二十五岁及以上的男子,二十岁及其以上的女子和哥儿,但凡是没有婚配者,就要由当地官府统一婚配,换句话来说,就是国家出面给单身汉分配媳妇儿或者夫郎。 原主就是这么个情况。 据说原主八字硬的很,是天煞孤星,出生的时候难产,险些剋死了亲娘,当时有个算命大师经过桃溪村,直言原主是个祸害,留他在家里,会祸害一家人。 陆奶奶一听,就打算把这个孙子给扔山里去,让狼叼去吃了。 还好原主有一对疼爱他的爹娘,不惜和爹娘分家单过,也要保住自己的儿子。 一家三口生活其乐融融。 原主七岁的时候,陆母因为生女难产不幸离世。 陆父痛失所爱,大受打击,勉强熬了五年后生了重病也驾鹤西去。 自此,原主成了个没爹没娘的,只和妹妹陆荷相依为命。 第2章 留下小夫郎 原主又当爹又当娘,努力地把妹妹给抚养长大,直到原主十八岁的时候,碰上打仗,官府徵兵,一家必须出一个壮丁。 陆奶奶在这时找到了原主,打起亲情牌来,说是两家不分家了,要原主去当兵,这样的话,就不需要出两个人了,作为交换,她会照顾好他的妹妹。 原主犹豫之后,最终答应了。 因为不答应陆奶奶的话,他们是分家的两家人,他还是要上战场,可他走了就没法照顾妹妹,还不如答应陆奶奶。 再怎么说,那也是奶奶,二叔三叔他们那一大家子都是血脉上的亲人,看在自己去当兵的份上,应该会对妹妹好吧。 谁知陆奶奶是个心肠不好的,原主去当兵了,她没履行承诺好好地待陆荷,把陆荷当奴僕使唤,洗衣做饭 ,挑水砍柴……样样都要做,还动不动就骂就打。 后来陆荷出落得挺好看,亭亭玉立,被一个喜好美色的地主看上了要她做妾。 陆奶奶动了心思,收了高价聘礼把陆荷嫁给了周地主。 那周地主快五十了,年纪大得都可以给陆荷当爷爷了,听说还有虐待人的怪癖,陆荷当然不愿意嫁给他。 可她没办法,被迷晕了后穿上嫁衣,一顶小轿就给抬到了周地主家。 不出一年,陆荷不堪受辱,选择了自尽。 原主运气好,没死在战场上,回乡时,已经是五年后,他专门给妹妹带了一只金簪子,想着妹妹到了说亲的年纪,金簪子要留给妹妹做嫁妆,嫁妆即是妹妹在婆家的底气。 可等他回来,没见到妹妹,只见到了妹妹的坟茔。 陆家一家人做的丧尽天良的事人尽皆知,稍微一打听,原主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他提刀先上了周地主家,砍了周地主的命根子,还收集了周地主欺压百姓,敛不义之财的证据,一举把周地主给送进了大牢里 。 接着上了陆家,逼着陆奶奶把收的高价彩礼,也是他妹妹的卖身钱,卖命钱给拿出来,在村长的见证下,和陆家正式断亲,从此和陆家再无干系。 这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有佩服原主是个真汉子的,能为妹妹这么出头,也有谴责他不孝,居然敢断亲的。 不管外人怎么说,原主一概不理。 原主一直没成家,一个人过活,主要是没人敢嫁他,本来就八字硬,又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身上煞气重的很,等闲谁敢嫁他,都怕被剋死了。 父母双亡,妹妹也死了,更是坐实了原主命硬的传言,这么克亲,想必也是克妻的。 而原主也没娶亲的想法,他一个人过惯了。 直到今年,原主到了官配的年纪,这下无论原主是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得有一个妻子或者夫郎了。 五天前,原主上山打猎,下山太晚了,没看清路,一脚踩空,从山坡上摔下来,摔到脑袋,当场就没气了。 陆远就是在那个时候穿越过来的。 按照这里的习俗,这个叫梧哥儿的哥儿就是自己的夫郎了,还是官府做媒,不能轻易拒绝的媒,除非一方有不能不拒绝的理由,比如不能生育什么的,不然是不可以拒绝的,必须得接受。 陆远想了想,他是绝不想背上不举的名声,从此以后,走到哪儿都受人嘲笑和怜悯的 。 至于说人家哥儿身体有什么毛病,那更不行了。 怎么能去糟践哥儿的名声呢。 这里的哥儿的名声和女子一样,都十分重要,一旦名声没了,就等同于逼迫他们去死,而且哥儿能不能生育其实是可以看出来的,哥儿耳后有花纹,花纹的颜色越鲜艷,一般生育能力就越强。 陆远虽然还没见过梧哥儿耳后的花纹,可即使花纹的颜色真的很淡 ,也不排除调养调养就具备生育能力的情况,因为有不少的哥儿就是这样的情况。 而且出嫁了的女子和夫郎基本上就是夫家的所有物了,和娘家是没什么关系的,要是被休弃的话,是走投无路的,即使是和离,除了那些真心心疼自家孩子的,也有不少人家视之为耻辱,耻于家里有这么个人。 陆远虽然不知道梧哥儿家里的详细情况,可从梧哥儿的穿着打扮上可以看出来,他在家的处境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不然不会拖到了二十岁等官配。 第3页 要知道一般等官配没成家的单身汉多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的,残疾,酗酒,无赖,暴力等等,没几个是良人。 就连原主,身上都还背了个天煞孤星的名声。 本是大喜的日子,事先没找人通个气,商量一下要不要办婚礼,也没来个人送送,甚至连身得体的新衣裳都没给准备,一个小包袱就把人给打发出来了,这样的人家怎么可能是会待人好的。 陆远几乎可以想像得到,如果他今天不让梧哥儿留下来,一旦梧哥儿回了云家,等待他的,只有打骂,搞不好命都没了。 连官配都不要的哥儿,谁还会愿意娶。 而不回云家,梧哥儿又有哪儿可以去呢。 天大地大,他好歹还有个土房子遮风挡雨,而梧哥儿是没有去处的。 陆远想起了以前听过的一句话。 女孩子长大后,大多是没有家的,娘家和婆家都不是她的家,她只是个借住的过客。 这句话用在哥儿身上也是一样的道理。 想到这里,陆远嘆了口气。 罢了,是个可怜人,他一个人是过,两个人也是过,多一个人也不是什么事儿,一起搭伙儿过日子也挺好,互相也有个照顾。 而且…… 陆远不得不承认,他多多少少是有点自己的私心的。 没穿越之前,他的性取向就是男,从没想过娶妻,就是一直没遇上合适的人,圈子里的很多都是419,他想要的一心一意,忠贞不渝太难,太稀有了 ,还得躲躲藏藏的,害怕被人知道,因为国家是没有通过同性婚姻法的,同性相恋会被很多人唾弃。 真心难得,还要承受来自社会的异样眼光,陆远甚至都做好了单身一辈子的准备。 所以穿越之后,陆远其实是有些高兴的。 至少在这里他不用藏着掖着自己的性取向,会成为一个不娶妻的怪人,因为他可以娶夫郎。 不过当时陆远没想那么多。 但现在官府给他送来个小夫郎 ,还是一见面就合眼缘的小夫郎,他要是把人给赶跑了,除非是脑子有问题。 即使现在还没有感情,也许处着处着,就有感情了呢。 就算真的没处出感情来,当兄弟当朋友也没什么不好,他一个人过,说实话,挺孤独的,房子修得偏僻,很多时候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第三章 愿意的小夫郎 堂屋内,云秋梧忐忑不安地坐着,手一直揪着自己的衣裳。 陆猎户这是真的要留下他吗? 云秋梧当然希望自己能留下,在陆猎户家日子会过成什么样,他不知道,但结果再差,也不会比前世更差了。 这是云秋梧的第二世了。 前世,云秋梧并没有官配,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后娘说服了爹,收了宋家的高价彩礼,把他嫁给了宋地主家的儿子当小侍。 宋地主家的儿子好色,家里娶了好多的小妾和小侍,个个勾心斗角,他不是个会邀宠的,容貌也不算上佳,遭到厌弃之后,处境一下就变得艰难起来,个个都欺负他,活得比奴才还不如。 后来有个小妾诬陷他红杏出墙,和家丁有染,他无力自证清白,也没人相信他,被送到官府,等待他的命运是是当军妓。 他忍受不了那种任人践踏的折磨,索性在牢里撞墙自我了断。 他以为自己死了该去阎罗殿投胎的,要是小爹在奈何桥边等着他的话,也许他还能见小爹一面。 他真的太想小爹了。 自从小爹走后,后娘一进门就一味地苛待他,爹明明知道,却放任不管。 可一睁眼,云秋梧发现自己重生到了自己十八岁的时候。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划花了自己的脸,毁了容。 就是因为这张有几分姿色的脸,让宋地主家的儿子注意到了他。 如果把脸给毁了,谁会注意到一个丑八怪呢,爱美色的就更别提了。 果然,他毁容后,宋地主家的儿子没看上他这个丑八怪。 可同样的,也没其他人家能看上他,要娶他做夫郎。 皮相难看,腿脚不好,还是个不好生育的哥儿,耳后的花纹淡到几乎看不出来,力气也弱,谁会耐烦娶这么个不成事的夫郎。 而且后娘要的彩礼还那么高,要十两银子,要知道就是村长家的哥儿彩礼也才五两,相貌还生得好,性子也好,村里的哥儿彩礼是三两左右,镇上的哥儿彩礼一般也五六两,很少有超过十两的。 一直没人说亲,就这么拖着,拖到了官配。 官配云家是收了彩礼的,五两银子,其中一半是夫家出的,另一半是官府出的。 正常情况下,没谁会愿意出五两彩礼娶他,等官配是后娘能收到的最多的彩礼了,还能让自己继续当牛做马地伺候他们一家子两年。 这就是后娘打的主意。 好恶毒的主意,就是要让他嫁不出去。 而官配能有什么好姻缘呢。 村里以前就有一个大龄哥儿是官配找的夫家,最后嫁给了个嗜赌成性的赌鬼,日夜不分,天天去赌,家里的钱都赔光了,还要借高利息的印子钱去赌,赌到后来家里一无所有,倾家荡产,把夫郎和一双儿女都卖给了债主。 如果陆猎户真的愿意留下他的话,他一定会尽自己所能,报答陆猎户的恩情的。 第4页 就在云秋梧东想西想的时候,陆远端着一碗面进来了。 一碗简单的蛋汤面放在桌子上。 「那什么,你先吃点面填填肚子吧。」 大槐树村和桃溪村隔得不算远但也不算近,走过来要两三个时辰的功夫,陆远猜测云秋梧应该是没吃中午饭的,到他家后就一直等着,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肚子咕咕叫的声音猝不及防地响起,在安静的室内,声音还挺大的,云秋梧一下羞红了脸,不好意思极了,嗫喏着说了个「好」字。 陆远觉得自己在场让人放不开,还挺尴尬的,摸摸鼻子,出门忙活去了,他还得收拾今天带回来的那些东西。 半个时辰后,陆远再次进屋来。 瞧见云秋梧还乖乖巧巧地坐着,垂着脑袋,眼神都不敢乱瞟一下,心里莫名一软。 他拉过来一张椅子,在云秋梧不远处坐下。 「梧哥儿,我家这情况你也看到了,不算多好,但温饱还是没问题的,你要是不嫌弃,愿意留下的话我欢迎,但建议你还是多考虑一下,我的名声想来梧哥儿你也知道的,八字……」 陆远自己是不信什么天煞孤星的说法的,要是真是天煞孤星的话,陆奶奶那一大家子都该倒大霉,倒血霉了,怎么还活的风生水起的呢。 说不定天煞孤星的说法就是个笑话幌子,在原主的记忆中,陆奶奶一直就不待见她的长子长媳,听村里有些老人说,好像陆父不是陆奶奶亲生的,是个捡来的,不是自己肚皮里出来的,陆奶奶怎么可能会多疼爱呢。 云秋梧惊喜地抬头,不等陆远说完就急急地道:「我愿意的。」 他怎么可能会嫌弃,会不愿意呢。 只要能给他一个容身之所,有口吃的,有个住的地方就好。 这世道一个独身的哥儿是没有什么出路的。 他什么都没有,除了一条命和两身旧衣裳,其他的,一无所有。 陆远顿了一下,没说话。 云秋梧慌了,以为事情要不成了。 「我吃很少的,一点糙米就成的,我睡柴房就行,还有,我会干好多活儿,洗衣裳做饭,砍柴挑水我都会的……」 眼圈有些红,语气很急促,看得出来云秋梧真的很慌,很害怕。 怕自己会被赶出去。 陆远皱了皱眉。 这哪是夫郎,都成奴僕了。 梧哥儿以前过得是什么日子,把人给磋磨成这样。 少年要哭不哭,强忍眼泪的样子怪让人心疼的,眼里的渴求是那样的强烈,好像生怕被抛弃的小兽一样,湿漉漉,可怜巴巴的。 陆远心里有些闷痛。 「梧哥儿,你愿意留下做我的夫郎,我们俩好好过日子就成,我有什么,你有什么,夫夫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你真的愿意吗?跟着我,可能要过苦日子的。」 云秋梧有点懵。 冰凉的手被一双温热的大手握住,阵阵暖意传来。 他抬头呆呆地看着面前高大的汉子,看到他眼里的认真和郑重的表情。 「愿意的,我不怕过苦日子的。」 云秋梧说着还小鸡啄米般的点了点头,小脸板着,很严肃。 他怎么可能会怕过苦日子呢,他一直过的都是苦日子,苦不堪言的日子都过过,只要能比前世好一点点,就不算是苦日子了。 陆远被逗笑了。 「好,那我们一起过苦日子。」 开玩笑的,生活要有奔头,是奔着好日子去的。 他和梧哥儿也一样,要过好日子。 第四章 勤快的小夫郎 翌日,晨光熹微。 陆远醒了过来。 他昨晚是睡在平时放一些杂物的杂物间的,没有睡寝屋,而是让云秋梧睡在了寝屋。 虽有名分,但说到底,两个人对对方都很陌生,睡在一起感觉挺不自在的,还不如分开睡。 另一边,云秋梧醒的很早。 虽然他昨晚上睡得很迟,失眠很久都没睡着。 但他常年养成的生物钟让他下意识地醒得早,天稍微有点亮的时候就醒了。 以前在家的时候,他是家里起床最早的,要在后娘他们起床之前就先给他们烧好洗脸水,弄早饭,还要放鸡放鸭…… 要是哪天起得晚了,哪样事没做好,就要被后娘骂,还要饿肚子,一天都没有饭吃。 云秋梧推开房门,刚想右拐去厨房的时候,他愣了一下。 右边没有厨房,这里不是云家 ,而是陆家。 他迟疑了一下,决定要做好一个夫郎该做的事情,要勤快,要会干活儿,眼里要有活儿,要伺候好夫君,不然夫君该嫌弃他不会做事了。 云秋梧找到厨房开始忙活起来。 他刚烧了一盆热水,陆远就进厨房了。 一见面,两人都先沉默了一下。 「怎么不多睡会儿?」陆远问道。 他自己是习惯早起的,因为早上要锻鍊,没想到梧哥儿也起得这么早,比他还要早,听到厨房有动静他才到厨房来的。 云秋梧摇摇头,「醒了就起了,我睡够了的,夫君你先洗脸,我把水给烧热了。」 陆远:「……」 夫君 他就成夫君了? 梧哥儿这改口也太快了吧,这个节奏他还没适应。 第5页 「我比你虚长几岁,梧哥儿你还是叫我陆大哥吧。」 云秋梧「嗯」了一声。 心里微微有些失落。 随即又觉得自己矫情,不就一个称唿吗,有什么好在意的。 再说陆大哥留下自己也不一定就是中意自己,要自己当夫郎。 陆远是个心细的,在小夫郎眼睛垂下去的一瞬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觉得自己平白无故地背了一口大黑锅。 「我只是不习惯,梧哥儿你别多想,以前没人这么喊过我。」 「按理说你是我的夫郎,想怎么喊我都行。」 说这话时,陆远有些脸红。 这倒是真的,连开玩笑喊老公老婆的这种玩笑他都没经歷过,一上来就来个「夫君」,搞得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当然,陆远不可否认的是那一瞬间自己是有点高兴的。 原因他不知道,反正就是高兴。 云秋梧点点头,转身的时候,嘴角忍不住向上扬。 他发现陆大哥有点害羞,比好多汉子都要害羞。 陆远是个倒讲究又不讲究的人,讲究的是他挺爱干净,但他过的糙,刷牙洗脸的时候有热水就用热水,没有热水的话大冬天的用冷水都行,说白了就是一个懒字,不愿意动手。 以前没穿越的时候,用热水很方便,现在用热水得自己烧,陆远这几天一直是懒得烧热水洗脸的,捧两把冷水搓搓脸就算完事,连毛巾都不会打湿。 突然用热水洗脸,陆远有些规规矩矩地先刷牙再洗脸,动作有些僵硬。 洗漱好后,想起云秋梧来的时候没带什么东西,连忙给他找了一套新的洗漱用具出来让他用。 在云秋梧洗漱的时候,陆远打开米罐舀了一瓢米出来,准备熬点粥喝。 大早上的,喝点粥挺好的,清淡宜人。 看到陆远在煮粥了,云秋梧赶紧过来帮忙。 「煮粥我会,陆大哥你去歇着吧,我来就好。」 一般人家,少有男子进厨房的,厨房是女子和哥儿的地方,以前陆大哥是一个人过,他当然得要进厨房。 但今时不同往日,陆大哥不该进厨房的,没有道理,不合规矩。 陆远摆摆手,「没事,我喜欢下厨。」 下厨是陆远为数不多的一个爱好 。 一开始的时候是闲着无聊,为了打发时间,照着某音上面的教程跟着学,慢慢地,是真的喜欢上了,既能排遣压力,还能做出香喷喷的饭菜来,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陆远都这么说了,云秋梧也不好再争。 煮的时候加了一些绿色蔬菜进去,是昨天才从山上採回来的野菜,都还新鲜着,拿来煮粥正合适。 煮出来的菜粥白中透绿,晶莹剔透,看着就好看,闻着有一股清甜的菜香味儿。 再配上一个咸鸭蛋,咸鸭蛋剥开来蛋黄红润润的,咬一口就能流出黄色的油来,稍微咸了些,用来配着粥一起吃正好。 一碗菜粥,一个咸鸭蛋,这就是早饭了。 在桃溪村这样的早饭算是上好的了,对庄稼人来说,精米和蛋都是稀罕东西,等闲是捨不得吃的。 能吃上这些东西都是託了原主的福,原主一个单身汉,一个能打猎赚钱的单身汉,不抽菸不喝酒的,就喜欢吃点好的,买的一直是精米精面,蛋是常买的,肉的话基本就没断过,在吃方面,村里没几户人家比得上。 陆远也不是个会委屈自己的。 当然,要他去吃什么糙米的话,他是吃不惯的,这辈子活了二十几年,就从没吃过糙米。 望着面前的菜粥和咸鸭蛋,云秋梧有些惶恐。 他没想到咸鸭蛋还有自己的一份。 咸鸭蛋多贵重啊,本来鸭蛋个头大,就比鸡蛋的价钱要高,还是咸鸭蛋,就更贵了,好像要六文钱才能买到一个咸鸭蛋。 能有菜粥吃就不错了,还是精米熬煮出来的菜粥,他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回精米。 陆远早饭都解决完了,抬眼一看,发现某人低着头只喝粥,咸鸭蛋碰都没碰。 心思一转,陆远就猜到了小夫郎在打什么主意。 想来梧哥儿自己是一定不会去碰咸鸭蛋的。 陆远伸手把咸鸭蛋给剥了,把去壳了的咸鸭蛋放到云秋梧的粥碗里。 碗里突然多了个咸鸭蛋,云秋梧抬头,下意识地看向对面的人。 「陆大哥,我……我不爱吃咸鸭蛋。」 云秋梧口不对心地说谎,喉咙不自然的吞咽了下。 好香啊。 他只在几年前一次吃席的时候吃过咸鸭蛋,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咸咸的,沙沙的,软软的味道。 家里过年的时候也会买几个咸鸭蛋,但没有他的份,他只能看着弟弟妹妹他们吃,自己能闻闻香气就好了。 这副样子要还是不喜欢的话,陆远除非是眼神不好,再不然就是个呆子,才会这么明显的谎话都看不出来。 陆远伸手摸摸少年毛茸茸的脑袋,他没拆装少年的谎言,而是道:「不喜欢也得喜欢,我家的咸鸭蛋不一样,很好吃的,你吃了就会喜欢上的。」 「你放心,家里日子还过得去,咸鸭蛋吃得起的。」 说着陆远起身离开了。 留下云秋梧一个人继续吃。 云秋梧一口一口吃着咸鸭蛋,忽然落下泪来。 第6页 确实不一样,陆大哥家的咸鸭蛋是好吃的,是最好吃的。 第五章 看家的小夫郎 院子里,陆远在收拾这几天上山猎到的猎物。 这几天收穫平平,野鸡有五只,野兔有六只,还有一只狍子。 另外还有一窝野鸡蛋和一些野果野菜,这些就留着自己吃了。 陆远挑了一只野鸡和野兔放到一边,打算留下来不卖。 小夫郎太瘦了,得多吃点肉补补。 把猎物给收拾好,装在一个木板车上,拿上水囊和斗笠,陆远在院子里找到了云秋梧。 「我一会儿要到镇上去把猎物卖掉,梧哥儿你要一起去吗?」 云秋梧摇摇头,小声道:「我不去。」 他一个瘸子,走也走不快,陆大哥是去办正事的,他一起去,不是成了陆大哥的拖累吗? 陆远点点头,「那行,你就在家休息吧,你才来,这附近也不熟悉,在家里就好。」 叮嘱完,瞧着天光已经大亮,陆远不再耽搁,拉上木板车上路了。 云秋梧乖乖应下,在院子门口目送陆远离开,直到连背影都看不见后,才把院门给关上。 他确实对这边不熟悉,人也不认识,所以不会出去乱走。 夫君要他看家,他看家就是。 但云秋梧可没听陆远的话休息,而是忙活起来,洗衣裳,擦洗桌椅板凳……一直就没停下来过。 …… 陆远到了镇上后,根据原主以前的记忆,直接把猎物送去了一家相熟的酒楼后厨。 酒楼给的价格也公道,一只野鸡六十文,野兔八十文,狍子卖了三两,一共就是三两六百四十文钱。 陆远捏着鼓起来的钱包,心想,猎户这个行当要是能猎到猎物的话,确实挺赚钱的,一般的庄稼户,除去了要缴税和自家吃喝要用的,一年也就能赚个七八两,平时一个月都不见得能有一两的净收入。 相比之下,猎户是相当赚钱了。 不过更赚钱,风险也高,猎户不是人人都能当的,命丧虎口,命丧熊口,狼口的猎户也不少,正所谓富贵险中求。 而且猎户容易伤身体,老了以后身体容易有这样那样的病痛,当然种庄稼也差不多,年轻的时候太劳累了,老了落得一身的病。 看来以后还是得找个其他差事,不需多少钱,能谋生就好。 陆远心想。 他是没打算一直做猎户的。 大概是因为死了一次,所以他对生命很看重,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再生机会。 虽然他继承了原主狩猎的本事,但有一说一,他胆子真没原主大,这几天都是靠陷阱收穫猎物的,还没正面刚过,遇到熊瞎子什么的,他怕是腿都软了。 所以打猎终究不是长远之计。 不过种庄稼的话,陆远暂时也没这个打算。 他哪会种什么庄稼啊,对种庄稼的了解是有的,但不多,小时候在外公外婆家住过几年,所以对农事什么的并不是一无所知,但也绝对算不上多精通,主要是那时候年纪太小,时间隔的久,很多记忆都模煳了。 现在让他去种庄稼,那不是瞎扯淡吗。 陆远觉得这事先不用急,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他总会想出办法,不会让自己还有梧哥儿饿死的。 卖了猎物后,陆远在集市上逛了起来。 他打算买些东西。 家里的米啊面啊,油盐酱醋茶之类的日用品都不多了,需要添置。 陆远先去了粮店,那粮店的老闆一看到陆远眼睛都笑眯成了一条缝,显然是认出这位出手大方的老主顾,热络地寒暄起来。 「陆老弟。」 「龚大哥。」 两人哈拉了几句,然后龚老闆便问道:「还是老规矩吗?」 来买粮食的次数多了,都形成了习惯,每次都是雷打不动的十五斤米,五斤面,够吃一个月。 吃完又来买,一个月买一次。 龚老闆都在让伙计称米了,陆远忙道:「这次不一样,多十斤米,面条也多五斤,再来五斤面粉吧。」 米和面条当然是要买的,要是蒸包子馒头包饺子什么的,还需要面粉,所以面粉也是要买的。 龚老闆愣了一下,觉得有些奇怪,随口问道:「陆老弟,你这是胃口大了,还是要买来送人啊?」 一个人再怎么能吃,也吃不了这么多粮食吧。 陆远笑了笑,「家里多了人。」 龚老闆是个精明的,想起陆远的家庭情况,猜到他可能是娶夫郎了,当即爽朗一笑,打趣道:「是娶夫郎了吧,陆老弟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咱们这么久的交情,摆酒的时候咋不喊我去吃酒呢?」 「还没摆酒呢,要是摆酒办席的话,怎么可能会不请龚大哥,那不成小弟不懂事了吗?不过确实是有夫郎了。」 陆远也没刻意隐瞒,有什么好隐瞒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的事儿,大可以坦坦荡荡的。 龚老闆有些茫然地「啊」了一声,看陆远的眼神当即就有些不太对了。 没摆酒,就有夫郎了? 再穷苦的人家,在娶妻娶夫郎这种大喜日子,都会办个仪式,一是热闹,二来也是为了显示对妻子,对夫郎的看重。 这陆老弟家里也没寒酸到那个地步啊,咋就做出这么抠搜的事情了。 第7页 莫不是他以前看走眼了,陆老弟是个大方的不假,但他只对自己大方,连自己夫郎都抠抠搜搜的,花点钱意思意思地请两桌人都不愿意。 陆远:「……」 一切尽在不言中,龚老闆虽然一个字没说,但心里想的啥,全都表现在眼神里了。 「是官配的夫郎,他家里没和我商量,昨儿忽然就让人来了,我这不是也来不及准备什么。」 龚老闆恍然大悟的点点头,面露羞愧。 是他误会陆老弟了。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呢。 官配的话就不稀奇了。 等官配的姑娘和哥儿有几个是家里重视的,迫不及待等着把人给嫁出去,哪会给多少体面,送嫁都未必有人送。 没想到陆老弟也遇上了这种情况。 「还是要和陆老弟说声恭喜,这样,这些东西你拿去,当给新夫郎甜甜嘴。」 龚老闆大方地送了两包糖,一包冰糖,一包白糖,一包足有一斤重。 陆远推脱不过,到底还是把东西给收下了。 买粮食一共花了七百文钱,主要是都是质量好的米粮,价钱自然就贵些。 花这些钱陆远也不心疼,这是必须要花的,多花点钱能吃好点。 第六章 可爱的小夫郎 买好了粮食后,陆远去杂货铺买了一些调味料,又花了三百文。 路过布庄的时候,陆远想了想,走了进去。 布庄伙计连忙迎了上来,热情地问道:「这位大哥是来买布还是买衣裳,我们这里各种式样的布都有,棉布麻布都有,也卖成衣,知道尺寸还可以定做衣裳。」 陆远的视线从挂着成衣的那一排扫过,皱了皱眉。 他本来是想直接给梧哥儿买两身衣裳的,衣裳旧了不说,穿着都有些小了,根本就不合身,也不知道是谁的旧衣裳不要了才给他穿的。 可他不知道梧哥儿的尺寸,梧哥儿没告诉他,他也没那个本事,看几眼就能把人穿衣裳的尺寸给看出来。 那就只能买布了,买回去看梧哥儿会不会自己做衣裳,他要是会的话,可以自己做,不会也没关系,可以找村里的宋大娘帮忙,以前原主就是买了布找宋大娘做衣裳,会付一些辛苦钱,宋大娘的手艺挺好的,给人做衣裳有十几年了。 「我买布。」 伙计一听,又问道:「不知大哥这布买来是汉子用,还是姑娘和哥儿用的」 「是哥儿。」 陆远又补充了一句,「是年轻哥儿用的,要颜色好看的,不要颜色老气的。」 年纪轻,该穿得鲜艷光亮些,老气沉沉的不好。 这是陆远的想法。 他这完全不是一般庄稼人的观念,许多在地里刨食的,想着经常要上山下田的忙活儿,身上容易脏,因此买的都是颜色暗沉耐脏的布,比如褐色灰色青色之类的。 顾客就是上帝,陆远都这么说了,伙计当然不可能还给他介绍那些颜色暗沉的,领着陆远到了一个柜檯,「大哥你看,这些都是年轻哥儿喜欢的布料,都是时兴的样式,有颜色鲜艷的,也有清浅些的,大哥你自己挑挑。」 陆远一眼望过去,一眼就挑中了。 一匹是浅绿色带着祥云花纹的,还有一匹是天青色绣着竹叶的,看着都挺雅致。 伙计看着陆远拿着挑好的布要结帐,还是两匹棉布,当即喜笑颜开,连连夸赞陆远眼光好。 「大哥这布是要买来送给夫郎的吧,店里有髮带,送大哥一条,拿回去好讨夫郎欢心,还望以后大哥多多照顾我们小店的生意。」 伙计手脚麻利地结帐,果真拿了条新的髮带当赠品一起给了陆远。 陆远觉得这伙计嘴巴怪甜的,挺会说话,会做生意,笑着说了句,「以后要是还买布,就来你这儿。」 伙计连说好。 出了布庄,陆远去了一家卖鞋子的铺子,买了两双鞋子。 衣裳的尺寸他把不准,穿鞋的尺码他大概是有数的,梧哥儿脚小,瞧着不过五寸左右的样子。 又四处转悠了下,看到一些觉得用得上的,陆远顺便也买了下来。 买来的东西都放在了木板车上,陆远出集市的时候,瞧见有人拿着个草垛子在卖糖葫芦,一时间有些馋了,他好久也没吃糖葫芦了,又花了六文钱买了两串糖葫芦。 回到桃溪村,已经是下午了。 远远瞧着院子门口有个人翘首以盼在等他,陆远心里划过一阵说不明道不白的滋味。 他本来有个幸福的家,父母恩爱感情好,可惜都早早地离开了他,打上下来就没见过爷爷奶奶,外公也走得早,最长寿的外婆也在他十八岁那年离开了人间,从此他什么亲人都没有了,上了大学出来工作后租了个套一,自己一个人住,每次下班回到出租屋,冷冷清清的。 后来成了猎户,家家都有烛火亮着,唯独他,无论回来得早还是晚,家里是黑漆漆的,一点光亮都没有。 那个时候,心里感到格外的孤寂。 别人都有家人,只有他没有。 现在好像不一样了。 他是有夫郎的人了。 梧哥儿会在家里等他。 云秋梧把家务活都做完后,搬了条小板凳,坐在院子门口等人。 他等啊等,终于等到石子路的转弯处出现了熟悉的身影,唇角一扬,露出开心的笑容,连忙起身去接人。 第8页 「陆大哥,你回来了。」 少年的语调是上扬的,透着显而易见的轻快。 陆远轻轻「嗯」了一声,在少年想要来帮他推木板车的时候侧身躲开了。 「没几步路,不用帮忙。」 云秋梧捏捏指尖,乖巧地跟在陆远后面。 到家后,陆远先问云秋梧弄午饭吃没有。 云秋梧惊讶地睁大眼睛,「还要吃午饭吗?」 陆远这才记起来这里的人一天只吃两顿,上午九点左右吃一顿,叫做朝食,下午四点左右再吃一顿,叫做哺食,没有什么一日三餐的说法。 是他自己习惯了一日三餐,所以理所当然地认为要吃中午饭。 但在云秋梧的观念中,中午是不吃饭的。 也不是说什么也不吃,如果饿了的话,随便弄点吃的也是可以的,但不会正儿八经的煮饭炒菜,吃得很应付。 「早上吃饭那么早,不吃午饭你不饿的吗?」陆远反问道。 云秋梧有些不自然地垂下头 ,耳根有些红。 确实是有点饿。 但陆大哥都没回家,他哪好自己弄吃的。 「我们家一天是要吃三顿饭的,以后要记住了,早中晚都要吃,喏,先吃些糕点,等会儿杀兔子,吃兔肉,还是你想吃鸡肉,先把野鸡杀了也成 。」 陆远掏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纸盒子递给云秋梧,里面是一些白糕。 白糕散发着清淡的花香味,是茉莉花味道的白糕。 云秋梧颇有些受宠若惊。 糕点是稀罕东西,除了那些富裕人家,很多人也就逢年过节的时候会买一些尝个味儿。 「陆大哥吃午饭了吗?」 拿着白糕,云秋梧没动。 陆远哽住了。 其实他也没吃午饭,在集市上逛来逛去的,忘了。 云秋梧懂了,抿着嘴巴轻轻笑起来。 「那我们一起吃好不好?陆大哥。」 云秋梧举着白糕晃了晃,声音软软糯糯的,听着甜甜的。 对上少年笑意满满的脸,陆远看了一眼,感觉脸上有点热,连忙移开了视线,说了个好字。 两人面对面坐着,分享着白糕。 白糕做得小巧精緻,陆远一口就能吃掉一个,抬眼看见对面的少年拿着块白糕要吃好几口,小口小口的咬着,腮帮子鼓鼓的,还一动一动的,好像进食的小松鼠似的,很珍惜地吃着松果,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头一次觉得有人能吃东西都这么可爱。 第七章 傻傻的小夫郎 吃了白糕后,陆远把糖葫芦拿了出来。 红彤彤的糖葫芦看着就让人口舌生津,用的山楂还是大个的,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透亮的糖衣。 陆远将其中一串糖葫芦递给了云秋梧。 「陆……陆大哥?」 云秋梧有些结巴了。 「尝尝,那卖糖葫芦的大哥说他家的糖葫芦味道是最好的,要是好吃,我下回还买,不好吃就不买了。」 瞧着云秋梧没反应,陆远又道:「虽然糖葫芦多是小孩子喜欢的零嘴,大人也可以吃的。」 云秋梧点点头。 没想到陆大哥还挺有童心的。 白糕和糖葫芦已经让云秋梧很意外了,他过去二十年加起来都没今天尝到过的甜味多。 等陆远把他买的布和鞋子拿出来的时候,说是给他买的时候,云秋梧不可置信地瞪圆了眼睛。 「我买了两匹布,照着自己的眼光挑的,不知道梧哥儿你喜不喜欢,要是不喜欢的话,过几日我拿去换,我问过的,可以换的。」 「梧哥儿你要是不会做衣裳的话,等会儿带你去找宋大娘……」 云秋梧急急地打断道:「我有衣裳穿的,也有鞋子穿的,陆大哥,这些布和鞋子都拿去退掉吧。」 陆大哥买的布一看就不便宜,他摸了一下,很柔软,是棉布,鞋子做得也好,针脚紧密,想来也不便宜,这得花多少钱啊,怎么好意思让陆大哥怎么破费。 他一个农家哥儿,用不着穿多好。 一分钱一分货,陆远挑的都是好的,确实也挺费钱的,布和鞋子一共花了差不多一两银子。 他今天东买西买的,买了不少东西,差不多把卖猎物得到的钱都花完了。 闻言陆远短促地皱了皱眉。 「梧哥儿,你的衣裳都小了,鞋子也很旧了,正是需要这些东西的时候。」 云秋梧低着头,看到鞋子上又破了一个洞,都能看到脚趾头了,顿时脸涨的通红,感到窘迫。 他什么嫁妆都没有,就这么来给陆大哥当夫郎了,还要陆大哥给他置办穿的,让陆大哥给他花钱,他是个好败家的夫郎。 「真的不用,陆大哥……」 云秋梧不想当一个败家的夫郎。 他知道陆大哥是好心,是对他好,可他配不上。 这种好来得太意外,太突然了,一点都不真实,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 这一次是陆远打断了云秋梧 。 「你是我的夫郎,夫夫一体,对你好是应该的,我陆远没有什么大富大贵的本事,但在我的能力范围内,给夫郎买些东西是没问题的 。」 陆远的语气并不重,一贯是温和的,却带着几分不容置喙的强势,把布和鞋子往云秋梧怀里一塞,转身去杀兔子了。 第9页 云秋梧抱着东西愣了一会儿,他踌躇了下,把布和鞋子都给收了起来。 另外再找个时间和陆大哥说说,让陆大哥去把东西给退了 。 …… 厨房,陆远从笼子里把兔子给拎出来, 磨好了刀,一刀下去,把兔子给杀了,然后剥皮,有条不紊地处理起来。 他心情有些郁闷。 精挑细选买回来送人的东西,结果人家不要。 这事儿搁谁身上,谁不得郁闷啊。 他就是想送给梧哥儿,不由自主地就想对他好。 梧哥儿怎么就不要呢。 不是说是来给他当夫郎吗? 这个小夫郎不乖了,他不听话,还是不听夫君的话。 还傻傻的,白送的东西都不要,多傻啊。 心里憋着一股气,陆远把气都撒在了兔子身上,可怜这无辜的兔子,受了无妄之灾,死后被咔咔咔地宰成了好多块,皮毛也没能倖免于难,被鞣制了留起来有用,从皮到肉,一点儿都没浪费。 当然,即使陆远心情好,兔子的下场也是一样的,落在一个猎户手里,岂有它的好日子过。 处理好兔子后,陆远洗干净手,转身看见云秋梧眼巴巴地看着他,一副怕他会生气的样子,心里最后那点儿郁闷也没了。 「走,我带你去看看我们家的地。」 云秋梧眼睛微微亮了起来,欢喜地答应下来。 猎户也是有地的,就是不多,只有两三亩,还都不是肥地,是开荒出来没两年的地,土壤肥力不够,产出的庄稼产量也一般。 一亩种了玉米,一亩种的是小麦,其他的大豆花生什么的,也种了些,还种了些菜。 陆远指着自家的地给云秋梧看。 「家里的地不多,就这么些,活儿不多,不会很累人的,农忙的时候我是不上山的,梧哥儿你不用担心,不会让你一个人忙的。」 「我一个人也干得来这些的,陆大哥你要上山打猎的话尽管去,我会把家里料理得好好的。」 云秋梧忙不迭地表态,想给陆远留下一个勤劳能干的印象。 他倒也不是空口白牙地说假话,夸大其词,而是他真的料理得来这两三亩地。 他在云家的时候,是天天都要下地干活儿,一个哥儿,还是个跛脚的哥儿,被黑心肠的后娘当成个汉子用,指使他做各种力气活儿。 是以云秋梧还真不像一般的哥儿那般娇弱。 陆远不贊同地摇摇头,「说什么呢,两个人过日子要相互扶持,守望相助,没有把农活儿都推给你一个人做的道理。」 再说他一个好手好脚,身体健康的大男人,干点活儿怎么了。 活儿有那么多,他多干一些,梧哥儿就少干一些,就不会那么累。 相反,他要是啥都不做,跟个二大爷似的躺在家里,所有事情都落在梧哥儿一个人身上。 瞧着梧哥儿那细胳膊细腿的,小脸怕是还没有巴掌大,想必以前没少劳累,这可不好,要是一直劳累下去,将来身体容易出毛病。 想到这里,陆远觉得怕是都不用等以后了,现在的梧哥儿看起来就不像是健康的样子,也就是他精神好,才显出了几分气色,要是精神头都没有的话,气色得差成什么样啊。 以后得带梧哥儿去看看大夫,别真是身体有什么毛病,要真是有毛病的话,好早点治。 第八章 被投餵的小夫郎 云秋梧眼睛有些酸涩。 陆大哥是个好人,脾气秉性,为人处世,方方面面都好 。 两世以来,他第一次遇到这么好的人。 陆大哥不会因为他跛脚就嘲笑他,看不起他,挖苦他,相反,陆大哥走路的时候都会放慢脚步,好让他跟得上,细緻之处更见体贴。 陆大哥更不会打骂他,说话总是轻言细语的,脾气很好,还会心疼人。 他说他自己就可以把地里的活儿都干完。 可陆大哥说夫夫之间应当相互扶持,他愿意主动分担农活儿。 没几个汉子能说出这种话。 有的汉子娶哥儿为的就是多个劳动力,巴不得让自个儿夫郎做得越多越好。 陆大哥不是这样的。 陆大哥会心疼人。 他尝到了被人心疼的滋味。 原来这就是被人心疼的滋味。 心里酸酸的,涩涩的,又甜滋滋的。 官配也是有好姻缘的。 他命好,遇上了陆大哥,比多少哥儿都要幸运。 要是他没有官配,怕是就遇不上陆大哥了。 陆远带着云秋梧在地里走了一遭,顺手掐了一把葱和一把芹菜,两人便回家了。 回家之后,陆远开始弄晚饭。 糕点并不怎么顶饿,糖葫芦也不顶饿,出去走一圈就消化得差不多了。 云秋梧又一次想上手做饭没成功。 因为陆远问他会不会做兔子的时候,他诚实地摇头,说自己不会,于是他就被剥夺了做饭的资格。 当不了主厨,云秋梧也没闲着,给陆远打下手,一边烧火,一边帮忙洗菜,做准备工作。 这种有人在一边帮忙的感觉和自己一个人做饭到底是不一样的,陆远非但没觉得不适应,相反,他还适应良好。 陆远做的是麻辣双椒兔丁,从名字上就可以猜到这道菜的口感。 第10页 考虑到小夫郎的脾胃,陆远并没有做得有多麻多辣,味道偏淡。 麻辣双椒兔丁还没出锅的时候就闻到一股香味儿,瀰漫在整个厨房,让人忍不住食慾大开。 闻着香味,云秋梧吞了下口水,看向陆远的眼神带着崇拜。 陆大哥的厨艺好好啊,就是镇上的酒楼做出来的菜大概也就这样了吧。 云秋梧有些羞愧,他一个哥儿,厨艺不咋地,也就不会把菜给炒煳,勉强能吃,有个咸味,远远赶不上陆大哥。 同时他还有些担心,陆大哥这么会做饭,换成他下厨的话,他炒出来的菜陆大哥会吃吗?吃得下去吗? 云秋梧不知道的是,陆远确实厨艺挺好,但只限于会做他自己喜欢吃的菜,他不喜欢吃的,一律不会做,主打的就是为自己服务,取悦自己。 当然,他这种心态无可厚非,自己不喜欢的菜色学来干嘛,又不会吃。 晚饭除了麻辣双椒兔丁,还有一盘清炒小白菜和蛋花汤。 有荤有素还有汤,这顿饭算是很好的了。 时辰还不算太晚,天没完全黑下来,在院子里还看得见亮,晚饭是在院子里吃的。 时不时吹来的山风带来几分惬意悠闲。 陆远发现一件事.。 那就是他家小夫郎是个专吃草的兔子,桌上不止一个菜,偏偏筷子只往那盘清炒小白菜里夹,兔肉和蛋花汤都视而不见,瞅都不瞅一眼。 陆远当然不会认为云秋梧是个只吃素的兔子,大概猜得到他的想法。 在心里悄悄嘆了口气,陆远拿勺子舀了一勺兔丁到小夫郎碗里。 「别光吃菜啊,这兔子我弄了好久,专门买了一堆佐料来弄的,我尝着味道还不错,梧哥儿你也吃,看我这厨艺咋样,好久没弄过了,都生疏了。」 云秋梧细声细气地「嗯」了一声,夹起兔丁细细咀嚼起来。 入口口感超级嫩滑,外酥里嫩,有些麻有些辣,但在能接受的范围内,好吃得云秋梧眼睛都眯了起来。 「好吃的,陆大哥,兔肉很好吃。」 陆远勾了勾唇,唇角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 「好吃就多吃些,千万别客气,家里就我们两个人,要努力把这三个菜都给吃完,老是剩饭剩菜不好,我们争取不吃剩菜,顿顿都吃完,顿顿都吃新鲜菜好不好?」 大约是云秋梧长得瘦瘦小小的,陆远总是忍不住把他当个半大的孩子看待,说话的时候难免带上了一些哄劝的意味,从而忽略了他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龄哥儿,多少像云秋梧这样大的哥儿,成亲早一些的,孩子都能在地上到处跑了。 云秋梧抬头,对上一双温柔的眼睛。 心里砰砰砰地跳了起来。 像是鬼迷心窍般,情不自禁地点了点头。 见状陆远心情更加愉悦几分,又舀了一碗蛋花汤推到小夫郎面前。 有一次就有第二次,陆远开始投餵起小夫郎来,一会儿夹菜,一会儿舀汤的,乐在其中。 云秋梧是难以拒绝陆远的投餵的。 在陆远的投餵下,云秋梧吃了一顿饱饱的饭,吃得肚子都微微鼓起,有些撑了。 这时菜基本上也吃得差不多了,瞧着云秋梧像是吃饱了,陆远不再投喂,自己把剩下的菜给解决了。 吃完饭,云秋梧抢着去洗碗。 陆远没和他争。 原因是他这人生平最讨厌洗碗,洗碗洗的手上粘腻腻的,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那就辛苦梧哥儿。」 「不辛苦,陆大哥你做饭才辛苦。」云秋梧小声道。 洗几个碗有什么辛苦的,可太了,真正辛苦的是陆大哥。 陆远笑而不语。 他负责做饭,梧哥儿负责洗碗,各自分工合作,还真有几分一起过日子的感觉。 这种感觉还不赖。 天黑下来之后,一般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洗了澡之后,陆远早早地就睡了。 说来这也是穿越的一个好处,以前陆远当社畜上班的时候,不到凌晨基本上睡不了,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事情要忙,有时甚至一两点才睡,而且睡下了并不等于睡着了,经常失眠,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第二天又起不来,哈欠连天的,总想睡觉,形成恶性循环。 现在不仅早睡早起,失眠的毛病也没了,躺在床上没一会儿就入睡了,陆远的睡眠质量从没这么好过。 …… 第二天。 一大早上,就有人在敲门。 开门的是云秋梧。 见开门的是个不认识的哥儿,沈烈愣了一下。 「你谁啊,怎么在陆大哥家里」 陆大哥不是一个人住的吗?怎么会有个哥儿在他家里? 这哥儿是陆大哥的亲戚吗? 「我是陆大哥的夫郎,陆大哥在后院,你要找陆大哥的话,先等一下,我去喊他来。」 云秋梧同样也不认识沈烈,想着沈烈有事儿才来找陆远,他未必能替陆远做主,就想着让陆远过来。 沈烈忙道:「不用喊陆大哥了,哥夫郎,我来没什么要紧事,是来替我娘送衣裳的,之前陆大哥托我娘做的衣裳做好了,陆大哥一直没去拿,估计是忘了。」 说着沈烈就递了一个包袱给云秋梧。 沈烈的娘就是宋大娘。 第11页 确实不是什么要紧事,云秋梧把包袱收下了,说了声「谢谢」。 沈烈摆摆手,转身走了。 抱着包袱,云秋梧心想,以后他可以给陆大哥做衣裳,他针线活儿做得可好了,做出来的衣裳很漂亮,大傢伙儿都夸的,陆大哥不用找其他人给他做衣裳的。 他是陆大哥的夫郎,只要陆大哥不嫌弃,他会给陆大哥做好多好多的衣裳。 第九章 牵手小夫郎 「谁来了?梧哥儿。」 陆远在后院只隐约听到了有人在说话。 云秋梧把事情说了,陆远点点头 ,没再说什么。 吃过早饭,陆远想着地里最近没什么可忙的,不如上山去,在家里干坐着怪没意思的。 「梧哥儿,你有事没要不要和我一起上山」 云秋梧有些意外,也很惊喜,忙不迭的点头。 收拾了下,关好门窗,两人便上山去了。 一路上偶尔遇到几个村里的人,见陆远身边跟着个眼生的哥儿,都忍不住多打量几眼,在心里猜测起云秋梧的身份来。 有些性子直爽的,干脆直接就问了出来,「陆猎户,这哥儿是你什么人啊?」 「是我夫郎,李婶。」 陆远随即又对云秋梧道:「梧哥儿,这位是李婶。」 以后云秋梧是要在桃溪村生活的,人总是要认的,不说和每一个人的关系都多好,也不能谁都不认识,见了面都不知道该怎么打招唿,那多尴尬啊。 云秋梧乖乖喊人,「李婶。」 李婶笑了笑,多看了云秋梧两眼,「夫郎啊,瞧着挺般配的,是个好孩子,可惜……」 可惜什么,李婶没说出来,语气里透着惋惜。 也许是可惜云秋梧容貌有损,也许是同情他身有残疾跛着脚。 无论这种惋惜的语气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是恶意的还是善意的,总归是给人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至少陆远感觉是这样。 他微微侧身,把云秋梧挡在自己身后,「李婶,我和夫郎还有事儿,就不和李婶多说了。」 李婶:「我也要赶忙回家去了,家里的猪还等着吃猪草呢。」 过了会儿,等和李婶分开后,陆远看了眼云秋梧,没从他脸上看出什么高兴或是不高兴的表情,好像没受到影响一样。 他觉得云秋梧肯定是从李婶的语气中听出了些什么,但他什么也没说,反应平平,或许是因为并不是第一次经歷这样的场面了。 一时间,陆远心里有些疼。 「我平时和村里人关系一般,往来不多,要是不出门的话,十天半月的都见不到几个人,人情世故这方面,梧哥儿你随心就好。」 云秋梧轻轻抬眸,浅浅一笑,「我知道了,陆大哥。 其实没什么的,他习惯了。 从小到大,他就是在各种各样异样的眼光中过来的,有同情,有怜悯,有轻蔑…… 他只是身体上和常人稍微有点不一样,就成了别人嘴里随意的谈资。 他毁容后,又多了一个被人议论的地方 。 在大槐树村是这样,在桃溪村也是一样的 。 不一样的人,又是一样的人,都是喜欢看热闹,看笑话的人,有猎奇之心,云淡风轻地把别人的苦痛当成是笑料。 也许因为他,还会连累到陆大哥。 仪表堂堂的一个人,怎么娶了个残疾又长得丑的夫郎。 他可以做到面对他人异样的目光坦然自若,可陆大哥对他的维护他是感受到了的。 瞧着云秋梧没有难过的迹象,陆远舒了口气。 心想李婶是个村里有名的大嘴巴,嘴上是个没把门的,这下让她知道了梧哥儿的存在,不出意料的话,估计会嚷嚷得人尽皆知。 当然,云秋梧迟早会被桃溪村的人知道和认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这一点,陆远是清楚的,除非他打算让云秋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一直窝在家里。 只要云秋梧出门,或多或少,或早或晚会和村里人有来往。 陆远不介意桃溪村的人知道他有夫郎这事,但一想到原主爷爷奶奶那边的那一大家子人,头就有些疼,让他们知道的话,指不定会不会闹呢,陆奶奶可是一直上蹿下跳,想要插手原主的亲事,托媒婆上门来说了好几次,媒婆次次都被原主给赶了出去。 不过不管陆家会不会有人来闹,陆远都打算好了,且不说原主已经对所谓的亲人彻底失望,再不念一丝一毫的亲情,他自己是和陆家没什么关系的,陆奶奶可不是他的奶奶,谁别想来做他的主,跑到他面前来指手画脚,谁要是上门来闹,他大可以效仿原主的做法,把人给赶出去。 …… 果不其然,李婶下山后没多久,就碰上了几个桃溪村的村民,当即把陆远有夫郎的事情给说了。 众人一听,都觉得稀奇。 「真的假的那陆猎户不是八字硬的很吗?哪家的哥儿敢嫁给他是不要命的吗?」 「我看这哥儿的家里人都不是好的,要是个疼孩子的,咋能眼睁睁地看到自家娃往火坑里跳呢。」 「没听说要办喜事,也没见媒婆上门啊,咋就有夫郎了呢。」 「难道是无媒苟合那可了不得,是桩大丑事,不会把我们村的名声给搞臭吧。」 「呸呸呸,瞎说什么晦气话,你们忘了,陆猎户年纪不小了,估摸着是官配。」 第12页 …… 一传十,十传百,桃溪村不算大,几十户人家,不到一个上午,整个桃溪村的人都知道那西山脚下的陆猎户有了个官配的夫郎。 说起这新夫郎长啥样,李婶最有发言权,说是个跛子,还是个脸上留了疤的,要不是陆猎户名声不好听,怎么看都轮不着他嫁给陆猎户。 陆家老宅那边自然也知道这事。 陆奶奶气得不行,忍不住对儿媳妇抱怨道:「这个远小子,当真是不识货,一双眼睛白长了,宁可要那破了相的残疾哥儿,也不要我这个奶奶给相看的人。」 她嗓门大,隔着院子,偶然到河边洗衣裳在外面过路的两个村妇都听到了。 互相对视一眼,两个村妇都觉得好笑。 陆猎户的夫郎长得不好看,腿脚有问题又怎么了,人好歹是个清清白白的哥儿,是正经人家出来的,官府做主婚配的。 陆老太婆这个奶奶,给自己孙子相看的是什么人,是个寡妇,还是个带着三个娃的寡妇,人陆猎户是脑子有病才会同意娶个寡妇,谁乐意当冤大头,媳妇一进门,就当上爹了。 而且听说那寡妇作风还有问题,和不少男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青天白日的,和男人拉拉扯扯。 这种人咋能娶,真娶了家里还不得闹翻天啊,小心头上的绿帽子多得戴不过来了。 也不知道陆老太婆存的是什么心思,居然要让孙子娶这样的媳妇。 难不成真像有些人说的,寻思着那寡妇的八字硬,是个克夫的,想硬碰硬,把陆猎户给剋死不成。 真是那样的话,陆老太婆的心肠可太毒了。 逼死了孙女不说,还想弄死孙子,以前陆老大夫妻两个活着的时候也从不受陆老太婆待见,这是和陆老大一家都不对付啊。 …… 陆远忽然打了两个喷嚏。 该不会是谁这会儿正在骂他吧,陆远在心里嘀咕道。 云秋梧有些紧张地看向陆远,担心他是着凉了。 这两晚陆大哥睡的是杂物间,杂物间哪比得上寝屋舒服。 陆远沖他摇摇头,有些哭笑不得,「我没事儿。」 「走,我知道有棵野桃子树,结了不少桃子,我们摘桃子去。」 摘桃子 粉红粉红,又大又甜的桃子。 云秋梧眼睛亮晶晶的,不住地点头。 瞧着他欢欢喜喜的模样,陆远自己心里也跟着高兴,情不自禁地伸出手,牵着少年柔软纤小的手。 一只手温热,一只手微凉。 云秋梧像是被烫到一般,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脸唰的一下红了,跟火烧云似的。 澄澈的双眸灵动地转了转,东看看,西看看,发现附近除了他们两个再没其他人,这才安心了不少。 青天白日的,陆大哥咋突然就牵他的手了? 寻常没哪家的夫郎在外面和自己夫君这么腻歪亲近过,被别人看到了是要指指点点,说闲话的,说不知羞。 可要他抽出自己的手,不要陆大哥牵,他是不愿意的。 比起不知羞,他喜欢被陆大哥牵着,让他有一种被呵护的感觉。 反正也没别人看到,牵就牵了,云秋梧红着一张脸这么想,任由陆远牵着他 ,乖顺极了,一点儿都不抗拒。 看到小夫郎这害羞紧张的模样,有点尴尬的陆远强装镇定道:「山上路陡,容易摔跤,牵着走好走些。」 他真找出了个像模像样的理由,向云秋梧解释自己牵他的手的原因,不是要占他便宜,而是出于他的人身安全考虑 ,是妥妥的君子行为。 至于究竟有没有私心,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第十章 分桃的小夫郎 二人手牵手往山上走。 山路确实难走,两边杂草丛生,要是不熟悉的,怕是都未必能认得出来路在哪里。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陆远停了下来。 云秋梧也跟着一起停下,抬眼望去,不远处有一棵高大的桃子树,枝繁叶茂,树上挂着好些桃子。 不知道桃子好不好吃,但看起来挺大的,挺好看的。 「陆大哥,你说的就是这棵桃子树吗?」 陆远轻轻点头,「对,其实还有几棵桃子树,但没桃子了,只有这棵桃树结果晚,现在还挂着桃子。」 「梧哥儿会爬树不」 云秋梧点点头,又摇摇头。 陆远被他给搞煳涂了,疑惑地看着他。 这是啥意思呢,到底是会还是不会呢。 「会爬,只会一点点。」云秋梧小声道。 他是会爬树的,但不是很灵活,跛着的那只脚到底是有些影响的,有时候会使不上力,有一次他爬树的时候差点儿从树上掉下来,之后就很少再爬树了。 而且他从没爬过这么高的树,万一从树上掉下来了,那得摔得多惨啊,搞不好小命都没了。 这么一想,云秋梧对这高大的桃树望而生畏,没有爬树的想法了。 可他又好想吃桃子。 他今年还没吃过桃子呢。 大槐树村不好种果树,只有吴阿奶家种活了一棵桃树,今生结的桃子挺多的,他割猪草的时候,吴阿奶给了他一个桃子,本来想留着晚上吃的,因为后娘经常只让他吃一点剩饭剩菜,那么一点点东西,根本不够吃,半夜饿得肚子咕咕叫,睡都睡不着。 第13页 可他桃子没藏好,被后娘发现了,后娘骂骂咧咧地把他的桃子抢走了,分给了弟弟妹妹们吃,一块都没分给他,他自己的桃子,一口都没吃着。 陆远笑了笑,把背篓给放下来,开始舒展筋骨。 「我来爬树,梧哥儿在下面捡桃子好不好?」 虽然是爬上树去摘桃子,但偶尔也有从树上掉下来的桃子。 云秋梧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陆远身手矫健,动作灵活,几下就爬上桃树开始摘桃子了。 个别桃子的树枝受到摇晃,大概是熟到不能再熟了,轻轻一晃,就从枝头坠落,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云秋梧赶忙去捡起来。 每捡一个桃子,脸上的笑容都更明媚几分。 两人合力得到了大半背篓的桃子。 毛茸茸,红粉粉的桃子整整齐齐的地堆在背篓里,云秋梧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 陆远微微低头,视线一转,看着笑得心满意足,像是偷到了腥的猫一样的小夫郎,嘴角也不自觉扬起,露出几分笑意。 瞧着小夫郎这么高兴,陆远觉得大可以让他再高兴些,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拿起一个桃子三下五除二,利落地削了外面的皮。 「喏 ,给,小馋猫。」陆远打趣道。 云秋梧小脸一红,低声辩驳道:「不是的。」 他不馋的,才不是小馋猫呢。 陆远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没指名道姓,小夫郎倒好,自己乖乖地对号入座。 「还说不是小馋猫,我看就是个小馋猫,小馋猫快吃桃子吧,再不吃,桃子都要氧化变色了。」 云秋梧不懂氧化是什么,但他知道削了皮的桃子要是不及时吃,放上一会儿的话,桃子会变黄变黑,看着挺难看的,因此不再推拒。 但他没立刻去接桃子,而是抬头笑意盈盈地对陆远道:「分成两半,我们一人一半,好不好?陆大哥。」 云秋梧这是跟陆远学的。 他发现陆大哥老是对他说「好不好」这三个字。 是在尊重他,询问他的意思。 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自己一个人做主。 陆远微微一怔,眼中笑意更浓。 「好。」 一个不大不小的桃子,被分成了两半。 陆远留下一半,剩下的一半到了云秋梧手里。 云秋梧拿着桃子,迫不及待地低头咬了一口。 清清甜甜的,汁水很足,好吃。 原来今年的桃子是这个味道啊。 虽然迟了些,但他还是吃到了桃子,是陆大哥给他摘的桃子。 比起云秋梧小口小口地吃,陆远就要豪放多了,几口就吃完了。 这桃子味道确实不错,陆远心想。 摘了桃子,陆远带着云秋梧往山里更深处走去。 不知名的白紫色小花开得到处都是,青草翠绿盎然,蓝天白云下,山野间仿佛流动着明亮的光彩,给人一种置身仙境的感觉。 深山设了几个陷阱,陆远依次去查看了,有一个陷阱里有两只野鸡,其他陷阱里什么都没有。 陆远把野鸡给绑好了,扔到袋子里,再把陷阱给復原了。 还给云秋梧讲了讲陷阱的记号,教他怎么分辨陷阱,免得一不小心误入了陷阱受伤。 云秋梧眨巴着眼睛,听得津津有味。 时不时地还有自己的小问题要问。 陆远倒是也有耐心,无论云秋梧问出多么可笑荒谬的问题,都会耐心地解释,语气温和,没有半点儿不耐烦。 讲完,陆远又道:「平日里梧哥儿你一个人还是不要往山上走了,危险,更不要往深山走。」 「我记住了,陆大哥,你放心。」 云秋梧乖顺地应下来,一副「我很听话」的乖巧样子,乌熘熘的双眸一眨不眨地看向陆远。 陆远:「……」 感觉梧哥儿好乖好可爱啊,想挼怎么办。 最后陆远还是抑制住了自己的渴望,没有真的上手挼。 那是个人,是个活生生,俏生生的人,又不是什么小猫小狗,咋能随便上手挼呢。 陆远掩饰地很好,但云秋梧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总感觉陆大哥有点怪怪的,但就是说不上来。 大山是座宝藏,陆远和云秋梧还发现了一些中草药,本着不採白不採的想法,两人喜滋滋地把草药收入囊中。 陆远有原主的记忆,原主是个猎户,在山里谋生活有时难免会受伤,再者谁还没个头疼脑热的时候,因此对一些常见的草药是认识的,比如蒲公英,车前草,茯苓……等等。 第十一章 哭唧唧的小夫郎 而云秋梧,虽说不认得几样草药,但他聪明又细心,跟着陆远学,看陆远怎么做他就怎么做,没一会儿就上手了。 这是…… 陆远的视线落到一株叶子是椭圆形状,边缘有细锯齿的绿色植株上。 瞧着有点熟悉。 陆远一时没想起来。 「陆大哥」 云秋梧见他走神,喊了他一声。 陆远蓦地回过神来,一拍手,不禁喜笑颜开。 他想起了。 这东西好像是人参。 他以前在书里面看到过。 陆远回想了下挖人参的方法,这才小心翼翼地动手开始挖起来。 第14页 有种说法是挖人参之前要先拴根红绳子,防止人参跑掉。 这会儿陆远手里头没有红绳子,但他还是挖了。 他不信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人参会长脚跑掉。 「这是什么草药啊?」云秋梧好奇地问道。 「应该是人参。」陆远轻声道。 「人参!」 闻言云秋梧一下睁圆了不少,嘴里发出一声小小的惊唿 ,好像觉得很不可思议似的。 居然有人参,还是野生的人参! 人参是大补之物,药铺里人参卖得可贵了,年份越久的人参卖得越贵。 云秋梧依稀记得,上一世在自己被迫嫁人后,刚开始的时候,还算有一点得宠,得到了一根人参,据说年份不长,才五年,还是人工种植出来的。 那根人参他一直留着,捨不得吃,后来被一个小妾给抢走了。 早知道人参会被抢走,他第一时间就该把人参给炖来吃了,多少还能补补身子。 挖人参最是费时间,因为要确保根须越完整越好,因此很需要耐心,莽莽撞撞的,容易损坏人参。 好在陆远最不缺的就是耐心,意外发现了宝藏,他高兴还来不及,当然不会在这个关头冒失,从而因小失大。 陆远发现的这株人参不大,大概半个时辰后,就把人参给挖出来了。 挖出来的人参还不到拇指粗细,约莫有两寸长,通体透亮,紧皮细纹,根须完好,瞧着就是根上等的野山参。 「好漂亮啊。」 云秋梧是第一次看到刚挖出来的人参,真心实意地觉得好看。 陆远也觉得人参挺好看的,两人凑在一起,看了好一会儿,然后陆远才把人参给收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好。 这时一上午的时间已经过去,到了中午。 这会儿要下山回家少说也要走上大半个时辰,太阳还明晃晃,挺晒人的,陆远没有顶着大太阳赶路的想法,因此找了个阴凉的地方,拿出早上烙好的油饼子,就着白开水,喊上云秋梧,两人席地而坐,吃起简单的午饭来。 油饼子是用菜油烙出来的,因此就算冷了也能下口,面粉里加了葱花 ,闻着就有一股浓郁的葱香味。 陆远一共烙了六个油饼子,早上吃了两个,剩下还有四个,全部都给带上了。 油饼子个个又圆又大,不厚不薄,云秋梧吃了一个就感觉饱了,没有再吃了。 倒是陆远,他胃口大,吃了一个觉得不够,把第二个油饼子也给吃了,咕噜咕噜喝了几口水,这才填饱了肚子。 云秋梧少有上山,还是深山的经歷,因此对一切都格外好奇,这里瞧瞧,那里看看,像只活泼的小鹿。 陆远也不拘着他 。 相处以来,两人之间一直挺疏离的,这也不奇怪,以前都没见过面,根本不熟,而且一个是汉子,一个是哥儿,就算是同一个村的,也未必能有多熟悉,何况还不是一个村的。 难得小夫郎露出了几分天真的孩子气,变得活泼了些,不像头一次见到时那样,浑身都死气沉沉的,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陆远哪捨得说他什么。 是以陆远只是含笑看着,眼睛微微眯着,点点倦意袭来,让他有些昏昏欲睡。 惊醒他的是云秋梧惊慌失措的叫声。 「陆……陆大哥……」 云秋梧声音都结巴了,嘴皮忍不住地发颤。 陆远闻声起身,一看,顿时瞳孔骤缩,神色立马变得严肃起来。 云秋梧站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头顶的树枝上盘着一条蛇。 那蛇的颜色和树枝的颜色差不多,很相近,乍一眼看不出来。 此刻它吐着红信子,发出嘶嘶的叫声,离云秋梧的很近,可以说是近在咫尺。 云秋梧吓得一动都不敢动。 他怕自己万一动了,把蛇给惊到了,本来不袭击他的,突然要袭击他了。 他屏气凝神,想等着蛇自己离开。 可那蛇好像和他槓上了似的,就在那树枝上歪来扭去的,迟迟不走。 「别动,梧哥儿。」 看出云秋梧身子在发抖,陆远小声地提醒他。 和云秋梧想的一样,陆远也怕蛇受惊。 云秋梧也懂这个道理,可生理性的反应有时候是控制不住的,依旧在轻轻发抖。 尤其他是怕蛇的,很怕蛇。 那种粘腻的冷血的触感,好噁心,好吓人。 他摸到过一次,永远都忘不了。 触及陆远满是担心的眼神,云秋梧咬咬唇,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不要那么怕。 勉强镇定下来后,云秋梧忍住没发抖了。 陆远拿出弓箭,瞄准,拉弦放箭。 嗖的一声,箭划破空气,一下就射中了蛇的七寸,将它给钉在了树上。 云秋梧甚至能感受到箭从他头顶飞过的声音,以及一截蛇尾好像从他脸上滑过去了。 后知后觉反应过来的云秋梧腿一软,身上全部的力气都消失了,再也支撑不住,眼看着就要摔倒在地上。 他没有摔在地上,而是落入了一个温暖宽厚的怀抱,带着清淡的皂角的香气。 是陆远及时地接住了他,没有让他摔在地上。 「梧哥儿你怎么样?还好吗?」陆远焦急地问道。 云秋梧眨眨眼睛。 想说自己没事。 第15页 可他的喉咙像是被堵住了一样,一下子没发出声音来。 「怎么哭了呢,不哭啊,是有点吓人,但现在没事了,真的没事了。」 望着在自己怀里默默流泪的人儿,陆远颇有些自责。 他要是把人给保护得再好一些就好了。 这样梧哥儿就不会遇到危险,不会被蛇给吓到了。 云秋梧这才发现,原来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竟已泪流满面。 第十二章 气哼哼的小夫郎 云秋梧其实并不是一个很爱哭的人。 因为他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哭是没有用的。 别的小孩子哭,他们有人心疼,他们的爹娘,或者阿么会心疼。 可他没有。 谁都不会心疼他。 反而他哭,还会被骂,会受到更多的欺负。 后娘生的第一个弟弟,是个哥儿,桐哥儿自小就生得漂亮好看,村里好多哥儿都不如他,好多汉子都偷偷喜欢他。 桐哥儿打小就不喜欢他,老是嘲笑他跛脚,从不喊他「哥哥」,一口一个「跛子」地喊着,还欺负他,抢他的东西,推他,害他摔跤,大雨天,身上沾了一身泥巴,回家被后娘给打了一顿。 有次桐哥儿要他的东西,他没给,就被桐哥儿给记恨上了,偷摸地找了两个汉子,去山上帮他捉了条蛇,趁他不在家的时候,把蛇放到了他的被窝里。 当天晚上他睡觉的时候,都盖上被子了,才发觉不对,好像有什么东西缠在了自己小腿上,他吓了个半死,着急忙慌地掀开被子,发现是条蛇。 虽然是条没有毒,轻易不会咬人的乌梢蛇,但他是实打实地被吓到了。 任谁胆子再大,在睡觉的时候在被窝里发现一条蛇,谁能不害怕。 他吓得病了一场,发了一天一夜的高烧。 全家没一个人关心他,连过路的赤脚郎中都不愿意请来给他看病,全靠他自己硬撑过来的。 事后桐哥儿半点儿悔过之心都没有,还得意洋洋的,很是惋惜的说自己怎么没烧成个傻子,把脑子给烧坏。 自那之后,他就变得很怕蛇了。 原本他是不怕的,他胆子比好多汉子都大。 桐哥儿看不惯,就用蛇吓他。 在乡下,花草树木很多,难免会有碰到蛇的时候,尤其是天气暖和的时候,每次云秋梧路过草多的地方,都会格外小心,生怕从哪个犄角旮旯钻出条长虫来。 「怪我,都怪我,梧哥儿你别哭了。」 陆远没找到帕子,只能扯着衣裳袖子给云秋梧擦眼泪。 他刚擦干净,立马又有眼泪一串一串地流下来了,好像有流不尽的眼泪一样。 让陆远心里越发不好受起来。 觉得自己真是罪过大了。 他为什么要贪图安逸,在那里小憩,而不是跟在梧哥儿身边保护他。 那样的话,即使梧哥儿遇到危险了,碰到蛇了,自己也在梧哥儿身边,能第一时间保护他,尽量的减少他受到的惊吓和伤害。 也许身体上梧哥儿没有受伤,但在心灵上,梧哥儿明显是被吓到了的。 云秋梧哭了会儿,吸了吸鼻子,抬眼对上脸上尽是关切和自责的陆远的视线,抽噎着小声道:「我……我没事的,陆大哥,你别怪自己,是我自己不听话,要乱跑的。」 要是他乖乖地待在陆大哥身边就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本来好好的,他和陆大哥都开开心心的,结果被他给搞砸了。 还让陆大哥的心情也跟着不好了。 陆大哥哪有什么错。 腿长在自己身上,是他自己要瞎跑。 陆大哥还救了他呢,要不是陆大哥把蛇给射死了,说不定他就被蛇给咬了呢。 那蛇一看就是有毒的,被咬上一口,搞不好命都没了。 「不,是我的错,我带你上山来,就要对你的安全负责,要保护好你。」 「哪有,明明是我的错,我该听话的,陆大哥你不要自责。」 两人都觉得自己有错,都在自责,争着把错往自己身上揽。 半晌后,争得脸红脖子粗,但谁也没争过谁。 有些凝重的气氛不知不觉中消散了。 陆远觉得有些好笑,他还是头一次和人争错,一般情况下,不都应该是把过错推给别人,不和自己沾边是最好吗? 怎么到了他和梧哥儿,就是反过来的。 错有什么好争的,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好东西。 这么想着,陆远认真地对云秋梧道:「我们都没有错,梧哥儿,是那条蛇的错。」 「嗯?」 云秋梧迷茫了,水润润的眼睛里是大大的疑惑。 因为哭过,眼睛还红红的,快赶得上兔子的眼睛了。 又黑又长的睫毛上还带着一点点没有散去的水气,微微颤动着,好像蝴蝶扇动的翅膀。 陆远一时有些失神。 「为什么这么说陆大哥。」 云秋梧自己想了会儿,实在想不出来蛇能有什么错。 陆远轻轻咳了两声,若无其事地道:「当然有错了,它错在不该在今天出现在这个地方,它吓到了我们梧哥儿,就是它的错。」 云秋梧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陆大哥说话好有趣啊,居然把错怪在了蛇的身上。 第16页 也许蛇才觉得冤枉呢。 要是知道自己会把命给丢了,打死都不会出洞的。 可是笑着笑着,云秋梧眼睛变得有些热有些酸涩,视线渐渐模煳起来,他赶紧伸手捂住眼睛,不让眼泪再落下来。 只有小娃娃才会被这么哄。 他以前看到过有个小娃娃跑跑跳跳的时候摔倒了,明明是他自己摔倒的,可他哭的时候,他的阿么抱着他,温柔地哄他,「都怪这地,它真坏,让我们小宝摔了,该打,阿么这就打它给小宝出气。」 说着,那哥儿还真的打了一下地,虽然是假模假式地打,没有用力,但他怀里的娃娃开心地弯着小嘴巴笑了起来,不再哭了。 陆大哥这是把他当小娃娃哄吗? 不管是不是,陆大哥都好好啊。 他好幸运,能遇到陆大哥这么好的人。 他两辈子来,头一次遇到这么好的人。 这是老天爷在可怜他吗?在帮他吗? 觉得他上一世过得太苦了,所以才安排他来到陆大哥身边。 陆远眼睁睁地看到面前的小夫郎捂着眼睛,像是在哭的样子,他绞尽脑汁,也没想出原因,嘴又笨,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急得抓耳挠腮的时候,云秋梧不哭了,他自己好了。 看得陆远一愣一愣的。 「陆大哥说得对,就是它的错。」 云秋梧转头指着还被钉在树上的蛇,表情兇巴巴,气哼哼的,脸颊都鼓起来了。 第十三章 自卑的小夫郎 白皙的脸颊鼓着,本来是没有什么肉的,这么一鼓,显出几分肉乎乎的感觉来,看着可可爱爱的。 陆远着实有些心痒,手也痒,按捺不住,伸手戳了戳。 软软的,柔软得不可思议,像是棉花糖一样。 被戳脸的云秋梧像是被煮熟了的虾子,从脖子到耳后根,没有一处是不红的,红得最厉害的是脸,整个人都快冒热气了。 陆大哥咋这样呢? 戳他的脸,他的脸有什么好戳的。 多少有点轻浮了。 可他是陆大哥的夫郎,这样好像也不算轻浮。 云秋梧红着一张脸,垂着头,觉得自己可真是不知羞。 陆远在戳完以后也觉得好像有些不好,像是在调戏人似的。 天地良心,他绝没有轻视梧哥儿,调戏他的想法。 只是单纯地觉得,梧哥儿鼓着脸颊的样子很可爱,脸颊看上去好好戳的样子。 有这么个软乎乎的哥儿当夫郎,好像挺不错的样子。 虽然相处的时间还很短,只有两天,但陆远清楚地察觉到自己有好几次都被眼前的哥儿牵动了心绪,搅动了一池春水。 陆远知道自己对梧哥儿有好感,他决定顺其自然,放任这种好感继续生长蔓延。 「好了,时候不早了,该下山了。」 最终是陆远开口打破了这奇妙中带着丝丝尴尬的沉默。 云秋梧「嗯」了一声,转身去收拾东西了。 两人默契地谁都没提戳脸的事情。 刚到家,略微坐了坐,陆远让云秋梧烧水,自己准备把之前的那只没拿去卖的野鸡给杀了。 忽然有个不速之客来了。 来的是陆奶奶,原主名义上已经断了亲的奶奶。 陆奶奶自从知道陆远家里有了个哥儿之后,心里就窝着火。 觉得陆远行事也太肆意妄为,目中无人了些。 娶夫郎这么大的事情,居然自己一个人不声不响地就给办了,事先都不和她这个奶奶透个气,说一声,反倒瞒得严严实实的,把人都领进门了,她还是从其他人口中知道自己孙子有了夫郎,这完全是不把自己这个长辈放在眼里。 陆奶奶属实是无理取闹了。 陆远早已经和陆家断亲,这断了亲,就是没有关系的两家人了,和分家还不一样,分家再怎么说,追本溯源,还是一家人,名字是写在一本族谱上的。 而陆远的名字早就不在陆家的族谱上了。 这个时代的人重视宗族,把在族谱上有自己的名字视为一种荣耀,断了亲,没了宗族,是一大耻辱,是很不体面的事情,因此很少有人敢断亲,没那个勇气。 如今陆远自己就是家里的当家人,他娶夫郎,是他自己的事情,和陆奶奶他们本来就没有关系,何须提前告知。 再说了,陆远的年岁摆在那儿,官配又不是他能拒绝的,但凡陆奶奶上点心,都会知道自己孙子到了官配的年纪,入了官府的婚嫁名册,迟早会有个和他婚配的姑娘或是哥儿。 陆奶奶眼尖,一下就发现了在厨房的云秋梧,当即眯着一双混浊无神的眼睛,像打量货物一般,上上下下地打量云秋梧。 「你就是官府分配给远小子的哥儿,啧,咋长这副鬼样子,脚是瘸的,脸是破了相的,起码二十岁了吧,又老又难看,怎么配得上远小子。」 陆奶奶的嫌弃简直不要太明显,一点都不掩饰。 她每说一句,云秋梧脸色白一分。 他的确是配不上陆大哥的。 陆大哥那么好的人,有本事能养家,长得好看,还会心疼人,该娶村里最漂亮的姑娘,最好看的哥儿。 陆奶奶点评完,见云秋梧还在烧火,丝毫不搭理她,觉得自己被忽视了。 想着这是自己孙子家,一个外人,凭什么在她面前装模作样的,眉头一皱 ,忍不住冷笑几声。 第17页 「罢了,都进门了,先当个小侍吧,你要是乖觉些,也不是不能给你一口饭吃。」 「你过来,看看你的花纹,怕不是个不能生的吧。」 陆奶奶说着,就要去和云秋梧拉扯。 云秋梧只约莫从陆奶奶说话的口吻猜到她和陆远有关系,但他不认识陆奶奶,而且哥儿的花纹是长在耳后,是隐蔽之处,等闲是不能随便给人看的,会被人说三道四的,因此他当然是不愿意的。 「你个哥儿,咋不懂规矩。」 陆奶奶身材矮小,云秋梧不配合,她是没办法的。 听着厨房里吵吵嚷嚷的,陆远一刀把野鸡脖子给割了,连血都没放,刀一丢,就到厨房来看到底是谁来了。 看到陆远,云秋梧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连忙跑过去躲在他身后。 陆远皱了皱眉。 陆奶奶恶人先告状,「远小子,这个哥儿不能要,他肯定是个不能生的。」 连花纹都不敢给她看,不是心里有鬼,不能生是什么。 陆奶奶洋洋得意,自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相。 「你听奶奶的,快把这哥儿赶出去,明儿奶奶给你相看个好生养的姑娘,咱陆家的香火,可不能断了,一定得多生几个小子。」 「这是我家,轮不着你来做主,你莫非忘了,我们早已断亲了,你们陆家的香火与我何干。」陆远冷声道,神色冷淡。 就他从原主记忆中知道的陆奶奶做的那些事,随便哪一样拎出来都足够噁心人了,没哪样是奶奶做得出来的。 「我……」 陆奶奶顿了一下,有些心虚。 按说这断了亲的,各过各的,她没有资格再插手陆远的事情。 可她怎么就没资格了 。 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呢,陆远是陆家的血脉,他爹是从自己拉扯长大的,她是陆远的奶奶,有资格管他,这是断了亲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 「断亲了我也是你奶奶,你爹娘不在,终身大事就该我当奶奶的做主,这个哥儿不好,长得丑,年纪大,最多能当个小侍。」 陆奶奶趾高气昂,一副云秋梧能让小侍都是她大发慈悲,才让他得了便宜的样子。 陆远不怒反笑,是被气笑的。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什么断亲了还是奶奶,怎么可能,这不是胡搅蛮缠吗。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厚颜无耻,倒打一耙的人。 第十四章 安心的小夫郎 「断亲什么意思,你真的不清楚吗?非要装疯卖傻吗?」 「陆阿奶,没记错的话,你家有个孙子是童生吧,他一个读书人,会不知道什么叫断亲吗?你要是不懂,回家问问你孙子,搞不清楚的话,我看他的书也是白读了。」 陆远知道陆奶奶如今最宝贝的就是陆老二家的大儿子,他的堂弟陆明。 面朝黄土背朝天,指望着一亩三分地过活的庄稼人家出个读书人不容易,给先生的束脩,还有笔墨纸砚,是不小的开支,一个人读书,全家都得勒紧裤腰带,拼命地干活挣钱。 桃溪村只在二十年前出了个举人,后来别说举人秀才了,童生都没出一个,还是今年,有两个人考上了童生,其中一个就是陆明。 一听陆远说她的宝贝孙子的书是白读了,陆奶奶气得快要跳脚,指着陆远的鼻子骂道:「你再乱说,我撕烂你的嘴,我孙子读书是要当大官的 ,有本事你别来沾阿明的光。」 陆远挑挑眉,不置可否。 不过是个童生,有多少读书人年少得志,就以为自己能一飞沖天,青云直上,官途坦荡了,殊不知,想要通过科举往上爬不是那么容易的,多得是考了一次又一次 ,到了七老八十了还是童生的不在少数,就是考上了秀才,也就是个秀才,可以弄个私塾教书餬口了,当官,那是举人才有的资格。 陆明都二十有余了,连秀才都不是,读了十几年,才吊车尾考上了童生,等他读书读出个名堂来,不知要何年何月了。 不是陆远看不起他,而是陆明自从考中童生后,自恃了不得,书不好好读了,有几次,原主都撞见他去镇上的花楼寻欢作乐。 就这么一个稍微有点成就就不可一世,沉迷温柔乡的人,能有多大的出息。 至于沾陆明的光 陆远觉得是断没有那个可能的。 「沾陆明的光,我不稀罕,沾不沾得到还两说呢,一个童生而已,啥都不是。」陆远不以为然道。 进士举人能做官,秀才能免田地税,还有官府的补贴,只有童生,啥好处都没有,也就有个读书人的好听名声。 陆奶奶气得嘴皮直发颤,「你……你……」 「陆阿奶,你无缘无故跑到我家里来撒泼,无理取闹,辱骂我的夫郎,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得找村长来,好好地说道说道,这童生的亲奶奶,原来是个蛮横无理的泼妇,啧啧,也不知道有个这样的奶奶会不会影响到考秀才,听说读书人最看重名声了。」陆远自说自话道。 陆奶奶一听就有些慌了。 读书的事情她一个老婆子不懂,要是真的像陆远说的那样,她岂不是要拖累孙子了。 但陆远说的也不一定是真的,他一个猎户,泥腿子一个,怎么可能懂得读书人的事情。 这么一想,陆奶奶觉得陆远是在煳弄她。 第18页 她自己的事情,和孙子有什么关系。 「你少胡说,读书人的事情,你懂什么?」 陆远嗤笑一声,「陆阿奶难道忘了,我是没读过书,可我上过战场,军营里读书人不少,这点道理听人讲过无数遍,陆阿奶要真是不信,行啊,现在就找村长,给我家一个公道,我倒要看看,这大周的哪一条律法规定了断亲了的两家人还能当一家人。」 「要真是有,我陆远认了,要是没有,我上衙门告去,告你辱骂我的夫郎,还要抢占我家的家产。」 抢占家产纯粹是陆远现编的,因为只是辱骂,一般是上不了公堂的,县老爷忙着呢,不耐烦处理鸡毛蒜皮的小事 。 可要是抢占家产,这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要严重多了。 不过陆远并不觉得是胡编乱造,就陆奶奶那心肠,她心里当真就没有惦记原主家产的想法。 未必,估计是有的。 不然她给原主介绍的寡妇怎么会是她一个远房亲戚。 找村长陆奶奶是不怕的。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村长来了,顶多就是和和稀泥。 以前陆奶奶没少来闹过,村长来了不止一次两次,但有什么用,碰上一个撒泼的,动不动就哭天喊地,往地上躺,不要脸皮也要耍无赖的陆奶奶,村长能有什么办法,说又说不听。 后来还是有次陆奶奶故技重施,又来闹,说是亲孙子猎到野猪了,宁可把野猪便宜卖给村里人,也不孝敬她,她心里苦啊…… 那一次原主忍无可忍,提着一把大砍刀要砍人,把陆奶奶吓到了,连嚎都不嚎了,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灰熘熘地跑了。 可要是上衙门,陆奶奶怂了。 因为她很清楚县老爷不是村长,县衙也不是她能撒泼打滚耍无赖的地方,而且和官府扯上关系,这名声多半不会好听。 「我呸,谁要抢占你的家产了,你这是造谣,老娘才不会中你的套。」 陆奶奶嘴上骂骂咧咧的,脚却很诚实地往外走。 不一会儿,就没影了。 跑得还挺快,看不出来,这把年纪了,腿脚还挺好,陆远心想。 赶跑了陆奶奶,陆远这才有功夫关照被欺负了的小夫郎。 云秋梧这会儿也回过神来了,在陆远身边,让他感觉很安心。 看到陆奶奶慌慌张张地落荒而逃,鞋子都差点儿跑掉一只,云秋梧忍不住弯了弯唇。 心想陆大哥真厉害,没破口大骂,更没动手,几句话就把人给赶跑了。 陆远见云秋梧情绪还好,拉着人找了条板凳坐下,刚准备和他说说陆家的事情,免得下次再遇到陆家的人,傻傻地分不清楚情况,把人当长辈伺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 忽然他想起什么,急匆匆地往后院跑。 片刻后,他端着一个盆进来了,里面装着只早已死翘翘,死得硬邦邦的野鸡。 「梧哥儿,水烧开了没」 「开了的,陆大哥你要用水尽管用就是。」云秋梧声音清脆地道。 舀了开水,陆远给鸡烫毛去了。 云秋梧连忙跟上,给他帮忙。 第十五章 值得的小夫郎 野鸡的毛在开水里烫了一遍,拔起来就容易多了。 眼角余光瞥见云秋梧,陆远反手扯些野鸡身上最漂亮的几根尾巴上的羽毛,递给他,一副哄孩子的语气,「梧哥儿拿去玩吧,看能不能做个毽子」 闻言,云秋梧先是有些哭笑不得。 他是来给陆大哥帮忙的,怎么就这么被打发了,什么都没做。 但他对陆远所说的鸡毛毽子很感兴趣,拿着那几根漂亮的羽毛,琢磨着要怎么做毽子 。 毽子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物件,基本上好多小孩子小时候都会有的玩具,花两文钱就能买一个很漂亮的毽子,羽毛五颜六色的,要是不捨得花那个钱的,又是疼爱孩子的,家里杀鸡的时候会自己动手做鸡毛毽子给孩子玩。 云家的家境不算好,他又不受云父喜爱,后娘还苛刻,自然是没人捨得花钱给他买毽子的,也没谁会给他做毽子。 云秋梧有段时间特别羡慕村里那些有毽子踢的孩子,每次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们踢,还会比赛,比谁踢的毽子个数多,比谁踢毽子的花样多。 有的孩子恶意很大,还会嘲讽云秋梧,觉得他一个跛子肯定是踢不了毽子的,看都不要云秋梧看。 后来云秋梧就不去看了。 云秋梧不知道怎么做毽子,他大概回忆了下毽子的样子,按照自己的想法弄。 结果毽子做好后,他开心地试着踢了踢,才踢了两下,毽子就不争气地当场罢工了,质量不是一般的堪忧。 云秋梧一脸茫然。 就挺突然的,这毽子也太不扎实了。 他连忙把散落在地上的羽毛给捡起来,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的样子,重新扎起毽子来。 殊不知,陆远早已看到了,唇角微微上扬。 觉得自己这个小夫郎有时候还挺有趣的。 再一次扎好毽子后,云秋梧生怕重演四分五裂的悲剧,这次没敢再踢了,只是拿在手里把玩。 在阳光的照耀下,毽子上的羽毛闪着隐隐约约的光亮。 陆远故意问道:「怎么不踢毽子是用来踢的,不是用来看的。」 第19页 云秋梧支支吾吾的,顾左右而言他,「我去给陆大哥拿豆萁。」 有的鸡毛生得很细小,不容易处理干净,这时候就需要用火了,农家常见的是燃几把豆萁,把鸡在火苗上翻着烤一会儿。 见小夫郎匆匆地走了,背影中透着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陆远忍不住轻笑出声。 云秋梧去柴房拿豆萁了,毽子没拿走,大概是忘了 。 陆远捡起毽子看了一下,摇了摇头,毽子松松垮垮的,怪不得一踢就散呢。 他动手给重新组装了下,毽子变得很结实后,接着把毽子重新放回原处。 这时,云秋梧抱着两把豆萁回来了。 「这鸡梧哥儿想怎么吃红烧,还是清蒸」 云秋梧觉得都可以,他不挑。 陆远觉得自家小夫郎可真好养活。 想了想家里有的东西,他决定做个小鸡炖蘑菇。 正好还能喝鸡汤,让梧哥儿补补身体。 陆远拿了主意,云秋梧自然是没有意见的,还听他的话,去烧热水泡香菇了。 忙活了大半个时辰,等到吃上饭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虽然只有两个人吃饭,除了鸡肉,陆远还炒了一盘素菜,本来还想炒个鸡蛋的,被云秋梧给拦住了。 都有肉吃了,云秋梧觉得这顿饭已经够好了,不需要再吃蛋了。 有过之前投餵的经歷,陆远再次投餵起小夫郎来,可谓是自然而然,驾轻就熟。 主要是他不投餵的话,很有可能小夫郎一口肉都吃不上。 野鸡不大,炖出来连汤也才小半盆,两个胃口不错的成年人,一顿就给解决得差不多了。 云秋梧头一次吃鸡吃得这么满足。 一顿饭,他吃到了很香的鸡翅,肉多的鸡腿,还有鸡头,鸡爪,都吃到了。 鸡腿鸡爪什么的有两个,他一个,陆大哥一个,可鸡头只有一个,陆大哥让给他了。 下一次吃鸡,鸡头要让陆大哥吃,不能让陆大哥吃亏。 吃完饭,云秋梧就要去洗碗。 「坐会儿吧。」陆远道。 他这么说了,云秋梧也没执着马上要洗碗了。 瞧着陆远现在心情很不错的样子,云秋梧跑进屋去,过了一会儿,抱出一堆东西来。 正是陆远在镇上买回来的布和鞋子,原封原样的,没有动过。 陆远不解地挑了挑眉,不懂他在干什么。 「陆大哥,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我真的不需要……」 陆远一听,眉头不自觉地皱起,已经明白了云秋梧的意思。 「你需要,哪里不需要了。」 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陆远还是想到了某句网络热梗。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他觉得梧哥儿很需要。 怎么会不需要呢。 他眼睛又不瞎。 「梧哥儿,我买这些,是我自愿的,你收下就是,你再推三阻四的,我可能要生气了。」 陆远语气有些沉。 一听陆远说他要生气了,云秋梧便有些慌了。 他绝对是不想惹陆大哥生气的。 可这些东西实在贵重,他真收下了,会心里过不去。 也许他就是天生贱命吧,享受不来好东西。 「很贵,我不值得。」云秋梧喃喃道。 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说给陆远听的。 陆远心头一紧,伸手握住小夫郎单薄的肩头,一字一句,认真道:「值得的,梧哥儿,我说值得就值得。」 他愿意对梧哥儿好,就是值得的。 「反正是退不了的,梧哥儿你要是不要,我拿出去丢了就是。」 说罢,陆远就作势要把东西给丢出去。 云秋梧连忙拦住了他。 花了银子买的,怎么能随随便便就丢了呢,那不是糟蹋钱吗? 再富裕的人家,也经不起这么糟蹋钱啊。 「梧哥儿你收是不收」 陆远目光灼灼地盯着云秋梧。 但凡他说出一个不字…… 云秋梧抿着唇,点了点头。 总不能真的让陆大哥把东西给丢了吧,那么好的布和鞋子,不是人人都有的。 陆远顺势坐下来,眼中闪过计谋得逞的笑意。 有时候还是得恐吓一下,谁让小夫郎一根筋,在某些方面固执得很。 第十六章 心灵手巧小夫郎 似乎这样还不够,陆远还进一步道:「明天就把布用来做衣裳」 云秋梧再一次点点头,小声道:「好。」 「还有鞋子。」陆远不忘补充道。 他心想,要是小夫郎再穿着那双破破烂烂的鞋子,他就趁小夫郎不注意的时候,把小夫郎的鞋子给扔了,这样小夫郎想穿都没得穿了,只能乖乖穿新鞋子了。 这种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打扮小夫郎的感觉,蛮奇妙的,有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 第二天,云秋梧磨磨蹭蹭的,拿着新鞋子看了好一会儿,还是换上了。 挽头髮的时候,云秋梧捨弃了那根绑了好几年颜色都发白髮黄的旧髮带,用的是一根新髮带。 陆远看到后,忍不住眼前一亮,「好看。」 虽然髮带是赠品,但还挺好看的,素素净净的浅蓝色,正是适合年轻哥儿用,而且那布庄伙计是个机灵的,揣摩着陆远挑布的眼光送的髮带,是刚好在陆远的审美点上的。 第20页 云秋梧耳根有些红,脸颊微微发烫 。 他本来存的就是想让陆远高兴的想法,才换上的新髮带,这下如愿了,还把自己给整害羞了。 谁会不喜欢听好听的话呢。 陆远上午哪也没去,就在家里监督云秋梧做衣裳。 原主虽是个不会做针线活的糙汉,但家里是有针线这些工具的,陆远从杂货间找出来后,交给了云秋梧。 陆远看着云秋梧比划好后,拿出剪子剪布,然后又用针开始缝,手指灵动,有一种虽然他不懂,但就是好厉害的感觉 。 「梧哥儿真厉害,衣裳都会做。」 陆远夸得真心实意 。 他唯一会做的针线活就是缝扣子了。 还缝得不好,歪歪扭扭的,线头留一大截。 相比之下,自家小夫郎心灵手巧多了。 云秋梧抬头飞快地看了陆远一眼,「这不算什么,好多姑娘和哥儿都会的。」 自小,姑娘和哥儿就要学着做家务事,尤其是做衣裳,基本上都会,谁要是不会,长大后嫁人是要被夫家看不起的,会被嫌弃没用,连自己夫君的衣裳都不会做。 陆远挠挠头,有些瞠目结舌。 好多都会,那岂不是人人都成裁缝了。 也难怪陆远惊讶,在他没穿越的时候,满大街都找不出几个裁缝,人们穿的衣裳都是工厂流水线生产出来的,纯手工的衣裳没几个人穿得起,那是富豪们才消费的起的奢侈品。 而在这个时代,情况是不一样的 。 买成衣的话,比买布贵了不止一星半点,庄户人家手里没有多少钱,当然得精打细算,仔细花销,宁可自己学会了做衣裳,买了布回家费些功夫,自己做衣裳也比买现成的划算多了。 而且这里的人大多有种羞愧意识,就是买衣裳,大多也只愿意买外裳,不愿意,不好意思买贴身衣物,就是买,也要悄悄的,很低调,不让人注意到。 「那他们的手艺一定没梧哥儿好。」 陆远继续捧道。 这相当于是无脑捧了。 他都没见过几个人做衣裳,就先入为主地认为云秋梧做的衣裳最好了。 云秋梧腼腆地笑了笑,顺势道:「那以后我给陆大哥做衣裳。」 这话带了点试探的意味,云秋梧自己心里的底气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样足。 陆远怔了怔,随即笑道:「好啊,只是要辛苦梧哥儿了。」 他是不懂这做衣裳的事,但想必是麻烦的,光是看梧哥儿做衣裳,就看得他眼花缭乱,两眼发懵。 「不辛苦的,我愿意给陆大哥做衣裳。」 云秋梧低着头,继续忙手里的活儿了,白云般的耳垂红得厉害,好像要滴血似的。 陆远:「……」 怎么还害羞上了呢,他都没说什么啊。 他不知道的是,对内敛的哥儿来说,愿意给一个人做衣裳,便意味着喜欢的意思。 一个时辰后,陆远被云秋梧「赶」出了家门。 云秋梧让陆远想干嘛干嘛去,不用在家里看他做衣裳消磨时间,说是被他直勾勾地盯着瞧,老不自在的,会分心。 陆远邃到地里除草去了。 回家的路上,陆远碰到了沈烈。 一上来,沈烈就把篮子塞到了陆远手里。 「沈兄弟,你这是」 被塞了篮子的陆远有些疑惑。 「陆大哥你这不是有夫郎了吗,给你和哥夫郎送点礼,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陆大哥你别嫌弃。」 沈烈笑呵呵的。 「不用,快拿回去,你和大娘还要过日子呢。」 陆远是不愿意收的。 沈烈的爹走的早,打小就和宋大娘相依为命,一个寡妇带着一个娃,公公婆婆俱已不在,没个人帮衬,日子过得十分艰难,也就是沈烈长大些了,能上山下田地干农活儿了,人勤快,又踏实肯干,从不喊苦喊累,母子俩的生活才渐渐有了起色。 沈烈连连摇头,露出一副可怜兮兮表情,「陆大哥你别为难我,这是我娘的意思,你要是不收,回家我就得挨打了,我都这么大个人了,还要挨自家老娘的打多丢人啊。」 陆远:「……」 不知是该同情还是该同情。 生怕陆远非不收东西,沈烈噔噔噔地几步跑了,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这下陆远是真没办法了,难道要他去追沈烈不成。 等回家,云秋梧刚蒸好米饭。 陆远洗了手,开始炒菜。 沈烈送来的东西里有十几个鸡蛋,和两把四季豆。 四季豆被陆远做成了干煸四季豆,一顿就吃完了。 这之后陆远上了两次山,又得了几只野鸡野兔,琢磨着可以去镇上走一趟,顺便把之前挖的人参给卖了,换点银子。 决定第二天要去镇上,陆远头天晚上问云秋梧,要不要跟他一起去。 本来云秋梧是不想去的,他走路走得慢,怕自己会拖后腿。 陆远忽然想起个事儿,让云秋梧改变了主意。 从云秋梧来到陆家,有好几天了,他的户籍还一直没有迁到陆家,按照现在的法律,从意义上来说,云秋梧还不是陆远的夫郎。 迁户籍是要双方都在场的,因为需要自愿签字盖手印,这户籍才能迁。 而且因为陆远和云秋梧是夫夫关系,还需要到官府领一张关系证明文书,相当于这个时代官方认可的结婚证。 第21页 要是没有这结婚证,云秋梧就不能算是陆远娶的夫郎,而是无媒苟合,私相授受,被人知道了,是要遭人白眼和轻视的。 第十七章 欢喜的小夫郎 陆远觉得迁户籍也好,领关系证明也罢,都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不然一则是对云秋梧的不尊重,不重视,二则倘若真让外人知道了,他自己的名声倒是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可对身为哥儿的云秋梧来说,影响就大多了,走到哪里,都要被人指指点点的,连个正儿八经的名分都没有。 不是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有的男子对官配的姻缘不满意,就不会到官府迁户籍,领关系证明,打心底就不把对方当成自己的伴侣,而是当成小妾小侍之流。 涉及到迁户籍,领关系证明,云秋梧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如果可以,他想给陆大哥当夫郎,堂堂正正的当夫郎,而不是什么小侍。 小侍和夫郎的地位天差地别,夫郎能当家做主,有资格管自己的夫君,小侍就不一样了,是个低贱的,供人取乐的玩意,一旦被厌弃了,碰上容不得人的,甚至会被卖给人牙子,辗转流落,不知道会被什么人给买走,又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 第二天,两人起了个大早,草草地弄了早饭吃了,就出发去镇上了。 每逢二六八,是去镇上赶集的日子,这个时候地里的活儿不多,有时间,赶集的人比农忙的时候要多些,一路上,陆远遇到了不少桃溪村的村民。 陆远本人不是社牛,并不热衷于社交,碰上了也就喊一声,最多问一下对方吃了没,便没下文了。 桃溪村的村民们也不觉得奇怪,反而习以为常,因为在他们的认知中,陆猎户就是这么个独来独往,寡言少语,性子孤僻的人,他要是一下变得热情起来,对谁都笑嘻嘻的,那才反常呢。 云秋梧算是第一次出现在桃溪村村民的视野中,因此被不少人或明或暗地打量了不少次。 似乎还有人窃窃私语,在议论着什么,碍于冷着脸的陆远也在场,不好大声说出来。 云秋梧感觉到了,大概也猜的到人们在议论什么,要说一点都不在意,那是不可能的,但也不至于到生气的地步。 而且他心里高兴,因为他很快就是陆大哥正正经经娶的夫郎了,才不会为了一些不相干的人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等陆远和云秋梧走远些了,众人忍不住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要我说,陆猎户的夫郎差了点儿,脸上那么大条疤,腿脚还有问题,配不上陆猎户,可惜了。」 「官配的哥儿,要是啥条件都好,还用等官配吗?有这个样子就不错了。」 「别说,那陆猎户对他夫郎还挺好,你们看到没,那穿衣裳是棉布的,颜色也好看,还有鞋,都是新的,可真是捨得。」 要早知道陆猎户对自己夫郎这么大方,该把自家的姑娘/哥儿嫁给陆猎户的,还会便宜外人吗? 这嫁给陆猎户,是多好的亲事啊,陆猎户是个有本事的,日子不会差到哪里去,还没有公公婆婆要伺候。 现在还加了一条对夫郎好的优点。 不少人别提有多闹心,多后悔了。 「一个天煞孤星,他要是不对那云家哥儿好一点,万一那云家哥儿跑了,不跟他了,可不是要笑死个人。」 说这话的人口气阴阳怪气的,明显是对陆远有些意见。 众人循声望去,巧了,这不是陆猎户的三婶周秀芬吗? 喔不对,陆猎户和陆家都断亲,周秀芬不是陆猎户的三婶了。 一看是周秀芬,人们觉得她能说出那话便不奇怪了。 陆猎户和陆家闹得势同水火,老死不相往来,村里谁不知道啊。 周秀芬见没人搭理她,忍不住恨恨地想,这会儿刚进门,陆小子对那云家哥儿正是喜欢的时候,对他好一些是正常的,等时间久了,一个跛脚还难看的哥儿,谁会瞧得上眼,且等着吧,一时的好不算什么,要不了一年,云家哥儿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指不定要怎么被磋磨呢。 到了镇上,陆远依旧是先去酒楼,把野鸡野兔给卖掉了,然后再去官府办事。 普通百姓找官府办事,多少是要给些茶水钱的,不然办事就很难顺利,拖拖拉拉的,总办不好,俗话说,阎王好当,小鬼难缠就是这个道理,越是底层的官吏,越是爱摆架子。 陆远是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这点人情世故他自然是懂的,给了那办事的小吏一点好处,迁户籍和领关系证明的事很快就办妥了。 等到签字的时候,看到陆远不要谁帮忙,签了自己的名字不说,还写得一手好字,小吏还「嘿」了一声,显然有些意外。 一个猎户,居然是个识字的,还挺稀奇的。 「你这字写得挺好,练过」 「在军营里的时候,有幸认识了个读书人,当了他几天的学生。」陆远解释道。 说来也是巧合,这个王朝的文字是陆远熟悉的,只是简体字变成了繁体字,所以陆远不至于穿越一场变成个文盲,算是个半文盲。 而他又没有掩饰自己识字的想法,所以就把原主上过战场当过兵的事情给拉出来当幌子了。 不然不好解释他一个猎户,认得几个字就算了,还能写一手不错的字。 第22页 上桃溪村随便一打听,谁不知道陆猎户是个没上过学堂的。 小吏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云秋梧没上过学堂,他不认字,也不会写字,所以他的名字是陆远代签的,只有盖手印的时候,是他自己盖的。 领到关系证明的时候,陆远还给云秋梧念了一遍。 「顺和十年……桃溪村陆远和大槐树村云秋梧结为夫夫,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陆远念的时候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怎么形容呢。 就好像有了个牵挂。 云秋梧垂着眼睛,有些想喜极而泣。 他成了陆大哥的夫郎了。 是官府登记在册的,正儿八经的夫郎。 他以前唯一的愿望,就是长大后嫁给一个汉子当夫郎,逃离云家,不受后娘的折磨,不管那汉子家里是穷是富,只要对他好,他就会齐心协力地和他一起过日子。 不需要有多好,只要让他能吃饱穿暖,不动不动就骂他打他就行了。 可就这么简单的愿望,上辈子没能实现,他连给人当夫郎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后娘卖到富人家当小侍了。 第十八章 打抱不平的小夫郎 「你这汉子,念得情意绵绵的,瞧把你夫郎给臊得,脸都红了。」 「知道你有夫郎了高兴,回家高兴去。」 小吏忍不住哈哈一笑,打趣陆远。 陆远把文书收起来,「麻烦大人了。」 出了衙门,陆远决定去卖人参。 他先去了一家药铺。 药铺装修得很气派,给人一种富丽堂皇很有钱的感觉。 这会儿药铺生意冷清,没几个人,接待陆远的是一个伙计。 那伙计一看进来的陆远穿着朴素,不像是个有钱的,脸色沉了沉,当下便有些不太好了,觉得他就是来卖一些不值钱的草药的。 这种生意做了拿不到几个钱,但有总比没有好,伙计懒洋洋地打着算盘,态度不甚热情。 「门口有牌子,什么药材什么价格上面都有写,自己去看。」 语气中隐隐透着一种倨傲,似乎在等着人求他多说几句话。 这也不奇怪,在这么个乡下小地方,大多数人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和庄稼打了一辈子的交道,识不得几个字。 不认字的话,当然就看不明白牌子上写的是什么,有时候可不就是要求着请教认字的人吗? 陆远眉头微微一皱,因着这个伙计傲慢无礼的态度,当下就不喜欢这家药铺了。 不过是个替人打工的伙计,有必要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吗?哪里来的底气高人一等。 别说是个伙计了,就是药铺的老闆,掌柜的,也没必要摆出这么倨傲的姿态来吧,开门是做生意的,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笑脸迎人,谁耐烦对着一个冷言冷语,对自己爱搭不理的人。 不过陆远还是好声好气的道:「看过了,上面没写。」 药铺门口的牌子上标註的是一些常见药材的价格,人参不在上面。 伙计还是在打着算盘,「怎么可能肯定是你没看仔细。」 陆远冷了声音,「我看得很清楚,我就是没看清楚,我难道不能问你吗?」 伙计这才抬头,正眼看向陆远,语气很不耐烦地道:「要问什么,赶快问,别耽误我时间。」 「不用了,如果贵店就这种服务态度,我消受不起。」 陆远拉着云秋梧转身离开。 他不卖了 。 不管会出多少价钱,他的人参都不会卖给这家药铺。 看碟子下菜这么明显的区别对待,他不喜欢。 伙计「嘁」了一声,「不想卖就别进来,谁稀罕,不就是个泥腿子,老土鳖吗?充什么阔。」 闻言,云秋梧回头,瞪了伙计一眼。 陆大哥才不是泥腿子呢。 陆大哥肚子里是有墨水的。 出了药铺,陆远的心情还是有些不好。 云秋梧拉拉他的袖子,小声道:「陆大哥,那伙计说话难听,态度太差,咱不卖给他,这样的话,他的月钱就少了。」 他以前听人说过,给人家铺子里当伙计的,能拿多少月钱是要靠自己的本事的,卖出去的东西越多,老闆给的月钱就越高,反过来也是一样,药铺伙计能收更多的药材,他能拿的月钱就越高。 人参可不是寻常的药材,野山参更是少见,如果药铺伙计态度不这么恶劣,先入为主地看不起人,收了一根人参,得到的奖励是不会少的。 陆远低头一看,矮了他差不多一个头 ,个子才将将到他下巴的小夫郎气哼哼的,小脸板着,一脸的义愤填膺,在为自己打抱不平,忽然就没那么郁闷了。 「正常,谁让我们不是有钱人呢。」 这就是最常见的世态,陆远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只是这次他不想忍罢了。 而事实上,很多人遇到他这样的情况,还是会忍气吞声的,为的就是那碎银几两。 钱,很重要,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有钱行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半分钱能难倒英雄好汉。 云秋梧还是鼓着脸,满脸的不高兴。 他知道陆大哥说的是实话,可他还是不高兴。 换成是他,受到这样的冷待,他不会说什么。 可陆大哥是不一样的。 第23页 那伙计太没眼光。 除了专门收药材卖药材的药铺,医馆也是收药材的,陆远打听了下,去了一家名为保安堂的医馆。 一进保安堂,就看到坐镇的是一位头髮花白的老大夫,慈眉善目,精神矍铄,莫名地给人一种医术高明很放心的感觉。 陆远突然想起他以前有个大学学中医的高中室友。 室友刚出来工作的那会儿因为年轻,不是被病人怀疑他医术不行,就是把他错认成病患,而不是医生。 为此,室友后来专门留起了鬍子,不把鬍子颳得干干净净的,为的就是让自己显得老成些,好让他的病人相信他,对他多些信心。 还真别说,室友自从留了鬍子后,人一下老了十岁不止,确实是让病人们不再动不动就对他没信心了。 所以才有老中医的说法,说是中医越老越吃香。 现实中的情况差不多也真的是这样,那些医术了得的中医,有几个是年轻的。 「您二位,哪位要看病」一个学徒样子的小少年问陆远。 陆远摆摆手,「暂时不看病,我是来卖药材的,这里收药材吗?」 「收的,您要卖什么药材」 陆远拿出人参,「卖它。」 「人参!」学徒小声地惊唿了一声。 他大概是年纪小,所以还做不到处变不惊,一下就暴露了自己的激动和惊讶。 「您等等,这事我做不了主,得找我师父。」 学徒跑去找他师父了。 他师父就是那位坐堂的老大夫。 老大夫拿起人参细细端详,还点点头 ,「这人参挖得好,保存得也好,小兄弟是不是懂些医理」 陆远很诚实地道:「不懂,就是恰巧知道一些,凑巧用上了。」 老大夫有些意外,「如此,小兄弟是个有见识的,这株人参品相不错,但年份尚浅,老夫给个公道价,愿出八十两银子,买下小兄弟的人参,小兄弟考虑考虑。」 八十两银子,和陆远预估的价钱差不多,他本来就没指望能超过一百两,所以老大夫出的价钱在他可接受的预期范围之内。 第十九章 看病的小夫郎 于是陆远就把人参卖给了老大夫,卖了八十两。 卖了人参后,陆远没立刻走,而是冲着老大夫拱拱手,「再麻烦大夫一下,烦请大夫给内子看下身体。」 云秋梧起初有点懵,他不懂什么是内子,还以为是陆远身体不舒服了要看病,便着想地询问陆远。 等老大夫让他把手伸出来要给他把脉的时候,他才忽然明白过来,原来陆远口中的内子指的是他。 忽然,云秋梧伸出去的手一下又缩了回去。 「我身体很好,不用看大夫,陆大哥,我们回家去吧。」 云秋梧语气有些着急。 陆大哥为什么要让他看大夫,他身体好着呢,吃啥啥香,身上也没个病痛之处,哪里用得着看大夫。 平白无故的,看什么大夫,看病多费钱啊,万一还要吃药的话,那就更费钱了。 云秋梧这种鸵鸟心态是很多人都会有的。 觉得只要自己不去看大夫,就不会生病,就好像有的人很忌讳体检一样,认为体检完全是浪费钱。 其实不然,无论是看病,还是体检,各人都心知肚明不是浪费钱,有病的话尽早治是最好的。 可万一查出来是什么不好治,很烧钱的病,那就很愁人了,治吧,太费钱,而且也不一定治得好,可要是不治吧,就是坐着等死,感觉也不会好受,天天活在水深火热的煎熬中。 所以很多人才会下意识地牴触看病,忌讳体检。 如果真的生了不好治,治不好的病,那干脆不知道,或者是越晚知道越好。 云秋梧刚从板凳上坐起来,就被陆远按着坐了回去。 「乖,来都来了,让大夫看看,不用怕,梧哥儿,我在呢。」 陆远轻轻拍着小夫郎的肩膀安抚他。 云秋梧老老实实地配合着老大夫。 把着脉,老大夫眉头渐渐皱起。 片刻后,老大夫摸着山羊鬍,缓缓道:「令夫郎少时劳累,身体多有亏损……」 云秋梧忙道:「我身体很好的……」 老大夫瞪了云秋梧一眼,觉得自己的医术被怀疑了,有些不悦地道:「老夫行医四十余年,岂会乱说,敢问这位夫郎,是否时常感到腰酸胸闷,晨起时会头晕无力」 云秋梧犹豫了下,在陆远灼灼的目光注视下,到底是没敢说假话,点了点头,「有,但不是经常,只是有时候会,一般都是没吃饱饭饿肚子的时候。」 饿着肚子,还要干活,当然会不舒服了,所以云秋梧从来没把这些毛病当回事儿,反正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而且自从他跟着陆大哥过日子后,每顿饭都吃得饱饱的,也没干多少活儿,很少再有不舒服的感觉了。 老大夫瞭然地嘆了口气,「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这样,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儿,仗着自己年轻,就可劲儿……」 他一边絮絮叨叨的,一边提笔写下一张药方。 「按照这副药方抓药,一副药加三碗水煎成一碗水,先吃上一个月,一个月后视情况看要不要换药方。」 「务必要重视,不然将来上了年纪,是要吃苦头的,对了,令夫郎体内寒气甚重,子嗣上怕是不太容易,两位在这方面莫要着急。」 第24页 云秋梧一下脸色煞白。 子嗣不易,陆大哥会嫌弃他吗? 本来哥儿就不易有孕,他身子还不好,万一要是不能给陆大哥生个一儿半女的…… 寒气重,是因为他小时候冬天掉进过河里吗? 此时云秋梧头一次无比讨厌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桐哥儿。 陆远有些窘。 生孩子什么的,他真没想过。 到现在为止,他的观念都还没完全地扭转过来,梧哥儿虽是个哥儿,在他眼里,和男人没什么区别。 所以他很多时候都忘了梧哥儿是能生孩子的,和男人是不一样的。 「子嗣的事不着急,等梧哥儿身体好了再说,大夫您就告诉我梧哥儿的身体上的毛病要怎么治能治好,要吃什么补药」 陆远觉得就算真的要考虑生孩子的事,也不是当前要考虑的。 他和小夫郎还纯洁着呢,最多就拉拉小手,连嘴都没亲过,更别提其他更深入更亲密的事情了,要生孩子,不得先两个人心意相通,身心合一吗? 再者,生孩子不是件小事,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冒冒失失地决定要孩子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既是对生孩子的人不负责 ,也是对孩子的不负责。 难产是会要人命的,甚至是一尸两命。 而孩子在母体中得不到足够的营养,发育不完全,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陆远的话让老大夫不禁高看了他一眼。 歷来男子多是自私自利,又负心薄倖之辈,少有把自个儿的妻子,夫郎放在心上的,为了子嗣,闹出过不少的和离,休弃之事 ,还有把自己困在了生育上的女子和哥儿不在少数。 他曾见过一个哥儿,那哥儿是个少见的好生养的,一连四年,年年有孕,年年生产,没带歇口气的,出了月子没多久,身体元气都没恢復好,就又怀上了,一来二去,因为频繁的怀孕生产把身体给拖垮了,问起他拼命生孩子的原因,就是想生个小汉子,能继承香火,谁知前四个都是哥儿,拼着命也要第五个。 结果第五个倒是如愿生了个小汉子,那哥儿却血崩死了,没多久,听说那家男人又欢天喜地,敲锣打鼓地另娶了一个夫郎。 大多数的人家,新妇,夫郎进门一年,要是没传出喜讯,就会有人开始议论了,要是两三年都没好消息,上不受公婆待见,下不得丈夫欢心,日子过得别提有多难熬了。 像眼前这种,在子嗣上不急,而是以夫郎的身体为先为重的男人太少了,提着灯笼都找不到几个。 「令夫郎虽说以前吃了些苦,但人年轻,只要及时调养,总能调养过来的,吃好一些,少劳累些,再吃些药就行了,不需要吃什么大补之物。」 若是陆远是个懂医的,从药方上就能看出老大夫开的药方是良心药方,用的药都是平价不贵的药,正适合平民老百姓用。 富人有富人的活法,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活法,不是人人都吃得起人参灵芝的,有时候也没有必要。 第二十章 逛集市的小夫郎 陆远还让老大夫看了看云秋梧的脚,看有没有法子治,然而云秋梧脚上的不足是天生就有的,老大夫也没什么办法。 其实陆远还想让老大夫看看云秋梧脸上的伤,哪个人不爱美,何况是哥儿,但陆远刚和老大夫提了一下,云秋梧就满脸抗拒,扯着他的袖子说「不要」,陆远也不好勉强。 谢过老大夫后,又在医馆抓了几副药,陆远便带着云秋梧离开了。 抓药时,云秋梧想说什么,踌躇了下,还是没说出口。 纵然他自己不把身上的病痛当回事,可是他是想给陆大哥生孩子的,也想身体能养好。 好多人在陆大哥这个年纪,都有两三个孩子了。 随即云秋梧神色有些黯然。 陆大哥还没和他圆房呢。 没圆房,是生不了孩子的,他一个人怎么能生。 陆大哥为什么不愿意和他圆房呢。 莫不是嫌弃他长得丑 不,不是的,陆大哥是自己的夫君了,他们是官府认证过的夫夫了,倘若陆大哥要是真的嫌弃他,就不会给他迁户籍,带他来官府领文书了。 或许是有其他原因吧。 从医馆出来后,已经到了中午,该是吃饭的时候了。 两人去了一家小面馆吃面。 面馆的摊主是一对头髮花白,上了年纪的老夫妻,因为原主以前没少来这儿吃面,一来二去的,老夫妻便和原主认识了。 这次见到陆远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跟了个年轻哥儿,忍不住恭喜他娶了夫郎。 陆远笑着应下来,还掏出一包用红纸包着的糖分给了老夫妻,当是请他们吃喜糖了。 云秋梧疑惑地「嗯」了一声。 陆大哥从哪里变出糖来的? 他没看到陆大哥有买糖啊。 陆远转身回头,收穫到一个懵懵的小夫郎,乌熘熘的眼睛布满了懵懂,歪着脑袋认真思考的模样别提有多可爱了。 心下一柔,陆远把喜糖塞到了小夫郎手里。 「给,喜糖。」 云秋梧举着喜糖看了看,忍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陆大哥,你什么时候买的糖啊?」 「不是买的,一个熟人送的。」 第25页 送陆远糖的是酒楼的掌柜的,之前从粮店龚老闆那里听说他娶夫郎了,便准备了两包喜糖,等着碰到陆远的时候送给他。 这不,陆远今天来酒楼卖猎物,就得到了两包喜糖。 红色的纸上面还用金色的笔写着永结同心,百年好合几个大字,一看就很喜庆。 这一次上街,陆远主要是来办事和卖东西的,没什么要买的。 不过看着身旁的小夫郎东张西望,好像对什么都很感兴趣的样子,陆远便没急着要回去,而是带着人在集市上逛了起来。 逢着赶集的日子,集市上的人多,陆远一直牵着小夫郎的手,不然两人走散了,还要你找我,我找你,怪麻烦的。 云秋梧有些不好意思,街上那么多夫妻,夫夫,没哪对是手牵手的。 可陆大哥说的很有道理,万一他要是和陆大哥走散了,还要陆大哥找他,那不是给陆大哥添麻烦了吗? 他要做一个让陆大哥省心的夫郎,少给陆大哥添麻烦。 而且,他其实好喜欢陆大哥牵他的手。 于是人们便罕见地看到了一对大庭广众之下,还腻腻歪歪的夫夫,一个高大魁梧的汉子一手提着些七零八碎的东西,另一只手始终牢牢的牵着一个哥儿,替他挡开拥挤的人潮,就差没把那哥儿给护在怀里了。 一看就是刚成婚的小夫夫,看那汉子把他夫郎给稀罕成什么样了,不少人都这么觉得。 有些人觉得光天化日之下,如此亲密实在是不成体统,不像样子,竟然还不害臊,还大摇大摆的。 不少姑娘和哥儿倒是很羡慕云秋梧有个这么体贴的夫君,忍不住瞪了自己的夫君一眼,觉得太呆愣,呆得跟根木头似的,都不知道体贴自己一下。 忽然就被自家妻子/夫郎瞪了的男人们一头雾水,觉得有些委屈 ,心想,他们也没干啥啊,怎么就把人给惹生气了呢。 外界的目光陆远是没注意到的,因为他不在意。 云秋梧生平头一次感受到被人,还是好些人羡慕的感觉,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陆大哥。」 突然,陆远感觉自己的袖子被人扯了一下,小夫郎细声细气地喊了他一声。 他停下脚步,问道:「怎么了?想买什么?」 问话的同时,陆远有一种钱终于能花出去了的感觉。 自家小夫郎太节俭了,什么东西都只看看,不买。 吃了面之后,他们到集市上转了好一会儿了,除了一包白糕,其他什么都没买。 就连白糕,也是他非要买的,小夫郎是不愿意买的,扯着他的袖子想把他给拉走。 明明小夫郎很喜欢吃白糕,可心疼钱,不捨得买。 云秋梧指着不远处的一个老人,他面前放着一些笼子,笼子里发出嘎嘎叫,咕咕叫的声音,是个卖小鸡仔,小鸭子的。 「陆大哥,我们买一些小鸡小鸭回去养好不好?」 云秋梧一脸期盼地看着陆远。 小鸡和小鸭很好养的,只要给它们弄个住的地方,白天的时候把它们赶出去,小鸡小鸭们会自己去找吃的,如果实在找不到,没吃饱,可以弄些米糠混着青草喂,不需要费很多心思。 家里的田地不多,没多少活儿,正好他有时间养鸡养鸭。 等它们长大了,就有鸡蛋鸭蛋可以捡了,自己家里有鸡蛋鸭蛋,就不需要花钱买了。 陆大哥不是喜欢吃咸鸭蛋吗,他们可以自己腌咸鸭蛋。 要是想吃肉了,还可以抓一只鸡或者鸭子杀来吃。 云秋梧越想越觉得美滋滋,养鸡鸭是件再划算不过的事情。 这是自家小夫郎第一次表露出自己的意愿,陆远当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 带着云秋梧走了过去,让他自己挑选小鸡仔,小鸭子。 老人打开笼子上方的板子,就看到一个个黄色的毛茸茸的小脑袋正在动来动去,有的头上还夹杂了些黑色的毛,不都是一个色,小鸡仔的嘴巴尖尖的,小鸭子的嘴巴扁扁的 ,叫声细细小小的。 云秋梧蹲下来,认认真真地挑起来。 他听一个大婶说过,买鸡苗鸭苗是要挑的,要买毛色光亮,外形整洁,叫声清脆有力,精神活泼的小鸡仔小鸭子才行,这样的小鸡仔小鸭子往往是健康的,好养活。 不然要是买了生了病的小鸡仔小鸭子回去,很可能养几天就养死了,白瞎了钱。 片刻后,云秋梧挑了三对小鸡仔,三对小鸭子。 小鸡仔和小鸭子都是一个价,四文钱一只,七文钱一对,六对,一共花了四十二文钱,另外又花三文钱,买了一个鸡笼和鸭笼,把小鸡仔和小鸭子安置进去,拎着笼子走,不然总不能一人抱着几只小鸡仔,小鸭子,那场面多滑稽啊。 提着装了小鸭子的笼子,云秋梧开心地抿着嘴直笑,他甚至有些想蹦两下。 从今天起,他是有小鸡仔,小鸭子可以养的人了。 他一定会把小鸡仔,小鸭子们给养好,养得它们胖胖的,身上的肉多多的,会下好多好多的蛋。 「陆大哥,以后我们家里不用买蛋了,靠它们就足够了。」 云秋梧笑得眉眼弯弯,仿佛已经见到天天能捡到鸡蛋鸭蛋的情形了。 陆远故意逗趣道:「会下蛋的是母鸡,母鸭子,万一它们全是公鸡,公鸭子,不就一个鸡蛋鸭蛋都没有了吗?」 第26页 云秋梧愣了一下,苦恼地拧起了眉。 他没想过这个问题。 还真有可能买到的是公鸡,公鸭子。 小鸡仔,小鸭子们太小了,实在是分辨不出来是公是母。 「那怎么办?陆大哥。」 瞧着小夫郎貌似真的很担心的样子,陆远收起了自己的恶趣味,一本正经地道:「没事,好几只呢,总不可能全是公鸡公鸭子,一个母的都没有,再说养一段时间,等它们长大些了,就能从外形上分辨公母了,要真是运气不好,一只母鸡母鸭子都没有,我们再来买就是了。」 第二十一章 气愤的小夫郎 云秋梧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根本不用担心,现在天气暖和,小鸡仔和小鸭子经常都有卖的,要是今天买的这些小鸡仔小鸭子里面没几个是能下蛋的,那再买就是了,下次可以买那种稍微大一些的,能分辨公母的小鸡仔和小鸭子。 「梧哥儿,你到大桥边上等我,我去取木板车。」 木板车那么大一个,带着它逛集市显然是不太方便的,所以陆远就把木板车寄存在了酒楼,等到办完事要回家的时候再去取。 云秋梧一脸乖巧地点头,「好,陆大哥你去吧。」 陆远心想小夫郎软软糯糯的,可真听话,摸摸小夫郎的脑袋,便走了。 云秋梧把鸡笼和鸭笼提在手里,听着小鸡仔,小鸭子们叫个不停,忽然感觉有一点无聊。 「梧哥儿」 云秋梧循声望去,瞳孔微微一缩。 一个穿着半旧青色衣裳少年睁大了眼睛,惊讶地望着云秋梧,正是云秋梧同父异母的弟弟云夏桐。 云夏桐几步跑到云秋梧面前,围着云秋梧转了一圈,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他一番,越看越觉得稀奇,仿佛不可置信,同时还有些气愤。 梧哥儿不是嫁给了个八字硬得不行,据说是天煞孤星的猎户吗? 为什么他没被那猎户剋死,反而还活得这么好,这么风生水起 穿的是新衣裳,还是棉布的,比他穿的好多了,气色红润,好像还长了些肉,胖了些,可见这些日子吃得好。 明明走的时候是灰熘熘地被赶出家门的,娘什么都没给梧哥儿置办,爹照常地当个一事不知的煳涂鬼,可现在,梧哥儿却活得像模像样的,一点都不狼狈难堪。 这不对,听说那猎户凶得很,梧哥儿该被那猎户打骂,磋磨,总之梧哥儿不该过得好,他该过得不好,比在家里的时候还不好才对。 「居然会有人看得上你这个跛子,还是个丑八怪的跛子,啧啧,他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啊?」 「喔,我知道了,肯定对方是个大傻子,不然怎么会对你好。」 「傻子配跛子,天生一对,这就是王八配绿豆,绝配。」 云夏桐觉得肯定是这样的,脸上的嫉妒和语气里的酸意毫不掩饰,明显得快要溢出来了。 「住口,不准你说陆大哥的坏话,陆大哥很好。」 云秋梧兇巴巴的瞪着云夏桐。 他不允许任何人说陆大哥的不好。 因为陆大哥真的很好,再没有比陆大哥更好的人了。 大概是云秋梧过去一向是个逆来顺受,忍气吞声的性子,就算是被打被骂了,也只是默默忍受,不吭声,不反抗,这一次云秋梧居然生气了,维护起陆远来,云夏桐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以为自己是听错了。 等反应过来,云夏桐冷笑几声,阴阳怪气道:「呦,才跟了个野男人跟了几天吶,就鬼迷心窍了,你还长本事了,云秋梧,为了个野男人,沖你弟弟大唿小叫的,我怎么会有你这样不知羞耻,放荡不要脸的哥哥。」 这话完全是在颠倒是非,把陆远这个堂堂正正的夫君给捏造成了一个野男人,而云秋梧则成了个自己不要脸,不要家人,也要跟着野男人无媒苟合的下贱哥儿,不知情的,听到云夏桐这番话,多半会认为云秋梧是个不检点的哥儿,会对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遭人白眼,受人唾弃。 云夏桐年纪不算大,心思却歹毒,三言两语,就想毁了云秋梧的名声。 果然,有人开始对着云秋梧指指点点了。 「哪家的哥儿啊,这样不要脸,不害臊。」 「这要是我家的哥儿敢这么乱来,腿都要给他打断。」 「别说打断腿了,我看该浸猪笼才对,这种哥儿一个村里只要出了一个,整个村子的姑娘和哥儿的名声都要受到影响,不浸猪笼说不过去,挽回不了村子的名声。」 …… 云秋梧气得脸色铁青,「你胡说,陆大哥和我是夫夫,官府婚配的,我们还去迁了户籍,领了文书的,你有本事造谣,有本事和我去官府,看看我们谁说的真,谁说的假。」 云夏桐愣了一下。 什么? 就梧哥儿这丑八怪又残疾的样子,居然肯有人为了他去官府领文书,让他当夫郎 要他说,梧哥儿当个小侍都不够资格。 小侍好歹是四肢健全,有点姿色,没破相的,梧哥儿哪点配得上。 不是说官配没什么好姻缘吗?等官配的,都是些有问题的汉子吗? 为什么梧哥儿运气那么好,白白得了一个好汉子。 这个时候,因为云秋梧光鲜亮丽的打扮,还有他和陆远是官府登记在册的夫夫,云夏桐眼里只有云秋梧过得是多么多么好,早忘了陆远这个好汉子,是他自己鄙夷又畏惧的天煞孤星,只觉得云秋梧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好运气,没把他配给个醉鬼,地痞流氓,真是太可惜,太便宜他了。 第27页 旁边那些看热闹的,见云秋梧说话有理有据,言之凿凿的样子,看法一下又变了。 这走官配的,就是没有那一纸关系证明文书,也是正儿八经的夫夫关系,再次也是个有名分的小侍,根本不可能是和野男人厮混,从来就没这样的说法。 有的人脑子转的快,马上就明白了自己是被人耍了,被误导了,火力立马对准罪魁祸首云夏桐。 「你这哥儿上下嘴皮子一碰,怎么张口就乱说呢,你哥也是个哥儿,他不要名声的吗?」 「你不认你哥夫,也没必要把人诬陷成个野男人吧,你们一家人,是兄弟,你哥要是跟了野男人,你的名声能好听到哪里去」 「我看这两兄弟的关系肯定有猫腻,指不定不是一个爹,要不就不是一个娘,不然咋有造谣诽谤自己哥哥的弟弟。」 …… 云夏桐那点阴暗见不得人的小心思都给人给戳穿得一干二净,顿时脸涨得通红。 「对不住啊,梧哥儿,是我误会了。」 云夏桐刚不情不愿地说了这么一句,忽然又故作疑惑地道:「可是梧哥儿,你当初离开家的时候,都不和家里人说一声,自己偷偷摸摸地就跑了,爹娘都气坏了,以为你是跟野男人私奔去了,之前你不是和一个货郎拉拉扯扯,不清不楚的吗?」 一盆脏水又泼在了云秋梧头上。 舆论的方向又转变了,某些人看云秋梧的眼光又是异样的了。 一个哥儿,无论是出嫁前,还是出嫁后,都应当洁身自爱,自觉地和汉子保持距离。 难怪弟弟先前会一上来就一口一个野男人,原来哥哥不是好东西,没出嫁的时候,和个货郎勾搭上了,这要是哪天鬼迷心窍,收拾东西背着家里人跟货郎跑了 ,三书六礼,啥都不要,可不就是自愿跟着野男人跑的吗? 云秋梧气愤不已,身子直发颤。 桐哥儿好厉害的一张嘴,无中生有,捏造谣言,这是存心要毁了他的名声。 要是以前,云秋梧觉得名声没了也就没了,反正他也没什么好名声。 可现在不一样,他是陆大哥的夫郎了,他的名声不好,是会连累到陆大哥的。 尤其是有关自己是否清白这一点上,是万不能落人口舌的,不然陆大哥成什么了。 「胡说八道,明明是你,你自己和货郎不清不楚的,你还收了货郎的帕子。」 云秋梧是亲眼看到的,还不止一次两次。 于云夏桐而言,这是一种为自己谋好处的手段,仗着自己长的还可以,只要稍微地对某个汉子释放一些暧昧的好意,把汉子迷得晕头转向以后,就可以藉机要些好处,比如一些好看的髮簪首饰,好吃的好喝的。 比起勾搭同村的汉子,勾搭货郎是上上之选。 因为货郎走南闯北,是要到处做生意卖东西的,一般不会在一个地方呆太久,等货郎一走,关系自然就断了,不会有人知道自己和货郎有过一段过去。 云夏桐自认为行事隐蔽,除了天知地知,就只有他和货郎知道。 实则不然,云秋梧天天在外干活儿,撞上过那么几次。 只是云秋梧知道这是不光彩的事情,说出来了对云夏桐的名声不好,他再讨厌云夏桐,也没想要败坏对方的名声。 谁知云夏桐如今红口白牙地诬陷他,把自己做过的见不得人的勾当栽赃给他。 云夏桐有些慌乱。 该死,梧哥儿怎么会知道 ,他什么时候看到的? 「你才是胡说八道,梧哥儿,我知道我们不是一个娘,我娘是后进门的,所以你对我有意见,但你也不能这么对我吧,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你了,你要这么污衊我,我还在说亲呢。」 云夏桐装出了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红着眼眶,泫然欲泣。 他的容貌比起好多乡下哥儿都要好上三分,这么一装,倒真有几分梨花带雨的样子。 人都是偏向自认为的弱势群体的,很多时候还看脸,虽然基本上没几个会承认,但事实的确是如此,是以在一个好看的却可怜的哥儿和一个丑陋的,看起来兇巴巴的哥儿之间,很多人都忍不住同情起前者来,觉得他怕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甚至还有自诩正义的人士站出来要为云夏桐讨公道。 第二十二章 维护小夫郎 「你这哥儿,怎么欺负人呢,他是你弟弟,一个爹,一个姓,不是外人。」 「长得丑,啧啧,这心也丑。」 …… 周围人的嘲笑和奚落是那样的刺耳,云秋梧想要反驳,可没谁愿意听 ,他连张口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他的声音被吞没了。 外貌的丑陋,让他一开始就落于下风。 在只有云秋梧能看到的角度,云夏桐得意地勾了勾唇。 很多人都是没脑子的,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压根就没有自己的思考,别人说什么都信,墙头草,两边倒,哪边有风就倒向哪边。 「你们很闲吗?吃饱了没事干吗?这么多人,可着我夫郎一个人欺负。」 陆远拨开人群,一把拉过云秋梧。 那么多人,围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小夫郎,小夫郎像是秋天挂在枝头的落叶,在冷风中瑟瑟发抖,孤立无援。 陆远严重怀疑这些看热闹的人眼睛都是瞎的,没看到另外的那个哥儿笑得一脸得意,典型的小人得志的样子吗? 第28页 「你云家,不是什么好人家,我夫郎来我家的时候,你们全家没一个人来送他,连个口信都没提前捎给我,让我去接他,相当于是你们把他赶出来的,如今你怎么有脸说梧哥儿对不起你,是你们云家对不起他。」 「我夫郎一个哥儿,在云家当牛做马,累死累活,不过双十年华,手比老妪还粗糙,你再看看你的手,十指青葱,到底谁欺负谁,一目了然。」 陆远冷着一张脸,说出的话字字句句都在理。 众人一看,虽然云秋梧现在穿着打扮比云夏桐好,但人瘦得跟竹竿似的,露出来的一双手黄巴巴的,上面全是茧子,明显就是自小就做多了农活儿的,不然手不可能是那个样子。 而云夏桐呢,脸色白皙,细皮嫩肉的,显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娇养着长大的。 一家人,两兄弟,差距这么大,要说哥哥欺负弟弟,他怎么欺负的。 云夏桐咬咬唇,无力反驳。 「云家哥儿,你说你在议亲,那我就不明白了,大庭广众之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给我夫郎泼脏水,说他和什么货郎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你存的是什么心思呢?有句话叫家丑不可外扬,而你却巴不得宣扬的人尽皆知,难道你不知道,梧哥儿的名声就是代表着云家,他的名声不好,你作为他的弟弟,别人会认为你是个好的吗?」 「怎么可能,你别做梦了,你想通过贬低梧哥儿抬高自己,但凡有点脑子的,都不会被你矇骗。」 「你说看到梧哥儿和货郎拉拉扯扯的,我还看见你和我们村里的王二麻子光天化日地抱在一起,在小树林里欢好呢,论起不知检点,你才当数第一。」 造谣一张嘴,闢谣跑断腿,是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陆远是个护短的,既然云夏桐丝毫不念及云秋梧是他的哥哥,卯着劲地要往他身上泼脏水,造他的谣,陆远觉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很公平。 云夏桐不是要造梧哥儿的谣吗?那就让他也承受一下被造谣的滋味,当一回当事人。 反正他很清楚梧哥儿的为人,他相信梧哥儿,梧哥儿是他的人,以后是要和他一起过日子的,他不会怀疑梧哥儿,带着有色眼镜看梧哥儿,只要梧哥儿愿意,他们会好好的在一起,过自己的日子,外界的眼光根本不重要。 但云夏桐就不一样了。 他是个还没有出嫁,正在议亲的哥儿,这名声上要是有了污点,亲事会不会受阻那就不一定了,可能本来能高嫁的,只能低嫁了,谁让他名声不好呢。 而同为男人,陆远很清楚男人身上的特性,没哪个男人,会不在乎自己头上有没有青草地,戴没戴绿帽子,娶了一个名声上有瑕疵的哥儿,有的男人兴许是个头脑清醒的,有的就未必了。 「你……你胡说,我都不认识你们村的人。」 「什么王二麻子,我根本不认识。」 云夏桐气得不行。 他一个大槐树村的哥儿,什么时候和桃溪村的人扯上关系了。 「你有证据吗?没证据我要告你诽谤,污我的名声。」 云夏桐很清楚哥儿的名声有多重要,尤其是他一个正在议亲待嫁的哥儿,要是名声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嫁不出去,嫁的不好,他宁愿去死。 陆远冷笑一声,「现在你要证据了,先前你污衊我夫郎的时候怎么不拿证据出来呢?」 云夏桐心虚道:「我看到的。」 陆远原话奉还,似笑非笑道:「我也看到了。」 到这个程度了,云夏桐根本拿不出所谓的证据来,他自己却要陆远拿证据出来,众人都不是傻子,都反应过来云夏桐张口就是乱说,在造自己亲哥哥的谣,纷纷指着他议论起来。 「这哥儿心真黑,他哥都嫁人了,居然还想污他哥的名声,得是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怨啊,什么兄弟,我看是仇人还差不多。」 「没听他自己说吗?不是一个娘生的,世上就没几个好后娘,后娘的儿子能是什么好东西,乌鸦一般黑。」 「亏得这汉子是个明事理,心疼自个儿的夫郎的,这要是碰上那不讲理的汉子,气得暴跳如雷,那哥儿不得被好一顿收拾。「 最后在众人的嘲笑声中,云夏桐灰熘熘地走了。 陆远和云秋梧也回家去了。 路上,云秋梧问陆远,「陆大哥,你咋一上来就相信我呢,别人都相信桐哥儿。」 从小就是这样,桐哥儿好看,嘴巴又会说,每次他和桐哥儿吵架,所有人都认为是他的错,是他欺负了梧哥儿,可明明是桐哥儿欺负的他。 就因为他没桐哥儿会说,会颠倒黑白,也没桐哥儿好看,就成了有错的那一个,谁都不信他,不听他的解释,无论他怎么解释,都只会让人觉得他是在狡辩。 所以后来他就什么都不说了,反正最后一个结果都一样。 今天也和以前一样,大家都去信桐哥儿了。 但陆大哥不一样,陆大哥相信的是自己,维护的也是自己,把桐哥儿说得哑口无言,落荒而逃。 第二十三章 有人护的小夫郎 陆远停下脚步,一时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抬手在小夫郎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 「你是我的夫郎,我不信你信谁,难道要去信一个外人吗?」 闻言,云秋梧缩了缩脑袋,有些赫然地笑了笑。 第29页 是啊,陆大哥是他的夫君,当然是会相信他的,要是陆大哥不信他,而是相信桐哥儿的话,他一定会好失落好伤心的。 别人是别人,陆大哥是陆大哥 。 他的夫君,当然是要向着他的。 就像他,也一定会向着陆大哥的,无论何时。 有人护着的感觉,真好。 他也是有人护着的了。 陆大哥会护着他。 两人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大下午了。 要忙活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小鸡仔,小鸭子们搭一个窝。 陆远以前没自己搭过鸡圈,鸭圈,但他琢磨着,应该也不会太难,拿着一把砍刀,到后山砍了些竹子,编成篱笆,忙活了半个时辰,围了一个鸡圈,一个鸭圈。 云秋梧很积极地跑前跑后地给他帮忙。 把小鸡仔小鸭子们赶进去后,云秋梧还给弄了些草料餵给它们。 自从家里养了小鸡仔,小鸭子后,云秋梧照料得很上心,怕它们太小了,自己找不到足够多的吃的,每天都去割新鲜的草回来,还让陆远去村里找人换了一口袋米糠回来,把米糠拌在草里让小鸡小鸭们吃,鸡圈鸭圈也每天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一点异味都没有。 本来陆远还有些担心云秋梧会想养猪,当沈烈说他家的老母猪这一次又生了八个小猪崽,小猪崽有了一个多月,可以捉去养的时候,陆远注意到自家小夫郎的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对小猪崽很感兴趣的样子。 不过之后陆远一直没听云秋梧提起过这事。 其实云秋梧隐隐约约地察觉到陆远和一般的乡下人不太一样,并不热衷于养家畜。 原因是他爱干净,不想家里因为养家畜搞得臭烘烘的。 鸡鸭还好,要是养猪的话,那味道是很沖的,陆远目前是接受不了的。 云秋梧觉得有些可惜 ,说实话,他还蛮想养猪的,他勤快些,一天多给猪吃几顿猪草,从现在开始养,养上几个月,大概有个一两百斤,白白胖胖的,正好可以杀了过年,杀年猪,吃年猪肉。 不过陆大哥不喜欢,那就算了,养猪哪有让陆大哥舒服重要。 之后的几天,陆远没有上山,而是在家里捣鼓一样新东西,新吃食。 「梧哥儿,来尝尝,看好不好吃?」 陆远把一盆红艷艷的,香气四溢的东西端到了桌子上,招唿着云秋梧过来吃东西。 刚从河边洗了衣裳回来的云秋梧声音清脆地应道:「马上就来,陆大哥,等我把衣裳晾好了就来。」 衣裳都洗好了,自然是要赶紧晾上的,趁着有大太阳的时候,好晒干。 陆远走到院子里,帮着云秋梧把衣裳给晾上。 最开始,陆远是自己洗衣裳的,他以前读书的时候,从初中开始就是住校,自理能力还可以,就是没有洗衣机,手洗衣裳他也做得来。 直到有一次,陆远洗了澡,忘记顺手把衣裳给洗了,衣裳就丢在澡盆子里泡着 。 第二天,他出门干活儿去了,回家发现云秋梧把他的衣裳给洗了,连贴身衣物也给洗了。 陆远当时还挺尴尬的 。 长这么大,从他有记忆开始,没谁给他洗过衣裳,还有私密的内裤啥的。 可云秋梧说,给自己夫君洗衣裳,是应该的,让陆远不用不好意思。 有一次就有第二次,后来陆远的衣裳基本就被云秋梧给承包了。 偶尔他自己记起来的时候,会自己洗完澡把衣裳给洗了。 为这,云秋梧还有些不乐意,嘴巴嘟得老高,都可以在上面挂油壶了,在陆远耳边念叨了一天,整得陆远实在没办法了,只能连连保证,说是自己再也不乱洗衣裳了。 陆远说到做到,确实没乱洗,只是下一次在洗衣裳的时候他不光洗自己的衣裳,还把云秋梧的衣裳也给洗了。 云秋梧自己给陆远洗衣裳的时候没觉得害臊,知道陆远给他洗了衣裳时却害羞得不行,小半天都躲着陆远,不好意思和他说话,也不和他对眼神。 在之后就变成谁有空谁去洗衣裳,一起去洗衣裳也是有过的,村里人看到后还好一阵打趣,都调侃陆远是个心疼夫郎的,洗衣裳都要陪着夫郎一起,没几家的汉子是这样,都是把脏衣裳脱下来甩给妻子,夫郎,自己就啥也不管了,等着穿干净衣裳 。 晾完衣裳,陆远拉着云秋梧进屋。 这是还不到盛夏,但中午的时候太阳明晃晃,火辣辣的,挺晒人,在外面待久了,还是挺热的,一进屋就凉爽了不少。 云秋梧鼻子灵,在院子里的时候就闻到了浓郁香味 ,让他馋得忍不住想吞口水。 等吃到的时候,开心得眼睛都眯起来,发出满足的喟嘆。 又麻又辣,又鲜又香,一个字,绝,两个字,好吃。 「好吃吗?」 看云秋梧的反应,陆远就知道自己的冷锅串串应该做得挺成功的,但他还是想听小夫郎亲口说出来,那会让他有更深的成就感。 「好吃,很好吃,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陆大哥,你是怎么想的,怎么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 云秋梧满脸崇拜。 陆大哥真的太厉害了。 会打猎,会种庄稼,会做好吃的,还认字,连衙门里的官爷都说陆大哥的字写得好。 第30页 得到了意料之中想要的回答,陆远微微勾唇,「梧哥儿,你说我们要是把这个东西拿去卖,会好卖吗?能挣钱吗?」 虽然卖人参换了八十两,乍一听,对庄户人家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了,够几口之家用上好几年了,普通人家十两银子就能用上一年了。 但陆远没打算坐吃山空,就指望着那八十两过活,他也不是个喜欢做白日梦的,觉得还能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好运气,能挖到更多的人参,妄想靠挖人参解决温饱,甚至是暴富。 第二十四章 做生意的小夫郎(一) 思来想去,陆远想到了卖吃食做点小生意。 刚好他也会做些,虽然不是受过专业培训的大厨,但某些吃食,他自认为做的还是挺可以的,而且这两次他上集市,有留心观察过小摊小贩卖的是些什么东西,发现有些吃食是这个时代没有的,这不正好就有商机了吗? 云秋梧想也不想地道:「肯定好卖,一定能挣钱的。」 陆大哥做出来的东西这么好吃,吃了一口就停不下来了,怎么可能会卖不出去呢,他敢打包票,生意一定会红红火火的。 陆远有些忍俊不禁地道:「对我这么有信心」 小夫郎这怕不是心里偏心他,所以就理所当然地捧场吧。 云秋梧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我当然相信陆大哥。」 陆远被这一句话说得心花怒放。 这种被人无条件信任的感觉,很让人开心。 「梧哥儿,家里的银子我想先用一些在做生意上,不会把所有银子都投进去,这三十两你收好。」 陆远现在不知道如果真的要做生意,需要投入多少成本,但他自己对风险承受的承受能力是有预估的。 至多投入五十两进去,无论是赚是赔 ,再多就不行了,他和梧哥儿还得过日子,总得留条后路,留下一些固定资产。 万一真的是不会做生意,赔了,好歹还有三十两存款傍身,不至于一贫如洗。 说到家里的存款,陆远真心觉得原主是个及时行乐之人,打猎每个月能挣几两,一个退伍归乡的军人,官府会给一笔退休金,在这个小地方,算是挺富裕的了,稍微有点存钱的意识,都能存下一笔钱。 然而陆远穿越过来的时候,家底就只有二两银子了,那二两银子约莫能用到下一次猎到猎物去卖,从这点上可以看出原主可能是个月月光的月光族,手里头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平时没少去酒楼吃吃喝喝,花钱可不就像流水一样。 别说三十两银子了,云秋梧活了两辈子 连三两银子都没有过,忽然要他保管三十两银子,云秋梧在受宠若惊的同时,还有些惶恐,一时都顾不上被陆远信任,愿意让他保管家中银钱的那份喜悦之情了。 「这……陆大哥,我管钱,不合适吧。」 云秋梧不知道别人家里是怎么样的,在云家,后娘是挺厉害,但钱基本都是在爹手里,有时后娘要买什么东西,钱不够了是要找爹拿钱的。 「你是家里的一份子,是我的夫郎,管钱不是天经地义的吗?有什么不合适的?」 在陆远的观念里,只要是成婚了,两个人在一起了,把钱交给另一半是理所应当的。 云秋梧怔了怔,眉眼不自觉上扬,仍还有些踌躇。 「我怕管不好,要是丢了怎么办?」 这可是三十两啊,不是三两,真要是丢了那可就完了。 「可是在我手上也一样啊,我也不知道该放哪儿?」陆远苦恼地拧了拧眉。 两人面面相觑,开始为怎么保管钱财发愁。 忽然,陆远一拍手,「有了,梧哥儿你跟我来。」 云秋梧连忙跟上。 陆远在寝屋的一个角落里捣鼓了一下,只听咔嚓一声,墙上忽然出现个暗格。 「陆大哥,这是家里的机关」 云秋梧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伸手捂住嘴巴,尽量地压低自己的声音,但语气中的兴奋还是难以掩饰。 陆远「嗯」了一声。 「这机关是爹弄的,除了自家人,没谁知道,很隐蔽,可以把钱放这里,以前荷儿……」 陆远突然不说了,云秋梧也没追问。 关于自己官配夫君的一些情况,云秋梧是知道的,几年前就知道了。 不止他知道,应该说附近几个村子没几个人没听说过桃溪村有个猎户为了给妹妹报仇把周地主给送进了大牢的壮举。 有了机关,云秋梧还真就把三十两银子给放进暗格里了,暗格里还有家里的地契房契,陆远拿出来看了看,随即又放回原处。 除了银子,云秋梧还把户籍和领的关系证明文书给放进去了,把他认为的所有的最重要的东西都给放了进去,好在暗格防湿防潮防蛀,就算是纸张一类的东西也适合保存。 瞧着自家小夫郎这举动,像是过冬的小松鼠在挖洞屯粮,又像是小心翼翼守护着自己的财宝的,让陆远闷笑不已。 得了,看小夫郎如此上心 ,应当是不用愁了。 小夫郎怕不会一天好几次打开暗格看吧。 中午的午饭就是冷锅串串了,陆远弄了一大盆,荤素都有,再搭配上白米饭,吃起来麻辣鲜香,很开胃,正适合下饭吃。 陆远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在下一个赶集的日子,就到镇上摆地摊卖冷锅串串了。 第31页 镇上有条专卖各色吃食的小吃街,陆远特地起了个大早,占了个还不错的位置,然后开始摆摊。 刚开始做生意,陆远没选择盘店面租铺子,而是买了个二手的摆摊专用的小推车,小推车下面带轮子,上面有棚顶,中间有隔层,可以放东西。 云秋梧也是一併来了的,帮着陆远摆摊。 冷锅串串刚摆出来,浓郁的香味顿时就飘了出去 ,惹得附近闻到这股香味的人们都好奇得很,忍不住东张西望,想要知道这么香的味道是从哪里来的。 「卖冷锅串串,麻辣好吃的冷锅串串,有荤有素,任挑任选。」 「荤菜两文,素菜一文,买五送一,买十送三,买得越多,送得越多。」 云秋梧一点都不怕生的吆喝,本来陆远是要自己吆喝叫卖的,但云秋梧争着要做这事,说是要给他帮忙。 看小夫郎这么积极,陆远便由他去了,想着要是到时候小夫郎害羞,不好意思,他再自己来就是了。 然而陆远却是想错了,在挣钱这一点上,云秋梧才不会害羞,不好意思呢,扭扭捏捏的,是做不好生意的,做生意,就得大大方方的,哪怕做的不是什么大生意,只是摆个地摊卖个吃食。 第二十五章 做生意的小夫郎(二) 新鲜吃食,总是让人好奇的。 没多久,便有一个闻着香味的大娘走过来,看到几锅颜色红亮,香味诱人的冷锅串串,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 「你们这买的是什么?闻着好香啊。」 「是冷锅串串,大娘,不仅闻着香,味道也好,买回家可以给孩子们当零嘴,也可以当个凉拌菜,下饭吃可好吃了。」云秋梧笑容满面地招唿道。 大婶有些心动,在询问了价钱之后,觉得还可以接受,便挑选起来。 很快便挑选了五串五花肉片和十串素菜,得了赠送的四串的冷锅串串,拢共花了二十文。 二十文,如果是拿去买肉的话,只能买一斤带着大半肥肉的猪肉,有时候都未必买得到,换成买冷锅串串,就得了将近二十串冷锅串串,有荤有素,瞧着一大把的样子,不少驻足观望的行人想想好像挺不错的样子,于是便纷纷到摊子面前挑选起来。 「老闆,当真是任挑任选,不会有哪样荤菜,哪样素菜贵一些吧」 「不会,荤菜是一个价,素菜也都是一个价。」 「当真要免费送?」 「送的,买五送一,买十送三。」 …… 客人们七嘴八舌地问问题,看似问题很多,其实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问题,关于价钱,关于是不是有优惠赠送。 做生意的讲究的就是一个和气生财,要有耐心,因此只要有人问,云秋梧听到了,就会回答。 云秋梧口齿伶俐,能说会道,他负责接待客人,而陆远会算数,心思细,就由他负责结帐,两人分工配合,虽然是第一次摆摊做生意,但一切稳妥有序,不见慌乱。 到了中午,摆摊已经快两个时辰了,日头渐渐大了,这时集市上的人没有先前那么多了。 陆远看了看,带来的冷锅串串卖了十之七八,剩下还有几十串。 他起身收拾东西。 「陆大哥?这就不卖了吗?」 云秋梧有些不明所以,不懂陆远为什么这么早就要收摊,而不是把冷锅串串给卖完。 「先不卖了,这些冷锅串串自有用处。」 陆远把一些冷锅串串送去了酒楼,一些送给了龚老闆,酒楼掌柜的和龚老闆都是以往照顾过原主的人,陆远和他们相处下来,也觉得他们性情温厚,是可结交之人,因此有意维持关系。 二来陆远也是存了自己的私心的。 倘若要是酒楼掌柜的看得上冷锅串串,未尝没有做生意的可能。 至于龚老闆,陆远就更有信心了,龚老闆是个爱吃美食的,口味又好重口,陆远觉得他多半会喜欢冷锅串串,届时龚老闆自然会来照顾他的生意,他自己又是个生意人,结交的人多,人脉广,许会介绍些客人来。 云秋梧不是很懂陆远的用意,但陆远做的决定,他肯定是支持的。 也许酒楼掌柜的和龚老闆以前帮过陆大哥,陆大哥拿他们当朋友,所以才把冷锅串串送给他们,单纯的云秋梧是这么想的。 当然,他这么想也没错,这确实是陆远的用意之一。 酒楼掌柜的不在,陆远便把东西交给了一个伙计,让他转交。 之后便去了粮店。 这会儿生意冷清,龚老闆正在悠闲地喝茶。 「陆老弟,今儿赶集来了?呦,这是弟夫郎吧。」 龚老闆眼睛眯了眯,手牵手的,不是夫郎是什么。 以前真没看出来,陆兄弟这么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有了夫郎后,居然这么腻歪,出门在外还要牵夫郎的手,啧,真是没眼看。 看来陆兄弟是很满意自己官配的夫郎了。 龚老闆倒没觉得云秋梧配不上陆远,甭管长得丑还是长得俊,身体有无残疾,说到底,都是陆远自己的事情,只要陆远自己看上了,他心里欢喜,想要和对方一起过日子就成。 陆远笑着给龚老闆介绍了云秋梧,然后又给云秋梧介绍了龚老闆。 云秋梧便随陆远喊一声「龚大哥」。 「啥味儿这么香啊?陆老弟,这次是带什么好吃的了?」 第32页 龚老闆已经很敏锐地捕捉到了莫名的香气。 他之所以能和原主交情不错,除了原主经常照顾他的生意,来他店里买粮食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两人能吃到一块去,也就是饭搭子,时不时地约在一起,走街串巷地去吃好吃的,无论是消费高的酒楼,还是接地气的路边摊,只要有好吃的,是不挑的,没那么多讲究。 「给龚大哥拿了些冷锅串串过来。」 陆远把冷锅串串拿出来后,龚老闆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 一连吃了好几串,趁着停下来喝水的功夫,龚老闆才吸着气道:「好吃,又麻又辣又香,虽然有些辣,但越辣越好吃。」 「陆兄弟你可以啊,真有意思,有好吃的,还不忘给我捎一份。」 「错了,龚大哥,这些冷锅串串不是我买的,而是我卖的。」 龚老闆「喔」了一声,过了会儿才反应过来,「你卖的?」 「这么说,是你自己做的了?」 他的声音一下就拔高了。 陆远点点头。 龚老闆觉得有些不可置信,狐疑地看了陆远好几眼,就差没在脸上写不可能三个字了。 他印象中,陆老弟不是个会下厨的,怎么能弄出这么好吃的东西来,莫不是在煳弄他吧。 陆远任他看,脸不红心不跳的,根本就不心虚,因为冷锅串串确实是出自他手,有什么好心虚的。 「陆老弟,这个……什么串串应该是弟夫郎的手艺吧,弟夫郎一看就心灵手巧,你个大老粗,厨房怕是都没进过几回,哪会下厨啊?」 这个时代,男子一般是不进厨房的,一般默认厨房是女子和哥儿的天地,所以龚老闆觉得做出冷锅串串的应该是云秋梧,哪家的妻子/夫郎是不下厨,而是让汉子进厨房的。 闻言云秋梧脸臊得通红,不是因为赞美,也不是因为腼腆,而是因为羞愧,在厨艺上,比起陆大哥,他差的远了,自愧不如。 第二十六章 沈烈喜欢的哥儿 陆远忍不住朗声一笑。 龚老闆:「……」 这有什么好笑的吗? 他先看看陆远,又看看低着头的云秋梧,先前的信誓旦旦不知不觉间底气就没那么足了。 难道陆老弟说的还真是实话,他自己的确是猜错了? 「陆老弟,真是你做的不成?不是弟夫郎的手艺」 龚老闆指指还剩大半的冷锅串串。 剩下的那些冷锅串串龚老闆是要带回家给夫郎的,他是个疼夫郎的,有什么好吃的,不会忘了给自家夫郎带一份。 这次点头的是云秋梧。 「龚大哥,冷锅串串真的是陆大哥做的,我做不来的。」 无缘无故的,龚老闆并不觉得云秋梧会说谎骗他,亦或是陆远闲着没事干了,和自己的夫郎合起伙来煳弄他。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陆远先前真的是实话实说,可他没信。 「可以啊,陆老弟,认识你快三年了,还是头一次知道你有这么好的手艺,以前怎么还藏着掖着啊。」 龚老闆也实在是个妙人,尴尬了一秒钟后,立马就恢復了平常心,拍着陆远的肩膀,和他嘻嘻哈哈的。 陆远也不是个爱计较的,当下便道:「龚大哥你自己也没问过啊。」 龚老闆哈哈大笑,「说得也是。」 「我说陆老弟,你有这手艺,大可以开个店,干一番事业,这做猎户,自在是自在,到底还是危险了些。」 顿了顿,龚老闆压低声音道:「尤其你现在不比以前了,不是一个人过了,是有夫郎的人了,将来弟夫郎再生两个孩子,这人生就美满了,你得多为家人想想。」 龚老闆是真心实意把陆远当朋友看的,不然不会说出这么一番掏心掏肺的话,旁人都只看得到当猎户有多好多好,有收穫的时候不愁肉吃,不用在地里刨食。 可猎户遇到危险的可能性比庄稼人高多了,种地的,一年到头,种个十几二十年,能有几次遇见熊瞎子之类的野兽。 以前龚老闆是不知道陆远有一手好厨艺,再者是陆远自己喜欢,所以没说什么。 但现在,龚老闆觉得陆远既然有一技之长,何必浪费,弄家自己的店卖些吃的,风不吹日不晒雨不淋的,不比在山里风餐露宿的打猎强多了,还能多陪陪家里人。 当然,也就是眼前的这个陆远是换了芯子的,以前的陆远确实是厨艺不咋地,不然龚老闆是断不可能说出今日这番话的。 陆远拱拱手,「先借龚大哥吉言了,我和夫郎今儿头一次做买卖,以后少不得要龚大哥照拂了。」 闻言龚老闆「嘿」了一声。 「陆老弟,你可以啊,生意都做上了,这脑瓜子,怪灵光的,在哪个位置开的店,明儿我给送贺礼去。」 逢人开店,有交情的,是有送贺礼的说法的,当然了,并不是硬性要求,全看送礼的人愿不愿意,觉得交情有没有到那个的份上,到了就送,不到就不送。 龚老闆愿意送开业贺礼,由此可见,在他心中,陆远或者说原主是值得他送礼的。 陆远摆摆手,「可别,现在是摆摊卖,没店面,先这么卖着,看生意能不能做起来,要是能做起来就做,做不起来再另作打算。」 天底下没有哪样事是容易做的,做生意也一样,陆远又生性谨慎,所以现在还处于观望阶段。 第33页 再者,这开店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店铺的选址很重要,要考虑交通,人流量,租金……总之要考虑的方面多着呢,一时也未必找得到合适的铺面,等到把铺面找好了,什么都齐全了 ,才开始做生意,做得好还成,要是生意不行,前面的成本投入不都尽数打水漂了吗? 还不如先试试水,一步一步,稳扎稳打。 先把销路给打开,同时也有更多的时间慢慢地寻摸合适的铺子。 龚老闆觉得陆远顾虑太多,瞻前顾后的,要他说,就该放手大干,不过毕竟不是他自己的事,有的话说了不太好,反倒影响交情,人家都决定好的事情,自己要是再说三道四的,反而成了多管闲事。 因此龚老闆也没说什么,只是道:「改明儿我给陆老弟带客人去。」 「那先多谢龚大哥照顾小弟的生意了。」 从粮店离开之后,陆远和云秋梧买了些东西,随即便回清水村了。 快到家时,远远地看到沈烈从山上背了一捆柴禾下来,后面跟着个人,等走到大道上的时候,沈烈把柴禾放下来,交给了另外一个人,随后两人便分开了。 背着柴禾的那人身形瘦弱,单薄的嵴背好像都要被柴禾给压塌了。 陆远皱了皱眉。 那人好像叫什么素哥儿,村里李铁柱家的哥儿,听说素哥儿是被上山砍柴的李老爷子捡回来养的,一直不受李铁柱和他夫郎的待见,李老爷子在世的时候,素哥儿的日子尚且勉强能过,两年前,李老爷子病死了,素哥儿在李家的日子一下就变得很不好过了,被李铁柱和他夫郎当成了牲口使唤。 连原主这么个不怎么和村里人往来的,都听说过李铁柱和他夫郎是怎么磋磨人的,天不亮素哥儿就要起来干活儿,大晚上才能睡,还不给人吃饱穿暖,大冬天的,还穿单衣 ,都不给人一件厚衣裳。 素哥儿早到了可以说亲的年纪,他人勤快老实,村里好多人家都看得上他,属意他给自己儿子当夫郎,可是李铁柱夫郎开口要的彩礼高得吓人,十两银子,一文都不能少,这么高的彩礼没几个出的起,摆明了就是要留着素哥儿给他们家当牛做马,继续伺候他们一大家子。 从原主的记忆中,陆远想起来,好像有一次,沈烈喝了酒,醉醺醺的时候和他说他心里有个喜欢的哥儿,但他还不能娶回家。 现在看来,沈烈心里的那个哥儿有可能就是素哥儿了。 十两银子的彩礼,对庄稼人来说,不可谓不多,有多少人家的家底都未必有十两。 沈烈家家境一般,甚至在桃溪村是处于中下游,哪怕他拼命地到处给人打短工,省吃省喝,要攒出十两银子来,怕是得要好几年。 但好像素哥儿的年纪不小了,眼看着没两年,就要到二十了,到时候一旦官配,会嫁给什么人就不好说了 ,等不等得到沈烈上李家提亲还是个未知数。 第二十七章 财迷小夫郎 想想沈烈和素哥儿兴许很有可能会劳燕分飞,各自婚嫁,陆远轻声嘆了口气。 「陆大哥,怎么了?」云秋梧歪着头问道。 好好的,陆大哥怎么嘆起气来了。 「没什么。」 一个未出嫁的哥儿,是不好议论太多了,让人听到了,对哥儿的名声不好,所以陆远并没有和云秋梧说什么。 走到家门口,碰上了沈烈。 「陆大哥,十八那天大山叔家的儿子要娶夫郎,你到时候要记得,别忘了。」 都是一个村里住着的,没仇没怨的,更没闹得老死不相往来,每逢红白喜丧事,村里人都是要过去帮忙的,一来是热闹,二来是搭把手。 陆远家住的偏,消息不怎么灵通,村里好多事儿未必知道,所以沈烈经常来通知他,免得陆远什么都不知道,淡了和村里人的人情往来。 陆远点点头,「好,我知道了,到时候我会去的。」 要说的话说完了,沈烈喝了碗水就走了,看他急匆匆的样子,估计是还有事要忙呢。 回家后,陆远擀面粉,和肉馅包抄手,云秋梧在一旁给他打下手。 抄手包起来不难,没多久,云秋梧就学会了,还包的像模像样的。 陆远夸了他几句,说他有悟性,有灵性,人聪明。 云秋梧抿着嘴一直开心的笑。 接下来小半下午的时间,陆远在家里清洗蔬菜,处理食材,云秋梧则把小鸡仔小鸭子们赶出去放,让它们自己找吃的去,自己也割了一些青草回家。 晚上吃的是中午包好的还没下锅煮的抄手。 吃完饭,歇了会儿凉,陆远把钱袋子里的钱给倒在桌子上,只听哗啦一声,一个个圆滚滚的圆形方孔铜钱铺在了桌面上,还有几个碎银子。 云秋梧眼睛一下直了,好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金银财宝的龙,水灵灵的大眼睛里闪烁着发财了几个字。 明明他都保管着三十两银子了,却还是会为了眼前这不到一两银子的钱而兴奋喜悦。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除了某些极个别视钱财如粪土的人,钱这个东西,谁会嫌多呢,当然是多多益善,越多越好。 云秋梧的财迷姿态看得陆远哑然失笑。 真是个财迷的小夫郎。 「梧哥儿来数数,看我们今天卖了多少钱?」 第34页 云秋梧当即便数起来。 他的算术自然比陆远差的远,连乘除都不懂,更别说什么函数微积分了,但数钱他是数的明白的。 片刻后,云秋梧激动地道:「一共是六百七十文,陆大哥,这些真的都是我们卖冷锅串串挣的钱吗?」 云秋梧觉得很不可思议,要不是钱是他自己数的,来来回回数了两遍,确定没有数错,他肯定是不相信的。 这才一天,实际上才半天,就得了六百多文,那些身强体壮的汉子出去给人打短工,给人干一天的活儿 ,从早累到晚 ,撑死了也才四五十文钱,还不管中午饭,要自己带干粮,中午的时候除非太阳很毒辣,顶着大太阳干活儿容易中暑,不然一天下来是没多少休息时间的。 如果是女子或是哥儿的话,没那么好的劳力,干不了什么力气活儿,给人缝缝补补,洗衣做饭的话,一天能有二十文就很不错了。 做针线活刺绣倒是也能来钱,但要手艺好,不然绣的帕子绣庄不收,砸在自己手里的话,还倒贴钱,而且刺绣一坐就是大半天,低着头,累脖子得很,不比干活儿轻松到哪里去。 反正在云秋梧的印象中,干什么来钱都不如今天卖冷锅串串来得快,挣的多 。 陆远想了想,措辞严谨地道:「这六百七十文不是净利润,里面还没除开成本,如果把成本给抛开的话,挣的不多,才三四百文。」 调料和食材都是要花钱买的,不是凭空就有的,云秋梧没想到要把成本考虑进去,但陆远可不会忘记。 「哇,三四百文,那也很多了。」 云秋梧笑得一脸开心。 三四百文,不少了,顶得上他绣好多条帕子卖了,给人打短工也要小半个月才能挣这么多钱呢。 「陆大哥,你说我们以后每天都能挣这么多钱吗?」 一天三四百文,一个月下来,那不就能挣好几两银子,甚至是十几两银子了吗? 原来生意这么好做的吗? 云秋梧脑子里刚冒出这个念头,立马就否决了。 不是生意好做,是陆大哥的手艺佳,冷锅串串的味道好,所以才有那么多人买,能差不多全部都卖完,才能挣这么多钱 。 实际上生意是不好做的,挨着他们摆摊卖烧饼的,一上午也才卖出去几个烧饼,他们收摊的时候,瞧见还有烧饼没卖出去,一个烧饼四文钱,卖出去十个四十文钱,要卖大半天才收摊,还是包含了面啊油啊什么的,算下来和打一天工也没多少区别。 而且做生意是要看运气的,也许今天客人多,东西全都卖完了,明天就未必了,这谁说得准呢,就是开酒楼做大生意的,也不是每天都有那么多人到酒楼大吃大喝的。 「这个我不敢打包票,不过我们可以努努力,争取每天都进帐几百文,甚至一两二两银子。」 陆远不想给开心的小夫郎泼冷水,也不想他盲目自信,但有个美好的愿望总是能行的,至少有个奔头。 这过日子,不就是要有奔头吗? 「好啊好啊,我一定努力。」 云秋梧一副斗志昂扬,干劲十足的样子,瞧着就很有信心。 接下来的几天,陆远和云秋梧又去集市上摆了几次摊,越来越多的客人上门来,冷锅串串的名头渐渐响亮起来。 因着是镇上独一份的吃食,生意一直挺好,即便不是赶集的日子,一天也能挣个四五百文,镇上的人一般都是手里有几个钱的,消费能力不低,常常就光顾陆远生意的。 如果是赶集的话,人多,生意还要再红火一些,最多的一天,挣了八百多文。 每天都有几百文的进帐,无论是陆远还是云秋梧,心里都喜滋滋的,心情很不错。 不过在挣钱的同时,也挺累,什么事都是陆远和云秋梧亲力亲为,每天光是削串冷锅串串的签子,就要花上一个多时辰,还有清洗食材,烹制都要费不少时间,上午要出摊,下午要做第二天的准备工作,夫夫俩近来都是起早贪黑的忙。 第二十八章 束髮 忙到五月十七这一天,上午出完摊卖完冷锅串串后,陆远和云秋梧总算可以暂时松快一下,不用忙着明天的出摊准备工作了,因为明天十八,不出摊,要到王山家吃酒席帮忙去。 第二天,陆远特地换了一身最新最体面的衣裳,他刚换好衣裳出房间,迎面就碰上了云秋梧。 他今日穿的是深蓝色的衣裳,云秋梧穿的是天青色的衣裳,颜色一深一浅,都是同一种色调,倒有几分情侣装的感觉。 云秋梧抬头,对上陆远满含笑意的眼睛,感觉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得飞快。 他知道陆大哥一向生得英朗,今天好像更好看一些。 「陆大哥,你的头髮,这里还有。」 云秋梧伸手指了指。 陆远在头上摸了一把,果然在脑后摸到了一缕还没有被束起来的头髮,不禁摇了摇头 ,神色有些苦恼。 说起来穿越之后,最让他烦恼的就是这一头长髮了。 头髮长,洗起来麻烦也就算了,每天都要束髮是最麻烦的,因为陆远总是会遗落一些头髮,没法一次性全部都束起来,因此就显得有些不规整。 往往是后来发现后又把头髮给强行塞进去,从表面上,好像还挺可以的样子,其实内里是一团乱,每次解开头髮的时候,总是会扯到头髮,掉头髮。 第35页 那种头髮硬生生从头上扯下来的感觉让陆远头皮都在发麻。 陆远留了二十多年的短髮,夏天的时候还喜欢留寸头,当然是习惯不了长发的,有好几次,他都想拿把剪刀咔嚓一下把头髮给剪短,但想想还是算了。 所谓身体髮肤,受之父母,损伤不得,无缘无故的,就因为他不习惯,嫌麻烦就把头髮给剪短,指不定会被人认为是精神失常导致的行为狂悖。 改变不了环境的时候,就只能调整自己去适应环境,陆远不想给自己惹麻烦,索性就把长发给留着了。 「陆大哥,我替你束髮吧。」 云秋梧大概是从陆远的神色中猜到了他是在苦恼什么。 想着两人既然是夫夫,当夫郎的,给自己的夫君束髮好像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没什么毛病,所以就说出来了。 云秋梧之所以会主动这么说,来源于他和陆远相处下来,陆远对他的呵护,给了他想要和他一起过日子的安心的感觉,他也知道陆远的性子是温和温厚,某些时候甚至是温柔的,觉得大概率陆远不会拒绝他。 如果陆远一直对他冷漠以待,视他为无物,云秋梧必然是不敢主动靠近的。 「那麻烦梧哥儿了。」 想着等会儿是要去吃席的,头髮不束好不像个样子,陆远笑着答应下来。 「没有。」云秋梧小声道。 进屋后,云秋梧先替陆远把头髮给解了下来,随即拿起梳子,替他梳起头髮来。 不梳不知道,一梳才知道陆远的头髮有多乱,头髮都缠在一起了,还不止一处两处。 「陆大哥,你……」 云秋梧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每天都见到陆大哥,从没发现他的头髮有不对过,谁知是藏得太好了。 陆远干笑两声,「头髮太多太长了,我打理不来。」 不是陆远凡尔赛,而是发量确实不少,想他上班那会儿,髮际线都快高到头顶了,发量也岌岌可危,曾不止一次的怀疑自己有提前经歷中年秃髮危机的风险,现在却有了一头乌黑茂密的头髮。 云秋梧唇角微扬,心想陆大哥这样还挺可爱的,平时的陆大哥是稳重的,想不到他还有这样可爱的一面。 他手法巧妙地把陆远的头髮给梳顺了,然后又替他束起来。 饶是陆远这个从镜子里只看得到前半部分,看不见自己脑袋后面是个什么情况的,也觉得云秋梧的手艺好。 为什么这么说呢,他感觉脑袋轻便了许多,不再是沉甸甸的了。 而且全程都没有感受到那种头髮被扯到的疼痛。 「陆大哥,以后我都帮你束髮好不好?」 就像陆远沉迷于打扮云秋梧,喜欢给他买穿的一样,云秋梧也想打扮自己的夫君。 给自己束髮,没什么感觉,但给自己的夫君束髮,会让云秋梧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不会很麻烦吗?」 陆远先想到的是这个。 在他看来,束髮够麻烦的,每次他要弄好一会儿才行,还只是将就能看,能出门。 云秋梧摇摇头,「不会,很快的。」 「我想给陆大哥束髮,我是你的夫郎,愿意为你束髮,好不好?陆大哥。」 他的声音软软糯糯的,语调是欢快的,期待的,隐隐地透着撒娇的意味 。 而且几乎是贴在陆远的耳边上说的,细微的唿吸声近在耳旁,听得清清楚楚,让陆远一瞬间面红耳赤,感觉全身的血液至少有一半都倒冲上了头顶,心跳如鼓擂。 若有若无的皂角香气萦绕在鼻尖。 剎那间,陆远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会有吐气如兰这个词。 「好。」 陆远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得了应允的云秋梧弯着眼睛开心地笑了起来。 「就知道陆大哥最好了。」 陆远有些晕晕乎乎的。 他好吗? 不知道,小夫郎说是就是吧。 …… 王山家。 今天是办喜事的日子,家里贴上了红对联,挂上了红灯笼,所见之处,到处都是鲜艷热烈的红色,看着就喜气洋洋。 陆远和云秋梧来得不早也不晚,大傢伙儿正在为了宴席忙活。 陆远先去随了礼,给了一个红包,然后找到了宋大娘,让宋大娘多带着些云秋梧,都是一个村的,在这种场合,没几个人是坐着等吃等开席的,该吃吃喝喝的时候吃吃喝喝,有活儿的时候要帮忙干活儿。 汉子们要干的活儿和女人哥儿是不一样的,陆远倒是有心想把云秋梧带在自己身边,但是不方便,所以就找到了相熟的宋大娘。 他自己则加入到汉子们杀鸡杀鸭的队伍中了。 云秋梧跟着宋大娘,帮忙择菜的时候,顺便也认识了村里不少人。 第二十九章 挑拨 自云秋梧出现后,便有不少人注意到了他。 注意他的基本上都是女人和哥儿,汉子最多看一眼,就会移开视线,甭管是嫁了人还是没嫁人的哥儿,一直盯着人家看是很失礼的行为,搞不好还会闹误会。 刚开始的时候,众人都觉得云秋梧面貌丑陋,从外形上,实在是配不上陆远,但忽略他脸上的那道疤,不少人发现云秋梧其实是个面容姣好的哥儿,肤色白,脸上干干净净的,连颗痣痦子什么的都没有,颇有几分姿色,同样都是乡下人,云秋梧的肤色是偏白的,俗话说一白遮百丑,就是只有三分好看,只要肌肤白皙,也有了七分的好看。 第36页 再看他的举止落落大方,和谁说话都笑嘻嘻的,干活儿还麻利,说实话,确实是个挺不错的哥儿,配陆猎户倒也不是那么差,一点都配不起。 「我说梧哥儿,陆猎户既然这么看重你,怎么不给你办酒席,请我们大傢伙儿一起热闹热闹。」 说话的人是周秀芬,面上笑呵呵,语气却是阴阳怪气的。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云秋梧的日子过得很不错,穿得好,打扮得体体面面的是一方面,主要是他的精气神好,气色红润,眉宇间不见丝毫郁色,而且先前陆远是一路牵着他的手过来的,还怕他不适应,特意找了宋大娘带着他,行为上,话里话外,众人都能看出陆远对他夫郎的在意。 周秀芬自然也看出来了,她又不瞎。 但她偏偏要挑刺,存心要让云秋梧不痛快。 今天是王山家的儿子娶夫郎的日子,这场面,热热闹闹的,整个村,甚至连附近几个村都来了人。 而云秋梧呢,他进陆家门的时候,灰熘熘的,什么仪式都没有,甚至没几个人知道村里多了个人。 这世上但凡是投胎成了女人和哥儿的,谁不希望自己嫁人的时候风风光光的,一辈子就一次的风光。 可云秋梧没有经歷过。 这不就是他的痛处吗? 不管陆远表现得有多在乎云秋梧,他不还是没为云秋梧办仪式吗? 一个男人有多在乎自己的妻子,夫郎,要看他捨得为之花多少钱,陆远这样的,显然也没多在乎云秋梧。 周秀芬是这么认为的。 而且等官配的哥儿,估计他娘家对他也不咋样,稍微重视一些的,都会派人和夫家商量一下婚事该怎么办。 不办婚事的,只能说明哥儿的娘家不把他当回事儿。 周秀芬几句话,既是在嘲讽云秋梧其实并没有得到陆远多少喜爱,他娘家也不重视他,不疼他。 众人集体沉默了一下。 不少人暗道周秀芬好不会说话,在这个时候,要提起陆猎户夫郎的伤心处,这不是在挑拨陆和他夫郎的关系吗?本来人家日子过得好好的,要是为此产生了矛盾,闹得鸡飞狗跳的,难道你周秀芬就能得什么好处了吗? 自家的日子过得不好,就看不得别人的日子过得好,这不是赤裸裸的眼红嫉妒吗? 周秀芬是有理由嫉妒的。 她自己头胎就生了个哥儿,然而陆家只看重儿子,因此无论是陆奶奶这个婆婆,还是丈夫陆长河 ,都对自己的亲孙子,亲儿子厌恶至极,动不动就打骂,等到了婚配的年纪,不託媒人相看,回绝了所有的说媒,硬是把人拖到了二十岁等官配。 结果官配的是个只在窝里横的窝囊废,一喝了酒就打夫郎,最后人活生生在怀着孩子的时候被打死了,一尸两命。 现在见到了同样是官配的云秋梧,陆远对云秋梧越好,越让周秀芬嫉妒,心里呕得要死。 怎么一个丑啦吧唧的跛脚哥儿运气能这么好,嫁给一个对他好,爱护他的汉子。 而她家的哥儿,命怎么就那么苦。 周秀芬却没想想,她自己的亲生孩子,但凡她要是帮一把,或许就不会沦落到所嫁非人,被殴打致死的悲惨地步 。 说到底,她也不算是个多好的娘,甚至是恶毒的,所以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受苦受折磨。 云秋梧淡淡道:「我来的仓促,陆大哥事先并不知道,再说办没办仪式,我都是陆大哥的夫郎,官府登记过的。」 众人一片譁然,一时间,看云秋梧的眼神都变了。 官府登记在册的夫郎,不比所谓的酒席来得有份量多了。 有的人娶哥儿,担心不好生养,因此往往一开始并不会到官府登记,在哥儿怀上的时候,才会到官府过明路,而小侍是不用到官府登记的 。 所以摆酒的时候是夫郎,要是肚皮两三年都没个动静,说不定夫郎就贬成小侍了,而汉子则欢欢喜喜又开始相看人家,准备再娶了。 类似的事情并不常见,但也不稀有,有人指责汉子没良心,但人家也是有正当理由的,不能断了家里的香火,往往过错都推到了哥儿头上,要怪就只能怪他自己的肚皮不争气 ,迟迟怀不上孩子,怎么能怪汉子没良心,薄情寡义呢,总不是为了一个哥儿,真让家里的香火断绝了,那样岂不是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祖祖辈辈,列祖列宗。 没想到云秋梧一个官配的哥儿,容貌什么的不算上好,也没怀孩子,来了还不到一个月,陆猎户就带他到官府登记了,可见陆猎户是真心的看重他,在乎他,除了没办仪式,该给的都给了。 而且陆猎户未必是吝啬,捨不得钱不愿意摆酒,还不是夫郎娘家做得不对,要是和陆猎户提前通个气,想来陆猎户也会办仪式,请大家吃酒热闹,给足新夫郎体面。 毕竟陆猎户的爹以前就是村里出了名的疼妻子,儿子像老子,多正常啊,陆猎户说不定就是随了他爹,是个疼夫郎的 。 这么一想,不少人再一次后悔莫及。 这么好的亲事,这么会疼夫郎的汉子,提着灯笼都找不到,怎么就没有为自家哥儿相看到,真是看走眼了,现在福气都让一个外人享了去。 第三十章 黏煳 周秀芬一张脸由白转黑再转青,一时间,难看得不行。 第37页 她本来是找云秋梧的茬儿,想要云秋梧难堪,打破他表面的体面,实际上他在陆远心里什么都不算。 可她没能如愿,云秋梧不仅没难堪,没成为众人奚落的笑话,反而大大地出了一把风头。 云秋梧神色淡淡,不再理会周秀芬,假装没有看到她愤怒的眼神。 陆远和陆奶奶他们那伙子人的恩怨纠葛,早在陆奶奶第一次上门来闹的时候,陆远就和云秋梧说过了。 按陆远的说法,反正都是彻底撕破脸皮的了,不需要有什么顾忌,以后要是碰着陆奶奶他们了,能相安无事最好,要是对方要来找麻烦,也别慌,更不用怕,该还口就还口,该还手就还手,别傻不愣登地忍气吞声,别人欺负到头上了还不知道反击。 就算真出了事儿,陆远会负责兜底。 云秋梧多听陆远的话啊,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怎么可能会阳奉阴违。 而且云秋梧在深入知道陆奶奶那些人做过的事情后,他心疼陆远摊上了一帮豺狼虎豹一样的亲戚还来不及,对陆奶奶他们没有一丝好感,只有厌恶,怎么可能会打心底把他们当成亲戚长辈对待,见面不唾骂几声都是脾气好,有涵养了。 所以当周秀芬用言语挖苦云秋梧,欺负他的时候,云秋梧从没想过要忍。 他要是忍了,让人认为自己怕了周秀芬不要紧,但岂不是向周秀芬释放出一种信号,那就是陆大哥也怕了周秀芬,甚至是陆家那一帮人,毕竟夫夫一体,他的态度何尝不是在代表着陆大哥。 有人问他陆远是个什么样的人,只笑着说是个很好的人,别的再不肯多说。 他心想陆大哥那么好的人,是他一个人的,他才不要和任何人分享,别以为他没看出有些人打的是什么主意,想要给陆大哥塞人,做梦去吧。 以前都视陆大哥如洪水勐兽,对陆大哥避之不及,现在看到甜头了,就想凑上来,攀上陆大哥,想得倒是挺美。 实际上,还真不是云秋梧多想了,把人往坏处想。 而是人性大多就不是多敞亮光彩的,大约圣贤除外,趋利避害,为自己谋好处是再普遍不过。 确实有人寻思着既然陆远是个疼夫郎的,他都看得上一个破了相的跛脚哥儿,眼光不过如此,没有理由会看不上一个生的好看,身体健全的哥儿。 要是自家的哥儿把陆猎户给勾搭上了,哄着他把云秋梧给休了,重新再娶,自家哥儿有个好归宿不说,自家还有一个踏实能干的哥婿,说出去多有面子啊,说不定还能帮衬家里,是一举多得的美事。 至于陆猎户八字硬,是天煞孤星,一个游方算命的说的话,谁知道是真是假,一般算命的嘴里都没什么好话,开口就是印堂发黑,有血光之灾,闭口就是流年不利,霉运连连,说得人心惶惶,担心得不行。 等到询问破解之法的时候,才故作高深,神神秘秘地说要怎么怎么做,其中最要紧最常见的就是破财消灾。 仔细想想,陆猎户的娘是生孩子难产大出血走的,这女人和哥儿生孩子本来就是在闯鬼门关,一只脚都踏进了阎罗殿,没闯过来,死于生产的女人和哥儿不少,远的不说,光是村里,这些年就有好几个是死在产床上的,怎么就能把陆猎户的娘的死和陆猎户牵扯起来,难道没有陆猎户,他娘就一定会平安无事吗? 陆猎户他爹,是他自己思念妻子成疾,郁郁而终,也怪不到陆猎户头上。 至于陆猎户的妹妹,她的死,完完全全都是因为陆老太婆见钱眼开,为了银子把孙女往火坑里推,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那周地主是个混帐东西,前前后后,娶过好多妻子和夫郎,最长的,也不过进门三年便没了,但凡稍微心疼孩子的,都不会让自家孩子到周地主家受苦。 陆老太婆还好意思说是送孙女去享清福,一进门就是地主家的当家主母,哪个乡下姑娘有这样的好运,这话也就能骗骗她自己,与其说是让孙女享清福,不如说是送她去死更恰当。 再说陆老太婆他们,那么大的一家子人,不还是陆猎户的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吗?怎么这么多年,没见谁出事。 倘若陆猎户真是个天煞孤星,没道理他只克自己的父母和妹妹,凡是有血缘关系的,不都应该受影响,被他克吗? 可见天煞孤星一说是假的,当不得真。 不信看看现在陆猎户的夫郎,日子过得有模有样的,没见他被克啊。 云秋梧混在女儿哥儿堆里,一边忙活,一边听着众人说些有的没的八卦,莫名地感到无聊。 虽然身边有这么多人,但除了吵闹,也没其他感受了。 还是和陆大哥在一起的时候最安逸,云秋梧心想。 他忍不住抬头往汉子们那边看了几眼,很快找到那个高大的背影。 「你们看梧哥儿,这才和陆猎户分开多久啊,就开始想了,怎么这么黏煳啊。」有人打趣道。 云秋梧红着脸摇头。 宋大娘笑道:「小年轻都是这样,林大夫郎,你还说梧哥儿哩,你和林大刚成婚那会儿不也一样吗?走哪儿都要一起,从不分开。」 「不止呢,现在他们出入都还成双成对的,有他在的地方,林大也在。」 林大夫郎不是第一次被打趣,脸皮也不像云秋梧这么薄,当即便道:「刘二夫郎,别光说我,你家刘二还不是黏你黏得紧,听说你出门个一天半天的,刘二要是不能跟着一起,眼巴巴的在家里盼着你回去哩。」 第38页 这下被众人调侃的人变成刘二夫郎了。 云秋梧含笑听着,忽然发现桃溪村有好些疼爱自己的妻子,夫郎的,和大槐树村是天差地别,怪不得以前听人说嫁人往桃溪村嫁,后半辈子差不多就妥帖了。 有个疼自己的汉子,哪怕家境差些,日子过得辛苦些,但不受气,不被打不被骂,对女子和哥儿来说,就是好归宿了。 第三十一章 陆童生 另一边,大概是因为在桃溪村的村民中的记忆中,陆猎户总是独来独往的,还总是冷着个脸,满身寒气,一看就不好接近,还是个有手段的,连周地主都敢报復,关键是还报復成功了,听说周地主被流放到三千里之外的苦寒之地,即使现在的陆远看着还挺和气的,还是没什么人和他插科打诨,反倒是让陆远落了个清静。 屠宰完鸡鸭,交到负责做饭的厨子手中后,便没什么事了,汉子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不是聊天吹牛,就是玩掷骰子娱乐。 「陆猎户,要不要一起下注玩一玩」有人顺口问了一声。 陆远摇摇头,看云秋梧那边好像也闲下来,没忙什么了,抬脚便朝他走过去。 「梧哥儿。」 「陆大哥。」 云秋梧闻声转身,脸颊红扑扑的。 「怎么样?和大家相处得好吗?」 陆远自然地牵起小夫郎的手,找了个地方坐下。 云秋梧点点头。 除了阴阳怪气的周秀芬,还有后来瞪了他一眼,明显对他有意见的陆奶奶,其他人都挺好相处的。 桃溪村如今有两位童生,一个是陆家的陆明,另一个是刘家的刘元清,刘元清是王山的侄子,为了给舅舅帮忙,也是为了撑场面,今天和新郎官一起迎亲去了。 负责给王家写人情簿子的是村里的一位长者,辈分高,大家都喊一声「三叔公」,这位三叔公虽然不是秀才童生之类的读书人,但读过好几年的书,会识字也会写字。 本来王家起初是想请陆明帮一下忙,写人情簿子的,因为三叔公的年纪大了,眼睛和耳朵都不是很好使,太劳累老人家了。 然而陆明没答应,觉得他一个堂堂童生,给人写人情簿子是自降身价,大材小用了 。 陆明以自己要温书为由,上午没去王家帮忙。 陆奶奶是十分心疼陆明这个在她眼中会有大出息的孙子的,当然不会为了点人情往来就耽误孙子读书。 于是等到快开席了,陆明这才施施然地来王家。 他一来,视线在全场扫了一圈,看见了正在和陆远说话的云秋梧。 陆远是背对着陆明的,云秋梧是侧对着的,从陆明的方向望过去,刚好看到云秋梧没有疤痕,完美无瑕的那半张脸。 面容白皙,嘴唇红润……瞧着是个生得还不错的哥儿,陆明眼中闪过一丝惊艷。 村里的哥儿大多长得黄不熘秋的,这么白的哥儿,是哪家的?打扮起来还有模有样的,比起镇上的哥儿,也不差什么。 虽是个农家哥儿,但有几分姿色,当个暖床,宣洩欲望的小侍还是可以的,夫郎就别想了,等他考中秀才,是要迎娶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的。 陆明心里想得美滋滋。 可没多久,他的美梦就破碎了。 因为陆远忽然转头,和沈烈说话,陆明刚皱了皱眉,忽然视线一柠,注意到陆远牵着他觉得姿色还可以的哥儿的手,一副亲昵的姿态 ,而周围的人也没指指点点,说三道四,显然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这说明什么,说明那哥儿是陆远的夫郎,不是他的夫郎,焉敢如此,岂非成了下流的登徒浪子。 难得有一个他看得上的哥儿,竟然嫁人了,还是嫁给了陆远,陆明觉得糟心极了。 一个粗糙猎户,他怎么配娶到这么好看的哥儿,陆远是走什么狗屎运了,有这等艷福。 陆明心中正忿忿不平,又想起陆奶奶说陆远娶的是个官配的哥儿,是个跛脚的丑哥儿。 跛不跛的暂时没看出来,但人哪里丑了。 直到他看到云秋梧的另外半张脸,上面好狰狞的一道疤,才相信了陆奶奶的话,心中暗骂一声晦气。 长得这么丑,干嘛出来吓人。 这个时候,陆明不觉得陆远有艷福了,反而认为陆远就活该配一个貌丑的跛脚哥儿,谁让他忤逆不孝呢。 「大哥,好端端的,王家娶亲的大喜日子,你怎地把他给带出来了,吓人也就算了,让人看见了,多倒胃口,饭都吃不下。」 陆明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他口中的他除了是云秋梧还能是谁。 陆远看了陆明一眼,一开始,他没认出来面前这油头粉面的男人是谁。 毕竟有原主的记忆是一回事,这是陆远第一次见到陆明本人,还没那么快就能把真人和记忆中的图像对上号。 再多看两眼,又听旁边的人说什么陆童生,陆远就是还没认出来,也能猜出陆明的身份了,当即冷笑一声。 「怎么,陆童生你管天管地 ,还要管我的夫郎吗?读书人这么闲的吗?闲得没事干了,咸吃萝蔔淡操心。」 陆明顿时面色一讪。 「你非要喊我一声大哥,我也管不着,但这是你哥夫郎,你眼瞎吗?看不出来,见面不喊人,这就是你读书人的教养吗?怎么,你私塾的夫子不教你圣贤之道,只教你不知礼数,还是教你唯我独尊,轻视哥儿。」 第39页 「如今的君后也是哥儿,这么说来,你连君后都不放在眼里了。」 「陆童生,你眼光还挺高啊,高到目中无人了。」 虽然哥儿的社会地位的确比不上男子,有不少嫌弃哥儿,看不起哥儿的,但没谁会明晃晃地把鄙夷轻视表现得这么明显,得罪一个哥儿不要紧,但要是得罪一个群体,那就不一样了。 尤其现在不比以前,当朝皇帝立的不是皇后,而是哥儿之身的君后,甚至哥儿和男子一样,可以考科举,入朝为官,便是那些当官做宰的,都不会说自己看不起哥儿。 陆明不过是个童生,他有什么资格如此傲慢,真对哥儿有意见,也该藏在心里。 不然落了话柄,被有心之人加以利用,他的读书生涯就完了。 一个敢对当朝君后不敬的童生,怎么可能有机会往上爬。 闻言陆明着急忙慌地否认道:「我没有,我什么时候看不起哥儿了,陆远你少污衊我。」 情急之下,陆明维持不住浮于表面的伪善嘴脸,立马就原形毕露,不再假惺惺地喊陆远「大哥」了。 第三十二章 不一样的小夫郎 陆明咬牙切齿,眸光阴沉,觉得陆远这是存心要害他,是要断了他的读书路。 人活在世,名声本就重要,读书人更是如此,要是不忠不孝之人,就算是考上了秀才,也照样会被剥夺功名。 「既然你没看不起哥儿,见了人怎么不规规矩矩地喊人,还对你我夫郎指指点点,人的容貌身体纵有瑕疵,也不该成为被肆意取笑的理由,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一点儿礼数都没有,要是天下的读书人都像你这样……」 陆远停下来,「啧啧」两声,「还真为王朝担忧啊。」 旁观的人忍不住哄然大笑,点头附和。 确实,如果仗着自己稍微读了点书,肚子里有点墨水,就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瞧不上这个,瞧不上那个,就是真的当官了,多半也不是什么好官,贪官污吏还差不多。 这陆童生还没考上秀才呢,就看不起哥儿了,对着哥夫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的,等他考上秀才了,飞黄腾达的那一天还得了,岂不是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村长家的媳妇苗氏脸色尤为难看。 前不久,陆奶奶託了媒人到家里来说亲。 她和夫君拢共才两个孩子,头一个是个小子,后一个是哥儿,家里不是那种只重视小子,轻视姑娘和哥儿的,所以芷哥儿从小就是被家里人娇宠着长大的。 眼看着芷哥儿马上十六岁了,亲事该提上日程了,家里一门心思地想要为芷哥儿寻个好人家,家境什么的不要求,差一些也无妨,只要人好,不会不把哥儿当人看待。 家里人给芷哥儿相看的,都是芷哥儿可以给人做夫郎的,他们可捨不得让芷哥儿给人当小侍,伏低做小。 谁知陆奶奶好大一张脸,竟开口就要她的芷哥儿给她孙子做小侍,说得倒是好听,什么她家孙子以后是要做秀才公的,正房肯定要娶个姑娘,好生养,绝不可能娶个哥儿,因着芷哥儿机敏活泼,所以看上了他做小侍,要是进门以后孝顺公婆,伺候夫君,最好再生几个大胖小子,也是可以让芷哥儿当侧夫郎的,都是看在一个村的面子上。 当场苗氏的脸就黑了。 含辛茹苦,精心养大的哥儿,竟要到你陆家去当牛马,不就是个童生吗?秀才还没影呢,架子就先摆起来了,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最后亲事当然是没成,陆奶奶连同媒婆一起被苗氏给赶了出去。 因为林文山是桃溪村的村长,村长的话语权是很大的,即使亲事告吹了,陆奶奶也不敢到外面说芷哥儿的不是,但在家里,陆奶奶没少骂林文山一家不识好歹,一个低贱的哥儿,能让他进陆家门就不错了,还想当夫郎,真是痴心妄想,麻雀想攀高枝。 想想那天陆奶奶的嘴脸,又看陆明今天这样子,苗氏嫌恶地皱了皱眉。 这种人最噁心了,看不起哥儿,又好美色,想要她的芷哥儿,做梦去吧,陆家从老的到小的,没一个好东西,她才捨不得让芷哥儿去受苦受磋磨。 别人兴许没看到,她看得真真的,这位赫赫有名的陆童生先前的时候,眼睛给黏在了陆猎户夫郎身上,眼珠子滴熘熘地转,一看就不怀好意,在打歪主意。 等到看清陆猎户夫郎的整张脸的时候,又得知了他的身份,这才态度大改,越是贬低陆猎户夫郎,不就是越在打陆猎户的脸吗? 当真是好一个童生,好正派的读书人,苗氏在心里暗暗啐了一口。 陆明气得头晕眼花。 这绝对是他有生以来最憋屈的一天,居然被陆远说教了,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的脸都要丢尽了。 陆远以前不是个锯了嘴的闷葫芦吗?一声不吭的,跟不会说话似的。 现在怎么变得这么伶牙俐齿,能言善辩,说得头头是道。 要是没别人看到,陆明肯定一甩袖子就走了,才不管是不是自己错了,反正要他给陆远赔礼道歉,那是绝不可能的。 但现在,有这么多人看着,都听到了他说的话,是他自己先口出无状,想要否认,想要狡辩根本不行。 于是陆明只能先把憋屈咽下,心不甘情不愿地拱手作揖,「哥夫郎,先前是我冒犯了陆,都是一家人,哥夫郎就不要斤斤计较了。」 第40页 不赔礼道歉不行,他不占理,还会被扣上看不起哥儿的黑锅,哪怕他确实就是看不起哥儿,也不能落人话柄。 到底是以前没受过气的,一直都顺风顺水,是陆奶奶他们捧在手心里的宝,中了童生后更是众人都高看他一眼,陆明这下吃瘪了,也不忘给人添堵。 听他话的意思,他都赔礼道歉了,要是云秋梧不原谅,还紧抓着不放的话,还成他小肚鸡肠,斤斤计较了。 陆远眉头一皱。 怎么着,这是要甩锅到小夫郎身上了。 他刚要说什么,就听云秋梧道:「你道歉了,按理说我该原谅你,但我不原谅,还有,我夫君和你不是一家人,对一个外人,我为什么要大度的不计较,换成是你,难道你会吗?」 陆远忍不住看向云秋梧。 小夫郎还是那个小夫郎,但好像有哪里不一样,小脸板着,表情冷凝,整个人气唿唿的,可又在闪着光。 他这个小夫郎,不是什么柔弱可欺的菟丝花,他是有气性的,有韧劲的,是坚韧的,就像是蒲草。 陆明眼皮一跳。 他今天出门是没看黄历吗?遇着一个陆远还不够,他夫郎怎么也这么难缠,比一般的哥儿难应付多了,不应该是借坡下驴,顺势让这事过去吗? 难怪两人能成夫夫,都不是什么好的。 第三十三章 有点儿贪心 「古人云:以德报怨,哥夫郎你这是无理取闹……」 陆明搬出了他知道的圣人之道,准备好好地说道说道,显摆显摆。 一个乡下哥儿,大字不识一个,果然就是粗俗,什么道理都不懂。 哪怕他没破相,也只是空有皮囊,有几分好看的姿色,本质上还是个下等人。 云秋梧才不吃这一套,「我不知道书里的古人是怎么说的,我做人自有我的道理,我不原谅你,因为你根本就不是诚心的。」 「你胡说,我是诚心的。」陆明狡辩道,眼里凶光毕露。 陆远上前挡住了那不善的目光,似笑非笑,「以德报怨何以报德难道不是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吗?陆童生,你的书没读明白啊,道理都搞错了,你这个童生真的是凭自己的真才实学考上的吗?」 这一句看似无关紧要的疑问,让陆明身上忽然冒出了冷汗。 只是他掩饰得好,没人看出他的慌乱。 「当然是我凭本事考上的,大哥你别血口喷人,信口胡说,张口就造我的谣,我有功名在身,造读书人的谣是要到官府吃板子的,大哥你是想吃牢饭吗?」 陆明强装镇定,说着说着,想起自己的童生身份,底气一下就足了。 一听要进官府,吃牢饭,不少人都有些被吓到。 不过陆远不是一般的一无所知的愚昧村民,没被陆明的三言两语给吓住,只是淡淡道:「陆童生不用急着辩驳,我何曾说过你科举舞弊了,是你自己想多了,我只是看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有些道理至今都没弄明白,忍不住为陆童生担忧,这么简单的道理陆童生都不明白,要是考秀才的时候遇上这道题了,于陆童生而言,可就不太妙了。」 陆明:「……」 好想打人。 陆远那口气,他说的那句话,明明就有在暗示他有科举舞弊的嫌疑,一听就是那个意思。 这不是造谣是什么? 怎么可能是他多想了。 还在那里强词夺理。 到底他是读书人,还是陆远是读书人,陆远比他会狡辩多了,满口的混不讲理。 可是打又打不过,只能干瞪眼生气。 这一点,陆明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怎么打得过一身蛮力的猎户,只有被按在地上摩擦的份。 何况君子动口不动手,打架有失读书人的风度,粗俗,粗鄙,他犯不着为了一个陆远自降身份。 陆明只能这么安慰自己,给自己找了个不动手的理由。 「你要是想当圣父,你自己当去,反正我家夫郎不想当,说不原谅就不原谅,就算他原谅了,我也不原谅,陆童生,有个词叫祸从口出,凡事在开口之前,都掂量掂量,别一开口就得罪人。」 陆远说完,也不管陆明是个什么反应,拉着云秋梧换了个地方,坐到了最远的一张桌子,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陆明一张脸白了又青,青了又黑,五颜六色的,十分好看,可他的心情是一点都好不起来。 最后他连宴席都没吃,径直拂袖而去。 吃瓜群众们忙着吃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吃瓜吃得津津有味。 看来童生也没啥本事,读了那么多年的书,连陆猎户都说不过,只能灰熘熘地跑了。 到了中午,去迎亲的队伍回来了。 新婚夫郎是坐牛车来的,虽然牛车很简朴,和八抬大轿什么的根本不能比,但还是让女人和哥儿们好生羡慕了一番。 八抬大轿,十里红妆,那是高门显贵之家才有的排场,在桃溪村这么个小地方,仪式从简,谁也没钱摆那么大的场面。 寻常女子或是哥儿出嫁,大多是走路,条件好些的,骑小毛驴,要是再好一些的 ,才会坐牛车,十桩喜事里不过有一两桩就是多的了。 「王家还挺重视的,捨得花钱让新夫郎坐牛车过来。」 第41页 「好像不是王家,是新夫郎的娘家给租的牛车,听说新夫郎娘家是宽裕人家,挺有钱的。」 「有钱也不是人人都捨得花在哥儿身上的,有些人再有钱,也只捨得给儿子花钱。」 …… 陆远没那么八卦,但他也被迫听到了不少八卦。 这王家刚把新夫郎娶回来,村里人就什么都打听到了,这消息,挺灵通啊。 看来无论在什么时候,八卦的传播速度都是很快的,谁让总是会有八卦的人在呢。 望着从牛车上被新郎官牵下来的新夫郎,云秋梧眼里浮现出淡淡的羡慕。 大红色的喜服,欢唿声,祝福声…… 好多女人和哥儿有过的东西,他一样也没有,一次都没有得到过。 要说一点儿都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 但也只是有点羡慕,云秋梧已经不会再觉得遗憾了。 因为他有了疼他护他的夫君,就很足够了。 他不贪心的,只要能和陆大哥一直这么过下去,就知足了。 不过,要是他可以给陆大哥生两个宝宝,白白胖胖的娃娃,就更好了。 那看来自己还是有点儿贪心的,都有夫君了,还想要宝宝。 可他最多最多只贪心这么一点了。 …… 吃过饭后,又帮忙收拾了下碗筷,陆远和云秋梧就回家了。 途中经过一户人家,里面传来骂声。 「不是跟你说了,差不多要开席的时候就赶紧去王家吃饭,你倒好,躲在家里不出门,怎么着,是见不得人吗?村里的哥儿都去了,就你没去,你一个人最金贵是不是?」 「非要吃家里的米粮,当家里是有金山银山吗?都说了给王家随了礼的,能吃就多吃,能把本吃回来最好。」 「既然你吃不下宴席上的好饭菜,你今天就别吃了,要是让我发现家里的粮食少了,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赶紧出门割猪草去,猪都在叫唤了,你耳朵聋没听到啊,一点儿都不勤快,难怪嫁不出去。」 骂声实在是尖锐刺耳。 片刻后,有个哥儿背着背篓出来了,手里拿着把镰刀,看样子是要去割猪草。 陆远认出来那哥儿是李素。 第三十四章 意外 陆远皱起了眉。 看李素那样子,摇摇欲坠,面如白纸 ,似乎身体很不舒服的样子,也不知道会不会昏倒在半路上。 李素抬头,看到了陆远和云秋梧,嘴皮动了动,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沉默着慢吞吞地走远了。 「他过得不好。」云秋梧忽然道。 这是很明显就能看出来的事实,即使云秋梧对桃溪村的情况不熟悉,也不知道李素家里是怎么回事,单从先前听来的那一顿破口大骂和李素的样子,就不难猜出李素的日子不好过。 「天下的苦命人有很多。」陆远怜惜地看了身旁的小夫郎一眼。 第一次见到梧哥儿的时候,一身死气沉沉,毫无生气的样子,比起李素又好得到哪里去呢。 回家后,云秋梧在家里忙活,趁着天色还早,陆远打算去山上一趟。 他不指望靠打猎过活儿,但要是时不时能有点野味尝尝,也是不错的。 许是有好些天没来了,陷阱里收穫颇多,还除了野鸡野兔,还有一只狍子掉进了陷阱里。 野兔里有两只小兔子,一只一身黑毛只有四个爪子是白的,另一只恰恰相反,全身白毛唯独四个爪子是黑的,陆远把这两只小兔子拎起来看了看,觉得它们长得还挺凑巧的。 这么小的兔子,就算是吃也吃不上几口,因为就没几两肉,而且看上去乖乖的,很可爱,陆远觉得自家小夫郎要是看到了,肯定捨不得吃,而是会弄来养起来。 都养鸡养鸭了,好像再养两只兔子也没什么。 「看你们运气够不够好,要是梧哥儿捨不得,你们就能活着,要是梧哥儿要把你们给吃了,就是命。」陆远揉着小兔子毛茸茸的脑袋,自言自语道。 接着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在山里,白天都不算多安全,晚上就更不安全了,说是危机四伏也不为过,眼看天马上就要黑了,为了早点回家,陆远抄了一条近道。 紧赶慢赶,还没走到一半,天几乎完全黑下来了,亏得陆远眼神好,还能勉强看得清路。 草丛里忽然冒出来个东西,拽住了陆远的腿。 陆远吓了一跳,等辨认出来是个人的时候,才算放下心来,惊魂未定地长出一口气。 还以为是钻出条长虫来了。 原来是个人。 「救……救我……」 那人勉强地说了几个字,还没等到陆远的回答,就先昏死过去,即便人事不省了,还紧紧地拽着陆远。 虽然光线不好,看不清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但在深山老林,突然遇到个人,还是个有着外地口音的外人,怎么看都不是一件好事。 加之陆远还闻到了很浓烈的血腥味,剎那间,脑子里冒出了刺杀,追杀,谋杀……等等之类的阴谋论。 第一反应不是救人,而是犹豫。 不是他不善良,善良不是滥好心。 要是救了这个来歷不明的人,万一这人是个为非作歹的坏人,上演一出东郭先生与狼,恩将仇报不就玩完了吗 第42页 他自己玩完了不要紧,可他是有家室的,会连累到梧哥儿。 也可能他救了个好人,但也会惹祸上身,像这种出了意外的,是真的意外还好,要是人为的意外,那就很麻烦了。 到最后,陆远还是把人给救了。 原因,说起来有点儿无奈。 陆远想一走了之但是他走不了,一条腿死死地被抱着,怎么都挣不开。 想着自己迟迟不回家,家里的小夫郎怕是着急得不行,陆远没时间再继续耽搁下去,试探着和昏迷的人说了句自己会救他。 巧合的是,他说了这句,那人好像就放心了似的,终于松开了手。 看他求生欲望这么强烈,又刚好碰上了,陆远到底是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去死,他今天要是走了,恐怕余生都会良心不安,睡不成一个安稳觉,嘆了口气,想办法把人给弄下山。 等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下山时,天早就完全黑了下来。 云秋梧提着灯笼,在门口翘首以盼。 当看到不远处走来个熟悉的身影时,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连忙提着灯笼跑过去,一边跑,一边喊。 「陆大哥,陆大哥。」 望着朝自己跑过来的人,陆远面色一柔,情不自禁地弯起了唇。 云秋梧跑到陆远面前来的时候,才发现他背上背了个人。 「这是……」 「山上遇到的,顺便救了,走,我们先回去。」 三言两语,陆远简单把事情经过说了。 回家后,陆远才看清他救回来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身上有块成色很好的玉佩,显然身份不一般,是个非富即贵的人,但是身上血淋淋的,腰上,背上,腿上都是伤,看样子像是刀剑所伤,换下来的是件血衣。 陆远给他清理了伤口,找出家里的金疮药,敷药包扎。 桃溪村是没有大夫的,这个时间了,大晚上的,要去镇上还得现找牛车,搞得大张旗鼓的,谁都知道村里多了个来歷不明的人,到了镇上医馆也关门了,所以陆远只能将就着家里有的伤药临时赶鸭子上架,充当一回大夫。 「尽人事听天命,能活下来是你命大,要是活不下来,也别怪我,不是我害的你。」 之后陆远给人重新换了身干净衣裳,晚上还守了一晚上,等人不烧了,这才回屋睡觉。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了,陆远问了云秋梧,得知那人还没有醒,嘱咐了云秋梧几句,打算自己再上山一趟 。 看这情形,他救回来的这人落难绝非偶然,昨天太仓促了,他得回去一趟,看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要是有的话,尽早给处理了,救人不代表他想要把麻烦给引到自己家来。 陆远都准备要出门了,忽然又想起什么,转过身来,「梧哥儿,我带回来的兔子里面有两只小兔子你看到没有,你要是想养的话可以养。」 云秋梧笑得眉眼弯弯,「我看到了,陆大哥,正要给它们做兔子窝呢。」 第三十五章 花脸猫小夫郎 当天晚上,陆远和云秋梧在吃晚饭的时候,人醒了。 听到屋里传来咣当的响声,陆远和云秋梧同时放下碗筷进屋。 「醒了,感觉怎么样?」陆远问道。 看到地上摔碎的碗洒出来的水后,再看看床上的人干得起皮的嘴唇,心下瞭然,转身从桌子上倒了碗水递过去。 男人应该是渴极了,咕噜咕噜地喝了一碗水还觉得渴,又喝了一碗水后,才感觉喉咙舒服多了,不渴了。 「谢过公子的救命之恩,大恩大德,我慕九今日铭记于心,来日必定回报。」 慕九这名字一听就很假,但陆远也没拆穿,有时候知道得太多反而不是什么好事儿,男人一看就是个不简单的,他既然不说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是有自己的原因,没有必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免得给自己招惹麻烦。 「回报不回报的以后再说。」 陆远摆摆手,对慕九报恩的说法不置可否,他的本意也不是指望能得什么回报,主要是为了图一个自己的良心能安。 「梧哥儿,你去厨房煮点粥。」 等云秋梧去厨房了,陆远才面色凝重地看嚮慕九。 「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你的事情我不过问,我只有一个要求,要是你的麻烦找上门来了,你就离开,不要牵连到我和我的夫郎。」 什么打打杀杀的,陆远不想沾染上,他只想过平静平凡的生活,现在这样就很好。 慕九也一本正经地道:「恩公所说,慕九明白了,请恩公放心,慕九绝不会拖累恩公的。」 当时慕九身受重伤,抓住了陆远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本来也没指望自己真的能获救,世上多得是见死不救的人,冷漠无情确实冷漠无情了些,但也不是作恶,明哲保身罢了。 就算真的没救自己,慕九也没什么好怨恨的,就当是认命了。 但自己被救了,是他命不该绝,死里逃生,断不可能会让恩公和他的夫郎陷入危险当中。 陆远看慕九眼神清正,一身的正气凛然,不像是个作恶的,心里松了一口气。 「对了,这是你的东西。」 陆远把玉佩物归原主。 慕九眼波微动,从善如流地收下了玉佩。 之后两人都没有再说话。 第43页 陆远是因为和慕九不熟,所以没什么可说的。 慕九则是心里装着事,没什么心思说话。 片刻后,云秋梧端着一碗清粥进来了。 慕九吃了粥,陆远给他换了药,之后便各自休息去了。 因为家里只有两间能住人的床,慕九住在了原本陆远住的杂物间,剩下的就只有寝屋了。 头一天晚上,陆远守了慕九一晚上,天亮了才去睡觉的。 到了晚上,摆在陆远面前的是一个有关于他自己睡哪里的问题。 睡杂物间,不行,本来就是张单人床,只能睡得下一个人,而且和一个伤员挤,挤到他倒是无所谓,要是把慕九给挤到了,伤口裂开了不就是麻烦了吗? 睡大堂吗? 把几条板凳弄来拼在一起,临时当床好像也不是不行,就是硬得很,睡一晚上怕是腰酸背痛。 算了,有地方睡就不错了,有什么可挑剔的。 就在陆远找板凳给自己搭一张临时的床出来的时候,云秋梧来了。 「陆大哥,睡寝屋吧,板凳太硬了,睡不好的。」 云秋梧的声音小小的,但在安静的夜晚,是能听清楚的。 陆远顿了顿。 睡寝屋 那不就是和梧哥儿一起睡了吗? 怎么可以! 可是随即心底又有一个声音冒了出来。 怎么不可以 梧哥儿是自己的夫郎,他们是有名有分的,睡在一个房间,睡同一张床,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 哪家的夫郎和夫君不是睡在一起的。 要是不睡在一起,那才是让人笑话。 可是…… 可是他和梧哥儿还不太熟啊,睡在一起的话,好像不太合适吧。 到时候两个人都不自在,那场面,想想就够尴尬的。 云秋梧见陆远久久没说话,不表态,心一点一点地往下坠,脸上的热意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苍白。 陆大哥是不愿意和自己一起睡吗? 可他们不是夫夫吗? 还是说,陆大哥的确是嫌弃他的,嫌弃他不好看 在日常的相处中,云秋梧从来没有感觉到陆远有轻视过他,嫌弃过他,他心里很高兴,很欣喜。 可云秋梧一直都是自卑的,他受到了太多的嘲笑,从小就有人嘲笑他跛脚,是个小跛子,小瘸子,后来又多了一个被嘲笑的理由,因为他毁了容,成了个丑八怪。 他从来就没有自信过。 陆远给他的尊重和爱惜他不是没有感受到,可远不能让他彻底地摒弃自卑,重拾自信。 尤其在云秋梧看来,陆远是一个哪哪儿都好的人,要不是阴差阳错的官配,根本不是他能配得上的人。 「怎么哭鼻子了?变成个花脸猫了。」 温和清朗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云秋梧感觉到有人伸手给自己擦眼泪。 他抬起头,撞进了一双温柔的眸子,吸引他不自觉地沉溺进去。 「陆大哥,你不愿意和我一起睡吗?你嫌弃我吗?」 望着泪眼朦胧,眼圈有些红的小夫郎,陆远在心底轻轻地嘆了口气。 小夫郎的遭遇让他很敏感,一有点儿风吹草动都会担惊受怕,猜疑不定。 他在那儿矫情半天,不仅浪费了时间,还让小夫郎没有安全感,东想西想的。 「没有,我没有嫌弃,不会嫌弃梧哥儿,我只是……只是在想我们还不太熟,睡在一起是不是不太好」 陆远也不瞒着,有什么说什么。 他不想和小夫郎有误会。 有的误会本来是没有必要加深的,甚至是不该产生的,可是已经产生了,就要尽早解除,解除误会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话说开,一个藏着掖着,另一个也口不对心,误会永远不会解除,只会加深。 听了陆远的解释,云秋梧破涕为笑,头一次主动地去牵陆远的手。 「没关系啊,我们会越来越熟的,迟早也会睡在一起的,现在就开始习惯也没什么不好,这就是……就是……」 云秋梧忽然结巴了。 他想不起来要说的那个词是什么,都怪他,没读过什么书,只听那些读书人念叨过几次。 陆远有些惊讶。 他以为小夫郎是内敛的,害羞的,没办法,一个动不动就脸红的人,怎么可能会是脸皮厚的呢。 可有的时候,小夫郎好像也挺大胆的。 比他这个现代人还要大胆一些。 都敢主动跑来和他说一起睡这种话。 就不怕自己是引狼入室吗? 啊呸呸呸,什么引狼入室,他又不是什么登徒子,二流子,也不是什么野男人,是小夫郎的夫君,怎么能叫引狼入室。 非要找一个词的话,也该是求欢才对。 也不对,小夫郎单纯着呢,只是让自己和他一起睡,不是让自己睡他。 自己这脑袋里一天天地都在想些什么,全是不正经的。 对比单纯的小夫郎,自己的思想可真龌龊啊。 第三十六章 共枕眠 小夫郎都如此热情了,陆远当然没有再矫情扭捏。 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比哥儿还害羞吧,还是比自家夫郎害羞,那可说不过去。 当晚,陆远和云秋梧是睡在一起的。 在陆远的记忆中,这是他记事以来以后,第一次和至亲之外的另外一个人一起睡,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合法夫郎,每每一想到两人的关系,心里就有种止不住的躁动。 第44页 小夫郎就睡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一伸手就能够到,蜷缩着身子,小小的一团,好想让人抱在怀里。 似乎还闻到了小夫郎身上的味道,明明洗澡用的是同一种味道的澡豆,为什么好像小夫郎身上的味道更好闻一些。 陆远百思不得其解,闭着眼睛开始数绵羊,从一只羊数到了几百只羊都没睡着。 没睡着不止他一个,云秋梧也睡不着。 他也没有和别人一起睡的经歷。 前世他给人当小侍,那人每次都是在他身上发泄完欲望后,抬脚就走,从来不会留下过夜,高高在上的富家少爷怎么可能会和一个卑微的小侍一起睡。 而现在,陆大哥,他的夫君,和自己躺在同一张床上。 要是陆大哥想对自己做些什么,要和自己圆房的话,他是愿意的,不会反抗,他心甘情愿,想给陆大哥生他们的宝宝。 云秋梧有些紧张,有些期待。 可他又有一种莫名的直觉。 陆大哥应该不会和自己圆房。 陆大哥连和自己睡在一起都没准备好,怎么可能会和自己圆房呢。 陆大哥好像有点害羞过头了,比他还要害羞。 他要不要主动一点,勾引一下陆大哥? 可是自己主动的话,真的有点难为情啊。 而且他……他也不会啊。 再说他一个正经哥儿,怎么能有勾引这种想法呢,那不是不害臊吗? 不过勾引自己的夫君,好像也没什么。 云秋梧在到底要不要主动,要不要勾引的纠结中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他睡着后,还往陆远那边滚,一直滚到了陆远怀里,滚不动了才没继续滚。 陆远愣了一下,然后把人给抱住了。 还给自己找了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他是担心小夫郎会滚下床才抱着他的,还是小夫郎主动滚进他怀里的,这叫什么,这叫投怀送抱,不是他故意要占小夫郎的便宜。 小夫郎的身子香香的,软软的,抱起来好舒服啊。 怀里抱着个香香软软的小夫郎,陆远一夜好眠。 而云秋梧也睡了一个好觉,他是个体寒的,便是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还经常是手脚冰冷,冬天更是捂许久都捂不热,而身强体壮的陆远则是个天然的人型大暖炉,挨着一个源源不断散发着暖意的大暖炉,一晚上手脚都是热乎的,一点儿都不冷。 第二天一早,云秋梧先醒了过来。 醒来发现自己整个人都被陆远紧紧地圈在了怀里,自己的一只手和一只脚还搭在陆远身上,一副投怀送抱,难捨难分的样子,姿态不雅倒是其次,主要是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会想歪的那种浮想联翩。 唰的一下,云秋梧瞬间脸色爆红,整个人都麻了,不知道手脚该往哪儿放。 他一个人睡的时候不是睡得好好的吗? 怎么和陆大哥一起睡,就变成这样了? 还要陆大哥抱着,好羞人。 但这种感觉并不坏,不仅睡得好,心里还甜滋滋的。 虽然云秋梧很享受,但时间的确是不早了,过了一会儿,他小心翼翼地把手和脚都抽出来,轻手轻脚地起床洗漱。 没多久,陆远也起了。 吃过早饭,陆远和云秋梧都打算要去镇上,既要出摊卖冷锅串串,也要顺便把猎物给卖了。 至于慕九,他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养伤,哪儿也去不了。 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要办的事情都办完了,回家的时候,时间还早着。 回家后,弄了吃的以后,云秋梧搬了条小板凳找了个光线好的地方开始做衣裳。 陆远看见了,也没在意,只当他是给自己做衣裳。 直到云秋梧捧着衣裳要他试穿的时候,陆远才反应过来,小夫郎的衣裳是给他做的。 「陆大哥,你快试试,要是不合身的话我好改。」 云秋梧脸上浮现着浅浅的红晕,有些不好意思。 他第一次给男人做衣裳,多少是有一点不好意思的,尤其这个人还是他的夫君。 陆远接过衣裳,想了想,牛头不对马嘴地说了一句,「梧哥儿你都怎么知道我的衣裳尺寸的?」 不是要量体裁衣吗? 他都没见过梧哥儿给他量尺寸。 也没和梧哥儿说过。 云秋梧抿着嘴直笑,不说话。 他眼神很好,做过很多衣裳,肉眼大概能看出陆大哥穿衣裳的尺寸,不过为了不出错,他私下里找宋大娘问过的。 陆远也不在意云秋梧没有回答,转身进屋去换了,觉得哪哪儿都再合适不过。 「我觉得不用改,很合适。」 云秋梧点点头,眼睛亮晶晶的。 穿上新衣裳,陆大哥好像更好看了。 第三十七章 喜欢的眼神 第二天,陆远就穿上了云秋梧给他做的新衣裳。 给慕九送药的时候,慕九看着穿戴一新的陆远,随口说了一句,「陆兄今儿真精神,打扮成这样,是要和夫郎去约会吗?」 陆远挑挑眉,笑容颇有些得意,「这是我夫郎给我做的衣裳,是不是很好看,梧哥儿的手艺很好,比专业的绣娘都不差什么。」 他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张扬,透着无法言说的幸福。 慕九心中实在有些一言难尽,同时还感觉自己被扎心了。 第45页 这是在秀恩爱吧? 显然就是。 怎么走到哪儿,都有人秀恩爱。 以前在家的时候,大哥是这样。 现在陆兄也是这样。 合着天底下人人都有可以秀恩爱的对象,只有他一个是单身狗。 他可太惨了。 想他也是玉树临风,仪表堂堂 ,怎么会连个对象都没有呢? 「陆兄和令夫郎感情真好,羡煞旁人,只是在下一个单身狗,陆兄以后还是考虑一下单身狗的感受,秀恩爱别太明显。」 陆远微微一笑,「没事,慕公子你尽早成家不就也可以秀恩爱了吗?看样子慕公子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会还单身呢?」 说罢,陆远摇了摇头,似乎很是不解的样子。 慕九:「……」 瞬间感觉更扎心了呢。 说得好像他很老一样,他不过才二十三,明明还风华正茂。 慕九幽幽看了陆远一眼,表情很是幽怨。 陆远才不管被扎心的慕九,施施然地端着药碗走了。 忽然,陆远停下脚步。 有些不对劲。 为什么慕九会说出秀恩爱,单身狗这种话。 他从哪里知道的 难道他和自己一样,都是穿越的,还是从同一个时空穿越过来的? 又或者慕九身边有人是穿越的,受到了那个人的影响,所以嘴里才会冒出一些不一样的词 不管是哪种情况,陆远能够确定的就是除了他以外,这个时空应该还有其他的穿越者,说不定还正好是他的老乡。 既然他能穿越,为什么别人不可以穿越,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呢。 …… 「陆大哥,哥夫郎,你们在家吗?」 沈烈急匆匆地跑来,还没进院子就开始大声喊人。 陆远闻声出来,「怎么了?」 之后云秋梧也出来了。 「哥夫郎,你可不可以借件衣裳给素哥儿,素哥儿的衣裳划破了,不方便行走,需要件衣裳挡一下。」 沈烈说得很着急。 哥儿的名节很重要,无论是出嫁了还是没出嫁的哥儿,都是穿得严严实实的,轻易不能袒露什么,不然要是被外人看去了,名节就回来。 云秋梧一听,知道事态的严重性,急忙进屋拿了衣裳,塞到篮子里。 「素哥儿在哪」 「后山的苞谷地。」 等到了地方,云秋梧把衣裳借给了李素,他原本的衣裳被树枝勾住,撕开了好大一条口子,小腿全部都露出来了,这要是让村里人看到,指不定要传成什么样,又是一片风言风语。 不过现在看到的就只有云秋梧和沈烈,两个人都是嘴巴严实的,不会出去乱说。 陆远为了避讳,都没靠近李素,只在拐弯的地方远远等着云秋梧他们。 虽然有件衣裳挡着,但到底不行,因为要回李家,要经过村里大半的房子,路上会遇到不少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架不住有些爱嚼舌根的,要乱说,甚至是造谣。 于是云秋梧提议让李素到家里把衣裳换了,他和李素的身量差不多,他的衣裳李素能穿。 李素没拒绝云秋梧的好意。 因为他知道要是就这么回去,自己又要被骂被打了,骂他给李家丢人了。 换了衣裳后,李素又找云秋梧借了针线,动手缝补起自己的衣裳来。 沈烈则跑去帮李素割猪草去了。 素哥儿要补衣裳,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割猪草,要是回去的时间晚了,素哥儿又有麻烦了。 李素把衣裳补好后,立马就换回了自己的衣裳,还坚持要把云秋梧借给他穿的衣裳给洗干净才还他。 云秋梧连连摆手,「真不用,素哥儿 ,才穿了一会儿,哪用得着洗。」 「谢谢你,梧哥儿。」 李素很郑重地道谢。 等李素走后,云秋梧找到陆远,和他说悄悄话。 「陆大哥,我觉得沈烈好像喜欢素哥儿。」 陆远勾了勾唇,「怎么发现的?大家都是一个村的,帮一下素哥儿不是很正常吗?未必就是喜欢,不能是热心肠吗?」 要不是他的记忆里有沈烈喜欢李素这回事,他还真没看出来。 云秋梧摇了摇头,一本正经地道:「眼神不一样,沈烈看素哥儿的眼神和看其他人不一样。」 那种含情脉脉的眼神,分明就是喜欢。 他不会看错的。 闻言陆远忽的想起了一句话。 喜欢一个人,藏是藏不住的,因为会偷偷地从眼睛里跑出来。 …… 接下来的日子里,陆远和云秋梧还是每天都去镇上摆摊卖冷锅串串,每天有个几百文的收入。 冷锅串串打出一定的名气后,陆远开始琢磨开店的事情。 他去了一趟牙行,暂时没看中合适的铺面,但已经让牙行老闆帮他留意,要是有合适的铺面,只会他一声,他好现场看一下铺面。 时间一晃,进入六月。 每到盛夏,天气是格外的热,每天的太阳都是火辣辣的,在外面多待上一会儿,都觉得热得不行。 然而即便是这样热的天气,种庄稼的还是要下地干活儿,只有大中午的时候会休息,白天长,夜晚短,起早贪黑地干活儿也不在少数。 第46页 陆远家没几亩地,除了要收庄稼,种庄稼的时候,其余时间都是不怎么忙的,除了要摆摊做生意的时候要晒些太阳,其他时候都能凉凉快快的。 天气一日比一日热,陆远开始想念起现代社会的风扇,空调,冰镇饮料……等一系列可以降暑的东西。 可他再怎么想念,没有还是没有,也只能打打蒲扇,扇扇风。 这天在收摊后,陆远和云秋梧去了医馆。 老大夫给云秋梧开的药已经吃了有一段时日了,按照老大夫的医嘱,该复诊了。 医馆里看病的人不多,排了会儿队,没多久就排到了。 一见是陆远和云秋梧,老大夫眯着眼睛笑了。 显然他对这对夫夫的印象挺不错,尤其是陆远。 「手伸出来。」 云秋梧依言照做,伸出手让老大夫把脉。 他心想自己的情况应该是越来越好的,因为他自己的身体,自己能感觉得到,过去的一个月,他除了有在吃药,吃得比在没嫁人之前好多了,也没干那么多活儿了,不会动不动就腰酸胸闷,早上起来的时候也不会头晕眼花了。 陆远虽然不是个大夫,但云秋梧的样子一看就是缺乏营养,又听他自己说容易头晕,觉得他可能是贫血低血糖,日常都有注重给他补充营养,家里顿顿不是肉就是蛋,还早起早睡,教云秋梧和他一起练太极,锻鍊身体。 加之云秋梧心情好,不再像以前那样闷闷不乐,郁郁寡欢的,这么下来,云秋梧的身体状况自然是一日比一日好的。 别的不说,光是气色就好了很多。 以前是纯粹的苍白,一看就很虚弱的那种苍白。 现在脸颊白里透红,红扑扑的,很有精神。 第三十八章 复诊的小夫郎 须臾,老大夫收回手,摸着山羊鬍笑了。 「令夫郎身体调养得不错,可以换药方了,再坚持服上半年的药,身体就能大好了。」 云秋梧先前还挺开心,眼睛弯成月牙,听到后面,脸一下垮了。 还要吃半年的药,也太久了吧。 倒不是云秋梧怕苦,他是个不怕苦的,每次喝药都是一口闷,吃完了还有陆远给他准备的甜口的饴糖,再苦的药喝了,只要吃了糖都能甜进他心里。 当然,就是没有糖吃,云秋梧也不会矫情的不愿意喝药,因为身体最重要,他不会把自己的身体当儿戏。 可要是有糖吃,还是夫君专门给自己买的,意义就不一样了。 云秋梧主要还是心疼钱。 药真的不便宜,即便老大夫开的是良心药方,还是挺费钱的 。 过去的一个月,光是买药,就花了三两银子。 虽然卖冷锅串串都挣了十几两银子了,不是吃不起三两银子的药,但要是能不吃,就能省下来了。 陆远没错过自家小夫郎郁闷的表情,忍不住弯了弯唇。 等买好了药,离开医馆后,陆远抬手轻轻在小夫郎脸上捏了一下。 「好了,别再心疼银子了,银子可以再挣,但你只有一个,必须要健健康康的才行。」 云秋梧左右张望了一下,见没有人注意到,似嗔似怒道:「陆大哥,你别老是捏我的脸,被人看见了不好。」 他当然喜欢和陆大哥亲近,不排斥陆大哥捏他的脸。 可是这种夫夫间的小情趣,怎么可以放到明面上,让别人看见,会让他不好意思的。 陆远坦然道:「没什么不好,我自己的夫郎,想亲近就亲近。」 没亲没抱没搂的,不是多出格的事,怎么就不能捏小夫郎的脸了。 说又说不过,云秋梧气哼哼地把脸转到一边,决定先不理这个爱对他动手动脚的大尾巴狼了。 陆远看了直想笑。 但他努力地忍住了。 因为他知道要是自己真的笑出来了的话,会让小夫郎更炸毛的,火上浇油,假生气都变成真生气了。 「好了,没人看到我才捏你脸的,我有分寸的,梧哥儿。」 陆远欣赏了一会儿气哼哼,抿着嘴巴,脸颊鼓起来,都快气成个小河豚的小夫郎,到底心里是心疼的,不忍逗得太过。 云秋梧睨了他一眼,抿着的嘴巴一点一点地放缓,脸上重新展露出笑颜。 「对了,陆大哥,你买这些东西做什么啊?」 除了云秋梧要喝的药,陆远还在医馆买了一堆东西。 一堆在云秋梧看来和石头差不多的东西,只是颜色不一样。 「这是个秘密,等回家就知道了。」 这话把云秋梧的好奇心给勾起来了,本来是想起来顺口一问,这下是真的来了兴趣。 虽然没得到答案,但云秋梧相信陆远肯定是有自己的道理的,不会买一堆什么用都没有的东西,又不是钱太多了浪费钱。 要出集市的时候,陆远看到了有个卖西瓜的。 这里的西瓜不叫西瓜,而是叫寒瓜。 比起其他水果,西瓜的价格有些贵,卖西瓜的小贩吆喝了半天,也没卖出去几个西瓜,许多人都是一问价钱就走了,直唿买不起买不起。 寻常时候是见不到有人在大街上吆喝着卖西瓜的,因为基本都被有钱人家给预定完了。 这次是还剩了十几个西瓜,所以才拉到集市上来卖。 「老闆,你这西……寒瓜怎么卖」 第47页 「二十八文一斤,先前是卖三十文一斤的,现在是便宜买,你要是能把这几个寒瓜都给买了,还能再便宜点,给你算二十五文一斤 ,这是最低价了,不能再低了,再低我连辛苦钱都没得赚了。」 小贩大概是吆喝累了,也想早点卖完了事,在自己可承受的范围内,报了一个最实惠的价钱。 云秋梧听了忍不住咋舌。 好贵啊,二十八文一斤,就算是二十五文一斤,都能买一斤五花肉了,难怪那么多人问了价钱后都没买,因为是真的贵,买不起,这些寒瓜一看就有好几斤,买一个就是一两百文,两三百文了,有那个钱买寒瓜,买成肉都给吃两顿了。 吃肉和吃水果,明显是吃肉更好,更划算。 云秋梧的想法正是普通老百姓的想法。 陆远想了想,四个西瓜,每个看上去也就六七斤的样子,全部都买下来也花不了一两银子,而且他上街这么多次了,还是头一次碰上卖西瓜的,不是随时随地想吃就能买到西瓜的,下一次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不如趁此机会多买一些,吃过瘾。 「陆大哥,你是要都买吗?买一个就够了吧。」 云秋梧扯了扯陆远的袖子,试图劝说他。 他倒是没有拦着,不要陆远买西瓜,贵是贵了点,但也不是吃不起,买一个尝尝鲜还是可以的。 但是买三四个,就没必要了。 第三十九章 爱脑补的慕九 「我是想都买,好不好?梧哥儿,难得有卖西瓜的,想吃个过瘾。」 云秋梧点点头。 好吧,既然陆大哥想吃,买就好了。 虽然陆大哥花钱大手大脚的,但谁让他是自家夫君呢。得了自家小夫郎的同意后,陆远豪气地把四个西瓜都给买了下来。 圆不隆冬的西瓜表皮绿油油的,敲上去,声音又脆又响,听着像是好瓜。 回家后,陆远立马把西瓜用一个水桶吊着,放到了水井里凉着。 吃完饭后,陆远接着捣鼓起他买回来的硝石来。 在医馆的时候,陆远忽然想起来用硝石是可以制冰的,于是就买了一袋子的硝石回来。 硝石制冰的原理很简单,没多久,陆远就如愿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冰 。 他把水井里的西瓜给切了,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碗下面铺上一层碎冰 ,上面放着西瓜,等云秋梧放鸭子回来,就吃上了现成的,冰冰凉凉的冰镇西瓜。 「好好吃啊,好凉快啊,是不是放了冰」 云秋梧只吃了一口,就觉得好清凉。 虽然他以前没吃过寒瓜,但是这么热的天,就是水果也是带了点热气的。 可他刚刚吃的寒瓜,除了水果特有的清甜味,还凉凉的,吃进去感觉一下就凉快了不少。 陆远勾了勾唇,「我家梧哥儿真聪明,一猜就猜对了。」 云秋梧低下头继续吃冰镇西瓜,脸上是压不住的笑意。 「陆大哥,我们家怎么会有冰」 他记得没有买冰回来啊。 陆远这才把自己用硝石制冰的方法和云秋梧说了,云秋梧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本就大的眼睛显得圆熘熘的,很可爱,发出「哇」的一声惊嘆。 陆大哥会制冰,好厉害啊。 每次他以为陆大哥已经很厉害的时候,陆大哥还能更厉害。 慕九在吃到冰镇西瓜的时候,有些吃惊,又不是很吃惊。 只看家境,陆远不像是个富家子弟,只是个平民老百姓。 但是观陆远的举止谈吐,又不像是个庄稼汉,没有那种土里土气的感觉,相反,给人一种温厚有礼的感觉,忽略他身上穿的粗布麻衣,说是个大户人家的少爷也不为过。 反正在慕九看来,陆远比起京都的世家公子也不差什么。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又确确实实是个山野农户。 但和普通的农户不一样,陆远懂的多多了。 光是那冷锅串串,就不是一般人能捣鼓出来的。 冷锅串串 和他以前吃过的火锅有些相似。 只是一个是冷的凉的,一个是要下锅现煮吃热的。 要不是家里的生意都是他在打理,他都要以为陆远是大哥的人了。 从前慕九见到的有奇思妙想的人屈指可数,一个是自家大哥,还有一个,是他看不顺眼,但打又打不过,骂也骂不过,还老被对方阴阳怪气嘲讽的傢伙,那傢伙居心不良,一肚子坏水,居然小时候就惦记上了自家大哥,最可恶的是,大哥还真的被那厮给拐跑了,不就是长得英俊了些,武功高强了些,还会说甜言蜜语,唯大哥之命是从吗?配大哥也就勉勉强强,将将就就。 现在又添了一个陆远。 慕九隐约觉得陆远和自家大哥有些像,不是外貌上的相似,而是一种他说不出来的相似。 等回京都后,得和大哥好好唠唠。 该不会他们家这一辈其实不止他和大哥两个人,而是三兄弟,他还有个二哥,大哥还有个二弟吧? 陆远就是那个自小流落在外的亲兄弟 要真是那样的话,那他这次的意外出得还挺值得的,居然阴差阳错地把自家二哥给找到了,这可是立了一大功了,回去后爹娘和大哥都得夸他。 随即慕九又唉声嘆气起来。 要是陆远真的是他二哥,他们是一家人,那梧哥儿就是他的哥夫郎了。 第48页 大哥是有伴侣的,虽然是个男人,不是个哥儿,但那也是先皇亲自赐婚,正正经经地办了仪式,拜了天地的。 所以家里还是只有他一个单身狗,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们成双成对的,柠檬树结柠檬果,柠檬树下是单身狗,真真是扎得他的心好痛。 只能说慕九的脑洞开得实在有些大 ,陆远是不是他二哥还是没影的事儿呢,现在就脑补出一大堆有的没的了。 陆远并不知道慕九已经把他给脑补成一家人了。 他要是知道,也只会一笑置之,或许还会赠送慕九一句,怕不是脑子有什么大病吧。 毕竟他是有原主的记忆的,对自己的身世很清楚,原主是土生土长的桃溪村人,长相也是像极了陆父,一看就是亲父子的那种,和京都城的高门显贵之家是断不可能扯得上关系的。 第四十章 献宝的沈烈 且不说慕九自己在脑补些什么,另一边,陆远挑了个在水井里凉过的西瓜,给沈烈送去。 自从他穿越后,无论是宋大娘还是沈烈都对他多有照顾,家里做点什么好吃的,都不忘给他送一份,村里发生点什么事,也会特地来知会他一声。 人情结交,向来是有来有往。 「陆大哥,你来了啊。」 沈烈正在噼柴,听到陆远喊他,这才放下斧头出来。 随口和他哈拉了几句,然后把西瓜给他。 沈烈连连摆手,不肯要。 「这寒瓜忒贵,陆大哥你快拿回家和哥夫郎一起吃。」 沈烈前些日子在镇上的一户大户人家找了份差事,今天刚好干完所有活儿,结了工钱,路过集市的时候,有看到卖西瓜的,本来是想买一个西瓜的,他前几天得了一块大老爷赏的西瓜,西瓜吃起来清甜可口,味道贼好,让他一直惦记着。 然而问问价钱,是他买不起的,囊中羞涩的沈烈摸摸口袋里不多的钱,到底还是没有买。 正是因为知道西瓜的价钱,所以沈烈才不会轻易收陆远送过来的西瓜。 这哪是几斤的西瓜啊,分明就是几斤的肉啊。 「我们两家人之间,客气啥,这西瓜我买了不止一个,我和你哥夫郎自然是有得吃的,这个就是专门给你和大娘送的,我诚心送,你也别扭捏,不然就生疏了。」 陆远把西瓜往桌子上一放,转身就走了。 沈烈落后几步追出来,塞给陆远一条草鱼。 「这鱼是我下午从河里摸的,陆大哥你带回去添个菜。」 陆远见沈烈一副你不要鱼,我就不要西瓜的架势,也不推拒,爽快地拎着鱼走了。 说起来,他也有好几天没吃鱼了。 这鱼看着不错,是红烧还是清蒸呢?是做麻辣鱼还是糖醋鱼呢? 回去问问梧哥儿,梧哥儿喜欢怎么吃他就怎么做。 …… 李铁柱家养了五六头猪,这么多猪,全都杀了自家吃是吃不完的,年底自家杀一个年猪,其他猪都是要卖出去的。 猪要长得壮实,肥肥胖胖的才能卖到好价钱,几头猪平日里要吃的猪草全都是李素一个人在负责,没有哪天李素是不用割猪草的,雨天也是要冒着雨出门割猪草的,不然猪没有猪草吃饿得直叫唤,李素又得遭打骂。 这天李素照常又出门去割猪草了,村子里哪儿有猪草他很熟悉。 同样熟悉的还有沈烈。 沈烈家养了一头老母猪,母猪下崽的时候,多则十来个小猪崽,少则几个小猪崽,要吃的猪草不可谓不少。 沈烈是在打猪草的时候和李素认识熟悉起来的,天长日久,暗生情愫 ,两人相约一起割猪草的时候就是在约会了。 「素哥儿。」 一见到李素,沈烈就激动地招手,还跑下去接李素。 一般都是先割了猪草,把正事儿干了再谈情说爱,今天却不一样,沈烈拉着李素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然后献宝一般地拿出个小竹篮。 「是什么啊?」 看见被布盖起来的竹篮,李素有些好奇。 「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是个好东西,素哥儿你快打开。」沈烈笑容满面地催着李素。 第四十一章 分享 对上沈烈期待的眼神,李素耳根有些发热 ,踌躇了下,他掀开了篮子上的布。 映入眼帘的是几块切成三角形状的他不认识的东西。 对于李素来说,他确实是不认识的,因为他只听说过西瓜这个东西,也只远远地看到过整个的囫囵的西瓜,切开的西瓜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认不出来也很正常。 「这是」 「是寒瓜,陆大哥给我家送了一个,娘吃了一些,我没吃,都拿来给你吃。」 沈烈一边说,顺手拿起一块西瓜递到李素嘴边,作势要餵他。 李素低了低头,轻轻地在西瓜上咬了一口,慢慢地咀嚼着,感受到舌尖上传来的甜味,心里也跟着一起甜了起来。 「好吃不?素哥儿。」沈烈巴巴地问道。 李素点点头,「嗯」了一声,「你也吃,沈大哥。」 沈烈却是不肯自己动手,就那么直愣愣地望着李素。 李素如何会不懂他的意思,拿起一块西瓜,学着他的样子餵给他吃。 就这样,你餵我一下,我餵你一口,两人互相投餵着对方吃西瓜。 第49页 沈烈只吃了一块,剩下的西瓜都进了李素的肚子里。 分享完了西瓜,两人这才割起猪草来。 分别的时候,目送李素一步步远去,逐渐的离自己远去,到最后连背影也看不见了,沈烈颇有些失落 。 这才刚分开,他就想素哥儿想得不行了,巴不得时时刻刻都和素哥儿在一块儿,做什么都一起,一抬眼就能看到素哥儿在自己身边 。 他手里有七两银子了,等他再挣三两银子,就够娶素哥儿的彩礼钱了,接下来的半年他再努力些,多找些活儿干,争取在过年之前就把钱攒够,然后把素哥儿娶回家一起过年。 带着这样美好朴实的期待,沈烈在忙完家里的农事后,第二天就又跑到镇上给人打短工了,他就是块砖,哪儿有活儿就往哪儿搬。 一个忠厚勤快,踏实能干的人是主人家最喜欢的,加上沈烈脾气豪爽,会说话,很容易和人打成一片,到哪儿人际关系都混得不错,因此有什么能挣钱的活计,总有人想着他,拉着他一起挣钱,一时间成了个挺受欢迎的打工人,在镇上不缺活儿干。 …… 陆远在捣鼓出冰后,顺道又卖起了冰镇柠檬水。 炎炎夏日,口感酸酸甜甜的柠檬水是解暑佳品,柠檬没什么稀奇的,石板镇本身就是出产柠檬的地方,但在大众眼中,柠檬好像是种没什么用的水果,就这么生吃的话,味道那叫一个酸爽,还没吃进嘴里,光是闻着那股味道就让人觉得酸了,做菜的话,好像也不太行。 故而柠檬的价钱很便宜,一斤才几文钱。 在别人眼中没什么用的柠檬,到了陆远手里,就变成了解暑佳品。 柠檬水是个新鲜东西,而且这玩意儿卖得不贵,三文钱就能买一大碗,还是冰的,普通百姓都能消费得起,一时间,柠檬水很是畅销,有的人既买柠檬水也买冷锅串串,喜欢把两样东西搭配在一起吃,觉得好吃又凉快,日子快活似神仙。 第四十二章 谈生意 如今陆远和云秋梧的日常就是上午摆摊做生意,下午回家为第二天出摊做准备工作,虽然辛苦了些,但每天都有好几百文的进帐,生意好的时候能有一两银子,对于庄户人家来说,是很可观的收入了,比上山打猎还赚钱些,而且做生意安稳多了,不像打猎,除了要本事过硬,很多时候还有看运气好不好,能不能猎到些值钱的野味。 陆远的心不在打猎上,所以收穫当然不能跟以前比,隔三差五地上一次山,检查一下陷阱,看有没有额外收穫,有时运气好,有几只野鸡野兔,运气不好的时候,空手而归,一无所获。 他也没有把野鸡野兔再拿去酒楼卖,而是留下来自家人吃了。 酒楼掌柜的有次碰见陆远,还佯装抱怨了几句,说是陆远都不照顾他生意了,得了野味都不卖给他,后来知道陆远转行开始卖吃食了,又和陆远谈起生意来。 冷锅串串近来挺流行的,这一点万掌柜也是有所耳闻,因为冷锅串串可以外带,他没少见到客人有带冷锅串串到酒楼来一起下饭,他自己也吃过陆远送的冷锅串串,味道确实不错,有独到之处。 「陆老弟,咱们做桩生意,你把你的冷锅串串卖些给我怎么样?」 万掌柜琢磨着自家酒楼也可以卖冷锅串串,卖什么不是卖,只要卖得出去,就有钱挣 。 陆远想了想,答应了下来,每天可以给酒楼提供五百串冷锅串串,以低于冷锅串串的售卖价,高于成本的价格卖给万掌柜,至于万掌柜拿到冷锅串串后要怎么定价,就是他的事情了,可能会比他卖的冷锅串串价钱高一些,因为酒楼可以提供舒适整洁的就餐环境等等,但也不会高到哪里去,不然没有人愿意买。 其实万掌柜更希望能一次性把冷锅串串的方子给买下来,但陆远目前并没有这个打算,于是便没有谈拢。 不过陆远提出了另一种合作方式,以方子技术入股,参与分红,要六成利。 万掌柜吸了一口气,愁眉苦脸道:「陆老弟,你这太狠了,我又出钱又出力,还要出人,只得四成利,不划算啊。」 其实要说不划算肯定是不可能的,当然还是能赚钱,但赚得没有那么多,陆远要的分红越多,万掌柜能赚到的就越少。 商人图的不过是一个利字,万掌柜自然和天底下所有的商人一样,想要赚得越多越好,所以少不了讨价还价 。 「你真不卖方子吗?」 万掌柜还是有些不死心。 陆远摇摇头,「方子我肯定是不卖的,不瞒万掌柜,我是打算要开一家自己的店的,就是还没相看到合适的铺子。」 试水已经试了一个月,冷锅串串的名气已经打出去了,也有了一批固定的客源,开店是可以开的 。 万掌柜到底还是下不了让六分利的决心,只和陆远谈成了最开始的合作。 多了要卖给酒楼的五百串冷锅串串,自家还要出摊,还要卖柠檬水,只有陆远和云秋梧,就有些忙不过来了,每天要忙到天黑才将将忙完,第二天还得起一个大早。 慕九在陆远家养伤,伤势渐渐癒合,他也不好意思光吃白饭啥也不做,看到陆远和云秋梧每天都那么忙,便自告奋勇给他们帮忙。 一看就是个大户人家的少爷,陆远也没给他安排什么有技术含量的活儿,就让他削竹籤。 第50页 还真别说,这个安排还挺合理,慕九一身功夫,刀枪剑戟样样都会耍,削个竹籤是轻而易举,手到擒来,削出来的竹籤长短粗细几乎一模一样,看着就整齐。 这天慕九又在削竹籤了,他一个人削竹籤,不远处陆远和云秋梧两个人在洗菜,不知道陆远说了什么,逗得云秋梧一直笑。 可恶,洗个菜还要撒狗粮,真的是一点儿都不管我这种单身狗的死活啊。 苍天啊,大地啊,什么时候赐我个对象啊,我也想有个人能耳鬓厮磨,说悄悄话,随时随地地撒狗粮,秀恩爱。 慕九心中郁闷至极,只好眼不见为净,干脆转了个身,默默地离小情侣远了些。 难得遇上下雨天,一连下了好几天的雨,陆远和云秋梧便在家休息,没有出摊。 云秋梧在收拾家里的时候,找到了两斤豆子,是去年收豆子的时候,原主给沈烈他家帮了忙,宋大娘非要给的,一直搁在角落里,没管过 。 家里是有石磨的,云秋梧兴致勃勃地提议道:「陆大哥,我们把这些豆子给推了吧,能点豆花,还有豆腐可以吃。」 趁着下雨天有时间,刚好可以做这些,平时那么忙,要吃点豆腐都是买的,没时间自己做。 陆远点点头,欣然应允,「可以啊,我去把石磨洗一下,梧哥儿你先把豆子给泡了 。」 在陆远推磨子的时候,慕九冷不丁地冒出来了,这个富家公子是头一次见到石磨,当即很有兴趣地表示自己要推一下磨子试试。 陆远瞥了他一眼,「你的伤」 别为了推个磨子把伤给整復发了,那就很不值得了。 慕九拍着胸膛信誓旦旦的表示,「不妨事,我感觉好多了,好得差不多了。」 第四十三章 雨天闲致 慕九自己都表示没问题了,陆远也不继续拦着,正好他推磨子推得有点累,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在慕九开始推磨子后,陆远就接过了云秋梧的活计,往石磨里面添豆子。 「没事儿,陆兄,这点事我能做。」 陆远幽幽看了他一眼,「听话,梧哥儿你去烧火,马上就要煮豆浆了。」 他推磨子,梧哥儿在一边给他添豆子那是理所当然,因为梧哥儿是他的夫郎,夫夫搭配,干活儿不累。 但慕九算怎么回事儿啊,不能让小夫郎给他帮忙。 别看陆远没怎么表现出来,其实他的占有欲是很强的,自从他把云秋梧划分为自己人之后,就把云秋梧看得紧紧的,哪怕同在一个屋檐下,都没让云秋梧和慕九说过几句话。 当然,慕九也是一个行事坦荡,懂礼数的人,他一个男人,不会和一个哥儿交往过多,无论是已婚的还是未婚的哥儿,对云秋梧,一直都是以礼相待,规规矩矩的,从未有过逾越冒犯之处。 云秋梧不知道陆远心中的小九九的,但他一向是听陆远的话的,而且陆远的安排也合理,所以就去烧火了。 倒是慕九看出了一点儿苗头,大概猜到了陆远的想法,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果然天底下的男人都是一个样,只要是有了对象,就变成了个醋罈子,不是在吃醋就是在吃醋的路上,而且天天防着这个防着那个的。 煮豆浆的时候,陆远忽然想到什么,留了一部分豆浆起来。 「陆兄,豆浆不用煮完吗?」 问话的人是慕九,他瞧着那口锅很大,明明一次就可以把所有的豆浆给煮了,但陆远却没那么做。 「剩下的另有用处。」 陆远简单地解释了一句,然后开始过滤起那些豆浆来。 慕九摸了摸鼻子,悻悻地想,这算什么回答啊,说了跟没说一样。 过滤好豆浆后,陆远单独用另一口锅煮豆浆 。 在云秋梧点豆花的时候,陆远也在点豆腐了。 他点的不是寻常的豆腐,而是菜豆腐。 烧开的豆浆里放进切好的小白菜,用酸浆水点豆腐,点出来的豆腐白,细,绵,嫩,叫做菜豆腐。 「这个就是菜豆腐吗,好好看,闻着好香啊。」 云秋梧凑过来看的时候,发出一声惊嘆,满脸都是崇拜。 他就是专属陆远牌的夸夸侠,无论陆远做什么,他都要夸。 陆远勾了勾唇,他自认为小夫郎的表现除了对对自己的滤镜加持,还因为他做的确实不错。 这倒不是自夸,而是实话,色泽清白如玉,酸香气扑面而来的菜豆腐让慕九都眼前一亮。 等到吃上菜豆腐的时候,慕九更是伸出大拇指表示佩服。 「陆兄,菜豆腐很好吃,有这么一手好厨艺,哥夫郎有福了,陆兄当初是不是就是靠着这一手好厨艺把哥夫郎给娶到手的」 前有冷锅串串,后有菜豆腐,平时基本都是陆远下厨做饭,慕九没少尝陆远的厨艺,觉得陆远比起大厨来也不差什么,是他见过的少有的会下厨还厨艺好的男人。 虽然不是厨艺最好的那个,但也能排前三了 。 厨艺最好的那傢伙虽然和他不对付,但不得不承认,那傢伙的厨艺是真的没话说,套用一句那傢伙的话,那就是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得先抓住一个人的胃。 陆远会做饭,还挺爱下厨,所以慕九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靠厨艺赢得夫郎欢心的。 慕九的一句话让陆远和云秋梧都有些不好意思。 第51页 陆远心想,他和梧哥儿的顺序不对,一般是先恋爱再结婚,可他们是反着来的,先成恋爱,应该是在恋爱吧?反正他现在挺喜欢梧哥儿,梧哥儿也是喜欢他的,别问他怎么知道的,因为梧哥儿的表现太明显了,他眼睛又不瞎,双向喜欢不就是在谈恋爱吗?还是合法谈恋爱。 先婚后爱好像也挺不错,有个可心的小夫郎,最初的时候是怜惜,是不忍把梧哥儿逼上绝路,所以留他下来一起搭伙过日子。 但随着这些时日的相处,陆远是真心喜欢上了他的小夫郎,一个乖乖的,软软的,糯糯的,有时古灵精怪,有时傻乎乎,还有点儿财迷的小夫郎,哪哪儿都戳在了他的心上。 而云秋梧则是感到了甜蜜的幸福。 从那碗鸡蛋面开始,属于他的幸福就开始了。 少有汉子会进厨房,基本上都是等着夫郎做饭给他吃的,吃了以后连碗筷都懒得收,自己就坐在一边跟个二大爷似的抽菸吹牛。 可陆大哥不一样,陆大哥从来没有把厨房的事情都当成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自己什么也不管。 陆大哥很好,他喜欢陆大哥,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和陆大哥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想要和陆大哥过一辈子。 慕九瞅了瞅双双沉默的两人,怎么搞的,他怎么好像闻到了一股酸臭味。 啧,恋爱的酸臭味无可阻挡,一时间,连菜豆腐都不香了。 下午,陆远找出了一些纸笔,找了一个光线敞亮的地方,喊上云秋梧和他一起。 「梧哥儿,要不要学识字」 陆远每天都会记帐,有次他记帐的时候,不经意看到了云秋梧眼中的羡慕,所以就产生了想教云秋梧识字的想法。 不需要学多好,精通四书五经,哪怕云秋梧想,陆远也没那本事,他自己都未必懂那些古典经义,但是认得几个字,不用做个睁眼瞎,在外不会那么容易受到矇骗 ,自己会读会写,需要的时候自己就能上,不用求谁帮忙。 云秋梧怔了一下,随即露出惊喜欢欣的笑容,眉眼弯弯地笑着点头。 「要,我要学,陆大哥你教我就学。」 其实云秋梧也滋生过想要识字的想法,因为不认字真的太不方便了,看所有文字类的东西永远都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只能听别人讲,问别人,遇上好说话的,会搭理一下,有些理都不理,当没听到,更过分的还有嘲笑人的。 第四十四章 不是彪悍夫郎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能读书识字的机会,还是跟着自己的夫君学,云秋梧当然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闻言陆远眼中溢出笑意。 下午的时光,就在陆远教自家小夫郎认字写字中过去了。 慕九一个人呆的无聊,本来是想找陆远唠唠嗑儿,聊聊天的,然而等他优哉游哉地找到陆远的时候,发现人家夫夫俩正你侬我侬,甜甜蜜蜜地在一起,周围冒的都是粉红色泡泡,哪有他什么事儿啊,只得悻悻地又回去了。 陆兄这日子过得可以啊,红袖添香,逍遥田园,真真是让人羡慕。 这场雨淅淅沥沥地一连下了三天才正式放晴。 等到雨天过去,慕九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找到陆远辞行。 陆远也没留他,萍水相逢的缘分,该散的时候自然就散了。 「这些日子叨扰陆兄和哥夫郎了,陆兄救命之恩,慕九没齿难忘,区区黄白之物,还请陆兄收下。」 慕九拿出了两根金条来感谢陆远。 陆远眼皮微微一跳。 当初他把慕九带回来的时候,慕九身上除了一块贴身佩戴的玉佩,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现在慕九能拿出金子来作为谢礼,可见他的身份比自己想像中的还要不一般,在石板镇这个小地方都有他的人,都能联繫上。 想来即使他袖手旁观,没救慕九,慕九多半也会活下来。 那样的话,假如慕九是个心胸狭隘的,事后查到了自己明明能救他却选择了不救,那才是真的惹祸上身。 不过事情的发展并不是那样,他救了慕九,慕九的人品也是好的,陆远也懒得过多去纠结那些没有发生过的可能。 猜到慕九是不差钱的,陆远没有推辞,也不客气,直接就把金条给收了。 虽然是救命之恩,但他高攀不起慕九的身份,有恩情及时的了结是最好的,不然容易被人认为是挟恩图报。 金条都不要,是在妄想些什么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吗?莫不是太贪心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头螳捕蝉。 慕九走了,最高兴的人当属云秋梧。 他喜欢和陆大哥亲近,愿意和陆大哥亲近,陆大哥牵他的手,捏他的脸,刮他的鼻子……只要是陆大哥对他做的,他都喜欢,甘之如饴地接受。 可是一想到家里有个外人在,哪怕慕九很多时候没有在现场,没有看到,即使是看到了,也是眼观鼻,鼻观心,一副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但他总是会感到不好意思,怎么都自在不起来,毕竟他是个哥儿,脸皮薄。 家里只有他和陆大哥两个人的话,他和陆大哥想怎么亲近就怎么亲近。 云秋梧喜滋滋地想,不知是想到什么,白净的脸染上了绯色的红霞,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脸。 第52页 感觉到脸上热乎乎的,云秋梧拍了拍脸,喃喃自语道:「不许乱想,一个哥儿,咋能不知羞呢。」 相比之下,陆远的脸皮可比云秋梧厚多了,慕九在的时候,他从来不觉得不好意思过,反而光明正大地秀恩爱,完全不管单身狗的死活。 谁让他有夫郎呢,单身二十五年才有的对象,咋能不好好的秀一下。 晚上,陆远先洗漱好回了寝屋,等着云秋梧。 本来慕九都离开了,杂物间也就空出来了,可以住人了,但陆远好像忘了这回事儿一样,到了要休息的时候,脚步自然而然地就往寝屋走了,犹豫都不带犹豫一下,看都不看杂物间一眼的。 在陆远看来,但凡犹豫一下,都是一种愚蠢,无可救药的愚蠢 。 谁家的汉子有了夫郎,和自家夫郎睡过之后还要自己一个人睡啊,抱着香香软软的小夫郎睡得可安逸了,不比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躺在硬邦邦的床上数绵羊好多了。 陆远自认为他是不蠢的,他就想和自己的小夫郎一起睡。 云秋梧推门进来的时候,眼睛微微一亮,眉眼间都是欣喜。 显然云秋梧的想法和陆远不谋而合,他也不想再一个人睡。 同床共枕这么些天,无论是陆远还是云秋梧,都渐渐习惯了一个抱着人睡,一个被人抱着睡。 突然要分开,还怪不适应的 。 云秋梧都想好了,要是今晚上陆大哥睡杂物间了,他就装可怜,和陆大哥说他怕,要陆大哥陪他,只要多磨一磨,陆大哥一定会答应他的,因为陆大哥会对他心软的。 「梧哥儿,你闭一下眼睛。」 云秋梧依言乖乖闭眼。 手里摸上个冰冰凉凉还硬硬的东西,云秋梧眼睫轻轻颤了颤,疑惑地问道:「是什么啊?陆大哥。」 「你摸摸看,看能不能摸出来?」陆远故意卖关子。 云秋梧猜了几次 ,都没猜中,终于忍不住好奇,睁开了眼睛。 一睁眼,眼睛都直了。 是金子! 金光闪闪的金子! 还是两个! 活了两辈子,生平头一次见到金子的云秋梧此时脑子迷迷煳煳,晕晕乎乎的。 他是不是眼花了,居然看到金子了。 还是在做梦啊? 云秋梧眨眨眼睛,定睛一看。 没错,是金子,不是他眼花了,也不是在做梦 ,而是真的金子,就在他手里。 「陆大哥,我们家什么时候有金子了?」 云秋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陆远看,语气有些怪怪的。 家里的钱基本都在他手上,这金子哪儿来的,莫不是陆大哥偷偷存的私房钱 可陆大哥说过,他没有私房钱的。 他也不是那种管夫君管得死死的彪悍夫郎,家里的每一文钱都要捏在自己手里,一点都不给自家夫君,汉子出门在外,难免有个用钱的时候,不能让他身上没有钱,要用的时候拿不出来,平白惹人笑话。 只要陆大哥需要,他肯定是会给钱的 。 陆远颇有些忍俊不禁,抬手戳了戳小夫郎不自觉鼓起来的脸颊,在小夫郎气哼哼的一声「陆大哥」中,不紧不慢地把金子的来源讲明。 听说是慕九给的,云秋梧放下了心。 陆远注视着财迷的小夫郎把金条摸了又摸,摸了好几遍,然后又把金条给藏到老地方,忍不住低低地轻笑出声。 数银子,数金子 ,藏东西的小夫郎好可爱啊,想挼,想抱在怀里亲。 第四十五章 主动的小夫郎 慕九给了两根金条,每根金条都足足有十两重,一两金子相当于十两白银,两根金条就是二百两银子,加上之前卖人参,还有过去一个月卖冷锅串串和柠檬水挣的银子,陆远算了下,家里现在有三百两银子还要多一点了。 对于庄户人家来说,三百两银子算是很大的一笔巨款了。 要知道几两银子就差不多够一家人一年的开支了,当然是要省吃俭用的过日子,要是大手大脚的,再多的银子都是不够花的。 「梧哥儿,你喜欢这里吗?还是更喜欢镇上」 之前一直是晴天或者是阴天,所以直到这次下雨陆远才发现家里的房子挺破的了,杂物间有个角落漏雨,厨房漏雨,堂屋也漏雨,连柴房都是漏雨的,唯一不漏雨的就是陆远和云秋梧住的寝屋了。 陆远本来打算等天气放晴后,喊沈烈帮下忙,一起把房子给修缮一下,不能放着漏雨的地方不管,不管的话,只会越漏越凶,以后根本住不了人。 但现在有了多出来的金条,陆远觉得可以用这笔意外之财修一栋新房子,或者是到镇上买房子。 反正他也没什么大志向,只想和小夫郎安安稳稳地过一生,手里有点小钱,能够吃穿不愁,过得比一般的庄稼人好一些,不用天天下地干活儿,累死累活的。 云秋梧不假思索道:「我更喜欢这里。」 镇上繁华热闹,当然人人都喜欢,云秋梧也不例外。 但云秋梧想的是,在镇上过日子,开销大,别的不说,就是下面要把葱花,都要从集市上买,是要花钱的 ,因为镇上没有可以种菜的地方。 不像在村里,家里有个几亩地,应季的瓜果蔬菜都可以种一些,要吃的时候直接就从地里摘,不用花钱。 第53页 而且在镇上也没有能养鸡养鸭养兔子的地方,镇上不比村里,家家户户的地盘都很小,因为人多,房子修得紧凑。 陆远微微一笑,抬手拂去了自家夫郎鬓边那一缕垂下来的调皮髮丝,替他别在耳后。 梧哥儿和他倒是和他想到一处去了。 他其实也更喜欢在村里的生活,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那我们修新房吧,这房子太破了太旧了,不适合继续住下去,而且也太小了。」 要是两个人住的话,这房子不大也不小,正正合适。 但陆远想得长远些,将来要是他和梧哥儿没孩子也就罢了,要是梧哥儿给他生了孩子,什么玩具房,书房,卧室什么的,不都要占地方吗,哪里住的下。 要是不止一个孩子,有个两三个,三四个孩子,需要的就更大了。 云秋梧歪着脑袋,疑惑地眨了眨眼,「小吗?我没觉得啊。」 好几间屋呢,怎么会小。 又破又旧倒是真的。 不过云秋梧从来不觉得住不得人,嫌弃过条件不好,因为云家的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样的茅草泥巴房。 陆远眼中溢出笑意,「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住,当然不觉得小,要是将来我们有孩子了,孩子们还得有住有玩的地方,你想想,是不是就不够大了?」 云秋梧不争气地脸红了。 明明陆远也没说什么调情的话,只是就事论事,可还是让云秋梧害羞得不行。 孩子 他和陆大哥的孩子,一定会有的。 他听大夫的话,每天都有在乖乖喝药,认真地养身体,就想给陆大哥生孩子,起码要生两个,越多越好,多子多福嘛。 「好不好啊?梧哥儿,咱们修新房子,把新房子修得大些宽敞些。」 「好。」云秋梧细若蚊蝇地应了一声。 还是陆大哥想得周全,连孩子们都想到了,他只想到了他自己和陆大哥。 提到孩子,云秋梧不免又想起他们至今还未圆房的事情,眉眼耷拉着,神色变得失落起来。 迟迟不圆房,怎么生的出孩子,他一个人,有心无力啊。 这孩子,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都没播种 ,怎么发芽 。 想到这里,云秋梧抬头幽幽地看了陆远一眼。 陆远一头雾水,一点儿都摸不着头脑。 这是怎么了? 先前小夫郎不还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吗?怎么一会儿的工夫,就不高兴了呢? 想着还遥遥无期的孩子,云秋梧默默地给自己打气,将心一横,突然凑身过去,双手环在陆远的脖子上,闭着眼睛,大着胆子,一鼓作气地亲了上去。 山不就我,我就山就好了 。 两个人谈情说爱,总得有一个人脸皮厚,胆够大。 陆远整个人都懵了。 什么情况 他这是被强吻了? 还是被自家小夫郎给强吻了? 陆远感觉脑子晕晕乎乎的,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就只有小夫郎的亲吻好香,好软这一个想法了。 初吻留了二十多年的陆远尝到了有情人之间亲吻的滋味,他甚至还无师自通,反客为主地撬开了小夫郎的牙关,加深了这个吻,强势又不失缠绵地吻着。 怪不得谈恋爱的人总喜欢接吻,原来接吻是这样的感觉,舒畅得灵魂都要飘上天了。 可怜云秋梧这个率先撩拨人的,他压根就不会接吻,以为嘴对嘴地亲一下,大不了多亲几下就好了,哪里知道接吻还有这么多的门道,他完全招架不住,丧失了主动权,沦为待宰的羔羊不说,只能被动的接受,还不会换气,憋得一张脸通红,一度以为自己要憋死了,那样的话可死的太冤了,听说过吃饭噎死的,没听说过被亲死的 等到终于逃脱魔爪,被放开的时候,云秋梧连忙大口大口地唿吸,直喘气,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而陆远则是一脸的春风得意,意犹未尽,望着趴在自己怀里娇喘连连,柔弱无力,眼波流转,唇瓣殷红的小夫郎,喉头不自觉地滚动了下,眸光一点点地变得幽深。 和小夫郎接吻的味道好甜啊,他好喜欢。 一次不够,还想再来。 只有一次,怎么可能够,他可是第一次和小夫郎接吻,肯定表现得不够好,再来一次,他会表现得更好 ,带给小夫郎更好的体验 。 陆远心思焉儿坏,给自己找了一个貌似合理的理由后,的大灰狼又对单纯的小白兔下手了。 云秋梧刚缓过来,迎接他的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唇舌掠夺,他无力推拒,也没有推拒,一同共赴沉沦。 第四十六章 惹人怜爱的小夫郎 半晌后,眼看着小夫郎又憋住了,要唿吸不上来了,陆远这才把人放开。 云秋梧气喘吁吁地靠在陆远肩头。 如果说第一次接吻结束的时候,他还有两三分的力气,那他这会儿是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没想到亲吻还是个力气活儿,云秋梧心想。 他没想到的是平时看起来很是温和的陆大哥居然会有这么强势的一面,有几次他实在受不住,忍不住挣扎了一下,结果被陆大哥的一双大手死死地禁锢着,想逃都逃不掉 。 更没想到在是陆大哥也太聪明了些,明明刚开始的时候还生疏得不行,什么都不会,可没一会儿就会了,反倒是他,傻乎乎的,跟都跟不上 。 第54页 听着小夫郎近在咫尺的喘息声,陆远心满意足地拍着小夫郎的后背,心情无比舒畅。 低头一看,小夫郎脸还红彤彤的,眼神也还有些迷离涣散,没有完全恢復过来,眼角甚至还有点红,眼睛水润润的,这样的小夫郎看着更加惹人怜爱,陆远心念一动,微微弯腰俯身。 惊得云秋梧连忙侧身躲避,以为他又要亲了。 最后陆远只是在他脸上轻轻落下一吻。 「躲什么?就这么怕吗?我又不会吃人。」陆远明知故问道,嘴角嗪着淡淡的笑意,完全没有方才要把人拆吃入腹的样子。 他的音色醇厚低沉,比平时多了几分喑哑,隐约还有外溢的情慾,一双眼睛更是炽热幽深,让云秋梧脸红心跳不已。 陆大哥好像狐狸精啊,一个男狐狸精,在勾引他一样。 云秋梧按着自己怦怦怦跳得欢快的心,似乎想要努力地平復下去 ,让它跳得不那么快。 殊不知,此时此刻,在陆远眼里,他也和一个狐狸精一样,会摄人心魄,让他魂牵梦萦的狐狸精。 「我家夫郎的胆子这会儿怎么这么小了?嗯?先前不还是强吻为夫吗?」陆远故作疑惑。 小夫郎的胆子像是薛丁格的胆子,一会儿有,一会儿没的,有的时候,敢主动撩拨人,上来就是亲,都不给他反应的时间,没有的时候,可害羞,可腼腆了,还躲他,好像他是个不讲理的恶霸似的 。 陆远是一点儿都记不起自己把人给吻到失神,只能任由他为所欲为的事情了。 云秋梧支支吾吾道:「那不……那不一样。」 他以为的亲吻很简单的。 陆大哥带给他的要复杂多了。 「怎么不一样展开说说。」陆远做出一副虚心请教,洗耳恭听状。 实则心里醋得不行。 小夫郎为什么会这么说,难不成以前是有过相好的 自家小夫郎那么好,有过相好的很正常,而且是发乎情止乎礼,但想想如果真的在他之前有人亲过小夫郎,陆远心里到底是舒服不起来,心中五味陈杂,尤以酸味最甚。 「我看别人亲过。」 云秋梧说着,伸出两根手指,飞快地碰了一下。 「就这么亲的,很快的,才没有这么久。」 可陆大哥亲他亲了好久啊,亲起来就没完没了,一直在搅弄,有时候还咬他,他嘴巴都破皮了,现在都还有点痛。 哼,陆大哥这人真过分。 陆远这下不醋了。 不就是小情侣亲热的时候小夫郎不小心看到了吗?这有什么,情到深处地自然宣洩罢了,能够理解。 「那叫亲吻,我们这是接吻,当然是不一样的。」陆远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反正他是这么觉得的,亲吻可以一触即分,接吻可不行,得深入些。 云秋梧拿眼神瞟了他一眼,似乎有些怀疑,不过还是选择了相信。 管是接吻还是亲吻,只要是陆大哥对他做这种事他就是心生欢喜的,他是喜欢的。 而且真的好舒服啊,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舒服,想一辈子沉溺在里面。 如果陆大哥能不亲那么久,不那么激烈的话,他不那么累的话,就更好了。 亲都亲了,还亲了两次,气氛也这么暧昧,云秋梧以为自己这次应该能心想事成,完成自己的圆房大计了,谁知陆远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翻身下床,一副要出去的样子。 「陆大哥,你去哪儿?」 云秋梧连忙扑过去,抓住了陆远的一节衣裳。 「我去杂物间睡。」陆远哑着声音道。 喜欢的人就在自己身边,又是血气方刚的年纪,陆远对云秋梧自然是有欲望的 。 只是以往他还能勉强压制住,同床共枕也能相安无事。 但今晚显然不太行,身体里的火气被勾了起来。 陆远不想吓到自己的小夫郎,刚接了吻就圆房,这合适吗? 会不会太冒进,让小夫郎觉得他是个急色的人 云秋梧咬了咬唇,委屈道:「陆大哥,你不想和我圆房吗?你不想要我吗?」 因为委屈,身为哥儿的矜持,全都被云秋梧丢在了脑后 。 他都做得那么明显了,为什么陆大哥还要忍着,明明陆大哥也是有反应的。 陆远说不出一个不字,只是道:「你还小……」 云秋梧立马反驳道:「我不小了,都二十了,和我一样大的哥儿都生娃娃了。」 陆远:「……」 因为小夫郎瘦瘦小小的模样,他一直把小夫郎当成个十五六的小少年,每当有些不可言说的念头时,总会觉得自己禽兽不如,不做人事,从而忽略了实际上小夫郎有二十岁了,不要说在这个姑娘和哥儿十五六就嫁人的时代了,就是在现代社会,小夫郎也早是个成年人了。 「你还要走吗?陆大哥。」 云秋梧大概猜到了陆远一直不和他圆房的原因,又好气又好笑。 他只是看着小,长了娃娃脸本来就显小,但他不是什么小孩了。 但同时,云秋梧心里也感到暖融融的,这说明他的夫君是顾惜他的,心疼他的。 抛开了年纪小这个原因,陆远这下是真的不打算做人了。 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不是那么好当的,他本来想当一回的,但小夫郎又在撩拨他,邀请他了。 第55页 是个男人都不能再继续忍下去。 证都领了,他和小夫郎欢好是合理合法的。 想通以后,陆远毫不犹豫地转身。 什么杂物间,他不去了。 这一晚上,有情人颠鸾倒凤,共赴巫山云雨,粗热的喘息声,婉转的细吟,如雨的汗珠,扬起又落下的青丝…… 直至三更,这场水乳交融的鱼水之欢才落下帷幕。 第四十七章 「可怜」的小夫郎 等云秋梧心心念念的圆房结束,他整个人早就累得不行,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睁着一双红红的眼睛,有气无力地瞪了陆远几眼。 陆大哥真过分,明明是第一次,可是一次不够,两次不够,哄着他骗着他要来第三次。 要是知道陆大哥体力这么好 ,他…… 他还是要招惹,谁让他就是想和陆大哥圆房呢。 不过他可能会和陆大哥约定一下,不弄这么多次,不弄这么久。 因为他真的好累啊,当时的舒服过后,剩下的全是疲累了,不像陆大哥,神采奕奕的,像个没事人一样 。 陆远这会儿正是餍足的时候,被自家小夫郎瞪了也不在意,反而俯下身怜爱地亲在了小夫郎的眉心。 「乖,梧宝,先别睡,我去烧点水 ,洗洗再睡。」 两人都是一身的汗,身上汗津津的,不舒服得很,当然要清洁一番才好睡觉,尤其陆远是一个喜洁的人。 云秋梧已经很累了,很想什么都不管,马上就睡过去,但听了陆远的话,还是几不可闻地「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小夫郎乖得不行,勾得陆远是心神荡漾,心旌摇曳,差点儿又要化身为狼不做人了。 然而想到初经人事的小夫郎可禁不起再折腾了,陆远到底还是按捺下了心中的情慾,转身去了厨房。 云秋梧将头埋在被子里,唇边忽然露出幸福的笑容。 虽然陆大哥后面有些急躁,不听他的话,还总是哄他快了快了,马上就结束了,实则又弄了好久,但陆大哥一开始是很温柔的,完全是以自己的感受为先,他都察觉到了的,也是他点头说可以以后,陆大哥才渐渐放肆起来的,换句话来说,都是他默许的,即使累了些,他是心甘情愿的。 因为他和陆大哥圆房了。 只是好像有哪里不对 云秋梧迷迷煳煳的,没太想起来。 片刻后 ,陆远拎着热水进来了,云秋梧差不多已经要睡过去了,陆远和他说话,也只哼唧了几声,不过还是那么乖,看得陆远心中又柔软几分 。 看着小夫郎白净的身体上留下的片片绯色,全都是自己弄上去的痕迹,陆远感觉从未如此满足过,小心仔细地替自家小夫郎清洁了身体,把自己也收拾了一下,这才上床搂着小夫郎安寝。 一夜好眠梦无痕。 翌日,晨光熹微。 陆远照旧醒的很早,虽然他昨晚睡得迟,但生物钟还是让他准时准点地睁眼醒了。 他垂眼看着躺在自己臂弯里睡得香甜的小夫郎,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伸手在小夫郎受了劳累的腰上,腿上按摩,也好让小夫郎一觉醒来好受些,毕竟当承受的一方总是要辛苦些,昨晚可真是累着小夫郎了。 「看着是个单纯的,没成想是个黄心馅的。」陆远自言自语道。 其实昨晚上一开始他没想做到底的,那时理智尚存,还记得手边上没东西 ,要是真的做到最后,小夫郎怕是要受些苦了,所以他只想借小夫郎的手用一用。 谁知小夫郎红着脸翻出来盒欢好时用的脂膏,还是从枕头底下翻出来的,他都不知道东西小夫郎什么时候买的,买了有多久了。 说来还是他的不是,准备工作还得小夫郎来做,还是小夫郎先主动的。 日后肯定不会再这样了。 什么都交给他,小夫郎只要负责享受欢愉就行了。 抱着小夫郎温存了一会儿,该起床的时候陆远还是起了,虽然他起得不情不愿的,但不能一直这么荒废下去,家里的鸡啊鸭啊,还有兔子都该餵了。 还好今天休息不用出摊,不然可有的忙了。 云秋梧醒来的时候,早已天光大亮。 他先是有些迷煳,等清醒过来后,立马就要起身。 怎么醒得这样晚,该耽误事儿了。 他刚撑着身子起来,腰间立马就传来了一股难以言说的酸痛滋味,让他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感觉好像比干了一天农活儿还要累啊。 他干一天的农活儿,第二天还能早早地爬起来,不像现在,睡到这么晚了才醒。 云秋梧又倒回床上躺着。 一是因为他确实没什么力气,不止腰酸痛,身上哪哪儿都酸都痛。 二是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身上不着寸缕,裸着个身子,连件亵衣都没有穿,可不就害羞上了。 陆大哥也真是的,怎么都不给他穿件衣裳,是忘了还是故意的。 就在这个时候,陆远推门进来了。 走到床边一低头 ,就对上自家小夫郎亮晶晶的双眸,比星子还要闪耀。 「陆大哥。」 这一声陆大哥唤得缠绵悱恻,情意绵绵,让陆远心头一跳。 「我没力气。」云秋梧可怜兮兮道。 他眼角还残留的红痕,从薄被里伸出来的一只手上布满了斑驳痕迹,嘶哑的嗓音……仿佛在无声控诉陆远昨晚上有多过分,有多不做人,看把人都欺负成什么样了,简直没眼看,因为在薄被下面,还有更多不可言说的暧昧痕迹。 第56页 看到自家小夫郎如此娇弱无力,可怜兮兮的,陆远自然是心疼的,在心中暗骂了自己一顿。 但同时也是愉悦的。 欢好一夜后能让夫郎下不来床,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很行啊,大展了男人雄风,如果他要是不行,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这会儿小夫郎是该活蹦乱跳的了,而他就该欲哭无泪了,还得面对小夫郎同情中夹杂着一言难尽的悲愤目光,那可太惨了,是实惨。 陆远连忙给小夫郎又按摩了一遍,再找出衣裳来给小夫郎穿上,接着又餵水餵饭,全程像照顾一个小宝宝一样,要多周到有多周到。 云秋梧什么都不用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管等着自家夫君贴心的伺候就就好了。 喝了一杯温水,又被餵着吃了一碗蛋羹,云秋梧任由陆远抱着,依偎在自家夫君怀里,有一下没一下地在陆远胸口处画圈圈。 「我的兔子……」 云秋梧惊唿一声,想起今天还没有餵兔子,也没有把小鸡小鸭们赶出去放,就想起来照料他养的那群小东西去。 第四十八章 苦恼的小夫郎 陆远一把把人给按住了。 就知道小夫郎惦记着那群小东西,还好他有先见之明,已经把它们都给餵过了。 「别急,不是还有我吗,该做的我都做好了。」 虽然云秋梧最是对那些小鸡小鸭们还有兔子们上心,但陆远不是那种什么都不管的人,只要他想起来,看到云秋梧还没有工夫去管那些小东西,他都会自发地去喂,该放出去的也会放出去。 云秋梧松了一口气,重新倒在身后人的怀里,抬头扬起一个乖巧的笑脸,「谢谢你,陆大哥。」 陆远佯装怒道:「谢什么谢,我们是一家人,所有家务活都是我们两个人的,有什么可谢的。」 云秋梧眨眨眼,从善如流地改口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 说罢,他飞快地在陆远脸上吻了一下。 感觉到小夫郎似乎在哄自己,陆远心气一下顺了,一瞬间眉开眼笑。 耳鬓厮磨,温存了半天,到了中午的时候,云秋梧才起床。 他起了以后,陆远还紧张得不行,一会儿担心他这儿不舒服,一会儿又担心他那儿不爽利,连扫个地都如临大敌,赶紧接过扫把扫地去了。 搞得云秋梧都有些无奈了。 陆大哥这小心翼翼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怎么了呢,结果不过是圆了房而已,谁知就被陆大哥当成个易碎的瓷娃娃,就差没把他给供起来了。 「陆大哥,我没那么娇气。」 陆远义正言辞道:「那就学着娇气些,我陆远的夫郎,大可以娇气些,反正人是我宠着的。」 他不知道别人家的汉子是怎么对自己的夫郎的,但在他这里,能宠夫郎的时候就要宠着些。 比如这扫地吧,不一定要小夫郎扫,他也可以扫。 何况小夫郎身子还不太舒服,当然要歇着,家里又不是离了小夫郎就不行了,要一团糟了。 云秋梧垂下眼睛,深吸一口气,用力地把快要涌出来的眼泪给憋了回去。 不许哭,有人心疼自己该开心才是。 当晚,顾念到云秋梧的身子,陆远良心发现地当了回正人君子,虽然他心里有些想法,但忍住了,没实施。 不可贪恋一时的欢愉,而是要谋求长远,他和小夫郎将来的日子长着呢,不差这一天,只要小夫郎身子好的时候,欢爱时才能让两人都达到高度的极致的愉悦。 陆远皱着眉,想了想自家小夫郎昨晚的反应,心想看来以后还得给小夫郎多补补,把身体再养好一些。 还是太瘦了些,不健康的瘦,这不好,即使要瘦,也要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瘦才行。 日子照常一天天过,似乎和以前没什么变化。 不,还是有变化的。 那就是自从开荤,有了第一次把小夫郎给吃干抹净后,陆远的夜间生活有时就变得丰富多彩了起来,一旦开始了,暧昧的声音要响上许久,烛火影影绰绰地照出交缠的身影。 大约年轻人总是贪欢的,明明都说好了三天才欢好一次,大多数时候陆远忍住了,说到做到,也有少数时候不是陆远自制力欠缺没忍住,就是云秋梧上赶着主动撩拨,而陆远又是经不起撩拨的,当即一拍即合,又是一番胡天胡地。 不过即使如此,无论是陆远还是云秋梧精神都十分好,一个神清气爽,一个面色红润,显然一个心满意足,一个被好好疼爱过,倒也没谁出现肾气虚弱的症状。 唯一让云秋梧有些苦恼的就是自家夫君太热衷于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了,尤其是吻痕。 有时还故意在比较显眼的地方留下痕迹,让他都不好意思出门,要出门的话,不用脂粉遮掩,就要多穿一层衣裳,让旁人瞧见了多害臊啊。 第四十九章 误会的小夫郎 万掌柜在考虑了一段时间后,答应了陆远的要求。 如此一来,陆远就以冷锅串串的制作方法入股,参与到了酒楼生意中,酒楼里别的生意他不管,但只要是卖冷锅串串赚取的利润,他要从中抽取六成。 本来陆远都在相看铺面了,有了这一出,看铺子的事情就不那么急了,先把修房子一事给提上了日程,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自己画了设计图,修修改改,还问了云秋梧的意见,最后才成稿,决定要找人修房子。 第57页 听沈烈提起过自己在镇上跟着一伙包修房子的施工队一起干活儿,陆远便找到了沈烈。 「陆大哥你要修房子了,这是大喜事啊。」 沈烈先恭喜了一声 ,然后就带着陆远去找施工队的老大 。 老大姓胡,底下的人都喊他一声胡哥。 「胡哥,我这儿有个大哥要修新房子,特地来照顾我们的生意。」 有生意上门,刚刚还躺着放空发呆的胡哥立刻就精神起来了,也不废话,开口就问,「要修什么样的房子不是我老胡吹牛,你随便打听,谁不知道我老胡修房子有一手,你要啥样就给你修成啥样。」 陆远把图纸递过去,「我自己画了图纸 ,胡哥你看一下,看能修不」 能做包工头,胡哥自然是看得懂图纸的,看完后,忍不住「啧」了两声,「这位大兄弟,你这图画得好,照着修出来的房子肯定漂亮得很。」 房子修出来是啥样,从图纸上就能看出七八分。 外行人不懂图纸,一般都是说个大致的要求,然后和施工队商量着来,修出来的房子大多长一个样,能自己画图纸的,在胡哥看来,都不是一般人,至少肚子里是有点儿墨水的。 听胡哥的口气,明显就是能修了,于是陆远就和胡哥商量起修房子的事情来。 宅基地已经提前敲定了,不用老房子的宅基地,而是找了一处新的宅基地,要更宽敞些,能修大房子,用的是自家的地,旁边不远的地方就是沈烈家,隔不远又有好几户人家,地址不像原来那样偏僻,就是万一遇上什么难处了,也好找人帮忙搭把手。 约定了一个适合动土开工的好日子,陆远就回家去了。 临走前沈烈支支吾吾地拿出样东西 , 用手帕包着的,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陆大哥,这东西麻烦哥夫郎替我给素哥儿,我还有一份差事儿,最近不回村子,得等到给你修房子的时候才回村了,再麻烦哥夫郎帮我带句话,让素哥儿安心等我。」 陆远是个汉子,李素是个哥儿,沈烈当然不可能让陆远帮他把东西给李素,要是被人看到了,就会有风言风语传出来,尤其对李素的名声不好,而找同样是哥儿的云秋梧就不一样了,不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麻烦。 这不算什么事儿,举手之劳而已,所以陆远点点头便应下了。 后来陆远没想起来这事儿,给搞忘了,反倒是让云秋梧洗衣裳的时候从衣裳口袋里翻出了这条手帕,手帕里还有根髮带。 那髮带的款式素雅清新,一看就是哥儿用的,云秋梧自己就有一条差不多的,上面的花纹都一样,唯独颜色不一样。 云秋梧起初以为髮带是给自己的,可他又觉得不对,因为他了解陆远,知道陆远不会买差不多的东西,哪怕是髮带这种东西,也会买不一样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多尝试一下不同款式挺好的,一成不变的多没意思啊。 难不成这是陆大哥买来送给其他哥儿的? 想到这个可能性,云秋梧脸色一下白了。 陆大哥看上别的哥儿了吗?在外头有其他哥儿了吗? 当真陆大哥也和其他男人一样,只要得到了身子,就不珍惜了。 第五十章 难过的小夫郎 以前他常听村里有些爱嚼舌根又不讲究的说,姑娘和哥儿最金贵的就是自己那副身子,没给出去之前,遭汉子惦记,金贵得很,一旦给出去了,让汉子尝了个鲜,久而久之就不觉得稀奇了,不会再珍惜了。 刚成亲的时候,换个衣裳都脸红心跳,不好意思,时间久了,就是当着面脱了衣裳,也勾不起汉子的兴趣,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色衰而爱弛或许就是这个道理。 可他和陆大哥才在一起多久,哪怕是从他来的那天开始算,前后也还不到半年,圆房更是还不到一个月,这么短的时间,陆大哥就腻了他,厌弃他了,转头另有新欢了吗? 一想到自己曾经得到过的疼爱都将会有另一个人获得,云秋梧顿时感觉心如刀绞。 陆远这天回家后,总感觉自家小夫郎看自己的眼神不对劲,不是欢喜温柔的,也不是情意满满的,而是一种很复杂的眼神,有点像看一个负心汉。 「梧宝,我哪里做得不对吗?」 陆远实在想不出来自己什么时候惹到自家小夫郎了。 难道是他昨天晚上弄得时间久了些 ,次数稍微多了些,让小夫郎今天又晚起了,所以小夫郎生气了吗? 可不应该啊,小夫郎昨晚上都没生气,今天上午的时候也没生气,怎么会这儿生气呢,要生气的话,不是该早就生气了吗? 而且小夫郎从来没有因为床笫之事生过气的,就算有,都是假的,抱怨倒是有过 ,一般都是他确实过分了的时候。 云秋梧摇摇头,声音闷闷地道:「没有。」 就算陆大哥在外头真的有其他相好的了,在家里,在他面前,陆大哥还瞒得挺好的,要不是那条髮带,他还发觉不了什么不对劲,因为陆大哥的表现太坦荡太正常了。 既能哄着家里的,又能哄着外边的,没点儿本事还真做不到。 没关系,至少陆大哥愿意演下去,演出还喜欢自己的样子,愿意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一个家,让自己做他的夫郎,而不是把他扫地出门,也没有说要纳小,他就该知足了。 第58页 做人不能太贪心不是,要学会知足。 他就是安逸日子过久了,有些得意忘形了,忘记像自己这样又老又丑,还有残疾的哥儿,本来就是配不上陆大哥的,就连在床上,陆大哥还得顾着他那条有残缺会使不上力气的腿,有些姿势想用又不能用,不能让陆大哥尽兴。 云秋梧努力地找理由说服自己。 哪怕陆大哥真的看上别人了,姑娘也好,哥儿也好,要娶回家里来,他这个当夫郎的,也该大度些,拿出气度来 ,替陆大哥张罗,而不是拈酸吃醋,天下的汉子不多的是三妻四妾的吗? 然而无论云秋梧找出多少理由,他还是好伤心,好难过,眼泪不受控制的往下掉。 听到否定的回答,陆远心中纳闷,看自家小夫郎垂着脑袋,耸着肩膀,忽的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第五十一章 解释 怎么感觉小夫郎好像在哭啊。 一旦滋生了这个念头,陆远是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梧宝」 云秋梧不应他。 陆远急了,强硬地抬起身旁人的下巴,看到了一个默默无声哭泣,眼睛都哭红了的小夫郎 。 虽然他有时候恶趣味上来了,就想把小夫郎给「欺负」哭,但那仅限于在床上,而下了床,要是小夫郎掉一滴眼泪,都是他的错,是他辜负了小夫郎,给小夫郎委屈受了。 「别哭啊,你要是生气,打我出气就好了,委屈自己做什么。」 云秋梧泪眼朦胧地看着陆远,他本来以为自己是能忍的,至少他现在的日子是他从来没有过过的好日子,已经足够好了,可听到陆远关心着急的话语,他勐然发现自己还是忍不了,一头扑进陆远怀里,哽咽道:「陆大哥,你在外头是不是有相好的了?」 轰隆一声,陆远感觉自己的脑子都被炸了一下 。 什么? 他在外头有相好的了? 他怎么不知道? 不对,他除了小夫郎,他从来就没有什么相好的,小夫郎听谁造谣了? 敢造他的谣,惹得小夫郎伤心,等他把这个胡说八道的人找出来,一定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当务之急是赶快向小夫郎澄清误会。 难怪小夫郎状态不对呢,搁谁碰上自家夫君疑似出轨,另有所爱的糟心事后还高兴得起来。 陆远刚想开口,就听云秋梧弱弱地道:「没关系的,只要陆大哥你喜欢,你把人给纳进家里来吧,省得陆大哥你要两头哄,怪费劲的 。」 瞧瞧这话说得多么大度得体,是个体面人,没有声嘶力竭地大哭大闹,也没有崩溃地质问,反而默默地打算好了一切,等着什么时候小妾或是小侍进门了。 多一个服侍一起陆大哥也好,云秋梧心想。 只是以后陆大哥不是他一个人的夫君了,心里也不只有他一个人了,但只要陆大哥心里还有他,给他留了一个小小的位置,就足够了 。 陆远简直都要被气笑了 。 这叫什么事儿?他清清白白,正正经经,恪守夫德的一个人,怎么就被自家小夫郎给冤枉成了一个大猪蹄子,一花心大萝蔔,还是个时间管理大师,家里的娇夫郎和外头野花野草都照顾得妥妥噹噹的,他怎么不知道自己那么有本事呢 还要给他纳小,小夫郎心胸可真宽广啊,不像他,是个自私的人,只想要小夫郎眼里心里都只有他一个,等闲小夫郎多看别的男人几眼,他都要心生警惕。 真心喜欢,喜爱一个人,不就是想要独占对方的一切吗?怎能容许第三个人,甚至第四个人插足,不然怎么能算是真爱。 平白无故飞来一口又大又圆的黑锅,扣在了他头上,他成了个负心汉,薄情郎了。 「不许胡说,我没在外头寻欢作乐,更没什么相好的,我只有你一个,梧宝。」 「你相信我,梧宝,我的心在谁身上,你当真不清楚吗?」 陆远按着自家小夫郎的肩头,严肃认真地解释,表情郑重到不能再郑重。 他语气中的坚定让云秋梧有些动摇了。 他当然知道陆大哥的心在谁身上,他不是根没有感情的木头,陆大哥对他点点滴滴的好他都感受得到。 云秋梧冷静了下,慢慢琢磨起来。 发现髮带的时候他太伤心了,什么都想不明白,脑子乱成了一团浆煳。 仔细想想,云秋梧发现了不对劲。 这段时间陆大哥和他基本都是在一起的,他们一起出摊,一起回家,一起下地…… 即便是分开的时间,也没有多长。 要是陆大哥真在外头有相好的,会是谁呢? 镇上的人应该不是,连见面都没什么时间。 是村子里的人吗? 可村子里好像几个适龄的姑娘和哥儿,基本上都定亲了,陆大哥也断不会和定了亲的姑娘哥儿牵扯不清。 这么细细一想,云秋梧实在是找不出哪个人有可能会是陆远的新欢,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李素。 可李素是和沈烈两情相悦的。 陆远和沈烈的交情摆在那儿,陆远也不会夺人所爱。 云秋梧本来就动摇的心愈发摇摆。 好像除了那条髮带,其他的一切都再正常不过,陆大哥身上从来沾染过别人的脂粉气,要是真和哪个姑娘,哪个哥儿走的近,怎么会不亲近亲昵,怎么身上会不沾染到对方的气息。 第59页 陆远看云秋梧的神色趁势问道:「梧宝,是不是有人在你面前乱说,有些人天生就爱嚼舌根子,张口就是乱说,你不能信。」 「就算你要给我定罪判刑,也要给我一个自证清白的机会,县太爷审案的时候还允许嫌疑人自辨,你倒好,一来就认定我负心薄倖,辜负你了。」 陆远语气不算好,一副怨夫口吻,配上他那幽幽的表情,乍一看,好像他是那个被辜负了的人。 云秋梧顿时便羞愧起来。 或许真的是他冤枉陆大哥了。 不过髮带的事情在云秋梧心里始终是个结,不解开这个结,心里始终会有个疙瘩。 即使他相信陆远,可人心易变。 云秋梧转身从屋里拿出那条髮带,把包髮带的帕子也给拿出来了,一起摆在陆远面前。 「陆大哥,这种样式的髮带我已经有了一条,这条新的,你是不是买来……」 云秋梧没有说完,但他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他觉得这条新髮带是陆远买来送给其他人的。 当看到那手帕和髮带,陆远立马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了,当即眼前一黑,懊恼不已。 瞧他这个破记性,昏了头了,把沈烈交给他的事情给忘了,什么都没和小夫郎说。 怨不得小夫郎会胡思乱想,以为他出轨不忠了,「证据」都放在他的衣裳口袋里呢。 这个沈烈,真的被你坑惨了,早知道会有这一出,帮你带什么东西 ,你自己留着亲自送到恋人手上多好,省得小夫郎误会,闹了一场不愉快,让小夫郎流了许多眼泪。 除了床上,他都是捨不得小夫郎哭的,如今却为了一条髮带哭成这样。 陆远在心中暗自将罪魁祸首沈烈给骂了一顿,然后和云秋梧解释起髮带的由来。 「梧宝,这髮带和手帕都是沈烈给我的,他想麻烦你转交给素哥儿,你知道的,他们两个互相喜欢。」 第五十二章 教训小夫郎 「不信你看,这手帕上还绣了一只蝴蝶,沈烈那小子,小时候就喜欢抓蝴蝶去逗素哥儿开心。」 陆远急中生智,从记忆中翻出这么一件久远的事。 「你要是还不信,我可以发誓,倘若我陆远说了一句假话,就……」 誓没发完,陆远的嘴就被云秋梧捂住了。 「不发誓,陆大哥,我信你。」 云秋梧不想听什么天打雷噼,不得好死的话,他只盼着陆远能好,一辈子都好。 陆远的解释已经让云秋梧明白了真的是一场误会,从头到尾,是他冤枉了人。 没道理被冤枉的人还要发毒誓自证清白。 「你真信我?」陆远有些不确定。 自家小夫郎啥都好,就是有时候爱胡思乱想,关键是胡思乱想的时候还总是瞒着藏着,不想要他知道,自己一个人不开心,郁郁寡欢。 万一小夫郎心里还有根刺,没有完全信他,现在不拔出来,以后刺越来越多,等他知道的时候,他就被判死刑了。 云秋梧点点头,「嗯,信你。」 虽然误会解开了,但陆远还郁闷着。 「梧宝,你知道错了吗?」陆远板着一张脸。 云秋梧「嗯」了一声,二话不说,乖乖认错,「错了。」 「错在哪里了?」 「我……我不该怀疑陆大哥,冤枉陆大哥。」 云秋梧羞愧得头都抬不起来。 他千不该万不该,怀疑陆大哥对他的感情。 他是陆大哥最亲近的人,别人不了解陆大哥,他还不了解陆大哥吗,以陆大哥的人品,不会做偷偷摸摸的事情,假如真的喜欢上了别人,肯定不会捨得喜欢的人受委屈,也要先把他给打发了。 哪有捨得让喜欢的人当小妾小侍的,别的汉子或许能,陆大哥绝对不会。 陆远皱了皱眉,伸手把小夫郎抱进怀里,在屁股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巴掌。 小夫郎太瘦了,身上都没二两肉,其他地方他捨不得下手,打人不打脸,打手也不行,其他地方更不行,只有屁股上肉多一点可以打。 当然,陆远是不可能会承认自己有趁机占小夫郎便宜的心思的。 他可是个正经人。 只是单纯地想要教训一下小夫郎。 云秋梧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会被打屁股,好像个小孩儿一样,从他五岁的时候,就没被人这么打过了,现在二十岁了却被打屁股,多羞人啊。 动手的人还是他夫君,就更让他难为情了。 云秋梧将头埋着,假装自己是只鸵鸟,白皙的一张脸登时就红了,比红苹果还要红,脖颈,耳朵都是红红的。 看到小夫郎这么害臊又可爱的样子,陆远心中不多的火气都快被抚平了。 实在是下不去手啊。 但他打定了主意要让小夫郎长记性,不然要是以后一有点儿风吹草动就来这么一出,一次两次就不提了,次数多了,总是生活在猜疑和误会中,消磨掉的是他和小夫郎两个人之间的情分。 所以他要洁身自好,给足小夫郎安全感,不让小夫郎终日惶惶。 而小夫郎要学会诚实,与其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不如把话摊开来说,更要学着信任他 ,对自己这个夫君有信心。 「这第一错,梧宝,你不该自认为找到了真相,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你虽然口头上信我,其实心里是不信我的,不然你该直接拿着髮带来问我事情的缘由,没了这一次的误会,你不会伤心,我也不会郁闷。」 第60页 云秋梧无力反驳。 他确实是不够相信陆大哥。 这也就是陆大哥喜欢他,脾气也好,才容他这么放肆,换成某些脾气暴躁的汉子,自己的夫郎给自己甩脸色,发脾气,怕是早就拳打脚踢地招唿上了。 他该更相信陆大哥些的。 有的汉子是很坏,但不是所有汉子都一个德性,至少陆大哥是不一样的。 云秋梧扯着陆远的衣裳,低声道:「我知道错了。」 他一认错,陆远就心软了。 打是打不下去的,他狠不下心,哪怕他收着力道,不是真的要打出个好歹来。 「还有第二错,你是我的夫郎,我是你的夫君,你有底气做个霸道的夫郎,只要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而不是假装大度地把我推给其他人。」 陆远最生气的就是这一点。 自己的小夫郎把自己往外推,要不是他心知小夫郎眼里心里都是他,没有装着其他人,他可能就要误以为小夫郎不在乎他,所以哪怕他和别人厮混在一起了也毫不在意,因为不在意,所以无动于衷。 云秋梧揪着手指,委屈道:「那……别的夫郎都是这么做的嘛,家里的大人也是这么教的,给人当夫郎要宽容大度。」 后娘厌恶他,当然不会教他什么为人处世的道理,但他听后娘跟云夏桐说过,没嫁人之前,哥儿可以沖汉子耍耍性子,那能增进感情,要是成亲了还动不动就发脾气,耍性子,是会被夫君讨厌的,最重要的是如果夫君要纳小,千万别拦着,顺着夫君的心意就好,不然万一把人给惹急了,被夫家给休弃了就完了 。 前世的时候,他听宋地主家的少夫人说过,她向来是看不上宋少爷后院里的那些莺莺燕燕的,教训小妾小侍都嫌拉低了她的身份,横竖她才是明媒正娶的正妻,与其让李少爷在外头胡搞,还不如把人给收进家里,把人给管制住,翻不出自己的手掌心,对外能博得一个贤良的名声,在夫君那儿还能落一个好。 相反,那些要是拦着夫君不纳小的,反而会成为一个恶人,被夫君指责不说,外人也觉得善妒,是个不能容人的。 第五十三章 好哄的小夫郎 闻言陆远忍不住以手抚额,一时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更多的是对小夫郎的怜惜。 在这个时代,哪怕小夫郎是有长辈教养的,怕是也会做出和今日一样说要给他张罗纳小的事情来,谁让大环境就是如此。 看着小夫郎鼓起来的脸颊,陆远伸手捏了几下。 「你心里不难受吗?」 这一句话看似没头没脑,前言不搭后语,可云秋梧却是明白的。 他沉默了一下,嘴唇动了动,「我……」 「说实话,不许骗我,又想当小骗人精了?」 「难受的,很难受。」 听着小夫郎带着哭腔的话语,陆远心下一疼 。 「难受就对了,以后要记住了,别再假装大度,人有七情六慾,会拈酸吃醋,羡慕妒忌都是正常的。」 「梧宝,你脑瓜子里想的都是错的,我只要你一个,同样的,你也只能要我一个,要是哪天你看上什么小白脸了,想弃我而去,我就找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把你给藏起来,锁在床上,一辈子都离不开我,给我生好多好多的小宝宝。」 金屋藏娇可能是不行了,他可没那么大的本事,没那么多钱,但学一学金屋藏娇的套路还是可以的。 小夫郎最好不要给他这个机会,不然发起疯来,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 云秋梧抬起头,呆呆地看着陆远 ,乌熘熘的眼睛一眨不眨的。 陆远被他看得不自在起来,眼神飘忽着,虚虚地落在其他地方。 怎么了?难道小夫郎是被他吓到了吗? 他也只是说说而已,只要小夫郎不会三心二意,他当然是捨不得对小夫郎动粗的,也不会做出多么偏激失控的事情来。 「你不会的,陆大哥。」云秋梧双手环着陆远的脖子,双腿盘着,像个树袋熊一样挂在陆远身上。 语调轻快而笃定,一点儿都不像被吓到的样子,表情也很放松。 「你怎么知道,我很坏的。」陆远故意恶声恶气道。 如果是眼前这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小夫郎,沖他笑沖他闹,偶尔撒撒娇,说几句甜言蜜语,他还真的坏不起来,连凶小夫郎都捨不得。 「我就是知道。」 云秋梧得意地扬起了头。 他自己的夫君,他还能不知道吗。 陆大哥心肠很软的,是个一戳就破的纸老虎。 再说陆大哥对他坏是有前提条件的,如果是他辜负了陆大哥,陆大哥才会变坏。 可是他不会辜负陆大哥的 ,什么小白脸大白脸,都比不上他的陆大哥。 他的陆大哥,就是全天下最好的夫君。 只要陆大哥不赶他走,还要他,他就要赖在陆大哥身边。 而且怎么能算坏呢,陆大哥要和自己生小宝宝哎,他愿意和陆大哥生小宝宝的,像陆大哥的小汉子,像他的小哥儿。 可惜他生不出女儿,不然还能给陆大哥生一个乖巧软糯的女儿,当贴心小棉袄。 云秋梧正喜滋滋地想着,殊不知,他已经自己走进大灰狼的狼窝了,主动投怀送抱,不就是在撩拨人吗,还不安分地把屁股挪来挪去,要找一个最舒适的位置,无异于是在四处点火。 第61页 大灰狼眼神晦暗不明,眸中情慾深沉。 「梧宝。」 「怎么了?」云秋梧歪着脑袋问道。 「天黑了,该休息了。」 说罢,陆远就将怀里的娇夫郎给抱起来,目的地直奔寝屋而去。 云秋梧挣扎了两下,「还没吃晚饭呢,天没完全黑。」 「乖,饭等会儿再吃,先管管你家夫君。」 面对自家夫君饿狼一般的眼神,云秋梧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他本来也没想躲,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陆远说是等会儿,这一会儿可不止一会儿,一个时辰后,他才从寝屋出来,去厨房生火做饭,把小夫郎给投餵好后,又轮到他自己继续享用美味的小夫郎了。 云秋梧不知道自己一晚上流了多少泪,告了多少饶,什么好话都说尽了,还是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欺负」过后才被放过。 第二天,云秋梧难得地给陆远甩脸色,坐在床上,双手抱胸,气鼓鼓的,头转到一边,看都不看陆远一眼。 太过分了,陆大哥真的太过分了。 铃铛哪有不响的,在他脚腕上带了个有铃铛的红绳,每次铃铛一响 ,就要弄他。 他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地忍住了,可铃铛太容易响了,一直响个不停。 更过分的是,陆大哥又哄骗他,说什么喊一声「夫君」就放过他,让他休息。 结果呢,结果就是出尔反尔,他喊了不知道多少声「夫君」,陆大哥都没停下来。 「梧宝,理理我,我们梧宝大人有大量……」 陆远哄人的时候是很会说的。 反正是哄自家小夫郎,天经地义,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他占了小夫郎的便宜,昨晚上把人折腾得过了些,享受了艷福,可不就得伏低做小,让小夫郎出口气,。 不然还怎么有下一次。 「你好过分。」 云秋梧憋了半天,也只憋出来这么句不轻不重,甚至都算不上生气的话。 一副可怜又可爱的模样,说话还软绵绵的,不像生气,更像是在撒娇。 「是是是,我很过分,我给梧宝道歉,罚我给梧宝当牛做马,服侍梧宝好不好?梧宝要不要喝蜂蜜水,想不想吃糯米丸子」 「行吧,我原谅你了。」云秋梧语气傲娇,如果不是他笑得像朵花一样,还以为他真的有多勉强,是看在陆远诚心诚意的份上才勉为其难地原谅他。 陆大哥都知道错了,都给他赔礼道歉了,要给他做好吃的了,他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原谅陆大哥了。 虽然陆大哥是次次都知道错了,但下次还敢,谁让他就喜欢惯着陆大哥呢。 何况他也是喜欢的,床上那档子事,温柔和缓自是能得乐的,但兇勐激烈时也自有妙处,各有各的好。 陆远眼中溢出笑意,转身倒来蜂蜜水,然后抚摸着自家小夫郎柔软的长髮,忍不住轻笑出声。 小夫郎未免也太哄了些, 这样可不行,小夫郎越是好哄,他越得寸进尺,会更想「欺负」小夫郎的。 话说小夫郎喊「夫君」喊得真好听,以后得多喊喊,早知「夫君」听起来这么顺耳,他过去不知错失了多少享耳福的机会。 什么陆大哥,干巴巴的,一点都不好听,还生疏,听着一点儿情调都没有。 陆远早忘记了明明一开始人云秋梧就是喊他「夫君」的,是他自己不好意思觉得和人家不熟,才让人换个称唿的,这会儿自己先嫌弃上了 。 当然,即使陆远想得起来,也会理直气壮地狡辩,不,是解释今时不同往日,他和小夫郎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自然是和以前不一样的 。 第五十四章 修新房 七月初八这一天,是个适宜动土开工的好日子。 一大早,胡老大就带着手底下的人来了桃溪村,由沈烈带路,去了陆远家。 村里的人也早听说了陆远家要修新房子的事情,作为邻里乡亲,一般都是要在第一天来帮忙的,所以也来了不少帮忙干活的。 陆远在前头和胡老大还有热心村民们打交道,而云秋梧也有自己要忙的事情,他要张罗出一顿像样的午饭来招待大家。 他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陆远早就找好了帮手,请了宋大娘和苗氏帮着云秋梧一起做饭,苗氏和宋大娘又带了几个哥儿来,五六个人一起忙活儿 ,就不会那么累了。 林芷也被苗氏带来一起帮忙,别看林芷年纪小,今年才十六岁,做饭挺有一手,炒出来的菜闻着就香的很。 云秋梧羡慕道:「芷哥儿,你厨艺真好。」 他要是有芷哥儿这样的厨艺就好了。 林芷笑嘻嘻道:「梧哥儿你想学不?想学我教你,保证你跟我学会后,能得你家汉子一句夸。」 云秋梧偶尔还是下厨的,因为不是每一次陆远都有时间进厨房的,难不成陆远不做饭,就不吃饭了吗? 只是云秋梧那厨艺,不提也罢,将就能吃,陆远倒是有心想夸两句,但他搜肠刮肚都夸不出来,有人做菜是色香味俱全,云秋梧那是色香味一样不占。 云秋梧不是没学过,平时陆远下厨的时候,他都在旁边看,在学习,可等他自己上手实操的时候,不是忘了这就是忘了那,还手忙脚乱的,主打的就是眼睛看会了,手没学会。 第62页 云秋梧摇了摇头。 虽然芷哥儿厨艺很好,但还是比不上自家夫君,他要学的话,就要学最好的,当然要跟着夫君学了。 不过…… 云秋梧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道:「我听苗婶子说你特别会腌咸鸭蛋,腌出来的咸鸭蛋比镇上卖得还好吃,这个你教教我。」 家里有个乖巧又能干的哥儿,苗氏走到哪儿都夸,也是为了让林芷有个好名声,将来能说一门好亲事。 林芷眼睛转了转,圆圆的脸上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打趣起云秋梧来,「我知道了,是你夫君喜欢吃咸鸭蛋对不对?有次我看到你们买了咸鸭蛋,听娘说你要买我家的鸭蛋,快说,你是不是要自己腌咸鸭蛋啊?腌好了给你夫君吃。」 云秋梧脸上涌起淡淡的红晕,轻轻地点了点头。 「可以啊,我教你腌咸鸭蛋,但是你要教我刺绣。」 林芷的绣活儿不咋样,苗氏自己的绣活儿也一般,教不了林芷多少,村里绣活儿好的哥儿没几个,林芷见到的最厉害的就是云秋梧。 「好。」云秋梧答应得很爽快。 听着云秋梧和林芷说笑,默默烧火的李素有些羡慕。 他也想和梧哥儿,芷哥儿一起聊聊天,可他嘴笨,不会说话。 「素哥儿,待会儿不忙了我们一起去看兔子,兔子长得真快,小兔子都长成大兔子了,小白它怀兔崽崽了,肚皮都鼓起来了。」 云秋梧兴致勃勃的,还伸手比划了下。 两只兔子一只叫小黑,一只叫小白,这么朴实无华的名字是云秋梧给取的。 原本陆远也给想了两个名字,把大吉大利四个字拆开,就得到了大吉和大利两个名字。 云秋梧总觉得大吉大利像是狗的名字,所以否决了陆远取的名字,陆远还觉得怪可惜的。 大吉,大利,寓意多好的名字啊,听着就吉利喜庆。 李素是知道云秋梧养了兔子的,还是一公一母两只兔子。 之前云秋梧帮过李素一次后,两人也算是认识了,云秋梧同情李素过得不好,和自己从前在云家的境遇很相似,有时碰上了李素到村尾这边割猪草,会喊李素到家里喝茶歇息,一来二去的,慢慢熟悉了起来。 李素很喜欢云秋梧养的兔子,每次来都会给兔子割一把最新鲜的青草餵给它们吃。 「好,我也好久没看到小黑小白了。」李素弯唇笑道。 提起兔子,李素肉眼可见地开心了不少。 虽然他没有办法自己养兔子,他连自己都养不好,怎么养得好兔子,但能看一看,摸一摸梧哥儿家的兔子也很好了。 「我也要看,我还没看到过怀崽的兔子呢,我能不能和你们一起?」林芷一听,也来了兴趣,一脸期待地看看云秋梧,又看看李素,想要加入看兔子的小分队。 云秋梧自然是欢迎的,李素更不会有意见,于是三个哥儿愉快地达成一致,准备等午后清洗了碗筷,不怎么忙的时候一起去看兔子。 而在宅基地,众人正干得热火朝天。 天气很热,但时时有冰凉的茶水备着,渴了就喝上一海碗,就觉得凉快了,这个时节,上午是比下午要凉快些的,所以要干活儿都加紧在上午多干一些,下午能多休息一下。 村民们嘴上不说,心里都在想这陆猎户还挺有钱的,要盖新房子不说,看这宅基地的大小,修出来的房子小不了,恐怕是村里最大最宽敞的。 这有本事的人干啥都有出息,以前陆猎户打猎的时候多能干啊,狼,野猪都猎到过,现在去摆摊卖吃的了,生意也是红红火火的。 第五十五章 红薯苗 下午,等到不怎么忙的时候,云秋梧左手挽着李素,右手拉着林芷,三个哥儿一起去看兔子。 林芷叽叽喳喳的,像只欢快的小麻雀。 「梧哥儿,你家是不是经常都有兔子啊兔子肉好吃吗?」 「我也想养兔子,不知道娘会不会答应」 …… 后院的兔子窝里,两只兔子安安静静地蹲着。 李素显然和这两只兔子比较熟了,一来就拿着青草投喂,正在吃草的兔子嘴巴一动一动的,别提有多可爱。 林芷有样学样,餵起小黑来。 云秋梧伸手摸摸小黑,又摸摸小白。 「真的怀崽了哎,你们看,它的肚子,鼓鼓的。」林芷兴奋道。 「梧哥儿,要是我娘答应让我养兔子,你家的小兔子能不能给我留两个」 林芷觉得兔子真的太可爱了,长得还好看。 「好啊。」 这不是什么难事儿,云秋梧一口就答应下来。 「素哥儿,你要不要养小兔子啊?」 云秋梧觉得李素这么喜欢兔子,应该是想养的 。 谁知李素摇了摇头,「不了。」 他养不了的,在家里,他都是个吃白饭的了,要是再养小兔子,肯定是不行的,而且弟弟们都很顽劣,他们欺负自己,肯定也会欺负小兔子的。 李素的处境,云秋梧和林芷都知道,因此都默契地没有再提这个话题,转而说起别的事情来。 「听我娘说,镇上好像来了几个番邦客商,他们长得好奇怪,黄头髮蓝眼睛,无论老少,个个都留络腮大鬍子,说话特别,口音很重……」 …… 第63页 自从陆远家开始修房子后,陆奶奶是每每想起就心烦得不行。 她就知道,就知道那煞星是有点家底的,退伍下来官府会给一笔钱,还从她手里抠了几十两齣去,少说也有百八十两了。 那么多银子,别说是修房子了,就是在镇上都能买房子了。 不知道孝敬孝敬她这个奶奶,也不出钱帮衬帮衬要读书的堂弟,全都花在那个官配夫郎身上了,真是白养了。 然而陆奶奶却是不敢再去招惹陆远的,上次她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没有讨到什么好,后来陆明也是一样,灰熘熘地跑了,陆奶奶知道陆远是不好对付的,为了她那宝贝孙子的前途着想,也不敢再轻举妄动,万一真的把读书人的名声给搞臭了,还怎么继续读书。 不过陆奶奶不在陆远跟前撒泼,说三道四,阴阳怪气的本事还在,逢人就叽叽歪歪的,话里话外都是陆远如何如何不孝。 村里人谁不知道这些事儿,到底是小辈不孝,还是长辈不慈,每个人心里都清楚着呢,因此谁也不把陆奶奶颠倒是非的唠叨当回事儿,连搭理都懒得搭理,更别说是帮腔附和了。 不止如此,不少人还看起陆奶奶的笑话来。 「不是说陆老二能干得很,在镇上给人当管事,一个月有二两银子,还包吃包住吗,怎么都干了好几年了,还没钱修新房子,陆家那老房子都破成什么样了。」 「还有陆老三和那么多孙子,个个都是大小伙子,挣个修房子的钱都挣不到,啧,看来陆家不行啊,陆婆子是在吹牛。」 「不是有个读书人要供吗,哪有余钱修房子,读书烧钱得很。」 「刘童生家还没有几个青壮年劳动力,刘家不也把新房子修起来了,那才叫有真本事。」 …… 李家。 李夫郎满脸堆笑地送走了花媒婆,回屋后打开盒子,看到里面的十五两银子,嘴巴都要咧到耳根子后面了。 发财了发财了,这下发财了。 没想到他们李家还有这样的发财运道。 不枉他们家养了素哥儿十几年,白吃白住,终于也有了点儿用,有几分姿色侥倖被宋少爷看上了,要他做小侍,给了家里这么多的彩礼钱。 十五两啊,整整十五两,寻常来提亲的,就三四两银子,走官配也才五两彩礼,比十五两差远了。 虽说是把人给买过去,以后生死都和李家无关,但素哥儿本来就不是李家亲生的,一个捡来的哥儿,当初要不是老头子多事把人捡回家,无论如何都要养着,早都死了,再生抚养之恩,拿命回报都是应该的。 当天晚上,李夫郎迫不及待地和李铁柱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李铁柱眼睛闪过精光,「老头子弄个拖油瓶来拖累了我们好多年 ,原来用处在这里。」 当初李老头是纯粹地发善心,不忍心看到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孩在冰天雪地里活活冻死,而且那时李铁柱和夫郎成亲也有好几年了,一直没个孩子,李老头才把孩子捡回去养着,起名叫李素 ,万一李铁柱夫夫真没亲生孩子,好歹有个养子,将来招婿进门,也能给他们养老送终。 现在却被李铁柱曲解了初衷,难道李老头是个能掐会算的,早就预料到李素将来会被富人家的少爷看上,李家能收高价彩礼,趁机发一笔财吗? 李素到李家没多久后,李夫郎就怀上了,当时村里人都说李素是个有福气的,给李家带去了好运,可李夫郎从不这么认为,打从李素到李家的第一天起,就讨厌他,更不认为自己有孕和李素有任何关系。 …… 这天,陆远去了一趟镇上,办好了要办的事,回来的时候还买了几口袋草。 没错,在云秋梧看来就是草。 「这可不是草,种在地里是能长出红薯的,红薯能够填饱肚子,是粮食的一种。」陆远解释道。 口袋里的当然不是没有什么用的杂草,不然买来干嘛,而是红薯苗,新鲜的红薯苗。 红薯苗是陆远从番邦人手里买的,番邦人当菜买。 这里没有红薯,人们自然也不认识红薯苗,可想而知,红薯苗根本卖不出去。 那几个番邦人觉得奇怪,他们那儿人人都喜欢的菜,怎么到了大周,就没人买了,问都没人问,亏得他们还专门租了一块地种出这些红薯苗来,别说是挣钱了,连本钱都回不了。 第五十六章 唱歌好听呦 别人不认识红薯苗,但陆远认识。 还是现成的红薯苗,直接栽到地里就行了,都省去了前面的用红薯培育红薯苗的过程。 于是陆远就把摊子上所有的红薯苗都给买下来了,还和番邦人约定好十日后再去拿一批新的红薯苗。 陆远的话,云秋梧是无条件信任的,他说红薯苗是好东西,那就一定是好东西,能种出粮食来,那就一定能种出粮食。 等太阳没那么大的时候,夫夫俩下地栽红薯苗去了。 家里没有多少地,不过冬小麦已经收割了,所以有一亩空置的地,啥都没种,刚好拿来种红薯。 考虑到之后还有红薯苗,一亩地怕是不够种,陆远打算买几亩地。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不遇上要背井离乡的天灾人祸,房子和地是永远的固定资产,只要是自家的,有房有地就能挣口吃的,不至于去讨口流浪。 第64页 村长林文山热情地接待了陆远。 没几天,买田地的手续到官府办好了 ,家里又多了五亩地 ,全是肥地 ,一亩地十两银子,花了五十两银子。 其实陆远还想再多买些地的,他和万掌柜合伙做冷锅串串的生意后,不用自己每天上街摆摊也有一笔对庄户人家来说很可观的收入,日常开销不成问题,修房子的钱也是留够了的,再多买几亩地也是有钱的。 但村里暂时没人要卖地,这五亩地还是有家人家里出了事着急用钱才卖的,不然都不卖的,地就是庄稼人的命根子,要不是走投无路了,不会要卖地。 在官府,陆远顺便把自己的猎户户籍给改了,改成了农户。 别看猎户挣得多,但这个职业要交的人头税不少,比种地的农户多多了 。 陆远没打算靠打猎谋生,自然没必要继续交猎户该交的人头税 ,能省钱的时候还是要省钱。 「看来陆小子这是发达了,又是修房子又是买地的,有本事。」林文山唏嘘道。 苗氏接话道:「能活着从战场上退下来,本来就是个有本事的,而且十二岁就带着妹妹支撑起了一个家,有几个人能做到。」 …… 五亩地基本上都让陆远种上了红薯。 沈烈听了陆远的建议,自家地里也种上了红薯。 「这么信我,不怕我坑你」 陆远也没想到沈烈这么实诚 ,说让他种红薯,就把所有的地都种上了红薯。 沈烈挠了挠头,憨憨笑道:「不怕,陆大哥你不是那种人,不会害我,再说陆大哥你自己不也种了好几亩吗,你总不会要自己坑自己吧。」 陆远笑了出来。 看来沈烈也不是那么憨。 不过他也确实不是在坑沈烈,就像沈烈说的,他犯不着自己坑自己 ,哄骗别人还要自己作秀,除非是脑子被门给夹了。 八月末,歷经一个多月,新房子的修建进入尾声,胡老大说,再有两天就能交工了,接下来等房子晾晒一段时间,冬天之前就能搬进去住了。 村里人都说陆远家的房子修的好,看着就气派,青砖大瓦房,又大又宽敞。 这还是从外面看到的情况,负责修房子的胡老大是啧啧称奇,他头一次修这种房子,里面的装修设计好多都不一样,但很有用很方便。 比如和寝屋只有一门之隔的净房,要是晚上起夜的话就不用出房间了,天气不冷的时候还好,要是大冬天,晚上出去上个茅厕再回来,冷得够呛,身上半天都捂不暖和。 净房是陆远设计的,用青砖堆砌了洗漱台,窗外架起了水箱,仿照水龙头的样子,伸了根竹管进来,洗漱的时候很方便,还有淋浴间,淋浴间还有一个大浴缸,一次容纳两个人一起洗浴不成问题。 当看到那个大浴缸的时候,云秋梧好像明白了什么,似嗔似怒地瞪了陆远几眼。 以为是说说,没想到还真付诸行动了,他都能想像得出,以后住进了新房子,他们会怎样的胡天胡地,他又得被自家夫君变着法儿的「欺负」了 。 以前怎么没发现夫君这么「坏」呢,焉儿坏焉儿坏的,总有一些磨人的小手段。 陆远摸摸鼻子,浴缸是洗浴的正常需要,他没私心,绝对没私心。 …… 两天后,房子正式完工,当天陆远下厨,张罗了一桌好酒好菜来招待胡老大他们。 胡老大是个爱喝酒的,陆远做陪,也喝了不少,两人喝到最后都耍起酒疯来。 胡老大非要拉着人和他一起划拳,陆远则是抱着个酒壶当话筒,声嘶力竭地唱起来。 一会儿是「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一会儿是「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一会儿又是叽里咕噜的「you raise me up」…… 关键是一起喝酒的都觉得他唱的好,啪啪鼓掌,让陆远越唱越来劲了。 第二天上午,陆远醒了后,把昨天喝醉了酒的事情都给忘了,只觉得脑壳痛,还晕,喝了自家小夫郎给他煮的爱心醒酒汤后才好了些。 「夫君,你还记不记得昨晚上的事情」云秋梧一脸促狭的笑意。 从没想过喝醉了酒的夫君会这么可爱,像个小孩子一样,手舞足蹈,又唱又跳的。 陆远面色一滞。 他的酒品应该还行吧,不会一喝醉了就变成个酒疯子吧。 虽然他以前几乎没有喝醉过,酒喝多了,也断片了,啥都不记得了。 但看小夫郎的脸色,即便是发酒疯,应该也没做什么不好的事,不过出糗是肯定的了,不然小夫郎不会笑得这么开心。 「咳咳,昨天晚上和以前一样啊,没发生什么啊。」陆远故作镇定道。 反正他不记得了。 「不是喔。」 云秋梧摇了摇头。 「昨晚上……」 喝酒断片了,自己不记得有什么要紧的,有人会记得 。 前者比如陆远,后者像是云秋梧。 云秋梧很「贴心」地帮陆远重温昨晚的回忆,故意拉长了声音。 「大家都说夫君你唱歌好听呦,很好听呦。」 第五十七章 素哥儿落水 乍一听,云秋梧好像是在夸陆远,在夸他唱歌好听。 然而陆远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他自己唱歌的水平怎么样,到底好不好听,他自己心里是有数的,有人唱歌是有如天籁,而他唱歌只能用魔音贯耳来形容,天生的五音不全,唱啥都跑调。 第65页 所以好听是绝不可能的。 陆远耳根一红,死要面子地嘴硬道:「是吗?那就是好听呗。」 云秋梧怔了一下,眼睛微微睁大,似是有些不可置信。 这…… 夫君的脸皮可真厚啊。 云秋梧弯了弯唇,露出一个戏嚯的笑容来,伸手在陆远脸上点了一下,促狭道:「夫君,你这里好厚啊。」 陆远:「……」 小夫郎越来越调皮了怎么办,都敢开他的玩笑,吐槽他的脸皮厚了。 他今儿非得给小夫郎树立一下他身为夫君的威严,让小夫郎别再这么肆无忌惮。 陆远伸手搂住了自家小夫郎纤细不堪一握的腰肢,手指不安分地找到一个地方按了下去,还掐了掐。 云秋梧登时腰就软了,身子不受控制地塌了下去。 他的腰如今本来就是比较敏感的地方,最敏感的是腰窝那里,一碰就痒,就没力气。 「好啊你,都敢笑话你家夫君了,你真是长本事了。」 说着,陆远趁机又光明正大地占了占小夫郎的便宜。 小夫郎身上这腰窝生得真好,恰恰戳在了他的心上,每每让他爱不释手。 云秋梧被他弄得痒得不行,咯咯直笑。 「没有啊,夫君,我没笑你,你冤枉我了,你唱歌好听,很好听,最好听了。」 软肋捏在别人手里,云秋梧是不服软不行,因为快没力气了。 他的语气一听就很敷衍,让陆远这腹黑的大灰狼找着机会,挑他语气的毛病,不肯放过他 。 玩闹一通后,云秋梧气喘吁吁地靠在陆远肩上,等缓过来后,忽然凑到陆远耳边,「夫君,你其实你唱歌还是不是那么好听,我刚刚是骗你的。」 说完,他嗖的一下就跑了,火急火燎的样子像是一阵小旋风,好像生怕会被陆远给逮住,然后又被欺负。 陆远能怎么办,人都跑了,跑出去多远了,难道还要把人给逮回来不成。 不过小夫郎又当了一回小骗人精,他记下了,等有机会,他得好好和小夫郎算这笔帐。 既然小夫郎说他唱歌不好听,那他就听听小夫郎唱歌有多好听。 话说小夫郎音色清脆,唱歌应该挺好听的吧 。 …… 下午,陆远和云秋梧一起去侍弄自家的菜地。 大热天的,两人还要手牵手,跟分不开的黏糕似的,也不嫌热的慌,某些看见的村民心想 。 不过这也说明了人家夫夫俩感情好着呢,倒是挺让人羡慕的,毕竟自家汉子/夫郎出门在外,都不和自己牵手的。 「陆大哥,我们晚上吃茄子好不好?」 茄子树上挂着长长的紫色大茄子,又大又漂亮。 云秋梧忽然有些馋陆远做的肉沫茄子了,那味道,啧啧,好吃得很。 「好,想吃茄子摘就是。」 陆远这个宠夫郎的,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昨天买的肉还没有吃完,做个肉沫茄子正好。 捯饬好了菜地,又採摘了晚饭要用的蔬菜,陆远和云秋梧刚要回家去,就听到有人在大喊。 「不好了,不好了,有人落水了。」 桃溪村是有一条河的,前几天刚下了一场大暴雨,河里水位涨高了不少,估计还没有退下去。 就算退下去了,水深的地方是能淹死人的。 有人落水这是大事,云秋梧和陆远对视一眼,都去了河边。 河边挤满了人。 「是谁落水了?」陆远随口问道。 「造孽啊,是李家的素哥儿,多半是在李家的日子太苦了,过不下去了,逼得素哥儿不想活了。」说话的老丈一脸惋惜。 这个老丈打了一辈子光棍,当初听说山上有个被人遗弃不要的娃娃,本来是想捡来养的,可惜被李老头抢先一步。 后来李老头死后,老丈看李铁柱夫夫对李素不好,也曾提过要是他们不养的话,就让素哥儿跟着他,结果李铁柱夫夫当然不答应,虽然嘴上骂李素是个吃白饭的,但谁都知道李素为李家当牛做马,什么脏活累活都干,是远对得起他吃的那点粮食的,养他根本不是白养,反而是赚到了 。 素哥儿 一听落水的人是李素,云秋梧立马就急了。 他在桃溪村没几个玩得好的哥儿,到现在也只有李素和林芷。 「夫君。」 陆远自是知道自家小夫郎的担心的,闻言安抚地捏了捏他的手,然后带着他从人群中挤进去 。 他人生得高大,又冷着一张脸,村民们不自觉地给他让出了一条路。 于是陆远和云秋梧很快就走到人群的中心,看到了全身湿透,被沈烈抱在怀里的李素。 李素这会儿脸色惨白,似乎已经没气了。 沈烈悲从中来,一个高高大大的汉子,竟然当众哭了出来。 「素哥儿,素哥儿……」 这悲恸的声音让在场众人无不为之动容,听了就觉得难受。 人都没了,也没人说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哥儿和一个汉子抱在一起不成样子,丢人现眼。 「可惜了,素哥儿才十几岁,都还没成亲呢,咋就不小心落水了呢。」 「才不是,素哥儿是自己跳河的,王家夫郎亲眼看见的。」 「那他为啥跳河」 「听说李铁柱夫夫要把他卖到宋家当小侍。」 第66页 「当小侍是苦,但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 云秋梧也以为素哥儿没了,捂着嘴巴小声抽泣,忽的身体微微发抖。 陆远却没注意到他的异常,他走近去看,发现李素胸口处还有微微的起伏,还没有落气,连忙一拳捶在沈烈身上。 「别愣着,素哥儿还没死,还有救,快点,照我说的做。」 这一拳把沈烈给打醒了,沈烈顾不上其他,二话不说就听陆远的安排,把李素给放下来平躺着,然后按照陆远说的,给李素做人工唿吸和心肺復甦。 第五十八章 寻死 虽然人们知道陆远让沈烈这么做多半是在救人,但从来就没听说过还有这种救人的法子,嘴对嘴的吹气,按压人的胸口就能把人给救活吗?怕不是在借救人之名行猥亵之便吧,当下便议论纷纷,指指点点起来。 「哎呦唉,这是在干什么,胡闹,真是胡闹,陆猎户又不是大夫,他懂个屁的救人。」 「人不是大夫,但是个有见识的,说不定真就知道救人的法子呢,试一试又没损失,死马当活马医,好歹是一条人命。」 「我不信能救活,肯定是唬人的。」 「就算真的救活了,素哥儿的名声也坏了,沈烈可是个汉子。」 …… 陆远不管别人说什么,只是盯着沈烈继续重复急救动作。 云秋梧心里的震惊一点不比别人少,但他相信陆远,更希望李素真的能被救活,因此有人在他耳边阴阳怪气,说三道四他只当听不到,理都不理,只觉得这些人很多事儿,嘴巴碎得很。 不知过去了多久,就在众人都以为肯定是没救了,昏迷的李素忽然有反应了,吐了一大口水出来,整个人也渐渐恢復了意识。 「活了,居然真的活了,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落水的人能活的。」 「可不是嘛,稀奇得很。」 「我就说人陆猎户是个有见识的吧,还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有真本事,素哥儿这不就留了一条命。」 …… 沈烈紧紧抱着失而復得的心中所爱,根本不愿意放开。 「你要吓死我了,素哥儿,你怎么这么傻啊,干啥去跳河」 他和素哥儿一起长大,是知道素哥儿会水,水性好的。 他跳河去救人的时候,以为是有水草绊住了素哥儿,可根本没有,是素哥儿自己不想活着,任由自己往水里沉下去,俨然就是在自寻死路。 沈烈想不通李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生命,明明他们都说好了,约定好了下半辈子要一起过。 李素双眼黯淡,眸中一丝光彩都没有。 他没回答沈烈的问题,只是喃喃道:「你不该救我的,让我死了多好。」 他等不到沈大哥攒够彩礼钱娶他的那天了,因为他已经被卖给别人当小侍了。 当小侍啊,也许咬牙熬一熬,还是有活路的,是听说有不少小侍年纪轻轻就死了,但也有些岁数长的。 可他实在是不想再熬了,他没有熬下去的理由,不知道该为谁熬下去。 以前爷爷在,爷爷疼爱他,他想孝顺爷爷,回报爷爷的恩情,后来爷爷不在了,沈大哥说要娶他,娶他回家做夫郎,一起过日子,所以再苦再累他都熬下去。 他告诉自己,只要熬到离开李家,沈大哥来娶他的那一天就好了。 可是他永远都等不来那天了。 一旦给人当了小侍,他和沈大哥这辈子都不能在一起了。 哪怕是被厌烦了,玩腻了的小侍,也只有被送人,被贩卖的份,不会有自由的。 他把身子给了沈大哥,哪怕不是以沈大哥的夫郎的名义,但他已经知足了,了无牵挂,可以安安心心地去死了。 为什么还要救他呢,让他回到这个对他残忍无情的人世间。 或许在被自己的父母遗弃的时候,他那时就死了,还要好些,不是说早死早投胎吗,不用受这么多年的苦。 「胡说八道,我不许你死,你死了,我怎么办?」 沈烈说得咬牙切齿,眼中却有热泪盈眶。 虽然天气不冷,但李素和沈烈两人身上都是湿的,时间长了,有可能会生病,陆远见一时半会儿的应该也理不清那些弯弯绕绕,索性道:「行了,有什么话留着以后再说,各自回家换衣裳吧 ,小心着凉。」 就在这时,闻讯而来的李夫郎看到还和沈烈抱在一起李素,又听到个别人的指指点点,脸色一沉,上来一巴掌就扇在了李素脸上。 「我打死你这个不要脸的哥儿,定了亲还和别的汉子抱在一起,丢尽了李家的脸。」 「你不是要跳河吗?去跳,现在就去跳,不如死了干净。」 李素愣愣的,任由李夫郎骂个不停,一声不吭,像是个没有灵魂的木头人。 「我说李夫郎,素哥儿虽然不是你亲生的,到底是个懂事的孩子,人才刚活过来,你就叫人去跳河去死,你这心肠太毒了些吧。」 「我看吶,素哥儿好好地突然跑去跳河,肯定又是被你磋磨了,受不了了才想死的。」 有知道些许内情的嗤笑道:「还好意思说是定亲呢,素哥儿是被你卖了,不知道你收了宋家多少银子,把素哥儿卖给宋少爷做小侍,李夫郎,你未免太没良心了些,素哥儿尽心尽力地伺候你们一大家子,连个好归宿都不给人找一个。」 第67页 李夫郎脸色愈发难看了,气得快要跳脚,恶狠狠地瞪着那几个说他不好的人。 「再乱说,撕烂你们的嘴,我李家的事情,轮的着你们这些外人指手画脚吗?素哥儿是李家养大的,别说是要他给人当小侍,要他去死都是应该的。」 「宋少爷看得上他是他的福气,到了宋家吃香的喝辣的,不比嫁个地里刨食的庄稼汉强多了,我是心疼他才给他找了这么条好出路。」 众人也不是傻子,纷纷面露鄙夷,哄堂大笑。 还吃香的喝辣的骗谁呢,要是讨素哥儿做夫郎还差不多,不是夫郎,大户人家的小侍就是个任人取乐的玩意儿,比奴僕还不如。 要真是好出路的话,李夫郎自己不是生了个哥儿吗?咋不让自己的亲生哥儿去宋家给宋少爷当小侍,享福还轮的着素哥儿 简直是笑话。 李夫郎想到自己连宋家的银子都收了,今天晚上宋家就要来接人了,结果却出了这档子丑事,又是跳河又是光天化日之下和汉子搂搂抱抱,李素的名声是彻底没了,这要是让宋家知道了,不知道该有多生气,心里对李素是恨得不行。 第五十九章 退礼金 李夫郎想不明白的是,明明他们都瞒得好好的,就是生怕在宋家来接人之前让李素知道,以李素的性子,肯定不会乖乖配合,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事来,所以口风都紧的很。 可是李素还是知道了,甚至还跑去跳河,要给他们找麻烦。 说起来李素之前确实是不知情的,甚至因为他最近挨打挨骂的时候比以前少了些,还在暗自庆幸,终于能喘口气了。 可就在昨天,李夫郎生的李雨和李素起了冲突,一气之下,李雨口不择言,直接就把李家要卖了李素给宋家少爷当小侍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 李素这才知道,原来不是李夫郎他们忽然良心发现,大发慈悲愿意让自己好过些,而是他们早就合起伙来把自己给卖了,就连官配这条出路都没了,嫁不了沈大哥,连嫁给其他汉子的机会都没有。 他知道自己是没办法不去宋家的,就算他逃了,他的户籍还在李家,他一个没有户籍的哥儿,在外面根本活不下去。 走投无路之时,李素不想活了,萌生了死志,在蓄意引诱沈烈和他欢好缠绵后,回来的途中,义无反顾地投了河。 李夫郎眉头紧皱,看李素的眼神像是淬了毒。 人要是真死了,还好应付宋家些,这人命不好,时运不济,要出意外,阎罗王要收走他的命谁能阻拦。 可现在河跳了,素哥儿没死,反而湿漉漉地躺在一个汉子怀里,被村里这么多人都看见了,宋家那可是大户人家,怎么可能容得下一个名声上有瑕疵的哥儿进门,哪怕是当个不入流的小侍,要是名声不清白,无异于就是在打宋家的脸,再把素哥儿卖到宋家,要是以后宋家知道了素哥儿的事,怕是要怪他们隐瞒实情,要找他们算帐。 可万一呢,万一宋家不会知道呢,只要村子里的人不说出去,谁会知道素哥儿跳过河,被村里的汉子抱过摸过呢。 李夫郎还不知道李素已经把身子给了沈烈,他要是知道的话,怕是会更加暴跳如雷。 说来也是巧,这会儿已经是傍晚时分,宋家的人来了,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留着山羊鬍,他身后跟着几个小厮抬着一顶红色小轿,每个人手臂上都绑了一条红丝带,一看就是大户人家要纳小的架势。 这行人进村没多久,就看到了一大群人围在河边,挡住了路。 「麻烦让让。」 李夫郎转头一看,脸色顿时一变。 完了,宋家这就来人了,今儿这事怕是想瞒都瞒不下去了。 就素哥儿现在这气息奄奄的样子,也上不了花轿。 中年男人是宋少爷的得用心腹,专门负责替宋少爷张罗纳小的事情。 别的小厮或许不认识李夫郎,他却是认识的,不然上哪儿接人去。 「李夫郎,这会儿你不在家收拾准备 ,跑这儿来看什么热闹,什么热闹这么好看,连自家的喜事都不管了。」 中年男人的语气很是不满。 别说李家哥儿只是个小侍 ,李家连少爷当的正经岳家都不是,就是少爷娶少奶奶那会儿,苏家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哪个不是打扮得光鲜亮丽地在家等候,乡下人就是粗鄙,不看重自家哥儿就算了,可看不起宋家就另当别论了。 「袁管事,我……」李夫郎笑得一脸谄媚。 陆远忽然高声道:「这位管事,李家今儿要办喜事吗?怎么没听说,喜事不知道,倒是险些要办丧事了,李家哥儿落水差点儿没救回来。」 便是纳小,挑的也是良辰吉日,一听李家今天差点死了人,袁管事立马就觉得有些晦气。 他家少爷最是信什么风水算命的,每次纳妾纳小侍之前,不止要把要纳的那个人生辰八字给拿去找算命大师算,还要把一家子的生辰八字都打听到去算,看当中有没有谁和自己八字不合,会影响气运的。 今天什么时候出发,到李家的时辰,以及回府的时辰,全部都是有安排的,不能早也不能晚,可就是这大喜日子,李家出了事,怕不是这李家和少爷不对付吧 。 袁管事脸色一沉,在犹豫这李家哥儿还能不能要。 第68页 要是真让少爷纳了,将来出了什么不好的事,头一个遭殃的就是他。 陆远好似没有看到袁管事的为难,继续道:「不知道宋少爷要娶的是李家哪位哥儿要是素哥儿的话,今儿怕是不行了,多少得休养两天,早迟都是宋家的人,也不差这一两天。」 原本袁管事还在犹豫,一听落水的正是自家少爷要纳的素哥儿,立马就有了决断。 这个素哥儿不能要,早不落水晚不落水,偏偏在今天落水,肯定是个晦气的,享不了福的。 但袁管事也没完全信陆远。 「李夫郎,落水的是素哥儿」 李夫郎支支吾吾的,然而村民们已经替他回答了。 「可不就是素哥儿吗,村里只有一个素哥儿。」 「可怜见的,人差点儿死了 ,还好救回来了。」 …… 而这会儿袁管事也看到了李素和沈烈,两个人身上当真都是湿淋淋的。 虽说是为了救人,事急从权 ,但李素是被一个汉子救上来的,这名声自然是没了。 袁管事登时怒不可遏,甩了李夫郎一巴掌。 看这情形,还没过门,他家少爷头上就要戴绿帽了,搞不好李家还想瞒着让他们把人给抬回去。 一个名声都不在了的哥儿 ,怎么配进宋府,难道给外人看宋家笑话的机会吗? 「李夫郎,你家哥儿我们宋府不要了,把礼金给退回来,一个子儿都不能少。」 李夫郎心知是自己理亏,但他是个心气高的,挨了在他看来是奴僕的袁管事一巴掌,心中很是不服,脸红脖子粗地狡辩道:「凭什么,你说不要就不要,你算老几,有资格为宋少爷做主素哥儿是宋少爷看上的,他没说不要素哥儿,那素哥儿就是宋少爷的人,以后就是你的主子,我李家算是宋少爷的半个岳家,你敢对我动手,宋少爷不会放过你的。」 第六十章 十五两彩礼 听着李夫郎大放厥词的话,袁管事怒极反笑。 这是什么歪理,从来没听说哪家的小侍是主子的,小侍和妾一样,可通买卖,一旦上头的主子不要了 ,转手卖人送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又不是宫里头皇帝的人,算个屁的主子。 他家少爷后院里的小侍不说有几十个,上百个,少说也有十个八个了,这还是现在有的,早些年不知道打发出去多少了,难道这些小侍的娘家个个都是少爷的半个岳家吗?都得少爷恭恭敬敬地孝顺他们吗? 只有他们上赶着巴结少爷的份。 这李夫郎怕不是得了失心疯吧,真以为少爷看上了他家的哥儿自己就了不得了,充起地主少爷家的长辈来了。 「什么半个岳家,你李家啥都不是,一群卖哥儿求荣,不讲人情的混帐东西,也好意思攀附我家少爷,你配吗?」 袁管事啐了一口,继续道:「李夫郎,你别给脸不要脸,识趣的赶紧把钱拿出来,说白了,你不就是贪图那点礼金 ,吃进肚子里的银子捨不得再吐出来,奉劝你别妄想把一个不干不净的哥儿塞给我家少爷,不然我家少爷发起火来,随随便便就能整得你李家家破人亡,活不下去,不信你试试。」 「西山村的陶家,听说过吧,以为卖了个有姿色的女儿给我家少爷,就能仗着我家少爷的权势横着走了,结果落得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西山村陶家的事情,附近几个村子都是有所耳闻的,李夫郎顿时脸色一白。 他真的是煳涂了,以为宋少爷看上了素哥儿他们李家就能跟着沾光了,可地主少爷家的光是那么好沾了吗? 素哥儿是有几分姿色,皮相比一般的哥儿要好看一些,但宋少爷什么好看的哥儿没见过,除非素哥儿能把宋少爷迷得神魂颠倒,不然素哥儿就只是个玩意儿,李家也是上不得台面的。 别说是袁管事了,就是桃溪村的村民也忍不住发笑。 李夫郎以为自己是嫁哥儿呢,素哥儿能当宋少爷的夫郎呢,还以为自己有多威风,当真是煳涂鬼一个,连自己的身份都认不清楚。 在袁管事的咄咄相逼,威胁恐吓下,李夫郎不得不认清一个事实,那就是他的发财梦破碎了,宋府不会要李素了,他得把礼金全数退还。 拿出那十五两银子的时候,李夫郎心痛的简直要滴血。 十五两啊,那可是十五两啊。 有了这十五两,他的哥儿出嫁就能置办一套体面的嫁妆,两个儿子说亲的话也有足够的彩礼钱了。 现在全都没了,都怪素哥儿这个小贱蹄子,非不安安分分的,要闹出丑事来。 「你等着,宋少爷是喜欢素哥儿的,你没把人带回去,宋少爷不会给你好果子吃的。」 李夫郎还心存幻想。 袁管事冷冷一笑,「死了这条心吧,天下的哥儿多的是,不缺你家这一个。」 他是少爷的心腹,区区一个还没过门就闹出丑事来的小侍 ,代替少爷处置了就处置了,少爷是不会罚他的,这点自信袁管事还是有的。 他要是真的把人带回去,到时候别说是少爷,就是老爷夫人都要斥责他不会办事,让府上蒙羞了。 袁管事一行人大摇大摆地离开后,在地里干活的李铁柱姗姗来迟,一上来就要给李素一窝心脚。 有沈烈在,自然是不可能让他伤到李素的,连忙抱着人躲开了。 第69页 一次不成,李铁柱气得不行,撸起袖子就要打人。 沈烈要护着李素,只能闪躲,眼看拳头就要落在他身上,陆远一拳挡开。 「让开,陆猎户,我今天非得打死这个不要脸的哥儿。」李铁柱大吼道,面目狰狞。 赔了银子,还让村里人看了笑话,都是素哥儿的错,早知道他是这个德性,老头子死的时候就该拿一包耗子药毒死的,一起埋了省事。 「住手,李铁柱,素哥儿都死过一次了,非要他死了你才甘心吗,如果是,尽管打,打死了我立马去官府报案,送你去吃牢饭去充军。」村长林文山怒喝道。 这个时代的律法不像陆远以为中的封建王朝那样古板,经过改革,什么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规矩是不存在的,打死了人,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亲女儿亲哥儿,都是要蹲大牢的 ,起码十年起步,如果是故意杀人,是要偿命的,生养之恩不代表为人父母就有肆意决定儿女生死的权利。 「等你吃了牢饭,看你家的雨哥儿还怎么嫁人,你两个儿子怎么说亲」林文山又道。 李铁柱知道村长说的在理,他今天要是真把素哥儿给打死了,成了个杀人犯,就算侥倖活着,这辈子也完了,还要累及家人,因此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了拳头。 「事情既然发生了,素哥儿除了嫁给沈烈,也没别的出路了,要我说,你们就让沈烈娶了素哥儿,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 ,知根知底,李老汉走的时候我就在现场 ,他的交代你们都忘记了吗?」 李铁柱和李夫郎心虚地低下了头。 「好啊,沈烈要娶素哥儿也不是不行,只要他出十五两彩礼,我们就让素哥儿嫁给他,不然免谈,素哥儿名声坏了 ,连官配都走不成了,那就让他一辈子留在家,养个哥儿我们李家又不是养不起,省得他到别人家里受苦受累受委屈。」李夫郎眼珠子一转,立马就提出了要求。 反正素哥儿是嫁不出去了,要么让沈烈出十五两银子娶,要么就一直给他们家当牛做马。 众人发出鄙夷的嗤笑。 要不是知道李夫郎以前是怎么磋磨素哥儿的,非打即骂,不知情的,还真是以为李夫郎是个多好的人,一心一意为素哥儿着想。 在李家,继续在李铁柱夫夫手下讨生活,素哥儿才是会受苦受累受委屈,嫁了人说不定日子还能好过些。 第六十一章 断绝关系 李夫郎的狮子大开口简直惊呆了在场众人。 十五两的彩礼,他怎么不去抢啊,真好意思开口。 林文山皱紧了眉头,「胡闹,娶你李家的哥儿竟要十五两的彩礼,谁娶的起,不想让人娶就直说,没必要膈应人,李夫郎,你是掉钱眼里去了吗?」 「就十五两,我家素哥儿可是个好孩子,他就值这个价。」李夫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口气,活脱脱的就是在卖一样东西,一个物件,把李素堂而皇之地当着一众人的开价。 李素闭了闭眼,当他以为够寒心的时候,还有让他更寒心的。 比如现在,现在的他跟南风院里等待拍卖初夜的小倌有什么区别,都是砧板上任人宰割的肉。 沈烈在这时放开了李素。 「我可以出十五两,但不是娶,而是你家把素哥儿卖给我,以后生死都和你们李家无关,断绝所有关系。」 如果十五两能让素哥儿彻底解脱,从李家那个火坑里跳出来,是值得的。 李夫郎嗤笑一声,「我家好好的哥儿,凭什么要卖,我不答应。」 嫁了人的哥儿,和断绝关系的哥儿,用脚趾头都知道哪一个更好 。 只要素哥儿还和李家有关系,以后还得孝敬他们,听他们使唤,还有沈烈这个哥婿,他既然拿的出十五两的彩礼,看来沈家远不像村里人以为中那样的穷,估计还有点儿家底,以后还能帮衬家里。 有村民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嘲讽道:「李夫郎,你装什么装,咱们大傢伙儿谁不知道你待素哥儿如何,别假惺惺地装善人了,真让人噁心。」 「什么便宜你都想占,不就是欺软怕硬吗,你要真有本事,怎么不敢和宋家管事对着干,怎么没说要宋家少爷娶素哥儿,现在却逮着沈家小子作威作福,孬种一个。」 「李铁柱,你咋不吱声,原来你还真是个怕夫郎的,见了夫郎像是耗子见到了猫,呵,一点汉子气概都没有,十里八村就没哪家的汉子管不住自己夫郎的,只有你是个没出息的。」 在场的汉子里有不少是听自家媳妇/夫郎话的,但怕媳妇/夫郎真没几个,媳妇/夫郎能管住他们,他们同样能管住媳妇/夫郎,还真不是李铁柱那样的怂货。 李铁柱怒目圆睁,朝看不起他的那人吐了一口口水,「呸,罗老三,你才是怕夫郎的软蛋,我在家里,一直都是当家做主,说一不二的。」 到底是不是,众人心里都有数,谁也懒得理会李铁柱的无能狂怒。 别看李铁柱打李素的时候气势汹汹,他在村里的汉子中,各方面的能力都是排不上号的,随便一个人都比他能干,所以没几个人看得起他,李铁柱这种人,也就只能窝里横一横了。 李夫郎如意算盘打得很好,然而沈烈想都没想,「喔」了一声后,直接道:「那算了,人我不要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第70页 他转身就走了,没带犹豫的。 直到他走出三米远,李夫郎才反应过来,急忙道:「你不是中意素哥儿吗?怎么走了?」 村民们:「……」 再中意又如何,娶不起啊,还摊上李家这么个狗皮膏药一样没皮没脸的岳家,沈小子又不是疯了,他和他老娘不得过日子啊。 李夫郎咬咬牙,「那十二两,十二两的彩礼总行了吧?」 沈烈不为所动,继续走,头都不曾回一次。 李夫郎知道过了这个村就没下个店了,今天要是不把素哥儿打发出去,以后没人会要素哥儿,只能追上去,一再降价。 从十五两降到了八两,眼看都只有一半了,沈烈还是不答应,李夫郎喘着粗气道:「行,就按你说的,十五两把素哥儿卖给你。」 卖给谁不是卖,管它是地主少爷还是庄稼汉,只要出价满意,他就卖,难不成真要养素哥儿一辈子,就他干得那点活儿,远远值不上十五两银子。 沈烈这才停下脚步,板着张脸,语气冷冷的道:「你答应我不答应,我改主意了,五两买素哥儿,多一文钱都不会给,我沈烈不是讨不到夫郎的。」 「我数到三,不答应就免谈,」 「三,二……」 「一」还没有说出口,李夫郎生怕煮熟的鸭子要飞了,一口答应下来。 「五两就五两。」 李夫郎满脸懊悔,早知道他一开始就答应多好,白白地损失了十两银子。 沈烈心中一喜,面上却没表现出来,只冷淡地「嗯」了一声,一副看起来很勉强的样子。 在不少人的见证下,由村长林文山出具了断亲断绝关系的文书,李铁柱和沈烈分别找信得过的人帮自己看了文书,签了字以后,自己印上了手印。 「把素哥儿的户籍拿出来。」沈烈冷漠道,姿态强硬。 李夫郎慢吞吞地把户籍文书拿出来,一脸不耐烦地道:「拿去。」 一手拿户籍文书 ,一手给银子.。 之后沈烈把李素拉到了自己身边。 「李铁柱,李夫郎,你们记住了,以后素哥儿和李家再没关系了,断了亲,你们家里任何人不得再去找素哥儿麻烦,别乱攀关系,不然就等着到官府吃板子。」林文山语气严厉地敲打道。 看李夫郎眼睛滴熘熘的转个不停,显然是个不安分的,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说不定就和陆老太婆一样,断了亲还要厚颜无耻贴上去。 素哥儿是个苦命的孩子,这下终于能脱离苦海了,可不能让他的以后被李铁柱夫夫给毁了。 李夫郎讪讪一笑,顿时不敢再痴心妄想。 李铁柱却道:「既然和我李家断绝关系了,那他就不该姓李,一个无名无姓的人,要不是我家老头子多管闲事,早投胎去了。」 这话一出,众人不禁议论纷纷。 「不就个姓吗,天底下又不止你一家姓李。」 「你也知道是你老爹救了素哥儿,又不是你,你也真好意思。」 …… 李素惨然一笑,「还给你就是了,从今天起,我不姓李。」 便是没有姓,也比姓李好得多,要断就断的干干净净。 李铁柱却故意为难道:「那你要姓什么?跟着沈小子姓沈吗?那多脏啊。」 同姓不婚,这是约定俗成,一直存在的风俗,如果是同一个姓的两家人结亲,明面上不说,背地里少不了指指点点。 素哥儿要是姓沈的话,桃溪村的人知道实情,倒也不会多说什么,其他人可就未必了,难听的话听着不好听啊。 第六十二章 素哥儿改姓 沈烈刚想说「就姓沈怎么了」 ,就听陆远道:「姓陆,我认素哥儿当弟弟。」 李铁柱不是存心要膈应人吗,真当他家的姓氏有多值钱一样。 「陆猎户,你多管什么闲事」 李铁柱狠狠瞪了陆远一眼。 李夫郎嗤笑一声,「当弟弟,我看是当情弟弟吧,汉子就没有不花心的,你家夫郎长那副鬼样子,看厌烦了吧。」 陆远勾了勾唇,冷冷道:「看你眼睛是眼睛,鼻子是嘴巴,长了个人样,怎么就不会说人话,做个人呢,别自己心肠黑,满腔龌蹉心思,就把所有人都想得跟你一样,毕竟,人和畜生是有本质差别的,我陆远堂堂正正做人,身正不怕影子斜 ,不像某些人人面兽心,禽兽不如。」 村民们一听就乐了,哄然大笑。 这陆猎户还挺会骂人,以前只以为他话少,是个锯了嘴的闷葫芦,没成想嘴皮子还挺利索。 明明骂得也不是多粗俗下流,都没骂爹骂娘,可听了就是让人火大。 人面兽心,禽兽不如,说得不正是李铁柱夫夫吗,两个都是丧尽天良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夫郎气得快要跳脚,「你骂我?你一个汉子,气量也太小了吧,和我一个哥儿计较。」 陆远漫不经心道:「我骂你了吗?有人听到我指名道姓了吗?」 「你说是就是吧,你自己要对号入座,怪得了谁。」 场上又是一阵大笑。 这陆猎户说话太有趣了,他还真没指名道姓,没指着李夫郎的鼻子骂,可谁听不出来他是在骂李夫郎呢。 至于陆远说让素哥儿姓陆一事,村民们倒没什么反应,明显就是为了给沈家小子和素哥儿解围才这么说的。 第71页 沈家小子和陆猎户的关系一直都不错 ,他们都是知道的,以前陆猎户独来独往的时候,也就和沈家走得近些。 况且他们眼睛都不瞎,陆猎户是个宠夫郎的村里谁不知道,但凡是两人一起出现,哪次不是手牵手。 云家哥儿刚来那会儿,陆猎户对他好能说是图个新鲜,但两三个月过去了,云家哥儿过的是什么日子,大傢伙儿都是看在眼里的。 有一说一,村里没哪家的夫郎过的日子赶得上陆猎户夫郎舒心,村里的媳妇/夫郎们没谁不羡慕他,没出嫁的姑娘和哥儿巴不得将来自己能找个和陆猎户一样的夫君,哪怕有陆猎户一半都知足了。 天色已经不晚,一看也没什么热闹可看了,众人各自回家,而李素,不,现在是陆素则被沈烈带回了沈家。 回家的路上,云秋梧还有些后怕,是为素哥儿感到后怕,忍不住对陆远倾诉。 「当时沈烈说走就走,说不要就不要了,我真怕他不要素哥儿,那素哥儿还得在李家受苦受难,还好还好……」 他没说还好什么,但他的意思很好懂。 「夫君,你说为什么沈烈突然说不要素哥儿,一开始他都答应出十五两银子的。」 这一点,云秋梧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在他看来,沈烈对素哥儿的感情肯定是真的,不然也不会咬着牙答应要给李夫郎十五两,虽说是买,但何尝不是为了素哥儿好,让素哥儿能和李家断干净,以后安安心心地过日子,不再被李家拿捏,哥儿出嫁后是轮不到娘家管,但娘家非要管,也够闹心的。 可突然沈烈就改了口风,八两的彩礼都不松口,只出五两,还非要买下素哥儿。 陆远伸手在自家小夫郎额头上点了一下,「以退为进,才好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对付李夫郎那种人,态度不能软弱,就得强硬,不然会以为好欺负,就会变本加厉的欺负……」 在陆远看来,一开始,沈烈一口就答应出十五两银子就是错的,虽然他提出了不是彩礼,而是买,有在为素哥儿打算,但他不是宋家少爷,李夫郎根本不会怕他。 人总是贪心不足的,十五两卖一个哥儿,和十五两嫁一个哥儿性质完全不一样,首先名声上就好听了许多,其次还能继续扒在素哥儿身上吸他的血,搞不好沈家也会闹得鸡飞狗跳的,久而久之,等情分消磨殆尽,素哥儿在沈家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而且沈烈多半是拿不出十五两银子的,只能找人借,多半会找他借,看在他们的交情上,也确实会借。 现在沈烈对素哥儿一往情深,要是他日后变心了,难免会把借钱这事儿怪在素哥儿头上,张口就是「我当初为了你,花了多少多少钱,找人借了多少多少钱」,甚至认为一切都是素哥儿的错,是素哥儿拖累了他。 如此一来,素哥儿就永远都要低沈烈一头,被打被骂了也只能忍着,因为他真的是沈烈掏空家底,借了外债才娶到手的,还有了一个死皮赖脸,不好打发的岳家。 爱情这个东西,虚无缥缈得很,谁也不能保证什么,到后面两个人能不能一起走下去,全看良心。 至少陆远是这么觉得的。 所以有人会说要和一个本身就很好的人在一起,因为人好,是一辈子的事。 不过沈烈还挺机灵,看懂了自己使的眼色,而且马上就反应过来了,随机应变,陆远觉得自己之前以为沈烈是个憨憨的看法不对,这小子精明着呢,只是外表憨厚而已 。 撇开自己和沈烈的交情不谈,就李铁柱夫夫那厚颜无耻,坐地起价的丑恶嘴脸,是个人见了都觉得噁心,会心生厌恶。 第六十三章 被哄的小夫郎 要是让李铁柱夫夫的计谋得逞了,确实挺膈应人的,要是让他们不能心想事成,痛快的大有人在。 云秋梧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原来是这样,我就说沈烈的态度怎么一下就变了,原来是夫君你的主意啊,你让沈烈故意装的,让他骗人,骗了大傢伙儿。」 「咳咳……」 骗人这种话陆远可就不爱听了。 他这怎么能叫骗。 「什么叫骗我是在教沈烈骗人吗?梧宝,你是这么认为的吗?」 陆远眯着眼睛,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上手捏着自家小夫郎自己的投餵是有成效的,小夫郎比起刚来那会儿长高了一点点,也长胖了一点点,脸上有肉了,捏起来手感更好了,软软的,一捏一个小窝窝.。 而且小夫郎真的很会长,肉都长在该长的地方,不该长的地方一点儿没长,就比如小夫郎的腰,还是那样纤细,一只手就能搂住,还绰绰有余。 看来不止楚王好细腰,他也好细腰。 云秋梧看不太清陆远此时的神情,但对这种语气很熟悉,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完了,要是他的回答不够让自家夫君满意,夫君又要「惩罚」他了。 他可真是不长记性,都吃过多少次亏了。 不能怪云秋梧不长记性,老是在同一个地方跌倒,而是陆远太不做人,逮着机会就给小夫郎设圈套,诓他往里跳。 单纯天真的小白兔怎么可能是腹黑深沉的大灰狼的对手呢,只有被欺负的份。 「当然不是了,夫君这叫聪明,有计谋,夫君最厉害了,好厉害啊。」 第72页 云秋梧拍起巴巴掌来。 他倒也不是违心地奉承,在吹捧,而是真的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家夫君很厉害。 李夫郎那种泼辣无赖,好多人都拿他没办法,但夫君能对付他,就连骂人,李夫郎都骂不过夫君,这么厉害的汉子 ,是他家的,是他夫君,想想就开心得不行。 这就是夫君说的与有荣焉吧,反正他为夫君感到开心和自豪,特别是在李夫郎被夫君怼得没话说的那一刻,他也跟着扬眉吐气了一把。 陆远很受用地弯了弯唇。 听见没,小夫郎夸他厉害呢,这不得高兴高兴才怪了。 哪个男人能不享受自己枕边人的认可和夸赞呢。 他大俗人一个,享受得不得了。 虽然如此,当天晚上,陆远还是找到其他藉口把自家小夫郎逮到床上好好地「欺负」了一番,美名其曰既然都夸他厉害了,那不得给点实质性的奖励,事发突然,料想小夫郎肯定没准备好奖励,所以他就自取奖励了,在小夫郎身上取,俗话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要啥有啥,他就是如此「体贴」自家小夫郎,都不会让小夫郎劳心费神的。 被「欺负」得嗓子都哑掉的云秋梧也不是任人宰割宰割的小羔羊,在陆远身上留下了不少的「丰功伟绩」,抓痕是少不了的,还愤愤地在自家夫君肩上咬了一口。 咬完以后又自己心疼,巴巴地去唿唿 ,去吹气,担心自己把人给咬疼了。 「疼不疼啊?肯定是疼的,夫君不怕,吹吹就不疼了。」 然而对于皮糙肉厚的陆远来说,哪里有多痛,压根不当回事儿。 不过他狡猾地趁势卖了一波惨,哄得心软的小夫郎团团转,附耳轻声低语。 闻言,云秋梧眼神有些闪躲,白玉般的耳垂红得快要滴血。 自己来吗? 他不会啊。 而且好害臊啊,虽然都亲热过不少回了,但被动和主动是两码事,是不一样的。 可是望着自家夫君盛满期待的眼睛一点一点地变得黯淡,表情可怜兮兮的,好像一只被抛弃的大狗狗,云秋梧实在是于心不忍,咬着牙点了点头。 夫君从来都是意气风发的,哪曾这么失落过。 而且应该也不难吧,云秋梧寻思着。 见状,陆远心中的黄色小人疯狂地跳起了舞,当即迫不及待地将两人的位置对调。 要得偿所愿了,可以提前庆祝了。 …… 沈家。 一路上素哥儿都是惴惴不安的,一方面,他固然高兴自己能逃离李家,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但另一方面,他也担心为了自己沈大哥花费了太多的钱,可能把家里都给掏空了,沈大哥的娘会不会对他有意见,要知道,五银子都够娶一个夫郎外加办一次酒席了。 与他相比,沈烈就是纯粹地高兴了。 终于有这么一天,他能牵着自己喜欢的哥儿的手一起回家了。 还得多亏了陆大哥帮他,不然事情怕是没有这么顺利。 至于花的那五两银子,沈烈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要知道他一开始是奔着攒够十两银子上李家提亲去的,现在能够花五两银子就把所有事情给解决,真论起来,还是赚到了,毕竟要是有李铁柱夫夫那样的岳家,日后少不了麻烦,就算没有大麻烦,小麻烦也是麻烦。 宋大娘最近身体有些不好,所以没怎么出门,也没人告诉她,所以自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只是看天都这么黑了儿子还没回来,宋大娘有些担心,做好了饭菜,点着灯在屋子里等候。 当看到一脸高兴的儿子和被儿子带回来的素哥儿时,宋大娘有些煳涂。 她知道自己儿子有喜欢的人,喜欢的就是素哥儿,为了娶素哥儿,到处找活儿干,就想多挣些钱,但现在素哥儿到家里来算是怎么回事儿,无媒苟合是要坏了素哥儿的名声的。 宋大娘抄起角落里的扫把就往沈烈身上招唿,边打边骂:「你个浑小子,你看看你干出什么事来了,你中意素哥儿,咱们就攒够了钱上李家提亲去,明媒正娶地让素哥儿嫁给你,你倒好,诱拐素哥儿到家里来,让人知道了,素哥儿的名声没了,李铁柱他们能放过素哥儿吗?你这是要把素哥儿往死路上逼啊。」 「我打死你这个混帐东西,你爹走得早,我一直担心教不好你,你好的不学尽学坏的,哪天我死了都没脸去见你爹。」 「你要学,咋不跟着陆猎户学,人家那才是真心实意地疼夫郎,看看你干的是什么混帐事,你是要气死我不是。」 第六十四章 傻乐的沈烈 沈烈是个孝子,任宋大娘打了几下,忙不迭地解释道:「我没有,娘,你冤枉我了,从今天起,素哥儿就是你儿夫郎了,李铁柱他们和素哥儿没关系了。」 出于对自家儿子的了解,宋大娘信了大半,但手里的扫把还是没有放下,而是对着素哥儿道:「到底怎么回事儿?素哥儿,你给大娘说说。」 她的语气一下缓和了不少,表情柔和,拉着素哥儿坐下。 这变脸的速度看得沈烈忍不住呲牙咧嘴,心想,他真是娘亲生的吗,娘下手真重,这是往死里打啊。 肯定是亲生的,要不是亲生的,咋能下得去手。 不过沈烈随即就乐了起来 ,自己一个人揉着被打的胳膊嘿嘿嘿地直笑,跟个二傻子似的。 第73页 看样子,娘应该能和素哥儿相处得来,会好好待素哥儿的,以后素哥儿就能再多一个疼他的人了,这是好事,大好事,他会和素哥儿一起好好孝敬娘的。 偏心就偏心呗,反正娘偏心的是素哥儿,是他的夫郎,他没意见,举双手贊成。 娘虽然彪悍了些,但是个心肠好的,心善的,素哥儿又是个善解人意的,他相信他们一定会好好相处的,要是相处得不好,他努努力,让他们相处好。 不过沈烈显然是多虑了,宋大娘对素哥儿心疼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苛待他,对他有意见。 况且撇开李铁柱那对没良心的夫夫,素哥儿本身就是个好的,宋大娘是看着他长大的,还能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要不是被李铁柱夫夫管着,自己做不了自己的主,自己儿子还真不一定能娶到素哥儿 沈烈瞅了瞅相谈甚欢的两人,行吧,好像他多余了,自觉地去厨房把冷掉的饭菜给热了。 …… 第二天,素哥儿醒来的时候,望着全然陌生的房间,脑子还有些迷煳,似乎是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解脱了,不用再过着飢一顿饱一顿,任人打任人骂的日子了。 他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不用天不亮就起来,起得比打鸣的公鸡早是常态。 他想起自己已经是沈家的人了,急急忙忙地起床,收拾好后就要去干活儿。 沈烈起得比他还要早,一见他,就大踏步走过来一把抱住他,将他整个人给抱在怀里转起了圈圈,转到素哥儿有些头晕的时候才停下来,古黄色的大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笑得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 「太好了,素哥儿,我终于把你娶回家做夫郎了。」 虽然是买的,但在沈烈心里,素哥儿就是他娶回来的夫郎 ,差的只是一个仪式,但这个仪式他会给素哥儿办的,别的哥儿都有的,素哥儿也要有,正好他还剩了三两银子,够办一场喜事了,可能场面没有多大,也没法让素哥儿坐牛车坐轿子,但是请亲朋好友,邻里乡亲一起热闹一下是可以的。 如果再给他一些时间,他多挣些钱,可以给素哥儿办更好的仪式,但他等不了了,真想现在就把素哥儿娶了。 素哥儿感觉自己心里像吃了糖一样甜,弯着眼睛,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谢谢你,沈大哥。」 他的前半生多是坎坷,被至亲抛弃,被养父一家人厌恶,在爷爷离世后 ,是沈大哥的陪伴温暖了他。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现在是沈大哥的夫郎了,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情了,这是他永远都会记在心里的幸福,一辈子都不会忘。 「有啥可谢的,我们是一家人。」 沈烈的笑容还是憨憨的,耳根却悄悄红了。 被自己的心上人用充满爱意的眼神温柔地注视着,这个心思不算细腻的高大汉子也忍不住有一点点不好意思。 真想亲素哥儿一下。 素哥儿大概是察觉到了什么,闭上了眼睛,乖得不像话,好像在等待任由沈烈对他做些什么,只有配合,丝毫不反抗。 沈烈心中蠢蠢欲动,一点一点地靠近。 就在这时,身后响起了宋大娘的咳嗽声。 「阿烈,素哥儿,快来把面吃了,吃好了好到镇上去迁户籍,领关系证明,早去早回。」 说完,宋大娘就走了,给小情侣留下了空间。 不是她这个老婆子没有眼色,非要在这个时候打扰儿子的好事,而是面都煮好了,再不吃就要坨(tuo,二声)了。 亲热不差这一次,以后有的是时间。 素哥儿一下睁开了眼睛,脸比火烧云还要红,惊慌又害羞地拍了沈烈两下,嗔道:「快放我下来,让大娘看见了不好。」 他不知道的是宋大娘已经看见了。 沈烈微微嘆气,脸上尽是惋惜,表情很是幽怨,不过还是顺从地放下了素哥儿。 娘也真是的,早不出声晚不出声,偏偏在他马上就要亲到素哥儿的时候说话,看把素哥儿吓得,都不愿意让他亲了。 面坨就坨呗,坨了的面又不是不能吃。 素哥儿一得自由,立马就跑了。 吃了面,沈烈和素哥儿就到镇上办事儿去了,只要过了官府的明路,素哥儿就是沈烈的夫郎了。 …… 而另一边,陆远早早地起床动身去了镇上。 约好了今天和万掌柜见面,拿这个月的分红。 从酒楼出来,陆远在街上转了转,买了些东西,还碰见了一起逛街的沈烈和素哥儿两个。 沈烈春风得意,笑得一脸不值钱的样子让陆远都没眼看,而且他还好巧不巧地撞上了沈烈向素哥儿撒娇,一个高高壮壮的大男人撒娇,那画面,那情形,在陆远看来,多少有点不忍直视,觉得辣眼睛,忍不住别开了头,身上起了鸡皮疙瘩。 不过素哥儿却很吃这一套。 看来他以后也可以用这招,估计小夫郎也吃这一套,反正向自家小夫郎撒娇不丢人,陆远心想。 第六十五章 改名 「素哥儿,我昨天说的话是真的,你要是不嫌弃,就喊我一声大哥,姓陆。」 一个姓而已,陆远不觉得有什么,只有李铁柱那种奇葩,才做得出来要素哥儿把姓氏还给他们家的事情了,好像素哥儿姓李沾了他们多少光一样。 第74页 素哥儿感激道:「谢谢陆大哥。」 沈烈也很感谢陆远,虽然让素哥儿姓沈也没什么,但免不了会被人说闲话,有的人天生就是嘴巴碎得很,爱嚼舌根子,能让这类人闭嘴当然是最好的,毕竟有些话就是不往心里去,听着也难听。 于是陆远和沈烈还有素哥儿一起去了官府。 「陆素音同露宿,这个名字不太好,你们要不顺便改个名字」办事的小吏建议道。 他这么一说,陆远觉得陆素这个名字确实不太好,单名一个素字是好听的,但和陆这个姓氏搭起来就显得有些奇怪。 「素哥儿,你自己想想,要不要改名字?」 陆远没有越俎代庖,而是把选择权交给了素哥儿。 素哥儿肯定地点了点头,「要,我想好了,叫陆星,星星的星。」 星星是会发光的,即使它的光芒很淡,远没有月亮和太阳那样耀眼,但星星只要存在,就是在闪闪发光的。 他最喜欢的就是和沈大哥一起看星星的时候了,李家没人管他,还经常只让他吃一顿,他晚上饿得睡不着,沈大哥总会悄悄地丢石子砸在窗上,告诉自己他来了,给他带来吃的,带他一起去看星星。 记不清是在哪一年喜欢上沈大哥的,只记得是在有星星的时候,他喜欢上了陪他一起看星星的那个人。 沈大哥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陆星,听起来就比陆素好听,而且当事人自己都拿主意了,陆远和沈烈都没什么可说的,名字就这么改了,从今以后,再没有李素这个人了,取而代之的,是全新的,获得新生的陆星,陆星不是给李家当牛做马的哥儿,而是陆远认的弟弟,是沈烈的夫郎。 「星哥儿,星哥儿,星哥儿……」 改名的是陆星,最高兴的却是沈烈,他笑得跟个二傻子一样,一直在念叨「星哥儿」。 陆星也不觉得烦,他喊一次,就应一次。 自觉多余的陆远连忙找藉口走人了。 再不走,恐怕他就要变成柠檬精了。 谁还没有个自己的夫郎了,沈烈显摆个什么劲呢,他和梧宝比沈烈和陆星在一起的时间长,他有炫耀什么,显摆什么吗? 没有。 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 分开之后,陆远去了一家首饰店。 他先是挑了根银簪子,精巧纤细的簪身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上头还有一朵银色的桃花做点缀。 小夫郎喜欢吃桃子,桃花应该是喜欢的,就它了,陆远很快就做出了选择。 想了想,他又挑了个银镯子。 挑好东西后,他没立刻结帐,而是问掌柜的,「掌柜的,你们这儿可以定制首饰吗?」 掌柜的是个笑容和煦的中年女人,闻言点点头,问道:「可以,郎君是想打造什么样式的首饰,可有图样」 陆远早有准备,掏出了图纸。 掌柜的展开图纸一看,样式和尺寸上面都有,一清二楚。 「能做,但要先交一两银子的定金。」 只要能做,陆远交定金交得很爽快,顺道也把买的银簪子银手镯的钱给了。 约定好来拿成品的日期后,陆远最后去粮店买了些米粮,然后才打道回府。 …… 许是昨夜过于劳累,云秋梧直接一觉睡到了中午。 身上清清爽爽的,显然已经被清理过了,还换上了舒适的亵衣亵裤,云秋梧在被子里窝了一会儿,慢悠悠地收拾着起床。 厨房的砂锅里还温着粥,云秋梧填饱了肚子后,看着木盆里那一堆乱七八糟不成样子的床单衣裳什么的,忍不住脸一红,似乎是想起了什么。 太难为情了,自家夫君是越来越「坏」了,从哪儿知道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姿势都有好多种。 他不知道的是别看陆远好像每次都游刃有余的样子,其实自从潦草的第一次后,陆远私底下没少做功课,特意去买了一本避火图认真地学习过,脂膏更是没少买,买了十几盒放着,真的是做到了什么都交给他,小夫郎只需要负责享受欢愉就行了。 也是因为那本避火图,陆远才知道原来床上那档子事还有这么多花样,真真是长了见识,虽说没穿越之前,资讯时代资讯发达,想要了解什么 ,只需要分分钟,但他一个单身狗,对象都没有,没兴趣去了解相关知识。 要是早知道他会穿越,会有小夫郎,他肯定会多了解些知识。 不过就陆远个人感觉,貌似避火图就很实用了,他买的可是精装豪华版的避火图,上面什么都有,可全了。 那本避火图被陆远看了些后藏在了房樑上的隐蔽处,一般发现不了,里面是配了插图的,人物画得栩栩如生,哪怕是不识字,翻开一看,多看两眼也就什么都明白了。 云秋梧跟着陆远学认字写字也有一段时间了,他人聪明,悟性不错,又刻苦认真,虽然不会写多少字,但认得的字不少,避火图肯定是能看懂的。 陆远是个表面正经,内里腹黑的,还好面子,避火图这种东西他只想一个人看,不想自家小夫郎知道,不然怎么显得他厉害,啥都懂。 不过这是陆远现在的想法,日后他会知道这避火图两个人一起看比一个人埋头琢磨更有美妙之处,到那时,他可一点儿不好意思都没有了,脸皮是越来越厚了。 第75页 云秋梧打来水,洗了会儿衣裳,觉得腰实在酸痛,停下来歇了歇,用手抵着腰一屁股坐进了摇椅里。 「夫君真可恶,出门都不说一声,不知道去哪儿了。」云秋梧自言自语道,脸颊微微鼓起。 醒来没看到人,他心里多少是有一点失落的,习惯了身边总是有人陪,尤其是在亲密过后。 突然没人陪着自己了,落差一下就有了。 云秋梧都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娇气了。 第六十六章 霸道的小夫郎 就在云秋梧嘟嘟囔囔的时候,陆远回来了。 云秋梧连忙将头一扭,眼睛一闭,假装自己睡着了。 他才不要理这个消失了半天的的大坏蛋。 陆远觉得纳闷。 以往他回家,只要小夫郎在家,只要一听到动静,哪次不是小夫郎欢欢喜喜地跑出来迎接,甜甜地喊上一声「夫君」。 今儿咋不见人影呢。 难不成是还没醒,还睡着。 这可真是他的过错,让小夫郎太辛苦了。 还好他给小夫郎买了礼物,指望礼物争气些,能够让小夫郎消消火。 没等陆远走到寝屋,就先在屋檐下发现了正在假寐的小夫郎,唇角微微上扬,勾起一个愉悦的弧度。 虽然小夫郎闭着眼睛,看起来像是睡着了,但眼睫毛在动 ,一颤一颤的,显然就是没睡着,在假寐。 陆远俯身伸手蒙住了云秋梧的眼睛,故意压着嗓子,粗声粗气道:「猜猜我是谁,猜不对的话,是要上土匪山当压寨夫郎的。」 云秋梧「哼」了一声,气鼓鼓道:「我猜是个大坏蛋。」 「我才是抓到了一个小调皮,好好的,要睡觉怎么不进屋里睡。」陆远笑道。 瞧见小夫郎嘴巴瘪瘪的,眉眼耷拉着,陆远蹲下来摸着小夫郎的脑袋问道:「怎么了?为什么不开心」 云秋梧拿小眼神瞟了他一眼,「你出去怎么不和我说一声,我都不知道。」 原来是为这个,陆远心下瞭然。 「我说了的,梧宝。」 这可是冤枉他了,他出门之前是和小夫郎报备过的。 只是小夫郎那会儿迷迷煳煳的,怕是不记得了。 「什么时候」云秋梧拧着眉问道,似乎正在回忆有没有这回事。 「大概辰时不到。」陆远估摸着说了一个时间。 具体时间他也不知道,这里没有表,只能看天色来分辨时间。 听陆远这么一说,云秋梧隐隐约约地有了那么一点儿记忆,刚才还鼓鼓囊囊,气得像皮球,这会儿无声无息地漏气了。 「是我不好,冤枉你了。」云秋梧老老实实地认错。 陆远自然不会和他生气,这有什么可生气的,反而道:「没有关系,我只说了一遍,该多说几遍的。」 云秋梧顿时笑得眉眼弯弯,凑过去亲了陆远一下。 「夫君你真好。」 再没有比夫君更好的人了。 陆远享受着这难得的主动献上的香吻,掏出簪子和手镯,顺便把剩下的银钱给上交了。 「你看看,梧宝,簪子和手镯你喜不喜欢?」 从前的惯性思维让陆远忽略了这里的哥儿是和姑娘一样爱美的不说,还喜欢各种好看的首饰的,也需要有自己的首饰,是一种门面。 还是有次宋大娘提起云秋梧都没样像样的首饰,惹得村里有些人说闲话,陆远才想起要给云秋梧置办些像样的首饰,别的不说,至少吃酒席的时候能够戴出去撑场子。 一般像是簪子手镯之类的东西,有疼爱哥儿的家庭,会出钱给自家哥儿置办一样或是两样当嫁妆,条件一般的就是木头的,条件好些的就是银的,得夫家看重的夫郎便会有夫家给添置。 云家自然是不可能给云秋梧置办什么嫁妆的,连尺布,连颗米都不愿意给,何谈什么银簪子银手镯之类的东西。 没有人会不喜欢亮晶晶的好看的首饰,何况云秋梧是个哥儿,和其他哥儿一样,当即眼睛一亮,拿着银簪子看了看,摸了摸,刚放下银簪子,又拿起了手镯,就差把喜欢两个字刻在脸上了。 见状,陆远知道东西是买对了,让自家小夫郎高兴了。 「很贵吧。」 云秋梧一想到这么好看的簪子和手镯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忍不住有些心疼钱。 修房子,买地,都花出去了不少钱,夫君还给他买首饰,又是一笔花销。 陆远摇摇头,「我觉得还好,我们家买得起,过日子是不能大手大脚,但也不能总是想着省钱,有多少钱,就过什么样的日子,只要不超支就行了。」 「你家夫君现在的本事只够给你买银的首饰,以后挣到更多钱了,我们再买金的,宝石的。」 陆远把簪子给自家小夫郎插上,又把手镯给戴上。 细细的手腕瓷白如玉,戴着银色的手镯,交相辉映,有一种昳丽的美感。 陆远爱不释手地抚摸着。 「银的就很好了,夫君,只要是你买的,我都喜欢,我会一直戴着的。」 云秋梧倾身扑进了陆远怀中,声音里带着一点儿哭腔。 夫君送给他的,无论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心意。 他会好好地珍惜,不辜负夫君的心意。 陆远心中柔软一片,拍着云秋梧的肩膀,轻声道:「喜欢也不用一直戴,以后每年都换新的,等以后当传家宝留给我们的宝宝。」 第76页 云秋梧闷声闷气道:「不要,都是我的,我谁也不给。」 夫君送给他的,就是他一个人的,就是他们的宝宝,也不给,他们要是要首饰的话,另外买就是了,别想打夫君送他的首饰的主意。 陆远挑挑眉,「嘿」了一声。 没想到还是个霸道的小夫郎。 这么霸道的小夫郎他是头一次见。 不过他喜欢,看来小夫郎有把他的话听进去,对自己有独占欲了,这很好,深得自己的心意,要的就是小夫郎这个样子,小夫郎啥都不缺,就是缺点霸道,现在刚刚好。 眼前这个霸道的小夫郎不是一开始就有的,是他一点一点宠出来的,既然宠了,就要一直宠下去。 至于给儿孙们的传家宝什么的,他都没有传家宝,见都没见过,拿什么传,想要有传家宝,自己努力,争取弄个什么东西当传家宝 ,从自己开始 ,传给自己的子子孙孙。 至于他,关他什么事儿呢,他只是想和小夫郎过好自己的日子罢了,别的什么,有则有,没有就没有。 第六十七章 护短的小夫郎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陆远摸着自家小夫郎眼下的黑眼圈,心疼道。 闻言云秋梧白了他一眼,「你要是让我早点睡就好了。」 青天白日的,一直睡着像什么话,他都把整个上午给睡过去了。 陆远悻悻一笑,「身上可还疼得厉害」 云秋梧摇摇头,又点点头,赧然道:「只有一点点。」 小夫郎都说还在难受了,看来自己确实过分了些,下次他争取再克制一些,陆远心想,随即将人打横抱起,朝寝屋走去。 云秋梧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伸手在自家夫君胸膛处拍了两下,「不要。」 他都还没休息好呢,夫君都不心疼他的吗? 「怕什么,我不做什么,不是身上不爽利吗,给你按按。」陆远嘴角嗪笑,眼神戏嚯。 他是那么禽兽急色的人吗看把小夫郎都吓成什么样了。 云秋梧气鼓鼓地瞪了他一眼,小声嘀咕道:「那可不一定。」 以前那个正经的夫君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现在的夫君可是老不正经的,他以前又不是没在这方面吃过亏,说是给他按按,结果动手动脚的,对他这样又那样。 最可恶的是明明是他撩拨人的,勾起自己的火气来后,还要装作一本正经,一无所知的样子,非要自己央求他,不然迟迟不给自己一个痛快。 云秋梧警惕着,不过陆远这次说到做到。 身上酸痛的地方被按摩一遍,感觉舒坦了不少,云秋梧趴在床上,歪着脑袋,像只懒洋洋在假寐的猫咪。 「梧宝,我认星哥儿当弟弟了。」 「星哥儿,星哥儿是谁?」云秋梧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板着张脸,兇巴巴地问道。 什么星哥儿,哪个星哥儿 夫君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个人的? 「星哥儿就是素哥儿,不过他现在改名字了,叫陆星,你以后见了他,就不要喊他素哥儿,他应当很喜欢他现在的名字。」 云秋梧「喔」了一声,「我知道了,星哥儿,陆星,这名字真好听。」 他顿了顿,奇怪地看了陆远一眼。 「夫君,你不是昨天就说要认素……星哥儿当弟弟吗,我当时就知道啊,干嘛又说一遍。」 「难不成你觉得我会觉得你是在开玩笑,随口说说。」 「怎么会,夫君你不是那种人。」 「再说星哥儿挺好的,他比我小,刚好适合给我当弟弟。」 云秋梧自然是没什么意见的。 「要是以后沈烈欺负星哥儿,我们俩还能当娘家人给星哥儿撑场子,没有娘家,很容易受欺负的,有的汉子可坏了,欺软怕硬窝里横。」 「沈烈未必会欺负星哥儿,他这人我还算了解,不是那种人。」 云秋梧「哼」了一声,「那可不一定,知人知面不知心,夫君,你是汉子,当然会替汉子说话,你看你现在就开始偏心沈烈了,你忘记星哥儿才是你弟弟了,都不帮亲。」 陆远:「……」 他说什么了,怎么就偏心沈烈了.,倒是小夫郎,挺护短,这就把陆星划分成自己人了。 下午,陆远带着云秋梧去打板栗。 有的板栗早熟,这会儿已经可以吃了,云秋梧前两天就念叨着想吃板栗了,得了空,陆远这就准备要满足自家小夫郎的愿望了。 桃溪村有不少板栗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种了,所以现在这个时节打板栗的人不少。 「梧哥儿,好巧,你们也来打板栗啊。」林芷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一把就把云秋梧给拉了过去。 两家的板栗树挨着,碰见也不奇怪。 陆远看了看自己空落落的手心,再看看一见到朋友就把自己给忘了的小夫郎,低声嘆了口气。 不是前两天刚见过吗,怎么就有那么多话要说呢。 两个哥儿在咬耳朵,说他们的悄悄话,陆远当然不好凑过去听,便老老实实地打起板栗来。 板栗都打了半箩筐了,还不见小夫郎回来,陆远幽幽地又嘆了一口气。 板栗啊板栗,你不争气啊,都吸引不到小夫郎。 …… 没几天,桃溪村的村民们都听说沈家要办喜事了。 第77页 村里只有一户姓沈的人家,就是沈烈家,喜事的主角毫无疑问就是沈烈和陆星了。 宋大娘这些日子心情好,见了谁都乐呵呵的。 唯独见到李铁柱那一家人的时候从没给过一次好脸色,还特意说了,让他们到那天的时候别上门,免得搅和了她儿子的大喜日子。 李夫郎冲着宋大娘的背影「呸」了一声,「你当我稀罕去啊,不就是摆个破酒席吗,家里穷成那样,能拿多少好东西出来招待人,怕是荤腥都见不到一点儿。」 话虽如此,李夫郎已经听说沈家要杀一头猪来办喜事,沈家除了养了一只老母猪,公猪也养了几头,都捨得杀猪来办喜宴了,到时候肉肯定是少不了的,席面不说有多好,也差不到哪里去,要是能去吃一顿,该多好。 本来李夫郎确实是这么打算的,他意思意思随十文钱的份子钱,一家五口人去大吃大喝一顿,随随便便就能把本给吃起来,还能膈应人。 但宋大娘不欢迎他们的话都说得这么直白了,李夫郎脸皮再厚,也不好上赶着,不然丢人现眼的还是他自己。 因着沈烈和陆星的婚期临近,陆远和云秋梧还特意去了一趟镇上,买了些东西,给陆星置办了一套嫁妆,当是尽份心意,毕竟现在陆星喊陆远一声「大哥」,喊云秋梧一声「哥夫郎」。 陆远还和沈烈商量好了,成亲那天,让陆星从陆家出门,路程不远,但沈烈借到了一头小毛驴 ,到时候让陆星骑着小毛驴在村里晃悠一圈,让大傢伙儿都看看沈家对这桩婚事的用心。 路程不远也不走路,骑一回小毛驴也风光。 不过小毛驴的事情是瞒着陆星的,陆星并不知道自己能骑小毛驴嫁人,对他来说,只要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就是不办喜宴,也没什么,还能当省下一笔钱。 他曾经试图劝沈烈不办喜宴,反正他们都在一起了。 这话一说出来,宋大娘头一个不答应。 第六十八章 坦白的小夫郎 「喜宴当然要办,咱们不说办得多好,但这是我们沈家给夫郎的体面,必须要有,而且我们家多少年没办过喜事了,这次一定要好好热闹热闹。」 宋大娘的意思,陆星是不好违背的,而且宋大娘有句话说得很对,沈家确实多年没有办过喜事了,这次要是不办,下一次办喜事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 陆远最近发现自家小夫郎的状态不太对。 小夫郎经常发呆,愣愣的,不知道在想什么,有时候心情没由来的忽然就很低落,晚上也睡不安稳,一晚上惊醒好几次。 问他是怎么了 ,只说是做噩梦被吓着了,其他的不肯多说。 云秋梧不愿意说,陆远也捨不得狠心逼问,只能温言细语地好好安慰,希望能开解开解。 不过他的开解似乎没有什么用,因为他连小夫郎的心结都不知道,怎么开解得了。 这天半夜,陆远迷迷煳煳地醒来,往旁边一摸,没摸到人,惊得他一个激灵,一下就醒了。 「梧宝,梧宝」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 直到他点了灯,才发现小夫郎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很没有安全感的姿势,小小的一只,像个小可怜。 把人翻过来一看,云秋梧闭着眼睛无声哭泣。 「怎么了?又做噩梦了,别怕,夫君在这儿,只是个梦而已,再吓人都不用怕,梦醒了就好了。」陆远柔声安慰道,把人搂在怀里擦眼泪。 云秋梧趴在陆远身上又哭了一会儿,陆远感受到有什么滚烫的东西落在了他的脖颈。 那是小夫郎的眼泪,灼热得烫人,仿佛顺着皮肤流进了他心里,把他的心都给烫伤了。 「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就好了。」 是什么梦,让小夫郎这么伤心。 陆远不是不想问,但他问不出口。 提起伤心事,就是在往心上插刀子。 「夫君,你相信人会有前世今生吗?」云秋梧闷声问道,手指不自觉地攥紧,握成了拳头。 如果是没穿越之前,陆远会斩钉截铁地说他不相信。 但是现在,他相信。 他都能穿越到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身上,在一个全然陌生的时空继续生活,前世今生,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如果真的有投胎转世的说法,或许记得前世的事情,是因为过奈何桥的时候没有喝那碗孟婆汤。 「我信。」 「梧宝是不是想告诉我什么啊,没关系,想说就说,当我是个树洞就好,不想说别勉强,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陆远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还多了几分宠溺。 云秋梧吸了吸鼻子。 无论何时,夫君总是这么的好。 这么好的夫君,如果要是知道了他前世事情,会不会看不起他,嫌弃他。 可要是一直瞒着,他心里很愧疚,很难受。 明明夫君都对他这么好了,可他却不坦诚。 「我想说。」 「我记得上辈子发生的事情,我……」 云秋梧磕磕绊绊,说一会儿,停一会儿,好久才勉强把话说完,说话颠三倒四的,逻辑混乱,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是慌乱的。 不过陆远却是听懂了他想表达的意思,有些诧异。 重生吗? 第78页 自家小夫郎竟是重生的。 他以为小夫郎已经很可怜了,没想到前世的小夫郎更可怜。 他走上的是陆星差点儿走上的那条路。 麻绳总挑细处断,厄运专缠苦命人。 自杀,该有多痛啊,如果不是走投无路,真的活不下去了,一点希望都看不见,怎么会放弃自己的生命。 曾经的小夫郎是这样,曾经的李素也是这样。 这一瞬间,陆远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小夫郎很牴触看脸上的伤疤了。 他把自己的脸看成是苦难的来源,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脸,他也许不会过得有多好,但未必就能走到活不下去的地步。 陆远抚摸着云秋梧脸上深可见骨的疤,低声问道:「疼不疼啊?」 「一定很疼,你怎么能对自己下这样的狠手。」 云秋梧摇摇头,「还好,我不觉得有多疼。」 当时他划完脸,抹了一手的血,明明该很疼的,可他只觉得轻松。 他生来就做不了自己的主,但这张脸是他的,他终于能做一回主。 他把脸划伤以后,后娘起初还带他去看过大夫,这是唯一的一次后娘捨得在他身上花钱,有次他发高烧,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后娘都捨不得带他去看大夫,连土方子也不肯给他用。 不过他的脸是治不好的,他伤口很深,就算癒合了,也会留下一道很丑很难看的疤。 后来的两年,云夏桐总是叫他「丑哥儿」,丑就丑吧,丑些也好,像他这样的人,长得稍微好看些不是福气,而是祸害。 而且要不是他毁容了,他怎么有机会能嫁给夫君。 「都过去了,梧宝不要怕,以后夫君会保护你。」 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他不是无缘无故地穿越,是为了小夫郎来的。 小夫郎经歷过那么多坎坷,可那天,小夫郎还是揣着个小包袱出现了在家门口,出现在他面前。 那个人不是别人,是小夫郎。 而他也是他,不是别人。 「嗯,我知道。」 云秋梧点点头。 他什么都知道。 夫君是这个世上对他最好的人了,两辈子都是。 「夫君,你介意我……我的过去吗?」 云秋梧惴惴不安地揪紧了衣裳。 他都没脸说是嫁,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小侍,怎么配用嫁这个字,是卖出去的,跟小猫小狗没有什么区别。 虽然那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可是…… 有些事情在他的记忆里是真实发生过的。 「不管你身上发生过什么,你就是你,我喜欢你,喜欢你的一切 ,只要是你,我都接受。」 顿了顿,陆远又道:「再说了,说不定根本没有上辈子,一切只是你做的一场梦,只是这个梦太真实了 ,让你一直记着没有忘记。」 第六十九章 秘密 「有的。」云秋梧急忙反驳。 怎么会没有,他记得太清楚了 ,根本就不是一场梦。 「这不是重点,梧宝,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忘掉那些不好的事情,把你的记忆都换成开心的时刻,和我在一起的时刻。」 陆远很心疼自家小夫郎,心疼得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没有办法在更早的时候遇见小夫郎,不知道那个时候小夫郎受了多少苦,光是去试着想一想,就觉得很难受了,更没有办法去改变小夫郎的遭遇。 小夫郎那时一定很无助,很绝望,每一个夜晚都像今天晚上一样,自己一个人躲起来默默哭泣。 不过还好他们之间还有未来,以后会有每一个开心甜蜜的时刻去代替那些苦难,让小夫郎的记忆变一个样。 过去无法改变,要珍惜眼下和未来。 「会的。」云秋梧喃喃道。 一定会的。 陆远抱着小夫郎安慰了一会儿,想了想,觉得既然小夫郎都这么诚实坦诚了,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他也应该实诚些。 「作为交换,我也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 云秋梧眨巴着水润润的大眼睛,歪了歪脑袋,「什么秘密啊?」 夫君也有秘密吗? 「这个秘密就是……」 陆远斟酌着,尽量用自家小夫郎能够听懂的语言去描述自己的来歷。 这里的所有人都认为他是陆猎户,某种意义上,他是,但他也不是。 他有自己的私心,想要让小夫郎知道他和真正的陆猎户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害怕吗?梧宝。」 陆远觉得自己讲得像是借尸还魂,心中七上八下的。 云秋梧摇摇头,「不害怕,夫君。」 只要是夫君,他就不害怕。 有什么好害怕的,他自己的遭遇不也是很稀奇吗,像夫君这样的,虽然好像和他不一样,像是山野精怪附身,也像是借尸还魂,但夫君就是夫君,是鬼怪他也不害怕。 云秋梧不仅不害怕,还很好奇,扯着陆远的袖子,软软地道:「夫君,你可以和我讲讲那个世界的事情吗?感觉和我们这里好不一样啊。」 陆远忍俊不禁地微微摇头。 这要是换了个人,指不定害怕成什么样了,又或者是认为他失心疯了,在说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小夫郎倒好,还有心思想要打听些什么。 不得不说,小夫郎心还挺大的,就这么接受了。 第79页 或许是和小夫郎他自身的经歷有关,所以就不觉得自己是在胡说了。 「可以啊,不过……」 陆远低头,深深地看了怀里的小夫郎一眼,眼中笑意浓浓,香香软软的小夫郎抱了个馨香满怀。 一看就懂的云秋梧直起身子,主动吻了上去。 一吻毕,云秋梧才如了愿。 「那个世界啊,有不需要牛马拉车就能跑起来的车子,有两个轮的,三个四个轮的,有可以在空中飞翔的飞机……」 云秋梧一开始很有精神地听着,渐渐的,倦意上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陆远便也不说话了,凑到小夫郎眉心轻轻地吻了一下,搂着人进入甜美的梦乡。 第七十章 扭捏 敞开心扉之后,云秋梧变得比以前更黏陆远了,偶尔在陆远面前,还使一使小性子,似乎是娇纵了些。 比如这会儿,走在山间的小路上,云秋梧突发奇想,想要陆远背他。 说起来陆远还真没背过云秋梧,都是抱的时候多。 而且每次被抱着的时候,云秋梧或多或少会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把头埋起来。 陆远想也不想,一撩衣摆 ,直接在云秋梧面前蹲下来,示意他趴上来。 「夫君你真好。」 云秋梧立马就趴了上去,唇角扬起的弧度就没下去过。 夫君的背和他的胸膛一样,宽厚结实,让他忍不住想要依赖。 抱着都不觉得重的小夫郎,背起来自然也重不到哪里去,陆远身上背了个人,还能走得稳稳噹噹,步履生风。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百十米的距离,云秋梧问道:「累不累啊?夫君,要不我还是下来自己走吧。」 要背的人是云秋梧,心疼的也是云秋梧。 过过瘾就行了,咋能一直让夫君背呢,他又不是小娃娃了,他是能自己走的。 「不累,就你这点重量,能累着谁,身上都没二两肉,你家夫君的体力好不好你不是最清楚了吗,嗯?」陆远笑道。 小看他了不是,要是走这么几步路就累了,他还怎么给小夫郎「幸」福呢。 云秋梧被他说得面红耳热。 不害臊,真是不害臊,大白青天的,说些什么呢,这要是不小心让人听到了,还不知道要怎么想他们两个呢。 又羞又气的云秋梧揪了一下陆远的耳朵,有些凶地说道:「不要在外面乱说。」 陆远低低地笑了几声。 小夫郎不让在外面说,这意思是不在外面,在家里就可以随便说了 原来是这个意思。 他懂了,他悟了。 以后都留着在家里说。 最好是在床上说,别有一番情趣。 陆远也不想想,这话说得,好像他以往没在床上说过荤话胡话一样。 事实并非如此,他不但说了,还没少说。 云秋梧自然是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话让陆远给过分理解了,当然,他即使是知道,也只会红着脸默不作声。 毕竟有些话,平常时候听不得,有的时候还是能听的,他还挺喜欢的。 陆远不嫌重,不觉得累,云秋梧也乐得享受。 直到碰到沈烈和陆星的时候,云秋梧才从陆远身上跳下来,不要他背了。 「星哥儿。」 云秋梧小跑过去,拉着陆星到一边叽里咕噜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两个人笑得可开心了。 而陆远也被沈烈拉到了一旁。 「什么事?」 陆远挑眉,有些稀奇地看着沈烈。 这是咋了,怎么还不好意思起来了,都还没说什么呢,有必要吗? 沈烈这个莽汉也会有不好意思的时候吗?还是在他面前 搞错了吧,,他又不是陆星,沈烈干啥要在他面前露出这么一副扭捏的样子。 就很违和。 说不出来的违和,怎么看怎么奇怪。 陆远觉得多半是他眼花出现幻觉了。 然而陆远并没有眼花。 沈烈有些窘迫,压低声音,支支吾吾地说了什么。 得亏是陆远耳朵好,这才听清了。 听完后,陆远脸上顿时露出一种一言难尽的表情,看了沈烈几眼,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沈烈今年是二十三了吧,不是十三,更不是三岁,怎么还跟个愣头青一样,啥都不懂。 第七十一章 沈烈成亲 他二十三那会儿,虽说实践经验没有,但理论知识还是知道不少的,哪怕他没有刻意地去了解过,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怎么沈烈就…… 不过也不奇怪,这里毕竟是个封建时代,信息闭塞,说不得还有人认为亲一下就能生小娃娃了,沈烈这样的,估计也不少,至少沈烈还知道些,就是嗯,可能技术不太行。 身为男人,陆远此时对沈烈只有幸灾乐祸了。 「陆大哥,你别光笑话我,给我出出主意。」 沈烈尴尬得不行。 这种私密的事情,说实话,他真的是不想说的,说不出口。 但他自己不是太懂,不知道为什么会弄伤星哥儿,后来星哥儿身体不舒服还一直瞒着他,第二天还和他一起去镇上 ,人晕了才知道出事了。 想来想去,也只能来找有了夫郎的陆大哥取取经。 有的汉子交情好,但还是单身汉一个。 第80页 而不熟的汉子,他怎么好意思去问。 陆远在沈烈肩上拍了两下,「你哪天有空了一个人来我家里一趟,你看看书就明白了。」 看在交情的份上,他就勉为其难地帮帮沈烈吧,沈烈都开这个口了,他要是不帮一下,多不够意思啊。 沈烈一听就皱了脸,「看书看不明白咋整」 他大字不识一个,咋能看得懂书呢,陆大哥这是存心消遣他吧。 「肯定看得明白的,只要你脑子没问题,有图的,你放心。」 要是避火图都看不懂,陆远觉得沈烈就不是憨了,而是傻了。 第二天沈烈果然一个人来找陆远了。 看到他像做贼一样,敲了门还左右四处张望,陆远没忍住抽了抽嘴角。 「你正常些,别一副很心虚的样子。」 本来没什么的,看沈烈这样子,就不像是什么好事。 沈烈挠挠头,勉强恢復正常。 「对了,你别闷着头只知道出力,我跟你说……」 陆远还大方地分享了一些个人的经验之谈。 沈烈听得连连点头,大感惊奇,原来还有这么多讲究。 这早些娶夫郎的就是不一样,懂的都比他多。 回想起一些不太愉快的经歷,沈烈忍不住在心里唾骂起自己来,他办的都是什么事儿啊。 这次他一定要好好准备,等成亲那天,好好对星哥儿,可不能让星哥儿留下阴影,害怕和他亲近。 沈烈前脚刚走,后脚云秋梧从厨房的窗户探出个身子,手里举着两个大鸭蛋,笑吟吟道:「夫君,我们中午吃咸鸭蛋好不好?咸鸭蛋腌好了。」 「好,配上粥一起吃,我来煮瘦肉粥。」 陆远淘米的时候,云秋梧忽然问道:「对了,夫君,沈烈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随便聊了聊。」陆远面不改色道。 要是其他事情,告诉小夫郎也无妨,不过这种涉及个人隐私的事情,却是不好说。 …… 九月初十,是沈烈和陆星成亲的日子。 这个日子有些仓促,距离陆星落水都还不到半个月。 然而沈烈都还嫌迟了。 提前一晚上,陆星就住到了陆家,因为他第二天要从陆家出门,所以提前过来做些准备。 当夜,云秋梧拿出他和陆远一起给陆星置办的东西,一床被褥,两匹棉布,还有新的鞋袜,比照着村里的哥儿出嫁的时候会有些什么嫁妆给置办了一套嫁妆。 陆星当然是不肯收的。 「哥夫郎,东西我不能要,你快拿回去,你和陆大哥都是好人,帮了我和沈大哥很多了,我要是再收你们的东西,那我成什么人了。」 虽然他改姓陆,在名义上成了陆大哥的弟弟,可那是陆大哥发善心,不是让他恬不知耻 ,扒着陆大哥和梧哥儿吸他们的血。 「你都喊我一声哥夫郎了,就是我和夫君的弟弟,这些是我们的心意,你安心收着就是,我和夫君都没有什么可以来往的亲戚,你认了夫君当大哥,夫君和沈烈的关系也那么好,以后我们两家人可以常往来,逢年过节的,可以走个亲戚,还是说,你看不上和我们家做亲戚」 云秋梧故意板着脸,看上去好像生气了。 和陆远待久了,耳濡目染,别的云秋梧可能还没学到,但唬人云秋梧是学到了的。 「不是的,我没有。」陆星头摇成了拨浪鼓。 他怎么会看不上,只是觉得自己不配。 「这不就成了,反正夫君说了,他特别想当沈烈的大舅哥,想要沈烈给他敬酒敬茶呢。」云秋梧半开玩笑道。 陆星拗不过云秋梧,盛情难却,最终还是把东西给收下了,不过哭了大半晚上,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眼睛都是肿的,云秋梧赶忙给煮了两个鸡蛋给他滚眼睛消肿,又给他梳妆打扮,等吉时到了,让陆星体体面面地出嫁。 出门前,陆星端端正正地给陆远和云秋梧磕了几个头,惹得云秋梧泪眼婆娑的,巴巴地送人一直送到门口,看着陆星骑上了小毛驴 ,沈烈在前面牵着小毛驴 ,一群人说说笑笑,敲锣打鼓地要去村子里转上一圈。 陆远动作温柔地替哭唧唧的小夫郎擦眼泪,轻声哄道:「好了,好了,别难受了,梧宝,星哥儿又不是嫁得有多远,都在一个村子里,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着呢,等我们搬到新家了,离得更近,随时都能见,天天串门都行。」 送星哥儿出嫁小夫郎都伤感成这样,这要是以后是自家的哥儿出嫁,小夫郎得哭成什么样子啊,还不得泪流成河,哭个三天三夜。 那可不行,眼睛都得给哭坏了。 要是自家哥儿,嫁什么嫁,招婿 ,给他招一个哥婿回来。 「呜呜……那我难受嘛,星哥儿以后要是过得不好……被欺负了……」云秋梧小声哽咽道,一开口就完全是妥妥的娘家人口吻。 陆远听得有些想笑,想想这样也没什么,陆星姓陆,他和小夫郎可不就是娘家人嘛。 「好了好了,别哭了,沈烈和星哥儿也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有情人终成眷属,一定会幸福的。」 云秋梧点点头,「肯定会的。」 星哥儿吃过那么多苦,苦尽甘来,以后该过好日子了。 沈家。 沈烈如愿娶到了夫郎,一路上都笑得像朵花一样,嘴巴都要咧到耳根子去了。 第81页 拜过天地后,沈烈在外头接待宾客,到处和人喝酒,像这种大喜日子,只要是来敬酒的,基本上都是来者不拒,见人就喝 。 大傢伙儿也凑热闹,喜欢灌新郎官喝酒。 要是只有沈烈一个人,哪怕他酒量再好,喝不了几桌人就得喝趴下。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地喊了两个能喝的表弟替自己挡酒,倒也挡住了绝大部分,自己少喝了不少酒,等到天色昏暗,要入洞房的时候,沈烈看似醉醺醺的,大着舌头,连路都走不稳了,实则清醒着呢,一进新房立马就不醉了,眼神要多清明有多清明。 看得陆星一愣一愣的,心想自己是眼花了吗?刚才明明看到一个醉鬼进来,转眼醉鬼就没了。 「你不是……不是醉了吗?」陆星疑惑道。 沈烈带着几分得意解释道:「装的,不然他们不放人。」 想起自己以前参加喜宴时众人起闹灌新郎官喝酒的场面,陆星顿时明白过来了,忍不住弯唇一笑。 昏黄的烛火下,只见他面如桃花,唇瓣嫣红,略施粉黛之后,比起平日素面朝天的清丽多了几分潋滟风情,沈烈只看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目光,喉头不自然地滚动。 「星哥儿……你今天真好看。」 陆星腼腆地笑了笑,「你也很好看,沈大哥。」 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陆星怎么看沈烈怎么觉得好,尤其是此刻。 沈烈这么个高大的汉子被自家夫郎的一句话整得红了脸,只是他皮肤黑,看不出来,并不明显,他挠挠头,不太自然地问道:「饿了没要不要吃点东西垫肚子」 听说新夫郎成亲的时候是不怎么吃东西的,这个沈烈也不太懂是为什么 ,但反正他是没见过哪家的新夫郎会出来和大傢伙儿一起吃饭,私下里有没有他就不知道了。 陆星摇摇头,「我不饿,娘让苗婶儿给我煮了荷包蛋,才吃过没多久。」 要说宋大娘这个婆婆,对陆星那是方方面面都没话说,不仅一点都没因为沈烈花了五两银子,比娶其他哥儿只要二三两银子的彩礼多花了钱而责怪他,也没有因为陆星和沈烈还没成亲,陆星就住进了沈家而看轻他,相反,一切夫郎在夫家该有的礼遇,陆星都是有的,宋大娘还给陆星纳了双鞋子,这意思就是表示她对陆星这个儿夫郎很满意。 平时家里比较珍贵的肉啊蛋啊也捨得给陆星吃。 在宋大娘身上,陆星久违地感受到了亲人的温暖。 东西也吃过,沈烈想了想,出去打了盆热水进来让陆星擦擦身子,洗个脚,自己出去随便沖了沖 ,洗了个战斗澡,接着就回去抱着新夫郎入洞房了。 点着的的红烛燃了大半夜才熄灭,房间里的动静到那时也才停下。 第二天起来,沈烈那叫一个神清气爽,春风得意。 他心想还真没找错人,陆大哥可帮了他大忙了,果然是真兄弟,关系就是铁。 陆星早上没起得来,早饭都是沈烈给送进房间里的,宋大娘倒是不生气,敬茶什么时候都能敬,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她瞅了瞅自家儿子高高壮壮,那么大一个人,跟座小山似的,想想儿夫郎那单薄的身子,忍不住对沈烈道:「你多少轻着点儿,星哥儿不像你这么结实。」 沈烈呵呵一笑,「我知道的,娘,这话你可千万别和星哥儿说,他脸皮薄,不好意思得很。」 闻言宋大娘没好气道,「少在这儿嬉皮笑脸的,你娘还需要你来教,当谁都跟你一样,脸皮厚得很。」 …… 算了算时间,到了该去首饰铺取首饰的日子了,陆远在吃过早饭后就去了镇上。 家里,云秋梧看见今天的太阳好,又是一个大晴天,把被子给抱出来晒一晒。 晒过太阳的被子盖着更暖和些,没多久就要冷了,要提前做好过冬的准备。 晒好被子,云秋梧坐在屋檐下纳鞋子,那鞋子的大小一看就是陆远穿的,尺码挺大。 如今陆远全身上下,除了髮带不是云秋梧做的,衣裤鞋袜全都是出自云秋梧的一双巧手。 他自己的衣裳也都是自己做的。 就这样云秋梧还不满足,还想绣帕子卖给绣坊,给家里添个进帐。 然而陆远觉得做针线活儿费眼睛,不让他绣帕子,还要他每绣上半个时辰就休息一会儿,看看远山放松一下眼睛,也顺便活动活动脖子,老是低着个头,那脖子也得老难受了。 云秋梧手上忙活着,嘴里哼着从陆远那里学来的歌,词他记不清,但调子还是哼得挺像样的,乍一听好像不在调上,但这也不能怪他,谁让他是跟着陆远这个跑调的老师学的,一开始就没学到正统的。 快到晌午时分,有个人走进了院子里。 「陆大哥在家吗?」 云秋梧放下纳了一半的鞋子,起身招唿,「他不在,你找他有什么事?」 来人打量了云秋梧几眼,眼中闪过嫌弃,表情有些不以为然。 还真和村里人说的一样,陆大哥官配的夫郎是个丑哥儿,脸上好大一条疤 ,看着就吓人,长得这么丑,也不知道陆大哥怎么会甘心让这么个丑哥儿当夫郎,要他说,当个小侍都是抬举了,那配得上给陆大哥当夫郎。 听说陆大哥还挺宠这个丑哥儿,把他当个宝贝疙瘩一样供着。 第82页 想想自己嫁的汉子那副德行,好吃懒做,爱吹牛,家里的扫把倒了都懒得弯腰去扶一下,还是个短命鬼,年纪轻轻就去了,陶嘉越想越气愤,看云秋梧也愈发觉得不顺眼了。 凭什么一个丑哥儿能嫁给陆大哥当夫郎,而他陶嘉长得好看,家世也还行,怎么才二十出头就成了一个寡夫了。 第七十二章 消受不起 虽然陶嘉没说什么,但他的眼神,他的表情,无一不在表明他是看不起云秋梧的。 云秋梧本来就心思细腻,很快就察觉到了这并没有怎么掩饰的恶意,皱了皱眉,心里有点不舒服。 不过他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在各种异样的眼神下过来的,类似的恶意承受过不知道有多少了,现在已经不会再把外界的恶意往心里去,反正他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他没那么大的本事让所有人都喜欢,只要自家夫君喜欢自己就好了。 「有事说事,等夫君回来了我转告他。」云秋梧语气有些冷。 不知道哥儿和汉子有别吗,一个哥儿跑到汉子家里头来,一开口就是找汉子,像什么样子。 陶嘉扯扯嘴角,露出一个敷衍的笑容,「没关系,我可以等陆大哥回来。」 他一口一个「陆大哥」,语气听着就很亲近,好像他和陆远的交情有多好一样。 还自己在院子里东瞅瞅,西看看,然后找了条板凳坐下,俨然把自己当成了这里的主人。 云秋梧心里更不舒服了。 什么人啊这是。 这人是村里的吗?他怎么没见过。 陶嘉不走,云秋梧也不好赶人,迳自坐回去又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没多久,陆远回来了。 他一进家门,刚喊了声「梧宝」,忽然瞥见有个陌生人朝自己扑了过来,赶紧往旁边躲。 「你谁啊?在我家干嘛?」 躲过去后,陆远几个大步跑到云秋梧身边,如遇洪水勐兽般避着陶嘉 ,一脸警惕。 这人生得娇小,应该是个哥儿吧,一上来就往自己身上扑,又不是自己可可爱爱,香香软软的小夫郎,凭什么往自己身上扑啊,走走走,走远点,别来和他沾边。 云秋梧猜测过陶嘉的身份,估计小时候和夫君一起玩过的哥儿,说是自家夫君也不准确,应当说是已经不在了的陆猎户。 现在找上门来,估计是想旧情復燃之类的,不然也不会用一种敌对的眼神看着他,好像自己抢了他汉子一样。 真是笑话,他的夫君,当然是他的汉子,关一个外人什么事,难道他自己没有自己的汉子吗,要惦记别人家的汉子,真是不知羞耻。 然而当看到陶嘉往陆远身上扑,云秋梧还是有一点不高兴,自家夫君要被人给玷污了,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因此板着一张脸,抿着个嘴。 陆远躲避的动作深得他意,心想夫君干得好,就是该这么干。 他的夫君,他都还没来得及抱,凭什么便宜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哥儿投怀送抱。 之后陆远直接躲在了他身后,一副如临大敌,要他保护的样子,云秋梧弯了弯唇,颇有些忍俊不禁。 哎呦唉,太好笑了,头一次发现自家夫君还有这么搞笑的一面。 火急火燎的样子好好笑,不知道还以为后面有大老虎在追呢。 一个清清秀秀的哥儿上赶着投怀送抱,对汉子来说,这不是美事一件嘛,多少汉子偷着乐都来不及。 陆远是不知道自家小夫郎心里想的,不然他肯定还说这种福气谁愿意要谁要,他是消受不起的,他可是有家室有夫郎的男人,无论是出门在外,还是在家里,何时何地,都要洁身自好。 陶嘉一扑不成,愣了一下,又看到陆远对他避之不及,不想搭理的样子,眼眶立马就红了,跺跺脚,带着几分委屈地道:「你不记得我了吗?陆大哥。」 陆远看着陶嘉比猴子屁股还要红的一张脸,一脸的不理解。 这人是听不懂话吗? 都问他是谁了,那要不是不认识了,要不就是以前认识但现在不认识,人会长变的 ,想他的小学同桌小时候是个圆圆的小胖子,长大后成了个高高瘦瘦,斯文秀气的帅哥。 直接说名字不就好了,还什么记不记得,明显就是不记得了啊。 「小时候……」 看陶嘉还追忆起往昔来了,陆远懒得听他废话,直接打断道:「所以你到底是谁?」 陶嘉一噎,「我是陶家的嘉哥儿啊,村东头的陶家。」 说着,陶嘉还狠狠地瞪了云秋梧一眼。 陆大哥怎么可能会不认识他,他们可是一起长大的,肯定是因为这个丑哥儿在这儿,陆大哥才故意装作不认识他的。 这个丑哥儿肯定很兇,管陆大哥管得很严,要不怎么陆大哥连和他说话都要站在那么远的地方,还要看丑哥儿的脸色行事。 唉,真是苦了陆大哥了,摊上这么个又凶又丑的夫郎。 不过没关系,等陆大哥娶了他,他一定会做个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好夫郎,处处都以陆大哥为先,把陆大哥当成他的天,当成他的地,当成他的一切。 到时候,陆大哥就不用再受丑哥儿的气了。 他也不是不能容人的,大度着呢,这官配的姻缘不能退,陆大哥也是没办法,丑哥儿就留在家里当个小侍,继续服侍他和陆大哥,只要他任劳任怨肯干活儿,也不是不能给他一口饭吃。 第83页 陶嘉陷入了痴心妄想,在做着他的美梦,好像他真的能如愿一样。 他不知道实际上陆远才不是在看云秋梧的眼色,好像云秋梧管得他多严多紧一样,而是两个人在眉目传情。 莫名被瞪的云秋梧也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 这是在他家,陶嘉光明正大地惦记他夫君当他是不存在吗? 陆远想也不想地道:「什么陶嘉李嘉,我不认识。」 刚好看到陶嘉在瞪自家小夫郎,本来就没多好语气一下变得冷漠。 「管你是什么嘉,赶紧从我家出去,这里不欢迎你。」 第七十三章 小夫郎威武 闻言,陶嘉似乎有些难以置信,捂着嘴似乎是要哭出来了,用一种类似看负心汉的眼神看着陆远。 「陆大哥,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是嘉哥儿啊,一起长大的啊」 陆远双眉紧紧皱起,只觉得厌烦。 「我怎么对你了,我有夫郎,你当着我夫郎的面对我动手动脚,当我是什么,当我夫郎是什么?你赶紧走,该干嘛干嘛去,别在这儿惹人嫌。」 他自己肯定是不认识这个什么叫陶嘉的哥儿的,多半是原主留下的风流债。 等等,是风流债吗? 陆远仔细地回忆了下,没发现原主有什么喜欢的人,姑娘和哥儿都没有。 至于陶嘉这个人,是有点印象,那都是六七岁的时候了,那时候原主天煞孤星的名声还没有多响亮,很多人都是不信的,因为陆父陆母都还活着,活得好好的,一家人生活幸福,同龄差不多大的小孩子小时候基本上都是一起玩的,等稍微长大一些后,哥儿和汉子才会分开,各自玩各自的,不好再总是凑在一起。 和原主小时候一起玩过的哥儿多着呢,不止一个两个 ,长大后都没什么往来了,个个都怕原主身上的煞气,见了面连打招唿都要隔得远远的,好多直接当没看见,陶嘉就是其中一个。 陆远是想破了脑袋都没发现原主有丝毫喜欢陶嘉的表现,在原主眼中,陶嘉和桃溪村其他哥儿没什么两样,这陶嘉是怎么想的,也太会幻想了吧,觉得原主喜欢他,甚至对他念念不忘 简直是贻笑大方。 别说原主和陶嘉压根就没关系,就算是有,原主已经不在了,而陶嘉几年前就已经嫁人了,现在活着的是他,绝不可能和陶嘉有什么的。 动手动脚 云秋梧嘴角微微抽搐,夫君可是个汉子,还怕别人对他动手动脚,说出去怕是都没几个人会相信 。 不过夫君这么好的人,在家里都有人不知羞耻地要往他身上贴,在外面还得了,看来不止姑娘和哥儿,汉子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 「没听到吗,我夫君要你出去,这里是陆家,不是陶家,客随主便,要你走就别厚脸皮的赖着不走。」 云秋梧觉得在这个时候自己没必要怂,完全不用怂,该硬气些。 陶嘉仿佛没听见似的,用手指着云秋梧,一个劲地道:「是不是他,陆大哥,是不是他这个兇悍夫郎管着你,你才不和我相认的,陆大哥,我不怪你。」 「你知道的,我心里一直有你,当年要不是你被徵兵打仗去了,我们肯定就在一起了,可我等不起啊,哥儿和汉子不一样,青春年华就那么几年,浪费了就没了,万一陆大哥你没回来,死在战场上……」 说着,陶嘉还呜呜哭了起来,装模作样的抹起泪来。 要不是陆远有原主的记忆,说不定还真以为原主和陶嘉有过那么一段不可言说,有缘无分的过去,迫于现实劳燕分飞,各自婚嫁。 可实际上呢,长大些后,原主和陶嘉话都没说过几句,跟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碰上这种人,陆远都无语了。 「行了,你有什么好哭的,谎话骗骗自己就得了,我记得很清楚,你以前见了我都是绕道走,话都不敢说,怕我怕得要死,你怎么可能喜欢我你要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把我当傻子煳弄。」 「你走不走,再不走我赶人了。」 陆远环视了一下四周,拿起了扫把,一副要赶人扫地出门的架势。 别和他来什么汉子不和哥儿动手那一套,对付一个死乞白赖,听不懂人话的哥儿,除了动手,还能有什么办法,一个装聋作哑的人,怎么说都是说不听的。 再说他动手了吗?他动的是扫把。 云秋梧也有样学样,找到一根竹竿。 「要走不走被打出去很丢人的。」 陶嘉惊愕不已,咋还有这么野蛮的人,说动手就动手,就没见过拿扫把拿竹竿赶人的,还是两个人一起上,以多欺少,欺负他一个 。 丑哥儿野蛮也就算了,陆猎户一个汉子,居然对他一个如花似玉的哥儿动手,要赶自己走,他怎么下得去手,狠的下心,难道自己不比他那个丑夫郎好看多了吗? 然而不管陶嘉多么想吐槽,他到底是要脸面的,连忙跑了出去,要是真让人拿扫把赶出来,忒丢脸。 「陆大哥,我改日还会再来的。」陶嘉站在大门口,深情款款地看着陆远,一副痴心不改的样子。 云秋梧嗤笑一声,乌熘熘的眼睛瞪的熘圆,「来什么来,你来一次,就赶一次,陶嘉,你好歹是个哥儿,要点脸吧,名声坏了能有啥好处,你要是想找个汉子,就正儿八经的找人过日子,别惦记有夫郎的汉子。」 第84页 「还有,陆大哥不是你能叫的,一无亲二无戚的,夫君他才不是你大哥。」 说完,云秋梧啪的一声把大门给关上了,头一扬,肩一挺,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像是一只得胜了的小公鸡。 陆远拍了拍手,「夫郎威武,夫郎厉害,我家夫郎是最棒的,就是要这样 ,霸气。」 云秋梧瞟了他一眼,语气不无得意地道:「那是当然。」 也不看看是谁教的,是夫君教他的,夫君自己说过的,他喜欢自己有时候霸道一些。 要是以前,遇上陶嘉这种主动要对夫君投怀送抱的,他多半会退让,会妥协,甚至是把夫郎的位置让出去都有可能,只要还能让他留在夫君身边,他就知足了。 但后来,被夫君教过后,他就不那样想了。 他是夫君的夫郎,夫君是他一个人的夫君,夫君喜欢他 ,宠着他,他有底气做个霸道的夫郎,要夫君心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而不是假装大度地把夫君推给其他人。 他要夫君心里都是他,而不是夫君把一颗心分成好多瓣,他只能得到其中一瓣,甚至是得不到,连个位置都没有。 陆远眼中笑意浓浓。 不错嘛,小夫郎越来越有长进了。 霸气侧漏的小夫郎,他喜欢。 小夫郎拿竹竿赶人的样子好好看。 小夫郎关门的动作一气呵成,好帅。 今天的小夫郎比昨天的小夫郎更加迷人了呢。 第七十四章 看夫郎好看 「你看什么夫君。」 云秋梧眯了眯眼睛,眼神有些不善。 难不成瞧着那个叫陶嘉的哥儿好看,想多看两眼 他承认,陶嘉确实挺好看的,在哥儿当中,可能和大户人家的哥儿不能比,但在乡下,反正他没见过多少比陶嘉要好看的哥儿,美好的人和事物谁不喜欢,要不是陶嘉是来和他抢夫君的,他都想多看几眼。 小夫郎嘴巴微微撅起,白皙的脸颊鼓鼓的,好像一个白面包子,还是个有点凶的白面包子,陆远勾了勾唇,不禁轻笑出声。 「夫君。」 见陆远光是笑,不说话,云秋梧不由有些不满,眉头拧了起来。 啥意思嘛,夫君真是的,问他啥也不说,还老是笑,笑就算了,干嘛要笑得那么好看,他差点儿就被迷住了。 哼,这个就叫什么,叫那什么美男计,夫君用美色诱惑他。 陆远敛了敛笑意,一本正经地道:「看我夫郎。」 「看我干什么?」云秋梧不解道。 「看我夫郎好看啊。」 顿了顿,陆远又道:「怎么,我看我家夫郎都不许了吗?夫郎这么霸道的吗?可是怎么办,只要睁开眼睛,我就想看到我夫郎。」 陆远一口一个「夫郎」惹得云秋梧心花怒放,弯着眼睛开心地笑了起来。 「看我可以,别人不行,尤其是哥儿。」 说到后面,云秋梧不自觉地加重了语气。 「那是当然,只看我家梧宝一个。」陆远低下头,吻上自家小夫郎两片柔软的粉色唇瓣。 今儿走的时候小夫郎没起得来,早安吻还没给他,他一直记着呢。 云秋梧配合着仰起头,闭着眼睛,任由自己沉溺。 他如今接吻也接出经验来了,稍微地摸出些门道,会换气了,不会把自己憋得难受,自然也就更享受接吻带来的愉悦了。 接了一个缠绵的吻,云秋梧感觉自己心跳得快了不少,好像都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 好快啊,也没干啥啊,只是被夫君亲了一下,心咋就不争气地跳得这么快呢。 陆远满意地看着自家小夫郎垂着眼睫,面染红霞,有些害羞的模样。 心想,小夫郎害羞的样子真好看。 「对了,夫君,那个陶嘉是怎么回事啊,小时候玩得很好吗?」 提起陶嘉,云秋梧还是有一点点不开心。 他不开心的点在于陶嘉对陆远投怀送抱,还说自己要给陆远当夫郎,这种不知羞耻,不要脸面的勾引,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底气,倒是对陆远没有迁怒意味。 陆远的表现在云秋梧看来是很合格的。 不像有的汉子,明明自己都有夫郎了,还和其他哥儿不清不楚的。 尤其是这种,小时候一起长大的哥儿,好多汉子都稀罕得很,也不想想自己都成家了,该维护的是自己夫郎,而不是去维护一个无关紧要的外人。 陆远赶紧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你知道的,梧宝,我和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以前的话,七八岁的时候一起玩过,那个时候大家都是一起玩的,大些以后就没有了。」 云秋梧点点头。 他知道夫君的来歷,夫君不是从前那个陆猎户,肯定和陶嘉没关系,都不认识这个人,问一声,主要是想知道陆猎户和陶嘉有没有什么往来,或者是那方面的情意,要是有的话…… 有的话夫君也不是陆猎户,陶嘉想要当夫君的夫郎,那是不可能的。 没有就最好了,也不会让夫君觉得对陆猎户有亏欠啥的。 「好了,不说那些不高兴的事了,梧宝,我割了肉,我们今天包饺子吧。」 闻言云秋梧小小地欢唿一声。 包饺子,他喜欢。 「那我去割韭菜夫君你就在家和面吧。」 第85页 云秋梧知道自己做不来和面的细緻活儿,不过其他方面他能帮上忙,比如割韭菜,洗韭菜什么的。 「一起去吧。」 陆远拿了两顶草帽,给小夫郎戴了一顶,自己又戴了一顶。 「好啊。」 云秋梧一口答应下来。 其实他一个人也可以去割韭菜的,但夫君非要陪他,要和他一起,他能怎么办,当然只有答应了,夫君一向黏人得很。 …… 话说陶嘉离开后,脸上半点难过之色都没有,只有怨愤。 对陆远是怨,怨他要赶自己出来,丝毫不顾及小时候的情谊,也不想想那都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早就没了往来,何况他还抱着那种不可告人,想要鸠占鹊巢的龌龊心思,但凡是个有脑子的,看重自己夫郎的,都不会当着自己夫郎的面和一个哥儿拉拉扯扯,搂搂抱抱,背着也不会。 对云秋梧就是嫉愤了,毕竟在他看来,他哪样都比云秋梧好,当初在村里是个样样都出挑拔尖的哥儿,上门提亲的人不少,任他挑任他选,结果嫁人后的日子没有他想像中那样好也就算了,现在还守寡,本来他听说陆猎户娶了个官配的丑哥儿,还腿脚不好,就这样的陆猎户还宠的不行,这样的福分一个丑哥儿怎么配享,他才配得上。 「呸,不就是个丑八怪吗?一点儿也不好看,还小气,没有度量,自己霸占着汉子不放,真不知道有啥好喜欢的。」 话虽如此,陶嘉打心底羡慕云秋梧。 他其实回娘家来住了几天了,之前就看到过出入成双入对的陆远和云秋梧了,要知道他刚嫁人那会儿,都得不到他家汉子多少呵护,去哪儿最多问一声,平时也不见得有多心疼自己,哪像那个丑哥儿,连摘把菜都有汉子陪着。 这么好的汉子,我可不能放过 ,必须要拿下来,成自己的汉子,陶嘉心想。 之前那个汉子是爹娘帮他选的,他根本就不喜欢,这一次,他要自己选。 第七十五章 阴阳怪气小夫郎 当天晚上,大灰狼变着法儿的又哄又骗,直把小白兔哄得晕头转向,傻乎乎地自投罗网,自己送上门被人「欺负」。 完事之后,陆远出门打热水去了,云秋梧软绵绵地躺在床上,手捂着小腹,晕乎乎想这里面要是有他和夫君的小宝宝就好了。 好想给夫君怀个小宝宝啊,唉,可大夫说他身体没调理好,不适合要小宝宝,夫君在这方面固执得很,非要他身体好了才肯让他怀小宝宝,还找大夫问怎么才能避孕,大夫怎么说他就怎么做,一点儿怀上小宝宝的念想都不留给他。 这样能怀上宝宝就怪了,有心无力啊。 不多时,陆远打来热水,把两人身上都给擦洗了一下,等身上都是清爽的后才抱着人继续温存。 「梧宝,我找人看了个日子,十天后是个好日子,我们搬家吧,搬到新房子去住。」 房子修来就是住的,不是拿来看的,什么入冬之前才搬,那太久了,陆远觉得没必要,这里的装修方式,用的那些材料,应该产生不了多少甲醛,说不定都没有甲醛。 「十天后吗?会不会太赶了?需要找村里人帮忙吗?要办酒席吗?」 搬家也是件喜事,一般也是要办酒席的,不过也不是必须要办,想办就办,不想办就算了,有人喜欢热闹,有人喜欢清静。 「还没想好,你说呢?」陆远捏着自家小夫郎细细的手腕。 「我觉得都可以,听你的,夫君,你做主就好。」 云秋梧想不出到底是办酒席好,还是不办酒席好。 「办,当然要办,热闹一下也挺好。」 云秋梧点点头,眼神迷离,凑到陆远唇边亲了一下,「那就办吧,不说了,我要睡了,夫君晚安。」 今日份的晚安吻给了,任务完成,他可以睡了。 要是不给晚安吻,夫君又找着机会要弄他了。 他到现在都还因为晚安吻欠了夫君好像好几次,七次还是八次那个了。 要是再欠,他以后怎么还的起。 得到晚安吻的陆远也心满意足了。 临睡前不止有丰富多彩的夜间活动,还有小夫郎香香的亲吻,一定可以睡个好觉。 …… 第二天,陶嘉没有找上门来 ,但还是厚脸皮地来找陆远了。 这次他学得稍微聪明了些,挎着个菜篮子,装作是偶遇。 「好巧啊,陆大哥。」 陶嘉巧笑嫣然地和陆远打招唿,脸上的笑容和惊喜恰到好处 ,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看上去好像真的是偶然遇到一样。 陆远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不搭理他 。 云秋梧皱了下眉,「夫君,你有没有听到有癞蛤蟆在叫啊?」 陆远:「……」 什么癞蛤蟆叫 他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恍然大悟,唇角扬起一个浅浅的弧度,轻轻捏了捏自家小夫郎软软的手。 嘿呦,小夫郎还会阴阳怪气了。 「听到了,叫得好吵啊,聒噪。」 这附近没有池塘,哪来的癞蛤蟆 陶嘉一开始没懂是什么意思,见陆远不理他,眼中闪过一抹不忿,面上却笑吟吟道:「这下厨是哥儿的活计,陆大哥怎么还自己摘菜,让哥儿做就是了,没得当个懒夫郎。」 第86页 陆远和云秋梧去了一趟沈烈家,顺便摘了些菜回来,此时陆远手里就拿着菜,见陆远两只手都没空着,一只手牵着云秋梧,剩下的一只手还要拎菜,而云秋梧却两手空空,陶嘉顿时又妒意上来。 还真是宠啊,菜能有多重,都不让丑哥儿拿。 丑哥儿也真是的,没点眼力见,没看到陆猎户都没打空手吗,他怎么好意思。 到底是哥儿伺候汉子,还是汉子伺候哥儿啊? 云秋梧不傻,自然听出了陶嘉在拐弯抹角地说他懒,不勤快。 但自家夫君就是愿意宠着他,他拗不过,从一开始的惶恐到乐意接受。 不就是眼红他有这么个愿意宠着他的夫君吗,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云秋梧瞥了陶嘉一眼,语气淡淡得道:「夫君,你听,癞蛤蟆又在叫了,求而不得,叫得真难听。」 「对,难听。」陆远点头附和道。 陶嘉总算是明白云秋梧口中的癞蛤蟆是在说他了,笑容顷刻凝固,咬了咬唇,可怜兮兮道:「你怎么能这么骂我,你好恶毒,我没得罪过你吧,你怎么能骂我是……」 「陆大哥你看,云家哥儿好兇,他欺负我。」 说着,陶嘉身子一晃,朝陆远倒去。 陆远眉心一跳 ,连忙退后好几步。 有时候,看一个人拙劣的自导自演也挺无语的。 自家小夫郎那怎么能叫骂,最多是含沙射影的嘲讽了一下,还没有到骂的程度。 就算是真的骂了,那又如何,他只会帮着小夫郎一起骂,夫夫一体,当然要一致对外,不可能搞内讧。 而且这勾搭的方式也太没技术含量了,上眼药当着正主的面,不纯纯的脑子有问题吗? 当他是不存在吗? 还是眼瞎耳聋了? 「陶家哥儿,你别给脸不要脸,看在你是一个哥儿的份上,你跑来我家闹的事情我和我夫郎都没追究,但你要是再纠缠不清,别怪我无情,找陶叔陶婶说道说道。」 「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难道你忘了……」陶嘉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 摔在地上摔了个狗啃泥的陶嘉衣裳上沾满了尘土 ,姿态看上去狼狈极了,身上摔到的地方还隐隐作痛。 「忘」 陆远「啧」了一声 ,「别说得好像有什么过去一样,你我心知肚明,根本没有。小时候一起玩过的哥儿汉子多了去了,难不成,每个一起玩过的哥儿我陆远都要娶了要真是那样,你也不该单单只缠上我一个人,该把村里的年轻汉子都给嫁一遍,给他们当夫郎。」 这话说得有些重,一般姑娘和哥儿嫁人后都是从一而终,少数改嫁的背后都少不了指指点点,倘若一个男子娶了多个夫郎,那叫风流,但要是一个哥儿一生嫁了几个汉子,那叫生性放纵,放浪形骸。 陶嘉脸一下白了。 他有那么不堪吗? 他不就是看上了陆猎户,想要给自己找个依靠而已。 陆猎户年轻,人高大,有本事 ,还是个疼夫郎的,只要嫁给他,自己就能过上丑哥儿现在过的好日子了。 嫁几个汉子,他怎么敢嫁,村里一起玩过的汉子没有几十个,也有七八个,他要是真嫁那么多汉子,光是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他。 「我陆远说到做到,从今往后 ,别再来纠缠我,你亡夫想要再嫁无可厚非 ,世上的男人多的是,再找一个也不难。」 从宋大娘口中,陆远总算是知道为什么一个好些年都没说过话,还嫁了人的哥儿为什么会突然缠上自己。 想想也是,要不是守了寡,以这个时代对哥儿的约束,谁敢轻易婚内出轨 ,给自己男人戴绿帽子。 第七十六章 谣言 原主又不是真的和陶家哥儿好过,两个人爱得刻骨铭心,轰轰烈烈,死去活来,以至于陶家哥儿在嫁人后都还念念不忘,一回娘家就来找旧日情人了。 陶嘉脸色灰败,自己那点儿见不得人的心思全部都被戳穿了,摆在明面上来说,像是最后一层遮羞布都被扯下来了。 不就是个汉子吗,有什么稀奇的,他拿不下陆猎户,换一个汉子就是了。 陆猎户这样的,和他以为的老实忠厚完全不一样,他拿捏不住。 可凭什么,凭什么样样都不如他的丑哥儿能一个人霸占着陆猎户 陶嘉心有不甘,指着云秋梧,咬牙切齿地问道:「他有什么好的,又跛又难看,以你的条件,完全娶个更好的哥儿。」 乍一听,好像在为陆远打抱不平,觉得他娶了云秋梧是吃亏了,可何尝不是在挑拨呢,越是贬低云秋梧,把云秋梧贬得一文不值,把陆远给高高的捧起来,陶嘉不信陆远心中会没有怨怼,没有不满。 要不是官配,没得选,陆猎户怎么会娶这么个哥儿。 「我夫郎很好,哪里都好,在我眼里,这世上没有比他更好的人了 ,你认为更好的哥儿,自然有更好的汉子去相配 ,反正我配我家夫郎刚刚好。」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也许选择不止一个,但只要做出了选择,就不能,也不应该再三心二意,尤其是感情方面,不然就是不负责任。 陶嘉失魂落魄地走了,他知道再纠缠下去, 也是枉然,甭管他觉得丑哥儿怎么不好,只要陆猎户觉得丑哥儿好 ,丑哥儿就是陆猎户的夫郎。 第87页 不就是个天煞孤星,且等几年再看,看丑哥儿能跟着陆猎户过成什么样,指不定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剋死了。 这天,沈烈来找陆远借锄头,还锄头的时候,看着陆远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陆远瞟他一眼,语气有些嫌弃,「你不走,是等着我留你下来一起吃饭吗?」 他和小夫郎的二人世界,不需要有闪闪发光的电灯泡。 再说沈烈不是成家了,自己有夫郎了吗,不赶紧回去和他的夫郎贴贴 ,傻大个似的杵在他面前算怎么回事啊? 沈烈连连摆手,「不不不,我没这个意思,星哥儿在家里做了饭等我回去吃呢,说要给我做红烧肉呢。」 扑面而来一股子秀恩爱,撒狗粮,甜死人不要命的气息,陆远身上冒起了鸡皮疙瘩。 有必要在他面前腻歪吗?说得好像谁没有夫郎一样。 他家梧宝还给自己煮了咸鸭蛋呢,咸鸭蛋还是小夫郎自己亲手腌的,都不让他帮忙。 「那你怎么不走」 不是要留下来吃饭,难道还想留下来和他谈心吗? 他可没兴趣。 要谈心回去找夫郎去,找他干嘛。 「陆大哥,你是不是看上陶家哥儿了?要娶他当侧夫郎」 咳咳,什么? 陆远差点儿一口水没喷出来。 他看上谁了 他什么时候说要娶侧夫郎了 陶家哥儿,哪个陶家 陆远忽的恍然大悟,脸色一下沉了下去。 怎么有这么厚脸皮的人,话都说得再明白不过了都还不死心,还在外头散播谣言。 怎么,他是觉得谣言传着传着就能变成真的吗? 可真就是真,假就是假,谣言就只能是谣言。 「是这样的……」 沈烈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堆,总结出来就一个意思,陆远要娶陶嘉当侧夫郎了。 富裕人家,有的的确不止有一个夫郎,什么侧夫郎啊,小侍啊不少。 但庄户人家条件一般,一般都是娶一个夫郎,没几个是娶两个,甚至是几个夫郎的,没那么丰厚的家底,养不起那么多夫郎。 在桃溪村,是没人娶侧夫郎的,因此当所谓的陆远要娶侧夫郎的消息一传出来,可不就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让村民们觉得怪稀奇的。 一方面是觉得陆远有本事,不然咋能娶两个夫郎,多一个人是真的要多一双筷子吃饭的。 另一方面则是感到唏嘘,既然这么有本事的一个人 ,怎么他娶夫郎的眼光就这么奇怪呢,先是有了个官配的丑哥儿当夫郎,自己又看上了一个新守寡的哥儿,合着那清清白白,四肢健全,没啥问题的哥儿还入不了他的眼了,还真是奇了怪了。 「假的,我根本没说过,那天……」 陆远三言两语解释了下,追问沈烈谣言到底是从哪里听来的。 「听娘说,好像是那边。」 沈烈指了指陆家老宅的方向。 其实沈烈是相信陆远的,但听宋大娘和陆星说陆阿奶逢人就到处说陆远要娶陶家哥儿当侧夫郎,说得好像真有这么回事一样,这让沈烈有了些动摇,怀疑起几天后的宴席到底是为了谁办的了。 陆远脸色沉了沉。 陆家老宅那伙人,尤其是陆奶奶,像是打不死的小强一样,时不时地逮着机会就跳出来捣乱,虽然造不成什么实际损害,但确实挺膈应人。 「我就说陆大哥你这不是这种负心汉子,都要给……」 沈烈忽然反应过来,不往下说了,而是道:「既然没这回事儿,那就好,星哥儿也不用担心了。」 第七十七章 用吓的 说完,沈烈风风火火地跑了。 陆远嘴角抽了抽。 有什么好担心的,他是那种见异思迁,负心薄倖的人吗? 不过这样也好,至少除了他,还有人会为自家小夫郎着想,小夫郎有个真心为他好的朋友。 第二天,陆远就上了陆家。 中伤他的流言蜚语他不在意,无所谓,爱说就说,反正人都长了一张嘴 ,要说什么,不是他能管的,他又不是金子银子,不可能所有人都喜欢,总有看他不顺眼的。。 但这种让自家小夫郎知道了会伤心的流言蜚语不能放任不管。 而且时间久了,就会有人认为是真的了,尤其是散播谣言的人。 有时候什么都不做,恰恰就是在煽风点火,火上浇油。 陆远到的时候,陶母,也就是陶嘉的母亲正在双手叉腰地和陆奶奶对骂。 「你个老虔婆,成天就知道理是非,我家哥儿怎么着你了,要受你编排,村里谁不知道你们早就和陆猎户断亲了,你哪有资格插手人家陆猎户屋里的事,让我家哥儿做小,做梦去吧。」 陶母气坏了,嘉哥儿年轻,长得也好,就算是再嫁,说不定还能再找个汉子当夫郎,没得要给人做小。 陆奶奶梗着脖子道:「你以为你家哥儿是什么好东西,青天白日的就往汉子身上贴,自己不检点,怪得了谁。」 事情的起因源于陆奶奶某天好巧不巧地撞见了陶嘉勾搭陆远,当时云秋梧也在场,陶嘉也并没有从陆远身上得到什么好处,反而灰熘熘地走了,可陆奶奶就觉得有猫腻,在被儿媳妇一撺掇,就开始疯言疯语地散播谣言,说闲话了。 第88页 反正只要陆远过得不好,后宅鸡飞狗跳的,陆奶奶就高兴。 「呸 ,说我家哥儿不检点,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陶母还不知道陶嘉背地里做过的事,在她眼里,自家哥儿自然是千好万好的。 最后陶母也没动手,因为陆奶奶是个泼皮无赖,还是个会碰瓷的无赖,别说是打架了,就是有人碰着她一根手指头,都要喊这儿痛喊那儿痛,往地上一趟,喊着要人赔医药费。 把人骂了一顿,陶母气沖沖地走了。 碰到陆远,陶母看了他一眼,勉强露出个笑容打招唿。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陆远也没给她摆脸色,淡淡地应了。 不过陶母还是觉得有些瘆得慌,连忙走了,主要是陆远手里提着的砍刀亮的明晃晃的,挺吓人。 陆奶奶刚打发走了陶母,正在气头上的她张口就想骂,「你个……」 陆远把砍刀往门上一砍,咣当一声,门晃了好几下。 陆奶奶腿一软,脸色惊惶,骂不出来了。 「你要干啥?」 这个不孝敬长辈的混帐东西,咋又提着砍刀上门了,不是把钱都给他了吗? 陆远把砍刀抽出来,「陆刘氏,你是不是又忘记了,我陆远和你们断亲了,没关系了,我家的事情,用不着你操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你要是再散播谣言,这刀就不是落在门上了。」 陆奶奶身体抖了抖,看了看自己的手,恍惚又想起两年前自己的手差点儿被砍下来的情形。 当时的砍刀也是这一把,听远小子说,他拿着这把砍刀不知道砍过多少人,上面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血。 这一刻,陆奶奶后知后觉地感到有些懊悔,不是懊悔她传闲话,而是懊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把事情做得更隐蔽些,以至于陶家和陆远都知道了是她搞的鬼,一个两个的,都找上门来要和她算帐。 「听清楚了吗?」陆远冷冷问道。 陆奶奶点点头,「清楚了,清楚了,你和陶家哥儿啥事都没有。 」 陆远挑眉,看来还是得用吓的,原主这招给陆奶奶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陆远走后,陆奶奶惊魂未定。 这个天杀的煞星,她招惹不起,招惹不起,还是远着点好。 管这个煞星和陶家哥儿有没有不清不白的关系,要不要纳小,她干嘛要去掺和。 都怪老三媳妇,要不是她一个劲地叽叽歪歪,她怎么会想到要瞎掺和。 于是陆奶奶把陆老三媳妇,也就是周秀芬给揪出来痛骂了一顿,当着一众小辈的面,骂得狗血淋头,头都抬不起来。 有关陆远要娶侧夫郎的谣言很快就没了,因为被另一桩消息给取代了,谣言不攻自破。 …… 「哎,听说了吗?陆猎户家要办酒席了。」 「人要搬家了,办酒席有什么奇怪的,不都是这样嘛。」 「才不是因为搬家,是喜宴,成亲娶夫郎的喜宴。」 「什么?喜宴,咋的,陆猎户是真的要娶陶家哥儿当侧夫郎啊?」 「什么陶家哥儿,有陶家哥儿什么事,是他那官配的夫郎,为了云家哥儿办的喜宴,你不记得了,当初云家哥儿来的时候就这么来了,啥也没有就跟了陆猎户。」 「都几个月了,跟都跟了,又跑不了,没必要再摆酒了吧,还不如省钱过日子。」 「你懂什么,那是陆猎户给云家哥儿的体面。」 …… 陆远和云秋梧说的是搬家请大傢伙儿来热闹热闹,实则是一场婚宴。 直到喜宴的前一晚,云秋梧才知道明天就是成亲的日子。 「夫君,这是……」 「是喜服,我买的,对不住,梧宝,先前瞒着你,没有告诉你,但你现在不许生气。」 「你看看这喜服可还合你心意好不好看?」 床上摆放着两套红色喜服,陆远说着,拿起其中一套,递给了云秋梧。 云秋梧面露惊喜,忍不住摸了摸。 哪个哥儿这辈子不想穿一次喜服,星哥儿成亲那日穿了的,穿上去跟换了个人一样,好看极了。 即使没有婚宴,能穿一次喜服也足够了。 为夫君穿一次喜服。 「好看吗?」陆远问道。 喜服的样式是陆远自己挑的,没有多复杂,偏向简洁。 不是所有哥儿出嫁都会穿自己绣的喜服,毕竟也不是每个哥儿的针线活儿都很好,如果是让云秋梧自己绣的话,陆远当然相信小夫郎会绣得很好。 但是太费时间了,怕是得日夜赶功,而且他准备的是个惊喜,都让小夫郎绣喜服了还有什么惊喜可言。 陆远自己并不是一个很注重仪式感的人,在他看来,他和云秋梧是处着处着日久生情,水到渠成就在一起了,一开始没有办婚宴,后续也没想起来这事,而且是过了官府明路的,在律法上是合法的,家里也没个长辈提点,哪里想得到在风俗上的讲究。 第七十八章 成亲的小夫郎(一) 直到上一次沈烈和陆星成亲,陆远察觉到了自家小夫郎对陆星隐隐的羡慕,忽然才想起,他和自家小夫郎还差了一场婚宴。 他没有见过穿着喜服的小夫郎,也没有洞房花烛夜。 或许他觉得可有可无,小夫郎也不觉得有什么,但到底是有些羡慕的。 第89页 又不是上天入地,摘星揽月,只要是他有的,可以给小夫郎的,都要给小夫郎,小夫郎用不着羡慕其他人。 「好看。」 云秋梧连连点头。 虽然喜服都是很好看的,但他觉得他手里的喜服是最好看的,因为是夫君买的。 「我们是要成亲吗?」 云秋梧隐隐有个猜想,但他又不是很确定。 「梧宝真聪明,是要成亲,就在明天。」 「可是……明天不是要搬家吗?」云秋梧疑惑道。 随即他好像是明白了什么,嘴角扬起的笑容像是绽开的一束花。 怪不得夫君这几天都不要他到新房子那边去,还有星哥儿也是,老是用那种奇奇怪怪的眼神看着他,原来他们都知道啊,就他一个人不知道,被蒙在鼓里,直到现在才知道。 「瞒着我?」 云秋梧轻哼一声,撇了撇嘴 ,「怎么不干脆瞒着我到成亲的时候好了」 「那不行,瞒不了那么久,我家梧宝太聪明了。」 陆远的诚实换来云秋梧情意绵绵的一瞪。 这么说来,要不是瞒不下去,找不到藉口无缘无故地让他换喜服,拜堂成亲,夫君还真想瞒着他直到最后一刻啊,等到拜堂,还是等到入洞房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要成亲了。 陆远长臂一伸,把人抱在怀里,轻声道:「还有个原因,想要梧宝提前开心,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嫁给我,我想给的是惊喜,不是只有惊,没有喜。」 虽然陆远以前没谈过恋爱,但他没少见身边的朋友,室友,同学谈恋爱,最让他不能理解的就是有的人虽然是在准备惊喜,初心是好的,但往往给到恋人的不是惊喜,就比如有些求婚的,自己收拾得光鲜亮丽的,在亲朋好友的支持和起闹中求婚,而恋人却一无所知,甚至是在心情不好,灰头土脸的时候还要做出人生中的重大决定。 陆远见到过有的惊喜没送成反而闹分手的,他试着想了想,成亲是人生大事,如果真到了那一天,他自己心中胸有成竹,可小夫郎却慌慌张张的,或许就不能让小夫郎和他一样高兴,提前一个晚上,小夫郎有个心理准备,有所期待,却不会等太久,只有几个时辰,等到天亮,新的一天到来,小夫郎就要嫁给他了,明媒正娶,不让小夫郎留遗憾,他也不会留遗憾。 云秋梧吸了吸鼻子,声音软软的,「那我就原谅夫君了,只有这一次喔,下一次夫君不许再有事瞒着我了,不然我会生气的。」 「好,没有下一次了。」 云秋梧都没有试穿喜服,就知道喜服他能穿,是他的尺寸,不会大也不会小,他穿衣的尺寸陆远是知道的。 将两件喜服展开看了看,是一模一样的款式,云秋梧试着想像了一下自家夫君穿上喜服的样子,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一定很好看,夫君可是个很俊朗的汉子。 这一晚上,云秋梧以为自己会睡不着,因为他太开心了,一想到自己也会穿上喜服,拜堂成亲的一天,心里就激动得不行。 说起来也是可悲,他活了两辈子,上辈子卖到宋家当小侍,一顶小轿从宋府后门就给抬进去了,不是正妻,不是正夫郎,是没资格从正门进的,穿的不是喜服,也不是新衣裳,而是桐哥儿不要了的旧衣裳,要不是怕穿补丁衣裳宋少爷瞧见了会生气,估计他也和这辈子被赶出家门那天一样,从头到脚,一身都是缝缝补补的破烂穿着。 而他嫁给夫君后,不仅能吃得饱饭,有新衣裳穿,现在还能穿一次喜服了。 出乎意料的是,云秋梧这一晚上睡得很好,嘴角一直带着笑,大概是在梦中也梦到了一些让他开心的事情。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陆远就先起了。 他刚洗漱好,沈烈一家都来了。 沈烈和陆星成亲的时候,陆远没少帮忙,现在陆远成亲,沈烈当然是要来还人情的。 「哥夫郎还在睡吗?」 「不急,等他睡醒了也不迟。」 陆星低下头,心想,这成亲可是大事,万一误了吉时可就不好了,虽然现在时辰还早着,但万一来不及呢,还是早点起来做准备比较好。 其他人不方便去喊哥夫郎,陆大哥看上去也不着急,还是他去当一回恶人,把哥夫郎给喊起来,等会儿还要给哥夫郎梳妆打扮。 于是陆星便跑去喊云秋梧起床了。 也不需要他喊,陆远醒了后没多久,云秋梧自己就醒了,只是脑子还有点懵,迷迷煳煳的。 「上一次是哥夫郎给我打扮,这次换我给哥夫郎打扮了,哥夫郎放心,一切交给我。」 脱离李家,嫁给沈烈后,陆星渐渐变得开朗起来,最明显的就是话比以前多了,笑容也比以前多了,不再成天阴沉沉的,没点生气。 「还有我还有我,我也要给梧哥儿打扮,我手艺可好了。」 后来的林芷忙不迭地表示自己要参与其中 。 在陆星和林芷的合力打扮下,云秋梧脸上那道骇人的疤被遮掩了大半,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什么痕迹,不像是个毁了容的人。 第七十九章 成亲的小夫郎(二) 只见云秋梧整个人容光焕发,面容娇美,眉弯似新月,樱唇似丹朱,眸清如秋水,顾盼流转间,似娇似媚,风情潋滟。 第90页 「哇,梧哥儿好好看啊,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婚哥儿了。」 林芷睁圆了眼睛,像是第一次认识云秋梧一样,捂着嘴巴发出小声的惊嘆。 他知道梧哥儿本身就底子好,五官好,可惜就是脸上有疤,很容易让人忽略掉他的美貌,不然比村里好多哥儿都要好看。 陆星也连连点头,「嗯,真的很好看,陆大哥一定会看呆的。」 云秋梧腼腆地笑了笑,望着铜镜中的自己,忽然有些恍惚起来。 有多久,他没有看到过自己这张没有毁损过的脸了,两年多了,他顶着残缺的,丑陋无比的半张脸,都忘记了自己一开始的样子。 还好,他还能以完美的样子出现在夫君面前,一次也够了。 身为新郎官的陆远按理来说应该比较忙的 ,但他其实并不怎么忙,甚至还有闲工夫到房间来,想要看云秋梧。 结果隔着门被打发走了,陆星和林芷都不要他看。 陆远也无法,总不能非要进去,只好退一步道:「那我走了,麻烦芷哥儿和星哥儿照顾我家梧宝了。」 云秋梧搭在门栓上的手紧了紧,到底是没有开门,主要是他也开不了门,林芷死死地按着他的手。 早在陆远来的时候,云秋梧就想开门的,是林芷眼疾手快地制止了他。 「别开,哪有这会儿见面的,等会儿入了洞房再见也不迟,难道你不想给你夫君一个惊喜吗?」 林芷这么一说,云秋梧想想,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便应下了。 直到陆远离开,云秋梧都没想着要再开门。 「我家梧宝,咦,星哥儿,听听,好黏煳啊,是梧宝哎,身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林芷玩笑道。 云秋梧垂了垂眼睫,细若蚊蝇道:「我也很黏夫君的。」 林芷顿时露出一副没眼看的表情,转而问起同样成亲了的陆星来,「星哥儿,你和沈烈也是这么黏煳的吗?」 这个还正在说亲的单身哥儿表示很好奇。 陆星点点头又摇摇头,微微红了脸,「有一些,但比不上哥夫郎他们。」 大概是因为沈烈经常要到镇上给人打短工,不是每天都在家里,所以不像陆远和云秋梧那样日日夜夜都腻腻歪歪的,但只要是在一起的时候,也是黏黏煳煳的,比起陆远和云秋梧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陆星被撺掇着说了一些夫夫间的事情,林芷捧着脸一脸期待地道:「原来嫁了个好汉子是这样的,那我一定要找个好汉子,会疼我的,宠我的,哪怕穷些都没关系,只要两个人齐心协力,日子总能越过越好的。」 …… 陆远成亲,万掌柜和龚老闆也是知道的,两人在上午的时候便携礼而来,万掌柜是一个人来的,龚老闆则不是,还带了自家夫郎。 「陆老弟,恭喜啊恭喜,这娶夫郎就是不一样,今儿收拾得真俊。」 龚老闆一上来就唿哧唿哧地拍了陆远几下,显得比陆远这个新郎官还要激动,然后递给了陆远一个盒子。 「一点薄礼,祝你和弟夫郎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陆远也不客气,「多谢龚大哥,今儿忙,要是有招待不周的地方,多多担待。」 万掌柜露出一个过来人都理解的笑容,同样送上贺礼,「你忙你的,我们几个都是老熟人了,不需要招待,跟当自己家一样。」 村里有人认识龚老闆和万掌柜的,看到他们和陆远关系还不错的样子,心想,这陆猎户看起来不声不响的,其实还挺厉害,能结交到大酒楼的掌柜的,粮店的大老闆,当下对陆远又高看一眼。 老房子距离新房子没有多远,几百米的距离,即使是走,也用不了多少时间,然而陆远没让云秋梧走,而是僱人弄了顶轿子,背着云秋梧上了花轿,从老房子一直抬到新房子。 「还有花轿,啧啧,好大的排场,陆猎户真是捨得啊,怕是得要好些钱吧,没有二两银子这花轿请不来。」 「谁说不是呢,这也没几步路,走过去都行,可人家陆猎户就是捨得花这个钱。」 「我只在前年在桥头村吃酒的时候见到过坐花轿的,现在我们村里也有了,还是有钱好啊 。」 …… 不少村民再一次后悔莫迭,这么大的排场,这陆猎户要是娶的是自家哥儿,今天他们该多有面子啊,可惜不是,这天大的福气没落在自家头上。 看来官配还是有好姻缘的,不能一竿子都打死,看看陆猎户这样的,百里挑一的好汉子,他宠夫郎不是说说而已,但凡是有眼睛都能看得到。 这云家哥儿有福了,好大的福气。 花轿里,红盖头下,云秋梧隐隐听到外面的声音,似乎都是在羡慕他,羡慕他嫁了一个好汉子,有一个好夫君,嘴角扬起的弧度一直就没落下去过。 这辈子能嫁给夫君,什么都值了。 到了新房子,又是一系列的仪式,到了拜堂的时候,云秋梧忽然有些紧张了。 马上就要拜堂了,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好不真实,美好得像是一场美梦。 「不怕,我在这里。」 陆远注意到了自家小夫郎停下来,开始迟疑的脚步,手上微微用力,默默安抚。 感受到牵着自己的手掌上传来的温热,云秋梧蓦地回神。 不是做梦,一切都是真的。 第91页 云秋梧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抬脚跨过门槛。 陆远紧随其后,唇角勾了勾。 因为已经和陆奶奶他们断亲了,家里没有其他长辈,陆远便请了陆氏宗族里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代为高堂。 拜完堂后,云秋梧被送去了新房,陆远出去应酬了一番,等到天色渐渐黑下来的时候,宾客们都走完了,该安排的琐事也都安排好了,陆远这才终于清闲下来。 他稍微地收拾了一下,又成了那个光鲜亮丽的新郎官,从头到脚,都服服帖帖,自觉形象完美,没有瑕疵后,这才推开了新房的门。 换作往常,陆远不会这么在意自己的形象,只要得体就行。 但今天不一样,一辈子就成一次亲,等会儿他见到的是这辈子最好看的小夫郎,那他也要让小夫郎见到最英俊的自己,毕竟,他今天是新郎官,要当一个俊俏的新郎官,才配得上好看的小夫郎。 第八十章 成亲的小夫郎(三) 新房内,红烛高照,到处都是鲜艷喜庆的红色。 云秋梧端坐在喜床上,嵴背挺得很直,坐姿无比端正,即使没有人看着,他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一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好,时不时动一下的手指透露出了他心中的忐忑。 这种忐忑既有紧张,也有期待的意味。 不知道夫君会不会满意他今日的装扮,往常时候,夫君是不喜欢脂粉味的,他自己也不怎么打扮,连胭脂都没有买过 ,有时闻到有的哥儿身上浓烈的脂粉香气,夫君还会皱眉,现在他也涂脂抹粉,身上也有香气,不知道夫君会不会喜欢。 之前陆星有给云秋梧端了一碗吃的来,所以他这会儿并不饿,只是觉得有点困,因为房间内太安静了,静悄悄的,静得连唿吸声都听得到。 不过成亲的大好日子,是绝对不可以中途睡过去的,不然那像什么样子,云秋梧掐了掐手心,重新打起精神,继续等待 。 慢慢地,天黑了,云秋梧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剎那间,所有的瞌睡虫都跑了,赶紧最后检查了一下衣裳有没有皱,然后正襟危坐,静待来人。 哥儿出嫁是要盖红盖头的,所以就有揭盖头这一步,陆远拿起放在一旁的喜秤,轻轻挑起红盖头的一个角,然后顺势掀开,红盖头下露出一张娇美昳丽的脸庞。 陆远眸中闪过惊艷,愣在原地。 纵然他想像过许多次小夫郎身穿大红色喜服,盖着红盖头嫁给他的样子一定很好看,但想出来终究是想像,远远比不上亲眼所见来得震撼,不及十分之一。 灯下看美人,又是成亲这样的特殊日子,气氛旖旎,心爱的小夫郎抬眸浅笑,陆远整个人都恍惚了,好像是飘在了云里。 陆远呆呆愣愣的,好一会儿都没有回神的反应让云秋梧忍不住笑出声来,同时心里最后的那一丝紧张也没有了。 星哥儿和芷哥儿说他好看,哪怕说得天花乱坠也不算数,要能迷住夫君才算数,就像现在这样 ,让夫君都看呆了。 听到清脆如银铃的笑声,陆远这才回了神,抬头在小夫郎光洁饱满的额头上轻轻敲了一下,佯装怒道:「好啊你,都敢笑话夫君了,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他的力道并不重,几乎没有用力,一点痕迹都没留,云秋梧自然也没感到疼,反而笑吟吟道:「我就要笑,夫君你是没看到,你刚刚的样子好像一只呆头鹅啊,看着好好笑,哎呦,不行,不能回想,一回想就想笑。」 语调欢快活泼,尾音上扬,显示出云秋梧此时的好心情。 「那是因为我家梧宝太好看了,把我都给看呆了,变成呆头鹅都是梧宝的错。」 云秋梧嘴角翘了翘,轻哼一声,「真的假的有那么好看吗?」 「当然有。」陆远毫不迟疑道。 嬉笑了一会儿,陆远掏出两枚银色素圈戒指。 「在我原来的世界 ,成亲时候的信物是戒指,把戒指送给心爱的人,象徵着一生一世的守候。」 「梧宝,我喜欢你,想和你相守一生,白头到老,想把戒指送给你,你愿意接受吗?」 戒指是陆远在买手镯簪子的时候特意在首饰店定制的,这里的人有其他定情信物,他没有那么懂,所以就想到了戒指。 而且戒指戴在手上,很明显,两个人戴着一样的戒指,不用说,自然就能表明他们的亲密关系了。 云秋梧点点头,「愿意,我愿意的。」 陆远脸上笑意更浓,眸中深情缱绻,「左手给我,梧宝。」 他一说,云秋梧乖乖照做,伸出了左手。 陆远握了握自家小夫郎纤细柔软,略微有些粗糙,没有那么细腻的手,找到无名指,缓缓将戒指戴在上面,一直推到底。 「这样就好了吗?」云秋梧好奇道。 「嗯,戴上我的戒指,你就跑不掉了,要一辈子都被我套牢了,怕不怕啊?」陆远故意怪声怪气地说话,好像自己是个妖怪似的。 「不怕。」 云秋梧心想就是要一辈子才好呢,就是没有戒指,他也不会跑的,因为根本就不想跑,心早就被夫君给套住了,栓的是永远都解不开的死结。 「还有一枚,劳烦梧宝给我戴上了。」 其实不用陆远说,云秋梧大概都猜到了,当即便拿起另一枚戒指,学着陆远的样子,有模有样地给陆远戴上。 第92页 昏黄的烛火下,戒指仿佛在闪着光。 「好了,夫君你也被我套牢了,这辈子都要在我身边了。」 云秋梧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 他属于夫君,夫君也属于他,他们相互属于彼此,是这世上没有血缘关系但却是最亲密的存在。 陆远笑了笑,被小夫郎套住,心甘情愿,求之不得。 既然是洞房花烛夜,少不了自然是洞房,洗浴间的浴缸在搬家的第一天就派上了用场,发挥了作用。 陆远先在喜床上把香香软软的小夫郎给吃干抹净了,云朝雨暮,好不欢愉,然而他却没满足,接着又借着清洗身子的名头把晕乎乎的小夫郎给抱到了浴缸,继续折腾。 小白兔这晚上可乖可配合了,让干嘛就干嘛,抬腿塌腰不在话下,大灰狼自然是吃了个尽兴,餍足得不能再餍足。 陆远自认为不是一个重情慾的人,以前他一直这么以为的,然而这一切在有了小夫郎后都变了,平日里他还能收着些,不会太过分,就是最欢愉的时候也还保持着一两分的理智,心里总是有数的。 第八十一章 兇巴巴的小夫郎 然而陆远显然是错估了自己,他没想到自己的理智有全部离家出走的一天,而为他的索求无度买单的自然是云秋梧。 不过云秋梧也是乐在其中,最多就是在忍受不了的时候挠在他身上为所欲为的陆远几爪子泄愤,等到后来,整个人都软成了一滩水,湿漉漉,汗淋淋的,脑子也迷迷煳煳的,连支离破碎的泣音都发不出来了,自然也就没有力气再泄愤了,只能乖乖地任由摆弄,仿佛灵魂已经出走。 之后云秋梧都不敢回想刚成亲的那几天是怎么度过的,一回想就忍不住脸红害臊,因为实在是太放肆了,太不成样子了。 他都不知道自己做出了多少没皮没脸的事情,只隐隐约约记得,自己好像就没下过几次床,没日没夜的欢愉甚至让他都分不清外面的天色,不知道是上午还是下午,不知道过去了几天,只知道自己一次次坠入欢爱的浪潮,每次快要上岸的时候又被一记巨浪给拍了回去,继续纠缠,抵死缠绵,仿佛没有尽头一样。 等云秋梧彻底恢復意识,脑子开始清醒,不再迷煳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已经过去四天了。 云秋梧扶着身子出了寝屋,见到院子里晾晒的一张张床单,一时间,脸色变化得很精彩,一会儿害羞,一会儿恼怒的,看得陆远忍不住想要逗他一下,「放心,家里床单还多着呢,很够用。」 这话一出,云秋梧当即睁圆眼睛,兇巴巴地瞪着陆远,扑过去一把捂住他的嘴。 「谁让你说话了,不许说。」 还好意思说床单,这个败家夫君,这几天都扯坏多少床单了,虽然都是旧床单,但还是能用的,结果全被夫君给扯烂了,要不是家里还有些新床单,这会儿都没床单可以用了。 陆远从善如流地不说了,心想还是自己有先见之明,早早地就买了不少床单在家里放着,可不就是有能用上的一天吗。 说来那床单也不是他一个人弄坏的,小夫郎也没少出力,抓得可用力了。 陆远还是有分寸的,自从连着好好「疼爱」过自家小夫郎几天后,之后好几天都没有再碰小夫郎一下,毕竟纵慾过度总是伤身的,尤其小夫郎还在养身子,偶尔放纵下还行,经常放纵恐怕就吃不消了。 当天晚上,云秋梧点着灯开始数银子了。 一边数,一边算帐。 忽然,云秋梧小小声声地嘆了口气。 「怎么了?梧宝,我们家现在很穷吗?穷得快要吃不起饭了吗?」 陆远有一下没一下地捏着小夫郎软乎乎的胳膊。 应该还有些银子吧,这次成亲他没问小夫郎要钱花,但是把分红给花得差不多了,至于收的份子钱,那就不提了,还不够办酒席的钱呢,村里人都没多富裕,随礼哪会随多少,有个三四十文都是多的了。 其实绝大部分的人办一次酒席下来都不会像陆远这样入不敷出,不然多亏啊,还要倒贴钱摆酒席,又要出钱又要花费时间,光图个热闹又何必呢。 之所以会入不敷出是因为陆远是个捨得的,酒席上的荤菜不少,六荤五素还有一个汤,荤菜里面肉不少,不是只有零星的几片,就是炒的素菜,油也放得多,所以花费就多了些,一般摆酒席的,有三四个荤菜就差不多了,素菜就真的很素,油水都没多少,更有一些吝啬的人家办的是全素宴,一桌子都是清汤寡水的,没个肉腥味。 这样一来,桃溪村的村民们那天来吃酒席倒是吃了个饱,一个个的,肚皮熘圆,心满意足,怕是过年都没吃得这么好过。 「哼,夫君你还说,就是快要吃不起饭了,家里现在只有二十两银子了。」云秋梧鼓着脸颊,看着怪可爱的。 二十两,对大户人家来说可能不值一提,随手就花出去了,但对庄户人家来说,不少了,至少能够支撑两年的开支了。 云秋梧也知道二十两银子不少,足够用上好久了,但要是在不乱花钱,也不大手大脚的前提下。 只是他之前见过更多的银子,最多的时候,有差不多三百两,所以见到二十两难免会觉得少了些。 这才没过去多久,三百两就花得只剩二十两了,每次往外拿几两,几十两,多拿几次,就不剩多少了,怎么这么能花钱啊,云秋梧拧着眉,神色苦恼。 第93页 到底是他太能花钱,还是夫君大手大脚了 好像都没有啊。 他和夫君都是该花的时候花,不该花的时候没有花过钱,为什么钱花得这么快。 还是老话说得对,挣钱好比针挑土,花钱好比水推沙。 陆远瞥了一眼,见自家小夫郎的存钱罐里的二十两银子,语气轻松地道:「不还有二十两吗,不愁不愁,饭还是吃得起的。」 以前他的经济情况最窘迫的时候,可是差点儿连房租都付不起,现在有房有地还有存款,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云秋梧睨了他一眼。 夫君心态可真好,乐呵呵的,一点都不愁。 不过银子也不是发愁就能愁来的。 云秋梧决定了,以后省着些过日子,好在家里的地比之前多了五亩,以后就是种庄稼也有地方种,日常开支是没问题的。 至于酒楼分红,希望万掌柜赶紧把生意做大做强,争取在县城,甚至是府城都开酒楼,把冷锅串串卖给更多客人,挣更多的钱,那样的话,夫君就有更多的分红可以拿了。 眼见小夫郎都在为家里的银钱花销发愁了,陆远也不好再成天的无所事事混日子,第二天便去了镇上,看有没有什么能挣钱的活计。 其实继续摆摊卖冷锅串串也不是不行,但陆远不想每天都起早贪黑的忙,加上已经和酒楼达成了合作,有酒楼卖冷锅串串了,客源就那么些,说到底,自己和自己抢生意,没有那个必要。 第八十二章 馋猫小夫郎 倒真让陆远找到一样能挣钱的活,是听酒楼说书人说书的时候想到的。 陆远听着说书先生讲着千篇一律的才子佳人,英雄救美的故事,底下的客人兴致缺缺,吃瓜子的吃瓜子,唠嗑儿的唠嗑儿,没几个听说书的,于是便想到了写话本子,也就是这个时代的小说。 想他学生,正是网文兴起到兴盛的时候,武侠仙侠,歷史古代……各种类型的小说层出不穷。 对他来说早就看习惯了的网文在这个时代却是没有的。 于是陆远便找了说书先生谈合作。 说书先生姓莫,起先不以为意,甚至还以为陆远是在消遣他。 不过等陆远拿出自己写好的一部分纸稿,莫先生抱着不看白不看的心态翻了翻,一看就被吸引了,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中翻到了最后一页,才意犹未尽地移开眼睛。 「这个故事确实新颖独特,我说了二十几年的书,头一次知道这种故事 ,那个方姓少年能拜师成功吗?最后给他父母报仇了吗?」 莫先生急得山羊鬍都在颤。 陆远写的是一个废柴少年逆天而行,一路过关斩将,边变强边的修仙故事,莫先生生平头一次见到这种故事,觉得新鲜完全在陆远的意料之中,而且他的悬念留得非常好,刚好卡住了关键情节,留下遐想空间,就好比说书先生常用的一句结束语,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欲知后事如何,就要看莫先生的意思了。」陆远卖起了关子。 他既然动笔写了,大概的故事走向心里已经是有数了,但是现在说出来就没意思了,悬念都留了,该揭露的时候自然会揭露。 莫先生摸着山羊鬍嘆了口气,笑道:「你这后生,倒是直率,这话本故事不错,继续写,话本我买下了。」 「买可以,不知莫先生要怎么买」 「你要怎么卖后生。」 最后陆远和莫先生达成的合作是分成,五五分成,陆远负责写话本,提供故事,莫先生负责说,同时也售卖书册,因为莫先生自己有经营书肆,买的话本不少,再多一样只要能赚钱都不是事。 这天之后,陆远多了样写话本的活计,时间自由,可以灵活安排,什么时候写都行,只要在约定时间能交稿就行。 而话本的第一个读者往往就是云秋梧,陆远每次写,他都能读到最新的故事情节,有时遇到不认识的字,老师就在旁边,直接就能问陆远,为了读话本,云秋梧认字的速度都比之前快了不少。 莫先生在拿到陆远交付的上卷话本后,便着手开始说书,借着反响非常好的势头,马不停蹄地印刷书册进行售卖,第一批话本没多久就卖完了,还催着陆远赶快写下卷 。 陆远口头上答应得好好的,实则该摸鱼的时候还是在摸鱼,悠悠闲闲,不慌不忙地写,每天写上一个多时辰,偶尔还要磨磨蹭蹭的,抱着香香软软地小夫郎调调情,逗逗趣,一个研磨,一个提笔,倒是有几分红袖添香的意味。 剩下的时间则是该干嘛还是干嘛,还有闲暇带着自家小夫郎去摘柿子。 桃溪村水土好,果树多,柿子树也不少,一个个的柿子红了以后挂在枝头,看着好像一个个的小红灯笼,又喜庆又好看。 云秋梧一路上都是蹦蹦跳跳的,脚步轻快。 一想到柿子,就想到软软糯糯,有甜味有白霜的柿饼,柿饼好好吃的。 「夫君,你会做柿饼吗?」 陆远点点头,点着云秋梧的额头玩笑道:」家里养了只小馋猫,小馋猫可真馋,昨儿才馋了红烧鱼,今儿又馋柿饼了。」 柿饼的制作方法陆远是知道的,以前闲着没事的打发时间刷某音的时候刷到过,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就索性把视频给看完了,不过自己没有动手实践过,主要是他没那么喜欢吃柿饼,就是柿子他也很少吃,真的想吃柿饼了花钱买几个尝个味也就足够了。 第94页 不过貌似小夫郎挺喜欢,家里也有柿子树,多做些柿饼好了,正好冬天快到了,可以囤些吃的准备过冬,谁让他家的小夫郎是个爱吃的小馋猫呢。 云秋梧不依地嘟了嘟嘴,灵动的眼眸盈盈一瞪,看上去有点炸毛的样子,「什么嘛,我才不是小馋猫。」 陆远「嘿」了一声,「你不是谁是难道我是,是谁想要吃红烧鱼的嗯?」 「是我啊,我没说我不馋,但我不是小馋猫,要做也要做一只大馋猫,这么大的那种。」 云秋梧一脸的理直气壮,还伸手比划了下,看他比划出来的大小,别说是猫了,都快有老虎大小了。 陆远顿了一下,忍不住弯了弯唇,「这么大,你怕不是要吃一头牛,哪家的馋猫这么能吃,一看原来是我家的。」 闻言云秋梧皱了下脸,一本正经道:「吃牛不行,朝廷不允许。」 这个时代重农耕,牛是贵重牲畜,耕地也好,赶车也罢,牛是庄稼人的忠厚伙伴,即使是买下来的牛,也不能私下杀来吃,是触犯律法的,一旦被举报到官府是要吃牢饭的。 陆远:「……」 忽然就哽住了,重点是吃牛吗?当然不是,他只是随口打个比方而已。 「要是朝廷允许,你还真想吃不成,你的肚子装得下吗?也不怕撑坏。」陆远好气又好笑道。 「要我说,就你吃那点东西,当个小馋猫就差不多了。」 有一说一,云秋梧的饭量其实不小,一顿能吃两碗饭,还要吃不少菜,有汤的时候还能再喝一碗汤,不过在陆远看来,还是少了些,应该像他一样吃得多才叫多。 想想自家夫君说的,云秋梧觉得有道理,便附和着点头,笑嘻嘻道:「好吧,那我就是小馋猫了。」 当小馋猫也有小馋猫的好处,不会吃那么多,夫君就养得起了,云秋梧喜滋滋地想。 一路上,两人说说笑笑,姿态亲昵,偶尔的吵嘴也是变相的打情骂俏,落在旁人眼里,又是一阵唏嘘。 第八十三章 后娘上门 摘了满满两背篓柿子,陆远和云秋梧这才打道回府,准备回家。 半路上遇到了周秀芬。 两人当没看到有这个人一样,径直走过去,目不斜视,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分出去 。 周秀芬脸色有些难看,嘴皮动了动,难听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没有说出口。 算了,再怎么得意,不还是泥腿子一个,才比不上她儿子有出息,以后读书读出名堂来是要当大官的。 实际上周秀芬每次见了陆远或者是云秋梧都是忍不住要阴阳怪气地嘲讽两句的,好像不说点膈应人的话她心里就不舒服一样。 但自从陆远上次提着砍刀恐吓了陆奶奶一次后,周秀芬被陆奶奶迁怒,训斥了一顿后,周秀芬这才收敛了,因为她不想下一次是自己面对砍刀。 回家后,先弄了午饭吃,云秋梧就催着陆远做柿饼了。 并不是所有的柿子都适合拿来做柿饼,陆远记得要挑那种很硬的柿子,个头也不宜太大。 云秋梧按照陆远说的挑起柿子来,弯着眼睛,送上甜美的夸赞,「夫君好厉害,懂的真多。」 陆远勾唇微微笑了笑,「这没什么。」 实则心里高兴得快要飘起来了。 挑出来的柿子没有忙着削皮,陆远弄了些盐水把柿子浸泡起来,过了些时间才清洗削皮,这样处理过后做出来的柿饼才不会涩口。 保留了柿蒂的柿子被串起来,挂在了阳光充足的通风处,望着一串串的柿子,云秋梧忍不住期待起将来吃柿饼的那一天。 「夫君,要不我们做柿饼卖吧。」云秋梧兴致勃勃地建议道。 家里有好几棵柿子树呢,每一棵柿子树都结了好多柿子,是大丰收,吃肯定吃不了多少的,就算做成柿饼也有很多,自家根本吃不完,倒是可以做成柿饼去买。 过年的那段时间柿饼可以卖到七八文钱一斤,虽然不多,但也是个进帐,而且除了要花费些时间外,没有其他成本,算下来这生意可以做。 「可以。」 陆远没什么意见,觉得自家小夫郎真是勤俭持家,一有机会就想着挣钱。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陆远和云秋梧就在为了做柿饼而忙活,把树上成熟的柿子都给摘下来做成柿饼了,还做了些糖柿片。 无论是柿饼还是糖柿片,味道都很好,云秋梧很喜欢吃,甜滋滋,软糯糯的味道让他爱不释手。 陆远没那么喜欢吃甜的东西,偶尔也会吃一点,都是被自家小夫郎给投餵的,直接送到了嘴边上。 搬进新家后,和沈烈家离得更近了,云秋梧可以时常去找陆星串门,陆星也是一样,两个哥儿交情越发好了。 这天陆星来找云秋梧看小兔子,然后捉了两只小兔子走,打算自己养。 陆星抱着小兔子笑得很开心,他可喜欢毛茸茸,又乖又可爱的小兔子,可惜以前他养不了,现在他可以养了。 送走了陆星,云秋梧在院子里做针线活儿,看样子绣的是一个荷包。 「梧哥儿在吗?」 门外有人在大声喊,还直接推门走了进来。 云秋梧皱了皱眉,还没见到人,脸色就先不好了。 因为他已经听出了声音的主人是谁。 第95页 来的是云父的续弦,云秋梧的后娘霍氏。 看到霍氏,云秋梧眼中闪过一抹厌恶。 霍氏自从进来后一双眼睛就滴熘熘地转,贼眉鼠眼,满脸算计,一看就不是个好相处的。 见到云秋梧的时候,霍氏惊讶了。 早听桐哥儿说过梧哥儿这个白眼狼跟着陆猎户过上了好日子,那陆猎户是个疼夫郎的,对梧哥儿还挺好,好吃好喝的养着。 本来她是不相信的,梧哥儿长得又丑,脚还是跛的,那陆猎户看上了他哪点。 后来又听说陆猎户在镇上做起了什么生意,还挺红火的,还修了新房子,前不久还特地办了一次酒席,为的就是给他夫郎一个体面,这些事儿听着一样比一样稀奇。 要不是向家的大女儿就是嫁到桃溪村的,是个实诚人,不是那种张口就乱说话的,她是绝不可能相信梧哥儿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从来没听说过官配的夫郎当时过门的时候都没摆酒席,过后还有补上的,当真的钱太多了花不完了吗? 霍氏脸上挂着虚伪的笑容,一上来就想去拉云秋梧的手,被云秋梧给甩开了。 还真是翅膀硬了,以为嫁了个汉子就有人撑腰了,霍氏脸色沉了沉,很快又恢復如常。 「梧哥儿啊,听说前不久哥婿搬家了,你们还摆酒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和家里说一声啊,你爹很挂念你,一直想来看你呢,你看你,不懂事了吧,这陆家没个长辈教,到底还是不行。」 云秋梧皱了皱眉。 和云家说 他脑子有病才和云家说,他一直都记得,自己那天是被赶出来的,他那个冷血无情的爹说了,既然是嫁出去的哥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的,一辈子都别再回来云家,跨云家的门槛。 他当时在心里发过誓,他绝对不会再回去的,宁可是死在外面,活都活不下去了也不会回去的,还回去也只是白白让人作践。 是他有福气,遇上了夫君这么一个世间难得的好汉子,要是遇上了那种性情暴戾,不把哥儿当人看的汉子,他就是被打死了都没有人会问一声,云家会有人为他出头吗?为他鸣不平吗? 不会,一个都不会。 云秋梧冷笑一声,「我不需要谁来看我,你忘了,云大海自己说了,就当云家没我这个人,所以我没爹。」 霍氏摇了摇头,「看你这话说的,犯煳涂了不是,你怎么会没有爹,大海他就是你爹,你爹这个人,说话就是直了些,不过他说的也没错,你是个哥儿,既然嫁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了,和银宝他们不一样。」 霍氏口中的银宝是她给云大海生的最小的儿子,她一共生了三个孩子,最大的云夏桐是个哥儿,剩下两个小的,云金宝和云银宝都是汉子。 第八十四章 就是小气的小夫郎 云秋梧「哼」了一声,「我都是陆家的人了,那你还来找我干嘛,各人过各人的日子不好吗」 来了以后就没得到过一个好脸色,连杯茶没喝到,连喊坐都没有,霍氏脸色渐渐难看,语气也有些不好。 「话是这么说,到底你是云家生养长大的,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呢,现在家里落了难,需要用钱,你这个老大不得帮衬帮衬。」 用钱 帮衬 果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云秋梧就知道霍氏来找他准没什么好事。 要是有好事的话,也就不会想到他了。 「没钱,帮不了。」云秋梧言简意赅道 。 霍氏一听就炸了。 什么? 没钱 这不摆明了骗她吗? 没钱会修得起这么宽敞气派的新房子 没钱能穿得起棉布衣裳 没钱梧哥儿能长成现在这副气色红润的样子吗 怎么可能。 她是打听过的,这陆猎户是个有本事的,以前还当过兵,手里的钱肯定不少,要不是八字硬,是个煞星,这种好姻缘根本轮不到梧哥儿头上,说起来还是梧哥儿捡了个大便宜。 梧哥儿的命怎么就这么好,那么多讨不到媳妇夫郎只能等官配的混帐汉子,偏偏一个都没配给梧哥儿,反而让他配了个好汉子,到陆家来享福来了。 这辈子她都没穿过几身棉布衣裳,都是压箱底的,逢年过节,还有出门吃酒席的时候才捨得拿出来穿,而梧哥儿在家里都穿得这么好。 「你怎么可能会没钱,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哥婿是个有本事的,他挣的钱肯定不少,多的也不要,就二十两银子,你弟弟他们要读书,要给学堂交束脩,桐哥儿在说亲了,你这个哥哥,不给添几样嫁妆说不过去吧,你头上的簪子就不错。」 霍氏看上了云秋梧的银簪子,伸手就想去拔,明晃晃地抢。 云秋梧当然不可能会让霍氏得手,一巴掌拍下霍氏的手。 他自己的东西,还是夫君送给他的,宝贝得不得了,送人,还是送给霍氏,拿去给云夏桐添嫁妆,怎么可能会愿意。 「你怎么这么小气,不就一根簪子吗?抠抠搜搜的,桐哥儿可是你亲弟弟。」霍氏没好气道,语气很沖。 「我就是小气,怎么了,你要是有钱,别上我家来要啊。」 霍氏顿时脸色铁青。 云秋梧继续道:「还有,我没弟弟,我小爹只生了我一个,而云夏桐他从没把我当成哥哥,我管他是要说亲,还是要去死要去活,都和我没关系,云金宝他们也一样,他们读书,是你和云大海的事,供不起就别读了,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多简单的道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鸡窝里面是飞不出金凤凰的。」 第96页 可能是因为云大海的爷爷是个童生,云大海就自认为云家不一般,他自己迫于小时候家里实在太穷没钱念书,就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两个儿子,云金宝和云银宝身上,一心指望着他们读书能读出个名堂来,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一般的人家合力供一个读书人已是不易,云大海偏要供两个。 当然,他要是真那么有本事也就算了,爱供几个供几个,反正他供得起。 但问题就是他供不起,挣不到那么多钱,不过在云老爷子在世的时候,云家没有分家,云金宝和云银宝的读书钱大部分都是从中公出的,云大海自己只出了一小部分,所以还有盈余,经济上还算宽裕。 后来云老爷子过世,云大海的两个弟弟谁都不乐意再当冤大头,立马就请了族老来主持分家。 这下云大海要自己供两个儿子读书了,压力一下就大了,这才真正地体验到了供读书人的不容易,他厚着脸皮去找两个弟弟想要他们支持云金宝他们读书,然而云金宝和云银宝读了这么些年,连个童生都没考上,更别说秀才举人了,所以云老二和云老三拒绝了,还觉得之前投进去的钱都打了水漂。 要不是他们两家自己没儿子,以前怎么可能甘愿支持云金宝两兄弟读书,不就是指望着侄子发达了能帮衬自己家吗,但花了不少钱,还没谁读书读出个名堂来,时间长了,云老二和云老三就不抱希望了。 云秋梧的一番话霍氏听了心里很是不服气,一下就怒了。 什么叫鸡窝里飞不出金凤凰,她的金宝和银宝是有大出息的,早就找算命先生算过的,是天生的富贵命,还是官老爷的命,现在没考上,以后肯定能考上,才十几岁,将来能考好多次呢。 「你闭嘴,不许咒我的儿子,你以为金宝银宝是你,你嫁了个泥腿子,要吃一辈子的苦,那是你的命,金宝银宝不一样,他们是读书人,你要是识相些,就赶紧有多少钱就拿多少出来,你现在不帮衬一下你弟弟们,甭想以后他们发达了会拉你一把,难不成你想这辈子都当个种地的」 「我不给,种地怎么了,你看不起种地的,你自己不就是个种地的吗?自己还看不起自己了。」 云秋梧忽然想到什么,停顿了一下。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为了云金宝他们读书,云大海已经卖了几亩地出去了吧。 几个月前本来也是要卖地的,因为云金宝说他要去什么诗会,去结交才俊,拜访一个举人老爷,还是去县城,来来回回,一路的车马住宿还有吃吃喝喝要不少钱,刚好那个时候官配的结果下来了,云家得了五两的彩礼钱,所以后面就没卖地。 然而田地就是庄稼人的命根子,一年四季的吃穿用度都指望着田地里的庄稼,从来没有哪家会嫌自家的地多,只有觉得少,还不够的,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一般是不会轻易卖地的。 为了让儿子继续读书,云家之前都开始卖地了,以后还得了,怕不是迟早要把地卖光。 第八十五章 一起打回去 不过那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他一个嫁出去了的哥儿,给云家换了五两的彩礼钱,十几年从他几岁的时候就当牛做马的干活儿,该还给云家的早都还清了,是养了他没错,但他不欠云大海,更不欠云家其他人。 「我不需要谁帮衬我,就你那两个儿子,他们没少欺负我,没把我当成一家人看过,有出息了会帮衬我才怪。」 云秋梧觉得要真是云金宝,或者是云银宝有发达的那一天,不来踩他一脚都是好的了,怎么可能还会帮他,毕竟他们眼里只有云夏桐一个哥哥,从小到大都是。 「你这哥儿怎么这样,你爹说了,只要你肯帮你弟弟们,将来两家还是可以经常走动的,你以为现在日子过得好,以后就能一辈子好吗,天下的汉子都一个德行,时间长了,等生了娃了,新鲜劲过去了,谁还会把你当个宝,没个娘家做依靠你被打死了都没法。」霍氏气急败坏地大吼。 这个梧哥儿咋长的脑子,汉子有多少能靠得住的,她要不是娘家厉害,有几个哥哥,怕是都拿捏不住云大海。 头先嫁给云大海的那个青哥儿,他就是个没娘家的,家里人都死完了,就剩他一个,年轻的时候长的好看,云大海看上了他的姿色,费尽心思把人给骗到手,结果没几年就腻了,动不动就打骂,打得再凶再厉害青哥儿都只能继续给云大海当夫郎,因为他离了云家没个去处。 后来生了梧哥儿,更走不掉了,一提和离云大海就要打孩子,最后病死了都还是云家的人。 她呢,不是没被云大海骂过,有一次云大海还动了手,但她立马就收拾东西回了娘家,喊上几个哥哥把云大海给教训了一顿,云大海从此以后就老实了,吵嚷得再厉害,摔东西也好,砸东西也罢,反正是不会把拳头往人身上招唿。 所以归根到底,还是娘家可靠些。 霍氏的想法无可厚非,再正常不过,因为有娘家做依靠的姑娘和哥儿,确实过得不那么苦,不用什么都忍着。 然而不是所有娘家都可以成为依靠的,有的是,有的则不是。 云秋梧嗤笑一声,「大可不必,云家这样的娘家我要不起,还走动,没必要,云大海不拿我当儿子,难道我还要上赶着巴结讨好他了吗?」 第97页 霍氏欺负他,霍氏生的几个孩子也欺负他,这些身为一家之主的云大海会不知道吗? 他当然知道,对一切都心知肚明,但他什么都不管,哪怕他为了自己骂霍氏一顿,霍氏都会收敛些,不会越来越过分。 一开始,他还傻乎乎地以为云大海会是被霍氏骗了,所以才总是偏心霍氏他们,还奢求有一丝父爱,后来他终于明白,云大海对他是没有父爱的。 不然怎么会为了区区的五十文钱就把自己打得半死不活的,而他明明知道五十文钱不是自己拿的,不知道是云夏桐三兄弟里的谁偷的,但他捨不得动那几个儿子一根手指头,所以就沖自己发火,打自己泄愤。 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彻底死心了,不再奢求从来没有得到过的父爱。 现在眼瞅着他们家境还行,手里有钱,夫君有本事,打起他们家钱的主意了,所以才大发慈悲,勉为其难地承认自己这个儿子,这不妥妥的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吗? 「别说得好像云家真的是我的靠山一样,我要真被打死了,你们全家屁都没人敢放一个,会为我出头就怪了。」 「你弟弟他们读书是正事,你那钱留着干嘛,留着又不会自己变多,还不如给你弟弟们交束脩,都是一家人,不就是几个钱吗要不是你姓云,还没有这个机会呢。」 霍氏一脸让你出钱是你的荣幸的表情,好像她说的话是皇帝的圣旨一样,接到她话的人该千恩万谢才是。 云秋梧都要气笑了。 直接要,连借都不是,他有那么像冤大头吗?免费出银子,俗话说亲兄弟还要明算帐呢,霍氏也真好意思张口。 「你娘家不是多得是哥哥吗?云金宝他们多得是舅舅吗?要钱找他们要去。」 霍氏眼神闪烁了一下。 她娘家哥哥是多,但嫂子,哥夫郎们都厉害着,管着家里的银钱。 而且她不是没上门去借过,先前借的钱都还没有还,再借怎么借得到。 霍家自己都还供着两个娃读书呢,哪有多少钱。 「你爹……」 霍氏搬出云大海,试图还想再挣扎一下。 梧哥儿在家的时候,最怕的就是他爹了。 「反正我不给,天王老子来了都不给 。」 云秋梧冷笑一声。 他以前怕云大海,怎么能不怕呢,没有人会不怕被打,而且曾经他还真的差点儿被打死了。 但现在他不怕,因为他有会护着他的夫君,云大海要是再动手 ,他就和夫君一起打回去。 「滚滚滚,滚出我家。」 云秋梧左看看,右看看,拿起扫把要赶人。 以前总是霍氏要他滚,云大海也让他滚过,终于有一天是他让霍氏滚了,因为这里不是云家,是他自己的家,夫君给他的家。 霍氏在大门口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哭天喊地的嚎起来。 「哎呦呦,没良心啊,梧哥儿你良心被狗吃了啊,你自己过上好日子了,就不管弟弟们了,真是白养了。」 …… 不管霍氏哭喊些什么,云秋梧把大门一关,瞬间觉得清静很多,什么也不管了。 霍氏嚎得可起劲了,声音洪亮得很,附近几家人都听到动静,早有人出来看是怎么回事。 「我说那谁,快别嚎了,几十岁的人了,赖在人家家门口像什么样子。」 「陆家夫郎刚来村里那会儿,谁不知道他是个在家里过得不好的,不然也不会走官配,现在人家日子好了,你上门来打秋风,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 第八十六章 诛心 霍氏自顾自地嚎了好久,没谁帮她说话,反而被看了笑话,被指指点点,最后她自己没脸皮再赖下去,灰熘熘地走了。 事情很快在桃溪村传开了,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觉得云秋梧不孝,就算是后娘,也不能就这么把人给赶出来,再怎么说,那也是长辈,而云秋梧这个晚辈,不得敬着长辈吗? 有人觉得别说是后娘生的弟弟了,就是同一个娘生的亲兄弟,涉及到金钱也要明算帐,而且要和借是两码事,一张口就是二十两,当是地主家吗,轻轻松松,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二十两来,再有钱的人家也没有免费散财的啊。 还有人大开脑洞,认为不是云秋梧不给霍氏钱,是他自己手里没钱,云秋梧的日子没有众人以为中的那么好,陆远才是手握财政大权的那一个,因为云秋梧没钱,所以想要帮衬娘家都是有心无力。 不过这显然是无稽之谈,毕竟是有人亲眼看到云秋梧把霍氏赶出陆家的,要真是想帮衬娘家,还会把人给赶出去吗?就算不拿钱出钱,高低得拿出些好吃好喝的来招待人才对。 陆奶奶在知道后狠狠地啐了一口。 怪不得这云家哥儿能入远小子的眼,两人都是一路货色,都不把长辈放在眼里,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远小子不是个孝顺的,他夫郎也是个忤逆不孝的。 霍氏上门来闹来要钱的那一日的上午,陆远去了镇上,给莫先生送写好的话本,顺便听了会儿莫先生的说书。 专业的说书人就是不一样,同样的故事从莫先生嘴里说出来,陆远觉得精彩了不少,显得他的话本有些不够看了,相形见拙。 之后陆远在官府门口看到了有一群人围着,出于好奇,他过去凑了凑热闹,毕竟这不是寻常的市井街头的热闹,而且官府的热闹不是时时都有的。 第98页 「有没有认字的,来讲讲这告示上面说了什么?」 一个头髮斑白的老丈摸着鬍子,「不急不急,我来看看。」 须臾,老丈看完告示,先是摇头嘆息,「荒唐啊,真是荒唐,越来越荒唐了。」 有人等不及催促道:「到底荒唐什么老丈你快说啊。」 「这上面说,天子决定要开女子恩科,以后女子同男子,哥儿一样,都可以入学堂读书考取功名,当官做宰,封侯拜相。」 此话一出,掀起轩然大波。 「什么,女子也能读书了,这世道要变了啊。」 「早就变了,两年前哥儿就能读书了,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 「这像什么样子,汉子在外顶天立地,女子和哥儿就应该在家里操持家务,生儿育女,都去读书当官了谁还洗衣做饭,真不知道天子是怎么想的。」 「又不是天子一个人的意思,肯定有官员支持,听说那个什么郡王,还有什么御史,都是改革派,和守旧派是不一样的势力。」 …… 这时陆远也挤到了前面,看到了张贴的告示,确实是如老丈所说,是刚颁布的新政,内容就是有关女子读书科考的 陆远忽然想起了慕九。 通过之前和慕九的相处,陆远确定慕九并不是穿越者,是不是重生就不知道了,不过想来应该也不是,重生的机遇哪是人人都有的。 但慕九肯定接触过穿越者,而且穿越者必然是他身边亲近之人。 像他这种穿越平平无奇,没啥本事的穿越者,只能挣点小钱,养家养夫郎,守着自家那一亩三分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但有的穿越者胸怀大志,不甘平庸,会闯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或许慕九身边的穿越者就是这样的人,改革旧制,颁布新政,提升了女子和哥儿的地位,让所有人都可以读书明事理,而不是只有男子可以建功立业,女子和哥儿同样能有自己的一番天地。 这种平等自由的思想,很难想像是一个纯粹的古代人,在这个封建时代成长下的人会萌发,所具有,如果真的是的话,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不过即使是穿越者,没有被时代同化,而是在尽自己所能,做那敢于改革的先锋,这种精神,这份勇气,亦是弥足珍贵,常人难以企及,只能望其项背。 陆远感慨了一下,正准备走的时候,迎面碰上了陆明。 陆明和几个同窗也正在议论新政的事情,一张口就是满满的大男子主义 ,听着让人很不舒服。 看到陆远的时候,陆明迟疑了一下,没喊人。 在他看来,陆远只是个乡下人,就算他穿得体面些,也是个乡下人,配不上他堂堂一个童生的一声「大哥」。 然而陆明又有些不甘心,阴阳怪气道:「这不识字的人,看什么告示啊,看了也是睁眼瞎,什么也看不懂,何必装模作样呢。」 陆远停下脚步,「不入学堂就认不了字了吗?只要有心,想识字不难,军营里识字的不少,学问深的也有,总好过陆家往上三代都没有的天才,读了十几年的书至今还是个童生,连秀才都考不上的天才,岂不是连伤仲永都不如。」 陆明瞬间脸色铁青,「明年,明年我一定会考上秀才的。」 陆远「喔」了一声,「没记错的话,这话你几年前就说过。」 陆明脸色更加难看,眸光阴沉地盯着陆远。 「陆明,别以为你读过书,认得几个字,会吟几首诗就了不得了,别那么自负自傲,真正有资格自傲自负的人,在你这个年纪,早已年少成名,本朝最年轻的状元据说只有十六岁,十六岁的时候你连童生都不是,你有什么可得意的,换成其他人,要是有机会像你一样十几年只用读书,什么事都不用操心,未必会不如你,而你呢 ,你要是没有读书,你不也一样是你口中大字不识一个的睁眼瞎吗?」 杀人莫过于诛心,陆明自诩是个读书人,还是个一心科举 ,想要读书读出个名堂来的读书人,他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科考了。 第八十七章 接人的小夫郎 然而到现在,他只是个童生,连免除田地税的资格都没有,一直让家里出钱,却没给家里带来半分好处。 离那种传说中的天才人物,十几岁的进士状元郎差得不是一星半点,而是差远了,怕是穷其一生,都追赶不上,只能望其项背。 「你有本事考个状元啊,陆远,别站着说话不腰疼。」陆明咬牙切齿道。 陆远睨了他一眼,似笑非笑道:「我又不是读书人。」 另外几个书生也不是傻子,都看出来了他们的同窗陆明是认识陆远的,而且关系还不太好的样子,虽然陆远说话的确不怎么客气,但毕竟是陆明先主动招惹的,要不是他嘴欠,非要阴阳怪气地嘲讽几句,陆远不见得会搭理他,那样便能相安无事了。 思及此,有个书生站出来笑着打圆场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位大哥既然不是读书人,自然不用去考状元。」 「陆兄,时候不早了,不是说还要去书肆买纸笔吗,该走了。」 闻言陆明一甩袖子,直接走人。 几个书生也一起走了。 陆远当然也不会留下来,按照他自己原先的计划,先去了一家卖胭脂水粉的铺子。 第99页 铺子里基本上都是姑娘和哥儿,因此陆远一个汉子出现在姑娘堆和哥儿堆里,不免显得有些突兀,那么高大的身形,想让人不注意到都难。 陆远不会挑什么胭脂水粉,也不是来买胭脂水粉的,直接走到柜檯去问伙计,有没有保湿防止干燥以及防冻的药膏。 自家小夫郎的手虽然生得小巧,但手指头却是胖乎乎的,不是那种有肉的胖,而是手指关节变粗,连带着手指头都变得臃肿了。 陆远知道这是长过冻疮的手会有的样子。 他不知道小夫郎以前是不是年年手上都长了冻疮,但今年肯定不会再让小夫郎再长冻疮了。 虽然现在还没有入冬,但天气已经转凉了,冻疮膏可以备上了,有备无患嘛,而且陆远也担心万一自己今天没买,之后忘记了再买说不定就晚了。 「有的,这种冻疮膏就是专门防止生冻疮的。」伙计拿出冻疮膏展示给陆远看。 陆远对冻疮膏不是很懂,但冻疮膏看起来好像还不错的样子,散发着一股清香,点点头让伙计给他拿几盒包起来。 「客官要不要看看我们店里新到的面脂,不仅可以防止皮肤皲裂,还可以美容养颜,祛斑去皱,最适合姑娘和哥儿抹脸了,一瓶可以用上两三个月,只要洗完脸抹一点点就行了。」伙计热情地介绍道。 陆远想了想,面脂也买了两盒,两盒面脂的味道还不一样,一盒是山茶花,一盒是桂花。 冬天天气干燥,确实需要保湿补水,他没穿越那会儿,虽然不那么注重保养皮肤,但冬天的时候会给自己买盒大宝,说起来大宝还挺实用的,只需一瓶,又抹脸又涂手,便捷得很。 伙计见陆远买了面脂,觉得面前这个汉子应该是成了家的,因为汉子基本上都过得糙,哪会买面脂给自己用,倒是买给家里的夫人,或是夫郎用的不少。 于是伙计趁热打铁,又给陆远介绍起其他东西来,什么胭脂啊,口脂啊…… 陆远一听头都大了,连连摆手让伙计别说了。 说了他也听不懂,因为他根本分不出伙计说的那些有什么区别,在他看来,不都是差不多的颜色吗,分得那么多那么细干嘛。 「那这些客官还要不要」 陆远摇摇头。 他什么都不懂,还是不要瞎选乱买了,万一买回去小夫郎不喜欢,不是好心办错事了吗? 听伙计的意思,好像还挺有讲究的,其中门道挺多,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用同一种胭脂的。 下回带上小夫郎,让小夫郎自己来挑,喜欢什么买什么。 虽然他还是欣赏不来别的哥儿涂脂抹粉的样子,但自家小夫郎打扮起来的话,他还挺喜欢的,并不排斥,只要不化太浓的妆就好。 之后陆远又去买了几匹布和棉花,这是云秋梧交给他的任务,说是要准备做冬衣了,让扯些厚实的布,顺便带些棉花回去。 又买了些盐巴,花椒之类的调料,出集市的时候,看到路边有卖红糖糍粑的,陆远停下来买了份红糖糍粑,想想好像要买的都买完了,这才坐着牛车回村里了。 牛车里的几个人都是桃溪村的,看到陆远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几人脸上都有些羡慕。 就没哪次是看到陆猎户是空着手的,次次都买好多东西,人家是真有本事啊。 家里,云秋梧落下最后一针,很快收了尾,举起刚绣好的荷包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觉得没什么问题了这才站起来活动了下已经有些僵硬的身体,转动一下脖子,伸伸懒腰,还眺望了一会儿远山 。 不是所有的树到了秋冬都是要黄要落叶的,远山依旧是青翠一片。 抬头看了看天,云秋梧估摸着自家夫君应该快回来了,把门一关,步履轻快地去接人。 远远地认出了熟悉的身影,云秋梧开始激动地招手。 陆远勾了勾唇,脚下走得飞快,衣摆猎猎,在空中形成优美的弧度。 「夫君,我来接你了。」云秋梧语气温软,唿吸有点急促,此时弯着眼睛,笑得开心。 因为走得快,云秋梧白皙的脸颊泛起两抹薄薄的红晕,双眸亮亮的 ,灿若繁星,一身浅绿色的衣裳衬得人如翠竹。 要不是陆远两只手都拿着东西,腾不出空来,真想现在就把人抱在怀里亲两口。 「辛苦梧宝,梧宝有心了。」 云秋梧扯扯嘴角,「不辛苦,夫君我来帮你。」 说着,云秋梧就从陆远手里拿东西。 陆远分出几样轻巧,份量不重的东西后,他自己腾出了一只手,而云秋梧也有只手是空着的,两人对视一眼,同时一笑,一个用右手拿东西,一个用左手拿东西,剩下的两只手正好可以牵着,手牵手地回家去了。 第八十八章 小夫郎能有什么错 刚回到家,陆远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子上,转身就见自家小夫郎跳起来往他身上挂,他连忙伸手搂住。 「小心点,摔了会痛。」 云秋梧眨眨眼,乌黑浓密的眼睫轻轻颤了几下,笑嘻嘻道:「我知道了,下次会小心。」 闻言陆远轻轻嘆了口气,脸上挂着无奈的浅笑。 小夫郎次次都是认错第一名,就是不改,下一次还敢,也不怕自己哪一回真的失手,没有把他抱住,摔个四脚朝天,像是掀了壳的乌龟,那可有得受的。 第100页 「夫君,你看这个。」 云秋梧像是变戏法一样把荷包变出来,拿着荷包在陆远眼前晃来晃去。 陆远认出是个荷包,不禁挑挑眉,「又绣荷包了,不是说不想绣了吗?」 荷包这东西,他现在还真不缺,有好几个,全是小夫郎一针一线亲手绣的。 「那我又想绣了嘛,所以就绣了,我不是君子,是可以出尔反尔的。」 云秋梧一脸理直气壮,一点儿不好意思都没有。 他不过是想给心爱的夫君绣一个新荷包,能有什么错呢。 「夫君你要不要?」 虽然是疑问的语气,但云秋梧满脸都写着「必须要,不能拒绝」几个字,小脸紧紧绷着,乌熘熘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让人毫不怀疑如果听到否定的答案的话,嫣红的嘴巴立刻就撅起来了。 陆远岂是那种没眼色的人,别人他或许察言观色不了,但自家小夫郎的脾气他早就摸得透透的了,当即点头道:「要,当然要,正好想换一个新荷包了。」 谁知云秋梧听了却不满意,轻拧着眉 ,嘟囔道:「用了一个月的荷包很旧吗?」 他是不是应该多给夫君绣几个荷包,每个月绣两三个,让夫君经常用新的。 现在陆远用的荷包就是上个月云秋梧送给他的,满打满算,差不多一个月的样子。 「本来是不旧的,但和这个更新的比,就旧了。」 大概是猜到了云秋梧心中所想,陆远又补充道:「现在这样就很好,不需要很多荷包,都快换不过来了。」 他的解释云秋梧勉强接受,在陆远身上赖了一会儿后,又兴致勃勃地翻看起陆远买回来的东西。 要是换成其他汉子,每次上街都买大堆小堆的东西,说不定要遭到家里人的埋怨,觉得花钱大手大脚的,不知道节省,但云秋梧从来不唠叨陆远,因为陆远买一样东西总有他的道理。 「糍粑」 看到红糖糍粑的时候,云秋梧眼睛亮了一下。 他先餵了陆远一个,知道陆远对甜食没有多喜欢,所以也没执着于继续分享,而是自己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红糖糍粑口感绵软,入口即化,既有红糖的香甜味,也有糯米粉的细腻,美得云秋梧眼睛都眯起来,一口一个,吃得很开心。 陆远坐在桌子旁,支着脑袋,看自家小夫郎吃得津津有味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升起一种难言的满足感,好像是自己吃到了什么美食一般。 投餵自家小夫郎,自己也会有同样的幸福感。 「对了,夫君,有一件事……」 云秋梧没打算向陆远隐瞒霍氏来过的事,夫夫之间,要坦诚相待,何况这本来也不是可以瞒住的事情,就算自己不说,桃溪村的其他人也会说,何必为了一个外人消磨他和夫君两个人之间的情分呢。 陆远听着,眉头一点点地皱起 。 好厚的脸皮,都来要钱了,当他这里是免费的提款机吗? 「梧宝,你若是对那个家还有顾念……」 云秋梧听出了陆远的意思,当即打断道:「不,我没有挂念,对云家任何人都没有挂念,那不是我的家,我只有一个家,在桃溪村。」 夫君对他很好很好,如果是自己开口的话,夫君未必不会退让,但他不会的。 「你不知道,他们很坏的,一家人都很坏,全部都很坏。」云秋梧垂着脑袋,小声呢喃道。 他曾经憧憬过的严肃但有慈爱之心的父亲,调皮可爱的弟弟……在云家,一样都没有得到过,或者说仅仅是他没有得到过,始终被排斥在外,而他们一家五口依旧是幸福美满的。 云金宝他们小的时候,云大海是让他们骑在肩膀上给当过大马的,云夏桐的生辰云大海会给他买好看的髮带,云大海不是没有慈父心肠,只是唯独对他这个儿子没有。 「我不要再和他们有关系了,我都被他们卖了两次了。」 第一次被卖到宋家,遇人不淑,二十出头就死了。 这一次,他是被卖给了官府。 换了银子,甚至赔过命,天大的养育之恩也该还清了。 陆远最是见不得自家小夫郎愁眉苦脸,失魂落魄的样子,心疼地把人抱进怀里,柔声道:「好,我知道了,就依你的意思,以后云家要是有谁再敢上门,来一次赶一次,来一个赶一个,来两个赶一双。」 「必要时候,动手打人也是可以的,夫君给你兜底。」 不过看小夫郎这纤细瘦弱的样子,怕是打人不太在行,或许他以后可以教小夫郎几招,打人也是有技巧的,尤其是在力气不够的时候。 还可以养两只狗,只要训练得好,既可以看家,又可以护主。 原主以前倒是养过一条猎狗,可惜那猎狗一年前病死了,除此之外,桃溪村没多少人养狗。 「总之任何时候你要记住,别让自己受欺负。」陆远叮嘱道。 「嗯,我记住了。」 云秋梧靠在陆远肩头,耳畔传来强劲有力的心跳声,震得他头皮隐隐发麻。 夫君的怀抱是这个世上最温暖的地方,是他的避风港,让他每一次都感到发自内心的安心。 「我买了些面脂,听伙计说很好用,这里的姑娘和哥儿都爱用,梧宝你试一试好不好用?」 为了转移云秋梧的注意力,陆远翻出面脂来,打开其中一盒送到云秋梧面前。 第101页 清新淡雅的桂花香在室内瀰漫开来。 第八十九章 上道的小夫郎 云秋梧低头看了看,闻到了桂花的香气。 他没有去拿那盒面脂,而是扬起头 ,冲着陆远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声音软软地道:「我很喜欢,夫君,谢谢夫君。」 说罢,他勐地起身,亲在了陆远脸上,搞了一个突然袭击。 陆远微微一怔,随即眼中绽出温柔的笑意。 不错嘛,小夫郎真是越来越上道了,越来越有长进了,都不需要他说,不需要眼神,就和自己心有灵犀,还会主动了。 虽然他是个正经人,但面对自家小夫郎的时候,有时候是正经不起来的,就想亲亲抱抱,满脑子都是些不可言说的念头。 云秋梧胆子的确是比以前大了不少,这得归功于陆远,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陆远这个脸皮厚的人待久了,他自己的脸皮自然而然也跟着厚了些。 以前他是被陆远亲都会害羞极了,把头埋起来不好意思见人,这会儿他亲了陆远后,还能安然自得地坐在陆远的大腿上,双手攀着他的脖子,笑嘻嘻的,虽然脸还是红红的,但眼神已经不再闪躲,还欣赏起陆远呆住的样子。 他还挺喜欢夫君这种呆呆愣愣的样子呆头鹅一样的夫君平时也不多见,夫君总是沉稳得很。 陆远并没有愣多久,很快就回神了,搂着自家香香软软,主动送上门的小夫郎好好的亲了一回。 蜻蜓点水算什么,缠缠绵绵才是真的有意思。 云秋梧自认为自己长进了不少,然而他还是抵挡不住陆远的勐烈攻势,这一次的接吻,最后的结局和以往的每一次一样,以他的无力招架,娇喘连连,拍着陆远的肩膀表示抗议而结束。 …… 却说霍氏没有在云秋梧手里讨到便宜,别说是二十两银子了,就是二十文钱都没要到,连碗茶水都没有喝到,早憋了一肚子的火,一路上都是骂骂咧咧的,翻来覆去地骂云秋梧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差不多天黑的时候霍氏才走回大槐树村,云大海一见霍氏气沖沖的样子就知道她没要到钱了,脸色一下就沉了下去。 等到霍氏添油加醋地把事情一说,云大海脸色难看得不行,一巴掌啪的一声拍在了桌子上。 「早知道他是这么个德性,当初生下来的时候就该一把掐死的,拿出去丢了餵狼也好,白白浪费了家里这么多年的粮食。」 有一说一,就云家给云秋梧吃的那点粮食,饱一顿饿一顿的,从来没吃过什么好的,他干的活儿比那点粮食有价值多了,而云大海却完全忘记了这些,只记得云秋梧吃了多少粮食,还觉得是浪费了。 霍氏假惺惺道:「唉,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不能全怪梧哥儿,说不定梧哥儿根本在陆家不能当家做主,这嫁了人的哥儿,到底不比在家里的时候,是别人家的人了,要为别人家着想,娘家算什么,只有靠边站的份。」 云大海又拍了一巴掌,「嫁出去了又怎样,到底还是姓云,身上流着云家的血,哪能说不认娘家,可真是长本事了,还成不孝子了。」 此时的云大海又遗忘了他亲口说过的嫁出去的哥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是死是活都和云家没什么关系,只因为云秋梧身上有利可图,所以他又要认云秋梧这个儿子了。 如果境遇调转,不是霍氏上陆家打秋风要钱,而是云秋梧回云家求助,云大海绝对不会认云秋梧这个儿子,一句「你是陆家的夫郎」就把人给打发了。 霍氏又道:「我估摸着梧哥儿心里有怨呢,当初他走的时候,我们没给他置办什么嫁妆,没给他多少体面,怕是让陆家那边看轻了,听说那个陆家汉子是个不孝顺的,肯定是他带坏了梧哥儿,梧哥儿他以前在家的时候,一直都是听话懂事得很,现在嫁了人反倒是和我们不亲近了。」 云大海嗤笑一声,「嫁妆,要个屁的嫁妆,给出去了都是陆家的,白白送给陆家,多不值当,村里其他哥儿出嫁也没多少嫁妆,不还是嫁了,有那个钱置办嫁妆,还不如给金宝他们买纸笔。」 在云大海心里,一个嫁出去的哥儿怎么能和将来要传宗接代,还要读书光耀门楣的云金宝两兄弟相比,别说是云秋梧这个基本上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哥儿了,就是云夏桐,也是不能比的。 「那陆家小子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也听人说过,再怎么说,我也是他岳父,他一个当哥婿的,娶了我云家的哥儿,见了我这个岳父,还不是只有端茶敬酒的份,哪天我去会会他,梧哥儿到底是指望不上的,只要哥婿点头就行 。」 云大海觉得当家做主的肯定是陆远,哪有汉子不当家,让夫郎当家的,像什么样子,钱当然要攥在自己手里,让夫郎当家,指不定家里的钱都给败光了。 霍氏瞧着云大海自信满满的样子,不禁撇了撇嘴 。 她觉得这事没这么简单,那陆家汉子可不是一般人,能是云大海能对付得了的吗? 要真是有心,要真的是尊敬云大海这个岳父,早就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上门孝敬了,连补办喜宴办酒席的时候都没通知云大海,可见从来就没想过要和云大海这个岳父有往来,也不知道云大海哪里来的自信。 要不是实在借不到钱了,她娘家那边能借的亲戚朋友都借了,村里也找不到愿意借钱的人,她才犯不着上赶着去看云秋梧那个白眼狼的脸色呢,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这种滋味不好受。 第102页 以前她就看出来了 ,云秋梧那个哥儿就不是个孝顺的,果不其然,狼心狗肺,一嫁了人就自以为找到了靠山,翻脸不认人了。 不过霍氏没有说出来,去触云大海的霉头,不然自己又要遭埋怨了,还是等云大海自己去撞南墙,他才知道厉害。 回来的路上,霍氏在心里已经打算好了,好在她还生了个哥儿,桐哥儿今年十六岁,聪明伶俐,又生得标緻好看,只要桐哥儿能说一门好亲事,彩礼钱就能多收些,起码也得五两银子,少了五两银子别想娶桐哥儿,桐哥儿哪像个村里的哥儿,走出去比那镇上的哥儿也不差什么的。 第九十章 哼哼的小夫郎 平时霍氏还是挺疼云夏桐的,但这种疼爱始终是有一个限度的,是赶不上云金宝云银宝在霍氏心里的地位的,现在两兄弟读书要用钱了,云夏桐的亲事就成了可以利用的资源,用他的彩礼钱换两兄弟的读书钱,这对霍氏来说,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谋划起来,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哥儿反正都是要嫁出去的,又不能给自己养老送终,当然要紧着两个小的,毕竟下半辈子还指望他们呢。 云夏桐还不知道自己的亲娘打上了他的亲事的主意,他这段时间正和一个货郎打得火热。 当然,只是一个货郎云夏桐是不可能付出真心的,货郎给不了他想要的生活,但哄着骗着,说些甜言蜜语就能让货郎给他买好吃好喝好玩的,这种占便宜,能得到好处的事情云夏桐是很愿意做的,而且也是驾轻就熟。 …… 第二天,林家杀了猪在村里卖,早上的时候,云秋梧和陆星结伴一起去林家买东西。 村里有些人家猪养的多,留了自家过年的时候要杀的年猪,平常时候偶尔会杀了猪在村里卖,提前两三天告诉村里人,这样要买肉的就会去买肉。 价格方面,会比镇上的猪肉铺子里买的要便宜一两文钱,别看只是一两文钱,买上几斤肉,就是好几文,十来文,多买几次,就能省出一笔钱来买些其他东西,这对庄户人家来说,是划算的,能节俭的时候自然要节俭,而且就在村里买肉,离得近,猪肉还是新鲜的,猪肉质量也更放心,都是一个村里住着的,不至于为了那点钱就杀瘟猪来卖,那样的话岂不是把整个村子的人都给得罪光了。 看到云秋梧和陆星来了,林芷蹦蹦跳跳地跑出来,「梧哥儿,星哥儿,你们来了啊,要买什么?」 陆星要了两斤排骨,云秋梧要了一根猪蹄。 林芷扭头沖自家大哥说了几句,然后一手牵着一个去他房间,让云秋梧和陆星陪他说说话。 一进房间,林芷对两个朋友大诉苦水。 「唉,你们是不知道啊,我这些日子过得可惨了,娘给我安排了相亲,见了好多人……」 虽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也不是完全的盲婚哑嫁,在中间媒人的撮合下,两方可以先见上一面,相看相看,不至于真到了成亲那一天汉子才能见到自己的媳妇或是夫郎,有些开明的家长,还会让两个年轻人在婚前接触接触,看看性格方面是否合得来。 林芷的爹娘真心疼爱他,对林芷的婚事很上心,也不搞专制,他们觉得好就把亲事给定下了,还要看林芷愿不愿意,所以相亲自然是少不了环节。 头一次相亲,林芷还有点期待,毕竟是第一回,觉得新鲜,会好奇。 多来几次,新鲜感没了,只觉得无聊无趣。 他是真没看上哪个汉子,所以才相看了一次又一次。 听着林芷叽叽咕咕地说了那么多,云秋梧和陆星对视一眼,心里都有底了。 看来芷哥儿是一个都没看上。 「一时没中意的没什么的,不要紧,你不点头,大婶他们不会逼你的。」 林芷想想也是,他才刚满十七岁,要等官配的话还有三年呢,他不信在这三年里会嫁不出去,肯定有个他看得上的,同时也看得上他的汉子出现。 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后,虽然没有解决什么,林芷还是得要继续相亲,但他心情好了很多,脸上一直带着笑。 梧哥儿和星哥儿都在村里,最好是嫁个村里的汉子,将来还能经常找梧哥儿和星哥儿玩。 不过林芷想了想村里适龄还没有娶亲的汉子,摇了摇头,眉眼耷拉下来。 似乎不太可能,村里的汉子他没一个中意的。 …… 云秋梧把猪蹄买回家后,他的任务暂时就完成了,剩下的就由陆远接手。 陆远决定炖猪蹄汤 。 先把猪蹄放在盐水里浸泡,然后清洗干净,锅里加了姜片,花椒等调味料一起炖,炖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猪蹄炖得软烂后,又放红枣,枸杞还有白萝蔔一起炖。 诱人的香气从厨房一直飘到了院子里。 在院子里做针线活,正在缝制冬衣的云秋梧闻着味道来到了厨房,眼睛一直往锅里瞟。 唔,好香啊,想吃。 云秋梧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真是越闻越香,越香越想吃。 「还要炖多久啊?夫君。」 实在有些馋了的云秋梧忍不住问陆远。 陆远假模假式地沉思了一下,慢悠悠道:「还要好久,晚饭的时候能吃。」 闻言云秋梧顿时露出失望的表情来,灵动的眼眸写满了黯然。 第103页 「怎么还要那么久啊?」 云秋梧小小声声地嘀嘀咕咕。 陆远耳朵好使得很,即使云秋梧说得很小声,他也还是听到了,不仅是听到了,还听得很清楚,唇角扬起一个浅浅的弧度。 看来这太馋了不行,馋着馋着都影响小夫郎的神志了,脑子开始不清楚了。 云秋梧的神志只是短暂地离家出走了一会儿,没多久,当神志回归的时候,他反应过来了,明白陆远是在煳弄他,在骗他,脸颊鼓起来,「哼」了一声,嘴巴紧紧抿着。 夫君真坏,好好的非要戏耍他,拿他寻开心呢。 见陆远不理他,云秋梧又「哼」了一声,声音还挺大。 「哼谁呢,再哼的话就没有猪蹄吃了。」陆远故意道。 他发现自家小夫郎最近还挺爱哼哼唧唧的,动不动就哼来哼去的,也不知跟谁学的。 「没哼谁。」 一听没有猪蹄吃,云秋梧这个没出息的小馋猫立刻就怂了,美食当前,不怂不行啊。 「明明就有在哼。」 陆远紧抓着不放。 第九十一章 许愿的小夫郎 云秋梧撅了撅嘴,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道:「哼……哼我自己啊。」 夫君怎么这样啊,不哄他就算了,还抓着他的小辫子不放。 陆远似乎这才满意了,招手让云秋梧过来,抱着人轻言细语地哄。 他这人有时候就有这古怪的毛病,非要把人给惹得有些恼了这才收手,低声下气地哄人也不觉得麻烦,反而是沉浸其中。 云秋梧心中那点委屈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就被哄好了,赖在陆远身上要他给自己讲故事。 陆远当然是满口答应,随口讲起阿拉丁神灯的故事来。 「好神奇的灯啊,能实现人的愿望,要是我可以向神灯许愿就好了。」 云秋梧眼眸亮亮的,对神灯很感兴趣。 「那你想许什么愿望啊?」陆远好奇地问道。 如果小夫郎的愿望是他做到的,那他当一回神灯不就行了吗?毕竟现实中是找不到神灯这个东西的,小夫郎註定要失望。 云秋梧歪着脑袋想了想,一脸天真地道:「想要神灯满足我一个心愿,给夫君生一个小宝宝。」 陆远:「……」 忽然有些头疼。 怎么自家小夫郎总是执着于生小宝宝这件事,老惦记着要生小宝宝,隔三差五地就在他耳边念叨。 二人世界都还没有过够呢,来个小崽子不是添乱吗? 小宝宝又不是生下来就会走路吃饭,能自己照顾自己,自食其力,还不得要大人照顾,到时候为了小宝宝,他和小夫郎就没有二人世界了。 不过云秋梧这个愿望让陆远感到有些好笑。 就算想要生个小宝宝,向神灯许愿有什么用,是没有用的,还不如找他,他才是能让小夫郎生小宝宝的人。 「乖,等过两年再生,到时候想生多少生多少 。」 云秋梧似嗔似怒地瞪了陆远一眼。 还想生多少生多少,哪有那么容易,哥儿一般只能生两三个,好多都只生了一个小宝宝就没有再怀上了 。 「夫君,你不喜欢小宝宝吗?」云秋梧一脸严肃地问道。 总觉得自家夫君对小宝宝的态度一直都是淡淡的,要是换成其他汉子,二十五六了都还没有个一儿半女的,说不定有多着急,无后是要遭人耻笑的。 平时村里的小孩子夫君也不喜欢逗,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陆远认真地想了想,「不知道,不过应该还行吧。 」 小孩子给他的印象就是吵闹调皮,还有熊孩子是最讨厌的,以前他没穿越那会儿,有次在高铁上遇到一个熊孩子,把他气得够呛,完了那熊孩子的家长还来一句,你是个大人,怎么还和孩子计较,小孩子懂什么。 「是吗?」 云秋梧怀疑地看着陆远,又嘟囔道:「你都不理村里的娃娃们,他们见了你都躲。」 陆远囧成一张国字脸。 他一个大人,难道没事儿还要跑去和一堆上蹿下跳的皮猴子一起混,和他们称兄道弟吗? 他也不是七老八十了,想要含饴弄孙了,拿着块糖在路边满脸慈祥地哄小孩儿叫爷爷。 再说那是别人家的小孩儿,他没必要喜欢。 「正常,大人都有躲我的,何况是小孩子。」 陆远猜测村里的小孩儿躲着他估计是被家里的大人叮嘱过,不要轻易靠近自己这个天生的煞星,免得沾染煞气,因为好些村民见了自己都是绕道走,能不打交道的时候就尽量不打交道,毕竟鬼神之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原主的性子比陆远更加孤僻,基本上就是孤狼一匹,独来独往,放眼一看,在村里的人际关系不咋样,妥妥的倒数几名。 陆远穿越过来后,虽然他不是个社牛,到处和人结交,但比起原主,人际关系处得稍微好了些。 「那我们以后的小宝宝夫君会喜欢吗?」云秋梧又问道。 陆远试着想像了一下,一个小娃娃,是缩小版的小夫郎的样子,玉雪可爱,软软小小的一个,会奶声奶气地喊他「阿爹」的小糰子,眉宇间不自觉挂上了笑意。 「喜欢。」 云秋梧似乎从陆远的眼神中看出了他的想法,追问道:「要是小宝宝长得不像我呢?」 第104页 夫君似乎已经先入为主地认为小宝宝长得像自己。 不是他想太多,而是夫君的想法太好猜了,显而易见。 陆远又重新想像了一下,才刚代入了一下自己的脸安在一个小宝宝身上,立刻就有些受不了,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行,感觉好奇怪啊。 不过还是喜欢的。 「也喜欢,只要是我家梧宝生的,我都喜欢。」 陆远觉得爱屋及乌没什么不对,倘若不是小夫郎给自己生的孩子,他都不会喜欢,而小夫郎生的就不一样了,是他和小夫郎爱意的延续。 云秋梧抿着嘴巴直笑,「夫君你是吃糖了吗?说话好甜啊。」 陆远点点头,「是啊,我偷偷吃糖了,没告诉你,梧宝会不会生气啊?」 「不会啊,我这还有糖,给夫君吃。」 云秋梧声音软软的,说着真的从荷包里摸出一小块饴糖,餵给陆远。 从前云秋梧一年到头都吃不到几次的饴糖,如今他经常都能吃到,要是吃糖吃腻了,还有果干蜜饯让他甜嘴,药很苦,但吃药对云秋梧来说并不是一件苦哈哈的事。 谁能拒绝自家小夫郎亲手餵的糖呢,还是餵到嘴边那种,反正陆远是拒绝不了的,从善如流地张嘴吃了。 嗯,确实是太甜了些,不过还是能接受的,谁让是小夫郎的心意呢。 自家小夫郎只是觉得糖好吃,想要分享给夫君罢了,小小的糖里满满的都是小夫郎的心意。 锅里的白萝蔔炖熟后,猪蹄汤也就炖好可以出锅了,陆远把猪蹄汤舀起来的时候,云秋梧乐颠颠地跑去拿碗筷。 米饭是提前蒸好了的,一个小小的甑子装着快要满的白米饭。 猪蹄汤一上桌,香气愈发浓烈,香得云秋梧直吞口水,明明都很馋了,却没有着急地开动,而是先盛好了两碗饭,然后坐着等在弄蘸料的陆远。 很快,陆远端着做好的蘸料过来,饭菜都齐全了,云秋梧小小地欢唿一声,迫不及待地开始他的干饭大业。 第九十二章 沈烈当爹 精心炖出来的猪蹄汤味道自然是不差,猪蹄软烂,萝蔔脆甜,连汤也很好喝,云秋梧埋头苦吃,吃了个肚皮熘圆 ,等到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汤,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不吃了。 「吃饱了」陆远明知故问道。 「嗯。」 云秋梧小鸡啄米般点头,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过来。」 云秋梧不懂为什么,但还是乖乖地走过去,他原本是对着坐的,这下挨在陆远旁边,两人坐同一条板凳。 陆远伸手摸上了自家小夫郎的肚子,肚子鼓鼓的,显然是吃得非常饱了。 「吃这么多不难受吗?」 「不啊。」 云秋梧摇摇头。 他最多就吃了十分饱,不会让自己撑着的 。 行吧,吃的人都这么说了,在确定云秋梧真的没有不舒服后,陆远收回手,不过还是点着小夫郎的额头说了一句,「注意着些,别吃太多了,再好吃的东西也不能一个劲地吃。」 「好吃才多吃的。」云秋梧小声辩解道。 他也不是每回都吃这么多的。 陆远「喔」了一声,随即幽幽发问,「这么说,是我之前做的饭菜不好吃了?」 不然怎么没见小夫郎吃这么多,一般就吃两碗饭,有时只有一碗,今天小夫郎自己就乖觉地吃了一碗又一碗,添饭勤快着,破天荒的吃了三碗饭呢。 云秋梧头摇成了一个拨浪鼓,眨眨眼睛,露出一个乖巧无辜的笑容,「怎么会,好吃的,是我今天饿得快,所以多吃了些。」 他心想夫君哪次做的饭菜不好吃啊,都好吃,但今天的更好吃,可能是他有一段时间没吃猪蹄的原因,所以觉得更美味。 午后阳光还不错,云秋梧先清洗了碗筷,然后烧水洗头髮。 有太阳的时候洗头髮是最好的,因为头髮干得快。 他刚洗完,陆远拿着一张帕子过来给他擦拭头髮,动作轻柔至极,给云秋梧一种仿佛在做头部按摩的感觉,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 擦到整张帕子都湿了,发梢没有再滴水的时候,陆远把帕子丢到一边,拿起梳子梳起来。 云秋梧有一头乌黑柔顺的长髮,发质不错,洗一次也掉不了多少头髮,梳起来也不会打结,缠成一团。 他的头髮原本是带了些黄色的,焦黄焦黄,跟枯草似的,调养了几个月不仅把身子养好了些,头髮也跟着养好了。 「好了。」 闻言云秋梧睁开眼,催着陆远赶快去洗头髮。 「锅里还有热水,夫君你快去洗,将就着太阳好。」 陆远几不可闻地嘆了口气。 现在每次洗头,都好麻烦,让他更加想念他以前的短髮了。 云秋梧看在眼里,忍不住轻笑出声。 夫君说他以前生活的那个地方,和这里有很多的不一样,其中一样就是头髮可以留长的,也可以留短的,就算是剃成光头也行,没谁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但是这里不行,除了出家的和尚,没谁是光头,也没有留短髮的,再短也挺长的,不可能是夫君所说的那种寸头。 「别嘆气了,快去。」 云秋梧推了陆远一把。 早晚都是要洗的,晚洗不如早洗,陆远也没磨蹭,该干嘛干嘛去了。 第105页 下午,陆远侍弄了一下自家的菜地,傍晚时分踏着夕阳沉落的余晖回家。 半路上遇到沈烈,沈烈笑得见牙不见眼,浑身都洋溢着喜气洋洋。 「咋的,你是发大财了吗?」陆远玩笑道。 沈烈本来就踏实勤快,娶了夫郎后,愈发上进了,一门心思地就想多挣些钱,让家里的老娘和夫郎过上更好的日子。 算算时间,陆远都有好几天没见到沈烈了,听陆星说沈烈在镇上找个了活儿干,估计这两天要完工了。 儿子在外面干活儿辛苦,知道他要回来了,宋大娘特地喊陆星去买排骨。 沈烈嘿嘿嘿直笑,露出一口大白牙,「没发财,但这事比发财更好,星哥儿有了。」 陆星从林家买了排骨回家后,在家里餵养牲畜的时候忽然昏了过去,还好宋大娘在,发现不对劲立马就要找人准备要带陆星去看大夫,这时沈烈赶巧回来了,连忙借了牛车带着陆星去镇上。 沈烈和宋大娘都担心陆星是不是生病了,经过大夫的诊治,才知道没有生病,而是有了身子,但是身体有些虚弱,加之近来辛苦,没有休息好所以才晕了。 民间有怀孕没有满三个月,不好对外大肆宣扬的说法,说是怕惊着孩子不来投胎了,这种说法当然是迷信,不过孕期初期没有坐稳胎,容易发生意外,小心些安胎总是没错的,而且万一真的有什么意外也不会有外人知道,白白让人看笑话。 宋大娘可能是没想起,也有可能是忘记了这回事儿,沈烈又不懂,自然是陆远一问,他就大大咧咧地实话实说了,一点隐瞒的意思都没有。 有了 有什么了 陆远慢半拍地反应过来沈烈说的有了应该是有喜了。 难怪沈烈乐呵成这样,要当爹了可不就是件大喜事嘛。 「恭喜恭喜。」陆远真心实意地恭喜沈烈。 谁知沈烈来了句,「同喜同喜啊。」 陆远:「……」 很是无语地白了沈烈一眼。 同喜什么,沈烈是要当爹了,但他还没有当爹,哪来的同喜。 沈烈在这时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连忙找补道:「对不住啊,陆大哥,忘了你还没有当上爹。」 陆远顿时更加郁闷了。 这是大实话没错,但怎么觉得好像在嘲笑他呢。 明明他比沈烈要先成亲,没成想沈烈现在反而赶超他了,提前步入了下一阶段,马上就要升辈分了。 沈烈当然没有嘲笑的意思,这个憨厚朴实的汉子无论是对原主,还是对陆远,都是敬重的,以真心结交。 第九十三章 忧郁大蘑菇 不过沈烈这个人憨憨的,说话也直,往往会说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话,让人又好气又好笑,而他自己还不知道。 陆远撇了撇嘴,问道:「你这是要去干嘛呢?天都要黑了。」 「我去整棵包菜,星哥儿想吃包菜了。」 一提到陆星,沈烈又开始笑了,笑得一脸不值钱的样子让人没眼看。 陆远摆摆手,「快去快去。」 沈烈笑哈哈地走了,陆远也回家去了。 第二天,陆远起来看到云秋梧蹲着不知道在捣鼓什么,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走过去看,原来是在数鸡蛋。 「十七,十八……」 一直数到三十。 「夫君,星哥儿怀上小宝宝了,我想给他送些鸡蛋,鸡蛋能补身子。」云秋梧和陆远商量道。 「可以啊,你看着办就行。」 陆远是没什么意见的,说起来他和小夫郎还是陆星的娘家人,现在陆星既然有喜了,娘家人是得准备些好东西。 不过家里除了鸡蛋,貌似也没什么别的可拿了,什么老母鸡老鸭子就没有了,养的那几只鸡鸭长倒是长大了,从小鸡仔,小鸭子长成了大鸡,大鸭子,但才几个月大,跟老扯不上一点关系。 连日常家里要吃的鸡蛋鸭蛋都供应不上,几天才能捡到一个蛋,天气逐渐冷下来后,能下的蛋就更少了,每次陆远要么到镇上去买鸡鸭蛋,要么去找村里养了鸡鸭的人家去买。 吃完早饭,云秋梧提着鸡蛋出门了。 沈家。 从镇上回来后,宋大娘就指挥儿子抓了一只鸡来杀,炖鸡肉,熬鸡汤给陆星补身子。 马上就要当奶奶了,有孙子可以带了,宋大娘高兴得跟什么似的,巴不得有什么好吃的都给陆星吃,让他把身体养好一些,只要大人的身体养好了,肚子里的孩子才会好。 宋大娘觉得婚姻大事虽然是要父母做主,但还是要看年轻人的意思,要是她当初非要忙着给儿子张罗亲事,逼着他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日子指不定过成什么样呢,就算不是成天鸡飞狗跳的,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一家人其乐融融,她有儿子和儿夫郎一起孝顺自己,儿子每天也开开心心的。 早上陆星起来要去做饭,被宋大娘给赶出来了,一路赶回了房间去。 「回去多睡会儿,前些日子烈小子不在,辛苦的都是你,现在他回来了,有啥事就让他做,尽管使唤。」 老娘都吩咐了,沈烈很有眼色地从床上爬起来,两三下穿好衣裳,扔下一句,「我去弄吃的」,风风火火地跑去厨房,眨眼就看不见人影了。 第106页 想想沈烈那厨艺,宋大娘又觉得不放心,揪着他的胳膊把人从厨房给扯出来,一脸嫌弃地道:「算了算了,指望不上你,你还是陪着星哥儿去,这里我来,我给星哥儿煮溏心鸡蛋。」 「那辛苦娘了,我娘真是天下最好的娘。」 说完人就跑了,熘得可快了。 「吊儿郎当,油腔滑调的,都跟谁学的。」 宋大娘无奈的摇着头,不过脸上却是带着笑,毕竟为人父母虽然是愿意无私的为自己的儿女付出,不图回报,但要是儿女能看到自己的辛苦,说声辛苦感恩的话,心里就更高兴。 沈烈很快去而復返,见状陆星微微皱眉,在沈烈拿着大脑袋蹭到他肩上的时候,伸手扯了扯沈烈的耳朵,「你怎么就回来了,留在厨房给娘打打下手也好啊。」 哪有他们两个年轻人都坐着等吃,让娘一个人忙活的道理。 沈烈夸张地吱哇乱叫,「哎呦呦,疼,疼疼疼,夫郎你别揪了,我耳朵要被揪下来了。」 他可真是倒霉啊,今天才刚开始,先被老娘给嫌弃了,胳膊上估计都被揪青了,回来又被夫郎给揪耳朵了,他在家里一点儿地位都没有。 陆星抽了抽嘴角。 他用了几分力气,他自己还不知道,着杀猪一样的叫声,好像耳朵真要被揪下来了一样,怎么可能。 心中吐槽着,陆星还是放开了手,沈烈被揪的那只耳朵都没怎么红。 「娘看不上我那点厨艺,怕我糟蹋粮食。」沈烈有些委屈地道。 陆星点点头。 这倒也是。 沈烈于是更加委屈了。 原来夫郎也看不上他的厨艺啊, 他才知道,怪不得他之前做饭的时候问好不好吃,夫郎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他。 「我做饭有那么难吃吗?」 沈烈忍不住自我怀疑。 他觉得还好啊,反正是能吃的,不会吃出问题来。 陆星眉头皱得更深,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 就算不难吃,肯定也和好吃扯不上关系的,甜味的炒青菜,这辈子吃过一次就够了,不想再吃第二次。 沈烈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顿时心碎一地,受到打击后跑到角落里自我忧桑去了 ,好像一朵忧郁的大蘑菇。 陆星还能怎么办,还要去安慰这朵忧郁的大蘑菇。 「没关系啊,家里只要有一个人做饭好吃就行了,你看陆大哥和哥夫郎他们,不就是这样吗 ,你在外面干活赚钱,我在家里做好吃的,这样就很好啊,你的厨艺不如我,但是论力气,我比不上你,你有自己很厉害的地方。」 大蘑菇这下不忧郁了,重新恢復精神,转身抱着夫郎倒回床上腻腻歪歪。 搬家后,陆家和沈家离得不远 ,只有百十米的距离,很快云秋梧就来到了沈家。 云秋梧一来,沈烈不好再当着他的面和陆星继续腻歪,陆星脸皮薄,也不会让外人看到他们搂搂抱抱的,哪怕这个人是云秋梧,是他的好朋友,他也不好意思得很,连忙把沈烈给打发出去了。 「星哥儿,你这里真的有小宝宝了啊?」云秋梧指着陆星的肚子,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昨晚他听到夫君说星哥儿怀上小宝宝的时候都惊呆了。 因为他早上的时候还见过星哥儿的,一点都没从星哥儿身上看出异常来。 哪怕是现在,云秋梧还是没有看出什么 。 星哥儿还是瘦瘦的,肚子也扁扁的。 陆星点点头,脸上是幸福的笑容,「是真的,大夫说,有一个多月了呢。」 云秋梧微微睁大眼睛,有些羡慕。 这么说岂不是刚成亲星哥儿就怀上了,星哥儿好福气啊,怀小宝宝好快。 第九十四章 诀窍 大概是云秋梧的羡慕表现得太明显,陆星一下就注意到了,拍着云秋梧的手,宽慰道:「你呀,孩子的事是不用急的,只要你和陆大哥的感情好,什么都不用担心。」 要是上头有公公婆婆的话,多半会有催生的压力,老人家总是想要早些抱孙子的,喜欢家里热热闹闹的,儿孙绕膝,共享天伦之乐 。 但是陆远父母俱已离世,陆奶奶那边一大堆人又是断了亲的,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想要插手陆远的事也插手不着 ,从婚事就在上蹿下跳地想要搅和 ,但没哪次搅和成功 。 家里没有公公婆婆,陆远自己不着急要孩子,所以云秋梧基本上等同于不需要承受任何的催生压力。 何况他嫁给陆远也才半年不到,算是新婚,没有好消息也没有谁会说三道四的,好多哥儿都是一两年了才有喜的。 「我才没有着急。」云秋梧脸有些红,眼神闪烁,一看就是口是心非。 说完全不着急是不可能的,但云秋梧知道这事急也没用,他还在调养身体,想要怀上谈何容易。 不过云秋梧觉得陆星这么快就怀上了说不定是有什么诀窍,因此忍着害臊问他。 要真是有诀窍,他好早作准备,等药一停,就赶紧怀一个,要是能生,孩子早晚是要生的,不如早点生。 陆星没想到一向腼腆的云秋梧会问他这么隐私的问题,一时有些惊讶,脸红得比云秋梧还要厉害。 「我……不知道……」 没有听到想要听的答案,云秋梧倒也没有多失望。 第107页 他估摸着星哥儿也不知道什么诀窍,星哥儿和他一样,都是没有长辈教的,就算真有什么容易怀小宝宝的诀窍,也要有长辈告诉才会知道。 「没事,你好好养胎,我先走了。」 「我送你。」 云秋梧摆摆手,「就几步路,有什么可送的。」 说完他潇潇洒洒的走了。 …… 云秋梧回家时,看到家里有两个人正在大眼瞪小眼。 一个是陆远,另一个人,他也认识,是早就从这里离开的慕九。 「夫君,慕公子,你们这是……」 云秋梧想说一直瞪着眼睛不累吗? 慕九亲眼见证了什么叫变脸比翻书还快,刚才还对着他怒目相视的陆远在听到自家亲亲小夫郎的声音后,一瞬间,不 ,是半瞬间,脸就变了,神色温柔 「这么快就回来了,怎么不在星哥儿那儿多玩一会儿。」 要是小夫郎迟些回来,他应该已经把慕九这厮给打发走了。 像慕九这种人,无论是他的举止谈吐,还是最开始不算愉快的初遇,无一不在表明他不普通的身份,陆远这个人惜命,有句话叫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所以在慕九养伤期间,从来不多问一句,揣着明白装煳涂,把慕九当着普通人对待。 后来慕九伤养得差不多了,留下金条走了,在陆远看来,这事就算完了,他救了慕九一回,人家也是知恩图报的人,给了金条作为回报, 偿还恩情。 按照陆远的设想,应该这辈子都没有和慕九再见的一天,毕竟一个是高门显贵,而他只是一个乡下人,要不是慕九落难,应该连一丝交集都不会产生。 谁知慕九走是走了,居然还有再回到这个小地方的一天,而且还找上门来了,他不认为短短的一个月都不到的时间和慕九建立了多么深厚的友情,值得慕九去而復返。 「我看星哥儿精神不好,说了会儿话就走了 。」云秋梧轻言细语地解释。 「来,快喝杯热茶,说了让你再穿厚些,你看你,手都是冷的。」 陆远一面念叨,一面倒茶。 云秋梧听他的话,乖乖喝茶,心里暖融融的,但还是辩解了一句,「和穿多穿少没关系,我的手一年四季都是这样。」 这一点陆远也知道,自家小夫郎的手哪怕是六月的大热天,摸上去也是冰冰冷冷的,没有什么热度,不过他不妨碍他觉得小夫郎穿得单薄了,要是穿厚些,说不定能捂暖和些。 慕九看得牙都开始泛酸了。 他离开的这几个月,陆大哥和他夫郎的感情是越来越好了,看看都腻歪成什么样子了,完全都忘记有自己存在了。 「陆大哥,我没有茶喝吗?」 慕九冷不丁地出声提醒一下腻腻歪歪的夫夫俩这房子里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在,还有个活生生的人。 他来了有一会儿,陆大哥光忙着瞪他了。 陆远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要喝茶你自己不会倒吗?你手长来当摆设吗?」 话虽如此,陆远还是给慕九倒了一杯,毕竟是客人,虽然这客人不请自来。 被挖苦了慕九也不在意,接过茶一饮而尽。 「巧了吗这不是,我来这边办点事,想着既然都来了,就来看看陆大哥和哥夫郎。」 陆远睨了他一眼,表情似信非信。 这么巧吗?天下这么大,慕九就那么碰巧地来到这个小地方办事。 他怎么那么不信呢。 不过当着云秋梧的面,陆远没有质疑,更没有追问,而是道:「行吧,你远道而来,就留下来吃顿饭吧。」 然后转头对云秋梧说话,「梧宝,你去厨房烧些开水,再泡一壶茶送来。」 云秋梧「嗯」了一声,到厨房忙活去了。 他离开后,只剩陆远和慕九两个人。 慕九絮絮叨叨的,说着他这一路上的见闻。 陆远心不在焉地听着,时不时地附和两句。 见说来说去都是些没用的信息,总觉得慕九这次来不是简单的拜访,而是有其他目的的陆远忍不住开口打断,直接问道:「你来是有什么事?别说是巧合,没有那么多的巧合。」 慕九愣了一下,刚想说些什么。 第九十五章 贤婿 门口忽然响起一道粗犷的声音。 「贤婿,贤婿。」 来的人是云大海,一上来就热络地喊上「贤婿」了。 虽然堂屋里有两个人,陆远和慕九都在,但慕九面容白皙,皮肤比多少哥儿都要白,气度不凡,一看就不是个种地的庄稼人,云大海又不是傻子,当然不可能认为慕九是他的贤婿,倒是陆远高高大大的,不是一副小白脸的样子,明显更像是一个乡下人。 陆远眉头微微皱起。 他确实是没见过云大海,但结合前两天霍氏上门来撒泼,来要钱的行为,还有听着就很刺耳的「贤婿」,立马就猜出云大海的身份。 云大海个子不高,只能算中等,脸上还长了些麻子痦子之类的东西,看起来像是个老实人。 「就是你娶了我家梧哥儿吧,啧啧,我云家的哥婿果然不错。」 云大海是越看陆远越满意。 有这么个无论是样貌,还是家境都拿得出手的哥婿,这对他来说,是件脸上有光彩的事情。 第108页 陆远冷冷道:「什么你家的,我夫郎从嫁给我陆远那天起,就是我陆家的人了,你不要胡言乱语。」 这会子又巴巴地说梧宝是云家的哥儿了,当初怎么不见云家对小夫郎有多上心。 对于云家,除了自家小夫郎以外的所有人,陆远的观感一向是不好的,即使没有接触过,也不妨碍他厌恶云大海他们。 何况陆远曾经是和云夏桐打过照面的,本该尊敬的兄长的云夏桐对自家小夫郎的态度那样恶劣,一张口就往小夫郎身上泼脏水,要不是背后有云大海和霍氏给他撑腰,云夏桐焉敢如此。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没有像样的爹娘,他能学到什么好。 云大海面色一讪,随即又理直气壮起来。 嫁人了又怎样,梧哥儿是他云大海的种,身上流的是云家的血 ,别说是嫁人了,就是死了,也改变不了他和云家的关系。 「贤婿你这话可就不中听了,再怎么样我还是梧哥儿的亲爹,你娶了梧哥儿,我就是你的岳父,你个当哥婿的,不懂礼数,家里没有长辈教,这么久了都不知道准备些好吃好喝地去看望岳父,只能岳父亲自来找你了。」 说着说着,云大海还说教起来了,自以为抓住了陆远的小辫子。 哪有不和岳家往来的哥婿,说出去就是陆远不占理,他自己不主动去和岳家走动,晾着岳家,视岳家为无物,实在是失礼至极。 陆远眉心一跳。 云大海还跑来教训起自己来了,谁给他的脸。 慕九先「嘿」了一声,「你这汉子好不讲理,你口口声声说陆大哥是你云家的哥婿,这个哥婿是怎么来的你不清楚吗?还要陆大哥孝敬你,你也配,就你这么个不把亲生的哥儿当人看的渣渣。」 云大海瞪着慕九,脸涨得通红,气急败坏道:「你谁啊,用得着你多管闲事吗?赶紧从我贤婿家离开,这里轮不着你说话。」 慕九冷哼一声,嘴角挂着嘲讽的笑,「凭什么,大叔,要走也是你走好不好,陆大哥可是我大哥哎,他才不会赶我走。」 前不久才动过赶人心思的陆远动了动嘴皮,沉默了。 怎么看到慕九得意洋洋的样子有些不爽呢。 云大海不清楚慕九和陆远之间的关系,但是见慕九打扮贵气,说不定是哪家的少爷公子,自然也不敢得罪得太狠,只能装作没看到慕九这个人,转而对陆远道:「贤婿,以前的事我就不计较了,都过去了。」 慕九:「呵呵,说得好像你能计较,你要计较就能怎么着了一样。」 云大海深吸了一口气。 想打人。 到底从哪里冒出这么个胡搅蛮缠,多管闲事,嘴巴子还厉害的人,这大户人家的教养,也就这样了,不咋地。 「贤婿,我大老远的来,不为别的,主要是来看看梧哥儿和你过得好不好,现在看到你们过的得好,我也就放心了,梧哥儿他小爹走得早,把他养大不容易……」 大概是觉得有慕九这个爱搅和的人在,云大海改走温情路线了,装模作样地嘆了口气。 陆远「啧」了一声,「奇怪了,你连我夫郎的面都没见着,怎么就知道他过得好了」 还不为别的,这话云大海自己说着心不心虚啊。 他要不是另有所图,真的只是作为一个疼爱孩子的父亲来看一看,那才是有鬼了,眼睛里的贪婪好歹藏好些,别滴熘熘地转来转去,一看就是在打鬼主意的样子。 云大海顿了一下,似乎是没有想到陆远会这么呛他一句,赶忙道:「这不是见到贤婿你了吗,贤婿家里这么好的条件,没多少人比得上,梧哥儿还能吃亏不成,把梧哥儿交给贤婿,我是一万个放心的,见不着梧哥儿也没关系。」 语气中有些谄媚讨好。 青砖大瓦房,房子还修得这么宽这么大,比大槐树村的村长家还要气派,这要是早知道陆家会发达,把桐哥儿嫁到陆家来该多好,桐哥儿才是一心向着家里的,打小就听话懂事,什么都为家里着想, 才不像梧哥儿这个没良心的,一嫁人就不把娘家放在眼里了,也不想想,这么多年他吃的穿的都是谁给的。 云大海从心里感到惋惜。 倘若陆远娶的是他家的另一个哥儿,云夏桐把陆远治得服服帖帖的,家里的一切都让云夏桐掌管,云夏桐就可以大肆接济补贴云家了,那还用得着他亲自上门,他只需要在家坐着等陆远给他送吃的送喝的送银子。 然而想像很美好,现实很无情,云大海这会儿连陆远的一个好脸色都得不到。 陆远不置可否,冷冷道:「既然你看到了,也放心了,该走了吧。」 第九十六章 硬气的小夫郎 云大海:「……」 这人怎么软硬不吃呢,他都说得这么好听了,难道不应该毕恭毕敬地请他这个岳父留下来吃饭喝茶,尽尽孝道吗? 见过百般留客的,没见过一个劲把人往外赶的。 云大海搓了搓手,「不急不急,还没见到梧哥儿呢,好不容易来一趟,总得见着人不是。」 慕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刚刚才说见不到人没关系,现在又非要见了,怎么着,陆家难道是什么虎穴狼窝不成,会吃人吗?你出去打听打听,村里谁不知道陆大哥是最宠夫郎的。」 云大海本来就心虚,被慕九这么一说,更加心虚了。 第109页 他哪能不知道梧哥儿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那天霍氏回去的时候什么都给他说了。 不过是找个藉口赖着不走。 反正他个当爹的,只是想要看一眼梧哥儿,能有什么不对。 云秋梧提着茶壶,站在门口,板着一张脸,「我人就在这儿。」 云大海当然不是真心想要看云秋梧过得好不好,见云秋梧出现,恼怒地瞪了他一眼。 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不是来打扰他的好事吗? 他要钱的话都还没有说出口呢。 「你这孩子,见了爹怎么不喊人。」 云大海强扯出一抹亲近的笑容。 云秋梧扯了扯嘴角,「我没爹。」 「小崽子,你胡说八道什么呢,老子不就是你爹。」 云大海下意识地举起了手,想给云秋梧一耳光。 大概是他以前经常教训云秋梧都成了习惯,稍有不顺心就打云秋梧出气。 因为除了云秋梧,其他人他要么是捨不得打,要么是不能打,打了会有麻烦,霍氏娘家那几个哥哥可不是吃素的。 云秋梧忍不住瑟缩了下,陆远连忙把人搂在怀里,护在身后。 「别怕,这是在我们家,他不敢怎么样的。」陆远柔声安慰道。 心中对云大海的厌恶又深了一层,一个只会用暴力泄愤的男人,欺软怕硬,只在窝里横。 有陆远护着,加之一旁的慕九也眼神不善地盯着,云大海憋屈地放下了手,头一次打人没打成。 小兔崽子还真是长本事了,嫁了个有本事的汉子后就以为找到依靠了,翅膀硬了。 云秋梧小声地「嗯」了一声,仰着头冲着陆远笑,「我知道的,夫君。」 这里不是云家,而是他和夫君的家,就算云大海想要教训他,也是不能的,夫君不会坐视不管的。 「贤婿啊,梧哥儿这是在和我闹脾气呢,让你看笑话了,这孩子因为我没给他置办嫁妆,心里赌气呢,也不想想我们家又不是什么大户人家,银钱要留着给他两个弟弟读书,哪有多余的钱花在他身上,这么大的人了,还不懂事,不知道体谅家里的不容易,和他几个弟弟比差远了。」 云大海试图把过错都往云秋梧身上推。 不是他不慈爱,对自己的孩子不好,而是云秋梧太自私,不孝顺,拉踩云秋梧比不上云夏桐他们。 陆远严肃反驳道:「不,我夫郎很好,你觉得他不好,是你自己的问题。」 闻言慕九露出一副果然如此,一言难尽的表情。 有夫郎的人都一个样,觉得全天下就自己的夫郎最好,提着灯笼都找不着的好。 云大海:「……」 这陆家小子怕不是脑子有问题吧,梧哥儿哪好了?要样貌没样貌,性子也不讨喜,怎么就招人喜欢。 不过这话云大海没说出来,说出来不就是在惹人嫌吗? 管陆家小子脑子有问题还是没有问题,只要他中意梧哥儿,看在梧哥儿的面子上,也会给自己这个岳父几分面子。 云大海显然忘了陆远从一开始就没有给过他什么面子。 「贤婿,晓得你是个有本事的人,肯定能拿出十两银子来,你两个小舅子读书要用钱,你现在帮衬他们,将来金宝他们一定会记得你的好。」 陆远和云秋梧对视一眼,眼中都有些不解。 怎么是十两银子? 霍氏来的那次,要的是二十两。 很快陆远就想通了,估计是霍氏临时见财起意,看到陆家的情况,狮子大开口,觉得二十两都拿得出来,到时候回去和云大海说要到了十两,自己还能吞下剩下的十两银子,除非当面对质,不然谁会知道她藏了十两银子,就算是当面对质,霍氏咬死了不承认,谁能拿出证据来。 只是霍氏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她一银银子都没要到。 「帮衬你是要我免费送吗?」 陆远语气意味不明。 云大海面露惊喜,「好贤婿,梧哥儿嫁给你真是好福气……」 「做你的青天白日梦,白送银子想得倒是美。」 云大海愣了一下,「你怎么能……」 陆远没什么耐心地打断道:「怎么不能,你儿子要读书,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的儿子要读书,云大海,在我这里,别摆什么岳父的架子,因为你不配,没听清楚吗?我夫郎说了,他没爹,所以我没岳父。」 云秋梧鼓起勇气,硬气地对云大海说:「你拿了官配给的五两银子,够我这些年的吃穿了,你别想要夫君给你一文钱,我说不给,夫君就不会给,夫君他什么都听我的。」 云大海气得暴跳如雷,怒骂道:「小兔崽子,你没良心,看老子今天不打死你。」 在云大海看来,因为云秋梧不认他,所以陆远不给他钱,陆远都是被云秋梧教唆的。 怒气上头直接不管不顾,抡起拳头就往云秋梧身上招唿。 陆远挡住云大海的拳头,然后反手用力一拽,只听得清脆的咔嚓一声,顿时响起杀猪般惨烈的嚎叫声。 云大海捂着胳膊直叫唤,「哎呦,哎呦喂,我的胳膊……痛死老子了……」 他的胳膊不会是要断了吧,痛得不得了。 陆家小子力气咋这么大,拽着他的手的时候怎么挣都挣不开。 第110页 云大海的叫声太悽惨,云秋梧有些担心陆远是把他的胳膊弄断了,要真是那样,反倒成了一桩麻烦。 夫君不清楚,他是知道的,云大海是个癞皮狗,这下逮着机会不知道要赔给云大海多少医药费。 「夫君……」 陆远微微摇头,示意他不用担心。 第九十七章 不经吓 别看云大海叫的那么大声,好像要死了一样,其实陆远心里是有数的,只是脱臼了,先让他痛会儿,再给他弄回去就行。 云秋梧是无条件相信陆远的,乖巧地点点头,依偎在陆远身边。 「啊,陆家小子,你赔钱,我胳膊要断了,不赔钱我就到官府告你。」 「梧哥儿,你也不想你家汉子蹲大牢吃牢饭吧,赶紧地拿十两银子出来,不然这事我一定要追究到底。」 正如云秋梧猜想的那样,云大海真的逮着机会就开始耍赖,要陆远赔他医药费。 这会儿云大海不想着和陆远攀关系,一口一个「贤婿」地喊着了,大概是看出了无论他怎么狡辩陆远都不会相信他,不会把他当成正儿八经的岳父,也有可能是恼羞成怒,因为陆远对他动手了。 陆远贴心地把云秋梧的耳朵捂住,毕竟云大海叫得真的太难听了,鬼哭狼嚎的。 慕九忽然大踏步走到云大海面前,在所有人都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时候,抓起云大海的另一只胳膊,勐地一拉一拽,又是咔嚓一声,仅剩的那只完好的胳膊也遭殃了,软趴趴地无力垂着。 「啊……」 这下云大海叫得更惨烈了,脸色惨白,眼泪狂飙。 他是想要钱不假,但他也怕自己的手真的断了,断一只手不要紧,好歹还有另一只手能用,但要是两只手都断了的话,他还怎么活啊,不就成了个废人吗? 云秋梧虽然耳朵被捂住了,没怎么听到,但他看到了这一幕,顿时惊讶地睁圆眼睛,同时在心里给慕九打上一个不好惹的标籤,决定以后离这个危险分子远一些,不然万一哪天自己要是惹着这个大少爷了,自己的胳膊也被卸下来了咋整,肯定很疼,看云大海那惨兮兮的样子就知道了。 云秋梧偏过脑袋,不再去看。 慕九皱了皱眉,觉得云大海嚎叫的声音太大,吵着他耳朵了,不知道点了哪个穴位,云大海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哑了。 这一手点穴的功夫看得陆远都不禁侧目,感觉慕九像是个武功高手的样子。 云大海叫不出来后,脸上的表情更加惊恐慌张,他努力地张大嘴巴,想要发出声音,却是枉然。 慕九拍了拍手,转头看向陆远,笑眯眯的,兴致勃勃地提议道:「陆大哥,要不我把这人弄到山上去餵野兽算了,我记得这附近就有深山老林,据说里头有老虎黑熊,最喜欢吃人了。」 陆远煞有其事地思考了一下,点了点头,「我觉得可行,不过要等晚上再去,现在是白天,让人看见了不好,手脚要干净些,不能露出破绽。」 慕九瞭然一笑,「懂的懂的,伪装成意外嘛,简单。」 陆远微微摇头,「怎么能叫伪装,被野兽吃了本来就是意外。」 听着陆远和慕九若无其事,谈笑间,两三句话就决定了他的生死,云大海彻底慌了。 说杀人就杀人,要被他丢到深山老林餵野兽,这话要是别人说,他还不一定会相信,但陆家汉子是什么人,那是个天生的煞星,实打实上战场杀过人的,对他来说,杀人跟杀鸡杀鸭一样,不存在下不去手的说法。 还有那另一个汉子,也邪性得很,动动手就把他给弄哑了。 这两个人要真是联起手来,弄死他还没有人发觉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此时此刻,云大海终于后悔了。 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招惹一个煞星,他哪里来的底气。 扑通一声,云大海跪在了地上,面露乞求。 陆远和慕九一唱一和,口头上说得惊悚,全都故意说给云大海听的。 像云大海这种人,和他讲道理是行不通的,还是恐吓来得最有效。 过了一会儿,估计云大海担惊受怕得差不多了,慕九才施施然给他解开穴道,顺道先把他脱臼的两只胳膊给復位,不然就又要听到杀猪般的嚎叫声了,着实是折磨在场其他人的耳朵。 剧痛袭来,云大海想叫又叫不出来,一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慕九差点以为他是想咬舌自尽,赶紧掰开他的嘴巴。 人要是真死了,还是个麻烦。 虽然也不是摆不平,但他从来不是个滥杀无辜的人,这人是个泼皮无赖不假 ,但还不至于死的地步,就算要死,也不该死在他手上,自有律法会制裁他。 「现在还要钱吗?要钱就没有命了。」陆远语气平淡,仿佛在说今天的天气好不好一样。 可在云大海听来,分明就是在索命 ,仿佛是黑白无常在向他招手一样。 有钱也得有命花才是,不然就是白搭,比起两个儿子的前途,还是自己的命更重要。 于是云大海毫不犹豫,不带迟疑地选择了要命。 「不……不要钱了……」 云大海涕泗横流,姿态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说着他跌跌撞撞地往外跑,活像后面有人在追杀他一样 。 慕九「啧」了两声,有些意犹未尽。 第111页 这人怎么这么不经吓啊,也没干嘛啊,跑这么快干嘛,忙着回家吃饭吗? 云秋梧冲着陆远眨眨眼,「他走了。」 就这么走了,还以为云大海要在这儿撒泼打滚呢 。 陆远放开手,轻轻「嗯」了一声,「没被吓着吧?梧宝。」 只恨他没有多余的手,捂住了小夫郎的耳朵就没办法捂住小夫郎的眼睛了,不知道小夫郎有没有看到刚刚那兇残的一幕,有没有被吓着。 云秋梧摇头,「没有啊。」 他后面是真的没有看到,云大海面目狰狞的样子并不好看,所以他一直老神在在地看向外边,依稀听到了一些声音。 闻言陆远放下心来。 他心想经过这一遭,云大海应该不会再来了。 不过也不一定,还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搞不好云大海为了钱会贼心不死,再次打上他家的主意。 这次是他在家,万一下次他不在家,只有小夫郎在,那就糟了。 看来云家的事情必须得解决得彻底一些。 时间已经到了中午,陆远先去弄了些吃的。 吃过饭,云秋梧去餵兔子了。 第九十八章 兄控 陆远看嚮慕九。 慕九觉得陆远的眼神怪怪的,有些不自在地耸了耸肩。 「你喝了我家的茶,吃了我家的饭,总不能白吃白喝吧,慕公子,慕少爷,帮个忙吧,你可吃了三大碗饭呢。」陆远悠悠道。 慕九:「……」 不就是三碗饭吗,说得好像吃了很多似的。 「只要是陆兄的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陆远沉默了一下,然后道:「那倒也不用,没那么夸张。」 不过是想让慕九帮忙查查云家的事情,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霍氏和云大海都还有工夫找到他家来,估计是太闲了,给他们找些麻烦忙活忙活就好了,省得一天到晚来找小夫郎的麻烦。 如果要查,陆远自己也能找人查,但一来麻烦,二来效率也低,毕竟他以前没做过这种事,头一次做难免生疏,但慕九就不一样了,相信对慕九来说,很快就能查出来。 何况慕九也不能真的白吃白喝不是,就当是他的伙食费了。 慕九答应得很爽快,拍着胸膛表示,「陆兄尽管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保证办得妥妥贴贴的。」 「多谢了。」陆远拱拱手,慕九肯帮忙是情分,不是本分,一声谢谢还是要说的。 慕九摆摆手,「陆兄太客气了,咱俩谁跟谁啊,那是过命的交情,哪用得着这么见外。」 陆远嘴角抽了抽。 什么过命的交情,他怎么不知道。 但在慕九看来,陆远曾经在他身受重伤的时候搭救过他,这就是过命的交情了。 云家的事情暂且告一段落,陆远邃想起云大海来之前的事情 ,再一次问慕九,「你还没说你为什么来这儿?」 慕九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摺扇,哗的一声打开摺扇扇起来,端的是一派风流公子的作派。 「此事就说来话长了……」 「你可以长话短说。」 慕九顿了一下,「哈哈,这么久不见,陆兄说话还是这么有趣,有个性,我喜欢。」 陆远只觉得脑仁疼,眼看问是问不出什么来了,再次嚮慕九确定了不会给他和小夫郎带来什么麻烦后,就没再继续追问了。 要是想说,不用问慕九自己都会说。 反过来,要是慕九自己不想说,他能有什么办法,哪怕慕九说了,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 慕九逗留了一个下午,在陆远出门的时候还凑热闹地跟着一起出门。 陆远以为慕九这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应当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出乎意料的是,慕九对地里的不少庄稼都认识,有生活常识,不是那种能发出何不食肉糜可笑言论,不知人间疾苦的富家少爷。 「陆兄,你种的这个是红薯吧,哪里来的种子,我记得在我朝是没有这种作物的。」慕九语气有些兴奋。 他起初不是很确定,因为他只在书上看到过红薯这种作物,还没见到谁种过。 再三辨认后,慕九才确定了,这种绿油油的藤蔓和书上的插画一样,他还扯了根藤蔓起来,从地里扯出来个东西,样子也和红薯一样。 陆远看到慕九扯出来的红薯不禁眼皮一跳。 「你知道这是红薯」 「知道啊。」 「怎么知道的」陆远佯装无意地随口一问。 还没有察觉到自己被套话了的慕九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书上看到的。」 「什么书」 「记不清了,陆兄你要是想看的话我下次回家给你找找。」 书应该是在大哥书房里,和大哥说一声就行,大哥一向是最宠他的,只要他开口,一本书而已,白送都行。 「对了,陆兄,你知不知道这个红薯你可以上报给官府,只要官府核实后,你就能得到一笔嘉奖的银子。」 说到这里,慕九还压低了声音,「银子还挺多的,能发一笔小财呢,真的,陆兄我不诓你,你信我准没错。」 陆远挑挑眉,「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了,这个政策就是我大哥定的,他说百姓民生是国之大计,只有百姓们过上好日子,国家才能安定,天下太平,万民归心,这最要紧的就是解决百姓们的温饱问题,但是我朝粮食产量太低了,农作物也少,所以要扶持农业发展……」 第112页 「我大哥……」 「陆兄我跟你……」 一说到自家大哥,慕九是滔滔不绝,话匣子一打开了就关不住了,话里话外都是对他大哥满满的崇拜,从他的描述中,他大哥就不是个人,而是天神下凡,完美无瑕。 陆兄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兄控这个词。 看慕九这么激情澎湃的,一副我大哥最好,我大哥最棒,我为大哥举大旗,看谁敢与他为敌的样子,太像是一个兄控了,眼睛里就只有他大哥。 慕九的确是个名副其实的兄控,从小到大都是,这一点他从不否认,走到哪儿,都是他大哥的夸夸侠,行走的人形哥哥牌专属夸夸侠。 陆远趁机又套了不少话出来,心里有个底了。 看来慕九的大哥十有八九就是个和他一样的穿越者了,而且还比他早穿越了好些年,估计是很小的时候就穿过来了。 本来陆远还想问慕九他大哥知不知道自己,想了想,没有问。 因为他觉得不用问,就慕九这个大嘴巴,是装不住话的,又是个兄控,怕早就什么都跟他大哥说了。 他大哥多半也察觉到自己的身份了。 想到这里,陆远好像明白了慕九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该不会是奉了他大哥的命令,来探自己的底吧,不然很难解释慕九突然出现的原因,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山村,有什么值得慕九再次回来。 慕九对着陆远输出了一大堆他大哥有多好的彩虹屁后,后知后觉地担心自己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不过应该没关系,甭管是不是一家人,陆兄为人光明磊落,肯定不会是敌人,慕九如是乐观的想。 第九十九章 小夫郎被抓包了 得亏慕九大哥不知道自家亲弟弟心中所想,不然肯定要说一句真是心大。 慕九本来还想蹭一顿晚饭再走的,在他看来,镇上那些酒楼食肆做得吃食都一般,吃来吃去都一个味,但陆远一个冷眼扫过去,慕九忽然就焉了,觉得自己好像被嫌弃了,便很有眼色地选择了离开。 他走后,家里没有个多余的电灯泡后,陆远又得以和自家小夫郎继续腻腻歪歪的二人世界。 第二天是个下雨天,雨不算大,但淅淅沥沥的,一直在下。 想起不久就要到交话本子的时间了,已经旷工了好几天的陆远终于重新找出了纸笔,准备復工,他先是沉思,等有了大概的思绪后,提笔刷刷刷地写,灵感一上来,挡都挡不住,一写就是一个多时辰,全神贯注,奋笔疾书。 中间云秋梧进来给他送了茶水,沉浸其中的陆远都没察觉到。 见状,云秋梧只好自己倒好了茶,又端着茶杯把茶送到陆远嘴边,亲自为他喝下,又给他捏了捏肩,然后拿起放在一边已经写好的纸稿开始看起来。 没看多久就看完了,云秋梧看到书架有些凌乱,邃站起来走过去整理书架。 原先的老房子那边是没有书房的,新房子这边陆远特地给弄了间书房,在书房教小夫郎读书识字,红袖添香,想想就是桩美事,而且将来要是有孩子了,孩子总得要读书,有个书房有备无患。 书架上没放多少书,除了陆远自己写的话本子,剩下的就基本开蒙的书,比如《幼学琼林》,《三字经》之类的,云秋梧刚开始跟着学认字的时候,陆远就买了这些书。 云秋梧按照书的类别进行分类整理,话本子放在一边,其他书又放在另一边,这样要拿的话方便,不用到处翻,翻得乱糟糟的。 「咦」 云秋梧翻出一本自己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书,书的封面十分精美,不厚不薄的一本。 「风月秘事,这是什么书话本子吗?」云秋梧嘟囔道。 他心想夫君自己就是写话本子的,为什么还要买话本子。 难不成是买回来学习的,看别人的话本子是怎么写的 云秋梧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毕竟没有人是生来就什么都会的,夫君再厉害,也不可能样样精通,他写出来的话本子卖得那么好,肯定是有窍门的。 夫君都特意买回来的话本子,不知道讲的是什么故事,应该很好看,云秋梧这么想着,正好他也没其他话本子可以看,决定就看这本新发现的话本子了。 云秋梧捧着名为《风月秘事》的话本子坐在了不远处的榻上,双脚微微翘起。 他翻开看了第一页,上面一个字都没有,只有两个人。 没看出什么不对劲的云秋梧继续往下翻。 第二页还是只有图画,但图画上的人已经是衣衫半褪,姿态亲昵地交缠在一起。 云秋梧眉头皱了皱。 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呢。 又看了几页,不止有图,图下面还有一两行小字,云秋梧哪怕没有去看那些字,只看图就什么都明白了,脸唰的一下就红了,连忙把书给合上。 两个赤条条的人,抱在一起这样那样的,怪不得他觉得不对劲呢,原来是这样,根本就不是什么话本子,而是…… 云秋梧一时臊得厉害,害羞地想,夫君怎么这么坏啊,还专门去买这种书,多不好意思啊,亏得是夫君去买的,要是他的话,他臊都要臊死了,怎么可能张得开这个口。 虽然书合上了,那书上的画面还刻在云秋梧脑子里,久久挥之不去,尤其是他想到某些画面和自己的记忆是重叠的,书上的姿势,正是自己曾经切身体验过的,那更是不得了,一些往日里刻意不去回想的记忆瞬间变得鲜活形象起来。 第113页 难怪夫君有那么多花招,尽是在床上「欺负」他,原来都是从这书上学的 ,云秋梧羞恼地想,一想到自己在床上服过的软,吃过的苦,忍不住愤愤的在书上敲了两下,以宣洩自己的那点微末怒气。 虽说当时他不是没有快活到,但不能就此否认他为此受过的煎熬,有时真的是又痛苦又欢愉,让他又爱又恨。 「梧宝,你干嘛呢?」 清朗温和的声音忽然自身后传来,云秋梧不用回头,都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像是一个正在调皮捣蛋被抓包了的小坏蛋,手忙脚乱地书往怀里藏,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抬起头有些心虚地冲着陆远笑,声音软软地撒娇道:「夫君,你的话本子写完了吗?」 实际上云秋梧的一系列操作完全是欲盖弥彰,陆远早就注意到了。 陆远写完放下笔后,抬眼随意一扫就发现书架被整理过了,当即脸色一变,因为他想起来了那本被他随意放在书架上的避火图。 当初陆远把避火图借给沈烈后,过了段时间沈烈就把避火图还回来了,还一个劲地感谢陆远,说要给陆远打两斤烧酒谢他,后面还真打了两斤烧酒来。 按说陆远应该把避火图放好的,但当时临时出了点事,陆远就随意把避火图扔在书房里就出去了,后面一直没想起来这事,于是乎避火图就一直大咧咧地搁书架上放着。 本来书架一般是陆远在整理的,要是他整理的话,自然就会把避火图再找个隐蔽些的地方放好,但今天云秋梧帮他整理了书架,又把避火图当成了话本子,好奇地翻来看。 陆远起初是有些窘迫的,被自家小夫郎发现自己在悄悄看避火图,这事总感觉有些 ,嗯,怎么说呢,挺微妙的。 但这会儿见到手足无措 ,还要强装镇定的小夫郎,陆远一点儿不觉得窘迫了。 不就是本避火图吗,买都买了,不就是为了看,为了学习的吗? 「我的话本子写完了,不知道夫郎的话本子有没有看完」陆远眼中含笑,意味深长道。 第一百章 泼天福利 云秋梧眼神闪烁,支支吾吾道:「看……完了。」 其实哪里有看完,就看了几页,后面就不好意思再看了,因为越往后越羞人。 陆远点点头,勾了勾唇,眸中暗光浮动。 眼前的小夫郎脸颊红彤彤的,跟充血了一样,露出来的小巧的耳垂,白皙纤细的脖颈都是粉粉的,真想把衣裳给扒开,亲眼看看小夫郎身上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是粉粉的,还是白白的,像块光滑温软的玉。 「梧宝看完了,我还没有看呢,不如我们一起看吧,看是什么故事这么有趣,把梧宝的魂都给勾走了,一看就入迷了。」 陆远俯身,弯腰把在榻上的人儿给抱起来,揽在怀里,连带着那本《风月秘事》一起。 「才没有……入迷……」 云秋梧底气不足地反驳,声音渐渐弱了下去。 他虽然没继续往下看,但也的确是因为这本书入迷了。 陆远不置可否,「我们一起看,好不好梧宝。」 声音听起来柔情款款的,好像下一瞬就能滴出水来,又带了点儿哄骗勾引的意味,然而眉宇却是不怀好意,兴奋急切的 。 和亲亲小夫郎一起看避火图,这种好事还是生平头一次,一定会非常有趣。 云秋梧晕晕乎乎地答应了,轻声吐出一个「好」字。 夫君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太温柔了,像是春天的湖水,一下子就把他的神志给吸进去了。 夫君笑得也好好看。 相处这么久,陆远自然是知道自家小夫郎最吃哪一套,所以也毫不客气地将自身优势给发挥了到了极致。 只要能让小夫郎乖乖地,心甘情愿地往套里钻,小夫郎想要他笑成什么样,想要听什么样的声音,他都可以满足。 陆远抽出被云秋梧藏在怀里的《风月秘事》,随手翻开一页,握着小夫郎的指尖从书页上划过,故意问道:「这上面有字,梧宝给夫君讲一讲好不好?」 低沉慵懒的声音直接让云秋梧半边身子都酥了,整个人像是飘在了云朵上,虚虚的,没有真切感。 那些字云秋梧基本上都认识,但话到嘴边,怎么也念不出来。 磨蹭了一会儿,云秋梧绞尽脑汁想了个藉口,「我……我不认识。」 陆远眉梢微弯,脸上笑意浓厚,眼中翻滚着深沉情慾,声音微哑地道:「没关系,不是还有图吗?给夫君讲讲这图的意思,夫君好像有些看不懂呢。」 这话陆远说着竟也不心虚,他哪有什么看不懂的,看一眼就懂了。 云秋梧视线在书上瞟了瞟,又飞快地移开,不再多看一眼。 云秋梧「哼」了一声,还不懂,怎么可能,夫君可是太懂了,以前不就是这么弄过他吗? 他根本坚持不住,不住的讨饶,夫君都不为所动,一点儿不心软,非要这么弄他。 「我不,你明明懂的。」 云秋梧将头扭到一边。 「是吗?我怎么没印象了。」 「就那次啊……」 「那次是哪次」 云秋梧瞪了陆远一眼,不说话了。 他不信夫君不记得,分明就是在捉弄他。 逗人没有逗成功,陆远也不在意,继续若无其事的翻书,嘴角嗪着淡淡的笑意。 第114页 「这个是真的不懂,劳烦夫郎为我解惑了。」 整整一本避火图,陆远只是看了一些,还有好些没有看,自然就有些新尝试。 择日不如撞日,陆远决定就今天了。 云秋梧到底是没忍住好奇,低头去看,连自家夫君都说不懂的,他怎么能不好奇。 「这……」 云秋梧眼睛都睁圆了。 还可以这样的吗? 真的可以吗? 可是画上的人看起来好舒服的样子,并不见痛苦之色。 「喜欢这个好,那我们就来试一试。」 「相信夫君,一定会很快乐。」 从陆远的语气中不难听出他满意极了。 云秋梧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身上的衣衫已经被褪去,不着寸缕,腰身被两只大掌死死地箍住,浑身软绵绵的,从头到脚,都提不起什么力气。 「不……」 趁着神志尚存的时候,云秋梧试图最后再挣扎一下。 大白青天的,还是在书房,怎么能这样,实在是不像样子。 然而箭已经在弦上,哪有容云秋梧临阵退缩的机会,陆远就是想给 ,也给不了了。 陆远强忍着满腔慾火,低声让小夫郎安心,「没关系,梧宝,门关好了的。」 家里就他们两个人,再怎么胡闹都没有关系的。 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天赐机会 ,陆远是把人给「欺负」了够。 「这个怎么样,喜不喜欢」 「这个呢,我看很不错,也一起试试。」 「乖啦乖啦,最后一个,试完这个就不试了。」 「再试试这个嘛,就这一个,没问题的,我们梧宝最棒了,什么都做得到。」 …… 陆远是一次又一次地哄诱 ,出尔反尔了不止一次,仗着自家小夫郎心软,卖卖惨,装装可怜总能得逞。 小夫郎韧性不错就是好,基本上什么姿势都做得到,这泼天的福利是自己的,陆远简直要高兴坏了,愈发没个分寸,逐渐放肆起来。 云秋梧则是欲哭无泪,无论他是点头还是摇头,他的意见根本就不重要,因为陆远只是意思意思地问问他,实际上全是自己在做决定,只要是他喜欢的,就要尝试 ,当然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一起。 到最后云秋梧昏昏沉沉,哭惨了后是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了,流了太多的泪,让他眼睛红红的,堪比兔子眼睛,眼角残留着泪痕,一身凄悽惨惨,不堪入目的痕迹,像是一朵被狂风暴雨摧残过的花,要多可怜有多可怜,惹人怜惜。 然而这朵花却不是焉儿吧唧的,被灌溉,被好好「疼爱」后呈现出勃勃生机,娇妍饱满,散发着芬芳诱人的气息。 云秋梧小声嘤咛着,他想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他最初只是拿了一本书,本来是看看话本子,没成想话本子上的内容在自己身上实践了。 第一百零一章 难为情的小夫郎 夫君真是的,一次比一次过分 ,有几次,他实在是受不住了想要逃了,却被夫君给握住脚腕拽回去,夫君力气好大,让他根本挣脱不了,只能乖乖地任由摆弄。 一旦他想拒绝夫君就亲他,把他的话都给堵住,什么都不让他说出来,而夫君还装作一脸无辜的样子,好像他什么也没有做一样。 一想到这里,云秋梧又是气愤又是委屈,低下头张嘴在陆远胳膊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 「怎么了?梧宝。」 心满意足的陆远抚摸着自家小夫郎嫩白藕一样细细长长的胳膊,从下往上,一直摸到肩头,摸到精緻的锁骨,声音里透着慵懒的沙哑。 「你……」 云秋梧刚说了一个字,就听到了自己好像破风箱一样哑掉的声音,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的声音都哑掉了,好难听,一点儿都不好听了。 「你不心疼我了。」 云秋梧「哼」了一声,微弱的声音里满是控诉。 陆远可觉得太冤枉了。 他哪有不心疼小夫郎,什么时候都心疼的。 「梧宝,我方才也是在疼你,难道你不喜欢这种疼爱吗?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我以后改。」 陆远耷拉着眉眼,神色懊恼又落寞。 云秋梧莫名心中一紧,忽然觉得自家夫君好可怜,吞吞吐吐地道:「也……不是……」 其实他很多时候都是很舒服的,从头到脚,没有哪一处是不舒服的,可就是太舒服了,舒服得头皮发麻,灵魂颤抖,让他一点儿神志都没有了,又哭又叫的样子一定很没有形象。 而且过后也确实是很累很累的,累得他根本就不想动,也动不了。 可是反观夫君呢,还是精神十足,神采奕奕。 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可他没有不喜欢。 他是喜欢的 。 但他没说喜欢夫君都这么过分了,要是说了,夫君不就会弄他弄得更过分了吗? 云秋梧多少也摸索出一点经验来了,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他在这方面都吃过多少次亏了,不止一次两次,再迟钝也该长点心眼了。 然而只要陆远一扮可怜,云秋梧就什么都不记得之前用自己的汗水和泪水亲身实践后总结出来的那点经验了,全部都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那梧宝到底喜不喜欢吗?」陆远得寸进尺地问道,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把最后一层遮羞布都给扯下来,典型地顺着杆往上爬。 第115页 云秋梧破罐子破摔地嚷嚷道:「喜欢,喜欢行了吧。」 说完他把头钻进陆远怀里,像只寻求庇佑的小雀。 呜呜,太难为情了,好羞人啊,他居然对夫君说出那样的话,说自己喜欢夫君那样对他,夫君会不会觉得他这个人好……好不知羞耻啊? 陆远当然不会这么觉得,两个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又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年纪,很容易烈火干柴,一下就燃烧起来,他就是馋小夫郎的身子,天天都惦记着,要不是小夫郎的小身板不够结实,要节制,他巴不得日日夜夜都拉着小夫郎欢好。 「我也很喜欢。」陆远俯身在云秋梧耳边轻声低语。 他太喜欢小夫郎在恩爱缠绵时的种种情态了,蹙着眉红着眼要哭不哭时,小声呜咽着发出支离破碎的喘息声时,欢愉与痛苦并存,不知是苦是乐时…… 每一种情态都是风情万种,摄人心魄。 云秋梧更难为情了,紧紧闭着眼睛,假装自己已经睡着了,什么都没有听到的样子,可时不时颤抖的乌黑眼睫还是显露出了他依旧是清醒着的事实。 陆远很贴心地没有揭穿。 浴缸里放满了热水后,云秋梧被陆远抱到洗浴间,泡了一个热水澡,顺道被清洗了身子。 虽然两人今天在书房解锁了不少新尝试,但陆远还是手下留情了的,至少结束的时候云秋梧没有直接昏睡过去,还清醒着,不像以往在夜间的时候,十有八九次云秋梧神志都是昏沉的,往往都要等到第二天睡醒过后才有精神找陆远秋后算帐。 所以云秋梧难得在清醒的状态下有了一次被清洗身子的经歷了,当清洗到某处时,全身都紧绷着,红着脸要陆远出去他自己洗。 「我……我自己来……」 云秋梧头都快埋到水里去了。 他知道夫君帮他清洗身子这种事肯定不是第一次了,已经发生过很多很多次了,但有意识和没有意识完全是两码事,还不如昏睡过去,那样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可是现在…… 陆远唇角溢出笑意,忍不住轻笑出声,拍着小夫郎白皙瘦弱的肩头柔声道:「在夫君面前,害什么臊,你身上哪儿夫君没看过,用不着难为情。」 他不仅看过,还摸过呢,还是好多次呢,数都数不清了。 这一句话直接让云秋梧红成了一只大虾,全身上下都泛着一层若隐若现的红,蜷缩着身子,睁着湿漉漉的眼睛似嗔似怒地瞪了陆远一眼。 就算是大实话,哪能就这么说出来 ,跟调情似的 。 陆远连忙做了一个闭嘴的动作,表示自己不说了。 不过眼睛里的戏嚯笑意还是争先恐后的跑出来。 哎呀呀,逗小夫郎什么的,最有趣了,乐此不疲,百逗不厌。 仗着花言巧语把小夫郎给吃干抹净 ,占尽了便宜,陆远当然也是要做出补偿的,做了一桌子好吃的,亲自投餵到小夫郎嘴里。 云秋梧第一次被陆远餵着吃东西的时候是腼腆害羞的,但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这么贴心呵护后,他渐渐地也习惯了,配合着张开嘴嗷呜一口就吃掉。 「我要吃冬瓜。」 「好。」 「要那个,要滑肉。」 「好。」 「想吃青菜 。」 …… 无论云秋梧要什么,陆远的回答都是一个「好」字,他并不觉得云秋梧是在拿乔,是故意折腾他,使唤他,因此并不见一丝一毫的不耐烦,有耐心极了,脾气好得不可思议。 当然,即使云秋梧是故意的,就是闲着没事做,想要指挥他指挥得团团转,陆远也不会介意,更不会生气,谁让他自从踏上宠夫郎的道路后,就一去不復返了呢,只会越走越远。 第一百零二章 迷信的小夫郎 上午的一通胡闹,成功地让云秋梧下午腰腿酸软,哪哪儿都提不起力气,瘫在床上一点儿都不想动弹。 想起自己本来是要把旧冬衣翻出来改成盖脚的小被子的,结果现在大半天过去了,还什么都没有做,云秋梧忍不住在罪魁祸首身上拍了一巴掌,没好气道:「都怪你,我今天还什么都没有做 ,时间全都混过去了。」 没什么力气,轻轻柔柔的一巴掌像是小猫踩了一爪子似的,痛是不可能痛的,跟挠痒痒似的,陆远差点儿没笑出来。 「谁说的,梧宝辛苦得很,可是干了件大事呢。」陆远脸上挂着促狭的笑意,语气老不正经了。 小夫郎可是让自己「吃」了个尽兴,这哪是什么都没做。 云秋梧又不傻,哪能不明白陆远的意思,当即「哼」了一声,眼睛转了转,忽然扑到陆远身上,出其不意地去挠陆远的胳肢窝。 陆远怕痒,尤其是怕挠胳肢窝 ,这一点是云秋梧偶然发现的。 自从发现后,云秋梧就有招对付陆远了,一旦生气了,一般是羞恼的时候就去挠陆远的胳肢窝泄愤。 陆远没有防备,被偷袭成功,立刻就觉得痒得不行,笑着倒下去,手还装模作样地去阻止在他身上肆意妄为,张牙舞爪的小野猫。 「怕不怕,怕不怕你再说些有的没的,我还挠,一直挠。」 云秋梧这会儿下手是一点儿都不客气 ,专门往陆远的胳肢窝挠。 夫君居然笑话自己,就要做好被自己报復的准备。 第116页 他可不是好欺负的,不是每一次被欺负了都不会不还手的。 陆远没什么诚意地告饶,「怕了怕了,夫郎大人在上,小的以后再也不胡言乱语了。」 云秋梧露出满意的微笑,刚刚停手,就听陆远说:「可是我没有乱说啊,是夫郎你自己想歪了。」 到底是不是自己想歪了,云秋梧还能不清楚,刚舒展的眉头又拧了起来。 见陆远取笑他还不够,还要倒打一耙,云秋梧可忍不了,故技重施,一双手又在作乱。 这一回,非要给夫君一个深刻的教训。 陆远实在是怕痒,弱点被自家小夫郎捏在手心里,再硬气也硬气不了多久,在眼泪都快要笑出来的时候,终于坚持不住了。 「夫郎大人高抬贵手,放过小的吧,真要把小的挠死了,梧宝上哪儿再找一个夫君去,可就要一个人……」 陆远就是随口那么一说,云秋梧听着却很刺耳,嬉笑的心情都没了,不乐意地瘪了瘪嘴,一脸严肃地道:「不许说不吉利的话,夫君你赶紧呸呸呸。」 生死是大事,夫君怎么能拿生死开玩笑呢。 他才不要夫君死,也不要守寡,就要和夫君一直在一起。 「我瞎说的,梧宝你怎么还迷信呢,再说人都有生老病……」 死字还没说出口,陆远就被云秋梧捂住了嘴巴。 「夫君,你听我一回好不好?」 云秋梧巴巴地望着陆远,眸中隐隐有水气。 见自家小夫郎是真的着急了,陆远也不再不当回事,而是很认真地照做,「呸呸呸,坏的不灵好的灵。」 「还要敲木头。」云秋梧补充道。 陆远还能怎么办,顺从地敲了敲床,床就是木头打造的,敲它也算是敲木头。 「好了,该放心了吧,梧宝。」 云秋梧点点头,脸上重新展露笑颜 ,凑过去在陆远身上吧唧亲了一口,毫不吝啬夸奖地道:「放心了,夫君做得真棒。」 陆远一时间是哭笑不得。 他也没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怎么就是被夸了呢,不就是呸了几声,外加敲了敲木头吗,竟还能得到小夫郎主动送上的一个香吻。 不过白得一个香吻是件只赚不赔的好事,陆远没有拒绝的道理。 云秋梧小脸板着,一本正经地道:「夫君 ,你以后不要随便说不吉利的话。」 陆远弱弱地道:「我那是开个玩笑,不是成心的。」 「开玩笑也不行,要避讳懂不懂,你下次要再这样,我就要生气了。」 云秋梧觉得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必须得慎重对待。 「好好好,记住了,没有下次了。」陆远一口答应下来 。 虽然他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小夫郎觉得很有必要要避讳,那就避讳吧,反正只要多注意些不说就是了。 总不能故意要招惹小夫郎生气吧,生气都在其次,最主要的是,小夫郎会难过。 「真的?」 云秋梧拿怀疑的小眼神瞟着陆远。 「真的。」 陆远举手做保证状。 鑑于陆远很多时候是个说到做到,言出必行的人,云秋梧便没有紧抓着不放,转而说起另一件事来。 「对了,夫君,咱们地里那些红薯什么时候收穫啊,这都快到冬月了。」 云秋梧可是一直惦记着那些红薯,心里都打算好了,哪怕是白种一场都没关系,他不会怪夫君的 ,因为当时他也是同意种红薯了的。 不能怪云秋梧对陆远没信心,只是担心会有万一,毕竟他之前没有看到过,也没听说过红薯这个东西,相信陆远纯粹是出于私人感情。 「再有半把个月就行,我去看过了,结了不少,大的红薯有这么大呢。」 陆远握着拳头比划了下。 红薯的生长周期一般是三到四个月左右,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气候的不同,会有所差别。 陆远昨天就是专门去看红薯的生长情况的,他觉得再等十来天差不多就能收穫了。 今年的红薯种得迟了些 ,要是早些就好了。 「有一件事我没告诉你,慕九他说……」 闻言云秋梧有些惊喜,「官府真的会给嘉奖吗?」 在云秋梧心中,官府象徵着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离普通的老百姓很远,但一直都很有威严。 第一百零三章 丢人的慕九 「到底是真是假,哪天去官府问问就行了。」 陆远并不认为是假的,虽然慕九这人有时候吊儿郎当,看起来不太靠谱的样子,但说不定是扮猪吃老虎呢,大家族出来的人哪有真的是傻白甜的。 云秋梧「嗯」了一声,好奇地问道:「如果是真的,会有多少银子啊?」 「一两百两应该是有的。」陆远想了想,给出一个答案。 从慕九口中说出的能发一笔小财的银子,不会少到哪里去。 云秋梧「哇」了一声,露出一副要发财了的表情。 陆远伸手在他额头上点了两下,「我瞎说的,也不一定,别抱太大希望了,意外之财,有则有,没有也没关系。」 这会儿小夫郎这么高兴,要是到时候希望落空了,该难受了。 云秋梧嘟了嘟嘴,小声嘟囔道:「我知道,我就是高兴嘛。」 「给我按按,我腰好酸。」 第117页 夫郎大人发话了,陆远当然只有遵从的份,立马充当起了一个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按摩工,把小夫郎给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 日子还是照常的过,云秋梧近来在做针线活一事上很是勤奋,他要缝制两个人穿的冬衣,还要做冬天穿的鞋子。 云秋梧这会儿正在纳鞋底。 纳鞋底是一样既费功夫也费劲的活,得先用锥子在鞋底上钻出眼,再穿过麻绳缝制,每一针都要勒紧勒实,这样纳出来的鞋底才耐穿。 冬天的鞋子还要考虑到保暖,所以云秋梧把鞋子的袼褙打得格外厚实,因为袼褙厚,钻眼得使足力气才钻得通,不过纳了小半边,云秋梧就感到胳膊开始酸痛,坚持了一会儿后便停下来暂时休息。 陆远餵完兔子后洗了手,走过来给自家小夫郎捏胳膊。 其实以他们家里的经济条件,完全是可以买几身冬衣,买几双冬鞋的,陆远也提过。 但云秋梧坚持要自己做,他就喜欢捣鼓这些,说是让他闲着他会不习惯,而且给自家夫君做衣裳鞋子会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陆远不忍心剥夺自家小夫郎为数不多的爱好,只能劝着每天适当地做些针线活,别太劳累,爱护眼睛。 「梧宝好厉害,做得真好 。」 陆远虽然是个门外汉,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变身为小夫郎的夸夸侠。 云秋梧扬了扬眉,颇有几分神气的样子。 「那是当然。」 就在两人轻声低语,耳鬓厮磨的时候,有人在很着急地敲门。 陆远立刻起身去开门。 桃溪村治安一向不错,连小偷小摸的情况都很少发生,但近来听说隔壁村子不怎么太平,老是有人家里的鸡鸭粮食丢了,还差点儿闹出人命,为此村长专门召集村民开了一次会,让村民们都警醒些,经过秋收,正是仓里有粮的时候,也是容易被贼人惦记的时候。 陆远本来就很注重隐私,就是以前,也不会一整天都把门给大敞开着,现在就更不会了,即使有人在家,也经常是大门紧闭,尤其是叮嘱云秋梧,要是他自己一个人在家,务必要把门给关好,不认识的人不要开门。 敲门的是林芷。 林芷面色焦急,气喘吁吁,显然是一路跑过来的。 「星哥儿出事了,大娘让找你们帮忙。」 一听是陆星出事了,云秋梧慌里慌张地立马就要和林芷去沈家看看是怎么回事,陆远把门一关,紧随其后,也去了沈家。 他刚到沈家门口,一辆马车驶过来,停在他面前,车帘被人掀开,有个人从马车里面探出头来。 「陆兄,你……」 慕九寒暄的话还没有说完,云秋梧慌慌张张地跑出来,抓着陆远的袖子,神色惊惶地道:「夫君,星哥儿他流血了,要马上看大夫,可是刘叔家和芷哥儿家的牛车被借出去了,你快去找古家借。」 桃溪村有牛车的人家不多,只有三户人家,离得近的是刘家和林家,还有一家姓古的人家也有牛车,但离得很远,要穿过大半个村子。 出事的时候,宋大娘立刻就近去借牛车,但是没有借到。 陆远安抚地拍了拍云秋梧的手,「好,我马上去。」 转头看到慕九的马车,陆远冲着慕九拱手,「麻烦慕少爷帮个忙,把马车借我一用。」 比起去找古家借牛车,现成的就摆在面前的马车更方便,而且论速度,马车比牛车快多了。 慕九虽然不知道出事的人是谁,但猜的到肯定是发生了很危急的情况,因此陆远一开口借车,他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救人要紧,陆兄你请便。」 「多谢。」 有了马车,由车夫赶车,陆远和宋大娘还有云秋梧一起送陆星去镇上的医馆。 忙起来一时间没顾得上慕九,等到马车都驶出去好一段距离后,慕九勐然发觉自己竟然被抛下了。 慕九嘆了口气。 不过他倒也没有什么怨气,因为马车里已经有好几个人了,其中一个还是病患,他一来已经挺挤的了,没必要再挤一个人,二来他也帮不上什么忙,何必去凑热闹,没帮上忙还添乱就不好了。 只是这凉风嗖嗖的,唯一相熟的陆家大门紧闭,光天化日之下,慕九也不好翻墙进去,他站在原地思考自己到底是靠两条腿走去镇上的客栈,还是找个人家逗留一会儿,等陆远他们回来,不然他这一趟不就是白来了吗? 「哎,你怎么没和陆兄他们一起走是不是也被落下了,陆兄他们是太着急了,你别介意,在家里等也是一样的。」 慕九以为林芷是和他一样,被落下的,顿时升起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同病相怜之感,因此好心地安慰林芷。 林芷瞥了他一眼,「我是自己不去的 ,才不像你。」 星哥儿出事,有他婆婆在,还有梧哥儿和他家汉子也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 虽然林芷没说像慕九什么,但结合慕九说的话,不难理解他的意思。 慕九讪讪一笑,打开扇子摇了起来,看天看地就是不看林芷。 好像有点丢人,慕九心想。 随即他觉得林芷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慕九转头看林芷,目不转睛 ,好像要从林芷身上看出个什么名堂来。 第118页 第一百零四章 有惊无险 林芷觉得慕九很冒犯,毕竟好好的哪有一个汉子这么一个劲地盯着一个哥儿瞧的,很失礼的,就在林芷想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慕九忽然激动地道:「是你啊,原来你是陆兄他们这个村的。」 林芷怔了一下,啐了一口,「胡说八道,我都不认识你,登徒子,枉我先前还以为你是个好人,算我看走眼了。」 当知道马车是慕九的,林芷是真的觉得慕九这位看上去就是个富家少爷的公子哥是个大好人,大善人,在危急中不吝啬施以援手。 可现在林芷不这么想了,只觉得慕九油嘴滑舌,油腔滑调。 别以为装出一副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的样子他就会相信了,他不是那么无知蠢笨的哥儿,不会这么轻易就被骗,还是被一个花花公子哥骗。 慕九忙道:「我不是登徒子,我们是真的见过,当时你还抢了我的糖葫芦呢。」 他只是忽然碰到一个曾经有一面之缘的人,有些激动而已,怎么就被冤枉成登徒子了。 当真是好大一口圆圆的黑锅 ,从天而降,一下子就扣到他头上了。 「不……你说什么?糖葫芦」 林芷想了想,一拍脑袋,好像的确是有这么回事儿,他去镇上赶集的时候是买过糖葫芦。 不过他可没有抢谁的糖葫芦,那串糖葫芦本来就是他的,他先要买的。 想起来后,林芷「哼」了一声,:「谁抢你的糖葫芦了,明明是你抢我的糖葫芦,你别颠倒是非乱说话。」 「明明是……」 慕九的声音在林芷兇巴巴的眼神凝视下渐渐弱了下去。 「好吧,是我的抢了你的糖葫芦,我不是也没抢成吗?最后还不是让给你了。」 林芷顿时更气了,瞪了慕九一眼,气唿唿道:「本来就是我的,先到先得,不用你让。」 慕九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闭上了。 什么先到先得,明明是同时。 可好像也确实不用他让,因为那个卖糖葫芦的大爷似乎也是打算把最后一串糖葫芦卖给眼前的哥儿,而不是卖给他。 …… 另一边,马车一路跑得飞快,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镇上。 驾车的马夫也知道陆远一行人是着急去看大夫的,直接把他们载到了最近的医馆门口。 到了医馆,幸好这个时候没有什么病人在看病,坐诊的大夫比较清闲,很快就来了一个大夫来给陆星看诊。 陆星怀着孕,但却见了红流了血,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小产的可能性。 好在经过大夫诊断后是有惊无险,虽然确有小产的迹象,但送医及时,扎了银针,情况就稳定下来了,但是后续养胎得更加注意了。 「还要喝药,后厨可以煎药,你们拿个人去抓药煎药,喝了药再回去。」 「好的,谢谢,谢谢大夫。」 宋大娘对着大夫千恩万谢,然后拜託云秋梧照顾陆星,她自己去抓药煎药。 至于陆远,在陆星的情况稳定下来之后,就去码头找沈烈了。 沈烈在码头上找了个扛大包的活儿,这些天一直是早出晚归,天天去卖苦力扛大包。 他当然想陪在陆星身边,照顾自己有孕在身的夫郎,但一家子要生活,过日子是有花销的,而且不久就要添丁了,沈烈作为家里唯一的汉子,毫无疑问是沈家的顶樑柱,一家子都指望着他,所以沈烈也只能忍着不舍,到处找活儿干,只有多挣些钱,才能给家里人更好的生活。 陆远在码头找到沈烈的时候,沈烈差不多也要收工了,正在排队领今天的工钱。 这种扛大包的活计有个好处,那就是工钱日结,当天干了多少活儿就能拿到多少钱,不会拖欠工钱,随时可以报名,随时也可以走,很灵活,没什么限制,就是很费力气。 「陆大哥,你咋来了?」 看到陆远,沈烈觉得怪稀奇的 ,因为在他心中,陆远是个有本事的人,应该不会来卖苦力扛大包。 陆远看沈烈前面也没几个人了,干脆等沈烈把工钱拿到了才招唿人到一边说话。 「和你说个事,你别急,星哥儿出了点事,人在医馆,但现在已经没事了。」 「什么?星哥儿出事了?」沈烈声音一下拔高了好几个度。 尽管陆远已经和沈烈说了让他不要急,并说了陆星现在已经安然无恙,没有大碍了,但沈烈还是急得不行,问清楚是哪家医馆后,立刻火急火燎地往医馆跑。 「喂,大兄弟,你水壶不要了啊?」 同样是在码头扛大包的一个汉子大喊。 然而沈烈已经跑得不见人影了。 「给我吧,我帮他带过去。」 那汉子一看陆远和沈烈是认识的,便把水壶给了他。 医馆内,陆星脸色依旧很苍白,一看就很虚弱。 当知道腹中的胎儿保住后,宋大娘不在,身边只有云秋梧宝,陆星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你别哭,星哥儿,没事了没事了,孩子还在。」云秋梧手连忙安慰道。 陆星吸了吸鼻子,「我……我知道……我就是怕……很怕……」 沈家往上三代都是单传,虽然婆婆口头上没说,但他知道婆婆对他这一胎很重视,什么好的补身子的都给他吃,还给做了好多的小衣裳,小鞋子。 第119页 要是有个万一,婆婆一定会很失望。 沈大哥也会很难过,他很盼望自己肚子里的小娃娃,还说要给小娃娃当大马,让他骑在自己肩膀上玩耍。 就算婆婆和沈大哥都不会怪他,他也会怪自己,怪自己太无能,太没有用,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他曾经发过誓,要是他这一生有幸有自己的孩子,他一定竭尽所能地对他好,让他快乐幸福地长大,绝不会让孩子过得像自己小时候那么苦。 第一百零五章 回村 可是差一点…….. 陆星哭了一会儿,擦了擦眼泪,重新振作起来。 他不能再哭了,再哭的话等会儿沈大哥来了该担心了。 沈烈很快就来了。 一来就着急忙慌地看陆星 ,那时陆星才刚喝下安胎药。 「星哥儿,你怎么样了?有没有哪里痛难不难受啊?」 沈烈拉着陆星的手,看到夫郎苍白的脸色心疼得不知如何是好。 陆星摇摇头,「我没事了,好多了。」 沈烈来了后,云秋梧就自觉地让开了,跑到医馆门口去看自家夫君。 陆远没有沈烈那么着急,但他的脚程也挺快的,没多久就回来了。 这家医馆是云秋梧以前看病的医馆,给陆星诊治的是老大夫的徒弟,老大夫刚出了一个急诊回来,在门口碰到陆远,忍不住「,嘿」了一声。 老大夫挺喜欢陆远这个真心实意疼爱夫郎的汉子,笑眯眯道:「大兄弟,又带着你家夫郎来找老夫了。」 陆远想着正好老大夫在,刚好小夫郎也在,就让老大夫给云秋梧把脉。 老大夫把完脉后,颔首点头,自然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过去几个月的调养不是白调养的,当然是有成效的。 不过老大夫却意味深长地看了陆远一眼,念叨道:「年轻人火气旺是常事,但万事过犹不及,都得有个度。」 陆远厚着脸皮说「好」,一点儿害臊的迹象都没有,倒是让云秋梧闹了个大红脸,趁陆远不注意,悄悄在他腰上掐了一把。 都怪夫君,这些天胡闹得太过分了,都让大夫看出来了,好没脸。 陆远轻嘶了一口气,表情有一瞬间都扭曲了,但他要面子,很快又恢復如常。 啧,真疼,好用力啊,小夫郎变了,变得不疼他了,腰上说不定都青了。 等陆星休息好后,一行人离开医馆,回了桃溪村。 在路上,陆远问起陆星是怎么出事的。 「还不是那个李家雨哥儿,还当星哥儿是他家的奴僕,要给他们家当牛做马伺候呢...…」 提起这事,宋大娘就一肚子气。 在陆星和李家断亲改名改姓嫁给沈烈后,因为村长的敲打,李铁柱夫夫起初挺安分的,没有找陆星的麻烦,但是每次见着陆星,嘴里准没一句好话,总是要阴阳怪气,拐着弯的骂陆星丧尽天良,狼心狗肺,是个白眼狼之类的。 陆星常年被李家人奴役使唤,养成了懦弱胆怯的性子,这辈子做过的最大胆最豁的出去的事情就是当初不惜跳河自尽,以死反抗被卖到宋家当小侍,因此被骂了也不怎么还口,只当没有听到。 倒是宋大娘,是个脾气烈的,她一个寡妇,年纪轻轻,二十出头就带着独子守寡,当然不可能是个软和脾气,不然岂不是任人欺负,宋大娘维护自己的儿夫郎,只要是她听到李夫郎在骂陆星了,每次都气势汹汹地和李夫郎对骂,看谁骂得过谁。 除了李夫郎,还有李雨,也是一个嘴碎的,以前就总是欺负陆星。 农家哥儿哪有几个是真的十指不沾泥,什么农活儿都不做的,李家没那么好的条件,所以李雨也是要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给家里帮忙的,不下地家务活总是要做一些的,但是以前,他基本上都是使唤陆星,看着陆星干活儿,自己在一边偷懒。 可自从陆星在离开李家后,少了个人,李雨不仅没法儿偷懒,要做的家务一下变多了不少,他不敢冲着李铁柱夫夫发脾气,使性子,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如两个弟弟受宠,哥儿怎么能跟汉子比,于是李雨就怨上了陆星,老是找陆星的麻烦。 这一次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李雨气沖沖地找到陆星,噼头盖脑的一通骂,还动起手来,推了陆星一把,直接把陆星推摔倒了。 推了人,见陆星起不来,李雨才有些慌了,后知后觉的知道自己可能是闯祸了,慌慌张张地跑了。 好在林芷在听小伙伴说李雨去找陆星,担心陆星会吃亏连忙就跑来找陆星,准备要给陆星撑场子,帮他把李雨给骂回去,来就看到陆星出事了,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陆星从地上扶起来,把人给搀回家去。 之后的事情不用说,陆远就都知道了。 「我不会放过李家的,这一次非要李家好看,还有那个雨哥儿,呸,都什么东西,跑来欺负我沈家的人,他也配,小小年纪,这么狠毒,看以后哪家敢要他给自己儿子当夫郎。」 宋大娘脸色难看得不行。 沈烈也是一脸阴沉,目露凶光 ,「李家要是不给个交代我就去报官,告李雨故意害人。」 李雨是个哥儿,一旦身上牵扯上官司了,这名声可就不好听了,当然,即使不报官,他推了陆星险些酿成大祸是事实 ,这事一旦传开,对他的名声本来也没什么好处,就像宋大娘所说的那样,会落下一个狠毒的名声,说亲的时候是会被人诟病的,毕竟没有哪家愿意自己儿子娶一个心狠手辣的夫郎。 第120页 陆远微微颔首。 他也觉得是得闹大些,才能给李家一个教训,不能让这事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因为李家非但不会领情,还会得寸进尺,以为沈家好欺负,尤其是李家哥儿,以后就更要找陆星麻烦了,觉得他推了人都没事,还有什么好怕的。 回到桃溪村的时候,天完全黑了,云秋梧靠在陆远肩膀上,昏昏欲睡,下马车的时候才清醒过来。 马夫问陆远慕九人在哪儿,要不要回镇上,陆远才想起慕九这个人来 。 怪不得他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原来是少了个人,把慕九给忘记了。 然而陆远这会儿也不知道慕九人在哪里。 他刚准备去村里找找的时候,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嘿,陆兄,你们终于回来了,人没事儿吧?没出意外吧?」 「一切安好,多亏了慕少爷热心肠仗义相助。」 慕九摆摆手,摇起了扇子,「没什么,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扇出来的风凉飕飕的,陆远眉头微微一皱,没说什么,只是侧身把云秋梧挡在身后。 第一百零六章 灵魂一问 「公子,您要回客栈吗?」马夫问道。 「不了不了,我要在这里玩两天,你过几天来接我就是。」 得了吩咐,马车很快驾车走了。 「陆兄,收留我几天可好」 陆远:「……」 他能说不吗? 显然不能,慕九都把自己的后路断了,这会儿乌漆麻黑的,总不能真的不近人情,把慕九拒之门外。 「行,进来吧。」 陆远本来也没打算赶慕九走,别的不说,就沖慕九今天帮了他的忙,借给他马车用,这事就是他欠慕九的一个人情,欠了人情,哪好意思轰人。 慕九连忙乐颠颠地跟上 。 第二天,天光大亮时,慕九起来了,云秋梧都出门了,只有陆远在家。 慕九伸了个懒腰,笑嘻嘻地和陆远打招唿,「早上好啊,陆兄。」 陆远正在噼柴,闻言嘴角不动声色地抽搐了下。 「不早了,慕少爷,都快中午了。」 慕九惊讶了一瞬,随即笑道:「哈哈,这不是陆兄家的床太舒服了,一睡就不想起,好眠到天明。」 陆远:「倒也不必如此客气。」 以慕九的身份,什么样的好床他没睡过,自家这找乡下木匠打造的床,再普通不过,哪有什么特别的。 慕九挠了挠头,凑到陆远身边,「这种力气活交给我就好,陆兄帮我煮碗面 ,我这五脏六腑庙需要犒劳一下。」 陆远睨了他一眼,放下噼柴的大刀,拍拍手去了厨房。 就知道留慕九下来,得伺候这个饭来张口的大少爷。 不过也不是白伺候,是慕九拿自己的劳动来交换。 按说慕九这种出身不凡的大户人家的少爷是不会噼柴的,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噼柴了,恐怕都不一定见过噼柴,养尊处优之人,很少会知道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 但慕九并非是一味的娇生惯养,而且他之前养伤期间就是住在陆远家,跟着学会了不少的本事,连磨子他都推过,噼柴当然也是噼过的,早不是第一次做了,所以再一次噼起柴来驾轻就熟,噼了几根后找到了往日熟悉的感觉,动作越来越多利索,不一会儿就噼了一大堆柴出来,整整齐齐,看着还挺好看,让人看见了还得夸一句是噼柴的好手。 他刚噼完柴,面煮好了,陆远招唿他吃面。 「陆兄,你这新房挺别致,是你自己弄得吧,这房子真不错,方便好用,住着舒坦。」 陆远挑挑眉,不承认也不否认。 慕九似乎也不在意陆远的回答,大概是因为他已经认定了房子的一切设计就是出自陆远之手,除了陆远,他找不出其他人来。 「要不我也在村里买块地俢房子,以后等我老了,就来过这田园生活,还能和陆兄当邻居。」 「再带上我的夫郎,我的子子孙孙们,儿孙绕膝,共享天伦,好不快哉。」 慕九畅想得很美好。 「还子子孙孙,你有夫郎了吗?」 陆远当头给慕九泼了一瓢冷水,发出了正中痛点的灵魂一问。 慕九顿时表情幽怨。 还能不能一起愉快地聊天了,提什么不好,非要提他那还没影,不知在何方的夫郎。 「我们换个话题吧,陆兄,听说陆兄以前上过战场,陆兄能讲讲战场上的事吗?」 上战场那是原主的经歷,陆远可没有,就算有记忆,对他来说也很陌生,因此敷衍道:「没什么好说的,打仗不就是一直在死人吗,不是敌军死,就是已方死,不过我是火头军,一般只负责做饭。」 桃溪村的人都以为原主当过兵,上了战场一定杀过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原主应徵入了军旅后运气比较好,因为有会做饭的手艺,一个人拉扯了妹妹那么些年,不会做饭兄妹两个早饿死了,所以被安排成了火头军,但也的确是杀过人,必要的时候,火头军也得拿起武器对抗敌人,平时也要和其他兵卒一样训练。 可能是在战场上做饭做腻了,后来原主退伍后就变得很懒,能不做饭就不做饭,实在要下厨也很对付,只要吃不死就成。 慕九还想问些别的,但陆远显然没有深聊的意思,见状慕九也就不多问了。 第121页 然而陆远却没有放下心中的警惕,总感觉慕九是在套他的话,因此说话也愈发滴水不漏,尽量周全些,以免露出什么破绽。 …… 话说李雨在推了陆星后,以为自己惹了祸,要摊上事,慌里慌张地跑回家,回去先被李夫郎给说了一顿,骂他不在家做饭,衣裳也不洗,就知道在外头瞎混。 换作往常,李雨少不得要顶几句嘴,满腹牢骚,不情不愿地去干活儿,这次却没有,李夫郎也没多想,还以为李雨是懂事了,都是要说亲的人了,是该懂事了,要还是个懒样,嫁到夫家去是要被人看笑话的。 李雨心里害怕,又怀着侥倖心理,说不定陆星是故意装给他看的,其实人根本没事,所以一直瞒着没说,直到宋大娘和沈烈喊了村长找上李家,李夫郎才知道出事儿了。 一听要李雨赔礼道歉不说,还要他们家赔银子,出医药费,李夫郎当场就炸了,不满地嚷嚷道:「赔银子凭什么?他怀了他了不起啊,难道就金贵了?那么多哥儿都怀过,也没几个看大夫吃补药,不还是把娃给生下来了,偏就你沈家的夫郎不一样,说是雨哥儿推的人,你们谁看见了,有证据吗?我家雨哥儿最是温顺乖巧,不可能会推人。」 李夫郎是打定了主意,不管李雨动没动手,真相不重要,反正绝对不能承认,因为承认了就是他们理亏,就要给沈家赔钱。 不仅如此,李夫郎还想倒打一耙。 「我知道了,一定是那个白眼狼自己摔了,怕你们怪他,所以才赖到我家雨哥儿头上,好啊,你们这是要讹上我们家啊。」 第一百零七章 赔银子 「村长,你千万不能相信了他们这些人的鬼话,他们是存心找我家的麻烦。」 李夫郎大声嚎叫起来,一双混浊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宋大娘和沈烈。 「我呸,你装什么装,就是你家雨哥儿推了我家星哥儿,不赔钱是不是?要是不赔钱,我就去报官,告你们家蓄意害人,要我儿夫郎和大孙子的命,看县太爷会不会由着你撒泼打滚。」 宋大娘也不在怕的,本来就是他们占理,根本用不着怕,用不着退让。 「报官,你敢宋婆子,你好歹毒的心,居然要毁了我的雨哥儿。」 一听报官,李夫郎顿时急了。 他的焦急或许有几分是来源于对李雨的疼爱,更多的是出于为李家的名声考虑,毕竟有个名声不好的哥儿,一家人都跟着脸上无光,更重要的是,他是存着要用李雨亲事钓一个金龟婿的想法的,要是李雨名声毁了,别说金龟婿了,嫁都未必嫁的出去。 「我为什么不敢,又不是我做了亏心事。」 李夫郎和宋大娘吵了许久,到底是李夫郎先服软了。 普普通通的平民老百姓都挺畏惧官府的,要是扯上报官,还是摊上不光彩的事情,就更怕了。 为了李雨和李家的名声考虑,李夫郎只能不情不愿地说要私下和解,不报官。 「既然不报官,沈家的,你们说个数,让李家赔你们银子。」 村长林文山发话了。 「来回的车费,看大夫的诊金,还有买药的钱,买补品的钱……我们也不要你们多的,拢共二两银子,马上给。」宋大娘愤愤道。 差点儿她的儿夫郎和大孙子就出事了,二两银子是起码的,这幸好是没出事,要真的大人和孩子有个好歹,她非要报官不可,二十两银子都不行。 「二两银子」 「你怎么不去抢啊?」 李夫郎瞪圆的眼睛像铜铃一样,没好气地啐了一口。 「不就是摔了一下吗?能有什么事?用得着看大夫吗?呵,还要吃补品,他素哥儿就是个天生的贱命,吃什么补品,吃了也不怕折寿。」 自从陆星嫁到沈家后,他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村里所有人都是有目共睹的,且不说沈烈疼他,手头稍微宽裕些就给他置办吃的穿的,宋大娘这个婆婆也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婆婆,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说陆星的半句不是,反而会处处维护陆星,不像有的恶婆婆,把儿媳妇,儿夫郎当成抢走自己儿子的仇人,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哪哪儿都看人不痛快,鸡蛋里都要硬挑骨头。 毫无疑问,陆星过得很好,虽然沈家的家境一般,远远算不上富足,每天都要下地干活儿,但沈家的人对他好,不会动不动就打骂他,苛待他,不给他饭吃,逼着他干活儿。 陆星过得越好,李夫郎心里就越不痛快,他讨厌陆星不是一天两天了,讨厌了十几年了,巴不得陆星过得越惨越好。 原本李夫郎还等着看陆星的笑话,就算沈家母子如今把陆星当个宝又有什么不得了的,等个三五几年,陆星要是没能给沈烈生哥孩子,他不信陆星在沈家还能有好日子过,类似的情况又不是没发生过,刚成亲的时候感情好,但架不住没有孩子,后继无人,迟早要生嫌隙,到时候陆星搞不好还会被沈家撵出来,灰熘熘地滚出沈家。 但哪能想到,陆星是个有福气的,这才嫁了人没多久就怀上了,可不就是让李夫郎更不痛快了。 「沈小子,宋婆子,你们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把个低贱哥儿当成眼珠子一样捧着护着,我说至于吗?反正他都进了你沈家的门了,娃都怀了,还能跑了不成,就该当牛马使唤,他原先在我们家没人把他当人看,不也照样活得好好的,贱人贱命……」 第122页 李夫郎还在叽叽歪歪,而沈烈的脸色已经难看得不行,握着拳头想打人的时候,宋大娘已经出手了,狠狠地甩了李夫郎一耳光。 「满嘴喷粪,你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吗?你不当人,你良心被狗吃了,还当我沈家也跟你一样丧尽天良,平白无故地要作践一个好好的人,还是说你家将来对儿媳妇,儿夫郎的态度就是不把人当人看,要让人家给你们一家子当牛做马地伺候你们,那我倒要看看,谁会瞎了眼瞧上你李家做亲家。」 「你当星哥儿还是以前没人护的小可怜吗?我告诉你,只要他在我们沈家一天,我们沈家就会护着他。」 李夫郎捂着被扇耳光的那半边脸,不可置信道:「你疯了宋婆子,你看看你儿子都鬼迷心窍了,你还要护着个狐媚子,我要是你,腿都给他打断。」 在李夫郎看来,陆星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狐媚子,不然怎么能哄得沈烈围着他转。 以前他娘家侄女看上了沈家小子,亏得他巴巴地找了媒人上门去探口风,结果没说两句话事情就吹了,当时沈家咋说的,说是家境不好,不拖累人,可后来十五两银子买人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宋大娘「呸」了一声,「我怎么教儿子用不着你啰嗦,星哥儿嫁给我儿,我是他婆婆,难道我沈家的夫郎不该护着吗?」 …… 房子并没有多隔音,屋里李雨早就听见了外面的动静,当知道自己那一推真的把人推出问题来后,李雨更不敢出去了,躲在屋子里当缩头乌龟,好像只要他不露面,一切就和他无关一样。 然而即使是捂住耳朵,还是依稀能听到一些声音,当听到宋大娘维护陆星的时候,李雨忿忿不平地抿紧了唇。 凭什么那个捡来的白眼狼有那么好的福气,嫁了个踏实可靠会疼人的汉子,过上了好日子。 而他呢,就要在家里做永远都做不完的家务活,天天不是洗衣就是做饭,手都变粗糙了。 第一百零八章 懵了 要是陆星没嫁给沈烈,还在家里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有人可以使唤了。 小爹以前明明百般嫌弃陆星,嫌他干活儿手脚慢,好吃懒做,可现在却指责自己干活儿不麻利,连陆星都比不上,还说自己是个懒哥儿。 他怎么可能连陆星都比不上,他比陆星强多了。 实际上李夫郎说的的确没错,论起干农活儿,家务活儿,李雨是比不上陆星的,陆星从几岁的时候就要背着背篓深一脚浅一脚地出门割猪草,而李雨十几岁了都还没割过几回猪草,直到陆星和李家脱离关系了,李雨才要做以前陆星每天都要做的事情,餵猪扫地,洗衣做饭…… 陆星在李家的时候,没人说他半个好字,但他不在了,李雨做事总是乱糟糟的事情,李夫郎却念叨起陆星的好来,被对比的李雨自然是不服气的,所以老是找陆星的麻烦。 昨天李雨又被李夫郎念叨了,确切来说,是被骂了,又一次从李夫郎口中听到自己不如陆星的话,李雨恼怒极了,拔腿就往外跑,想要骂陆星出气,大约是骂得太上头了,情绪激动没控制住,在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推了陆星一把。 闹了半天,李家赔了沈家一两半银子,还有半两,李夫郎死活不肯给,说是自己被打了,沈家也该赔他医药费。 那半两银子宋大娘摆摆手,大方的表示自己不要了。 李夫郎正沾沾自喜,庆幸自己省了半两银子,结果宋大娘突然杀了个回马枪,趁李夫郎不注意,扑上去又扇了他几耳光。 反正都赔钱了,不多打几下不划算,一耳光怎么能值半两银子呢。 别说是林文山和李夫郎愣住了,就是沈烈这个亲儿子,都被宋大娘这一手操作搞得懵懵的,同手同脚地走回了家。 等李夫郎反应过来的时候,人早就没影了。 找不到其他人可以骂,李夫郎进屋去骂李雨,骂他败家,让家里白白给出去了钱。 「要不是为了你的亲事,不想你坏了名声,哪会被沈家拿捏。」 李雨顶嘴道:「别说得那么好听,只是为了我的名声吗?还不是为了李家的弟弟,为了两个弟弟以后好说亲,不想被拖累。」 亲生哥儿说出这种话,即使是实话,李夫郎也觉得糟心透了,气得险些没背过气去。 「造孽啊,家里白养你了,你个不孝子,是要气死我吗?还不如沈家那个白眼狼。」 李雨「哼」了一声,「他倒是好,可已经被你卖给沈家了,和李家没关系了,别指望他还会孝敬你,你以前要是对他好点儿,这会儿就是回报你的时候了。」 李夫郎:「不像话,就是一直惯着你把你惯坏了。」 因为是成亲好几年后才生的李雨,李铁柱夫夫都稀罕他,李雨也勉强算得上是娇惯长大的,李夫郎自认为自己从来没有对不起李雨,虽然更偏心两个小儿子,但眉少过李雨吃穿,谁知李雨却说出了伤心窝子的话。 李雨撇撇嘴,「别这么说,有弟弟们后,你惯着的只有他们。」 李夫郎:「你还有理了?你要什么没给你,没良心的小兔崽子。」 …… 且不说李家自家人关起门来闹得是怎样的鸡飞狗跳,翻天覆地,沈烈是直到回家,都还晕晕乎乎的。 看到沈烈老神在在的,陆星不免有些担心,问他出了什么事。 第123页 当沈烈把事情原委说给陆星听后,陆星也惊呆了。 「婆婆她……嗯……挺……」 陆星找不出个合适的形容词,但眼睛发亮,崇拜上了自家婆婆。 「我也这么觉得,哈哈,娘挺那啥的 。」 沈烈握着陆星的手,一脸找到了知音惺惺相惜,英雄所见略同的表情。 宋大娘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 「你杵屋里干啥呢,别吵着星哥儿休息,出来杀鸡,我特意去王家买的老母鸡,用来补身子是最好的。」 从李家离开后,宋大娘就去买老母鸡了,要说什么东西补身体,宋大娘是很有经验的,别看沈烈现在人高马大,身体倍棒,小的时候身体可不怎么好,隔三差五,经常生病,村里人都以为身体这么弱的孩子怕是养不大会夭折,但宋大娘愣是把人给养大了,还养得挺好,当中除了大夫开的药,宋大娘没少给沈烈弄各种吃的喝的用来补身体。 母亲大人发话了,又事关亲亲夫郎,沈烈就是块砖,哪里好使往哪里搬,随叫随到,万事都听吩咐。 隔天云秋梧来看陆星的时候,陆星和他说起了李家的事情。 听完云秋梧捂着肚子笑个不停,笑得都快岔气了。 「大娘好有趣啊,是个妙人,居然还能这么干,谁能想得到呢。」 陆星贊同地点点头,心想婆婆确实是个妙人,有个妙人婆婆,是他的福气。 …… 另一边,慕九已经派人查到了云家的事情。 「陆兄,这是你要打听的消息。」 慕九递给陆远一个信封。 陆远挑挑眉,接过信封拆开看了起来。 看来找慕九没错,这速度比他自己去打听快多了,专业的事还得是专业的人来做。 信上的内容不多,陆远很快就看完了,心里大致有数了。 「陆兄,你是不是想搞点儿事给哥夫郎出气,你和我说,这种事情我最擅长了,要不要我出谋划策一下我办事,你放心,很靠谱的。」 慕九语气里透着兴奋,激动的样子好像马上要干一件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样。 搞事什么的,他真的很爱。 陆远一言难尽地看了慕九一眼。 心想会给人找麻烦难道是什么很光彩很值得吹嘘的事情吗?用得着上赶着毛遂自荐吗? 而且听起来不像是个好人,像是个恶霸。 「陆兄,你那什么眼神,难道你不相信我」 「啊,我好受伤,陆兄你伤了我的心吶。」 觉得自己貌似被质疑了实力的慕九颇有些受打击。 他也不是在谁面前都会愿意表现的,这不是和陆兄有缘吗,不然他才不会多管闲事,只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第一百零九章 买牛 陆远眯了眯眼,「.这么说,我还要谢谢你了。」 慕九摆了摆手,豪气道:「陆兄怎么还和我这么见外呢,客气什么,不用谢的。」 他脸上一副既然你非要谢,我也没办法,只好收下感谢的勉为其难的表情,搞得陆远心中是大无语。 陆远寻思着,慕九这厮是脑子缺根筋吧,难道他没听出来自己刚刚是在讽刺他吗?怎么就变成感谢了? 要么就是脑迴路异于常人,不可用常理来揣度。 觉得自己要是再说下去可能会更加郁闷,陆远吸了一口气,决定不再和慕九扯些有的没的。 看慕九兴致勃勃,跃跃欲试的样子,说不定真的会有什么好主意,陆远本来没想让慕九参与其中,这会儿突然改了主意。 陆远和慕九在书房共谋大事,云秋梧并没有去打扰,只进去送了一回茶水。 慕九在陆远家逗留了几天,等马车再次来驶进桃溪村的时候,慕九便走了,顺便捎上了陆远和云秋梧。 这次去镇上,陆远买了一头牛,确切地说,是买了牛车。 以前陆远没遇上什么急事,要去镇上要么是靠自己的两条腿走,要是和云秋梧同行,则会选择花几文钱搭村里的牛车,毕竟云秋梧腿脚有问题,不说走路是快是慢 ,长时间的行走对他是不小的负担,能够坐牛车,陆远当然不会让自家小夫郎受苦受累地走路,家里又不是穷到连坐牛车的车费都出不起了。 陆远一直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古时候的交通条件哪能和他穿越之前比,直到这一次陆星出事,急着要看大夫却迟迟借不到牛车,陆远后知后觉地发现家里缺了代步的交通工具。 高头大马,马车什么的,陆远也考虑过,但想想还是牛车比较实用,牛除了拉车,还可以犁地,马就不行了,除了拉车,好像也没其他用处了,如果是养了匹马,不拉车,就只能自己骑,但小夫郎不会,还得要学,先不说小夫郎学不学得会,骑马看似很拉风,要是大冬天的骑着马可够冷的,迎面就是寒风哗哗地刮。 集市上有专门卖牛的地方,没费什么劲,陆远就找到了地方,牵着云秋梧的手走进去。 云秋梧并不知道陆远有买牛的想法,好奇地左右张望,当看到大大小小的牛时,才反应过来,隐约知道陆远要干嘛。 「夫君,我们是要买牛吗?」云秋梧扯着陆远的袖子小声道。 陆远点点头,「弄个牛车怎么样?以后来赶集就不用和别人挤了,宽宽敞敞的,小憩都行。」 第124页 村里的牛车是靠载人来挣钱的,多坐一个人,就能多收三文钱,所以每次都坐得很挤,他一个人还真不喜欢坐牛车,太挤了,感觉自己都被挤成半个人了。 「其实也还好啦,没有很挤,而且夫君你每次都把我护得很好。」云秋梧道。 都能坐牛车了,哪还能挑三拣四的,从前在云家的时候,他想都不敢想自己有机会坐牛车,不过那个时候,自己一年到头都也没几次赶集的机会,总是有干不完的活儿。 后来嫁给夫君后,夫君每次都掏钱让他坐牛车,有时候人很多,很挤,但有夫君在身旁,总还是有个位置坐的,不过就是差点儿坐在夫君怀里了。 不过要是自己家里有一辆牛车,那样也很好。 云秋梧眼睛微微一亮,也忍不住心动了。 看到夫郎软乎乎的模样,陆远心下一柔,想起自己有时候坐牛车悄无声息地占了夫郎不少便宜,又觉得好像挤挤也没什么。 但陆远既然已经决定好的事情,就不会随便更改,自家有辆牛车,到底还是方便些了。 很快就有人来招唿陆远,问他是不是要买牛,得到肯定地回答后,便热情地介绍起来,说的那叫一个天花乱坠,嘴皮子那叫一个滑熘。 这要是有的人,说不定就要被洗脑了,晕晕乎乎的,觉得什么都好,二话不说就决定要买了。 但陆远头脑清醒着,没有那么容易被洗脑,比起老闆铺天盖地的一通夸赞加推销,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来买牛之前,他是找村长讨教过的,知道该怎么挑牛,看牛的好坏,不是完全的门外汉。 做生意是有门道的,陆远担心自己会被坑,总不能花了银子当了冤大头,买回去一头有毛病的牛。 陆远视线从牛身上一一扫过,没多久就相中了一头体格健壮,眼睛炯炯有神的牛。 见陆远的视线落在那头牛身上,卖牛的脸上的笑容更大了。 这是挑中了啊,十有八九是要成了。 陆远走近去看,只见那牛毛色正,光滑油亮的,头大,精神也好,看着就是头不错的牛。 牛似乎还挺喜欢陆远的,在陆远摸它身上的毛髮的时候,亲昵地挨过去,「哞」了一声。 这牛还挺讨喜的,陆远心想。 「这牛怎么卖」 「这位兄弟好眼光啊,一来就挑中了最好的一头牛,不要你多的,就十五两银子牛你牵走。」 陆远微微皱眉,他了解过行情,牛虽然是贵重的牲畜,但一头成年的牛一般也就是十两上下,多一点少一点都是有可能的,十五两银子着实是有些贵了。 不过也不是不能讲价,报的价高一些,也是存了讨价还价的余地。 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牛最终以十二两的银子成交,又花了二两银子置办了些东西,一辆牛车便新鲜出炉了。 陆远以前没驾过牛车,但这门技艺原主掌握过,脑子里有记忆,除了最初上手的时候动作有些生疏,后面就渐渐熟练了。 觉得自己驾车没问题了,就让云秋梧坐在牛车里,自己驾驶牛车。 云秋梧也是胆大,或许是他无条件地信任陆远,还真大喇喇往牛车里一坐,似乎对陆远驾牛车的技术很放心。 不过牛是温顺的家畜,牛车的速度并没有多快,一般是是出不了什么意外的,云秋梧这也不算莽撞,顶多是有些心大。 第一百一十章 有锋芒的小夫郎 陆远拉着云秋梧进了一家店。 云秋梧满头雾水地跟着他。 进来买啥呢,他的面脂都还没有用完呢,有一盒面脂都没用,用了的那盒面脂连一半的一半都没有用到。 「呦,我记得你,这位大哥,又来给夫郎买东西了?喔,夫郎也来了啊。」 伙计连忙招唿陆远和云秋梧,重点是向云秋梧介绍。 「这位夫郎你看看,这些都是我们家里的好货,你看这块胭脂,卖得可好了,还有这个颜色的口脂,好多哥儿都喜欢,涂上跟桃花一样。」 云秋梧没想到陆远是带他来买胭脂水粉的,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夫君,我不需要这些,我们走吧。」 这会儿店里的人不多,但云秋梧知道自己脸上的疤又被人看见了,他没错过伙计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讶。 伙计的确是惊讶的,但并没有看不起的轻视意味,更多的是羡慕,羡慕云秋梧即使相貌有损,他家汉子却不嫌弃他,反而呵护者他。 不过有的人就未必了。 有个正在买胭脂的哥儿嗤笑一声,讥讽道:「都破相了,还涂脂抹粉,真是丑人多作怪。」 云秋梧抬头看了说话的哥儿两眼,一脸认真地反驳道:「难道丑就没有爱美的权利了吗?如果是的话,那你也没必要买胭脂了。」 陆远怔了一下,随即眼中溢出笑意。 还是得要有锋芒才好,小夫郎这样就很好,一味的忍气吞声只能让自己不痛快。 那哥儿又不是个傻子,自然听懂了云秋梧在拐着弯的骂他丑,柳眉倒竖,怒气上涌,双手叉腰想要骂人,却对上陆远冷冽的眼神,一下就怂了,气焰全消,连忙付了钱买了胭脂走了。 说白了这种人就是看碟子下菜才逞口舌之快,要是只有云秋梧一个人,肯定是要闹起来的,但有陆远陪同,那么高大的一个汉子,却是不敢轻易招惹,害怕自己讨不了好。 第125页 「星哥儿他们给你打扮的时候,我看你挺喜欢的,梧宝,来都来了,随便买几样。」 陆远耐着性子,从一堆的瓶瓶罐罐中挑出了几样他觉得更顺眼些的推到云秋梧面前。 见云秋梧还是没反应,陆远凑到云秋梧耳边轻声低语,「我也很喜欢那样的梧宝,很好看,梧宝不想打扮给我看吗?」 云秋梧被他说动了,邃挑选起来。 然而陆远真的没什么眼光,又或者说他在这方面的审美没能和云秋梧心有灵犀,他挑出来的东西,云秋梧没一样看得上。 「我选的有那么差吗?梧宝。」 陆远有一点委屈,他觉得还不错啊,为什么小夫郎不喜欢啊,好歹也喜欢一样啊,不然显得他多差劲啊。 云秋梧又看了眼陆远挑出来的那堆东西,一个比一个红,红到不能再红了,嘴角几不可察地抽动了下,握着陆远的手柔声道:「不差的,都很好,只是不那么适合我,太艷了。」 旁边的伙计听着忍不住呲牙咧嘴,难怪上次这位客人不买胭脂水粉呢,看他的样子,是个疼夫郎的,也不差那点儿买胭脂水粉的钱,原来原因在这里,什么都觉得越红越好,哪有这样的道理。 陆远不是那么矫情的人,云秋梧一解释,他便不再觉得委屈了,知道自己不会挑,干脆就老老实实等在一旁,等云秋梧自己看自己挑,要是云秋梧问他的意见,就点头鼓掌夸好看,反正在自带滤镜的陆远眼中,云秋梧选的都是最好的。 云秋梧大概也知道从陆远嘴里得不到什么实质性的意见,问他还不如问伙计,便和伙计讨论起来,不得不说专业的人就是懂得多,云秋梧自己对胭脂水粉的了解有限,听了伙计的建议,选出了自己喜欢同时也适合自己的胭脂水粉。 牛车驶进桃溪村的时候,引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轰动。 「买牛车了,啧啧,有钱吶,真有钱,高低得十两银子才拿的下吧。」 「我看不止十两,你没看那牛精神着呢,是头好牛,价钱低不了。」 「都是过日子,咋人家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我们就不行,能餬口就谢天谢地了,人各有命啊。」 …… 还有个别和陆奶奶闹过不愉快,吵过架打过架的,特地跑到陆奶奶面前好生讽刺了陆奶奶一番,话里话外无非就一个意思,陆奶奶是个没福气的,享不了自己孙子的福,要是她当初做事不那么绝,稍微善待些自己孙女,也不至于和孙子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陆奶奶听了当然很生气,即使她气势十足地骂回去也还是很生气,心里觉得呕的要死。 说一点都不后悔是假的,不过陆奶奶不是后悔自己苛待孙女,答应了的事情没做到,而是后悔自己为什么在还没有明确收到煞星的死讯时就先把陆荷给嫁了,要是早知道煞星还有回来的一天,还那么有手段,她就不做那事了,不会彻底得罪煞星,见了她就要喊打喊杀的。 生气归生气,要让陆奶奶再去找陆远的麻烦,要他孝顺自己这个奶奶,陆奶奶却是没这个胆子的,她又不是寿星公上吊,嫌自己的命长了,自己上赶着要找死。 陆奶奶气沖沖地回家了,回家发现糟心事不止一件,应了那句很多人都会说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糟心事都赶到一起了。 第二天,陆远上山砍柴,也听说了陆家老宅那边发生的「好」事。 陆明,这个陆奶奶宝贝得不行的孙子,陆家上上下下都指望他有出息的未来之星,做出了一件令陆家甚至是令整个村子都蒙羞的丑事,他一个读书人,和一个守寡的哥儿厮混到一起了。 若只是有私情也就罢了,如果是两情相悦,彼此都看对眼了,大可以回家禀明双方父母,找个媒人上门提亲,一切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只要对外的面子工程做到位了,谁会说多少闲话呢。 第一百一十一章 看热闹 就算不可避免会有些流言蜚语传出来,也持续不了多长时间,谁有闲工夫专门揪着某家那点八卦绯闻不放,时间长了,大家自然也就遗忘得差不多了。 可陆明是一个风流又下流的人,占了人家哥儿的身子,亲过摸过抱过,什么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都做了个遍,到头来却绝口不提嫁娶之事,只当做是一场免费的,你情我愿的无媒苟合,提上裤子就翻脸不认人了。 要是南风馆的的小倌钱货两清这种处理方式出不了岔子,一个花钱买乐子,一个出卖身体谋生活,双方就是纯生意关系,床上说尽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床下就谁也不认识谁了。 然而陆明这次之所以会阴沟里翻船的,是因为对方不是什么南风馆的小倌,而是正儿八经的良家哥儿,还是个不好对付的哥儿。 这个和陆明厮混到一起的寡哥儿是陶家哥儿陶嘉,在勾搭陆远不成,接连碰壁后,陶嘉明白自己在陆远这里是讨不了什么好的,甭管陆远是个多么好的汉子,但他只对自己的夫郎好,其他哥儿看都不会多看一眼,即使在陶嘉看来云秋梧一无是处,又跛又难看,但架不住陆远心里有他,就是中意他,所以就只能继续咬牙切齿的羡慕嫉妒眼红了。 陶嘉也算聪明,对陆远死心后很快就找到了其他目标,可惜好多汉子都是精明的,没那么容易上当,尤其是那些已经娶了夫郎的,好多汉子都被家里的夫郎管成了耙耳朵,哪会轻易就被陶嘉勾搭上,一发觉不对劲就马上远着陶嘉了,主打的就是一个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第126页 而那些没娶夫郎的,大多家里贫穷,又或者人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入不了陶嘉的眼,最后陶嘉的歪心思就打在了陆明身上。 一开始,陶嘉是不太敢去勾搭陆明的,虽然陆明只是个童生,在读书人当中算不得什么,但他毕竟是个读书人,听起来就体面气派,不是那么好招惹的。 然而陆明是个有色心的,陶嘉在找了个机会就轻而易举地试探出了陆明是个爱好美色的假正经,比村里好多汉子都要色胆包天那种,于是陶嘉就放心大胆地给陆明下套了,制造了一出英雄救美,两人就此开始了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成了一对野鸳鸯。 陆明抱着的是玩弄的心态,在他看来,陶嘉虽然嫁给人,但略有几分姿色,挺勾人,玩玩也无不可。 可陶嘉不同,陶嘉是在为自己挑汉子,他要为自己的下半辈子考虑,他不想在姚家守一辈子的寡,他连个哥儿都没给姚家汉子生下,将来姚家的人肯定会容不得他的,指望侄子给自己养老是不现实的。 陶嘉总是往娘家跑,隔三差五就回桃溪村,一住就是十天半月的,陶家父母疼他,也不多说什么,哪知道自家哥儿背着他们做了不少不光彩的事情。 大概是看清了陆明是个只图一时快活,没打算对自己负责,陶嘉决定主动出击,让村里人「无意」目睹了自己和陆明不守礼不检点的行径,想用舆论压力逼迫陆明娶他,不然就要一头撞死在陆明读书的私塾门口,污了陆明读书人的名声。 陆明自恃天资聪慧,将来肯定能成为秀才公,甚至是当举人老爷也不是不无可能,可想而知,在亲事上的眼光高着呢,一直幻想着娶什么富户家的哥儿,岳家能提携他,夫郎也是貌美如花,温柔体贴的那种,自然是不愿意娶陶嘉这么一个死过汉子的哥儿,哪怕陶嘉没嫁给人,一个乡下哥儿,陆明也是看不上的。 然而丑事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陶嘉一口咬定是陆明逼迫他的,他是无奈屈从,陶嘉父母是铁了心要让陆家给一个说法,要为自家哥儿讨一个公道,陆陶两家正闹得厉害呢,一个非要嫁,一个非不娶。 陆远对村里的八卦一向不感兴趣,但沈烈是个挺八卦的人,有什么消息都会和陆远分享,何况这一次是陆明的丑事,沈烈当然要第一时间和陆远分享,在沈烈心中,陆奶奶他们一大家子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落难了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他要是陆远,高低得打几两烧酒,弄几盘下酒菜,痛痛快快地喝一场来庆祝一下。 看到沈烈比自己还兴奋的样子,陆远不由一脸黑线。 这有什么可值得庆祝的,一群没什么关系的陌生人,管他们是死是活呢,他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难道陆奶奶他们的日子过得好,自己还要一个人生闷气吗? 「你还杵在这儿干啥呢,不是说星哥儿想吃鱼,你要到河里去给他摸鱼吗?你在这里和我吹吹牛,鱼就会自己跳上岸了吗?」 沈烈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提着水桶噔噔噔跑了。 「我摸鱼去了,下次再聊,陆大哥,我还知道好多事呢。」 陆远嘴角微微抽了抽。 好多事,好多八卦才对吧。 也不知道沈烈这么个汉子,偏偏就热衷于各种八卦,还好沈烈只是好打听,自己从来不乱说,不然祸从口出,不知道要惹多少是非。 回家后,陆远从云秋梧嘴里又听到了八卦。 内容大差不差,都是陆明和陶嘉这对野鸳鸯的事。 云秋梧是从陆星那里听来的,至于陆星,显然就是从沈烈那儿知道的。 「夫君,你说陶嘉能嫁进陆家吗?」 不等陆远说什么,云秋梧又自言自语道:「我希望他能,这人一看就是个厉害的,正好可以给陆家人添堵,和陆奶奶打擂台,以后陆家就有很多热闹可以看了。」 且不说云秋梧一心向着陆远,他自己对陆奶奶他们的印象就很差,老的也好,小的也罢,在云秋梧心中,都不是什么好人,被划分到了敌人的阵营。 不落井下石,但能免费看敌人的笑话,何乐而不为呢。 陆远暗自点头,觉得自家小夫郎说得有几分道理,陆家的好戏才刚开场呢,以后且还有得看呢。 第一百一十二章 长反骨的小夫郎 晚上,沐浴完后,云秋梧趴在床上等陆远。 等着等着,他忽然一骨碌坐起来。 陆远从洗浴间出来,就看到一个坐在床上,微微垂着脑袋,神色有些苦恼,脸颊鼓鼓的小夫郎,纤细的脚腕和手腕在烛火下白得似乎要发光。 小夫郎身上的寝衣松松垮垮的,露出了一片白皙的肌肤,精緻的锁骨若隐若现,妩媚又撩人。 陆远喉头不自觉滚动了下,急促地喘了喘,到底是把心中的慾火压制了下去,没有化身为狼不做人。 节制节制要节制,忍得一时,方得一世,陆远在心中默念几遍。 忽的,云秋梧小声嘆起气来。 「怎么了?好端端的,嘆什么气」 云秋梧摸着腰间的软肉,眉眼耷拉着 ,「我现在好胖啊,夫君,你看我的腰,都这么粗了。」 长胖真的是一个悄无声息的过程,他以前居然一点都没发觉,还以为自己还是瘦瘦的,今天穿衣裳的时候才发现衣裳居然有些紧了,这会儿一看,果然腰粗了不少。 第127页 「还有我的脸,脸上也好多肉啊。」 云秋梧拍了拍自己的脸,感觉脸上肉嘟嘟的,就是不照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肯定比以前圆了很多。 这怎么行呢,本朝的哥儿多以纤瘦苗条为美,他要是长成个大胖子,成了个胖胖的哥儿,就会变得不好看了。 听到自家小夫郎这可可爱爱的抱怨,陆远仔细瞅了瞅,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假话,「哪里有胖,明明还和以前一样,瘦瘦的。」 其实小夫郎是有长一些肉的,但他觉得长得好,抱起来软软的,都不像以前那样咯手了,而且这种程度怎么能算胖,分明还是偏瘦的,瘦成一根竹竿有什么好的,皮包骨头,瘦骨嶙峋,风一吹好像都要倒的样子.。 都说爱人如养花,自家小夫郎长得白白胖胖的,那说明自己把小夫郎养的好,好比一朵蔫儿吧唧的花受到精心呵护和灌溉后重新焕发生机,舒展了花瓣,成了一朵娇花。 要是小夫郎黑黑瘦瘦的,身上都没二两肉,一看就是个小可怜,岂不是自己这个花匠不称职,把一朵好好的花给养遭了。 陆远当然是想当一个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花匠,把云秋梧这朵花给照料好。 小夫郎身上的肉可是好不容易才长出来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长出来的,是自己一日復一日的投餵才养出来的。 一想到这里,陆远还有几分不可言说的自豪和得意。 不过陆远知道这里的哥儿和姑娘一样爱美,大概是不喜欢听到肥胖诸如此类的词的,所以他很机灵的没有实话实说,不然要是惹得小夫郎伤心了,决定要减肥就不好了。 「真的吗?」 云秋梧有些怀疑,一会儿捏捏自己的胳膊,一会儿摸摸自己的肚皮,感觉好像也没什么变化。 但是穿衣裳的时候又确实紧了些,说明他有胖,虽然只有一点点。 陆远毫不犹豫地点头,一脸真诚,「真的。」 「梧宝就是胖了我也喜欢,胖胖的有福气,你看芷哥儿,他脸多圆啊,大家都说他有福气。」 林芷在哥儿当中算是稍微有点胖的类型,不过那也只是在很多哥儿看来,实际上是恰到好处的圆润。 「好吧。」 云秋梧放心了,只要自家夫君不觉得自己胖,不会嫌弃,他也没什么好纠结,胖就胖点呗,不就是衣裳要多费点布料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朝陆远招了招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陆远。 确切地说,是盯着陆远身上的腹肌。 云秋梧近来喜欢上了陆远的腹肌,之前觉得硬邦邦的,结果真香,现在天天都要摸上几遍,摸个心满意足才罢休。 他自己也想拥有腹肌,还尝试要练,不过试过一次后,发现太累了就果断放弃了。 练出腹肌的过程累是在其次,不是云秋梧放弃的主要原因,而是陆远说他就喜欢摸起来软软的肉肉的肚皮,云秋梧这个没志气的听了陆远的话,躺平了。 陆远则要付出自己的腹肌,免费让自家小夫郎摸。 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件美事。 一个想要占便宜,一个乐意被占便宜,正所谓是一拍即合,两全其美。 陆远一看就懂,抬脚走过去,懒洋洋地靠在床头,一副任君观赏的乖顺样,本来就没穿好的寝衣大敞开,别说是腹肌了,人鱼线和胸肌都清晰可见。 云秋梧唇角扬起愉悦的弧度,两只手一起上阵,这里捏一捏,那里碰一碰,感觉有趣又好玩,玩得不亦乐乎。 虽然他没有腹肌,但是自家夫君有啊,他想摸就摸,摸多久都行,除了不是长在自己身上,和自己的腹肌没什么差别了。 而且他还能枕在夫君的腹肌上睡觉,要是自己的腹肌,还实现不了这一点。 身躯微微一震,陆远睁眼,抬手捉住一个不正经的小调皮,嘴角溢出笑意,「小色狼,你摸哪儿呢?嗯?」 小夫郎学坏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天真单纯的小白兔了,变成一个色色的小色狼了。 云秋梧眨眨眼睛,一脸无辜地反问道:「不能摸吗?」 「可是夫君你都摸,我为什么不能摸」 云秋梧嘟了嘟嘴。 夫君不要他摸,他偏要摸,天生反骨。 礼尚往来才公平。 陆远低低地笑出声来,「能摸,小祖宗,只要你喜欢。」 云秋梧得意地「哼」了一声,愈发肆无忌惮,殊不知他这完全是在点火,还是到处点火。 陆远本来想放过他的,然而他一个血气方刚,正是年轻的大小伙子,怎么禁得住有人在自己身上一再为非作歹,一双玉手四处游走,还尽往敏感地带蹦哒,这个人还是和自己心意相通的小夫郎,一忍再忍,定力到底是不那么行,没忍住把小色狼给办了,来了一顿爆炒小夫郎,还炒得香香的,很好吃。 第一百一十三章 撒娇的小夫郎 翌日是个天朗气清的好天气。 一大早,生物钟到了,陆远准时地睁开眼,但他没有马上就起床,而是抱着怀里香香软软的小夫郎温存了一会儿,一会儿戳戳脸,一会儿捏捏耳朵,把云秋梧当成块柔软的面团一样玩来玩去。 云秋梧还在睡梦中,自然不会对自家夫君的小动作提出抗议,当然,即便他是醒着的时候,也不会有异议,往往都是纵容陆远的。 第128页 让自家小夫郎昨晚上劳累了,陆远今天特别会做人,说是伏低做小都不为过,脖子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牙印,他自己没有察觉,一般情况下,不去照镜子也看不见,但云秋梧看得见,见陆远毫无察觉,大大咧咧地顶着牙印就要出门去,一时着急忙慌的,挡在陆远面前。 「怎么了?捨不得我?」陆远挑眉笑道。 心想小夫郎还真是黏人,黏黏煳煳的,他们每天起居坐卧都在一处,朝夕相对,分开的时间很少,小夫郎却还这么黏他,这可真是一种甜蜜的幸福啊。 闻言云秋梧羞恼地瞪了陆远一眼,双颊涌起绯色的红晕,眉眼含情的样子毫无威慑力,反而是可爱得紧。 「哼。」 谁捨不得了,夫君尽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他不是捨不得夫君,是不想夫君就这么出去见人,让人看见了像什么样子,指不定要说些什么乱七八糟不中听的话。 云秋梧软软的哼唧让陆远觉得自己是说中了,自家小夫郎就是捨不得自己,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哥儿的脸皮薄,他懂,他都懂,不说就不说被,只要他和小夫郎心有灵犀,知道小夫郎心里想什么就行了。 陆远嘴角扬起的弧度怎么都压不下去,每每想要压下去一点,又不自觉地翘起来,很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 云秋梧并不知道因为他没有直接否认从而阴差阳错地造成了一个美丽的误会,至于这个误会究竟是有心的还是无意的,谁知道呢,也许的确就像陆远以为的那样,云秋梧口头上虽然不说,心里面却是捨不得的。 显然陆远要出门,云秋梧不会拦着他不要他出门,就算今天不出门,难道以后都不出门吗?牙印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消下去的,还是在那么明显的位置,喉结下面一点,很容易被人注意到了。 云秋梧想了想,拉着陆远在凳子上坐下。 陆远顺从地配合。 很快,云秋梧对着陆远的脖子涂抹起来。 陆远诧异地「嗯」了一声。 小夫郎这是要给他上妆,给他打扮 他一个大男人,向来粗糙惯了,用得着这么精緻吗? 「梧宝,你给自己打扮就行,我不用。」 一想到自己要化妆,陆远只觉得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哪哪儿都怪怪的。 「夫君你听我的,就涂一点点好不好?」 云秋梧弯着腰,用自己的额头抵着陆远的额头,声音软软糯糯地撒娇。 两人额头相抵,鼻尖相触,唿吸交错,无限旖旎萦绕。 陆远的理智稍微地站起来了那么一刻,很快便倒了下去,消失得无影无踪,点点头,轻声吐出一个「好」字。 没办法,小夫郎太会撒娇了,他抵挡不住了,素来引以为傲的理智总是在小夫郎面前一败涂地,溃不成军。 陆远这么配合,云秋梧一开心,大方地给了陆远一个亲亲,得到自家小夫郎主动送上的亲亲,陆远哪还会顾得上其他的,满心都只剩下高兴了。 直到牙印消退,陆远都不知道自家小夫郎为什么要往自己脖子上涂一些不知名的东西。 时间一晃进入冬月中旬,天气一日比一日冷。 地里的红薯还没有收穫,陆远觉得按照这个越来越冷的气候,红薯再继续生长下去也长不了什么个头了,便决定把红薯给收穫了。 沈烈早几天已经开始在挖红薯了,如今陆星身子不方便,做不了重活儿,宋大娘年纪大,又是一身的小毛病,也做不了体力活,所以主要劳动力就只有沈烈一个,起早摸黑地下地干活儿。 不过沈家的地不多,只有几亩,种了红薯的地只有两亩,即使只有沈烈一个人,也勉强忙得过来,只是少不了要辛苦一段时间了。 虽然辛苦,但沈烈每天都是乐呵呵的,心情好得不得了,因为背回家的红薯越多,就意味着粮食越多,就越不会饿肚子。 陆远则不像沈烈那样,什么都自己干,实打实的六亩地,种的全都是红薯,如果只靠他自己,还有云秋梧,要收完所有的红薯,怕是得到腊月去了,据说这里的腊月很冷,是一下子冷下来,最高气温只有几度,零下几度也是常有的,家家户户都在围着火炉烤火的时候,就只有自家还在地里苦哈哈地挥舞着锄头干活儿,想想就凄悽惨惨的。 于是陆远决定拿些钱出来僱人给自己干活儿。 秋收过后,地里就没什么可忙的了,好多人都闲着,妇人和哥儿有自己的事情做,有手艺的可以绣绣花,做点吃食去摆地摊挣几个零用钱,汉子们则会到处找活儿干,村里找不到,就到镇上找,好多就跟沈烈一样到码头扛大包,能挣多少算多少。 是以要在村里找几个青壮年来干活儿不是什么难事儿,陆远扒拉了一下原主的记忆,结合自己这大半年在村里的生活,很快找了几个踏实可靠的年轻汉子,给开了一天四十五文钱的工钱雇他们来给自家收穫红薯。 被陆远找上的汉子没有一个是不答应的,四十五文钱的工钱不低了,扛一天大包撑死了也就五十文,来回还得走路,要是坐牛车,一来一回,好几文钱就没了,这在村里的活计离得近,省去了路上花费的时间,别的不说,至少能早上多睡一会儿,不用天不亮就要起床赶路,晚上也不用很晚了才回家。 至于中午不管饭,几人都表示接受,他们以前也不是没在村里帮人干过活儿,工钱一般是三十几文,倒是会管一顿饭,吃得清汤寡水的,囫囵吃个饱就差不多了,不管饭的往往工钱会高一些,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最多也就是四十一二文,能有四十五文已经是高的了,还有什么不答应的。 第129页 第一百一十四章 羞恼的小夫郎 因为中午不管饭,云秋梧就只用负责陆远还有他自己的伙食,他在家里把食材给准备好,把米饭给煮好,陆远下地回来直接就能炒菜,炒了菜就能开饭。 人多力量大,不到十天,地里的红薯就全部收回家了,堆了大半个仓库。 「陆兄弟,你种的这东西可以啊,一根藤上结好几个,几亩地收了不少吧,这要是小麦的话,啧啧,得是多少粮食啊,够吃几年了。」中年汉子满脸唏嘘地道。 「可不是,那结的果子个个都这么大,看着就水灵,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吃,要是不能吃……」 说这话的年轻汉子忽然住了嘴,不说了。 但凡是个正常人,肯定不会拿家里的地来糟蹋,种一堆莫名其妙没有用的东西,不是能吃就是能卖钱,反正不可能是白种一场,不然图什么呢,图好玩吗? 在村民们看来,陆远种的红薯收成已经很好了,一亩地能够收差不多一千斤,是相当了不得了,他们种的小麦一亩地一般能收三百斤左右,特别肥沃,侍候得上心的地能有三百五十斤的产量,这还是近些年才推广的良种才能达到的产量,在早些年,一亩小麦地能有两百斤的收成就顶了天了。 陆远却觉得亩产一千斤有些低了,他依稀记得,在他小时候,农村种红薯能收很多,挖不了多宽的地就有一背篓的红薯了,家家户户集体出动收穫红薯时,红薯在地里堆成大大小小的红薯堆,一背篓一背篓地往家里运,一亩地能收很多斤红薯。 不过那毕竟是在现代,发达先进的生产力远不是这个时代可以相媲美的,陆远便也满足了,以后红薯的产量总会慢慢提上来的,毕竟小麦的产量都提上来了不是。 收穫完红薯后,地里就没什么活儿了,陆远得以清闲下来。 云秋梧喜甜,红薯味道甜滋滋,软糯糯的,吃起来简直不要太对云秋梧的胃口,如今天天都要吃烧红薯。 每次在生了火做了饭以后,趁着灶堂里还有火星,云秋梧就刨一个坑,埋几个红薯进去,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用火钳把红薯给刨出来,刨出来的红薯外表看上去往往沾满了灰,灰扑扑的,不太好看,要是烧过头了还会呈现出黑色,但剥了皮金黄金黄的色泽看着就诱人。 「再不去刨你的红薯,小心被烧煳了,到时候就不能吃了。」 陆远适时提醒云秋梧。 不是没有红薯被烧煳的事情发生过,要是时间没把握好,火太旺的时候红薯就容易被烧煳,如果火不够的话则会不能完全烧熟,半生半熟的。 有时候只烧煳了一点点,一部分,把煳掉的那块给掰掉,剩下的也能将就着吃,就是味道没有那么好,吃起来会有一股煳味儿。 但要是整个红薯都被彻底烧煳了,那就成了一块黑煤炭,是不能吃的。 之前有一次云秋梧就是烧了红薯,但他埋头做针线活忘了,陆远当时也没看见他有往灶堂里埋红薯,等云秋梧想起来的时候,几个红薯已经被烧成黑黢黢的了,根本不能吃。 云秋梧好不懊恼,自己生自己的气。 最后还是陆远用「只是几个小红薯,煳了就煳了,明天烧几个更大的」才把人给哄好。 云秋梧一本正经地纠正道:「不是我的红薯,是我们的红薯,夫君你说错了。」 他从来不吃独食的,有什么好吃的都要和夫君分享,红薯也是一样。 陆远无奈地笑了笑,温和的笑容中透着几分宠溺,从善如流地改口道:「好好好,我说错了,是我们的红薯。」 顿了顿 ,陆远忍不住打趣道:「夫郎大人要是还不行动,等会儿就该哭鼻子了。」 云秋梧鼓了鼓脸颊,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一点点生气,扭过头去,羞恼地嗫喏道:「我才没有哭鼻子呢。」 他那哪是哭鼻子,眼泪都没有掉一滴,就是心里难受,眼睛有些发热,想哭但是忍住了,没有哭出来。 怎么到夫君嘴里,就成了哭鼻子了。 说完生怕红薯又被烧煳了,云秋梧急急忙忙地跑到厨房去了。 陆远一句「慢些」卡在喉咙里,到底是咽了回去。 片刻后,云秋梧拿着两个红薯过来了。 其中一个小的分给了陆远,他自己吃那个大的红薯。 说小也是相对而言,红薯有陆远大半个拳头大。 陆远是真的对甜的东西没什么兴趣,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分给那个红薯,转而低头在云秋梧手里那个刚刚剥了皮的红薯上咬了一口,当是尝个味道。 「这是我的,夫君你干嘛要吃我的红薯」 云秋梧一双乌熘熘的眼眸睁得圆圆的,一脸的不可思议。 倒不是云秋梧小气,捨不得陆远吃了他一口红薯,而是之前要不是他主动分一小块给陆远,要不就是陆远自己吃一个小的,这还是头一次陆远连声招唿都不打,就吃了他的红薯,还是吃的第一口。 他都还没吃呢,夫君就给吃了,哼,很难不怀疑夫君不是故意的。 实际上陆远也的确是故意的,他就想知道自家小夫郎这么喜欢红薯 ,天天都要吃红薯,烧的红薯,红薯煮粥,红薯做菜,怎么吃都不厌,要是自己抢先吃了小夫郎的红薯,小夫郎会是什么反应。 他要看看在小夫郎心中到底是他这个夫君重要,还是红薯更重要。 第130页 只能说有这种想法的陆远很幼稚了。 在云秋梧心中,陆远当然是最重要的,区区的红薯,怎么能和他这个夫君比。 陆远知道答案,可架不住他恶趣味上来了,就想逗人了,这个被逗的对象,就是云秋梧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甜甜的小夫郎 陆远不紧不慢地把嘴里的红薯咽了下去,悠悠道:「我就是吃了,怎么了?」 云秋梧脸颊更鼓了,气哼哼地将头转到一边去,不理人了。 好气喔,夫君好可恶,抢了他的红薯还不认错,还有理了。 陆远看得心痒痒,想要上手捏一下小夫郎看着就软乎乎的脸蛋,然而他没捏到,云秋梧躲开了。 「哼。」 从这一声「哼」中不难听出云秋梧此时的怨念,连个多余的眼神都不肯分给陆远。 陆远沉沉地嘆了口气,「原来在夫郎心中,我还不如一个红薯,唉,可怜吶。」 明明云秋梧也知道陆远是装的,但一听陆远这失落的语气,就是受不了,转身扑过去,主动把剩下的红薯往陆远面前送,餵到他嘴边,很是大方地道:「没有,给你给你都给你,夫君你把这个红薯都吃了也没关系的。」 夫君才不可怜呢,不就是个红薯吗?哪能和夫君比。 陆远只觉得心间一片滚烫炽热,小夫郎捧到自己面前的,哪里只是一个红薯 ,分明是他自己的一颗真心,毫无保留地都给他了。 「你自己吃,红薯是你的,我也是你的。」 陆远这会儿良心发现了,像是个人,收敛了那点恶趣味,在绝无仅有的真诚面前,没有人会捨得用谎言去捉弄,哪怕是无关紧要,无伤大雅的玩笑之语。 别人舍不捨得不知道,陆远是捨不得的。 「真的不要」 云秋梧歪着脑袋,乌黑的眼睛眨巴着 陆远摇头,「真的,我的口味你知道的。」 「好吧。」 云秋梧自己吃起红薯来,眼睛弯弯的,好像吃到了什么稀奇的山珍海味一样。 见云秋梧这么喜欢吃红薯,陆远忽然想到一种吃食,用红薯做原材料的吃食。 「我们做些红薯干吧,梧宝。」陆远提议道。 「红薯干那是什么啊?」云秋梧好奇地问道。 不等陆远回答,云秋梧又道:「好啊,就做红薯干。」 虽然不知道红薯干是什么,但他相信夫君,而且名字叫红薯干哎,一听就和红薯有关系,绝对是好吃的。 陆远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但还是感到有些好笑,没忍住在云秋梧毛茸茸的脑袋上揉了几把,把原本梳得整整齐齐的头髮给揉得略微凌乱。 「你啊你,这么喜欢吃红薯,怕不是个红薯精。」 云秋梧瞥了陆远一眼,不客气的拍了拍搁在自己脑袋上的那只大手,「我不是红薯精,我是个人。」 陆远心想,怎么不是红薯精呢,小夫郎和红薯一样,都甜甜的,尤其是吃起来的时候,最是香甜不过了。 不过这话陆远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他要是说出来,多半要把自家小夫郎给惹恼,心里想想也就是了,不逞口舌之快。 然而云秋梧也不是那么傻的,他虽然脑子有时候有些迷迷煳煳的,但有时候聪明着呢,关键是他了解陆远,从陆远的神色中就能大概猜到陆远在想些什么,没好气地白了陆远一眼。 不知道夫君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了,估计又是些他不好意思听的。 既然决定了要做红薯干,陆远很快就付诸行动,挑选了一批个头差不多的红薯出来,准备做红薯干。 红薯干的做法并不难,先把红薯削皮然后清洗干净,切成厚薄适中的方块,放在蒸笼里蒸熟,蒸熟后进行晾晒。 陆远记得做红薯干好像要讲究什么三蒸三晒,字面意思就是要蒸三次,晾晒三次,据说这样做出来的红薯干味道更好,绵软又筋道。 不过陆远嫌麻烦,只蒸了一次,晾晒后得到的红薯干无论是颜色上还是味道上,他觉得都挺好的,红薯干色泽金黄呈半透明状,软糯香甜又不失嚼劲,自家吃的话已经很可以了。 满满的两大罐红薯干,云秋梧见了就喜欢得不行,他以前爱数钱,数银子,数铜板,现在还多了一样,那就是数他的红薯干,每天从里面拿五块红薯干出来,就那么几块,翻来覆去地数,好像多数几遍就会变多一样,吃的时候更是珍惜得不得了。 不知情的还以为云秋梧受虐待了,吃点零嘴都不让他多吃。 陆远当然不会虐待云秋梧,他放在心上宠的夫郎,宝贝都还来不及 ,怎么可能会让人饿肚子。 之所以云秋梧一天只能吃五块红薯干,是陆远规定的,初衷也是为了云秋梧好,因为红薯干吃多了容易上火,而云秋梧又是个嘴馋起来就管不住自己的,要是让他放开肚皮吃,他能一天到晚都嚼吧红薯干,连饭都不好好吃了,红薯干虽然是零嘴,但多吃一些是真的能吃饱的,都吃红薯干吃饱了,到了饭点自然就吃不下饭了。 「一,二,三,我只有三块红薯干了。」 云秋梧捧着脸嘆气。 他嘆气的声音挺大的,陆远就坐在他对面写话本子,哪能听不见他的嘆气声。 知道小夫郎是故意嘆气给自己听,就惦记着能多吃几块红薯干,陆远面不改色地夸道:「厉害啊,大半天都过去了还有三块红薯干,梧宝长进了。」 第131页 云秋梧嘴角抽了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夸奖也太不走心了,有什么厉害的,不那么馋就是厉害吗? 明白自己想要多吃一点红薯干的小把戏被拆穿了,云秋梧邃不再唉声嘆气,开开心心地拿起一块红薯干又开始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今天都过了一大半了,红薯干还没有吃一半,他再吃一块不过分吧,正好大半天吃大半的红薯干,剩下的小半天吃剩下的小半红薯干,这么算下来,他一天都有红薯干可以吃了。 除了红薯干,他还有柿饼和糖柿片可以吃,夫君可没限制他吃其他东西。 当初做柿饼和糖柿片的时候,云秋梧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些吃食以后是要拿去卖的,起码要卖一大半出去,然而到现在,云秋梧提都没提过,不少的柿饼和糖柿片已经进了他的肚子里,用来犒劳自己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邀约 陆远看见云秋梧在吃完红薯干后,又找出了糖柿片在吃,一边吃还一边摇头晃脑,一副吃得很开心的样子,心里忍不住为自家小夫郎的牙齿担忧起来。 每天吃这么多甜食,怕不是要长蛀牙吧,看来以后柿饼和糖柿片也要加以限制了,不然小夫郎吃起来没个分寸,不吃饱不停下。 得知自己以后也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吃柿饼和糖柿片了,云秋梧当然是有些不乐意的,陆远要抱他都不让抱,亲也不让亲。 「管家公,哼。」云秋梧坐在一个离陆远最远的位置,小小声声地嘀咕。 喜提管家公称号的陆远还能怎么办,只能下厨做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来哄某只因为嗜甜得不到满足的馋嘴猫。 陆远的厨艺不说足以和大厨相比,但凡是他会做的菜,都是拿得出手的,样样都是云秋梧爱吃的,俗话说吃人嘴短,云秋梧大吃一顿后,也不好再继续生气了,很快就黏在陆远身上,抱在一起说悄悄话。 第二天,云秋梧去沈家看陆星,陆远在家里继续写话本子。 慕九就是在陆远写话本子的时候来的。 一来就轻车熟路,大摇大摆地走进书房。 「陆兄当真是多才多艺,还会写话本子。」 慕九一脸惊喜,一副原来高手竟然就在我身边的表情。 酒楼茶肆的说书,坊间流传的话本子,最时兴的故事基本上都是陆远写出来的,署名当然是假名,慕九早就对作者感兴趣了,一直想要结交。 「我早该想到是陆兄的,看我这脑子,除了陆兄,还有谁会有这么奇妙的想法。」 陆远睨了慕九一眼,对他的吹捧和夸赞没有什么反应。 「陆兄,把你的话本子卖给我吧,你负责写,我负责卖,相信我,我可以把话本子卖到京城去,届时财源滚滚,你我一起发财。」 慕九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要和陆远合作,他主要是个生意人,只要是合法的生意,只要能赚钱他都做,不拘于只做某样生意。 善于做生意的人往往有一双擅长发现商机的眼睛,此时在慕九心中,陆远写的话本子就是一个商机,他也算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什么样的话本子他没看过,唯独陆远写出来的故事是独一份的,不是那种烂大街的,什么穷书生邂逅千金小姐,什么英雄配美人…… 闻言陆远放下笔,打量了慕九几眼,低头沉思起来,似乎在认真思考慕九的提议。 不得不说,慕九的提议很让人心动。 慕九看起来游手好闲,不太靠谱的样子,但办事的时候是很靠谱的,想来以慕九的人品,应该也不会故意坑他,他一个平民老百姓,也没什么可坑的。 陆远的打算很简单,挣钱买地攒家产,地不多的话就自己种,请人种也行,要是地很多,可以把地佃出去,等着收租,当个小地主。 买地需要钱,买得越多需要的钱就越多,没有个几十亩,上百亩地哪算得上是地主。 不过本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原则,陆远总觉得太过顺利的事情需要多加考虑,以免被坑。 橄榄枝是慕九主动抛出来的,给出的条件也的确可观,陆远犹豫了下,还是答应了。 不过和慕九说好了要等他写完手里这本话本子,结束和莫先生的合作后再和他开展新的合作,得有契约精神。 慕九这时表现得很善解人意,「当然可以,今年也快完了,生意明年做正好。」 陆远点点头,刚好他打算这几天就收尾,接下来就能全心全意地准备过年了,休息一段时间后等开了年就和慕九合作。 「都快过年了,你还不回去吗?」陆远随口问道。 「要回去的,过年哪能不回去,今年不回去明年怕是想回都回不去了。」慕九道。 不说大家族规矩多,就是普通家庭,逢年过节,尤其是过年也是要在一起阖家团圆的,慕九哪能一直在外面飘着不回家。 「陆兄,你还没去过京城吧,要不要上京城玩一趟,来回的车马住宿还有伙食费我全包,还有哥夫郎的,也一起,全算我的,你和哥夫郎只管开开心心地玩,其他的我来安排。」 慕九不敢说自己有多了解陆远,但有一点,他看得真真的,那就是陆远是个黏夫郎的,走哪儿都巴不得和夫郎一起,妥妥的黏人精一个,要是让陆远和云秋梧分开,那肯定是不行的,陆远头一个不答应。 第132页 陆远微微皱眉。 「不用了,慕少爷的心意我心领了,只是这大过年的,我和夫郎哪里也不去,就想在家过个热闹年。」 在桃溪村是在自己的地盘,去京城,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有慕九作陪,当客人始终比不得在自己家里自在。 如果有机会,去京城见见这个王朝最鼎盛的繁华当然好,但陆远并不认为答应慕九的邀约是个好机会。 说到底,陆远并不那么信任慕九,无缘无故的,慕九也不是没长脑子的冤大头,乐意花钱在自己身上。 慕九绞尽脑汁,劝了又劝,都没有说动陆远去京城,反而让陆远觉得当中肯定有古怪,愈发坚定哪儿也不去,就留在桃溪村的想法。 不能怪陆远疑心病犯了,好好的怀疑这怀疑那,好像有被害妄想症似的,而是慕九的表现处处透着古怪,想不让人怀疑都难。 慕九越是热情,越是极力说服陆远去京城游玩,就越反常,要知道他和陆远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从来没说过类似的话。 「你要我去京城到底有什么目的?」陆远懒得去思考那些弯弯绕绕的,主要是他想不出来,干脆直截了当地问慕九。 「没啊,就是我和陆兄一见如故,很是投缘,想要邀陆兄到家中做客。」慕九半真半假道。 邀人做客是真,有其他目的也是真。 陆远对此不置可否。 第一百一十七章 长得像 陆远也不说话,就那么似笑非笑地看着慕九,直看得慕九心里一阵阵发慌。 怎么办,忽然感觉陆兄好可怕,给自己的压力好大,就好像大哥一样,慕九忍不住胡思乱想。 「陆兄,你不觉得我们两个很有兄弟相吗?你看我们,长得多像啊,这就是有缘啊。」 陆远:「……」 什么东西,长得像? 他和慕九 不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吗?谁还不是长这个样子了,没觉得有什么像的啊? 陆远露出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来,他的本意是以为慕九在说胡话。 谁知落在慕九眼中成了不乐意和自己长得像,好像在嫌弃他一样,当即不忿地撇了撇嘴,「陆兄,你那什么表情,本少爷好歹也是玉树临风,仪表堂堂,难道和我像不是什么好事吗?」 玉树临风 仪表堂堂 陆远打量了慕九一眼,好吧,这话要是要是别人这么说,多半是自卖自夸,自己吹捧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但要是慕九的话,就是实话实话了,虽然有些不要脸,但的确是实话,单论长相,慕九确是容貌不俗,当得起玉树临风,仪表堂堂这几个字。 「是是是,慕少爷,你最玉树临风,仪表堂堂了,往前五百年,往后五百年,也只有你这么一个英俊公子,惊天地泣鬼神……」 陆远不甚走心地敷衍着。 慕九却是越听越来劲,笑得见牙不见眼。 明明是个容貌不俗的贵公子,偏偏露出憨憨的,甚至是有些傻的笑容,乍一看很违和,多看几眼竟不觉得有丝毫不对的地方。 …… 沈家。 云秋梧拿出自己给小宝宝做的小衣服,小鞋子,一样一样展示给陆星看。 陆星不怎么会做针线活儿,他在李家的时候,每天要干很多活儿,干完一样还有一样,永远都有干不完的活儿,哪有时间碰针线,再者也没有人教他,李夫郎是不会教他的,他穿的衣裳破了烂了,李夫郎又不耐烦补,才会丢些针线给陆星,让他自己补,陆星只能学着自己看到李夫郎是怎么缝补衣裳的,摸索着缝缝补补。 所以陆星只会给衣裳打补丁,缝扣子,至于做衣裳,做鞋子这种细緻且需要一定功底的针线活他是做不来的。 陆星摸着一件上面绣着金色锦鲤的大红色肚兜,忍不住发出惊嘆,「好漂亮啊,这鱼活灵活现的,哥夫郎你手艺真好。」 「还有这虎头鞋,虎头帽,好好看。」 云秋梧嘻嘻一笑,「夫君也说好看,给小宝宝的,当然要做得好看些。」 陆星捧着小衣服,小鞋子,爱不释手,翻来覆去地看,放下东西后拉着云秋梧的手很是感谢云秋梧的用心,给他肚子里的小宝宝准备了这么好的礼物。 知道云秋梧最近喜欢上了吃红薯干,陆星抱来一个罐子,里面装的是自己做的红薯干,抓了一大把红薯干塞到云秋梧手里。 「哥夫郎,现在陆大哥不在,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吃红薯干,想吃多少吃多少。」 屋里这会儿也没有其他人在,但陆星不自觉地就压低了声音,搞得好像在做贼一样。 云秋梧喜滋滋地接过红薯干嚼吧起来,不过在吃之前还不忘先给自己找补,「夫君他什么都听我的,我天天在家里都有吃不完的红薯干。」 出门在外,面子是自己给的,反正云秋梧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都二十岁了,吃个零嘴还要被管着,不让多吃,说出去他难道不要面子的吗? 陆星也不拆他的台,反而配合地点点头,附和道:「对对对,陆大哥最宠的就是哥夫郎了。」 要不是他撞见过哥夫郎为了多吃几块红薯干和陆大哥撒娇卖萌,他差点儿就信了。 虽然没有陆远管着,但云秋梧还是很有自觉地吃完手里的红薯干就没有再吃了,吃太多了他良心会过意不去。 第133页 两个哥儿凑在一起聊起村里最近发生的八卦。 「听说陆家要办喜事了?真的假的?」云秋梧问陆星。 「是真的。」陆星点了点头。 陆星自己没那么八卦,热衷于打听村里的事儿,但沈烈消息灵通,作为枕边人,陆星往往是第一时间就能从沈烈那儿听到各种消息。 「不是说陆童生不愿意娶吗?人家眼光高着呢,要娶秀才家的哥儿。」 陶嘉和陆明的事情闹得挺大,而且越闹越厉害,陆明是怎么都不愿意娶陶嘉这么个嫁过人还死了汉子的哥儿,但他又不想真的把名声搞臭,断了自己的前途,被逼得急了,终于松了口,同意娶陶嘉过门,但陶嘉当不了夫郎,顶多只能是个侧夫郎。 至于正夫郎的位置,已经有人了,据陆明自己说是他有一个考上秀才的同窗,家里有个弟弟,是个哥儿,年方十八,正是婚配的年纪,同窗觉得陆明是个值得託付终身的良人,愿意把弟弟嫁给他, 有个是秀才公的大舅子,虽然对方家世一般,家里只是普通的农户,但这桩亲事陆明是愿意的,因为他也是个读书人,还指望大舅子帮衬他。 本来陆明只肯给陶嘉一个小侍的名分的,他再蠢笨,也不痴傻,自然是知道自己被陶嘉下套了,心里埋怨陶嘉不知天高地厚,明明只是露水情缘非要闹得人尽皆知,让他好生没脸,但陶嘉胜在有几分姿色,且惯会说甜言蜜语哄陆明高兴,陆明对他也不是一点儿情意都没有的,如果能有个机会留下陶嘉,陆明也是乐意的,唯独有一样,那就是别想当他夫郎。 可陶家不答应,陶嘉自己也不满足只当一个供人取乐的小侍。 「别提了,你不知道,昨天下午好大一帮人去了陆家,把陆童生骂了个狗血淋头,骂他风流多情,白日做梦妄想享齐人之福,还把陆童生给打了一顿。」 那杜秀才确实有想和陆家结亲,把弟弟嫁给陆明的想法,但那是以前,以为陆明是个品行端正的人的时候,在知道陆明和一个守寡的哥儿不清不楚,还要娶个寡哥儿当侧夫郎的时候,杜秀才是个疼爱弟弟的,便不肯再和陆家议亲。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太聪明的小夫郎 摆明了嫁到陆家就是一个火坑,一个风流浪荡子的夫君,一个有手段的侧夫郎,人家好好的哥儿是有多想不开要嫁给陆明,转头找个家世清白,家里清静的汉子过日子多好。 「杜秀才对弟弟倒是不错。」云秋梧忽然道。 不是所有哥哥姐姐都会对弟弟妹妹好的,多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亲人的人,要是杜秀才是个狠心的,说不定明知道陆明不是个良人也会把自己弟弟往火坑里推,可杜秀才没有,可见他一不古板,二是个好哥哥。 陆星点头,「是啊,要是杜秀才非要杜家哥儿嫁,还不是只能嫁,没有父母,哥儿的亲事就是长兄做主了。」 「都要办喜事了,陶家哥儿到底是正夫郎还是侧夫郎」云秋梧有些疑惑。 如果是娶正夫郎,办喜宴是理所应当,但陆童生会甘心娶个寡哥儿当正夫郎吗? 但要是娶侧夫郎,好像用不着大办吧,就跟纳妾一样,讲究些的人家会摆几桌酒,请宗族里的人见证一下,好多是什么仪式都没有的,直接把人迎进门就算完事。 陆童生还没正夫郎呢,要是娶个侧夫郎排场都这么大,要办酒席请乡亲邻里热闹,到了娶正夫郎的时候,不就尴尬了吗?让未来正夫郎的脸面往哪儿搁。 「听说是正夫郎,陶家哥儿有身子了,拿肚子里的孩子谈判,如果不是正夫郎他就堕胎,老人嘛,最看重的就是后代了,陆阿奶点头了,陆童生还不是只能答应。」 云秋梧撇撇嘴,他还真没看出来陆童生原来还是个大孝子,这么听陆奶奶的话,陆奶奶要他娶,他就娶了。 陆明到底是不是大孝子和云秋梧没什么关系,他只是单纯地想看笑话。 云秋梧回家时,带回了两块豆腐,陆远拿豆腐做了个麻婆豆腐,又做了一个白菜肉丸汤,就吃中午饭了。 饭桌上,云秋梧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把从陆星那里听来的八卦全都说给陆远听。 当听到是奉子成婚的时候,陆远略微有些意外。 但想想又不觉得意外了,别说这里是礼教森严的古代了,就是现代,奉子成婚的也不少,有了孩子,陆明娶陶嘉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对了,夫君,慕少爷来干嘛,我回来的时候碰见他了。」 一般云秋梧是不会问的,但今天慕九长吁短嘆,愁眉苦脸的,和往常笑嘻嘻的样子不一样,云秋梧担心自家夫君是和慕九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而且他隐约察觉陆远心情也不是很好的样子,似乎心事重重的。 「没什么,可能是担心要回家了。」陆远随口道。 毕竟目的没达到,没完成任务。 「回家」 云秋梧眼珠转了转,忽的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慕少爷他是不是离家出走被他家里人发现了,要把他给抓回去了,那是该担心,离家出走他家里人肯定很生气啊。」 「夫君你说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是不是不想听从父母之命成亲,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所以就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寻找真爱了。」 「还是他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 第134页 云秋梧嘟嘟囔囔的,陆远眉心一跳,心想自家小夫郎这想像力够丰富啊,什么离家出走,什么逃婚都想出来了。 下午,有货郎挑着担子在村里买东西,有些小玩意,也有吃食。 云秋梧拉着陆远要去买东西。 柳树底下,货郎支了个小摊子,摊子上摆满了东西,不少人在摊子面前挑挑选选的,看着还挺热闹,生意还不错的样子。 「去看看,喜欢什么买什么。」 不是姑娘就是哥儿,再不就是小孩子,陆远不打算去挤,走到不远处就停下来。 云秋梧放开他的手,自己买东西去了。 偶尔有路过的村民,陆远和人哈拉几句。 进入腊月后,陆陆续续有人开始杀年猪了,陆远答应了两家人等他们杀猪的时候,帮忙给他们杀猪去,杀猪虽然是屠夫干的活儿,但一个人是杀不了猪的,尤其是过年要杀的年猪,一般都是大肥猪,两三百斤,三四百斤重,挣扎起来的时候力气贼大,需要好几个的汉子帮忙按着猪才好杀。 片刻后,云秋梧买好东西回来了。 「没有喜欢的?」 见云秋梧两手空空,陆远以为他是没看上什么,所以一样都没有买。 云秋梧摇了摇头,左手握成拳头举到陆远眼前,然后一下打开,滑落下来两个坠子。 坠子是白的,透着点光泽,看上去有点像玉,但不是玉做的,不然也不可能才卖几文钱,一个是小老虎形状的,另一个是小羊形状的。 「我买了,这就是我买的,好不好看?夫君。」 云秋梧弯着眼睛笑。 「好看。」 陆远点点头,也不是无脑捧,而是雕刻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小巧可爱,蛮讨喜的。 「这个是你的,夫君,你要收好喔。」 云秋梧一边叮嘱,一边把小老虎形状的坠子递给陆远。 陆远生肖属虎,云秋梧生肖属羊,从看到这两个坠子的时候,陆远就知道自家小夫郎为什么要买小老虎形状和小羊形状的坠子了。 不过他没伸手去接那个小老虎形状的坠子,而是直接拿走了小羊形状的坠子,拿在手里摩擦了两下,唇角微微扬起。 「那是我的,夫君你的是这个。」 云秋梧举着小老虎形状的坠子。 「我要你的,你要我的,我们交换好不好?」 陆远才不会说他是觉得那小老虎看上去太肥了,太圆滚滚了他才不想要的,不像小羊,可可爱爱的,憨憨的,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和小夫郎一样。 「好吧,可以。」 云秋梧嘟了下嘴,同意交换,拿着小老虎形状的坠子把玩起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受伤的小夫郎 陆远看在眼里,闷笑不已。 小夫郎玩小老虎,这场景看起来不要太好笑,尤其是小夫郎鼓着脸颊的样子,显得脸蛋肉肉的,和小老虎更像了,这么说来,应该是两只小老虎才对。 云秋梧不知道陆远脑子里有这样可爱的想法,他只觉得小老虎形状的坠子威风又可爱,一下就戳中了他的心巴。 「走吧,起风了,该回去了。」 陆远伸手牵着小夫郎软软的小手,云秋梧仰头沖他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乖乖地跟着他走。 还真是宠啊,不少哥儿都羡慕地看着陆远和云秋梧相携而去的背影,还是陆家夫郎日子过得好,瞧瞧陆家汉子对他多好啊,哪怕花钱买了两个没用的小玩意陆家汉子也没恼,这要是自己买了,回家多半要被家里的汉子唠叨个没完,埋怨自己乱花钱,钱不花到刀刃上。 同样都是汉子,怎么人和人的差距这么大。 汉子们则觉得陆远运气不错,娶了个温温柔柔,脾气乖顺的夫郎,哪像他们家里的夫郎,个顶个的彪悍,温柔小意是什么,根本不沾边,说话都跟扯着嗓子吼一样,脾气大得跟什么似的,一点就炸,要是夫郎温柔些该多好。 有这种想法的汉子显然是忘了当初他们的媳妇,夫郎也曾经是温柔和气的,说话轻声细语,可这日子过下来,少不了有摩擦有矛盾,性格不是那么合得来,偏偏都觉得是对方的错,不认为是自己有问题,不少汉子更是大男子主义,再温和的脾气也磨没了,一步步走到了我看你不顺眼,你看我心生嫌弃的地步。 连着几天天气都不错,出了点太阳,云秋梧跑去跟陆星学了怎么做腌萝蔔,腌白菜后,喊上陆远到地里砍了不少白菜,挖了不少萝蔔回来,想要大展身手,自己做腌萝蔔和腌白菜,为过年做准备。 这个时代的节日氛围是很浓的,过年尤是,一进入腊月,家家户户都不自觉在预备着过年了,少不了要做些好吃的备着,一来是过年期间有的吃,二来是方便招待上门来的客人,清汤寡水的,谁好意思拿出来招待客人。 云秋梧对这次过年很重视,他以前就没好好地过过一次年,对他来说,大年三十和其实时间一样,他要干很多活儿,没功夫歇一下,年夜饭没有他的份,云大海他们一家五口人开开心心地吃年夜饭,他就在厨房随便吃点,鸡鸭鱼肉是不可能有的,能吃饱就不错了。 陆远给云秋梧打下手。 别看云秋梧做饭不怎么样,但腌东西还是有一手的,他之前腌制的咸鸭蛋味道就不错,陆远很喜欢,都不用买咸鸭蛋吃了,专门要吃云秋梧腌制的咸鸭蛋。 第135页 厨房里有两张菜板,云秋梧和陆远一人占据一张菜板拿着菜刀切萝蔔。 切萝蔔并不难,把萝蔔削去尾巴,切成大小匀称的条块。 「夫君,要不我们来比试一下,看谁切得快,切得萝蔔多。」 「谁输了谁就要答应对方一件事。」云秋梧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光这么切多没意思啊,还不能总是讲话,因为会容易分心不小心切到手。 陆远「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之前还偶尔有说话的声音,现在就只有切萝蔔以及菜刀和菜板碰撞到一起的声音了。 陆远切萝蔔的速度是比云秋梧要快的,这也没什么稀奇的,他是经常下厨做饭的,可以说家里的一日三餐都是出自他的手,使菜刀当然要比云秋梧要熟练些。 然而云秋梧也不是甘愿认输的,卯足了劲,咔咔咔地切萝蔔,切得飞快。 大约他太想赢了,心浮气躁,一个不留神就切伤了手,按着萝蔔的那只手的无名指被划了一个口子,殷红的血立马就流了出来。 「嘶……」 云秋梧放下菜刀,捧着手,嘶嘶地抽气。 真疼,这种不小心造成的伤口往往是最疼的。 陆远顾不上什么切萝蔔的比赛了,立马过来抓着云秋梧的手,用水瓢接了清水沖洗伤口,然后包扎。 伤到的只是无名指上的一点点,但大半个手指都被包扎起来了。 整个过程中,陆远板着一张脸,脸色有些难看。 云秋梧有些忐忑不安,用另一只手扯了扯陆远的袖子。 「别生气嘛,夫君,我不是故意的。」 很少看到夫君发火的样子,夫君一生气,感觉好吓人,好可怕。 「不是故意的?」 陆远声音一下拔高了好几个度,点着小夫郎的额头,没好气道:「我看你就是故意的,你敢说你不是为了想赢我才切那么快的吗?」 小夫郎的水平他又不是不知道,居然还狡辩说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就怪了。 「小祖宗,一个比赛而已,不值得让你受伤。」 他本来也没想赢,都在放水了,哪能想到小夫郎这么心急地想要赢。 「唉……」 陆远嘆了口气,「算了,还是怪我,就不该答应跟你比的。」 「不是,是我提的,也是我自己太想要赢了,夫君你骂我吧。」 云秋梧老老实实地认错,,眼底氤氲着淡淡的水雾,水润漆黑的眼瞳看着可怜巴巴的。 「不骂你,以后记住了别这么毛躁。」陆远温声道。 骂是不可能骂的,捨不得,心疼都还来不及。 「不就是个要求吗?只要我做得到,我都答应你,十个百个我都答应。」陆远又道。 「那不一样。」云秋梧小声嘟囔道。 他凭什么自己的本事赢了夫君,让夫君答应的要求和平时的怎么能一样,会更有成就感。 不过都这样了,显然没戏了,搞不好以后都不能用这招了。 「你说什么?」陆远没怎么听清。 云秋梧摇了摇头,「没什么,我记住了。」 有了这一出受伤事件,接下来的事情就由陆远全盘接手了,云秋梧负责在一旁指挥。 第一百二十章 不挑食的小夫郎 把萝蔔条放在木盆里,在上面撒上大把大把的盐,反覆揉搓挤压后折出水分,再倒进簸箕里,然后放在院子里头晾晒,腌萝蔔就算做好了。 然后是做腌白菜,锅里烧了热水,清洗好的白菜倒进锅里过水后放进腌菜缸里,叠一层白菜洒上一层盐,最后在上面压上菜石,这样一缸子腌白菜可以吃到明年春天都不会坏。 「还有辣白菜,星哥儿还教我做辣白菜了。」云秋梧忙不迭地补充道。 于是陆远又任劳任怨地另外准备了个小罈子,把过水的白菜挤出水分,把糯米熬出糯米煳,用蒜泥蒜子剁成蒜泥,辣椒面、盐和料酒等调味搅拌成粘稠香辣的酱料,把酱料均匀地抹在白菜叶上,每一片白菜叶都被抹成艷丽的红色后,在放进罈子里封好,等过些时日再吃就是辣白菜。 腌萝蔔,腌白菜还有辣白菜做好后的第二天,村里有人杀年猪,陆远之前答应了人家要过去帮忙的,答应了的事情不好反悔,上午到那家帮忙去了,留在那儿吃了一顿杀猪宴,还得了一块两斤多的五花肉。 一般能得到别人送的年猪肉的,不是亲戚就是关系好,不是那个人还不会送。 村里陆陆续续都在杀年猪了,搞得陆远有些心痒痒,琢磨着自己要不要买头猪杀了过年,反正都要灌香肠,熏腊肉。 买头两三百斤重的猪就差不多了,太肥的猪他和小夫郎两个人吃不完。 陆远打算向沈烈家买一头猪,和云秋梧商量好,就一起上沈家买猪去了。 然而陆远来得迟了,要卖的猪都卖出去了,除了老母猪,还有一头猪是沈烈留来自家过年的。 那猪膘肥体壮,瞧着有四五百斤的样子,沈烈便提议道:「这样吧,陆大哥,这猪肥实,我卖一半给你.。」 这个时候买年猪老贵的了,要是陆大哥早些说,还能给留一头猪。 确定沈烈是真的要卖,而且沈家每年都养不少猪,就是不过年不过节,馋肉了也可以抓头猪来杀,陆远便没有再推拒,爽快地给了三两银子,约定等沈家杀了猪,给他一半。 第136页 沈烈自己就是半个屠夫,虽然他不专门给人杀猪,但他跟着屠夫学过,还学得挺好,已经出师了,自己家里连续两年的猪都是他杀的,他胆子不是一般的大,好多汉子都不敢杀猪,他不怕,年纪轻轻就上手了。 不过村里好多人还是找王屠夫来杀猪,杀了二三十年猪的老师傅,大家都信得过。 好在沈烈也不指望靠杀猪这门手艺挣钱,给自家杀猪,最多再给亲戚家杀猪,能省下一笔请屠夫杀猪的钱就足够了。 没几天沈家要杀猪了,头一天下午和陆远说了,第二天陆远和云秋梧都来了沈家。 云秋梧去给宋大娘帮忙,陆远则跟着几个汉子一起去猪圈抓猪。 几个汉子合力才把猪给放倒,捆好四肢搬到杀猪凳上放好。 「啧啧,这猪真肥,是今年我们村里头最肥的猪了吧。」 「还是二婶会餵猪,年年餵出来的猪都是数一数二的肥。」 大概是察觉到危险靠近,今天就是自己的生命终结之日,肥猪时不时就挣扎一下,嘴里发出低低的嚎叫。 不多时,沈烈拿着磨好的刀走过来,很快就找到了喉咙的位置,一刀刺下去,正好割断了肥猪的喉管。 肥猪大声的嚎叫一声,很快就没气了,红色的猪血霎那间顺着大动脉喷涌而出,流进了早准备好的大木盆里,满满地接了一大盆的猪血。 猪血放完后,锅里的水已经烧开,滚烫的开水冒着气泡。 先把肥猪称了下重量,足足有四百二十多斤,然后把肥猪抬到门板上,就开始了下一步,清除猪毛。 多数的粗长猪毛直接用手抓,不好抓的用专门的刮子刮,刮子不仅能刮猪毛,还能刮去猪皮肤上的污垢。 之后就是给猪开膛破肚,清理内脏,砍猪肉。 沈烈让陆远先选他要的那半边猪,然后把猪肉砍成一块一块的,钻一个洞,拿草绳把肉给串起来,放在背篓里,背篓里垫着早上才砍下来的芭蕉叶。 陆远自从进城里读书后就再也没有看过杀猪了,隔了十几年再现场看到杀猪,起初还挺感兴趣的,多看两次就不觉得新鲜了,不过这次杀的猪有一半是自己的,陆远还是挺上心的。 云秋梧胆子比较小,没敢去看杀猪。 「哥夫郎你怕这个」陆星问道。 「没有。」 云秋梧疯狂摇头,如果他的眼神不是飘散的,大概会更有说服力。 午饭是在沈家吃的杀猪宴,有猪血炒香菜,血皮菜炒猪肝,萝蔔炖粉肠……用的食材都是现从今天刚杀的猪身上取的,吃起来味道很是鲜美,一顿饭是吃得宾主尽欢。 略微休息了下,陆远和云秋梧就回家去了,猪肉满满的有一背篓,沉甸甸的,沈烈分担了一部分,剩下的就是陆远拿了。 「夫君,我们晚上还吃炒猪肝好不好?」 才吃过午饭没多久,云秋梧就惦记起晚饭来了。 陆远想了一下,「吃炒猪肝可以,但是梧宝,我们家可没有血皮菜,只有芹菜,芹菜炒猪肝行不行」 云秋梧点点头,开心道:「好啊,只要是炒猪肝就可以,血皮菜和芹菜我都不挑的。」 陆远弯唇笑了笑。 自家小夫郎的胃口一向不错,到现在为止,就没发现有什么是小夫郎不喜欢吃的,一点都不挑食,不挑食是个好习惯。 「就这么喜欢吃猪肝以前不是没吃过,没见你多喜欢啊?」 猪肝什么的,陆远偶尔也会买一些,因为有补血明目的功效,适当地吃一些对身体好,调养身体光靠吃药是不够的,饮食上也得进补,所谓药食同疗嘛。 「突然就喜欢了嘛,觉得好吃了,也有可能……」 云秋梧故意拉长声音,不继续往下说了,摆明了在吊陆远胃口。 陆远很配合地接话道:「可能什么?」 「可能是夫君你炒的猪肝没有宋大娘炒的好吃。」 云秋梧调皮地眨着眼睛。 第一百二十一章 心眼不大 陆远:「……」 千算万算,怎么都没有算到小夫郎会给出这么一个答案。 他炒的猪肝不好吃 好扎心啊。 不对,也不是不好吃,是没有那么好吃,只是比不上宋大娘炒出来的猪肝,至少小夫郎是这么认为的。 果然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以前小夫郎就从没嫌弃过他的厨艺,结果现在只是吃了一次宋大娘炒的猪肝,就开始嫌弃上自己厨艺不够好了。 唉,小夫郎可太容易变心了。 可是…… 陆远眼睛微微眯了眯。 怎么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呢,让他想想。 看着眼前高高大大的汉子眼睛里流露出不可置信,惊住了一般,怔愣在原地,没有反应,好像一只呆头鹅,看着就傻傻的,一点都没有平时精明的样子,云秋梧抿着嘴巴无声笑了起来 ,如画的眉眼弯弯的,好像挂在天边的月牙儿。 哎呀呀,怎么办,他好像也变坏了呢,喜欢故意捉弄夫君了。 这能怪谁呢,还不是要怪夫君,谁让夫君就总是喜欢逗他,捉弄他,他只是跟着夫君学了,不是他存心想要学,好的不学要学坏的,而是不知不觉中就学坏了。 「不好吃嫌弃我?嗯?你这个馋嘴猫怎么这么厚脸皮啊?忘了是谁把一整盘猪肝都给吃光了?」 第137页 陆远伸手在小夫郎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 差点儿真被小夫郎给唬住了。 云秋梧眼睛左看看,右看看,露出一副反正不是我的表情,然而在场两个人都心知肚明陆远口中把一整盘炒猪肝给吃完的馋嘴猫是谁,不是耍赖就能赖过去的。 当天的晚饭,陆远下厨,让云秋梧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炒猪肝,不是血皮菜炒猪肝,而是芹菜炒猪肝,云秋梧照样吃得津津有味,桌子上的几个菜炒猪肝是最先吃完的。 在云秋梧把最后一块炒猪肝给吃了后,陆远故意道:「某人不是说我炒的猪肝不好吃吗?」 吃人嘴短的云秋梧声音软软地撒娇道:「没有,夫君,你记错了。」 说着他还自己点了点头,仿佛是在确认一般,「就是夫君你记错了,夫君炒的猪肝是最好吃的,夫君做的什么菜都是做好吃的,手艺比酒楼里的大厨还要好。」 这话听起来挺夸张,甚至夸张过头了,但云秋梧就是这么认为的,镇上的酒楼陆远带着他去吃过几次,毕竟陆远也不是每一天每一顿都想下厨的,有时在镇上办事或者是赶集,肚子饿了的时候就会找地方吃东西,不一定非要忍着饿意回家来弄吃的。 云秋梧以前没吃过酒楼的饭菜,就觉得酒楼的饭菜肯定很好吃,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去吃,随便点几个菜就要上百文甚至是一二两银子,连最便宜的素菜一盘都要二三十文。 可是吃过后,云秋梧觉得味道也就那样,而且份量还少,一点也不实惠,还是自家夫君做的饭菜好吃。 陆远挑挑眉,有些好笑地问道:「是吗?」 一本正经说胡话的小夫郎真的好可爱。 「是的。」云秋梧大声道。 陆远点点头。 云秋梧悄悄吐出一口气,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 心想夫君心眼好小,他就说了那么一句,夫君都拿话臊了他两回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夫君心眼这么小。 陆远心眼的确不大,自己被捉弄了是一定要捉弄回去的,哪怕捉弄他的这个人是他的亲亲小夫郎,也不例外。 恰好香艷甜蜜的夜间活动停了几天,估摸着小夫郎的身子应当休息得差不多了,这两天精神十足的,陆远嘴角勾了勾,扬起愉悦的弧度。 云秋梧觉得今晚的夫君好坏,特别坏,明明都有感觉了,但夫君就是要一直吊着他,不肯给他一个痛快,磨磨蹭蹭的。 「夫君……坏蛋……大坏蛋……」 得不到满足的云秋梧难耐地扭着身子,原本清澈的双眸已经染上了热烈的情慾,眼底氤氲着淡淡的水汽,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嘟着嘴发出绵软无力的控诉。 就没见过夫君这么坏的,哪有这样的。 「我坏」 陆远无辜的摇了摇头,嘴角嗪着不怀好意的笑容,「我看坏的是梧宝吧,梧宝,你才是个坏蛋,都快把为夫给榨干了,听没听说过向来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此时的云秋梧哪有什么理智,什么牛啊地的他根本听不懂,就算他听懂了,也会觉得陆远是在狡辩,要真是那样的话,为什么他每次都疲累不已,反观夫君就是神清气爽的。 「呜……你不给我……哼……就是坏……」 「大坏蛋欺负人……」 云秋梧双眸含泪,开始委屈了。 「你是不是不行」 本来还悠着的陆远因为这句话一下就炸了。 什么不行 他不行 怎么可能! 是真男人就不能不行! 他可以佯装自己不行,但不能让小夫郎觉得他不行,质疑他的能力。 乱说话是要付出代价的,云秋梧就是这样,这一晚上,他好像一条砧板上的鱼,被翻来覆去地煎来煎去,煎了好多遍。 又一次逃脱失败,云秋梧被握着脚腕拽回。 「不……不要了……呜呜……」 他好累,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夫君却还不放过他。 「好孩子是不会出尔反尔的,梧宝难道要做个坏孩子吗?」 「不……」 云秋梧想说「不是」,他很乖的,他不是坏孩子,可他只说了一个字就再也说不出话来,剩下的就来不及说了,急促地叫了一声,好像受到了很强烈的刺激一样。 「我不行吗?梧宝。」 「没……」 云秋梧的回答再一次中断,只留下断断续续的喘息声。 「我炒的猪肝不好吃」 「呜……」 「啧,梧宝胃口真好。」 「呜……」 「夫郎好贪心啊,都这么多了还不满足。」 「呜……」 「不是想给夫君生小宝宝吗?梧宝你看看,有小宝宝是不是这个样子」 「呜……」 云秋梧不知道自己崩溃了多少次,反正一定是好多次。 第一百二十二章 口是心非小夫郎 对于陆远给的一切,云秋梧只能接受,云秋梧很想自己做主,而不是让陆远为所欲为。 不过他本来在床上就是做不了主的,云秋梧早就知道这一点了,干脆放弃躺平了。 可他想要躺平却不容易,陆远这人没安好心,使出的手段让云秋梧根本无力招架。 终于云收雨霁,鸣金收兵 ,云秋梧已经昏过去又醒过来,又昏过去又醒过来,每次醒来都能看到在他身上奋力耕耘,不知疲倦的人,见他醒了,还要换姿势接着来。 第138页 几乎是脑袋沾到枕头上的一瞬间,云秋梧两眼一闭就陷入了沉睡。 第二天醒来,云秋梧一想起自己昨晚上被逼着说出了多少不知羞的话,做了多少不知羞的事,一时是又羞又恼 ,动动胳膊就朝搂着他睡的人撞过去。 哼。 陆远似乎是要醒了。 之后云秋梧动都不敢动,生怕自己又惹火上身。 他是真的不能再来了,夫君给的「疼爱」太多,他有些承受不来,得缓缓,必须得缓缓。 云秋梧双眼紧闭,假装自己还没有醒的样子,本来脑子就有些昏沉,就这么眯着眯着没一会儿还真的又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下午才再次睁眼,还是因为腹中太飢饿云秋梧才醒的,不然都不一定会醒得过来。 欢爱过许多次,云秋梧这次是真切的经歷了一回什么叫全身无力,腿软得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一动就直打颤。 不仅腿软,腰也酸,身上哪哪儿都不舒服,比第一次和夫君圆房的时候还要难受。 还有他的膝盖…… 云秋梧费力地支起身子,把裤腿给撩起来,果然就看见膝盖的位置是青紫的,倒是不疼,摸上去滑滑的,估计是上过药了,另一只膝盖也是一样。 陆远端着蛋羹进来的时候,姿态放的特别低。 因为他知道自己做得有些狠了,小夫郎醒来后必然会身子难受,会恼他 。 「哼。」 云秋梧看见陆远这个罪魁祸首就「哼」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熘熘,眼瞳里冒着两团旺旺的小火苗。 夫君太兇了,他不要理夫君了。 他不就是说错了一句话吗,夫君就这么凶,明明是夫君故意磨他的,要是夫君不磨他的话,他怎么可能作死地发出质疑。 现在清醒的云秋梧并没有丧失昨天晚上的记忆,也知道自己一时口不择言,说出了一句多不该说的话,妥妥地在挑衅人,挑衅夫君作为汉子的威严雄风。 可也不该这么凶,还蒙他的眼睛,绑他的手…… 云秋梧有点小委屈,瞪着陆远的眼睛慢慢变红。 「我的错我的错,是我过分,是我不好,梧宝你别气了,生气伤身子,要出气你打我。」 看到凑到自己跟前的大脸,云秋梧到底是气不过,伸手狠狠掐了一把。 掐了脸还不够,云秋梧还要掐耳朵,把陆远的两只耳朵都掐了一遍,成功地让陆远收穫了两只红彤彤的耳朵。 「以后不许这么凶,不许故意吊着我。」云秋梧板着脸,看上去兇巴巴的,一只手掐着陆远的一只耳朵。 陆远自然是满口答应,「好好好,都听夫郎大人的,梧宝说什么就是什么。」 心里却在想小夫郎就爱口是心非,他的身体比他可要诚实多了,给出的反应无疑是愉悦的 。 不过这次确实太过了些,从头到尾都很勐烈,怪不得小夫郎会这样。 「还有一样,你以后也别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云秋梧想起来后补充道。 真不知道夫君从哪儿弄来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怎么外头还有专门卖那些西的,简直是,简直是不知羞,没眼看,看一眼都臊的慌。 「不好吗?」 「可是梧宝你明明挺喜欢。」 云秋梧扭过头去,「才没有呢。」 发红的耳尖出卖了他。 至此,云秋梧没再说什么,显然是默许了。 陆远瞭然的笑了笑。 这个结果,他一点都不意外呢,毕竟小夫郎的身体反应他是再清楚不过了,到底是喜欢还是排斥,口头上说的不算。 经过这一遭,云秋梧是彻底地见识到了自家夫君的心眼有多小,都在床上了,还抓着炒猪肝不好吃的事情不放,早知道他就不说那句话了,一句话惹得夫君要和他算帐,然后又说错了一句话,让他吃了好大的苦头。 云秋梧心安理得地在床上躺了一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聊了还有陆远给他讲故事,吃饱后懒洋洋地窝在陆远怀里,好像一只慵懒的猫咪。 「夫君。」 「嗯。」 「夫君。」 「我在。」 「夫君。」 ……. 云秋梧每喊一次,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喊,陆远脾气很好地每一次都应,无论多少次都没有不耐烦。 「梧宝。」 「嗯?」 「叫哥哥好不好?我想听。」 在情事中神志全失一个劲求饶的时候,云秋梧一会儿「夫君」,一会儿「相公」的,有时还会喊「老公」,这个叫法是陆远告诉他的,因为云秋梧对陆远以前生活的世界很好奇,问过他。 但昨晚上,云秋梧不知是怎么想的,忽然冒出来了一声「哥哥」,也有可能他什么都没想,毕竟那个时候他脑子都不怎么清醒了。 对云秋梧来说,只是他随口胡喊的。 陆远听着却觉得新鲜又顺耳,还想他多听几声「哥哥」。 云秋梧眼睛滴熘熘地转了转,伸手捂住自己的耳朵,故意大声嚷嚷道:「你说什么?我听不见,我没有长耳朵。」 他才不要如了夫君的意,喊他「哥哥」呢。 夫君昨晚上对他那么坏,现在还想自己喊「哥哥」,哼,做梦去吧。 他可不是好欺负的。 第139页 「听不见听不见,我听不见。」 云秋梧放肆起来,仰头冲着陆远露出一个得意嚣张的笑,成了只张牙舞爪的猫咪。 陆远嘴角露出无奈的浅笑,眼中一片纵容。 不喊便不喊吧,谁让是他理亏呢,小夫郎心里这会儿还有怨气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小夫郎没耳福 不过当天晚上,云秋梧还是让陆远如了愿,趴在他耳边,喊了他一声「哥哥」,声音又软又勾人。 陆远微微一愣,忍不住把人抱得更紧。 自家小夫郎真的太乖太软了,让他没有办法不喜欢。 「不许弄我,我还难受着呢。」 云秋梧警觉地抓紧了自己的衣裳。 夫君莫不是要出尔反尔,又要弄他了吧? 不行的,他受不住。 夫君行,那是夫君厉害。 可他不行,因为他不厉害。 陆远抬起小夫郎的下巴,在柔软的唇瓣上啄了一下,柔声道:「睡吧,放心睡,你没点头之前我不会做什么的。」 云秋梧定定地看了陆远几眼,似乎在思考陆远话中的可信性。 不能怪云秋梧疑神疑鬼的,而是陆远在这方面确实没什么可信度,类似的话他不是第一次说了,但真正做到的次数屈指可数,以至于他在云秋梧心中的信誉一再降低,如今已经岌岌可危 。 「睡不着吗?要不我唱歌给你听」陆远摸了摸云秋梧的眼睛,忽然兴起,想要唱歌哄人睡觉。 云秋梧连连摇头,闭着眼睛,钻进陆远怀里准备睡觉了。 听夫君唱歌,他还能睡着吗?可千万不能让夫君唱,不能给他这个机会。 陆远「啧」了一声,还觉得怪可惜的。 他刚想到了一首很适合哄人睡觉的歌,谁知小夫郎不要他唱。 小夫郎没耳福啊。 大约唱歌跑调的人是意识不到自己其实唱歌没有在调上,明明五音不全偏偏以为自己拥有天籁歌喉,陆远从没觉得自己唱歌难听过,相反,他一直以为自己唱得不错。 没人听,陆远没有自己唱歌给自己听的兴致,而且是晚上了,会影响身旁小夫郎的睡眠,陆远惋惜了一会儿,便也不再当回事儿,两人一夜好眠到天明。 熏腊肉最好是用松树枝,今年气候比往年要暖一些,趁着第一场雪还没有下下来,陆远上山砍了几捆松树枝回来。 猪肉提前用盐腌制了几天,入了味,陆远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用来燻烤腊肉。 还有灌香肠,陆远也没忘记,弄了一大盆香味十足拌好的肉片,一点点地灌进清洗好的干净肠衣里。 看陆远灌了一会儿,云秋梧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自己上手灌香肠了,因为感觉怪好玩的。 「夫君,让我试试,我还从来没有灌过香肠。」 香肠也不是每家人都会灌的,因为费肉,云家不是什么富裕人家,没分家之前一大家子人,灌了香肠都不够分的,很多时候都不灌香肠。 「行,你来试试。」 陆远也不拦不要云秋梧动手,最多就是浪费些肠衣,有什么大不了的。 别说,云秋梧做得还挺像模像样的,成功地灌了一大节香肠出来。 有了一次成功的经验在,云秋梧又拿起新的肠衣开始灌香肠。 陆远用细线给香肠打结,并把香肠绑成一小节一小节的,末了再用针在香肠上扎几个孔透气。 所有香肠都灌好后找个通风的地方挂好,等一段时间就可以吃了。 腊月刚进入中旬,慕九来陆远家辞行,说是要离开这里回家去了。 临走之前,慕九不死心地又试图劝说煽动陆远和他一起上京城,既能游玩,又能过年,一举两得。 陆远再一次拒绝了。 明白自己是真的劝不动陆远后,慕九终于死心。 「我还会回来的,陆兄,你且等着我回来。」慕九信誓旦旦道。 陆远微微皱眉,有些嫌弃地道:「那还是别了吧,我这里庙小,伺候不起你这白吃白喝的大少爷。」 倒不是慕九真的有多能吃,多难伺候,而是陆远真心觉得这个人挺多余,偏偏这个闪闪发亮的电灯泡还不觉得自己多余,每每打扰了他和小夫郎的二人世界还没有自知之明。 「陆兄,我有这么不招人待见吗?」慕九幽幽发问,感觉自己心上被扎了一刀。 想他在京城那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没谁不喜欢,怎么就混成了这样呢。 慕九是百思不得其解。 陆远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让慕九自行领会。 无言便是最好的回答,慕九懂了,顿时更难过了。 得,他还真是挺招人嫌弃的。 「对了,陆兄,红薯的事情我已经帮你上报给朝廷了,最迟明年开春就会有消息了。」 慕九也不是自作主张,瞒着陆远把红薯的事情上报给朝廷,事先是和陆远商量过的,陆远点头了,慕九才上报。 虽然慕九完全可以瞒着陆远,让他不知情,但那样做会伤到两人的交情,所以慕九并没有那么做。 他要是真那么做了,即便心是好的,是好意,陆远非但不会不领情,只会觉得慕九多管闲事,随意插手自己的事情。 陆远点点头,「行,我知道了,麻烦你了。」 慕九来的时候,赶上腊肉刚熏好,好歹是认识的人,陆远对慕九看似嫌弃,其实是有把慕九当朋友看待的,送了几块腊肉给慕九。 第140页 「这怎么好意思,我是空手来的,还拿这么多东西走。」 慕九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动作却很诚实,一点儿都不推辞,照盘全收。 这副口不对心的样子简直了。 走之前,慕九往陆远手里塞了个东西,「陆兄,这块令牌你收好……」 陆远谢过后,把令牌收了下来, 从陆远家离开的第二天,慕九就启程离开了。 熏好腊肉,灌好香肠后,今年的第一场雪落了下来。 一夜之间,大地染上了一层纯白。 屋子里有火炕,火炕烧起来,睡上一晚上都是暖和的,不会冷,白天还可以烤火,炭盆里的火总是烧得旺旺的,在室内一点都感受不到室外的寒冷。 云秋梧没事成日里躲在屋子里,轻易不出门,真像是在猫冬了。 「夫君,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云秋梧都没出门,但就是感觉外头在下雪。 陆远推开窗户看了一眼。 还真是下雪了。 「嗯,是下雪了,还挺大的。」 作为一个北方人,陆远看多了雪,因此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 第一百二十四章 生病的小夫郎 云秋梧却和他不一样,虽然这里基本上年年都会下几场雪,但他那个时候感觉除了冷还是冷,冷得全身都在发抖,直打哆嗦,根本没有心情去欣赏美丽的雪景,也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兴致勃勃地计划着要堆雪人,打雪仗,巴不得冬天赶快过去,春天赶紧到来,天气早些暖和起来,就没有那么冷了。 而且一到冬天他手上就会长冻疮,手指变得又红又粗,有时候还会流血,还疼。 他曾经最讨厌的就是冬天了,也很讨厌雪。 但是今年,云秋梧被陆远养得很好,一直吃得饱穿得暖,连手上的冻疮也没有復发,早晚都涂冻疮膏,对雪就没那么讨厌了,反倒有些喜欢,看到沈家门口堆了个雪人的时候,便跃跃欲试地也想要堆一个雪人。 「夫君,我们也堆一个雪人好不好?堆一个比星哥儿家的还大的雪人。」 云秋梧扯着陆远的袖子晃个不停,巴巴地看着陆远。 陆远瞥了他一眼,神色温柔地吐出冰冷的拒绝,「不好。」 小夫郎想堆雪人,那么怕冷还堆雪人,也不怕把自己给冻着了。 闻言云秋梧期盼的目光转为失望,忍不住低声嘆气。 陆远见不得他愁眉苦脸的样子,心里一软,到底是不忍心,又道:「你不能堆,我帮你堆一个雪人。」 不就是个雪人吗,沈烈都可以给陆星堆,他当然也可以给小夫郎堆,他陆远的夫郎,何须羡慕别人。 虽然不能自己堆,但家里能有雪人,云秋梧已经知足了,于是里三层外三层穿得厚厚的,头上戴着毛茸茸的帽子,手里揣着手炉,站在屋檐下指挥陆远堆雪人。 陆远以为云秋梧想要堆一个大雪人,起码要有沈烈家的雪人那么大的,但没有,云秋梧指挥他堆了一个不算大的雪人。 「夫君,你看这雪人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多可怜啊,要不我们给它找个伴吧。」 白茫茫的雪地里伫立着一个雪人,配上时不时飘落的雪花,确实有那么几分孤单的意味。 「可以。」 陆远很快又堆了一个雪人出来,两个雪人并排站着,同样圆乎乎的雪白身子,脸上有着微笑的弧度,看起来似乎在笑。 陆远拍拍手,「这下行了吧,雪人不孤单了,能回屋了不小心着凉。」 云秋梧高兴地「「嗯」」了几声,踮起脚尖亲了陆远一下。 「我就知道夫君最好了。」 「你知道就好。」陆远笑道。 他忍着,直到进屋后才把小夫郎给抓过来,抱在怀里,肆意亲吻,好好亲热了一番,美名其曰为帮忙堆雪人的奖励,不能光干活儿没有奖励不是。 大冬天的,愣是给两个人都亲出了一身的火气。 很多时候总是好的不灵坏的灵,陆远昨天只是随口提了一句「小心着凉」,今早起来就发现躺在身旁的小夫郎脸颊红红的,嘴唇却是苍白的,嘴里还难受的嘤咛着,一摸上去,手下的肌肤热度高得不正常。 陆远立马就反应过来小夫郎是发烧了,大约是昨天在外面逗留的时间久了着凉了。 没有时间耽搁,陆远把人收拾好后带人人出门了,把人放在牛车里躺好,自己驾着牛车往医馆去。 所幸云秋梧的情况不是很严重,看过大夫后,没多久高烧就退了下来,还有些低烧,陆远便把人给带回家,还拿了几副药。 云秋梧在回去的路上脑子清醒了不少,生病的人身上没什么力气,醒着也只是老老实实地窝在牛车的一个角落里,眉眼耷拉着,心想自己这身子可真不争气,以前生活不好都捱过来了,今年的冬天基本都闲着,连洗个菜都是烧热水洗的,结果自己居然还着凉病倒了。 牛车忽然停了下来。 片刻后又重新开始驾驶。 进村后,还没到家,牛车又停了下来,依稀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回家后,云秋梧问陆远,才知道陆远在半路上碰见个问路的人,因为要去的地方同路,都是桃溪村,所以就捎了那人一段路,进村以后给那人指了指村长家所在的方向,之后就分开了。 第141页 云秋梧「喔」了一声,怏怏地缩回被子里。 没多久,陆远端着一碗药进来了。 「先别睡,梧宝,起来把药喝了,喝了药再睡。」 陆远连人带被子一起抱起来。 云秋梧拧了拧眉。 没有人会喜欢喝药,哪怕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这个道理,大概也没有谁会对苦涩的药汁生不起喜欢来,云秋梧也不例外。 「苦。」 云秋梧不自觉地瘪了瘪嘴。 有人心疼的时候,有时会忍不住泛委屈,似乎变得矫情娇气了些。 喝药而已,也不是件多难的事情,还是为自己的身体好,怎么就不能自觉一些。 然而因为有陆远在,云秋梧无意识地就撒起娇来,想让陆远再疼他些。 「放了糖的,不苦,乖,喝了药有白糕吃,是桂花口味的白糕喔。」 陆远像是在哄一个小宝宝一样温柔地哄着云秋梧喝药。 能被人这么哄着,云秋梧心里是欢喜的,当即一鼓作气把药给喝干净。 陆远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很给面子的夸道:「真棒,我们梧宝不怕苦,好厉害,来,奖励你一块白糕,只有最勇敢的勇士才有的奖励。」 餵到嘴边的白糕谁会拒绝呢,云秋梧张开嘴巴,小口小口的吃起来,一块没有多大的白糕,吃了好几口才吃完。 见小夫郎喝了药精神似乎好了些,再摸摸额头,好像也不烧了,陆远总算是放下心来,把人哄睡着就出去照料家里的牲畜去了。 天擦黑的时候,大门被敲响。 开门一看,来的是村长。 林文山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后还跟了一个人,这人就是下午的时候陆远顺带捎进村里的那个人。 外头还下着小雪,风一吹顿时更冷了,陆远便让两人进屋说话。 第一百二十五章 大馋猫爱吃鱼 陆远给两人各倒了一杯热茶,好暖暖身子。 「村长,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林文山土黄色的脸上露出赧然的笑,「是这样的,陆大郎,你家的老房子不是还留着没有拆吗,瞧着还挺好的,能住人,能不能行个方便,借一下你家的老房子。」 说到这里,林文山介绍起身旁的人来,「这个是文家的景阳小子,十几年前跟着他父母外出闯荡去了,这次回来家里的房子都垮了,住不得人了。」 名叫文景阳的青年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年纪,面容沉静温和,文文弱弱的,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药香味,估计是个大夫。 「景阳小子只小你两岁,小时候他在村里那会儿,我记得你们玩得挺好的。」林文山又道,似乎是担心陆远不答应,攀起小时候的交情来。 文景阳以前是不是和原主玩得好,这对陆远来说并不重要,因为时间隔得太久了,没什么记忆了,不过多半有可能是真的,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子基本上都是一起玩过的。 「我会给钱,当是租的,不白住。」文景阳忙道。 「老房子有些破,你要是不嫌弃就住吧,给钱就不用了,都是乡里乡亲的,没必要太客气。」 陆远寻思着文景阳是个大夫,这次回了桃溪村多半就不走了,和医者结个善缘总是好的,有个头疼脑热的好找人看病。 「天马上要黑了,我和夫郎说一声,等会儿就带你们过去,村长,文兄弟,你们坐会儿。」 说着陆远就转身去找云秋梧了。 很快陆远回来,拿上老房子的钥匙带着林文山和文景阳去老房子那边。 整体来说,老房子还是能住人的,虽然有的房间很破,但文景阳一个人住,收拾出来两三间屋子出来就很够用了。 领着人看了房子,陆远回家又拿了些米粮送过去,至于柴火,老房子的柴房里堆了不少,搬出来用就行了。 搬走多年的文家忽然有人回来了,这事没多久整个桃溪村的人都知道了,回来的只有文景阳一个人,据说父母都已经在外面亡故,众村民不禁一阵唏嘘,不过好在人虽然是死在了外面,但好歹落叶归根,文家小子带着父母遗物回了故土,立了衣冠冢。 如同陆远想的那样,文景阳确实是个大夫,还说以后不出远门了,就在村里生活。 桃溪村好多年都没有出过大夫了,大夫比读书人还难得,这下村里有个大夫 ,出门腰杆都比以前挺直了些,因为他们桃溪村也是有大夫的村子了,以后要是生病,不用每次都到镇上去求医,或者是找隔壁村的村医。 云秋梧在喝了三天的药后,病终于全好了,好了以后他又恢復了往日里的精气神,每天都很有活力。 不过他这一生病是彻底与雪无缘了,别说是玩雪了,如今连在外面多逗留一会儿,陆远都不放心,要把人给赶进屋里待着,就怕一不小心又着凉受寒了。 在病中的时候,云秋梧的饮食很清淡,吃了三天没什么滋味的饭菜,云秋梧感觉自己的嘴巴都要淡得没有味道了,因此病好以后,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吃一些重口味的东西,刺激一下自己的味蕾。 「夫君,我想吃红烧鱼。」 云秋梧蹲在地上看鱼。 厨房的木盆里有一条游来游去的草鱼,估摸着有两斤多,挺肥实的。 鱼是文景阳送过来的,说是感谢陆远的照顾。 第142页 红烧鱼 陆远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清蒸吧,梧宝不是也很喜欢吃清蒸鱼吗?」 云秋梧一听就摇头,「不要,我就想吃红烧鱼。」 清蒸鱼虽然好吃,但他今天不想吃,就是想吃红烧鱼,麻辣鲜香的红烧鱼谁能不爱呢,尤其夫君做红烧鱼很有一手,想想都忍不住要吞口水。 「就吃红烧鱼嘛,夫君,我想吃,下次再清蒸好不好?」 「你就答应我吧,夫君,求求了。」 云秋梧一把抱着陆远的腰,脑袋抵在肩膀上不停地蹭来蹭去,软着声音开始撒娇。 陆远到底是拗不过会撒娇的小夫郎,把鱼做成了红烧鱼,但有意地减少了辣椒等调味料的使用,因此虽然是红烧鱼的做法,但没有那么重口味。 云秋梧知道这是陆远能做出的最大让步了,能有红烧鱼,至少没做成清蒸鱼,他就满足了,因此吃得很开心,抬头弯着眼睛冲着陆远笑。 草鱼的刺多,吃的时候要注意些,不然鱼刺卡着喉咙够难受的,云秋梧吃鱼的时候很小心,一点点地把鱼刺挑出来了再嗷呜一口把鲜美的鱼肉给吃下去。 「先把鱼尾巴吃了,你不是最喜欢鱼尾巴了嘛。」 陆远把鱼尾巴夹到云秋梧碗里。 云秋梧「嗯嗯」两声,喜滋滋地吃起鱼尾巴来。 在他吃鱼尾巴的时候,陆远夹了不少鱼肉挑了刺后单独放到一个碗里。 等云秋梧啃完鱼尾巴,就有一碗现成的没有鱼刺的鱼肉可以吃。 「怎么这么多鱼肉都是给我的吗?」 云秋梧睁大眼睛。 「都是你的,快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陆远轻声催促道。 病了一场,小夫郎瘦了不少,脸上的肉都少了,得好好补补才是,陆远心想。 实际上完全是陆远心理作用,云秋梧生病的时候胃口没受什么影响,没怎么瘦,一是因为他的病情不是很严重,且看过大夫喝了药之后很快就得到了控制,二是虽然吃得比平时清淡了些,但营养是足够的,每天都好吃喝着的伺候着,能瘦到哪里去,说不定还胖了一点点。 只是在陆远看来,生了病的人当然是脆弱的。 「夫君也吃。」 云秋梧夹起一筷子鱼肉餵到陆远嘴边。 他虽然是个爱吃的,但从来不吃独食,对陆远那更是最大方不过,一点都不小气,他有的都会给陆远,和陆远分享。 陆远对鱼肉的喜爱度一般,相比鱼肉,他更喜欢鸡肉鸭肉一些,但自家小夫郎的心意,陆远当然不会拒绝,顺从地低头吃下。 「好了,我吃了,剩下你吃,按照你的要求做的红烧鱼,你可要负责把鱼给吃完。」 「吃完我又不是猪。」云秋梧小声嘟囔道。 夫君都不怎么吃鱼的,他一个人吃,还要吃完。 「你是不是猪,但你是大馋猫啊,猫不就是爱吃鱼吗嘛。」陆远笑着道。 第126章 小夫郎的恶作剧 云秋梧不干了,反驳道:「没有,我明明是小馋猫,小馋猫吃得少。」 闻言陆远不禁「嘿」了一声,抬手捏了捏小夫郎肉肉的耳垂。 「不是你自己说是大馋猫的吗?嗯,这会儿又不承认了。」 云秋梧口齿伶俐地争辩道:「我是说过,可后面我是小馋猫了,夫君你记性不好,只记得一半。」 一双乌熘熘的眼睛直直地看着陆远。 陆远无奈道:「好好好,小馋猫,小馋猫大人,你该吃鱼了。」 最终那鱼还是没有全部吃完,剩了个鱼头。 云秋梧实在是吃不动了,陆远也不会非要他吃,因此决定把鱼头留着下一次热来吃顿饭。 冬日里没什么事,一天到晚都挺清闲,午后相拥而眠睡了个午觉,起来就是大下午了。 天色有些暗沉,寒风凛冽,让人一点出门的欲望都没有。 陆远没有出门的打算。 但是外面有人敲门,无奈只能起来去开门。 「陆……陆大哥,你这是……」 门口的沈烈都惊呆了,浑身忍不住冒起了鸡皮疙瘩。 太可怕了,陆大哥居然打扮起来了。 打扮也就算了,还打扮得这么吓人,脸白得不行 ,嘴唇红得不行 。 陆远当然看不见自己脸上是个什么情况,只觉得沈烈呆住的样子挺莫名其妙的。 「有事」 「喔,有有有,明儿我想带星哥儿和娘去赶集,想借一下牛车。」沈烈回过神来,忙道。 「可以不?陆大哥。」 明天是赶集的日子,但陆远和云秋梧都没打算要去赶集,牛车是闲置的,因此沈烈说要借,陆远就答应了,借出去也不是白借,得负责牛一天的草料。 「可以,你到时候过来牵牛就是了,对了,帮我带几斤面粉回来。」 沈烈一口应下,眼睛一直往陆远脸上瞄。 陆远总觉得沈烈眼神有些奇怪。 「你看什么呢?」 盯着他看什么,沈烈真是的,要看也该回家看他夫郎去。 「陆大哥,你自己找面镜子照照吧,你脸上……很好看。」 沈烈说完一熘烟跑了,然而笑声却很响亮。 显然他说的好看不是单纯的好看,搞不好是反话,陆远皱了皱眉,转身找了块镜子。 第143页 不照不要紧,一照吓一跳,陆远自己都被惊着了。 这…… 这这…… 这这这…… 镜子里那个脸上有着烈焰红唇,惨白皮肤的人是他吗? 看上去不像是个人,也不像是鬼,不人不鬼的,但着实难看,难看到惊悚的地步。 怪不得沈烈的眼神那么奇怪,好像在看外星人似的。 要是哪天沈烈也顶着这么副一言难尽的尊容,他见到了他也觉得稀奇,会怀疑沈烈脑袋被门夹了。 一看就是有人在自己脸上捣鬼,至于这个偷偷摸摸搞恶作剧的人也不难猜。 家里只有自己和小夫郎两个人,陆远很确定不是自己突然脑子抽疯了,给自己化来个这么难看无比的妆,剩下的就只有小夫郎了。 不是嫌疑人,而是妥妥的幕后兇手没跑了。 陆远「啧」了一声。 现在回想起来,在睡梦中依稀有双手在自己脸上摸来摸去,还以为是做梦,看来不是做梦,而是那个时候调皮的小夫郎在自己脸上涂涂抹抹,给自己上妆了。 屋里,云秋梧正睡得香甜,暖和的铺盖底下摊开的四肢呈大字型,露在外面地脸颊红扑扑的,睡容静谧甜美。 陆远本来是气势汹汹进来算帐的,见到如此美好的一幕,心一下就软成了一汪湖水,升出一种岁月静好的安然之感。 不过在沈烈面前丢了脸,陆远心里多多少少是有点气的。 想了想,陆远在梳妆檯面前找起来。 很快找到云秋梧的胭脂。 坐在床边,陆远给沉睡中的小夫郎画起妆来。 指望陆远会好好化妆是不可能的,就是他想,他也做不来,没那个技术。 何况他根本就不想 ,手指上蘸了点胭脂就往云秋梧脸上抹,一边的脸蛋上画了三根红色的鬍鬚,额头的位置写了个王字,把好好一张白白净净的脸给画得稀里煳涂的。 「不错。」 画完后,陆远还自我欣赏起来,满意地点了点头,觉得自己画出来的花猫脸还挺好看的,至少还能看,没到丑不拉几的地步,哪像小夫郎给自己画的,那都是什么玩意儿啊。 云秋梧刚醒来的时候,脑子还有点迷煳。 等他清醒些了,想起自己趁着自家夫君睡着的时候干的坏事,忍不住有些心虚,视线不自觉地就往陆远脸上扫。 陆远早都把脸洗干净了,这会儿脸上当然是什么也没有。 见小夫郎目不转睛地望着自己,脸上渐渐浮现出疑惑的表情,似乎在困惑什么,陆远心中感到好笑,面上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不解地问道:「怎么了?我脸上有花吗?不能吧。」 陆远边说,还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云秋梧连连摇头,「没什么,没什么。」 人却是更加困惑了,细长的眉毛不自觉拧了起来。 怎么回事? 难道他记错了? 他根本就没有往夫君脸上胡乱涂抹过 因为夫君脸上干干净净的。 还是他其实只是做了一场梦,在梦里面,他把夫君的脸给「蹂躏」了 云秋梧在怀疑自己的记忆,并没有怀疑陆远有可能早一步发现了他的恶作剧,还装模作样的演戏给他看。 「看来真的是睡迷煳了。」 云秋梧拍了拍自己脑袋,小声地自言自语。 他的一连串动作,尤其是脸上生动丰富的表情变化,从懵懂到困惑不解再到忽的恍然大悟,全部都被陆远看在眼里。 第一百二十七章 小丑是自己 陆远实在是想笑,在心里面都笑得不行了,可他还要忍住,努力地忍着,不能露出破绽来 。 一直憋笑的后果就是整张脸都扭曲成奇怪的样子,嘴角不停地抽搐,一看就不是很正常的样子。 担心自己会露馅,陆远干脆将脸转到一边,两个肩膀一耸一耸的。 云秋梧一头雾水。 心想夫君这是在干嘛呢,怎么奇奇怪怪的。 一无所知的云秋梧顶着一张花猫脸在陆远面前晃来晃去,每见一次,陆远就想笑。 有时实在是憋不住了,喉咙里溢出低低的笑声。 一次两次没什么,次数多了,云秋梧如何能不察觉,而且在他看来,明明也没发生什么好笑的事情,偏偏夫君老是忍不住想笑,好像是在笑话他一样。 「你笑什么?夫君。」 云秋梧小脸紧紧绷着,成了只凶凶的,脾气不太好的花脸猫。 「我笑了吗?」 陆远故作疑惑,神色无辜极了。 「你笑了。」 云秋梧很确定地点点头,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里明晃晃的写着「别想骗我,我什么都知道」几个大字。 陆远也不抵赖,很爽快地承认了,两手一摊,「好吧,我笑了。」 他这个回答并不能让云秋梧满意,因为他只说他笑了,却没有说他为什么笑,避重就轻,完全忽视了云秋梧的第一个问题,同时也是他最想知道的问题。 到底是什么有这么好笑,能让夫君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笑,夫君的笑点有这么低吗?应该没有吧。 「快说,你为什么要笑」 陆远微微一笑,「想笑就笑了,还要有为什么吗?」 他这么一说,倒是把云秋梧给问住了。 第144页 确实,想笑就笑呗,不一定要有原因。 云秋梧勉为其难地相信了陆远,暂时不追究他为什么要笑。 然而等晚上,云秋梧不经意照了下镜子的时候,还是发现了不对劲。 镜子里面的自己长了张花猫脸,鼻子红红的,还有红色鬍鬚,他自己看了都想笑,何况是别人。 云秋梧顿时明白了陆远笑得那么欢快的原因。 原来他的直觉真的没有出错。 小丑竟是他自己。 云秋梧扑到床上,亮出自己锋利的爪子,挠陆远的胳肢窝。 夫君敢笑话他,还笑话了这么久,自己呢,却傻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被蒙在鼓里,不报復回去怎么行。 陆远笑得更加肆无忌惮。 一半是因为云秋梧的花猫脸,一半是因为痒。 「可恶,夫君你捉弄我,把我的脸都弄成什么样子了。」 陆远任由小夫郎挠了一会儿,然后便开始反击,翻身把小夫郎压在身下。 云秋梧两只手被牢牢禁锢着,挠人是挠不成了,然而他还没有放弃,两只脚不安分地踢起来,看他那架势,是要给陆远来一个连环十八踢。 可惜他的力气在陆远面前还是太小了些,很快脚也被压制住了。 手脚都不能自由行动后,云秋梧就睁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扮起可怜来。 「夫君你欺负人。」 他的声音弱弱的,表情楚楚可怜,看着就让人不由心生怜惜。 陆远哭笑不得道:「到底是我欺负人还是你欺负人,小坏蛋,你怎么还倒打一耙呢。」 倒打一耙 云秋梧眼珠转了转,很快便想明白了陆远的意思。 原来不是他记忆出错了,也不是他在做梦,而是真的,他给夫君的脸化了一个好滑稽的妆。 想到这里,云秋梧抿着嘴巴笑起来,双眸亮亮的,满眼都是恶作剧得逞了的得意。 「还笑,今儿为夫可是丢脸丢大发了,沈烈来借牛车,被那傢伙看见了,好一顿嘲笑。」陆远幽幽道。 闻言云秋梧笑得更开心了。 相比之下,虽然他也蛮丢脸的,但还是夫君更丢脸些,至少除了夫君,没其他人看见过他的花猫脸,不像夫君,还被嘲笑了。 「怎么,你夫君被嘲笑了你还很高兴,小没良心的,你到底站在哪一边」 陆远低头轻轻咬在了小夫郎粉粉的唇瓣上。 「当然是夫君了,沈烈真可恶,居然嘲笑夫君,下次我见了他一定帮夫君讨回公道,也嘲笑他。」云秋梧忙道。 夫君的心眼有多小他是见识过的,可不能不和夫君站一边。 再说自家夫君他可以笑话,别人不行。 「你嘲笑他什么?」 「嗯……」 这可把云秋梧给问住了。 他嘲笑沈烈什么呢? 片刻后,没有想到理由的云秋梧理不直气也壮地道:「反正我就是要嘲笑他,谁让他嘲笑夫君呢。」 陆远不禁哑然失笑。 没听说过非要嘲笑人的,小夫郎这心偏得没谁了。 「倒也不用,你有这个心就够了。」 因为是云秋梧自己先搞的恶作剧,陆远给云秋梧画花猫脸算是一报还一报,云秋梧小声开心了,也就不再要报復陆远了,两人愉快地达成了和解。 云秋梧甚至还欣赏起自己的花猫脸来。 「这么喜欢的话,天天给你画」 「不要。」 云秋梧一口回绝掉。 要是哪天有人到家里来,看见他的花猫脸,他不就和夫君一样,要被外人看笑话了吗,他才没有那么傻呢。 陆远有些可惜地摇了摇头。 早知道下午的时候就多来几次了。 云秋梧自然是不知道陆远的想法,要是他知道,多半得炸毛,会觉得不公平。 第二天一大早,沈烈就来牵牛了。 见了陆远,沈烈还作死地来了句 ,「呦,陆大哥今儿脸上倒是干净,不像昨天,跟要唱大戏一样。」 昨天那场景简直是社死,这么快又见到沈烈,要说陆远一点都不尴尬,那是不可能的,但他那不多的一点尴尬在沈烈的取笑下很快就消失了,转化为了恼怒。 陆远活动了下手指关节,抬手给了沈烈一掌。「不会说话可以不说,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沈烈笑着假模假式地躲了一下,不出意料没有躲开。 「我什么都没说,是陆大哥你想多了。」 陆远挥了挥手,没好气道:「快走快走,看了就烦。」 沈烈牵着牛笑嘻嘻地走了。 第128章 娇气宝宝小夫郎 下午,沈烈来餵牛,牛已经餵得饱饱的,今天都不用再餵草料了。 陆远要的面粉,沈烈也帮忙买回来了,按照市场价,陆远付了沈烈一百文钱。 除此之外,沈烈还拿来了一小坛酒酿醪糟。 「这是星哥儿自己酿的醪糟,陆大哥你们拿着煮汤圆吃,这个时候最适合吃酒酿汤圆了,吃了贼暖和,一身都是热乎的。」 陆远收下酒酿醪糟,转头搬了半箩筐的橘子出来交给沈烈,还告诉沈烈有需要尽管去地里摘橘子去。 因着陆星有孕,最近就喜欢吃口味酸甜的东西,陆远听云秋梧提起过。 橘子树沈家自己也有两棵,但陆远瞧着那树上也没几个橘子了,但自家的橘子树上橘子还挺多的,他自己不怎么喜欢吃橘子,而云秋梧则是不能吃太多,橘子是冰凉的,倒是可以烤热了再吃,但那样的话会有一股苦味,所以云秋梧也不怎么吃橘子。 第145页 类似的话云秋梧之前就和陆星说过,但陆星可能是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占便宜了,也有可能是想等自家橘子树上的橘子都吃完了再去摘,总之陆远家的橘子树没少多少橘子。 「快过年了,天气也冷,在家多陪陪星哥儿和大娘,别总是往外跑,开了年再出门找活儿干也不迟,你也得歇歇,别一年到头都累死累活的 。」 沈烈咧着嘴笑,「我也是这么想的,钱是挣不完的,有时间还是要多陪陪家里人。」 陆远想了想,和沈烈多说了一句。 沈烈点头应下,也不问原因,拎着橘子走了。 有了酒酿醪糟,第二天陆远就做了酒酿汤圆。 这是今年第一次吃酒酿汤圆,因为陆远不会做酒酿醪糟,所以一直也没想起来自己不会做,还可以买酒酿醪糟,所以就一直都没有吃到酒酿汤圆。 云秋梧很积极地给陆远帮忙,把白中带着微黄的糯米粉倒在盆子里。 庄户人家自己做的糯米粉,一般都是用火烘烤干的,冬天比不上夏天,就是有太阳也不大,有时好几天都没有太阳。 用的糯米粉同样是买的,因为陆远没有做糯米粉的手艺,便向村里人买了几斤,除了捏汤圆,有时做菜也会用到糯米粉。 倒好了糯米粉,云秋梧就跑去烧火,等会儿好煮汤圆 。 陆远搓的是小汤圆,往糯米粉加适量的水和成光滑的面团,再搓成一个个圆滚滚的小丸子,这就是小汤圆,小汤圆里面是没有馅的,如果是大汤圆的话,丸子要搓得大一些,还要往里面包花生芝麻之类的馅料。 不过酒酿汤圆一般都是小汤圆,不是大汤圆,反正在陆远的记忆中是这样。 水烧开后,将小汤圆下锅,和红糖、干红枣一起煮,煮熟后再倒酒酿进去再稍微煮一下,煮的过程中,清甜的酒味便瀰漫开来。 糯米做的小汤圆软糯有嚼劲,醪糟甜润带着酒香,雪天喝上一口浑身都暖和起来 ,云秋梧吃完一碗,幸福得眼睛都眯起来。 「好好吃啊,这个酒酿汤圆。」 云秋梧忍不住摇头晃脑起来。 「好吃就多吃些,锅里还有。」 问过云秋梧还要吃以后,陆远起身又盛了一碗酒酿汤圆,递给云秋梧。 云秋梧却不伸手接,反而张开嘴巴,面露期待地看着陆远,一副乖巧等投餵的样子 。 「自己吃,可真是越来越懒了。」 陆远觉得也不能太惯着小夫郎,先前都自己吃得好好的,这会儿又要等人餵了。 「不嘛~」 云秋梧摇摇头,拉长的声音里满是娇软。 「娇气,这谁家的娇气宝宝啊这么爱撒娇,都是大人了还要人喂,羞不羞啊?」 陆远口头上取笑着,动作却很诚实,拿白瓷调羹舀了一勺,低头吹了吹,再送进坐着等吃的云.娇气宝宝.秋梧嘴里。 云秋梧嚼吧两下咽下汤圆,灵动的双眸眨了眨,娇声道:「是夫君家的,夫君你自己说过的。」 陆远还真说过这话,平时喊「梧宝」,在旁人听来就已经很腻歪了,而到了床上,什么「宝宝」啊,「乖乖」啊,「心肝」啊……都是喊过的,那些称唿一个比一个甜腻,把云秋梧都给喊害羞了。 「喔,原来是我家的娇气宝宝。」陆远配合地点了点头,继续投餵起自家小夫郎来。 一勺一勺地餵下去,没多久一碗酒酿汤圆就见底了,最后连汤都没剩下一口。 云秋梧还想再吃,陆远却不许了。 「再吃该撑着了。」 「可是锅里应该还有,不吃完多浪费啊。」云秋梧眼神不停地往锅里瞟。 他可是亲眼看着夫君煮的,夫君煮了不少酒酿汤圆呢,他吃两碗,夫君才吃了一碗,肯定还有剩下的。 「怎么会浪费,留着下次吃,只放两三个时辰,放不坏的。」 陆远忍俊不禁地微微摇头,抬手在小夫郎脑门上敲了一下。 别以为他没看出来小夫郎就是单纯地嘴馋,明明都吃饱了还要再吃,还搬出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怕浪费。 云秋梧「咦」了一声。 说话就说话,好好的,夫君干嘛动手。 「都怪你,夫君,把我给打傻了,本来我就不聪明,还经常被你打,更傻了。」 云秋梧鼓着脸颊,瞧着气哼哼的。 这份生气不知是因为想吃酒酿汤圆的算盘落空后的恼怒,还是被敲脑门的不满,又或许两者都有。 听他充满不满的抱怨,不知道的,还以为陆远怎么着他了一样。 「我这是打吗?」 陆远觉得冤枉极了,好大的一口黑锅冷不丁地冒出来扣在了他头上。 这怎么能算打,连个红印都没留下。 云秋梧「哼」了一声,「怎么不算,夫君你都动手了,夫君你别狡辩。」 「那你打回来吧。」陆远温和笑道。 云秋梧哑口无言。 为什么事情的走向和他想像中的不一样,夫君打了他,为了补偿他,不是应该会让他吃酒酿汤圆的吗? 第129章 赶集 打是捨不得打的,云秋梧只能气鼓鼓地瞪了陆远一眼,扬起下巴转过头去 ,留下一个傲娇不好惹的背影。 没多久到了腊月二十三这一天,家家户户都开始大扫除,洒扫庭院,清理灰尘,好辞旧迎新。 第146页 因为是今年新修好的房子,陆远和云秋梧没花费多少时间就搞完了大扫除,还没用到一个上午的时间。 有些人家已经提前在门上贴上了红色春联,挂上了红色灯笼,看着就喜气洋洋的,给人一种很吉祥的感觉。 比如沈烈家就是这样。 云秋梧瞅着那红彤彤的灯笼,觉得可真好看,等哪天赶集的时候他也要买两个灯笼回来,挂在自己家门口。 「看什么呢?」 陆远见小夫郎一直盯着一个地方看,一看就是好久,可他顺着小夫郎的视线看过去,没发现有什么好看的。 「看灯笼,夫君你看,星哥儿他们家的灯笼是不是很好看」 云秋梧伸手指了指。 隔着一段距离,具体灯笼的样式是看不太清的,也许只是最普通的样式的灯笼,没有多么精美,可这时看,的确是好看的。 「喜欢灯笼,明儿我们赶集去,多买几个。」 陆远边说,边牵着小夫郎往屋里走,云秋梧乖乖地跟在他身后。 「可是明天不赶集呀。」 「不赶集也一样很热闹,现在要过年了,镇上每天都很热闹的,不是赶集还好些,不会那么挤。」 这话是大实话,一年只过一次年,又是最重要的阖家团圆相聚的大好日子 ,人人都对过年很上心,提前就筹备起来了,卖年货的商贩很多,买年货的人也很多,集市上总是热热闹闹的,越是靠近大年三十,越是热闹。 之前下雪,后来云秋梧又生病,陆远专心专意地照顾自家小夫郎了,就没顾得上添置年货。 现在云秋梧病好了,没几天就要过年了,年货也是时候该准备起来了,不一定非要等到腊月二十九或者是大年三十那一天再贴春联,刮灯笼,贴窗花,早些置办起来也行的,增添一份节日的氛围感。 再说自家是有牛车的,去一趟镇上也方便,花不了多少时间。 第二天,吃过早饭,陆远就带着云秋梧赶集去了。 陆远赶车,云秋梧在牛车里坐着,车厢里舖着一层厚厚的兽皮,坐上去既软又暖和,还能减少颠簸感。 这个时节要赶集的人是很多的,村里的几辆牛车都不够坐的,好多人想坐牛车都没机会,没坐上牛车就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走着去镇上。 于是便有些想偷懒想占小便宜的人瞄上了陆远的牛车。 一辆牛车一次能坐好几个人呢,陆家人少,牛车里就只有他夫郎一个人,还宽敞着呢,一个人是坐,多一个人也没什么,不载人还浪费呢。 一个又高又胖的中年妇人跑到路中间,挡在牛车面前,堆笑道:「陆大郎,你停下车,捎二婶几个一段路呗,哎呦这人老了就是不行,老胳膊老腿的,多走会儿路就开始脚痛。」 要是不认识的人,陆远不一定会搭理,但毕竟是一个村的,也没闹过多大的矛盾,一没结仇二没结怨的,行个方便也不是不行,再者陆远看了看,这群人当中确实有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有些以前还关照过原主,陆远不是铁石心肠的人,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高胖妇人立马面露喜色,似乎是没想到陆远会答应,估计来拦车的时候也没抱多少希望。 「二叔婆,王夫郎……你们快过来。」 高胖女人挥手招唿着,一马当先地跑牛车里坐好。 她体形着实有些宽大,一屁股坐下去,云秋梧感觉车厢内的空间一下狭小了不少。 「嘿,陆夫郎也在啊,上街买年货啊。」 云秋梧点点头,喊了一声「二婶」。 高胖女人笑呵呵道:「陆夫郎都嫁到我们村这么久了,咋还这么害羞呢,喊人就大大方方的喊,跟那小猫叫一样的多小家子气。」 说实话,云秋梧喊人的声音不小了,至少能让听的人听得清清楚楚,可高胖女人还不满意,端着长辈的姿态说教。 云秋梧冷下了脸,懒得再搭理高胖女人。 很快牛车就坐满了人,很挤,一点空隙都没有。 人一多,就开始叽叽喳喳的了。 因为陆远不怎么和村里人来往的原因,连带着村民们见着云秋梧的时候都不是很多,尤其是入了冬以来,陆远和云秋梧都可以说是足不出户,几乎是宅在了家里 ,今天见到云秋梧,有些人才发现自己好久都没看到过这个人了,忍不住好奇地多看云秋梧几眼,想要知道以前陆家汉子很宠的陆夫郎日子过得怎么样,是不是还和从前一样好,被陆家汉子当成宝。 多半是没有,都大半年了,天天看都看腻了,还有什么新鲜的,只要汉子一觉得不新鲜了,还有什么好日子过,不被打骂就是好的了 。 人不是见不得别人过得好,但总是希望自己过得最好,其他人就算过得好也没自己好,如此心里会有优越感。 一样都是嫁汉子,俗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可嫁的汉子不一样,日子就不一样,见着一个过得比自己好很多的,可不就是忍不住要眼红。 然而有这种不怀好意想法的人失望了。 云秋梧穿着厚实的冬衣,脖子上围着暖融融的兔毛围脖,头髮上戴着银簪子,手里揣着精巧的手炉,偶尔露出来的手指上还有个银色指环,脸蛋白中透红,一看就气色很好,从头到脚连头髮丝都显示出他的日子过得很顺畅很舒心,一点都不像吃苦受罪的样子。 第147页 这让那些想看笑话的人看不成笑话了。 得,人家陆夫郎的命就是好,嫁了个汉子享福了。 有的就是羡慕得不行,在心里感慨一句人各有命,有的却是嫉妒得不行,酸意止不住地往外冒。 第130章 秀恩爱的小夫郎 「陆夫郎啥时候生娃啊,沈家夫郎都怀上了,算算时间,陆夫郎你还先好几个月呢,你家汉子都二十好几了,该要娃了,我家的两个小子还没到二十岁就当爹了,娃娃都能遍地跑了,他们还喊陆大郎一声哥呢。」 高胖女人笑容满面,语气也算和煦,就是怎么听怎么怪,好像在内涵云秋梧身体有问题不能生一样,不然咋这么久了肚子都没动静,比他后和沈烈在一起的陆星都有喜了。 其实像陆星那种嫁人没多久就怀上的人是少数,哥儿更是少之又少,桃溪村娶哥儿当夫郎不少,除了陆星,也没见其他哥儿很快就有孩子,都是一两年了才怀上。 一般来说,云秋梧这样嫁人都还没满一年的,没怀上很正常,不见得就是身体有问题。 但高胖女人觉得云秋梧是个大龄哥儿,以前又是个过苦日子的,多半就是不能生,陆家老太太自己也说过。 陆奶奶很不满陆远娶了云秋梧,没少到处说云秋梧的坏话,除了毁容和跛脚,还编排云秋梧不能生孩子,有的人听了不当回事,有的人则认为空穴不来风。 「知道你们感情好,但还是得赶紧生个娃,没有娃娃拴不住汉子的心,你以前不是我们村的,你不知道我们村以前有个……」 高胖女人说起一桩桃溪村很多人都知道的往事,大意是有对青梅竹马,感情很好的夫夫,成亲后,因为夫郎一直没生孩子,婆家很有意见,尤其是婆婆,各种看儿夫郎不顺眼,天天哭闹,又是跳河又是上吊的,撺掇着儿子休夫郎,那汉子起初对自己夫郎是有情意的,但受不了来自家里长辈的催生压力还有亲娘的各种闹腾,逐渐怨上了自己夫郎,要是夫郎肚皮争气些,早点给他生个儿子,一家人就能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不会闹得鸡飞狗跳的,最后满怀怨愤地给了夫郎一纸休书。 高胖女人说得唾沫横飞,末了总结道:「所以说,还是娃娃最重要,不能断了香火传承,再说你家汉子也没个兄弟帮衬……」 剩下的话就是不说出来在场的人也明白了,要是云秋梧不能生个小汉子,那就是断了陆家的香火。 一句传承香火,可想而知,给云秋梧的压力有多大。 饶是云秋梧知道陆远的打算,也了解陆远的为人,但还是不可避免地感到有压力。 没有孩子,夫君不介意,但外人怎么看,怎么想,背地里要说多少不好听的话。 二叔婆听不下去了 ,忍不住插话道:「那向家是汉子自己有问题不能生,后来那哥儿离开向家后没两年就生了一对双胞胎,倒是向家汉子自己白替人养儿子了。」 高胖女人顿时脸色一讪。 她故意只说一半就是想让陆家夫郎不痛快,反正一个外村嫁来的,不一定清楚村里的旧事。 「我看陆家大郎很是会疼人,也许是不想自己夫郎没养好身子就生孩子太吃苦,陆夫郎,你说是不是啊?二叔婆我瞧着你家汉子很是疼你呢。」 二叔婆笑眯眯地看着云秋梧,给他解围。 要是云秋梧只有十六七岁,还能说一句年纪小,不着急,但谁都知道官配的哥儿起码是满了二十岁的,怎么着也不算年纪小了。 要真是这么说了,怕是会惹人笑话。 二叔婆这么一说,车厢内所有人的视线都往云秋梧看去,想要知道云秋梧会怎么说,是不是真有把夫郎看得比子嗣还重要的汉子。 高胖女人撇了撇嘴,神色很是不屑,心想怎么可能。 但开口的是辈分高的二叔婆,她不好反驳。 云秋梧点了点头,轻声道:「夫君他确实是这个意思,他不着急要孩子,说……」 「说什么?」王夫郎是个沉不住气的,有些心急地问。 「说是想要多过两年两个人的日子,不想被打扰。」云秋梧微微红了脸。 这话是在秀恩爱,还不是暗戳戳地秀,而是光明正大的秀。 几人发出善意的笑声,有个年轻的哥儿还冲着云秋梧挤眉弄眼。 「看吧,就说陆家汉子会疼人,有人还不信。」 这话说得没毛病,可高胖女人却「哼」了一声,阴阳怪气道:「现在是现在,以后的事谁说的准。」 刚缓和没多久的气氛一下就冷下来了。 二叔婆不太高兴地扫了高胖女人一眼 。 心说多管什么闲事,陆夫郎生不生孩子,什么时候生孩子轮的着外人说三道四吗?又不是人陆夫郎的婆婆,管这么多干啥,吃饱了撑的。 牛车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不走了? 就在云秋梧想要开口问的时候,就看到车帘被掀开,陆远板着一张脸,冷冷道:「赵二婶,你太重了,我的牛拉不动,没多远了,你下来走路。」 陆远赶车的同时,也分了些心神注意车厢内的动静,高胖女人那些话他听了个七七八八。 嘴碎了些也不是不能忍受,但舌根子都嚼到自家小夫郎面前,还死咬着不放,小夫郎顾忌着邻里关系,自己又是后辈,不好把人赶下车,但他可不会,偏要把这个叽叽歪歪的女人赶下去。 第148页 好心好意白捎她一段路,省了她走路的功夫,不晓得说几句好话也就算了,还充起长辈来了,谁给她的脸,意思意思喊一声「二婶」,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为什么?刚才不都还拉得动吗?你家牛不行啊,不会是有什么毛病吧。」 高胖女人不乐意了。 从这里走到镇上,走过去至少还要走好一会儿,坐牛车用不了一柱香的时间,她才不想走呢。 拉不动肯定不是她的原因,她能有多重,肯定是牛有问题。 「我家牛没病,我看你这人才是有病,脑子有病,嘴巴也有病,别占了便宜还嫌不够,数落了我夫郎,又咒我家的牛,赶紧下来,别闹得太难看。」 陆远很少后悔什么,此时却很后悔让高胖女人坐上了自家牛车,这么一个嘴巴毒心不好的人,看了就心烦。 第131章 相互维护 高胖女人本来是不想下去的 什么牛拉不动了,分明就是陆家汉子生气了,觉得自己夫郎受委屈了,要给夫郎撑腰,把她赶下车去。 她也没把陆夫郎怎么着,不就是多说了几句,劝他们抓紧时间,早些要个孩子吗?不领情就算了,还要怪她管多了。 她就是要在车上坐着不下去,看谁能把她怎么着。 可二叔婆却道:「反正也不远了,我也下去走路,让牛轻省些。」 有她带头,另外几人也说要下去走路。 免费坐了回牛车,少走了一半多的路,是自己捡便宜了,要懂得适可而止。 「二叔婆,你们不用动,只要少赵二婶一个,牛就能少出很多力。」 陆远并没有要让其他人也一起下车的意思。 满满一车的人,虽然不至于让牛拉不动,但确实也挺费劲的,这一点,陆远从牛身上感受到了。 要是高胖女人不在车上,一下少了一百几十斤,甚至是两百斤的重量,可不就是能给牛减轻不少压力,毕竟高胖女人一个,就快顶得上两个人的重量了,占的地盘也大,坐着挤得不行,少她一个,就不那么挤了。 二叔婆摇摇头,坚持要下车,说不给陆远添麻烦。 很快几人都下车了,高胖女人磨磨蹭蹭的,也下车了,毕竟连年纪最大,辈分最高的二叔婆都下车了,她要是再赖着不走就说不过去了。 被迫下车后,高胖女人拉着一张臭脸,倒大声不大声地嘟囔道:「都一个村的,这点方便都不给,亏你还是个汉子,咋小气吧啦的。」 云秋梧冒出个头来,小嘴叭叭的,「不许你说我夫君,我夫君怎么就小气了,一个村的怎么了,坐林家古家的牛车还要给三文钱的车钱呢,你一文钱没给,白坐车,还好意思说我夫君小气,你要有本事就去坐林家古家的牛车,不给钱你看会不会要你坐。」 「好心餵了狗,你放心,就这一次,以后你想都别想再坐我家的牛车,拉你一次,我家的大牛都累坏了,你没听到它一直在喘气吗。」 大牛,就是牛的名字,这般朴实无华的名字和先前的小黑小白一样,还是云秋梧取的。 本来就是头牛,名字叫大牛,这名字没少被取笑,陆星和林芷为了这个名字专门笑话过云秋梧好几回,还建议他换一个名字。 但云秋梧坚持不换,就是要叫大牛。 除了陆远,众人都有些惊讶,纷纷愣住了。 在他们的印象中,陆家夫郎是个和气的人,说话细声细气的,总是带着个笑脸,看起来很好说话的样子。 就连之前赵二婶,也就是高胖女人说些不中听的话,也没见陆家夫郎说什么,就是脸色有些不好,不理赵二婶,没想到这会儿突然就发飙了。 怎么就发飙了呢? 有的脑子转得比较快的,很快就反应过来云秋梧是因为高胖女人说了陆远的坏话他才生气发火的,心想这两人感情是真的好,都见不得对方受委屈,陆家汉子会为自己夫郎出头,陆家夫郎同样也会为了自己夫君和爱理是非的高胖女人呛声。 高胖女人气坏了,她听出了云秋梧是在骂她,骂她不知好歹,还骂她肥胖,上下嘴皮子一动,就想骂回去。 「别给脸不要脸。」陆远沉声道,目光冷冽。 高胖女人顿时就怂了,要是只有云秋梧一个,她不会这么快就怂,但陆远这么高大的一个汉子杵在面前,还是个有名的煞星,欺软怕硬的高胖女人哪敢再说什么。 在她面前的这个汉子,是连陆奶奶那些人都不放在眼里的,她可不想真的得罪这个煞星,哪天提着刀上她家砍门去。 不过眼下这个情况,也已经彻底得罪陆远了,只是还没有到要打上门的地步。 陆远自认为是个讲道理的人,不是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 高胖女人强撑着露出一个笑容,「误会,都是误会,二婶没睡醒,脑子煳涂了,说错话了。」 个别人撇了撇嘴,很是瞧不上高胖女人欺软怕硬,见风使舵的虚伪样。 有本事倒是一直硬气下去啊,知道得罪不起一开始又要叽叽歪歪,说三说四的。 陆远睨了高胖女人一眼,对她违心的客气话不置可否,驾着牛车走了。 事后高胖女人没少逢人就说陆远和云秋梧的坏话,说他们两个都凶得很,又小气又怎么怎么的…… 然而到底是怎么回事除了高胖女人还有几个在场的知情者呢,对于高胖女人的吐槽,多数人都没有信,听一听也就过去了,都是一个村里住的,谁还不知道谁是个什么德行了,陆家那对夫夫是不怎么和村里人往来,但他们的人品还是不错的,只要不先招惹到他们,他们也不会和谁吵和谁闹,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高胖女人纯粹是自己上赶着找麻烦。 第149页 倒是不少人由此知道了陆远和云秋梧感情好着呢,就是陆家夫郎现在还没怀上,没生孩子,陆家汉子也没意见,人二叔婆亲口说的,是陆家汉子自己不着急要孩子,就一心一意地想要和夫郎过日子,还真有把夫郎看得比孩子还重要的汉子,还是头一次听说,真是稀奇了。 没有了爱说三道四,喜欢嚼舌根的人,接下来的路程,一路清清静静的,偶尔云秋梧哼哼歌,和陆远说说话,很快就到了镇上。 找个地方把牛车给放好,花几文钱找人给牛弄些草料吃,顺道看下牛,陆远便牵着云秋梧逛集市去了。 集市上果然很热闹,到处都是人,路两边摆满了摊子,摊子上有各式各样的东西,吃的用的玩得……应有尽有,琳琅满目,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云秋梧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有喜欢的就买下来,左右地摊上的东西都便宜,花不了几个钱。 他在前面挑挑选选,负责买买买,陆远在后面掏钱,被问到的时候给出自己的意见。 第132章 莫名其妙的小夫郎 「这位夫郎好福气,瞧你家汉子对你真好,啥都给你买。」有位摊主笑着打趣道,眼里是掩饰不住的羡慕。 似他这种做生意的,见过的人很多,什么样的人都见过,很少见到这么宠夫郎的,不管夫郎要买什么,都没有不答应的,眉头都没皱一下。 这可不是光有钱的事情,有的人家很有钱,可照样抠门得很,不捨得把钱花在自己夫郎身上。 眼前这对夫夫穿着没有多么富贵华丽,但一看就是感情很好的那种,汉子的眼睛里满是宠溺,夫郎的笑容是发自真心的 ,看着就有一种甜甜蜜蜜的感觉。 不止是摊主羡慕,羡慕的人多着呢。 「我夫君他对我一直很好。」 云秋梧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说完像是不好意思似的,低下头挑选起年画娃娃的摆件来了。 「你看这个好不好看?夫君。」 云秋梧指着一个摆件让陆远看。 那是一个抱鱼娃娃的摆件,一个白白胖胖,粉雕玉琢像是天上的小仙童一般的娃娃手里抱着条胖胖的红色大鲤鱼,身旁还有绿色的荷叶和粉色的荷花。 一看就可爱讨喜的娃娃寓意着人丁兴旺,红色大鲤鱼则象徵着年年有余,是代表吉祥如意与喜庆的意思。 这种年画娃娃的摆件很常见,每一个看上去都很好看,只是造型略有不同。 「好看,就买这个吧 。」 云秋梧眨眨眼睛,「我也觉得好看。」 花了十文钱,把心仪的的年画娃娃摆件买下来后,在隔壁摊子买了几副对联和几张漂亮窗花,云秋梧站起来,东看看,西看看,拉着陆远拐进一家店。 「怎么,梧宝要买衣裳」陆远问道。 进的正是一家有卖成衣的布店。 「不是。」 云秋梧摇了摇头,很快就买好东西走过来,手里是两条一模一样深红色带暗纹的髮带。 「我那天在星哥儿家看见沈烈和星哥儿头上都是红色髮带,瞧着怪精神的,就想买,过年嘛,红色髮带喜庆。」 一路走来,陆远也看见过不少用红色髮带的人,汉子和哥儿都有,至于姑娘家,则是戴着红粉色的鲜艷绢花。 平常是看不到有多少人用红色髮带绑头髮的,也就过年的时候才能见到。 陆远很理解地点点头,低下头很配合地让云秋梧给他换上新买的红色髮带。 同样的,他也给云秋梧换上了。 陆远看不见自己是什么样子,但他能看见云秋梧用红色髮带绑头髮的样子,顿时眼睛一亮。 看多了青色蓝色之类的颜色,突然变成了鲜艷些的红色,这种感觉还挺新鲜的。 不错,好看。 果然小夫郎就是好看的。 陆远目光灼灼地盯着云秋梧看,就差没在脸上写好看两个大字了,愣是把云秋梧都给看得不好意思了,拉着他的袖子,低声嗔道:「好了,别看了,又不是没看到过。」 「就是没看到过啊。」陆远振振有词地反驳道。 昨天看到的是昨天的小夫郎,也是昨天的自己,今天是今天的自己,看到了今天的小夫郎,怎么能一样呢,小夫郎天天都在变,他也天天都在变,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 「好了,回家再看,现在买东西去。」 云秋梧向来是拿自家夫君没办法的。 这要是在家里,夫君想要怎么看都行,但现在是什么时候,外面人来人往的,多不好意思啊。 之后又去买了些吃的,过年少不了零嘴,什么瓜子啊,话梅干啊,松子啊……只要是陆远或者是云秋梧喜欢的,每一样都买了一些,都喜欢的就买两斤,没那么喜欢或者是只有一个人喜欢的就买一斤,不然买多了就是浪费,零零散散的,这样买一点,那样买一点,买的时候不觉得多,但加在一起,就买了不少,大包小包地提着,陆远的两只手都已经提满了东西,云秋梧手上也没空着,拎着几斤新鲜的排骨和两块瘦肉。 街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不知不觉,云秋梧就和陆远走散了,他一直以为陆远就在他身边,突然转头才发现他身边的是一个他不认识的陌生人。 举目望去,到处都是人,人挤人,一时根本分不清陆远在哪里,云秋梧扯着嗓子喊了两声,没人应他,他想折回去,却被人潮推着继续往前走,想停都停不下来。 第150页 大冷天的,硬是给云秋梧挤出了满头大汗。 等终于走到一个宽敞些的街道,没那么急了,云秋梧松了一口气,决定先就在这里等等,看能不能等到人,等不到他就去牛车那边等。 「云秋梧」 云秋梧没想到自己先等来的不是陆远,会是云夏桐。 一看见云秋梧,云夏桐脸上浮现怨恨的神色,双眉一竖,杏眼一瞪,怒气沖沖地扑过来,一只手高高扬起,作势要打人,扇耳光。 云秋梧当然不可能站在原地动也不动,躲也不躲地等着被打,连忙躲开。 第一次没打到人,云夏桐还不死心,冷笑一声还要继续打,云秋梧咬咬牙,挥着手里的东西打过去。 是云夏桐先要打他的,他还手没错。 云夏桐简直要气坏了,没打到人不说,自己还被打到了,整个人抓狂不已。 「贱人,都怪你,你现在一定很得意,在看我的笑话吧,呸,你有什么资格看我的笑话,要不是你这个贱人不识好歹,不然我现在过得不知道有多好,都怪你,你欠我的,你把我的后半辈子都给毁了。」 「你太恶毒了,还没良心,一点都不孝顺爹娘,家里白养你这么多年,当年发烧怎么没烧死你。」 云夏桐死死地瞪着云秋梧,眼睛似乎要喷火,表情难看得不行。 云秋梧只觉得莫名其妙。 「你脑子有问题吧,云夏桐,你的后半辈子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云家的人了,云夏桐更是许久都没有见到,云夏桐一上来就指着他的鼻子骂,简直跟见人就开咬的疯狗一样。 第133章 怨气 「就算你亲事不顺,和我有什么相关,我又不是你娘,还要负责张罗你的亲事。」 想来想去,云秋梧只能想到云夏桐是因为自己的亲事不顺,所以才来找自己的麻烦,不然还会有什么事情和后半辈子扯上关系,对于一个哥儿来说,嫁人可不就是决定了自己的后半辈子。 何况云夏桐是个一心想要攀高枝的,他的心大得很,绝不会接受自己嫁给种庄稼,地里刨食的庄稼汉。 云秋梧上辈子在被卖到宋家当小侍后,和云家就断了往来,宋家那是大户人家,区区一个小侍的娘家怎么配和宋家有什么往来,又不是正儿八经的岳家,而云大海和霍氏也从没想过要去看云秋梧,好不容易把这个多余的碍眼的存在给打发出去,换了一笔银子,都是宋家的人了,管他是死是活呢。 只有某一次,云秋梧偶然看到有户人家娶亲,敲锣打鼓还有人抬花轿,排场还挺大的,向旁边人打听 ,才知道原来娶亲的是一家富户,娶了个侧夫郎,有些消息灵通的又说这侧夫郎是哪个村的哪户人家,生得挺好看的,不然也不会被有钱人家的老爷看上要纳进门。 云秋梧才知道原来花轿里的人是云夏桐。 那富户年纪可不小了,四十多了,论年纪甚至比云大海还要长一些,都足够给云夏桐当爹了,云夏桐应该是看不上的,但富户还有一点,那就是膝下还没有个一儿半女的,大概是觉得有借子扶正的可能性,云夏桐才愿意嫁给富户。 至于最后云夏桐有没有给富户生个儿子继承香火,是和一屋子的莺莺燕燕争风吃醋还是翻身成了能当家做主的夫郎,云秋梧就不知道了,因为后来他在宋府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成天在那四四方方的小院子里呆着,哪里都不能去,他又没银钱打点下人,当然也没谁会给他行方便。 可就是这样,云秋梧才感到奇怪。 难道这一次云夏桐没有攀上那个富户吗? 他不是挺有手段的吗?不然咋能哄得富户娶他当侧夫郎,这说明多少是上了心的,不然要只是纯粹的看中云夏桐的姿色 ,让云夏桐当小侍也不是不行,反正云家无权无势,反抗不了,又或是只想找个传宗接代的人,那干脆纳妾娶了个更好生养的女人好了,何必要大张旗鼓地娶个哥儿呢。 倘若云夏桐能攀上那个富户,这么好的亲事,云大海和霍氏还不得上赶着答应,指望着云夏桐早点拿捏住富户的心,帮衬云家过上好日子吗? 云秋梧一猜就猜准了,云夏桐确实亲事不顺。 何止是不顺,在云夏桐看来,和他想像中的如意亲事天差地别。 他是一心要嫁一个有本事的男人的,不拘是有钱还是有权势,有前途的读书人也行,也不一定非要给人当夫郎,只有能栓得住男人的心,当侧夫郎也行,毕竟他很清楚以自己平平无奇的家世,一个除了有几分相貌,其他方面都很普通的农家哥儿是配不上给什么富家少爷当夫郎的,首先门第就配不上,门当户对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所以得另闢蹊径。 这条蹊径就是给人做小。 听云秋梧提起自己的亲事,还装作懵懵懂懂,一无所知的模样,云夏桐是气不打一处来。 还装,装给谁看呢,要不是云秋梧不听家里的安排,把自己弄毁容了破相了,没被宋少爷看上,家里没得到高价彩礼,爹娘怎么会把主意打到他的亲事上,要用他的亲事给两个要读书的弟弟换束脩钱。 宋少爷,呸,整个一风流多情的纨绔子弟,宋府的小侍那么多,宋少爷见过的好看的哥儿那么多,怎么可能把自己当回事儿,过了年他就要给宋少爷当小侍了,凭什么他只能是一个可有可无,供人取乐的玩意儿,而云秋梧,这个他从小到大都看不起的丑哥儿,却能给人当夫郎 ,还被陆家汉子当成眼珠子一样捧着爱着。 第151页 凭什么,他不服。 他哪里比不上丑哥儿,他比丑哥儿年轻,身体比他健康,容貌更是胜过许多,可他咋就没有那么好的命。 云夏桐确实是想攀高枝,但主动攀附和被至亲出卖,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是自己愿意,自己选择的,所以哪怕要伏低做小也情愿受着,而后者却是没得选,是被迫的。 而且那宋家少爷还肥头大耳,脸上满是黑疙瘩,长得跟个癞蛤蟆一样,看了就噁心倒胃口,要和这种人过日子,还要过一辈子,他怎么受得了。 最关键的是宋家的少夫人是个厉害的,管理后宅颇有手腕,自从她进门,宋少爷的后院一直风平浪静的,没闹出什么大乱子来,对外的名声是贤德淑良得不得了,娘家也挺厉害,这么个人物,他怎么对付得了,怕不是只有被收拾的份,可要他夹着尾巴,一辈子当个伺候人的小侍,他又如何甘心。 「哼,假惺惺,云秋梧,你别装了,装给谁看,我落到今日的地步,都是因为你,要是你当初从了宋少爷,给他当了小侍,我怎么会……怎么会……」 云夏桐红着眼睛,满脸怨恨。 沦落到给人当小侍,云夏桐除了自己,谁都怨过,怨云大海和霍氏偏心 ,为了两个要读书的儿子,丝毫不考虑他的以后,把他当样货物卖出去了,还费尽心思地卖了个好价钱,整整十八两银子,要不是他这张脸被宋少爷瞧上了,还挺喜欢,谁会出十八两银子的彩礼。 云夏桐也怨宋少爷爱好美色,风流多情,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满脑子的下流,白长了一个脑袋,搁在颈子上当个装饰品。 还怨云金宝和云银宝不争气,读了快十年的书,竟然没一个读出个名堂来,但凡他们两兄弟中有一个是争气的,考了个秀才,哪怕是童生,那云家也算是出了读书人的人家了,有个前途似锦的弟弟,他就有了依靠,说亲的时候底气要足很多,腰杆都能挺直些,就是要嫁给宋少爷,也能当个侧夫郎,而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小侍的名分就打发了。 第134章 笑话 而云夏桐最怨,乃至是恨的人则是云秋梧,恨得咬牙切齿,夜不能寐,天天扎小人,诅咒云秋梧过得不好,最好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像在云家的时候,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 因为在云夏桐心中,给人当小侍本不该是他的命,而是云秋梧的命运,尤其是给宋少爷当小侍,两年多前家里费了不少心思才搭上宋府一个看门家丁的门路,知道宋少爷厌烦了后院那些莺莺燕燕,有纳新人的打算,正在四处相看人,本来计划着把云秋梧卖给宋少爷当小侍的,少说也能拿十两银子。 谁知云秋梧不知道突然抽了什么疯,可能是察觉到了不对劲,居然偷偷摸摸拿刀把自己的脸划烂了,还治不好了,成了个看到就心生厌烦,不愿意多看一眼的丑哥儿,哪还敢送到宋少爷面前去,真要把人送去了,只会惹得宋少爷不喜,甚至是勃然大怒,挥挥手就能把云家搞得家破人亡 。 当初这个主意最开始还是云夏桐出的,因为云金宝在私塾和人打架,把人给打伤了,要赔一笔钱,对方狮子大开口,少于五两银子就要闹,闹到云金宝坏了名声,被私塾赶出去才肯罢休。 云大海和霍氏都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云金宝名声被毁,读不了书,因为他们还指望着这个被算命先生断言说是有大前途的儿子出人头地,发达了连带着自己也脸上有光,所以只能答应赔钱,毕竟是自己儿子理亏,先打人的,还差点儿把对方的眼睛给弄瞎,搞不好是要吃牢饭的。 五两银子,云大海和霍氏不是拿不出来,但实在是不想往外拿钱,五两银子可不少呢,够一家子大半年的花销了。 霍氏不想自己出这笔钱,就把主意打到了云秋梧身上,琢磨着该给云秋梧说亲了,刚好年纪也到了,把人给嫁出去,至少能收几两彩礼钱。 可云夏桐不想云秋梧就这么嫁了,要是嫁了个好人家,过上好日子了岂不是占大便宜了,所以就冥思苦想,某天想了个损招,煽动霍氏把云秋梧给卖了,还能卖个好价钱,当然不能光明正大地卖,得找个藉口,不然要是把人给卖到南风馆当迎来送往,靠卖笑为生的小倌,云金宝和云银宝的名声还要不要了,有个卖身在勾栏院里的哥哥,还有什么脸面继续读书 。 云夏桐的提议霍氏很心动,立马就同意了,反正不是自己亲生的,把他养大都是自己心肠好,还给他解决了终身大事,她这个后娘,付出的够多的了 。 云大海是个唯利是图的,耳根子又软,一个没什么感情的儿子,他当然毫不犹豫,想都不用想就捨弃了 。 只是恰逢云秋梧重生,当机立断,在所有人正疏忽大意,没有防备,做着卖子求财的美梦时把自己的脸给毁了,才让云家人的如意算盘落了空。 「你要给宋少爷当小侍了?」 云秋梧是真的意外了。 毕竟在他看来,同样都是哥儿,比起他,云夏桐在云家则要受宠多了,怎么会给人当小侍呢。 看云夏桐的样子,明显他是不愿意的,只能说明就像当初的自己一样,云夏桐是被云大海和霍氏联手卖给宋家少爷的 。 原来云夏桐也没有那么受宠,云大海和霍氏也没有多疼爱他,到了一定地步,还是拿自己的亲生孩子换取了利益。 第152页 自私啊,云大海和霍氏都很自私自利。 云夏桐咬牙切齿道:「是,都是因为你,明明你都过上好日子了,你为什么不把钱拿出来,要是有钱,爹娘就不会要把我送去给人当小侍,都怪你,你这个贱人,你好歹毒,你就是见不得我过得好,你是这天底下最狠最毒的人。」 闻言云秋梧心中是大无语。 合着还是他的错了。 「你是白痴,没长脑子吗?云夏桐,要卖你的人是你爹娘,他们要真是疼你,就不会要你给人当小侍,你太高估他们的爱了,你比我幸运些,有爹娘的疼爱,但你比不上你两个弟弟,他们比你重要多了。」 「还有一点,你搞清楚,是云大海自己没本事供两个人读书还死要面子活受罪,为了钱把你给卖了,你要怪不是该怪云金宝和云银宝吗?要是他们不读书,就不用花那么多钱了,明明没有那个本事,还要读书,白白浪费钱。」 云秋梧并不知道云夏桐是导致自己上辈子被卖到宋府到小侍的罪魁祸首,不然他还要补上一句如今的一切都是云夏桐应得的,是他自作自受,如果不是他试图把这么下作的手段自己身上,怎么会被云大海和霍氏找到机会用到他身上 ,无缘无故的,凭云大海和霍氏的脑子,未必会想得出卖自家哥儿当小侍的好主意。 「呵,他们当然有错,云秋梧你以为自己就是无辜的吗?我是代你受罪。」 云夏桐涨红了一张脸。 如果云秋梧不说出来,他还能找藉口,把过错推到云秋梧身上,可他比谁都清楚,真正害他的人不是云秋梧,而是他的家人们,亲人们,是他们为了钱把自己卖了,不把自己当成个人看。 以前云秋梧在云家的时候,云秋梧是家里地位最低最卑微的,连条狗都活得比他好,毕竟狗时不时地还能得到两块骨头啃,不会天天被打被骂。 可自从云秋梧不在了,他就成了全家人的出气筒,受气包。 而他唯一的价值就是尽量说门好亲事,让家里多拿一些彩礼钱,日后多多帮衬两个弟弟读书。 「你是代我受罪」 云秋梧「啧啧」两声,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真是他听过的最可笑的笑话了。 可笑不可笑,云夏桐居然是代替他受罪。 第135章 自作自受 摊上云大海和霍氏那样唯利是图还偏心的爹娘,就算没有他,云夏桐也不会过得有多好,现在云夏桐的遭遇不就是最好的印证吗?就像曾经要榨干自己身上的每一分利用价值一样,云夏桐也是一样。 「别把脏水泼到我头上,但凡你爹娘对你有几分真心疼爱,也会托媒人给你寻摸一门好亲事,不说大富大贵,也不会给人做小,可他们没有,可见他们所谓的疼爱是假的。」 「你自己心里清楚,却心存幻想,找藉口为他们开脱。」 「云夏桐,你自欺欺人,有意思吗?」 云秋梧觉得云夏桐并不傻,相反,他脑子还挺灵光的,所以不可能看不穿云大海和霍氏虚伪嘴脸下隐藏的真实面目,可即便如此,云夏桐还在揣着明白装煳涂,何其可笑,何其可悲。 云夏桐脸色惨白,气急败坏道:「闭嘴,你闭嘴,你以为我是你吗?你是个多余的人,要不是你命硬,早就该和你小爹一样死了,你比家里的畜牲都不如,可我是爹娘的第一个孩子,他们当然是疼爱我的,从小到大,我过得比你好多了,好多了。」 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神色慢慢地变得落寞起来。 见云夏桐愣神,云秋梧悄悄走了,他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有时间和云夏桐吵架,还不如去找夫君。 对于云夏桐的遭遇,或许别人会觉得很可怜,但云秋梧心中毫无波澜,最多就是有些感慨。 他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很羡慕云夏桐,同样是哥儿,可云夏桐和他的待遇完全不一样,云夏桐可以肆无忌惮地向云大海和霍氏撒娇,可以理所当然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买这个买那个…… 然而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云夏桐从云大海和霍氏那里得到的宠爱是有限度的,再怎么宠,也绝地不会越过他的两个弟弟,在会有出息在读书的云金宝和云银宝面前,云夏桐是会被放弃的,被利用的。 云秋梧在找陆远的同时,陆远也在找他。 最后还是陆远先找到了云秋梧。 要买的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似乎没有什么遗漏的,即使有遗漏的,改天也可以再来买,反正自家有牛车,很方便,于是两人便准备回家了。 「夫君,那人是不是陆童生?」 云秋梧扯了扯陆远的袖子,示意他看某个方向。 陆远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到一个挺眼熟的身影。 不是陆明还能有谁。 陆明拐进了一条偏僻的巷子里。 「夫君,读书人不应该是在私塾吗?私塾不在那边啊?」云秋梧疑惑地发问。 镇上有两家私塾,云秋梧虽然没去过私塾,但私塾的位置是听人说起过的。 陆明和陶嘉成亲是在腊月二十那天,以陆远和陆奶奶那群人的关系,陆远自然是没有去吃席的,从头到尾,连个面都没有露。 不过沈烈有去吃席,回来后还绘声绘色地跟陆远讲了一遍当天的情况 。 作为新婚夫郎的陶嘉盖着红盖头,外人自然是见不到的,不过他得偿所愿地嫁给了陆明,自以为找到了不错的归宿,想来应该是很高兴得意的。 第153页 而身为新郎官的陆明却是脸色臭得不行,一直板着个脸,也不和谁攀谈,一看就知道他心里不痛快,知道的晓得是办喜事娶夫郎,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办丧事呢,不然脸色咋能难看成那样。 不难理解陆明为何如此作派,他是看不上陶嘉的,打心里看不起,如果有的选,他肯定是不愿意娶陶嘉的,一个对他的前途毫无帮助,嫁过人死过汉子的哥儿,要不是拿捏住他的把柄,还怀着他的孩子,陆明是打死都不会娶的。 哪怕他最终低头了,对陶嘉却更是厌烦了 。 「他本来就不是去私塾的。」 临近过年,即使是私塾也放假了。 云秋梧天真,陆远却不像他一样天真,陆明去的那条巷子还挺有名的,只是这个有名不是什么好听名声,里面进行的都是些钱色交易。 这一点陆远没有说给云秋梧听,他可不想污染了自家小夫郎纯净的心灵。 陆远不禁摇了摇头,都成亲了还跑出来寻欢作乐,而不是抓紧时间温习功课为明年的秀才考试做准备,也没想着找个活计替家里分担一下,反而把读书的银钱用来享受了,就陆明这样的,他明年要是能考上秀才那真是有鬼了,还得再一次名落孙山。 回家后,云秋梧和陆远说起了自己碰见云夏桐的事情。 他刚起了个头,陆远便打断他,担忧地问道:「梧宝,你没被他欺负吧」 虽然只打过一次交道,但陆远知道云夏桐是个什么样的人,觉得自家小夫郎软绵绵的,还真不一定是那种泼辣刁蛮的哥儿的对手。 「没有。」 云秋梧心里暖融融的,这种时刻有人关心自己,在意自己的感觉很幸福。 听了云秋梧的讲述,陆远眼皮都没动一下,只是淡淡道:「自作自受罢了。」 小夫郎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当初是云夏桐自作聪明,撺掇云大海和霍氏要把小夫郎卖给宋少爷当小侍的,这辈子是如此,估计上辈子也是云夏桐的手笔,不然说不定小夫郎会嫁给一个庄稼汉,过着虽然不富贵却能凭自己的双手挣温饱的生活,不能说一生一定能顺遂到哪里去,谁也不能打这个包票,但多半也不会沦落到身上背着红杏出墙的骂名,锒铛入狱,被逼自尽的地步。 既然云夏桐这么见不得小夫郎过得好,哪怕只是稍微好一点,喜欢安排别人的命运,那他自己去亲身体验一下好了,去经歷一下他自己曾经亲自安排的人生,进宋府当个小侍,和宋少爷的正室偏房们斗斗法,看谁到底能技高一筹。 反正他心比天高,一心想要攀高枝,那送他一个机会,都爬上宋家少爷的床了,能混成什么样子,就看他的本事了,他要是真有本事拿捏住宋少爷,富贵荣华还不是手到擒来。 要是铁了心不愿意给宋少爷当小侍,也不是没有办法,大不了就一死,留下烂摊子给云大海他们收拾,死人又管不了活人的事,但云夏桐还是接受了,可见他到底是捨不得攀附荣华。 第136章 买羊 第二天,陆远起了个大早。 他觉得自己已经起得够早的了,谁知他还在洗脸的时候,沈烈就来了。 三两下收拾好后,陆远和沈烈一起出门了 。 两人去隔壁的梨河村走了一趟。 梨河村有户养羊的人家,沈烈就是专门来找这家人买羊的。 将来陆星生下的孩子要喝羊奶,买头成年的羊价格贵多了,所以沈烈打算现在先买一只小羊养着,等养大了差不多也到了孩子出世的时候,孩子一出生能有奶可以喝,羊奶补身体,大人也可以喝一些。 至于陆远,则是被沈烈拉来做伴的。 为此,陆远还嘲笑了沈烈一顿,一个大男人,买个羊还要人陪着,胆子变小了呀。 沈烈被嘲笑了也不在意,反正他不会说出来是因为他没能和夫郎腻腻歪歪,所以就要拖一个人下水,让陆大哥也没法和自己的夫郎在家里亲亲热热的在一起,是好兄弟,就要同甘共苦。 得亏他没说出来,不然怕是要被打了。 在沈烈买羊的时候,陆远临时起意决定也要买羊,不过他不买小羊,要买就买成年了的大羊,已经能产奶那种。 把羊牵回家,已经是下午了。 陆远提前整理了个羊圈出来,把羊给赶进去,又给餵了些草料。 云秋梧盯着羊看了一会儿,脸慢慢变红。 心想夫君可真是的,嘴上说着不着急要小宝宝,其实心里还挺急的,都把羊给买回来了,可家里还没有小宝宝呢。 「夫君,你怎么这么早就买羊了?」 陆远「啊」了一声,有些摸不着头脑,反问道:「不能买吗?」 难道买羊还有什么讲究吗? 应该没有吧,他说要买羊的时候沈烈没说什么,要真是有什么讲究,沈烈应该会提醒他才对,还有卖羊的主人家,也会提醒他的。 云秋梧支支吾吾道:「能买……就是买早了……」 陆远更加煳涂了。 什么叫买早了,买羊还要分时候的吗? 「梧宝你说什么呢,想买就买了,怎么会买早了。」 云秋梧「哎呀」一声,跺跺脚,斜了陆远一眼,嗔道:「要像吴夫郎那样的,家里才买成年羊,因为有奶水餵孩子。」 他所说的吴夫郎也是桃溪村的人,如今已经身怀六甲,大着肚子,听说有七八个月了,没多久就要生了。 第154页 说完云秋梧就快步走回房间了。 夫君也真是的,非要他说出来,可不是要羞死个人。 没想到夫君对小宝宝的事情这么上心,看来他要努力了,争取早点怀上小宝宝。 还好他的身体已经养好了,大夫说过了,他身体内的寒气没了,和其他哥儿没什么区别。 陆远想了一会儿,很快就反应过来,随即便是哭笑不得 。 他买羊是为了小夫郎,让小夫郎喝羊奶,给小夫郎补身体,才不是为了还不知道在哪里的小宝宝 。 他记得自己从来没有表现出任何对小宝宝的着急,相反,他不止一次地告诉小夫郎自己想要多过两年只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晚些再要小宝宝,怎么就让小夫郎给误会了呢。 这可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买羊的时候,陆远就学了怎么挤羊奶,因此他没有着急去解除误会,而是先把羊奶给挤了,然后到厨房去煮羊奶。 羊奶有一股膻味儿,味道还挺大的,因此在煮羊奶的时候,陆远往羊奶中加入了适量的杏仁,杏仁能中和羊奶的膻味儿。 想起小夫郎爱吃甜,陆远还往羊奶中加了蜂蜜,味道就变得甜甜的了。 煮好的羊奶被陆远端去给云秋梧喝。 「我喝」 云秋梧指指自己,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意外。 「就是给你喝,不然我为什么要买羊」陆远好笑道。 云秋梧嘟了嘟嘴,「我以为……」 「以为我是给小宝宝准备的,你好好想想,要真是给小宝宝准备的,不是还没到时候吗,大可以以后再买羊,哪用得着现在就买,你当你夫君是傻的吗?」 陆远捏了捏小夫郎软乎乎的脸蛋,捏完一边还不够,还要捏另一边。 云秋梧嘿嘿一笑,乖乖让捏,毫不反抗,甚至是在捏完左脸后,主动送上右脸让陆远捏。 「还是说梧宝这里,已经住着我们俩的小宝宝了?几个月了?是小男子汉还是小哥儿啊?」 陆远的手隔着衣裳贴在了云秋梧的小腹上,这里摸摸,那里摸摸。 云秋梧觉得痒痒的,扭着腰想躲,「没有,还没有小宝宝,夫君你别摸了,是我傻,我傻,我想岔了行了吧。」 「哎呀你别摸了,再不住手我真的要生气了。」 陆远见好就收,端端正正地坐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把桌子上的羊奶往云秋梧面前推了推,「快喝吧,等会儿冷了就不好喝了,不是想给夫君生小宝宝吗,那就把身体再养好些,养得白白胖胖的,不然我不放心让你生小宝宝。」 云秋梧捧着羊奶小口小口喝着,羊奶甘甜又带着特有的奶香味,还挺好喝的。 虽然知道夫君是看重自己,但听到白白胖胖这几个字,云秋梧还是不依地拧了拧眉,嘟囔道:「白白胖胖,你当是养猪啊,夫君。」 他是个人,不是猪,才不要长得白白胖胖的呢,像猪一样。 陆远耸耸肩,眼中溢出缱绻笑意,打趣道:「我可没说是养猪,梧宝你自己说的。」 这话不难理解,云秋梧一听当即便恼羞成怒,伸出自己的爪子,抓着陆远的耳朵揉过来揉过去,大声道:「我不是猪,夫君你才是猪,还是一头大胖猪。」 陆远点点头,笑着附和道:「行,我是大胖猪。」 云秋梧「哼」了一声。 第137章 奶茶 谁知陆远又来了句,「我是大胖猪,那夫郎你是什么,你不就是小胖猪了吗?大胖猪配小胖猪,刚刚好。」 绕来绕去,还是绕回了最初的起点。 云秋梧气鼓鼓地瞪了陆远一眼,不过却没有再反驳。 行吧,小胖猪就小胖猪,反正夫君是大胖猪,胖猪配胖猪,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只要不是他一个人是猪就好。 「好了,别拉着个脸了,明天给你做奶茶喝,保证你会喜欢的。」陆远又道。 天天光喝羊奶很容易喝腻的,还是要换换口味。 正好小夫郎还没有喝过奶茶,就做奶茶给小夫郎尝鲜吧。 他也好久没喝过奶茶了。 没有牛奶,羊奶也能做奶茶的。 「奶茶是什么啊?到底是奶还是茶啊?」云秋梧好奇地问道。 他这会儿坐在陆远大腿上,一只手勾着陆远的脖子,另一只手在陆远胸口处画圈圈。 单独的羊奶和茶云秋梧都知道,但合在一起,云秋梧就迷煳了,他想不出来自家夫君口中所说的奶茶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是奶也不是茶,是既有奶也有茶,明天做出来就知道了。」 「还要明天啊?」 云秋梧有些失望地撇了撇嘴,嘆了口气。 要是知道夫君还会做什么奶茶,他刚才就不喝羊奶了,让夫君今天就做奶茶出来了,现在没有羊奶了,只有等明天了。 「年纪轻轻的,嘆什么气,家里有羊,放心,少不了奶茶喝的。」 「知道啦。」 第二天,陆远挤了羊奶后就开始煮奶茶了。 没办法,家里有一个馋嘴猫的小夫郎,从昨天到现在,一直惦记着奶茶呢。 陆远按照记忆中刷到过的某音上自制奶茶的小视频,把锅烧热,先放入红糖,等红糖化开后加入茶叶一起炒,同时另一口锅在煮羊奶。 除此之外,陆远还用香芋做了一些芋圆。 第155页 往炒好的茶里加入羊奶,过滤掉茶叶和残渣,最后再加入芋圆和红豆,自制的红豆芋圆奶茶就新鲜出锅了。 陆远自己还尝了下味道,感觉还可以,貌似和自己以前买的奶茶也没多大区别,忍不住微微颔首,看来第一次做奶茶就成功了。 云秋梧等得有些心急地问道:「好没好啊,夫君,是不是可以喝奶茶了?」 他之前就闻到香味了,但夫君说还不到时候,就只能继续等。 知道小夫郎馋,馋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陆远这会儿也没逗他,拿起旁边的碗舀了一碗奶茶。 「可以了,慢慢喝,小心烫着。」陆远提醒道。 云秋梧点点头,捧着碗唿唿唿地吹了几下,然后试探着小口地抿了一口,眼睛微微亮了起来。 好喝,他喜欢。 「喜欢吗?」 「嗯,喜欢。」云秋梧连连点头。 等奶茶的温度降下来一些后,他就放心大胆地大口喝了起来。 没有吸管,就用手捧着碗喝,跟喝茶似的。 喝的差不多了,再用小勺子舀沉在碗底的芋圆和红豆。 云秋梧在芋圆刚做好的时候就吃过芋圆了,软软糯糯的,香甜顺滑,有弹性,就这么干吃就挺好吃的了,没想到加在奶茶里更好吃。 「这个就是夫君你以前吃过的奶茶啊,这么好吃,怪不得你说好多人都喜欢吃。」 「是吧,我没骗你吧,奶茶有好多种口味,珍珠奶茶,椰果奶茶,抹茶奶茶……可惜这里没有那么多材料,好多我也不会做。」陆远微微有些怅然。 以前的日子越来越远了,他渐渐地对这个世界越来越熟悉。 云秋梧起身抱住陆远,趴在他耳边轻声道:「没关系啊,红豆芋圆奶茶就很好喝了。」 「如果夫君想要做其他口味的奶茶,我们可以一起尝试,无论夫君想做什么,我都陪着夫君。」 「好。」 陆远抚摸着小夫郎柔顺的乌髮,心想上天够厚待他了,让他能继续活着不说,还遇到了心爱之人,余生和小夫郎相亲相爱,相守白头,这样便已经很好很幸福了,无论过去如何,都没有必要再留恋回望了。 其实他本来也没有多留恋,只是有些感慨罢了。 奶茶实在是样好喝的饮料,云秋梧是个喜欢分享的,便装了两大碗奶茶,分别给陆星和林芷各送了一份。 先去的是陆星家,陆星人胖了一圈 ,气色很好,看得出来被照顾得很好,小腹微微隆起,有些显怀的迹象。 看到云秋梧来,陆星很高兴,拉着他说了好一会儿的话,分开的时候,云秋梧提醒道:「星哥儿,夫君说了,你现在不好喝太多奶茶,喝一些就行了,以后你让沈烈来我家取奶,煮羊奶喝,好好地补补身子。」 奶茶这东西,陆远是不打算让云秋梧天天喝的,但一次能挤不少奶,就算云秋梧天天喝一碗羊奶,也还有多的,多的就让陆星喝,有身子的人正需要多补充下营养。 虽然沈烈和宋大娘也会想方设法对陆星好,但补身体是件长远的事情,沈家的条件摆在那里,难免有时会有心无力。 「这不好,哥夫郎,羊奶很贵的,我们拿钱买。」陆星道。 心意是心意,但不能总是占便宜,陆大哥和哥夫郎为他做的,已经很多了,为他置办嫁妆,怀上后还隔三差五给他送东西,不是肉就是蛋,就是亲大哥也不过如此了。 云秋梧摆摆手,「不用钱,提钱就见外了,就听我的,这是夫君的意思,也是我的意思,你就安安心心养胎,生个可爱健康的小宝宝,也好让我沾沾喜气。」 沈家很近,所以云秋梧是一个人去的,林家比较远,陆远不放心云秋梧,便陪着他一起去。 林家养了一群大白鹅,耀武扬威地在院子里走来走去,这是群会看家护院的鹅,除了林家人,见了其他人就会「哌哌」地叫个不停,甚至还会攻击人。 陆远头一次来林家的时候,就差点儿被一只大鹅啄了 。 这会儿一排大鹅踏着整齐的步伐走过来,看起来气势汹汹的。 第138章 吃闷醋 「芷哥儿。」 云秋梧喊了一声,林芷从屋里跑出来,冲着大鹅吆喝了一声,大鹅很听他的话,很快就散开了。 「梧哥儿,陆大哥,你们怎么来了?」 「来给你送东西,夫君煮的奶茶,味道可好了,想着你没喝过,拿一些给你。」 云秋梧说着,将奶茶递过去。 「哇,谢谢梧哥儿,难为你惦记我,梧哥儿你对我真好。」林芷晃着云秋梧的胳膊撒娇。 云秋梧的个子在哥儿当中是中等,不算高也不算矮,但林芷是个个子高的哥儿,云秋梧在他身边显得有些小鸟依人,高的向矮的撒娇,场面自然是怎么看怎么违和。 落在陆远眼里,那更是违和了。 当即大声咳了咳,同时将小夫郎往自己身边拽,「好了,该走了。」 也就是林芷是个哥儿,要是个汉子,敢这么扒拉着小夫郎,百分百请他「亲切友好」地交流一下感情。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林芷是个汉子,他不会去抱云秋梧的胳膊,不然不就成了登徒子了吗? 而云秋梧也不可能会让除了陆远以外的汉子近自己的身,早一脚踢过去了。 第156页 云秋梧感到好笑又无奈。 又来了,夫君每次都是这样,就是星哥儿和芷哥儿挨着自己近些,夫君就要吃醋了,暗戳戳地吃闷醋。 林芷对此早已见怪不怪,很有眼色地撒开手,朝着云秋梧挤眉弄眼,脸上写满了看戏两个字。 你家汉子吃醋了,还不快哄哄,哄不好小心下不了床,你腰还要不要了,林芷嘴型夸张地无声说着。 云秋梧似嗔似怒地睨了他一眼,扭过脸去不理人 。 咋芷哥儿一个还没有出阁的哥儿,尽说些臊人的话呢。 「走什么,进屋来烤烤火。」林芷热情地招唿道。 他在家里都呆闷了,好不容易有朋友来了,可不得把人留下来做客。 云秋梧也有一段时间没见到林芷,闻言便有些心动,面露期待地看着陆远。 被亲亲小夫郎眼巴巴地望着,陆远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同意留下来做客了。 屋里,村长一家人正在围着炭盆烤火,林文山和儿子林岩聊天,苗氏在一旁做针线活。 看到陆远来了,林岩起身让了个位置。 扯了会儿家常,林文山忽然问道:「陆家大郎,你家地里今年种的是什么,王二他们都说从来没见过,听说你收了几亩地你收了几千斤。」 王二就是帮忙收红薯的汉子中的一个。 陆远半真半假地说了红薯的事,没有说自己本来就认识红薯这种作物,还知道红薯的产量高,只说自己从番邦人那里听来的,觉得稀奇就买红薯苗种来试试看,能种出东西来最好,种不出来也没事,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左右买红薯苗也没花多少钱。 他一说番邦人,林文山和林岩顿时都有些印象了 。 「番邦人?是不是长蓝眼睛绿眼睛,头髮焦黄的那帮人,口音还怪怪的 ,穿得也很奇怪,他们的摊子上是卖了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没什么人买,陆大哥你胆子真大,也不怕被骗。」林岩一脸佩服的表情。 他不是不知道一段时间有番邦人在镇上摆摊买东西,但他和其他人一样,一看是些不认识没见过的东西,看两眼就走了,啥都没买。 就是买,也不敢像陆远一样,把家里几乎全部的地都给搭上,要知道田地是庄稼人的命根子,万一种下去没有收成,不就白忙活一场吗?粮仓里没有粮食,拿什么缴纳赋税,拿什么养活一家老小 ,总不能吃土喝西北风吧,那样是填不饱肚子的。 陆远摇摇头,「也不只是胆子大,我想过的,听人说过番邦有好东西,有些是我们这里没有的。」 林文山想了想,试探着道:「既然你说我们这儿的天气适合种红薯,产量高还好养活,能大傢伙儿都种这个红薯吗?陆家大郎,你觉得可行吗?」 如今是太平盛世,没有战乱,龙椅上坐着掌管江山的天子也算得上是圣明之君,轻徭薄赋,发展生产,架桥铺路……百姓生活安定,就桃溪村来说,只要不是个只想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懒汉,老老实实种地也能过活,勤快些就能过得不错,吃饱穿暖没问题 。 然而也只限于吃饱穿暖了,要是有个什么天灾人祸的,支撑不了多久,首先粮食就不够。 身为桃溪村的村长,林文山的见识和考虑都比一般的村民要长远,也想桃溪村能发展得更好 ,大家都过上好日子。 陆远沉思片刻,「这个要看官府的意思,不过我觉得,红薯产量高,官府应该会大力推广,到时候说不定会从桃溪村开始。」 林文山这才想起来这种新作物是要上报朝廷的,因为能得到官府的封赏。 虽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回答,但有官府牵头,无疑会更有信服力和号召力,如果要推广红薯的种植的话,官府发话比他一个村长有用多了,没几个人会质疑官府的决定。 陆远顺便打听了下买地的事,他手里有些余钱,打算再买些地,让林文山帮忙留意下村里有没有要买地的人家,有的话知会他一声,要是没有良田,届时就买荒地,大不了僱人开荒。 陆远和云秋梧从林家离开后,林文山感慨道:「当时还觉得陆家大郎不当猎户可惜了,种地一年到头就那么些收入,挣不了多少钱,现在看来,是我小看人了。」 苗氏接话道:「人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当然不一样,你以为都像岩小子一样傻不愣登的,只会卖苦力。」 林岩悻悻地摸了摸鼻子,表示自己很无辜,好好的,怎么就说到他了呢,他什么话都没说就被娘嫌弃了。 自己儿子当然是怎么看怎么好,苗氏并没有嫌弃林岩的意思,没多大本事,踏踏实实种地也好,只要不作奸犯科就行,人不能总是跟别人比,俗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 。 第139章 莫名自信 「别的不说,这陆家大郎人品不错,是个宠夫郎的,我现在就盼着芷哥儿能找个好汉子,不说能找着陆家大郎这样的,只要赶得上一半就好了。」苗氏又道。 林岩不乐意道:「娘你这话说的,我们芷哥儿又聪明又好看,肯定能要嫁给一个好汉子,不比陆家大郎差那种,不然别想娶芷哥儿,大不了不嫁人,我养他一辈子。」 兄弟友爱是好的,但这话在苗氏听来还是有些不像样子,举起手里的鞋垫拍了林岩几下,「胡说,瞧你都说些什么煳涂话,哪有哥儿不嫁人的,你问问芷哥儿,他愿意一辈子不嫁人吗?再者官府也不允许,真拖到官配,那就晚了,好汉子都挑没了,不是人人都像陆家夫郎那样命好的。」 第157页 林岩瘪瘪嘴,「嫁人有什么好,别人家哪有自己家待着舒服。」 苗氏又拍他,「什么别人家,嫁了人就是一家人了,你给我长点心,年后春哥儿嫁过来了,就是我们林家的人了,别把人当外人 」 林芷插话道:「我也觉得不嫁人好,为什么一定要嫁人?我现在这样过得多开心啊。」 有吃有喝有家人有朋友,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苗氏笑了笑,看来自家哥儿这是还没开窍呢,还是小孩子心性,没有喜欢的人,要真是心里有人了,就不会这么没心没肺了 。 却说陆远和云秋梧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陶嘉怒气沖沖地从对面走过来,估计是刚从娘家出来,现在要回陆家去了。 他本来是好好走路的,看到陆远和云秋梧后,忽然用手扶着腰,挺着肚子,好像生怕谁不知道他怀了一样。 路过云秋梧旁边时,还趾高气扬地「哼」了一声,好像他怀了有多了不起似的。 云秋梧懵懵的,心想这人怎么奇奇怪怪的,才两三个月,肚子也不大啊,要不是知道怀了,肉眼看都看不出来,有必要这么扶着吗?一般不都是肚子大了才会总是扶着腰吗? 陆远瞥了一眼陶嘉,微微皱眉,搁这儿耀武扬威来了,也不知道有什么可炫耀的,算计了陆明嫁给他又如何,看陆明那样子,成亲没几天就出门风流去了,显然没把陶嘉这个夫郎放在眼里,不当回事儿。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陆远就当没看见,牵着云秋梧直接走开。 时间转眼就来到腊月二十九。 明天就要过年了,陆远决定今天推豆腐。 豆子是昨天晚上就提前泡好的,早上起来淘洗干净备用,吃过早饭后一个添豆子,一个推磨,配合默契,不到半个时辰,豆子全变成了乳黄色的浆汁。 午饭自然就是吃豆花,配的是香肠焖饭。 腊肉熏好后只吃过一次,炒着吃的,香肠还没吃过,正好弄来尝个味。 清洗好的大米先下锅,香肠切成厚薄适中的薄片满满地在上面铺了一层,又放了几颗鲜嫩的菜心,淋上调好的酱汁,盖上锅盖等着焖熟。 「好香啊。」 掀开锅盖的一瞬间,扑面而来就是香肠的香气,闻着就很诱人,让人垂涎欲滴。 云秋梧已经迫不及待想吃了,双眼放光地盯着锅里的香肠焖饭。 吃的时候他没客气,一直埋头努力干饭,一口豆花一口香肠焖饭,吃得别提有多满足了。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陆远看不过眼地提醒道。 他说过很多次细嚼慢咽了,小夫郎每次听了跟没听一样,当时改了,过后又是狼吞虎咽了,这个习惯不好,容易噎着不说,对胃也不好。 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严厉的意味,云秋梧放慢动作,吃得没那么急了。 下午把豆腐包起来后,顺道把豆腐切成四四方方的小放块搁油锅里烙了,被烙过的豆腐表面金黄焦脆,内里鲜嫩绵软,要吃的时候加上蒜叶葱姜等调料,放些油,再加一点水,大火煮开煮入味就是一道香喷喷的菜,和麻婆豆腐,青菜豆腐汤是不同的味道。 烙完了豆腐,把锅洗了,陆远又开始煮奶茶了。 比起单纯地喝羊奶,云秋梧无疑更喜欢喝奶茶,但奶茶他不是天天都能喝到,三四天才喝一次,今天已经到了第三天,陆远答应了给他煮奶茶喝 。 为了让奶茶保温的时间长一些,奶茶是装在一节长竹筒里的,竹筒上面有个盖,拧开竹筒就能喝,捧着竹筒,还能感受到从竹筒传来的热度,能当一会儿暖手宝,另外还有配套的吸管,是用很细小的竹子做的 。 有吸管后,云秋梧喜欢用吸管喝奶茶。 倒不是用吸管吸起来的奶茶有什么特别的,会更好喝,而是同样的一杯奶茶,要是大口大口地喝,喝不了几口就喝完了,喝完了就没有了,可如果是用吸管小口小口地吸起来喝,就可以喝上好长时间,喝一会儿停一会儿,能喝上小半个时辰呢。 …… 京城,晏府。 书房内,有两个面容有五六分相像的青年相对而坐,一个姿容俊秀,眉目清隽,另一个则是恣意洒脱,气质飞扬。 后者正是慕九,不,真实身份是晏家二公子的晏斐锦此时一脸羞愧,眼神虚虚地落在其他地方,没有直视面前的人。 「大哥,事情我没办好,我没能把人给带回来。」 如果陆远这会儿在现场,一定会大感惊奇,因为自从他认识慕九,也就是晏斐锦以来,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一本正经,严肃认真的样子。 被他唤作大哥的青年闻言并没有流露出什么生气的迹象,似乎并不意外,笑容温和道:「无妨,他是个有主意的人,不是你三言两语就能劝得动的。」 青年是这晏府的大公子晏行裴,也是当朝御史,内阁领袖,同时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明郡王的伴侣,不过这层身份总是很容易被人忽略,因为青年本身就足够耀眼,无需明郡王伴侣这个身份为他增添光彩。 晏斐锦长长地嘆了口气,「我以为我们已经很熟了,他会卖我个面子。」 闻言晏行裴嘴角几不可察地抽了抽。 又来了,自家弟弟总是有这种莫名其妙的自信,一旦自信起来了,是挡都挡不住。 第158页 第140章 告状的小夫郎 「算了,不可强求,只是这事你口风紧些,别在爹面前说漏嘴了,免得让爹白高兴一场。」晏行裴仔细叮嘱道,显然是不太放心。 或许他该找机会出京一趟,亲自会一会那个人 。 也许和他是同一个地方来的呢。 其实也没有很久,但好像又很久了,没想到在这里还会有个像他一样的人。 瞧见自家大哥若有所思的样子,晏斐锦没有打扰。 只是他刚出书房,迎面就遇上个身姿挺拔,气度不凡的人,没好气道:「你怎么又来了,都说了大哥今年要在家里过年,不去你府上。」 来人是晏斐锦从来都没有看顺眼过的明郡王。 因为明郡王和晏行裴都是男子,所以并没有谁嫁谁娶的区别,一年中有半年的时间明郡王会随自己的爱侣住在晏府,剩下的时间则会住在郡王府,关于过年在哪里过这个问题,也很公平,今年晏家,明年就是郡王府,轮流着来,很是公平。 明郡王的双亲俱是容貌不俗之人,继承到父母优良基因的明郡王自然难看不到哪里去,此时脸上挂着如沐春风般的和煦笑容,当得起玉树临风几个字。 「阿裴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明郡王笑眯眯道。 「还有,我现在也是晏家的一份子了,这里也是我家,我在家里过年,天经地义,小龟儿,你这么嫌弃我,有没有想过是你的问题,因为爹娘还有阿裴都很喜欢我呢。」 闻言晏斐锦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黑着一张俊脸,咬牙切齿道:「不许喊我小龟儿。」 他都多大了,还「小龟儿」,偏偏还是眼前的讨厌鬼喊的,讨厌鬼果然就是讨厌鬼,一开口就让人讨厌 。 娘也真是的,取什么小名不好,非要取小龟儿,就因为怀着他的时候梦到了一只小乌龟,所以就草率地把他的小名给取出来了。 亲娘啊,当初你取名的时候,有没有那么一瞬间,你有考虑过你儿子我的感受,谁会想要被叫「小龟儿」啊,这简直就是黑歷史,不堪回首的黑歷史。 只有很小的时候,晏斐锦被叫「小龟儿」的时候会乐颠颠,笑哈哈地应,打五岁起,小小少年的自尊心上来了,就强烈要求身边人喊他大名了,等闲谁要敢提「小龟儿」几个字,他保准要发火,跟炮弹似的,一点就炸。 「别生气啊,小龟儿多可爱的名字啊,就像你小时候一样,圆圆白白的小胖子一个,那个时候还会喊我哥哥,嘴甜得很,哪知道越长大越不可爱,哥哥都不喊了。」明郡王一脸怀念当年,追忆往昔的表情。 「你才胖,本公子生来就是美男子,怎么可能会胖。」 晏斐锦实在是忍不了了,接二连三被人提起黑歷史,火是噌噌噌地往上冒,撸起袖子就要打人,要痛扁眼前这个傢伙。 两人在过道上便动起手来。 下人们早已见怪不怪,听到动静后,看了一眼,然后忙着自己手上的事。 片刻后,晏行裴从书房出来,俊秀的脸上泛起无奈的浅笑。 「好了,别打了,次次见面都打,多大的人了,怎么跟小孩子一样,一言不合就要动手。」 明郡王大步流星,两三步走到伴侣身旁,搂着人在脸上落下一吻,毫不避讳有人在场。 「是他先动手的 ,阿裴,我只是自保。」 明郡王露出无辜的表情。 晏斐锦「哼」了一声,「恶人先告状,你怎么不说我为什么要先动手,因为是你先惹我的 ,大哥,你要为我做主啊,他欺负人,他都三十的人了,也好意思。」 这下轮到明郡王黑脸了。 什么三十,他怎么就三十了,他明明是二十八。 晏斐锦凉凉道:「四捨五入不知道啊。」 「阿裴你听到了吧,他说我老,他欺负人。」 晏行裴拍拍明郡王的胳膊,柔声道:「不老不老,三十而立,正是好时候呢。」 觉得扬眉吐气了的晏斐锦笑了。 哈哈,大哥说三十而立,这说明大哥是站在他这边的,不然就不会说三十而立了。 晏斐锦的笑声太过张扬,却戛然而止。 明郡王:「听说娘给你安排了相亲,今天下午就有一场,今天没成不要紧,过了年还有很多场。」 什么,相亲! 晏斐锦「哎呦」一声,刚开口想让自家大哥救他,就有一个美丽的中年妇人走过来,一把揪住晏斐锦的耳朵,「给老娘相亲去,马上就二十三了,你年纪这么大,不赶快些就没姑娘和哥儿愿意要了。」 「相亲就相亲,娘你快放手,你儿子我的耳朵都快被揪下来了。」 得到满意的回答,中年妇人放开了手,带着晏斐锦走了,没人打扰,明郡王喜滋滋地和爱人继续腻歪。 …… 大年三十这一天,云秋梧都不用喊,自己早早地就醒了。 冬天是个睡懒觉的好时候,平常云秋梧总是要睡到巳时才起,还是陆远把他喊醒的,喊他吃早饭,不然他还不一定醒。 醒了后,洗漱完,云秋梧就很积极地表示自己要去贴春联。 陆远没有阻止,随他去。 片刻后,云秋梧拿着春联垂头丧气地跑回来,焉焉的,好像一株枯萎了的小草。 「怎么了?梧宝。」陆远不解地问道。 第159页 不是要贴春联吗? 怎么人还不高兴了呢? 云秋梧举起春联,嘴角下撇,露出可怜巴巴好像被欺负了的表情,「我太矮了,贴不上。」 陆远万没有想到会是这个原因,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觉得自家小夫郎实在是太可爱了些,怎么能这么可爱啊,因为个子没有那么高,没有把春联贴好,还特地跑到他面前来告状。 「不许笑,夫君。」 云秋梧跺了跺脚,细长的眉毛皱着,有些不高兴。 第141章 守岁的小夫郎 好可恶的夫君,他贴不好春联,有什么好笑的。 夫君不是说自己的笑点很高的吗? 哪里高了。 一点也不高。 「我帮你好不好?梧宝。」 陆远主动提出要帮忙。 云秋梧扬着下巴「嗯」了一声,似乎是勉为其难的样子,如果他的眼睛能不那么亮的话,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有陆远帮忙,春联很快就贴好了。 贴好春联贴窗花,门口挂上两个大红灯笼,代表着红红火火。 忙活了大半天,临近天黑的时候,陆远张罗出了一桌子的好菜。 虽然只有两个人,但陆远没有为了贪图省事,随便弄几个菜就敷衍完事,而是认真准备,一桌子有荤有素,其中荤菜占多数,鸡鸭鱼肉一个不少,全部都有。 鸭子是红烧的,鸡是清蒸的,鱼是糖醋鲤鱼,还有糯米丸子,粉蒸肉……为了解腻,特地煮了白萝蔔豆芽汤。 正式开吃年夜饭之前,要先祭祀,给祖先烧纸钱,还要磕头。 弄完仪式后,才到了吃饭环节。 一般陆远是不喝酒的,但今天过年,心里高兴,就喝了一点酒。 云秋梧一边自己吃饭吃菜,一边还要给陆远夹菜,让他吃些东西垫肚子再喝酒,不然光喝酒容易喝醉不说,人还难受。 陆远心安理得地享受着。 趁着他不注意,云秋梧偷偷地拿起他的酒杯小口地喝了一口。 他早就对酒感兴趣了,用粮食酿出来的酒有一股浓烈的香味,让人忍不住想要喝一口。 谁知真正喝到嘴里了,云秋梧却觉得自己是上当好受骗了,当即「嘶嘶」地吸气。 好辣好辣,怎么会这么辣! 一点都不好喝。 不知道这么辣的酒怎么夫君每次喝都露出那种高兴的表情。 陆远喝酒还没有喝醉喝煳涂,人也没到老眼昏花的地步,因此在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自家小夫郎偷偷摸摸搞小动作的行为。 但他没有点破,而是假装没看到,在一旁悠闲惬意地看戏,准备看偷喝酒的小馋猫吃瘪。 果不其然,如他所愿,他收穫到了一个小脸皱成一团,表情很纠结困惑的小夫郎。 陆远唇角微微扬起,故意道:「怎么了?呛着了?」 云秋梧没说自己是被酒辣着了,毕竟他还记着自己是偷酒喝的,不想被抓住小辫子的他顺势扯谎道:「这酸菜太酸了,酸得我牙都快掉下来了 。」 陆远「喔」了一声,没有追问。 云秋梧无声地吐出一口气,终于放松下来了。 有了这一出,后续云秋梧也不敢再偷喝酒了,他为自己的好奇已经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在尝过酒的滋味,觉得不好喝后,当然就不会喝了,谁会上赶着给自己找不痛快啊。 吃过年夜饭,接着便是守岁。 围着炭盆,有火烤,倒是也不冷,反而热乎乎的。 云秋梧捡来几个橘子放在炭盆边沿上,准备等橘子烤热了,想吃的时候就能吃。 晚饭吃得早,要守到第二天来了才睡觉,还有得守呢,可不就是要吃些东西。 除了橘子,云秋梧身边还有一个篮子,里面装着果干蜜饯,瓜子松子之类的零嘴。 守岁也不是干坐着,没有事干,还要包饺子,因为在子时,辞旧迎新,新旧交替之际是要吃饺子的。 不过包饺子用不上云秋梧插手,陆远一个人很快就把饺子包好了。 一个个圆滚滚,像金元宝的饺子整整齐齐地放在竹筛里,看着就好看。 包饺子的时候,想起这边当地过年的习俗,陆远还洗了几个铜钱包在饺子里,据说吃饺子的时候要是吃到有铜钱的饺子,意味着财源滚滚,来年会发财,不会为了银钱发愁。 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在陆远看来,就是个单纯的美好希望而已,但终归是个好寓意,有总比没有强,所以就把铜钱包进饺子里了。 云秋梧把瓜子嗑完,饺子也包好了。 他伸长脖子去看竹筛里的饺子,毫不吝啬的夸道:「夫君包的饺子好看,瞧着都是一样大的。」 哪会有真的一样大的饺子,多多少少都是有点差别的,即使所有饺子都是陆远一个人包的。 陆远觉得自家小夫郎这夸赞属实有些不走心。 「少吃些,留着点肚子吃饺子。」 「放心,我很能吃的,过年是一定要吃饺子的。」云秋梧拍着自己的肚子。 他感觉自己的胃口是越来越好了,也有可能是饿得快,老是一会儿就想吃东西,一会儿就饿了。 这么一说,陆远忽然也发觉自家小夫郎最近好像确实挺能吃,一天到晚都在吃,没怎么停过。 今天也是,晚饭的时候吃了不少,这才多久,又把瓜子嗑完了,没记错的话,嗑瓜子之前小夫郎还喝了一杯奶茶,吃了两个柿饼…… 第160页 这还是陆远印象中小夫郎吃过的东西,他没注意到的时候,说不定还吃了更多。 无缘无故的,会有人突然就食慾大开,变得很能吃吗? 不会是身体出了什么毛病吧,陆远忍不住怀疑。 可是小夫郎能吃能跑能跳的,实在不像是生病了。 这两天大过年的,不好去麻烦人,等过几天还是得请文大夫过来一趟,陆远在心里有了打算。 云秋梧说自己能吃,等到了子时,饺子煮好后,当真又吃了几个饺子。 因为是韭菜馅,饺子呈现出一团浅浅的绿色,自家包的饺子,皮薄馅多,一口咬下去就能吃到馅。 一连吃了五个饺子,云秋梧都没有吃到有铜钱的饺子。 第142章 有福气的小夫郎 倒是陆远,在吃第二个饺子的时候,就感觉牙被什么硬的东西咯住了,云秋梧比他还要激动,立马反应过来是吃到铜钱了。 吐出来一看,果然是枚铜钱。 「夫君吃到了铜钱,明年要发大财,挣好多好多的钱。」 云秋梧忍不住摇头晃脑,亮晶晶的眼睛里写满了发财两个大字。 谁会不喜欢钱呢,谁会不想要发财呢,甭管能不能真的发财,反正是个好兆头,是以云秋梧笑得合不拢嘴,仿佛已经看到用金元宝,银元宝,金子,银子堆成的金山银山在向他招手了。 陆远笑着道:「那就借梧宝吉言了。」 因为没有吃到有铜钱的饺子,云秋梧显得有些失落,兴致缺缺的,不准备再吃了。 见状陆远夹起一个饺子送到他碗里,「再吃一个,说不定这个里面就有铜钱。」 云秋梧有些不太相信地看了他一眼。 不过还是吃了。 反正还吃得下,就再吃一个试试呗。 不多时,云秋梧顿住了,脸上流露出惊喜。 因为他真的在饺子里面吃到了铜钱。 「有铜钱,看来我也要发大财了。」 云秋梧指着碗里的铜钱让陆远看。 「我们梧宝是有福气的,当然能发财了。」陆远面不改色道。 他亲手包的饺子,留了个心眼,特地在其中一个有铜钱的饺子上做了个记号,把饺子边边折了一下。 至于为什么没有把所有有铜钱的饺子都做记号,陆远表示没那个必要,而且容易露馅,毕竟小夫郎天真归天真,却也不是傻的,由着人煳弄,都知道哪个饺子里有铜钱了,那还有什么意思,纯粹一点未知都没有了。 陆远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着万一小夫郎运气不好,没能吃到一个有铜钱的饺子,那正好可以补偿一下小夫郎,让小夫郎开心,如果不用那是最好。 谁知小夫郎的运气确实是不太好,连吃了几个饺子都是没有铜钱的,眉眼耷拉着,别提有多失落了。 而另一边,沈家一家子也在热热闹闹地守岁,包饺子,煮饺子。 家里多了个人,一下热闹了好多,以往就沈烈和宋大娘两个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相顾无言,经常沉默着 ,今年有了陆星加入,沈烈俨然化身成了一个话唠,一晚上都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宋大娘脸上一直带着笑,觉得现在这样很好,儿子踏实可靠,儿夫郎也是个会过日子的人,两人和和美美,对她还孝顺,她辛苦了这么些年,也算是苦尽甘来能享福了,未来会更好,明年的这个时候,还会有个大孙子,一家人到时候可以逗娃娃玩。 出为人父的沈烈显然很激动,天天都要对着陆星肚子里的小宝宝说话,这会儿他刚啰哩啰嗦地说了一大堆,忽然一拍脑袋 ,「哎呀」了一声。 惹得陆星和宋大娘都忍不住看向他。 宋大娘轻声斥道:「多大的人了,马上就要当爹了,别一惊一乍的,吓着星哥儿怎么办,稳重些。」 沈烈点头应下。 「星哥儿,初二那天我们是不是要给陆大哥他们拜年啊?」 初二,一般是出嫁的姑娘和哥儿回娘家的日子,陆星既然姓了陆,被陆远认做了弟弟,那陆远和云秋梧就理所当然地要充当娘家人的角色。 「完了完了,我没给买好东西,空着手怎么好意思上门。」沈烈懊恼道。 陆星拍着他的手,轻声道:「没事,东西娘都准备好了。」 沈烈顿时面露喜色,感激地看向宋大娘 。 宋大娘没好气道:「就知道你记不住 ,差点儿就要闹笑话了。」 沈烈笑嘻嘻道:「儿子年轻,又是头一次 不是很懂,娘多教教我,以后我就会了。」 关于初二要到陆远家拜年的事情就这么说好了 ,至于那天会不会没有人在家,会不会扑空,沈烈觉得应该不会,别人不知道,他是知道陆大哥就没把云家当成自己的岳家,所以初二那天多半是不会去云家拜年的。 子时一到,陆陆续续地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云秋梧有些怕鞭炮的声音,但又想看,于是便捂着耳朵躲在门后,只伸出个脑袋来看陆远在院子里放鞭炮。 点了引线后,陆远快速后退,他虽然不怕鞭炮,但还是小心为上,免得被误伤了,大过年的,要是发生什么意外就不好了。 放完鞭炮,时间已经不早,无论是陆远还是云秋梧,都挺困的了,便都去床上躺下了。 小山村里没人放烟花,没看到烟花,云秋梧还觉得怪可惜的,他记得有一年大槐树村出了个富户,过年的时候为了热闹,买了好多烟花来放,整个村子都看到了烟花。 第161页 陆远对烟花没什么感觉 ,何况他以前看过很绚烂的烟花,并不觉得这里的烟花能有多好看,华夏现代 ,一束束璀璨的烟花在空中绽放,那绚丽的色彩交织在一起,宛如一场视觉盛宴。 虽然自己看多了烟花,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单自家小夫郎确实是没有看过几次烟花,想要看烟花也很正常。 于是便道:「听说上元节的时候县城会有花灯会,晚上还会放烟花,到时候我们到县城玩几天。」 云秋梧一次都没去过县城,一听陆远说去县城,立马就来精神了,瞌睡虫都没了。 「夫君,我们真的要去县城吗,县城的花销好贵的,听说吃一碗阳春面都要十文钱,我们这里才卖五文钱呢,最大份的阳春面都要不了十文钱……」 陆远捏着小夫郎软软的手,笑着道:「县城嘛,物价贵些很正常,毕竟要繁华些,但我们又不是天天去,偶尔去一次,这个钱还是出得起的,挣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吗?小管家公,你尽管放心,你家夫君不会让你吃不起饭饿肚子的 ,有夫君一口饭吃,就有你一口饭吃。」 小夫郎哪都好,就是偶尔有些抠门,也不是真的很抠门,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就是在花钱之前要唠唠叨叨的,很捨不得。 还好小夫郎对自己很大方,自己找小夫郎要钱的时候,小夫郎是二话不说就给了,所以应对小夫郎的抠门他也有自己的独门妙招,那就是自己花钱,钱从他这里出,不用小夫郎出,虽然他的钱也是小夫郎给的,但是不经小夫郎的手花出去的钱,小夫郎就没有那么心疼了 。 还有一点,凡是给他买东西,小夫郎也从来不抠抠搜搜的,掏钱很是爽利 。 第143章 拜年 这么说来,小夫郎果然很喜欢自己,不然怎么捨得给自己花钱呢,陆远心想。 云秋梧还是很想看烟花的,也很想去县城见识一下更广阔的天地,因此陆远这么一说,他也没有说什么不同意的话,而是忧心忡忡道:「那我们走了,家里的鸡鸭还有小黑小白它们谁照顾,饿上几天会把它们饿坏的,要是被人偷了咋办」 「这个好办,到时候拜託沈烈来看几天家。」 陆远不觉得这是什么很难解决的事情。 关于去县城玩,看花灯会和看烟花在这个晚上,新年的第一天,陆远和云秋梧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因为迟迟睡不着,不知道是谁先带的头,也有可能是心有灵犀,两人又进行了一番深入灵魂的亲密「交流」 ,房间里隐约传来不可描述,让人听了会忍不住面红耳赤的动静。 第二天起来,明明也没发生什么变化,但莫名地就有一种新年新气象的感觉。 云秋梧还在睡觉,连吃早饭的时候都没能爬起来,是陆远端着瘦肉粥到床边,把人从被窝里捞起来,耐着性子一勺一勺餵着吃完的,吃完后又把人放回被窝里继续睡。 整个过程云秋梧似醒非醒,有时候睁着眼睛,没多久又闭上了,完全是在凭着本能吞咽。 大年初一 ,家家户户都会把大门打开,然后拿盘子装一些吃的摆在院子里,要是有村里的小孩子跑来拜年说吉祥话,就给小孩子抓一把吃的,嘴甜的小孩子在这一天总是走到哪儿都哄的那家主人高高兴兴的,多给他抓一些瓜子饴糖什么的,兜里装满了吃的,鼓鼓囊囊的,满载而归。 陆远也放了些吃的在院子里,不过他想可能没几个孩子会来给他拜年,毕竟原主的名声不太好,在村民们眼中一向是个不好惹的人,有的小孩儿听了原主的名字都会吓哭,好吧,实际上也是他的名字 ,谁让他们同名同姓呢。 加上他家位置比较偏,不是在村子中心,就是想来拜年的,也可能会嫌远懒得走,干脆就不来了。 果然,一个上午过去了,院子里的石桌上早上就摆出来的东西还是那些,一点都没少,这说明并没有小孩子来过,别人家冷清不冷清陆远不知道,但自己家确实冷冷清清的,不受小孩子们的喜欢。 不过陆远也不在意 ,大过年的,来了他也不会把人赶走,给些吃的打发走就是了 ,不来也没关系,不至于因为哪家的小孩儿没有来给自己拜年就在心里给人家记小本本 。 村子里有一群小孩儿跑来跑去,一会儿跑这家,欢欢喜喜地跑进去,又欢欢喜喜地跑出来,小脸跑得红彤彤的,喘着气也要继续跑。 小孩子也是聪明的,他们未必知道哪家日子过得好,但是哪家的大人是大方还是小气,他们心里是有数的,大方的人家能有糖吃,小气的人家就只有花生了,所以他们一般都先跑去在他们看来大方的村民家里去。 为首的是一个叫狗儿的小男孩儿,一上午,他带着一帮小弟在村子里到处跑 ,得到了不少吃的,大部分都是花生,因为花生是自家地里种的,不用额外花钱买 ,也有些瓜子蜜饯之类的 。 「狗儿哥,接下来去哪里我不想去陆家,他们好抠门的,只给两颗花生。」一个黑瘦的小男孩瘪着嘴 。 这个小男孩说的陆家是陆奶奶他们那一家,花生这个东西,家家都有,也卖不了几个钱,拿出来招待小孩子没几个人捨不得 ,直接一把一把的抓,只有陆奶奶,忒小气,一个孩子给两颗花生,多一颗都不给,渐渐的,就没多少小孩子喜欢去拜年了。 第162页 「我也不想去,那家的大人太兇。」一个小女孩附和道。 其他孩子也说着差不多的话。 狗儿其实也不想去,因为去年小爹和陆家的大人吵过架,闹了矛盾,出门的时候,小爹特地叮嘱过,要他不要到陆家去拜年,免得被数落。 但他也不想就这么回家,因为兜里还没有装满,他想装满了再回家。 狗儿眼珠子转了转,忽然「嘿」了一声,「我们村不是还有家人姓陆吗?就是以前猎户家,我小爹说陆夫郎是个和气人,我们去给他家拜年。」 「可是……」 有的小孩儿不想去,因为家里的大人要他们远着猎户家,而且猎户看起来有点凶,脾气不太好的样子,一拳就可以打倒好几个他们这样的小孩儿。 「反正我要去,你们怕的就回家,不怕的就跟上。」 狗儿说完,兴沖沖地跑在最前面,心里已经在想要说什么吉祥话好讨人欢心了。 有他带头,大部分小孩儿都跟上了,只有几个胆子小的没有去。 云秋梧刚在院子里转悠,就看到有小孩子跑进来了。 一下跑进来七八个小孩子,云秋梧有的认识喊的出名字,有的不认识,但基本上都见过。 有小孩子来自己家拜年是件好事,云秋梧扬起笑脸朝他们招手 。 「都是哪家的娃娃啊,怎么想到来我们家拜年。」 身为孩子堆里的老大,狗儿率先出马给小弟们做示范,口齿清晰地回答道:「是我啊,刘大家的狗儿,云叔叔,我来给你和陆伯伯拜年,祝你们和和美美,早点生个小弟弟。」 其他孩子也有样学样,会说的就自己发挥,嘴笨的就学狗儿,反正老大说的是没有错的。 云秋梧脸上的疤看着是挺吓人的,但他笑容和煦,说话轻言细语的,小孩子们便没有那么怕了。 孩子的童言稚语最是天真不过,听着一句句的吉祥话,其中有一半都是早生贵子之类的话,云秋梧是心花怒放,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大方地给每个孩子都抓了一大把吃的,有酥糖,有蜜饯……还有孩子们很少到的绿豆酥。 得到这么多好吃的,孩子们高高兴兴地走了。 后面又来了两拨来拜年的小孩子。 听到院子里吵吵闹闹的,陆远便知道是村里的小孩子过来拜年了。 第144章 小夫郎,小桃子 每每他一出现,刚刚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小孩子们立马就不说话了,还老是往小夫郎身边躲,好像自己是个会吃小孩儿的妖怪一样,可怕得很 。 于是陆远便走开了,他一走开,场面又热热闹闹的了。 天快黑了,估摸着没有孩子会来了,陆远就把大门关上了,转身对云秋梧说道:「我长得很吓人吗?怎么个个都怕我?」 他今天没有冷着脸,自认为挺和善的,怎么还能吓得一群小孩儿的话都不敢说,在他面前,噤若寒蝉,好像是老鼠见到猫一样。 再者他也不是多凶神恶煞的长相,至于那么怕他吗? 云秋梧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没有啦,夫君这么好看,怎么会吓人呢,是他们胆子太小了,不是夫君的问题。」 陆远闻言点点头 。 没错,他也这么觉得,怎么可能会是他的问题,分明是那群小孩儿自己没点儿胆量,连个人都怕。 随即陆远正色道:「我们以后的孩子,无论哥儿还是小子,都不能取什么狗蛋铁蛋的,太难听了。」 陆远还是头一次知道村子里的小孩儿叫什么名字,大名不知道,但是小名,实在是有些一言难尽,还有重名的。 他的嫌弃之意毫不掩饰,云秋梧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解释道:「贱名好养活,所以才取这些名字的,虽然难听了些,但寓意是好的。」 陆远皱了皱眉。 虽然是有说法的,但还是觉得好难听,狗蛋,这意思是狗会下蛋吗?这明显不合理啊,怎么听怎么怪,还有铁蛋,难不成是铁做的蛋 那些连个小名都没有,直接就按照排行叫大娃二娃的,就更有意思了,要是家家户户都这么喊,那岂不是有一个村里有好多的大娃二娃,而且每次听到大娃二娃的,陆远都有一种葫芦七兄弟的感觉。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啦啦啦啦…… 「我不管,反正我是不会取什么贱名的。」 陆远表示尊重,但是他不会入乡随俗,不会照做给自己的孩子取什么贱名,小名也好,大名也好,不说取得多好听,至少要朗朗上口,不然要是几十岁了,还有人叫自己什么小花小草的,都不好意思答应。 「你也不许,梧宝。」陆远补充道。 以小夫郎取名字的水平,要是取个贱名,估计就和小黑小白大牛之类的差不多。 云秋梧无辜地眨眨眼,他还什么都没说呢,他什么时候是要给小宝宝取贱名了,他和夫君的小宝宝,肯定要取一个可爱的名字。 「你有小名吗?梧宝。」陆远好奇地问道。 云秋梧摇摇头,「没有,没有,我没有小名。」 陆远眯了眯眼。 如果小夫郎说的是真的,他真的没有小名的话,说一次没有就够了,没有必要重复,可见小夫郎说的不是实话,是在扯谎,小夫郎只有小名的。 第163页 而且小夫郎还不敢看他,明显就是心虚了。 「真的没有吗?撒谎的人鼻子会变长喔。」 陆远决定再给亲亲小夫郎一次机会。 云秋梧听陆远讲过匹诺曹的故事,虽然他知道故事是假的,不会真的鼻子变长,但撒谎终归是不好的,犹豫了下,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 「有的。」云秋梧嗫喏道,声音小小的,要不是陆远竖着耳朵仔细听,都不一定能听到。 「有什么」陆远明知故问道。 「有小名。」云秋梧有些扭捏地道,耳尖悄悄红了。 「小名是什么」陆远追问道。 他心想自家小夫郎是个哥儿,应该不会是狗蛋铁蛋之类的小名吧。 陆远又问了一遍,云秋梧才说出自己的小名。 「小桃子」 陆远挑挑眉,有些意外。 好可爱的小名。 和小夫郎一样可爱。 这么可爱的名字肯定不是云大海取的,多半是小夫郎早逝的小爹给取的。 「为什么叫小桃子啊?」 对于原因,陆远还挺好奇的。 难不成是因为小时候的小夫郎太可爱了,像小桃子一样,所以就叫小桃子了?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不过陆远却是猜错了。 「小爹说他生我的时候看到桃花开了,就想吃桃子。」 云秋梧的生辰是在三月,那个时候正是桃花盛开的时节,桃花开得倒是好看极了,但桃子是没有的,还不到吃桃子的时节,都还没结桃子呢,哪里来可以吃的桃子。 陆远似有所悟地「喔」了一声。 他找到小夫郎这么嘴馋的原因了,原来是家学渊源,有遗传的,他那没见过面的岳父,小夫郎的小爹就是个嘴馋的,小夫郎随了他。 不过陆远是晚辈,不好议论长辈,而且还是离世多年的长辈,那更得放尊重些,不能开玩笑,所以陆远只是想想,并没有说出来。 提起离开自己多年的小爹,云秋梧心情不由低落起来 。 要是小爹还在,看到他有一个这么好的夫君,他和夫君好好的过日子,一定会很高兴的吧。 「怎么不叫小桃花呢?小桃花也挺好听的。」陆远适时地转移话题,免得让人一直沉浸在伤怀中。 「我又不是姑娘家,叫什么小桃花。」 云秋梧鼓着脸颊看向陆远。 小桃花,小桃子,陆远琢磨了下,好吧,不得不承认小夫郎说的有道理,确实小桃花更像是个小姑娘的名字,听着就有一种粉粉的感觉,小桃子则要可爱一些,若是一个哥儿叫小桃子,也不违和。 「小桃子,这名字和桃溪村好相配,看来我们这是上天註定的缘分。」陆远笑着道。 云秋梧脸一红,鼓着的脸颊慢慢消下去,轻轻地点了点头。 他也觉得是天註定的缘分。 不过没多久,云秋梧就开始后悔起自己没忍住说了实话,把自己的小名告诉了陆远,因为陆远自从知道小名后,就一直「小桃子小桃子」地喊他。 第145章 县城之行 「不要这样叫我?」 云秋梧说话细声细气的,睁圆的杏眼里浮现着几分羞恼。 他都这么大了,还被叫小名,总感觉好羞耻,怎么都自在不起来。 云秋梧不让陆远叫,陆远还偏要叫。 「小桃子,小桃子……」 云秋梧「哼」了一声,跳起来想要捂住陆远的嘴,结果却被陆远一下抱住了,纤细的腰身被两只大掌握着,两人视线平行。 「看我抓到一个投怀送抱的小桃子精。」陆远戏嚯道。 「不是。」 云秋梧很想大声反驳,然而声音却是弱弱的,没办法,他的弱点被掌握了,此时半边身子都是酥酥麻麻的,提不起多少力气来。 陆远抱着人走进屋去。 云秋梧干脆将双腿盘着,把自己挂在自家夫君身上。 反正也不是第一回挂。 当天晚上,云秋梧在枕头底下摸到一个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个红包。 里面也没有多少钱,就十几枚铜钱,但压岁钱图的主要是个心意。 云秋梧一看就知道是谁放的,扑过去吧唧亲了陆远一口,声音软软地道:「谢谢夫君,你怎么这么好啊。」 他都是个大人了,好多年都没有收到过压岁钱了,没想到夫君还把他当小娃娃对待,给他弄了个红包。 陆远捏着小夫郎软乎乎的脸,轻笑道:「因为你是夫君的宝宝啊,过年宝宝当然要有压岁钱了,哪个宝宝会没有压岁钱啊。」 云秋梧一颗心怦怦跳,温热溢满心间,低头又在陆远脸上亲了几下,「夫君也是宝宝,我的宝宝。」 面对小夫郎的倾情诉说,陆远当然是受用的,但是…… 当宝宝就不必了。 陆远没应声,云秋梧只当他是答应了,从红包里摸出几枚铜钱塞进陆远手心。 「夫君也要有压岁钱,有了压岁钱,我们这一年都顺顺利利的。」 几枚铜钱而已,还是小夫郎的心意,陆远没有拒绝,收了起来。 云秋梧很宝贝红包里的铜钱,特地把红包放在一个精緻的小木匣里,小木匣里放着一些他喜欢的东西,比如髮簪手镯什么的,加了把小锁,挺保密的。 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宝贝陆远给他的红包了,还要找个他认为很安全的地方放起来。 第164页 翌日,难得出了点太阳,暖烘烘的。 上午沈烈和陆星就过来了,提着一堆拜年的礼物。 一见面,沈烈就笑哈哈地和陆远打招唿。 陆远板着脸道:「错了,叫大舅哥。」 沈烈这小子都娶了陆星了,居然没有喊过自己一次「大舅哥」,每次都是「陆大哥陆大哥」地喊,虽然也不是不行,但陆远就想听沈烈改一次口。 「大舅哥。」沈烈想也不想,马上就改口了。 云秋梧抿着嘴在旁边笑。 拜年无非是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主要是集中在吃喝上面,陆星身子不便,不好让他跑跑跳跳的。 对朋友云秋梧是很大方的,把家里有的吃的都拿出来招待。 至于沈烈,坐着吹了会儿牛就跟陆远去厨房打下手了,总要有人做饭,不然中午吃什么。 陆远下厨做了一桌子好菜来款待沈烈和陆星,还拿出了酒和沈烈浅酌了几杯,等他们走的时候,备上了丰厚的回礼。 因为住得近,云秋梧和陆远也没送多远,站在家门口就能目送沈烈和陆星回没有回自己家。 既然决定了要去县城玩,初十那天,陆远便找沈烈,让他帮忙餵养一下家里的牲畜,把家里的事情处理好后,第二天陆远便驾着牛车带着云秋梧朝县城出发了。 从石板镇到县城坐牛车需要差不多三个时辰,而从桃溪村到镇上也有一段距离,陆远并不急着赶路,所以牛车走得没有多快,有时还要停下来,因此等到达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大下午了。 进县城首先要交钱,一人五文,交了钱后,陆远找人打听了下客栈的位置,就先去客栈安置了。 头一次来县城的云秋梧很兴奋 ,对一切都很好奇,他也是第一次在外面住客栈,连看起来很普通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客栈房间也要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末了来了句: 「也就这样嘛,还没有家里好,一晚上还要两百文钱。」 两百文的房间在县城中不算很贵,但也不便宜了,处于中等价位,不过要说设施环境,也就那样了,不说有多好,但也不是人挤人的大通铺。 陆远点点头,附和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 云秋梧睨了他一眼,不贊同道:「才不是狗窝呢,明明是青砖大瓦房。」 要是家是狗窝,那他和夫君住在狗窝了,不就是狗了吗? 陆远弯唇笑了一下。 心想小夫郎还挺较真的。 初来县城,人生地不熟的,在客栈点了一桌子菜解决了口腹之慾后,陆远带着云秋梧在附近随便逛了逛。 比起石板镇,县城果然要热闹繁华许多,街道都宽敞些,商贩多,行人也多,街两旁店铺林立,人们来来往往,进进出出,在挑选自己中意的东西。 有美食一条街,各种香味竞相袭来,诱惑着人的味蕾,云秋梧鼻子灵得很,隔得老远就闻见了香气,兴沖沖地拉着陆远左拐右拐,还真让他顺利找到了美食街。 自从踏入美食街后,云秋梧的嘴巴就没停下来过,不是在吃就是在喝,佛手酥,千层饼,甜枣羹……吃得是心满意足。 「还好我是空着肚子出来的,不然我就要错过这么多好吃的了。」 云秋梧还有几分得意。 陆远拿手帕给他擦了擦嘴角的食物残渣 ,顺便在他脸上捏了一把,轻笑道:「是是是,我家夫郎聪明,还能未卜先知。」 吃饱喝足后,两人又去看了杂耍表演。 只见那身形魁梧的大汉当着众人的面,先将一柄剑给吞入腹中,围观者起先无不提心弔胆,为之担心,毕竟按照常理,哪有人能够把剑吃进肚子里,一听就很吓人,亲眼所看更吓人。 然而剑确实是被大汉吞了,他人还没事,这下轮到众人大感惊奇了,尤其是刚刚那些还摸到过剑的人,他们确定是真剑。 第146章 算命的小夫郎 之后还表演了口中吐火,胸口碎大石……赢得阵阵叫好声。 表演结束后,云秋梧看到其他人往地上的铜盆里放钱,便也摸出几文钱放进去 。 「夫君,他为什么能够吞剑啊?是不是他的肚子和我们不一样,是铁肚子,他还能有喷火,火在他嘴巴里不烫吗……」 像是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云秋梧一口气问了好多问题。 有些陆远知道原理的,就和云秋梧讲。 比如吞剑。 吞剑是完全违反了消化的每一个正常条件反射规律的,吞剑表演者必须学会抑制呕吐反射并且控制住,不能噁心作呕,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喷火是专门训练过口腔的,火和一般的火也不一样,都是有自己的窍门的。」 云秋梧听完忍不住「嘶」了一声,「好危险,他们不怕吗?我看着都害怕。」 陆远微微嘆气,「怎么可能不怕,但要生存,要挣钱,硬着头皮也要上,要是表演不精彩,就没有人看,也没有赏钱,谋生没有那么容易,总是艰难的。」 「我该多给些赏钱的。」 云秋梧抿了抿唇,觉得自己赏钱给少了,外行看的是热闹,却不知道表演各种绝活的人有多不容易,稍有不慎就会出错,轻者受伤,重者丧命。 「下次要是碰到了再给就是,不会只演这一场的。」 第165页 想想也是,云秋梧很快便高兴起来,拉着陆远开始闲逛,逛累了就找个地方歇歇脚,饿了就吃,累了困了就回客栈歇息。 县城不小,但一连逛了三四天,好多地方都去过了,这三天里,云秋梧见到了许多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事物,吃过不少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美食,虽然每天都很累,回到客栈后沾了床倒头就睡,但睡一觉起来第二天又精神满满的了。 他兴致很高,陆远也不会扫他的兴,陪着他到处逛。 转眼便到了正月十五,上元节这一天。 早上起来,收拾齐整后,云秋梧目标很明确地拉着陆远去这附近小有名气的红庙。 名字叫红庙,实际上是座姻缘庙,里面供奉的是掌管人间姻缘的神仙,月老和兔儿神都被供奉其中。 姻缘是人生大事,因此有不少人都来红庙烧香,大多是姑娘和哥儿,没有婚嫁的,则是希望神仙显灵,赐予自己一桩称心如意的好姻缘,觅得良人,嫁了人的,则是期盼感情和睦,长长久久。 陆远对神仙鬼怪之类的原本是不怎么相信的,也没有多少敬畏之心,毕竟他从小接受的教育让他形成了唯物主义观,但自从他穿越后,建立在唯物主义上的三观早就碎了一地,如今不免对鬼神之说多了几分敬畏,见小夫郎神色庄重虔诚地上香叩拜,便也有样学样地上香叩拜。 庙里有个白衣白髮,看上去有几分仙风道骨的老人面前支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有纸笔,签筒,铜钱等几样东西,一看就是个算命的,身旁还有个小童侍候。 来都来了,不少人都去顺道去算个命,最多的就是抽籤了。 「夫君,我们也去算一算吧。」 云秋梧感觉怪好玩的,他还从来没有算过命。 「梧宝,那是专门算姻缘的。」陆远幽幽提醒道。 一般算命的什么都算,姻缘,财运,吉凶…… 但白髮老人的摊子是专门只算姻缘的,旁边的木牌上写明了除了姻缘,什么也不算,不过在姻缘庙算命,只算姻缘也没什么奇怪的。 小夫郎都嫁给他了,姻缘已定,还想算姻缘,这是几个意思呢,是以陆远有些不乐意。 云秋梧弯着眼睛,声音清脆地道:「我知道啊,我来的时候就听人说过了,说是姻缘庙里只算姻缘的,我们可以去试试看算得准不准。」 他这么一说,陆远不禁挑眉,来了几分兴趣,因为算个命也要不了多少时间,抽籤算的话就更快了,于是便来到摊子面前算命。 白髮老人尚在闭目养神,他旁边的小童口齿伶俐地道:「一签五文,先付钱再抽籤。」 陆远掏出五文钱递给小童。 抽籤的过程很快,没多久,云秋梧就抽好签了,看到是上上籤的时候,云秋梧忍不住露出笑容。 陆远接过签文展开一看,上面只有简短的一句话: 是谓凤凰于飞,和鸣锵锵。 这句话意思不难理解,对陆远来说是如此,是以并没有解签的必要,在小童问要不要解签的时候,他直接拒绝了。 而云秋梧虽然不是很懂签文的具体意思 ,甚至他连锵这个字都不认识,因为陆远教他的都是些常用常见的字,不那么常见的字他未必学过,恰好锵字他就没学过,所以不认识很正常,但上上籤已经是最好的一种签文了,这个常识云秋梧是知道的,所以也不执着于一定要知道签文的意思,总归是个好意思就是了。 云秋梧没有问,陆远却解释给他听了。 知道签文的意思后,云秋梧更加高兴,甚至都想原地跳两下。 一生恩爱幸福,他和夫君一定会的。 姻缘庙的后院有一棵上百年的古树,被人们称为姻缘树,树上挂满了红布条,据说这姻缘树很是灵验,好多来过姻缘庙,在姻缘树上挂过红布条的人心愿都实现了。 既然都来了姻缘庙,还算了命抽了签,陆远和云秋梧想着难得来一次 ,干脆一次性把所有事情都尝试完,便也随着人流来到了后院,花了几文钱买了根红布条,打算在红布条写字许下自己的愿望。 云秋梧的字是跟着陆远学的,陆远手把手教出来的,他也算是有悟性,平时练字也很刻苦,只是学了几个月,写出来的字也像模像样的,陆远没少夸,只是在纸上写字和在布条上写字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云秋梧不习惯在布条上写字。 第147章 机灵可爱小夫郎 才刚写了一个字,看到那歪过来扭过去的字,云秋梧就不忍直视地别过了头,自己都觉得写出来的字真的好丑,他怎么能写出这么丑的字。 陆远神色柔和,眼中溢出细碎的笑意,很体贴地接过笔,温声道:「我来写吧。」 「想写什么,梧宝你说。」 有人代劳,云秋梧没有不答应的,当即脆生生地吐出几个字,「平安喜乐,再写上我们的名字就好。」 要说心愿的话,平安喜乐就足够了。 陆远点点头,提笔刷刷刷很快就写下了一行字。 毕竟有曾经多年练毛笔字的功力在,即使是不那么好些的布条,陆远写出来的字依旧是能看的,横是横,竖是竖,撇是撇的,不至于歪七扭八,都能勉勉强强看出是个什么字。 和云秋梧一开始写的平字比起来,对比更加明显了。 「早知道都让你写好了。」云秋梧惋惜道。 第166页 其他字都挺好看的,就只有一个字歪歪扭扭的,瞧着好不顺眼。 陆远却不这么认为,而是道:「这样也好,我们一起写的,这个愿望就是我们两个人的,比别的愿望要多一个人,老天爷一定能感受到。」 这么想想,挺有道理的,云秋梧便不计较那么多了,拿着红布条跑到树下,兴致勃勃地寻找适合的位置。 他想挂一个高一些的位置,挂得越高,离天越近,说不定就更有可能被老天爷注意到,从而实现他的心愿。 可是他绕着树看了一圈,只有几处矮的地方他能够得到,但上面早已经挂上了无数的红布条。 「夫君你抱一下我,我想挂在那里。」 云秋梧选好地方后,发现自己一个人不行,转头寻求陆远的帮助。 陆远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根树枝要高些,因此挂上去的红布条也要少些,只有十几根红布条随风轻轻飘扬,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 这么简单的要求,陆远没有不答应的道理,走过去一把将人抱起。 双脚离地,云秋梧一下感觉视野变高了,兴奋地伸出手把布条挂上去,还系了个死结,风怎么吹都吹不走的那种。 挂好后,云秋梧趴在陆远耳边说悄悄话,告诉他自己系的是死结,不像别人,系的都是活结,有些没繫紧的红布条,被风多吹几下就吹走了。 闻言陆远忍不住轻笑出声,觉得自家小夫郎是又机灵又可爱 ,这也过分机灵可爱了些,虽说许愿不一定能实现,只是一个寄託,却也是发挥了所有的聪明才智,小夫郎平时总是迷迷煳煳的,估计这辈子最聪明的时刻就是在今日,就是在刚刚挂红布条的时候了。 来姻缘树挂红布条的人还是挺多的,大庭广众之下,云秋梧不好意思在陆远怀里呆太久,虽然陆远不介意一直抱着他,但被人看见少不了会被指指点点的,所以说完悄悄话,云秋梧就拍着陆远的肩膀,让他放自己下来。 这会儿并不适合逗小夫郎 ,时间和地点都不对,是以陆远从善如流地把人放下,改为牵住小夫郎莹白如玉的手。 云秋梧任他牵着,十指相扣,说笑着离开姻缘庙。 刚出姻缘庙,就看到有一支舞龙灯的队伍,舞龙灯是每年的上元节都能见到的 ,不说繁华热闹的县城里,就是乡下,像是桃溪村,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有机会看到精彩的舞龙灯,因为会有专门舞龙灯的队伍在每个村子都舞一次龙灯。 云秋梧驻足观看,看得津津有味,还时不时地跟着众人一起拍手叫好。 他倒不是没看过舞龙灯,而是今天看到的舞龙灯表演更加精彩,比他以前看到过的舞龙灯都要好看,龙灯也很好看,今年又刚好是龙年,龙灯的样式很是精美,还不止一个龙灯,是好几个龙灯,有的龙灯威武霸气,有的则是可爱讨喜。 舞龙灯,一个龙灯大的需要十几个人,小的也要七八个人,身上穿着红色或是黄色衣裳,头上包着同色的头巾,每一个人都收拾得很是精神,随着舞龙灯的人不停的变换着动作,龙灯也跟着四处舞动 ,看起来庞大的身形看起来灵活极了,一点都不笨重笨拙。 听到叫好声,舞龙灯的人更加起劲,纷纷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简直要把龙灯舞出花来。 一场舞龙灯表演完毕,云秋梧还有些意犹未尽,觉得没有看够。 陆远也是如此,记忆中,只有小时候过年才能看到舞龙灯,那个时候过年的年味儿还很足,过年是家家户户一等一的大事,后来渐渐的,年味儿一年比一年淡,舞龙灯也很少看见了,视频倒是刷到过一些,但隔着冰冷的屏幕看的舞龙灯,怎么能和亲眼所见的舞龙灯相比,没有身临其境,怎么能体会那种心潮彭拜的激动感受。 两人对视一眼,从中看到了相同的想法,心有灵犀地跟上舞龙灯的队伍,又看了一场舞龙灯的表演后才离开。 即使是一样的表演,再看一次也依旧是好看的,并不会觉得不好看。 看完舞龙灯,随便找了个食肆吃饭,下午还有庙会之行。 庙会上卖什么的都有 ,五花八门,琳琅满目,让人眼睛都看不过来 ,石板镇的赶集日已经很热闹了,但县城的庙会场面还要热闹许多,人山人海,摩肩接踵 ,吆喝声 ,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小孩子的嬉笑声……各种声音交错在一起,毫不夸张地说,说话都是要用吼的,不然听不清。 在一个卖糖画的小摊子前,云秋梧停了下来。 卖糖画的小贩热情地介绍起来,问云秋梧想要什么样子的糖画,是老虎的,还是小猫小兔的,常见的动物都有。 瞧着那些样式精美的糖画,云秋梧做不出选择,因为每一个都挺好看的。 他想都买下来,但是买多了会吃不完,而且夫君还管着他吃甜食呢,也只让他买一个糖画,多的是别想了。 大概是看出了云秋梧的纠结,小贩又道:「可以转,转到哪个图案就哪个,小郎君要不要试试」 第148章 面具 摊子上摆着一个木制的小转盘,上面刻着十二生肖,对于有选择困难症的人来说,转转盘无疑是个好办法,省得自己做选择了,全看运气。 糖画都是一个价钱,但是转转盘增添了不少趣味性,云秋梧眼睛一亮,当即伸手拨动指针,让转盘转起来。 第167页 指针停下来的时候稳稳噹噹地落在龙形区域内,小贩「呦」了一声,说云秋梧会转,赶巧就转了个龙出来,一边说漂亮话,手上也没闲着,很快就做出一个龙形糖画来。 付了钱后,云秋梧欢欢喜喜地拿着龙形糖画看起来,没有急着吃。 陆远见他光是看不吃,也不催他,只是提醒他好好拿,别不小心拿掉了。 旁边的是一个卖面具的摊子,什么面具都有,小羊的,小兔的…… 陆远拿起个小白兔面具在云秋梧脸上比划了下,忍不住点头道:「不错,还挺好看的。」 摊主见陆远有意,连忙一个劲地推荐起来,变着法儿的夸自家的面具有多么多么好,有多少多少人买。 见小夫郎没有拒绝的意思,陆远便把小白兔的面具买下来了。 给钱的时候,云秋梧忽然指着一个大灰狼的面具,「要那个,也一起买了吧,夫君。」 小白兔的面具是呆萌可爱,大灰狼的面具则是威武霸气,陆远觉得自己自家小夫郎还挺有眼光的,便让摊主把大灰狼面具拿下来,一起买了。 买了后,陆远理所当然地要把小白兔面具戴在云秋梧脸上,却被云秋梧摇着头躲开了。 「我不要,夫君你自己看上的,你自己戴,我看中的是这个,我要戴它。」 云秋梧举起大灰狼面具,小脸上满是得意,灵动的眸子里布满狡黠,好像在说:嘿嘿,没想到吧,你的预判被我预判了。 陆远的想法并不难猜,他平时很少表现出对一些可可爱爱的东西有多喜欢,忽然买了一个小白兔面具,和他的行事作风显然是不相符的,云秋梧可是和他朝夕相处大半年的人,怎么可能这点了解都没有,因此在陆远开口的一瞬间,云秋梧立刻就懂了。 不想等着被安排的他于是当机立断,决定主动出击,自己给自己挑选一个威武霸气的面具。 陆远计划得很好,奈何自己的小心思被明察秋毫,机智聪敏的小夫郎提前给看穿了 ,小白兔面具砸自己手里了。 劝说无果后,陆远自己把小白兔面具给戴上了,脸上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镇定自若的表情。 不就一个面具吗,反正只要面具一戴,谁认识谁啊,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他刚把小白兔面具给戴上,云秋梧咯咯笑了起来,清脆的笑声宛如银铃作响。 「有这么好笑吗?」 陆远伸手摸了摸面具,略微有些不自然。 他原本没觉得有什么的,可看小夫郎的反应,好像自己成了个笑话似的,不然小夫郎怎么笑得花枝乱颤,合不拢嘴。 云秋梧摆摆手,强忍着笑意道:「没有没有,一点都不好笑。」 夫君生得高大魁梧,戴上这么一个可爱的小白兔面具,当真是怎么看怎么违和,违和中还透出点委屈。 如果他的表情诚恳一些,或许会更有说服力 。 不过现在嘛,眉眼弯弯的模样明显不具备什么说服力,典型的口是心非,心口不一。 陆远知道亲亲小夫郎没有说实话,但他并不在意,区区一个面具,要是戴上它能让小夫郎开心开心,乐呵乐呵,博得小夫郎会心一笑,便足够了。 因为要吃糖画,云秋梧并没有着急戴面具,而是把龙形糖画给吃完了,才乖乖让陆远给他戴面具。 举目望去,戴面具的人挺多的,戴同款面具的也不少,陆远紧紧牵着身旁小夫郎的手,时不时地就要低头看一眼,确认人在自己身边,不然要是走散了,还真不好找人哩。 慢慢地,天色暗了下来,各式各样的花灯摆出来,散发着柔和的光晕,街上一片灯火通明,尤其是卖花灯的那条街,更是璀璨明亮,比起白昼都不差什么。 花灯的样式是很多的,有南瓜灯,兔子灯,莲花灯,走马灯……造型各不相同,每一种灯都有自己独特之处,选不出哪一个更好看。 晚上有灯会,街上比白天的时候更加热闹,这也意味着更挤了。 担心被人潮冲散,陆远全程揽着云秋梧的肩,把人护在怀里,有他在前面开路,云秋梧感到很安心,老老实实地跟着他。 不少摊子和店铺都在卖花灯,获得花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猜灯谜赢花灯,另一种则是出钱买 。 前者适合风雅的读书人,可以藉此机会展现自己的深厚学识和敏捷才思,有出风头的机会,几乎每一年的花灯会上都会听到这个书院或是那个私塾的学子有多厉害,一口气猜出了多少灯谜的传言,或许其中有夸大的成分,但不可否认的确有青年才俊。 而不会猜灯谜,甚至都不识字的人除了看别人猜灯谜的热闹,也可以花钱买花灯,除了极个别只能通过猜灯谜的方式才能得到的花灯,很多花灯花钱也能买到。 陆远不会猜灯谜,他接受的教育和这里为了科举的读书是不一样的,灯谜这东西,考试不会考,所以不会教,他本人也不热衷于文字游戏,没有去了解过。 所以他没有去猜灯谜。 云秋梧当然也不会,他去凑热闹,看别人猜灯谜,发现好多灯谜他听都听不懂,便没有继续凑热闹了,而是专心专意的欣赏起花灯来。 「夫君你快看,前面有盏桃花灯好漂亮啊。」 云秋梧微微歪头 ,冲着陆远莞尔一笑。 前方大约十来米远的店铺门口挂着一盏硕大的桃花灯,粉纱黄蕊,扎得很是精緻,即便是在万灯丛中,也十分引人注目。 第168页 第149章 蚕宝宝小夫郎 「确实很好看,要不要过去看看?」陆远提议道。 远看都这么好看的灯,想必走近些看会更好看。 云秋梧连连点头。 看着不远的一段路,但因为人太多,两人在人潮中进进退退了有一柱香的时间,才走到那家卖桃花灯的店铺面前。 看自家小夫郎很是喜欢那盏桃花灯,陆远想买下来,可惜店铺主人说桃花灯是他们店里的镇店之灯,只有通过猜灯谜的方式才能得到桃花灯,且得一次性不间断地猜出十个灯谜才可以 。 已经有不少的人来尝试过,想要得到桃花灯,但没一个成功的,其中不乏有学富五车,才思敏捷的读书人,也有见多识广,走南闯北的商贾。 陆远被第一个灯谜就难住了,轻轻皱着眉头,心想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写得云里雾里的。 片刻后,陆远还是没有猜出来。 云秋梧扯着他的袖子,小声道:「夫君,这么大的桃花灯看看就好,我们买了好多东西,不好拿的,要买就买小一些的灯,兔子灯和走马灯也很好看。」 陆远闻言转头看向他,「真不想要」 云秋梧摇摇头,头都快摇成个拨浪鼓了。 最后按照云秋梧的心意,买了一个兔子灯。 兔子灯扎得小巧精緻,垂着耳朵乖乖蹲坐着的兔子看起来活灵活现的,不少人手里都提着一盏兔子灯。 城里有一片湖,岸边停着各色画舫和小船,陆远租了一支能容纳两三个人的小船,多给了些钱给船主人雇他划船,拉着云秋梧上船,乘舟泛湖。 两岸街景热闹繁华,笑语喧天,人潮如织,而在船上却是静悄悄的,给人一种冰火两重天之感。 云秋梧已经不是第一次坐船,前两日的时候便坐了一回船,同样是在这个地方,不过当时是白天来的,见到的风光和现在不一样,因此兴奋地四处张望,觉得眼睛都不够看 。 从船上下来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差不多到了亥时了,尽管街上依旧很热闹,但云秋梧和陆远都感到有些累了,便先回了客栈。 云秋梧还惦记着看烟花,打开客栈房间,搬了条板凳坐在窗边,双手托着下巴望着外面,一副随时准备看烟花的样子。 陆远则是在整理这几天买的各种东西,有吃的有用的也有玩的,每次出门都买,不知不觉的,还买了挺多。 当晚云秋梧如愿以偿地看到了烟花,绚烂的烟花绽放在漆黑的天际,为墨色天空增添了五颜六色的光彩,夺目又璀璨。 来县城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看灯会和看烟花,这两样事都做成了,还游玩了不少地方,吃了不少好吃的,见识过不少以前没见过的,痛痛快快地睡了一觉,睡到自然醒后,陆远和云秋梧便打道回府,退了客栈房间,回自己家去了。 离开六七天,再次回来,云秋梧看路边的一棵树都觉得亲切。 「还是家里好啊。」 换了身衣裳,云秋梧没忍住在床上滚了两圈。 家里的床最舒服,既不太软也不太硬,刚刚好。 陆远看了看在床上翻过来又滚过去的小夫郎,嘴角溢出浅淡的笑容,没有说什么,转身去厨房烧水泡茶。 等他再回来,还没进屋,就听到了一声声的「夫君」,连忙三步并作两步疾步走进去。 「怎么了?梧宝,出什么事了?」 乍一眼,陆远没有在房间里发现人。 「你在哪儿?」 「我在这里呀。」 陆远闻声看去,怔了一下,忍不住笑出声来。 只见床上有个捲筒一样的东西,捲筒上面冒出个脑袋,脑袋的主人睁着小鹿一般懵懂清澈的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自己,像是捲筒成精了似的。 实际上那当然不是捲筒成精,而是被子,也不知道云秋梧是怎么搞的,把自己给卷进了被子里,裹成了一个蚕宝宝 ,偏偏他还自己出不来,只能找陆远帮忙。 「梧宝,你怎么把自己滚进被子里了。」陆远打趣道。 云秋梧皱着清秀的眉毛,一脸不解地道:「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多滚了几下,忽然就发现自己出不去了 。」 「夫君你帮帮我,我要出去。」 「就这样挺好的。」陆远悠悠道。 云秋梧觉得他这是看热闹不嫌事大,鼓着脸颊瞪了他一眼。 「一点都不好。」 「好。」 「不好。」 「好。」 「不好。」 …… 来来回回地吵嚷了会儿,陆远还是没有袖手旁观,把蚕宝宝一样的小夫郎解救出来。 四肢得到解放后,云秋梧蹦蹦跳跳活动身体,还是觉得自己的身体能自己做主的感觉真好。 虽然几天不在家,但家里的鸡鸭羊都被照顾得很好,一个个毛髮光亮,叫声洪亮,精神十足,这都是沈烈的功劳,可见沈烈是有认真帮忙餵养,而不是敷衍了事。 带上些从县城买的东西,陆远和云秋梧去了沈家一趟。 「我跟你说,星哥儿,县城比镇上大多了,人也好多……」 云秋梧开心地和陆星分享着在县城的见闻。 陆星没去过县城,去过县城的人很少,有些人一辈子都去不了县城几次,所以对于县城,他自然是感兴趣的,想知道县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 第169页 跟随着云秋梧的讲述,陆星时而惊嘆,时而好奇。 而陆远则是被沈烈拉去看他新做的玩具。 沈烈有一双巧手,会做些小玩意儿,在过年的这段时间,没有什么可忙的,很多时候都闲着,便琢磨起给夫郎肚子里还没有出世的小宝宝做玩具,如今已经做出了几个拨浪鼓,还有小木马之类的东西。 「怎么样,陆大哥,这些都是我亲手做的,每一样都是。」沈烈自豪道。 陆远点点头,「挺不错的。」 虽然比不上外面卖的玩具那么精巧好看,但沈烈的爱子之心是毋庸置疑的,能想到亲手给自己的孩子做玩具,可见他很喜欢很期待他和陆星的孩子,光是这份心意,就比好多当爹的要强,很多男人对孩子,哪怕是自己的孩子,也不怎么上心,就只有创造新生命的时候出了点力,其他的,都扔给另一半管了。 沈烈咧着嘴露出憨憨的笑容。 从沈家回去后,陆远听见身旁的小夫郎在念叨着要做一个布老虎,布老虎是常见的小孩子的玩具,他不由心念一动。 第150章 玩偶 「梧宝,不做布老虎,你觉得能不能做出这个」 陆远把人拉进书房,提笔很快画了一幅简笔画 。 画的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只是小猫的样子和云秋梧平时在现实生活中见到的猫不太一样,没有那么的写实,而是头大身子小,头格外大,显得身体更加短小了,一双大眼睛更是不可忽视,整体看上去虽然有些奇怪,但多看两眼,是越看越觉得可爱。 云秋梧看得目不转睛,他知道夫君来的那个地方和这里不一样,有很多的不一样,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有很大的不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玩具了 。 「这猫猫好可爱啊,但是要怎么做呢?」 云秋梧好奇的脸上泛着一丝苦恼。 他都没见过这种玩偶,不知道要怎么做。 「大概就是像做布老虎那样,外表缝制出小猫的样子,然后往里面填棉花」 陆远语气不是很确定,毕竟他没怎么接触过毛绒玩偶,只是在商场里看到过,买毛绒玩偶的基本上不是小孩子就是女生,倒不是说男生不能喜欢毛绒玩偶,只是他没有那么喜欢,觉得看看就好,从来没有买过,可爱软萌的玩偶,谁路过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听着好像不是很难的样子,云秋梧决定先不做布老虎了,他要做个猫猫玩偶。 于是这一下午,云秋梧就拿着图纸一边研究,一边捣鼓。 偶尔还问陆远一些问题。 「为什么这个猫猫的头这么大啊?夫君你以前生活的地方有头这么大的猫猫吗?」 「它的个头怎么是五五分的短胖身材,猫猫不是体形修长吗?」 …… 陆远没几个问题回答得上来。 毕竟他不是毛绒玩偶的发明者,也不是各种萌宠形象,或是动画形象的设计者,小夫郎的问题,也是他的问题,他也搞不懂呢。 云秋梧也不在乎一定要得到一个回答,反正可爱就是了。 相比之下,他对陆远会画画这件事更感兴趣,因为陆远的画法很不一样,画的是线条,几下就画出来了,不像有些为了添补家用的书生摆出来卖的字画。 「喜欢我教你,这个很简单的。」 云秋梧「嗯嗯」两声,要不是这会儿他腾不出手,他现在就想跟夫君学。 接下来的两天,云秋梧一直在鼓捣他的猫猫毛绒玩偶。 陆远除了提醒他注意休息,不要长时间用眼,也不要长时间低着头,其他时候并不管着他,给了他很大的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而在云秋梧忙着鼓捣毛绒玩偶的时候,村里有户人家要卖地,村长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陆远,让林岩跑了一趟,告诉了陆远有人卖地的消息,让他要买地就来,不买地就算了。 陆远收到消息后,当即便去了林家,要卖地的是村里一户姓石的人家,卖的地不还挺多的,一口气要卖五亩地。 至于卖地的原因,说起来是既心酸又无奈。 石家有个儿子,还是个好不容易,一连生了五个女儿后才终于生出来的儿子,可把石家人给高兴坏了,毫无疑问,石家夫妻俩把小儿子当成宝给宠上了天,要星星不给月亮,打小就溺爱非常,打不得骂不得,连句重话都没说过。 父母没有底线的纵容,养出来的孩子有几个是好的,石家小子读书的时候和同窗打架,多次出言不逊,顶撞夫子,所以没两年就被私塾开除了,让学手艺又吃不了苦,嫌脏嫌累,长大了成了个啃老混日子的混混。 他要只是啃老,安分一些也还好,至少不会给家里惹祸,可他偏不,一心想要发大财,走了歪路,沾染上了赌博。 但凡和赌博沾上关系,就是落入深渊,想要爬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赌博,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不在少数。 这一次,就是因为欠了赌坊的债,石家父母实在没有办法,四处借不到钱,所以只能卖地凑钱,亲友一听是要借钱还赌债,都找藉口不肯借,谁都知道赌博的人就是烂人,从根里就烂掉了,扶不起来的,把钱借出去是有借无还,怎么可能会借,看在过往的交情上,一次两次会借,次数多了哪有人会愿意。 没有不得已的原因,地里刨食,靠天吃饭的农户怎么会一下卖出几亩地,陆远对石家的事情也是有所耳闻的,不过他和石家没什么往来,因此他虽然同情石老汉为了儿子到处奔走,但在石老汉要高价卖地的时候,没有答应,不想去当什么冤大头。 第170页 连林文山在听到石老汉一亩地要卖十三两银子时,也忍不住皱起了眉,显然他觉得这个价钱太高了些。 「我家的地肥,要不是急着用钱,我还不卖呢,没有十三两,我不卖。」 石老汉也知道自己的要价有些高,一般都是十两银子一亩良田,但他觉得陆远是个有钱的,多出几两银子也没什么 ,一亩地多卖两三两银子,五亩地就是十几两银子了,十几两银子可以买几亩荒地,精心侍候两年,荒地变良田,又能种庄稼了。 他打得一手好算盘,然而陆远又不傻,想都没想就说不买了。 「石叔,你家的地离得远,我不买了。」 这也是大实话,田地就在家附近 ,不用走多远的路,省下来的时间能多干些活儿,要回家休息吃饭也方便。 一般人听到这里就该知道顺着台阶下了,毕竟陆远没直接说是价钱高就已经是留了几分面子了,看破不说破,但石老汉却是个不领情的,反而很不高兴地道:「你不买地来凑什么热闹,闲得慌吗?」 第151章 小夫郎的玩偶 陆远有些不耐烦地道:「买不买是我的事,难不成,还要强买强卖吗?你家的地太金贵,留着让其他人买吧。」 要不是非要见了人才知道一亩地卖多少钱,早知道石家卖地要一亩地十三两银子,他就直接和林岩说不买了,还免得白跑一趟。 至于议价,陆远没有考虑过,他做事喜欢干脆利落,拖拖拉拉的,既费时间也费口舌 。 石老汉阴阳怪气道:「买不起?你怎么会买不起,陆大郎,你可是我们村的有钱人,你家那青砖大瓦房修得宽敞漂亮,可是村里独一份。」 倒不是桃溪村除了陆远家,就没有其他人家住的青砖瓦房了,还是有好几户人家都修了青砖瓦房,只是一是房子没有那么大,二是那几户人家向来在村子里就是过得不错的,陆远这算得上是异军突起,自然引人眼红。 大概在石老汉心中是这么觉得的,大家之前都过的是差不多的日子,怎么你就一下有钱了,又是修新房子又是买地的,我家的日子反而越来越不好过,沦落到要卖地了,你既然有钱,为什么不能出高价把我的地买了。 林文山眉头皱得快要能夹死蚊子了,对着石老汉轻斥道:「石老四,人不买就不买,你叽叽歪歪啥呢。」 转头又对陆远道:「你先回去吧,改天再说买地的事。」 陆远点点头,转身走了 。 就算除了石家要卖地,其他人都不卖地,他买不到良田也没关系,荒地总是不缺的,石老汉以为他家的地是个宝贝疙瘩吗? 过了几天,陆远听说石家的地还是卖了,也没卖到十三两一亩地的高价,还是十两银子一亩卖出去的,没办法,市场行情就是如此,不止陆远不愿意多出银子,其他人也不愿意,石家起初还想僵持着,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绝不降价的姿态,但一次能拿出几十两银子来买地的人本来就不多,加上赌坊那边催得紧,最终还是只能咬着牙降价把地给卖了 。 陆远知道后,没忍住摇了摇头,五十两银子听起来很多,要是用作家用的话,够花几年了,但在赌徒眼中,算不得什么,眨眼就能赔完,连裤衩子都不剩,还要倒贴,要是石家小子不戒掉赌博,石家有再多的地都不够卖的。 不过那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陆远可没有要去替人管教儿子 ,多管闲事的打算,石老汉夫妻俩溺爱儿子,把人给惯坏了,他们自然就得承担相应后果。 云秋梧埋头琢磨两天后,缝制出了一个猫猫玩偶,照着陆远画的画一针一线缝的,眼睛的部分颇费了些功夫,因为要让眼睛有神采,不然就显得呆呆的。 猫猫玩偶看起来可可爱爱的,个头不大也不小,里面填充的是棉花,外表用的是兔皮,因此摸起来毛茸茸的,手感很好,一双黑色大眼睛炯炯有神,鼻子小巧,咧着嘴笑,是一只笑哈哈的开心猫猫。 在做好的第一时间,云秋梧就迫不及待地拿着猫猫玩偶在陆远面前献宝。 「夫君你闭一下眼睛。」 云秋梧双手背在后面,一看就知道是藏东西了。 陆远估摸着小夫郎应该是把玩偶给做出来了,来显摆来了,很配合地闭上眼睛。 下一刻,就感到手上有毛绒绒的触感。 睁眼一看,就对上一张笑哈哈的猫脸,云秋梧举着猫猫玩偶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猫猫好看不好看?」 「好看。」 一句「好看」似乎并没有让云秋梧很满意,只见他轻轻地蹙了下眉,微微地抿了抿唇。 见状,陆远又道:「我家夫郎真是心又灵手又巧,人还聪明,还能干,能做出这么精緻好看的猫猫玩偶。」 云秋梧于是张开双手扑向陆远,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自从猫猫玩偶做出来后,云秋梧对它很是喜欢,每天都抱着玩,爱不释手,甚至连晚上睡觉都要在被窝里专门给猫猫玩偶准备一个位置,有时陆远洗漱完上床睡觉的时间晚了些,要是云秋梧已经睡着了,手里就会抱着猫猫玩偶,一旦抱着就不肯撒手,所以便形成了陆远抱着云秋梧,云秋梧抱着玩偶睡觉的局面,云秋梧习惯侧着睡,他怀里的猫猫玩偶就刚好横在两个人中间。 陆远还不至于吃一只玩偶的醋,但渐渐的,却有些看猫猫玩偶不顺眼了。 第171页 不过是只玩偶,天天被小夫郎抱着,摸着,小夫郎还做小衣裳,小包包打扮它,这些待遇,以前明明只有自己才有,现在却要分给一只玩偶。 于是在一次活色生香的夜生活结束后 ,趁着自家小夫郎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陆远把猫猫玩偶给放到了床尾。 终于不用隔着一个玩偶抱小夫郎,陆远这一晚上睡得很是满足。 没有了猫猫玩偶,云秋梧便抱着陆远这个巨大的人形玩偶,一双手在睡梦中偶尔会不安分地摸来摸去。 要不是陆远知道自家小夫郎在睡觉,他都要怀疑这是故意在瞎点火了,还是只负责点,不负责灭那种。 第二天起来,云秋梧看到独自窝在角落里的猫猫玩偶,茫然地眨了眨眼睛。 他的猫猫玩偶不是被他抱着吗?怎么跑去那么远的地方了。 难道是他睡觉的姿势太过于奇怪,从床这头睡到了床那头,把猫猫玩偶留在了那儿,然后又从床那头睡到了床这头,所以他这一晚上到底是怎么睡觉的 云秋梧宁愿怀疑是自己的睡觉姿势奇奇怪怪的,也没怀疑是陆远动的手脚,谁让陆远在他面前,装得跟那什么似的,一点都没有表现出对猫猫玩偶的不顺眼。 做出了一个猫猫玩偶后,云秋梧缠着陆远让他多画几幅画,因为他想多做几个这样的玩偶拿去卖,他觉得猫猫玩偶这么可爱,他一个大人都喜欢,小孩子肯定也会喜欢的,虽然家里有地了,但不忙的时候,还是可以像以前摆地摊卖冷锅串串那样,去卖玩偶,甭管能挣多少银子,总归是个进项。 陆远知道后,没说什么,随便云秋梧去折腾。 没有买石家的地,村里也没其他人家要卖地,最后陆远买了三十亩荒地,良田十两银子一亩,荒地才四两一亩 ,价格上看似很划算,但一般人都不会买荒地,荒地买了要费时间费力气开荒不说,头两年种下去的庄稼基本上没什么收成,还不值挥洒的那些汗水。 第152章 倒霉的林芷 买了地后,陆远雇了些人干活开荒,沈烈头一个报名,要是在村里有活儿干,何必要去镇上找活儿。 出门前,沈烈给了还在沉睡中的夫郎一个缠绵的脸颊吻,然后拿起锄头上工了。 陆远对干活儿没那么积极,他出门一向比较晚,慢腾腾地吃过早饭了才出门,等他到地里时,众人早已干活儿干得热火朝天。 差不多到了时候,陆远就回家做饭去了,一起干活的汉子们顿时发出善意的闹笑。 「陆大郎咋这么会疼人呢,长得人高马大,有本事,还会做饭,是个哥儿都得对他死心塌地的。」 「可不是嘛,我家小么现在说亲给媒人提的标准都是按照陆大郎来的,不进厨房,光吃不做的汉子不要。」 …… 吃完饭后,云秋梧拿着一个新做的狗狗玩偶,还拿了些其他东西装在篮子里,一副要出门的架势。 「要去哪儿?梧宝。」陆远随口问道。 「去看芷哥儿,星哥儿说他脚崴了,我都不知道。」 陆远扫了一眼,发现玩偶中还少了一个兔子玩偶,顿时想到兔子玩偶应该是被自家小夫郎送出去了,送给陆星了,估摸着是今天上午送的,因为早上临出门前,三个玩偶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呢。 实际上还真是这样,云秋梧虽然想用玩偶挣钱,但他没有那么着急,做出来的玩偶先送给了朋友们,去看陆星的时候,也知道了林芷崴了脚的事情。 「走吧,我送你过去。」 云秋梧想说不用,但想到家里新买的地也在那边,是顺道的,便也不说什么了。 到了林家,两人便分开了。 林芷崴了脚,行动不方便,家里人管着他,哪儿都不让他去,就让他在家老老实实地待着。 正是无聊的时候,听到好友的声音,连忙扯着嗓子大喊,「我在这儿,梧哥儿,你来我房间就是。」 云秋梧和苗氏打了个招唿,便去了林芷房间。 「你脚怎么崴的?」 一来,云秋梧先关心林芷的伤情。 林芷露出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别提了,纯粹是我倒霉。」 原来林芷是走路的时候自己不注意,甚至连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就把脚给崴了,没有磕着哪里,也不是路上有小石头绊了他。 「呜呜,我太倒霉了,梧哥儿 ,哪天我一定要到庙里拜拜,祛除霉运,你看我的脚,肿得这么大,还痛。」 云秋梧看着那红肿的脚踝都觉得疼,对林芷更加同情了。 为了安慰好友受伤的心灵,云秋梧拿出狗狗玩偶。 「喏,这个送给你,希望它陪着你,能让你开心一些。」 林芷眼睛一下亮了起来,笑容满面地接过狗狗玩偶,「梧哥儿你真好,难为你这么惦记我。」 「狗狗好可爱啊,这是什么狗狗?我好像没见过。」 林芷摸着那大大的狗头,觉得有意思极了。 「这个是哈巴狗。」 自己亲手做的玩偶得到了好友的喜爱 ,云秋梧也很开心,语气十分轻快。 林芷笑嘻嘻道:「哈巴狗,真可爱。」 除了狗狗玩偶,云秋梧还带了一支消肿止痛的药膏过来。 药膏是陆远买的,他买了好些能应急放在家里用的药膏。 第172页 林芷摆摆手,「不用,文二哥的药膏很管用,你不知道我刚开始有多疼,现在只有一点点疼了。」 「文二哥?」 「是啊,梧哥儿你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我们村里有大夫了,文二哥就是,他还借了你们家老房子住呢,文二哥医术可好了,先前我爹老是腰疼,文二哥来给他针灸几次,嘿,就治好了,你说厉害不厉害。」 云秋梧扯了扯嘴角,满头黑线。 他会不知道村里有大夫了吗?当然知道,文大夫本人他还见过几次呢 ,是芷哥儿一声文二哥让他没有马上反应过来。 「好吧,文大夫医术高明,他给的药膏好,你就用他的吧。」 云秋梧没有把药膏强塞给林芷。 不过…… 云秋梧忽然想到什么,意味深长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和文大夫关系这么好了,都喊上文二哥了,该不会……」 「该不会什么,不就一个称唿嘛,他比我大,是家里的老二,喊一声文二哥咋了?」 林芷觉得云秋梧问得很奇怪。 云秋梧撇了撇嘴,心道星哥儿夫君沈烈还比你大哩,怎么就没听你喊过一声沈大哥。 第二天,文景阳来找陆远,说要搬出去住了。 虽然陆远说老房子闲置着没啥用,让文景阳想住多久都可以,但文景阳觉得不好一直占便宜,开了年就找了人修补他自己家破破烂烂的房子,这不已经修整得能住人了,于是就打算搬回去。 借住了其他人的房子一段时间,搬走之前,于情于理,都该来说一声,表达一下感谢。 既是感谢,文景阳当然不是空着手上门的,拿了一些米面粮食,还要给陆远二两银子。 米和面陆远收了,银子没收,不好意思收,二两银子都足够在镇上的客栈住一两个月了,老房子的环境哪能和客栈相比。 文景阳坚持要给,陆远坚决不收,推搡了会儿,陆远忽然道:「文大夫帮个忙,给我夫郎看看,他前些日子胃口一直很好,今早上只吃了一碗小米粥,还差点儿没吃完。」 之前在县城游玩的时候,陆远就想带云秋梧去看大夫的,但云秋梧觉得自己身体很好,吃得好睡得好,没有哪里不舒服,所以就不愿意去看大夫,觉得没有必要。 第153章 小宝宝来了 云秋梧坚称自己身体没问题,还说自己有哪里不舒服的话,一定会告诉他,会去看大夫的,不是因为捨不得花钱才不想去看大夫,因为现在在他心中,陆远是对他最好的人,是他最爱最喜欢的人,他想要一辈子陪在陆远身边,所以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他这么说,陆远又不是什么不讲道理的人,而且云秋梧平日里除了吃得多了些,没哪里不对劲,能吃能跑能跳,所以陆远就没有非要云秋梧去看大夫。 从县城回来后,云秋梧的精神之前也一直很好,最近这几天有些容易犯困,老是哈欠连天的,明明晚上睡得也没有多迟,但总是一副睡不够的样子,今天早上还差点儿吐了,陆远都准备把人带到文景阳那儿让给瞧瞧是不是生病了,没想到文景阳先登门了。 文景阳本来就是个大夫,别说没有陆远找他帮忙,就是其他没有交情的人找到他,他也不会拒绝,当即便提出要给云秋梧诊脉。 进了堂屋,没多久,陆远牵着云秋梧出来了。 当看到文景阳的一瞬间,云秋梧瞪了陆远一眼,忍不住低声道:「我没生病,夫君,不用看大夫。」 陆远捏了捏他的手,解释道:「文大夫来找我,顺便就麻烦他给你瞧瞧,不是我特地去找的人,来都来了,就让文大夫把个脉,没生病最好,要是有什么毛病,也能早发现早医治。」 这么一番话在情又在理,出发点还是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云秋梧哪有不答应的道理,也不冲着陆远摆脸色了,心里只剩下满满的感动。 文景阳拿了张手绢搭在云秋梧腕间,然后凝神静气,开始把脉。 从他的神色中看不出什么来。 不多时,文景阳收回了手。 「文大夫,我是不是没病?」云秋梧急切地问道,在确认自己的判断没有出错,他都没有感到不舒服,怎么会生病。 文景阳摇摇头,「没有生病。」 闻言云秋梧和陆远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陆远更是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 小夫郎没有生病就好,还好是虚惊一场,就怕是什么不好治的病。 记忆中,外婆的身体一直都挺硬朗,精神矍铄,七十岁了走路还健步如飞,好多年轻人都赶不上,可是生了病以后,没多久就撒手人寰,抛下他走了,留他一个人举目无亲,独行于世间。 难得有了个两心相悦,互相喜欢的人,如果这么早就失去的话,陆远觉得自己怕是承受不住。 可文景阳的下一句话让陆远和云秋梧两个人都呆愣在原地。 「恭喜你们,令夫郎已经有了将近两月的身孕。」 轻飘飘的一句话,如同一颗炸弹,在陆远耳边炸开,陆远人都恍惚了,先是疑惑,后是恍然大悟,又不可置信,然后是高兴,接着又是担忧,一时间,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还变来变去的 。 一开始的疑惑是固有思维的影响,觉得文景阳在胡说。 后来反应过来云秋梧哥儿的体质,不能按照他前世的认知去看待,扭转过来后的不可置信是因为没想到自家小夫郎居然是怀上了。 第173页 有了孩子,自己所爱之人即将要给自己生一个他们共同的孩子,爱意的延续,爱情的结晶,陆远当然是高兴的,就和当初的沈烈一样,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 可想到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连一场风寒都有可能会把人命给夺走,陆远便忍不住担忧起来,脑子里不受控制地冒出了一些不好的画面,万一难产呢,难产是会要人命的,搞不好是会一尸两命的。 陆远懊恼起来自己不该粗心大意,总说哥儿不易受孕,所以在情事上偶尔便大意了些,以为自己就大意了那么一两次,不会那么巧就中奖,谁知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相比于陆远的心绪复杂,百感交集,云秋梧则是纯粹的开心了。 毕竟他一直以来,都想有孕,给自家夫君生一个小宝宝。 起初是想生个小宝宝牢牢地拴住夫君的心,夫君人好,即使夫君没有多喜欢他,甚至是嫌弃他,但看在孩子的份上,夫君总能容下自己,后来就是单纯地想和夫君有个属于他们的小宝宝,因为他知道,夫君和这世间的好多汉子都不一样,夫君心里有他,不会因为没有小宝宝就变心,别的汉子或许会,但夫君不会,他相信夫君不会辜负自己。 他还瞒着夫君,让星哥儿偷偷带他去拜过山神的,据说山神很灵的,什么愿望都能实现,这不就实现他的愿望了吗。 云秋梧笑得眉眼弯弯,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开心,脸上的笑容就没消下去过。 陆远在短暂的惊愕过后,回过神来,向文景阳询问起孕期的哥儿要注意些什么,看他一脸严肃认真的样子,文景阳忽然感到了几分压力袭来。 他的预感是正确的,因为就在他要开口说话的时候,陆远很快拿出了纸笔,准备一边听他说一边记下来。 「好了,文大夫,你现在可以说了。」 文景阳:「……」 等文景阳离开,已经是半个时辰后了,陆远抓着他足足问了一个小时,事无巨细,什么都问,文景阳说得口干舌燥,他以往给十个病人看诊都说不了这么多话,今天全都说给一个人听了,为的是同一件事。 在陆远再一次发问之前,云秋梧适时地说自己有些饿了,陆远这才没有再问,而是问起自家夫郎想吃什么,准备去做吃的,文景阳这才得以松口气。 「让文大夫见笑了,夫君他太紧张了。」 文景阳摆摆手,「这没什么,关心则乱。」 不过瞧这架势,陆夫郎不得被宠到天上去。 文景阳自认为不是个多八卦好打听的人,但村里的一些情况他还是知道的,难怪乎人人都羡慕陆夫郎呢。 云秋梧有孕后,陆远看他跟看眼珠子似的,总要把人放自己眼皮子底下,多离开会儿都忍不住要着急担心,平常云秋梧用的针线也不要他碰了。 这种时时有人关心,在意自己的感觉并不坏,云秋梧不反感陆远处处管着他,但见自家夫君如临大敌,严阵以待的样子,有时好笑又无奈。 第154章 害羞的小夫郎 「夫君,我不是个瓷娃娃,不会碰一下就碎的,你要出门的话还是尽管出门,做自己的事,我在家里保证会乖乖的。」 自从那日文大夫来过后,夫君就没怎么出过门了,好像就只有去菜园子里摘菜的时候出去过,其他时候都在家里。 陆远却道:「我没什么事。」 他确实没什么事,挺清闲的,好吧,其实也没有那么闲,村民们都开始捯饬地,在准备春耕了。 家里有牛,陆远本来是打算抽几天自己去犁地的,但现在,他不放心小夫郎一个人在家,家里就他们两个人,他去犁地了,万一小夫郎独自在家里出了什么事,谁知道,虽然小夫郎说自己会注意,当然也一定会注意,因为小夫郎可宝贝肚子里的小宝宝呢,可意外之所以称之为意外,就是它的无法预估性,所以陆远怎么想都觉得不放心。 要不请个人犁地好了,给些工钱。 陆远刚有这个想法,下午沈烈就来找他,说要借他家的牛耕地。 牛之所以贵重,就是因为它是庄户人家的好伙伴,能耕地,能拉车,有它出力,既能省时又能省力,一举两得。 但牛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一个村里有几家人有牛就差不多了,每到春耕的时候,牛是最紧缺的,都排着队等着借牛耕地耕田,除非地很少,不然哪家人会用锄头一锄头一锄头翻土。 目前为止,村里还没人来找陆远借牛,主要是村民们知道自己和陆远没什么交情,去借牛不一定借的到,到时候要是真没借到,岂不是很没面子,所以都把目光瞄在了村里其他几户有牛的人家,比如林家,刘家,还有古家。 而沈烈则没有这个担心,那可是他大舅哥,又是他陆大哥,怎么会不把牛借给他。 沈烈说明来意后,陆远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眉梢轻挑,露出一个笑容来。 想打瞌睡立马就有人递枕头了,眼前这个大高个不就是现成的犁地人选吗,而且还是干活的一把好手,为人实诚,不会偷奸耍滑。 陆远决定就他了。 沈烈不明所以,一头雾水,原本他是信心满满,很有把握,觉得以两家的交情是很容易借到牛的,但是现在,他不是那么确定了,因为陆远的眼神有些奇怪,看得他心里发毛。 第174页 「陆大哥……」 「牛借给你。」 沈烈刚要说什么,就被陆远打断了。 「听我说完,牛借给你用,不用给钱,但有一件事要麻烦你,你把我家的地也一起犁了,另外再给你一百文钱。」 一般借牛不是白借的,除了要餵养牛,吃得饱饱的,还要给些钱,给多少没关系,总之是个心意。 请人犁地要给工钱,陆远不想占人便宜,沈家地少,估计一天就能把地耕完,自家的地多些,该给的工钱还是要给,犁地是很辛苦的,从头到尾,全是力气活儿。 沈烈摆着手说不用给钱,但陆远直接决定下来,「就这么说好了,明天下午,你来我家牵牛,先把你家的地耕完。」 「下午?上午不行吗?」 「上午我要用牛,要带我夫郎去一趟镇上。」 沈烈点点头,「好,那我就下午来牵牛。」 第二天,陆远套上牛车,驾着车,带着自家小夫郎去了镇上。 目的地直奔医馆而去。 倒不是陆远信不过文景阳的医术,虽然文景阳确实年轻,但他的医术是整个桃溪村都有目共睹的。 但术业有专攻,陆远以前带云秋梧来看病调养身子的时候,听人提起过有位擅长给妇人和哥儿看病的白大夫,所以保险起见,决定还是找那位白大夫看一下。 云秋梧也很配合,大概是看出了自从自己有孕后,自家夫君就一直精神紧绷着,有一个能让人放松下来,不那么担心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拒绝,要他看大夫,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进了医馆,没多久就见到了白大夫。 诊脉过后,自然是什么问题都没有。 陆远抓住机会,又问了白大夫一大堆问题,白大夫的不像文景阳那么有耐心,直接找出一本小册子丢给陆远。 「孕期要注意什么,上面都有,照着做就是了。」 从陆远掏出纸笔在记东西的时候,白大夫就知道他是识字的,所以才拿书给他,不然一个不识字的,有了书也是白搭。 陆远接过小册子,眼睛微微亮了起来,觉得这趟果然没有白来,还得到了一本现成的辅导书。 「你家夫郎月份尚浅,切记不可在这个时候同房,孕晚期也不行,同房时也要注意,不能过于激烈,姿势也不能乱来,拿不准就照着书上来。」 瞧着陆远和云秋梧不像家里有长辈的样子,白大夫便多交代了几句,虽然书里都有,但要是没看到呢,所以捡要紧的说给陆远听,毕竟年轻人血气方刚,容易冲动,尤其是感情好的小夫夫,那可谓是干柴碰上烈火,多腻歪会儿就一发不可收拾,眼前这两个一看就是属于感情很好的那种,情之所至,冲动不是没有可能。 云秋梧害羞得不行,脸上和耳根都是热热的,泛着浅浅的粉意,忍不住抱着陆远的胳膊,靠在他身上,把自己的头埋起来,整个人努力缩小缩小再缩小。 而陆远脸皮挺厚,半分不好意思也没有,听医嘱听得很认真。 「白大夫,我夫郎真的不需要吃补药吗?他以前身子骨弱。」陆远还是有些不放心,因为连安胎药都没有开,他记得陆星刚怀上那会儿,还吃了一段时间的安胎药的。 白大夫瞪了陆远一眼,「说不用就是不用,你夫郎现在身体好着呢,不用吃药。」 第155章 委屈的小夫郎 顿了顿,白大夫又道:「是药三分毒,药不是吃得越多就越好的,你夫郎如今没那么虚弱,在日常饮食上多上点心即可。」 从医馆离开后,陆远想着既然要在饮食上进补,就去买了不少东西,准备好好地给自家小夫郎补一补。 买好东西后,刚从集市出来,就听到了一道不是很确信但又含着惊喜的声音。 「梧哥儿?」 一开始云秋梧没听到,陆远也没听到,径直忽略掉。 谁知那人激动地冲上来,跑到云秋梧面前,「梧哥儿,真的是你,你的脸?」 青衣男子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愕然,愣了一下后又道:「没事,我不介意。」 陆远冷冷道:「让开,别挡道。」 虽然不知道这突然冒出来的男人是谁,但那种不怀好意的眼神让人十分不喜 ,眼珠子就跟黏在了自家小夫郎身上,一副喜欢的样子,真是看一眼都生气。 青衣男子好似这才注意到陆远的存在,愤愤不平地道:「以前我不在,才给了你可乘之机欺负梧哥儿,现在我回来了,以后我会照顾梧哥儿,你要是识趣些,赶紧和梧哥儿和离。」 和离? 陆远都要气笑了。 男人脑子怕不是有病吧,青天白日的就发疯了。 「滚。」 陆远也没了耐性,绕过男人就要走。 男人却是个不知好歹的,不仅不让开,还得寸进尺地想要去拉云秋梧的手,念念有词道:「梧哥儿别怕,有我在,以后煞星欺负不了你了。」 云秋梧连忙躲开,紧紧地挨着陆远,白皙的小脸皱着,语气很不好,「你谁啊?用得着你多管闲事吗,我和夫君好着呢。」 听到云秋梧的质问,男人有些受伤,可迎接他的是一拳头,迎面被揍了一拳。 揍他的人自然是陆远。 陆远眉间一片冷冽,当着他的面去拉小夫郎的手,不是调戏是什么,不是登徒子行径是什么,以为他是个死人吗?还是只是个摆设?连自己的夫郎要被人占便宜了还无动于衷,当个怂货。 第175页 男子被揍了,表情很难看,撸起袖子想要揍回去,可能是发现自己和眼前的高大男人比起来太弱了,不甘地放下了拳头,转而对云秋梧道:「梧哥儿你看见了吧,他就是个粗鲁蛮不讲理的汉子,跟着这种人,能有什么好日子过,苦了你了,要是我早些回来,你就不用受苦了,要不是桐哥儿告诉我,我都不知道你是为了等我才会拖到官配,怪我,怪我回来迟了,我要是早知道梧哥儿你的心意和我一样就好了。」 云秋梧到这时还是没有认出男子是谁,但这并不妨碍他和自家夫君站在同一战线,皱着眉头,很不高兴地瞪了男子一眼,「你乱说些什么,谁和你有关系了,你要是再胡言乱语,污衊我的名声,我让夫君狠狠打你一顿。」 他是个哥儿,还是个已经嫁了人的哥儿,男人说的那些有的没的,很容易让人误会。 男人用一种很受伤的眼神看着云秋梧,「梧哥儿,你真的忘了我吗?薛林,我是你薛林哥啊。」 云秋梧垂眸想了一下,还是没想起来,直接道:「我不记得了,不管你是谁,你都别来打扰我的生活,我家夫君很好,我是不会离开他的。」 渐渐地,闹出来的动静吸引到一些八卦好打听的人围过来想要看热闹,陆远注意到后,眉头微微一皱,带着云秋梧很快离开了。 而男子,也就是薛林似乎是被打击到了,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连陆远和云秋梧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都没有察觉。 等他回过神来,哪里还有陆远和云秋梧的踪影。 回家后,云秋梧还有些惴惴不安,生怕因为薛林的出现让陆远对他产生了芥蒂,连忙将自己所有能想到的有关薛林的事情,从头到尾,事无巨细地说了一遍。 「薛林以前是大槐树村的,但是离开村子好几年了,我和他没关系,话都没说过几句,不知道他今天为什么会这样?」 云秋梧觉得薛林简直是莫名其妙,就算以前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但他和薛林和陌生人没什么两样,小时候大槐树村的孩子们在云夏桐的挑唆下,都孤立他,嘲笑他,欺负他,他到现在都还很讨厌那些欺负过他的人,见了面都不会给一个好脸色,而薛林,比那些人稍微好一点,没有故意捉弄过他,但也就是这样了,话都没说过几句。 要说薛林喜欢自己?还一直念念不忘,云秋梧是不相信的。 口口声声说为他好,不嫌弃自己,但他的眼神分明是看不起自己的,反而是施捨可怜的姿态,好像自己还该千恩万谢一样,云秋梧越想越后悔,后悔自己没有让夫君揍薛林一顿,给他个教训。 陆远沉默不语。 云秋梧还以为他是因为今天的事情不高兴了,眉眼耷拉下来,扯着陆远的袖子的那只手也慢慢松开。 「夫君你别不信我,怀疑我,我和薛林没有任何不该有的关系,真的,我没有和任何人不清不楚,你不要生气。」 声音里忍不住带上了哭腔,微红的眼眶一看就是委屈了。 陆远连忙哄道:「不哭啊,梧宝,我当然相信你,我的梧宝只喜欢我一个,怎么可能会喜欢其他人,梧宝眼光高着呢,才不会看得上那种满脸痦子的癞蛤蟆。」 云秋梧被一句「癞蛤蟆」给逗笑了。 「癞蛤蟆?哈哈,还真形象。」 虽然背后给人取绰号不好,但云秋梧实在是忍不住想笑。 他一笑,陆远顿时放心不少,解释道:「我没有生梧宝的气,一个外人而已,我怎么会为了他生你的气。」 「那你怎么一直冷着个脸,还不理我?」 云秋梧瘪瘪嘴。 夫君先前的样子,板着张脸,冷冷淡淡的,看上去好生气的样子,他都有点被吓到了。 第156章 警告 平时不生气,总是和颜悦色的人,一旦冷下脸来就真的很像是生气了。 何况陆远是真的在生气,当然,他的生气不是针对自家小夫郎,而是薛林,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云秋梧心思本就细腻敏感,会误会也属实在情理之中。 「是我的错,我不该不理梧宝的,下次不会了。」 尽管陆远并不是故意冷落云秋梧,而是想事情太出神,但陆远并没有解释,而是很干脆地认错。 毕竟不管是不是故意的,他确实是忽略了小夫郎的情绪,让小夫郎觉得被冷落了,甚至是对他生气了。 「梧宝别不开心了,听说大人不开心的话,小宝宝也会不开心的。」 陆远搬出了小宝宝,云秋梧拧着的眉毛慢慢松开,表情也不再是气唿唿的了。 「真的吗?」 云秋梧紧张地问道。 陆远点点头,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语气很肯定,「真的,所以梧宝要开开心心的才是。」 有关薛林的事情在云秋梧这里就算翻篇了,因为他行得正坐得端,和薛林从来就没有产生过任何暧昧情愫,又毫无保留地所有事情都告诉了陆远,陆远没有怪他,也没有怀疑他,一如既往地呵护他,宠着他,云秋梧有时心也是很大的,便不再把精力浪费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 何况比起一个以前的邻居,肚子里的小宝宝重要多了,云秋梧几乎把所有心思都花在了如何呵护肚子里的小宝宝上,他盼望小宝宝能平平安安地出生,还希望小宝宝茁壮成长。 第176页 但陆远却没有把事情翻篇,无缘无故的,一个离开了好几年的人回来了,怎么会偏偏找上自家小夫郎,别说是一直惦念的白月光,要是真有心,薛林早些回大槐树村,准备彩礼,请媒人上云家提亲,只要彩礼到位,见钱眼开的云大海夫妇会不同意吗?偏偏要在小夫郎都嫁给自己后才来说些有的没的,装出一副痴心不改的样子,这不是存心噁心人吗? 也幸好薛林不是真有心,不然小夫郎就不会在阴差阳错之下嫁给自己了。 不过即使如此,陆远也不可能感激薛林。 陆远过后仔细想过薛林说的那些话,其中很多都是废话,但还是透露出了那么点信息。 那就是他提到了云夏桐 。 都不用去查,陆远就知道又是云夏桐搞的鬼了。 想想也是,同时认识自家小夫郎和薛林,还爱乱嚼舌根的人,可不就是云夏桐了吗? 云夏桐对自家小夫郎的敌意一直都很大,估计是见不得小夫郎过得好,尤其是过得比他好,所以心生怨怼,搞点噁心人的事情出来再符合他的性格不过了。 某天陆远藉口去镇上办事,实际上是去找薛林,警告薛林离自家小夫郎远些,不要再来招惹,不然他不会再客气。 口头上警告没有什么威慑力,薛林不仅没当回事儿,甚至还挑衅陆远。 「要不是官配,你以为梧哥儿会跟着你吗?你个天煞孤星,谁嫁给你谁倒霉,梧哥儿是倒了大霉才嫁给你,你等着瞧吧,梧哥儿迟早会认清你的真面目,我也不会让梧哥儿再受你磋磨。」 但凡薛林眼神好使些,不,应该是只要他长了眼睛,应该就能看出来陆远不仅没有磋磨云秋梧,反而是把人放在了心上宠。 可薛林就跟没长眼睛一样,确切的说,他不是没长眼睛,也不是眼神不好使,而是他自欺欺人,在他看来,云秋梧是被迫,没有任何选择只能接受官配的命运,走投无路嫁给了陆远,陆远是不可能对一个跛脚还破了相的哥儿有多好的,只有他才会对云秋梧好,不嫌弃云秋梧的不足和缺点,甚至不介意云秋梧嫁过人。 「你要是还有一点儿良心,就放梧哥儿离开,强扭的瓜不甜,你就成全我和梧哥儿吧,我们两情相悦……」 薛林吧啦吧啦的,还在诉说着他在外面学艺的那些年,有多么多么想念云秋梧,从没有忘记他过,还说自己之所以会出去闯荡都是因为云秋梧,为了要给他更好的生活,让他过上好日子,不然他何至于要背井离乡。 陆远一拳招唿在了薛林脸上 ,嗤笑道:「你想得倒是美,两情相悦?呵,别信口雌黄了,我家夫郎都说了,和你没关系,你单相思就单相思,别扯上我夫郎,就你也配肖想我陆远的夫郎,笑话。」 薛林被打也怒了,大吼一声,「我跟你拼了,老虎不发威,还以为是病猫,你以为就你会打架吗?老子也会。」 就朝陆远冲过去。 结果是薛林被揍得趴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龇牙咧嘴,鬼哭狼嚎,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陆远身上也挂了彩,虽然他学过泰拳,但薛林的力气不小,反应也快,也不是不会还手的,愤怒起来也是有两把刷子的,陆远被他伤到很正常,但相比痛哭流涕的薛林,陆远的伤轻得多,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还敢惦记我夫郎吗?」 陆远在薛林面前蹲下来,单手掐着他的脖子,眸光冷淡,脸色阴沉,让薛林有一种如果他敢说是的话,下一刻他的脖子就会被扭断的感觉 。 哪怕知道陆远不敢就这么杀了他,杀人是触犯律法的,被官府知道了是要偿命的,但是这种扑面而来的恐惧,还是让薛林止不住地发抖,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抖的,断断续续道:「不……不不……不敢了……是我痴心妄想……陆哥,陆好汉,你就当我是疯了,说的话都是放屁,别和我一般计较。」 陆远轻嗤一声,「最好是如此,再敢纠缠我夫郎,我就送你去见官府,让你把牢底坐穿 ,吃一辈子牢饭。」 实际上当然是不可能的,陆远只是一个平民老百姓,哪来那么大的权势,但他认识有权有势的人,他也不是多讲究的人,如果好好讲道理讲不听的话,必要时刻,也不是不能用一些非常手段,哪怕是不光彩的手段。 薛林眼睛勐的睁大到极致,似乎是不可置信。 第157章 一团乱的云家 从薛林口中问出果然是云夏桐捣的鬼后,陆远丝毫不觉得意外,眼皮都没动一下。 除了云夏桐,也不会有别人了。 都给人当小侍了,还这么不安分,还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原来薛林年前回大槐树村的时候,起初得知云秋梧嫁人了也没太多别的想法,他压根就没有多喜欢云秋梧,或许小时候有过那么几分好感,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好几年没见,差不多都忘记云秋梧这个人了,出去闯荡也是为了自己,和云秋梧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更不是非云秋梧不娶的痴情汉子。 是云夏桐为了给云秋梧添堵,主动找到薛林,胡编乱造说云秋梧有多喜欢他,为了能等到他回来回绝了所有的说亲,硬生生地拖到了二十岁没办法了才官配嫁了人。 他说得声泪俱下,言辞恳切,薛林大为感动,于是就信了,主要是薛林从前在大槐树村也只是个没啥本事,平平无奇的汉子,因为家境不好长得黑瘦矮小,受到不少奚落和欺负,他以为自己这样的人是没人会喜欢的,突然得知有个哥儿对自己念念不忘,守候多年,可不就一下上头了,觉得自己断不能辜负这段感情。 第177页 在打听到陆远那对外不太好的名声后,薛林更是萌生了一种自以为是的正义感 ,觉得自己有必要拯救喜欢自己的人于水火之中。 冒冒失失地跑去桃溪村找茬薛林是不敢的,不是自己的地盘,那不是只有被按在地上,搓扁揉圆的份吗? 于是薛林用自己的积蓄在镇上开了一家小食摊,打算先见着云秋梧,巧言令色让云秋梧抛下这里的一切,跟着他到外地,一切从头开始。 知道自己惹不起陆远,竹筒倒豆子似的,薛林一股脑的全说了,陆远听了不免嗤笑两声。 不知道薛林哪里来的自信,云夏桐说,他就信,当自己是白马王子吗?是个人都喜欢。 教训完了薛林,陆远顺道打听了一下云家的情况。 为了给云金宝和云银宝两兄弟凑束脩费,而且今年还要下场考童生,考秀才又是一笔支出,云夏桐被自己的亲爹亲娘以十八两的高价彩礼卖入送府当小侍,名义上当然是纳小,不是买卖交易,实际上就是一方出钱,一方出人。 年初八那天,云夏桐就被送去了宋府,至今还没回过云家一次,或许云夏桐的确生有几分姿色,但宋府的少夫人可不是吃素的,管理后宅颇有手段,且宋少爷虽然爱美色,是个渣男,但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妻是妻,妾是妾,宠妾灭妻的煳涂事是不会做的,估摸着云夏桐的日子不好过呢,也有可能是他被亲生父母用他换取利益的行为伤透了心,所以和云家断了往来也不一定。 而云金宝,可能是自小娇生惯养,云大海夫妇对他千依百顺导致他性格乖戾,冲动暴躁,一言不合就要和人动手,在南风院花天酒地时因为一个小倌和人起了冲突,他把对方的眼睛给弄瞎了,自己也没讨到好,被打断了腿,打架和逛花楼让他被私塾除名,只是这样想想法子还是能走科举的,但是瞎了眼的汉子家里有些权势,恨云金宝恨得不行,把事情宣扬得人尽皆知,导致云金宝名声上有了污点,从此科举无望。 至于云银宝,这货根本就不是云大海的亲生儿子,是霍氏某年和自己的表哥裘年珠胎暗结,红杏出墙才有的儿子,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即便后来霍氏嫁给了云大海,裘年被一殷姓的商户之家的小姐相中当了上门女婿,也还对彼此念念不忘,久别重逢,冲动之下双双出轨,一个对丈夫不忠,一个对妻子不忠。 原本霍氏隐瞒得很好,云银宝虽然不像云大海,但有几分像她,因此云大海也没怀疑过什么,但云银宝长得太像他亲生父亲了,机缘巧合之下,殷家人还是知道了家里招的上门女婿在外有私的事情,裘年被赶出了殷家。 现在的殷家已经不需要裘年了,因为殷小姐生的儿子能够独立支撑门户了,如果裘年一直老实本分,殷家还能容他,可有了私生子的丑事,算算时间,正是殷小姐怀着第二个孩子的时候,殷家上上下下都气坏了,自然不可能再让裘年留在殷家。 裘年被赶出殷家后,父母双亡,也没个同胞的兄弟姐妹,只能来找霍氏,还要认儿子。 这时云大海才知道自己头上早已是一片青青草原,被戴了绿帽子,还白白替姘头养了十几年的儿子,惊怒交加,当场就急火攻心,吐血昏迷。 裘年要认儿子,还想和霍氏旧情復燃,多年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少爷生活让他丧失了不少生活技能,想找个人伺候他,云大海当然不肯,和裘年扭打起来,闹到官府,县太爷也很为难,最后让裘年支付一笔钱给云大海当做抚养费,裘年把仅有的几两银子给了云大海,终于如愿以偿认回了云银宝这个儿子,可云银宝却不认他,因为他的同窗都知道他不光彩的身世了,让他都没法抬头做人,自暴自弃,连私塾也不去了 。 至于霍氏,云大海本来是要休弃的,谁能容忍一个给自己戴绿帽的枕边人,但休妻让云大海觉得很不甘心,因为休了霍氏就是成全了她和裘年,云大海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而且他这个年纪,也不好讨媳妇了,只能让霍氏留下来,动不动就打就骂,全然把霍氏当成了出气筒,受气包。 霍氏不忠在先,她娘家的几个哥哥自知理亏,也不再为她出头 ,甚至扬言霍氏随便云大海处置,只要不出人命,他们都不管,因为他们埋怨霍氏还来不及呢,出了她这么一个不检点的,连累了整个霍家的名声,连家中小辈的亲事都受到了影响,尤其是哥儿和姑娘,一听和那谁谁谁是亲戚,就敬而远之,生怕也是不检点的。 第158章 被偏爱的小夫郎 知道云家一家人都过得不痛快,陆远就痛快了,买了些蜜饯,又买了些新鲜的排骨,然后便回家了。 他回去了云秋梧才睡醒没有多久,正在一口咸菜,一口粥的吃他的早午饭。 自从被诊断出有孕后,云秋梧各种之前不算明显的孕期反应一下涌了上来,最明显的就是变得嗜睡,经常一整天都昏昏欲睡的,随便坐在哪儿多坐一会儿脑袋就一点一点的,一副马上就要睡过去的样子,早上更是要睡上许久,大上午了才会爬起来。 他想睡,陆远在这方面也不过分管着他,随他睡个够。 「才醒没多久啊,小懒猫。」 陆远坏心眼地将自己还有些凉的手贴在了小夫郎脸上,热乎乎的,挺暖手。 「噫!」 第178页 云秋梧被凉得精神了不少,没好气地瞥了罪魁祸首一眼,脸颊鼓了鼓,「夫君你好幼稚。」 「哪有。」 陆远才不承认。 「就有,只有小孩子才这样。」 云秋梧哼了一声,拿凉凉的手冰他,这还不幼稚吗? 陆远如今可不敢惹自家小夫郎生气,当然,平时他也不会,点点头算是承认了自己的幼稚。 「有好吃的?」 云秋梧眨着眼睛,一脸期待地望着陆远。 陆远勾了勾唇,「小馋猫鼻子够灵的。」 说着,他拿出刚买的一堆蜜饯。 见是蜜饯,云秋梧两三下把碗里最后一点粥给吃了,然后喜滋滋地吃起蜜饯来。 吃蜜饯的时候,云秋梧还没忘记给自家夫君投餵一个 。 陆远只吃了一个蜜饯,顿时酸味溢满口腔,脸不自觉地皱起来。 啧,好酸。 从前云秋梧爱吃甜的东西,现在更爱吃一些酸的东西,陆远就是知道他口味的变化,所以直接买了酸度最酸的几种蜜饯,闻着味道就会觉得酸的那种。 看到陆远整张脸都快要皱成苦瓜了,眉毛也紧紧拧着,云秋梧捂着嘴,咯咯地笑起来。 他觉得他好坏啊,就想要看夫君吃瘪,明知道蜜饯很酸,也知道夫君不会拒绝自己,所以仗着夫君对自己的千依百顺为所欲为,这就叫那什么……嗯……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小坏蛋,看见你夫君受苦很开心是不是?」 陆远一把将人搂过来,按着脑袋一阵揉。 云秋梧也不躲,笑嘻嘻的,反正夫君心疼他,是不会弄疼他的,最多就是弄乱他的头髮。 陆远果然只是把他的头髮揉乱了些,就没有再做什么了,怀里抱着个宝贝疙瘩,是他的大宝贝,大宝贝肚子里揣着他们的小宝贝,此时的陆远觉得自己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听说云家的事情后,云秋梧对云银宝原来不是云大海的亲儿子这事先是感到不可置信,眼睛都睁圆了,随即便是恍然大悟 。 「怪不得他们两兄弟长得一点都不像呢,云金宝多胖啊,整个就一大胖子,云银宝却跟个瘦猴子一样,敢情都像了自己的生父。」 云秋梧此时的表情像极了吃瓜群众。 陆远虽然没见过云金宝云银宝其中的任何一个,但能让人一眼就能看出长得很像的人,说明特徵挺明显的,霍氏的运气不怎么好,要是生个只像她的儿子,谁会发觉不对呢,谁说儿子只能像爹,像娘的也不少。 当然,或许霍氏的运气是能好一些的,但谁让他们都要来招惹小夫郎,他们既然那么闲,干脆给他们找点事情做,只有忙起来了,才没那么多闲工夫给别人找麻烦。 「以前我以为她只是爱么儿,好多人家不都是这样的吗?所以什么最好的都优先给云银宝,云金宝要靠后,原来不止是因为云银宝是么儿,还因为她更喜欢她那个表哥吧。」 云秋梧双手托腮,念念有词。 这一点无从得知,不过可能确实是像云秋梧猜测的那样,更符合常理嘛,霍氏即使嫁给了云大海,但未必有多喜欢云大海,可那个裘年表哥,一直念念不忘,多少有几分喜欢的意味,所以爱屋及乌不是没有可能。 「也许吧,好了,这些腌臜事以后不提了。」 云秋梧点点头。 就坐了这么一会儿,他又哈欠连天想睡觉了。 陆远这次没让他睡,而是拉着他出门散步 。 说起来陆远对云秋梧疼归疼,宠归宠,几乎可以说是有求必应,但态度该强硬的时候还是会强硬,比如散步 。 云秋梧不想出门,不想动弹,陆远这时是不会一昧纵容的,总会把人又哄又劝地拉出门,要是哄和劝都不行,那就搬出医嘱来,大夫说的总没有错吧,适当的运动对身体好,体力好了也好生产。 「唔,不想动。」 云秋梧皱了皱眉。 他以前明明不懒的,但现在就是懒洋洋的。 「乖,就随便走走,转一会儿就回来。」陆远温声道。 「好吧。」 云秋梧觉得还能接受,点点头同意了。 路过沈家的时候,沈家大门敞开着,陆星从里面走出来。 「陆大哥,哥夫郎,你们这是要去哪儿?」陆星笑着打招唿。 云秋梧想起自己好像还没有和好友分享自己的好消息,抬头看了陆远一眼,见陆远没有反对的意思,兴奋开心中又带着些不好意思,和陆星说了起来。 陆星听后,也很开心,连忙拉着云秋梧进去说话,也没落下陆远。 不过陆远没有进去,小夫郎在沈家,他是放心的,至少比一个人在家要放心些 ,趁着这个功夫,陆远去自家地里转悠了下 。 第二天,大上午的,有一行人敲锣打鼓地进了桃溪村,村民们还以为是哪家要办喜事哩,可是又没听到消息,又见到中间有穿官服的,瞧着像是当官的,更是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 「这是干嘛呢,瞧着往西边去了,是去找那边哪家人的?」 「不会是有人惹事有麻烦了吧,把官差都给招来了。」 「我看不像,官差捉人的时候都是凶神恶煞的。」 …… 第159章 大方的小夫郎 陆远开门后,和一行人大眼瞪小眼。 第179页 「哈哈,陆兄,我又回来了。」 慕九摇着扇子大摇大摆地走出来,一身锦衣华服,看上去风度翩翩,英俊潇洒。 陆远嘴角几不可见地抽搐了下。 慕九以为自己是灰太狼吗?还又回来了。 「你怎么又来了?」 听着这貌似嫌弃的语气,慕九装模作样地捂了捂胸口的位置,一脸幽怨地道:「陆兄,你这么说可就太见外了,我会伤心的,怎么是又呢,不是应该说终于吗?」 陆远眉心跳了跳,觉得再说下去可能会被气到的他选择无视慕九,转而和其他人说话。 「各位官爷是……」 因为穿着官服,所以很容易就认出来就官府的人,当中还有个头戴乌纱帽的中年男人,估计就是当地的县令。 平民老百姓见了县令是要下跪行大礼的,但陆远没有这个意识,只是站着拱了拱手 。 县令似乎也不在意陆远没有给他行大礼,笑容满面,瞧着一脸的和气,笑呵呵地点头道:「果然是个青年才俊。」 慕九热心地替两人介绍。 「陆兄 ,这位是方县令,方大人。」 「方大人,这位就是种植红薯的陆兄。」 方县令圆盘一样的大脸上露出受宠若惊之色,连连摆手,「大人说笑了,在大人面前,下官岂敢称大人。」 显然方县令是知道慕九的身份的。 陆远挑了挑眉,他大概知道方县令他们是来干嘛的了。 不就送点奖金吗,怎么阵仗还搞得这样大,连县令都亲自出动了。 接下来方县令的话印证了陆远的猜想。 方县令拿出一种作用类似于圣旨,但肯定不是圣旨,因为捲轴不是明黄色的,姑且称之为公文的东西念了一遍,大意就是红薯这种作物有什么什么好处,利于民生,特此嘉奖陆远白银五百两,还赐下一块积德之家的牌匾 在门口好奇围观的桃溪村村民都惊呆了。 天哪,那可是他们这儿的青天大老爷,这辈子都没见过几次 ,当然,一般人也不会想见到县老爷,和官府打交道,总是坏事居多,好事很少,摊上人命官司了肯定能见着县老爷,但谁愿意呢,见不到县老爷反而说明生活顺遂平淡。 哪能想到县老爷居然会亲临他们这个小山村,还不是来抓罪犯的,而是来嘉奖人的。 这陆家汉子是干了什么大事,竟让县老爷亲自来见他 。 奇了怪了 ,陆家汉子除了宠夫郎宠得过分了些,没见他干啥啊,咋还闷声干大事呢。 不管怎么说,身为同一个村子的人,村民们此时是高兴自豪的,毕竟人是出在他们桃溪村的,不是别的村,说出去脸上倍有面子。 领了奖赏之后,事情还不算完,因为紧接着慕九就问起陆远有多少红薯,要买下他手里的红薯推广种植。 陆远想了一下,「四千斤左右吧。」 收穫的时候可能有五千斤出头的样子,但储存的过程中会损坏一些,自家小夫郎吃烤红薯,做红薯干又用去了一些,剩下还有四千斤就不错了。 「一两银子十斤,陆兄你卖不卖?」慕九问道 。 凭良心说,如果官府需要,让白给陆远都是要给的,但能出钱买,而且价格还不低,陆远当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双方很愉快地达成了这次交易。 「还需要红薯吗?沈家应该也有千来斤红薯 。」 「要要要,当然要,还不够呢,沈家,是那个沈家吗?我知道的那个沈家?」 慕九和村里人没什么往来,除了陆远,稍微熟悉些的就是沈烈了,去年慕九大方热心地借了马车,事后沈烈知道慕九住在陆远这儿,专门来感谢过慕九,慕九这人虽然是世家公子哥,但只要他想,高官贵族也好,平头百姓也罢,他都能和人打成一片,何况沈烈性格也不错,憨厚淳朴,还有些跳脱,和慕九很能说到一处去。 陆远点点头。 慕九笑嘻嘻道:「那我去找他。」 「不用,他来了。」陆远以眼神示意。 沈烈是个爱凑热闹的人,哪儿有热闹就有他,他又在村子里,没有到镇上打短工,这种场合他要是不在反而才稀奇呢。 慕九转头,「嘿」了一声,扬声道:「沈烈兄弟,你过来,和你说点事。」 沈烈乐颠颠地跑过来了 。 当天下午,除了自家留种用的两口袋红薯,仓库里的红薯都被拉走了,而陆远,也收到了四百两银子,加上嘉奖的五百两,就是九百两了。 白花花的银元宝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自家小夫郎还在一个个的数,数来数去,都数了好几回了,依旧乐此不疲,陆远心想这下养孩子的奶粉钱有了,慕九来得好,给他送钱来了。 「夫君,我们发财了,好多银子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银子。」 终于停止数银元宝的云秋梧简直要笑成了一朵花,眉眼弯弯的,唇边扬起开心的笑容,眼角眉梢尽是喜悦。 「这就算多了,还有更多的呢。」 「哪里哪里?哪里还有更多的?」 云秋梧左看看右看看,以为自己遗漏了,可是没发现哪里还有银元宝,别说银元宝了,就是铜钱都没有一个 。 觉得被戏弄了的云秋梧瘪了瘪嘴,忽然想到什么,眼睛一眯,伸出爪子作势要挠陆远痒痒。 第180页 「我知道了,夫君你偷偷藏私房钱了是不是?快把私房钱交出来,全部上交 ,一个子儿都不许留。」 「汉子有钱会变坏,可不能让你手里有太多钱,说好了我管家的,家里的钱都归我管,平时给你那么多零花钱还不够用吗?二两银子呢,你问问沈烈,星哥儿一个月才给他五十文,夫君你要学会知足,别太贪心。」 云秋梧吧啦吧啦,边说边伸手戳了戳陆远的心口,白皙的小脸拉着,眼神中透露出谴责,不知道的,还以为陆远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陆远闻言哭笑不得。 他啥时候藏私房钱了,这不马上要上交吗,小夫郎啥时候变得这么精明机灵了,这么快就反应过来他手里有钱了,不是说怀着小宝宝的时候会变得傻乎乎吗,不然怎么会有一孕傻三年的说法,怎么他家这个是反着来的。 「钱呢?」 云秋梧一脸的理直气壮。 陆远捉住他的手,轻轻捏了两下,笑道:「我夫郎好大方啊,给我二两银子的零花钱,那我是不是要谢谢夫郎啊?」 第160章 眼光高的小夫郎 二两银子,有一说一,确实是不少了,对比一下隔壁零花钱才五十文的沈烈,简直不要太多。 闻言云秋梧傲娇地抬了抬下巴,「那当然啦。」 陆远微微一笑,眼中闪过促狭,「那要怎么谢呢,有了,以身相许好不好?」 「唔……」 云秋梧打量了陆远两眼,脸颊上有着浅浅的粉色,故意道:「我的眼光很高的,说说你有什么优点,我考虑一下答应不答应?」 「优点嘛,我的优点有很多,比如我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还会洗衣噼柴,长相嘛,也还将将就就过得去,带出去绝对倍有面子。」 陆远一本正经地说着,云秋梧听得连连点头,眼睛亮晶晶的,显然是很认同。 说着说着,陆远忽然停了下来,露出微妙的笑容,云秋梧歪着脑袋道:「怎么不说了,如果你只有这些优点的话,我得考虑考虑。」 「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我器大活好,这一点,我夫郎是清楚的,每每在床上都欲仙……」 云秋梧听不下去了,一巴掌煳在了陆远嘴上,似嗔似恼地瞪了他一眼,「说什么呢,好好说话,不许胡说八道。」 夫君真是越来越不正经了,他有些怀念当初那个腼腆害羞,被喊一声「夫君」都会悄悄红了耳根的夫君了。 陆远露出无辜的表情,拿开小夫郎的手,带着点儿委屈,语气中更多的是自豪地开口,「我没胡说,实话实说罢了,梧宝,心肝,宝贝,你不能这么凉薄啊,下了床提上裤子就翻脸不认人了,忘记在床上你说过什么了,你忘记了,我还记得,要不要我帮你回忆回忆?」 「你……我……不要……不许说……再说我就不理你了。」 云秋梧支支吾吾的,眼神闪躲。 他才不想回忆呢,好难为情的。 陆远笑着,微微弯腰将害羞到快要原地冒烟,一张脸通红的小夫郎圈进怀里,大手摸上了小夫郎的肚子。 「不满意也没办法吶,梧宝要给夫君生小宝宝了,看在小宝宝的份上,梧宝就勉为其难地收下我这个夫君吧,好歹也是父凭子贵。」 云秋梧乖乖被他抱着,依偎在一起,声音软软地道:「不用父凭子贵,满意,很满意,我好满意夫君的。」 一连三个满意,可见是真的再满意不过了。 虽然夫君偶尔说话放浪大胆了些,香艷露骨,但有什么关系呢,那也是夫君的一面,夫君有好多好多面,温柔的夫君,沉稳的夫君,跳脱的夫君,腹黑的夫君……还有闷骚的夫君,只要是他的夫君,他就喜欢。 「真的吗?梧宝可不能骗我,我这人心眼子实诚,别人说什么都很容易当真的。」 云秋梧眨着眼睛,仰着头看陆远,「真的真的,比珍珠还真,说谎的人鼻子会变长,你可以看看,我的鼻子没有变长,所以我没说谎。」 他这一套自说自洽的逻辑有理有据,听起来没什么毛病。 陆远先捏了捏他的鼻子,然后点了点头,「确实没变长,不过这说明不了什么,听说说真话的人嘴巴很软,我要换一种方式检验梧宝的真心。」 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的云秋梧一下睁大了眼睛,「谁说……」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堵了回去。 两唇相接,辗转缠绵,一退则一进,交锋中迷失方向,欣然共舞。 两人动情地拥吻着。 片刻后,云秋梧有些无力地靠在自家夫君身上,微微轻喘着,从他迷离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还没有完全从刚刚那个炽热的亲吻中缓过神来。 陆远抱着人在椅子上坐了下来,他坐在椅子上,云秋梧坐在他大腿上。 「果然很软,梧宝没有说谎。」 陆远低沉中透着微哑的声音中带着餍足的意味,就好像是吃到了什么山珍海味一样。 云秋梧轻哼一声,嘟囔道:「本来就没有,谁让你不信。」 听着自家小夫郎这可爱的抱怨,陆远颇有些忍俊不禁,他才不会告诉小夫郎是故意的呢,不然怎么能占小夫郎的便宜,他还怎么偷香窃玉。 虽然他和小夫郎是正儿八经,有名有份的夫夫,光明正大的亲都不知道亲过多少回来了,但偶尔还是要有点小情趣。 第181页 「私房钱呢?」 云秋梧一脸严肃地盯着陆远看,伸出一只手。 陆远直接笑出了声,心想小夫郎的记性可真好啊,还记得要收他的私房钱呢。 「笑什么?我是认真的。」 云秋梧嘟了下嘴。 「没有私房钱,给你两巴掌要不要啊?」 「我不信。」 陆远摇摇头,状似惋惜地道:「好吧,还是夫郎大人厉害,喏,钱都在这儿了,但不是私房钱,是本来就要给夫郎大人的。」 说着,陆远拿出了一张银票,面值是五百两。 银票是慕九给他的,准确来说,是给他带来的分红,年前和慕九谈好的合作,陆远一直记着,过了年就开始动笔了,赶在去县城之前就把先写好的话本托人给慕九带去了,据慕九说,话本在京城卖得挺红火。 云秋梧还是头一次见到银票,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小小的一张银票,价值是五百两,想想就很贵重,必须得好好保管,不然五百两可就没了。 这么想着,云秋梧小心翼翼地把银票折起来,决定把银票放在家里最保密的地方。 搬到新家后,云秋梧会把重要的东西放进一个层层加锁的木匣子里,木匣子放的位置也挺隐蔽,是在寝屋的一个机关暗格里。 第161章 豌豆小夫郎 云秋梧把木匣子打开,发现里面有些乱,他立刻转头看向陆远,嘴巴微微嘟起,「夫君,你放东西就好好放嘛,不要弄得乱糟糟的。」 陆远点点头,「好,下次一定注意。」 得到肯定的回答,云秋梧唇角扬了起来,他是看不得有一丝杂乱的,所以就动手把东西又给整理了一遍。 木匣子内多了一沓纸,是地契,云秋梧打开来看了看,忽然发现地契上的名字是自己的。 足足三十亩地,虽然还只是刚开荒出来的荒地,但也是实打实的三十亩地,云秋梧都愣住了,不可置信地又看了一遍。 三十亩地,好多啊,他就是种地也够过活了,一个人还种不完呢。 云秋梧把地契和银票都放进木匣子后,在厨房发现正在忙活的陆远,情不自禁地伸手抱了上去。 「你怎么这么好啊,夫君。」云秋梧轻声呢喃道,感觉眼睛热乎乎的。 别人家的夫郎也会有自己的地吗?云秋梧不敢说一定没有,但应该是比较少的,毕竟汉子往往才是家里当家做主的那一个,哥儿和姑娘是依附汉子生活的,小事上或许能参与一下,能做决定,大事上就未必了。 云秋梧以前也不敢想像自己有一天会有自己的地。 「你才知道你家夫君好啊。」 陆远很享受自家小夫郎的主动,伸出一只手握着小夫郎的手,把人给牵到旁边的板凳上坐好。 「帮夫君看下火好不好?」 「嗯。」 云秋梧乖巧地点头,往板凳上一坐,时不时地往灶堂里添加柴火。 高大挺拔的男人身上繫着一个类似于围裙一样的东西,一会儿切菜,一会儿备调料,一会儿炒菜的,有条不紊,认真又专注的模样落在云秋梧眼中,觉得格外迷人,眼神都有些痴了。 他家夫君好厉害啊,云秋梧撑着下巴,眼里满是崇拜与仰慕。 陆远如今热衷于煲汤,虽然不至于天天煲汤,但每隔一天,就会煲一次汤,今天用砂锅煲了老鸭汤,用的是两年以上的老鸭子,陆远在宋大娘的介绍下找村里一户忠厚老实的人家买的,是实打实的老鸭子,而不是弄虚作假。 老鸭汤很补人,养胃生津,润肺止咳,还有一定的补气功效,再适合补身子不过,陆远会想到煲老鸭汤也不奇怪。 他的心意云秋梧自然不会浪费,到了吃饭的时候,丝毫没有客气,大快朵颐,吃得津津有味。 看到他欢欢喜喜吃东西的样子,陆远心里不自觉就跟着高兴起来,胃口也开了,跟着吃了不少。 「夫君,你把鸭脑壳啃了好不好?」 云秋梧眼巴巴地望着陆远。 他是个不挑食的人,但唯独不啃鸭脑壳,其他吃鸡吃鱼的时候鸡脑壳,鱼头是照吃不误,陆远曾经问过他原因,但云秋梧自己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不啃。 一个鸭脑壳而已,加上本身陆远也是不介意吃鸭脑壳的,从善如流地将鸭脑壳解决了。 云秋梧当即冲着陆远展颜一笑,还给他拍掌喝彩,好像做了一件多了不得的大事一样。 陆远不禁哑然失笑,心想不就是啃了个鸭脑壳吗? 吃完饭,陆远要出门干活儿,云秋梧闹着要跟着一起去。 自从查出有孕以来,他出门的时间大大减少,干活儿那更是想都不用想,光是走个路,陆远都担心他会磕着碰着,怎么可能会让他下地干活儿,所以很多时候,陆远出门了,云秋梧就是待在家里安安心心的养胎。 「哪儿就有那么娇贵了,好多哥儿怀了以后都干活儿的,做不了重活儿,就做一些轻省的活计,再不济就是做家务,他们都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 云秋梧瘪着嘴,又弯又细的柳叶眉微微拧起,圆熘熘的杏眼里写满了不乐意。 他感觉现在的自己成了个废人,是个懒哥儿,成天好吃懒做的,啥都不干,唯独干饭是第一名,吃得比夫君都要多了,可夫君既要照顾他,忙活家里,又要管外头的事,忙里忙外,忙进忙出的,一天到晚,基本没个休息时候,他看了都心疼夫君的劳累。 第182页 然而云秋梧搬出来的理由并不能说服陆远。 「他们是他们,你是你,我们家的条件好些,梧宝大可以娇气些,当个豌豆夫郎。」 其实不是不娇贵,而是没有娇贵的条件,都是庄稼人,哪有人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 云秋梧「哼」了一声,豌豆公主的故事夫君是给他讲过的,豌豆公主那样娇气,娇滴滴的,夫君居然要他当个豌豆夫郎。 又听陆远含着淡淡笑意的声音传来。 「而且在夫君这里,梧宝一直都是娇气金贵的啊,我记得某个娇气宝宝还要夫君餵着吃东西呢,还要夫君背,要夫君抱,要夫君给他讲故事,打雷的时候会往夫君怀里钻。」 云秋梧听着听着,自己都不好意思说自己不娇气了,因为他明明就是娇气的,早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夫君养得娇气了。 「那也让我跟着嘛,我什么也不做,就想陪着夫君,我一个人在家里,好无聊的。」 「夫君,哥哥,相公,让我去嘛,好不好?」 云秋梧晃着陆远的胳膊,声音软软糯糯的撒娇,乌熘熘的大眼睛眨啊眨,让人的心都快要化掉了。 陆远如何拒绝得了,魂儿都飘了,离家出走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再回来。 走在路上,云秋梧要牵着陆远的手,他早就不怕旁人看见他们亲昵的姿态会怎么想,会怎么说了,日子是自己过的,只要自己觉得舒心快乐就好,没有必要管别人,反正无论怎么样,都会有人叽叽歪歪的。 陆远也没干多重的活儿,就是整理了一下菜园子,捯饬菜地。 他干活时,云秋梧就在一旁等着,偶尔需要的时候给他帮帮忙,不过他动手的机会不多。 干完活后,两人又一同回去。 大柳树底下,村里一些爱打听的村民搬了小板凳坐在一起唠嗑儿 。 第162章 醋上的小夫郎 「哎,你们说那陆家夫郎是不是有了啊?陆家汉子这些天在段家买了好多的蛋,还买鸡买鸭,还买的是老母鸡老鸭子,肯定是买来给他补身体的吧,我家儿媳妇有了的时候我也给经常给她炖鸡汤鸭汤,可养身子了,给我们家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大孙子呢。」 说话的老妇人满是皱纹的脸上堆满了笑。 另一个老妇人接话道:「估摸着是呢,你们是没看见,我刚从那边过来,陆家汉子一个人干活儿,半点都不要他夫郎沾手,让他歇着,这要不是怀上了,用得着这么小心吗。」 其中一个上了年纪的夫郎撇了撇嘴,不以为然道:「现在的年轻人,身子是越来越娇贵了,都是惯出来的,不就怀个孩子吗,有啥大不了,当年我大着肚子还要收苞谷呢,要生了还在洗衣裳,生了大娃的第二天的就从床上爬起来做饭,不要人伺候了,也没吃啥好的,不照样活得好好的。」 和他不对付的夫郎嗤笑一声,「那是你没福气,没摊上一个好婆婆,你家汉子也不心疼你,把你当牛马使,当年我家也穷,但我婆婆捨得,田二也会心疼人非要我把月子坐满了的,也幸好坐了月子,身上才没落下啥病痛。」 先前那个夫郎鼻子都要气歪了,脸色铁青,两人吵起来,吵了半天谁也没吵赢谁,最后不欢而散。 旁观的人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地劝着,免得打起来。 虽然陆远和云秋梧谁也没有刻意对外说过什么,只除了关系比较好的几家知道云秋梧怀上的事情,但时间一长,村里人或是看出,或是听到了这事,不禁一阵感慨唏嘘,在许多人心中,有了孩子才能彻底拴住汉子的心,这下陆家夫郎怀上了,肯定陆家汉子心全都在他身上了,想要看热闹的话估计是看不成了。 从前挤兑过云秋梧的赵二婶这些天出门都是避着人走的,谁让她以前背地里没少编排云秋梧和陆远,不是说云秋梧肚子不争气,就是说陆远有问题,中看不中用,好像他们俩就跟有啥不孕不育的毛病一样,然而现在,啪啪打脸,赵二婶自己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 要说听说这事最不高兴的人是谁,那当然是陆奶奶,因为自从陆明和陶嘉成亲后,她没少到处宣扬自己马上要抱上重孙子了的喜事。 虽然陆奶奶不是第一次当太奶奶了,陆老四几年前就当上爷爷了,她那个时候就当上太奶奶了,但陆明可是她最喜欢的孙子,其他孙子加在一起都比不过,所以对那些重孙子,陆奶奶向来是没有多喜欢的,盼着的只有陆明的儿子,还得是小汉子,而不是小哥儿,陶嘉肚子里的娃都没出生呢,陆奶奶仿佛已经认定百分之一百是个小汉子了,将来能给她的宝贝孙子传承香火。 为这,陆奶奶别提有多得意了,她一得意,就很恶毒地在家里咒骂,翻来覆去咒骂的无非就是陆远和云秋梧了,咒他们俩生不出个孩子来,将来要绝后,老了都没人给他们养老送终,摔灵盆都没人,肯定不会有好下场。 现在听说云秋梧疑似有喜的消息,陆奶奶心塞得不行,愣是把自己给气出病来了。 还有一个很心塞的就是陶嘉。 这不,此时在路上偶然相遇时,陶嘉挺着他已经有些显怀的肚子,语气中难掩敌意地对云秋梧道:「你现在一定很得意吧,哼,怀的是小哥儿还是小汉子还不一定呢,别得意得太早了,生不出小汉子来,等于没生。」 第183页 云秋梧蹙了下眉,心想这人简直是莫名其妙,明明他自己就是个哥儿,还看不起哥儿。 他这么想,也这么说了。 陶嘉一听就怒了,觉得云秋梧不安好心是在咒他,咒他肚子里的是个小哥儿,而不是小汉子,因此恶狠狠地瞪了云秋梧一眼,「我怀的是小汉子,奶奶找算命先生算过的,肯定是小汉子,才不是小哥儿,哥儿都是要嫁出去的,是赔钱货。」 云秋梧不甚在意地「喔」了一声。 一旁的陆远轻嗤一声,心想算命的十个有九个都是坑蒙拐骗的,剩下的一个就算是有真本事,人家要靠算命吃饭,当然是捡好听话说,都巴巴地找人算命了,算肚子里揣着的娃娃是什么性别,妥妥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知道想要一个小汉子,当然不可能说扫兴的话,说你家马上要添一个小哥儿,不然恼羞成怒,闹起来还让人家怎么摆摊做生意 。 云秋梧平淡的反应让陶嘉感觉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很憋屈,很无力,冷哼几声转身就走了。 他走后,云秋梧幽幽睨了陆远一眼,语气凉凉的,怎么听怎么阴阳怪气,「呦,你还挺招人喜欢的,这都过去这么久了,还遭人惦记着呢,人家可是能生小汉子延续香火的,才不像我,生的是小哥儿,会让你脸上无光。」 陆远眉心跳了跳。 咋还醋上了呢。 他今天一定是出门没有看黄历,所以不知道今天不宜出门,出门要遇晦气。 「什么喜欢,梧宝你胡说八道什么呢,那种人就是不甘心而已,当初也只是想找个靠山,连陆明那样的他都瞧上了,可见是个不挑的。」 云秋梧忍不住噗嗤一笑,「人好歹是个读书人,长得挺白净的,多少人都夸呢,怎么到了你嘴里,就成了什么没人要的渣滓,有多上不得台面一样。」 撇开其他的人品德行之类的暂且不谈,有一说一,陆明还挺像个人样的,尤其是那读书人的长袖儒衫一穿,长得也还行,不说是什么绝世美男,和慕九完全没法比,但五官也算周正,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装起来真有几分斯斯文文读书人的样子,骗骗不知情的人还是可以的 ,不然之前也不会骗得杜秀才甚至还想和他家结亲。 第163章 傻乎乎的小夫郎 闻言陆远眼睛眯了眯,撇了撇嘴 ,「油头粉面的小白脸而已,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还是说,梧宝你觉得那样的好?就喜欢那种小白脸?」 他的语气透着浓浓的凉意,神色似笑非笑。 云秋梧一听就知道这是个危险问题,连忙摇头道:「不不不,不喜欢,我只喜欢夫君这样的。」 陆远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伸手在小夫郎脑袋上揉了一把。 这还差不多嘛,小夫郎就得喜欢他,要是喜欢陆明那样的,他是该考虑让陆明消失一下呢,还是让陆明消失一下呢。 快要到家时,云秋梧忽然反应过来,不对,不是他才质问夫君吗?怎么变成夫君反过来问他了,哎呀他这脑子,总是傻乎乎的。 云秋梧难得有些起小情绪,停下脚步一本正经地问道:「夫君,要是我生的是个小哥儿你会喜欢他吗,会介意他不是小汉子吗?」 要是以前,云秋梧都不会问这个问题,因为他了解自家夫君,对陆远有信心,有绝对的信任,知道陆远不会有性别歧视的观念。 但是现在,大概是因为有孕,有时难免会胡思乱想,加之本地的习俗就是自古以来一直都很重视香火传承的,也就意味着至少得有一个小汉子,你说不还有些招婿上门的人家吗?有确实是有,但只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一个村子里也就一两户人家,况且当面人家不说,背地里少不了闲言碎语,会因为没有生出小汉子而被说闲话,云秋梧自己不怕被人说闲话,但他不想让陆远成为村里的一个笑话,要知道如今他们家也算发达了,肯定是招人眼红的。 陆远想也不想地道:「有什么好介意的,只要他是我们两个的孩子,是小汉子还是小哥儿都一样,家里又没有皇位要继承,非要生个小汉子干嘛。」 他说的云淡风轻,云秋梧听得冷汗都要冒出来了,不停地扯着他的衣袖,「夫君,你好好说话,不要什么话都说。」 夫君咋啥话都说呢,皇位那是太子,是储君才能继承的,和他们这种平民老百姓根本不沾边,虽然夫君只是随口一说,绝对没有要谋朝篡位的意思,但这种话还是不能轻易说出口的,让旁人听到了会怎么想。 陆远有些无奈,不过他还是应了下来,「好好好,为夫以后不说了。」 「真不说了?」 「真不说了。」 云秋梧点点头。 不过他此时倒是不担心肚子里的小宝宝到底是小汉子还是小哥儿了,他需要的其实只是陆远的一个态度,只要陆远不会对小哥儿生出芥蒂,对小汉子和小哥儿都是一视同仁的对待,那样即便外人说些不好听的话,他也不在意,反正也没多少人会当面说,当面说那不是妥妥的得罪人吗,背地里说了他又不知道,如果有谁当面说的,跑到他面前叽叽歪歪的,他就怼回去,夫君说过,如果非要有人不痛快的话,与其让自己不痛快,不如让别人不痛快。 遇见陶嘉只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根本不值得陆远或是云秋梧在意。 第184页 转眼就是二月末,自从开了年,天气就开始回暖,一日比一日暖和,万物復甦,生机勃勃,清闲了一个冬日的庄稼人又开始和田地打交道了,走在路上,望见的不是在田地里劳作的人,就是扛着锄头准备要去劳作的人,在绝大多数村民干农活儿干得热火朝天时,还有一件大事发生了,那就是这个月会有一年一度的考童生,考秀才的科举考试,桃溪村如今两个最有出息的读书人,陆家的陆明,和刘家的刘元清据说都是要下场考试的。 村子里要是能出个争气的读书人,考上秀才,甚至一鼓作气考上举人,有机会当个小官的话,那对全村人来说都是一种荣耀,是以虽然不是自家的人要去考试,但村民们对即将要考试的两位童生都给予了很大的关注。 陆奶奶得意极了,这些天出门逢人就忍不住夸耀,因为自家孙子天天温书,可辛苦可认真了,这次肯定能考秀才的,只要孙子考上了秀才,那也是有身份的人了,见了县老爷都不用下跪行大礼的,比村长还要有面子,这几年一直被煞星一家压着一头,尤其是去年,处处都被比了下去,也不知道咋那么好的运气,搞了个什么红薯,攀上了县老爷的高枝,可即便是攀上了,到底是个泥腿子,一辈子的出息也就这样了,充其量是个有钱的泥腿子,哪像自家孙子,以后那是要当官老爷的。 春闱都还没开始呢,被陆奶奶搞得,好像陆明已经考上了秀才一样,当着她的面,没人说扫兴的话,不然陆奶奶肯定得吵嚷起来,但背地里,不少人都觉得未必考得上,隔壁村的童生读了一辈子的书,考了大半辈子的试,到死都还是个童生,听说考秀才比考童生难多了。 陆远对谁要考秀才,能不能考上秀才并不关心,他又沾不到谁的光,如今他一门心思地琢磨着怎么更好的照顾自家小夫郎,几乎把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投入了进去,他到底只是一个普通人,在照顾小夫郎时没法同时兼顾到地里的农活儿。 而且他也不放心小夫郎一个人在家,万一出点事谁知道呢,还是得时时将人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看着才放心.。 因此陆远将田地全都租了出去,几亩良田租给了沈烈,那些新开荒的地也有人租,毕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足够多的田地的。 虽然收取的租金没多少,但陆远也没指望着靠那点租金过日子,主要的经济来源还是靠和慕九合作,除了写话本,陆远还和慕九达成了毛绒玩偶的合作,他负责出图样,剩下的从生产到售卖都是慕九的事,只拿两成的利润收入也很可观了。 所以在钱财方面,陆远并没有多拮据,甚至还有富裕的,不过也得看和谁比,和那些家财万贯的富绅土豪是比不了的,但在桃溪村,已经是富户中的富户了,财不外露的道理陆远是知道的,所以对外也没高调,一如既往的低调行事。 第164章 区别对待 云秋梧本来就很黏着陆远,现在陆远不用出门忙活,可以一整天地陪着他,他开心还来不及,哪里会有什么意见。 闲着的时候,云秋梧就动手给小宝宝缝制各种小衣裳,小鞋子,以前他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快就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宝宝,所以就没有准备,缝制好的小衣裳,小鞋子都送给陆星了,因为本来就是要送出去的。 「夫君你看,这个好不好看啊?」 云秋梧举着一件刚缝好的专门给小孩子穿的肚兜,上面绣着一只可爱的猫咪,和猫猫玩偶同款的头大身子小。 陆远看了一眼,点点头,「好看。」 云秋梧瘪了瘪嘴,嘟囔道:「你都没看清楚,就说好看,好敷衍。」 「本来就很好看啊,我夫郎的手艺,我还能不知道啊,怎么样都很好看,再说了小孩子嘛,哪懂什么好看不好看,随便弄下就行了。」 陆远一不小心,把自己的真实想法给暴露出来了。 主要是云秋梧这段时间一门心思全都扑在了做那些小衣裳,小鞋子上面 ,恨不能把所有最好的都给肚子里的小宝宝,这让陆远这个大醋罈子,哪能不暗戳戳地吃闷醋呢。 算起来,他都好久没有收到小夫郎给他缝的新荷包了,以前还说每个月都给他缝一个,结果小宝宝一来,他就靠边站了。 今年都快过了两个月了,小夫郎也没说给他做新衣裳,新鞋子,倒是给肚子里的小宝宝准备了不少,这般区别对待,让陆远好不心酸。 以至于陆远心想小孩子哪里懂什么美丑,就是只穿了块布,上面什么图案都没有,不也没什么嘛。 云秋梧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睛里闪烁着细碎笑意。 他家夫君怎么这样可爱呢。 云秋梧双手捧着自家夫君的脸,笑吟吟道:「不能这样说喔,夫君 ,小宝宝知道了会伤心的,等我收个尾,明天给夫君做新衣裳。」 再怎么着,不能冷落了夫君,他可是说过的,要给夫君做一辈子的衣裳。 「你不说我不说,他怎么会知道。」 「可是他现在就在我的肚子里,他会听到啊。」 云秋梧说得一脸认真。 陆远心说才两三月大五官都还没有发育完全呢,能听到什么,但瞥见自家小夫郎期待的表情,还是没说什么。 「累不累?要不要休息会儿?」 云秋梧顺势倒进陆远怀里,娇声道:「有一点点累,夫君你帮我揉揉胳膊好不好?」 第185页 陆远于是任劳任怨地给自家小夫郎揉起胳膊来。 这时,慕九忽然来了。 一进来就瞧见院子里腻腻歪歪的两人,顿时露出一副没眼看的表情,装模作样地拿起扇子挡了挡,露出一只眼睛。 「咳咳,陆兄,陆夫郎。」 他一出声,云秋梧赶忙从陆远怀里起身,脸颊有些泛红。 「夫君,我要去睡会儿。」 说完转身回了寝屋,背影中透着几分慌乱。 陆远没好气地睨了慕九一样,这个闪闪发亮的大灯泡怎么又来了。 「你忙完了?」 慕九之前不知道在忙些什么,除开和方县令一起来的那次,后面陆远只见过他一次 ,当时慕九顶着两个堪比国宝熊猫一样的黑眼圈,满腹牢骚地抱怨说自己都快成个陀螺了,忙得脚不沾地,恨不能变出个分身来替自己分担,算下来又是小半月没见到慕九了。 而今天的慕九,看起来神采飞扬,气宇轩昂,黑眼圈也消失不见了,可见他应该是忙完了。 陆远觉得有些无语,慕九这么大个人了,没正事要忙就去找夫郎啊,往他这里来干啥,天天念叨自己是单身狗,走到哪里都吃狗粮受伤害,那就行动起来,赶紧找个夫郎在一起恩恩爱爱,到时候就不会当招人嫌弃的电灯泡了,就这么干坐着,难不成夫郎会自己出现在面前? 说不定还真有可能,自家小夫郎不就是自己出现了吗?在家门口捡到一个小夫郎。 不过以慕九显赫的家世,想必他家里人不会让他等官配,多半在官配之前,就会解决他的终身大事,不然跟开盲盒似的,未免也太刺激了些 。 当然,即使是官配,慕九娶的夫郎想必各方面也差不到哪里去,只要有阶级区分,特权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存在的,无论古今还是中外 。 「想不到陆兄这么关心我,原来陆兄是个面冷心热的人 。」 慕九露出一副深受感动 ,受宠若惊的表情 。 陆远抽了抽嘴角,「场面话而已,何必当真 。」 慕九爽朗一笑,自来熟地找了个位置坐下,再开口时,给陆远扔下了一颗炸弹。 「陆兄,你说上门提亲需要准备些什么,我可能要有夫郎了。」 陆远一口茶差点儿喷出来 。 什么,提亲? 慕九这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怎么就要提亲了,他什么时候找到夫郎了,和哪家的哥儿看对眼了? 「真的假的,你别是在消遣人吧 ,今天不是愚人节 。」 陆远还有些不相信。 「愚人节?那是什么节日?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这么个节日,是哪个国度的风俗?」慕九好奇地问道 。 陆远无奈扶额,重点是愚人节吗?慕九的关注点为什么会在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 还没问出什么来,慕九忽然一扬眉头 ,反应过来 ,表情当即有些不乐意了。 「不是,陆兄,你什么意思啊,像我这样风度翩翩,品行端正,要容貌有容貌,要才华有才华的人,多招人喜欢啊,在京城的时候,想嫁给我当夫郎的人能从内城排到外城,从东大街排到西大街,从南门口排到北门口。」 慕九的语气里充满了自豪。 陆远相信他说的是实话,即便是有夸张的成分,应该也不多。 第165章 人生错觉之一 虽然慕九有时候嬉皮笑脸,吊儿郎当的,思维还很跳脱,但不可否认,他的相貌和人品都是不差的,再加上那上乘的家世,完全就是黄金单身汉的配置,而且还年轻,肯定是招姑娘和哥儿喜欢的。 「那你怎么拖到现在都还单着呢?」 陆远实在是看不过眼慕九得意洋洋的样子,专挑扎心问题问,正中要害的那种 。 闻言慕九苦着一张脸,眉眼耷拉下来,「我那不是没遇上我喜欢的吗?」 陆远挑挑眉,言下之意,这次是遇到喜欢的了 。 「你喜欢上谁了?」陆远随口问道。 慕九有些扭捏地道:「这人你也认识,是你们村里的。」 陆远都没眼看他扭扭捏捏的样子,结合慕九的话快速在脑子里过了一圈,很快就得出了结论。 「林家的林芷,你喜欢他,是吗?」 虽然是疑问的语气,但陆远的表情已经很确定了。 慕九来桃溪村的次数不算多,也就去年年底的两个月来得频繁了些,养伤的那次是没有和村里人打过交道的,认识的人不多,哥儿的话,就更少了,要说正值婚配之龄,又还没有定下亲事的哥儿,可不就是只有林芷了,总不可能慕九中意的是陆星吧,那可是有夫的已婚哥儿,慕九也不是那么不着调的人,明知道对方已经嫁人了还胡来。 不过要真是那样,那还挺让人唏嘘的,可嘆是有缘无分。 慕九点点头,一副既佩服又惊喜的表情,「陆兄你怎么知道?我还什么都没说呢?」 陆远心说你说得已经够多的了,我又不傻,能猜出来是林芷有什么好奇怪的,猜不出来才是没长脑子好吧。 「你喜欢他,他喜欢你吗?」陆远问道 。 可能是他眼神不好使,也有可能是他没注意,反正他没看出来林芷对慕九有什么不同,不过他同时见到林芷和慕九好像也没几次,私下里他们有没有见过,是不是产生交集他就不知道了,或许有吧,不然无缘无故的,慕九怎么会喜欢上林芷呢,总不可能是一见钟情吧,如果是一见钟情的话,这么久了慕九才反应过来,他的神经也太粗了吧。 第186页 慕九眼神有些虚地飘来飘去,摸了摸鼻子,悻悻然道:「这个,我不知道,不过我想,他应该是对我有好感的,估计和我一样,心有灵犀,也偷偷喜欢我呢,我们说不定是双向 。」 说到后面,慕九又信心满满了,高亢洪亮的声音显然是充满了自信。 陆远有些无语。 看慕九先前那架势,都要上门提亲了,还以为是两情相悦,两厢情愿呢,搞了半天,原来还只是单相思,单方面的暗恋,可看慕九那副样子,好像把两人在一起后什么时候办婚礼,哪里办婚礼,婚后要生几个娃,娃娃叫什么名字,孙子叫什么名字,死了以后要埋哪儿都给想好了。 「你知不知道有一个说法?人生三大错觉。」 「嗯?」 慕九面露迷茫。 「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就是你以为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小伙子,自信是好事,但是自信过头就是自恋了,自恋可不是什么好事。」陆远语重心长道。 即使慕九各方面条件都好,也不见得林芷就会喜欢他。 不过陆远又不是林芷,他的想法代表不了什么。 因此陆远拍了拍慕九肩膀,「要我说,你不如先去表明一下自己的心意,看对方喜不喜欢你,八字都还没一撇呢,你就在想提亲了,会不会太早了些?」 慕九有些不乐意地反驳道:「什么叫八字没有没有一撇,我这一撇已经有了,差的是剩下的那一捺了 。」 陆远:「……」 听起来好像是狡辩,但这种狡辩貌似还挺有道理的,虽然不是双向的奔赴,但至少有单箭头了。 「陆兄,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啊?我要再确定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慕九又道。 陆远忍不住以手扶额。 「这个不好说,每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如果会时时刻刻牵挂着一个人,把他的喜怒哀乐都放在心上,希望他平安快乐,一生无忧,应该就是喜欢了。」 慕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表情难得有些凝重。 片刻后,就在陆远进了厨房开始备菜时,慕九又进来了。 「陆兄,你帮我个忙呗,我不好意思问,要不你让你夫郎走一趟,从侧面打听一下林家哥儿的态度。」 陆远嘴角抽了抽,不客气地嘲笑道:「你怎么这么怂呢。」 平时的慕九老神气了,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拽样,没想到他会在感情上怂下来。 不过也正常,年轻人脸皮薄一点是常事。 话说他当时和小夫郎在一起的时候有怂过吗? 好像没有,他意识到自己对小夫郎有好感的时候就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了,后来没多久也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其实仔细论起来,他应该是在更早的时候,在小夫郎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一瞬间就心动过的,只是在那时的情形下,对小夫郎悲惨遭遇的同情怜悯盖过了心中悸动,不然他为什么从一开始想的就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而不是什么各自安好,可见他的潜意识传递出来的信号就是要和小夫郎在一起,没有想过分开。 想着想着,陆远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 「怂?怎么可能?本少爷怎么可能会怂?我这是知己知彼,才好成竹在胸,百战不殆。」 慕九不承认自己从心,还是嘴硬得很。 陆远直接一摆手,「行行行,不怂,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哪天我让我夫郎去林家走一趟,如果他乐意帮忙的话。」 慕九顿时喜上眉梢,并且又自信起来了。 「我这么好的人,哥夫郎向来喜欢我,一定会愿意帮我的。」 陆远白了慕九一眼,「胡说八道什么呢,我夫郎才不可能会喜欢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第166章 不如年上香 「此喜欢非彼喜欢啊,陆兄你不要这么总是这么小心眼,身为男人,要大度点,有气量,你又不是老陈醋转世,老是酸熘熘的。」慕九念念有词,大概是心情好,又变得不着调起来了。 陆远听得眼皮狂跳,「大度?大度你个大头鬼,你再叽叽歪歪的,就从我家滚出去。」 慕九还是很有眼色的 ,「喔」了一声便很识趣地离开陆远的视线,不过边走还边嘟囔道:「怎么过了个年,陆兄的脾气变得这么暴躁了,难道是因为又老了一岁,有了年龄焦虑,理解理解,毕竟也是奔三的人了,有年龄焦虑很正常,就跟那傢伙一样,最是介意自己的年龄了。」 有些时候,陆远真的情愿自己的耳朵不那么好使,比如现在,他听到了慕九自以为小声的嘀咕,有种想揍人的冲动。 还年龄焦虑,还奔三了,慕九这傢伙真的嘴挺欠。 不过最后陆远也没揍人,比起揍慕九一顿,还是用心给自家小夫郎准备一顿好吃好喝还有营养的饭菜更重要,区区一个慕九,怎么能和他的小夫郎相比。 慕九蹭了一顿饭,乐滋滋地走了。 当天晚上,陆远躺在床上,忽然就想起了慕九白日里说的那些话。 他先想到的不是慕九喜欢林芷这事,而是那些不太中听的话。 「梧宝。」 还没有睡着的云秋梧立马就给了回应,「嗯?怎么了?夫君。」 「你觉得我年纪大吗?」 「啊?」 云秋梧被问得一愣,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 。 第187页 好好的,怎么就扯到年纪了。 夫君年纪不大啊,二十几岁,还年轻着呢。 没有第一时间听到否定的回答,陆远心中拔凉拔凉的,一瞬间,脑补了很多。 完了,小夫郎该不会是在年上和年下之间,更喜欢年下吧,只是因为没得选,也没法改变,所以才接受了年上的现实,毕竟自己无论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年龄,还是穿越之前他自己的真实年龄,都是比小夫郎好大的,还不是一两岁,两三岁,而是四五岁。 虽然五岁的年龄差不算什么,无论古今,都挺常见的,但年上就是年上啊,哪怕一万年过去了,都是年上,不会变成年下啊。 不行,绝对不能让小夫郎嫌弃自己的年纪,要把年纪变成自己的优势。 想到这里,陆远开始给云秋梧洗脑了。 「梧宝啊,那些十几岁的小伙子整个就是一愣头青,容易冲动,还毛躁,不稳重,没经歷过什么,一遇到点挫折就消沉,还没主见,遇事容易慌,不细心,不懂得体贴照顾人……」 「有句话说得好,还是年纪大的会疼人。」 陆远发挥出了平生最精彩的口才,讲得那叫一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他没直接说年上有多好,但把年下一贬再贬,间接地把年上的好处吹嘘得天花乱坠。 简而言之就是年下有什么好,一点都不好,年下哪有年上香,世间只有年上香。 云秋梧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地还点头表示认同,虽然他不知道自家夫君为什么突然要和自己讲这些,但就是觉得夫君讲得好有道理的样子,不过夫君也着实太激动了些,激动到反常了,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啊。 「我知道啊,可是夫君,你很年轻啊啊,一点都不年纪大。」 这才是云秋梧感到最困惑的地方。 陆远一怔,随即喜上眉梢,忍不住将小夫郎往自己身边搂了搂,低头在小夫郎脸上落下浅浅一吻。 只要小夫郎不觉得他年纪大 ,嫌弃他老就行了,年上自有年上的好。 被亲了的云秋梧弯唇一笑,随即不甘示弱地亲了回去,啵啵啵地连着亲了几下,笑得像是偷了腥的猫,别提有多得意了。 「夫君,不要担心,我会一直喜欢你的,老了也会喜欢你的,一直一直喜欢你。」 陆远捏了捏小夫郎圆润了些的脸,笑道:「等我老了,梧宝你也不年轻了,到时候你就是嫌弃我老,也没法了,大半辈子都跟着我一起过了。」 云秋梧江将头埋进陆远怀里,亲昵地蹭了蹭,瓮声瓮气道:「没说嫌弃啊。」 他这么蹭来蹭去,几下就给陆远蹭出一身火气来。 算起来两人都快有一个月没有亲近过了,云秋梧还好,他如今比较容易累,经常睡不够,睡也睡得很沉,基本上一沾枕头就睡,睡眠质量贼好,一觉睡到自然醒。 而陆远就没那么好过了,他本来就不是多清心寡欲的人,以前一个人的时候还没觉得有什么,自从尝到甜头后,那可是一发不可收拾,隔不了几天就要想方设法地把小夫郎哄到床上翻云覆雨,「欺负」一下,尤其是过年那段时间更是放肆,冬日里清闲无事,小夫郎的身子也养得差不多了,加之几个月下来,小夫郎的身体是越来越成熟敏感了,自己一手开发探索出来的,闭着眼睛都熟悉得不得了,做起那档子事来更是如鱼得水,灵肉交融,尝尽人间极致欢乐。 香香软软的小夫郎就在自己身边,一伸手就能碰到,明明看得见摸得着,就是碰不得,就好像飢肠辘辘,久未进食的野狼望着摆在自己面前的肉忍得眼睛都直了,愣是吃不到,吃不进嘴里,只能闻闻问味儿,这种诱惑折磨,无异于是一大酷刑,很是煎熬难耐。 陆远不是那么没良心的人,自然体谅自家小夫郎辛辛苦苦怀着小宝宝,能忍下去的时候都忍了。 可他这次实在是忍不了,他是个人,一个身强体壮,血气方刚,有正常需求的男人 。 乌黑的夜色掩盖了陆远晦暗如墨的眼睛,不过越来越粗重炽热的唿吸声却是藏不住的,何况陆远也压根没想藏。 云秋梧又不傻,再是天真单纯,时间久了,耳濡目染,就是一张白纸也被涂上了颜色,纯情小白兔早就变成小色狼了,耳根忍不住一阵阵地发热。 想起陆星私下和他说过的话,脸也不禁热了起来。 第167章 不满的小夫郎 这刚成亲没几年的汉子,最是没出息了,成日里惦记着的就床上那档子事,浑身的力气没处使,全都使在自己夫郎,媳妇身上,不给的话还要恼,给少了要闹,给多了就会越来越过分,若是平时也就算了,但在特殊时期是万万不能纵容的。 陆星的原话大概是这样的,他虽然在李家长大,李夫郎没有教过他这些,但他有一个好婆婆,也就是宋大娘,所以该知道的也都从宋大娘口中知道了。 当婆婆的,一般也不好管儿子房里的事,但沈烈有时做得太过,陆星又是个耳根子软的,只要沈烈要就给,尤其是刚成亲那段时间,以至于那段时间陆星经常都是腰酸背痛的,人没精神,脸色也很难看,宋大娘除了训儿子,也觉得陆星总是这样惯着沈烈不行,于是就教陆星该强硬的时候要强硬,别什么都听沈烈的,不然可不得被沈烈欺负得死死的。 第188页 云秋梧往旁边挪了挪,同时心里又有些过不去,就这么憋着,不会把人给憋出问题来吧。 他正在犹豫时,陆远一把拉过他的手,声音微哑地道:「梧宝,帮帮夫君。」 手似乎触碰到什么,云秋梧手指蜷缩起来,小声道:「怎……怎么帮啊?」 说话的同时,云秋梧其实是知道答案的,陆星和他讲过,可以用其他办法,比如用手也是可以的。 他没有拒绝,就是同意了,陆远趁机得寸进尺,低声说了几句 ,惹得云秋梧脸红得不行,但还是听完了,不仅听了,还打算照做。 陆远于是什么都不管了,他相信小夫郎会发挥得很好的,因为他知道自家小夫郎可是个勤学的好学生,天赋也好,学得可快可好了。 云秋梧学得是不错,也很乐意帮上自家夫君的忙,但渐渐的,随着手越来越酸,就有些不满了,忍不住小声抱怨道:「怎么这么久啊,累死个人。」 陆远挑挑眉,音色比之前还要沙哑,伸手轻轻敲在了小夫郎脑门上,「小坏蛋,这会儿嫌久了,以前你都是哭着喊着要夫君给你的。」 「才没有。」 云秋梧顿时羞恼起来,使了个坏,稍微地教训了一下陆远。 「好好弄,不能让我满意的话就要梧宝用身体来偿还了。」 陆远捏了捏小夫郎的腰窝,轻轻一碰,就让云秋梧忍不住软了身子。 他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理亏的云秋海棠哼唧几声,也怕自己真不小心闯祸了,要是让自家夫君因为某种不能启齿的原因去看大夫多不好意思啊,会被人笑话的,因此接下来伺候得很用心。 而他付出的代价则是红通通的手心,两只手都又酸又软,提不起力气来,人也跟被海浪拍到沙滩上的咸鱼一样,懒懒的,倦倦的。 陆远心满意足了,也没落下照顾辛苦了的小夫郎,礼尚往来,也让云秋梧跟着快活了一回,谨慎得很,只有一回,不敢多来,生怕弄多了弄狠了小夫郎会受不住,受不住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不能为了一时的快活就恣意妄为,想怎么浪就怎么浪。 没有得到完全满足的云秋梧哼哼两声,嘟嘟囔囔的。 他的声音实在太小声,还含含煳煳的,陆远竖起耳朵认真听都听不清,不过即使是没有听清,陆远也猜得到不会是什么好听的话,好脾气地拍着小夫郎的后背轻声细语地哄着,哄了好一会儿才把人给哄开心,哄睡着。 然而在心里,陆远已经计划着再过些时日,就可以稍稍地放纵一些了,有几种姿势很是不错,不需要小夫郎出多少力,基本上都是只管安心享受就好,出力的活儿都交给他。 想想陆远就激动,又有旗帜高举的迹象,连忙默念了几句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压下噌噌往上冒的火气。 第二天,陆远才想起慕九的事,吃饭的时候顺口提了几句。 云秋梧听了后很是吃惊,因为在他的印象中,林芷和慕九好像没什么接触的样子,哪里来的感情,在这一点上,他和陆远倒是心有灵犀。 随即云秋梧不知想到些什么,忍不住担忧起来,忧心忡忡道:「慕少爷家的门第太高了,林家怕是不太相配。」 云秋梧这话都说得含蓄了,何止是不太相配,说是天差地别也不为过。 门当户对平等地存在于每一个时代,云秋梧自小就是长在乡野山间,他认识的且知道的嫁的最好的哥儿也就是嫁到镇上,家里的汉子有门手艺,能开家铺子养家餬口,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就已经是顶好的日子了。 以林家的条件,林芷想要嫁给一户家境好些的人家,嫁到镇上去也不难。 但要是远嫁去京城,还是门第很高的家庭,既有权势,又不缺钱财,怎么看都是林家高攀了,两家的家世差距太大,以至于会让人生出担忧的地步。 云秋梧上辈子在宋府的时候,有幸见识过大户人家的讲究和排场,还知道大户人家的姑娘和哥儿也是不一样的,人家学的不是洗衣做饭带孩子,而是琴棋书画诗酒花,能管理后宅,还会做生意打理铺子,总之在云秋梧心中,就是学得很多,还很厉害的人。 以慕九的家世,和他家有来往的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林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哥儿,连字都不认得多少,也没什么见识,就是人情往来也未必处理得好,有感情的时候慕九会包容,没有感情了就会嫌弃,甚至是抛弃,而林家一无权二无势的,哪怕是知道自家哥儿吃亏了也只能忍着,没法为林芷撑腰。 云秋梧对慕九的印象还不错,但这份不错的印象是建立在慕九平易近人,不摆架子的基础上,在桃溪村的慕九可能是个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富家少爷形象,离开桃溪村就未必了。 世间汉子多薄情,这一点,云秋梧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个理。 第168章 捧场小夫郎 从前大槐树村的前村长家里有个很受宠的哥儿,家里人千挑万选给自家哥儿选了个是秀才的读书人夫君,那秀才家境不好,父亲早亡,寡母含辛茹苦抚养他长大,还供他念书,好在秀才也争气,接连通过童生和秀才的考试,也算是光耀门楣了,平日里侍母至孝,待人接物也是温逊有理,当时在所有人看来,这是一门门当户对的好亲事。 起初夫夫两个也是举案齐眉,日子过得不错,但后来秀才中举,又托人找了门路当上了官,一切就都变了,他开始瞧不起出身农户之家的结髮夫郎,觉得他粗鄙,没有教养,也不会打扮,整天就只会围着厨房和孩子转,面黄肤糙不好看,无论他夫郎做什么他都嫌弃鄙夷,总之是一万个瞧不上自己夫郎,觉得自己就该娶个大户人家的哥儿才和自己相配,最后一封休书将人打发了,因为生的孩子是哥儿索性连孩子也一併不要了。 第189页 自己就是乡野出身,也只当了个小官的汉子尚且在发达之后就无情的抛弃了清贫落魄之时迎娶的结髮夫郎,如果是高官显贵之家,对付一个普通人还不是轻而易举,好比动动手指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不用费吹灰之力。 云秋梧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陆远,确实,门第也是婚姻当中的一大影响因素,他算是比较了解慕九,但慕九家又不止他一个人,上面还有父母兄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知道慕九的家里人会不会介意有个家世一般的儿夫郎,最怕的那种面上假装不介意,一脸和善,实则心里介意得不得了的公公婆婆,要知道世上有好相处的好婆婆,就有不好相处的恶婆婆,大户人家,还要叫儿媳妇,儿夫郎立规矩呢。 不过陆远觉得慕九不是那么没有担当的人,倘若他真有心,必然会尽力去扫除阻碍。 但其实谈婚论嫁什么的都还早着呢,只是慕九的一厢情愿,林芷那边,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呢,也许对慕九没那方面的情意呢。 云秋梧犹豫起来,嗷呜一口咬下了咸菜肉馅味的大包子,吃得两边的脸颊都鼓鼓的,含煳不清地道:「那我嘿要补要告苏芷哥儿?我补告苏他,斯不斯更好?」 按照云秋梧单纯的想法,如实告诉林芷的话,有两种可能,一种就喜欢,一种是不喜欢,如果是前者,林芷就要远嫁去京城,去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生活,他不希望和自己的朋友分开得很远,也担心林芷能不能在京城开开心心地生活,但要是林芷不知道慕九喜欢他,以林芷的性子,大大咧咧的,未必能发现。 陆远摇摇头,「没什么区别,你不说,迟早慕九也会说,与其打个措手不及,不如让他有点准备,说到底是林芷自己的事情,别人插手不了,即便是朋友,也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 云秋梧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嚼吧嚼吧包子咽了下去,又咕噜咕噜喝了一碗羊奶,「嗯,我知道了,夫君,我这两天抽个时间去找一下芷哥儿,问问他的想法。」 随即云秋梧又道:「苗大娘可希望芷哥儿嫁得近些,不要嫁去多远的地方,要是芷哥儿真的远嫁去了京城,苗大娘会很失落吧。」 云秋梧在想怎么和林芷说的时候,是该委婉些,旁敲侧击比较好呢,还是直接开门见山比较好,不然问得太含蓄了,林芷可能没听懂,他还没去找林芷,林芷就先来找他了,来给他送自己做的青团。 青团主要是用艾草和糯米粉做的,艾草一般生长在春天,并且生长周期没有多长,所以在发现有艾草的踪迹时,会有不少人争先恐后地採摘艾草用来制作青团。 云秋梧还挺喜欢吃青团的,青团色泽青翠,口感软糯香甜,甜而不腻,还自带药香味,闻起来清香扑鼻。 不过陆远并不会做青团,云秋梧对青团也没有多喜欢,属于有的话会吃,没有的话也不会想起来,相比之下,还是更喜欢有多种口味的白糕,所以陆远便也没有特意去学怎么做青团。 虽然陆远不会做,但云秋梧还是有青团吃的,陆星和林芷都会做青团,每次都会给他送一些来,乡下人家,关系好就是这样,今天我家推了豆腐送你两块,明天你家捡了些山蘑菇分几朵给我。 「梧哥儿你快尝尝,我觉得我的厨艺又长进了,我娘夸我呢,说我这次的青团做得比上次好。」 在林芷的催促下,期待的眼神中,云秋梧拿起一个青团咬了一口,入口还是熟悉的清甜味道。 「是长进了,这次甜度适中,没有上次那么甜,甜到都有些腻人了。」 上次林芷送过来的青团甜到什么程度呢,用齁甜齁甜来形容也不为过,连云秋梧这个嗜好甜食的人,才吃了一个青团就忍不住要喝茶解腻,不然实在吃不下去,至于陆远,只吃了一口表情就凝滞了,本着吃都吃了,还是不浪费的原则,将心一横,囫囵地咽了。 林芷笑嘻嘻道:「糖放多了没注意,这次我是一点一点往里加糖的,觉得差不多了就没有再放糖了,所以肯定没有那么甜。」 云秋梧又吃了一口,情不自禁地点点头,「也更有嚼劲了,很筋道,芷哥儿你是越来越厉害了。」 「那是当然,我这么聪明,一学就会,这是第二次做了,肯定做得很好。」 闻言林芷扬了扬下巴,好不得意,眉宇飞扬,圆盘似的脸上写着「我就是很厉害」几个大字。 云秋梧很捧场地鼓起掌来,毕竟对他这种厨艺上毫无天赋,只有天负的厨艺废来说 ,只学一次就能学会做青团,吸取教训后第二次就能把青团做得美味可口的林芷,是他拍马所不能及的厉害人,只有佩服地竖起大拇指夸夸夸,外加羡慕的份儿。 第169章 林芷的意中人 坐了没多久,林芷就起身准备要走了。 云秋梧连忙喊住他,犹豫了一下 ,小声问道:「芷哥儿,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 林芷愣了一下,随即脸有些红地反问道:「你怎么知道啊?」 「啊?」 这下惊讶的人是云秋梧了,听这意思,就是有了。 「你有喜欢的人了,喜欢谁啊?」 该不会真的是双向暗恋吧,如果是的话,也是缘分。 林芷眼神飘忽着,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你认识的。」 第190页 云秋梧:「……」 他认识的,不会真的是慕九吧。 「慕……慕少爷?」云秋梧试探着问道。 林芷眼睛一下睁圆,脸上布满了迷茫,「和他有什么关系啊?」 顿了顿,他忽然反应过来,「等等,梧哥儿,你该不会以为我喜欢的是他吧?」 「难道不是吗?」 林芷摇摇头,「不是啊,我喜欢的是其实是文二哥。」 说到这里,林芷露出甜蜜的微笑,捧着脸一脸期待地道:「爹娘他们都觉得文二哥不错呢,让挑个好日子先定亲,等年底我满了十八岁再成亲。」 云秋梧揉了揉自己的耳朵,他怀疑自己是听错了。 什么? 芷哥儿喜欢的是文大夫? 而且听芷哥儿的意思,好像还见过家长了,林家长辈还挺认可的,还快要定亲了? 这进度也太快了吧,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好像也没多久吧,上一次从芷哥儿嘴里提到文大夫,还是在一个月以前,芷哥儿崴到脚那次吧,怎么一个月就到了两人情投意合,谈婚论嫁的地步? 不过随即云秋梧觉得其实也没多快,如果是相亲的话,进度比这还要快咧,这个月相看好了,下个月就能看好日子成亲了,也就是芷哥儿爹娘捨不得芷哥儿,所以才想要把婚事放在年底。 再说喜欢上一个人也不一定得要个一两年,两三年的,他当初好像没多久就喜欢上了夫君。 看林芷一说起意中人就眉开眼笑的样子,云秋梧觉得自己不用再替慕九打探什么了,因为林芷的意思很明显。 云秋梧在心里默默地同情了慕九一秒,随即就抓着林芷,开始追问他的恋情,开启了吃瓜模式。 陆星和沈烈的事情云秋梧基本上都知道,但是芷哥儿的话,可能是他近来帮着安胎,没有怎么出门,没见过芷哥儿几次,所以对朋友疏忽了,以至于他都不知道芷哥儿居然悄无声息地找到了对象,这可真是不应该,芷哥儿他们三人小团体中唯一没有成亲的哥儿,他的情感经歷可是很值得关注的。 「没什么好说的,就该怎么处就怎么处呗。」 大概是有些不好意思,林芷想要含煳过去。 即便林芷是个性子大大咧咧的哥儿,但提起喜欢的人,还是会忍不住羞臊的,他打趣云秋梧或是陆星的时候浪得飞起,轮到自己,就浪不起来了。 云秋梧岂会这么轻易放过他,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毕竟他以前没少被林芷打趣,好不容易才逮着一个机会,自然是不能错过的。 「就我崴脚那次嘛,其实我没跟你说,那次是他送我回家……」 林芷之前说的也没错,他确实是倒霉,好好的在平地上绊了个跟斗,把脚给崴了。 但他隐瞒了部分事实,比如他是和家里人拌嘴吵架了,气不过才跑到山上去的,一呆就是小半天,天快黑的时候又着急忙慌地下山,都安全下山了,却很倒霉地在平地上把脚给崴了。 为了早点下山,林芷抄的是近道,这就导致位置有些偏,前后都没有什么人家户,而文景阳上山采草药回来,走的是相同的路,自然就捡到了林芷,然后给林芷治疗崴到的脚,并送了他回家。 之后两人的接触就渐渐多了起来。 苗大娘和文景阳的娘还是同一个村子一起嫁来桃溪村的好闺蜜,所以林家和文家的关系一直都不错,也就是后来文家不在村子里了才断了往来,不过文景阳回到桃溪村后,林家还是多方面帮衬文景阳,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文景阳就经常给林家人看病,往来还是有的,只是林芷在没有喜欢上文景阳之前,话都没和文景阳说过几句。 但自从崴脚那次,林芷发现文景阳除了是个热心肠的好人,医术不错外,还很温柔,会哄人,心就有些悸动了,脚好以后,主动揽过以前苗氏隔三差五去给文景阳送些自家做的吃食的活计,越是和文景阳相处,就越是有好感。 而文景阳,也是喜欢林芷的,所以在察觉林芷对他有好感后,很快就告白表明了自己的心意,据他自己说是第一次在林家见到林芷就喜欢上了的,这个第一次见到不是小时候,而是长大以后文景阳回村子的那一天。 那个时候林芷还当文景阳是个陌生人呢,虽然林芷在很小的时候有见过文景阳,但文家离桃溪村都有十几年了,也不能指望一个两三岁的娃娃会记得当时还是小男孩的文景阳。 文景阳之所以会这么快告白也是有契机的,契机就是某天有个媒人上林家说亲,林芷的哥哥林岩的亲事早就是定下了的,四月的时候就要办喜宴了,所以只能是给林芷说亲的,文景阳当时在林家,见到媒婆上门就着急了,按理说他该离开的,毕竟是林家的事情,还是一个哥儿的亲事,但文景阳愣是不走,又听那媒婆介绍的人家还挺不错,苗氏和林文山都挺中意的,似乎只要林芷点头这桩亲事就能成了,便更着急了,都顾不得媒婆在场,就表明了自己想要求娶芷哥儿的意愿。 当时林芷不在场,媒人来说亲,哥儿是要迴避的,不然就是不知羞。 林文山和苗氏没发表什么意见,只说让文景阳去问林芷的意思,其实就已经是中意文景阳当自家哥婿的态度了。 之后就是窗户纸一捅破,林芷和文景阳水到渠成地在一起了。 第191页 第170章 捡只狗崽子 从林芷这里获取到恋情一手情报后,云秋才放林芷走了。 走之前,还不忘朝林芷挤眉弄眼 ,「快去给你的文二哥送青团了吧,别把人给饿着了。」 林芷扭过头去,哼唧道:「他又不傻,饿了不知道弄饭吃啊。」 话是这么说,林芷脚步却不慢,挥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云秋梧想起自己以前好像无意间打趣过林芷,没想到他还真和文大夫走到一起了,一时有些感慨,心想自己说得还挺准挺灵的。 陆远出去了好一会儿没回来,云秋梧有些坐不住,把门给关好,慢吞吞地熘达着去找人。 人没找到,先在半路上捡到了一只小狗。 那是一只被扔到路边水沟的小狗,全身灰扑扑,脏兮兮的,看着也没有多大,比成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叫声也小小的,很微弱,有一声没一声的呜呜咽咽,看着很可怜。 云秋梧蹲在路边,有些为难,在想要怎么把小狗弄回去。 这个水沟的高度不算高,他趴在地上伸手去够应该能把小狗给捞起来,但那样的话会压到肚子。 可要是不管小狗,当做没看到,直接走开的话,云秋梧又有些良心难安,虽然只是只狗,但也是一条活生生的狗命,而且小狗还那么小。 就在云秋梧决定要去找自家夫君帮忙的时候,陆远瞧见了他,快步走过来,问道:「蹲这儿看什么呢?梧宝,也不怕摔下去。」 好好的,哪里不能蹲,非要跑到水沟边上蹲着,也不怕没蹲稳一个倒栽葱直接一头栽进水沟里。 听到他的声音,云秋梧回头露出一个有些心虚的笑容,干巴巴地笑了两声,不过眼睛却亮了起来,欢喜地喊了声,「夫君。」 陆远「嗯」了一声,在这个时候也看到了那只小狗,眉头微微皱了皱,大概是想到了自家小夫郎为什么会蹲在这儿了。 「夫君你看,那里有一只小狗,没人要,把它扔在那儿,看起来好可怜,要不我们把它捡回家养着吧,养大了还能给我们看家呢 。」 陆远瞥了一眼。 确实是挺可怜,小狗的前主人没良心,养不起好歹送人,只要费些心思去找,愿意养狗的人家总是能找到的,直接扔了算怎么回事。 陆远不算是个对小动物多有爱心的人,遇见流浪猫流浪狗什么的从来没捡回家养过,但也不是多铁石心肠的人,虽然不能养,偶尔还是会餵些吃的,所以在看到这只被抛弃了的可怜小狗时是动了恻隐之心的。 而且自家小夫郎也有想要养狗的倾向。 唯一让陆远有些顾虑的是好像家里有怀孕的人,是不太适合养宠物的,因为猫猫狗狗身上会携带细菌什么的,而怀孕的人往往身体的抵抗力都比较低,比较弱。 「好不好嘛?夫君,我想养嘛,有只大狗可威风了。」 云秋梧拉着陆远的手晃个不停。 他是真的想养狗,以前大槐树村有户外地搬来的人家就养了大黄狗,那大黄狗长得可神气了,毛髮光亮,叫声洪亮,身形还大,两只前腿搭起来的时候和大半个成人一样高,每次大黄狗跟着他的小主人,小主人是个哥儿,走到哪里都没人敢招惹欺负那个哥儿,因为怕被大黄狗咬..。 后来他才听别人说那家人是专门养大黄狗的,为的就是好让大黄狗保护自己的小主人,那个哥儿因为一出生头髮就有些白,皮肤也比常人白老是被同龄孩子欺负,他家大人才想出了这个办法。 那时云秋梧很羡慕那个哥儿,因为他有大黄狗这条护主的狗,所以不用被欺负,村里最调皮捣蛋的孩子都不敢欺负他,怕被大黄狗咬,而自己没有大黄狗会保护他,又反抗不过,只能被欺负。 不过现在他有了夫君,谁也不敢欺负他了,他也不会再软弱地不敢还手,只能很窝囊地忍受,以前是想还手也不敢还手,还手了会被欺负得更厉害,也没谁会为自己撑腰,让后娘知道了,还会教训他一顿,嫌他惹事儿了。 可要是能养一只狗狗,哪怕是一只没有黄狗那么神气威风的狗狗,云秋梧也是乐意的。 对上自家小夫郎布灵布灵,眨巴个不停的大眼睛,陆远想了一下,觉得养狗也没什么,虽然狗会掉毛,还会闹腾,但只要给狗做好清洁工作,把它打理得干干净净的,应该也是能养的,可惜这里没有宠物医院,不然直接弄去定期打疫苗就好了,安全又省心。 陆远把小狗带回了家,弄了些热水给小狗洗了个澡,还给弄了些羊奶给它喝。 吃饱的小狗变得精神了许多,叫声都比之前有力了,洗了个澡还变得干净了不少,不再是脏兮兮的样子。 没清洗之前,看起来是条不太好看的小狗,等洗了个澡,露出身上毛毛原本的颜色,陆远发现原来还是只挺帅气的小狗,长得比较像边牧,一身皮毛黑白相间,但两只眼睛周围有一撮金色的毛,因此显出几分帅气。 「夫君你看,它还怪好看的 ,毛毛的颜色都有好几种。」 云秋梧摸着小狗柔软的毛毛,摸摸它的狗头 ,挠挠它的下巴,捏捏它的耳朵,撸狗撸得简直不要太开心。 而小狗呢,脾气也挺温顺,乖乖的任由云秋梧撸。 但它的温顺只在云秋梧面前,大概是因为先前陆远强行要给它洗澡,所以对陆远有意见,不肯让陆远摸它,一摸它就汪汪叫,龇牙咧嘴的,众所周知,狗这种生物,一般是不喜欢洗澡的,喜欢洗澡的狗即便是有,也只在少数。 第192页 见状陆远不由「嘿」了一声,觉得自己好心没好报,为了给这只狗崽子洗澡,因为它不配合,他身上打湿不少,还忙前忙后地烧水找澡盆子,结果换来的是什么,不是狗崽子的亲近,而是狗崽子的不满。 陆远一巴掌拍在了狗崽子的狗头上。 第171章 一醉解千愁 见状,云秋梧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温暖和煦的阳光撒在他的身上,眉眼弯弯的笑模样像是清风吹进了春日里的一池湖水,让陆远不由心旌摇曳,心神荡漾。 「好啊你,看你夫君吃瘪还笑话上了,小心我把这只没良心的狗崽子给扔出去,不养了 。」陆远故意道。 被他嫌弃的狗崽子汪呜汪呜地叫了两声,黑宝石一样明亮有神的大眼睛流露出几分可怜的意味,然后转头拿它的狗屁股对着陆远,一个劲地往云秋梧怀里钻。 陆远脸顿时更黑了,真有一种想要把狗崽子抢过来扔到一边让它自己玩去的冲动 。 云秋梧揉揉小狗的脑袋,「听到没有,要对夫君好点,要乖乖听夫君的话,咱们可不能做个没良心的小狗,要懂得知恩图报。」 陆远觉得不能指望一条狗多听得懂人话,他无也所谓小狗亲不亲近他,喜不喜欢他,但不能容忍狗崽子一直窝在自家小夫郎怀里,又不是没长腿,总要抱着像怎么回事儿,因此没多久就哄着云秋梧把小狗放了下来。 家里有了只小狗,云秋梧打发时间的方式又多了一种,每天要花不少时间和小狗玩,还教会了小狗握手和坐下。 云秋梧还给小狗取了个名字,叫做嘿嘿,嘿嘿笑的嘿嘿,他觉得小狗这么小就被抛弃了,说明它之前的狗生过得挺惨的,取一个乐观阳光的名字,也是祝愿它以后的狗生能够天天开心,经常都能嘿嘿笑。 而陆远呢,看到他嫌弃的狗崽子能够陪着自家小夫郎,让小夫郎高高兴兴的,对狗崽子的嫌弃也少了些,随着嘿嘿慢慢对他亲近,他看嘿嘿也顺眼了不少。 只是嘿嘿还是和云秋梧最亲,亲到一度想要跟着云秋梧到床上一起睡觉,陆远当然是不可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他最大的容忍度就是嘿嘿可以在家里的其他房间,还有院子里跑来跑去,但寝屋是从来不要嘿嘿进的,每次门啪的一关,嘿嘿都被挡在外面,汪汪地叫几声,挠几爪子后只能乖乖去自己的狗窝睡觉。 话说慕九自从知道林芷有喜欢的人后,当天就拉着陆远要喝酒,一副要一醉解千愁,不醉不罢休的架势。 陆远平时就很少喝酒,只有偶尔的时候兴致来了会小酌两杯,喝得酩酊大醉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如今更是忌酒,滴酒不沾,所以他没陪着慕九喝酒,不过看在慕九情窦初开又惨遭失恋的份上,陆远允许了慕九在自己家喝酒。 「呜呜,我命怎么这么苦啊,好不容易才喜欢上一个哥儿,以为要有夫郎了,结果转头夫郎就没了。」 慕九念念叨叨的,手里抱着个酒罈子不撒手。 「想开点,感情毕竟不能强求,世上多的是琴瑟和鸣,也有不少的有缘无分,就当是做了一场梦,梦醒了就别留恋了。」 慕九看了陆远一眼,幽幽道:「陆兄,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所以才说风凉话,哪有那么容易想开,要是你夫郎不喜欢你,喜欢其他男子,你能想开吗?」 陆远一时无言以对。 毕竟换成是他,他也没法想开点,总是劝别人容易,自己遇到的时候却怎么也放不下。 小夫郎没喜欢过自己也就算了,只要喜欢了,中途是不能变心的,收下了他递出去的票就没有反悔的道理,他是不可能宽容大度地成全小夫郎和别人双宿双飞的,只会用尽办法把小夫郎留在自己身边,这个世上他拥有的东西不多,没有哪一样是能够轻易失去的。 「不想开能如何,难道你还想强取豪夺不成?」陆远随口道。 随即忽然正色起来。 强取豪夺? 以慕九的家世和他自己的能力,强取豪夺也不是做不到的事情,就看慕九会不会了,有没有仗势欺人的心了,究其根本,还是要看慕九对林芷的感情到了哪一步,是否有发展到成为执念的地步。 慕九摇摇头,「算了,强扭的瓜不甜,何必讨人嫌呢,我让人查过了,那个文景阳人还不错,应该是个良配,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一世温饱应该是没问题的。」 顿了顿,慕九又道:「或许我没有那么喜欢他,而是喜欢他身上有那种自由活泼的感觉,可能是因为我没有吧,所以就想靠近一些。」 说这话时,慕九神色平静,语气怅然,和他一贯潇潇洒洒,玩世不恭的形象不太相符。 不管平时的慕九表现得再怎么吊儿郎当,像是个无所事事的公子哥,他在他的位置上,註定就会有自己的责任要承担,即便他上头还有一位兄长顶着,可他也很难真的做到无事一身轻。 陆远没说什么,他能说什么呢,让慕九什么都不管,只做自己?没有必要,慕九做出的所有选择都是出自他的本心,自己所想的固然是一方面,但往往有更重要的,所以会捨弃掉一些不那么重要的,把更重要,更值得的留下。 不出意外,慕九喝了个酩酊大醉,陆远还得伺候他这个醉得一塌煳涂的醉鬼,总不能把人扔在院子里不管了不是。 第193页 虽然陆远没有喝酒,但他身上也沾染了不少酒气,云秋梧如今是一点儿酒味都闻不得的,闻着就觉得噁心,于是陆远沐浴过后才回房。 而云秋梧早就撑不住先睡下去了,迷迷煳煳感觉到一些动静,在陆远上床后,熟练地往陆远怀里滚,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重新睡了过去 。 在醉了一次酒后,慕九在第二天又重新振作起来了,又是嬉皮笑脸的模样,看不出他有为情所伤的迹象,至少从外表上看不出来。 正吃着饭,慕九忽然一拍脑袋,「哎呀」一声。 引得陆远和云秋梧都忍不住侧目看他。 「怎么了?」 「没什么。」 说是这么说,在吃过饭后,慕九却找到了陆远,一副神秘兮兮有话要说的样子。 「陆兄,有个事我忘记和你说了,不过现在说也来得及。」慕九脸上难得流露出几分歉色 。 第172章 簪花 见状,陆远不由挑挑眉。 「什么事?」 「那什么,我大哥离京了,说是要来见你。」 陆远既意外又不是很意外,还有些期待。 毕竟有可能会遇见老乡,还是在一个异世时空,怕是一辈子也遇不到几个老乡。 「陆兄,你不惊讶啊?」 陆远反问道:「有什么好惊讶的,不就是见一面吗?难不成你大哥长了三头六臂,是个怪人吗?还是个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暴力狂?」 「当然不是,我大哥人可好了,他是个好官,也是个好大哥,还是个美男子 ,绝对不是什么怪人,也不暴躁的……」 说着说着,慕九又念叨起他大哥有多好了。 陆远都没眼看。 等慕九离开后,瞧着天气不错,陆远带着云秋梧一起上山挖竹笋。 几场春雨落下来,田间地头都是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云秋梧想到去年这个时候自己还要下地干活儿,什么活儿都要干,今年他不仅有自己的地了,还把地给租出去了,都不需要自己种地,就觉得很奇妙 ,奇妙到有些不真实。 「夫君你看,桃花开得好漂亮啊。」 热烈盛开的桃花像是一团团粉色的云霞,还是会随着风的吹拂翩然起舞的云霞,看着好看极了。 「是桃花好看?还是桃子好吃啊?嗯,小馋猫。」 陆远牵着小夫郎柔软细腻的手,用力地握了握,在手心画了一个圈。 「桃花好看啊,桃子也好吃啊。」 云秋梧笑嘻嘻的,眉眼弯弯的笑模样是会让人看了心情都忍不住跟着一起变好的轻快愉悦。 「你啊,还真是只小馋猫,看到什么都能想到吃的。」 陆远失笑地摇摇头。 云秋梧忽然松开他的手,走过去折了一枝桃花。 桃树是自家的,摘枝桃花也不妨事,而且桃花如果开得太多,本来就是要剪枝的,剪去一些桃花,不然太密了会影响后续桃子的生长,甚至会对桃树造成负担,供给不了足够多的养分。 云秋梧精挑细选了一枝开得正好的桃花,幸好这是一棵比较年幼,还不是很高的桃树,只要踮一下脚,伸手就能把桃花给折下来。 「夫君,你低下头好不好?」 云秋梧折下桃花后,又回了陆远身边。 陆远大概猜到自家小夫郎想做些什么,很配合地低下头,随即就感觉发间插上了什么东西。 如果猜的不错的话,应该就是桃花了。 本朝男子有簪花的习俗,上至八十,下至八岁,都有簪花的,真要讲究起来,其中也是有些名堂的,花的形状,大小,颜色都是能反映出簪花者的身份地位的,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有什么花就簪什么花,哪有那么多的讲究。 前几天陆远还见到沈烈头上簪了杏花呢,当时他没忍住笑了出来,主要是沈烈五大三粗的糙汉气质配上白中带粉,很是小清新的杏花,总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偏偏沈烈还自得其乐,得意洋洋地炫耀说他头上的花是他夫郎,也就是陆星给他弄上去的,他照过镜子的,觉得可好看了,甚至还反过来嘲笑陆远。 「好了。」 云秋梧还欣赏了一下,自我感觉良好。 「好看吗?」 陆远看不见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但他有点儿不自在,毕竟他以前可没有簪花的经歷,头一回嘛,不适应很正常,不像沈烈那样。 不过陆远觉得自己的形象可能和那天的沈烈比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好看啊,夫君很好看,又英俊又好看,都把我给迷住了呢。」 「夫君你看着我的眼睛,我的两个眼睛里都是我英俊好看的夫君。」 云秋梧很是捧场。 他倒也不也是完全地出于私情,说些好听的话来煳弄陆远,而是以这个时代的审美来说,簪花的男子比比皆是,也不是个个都是白面书生,可簪了花还是自带几分风雅浪漫,当然了,私情肯定是有的,在他心中,陆远一直都是好看的,无论怎么样都是好看的,簪花不簪花都好看。 陆远垂眸望着那双澄澈如秋水的眸子,心头微跳,顺从本心地低头吻了上去。 云秋梧闭上眼睛,乖顺地承受了轻如鸿羽的亲吻。 看到自家小夫郎这么乖,陆远心中柔软得不成样子。 闭上眼睛的小夫郎,就是等着被亲的。 第194页 如果这不是在外面,他一定抱着小夫郎亲个够,亲得小夫郎满脸通红,快要喘不过气,娇喘吁吁,柔若无骨地依附在自己怀里。 可是不行,关上门来怎么亲热都可以,反正没人会知道,但在外面得悠着点儿,不然传出什么风言风语吃亏的总是小夫郎。 所以陆远只是浅浅地在小夫郎眉心落下一吻,爱怜地亲了一下。 「好了,可以睁眼了,剩下的回家再亲。」 惹得云秋梧羞恼地瞪了陆远一眼,哼哼着道:「爱亲不亲,又没要你亲。」 陆远喉间溢出几声轻笑,「是我想亲,想得不得了,日思夜想,朝思暮想。」 云秋梧别过头去,耳尖红得厉害。 虽然只有两个人,但陆远还是挖了不少竹笋,吃了可以吃新鲜的竹笋,还可以晒些笋干放着,竹笋的生长有季节性,不是一年四季都能吃到竹笋的。 云秋梧负责找竹笋,陆远负责挖。 找竹笋的是一找一个准,挖竹笋的却有些笨手笨脚,挖断了好几根竹笋。 不过竹笋挖断了也不要紧,反正都是自家吃的,卖相什么的不那么重要。 下山的时候,遇到从地里干完活真要回家的沈烈。 沈烈一见陆远就哈哈哈地笑了起来,一笑就停不下来的样子让人不禁怀疑他有可能会笑岔气。 「哈哈哈……大舅哥……哈哈……你居然簪花了……哈哈哈……哎呦哎……哈哈哈……」 陆远睨了笑得乐不可支的沈烈一眼,语气凉凉的,「笑得这么开心,是天上掉馅饼了吗?」 第173章 小夫郎训狗 云秋梧也歪着脑袋看着沈烈,一脸疑惑地道:「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沈烈摆摆手,意思是没有,不过还是在笑,而且笑得很欢实。 陆远知道他是在嘲笑自己,就因为自己前几天嘲笑了他,现在风水轮流转,被嘲笑的是自己了。 横了沈烈一眼,陆远懒得搭理他,径直绕过他走了。 沈烈回家后,第一时间跑去找自己的夫郎。 「星哥儿,星哥儿你知道吗?我今天碰见大舅哥他们了,他前几天还笑话我呢,说我一个大男人簪花怪模怪样的,结果他自己都簪了,你是没看见那场面,挺滑稽的。」 陆星嘴角始终含着笑,听着沈烈唠叨完才道:「肯定是哥夫郎的主意,而且也没笑话错啊,你簪花的样子,确实怪怪的。」 前一秒还在乐呵呵的沈烈听见这话眉眼顿时耷拉下来,不可置信地看了自家夫郎一眼,然后幽幽道:「不带你这样的,怎么还拆台呢。」 「反正我不管,我明天还要簪花,还要夫郎你必须亲手给我簪,我必须要把大舅哥给比下去。」 说话的同时,沈烈拿着他那个大脑袋挨在陆星肩膀上蹭啊蹭,好像一只人形的会撒娇的大狼狗。 陆星驾轻就熟地哄着自家幼稚的夫君 ,音色轻柔,「好好好,都听你的。」 刚进门的宋大娘撇撇嘴,都没眼看沈烈这个没皮没脸的汉子是自己儿子,一天天的,尽是黏着夫郎,还撒娇,脸皮比城墙还厚,她自己就生出了这么个玩意儿,一点儿也不像自己。 而另一边,陆远和云秋梧回到家后,当天就吃上了刚从山上挖到的新鲜竹笋。 陆远用竹笋弄了两个菜,一个是竹笋炒肉片,还有一个是竹笋酸菜汤,又蒸了鸡蛋羹,炒了个素菜,一顿饭有荤有素有汤,还都是自家小夫郎喜欢的菜色,接着便开饭了。 云秋梧虽然口味发生了一些变化,但还挺能吃的,而且也不挑,说起来云秋梧能够欢欢喜喜地吃饭,没有任何害喜的反应,这一点让陆远放心不少,至少人不遭罪,之前陆星害喜的时候可是好长一段时间都吃不下东西,把沈烈给愁的,头髮都要揪下来一大把。 陆远和云秋梧吃饭时,嘿嘿就在桌子底下绕来绕去,主要是在云秋梧脚边上绕,时不时地叫两声,从叫声里都能听出它的迫切,显然是馋了,想要吃东西了。 为什么是馋,不是饿呢,因为嘿嘿如今并不缺吃的,一天都要吃几顿,才不像以前那样饱一顿饿一顿的,而且它刚吃过自己的午饭没多久,这会儿不是馋是什么。 知道嘿嘿是纯粹的嘴馋,云秋梧随口敷衍它一句,便继续自己的干饭大业了,至于陆远,当然是不会惯着嘿嘿的,就当没看到。 嘿嘿绕场好几圈,大概是明白自己得不到吃的了,也不走,干脆就在桌脚趴了下来,开始睡觉。 等吃完饭,云秋梧带着嘿嘿到院子里玩。 在厨房的陆远都能听到自家小夫郎那清脆的声音,一会儿喊「坐下」,一会儿喊「握手」的,时不时地还能听到几声狗叫。 「夫君你快来看,嘿嘿它两只爪爪都会握手了。」 云秋梧激动地朝陆远招手,要他过来看自己最新的训狗成果。 陆远抬脚不紧不慢地走过去,挨着云秋梧坐下,看着自家小夫郎和狗玩得起劲,见嘿嘿很听小夫郎的话,让它坐下就坐下,让它握手就抬爪子,看起来简直不要太乖,陆远也来了几分兴趣。 「嘿嘿,坐下。」 被叫到名字的嘿嘿动了动耳朵,转头看了陆远一眼,然后就不动了,该站着还是站着,跟站军姿似的,凝固成了一尊雕像。 陆远脸有些黑。 第195页 果然是只没良心的狗崽子,忘记是谁天天给它弄吃的了,也就见着饭碗的时候会沖自己摇尾巴,其他时候,理都不理自己,把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白眼狼,不,是白眼狗的形象演绎得淋漓尽致。 云秋梧忍了忍,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嘿嘿这么乖,还很有灵性,怎么就不听夫君的话呢,非要和夫君槓上。 陆远懒得和一只狗崽子计较,抱着小夫郎亲起来,他可是记着的,回家要亲回来的。 忘情沉醉于亲吻的云秋梧也没时间和嘿嘿玩了,毕竟小狗再好玩,也没有和自家夫君亲亲好玩。 嘿嘿歪着脑袋,不懂为什么刚刚还会和自己一起玩的主人为什么突然就不理自己了,但莫名感到很无趣,迈着短小的四条腿走了,跑到后院去看兔子。 当初的小黑和小白早都长大了,兔崽崽都生了不少,子子孙孙都有不知多少了,不过它们的子子孙孙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好多长大后都被一刀噶了,做成一道香喷喷的菜被吃进肚子里了,只能说有感情和没感情的到底不一样,同样都是兔子,陆远就不会对小黑和小白下手,除了是自家小夫郎养的宠物,动了它们小夫郎会伤心会难过,他自己也捨不得,不过其他兔子就不会捨不得了,该煎炸烹煮的还是一样不落。 「这是什么?桃子?」 云秋梧还以为是自己没睡醒,不然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看到桃子呢,他眨巴眨巴眼睛,再一次往桌子上看,先前看到的桃子还在,没有消失不见。 凑近些看,云秋梧发现原来不是真的桃子,而是一种形似桃子的点心。 实际上也不可能是真的桃子,还是桃花盛开的时节哪有桃子可以吃,这里一年四季的瓜果蔬菜都是应季的,过了那段时间就吃不到了,或许有的地方气候不同,有反季的瓜果蔬菜,但在这个小地方,商业没有那么发达,还吃不到反季的瓜果蔬菜。 「夫君你好厉害,做出来跟真桃子一样,我最开始还以为是真桃子呢。」 云秋梧满口惊嘆。 还觉得很感动。 夫君会费心费力地做出这么精緻好看的点心,肯定是他的缘故,夫君为他做的。 这种时刻被人放在心上疼的滋味尽管云秋梧不是第一次体会到,次数多得他都数不过来了,但每一次,都会让他感到心里暖暖的。 第174章 不正经 「别贫嘴了,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嗯嗯。」 忙活了一大早上,看到小夫郎吃得开开心心的,陆远唇角微微上扬,觉得很满足。 「小桃子,小桃子你怎么吃小桃子呢,是在吃你自己吗?」陆远逗趣道。 云秋梧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自己还有个小桃子的小名时,脸颊不自觉地鼓了起来,口齿不清地道:「不私啦……窝不私在吃窝自己……是在次……桃子啦。」 他怎么可能会吃嘛,他又不是傻,他虽然是小桃子,但不是那种小桃子。 「我看就是,小桃子在吃小桃子。」 云秋梧腮帮子鼓鼓的,还不停地动来动去,等咽下去后才一本正经地和陆远讲道理,大意就是他是个人,从头到脚都是,才不是挂在桃子树上的桃子,也不是被做成桃子形状的点心,桃子和点心是可以吃的,但他是不可以吃的 。 「谁说的,这个小桃子也是可以吃的,还很好吃呢。」 陆远抬手在小夫郎腰上摸了摸,语气要多不正经就有多不正经。 要他说,小夫郎这颗小桃子可是世上最好吃的小桃子,美味可口,饱满多汁,又解腻又解渴,怎么细细品尝都不够。 可惜的是现在暂时不能细细品尝了,只能浅尝辄止地尝两口解解馋。 云秋梧脸慢慢红了,哼哼着道:「不正经。」 身体却很诚实地挨着陆远,靠在他肩上。 下午,陆远带着小夫郎从外面熘达回来,刚回来没多久,有人来了。 来人在门口就开始唿天喊地地嚎起来。 「哎呦,我老婆子怎么这么命苦啊,一把屎一把尿辛辛苦苦拉扯长大的儿子年纪轻轻就走了,留下个孙子也不孝敬我这个老婆子,逢年过节的,都见不到一颗米一根菜,走在路上连声招唿都不打……呜呜……家有不孝子孙啊,倒了大霉了。」 这刺耳的大嗓门陆远一听就知道来人是谁了,当即脸色一沉,眼中闪过不耐。 怎么跟狗皮膏药似的,跟打不死的小强一样,老是往自己面前蹦跶,每一次都尽会噁心人。 云秋梧也听出来了是陆奶奶在门口撒泼,又来闹了,瞧着自家夫君阴沉的脸色,不由有些担心,「夫君,你出去看看,尽量不要动手,不然他们就要缠上我们了。」 陆远也知道这个理,点点头出去了。 陆奶奶虽然大着胆子来闹,但她的胆子又不是很足,只敢在门口鬼哭狼嚎,不敢进去,生怕自己进去了会被收拾,到时候万一门一关就完了,她跑都跑不掉,喊救命都没人能听到,所以就一屁股坐在院子大门外,声嘶力竭地嚎叫起来。 不夸张地说,难听得跟鬼叫声有的一拼,要是有小孩儿听见了,说不定会吓得晚上做噩梦。 「你嚎什么?青天白日的,在我家门口来鬼哭鬼叫。」 陆远语气很不好,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第196页 陆奶奶像是看到希望一般,马上就不嚎了,从地上爬起来要去拉陆远的手,被陆远甩开也不在意,腆着张老脸奉承道:「大孙子,奶奶就知道我们老陆家最有出息的就是大孙子你了,你这孩子,打小生下来就不一般,生下来没多久就能睁眼睛了,那眼珠子黑亮黑亮的,漂亮得很,脑袋大,聪明,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 陆远冷笑道:「不敢当,我不是个煞星吗?克父母亲人,会连累陆家吗?你不是叫嚣着要爹娘把我扔到深山老林让狼叼走算了吗?现在假惺惺什么,你是不是老煳涂了,你的宝贝孙子是陆明,那个会有大出息的,将来要当大官的陆童生。」 提到陆明,陆奶奶脸色一下变了,一张蜡黄布满皱纹,如同老树皮一样的脸垮了下来,一瞬间连身形都佝偻了几分。 「是奶奶的错,当初错信了那道士的话,以为你八字硬,命中带煞,所以对你不够好,但你想想,这么大一家子人,你二叔,三叔,还有四叔,还有两个姑姑,全都是姓陆啊,还有一堆沾亲带故的亲戚,要是你真是个煞星,可不就是把所有人都给连累了吗?我也是没有办法,你得理解我,我也是有苦衷的……」 陆远没功夫听陆奶奶扯些有的没的,还有苦衷,骗鬼去吧,容不下原主就是容不下,所谓的八字硬只是个藉口罢了,不仅容不下原主,连原主的爹娘也一併容不下,不就是看准了原主爹娘的爱子之心,所以才变本加厉地造谣,目的逼着陆老大夫妻离开。 起初是分家,但是一亩田地都不分,一文钱都不给,摆明了是不给人活路,陆奶奶做得这么绝,原主爹也忍不下去了,他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为陆家这个大家庭付出这么多,累死累活,当牛做马,可他的儿子却为亲人所不容,又或许是终于对陆奶奶这个娘彻底地失望了,索性请了村长还有族老要断亲,这才有了清静日子过。 「少来套近乎,陆刘氏,你不要以为撒泼耍赖就能煳弄过去,我和你没关系,想让孙子找别人去,我没兴趣给你当孙子。」 说着陆远就要转身关门,陆奶奶连忙扑上去,张开双臂挡着不要陆远进去。 「大孙子,奶奶知道你有本事,认识了贵人,还认识县老爷,现在你弟弟落难了,你行行好,找县老爷行个方便,把明小子给放出来,他一个读书人,怎么能够呆在大牢里,这不是让人笑话吗?」 「听说牢里的日子不好过,吃都吃不饱,住的地方也不好,你弟弟他是个从来没吃过苦的,怎么受得了在大牢里受苦,你当哥哥的,不能坐视不管啊,一笔写不出两个陆字啊。」 第175章 恐吓 陆奶奶是声泪俱下,浑浊的眼睛里流出泪来,看上去挺惨的。 然而她再惨陆远都不会有丝毫的动容。 难怪都求到他头上来了,原来是陆明闯下了塌天大祸,陆家一群人都收拾不了,所以又来给自己找麻烦了,想让自己给陆明收拾烂摊子。 他看上去像是个傻子吗?脑门上就写着「我是傻子」几个大字等着人骗,等着被利用,还是他是个脑迴路清奇的绝世圣父,专门干些没脑子,很无语的善事。 「想我找人给陆明求情,捞他出来?」 陆奶奶忙不迭地点头。 她也实在是没办法了,一家子都是种地的,几个儿子老实巴交地种了一辈子地,哪里认识什么官老爷,明小子出事后,谁都想不出办法来,甚至连明小子的面都见不到,老三拿着银子到县衙去都找不到门路行方便,只能灰熘熘地回来。 家里的汉子都想不出办法来,更指望不上几个儿媳妇,小辈们也不用提,还得是她这个老婆子想办法。 而陆奶奶能想什么办法呢,她只想到了来找陆远,因为她觉得陆远认识大人物,所以肯定有办法,方县令去过陆远家,还给他送了银子,送了牌匾,还有经常往陆远家跑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少爷的慕九,陆奶奶没见过慕九其人,但还是远远的看到过慕九的马车,也听村里人议论过,自己是眼红得不得了,巴不得是自己搭上了关系。 「他为什么进牢里了?无缘无故的,官府不会乱抓人。」陆远漫不经心地问道。 倒不是他有多关心陆明,而是纯粹对陆明进大牢的原因感到好奇,难道陆明已经不满足于逛花楼寻欢作乐了,和暗娼什么的搞上了?普通的花楼虽然是涉黄的娱乐产业,但毕竟是合法的,里面的妓子也好,小倌也好,要卖笑卖唱,还有的要卖身,但官府不会逮捕他们,而暗娼就不一样了,在没有获得官方许可的情况下,在背地里干些见不得光的事,交易的双方一旦被查出来了,都是吃不了兜着走。 闻言陆奶奶眼神闪躲起来,含含煳煳地道:「这个,我也不知道啊,也没人说啊,肯定是抓错人了,明小子怎么可能会干触犯律法的事情,一定是场误会。」 说着,她还像是肯定自己的话似的点点头。 一看就是没有说真话,陆远也不在意,反正陆明是死是活和他没关系,但还是对于陆奶奶这种都厚着脸皮上门找人帮忙了,还要东瞒西瞒的,嘴里一句实话都没有的做派很鄙夷,真当他是冤大头呢。 「你不是认识县老爷吗?去找县老爷求求情,只要把误会解开就没事了,明小子就能被放出来了,不需要多麻烦的。」 第197页 光听陆奶奶的一番话的,不知情的,还真以为是件多简单的事,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能解决 。 然而如果真的只是误会一场,陆奶奶还至于到处求人吗?陆明还会被关在大牢里出不来吗? 陆远对此嗤之以鼻。 「滚,别拿你们家的破事来烦我,我是吃多了,脑子被门夹了才会帮忙。」 陆远把陆奶奶扯开。 来软的不行,陆奶奶开始胡搅蛮缠起来,躺在地上,「你个没良心的,要看着你亲堂弟去吃牢饭,狼心狗肺啊,你不帮忙,老婆子我就不起来了,在你家门口一直躺着,死了就是你的责任,是你害死我的。」 陆远才不吃她这一套。 「行啊,乐意躺就躺,不信试试看你自己把自己给作死了,官府会不会要我给你偿命?」 陆奶奶一噎,顿时说不出话来。 她当然知道哪怕她一头撞死在陆远家门口,陆远也不可能会给她偿命,而且她的本意不是要把自己作死,是要给陆远施压,让他妥协替自己办事儿,把陆明惹出来的麻烦给处理好,她更知道要是她人不在了,撇开陆老三夫妻两个,没有谁还会再为陆明打算,陆老二和陆老四早已各自成家,儿孙都有了,就算是亲叔叔,也不可能把陆明这个侄子放在第一位 。 「你们陆家的事跟我无关,再来纠缠,别怪我报復,你说陆明在陶家哥儿尚在守寡,还没有从姚家离开时就哄骗人和他厮混,这算不算蓄意姦淫?」 陆远神色淡淡。 「反正他都进去了,多呆几天也没什么吧。」 陆奶奶惊慌失色,很快又强作镇定道:「呸,你吓唬谁呢,嘉哥儿和明小子明明是情投意合才在一起的,什么姦淫,要不是嘉哥儿不检点,明小子会看得上他,分明就是他个狐狸精勾引人,明小子娶了他,真是倒了大霉了 。」 从她的语气中不难听出对陶嘉的厌恶。 这也正常,因为自从陶嘉嫁给陆明后,陆家就时常鸡飞狗跳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整个村子看他们的笑话都看了不知多少了。 陶嘉仗着肚子里的孩子颐指气使,啥活儿不干,还要他婆婆周秀芬伺候,陆奶奶当然是看不惯陶嘉这么娇气,想给陶嘉立规矩,让陶嘉听话些。 然而陶嘉不是那么好拿捏的,性子娇蛮还凶,谁骂他他就骂回去,就是陆奶奶也一样骂,谁要对他动手就抱着肚子喊痛,有一回陆奶奶扇了他一耳光,陶嘉哭哭啼啼跑回娘家,喊上一堆亲戚给自己撑腰,大闹陆家,还扬言要上官府告陆明。 最后还是陆奶奶服了软。 陆明自从和陶嘉成亲后就不耐烦呆在家,经常找藉口出去,一出去就不着家,就是私塾放假了也只匆匆回来吃顿饭,拿些钱就走了,连夜都不过,陆奶奶本来还向陆明发牢骚,让陆明管管自己夫郎,谁知还反过来被陆明埋怨一通,说他整日里读书已经够耗费心神的了,家里就不要给他找麻烦了,又说当初他不愿意娶陶嘉,是陆奶奶非要他娶的,如今人娶回来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不满意就别让他娶啊,还让陆奶奶别和陶嘉计较,陶嘉毕竟是双身子的人,他娘家也不好得罪,忍忍就过去了。 陆奶奶以前把几个儿媳妇都管得服服帖帖的,孙媳妇也一样,只有陶嘉她管不住,头一次碰了壁,差点儿没把自己气出病来。 第176章 舞弊 而陶嘉除了有娘家做靠山,有孩子做在陆家的立足之本,他还很有心机的给周秀芬洗脑,一直挑拨周秀芬和陆奶奶的婆媳关系 ,陆奶奶绝对算不上什么和善的好婆婆,每个儿媳妇她都是磋磨过的,周秀芬当然也不例外,以前周秀芬无论陆奶奶是打是骂都忍着,现在被陶嘉挑唆着和陆奶奶对着干。 至于陆老三,那就是个欺软怕硬的怂货,根本起不了啥作用,以前周秀芬软弱,他就强势,一天不骂上几句不过瘾,还打人,自从周秀芬拿着斧头要和他干架后,他就怂了,硬气不起来了,陆奶奶要他管管自己媳妇儿,陆老三左耳进右耳出,当没听到,甚至被周秀芬影响,觉得陆奶奶管得也太宽了些,他们都几十岁的人了,凭什么好多事都不能自己做主,还要听老娘的。 「是姦淫还是情投意合我说了不算,得县老爷说了才算,可是有一点,陶嘉是有了身子才进门的,婚前有染是事实,你说官府会查到些什么呢?」陆远似笑非笑道。 他承认他有在恐吓人,可是这恐吓是有可能成真的,只要陶嘉改口,陆明就要倒霉了,而陆明这个时候已经在牢里了,要是再摊上点什么事儿,想不在牢里多呆几天都难。 陆奶奶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惊惧地看了陆远一眼,爬起来就开始跑。 别看人老了,腿脚还挺利索,跑得飞快,一会儿就跑得不见人影了。 大概是怕迟了陆远就要找麻烦了。 陆远嗤笑一声,觉得未免太不禁吓了些,就这么几句话人就怂了。 大门一关,陆远进屋去了。 先前的吵闹云秋梧也听到了些,自然是将陆奶奶骂了一顿 ,不过随即他也好奇起来,想知道陆明是犯了什么事儿,怎么就进大牢了。 陆远也不知道其中缘由,摇摇头表示不知。 云秋梧有些惋惜地嘆了口气,决定改天去找陆星唠唠嗑儿,看能不能从陆星那里知道些什么内幕。 第198页 然而到了第二天,不用刻意打听,陆明犯的事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了,还编了首打油诗到处念。 「读书读了十几年,银钱花了好多钱,一个秀才考不上,心术不正走歪道,若问童生咋中的,不靠本事靠门道。」 从这首打油诗中不难猜出陆明正是因为科举舞弊才惹祸的,而且不仅在考秀才的考试中弄虚作假,就连他的童生功名也不是靠自己的真才实学得来的,不知道是走了什么歪门邪道才吊车尾中了一个童生,当时没有被发现,侥倖矇混过关,这一次还想故技重施,结果露馅了不说,还把之前的事情也给扯出来了。 陆远觉得自己以前还高看了陆明,以为他能考上童生,至少也是有几分本事的,现在看来,哪有什么真本事啊,倒是些旁门左道钻研了不少。 「啧啧,作弊,考不上就考不上呗,考不上秀才的读书人多的去了,干啥要弄虚作假,功名没了,名声毁了,前途也没了,还要蹲大牢,多不划算啊。」 「好歹是个会认字写字的,就算读书读不出个名堂来,也能到镇上找个活计,给人当帐房先生什么的,也可以收几个学生当教书的先生,村里还没私塾先生呢,养家餬口总是可以的。」 云秋梧摇着头,表示不能理解陆明科举舞弊的想法。 陆远知道自家小夫郎说的很有道理,很多人苦读书也读不出个名堂来,所以中途放弃的不少,即使不种地,也能凭藉读书识字的本事找到一条活路,好多人是大字不识一个的。 但这些道理放在陆明身上显然是不适用的,因为他是一个心气高傲,自视不凡的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平庸之人,便是不读书了,也不会放低身段去当什么帐房先生,什么教书先生,他看不上,估计除了当官,他什么也看不上,有村民请他念封信,都要给五文钱,不给就不念,要是请他写点什么东西,那笔墨费就更高了,关键是人家给钱了还要摆出一副勉为其难的的样子,要人三催四请的,好像多为难他一样,平时有人和他打招唿也是爱答不理的,对比一下桃溪村的另一个童生刘元清,那可就要好打交道多了,同样是读书人,刘元清就没有这么目中无人,总是鼻孔朝天地看人。 所以陆明是一定要考上秀才的,不然他就要在桃溪村这个小山村呆一辈子,小小的桃溪村哪配得上他的鸿鹄之志,甚至是秀才也不一定能走出小山村,还得再更进一步往高处爬,只是他心高气傲,但没真本事,只能动些歪心思,而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做过,就会留下痕迹,做坏事更是如此,被抓住了也是活该。 要是陆明靠作弊都成了秀才,那岂不是对其他的读书人不公平,是对考上了秀才的人的一种侮辱,更是对那些刻苦读书,本来有望考上却被一个骗子挤下来的书生的一种莫大的讽刺。 桃溪村一共就两个童生,折进去了一个,所幸还留下一个,刘元清在县城考完试后没几天就回来了,这些天帮着家里人春耕,村里人对此也见怪不怪,不觉得一个读书人下地干活儿有什么稀奇的,因为刘元清是从小到大在读书之余,尤其是农忙的时候,是会放下书本,走出书屋,给在田地间挥洒汗水的家人搭把手的。 刘元清人老实本分,不走那些歪门邪道,所以没出事儿,但陆奶奶却觉得有猫腻,天天嚷嚷着刘元清肯定也作弊了,只是运气好,所以没有被发现。 第177章 又卖孙女 陆奶奶这么胡搅蛮缠,除了和刘家交恶外,其他什么好处也没捞着,陆明还是在大牢里待着,出都出不来,据说连探监都不行。 某天慕九来时,陆远随口问道:「科举考试不是查得很严吗?怎么还能作弊?」 一考就要考几天,吃住都在一个小空间就不说了,考生进场的时候是连自带的馒头都要掰开来检查的,巡场的人也盯着,在这么严密的监考下还能有人作弊,不得不说,也是一种本事,换做心理素质差点的,都不敢作弊,怕露馅。 「查得再严也架不住有的地方心术不正,专门钻研些旁门左道。」 「不过这一次不是打小抄,是有考题提前泄露了,所有花钱买了试题的应试书生全部都被下大牢了,这事闹得挺大的,据说还牵涉到一些官员,且有得查呢。」 慕九忽然想到据说下大牢的书生里有个桃溪村的,还是姓陆的书生,忍不住看了陆远一眼。 「陆兄,你别是想把陆明捞出来吧,这事儿就此打住,我劝你最好不要趟这趟浑水。」 陆远白了慕九一眼,「你想多了。」 慕九松了一口气,「那就好,还以为陆兄你想不开了呢。」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才像我认识的陆兄嘛,务必将冷酷进行到底。」 陆远:「……」 他冷酷吗? 他什么时候冷酷了? 他要是冷酷,慕九这会儿都不该坐在这儿,指不定当初就被什么豺狼虎豹叼走吃了。 自那日把陆奶奶恐吓走后,就再没有见对方上门,想来是怕惹怒陆远后,不仅不帮忙,还帮倒忙,所以怂了,不敢来了。 陆远以为自己能够旁观看热闹时,某天回家却看到了陆家的人。 「夫君,你回来了啊。」 云秋梧欢欢喜喜地迎出来。 第199页 陆远「嗯」了一声,进屋后才看到还有一个人,是个小姑娘,长得瘦瘦小小的,头髮枯黄,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 「你是……」 陆远眉头微微皱起,觉得这人有些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大……大哥……」 小姑娘弱弱地喊了一声,双手紧紧地揪着自己的衣裳,低垂着头,看起来弱小可怜又无助 。 这一声「大哥」让陆远不禁挑挑眉,「陆家的?」 小姑娘点点头。 云秋梧拉着陆远,向他使眼色,示意有话要单独和他说。 于是两人到寝屋说话。 「是这样的,我下午……」 随着云秋梧的讲述,陆远知道小姑娘,也就是陆老二的小女儿陆梅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家了。 据说科举舞弊的处理结果已经下来了,陆明被剥夺功名贬为白身,终生不得再参加科举自是不必说,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凡是舞弊被发现的,会落得这么个下场很正常。 但下了大牢的人可没这么容易放出来,要么到苦寒之地服役三年,要么就花一百两银子保释,当是花钱请人替自己服役。 官差来陆家通知让准备银子的时候,陆家一下就炸开了。 寻常百姓家,地里刨食的,哪可能拿得出来一百两银子,倾家荡产也未必能凑出来。 陆家地比较多,有七八亩,要是把地卖了,在东拼西凑,找人借也好,变卖家产也罢,勉强还是能凑一百两银子的,但那样的话,整个陆家都会被拖垮,没了地,就没了安身立足的根本,怕是陆家所有人都得集体去街上讨口,当乞丐,靠行乞度日。 陆奶奶就是再疼陆明这个孙子,也不可能搭上一大家子的生计,而且就算她想,陆老三夫妻就不提了,陆明毕竟是他们的亲儿子,但陆老二和陆老四是绝不可能答应的,为了个侄子,还是个前途尽毁,註定没什么出息的侄子把家里的地全卖了,不是脑子抽疯是什么,他们不拦着陆奶奶凑钱,但只要卖地,就分家,让陆奶奶跟着陆老三一家过去 ,以后老死不相往来。 反对的声音实在太大,但陆奶奶却没歇了攒银子把陆明保释出来的心思。 说起来陆奶奶确实不是个东西,以前趁着原主打仗去了,苛待原主的妹妹,为了钱,把陆荷嫁给了一个糟老头子,活活地让陆荷不堪受辱自戕而死,这事儿就够噁心人的了,谁知道了不得说一句心狠恶毒,这哪是当奶奶的能做出来的事,没想到更恶毒的还在后面呢。 陆家如今没有几个姑娘,要么是已经嫁人了,要么就太小,是重孙子那一辈的,只是几岁的小娃娃,只有陆老二夫妻俩有个小女儿,陆梅,今年才十四岁。 陆奶奶又打起了卖孙女的主意,在她看来,反正姑娘家终究是要嫁出去的,是别人家的,与其收那么几两的彩礼钱,还得置办嫁妆当陪嫁,不如干脆卖了,卖个好价钱。 这一次时间紧,陆奶奶寻摸不到要纳妾的有钱人家,恶向胆边生,找上了花楼,计划着要把亲孙女卖给花楼。 而陆梅,正是偷听到陆奶奶和周秀芬的盘算后,悄悄跑出来的,她不敢回去,怕回去了自己就被卖了,云秋梧见天都要黑了,就把人给带回来了。 第178章 人不见了 「夫君,你不会生气吧,我先没和你商量就让梅姐儿来我们家了。」 云秋梧眨着眼睛看向陆远,心中略微有些忐忑。 因为他知道陆远的来歷,晓得陆远和陆奶奶他们压根就没关系,所以陆梅也算不上是自家夫君的妹妹,夫君根本没必要管。 但他不忍心,一个小姑娘往山里跑,要是出点什么事就完了。 陆远摇摇头,「不会,这不正在商量吗,我当时都不在你怎么和我商量。」 「那就好。」 云秋梧展颜一笑,挨到陆远身边,仰头啵啵啵亲了几下。 「但是梅姐儿一直在我们家也不是个事儿,迟早陆奶奶知道了会来找她的,这该怎么办啊?难道梅姐儿就只能被卖了吗?」云秋梧忧心忡忡道,刚舒展的眉毛又拧了起来。 「要不我们把她爹娘喊来,一起商量出个法子来?」 陆远沉吟了下,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办法。 「为什么?梅姐儿爹娘不关心自己女儿,不为女儿着想吗?他们也没有多的女儿,只有梅姐儿一个女儿。」 陆远嘆了口气,「要说不爱女儿是假的,但梅姐儿的爹更听他娘的话,要是陆刘氏坚持,你猜他在女儿和老娘之间,会选择哪一个?怕是未必会选择女儿。」 陆老二其人,忠厚老实,在村里的风评不错,对妻子,对儿女,都还过得去,但偏偏什么都听陆奶奶的,都快把愚孝两个字刻在脑门上了。 儿子中陆奶奶最喜欢的是陆老四,这没什么稀奇的,皇帝爱长子,百姓爱么儿,孙子中最喜欢的是陆明,因为算命的说陆明会有大出息,从小也表现得比其他兄弟姐妹聪明,所以陆奶奶对这个孙子宝贝得不得了,连带着对陆老三也多了几分好颜色。 只有陆老二,妥妥的大冤种一个,人最老实,最勤快,但陆奶奶从来都是忽视他的,当长辈的一碗水端不平,陆老二一家受了不少欺负。 陆老二自己懦弱隐忍也就算了,还要自己的妻儿也跟着一起窝窝囊囊地活着,挣了点儿钱全部都交给陆奶奶了,说是充作中公用,其实都用在了陆明身上,以至于他自己的儿子,陆轩到了二十二岁都还没说亲,因为没钱出不起彩礼,陆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还是自己喜欢的姑娘嫁给了其他人,而那时的陆明却能在酒楼里请自己的同窗们吃吃喝喝,并不缺钱。 第200页 连儿子受了委屈都能忍下来,陆远不觉得轮到女儿受委屈了,陆老二就能硬气一回,挺直腰杆和自己老娘对着干,说一句不同意,不答应,更大的可能是一面唉声嘆气,一面把女儿给卖了,还劝自己媳妇和儿子想开点,别为了一个迟早要嫁出去的姑娘家伤了大家庭的和气。 「那还是算了。」 云秋梧对村里人了解得不多,尤其是陆奶奶那一家的事,更是不知道多少,他也没怎么和那些人打过交道,陆梅算是一个,但也没咋说过话,只是每次见到,陆梅都会笑嘻嘻地喊他,眼神里也不会有类似于嫌恶讨厌之类的情绪,所以云秋梧对陆梅的印象还挺好的,不过还真不清楚原来陆梅的爹居然这么奇葩。 「可是梅姐儿……」 云秋梧忍不住嘆起气来,连亲爹都不一定会管,还能指望谁呢。 陆远看着一张小脸都快皱成苦瓜的小夫郎,伸手安抚地拍着他的背,「不急,不是还有陆轩吗,陆轩好像很疼妹妹的,也许不是全无出路。」 「是吗?」 云秋梧想了想,依稀记起从陆星口中听到过陆家的一些事,好像说到过陆轩和陆梅这对兄妹的感情很好,有次陆明欺负陆梅,陆轩看到了冲上去痛揍了陆明一顿,把陆明揍成个猪头,虽然之后陆轩被陆奶奶打了一顿,但陆轩却不低头,也不后悔自己打了陆明,凭什么妹妹被欺负了他还要忍着,他就是要给妹妹出头。 …… 几天后。 「你们听说了吗?梧哥儿,星哥儿,陆家又有热闹了。」 林芷表现得神秘兮兮的,明明就只有他们三个人,说话却还小小声声的。 「什么热闹啊?」陆星好奇地问道。 倒是云秋梧,没有那么好奇,因为他还挺清楚的,猜也能猜出个七八成。 「昨天下午,有几个人到陆家去要把梅姐儿带走,知道为什么吗?梅姐儿被她奶奶,也就是陆家那个老太婆卖了,定金都收了一半,结果梅姐儿人不见了,她哥也不见了,交不了人,陆家被砸了个稀巴烂,老太婆被气晕了,还跑来我家门口嚎 ,要我爹安排人去把梅姐儿他们找回来。」 林芷对陆奶奶的观感很不好,一口一个老太婆,谁让陆奶奶脸皮太厚,明明林家都回绝了媒人,苗氏为了不让林芷心烦就没和他说陆家找人上门给他做媒这事,结果陆奶奶还疯疯癫癫地找到林芷,话里话外都是他家孙子是个潜力股,让林芷识趣点嫁了,别挑挑选选的,以他的条件,也挑选不到多好的夫家。 先不说私底下去找林芷,当着一个未婚哥儿的面说些有的没的合不合适,只林文山和苗氏不点头,陆奶奶就不该再缠着林家,死皮赖脸的,真当她孙子是个宝,只要是个人就得心甘情愿地上赶着求嫁。 林芷当然也没惯着陆奶奶,小嘴叭叭的,火力全开,呛得陆奶奶话都说不出来。 这要是个一般人家,如果林芷爹不是村长,陆奶奶肯定就要到处编排林芷的不是,说他这个哥儿怎么怎么不好。 「也真是好意思,自己亲孙女都出卖了,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前几年才把……」 说到这里,林芷看了云秋梧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才继续道:「才卖了一个孙女,又要卖孙女了,从前的溪哥儿也过得不好,年纪轻轻人就没了,合着他们陆家是不把姑娘和哥儿当人看,投胎到他们家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 「老太婆还到处说女儿没良心,嫁了人就不管她了,一年到头都不来看她几次,就她那样儿,活该两个女儿不回娘家,听我娘说,她以前对自己的女儿也不好得很。」 林芷口中的溪哥儿是陆老三和周秀芬的头一个孩子,官配后是被酗酒的丈夫打死的,事后赔了三两银子事情就算了结了。 整个陆家这一辈中就只有一个哥儿,陆奶奶却都容不下,不好好对待,又不是有十个八个养不起,姑娘也没几个,但个个都被陆奶奶当成了利益交换的工具。 「坏事做多了,是要遭报应的,老太婆不会有好下场的。」 林芷的话得到了陆星和云秋梧的一致点头。 当初荷姐儿虽然是自己想不开寻死的 ,但要不是活不下去了,谁会想死。 第179章 嗜酸的小夫郎 所以荷姐儿的死和陆奶奶难逃干系。 都逼死一个孙女了,现在又对另一个孙女下手,她看重的孙子是宝,难道孙女就活该是草,都要给陆明铺路不成。 「村子里没动静,村长是不是没让找人啊?」 陆星有些疑惑。 林芷笑了一下,「找什么找,腿长在自己身上,梅姐儿和她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再说都不在村子里了,上哪儿找去,大傢伙儿都有自家的事情要忙,哪有那么多闲工夫。」 「我觉得肯定是梅姐儿和她哥提前知道了什么,她哥不想让自己亲妹妹受苦,干脆就带着人跑了,听说把户籍给带走了,这样就不是黑户了,到外面躲几年,等陆老太婆死了再回来就好了。」 云秋梧看了林芷两眼,心想还猜得挺准。 那晚上陆远连夜去找了陆轩,陆轩见到陆梅后,果断地决定要带着妹妹跑路,离开陆家这个是非之地,压根就没指望自己亲爹,也就是陆老二能靠得住,所幸他这个哥哥对妹妹是真好,有了陆荷的悲惨经歷在前,陆轩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看着自己唯一的亲妹妹跳入火坑,还是被卖到花楼 ,从此以后连良民都不是,成了人嫌人唾弃的妓子。 第201页 陆轩熘回陆家偷走了自己和妹妹的户籍,还偷拿了陆奶奶存起来的几两银子,为了以防万一,还找陆远借了几两,然后兄妹两个连夜离开了桃溪村。 这个时代出远门光有户籍还不够,还要有路引,不过办路引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到官府去开就行了,一般没有犯事就能开路引,陆轩一向老实本分,没惹过什么事儿,如果计划要走远一些的话,想来已经成功拿到路引了。 通讯不发达,信息交换缓慢,交通也不便利,好多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所生活的小山村,只要陆轩兄妹离开桃溪村,离开石板镇,就是不出县城,换一个镇生活,人都不是那么好找的,一个镇下面还有好几个村呢。 「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我爹就是个村长,人都跑了,哪管得了这么多,老太婆来我家撒泼,非要我爹帮她把人给找回来,说是担心孙子孙女在外面受欺负,我看吶,是担心交不出人来不仅拿不到钱,花楼的人还要找她麻烦,听说一般花楼赌场什么的都有专门的打手,卸条胳膊卸条腿什么的就是一伸手的事,简单得很。」 「我看陆老太婆这次要栽了,不知道是会断手还是会断腿,凑不到钱,陆明也别想出来了,服役去吧,可气,还读书人呢,尽做些不要脸的事情,把我们村的名声都给搞臭了,我爹还被镇长给训了一顿,没找他们陆家的麻烦都是好的了。」 林芷说着说着还激动起来了,气愤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一个村出不了几个读书人,谁要是中了童生,秀才的话,不仅那个书生,还有书生的亲朋好友会很有面子,整个村都会与有荣焉,要是个状元的话,别说一个村了,十里八村的都轰动,同样的,反过来也是一样的道理,而且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科举舞弊的事情一爆发,有的村子里没人参与其中,便能独善其身看热闹,而桃溪村显然不能,成了个笑话。 「好啦好啦,不生气了,芷哥儿,我这里有糖,来吃块糖消消火气。」 云秋梧塞了颗糖给林芷。 林芷是很好哄的,只要有吃的就能哄好。 只是当林芷兴沖沖地把糖吃进嘴里的时候,顿时皱起了眉,「好酸啊,梧哥儿,你的糖怎么是酸的?」 云秋梧也吃了一颗,吃得津津有味的。 「酸吗?我不觉得啊,味道很好啊,夫君专门托人去县城才买到这么好吃的糖呢。」 林芷又看看陆星,发现陆星也吃得很开心,就只有他一个人觉得酸,一瞬间都忍不住怀疑起自己来,为什么只有他觉得酸呢,感觉自己的牙都要被酸掉了。 随即林芷反应过来,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格格不入了,因为梧哥儿和星哥儿都是有身子的人,他们的口味变得奇奇怪怪的。 陆轩带着陆梅悄悄跑路了,陆奶奶天天在家里破口大骂,还闹着要村里安排人去把陆轩和陆梅找回来,可想而知,没人搭理他们,她再怎么闹腾,都变不出一个陆梅来。 当花楼的人再一次来时,自然是白跑一趟,气急败坏地要陆奶奶把收了的钱给拿出来,随后还大闹一场,砸了不少东西才气沖沖地走人。 之后陆奶奶就病倒了。 而在这个时候,早就对陆奶奶越来越偏心陆老三一家的陆老四闹着要分家,过去十多年为了供陆明读书搭进去不少钱,这次没考上秀才还闹出丑事 ,还要家里掏钱把他从牢里给弄出来,陆老四觉得陆明这个侄子这辈子算是毁了,觉得与其指望陆明,还不如指望自己的孙子,一旦有了私心,要为自己的小家谋划,陆老四还能容忍陆奶奶的偏心就怪了。 陆老四闹着要分家没什么好意外的,比较意外的是这次陆老二居然也摆出了强势的态度要分家。 唯一不想分家的就是陆老三几个了。 陆老三是个自己没什么本事,又好吃懒做,爱偷奸耍滑的人,要不是上面有哥哥,下面有弟弟,一大家子一起过日子,帮他分担着,他自己是混不出个人样来的,以前还有陆明这个好大儿可以吹嘘,觉得自己将来能靠儿子给自己养老,现在儿子出事了,要是再分家,他还怎么过活。 可无论陆老三愿意还是不愿意,陆老二和陆老四都是铁了心要分家。 第180章 嚣张小夫郎 陆奶奶当然是气得不行,指责陆老二和陆老四没良心,在这个当口,居然不管自己亲侄子了,要各过各的日子,还骂陆老二不孝顺,她人还在呢,就要分家,这是巴不得她早点死啊 。 以前她一搬出什么父母在不分家的理由陆老二就会让步,这一次却不行了,陆老二坚持要分家,说会供养她,该孝敬的也照样孝敬,但家是肯定要分的,不然不止他儿女跟他离心了,他媳妇也要跟他离心,陆老二质问陆奶奶是不是要为了陆明闹得他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才肯罢休,陆奶奶被问住了,看着在自己嚎啕大哭的陆老二,又转头看满脸气愤的陆老四,勐的发现因为她多年的偏心两个儿子都和自己离心了。 最后陆家还是分家了,分得勉强还算公平,不过要说占到便宜的还是陆老三,谁让陆奶奶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陆明要去服役几年都回不来,老三家少个劳动力所以多分两亩地,又说陶嘉没几个月就要生了,家里又多了一张嘴吃饭。 只要能分家,吃点亏就吃点亏,陆老二和陆老四也没纠缠,只是他们宁愿出钱给陆奶奶养老,也不愿意陆奶奶和自己一起生活。 第202页 陆奶奶还牵挂着陆明呢,也想跟着三儿子一起生活。 「要是他们早些分家该多好,梅姐儿他们说不定就用不着离开了。」云秋梧感嘆道。 从陆轩选择自己独自带着妹妹离开,就可以看得出来他对陆老二很失望,打心里不觉得陆老二能护得住女儿,认为他还是会一如既往的软弱窝囊,为了所谓的孝顺牺牲女儿的一生。 「无论怎样,离开是更好的选择。」 陆远倒是不觉得分家或是不分家会影响到陆奶奶卖自己的孙女,因为真论起来,原主一家早就和陆奶奶他们分家了,然而陆荷不还是被陆奶奶卖了吗。 陆梅的情况比陆荷稍微好些,她有爹娘,还有哥哥,而原主在那个时候却不在陆荷身边。 可窝囊软弱的爹娘,尤其是像陆老二那样的爹是护不住自己女儿的,陆轩也未必护得住,别的不说,花楼派几个打手来,直接把陆轩给揍趴下,不就能把陆梅给带走了吗,还有一种上不得台面的办法,弄些迷药把人把迷昏,就像当初迷晕陆荷一样,故技重施,只要着了道,陆梅再醒来人就是在花楼了。 陆远甚至觉得如果不是一双儿女的离开,或许陆老二还下不了决心要分家呢,继续窝囊下去,任由自己的女儿被卖了,自己还有妻儿还继续当牛做马地给一大家子当苦力。 想到陆梅,陆远又不禁想到陆荷了,两个小姑娘是差不多的遭遇,可惜一个命好一些,一个命没有那么好,结局也走向了不同。 可惜了。 当天晚上,陆远做了一个梦。 在梦中,陆远和另一个陆远相逢了。 从梦中醒来,陆远脸上是浅淡的笑容。 原来他们在不同的时空,都各自开启了自己新的人生,各自收穫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样很好,很好,是最好最好的结果了。 三月的最后一天,是云秋梧的生辰。 云秋梧之前一直表现得平平淡淡,好像忘记了这件事一样,实际上他当然是没有忘记的,对于自己的生辰,他记得可清楚了。 可是他不好意思直接和陆远说,不然显得自己很迫不及待,多想过生辰一样,期待着自家夫君不需要提醒也能想起来。 不过陆远却一直没提。 直到生辰到来的前一天晚上,云秋梧实在是沉不住气了,决定还是提醒一下自家夫君,不然夫君可能就要想不起来了。 「夫君,你记得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记得啊,不过明天不赶集啊?想赶集了?想去我们就去,不一定非要赶集的日子再去赶集。」 陆远是揣着明白装煳涂,如果云秋梧此时能看到他的表情,就会发现陆远是满脸憋不住的笑。 然而夜色早已降临,黑夜拉开帷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又没有照明的烛火,云秋梧显然是不可能看清躺在他旁边的男人是什么表情的。 陆远装得挺像那么回事儿,云秋梧气鼓鼓地拍了他的胳膊一下,嘟囔道:「不去,我没想去赶集,没什么要买的。」 「不买东西可以去玩啊。」 「没什么好玩的。」 云秋梧「哼」了一声,又道:「再想,再仔细想想,明天除了不是赶集的日子,还是什么日子?」 「行,那我想想。」 过了会儿,云秋梧忍不住催促道:「还没想起了吗?」 「没有呢。」 「你怎么这么笨啊?」 云秋梧小声地吐槽,觉得自家夫君好像变傻了,以前夫君明明很聪明的。 「谁笨?」陆远反问道。 「你啊。」云秋梧大声嚷嚷着道。 反正夫君现在不敢动他,就算他放肆些,说说夫君的坏话也没什么,夫君拿他没办法,这就是仗着肚子里有小宝宝就能为所欲为,嚣张跋扈了。 陆远还真没什么办法,对于自家小夫郎,一直都是打不得骂不得,以前还能在床上教训一下,现在却是不行了 ,宝贝还来不及呢。 虽然不能教训小夫郎,但把人抓过来亲一口,偷个香还是可以的。 云秋梧躲着不让亲,但床就这么大,而且他还是睡在里面,再怎么想躲,碰到墙壁就躲不了了,只能乖乖束手就擒,被迫地接了一个吻。 说是被迫也不对,应该说是半推本就,他若是真的不愿意,陆远是不会勉强他的,不过云秋梧何曾真的不愿意过,每一次都是愿意的。 「好了不闹了,放心吧,我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所以乖乖睡吧,梧宝,做个美梦,明天开开心心地过个生辰。」 陆远此时的声音特别的醇厚温柔,低沉富有磁性的音色仿佛是大提琴开口说话了,把云秋梧蛊惑得不要不要的,魂儿都飘了飘。 云秋梧迷迷煳煳地「嗯」了一声,张开双手抱着自家夫君,嘴角始终上扬着 ,像是在做一个美妙无比的梦 。 次日是一个云淡风轻,微风和煦的好天气 。 云秋梧从睡梦中醒来,在穿衣裳的时候发现了搁在床头的一封信,信封上写着「梧宝亲启」几个字 。 第181章 寿星小夫郎(一) 云秋梧展开信看了起来。 只见上面写着「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这两句诗的意思不难理解,云秋梧一看就明白了,顿时唇角上扬,眉眼弯着,露出一抹傻气又甜蜜的笑容。 第203页 洗漱好后,云秋梧第一时间去找了陆远。 他刚到厨房,就见自家夫君端着一碗长寿面走了过来。 「生辰快乐啊,梧宝。」 陆远略微有些惊讶,因为一般来说云秋梧醒了是不会立刻起来的,还要在被窝里赖一会儿。 「嗯。」 云秋梧笑着点点头。 要不是陆远这会儿手里没空,云秋梧都想扑上去抱着自家夫君亲几口。 「醒了就来吃面吧。」陆远招唿道。 这里的人过生辰是要吃长寿面的,当然,大户人家,王公贵族什么的,他们的生辰自然是要大办特办,举行宴会什么的,但寻常百姓能在自己的生辰吃上一碗长寿面就不错了,而且长寿面的寓意也很好,除开生辰,平常时候是不吃长寿面的。 陆远早上忙活着做好了长寿面,虽然只是一碗长寿面,但陆远做得很用心,里面有肉有青菜,还卧着两个荷包蛋。 当长寿面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云秋梧没有先吃,而是将脑袋埋在陆远胸口处,撒娇般的轻轻蹭了几下。 毛茸茸的脑袋贴着陆远的脖子,让他觉得有些痒,这种痒不止是触感上的,好像他的心也有种痒痒的感觉。 陆远轻笑一声,「多大的人了,还撒娇。」 「五岁啦。」云秋梧娇声娇气地道,还伸出一只手,亮出五个手指头。 近一年没有怎么干过农活儿,还有一些作用类似于护手霜的瓶瓶罐罐涂着,云秋梧的一双手被养护得很好,光滑细腻不粗糙,上面也没有长期干活留下的茧子,也不再是黄巴巴的了,被养白了不少,虽然手指头还是因为曾经生过冻疮而变得不再纤细修长 ,指关节有些突出,手指头有点肿,但这双手已经褪去了很多因为辛劳留下的痕迹,焕发了新的光彩。 「都五岁了还这么爱撒娇啊,我看三岁还差不多。」 「我不管,我就要,今天我生辰,我最大,什么都要听我的。」云秋梧嘟囔道。 别说是生辰这样特殊的日子,就是平常,陆远也基本上是什么都听自家小夫郎的,除了在床上的时候,几乎完全是反着来的。 陆远轻拍着自家小夫郎的嵴背,顺从着道:「好好好,你最大,天大地大,寿星最大,请问寿星可以先把面给吃了吗?坨了就不好吃了。」 云秋梧终于开始吃起长寿面来。 长寿面是长长的一根面,从头到尾要一口吃完,最好不要中间咬断。 云秋梧拿出了最认真的态度吃长寿面,生怕面会在中间断了,因为他想和夫君长长久久地在一起,所以必须要活得长久。 在云秋梧的记忆中,他已经记不清自己有没有吃过长寿面了,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三岁之前的事情他实在是不记得,只知道四五岁的时候是没有的,那个时候,云大海的脾气已经很暴躁了,动不动就打骂小爹,拳打脚踢,破口大骂,连自己也会被骂被打,小爹做些绣活儿好不容易挣的钱全部都被云大海给拿走了,哪里还有钱让自己吃长寿面,不过小爹会偷偷给自己煮个白水鸡蛋,摸着自己的脑袋告诉自己今天是他的生辰,所以可以吃得好一点。 现在的他,过生辰能吃到长寿面了,加两个荷包蛋那种,如果小爹也在,那该多好啊。 云秋梧眼眶有些湿润,但他努力地忍住了,不想在这个时候哭出来。 不能哭啊,哭了夫君该心疼了。 云秋梧一直低着头,因为角度的原因,陆远还真的没发觉他的不对劲,只是见他吃得有些急,忍不住提醒两句,让他别吃得那么快,慢慢吃,不用急。 在云秋梧吃他的长寿面的时候,陆远也给自己煮了一碗面,不过他的就是一碗普通的面了。 吃过早饭,云秋梧看到陆远在套牛车,一副要出门的架势。 「我们要去哪里呀?夫君。」 「看戏去,慕九说镇上新来了一个戏班,戏演得不错,再说天天在家待着,你不腻啊?」 陆远单手抱着又开始赖在自己怀里撒娇的小夫郎,另一只手替云秋梧整理了下头髮。 「不腻,在家里怎么会腻,和夫君在一起,我一辈子都不会腻的。」 「难道夫君你腻了吗?你是对我们这个家腻了?还是对我这个人腻了?想要换个夫郎了?」 云秋梧仰着头,板着张脸,眼睛一眨不眨地凝视着眼前高大的男人,乌熘熘的眼睛里跳跃着两团小火苗,仿佛一只在摩拳擦掌,蓄势待发的猫咪,下一刻随时有可能会亮出自己锋利的爪子。 陆远连忙摇头,「没有,我是担心总是让你在家里,会让你觉得闷。」 闻言云秋梧「嗯」了一声,嘀咕道:「这还差不多。」 要是夫君敢说自己腻了,他绝对要夫君好看,晚上让夫君自己一个人睡去,要不就和嘿嘿一起睡去,反正是别想和他一起睡,上床就把人踢下去。 不过他好像没那么大的力气,没法把夫君给踹下床去。 云秋梧微拧着眉毛,瘪瘪嘴。 虽然云秋梧在家里也确实不觉得腻,不觉得闷,但要是能出门熘达一圈,他还是高兴的,乐意的,所以乐颠颠地跑到车上坐好,夫夫俩一起出门了。 牛车缓缓驶出桃溪村的时候,看到的村民都忍不住感嘆陆家夫夫俩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啊,悠闲惬意,比他们潇洒多了。 第204页 曾经眼红云秋梧,巴不得是自家哥儿嫁给陆远的人如今也不眼红了,因为眼红也没用,酸熘熘的说几句,又影响不了别人过自己的日子,何必浪费口舌呢 因为不赶时间,所以牛车的速度并不快,陆远悠闲地驾着车,还能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自家小夫郎聊聊天。 到了镇上,陆远早就打听好戏班子登台唱戏的地方,所以直接带着云秋梧过去。 唱戏的地方是在一处露天的戏台,搭着几个草棚,摆了十几张桌子用来招待来听戏看戏的客人。 桌子上还摆着一些吃的,瓜子果仁什么的,愿意的话花点钱还能上茶水点心。 陆远对戏没有什么兴趣,但也不讨厌,而云秋梧则看得目不转睛,认真极了,连瓜子都顾不上嗑了。 见状陆远剥了一把瓜子仁,放到盘子里推过去,「吃吧。」 第182章 寿星小夫郎(二) 到盘子里推过去,「吃吧。」 云秋梧低头一看,见盘子里是剥好的瓜子仁,弯着眼睛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然后拿起瓜子仁吃了起来。 有现成的瓜子仁可以吃,不需要自己动手剥,云秋梧就能在放心看戏的同时,还有瓜子可以吃,两边都不耽搁。 看完戏,时间已经不早,两人去酒楼吃了顿饭 。 酒楼的饭菜云秋梧不是第一次吃了,第一次来的时候觉得价钱好贵,吃一顿就花了好几百文,可县城的消费水平更高,在酒楼吃一顿就是二两银子,这么一对比,云秋梧觉得几百文也不是不能接受了。 而且自己不会做饭,夫君天天做饭也会有厌烦的时候,还很辛苦,如果要在外面吃,就不用夫君做饭了,可以让夫君不那么辛苦,对此云秋梧是不反对在外面吃饭的。 「想吃什么?梧宝。」 云秋梧单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想了一下,「想吃鱼,还想吃鸭子,这里的八宝鸭很好吃。」 云秋梧很坦然地表达了自己的需求,想吃什么就告诉陆远。 虽然陆远厨艺不错,但他不是什么菜都会做的,比如酒楼的招牌菜八宝鸭就不是他会做的,他想学也学不了,因为是独家秘方不外传的。 陆远又做主点了两个素菜和一个汤。 等着饭菜上桌的空隙,云秋梧好奇地将头探出窗外去看外面的街景。 这是一个位置很不错的雅间,房间独立,一边的窗户是临街的,打开窗户不仅能让空气更流通,还能看到热闹繁华的街景,而另一边的窗户打开后则可以听到楼下大堂内说书先生说书。 进入酒楼的时候,大堂内已经有说书先生在说书了,云秋梧听了听,便扯着陆远的袖子,小声地道:「他讲的故事听起来好像是夫君你写的话本哎。」 陆远笑了笑,微微颔首,惹得云秋梧当即眉开眼笑,心中有种隐秘的欢喜雀跃,大家都不知道是夫君写出了这么精彩的故事,可是他知道,而且他比所有人都要先看到夫君写的话本。 「夫君,你看那边,那个是不是慕少爷啊?」 云秋梧指着一个方向。 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过去,陆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慕九不是一个人,他身边还有一个人,个子比他矮上半个头。 因为距离隔得有些远,所以听不到两个人在说什么,但看起来两个人之间的交谈不是很愉快,因为很快其中一个人就离开了,慕九随即朝着相反的方向走,走了几步后又挠挠头,掉头去找先走掉的那个人。 「是他。」 这只是个偶然事件,所以陆远和云秋梧都没有放在心上,等饭菜做好端上桌后,两人该吃吃,该喝喝,吃饱喝足之后还顺便听了会儿大堂的说书先生说书,然后离开。 从酒楼出来,两人先去了一趟医馆,照例是找白大夫。 看到手牵手的夫夫俩,白大夫已经是见怪不怪,让需要把脉的云秋梧把手伸出来,搁在脉枕上,随即静气凝神,开始把脉。 片刻后,白大夫收回手,在陆远还没有开口问之前,就先笑着说道:「放心,大人和孩子们都很好。 孩子们? 陆远眉心微微一跳,意外地看向白大夫。 注意到他脸上的表情,白大夫笑着点了点头,「就是你想的那样,恭喜了,你家夫郎腹中怀的是双胎。」 听见这个消息,云秋梧先怔了一下,随即笑嘻嘻地抱着陆远的胳膊 ,「两个好啊,这样就有伴了,可以两兄弟一起玩耍,如果他们长得一模一样的话,还可以把他们打扮成一模一样,到时候看夫君你还认不认得出来哪个是哥哥,哪个是弟弟。」 想想那种场景,两个长得一样的小糰子,奶娃娃在自己面前,一个笑,另一个也跟着笑,要大人猜他们谁是谁,如果猜错了就不开心地嘟着嘴,瞪着眼,叉着腰,跺着脚,甚至是哇哇大哭,陆远都有些忍俊不禁,觉得未免也太好玩了些 。 不过现在还不是乐的时候,两个就是两个,再怎么也比只怀一个只生一个要艰难些,是以陆远在高兴之余,也没有被这份突如其来的喜悦沖昏头脑,而是向白大夫仔细询问起其中是否有什么讲究,如何能更好地照顾好怀双胎的小夫郎。 「以前怎么照顾,以后还是怎么照顾,你不是一直做得挺好吗,像你这样会照顾夫郎的汉子可不多。」 第205页 白大夫接待过很多有身子的哥儿,以往见到的哥儿大多是面容憔悴 ,精神也不好 ,像云秋梧这样每次来都开开心心,精神十足的哥儿很少,不过还是有见到过的,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看得出来和自己汉子感情很好,自家汉子会陪着自己来看诊,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只是终究是少数。 「没必要太焦虑,放宽心,但是有一点,饮食上稍微控制一些,不要吃得太多了,生两个总比生一个要费力气些,孩子个头太大了大人也遭罪,适当些最好。」 白大夫叮嘱完,挥挥手示意可以走人了,他还要给下一个人看诊。 出了医馆,云秋梧还是在傻乐,时不时地低头看一眼自己的肚子。 「好好走路。」 陆远瞧见后把人往自己身边拉了拉。 「知道了。」 云秋梧声音清脆地应了一声,随即又道:「我是不是很厉害啊,夫君,可以一次生两个小宝宝呢。」 第183章 寿星小夫郎(三) 怀双胎的姑娘和哥儿是很少数的,云秋梧只曾经在大槐树村的时候见到过有户人家生了一对双胞胎,因为很少,所以双胞胎的出生总是让人觉得很稀奇的,云秋梧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到现在都还没见过第二对双胞胎呢。 这下忽然得知原来自己肚子里就揣着两个小宝宝,可不得把他激动坏了,可能是两个小汉子,可能是两个小哥儿,也有可能是一个小汉子,一个小哥儿,性别不重要,重要的是双胞胎。 听着自家小夫郎这类似于邀功炫耀的语气,脸上写满了「我很厉害」几个大字,陆远有些忍俊不禁,点点头附和道:「对,很厉害。」 大概是陆远的反应太平淡,又可能是他的语气太敷衍,总之云秋梧不够满意,停下脚步,斜着眼睛看他,语气凉凉的,「你敷衍我,夫君,你在心里肯定觉得我一点都不厉害。」 陆远:「……」 他什么时候敷衍小夫郎了。 天作证,他虽然觉得有些好笑,但是真的没有敷衍小夫郎。 「没有敷衍,梧宝觉得我不够走心的话,那我重新表达一下,我家梧宝很厉害,是最厉害的,一次能生两个小宝宝呢,别人要两次才做得到的事情,梧宝一次就搞定了,这叫效率高,双胎还象徵着有福气,之前沈烈老是因为他和陆星后成亲但是先当上爹而洋洋得意,这一次,也轮到我扬眉吐气了,等回去我就找沈烈好好的显摆显摆,让他羡慕嫉妒恨,这都是託了梧宝的福,让我能掰回一局。」 男人之间,总会有些奇奇怪怪的胜负欲,攀比心,小的时候就有,连放水的时候比谁尿得远这么可笑荒谬的事情都做过,长大后也要攀比,一有机会就要争个胜负,谁先有对象啊,谁先结婚吶,谁先有孩子啊…… 陆远可还记着当初陆星刚有孕时,沈烈那扎心的两句话。 第一句,「同喜同喜啊。」 第二句,「忘了你还没有当上爹。」 词彙量不大,但伤害值却是不小的。 陆远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心眼有多大,当时没说什么,心里可还记了沈烈一笔,就等着找机会还回去,让沈烈也吃一次瘪。 这不,机会就来了。 双胎啊,两个小宝宝呢,他能听到两个小娃娃喊他爹呢,沈烈可不能比。 陆远不是个多会说的人,以前上学的时候,总有人说他话不多,老实寡言,他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个话多的人,但其实陆远还挺能说的,就是要分人,典型地在不熟的人面前当闷葫芦,在熟人面前能变成个人来疯,夫郎自然不可能是不熟的人,而且陆远还特别擅长哄自家小夫郎,所以云秋梧很快被哄得眉开眼笑的,不和他计较了。 「夫君也很厉害,比好多汉子都厉害。」 云秋梧红着脸,声音有些小,但还是能听清楚的。 陆远愣了一下,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夸奖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厉害吗? 可能吧,毕竟让小夫郎怀上小宝宝也是有他的功劳的。 不过双胞胎据说是有家族基因遗传的,如果云家那边以前没有生过双胞胎的先例,那就是他这边的基因了。 可是这副身体不是他自己原装的那副,所以如果云家没有双胞胎的基因遗传下来的话,那也不能算和他有关,只能说和原主亲生父母的优良家族基因有关。 和自己的话,好像没什么关系呢。 不对不对,还是有关系的,他是出了力的,若非他的精心「灌溉」,先播撒下了种子,哪有破土生根发芽的现在以及茁壮成长的未来。 这么想想,陆远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自家小夫郎对自己的褒奖。 「梧宝说得对,我们都厉害。」 多了个小宝宝,这就意味着所有给小孩子用的东西都要准备双份,只有一份是不够的,有句话叫再苦不能苦孩子,何况家里也没到那么清贫的地步,所以大手一挥,陆远就带着自家小夫郎大採买去了,把小孩子用得上的东西又给买了一份。 对于云秋梧肚子里的孩子,陆远口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期待的,最开始的时候没那么期待,因为还没有生出多少感情来,但是爱屋及乌,见云秋梧很重视未出世的小宝宝,陆远亲眼目睹着自家小夫郎因为小宝宝发生的点点变化,疼惜夫郎的同时,对小宝宝也有了更深的感情,从一开始的什么都看不出来,感觉不到小生命的存在,到慢慢开始隆起的肚子,明显有了新生命存在的痕迹,这种变化带来的心灵上的震撼不是用言语可以形容的,至少陆远形容不出来,他只能粗浅地概括为对小宝贝有了更多的期待和企盼,有时还会担心自己能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亲,给人当儿子他当过,谁都是从小时候过来的,但为人父,还是第一次,新手父亲,经验不足。 第206页 第184章 寿星小夫郎(四) 对于给小宝宝添置东西,云秋梧是很积极的,也不心疼要花钱了,该买的就买,不该买的也要买,因为不存在什么是不该买的,只要看上了,就是该买的,至于小宝宝用不用得上,再说吧,不那么重要。 有时陆远还会用给小宝宝买东西的藉口,光明正大的浑水摸鱼,偷梁换柱,买些小宝宝根本用不上,但是自家小夫郎用得上的东西,振振有词,美名其曰要公平,小宝宝要疼爱,但是也不能亏待了他的大宝贝,从来没有让云秋梧感到因为有了小宝宝自己就被冷落忽视了,所以不会胡思乱想,心情畅快,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心情好,气色和精神自然也跟着好。 云秋梧不是不知道自家夫君搞的小动作,但他从来不会说什么,因为他高兴还来不及呢,谁不希望自己时刻被喜欢的人放在心上,一直都是对方心里最重要的存在呢。 于是在云秋梧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中,陆远更心安理得了。 夫夫两个买了一堆也不知道以后是用得上,还是用不上的东西,总之买的时候买得很高兴 。 「夫君,那种小铜鸟我们要不要买一个?」 云秋梧指着一个摊子上的东西,语气轻快雀跃,脸上写着「喜欢」两个字。 陆远一看就知道先不管是不是小孩子玩的玩具,自家小夫郎这是看上了那个小铜鸟,跃跃欲试地想玩呢。 想到小夫郎小的时候多半是没有什么玩具的,陆远牵着云秋梧的手走了过去,「走,梧宝喜欢就买。」 云秋梧眼神闪躲了一下,底气不足地弱声反驳道:「我没喜欢,是小宝宝们喜欢。」 陆远一听这话眉梢微弯,都快要笑出来了。 小夫郎还怪聪明的,晓得拿小宝宝们来当藉口。 只是都还没有出生的小宝宝们,哪里会懂得什么是玩具呢,又何谈什么玩具好玩呢 。 陆远轻轻捏了捏小夫郎软乎乎的手,「小宝宝们才多大,玩什么玩具啊,就给我们梧宝买,等梧宝玩过了,就知道哪样玩具好玩了,以后再重新给小宝宝们买,现在就当积攒经验了。」 瞧瞧陆远这话说得多漂亮,找的藉口多冠冕堂皇,才不是大人想要玩呢,是试玩,提前试玩,给云秋梧的幼稚行为打掩护。 云秋梧眼睛更亮了,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对对对,我就是这么想的,原来夫君也是这么想的。」 说话的功夫,两人已经走到了摊子面前。 那是一个专门卖小孩儿玩具的摊子,有竹蜻蜓,草编的蚱蜢老虎什么的,云秋梧说的小铜鸟其实是一个带机关的小盒子,只是轻轻一按机关,噔的一下,就会从盒子中间冒出只小铜鸟来,用些力气又能把小铜鸟收回去,有点像陆远以前见到过的整蛊人的玩具,但是远没有那么恐怖吓人。 云秋梧一来就直奔目标而去 ,拿着小铜鸟摆弄得不亦乐乎。 陆远掏钱把自家小夫郎心仪的玩具给买了下来,随后又逛了逛,没什么要买的了才回家 。 回到桃溪村,已然是大下午了。 大门一打开,嘿嘿就从里面跑了出来,围着云秋梧转圈圈。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嘿嘿有了点儿良心,也围着陆远转了一圈,还汪汪地叫了两声,没有把陆远这个主人当成个透明人。 早上走的时候,是给嘿嘿餵了一顿饱饭的,它的碗里还放些大棒骨头,但一只正在成长中的小狗显然胃口不小,至少那些骨头是不够填肚子的。 所以陆远怀疑嘿嘿今天之所以对自己这么殷勤要说没有贪图一口好吃的他都不信,因为嘿嘿只有在找吃的的时候 ,才会冲着自己摇尾巴,谄媚得不行,一旦它的狗肚子饱了,就故态復萌,不理自己了。 「夫君,把肉包子拿出来给嘿嘿吃吧,它肯定饿坏了。」 云秋梧摸着嘿嘿的狗头,头也不回地指挥着陆远。 有了肉包子,嘿嘿颠颠地去吃肉包子了。 「啧,哪家的狗像你这样,吃肉包子,你以后长大了要是没点本事,不会看家护院,只会卖萌,都对不起你吃的肉包子。」 云秋梧为嘿嘿说话,「嘿嘿这么可爱,不卖萌多可惜啊,我们嘿嘿会卖萌就够了,当只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快乐小狗。」 陆远先去把家里的牲畜 ,鸡啊鸭啊兔子啊给餵了一遍,还把牛牵出去吃了草,然后又开始做饭。 买回来一只烧鸡,还打包了几样小菜,但是没有米饭,也没有汤,所以开火还是很有必要的。 在陆远忙活的时候,云秋梧慢悠悠地走进来是准备要给他打下手,帮忙烧火的。 但陆远把人给打发走了。 云秋梧瘪着嘴,小声嘟囔道:「嫌我笨手笨脚碍事呗。」 陆远好笑地揉了一下小夫郎的脸,「不许瞎想,又给你夫君胡乱安罪名了,我这里不需要帮忙,自己能搞定,倒是你,到现在都还没有发现我给你的礼物吧,在书房里,自己去看。」 云秋梧睁圆了眼睛,惊喜道:「还有礼物?」 「可是我已经有好多礼物了。」 夫君给他买了好多东西,其他的先不说了,最贵重的是金簪和金手镯,去年的时候,夫君说要年年给他买新的首饰,今年真给他买了,还从银的变成了金的。 「那些不算,就是不过生辰,本来也是要买的。」 第207页 云秋梧嘟起嘴,「怎么不算,算的。」 「那你是不想要了?不要就算了,亲手准备的礼物呢,花钱都买不到的。」陆远故意道。 云秋梧顿时急了,「要,夫君你送给我了,就不能收回去。」 说完他就往外走,要去书房。 好在他着急归着急,但走路还是慢慢走的,因为他也知道自家夫君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的把给他的礼物又收回去 。 陆远唇角微扬,露出浅笑,继续忙着自己手里头的活儿。 而另一边,云秋梧在书房里,没费什么功夫就找到了陆远所说的礼物,压根也没有藏,光明正大地摆在最显眼的地方,用一个盒子装着 。 「不知道夫君会送什么?」 云秋梧一边小声的嘀嘀咕咕,一边打开盒子。 盒子里放着一本书。 「话本吗?跟我有关的话本吗?」云秋梧自言自语道。 然后迫不及待地翻开来看。 与其说是话本,不如说是漫画更为合适,因为上面有大量的插图,一页不过几十个字 。 第一页上画着一个大大的山洞,山洞里是抱在一起睡觉,相拥而眠的两个动物,一个是大灰狼,另一个是小白兔。 从第二页开始有文字了。 山洞面前,小白兔揣着个小包袱 ,垂着脑袋,对面的大灰狼拎着猎物 ,表情困惑极了 。 「是哪家的小兔子啊,怎么跑到本大王的狼窝来了?」 「是你家的,狼大王,我要给你生崽崽,暖被窝。」 云秋梧一看就想起了这是他和自家夫君第一次相见的时候,那个时候啊,他害怕极了,可又无处可去。 第185章 寿星小夫郎(五) 他那个时候,也没那么大胆,只图官配给他的汉子是个心善的,能够让他留下来就好 ,不过后来,夫君给了他更多,有什么都给他了,所以他心甘情愿想要给夫君暖被窝,生小宝宝。 接下来,云秋梧看到了更多的大灰狼和小白兔的相处日常。 比如小白兔怯生生喊「夫君」的时候,大灰狼强装着很镇定,其实心里老激动了。 大灰狼想,「天哪天哪,他喊我夫君了,喊我夫君了,喊我夫君了!」 小白兔给大灰狼做了新衣裳的时候,大灰狼会说:「厉害厉害,我家的小兔子真厉害啊,他会缝衣裳,缝出来的衣裳真好看。」 大灰狼会揉着小白兔的脑袋,故作生气地道:「傻不傻啊,你这只笨兔子,你是我的兔子,我当然要相信你了。」 大灰狼会在小白兔睡着的时候,偷偷的亲小白兔,还把小白兔往自己身边搂,把小白兔塞到自己肚皮底下,拿狼尾巴盖着。 小白兔慢慢地变得开心起来,他会和大灰狼一起上山玩耍,和大灰狼手牵手一起走,会在大灰狼打猎回来的时候冲进大灰狼怀里,给他一个抱抱……还和大灰狼一起装饰他们的新山洞。 新山洞里,狡猾的大灰狼哄着小白兔给他生崽崽。 后来小白兔真的有崽崽了,大灰狼高兴得手舞足蹈,乐得像是只傻狼,可是大灰狼没有当着小白兔的面表现出来,他是在脑子里乐呵,在小白兔面前,他还是那只威风凛凛,很沉稳的大灰狼。 云秋梧翻到最后,起初是笑着的,后来慢慢的眼圈开始红了,不过还是在笑着,因为回忆是美好的。 在最后,大灰狼说:「世界上有千千万万只小兔子,但我只要我家那一个小兔子,他是独一无二的,是最好的小兔子。」 「讨厌,夫君太讨厌了,干嘛把我画成小白兔,还要把自己画成大灰狼,一只小白兔进了狼窝,怎么可能还跑得掉。」 云秋梧哼哼唧唧的,很珍惜地把书给收起来,决定要好好保存,以后每一年都拿出来看。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和夫君之间会有越来越多的经歷,有些往事可能会慢慢遗忘,记得没有那么清楚,但只要一个引子,就能再想起来。 云秋梧再回到陆远身边的时候,情绪已经恢復好了,一来就给了陆远一个大大的拥抱,将脑袋埋在自家夫君胸口处,细声细气地道:「礼物我看到了,我很喜欢,夫君,谢谢你。」 「大灰狼只要他的小白兔,小白兔说他也只要大灰狼。」 陆远心都要化开几分,忍不住紧紧回抱着小夫郎。 「知道了,洗洗手吃饭吧,不是想吃烧鹅吗,还不快去。」 「一起吃。」 「好好好,一起。」 吃晚饭的时候,云秋梧都是开开心心的。 等吃完饭,洗漱完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心情一下低落起来,一连嘆了好几口气。 「怎么不开心了?」 「没有,我今天好开心,这是我过得最开心的生辰了,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我去年都没有给夫君过生辰,我觉得自己好坏啊,一点也不好。」 云秋梧一开始是不知道陆远的来歷的,知道他先坦白了自己的经歷,陆远才告诉他,因为觉得有重生遭遇的云秋梧会更能理解和接受他的不同,如果云秋梧不曾吐露自己的秘密,那么陆远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把自己的来歷讲出来,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讲出来说不定会让人感到害怕,恐惧他,觉得他是个异类,要么就是在胡言乱语魔怔了。 第208页 而在云秋梧知道陆远的来歷之前,如果把两个时空的时间当成同步来计算的话,陆远的生日是在八月,由于陆远并没有想起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所以云秋梧并不知道,自然也没有给他庆祝。 陆远好几年不过生日了,小的时候当孩子时还是挺喜欢过生日的,因为有礼物收,会有家人给自己做一顿好吃的,给他买生日蛋糕,越长大越没有那么在意了,尤其是在所有亲人都离开后,也没哪个人会再特意记得他的生日,偶尔看日历的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生日那天已经过去了,可那天和其他时候没有任何不同, 而云秋梧在知道自家夫君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陆猎户后,自然也不可能把户籍上记载的生辰年月当成是陆远本人的。 所以就导致了两人在一起后陆远的第一个生日悄无声息地过去了,今年的还没有到。 云秋梧想起今天这一天他过得有多么开心,早上起来就先收到了一封写着甜言蜜语的情书,吃到了夫君亲手给自己做的长寿面,还是加了两个荷包蛋那种,然后又到镇上看戏,逛集市,在酒楼里吃好吃的,买了一堆东西,回来后还有夫君专门给自己画的画。 可是去年,他什么都没有为夫君做过,连一句「生辰快乐」也没有说过,就觉得自己是个好坏好粗心大意的夫郎,连自家夫君的生辰都给忽视了。 「没有。」 陆远把人往自己身边搂了搂,低头在小夫郎脸上轻轻亲了几下,安慰道:「哪里坏了,明明很好,说起来该怪我,是我什么都没有告诉你,你上哪里知道我的生辰是哪一天呢,肯定认为二月初二是我的生辰,其实不是的,而且我自己也没有想起来,更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所以不要自责了,更不要哭鼻子,虽然梧宝你今年的生辰很快就要过去了,但是即便不是生辰,也要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就像今天这样开心快乐。」 顿了顿,陆远又道:「马上都是要当小爹的人了,再哭鼻子的话小宝宝们会笑话的,梧宝不想被小宝宝们笑话是个爱哭鬼吧。」 第186章 贵客 云秋梧立马反驳道:「当然不,我才不会哭鼻子呢。」 「是吗?可我记得某个人经常哭唧唧的,哭着说不要了,要不就喊轻点,抽抽搭搭的,哭起来没完没了,可能哭了。」陆远故意道,轻轻咬了一下小夫郎小巧的耳垂,不止言语孟浪,行为上也不正经。 要说陆远这人吧,心疼人的时候是真会心疼人,不打人不骂人,也不阴阳怪气的内涵人,更不会搞冷战,冷暴力,是要有多宠就有多宠,连自家小夫郎皱一下眉都捨不得,恨不能把人给自己捧在手心里,放在心尖上疼都不够,但一旦到了床上,那可真是大变样了,次次都要把人给弄哭,而且往往是小夫郎哭得越厉害,他还要更过分,他过分也就算了,事后认错态度良好,但就是不改,下一次还敢。 云秋梧「哼」了一声,仰头在某个故意取笑自己的人喉结上咬了一口,然后裹着被子往墙那边滚。 「不许弄我,不可以的。」 火点了,显然罪魁祸首不准备灭,打算让陆远自生自灭。 陆远一把把人捞过来,三下五除二把人给剥了个精光,说出了那句无数男人在床上都曾说过的话,「放心,不进去。」 哪怕不真的做些什么,能做的事情也多着呢,解解馋还是可以的。 云秋梧哼哼唧唧的,半推半就地顺从了,别说夫君想,他也有些意动,所以就放任自己沉溺其中了。 占够自家小夫郎的便宜后,陆远抱着人心满意足地睡去,一只手揽着腰,另一只手虚虚地搭在小夫郎微凸的小腹上,迷迷煳煳中,似乎感受到了手下的肌肤有鼓动的动静。 次日醒来,云秋梧神清气爽,眉眼含春,可见适当的舒缓一下是很有必要的。 行走的时候,腿间会有些许不适,不过比起以前,这点儿感觉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云秋梧指挥陆远给他搬了张椅子放在院子里,然后开始逗嘿嘿玩。 四月来临后,桃溪村的村民们在官府的安排下纷纷种植了新作物红薯,不止桃溪村,其他村子也是一样,排着队去领红薯秧苗。 比起其他村子,桃溪村的人是见到过红薯的产量的,所以都对种植红薯很积极,而且种红薯还能减税,有政策优待,红薯可以直接套种在玉米地里,又不占额外的地方。 沈烈因为去年先种了一波红薯,今年全部当种子卖出去后得到了一笔钱,用这笔钱,沈烈先把自家的房屋给重新翻修了一遍,土房子改成了砖瓦房,不过房子不算大,但也不算小,有七八间房呢,够他们一家人住了。 有的人眼热,但眼热也没什么用,因为沈烈能发一笔小财除了沾了陆家汉子的光,也是他自己足够有魄力,换做是自己,要种一种从来没见过没听说过的作物,心里肯定直打鼓,犹犹豫豫的,多半就不种了,怕浪费了地白忙活一场,还不如就种些已经有了的作物。 陆远也种了半亩地的红薯,不为别的,就为了之后能让自家的馋嘴猫小夫郎有烤红薯,红薯干吃。 四月来了没几天,陆家来了一位客人。 当看到陌生男子那双和慕九一模一样的眼睛,还有脸型也有几分相像时,不用慕九介绍,陆远都猜出了眼前这仪表堂堂,气宇轩昂,看着就气度不凡的男子的身份。 第209页 十有八九就是慕九经常挂在嘴边上的大哥。 而且前段时间,慕九也说过他大哥离京了,算算时间,会出现在这里也正常。 慕九热情地替两人介绍起来,「大哥,这就是救过我的陆兄,除了有时有点毒舌,说话不怎么好听外,人还是很好的,对了,他还是个疼夫郎的好男人。」 陆远挑挑眉。 他毒舌? 他毒舌吗? 没有吧。 就是有时候看慕九太得意了,忍不住要嘲讽几句。 然后慕九又转头对陆远道:「陆兄,这位是我大哥,怎么样,我大哥是不是风度翩翩,温雅有礼,是个美男子……」 眼见慕九也要滔滔不绝地夸起来,青年,也就是慕九大哥晏行裴忍不住插话道:「好了,我和陆公子认识了,没你什么事了,姜三公子也来了,人生地不熟的,你去找找他,不要让人欺负了他去。」 闻言慕九撇了撇嘴,「他怎么还没走啊,不是说要走了吗?敢情又煳弄我呢,骗人精,还跟以前一样。」 晏行裴笑了笑,「他走了的,是我在路上遇到他,看他心情不好,让他来散散心。」 「他心情不好?我才心情不好呢,我不去,我们两个见面就吵,两看生厌,他见了我又得生气了。」 「反正他武功好,嘴还那么毒,谁能欺负得了他啊。」 慕九臭着张脸,也不知道是在跟谁生气。 晏行裴拍了拍他的肩,「他受伤了,再说了,双拳难敌四手,要是有人数优势呢,快去吧,不要真出事了再着急,那时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谁着急了。」 话虽这么说,慕九已经问起来,「怎么受伤的,他不是还带了护卫吗?将军府的护卫是吃白饭的吗?这么没用。」 「你自己问姜三公子去,我还有事要和陆公子说。」 「好吧。」 慕九拔腿就走,很快就不见人影了。 「让你见笑了,陆公子,承蒙陆公子施以援手,才让家弟捡回一条命,在这里想来斐锦没少给陆公子添麻烦,还要谢过陆公子对家弟的照拂。」 晏行裴这人说话和和气气的,举止谈吐很是文雅,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很难让人不心生好感。 「晏公子客气了。」 既然介绍的时候用的只是晏府大公子的身份,没有提到什么御史之类的官职,所以陆远也就称唿一句「晏公子」,免得生出多的波折。 「或者你也可以喊我一声大哥,和斐锦一样,你知道的,令尊和家父颇有渊源。」晏行裴温和笑道,拿出了一幅画像。 画像中的女子陆远从未见过,可是她的相貌却很是眼熟,和陆远,不,是原主早已离世的爹有七八分相像。 第187章 解谜 只是画中女子的脸型轮廓要更加柔和一些,而原主的爹是男子,面相更为硬朗锋利,但毫无疑问,哪怕是用肉眼,也能看出其中的相像之处。 陆远其实并不怎么意外,因为慕九在去年的时候,就隐隐地透露出了些讯息,比如他说晏家往上一辈曾经走失过一个孩子,晏家如今的家主是他大哥晏行裴,上任家主是他爹,上上任家主是他祖父,走失的那个孩子是他祖父和祖母的小儿子。 哪怕是在京城,天子脚下,也是有专门拐小孩儿的拍花子在四处活动,如今的晏家是声名显赫,但几十年前,还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家族,时任家主的慕九的祖父也只是一个五品官,并不引人注目,加之当时皇位更迭,时局动盪,晏家还牵扯进了夺嫡斗争中,被敌对势力诬陷下了大牢,所以有心无力,没法在孩子被拐的第一时间就去寻找,这其中有政敌的手笔也未可知,后来好不容易脱困了,再去找那个孩子却是找不到了。 被拐的小儿子一直是慕九祖父祖母的心病,直到离世之时都还念叨着,没有放下。 尽管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但晏家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不过不幸的是,一直没有查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直到慕九意外流落到桃溪村,被陆远所救下,一开始并没有那么确定,但后来慕九让人查到了陆父原来并不是陆家的亲生儿子,据说是捡来的,再结合陆远的相貌,觉得应该不可能只是巧合,所以顺着一直往下查,还真的查到了些东西。 所以在年前,慕九一个劲地撺掇,游说陆远去京城过年,其实不只是游玩,更大的目的是想让陆远出现在晏父面前,因为祖母离世得早,所以他们这些小辈对祖母的音容笑貌没有那么熟悉,但作为儿子的晏父肯定是清楚自己亲娘的相貌的。 当时从慕九的含煳其辞中,陆远就猜出了事情的大概。 但是陆远坚定地拒绝了。 因为他并不是原主,所以哪怕原主的爹原来还有不凡的家世,他也不会去顶替,也许晏家的人会为了弥补当年的失误过错,给他金银财宝什么的,说不定还要认祖归宗,改陆姓晏,但陆远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清楚一切都与自己这个外来者无关,不可能会心安理得的接受。 而且陆远也不想自己平静的生活生出什么波澜,那么显赫的门第,倘若要对他的人生指指点点,安排这安排那的,不是没有可能 。 但是陆远没有直接把原因告诉慕九,因为他百分百的确定慕九就是个土生土长,属于这个时代的人,要是告诉他这副身体原本的主人已经挂了,不知道是去投胎了还是去哪里了,自己只是个接手躯壳的孤魂野鬼,以慕九的脑迴路,肯定觉得他是写话本写傻了,写得走火入魔了,以为自己还能夺舍呢。 第210页 陆远让慕九带了一封信回去,信是写给晏行裴的。 在信里,陆远自认为把该说的都说得很清楚了,加之慕九总说他大哥很忙,所以陆远觉得慕九大哥会来见自己,没那个必要不是吗,他知道自己不是和他们有亲缘关系的那个人,还有什么见面的必要呢。 可慕九大哥还是来了,这让陆远有些想不通。 莫非是想老乡相见,两眼泪汪汪吗? 还是觉得自己会有威胁? 总不至于还要认亲吧。 「我想我不是,这一点,裴公子还要装煳涂吗?裴公子不辞千里也要来这个小地方见我一面,是有其他原因的吧。」 「你想知道什么,不放心我?觉得我故意拿乔,另有所图是吗?」 晏行裴微微摇头,「不,我来,就是为了见见你,我心中一直有个谜团,从来没有解开过,但你的出现,让我觉得也许是个解开谜底的好机会,所以我来了,哪怕令尊和家父没有血脉亲缘关系我也会来见你,因为这只关乎我个人,和晏家无关。」 他的表情很诚恳,言辞真诚,眉宇间挂着若有似无的怀念,眼神有些悠远,好像在透过陆远看什么人一样。 这让陆远不是很确信自己之前的判断了。 难道晏行裴并不是那个穿越者? 可和慕九那样亲近,连言语都受到了影响的人除了晏行裴怕是也没几个人,而且晏行裴还力主改革,提高女子和哥儿的社会地位,重视农耕的同时也扶持商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也提上了日程听说前两年还弄出了水泥,如今正在到处铺路架桥呢。 「为什么?」陆远直接问道。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晏行裴淡淡一笑,随即抿了口茶,然后不紧不慢地讲起来。 另一边。 慕九在村子里转了转,最后在河边找到了要找的人。 那是个容貌俊美,唇红齿白的哥儿,哥儿名唤姜思砚,是京城骁骑大将军府的三公子,和晏行裴,慕九都是认识的,此时他不是一个人,和他在一起的还有林芷。 两人蹲在河边上,头挨着头,窃窃私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忽然银光一闪,姜思砚丢了个什么东西到河里,慕九眼力好,一眼看出了那是把匕首。 下一刻,只见林芷迫不及待地去河里捞了条鱼出来,鱼泛白的肚皮上正插着一把匕首。 「你好厉害啊,姜少爷,这么嗖的一下,就把鱼给抓到了。」 林芷满脸崇拜。 姜思砚摆摆手,语气不无得意地道:「小菜一碟,这招我小时候就会,我可是个抓鱼高手呢。」 「小时候就会吗?那更厉害了,要是砚哥儿你是在我们村子里长大的,说不定能把河里的鱼都给抓光。」 慕九是横看竖看,左看右看,都没有看出姜思砚有受伤的迹象,都还能抓鱼呢,瞧着精神也很不错的样子,哪里需要人保护了,倒是别人,遇见这么个脾气火爆又武功高强的小魔头,才要避而远之,免得受伤吧 ,慕九在心里嘀咕着。 第188章 凑合一下 他刚准备要走,林芷发现了他 ,朝他打了个招唿,「慕少爷,你又来我们村子了啊。」 听他这话,慕九过去显然没少来,不然也不会用又字。 姜思砚微微侧目,看到慕九的时候,将脸转到一边去,一副看不见有这么个人的样子。 慕九本来好好的,一看他这样来了几分火气,开口就好听不起来。 「姜三公子在这儿干嘛呢,不是说这辈子都不会出现在我面前吗?出现了就是狗,姜三公子这是当人当得不耐烦了,准备不当人了?」 姜思砚冷笑一声,漂亮的杏眼睁得圆圆的,里面闪烁着两团小火苗,「晏二,麻烦你搞清楚,不要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是你出现在了本公子面前,想当狗的人是你。」 慕九下意识地就想反驳,忽然一噎,因为他忽然发现,好像还真是这样,是他主动来找姜三的,所以是他出现在了姜三面前,而不是姜三出现在他面前。 「懒得和你计较。」慕九撇了撇嘴 。 林芷看看慕九,又看看姜思砚 ,忽然一拍手,「原来你们认识啊 ,看来不用我介绍了。」 「谁和他认识啊。」 「谁和他认识啊。」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又同时落下。 慕九和姜思砚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同样的嫌弃,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又不约而同地转过了头,看起来谁也不待见谁。 林芷迷茫了一瞬。 还不认识呢,话都说了好几句了 ,怎么还装不认识呢。 随即林芷恍然大悟。 这明显就是闹矛盾了,他和自己的朋友闹矛盾的时候就是这样,故意装作不认识对方,但还是忍不住要和对方说话。 虽然知道了两人是在闹矛盾,但林芷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闹的矛盾,而且他和姜思砚今天才刚认识,和慕九也不怎么熟,所以便没有冒然介入,只是道:「这条鱼很肥美,估计有两三斤呢,姜少爷,慕少爷,要不我们把鱼烤来吃了,河鱼最是鲜美呢,好吃得很。」 「不了,鱼送给你,就当是谢谢你陪我在村子转,我走了。」 姜思砚转身离开 。 慕九也跟了上去。 「你走哪儿去,是不是要去镇上住客栈,你等等,我和我哥说一声,用马车送你回去。」 第211页 「不用你送,我有马。」 「你以为我愿意啊,要不是我大哥说什么你受伤了,我……」 姜思砚忽然停下脚步,慕九险些一时没剎住朝他撞上去,紧急停下站稳后,语气有些不好地道:「你突然停下来干嘛?」 「是不是没有你大哥发话,我死在你面前你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姜思砚目光灼灼地盯着慕九。 「怎么可能,我们好歹认识了这么多年,也勉强算是朋友吧,虽然可能你没把我当朋友,不过要是你真落难了,我不会袖手旁观的,你知道的,我心肠好着呢,不会落井下石的。」慕九有些不自然地道。 「呵。」 姜思砚摇摇头,不知道该是什么感受,是高兴吗?高兴于慕九不会那么冷漠无情。 可他好像高兴不起来,只有满心的苦涩。 谁让他太贪心了呢。 「既然你不愿意,赶紧离开,我自己一个人没事的,倒是你,学了这么多年的武功跟白学了一样,出京一次被人暗算到需要人救的地步,也好意思吹嘘自己武功高强。」 「你怎么知道我被人暗算了?你调查我?这么关心本公子的动向,难道是暗恋本公子?虽然本公子的确是相貌堂堂,才华横溢,幽默风趣,能文能武……」 以上省略自恋的某人长达一千字的自我吹嘘。 「但是……」 话音一转,慕九正色道:「但是本公子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虽然没可能在一起了,不过建议你还是换一个人喜欢,凭你的才貌,还有将军府的门第,只要你稍微的改一改你的脾气,不要总是那么强硬强势,肯定能找到知心人的。」 「我知道,你喜欢的是林家哥儿那样的,他开朗,热情,落落大方,如果我是他那样的,你就会不喜欢他转而喜欢我了吗?」 慕九:「啊哈?不对,你怎么知道的啊,我没和你说过吧?」 姜思砚羞恼地瞪了慕九一眼,觉得这人可真是的,关注点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在常人的点上,重点是他为什么会知道吗?根本不是,是他问的那句 。 可惜慕九没能接收到,还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因为无缘无故的,自己又被瞪了,他撇撇嘴,觉得姜思砚肯定是看自己很不顺眼,所以才一直关注着自己的动向,就是为了抓住他的小辫子,一有机会就嘲笑他。 那完了,他和林家哥儿没戏了,要是让姜思砚知道了,肯定得拿这事儿嘲笑他一辈子,嘲笑他连个乡野郎中都比不过。 「我告诉你,这事要保密,你别到林家哥儿面前去说,他根本不知道,人家有意中人的,别去打扰他。」 姜思砚定定地看了慕九一会儿,然后还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看来你的魅力也不过如此嘛,晏二,还说想嫁你的哥儿从南大门排到北大门,从东大街排到西大街,从内城能排到外城,尽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正好你没人要,我也没人要,要不我们凑合一下得了,反正家里长辈都催得紧,难道还真要等官配不成,谁知道会和什么歪瓜裂枣配到一起呢。」 他的语气太过于轻松随意,没有一点儿认真的样子,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容。 可若是他的手攥得不那么紧的话,看起来还真是是像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什么啊?你没吃错药吧,还是脑子被门夹到了?都开始胡言乱语了,我跟你,别开玩笑了,凑合都凑合不了,肯定天天打架,没个消停时候。」 慕九一想想就觉得够了,他自己就够鸡飞狗跳的了,再来一个跳脱程度不亚于他的姜思砚,那还得了。 第189章 来歷 姜思砚愣了一下,随即细长青黑的眉毛拧了起来,气沖沖道:「晏二,你嫌弃本公子,本公子还嫌弃你呢,随便说说你还当真了,谁要和你凑合了,你自己和自己凑合去吧。」 说完姜思砚就走了。 慕九一脸不能理解,他自己跟自己凑合?怎么凑合嘛? 这时的慕九和姜思砚都气势汹汹地撂下狠话,然而在后来,都纷纷打脸。 而那时的慕九,也不觉得家里是鸡飞狗跳的,还天天乐呵呵地捧场叫好,姜思砚要上房揭瓦他颠颠的帮忙搭梯子呢。 在真正的喜欢面前,所谓的标准都成了浮云,做不得数,会自动退位。 不过现在的慕九和姜思砚还是吵吵闹闹的,你呛我一句,我也要呛你一句还回去,不然显得怕了似的,拌起嘴来比小孩子还幼稚。 而陆远经过和晏行裴的交谈,也终于知道那一丝违和感是来自哪里了。 是他猜错了,以为晏行裴是异世穿越来的人。 其实不是。 可能是过奈何桥的时候没有喝孟婆汤,也许是孟婆汤的分量不那么足,让这一世的晏行裴还保留着上一世的记忆,确切来说,是慢慢地回忆起了,大概是十四五岁的时候。 一开始,晏行裴是有些混乱的,以为自己是梦魇了,老是做些稀奇古怪的梦,后来确定了那些现在看起来有些稀奇古怪的经歷正是他本人的。 而在晏行裴的上一世,那个时空的确是有穿越者出现,并且成为了领袖人物,带领那个时代的文明向前发展。 晏行裴作为亲歷者之一,天长日久,耳濡目染,一百多年足以让他的思想受到影响和改变,甚至是一开始他的思想就是被那个人所启蒙的,所以在这个阶级划分明显,姑娘和哥儿社会地位很明显低了男子一大截的时代,晏行裴才力主改革,冲破重重阻碍去实行一些在很多人看来完全不能理解的新政。 第212页 比如让姑娘和哥儿接受教育,读书识字,有考取功名,当官做宰的机会,这一点刚提出时晏行裴是天天被许多朝臣追着骂,觉得他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千百年来,社会分工已经固定,一改不就乱了吗? 又比如精进造纸术,使得纸张应用广泛,不再成为只有贵族富人才用得起的奢侈品,让平民百姓也能消费得起,连带着书本费用下跌,减轻了读书人的书费花销,也降低了读书识字的门槛。 晏行裴在用着不属于这个时代,超越这个时代的思想,在自己的位置上,努力地做着改变,试图掀起一些风浪,为这个王朝带来一些新生的力量。 「所以,这就是理由,你想知道他的来歷?想知道我和他是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 陆远也是听明白了。 晏行裴微微一笑,没有否认,「是,我正是为此而来。」 「都是上一世的事情了,答案有那么重要吗?」 陆远其实不是很能理解,但想想晏行裴应该是把那个人当成自己的信仰看待的,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 「我想知道,曾经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了,所以不想错过,再说对于秘密,谁都有好奇心,你可以忽略掉我所说的,讲讲你的故事就好了,我都坦诚以待了,陆公子你呢?」 晏行裴看着陆远,俊朗的面容上笑意清淡。 陆远还真是不好扯谎。 毕竟人家的诚意都摆出来了,连自己有上一世记忆的事情都说了,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风土人情怎么怎么样……陆远相信不会是信口胡诌的,编不了那么多,恰好也可以解释慕九偶尔蹦出来的一些语言是怎么回事儿,他是被他大哥影响的,而他大哥,也是被别人影响的。 「再加一个我没关系吧,我也想听故事呢。」 一道清朗温厚的声音忽然响起。 陆远回头一看,就见院子里多了个面如冠玉,清新俊逸的青年,周身的气度不亚于晏行裴。 青年显然是和晏行裴认识的,不仅认识,还很熟悉,一来就冲着晏行裴挤眉弄眼加招手。 晏行裴起身,带着些无奈地开口,「阿靖,大门不走,你怎么又翻墙而进了?」 青年一脸无辜地道:「门不是关了吗,所以我才翻墙的。」 然后又朝陆远拱了拱手,当是赔礼,「不请自来,陆公子别介意,陆公子别把我当成什么匪徒,我和阿裴是一起的。」 陆远摇摇头,他当然看得出来青年和晏行裴是一伙的,所以没什么好介意的,不就是翻墙吗,以前慕九也翻过几次,习惯了。 说起来他们这些大户人家的公子少爷是不是有什么怪癖,怎么一个两个都翻墙,除了晏行裴,他目前见到的大有来头的人中翻墙的占多数。 陆远对晏行裴有几分信任,但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青年,就未必了。 大概是看出了他的警惕和防备,晏行裴主动道:「阿靖和我是一样的,我们以前就是认识的。」 这个以前,绝对不是说十几年前,二十年前,而是晏行裴所说过的上一世。 陆远愣了一下。 忽然觉得自己的穿越也没什么稀奇的,自家小夫郎是重生的,面前的两人是有上一世记忆的,从来歷上来着,都不怎么普通,说出去会让人觉得这人指不定是脑子有点什么大病,在胡言乱语些什么。 看到晏行裴和青年十指相扣,握在一起的手,手指上戴着同款的指环,亲昵亲密的姿态显而易见,陆远觉得也确实没有什么防着青年的必要,给两人一人倒了一杯茶,然后也讲了一个故事。 只是相比于晏行裴先前讲的那个故事,他的故事,就要平常普通多了。 第190章 药膏 讲完后,陆远戏嚯道:「见到我有没有觉得很失望?晏公子,因为我不如你记得的那个人一样不凡,听你的描述,那是一个很不一般的人,我就没那么大的本事了,只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夫郎孩子热炕头过日子。」 晏行裴正色道:「我觉得没有,何为不凡?何为平凡?两者的区分谁也不能轻易定义,不是只有为万民请命者才是不凡,余下的人就是平凡,能守护好自己的小家,护好自己想护的人同样也不平凡。 」 「阿裴说得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带头鼓掌的青年眼睛亮亮的。 看到有些腻歪的两人,陆远有些想念自己的夫郎了,要是夫郎在就好了,他就不用坐在这儿看别人秀恩爱了。 (本文中的晏行裴和明郡王上一世是在兽世度过的,如果有看过上一本的小可爱们应该知道里面有一对兽人,豹风和雷尔是错过了的,有缘无分,不过这一世,两人是先互相喜欢上才觉醒记忆的,晏行裴放下了自己的执念,正视了自己对明郡王的心意,两人就水到渠成的在一起了。) 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陆远刚有些想念自家小夫郎,就听到门外面响起熟悉的声音 原来是云秋梧从沈家回来了。 陆远三步并作两步,长腿一迈,很快走过去把门给打开,迎接自家小夫郎回家。 有陆远挡着,一开始云秋梧并没有看到家里还有陌生人在,所以习惯性地就往自家夫君身上扑,还扬起头,亲了陆远一下,所以软软的道:「我回来了,夫君,我还带了星哥儿做的糍粑,等会儿我们吃油炸糍粑好不好?」 第213页 说话的同时,云秋梧还举起了手里的篮子,用新鲜翠绿的芭蕉叶包着什么东西。 陆远扫了一眼,心想篮子里装的应该就是糍粑了。 」好,等会儿就炸,现在先不急,我带人认识两个人。」 「谁啊。」 云秋梧终于捨得把视线从陆远身上移开,一抬头就发现院子里还有两个人,看两个起来很贵气的青年,面带着友好善意的微笑看着他。 想起自己刚刚做了什么,云秋梧有些脸红,不过他觉得他们应该没有看到,所以很快又镇定下来。 实际上也的确没有怎么看到,谁让陆远身形高大,把人都给挡完了,但夫夫俩亲密一些也没什么,他们自己这会儿都还手牵手呢。 「这位是慕少爷的兄长,晏公子,这位是晏公子的伴侣,钟离公子。」 至于两人的官职身份什么的,陆远就没有说了,要真是如实说了,陆远觉得自家小夫郎多半有可能会吓到,就算没吓到,也会很紧张,平民百姓见到当官的有几个是不紧张的,何况其中还有一个皇族宗室。 在京城,钟离不仅是一个罕见的姓氏,更重要的是还是皇族姓氏,姓钟离名靖的青年是一位郡王,一位年轻有为的郡王。 陆远没有特意提,云秋梧也没有因为钟离这个姓氏把青年和皇族联繫起来,复姓他还是听说过的,只是钟离这个姓听起来格外好听。 至于晏行裴,因为云秋梧一直以为慕九就是京城中一个富商人家的公子哥,家中有些权势,却也不知道慕九的家世比他以为中还要高出不少,所以面对晏行裴时也没有多紧张,没有紧张得话都说不出来,还算大方地打了个招唿,还多看了晏行裴几眼,心想慕九大哥长得比他好看多了。 说起来也多亏了慕九是个好相处的人,云秋梧觉得原来大户人家的少爷也不是那么难相处的,脾气还挺好,加上慕九总是说他大哥有多好多好,说的多了,云秋梧不免对慕九大哥有了些好印象。 「慕少爷姓慕,为什么晏公子姓晏?难道不是亲兄弟吗?」 云秋梧一直觉得哪里怪怪的,后来忽然明白了,因为两人姓氏不一样。 陆远想得到慕九只是个化名 ,但云秋梧没有这个意识,一直都是慕少爷慕少爷的喊着,连陆远也是,所以就造成了今日这个奇妙的误会。 晏行裴摇了摇头,并没有因为这个幼稚的问题而生气,语调温和地道:「斐锦也是姓晏,我们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不过我们阿娘姓慕,所以斐锦给自己起了个慕九的名字。」 闻言云秋梧点点头,「原来是这样,我说慕少爷的名字怎么好随便。」 见自家小夫郎到了现在还没反应过来慕九这个名字是骗人的,陆远有些想笑,还以为小夫郎变聪明了呢,现在看来,并没有,还是和以前一样有些傻乎乎的。 陆远下厨做了一顿好饭好菜来招待远道而来的的客人,席间并没有喝酒,但依旧是相谈甚欢。 「陆兄,虽然你本人和晏家没关系,也不想和晏家扯上关系,但我们既然有缘在此相见,也聊得来,我们可以当朋友,谈天说地的朋友。」 「不错,陆兄的为人我很欣赏,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对陆远来说,无论是晏行裴,还是明郡王,这两个人都是很有魅力,且他会欣赏甚至是钦佩的人,面对主动伸出的橄榄枝,陆远也是乐意接受的。 临走之时,晏行裴拿出了一盒看着就不普通的药膏。 「这个是宫廷研制的秘药,据说对治疗旧伤疤有奇效,最适合毁容之人 ,今日赠予陆兄,感谢陆兄当日对家弟的帮助。」 「晏公子客气了,慕少爷已经给了谢礼了,东西我不能收。」 要说陆远完全不心动是不可能的,有时他也会注意到自家小夫郎在照镜子时忽然黯淡下去的眼神,虽然小夫郎不说有后悔过当初毅然决然毁容的举动,平日里也没表现出对脸上的旧伤疤的在意,但偶尔心里不好受是肯定的,就算不后悔,可到底不是心甘情愿的,而是被逼到了穷途末路,偏偏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用毁容这样自伤自毁的方式来保全自己,没得选做出的选择,带来的结果永远不可能让人满意,只会让人耿耿于怀,久久不能释怀。 但是宫廷秘制,一听就很珍贵,这么贵重的礼物一旦收下了,很有可能还不起人情。 第191章 被小夫郎嘲笑了 「撇开斐锦的事情不谈,陆兄,作为朋友,这只是份给你和令夫郎的礼物,给你们成亲的添的一份贺礼,这总能收下吧。」 晏行裴换了个说法,但还是坚持要把药膏送给陆远。 明郡王也附和道:「是啊,你就收下吧,大不了等以后你们的孩子出生了,叫我和阿裴一声干爹就好了,我和阿裴,还挺喜欢孩子的。」 虽然晏行裴和明郡王鹣鲽情深,情比金坚,但两人都是男子,没有一个是哥儿,所以自然是不会有自己的孩子,这或许是一个遗憾。 但以他们二人的身份,如果真的想要给人当爹养孩子,想必也不是什么难事儿,收养或是过继个孩子还是很容易的,之所以提出要当干爹,不过是个藉口罢了。 陆远到底把药膏给收下了,同时也答应了让明郡王夫夫俩当干爹的事情。 小宝宝们很重要,但是小夫郎更重要,为了小夫郎就让小宝宝们付出一些,认两个干爹,而且这个机会还不是人人都有的。 第214页 晏行裴和明郡王坐着马车离开了,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明郡王率先开口打破沉默,脸上带着略带得意的笑容,「可惜他们都不在这个世界,如果在的话,我就可以用智者大人来自哪里这个秘密到处炫耀,吊足他们的胃口,让他们一个个地都听我指挥,鞍前马后,任我差遣。」 眼底深处却有着淡淡的伤感。 可惜只能是如果,一切都不可能了,各自散落天涯,不知道去了哪里,谁是谁了。 不过好在,他心中最爱的那个人就在自己身边,从始至终都在。 晏行裴眉梢微弯,似是想到了那种情形,忍俊不禁地摇摇头,「不一定,说不定会把你给痛揍一顿,群殴那种,不来软的来硬的。」 「也是,都是一群喜欢用拳头说话的傢伙,还贪吃,一个比一个能吃。」 「最贪吃的难道不是你吗?」 「哪有,你记错了。」 「是吗?」 「就是。」 …… 两人为此争了起来,一个坚持说自己不贪吃,一个坚信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错。 不过很快,这不算争执的争执就演变成了打情骂俏,除了在外面赶车的车夫,马车里并无第三人,两人交换了一个缠绵缱绻的亲吻。 「这下该彻底放下了吧,要是再放不下,我可是会吃醋的。」 明郡王深深凝视着爱人深邃的眼睛,心中难得的有一丝忐忑。 他太清楚爱人心中曾经有过另一个人的位置,甚至成为了一种执念,至死都没能放下,所以上一世,他们在一起了,却又没有完全在一起,始终是少了个光明正大的名分。 但是这一次,他要牢牢地,全方位地占据爱人的心,不让他心里再有别人的位置,尽管他也是同样的敬重着他们青木部落,后来的青木共和国全体拥戴的智者大人,但不妨碍他把智者大人当成是情敌,他曾经单方面这么认为过。 「早就放下了,我来就是想听故事,我心里的那个人,是一头大笨牛,不信你问问它。」 晏行裴抓着爱人的手搁在自己心口的位置。 感受到手掌下的肌肤下面扑通扑通不停跳动着的一颗心,明郡王脸有些热得慌。 「大笨牛才不笨呢,不然怎么会有伴侣。」 「不过就算是笨,也没法了,谁让精明的花豹偏偏就被大笨牛给套牢了心呢 ,你是我的,只能是我的,我也是你的。」 「对,我们互相属于彼此。」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都在不言中。 另一边,陆远在得到能治疗自家小夫郎脸上的旧伤疤的药膏时,眉头皱起,在想要怎么尽量自然地和小夫郎说,才不会触碰到小夫郎心里的伤痕。 「怎么皱着眉啊?夫君,是不是晏公子他们为难你了?」 一双手轻轻地替陆远抚平皱着的眉头。 来人当然是云秋梧。 陆远往旁边坐了坐,挪了下位置,随即把人搂到自己身边坐下。 「这是什么?还挺好闻的,有股药香味,是新出的面脂吗?」 云秋梧很快就注意到了陆远手里的东西,接过来后打开闻了闻,淡淡的药香味萦绕鼻尖,沁人心脾。 「夫君你什么时候买的啊?我都不知道。」 「不是面脂,是可以治癒旧伤的灵药,晏公子给的,梧宝你要是想用的话可以用,不想用就算了。」 陆远觉得既然让小夫郎撞见了,便也没有隐瞒的必要了,不谈他就得说谎,编织一个谎言来欺骗小夫郎,即便是无伤大雅,没有恶意的谎言,他也不想对小夫郎说谎,不如坦诚相待,诚实是信任的基础,可以使得感情的根基不动摇。 「我用?为什么是我用啊?」 云秋梧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因为他在摆弄那个小铜鸟玩具,按着机关把小铜鸟给放出来,想要以此吓到自家夫君。 陆远当然不会被这种小把戏吓到,而且也不是第一次了,哪怕最开始的时候没有防备,确实有些被惊到,但次数一多,就习惯了,眼皮都不会动一下。 然而云秋梧就是想吓他,见一次吓不到他,就来第二次,第三次,好像非要把他给吓到了才罢休。 陆远还能怎么办,只能在小铜鸟又一次蹦出来的时候,配合着意思意思地装出被吓到了的样子,虽然他的表演很敷衍,脸上一点害怕的表情都没有,口头上轻飘飘地说一句,「哎呀好吓人」,一听就不走心,但依旧能把云秋梧逗得眉开眼笑.。 见终于吓到人了,云秋梧弯着眼睛开心地笑起来,他还要嘲笑陆远。 「嘿嘿都不会被吓到了,夫君你胆子好小喔,比嘿嘿还小。一点也不禁吓。」 听他这语气,显然还拿小铜鸟去吓过嘿嘿。 头一次的时候,嘿嘿确实有被吓到,吓得一双大大的黑黑亮亮的狗眼都睁得圆熘熘的,慢半拍地汪汪叫两声,后来就不会再被吓到了,还会伸出自己的爪子去抓小铜鸟,试图把这个会动的小玩意给抓来玩一玩。 第192章 端水的小夫郎 闻言陆远捏捏小夫郎软软的脸,「那你是要你夫君还是要嘿嘿?」 「我当然……」 在陆远灼灼的目光注视下,云秋梧笑嘻嘻道:「当然是两个都要了,我要夫君,也要嘿嘿,夫君你说过的,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当然是全都要了。」 第215页 陆远闻言「嘿」了一声,「贪心,你夫君难道不比嘿嘿重要吗?」 话是他说的没错,但可没让小夫郎这么用,他在小夫郎心中,莫非和一只狗处于同一地位。 「这个嘛……」 云秋梧眨了眨眼睛,灵动的双眸转了转,唇边扬起狡黠的笑意,故意不把话说完。 陆远扣住调皮机灵的小夫郎的下巴,双手一起上阵揉脸,故作怪声怪气地道:「快说,奉劝你想好了再说,要是不能让我满意的话,是要被打屁股的。」 「都这么大的人了,马上要当小爹了,还被打屁股的话,让小宝宝们知道了,会笑话的,会羞羞脸。」 云秋梧面涌红晕,羞恼地瞪了某个油嘴滑舌,说话不正经的人,嚷嚷着道:「你重要,是你,你最最最重要。」 不满意就打他屁股,夫君也好意思,动口就动口,怎么还要动手呢。 陆远满意地微微颔首。 许是见不惯陆远的得意,云秋梧又道:「夫君是我最重要的人,嘿嘿是我最重要的宠物。」 不得不说,云秋梧挺会端水的。 「那小黑小白,还有大牛和角角呢,它们难道不比嘿嘿重要吗?」 角角是那只羊的名字,同样是云秋梧给取的名字,他热衷于给家里的牲畜取名字,连鸡鸭都有自己的名字,不过那些名字,不提也罢,什么小花小红小绿小紫的,除了云秋梧会叫,陆远是从来叫不出口的。 云秋梧立马大声道:「也重要,都是最重要的。」 「那你挺贪心啊。」陆远打趣道。 「没有啊,小黑是最重要的公兔子,小白是最重要的母兔子,大牛是最重要的牛,嘿嘿是最重要的狗,小红是最重要的公鸡……」 看着自家小夫郎一边掰手指头,一边说着一连串的最重要,陆远实在是有些想笑,合着每个最重要都是独一无二的呗,他是最重要的人,将来肯定还会有小宝宝们是最重要的小宝宝们,端水这块拿捏得死死的。 云秋梧念叨完最重要的一切,觉得这个安排很有道理,不愧是他,能想出这么聪明的办法,忍不住得意地哼起了歌。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 这首歌哼得挺像模像样的,同样是跟陆远学的,但可能因为是比较简单,朗朗上口的儿歌,所以陆远唱的时候没有那么跑调,大部分时候是在调上的,託了他不跑调的福,所以云秋梧也唱得比较好。 「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精灵……」 偶尔陆远跟着加入其中,云秋梧还要捂着他的嘴巴,不要他唱。 原因是陆远唱得太不好听了,会破坏掉他美妙的歌声。 就这么赖在陆远身边,依偎着唱了会儿歌,云秋梧才忽然想明白为什么要他用药膏了。 治疗旧伤,意思是指治他脸上的伤疤吧。 其实云秋梧早就对自己容貌上的瑕疵不在意了,不会因为别人异样的目光而感到自卑怯弱,不会总低着头,生怕别人看到他脸上的疤,走路时昂首挺胸,大大方方地把脸露出来,看见了就看见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大不了就是会吓一跳,觉得他丑,但吓到的又不是自己,才不管那么多呢。 只是有的时候,看到镜子中那个有着狰狞伤疤的自己,云秋梧会觉得有些失落,是人都是爱美的,云秋梧只是个普通人,如果可以,他何尝不想自己能好看一些,看不见的时候还无所谓,一旦看到了,再怎么想要忽视也是忽视不掉的,因为伤疤就存在于那里。 不过云秋梧却没想过要治,因为以前有大夫说过的,伤口太深了,治不好的,肯定是要留疤的,如今已经过去了三年,新伤疤都变成了旧伤疤,更不好治了。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云秋梧实在是怕了他的脸曾经给他带来的一切,不是好运,只有噩梦,他不想面对那样不堪的过去。 云秋梧盯着那瓶药膏看了许久,最终还是没能下定决心。 「夫君,我就这样的话你可不许嫌弃我,即便是个丑夫郎,我也要把你霸占着。」 「胡说八道什么呢,我什么时候嫌弃过你了,不想用就不用,别勉强自己,反正不管怎样,我都喜欢你,再好看的皮相也有老去的一天,但心意不会变,等你七老八十了,还是喜欢你。」 云秋梧感动地吧唧一口亲在了陆远脸上,亲完左脸亲右脸,亲了眉心亲嘴唇,最后还在下巴上啄了一口,结果被刚冒出来的细小胡茬给扎到了。 「夫君,你的鬍子好扎人,该颳了。」 「我看林叔的山羊鬍不错,要不我也留一个?」 「不要,显老,不许。」 「可是我本来就没那么年轻啊,又不是一二十岁的小伙子。」 「胡说,年轻的,很年轻。」 陆远本来也只是随口一说,见自家小夫郎不乐意,便也没留鬍子的打算了,鬍子什么的,打理起来还麻烦,费那个劲干嘛 ,他又不需要刻意显老。 桃花梨花李子花相继开过凋谢后,就到了结果的时节,自从有桃子李子梨子开始成熟后,云秋梧每天没少吃水果,时常不是抱着个比拳头还大的桃子梨子在啃,就是在一口一个李子的吃着。 因为他口味的变化,偏甜一些的桃子和梨子他没有那么喜欢吃,更喜欢吃酸酸甜甜的李子,李子也不都是酸酸甜甜的,因为品种不一样,有的李子吃起来也挺甜的 。 第216页 由于只有一棵会结甜李子的李子树,为了让自家小夫郎吃个尽兴,陆远还在村里买了不少口感酸甜的李子。 第193章 贪吃的小夫郎 「不能再吃了李子了,梧宝。」 见着小夫郎狗狗祟祟,偷偷摸摸地又开始往嘴里塞李子了,一个不够,还要两个三个更多个,陆远没法当看不见。 李子吃多了是会积食的,不要说是李子了,无论什么东西,吃太多了都是不好的,所以陆远才会管着自家小夫郎,不让他肆无忌惮地吃。 被抓包的云秋梧正拿了一个李子,想了想,他没有把李子给放下,而是一口吃了,吃得两边的脸颊都鼓起来,口齿不清地道:「我次完这个就补次了。」 不过等过了一会儿,云秋梧又忍不住眼神往那边瞟,在想要用什么藉口才能再吃到李子。 他的小心思都写在脸上了,陆远一看就明白,遂无情地泼了一瓢冷水。 「别想了,今天都不能再吃了。」 闻言云秋梧眉眼一下耷拉下来,不甘心就此放弃的他还试图挣扎一下,「可是李子放着会烂啊 ,烂了就不好吃了,不能吃了。」 陆远捏了捏小夫郎的手,笑着道:「一天而已,不会烂的。」 「哼。」 口腹之慾没有得到满足的云秋梧将脸转到了一边,不看陆远,亮出爪子一巴掌拍在了他手上,不要他捏自己的手。 然而就这么个软乎乎的小夫郎,陆远抱着人亲几下就把人给哄好了。 要是亲一下不够,那就亲两下,三下…… 没有什么是亲亲搞不定的。 不一会儿,云秋梧已经笑嘻嘻地倒在陆远怀里,听着陆远讲的冷笑话抱着肚子笑个不停。 陆远也不敢过分逗他笑,讲了几个笑话后就适可而止地停下,扬手把嘿嘿给唤过来,用嘿嘿转移小夫郎的注意力。 嘿嘿是条很聪明的狗狗,一听主人在叫自己的名字就撒开腿颠颠地跑过来,哪怕唤他的是陆远这个主人,也还是很给面子地过来了,谁让陆远管着它的伙食呢,为了伙食,嘿嘿终于屈服了,越来越听陆远的话了。 「嘿嘿啊,嘿嘿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云秋梧拿出一个竹编的类似于小球一样的东西扔了出去,然后嘿嘿就跑去追那个球了,追到以后又叼回来 ,狗尾巴摇得飞快。 傍晚时分,夫夫俩一起出门散步,还带着嘿嘿。 嘿嘿在前面跑,天性好动活泼的嘿嘿就是只快乐小狗,路边的一株草,一朵花都能引起它的兴趣,要是有蝴蝶的话,或者是其他昆虫,那就更好玩了,百分百地要扑过去抓,虽然每次都没有抓到,但嘿嘿从不气馁,下一次看到了还去抓。 乡下人家养狗没那么多讲究,好多都是放养的,不过出门的时候还是给嘿嘿弄了根狗绳,防止它乱跑的同时,也能提防它咬到人。 每天的散步时间也是变相的遛狗时间,养狗和养猫是不一样的,猫大多数时候都是高贵冷艷,懒洋洋地找个地方蜷缩起来睡自己的大觉,偶尔活动也是举止从容优雅,不需要人盯着,狗就不一样了,精力太旺盛,要是不遛一遛,就会闹腾。 村里人看到陆远和云秋梧牵着条狗一起出门,陪着狗玩耍 ,很多都不能理解,觉得是吃饱了没事儿干,狗拴在家门口就好了,扔点肉骨头,弄些剩饭剩菜餵着就不错了。 绝大多数的看门狗的确待遇一般,但陆远和云秋梧不止把嘿嘿当看门狗,而是当成宠物养的,对自己的宠物,当然要更多几分耐心和细心了。 「我看陆家夫郎的肚子好大,别是怀了两个吧。」 「说不准,瞧着是比一般人的要大些,好像才五六个月吧,看着和七八个月差不多。」 「还说人家不能生呢,人家这回一生就生俩。」 …… 八卦的大婶大娘们总是热衷于打听村里人各种事儿,什么周家的汉子最近老往镇上跑,石家的小子还不起钱又被赌场扣住了,还有张家的夫郎最近脾气大得很,训他家汉子跟训孙子似的…… 大部分人都觉得云秋梧应该是怀了两个,对此不免唏嘘感嘆。 「两个有什么用,都是小哥儿的话,不还是白生了。」 众人一瞧,嘿呦,这不是陆老三的媳妇周秀芬吗? 听说她儿夫郎前几天发动生了,看她拉着的一张臭脸,估计是生了个小哥儿,不然说话咋这么沖呢。 「人家还没生呢,你怎么就知道是两个小哥儿了。」 「就是,你是会算命看相还是大夫啊,知道得这么清楚,你家没生出小汉子来,不代表别人也一样,说不定一生是两个小汉子呢。」 「两个小哥儿也好,两个小汉子也好,总归能一次生两个就是有福气的,村里好些年都没出过怀双胎的了。」 被嘲讽了一顿,周秀芬的脸色更难看了。 她倒是想很硬气地来一句「谁说是小哥儿,明明就是小汉子」。 可是她来不起,因为陶嘉意外摔倒早产生下来的的确是个小哥儿。 陆奶奶心心念念了好久的小汉子没了,据说气得连饭都吃不下。 因为凑不出钱来保释陆明,所以陆明已经被迫到苦寒之地服役去了,等他服役完回来,都是三年后了,能不能回来还两说呢,他是去服役的,是要干活儿的,不是去游山玩水的,各方面的条件又不好,去了的人没了是常有的事,运气好侥倖回来了那也是几年后才能再生孩子了,运气不好那陶嘉生下的小哥儿就是陆明唯一的子嗣。 第217页 周秀芬对陶嘉也是不满的,儿子出事儿让她成了个笑话,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的,让她抬不起头来,本来是想靠孙子硬气一回的,可没能如愿。 然而气归气,周秀芬这个婆婆不是陶嘉的对手,还要看陶嘉的脸色行事,陶嘉对自己生的哥儿很宝贝,周秀芬也不好怎么样。 听说云秋梧怀了双胎后,林芷还巴巴地跑来看。 「怀一个和怀两个有什么不一样吗?」 林芷眨巴着水灵灵的杏眼,表情诚恳,一副求知若渴的模样。 云秋梧和陆星对视一眼,然后齐齐摇头。 第194章 恩情 不是他们不告诉芷哥儿,而是他们真的不知道啊。 他们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啊。 而且谁也没有既怀了一个,又怀过两个的经歷,都是头一回怀呢。 「好吧。」 林芷撇撇嘴,却也没有多失望。 陆远又一次到镇上买东西时,发现镇上多了不少乞丐,听口音,还是外地口音。 他找消息灵通的龚老闆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西南发生了天灾,先是地龙翻身,房屋倒塌,压死了不少人,后来还河水决堤,发了大水,把地里的庄稼都给淹没了,毁坏的房屋也冲垮了,不少人为了活命,只能背井离乡,远离故土,好多都成了难民,还有不少成了乞丐。 虽然官府有在管,在赈灾,可是灾后重建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当陆远再一次去镇上时,肉眼可见的难民变多了了,有的在乞讨,还有往自己身上插了草标,意思是要典卖自己给人当奴僕。 虽然为奴为婢天生就要比别人低一头,但在生死面前,人的尊严已经不重要了,对于流离失所,无处可去的难民们来说,活着比什么都重要,只要能活着,能有口饭吃,就足够了。 衣衫褴褛,蓬头垢面,面黄肌瘦的难民们一个个眼神麻木呆滞 ,仿佛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任由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打量着自己,有同情的,有轻蔑的……稍微有点精气神会说自己有多么多么能干,是侍弄庄稼的一把好手,有什么什么手艺之类的。 石板镇这个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富庶谈不上,但有山有水,气候温暖,也算是自然条件优越,所以还是有些有钱人的,不少身上插了草标的难民都被人买了下来。 跟挑选货物一样,买人的人也是优先买看着身体结实些,能干活儿的,老弱病残的后考虑,汉子是最好,力气大能干不少活儿,至于姑娘和哥儿,其实也没多少姑娘和哥儿,好多之前就被卖了,几乎每个家庭都会先捨弃掉在他们看来没那么重要,不是自家人的姑娘和哥儿,实在是没有可捨弃的了,才会把自己卖了。 被买下的人知道自己有活路了,虽然不知道前路是好是坏,买下自己的人会怎么待自己,是把自己当牛马牲畜使唤,还是当个人看,但起码目前能活下来了,所以大多还是高兴的。 哭泣的是因为一家人被不同的人家买去了,以后就要分开了,所以忍不住流泪啜泣。 陆远从集市出来,刚把买的东西放到牛车上,准备驾着牛车回家的时候,两个一身破烂的人扑通一声跪在他面前,一个痛哭流涕,怀里抱着个孩子,另一个不停地磕头,乞求陆远能发发善心,救救他们生病的孩子,作为交换,夫夫俩自愿卖身为奴 ,听凭陆远的差遣。 这对夫夫显然也是难民大军中的一员,走投无路之时,也学别的难民,准备把自己给卖了,但他们一家三口坚决不分开,一看这家除了个看起来还算能干的汉子,还拖着一个病恹恹的夫郎和一个十岁大的孩子,好多买主掉头就走,因为觉得是亏本的买卖,好多都只愿意单买汉子,还有些心怀不轨的表示愿意出半两银子把哥儿给买下来,至于孩子,谁都不愿意买,半大的孩子能干什么,还多一张吃饭的嘴,所以白送都不要。 汉子不愿意自己另谋出路,撇下夫郎和孩子不管,所以一家三口就这么被嫌弃了。 而淋了雨发起高烧的孩子让这个本就难以支撑的家庭更加脆弱不堪一击,无疑是雪上加霜,夫妇俩听说今天是赶集的日子,所以天不亮就来集市了,可人越来越少,赶集的人都陆陆续续回家了,他们还是没有把自己给卖出去,只好到处求人,在求到陆远面前来之前,已经求过不下十个人了,然而处处碰壁,被骂晦气挥着手赶走了。 陆远沉吟了下,问道:「你们是哪里人,原来是做什么的?」 「我和我夫郎都是陵州淮县人,就是种地的庄稼人,我会干好多活儿,是我们那儿种地的一把好手……」 那汉子眼见有希望,抓住机会忙不迭地表明自己有多能干,他夫郎又会做些什么。 陆远听了个大概,摆手打断道:「跟我走吧,先找家医馆给你孩子看病。」 夫妇俩对视一眼,干黄的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惊喜表情,然后欣喜若狂地抱着孩子跟在陆远后面。 陆远找了一家最近的医馆走了进去。 一个时辰后,烧得满脸通红孩子的病情总算是勉强控制下来,开始退烧。 眼见孩子能活下来了,夫夫俩都忍不住哭了出来。 汉子安慰了自己夫郎两句,然后抹抹眼泪,又给陆远跪下了。 第218页 「恩人,恩人发善心,救了我和我夫郎的孩子,以后我肖大的这条命就是恩人的了,恩人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杀人放火我也干。」 陆远嘴角抽了抽。 倒也大可不必那么感谢自己,连杀人放火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都干,这是在报恩还是在报仇呢。 「不用那么夸张,也别忙着感激,我不是纯粹地发善心。」 汉子忙道:「这个我知道,大恩大德,无以为报,以后恩人就是我肖大一家的主子了。」 陆远皱了下眉,他并不是想买奴僕,他的某些观念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 见着肖大他们哭哭哀求,觉得可怜帮一把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想招个长工,帮着料理田地,他现在把绝大部分的田地租出去了,但以后肯定还是要留几亩自家种的,但是他没有那么多时间,以后还要带他和小夫郎的小宝宝们呢,小宝宝很可爱是不假,但是带的时候也是真的难带,一个就能很闹腾,两个的话,哭闹起来还不得闹翻天。 第195章 撑腰 除了长工,也需要找个人帮着做些家务。 而肖大这一家子就比较符合陆远的要求。 肖大可以料理着田地里的事情,干农活儿,侍弄庄稼,他的夫郎可以做做家务。 最后陆远没有把肖大一家的户籍到官府过户成奴籍,不过陆远也不是那么放心,所以把肖大和他夫郎的户籍都给扣在了自己的手里,白纸黑字,立下字据,十年以后会把户籍归还给他们,至于他们夫夫两个的儿子,肖小河的户籍,还是归他们自己保管,陆远并不过问。 陆远领着肖大一家子回到桃溪村,先见了云秋梧.。 云秋梧一如既往地在家里等着自家夫君,人坐在椅子里,微微眯着眼睛,絮絮叨叨,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两只手都搭在鼓起来的肚子上,脸上流露出甜美静谧的微笑,看起来又乖又软。 嘿嘿在自己主人脚边上趴着,眯着眼睛在假寐,黑色的狗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甩动着。 「汪汪,汪汪……」 狗的听觉很是明显,也有可能不是靠听觉,而是靠其他感官,总之嘿嘿比云秋梧先一步察觉到另一个主人的靠近,一骨碌地从地上爬起来,脚步欢快地朝外面跑,跑之前还不忘云秋梧先「汪呜汪呜」地叫几声。 瞧它欢快的模样,云秋梧就知道定然是自家夫君回来了,唇角微扬,心想嘿嘿也就是看起来和夫君不怎么亲近,老是对夫君爱答不理的,但实际上,嘿嘿还挺亲近夫君的,不然也不会每次夫君出门回家嘿嘿都会欢天喜地地跑出去迎接夫君回家。 云秋梧慢吞吞地起身,随着月份渐大,他的身子也越来越重,行动没有之前那么方便,做什么事情,行走坐卧都要慢慢来。 嘿嘿跑了几步,可能是没听见熟悉的脚步声,站在原地歪着脑袋去看云秋梧,睁着清亮有神的黑眼睛巴巴地望着,直到云秋梧走到它面前了,它才摇着尾巴继续往外面跑,别看嘿嘿短短小小的四条腿,跑得还挺快的,跑几步又停下来等自己的主人,等到以后再继续跑。 嘿嘿这么贴心,云秋梧心都要化开几分,如果不是他不方便弯腰屈身,肯定想摸摸嘿嘿毛茸茸的狗头。 牛车就停在家门口。 先一步到的嘿嘿见有陌生人,立刻警戒起来,嘴里发出有些凶的叫声,龇牙咧嘴的,面露兇相。 直到陆远开口唤它,大概知道不是什么危险分子后,嘿嘿才不叫了。 「夫君。」 云秋梧不知道跟着来的几个陌生人是怎么回事儿,不过他现下也没心思会关注其他的,而是把所有关注都放在了自家夫君身上。 陆远快步走上去把人扶着,一只手轻轻揽着小夫郎的腰,力道不轻不重地按摩着。 「这就是二东家吧,肖大见过二东家。」 在云秋梧出现的时候,肖大立马就猜到了云秋梧的身份,而且陆远之前也说过,以后肖夫郎是要帮忙照顾云秋梧的,所以这个时候能出现在陆远家里的哥儿除了是他夫郎也不可能会有其他人了,因此很有眼色地打招唿,还主动自我介绍起来。 云秋梧面带微笑听着,眼睛微微睁大。 长工啊,他们家也有长工了,地主家才有的长工,他们家现在也有了,感觉成地主了一样。 直到肖大一家去了老房子那边安置,云秋梧才回过神来。 「他们好可怜啊,家都没有了。」 知道肖大一家是一路逃难逃到这边来的,云秋梧忍不住面露同情。 而像肖大他们家这样的人不是个例,还挺多的,天灾人祸,无论哪一样,都是毁灭性的打击,会把无数人的幸福家园给摧毁 「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陆远安慰道。 小夫郎本就心思细腻敏感,现在更是,有时看着树上掉下的一片落叶,天上飘过的一朵云都会面露伤感,甚至是黯然垂泪,更遑论是真真实实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的难民了,陆远可不想自家小夫郎为此联想到什么伤心事,开始掉眼泪掉个不停。 他就想要自家小夫郎开开心心,欢欢喜喜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陆远拿出一些新买的小玩意儿来转移自家小夫郎的注意力,果然,一听是给小宝宝们买的,云秋梧的注意力立马就被吸引走了,摆弄着一些小孩子玩的玩具玩得很开心。 第219页 天气有些热,身上又出了汗,云秋梧爱干净,不喜欢身上汗津津的,嚷嚷着要洗澡。 他说要洗澡,陆远从头到尾一直帮忙。 这个时候云秋梧也顾不上害羞不害羞了,要是不小心摔一跤的话,那可不得了,无论是陆远,还是云秋梧都冒不起这个险,所以让陆远帮忙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即便不是第一次了,云秋梧还是会有一些不好意思,垂着脑袋,红得不像话的耳朵泄露出了他内心的羞臊。 感觉自己像个小宝宝一样,脱衣洗澡穿衣都要夫君帮忙,好像没有夫君就不行一样。 不过这种感觉并不坏,云秋梧偷偷用余光瞥见正在给他穿亵衣亵裤的夫君,忍不住弯起了眼睛。 而陆远呢,每一次帮自家小夫郎洗澡都是对自己生理和心理的双重煎熬加考验 。 没办法,心爱之人就在自己眼前,要多乖有多乖,一身细腻白皙的皮肉,还有渐渐隆起的小腹…… 每一次过后陆远都要急沖沖地去沖个冷水澡让自己冷静一下,甚至还有一次,流了鼻血,把云秋梧吓了一跳。 看似眼观鼻鼻观心地把小夫郎给伺候好了,抱到床上睡下了,只有陆远知道自己满脑子的黄颜色废料不可言说,急急忙忙地沖冷水澡去了。 云秋梧缩在被子里抿着嘴巴嘿嘿嘿地笑个不停。 他一度以为自己对夫君没有吸引力了,特别是在怀了小宝宝后,身材开始走样,腰肢不再纤细苗条,他自己都感觉自己胖了一圈又一圈,担心夫君会因此嫌弃自己。 可是夫君却说没有,甚至直言不讳地说更想和他亲近了。 如果是以前,夫君是个自己有主意的人,肯定是想到什么手段就用在他身上了,又哄又骗的,怎么都要自己配合,一会儿要这样一会儿要那样的。 可是现在不行,夫君不敢动他 ,谁让他肚子里有两个小宝宝给自己撑腰呢,只要他说一个不字,夫君马上就老实了,不会再动手动脚的。 第196章 小夫郎讲故事 然而云秋梧只是现在挺乐呵,看自家夫君吃瘪很乐呵,可汉子,尤其是年轻汉子是不能素太久,禁慾太久的,不然哪天一旦吃上好的了,那可就收不住了,不是那么好打发的,而到那时 ,谁哭谁笑又是换着来了。 目前的云秋梧还没想到之后的事儿,所以还乐呵呵的,笑得出来,甚至还去故意招惹陆远,陆远现在不敢动他,哪怕偶尔动他,也得小心再小心,什么都顺着日渐娇气的小夫郎,可今日发出的嘲笑,来日都会化为求饶的泪水从眼眶中落下,而那时,却是悔之晚矣。 陆远再次进屋时,看到自家小夫郎艰难地撑着笨重的身子,手往腿上揉搓,像是一只笨拙的小企鹅。 笨拙的小企鹅不太够得到,露出一个委屈巴巴的表情,扭头冲着自家夫君娇声娇气地抱怨道:「夫君,我腿疼。」 陆远连忙走过去,轻车熟路地给小夫郎捏腿,边捏边柔声问道:「又抽筋了?」 「嗯。」 云秋梧吸吸鼻子,发出含煳的一声,眼睛里氤氲着一层薄薄的水雾 ,将脑袋往自家夫君身上靠,软乎乎地嘟囔道:「小宝宝们不乖,等他们生出来了 ,我要给他们一个教训,抓来一个训一顿,还要打一顿。」 「好,打,都听我们梧宝的,让我们梧宝难受的人都该打,狠狠地打一顿,一顿不够打两顿。」陆远附和道。 话虽这么说,陆远知道自家小夫郎肯定是捨不得这么对待小宝宝们的 ,喜欢爱护还来不及,怎么会捨得训他们打他们。 等这阵难受劲儿缓过去,云秋梧情绪又好起来,不再口口声声说着要训,要打肚子里的小宝宝们了,捧着肚子给他们讲起故事来。 「从前有个地方叫青青草原,青青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羊和一只猴子……」 陆远在自家小夫郎开始讲的时候,就知道这个故事不知道又是小夫郎用哪些故事串起来的。 听到猴子的时候,陆远眼皮一跳,不会是《喜羊羊与灰太狼》和《西游记》的联动故事吧。 「孙悟空飞走之前,他说他一定还会回来的,然后变成了天边的一颗流星。」 讲到这里,陆远以为故事就结束了,没想到云秋梧忽然道:「熊二正在跳舞,见到飞来的孙悟空……」 于是陆远就被迫听了一个由《喜羊羊与灰太狼》和《西游记》还有《熊出没》里面的角色串起来的故事,故事情节是由小夫郎原创的。 陆远听得有些生无可恋,他心想当初给小夫郎讲的故事不是这样的啊 ,怎么小夫郎讲出来的故事就是奇奇怪怪的。 而且小夫郎讲的故事还不允许有异议,不允许反驳。 好吧,不允许反驳就不允许反驳吧,反正故事的最终解释权都在小夫郎那儿。 云秋梧讲着讲着自己就睡着了.。 第二天,云秋梧揉着眼睛从寝屋里出来的时候,看到院子里有个陌生人,差点儿吓了一跳,随即想起来什么,这才没有被吓到。 起初云秋梧有些不习惯家里多了个人,但肖夫郎很多时候都是默默地干活儿,而且很少出现在云秋梧面前,好像和没有这个人一样。 不过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有肖夫郎帮忙做着一些七零八碎的活儿,陆远就有更多的空闲,可以专心专意地照顾自家小夫郎了。 第220页 这时就体现出了家里没有长辈帮衬的坏处了,倘若有一两个可靠的长辈,陆远就会轻松一些,不必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做,大到砍柴做饭,小到扫把倒了要扶一把这类的芝麻大点的小事都要陆远做,家里就他和云秋梧两个人,如果他不做的话,就得是云秋梧做。 不过有的家里有长辈却也帮衬不了什么,反而会添麻烦。 不管别人家里是什么情况,总之家里的变化是让云秋梧很高兴的,因为他也不想自家夫君太辛苦,既要一面照顾他,又要忙着家中来来往往的事情。 肖夫郎其实也不用做太多事情,就是帮忙餵养一下家里的牲畜,扫地擦桌还有些其他活儿,饭是不用他做的,衣裳也不用他洗,都是陆远在经手,没事儿的时候还能回去看看自己孩子。 至于肖大,他主要在忙着打理菜园,偶尔地里有活儿的时候也去干活儿。 这天微风和煦,抬眼所见之处青山叠翠,满是盎然绿意,因为昨晚下过雨,空气中漂浮着泥土混着青草的自然气息。 肖夫郎忙完手里的活儿,进来和陆远还有云秋梧说了一声,就准备回去看看自己儿子,顺便弄口饭吃。 要干的活儿都干了,一时也没什么其他事儿,陆远自然不会非要把人扣下来,便让肖夫郎走了。 午饭做得丰盛,陆远花了小半个上午,一个多时辰弄的,炖了山药排骨汤,炒了木耳肉片,还有碗菌菇蛋花汤,菌子新鲜着,早上的时候特意上山去找的,这段时间正是野生菌菇生长的时候,下一场雨往往会冒出不少的菌子来,因着味道好,又不要钱,拿到镇上去卖还有人买能卖到几个钱,填补家用,所以寻找菌子的人不少,经常天刚蒙蒙亮就漫山遍野开始寻摸了。 云秋梧让肖夫郎带了碗排骨汤,汤里有山药,还有好几块看着就很不错的排骨,闻着味道就怪好闻的,一股子肉香味。 肖夫郎本来是不好意思要的,但想着家里瘦得皮包骨头,黑黑小小一个的儿子,还是厚着脸皮要了。 第197章 小夫郎被捉弄了 因为端着汤,肖夫郎走得慢,自然就听到了屋内夫夫俩说话的声音 ,走到院子里的时候,他转头看了一眼。 桌上的饭菜还冒着热气,只见二东家只一个劲地夹着菌子吃 ,每吃一口,脸上就露出幸福的表情。 他昨儿才听二东家说起自己想吃菌子了,今儿早上他过来的时候,正好见到大东家从外头回来,衣裳上沾满了清晨的露水,手里用大芭蕉叶子包着几朵开得正好的菌子,瞧着就新鲜得很,朵朵都水灵灵的,找菌子的人多,要找到这样新鲜水灵的菌子可不容易,想必大东家是很早就起来上山找菌子去了,且费了些功夫才寻摸来的。 二东家忙着吃菌子的时候,大东家就捧着个汤碗在旁边等着,等到二东家咽下嘴里的菌子后,连忙凑过去餵一口汤,又把排骨上炖得软烂的肉给剔下来,拢成一小碗推到二东家面前。 那么高大的一个汉子空着肚子做这些的时候,脸上一点儿不耐烦的神色都没有,有的只是耐心温柔的哄劝,脾气好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类似的情形肖夫郎不是第一次见了,时常都见到,但肖夫郎还是忍不住暗道一声大东家这么会疼人,二东家好福气,怪不得桃溪村的夫郎媳妇们都羡慕二东家羡慕得不行,搁谁谁不羡慕啊,他家汉子对自己已经是很好了,鲜少和自己红脸,偶尔有争吵也很快就过去了,可论温柔细緻,比起大东家,还是差远了。 肖夫郎如何感慨暂且不说,云秋梧把一碗的菌子都给吃完后,剩下的蛋花汤一口都不想喝,全部推到陆远面前,扬着下巴 ,要他把蛋花汤给解决了 。 陆远微微颔首,先把排骨都给剔好了,然后才开始吃饭,填饱自己唱着空城计的肚子。 到了五月,枇杷开始成熟了,云秋梧又迷上了吃枇杷。 然而家里没有枇杷树,陆远便去找有枇杷的人家买,陆远给钱大方,多的是想要卖枇杷给他的人家,直接让陆远带着箩筐背篓去打,枇杷这东西,对于没有的人家还算稀罕,但真要拿去卖,因为个头不大,还有黑斑黑点,卖相不好看,又卖不了几个钱,也就自家吃了能甜甜嘴。 一听要去打枇杷,云秋梧很积极地表示要跟着去。 换作往常,出门散个步 ,遛个弯都要陆远三喊四请的,半天才愿意出门熘达熘达,没办法,身子渐渐重了,云秋梧也感觉越来越容易犯懒睏乏了,时常是一坐在哪儿就不想动,能不走动就不走动,看到自家小夫郎如此辛苦,要是可以,陆远真想随着小夫郎,他爱坐着就坐着,爱躺着就躺着,怎么舒服怎么来,可是不行,在允许的情况下,还是要多运动。 「好,一起去。」陆远宠溺道。 他要是不想让小夫郎一起去,从一开始就不会告诉小夫郎了,直接把枇杷买回来就是了,哪还会告诉小夫郎可以去罗家打枇杷。 打到满满一箩筐枇杷,一个个黄澄澄的枇杷直接让云秋梧笑弯了眼睛。 还没有洗过的枇杷要吃就要剥皮,小小的枇杷剥起来还挺麻烦的,但云秋梧一点都不嫌麻烦,乐颠颠地剥着枇杷开始吃起来。 他自己吃一个,再给陆远餵一个,主打的就是一个公平,大家都有份儿。 经过沈家门口的时候,云秋梧还进去看了下陆星,两个哥儿分着枇杷吃了一会儿,然后云秋梧才跟着陆远回家去。 第221页 六月初,陆星生下了一个小汉子。 发动的时间是在晚上,沈烈火急火燎地跑来敲门借牛车,说是要去接稳婆。 桃溪村是没有稳婆的,隔壁村倒是有一个,因为沈烈提前和那个稳婆打好了招唿,所以一过去接人就接到了。 云秋梧是在第二天的时候才知道陆星生了的,他晚上睡得早,又睡得沉,所以根本没有醒。 「星哥儿生了个什么呀?」云秋梧急切地问道。 陆远明知道自家小夫郎问的是生了个小汉子还是小哥儿,却还是故意道:「生了个人。」 云秋梧:「……」 这倒也是,生什么不是生了个人,无论是小哥儿还是小汉子不都是人吗? 说了等于没有说,感觉自己被捉弄了,但这个捉弄又很有道理的云秋梧鼓着脸颊,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睁着乌熘熘的大眼睛瞪了自家夫君好几眼,气鼓鼓的样子好像一只生气了的河豚。 「哼。」 真的好气喔。 夫君太坏了。 云秋梧又问了一遍,陆远才如实告诉他,陆星生的是个小汉子。 听到是个小汉子,云秋梧还挺激动的,眉开眼笑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生了呢。 「就这么欢喜」 云秋梧连着点了好几下头,「当然欢喜了,星哥儿不仅平安生产,还得偿所愿,这么一件大喜事,怎么能不高兴呢。」 倒不是陆星多么的不喜欢小哥儿,对小哥儿有偏见,倘若生的是个小哥儿,而不是小汉子,陆星也会全心全意地呵护自己的孩子,只是这头一个孩子,如果可以,陆星更希望是个小汉子,毕竟沈家就沈烈这么一根独苗,是要指望他传宗接代的,如果没有个小汉子,村里少不了风言风语,指指点点,尤其是李铁柱他们那一家,更是要看陆星的笑话,看沈家的笑话,所以哪怕沈烈和宋大娘没有给陆星什么压力,但外界的压力就让陆星一直都轻松不下来。 这下生了个小汉子,陆星就不会那么有压力了,往后无论是再生个小汉子还是生个小哥儿,旁人都只会说是多子多福,不会阴阳怪气地内涵人。 吃过早饭后,云秋梧兴沖沖地去了沈家。 一进门就能感受到沈家一片喜气洋洋,宋大娘脸上带着笑,正在和村里的一个大娘说话 。 「我家大孙子足足有七斤呢,敦实得很,哭得也响亮,那小胳膊小腿都有劲……」 提起自己的大孙子,宋大娘那是一肚子的好话,怎么吹嘘夸耀都不为过。 「就是辛苦了星哥儿,把他给累坏了,现在都还没有醒,我锅里煮着黄酒鸡蛋姜汤,还有猪脚陈醋姜汤,都是补人的,可得好好给星哥儿补补。」 第198章 名字 那大娘自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扫宋大娘的兴,附和着说宋大娘有福气,去年娶了儿夫郎过门,今年就有大孙子抱了,还有沈家也跟着好起来了,可见她家的儿夫郎娶的好,是个旺夫的云云…… 知道陆星还没有醒,所以云秋梧也没进屋去瞧他,而是在外面和宋大娘聊了会儿天,还去厨房看了宋大娘给陆星准备的月子餐。 丰盛是真丰盛,又是鸡蛋又是猪脚的,还有专门买的老陈醋和老姜,份量也很足,足足的有两砂锅,可见宋大娘是有把陆星这个儿夫郎放在心上的,便是生了孩子,也一样重视,没有因为紧着大孙子就冷落忽视了陆星。 天快亮的时候孩子才出生,之后陆星就因为太劳累,从而导致体力不支昏睡了过去,直到天快黑的时候才从昏睡中幽幽转醒,感觉浑身上下哪哪儿都乏力得很,动都不想动。 先看过了孩子,然后宋大娘把孩子抱走,让沈烈伺候陆星吃饭。 宋大娘再次进来的时候,看到还剩了起码一半的猪脚陈醋姜汤,忍不住念叨起来,「星哥儿你怎么吃得这么少,要把这些全部都给吃完了才好啊,吃得多才补的多,你现在正是身子最虚的时候,就是要多吃多补,不然身子的亏空补不上,将来是要吃苦头的,娘是过来人,不会整你的,听娘的,赶紧再吃些,要是凉了娘去给你热一下,凉的不能入口,得吃热乎的。」 只要陆星不吃,没有动作,宋大娘就一直念叨,直到陆星端起碗,开始往嘴里送了,宋大娘才满意地微微颔首,放过陆星了。 转头来宋大娘又开始念叨起杵在旁边跟着小山一样壮实的儿子 ,揪着他的耳朵训道:「你也是,这么大个人了,儿子都有了,当爹了,还是不着调,让你看着你夫郎 ,别的也没给你安排啥,就这么一件事还干不好,老神在在的,你夫郎身子虚你不知道啊,也不知道劝着点儿,有你这么当汉子的吗?」 反正有了大孙子,儿子就不稀罕了,想怎么教训就怎么教训。 也就是沈烈不知道自家老娘的心声,不然肯定要忍不住吐槽一句就是以前没有大孙子的时候,也没见稀罕过我啊,还不是打过骂过。 沈烈配合着耷拉着眉眼,表现出很疼的样子,逗得陆星直想笑,让宋大娘看见了又忍不住给了他一巴掌煳在肩膀上,「看好你夫郎,让他多吃点,我看宝宝去。」 云秋梧虽然没见到陆星,但见到了小宝宝,回来后和陆星分享起小宝宝的长相来,一会儿说小宝宝眼睛长得像陆星,又黑又亮,一会儿说小宝宝的鼻子很像沈烈,又直又挺。 第222页 陆星和沈烈的孩子陆远是看到过的,红通通皱巴巴的小孩子,瞧着跟个小老头一样,宋大娘一直说长得和沈烈有多像,又和陆星长得像,一看就是亲生的,然而陆远是真心没有看出来那么小一个,连五官都还没有长开的小孩子长得像谁。 如果只有宋大娘一个人这么说也就罢了,可以解释为她老人家对自家的宝贝孙子有滤镜,天然地就觉得儿子像老子,但现在自己小夫郎也这么认为,这就让陆远有些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他寻思着怎么别人都看出来了,就他看不出来呢,难不成他眼睛有什么问题。 不过眼睛疑似有问题的不止陆远一个,沈烈也是一样,怎么看都看不出自己的儿子像自己,当着老娘和夫郎的面,沈烈不敢把这话说出口,谁让他现在的家庭地位太低了,说了肯定要被老娘和夫郎揪耳朵,只能私底下找陆远吐槽一下。 陆远头一次对沈烈有了惺惺相惜之感。 小孩子几乎是一天一个样,云秋梧第二次见到沈卿尘,也就是沈烈和陆星的孩子时,小孩儿已经变得白净了许多,白白胖胖的一个小糰子,脸上肉乎乎的,眼珠跟黑葡萄一样亮亮的,黑黑的,见了人就开始笑,要抱他也让抱。 沈卿尘这么文雅的名字一听就不是沈烈取出来的,他原本想取什么沈焰,沈火之类的,但宋大娘头一个看不上自己亲儿子给亲孙子取的名字,但她自己也取不出什么好名字,想着家里都是种地的庄稼人,希望孙儿以后能当个读书人,走仕途,于是便拎着些东西上刘家去找刘元清给孙子取名字。 取个名字对已经是秀才的刘元清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于是大名便有了。 至于小名,就叫笨笨,据说这么反着叫长大后才聪明,所以有不少叫笨笨的,没啥叫聪聪的。 当然,那些小孩儿叫聪聪的家里人也是有说法的,会说是希望小孩儿聪明机灵才让叫聪聪的。 「笨笨他好乖啊,好软啊,我抱着他都不敢用力,生怕把他的小胳膊小腿捏疼了,他的小脚还没有我的半个手掌大,刚出生的小孩儿真的太小了。」 想到再有两三个月,自己肚子里的两个小宝宝也出生了,他们就像现在的笨笨一样,白白胖胖,可可爱爱的,云秋梧心里就暖得不行,巴不得两个小宝宝立马出现在自己面前,好能够抱抱他们,亲亲他们,别人家的小宝宝再可爱,终究也不是自家的,吸崽都不能吸过瘾。 「哎呀,夫君,我们还没有给小宝宝们起名字呢。」 云秋梧一拍脑袋,觉得可真是不应该,太粗心大意了,到现在都还没有给小宝宝们取名字,大名小名都没想过。 人笨笨虽然是才有的大名,但小名是一早就定下来了的,还想了不止一个小名,什么壮壮啊,阳阳啊……都曾是备选小名。 第199章 生气的小夫郎 陆远:「……」 好像的确是这样,如果不是小夫郎忽然提起来这事,他还真没想过要给小宝宝们取什么名字,大名小名都没有想过。 话说也没有多忙啊,为什么会想不到要给小宝宝们想几个名字呢。 「没事,还有时间,来得及,现在再想也不迟。」 陆远这么一说,倒是把云秋梧有些焦躁急切的心给安抚住了,只是还是有些懊恼 ,觉得不应该这么晚了才想起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云秋梧没事就开始想名字,他立志一定要取好听的名字出来。 不过名字不是那么好取的,好几天了云秋梧都没想出自己满意的名字,苦恼地皱着眉毛,不太高兴地瘪着嘴,嘟囔道:「取名字好难啊,夫君,想都想不出来。」 陆远伸手把人圈在自己怀里,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拍抚着自家小夫郎单薄的嵴背,下巴贴在小夫郎软软的脸颊上,低声道:「难就不取了,大不了就叫大娃二娃。」 云秋梧摇摇头,「不行,不可以。」 要是小汉子就算了,如果小哥儿叫什么大娃二娃的多奇怪啊,反正他是没见过哪家的哥儿叫什么大娃二娃的。 「那就继续想吧,慢慢想,总有合适的。」 「那你呢,夫君,不能光我一个人想,你也要想,你可是小宝宝们的阿爹呢。」 「这样好了,我取小名,夫君你取大名。」 云秋梧晃着脑袋,眉眼带笑,神色飞扬,在为自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而得意。 陆远几乎是什么都依着自家小夫郎的,闻言便一口答应下来,说是会给小宝宝们想名字,取大名。 偶尔的时候,陆远还是不会依着云秋梧。 就比如现在,云秋梧想吃冰镇过的瓜果,想喝冰冰凉凉的奶茶,陆远就管得很严,绝不让多吃,多吃一口都不行。 天气一天天地越来越热了,尤其是炎炎夏日,阳光炽热火辣 ,在外头多站一会儿感觉都像是要被火给烤化了一样,连吹来的风都带着一股扑面而来的热意。 哪怕是在屋里,也能感受到热度,早上的时候还好,到了中午,尤其是下午,明显能感觉到空气中热度的上升,让人无论是坐着站着还是躺着,都会心烦气躁。 「再喝一点好不好?就半杯,半杯就够了。」 云秋梧恋恋不捨地喝完最后一口奶茶,可怜兮兮地望着陆远,弱弱地提出请求。 陆远硬着心肠不去看小夫郎,只摇头表示不行。 第223页 「那半杯的一半好不好?」 云秋梧还是不死心,试图通过讨价还价能再喝几杯奶茶。 结果陆远还是没同意。 这下云秋梧生气了,觉得自家夫君关心肚子里的小宝宝们胜过关心他,站起来推了陆远一把,气愤道:「你就是只喜欢小宝宝们不喜欢我了,去年的时候,你明明不是这样的。」 去年虽然没有冰冰凉凉的奶茶喝,但是冰镇瓜果,还有冷锅串串什么的,只要云秋梧想吃,喜欢吃,陆远是不会限制他的,随他吃个高兴。 当然,这个随便吃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能吃得下就吃,适量吃,不能胡吃海塞,明明都吃不下了,还要硬吃。 其实这个前提条件一直都是有的,只是以前没那么明显,云秋梧自己心里有数,不会一个劲地吃吃喝喝,但现在他不像以前那样有自控力,加上陆远把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能吃多少都给具象化了,就让云秋梧感觉自己处处都受到了管制,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好像什么都不行。 被推了陆远也不生气,还是脾气很好地哄人,「梧宝不生气了好不好?我们明天再喝奶茶,再忍一忍,等过两个月每天都随便喝,想喝多少奶茶都可以。」 云秋梧撇撇嘴,闷闷不乐道:「可是那个时候天气都没有那么热了,喝不到冰奶茶了。」 他都算过的,小宝宝们可能会在八九月出生,那个时候都是初秋了,只能抓到夏天的尾巴了,而且还要坐月子,又要一个月,哪还有可能喝什么冰奶茶,热奶茶还差不多。 「没事,只要到时候梧宝把身体养好了,就可以喝冰奶茶。」 想想是这个理,云秋梧很快又高兴起来了,转头拉着陆远兴致勃勃地要去看荷花。 陆远早已习惯自家小夫郎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拿着把蒲扇边扇风便往外面走。 桃溪村有个池塘,里面有些野生的莲藕生长着,到了夏天,就会长出荷花荷叶,圆圆的绿色大荷叶漂浮在水面上,朵朵荷花亭亭玉立,有的还是花苞,将开未开,含苞待放,有的已经舒展着自己的白粉色花瓣,热烈地盛开着,随着清风的来临,开始翩然起舞,在风中招摇着。 美好的事物向来都是不缺人欣赏的,美景也在其中,除了陆远和云秋梧这两个,村里还有其他人也去看荷花。 便是不刻意说,只要看上云秋梧一眼,就知道是什么情况了,不少村民忍不住心想当初,不说多久以前的事,就去年这个时候,不少人还等着看陆夫郎的笑话呢,觉得他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是倒了大霉了才官配了这么个汉子,以后必然霉运缠身,哪知这都一年多了,霉运没有看到,倒是陆家夫郎在享福这事儿大傢伙儿都看得真真的,眼下还马上就要生孩子了,可不得让陆家汉子更加死心塌地地对他。 不过也有人会恶意地想天底下喜欢偷腥的汉子多了去了,色胆包天,色慾薰心,往往是在家里的媳妇儿,夫郎不方便的时候就会起些不该有的心思,背着自己的枕边人开始乱来,整出几桩风流韵事来。 「是你啊,陆夫郎。」 有个哥儿看到云秋梧后,顿时露出幸灾乐祸,夹杂着同情怜悯和嘲笑的表情,上上下下地扫视云秋梧几眼后,装模作样地摇起头来,还嘆息几声。 .「你家汉子……啧啧……」 一副不可言说,神秘兮兮的语气,但一听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话。 云秋梧看了那哥儿一眼,理都没有理他,径直走开。 第200章 温柔的小夫郎 别以为他不知道李雨什么意思,分明就是想暗示他夫君有问题,在外面和别的哥儿厮混过,之前他就在星哥儿面前这么装过,话里话外都是沈烈不老实,耐不住寂寞到花楼寻欢作乐。 然而星哥儿才不相信李雨说的话呢,一个字都不相信。 现在李雨又跑到自己面前造谣来了,他要是信了和夫君闹,那才是中了圈套。 被无视的李雨自觉无趣,撇撇嘴走了。 没两天,云秋梧听说了一件大瓜,那就是李雨跟着一个卖货的货郎跑了,起因是李铁柱夫夫想要把李雨嫁给一个三十多岁死过两个夫郎的胡姓汉子,据说那汉子家境不错,身材长相什么的也都过得去,就是身上有些毛病,有时神志不清会发疯,见人就打,传言他前两个夫郎就是被他打太多了打死的,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不知道,总之说什么的都有,有说胡汉子的夫郎是被他打死的,也有说他夫郎是病死的,但一连娶了两个夫郎,两个都死了,说起来还是挺吓人的,会让人觉得胡家汉子是不是八字太重,命里克夫郎。 李雨知道后当然是不肯嫁,不愿意嫁,谁会想往火坑里跳呢,可他也不是一点儿脑子都没长,还是有点儿聪明劲在身上的,知道自己当面说自己不愿意嫁肯定会被关起来,彩礼钱都收了,就是上绳子捆也会把自己捆起来嫁人,到那时才是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索性便假装答应了,然后找到机会就偷偷和自己的情人货郎联繫上,干脆一起私奔,远走高飞。 这么件丑事儿,哪怕李铁柱一家想要压下来,也是纸包不住火,根本隐藏不了,一家都成了村里的笑话,出个门都要被指指点点的。 陆星在知道李家的事情后,什么反应也没有,他现在生活幸福美满,有拿他当亲儿子一样对待的婆婆,有疼他的夫君,还有个可爱的儿子,虽然家里不是大富大贵,坐着就有吃的了,但有几亩田地,砖瓦房几间,吃饱穿暖是不成问题的,在李家受苦受难的十几年都过去了。 第224页 倒是林芷,激动地走来走去,边走边嘀咕道:「他以前还对我哥有意思,想嫁给我哥呢,幸好没成,不然我怕是在家里天天要和他吵架,搞得我哥夹在中间不好做人。」 云秋梧和陆星对视一眼,从彼此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意思。 虽然这样在背后议论别人不好,但他们以前亲眼看见过李雨和村里其他年轻汉子来往过,超出正常范围,比较亲密的那种来往,比如给汉子擦汗啊什么的,当时没觉得有什么,可过了一段时间,又看到和李雨往来的汉子又换了一个,不会整个村子的年轻汉子李雨都来往过,结果被会说甜言蜜语的货郎迷了心,谁都不要就死心塌地地跟着货郎了。 「也不知道他就这么跟人跑了以后日子会过成啥样。」 云秋梧以前也听说过类似的情况,当时姑娘家里不同意,但架不住姑娘铁了心要和货郎在一起,后来偷偷跑了,过了几年后姑娘带着一个汉子回来了,一问才知道货郎又跟别的姑娘混在一起,带人跑了,她没办法只能带着孩子回来投奔娘家,可娘家人失了面子,不想理这么个只会让自家人丢脸的人,一句你自己选的汉子,看走眼了也是你活该,谁让你当初死活都不听劝,让你别嫁你非要嫁,还倒贴上赶着要嫁就打发了。 「能过成啥样都是他自己选的,怪不到别人头上,不过就他家给他相看的那个汉子,说实话,也不咋地。」 李雨的事情被议论了几天,很快就没人在意了,毕竟只是个外人,除了李铁柱那一家会在意,不过眼下这个情况,李铁柱他们估计恨李雨还来不及,牵挂怕是没有多牵挂。 日子一天天过去,云秋梧还没什么,陆远却开始渐渐变得焦虑起来,只是他掩饰得很好,云秋梧还没有察觉到,因为在云秋梧面前,陆远还是一如既往地沉着冷静。 不过时间长了,云秋梧还是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陆远眼下越来越重的乌青是骗不了人的,显然他晚上没有睡好,所以才会有那么明显的黑眼圈。 「夫君,你是不是担心我啊?」 云秋梧的心思是很细腻的,哪怕陆远什么都不说,但只要仔细想一想,云秋梧很快就能想到原因了。 陆远没有否认,眼神闪烁,微微抿唇,轻声道:「是有一些,梧宝。」 原本陆远是没有那么担心的,但就在前不久,他在白大夫那儿才听说了某个村有个因为难产而离世的哥儿,据说那也是个怀了双胎的哥儿,不幸的是大人和孩子都没保住。 「不会的。」 云秋梧双手搭在陆远的脖子上,将额头贴在自家夫君的额头上,声音软软的,却透着股坚定,郑重无比的神情仿佛在许下一个誓言。 「我会把小宝宝们平平安安地带到这个世界上,然后我们一家人开心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会陪夫君到白头的。」 「夫君你要相信我,对我有信心,我可以的,一定可以的。」 陆远「嗯」了一声,感受到自家小夫郎温柔的安抚,有些焦躁的情绪渐渐地被抚平了。 何况他除了相信小夫郎,好像也没其他办法了,因为真到那时,他代替不了小夫郎做什么。 既然如此,他只能选择相信小夫郎了,他的信任应该也会给到小夫郎一些支持和力量。 无能为力大概就是陆远焦躁担心的原因,因为其他事情大多是陆远可以掌握的,至少是有一半以上的把握的,而在自己掌控之外的事情,充满了太多的未知性,所以陆远不喜欢这种感觉,而且往往是排斥的。 第201章 痴汉小夫郎 「夫君啊,夫君……」 一大早的,陆远就感受到胸前有个毛茸茸的脑袋在不停地蹭来蹭去,伸手一摸,很自然地把人往身边拢了拢 ,音色有些沙哑地问道:「今天怎么醒得这么早?嗯?梧宝,身上哪里不舒服吗?」 一般都是自己比小夫郎醒得早,而且是早很多,小夫郎这几个月来还挺能睡的,通常都是要睡到日上三竿才会醒,忽然醒得这样早,让陆远都有些不适应。 陆远的声音本就低沉,这会儿又透着几分沙哑,便显得十分地有磁性,光是听着,就是一种享受,把云秋梧迷惑得不要不要的 。 云秋梧脸上露出沉醉的表情,觉得自己可真有福气啊,居然一醒来就能听到这么好听的声音,要是夫君唱歌好听些的话这会儿再让夫君唱两首歌来听听,那可就太完美了,完美到不能再完美。 「就是想喊你嘛,没事儿我还不能喊你了。」 云秋梧边娇气地小声嘟囔,边在自家夫君脸上「啾咪」亲了好几口,不止亲了脸,还亲了眼睛,鼻樑,嘴唇,耳垂,以及云秋梧最最最爱的性感喉结了,到处地印草莓印。 不知道为什么,陆远被亲得想笑,不自觉地弯起唇角,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大清早的,梧宝,别乱点火,别招惹了我又不管,你家夫君可经不起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捉弄。」 「我管的,谁说我不管了。」 云秋梧露出一个无辜至极的表情,仿佛之前刻意撩拨人,把人撩拨得心猿意马时却又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自顾自地坐在一边隔岸观火,袖手旁观的人不是他一样,有好几次陆远都是「自食其力」。 类似的话陆远不是第一次听了,因为自家小夫郎每一次说的比唱的还要好听,但结果呢,就是个小没良心的,仗着肚子里有货就气焰嚣张,关键是这一招百试百灵,每一次都能把自己给拿捏住。 第225页 所以刚开始的时候.,陆远下意识地以为这一次小夫郎又是在开玩笑,故技重施了,没想到他却猜错了,亲亲小夫郎还真的说到做到,不仅撩拨人点了火,还很有良心地参与了后续的工作,把火给灭了。 虽然这灭火的过程技巧有待提升,但体验感还是拉满了的,因为心理上的满足感是无法言喻的。 陆远靠在床头,把人搂进怀里,隔着一层薄薄的亵衣,大掌摸上了小夫郎圆滚滚的肚子,温声道:「今天怎么这样好啊,梧宝。」 低沉喑哑的音色里洋溢着几分显而易见的慵懒,显然是刚刚经歷了什么快活事。 闻言云秋梧顿时轻轻眯了起来,语气有些不满地嘀咕道:「什么叫今天怎么这样好,难道我平时不好吗?」 「夫君你展开说说,我是打你了还是骂你了,是不给你饭吃还是让你跪搓衣板了?」 就连夫君以前弄他弄得那样凶的时候 ,他虽然会有些不开心,觉得夫君太强势太霸道了,也会和夫君抱怨,和夫君闹脾气,使性子,但只要夫君一哄哄他,他就什么都不和夫君计较了,都没让夫君不上床睡觉,星哥儿还把他家汉子给赶到堂屋睡过几次呢。 「哪有啊,我家梧宝最好了,一直都好,是夫君我说错话了,梧宝大人不记小人过,宽宏大量,原谅我这一次的错误好不好?」 陆远是丝毫不吝啬在自家小夫郎面前服软让步的,而且在他心里,自家小夫郎一直都是最好的夫郎,便是生气发火和他闹脾气使性子的时候都是软绵绵的,很可爱。 如果可以,陆远真想自家小夫郎能够变成十几厘米的小人儿,方便自己无论走到哪里,随时随地都能够把小夫郎给揣在怀里,带在身上,能够抱抱他,亲亲他。 不过想法无异于是异想天开,天方夜谭,所以陆远也只能偶尔在脑子里想想。 但要说遗憾,也谈不上,毕竟很多时候小夫郎就在自己身边,有真人陪伴着,是不是小人儿有什么重要呢,重要的是珍视的那个人在就好。 云秋梧装模作样地垂着眼睛想了一下,好像在深思似的,然后想好后抬起下巴,装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点点头,「好吧,宽宏大量的陆家夫郎决定原谅不会说话的陆家汉子,不过只有这一次,下次不许了。」 陆远从善如流地应下来,「如此,多谢夫郎大人了。」 云秋梧摆摆手,语调轻快地道:「不用谢,都是小事情啦。」 夫夫俩耳鬓厮磨温存了好一会儿,陆远才率先起身,他换衣裳的时候,没有避着云秋梧,当然,也没有避着的必要,毕竟两人早不是当初刚认识那会儿谁也不了解谁,暧昧时期连牵个手都要双双害羞的小纯情,一起滚过床单许多次了,彼此什么样子,什么姿态都是见到过的,羞臊的,青涩的,内敛的,迷离的,放纵的,热情的……乃至是失控的,每一面都曾毫无保留地展露在对方面前,难为情是不至于的,但依旧会有面红心跳的感觉。 不过即便是面红耳赤,也不影响云秋梧用痴迷欣赏的目光痴痴地在自家夫君身上流连,结实干练的身材,稜角分明的腹肌,鼓鼓囊囊的胸肌……无一不在彰显着野性十足的男子气息。 云秋梧看得目不转睛,心头越发火热。 联想到某些不可言说的场景,云秋梧忍不住轻轻地摇晃了下脑袋,心想自己怎么越来越色里色气的了,老是馋夫君的身子。 感受到投在自己身上的炽热视线,陆远内心暗暗一喜,能靠身材把自家小夫郎给迷得神魂颠倒,那也是一种本事,是一种魅力。 于是大清早的,一个像是开屏了的公孔雀,一个劲地显摆着自己,另一个就像是个小痴汉,眼神色眯色眯的,一看就老不正经了,不知道脑补出了什么限制级画面。 幸好是夏天,即便是早上,温度也是不低的,加之陆远的身体素质好,所以哪怕换个衣裳也磨磨蹭蹭的,明明是两三下就能弄好的事情,非要慢吞吞地来,好像开了零点五倍速一样,甚至是和《疯狂动物城》里的树懒闪电速度不相上下,陆远也没受凉生病,若是在冬天的话,可不敢这么来,身体素质再好也扛不住。 不过若是大冬天的,云秋梧也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夫君这么折腾,肯定早就催着人把衣裳给穿好了。 第202章 大厨小夫郎 陆远感觉今天的小夫郎特别的好说话,还特别的黏人,黏人得紧,一直乖乖跟着自己,几乎是寸步不离。 也不是说云秋梧平时不粘着陆远,也是黏的,但没黏得这么厉害。 「夫君,你要吃石榴不我剥了好多的石榴。」 云秋梧捧着一个大碗,邀功一般举在陆远面前。 瓷碗里的是一颗颗果粒饱满,红澄澄的剥好的石榴。 陆远不嗜甜,对瓜果蔬菜什么的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但对石榴还挺喜欢的。 只是吃石榴比较麻烦,需要有耐心,先把石榴给剥出来。 石榴也是云秋梧比较喜欢的水果,所以陆远是不怕麻烦的,每次都会剥个大石榴,开开心心地投餵自家小夫郎的同时,自己也会一起吃。 今天陆远也是想剥石榴的,但他刚把石榴给拿出来,就被云秋梧抢了去,一脸积极地表示要自己剥石榴。 剥石榴也不是什么重活儿,只需要动手,加上有一定的耐心就行,所以陆远放心地把剥石榴的活计交给了自家小夫郎,自己难得地偷了一次懒。 第226页 云秋梧看似是在询问陆远要不要吃石榴,实则根本没有给他拒绝的机会,直接拿着小勺子从碗中舀了一勺石榴餵到陆远嘴边 ,还张口「啊」了一声,一副要投餵的架势 。 陆远顺从地张开嘴,接受了来自亲亲小夫郎的爱心投餵。 你一勺我一勺地分着吃完了石榴,云秋梧开心地哼起了歌。 他今天的心情显然很好,从早上的时候就很好,这会儿快到晚上了还是一样的好。 「夫君,我想吃鸭蛋,你去白家买几个鸭蛋回来好不好?」 家里其实还有不少的鸡蛋,鸭蛋却是没有的,连咸鸭蛋也没有腌制,因为云秋梧闻不得那个味儿,一闻到就犯噁心,索性陆远今年就没有买鸭蛋回来了。 没有鸭蛋,鸡蛋好像也可以代替,没有必要非要为了几个鸭蛋跑一趟,但陆远太纵着宠着自家小夫郎了,听到让他去买鸭蛋这话完全没有任何意见,又和小夫郎腻歪了一会儿就起身出门买鸭蛋去了,走之前还不忘和肖夫郎招唿一声, 目送着他离开,云秋梧立马冲着肖夫郎直招手。 「快点,趁着夫君还没有回来,我要赶紧做一碗长寿面出来,给夫君一个惊喜 ,肖夫郎你帮帮我,指点一下。」 只能说陆远对自己的生日实在是不上心,不仅在去年忘记了,今年也忘记了,丝毫没有想起自己的生日是在今天。 他忘记了,云秋梧可没忘记,早早地就惦记着这个特殊的日子,他有心想张罗出一桌子美味可口的饭菜,但由于厨艺水平有限,还真没有那么高超的厨艺 ,所以只能怏怏地放弃,转而认真地学起做长寿面来,毕竟是过生日,别的可以没有,但长寿面不可以没有。 不过陆远在家里的时间很多,云秋梧又想瞒着自家夫君,这就导致他想学做长寿面都得偷偷摸摸的,经常要绞尽脑汁地找一个藉口才能把人给支使开,不然他都没有办法跟着肖夫郎去学做长寿面。 由于云秋梧时常会冒出些临时起意的想法,就像今天这样,突然就想要吃鸭蛋了,所以陆远一直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面对有些紧张忐忑的二东家,肖夫郎有些想笑,因为他觉得二东家完全不用这么紧张,对于大东家和二东家之间的感情,他这个外人看得真真的,大东家对二东家当真是疼进了骨子里,哪怕二东家做出一碗不像样子的长寿面,大东家也不会说什么的,只会笑眯眯地把长寿面给吃完,重要的不是长寿面,而是二东家的心意,只要心意在,其他的都是其次。 在肖夫郎的协助下,云秋梧赶在陆远买回鸭蛋回家前做好了长寿面,几乎是在云秋梧刚出厨房没多久,陆远就回来了。 肖夫郎自知等会儿空间是属于陆远和云秋梧两个人的钱,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很有眼色地离开了。 「夫君,你回来了啊,快来尝尝我做的东西,我跟你说,我今天发挥得可好了。」 云秋梧语气里充满了自豪,迫不及待地向自家夫君展示起来。 陆远含笑听着,看到摆在自己面前像模像样的长寿面时,心下一片瞭然。 难怪今天的小夫郎有些不一样呢,原来是因为这个,什么想吃鸭蛋,估计都是煳弄人的,就是想瞒着他有机会捣鼓长寿面。 「吃啊夫君。」 见陆远好像在走神,云秋梧忍不住轻声催促。 陆远以为长寿面会是比较奇怪的味道,毕竟他以前是尝过自家小夫郎的手艺的,那个味道,只能奇怪到用复杂来形容。 然而出乎陆远意料的是,这一次的长寿面不仅在外形上看起来很正常,卖相上好看,味道上也是正常的,过关的,不用良心昧着良心夸。 「怎么样?夫君,好不好吃啊?」 云秋梧一脸期待地望着陆远,捧着脸,双眸亮晶晶的。 陆远点点头,发自真心地夸道:「好吃,梧宝这手艺,都能当大厨了。」 自己什么水平,到底有几斤几两重,云秋梧还是知道的,知道自家夫君夸得太过了,就他这点手艺,夫君吃起来觉得好吃或许是太给他面子了,真要拿到外面去摆摊做生意,怕是连吃饭都成问题。 不过在听到这掺杂了水分的夸赞,云秋梧还是没忍住笑弯了眼睛。 第203章 信誓旦旦小夫郎 好开心,他终于也能做出一样像模像样的吃食了,不会让夫君每次都吃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虽然夫君每次都很给面子吃完了,还很捧场地夸了又夸,但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是清楚,自己的厨艺不怎么样,纯粹就是在为难夫君,勉强夫君。 不过这一次,不是了。 以后他年年都能给夫君煮长寿面了。 一想到这里,云秋梧整个人高兴地抿着嘴直笑,灿若繁星的眸子亮亮的,好像在发光,看得陆远心头一阵阵发软,抱着人爱怜地亲了几下。 「故意把我支开就是为了给我煮长寿面啊,梧宝,你什么时候偷学的技术,瞒得还挺好。」 醇厚的声音里满是压不住的笑意。 「也没多久,就半个月前开始学的。」 这会儿也没有再隐瞒的必要,所以云秋梧把什么事情都一股脑地交代了。 每年一次的生辰自然不是一碗长寿面能够解决的,至少云秋梧觉得只是这样还不够,所以还给自家夫君准备了一份礼物。 第227页 旁的事云秋梧也做不来,什么写诗作画的太为难他了,所以就发挥自己的特长,亲手缝制了一套寝衣,准确来说,是一件清凉的睡袍,胸前还绣着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灰狼。 相比于这个时代常见的偏向保守的寝衣,这件睡袍就大胆开放许多,陆远换上的时候,舒适凉爽自是不用多说。 站在云秋梧的视角,那眼前的夫君可就是秀色可餐了,若隐若现的好身材可真是大饱眼福。 云秋梧觉得自家夫君就是天生衣架子,把他想要的效果全部都给穿出来了。 「只有大灰狼,没有小兔子吗?」 云秋梧回过神来,声音有些轻地应道:「有的,有小兔子。」 都有大灰狼了,怎么会没有小白兔呢,小白兔是不能和大灰狼分开的呀,它们要一直一直地在一起。 陆远这才注意到床头还放了一套寝衣,因为衣裳颜色和被褥有些相像,所以一下有些看不出来,需得多看两眼才能注意到。 他拿起来看了看,想知道是不是一件样式相仿的情侣睡衣。 自从陆远无意提起过情侣装这个说法后,云秋梧就记住了,而且很热衷于做情侣装,日常穿的衣服鞋子什么的,基本上是陆远有什么样式的,他就有什么样式的,还有不少是同一个颜色的。 云秋梧眼神闪烁了一下,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忍住了,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耳根慢慢地变红了,有些难为情地将视线移到另一边。 不知道夫君看了会是什么反应,是会觉得他太不知羞了吗?居然做出这么不成体统,不像样子的衣裳。 可是是夫君说过的啊,想看他穿这样的衣裳,他才忍着害臊一针一线缝出来的,偷偷摸摸,躲躲藏藏地缝,都没让谁知道。 陆远这人在床下有多正经,在床上就有多不正经,还真说过一些故意臊人的话,主要是为了增加情趣,每每都把云秋梧给撩拨得不要不要的,本就是沉沦慾海了,哪还禁得起激。 不过他很多时候也就是说说,鲜少实践,有些还是在小夫郎身上实践过了的。 能有新鲜的尝试,小夫郎也愿意,很显然是愿意的,暗示的意味都这么明显了,陆远要是再不懂就是个傻子了,如果情况允许,陆远现在就想把衣裳套在小夫郎身上,让小夫郎穿给他看。 陆远想像了一下小夫郎穿着新睡衣的场景,喉头不自觉地滚动了几下,眸光晦暗,一手拿着睡衣,一手揽着小夫郎。 「梧宝,穿给夫君看好不好?」 「梧宝穿上一定很好看。」 微哑的声音里极尽温柔的缠绵。 云秋梧抬眸飞快地看了陆远一眼,声音低到几不可闻,「现在不行,以后可以。」 陆远也知道是不行的,答案一早就知道,小夫郎要真是穿上了,那可太考验他的意志力了,纯纯地折磨人。 可要是现在看不到,要等两三个月后才能看到小夫郎换装,怎么想都有些惋惜,多好的日子啊,本来要是小夫郎肚子里没有小宝宝的话,今晚的夜生活一定会过得相当,非常,十分之精彩,说一句活色生香毫不为过。 然而就是因为小夫郎肚子里揣着的两个小崽子,一切的美好都泡汤了。 瞧着自家夫君有些失落的神色,云秋梧轻声道:「到时候夫君想怎么样都可以。」 想想夫君以前那用不完的精力,挥洒在自己身上了都还很有精神,可这几个月都是克制压抑着,偶尔有一次都不敢放肆,云秋梧想着以后有机会了是得好好地补偿补偿夫君。 陆远揉了小夫郎的脑袋两下,柔声道:「可不许反悔,别说我凶,过后还要不开心。」 「不会的。」云秋梧信誓旦旦道,声音里充满了对自己的自信。 他心想他都和夫君欢好过这么多次了,早就领教过夫君的手段了,身子没有那么青涩了,胆子也大了不少,哪可能会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喊凶喊疼。 可他太高估了自己,同时也低看了陆远的能力。 而那时,即便是他的泪水成串成串地往下掉,呜呜咽咽个不停,也换不来驰骋在他身上为所欲为的男人的半分心软,嘴上说得有多温柔,行动就有多激烈。 …… 这天陆星带着笨笨来陆家串门。 已经出生了两个多月的笨笨看着比刚出生的那会儿又长大了不少,被全家人养得好,养成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肉墩,小脸圆嘟嘟的,眼睛圆熘熘的,看起来虎头虎脑,很是可爱。 陆星恢復得也很好,气色红润,人也精神,侧着身子抱着笨笨给云秋梧看。 云秋梧捏捏笨笨的小胖手,感觉满足得不得了。 看得一旁的林芷也跟着眼热起来,伸手捏上了笨笨的另一只小胖手,觉得小孩儿怪有趣的。 第204章 小宝宝们 「你们两个都好快啊,都有自己的小宝宝了,就我一个人没有,都还没成亲。」 林芷有时在想他们不是好朋友吗?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落后了呀,梧哥儿和星哥儿都跑到前面去,领先他一大步了。 「因为你还年轻啊,年纪最小,慢一些不是很正常吗。」 云秋梧想想自己十七八的时候,连个喜欢的汉子都没有,何来什么成亲,生小宝宝。 陆星也道:「对啊,芷哥儿你还小呢,不着急的,等你和文大夫成了亲,过两年就会有自己的孩子了。」 第228页 林芷一想,好吧,确实是挺有道理的,他小一些,他的孩子晚出生也很正常。 三个人围着笨笨逗了一会儿,云秋梧忽然抱着肚子喊起疼来。 之后许多年再回想起那一天,陆远的记忆依旧是模煳混乱的。 按说他的记性不错,应当会把那么特殊重要的日子给记清楚。 可事实上并没有。 陆远只记得那本来是一个很寻常的日子,却因为小夫郎的临产而变得不平常起来。 当天当时陆远就在家,察觉不对的时候,陆星立马就高声唿喊陆远。 陆远把人给抱进房间,然后看似冷静地安排了一切,让肖大立马套上牛车去隔壁村接稳婆,让肖夫郎烧热水,做准备工作,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心里有多紧张有多慌,双手用力地攥成拳头才能不至于发抖。 林芷没见过这样的阵仗,上次陆星生产的时候他并不在,一时有些慌乱,陆星便让他把笨笨给抱回沈家交给宋大娘照顾,他自己则留下来给肖夫郎帮忙。 肖夫郎是个有经验的,陆星也算有点经验,所以两人合力把准备工作做得很齐全。 耳旁传来一声声压抑着的痛唿,陆远垂眸看着脸上汗如雨下,紧咬双唇的小夫郎,心疼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安慰人。 痛过一阵后,云秋梧缓过一些后,苍白着脸,满是虚弱地开口,声若蚊蝇道:「夫君,你出去等好不好?」 他觉得自己等会儿的样子一定会很丑很难看,说不定会吓到夫君,他不要夫君留在这里。 「不好,我就在这里,哪里也不去。」 在屋里好歹能亲眼看着人,出去了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什么也不知道了,只能茫然无措地等待是一种痛苦的煎熬。 陆远执意不出去,连云秋梧都没法赶出去的人,稳婆来了自然也没有劝动陆远。 见陆远非要留下来,看着也不像是会添乱的样子,稳婆便没多说什么,默许陆远留下来,只是心里头还是怪诧异的,一般汉子都把姑娘和哥儿生产视为污秽血腥,有些还要专门把人给挪到其他房间去,不让在寝屋生,脚更是一步都不会迈进产房,这陆家汉子倒是稀奇,杵在产房里怎么赶都赶不走,跟脚底下生了根一样。 主人家自己不介意,稳婆也不会上赶着讨人嫌,自己该做什么做什么。 从上午到黄昏,白日褪去,夜色渐深,期间陆星煮了一碗红糖鸡蛋送进来让陆远餵云秋梧吃下了,好补充体力。 月上柳梢之时,云秋梧先后生下了一个小汉子和一个小哥儿。 几乎是在小哥儿出生的同一时间,云秋梧就昏了过去,所幸只是因为力竭疲惫陷入了昏睡,没有什么不好的情况发生。 陆远只匆匆地看了一眼刚出生的两个孩子,然后拜託陆星和肖夫郎先照看一下,自己则开始为小夫郎清理身体,更换被褥。 等一切尘埃落定后,陆远给接生的稳婆封了一个大红包,也给文景阳封了一个大红包,文景阳是陆远让林芷找来的,生产这种事,过于兇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以除了有经验的稳婆,陆远还提前和文景阳说好了,让他到时候来一趟,如果真有什么意外,也好及时搭救。 当然,像忙活了大半天的陆星和肖夫郎等人也是有大红包的,家里人少,陆远很感激有他们的帮忙才能让自己从头到尾,全心全意地陪伴在小夫郎身边,不然还真忙不过来。 等人都走完了,两个小宝宝也喝过奶吃饱了睡着了,陆远坐在床头,一边是夫郎,一边的两个摇篮里是小宝宝们,陆远左看看,右看看,忽然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眼眶逐渐湿润起来。 这个家 ,似乎在这一刻,变得更加美满完整了,他所有的家人,亲人,一生的挚爱和孩子们,都在自己身边,在这个四角的房间里,他们一家人整整齐齐的都在。 云秋梧醒来的那一刻,陆远才算是真正地放下了心,长舒了一口气。 「夫……夫君……小宝宝……他们不见了……」 刚醒来的云秋梧还有点迷煳,好像忘记了昨天的事情,他下意识地就伸手往腹部摸去,却没摸到圆鼓鼓的肚子,立马就慌了,着急忙慌地就想起身。 陆远连忙把人按住,轻声细语地解释道:「没事,梧宝,小宝宝们都在,他们已经出生了,这会儿肖夫郎正带着他们呢,等会儿抱过来给你看。」 陆远考虑得还是挺周全的,孩子没出世前让肖夫郎帮忙照顾云秋梧,孩子出世后就照看孩子们,这样一来,他自己就有更多的时间可以专心致志地照顾自家小夫郎了。 云秋梧眨巴两下眼睛,想了一会儿,想起来小宝宝们确实现在不会在自己肚子里了,因为他们已经出生了,脸上这才展露笑颜,弯着眼睛,笑眯眯地问道:「后出生的弟弟是小汉子还是小哥儿啊?夫君。」 先出生的哥哥,云秋梧知道是个小汉子,甚至还瞄了一眼,但后面他真的太累了,也没什么力气了,一听「生了」两个字就完全放松下来,什么也不知道了。 「是个小哥儿,很可爱的小哥儿。」 可能是天生的老父亲超厚滤镜加持,明明出生不久的小宝宝不怎么好看,皱巴巴,红通通的,在陆远看来,却也是可爱的,晚上的时候盯着看了许久,怎么看都觉得好。 第229页 第205章 团团和圆圆 「真的吗?真是个小哥儿啊。」 云秋梧还白着的脸上绽出一抹惊喜的笑容。 他之前是猜测过肚子里的小宝宝们的性别的,可能是他比较贪心,小汉子和小哥儿都想要有一个,当然,如果不是如同他想的那样,也很好,但真的是一样一个的话就更好了。 陆远笑着点点头,倾身在小夫郎脸上落下一吻,满眼柔情地道:「辛苦你了,梧宝。」 自家小夫郎是个很能忍的人,他一直都知道的,可昨天小夫郎一声声压抑不住的含着痛楚的呻吟,可见是痛得狠了,疼到极致了。 要是可以不生就好了,他不止一次地冒出过这种想法,可是不能。 云秋梧微微摇头,眼睛亮亮的,语气中透着幸福,「不辛苦,他们是我们的小宝宝啊,我也想早点见到他们。」 看着这样满心满眼都是自己,都是这个家的小夫郎,陆远的心简直都快软成一滩水化开,满腔的情愫不知如何表达,只能化为羽毛般的亲吻又亲了小夫郎几下。 或许他和小夫郎的感情称不上是感天动地,但在他心里,已然是刻骨铭心,他会好好地护着小夫郎走过这一世,竭尽自己所有的能力。 云秋梧很想马上就能见到他期盼已久的小宝宝们,但他身子很虚弱,久睡过后又没有进食,腹中飢饿,哪怕他很想见到小宝宝们,陆远这会儿也是不许的,先伺候着他用了一顿营养健康的月子餐后,见他精神还不错的样子,又让文景阳来把了一次脉,这才让肖夫郎把两个小宝宝给抱过来。 云秋梧被小心扶起后靠在床头,迫不及待地伸长脖子就想去看,被陆远给阻止了。 「不要乱动,小心身上疼。」 轻柔的语气并不含任何斥责的意味,只有满满的关心。 云秋梧立马就老实了,大概是习惯了被自家夫君管着的缘故,所以陆远一发话,往往还是很有用的,除了某些云秋梧故意要作对的时刻,不过现在,显然云秋梧不会和自家夫君唱反调,他又不是那种不识好歹的人。 肖夫郎笑着将一个孩子递给了陆远,又把另一个孩子递了云秋梧,笑道:「孩子们长得很俊,像大东家,也像二东家,虽然个头小了些,但活泼着呢,养养个头就跟上了。」 双生的孩子个头总是要比一般都孩子要小一些,这是很常见的情况,而且陆远一直有注意云秋梧的饮食,不让他吃得太多,免得孩子个头太大不好生,所以两个小宝宝出生后的个头不如当初的笨笨,体重也没有那么重,只有五斤多一点,不过也不算多瘦弱了。 託了之前抱笨笨的经验,陆远和云秋梧此时抱孩子的姿势还挺有模有样的,称得上一句标准,不像许多新手父母,刚开始的时候都不会抱孩子,不是把孩子给举着就是把孩子给提着,每每都让孩子感到不舒服。 云秋梧抱着的小宝宝正在沖他笑,笑容奶乖奶乖的,让云秋梧一瞬间感觉自己特别特别的满足和开心,仿佛过去几个月承受的所有辛苦和疼痛都不算什么了,一切都是值得的。 如果不是知道其中有个小宝宝是小哥儿,耳后有花纹,恐怕云秋梧会分不清哪一个小宝宝是哥哥,哪一个是弟弟,因为他发现两个小宝宝长得好像啊,眼睛鼻子嘴巴没有一处是不像的 ,简直就跟照镜子一样。 「夫君你看,他们长得好像啊。」 「嗯,是很像。」 双胞胎是一种很神奇的存在,陆远和云秋梧两个人一起很有兴趣地研究了好久,一会儿摸摸他们的小脸,一会儿碰碰他们的小手,一会儿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把小宝宝们当玩偶,好像在研究玩具一样,直到其中一个小宝宝忽然毫无徵兆地哭了,另一个也跟着哇哇哇地大哭起来,两个大人才相继哄起孩子来。 「是不是饿了?还是尿了?」 小孩子哭,一般大概就是这两种可能性,还不会说话的小孩子只能通过哭喊来表达自己的需求。 陆远检查了下,他手里的弟弟是尿了,觉得不舒服了才哭起来,于是便给小宝宝换起尿布来。 至于哥哥,纯粹就是扯着嗓子在干嚎,没有尿,也没有饿,才喝了奶没多久,小肚子都还是鼓鼓的。 云秋梧伸手点在了哥哥的额头上,嗔道:「光打雷不下雨,你小子,倒是挺会给弟弟捧场,他哭你也跟着哭。」 「这么小就会护着弟弟了,以后长大了也不许欺负弟弟。」 他怀里的小豆丁咯咯咯地笑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听懂了还是没有听懂。 云秋梧就当他是听懂了,轻轻地捏了下他的小手。 小宝宝们都出生了,他们的名字也有了,歷经两月,云秋梧冥思苦想,终于取出了两个他认为寓意好的名字。 「哥哥叫团团,弟弟叫圆圆,夫君,你觉得这样好不好?」 先前陆远问云秋梧有没有给小宝宝们取好小名的时候,云秋梧藏着掖着不肯说,一脸神秘兮兮地说是个秘密,到时候就知道了。 而这个到时候,就是指的小宝宝们出生。 团团,圆圆,合起来就是团圆。 陆远当然不会觉得不好,于是两个小宝宝的小名就这么定下来了。 大名的话,陆远一早就想好了。 一个叫陆云言,一个叫陆云念。 第230页 「有没有什么说法啊?夫君。」 云秋梧当然知道团团和圆圆大名中的云字和自己有关,陆远起初还提过让其中一个小宝宝姓云,但云秋梧没有同意,孩子一般都是随爹姓的,上门女婿和上门哥婿这种情况除外,再说了明明是双胞胎,姓却不一样,搞得好像很生疏一样。 「没有说法不行吗?我觉得还挺好听的。」 云秋梧想了一下,嘟囔道:「也不是不行,就感觉差点儿意思,笨笨的大名多好听啊,寓意也好。」 第206章 哄孩子的小夫郎 陆远弯唇笑了一下,「那是秀才取的名字,你夫君我可不是秀才,取不出那样文雅的名字。」 虽然他曾经也是名牌高校的毕业生,但要论诗文造诣什么的,还真不能和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比,何况还是读书人中的翘楚了。 「哎呀,你就告诉我到底有没有嘛?」 云秋梧扯着陆远的袖子,软着声音开始撒娇。 都是当小爹的人了,还这么爱撒娇,陆远真是拿他没办法,主要是也不想拿他有办法。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云秋梧低头琢磨了一下,再抬头时,已经是一脸「我懂了的」明媚笑意。 「我知道了,夫君,你是希望团团和圆圆做一个像君子一样的人,温润如玉。」 陆远抬手在小夫郎脸上轻轻掐了一下,声音清朗含笑,「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这下满意了吧,梧宝,我可不是敷衍了事,而是很认真地想过,考虑过才取的名字,只是取得比较快,不像梧宝,想了许久才拿定主意。」 云秋梧觉得自家夫君的话里好像有嘲笑自己取名字慢的意思,当即便「哼」了一声,如同被激怒了的猫咪,龇牙咧嘴,张牙舞爪,伸出手啪啪拍了陆远两下,恶声恶气地道:「不许笑我,慢又怎么了,再慢我不也还是把名字给取出来了,又没耽误什么。」 陆远宠溺道:「好,不笑,我们梧宝真厉害,想出了这么好的名字,当真是梧宝一出手,便知有没有,出手必精品。」 他这番话将云秋梧哄得眉开眼笑,高高兴兴,开开心心地去逗小宝宝了,逗完了大的逗小的,轮流着来,不亦乐乎,如果不是陆远要他休息,他还想再和小宝宝们玩一会儿呢。 肖夫郎白天的时候可以帮忙照看一下小宝宝们,但到了晚上,肖夫郎回家去了,照顾小宝宝的重担便落到了陆远身上。 如此一来,陆远既要照顾还在休养身体的云秋梧,同时也要照顾两个小宝宝,累是必然的,不过小宝宝们不算闹人,一晚上也醒不了几次。 云秋梧看在眼里,知道自家夫君辛苦,往往是白日里补觉,晚上都是睡不成整觉的,不像自己,想怎么睡怎么睡,一觉睡到大天亮,抱着团团的时候,便小声哄道:「团团乖一些,咱们晚上的时候多多睡觉,让阿爹也多睡一会儿。」 哄完了团团,云秋梧又去哄圆圆,「圆圆乖乖,阿爹很辛苦,圆圆体谅一下阿爹好不好?」 云秋梧哄孩子哄得入神,而且常常这么哄孩子,有次被陆远撞见了,陆远觉得颇为好笑,心想这么小的孩子,小夫郎这么一本正经地和他们讲道理有什么用,连道理是什么都还不知道呢,不过心里却是暖暖的,因为小夫郎的出发点是为了自己。 在陆远的精心照顾下,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宝宝们都很好,云秋梧恢復得好,没有落下什么病痛,小宝宝们长得好,两个白白胖胖的,粉雕玉琢,玉雪可爱的小糰子,说是天上的小仙童也不为过,脸型像陆远,五官更像云秋梧,都是挑自己阿爹小爹的长处长的,小小年纪就能看出日后的容貌不俗。 到了团团和圆圆满月酒这一天,云秋梧也结束自己的月子生活,沐浴更衣,收拾好后出来和陆远一起招待客人。 按习俗,摆了满月酒,因为认为新生儿出生存活了一个月,就是度过了一个难关,所以家人会为之摆酒庆祝。 陆远和云秋梧并没有邀请多少人,除了沈烈一家,林芷一家,肖大一家,镇上的万掌柜和龚老闆,还有文景阳,其他人都没有邀请,人不算多,但也挺热闹的。 还有慕九,这人行踪不定,陆远已经有两三个月没见过他了,但满月酒这一天,他自己就摇着扇子大摇大摆地华丽登场了,身后跟着两个抬着箱子的僕从,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哥儿。 这是陆远和云秋梧第一次见到姜思砚,之前从林芷那里听过这个名字。 「陆兄,这些都是我送给娃娃们的礼物,拿着让他们玩儿。」 「娃娃们在哪儿?快让我玩,啊不,是看看他们,我的干儿子们,干爹我可想你们了。」 慕九一开口,还是那副不着调的样子。 闻言陆远眼睛眯了眯,一脸探究地看了慕九好几眼,「干儿子?干爹?你想当孩子们的干爹?问过我的意见了吗?我同意了吗?」 慕九摆摆手,「就我们这交情,还用同意吗?陆兄你可别这么见外。」 陆远眼皮跳了跳:「……」 他那是见外吗? 是慕九想得太美了。 「想当干爹,下辈子吧,这辈子你只能是他们的小叔,忘了你兄长他们已经是我家孩子们的干爹了吗?」 小宝宝们出生后,陆远写了信给晏行裴,告诉了他们这个好消息,如今已经收到回信,两人虽然因为公务繁忙不能亲自来参加满月酒,却把礼物托人给送来了,还说孩子们满百日的时候一定会过来。 第231页 慕九瞬间愁眉苦脸,仰天长嘆,感觉这一天都不会快乐了。 慢了呀慢了,明明他和陆兄认识在前,为什么当上干爹的却不是自己,而是大哥和那傢伙,大哥是应该的,那傢伙凭什么,不过是沾了大哥的光。 但是在看到两个可可爱爱的小宝宝后,慕九又被孩子们单纯无邪的笑容给治癒了,重新变得高兴起来,也不惆怅于自己痛失当干爹的机会了。 新生儿出生后,报喜的红鸡蛋早在村里送过了,除了某些关系很不好的人家,村里十之八九的人家户都收到了红鸡蛋,所以即便满月酒没有大办,桃溪村的村民也是知道陆家添丁,生了一个小汉子和一个小哥儿的消息的。 这下那些等着嘲讽生了两个小哥儿,都是赔钱货的人纷纷被打脸了,虽然不是两个小汉子,但小汉子和小哥儿都有,更齐整,某种意义上来说,比生了两个小汉子还要好哩。 第207章 小夫郎气鼓鼓 慕九对两个小宝宝表现出了极大的喜爱和兴趣,一直围着团团和圆圆转 ,一会儿拿着拨浪鼓逗他们,一会儿举着可爱的猫咪玩偶和他们玩。 他这么喜欢小孩子倒是挺出乎意料的,别的不说,单是和他认识了十几年,连对方的糗事都知道不少的姜思砚还是头一次知道看似大大咧咧,玩世不恭的慕九居然除了兄控属性外,还是个奶娃娃控,抱着奶娃娃笑得一脸不值钱的样子,看起来又傻又呆又憨,简直没眼看。 「你怎么这么喜欢小娃娃,不嫌他们吵闹吗?」姜思砚问道。 慕九斜了他一眼,「小娃娃这么可爱,我当然喜欢了,再说了,你看糰子和圆子他们吵闹吗?一点儿都不,跟白面包子似的,多招人喜欢啊。」 这倒也是实话,小娃娃大多是比较吵闹的,但团团和圆圆相对安静乖巧些,于是就更乖了。 「等以后我娶夫郎了,我也要和夫郎生一个像糰子圆子一样的小娃娃,然后天天逗他们,嘿嘿嘿嘿……」 慕九光是想想就觉得美滋滋。 要不是知道肯定不行,慕九都想把团团圆圆抱回去养一段时间,他觉得有这么可爱治癒的小娃娃在自己身边,他的心情都跟着好了不少。 今天又是羡慕陆兄的一天,心爱的夫郎有了,可心的孩子有了,还不用天天忙得要死要活的,而是悠悠闲闲,惬惬意意地陪在夫郎和孩子身边,这简直就是人生赢家嘛。 姜思砚垂眸看向摇篮里笑哈哈,嘴里咿咿吖吖不知道在乐什么的圆圆,心想,这么可爱又爱笑的孩子是个人都喜欢,晏二那么喜欢小娃娃,别人家的都喜欢,如果是自己家的,估计会更喜欢吧。 「梧哥儿,你今天好好看,脸上的疤好像淡了好多啊,是不是去看过大夫了?」 林芷这人比较心直口快,加上他和云秋梧相熟,有交情,没有那么多的顾忌,所以说话就直接了些。 他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觉得好友今天和往常不太一样,瞅了一会儿才发现原来不是脂粉把疤痕给掩盖住了,而是那旧伤疤确实是淡了不少,没有那么明显了。 闻言陆星也好奇地望过去。 云秋梧抿着嘴巴轻轻点头,「我涂了一段时间的药膏,有了些效果。」 那盒宫廷秘制,对于治疗陈旧伤疤有奇效的药膏云秋梧最终还是用了。 云秋梧可以不在意自己面相丑陋,但他不想小宝宝们以后走出门会被人指指点点,说他们有一个破了相,容貌难看的小爹,当然,这其中也有一部分是因为陆远 ,自家夫君高大俊郎,一表人才,和他相配的夫郎怎么能丑呢,以前他是个丑夫郎是因为没得选,嫁给夫君当夫郎的时候就已经变得丑丑的了 ,但是现在有得选了,他可以重新变得好看,这样谁都不会再嘲笑他配不上夫君了。 林芷激动地一拍手,「这么说,梧哥儿你的容貌可以恢復了,好啊,太好了,到时候你就成我们村里最好看的夫郎了,看那些爱嚼舌根子的夫郎婆子们还怎么嚼舌根子。」 云秋梧对于当村里最好看的夫郎没什么兴趣,但不可否认,听到林芷的话时他心里是高兴的。 满月酒的主角自然是两个小宝宝,在这一天,他们收到了不少的礼物,出手最阔绰地莫过于两个干爹和慕九了,什么小金锁小金手镯都给送齐全了。 「这些都给团团圆圆保管起来,等以后拿给他们。」 云秋梧边念叨着,边把一些东西给收起来 。 光是小金锁都不止一个,有好几个,团团和圆圆一个戴一个,都还有剩的,除了小金锁,还有小银锁呢。 陆远听着自家小夫郎这话忽然就有些想笑。 低沉的笑声传到云秋梧耳朵里,让他不能理解地抿了下唇,问道:「你笑什么?夫君。」 他有什么地方说错了吗? 没有吧。 又说什么很好笑的事情吗? 应该也没有吧。 陆远打趣道:「梧宝,你不会保管着保管着就把东西据为己有,不给出去了吧。」 因为陆远刚刚想到的就是小孩子时候,逢年过节的收到一些压岁钱,好多大人都会把孩子的压岁钱给收起来,说是帮他们保管,等长大了就把压岁钱还给他们,许多年幼单纯的孩子信了这话,往往就把压岁钱给全部上交了,就算留,也只留很少的一点。 第232页 可实际上呢,等长大后,那些压岁钱是见不到的,如果和大人理论,大人不是说那些钱什么什么时候给了,就是说没收到过那些钱。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大人都是这样,是骗小孩儿的,而是会真的在孩子长大后把代为保管的压岁钱给出去,不过这样的大人是比较少的。 云秋梧先是一愣。 随即反应过来之后便大声地「哼」了一声,气鼓鼓地瞪了自家夫君一眼,撇着嘴道:「才不会,我才不是那种人。」 他怎么可能会连小宝宝们的东西都要惦记,夫君未免也太看不起他了。 「哪种人?」陆远明知故问道,语气中打趣意味甚浓,瞧见自家小夫郎鼓起来的脸颊,没忍住上手捏了捏。 云秋梧这会儿不是很想理他,瞥了他一眼就将头转到一边去。 「生气了?」 陆远伸手一下把人抱起来。 突然被抱起来,双脚悬在空中,云秋梧也没有被吓到,而是搂着陆远的脖子,气焰嚣张地发号施令,「抱我回房间去。」 抱个人走几步路这对陆远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儿,只是在行动之前,陆远决定要收取点儿好处,凑过去在小夫郎粉粉的唇瓣上轻轻啄了一下。 「你这人,怎么这样呀,这都要占便宜。」云秋梧小声嘟囔道,笑得却像一朵花。 第208章 养崽 陆远一本正经地反驳道:「这不是占便宜,梧宝,我是在行使我的合法权利,我的夫郎都闭上眼睛了,可不就是要我亲他吗?我要是什么都不做,岂不是太不解风情了,跟木头一样。」 闻言云秋梧微微睁圆了眼睛。 「谁闭眼了,你不要张口乱说话。」 他刚刚明明就没有闭眼睛,听夫君胡扯呢,占了便宜还不承认,敢情还是他的错了?他让夫君亲的。 哼,净会胡说八道。 云秋梧双手拧上了自家夫君的耳朵,把两只耳朵当面团一样,翻过来覆过去地又揉又掐又拧,直到陆远的两只耳朵都变得红彤彤的了,才住了手。 陆远慢条斯理,有理有据道:「梧宝你眨眼了,眨眼的那一瞬间不就是闭了眼睛吗?怎么能说我乱说话呢?」 哪怕只闭了一丝丝,一丢丢的时间,那也是闭了眼睛的。 云秋梧「嘿」了一声,大声道:「那是眨眼,不是闭眼,你看好了,这才是闭眼。」 话落,云秋梧闭上了眼睛。 陆远低头看去,只见怀里的小夫郎乖乖地闭着眼睛,乌黑浓密的睫毛时不时地轻轻颤动着,白净的脸颊上还有着淡淡的红晕,红扑扑的,看着很是惹人怜爱。 既然刚刚那不是闭眼睛,这会儿却是实打实地闭眼睛了,小夫郎在自己面前闭上眼睛,就是想要自己亲他,于是陆远再次亲了上去,吻上了小夫郎柔软的双唇。 这一次还不是浅尝辄止,而是深入进去,接了一个让两个人都忍不住面红耳赤的吻。 云秋梧睁开眼睛时,眼神都是闪躲的,不好意思再看自家夫君。 他先前那不就是在引诱夫君,给了夫君一个可乘之机,结果被占了便宜也没处说去。 就在这时,一声婴儿的啼哭声响起剎那间划破旖旎暧昧的气氛,云秋梧也不要陆远抱了,挣扎着下地,火急火燎地跑过去看孩子。 陆远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两个小宝宝会给他和小夫郎的生活带来一些困扰。 他的预感是对的。 当天晚上,陆远正准备和香香软软的小夫郎好好地温存一下,重温一下两人过去活色生香,有滋有味的夜生活,结果才刚开了个头,衣裳都还没脱完,圆圆毫无预兆地哭了起来。 家里就这么几个人,小宝宝们又很小,所以晚上的时候当然是和大人在一个屋的,为的就是方便照看。 陆远不得不临时踩了剎车,光着膀子去看圆圆是怎么了 。 云秋梧倒是没有下床,却伸长脖子在看,密切关注着圆圆的情况。 「圆圆怎么了?夫君。」 「没事,尿了。」 陆远边回答,边动作迅速地给圆圆换尿布,一气呵成,熟练得很,半点停顿也没有。 换好了尿布还不算完了,小孩子是需要哄着睡觉的,所以陆远又哄起圆圆来。 他越是希望圆圆赶紧睡觉,不要影响到他办正事儿,偏偏圆圆就跟他作对一样,迟迟不睡觉,睁着水灵灵的眼睛望着他,时不时地眨巴两下,还会咧着嘴笑。 小宝宝当然是很乖的,尤其是不闹腾的小宝宝,那就是小天使一样的存在。 可小天使也不总是小天使,至少在目前的陆远看来,圆圆笑得再乖也不是他的小天使了,他的二兄弟还直挺挺地等着享用一顿美味大餐呢,然而他却要在这里哄孩子,无暇顾及其他的。 等到把圆圆给哄睡着,陆远回头一看,小夫郎也盖着被子睡得很熟了。 此情此景,陆远还能怎么办,只能长嘆一口气,郁闷地睡下了。 不睡觉能干嘛,难不成特地地把小夫郎给叫醒,再继续办事儿? 接下来的几个晚上,都是差不多同样的情况,甚至有一次都箭在弦上了,团团又哭了起来,而且很快圆圆也哭了起来,哭声一个比一个大,听着就怪让人心疼的。 陆远和云秋梧对视一眼,彼此都有种既郁闷又无奈的感觉,随便披件衣裳,双双赶忙地起来哄孩子,一人抱着一个哄。 第233页 这么搞下来,陆远是一天比一天郁闷,仔细一盘算,自从两个小宝宝出生后,他和小夫郎亲密的时间减少了不少,负距离的接触更是一次都没有,两个小崽子最是会挑时候,专门在要紧时候搞破坏,一次又一次地坏了他的好事。 又一次在晚上抱着圆圆哄的时候,陆远忍不住道:「要不咱们不养崽了,梧宝。」 旁边同样在哄孩子的云秋梧看了脸色有些臭的自家夫君一眼,有些好笑地道:「那可不行,这可不是说不养就能不养的。」 小宝宝不是买来的物件,不喜欢了,用不上了,破了旧了,甚至只是看不顺眼了就可以扔了换了,既然养了,就要认认真真的养,要负起相应的责任来。 陆远有些幽怨地微微嘆气。 他当然也知道不养崽那是不可能的,有都有了,是亲生的崽崽,还是小夫郎冒着生命危险带到这个世上来的,怎么可能会不养。 只是这养崽子,的确带来了一些不方便,他和小夫郎的二人世界都没有了。 早知道小崽子如此磨人,就应该再晚些再考虑添丁进口的。 不过陆远似乎忘记了,团团和圆圆的出生本来就是个意外,都不在计划范围内,但赶都赶上了,来都来了,又塞不回去,何况是云秋梧期待已久的惊喜,无论是不是意外,对这个意外的态度都会是热烈欢喜的迎接。 云秋梧也知道自家夫君是为了什么会看两个小宝宝不顺眼,凑过去安抚性地在陆远脸上啵了一口,小小声声地道:「要不白天吧,有肖夫郎带着小宝宝们,我们可以偷会儿懒。」 这话说得隐晦,但陆远一听就明白了自家小夫郎的意思,有些惊喜地道:「当真?梧宝你愿意?」 其实陆远也有过类似的想法,但他考虑到.自家小夫郎面皮薄,晚上就不说了,但是大白天的厮混总会让小夫郎感到难为情,都不敢放开,不能尽兴,所以陆远只是想了一下,提都没提,就是不想提了让云秋梧为难。 云秋梧含含煳煳地「嗯」了一声。 第209章 服软的小夫郎 陆远定定地看了小夫郎好几眼,确定小夫郎是认真的后,心里已经盘算起来了。 白日放纵是别有一种刺激的感觉的,陆远都把人撩拨得心猿意马,很是意动了,却迟迟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依旧是抱着人亲个不停。 云秋梧难耐地嘤咛一声,语气有些不满地娇嗔道:「还要亲多久呀?夫君。」 虽然被夫君亲的感觉很好,但也不能一直就这么亲下去呀。 听出小夫郎话中的催促,陆远弯唇笑了一下,附耳低低说了一句。 云秋梧红着脸,眉眼含情地看了自家夫君一眼,然后翻身起来。 自己来就自己来,他又不是不会,看他今天不把夫君给累坏。 实际上累坏的人并不是陆远,而是他自己。 「好累啊。」 云秋梧忍不住发出小声的抱怨,可说好了什么都要满足自家夫君的,所以在陆远没有发话前,云秋梧还是努力地坚持着。 一个下午的时间,陆远这次都不用哄,不用骗,无论他说什么,只要一开口,亲亲小夫郎就会无条件地答应下来,配合着给予自己想要的一切。 眉黛羞偏聚,唇朱暖更融,泪光点点,娇喘连连,在陆远眼中,小夫郎面容艷丽如桃花盛开,眉眼情意如水波流转,好似会摄人心魄的狐狸精,还是一只明明很撩人,却风情不自知,貌似纯情的狐狸精。 好一番巫山云雨后,雨势渐歇,在惊涛骇浪中航行的船只得以靠岸片刻,暂做休息,陆远看着蜷缩在自己怀中昏昏欲睡,脸上潮红未褪的小夫郎,只见小夫郎全身上下都带着薄薄的粉意,有的地方还有着青青紫紫的痕迹,脸上的表情还是迷离恍惚的,似乎还没有从先前的极乐世界中抽离出来,嘴角上扬,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英勇无畏的水手掌握着船舵,再次启航,驾驶着船只驶向波涛汹涌,一望无垠的蔚蓝深海。 云秋梧也当真做到了之前许诺的那样,任由自家夫君处置,想怎么样都随他,自从下午进了寝屋,人就没出来过,连晚饭都是陆远做好了端进去的,把人从被窝里捞出来,哄着一勺一勺地把饭菜给餵了,这才放人回去继续睡。 反观陆远,得到满足后浑身都洋溢着满足的气息,出来时肉眼可见的神清气爽。 等云秋梧再次见到圆圆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 可能是太久没有见到自家小爹了,圆圆十分依赖云秋梧,一直窝在云秋梧怀里,赖着不肯挪地方。 别说放进摇篮里了,就是陆远想要抱他都不行,都会瘪着小嘴巴,眼泪汪汪的,露出一副立马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于是云秋梧便只好一直哄着圆圆。 而在陆远怀里的团团也不老实安分,咿咿呀呀的,小手小脚还挣扎着 陆远拍了下儿子的小屁股,「乖一些,别闹,再闹就把你丢出去餵狼。」 团团眨巴着他那双乌熘熘的大眼睛,忽然就抿着小嘴巴呜呜呜地假哭起来。 陆远剎那间脸都黑了。 怪不得都说儿女债,儿女债,今生的儿女,前世的债,敢情都是来和自己做对的。 云秋梧听到团团的哭声也着急。 陆远板着一张脸挪了挪位置,只见团团马上就不哭了,甚至还会咯咯咯的笑,仿佛之前扯着嗓子干嚎的那个人不是他一样。 第234页 云秋梧轻声唱着摇篮曲,语调温柔,过了会儿圆圆被他给哄睡着了。 把圆圆给给放进摇篮里,云秋梧转头又从陆远手中接过团团轻车熟路地哄了起来。 被哄着的团团打了个小哈欠,慢慢地眼皮也闭上了,没多久也睡着了。 见状,云秋梧舒了一口气。 他扭头看见还板着脸的高大汉子,柳眉微微一挑,有些好笑地道:「夫君,你该不会是在吃醋吧,团团他们还是小娃娃呢。」 夫君现在这种表情,他曾经见到过还不止一次两次,每次夫君一吃醋了就爱板着个脸,情绪不对得很明显。 但云秋梧没想到自家夫君这么爱吃醋,谁的醋都要吃。 都是当爹的人了,还这么爱吃醋,莫非他家夫君是个醋罈子,醋缸子变的吗?不然怎么这么容易酸呢。 陆远轻嗤一声,嘴硬道:「没有。」 他才没有吃味呢,小夫郎都没这么轻言细语地哄过他几次,如今却天天都哄着崽崽们,又是唱摇篮曲又是讲故事的,一个两个的,天天有事没事儿就往小夫郎身边凑,赖在小夫郎怀里半天都不起来。 云秋梧「喔」了一声,笑吟吟道:「夫君你属什么的?」 不等陆远回答,云秋梧又道:「我知道了,一定是属鸭子的。」 属鸭子? 陆远眉头皱了一下,奇怪地腻了自家笑得花枝乱颤的小夫郎一眼,心说十二生肖都没鸭子什么事儿呢,怎么会属鸭子。 他把属鸭子这三个字多思量几遍,忽然就明朗顿悟了。 属鸭子,敢情是在拐弯抹角地说他嘴硬呢,要说鸭子有什么特点,那鸭嘴巴可不是硬邦邦的。 陆远搂过笑得不行的小夫郎,在腰上拧了一下。 「还笑,笑话你家夫君,这腰是不想要了是吗?」 云秋梧的腰昨天就深受劳累,到了今天,也还没有完全恢復过来,还酸软着,一碰就忍不住软了下来,塌着腰轻声喘气,很有眼色地服软道:「不笑了不笑了,我没有在笑夫君了,夫君你不许欺负我。」 昨天那种闹法,要是今天还来,他可承受不住,太那啥了,简直是要命,他的腰都不是自己的腰了,腿也不是自己的腿了,身体哪部分都不是自己的了,因为都不听自己使唤了。 说着,云秋梧还仰头一口亲在了陆远的下巴上,脸上是讨好的笑,生怕自己又被拖进房间给办了。 第210章 荒唐 「夫君那不是欺负你,是疼你,梧宝可不要冤枉人。」 看着小夫郎眼角还残留着微红,隐在衣裳里若隐若现的精緻锁骨还有红痕,想起昨天哭得很破碎却很好看的小夫郎,陆远心头一热,虽然没有说话,但眼神中传达的意思足以让云秋梧心领神会.。 云秋梧瞪了陆远一眼,小声嗔怪道:「要了那么多次,怎么还没够啊.。」 「几次算什么,一辈子都不会够的。」 陆远边说,边将小夫郎打横抱起,目的地自然是寝屋。 云秋梧倒是没有反抗,只是伸长脖子探着脑袋去瞧两个小傢伙,有些不放心地道:「团团他们呢,没人管啊。」 「肖夫郎在,他会管的。」 陆远心说难道还要把两个小崽子一起带进去让他们亲眼目睹他们的阿爹小爹是如何欢好缠绵吗?他不介意,小崽子而已,这么小的小崽子,啥都不懂呢,就算看见了又如何,但小夫郎可不得害羞得不行,怕是都不肯让他碰一下,带上他们可不就是要坏了自己的好事.吗。 云秋梧感觉这样好荒唐啊,自己连孩子都不管了,只顾快活去了,可他说不出一个不字,谁让他也想要呢。 就这么荒唐了一段时日,见到肖夫郎的时候,云秋梧都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肖夫郎是知道两位东家大白青天的不管孩子,一钻进房间里就是大半天小半天的不出来是在干嘛,口头上不说,心里跟明镜一样。 「二东家和大东家很恩爱。」 肖大时常从自家夫郎口中听到类似的感慨。 这话不用夫郎说,他自己也看得出来。 有了崽崽后,陆远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都被两个小宝宝给占据了,每天带孩子让他觉得自己身上都沾染上了一股奶味,俨然化身成了一个奶爸。 说完全没有不适应的感觉是不可能的,毕竟是人生中头一次当爹,养孩子不像养宠物,给点吃的喝的,再陪着玩玩就行了,还得在各方面都更费些心思,陆远也担心过自己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会把孩子给养歪,疑虑,担心,紧张……种种情绪都是有过的,但他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全心全意地养起崽崽来。 云秋梧亦是如此,他对两个小宝宝也很上心,每天哄他们睡觉,陪他们玩,餵他们喝奶,给他们做小衣裳,小鞋子…… 不过夫夫俩还是有自己的相处时间的,并没有因为要照顾小宝宝就疏忽了对伴侣的关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萧瑟的秋日已经过去,肃杀寒冷的冬日来临了。 团团和圆圆还很小,是受不得寒的,所以自从天气一日比一日冷后,两个小傢伙的活动范围就局限在了房间里面,很少被抱出去。 如果只有一个小宝宝,或许会有些孤单,但有两个小宝宝,可以相互陪伴,便没有那么孤单了,团团和圆圆还是双胞胎,就能黏对方了,哥哥看不见弟弟张嘴就要哭,弟弟找不到哥哥也是下意识地就要瘪起小嘴巴,感情显然很好。 第235页 偶尔陆星会带着笨笨过来串门,这样一来,就有三个小宝宝了在一起玩耍了。 笨笨出生早两个多月,体格身形方面的都要健壮一些,不过性格却是安安静静的,也不喜欢动弹,总是懒洋洋地躺着,寻常孩子是三翻六坐七滚八爬,笨笨却是四个多月了才会翻身,而且很少主动翻身,总是把自己瘫成一块饼,好像没有灵魂的小咸鱼一条。 不过这个小咸鱼也有爱翻身的时候,那就是见到小伙伴的时候格外热衷于翻身,翻着翻着就把自己翻到小伙伴面前来了,他有两个小伙伴,但总是喜欢和圆圆小伙伴一起玩,经常翻身到圆圆面前,两个小傢伙头挨着头,脚碰着脚,面对着面地咿咿呀呀说着只有他们自己才懂的奶言奶语,婴言婴语,旁边的大人们一概是听不懂的,只觉得他们倒是相处得好。 同胞弟弟的注意力被其他人吸引走了,团团当然是不干的,会发出声音把弟弟给喊回来和自己一起玩,不理那个多余的小人,有时圆圆和笨笨玩得太投入了,忽略了自家哥哥的时候,团团还会拧着小眉毛,皱着小鼻子,小脸气咻咻的,明显是一副很不高兴生气了的样子,谁哄都没用,非得要圆圆哄他才行,看得大人们会心一笑。 后来团团也学会翻身了,比圆圆先学会翻身,会翻身后,他就会翻着翻着让自己横在笨笨和圆圆中间,把两个小傢伙给分开。 他第一次这么干时,笨笨的小表情是懵的,很疑惑,一副呆掉了的样子,等发现他怎么样都看不见圆圆弟弟时,小嘴巴立马就抿起来了,露出委屈巴巴的神色,瞧着别提有多可怜。 等到圆圆也学会翻身了,三个小傢伙翻过来翻过去,闹作一团,屋子里时常都响起奶声奶气的笑声,听着就让人心情愉悦,烦恼尽消。 满百日的那天,晏行裴和明郡王千里迢迢地来了桃溪村,第一次见到两个可爱机灵的干儿子 。 这两个活了二三十岁的大男人,没一个会抱孩子的,姿势生疏得很,陆远挨个地教,教他们要怎么做才能让孩子感到舒服,不会闹腾。 「干儿子们可比晏小二小时候乖多了,瞧着白白胖胖的样子,穿着红衣裳,多喜庆啊,像年画娃娃似的。」 说话的是明郡王,大约是天生就和晏斐锦,也就是慕九不对付的缘故,明郡王很少正儿八经地喊慕九的名字,什么小龟儿,晏小二啊才是常用称唿,前者每次一提起就要惹得慕九急赤白脸的要和他打架。 如果慕九此时在这儿,多半要斜明郡王一眼,阴阳怪气地回道他都没见过那么小的自己,怎么知道那个时候的自己不乖。 可慕九不在,自然是没法为自己反驳了。 而他的亲大哥,这会儿忙着逗孩子呢,听见这话也没太在意,随口道:「斐锦小时候确实跳脱了些,没这么乖巧。」 明郡王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别说小时候了,就是现在,成大人了也一样。 第211章 独一无二的偏爱 虽然是第一次见到两个干爹,但团团和圆圆表现出了对两人的极为喜爱,甚至在干爹怀里待.着不愿意下来。 陆远悄悄对自家小夫郎耳语道:「我们家这两个不会是看脸的吧,从没见他们对谁这么热情过。」 平心而论,无论是晏行裴,还是明郡王,俱是容貌俊美,姿容不凡之人当得起一句立如芝兰玉树,笑如朗月清风,要说两个小崽崽不是冲着对方的高颜值才乖乖地任抱任摸,陆远都不相信,尤其是先前慕九来那次团团和圆圆也是对他挺热情的,这一次是更加热情,其中很难说没有颜值的原因。 别人不知道,陆远可是清楚的,虽然自家的两个小崽崽总是乐呵呵的,露出乖巧无辜,天真无邪的笑容,看了都快把人的心给融化,但要想抱一下,摸一下,亲一下,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轻易不会让除了自己和小夫郎以外的人碰,肖夫郎是个例外,大概是因为从他们出生起肖夫郎就经常照看他们,团团和圆圆对肖夫郎还算熟悉,所以不牴触肖夫郎的亲近,但其他人,就是陆星,最开始抱团团的时候,团团都扯着嗓子一个劲地嚎啕大哭,后来可能是见得多了,熟悉了,才愿意让陆星抱一抱,但每次也只能抱一小会儿,时间久了可不干。 所以眼见两个好大儿赖在他们干爹身上迟迟不下来,弯着眼睛,笑哈哈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抱着他们的就是亲生的家长呢。 云秋梧也有同感,点点头小声道:「有可能。」 谁让崽崽们表现得太明显了,说不是显然没什么信服力。 发觉自家两个崽崽居然还是颜值党,天生就喜欢亲近长得好看的人,云秋梧忽然有些庆幸还好自己如今脸上那道难看的伤疤已经痊癒了,没有了。 陆远从他微微变化的表情中看出了他的想法,搂着人在脸颊上落下一吻,「别这么想,他们要是敢那么想,敢看不起我的梧宝,我就把他们丢出去,才不要养不孝子,白眼狼。」 崽崽们是很重要,但小夫郎是最重要的,陆远才不会容忍有谁伤害到自家小夫郎,谁都不行,哪怕是亲生的崽崽们也不行,只会更生气,更不能容忍,通通赶出家门自生自灭去。 云秋梧可不会认为自家夫君是在开玩笑,他家夫君除了在床上「欺负」他的时候,其他时候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说不要崽崽们是真的会不要的,如果崽崽们不是什么孝顺孩子,做出了让自己伤心的事情的话。 第236页 谁会不喜欢独一无二的偏爱和重视呢,反正云秋梧是喜欢的,说他自私也好,即便是有小宝宝了,云秋梧依旧想要占据自家夫君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同样的,在他心里面,谁的地位也不能越过自家夫君。 不过小宝宝们目前是无辜的,他们虽然表现出了对长得好看的人的格外喜欢,但之前自己脸上还有着残留的伤疤的时候,小宝宝们照样亲近自己,没有因为他丑,不够好看就嫌弃他,所以云秋梧为团团圆圆说了不少好话。 陆远当然也没有这会儿要和崽崽们计较的意思,毕竟崽崽们还没有犯错,哪能现在就把他们给丢出去呢。 晏行裴和明郡王小住了几天,年关将近,因为还要回京城过年,所以并没有住多久,很快便离开了。 两人膝下没有孩子,但还蛮喜欢孩子的,天天地抱着团团圆圆不撒手,甚至都提议让陆远一家一起上京都过年去。 陆远没有答应,除了因为还是在自己家里舒服自在这个原因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团团和圆圆还太小了,这么小的孩子带着出远门一是不方便,二是也比较折腾人,对大人和孩子都挺折腾的。 晏行裴听闻原因后,虽然有些失望,却表示理解,倒是没有再强求,小孩子比不得大人皮糙肉厚,尤其是才几个月大的小孩子更需要细心呵护,带着他们赶远路是不合适的。 「等过两年,孩子们大些了一定要带到京城来。」 晏行裴和明郡王一个是御史,另一个是也是领了实差的,而不像大多数皇族宗室子弟一样清闲得很,身上没有一官半职,成日里只管混吃混喝地混日子,两人都还挺忙的,出来一次不容易,而且这次离京了,还不知道下次是什么时候呢,可不想长时间都看不见干儿子们。 他们对团团圆圆的喜爱和照顾陆远是看在眼里的,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况且京城是皇城,天子脚下,其热闹繁华远不是石板镇这个小地方能比的,若是有机会,陆远也是想去见识一番的,带着自家小夫郎一起。 晏行裴和明郡王离开后,云秋梧这一次终于知道了两人的真实身份,一时间都愣住了,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天哪,他居然见到当朝的大官了,御史啊,那可是说书人口中才能听到的大人物,听起来就很气派,虽然云秋梧不知道御史到底是几品官,但肯定是比县令高很多很多的职位。 不止见到了大官,还见到皇族了,大名鼎鼎的明郡王,当朝皇帝的亲堂弟,许多老百姓一辈子怕是连几个当官的都见不到几个,就是县令也未必会见到,没想到他不仅见到了大官和皇族,还和他们相处得不错,自家孩子还认了他们当干爹。 这未免有些太震撼了。 陆远好笑地看着自家小夫郎呆住后傻愣愣的表情,也不打断小夫郎的胡思乱想。 第212章 吃喜宴 回过神来的云秋梧说的第一句话有些出乎陆远的意料。 「慕少爷是晏公子的亲弟弟,晏公子是大官,那慕少爷的身份肯定也不普通吧,是不是也是什么官?」 「还有那位姜少爷,不会也是个当官的吧。」 云秋梧虽然觉得慕九看起来不太像当官的,但保不齐人家就是呢。 至于姜思砚,早几年前新政推行,云秋梧是听人说过哥儿也能读书考取功名的,所以很自然地认为来自京城的姜思砚说不定就是一位官员。 陆远摇了摇头,轻声道:「不是。」 至少慕九明面上不是,暗地里是不是就不清楚了,陆远也没打听过,他和慕九相交是一回事,但不会越线去打听不该自己知道的事情。 云秋梧点了点头,喃喃道:「我觉得也不像,晏公子他们多沉稳啊,还很有气势,看着就像当官的。」 陆远睨了小夫郎一眼,心说在没有知道他们的身份之前,你可从来没有把他们往官员上联想过 。 常年位居高位者身上自然会有一股不同凡响的威压与气势,如果上位者刻意收敛,往往是平易近人的,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并不会给人趾高气扬之感,而越是职低位卑的官吏,才越是洋洋得意,气焰嚣张,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好惹,都恭维他,奉承他。 在大年三十即将到来的前几天,村里有一桩喜事,那就是文景阳和林芷的亲事,两人的大喜之日就定在腊月二十五。 迎亲之前该走的礼节都走完了,比如纳彩,纳吉,纳徵等。 林家对文景阳这个哥婿还挺满意的,是个大夫,有一技之长,虽说不能大富大贵,但养家餬口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自家哥儿出嫁后就住在村子里,隔得没有多远,平日里也方便往来,时常都能见到,不像那些嫁的远的,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见到几面,虽然文家人少,不够热闹,自家哥儿嫁过去后没有公公婆婆帮衬,但也能自己当家做主,不用受到太多的管束,天底下的婆婆不都是好的,有些会磋磨人的婆婆免不了要给儿媳妇,儿夫郎立规矩。 新夫郎出嫁是要带嫁妆的,铺面被褥,衣裳布料……这些都是常见的,若是在家里受宠被疼爱的,还会有些首饰或者是一二两银子。 林芷的针线活不怎么样 ,让他自己绣被面是绣不出来的,把一双手扎得千疮百孔也绣不好,不过被面也不是非要新夫郎自己绣,是可以找人帮忙绣的,苗氏知道云秋梧的绣活儿好,便央了云秋梧帮忙绣了两床被面,粉紫色的被面上用彩色丝线绣着并蒂牡丹还有鸳鸯,大红色的被面上绣的是双喜的图样,瞧着别提有多喜庆。 第237页 苗氏拿到被面后连连道谢,给了辛苦钱还特地请了云秋梧到时候去帮忙压床,这自然不是苗氏一个人的意思,而是和文景阳商量过的,文景阳一个年轻人,家里长辈替他操持操办,许多事情苗氏便揽了过来。 云秋梧起初是不答应的,给新人压床是有讲究的,除了要和主人家关系好,还得是大家认为的有福气的人,最好是家中兄弟姐妹众多,长辈和睦,自己在夫家过得很好,如果要是生了几个小汉子那就更好了,十足十的有福气。 倒不是云秋梧觉得自己没福气,相反,他觉得自己再有福气不过了,从前他做梦都不敢奢望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只要能饭吃,有衣穿就足够了,哪曾想还能嫁的一个疼惜他宠着他爱护他的夫君,不让他受苦受累,还有了可心的小娃娃。 但云秋梧考虑到自己的残疾,不想让别人说闲话,嘲讽新郎家没眼光,请什么人不好非得请个跛子来压床。 可主人家自己不介意,后来林芷也来说过几次,甚至还说要是云秋梧不来压床,他就不成亲了,当时可把云秋梧和陆星都给逗笑了,双双笑得不行,乐不可支。 陆星打趣道:「哥夫郎你可别再不答应了,看见没,芷哥儿都使起小性子来了,他要是真不和文大夫成亲了,现成的夫郎没了,上哪儿赔他一个夫郎去。」 林芷拉着云秋梧的手晃来晃去,撒娇道:「你就答应我吧,梧哥儿,梧哥儿你最好了,不白让你辛苦,到时候给你包一个大红包。」 云秋梧莞尔一笑,「行吧,不然我可没法给文大夫交差,赔不了他一个夫郎。」 林芷脸一红,嗔道:「我胡说的,谁要你赔了。」 陆星笑道:「瞧瞧,我们芷哥儿这是想嫁给文大夫想得很呢,就是要给文大夫当夫郎。」 云秋梧连连点头,「还真是,哥儿大了留不住啊,人在这里,心都向着外头的汉子了。」 林芷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见好友都打趣他,拿他开玩笑,又有些羞恼。 那都是一个月前的事了,既然答应了人家,云秋梧自然不会做那种言而无信的人,一大早上起来,就开始收拾打扮了,在这个冬日里难得的没有赖床。 每到天气开始转冷的时候,云秋梧起床是没有那么积极的,即使是醒了,也还要继续在被窝里窝着,懒洋洋的,不想起床。 给新人压床,要收拾得整齐些,最好是富贵喜庆些,云秋梧穿了件藕荷色的夹袄棉衣,头髮挽好后斜斜插了一根银簪子,想了想,又翻出一只分量十足的金手镯戴在手上,把平日里戴的银手镯给换了下来。 陆远好奇地.问道:「不是有金簪子吗?为什么不用?」 云秋梧转过头来,有理有据地道:「财不外露,免得招人眼红嫉妒,再说了,今天的主角是芷哥儿又不是我,不能打扮得太高调了,我是去撑场面的,又不是去砸场子的。」 至于手腕上那根金镯子,云秋梧是以防万一有人嘲笑他打扮寒酸的话,他就把金手镯给亮出来,好打对方的脸,省得被人瞧不起。 其实便是银簪子,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陆远觉得自家小夫郎就是单纯地想要戴金手镯过过瘾。 不过他没有点破,想戴就戴呗,买都买了,不就是拿来戴的吗,都是小夫郎的东西了,自然任随小夫郎处置,首饰不佩戴的话难道还要一直搁着落灰生尘吗。 第213章 心大的林芷 天气冷,团团和圆圆自然是留在家里面,没有让他们出门。 云秋梧站在原地,扬起脑袋,乖乖地等着陆远给他戴毛茸茸的兔毛围脖。 「好了。」 说话的同时,陆远顺手捏了捏小夫郎软软的脸颊,然后两人手牵手朝外面走去。 陆远把人送到了新房外面,便去和村里的其他汉子忙活去了,云秋梧则进入新房,帮着整理房间里的被褥装饰。 陆星也是受了邀请来压床的,除了他和云秋梧,一起压床的还有村里的两个夫郎,个个都是好好地收拾了一番,看起来精神又喜庆。 云秋梧第一次给新人压床,什么也不懂,陆星也一样,不过好在另外两个夫郎有经验,在他们的指点下,倒是也不会出什么差错。 在新夫郎还没有迎进来之前,新房里往往会有些喜欢看热闹的人,哪怕自身没有什么事儿,也会来新房里看一看。 这会儿房间里就有七八个人,众人一面交谈着,一面忍不住用眼角余光偷偷地去打量云秋梧。 虽然大家都是同住在一个村子里的,但他们并不经常见到云秋梧,十天半月的见不到人都是常有的事,之前在养胎期间,云秋梧天天要散步,天气好的时候会在外面遛弯儿晃悠,那个时候村民们倒是时常见到云秋梧,隔三差五地总能见到一次,当然,有云秋梧出现的地方,陆远必定也在,两人总是形影不离,同进同出,还经常手牵着手,惹起旁人一阵羡慕唏嘘,都觉得这陆家汉子对他夫郎当真是再好不过。 后来生产,休养身体,再后来天气开始转凉,慢慢地入了冬日,云秋梧这个怕冷的,只想每天都窝在火炕上睡大觉,再不然就是围着炭盆火炉烤火,几乎是足不出户,很少出门,所以还真没多少人有见过他。 这次村民们见到云秋梧,勐然发现跟变了个人一样,一时间都是惊讶不已的,甚至最开始的时候,都不敢认。 第238页 不过陆远就在旁边,还是那样细心呵护的姿态,和他从前宠夫郎的样子是一模一样的,村民们在惊诧之余,也确定了这个面容娇美,眉目清秀的哥儿就是陆家夫郎,那个曾经在村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脸上有难看的疤的丑夫郎。 可是丑夫郎如今不丑了,他脸上的疤不见了,人变得好看了,比另外一个陆夫郎,也就是那个嫁给陆明当夫郎的陶家哥儿还要好看。 这下那些暗暗觉得云秋梧配不上陆远的人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原本还能嘲笑人家长得丑,可连破了相长相丑陋无比这个可以嘲笑的藉口也没有了,相反,村里如今谁不羡慕陆家夫郎,家里汉子宠他,孩子有了两个,上头还没有蛮横不讲理的婆婆管束着,自己就能当家做主,甚至连农活儿都不用沾手,十指不沾阳春水,常年请了帮佣在家里干活儿,这日子比起好多在镇上的人家户都要滋润,怕是地主老爷家的夫郎过的日子也不过如此了吧。 云秋梧未必没有察觉到那些打量的目光,他的感觉没有那么迟钝,何况有些人的眼神就那么明晃晃的在自己身上扫来扫去,都没怎么隐藏掩饰,但云秋梧没有在意,反而是大大方方的,一点儿也不怯人。 终于有人忍不住问道:「陆夫郎,你脸上的疤是怎么治好的?不是说县城的大夫都治不了吗?」 无论是陆远还是云秋梧,都不曾对外说云秋梧脸上的伤疤怎么怎么样,治不治得好,但村民们也是聪明的,觉得陆家汉子既然那么看重他夫郎,如果要是有的治,肯定会请大夫帮他夫郎把脸上的疤给治好的,就是要花钱,但又不是差钱的人家。 尤其是陆远和云秋梧还是去过县城的,所以好多村民都以为是县城的大夫也没办法治好云秋梧脸上的伤。 云秋梧笑着,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只是道:「县城治不好,不是还有府城,还有京城吗,只要有心,总会有办法的。」 他没说自己脸上的伤是怎么治好的,但村民们都知道肯定不是件容易简单的事,破了相还能恢復容貌的,这么些年来,也只见了陆家夫郎这么一个,没见过第二个。 吴家夫郎笑着道:「这被面绣的好,牡丹花跟真的一样,鸳鸯也活灵活现的,还有这双喜也绣的好,听苗嫂子说,是陆夫郎帮忙绣的被面,明年我家办喜事,也让陆夫郎帮个忙,绣两床好看喜庆的被面。」 这对云秋梧来说正是他擅长的活计,而且还能藉此和村里人往来,搞好人际关系,所以他没有推辞,而是笑着答应下来。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找云秋梧帮忙,他都会一口答应的,那些说话做事让他觉得不舒服,不喜欢的,云秋梧就会回绝,不会委屈自己接下一桩不情不愿的活计。 欢欢喜喜地拜过天地后,新夫郎被送进新房,陆星去厨房打算弄些吃的来给林芷填肚子,云秋梧则留在新房里暂时陪他。 林芷:「我有点儿紧张,梧哥儿。」 云秋梧:「紧张啥呀,堂都拜过了,没啥好紧张的。」 林芷:「怎么能不紧张呢,我这辈子头一次嫁人,还要洞房,不紧张就怪了。」 云秋梧忽然想起自己当时成亲那会儿,虽然在那之前,他就和夫君圆房了,但一想到晚上就是洞房花烛夜,也是忍不住会羞涩紧张的。 「不行,我不能紧张。」林芷自言自语道。 边说还边从怀里掏出个小巧玲珑的,封面都泛黄了的小本本来。 云秋梧眼皮一跳,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虽然他自己没有这种小本本,但他认得,这是专门讲房中之术的启蒙图册,避火图,通俗一些来说,就是春宫图,教人怎么行周公之礼,鱼水之欢。 按说这本小本本应该等没人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悄悄地拿出来翻阅,不然让旁人看见了多臊人啊。 但林芷是个心大的,性子大大咧咧的,压根就没把云秋梧当外人,直接当着他的面就把小本本给掏出来了。 「你为什么要现在看,没有提前看吗?」云秋梧问道。 他觉得芷哥儿是有亲娘教的,应当不会等到今天了才塞避火图给芷哥儿。 「我娘昨天晚上说让我洞房前先看看这个,可是我给忘了,不知道现在看来不来得及。」 云秋梧额角滑落三根黑线。 第214章 委屈巴巴小崽崽 等陆星把吃的端来,林芷顿时便顾不上看什么启蒙图册了,而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先炫饭,等到把饭炫完了,肚子炫饱了,才重新捡起小本本继续看,边看还有问题要问。 「这种姿势真的能做到吗?看起来好难。」 林芷皱着眉头,指着小本本上其中的一页让陆星和云秋梧看。 陆星和云秋梧都有些不忍直视地闭上了眼睛,纷纷表示不想看,但被林芷一直闹着,到底还是睁开眼睛飞快地看了一眼,然后含含煳煳地「嗯」了一声。 林芷「嘿」了一声,还把那页给折了起来,做了标记,嘀嘀咕咕道:「我也要试试,你们都行,我肯定也能行。」 他口中的你们显然就是指云秋梧和陆星。 云秋梧心说哪用得着特意留记号,估计这一本都不够用的。 从文家离开的时候,云秋梧还有些面红耳热,半被迫半情愿地跟着芷哥儿看完了他的小本本,有些画面至今还在脑子里浮现着,怎么样都挥之不去。 第239页 「梧宝,你的脸好红啊,怎么这样红。」 陆远伸手摸上了小夫郎的额头,感觉手下的温度挺正常的,不像是发烧了的样子,于是便摸了摸脸蛋,又感觉到手下触碰到的肌肤热热的。 对上小夫郎闪躲着的眼神,陆远忽然明白了什么,轻笑出声。 「小坏蛋,小色狼,脑子里装着什么呢,快如实招来,告诉夫君,不然要你好看。」 「没啊。」 云秋梧口头上说着没有,行为上却是相悖的,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小骗子。」 陆远笑着颳了刮小夫郎小巧的鼻樑。 「不慌,想要了晚上夫君给你,别憋着自己。」 云秋梧确实有些想法,闻言便也没有反驳,反而期待起夜晚的来临。 从前是不懂情事中的欢乐,自从体会到了,竟慢慢地有些痴迷贪恋了。 待到晚上,陆远自然是兑现自己白日里说过的话,尽心尽力地伺候着自家小夫郎,一次又一次地攀上极乐巅峰。 难得两个小崽崽睡得很香甜,中途没有忽然醒来,打乱大人间的好事。 情事过后,云秋梧的睡眠质量贼好,一睡就要睡到大上午,天光大亮了才会幽幽转醒。 半睡半醒之时感觉身上好像被什么东西压着,让他有些喘不过气,迷迷煳煳之间,云秋梧随手一摸,摸到是个软乎乎的小娃娃,便把小娃娃搂进怀里继续睡。 哪怕火炕一直烧着,被窝里是暖和的,从来没有冷下去过,但搂着奶娃娃暖乎乎的小身子,云秋梧还是感觉更暖和了一些,抱着奶娃娃不肯撒手。 然而云秋梧却忘记了,奶娃娃有两个。 另一个被忽视的奶娃娃便不开心了,虽然没有闹,没有哇哇大哭,却怏怏不乐地趴在一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不开心的气息。 陆远进来时,便看见搂着大崽崽睡得香甜的小夫郎,以及在一旁受到冷落,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小崽崽,连忙将小崽崽抱起来轻声哄着。 「好了好了,爹带你和嘿嘿玩去。」 两个小崽崽喜欢和嘿嘿玩,嘿嘿也喜欢这两个小主人,要不是陆远不允许,估计嘿嘿都能跳上床和小崽崽们一起玩。 天冷,嘿嘿的狗窝被搬进房间了,挨着炭盆旁边,此时嘿嘿正蹲坐着给自己舔毛。 见到大主人抱着小主人过来,嘿嘿的狗尾巴立马就摇了起来,几步跑到陆远面前蹲下,支着狗脑袋东闻闻,西嗅嗅,嘴里发出欢快的「汪汪」声。 圆圆见了嘿嘿也激动,兴高采烈地挥舞着小手,嘴里咿咿呀呀的,他说一句,嘿嘿就汪一声,一人一狗好像在交流一样,只是一个人说的是奶言奶语,一只狗叫的是汪言汪语,估计是鸡同鸭讲,根本就讲不通,谁也听不懂谁,但看一人一狗交流得很积极兴奋的样子,陆远看着觉得有趣又好笑,不介意免费观看一下这滑稽的表演。 「嘿嘿,握手。」 嘿嘿还是不怎么听陆远的话,陆远使唤了它三次,它才给面子地伸出毛茸茸的狗爪爪一枚,不过却不是冲着陆远的手,而是奔着小主人手的方向而去。 陆远「啧」了一声,这狗崽子,还挺谄媚。 圆圆胖乎乎的小手在空气中胡乱挥舞着,一不小心就摸上了嘿嘿的爪子,大概是觉得好玩儿,忍不住又多摸了几下。 见小主人没有像大主人那样握着自己的爪爪,也不捏自己的爪爪,嘿嘿竖起来的两只狗耳朵都耷拉下去了些,汪汪声都没有先前那样欢快了。 比起送到面前的狗爪爪,会竖起来又会耷拉下去的狗耳朵更吸引圆圆的注意,挥舞着小手要去摸,要去碰。 发现自己摸不到的时候会抬头看着自家阿爹,巴巴地望着陆远,抿着小嘴巴,一副委屈巴巴的小模样。 「叫声爹爹就让你摸狗耳朵。」 这么大点的孩子自然是喊不出「爹爹」两个字的,只会咿呀啊的,所以陆远这摆明了是在为难小崽崽。 可是小崽崽不知道,反而冲着自家老父亲露出一个无齿的笑容,笑得别提有多乖了。 陆远到底是抵不住小崽崽卖萌的,抱着人往前移了移。 终于成功地摸到狗耳朵,圆圆笑得很开心,精緻的眉眼弯弯的。 等到云秋梧起床,看到的就是两人一狗玩得开心的场面。 剎那间,云秋梧心中暖得不行,觉得这样的日子哪哪儿都好,再好不过,没有哪一处是不好的。 第215章 发红包的小夫郎 今年过年比去年要热闹些,因为多了两个小崽崽,虽然小崽崽们不能开口说话,参与不了大人间的话题,也还不会哒哒哒地到处跑来跑去,但他们的存在感却是不弱的,总是发出咯咯咯的笑声,笑声比银铃还要清脆,还会咿咿呀呀地自说自话个不停。 云秋梧起身,没多久又回来,摊开手心,是两个很小巧的红包,不过成人的小半个巴掌那样大。 两个小红包一看就是给团团圆圆准备的,不然也不会特意把红包弄得这样小。 一个崽崽一个红包,拿到红包的崽崽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只把红包当玩具,举着红包玩,红包里面装了碎银子,还有铜钱,一摇就会有声音,可能是觉得还怪好玩的,崽崽们时不时地就摇晃一下红包,想要听红包里发出的声音。 第240页 「只有团团圆圆有,我没有啊?」 说罢,陆远又微微摇头嘆气,状似失落地道:「我是大人了,大人是没有红包的,只有发压钱给红包的份,梧宝你不用在意我。」 云秋梧有些想笑,说是不在意,明显就是在意的。 「还真没有,我忘了。」 云秋梧边说边摊开手,向陆远展示他空空的手心,表明自己没有在说假话。 陆远瞅了一眼,随即幽幽道:「看来我这个当爹的得指望着儿子们养老了,团团圆圆,快把你们的压岁钱拿来孝敬阿爹。」 一只大手摸上了团团手里的红包,下一瞬将红包给抽了出去,那么大个红包刷的一下就没有了,从自己眼前消失了,团团抬起小脑袋,乌熘熘的大眼睛眨巴着,小表情有些困惑,左看看右看看,似乎在寻找他的红包去了哪里。 等发现红包在自家阿爹手里时,团团弯着眼睛笑了起来。 陆远拿着红包在团团眼前晃了一下,声音里满是笑意,「你小子,还挺大方的,捨得把压岁钱给你爹,不错,是个有良心,有孝心的,没有白养你。」 云秋梧见自家夫君还真把红包塞进衣裳口袋里了,有些哭笑不得地道:「别闹,那是给团团的,不许拿他的。」 陆远振振有词道:「什么叫拿,是他孝敬我的,儿子孝敬老子,天经地义。」 「还不是你哄的,他那么小,哪懂这些。」 那个红包最终还是又回到了团团手里,陆远也不可能是真的要私吞崽崽们的压岁钱,就是逗孩子玩,小孩子嘛,就是用来玩,用来逗的,不然多没意思啊。 逗完了团团,陆远又用同样的招数去逗圆圆。 圆圆和反应和团团不一样,团团对于拿走的红包是一点儿都不在意,甚至还笑呵呵的,也许他是真的不懂压岁钱的含义,不晓得红包不是玩具,里面是装了钱的,他要是晓得的话,说不定就不会还笑得出来了。 圆圆却是在红包不见的一瞬间就拧起了小眉头,白嫩的小脸也皱了起来,一看就是不高兴了。 「咿呀……啊咦……」 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从他晃晃悠悠伸出来的小手不难猜测出他是想把红包给要回去。 陆远拿红包轻轻拍了一下圆圆的小胖手,轻笑道:「怎么这样小气,给阿爹都不愿意,阿爹又不是别人,大方一些不行吗,跟你哥哥学学,你哥哥多大气啊,说给就给了。」 我们圆圆崽崽才不听自家老父亲的念叨,依旧锲而不捨地抬起小胳膊,一次又一次地伸出小手去抓红包。 陆远也是逗孩子的恶趣味上来了,把红包放在一个看起来不远,但圆圆怎么样都抓不到,甚至连红包边边都摸不到一下的位置,有次就快摸到了,陆远手一动,立马就把红包给移远了。 一次两次三次……每一次都是无功而返,圆圆终于选择放弃,只是小眉头皱得更紧了,小嘴巴也紧紧抿着,慢慢的,眼睛还红了起来,明亮有神的眼睛里沁上了水雾。 瞧着他马上就要哭起来,陆远连忙把红包换回去,塞进他小手里,「好了好了,不哭不哭,哭什么,红包不是还在吗,阿爹就是看一看你的红包,又不是真的想要,你自己收着吧。」 红包在手,刚才还一副随时要哭小模样的圆圆立马就高兴起来了,也不哭了,小手举着红包摇得哗哗作响。 「不会是生了个小财迷吧。」陆远嘀咕道。 看他要去逗崽崽,又去哄崽崽,云秋梧忍不住以手扶额,觉得这又是何必,真逗哭了要自己哄,还心疼。 这么想的云秋梧显然是忘记了他自己也是爱逗崽崽们玩的,只是次数没有自家夫君那么多,而且也不会这么过分,眼见崽崽都快哭了才收手。 大概是已经见到过太多次自家夫君变着法儿地逗崽崽们,云秋梧都懒得吐槽陆远幼稚孩子气了,而是拿出一个大红包,塞进自家夫君手里。 「喏,红包给你,不要再和崽崽们抢了,不然崽崽们都要笑话你这个阿爹。」 云秋梧语气里透着些许嫌弃,神色却是温柔的。 要说有崽崽后,特别是崽崽们出生后云秋梧有没有什么变化,那自然是有的,最大的变化就是变得温和温柔了,不过在陆远面前,又好像没有变,还是以前的样子 ,有求于自家夫君的时候会软着声音撒娇,使性子的时候要陆远背他抱他。 拿到红包的陆远唇角一扬,眼中溢出细碎的笑意。 他就知道,小夫郎怎么可能会没有准备他的份,崽崽们都有红包,他肯定也有的,因为小夫郎最喜欢最爱的是自己啊,怎么会让自己被崽崽们比下去呢。 陆远轻轻挑眉,故作疑惑道:「不是说没有吗?从哪儿变出来的?梧宝。」 「你管我呢,爱要不要,不要还我。」 听出自家夫君语气中的打趣之意,云秋梧有些羞恼,作势要将红包拿回来。 他要拿,陆远自然是不可能会给他的,倒不是陆远稀罕那点儿银子,而是这是亲亲小夫郎的心意,他当然得要收下,还要保管好,怎么能给出去呢。 第216章 偏心夫君的小夫郎 「红包没有,还你一个夫君好不好?」 陆远一把将小夫郎抱起来,让人坐在了自己大腿上。 云秋梧闻言皱了皱鼻子,嘟囔道:「才不要你还,你本来就是我的。」 第241页 陆远脸上笑意更深,故意夹着嗓子说话,「是是是,是你的,跟了我们梧宝,梧宝可要好好对人家,人家可是很娇弱的,不好养,不能吃苦受罪的。」 云秋梧拍着胸脯保证道:「放心,跟着我,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过好日子。」 活脱脱一副本少很有钱的款,但眉宇间没有痞气,依旧是乖巧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像个花花公子。 「那在此谢过夫郎大人了。」 低沉有磁性的声音夹起来听着怪怪的,云秋梧听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感觉哪哪儿都不对劲。 「好好说话,你再捏着嗓子说话,我就……」 云秋梧拧着眉,半晌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就什么呢?」 陆远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就扣你的零花钱,给你扣光光,让你身上一文钱都没有,连买块饴糖甜甜嘴都不行。」 「那我真的好怕啊。」 陆远很配合地做出害怕状。 云秋梧得意洋洋道:「知道我的厉害了吧,在这个家里我最大。」 「是吗?」 「不是吗?」 「你再想想呢,仔细想想,谁最大?」 陆远暗示性地在小夫郎腰上捏了一把。 云秋梧忽然就心领神会,明白了。 敢情说的都不是一回事,他在说正经的,说谁能当家做主,权利最大,夫君说的却是不正经的。 「瞎说什么呢?」云秋梧嗔道,拍了陆远两下,耳朵有些红。 陆远不乐意了,「怎么是瞎说,那梧宝你说谁最大?」 倘若小夫郎胡说八道,张嘴乱说,他高低得给小夫郎上上课,来几次爱的教训,身体力行地让小夫郎感受一下,免得小夫郎这么简单的道理都分不清了。 云秋梧哪敢说不是陆远,因为他知道,在床下的嘴硬口嗨,等到了床上,都是要加倍还回去的。 「是你,是你行了吧。」 陆远对此还不够满意,要挑自家小夫郎语气的毛病,「太敷衍,不够诚恳,重新说。」 云秋梧当即瞪了陆远一眼,眼中媚意横生,兇巴巴道:「可以了啊,你别太过分,不然就一个人睡柴房去,别上我的床了。」 陆远「嘿」了一声,心想自家小夫郎这是越来越嚣张了,胆子越来越大了,当初亲一下就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现在都敢和自己叫嚣了,要把自己赶出去睡柴房,还不要自己上他的床。 果然还是得宠,只有宠出来的小夫郎才更加神采飞扬,随性恣意。 他宠出来的人,自然有他去兜底,他去惯着纵着,是以陆远压根就没生气,而是顺着台阶就下,还佯装可怜卖惨道:「那可不行,没有梧宝我睡不着,梧宝你捨得让你家夫君长黑眼圈变憔悴吗?开了年就是二十七的人了,没几年就三十了,本来就不会越长越好看,越长越年轻,要是再不保养一下,老得更快,倒时候就要被你嫌弃了。」 云秋梧听着自家夫君胡说八道得挺起劲,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虽然知道是玩笑,云梧还是认认真真地回答道:「不嫌弃你,只要是你,一辈子都不会嫌弃的。」 一句话让陆远眉开眼笑,抱着人亲了好几下,恨不能把小夫郎给揉进自己身体里,与自己的血肉相融。 陆远还拿着红包到两个小崽崽面前显摆了一下,语气里充满了得意,「看到了吧,这是你们小爹给我发的大红包,里头是一个银元宝呢,还有你们小爹满满的爱意,比你们的红包贵重多了。」 还什么都不懂的小崽崽们不知道自家老父亲为何如此高兴,也不羡慕阿爹有大红包,依旧开开心心地玩着自己的小红包,等到他们长大些了,懂道理了,发现自家小爹每次都光明正大地偏心自家阿爹的时候,才好羡慕啊,甚至是眼红。 可再羡慕也没办法,小爹就是偏心阿爹。 同样的,阿爹也是偏心小爹的。 至于他们兄弟俩,一边玩去吧,别来打扰他们大人的二人世界。 陆远同样也准备了几个红包,和自家小夫郎心有灵犀,红包也是一大两小,大红包自然是云秋梧的,小崽崽们只能得到小红包。 崽崽们不想待在摇篮里了,陆远和云秋梧便一人一个,抱着崽崽们陪他们玩,顺便守岁,瞧着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旁边还有只睡大觉的大狗,画面很是,大半年过去,嘿嘿也从小狗长成大狗了。 云秋梧今天抱了崽崽们不短的时间,这会儿胳膊有些酸,便将圆圆放回了他的摇篮里,轻轻摇晃着摇篮哄他睡觉。 在陆远怀里的团团却是放不进摇篮里,非要赖在自家阿爹怀里,一让他进摇篮里就要哭。 当然不是真哭,而是瘪着小嘴巴呜呜呜的假哭,光打雷不下雨的那种,这孩子也不知道是天生聪明,还是怎么的,小小年纪,就会用假哭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了。 哪怕只是假哭,哭起来也是惊天动地,尤其是这会儿圆圆快要睡着了,陆远可不想在这个时候招大崽崽哭,不然一会儿小崽崽听到了,也要跟着哭起来,二重奏的婴儿哭声立体环绕,那滋味,属实够呛,所以陆远便继续抱着团团,哄着他睡着了才小心翼翼地将小人放进摇篮里。 崽崽们是很可爱,但论最可爱,还是他们睡着的时候,看的人心里暖暖的。 第242页 两个崽崽都更像云秋梧多一些,像是缩小版的小夫郎,这让陆远有一种奇妙的感觉,看到崽崽们,就好像看到了婴儿时期的小夫郎。 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响起,意味着旧的一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到来,夫夫俩手牵手相视一笑,对未来,都充满了美好的希望。 第217章 圆圆:纸鸢它不乖啊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伴随着春天而来的,总是蓬勃的生机与活力,连空气中的气息都是鲜活的。 今日有风,天气也不错,不冷不热,天上有大大小小的纸鸢飞舞着,地上是一群放纸鸢的孩子。 这群孩子中最大的孩子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大多都只有几岁,最小的孩子还不到五岁。 一个穿着一身鹅黄色小衣裳,五官精緻,生得白白嫩嫩的小娃娃两只小手放在嘴边,着急又大声地喊道:「快飞呀,快飞呀,龙龙纸鸢你快飞呀。」 小娃娃的声音脆脆的,很稚气,因为他的年纪小,连喊声都带着一股奶气。 纸鸢有各种样子的,金鱼的,老鹰的,老虎的……有的大,有的小,五彩斑斓,形状不一的纸鸢一起飞在天上时,场面十分好看。 这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条龙形样子的纸鸢,龙形纸鸢很大,看着就是条威风凛凛的青龙,也正因为大,所以不那么容易放飞,老是在天上飞不了多久就摇摇晃晃,好像要坠落下来的样子。 掌控纸鸢的是一个小男孩儿,个头比那个一个劲大声唿喊的小娃娃要大一些。 小男孩儿不太能掌控住龙形纸鸢,哪怕他竭尽全力,飞了没多久,龙形纸鸢还是掉了下来。 见状,小娃娃脸上的笑容慢慢地淡了下去,抿着小嘴巴,看起来有些不太高兴,怏怏不乐道:「笨笨哥哥,为什么我们的纸鸢飞不高啊,他们的纸鸢都飞得好高。」 小娃娃就是圆圆,长大了些的圆圆。 笨笨轻轻摸摸圆圆的小脸,安慰道:「圆圆弟弟不要难过,一定是纸鸢不够好,它不听话,下次我们买一个更好的,听话的纸鸢,肯定能飞起来的。」 「真的吗?」 圆圆乌熘熘的眼睛睁大了,流露出似信非信的表情。 「真的。」 笨笨说得很肯定,语气中充满了坚定。 大概是他的气势很足,让人不自觉就想要相信,圆圆抿着的小嘴巴慢慢地弯起来。 「龙龙纸鸢它不乖啊,不听话。」 「对,就是不乖,不听话。」 一个和圆圆长得有七八分像,但小身板要壮实一些,个子也略微高一些的小男孩儿走了过来,一把拍掉笨笨的手,兇巴巴道:「你干什么,沈笨笨,你怎么又摸圆圆的脸,不是告诉过你了吗?不许摸圆圆的脸,你再摸,我就打你。」 「用拳头打你。」 小男孩儿是圆圆的同胞兄长团团,说话的同时,团团还举起自己的小手握成拳头。 「可是圆圆的脸看着好软。」 「再软也不许你摸,只有我们家的人才可以摸圆圆的脸,其他人都不可以。」 「笨笨哥哥才不是其他人呢。」圆圆小声嘀咕道。 「你说什么?」 耳朵好使得很的团团睨了自家弟弟一眼,怀疑他在说自己的坏话。 圆圆连忙摇头,「没什么,哥,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放纸鸢?」 团团「哼」了一声,「放都放不起来,还不如睡大觉。」 圆圆嘟了嘟嘴,鼓着脸颊道:「睡睡睡,晚上睡,白天还睡,哥你好懒啊,总是在睡觉。」 「你懂什么,生命的意义在于静止,睡大觉就是最好的静止,你看看你,天天跑跑跳跳,跟个泥猴子一样。」 团团边说,便动手给自家弟弟拍起衣裳上的灰来。 「猴子是这样的,哥,笨笨哥哥,你们快看,看我这个小猴子,我是小小美猴王圆圆是也。」 圆圆伸出一只小手搭在额头上,一只小脚翘起来,比划出了一个美猴王的经典动作,小嘴咧着,挤眉弄眼,看起来活像是个小猴子,还是个笑嘻嘻的小猴子。 团团和笨笨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一个觉得自家弟弟太好玩了,说他像个泥猴子,他就当真扮起猴子来。 另一个则是觉得圆圆弟弟这个小猴子好可爱,这么可爱的小猴子要是能养在自己家里就好了,他会把自己所有的好吃的,好玩的,都给圆圆弟弟。 院子里有一个鞦韆架,鞦韆轻轻晃动着,有个人坐在鞦韆里,眯着眼睛,似乎在享受春日里的温暖阳光。 「小爹,小爹~」 欢快的童音响起时,从外面跑进来一道活泼的小身影。 圆圆哒哒哒跑进来后,在鞦韆上发现了自家小爹,立马就像个小炮仗一样,直接沖向了云秋梧。 见小爹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圆圆也没继续喊人,而是手脚并用地爬到鞦韆里,挨着自家小爹坐好。 「小爹是睡着了吗?什么时候睡的啊?什么时候会醒呢?还要睡多久啊?」 「咦,怎么小爹睡着了睫毛还会动啊?」 「小爹小爹,你是不是醒了?」 压根就没真的睡着的云秋梧顺势在此时「醒」了过来,伸手拍了拍身旁的小傢伙。 「今天怎么回来得这样早?玩够了?」 第243页 小孩子越长大,就越嚮往外面的天地,圆圆生性活泼好动,每日都要在外头玩上许久才肯回家。 而团团呢,却和圆圆截然相反,总是懒洋洋的,只想睡大觉,让他出去玩,也只是换了个地方打瞌睡,要不就是在发呆。 「回来给小爹送花花啊,小爹你看,这是我和笨笨哥哥一起摘的花花,花花好看呀,都送给小爹。」 圆圆递上了一把五颜六色的小花。 孩子的童言稚语最是天真不过,哪怕只是从田间地头摘回来的最普通的野花,一点儿也不名贵,但却是圆圆的心意,收到花的云秋梧心里软得不行,摸摸圆圆毛茸茸的小脑袋。 「小爹收下了,花花很好看,谢谢圆圆,还有笨笨。」 「不用啊。」 圆圆歪着小脑袋,扬起一个乖巧无比的笑脸。 「小爹你累不累啊,圆圆给你揉揉肩,捶捶背好不好啊?」 自己养大的孩子自己了解,闻言云秋梧捏捏圆圆的小脸,感觉自家小崽崽脸上似乎更有肉了,脸更圆了,估计是前些日子被他小叔接过去好吃好喝地养着又吃胖了些。 不过小孩子嘛,胖一些也无所谓,白白胖胖反而显得可爱讨喜,而且圆圆也不算胖。 「无事献殷勤,说吧,这次想要什么?」 倒不是说圆圆平日里不会给自家小爹捏肩捶背,圆圆是个有孝心的孩子,只要使唤他,还是使唤得动的,团团也一样,偶尔云秋梧和陆远会使唤一下兄弟俩做点小事,当是提前享受孩子们的孝心了。 事出反常必有因,面对这么殷勤主动的崽崽,云秋梧觉得这崽崽,肯定又是要提什么要求了。 圆圆拍着小手鼓起掌来,笑嘻嘻地夸道:「小爹你真聪明,这么快就猜到了。」 因为太了解自家崽崽而得到一个聪明的夸奖,云秋梧撇了撇嘴,表示并不是很想要这个夸奖。 第218章 圆圆:都三天没有吃糖了 「你小爹我用得着你夸?」 云秋梧屈起手指,轻轻敲在了圆圆额头上,示意他好好说话。 圆圆连忙捂住嘴,但还是嘟嘟囔囔道:「知道知道,小爹不要我夸,要阿爹夸,小爹真偏心,阿爹夸小爹就高兴,我夸就不行。」 从他的话中不难推断出在这个家里,日常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大概就是两个家长甜甜蜜蜜,恩恩爱爱,两个小不点是没什么地位和存在感的。 云秋梧眼皮跳了跳。 这能一样吗? 「陆圆圆,敢说小爹的坏话,是不是皮痒痒了,想吃竹笋炒肉了?」 圆圆疯狂摇头,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小屁股。 竹笋炒肉是什么他是知道的,在他家那可不是一道菜,而是打屁股的惩罚,会被扒了裤子打屁股。 他上次干了坏事,把小爹很宝贝的一条髮带给烧了,据说是阿爹送给小爹的第一条髮带,小爹很喜欢,后面不用那条髮带了都还收起来好好保存着,珍惜得不得了,髮带没有了,小爹很难过,阿爹很生气,板着一张脸,二话不说就请他吃了一顿竹笋炒肉,拿着小竹枝,脱了他的裤子就啪啪啪的打,打够了二十下才停手。 还好他屁股上肉多,挨了二十下都不是很疼。 可是那种滋味,圆圆是再不想经歷第二次了,他有了羞愧意识,知道被打屁股是一件羞羞的事情,是会被人笑话的。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再干坏事,当一个坏孩子,惹得小爹不开心,让阿爹不高兴。 云秋梧将自家崽崽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唇角微微上扬,忍不住露出会心一笑。 看来上次被打屁股的教训让崽崽记忆很深刻。 「小爹,我能不能再吃一块糖啊?就一块,不多的。」 圆圆伸出了一根手指在云秋梧面前晃来晃去,声音软软糯糯的。 小孩儿的手小,手指就更小,圆圆的手指头胖乎乎的,白白的,手指上还有小窝窝,好多人都说这是有福气的象徵。 吃这方面,圆圆随了自家小爹,喜欢吃甜口的东西,要是没人管着,饴糖蜜饯什么的吃起来能吃个没完,吃得小肚子鼓鼓的都还继续吃,不捨得停下。 陆远是管着圆圆吃一切甜的东西的,没办法,我们圆圆崽崽长得玉雪可爱,还超会撒娇,一番撒娇卖萌下来,云秋梧十有八九是抵不住的,经不住央求,总会一次又一次地让圆圆如愿以偿,至于团团那个宠弟弟的小傢伙,更指望不上,他自己不喜欢吃糖吃蜜饯,但他会把自己那份拿给圆圆吃,从光明正大到偷偷摸摸,他没吃的糖全部都进了圆圆的小肚子,算下来,唯一能管住圆圆的就只有陆远了,只有他,在面对圆圆的软声软气的撒娇卖萌时,才能说一个「不」字。 本来陆远也没管多严,但圆圆有段时间甜食吃多了,引起了牙疼,俗话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是真要命,牙疼起来的时候,圆圆是呜呜呜地哭个不停,感觉难受死了。 后来看了大夫,吃了药,还戒了一段时间的甜食,这才把牙疼的毛病给治好。 自从之后,圆圆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吃甜食了,陆远在这方面管得很严。 就是云秋梧和团团,也被陆远管着,不让他们私下里给圆圆吃多少甜的东西。 「好不好嘛?小爹,小爹你最好了。」 第244页 圆圆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上去别提有多乖了。 云秋梧摇摇头,「想吃糖找你阿爹去,找我没用。」 圆圆鼓起脸颊,「阿爹才不会给我糖吃呢。」 就是因为知道阿爹不会给他糖吃,所以才来找小爹的,阿爹会听小爹的,只要小爹发话,阿爹至少也得给一颗糖吧。 圆圆主意打得不错,脑瓜子还蛮聪明的,但那是以前,现在的云秋梧和陆远是站在同一阵营的,都觉得不能让圆圆吃太多的甜食。 云秋梧知道自己耳根子软,抵挡不住圆圆的撒娇卖萌,干脆就把家里的甜食都交给自家夫君管着,谁想要吃甜食都找陆远,要经过他的允许才行,连云秋梧也是一样。 「你这小傢伙,忘记牙疼得吃不了饭的时候了,还想吃糖,先给你两巴掌你要不要?」 不知何时,陆远走了过来,一听自家崽崽对自己不满的小抱怨,眉梢轻挑,单手将人拎起来。 被悬在空中,圆圆也不害怕,反而开心地晃着小脚,觉得怪好玩的,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飞咯,圆圆飞起来了,小爹你看,阿爹让我飞起来了。」 他欢快的笑声很容易感染人,在场的云秋梧和陆远皆是忍俊不禁,面露笑意。 小孩子到底是不适合拎着的,没一会儿,陆远就把人放下来。 圆圆落在地上后,刚站稳就朝自家阿爹扑了过去,抱着他的大腿开始撒娇。 「阿爹,圆圆想吃糖糖,再给圆圆一块糖糖好不好?圆圆已经有三天没有吃糖了,三天了。」 「才三天啊?还以为是三个月没有吃糖了。」 圆圆脸颊更鼓了,哼哼着道:「是都三天了,不是才三天,阿爹你不要这样讲话嘛,我就是很久没有糖糖吃了。」 第219章 团团好爱睡觉啊 「哪样讲话?」 陆远故意板起脸。 还真别说,他板起脸来的时候很严肃,挺能吓唬人的,就连有一次,云秋梧都被吓到了。 圆圆小脸皱了皱,想到糖果甜滋滋的味道,还是抱着自家阿爹的大腿继续撒娇。 「哪样讲话都可以,只要阿爹你高兴,阿爹你就让我吃糖吧,我保证不多吃,只吃一块。」 陆远冷哼一声:「你小爹有花,我的花在哪里?你都区别对待了,我为什么要给你糖吃,要吃糖找你小爹去。」 圆圆还真不是故意忘记要给自家阿爹摘花花的,他以前给阿爹摘过,但阿爹转手就送给小爹了,还让他以后别摘了,要摘花就送给小爹去。 圆圆有些着急地跺了跺脚,为自己辩解,「阿爹阿爹,是你不要花花的,所以我才没有摘,我才没有区别对待,我喜欢阿爹,和喜欢小爹是一样多的。」 陆远回想了一下,似乎是有这么回事儿。 看来是自己错怪崽崽了。 为了补偿,陆远决定满足一下自家崽崽的小愿望,给了他一块饴糖。 拿到糖的圆圆小脸上笑容灿烂,笑得比花还要好看。 只有一块糖,也不大,圆圆先问问自家阿爹要不要吃糖,不出意料得到了否定的回答,又问问小爹要不要吃糖,还是摇头拒绝,还问了问才回家不久的哥哥,最后还问了下嘿嘿,然后才开开心心地吃起糖来。 明明只是一块糖,却让他吃出了吃到山珍海味的感觉,两只小脚翘起来,露出一脸幸福陶醉的表情。 大概在小孩子的世界中,天真纯粹许多,有糖吃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 「团团呢,你要不要吃糖?」陆远问道。 家里有两个孩子,虽然不能保证绝对百分百的一碗水端平,但大致是不会偏心谁的。 团团摇摇头又点点头,一本正经道:「我不吃糖,阿爹 ,但是糖我要一块。」 他这么说,显然就是准备要把糖给圆圆吃了,要论对弟弟的宠溺,小小的团团比起两个大人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陆远早就猜到会如此,所以刚才才只给了圆圆一块糖,一块糖两块糖没多大区别,不仅是因为圆圆只要一块糖,他要是多给一块,相信圆圆是不可能会拒绝的,只会乐颠颠地接下,另一个原因嘛,自然就在团团身上了,如果给了圆圆两块糖,再给团团两块糖,加起来就是四块糖了,到时候全都进了圆圆的小肚子,那就吃得有些多了。 小孩子正是爱吃爱玩的年纪,管也不能管得太严,给两块糖甜甜嘴,解解馋还是可以的,总不能因为曾经圆圆吃太多糖导致牙疼就一辈子不吃糖,对糖避之不及,敬而远之了吧,当然,如果圆圆真不打算吃糖了,陆远是没什么意见的,可圆圆才不会呢。 吃到糖后,圆圆跑到两个大家长身边腻歪了一会儿,没多久又跑出去了,据说是要去抓蝴蝶。 至于团团,打着小哈欠,一脸睏倦,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好像给他一个枕头,一张床,他马上就能睡过去一样。 「阿爹,小爹,我回房间睡觉去了。」 开了年,虚岁已经有六岁的两兄弟自然是早就搬出了家长们的寝屋。 一直到三岁之前,陆远和云秋梧都是带着两兄弟一起睡觉的,因为不放心让崽崽们自己睡,不过这样一来,就打扰到了夫夫间的你侬我侬,情意绵绵,算起来那个时候夫夫亲热基本上都是放在白天,偶尔有一次夜生活,也是浅浅地互帮互助一下,没有太过火。 第245页 三岁之后,陆远就有意让团团圆圆搬出去自己睡了,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而不是一上来就要崽崽们自己睡,不然肯定会哇哇大哭,哭得惊天动地。 先在寝屋里安了张小床,让崽崽们睡,虽然不能和阿爹小爹一起睡,但距离很近,不过两三米远,歪个头就能看到,所以还比较能接受,没怎么闹就去睡小床了。 即便如此,一开始团团和圆圆都很不习惯,老是偷偷摸摸地离开小床,跑到大床上去睡觉。 别说是他们,就是陆远和云秋梧起初都有一些不习惯,突然中间就没躺着两个崽崽了,好像缺了点儿什么。 不过两人也没不习惯多久,陆远把小夫郎往自己身边搂,抱着夫郎睡觉,云秋梧靠在自家夫君怀里睡觉,夫夫俩睡得别提有多香甜了。 后来两张床中间的距离慢慢变远,从房间这头到房间那头,还隔了屏风挡着,再后来,兄弟俩就搬出去单独住一个屋了。 虽然团团和圆圆性别不一样,圆圆是小哥儿,团团不是,是小男子汉,但他们都还小呢,还没到要分开睡的时候,不过等过两年,肯定是要分开的,各自有各自的房间,不方便要避嫌是一个原因,崽崽们长大了也需要自己的空间和隐私。 团团睡觉去了,云秋梧微微嘆气,「团团怎么这么爱睡觉啊?好像怎么睡都睡不够,马上就要去学堂念书了,读书的时候打瞌睡,是会被先生罚的,听说要打手心。」 刘元清,这位桃溪村曾经和陆明齐名的的刘童生,后来的刘秀才,有出息了,当年一鼓作气考上了举人,还当了官,在外地当了个补缺的县令,后来因为政绩突出,还升了官,成为了桃溪村的名人。 两年前,这位刘官人回乡省亲,出面在村子里建了一座学堂,请了先生来教书,给孩子们启蒙,所需的束脩比镇上的私塾少了一半,只要不是那种穷得连吃饭都成问题的人家,咬咬牙是有钱送自家孩子上学堂念两年书的。 人人都知道会读书认字是件好事,不说有多大出息,至少不至于做个睁眼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一不小心就被人骗了,要是学得好,找一样种地之外的不卖苦力的轻省活计,那就更好了,所以家家户户都很愿意让自家孩子上学堂念书,有能耐的是读书料子的就多念两年,不是吃那碗饭的就少念两年。 桃溪村的第一座学堂是小哥儿和小姑娘也收的,一共有三位先生,有两位先生是哥儿和姑娘,都是有功名在身的,虽然功名不高,只是童生,但给孩子们启蒙是绰绰有余的。 陆远自己就识字,还教出了云秋梧这个学生,所以闲着无事的时候,也教过团团和圆圆,一些简单的汉字和算术兄弟俩都是会的。 不过陆远没打算自己一直教下去,他又不是教书先生,再说了,要是团团圆圆想要靠科举走仕途的话,他是教不了的,还是得要有专门的老师教。 第220章 打架 「那也不能不上学堂了,得想个法子管一管。」 虽然陆远觉得就算团团喜欢睡觉了些也没关系,但要是在学堂的话,让先生看见了,多半会不高兴,这也不难理解,哪个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是认认真真,全神贯注地听课,开小差的,捣乱的学生没几个老师会喜欢。 「怎么管啊?」云秋梧好奇地问道。 并没有想到什么好办法的陆远耸了耸肩,「随便咯,怎么有用怎么来。」 云秋梧有些无语地白了自家夫君一眼,这话不等于没有说嘛。 夕阳西下之时,圆圆和小伙伴在家门口分别 。 「我到家了,笨笨哥哥。」 「喔,好 。」 笨笨有些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衣裳口袋里掏出个东西,一把塞进圆圆手里,「这是给你的草蝈蝈,圆圆弟弟,蝈蝈是我自己编的,不是阿爹编的。」 圆圆发出惊嘆,「哇,这个草蝈蝈它有眼睛呀,还是红眼睛,好酷。」 虽然笨笨编出来的草蝈蝈样子没有他阿爹编的好,但胜在有自己的想法,在翠绿色的叶子上点了两个红点点 ,充当草蝈蝈的眼睛。 「你喜欢吗?」 「喜欢啊,谢谢笨笨哥哥。」 「编的不好,你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圆圆玩了会儿草蝈蝈,忽然失落起来,「可是我没有礼物给笨笨哥哥。」 笨笨急忙摆手,「不用,我不要你的礼物。」 本来就是他想要编草蝈蝈送给圆圆弟弟的,怎么能要圆圆弟弟给他送礼物呢。 「有了。」 圆圆把草蝈蝈放在一边,然后踮了踮脚,一双小手捧着笨笨的脸,啵的亲了一下。 「我把这个送给笨笨哥哥呀,笨笨哥哥开不开心呀?」 圆圆眨巴着乌黑的大眼睛,一脸期待。 他觉得笨笨哥哥一定会喜欢他送的礼物,会开心的,因为他每次这么送礼物给小爹,阿爹,哥哥的时候,他们都好开心,问他们喜不喜欢,都说喜欢,还有嘿嘿的时候,他亲嘿嘿的大脑袋时,嘿嘿会冲着他摇尾巴,还会汪汪叫,还要舔他的脸。 所以笨笨哥哥怎么会不喜欢呢。 「开心,很开心。」 笨笨眼睛亮亮的,咧着嘴露出大大的笑容。 「圆圆弟弟,我也想亲你一下。」 第246页 「好啊。」 「不好。」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团团从里面走出来,双手抱拳,小脸紧绷着,看起来生气,一来就先把笨笨给推开了。 「不许亲,以后都不许和圆圆一起玩了。」 「不,我要和圆圆一起玩。」 「不许玩。」 「就要玩。」 …… 争着争着,两个小孩儿打起来了年纪相当,力气也差不多大。 但团团学过武,跟他小叔学的,一直都有在练功,他这么爱睡觉的人,却能每天坚持早晚都扎马步跑步,还要打一套拳,相当自律,如果不是真心喜欢,是不可能坚持得下来的。 而笨笨却没有,所以打起来不是团团的对手,但打不赢也非要打,绝对不服软,说以后都不和圆圆一起玩了。 在他心中,和圆圆一起玩是很重要的事情,哪怕挨打了也不退让。 最后让团团和笨笨停止打架的是圆圆的哭声。 圆圆发现拉不住两个哥哥打架,谁都不听他说话时,小嘴巴一瘪,立马就哭了起来。 「呜呜……啊呜呜……不要打了……哥哥呜……笨笨哥哥……呜呜呜,你们不要打架。」 哭得眼睛通红,还在不停抽噎的圆圆被两个哥哥一左一右地安慰着。 「不打了不打了,哥听你的话了,不要哭了好不好?」 「笨笨哥哥也没打架了,不要哭,圆圆弟弟。」 笨笨没摸到手帕,只好拿衣袖给圆圆擦眼泪。 见状,团团不爽地「哼」了一声,拽了笨笨的另一只衣裳袖子给弟弟擦眼泪。 「真的吗?呜呜……」 「真的真的。」 「不打了不打了。」 圆圆吸吸小鼻子,「那就好啊,阿爹说了,不许打架的,会受伤,哥哥,笨笨哥哥,你们有没有受伤啊?」 「没有。」 「没有。」 两人异口同声道。 然而圆圆又不傻,他都看到他们打架了,怎么可能会没受伤,哥哥脖子被挠了,笨笨哥哥眼睛被揍了。 「看大夫去,走,我们去找文叔叔。」 圆圆一只手拉着一个哥哥,准备要去找大夫 。 他的哭声同样也招来了大人们,各自领了自家孩子回家去教育。 知道两个小孩儿打架的原因后,沈烈是笑得不行,拍着自家儿子的小肩膀一脸自豪地道:「不错,我儿子这么小就知道要找夫郎了,儿子你争气些,把圆圆给拐回家来做夫郎。」 「夫郎是什么?圆圆弟弟给我当夫郎就可以天天住在我们家,我们一起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了,一直都不分开吗?」 「没错,夫郎就可以,圆圆我和你小爹可是喜欢得很,你要是能把人给娶回来,那就是沈家祖坟冒青烟了。」 这边沈烈正在鼓励自己儿子,另一边陆远的心情可就不那么美妙了。 他家小哥儿,打小就娇生惯养,千娇百宠长到这么大的小哥儿,居然去亲别人家的小男孩儿,这像什么样子,养得水灵灵的小白菜,主动和一头笨猪混在一起,这让他这个当爹的,怎么高兴得起来。 第221章 关于二胎(一) 「以后不许随便乱亲人。」陆远严肃道。 圆圆的小手指都快扭成了小麻花,闻言眼睛唰的一下睁大了,本来就圆熘熘的眼睛更加圆熘熘了。 「我不是随便乱亲人,阿爹,我是认真亲的,每一次都是认真的。」 怎么可以说他是随便亲笨笨哥哥呢,他才没有随便呢。 陆远眼皮跳了跳.,脸上阴云密布。 「总之以后不许再亲其他人,尤其是小汉子,哪个小汉子都不行,谁要是敢哄你亲他,你就打他,也不许别的小汉子亲你,谁要是亲你,回来告诉阿爹,阿爹给你收拾人去。」 「你笨笨哥哥也不行,你要是再亲他,或者他想要亲你,以后你就不许跟他一起玩了,把你送到京城给你干爹他们敬孝去。」 「我知道了,阿爹。」 圆圆乖巧点头。 两个干爹都很好,人长得好看,对他和哥哥也很好,会给他们买好吃的好玩的,还教他们读书认字,他也很喜欢干爹们,只比喜欢阿爹小爹少一点点,可要他一直留在京城里,待在干爹们身边,那不行,他的家是在这里呀,在桃溪村,才不是在京城。 「你也是大孩子了,今年秋天就满六岁了,以后偶尔亲一下你小爹也就算了,至于你哥,还有我,你都不要再亲了。」 陆远当然不反感自家崽崽对自己的亲近,他心里是很受用的,但小时候是小时候,长大些了就该管管了,哪有动不动就亲人的,家人也不行啊。 团团「啊」了一声,不满地抗议道:「阿爹,这不公平,为什么连我也要被排除在外?我又不是外人,我是圆圆的亲哥,亲哥。」 「亲哥也不行。」陆远严肃道。 至此,有了管教和约束,圆圆确实很少再亲人了。 而团团,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接受了,从此以后只能看着自家小爹被弟弟亲,羡慕得不得了。 后来他长大了,有了喜欢的哥儿,娶了夫郎后,夫郎不知道从谁口中知道了这些事儿,还要笑话他呢。 陆星生了笨笨后,一直想给笨笨生个弟弟,让笨笨有个一起玩的小伙伴,长大后也有能互相扶持的亲兄弟。 第247页 这第二胎他对小汉子的期盼没那么重,毕竟已经有笨笨了,无论是个小哥儿还是小汉子都是极好的,只是他盼了许久,都没盼到好消息。 在笨笨七岁这一年,陆星终于如愿以偿,又怀上了。 而这时,林芷也才刚怀上不久。 林芷嫁给文景阳后,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和他在家里当哥儿的时候没什么区别,文景阳对他很好,只要是夫郎的要求,只要是他能做到的,都是有求必应,当然,林芷也不会提什么离谱的要求,无非就是嘴馋想要吃烧鸡烧鹅了,或者听说有什么好用的面脂想买一盒,花钱不说精打细算,也没有大手大脚。 文景阳当大夫,给人治病看病收入还是不错的,养家餬口不成问题,闲暇之余,夫夫俩种了两亩地,多的地都租出去了。 林芷身体一直挺好,哪怕是身体有什么毛病,他家汉子就是个大夫,自然也会替他调理,但一连五六年肚子都没动静,可想而知,风言风语是少不了的。 但林芷的爹是村长,他哥在镇上做生意开起了杂货铺,生意挺红火,他家汉子是个大夫,综合下来,聪明人都知道林芷是不能轻易得罪的,因此也不敢编排太过,只偶尔阴阳怪气几句,当着本人的面那更没几个人会叽叽歪歪的。 林芷知道村里人怎么说他,但他不在意,只要不让他听到,就当什么都不知道,但要是在他面前叽里哌啦的,讲话跟放屁一样,他也是不甘示弱地马上就回敬过去,谁家还没有点不好看的事了,汉子不老实,孩子净闯祸…… 有的汉子娶媳妇,娶夫郎是奔着传宗接代去的,一心就想要孩子,越多越好,生不了孩子的夫郎,媳妇就是没用的,会被扫地出门,但文景阳显然不是,即使成婚好几年都没孩子,他对林芷还是一如既往地好,林芷喜欢睡懒觉,睡到下午再起床都行,文景阳半句斥责都不会有,还担心林芷会不会饿,饭做好了端到林芷面前餵他吃。 两个好友都怀了,云秋梧便时常去看他们。 这天三人齐聚在林芷家。 「不怀都不怀,一怀都怀了,但是梧哥儿,你怎么没怀啊?你家汉子那么高大,瞧着就很那个,难道现在是不行了?我可听说,这有的汉子才三十来岁就不行了。」 「这种毛病虽然看大夫会不好意思,尤其是汉子,觉得会丢脸没面子,但可不能拖着,拖下去不是个事儿。」 说着,林芷压低了声音,「梧哥儿你说实话,到底是不是你家汉子不行?你们多久那个一次?」 云秋梧红着脸摇摇头,「不是,我们经常那个。」 夫君怎么可能是不行,行得不得了,每次都要好久,还搁一天两天的就要弄他,如狼似虎,甚至是天天都弄他,让他经常腰酸背痛的。 用夫君的话来说,就是按时上交公粮,公粮全都交给他这个夫郎了,有多少交多少,一滴都没剩,没有私藏,更没有在外头乱来,养小的。 他也相信夫君没有在外头花天酒地,哪怕想黏到夫君身上,和夫君有一腿的哥儿不少,但夫君从来都不会正眼看一眼对他抛媚眼的哥儿的,再说就夫君上交公粮的次数,交给他的就够多了,多得他都快吃不消了,要是外头还有小的,夫君还不得虚得不得了。 不过怀不上就是怀不上,而且都有两个崽崽了,云秋梧也没多执着于想要生二胎,主打的就是一个缘分,有则有,没有就没有,不会像几年前那样为了求子还特地跑去拜山神,一心就想要生小宝宝。 第222章 关于二胎(二) 虽然云秋梧一开始没有什么强烈的期盼,但人最是经不起比较的,云秋梧忽然有些心痒痒了。 团团和圆圆都长得更像他,尤其是圆圆,是越长大越像。 团团倒是没那么像,但第一眼看过去,还是更像他,要细看,才能看出来像他阿爹。 要是有个缩小版的夫君该多好。 有些时候,念头是不能起的,一旦起了念头,就放不下了,一直心心念念,云秋梧就是这样。 自从有了念头后,云秋梧就日日夜夜想着,惦记着,为此,他还付出了自己的行动。 陆远感觉近来自家小夫郎有些奇怪,对他热情得不得了 ,从前很多时候都是他哄着小夫郎欢好,特别是在自己还没有尽兴,而小夫郎已经昏昏欲睡,他还要把人给闹醒,再来一回,而现在,无论自己要多少次,小夫郎都努力配合着,眼睛都哭红了,呜呜咽咽的也不会求饶,还一个劲地刺激自己,让自己把人「欺负」得更加过分。 虽然自己享受到了,「吃」得很好,但陆远可不是傻子,不可能觉察不到枕边人的不对劲。 他有心想要问,但每次都被云秋梧支支吾吾地搪塞过去了,问多了还要生气,会拉着个脸,气哼哼道:「你是不是在外头有人了?不然咋不愿意交公粮呢,一个好汉子,好夫君,是绝对会按时上交公粮的。」 这话一出,陆远还怎么问,只有用行动告诉小夫郎他是清白的,绝无二心。 不过陆远并没有疑惑太久,因为某一次,他在饭桌上看到了鹿茸枸杞汤,韭菜炒鸡蛋等菜餚。 陆远不是每一顿都做饭的,有那个条件,继肖夫郎之后,又请了几个帮佣,其中就有一个厨艺不错的夫郎,就像陆远曾经计划的那样,他买了越来越多的地,从几亩,几十亩,到上百亩,但是自己不怎么种地,最多种些瓜果蔬菜,绝大部分地都是租出去的,没租出去的也是请了长工在料理,自己当甩手掌柜。 第248页 别的先不说,鹿茸这东西有什么作用陆远还是知道的,鹿茸是壮肾补阳的大补之物,吃了大补精血,大补阳气,还有韭菜炒鸡蛋,也是壮阳的。 敢情是在给他进补呢,他到底是哪里做得不够好,让小夫郎有了一种自己很虚的感觉。 陆远一张脸黢黑,面沉如水。 但团团圆圆还在,为了给自家小夫郎留面子,所以陆远并没有当场发作,不然会让小夫郎下不来台。 云秋梧一勺又一勺地往陆远碗里盛鹿茸枸杞汤,一个劲地给他夹韭菜炒鸡蛋。 陆远是来者不拒,有多少吃多少。 见状,云秋梧扬起了唇,眼中笑意浓浓。 沉浸在喜悦中的云秋梧并没有发现自家夫君的不对劲。 陆远心里憋着一股气呢,到了晚上,自然是不可能轻飘飘放过自家小夫郎的,开玩笑,小夫郎都在质疑他的能力,给他进补了,他要是不好好发挥,一展男人雄风,岂不是就要坐实了他不行的谣言,以后就更得补了,怕是天天都能在饭桌上见到什么人参鹿茸了。 被折腾得够呛的云秋梧终于承受不住了,在陆远别出心裁的「严刑逼供」下,他终于没忍住说了实话。 云秋梧眼睛都哭肿了,跟核桃似的,一身斑驳青紫痕迹,看着有些吓人,好像被凌虐了一般,此时将头埋在自家夫君怀里,身子微微发颤,声音委委屈屈的,别提有多可怜了。 「两个小娃娃还不够吗?梧宝,还想再来一次,你现在这样娇气,怎么受得了。」 云秋梧如今确实被陆远养得很娇气,他曾经吃过很多苦,在遇到陆远以前,可以说是一天好日子也没过过,即使是他小爹在世的时候,也是活得胆战心惊,因为他的亲生父亲就不是个东西,对他小爹很不好,非打即骂。 但陆远是一个很优秀的花匠,把自家小夫郎这朵花养得很好,抛开偶尔在床上那些带有情趣意味吃过的苦头不算,其他时候,云秋梧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吃过苦的,。 「我忘了嘛,不记得了 ,小娃娃那么可爱,吃再多的苦我也愿意。」 云秋梧可能是忘性大,记性不好,他确实不太记得几年前的事情了,好像那段时间是挺难受的,经常睡也睡不好,身体还会浮肿,但现在回想起来,有的都是幸福甜蜜。 陆远闻言轻声嘆气,抚摸着怀中小夫郎皮肉光滑细腻的嵴背,呢喃道:「你愿意我不愿意。」 或许那个时候在外人看来他很冷静,很镇定,但其实根本不是,他很慌,很乱,很不知所措,同时还感到了深深的无能为力,让他一直很自责,很内疚,虽然陆远知道自家小夫郎从没有因此怪过自己。 所以在后来,陆远瞒着云秋梧单方面做了一个决定,找大夫配了避孕的药,一连吃了几年,因为是小药丸,所以云秋梧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 云秋梧没怎么听清,追问了一句,「夫君你说什么?什么不愿意?」 「我是想说,养孩子很辛苦,你想想当初养团团圆圆的时候,常常连个整觉都没的睡,要是再来一个,又得从头开始,天天围着他转,我们的二人世界又要没有了。」 这也是大实话,是陆远的心声。 当初他和小夫郎的二人世界还没有一年,还没有什么准备,就突然迎来了新生命,然后慌慌张张,匆匆忙忙地开启了养孩子的生活,终于把孩子们养大了些,他和小夫郎的二人世界这才得以恢復。 潇潇洒洒,浓情蜜意的二人世界这才过了几年,要是再重复前几年的生活,时常鸡飞狗跳,兵荒马乱的,他真的不想,一万个不想,打从心里是拒绝的。 云秋梧想想前几年是怎么过来的,岂是辛苦二字可以简单概括的,忽然也有些打退堂鼓了。 再被陆远念叨几句,也觉得还是二人世界好。 就这样,云秋梧歇了想要二胎的想法,又过了好多年,他才知道想要二胎是不可能的。 第223章 原主陆远(一) 天色已暮,夕阳西沉,陆远喝下酒壶中最后一口酒,喊来小二结帐。 已经喝得一些迷煳,进入微醺状态的龚老闆一掌拍在了陆远肩上,大着舌头道:「陆老弟,今日多谢你请客了,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成家了,改明儿我让我夫郎帮你留意留意,你是喜欢姑娘,还是喜欢哥儿啊?」 陆远喝的酒比龚老闆还要多,但他酒量好,一点儿都没有醉的迹象,闻言面色不改,眼神微微黯淡,摇着头道:「不用了,我这辈子命不好,谁和我沾了关系下场都不会好,还是不拖累人了。」 从前陆远也不相信所谓的煞星的说法,他想他有爹娘,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虽然日子过得苦些,但也是有衣穿,有饭吃,后来娘先不在了,爹也走了,但有妹妹在,从军的时候,他还遇上了喜欢的人,眼看着日子似乎就要越来越好的时候,可转瞬之间,幸福便没了。 陆远走在回家的路上,瞧见炊烟裊裊升起,扛着锄头收工的汉子们说说笑笑地往家的方向走,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而他的家,不出意外,家里是一片漆黑,冷冷清清,再也没有那个会蹦蹦跳跳,活泼伶俐的丫头跑出来脆生生得喊一声「哥」,然后对他说,「快洗个手,我做了好吃的,就等着你回来开饭了。」 第249页 会为他亮起的那一盏烛火永远的熄灭了。 他的妹妹,他唯一的妹妹,他从七岁那年就有的妹妹,从刚出生时小小的一团,抱着都要小心再小心,到后来磕磕绊绊长成个半大姑娘的妹妹,再也没有了,永远地停在了十五岁,没有等到十六岁的生辰,如今剩下的只有坟茔一座。 他甚至都没见过十五岁的妹妹,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妹妹是不是又长高了些,都说女大十八变,妹妹是不是更出落得更好看了。 如果当年他没有鬼迷心窍地相信陆老太婆的鬼话,没有把妹妹交给老宅那群丧尽天良,没有一丝一毫人情味的人抚养,是不是妹妹就能平安长大,等他回来,说到一门好亲事。 妹妹会嫁给一个踏实能干,老实本分,但是会对她好的汉子,哪怕是种一辈子的地,面朝黄土背朝天,至少能堂堂正正地给人做正头娘子日子是有盼头的,而不是被卖给一个糟老头为人妾室,被活生生的糟蹋了。 或许,过几年他还能当上舅舅,有几个可爱聪明的侄子侄女,没事的时候就找妹夫喝喝酒,吹吹牛,然后妹妹笑着骂他们是两个醉鬼 。 如果再美满一些,如果上天再眷顾他一点点,如果余哥儿还活着,看到他喝酒,余哥儿肯定会揪着他的耳朵让他少喝些酒,一边念叨着,一边给他煮醒酒汤,以前余哥儿在的时候,就老是管着他不让他多喝酒。 妹活泼妹爱笑,余哥儿聪明伶俐,都一样的喜欢下厨,如果他们见了面,应该会相处得很好的吧,别的不说,在做饭上就会有不少话题可以聊。 然而一切都不可能了。 他最重视的两个人都不在他身边了。 哪怕他让欺辱妹妹的周地主付出了代价,也恐吓了陆老太婆一顿,和那么噁心的一家人断干净了,也是无济于事,再也换不回妹妹了,现在能做的,也就是多给妹妹烧一些纸钱,只盼在九泉之下,妹妹能够心安瞑目,不缺银钱花,如果人死了以后到了阴曹地府需要用银钱的话,活着受够了穷困的苦,死了就不要再为了钱财发愁了,精打细算,仔细花销地过日子。 还有余哥儿,他的余哥儿,说好了等有一天战事结束要和自己一起回桃溪村,来看一看这个每到春天会漫山遍野桃花盛开的地方,要来见他妹妹,还兴沖沖地计划过等妹妹出嫁,要给妹妹置办嫁妆的那个人,他食言了,永远地留在了栗城。 金簪他带回来了,他一个人去买的,要给他出主意的余哥儿不在,送也没有送出去,因为妹妹也不在。 余哥儿属于栗城,可是栗城早就不在了,栗城成了一座空城,里面的人早都死完了。 栗城啊,一座没有多繁华,但很热闹的边疆小城,那里的风沙很大,气候炎热,人都晒得面色焦黄,可余哥儿却生得很白,白得仿佛要发光。 余哥儿自己说,他从小就白,怎么晒都晒不黑,看起来清清秀秀,文文弱弱的一个哥儿,性子却是爽朗豪气极了,还很坚韧能干,哪怕双亲都不在了,他自己一个人也把面摊弄得红红火火。 因为一碗面他和余哥儿认识了。 余哥儿的喜欢从来都是大大方方的,给他下的面总是要比别的食客的面料要足些,面的分量也要多些,有条件的时候还会给他多加一个荷包蛋,别的食客一开玩笑,余哥儿就眉目飞扬,笑容灿烂地说:「那是我将来的汉子,要和我一起过日子的人,我肯定要对他好了,自家汉子自己心疼。」 一口一个「我家汉子」听得他甜滋滋的,心里好像吃了蜜一样甜。 可是后来,就因为一个草包将领的懦弱无能,贪生怕死,在面对大军压境之时,居然临阵叛变,大开城门,放了匈奴大军进城,残暴不仁的匈奴人将栗城在内的三座边疆小城给屠戮完了,烧杀抢掠,所有生活在那里的百姓都死在了那场大屠杀中,无一生还,连牲畜都没个活口。 叛国之人的下场当然不会好,千刀万剐,挫骨扬灰,可他的死也只是稍微地平息了一下民怒,对于那些无辜横死的边疆百姓来说,罪魁祸首的死能起到什么作用呢,什么作用都没有。 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有去其他城池守关,他在余哥儿身边就好了……听说无论老幼,哥儿和姑娘落在残暴的匈奴人手中,下场无比悽惨。 他后来去过栗城,想要找到余哥儿的尸骨,为余哥儿收尸,可栗城已经空了,成了一座死气沉沉的空城,余哥儿的面摊没有了,找不到了,大火烧毁了一座城,一片废墟,累累白骨中根本找不到他的余哥儿。 第224章 原主陆远(二) 陆远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在梦中,他好像见到了好多人,严厉的阿爹 ,温柔的阿娘,活泼的妹妹,还有笑吟吟的余哥儿,他们都在对他笑,在叮嘱他一些什么,可他什么都听不清,也留住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离开,一步步地走出自己的世界。 这个梦让陆远一点都高兴不起来,随便弄了点吃的,陆远上山打猎去了,上次打猎还是十天前,换来的银子昨天请龚老闆吃了一顿花得差不多了,再不挣点银子家里就要没米下锅了。 天色阴沉沉的,布满了阴霾,如同陆远今天的心情,在山里转悠了一天才只收穫了一只野鸡,野鸡值不了几个钱,陆远整了根草绳把野鸡给捆了,单手拎着打算回去后就把野鸡弄来杀了,打个牙祭。 第250页 这片山,陆远早就摸透了,就是闭着眼睛,也能走回去。 然而意外来临的时候总是猝不及防的,不给人任何准备的时间,陆远踩空了不知道是哪个没公德心的神经病在半山坡上挖的一个洞,顿时左脚绊右脚,骨碌碌顺着山坡的方向往下滚,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停下来的时候,陆远脑袋被磕了一下。 在脑袋磕上石头的时候,陆远其实是有点意识的,如果他挣扎着起身,哪怕是唿救,运气好的话,有听到他求救声的村民来帮他一把,或许是有活命的机会的,然而陆远选择了放弃。 在这个尘世间,他一无所有,还剩的就是自己的一条命,如今这条命也要失去了,也没什么可惜了,到了地底下,如果能侥倖一家人团聚,和余哥儿重逢好过他一个人孤苦伶仃地活在世上。 再次睁眼时,陆远是有些懵的。 好亮的光,外头好大的太阳,原来阴曹地府也有太阳的吗? 「哥,哥,你醒了,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阿妹?」 陆远呆住了。 容貌清丽秀美的女孩儿摸摸陆远的头,小声嘀咕道:「不会是中个暑脑子出毛病了吧,大魔头居然喊我阿妹?不都是连名带姓喊我大名的吗?」 「阿妹,是你没死,还是我死了?」 陆远被眼前的一切搞得稀里煳涂的。 阿妹穿的这都是什么,又露胳膊又露腿的,髮髻也不好好梳,地府的穿着都是这么不同凡响的吗? 女孩儿没好气地一巴掌拍在了陆远脑袋上,「我没死,你也没死,看来你脑子是真的出问题了,我得告诉爸妈去,送你到医院再检查检查。」 半个月后。 陆远已经很适应在蓝星的生活了,每天按时地上班下班,回家后就遛狗,孝顺爸妈,关心妹妹,生活平淡,却是幸福的。 有时候陆远都会怀疑在大周朝的二十几年就是一场自己做过的梦,一个有过幸福美满,结局却很悲伤的梦。 在这个世界,阿娘没有因为难产离世,当初生产虽然有些不顺遂,但有惊无险,被救回来了,阿爹没有因为失去阿娘郁郁而终,夫妻俩在大学认识并相恋,毕业后就领证结婚,至今已经将近三十年,感情依旧甜蜜。 妹妹也是活蹦乱跳的,正在读高中,还是个理科学霸,班上的第一名,学校的年级第一,名次在全市也是最靠前的那一批,前不久刚刚保送,录取的还是王牌专业,但妹妹决定还是要参加高考试一试,说是争取考一个理科状元回来,让老陆家风光一回。 他自己呢,在学业上没有妹妹那么厉害,但也成绩不差,中规中矩,在不错的学校上了大学,毕业后成了一所高中的体育老师,给学生们上体育课,由于某些原因,他这个体育老师时常处于「生病」状态,好些体育课都被其他学科的任课老师给占了,但最近两年提倡素质教育,要注重学生的身体素质,他被迫「生病」的次数没有那么多了,一个星期还是能上好几节课的。 恩爱的父母,活泼的妹妹,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按理说陆远该知足的,可内心深处,却时常感到失落遗憾。 要是余哥儿也在这个世界该多好。 他的爱人,他喜欢的哥儿。 蓝星只有男女两种性别,没有哥儿,但社会风气包容开放,同性婚姻法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通过几百年了,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情侣,其中有异性情侣,也不乏有同性恋人。 「哥,你什么时候谈恋爱啊?你都二十五六了,是奔三的人了,得抓紧了。」 陆远默声不答,他始终有种莫名的感觉,余哥儿一定也在蓝星,只是他还没有找到,如果找不到余哥儿,他不会谈恋爱,要谈恋爱只和余哥儿谈。 陆远变得格外地喜欢吃面食,大街小巷,这个城市几乎所有的面馆他都去光顾过。 这天他听同事说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家面馆,味道很不错,当天下班后就找着地址找了过去。 一进门,招唿他的是面馆老闆,一个清秀瘦弱的男人。 他的余哥儿,他找到了。 面馆老闆名叫邱余,从这天起,面馆里的食客都知道老闆多了一位追求者,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听说是个体育老师,身材那叫一个好,肌肉鼓鼓囊囊的,扑面而来就是荷尔蒙气息。 半年后,陆远已经从邱老闆的追求者晋位变成男朋友了,临近中秋,两人买了一堆礼物准备上陆家拜访。 这次见面很愉快,气氛融洽温馨,陆远的父母,还有妹妹,都很喜欢儿子/哥哥的男朋友。 又过了半年,两人领证了,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祝福中,举办了一场仪式。 陆远望向身旁的爱人,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辈子,他一定要和爱人幸福恩爱到白首。 第225章 京城之行 陆远和云秋梧第一次去京城的时候,是在团团圆圆快要满一岁的时候,那年的夏末,慕九写信来说自己快要成亲了,日子都定下来了。 他一连写了三封信,每封信都在邀请陆远一家去京城参加他的婚宴,去观礼,陆远一方面是不好拒绝,另一方面也是想去京城瞧瞧,顺便把两个小崽崽带过去给他们干爹看看,所以并没有怎么犹豫,就决定要去京城走一趟。 第251页 听说是去京城,云秋梧便兴致勃勃地计划起来,一脸期待地道:「京城一定很热闹,肯定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 他天真烂漫,爱吃爱玩的性子是陆远一手宠出来的,便是当了小爹,还是喜欢吃吃喝喝,玩玩乐乐。 夫夫两人虽然是一起养崽崽,但陆远更像是一个全能奶爸,照顾小崽崽的所有事情都会,洗澡擦身,换洗尿布……脏活儿累活儿全都接手,云秋梧更多的时候是陪着崽崽玩。 用陆远的话来说,自家小夫郎辛苦在前头,哪能一直辛苦下去,小崽崽们可不只是小夫郎有责任抚养他们,他这个阿爹也是一样,不能娃一生,就什么都不管了,全都扔给小夫郎一个人管。 「有一家樊楼,是吃饭喝酒的酒楼,里面有天南海北的菜餚,大相国寺的枫林红了很好看,我们去的话,正好能赶上看红枫美景……」 随着陆远的描述,云秋梧眼睛亮亮的,更加期待去京城了。 陆远还没去过京城,他所说的这些都是听慕九闲聊之时随口提起过的。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在八月,收拾妥当的陆远一行人动身前往京城。 桃溪村距离京城有千里之遥,便是官道平坦宽敞,三分之二的路程都是水泥路,坐马车也花了将近一个月,如果是骑马,能快些,但拖家带口的,也只能坐马车。 抵达京城后,没几天就是婚礼举行的日子。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陆兄,你们可算是来了,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走走走,我在樊楼订了雅间,给你们接风洗尘,今晚一定要吃顿好的。」 「大哥他们下了朝忙完了会直接去樊楼,我派小厮去说过了。」 「这个是圆圆吧,可真对得上自己的名字,长得好圆啊,眼睛圆熘熘,脸蛋圆嘟嘟,来,让小叔抱一下。」 有大半年没见到两个小崽崽了,慕九还怪想念的,伸手就想从陆远怀里把圆圆给接走。 两个崽崽对所有长得好看的人都更容易亲近,哪怕并不记得慕九这个曾经见过好几面的叔叔了,但还是肯让他抱,毫无留恋地投入了慕九的怀抱,顾不上天天抱他哄他的阿爹了。 见状,陆远没忍住「啧」了一声,语气有些酸。 「没良心的小崽子,白养了。」 回答他的是圆圆一连串的咯咯咯的笑声,慕九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出个哄孩子的鎏金九连环玩具,被圆圆拿在手里摇得咣咣铛铛的。 圆圆似乎很喜欢九连环摇晃发出的声音,一听见就弯着眼睛开始笑,笑容灿烂极了。 至于他的同胞哥哥团团,这会儿还睡得四仰八叉,直流口水呢,连慕九的大嗓门都没能把他叫醒,不得不佩服这娃的睡眠质量挺可以。 和慕九成亲的人是姜思砚,得知他们两个人要成亲时,云秋梧还和陆远讲,说自己当初就看出来了。 「慕少爷和姜小少爷明显就是一对,虽然总是吵吵闹闹的,动不动就拌嘴,但心里面都是在意对方的,不然天天吵来吵去的,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除了姜小少爷,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谁能把慕少爷气得快要跳脚,但姜小少爷一句话,慕少爷很快就不生气了。」 陆远想了想,觉得自家小夫郎说的很有道理,可不就是一对欢喜冤家,越是吵闹,感情越好。 婚宴过后,陆远就带着小夫郎在京城里游玩起来,两个小崽崽很招人喜欢,被慕九爹娘留下来带在身边,提前体验了一下含饴弄孙的生活。 没有了两个还在喝奶的小崽崽,陆远就可以全心全意地陪在小夫郎身边,夫夫俩今天去游湖,明天去逛庙会,去过大相国寺赏枫,爬过九安山……每天都有行程,游山玩水,乐不思蜀,甜甜蜜蜜地过着二人世界,开心到飞起。 美好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到了冬月初,要准备回去了。 慕九抱着圆圆不想撒手,眼睛转了转,想了个办法,「陆兄,要不你和哥夫郎走你们的,把团团和圆圆留下吧,小娃娃,哪受得了舟车劳顿的辛苦。」 相处久了,姜思砚也很喜欢两个小崽崽,但听慕九这话,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伸手拍了慕九一下,「胡说八道什么呢,快把圆圆还给陆大哥他们。」 哪家的大人不稀罕自家的小娃娃啊,亏得夫君说得出口,也不怕被打。 陆远当然是不可能把两个小崽崽留下的,从慕九手里把圆圆抱过来后,皮笑肉不笑地睨了慕九一眼,然后低声道:「喜欢小孩子自己生去,你都是有夫郎的人了,想要孩子还不简单,除非……」 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慕九差点儿没原地跳起来。 他不行? 他怎么可能不行? 慕九真想大吼一声「他很行,超级行,无比行」,但是不能,只能憋屈又郁闷地瞪了陆远一眼.。 不过陆远的话确实启发到了慕九,给慕九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那就是可以找夫郎生属于他们俩的小娃娃啊,只要播种够勤快,长出一个小娃娃来是迟早的事。 陆远刚要把圆圆抱上马车,就听晏行裴忽然道:「我觉得斐锦的提议不错,要不就把团团圆圆留下吧。」 转头一看,晏行裴晏御史一脸的依依不捨,眼睛就没离开过圆圆身上。 陆远:「……」 怎么回事儿? 第252页 又来一个惦记他家崽崽的。 干爹也不行啊。 明郡王也出言帮腔,出乎意料,他的胳膊肘是朝外拐的,没向着自己爱人。 「小孩子怎么能不和自己的血脉至亲在一起呢,阿裴,虽然我们是孩子们的干爹,但也代替不了,见不到自己的阿爹小爹,团团圆圆会哭的,再说我们一忙起来十天半个月的不休沐,哪有多少时间带孩子。」 晏御史被说服了,不过却不动声色地斜了明郡王一眼。 别以为他不知道阿靖打的是什么主意,无非就是孩子们在场,不方便亲热。 一天天的,这人脑子里除了亲热还有什么。 明郡王弯唇一笑,心想这下好了,干儿子们不在,他想怎么和阿裴亲热就怎么亲热,阿裴再也不能用带坏小孩子的理由来敷衍他了。 干儿子们,不是干爹不稀罕你们,你们要理解干爹,干爹只是想多和你们另一个干爹亲热罢了,尤其是晚上就寝的时候,两个小不点挡在中间,还怎么亲热呢。 第226章 崽崽们的人生 马车缓缓驶动,离开了京城。 见自家小夫郎还是紧紧地抱着圆圆,好像在抱着什么宝贝蛋,生怕被别人抢走一样,陆远不禁哑然失笑。 「用不着这么提防,梧宝,他们也就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的要强留崽崽们的,你看,这不也放人了。」 云秋梧瞟了他一眼,嘀咕道:「那可不一定,我们团团圆圆这么可爱,很招人喜欢的。」 陆远故意道:「其实我觉得把团团圆圆留在京城也不错,有衣穿,有饭吃,两个干爹肯定不会让他们饿着冷着的 ,要不我们现在就回去,把崽崽们扔给晏御史他们。」 云秋梧眼睛一下睁大了,鼓着脸颊,兇巴巴道:「不行,我不许。」 陆远也只是说说而已,不可能真的扔下自家崽崽们不管的,就是养宠物,小猫小狗的养了一年都有感情了,何况是两个崽崽呢。 这之后,基本上每年团团和圆圆都会去京城一次,前几年他们年纪小,陆远和云秋梧是跟着一起的,后来渐渐长大了,家长们开始放心了,便没有次次都随行,而是专心专意地过起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来 满过六岁之后,团团和圆圆就正式去学堂上学了,一起入学的还有笨笨。 在学堂里,先生们都很喜欢这三个小傢伙,因为他们每一个都很聪明,同时还很懂礼,小小年纪,被大人们教得好,不会像有的孩子是被惯坏了的,哭闹起来的时候说撒泼就撒泼,说打滚就打滚,管教起来很费力。 三人当中,笨笨是把最多的心思花在了念书上的,自从入学后,玩耍的时间就减少了很多,每天都抱着书本啃功课,不过要是圆圆来找他一起玩耍的话,他还是二话不说立马就把书放下了,开开心心地和圆圆一起玩,过后了自己一个人赶工,不过圆圆也不是每一次都是找他玩,有时候是来找他一起温习功课的,玩耍和学习的时间一半一半吧。 圆圆很聪明,但这孩子活泼好动,没什么耐性,让他长时间地坐在书桌前背书写字是不可能的,让他写一张大字都能拖拖拉拉地写上一个时辰,原因是中间写不了几个字就分神去玩了。 而团团呢,还是喜欢打瞌睡,常常在先生授课的时候眯着眼睛,脑袋一点一点的睡着了,偏偏每次先生点他起来回答问题他还能回答得上,对答如流,丝毫不错,是让先生们既欣慰又无奈,而其他一起上学的孩子们则是羡慕了,他们也想拥有那么好的脑子,也想随便听一听就什么都会了。 三个崽崽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先在村里的学堂念书,考中童生后又去县城念书,有团团和笨笨两个哥哥护着,圆圆在外面从来没受过欺负,不是没有一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但被教训过,就老实下来了。 笨笨和圆圆一路参加科举考试,先后考中了童生,秀才,后来考中了举人,那一年,才十五岁,相比于某些天才来说,十五岁的举人算不得什么,但放在读书人中,十五岁的秀才,甚至是童生都是很稀奇的了,当得起一句神童。 团团也考上了举人,但后续就放弃了科举考试,而是准备起考武科,比起文,他从小到大都更喜欢武,陆远也没拘着他的爱好,找了武师傅在家里住着教他,顺便还能教一教圆圆和笨笨一些拳脚功夫,不需要都练成武林高手,但求能做到防身,保护自己。 考中举人后,笨笨和圆圆没急着立马去参加进士的考试,而是和他们的几个同窗好友结伴游学,三年后才去应试,双双高中,一举拿下了状元和榜眼。 笨笨是榜眼,圆圆是状元,状元过去一直都是男子,圆圆是改制后大周朝第一个以哥儿之身摘得状元桂冠的。 后来明郡王和晏丞相在某次入宫赴宴时,才从皇帝口中得知原本看圆圆长得好,在一众考生中容貌最为俊秀 ,又有学识,起初是打算点他为探花的,状元是另一个青年,但想到他的满身才华,胜过那青年,若单单只是因为长相出色就错失状元,成了探花岂不可惜,于是还是将圆圆录为状元 ,等圆圆知道这事的时候已经是十年之后了。 而在同年,团团也成了武状元。 家里出了文武两个状元,陆远和云秋梧很高兴,在村里摆了三天的流水席,顿顿好酒好菜地招待宾客,别人问起陆远和云秋梧他们是怎么养孩子的,养出这么争气上进的孩子,两人都是面面相觑,因为他们好像没怎么过问孩子们学业上的事,非要说什么诀窍的话,也就是尊重孩子们的意愿,比如团团想要习武,就让他学,又比如有段时间圆圆厌倦了,说自己不想念书了,他们也不多唠叨,去找先生告了假后夫夫俩带着圆圆出去玩了一趟,散心回来后圆圆自己调整好情绪又重新回了学堂。 第253页 「圆圆哥哥好厉害,比大哥还厉害,我也要成为像圆圆哥哥那么厉害的人。」 说话的是小少年不过十一二的年纪,大名叫做沈思雪,是在初雪的时候出生的,小名叫澈澈,是个小哥儿,这孩子打小就喜欢黏着圆圆,比亲近笨笨这个亲大哥还亲近,一口一个「圆圆哥哥」 的叫着,从会走路起就是圆圆身后的小尾巴,是圆圆的小粉丝,当初知道圆圆要去游学时,还收拾了小包袱准备要跟着一起偷偷去的,当然最后肯定没去成,圆圆哄了许久,还答应每到一个地方就给他写信才把人勉强给哄住。 「那你可要努力了,你圆圆哥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都是秀才了。」沈烈笑道。 「我会的,我现在就回屋复习功课去。」 前脚刚迈出门槛,后脚又迈回来,转头眼巴巴地问道:「阿爹,圆圆哥哥什么时候回来啊?」 「算了,阿爹你肯定不知道,我还是问舅舅去。」 说完人就跑得没影了。 沈烈都还没来得及说自己其实是知道的,他收到了大儿子的书信。 不过后来,沈思雪并没有在科举之路上一直走下去,他在读书上没多少天赋,考中秀才已经是很勉强,后来他走上了做生意的道路,雪记名下的铺子开了一家又一家,成了商界的冉冉新星。 第227章 终章 当沈烈一家请了媒人,敲锣打鼓地带着大堆小堆的聘礼上门来提亲时,陆远虽然一点儿都没有感到意外,但还是觉得有些郁闷。 自家养了一二十年,从小小的一团养成如今钟灵毓秀的模样,多水灵灵的大白菜啊,竟然要被隔壁家的猪给拱了,哪怕早就看出来了些苗头,但不郁闷是不可能的,甚至是更郁闷了。 怎么就是沈烈儿子把他家的小哥儿给拐走了,而不是自家儿子把他家的小哥儿给拐走了。 郁闷归郁闷,陆远也没不讲道理地横加阻拦,一来是两个年轻人之间彼此互相有情,二来两家也算知根知底,对沈卿尘这个年轻后辈,陆远也是看着长大的,与其便宜外面那些不知底细,不知人品的混小子,还不如就成全了,至少沈家家风好,而且自家小哥儿嫁到沈家去他们还能时常见着人,不是远嫁,许久都见不上一面。 送圆圆出嫁的时候,脸色最难看的是亲兄长团团,打小他就千防万防,防着弟弟被哄走了,但到底还是没能防住。 拜别双亲后,背着圆圆出门时,团团叮嘱道:「他以后要是负了你,你就回家来,哥再给你招个上门哥婿,天底下三条腿的癞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儿多的是,到时候你喜欢什么样的,就挑什么样的 」 圆圆趴在亲兄长宽厚的背上,闻言不禁唇角微扬,伸手调皮地扯了扯兄长的头髮,就像小时候那样,轻声道:「他不会的,会的话我就让哥打他。」 团团点点头,认真道:「只要你一句话,哥永远帮你。」 「哥你最好了。」 花轿已经停在门口,喜服加身,是新郎官的沈卿尘今日状态非常好,神采飞扬,脸上是压不住的喜色,一看就是春风得意的姿态。 「辛苦大舅哥了。」沈卿尘拱手道。 「你以后要好好对圆圆,不能欺负他,他嫁给你了,也是我们陆家的人,我们家都会为他撑腰的。」 「这是当然,能娶到圆圆是我一生之幸,我会好好待他,不会辜负他的。」沈卿尘正色道。 他从六岁那年就想娶回家的人,到了如今,十六年过去了,圆圆终于要和他在一起了,他珍惜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辜负圆圆。 圆圆嫁人后,没多久团团也成亲了 。 和团团在一起的是文家的敛哥儿文白敛,文景阳和林芷唯一的孩子,虽然两人这么些年只得了一个哥儿外界没少传些难听的话,甚至还有那种吃饱了撑得慌的人撺掇文景阳再娶一房小的生个小汉子传承香火啥的,但文景阳可不是那种人,只全心全意地守着自己的小家过日子,没有嫌弃敛哥儿是个哥儿,也不曾怨怼夫郎没有再生个小汉子,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 陆远和云秋梧对敛哥儿这个儿夫郎是极满意的,只要自家儿子喜欢,他们只要支持就行了。 敛哥儿性子文文静静的,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医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医术比他爹还要好,婚后随夫君去了京城,得到一名老太医的赏识,有意收他为徒,举荐他入太医院。 但敛哥儿拒绝了,比起入太医院只能为一些高官贵族治病,行事受到各种束缚,他更想遵从本心,不分身份高低,不论穷富,为天下所有受病痛折磨的人尽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减轻他们的痛苦。 孩子们各自都成家立业了,陆远和云秋梧也双双向着半百之龄靠近,这个年纪有不少人都又升辈分开始含饴弄孙了,但陆远和云秋梧却没那么惦记抱孙子,而是开开心心地游山玩水,虽然以前也没少到处游玩,经常几个月的不着家,但那时多多少少还得牵挂着两个孩子,现在是完全不牵挂了。 家里除了两个看家护院的僕人,另外还有两只狗狗,两只狗狗都是当初嘿嘿的孙子辈的狗狗了,和嘿嘿长得很像,嘿嘿在陆家生活了十五年,陪伴着团团和圆圆长大,最后老死在了陆家,兄弟俩给嘿嘿埋在了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每次回桃溪村都不忘去看它,还各自养了一只狗狗,和家里的两只狗狗是一窝的狗兄弟。 第254页 后来两只狗分别被圆圆和团团带走了,好和家里的狗狗做个伴。 「夫君,既然都到了京城,我们悄悄去看一看团团和敛哥儿,看了就走,不告诉他们我们来了。」 云秋梧脸上是促狭的笑意。 在湖州的时候,云秋梧就用过同样的招数,当时云秋梧和陆远单方面的见到了圆圆和沈卿尘,见夫夫俩过得不错,就悄悄离开了,后来圆圆在信中得知此事,特地写了好几封信表达抱怨,大意就是阿爹小爹怎么这样啊,都到家门口了还要熘走,也不给他一个尽孝的机会,见他们一面可真难啊…… 陆远笑着点头,牵着夫郎的手慢悠悠地进城了。 年轻时都不曾在意过什么,如今更不会在意了,就是要随时随地都手牵手,十指相扣不分开。 不过这一次,却是失误了,刚进城没多久,两人就被发现了,然后在京城住了好一段时间,还过了一个年。 刚开年,两人又熘了,这一次还熘得挺远,搭着商队的贸易大船去了海外。 收到自家兄长的传信 ,圆圆真是有些哭笑不得,忍不住朝夫君念叨起来。 「阿爹他们也真是的,玩心比孩子还大,天天总想往外跑,现在连大周朝都装不下他们了,要跑到海外去玩了。」 「岳父他们还年轻,到处走走看看也无妨,只要他们高兴就好。」 这一出海,就去了两年,等云秋梧和陆远再回来时,孙子都有了,还不止一个,敛哥儿和圆圆都各自生了个小娃娃。 有了孙子后,云秋梧便两边跑,乐颠颠地稀罕起大孙孙来。 团团和圆圆还以为这下总算能让小爹安安心心地待在家了,没想到没几个月,人又走了,照旧还是只留下了一封书信,因为有得力的护卫跟随,安全问题倒是不用担心。 到处游山玩水,直到陆远六十岁的时候,夫夫俩回了桃溪村,真正地开启了悠闲的养老生活。 十几年没有回桃溪村,桃溪村已经大变样了,村子繁荣富庶了很多,人也不是全部都认识了,多了不少的生面孔。 大榕树底下,有几个村民坐着唠嗑儿。 「他们是谁啊?以前没在村子里看到过。」一个年轻夫郎好奇地问道。 「我也没见过,不知道。」 「我好像见过。」 「周婆婆,你认识刚刚过去那两个人吗?」 周婆婆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你们都是这几年才嫁到我们村的,当然不认得,但你们肯定听说过,曾经的文武状元就是他们家的孩子,是一对很恩爱的夫夫,当初大家都是等着看笑话的,谁能想到日子过得最红火的反倒是他们。」 这个时节刚好是桃花盛开的时候,云秋梧抬头望着头顶上的粉色云霞,是一朵朵开得热烈灿烂的桃花,忽然转头看向陆远,莞尔笑道:「夫君,我想吃桃子了。」 想吃夫君做的桃子点心。 「好,回去就给我们梧宝做。」陆远笑容温和。 「嗯,我们回家,我给夫君帮忙。」 「帮忙?怕不是帮倒忙吧?」 「才不是帮倒忙,夫君你不要小瞧我。」 …… 说说笑笑间,一对有情人渐渐远去了。 山明水秀,暗香浮动,桃花开得更招摇了。 …… 至此,我们梧宝和他夫君陆远的故事就要画上句号了,在另一个时空,他们会永远幸福快乐。 感谢看到这里的小可爱们,希望你们的生活也是幸福快乐的,尤其是快乐。 快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下本书再见,新书已开,希望小可爱们继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