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离》 第1页 [现代情感] 《解离》作者:安那代【完结】 文案 在众人眼中,夏知澜的生活如童话般完美——成绩优秀、相貌出众、家境富裕、备受追捧……现在,她又要留学去了,身边人都对其艷羡不已。 「我爸爸妈妈管得很严,所以还没有正经谈过男朋友。」夏知澜的微笑无懈可击,浑身上下的名牌彰示着家里对她的溺爱。看见对面男人不敢怠慢的模样,她在心中嗤笑,又拿下了,太容易了。 如果有人知道了她的真面目,一…在众人眼中,夏知澜的生活如童话般完美——成绩优秀、相貌出众、家境富裕、备受追捧……现在,她又要留学去了,身边人都对其艷羡不已。「我爸爸妈妈管得很严,所以还没有正经谈过男朋友。」夏知澜的微笑无懈可击,浑身上下的名牌彰示着家里对她的溺爱。看见对面男人不敢怠慢的模样,她在心中嗤笑,又拿下了,太容易了。如果有人知道了她的真面目,一定要称她为「蛇蝎女人」。但夏知澜是世界上最好的演员,她不会让任何人看见她卸去伪装的样子。稍有松懈就会大难临头,这是命运给她的教训。「这么活着不也挺好的吗?」夏知澜故作潇洒地耸耸肩。其实,她心中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说不定有一天会讲给你听。 内容标籤:女性小说成长逆袭治癒励志奋斗之路 第1章 第一章来听听看,一个的自白(上) 我不是亲生的。 但你不必急着可怜我——与那些不巧在上锁的抽屉里发现了领养文件,顿感天崩地裂的孤儿们不同,我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被提醒着这个事实。我那位娇滴滴的养母,喜欢摸着我的脸,眼含泪水,四分惋惜、六分惆怅地说,要是我的宝宝还在世,长得肯定比你好看多了。 我有位早夭的「姐姐」,养母的亲生女儿,叫夏知岚。这个名字源于养母写给养父的一首情诗,名为《我懂得你,你若山中雾气般迷离》。从这个标题中,不难看出她为什么至今还未出版过一本诗集。 不过没有关系,对于养母这种婚前有父母宠、有丈夫疼的女人来说,事业从来就不是生活中的必需品。人奋斗是为了追求想要的东西,当所有人都争抢着要把世界上全部的好东西都塞给你的时候,你便不会再觉得自己有什么想要的,甚至很难有机会去思考这个命题。养母的斗志早已在过剩的生活中被消解了个七七八八。就算真有想要的东西,她只要张口撒个娇,便会有人鞍前马后地将其双手捧到到她眼前。 就如我,也是她在亲生女儿意外死亡后,撒了个娇,便到手的养女。记得我在十四岁时问过她,既然还想养小孩,那为什么不再生一个呢,是因为生孩子很痛苦吗?她一本正经地告诉我:她想要一个小孩来陪伴、让她「有点事做」,但无法再承受一次亲生孩子离世的悲剧了。不过,如果是领养的小孩有一天意外离开了她,她还是可以勉强接受的,所以决定领养。 李菲菲就是一个如此直白的女人,她说话经常不过脑子,是因为她不需要去斟酌什么。她的一切行为和言语都会被亲爱的父母和丈夫解读为「菲菲没有心眼,是个单纯的姑娘」。 李菲菲给我改了和我那素昧谋面的姐姐同音的名字「夏知澜」,是将我当成了替代品。我丝毫不介意——如果当一个千金小姐的替代品就能得到千金小姐的生活,这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然而,假千金的生活和真千金相去甚远。真千金是李菲菲那样的,四十多岁了却还是一个小女孩,开心了咯咯笑着往老公怀里钻,生气了跺脚噘嘴娇嗔。我没有这样的自由,我全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装乖里度过。只有足够乖,才能得到想要的东西,这是我从小到大被反覆灌输的道理。 来到夏家的时候,我已经八岁了。在那之前,我有个很可爱的名字,叫秧秧。在福利院的日子已经因久远而有些面目模煳,但我记得我有个很好的朋友,一个瘦高条的小男孩,叫福宝。福宝和我一起逃课,他坐在树下看书,我在一旁抓蝴蝶、摘茉莉花玩。我们两人最爱做的事情是在福利院后面的小河里装死,闭上眼睛,仰躺在水面上,等着别的小孩尖叫着发现我们。 我经常捉弄福利院的同学们,在把他们惹哭了之后哈哈大笑。福宝也笑,他从正在读的书中抬起头来,微微勾一勾嘴角。这个动作让我很受用,觉得那一刻我比他钟爱的书籍更加重要,便有了继续拿别人开涮的动力。我后来在福利院变得愈发无法无天,让老师们都头疼不已,为的就是博得福宝的眼神被我吸引得离开书本的那一笑。 有一天,福宝突然不和我玩了。他开始好好上课,锻鍊身体,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孩子。不久之后,福宝被一个条件不错的小康家庭看上。他临走前和我说,秧秧,如果想离开这里,就要乖。 「乖?怎么样才算乖?」 「你现在的样子,是不乖。你的反面就是乖。」 「反面?你说我的后背?」 「……去培养个高雅的爱好吧,这样容易被有钱的叔叔阿姨喜欢。」 「高雅是什么意思?」 「你去弹钢琴吧,让林老师教你学钢琴。你长得可爱,再会弹钢琴,不久就会被挑中了。」 虽然从未和他谈论过这些,但福宝懂我想要什么——我想被挑中,想被领养。虽然福利院里没人敢欺负我,只有我欺负别人的份,但我还是想离开。那里太小了,哪棵树上有鸟窝、哪个灌木丛里有能吸出花蜜的紫色小花、哪丛杂草中能找到四叶草,我都摸得清清楚楚。那里太无聊了,我想去更大的地方。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页 于是我向已经离开了的福宝学习。我看书练字,早起跑步,当然也去找了林老师,让她教我弹钢琴。林老师见我前来,惊讶得合不拢嘴,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混世魔王一般的小刺头有一天竟然会对坐下来弹钢琴感兴趣。我不允许她多问,打开琴谱放在她面前,命令她弹给我听。 福利院二楼走廊尽头的音乐舞蹈教室里有一架很破的老钢琴,音都不准了,白色键盘也在时光的流逝中染上了乌黄。我在那架钢琴上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下午,从《小星星》练到卡农,从音阶弹到圆舞曲。在我能流畅地演奏出《天鹅》的那个傍晚,一个美丽娇嫩得如同少女一般的妇人和她高大英俊的丈夫在琴房看到了我,决定把我带回家。 说实话,虽然我很野、很骄纵,但和养父母离开福利院的那一天,我是打算好了去真心爱他们的。特别是等我坐进那宽敞的、凉丝丝的奔驰车,抵达他们位于深圳边陲的依山独院三层小别墅时,我更加准备好了要比他们的亲生女儿更加孝顺。但是,这种美好的心愿当晚就出现了裂痕。 那时已经很晚了,我洗好了澡,把几件旧衣服收进新家宽敞的白色雕花衣柜里,它们寒酸地窝在衣柜的一角,委屈巴巴的模样,那便是我全部的行李。我坐在书桌前的软垫椅子上,眼前的一整面墙壁都被做成了悬空书架。书架一共有十六个大格子,其中一格排列着还未拆掉塑封的各种儿童画书,还有十五个空格子等待我去填满。我环顾房间,屋子的中央摆着一张大床,床上堆叠着毛绒玩具和羽绒枕头,床的四角立着白色雕花床柱,撑起白色蕾丝绣边的床帐,那简直是电影里公主们才能住的地方。 就在我感慨眼前的一切如梦似幻之时,有人推门进来了。我赶忙坐直了身体。 「我一点也不想收养你。」养父的脸真英俊,眉骨投下的阴影那么深,像画书里的希腊雕像,「但是菲菲需要你,你一定要听话,要让她开心。」 「不然呢?」我不识好歹地挑眉,我讨厌被命令。在福利院那么久,还没有人敢命令过我。 说时迟那时快,养父毫不拖沓地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不然呢」。他倏忽伸出一只强有力的大手,准确地卡住我的脖子,毫不费力地便将我整个人从椅子上拎起,勐力扔到了床上。那床是两侧都不靠墙的,我一个重心不稳便从一侧翻滚到了地上,脑袋咣地一声撞在木地板上,眼冒金星。 「这里没有你顶嘴的份。」 说来好笑,那是我人生中第二次被动粗。第一次是在福利院,当时我六岁多一点,心眼极坏地唆使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用沾了水的手去摸电门,告诉他那样就能在白天看到星星。及时赶到的梁妈妈目睹了这一幕,冲过来就把我好一顿打。打完我之后,她哭了,痛心疾首地说她对自己发誓过永远不对孩子 们进行棍棒教育,今天却没有忍住对我下了手。看着她哭,我竟然生出了一种奇异的快感,我也呜呜哭了起来,但我是装的。我哭是为了让梁妈妈更加内疚,我享受操纵她情绪的感觉。她越有愧,我心里那变态的满足感便越多。 这一回,打我的人却不会愧疚。他转了转手腕,好像比较痛的人是他。我半躺在地上,仇恨地瞪着他,祈祷着我的目光能把他烫出两个窟窿。他走上前来,蹲下身子,眼神竟饶有兴味。 「在孤儿院那副听话的模样是你装出来的。」他自顾自地下定论,「你这小孩,有点意思。」 「关你屁事。」我愤愤说道。 他大笑,笑了一会儿才又看向我:「这样吧,我和你做个交易。怎样,有没有兴趣?」 我不说话,也不动作,只是死死地瞪着他。 「你只要把菲菲哄开心了,要什么我都满足你。」 「如果我要跑车呢?」 「你还知道跑车?」他又笑了,「没有问题,等你成年了就买。」 「那我还要自己的房子,和这个一样的别墅,比这个大。」 「你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不害怕吗?」 「房子还有怕大的?」我哼了一声。 「只要是钱能买到的,都不是问题。」他自命不凡地说道,「但是,你绝对不能惹菲菲生气。她说什么、做什么,你都要顺着她,让她每天都高高兴兴的,听到没有?」 那应该是我人生第一次品尝到「嫉妒」的滋味。在此之前,我的世界里都是和我一样无父无母的孤儿,他们没有我聪明也没有我好看,一个个都木木呆呆的,虽然乖但也不如机灵的我讨老师们喜欢。彼时彼刻,我才知道外面的人能有多幸福——凭什么李菲菲被人如此无条件地宠爱着,我自以为终于盼来的美满家庭却只是一个荒诞的笑话? 心里的忌恨和愤怒使我无法点头同意夏浚译的「交易」,但他根本不在乎,甩着手便离开了我的房间。夏浚译当然不会被一个八岁小孩牵制,那么说只是为了逗我好玩罢了。想让我哄李菲菲开心,他已经有了手段,那就是铁拳和巴掌。只要不乖,便会挨打——这是我在夏家长大过程中的金科玉律。在那样的暴力镇压下,我不得不慢慢地将「装乖」锻鍊成了自己最熟悉的技能。 装乖,就是装成与我本性相反的样子。我很擅长这个,尝到甜头后甚至有些上瘾。初中课本上有一篇文章叫《变色》,学到这一篇时,老师赞嘆契诃夫以一件小事讽刺了当时俄国社会的乱象,我却觉得不然。这篇文章所说的,明明是「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奥楚蔑洛夫警官并非错在见风使舵,他的问题在于愚蠢——不懂得收敛和观望,演技拙劣且幼稚,所以才会成为遗臭万年的丑角。八面也要玲珑,长袖也需善舞,不然就会弄巧成拙。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页 我就有信心做好,当一只技艺高超的、真正的「变色龙」。变色龙能根据周围的环境迅速改变自己的模样,成为得以生存下去的「适者」,世界上还有比它更聪明的动物吗? 扯远了。 原谅我今天如此絮絮叨叨、前言不搭后语,我一般是个说话很有逻辑的人。我只是太兴奋了。你有所不知,今早睁眼看见手机倒计时软体上的数字变为零,我高兴得几乎是一瞬间便从床上跳了起来。 这一天的到来,我已经盼了将近一年。 第2章 第一章来听听看,一个孤儿的自白(下) 今天是我出发去洛杉矶的日子。 要坐轮渡去香港搭乘飞机,我起了个大早,准备悄悄打车去深圳湾口岸。谁想到,一打开门,却见养父夏浚译已经坐在客厅里他的茶桌后面自斟自饮。他用一只画着远山图的白瓷小茶杯喝着工夫茶,烧水壶里的水只剩了个底,看样子是已经泡了好几轮了。 我对上他的眼神,尽量不让自己的雀跃太过明显——还要仰仗他给钱呢,怎么说也不能在此刻砸了饭碗。 「我走了。」我礼节性地说道,他低下头去继续泡茶,没有回答。 我推着三十二寸的大箱子,背着一个银色的小背包,大步流星地出了门。 从第一天来到夏家开始,十四年过去了,我和夏浚译之间的关系逐年变得愈发复杂。关上厚重的桃花心木大门时,我从门缝里看见阳光照射在他的发尖,几缕银丝反射出刺目的光芒。他也老了。虽然他仍然如以往那般强健和俊朗,头髮茂密、肌肉结实,但时光的流逝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人。 除了李菲菲。她总会让我想起那句很俗的话,「岁月不败美人」。她白皙的脸庞仍然烂漫得如同我刚见到她那天一般,眼周浅浅的笑纹昭示着她从未被生活亏待过的幸运;瞳仁依旧明亮得如同夜空中的星星,浅粉的嘴唇还是那么饱满圆润,噘嘴撒娇时血液在唇心凝聚成勒杜鹃花瓣的颜色,娇艷欲滴;她年过四十,竟没有什么白头髮,略略几根也在第一时间便被染成了烟黑色,发量比街上随便一个二十岁姑娘的都多。 不过,她每天无所事事,最大的任务就是呵护她的外貌。任何人花和她一样多的时间和金钱去保养自己,都能久葆青春,和她一样身上永远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味。 我坐上计程车,没有回头看一眼——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我没有一丝留恋。 平心而论,李菲菲是尽到了养母的责任的。她本不喜欢都市,觉得诗人就要过在山林里隐居的生活,所以之前和夏浚译一直住在靠山的别墅里。但因为我要上学,她竟主动提议搬来深圳南山的中心区。夏浚译的公司在红树湾,他在海湾附近买了一套一百八十平的大平层,开始了我们「三口之家」的日子。他上班开车五分钟,我上学步行十分钟,这套房子对我们两个来说极其便利,对于李菲菲却不尽然。 「闹市里来来往往都是人,竟比在山里一个人也没有,更显寂寥。」她偶尔拾起写诗的爱好,曾经写过那么一句,又写不下去了。她略带幽怨地看着我,说,都是因为你要上学, 我们才迫不得已要离开那山间别墅;来到这有人烟的地方,灵感都消散了。 以前也没见你写出个什么名堂。我心里暗暗想着,但这话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我红起眼圈,张开小小的手臂抱住她单瘦的肩膀,嗫喏道,妈妈为我牺牲了这么多,长大了我一定好好孝敬妈妈。 李菲菲心思单纯,我简单的一句话,就让她的脸上又重新浮现了那种不谙世事的笑容。再之后,她发现了市中心的好处,每天逛街、做脸、美甲、下午茶……玩得不亦乐乎,便再也不提在山中作诗的茬了。李菲菲的人生就是这样,当她有一丝烦恼的时候,便立马会有更多的快乐将其掩盖,好像上天生怕委屈了她。 早上的深圳一如既往地堵车,司机绕路,经过了我本科的学校。说来好笑,这所学校离我家开车不过二十分钟的距离,是我高考发挥失常的后果。我恨这所学校,更恨高考那天严重痛经的自己。如果不是来到了离夏家这么近的大学,我一早便能逃离夏浚译了,也不至于生出那种事端来——又扯远了,今天是开心的日子,先不聊败兴的事。 打开微信,毫不意外地有几十条来自同学们的微信,都在祝我一路平安,叮嘱我之后要多联繫。这些人很可笑,我根本连一个要走了的朋友圈都没发,他们却主动记得我是今天离开,他们自己的人生黯淡无光,便时时刻刻惦记着关注我的生活。在我用假惺惺的不舍话语群发回復他们时,的士路过了我开告别派对的那家酒吧。想起那天的风光和热闹,我的心情愈发明媚。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轻描淡写地发了一条朋友圈,内心的澎湃和激动只留给自己品尝。因为出国的决定事发突然,虽然托福分数和绩点都很高,但我没时间去认真准备作品集。我没好高骛远地申请什么好学校,只是选了一所百分百能进的野鸡大学。但无所谓——我的目标不是读个多有含金量的硕士,我只是要离开夏浚译,越远越好,最好能到他永远也找不到我的地方去。 结局是我做到了。于是我在学校对面的酒吧里攒了一个局,喝酒庆祝,骗一众来宾我是因为考上了「梦校」才那么开心的。在被一个不识相的学弟质疑说这所学校并不怎么样,为什么我那么喜欢它的时候,我还神秘地笑笑说不要人云亦云,要多去深入了解,自己喜欢、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那帮天真的同学都露出佩服的神色——夏知澜家境 好、相貌好,却不是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而是一个有自己的想法和主张的人。还有比这更完美的存在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页 我很会拿捏叛逆的度——上高二前,我一直跟着李菲菲学怎么当一个受男人青睐的女人,学她每天给自己涂数十种护肤品,吃饭如同餵鸟,维持xs码的身材。李菲菲曾经和我说过:这个世界是男人的,要依靠男人,才能做个幸福的女人。我学她温柔地轻声细语,学她甜甜地笑,学她穿拖曳到地上的蕾丝仙女裙。我一直奉李菲菲为「讨男人喜欢」的高手,毕竟她得到了夏浚译十年如一日的宠溺。这种崇拜一直延续到了高一的暑假,才被夏浚译手机里的秘密打破。 那天我半夜起来去洗手间,路过客厅时看见夏浚译放在电视机旁充电的手机亮了好几下,便有些好奇地去打开来看。那个年代,手机还不存在设置密码这一说。我点开通知栏,发现是来自「王总」的简讯。 直觉告诉我,这简讯恐怕有蹊跷,事实也证明了我是对的。那条「王总」发来的信息里,有几张某个女人妖冶的照片。她留着黑色的齐刘海拉直长发,烟燻妆涂得看不出原本的眼睛形状,红唇惑人,神色迷离;她穿着一件胜似没穿的黑色透明蕾丝内衣,胸脯敞开,两条穿着黑色玻璃丝袜的长腿蜷缩在身前;她轻轻咬着嘴唇,在照片底侧配文:下次见你穿这个好不好? 我翻动夏浚译的其它简讯,发现好几个被命名为「张总」「李 建材」「杨经理 张总朋友」之类的通讯人都给他发过类似的照片,并写着极尽挑逗之能的文字。夏浚译总是简洁精炼地回復她们几个字,或是「好」,或是某某高档西图澜娅餐厅、酒店的地址。那些女人虽然各有各的妖异,但都清一色是李菲菲的反面。她们总是穿得很少,妆很浓,露出好似沉醉在什么中的神情,散发着属于深夜的私密而醉靡的气息。 有一个被命名为「刘 清洁工」的女人和他的交流比较特殊,他会给她下达「任务」,如果没有做到,便要「领罚」。女人给他发来过割伤大腿的照片,血淋淋的一片,问「这样够了吗」;还抱怨过「上次那个皮带太疼了,说了安全词你也不听,我屁股肿得这两天都坐不住」,夏浚译敷衍地安慰她:「以后会听」。 当年我还小,看得云里雾里,但也本能地感觉到了脸红和恐惧。在那之后看见夏浚译亲吻李菲菲的模样,总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还有当我不小心惹李菲菲不开心,夏浚译夜里来我房间将我一顿暴打之时,我的脑海里总是会浮现出那个女人抱怨「太疼了」的信息。这让我觉得膈应和噁心,好几次我都揉着胃才得以在天亮之时浅浅睡去。 那天,浏览着夏浚译手机里的限制级照片,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李菲菲这样的仙女虽然被人心之神往,但一旦到手便不免落俗,相处久了必然觉得乏味无趣。男人不光需要李菲菲,也需要夏浚译手机里的那些女人。只做乖乖女必输无疑,不如在其中加一丝放荡,一点风味,便能达到圆满——同时满足了「圣母」和「妓女」两个形象,还有比这更能让男人沉溺的存在吗?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从高中到大学,我一直是异性关注的中心。确实要感谢狠心抛弃我的亲生父母,给我留下了一张还不错的皮囊;但功劳也有我的一大半——没见过世面的男孩们无一不惊嘆:一个表面看上去如此温柔娴雅的女孩,内心竟藏着蠢蠢欲动的叛逆火苗。不过,这个火苗的大小是要悉心把控的。如果太小就不容易被发现,太大的话又容易把他们吓走——同时照顾他们那不甚敏锐的洞察力和脆弱不堪的自尊心,这是门需要天赋和修炼的技艺。 大学四年,李菲菲极其喜欢打听我的恋爱状况。我也会按照她的心情,适时编一些莫须有的浪漫情节去满足她的好奇心。她在我没课的时候拉着我去京基一百的下午茶,一边啜饮薄荷柠檬水一边听我讲或真或假的约会故事。她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一样幼稚,默认每一个接近我的男人都是奔着与我长相厮守的目的来的。 夏浚译是她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男人;在她眼中,爱情纯洁,婚姻神圣。天真的她,希望养女能获得同样幸福的爱情和婚姻——可笑。如果她知道夏浚译的真面目,看见他手机里那些龌龊不堪的简讯,不知道这个以爱为生的女人会不会瞬时失去信仰?她笃信爱情,且认为婚姻是对爱情最好的证明。「你一定要结婚,对于人来说,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婚姻都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李菲菲虽然头脑简单,但是她歪打正着了一点——婚姻确实非常重要,它有时能成为一个绝望的人逃离现有生活的有效手段。不怕你笑话,我这趟去洛杉矶,就是为了找人结婚。 第3章 第二章那个目的不纯的留学生(上) 经过十六个小时的飞行,飞机终于降落在了洛杉矶国际机场。我看着满眼蓝白相间的英文标识,闻着因空调开得不够低而瀰漫着汗味的燥热空气,与操着天南地北语言大声喧譁的各色人种擦肩而过,一颗心因为激动而狂跳了起来。肾上腺素的急速分泌让我想在原地振臂高唿——我终于逃离了,终于来到了一个离夏浚译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 想起和他谈判的那个下午,我通知他我要出国,威胁他准备好钱,不然就将一切都告诉李菲菲,让他唯一在乎的人对他不齿。那时,看着他故作镇定但难掩惊愕的表情,我就预感到一定会有这一天,我成功地唿吸到和他不在同一个大陆上的空气的这一天。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页 「两百万人民币,打到我的帐户上,我当着你的面把它删掉。」我考上的研究生学校,四个学期,学费差不多六十万,剩下的钱是用来生活的。我盘算好了,两百万加上这些年从各色男人那边捞来的积蓄,能让我上学的这两年、甚至毕业后两三年都过得无忧无虑。虽然不能买太贵的奢侈品,但装点自己去吊个美国小中产男人做丈夫绰绰有余。 我没有狮子大开口,就算是敲诈也不能太过分,我害怕夏浚译狗急跳墙。我从和男人们周旋的经歷中得到的最大的教训就是:不要自作聪明地认为可以和中年男人抗衡,在饱经风霜的他们眼里我还嫩得很。只不过,在他们可承受的范围内小作一下,还是能得到他们因为怕麻烦、想快点打发了事而出的那一点血。 「不必。」夏浚译虽然慌张但还是沉住了气,「我每个学期会按时给你打钱,一个学期七十万,总数比你要的还多一些。」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没有接话。 「这期间,看好它,不要丢了手机让别人看见。我相信你会看管好的,毕竟这事传出去,你也完了。」 我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现在删了不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吗?两百万对你来说一点也不多,还要分期付款?」 「一次性拿了这钱,你还会理菲菲?」他瞭然于胸地冷笑,「这两年,你慢慢淡出菲菲的生活吧。不管你用什么办法,让她讨厌,让她反感,怎么都好。总之,最后你消失的时候,要让菲菲觉得是她抛弃了你,而不是你离开了她,懂吗?」 「谁说我一定会消失?」 「我知道你恨我们。」 夏浚译说完,看向了他办公室的落地窗外。深圳湾白色的大桥上飞翔着几只海鸥,蓝天白云倒影在对面写字楼的玻璃幕墙上。马上就能离开这里了,我心想,马上就可以再也不看见这一片令人窒息的景色,马上就可以再也不来这间使我屈辱的办公室了。 我无声地点头,敲定了这场交易。离开时,在掩上他办公室的门之前,我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我一点也不恨李菲菲。」 我确实不恨她。 我在很小的时候曾经嫉妒过李菲菲。离开福利院后,一个全新的世界向我打开。亲眼看见外面的色彩缤纷之时,我才意识到自己人生的前八年过得有多么简单。福利院的老师们给我们塑造了一个乌托邦,在那里,每个孩子都得到同样的衣服、同样的食物;虽然我的伶俐使我比别人更受老师们的宠爱,但那只是不值一提的蝇头小利罢了。 等夏浚译为我把手续办妥,我进入南山区的一家重点小学读书后才逐渐发现:原来学生之间会比谁的书包更新潮好看,谁的笔记本更漂亮香味更浓,谁最先用上了父母淘汰下来的旧手机,谁的校服上衣缩得更短、校服裤脚改得更小。 我是幸运的,带着几乎是顶配的条件进入了那个全新的世界。长着一张亲生父母给的漂亮脸蛋,背着当时红极一时的jansport手绘热带水果书包,用着李菲菲给我买的贴满水钻的全新诺基亚翻盖手机,在校服的领口和袖口露出里面的黄黑色格子衬衫(别怀疑,这就是当年的潮流),我刚到班上便成了最受欢迎的孩子之一。女孩们下课就来找我聊八卦,男孩们在午休时悄悄给我塞翻墙出去买回来的小零食,众星捧月的滋味让我上瘾。我很快便摸索出了身边这个小社会的规律,长大的过程中,我每一天都比昨日更加懂得如何包装自己才能让周围的人更加喜欢我、羡慕我、嫉妒我,甚至是忌恨我。 我又是不幸的,无论在学校有多么风光,回家后仍然要面对李菲菲。李菲菲不用假装就能被所有人用心呵护。她脸上的笑容能十年如一日地像小白花一般清新,是因为她从来不必算计什么。她的幸福总是被毫无代价地餵到嘴边,多得她都有些腻味了。她的存在如同一面照妖镜,让每天搜肠刮肚想办法塑造幸福假象的我活像一个小丑。她一出生就被宠爱,我一出生就被抛弃。无论如何假装,我也成不了李菲菲。 有段时间,我嫉妒她嫉妒得要发疯,这使我无法理智地履行夏浚译给我下达的命令。我常常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她说什么我都要没事找事地呛她几句。 在宠爱中长大的她,哪里懂得如何应对我那属于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的戾气?她只能无辜地瞪大泪汪汪的眼睛,万分受伤地看着我,有时还会呜呜地哭。李菲菲真是生来就该被人疼爱的命,她哭起来那梨花带雨的模样连年幼心狠的我看了都有些于心不忍。她一哭我就会厌恶自己的乖戾,憎恨自己为何有如此尖锐的性格,愧疚地去和她道歉;但在她笑起来的时候,我又会忍不住拿话去激她,让她再次受伤落泪。 惹李菲菲不开心后,我必会遭受夏浚译的毒打。已然数不清有多少个深夜,待李菲菲睡熟后,我的房门会被夏浚译推开。他打我之前会先用枕巾或者衣服把我的嘴塞住,以免我喊叫出声,惊动李菲菲。但他这纯属是多此一举,倔强的我从来不肯在挨打时出声,也不肯掉泪,我总是仇恨地在黑暗里瞪着他,希望他能看见我不服输的模样。 夏浚译打我不喜欢藉助工具,他享受直接用手对我肉体造成伤害的成就感。他用拳头、用巴掌,打在我的胸、腹、背部,都是些不容易被人看到痕迹的地方。他会避开我的臀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抽打臀部是属于他和那位「刘女士」的游戏。夏浚译越打我,我越怨李菲菲。虽然她对夏浚译的暴行毫不知情,但我下一次呛她的话还是会更有攻击性,随之而来的夏浚译打我的力度也会更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页 就这么恶性循环了三年,那段时间我的整个躯体被衣服遮盖住的地方都布满了淤青和红肿。每次洗澡看着镜子里遍体鳞伤的自己时,我都会燃起一阵对这个「家」的痛恨。我甚至想过一把火烧死他们两个,但捨不得他们优越的物质条件能让我在学校里获得的瞩目和艷羡。我是一个被虚荣心绑架了的女人,从小时候开始便是如此。 上初中的那天,我突然醒悟了。 开学第一天,新班级里,老师打算选一个班长。一个戴着眼镜、长得有些歪歪扭扭的姑娘毛遂自荐,班主任却直接从花名册中挑定了我。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这所初中,名字排在第一列,被指定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我上讲台发表「就职演说」,台下的男孩们看到我便一边露出略带猥琐的笑容一边交头接耳。那个姑娘瞪着我,她看我的眼神和我看李菲菲时是一模一样的。在我说到「我会以身作则」的时候,她大声喊了句「放屁」。 那个年龄的孩子们本是会为了这句话哄堂大笑的,那姑娘也在期待大家捧场,说完便譁众取宠地左右瞟了班级一圈。但是,班上的女孩们都想成为我的朋友,男孩们更是在暗暗较劲看谁能更早认识我,所以根本没有人笑,某个角落里还响起了一声不耐烦的「啧」。好像嫌那个姑娘还不够丢脸似的,班主任将她请出了教室,让她去门外的过道里罚站。 那天晚上回到家,吃着家政阿姨做的很香的青椒排骨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那个姑娘心有不甘地离开教室的模样。我意识到她的那声「放屁」有多么无用——她并没有得到想要的。老师没有改换人选,我仍然是班长,她却连在教室里面坐着的资格都失去了。恐怕班里的同学们也会因此与她树敌,导致她的初中三年因为一个小失误而就此开启了困难模式。过那一下嘴瘾,她不但没有获得更多,反而失去了不少。 我意识到自己和李菲菲顶嘴的行为与这个姑娘本质上是一样的。我对李菲菲不尊重,说话的那一时心里倒是出了一口恶气,但是有什么实际的用处呢?能给我切实带来什么利益呢?除了夏浚译的巴掌和拳头之外,什么也换不来。 当天晚上,我便去李菲菲的房间里向她郑重地道了歉。我坐在她床边的地上,握住她一根垂在膝上的手指,眼睛看着地板,佯装真诚地倾诉道:她把我领到自己家中,让我过上富足的生活,我却不懂得感恩,实在是大错特错。是因为她的生活一直那么幸福,我却没人疼没人爱,连亲生父母都将我遗弃。我嫉妒她,所以才故意拿话激她。我说着便流了泪,李菲菲将我拥入怀中,抚摸着我的头髮,说以后会让我和她一样幸福。 我把脸侧着靠在她的肩头,正好能看见坐在一旁註视着我的夏浚译。他坐在暖黄色灯光下,手里还拿着刚才在阅读的文件,左鼻翼抽动了一下。那表情很微妙,有意外、有玩味、有嘲讽,是「算你识相」的意思。他看出来了,他洞悉我并非良心发现才来道歉,而是终于明白了什么才是对我有利的。 夏浚译对我的假惺惺一清二楚,但他并没有揭穿的打算。毕竟,他本就不需要我的真心,他只需要李菲菲快乐。 第4章 第二章那个目的不纯的留学生(下) 机场人很多,我好不容易才等到一辆优步,挺着啤酒肚的金髮司机帮我把两个硕大的行李箱塞进了后尾箱。他问我去哪里旅行回来?我回答,这是我第一次来洛杉矶,我是来读书的。他惊讶地看着后视镜说,第一次来,竟然没有人接你?你要去办银行卡和电话卡的,没有人陪你去吗? 我笑笑,说我都在网上搜过流程了,自己便可以解决。他有些同情地撇了撇嘴,那副样子让我厌恶。我很讨厌别人同情我,被人怜悯的感觉实在噁心。 我低头打开微信,有六十几条未读信息,大约四十条来自同学,剩下的二十几条来自我约会过的男人,都是在询问我落地了没有。其中有一个开黑胶收藏店的小老闆,他再三问我,真的不需要叫他在洛杉矶的朋友来接我,帮我安顿下来吗?他如数家珍地列了三四个在洛杉矶的朋友,毫无必要地对每一个人的事业和成就都进行了添油加醋的解说,也不忘告知我他们之间的关系有多亲近,如孔雀开屏般向我展示着他的人脉实力。 我没有回覆,直接将他拉黑删除,并顺手拉黑了包含着他的那个朋友圈标籤里面的所有人。我又点开其它的标籤,找到「科创公司」「出手大方」「35+」「金融」「二世祖」「脾气差」「已攻略」「发展中」等几个标籤,把里面的男人也全都拉黑删除了。 全新的开始,这是个与那片大陆的一切都毫无瓜葛的全新的开始,我默念道。故乡已经被我玩脏了,积攒了太多不堪回首的记忆。就让一切骯脏都留在过去吧。虽然和其中一些男人保持联繫还能使我获得一些钱财,但我实在不愿漂洋过海地将旧生活的鬼魂带入新生活中。 车行驶了四十多分钟才到达我预定的公寓,期间我很困,但是没敢睡着。一是怕司机不是个好人,我紧紧盯着谷歌地图的导航,生怕他有一点偏航;二是现在才上午十点,如果白天睡多了怕晚上睡不着,时差倒不过来。 洛杉矶的阳光实在刺眼,在高速路上路过市中心的时候,几栋高楼的玻璃幕墙反射出夺目的光。我好似恍然回到了深圳,一颗心狠狠地揪了一下。但是,等车转过弯,展现在眼前的便是山谷里舖散开来的低矮楼房,白色的外墙顶部盖着浅土橙色 的屋顶,绿树掩映,安静地坐落在层层叠叠的山坡上——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是洛杉矶,离夏浚译已经隔着一个大洋,我不必害怕。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页 我录了一段视频发给李菲菲。她没有回覆我,也没回復我落地时跟她报平安的信息。昨天出发前她没有起床和我说声再见,我在日本转机时给她拍了一个免税店的米菲玩偶,那是她很喜欢的卡通形象,她也没理我。 我知道她并非冷漠。恰恰相反,她其实是因为太难过我的离开,才会用这种方式去逃避内心的情感。李菲菲的生命中充满了获得,只经歷过两次失去:一次是她的亲生女儿,一次便是这回失去养女。她虽然天真烂漫但并不愚蠢,她隐约能意识到我的离开意味着什么。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比夏浚译更加清楚我不会回去了的事实。 看向窗外陌生的景色,想着已经逃离的那片陆地,我顿觉恍如隔世。 我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花了不过三天就将在洛杉矶的一切都置办好了——房屋合同、电话卡、银行卡、保险、生活用品、租车……我租了一辆二手的玛莎拉蒂,白色敞篷。前任主人将其保护得很好,几乎是全新的外观,看上去远比我实际付的价格值钱。 选这种车并非仅仅因为我爱慕虚荣,还因为只有开这样的车,才能引来更多男人的喜欢,也能降低有些小钱的男人们的警惕。如果说在情场上歷练的几年教会了我什么,那就是男人虽然喜欢控诉女人拜金,但他们在有钱人面前的模样比谁都更孙子。 我不需要爱情,不需要灵魂伴侣,我要的是一个有美国国籍的人的求婚。作为一个来三流影视学院读编剧专业的传媒类学生,我不会异想天开地认为自己能通过工作或者人才签证留在美国——虽然我写作天分不错,也爱写点东西,但洛杉矶遍地都是郁郁不得志的有才作家。要在对处于鄙视链底端的亚裔硕士留学生的歧视中杀出一条血路,和那些母语就是英语的人竞争写作,我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更何况,无论是人才还是工作签证,都是要隔几年就更新一次的。只有找人谈恋爱结婚,才是我有绝对信心能做到且能一劳永逸的事情。我只需扮演三年尽职尽责的妻子的角色,之后便可以提出离婚,拥有自由自在地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生活的权利。 我仔细地给理想中的未来丈夫做过侧写:他不需要特别有钱,毕竟太过有钱的美国人超出我的认知范围太多,我没有全然的信心能在短时间内将其掌控住。他只要能保证我日常生活的开销,并在离婚后不至于拖欠赡养费就可以。加州的离婚法偏向女性,说不定我还能将他的房子据为己有。那样我便可以居有定所,坐拥一笔无需挪动的存款,每个月有稳定进帐的生活费,过上无牵无挂无忧无虑的日子。到时候,我想写东西就动动笔,不想写了就出去旅行。我不必再费心装什么懂事的女儿、可人的女友、温柔的妻子。我将会毫不掩饰地成为原本的我,且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惩罚。那日子,想想就美哉。 洛杉矶不缺这种不上不下的男人。他们每个月拿着家里信託的钱,来这儿追求前途渺茫的演员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偶尔去几个试镜,但大多数时间在吃喝玩乐。他们都有一颗无处安放的虚荣心,喜欢通过约会少数族裔来标榜自己的政治正确和思想新潮。 虚荣的人最好掌控,因为我就很虚荣,知己知彼,我门儿清他们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不会吝啬对他们的夸奖,也会适时皱眉让他们努努力,去赢得他们已经习惯了的不可或缺的甜头。等到属于我的那个「不得志但家里有钱的演员预备役」出现时,我一定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他,拿下我未来的美好生活的包票。 更何况,洛杉矶气候不错,阳光火热,天空蔚蓝。我是仔细盘算好了一切才选定这里的。 今天是新生入学指导日。我起了个大早,洗干净头髮,十分用心地化了个妆;我穿一条看上去很随意但设计精巧、凸显身材的略带灰调的绿色吊带连衣裙,戴着卡地亚的金色六芒星项鍊,开着我的敞篷玛莎拉蒂,从学校的前门绕进了停车场。我引来了许多路边学生的目光,这是意料之中的——我未来的丈夫可能就在其中,注意到我,认为这是上天安排给他的女人,从此衷情于我,方便他之后为我所用。 我连妆容都一改之前在国内的清淡模样,柳叶眉改成了挑眉,眼影换成浓重的棕色小烟燻,打着存在感较强的阴影和高光,贴上稍显夸张的假睫毛。加上来之前特意晒的小麦色皮肤,活脱脱一个张扬的亚裔美人模样,正中那些觊觎亚洲女性、有「黄热病(yellow fever)」的美国人的下怀。 我的汽车喇叭里放着强尼?卡许(johnny cash)的《火焰之环(ring of fire)》,并不仅仅是因为我爱听他的歌。我放这首歌的目的是:如果一个年轻的中国女孩听着惯例来说老一辈的白人男性才会喜欢的经典曲目,这种古怪的反差感会令人记忆深刻,也能有效地对美国人释放出一个信号:我对他们的文化并不是一无所知,和我约会聊天不会干干巴巴、无话可谈。如果有人想要和我搭讪,这件有趣的小事也能给他们提供破冰的话题。 学校很小,地下车库里的豪车倒是很多——这种野鸡学校确实容易吸引有钱但无能的中国富二代,而这些人恰恰是我要避免的。他们通过国内三本院校的2+2合作项目来到这里,一般都会选择在镀完一层薄脆的金之后便回国混日子,与我的计划完全相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页 大学四年,我没少和这类人切磋。我对游手好闲的二世祖的态度,从一开始诚惶诚恐进展到后来轻易拿捏,不过短短半年的时间。虽然有把握能让他们认识我不出两个星期便付出很多金钱,但我当前首要的目标不是捞钱,而是得到美国绿卡,这是他们给不了的。 实践出真知,有了足够的样本积累,我便能很轻易地将人标籤分类,然后套用进我摸索出来的与之相处的公式。 虽然目前我对美国男人还没什么经验,但我相信天下的乌鸦一般黑,他们很快也会被我玩弄于股掌之中。 停好车,跟着手机上的课程表,我走到了一楼的新生迎接教室。学校不大,走廊里面挂满了电影海报,还有来这里演讲过的好莱坞编剧、导演、演员与校职工的合照和签名。餐区的深蓝色椅子上坐着三五成群的学生,好像是在讨论剧本或者拍摄时间表,一个个煞有介事的模样让我想笑——他们好像并不清楚这所学校根本无法让他们进军好莱坞。毕业后他们大多要去当服务员和跑网约车,一个个还沉浸在幼稚的电影梦里自我高潮,真是愚蠢得令人髮指。 我在内心里翻了个白眼,推开了目标教室的门。 第5章 第三章所谓爱情这个拙劣的游戏(上) 每到一个新环境里,我最期待的就是人们目光的洗礼。 新生入学指导会在位于负一楼的一个大型阶梯教室里。学校里冷气开得很足,我感觉有些凉了。虽然包里带了一件小外套,但是为了令人惊艷的亮相,我拒绝在吊带裙外罩上任何衣服。 我故意走前门进入教室,这样能最大程度地将更多人的注意力吸引到我身上来。果不其然,推开门的一瞬间,教室里热火朝天的谈话声稍稍冷却,屋里坐着约莫七八十个人,有超过半数的眼神投向了我,那些一开始没看过来的人们也大多被朋友用手肘碰碰以示提醒。一众不同族裔的男男女女眼中流露出与我初中、高中、大学同学们别无二致的神情,我更如吃了定心丸般愈发自信——人性果然都是差不多的,就算是横跨一个大洋也不过如此。 我特意来得比较晚,方便多些人能在我进门时看见我。剩下的座位已经不多了,我作出一副无视众人目光的样子,气定神闲地扫视房间,最后选定了靠中央的一个座位。那位置一边靠过道,另一边坐着一个小个子捲髮黑人姑娘。选中她,是因为我进门时她正在和四面八方的许多人说说笑笑。我需要一个会主动来和我搭话、并将我介绍给更多人的社交能手,这样我便能毫不费力地拓展更大的圈子。 不是我不愿主动和人交流,从小学到高中我一直是群龙之首——乍一看一唿百应、风光无限,但维持圈子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是很高 的。无论是组织活动还是联络感情,所有的重担都会自然而然地落到领头人肩上,领头人的一举一动也会完全暴露在信徒们的八卦里。这会耽误我很多事情,比如学习,比如写作,比如……约会。本科开始后我特意没有再当前唿后拥的那个「社交女王」,便是为了给自己多留些时间和,去填补那些不大方便公之于众的野心。 但是,如果当蜂后身边那位略显神秘的密友,那么只需要对蜂后一个人稍稍用心,便能将她辛苦获取和维持的社交成果坐享其成,且少了许多被人打探隐私的风险。 女孩是巴西人,名字叫阿莱因(aline nakata vargas)。她个子不高,约莫一米五八的样子,脸颊肉嘟嘟的,一双圆熘熘的黑眼睛流露出精明的神色。她身材虽小但结实,黝黑的肌肤凸显出肌肉线条,蜷曲的黑髮在脑后扎成一个丸子。见我在她身旁坐下,果不其然,她主动向我问好。 我先告诉了她我正式文件上的中文名字,接着说可以用英文名称唿我,克洛伊(chloe)。这个名字是我用心起的——我的真名叫秧秧,「克洛伊」在英语中有指代春天新发芽的树苗的意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克洛伊」比「夏知澜」更能代表我。 况且,「夏知澜」是夏浚译和李菲菲给我的名字,我想在可能的最大程度上摆脱它。 阿莱茵带着我加入了身边一圈人的聊天之中。这个学校留学生很多,新认识的几个人里只有一个年轻男孩是美国人。他对我的兴趣昭然若揭,但我只要稍加打量便知道他并非我的目标类型。他虽然有美国国籍,长相也有些小帅,但太过年轻的男人是很难愿意结婚的。 许多期待婚姻的傻姑娘早早地将自己与一个年轻男人绑定,陪他走过他不想安定只想四处留情的七八年,最后因为对方久久不愿给出许诺而在争吵中将彼此的感情消耗殆尽,只得竹篮打水一场空地离开;然而还没过两年,男人便光速找了一个各方面都还算合适的适龄女孩结婚,并美其名曰「遇见了真爱」,搞得那个曾经与他相伴数年的女孩陷入对自身价值深深的怀疑之中。 这种例子并不鲜见。然而,如果从那个男人的角度来看,其实根本没有是不是真爱的女人,只有玩没玩够的他自己而已。 我没兴趣也没时间和任何人耗七八年,我要找的是已经准备好和「合适的女人」安定下来的男人。 男孩接下来说自己背了十几万助学贷款的事实更加肯定了我对他的判定,这种赔本的生意我才不做。我不对他释放任何暧昧信号,只是客客气气地和大家聊着天。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页 巧的是,阿莱茵和我竟是同班同学。我们赶紧交换了what’sapp帐号,并约定好到时候上课坐一起。她性格很好,很会找话题,我俩一时间聊得热火朝天。正在我们说到各自本科学习的专业之时,一男一女两位老师推门进来了。 老师们给大家都发了一份新生入学须知,讲了许多规则。有一条规则是特别针对国际生的:缺课和挂科如果超过一定程度便会被劝退及註销签证。我认真听着,但不甚在意——虽然我来洛杉矶的首要目标是找个丈夫,但写作也是我热爱的事情。我会保持自己从小到大的优良传统,当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 这学校虽然名声一般,但好歹开在好莱坞旁边,在这里学编剧有地理优势。这群老师身上也必然有我能学到的东西,我想不出任何理由要缺课和挂科。我虽然喜欢利用男人,但这并不代表我要搞得自己离了他们便不能生存,精进自己与让男人出血并不冲突。 有些女人太过善良,认为「独立女性」就要自力更生,不好意思既要又要还要。她们用极高的道德标准要求着自己,殊不知社会上的男人为了出头都无所不用其极。然而,我从心底清楚自己并非善类,也不稀罕当好人。我就是一个虚荣且贪婪的女人,这让我感到安全。 学校有六个专业:制片、导演、编剧、表演、纪录片和动画制作。其中导演系中国学生最多,几乎都是通过国内三本院校的合作项目而来的。我扭头看了看那群中国留学生,他们坐在左前方的角落里,身上穿着烫有金色翅膀和「boy」和「london」字样的黑色皮质薄外套,戴着夸张的套头耳机,吊儿郎当地窝在椅子里,双腿以最大的角度岔开并抖动着。只从他们的后脑勺和坐姿中,就能判断出其与我之前在深圳酒吧里遇见的那些一掷千金且内心空虚的富二代们别无二致。 本科的时候,我深受这类人的喜欢。在他们眼中我是完美的未来妻子——家境富裕,长相姣好,成绩优秀,喜欢出门小酌玩闹但并不放浪形骸。他们常常向我倾诉一些半真不假的远大志向,说想要脱离父母的控制去成就一番伟业。他们编织这些说辞并不是为了给我画饼,而是为了欺骗他们自己。在这样虚幻的叙事中,他们得以相信自己并非毫无追求、一无是处。 我不吝啬于鼓励他们的痴人说梦,这对他们来说是弥足珍贵的。他们并不缺捧臭脚的女生,但那些女生多是小门小户的孩子。他们也不傻,心里门清她们的夸奖大多是因为没有见识,或是有心攀高枝。这就是为什么我对他们的肯定会显得分量十足,且极其稀罕——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这种条件的女生愿意对他们的胡说八道予以重视和夸赞。 因为害怕失去唯一能给他们带来心理满足的人,他们往往对我出手大方。我塑造出公主一般的富家女的形象,也使得他们也不敢用便宜货打发我。因为他们的灵魂太过单薄,控制起来实在是缺乏挑战,也因为他们为掩盖一事无成的自卑而滋生的脆弱自尊日益膨胀,和他们的相处既索然无味又令人疲惫。到后期,好几次连善于伪装如我都忍不住要发火。他们成了我最讨厌的一种人。 不过也要感谢他们,如果不是那次和一个二世祖喝了顿酒,我也不会萌生来美国读水硕以逃离夏家的想法—— 正当我要回忆起那个使我的人生骤然转向的夜晚时,后门被推开了,发出「吱扭」一声响,引得众人都回头看去。 走进来的是一位珠圆玉润的异域美人。她约莫一米七五,肌肤是如蜜糖般的小麦色,棕褐色的波浪长发垂到胸前,墨绿色的天鹅绒布料连衣裙勾勒出纤细的腰和丰润的胯,只是简单地行走便有种摇曳生姿的韵味。发现自己打断了正在进行中的入学指导会,她有些抱歉地笑笑,浓密眉毛下睫毛忽闪的眼睛如氤氲了一层水雾般欲语还休,英气十足的小方脸上偏偏长了个可爱的短翘鼻子和圆乎乎的厚嘴唇。她的面庞集结了端庄、性感、俏皮和神秘几大元素,美得层次十足,令人捉摸不透。 一定是个演员吧,这样的长相和气质,很可能会红遍好莱坞。 不光是我惊艷于她的美貌,身边所有人都悄悄地骚动了,那声响比我刚进来时的一剎寂静要热闹太多——她太美了。我的这点小漂亮和她比起来,简直是萤火虫的星点光芒遇上光华绝伦的皎洁皓月。 她低调十足地在就近的椅子上坐下来,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本子和一支钢笔,和周边都用电脑或平板记笔记的年轻学生们不同,有一种老派作风。她看上去大约三十多一点,这个年龄来电影学院学表演,我不由得对她生出了一丝敬意。 「一会儿结束后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出去?学校旁边有一家提基(tiki)酒吧,也有一些小吃。」阿莱茵问我。 社交女王开始发挥她的价值了,我微笑着点头答应。虽然身边这一圈人里没有我的目标,但不代表他们之后会交的朋友里也没有。 我不受控制地回头看了下刚才进来的那个美人。她正低头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一缕髮丝垂在耳边轻轻晃荡,让人想伸手为她绕到耳后。 「她长得好像莫尼卡?贝鲁奇。」阿莱茵顺着我的目光看去,「不知道是不是义大利人。」 我说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刚才进门的模样确实让人仿佛置身西西里的海边,吹着夹杂些许砂砾的有点咸味的徐徐海风,闻着盛夏果实饱满到有些微微腐烂的甜腻香气,听着单弦琴拨动空气时发出的舒缓的奇妙共振……竟有人的美会有这种力量,我二十几年来还是第一次遇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页 可能是感受到了我过于直白的目光,她从笔记本中抬起头,眼神 撞上了我的视线。我情不自禁地用嘴型缓缓对她说:你真是太美了。她看明白了,皱了皱鼻子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 第6章 第三章所谓爱情这个拙劣的游戏(下) 老师没有过多废话,将重要的事情讲完,剩下的便让我们自己回家去看材料。我背起包,跟着阿莱茵和一众学生走出门,却看见一个中国留学生奇怪地看了我一眼。那男生个子很高,足足有一米九几的样子,面庞白皙,梳着刘海,单眼皮的眼睛里有种忧郁的意味。我与他眼神相碰,继而若无其事地转开——我知道他想认识我,但他并不是我的目标。 人只有心无旁骛地盯紧自己想要的,才有最大的可能将其收入囊中。 听说我有车,阿莱茵和其它两个男生跟着我走,剩下的四个人去坐另一个男生的大吉普了。在地下室看见我的敞篷玛莎拉蒂时,阿莱茵露出了激动的神色,说这还是她第一次坐敞篷车。我让她坐在前座帮我指路,不一会儿就到达了目的地。 第一次来洛杉矶的酒吧,这一家提基吧和我之前在深圳去过的所有酒吧都不一样。门脸很小,一旁是原木高桌和灰色石砖墙壁拼成的露台,有几个人坐在外面抽菸。虽然才六点不到,但室内光线被刻意调暗,雕花灯笼里的假蜡烛担起了照明的重任。几棵椰子树划分出卡座和吧檯等不同区域,吧檯上方的小亭子盖着一层厚厚的稻草。所有的桌椅都由木头制成,墙上挂了船锚、救生圈和椰子壳等具有海岛风味的装饰。吧檯一侧的垫脚台上还放置了一个卡拉ok点唱机,上方悬挂着迪斯科灯球,等待醉酒的人上去大放异彩。 时间还早,没什么人,我们找了个靠窗的卡座坐下。因为一会儿要开车回去,我便点了个无酒精椰林飘香。等酒的时候,那个对我有好感的美国男孩总是问我各种问题,桌上的人水杯都空了他也只帮我一个人倒,意图明显得大家都有些尴尬了。我尽量不和他对上眼神,心里生出了许多烦躁。 他鞍前马后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初恋。 我第一次谈恋爱是在高一。虽说现在看来那是两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在过家家,但一开始的我还是真情实感地心动了的。 我的初恋名叫黄海伟,每个人成长的过程中应该都会认识一个「伟哥」,他一定是我们全校人生命中最亮眼、能比别的「伟哥」都令人印象深刻、于是提起「伟哥」便只能想起他的那一位。 我们不同班,我在文科重点班,他在理科重点班,相识是通过一次学生会竞选。我虽然本身对当什么干部没有任何兴趣,但从世俗的标准衡量,这可以增添一个人的价值,所以我肯定要去凑个热闹。我竞选的位置是学生会主席,他也是,最后我们俩都败给了教导主任的侄子。我成了宣传部长,他成了体育部长。得到委任的那一天,我们俩不约而同地看向对方,又看了看那位「关系户」主席,再看回对方。他撇了撇嘴,我翻了个白眼,我们逗笑了彼此,于是那天放学便约着去吃了牛奶芋圆。 我们没有马上开始谈恋爱,在手机上暧昧不明地聊了有大半年。那时,我还没有发现夏浚译和那些女人的通信,所接受的关于男女的教育都来自李菲菲。她教我信仰爱情,崇拜男人,所以我是捧着一颗真心去和黄海伟谈天说地的。除了我其实是被收养的事实之外,我什么都和他聊、都告诉他。他有时会及时回我,有时不会,等他信息的时候我心中总瀰漫着一种说不清的酸涩和苦楚。 我们两个都可以说得上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高大帅气学习优秀的他,美丽开朗成绩优异的我,追求者都不在少数。我一直默认我们会发生点什么,于是对所有男孩子的示好都敬而远之。他却和他班上的一个漂亮女孩走得很近,还问过我她生日他该送些什么样的礼物。 后来,听说他们在一起时,我还一度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失恋的心碎滋味。现在想来,真是幼稚得可笑。 我这人有个打抛弃我的娘胎里带出来的脾气,就是不允许任何人让我吃亏。只要受到一丝伤害,我一定会铭记在心底,等着有一天能加倍奉还。所以,当黄海伟和那个女生闹翻了来找我时,我并没有冷冷地将他推开,而是笑眯眯地答应了他要和我在一起的提议。我打算先将他握在手心,至于如何将他带给我的折磨还给他,这个可以从长计议。 在与黄海伟的恋爱中,我很快便摸出了和男孩子相处的诀窍——重点就在于不能对他们太体贴,不能时时刻刻记挂着他们。之前我恨不得在路上见到一朵漂亮的花都分享给他,他却投入了那个对他送的礼物嗤之以鼻的女生的怀抱——确实,那礼物是我故意提议的女生最不喜欢的东西,但黄海伟在被她鄙夷之后的不肯放弃也很能说明问题了。 我有几次忙着学习没来得及回他的信息,却意外发现他会因为我的忽视而更加主动地示好。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刻意不理他,从原本的善解人意,变成忽冷忽热且时不时耍个公主脾气。我在他身上试验着自己的猜测,如同所料,黄海伟在我的阴晴不定中变得越来越黏人。胜利来得太过容易,这令我有些厌倦,于是我开始和许多别的男孩说笑玩耍。 这一下子可好,黄海伟变本加厉了起来。他不光是粘着我,还对我身边的男孩子们生出越来越多的敌意。他下课就跑到我教室门口找我,中午吃饭必须要坐在我身旁的位置上,且故意在有许多人的地方亲我的脸颊和摸我的头。那时候,就连副校长都知道有两个高一的孩子在毫不避讳地谈恋爱。老师找我们谈了一次话,但碍于我们成绩很好,平时学生会的工作也挑不出任何毛病,于是只能让我们低调一些,不要影响到其他同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页 我乖巧地点头,并在离开老师办公室后甩脸色给黄海伟,让他以后不许再在别人面前缠着我,少来找我,周五放学后在校门口等着就行了。黄海伟竟然哭了,说看不到我就不安心。我看着眼前哭哭啼啼的他,想到之前那个头仰到天上不稀罕理我的骄傲男孩,终于意识到男女关系实质上只是一种博弈,比的就是谁更有价值、有更多选择、更加不在乎失去对方。 就是那个高一结束的暑假,我发现李菲菲奉为天神的爱人夏浚译竟然偷偷和数十个女人维持着骯脏龌龊的肉体关系。这让我更加确定,所谓「爱情」只是一块财色交易的遮羞布,它给动物性慾望披上一层文雅的外衣,让人类得以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和交配的猿猴还有那么点区别。也就在那时,我对李菲菲的敬佩轰然倒塌,她在我眼中从一个御夫有术的恋爱王者跌落为被蒙在鼓里还沾沾自喜的蠢材。 这种轻蔑同时延伸到了黄海伟身上,我自觉窥见了男女关系的真相,他却还是傻乎乎地沉浸在所谓「爱情」之中的愚昧高中生。认定我们并不在同一水平后,他那张本来帅气的脸变得愈发碍眼。我不再愿意和他玩爱情游戏,但也没忘了要报復他的事情。我瞅准时机,打算在最能将他一击溃败的时候顺手把他甩脱。 我的初恋结束在高二上学期。那是一个周六,黄海伟要去为篮球校队打市里的比赛。作为主力队员的他,一大早便发了微信给我,要我去看他打球。我当然不去,那时候我已经很烦他了,他越是对我嘘寒问暖,我便越看不上他的谄媚样子。于是我回,我生理期来了,肚子疼,不想出门,并让他别再给我发信息。 没想到,十五分钟后,黄海伟竟打车来到了红树湾,提着红糖姜茶出现在我家楼下,比赛也不打了,就要来照顾我一天。他那张多少同学都觉得以后可以去当明星的脸上,写满了小心翼翼的忧心、恳切和爱恋。他好似一只邀宠的小兽,彻底将肚皮暴露在了我面前。 看着他全不设防的模样,我心知伺机已久的时刻来了。于是我拍开他将红糖姜茶举到我面前的手,冷笑了一声,说,你这么做是为了让队员和老师都觉得你是多么好的男生,而我有多耽误你吗? 他慌了,语无伦次地解释他没有那个意思。我当然知道这并非他的计划,他那小脑瓜单纯得很,根本料不到这讨我欢心的举动却成了我报復他的垫脚石。我冷冷地和他分了手,一股脑地将他曾经带给我的一星半点伤害变本加厉地还到他身上,看着他痛哭流涕且为了我自毁前程的模样,我感觉到了一 种前所未有的爽快和胜利。 黄海伟是我的起点,之后我便在一个又一个男人身上锻鍊和毕业,变得愈发会掌控人心,愈加懂得不同的男人想要的有什么不同、又有什么相同。大学的一个假期里,有次我被李菲菲喊回去陪她。正在我们看电影时,一个富二代开着迈凯伦来家楼下等我和他吃一顿饭,李菲菲心智单纯地催我快打扮好了下去见他。她不明白,抻得越久,我在这个男人身上捞得才越多。那种二世祖没有什么正经事情,追女孩子就是他们的事业,女人是他们的勋章和奖盃。女生越难追,才越能让他们感受到自己那点可笑的「价值」。 说来滑稽,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和多少男人约会过了,但真正公开的恋爱却只有黄海伟一人。不是我喜欢给自己立冒牌贞节牌坊,而是这个世界需要我矜持。我永远不会让身边的圈子知道我在多少男人身上耍过花招,被任何人问起感情过往,我的回答都是「只有高中不懂事的时候谈过一段」。 很多男人惊讶于我有这么好的条件经歷却如此空白,我都以「家里管得太严」为由将他们搪塞得深信不疑。他们永远不会猜到,我是花了多大的力气去隐瞒了怎样的骯脏,才得以使自己的外在面貌看上去如此这般纯洁无瑕。 来洛杉矶,我也准备好了一套说辞。我不能对美国男人说只谈过高中一段,他们和中国男人的想法不同,会认为大学四年都没有恋爱过是非常怪胎的一件事。所以我打算,把大学里的和不同男人的全部经歷美化成一段最后以我受伤为结果的长期感情。这段粉饰过的爱情会呈现出我体贴、浪漫、深情、忠诚等并不存在的美好特质。 而且,我不会只当纯洁的圣母,我会将一些奔放的情色过往也杂糅进这段杜撰出来的感情里面,以暗示我的目标人选:如果一辈子和我在一起,花样是会多到你绝对绝对不会无聊的。这样完美的女人,男人不可能没有娶的欲望。 我胸有成竹地喝了一口无酒精椰林飘香,愈发觉得胜券在握。此时的我,还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一件怎样意料之外的事件,以至于我的全盘计划将被彻底粉碎得连渣也不剩。 第7章 第四章捞女很容易当吗(上) 清晨对我来说是痛苦的。 并不是不喜欢一天的开始,恰恰相反,每天睁眼我都有十二分的动力要投入到生活中去。我讨厌的是步入阳光前要完成的繁琐复杂的保养仪式,一如每天睡觉前般让我觉得筋疲力尽。 醒来后,我要先将脸上前一晚涂抹的睡眠面膜洗去,再敷上厚厚的焕肤面膜。然后到厨房烧上开水,以便一会儿随水吞服六种保健品。这些保健品的目的不是保证身体健康,而是保持皮肤紧緻肤色均匀、头髮黑亮柔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页 我赤裸着身子上秤。如果比前一天重了,即便只是几两,那也是一个灭顶的打击,意味着今天我要在粒米不进的痛苦中度过。如果体重没有上涨或者轻了,那便得以用食物秤精确地称出早餐的分量,精确到克数,多一粒南瓜籽也是不被允许的。吃完保健品和早饭,要进行四十分钟的运动。运动类型也是精心考量过的,要练细腰肢练翘臀部,不能练大腰侧肌和斜方肌。 运动完后去洗澡,在洗髮水里滴上几滴迷迭香精油,起好泡,才能放心地涂抹到头皮上;脸上的面膜洗掉,全身用磨砂膏去了死皮,这个澡才算洗完了。洗完澡便要进入复杂的护肤程序:各种乳液,各种霜,各种精油,只要最近新出的贵价产品定要招唿到脸上去;身上也不能落下,每一块皮肤都仔细涂上润肤露,要花去五分多钟的时间。好不容易护肤结束,也不能忽视了头髮,要在半吹干的发尾涂上雪松精油。 保养结束后,要配合今天会出席的场合和将见到的人,精心挑选合适的衣服。穿好衣服后是长达一个小时的化妆时间,用各种技法将妆化得精緻漂亮但看上去毫不费力,为的是达到别人眼中「天生丽质」的水准。最后是髮型,用电吹风和捲髮棒搭配着衣服做出合适的髮型,喷好定型喷雾。最后,挑选好合适的首饰、合适的包、合适的鞋,才能出门。 晚上回到家后,无论有多累、多想往床上一躺了之,我也要仔细地卸去妆容以免残留。洗完澡吹完头髮后还不算完,要在全身抹上一层又一层的护肤品。特别是双腿,以免出现鸡皮肤。晚间的工序比早晨更多——眼霜、颈霜、手膜、脚膜、发膜……这么说起来,早上的那一套反而算得上是轻松了。体重也是要称的,如果超过了平时晚间的标准体重,那就说明这天白天吃得太多、太重口了,这一夜便要在自责和悔恨中度过。最后,我将自己裹进丝绸的睡衣,板正地躺进床里,即使进入了梦乡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翻身,以免乱动蹭掉脸上和身上昂贵的护肤品。 这一套是李菲菲教我的。 无论对李菲菲游手好闲的生活有怎样的偏见,在这一方面我还是很佩服她的。她数十年来如一日地打理和维护着自己,将自己变成了一件精美的工艺品。每次被夏浚译带着和她一起出去参加活动,我都能看出她和那些同龄的太太之间的差别。夏浚译的「好友」们总会对李菲菲投去贪婪的目光,欲盖弥彰,有些甚至是不加掩饰的。夏浚译为别人觊觎他的妻子而感到自豪,李菲菲也昂首挺胸地享受着那些目光。在夏家夫妇眼中,不怀好意的眼神代表着对他的财富的艷羡和对她的价值的确认。 在成长过程中,我也逐渐地将他们的这种价值观内化成了我的。路边男人沖我投来上下扫量的眼神时,我从不觉得害怕和噁心,只觉得满足,心想:今天我的魅力分毫不减。如果那男人在路过我之后还要回头来看看,那更是让我感觉自己得到了莫大的肯定。我知道你肯定觉得我神经病、心理变态,但别忘了,他们越想要得到我,我能捞到手的金钱才更多。这和你被上司夸工作能力强时感到开心,是同一个道理。 有一次,我们和夏浚译的合伙人吃饭,合伙人的妻子是一位身材走样的gg导演。她迟到了,风风火火地出现,将一个装满文件的大包往一边的地上一扔,灰色短袖的腋下和领口都汗湿了,坐下来时的三层肚皮被棉布衣服勾勒出清晰的轮廓,略微泛油的头髮不修边幅地扎了一个松垮的马尾。她喘着粗气,有些抱歉地说,刚刚从拍摄现场回来,来晚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合伙人嫌弃地看了看他的妻子,又看了看李菲菲,其心思昭然若揭。李菲菲在他的目光里骄傲成一朵太阳花。 李菲菲在这方面是我的楷模。我悉心学习着她的精緻,她也因为我的崇拜而感到欣慰和自豪。但是我想不通的一点,是她为何能如此享受地完成这一切,而我却觉得力不从心。 我常常羡慕那些随心所欲的姑娘们。洛杉矶的街上有很多这样的女孩,她们穿一条牛仔短裤和一件吊带,连眉毛都不画,头髮随意扎个丸子,戴着眼镜就能出门去上课。她们年纪轻轻脸上便已经有了笑纹,这是李菲菲绝对会摇头皱眉的。但是她们不用每天早上早起三个小时只为了维护自己的皮囊,她们刷个牙洗个脸便能冲进阳光里享受清晨。虽然羡慕,但我却万万做不到像她们一样。我无法放弃对自己相貌的保养——要去争取男人的眼球,外貌说得上是最重要的一环。 我并非不清楚这种行为是在自我物化,好好的姑娘却要把自己搞成一件商品,这必定会使人扼腕嘆息。但实事求是地说,哪个女人不是出来卖的呢?站街是卖,谈恋爱是合法卖,结婚不光卖身体还卖子宫,条件差些的还要卖劳力。如果不进入男女关系,只专注于工作,那就能独善其身了吗? 想得太美。酒局就喜欢这些没有男人撑腰的单身女人,被老闆带到饭桌上,以「歷练歷练」为藉口,成为一客开胃点心、一道下酒菜、一份餐后甜品。就算挺起腰杆来不去酒局,那也会被放到招聘gg上,被拉去联谊,被男同事言语调戏。现实中的女人左右逃不过成为男人的客体和资源的命运,毕竟游戏规则便是如此,只要选择活在这个被男人掌握着的俗世里,女人就别想不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页 既然都要卖,为什么不卖个好价钱? 凌晨五点钟起床,挑好鞋包时已经是八点十分,离上课还有三十分钟。虽然住得离学校很近,走路大概二十分钟就能到 ,但我还是选择了开车,旨在让更多人知道我开的是一辆玛莎拉蒂。 在学校的地下车库锁车时,旁边停着的奔驰大g上下来了一个还挺帅的中国男生,戴着克罗心项鍊,一看就是标准的弄潮儿。我们眼神相碰,他好像要开口打招唿,但又拽拽地移开视线,故意装酷。我在心里笑他的段位有多低,此刻我只要稍稍一展笑颜他便会贴上来,但我懒得。他不能给我带来美国身份,我理他呢。 这是我来到洛杉矶的第十三天。 今天,学校正式开始上课。我一早照例给李菲菲发去一条问好,她仍然没有回我。她不回我,我乐得清闲,并不担心什么。反正有视频在手,夏浚译不敢断了我的供。但表面功夫我还是会做,在问好的信息中请求李菲菲回我,说我很想她。我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夏浚译来问责我为什么不哄着她的心上人,那样他也麻烦我也厌恶,没有必要。 第一节 课的教室在三楼,以黑泽明命名的一个房间。推门进去,里面一共坐了六个人,我竟一眼看见了新生见面会上的那个美人。 她长得那么好看,竟然不是演员,而是编剧?看见我,她勾勾嘴角笑了笑,细碎的金色阳光洒落在她棕色的眸子里和发梢上,那一瞬间我好似被拉进了电影的慢镜头中。 「克洛伊!」阿莱茵沖我招招手,让我坐到她旁边去,正好在美人的后排。我过去坐下,自然而然地与阿莱茵一起和美人攀谈了起来。 美人的声音低沉沙哑,转音时带着点甜味,语调优雅,说到高昂处像在唱歌。她名叫伊维塔(ivetta maria constantino),确实是西西里人。她今年三十二岁,只身来到洛杉矶读编剧专业。不是为了闯荡好莱坞,只是想「体验一下在洛杉矶读编剧的生活」。 我问起她之前是做什么的。她笑笑说自己没有过切实的工作,一直在巴黎的各个艺术画廊之间辗转周旋;也曾经在荷兰的某个山庄里居住过几年,主要为了静下心来画画。阿莱茵听了,好似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双掌一击,感慨道:「喔!你是『信託基金子女(trust fund k)』,对吗?」 阿莱茵问这个问题实在是有些唐突,但伊维塔没有露出被冒犯的表情,只是说:「原来有这么个特别的称唿啊。」 「这个班上有钱人真多。克洛伊开玛莎拉蒂,伊维塔又有信託基金。」阿莱茵转过去自顾自说道,声音不小,班上的其余三个人都往她这边看了看。阿莱茵藉机问了大家的名字。 班上有两个美国人,都是已婚的男人,在我眼中他们的存在便不大重要了。另外一个男人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约莫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是个白人,名叫贾克(jacques nicollier),戴着个鸭舌帽,张口便是「这个世界的贫富不均问题已经病入膏肓,种族问题也是」。我好奇地回头看了看他,正好对上他的眼神,棕色瞳仁里翻涌的是激情与愤慨并存的澎湃。 我还从未遇见过贾克这般人等,伊维塔对我来说更是一个超出认知的存在,就连阿莱茵好似也不是我以为的情商高超的社交女王。他们于我而言都是陌生的类型,目前还无法被贴上标籤。这让我感到挑战十足,顿时来了兴趣。我好似游戏里刚刚晋级的小人,开启了全新的地图,解锁了和以往全然不同的角色。 「玛莎拉蒂来自我的国家喔。」在大家热烈地相互认识的间隙中,伊维塔扭头对我说道,「你为什么喜欢这个牌子呢?」 第8章 第四章捞女很容易当吗(下) 虽然我的英语水平足以流利地表达「我对这个牌子没有特殊感情,只不过它能让我看起来比较富」,但这话实在是摆不上檯面、不好说出口;再加上伊维塔温柔的眼睛不知怎的看得我有些害羞,于是我只得含煳地吐出一句「它很漂亮」,便赶忙低头装模作样地看课程表去了。 课程表里的内容让我有些意外。本来选择这所学校只是为了获得进入洛杉矶的钥匙,使我得以合法地呆在这里觅一个良婿,但没想到这些课程看上去还蛮有趣、蛮专业的。这让我精神一振,对在洛杉矶的日子生出了一些除却约会之外的期待。 我是去年六月份决定出国的。那天晚上,我答应了一个荷包还算鼓囊的科技公司小老闆的约会请求。我和他在展会上认识,他不停地感慨,说没想到能在科技展上遇到像我一般美丽的女孩,还以为去那种地方的都是急着发财的穷屌丝或怪异肥胖的臭宅男。他尝试用这番自以为幽默实则双向性别歧视的话逗笑我,丝毫未觉把自己也骂了进去。我表面上咯咯笑着,内心里忍不住对他的愚蠢翻了好大一个白眼。 他以为遇到我是偶然,以为我真心对科技展感兴趣,实在是心智愚弱。我深知那类展会上有许多公司在起步阶段的初创小老闆,就如他一般,白天面对几十张员工嗷嗷待哺的嘴,晚上还得陪投资人奴颜媚骨地喝酒吃饭。他们既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又捧着一颗伤痕累累的自尊心。这样的男人,如果经过了天使轮投资,那是急需有一个女人来花他的钱、听他吹嘘、给他捧场的。 他们需要在女人身上确认自己受过的一切委屈都是有意义的——通过和女人讲她没听过的科学技术或生意手段来找回智商上的优越感,通过给女人赏赐及施捨贵价礼物来重获精神上的主体性。这种男人虽然长期看来不一定有钱,很多在天使轮之后不过一年便会背上沉重的债务。但是,我本就不需要长期饭票,我只需要几个包、几双鞋、几笔转帐,充充门面,仅此而已。所以,去科技展遇到他并非偶然,我做事都是提前思虑过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页 上大学后,我不愿和任何人当太过亲近的朋友,就是害怕他们能嗅出我一身名牌背后的真相。那些未经世事的傻同学们都以为我的钱是父母给的,被学校的公子哥追也是门当户对;且我还矜持地不愿答应,是个洁身自好、眼界心气都很高的的真正的富家女。他们哪会知道,在深圳那种物价的地方,夏浚译每个月给我的生活费不过四千块钱。 四千块在学校生活确实宽松,但如果要买奢侈品那便是杯水车薪了。我当然不会主动问他要更多的钱,我不是他的血脉,哪有任性的资格?就算大一下的意外发生了之后,他也没有另外给我任何补偿。我能理解。一张他本就不想带回家里的嘴,现在已经十九岁,成年了,给她付大学学费和每个月四千块钱已经是额外的支出。他的想法合情合理,无可厚非。 李菲菲偶尔会在逛街时想起我,给我买裙子、化妆品和包。但是她的这种关爱来得实在是太偶然了,没办法支撑起我在学校的人设。我从来都信奉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不会等着谁来决定我的处境该是如何。 本科的时候,只有一个女孩子和我关系还算近。我敢让她稍稍靠近的原因,是她太淳朴天真了。她坚信我是一个父母极其宠爱的小公主,生活幸福,想要的一切都唾手可得。她眼中的我,简直是我眼中的李菲菲。 我带她去夏家。夏浚译和我都是极其自恋的表演型人格,这一点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却极其相似,李菲菲自然是沉浸在我们家庭和睦的美丽幻象中。我们「一家三口」给那女孩上演了一出完美的亲慈子孝,她之后没少和身边的同学们表达对我家庭的羡慕。这很好,她主动成为了我的喇叭,让我塑造的人设有了个出自他人之口的侧面证据。大学四年,她一直以为我消失的时候都是回家去当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了,对我其实是去见不三不四的男人的事实一无所知。这种我被父母溺爱的假象让爹不宠娘不疼的她越来越嫉妒,发展到后来,她在毕业前夕彻底地疏远了我。 她不再与我相伴的时候,我意料之中地觉得得意,却又意料之外地有些失落。得意很好解释,我悉心扮演的形象竟然能让与我最亲近的「朋友」笃信到嫉妒得发狂,这对我来说是多么大的肯定啊。但我没想到自己竟会有些小小地难过,暑假几次想要发信息给她,约她在我出国前见一面,但都用理智克制住了。这个行为毫无意义。弱者才需要感情上的慰藉,强者应该两眼只盯着目标,心无旁骛才对。 我总是会聊着聊着就扯很远,我猜是人性害怕寂寞和想要表达的弱点在作祟吧。这些话我没有别人 能讲,也就只能和你说说了,希望你不会觉得太过厌烦。 刚才在说什么来着?对,决定出国的那天晚上,我和一个科技公司的小老闆去福田购物公园的一个酒吧喝酒。和他聊天还没半个小时,我便发现他表面上是正在筹天使轮的小老闆,但本质上只是他爸爸的傀儡,这让我顿时失去了兴趣。因为二世祖我已经约会过很多个了,掌握他们对我来说已经是手到拈来,在父亲的强权下他们能拿出的钱财也实在有限。这个夜晚霎时间变得挑战尽失、寡淡无味。 我百无聊赖地喝着酒,很少再像刚开始那样热情地搭话。他看出了我的兴味索然,不甘心地开始讲很多故事,企图重燃我的兴趣。男人使出浑身解数博人眼球的模样真的很好笑,像一只灰扑扑的大公鸡往身上贴了鸡毛掸子去装孔雀开屏一般。我愈发觉得没意思,正在考虑用什么藉口熘之大吉之时,却不料被他讲的第三个故事吸引了注意。 他和我说起前女友。当然,这个女人在他的口中又美丽又聪慧家境又好,「和知澜你比较起来不相上下,但是她的腿比你更长、胸比你更大一些」。在他的叙述中,这个女人对他掏心掏肺,但是因为他创业太忙忽略了她,所以她出轨了。 讲到这里时,他晃晃脑袋里的水,使劲让其从眼睛里流出来,假作为两滴眼泪。他一副为了两人的未来奔波忙碌却被枕边人背刺一刀的苦情模样,拙劣的演技使我差点笑出声音来。为了掩饰笑意,我捂住嘴,假装惊讶且同情地说,啊,那她太过分了,幸好你们分手了。 是啊,是啊,幸好。 希望她以后不会来纠缠你。 「不会的。」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她已经去加拿大了。」 他告诉我,那个女孩去加拿大读了个研究生,然后嫁了个当地人,在那边定居了。描述这件事时,他的语气里全是不以为然的厌恶和自以为是的狭隘:「我看她的脸书,好像是嫁给了一个农场主。种地的农夫她都不嫌!不就是想要个国外的身份?女人真是什么脏事都能做出来!」 骂骂咧咧地讲完后,他勐然意识到我还在身边,我也是个女人,于是赶紧找补「你不一样,你一看就是个好女孩」。他的语气里充斥着高高在上的审判感,大法官听了都要马不停蹄地让位。但对这种男人的要求不能太高,以他的智商和情商来说,能意识到自己的话会冒犯到我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表面上颔首微笑地感谢着他的「抬举」,内心却波涛汹涌地翻滚了起来——出国,和当地人结婚,就能留在国外了。我怎么没早点想到这条路呢!隔着一个太平洋,意味着不必再担心和夏浚译共处一室,不必再腆着脸对李菲菲卑躬屈膝,我甚至可以彻底消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页 最重要的,是我一直逃避着不敢去设想的未来命运,好像终于有了出路。 我承认,虽然一直自诩一个有计划有打算的人,但在如同着魔般敛财的几年里,毕业后的日子何去何从,我并没有想好。当时大四在即,我因成绩突出而获得了一个全专业同学都眼馋不已的在上海的实习机会,但我并不觉得开心。去有名的gg公司实习,以我的能力肯定能转正,之后便可预见地成为一名都市白领。上班的同时我会继续着和那些男人们的游戏。 世界很小,有钱人的圈子更小,也许有一天我手机里的几个男人会发现他们竟共享着同一个女友。就算行了大运我没有被揭穿,那总有一天我也会玩不动了。到时候的最优解,便是从那些我被我玩弄于鼓掌、根本看不起的男人之中选一个硬体条件最好的,草草结婚。 婚后我还是需要假装,在婚礼上假装成夏浚译和李菲菲的千金,在婚后假装温柔贤惠的妻子。和李菲菲一样,日夜不停地捯饬自己,以求陪丈夫出席聚会时能接收到他朋友们投来的猥琐目光,也许还会生下一个小孩——这是让我最痛苦的一点。 除却这个孩子也将认识夏浚译这个渣滓、还要叫他外公不说,如果按照这个路径走下去,我也只能以「夏知澜」的身份去爱他,看着他唤那个我不爱的男人「爸爸」。我的骨血,原本是我身体一部分的那个美丽的生命,就算冒着生命危险、忍着剧烈的疼痛生下他,我竟然也无法用自己真实的面貌去宠爱他。他会一直认为自己的妈妈是一个气质高雅的大家闺秀,永远听不到妈妈曾经在福利院掏鸟窝、採花蜜、把别的小朋友捉弄得哇哇大哭的故事。 我想过要剥掉身上这些年自己亲手贴上的伪装,但谈何容易?人都喜欢按照熟悉的规则生活,就算能清楚地预见到这条路是个死胡同。人总想着,再过两年吧,现在一切都还挺好,两年之后再寻求别的出路吧。于是整个人生就在这种「再等等」中被消耗殆尽,等回看的时候才意识到,两年又两年,累积起来便是一辈子。一切都太晚了。 如果想将人拉出原本的轨道,最好的方式便是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到一个新的大洲去,还有比这更崭新的开始吗? 我当即推说身体不舒服要回学校,到了宿舍就开始了解出国读硕士的信息。 我只花了三天便选中了洛杉矶的这所电影学院——选洛杉矶,是因为我爱看的许多美剧都取材于这里,我对这个城市在无形中早已有了一些二手的了解。选这所学校,是因为我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但那时的我,没有托福成绩,没有作品集,所有洛杉矶的电影类专业中,只有这所学校的编剧专业需要的作品最少且方便准备,托福成绩的要求也低得我极具信心。我的主要目的是逃离,而不是读个好硕士,稳妥对我来说比优异重要千百倍。 要出国,花一大笔钱是难以避免的。虽然我那些年从各路男人身上挖来了一小笔积蓄,但这点钱在美国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于是我在准备托福和作品集的同时,也不忘等待和创造机会,从夏浚译那里搞来一笔钱。 我把要钱的对象在第一时间锁定为夏浚译,而不是那些和我约会的男人, 并不是因为夏浚译比他们对我更大方、更愿意为我买单。选中他这件事还得拜他所赐,是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才让我有机可乘——不过这件事情我并不打算今天讲,咱们才认识没多久。再相熟些后,我会告诉你的。 第9章 第五章命运的玩笑有时很蹩脚(上) 班上的人们东扯西扯地聊了约莫十分钟后,有人推开了教室的门,老师终于来了。 进门的是一位头髮稍显灰白的中年白人,肤色偏深,约莫一米八出头的个子,稍有发福的身材能看出是脂肪包着肌肉。他穿一件熨得很平整的深蓝色的衬衫,留着短捲髮,发质柔软,还蓄了络腮鬍,无论是头髮还是鬍子都打理得很整齐。他的脸庞方正宽阔,眼睛是深蓝色的。高高的鼻樑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镜片擦得一尘不染,连一小块指纹都找不到。虽然已经有些年岁,但并不影响他的帅气。他有点像乔治克鲁尼的平民版,少了一丝犀利,多了一些亲和。 进门后,他略略看了下四周,便到白板上写下了他的名字:莱纳德(leonard cowen)。当眼光掠过我时,他稍有停顿,眼神里流露出的神色是我十分熟悉的。 本科的时候,有些男老师看见我也会有这种神色。他们深知和我发生些什么是不道德的,于是只得在一瞬间掐灭心中那一丝小小的火苗。这种眼神是正人君子才有的,不然便会如其他男人那样,两道眼光如一条湿淋淋的长舌头一样,上下要将我舔个遍。 我知道这叫「男性凝视」,是许多女孩子厌恶且在努力反抗的东西。但我享受它,这种心态是一个女人认清自己处境之后的必然结果。我乐于玩男人的游戏,也只能玩男人的游戏。你肯定会觉得我可耻,我也没立场反驳你。但你要知道,有句老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在目前的世界里,男人的游戏仍是唯一主流的游戏。如果不参与它,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下场会有多惨,古往今来多少文学作品里面都没少描述吧,无需我一一列举了。 莱纳德将手中的白板笔盖上盖子,规正地放回笔槽里:「我是故事创作课老师。这门课上,我将指导你们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关注新闻故事或者身边平凡的小事,并通过各种技巧将它们转化成吸引人的故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页 他说起话来很慢,有一点不易察觉的布鲁克林口音 。他介绍起自己的经歷——曾经参与编写过两部票房一般的院线电影。因为实在不擅长在好莱坞结交人脉、讨厌参加酒会活动,喜欢更加单纯的生活,于是选择退居二线教书,已经教了六年。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不擅社交且不喜灯红酒绿的人,要么是仙气飘飘、不通人性,要么是恃才傲物、自命清高。莱纳德写过剧本还被拍成了电影,虽然票房不高,但毕竟是通过了制片人投资人审核的完整故事,对人性全无研究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所以,他应该属于后者,可能是个很有坚持的文人。从其一丝不苟的穿着打扮也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生活品质是极有要求的,这让我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也许因为我自身太八面玲珑、见风使舵,对刚正不阿的人便会有一种天然的怜爱。特别是莱纳德这种明明可以拥有更富裕丰盈的生活,却愿为坚持一己信念而退而求其次的人。他们宁愿碰得满头钉子也不肯退缩,单纯耿直、傻得可爱,那一往无前的愚笨勇气让我不免心生怜惜。 许是我那怜悯疼爱的眼神过于直白,莱纳德在讲话的间隙中有些奇怪地瞟了我一眼,眼神中流露出的情绪是惊讶与躲闪。这让我确信他对我绝对是有想法的,不然便不会露出那种急于掩盖被捕捉到的小心思的表情。 莱纳德有美国国籍,无名指上也没有婚戒。 我深知在洛杉矶这个被视为「思想前沿」的地方,师生恋是如何为千夫所指、众人不齿的。但话又说回来了,更严重的事情都有人知法犯法,更何况两年后我毕业了就不再是他的学生了。我不必急,这两年用来铺垫感情,毕业了再开始正式和他谈恋爱,等我的学生签证快要过期、不得不准备回国的时候,对于莱纳德这个年龄的男人来说,和我结婚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教师的工资虽然不高,但能学电影的人估计本身家境就不差,付个离婚赡养费是不会太为难的。 虽然这个计划的时间线有些长,但我不愿错过任何一个机会。我将其当做备选的苗子之一,并不影响栽种其它可能更早收穫果实的大树。 想到此处,我的眼神愈发大胆了起来,嘴角还漾起了一个暧昧不明的微笑。莱纳德不大敢看我,却又忍不住想要看过来,眼神和我碰上时便有一丝难以隐瞒的慌乱。他的心里一定在警铃大作,这让我获得了许多信心——美国男人也不过如此,天下的乌鸦真是一般黑。 我每天大概有三节课,一节课一个半小时,中间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比读本科时要轻松多了。本科的课程一节是两个半小时,有些天安排的课太多,便要从早上到晚。 一个半小时很快便在我对莱纳德的逗引之中过去,他下课时给我们布置了「回家找一个感兴趣的新闻故事」的任务。收拾好文件离开时,他和大家说再见,却没有再看我一眼,刻意到了欲盖弥彰的程度。你也许觉得我是在妄想,以为莱纳德不再看我是对我没有意思,我却在这里自作多情。但让我凭和男人周旋几年的经验来给你一个忠告:永远不要设想他们对女人没有企图。对待男人,「疑罪从有」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都不会出错的。 在莱纳德的课后还有两名女老师的课,一门教如何塑造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另一门教如何搭建故事框架结构。课程都非常有趣且不乏实用,这是我报这所学校时没有料到的。 课后,阿莱茵组织班上同学去附近的一家墨西哥西图澜娅餐厅吃饭,大家都欣然答应,决定一同前往。正在我收拾电脑和笔记本的时候,阿莱茵没有事先徵得我的同意便邀请了伊维塔和贾克坐我的车一起去。她语气中的理所当然和慷慨大方,让我都要以为那辆车其实是为她所有的了。 但我并不打算说什么,这种不侵犯我实际利益的行为我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公道自在人心,聪明人会看出她这种行为有多不厚道;看不出的就是蠢人,正好我之后可以敬而远之,不必深交。阿莱茵的行为虽说是低情商的冒犯,但实则在无意中帮我筛选了一波结交对象。我能将一切不利于我的事情都化解成为我所用的工具,这使我得以在任何环境中都生活得如鱼得水。 果不其然,伊维塔没有像贾克一样即刻对阿莱茵点头答应,而是转过身来先问了我一句,方便载她吗?她今天穿一条白底黄花中攀着绿色藤蔓的茶歇长裙,站起身时腰部的曲线被柔软的布料勾勒得婀娜温润。我很迅速地收回自己无礼的目光,点点头说,当然可以啊,我的荣幸。 到地下车库后,贾克看见我的玛莎拉蒂,黑熘熘的眼仁里露出了不甚贊同的神色,是在痛恨有钱人和这个社会严重的阶级分化问题。我甩甩头髮,假装没看见地向驾驶位走去。贾克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他的观点对我来说便聊胜于无。只要他别发狂砸了我的车,爱怎么评判我,我都无所谓。但贾克对豪车的厌恶并未阻挡他迈向车门的步伐,那步子中还透着一丝急不可待,让我差点哑然失笑。 阿莱茵招唿着伊维塔和贾克坐后排,她自己则是上了副驾驶。还真拿这当自己的车了。我在心里笑笑,表面上不露声色。阿莱茵将西图澜娅餐厅的地址发给了我,我正要打开谷歌地图去搜索,突然,身后的一个声音吓了我一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页 「秧秧?」 我的背上惊起了薄薄的冷汗——秧秧,这是我在福利院的名字,连我自己都很多年没听见过了。异国他乡的,谁会用这个名字来称唿我? 应该是我听错了,对方说的可能根本不是中文呢? 我狐疑地扭过头去,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高个子的亚洲男生。他约莫一米九,身穿一件白色短袖,留着许多男明星爱梳的逗号刘海;他皮肤白净,单眼皮的眼睛里是若有所思的神情——是新生会上那个与我眼神相碰、看上去有些忧心忡忡的男生。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再次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幻听了。 「你是秧秧,没错吧?」 「你是……?」 「我叫何宛华。」 不认识。我莫名其妙地皱眉。 「我是福宝。」 第10章 第五章命运的玩笑有时很蹩脚(下) 我无数次思考过命运是什么。 命运,可能是一个人在母体里时,甚至是受精的那一剎便已经被谱写好了的东西。我们的基因早已蕴含着这一生将要做下的每一个决定。如果观察得仔细些,还能从中窥见我们血缘家族里的其他人会做出的选择。就如我的命运是一出生便要被父母亲抛弃,这是我无力改变的事情。 虽然我自认是个积极对抗命运的人,坚信世界上的一切都应该由我主动去争取和把握,而不是听天由命;但同时我也怀疑,我如何能弄清楚这一刻的自己到底是挣脱了命运的枷锁,还是正在命运规定好的轨道上不偏不倚地走着却毫不自知?就如我费尽心机计谋着出了国,离开了夏家所在的那片大陆,这到底是我对抗的结果,还是我命本该如此? 如果世事都是冥冥之中已经被安排好了的,那我是不是应该躺在一叶孤舟上什么也不做,任命运的波涛汹涌将我捲去哪个岸边?话又说回来了,我在这扁舟上没有躺下而是双手并用地划着名桨,谁又能保证我倾尽全力掌舵去往的必定不是命运已然安排好的方向?就像俄狄浦斯穷尽一生去摆脱诅咒,但走上的还是那条已经註定的道路,最终如期完成了他弒父娶母的宿命。 命运是捉弄人的。在我人生前二十二年被生活教会的道理之中,这一点绝对名列前茅。且不论被血亲抛弃的事,毕竟那时我还太小,箇中凄楚现在无从忆起;就光说被领养的第一夜便惨遭殴打、小小年纪成为取悦养母的玩具、成年后被养父暴上加暴、后来又在以为遇到救命稻草时被横插一刀(这些事之后都会讲给你听)……我的命运从来不吝啬和我开玩笑,我也在一个又一个的笑话中逐渐将自己武装到牙齿。 但是,今天的这个玩笑,是远远超出了我的认知能力的。我不敢相信,生命中竟然会有如此不精妙、不自然、不合理的巧合,其蹩脚的程度简直像是我的命运之神连装都懒得了,两手一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说:就是捉弄你了,怎么着吧。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在我终于逃离了过去、准备好了要谱写崭新人生的这个秋天,我十六年未见的福利院的旧友,福宝,那个教会了我要「乖」的男孩,与我在大洋彼岸 的洛杉矶,猝不及防地重遇了。 那个曾经身着衣摆破洞的脏兮兮的卡通背心、消瘦黝黑如同一根豆芽菜般的光头男孩,现在正穿着一件干净洁白的短袖衣衫站在我面前,面庞白皙,个子足足高出我两个头。他身上丝毫没有十几年前的痕迹,对我来说他和这个世上的任何一个人同样陌生,他却看着我,口中唿唤着那个已经多年无人触及的名字,告诉我他就是我儿时的玩伴,那个曾经与我牵手的小男孩。 「你和你小时候简直是同一张脸。」他有些侷促,漂亮的粉色嘴唇里吐出一句蠢话,「我那天一眼就把你认出来了,但你好像没认出我。」 他的模样确实与从前判若两人。 五岁时,我们的友谊缘起于一碗蛋花粥。小时候我十分讨厌鸡蛋,总觉得闻起来有股鸡屎味。每次福利院的早餐是蛋花粥时,我就会悄悄将它倒进花坛里,只吃一包咸得要命的榨菜。一般还没到午饭时间我便会飢肠辘辘,但即使如此我也不愿意将那碗粥喝下去。我讨厌将就,从小便是如此。 一天早上,我照例在倒粥,却被路过的福宝看见了。他目睹我将来之不易的大米和鸡蛋倒进泥土里,一句话也没说,转身便跑了。我知道他要去给老师打小报告,但我不怕,我知道怎样嘴甜能让老师不怪罪我。如果发挥得好,我甚至可以颠倒黑白,将这件事情栽赃到福宝身上——他打翻了我的早饭,害我没东西吃,还恶人先告状。我拎着空碗,一边在肚子里打着算盘,一边在眼睛里酝酿泪水。一切都蓄势待发,就等作为我观众的老师出现了。 没想到,不一会儿,福宝独自回来了,他的身边没有什么老师,手里还握着两个小面包。那是每天下午的加餐,他竟然从厨房里面偷了两个给我。他将还有些温热的面包塞进我手里,那之后我们便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虽然每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之外几乎都在一块,但我们很少和彼此说话。福宝总是在看书,我就在他周围玩耍,或是潜入花丛中捏虫子,或是爬上树枝头看云彩。日子在他一页页的翻书声中平淡而不单调地过去,我玩累了就会回头找他。他总是还坐在原地,低头看着书,周身散发的静谧气息让我感到安心。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页 我口舌机灵,说起话来经常逗得大人前仰后合,他们开心了我便会有更好的待遇,于是我乐此不疲地变成了一个喋喋不休的小孩。和福宝单独呆在一起时,我终于得以歇歇那张过劳的嘴。我知道自己不必去刻意讨他欢心,毕竟一开始我什么都没做就获得了他为我窃来的两个面包。在他身边,我终于获得了只是安静地存在着就可以被好好对待的权利。 许是刻在每个被抛弃的孩子骨子里的恐惧作祟,时日一长,我便开始担心福宝对我的感情会逐渐减弱并终有一天消失殆尽。特别是当他太过专注于书本而忽视我时,我便感觉那种安心的滋味好似手指缝间的沙子一般正在悄悄流走。于是我开始在他面前捉弄别的孩子,当别人被我戏弄得嚎啕大哭时,福宝会短暂地从书中抬起头来,对我一笑。那一笑对我来说是莫大的保证,是他和我之间的牵绊又延续了一些时日的具象化体现。 一个下午,我们去了福利院后山旁的小河边上。我下河捉鱼,他坐在岸边读《隋唐演义》,只把双脚和小腿泡进水里。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我好似感知到了一种充满灵性的唿唤。不管不顾下午刚洗的头髮,我向后仰去,便躺着漂浮在了水面上。 清澈的河水被太阳晒了大半天,温暖、轻柔地将我的身体全然包裹,是想像中的母亲怀抱的感觉。阳光在河流两旁栽种的树木之间洒落,点染在我的鼻尖和脸颊,我从树叶的间隙里窥见白云漂浮、微风涌动的蓝天;一只淡黄色的蝴蝶从我眼前翩跹而过,轻风摇动枝干,不知从哪飘来了朵朵茉莉花,星星点点散布在我周身的河面上;有几朵也落在我的身上,轻柔微妙的触感一时间将我推到了梦境与现实的边缘,氤氲在空气中的洁白清香成为了沟通虚无与实在的线索。 我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它不必、也无法主动去获得,且好似可以持续到永远。 漂浮着、漂浮着,突然有一个柔软的东西触碰到了我的手,它比河水更加温暖。我转眼一看,是福宝。他不知何时也下了水,和我一样漂浮在河面上,双眼微闭,双臂打开,手指放松地弯曲着,他的指尖正轻轻挨着我的。 我牵起他的手,我们一起漂浮。 那个下午的宁静是被一个小孩子的尖叫声打破的。那个小男孩一边向宿舍撒腿跑去,一边撕心裂肺地大喊着:「死人啦!河里淹死人啦!」我和福宝起身,站在将将及胸的河水里,看着对方大笑了起来。 之后我们便经常去河里「装死」,其他的小孩也逐渐对此见惯不惊。每一个无声地与福宝牵着手漂浮的下午,都成为了我脑海深处不会褪色、无法磨灭的记忆。 我条件反射地去看福宝的手指,没有婚戒,继而我忍不住笑起了自己——和男人周旋太久,我竟然连儿时的伙伴都不肯放过了吗?看见我笑,福宝好像轻松了些,他说:「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克洛伊,我们走吗?」阿莱茵有些无礼地喊了一声,我心中不由得对她滋生了一些讨厌。我回头看去,她已经在副驾驶坐好,一副等得不耐烦了的模样。 「你先忙吧。」福宝很温柔地说道,那声音在我听来很不真实,「咱们可以之后再聊。」 「给我你的微信号——」我有些慌乱地从包里找出手机,「你……晚上有空吗?或者其它什么时候?」 「当然。不过你今晚不是要和朋友们出去吗?」福宝向阿莱茵他们抬了抬下巴。 「就吃个饭,很快的。」我赶忙说,「之后我就可以和你见面了。」 「那你快结束了告诉我,我去接你。」福宝加好了我的微信,沖我晃晃手机,「想去什么地方?」 「你喝酒吗?」 「可以喝。」他微笑。 「那我吃完饭把车送回家先。」 「到时候我打个车去接你。」 这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连伊维塔和我说话我都几次没听见。在我第五次为了走神而不得不向大家道歉之时,阿莱茵问:「那个男生是你很重要的人吗?」 「是的。」我毫不犹豫地说,「他是我童年的玩伴。我们已经十五年没有联繫,今天竟然在一个全新的国度相遇了。」 「天啊!那真是太浪漫了!」阿莱茵惊唿。 「像是一部爱情电影的开篇。」伊维塔遐想不已地说道。 「你还在这里和我们浪费时间干什么?」阿莱茵说道,「快去找他呀!」 我有些受宠若惊:「你们……不介意吗?」 「当然不会介意。」连贾克都发话了,「快去吧!他一定也在焦急万分地等你。」 我以限速允许的最高速度将车开回了家,刚锁好门便迫不及待地给福宝发去了微信。收到我的地址后,他说二十分钟便到。 这二十分钟里,我换了五条裙子都还觉得不尽人意。根据约会对象的喜好挑衣服和妆容是本我的特长,但今天却抓了瞎——我不知道和福宝的这次见面算什么。他不是我要攻略的男人,而是我儿时的挚友。我不能、也没必要戴着「夏知澜」面具去见他。 那么,如果我不是「夏知澜」,那是谁呢?是秧秧吗? 秧秧是谁?秧秧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秧秧有怎样的举止谈吐?秧秧会故意晚一点下楼,以便男人看见她摇动着腰肢款款走来的景象吗?秧秧会在每次上车时都喝同一款随处可见的饮料,以使男人之后在任何地方看见这种饮料都要想起她吗?秧秧会借着大笑的时机伏到男人的手臂上,从而达成第一次不露声色的肢体接触吗?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页 我突然手足无措了起来,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花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要爽约的想法压了下去。时间在我的惊慌中飞速地闪过,还未等我将脸上的妆容补好,福宝的信息便来了:「我到了。」 我看向镜中的自己:一条牛仔连衣短裙简单朴素,硬挺的版型凸显不了任何身材优势;眼角的妆容花了,显得人既潦草又无精打采;颅顶的头髮塌了个七七八八,只得用一顶白色鸭舌帽敷衍地遮住;一个小小的白色腋下法棍包看上去平平无奇——这实在不是我正常发挥的水平。镜子里的人是谁我不认识,反正不是精緻美丽的夏知澜。 如果是和别的男人约会,我一定会让他们等 着,让我好好收拾一下再出门。但是我不想让福宝等,我想立马见到他,况且这也不是一次男女之间的那种约会。 我一边小步跑着下楼,一边安慰自己现在无论如何都比福利院时期好看多了吧,而且刚才在学校的时候福宝也已经见过我了。出了公寓大门,我一眼便看见福宝在路边的一辆优步里探头往这边张望。看见我,他露出了一个很大的微笑,像一只毛髮蓬松的萨摩耶。 我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 第11章 第六章人左不过爱上自己模煳的倒影(上) 洛杉矶市中心,七号街上,一家开放式鸡尾酒吧里。 今天是周三,被人们称为「驼峰日(hump day)」。驼峰日是工作日最中间的那一天,往前往后数两天都是周末。许多人会在这天下班后出来小酌一杯,让这个星期过得不那么苦闷。城里的各处酒吧都因此而爆满,我身处的这家也不例外。 这家酒吧位于大名鼎鼎的塞西尔酒店(cecil hotel)附近,就是那个总被和「黑色大丽花」惨案扯上关系的地方,许多慕名前去的游客也会在游玩之后顺路来这里喝上两杯。酒吧前门大敞着,不大的空间里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吧檯前等酒的客人自然而然地和酒保攀谈了起来。空气里尽是玻璃杯碰撞的声音和淡淡的水果发酵的腻香。 我和福宝坐在角落里的一台高脚桌前,桌面上一盏笼着暗红色纱布灯罩的灯发出暧昧不明的光芒。我喝一杯尼格罗尼,他喝一杯朗姆可乐,两人不发一言,玻璃杯外壁因温差而凝聚的水滴将杯垫和桌面弄得潮湿。 尼格罗尼是我唯一一个爱上过的男人最爱喝的酒。当然不是黄海伟,那时候哪里懂得爱是什么?虽然到现在我也不敢说自己懂,也不敢百分百确定对那个男人的感情就是爱,我能负责任地说的只有他伤我很深。别忘了,我是一个从小被殴打到大的孤儿,对痛苦的阈值是很高的。当我说被伤得很深的时候,那是切实尝了心痛欲绝的滋味而不是无病呻吟。能让我如那般觉得被抽去了半条命的感觉,必然是爱吧,不然还能是什么呢? 那个男人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出现,以救世主般的姿态俯下身来宠爱我。再加上他本身年龄很大,阅歷丰富,当年才十九岁的我哪里是他的对手?我很快便沦陷,花了足足八个月才发现他餵到我嘴边的巧克力不过是臭狗屎。分手之后,我在心里恶称他为「老男人」。虽然后来又约会过许多个老男人,但他永远是让我最刻骨铭心、最倒胃口的那一个。 在他之后我不允许自己再爱上任何人,聪明的女孩上一次当就够了。但是,我的味蕾却很有幽默感,将他对尼格罗尼的喜爱转化成了我的。 我和福宝占用着桌子的四分之一坐着,他没有坐到我对面去,而是坐在了我的身边。但他没有靠得很近,和我的距离保持得很微妙,看不出是疏离还是亲近。他默默地啜饮着酒,门口进来人时便向那边看一眼,有时也看我。和我的眼神对上时,他总会轻轻笑一下。我尝试着在心里把他的微笑和儿时那个看我捉弄同学的小男孩联繫起来,却屡屡失败无果。那个小男孩的笑容曾经让我心安,而面前的这个男人,他笑的样子却让我的一颗心莫名地泛起一股酸涩。 在往常的约会中,我从来都是一只称职的变色龙。如果有一个夜店请我去培训场子里陪酒男女,那他们的酒水销量一定会在短时间内翻番。我能精准地在十分钟的聊天内摸清约会对象喜欢的类型是什么,据此或扮作柔情蜜意的解语花,或装成乖张娇蛮的小公主,亦或演个孤傲清高的冷女王。而现在,我却像丢了舌头似的几次张口都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仿佛被什么东西鲠住了喉头。今晚我不再配被称为变色龙,我只能当一条朴实无华的虫。 「你……这些年过得如何?」他终于首先发话,看起来像是想了很久,才憋出了那么一句。 「还好。」我点点头,「你呢?」 「也还好。」 …… 「你钢琴弹得如何?」 难为他还记得。 「早就不练了。」 …… 「你还爱看书吗?」 「看的。」 继而又是沉默。 其实我不想说我过得「还好」,我有满腹的委屈想要告诉他,也想谢谢他当年教我「要乖」。如果不是乖,我不会得到今天的一切。如果不是乖,我可能会落个比现在惨一万倍的下场。 但我说不出来。这些年我如何扮小丑哄李菲菲高兴还能说说,毕竟无伤大雅。但我要怎么告诉他我和夏浚译之间的事情呢?在我们十五年后重逢的第一晚,我说,我养父不光打我,后来还将我导航上了一条龌龊骯脏的道路——福宝如果听到我在多少男人身上捞过钱,跟多少男人发生过关系,他还会坐在这里和我一起喝酒吗?恐怕会像躲脏东西一样避之不及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页 想到这里,我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我们周围坐着的都是和朋友们出来聊天的上班族,旁边那桌的两个女孩正在谈周末洛杉矶县艺术馆cma)的什么展出,聊得热火朝天,时不时放声大笑。我听她们聊马蒂斯,聊高更,聊马列维奇,然而我和面前这个经久重逢的旧友却只是沉默。我们很快便喝完了第一杯、第二杯酒,第三杯也不多时便送了上来。我们不碰杯,端起来,就着门外车水马龙的旖旎夜景便直接饮下,活像两个拼桌的陌生人。 五杯酒过后,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半。我们结过帐便离开了酒吧,在街边等车。 美国的城市虽然安静得比国内早,但市中心晚上的道路还是比较热闹的,来来回回的车辆和时不时谈笑着路过的人群与深圳酒吧街的夜晚别无二致。要说有什么能提醒我现在确实身处于另一片大陆的这个事实,那便是装饰着雕花大理石的建筑外观和马路垃圾桶旁说着疯话的流浪汉了。盛夏已经过去,晚上的空气微微有些凉,夹杂着大麻的气息和尿骚味。车不多时便来到了,福宝为我开门,让我先进了车里,他随后跟上。车向伯班克的方向驶去。 「我先送你回去吧,你明天有课吗?」 「有,下午两点。」 「我也是两点。」 「那……不请我去你家坐坐?」 说出这句话并不是惯性使然,虽然我不是什么好姑娘,但我很少主动提起去男人家里——我在他们面前的人设是矜持高贵的富家女,当然不会让他们觉得我是个人尽可夫的荡妇。这种话是不会从「夏知澜」嘴里说出来的,她心气很高,家教很严。 只是,坐进车里后,看着面前的福宝,这个与我一夜无话的福宝,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仿佛回到了儿时与他相对两无言的那段日子。小时候我和他坐在树杈上沉默,现在我们坐在洛杉矶的酒吧里沉默。我和他总是沉默的,我们不需要语言。我在别人面前总要搜肠刮肚地找话说以让别人迷上我,但和他不用。和他在一起我只用安静地休息,他便会陪伴在我左右。这种感觉让我留恋,儿时如此,现在亦是如此。 我悄悄看向他的侧脸,双眸如水,鼻樑挺立,嘴唇微启,洛杉矶高速路上静谧的夜景涂抹在他身旁的玻璃窗上。月光洒向他的几乎透明的皮肤,如同碎银子落在白色的丝绸上,他洁净得好似刚刚落入这个世界。 十五年杳无音讯的故人在异国他乡重逢,如果这都不是命运的安排,那我不知道什么才是了。我第一次觉得命运的玩笑竟然可以是美好的,心中剎那翻涌起的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让我想奋不顾身地凑上去亲吻他浅粉色的嘴唇。 但我还是忍住了,我不想吓到他,不想把他吓跑,他是我最珍视的人—— 我自己都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福宝听到我那么问他,说,你想来吗?我当然是欢迎你来的。他的表情是那样理所当然和光明正大,好似一点也没有联想到任何摆不上檯面的意味。这让我有些自惭形秽。 我点点头,继而看向窗外唿啸而过的夜色。虽然没有肩并肩,但我能闻到他身上的淡淡的海洋古龙水气味。是为我喷的?亦或只是出门的习惯?我发现自己竟然猜起了男人的心思并为之心旌动摇,这可是许久没发生过的事情了。 车行驶了约莫十几分钟便到达了他家楼下。他家也在学校附近,离我家不远,打车也就是不到十分钟的距离,比他去接我时用的时间少多了——看来他出门时也是稍稍打扮了一番的,这让我窃喜。他很绅士地为我开门,带着我进 了小区。 他住在与我家同类型但更小一点的公寓楼里。这个公寓我来之前租房的时候也查到过,因为不够高级而被我放弃——不光是因为要维持一个富家女的形象,也是为了方便偶遇未来的丈夫。我后来挑中的公寓楼位于富人区内,里面住的大多是雅痞人士(yuppies),和我的目标人群是相符的。还有什么比当邻居更方便且令人不设防的钓引男人方式吗? 福宝的公寓楼下有个泳池,里面空无一人,水面上漂浮着几张水上沙发,氯气的味道很重。 「我家在那边。」他指了指较远处的一扇窗户,屋里没有亮灯,静悄悄地等着主人归来,看上去有点落寞。我点点头,随着他向那个方向走去。 游泳池四周被人早些时候嬉闹时泼出来的水打湿了,淡黄色的地砖被染成深棕色。水上沙发被偶尔袭来的一阵轻风吹动,撞到岸边,又轻轻回弹着漂走。泳池旁的路灯有些老旧,不仅昏暗且光线明明灭灭。加之空中的一轮暗黄色月亮和轻轻随风发出沙沙响声的棕榈树,眼前的场景一时间被蒙上了一层怀旧的滤镜。我的脑海里顿时浮现了许多往事——和福宝逃课后在美术室的大工具箱里躲老师,和福宝在草丛里中偶遇一只橘黄色的小猫,和福宝趁着黄昏在草坪上捡落下的茉莉花朵,和福宝躺在草坪上,他读书,我数天上的云…… 和福宝在后山旁的小溪里手牵着手漂浮。 想到此处,面前不甚干净的泳池水好似突然有了什么魔力,吸引着我向它挪步过去。在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行径之前,我已然合衣躺进了游泳池里。我仰头浮在水面上,眼睛看着夜空中明亮的星星,感受着被水包围的感觉,被水怀抱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页 只是这回,水是冷的,还瀰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我打了个寒颤,轻轻闭上眼,心里的感觉一言一语难以道明,繁琐复杂且并不好受。游泳池旁昏黄的灯光照在我的脸上,渗透进我的眼睛里。我的鼻子有些发酸,突然有想哭一场的冲动。 突然,一个温暖的触感从指尖传来,那一丝暖意从指尖如波纹荡漾开一般迅速地扩散到了我的全身。我为之震颤,打了个激灵,扭头看去,是福宝。 他一如小时候那般漂浮在我身旁,但这次没有闭眼,直勾勾地看着天空。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呢?但这在此时并不重要。他为我下了泳池,来到我身边漂浮,手指尖触碰我的,这一切都说明了他还记得十五年前与我的仪式,还没将那些回忆翻篇,没有忘记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里面的细碎情节。 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还记得秧秧的人。这就够了。 我再也不想克制自己,在水里站立起来,扯过他的衣领,将我的嘴唇贴上了他的。 第12章 第六章人左不过爱上自己模煳的倒影(下) 他十分配合地环抱住我的肩膀,手紧紧按着我的后背,好像要将我按进他的身体里。他的嘴唇冰冷,还好怀抱是温暖的。我用力地吻他,前所未有地用力,全身心地沉浸在这个亲吻里,企图以此把这些年来沾染上的骯脏悉数洗刷掉。 我多希望变回干净的秧秧,多希望自己还认识秧秧是谁,然而我已经不知道怎么成为秧秧了。但是,当我拥抱着福宝、亲吻他的时候,只要睁开眼,便能从他的双眸中看见秧秧的倒影。 不知道亲吻了多久后,他将我带上楼。这一晚,借着些许酒劲,混杂着许多眼泪,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清理干净后,我在他的怀中迅速睡去,这是我离开福利院十五年来睡得最安稳的一夜,一夜无梦。 我是被咖啡浓郁的苦香气味唤醒的。睁开眼,我瞄见福宝正在屋角的厨房区里煮一壶咖啡。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卫衣和浅灰色棉布短裤,脚趿一双和裤子同色的布艺拖鞋,头髮毛绒绒的,背影在阳光里显得绵软柔和。天亮了,我终于看清四周的环境。这是一个约莫四十平米的单间,稍微有些小,但是整洁舒适,让人安心。屋里的家具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书桌旁边有一个三脚架,上面架着一台摄像机。 他应该是学导演的?我竟然连他是什么专业的都没问。 手机震了一下,我拿起它时被手机壳上镜子里映出来的自己吓了一跳。我的妆已经完全花了,眼影眼线晕成一团,口红沾到嘴边,鼻子也油乎乎地闪着亮光。我讶然意识到,我竟没有赶在福宝起床前将自己收拾好——那可是我在外和男人过夜的标准流程。 在与那个玩弄我的老男人分手之后,我立志再也不将自己的脆弱展现给任何人。我不想再做真实的女人,真实的女人有骨血,有骨血就会被攻击、会受伤害。我只想做男人理想中的女人的那个幻影,毕竟影子不会受到折磨,连铠甲都不用穿。 男人理想中的女人是如镜花水月般不切实际的,这代表我永远要都以一副完美无缺的样子出现。于是只要和男人睡觉,我便得靠着一股心气儿,以求早晨不设闹钟也能赶在他们之前醒来。清晨,我悄悄潜入洗手间,将前一晚带着入睡的妆悉数卸掉,再重新涂上素颜霜,浅浅地画眉毛、大地色眼影和内眼线,抹樱粉色的嘴唇,将头髮洗好并吹得蓬松;再轻手轻脚地躺回床上,故意加大力度翻个身,等男人后知后觉地来抱我。我假装在他们的怀里刚刚醒来,他们总是惊喜于我睡了一夜却愈发美丽,殊不知我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得以如此悉心伪装。 和福宝在一起,也许是睡得太过安稳,我竟没能提前醒来,这张乱七八糟的脸他起床时肯定看见了。我赶紧从昨晚扔在床边地上的包里抽出两张纸巾,将脸上的油吸了吸,又把晕开的妆擦了擦。 应该是我抽纸的声音惊动了他,福宝转过身来,见我醒了便放下手中的咖啡壶小步跑了过来。他跑到床边后在地上的枕头座垫上坐下,面带微笑睁大眼睛看着我。真像一只萨摩耶啊,我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头髮软乎乎的。 「喝咖啡吗?」 我点点头,他起身要去端咖啡,我却扯住了他的衣角。 「怎么了?」他又坐下来。我把手收回被子里,用软软的白色空调被裹紧自己,凉丝丝的感觉真舒服。他看着我,单眼皮的杏仁眼总给人一种忧郁的感觉。他帮我把一绺头髮拨到耳后,手指触碰到我的耳垂,那触感冰凉且微妙,在我的心里盪开圈圈涟漪。我看着他,突然有种冲动。 我想对他说「我爱你」。 这让我的心中警铃大作——上一次说爱,还是对那个该下地狱的老男人,结局如何是我此生都刻骨铭心的。「爱」对于我来说不是个好事,对幸运儿可能是珍宝,对我却只会是尖刀。爱上一个人,就代表没有花招可以耍,没有伎俩可以玩,没有退路可以走。爱上一个人,就不免想要以真实的身份去面对他,像狗躺在地上露出肚皮一样,傻乎乎地捧着真心任人宰割,一切全凭对方的喜恶和良知发落。爱上一个人,是愚蠢的行为,是夏知澜不屑的事情,是聪明的女人不会再栽一次的跟斗。 想到此处,我板起脸,生硬地说了句:我要走了,我还有事。然后从被窝里起了身。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页 「我做错了什么吗?」在我雷厉风行地收拾好自己和包准备以最快的速度逃跑时,福宝嗫喏着问我。那声音如此小心翼翼,好像怕戳破了什么似的,其中的胆怯让我的心微微一痛。 但我还是忍住了内心那如洪水般就要决堤而出的感情,背对着他,说,没有,我只是有些事要忙,晚点会给你发信息的。 出了福宝的门,我路过昨天晚上我们亲吻的泳池。泳池现在已经聚集了好些人,他们用蓝牙音响放着说唱音乐,叽叽喳喳地聊天,还有人玩着幼稚的泳池游戏,边喊「炸弹(cannonball)」边跳水。在洛杉矶剧烈的日光照射下,这个泳池显得如此纷扰嘈杂,全无昨夜月色朦胧下那种暧昧忧郁的美感。 我对福宝的感情,那所谓的「爱」,应该也只是一时的怀旧以及氛围加成吧。我努力地说服自己,努力压下心中那想不顾一切回头扑进他怀中的冲动。 手机震了一下,拿起来一看,是福宝的微信。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发给我一张截图,图上是他为我打好的优步的信息。从他家到我家。 我心情有些低落地回到了家。打开门,我租的房子是标准的一室一厅,比福宝家大许多。大,就显得空旷,以白色调为主的家具虽然看着有格调,此时此 刻却显得有些冷酷和寂寥。我将包挂在门口的衣帽架上,洗了个澡,随意换了件宽松的衣服,便迫不及待地来到了电脑前。 我曾经有一个习惯,在心里发酵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时,我会选择用文字将其理顺并记录出来。是珍惜来之不易的真实情感,也是将模煳虚幻的想法勾勒出个大致的形状。这个习惯从高中时便开始了。 我有一个从高一时便开始使用的网络帐号,名字叫「初秧」,这个帐号一开始还是我为了初恋黄海伟而创建的。那时我因为他的爱答不理而黯然神伤,开了这个帐号,用笔墨记下他的冷漠,并幻想如果有一天我们两情相悦了会是怎样的——不知为何,我从来没有成功地完整写出过一篇纪实文学。无论开端是如何地诚挚真实,后面的情节总是不免向与现实差得十万八千里的方向发展而去。我总是写着写着便不再记得那是我自己的故事,说实话,我也常常觉得正在经歷的这个人生并非我自己的生活。无论是在网络里还是所谓的现实中,我的生活都有些虚幻不明。 那个关于黄海伟的故事,我写校草一开始不愿意理校花,觉得她只是一个空有外表的花瓶,后来却发现了彼此共同的家庭创伤,于是惺惺相惜地在一起互相舔舐伤口;还有后来基于老男人而写成的故事,我杜撰老男人为伤痕累累的年轻姑娘心动,守护了她一辈子,这与现实中我遭遇的事情简直是大相迳庭。还有一些故事是我不敢写的,比如夏浚译,事实血淋淋地摆在那里,我编都不知道怎么编。 我已经许久没有认真写过这个帐号了。从老男人带给我的伤害中恢復过来后,我在爱情里再没有什么是需要幻想的。连爱情本身都不存在了,还基于什么去幻想? 那些伪装成爱情的东西其实都是我与男人的互相利用。我不傻,不会以为他们是真心爱我。那些被我视作目标的男人心里是没有爱的,有的只是把女人视作性资源的霸占欲。他们喜欢带着我招摇过市,我的年龄、我的长相、我的装扮、我的品味,这一切都被他们用来给自己贴金。「看,这么完美的女人跟了我,我是很有点东西的。」这就是他们需要我的原因。他们需要通过炫耀我来向别的男人表示,他们也是厉害的玩家,组队时可千万别忘了带上他。 他们贪图我的年轻美貌,我觊觎他们的流油荷包。财色和权钱交易是这个世界上最消噬灵气的东西,是能将创造力吞食殆尽的彪型巨兽。当一切都染上了世俗的、市侩的铜臭气息时,「讲故事」便成了最有没必要的事情。我不再对感情抱有幻想,便自然也不会愿意去动笔。 从大二上的圣诞节和老男人诀别以来,我沉浸在纸醉金迷的博弈里,再也没有静下心来写出过一篇像样的文章。我不会因此而感到惋惜,同情自己无用的,是弱者才爱做的事情。但这一刻,当久违的表达欲如潮水般涌回来时,我是欢欣鼓舞的,虽然这愉悦中夹杂着许多酸涩的委屈,还有一丝难以觉知的恐惧。 我恐惧,因为这一次抬笔,我想要写的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 福宝好像一面镜子,他的出现映照出了被我尘封在心底十余年之久的原本的我。她的名字叫「张秧」,我隐约记得她顽劣、嚣张、调皮、爱笑爱闹,是个那样生动活泼的小女孩。比起她的活灵活现,这个名叫「夏知澜」的人简直死气沉沉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我真想变回张秧。 但我不能。 别说经年日久以来张秧在我心中只剩下一个影影绰绰、轮廓不清的模煳模样了,就算我能记起有关她的每一个细节,她也从未在这个世界中长大过。从八岁被养父狠狠地扔在地上的那一天起,她就胆怯而识趣地躲了起来。她将这副躯体让位给「夏知澜」,以求能在外部世界里以最幸福的虚幻假面生存下去。如果今天我硬生生地将她拉到聚光灯下,让她从此成为这个身体的操控者,她会被吓得灰飞烟灭的。 变回张秧,意味着我无法再将自己的心锁进保险柜里藏起来,意味着我不能再带上千百种面具变成任何人会喜欢的模样,意味着我将辜负自己付出了大代价才逃来洛杉矶的一切努力,意味着从此我将走上一条完全陌生的路,没人能向我保证在那条路的尽头不会是万劫不復。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页 但是,无论如何,文字是无罪的。我可以尽情在纸页上用笔墨剖析自己,重走这些年来的日子,摸索着寻找本真的那个我,那个已然被忘怀得全无踪影的「张秧」。这就是虚构文学的魔法,只要换个名字,就没有人知道你其实是在谈论自己。在这个以笔触构筑而成的小世界里,我可以安全地倾诉我的一切想法。 我点开空白页,抬手敲下开头: 我不是亲生的。但你不必着急可怜我—— 第13章 第七章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有心呢(上) 许久没有写过文章,本来害怕自己笔触生疏、不得要领,却没想到手指一接触键盘,灵感便源源不断地从指尖传递到了电脑屏幕上。我有些诧异地旁观着自己汹涌而出的情感,其磅礴之势不难看出是已被压抑了许久。 在写完了老男人的故事,于异想天开之中疗完伤后,除了写作业以及准备作品集之外我竟然没再为自己写过点什么。此时此刻我为自己捡起笔,不过三秒便回忆起了曾经对写作的热爱来自何处——不用硬逼着自己露出岁月静好的微笑的感觉真好。我在文章里胡作非为,想到哪便写到哪,将内心的毒素毫不掩饰地悉数吐尽,如倒垃圾一般痛快。 非纪实文学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不光给读者提供了消遣,还给了作者安全地暴露自我的机会——只要笔者尽全力否认那是她自己经歷过的事情,便没人能有充分证据给她扣上任何罪名。我可以游离在我的创造之外,看人们评价我的作品,没有人能摸得清那到底是不是我的现实,这让我感受到了类似小时候捉弄别的孩子时产生的快感。 写到正酣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嫌它打扰了我,有些不耐地拿起来一看,竟是李菲菲。 她找我干什么?她已经十几天没有回过我的问好消息了。 点开与她的对话框,才看见她昨天竟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只有简单的四个字:你有空吗?看看时间,那时候我正和福宝在泳池里拥吻。想起那一幕,我的心尖又猝不及防地酸软了一下。我赶紧压下陷入情绪里的苗头,接起了电话。 「妈妈?你终于捨得给我打电话啦?那么多天都不理我!」我声音熟练地甜了起来。只是这么一瞬间,我便被从刚才在文章里得来的那一丝真实感中抽离出来,我的皮囊又完全被託付给了夏知澜,她就连隔着电话说话时脸上都带着令人腻味的讨好。 我敢抱怨她不回我微信,佯装委屈地嗔着,是知道李菲菲就吃这一套,她喜欢我为我们虚伪的母女情塑造出的亲密无间的假象。 「澜澜,我……」半个多月没说过话,她的声音不似从前那么轻甜,雀跃轻盈的语调消失无迹,取而代之的是前所未有的踌躇和掩盖不住的忧郁。 李菲菲这是怎么了? 「妈妈?」我的心提了起来。夏浚译不会出了什么事吧,我还要靠他给钱上学呢。 「我老公……他……有和你联繫过吗?」 对,忘了和你说这个的事情。从到夏家的第一天起,李菲菲在和我提起夏浚译时的代称就是「我老公」,就算有外人在场她也会这么喊,丝毫不认为有任何不妥。小时候我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直到后来遇见很多其他的母女,才发现别的母亲对孩子提起自己的丈夫时说的都是「你爸爸」。 我有时会想,如果不是我在第一天到夏家时就嘴甜地开口喊他们「爸爸」「妈妈」,那么李菲菲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要求我叫夏浚译「爸爸」。虽然我也只会在李菲菲在场的时候才这么喊夏浚译,作出一副父女关系和睦的样子。如果李菲菲不在家,那么我和夏浚译之间要么有事说事,要么无话可说,亦或是我单方面挨打,总之无论如何都用不着费力气特意给对方一个称唿。 我打开免提,翻了翻和夏浚译的聊天框。我和他的最后一次交流发生在出国前的一个多月,我问他「转了吗」,过了很久他回「已转」。说的是第一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 我对电话里的李菲菲说,这几天太忙,没顾得上和爸爸聊天。怎么了? 听筒里面传来李菲菲的哭声 。她在电话线的那边抽抽搭搭,我赶忙说「妈妈你别哭呀,有什么事情讲出来,我来解决」。她当然不会因此停止哭泣。以我的经验,她起码要先哭个三四分钟,把情绪发泄一下才能开口倾诉那些温室里甜蜜小麻烦。那么多年来的朝夕相处,我已经对她遇到不快时的整个情绪流程了如指掌。我说过,李菲菲就是个小女孩,高兴了笑,难过了哭。她的世界里从来不存在伪装和克制,因为她只要做最本真的那个自己,就有无数个人争着要宠她。 我拿着手机,已经能想像到她坐在堆满了蕾丝枕头的飘窗旁哭泣的样子。她的眼泪总是晶莹剔透,因为是真诚的、发自肺腑的眼泪。她的眼泪只是眼泪,因而得以纯洁无瑕,不似我的眼泪是武器,便不免污糟浑浊。 我几乎没有发自内心地哭过,我的眼泪都是假装出来的,总有一个目的在——为了让人心软和怜惜,从而满足我的设想和需求。无论什么时候,只要需要,我都能在一瞬间便哭出来,而且哭得各式各样,梨花带雨或者撕心裂肺都不在话下。我一直不觉得装哭有什么难的。如果去当演员,我的哭戏一定能被夸上热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页 难的是真哭。 一个人情绪作假太久,便容易陷入感情表达的困境。人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会有正常的喜怒嗔痴,但当你经年累月的表情和反应都是先精心计算好了才被刻意表演出来的时候,你就很难再放任自己的反射弧去完成它最原本的天然联结。 这使得我在遭受委屈时,总是鼻子先一酸,然后本能地控制住,脑子里习惯性地开始飞速打起算盘:现在我该哭吗?这件事是不是太小了?如果我现在哭了,对方就会习惯我哭,那么到大事上我再哭的话,就没那么有威慑力了。如此思来想去之后,一开始的那种情绪冲动早已被抛之脑后,再哭也不是真正地哭,而是盘算好了「此时哭对自己有用」之后才硬挤出来的眼泪。在这方面我仍然嫉妒李菲菲,这么多年来都是的。 过了约莫五分钟,她终于停止了哭泣。我压下心中的不耐,又问了一遍发生了什么,希望她能赶紧说完,我好继续去写我的故事。李菲菲哭得声音有些沙哑,清了清嗓子,说:「他好几天没回家了。」 不会是死了吧?我的心里咯噔一声,早知道就该强硬一点,把钱一笔全要过来的。 「你们有通电话吗,微信呢?」 「他一直说在忙,要过几天才回来……发给你了,你看看。」 李菲菲发来了他们的聊天界面截图。我一眼又看见了她给他标的那个扎眼的备註:「我家先生」,每次瞥到我都要泛起一阵噁心,这次也不例外。我忍下胃里涌起的酸水,只见李菲菲给夏浚译发了好多条微信,问他在做什么,为什么不回家?他只是简单地回覆:「出差」或者「在忙」。 夏浚译这是怎么了?这么多年来他对李菲菲的态度永远是宠溺的,就算外面的莺莺燕燕从未断过,他也一直把李菲菲保护得很好。他从来不捨得让她掉一滴眼泪,她的任何要求他都会即刻便满足。怎么现下会对她突然如此冷淡?我不明所以。 难道是在外面遇到真爱了? 我很难把「夏浚译」和「真爱」这两个词联繫在一起,就算联繫,脑海里也只能浮现出李菲菲的脸。我一直认为,夏浚译把全部的作为人的良知和感情都奉献给了李菲菲,对于旁人,他只有欺侮和掠夺,霸占和控制。从高一暑假髮现他在外面有那么多女人开始,我便时不时会在半夜起来拿他的手机看看。窥视他秘密的时候,我有一种病态的满足感,好似他在明处我在暗处,我占了上风。我就这么悄悄地看着,一直看到后来他换了苹果手机,上了密码锁。 在多年的追踪观察中,我了解他在外面的女人一直变个不停,就连我曾经认为特殊的和他大玩另类游戏的那位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很快就被叠代了。女人换来换去,他对她们的态度却都是始终如一的——敷衍、不耐烦、冷淡,和李菲菲发来的这张截图里面一模一样。 我让李菲菲先冷静一会儿,去做个脸什么的,我会帮她联繫夏浚译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李菲菲哭哭啼啼地说她现在哪有心情去做脸,我只是一句「如果爸爸回家了你就顶着一张哭花了的脸见他呀」就把她打发走了。她像小女孩的一大好处就是很好煳弄,我三言两语就能将她矇骗过去。 支走李菲菲后,我给夏浚译打了语音。这个语音我是一千一万个不想拨,但没有办法,谁让我背负着讨李菲菲欢心的重任呢。夏浚译倒是很快就接了起来,估计是看到我的名字觉得新鲜吧,毕竟这些年来我给他打语音的次数不超过五次。 「你什么事?」夏浚译熟悉的声音响起,让我打了个机灵,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就算是中间隔着一个大洋,我的身体仍然对他如此恐惧。 我想呛他一句「你老婆在找你」,但是话到嘴边只觉得口条僵硬。我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他已然见过我最不堪的模样,在他面前我早已如同被撕毁包装暴力拆开的礼物般一览无余,我却还在胆寒不已。一个人被开膛破肚之后还有什么可畏惧的?我搞不懂自己。 「夏知澜?你什么事?」 他又问了一遍。为了赶紧完成李菲菲的任务,我逼自己出声:「李菲菲在找你。」 「我知道。」 「你怎么回事?」我话里有了些质问的意思,「她说你几天没回家?你真的在出差吗?」 「少管闲事。」 说完,夏浚译便挂了电话。我不知所以然,看了看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便要上课了。我赶紧跟李菲菲说我要去学校了,让她别着急,我晚点会再打电话问问,然后便抓上包冲出了门。 待开车到了学校楼下,我才意识到福宝昨天好像说过他也是这个时间来上课。我赶忙对着后视镜检查起自己的模样。出门太急,我没有整理头髮,黑髮有些蓬乱弯曲地垂在两颊,我赶紧将其扎起来以免看上去像个流浪汉。淡妆倒还算得体,顺手套上的黑色裙子虽然将身材曲线勾勒得完美生动,但并不是大多数中国男人会喜欢的乖巧模样。 福宝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呢?他和大多数中国男人一样吗?我意识到自己在揣度福宝喜好的时候竟是紧张和担忧的,与猜测别的男人时的那种气定神闲简直天差地别。这让我惊惧了起来——我知道这是动了真情的徵兆,也清楚爱上别人的下场会是什么。更让我恐慌的是,我虽然洞悉一切后果,此刻内心却有想要放任自己的冲动,这与我的生存法则是完全相悖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页 我什么时候变成了如此自甘堕落又不堪一击的人? 心里烦乱着,我下了车,一边锁车一边硬逼着自己收拾好心情准备上课。这里的学费怎么说也不便宜,我又在今早重拾了对写作的热爱,我用理智让自己把注意力放在课业上,我讨厌被情绪控制和奴役的感觉。 待我将心思收敛得差不多了,背着包走到电梯间时,却意外地看见了福宝。 他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杯不知道从哪儿买来的珍珠奶茶,看见我便露出一个有些腼腆的笑容。我愣住了,傻傻地看着他。 他把端着奶茶的手向我伸了伸,说,给你的,秧秧。 第14章 第七章我都不知道自己还有心呢(下) 我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十九岁那年,我因为夏浚译的事情烦心,独自去了一个酒吧喝酒。在那里,我好死不死地邂逅了那个男人,他的名字叫赵存晖。那晚,吧檯边上,他也在形单影只地喝酒。他低头喝着一杯漂亮的酒,环抱着球形冰块的液体仿佛流淌的橙色琥珀。后来我才知道,那酒的名字叫尼格罗尼。 说来不怕你笑话,是我主动找他搭的话。他和夏浚译不一样,夏浚译是锋利且攻击性十足的,但赵存晖轻轻摇晃威士忌杯的模样温柔儒雅,看上去有我臆想中的父亲的模样。我问他怎么一个人喝酒,他说有些烦心事找不到人说,我说我也是,于是我们坐在一起碰了杯。 那晚我喝得酩酊大醉,醒来时发现自己合衣躺在陌生的床上,凉丝丝的空气中有橘调古龙水的清香。赵存晖坐在床边,一只粗糙的大手轻轻抚摸着我的脸颊,眼中尽是悲悯与怜爱。从他的眼神中我意识到,昨晚我肯定是在喝得神志不清了之后,将与夏浚译之间发生过的一切都告诉了他。我最大的秘密已经在他眼前暴露,一时间,他成了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 那 年,我十九,赵存晖四十三,但这并没有影响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般死心塌地地爱上了他。在他之前,我只和学校里的小男生约会过。他们在我眼中如同傻子般,浅薄得令人发笑。我只要轻描淡写地说几句话,便能让他们或甜蜜、或忧虑、或恼怒、或卑微。我原本的打算是在学校里物色个家财万贯的富二代嫁掉,他不必这辈子都衷情于我,毕竟连夏浚译都会在李菲菲看不见的地方做些偷腥事情,相信男人的专一还不如相信我亲生父母死后能上天堂。我愿意当第二个李菲菲,只不过我会是更聪明的版本——只要有人给我钱花我便满足了,至于他在外面彩旗飘飘?我乐得清闲。 赵存晖的出现却让我相信起了「真爱」。我惊讶于世界上竟会有人用那么深情的目光看我,竟会在听我诉说了那样骯脏的事情之后还愿意接纳我这具污糟的身体。赵存晖让我相信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值得被他爱的,于是我逐渐地开始将大事小事都告诉他——我的委屈我的愤怒我的伪装。在他面前我不用假扮什么,毕竟从认识他的一开始,我便对他露出了全身上下最柔软的那个部位。 这也是为何最后的冲击来临之时,我会痛得直不起腰身来。 不过,也要感谢他,是赵存晖的出现塑造了今天的夏知澜。在他之后我才彻底地看清楚,男人的爱根本不是爱,只是精心包装过的欲望。所谓的爱情如果换不成金钱便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爱情。 我秉持着这样的信念度过了本科时代,不想它竟然在这一刻动摇了起来。我看着福宝的眼睛,只觉得包裹住心房的围墙正在一片片落下砖瓦,不多时便要轰然倒塌。我眼中泛起泪水,忍不住想着,如果世上没有爱情,那么此刻我心中那酸涩又微甜的滋味是什么?福宝眼中那小心翼翼的柔情蜜意是什么?我能切肤感受到的我们之间的那好似天地都将不復存在的强烈震动又是什么?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冲上去投入了福宝的怀中。 我恋爱了。 我不知道福宝心里是什么感觉,但我的心仿佛被咸咸的海水包裹着、浸泡着。这种感觉我已经许久没有体验过了,我曾认为它是虚假而可鄙的,不允许自己再拥有,此时此刻它却真实地再度发生了,节拍错乱的心跳让我张皇失措。心动在我眼中并非幸福,而是一种无用且恐怖的东西。它能让一个原本百毒不侵的人突然主动地向特定对象暴露自身最大的弱点,它能让阿喀琉斯在进入战斗时五迷三道地高高扬起脚后跟。 福宝伸出双臂将我拥住,轻抚着我的后背,在我头顶落下轻如羽翼的一吻。我抬头,忍不住问出了那个愚蠢的问题:「我是你的女朋友了吗?」 「当然。」他笑着摸了摸我的头髮,一脸「不然呢」的表情。我感觉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化开了,甜甜的蜜糖流遍了全身上下的每个角落。 还有几分钟就要上课了,我们约好下课在楼下见,便分道扬镳了。我手里握着他给我买的奶茶,凉丝丝的。学校离华人区很远,周围并没有奶茶店,不知道他花了多大的力气才给我买来了一杯。虽然我根本不爱喝奶茶,但是握着它的感觉比收到限量款的大牌珠宝还要幸福百十倍。 到班上时,阿莱茵激动地招手让我去她身边坐下,还没等我屁股沾到凳子便迫不及待地问道:「昨晚怎么样?」 我的脸上飞起两朵红晕:「他现在是我男朋友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页 我惊讶于自己毫不掩饰地就说出了这个消息。在大庭广众下承认一个人是我的男朋友,这是黄海伟之后我就没再做过的事情,甚至连那个爱得死去活来的赵存晖我都因为怕有损形象而没告诉任何人。说出我有男朋友,就意味着要吓退许多本来对我有发展意向的男人,意味着我没法再理直气壮地追求别的可能性,意味着我来洛杉矶找个美国人结婚移民的计划落了空,而且还是我亲手砸碎了这个算盘。 我意外地发现自己竟然不在乎。 阿莱茵闻言发出了一声极其激动的尖叫,伊维塔也感慨地说这是她听过的最浪漫的事情。不明所以的同学们忙问发生了什么,一时间班里人声鼎沸,竟没有人意识到莱纳德已经来上课了。莱纳德将满手的材料在讲台上放好,好奇地问道:「发生了什么?」 「克洛伊昨天偶遇了她十几年没见的儿时玩伴,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谈恋爱了!」 莱纳德闻言,眼神十分迅速地暗了一下,继而马上恢復正常,微笑着恭喜了我。周围的同学们还在闹腾起闹,我不发一言地看向他,两人的目光毫不避讳地沟通着,我从莱纳德的神色中看出他明白了我的心思。他看懂了我们之间本来存在的可能性此时已经彻底消逝,而我对其的看法介于歉意和惋惜之间。他嘴角几乎微不可见地勾了一下,算是对我想法的同意。 「好了,我们上课。」莱纳德转过身去,在白板上写下了一串字。他笔法有力的英文字符渐渐地拼凑出了一句话:「如果世上有一个你最想讲的故事,它会是什么?」 「这个故事要认真地斟酌,因为它将是你们这两个学期的期末大作业。」莱纳德说道。 「一个剧本要写两个学期?」贾克质疑道。 「你们将花一个学期做前期准备,剩下的一个学期才着手写剧本。你们将使用不光是我这门课、还有其它全部课上学到的知识,去不停地优化它。两个学期结束后,它将成为你们力所能及范围内最佳的作品。」 莱纳德严肃庄重地强调着这个故事的重要性:「因为要陪伴你们很久,所以这个故事必须得是你们十分想讲的故事。两个学期过去,你们对它的热情不能有任何消退。以我的经验来看,只有发自肺腑的、最真诚的故事,才能让一个人的表达欲得到最大的保证。」 发自肺腑、真诚,这都不是我擅长的东西。但说起最想讲的故事,我倒是有一个。 这个故事是我深藏在内心角落里最隐蔽的一个秘密,我不敢、也无法将它告诉任何人,只在神志不清的时候对赵存晖讲过。可悲的是,之后它便成为了他用来攻击我的武器,我那原本百分之九十九的「不敢提起」在他给我的教训之后也一跃达到了百分之两百。但此刻我竟然有了不可遏制的旧事重提的冲动。不光是重提,我还想去书写、描述,甚至是展开。 与福宝重逢后,我急切地想要将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切不洁都写下来,企图将那些腌臜通过笔墨排出体外,从而变成一个配得上他的干干净净的人。在我疯狂的臆想中,只要能将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在纸张上写成故事,「夏知澜」便能从我的体内独立出去,不再存活,不再是我躯壳内的一个人格。她将成为我笔下的一个角色,也仅仅如此。那些丑事都发生在她的身上,而我只是个隔岸观火的执笔人。 如果幸运的话,我甚至可能做回「张秧」。 这故事我想讲,但也害怕讲。因为讲了就代表要面对、要回忆,好不容易才结了一点痂的伤口又要被重新撕开。况且,会不会有人敏锐地发现这故事其实就是我的亲身经歷?我可以声称它来源于一个朋友,或干脆破罐子破摔地说我就是个变态,喜欢杜撰这种下流的故事。但如此薄弱的外壳能保护我多久?我能保证它不会在被人敲碰的时候骤然破碎吗?我又能确定我真的可以将「夏知澜」通过笔墨独立出去,而不是在情绪崩溃中反倒被她兇狠地咆哮着吞噬湮没吗? 然而,想讲一个故事的念头是可怕的。一旦燃起,即便是再多的瞻前顾后也无法压下那看似微弱实则吹灭又将重生的小小火苗。我惊恐,我畏惧,我预感到这不是一个好主意。但此刻,就算是全世界的神算子都来预言此举的不吉,也无法将我胯下那匹已经脱缰的马从悬崖勒回。我的右手不受控制地拿起笔,在本子上写下了一个字母x,这个字母代表着这个故事里除了我之外最重要的那个角色的名字。 你可能猜到了,他的名字叫做夏浚译。 第15章 第八章恋爱中的蠢货(上)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如此期待见到一个人。 星期六,福宝早上九点半来家里接我,而我早在凌晨四点钟时便已醒来了。他出现在我的公寓楼下时,我已经坐在窗前向外张望了十五分钟之久。他开一辆墨绿色的大众,车很老旧,大概是千禧年的款式了,连蓝牙音响都没有。我本来想问他 要不要开我的车去,这样可以在路上听听音乐,但不想让他认为我嫌弃他的车。再说了,和福宝在一起的时候,不需要音响,我的脑海里也一直会迴响着比莉?荷莉戴(billie hy)的歌声。 时至今日,我和他确认关系已有一个多星期,却才在准备进行第一次正式约会。上周末我们本来打算花两天时间和对方朝夕相处,但不巧他有几个班上的聚会要参加,我也被李菲菲纠缠得无暇喘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页 掐算好了日子似的,上星期五一放学李菲菲便不停地给我打电话。我本来想回家认真写作的,不管是网站上我自己的故事还是基于夏浚译而创作的剧本,都如火焰吸引着飞蛾一般让我魂牵梦萦。但是天大的事情在公主李菲菲面前都得靠边站,谁都不能怠慢了她,她才不管你现在是不是有事要忙。 李菲菲告诉我,夏浚译仍然不回家也不怎么回信息,她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她在电话里哭一会儿说一会儿,又哭一会儿,再说一会儿,我那本来就因为急着写文章而所剩无几的耐心被她抻得越来越薄。最后,我几乎要告诉她夏浚译一直在出轨这件事,但还是忍住了——我和夏浚译的交易建立在李菲菲和他还有感情的基础上,我不希望他们的关系彻底碎裂,因为那代表着我下个学期的学费可能会没有着落。 我不敢多去质问夏浚译,生怕触怒了他被他切断经济来源,于是只得忍着脾气听李菲菲哭了两天两夜。上个周末,她大概每隔一两个小时就会给我打一次电话,将上一通电话里面的所有委屈重新诉说一遍,而我也要拿出第一次听到她这些车轱辘话般的态度去认真安慰她。我在这头装傻,陪着她猜测:有可能爸爸最近确实太忙了没空解释呢?也许爸爸生意上出了什么事怕牵扯到你所以暂时疏远了你呢?什么?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你还不了解爸爸吗,他这么爱你,怎么会做出那种事? 我搜肠刮肚地帮她为夏浚译找各种虚假的理由,截止至周日晚上十点,李菲菲已经和我打了三十四通电话,每一通的时长都在三十分钟以上。我精疲力尽地告诉她明天还要上课,我必须要收拾去睡觉了,她才不情不愿地放过了我,但要求我必须在醒来后时刻回復她的信息。仰人鼻息的日子确实不好过,但如果回报丰厚的话也并不算太难熬,更何况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 其实我也有些好奇夏浚译在搞什么鬼——宠了好几十年的女人,他挚爱的妻子,说冷脸就冷脸,就算对于他这种狼心狗肺的人来说这也有些不合理。但我无从打探,只得静等消息。 周一晚上李菲菲不再给我发微信,周二下午我有些担心地问她现在事情怎么样了?她简单地回我:他回家了。 就这么简单的四个字,便是她给我回答。夏浚译回家后,她便一句话也懒得再和我多说,好像上个周末隔着太平洋拉着我哭哭啼啼、浪费了我一整个周末的那个人不是她一样。 我怒从中来,但转念一想,她不和我解释也是让我省心了。只要夏浚译回家,我的学费就会正常到帐,我管他前几天干嘛去了呢?我很快地便将这夫妻俩的小插曲抛到了脑后,毕竟现在我也有了自己牵挂的人。 从周三和福宝定好这个周六约会以来,我便一刻都没有停歇地在心里预演着这一天。他说想去《穆赫兰道》里车祸发生的那条路上看看,那晚我赶忙把这部电影翻出来,一边做夜间保养一边重温了一回。虽然和第一回 看时一样不得要领,但因为是福宝最喜欢的电影,我看着竟然也有了那么些带劲。 星期四早上在瑜伽垫上做晨操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要去买一瓶茉莉花味的香水,幻想着周六早晨我散发着淡淡的茉莉花清香。不是说气味最能激发起一个人的记忆吗?福宝见到我,定能想起童年坐在福利院后山的小河边时,总能闻到的那抹不经意的、轻飘飘的洁白的香味。 除了香水之外,我绞尽脑汁地思考着和福宝的第一次约会我该作怎样的打扮,却一直不得要领。我并非摸不透福宝喜欢怎样的女孩,在和他微信聊天一个多星期以来,我已经将他心中的女神像画出了个七七八八——福宝喜欢的,是长发和白裙飘飘,安静娴雅,敏感脆弱的那种文艺女孩。她好似森林里的仙子,充满灵气且让人捉摸不透。这样的女孩我不是不会扮演,而是不愿——我总会想起那天和福宝亲吻时在他的眼底看见的张秧倒影,那一刻于我陌生而真实。我爱福宝,想以真正的身份去爱他。如果假扮成别人去和福宝约会,他便和我利用过的那些男人毫无区别了,那对他将会是一种侮辱,我于心不忍。 星期四下课之后,我和阿莱茵一起去市中心的格罗夫(the grove)购物中心逛了逛。我本来张口就想说去奢侈品牌云集的罗迪欧大道(rodeo drive),但阿莱茵应该不会愿意去那种地方消费。说实话,我也觉得去那里实在是太大出血了,除非有一个男人能跟在后面刷卡。 我意识到自己将不再有那样的优待——罗迪欧大道上的各种品牌肯定远远超出了福宝的消费水平,从他球鞋的牌子和开的车上能看出当年收养他的只是个普通家庭,送他出国应该已然竭尽全力。和福宝在一起意味着我不可能再收到贵价礼物。不过没有关系,穿快消品牌的裙子和福宝开老旧的二手车去吃快餐,也比之前和别的男人坐头等舱去义大利买几万块钱一双的鞋子要幸福得多。 那天傍晚,在forever 21这种我曾经根本不屑步入的店里,我挑中了一件连衣裙。白色的底,橙色热带水果图案,裙摆在膝盖上方像一把小伞般撑开,将腰线勾勒得有种俏皮韵味。我十分满意这条裙子,今早天不亮就起床,完成了晨间的例行程序之后便迫不及待地洗澡穿上。我将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丸子,戴上两个可爱的芒果耳钉,穿上白色短袜和橙色芭蕾平底鞋,跨一个白色饺子包。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页 这一身都是新买的,是我从未尝试过的风格。其实我在很早之前就想这么穿了,但觉得一是太学生气,二是不够高级,我害怕这样的打扮会让那些男人不拿我当回事,把我划归为生日时用一个玩具熊和一束玫瑰花就能打发掉的那种小女生。而现在我不用担心了,福宝就算只送我一颗糖我都是心甘情愿的。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陌生的模样好似我从未认识过这个人。 这是张秧,不是夏知澜。 以这样的面目出门,我是有些害怕的。毕竟夏知澜已经在社会上生存了很久,她有着抵御一切的经验和手段;张秧却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她对待所有事件的态度于我都是未知的。然而,这种未知又为我增添了些许新鲜感,我得以去体验两遍普通人只能品尝一遍的这个世界。 我不知道自己竟还有这么乐观的一面。 爱情让人高亢,让人激昂,让人心中充满想唱歌的欲望。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如此热爱过生活,从未如现在这般觉得目所能及的一切都在熠熠生辉。走出房门,我偶遇了住在隔壁的男人。他金髮碧眼,看上去阳光帅气,遇见我便露出微笑打了个招唿,那眼神中想要认识我的欲望是不必费心便能感知到的。他很可能是个美国人,拥有着我曾经视为目标的国籍,但我已经毫不在意。我没有和他多作任何目光交流,只是浅浅地点了一下头便迫不及待地沖楼下小步跑去。福宝,我的男朋友,正在楼下等我。 一出楼梯拐角我便看见了他。万里无云的蓝天和随风摇摆的棕榈树下,他站在那辆九几年生产的不知道已经是第几手的老旧汽车旁,穿一件婴儿蓝色的短袖和浅卡其色短裤。他的髮丝上了定型喷雾却还是那么柔软,一笑便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眯成两条缝。脚上的板鞋应该是新买的,白色的鞋底包边上一点污渍也没有。 我兴奋地跑上前去,什么款款地下楼、摇曳地迈步全都被抛到脑后。我冲进他的怀里,双手环绕住他纤瘦的腰,把头埋进他结实的胸脯里,一颗狂跳不已的心顿时安宁了下来。 我闻到了茉莉花的味道。 我出门出得急,一见他的车出现在拐角便迫不及待地跑了下来,完全忘记了喷茉莉花香水这件事。我住的这附近可是没有茉莉花的。我疑惑地抬起头,正好对上福宝闪动着光芒的眼神 ,霎时间明白了—— 福利院那段我俩牵手走过的日子里,空气里面氤氲着的是什么样的气息,不止我一个人记得。 他为我给自己染上了茉莉花的香味。 我的眼睛不受控制地红了,眼泪也涌了出来,这让我吓了一跳——这还是我十几年以来第一次发自内心地哭。没有仔细盘算,没有审时度势,没有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那么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地哭了。 第16章 第八章恋爱中的蠢货(下) 「那一天你走后,我就去买了这个香水。」他从我的眼泪中读懂了我们之间的默契,便也红了眼圈。我踮起脚尖拉住他的脖子,将嘴唇贴上了他的。他双手紧紧环绕住我的肩膀,我们在路边吻了很久很久,我沉醉在那个吻里,只觉得仿佛魂归故里。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没有家的人,漂泊一生本该是我的宿命。现在我却有了种强烈的感觉:福宝在的地方就是家,福宝栖息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 直到一个路过的白人男孩吹了一声口哨,喊了句「pda(秀恩爱-public disy of affection)」,我们才恋恋不捨地分开。我们看着对方的眼睛,福宝的瞳仁稍稍有些泛棕色,清澈的眼神中瀰漫着淡淡的忧郁气质,让人忍不住心生怜爱。我在他眼睛中看见自己的倒影,俨然一个沉醉在幸福中的女孩的模样,那明媚的神色是怎么也假作不出来的。 「今天这件裙子很适合你。」福宝轻声道,「秧秧,你真美。」 我从未如现在这般庆幸自己的美丽。 从小到大身边不乏夸我美的人,我也在这种环境中慢慢地将相貌变成了自己的武器。我拥有的并不多,所以任何一个优势都是不可放过的。在我看到李菲菲对她的美的珍视、以及美都给她带来了多少优待之后,我更是意识到了「美貌」作为一种资源的稀缺性。我努力地打磨、精进、增强自己的美,如对待一门技术一般对待它,终于达到了甩甩头髮丝就能引来一众女人艷羡的地步。 那些女生光知道羡慕我的美,她们知道我天不亮就要起床来收拾自己吗?本科时和我关系还算近的那个女孩,她叫袁笑语,她对我的美貌羡慕到了已经可以称之为嫉妒的地步。我和她夜里出去看livehouse,她总是回到宿舍便倒头就睡,有时候甚至连澡都不洗。三更半夜,我也累得想直接当一滩烂泥,但我还得打起精神去浴室卸妆、强撑着做二十分钟的清洁面膜,然后保湿、眼霜、a醇、发膜、精油,一个也不能落下。等我困顿地爬上床时,她已经深入梦乡两个小时,在肆无忌惮地打鼾了,然而我还要担心着熬夜会不会让我爆痘,焦虑地浅浅入眠。她总爱感慨每天早上醒来时我已经在桌前读书了,但她可知道我已经醒了两三个小时,锻鍊、洗澡、护肤,还内服过保健品了呢? 美丽是有代价的,但我必不会见人就说我花了多大的精力在保养自己上面。这一点李菲菲很聪明,她在给我买第一罐面霜的时候就告诉我:澜澜,大家不喜欢努力塑造出来的美人。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才是人们钦慕的美。所以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有多用力,他们会笑话你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页 也许是恋爱让我的戾气消退了许多,我竟然有点想念李菲菲。也不知道夏浚译和她怎么样了,有没有和好如初?夏浚译的行为真是令人意外,我幻想有一天福宝突然不理我,那痛苦的冲击让我的心脏勐然停顿了一拍。我惊讶于自己竟然已经如此眷恋福宝,以至于一个虚幻的分离想像都能让我心痛不已。福宝为我打开车门,我坐上他的副驾,心想等约完会了要给李菲菲去个电话,问问她和夏浚译之间怎么样了。 福宝启动了车,他的车发出一声嘶哑的轰鸣,是太过老旧了。我偏头看向他,高挺的鼻樑和细嫩的皮肤真是帅气,一点也没有当年那个穿着破背心的细瘦小孩的影子了。他左手掌着方向盘,右手牵起我的手,将我的手放在了他的大腿上,我的心里一暖。 「宝,」我小时候就这么唤他,此时说出这个字,两人都禁不住顿了一顿,「你的养父养母……是什么样的人?」 「他们啊,是银行的普通职员。人很好,对我很好。」福宝一边打转向灯一边说道,「自从领养我后,他们节衣缩食,把一切能省下来的钱都花在了我身上。我希望有一天能好好回报他们。」 他谈起他们时神色温柔,眼神亮晶晶的,一扫刚才那种天然的忧郁感。我莫名地嫉妒起他的养父母来,嫉妒他提起他们时嘴角眉梢洋溢的那种幸福。 「你呢?」福宝趁着路上没车的空挡捏了捏我的手,「是当了富家小姐,还是自己赚了钱?你的车太帅气了,和你很配。」 我欣喜地笑了笑,心中又泛起一阵苦涩。我该怎么跟他解释我的钱是怎么来的呢?是,我是当了「富家小姐」,但来留学的钱并非源于养父母的爱,而是源自我对养父的敲诈;本科期间我确实得了不少钱,但也不是正经赚来的,都是从各路男人那边捞来的。这话我对福宝怎么说得出口? 我想了想,说出了此情此景之下最体面的回答:「我爸爸做生意的,很有钱,对我很好,是上市公司的老闆呢。」 我心里一凉,完了,我又变回夏知澜了。 然而我不想、也不该在福宝面前当夏知澜啊。我对这日约会的兴味骤然减了大半,一下子变得别扭了起来。我不想用这种用来煳弄旁人的话来欺瞒福宝,是不忍骗他,也是为了我自己能有个喘息的地方。福宝的怀抱是一片来之不易的净土,在刚才那句话说出口之前,我们之间还是洁白无瑕的,是福宝和秧秧。然而我却将属于夏知澜的一切纷扰和骯脏带进了这块圣地,一手毁灭了本来能让我的内心平和宁静的这个地方。 我心痛地掉了眼泪,一开始用手背悄悄擦掉,后来却不知怎的,不受控制地哭得越来越凶了。本在专心开车的福宝听到啜泣声,意识到了我的不对劲。好在还没上高速,他转了个弯,将车驶进居民区里,停在了一棵无人的绿树下。 「秧秧,是不是想家了?」福宝抽出一张纸巾给我擦掉眼泪,「要不要给你爸爸打个电话?」 我多希望我只是一个因为想念爸爸妈妈而哭泣的单纯小姑娘啊,然而现实却是那么地可鄙。我从哭泣中抬起头来凝视福宝的脸,他担忧而心疼地看着我,我心里翻腾着的一切实情已经涌到了嘴边,下一秒就要如洪水决堤般倾泻而出。 如果我告诉了他一切,他还会用这种眼神看我吗? 只是犹豫了一瞬间,我便做出了决定——不管他会不会就此与我挥别,我都要向他坦白。福宝的存在是我生命中最纯净的事物,如果连这都要染上谎言与欺骗,那我宁愿彻底不拥有他。 狠了狠心,在北好莱坞丹尼街的一条死路旁,一颗绿树下的荫凉里,我向福宝和盘托出了一切。 我将一切不愿告诉别人的事情都说了:到了夏家之后如何被夏浚译毒打,如何哄李菲菲开心,成年后如何以为遇到了真爱却被老男人欺骗,之后又成了怎样一个唯利是图的捞女……我说了足足有两个小时,几乎把所有能记得清的大事小事都说了。唯有一件没说,那就是我要写进莱纳德课上的剧本里的,十九岁时和夏浚译之间发生的那件事。 不是我虚伪,一边宣称要对福宝诚实还一边继续欺骗他,是我真的无法将那件事情说出口。将它编织成剧本上的故事和对人承认那是我自身的经歷全然不同,我唯一一次彻底地将其坦白是对赵存晖,我永远不会忘记他后来是怎样将此事当做一把利剑插进我的心的。在赵存晖之后,我没有做好准备再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没准备好告诉福宝,也没准备好告诉你。 我还需要一些时间。 福宝在听到我小时候被夏浚译用皮带吊起来,挂在电风扇上抽打时,眼中露出了不可置信又痛心疾首的神色。他攥住我已经握成拳头的双手,眼圈红了起来。当听到我大学和多少男人发生过关系,甚至有一些连名字都不再记得时,他微微皱了一下眉,露出的却不是我害怕看到的厌弃或嫌恶的表情,好似是一种担忧和心疼。他擦去我的眼泪,将我拥在怀里,告诉我一切都会好的, 以后有他了,他不会再让我受一丝一毫委屈。 「我会好好赚钱给你幸福的,等我几年,你想要的一切我都会满足你。」 「和 别人在一起,我确实想要很多很多东西。」我哽咽着说,「但和你在一起,我什么也不需要,只要你在就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页 福宝闻言亲了亲着我的脸颊,我看见他也流下了眼泪。茉莉花气息和轻声的话语纠缠萦绕在我的周身,他说:「我一定要给你最好的,秧秧,你是我失而復得的宝贝。」 真正的爱能拯救一个人。曾经被我嗤之以鼻的这句话,此时却是如此应景。我和福宝环抱着对方,我的心里已经开始计划着要如何好好学习,当一个出色的编剧,拥有蒸蒸日上的事业。我要赚很多钱来宠溺我的爱人,干净的、光明的钱。无论是留美还是回国都没有关系,只要和福宝在一起,我就能堂堂正正地作为一个好姑娘活下去。 收拾好情绪后,我们两人再次上路,他仍将我的手放在他的大腿上,紧贴着他有一丝冰凉的皮肤。我看向窗外唿啸而过的绿树,穆赫兰道就在眼前。洛杉矶的阳光这么美,来了几个星期,这还是我第一次全心全意地感受到其灿烂所在。 我突然开始期待星期一的课堂。我将在那门课上以虚构人物之口讲出我和夏浚译之间的秘密,那是我疗愈自己的第一步。也许经过虚构故事的缓冲,有一天我可以勇敢地站在福宝面前,告诉他那其实就是我自己的故事。 我知道福宝会作何反应,他会仍然爱我,仍然给我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我是他的宝贝,是他失而復得便再也不愿意放手离开的珍宝。 人在恋爱之中是多么愚蠢啊。这个苦头,我当时全然没有预料到自己将再次吃到。 第17章 第九章血淋淋的心在白纸上跳动(上) 「你会给我发微信的吧?」福宝双手牵着我,眉头微蹙,不无担忧地看着我,「到了教室一定要告诉我。」 「宝,我的教室就在这个门后面,五秒钟就到了。」我说着勾起嘴角。 现在已经是周一下午两点钟,截止至现在,我和福宝腻在一起已经超过了五十六个小时,从周六见面以来我们便没有分开过。如此高强度的形影不离使得此刻的分别实在难以忍受,我也迟迟不愿意放开他的手。 还有一分钟便要上课了,我们好似经歷着什么生离死别似的,抱了又抱,亲了又亲,终于在听到有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时松开了对方。在跑去楼上的教室之前,福宝亲了亲我的发顶,在我的耳边说:认真上课,我等着拍你写的剧本。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同行」恋爱。曾经我对文艺型的男生是不会投去一点目光的,原因很简单:他们大多穷困潦倒。但这次不一样,对方可是福宝,他无论是什么样子我都会义无反顾地爱上。让我意外的是,和同行恋爱的浪漫之处竟是我从未设想过的。 周六下午在东圣莫尼卡山段穆赫兰道边的一处长椅上,我们并排而坐,头顶阳光,背靠青山,脚下洛杉矶山谷里的城市景色被尽收眼底。福宝的手覆盖在我放在长椅上的手背上,他娓娓说着,大卫?林奇讲过,在穆赫兰道上开车的感觉是奇妙的,好莱坞在一边,洛杉矶城市在另一边,你能感受到许多黄金时代的好莱坞电影人曾经开车飞驰在你脚下的这个道路上……福宝说林奇是他最爱的导演,在他眼中电影的意义就在于林奇赋予的那样,介于梦境和现实的朦胧区域之间,耐人寻味,有着浓重的迷幻、神秘色彩。 我们在那张长椅上坐着,我搬出电脑来写周一上课要交的大纲,福宝在一旁读书。他读的是《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二卷 ,据说已经读了第十四遍却还是对其手不释卷。风吹过时我看见他的额发落在眉前,要遮住了视线,于是帮他轻轻抚开,问:「宝,你这么喜欢读书,为什么没有学写作,学编剧呢?」 「我的文笔不好。」他看向我,眼中有些无奈,「特别是当读了那么多伟大的作品之后,就更加自惭形秽了。无论怎么写,都觉得自己笔下的文字蹩脚、矫情,索性不再去膈应自己了。」 「你要是这么说,我真怕你读我写的东西,恐怕也会觉得蹩脚、矫情。毕竟你读的书我都没有读过……我连书都很少看。」 「那不会,人总是只对自己苛刻的。」福宝轻轻捏捏我的脸。 说实话,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有些不快的,因为这句话并不是我想听到的答案。我所希望的福宝的回应,是认真地要过我的作品去看,并在读完之后给出我的文笔很美这个答案,他当下的回答总有些默认了我的文笔确实差劲的意味在。但我同时也对他没想看我写的东西这件事松了口气,我从来没有让恋爱对象看过我的作品,那对我来说是一种比裸体更加一丝不挂的赤条条。 我那既失落又庆幸的复杂情绪并未在心头纠缠多久,便被福宝的下一句话捋顺得服服帖帖:「和你重逢之后,秧秧,我更加明白为何冥冥之中我选择了导演这个专业。我的使命,可能就是将你的文字搬上银幕。」 福宝之后说了几个他很喜欢的将画面赋予文字且将原来的文本展现得更加生动的例子,好像《美国丽人》也在其中,但我没听进去。我的脑海里一直迴荡着他那句使命是将我的文字搬上银幕的话,胸中熊熊燃烧着一团火焰。因为福宝的这句话,我对自己专业的热情前所未有地高涨,好似多年创造出来的无家可归的文字终于找到了归属。就是在这个动力的驱使下,我和福宝待在一起的两天一点也没有虚度,都用来写大纲了。 周日晚修改完大纲的那一刻,我敲下回车键,回头看见福宝倚在我的床头。在我身边的这两天,他也第十五遍地读完了《追忆似水年华》第二卷 。屋内的光线已经暗下来,透过百叶窗洒进来的光斑跳跃在他的鼻尖,他白皙透明的样子好看得仿佛不该在这个人间存在。我突然感受到一抹来之不明的忧伤,好像预感到了将要失去什么,心里的那份酸楚使我不忍卒视。我扭头看向窗外,洛杉矶恰巧在那一刻被点亮,千家万户的星点光芒逐一闪烁,连成一片萧索苍茫的银河。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页 到教室后,我如约给他发去微信,他很快便回了我一句「好想你」。我握住手机,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恨不得贴着他一起上课。 这所学校上课以实际操作为主,许多课都是以研讨会的形式展开的。编剧专业的流程是完成自己的故事大纲或者剧本等作业,并在上课之前发给班上的所有同学,我们要当堂逐一进行讨论;课程进行的时候,作品被讨论到的那个人不能说话,不能提出任何反驳。要把同学给的建议记下来,回去自己慢慢消化后再决定哪条能用,哪条捨弃。 这门课上一共有六个学生:我、阿莱茵、伊维塔、贾克还有杰森及安娜。杰森是个沉默寡言的大鬍子白人,他自我介绍说是一名汽车销售员,今年三十八岁,遇上了中年危机、找不到人生的意义,但不想出轨年轻的姑娘或者买愚蠢的跑车,于是在妻子的鼓励下来学习一直十分好奇的写作。安娜同我和阿莱茵、贾克一样,刚刚本科毕业,顺理成章地读个硕士。她也话不多,不怎么加入我们平日的闲聊,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坐在角落里听歌。 班里的同学们正在谈笑着些无关紧要的事。见我到来,他们沖我打了个招唿,问我周末度过得愉快吗?还没等我搭话,阿莱茵便一脸促狭地说,她怎么可能不愉快,她可是有了个新男朋友。在阿莱茵的带领下,大家发出了很刻意的瞭然于胸的笑声。 我见他们对我的态度与之前并无差别,一颗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下了些许——我一直担心有人在读过我的大纲后会窥见那其实是我的亲身经歷的秘密,或者干脆认为我就是思想骯脏喜欢编这么畸形的故事。写这个故事对我来说并不容易,我时常陷入痛苦的回忆中,抬头看见福宝安静地坐在一旁看书、窗外是洛杉矶阳光下的棕榈树,我才会稍稍缓过劲来,意识到自己已不再身陷泥潭。 写到一半时我也想过放弃,想着如果将其永远地埋葬在心底的角落,对我来说会是件更容易的事情。但我逼着自己记起写它的初衷,我要通过写这个故事将这件事情抽离我的身体,让它成为一个虚拟人物的虚构创伤,那样我就可以蜕变成配得上福宝的干净清白的女孩。我甚至想,如果我笔下的主角能从这个阴影里走出来,那么她也能鼓励我终于从这件事情里永远地解脱。 莱纳德终于来了。他今天穿了一件背带裤,看上去像 个泰迪熊般笨拙可爱。他一进门便与我对上眼神,我们沖对方笑笑,眼神里已不再有除了师生情谊之外的任何情愫。同学们也都安静下来,在电脑上调出大家的大纲,准备开始讨论。 第一个讨论的是阿莱茵的大纲。她写了一篇超自然故事,是关于一个青年女孩如何一步步成为驱魔人的。按理说来,阿莱茵是个基督教徒,选择此类题材也不算出乎意料,但令我意外的是她要将其写成一个喜剧。我讶然于她对自己的信仰竟然可以既虔诚又不吝于拿它开玩笑,也许人只要对一件事情深信不疑,便不会害怕任何对它的权威的挑战吧。 第二个讨论的是贾克的故事。他描写了一个多米尼加移民家庭在纽约辛苦打工,却遭受来自黑社会和政府的两重压力,最终走向灭亡的故事。在大纲中,他对情节的描述并不多,却用大量的笔墨批判了所谓「美国梦」的虚假之处。我见一旁的杰森撇了撇嘴,不由得有些想笑。 第三个讨论的是伊维塔的大纲,她的作品是我最期待的。我十分好奇她这样的美人会编造出怎样的故事,看到她我就会想起《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那一幕幕悽美的画面。没有想到,伊维塔写的竟然是一个浪漫喜剧,讲述两个女孩在义大利相遇并坠入爱河的故事。莱纳德说,好的喜剧要比正剧难写很多,他很佩服伊维塔和阿莱茵的勇气。 然后便到我了。 见同学们都在电脑上打开了我的大纲,我顿时心脏一阵紧缩——来了,终于还是来了。我血淋淋地剖开自己又冠以堂而皇之的假面的故事,就要在众人面前接受我无从预知的审判了。就在我将要被恐惧淹没之时,却听见阿莱茵说:「你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克洛伊。」 「我也是。」伊维塔点点头,「前天读完之后,心里特别受震撼,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如果要和大家百分百诚实的话,我必须说,我流下了眼泪。」 「这个故事取材于伍迪艾伦吗?」杰森开玩笑道,大家都心下瞭然地笑了笑。我也露出笑容,嘴上答应着「让我们给他留点脸面吧」,心里却在想:如果是的话就好了。 我多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取材于自己。 看着大家围绕着我的故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没有一个人露出我恐惧的那种厌弃的表情,我充满了感激,心里也不由得动了动:看来人们对于这种事情也没有太过无法接受,也许我可以早日把真相告诉福宝呢—— 「我不喜欢。」贾克突然说道,「首先,我不认为这是个好故事。其次,如果这个故事给我带来了任何感受,那这种感受绝对是不适。这个故事对我来说太噁心了,我不认为自己愿意再次读它。如果可以的话,莱纳德先生,我希望以后在讨论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可以短暂地缺席课堂。我会在这个故事被讨论完之后立马回来。」 我整个人从头冷到了脚,双手霎时间如结了冻霜一般冰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页 第18章 第九章血淋淋的心在白纸上跳动(下) 「贾克,这,我们学校没有这样的先例……」莱纳德有些诧异地说道。 「我来这所学校是交了学费的,我不该花钱将自己放在不适的环境中。」 「克洛伊也是这里的学生,她有权利获得你对她故事的反馈……」 「如果是为了公平起见,她也可以不对我的作品给出反馈,我们互相不参与给对方建议的环节。」贾克笃定地说道,「我在这件事上非常坚持,如果必要的话,我会让我的心理医生开具证明。」 一时间大家都愣了神,谁也没想到贾克会如此直言不讳。众人的目光投向我,我直觉如坐针毡,心中油然升起一股浓浓的耻感——我的故事竟然让贾克厌恶到不愿意与它共处一室,之前燃起的一点向福宝坦白的念头此刻已彻底被浇灭。理智告诉我,贾克只是讨厌发生在我故事主人公身上的那种不公,他厌恶的是那种暴行而并非我这个人,但我的内心却止不住地要自怨自艾,脑子里有一个恶魔在沖我低语:你真脏,真令人噁心。我的身体好似被放入了冰火两重天的炼狱,一半冷得发颤,一半烫得灼人。 虽然心中正在翻江倒海,但常年以来的变色龙习性让我迅速地做出了有利于自己的判断。我深知此时如果硬要贾克接受我的故事,会显得我既可悲又无能,只有当两人之中更加胸襟宽广的那个,才能得到更多人的尊重与赞赏。于是我按下心头的委屈和怒火,努力在脸上摆出得体的微笑,点点头道:「贾克的提议十分公平。」 贾克也看向了我,眼神中有些惊讶。 「我不希望因为我的故事而让贾克感到不舒服、被冒犯,那样就太自私了。所以我愿意贾克不参与我的故事讨论。但是,如果贾克允许的话,我想仍然参加他的故事讨论。我喜欢他的故事,希望我的建议能为那么棒的剧本添砖加瓦。」 这一番不卑不亢地话语获得了由阿莱茵带头的全班同学的鼓掌。贾克略显尴尬,但也随即为我鼓起了掌,并谢谢了我的体谅,大有另眼相待的意味。我对自己的反应十分满意,虽然心里还在为了贾克的话而怨恨不已、恨不得找个墙缝钻进去躲起来,但起码从表面上看不出我有一丝耻辱和羞愤。 待大家的掌声平息,莱纳德看了看我,眼神中尽是抱歉。他说:「我不希望类似的事情再在课上发生。你们知道,作为编剧,我们要去关心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的感受。任何事情只要是发生了,你们的第一反应不该是『我讨厌这件事』,而该是『为什么会发生这件事』。 我理解现在是你们编剧学习生涯的起步阶段,贾克的想法出自于对这个专业的无知,无知便会带来傲慢,这无可厚非。但我希望经过学校的教育,你们能逐步捨弃掉这种急着与人割席、从自己的视角去评判别人的行为。」 「我没有评判她!而且你说我无知傲慢,何尝不是在评判我——」贾克还想说些什么,却被莱纳德打断了。 「好了。」莱纳德露出一丝不耐烦的神情,「我希望贾克你可以回去仔细思考一下我说过的话,好好审视一下自己的行为。噢,还有,克洛伊——」 莱纳德转向我:「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而感到挫败。我们作为作者,要永远表达自己想表达的,要真诚,要勇敢。以后在你的职业生涯中,这种事情会经常发生。有人会告诉你他不喜欢你的作品,说你写得很烂,说你做这个完全是浪费时间,甚至会有人劝你趁早转行,说你根本没有天赋……记住,永远只听从自己的心,不要去听别人的声音。别人不是你,他们没有你了解自己;别人也不是权威,就算是再有名气的大制片人大编剧大导演,都不可能百分百正确地预测你会不会成功。这世界上没有人是预言家,没有人知道你能或不能做到什么。明白了吗?」 在贾克决然而去的背影里,我点点头,莱纳德真挚的眼神在我心里烙下了热铁一般的印记,我刚才那因自我厌恶而恨不得要按下自毁按钮的冲动在此刻烟消云散。我很感动他及时地劝导了我,也佩服他一番话语背后振奋人心且无懈可击的逻辑。 莱纳德在我眼中不再是刚见面时那个被我戏嚯地想着「可能会发生些什么」的中年男人,他已经成了我心中真正的导师。 令我意外的是,当班上同学的目光都聚焦在我大纲上、给我建议之时,我的内心竟然是平和的,没有想像中的恐惧和退缩。伊维塔和阿莱茵说,她们认为我的大纲是「几近完美」的,说主人公「张琪」是一个令人心疼的女孩,突破困境的勇气让人佩服。「我一开始很同情她,但看到后来却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对她感到怜悯,我只能敬佩。」阿莱茵说,「如果她所经歷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真不敢想像我还会不会有勇气去面对和相信身边的一切。」 「经歷过那样的事情,大多数人会选择逃避,活在自我欺骗之中,但是张琪选择了面对。不光面对,她还清楚地理解,只是那个人伤害了她,而不是这个世界对她怀有恶意。她最终选择用爱化解一切,这让我很感动。」伊维塔操着带有义大利口音的英语说道,那口音使她听上去有一种古老且灵性的智慧。 我低头看着键盘膜上被手指点按得有些掉色的一角,心里想着,如果不是因为福宝的出现,张琪的故事肯定会有完全不同的走向;如果不是福宝往我空洞的心里注满温暖,那么我笔下的张琪 和她的养父的故事必然会是一个两败俱伤的故事;如果不是福宝唤醒了我心中的爱,那张琪最后在沙滩上决定捐助养父病重的女儿的那一幕,估计会变成她拔掉了小女孩的气管;如果不是福宝让我重新体会到与人的实在联结,那张琪……张琪可能根本就不会跃然于纸上。我的大纲上写的,很可能是一个没有灵魂、只是情节讨巧但我对其态度漠然的普通的故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页 福宝让我的灵魂復甦,让我的笔与纸有了崭新的生命。 我知道我太经常提到福宝,你可能都有些听烦了。但是请你理解,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与这个世界如此深刻密切的关联了,很久没有像这般清晰地相信我并不是一个局外人,只因这个世界有我深爱的人。我终于不用通过极尽所能地占有物质来表明「看,我不光存在着,还存在得很奢华」。我终于可以只是唿吸、只是活着,就拥有来过这个世界的证明。 福宝是我生命的意义。 「我认为,」杰森发言道,「这个故事虽然精彩,但还是有些猎奇了。我能理解贾克为什么感到不适……就算是伍迪艾伦和他的养女,他们之间也不存在强迫,她是自愿的。这个故事太过夸张、不够真实,好像是为了抹黑一些人才刻意编造的。现实世界中,这种事情哪会发生呢。」 我心中发出一声冷笑,表面上不动声色。杰森啊杰森,我多么希望自己能生活在你所说的那个美丽世界里。 「你真的觉得伍迪艾伦他们之间不存在强迫吗?」阿莱茵厉声道,「她是一个年轻女孩,他是一个经歷过那么多事情的老年男性,你真的觉得她是完全自愿和他在一起的?」 「查查『养成(grooming)』的意思吧,然后再来说你觉得那女孩是自愿的。」就连不怎么出声的安娜也忍不住撩了撩头髮,翻了个白眼。 杰森一时间有些尴尬,低下头去不敢再说什么。 莱纳德适时调和气氛:「虽然作为编剧我们要去理解每一个人的心理,但有些关乎伦理道德的出发点和立场还是不可动摇的。你们可以将这里当做一个安全的环境,畅快地表达任何观点,但是也要注意语言的力量,它能带来的危害往往超出想像。」 杰森点了点头,看向我:「不好意思,克洛伊,我的本意不是说你的故事虚假。我只是……可能它超出了我的认识范围吧。」 「克洛伊,对此你有什么回应呢?」莱纳德问我。 我多想用一句「这故事一点也不假,因为它真实地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来结束这无意义的争端,但我没有这种勇气。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对杰森说:「我之所以想要讲这个故事,就是因为它的真实。故事中的『张琪』是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她将这个秘密告诉了我,我从那之后便想将它编写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有些罪恶在正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些角落里进行着。这次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在徵得了她的同意之后便藉机写了出来。我认为,只有去面对罪恶,才终有一天能得到解决罪恶的办法,也能让后来的人对它有所提防。这不是猎奇,而是我想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的一点点尝试。」 「克洛伊,你在做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伊维塔说道,别的同学,包括杰森也都点头称赞着。我一时间有些害羞,当然更多的还是被认可的激动,我谢过了大家的夸奖。 「还有一点值得特意称颂,那就是克洛伊在讲这个故事之前,徵询过了那位女孩的同意。」莱纳德道,「这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写取材于真实的故事时,一定要注意它会不会给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就如我刚才说的,语言的力量是不可想像的,它常常被低估了。」 在大家的提议下,我将对大纲进行一些节奏上的修改,除此之外改动不算大。莱纳德提议我在进入剧本阶段之后多多描写中国的环境与特色,这样拿去投电影节会更加容易入围。 这堂课上大家对我故事的认可给了我莫大的信心,我将好消息发给福宝,他直说想看看我写的是什么故事。我很开心他终于对我的文章表现出了兴趣,但还是压着兴头告诉他,等我完全写完了剧本会给他看的,目前只是一个雏形,我不想用预告的方式去减弱成稿将在他内心造成的震动。福宝闻言说更期待了,他回我「我也好好学导演,好不辜负你的作品」。 我看着手机上的这句话,这是多么浪漫的事情啊,我的文稿被我的爱人赋予画面和声音,我的灵魂在他的手中幻化成了具象存在的肉体。这世界上还会再有比这更深刻的爱情吗,我太过激动,以至于眼泪都要在教室里涌了出来。 「克洛伊。」伊维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沉溺,「下课后你有事情吗?」 「没有呢。」今天福宝还有晚课,我们没有见面的打算。 「那,不如和我去马里布的一家西图澜娅餐厅看看?」 「马里布……是不是有点远了。」那里离我们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 「下课五点半,到那边六点半,刚好可以看见落日。」伊维塔面含憧憬地说道,「有一家叫做乔弗里(geoffery’s)的西图澜娅餐厅,从露台可以看见太阳落在海面上。你想去看看吗?」 听起来实在是诱人,而且我的大纲也没有太多需要修改的,明天再做完全来得及。于是我点了点头,问,还有谁和我们一起去呢? 「我只问了你一个人。」伊维塔的笑容风情万种,「我想和你单独去看落日,克洛伊。」 第19章 第十章如西西里的阳光般热烈 因为打算喝两杯酒,伊维塔先是陪我将车送回了家,再一起打车去了马里布。从我住的地方去马里布有将近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将近一百刀的车费令我有些心疼,但伊维塔坚决不让我与她平分帐单。她说,本来就是她想去,请我陪她的,那么今天的车费和饮食都不能让我出钱。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页 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我不习惯占女人的便宜,推脱了半天。但伊维塔眨眨眼让我别放在心上,说她的信託基金简直是个无底洞,这点钱根本对她造不成任何影响。「你的陪伴就是我唯一想要的。」她说起话来总是有种不自知的暧昧,是西西里特有的浑然天成的浪漫,让人心旌动摇,如沐咸咸的海风。 优步驶入马里布的时候,缓缓展开在眼前的景象让我的心跳不禁加快。车奔驰在着名的一号公路上,右手边是星星点点散布着各色房子的山坡,彩色的屋墙在丛林掩映中露出侧面,悠然安逸地坐落在起伏平缓的小山包上;公路左边却是悬崖峭壁,淡蓝色的大海与微微发白的天空在远处交际,是不同色度的蓝,几只飞翔而过的水鸟如同画家不慎在画板上甩下的白颜料。我打开车窗,高速行进的车辆使海风在我耳边形成了有韵律的嗒嗒声,头髮也被吹得飞扬而起。我将下巴枕在窗边,眼神投向海天一线处那微妙且震颤的连接面。 「你看起来像一副画,克洛伊。」伊维塔说道。我回头看向车里的她,正横着手机记录我的模样。她红唇绽放的笑容如同盛夏才徐徐绽放的玫瑰,是身后车窗里唿啸而过的成荫绿树中的一抹红。我和她在海边的马路上,这个场景真适合拿去当手机gg,我不无自恋地想道。 到达乔弗里西图澜娅餐厅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有了下降的趋势。待我们在露台最旁边的位置上坐好,我的尼格罗尼和伊维塔的金巴利气泡酒(campari spritz)也端上了桌。我们两人倚在藤条制成的半扇形椅子里,透过面前攀着紫粉色花朵的黑色金属雕花栅栏空隙,看见橙红色的太阳一点点下沉,将周边的海水和天空都晕染成了它的色彩。 太阳那火焰般的光晕降落在海水上时并没有一瞬间熄灭,而是坚定地缓缓地沉了进去。太阳这么耀眼,海水会被灼伤吗?我突然感到一股悲凉从脚底骤然升起,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这提醒了我——我怎么会接受伊维塔的邀请来看落日呢?我最讨厌的东西便是夕阳啊! 可能是和福宝在一起的日子太过舒心,我竟然全然忘却了自己对夕阳的恐惧。 「你在想些什么?」伊维塔从高脚杯里啜饮着橙黄色的酒,那颜色让我眩晕。 「没什么。」我故作镇定地摇摇头,「发呆罢了。」 「你在想他吧。你在想,这么美丽的日落,一定要和他一起来看一次。」伊维塔抿嘴笑道,竟有点阿莱茵打趣我时的揶揄模样。 「那你呢,伊维塔,你在故乡有特别的人吗 ?」 「西西里没有,但在巴黎曾经有。」伊维塔看向天边不知何处,「我们差一点就结婚了。但是上帝喜欢开玩笑,她嫁给了我的哥哥。」 我吃了一惊,霎时间摸不准五官各自该往哪里摆。 初高中时我曾经是一众女生的领头羊,她们多多少少都向我倾吐过内心的悸动和青涩的爱恋。上大学后,我不再愿意花时间去经营对我来说收益并不大的女性友谊,唯独走得比较近的女生袁笑语也和谈恋爱搭不上边,可以说我从来没有听过如伊维塔这般劲爆的感情故事。她这一句话要素过多,我都不知道该从哪里问起。 我斟酌了一会儿,挑了个最能显得我关心她而不是急着八卦的切入点:「那你和你哥哥还来往吗?」 「在那之前也没有什么来往,只有隔几年我才会在圣诞节回去一次。」伊维塔满不在乎地抖了抖满头秀髮,「我是我们家族的『黑羊』,是『那个爱好古怪的女人』。他们除了给钱之外,与我并没有过多的关系。」 「听上去有些不近人情。」 「我并不在意。不用担心生计,已经是上帝给我的恩赐了。再说了,人不只有血缘家庭一种家庭,我可以去选择自己的家人。芮内曾经是我选择的家人,但是她有她的追求。她想要过更加常规的生活,希望得到父母的认可和祝福,我能理解。」 「那你之后还会放心地去选择新的家人吗?」 「当然呀。」伊维塔点头,「芮内并不是第一个伤了我心的人,这种事情我经歷过很多次。但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芮内的选择并不能代表世上的其他人。下一个遇到的人很可能就是值得的那位,我不想因为自己过去的包袱而辜负了她的真诚。」 「那……可是你会再次受到伤害啊。」 「人活着就难免受伤。就像现在我们坐在这儿,你也说不清下一秒钟会不会地震引发海啸,巨浪把我们都吞噬了。那可就不只是心痛,而是命都没了。但我们要因为害怕这个可能性,就放弃来看夕阳吗?」 我闻言心里一酸,原来伊维塔也是家庭不幸福、感情不顺利的人。然而,在遭受了屡次挫折和打击之后,伊维塔仍然能敞开心扉去热烈地爱,我却选择了翻脸不认这个世界,残忍地利用目能所及的一切。 说到底我还是太懦弱了,相比之下伊维塔是多么勇敢。我意识到她身上那粗犷而博大的浪漫气质不只是为西西里的风沙所塑造,还因为她拥有一颗坚定而纯粹的心。 「真羡慕你。」我小声道。 伊维塔问,为什么? 「你还有勇敢地去爱人的心,但我已经畏缩了。和他在一起我很幸福,但无时不刻都在害怕,害怕这是暂时的,害怕有一天醒来一切都会消失,害怕我们不能到永远。」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页 「克洛伊,你和他的重逢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为什么要害怕?」 伊维塔深邃的棕色眼睛如小鹿一般纯净,有抚慰人心的作用。在她的眼神中我感觉自己好像可以被听见、被理解,一股倾诉欲油然升起。伊维塔像有股魔力似的,竟然让才认识不久的我对她生出了对旁的任何人都没有过的信任。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会替我保密吗? 「当然,你的秘密在我这里是安全的。」 我喝了一口尼格罗尼,橙皮的香气在舌尖萦绕,浓烈的酒精刺激着口腔,我张了张嘴,终于说道:「我不是个好女孩。」 「从十九岁第一次失恋起,我就下决心再也不对任何男人付出真心。我和很多男人约会,收他们给我的礼物,一点一点看着自己的银行帐户充足起来。有必要的时候,我甚至会和他们发生关系。我何尝不知道自己这和卖淫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我无法控制自己,或者说我不想控制自己。我总觉得,陌生人之间是没有什么所谓的』爱『的,有的只是互相利用和控制。与其将心捧出去给别人践踏,不如造一个假的心脏,还能卖个好价钱。 「四年以来我一直这么想,也一直认为我的做法无可厚非,直到遇见了福宝。曾经我认为比鬼魂还要玄乎的爱情,突然在他的身上有了切实的模样。他和我想像中的伴侣完全不一样,我总想着,我要为了钱而恋爱结婚,婚姻对我来说是谋取更好的物质生活的工具。但是福宝什么都没有,他甚至没我有钱。但我就是爱他,不可控制地想把一生献给他。 「我很矛盾,一边害怕有一天会被他践踏,一边又相信他和别的男人不同,他不会那样对我。和他热恋仿佛在坐过山车,前一秒还在沉醉在与他的甜蜜之中,后一秒便被自己的幻想吓个不轻。 有天晚上躺在床上,我突然哭了,因为想到如果有一天福宝不再爱我,我在路上遇见他,他用看陌生人的眼光看着我,那该多令人心寒啊。就是这种没有来由的想像,竟让我哭了半个多小时才勉强睡去。这是从未有过的,我对他的感情比对曾经让我心碎的那个人还要浓烈千倍百倍。那个人对我造成的伤害已经使我花了好大的精力才得以疗愈,这次对福宝的感情,如果下场不好,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次振作起来。」 我一口气说道,伊维塔的表情一直严肃而认真,偶尔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待我讲完,她有些心疼地牵住了我的手。 「克洛伊,我们没有办法让别人一辈子不伤害我们。从理想的角度来说,我希望你的男友能和你修成正果,成为一对一生相爱且没有矛盾佳侣。但即使是相信爱情如我,也知道那样的事情发生的概率很小。 「曾经我也如同你一般,害怕进入一段感情,害怕爱人,但是慢慢地我理解了——你所有的恐惧和不安都来自于对未知的无法掌控,但其实不必如此,不必一直设想还未发生的事情。超出我们能力范围的事情只能交给上帝去掌控,你拥有当下这段彼此深爱的感情,就已经是被祝福的,是足够了的。 「爱情使人做的最愚蠢的事,便是让对未来失去的恐惧吞噬当下的幸福。」 伊维塔娓娓道来的声音笃定又坚决,我的心结竟然在不知不觉中被解开了大半——她说得不无道理。只要此时此刻还拥有着,那便是美好的。何必要让预见不到的未来影响此时此刻的我们? 和伊维塔喝酒聊天的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便已经九点半多了。第二天还要写作业,我们赶紧打了个车回家。伊维塔坚持将我先送回楼下才兜去了她家。回程的路上,她告诉我已经很久没有和任何人聊得如此尽兴过了,第一眼看见我时,她就预感到与我之间肯定会有奇妙的情谊。 我收到简讯时心里很温暖,也告诉她,我们第一次单独出来聊天,我便将从来不愿意告诉任何人的事情都告诉了她,她有一种让我放松和信任的魔力。我们彼此约着下次一起去圣莫尼卡海滩的酒吧小酌聊天,便道了晚安。 回到家后,我跟福宝报了个平安,告诉他我要去锻鍊了,便开始了我繁杂的晚间工序。我在镜子里面好好地观察自己,和福宝谈恋爱一个多星期来,我的腹肌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层薄薄的肚腩。不知怎么的,我竟没有如以往那般感到慌张和焦虑,心里想着的是福宝肯定会觉得我的小肥肉很可爱。但出于习惯使然,我还是决定这几天少吃一些,免得肥胖一发不可收拾。 在终于完成了繁琐的护肤任务,躺在床上拿起手机时,我才发现微信里除了福宝发来的几首boy har射r的歌的连结之外,竟还有来自李菲菲的语音邀请。李菲菲给我打了十几条语音,但刚才我正一边听着《救猫咪(save the cat!)》一边锻鍊,对来电一无所知。 也不知道她和夏浚译怎么样了?这些天忙着谈恋爱和上课,早已经把他俩的事情抛在了脑后。我清了清嗓子,赶紧将语音打了回去。 「妈妈,我刚才在涂脸,没有听见。」那边一接起来,我就赶忙解释道,生怕有一点点怠慢。 「澜澜,我要去找你。」 李菲菲的开门见山使我顿时慌乱了起来。来找我?找我做什么?我现在可没功夫陪她。 这么任性的话可是不能说出口的。我压下心中的抗拒,尽量耐心地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妈妈?」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页 「他和我离婚了。」 我的头顶宛若突然晴天一个炸雷,握着手机的右手顿时冰冷。我不可置信地问,什么? 「我前天签了字,他递给我的离婚协议书,我们离婚了。」 我的血液迅速凝结——夏浚译和我达成交易的基础就是他不愿李菲菲知 道我们之间的事。现在他们离了婚,这表明他已经不爱李菲菲了吗?他如果不在乎李菲菲了,那还会继续给我钱吗? 我意识到自己有多自私,在养父母婚姻崩塌的时候却只想着自己上学的钱有没有危险。但没办法,除了我之外,不会再有别人为我着想。就算现在有福宝爱我,但我总不能问他要钱吧?他是万万负担不起的。 我打开免提,退出窗口看了看和夏浚译的对话框,他一句话也没有和我说。我稍稍安下心来——想必即便和李菲菲离婚了,他也不想让那样的丑事被她知道吧。他不至于那么不要脸。而且李菲菲如果真的知情了,那不知道会牵扯出多少事情来,夏浚译不至于为了这点钱而冒那种风险。 想到此处,我的心情稍稍舒缓,终于有了关照李菲菲的心思。 「怎么突然要离婚?之前爸爸不都回家了吗?」 「他说,厌倦了和我在一起的生活,他想要自由。」 我怔怔地听着,心中升起一股凉意。 我曾经认为夏浚译无论怎样品行不端,他对李菲菲的爱都会是永恆的,这也支撑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被毒打的深夜。无数次在他的拳脚落到我身上、恐惧自己可能会被活生生打死之时,我都会闭着眼睛在心里安慰自己:他不会杀了我的,因为他不是一个完全的恶魔——恶魔不可能像他对李菲菲那样有那么深刻的爱。他心里的某处还是有那么一丝良知的,那良知会保证他不杀死我。 这个信念陪伴我度过了无数个因为伤口火辣辣地疼而无法入睡的夜晚,也度过了好些个在夏季用白色长袖蕾丝长裙遮身上伤口的白天。但今天,他竟然和李菲菲离婚了——他对李菲菲的爱竟然消失了,还是说其实所谓的对李菲菲的爱从来没有存在过?我的信念轰然倒塌。 他是个真正的恶魔,我竟然到现在才看清楚,只因为他曾经对李菲菲宠溺无双。我不禁震惊自己竟然如此容易被蒙蔽,并且感到十分后怕。 我想起高中有一次,他发现我给黄海伟买了礼物。那时候我还真心喜欢黄海伟,给他买了一套典藏版的《山海经》,花了大几百块钱。夏浚译知晓之后,将我的手用皮带反捆在身后,用拳头狠狠地砸在我的肋骨附近。也许是觉得我没哭,不够解气,他又顺手从一旁举起大理石餐椅,就要砸在我身上。我没有躲,因为我相信他不会这么做的,他不是一个完全的恶人。我认为他只是吓吓我,如果躲就代表我输了气势。 那天,李菲菲回家的门铃打断了他的动作。此刻想想,如果不是李菲菲,可能我真的已经残在了夏浚译手下。 我突然对李菲菲生出了一种同为共患难般的情谊。我不敢想像现在的她该有多崩溃——她的父母早已双双逝世,诗早就不写了,曾经一起喝茶的几个「闺蜜」也都是夏浚译生意伙伴的太太。此时他们一离婚,可以说李菲菲的世界里什么也不剩了。 虽然她还很有钱,但像我这种虚荣的女人都能在和福宝恋爱的短短几周内意识到,比起爱来钱有多苍白无力、简直什么都不是。那就更别说李菲菲这种视爱情为信仰的人,她现在一定自己坐拥一堆粪土,而世界一片虚无。 想到此处,我说:「妈妈,你来找我吧,我把地址给你。 你买最近的一班机票,来了我们慢慢说。」 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的这一决定将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放下电话后,我给福宝发信息说养母要来找我了。福宝赶忙问我,需要他接待吗? 福宝知道我从小对李菲菲的态度皆为假意讨好,并没有什么真感情,也知道她对夏浚译的暴行一无所知,从根本上来说也算不得他的帮凶。她只是一个幸运的女人,被整个世界宠到了现在。 福宝不大清楚我对她要来看我这件事持怎样的态度,说实话连我自己也不大明白。我本以为我对李菲菲虽然表面上亲密但是内心其实是厌烦的,谁想到这次她和我诉说离婚了之后,我竟感受到了一丝真切的心疼。 人真是情感复杂的动物。 李菲菲很快便订好了票,这周四下午三点钟到。我刚好那天和周五都没课,可以好好地安顿并陪伴她。 李菲菲不愿意住酒店,说空荡荡的房间让她害怕,非要和我一起住在家里。我依了她,打开亚马逊决定为她购置一些日用品。 就在我浏览着李菲菲在家常用的那款洗髮水时,手机的消息中心里突然跳出来了一行通知,竟然是来自我写文章的那个网站的。 看着通知里的消息,我的一颗心飞速地狂跳了起来。 第20章 第十一章死去的前任还能发挥点余热(上) 「初秧,你好!我是帕萨迪纳『墨色』华人剧团的导演冯喻晗。我非常欣赏你写的《晨雾夕阳》,拜读了不下十遍。我注意到你目前的base是洛杉矶,请问有机会碰面聊聊吗?帕萨迪纳有一家很美的花园咖啡厅,希望能有机会请你喝一杯他们的特色拿铁。」 我使劲挤了挤眼睛看着手机屏幕,花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这不是做梦。从高中创设这个帐号起,我就从未想过要通过它获得点什么,只是需要一个地方发泄一些不便言说的沉溺罢了。而此时,我随笔杜撰的文章竟然受到了来自陌生人的青睐,对方还想因此请我喝一杯咖啡、和我聊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页 《晨雾夕阳》是改编自我和赵存晖的故事。故事里,四十二岁的中年男人蒋杰爱上了十九岁的大学生英梨。他们在酒吧相遇,英梨为心中的苦楚所困而喝到失去理智,神志不清地倾诉了她悽惨的身世,蒋杰也因此爱上了她。恋爱八个月后,他们结婚了。在蒋杰的保护下,英梨离开了恶魔继父,得到了救赎,从此幸福地和蒋杰生活在一起。他们躲避世人住在一座山林里,直到蒋杰八十岁离世。未满六十的英梨将他安葬在屋后的一棵苹果树下,每天都去蒋杰的墓前对他倾诉自己的思念。 那是我曾经对和赵存晖之间的结局的幻想。我客观地认识到他肯定会死得比我早很多,但仍然愿意付出晚年孤寂的代价与他相守一辈子。现在看来,那时候的我实在是可悲、可笑又可怜。 写下这个短篇的十余天前,我发现了赵存晖的背叛。不是背叛我,是背叛他已经结婚许多年的妻子和刚满十二岁的女儿。 真相大白的那天是一个平安夜,他陪我庆祝「小姑娘才过的洋节」。我和他去了福田购物公园的一家酒吧,喝到很晚。那时我们已经恋爱八个月,我借着酒劲,在回他家的计程车上握着他的手,说,等我毕业了你娶我吧。他不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车子前进的方向。我有些不满地说,怎么,不愿意啊?是我不够漂亮还是不够聪明?他仍不搭话,我有些慌了,用打趣来掩饰心中的不安:「还是说你已经结婚了?」 这句话,我完全说者无心。之所以能那么顺当地说出口,是因为我真心实意地觉得赵存晖已经结婚了这件事是万万不可能的。我以为他是顾忌我们的年龄差,或者觉得我的家庭太复杂才不愿许诺婚姻。「他已婚了」是一个太过荒诞的理由,所以我才会选择这样打趣他。 但我却没有等来他的笑声。车辆还在行进中,他扭过头看向我,神色平静地说,是的。 「啊?」我的笑容还在脸上,一时间没明白他在讲什么。 「我已经结婚很多年了,也有孩子。」 那时,我顿觉脑仁勐然被什么东西重击了一下,脖子也好似被扼住一般,喉口迅速缩紧,喘不上气来。我赶忙叫司机停车,想要打开车门,下车去唿吸唿吸新鲜空气。 我踉跄着打开车门,将身子欠到绿化带里干呕起来。那晚我并没有喝特别多,却觉得胃酸都倒流进了眼睛鼻子里。我的视线变得模煳,深夜的蛇口马路上已经没什么车了。我们本来是要回他家相拥而眠的,那一刻我却有种不知何去何从的灵魂出窍感。 我吐了几口酸水,支撑不住地倒在了马路牙子上,整个人在发懵。 恍惚中,我看见赵存晖走到我身边来,说:「我反正快到了,走回去就行,车给你吧。」然后他扭头递给司机一张百元钞票,说:「送她回大学。」 那是我亲耳听到赵存晖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们的最后一次沟通发生在第二天一早,线上的。被计程车司机送回学校后,我逐渐回过神来,坐在宿舍漆黑的楼道里痛哭了一整晚。我给他打了不下四十个电话,都是忙音。我发了上百条微信,无一不是在质问他「为什么这样对我」。 第二天 早上九点半,他终于回覆:是你主动找的我。你从没问过我有没有结婚。 九点半,是他在公司每天晨会结束的时间。他明知道我在这边心急火燎又肝肠寸断,却连在一醒来时就赏脸回个信息都不愿意。 逼问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他平时带我回的那个位于蛇口的公寓根本不是家。他真正的家,有妻女的那个美满的家是一栋位于市郊的别墅,蛇口的房子只是他在市区办公时的落脚地罢了。他肆无忌惮地带我回去,塑造出钻石王老五的假象。我很蠢,真的相信他接电话总躲着我是因为证券交易相关的工作都是机密。 可笑的是,被我知道了有家室的他一句抱歉也没有,甚至在被发现的那一分钟内便迫不及待地让我在深夜里一个人坐车回学校。 我问:你老婆知道吗? 他说:你没资格提她。 原来我在他心里什么都不是。他虽然与我在一起八个月,但这无法撼动他妻子的地位一分一毫。甚至连从我口中听到他妻子,他都觉得不齿,觉得骯脏,觉得我不配。 那一刻我才清醒过来,我以为的真爱,在这个四十三岁的男人心中只不过是一场随时可以弃局的猎艷罢了。他对我的心事情绪甚至人身安全都毫不在意,是因为我在他心中根本不是爱人而是猎物,也因为除了我之外,世上还有无数个十九岁的未经世事的女孩等着他骗。 我被激怒了,说:你等着,我会让她知道一切。 他回:你敢找她,我就把你和你养父的丑事公布到你学校去。我看你以后还怎么做人。 说完这句,他便将我我的联繫方式拉黑了。就这样,没有解释,没有告别。我和赵存晖之间的爱情,我曾经以为会修成正果的感情,就这么潦草且丑恶地结束了。但我当时中毒实在太深,他对我那般决然,我却仍为我俩创造出了两个美好的角色,让他们在虚拟世界里相爱并厮守一生。 写那个故事花了我十天。那十天,我推说父母要带我出去度假,向学校告假后找了个便宜酒店躲了起来。我不大记得那段时间我是失眠了还是睡得很多,只记得自己坐在快捷酒店脏兮兮的椅子上不停地写。我自虐般地写,饿得胸贴后背也很少允许自己吃饭。我奢望着如果多惩罚自己的肉体一些,上天便会让我胸中那钻心的疼痛稍事停歇。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页 写完这个故事的那日发生了一个意外,但那是后话了。在那个意外之后,我看着镜子里憔悴消瘦的自己,胃里泛起一阵噁心——我可是被父母扔在大桥下也没有死掉的小孩,可是被毒打了十几年还能安然成年的女人。此时此刻,我怎么能为了一个男人,区区一个低劣猥琐的老男人,把自己蹉跎成这幅样子? 我问镜子里的自己,你这一脸败像,是给谁看?谁会可怜你?你以为会有人为你掉一滴眼泪? 我重新认清现实:除了自己之外,没有别人会照顾我。如果我垮了,所有人只会像乌鸦扑向腐尸一般将我分食殆尽。伤春悲秋对于我这种人来说是奢侈品,我如果拎不清自己的斤两,下场就只有灭亡。 于是我将自己收拾打扮好,回到了与他第一次见面的那个酒吧。我决定点一杯尼格罗尼,在喝完的那一刻便将这件事画上句号。我不能纵容自己无止境地在悲伤里沉溺下去,那是幸运儿的特权,我还要为将来做打算。 我一边喝着赵存晖最爱的酒,一边回溯起他出现之前的日子。我逐渐意识到在他之前我本是个有头脑、有手腕的女人,一早便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进了大学后,我一直假扮成家庭美满的大家闺秀的样子,就是为了能在毕业之前钓一个条件不错的同学嫁掉。当一切都在正轨上有条不紊地行进之时,一次意外让我深受重创。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与价值,而这个时候,在我最脆弱的这个时间点上,赵存晖出现了。 赵存晖是谁,一个在情场比我多游戏了二十多年的男人。他以一种慈悲为怀的救世主的姿态在我最需要救命稻草的时刻出现,我只是稍稍松懈便掉入了他根本无需费力便铺设好了的陷阱。我反思自己,之所以掉进去,是因为内心对他人还残存着希望。我进一步将遇见赵存晖之前的算盘拿出来仔细审视,却发现了我曾经的那个计划有多幼稚。 找一个有钱的男同学结婚?然后呢?如果他有一天决定像赵存晖一样急着摒弃我,我有什么资本去抗衡,谁会给我撑腰? 我幡然醒悟:如果要有底气地度过这一生,光搭上有钱的男人可不行,那样的日子随时可能会结束。我要做的,是将他们的财富变成我的。只有我自己有足够的钱,才能安全地立足于这个世界上。婚姻不意味着找到终身依靠,它只能作为一种手段,并不是我的终点。 我将尼格罗尼一饮而尽,暗下决心:从今以后,爱情对我来说就是一门生意,是赚钱的手段,是对未来的保障。如果一段爱情不能给我带来金钱上的收益,那就是弃之而不足为惜的无用之物。 爱情只有在带来巨大的利益时才是好的爱情——我将眼光放到校外那些已经工作或者创业了的男人身上,不再局限于约会同学。毕竟富二代再富,能支配的钱也没有经济独立了的成熟男人多。 更何况,学校的圈子太小,局限我的发挥,我要顾着自己的名声。 第21章 第十一章死去的前任还能发挥点余热(下) 我关上短暂地向世界敞开过的心,捡起八个月未用过的演技和手段——它们因为赵存晖的出现而被磨鍊得而更加精巧了。我开始频繁地参加校外的各种活动,读书会、徒步、打网球、酒吧、展会、咖啡厅电影放映……一个女人,只要稍有姿色又懂得怎样向陌生人投去欲语还休的眼神,在任何场合都能钓来愿意为她花钱的男人。不出两个星期,我便得到了一个呆头呆脑的程式设计师送的限量版香奈儿包。那个包是花里胡哨的节日款,包链上挂着看起来很廉价的杂乱吊饰,我一点也不喜欢,但有很多别的女人喜欢。当她们用艷羡的眼神看着我时,我不禁拿这种感觉与所谓的爱情做起了比较——嫉妒比爱慕的情感程度更为强烈,更能让我喜不自胜、让我心满意足。 从那之后,我彻底成了一个不需要爱的女人,所谓和赵存晖长相厮守的故事也在几个月后被抛之脑后。我在名牌和金钱的洗礼中胃口越来越大,心中那个空洞无论如何也填不满——直到遇见了福宝。 遇见他之后我才觉察到,什么绿卡,什么金钱,什么身份,在真爱的面前统统不重要。对他的爱让我前所未有地感到充实,虽然这种充实不可避免地被赵存晖的鬼魂抽去了一缕笃定。但昨日伊维塔的话没有白说,我更加从心底里坚定了对福宝的爱是美好的。 曾经我认为爱情只在能带来金钱时才是有用的东西,此刻我却意识到真正的爱情本身就是完美的。我与赵存晖的悲剧,可能是因为我对他怀着的确实是爱情,但他对我并不是。 给自己打了打气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再看《晨雾夕阳》一文。看着看着,我竟然渐渐不再觉得曾经的我可鄙可耻,被伤得体无完肤后还写下这样痴情的意淫。从几年前的字里行间,我看出了一丝勇敢,一丝能媲美伊维塔那颗赤诚之心的勇敢。 我怎么也没想到,这篇于我在痛苦之中笔成的如呓语一般的文章,几年后竟会为人所看见并欣赏,竟有人会因此想约我出来喝杯咖啡聊聊天。我受宠若惊地回復对方,当然,这是我的荣幸。 名叫「冯喻晗」的导演和我加了微信,约好周六见面,我顿时生出许多期待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和网上说喜欢我写的东西的陌生人见面,不知道到时候的情形会是如何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页 我很兴奋地将这个消息分享给了福宝。他一个电话便追了过来,先是恭喜了我,继而要了我的文章去读。 我从来没有给与我恋爱的人看过自己写的文章,那比一件件扒掉衣服更让我觉得暴露且羞耻。我有些紧张,不大好意思地推脱着,福宝却再三地说想要看看。我的倔脾气上来了,他越坚持,我越顽抗,连一开始确实有点想给他看看的那种冲动都逐渐消失殆尽。福宝的脾气很好,对我无故的倔强没有一丝不耐。他在那边轻笑了两声,说,秧秧,写的故事都不给我看,我以后怎么拍? 确实是啊。我意识到自己的理亏,但还是犟道:「总有一天会给你看的。」 「为什么不是今天?」 「我还没准备好。」 「 秧秧,是我。」福宝柔声道,「和我之间,还有什么需要准备?」 我终于软下来,缴械投降地给他把文档发了过去。我没有给他发网站,是怕他看见我正在连载的关于自己的那个故事。 「我倒要看看,你这个不看书的小朋友写的东西能有多好。」福宝收到文档以后说道。我顿时更加紧张,但这种紧张很快便被过几天要见冯喻晗的兴奋给沖淡了。 第二天我心情大好,完成了早晨的常规保养工序后,挑了一件宽松的白衬衫和牛仔短裤,将电脑和笔记本装进包里,准备去往家附近的一个咖啡厅。伊维塔和阿莱茵与我约好在那里碰面,一起写作业。我仔细地化了个妆,将睫毛梳翘,戴上防蓝光的眼镜,打算好好地打磨我的故事大纲。 阿莱茵见到我们很兴奋,说她知道为时过早,但还是尝试着写了她的故事的试播集。虽然只写了一个开头,但她觉得其潜能无限,已经在期待下个学期同学们读完后的反馈了。我从未见过和她一样热血的女孩,阿莱茵让我联想到晴空下果园里枝头上颜色最为鲜艷的那颗橙子,充盈着饱满十足的生命力。我和伊维塔也被她的这股干劲感染,热火朝天地投入到了作业之中。 咖啡厅的模样很别致,是由一个废弃的火车站改造而成的。木质的建筑外面有一块不小的露台,因为来这一块的汽车不多所以并没有什么尾气。我和伊维塔、阿莱茵坐在外面露台的一个长桌前,周围有好些人都在认真地对着屏幕上的final draft软体打字,其中应该不乏已经签了项目的好莱坞编剧。也许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他们的同行,在这附近租一间房子,与福宝一起上班下班。我们将养一只大金毛,晚上遛狗散步,周末开车去格兰戴尔吃铁板烤肉。 想到那样的生活,我顿时觉得心神嚮往。我用小视频拍下四周的模样,发给福宝,说,下次想和你一起来这里,你看书,我写作。 发完这句话,我便重新投入到写作当中,回过神来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我活动活动脖子,拿起手机看了下,福宝竟然还没有回覆我。 他今天下午是没课的,难道去忙拍摄了? 我发了条信息问他,宝,在忙什么呀? 约莫过去了二十多分钟吧,这二十分钟我度秒如年。在我忍无可忍几乎要一个电话追过去时,他回过来一条:你还爱他吗? 我吃惊地从座位上弹跳而起,他?谁?赵存晖吗? 我这才意识到,我和他讲过和赵存晖的事,他完全可以拼凑出那篇文章是我对赵存晖的幻想,并疑心直到今天我都还心存这种妄念。我赶紧与伊维塔和阿莱茵道别。伊维塔问我怎么了,我说男朋友有些事情要帮忙,她便点点头表示理解。阿莱茵还在忙着写东西,不怎么在意我的提前离开。我开着车,一路超车地来到福宝家,准备和他当面解释清楚。 打开门看见我,福宝有些意外,问我怎么突然来了。 「我怕你误会,一定要和你当面说清楚。」我进门放下包,「那篇故事是我十九岁的时候写的。那时候,我确实还很爱他,没有从失恋的痛苦里走出来。但现在三年已经过去了,我对他一点想法也没有,甚至连恨意都很淡了。如果有一天他出现在我面前,我很可能连看他一眼都懒得——」 我着急忙慌地解释道,面前福宝的脸上逐渐绽放出了一个笑容,而且这笑容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其之中甜蜜的意味无可掩盖。他一把抱住了我。 「你特意跑过来,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个?」 「我怕你生气,不理我了。」 「秧秧,你是我的宝贝,我永远不会不理你。」 我闻着他身上好闻的茉莉花香,在他的怀中安下心来。我抬头看他,他在家穿着一件摇粒绒的白色连帽衫,衬得脸颊白皙而柔嫩,我忍不住掐了掐他的脸蛋。他亲亲我,紧紧地抱住我,说:「我从来没有哪次谈恋爱,能得到像这样的安全感。谢谢你,秧秧。」 我心疼地抱住他,他曾简单和我提过曾经被初恋噼腿、被前女友精神控制,他的感情路也不算太顺。我一定要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安心最幸福最富足的男人,我一定能做到。 在福宝家里,我见他冰箱已空,便开车带着他去附近的ralph’s超市,准备给他买点吃的。超市门口已经堆起了大个的南瓜,一进门便有一整个货架的巫师帽、巧克力糖和儿童斗篷、面具等。看了看日子,原来还有半个月就到万圣节了。 在生鲜区里,福宝在一旁推着购物车,我一边从冰架上给他拿食物,一边叮嘱他吃什么对身体好,什么东西又添加剂多最好别碰。我自觉污浊骯脏,配不上白璧无瑕的他,于是加倍地对他好,想如此来赎自己的罪孽以获得堂堂正正站在他身旁的资格。「我想和你一起活很久,所以你一定要健健康康的。不要因为忙就乱吃微波炉食品,那样身体最容易出问题……」我一边自顾自地说着一边不停地填满购物车,走了约莫两个货架吧,回头看他时,却发现他的眼圈红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页 「怎么了?」我凑过去抱住他的手臂。 「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福宝竟然有些哽咽,「秧秧,我不适应。」 「会适应的。」我笃定道,「我会永远对你好,直到我们一起埋了。」 福宝很认真地看着我,一双眼睛又瀰漫起了忧郁的雾气。我意识到,在这段感情里,不只是我一个人在患得患失,福宝也害怕失去我,他对我的爱一点也不比我对他的少。 我和他紧紧相拥,直到货架这边来了人,才依依不捨地放开。 这是宿命。我牵着他软而凉的手,眼前错综复杂地展开的是生命这些年的盘旋。我们兜兜转转还是走到了一起,我不仅得以再次成为张秧,还成为了福宝宠爱着的张秧。这是上天给我的恩赐。 我从未如此感激过命运,仿佛前二十几年来受过的那些不公和委屈在此时此刻都得到了全然的消解。 遇见福宝后,我将时间划分成了两种:一种是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一种是不在他身边的时间。在他身边时,时光的流逝是暧昧不明的,无论是吃饭、出门逛街还是相拥着在沙发上看老电影,事件与事件之间都没有明确的分明界限。昨天我躺在家里沙发的扶手上,他枕在我的腿上,电视里面第三遍播放着《卡萨布兰卡》。电影结束后会自动开始从头播放,我们躺着,谁都没有要去换一部的意思。我们一如既往地不说话,语言于默契十足的我们来说是多余且嘈杂的,巧言令色只会玷污我与他之间的心意相通。 不在他身边的日子,便是掰着手指头期待与他下一次见面的日子。若不是因为还要上学,我真是一秒也不想与他分开,简直想把他做成小小的玩偶放在包里四处携带。福宝不在身边时,我能感受到自己的灵魂开始震颤和游离,它急着离开我的躯壳,因为它知道福宝才是它的归宿,它想回家。 为了图个心安,我尽量减少我们不在一起的时间,除了上课、写作业以及他要出去拍片子这些实在是不方便的时刻之外,我们都尽量在一起,几乎每天晚上都是相拥着入睡的。但今晚我们不得不分开,所以此时在去机场的高速公路上,我紧紧握住他的手,希望能以此汲取足够的能量,来支撑我度过接下来这个要独自入眠的夜晚。 李菲菲就要抵达洛杉矶了,你别说,我还真有点想她。 第22章 第十二章养母还是曾经的那个公主吗 才短短一个多月没见,李菲菲简直变了个人。 从我在福利院第一眼见到她起,她就一直是从容且甜蜜的。她双眸晶晶,眉毛弯弯,脸颊泛着淡玫瑰色的红晕,圆嘟嘟的嘴唇总是荡漾着一抹微笑。等待领养手续办下来的那段时间里,她常去福利院看我,每次都如仙女下凡般引起福利院里小小的骚动。其他的孩子们羡慕我将要拥有这么美丽的妈妈,就连教我弹钢琴的林老师都说,我一定会很幸福,因为我未来的妈妈是一个外表和内心都温柔又美好的女人。 李菲菲总是浅笑着站在阳光里,眼角眉梢流露出心满意足的淡然,只消一眼便能看出她的有恃无恐和养尊处优。我小时候嫉妒她,长大后便学她。我模仿她的表情和姿态,站在那些尚未开窍的傻乎乎的同学身旁,显得那么超凡脱俗,就连大人们都被矇骗了去。他们都说,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还有些更直白的,说我们是见过的最美的一对母女。 面前的这 个她我简直不敢认。 我和福宝站x机场的出口处等待着李菲菲。「澜澜。」如果不是她开口喊我,我根本都没有认出她。 李菲菲拖着一个银色的日默瓦拉杆箱,瘦小的身躯看上去是那么吃力。她的头髮简单地在脑后梳成一个低马尾,这表明她已然放弃形象了。 从小到大,她无数次和我强调过千万不要梳低马尾,因为低马尾是随手一扎就能成型的髮型,是那些没有时间或者懒得打理自己的女人才会扎的。要做一个精緻的贵太太,首先就要从形象上和那些为生计而奔波的女人区分开来。 李菲菲的头髮总是梳得干净而蓬松,有时还会编发,那更是精緻俏皮得如同刚从少女杂志内页上撕下来般。此时此刻,她用一根深棕色的皮筋松松地把头髮束在后脑勺处,因为和脖颈的摩擦,有好多髮丝脱离了皮筋,乱糟糟地在耳后蓬成一团。这种情形放在李菲菲身上简直可以称作是一种唿救了。 我捏捏福宝的小手指,他立马会意,上前去把李菲菲的箱子接了过来。李菲菲的眼神从未如此空洞暗淡过,她甚至没有问问这位刚刚站在我身边、现在又上去帮她拿箱子的男人是谁。她嘴唇干枯,连润唇膏都没有涂。她没化妆,甚至没有化底妆,眼底纹和黑眼圈都十分明显。我这才意识到她的法令纹其实蛮有存在感的,之前她可是要将其遮得完美无瑕才肯出门,亦或是她已经没有心情去赴常规的肉毒素注射之约了。 不仅如此,她竟然穿着白色瑜伽裤,上面搭一件宽大的黑色短袖。毫不夸张地说,我这辈子都没见过李菲菲穿黑色,就算是去海边度假她也不曾穿过黑色的比基尼。她的衣柜一打开,是一水的米白或纯白,之中点缀着几抹浅紫、浅粉、淡蓝。黑色这种沉闷的色调与她毫不相关,我一度因此认为人不会喜欢自己生命底色中不存在的色彩。仔细一看,那应该是一件夏浚译的旧短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页 我感到庆幸——幸亏让她来找我了。她这副模样如果自己一个人在家,指不定会出什么大事。 发现自己竟然在真情实感地为她担心,我有些诧异。 「阿姨,我叫何宛华,是秧……是知澜的同学。」 来之前我和福宝商量好,要向李菲菲隐瞒我们曾在福利院是伙伴的那些往事。我不想让李菲菲知道那么多,那样我会没有安全感。再说了,如果有一天李菲菲和夏浚译联繫,将此事告诉了他,不定夏浚译会发什么疯。夏浚译从来就很忌讳我拿他的钱给别的男人花,如果知道福宝的存在,他肯定会想到我给福宝花起钱来是绝不会手软的。 福宝毕恭毕敬地打着招唿,但李菲菲没有理他。李菲菲走到我面前,往我怀里一靠,放声哭了起来。 李菲菲身高只有一米六,比我矮整整一个头。加之她四肢纤细,挡住脸,看起来活脱脱就是一个年轻姑娘。过往的人被她的哭声吸引,投来动容的神色,定是将我们当成久别重逢的好友了。我抬起手,轻轻拍拍李菲菲的肩膀,她瘦了不少,突出的肩胛骨有些硌手。 她将脸埋在我的肩膀上,浑身颤抖地哭着,我一动也不敢动,就站在那里等待她发泄完。李菲菲经常哭,看一部感人的电影会哭,被小时候的我顶撞了会哭,夏浚译在忙电话打不通会哭,偶尔想起过世的父母也会哭。但哭了那么多次,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她哭得那么惊天动地,偶尔发出的一两声喘不上气的悲鸣更是让路人频频侧目。 我没有催促她,也没有让她回家再哭。不知怎么的,我的鼻子也酸了,这让我十分不解——从答应李菲菲来洛杉矶找我之后,我便开始摸不清心里对她到底是什么感情了。我本以为自己会对她的遭遇装装同情的样子,但心里是无动于衷的。 但现在,我好像是在认真地心疼她? 我疑惑地站着,福宝将一只手抚在我的肩上,耐心地陪着我们这对奇怪的「母女」。不知过了多久,李菲菲终于稍稍平静了些。她抬起头,满脸的泪痕使她整个人看起来万分狼狈。 「澜澜,我好累。」 「妈妈,咱们回家,我都给你准备好了,回家你沖个热水澡,就可以睡觉了。我还买了你最喜欢的薰衣草香薰蜡烛,可以点着睡。」 听到这句话,李菲菲又有要大哭起来的趋势。她流着眼泪说,你还记得我喜欢薰衣草香。 我说,你是我妈妈呀,你喜欢什么我当然记得。 福宝在驾驶位上开车,我陪着李菲菲坐在后面。她嫌冷,用后座上福宝为我备在那里的毯子裹紧自己,倚在我怀里。我一路上给她指着窗外,说那边是市中心,那个方向是华人区,我们正在往西北边走……她鲜少回应,心不在焉的样子。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她已经睡着了,便噤了声。 福宝有些担心地从后视镜里看了看我们,我对他勾勾嘴角笑笑,表示没事。 今天的洛杉矶特别堵,足足走了两个小半时才到家。此时的李菲菲已经睡熟了,我不忍叫醒她,让福宝将她抱进屋里。福宝很高,动作轻柔,李菲菲娇小的一团被他抱在怀里的样子竟让我想起了夏浚译。我赶紧甩甩脑袋,把这个令我恐惧的联想摇出脑海。 等到了家中,可能是开门的声音吵醒了她,李菲菲醒了过来,从福宝的怀里挣脱着下了地。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谢谢你啊,宛华同学,谢谢你今天帮我和澜澜。 她竟然听进去了他的名字,我心里有些受用,偷偷沖福宝眨了眨眼。福宝很周到,怕她睡太久腿麻了,体贴地搀扶着她的手臂让她进屋。 他对我的「家人」真好。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真把李菲菲当成家人,此情此景却让我有些浮想联翩——也许以后和福宝办婚礼的时候,李菲菲确实可以作为我的母亲出席呢?这些年她待我不薄,被宠爱得天真烂漫也不是什么错误。我嫉妒她被全世界爱着,那是我的阴暗,而不是她的问题。 她虽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会照顾人的母亲,更像是喜欢带着小女孩玩的另一个小女孩;但她已经比许多控制子女、谩骂孩子的妈妈好得多得多了。夏浚译的下贱是他一个人的毛病,更何况他们现在已经离婚了,那李菲菲未必不能成为我真正的母亲。 我的心变得十分柔软,轻声细语地招唿她去洗澡,为她在门口放好新买的毛绒绒的粉色毛巾和浴袍浴帽。我把房间让给了她睡,为她在床头点上薰衣草味安神蜡烛,把窗帘拉紧,开一盏鹅黄色的床头灯,灯光调暗,空调调到她喜欢的二十七度。福宝帮着我把沙发上我的床铺收拾好,有些担心地看了看我。 「我照顾她,没问题的。」我亲了亲福宝的脸。他今天还有拍摄任务,不能一直在这里陪我。 「你养母……她看上去状况不大好,你一个人顾得过来吗?」福宝犹豫道,「要不我请假在这里陪你们吧。万一有什么事呢?」 「没事的,她倒时差、又累,洗完澡应该就睡了,这一觉估计要睡很久。我就在客厅写作业,她有什么事都能马上叫我。」 在我再三坚持福宝不要因此而耽误学业后,他才不情不愿地答应了去片场。我和他在门口亲吻道别,他说片场不能开手机铃声,但是他会时刻注意手机振动,有什么情况第一时间联繫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页 在窗口看着他的车消失于街角,我对他的爱意更加浓烈——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如此这般的细腻和温柔是不可多得的。 以前追求过我或者和我交往过的那些男人,他们对女人的方式都是简单粗暴的。我偶尔会假装学校发生了令我不愉快的事情,假装郁郁寡欢,以提醒他们我清纯天真女大学生的身份,激起他们的保护欲,让他们有怜惜我疼爱我的机会。男人总是会爱上那个需要他帮助和照顾的女人,那让他们觉得自己是有价值的,是英勇雄伟的。 男人是一种很容易操纵的生物。只要你将他们的掌控欲、保护欲和性慾拿捏在手心,他们便什么要求都会满足你。但是这种要求不能是精神上的,他们还没有进化出这种高级的情感功能。他们宛如一个个脾气暴躁且思想浅薄的野人,只能听得懂简单的指令,只会用最粗暴的方式向你示好:买礼物、砸钱,说两句甜言蜜语业已是极限。 如果你想要和他聊聊理想和灵魂,聊聊情感与爱意,那么不好意思,一半的男人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只会控诉你「敏感」「矫情」「妇人之见」;另一半虽然听得懂,但他们不相信本该 作为他们所有的「物品」的你竟然会有「人」的思想和精神。 男人实在是一种很脆弱的生物,女人随随便便说一句认真的话就能把他们吓跑。要成为一个让他们感到安全、安心的女人,就要做一只美丽而虚空的花瓶;最好还有一丁点无伤大雅的裂纹,能让他去修补、在你的身上留下一点痕迹,以便确信你是为他所有的。 但福宝不一样,他是一个成功地进化出了细腻的感情且能看得见我的灵魂的男人。在他眼中,我值得被当做一个人去对待。他爱屋及乌,连我的养母也能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给伊维塔发去一条信息,告诉她我已经顺利地接到了妈妈,并说:「你那天讲得没错,现在的幸福太美好了,我不会再让对未来的恐惧蒙蔽双眼了。」 她回我:「爱令人想唱歌,有时也让人痛苦。我很高兴你经歷的是前者。」 我不由得哼起了歌,满脸甜蜜地去给李菲菲泡柠檬水,还给她准备了爱吃的草莓、蓝莓、覆盆子拼盘。她喜欢这些莓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抗老。我将果盘和装了柠檬水的玻璃壶都用托盘装好,放在她的床头,以便她伸手就能够到。 我从来没有这样照顾过任何人。 曾经在家中,李菲菲或者夏浚译如果生病了,都是有家政阿姨照顾的,我只要时不时去问候一句便可。长大之后谈恋爱,我更是没有照顾过男人,因为我坚信照顾男人是他们的妈妈才会做的事情,那样会让他们在心中混淆我和母亲的形象,从而生出真的要和我过日子的想法。 我才不想当他们的老婆,我只想要他们的钱。 和赵存晖在一起时我虽然还是一片真心,但他根本用不着我照顾,每次出现都是爽朗且健康的,他的妻子将他照顾得很好。和福宝在一起的这一周,除了带他去买菜那次之外,也都是他照顾我。在一起时,我一睁眼便有爱喝的杏仁奶咖啡,进出都是他接送,洗完头也不用自己吹头髮或涂护髮精油。此时此刻,当我成为了照顾人的角色时,心下却意外地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好似找到了一块缺失已久的拼图。 李菲菲洗完澡出来,看上去清爽了不少,但仍然是憔悴的。我上前去扶她进卧室,她软软地靠在我的肩膀上,直到我将她裹进被子里,要给她关上灯时,她却突然握住了我的手。 「澜澜,」她从被子里拿出手机,递给我,「你看看,这个女孩,她比我漂亮吗?」 我疑惑地接过手机一看,屏幕上是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编着垂到胸前的双马尾麻花辫,大大的眼睛亮闪闪,圆圆的嘴唇红嘟嘟,皮肤光洁,笑容明媚,约莫二十出头的样子。 那简直是个年轻一些的翻版李菲菲。 我心下猜到那会是谁的照片,揣度了一下,说:「挺普通的,和妈妈你肯定没法比。怎么了,这是谁?」 「他说,他必须娶她。」李菲菲拿回手机,眼神暗下去,「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她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就要大学毕业了,该进入社会了却一点心眼也没有,他得负责任,保护她。他说的那话……好像没有他,这个女孩就没法在世界上活下去一样。」 真是年轻版的李菲菲啊……我不露声色,说:「那你呢?妈妈你就不需要他吗?他没有想过?」 「我也是这么问他的。」李菲菲说着竟然冷笑了一声,我还从未见过她露出这样的神色,「你猜他说什么?他说,我都这个年纪了,还要人保护,丢不丢脸。」 我的心沉到了胃里。 我说过,夏浚译之所以会被我的威胁牵制,就是因为他在乎李菲菲的看法,爱李菲菲。他现在竟然能对李菲菲说出这种话——我知道,你可能觉得这句话没什么,但相信我,比起他曾经对李菲菲的宠爱程度,这句话的杀伤力不亚于问候她的十八辈祖宗。他能如此对待她,那我之后的学费—— 我在脑子里组织了一下语言,万分担忧地开口:「那……之后,爸爸他……和你就不再来往了吗?」 「他说以后有事还可以找他帮忙,会每个月给赡养费。也给了我一大笔钱,说是补偿。」听到这里,我的心略略放了下来,他对她不是完全绝情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页 在确认我的学费还安全之后,我才有心情去劝慰李菲菲。我捏了捏她的手,说:「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你就在我这里,我没课就多陪陪你,你想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 这话我是真心说的,不是为了讨她欢心——毕竟夏浚译现在应该已经不甚在意李菲菲开不开心了。我终于弄明白自己对李菲菲的心疼是从何而来,我将她视作了夏浚译的另一个受害者,她和我是一边的。 「澜澜,」她带着哭腔,「幸亏还有你,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无论妈妈你需要什么,都和我说。如果想要聊聊,我也随时都等着听。」 「从现在开始,我们不提他,好不好?我想过了,聊一万遍也不能改变他爱上了别人的事实,最好的办法只有等时间久了,慢慢习惯和忘记。」 她这点倒是很拎得清,我点头答应。 「妈妈,安心睡吧。我就在外面写作业,你醒了需要什么就喊我。晚点如果饿了,不想出去的话,我给咱们点外卖。」我用手试了一下她的额头,还好没有生病的迹象,「明天如果你愿意,我就带你出去逛逛。洛杉矶好玩的地方可多啦,出去转转,包你什么都忘了。好不好?」 李菲菲又流下眼泪:「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妈妈呀,我当然要对你好了。」我摸了摸她的头髮,像哄孩子一样。 她眼中的神色略有凝滞,轻轻松开我的手,转身过去,用被子裹紧了自己。我为她掖了掖被角,转身离开,带上门的时候,听到她很轻地说了一句:「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人对我好了。」 关上门后,我的心骤然缩紧——这个曾经被父母捧在手心,后来被丈夫放在心尖,一辈子没有受过委屈没有缺过爱的女人,此刻她信仰的大厦已经崩塌了。我无法想像她有多痛苦。赵存晖短短八个月的宠爱已让我在失去时神志恍惚,李菲菲可是足足被溺爱了四十多年,她此时一定觉得天都塌了。 爱是她唯一熟悉的东西,被宠被疼是她生存下去的意义。没有了父母又没有了夏浚译,之后还有谁会去爱她呢? 只有我了。 我发现自己竟没有一丝不情愿。 抱着电脑在沙发上坐下时,我不禁想到,我对李菲菲的关心很可能不是来自于「夏知澜」。夏知澜是缺爱且嫉妒的,她讨厌李菲菲,只是表面上对李菲菲好,想以此换取生存下去的权利罢了。夏知澜那么多年来都没有爱过李菲菲,她一边在心里取笑李菲菲的易于哄骗一边又为李菲菲得以如此天真而妒忌不已,甚至于离开李菲菲的时候在心里放起了烟花鞭炮。这样的夏知澜,怎么会对李菲菲有一丝一毫怜惜或同情? 如果对李菲菲的关切并非来源于夏知澜,那么它只可能来自于张秧,被福宝唤醒的张秧。福宝往张秧的心底里灌注了足够的爱,这爱才有多余的份量,能使张秧心甘情愿地分享给李菲菲。 李菲菲这一觉就睡到了大天亮,我也在沙发上睡得很安稳。第二日,她觉得精神头还不错,睡了那么久也不愿意再在家里憋着,就说要出去吃早午餐。 我本想带她去罗迪欧大道转转,满目奢侈品的大街一定是她热爱的,是她熟悉的天然栖息地。但正在我们化妆打扮之时,我意外收到了来自学校的紧急电话,说教「场景研究」的老师下周要去外地参加一个颁奖典礼,我们那节本来在下周一的课只能调到这周五,也就是今天上午。 我不想错过课程,但也不想扫了李菲菲的兴,丢她一个人在家里胡思乱想,于是便麻烦了福宝带她去逛逛。福宝很干脆地答应了。 李菲菲虽然更想和我去,但也表示课业重要,她能理解。我感觉有些对不住李菲菲,但好在福宝还是很可靠的,他肯定会将李菲菲照顾得很好。 我唯一的担心,是福宝可千万别说漏了嘴,将我们曾经一起长大的事情,给李菲菲讲了去。 第23章 第十三章误会大了(上) 今天是和冯喻晗约定好见面的日子。 我比平时更早起来,点上福宝送我的茉莉花青苹果香薰蜡烛,以一种几乎是虔诚的心态进行早上的护理流程。当我坐在镜子前,听着福宝最爱的《追忆似水年华》电子书敷面膜的时候,突然看见李菲菲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床了。她正倚在门框上,微笑地看着 我。 「妈妈,你醒啦?」 「真好,你还在做我教你的这些。」 李菲菲一直很为我的外貌骄傲。虽然她总是爱说如果亲生女儿还在世一定会比我更漂亮,但这不妨碍她认为我的美丽都是她一手创造的。她从来不吝啬于给我买各种昂贵的大牌,从我十一岁开始,生日礼物便是各种各样的名牌包、鞋、衣服,甚至是化妆品和护肤品。这些礼物使我成为了同龄人里最潮最酷的那个女孩,也让我逐渐习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 由奢入俭难,但李菲菲不怕养刁我的胃口。她确信我长大后肯定会嫁给一个有钱的男人,他将取代她的位置,包揽我各种昂贵的花销,就如夏浚译对待她一般。 我告诉李菲菲今天不知道要聊到什么时候才回来,并和她道歉——她来的这两天我恰好一天调课一天约好了冯喻晗,都没有办法好好陪她,只能让福宝代劳。李菲菲倒是意外地善解人意,点点头说没关系:「你那个小同学,宛华,他很周到。有他陪着我,你不用担心。」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页 多亏了福宝,我才能没有后顾之忧地去见冯喻晗。我悄悄期盼这回见面不只是单纯地聊聊天——冯喻晗是剧团的导演,她约我出来,会不会是想要将我的故事搬上舞台呢?如果真是如此,那我就一只脚踏进了洛杉矶话剧界的大门。之后我可以由此再推开电影界的大门,一层又一层,逐渐变成一个小有影响力的编剧。也许我很快便能赚够充足的钱,足以交学费和与福宝一起生活,足以切断和夏浚译之间的任何联繫。 这太痴心妄想了。我嘲笑着自己,但抵挡不住这个疯狂的念头在心底的角落里悄悄生根发芽。 化好妆后,我挑了一件白色的娃娃领短袖衬衫,配浅灰色背带裙和白色短袜,又罕见地戴了副金丝边的平光眼镜。我尽力戴上认真、靠谱、专业的面具,但又不会太过古板,免得让人觉得与社会脱节。我背黑色经典款香奈儿包,穿黑色山羊皮小皮鞋,开着玛莎拉蒂,活脱脱一副家里不缺钱、写文章只是为了心中热爱的富家小姐模样。我又扮演起了夏知澜,这是我擅长的事情。 星期六从北好莱坞去帕萨迪纳的车很多,有点堵。我提早了四十分钟出门,丝毫不觉得慌张,在车上优哉游哉地继续听着《追忆似水年华》。福宝借着茉莉花香味告诉我「普鲁斯特效应」之后,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但越听越觉得福宝的情感实在是太细腻丰富——如果不是因为他,这样的书我是万万看不进去的。和他比起来,我简直是个彻头彻尾的粗人,这还是生平第一次一个男人让我生出这样的感受。 既听如此冗长的书又堵车,我差点要在高速公路上睡着了,不得不换了几首皇后乐队的歌听,才勉强打起了精神。开了将近一个小时,谷歌地图终于提示我已到达目的地。我开进停车场锁好车,走入咖啡厅后,着实被眼前的景象给震住了。 咖啡厅在橙子园路(orange grove)上,面积很大,果真如冯喻晗所说的那般,是个「花园」。「花园」被巨大的透明圆形棚子遮罩起来,如同温室一般。一进门便是摆着复杂的咖啡机的吧檯,再往里是看似漫不经心其实仔细计算过距离地摆放着的一张张白色雕花金属腿玻璃桌,同款式的椅子上放着白色绣花靠垫,明明是不耐脏的颜色却看不见一丁点污渍。最壮观的是整个咖啡厅里,无论是桌腿上、椅背后、吊灯上、甚至是头顶的玻璃天花板下方,都攀满了各式各样的鲜花——山茶、木兰、郁金香、杏花、樱花、苜蓿花、罂粟花……「乱花渐欲迷人眼」用在此处无比应景。有些花朵明明不是该绽放在这个季节的,伸手一触,却并非以次充好的假花。 我应接不暇地环视四周,不禁想到,等我六七十岁的时候,是否能在南欧的某处拥有这样的一座院落。面积不必这么大,小一些,可心一些,种满我喜欢的花朵,花丛中还有一架双人的鞦韆。我坐在鞦韆里,身旁是福宝。他搂着我,给我念他正在读的书,面前的草地上趴着一只懒洋洋毛绒绒的古代牧羊犬。屋里的布谷钟发出顽皮的声响,下午四点了。我们起身回屋,准备去厨房露一手,做几个好菜,因为今天是女儿回来看我们的日子。 我一直希望将来能有一个女儿,她不必美丽也不必聪明,甚至不必善良。她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使命就是被溺爱,被娇惯,被宠得无法无天。我希望她能成为那种会被外人指指点点着说「看,肯定是被她父母宠出来的娇脾气」的姑娘。她在外面受到任何委屈,都能回来在我的怀抱中找到安慰;无论是三岁还是三十岁,恆久不变。在她成长的过程中,我可能会因为她得到的太多而心生羡慕,但这只会让我更加爱她,更加倾尽全力去照顾她。我不求她的任何回报,只求把自己曾经想要却没有得到的一切都餵给她,让她成为那个我没有机会成为的公主。 许多女人企图从对男人的爱里找到信仰,找到这个世界还有人需要她们、她们的存在充满意义的证据。我爱福宝,他是一面映出我的存在的镜子,但是我生命的最终意义将在我的女儿那里找到,因为她将是这世上唯一一个我确信的、和我流着同样血液的、我可以不计后果地去爱的生命。 许多孤儿都喜欢在长大之后去寻找亲生父母,大都是为了讨个答案,问问他们当年为何遗弃自己。但我并不这么想,虽然有时也会小小地顾影自怜一下,但其实我心知肚明被遗弃并不是因为我有缺陷。一个四肢健全的小婴儿能有什么不足之处?我被遗弃的唯一原因,就是我的亲生父母是两个人渣。无论他们有什么苦衷,亦或根本就没有苦衷,只是懒得养我罢了,怎样的藉口都无法掩饰他们是人渣的事实。我找人渣干什么?自讨没趣吗? 我很小的时候就懂得这个道理,并且在一次李菲菲多愁善感地看着我说「你长大了会不会要去找你的亲生父母,然后不再理我了」的时候,毅然决然地讲出了这个想法。听完我有些犀利尖锐的话语,李菲菲笑得很开心,夏浚译也少见地露出赞许的表情。我知道夏浚译是在夸我装得真像,把李菲菲哄得真好,他不明白我的心里真的是那么想的。 胡思乱想之际,一个高个子女孩走到了我面前。她个头很高,足足有一米八几,穿着简单的白色短上衣和深灰色工装长裤,松垮地扎一条暗银色腰带,头髮在脑后随意挽了一个髻,斜挎一个灰色邮差包。她身形健壮,短袖下露出的手臂肌肉线条一看就是没少练过,上衣飘动时露出隐约的六块腹肌。她头髮浓密,眉毛英挺,拔地而起的高鼻樑旁是一双明亮的丹凤眼。她的嘴唇薄而宽,加之锋利的下颌线,看起来竟然有种「英俊」的感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页 她大方地伸出手,朗声说道,你是初秧吧?我叫冯喻晗,终于见到你了! 我被她的气场镇住了,抬头看向她豪爽的笑容,正好从她的头顶发散下来的是透过玻璃天花板的阳光。我赶忙起身握住她的手,有些诚惶诚恐。 我自诩面对任何人都能临阵不惧,而萦绕在冯喻晗周身的那种强烈且稳定的能量场竟让我一时间有些发憷,不知道该如何自处。 「你点过喝的了吗?」她问我。我支支吾吾地说,啊,还,还没有。 「他们这里菜单实在很长,确实不大好决定。」她笑笑,「你喜欢喝甜的吗?他们的烤棉花糖巧克力拿铁非常特别,我每次来必点的。」 「啊,好的,那就喝这个。」我从未如此语无伦次过——其实我并不想喝甜的。「烤棉花糖巧克力拿铁」,听上去就是一个在跑步机上不能停歇的下午。但平日里最擅长拿话摆布别人的我,此时竟连一句简简单单的「我怕胖,喝点别的吧」都说不出来。 我从未见过冯喻晗这样的女人。 她是披着阳光出现的,与其说像向日葵,不如说是一棵高大壮实的参天巨树,那种生机勃勃的力量感是震撼人心的。与我强做出来的平静与淡然不同,她的笃定没有一丝虚晃。等待咖啡的时候,她仔细地端详了我一下,那眼神虽然直勾勾却没让我有一丝不适。她露出有点可爱的得意表情,说:「你和我想像中简直一模一样。」 「是吗?」我感到很新鲜,「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先认识我写的东西,再认识我。」 「我特别喜欢你的文笔。那 天在论坛上随意翻阅的时候,你那部正在连载的故事《无题》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眼睛。你的语言太有画面感了,我一读便能立马联想到那些角色都在舞台上做着什么样的表情和动作,他们的长相在我的脑海里也栩栩如生。我一会儿便追完了现有的全部《无题》章节,等更新的时候觉得意犹未尽,于是去看了你几年前写的《晨雾夕阳》。」她身子向前靠靠,一副认真的模样,「实话实说,我这人对爱情故事并不感冒,特别是男老女少的忘年恋,权利不对等的恋爱关系我一点也欣赏不来。但我实在是太喜欢你的文风了,就算是我没兴趣的题材,也忍不住想看下去。 「一开始,我边忍着对这种关系的厌恶边欣赏你的文本,抱着极其矛盾纠结的心态读着。好几次我都在想,这么好的文笔,写点什么不好,非要写少女爱上老男人这种俗套又充满男凝的情节。看到后来,揭露英梨的身世的时候,我终于明白过来了——你不是在歌颂他们的爱情,你是在讽刺一个女人被养父伤得千疮百孔之后,她感恩无比的救赎,却也只能是裹着糖衣但性质相同的剥削! 被男人利用了一生的英梨,竟然在具象化的男权逝去后仍然被概念中的父权束缚着,选择守住『贞洁』,每天到曾经压迫她的人墓前倾诉对他的爱意和思念。这是多么讽刺啊!看到最后,我简直都拍手叫好了!英梨被生父抛弃,被养父虐待,她的疗愈方式竟是去找一个大她二十多岁的『父亲』对她进行进一步的侵犯,并乐在其中,认为这种利用和控制就是『疼爱』,并且在这人死后仍然对他情深意长,为他守身如玉。她这一辈子除了服务于男人之外,从来没有过自己的身份,她却丝毫不觉得错失了什么。这就是父权社会下女性能被洗脑得多深的强有力的证据,满篇都写着『吃人』,是一出太过精彩和讽刺的悲剧!你写得真的太棒了,你太有才华了,你不知道我在读的时候多少次情不自禁为你鼓掌,初秧!」 第24章 第十三章误会大了(下) 我看着冯喻晗的嘴唇一张一合,她越说越激动,端咖啡上桌的服务员都被吓了一跳。我听着,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心跳愈来愈快、愈来愈响,手也禁不住打起了颤。待她说完,我甚至想在地上挖个地道离开这里。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当年写的「小」,对我和赵存晖之间的爱情的完满结局的幻想,在冯喻晗的眼中,竟然是一篇对男权社会的讽刺和讨伐!我曾经梦想中的爱情,在她看来却是一出活脱脱的父权社会中的女人的悲剧!我认为终于得到了真爱且从此幸福的英梨,在冯喻晗的视角里,只是一个愚昧可怜而不自知的受害者。 我顿时觉得无地自容,自惭形秽。比起进步的冯喻晗,我都在想些什么啊。如果说四年前我正在失恋的余韵中,脑子不清楚,写下那种幼稚的幻想还情有可原。那么今天,已经见过那么多男人小丑一般的嘴脸的我,竟在重读这篇故事的时候仍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应该用怎样的视角去看待我与赵存晖之间发生的一切。「被生父抛弃,被养父虐待,却又找了一个『父亲』来进一步侵犯自己」——这几句话振聋发聩,我呆坐在桌前久久不得平静。 回忆起四年前的我,将一切都交代给了赵存晖,企图在他的身上找到答案和出路。我被他欺骗,被他抛弃,却还幻想着与他白头偕老——这是多么令人噁心啊!前两天回看《晨雾夕阳》的时候,我竟然还觉得当时的自己勇敢,可以与伊维塔媲美。 我完全忽略了自己和伊维塔根本没有可比性这个事实。伊维塔的爱是目的纯粹的,她去爱别人是建立在人格完整的前提上的,所以失去了便失去了,再伤痛也不会因此被损毁了自身。我的爱却一直动机不纯,我企图在男人身上找到重生与救赎,当时和赵存晖如此,现在——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页 我心下一惊:现在和福宝,也是如此。 我只有从福宝双眸的倒影中才能看见「张秧」,我想要成为的那个人只能依靠于福宝而存在。我把与福宝的重逢看作是命运的安排,果真如此吗?还是说我只是找了这么个无法证伪的玄乎藉口来劝服自己,实则又走上了想要被男人救赎的老路? 福宝真的特别吗,他真的和别的男人不一样吗? 所谓的灵魂相交,所谓的命中注定,会不会都只是我因为急于找一根救命稻草而在脑海里面臆造出来的幻象呢? 这个念头的终点是什么令我恐惧万分,无法面对。我突然觉得面前的一切都开始剧烈地震颤摇晃,我的世界将要骤然颓圮。我害怕地用双手紧抠住椅子边沿,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思维不要再继续发散下去。 「初秧?你还好吗?」 面前的冯喻晗及时地把我拉回了现实。再差一秒,我便要在自我厌弃和信仰崩塌的向下螺旋中轰然沉没。我感激地看向她,说:「叫我克洛伊就好,同学都这样喊我。」 「这个英文名很适合你。」她说,「克洛伊,快尝尝这个棉花糖拿铁吧,味道特别棒。」 我六神无主地端起桌上那杯拿铁,玻璃高脚杯子的壁上挂着琥珀般的棕色焦糖,浓郁的巧克力在底部托着香醇的牛奶咖啡,杯口扎实地漂浮着几颗烤得微焦的棉花糖,白色的软绵绵的表皮上纵横地淋着些许巧克力酱、点缀着饼干碎和杏仁片。我用环保吸管啜饮一口,巧克力、棉花糖和牛奶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直击心头,过于甜腻以至于它滑过食道的时候更加衬托出了我心脏的酸苦。 我皱了皱鼻子,说,真好喝。 「克洛伊,我喜欢有事说事,就不和你拐弯抹角了。」冯喻晗郑重其事地说道。我赶忙放下杯子,点了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今天请你来,其实是想和你谈谈,有没有与你合作的可能性?我想把《晨雾夕阳》排成英文舞台剧,你当编剧,我来导演。我想用这个剧目去参加明年春天的『钟阁(bell hall)戏剧艺术节』。」 听见她竟然真的如我妄想的那般发出了合作邀约,我极其俗套地不可置信地悄悄在桌下掐了掐自己的大腿。 不是在做梦,这是真实在发生的:我的故事被人看中,将要改编成剧本——而且是由我来改编,最终搬上舞台,成为一出舞台剧了。 我的心登时沸腾了起来,但还是不将喜怒形于色,做出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悠然问道:「为什么选择我的故事呢?」 「我老早之前就想参加这个艺术节,但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剧本。我也有尝试过自己写,但写出来的东西要么过于寓言化,要么太直给太生硬,想表达的东西一直没能表达出来。那天读完《晨雾夕阳》,我惊讶地发现,那么多年来堵在我心头的想法竟被另一个人准确无误地表达了出来!一看个人档案,你竟然就在洛杉矶,而且正在读编剧硕士,这一切都太天时地利人和了。你能理解我有多激动吗!」 看着面前露出伯牙遇子期般的表情的冯喻晗,我心知肚明该告诉她,她以为我想表达的东西,与我的本意其实有着天差地别。但刚想开口,我的眼前就展现出了和她合作之后的美好图景——一切都将如同我期许的那般,我藉此打入洛杉矶的话剧圈,然后进入电影圈,成为一个行业内小有名气的编剧。有一天可能还因为长期的积累和某个契机,一跃成为大编剧,买下一栋后花园栽满鲜花的房子,和福宝住在里面。几年后,我们会生一个可爱的女儿,将世上一切最好的东西都一股脑地塞给她,拥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幸福的家。 我发现,我无法在对未来的想像图景中抹去福宝的身影。我又想到伊维塔那天说的话:不要让对未来的恐惧吞噬当下的幸福。既然对他如此不可割捨,那还不如接受命运,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也许当我拥有得足够多,便能成为伊维塔那样的女人,有底气去勇敢而不顾一切地爱自己想爱的人。 想到此处,我将涌到嘴边的话语活生生咽了下去,牵动面部肌肉,露出一个看似诚挚的完美微笑。 「我太懂你的感受了,能遇到一个与我心灵相通的创作者,这是我最大的幸运。我当然愿意和你合作,这是我的荣幸。」 「太好了!」冯喻晗眼中亮起了光芒,她俯身前来握住我放在桌上的手,兴奋不已地说,「那你来主编剧呢,也没问题吗?我理解你才刚刚开始 学习编剧,如果觉得压力太大,也可以让我们剧团的老师主笔。但我当然还是更希望你来写的。我觉得和你之间的沟通,可能会比与其他任何人都更加畅通。」 我本来有些底气不足,想说自己可能有许多地方不大熟练。但转念一想,我不愿因为一时的胆怯而放弃主笔署名权,且如此自谦不免会导致之后的许多决定和想法不被重视。于是我壮了壮胆子,昂首挺胸道:「我有信心把它改好。毕竟是我写的故事,没有人会比我更了解它的主旨。况且还有你在把关,我更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管它呢,先胸有成竹地答应下来,之后在过程中有什么不明白的再现学——这是我从无数个约会过的男人那里学来的招数。他们许多人的专业能力其实都是半瓶子醋晃荡,但这并不影响他们自吹自擂,拿着一点点可怜的技术去招摇撞骗。与此同时,他们的很多女同事、女合伙人,掌握着高出男人一大截的技艺却还谦虚地觉得自己无法胜任,以至于好些机会都白白被那些不够格却不自知的男人抢夺了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页 我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 听到我答应得如此爽快,冯喻晗更加神采飞扬。她竟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我身边来,给了我一个拥抱:「我太开心了,真的太开心了!这还是我第一次这样约编剧出来谈合作,没想到一切都进展得这么顺利。你接下来有事吗?有没有时间?我想带你去我们的剧场看看!」 「编剧」,在她的语句中,我已经成为了一名正儿八经「编剧」。 这个称唿是多么地动听。 第25章 第十四章突然想当另一种女人 这还是我第一次走进现实中的剧场,目能所及的一切都无比新鲜。 冯喻晗边走边和我介绍,说剧团的名叫「墨色(the inkage)」,主要演员都是华人,几乎都是科班出身的,有两位还毕业于大名鼎鼎的茱莉亚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主演加上候补演员一共有二十三人,剧务有二十五人,体量不大,但已经比我想像中的厉害很多了。 剧场里冷气开得很足,一进门我便瑟缩了一下脖子。入口处张贴着一些海报,都是「墨色」剧团以往的演出。有《雷雨》《惊梦》《龙鬚沟》,也有《基督山伯爵》《麦克白》《推销员之死》这种西方故事。我留意了一下导演署名,都是一位叫做陈心(xin chen)的人。 冯喻晗见我注意到导演的名字,骄傲地介绍道:「陈心是我的导师,是我遇到过的最有才华、最渊博的人。她前段时间接受了一个邀约,离开洛杉矶,去了维也纳发展,剧团的导演一职这才落到了我的手上。我跟随她排了多年经典剧目,觉得是时候该创新、折腾一个原创出来了,正巧便找到了你。」 我一边听着,一边继续浏览海报。英文版的《梦》舞台剧,那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呢?英文能表达出中文古文的微妙意境吗?穿着中国传统华服的演员们却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看起来是别扭滑稽还是别出心裁呢?我肚子里有一百个对这个新世界的疑问,却觉得问了冯喻晗便了无生趣,还不如日后慢慢自己发掘答案。 冯喻晗带着我走过一排排座席,座位的表面由紫色天鹅绒材质制成,在幽暗的棕色的灯光下显得神秘且肃穆。我们走到舞台旁,大幕没有打开。冯喻晗让我在第一排中央坐下,她则神神秘秘地从一侧跑向了后台。 我不明所以又新奇无比地左右看看,摸了摸椅子扶手,一点灰也没有,布制椅子也难得地没有散发出被太多人坐过之后会沾上的那种人体怪味,看来是经常清洗。我向后一仰躺进柔软舒适的椅子里,就在这时,沉重的大幕徐徐打开了。 舞台是黑暗的,只有一束暖色的聚光灯不偏不倚地打在黄金分割点处。那灯光下有一座小小的木版制成的房屋,是有些年代感的中式建筑,如小山坡般倾斜而平缓的屋顶上贴着齐整的瓦片。最夺人眼球的是,房屋的墙体是桃木色的,屋檐下的花瓣纹路雕饰却是浅粉色,看上去极尽怪异却又相映成趣,压抑与跳脱两种气质在这一堆小小的木材上纠缠盘绕,你不让我,我也不让你。 「喜欢吗?」冯喻晗从舞台侧方走出来,问道。我又仔细打量了那个粉棕相间的房子一番,才老老实实地说道:「有点怪,但我很喜欢。」 「那就好。」她说,「这是《晨雾夕阳》的布景概念。」 我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下巴也掉到了地上。看见我的表情,冯喻晗哈哈笑起来:「如果你拒绝了合作,我也会把你带来这里,让你看看我大概的设想。但事情比想像中的顺利许多。」 「如果……我来看了,但还是拒绝了,那你不是白费了力气?」我疑问道,毕竟制作这么个房屋道具也不是小工程。 「那我会想别的办法的。」冯喻晗胸毅然说道,「我对这个本子太有偏爱和信心了。如果它没被创作出来,那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遗憾,也将是洛杉矶话剧界的一大损失。」 我从未见过像冯喻晗一样对任何事情如此有信念感的人。我被她感染,看着台上那个别具一格的置景,好似真的窥见了舞台中央《晨雾夕阳》演员们手牵着手谢幕的样子。我意识到冯喻晗是多么有吸引力的一个人——她的笃定和坚毅让人对其所能创造的未来确信不疑且充满希望。她的积极和阳光让人忍不住地想靠近,仿佛只要在她身边,世界就充满了可能性,一切好事都会心想事成。 我霎时间回想起之前自己说过的话:女人只要活在这个被男人掌控着的世界上,就躲不过出来卖的命运。我曾认为自己已经将一切看得十分透彻,窥见了社会运行的真理,但今天冯喻晗的存在却让我动摇了。 她只是简简单单地站在那里,就已然将我的理论证伪。她眼中闪烁着憧憬和希冀,走入聚光灯时的模样好像沐浴在阳光里的一棵参天大树——很难想像这样的女人会成为任何男人有能力卖、甚至敢去卖的「商品」,看她那坚韧、聪慧、热忱、自主的傲然独立的模样,如果说哪个男人有资格卖她,那真是抬举男人了。她卖男人还差不多。 我也想成为这样的女人。 这个念头吓了我自己一跳——从小到大,我都很清楚自己想当一个什么样的人。曾经我奉李菲菲为样板,后来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范式,但无论如何更改也万变不离其宗,我想当的总归是能攀爬依附着男人开出妖艷花朵的那种女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页 但今日见到冯喻晗,我的想法却有了转向的趋势。冯喻晗不施粉黛,鼻头有几片因干燥而翻捲起来的死皮;她毛孔明显、发尾分叉,我怀疑她可能出门连防晒霜都不会涂。但就是这样一个不精緻不保养不打扮的女人,却比我见过的所有衣着新潮、妆容完美的人都更有魅力、更「美」,她的耀眼程度能让所有花花草草都黯然失色。 我自我代入了一下她的角色,讶然发现,心中那一丝因为担心福宝会爱我多久而存在的隐忧骤然消失了。我甚至不再需要拿伊维塔的话一遍遍安慰自己,而是彻彻底底地不在意、不担心了,好像心里多了一根不知从何而来的顶樑柱,从此再也不用惧怕自己的世界会因为任何事情而倒塌。 冯喻晗这样的女人,内心竟然有着如此的力量吗? 「斐(fae),正好你来了,我有事情要问你。」一个爽朗的声音打断了我混乱的思绪。抬头看去,从舞台的右侧走进来一位高个子的金髮男人。他很高,虽然比起福宝一米九的个子要稍稍逊色一点,但体型修长且结实,上半身呈倒三角状,花灰色的棉质短袖隐约透出腹肌的轮廓,肌肉线条流畅的手臂上凸显着几道青筋。他留着简单的圆寸头,下颌骨和鼻樑同样锋利,一双蓝色眼睛却有些东方韵味,眼眶的皮肤微微泛红,和薄薄的红唇颜色相映,有些湿漉漉的。他和我的眼神对上,一剎那,他的美貌竟让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洛杉矶也太多美人了——伊维塔、冯喻晗,此时再加上这位不知名的英俊男子,每一位都美得超出我的认知。我有些慌乱地收回不礼貌的目光,却被冯喻晗上了台。 「先认识一下我们的新编剧,这是克洛伊。」冯喻晗将我推到他面前,「克洛伊,这是我们的场景设计师。」 「我叫托拜厄斯(tobias hessel),」他向我伸出一只手,「 克洛伊?这么巧!」 我露出疑惑的表情与他握手:「巧?」 冯喻晗拍拍手道:「不说我都忘了。我导师,陈心,她的英文名也叫克洛伊。」 「那确实巧。」 「不过她不怎么用这个名字,所以我都没想起来。她说,外国人应该努力学会我们中文名字的正确发音,而不是我们起个英文名去方便他们。但咱们这一代从小都有英文名,我从幼儿园开始便被老师叫『斐』了,很难体会到她那种人近中年却要起一个陌生名字的抗拒感。」冯喻晗道,「你呢,克洛伊,你的中文名字叫什么?」 「我的中文名……是一个我不喜欢的人起的。所以叫我克洛伊就好!」 「我的名字比较长,你可以叫我托比,亲近我的人都这么叫。」托拜厄斯沖我眨眨眼。他的长相不笑的时候有些……那个时兴的词怎么说来着?对,,但一身的肌肉和开朗的笑容又沖淡了那种邪气。我忍不住打量他,他对自己的帅气心知肚明,毫不避讳且不无自恋地回看我。 「可别被他勾了魂去。」冯喻晗沖托比翻个白眼,「这是位远近闻名的花花公子。」 「我有男朋友的。」好似急着证明什么似的,我脱口而出。托比和冯喻晗闻言都笑了, 我顿时有些窘迫——我也太着急了, 谁也都没说什么呢,我就忙着撇清自己,那点小心思欲盖弥彰。 「托比虽然在爱情方面声名狼藉,但他绝对是个忠诚的朋友。」冯喻晗评价道。托比闻言撅起嘴,耷拉下眼角和嘴角:「说得我好像一只小狗一样。」那模样确实有点像只大金毛。 「他也很有趣,和他聊天,能发现很多生活中容易被忽略的美好之处。」冯喻晗补充道,这下托比对她的描述感到心满意足,嘴角上扬地点了点头。 「对了,你刚才说有什么事?」冯喻晗问道。托比回过神来,说:「对,我今晚想去圣莫尼卡,你陪我一起吗?」 「第十二遍了!」冯喻晗翻了个白眼,「托比,也就只有你,能将我曾经很爱看的电影变成现在避之不及的东西!」 「我应该是对它上瘾了。斐,你就陪我去吧,除了你,没有别人更对它有热情。」托比竟然扯了扯冯喻晗的衣角,大个子撒娇的样子极其违和但又有些可爱,我不禁笑出了声。 我的笑声让冯喻晗注意到了我,她眼睛一亮,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似的,说:「托比,猜猜怎么着,这里有一位现成的新观众。」 托比的目光也转向我,他脸上骤然露出期待的神色:「克洛伊!你愿意陪我去看《洛基恐怖秀》吗?在圣莫尼卡!」 「那……不是一部老电影吗?竟然有影院在周六晚上这个黄金时间档放映它?」 「不光是放映!」托比兴高采烈地向前一步,站到我面前,「那可是邪典经典!在圣莫尼卡的努瓦特(nuart)剧院,它每个周六都会被重映一次!而且,不光是在荧幕上放映,现场还会有歌舞剧演员同步在台上表演经典剧目。观众们也会和电影互动!」 「和电影互动?那是什么意思?」我被勾起了兴趣。 托比见我有好奇的苗头,更加卖力地描述了起来:「影院外面有买雨伞和卫生捲纸,还有报纸等电影中会出现的道具。当电影中下起雨,演员举起雨伞和报纸挡雨,观众也会举起雨伞和报纸。在电影里的人在纵慾时,观众会向大屏幕扔捲纸!不光如此,许多去的人都会隆重打扮一番——男扮女装,变装皇后、施虐女王……那是一场怪胎们的狂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页 「克洛伊,你刚来洛杉矶没多久吧?这绝对是一次值得的体验,远远不止看一部电影那么简单。」冯喻晗向我点头。 「远远不只是电影!克洛伊,你才刚来洛杉矶吗?那你一定要和我去。我带你去圣莫尼卡的海边的一家小店吃晚餐,之后去看《洛基恐怖秀》。结束以后,如果你还不累,我可以带你去一些地下派对看看。」托比在激情之中还不忘抛出一个略显神秘的笑容,「是游客不会知道的那些派对,在那里你会看到洛杉矶的另一面,成为一个真正的洛杉矶人。」 托比实在是个有说服力的推销员,又或是洛杉矶本身的魅力使其根本不必被太多巧言装点。我点了点头,说:「那就交给你了。」 托比欢唿着转了好几个圈,最后双手搭着我的肩膀,真诚地说:「你将会拥有一个完美的夜晚。」 「你不去吗?」我转头问冯喻晗,期待着能与她多花点时间。 「今晚我还有约会。」她笑笑,「一个希腊裔的大帅哥,第二次见面了,我很期待。」 多优秀的男生才配得上冯喻晗这样的女生去期待呢?我祝她今晚玩得开心。 之后,我们三人又坐在观众席上聊了聊之后的具体合作。冯喻晗说周一会让法务发合同给我,意料之外,我的剧本竟然是有偿的——故事能被搬上舞台已经是一大幸事,竟然还有钱拿。虽然不算太多,但也不是小的数目,我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掩饰住了心里的乐不可支。 我们约定初稿在两个月内给她,之后再花两个月一起打磨剧本,然后便让演员开始排练。为了赶上明年的钟阁艺术节,时间有些紧凑,但冯喻晗说他们的演员都很专业,目前的所有演出也都是排过无数次的老剧了,不必再多花时间。除了例行演出外,他们将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排这齣剧目上,不成问题。 冯喻晗唯一担心的,是给我花在剧本上的时间太少了。考虑到我还要上课,她害怕我没有足够的精力。但我咬咬牙、心一横,决定对自己狠心点。不就是熬夜写作么!和福宝在一起后,我不必再花那么多时间在约会有的没的男人身上,省下来的时间都可以用来创作。如果再把每天早晚打理自己的流程缩减一些,那更是能富余出大把的时间去写剧本。 我勐然意识到,在写作面前,那些和男人周旋的花招看上去有多么无趣,过分地打扮保养自己又有多惹人厌烦。 梳理讨论完一切要事后,我们三人挥手道别。我和托比约好在晚上7点在圣莫尼卡的一个西图澜娅餐厅见面,他特意嘱咐我穿得特别一点,不要开车,看来会是一个不醉不归的夜晚。 在回家的路上,我打电话给福宝,打算麻烦他今晚继续陪着李菲菲,我突然有事要出去,当然,也急着想与他分享我和冯喻晗签约了的好消息。电话响了许久才被接起来,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见福宝有些急切地说:「怎么了?」 听起来是很期待我的来电嘛。我心里甜了甜,卖关子道:「宝,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想听哪个先?」 他顿了顿,说:「坏消息。」 「坏消息就是今晚我突然有点事情。冯喻晗带我和她剧院的人见了面,一个叫托比的男生。他想找人和他去圣莫尼卡看一部电影,是《洛基恐怖秀》的现场版呢!我听着觉得很有意思,打算去看看——」 「没问题。」福宝很快答应,「玩得开心。」 听到他这么爽快,我却有点摸不准意思了,小心地问道:「只有我和那个男生哦,你……会担心吗?」 「不会的。」他说,「我相信你。」 这句话让我无比受用,看来在福宝眼中,我并不是一个水性杨花的人。 「好消息是什么?」福宝问道。我闻言笑了起来,清了清嗓子,说,准备好了? 「好了,你说吧。」 「我和冯喻晗签约了。她将把我的作品搬上舞台,而且僱佣了我当主笔!」 「什么?」 「怎么样,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吧!」我笑成一朵花,「这是不是表明我的事业已经在起步了?这比我想的要顺利多了呀!我觉得真的很幸运——」 「等等,就是你那天发给我的那个故事吗?」 「对呀!」 …… 那边的福宝不出声了,我以为是信号不好,狐疑地「餵」了几声。 「我听得见。」 「你怎么听上去不像我一样开心呀?」我问道。 「……你都不看书的,怎么……」 「什么?」 「没什么。」福宝说道,「我先去开车了,你玩得开心。」 福宝说完便挂了电话。 我伴着从蓝牙音箱里传出来的忙音,一时间陷入了疑惑:福宝为什么好像不大高兴?他刚才说什么?我都不看书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什么? 难道他想说的是,我都不看书的,怎么剧本还被人给签下来了? 隔着电话线我听不出他这句话的情绪,是嫉妒?不会吧,我和福宝早已将对方当做家人,他怎么也不会嫉妒我。我为这个念头自惭形秽,我怎么能拿心里的那些阴暗去揣度纯净的福宝呢? 以他 心灵的温柔程度,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肯定是佩服的。「你连书都不怎么看,还能被签约,真是天赋型选手啊。」他肯定是这个意思。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页 我甩甩头把刚才那一瞬间的困惑抛到脑后,心情又恢復了无比的美丽。 回到家里,我见李菲菲将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这让我有些意外——她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之前家中都有家政阿姨做这些,她竟然也会铺床。 我坐到化妆镜前,迫不及待地开始折腾自己的脸。今晚要去「地下派对」,听上去比夜场还夜场。对于夜场我可是十分熟悉,无论是live house还是夜店,本科的我都是常客。我有时会独自一人去离学校很远的夜店蹦迪,在计程车上脱下包裹在抹胸和超短牛仔裤外面的白色长裙,涂上绛紫色的口红,用无名指指肚在眼皮上抹上带碎闪的灰色烟燻眼影。那是一副没有人能认出来是「夏知澜」的样子,那是任何人都无法驾驭的野性和狂躁,那是我偶尔需要释放的心中魔鬼的样子。 有时我也会和同学去夜场,但那是为了树立人设,并非什么痛快的事情。常常陪我去的就是那位叫袁笑语的女孩,每次出去,她都会用一副艷羡的模样看着我,看着我穿她塞不进去的漂亮裙子,看着我被陌生男人请酒,看着我矜持地拒绝他们。 如果不是她在场,我肯定会收下那些男人请的酒的,但我不能在她面前坏了名声。毕竟我带她出去的意义,就在于让她能回去告诉别的同学:夏知澜虽然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却有着热爱摇滚、小小叛逆的另类一面,但她在夜场还是冷静自持,是一位真正的大家闺秀。 事实上我的目的也达到了,学校里无论是怎样臭名昭着的情场浪子富二代,都没有对我表现出过一丝丝不尊重。夏知澜和那些夜场小妞是不一样的,她就算去舞池里跳舞,也比别的女孩高贵,所以她比别人更值钱——这就是我努力营造出来的形象。 但今天,我不必再伪装。我不需要再钓什么金龟婿,我有爱人,我的福宝,我还有了自己的事业。我出去玩,就只是为了玩,为了感受这个夜晚的一切,仅此而已。这种感觉比打扮得人模鬼样地坐车去罗湖土嗨夜店去蹦迪痛快得多。因为我完全不用怕被任何人认出了,不需要乔装打扮和东躲西藏。 我一边化妆一边和伊维塔聊着电话。她本来想约我今晚出去喝一杯的,但奈何我有约了,她便决定在电话里陪我化妆。说起今天签约了的事情,她的反应比福宝要兴奋好多。她在电话那头又欢唿又惊叫,最后信誓旦旦地说她早就猜到我会有这么一天的,因为我的文笔太好了。我被她夸得都不好意思了,脸上飞起两朵红晕,连腮红都省了去。 「我上车了。你如何了,克洛伊?」托比来信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半,我正在出门打车。我穿一身银色碎钻包臀连衣裙,拎一枚米白色丝缎玫瑰花型手腕包,踏一双透明跟米色绑带厚底高跟鞋;长发在头顶盘成一个大大的髻,上面点缀一个闪钻髮夹,和脖子上的钻石项鍊是一套的。简单的装扮是为了平衡妆容,我画着夸张的黑色烟燻妆,涂裸粉色口红,睫毛忽闪,眉目惑人。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意识到这一刻,在盛装之中,我不必再纠结于我到底是张秧还是夏知澜。窗外夜幕将要降临,城市才刚刚热闹起来,而我,终于得以成为了我自己。 第26章 第十五章洛杉矶的光怪陆离 即使在来时的路上做过了心理准备,下车的时候,我还是被眼前的光景吓了一跳。 剧院所在的位置有那么一点偏,属于圣莫尼卡比较边陲的地带,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在一条稍显静谧的街道上坐落着那家剧院,墙体看上去已有些老旧,显眼的红色「努瓦特(nuart)」霓虹灯牌是上个世纪的样式,底部一排白炽灯照明的面板上用深红色的大字排列出今日放映的电影。牌子的正中央写着:午夜电影 周六 洛基恐怖秀(mnight movies sat 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洛基恐怖秀」几个大字是黑色的,用的是电影片头中的字体,能看出剧院老闆是特意花了心思的。 剧院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深蓝色夜幕下,盛装出席的人们躁动不安——你很难能在洛杉矶的日常场所看到这么多打扮华丽的人,红毯上的洛杉矶和现实中的洛杉矶完全是两回事。也许从好莱坞娱乐新闻的镜头中,你永远能看见那些妆容精緻、穿着晚礼服的美人,还有大热天穿着西装三件套、头髮胶得一丝不苟的俊男。但是在洛杉矶平日里的街上,多的却是穿灰色连帽衫和松松垮垮的牛仔裤、懒洋洋地晃悠着的行人。 来洛杉矶后,我许多设计复杂、缀着繁复蕾丝或花边的衣服都不穿了,利用率高的都是那些简单且修身的衣服。就算是精心打扮,也不过是一件稍有腰身的连衣短裙,在中国能被当做睡衣的那种。如果穿得太隆重,便会有人问你,「今晚是要出席什么场合吗」。 我曾亲眼见过在马里布的马斯特罗西图澜娅餐厅(mastro’s)门口,从一辆蓝色布加迪上走下来一位胖乎乎的秃头富翁。他身上穿着一件有些洗掉色了的蓝灰色短袖,胸口的印花都被磨得看不清原本是什么样子了。走进西图澜娅餐厅时,他抬手和泊车员打招唿,露出腋下已经破了的布料,几个线头艰难地扯着那松松垮垮的棉料。穿戴整齐还打着领结的泊车员上前和他毕恭毕敬地问好,连迎宾员都特意从她的小高台后面走出来和他打招唿,看来是位熟悉的大客户。他走进那家一顿饭怎么说也得两百刀往上走的西图澜娅餐厅的模样,就像我去快餐店买个汉堡一样稀松平常。马斯特罗不允许穿短裤的人进去,但他身着破了洞的衣服都能畅行无阻。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页 那一刻我意识到,当人有钱到了一定程度,物质便不再是身份的象徵。随心所欲、能凌驾于众生所需要遵守的规则之上,才是他们金钱和权利的最佳体现。 但来努瓦特看《洛基恐怖秀》的人们都是好好打扮了一番的。影院门口的长椅上坐着一位穿丝绸质红色长裙的黑髮美人,她戴着闪亮的水晶项鍊, 那装扮就算是现在拉去电影首映礼走红毯也绰绰有余。她翘着二郎腿,一手拿着可乐,另一只手举着in-n-out的双层芝士汉堡,边大快朵颐边因为朋友说的话而笑得前仰后合。 她的朋友是一名瘦削的男子,留着六十年代十分流行的偏分短髮,画着深紫色的烟燻妆。他上身一件渔网背心,下身穿黑色超短裤和渔网连裤袜,脚踩一双高跟金属铆钉马丁靴,短裤口袋里还别了一枝红色的玫瑰花。他表情夸张地说着些什么,十指上下飞舞,指头上涂了黑色的指甲油。 比他打扮更出格的人不在少数,我向后面的长队看去,有戴着黄色蓬松假髮、只穿内衣的变装皇后,有打扮成电影中的角色的女孩,有西装革履的男人,也有穿着吊带满身被文身覆盖的女人。我摆出一副见惯不惊的模样,竭力控制住想要仔仔细细把地所有人都打量个遍的眼神,尾随托比向队尾走去。 「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托比凑到我身旁眨眨眼,「只要来了这剧院,绝对不虚此行。」 我点点头。刚刚和他在圣莫尼卡海边的一家小酒馆吃披萨的时候,他就绘声绘色地和我讲述了他那么爱来这里看《洛基恐怖秀》的原因。他说,在这里,每个人都能让内心的「怪胎(freak)」出来透透气,这也是最吸引我的一点。 本来还有点担心会不会打扮过度了,看见队伍中还有穿着绿色超大蓬蓬裙和吊袜带的人之后,我松了一口气。托比倒是没有特意打扮,他换了一件枣红色的短袖,穿着合身的黑色长裤,身上散发着好闻的古龙水味。面对面说话时,我好几次被他帅到结巴。这还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么帅的男人,他帅到我对福宝厚实的恋爱滤镜都没法掩盖他比福宝帅一万倍这个事实。我的心思甚至有些微动——如果不是和福宝在一起,托比绝对是我不计后果也想发生点什么的男人。 这是我对一个男人的最高评价了。毕竟和男人谈恋爱,除了福宝之外,我都肯定是需要得到一些切实利益的。与其说是谈恋爱,不如算一份工作吧。托比的好看程度,属于我愿意自费上班的那种 。 「你有女朋友吗?」吃饭的时候,在托比得知我有福宝之后,我问他。 「还没有。虽然斐说我是个花花公子,但其实我还没找到合适的人。」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托比若有所思道:「我没有一个固定的喜欢类型,比起爱上一个类型,我更喜欢爱上一种感觉。你可能会觉得太愚蠢,但我一直在等一种缘分,一种命中注定,那不是随便什么约会软体能带来的——就像你和你的男友那样,一种极具戏剧化、让人深信不疑的缘分。我在等那样的人出现。」 浪漫主义者托比,比本身的托比更加英俊逼人。福宝使我改变很多,从前遇到有这种想法的人,我先是会在心里骂一句「蠢货」,再会抱着看好戏的心态瞧瞧他们的下场有多惨。而现在,所有浪漫主义的人在我眼里都被笼罩上了一圈别样的光环。他们好似掌握了什么宇宙的奥秘,如魔术师般,他们能觉知到常人被世俗所累、已经抓不住也感受不到的那种微妙的灵识。 我对浪漫主义者的偏爱全部来自于对福宝的爱屋及乌。在我心中,像福宝一样敏感、多情、温柔、灵性的人都是那样惹人喜爱,我甚至怀疑自己对李菲菲的改观都很大程度上与福宝有关——从前我对李菲菲的天真单纯只有嗤笑和厌烦,现在却觉得她的这种特质愈发可喜可爱。 托比让我在队里排着,他去隔壁的便利店买了六个迷你装的朗姆酒。影院不让喝酒,他悄悄地将酒瓶塞进口袋里。我们相视而笑,今晚在吃饭时,我们已经喝了两轮,此刻都有些微醺,我们不打算让这种感觉消逝——影片结束放映后,托比还要带我去地下派对参加整夜的狂欢。 没有排多久就开始检票入场了。影院里瀰漫着爆米花、热狗和酒精的气味,看来我们不是唯一偷偷带酒进来的人。托比在柜檯买了一份报纸和两卷卫生纸,说一会儿我们也要参与互动。在位置上坐下后,托比在我左边,右手边是一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妇。他们笑呵呵地和我打招唿,扬了扬手中那份和我们一样的报纸。正在我们要和他们攀谈起来之际,电影开始了。 这是一次绝无仅有的经歷。 电影开始二十分钟后,观众们便迫不及待地参与了进去。电影中的人笑,他们也笑;角色惊唿,他们也惊唿;角色挡雨,他们也用手中的雨伞和报纸挡起了不存在的雨。到电影的后半段,经典的歌舞开始后,剧院的演员跑到了台上。他们穿着和电影角色一模一样的衣服,跳着一模一样的舞蹈,引发了观众们一阵又一阵的喝彩。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也不由自主地全身心投入了进去。某一刻来临之时,我和托比一起举起手中的卫生纸,和影院里百十个观众们一起往银幕上扔去。情绪在那一刻到达了顶峰,托比递给我一小瓶朗姆酒,我们打开,碰杯,两口便灌了下去。辛辣的味道刺激着我的食道,蒙蔽了我的大脑,在全影院人的欢唿和吼叫声中,我和托比投入彼此的拥抱,兴奋地蹦了好几次高。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2页 「感觉如何?」 散场后,我们在一众奇装异服的人群之中等优步时,托比问我。 「太棒了,这真的太棒了。」是有些醉了,也因为太过兴奋,我既语无伦次又辞藻匮乏,只能用双手乱挥来表达我的激动。 「接下来还有更棒的。」 当托比带着我去到那个地下派对时,我一时间还以为他要把我卖了——优步行驶了半个小时后,我们停在了一个空旷的露天停车场里。他请优步司机先别走,让我在车里等着。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下车后向角落里的一辆uhaul卡车跑去,不一会儿,他便回来了,手里捏着一张白色的字条。 「这是什么?」我拿过字条,上面歪歪扭扭地手写着一个地址。 「派对的所在地。」托比从口袋里拿出剩下的两瓶迷你朗姆酒,「准备好迎接一个难以忘记的夜晚了吗?」 「到目前为止,已经够难以忘怀了。」我将其中的一瓶一饮而尽。 这一瓶酒可是把我给喝懵了,我最后的完整记忆是托比拉着我下了车,到了一个好像是废弃仓库的地方。那里的喇叭重低音很响,人声鼎沸,站满了穿着夸张且戏剧化的人们,我好像还看见了几个刚才和我们看了同一场电影的人。废弃工厂的最里面摆放了一个dj台,各种深色的射灯在房间里不停交错,人们随着音乐狂舞,还有人在不加遮掩地亲热——果然是地下派对。我闯入这个新奇的世界,且迅速地爱上了它。 后面的记忆便是零零散散的碎片了,只记得我很疯,很开心,进了那个工厂后便挤到了舞池最前面,在dj台的正下方开始了毫不拘束的狂舞。音乐声很大,我能感受到那从音响里发出的声波的震动。我爱这种极尽所能的吵闹,它让我那无休无止的大脑终于放弃了工作,拥有了一时间的空白。在敲动耳膜的音乐声和拥挤不止的人潮中,我不再需要搞清楚自己是谁,因为我已经全然忘了自己。 忘了自己的感觉真奇妙,一切都与我无关,都成了过眼烟云。我是谁不再重要,因为我的世界里不再有别人,只有我自己。当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独自一人时,我是谁便无所谓了。我无需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毕竟身份只是方便别人用来称唿和归类我的东西。当别人都不復存在,身份哪还有什么用处?此刻我就是我,我也不是我。最美妙的是,我不再需要想明白我到底是不是我,也不再有必要搞懂「我」到底代表着什么。 在疯魔一般的舞蹈和零星闪烁的哲思的间隙中,我一直支使着托比给我买酒,他任劳任怨地去吧檯一次又一次地排队。每次他买酒回来,我都已经和身边的陌生男女跳在了一起,或拥抱或大笑,不亦乐乎。托比乐呵呵地看着我,我们对视,紫色、蓝色和红色的灯光在他脸上闪烁跳跃,他蓝色的瞳仁里倒映出我的疯狂。我随着科技电音不停不歇地扭动身体,在某一时刻,我只觉得眼前闪耀着如天神降临一般的白光,再之后便什么也不记得了。 我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 我仍然穿着昨天的衣服,身上一股菸酒沤了的味道。照了照床头常备的镜子,烟燻妆竟然丝毫没有花掉,只是口红没了,鼻子上也出了些油。我慌张地四处摸手机,却发现它端端正正地摆在床头柜上,旁边是一杯白水和一瓶电解质水,还有一小瓶布洛芬。床头柜的下方还放了一个垃圾桶,里面是新套的垃圾袋,有两层。 这肯定不是我做的,我已经断片到毫无意识了,不可能给自己创造出一个这么方便舒适的宿醉环境。难道是……福宝,或者李菲菲? 无论是被他们两个人中的谁看见我喝断片的样子,都是极其危险的。毕竟我心里还守着那么大的一个秘密,哪知道我有没有在失去自主意识后胡言乱语了些什么? 我就着白水吞下两颗布洛芬以缓解快要裂开的头,慌忙点开手机,一看时间,早上七点半。 跌跌撞撞地打开房门,家里空无一人,只有我自己。 我满腹狐疑地点开手机,这才从简讯和微信中拼凑出了目前的情况。 首先是托比的简讯,时间是凌晨四点半。他发来:「晚安,克洛伊。我把你送回了家,裹进了被子里。祝你好梦,明天醒来记得告诉我哦。p.s. 放心,我是一个绅士。」看着简讯最后那个眨眼睛的笑脸,我松了一口气——是托比为我做的这一切,还好,不是李菲菲也不是福宝。 那么他俩在哪呢?福宝应该是在自己家,但李菲菲去哪了? 点开微信才发现,昨天夜里十一点我在疯玩的时候,李菲菲发了一条微信,说她晚上想在外面的酒店住。原来是福宝带她去了好莱坞山那一块,路过了马尔蒙庄园酒店(插teau marmont),她很喜欢那里,便收拾了东西去入住了。我不禁笑了一下,她真会选,估计是看外观漂亮便想住进去了。如果知道那里是好莱坞明星去「惹麻烦」「寻欢作乐」的地方,如果了解那里一直有着闹鬼的传说,不知道她还敢不敢住在里面呢? 来不及多想,我万分紧张地点开福宝的对话框。只见他昨晚十点多发来了一句「晚安」,还有半个小时前的一句「早,昨天玩得怎么样?」 他没有多问我昨晚为什么没回他的晚安信息,这让我松了一口气。福宝真是个完美的男友,他会照顾我,但不至于让我喘不过气来。我很内疚, 赶紧卖乖地给他打了个电话过去,生怕他对我生出一丝丝怀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3页 「你醒了?」 「刚醒。我昨天喝了一些酒,太累了,回来就睡着了,没有回你真是对不起。」我有些心虚地说道,演戏演全套,不管对方看不看得见,我一手捂着脖子扭了扭脑袋并转移话题,「你在干嘛呀?昨天和她逛得如何?」 「挺好的,她还蛮开心的,我尽量多陪她说话,不让她想起不开心的事。后来她想去外面一个酒店住,我把她送过去了,她说会告诉你,我就没多讲。」福宝的声音平稳而温柔,「我现在正在去美洲杉国家公园(sequoia national park)的路上,回来了再接你和她去吃饭。」 「怎么跑那么远?」 「前几天我和你说了呀。小组作业,选景在那边的森林里了,要拍两三天。」 「啊对,我想起来了。」我掩饰着自己的慌乱,其实我完全不记得他说过这件事,「对不起啊,这两天实在是太忙了。」 「我知道你有好多事要做,别担心。你先安心写那个话剧,其他的事情等我回来再说。」 福宝的妥帖和温柔让我自惭形秽,我脑海里面浮现出了昨夜的狂欢和与陌生人搂抱着跳舞的样子。我暗下决心,以后再也不喝那么多酒,再也不做出任何稍有越线的行为了。 和福宝说了再见后,我又打了个电话给李菲菲。李菲菲在马尔蒙庄园住得很舒服,说是正在楼下的花园里写诗,那里让她充满了灵感,估计要多待两天,让我不必管她,她写完了诗自会来找我。我终于放心了些——李菲菲捡起了她已然荒废的爱好,还自得其乐地一个人住在了异国他乡的酒店里。她远比我想像中的坚强,之前竟是我小看了她。 心情一放松,我的头痛便好些了。我给托比报了平安后,便卸了妆,好好地洗了个澡,做了一杯咖啡,到书桌前准备开始将我的《晨雾夕阳》改成剧本。大纲写了两行后,我突然意识到昨晚和今早,我竟然都越过了那复杂的保养程序。然而,没有了那些工序,地球仍在转动,我的世界也都一切如常。 我躺进椅子里,心中涌上一丝暖暖的安宁。我还不知道,这滋味,却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第27章 第十六章就再勇敢这么一回吧 扭了扭酸痛的脖子和肩膀,从电脑屏幕中抬起头来,窗外的天空竟然已经暗了下去。 我点开手机,才发觉原来收到了来自伊维塔和托比的简讯。伊维塔问我昨天玩得如何?我说一定要带她一起去看一次努瓦特剧场的《洛基恐怖秀》,她很快便回了我一句「太期待了,任何时候都可以去」。托比给我发来的信息却让我有些紧张,他问我「你记得昨天夜里说过什么吗?」 我最害怕的便是喝多了酒以后乱说话,如果是对陌生人还好,托比显然是以后会常常在剧场碰面的。我紧张地问「什么?」,他也很快回信,说「你约我下次还要一起出去玩」。看到这行字,我一颗提起来的心放回了肚子里,半庆幸半真心地给他发去「我是认真的,和你一起很开心」。 福宝没有给我发来任何信息,可能是一直在忙着拍作业,没顾得上吧。我给他还有李菲菲都发去一条问候的微信,这才放下手机,伸了个懒腰。 我从未想过自己可以如此投入一件事情。从早上八点多和李菲菲通完电话起,我便坐在了书桌前,按照莱纳德课上教过的所有内容,对着笔记改编《晨雾夕阳》,改到此刻大纲终于有了个雏形。 「晨雾夕阳」这个名字实在是太过小言,是十九岁的我胡乱起的。此时它要被改成一个讽刺现实的剧目,肯定需要一个正经大气些的名字。我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冯喻晗,她对我愿让她全权负责剧名表示十分受用。 要改编故事,那就不免需要极尽仔细地去研究一遍曾经写过的那些文字。逐字逐句地阅读时,我才真切地理解冯喻晗为何会把这个故事看作是一篇对现实的讥讽——待我跳出了「女主角其实是我」这个思维定势后,才意识到英梨确实是刚逃出养父的魔掌,便又落入了另一个男人的温柔陷阱里,还自认为从此得到了救赎。更让我郁结的是,故事里的英梨虽然悲惨,但好歹蒋杰是真心地爱了她一辈子——起码他们两人的造物主是如此意图的。然而,现实生活中的蒋杰却只是把英梨当做一个连解释和挽回都懒得花费时间的玩物,这更显得以前的我可悲可怜到了可笑的程度。 而我竟然还将它当成一个值得颂扬的爱情故事去写,想到这里我就羞愧难当。冯喻晗的误解是对这个故事最大的馈赠,将它拔高了一个层次,也使得我能以全新的视角去面对过往的那个自己。 带着一种自虐般的快感,我用可鄙的字眼形容笔下的主人公英梨。我说她矫情,说她蒙昧,说她愚蠢而不自知;我拿更恶毒的词彙描述蒋杰,说他低贱,说他无耻,说他是个精神强姦犯……在这种对从前的自我的批判中,我既感受着淋漓畅快的爽利,又品味到难以忽视的苦楚,前二十来年我竟没发现自己是个如此纠结矛盾的人。 一边写作,我一边怀念起了昨夜的酒精。喝酒是彻彻底底的逃避,虽然可耻,但是其能带来的快乐是令人无暇反思的。但写作不是,写作带来的快感之中蕴含着痛苦,写作让我不得不去面对许多本不想面对的东西。我必须梳理好笔下角色的想法和动机,才能去合情合理地编写她的故事。当这个角色是基于我而创造的时候,就意味着我要用笔尖剖开的是自己的内心。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4页 我毫无怜悯之心地泼洒笔墨,让英梨的一切愚钝都现出原形。在批判自己从前的愚昧之时,难免会升起一丝对现在的自我的审查。经过一夜的狂欢,没有了重低音音乐和彩色射灯以及酒精来转移注意力,昨天下午那个让我惊慌失措的念头又悄悄开始冒尖:福宝于我,到底是真爱,还是我又犯了老毛病,在心底里美化一个男人以妄图被拯救呢? 美国人喜欢说一句话:「不要听从你的头脑,要听从你的心。」此时此刻,我的心在告诉我,福宝和赵存晖有云泥之别。一个是我童年便认识且命运安排我们在成年后重逢的灵魂伴侣,而赵存晖只是一个因为活得比我久太多、经验丰富,所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耍了个团团转的卑劣陌生人。更何况,遇见赵存晖时我正在堕入黑暗的深海海底,求生的本能让我将漂进视野中的第一个废弃吸管误认成了救命稻草;但遇见福宝时,我可以说是半只脚已经逃出生天,正要开始生活的新篇章,不存在被人拯救的需要。如此说来,我应该并非算重蹈覆辙? 与福宝重逢后,我的世界变得复杂了许多。从前我不需要费力去搞懂自己是谁,我是谁很明确:我是夏知澜,我来美国有着具体的目标和计划,我要找一个小有钱财的美国男人结婚留在这里,从而得以在离夏浚译最远的地方度过余生。 而福宝的出现让我不再愿意继续扮演夏知澜,我对福宝的爱是如此真切而热烈,以至于我不能忍受不用自己的真面目去爱他。我渴求在他身上找到纯粹的爱,那种无论「我」是什么模样他都会坚定不移地守护的爱,那种因为我是「我」便能使他横冲直撞一往无前的爱。福宝唤醒了被我压抑已久的「张秧」,她不再愿意躲在角落里让「夏知澜」获得一切鲜花和掌声,她穿着福利院发的洗得掉了色的浅蓝粗布连衣裙走到灯光下,哭着扯扯我的衣角,说,那我呢,我就不需要被人爱吗? 我一直认为自己目标清晰、思维简洁、没有冗余的情感,这也是我之前内心深处不觉得我能在写作上做出什么大名堂、能因此留在洛杉矶的原因——作为一个需要时时刻刻警惕身边的一切并为了自己的未来去争取、抢夺、霸占的人,我一直处于「生存模式」里。敏感和多情是有闲人的奢侈品,我是万万不可享受的。感情使人脆弱,而生活需要我当一个无坚不摧的人。 也许是福宝的爱让我有了归属感,让我感觉获得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所以我才有了在这里伤春悲秋的闲情逸緻。 我突然很想福宝。 说是突然,其实这种思念在我写作的时候便一直存在,只是一直被按压在心底,此时此刻终于积聚到了无法遏制的程度。我躺进椅子里,双腿蜷缩起来,用米白色的毛毯裹紧自己。凉丝丝的空气里有些许空气清新剂的 味道,此时此刻我想闻到的却是另一种气息。 自从第一次正式约会后,福宝的身上便一直喷洒着茉莉花味的香水。不仅如此,他在家中的角落也摆上茉莉花薰香,以让我能无时不刻地置身于熟悉的气味中,感到安宁和舒心。我问过他,如此保持着茉莉花的香气,不会太麻烦吗?他抚着我的头髮说,秧秧,为了你,我做什么都可以。 福宝是个无药可救的浪漫主义者,他对爱情的投入时常让我惊讶。我怎么说也算得上是阅男无数了,男人在我的心中如同,鲜有灵魂。他们好似是同一个工厂流水线里造出来的一般:努力挣钱,挣到钱后追「女神」,将她追到手后便开始在她身上发泄装孙子挣钱时的不满。约会多了就知道,无论是有钱还是没钱的男人都一样,只不过是幸运的殭尸和不幸运的殭尸罢了。和他们相处就如同操纵机器般,说出什么话他们会相对应地有怎样的反应,就和按下哪个按钮键就能开启什么程序一样简单。他们懵懂、麻木、蒙昧,他们追求着一切社会告诉他们应该追求的东西:权利、金钱、女人,但他们从来没有自主地想过为什么要这么做。 有句话说得很好,「男人至死是少年」,他们确实从出生到下葬都保持了一贯的无知,生命结束了都不知道这一生到底活了个什么。但这不能怪他们,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染色体上的缺陷。他们缺乏与真实世界和大自然灵性又感性的共感,所以他们在人世间走的这一遭註定无趣、灰白且匆匆。 但福宝是不一样的。 和他在一起的这一个多星期里,我时常会被福宝的心思细腻所感动。他会在我们散步的时候突然将与我十指紧扣的手握得更紧,说,秧秧,我们以后要一起去巴黎奥斯曼大街102 号;他曾睫毛颤动地躺在我的腿上,手指沿着沙发旁的绿色龟背竹的叶片边缘划触,说,它在叶片裂开的时候会不会其实是很痛的,但它没办法告诉我们,我们以为它没感觉,还欣赏它的疼痛;他会在半夜睡得迷迷煳煳的时候突然将我抱得更紧,说,还没天亮,真好,真希望时间能永远停在这里…… 我看了看四周,黄昏不知何时已经过去,夜晚悄悄地瀰漫了整个房间。夜还未深,但这半黑不黑的天最显寂寥,一切都蒙上了一层蓝灰色滤镜,看着就嫌垂然萧索。窗口电线桿上捆绑着的纵横的黑线将天空和远山分割成块状,没有飞鸟,没有人声,亦没有车流。 我突然生出了一股恐惧,好似我是宇宙中的最后一个人,全世界都已经将我抛弃,留我孤零零地消亡在这如蛇的皮肤般冰冷的黑暗里。骤然在脚底生根并迅勐地要肆虐全身的孤独感使我霎时间喘不上起来,我惊慌地起身,拿了车钥匙,迫不及待地要逃向福宝家。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5页 我需要闻到他那茉莉香水的味道。就算他并不在,今夜我也要躺在他的床上,躺在沾染了他的气息的被子里,才有一丝丝可能得以安眠。 开着车,我用限速允许的最高速度沖向了福宝的家。我从未有过如此这般的迫不及待,每过两三秒便要瞥一眼谷歌地图上的距目的地剩余计时,恨不得一瞬间便能移动到那个能使我得到平静和安宁的地方。我频频超车,期间还有一个白人男性不满地从车窗里沖我咒骂了一句什么,我对他视而不见。 此时此刻,我的脑子里只剩下对福宝的思念。即使这种思念只能落在我躺进有他气息的被子上,那也足以让我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幸福。 我后悔昨天甚至今天都还在那样猜忌我的爱人,我拿自己的恐惧去怀疑他,把我背负的包袱强加在他的身上。他体贴、细腻、毫无保留,我却猜疑、疏离、心思松动。好似抱着一种赎罪的心态,我将车开得越来越快。在等最后一个红绿灯时,我已经打算好在躺进他被子里的时候给他打去一个视频电话,就算这会影响他的拍摄工作也顾不得了。我想看着他的眼睛把一切担忧都告诉他,把我的全部心思都倒给他。 我们是共享对方灵魂的人,从这一秒开始,我不会再让任何嫌隙玷污这一切。 到福宝家楼下后,我花了一点时间才找到停车位,倒进去停好之后,下车发现停得有些歪扭,超出了停车线。但顾不上那么多了,我抓起包就赶忙往福宝家跑去。 又路过了那个游泳池,想起了我们初吻的夜晚,这一切都让我的内心变得更为急切。我在心里默念着他家的房门密码:520227,二月七号是我的生日,520代表什么想必不用我多说了。这是他周一回家后特意为了我而修改的。很土,我知道,你可能都笑出声了,但对于我来说却是一种笨拙可爱的甜蜜。 待我终于一路小跑地冲到了那扇门前,迫不及待地输进密码,终于,我的一切紧张和期冀都有了落点,一门之隔的里面便是茉莉花的味道。我推开门—— 扑面而来的薰衣草香味让我恍然。 我的爱人福宝,他骗我,他根本没有去什么森林公园拍作业,他明明就在家。 他正背对着门口跪坐在床上,赤身裸体,只着一条灰色的内裤,雪白的后背晃人眼睛。他摆出一个极其虔诚的姿势,肩膀上架着摄像机,口中喃喃着,太美了,我的宝,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人。那语气认真且诚挚,粗制滥造的电视剧台词一般的话语却被他说得情意绵绵,让人听了无法不为之动容。 他的面前横躺着着一个瘦削的女人,那是他的被摄对象。她身上穿着福宝的一件灰色大短袖,晃晃荡盪的布料将她衬得十分娇弱。听闻福宝的告白,她用细瘦的手臂支撑起身体,将小巧精緻的脸庞送到福宝面前。福宝向前倾去,温柔地在她的嘴唇上落下一个亲吻,她看着他,露出幸福洋溢的笑容。 那女人不是别人,就是李菲菲。 第28章 第十七章欢迎来到我的荒谬人生 如果不是出了这事,我都不知道自己的腿脚有那么利索。 那场景我只看了一眼,便立马感受到眼睛一阵刺痛,移开目光后逃也似的离开了现场。即便如此,那不堪入目的画面还是顽固地印在了我的视网膜上。无论我怎么眨眼、挤眼睛、甚至闭上眼睛,都还是能从红彤彤的眼肉上看见那一幕的映像,好似加了一层血色滤镜般使那画面更为触目惊心。 我恨不得把眼睛挖出来丢掉。 福宝的皮肤很白。上周六晚我们一起看《布达佩斯大饭店》,电影里有幅叫做《男孩与苹果》的画,被大堂经理形容为「男孩的皮肤如牛奶一般」。当时我摩挲着福宝如白玉般无暇的后背,觉得这个比喻用在他身上也不失恰当。那时的我从未想过,福宝的白皮肤有一天会成为刺伤我眼睛的元素。 在福宝不大的房间里,他掩着窗帘,却留了一条缝隙方便一线阳光透进来。那顽皮的阳光不偏不倚,将将照在福宝白皙的后背和李菲菲纤细的双腿上——李菲菲穿着福宝的一件宽大的灰色短袖,除此之外未着丝缕,露出来的皮肤也是细腻白嫩的。好一双玲珑易碎的璧人,他们好似两枚玻璃制成的精緻娃娃,晶莹剔透,相比之下我这个闯入者竟显得如此不合时宜且污浊不堪。 我一边跑一边下楼梯,不光想逃离这个地方,也想逃离脑海里的那个画面。但无论我跑得有多快,他们亲吻的一幕仍然在眼前挥之不去。李菲菲素面朝天,微笑的样子烂漫而天真,是没有被生活欺侮过的样子。我并未看见福宝的脸,但从他弯下的腰身和撩她头髮的动作里便能看出他吻她的样子有多深情。我熟悉的那双嘴唇吻着另一个女人,而那女人我也熟悉得很。 我的胃里泛起一阵噁心,一股酸水勐然冲到喉咙口。我停下脚步,蹲在一旁的草丛里呕吐了起来。 写完大纲便急着来到福宝家里,我一整天都没吃过东西,胃里空空,除了酸水之外什么也吐不出来。我愤然站起,起身过勐使得我的头脑眩晕、眼冒金星。一切太过荒谬,我一时间无法相信事情的真实性,甚至萌生了掉头回去看看刚才是不是看错了的想法。我伸出两根手指,在身上又掐又拧,才确认了那不是梦魇。 平日里我是个反应很快的人,无论是什么样的人或事,我都能迅速地找到能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并恰如其分地做出合适的反应。此刻我的理智却已经全面断线,即使只是和你讲述这件事情,我都花费了十二分的力气。而且我并不知道现在的自己该何 去何从,凭着身体的惯性,我向停在楼下的我的车走去。走近一看,挡风玻璃上夹着一张红白色的纸张,我被开罚单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6页 「真是祸不单行呀!」我哑然失笑,竟然将这句自嘲的话说出了声。如果我的人生是一部电影,那观众们看见这一幕肯定要笑掉大牙了。我好像一个磁铁,这世上所有可悲、可鄙、丑陋、狗血的事情都会被我吸引过来,给我人生的可笑程度添砖加瓦。我曾经以为遇见福宝后运气有了好转,谁知道我的命运只是憋了大招,变得比往常更加有幽默感了而已。 我的命运啊,这次你实在是玩过火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坐进车里的。浑浑噩噩地开车回家,路上手机在震个不停,用脚指甲盖想也知道是谁。我只觉得全身无力,连去关机的力气都没有,只想赶紧回到被窝里,把自己包裹进无边际的黑暗中,假装一切都不曾发生。 到家时,我从未如此后悔为了追求高级感选了这个白色的房子,并且用白色的家具去填充它,以至于此时此刻它是如此冰冷且陌生。房间如此之白,白得像福宝裸露的后背,白得如一方完美的荧幕,福宝和李菲菲亲吻的画面得以在其上清晰地播放。我闭上眼睛逃进里屋,把自己卷进被子中,拿出手机准备关机,却发现来电的并不是那两个人之一,而是托比。 原来在我开车去福宝家的时候,托比发来过信息,说今晚有个酒吧在组织「知识竞猜夜(trivia night)」,他们小队里有一个人临时不能出席,问我愿不愿意去凑个人头。我一直没有回信息,他又急着要一个答覆,于是便给我打来了电话。 我用最后一点力气回復他说今天晚上要准备明天上课的事情,就先不出去了,下次再约。信息发完,我把手机关机之后扔进了床头柜里。我突然很害怕,害怕任何人找我,害怕这个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 我用被子将自己从头到脚都紧紧包裹住,在黑暗之中循环唿吸着自己吐出的灼热废气,大脑一片空白。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甚至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当你的养母睡了你的男朋友之后,你该如何度过接下来的日子?我并没有见过这种先例,心下茫然。 李菲菲很快便回来了,我在被子里躺了不过十分钟,便听到了有人开门的声音。她的脚步声一如既往地很轻,但这次却一下下地敲击着我的耳鼓膜。那哒哒的声音由远到近,我感到越来越恐惧,好像正在靠近我的床的不是李菲菲而是什么冤鬼一样。虽然害怕,但是我竟然连发抖的力气都没有了。 终于,她的脚步声停在了我的床前。 「我们谈谈吧。」她的声音很平静,「他没来,我们单独谈谈。」 我的心里瞬时涌上一股怒火,前一秒我还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说来奇怪,和我的男友睡觉的人是她,心中充满羞愧的却是我。但当听到她平静得像风和日丽天气下的湖面般的声音时,我就再也没有什么不敢面对的了。这个女人,她睡了养女的男朋友,竟然一点歉疚和悔意都没有,说起话来甚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理直气壮。 我使劲把蒙着头的被子掀开,凉丝丝的空气瞬时包围了全身。面前站着李菲菲,她穿着那条很宝贝的淡紫色勾花白蕾丝长裙。这条裙子是她的最爱,好像是花了几万块钱买的,和夏浚译出去过重大节日的时候经常会穿。然而此时此刻,她却为了福宝穿上,是在庆祝什么吗?今天是他们的什么重大节日?是正式在一起的日子?还是说她对福宝重视到了连一次普通的见面都要翻出这条裙子才觉得诚意足够的程度?我一时间有些诧异,弄不懂这背后的意思,眼里的仇恨还来不及褪去,就又添了一笔新的疑惑。我神情复杂地看向她。 这一下才看清了她的脸——比起刚来时那个憔悴得形容枯藁、灰头土脸的她,面前的这个李菲菲简直美出了新高度。她不施粉黛,纤纤然站在那里,皮肤莹润饱满得如同汁水丰富的嫩梨。她两颗水亮亮的杏仁眼看着我,瞳仁是温柔的棕色,如同一只无辜的小鹿。 我一时失语,不知道该说什么,又能说什么。 见我只是怔怔地望着她,李菲菲率先开口了:「我和他是真心相爱的。」 这一下我的炸药引子算是被引爆了,我从床上跳起来,几乎是鼻尖贴着她的鼻尖,说,你是不是不知道,他是我的男朋友? 「那又如何?」李菲菲泰然自若地抖了抖头髮,「你不是也睡了我老公?」 我的脑子里仿佛有一个地雷被触发,一时间,本来混乱的思绪此刻可以说是被炸得灰飞烟灭。我双膝一软,倒在床上,无措地坐着,只觉得全身上下的神经都莫名其妙地被麻痹了,耳腔内也响起了高频的鸣叫声。 原来她一直知道。 亲爱的读者,我本来想晚一点再告诉你这件事,等我们再熟络一点、等你再了解我一些,再将这件骯脏不堪的事情告诉你。我承认,我甚至动过永远不坦白的念头,能瞒就一直瞒下去。毕竟这件事太见不得光了,它是我这辈子的耻辱,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向你开口。 但李菲菲并没有给我做好准备的机会,她就这么将这件事情捅了出来,使得我无法再对你进行任何隐瞒。 在你或惊讶或厌恶之时,我能辩解的只有:我并非自愿。我知道这辩白听上去苍白无力,但它是事实。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早就猜到了一点,但不敢相信这种事情确实会发生。我也希望一切都是假的,是我嫌自己生活太无趣或者干脆就是心理变态所以杜撰了这些——但这件事情确实发生了,而且发生得使我记忆深刻。虽然不愿意,但我还是能清晰地回溯起那个下午的每一分、每一秒。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7页 那个下午,我被夏浚译喊到他的办公室,为的是拿银行卡。那时我刚满十九岁两天,大一下学期马上便要开始。那张卡是他和李菲菲给我的生日礼物,里面存了两万块钱,是我那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 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还是个相对之后的我来说稍稍单纯一点的女生,我的目的只是在学校里找个富二代谈恋爱并在毕业后和他结婚,从未想过要和不同的男人约会并从他们身上抠下多少钱财来。我之所以变成后来的模样,除了要感谢赵存晖之外,夏浚译的贡献也不可小觑。 我还记得那张卡,浅绿色的底,上面画着可爱的米奇老鼠,不偏不倚地摆在他那张巨大的桃花心木办公桌前方的正中心,就放在电子檯历旁边。夏浚译的办公室里有一股樟脑丸和茶叶混合的味道,中央空调温度很低。夏浚译身穿着一套考究的深蓝色西装,没有坐在办公桌后,而是坐在大落地窗旁的深棕色沙发上。他有些阴郁地低着头,喝一杯加冰威士忌,那圆形多面手凿冰块是下属特意为他冻在迷你冰箱里的。他时不时抚一下额头,腕上的黑色金属手錶带发出沙沙的响声。 我拿了卡,说了声谢谢,转身准备走,却被他叫住了。 「什么事?」我不知所以然地按照他的指示,在他身旁的沙发上坐下。 他眼睛仍看着不知是地面还是哪里的地方,有些含煳不清、好似是懒得动嘴唇般问道,你谈恋爱了吗? 「没有。」我实话实说,继而笑了,「你放心,我不会拿你给的钱去养男人。给黄海伟买生日礼物的那个教训我还记得。」 我发誓,这句话我说来是为了活跃气氛的。我看他有些凝重,而我那天心情还不错,于是便讲了这么一句话去逗乐他。虽然我和他之间从来都是冰冷的交易关系,但我清楚地明白:我已经超过十八岁了,按道理来说夏浚译没有理由继续给我钱。他还愿意给我钱,我就有义务让他稍稍开心些,就和一直哄李菲菲是一个道理。 但夏浚译不是这么想的,他并不认为我是在开玩笑。听到这句话,他的眉头飞速拧起,眼睛终于转向了我:「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我……我没有,没什么意思。我就说个玩笑而已。」我声音小了下去,嗫喏道。 「你觉得那次我打你打错了?」 「没、没有……」 「我养你可以,凭什么养你的男人?我打错了吗?」他横眉倒竖,声音提高,并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 待他锁上门的那一刻,我知道,我又要挨打了。 在我小时候突然觉悟,不再挑衅李菲菲后,他并没有就此偃旗息鼓,而是时不时还会找茬打我——比如我在饭桌上给了他一个不友善的眼神,周末出去和同 学玩而没有在家陪李菲菲,亦或是出门见他朋友时有一个问题没回答好、落了他的面子……我逐渐明白过来,他之所以打我并不是因为我切实做错了什么,更多的时候纯属是因为他想打人,而我是离他最近的可以打的那个。如果不是打我,他可能会去打那些和他有奇怪的关系的女人,但打那些女人总免不了背负着在情色上的取悦她们的责任。只有打我,才是非双方达成共识的、能让他觉得至高无上的单向暴力;只有打我,他才能方便且全然纯粹地泄愤。 上大学后,因为打照面的时间很少,他没什么找茬的机会,所以我已经有大半年没挨过他的打了。人很有趣,一段时间不经歷某些伤害,就会逐渐淡忘那些痛楚。但那一刻,看到他目光四处搜寻的样子,之前熟悉的所有恐惧和绝望都瞬时间涌上了心头——他一般打我不用工具,喜欢直接上拳头和巴掌,肉与肉的接触能给他带来很多满足感。当他开始搜寻工具的时候,我就是真完蛋了。这说明这次他准备下手很重,重到他能预见如果用拳头的话会让自己的手很痛。见他的目光落在桌面的镇纸上,我在心里祈祷,千万不要是它,我还不想死在这里。 那一刻,我做了一个后悔了无数次的决定——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可以报警,我不必再忍受他的暴力。不知是哪儿来的勇气,我愤然站起,看着他说,你如果今天敢打我,我就喊,喊到你公司所有人都知道你私下里是怎样的一个虐待狂!我还会报警,你等着蹲监狱吧! 他怔了一下。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是无声地挨打,不肯哭不肯叫是我能做出的最大的反抗。我从未如此正面地对他叫嚣过,他懵了。 但他的不知所措只是一瞬间,继而让我清楚地意识到我是在火上浇油。他一个箭步冲上来,强有力的大手狠狠捂住了我的嘴巴,我还没反应过来便已经被夺去了喊叫的权利。我奋力想要挣脱他,发出呜呜的声音,拼尽全力抵抗之中,一个重心不稳,我倒在了沙发上。 夏浚译面对着我,也没反应过来,沉重的身体毫无缓冲地狠狠地砸在了我的身上,我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裂开了。 在他身下的我,已经被仇恨的怒火烧红了眼睛。我用力抽出一只手,企图推开他的脸,却完全无法和他的力量抗衡。混乱之中,我不小心扇了他一巴掌,手掌心在他的脸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我们两个人都愣住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成功地打了他一巴掌,这一巴掌意义重大,是我十多年来受过的所有委屈的结合,是一记比它本身的重量要重得多得多的巴掌。我呆在那里,夏浚译眼中的情绪却很奇怪,从一开始的不可置信,到反应过来,再到露出一种古怪的神色。我还没来得及动作,便见他从一旁拿起了一块擦茶具用的桌布,塞进了我的嘴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8页 继而,他抽下脖子上的领带,将我的双手反剪到身后,捆了起来。 我没有反抗,因为我还沉浸在刚才那一巴掌的余韵里,也没有反应过来他此时的目的何为。待短裙被他掀起来时,我才意识到即将要发生的事情是什么,然而一切已经晚了。 那天,夏浚译在我身上奋力地动作时,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灵魂出窍的感觉。我的肩膀抵在沙发扶手上,头颅悬空下垂,从夏浚译的角度只能看见我被扯得紧绷的颈部皮肤和下巴。向右扭过头去,我能看见深圳湾波光闪烁的大海,和白色水鸟飞翔而过的蔚蓝天空。 那一剎,我好似分裂出了另一个自己。她跪坐在我头旁边的铺着厚厚灰色地毯的地板上,看着窗外的美景,对身后正在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她妆容精緻,穿着缝了荷叶边的白色娃娃裙,而沙发上的那个我却头髮蓬乱,眼泪从眼角流进耳朵,身体是麻木的,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不知过了多久,地上的那个我扭头看向沙发上的我,指了指窗外,微笑着说,看,秧秧,夕阳。 第29章 第十八章前任爱人前来弔唁(上) 距离那天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我不大记得自己是怎么度过的。我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般,吃饭、上学、放学、失眠。我把除了上课和写作业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写剧本上,短短一个月已经写了个七七八八,比冯喻晗给我预留的初稿完稿时间早了足足一个月。这一个月,我常常和冯喻晗碰面讨论剧情细节,也时不时和莱纳德、伊维塔诉说创作过程中的卡顿和困难。 听说我的故事被看中要改编为话剧之后,莱纳德比我还要兴奋。一天下课后,他召集了伊维塔、阿莱茵、贾克以及另外一名老师,拉我一起去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墨西哥西图澜娅餐厅庆祝。吃饭时,莱纳德和那名老师给我们传授了很多和别人谈剧本合作时要掌握的技巧,我们都事无巨细地记录在了笔记本上。 阿莱茵好奇地问我故事是什么,但碍于和冯喻晗签了保密协议,我并不能透露——这样也好。如果在场的贾克听到剧本的主角又是一个被养父虐待的女孩,估计会愤然起身离席吧。虽然在《晨雾夕阳》里,养父对养女只是毒打,并没有我在学校写的那个剧本中的性侵元素。 这一个月来,好似是为了逃避些什么,我更加用心地去感知生活中一切与那两个人无关的事情,企图用大量的信息将他们从我的脑海中挤走。我对班上每个同学的了解都深刻了不少,其中贾克是我最喜欢观察的那一个。他非常注重环保,是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严格到连纹身用的墨水都必须是植物基的。他反对阶级分化,痛恨贫富差距,厌恶性别歧视,鄙夷种族主义,一副时刻准备好了要为全人类的光明未来请命的样子。 有一回,大家聊起这个学期还有三分之一就要结束了。我们的假期比较短,只休息两个星期就要回来上第二个学期的课,所以国际生们都在纠结要不要大老远地飞回家。除了必须要回去过圣诞节的阿莱茵之外,大多数人都不想回,我也装模作样地说因为时间太短了飞中国不方便,就先不回了。 贾克也说不回,但他的理由和我们都不一样。他义正言辞地说道:「如果非必要,我这辈子都不会回家。因为我的祖上是移民到多米尼加的法国白人,他们是殖民者、侵略者。我认为我父母应该把家里的土地还给多米尼加人民,那不是我应该继承的财产。」他说完之后,大家都不知道该作何反应,还是阿莱茵笑着打了个圆场,说就是因为贾克这种人的存在才让我们对人性充满希望。 然而,如此有正义感的贾克,却在老师播放《请以你的名字唿唤我》时站起身来,说:「这部电影让我十分不适,我无法接受两个男人之间的性行为,我有权利离开让我不舒服的环境。」然后挥袖而去,留下一班瞠目结舌呆如木鸡的同学和老师。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我常常和伊维塔在课上悄悄用电脑上的imessage发信息对其加以八卦。我们天天聊天,从中午吃什么聊到最近上映了哪个电影要不要一起去看,形影不离到了阿莱茵都有些嫉妒的地步。伊维塔有时也会问我和男朋友怎么样了,我都笑眯眯地回答她,很好,我们一切都很好。 其实我们从那天之后便没有说过话。 在李菲菲抛出那句让我五内俱碎的控诉后,我怔住了很久都不知道该作何回馈。她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安静而淡然地看着我,好似刚才讲出口的事情与我俩根本无关似的。不知沉默了多久,她开始收拾东西,把她在我家剩下的全部零碎都收拾进了一个从福宝家带来的宜家大袋子里。转身离开时,她说,你以后别联繫他了,你也可以不联繫我,但我会留着你的微信,你自己决定吧。 我从未见过如此镇静的李菲菲,仿佛几天前还在纠结夏浚译的情妇是不是比她好看的人根本不是她。她动作麻利地背着一个大包离开了我家,我恍然爬起来到窗口去看,果然看见福宝的车消失在拐角。李菲菲就这么走了,我没来得及、也没想起来问,她说的「别联繫他了」里,那个「他」是谁?是福宝还是夏浚译? 然而当晚我就得到了答案,我给福宝发过去一个问号,那个问号凝结了我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疑惑、愤怒、不解、不甘……我把所有的想法都融进了那个问号里发给他,结果,得来了他的一个红色感嘆号 。他已经拉黑了我,那就是他给我的全部回答。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9页 连赵存晖都给了我几句抱怨的机会,而福宝竟如此干脆地切断了与我的联繫。可笑的是,我知道福宝如此对待我并不是因为绝情,恰恰相反,这是他深情的表现,只不过这「深情」不是对我罢了——他快刀斩乱麻地将我拉黑,为的就是让李菲菲感到安心,让李菲菲确信他爱的人已经变成了她。 看见那个红色感嘆号,我即刻在心里打开了熟悉的防御模式。这个模式非常简单且有效,每一个长期被命运捉弄的人都会逐渐掌握它,以保证自己在极端的处境中还能依靠惯性生存下去。处在防御模式里的人,不会去思考任何触及当下处境的核心的问题。如果将这个问题比作房间里的一头大象,那么开启了防御模式的人,就会每天都绕着这只大象走,且对这大象的存在视若无睹。这头大象会在屋里嚎叫、冲撞、嘶鸣,地上也逐渐积起了一层厚厚的粪便,但这都无法引起住在屋子里的人的丝毫关注。防御模式的自我欺骗力量就是如此强大。 我努力地抓住生活中任何与福宝和李菲菲无关的事情,努力不去想李菲菲是怎么知道我和夏浚译的事的,但有时各种疑虑还是会闯入我的脑海——夏浚译知道李菲菲知道吗?应该不知道吧,不然他为何要接受我拿我们的视频去威胁他?如果他知道李菲菲知道了,还会继续供我上学吗? 我不允许自己顺着这些念头想下去,每当它们出现,我便如临大敌地用一切能想到的方法压下它们——写剧本、读书、约伊维塔出去逛街喝酒、看新上的电影……表面看来我的生活丰富而充实,只有我知道自己是在疯了一样地转移注意力,好似只要我不去想那些事情,它们就不算在我的世界中真实发生过。 逃避虽然有用,但只是一时的。 我悉心营造的风平浪静的假象很快就被打破了。这天下课后回到空无一人的家中,我拿出电脑,正要按照白天和冯喻晗在邮件中讨论的结果改一下剧本的第七序列时,却突然收到了一条微信。 「明天你有空吗,我想和你聊聊。」 我看着许久未见的对话框里的「宝」字,一颗心狂跳了起来。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他的下一条微信便追了过来。 「我要和菲菲回国了,她让我明天和你道个别。」 原来是她敦促,他才想着来和我谈谈。 我一夜无眠,睁着眼睛等到了天亮,这对于最近的我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早上八点我终于浅浅入眠,很快便被噩梦惊醒。睁眼一看手机,睡了约莫四十分钟,这已经算很不错了。 近期我常常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第二天仍是要爬起来去上课的,缺乏睡眠使我有一种类似醉酒的眩晕感,只觉得洛杉矶的阳光格外刺眼,照得人恍惚。失眠三四天后,我才能获得半个夜晚的浅眠,其它的时间里脑子一直嗡嗡作响,对于任何事情都觉得疲于应付。但我不敢让自己闲下来,我如一只被拧紧了发条的塑料玩具般努力地生活,努力地完成所有事情,以免有一丝间隙能让那些不敢面对的念头插足进来。 看了看镜子里,我的眼袋已经如两个炭色的口袋般乌青且摇摇欲坠,但我没有用遮瑕膏将它们遮住的心思。我爬起床来,迅速地刷牙洗脸,然后便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等福宝的到来。我动过化妆的念头,想让福宝看看他都失去了什么,但是想来又觉得没必要——他已经是李菲菲睡过的男人了,就算他回头我也要不得了,我这辈子也不想再和第二个李菲菲的男人发生关系。 我就这么干巴巴地等着,脑子里面好像想了很多东西,又好似什么也没想。我只觉得我和自己的生活产生了很强的割裂感。我的前男友是我养母的现男友,他就要上门来和我道别,去和我养母过不羡鸳鸯不羡仙的快活日子了,我的心里却不见有什么波澜。我如一个观众,正等着看一出与我毫不相干的闹剧。 大约十点多,福宝如期来了。他没有带李菲菲,是独自前来的。我为他打开门,没有抬头看他,只是浅浅地说了句「坐吧」,便回到了沙发前坐下。福宝跟随着我前来,然后坐在了沙发前冰凉的地上。 我知道他在抬头看我,但我实在是不想对上他的眼神。我看向沙发旁边的龟背竹,那上面还挂着他送的一个吉祥结。挂上它的时候,他告诉我这是一个驱邪符,用来镇宅的,可以保我平平安安。当时我对他的用心感激涕零,此时看着,那红彤彤的挂坠竟是如此丑陋且碍眼。 一会儿一定要把它扔掉。我在心里这么想着,嘴上用夏知澜惯常的轻松语气问道:「你要和她回国了?去过寒假?」 「……算是吧。不过,我不打算回来读书了。」 「不读书?那你去干什么?」 「她说在深圳市郊有一套房子,想回那里住。我陪她去,先住一段时间,之后可能看看在深圳开个工作室。」 「挺好的,你应该能见到我去她家后住的第一个房间。」我竟然笑了笑,「没别的事就请回吧。」 我站起身来,仍然不看他,但没有听到他动作的声音。我蛮不在乎地耸耸肩,又坐了下来。 空气一寸寸凝结,我突然有种没来由的心烦,不客气地说:「坐在这里又不讲话,浪费我时间。」 「是我对不起你。」他的声音闷闷的,「我没有照顾好你。」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0页 我不说话,百无聊赖地看着龟背竹出神。 「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我今天都会回答,让你……」 让我如何,他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了。我不由得哼笑了一声,扭头看向他:「让我死个明白?」 这一转头,我终于看清了福宝的模样。 第30章 第十八章前任爱人前来弔唁(下) 一个月不见,他的样子并无太大的改变,只是眼睛里藏不住的笑意多了许多。能看出他正在努力压下心中的幸福感,以免刺激到我。即便如此,那发自内心的快乐仍是难以抑制的,在眼角眉梢间都不免显现出来。他曾经有些忧郁的气质已然不见踪影,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不可抵挡的青春和阳光。 他的样子确实并无太大的改变,但我已经认不出来他了。 我骤然抬手,想去抚他的脸颊。天知道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确认一下,面前的这个人还是不是福宝,还是不是我儿时的那个伙伴,还是不是一个月前与我情深意切地亲吻相拥的那个男人。 「别这样。」见我的手朝他伸来,他条件反射地躲了一下,继而露出抱歉的神色。我的手僵在半空中,悬停了一会儿便自嘲地放下。是啊,我竟忘了他已经是李菲菲的男人,我已经失去了触碰他的权利。 「为什么这样对我?」我嘴一滑,问出了那个我发誓过这辈子再也不会问别人的傻问题。 这个问题实在愚蠢,问出口的时候我便后悔了。人最弱小且无能的行为莫过于去询问别人为何对自己不公,在被践踏了之后还去巴巴地讨一个说法。我心知肚明这个问题的无用和低级,但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知道,他为何会选择李菲菲?为何会背叛我? 「秧秧,你问别的好吗——」 「你说过的,我问什么你都回答。」我打断他,「我就想知道这个。」 他张了张有些泛白的嘴唇,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何宛华,你就说吧。」我还是第一次用他养父母起的名字称唿他,「已经没有什么是我不能接受的了。」 他看着地板犹豫了一会儿,我看着他那吹弹可破的肌肤、弧线优美的鼻樑和薄薄的嘴唇,这幅脆弱精緻的模样无数次让我心生怜爱,此时看见却只觉得忿恨。我竟然生出了动手的欲望,想一拳头落在他高耸的鼻骨上,将其打得断裂,看着殷红的血液流淌过他的嘴唇、下巴,再滴到地板上。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冲动吓了一跳,我发觉自己的手竟然已经握成了拳头。 「那我就实话说了。」他的声音打断了我那正在心底里积聚起来的暴虐。好似一只充满气的气球被针扎破般,我登时泄下气来,嘴里含煳不清道:「你说吧。」 」秧秧,和你在一起,虽然你对我很好,但我一直……感觉自己没有动心。我看到你,没有心跳加速的感觉,更没有什么甜蜜可言。我知道一开始是我说要你做我女朋友的,我只是觉得,我们的重逢太过巧合了,这很难说不是上天的旨意。特别是当你躺进那个泳池的时候,那一刻我真的认为你是老天爷安排给我的缘分,我不能辜负了这种安排。 「其实,我是 打算好一辈子都和你如此平安无事地过下去的,相信日久生情。而且就算这辈子都擦不出火花,你也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我们彼此也能做个伴。那天在超市里我忍不住想哭,就是因为觉得造化弄人。我第一次遇见了如此爱我的人,我却没有心动的感觉……你对我那么照顾、那么好,我觉得自己不能辜负你。 我很努力地做一个好男友应该做到的一切,没有心动我就逼着自己心动,没有浪漫我就自己创造浪漫,我是打定好了全心全意永远对你一个人好的。 直到她出现。」 福宝说到此处,眼睛从地上抬起,望向了窗外,那瞳仁里骤然荡漾起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含情脉脉,「那天在机场见到她,只是一眼,我便明白了为什么上天会安排我和你重逢。我们重逢的意义,在于她啊!看见她倚在你肩膀上哭的样子,那一刻我的心好像停止跳动了。不是我夸张,秧秧,那时候我终于知道电影中的慢镜头不只是一种艺术处理手法了,它在现实中是存在的。那时,周遭的一切都慢了下来,都安静了下来,我的世界里只有她。我的人生之中从未有过这种奇妙的感觉。 那天回去,我觉得自己很噁心,竟然对女友的养母产生了感情……我骂自己,甚至扇自己巴掌,但都没有用,我满脑子都是她。那天你说调课了没法脱身,要我带她出去转转,我本来是不敢答应的,但还是忍不住想要接近她……我带她去好莱坞,路过穆赫兰道时,她突然说这个地方好美,想要停下来看看。停车的地方就是我挑给我们第一次约会的长椅,她竟然和我选择了一样的地方。」 「所以你就和她在一起了?」 「没有……那时我还在挣扎……」 「直接快进到你们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我命令道。 福宝思忖了一下,才继续讲述:「是那个下午,你打电话来说签约了的时候。」 「详细说说,别我问一句你挤一句,烦不烦啊?」我有些不耐烦。 「那天你去见冯喻晗,我接上她后,她说还想去穆赫兰道的那个位置。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喜欢那里,她说,那地方让她很有灵感,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个诗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1页 秧秧,说出来不怕你笑话,从前我在心里为未来的人生伴侣画像的时候,她就是一个会写诗的、爱哭爱笑的女孩。坐在穆赫兰道的那个长椅上,她作了一首诗,听完我便忍不住吻了她。那一刻我确定了,她就是我这辈子要守护的女人,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我都要好好爱她一辈子。」 果然是的,我一开始猜测的福宝喜欢的女生类型是完全正确的。他喜欢敏感多情的文艺女孩,我一早便知道是如此,却因为想用真心去爱他而不肯假扮,怎敌得过李菲菲不用伪装便是那样的女人。 真好笑,我识人有术,又识人无术。无论我怎样机关算尽,都得不到李菲菲毫不费力便能得到的爱。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我打电话前还是后?」 「……刚刚发生,你就打来了电话。」 我说当时福宝怎么对我和别的男生单独出去不甚在意,又对我签约了的消息并不激动。原来他那会儿正沉浸在找到此生真爱的幸福里,根本无法再对我的事情有一分一毫的顾及和在意。 福宝看向我,眼中仍然满噹噹地盛着为另一个女人泛起的一往情深。我看着他,表情逐渐变成了哭笑不得。他的这番话让我感觉好像被人迎面揍了几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是该为他终于找到了真命天女鼓掌吗? 憋了许久,我才挤出一句:「我以为你也爱我的。」 「秧秧,我们之间根本没什么共同语言,这一点你心里也清楚。」 「什么叫没有共同语言?我们明明……」 「多少次见面,我们都完全没话说,只能一起呆坐着?」 如果说刚才我只是被人迎面打了几拳,那福宝这句话简直是如一把尖刀般戳进了我的肺腑——原来我所以为的那些心照不宣的默契的沉默,在福宝眼中,只是我们根本没话说? 原来一直是我在自作多情。 我有些自嘲道:「李菲菲比你大二十二岁,和我们都不是一代人,但你和她比和我更有共同语言。」 福宝不置可否。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他在想,李菲菲虽然年龄大,但心态比我们这一代的任何人都年轻。何况她保养得很好,也就是三十多岁的模样。在福宝心中,她可能只是个年轻的姐姐罢了。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又问:「那几天,你说去美洲杉国家公园拍戏,说早告诉过我,但我忘记了。有这件事吗?」 福宝闻言脸红了起来,嗫喏道:「对不起……秧秧,是我骗了你。那时我急着找理由能和菲菲待在一块,想着这样就能矇混过去。」 太滑稽了,太可笑了,我终于大笑出声。 看见我笑,福宝竟然上来将一只手放在我的肩膀上:「秧秧,对不起。你和你养父的事情菲菲都告诉我了,你吃了很多苦。菲菲她身在其中,觉得你和她前夫一起骗她。但我知道你肯定不是故意的,我会帮你劝劝她。」 「你劝?你有什么资格?」我的笑声变成了冷笑,「你也觉得我和夏浚译是两厢情愿,只不过我不是故意的?」 福宝没有说话,而这沉默已经解释了一切。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脏,而李菲菲干净?因为这个所以你才爱上她,对吧?」 福宝看着我,那眼神出卖了他,他在努力遮掩着他的真实想法。我死死地瞪着他,说:「那个周六,在我向你坦白之前有过很多男人的时候,你到底在想什么?你真的有心疼我之前过得艰难吗?还是你只觉得我脏而已?」 「秧秧,你身上有太多包袱,我承受不了。」 是了,这才是他的真实想法。什么命中注定,什么今生守护,都是屁话,他只是想要轻松的生活。天真烂漫又腰缠万贯的李菲菲,从任何角度看,都是比过往污糟且前途未卜的我好一万倍的选择。我不由得哂笑出声:「你以为我不想和她一样干干净净吗?我有过那个机会吗?你如果能让我父母在我出生时不抛弃我,小时候不被夏浚译打,长大了不被他强暴,我也能活得和李菲菲一样轻松简单。」 「秧秧,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都没办法改变过去……」 我说了,「强暴」,福宝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就是我曾经以为可以白头偕老的灵魂伴侣。 「麻烦你收起你的伪善,从此不要再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我擦掉脸上的几滴眼泪,站起身来,走到门口为福宝把门拉开。他见我下了逐客令,也没有坚持,好似识趣又像是松了一口气般走了出去。路过我身边时,他低头说了句,秧秧,照顾好自己。他身上的薰衣草香味无比刺鼻,我的鼻涕都差点要被熏出来。 慢走不送。 我把门在他面前关上,没有故意摔门,但也绝非动作轻巧。 如果说本来我的心中还对与福宝的爱情消失有那么些悼念的意味在,那么当他说出「你身上有太多包袱」那几个字时,这些悼念也已经彻底被怒火烧毁,只剩下彻头彻尾的仇恨。真好,我心中的仇恨又增添了一笔,这种仇恨越坚实,「夏知澜」便越能茁壮生长。前段时间悄悄冒尖的一丝丝「张秧」的细苗此时已全然被熊熊烈焰烧光,化作肥料,养结实了那将变得更加顽强的名为「夏知澜」的杂草。 还是当夏知澜好,夏知澜没有弱点,没有痛处,夏知澜总能强大且无懈可击地存活和蔓延。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2页 我想起和夏浚译的那个下午,完事后,他从桌上抽了湿纸巾给我擦拭下体。他的动作意外地轻柔,那纸巾却冰冷得我发颤。在那之前,我从未和男人发生过关系,这一点十分出乎夏浚译的意料。他用一张干净的纸巾包裹那沾了丝丝血迹的湿纸巾,扔进垃圾桶,看着我的神色有些复杂。 「我以为你那么招小男生喜欢,应该已经……」他第一次没有说完要说的话,沉默了一会儿。我的裙子仍然翻到腰上,内裤被扯到一边,一条腿耷拉在地上,另一条腿被他摆在沙发背上,最隐私的部位就那样暴露在空气中,但我并没有动作。 我还在看窗外的夕阳,如橙色的火焰般烧去片片纯白的云彩。 第31章 第十九章互惠互利是我最熟悉的游戏 当回夏知澜的感觉是快乐的。 不知道这种「快乐」有多大程度上是在掩耳盗铃,但无论如何,我现在的生活都比当「张秧」的时候容易多了。我清楚地知道夏知澜是谁,熟悉夏知澜该做些什么。比起天天纠结「我到底是谁 」的那个迷煳而软弱的张秧,夏知澜无懈可击、坚韧不拔、顽强不屈。她每天早上睁眼便知道自己的使命何为,决不会像张秧那样无助地将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 跳出了「张秧」视角后,我对笔下那视爱情如生命的女主角英梨更加狠毒,连冯喻晗都不得不提醒我尽量不要在动作描写中加入作者的个人喜恶。我越看英梨越觉得她愚昧蠢笨且无可救药,恨不得用笔尖撕碎她,她对爱情顶礼膜拜的样子让我厌恶得想要发疯。 福宝和李菲菲离开洛杉矶后,我第二天一早便反应过来生活需要继续,想起了我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毕竟已经不是十九岁了。我把计划重新提上日程,每天除了上课和写剧本之外,其余的时间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地约伊维塔出去喝酒。喝酒不只是为了喝酒,也是为了在酒吧邂逅男人。我告诉伊维塔:我和他分手了,但请你什么也不要问。 伊维塔十分体贴,把话题绕开,除了福宝之外天南地北的事情都和我聊,我们不知不觉之间竟聊了不少体己话。好几个难以入眠的夜里,我会突然感受到一种溺水般的痛苦。此时打给伊维塔,她总是会很迅速地接起来,轻柔地告诉我,失恋的痛苦总会过去的,只是时间问题。在她低沉沙哑的声音中,那窒息感才会如退潮般消逝,我被允许有几个小时的安眠。 近来我实在是情场失意,这十来天我们起码喝了不下五次酒,我却连一个看得过眼的男人都没遇到。看着那些男人,我总忍不住拿他们和心中的一个幻影比较,最终得出他们不是太丑就是太老的结论——奇了怪了,记忆中的夏知澜可没有这么挑挑拣拣。我问伊维塔是不是我这辈子不会再看上任何人了,伊维塔为我祈祷,说但愿不会如此。 不过好在情场失意,事业得意,剧本进度比预料之中的快得多了太多,不过一个月出头便敲定了终稿。冯喻晗对我极其满意,她不敢相信预留给我的四个月创作时间竟然被我硬生生地压缩到了一个月。我告诉她这段时间我失眠所以一天能掰成七十二个小时来用,她笑我说显然数学不是我的强项。她不明白在我心中时间确实过得太缓慢,我恨不得一键快进到想起福宝心中不再有任何波澜的那一天。等得太久,我都要不确定这一天到底会不会来临了,但伊维塔告诉我,一定会的。 定稿那天是个周二,我主动约班里有空的同学们还有莱纳德课后一起出去喝一杯,和他们说今晚请客不光是因为交稿,也是庆祝我和男友分了手,趁机放出我单身了的消息。阿莱茵惊讶又失落地问我,那么浪漫的缘分为什么会分掉?我耸耸肩,作出一副理智知性的样子,说我们都觉得彼此之间不大来电,还是当朋友更好。那天晚上,当我借着哈哈大笑轻轻抚了一下莱纳德的小臂,收穫了他有些错愕又掩不住喜色的眼神之时,我知道夏知澜彻彻底底地回来了,且比以前更加所向披靡。 我以为自己从此以后都将如此无坚不摧地生活下去,什么心碎什么伤痛和我都毫无关系;我以为福宝走的那一天我失去了软肋,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东西是能打倒我的。 谁知,这天下午,只是一条微信,便将我击溃了。我输了,输得体无完肤。 微信是夏浚译发来的,只有简单的一段话:菲菲知道了。这是给你的最后一笔钱。以后不要再联繫。 银行卡里有他转来的二十万,人民币,这对于我接下来三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最讽刺的是,接到这条微信的时候,我正在陪阿莱茵逛洛杉矶死亡博物馆。馆内寒冷的空气里,夹杂着电路嘶嘶声的电视新闻冷酷无情地播报着:「曼森家族给洛杉矶带来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从那之后,没有人家再敢不锁门便安然入睡……」 我看向展示柜里面那一件件沾染着死亡气息的藏品——断头台、囚服、尖刀、遗书……它们在我眼前震动起来,我感觉自己的躯壳也晃动了起来,仿佛就要进入展柜与它们融为一体,也成为一个代表「死亡」的展品。 「你怎么了?」阿莱茵发现了我的不对劲。 我虚弱地说,不好意思,我有些头晕噁心,想回家。 阿莱茵担心地问我要不要送我一程,我告诉她不必,花了票钱进来的,她就代替我把这个馆好好逛完吧。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3页 出了死亡博物馆的门,十一月的洛杉矶虽然不算太冷,但我还是打了个寒战。扭头一看,死亡博物馆门口的墙上彩绘着一个巨型骷髅头,他呲着牙齿,好似在讥讽我。我气不打一处来地上去踹了它一脚,脚趾碰撞到水泥墙面,我吃痛地蹲下,全身的力气仿佛被抽干了一般。我突然有种问问苍天为何如此待我的冲动,抬头一看,远处的天边烧起了橙粉色的夕阳。 真好笑,来洛杉矶这短短一个学期不到,我已经看了比这辈子加起来的次数还要多的夕阳。 手机响了,是伊维塔打来了电话。她正在超市买水果,问我今晚想不想去她家喝酒,去的话她会买两瓶白葡萄酒。我想说「去」,张口却发不出声音,只能哽咽或者干咳。 伊维塔听我的声音不对劲,飞也一般地打车来到了西好莱坞的一个小酒吧与我碰面。我点了她爱吃的鸡尾酒虾,喝着一杯尼格罗尼等她。我一边喝一边盘算着一会儿该和她说些什么,盘算着盘算着,我突然意识到,眼前的情况我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无论我说什么,结局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与她道别。 我已经没办法继续留在洛杉矶了。冒着一无所获的风险在这里烧完剩下的存款和那二十万,远远不如回国去找个小城市,交个首付,在一间小房子里草草了此余生来得现实。 不过十五分钟伊维塔便出现了。她穿着简单的短袖和牛仔裤,头髮扎成一个髻,应该是在超市打完电话就直接过来了。她向我快步走了过来,看见我手中已经下去大半的烈酒,挑挑眉,说:「事情有这么糟糕啊。」 我点点头,示意她点东西喝。伊维塔照旧点了一杯金巴利气泡酒,然后便专注地看向我。我看着她的棕色的眸子,那其中的担忧并未让我放松一点,而是更添了一把新愁。我多希望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永远都是快乐幸福的,只想看见她乐呵呵地笑完,抿嘴将长捲髮撩到肩膀后面的那风情万种的模样。 而这样的日子,已经所剩无几了。 「发生了什么,克洛伊?」 我想了想,竟不知该从何讲起。她的酒上来了,她用修长的手指将杯沿上的橙皮挤了挤,丢进酒里,浅浅啜了一口,继而又认真地看向我。 罢了罢了,就照实说吧。即使无论如何都要道别,伊维塔作为我难能可贵的好友,也有权利知道我离开的真相和来龙去脉。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这件事,但现在是时候了。」我尽量用平稳的语气说道,「我是领养的,我的父母不是亲生父母。」 伊维塔怔了怔,没有意料到我竟然主动谈起了不怎么提到的家庭。她眼中那意外的神色只是闪了一下,便很快露出微笑:「这没什么,克洛伊,只要他们爱你——」 「他们不爱,」我直截了当地说道,「他们不打算供我读书了。下个学期,我就要退学了。」 「等等,克洛伊,」伊维塔瞪大了眼睛,「前段时间你的妈妈不是还来找你玩了?难道是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是的。」带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情,我露出了一丝自嘲的笑容,「我的养母,她离婚了来找我散心,顺便睡了我的男朋友,这就是为什么我和他分手了。现在他们一起回了中国,我的养父知道了这件事,于是不打算再继续供我上学。」 「你说什么?让我捋捋清楚……你养父母离婚了,养母来找你,还和你的男友发生了关系,结果你养父不愿意再继续供你?这是什么道理?」 「他早就不想供我。如果不是因为养母,他从一开始就不想收养我的,不然也不会十年如一日地打我了。现在我养母和我撕破了脸,他自然没有理由再花大价钱让我上学。」 我隐瞒了夏浚译和我之间的另一层关系,并不是还觉得说不出口,只是现下很累,承受不住伊维塔太多的震惊罢了。即便如此,伊维塔也被吓了个够呛。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眼球震动着,能看出她的大脑在努力地处理着刚才听到的那些信息。看着她的表情,我觉得有点搞笑,竟然笑出了声。 哈哈地笑了一会儿后,伊维 塔没有陪我一起笑的意思。我顿觉无趣,只得停了下来。 「你就不能说点什么吗。」我有些不客气地嗔怪道。 伊维塔终于用力地闭了一下眼睛,迅速地甩了甩头,好似在将思绪整理清楚一般。她问:「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能怎么办?」我烦躁地晃起了玻璃杯,里面尼格罗尼琥珀色的液体随着我的动作而转动直至泼洒出一些,我重重地将杯子往桌上一放,一只手撑住下巴,看向一边墙上一块不大不小的黑色污渍,「退学呗,回国呗,找个班上,横竖也能活着。」 「你甘愿就这么离开洛杉矶吗?」 「当然不了。」我哂笑,「但是我不想的事情多了,不是一切都能如我所愿的。」 我无力地用一只手臂支撑着沉重的头颅,回想起遇见福宝的这三个多月,只觉得恨——如果不是遇见福宝,也许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男人,那男人会因为不捨得我回国而和我就地结婚,甚至可能给钱给我继续读书;如果不是福宝,李菲菲可能还继续和我保持着表面的和平,那么夏浚译就会如约保持着和我的交易……想起那天冯喻晗在我面前义愤填膺地批判着英梨的愚蠢,夸赞我讽刺得极其到位。那时我确实意识到了福宝可能是我人生中的又一个风险,但我却被甜蜜沖昏了头脑,无视了直觉给我敲响的警钟。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4页 况且,这甜蜜还是想像中的甜蜜。福宝说了,和我在一起无话可说,我以为我们是心心相印心有灵犀以至于根本不需要世俗的语言交流,谁知在他眼中这仅仅是对我没有心动的感觉然而要履行命运带来的义务的表现。 「我们重逢的意义,在于遇见她啊!」福宝那终于找到了真命天女的庆幸和激动在我眼前浮现。我一直以为他沉静忧郁,谁知遇见了真正的爱情的他却是那样阳光,那样光芒四射。他的表情那般幸福洋溢,好似他人生中一切的谜题都有了答案。 也不知道他们此时在何处双宿双飞?是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亦或是去了福宝一直想去的巴黎旅行?福宝为了李菲菲连学业都可以不要,是浪漫多情一心想要陪着她,还是傍上了她这个富婆后便不再有镀金的必要?以我对福宝的了解,估计是两者都有吧,他市侩的那一面在他心中某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角落里存在着——后来我回想起那天给他打电话报喜说我签约了的事情,他那句「你都不看书的」带着多么明晃晃的嫉妒,我真是被爱情熏瞎了眼睛才没看到自己当时的处境到底是如何。 这真是好笑,他主动放弃学业,我被迫放弃学业,放弃我辛辛苦苦为自己争取来的一切。我仍记得在夏浚译的办公室里等他时悄悄在角落里架起gopro的那个傍晚,我是如何忍着一肚子的噁心在他进门时梨花带雨地哭,骑在他的腿上撒娇一般地边哭边捶打他,引他第三次对我下手并在整个过程中注意让镜头拍到他的脸的。我也记得不久之后的那个下午,我是如何双手在背后颤抖着告诉他我已经录下了一切,让他给我钱,他当时的眼神让我觉得下一秒我就会被杀死。还有那一个个为了背托福词彙、准备作品集而不眠不休的夜晚……这一切都因为福宝的出现而打了水漂。我的新生活还没有开始便结束了,毁在了一个男人手里。又一次。 什么时候我才能长点记性? 「克洛伊,你有多想留在洛杉矶,继续上学?」伊维塔及时地打断了我的自怨自艾,再晚一秒我就恨不得要以头抢地羞愤自尽了。 我抬头看向她,十分泄气:「你不知道留这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能来洛杉矶,本来是想在这里给自己创造一个全新的生活,以后可以完全逃离那个所谓的家庭……但现在看来,我的算盘落空了。」 「他还差你多少钱?」 「本来说好的四个学期二百八十万人民币,这个学期的七十万给过了,又给我打了二十万,所以,还差一百九十万。」我耸耸肩,「天文数字,我去哪弄这么多钱?只能回国了。」 「这钱我来出。」 我只觉得脑子里一个炸雷,好似有一道白光迅速地闪了一下,使得周遭的一切都模煳不清。我勐然看向伊维塔,满眼惶恐地看着她,怀疑自己刚才幻听了。 见我一脸震惊的样子看着她,伊维塔轻轻抿了抿嘴唇:「我不需要任何的回报,只要你好好完成学业就好。」 「伊维塔,为什么你会愿意……」原来我没有听错,我讶然睁大眼睛,心脏也疯狂跳动了起来,「差不多二十六万美元,这不是个小数目。」 「对你来说不是,但对我来说不算大。」伊维塔眨了眨眼,「如果每个学期把钱分批转给你,这对我的信託基金来说并算不得多少。」 想起之前在马里布喝酒时,伊维塔曾经说过,她的信託基金可以说是个无底洞,我愣了愣——她真的愿意给我出学费? 我何德何能,能得到一个才认识了三个多月的人这样的照顾? 「伊维塔,这钱太多了,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还给你……」 听到我这么说,伊维塔挥了挥手,轻轻摇头。我吃不准她的意思,难道是……不用还了? 不会吧,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免费的镶金馅饼? 「之前在巴黎的时候,我也经常贊助有天赋但是困于生计的画家,此时你遇到了困难,你是我在洛杉矶最好的……不,在任何地方都最好的朋友,我当然要帮你一把。你是一个有天赋的作家,就算是为了想看到你的剧本这个私心,我也要资助你上完学。」伊维塔点了点头,好像在表示她的坚决一般,「我不需要你还钱,但你也不要认为这是一种施捨。我这个人爱好广泛,但天资实在一般,也不爱努力。我没有能力为这个世界创作什么美好的作品,所以资助有天分的艺术家,本来就是我找到自己价值的一种方法。 「你能完成学业,成为一名出色的讲故事的人;我能满足自己的心愿,为这个世界添一名优秀的作者。这是我们的双赢,是天时地利人和。钱财这种东西,在这个完美的巧合之中,扮演着最不重要的角色。」 我张了张嘴,想再客气些什么,虽然心里火烧火燎的真实情感是确确实实想要这一笔钱。 看着伊维塔真挚的眼神,我突然意识到拿客套的话去应付她是多么虚伪,于是我傻乎乎地张着嘴,什么话也没说出来,眼泪却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 「别哭呀,这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值得庆祝。」伊维塔拿手擦掉我的眼泪,举起杯子,「干杯!为你的剧本干杯。」 「为你干杯。」我的声音有些哑,哽咽着和她碰了杯,尼格罗尼又苦辣又甜腻的味道浇灌在心口。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5页 喝过酒后,虽然我的内心还在为伊维塔的奉献而震惊不已,但更多的是一种对未来重燃希望的快乐。然而,这种快乐来得太突然,以至于我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虚幻的梦境——近期来我几乎每天都有这种感觉。我的人生太过于戏剧化,已经到了我无法将其真正地当做我自己的人生的程度。 在这种快乐之下还藏着一种心虚。虽然伊维塔明摆着告诉我她资助我也有私心在,但不得不说她的理由并没有说服我。也许因为我从来没有拥有过如她那样的财富,所以我不能理解一个人可以把这么多钱拱手让人,就为了追求心中那虚幻的所谓的「价值」。 两百万人民币,这是一个在银行转帐都不大方便的数字,哪有这样说送人就送人的? 而且,送的是我,一个没有背景举目无亲的孤儿。 伊维塔说我有天赋,但我真的有吗?我没有出过书,没有发表过文章,唯一一个正在改编中的剧本也是因为误会和巧合而被看中……我到底何德何能,让她如此看重? 伊维塔却并没有我这样沉重的心思,她点了第二轮酒,用俏皮的语气调节气氛,想让我轻松一点:「上学的事情已经解决,咱们可以好好喝酒聊天了。你前男友,竟然能和你养母苟且,这个男的也太老套了!比我的前任芮内更没创意!简直像是三流情色电影里面的情节——他说不定就是因为色情片看得太多了才做出这种事,你算是逃过了一劫。」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笑出声,伊维塔的这个切入点真好,一瞬间便让福宝在我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恋爱中的人果然是愚蠢的,我一厢情愿地给他加了那么多滤镜,觉得他敏感细腻内心玲珑。然而在旁观者眼里,他只是一个黄片看多了且将其实践 于现实中的猥琐男人罢了。 想到这里,还想到之后可以继续留在洛杉矶,我的心里松快了不少,也有了调侃自己的闲情雅致:「发现他们的时候,他正在床上为她录影,用的是摄像机,煞有介事的——太好笑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甚至都懒得用手机给我拍张照。就这,我还以为我们是两情相悦,我真蠢。」 「喜欢一个人,是会忍不住要记录下她的模样的。」 伊维塔说道,我刚想笑着应和,却见她的眼神很直白地看着我,温柔如水的眸子里荡漾着和平时不大一样的情愫。那眼神中闪烁着的星星点点的感情,好似火苗一般跃跃欲试,随时都准备好了得以燎原。 我突然想起,在第一次去马里布的那条路上,在车上,我看着窗外的大海,回过头时,发现伊维塔正拿着手机记录着我的模样。 就在这一剎,我所有的心虚和疑问都有了落点——为何伊维塔会给我拍照,为何伊维塔和我关系发展得如此突飞勐进,为何伊维塔无数个深夜毫无怨言地从睡梦中醒来接听我的电话……为何此时此刻,伊维塔愿意出将近两百万人民币,让平平无奇的我留在洛杉矶,继续完成我的学业。 原来这才是她想要的。 有来有往,有去有回,这是我一直以来都很熟悉的游戏啊。我早知道这世界上不会有免费的黄金馅饼,甚至连普通的馅饼都永远不会轮到我。要想得到某样东西,我一定得付出些什么,面前她的眼神便是给我的最后一次提醒。 所以,此时此刻,我有什么资格不顺着伊维塔的心意行事呢? 想到此处,我向前倾了倾身子,贴近她的嘴唇,义无反顾地吻了上去。 第32章 第二十章当文艺男的缪斯 又是一个周六,我早早地起床,花三个小时做完保养流程后,写了一会儿剧本——那个基于我和夏浚译的故事而创作的剧本,我这两个学期最大的学校任务。真好,现在我不用再对你隐瞒这件事情,可以毫不避讳地谈论所有,你此时应该也彻底明白为何贾克会这么反感这个故事了吧。 写和夏浚译之间发生的那一切时,我心中竟然已经没有太大的波澜。不知为何,最近我总是能从极其客观的角度看待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好似经歷过那些的不是我,现在正唿吸着的人也并不是我,我只是附在笔桿子上的一缕幽魂,冷静而淡然地观察和剖析着一切。 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已经将这个剧本写了个七七八八的人。在交了《晨雾夕阳》定稿之后,我急需一个项目来填补空闲的时间,但是在网上连载的那个关于「我」的小说我已经不想写了。那天打开连载界面,看到上次我写的回忆和福宝在孤儿院的童年时光,顿时觉得一阵噁心。什么后山什么小河,满眼看去都是与我无关的矫情。我赶紧点了关闭窗口,免得自己反胃到忍不住吐在键盘上。 我已经写到剧本的八个序列中的第七个了,整个过程极其顺利,我最近的效率实在是高。手机闹铃响起来,提醒我该为出门而做准备了。我打开衣柜挑起了衣服。 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因为我有三个约要赴。我从衣柜最左边拿出那条不常穿的白裙子,这裙子极其不舒适,爱美如我也很少穿它。它的设计很凸显和修饰身材,胸前是如云朵团聚般的盪领,腰间的八根鱼骨死死地箍住任何可能让主人不符合主流审美的赘肉,下摆微收的灯笼状剪裁使臀部看上去尤为突出。穿上这条裙子,任何人都能成为一个前凸后翘且唿吸不畅的惊艷美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6页 我将头髮用夹板拉直,为的是用干净利落的髮型中和一下裙子过分的妩媚,整个人不至于看上去太俗气。我背一枚普拉达白色单肩迷你包,是零五年的款式。我很喜欢中古包,它们能让我在拥有大牌的同时掩盖自己不够钱买最贵的那一款的窘迫,还能显得我有格调和品位。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被美国人称为「尴尬的中产阶级心态」,我怎会不知这是穷酸却又自命不凡?但没有关系,我想要吸引的男人也只是小中产水平,他们会与我有心照不宣的默契的。 踩着哒哒的高跟鞋,我昂首挺胸地出了门。一出门我便引来了楼下花园里许多人的瞩目,我重新开始享受这种感觉,那是福宝还在时我无暇去关注的赞美。 不瞒你说,福宝和李菲菲刚走时,我逼着自己硬起心肠,不要为这件事多流一滴泪,但当时我的内心是有些恐惧的。我怕那时候的我只是还没有接受现实,有一天会突然被现实的重锤击中继而溃不成军。但是我害怕的事情一直没有发生,我昂首挺胸地忙碌着生活中的所有,直到今天,我越来越游刃有余,越来越目标明确,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升级版的夏知澜。 福宝和李菲菲的那个小插曲就是我成功路上的一个大怪,只要打败了它,便能成为更高一级的玩家。 这个学期还有几天就要结束了,学编剧的一大好处便是没有「期末考」这种折磨人的东西,我们所有的成绩都来自于平时的课堂表现和日常的作业作品,但这也代表如果想要好成绩便一刻也不能掉链子。虽然发生了福宝那个破事,但好在我并没有让他影响到我的出勤率和课堂参与度,作业不但没有落下还进度遥遥领先。成绩还要过几天才能出来,但我预感不会差,全a估计不成问题。 驱车三十多分钟后,我到达cma(洛杉矶郡立艺术博物馆)。天公作美,今天高速上竟然没太堵车。停好车后,我在后视镜里补了一下口红,无花果色的,温柔知性中又带着一丝文艺气质。我深吸一口气,才得以在身上穿的这条美丽刑具里站起身来下车。刚一下车便有一个年轻男孩上前来和我搭讪。我看他是从一辆老旧的日产车上下来的,还穿着破洞牛仔裤,于是礼貌地谢绝了他,告诉他我是来和男朋友约会的。 我确实是来约会的,只不过对方不是我真正的男朋友。 我锁好车便向博物馆大门走去,余光看见一辆s系奔驰上下来了一位有点小帅的黑髮男人。他穿着袖口有白边的浅蓝色衬衫,戴着梵克雅宝的星座系列金色吊坠,浅棕色的牛津鞋擦得一尘不染。我迅速盯紧了他,看似漫不经心地随着他走到了「城市之光」排列有序的白色灯柱里。他拿出手机,仰拍着这个有名的景点。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上前去说道,「能麻烦你帮我拍个照吗?」 他低头看见我,微笑着接过我的手机:「我的荣幸。」 我当然不是真的需要他帮我拍照,找个由头和他搭上话罢了。他是我的完美猎物,长相不错,不是穷光蛋,而且很好拿捏——会戴这种项鍊的男人肯定是爱慕虚荣的,他的财力还不足以买得起一只让他觉得够面子的表,于是便假装自己只爱项鍊不爱表,和我背中古包是一个意思。他举着手机在我面前蹲下,我毫不扭捏地摆出或沉静或活泼或性感的姿势——让一个男人为你拍照,是在他面前展示自己的最高效方式。这一通操作下来,他肯定会问我要联繫方式。 「亲爱的,这杯给你。」一位花裙子的金髮美人走上前来,递给他一杯冰拿铁,她的脖子上戴着和男人一模一样的项鍊。 乌龙了,原来他戴的是情侣项鍊。 我的判断可能全错了。他并非爱慕虚荣,也许根本不爱戴任何首饰,无论是项鍊还是手錶,但是对女友的一往情深让他心甘情愿地戴着这个有些浮夸的项鍊。 人在情场混,偶尔碰壁也是难免。男人拍完后,我接过相机,大大方方地对金髮美女说「你男朋友拍照水平真棒,比我男朋友好多了」。她咯咯笑了起来,说都是她一手训练出来的。我谢过他们后,便转身进博物馆大堂去赴约了。 约会的时间定在下午三点,此时是两点二十五。我约会从来都是早到几分钟,以显示我对对方的重视,让对方的约会体验不至于在一开始便染上不快的色彩。走到约定的拱门下面,我等了约莫两三分钟,他来了,沖我「嗨」了一声。 莱纳德今天穿一件米色衬衫,印着浅棕的竖条纹,下着深棕色长裤和同色皮鞋。他没戴眼镜,络腮鬍看起来仔细梳理过,喷着淡淡的木质香味古龙水。我眯起眼睛沖他笑笑,走上前去,挎住了他的手臂,然后轻轻松开。 第一次约会时我们去了圣莫尼卡海边散步。看见那落日下的太阳能摩天轮时,莱纳德问我有没有坐过,我摇头,他便带着我 去排队买票。在队伍中,我轻轻挽住他的手臂,在他耳边说,真开心第一次坐这个是和你一起。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挣脱开我,说怕有学校的人看见。我打趣道,那以后每次和你约会的开始我就挽你一下,之后便松开,那一次的约会我们就可以在心里当做是一直挽着手了。莱纳德闻言,看着我说「你怎么没有早点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呢」。我装作害羞地低下头笑笑,心里憋不住地冷哼了一声。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7页 莱纳德是一个心智不大成熟的人,说得好听了是理想主义者,直白点讲便是巨婴(man-child)。他的心里自有一套认知世界的方式,并且拒绝与外部世界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妥协,这也是他为什么颇有才华,却难以在好莱坞继续混下去。 在几次课后留下来假模假式地请他指导剧本之后,我很快便摸清了他心中的理想爱情是什么样子——那个女人要懂他的一切。所谓「懂」也不是真正灵魂相交的那种懂,和大多数白人男性一样,他对女人在想什么根本没有兴趣,特别是亚裔女性,在他眼中只是一个会说人话的「宠物」罢了。 百万富翁和商人简单而准确地称这种女人为「奖盃妻子(trophy wife)」,但莱纳德不屑于与那些「俗人」为伍。作为一个文人,他必须要美化内心对女性的物化,才能将自己的爱情套进文学作品中那些风花雪月的模板,于是他将喜欢的女人摆在「缪斯」的位置上,是一尊美丽而珍贵的雕像。他自认为这样便是敬和爱,殊不知只是另一种形式的不拿对方当人看待,把对方当做标榜自己的一种道具。毕竟雕像和宠物的性质是一样的,前者还要更加方便一点,不用他伺候它的吃喝拉撒。 他所要求的那种「懂他」,和人对宠物要求的「顺从」是一模一样的。他不会告诉你你该怎么想,但你必须觉得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道理;他痛斥世界不公,你也该痛惜别人不理解他的惊世才华;你和他是邦尼与克莱德,是牵着手一起对抗世界的交情,但这个对抗的世界只能是他想对抗的。你万万不能有自己想对抗的世界,一个雕像怎么可以有思想? 所以,要掌控莱纳德的心思十分简单,只要顺从他的一切,并将这种「顺从」美化为「灵魂相通」,他便会如获至宝一般对我爱不释手。甚至于面对学校「禁止老师与学生有任何私下交往」这条铁律他也愿毫不犹豫地违背,这律条在他心中为我们的关系更蒙上了一层玫瑰色滤镜——我们正一起对抗着这个不懂我们之间的纯洁情感的世界。 所以,在上一次,也就是我们的第三次约会中,莱纳德和我还没有发生过关系便对我说「你就是我等的那一个」时,我是一点也不意外的。文人男性就是喜欢这种廉价的自我感动,我当时看着他,技巧熟练地让眼泪在眼眶里转了两圈才落下。我轻轻擦着眼泪,说,我也终于找到了你,我爱你。 但我是不会和他结婚的。 莱纳德虽然有美国身份,但有两点他不满足我的要求:一,他太穷了。他带我出去吃饭选的都是些人均二三十刀的西图澜娅餐厅,开的车也是一辆普锐斯,这和我想要的消费水平远不搭界。二,他太麻烦了。这种一厢情愿地沉浸在自己浪漫的幻想里,物化女人而不自知,相信两人是真情实感地相亲相爱的男人,他们很专一。这种专一倒不是因为这个女人有多特殊,他的专一更多是为了尊奉心中那个从一而终的文艺爱情信条。既然专一,那就很难接受婚姻的失败。我需要的是那种当我提出离婚时,他能潇洒地拍拍屁股立马进入下一段感情的男人。他最好能在整段婚姻里都不停地出轨,那样对我来说便是再方便不过的了。 那我为什么还要和他约会呢? 要实在论起和他约会能得到什么,那好像除了成绩之外别无所有。问题是我的成绩并不差,我从不缺课,作业超额完成,上课也十分积极地讨论同学们的剧本。那我到底为了什么和莱纳德约会? 说实话,我也说不准。 和他在一起好似是稀里煳涂地决定的,甚至连「决定」这个步骤都省去了。我在和同学们与他一起的聚会上借着大笑触碰他的手臂,在他的眼神中看见了十分确定的可能性,于是便常常在下课后留下来向他请教作业,每次都藉故发生一些肢体接触,亦或是问几个比较私人的问题,让他的防线逐渐被一点点击溃。 有一堂课的一个作业是「塑造一个你不熟悉的人物」,我思来想去,塑造了一个滑滑板的男孩,并利用它去得到了第一次和莱纳德约会的机会。 我拿着作业去和莱纳德说自己一点头绪也没有,那个老师讲的我不大能领会,只有他说的话我才能立马理解。莱纳德很受用,告诉我想要塑造一个人物不能空想,要去实地观察,观察他们的行为、语言,从而摸索出他们的思维方式。 我装作不解地说,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观察别人,问他能不能手把手教我一下。果不其然,他提议了圣莫尼卡海滩的滑板公园,说那里有很多滑滑板的人。我装作不知道这个滑板公园的存在,惊喜地答应,并说会叫上阿莱茵一起,以放松他的警惕。 但我知道阿莱茵每个周六都有舞蹈排练。 果不其然,周六我叫阿莱茵的时候,她不好意思地推辞了。在圣莫尼卡海滩见到莱纳德时,我佯装羞涩地告诉他阿莱茵爽约了。看他的眼神,对我的小心思是有猜到的,那眼中的神采都要飞扬到云端去了。 于是接下来的一切都发生得顺理成章——我们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会儿公园里滑板的人,然后开始散步、聊天,聊的内容几乎都是他,我偶尔会编造一点点相似的经歷以让他获得共鸣以及「那么巧」的宿命感。和福宝之后我有了一个新手段,那就是利用「命运安排的巧合」这种错觉能让一个人对你死心塌地。夏知澜就是如此精于算计的女人,她不会让自己白白承受任何痛苦,一定会从当中学到点什么。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8页 聊了大概有三个小时之后,我终于用一副胆怯但不吐不快、义无反顾的模样说出一直以来都对他怀有不一样的情愫,认为学校对于师生恋的禁止是合理的,但是明显不适用于心意相通的我们。「如果为了那些条条框框而错过你,我将会后悔一辈子。」此话一出,莱纳德便彻底被击垮,后面的进展便如意料之中地形同飞速。 如果说整个过程中是什么在推动着我的主动,思来想去,也许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证明「我可以」。在福宝之后,我很需要这种肯定,这个流程能让我尽快地熟悉并回到「夏知澜」的轨道上,毕竟没有什么比不走心地点头称赞一个男人并与之接吻更加夏知澜了。 和莱纳德逛博物馆还算有趣,虽然他只拿我当一个炫耀学识的对象,但从我本身来说是收穫不小的。他如数家珍般地和我讲着那些我连名字都没见过的艺术家的背景故事,一边用手比划一边解释着每个作品的创作理念,虽然语气高高在上,但也不碍着我听得津津有味——这也是我很喜欢夏知澜的一点,她能够在任何不利于自己或者不喜欢的情境中敏锐地捉住能够帮助自己的信息,从而使自己更加强大。这一点是傻乎乎的张秧没有的。 事实上,想起前段时间的张秧我便觉得反胃,她迷茫煳涂、随波逐流的样子令我噁心。 从二楼的一个展厅出来后,莱纳德神神秘秘地将我带到一扇落地玻璃窗前。那里是走廊的拐角,参观者们视线的死角。他以墙壁为遮挡,轻轻搂住我的腰,吻了下来。他嘴里甜丝丝的薄荷味道不算让人讨厌,蓝色的眸子也说得上是迷人。我双手搭在他肩膀上,学着像他一样地投入这个吻。不知吻了多久,他的嘴唇终于离开我的,我适时在脸上挂上红晕,低下头作出一副娇羞的做作样子。 「下周末,见见我的妈妈,好吗?」 这发展得比我想像中的还要迅速。我受宠若惊地点点头,继而小声说,我该穿什么呢? 「保守一点就好,我相信你的审美。」 「回去挑好衣服后,我会发给你,徵求你的意见。」 莱纳德这样的老男人喜欢掌控对方的感觉。 他果然被拍中了马屁,又搂了我好一会儿,继而有些不快道:「今晚真的不能一起吃饭?」 「已经和冯导演约好了呢。我要好好努力,才能配得上你呀。」我皱着鼻子说道,一副嫉妒他 的才华、要努力追赶的模样。这逗笑了莱纳德,也让他的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点点我的鼻子,说,我送你去吧? 「不用,我开车了。」我懂事地说道,「我到家了会给你打电话的。」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身带我继续去看展。被我刚才轮番的糖衣炮弹击中,他竟然忘了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牵着我的手。 此时此刻,他定是觉得自己四十余载的孤苦伶仃终于感动了上天,遇到了真命天女,一切发展得极其顺利,下个星期见过母亲就快能修成正果了。他哪知道,他所谓的未来的妻子今晚不能和他吃饭的原因并不是要去见冯喻晗,她今晚也并不会回家——我已经和伊维塔约好了,今晚在她家睡觉,但我并不打算和她一起吃晚饭。 今天的晚饭我已经约好了人,那个人你也知道,他叫托比。 第33章 第二十一章技艺精湛的周旋者 空气冰冷,灯光昏黄,我穿着一件宽大的短袖躺在床沿上,身旁的托比的手臂轻轻地横过我的肩膀。他的头倚在我的脸颊旁,头髮刺挠得我有些不适,我微微躲了一下,伸出一只手压了压他的髮丝。 电视机里的电影已经放映完毕,制作人员的名字滚动在屏幕上。窗外的上弦月幽静地散发着神秘的洁白光芒,夜凉如水,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差不多该赴下一个约了。我翻身起来,捡起丢在地上的墨绿色连衣裙,开始整装打扮。 托比见了,一骨碌坐起来,蓝色眼睛有些祈求地盯住我:「你今天留下来,好吗?」 我环顾四周,坐落在帕萨迪纳的一栋两层小别墅,宽敞的特大号床上铺着埃及棉床单,床头柜上摆着从义大利定制来的昂贵檯灯,地上铺着洁净的珍珠白色波斯地毯,房间里的各处装饰都彰显着主人的养尊处优。床上坐着的男人相貌英俊,身材高大,性格温柔,正眼巴巴地等着我留下来陪他。最重要的是,他有美国国籍。 这一切就是我在寻觅的。 然而我不能放松警惕,骄兵必败,越是接近得手,越要小心行事。我对着墙上的镶银边镜子整理好头髮,转而俯身摸摸托比的脸:「明天要去看彩排呢,你忘了?」 「那从我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 「如果我们一起去,会很奇怪的。我们还没准备好告诉斐,不是吗?」 托比闻言扯过被子躺下,将身体蜷曲起来,好像一只受了委屈的金毛犬。他闷闷地说:「是你没准备好。」 「再给我一点时间,亲爱的,等我不那么忙了,再来处理我们之间的关系。」 「你的意思是等我们真正稳定下来了。」 「这么说也没错,难道你不想稳妥一点吗?」 托比有些为难地点了点头,继而起身穿好衣服:「我送你下去。」 和托比亲吻道别后,我一边开车一边拨通了伊维塔的电话。我告诉她我很快就到她家了,她可以开始放洗澡水了。伊维塔买了新的浴球,已经等了我好几天,想要一起烛光香薰泡泡浴,我都推说忙,没时间见面。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9页 确实是忙,一边见了莱纳德的妈妈,一边还要促进和托比的发展。还好冯喻晗那边已经在开始排戏,不大需要我的参与,不然我一个人实在是忙不过来了。 见莱纳德妈妈还算顺利,那个白人老太太虽然有一点不自知的种族歧视,但总得来说还算是比较友善的。在得知我愿意忍受复杂的学习和繁琐的手续,打算加入犹太教后,她看我的眼神便从冷淡转为了热络。 她和莱纳德的相处模式让我更加确定了莱纳德的性格是如何形成的。果然,他有一位深爱他的妈妈,她对他的一切决定都无条件支持,这使得他在自己幻想的世界中越来越舒适,越来越不愿意为了外界改变一分一毫。无论他在外受到怎样的不公正和委屈,回到家来都能得到妈妈的宽慰,告诉他错的不是他,是这个世界不懂他。和这样的女人相处很容易,只要不停地夸赞他的儿子,表现出能遇见他儿子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便行了。 不出所料,第二天莱纳德兴奋地约我出来,在公共场合亲了我脸颊好几下,说妈妈从来没有这么满意过他的哪一任女朋友。看着他激动的眼神,我心知肚明这个游戏已经通关。虽然已经没有什么继续玩下去的必要,但编剧类的作业和期末评分很大程度上都是主观的,之后的学期肯定还会有他的课,和莱纳德谈恋爱能让我本来就不错的成绩更上一层楼。 我无比庆幸他碍于师生关系无法在我毕业前和我结婚。母子如此寄生在彼此身上、以高亲密度共生的关系,是我绝对不想掺和的。如果嫁给他,离婚的时候肯定要褪一层皮。 这就是我为什么需要托比。 和托比在一起的过程很简单。我藉口和男友分手了想找人聊天,约他出来喝酒。碰杯之间我告诉托比,他所嚮往的那种「命中注定」在我这里却只是一个遗憾,我把哄骗班上同学的说辞拿出来,说我和男友虽然重逢得浪漫,但彼此之间并没有感觉。 其实这话也不完全是欺骗,对福宝来说确实是如此。 我还告诉托比,最终让我下定决心和前男友分开的原因,是因为我最近遇见了一个真正让我十分心动的男人。托比只是稍稍愣神了一小会儿,便听懂了我的暗示。 深夜酒醉,我有计他有意,我稍稍矜持了一下便和他发生了关系。整个过程很干巴,这是出乎我意料的——毕竟我没少勉强自己和人上床,就算面前是一头大汗淋漓的臭猪,为了达到目的我也能装个有模有样,更何况是和托比这样帅气得让人忍不住要回头多看几眼的男人发生关系,我心里是不觉得牴触,甚至不觉得自己亏了的。但我们之间的动作就是那么词不达意、草草了事,有一种两个人都不情不愿的感觉。 那晚我没有留下,因为是我先主动表达了对他的喜欢,此时若还留下过夜,会显得我太过粘人,这难免要引起托比的警惕。而且我一眼便能看穿托比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人——他喜欢冯喻晗那样的,雷厉风行的人,有才华、不粘人、有自己的事情,最好忙得顾不上理他。别看他在这委屈巴巴地求我留下陪他,其实我只有走了,才能使他对我的喜欢和依恋达到顶峰。如果我真听他的话留下来,那在他的心中,我就成了「不过如此」的另一个女人。托比这种条件的男人不缺女人往他们身上贴,于是那些不拿他们当回事的女人便成了难得的珍馐佳肴。 只要一直按照现在的状况发展下去,不出一两年的时间托比便会向我求婚。伊维塔那边,只要在毕业之后分掉就好了,我有把握让别人喜欢我,当然也有办法让她讨厌我。莱纳德更是容易解决,我只要开始有自己的想法和主张,频频顶撞他,不再当他心中那个百依百顺的「缪斯」,他便会迫不及待地主动甩开我。和托比一起生活三年后,找个藉口把婚一离,那之后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由的人了。 一路上得意地思索着未来的走向,我不久便到了伊维塔家。自从和伊维塔谈恋爱之后,她经常要求我来她家过夜,我也不敢忤逆什么,生怕一拒绝她就会收回慷慨解囊的决定。按下门铃前,我拿出包里悄悄买的和她同款的香水,洒在自己的脖颈之间。我不希望她在我身上闻到别的味道,怎么说她也是我的金主,虽然从未明确地谈过我们之间是唯有彼此的关系,但这点假作忠贞的自觉我还是有的。 不得不说,三个人之中,我最对其感到愧疚的便是伊维塔。她认为我们全心全意地陷在热恋之中,殊不知我只是怕她不肯再出钱。 有天晚上我们去了格兰戴尔(endale)的一个小山包上喝红葡萄酒,我靠在她的肩头,才知道原来她早在新生入学指导日那天就看上我了。那天我扭头和她眼神碰上,用嘴型夸赞她的美貌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心动了。之后我有了男友,她默默地将这份喜欢藏在了心底,只和我当朋友。有次她和我打电话,告诉我爱会让人唱歌也会让人痛苦,她庆幸我的爱情是前者之时,其实那个后者,说的就是在单恋中的她自己。 在她向我娓娓道来这和我终于「两情相悦」之前的心路歷程时,我的内心没有喜悦,没有厌烦,甚至没有一丝波澜。我听着她口中那个聪慧、美丽、有天赋、努力、善良、方方面面都完美无瑕的我时,只觉得她在说另一个人。伊维塔的爱是热烈的,她从不吝啬于表达她浓浓的爱意, 不管是口头上还是肢体上,都是会让一些人招架无力的。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0页 我对女人的身体并没有欲望,纵使伊维塔美得惊心动魄,也只能让我不感到排斥罢了。有时手搭着她的肩膀,她亲吻我的小腹,我会想如果我是个男人,这该会是我几辈子都修不来的艷福。但伊维塔是深深眷恋着我的身体的,这和托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托比是一个不大在意性的人,在第一次兴味索然地发生了关系之后,我们一起躺在床上的活动便只有看电影了。比起性,托比更喜欢带着我到处逛街,买衣服、逛艺术展、看话剧,或者在帕萨迪纳一个街角的一家冷冻酸奶店里坐一个下午,聊聊电影,观察来往的行人。 托比醉心于商场的橱窗设计,经常驻足于某个明亮的窗口前,指着某处设计说想要在我和冯喻晗的剧目置景中加入类似的元素。这让我和他之间的相处并不煎熬,反倒还蛮有趣——不用在床上假意承欢的感觉是轻松的,我有时都担心这桩买卖是不是便宜得过了头。 至于莱纳德,我们之间除了亲吻便什么也没发生过。我没和他单独去过他家,他也没来过我家。我们默契地对性事避而不谈,不知道他是怕万一有一天我们反目了我拿这个当把柄去学校告他,还是因为他认为我是个中国女孩,过于传统不可能在婚前亲热。无论是哪种原因,我都乐得清闲。 第二天下午,出门去看彩排之前,我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打消了伊维塔想看看我写的故事的念头。她知道和冯喻晗的剧目是签了保密协议的,当然没法让她看,但她想看看还没有被要求在同学之间传阅的、我提前写了的莱纳德那门课的剧本,就是我和夏浚译的故事的剧本。我已经写得差不多了,下个学期伊维塔总是会在课上读到的,但我就是不愿意提前给她看——和她在一起之后,我对她想要多多了解我的心情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抗拒。 我仔细想过,可能是因为我从前的金主们都从未有过这样的要求。那些男人,他们觉得手臂上能挂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就足够了,只要我能装出一副天真烂漫女大学生的样子,他们才懒得理我的灵魂到底是什么颜色。但伊维塔不同,她想要的并不是一个美丽的花瓶,她真的拿我当一个「人」来看待,想接近我内心里最柔软最痛楚的那一部分。这让我警铃大作,求生的欲望使我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对她这种行为的反感。 我不禁想到,福宝从未对我写的东西产生过兴趣,他要求看看我写的故事是在我告诉他冯喻晗想要和我见面之后——他只在乎被别人认可了的作品,并不在乎我想表达的东西。这么大的一个「他不爱你」的警示牌我竟然没看到,我在照片墙(instagram)上看过一句引言:「当你戴着恋爱滤镜看人的时候,所有的红色警示旗子在你眼中都变成了玫瑰色。」 我刚停下车,就见冯喻晗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她穿一件简单的灰色吊带和同色工装裤,戴着黑框眼镜和鸭舌帽,看起来像模像样,俨然一个忙碌且果敢的大导演。见到我,她拉起我的手腕,带着我一路小跑到了剧场门口。我不明所以地跟着停下,她一指门前,一张巨大的海报映入眼帘。 那张海报是棕黄色调的,满天的黄沙里能看见一个隐约的轮廓,是一个女孩垂着头的背影。她独自站在那里,不知道在思索些什么,身旁是一个石头墓碑。海报的左下方用两个白色的小字写着「夕落」,如果不是特意去看,并看不见这个标题,留下的印象只有满眼苍凉。 说实话,我觉得这个海报有些装模作样得过了头,而且丝毫没有剧中置景里处处都有的粉色加桃木色元素,没有点题,十分割裂。光看这海报,还以为这部剧是关于三毛和荷西的呢。而且《夕落》这个名字改得也十分一般,还是透着一股小言味,配不上这海报那大气的悲怆。 我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说,这也太有创意、太好看了吧!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咱们两人的眼光真是惊人地一致。」冯喻晗心满意足地点点头,「瑞拉说用力过勐来着,她不理解咱们对这个主题的热情。」 确实用力过勐了,我在心里想着,但没有说出口。这只是一张海报而已,它没有与冯喻晗的后续合作重要。我又夸赞了几句,冯喻晗乐呵呵地带着我去了剧院里面。 演员们都已经在台上了,打过招唿后,冯喻晗便发号施令给音响和灯光。剧院暗了下来,戏要开始了。 我十分紧张地坐在椅子里,冯喻晗看出了我的忐忑,轻轻拍了拍我的手背示意我放松。这还是我第一次看着自己的作品被演绎出来,心脏简直跳得要蹦出嗓子眼。我聚精会神地望着台上的一片漆黑,身体竟然微微颤抖了起来。 在我焦灼的目光中,台中央的一盏落地檯灯微微亮起,照亮了放在桃木柜子上的一张黑白相片。那黑白相片被框在一个淡粉色的相框里,看上去哪儿哪儿都透着古怪。悠长的小提琴声响起,伴着琴声,一只纤纤玉手拿起那张相片,继而响起了一声无奈的长嘆。 …… 不得不承认,虽然对海报的嗅觉不慎敏锐,但冯喻晗导演得是有一手的。我只在写剧本的时候和演员们碰过几次面,排练完全是由冯喻晗负责的,这还是我第一次来看。台上演员们的表演和灯光、声音、置景的调度,完成度远远地超出了我的想像。 文章被搬到舞台上,我笔下的台词从演员口中说出的感觉实在是奇妙,看到英梨发现蒋杰患癌症的那一刻,女主角的演技竟让我控制不住地潸然泪下。那一块的台词我纠结了很久,无论写什么都觉得有些俗气和矫情。想着不要弄巧成拙,最终我只是让英梨站在原地,看着蒋杰,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1页 这句台词实在是普通,然而女主角在演绎的时候,在这句话的结尾加了一点点拖长的尾音。「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呀……」她说道,站在昏黄灯光下的瘦削身板让人心疼,最后的拖音之后又是一个哽咽的吞音,听得我心狠狠地揪了一下。那一刻,我原本对英梨的愚蠢的厌恶转化成为了对父权社会下受压迫的女性的怜惜,脑子里的英梨和蒋杰已不再是我和赵存晖,转而切切实实地变成了演员的模样。 好的演员和导演竟能重塑角色在作者心中的形象。 太奇妙了。 我沉浸在台上的人的表演中,此时手机震了一下,约莫是伊维塔来问我彩排看得如何了。她喜欢无时不刻保持和我的联繫,分享生活中每一个时刻的每一个感想,说实话,我并不介意,反而觉得有人关心的感觉还不错。只要她不是非要看我写的东西或者问我太接近灵魂深处的问题,我都对和她之间的互动还算是乐在其中。 我将手机亮度调到最暗,打算拍一张舞台的照片发给她。就在我准备发送的时候,才发现,这条简讯并非来自伊维塔。 简讯来自一个陌生的号码,写着:我和菲菲要结婚了,秧秧,我认为有必要让你从我这里知道。希望我们能得到你的祝福。 我的手脚顿时冰冷,看向台上,剧场的灯恰巧暗了下去。一股寒意从我的心底升起,好似吐着信子的巨蟒一般,要将我吞噬殆尽。 第34章 第二十二章酒醉与哀愁 我已经很久没有独自喝过酒了。 酒精对我来说是一个危险的存在,我深知自己容易失控,不知不觉便会喝多,而喝多了之后生出的事端又是需要在清醒的时候付出代价去解决的。 有别人在的时候,我还能控制一下,那是我体内的表演人格在作祟,需要保持在别人面前的形象和人设。但是,独自喝酒的我就没有这种顾虑了。虽然我明白一个人喝酒比有别人陪更加危险,按说来应该更加控制自己不要喝多的。我的理智了解这个道理,但身体并不愿意接受。每次独自出去喝酒,我都会喝得酩酊大醉。我思考过,这是不是意味着在我心里,在别人面前失去我的人设面具,是比独自一人出事死亡更加可怖的事情。 本科时我偶尔会坐车去罗湖蹦迪,那里离学校很远,不会被熟人认出来。我将自己打扮成看不出是夏知澜的模样,和白石洲路边站街待客的女人们别无二致,那是我对长时间压抑自己所造成的苦闷的发泄,也是对我假造出来完美生活的讽刺。 每一次我都会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在附近的小旅馆里睡下。第二天,我在萦绕着烟味、枕 头泛黄的破旅店里醒来,吃一顿平时控制饮食不能吃的油腻外卖,在水管极有可能被人拿去灌过肠的生锈淋浴下洗完澡,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米色长裙换上,一副大小姐刚从充满父爱母爱的家中回来的样子走进。 这个世界很滑稽,我可以在某个阴暗角落里过着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生活,在我平日的圈子里却还保持着那虚假的完美形象。永远不会有认识我的人能相信,声称自己回家陪父母了的夏知澜,其实是去了土嗨迪厅,在里面酗酒直至失去记忆,甚至在灯球下搂着长相丑陋的陌生男人热吻。 我独自喝酒时常常断片,和别人一起时却能把控住自己,唯一的例外便是赵存晖。当时我全心全意地相信他,没有什么事不能告诉他,于是每次和他喝酒都往死里喝。反正不怕说错什么话,求的就是喝到断片后那能彻底忘记我是谁、在我身上都发生过什么的一段空白时间。我爱那种我仿佛已经不存在于世间的感觉,没有什么是需要去搞清楚的,也没有什么将来需要去做打算。和赵存晖分手之后,我彻底地失去了在别人面前放纵的心情和机会——直到和托比那次。 回想起和托比第一天相遇便敢喝到失去意识,并不是因为我有多相信他——就算现在我和托比都已经肩并肩在床上看了不下十部电影,我对他其实仍然知之不深。我只掌握着他身上能为我所用的那一部分,至于他是谁、他想要什么、他的美梦里有什么、噩梦里又有什么,我一无所知且毫无兴趣,一如那些男人曾经对待我一样。 和托比去地下派对时喝成那样,纯粹是因为当时我陷在可笑的热恋中,懒得在旁的男人身上花任何力气。我尽情地释放着那个最本真的自己,谁知这却恰恰是托比喜欢的。一次我们在圣莫尼卡的一家咖啡厅喝冰榛子拿铁时,他突然笑了起来。我问他在笑什么,他说,你喝多了的样子实在是可爱,其实我们第一晚出去玩的时候我就对你很有好感了。 我并不知道我放纵狂欢的样子有什么吸引人的,「他爱上的是本真的我」这件事也并没有让我对托比生出任何感激或感动。说来可笑,近来我的心中好像缺失了大部分美好的情感,温柔、谅解、感恩、幸福……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过了。 有天课上,贾克写了一个关于毒瘾者的小短篇,里面的主角爱嗑摇头丸(mdma)。贾克解释道,摇头丸之所以让人上瘾,是因为它会让人在一小段时间内释放掉脑内所有能让人感到快乐的那种物质——血清素,人会在那段时间里达到极乐。但随之而来的便是强力的坠落和失落,药效过了之后,因为脑内缺乏血清素,人会感到烦躁、抑郁、悲伤、痛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2页 我不禁联想到,福宝于我就是一剂强效摇头丸,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将内心所有美好的感情都释放殆尽,于是他离开后我便只能堕入不良情绪的深渊。然而,我的不良情绪里很少有抑郁和悲伤,大多是愤怒和仇恨,它们成为了我生活中一把高效的燃料,驱使着我赶紧回归那早已设定好了,却因福宝的出现而被耽误了的道路上。 我很忙,以极高的效率完成了一项又一项任务:在伊维塔那里搞到钱、在莱纳德那里巩固夏知澜的人格、在托比那里寻求移民机会、完成了和冯喻晗的话剧剧本,还几乎写完了莱纳德那节课上直到下学期期末才要交稿的剧本。我每天都如此连轴转着,很少睡觉,独自一人时也懒得吃饭,像一个陀螺般无暇停歇。除了心中无比热烈且没有消退之意的愤怒之火外,便鲜少能体味到什么别的情感。 直到现在。 魂不守舍地看完剩下的话剧,我以肚子不大舒服为理由推拒了冯喻晗、托比和演员们喊我聚餐的邀约,连车都没开地走路晃到了剧场附近的这个酒吧。酒吧一楼是小酌的地方,二楼是有dj台的夜店。我独自坐在一楼的黑暗角落里,不过一个小时,已经喝到了今天的第三杯尼格罗尼。期间,伊维塔发信息来问我今晚何时去她家,我告诉她和演员们的聚餐估计要到很晚,之后还要整理一下彩排笔记——其实根本没有这个东西,可能没有时间过去了。伊维塔很体谅地让我不用记挂她,明天直接在学校见,放学后她再带我回家。 对啊,明天还要上课,而且是本学期的最后一天课。同学们本来响应了阿莱茵的号召,要下课后一起出去聚聚的,因为圣诞节假期快要开始了,大家都要各自回家了。明天本该是一个隆重的日子的。 但我实在是没有心情去在乎了。 我又勐灌了一口酒,杯子边上的橙皮不小心被吃进嘴里,我麻木地启动牙齿,将它嚼碎,又酸又哭的滋味在嘴里蔓延开来。我倒吸一口气,酒精趁机呛进了气管,引得我一阵咳嗽,眼泪都流了出来。 他怎么就要和她结婚了呢?他们才认识不到两个月啊。 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都在想方设法逃避,而福宝的那条简讯让我不得不去再次面对这个事实:我的前男友已经与我的养母双宿双飞,谈恋爱还不够,他们还要结婚。 我的人生怎会是这么一出荒唐的闹剧。 我喝着酒,脑子里浮现出那天从机场接到李菲菲,她在车上睡着了,到家时福宝温柔地将她抱进屋里的场景。那时我只觉得福宝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和夏浚译有那么一剎间的重合,却没意识到那是我敏锐的直觉在提醒我:傻瓜,你男朋友爱上你养母了,你还在这儿感慨他对你的「家人」温柔呢。 想起那天我从剧场回家准备和托比晚上去地下派对时,进屋后感慨李菲菲竟然铺了床——那床是福宝铺的吧,我就说李菲菲这个大小姐什么时候有了铺床的习惯?不用多想我便知道,福宝铺床本质上是为她铺,而不是为我铺的,纵使那是我的床。以福宝的敏感程度,他肯定知道李菲菲留下一个乱七八糟的床会惹我讨厌,为了不让他心爱的人被别人嫌弃,他为她铺了床。 我勐然意识到,从小时候起,福宝就一直比我更加懂得自己要什么,且从不吝惜因此抛弃我。在福利院时,他读书多,早早地懂得了要离开那里就要被领养、要被领养就要乖的道理,于是他毫不心软地抛下每天一起混日子的玩伴,抛下不乖的我,成为了一个勤学上进的好孩子。长大后我们在茫茫人海中重逢,他短暂地被脑子里的浪漫主义宿命论沖昏了头,努力地去爱上我,但在遇见李菲菲之后便清楚地意识到那才是他想要的——一个纯洁天真且跟他一样浪漫文艺的富婆,一个能让他的生命轻松且愉快的人,于是他义无反顾地抛下了「背着太多包袱」且前途不明的我。 他从未想过和我同生共死,甚至连一起摸索出命运的轨迹都懒得。他总是能早早地灵光闪现,发现他想要什么,然后没有一丝恋旧之心地将我抛到脑后,甩在一旁。就算长大了,我仍是那个出尽洋相只为博他一笑的小丑,在留不住他了之后望着他的背影咽下苦果。亲生父母抛弃我一次,赵存晖也只抛弃我一次,福宝却能抛弃我两次,比任何人都多。 按照福宝的解释,在我遇见托比和冯喻晗的那天,驱车回家打扮准备去地下派对的那个傍晚,他们就已经在一起了。第二天早上我发现家里没人,打电话过去,两个人一个推说住在酒店,一个给我点煤气灯说拍作业去了,我还自责前一晚没有及时回福宝的微信,怕他心里不舒服……太好笑了。在我内疚的时候,两人应该正在福宝的床上极尽鱼水之欢吧。那时候,福宝肯定沉溺在他新发现的真命天女的身上不能自拔,而李菲菲在想什么呢?她有没有一种报仇了的快感?和她丈夫发生过关系的这个她引狼入室的养女,她终于也睡了她的男人,扳回了一成? 她不会这么想的,她美好的心灵里没有这种恶毒且阴戾的成分在。那时的她,应该只是沉浸在重新找到爱情的喜悦里,她的世界里从没有缺过爱,所以她也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全心全意地享受爱。 她以后更不可能恐惧失去爱了,毕竟丈夫离开她还没过两个月,她便收穫了一个温柔多情、年轻体壮的帅气男孩的爱。这样的女人哪有什么心眼和戾气?哪有什么报復之心和嫉妒之情?她生来唯一的任务就是沉浸在爱里,她也将永远都得以沉浸在爱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3页 这让我的恨意更加肆虐丛生。 我想起和夏浚 译的第二次性关系,也可以说是李菲菲无意中促成的。 那是我刚写完《晨雾夕阳》的下午,连续十天的写作让我筋疲力尽。我躺在快捷酒店透着消毒水味的床上,还没缓过神来,便接到了李菲菲的电话。不是什么大事,她叫我去夏浚译的办公室为她拿一瓶唐胡里奥1942,说是晚上和她的闺蜜们聚餐时要喝。 我一般不会拒绝李菲菲的任何要求,但那天的我实在是没力气了。况且在夏浚译第一次强暴我之后,我一直躲着他、避免和他单独相处,偶尔回去看李菲菲,也是一直躲着他的眼神。明明做错事的是他,我却是羞愧难当的那一个,这真是没道理。 那天,我仍然没有做好准备去面对夏浚译,便对李菲菲说:「妈妈,我今天有些事情要忙,能不能让小张叔叔给你送?」 「什么事情比我还重要呀?」李菲菲虽然在语气轻巧地嗔怪,但我已经能听出其中的不满,「澜澜,我想炫耀一下你,给我的闺蜜看,我把女儿养得多漂亮,一点也不比他们的亲生孩子差。他们的亲孩子都不愿意花时间陪她们,你却愿意给我送酒。澜澜,你就满足妈妈的心愿嘛。」 李菲菲很少在单独和我说话的时候自称「妈妈」,那一刻既然说了,话里的意思便是「你要是再不识趣,晚上我就要哭着找我老公告状了」。 在我高考的前一天,她也是这么毫不自知地威胁我的:「你陪妈妈去游泳嘛,我的朋友们都没时间,难道你要妈妈一个人下水吗?多不安全呀。」于是我不顾自己是生理期第一天,塞上棉条,陪着她下了水。第二天高考,我在考场上肚子疼到如被挖掘机生挖了子宫一般。结局就是我高考失利,只靠照顾进了本地的大学,失去了第一个逃离夏家的机会。 于是那天,为了李菲菲的面子,我强打起精神,换上一套还能看的衣服,去了夏浚译的办公室为她拿酒。去的时候,我在心底里祈祷着夏浚译出去忙了,并不在办公室,这样我就不必和他打照面。然而等张秘书为我打开办公室的门时,我的希望便落了空。夏浚译不但在办公室,还很闲,他坐在那张我深恶痛绝的沙发上,正在翻看一本财经杂志。 「在角落里。」他倒是没有兴趣刁难我,冲着一旁的角落努了努嘴。我看见那里放着一个高档的丝绸袋子,里面是李菲菲让我送的酒。 我过去拿了袋子就准备走,大有迫不及待想逃的味道。 「你怎么了?」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竟不知道他还有兴趣关心我,「看着怎么有些憔悴?」 我怎么了? 这句话不偏不倚地踩在了我的痛点上——我放下手中的袋子,扭过头,似笑非笑地看向了夏浚译。 看见我的表情,他一瞬间耐心尽失,不明所以地皱了皱眉头:「干什么?」 「我怎么了?」我哼笑出声,「我被一个深爱的男人欺骗了整整八个月,最终还被他抛弃了。不过你别担心,他是个老男人,比你没小几岁,所以我并没有花你的钱养他。」 夏浚译竟然笑了:「怎么,在我之后,喜欢上老男人了?」 他那曾经被我认为英俊如希腊雕像一般的面孔此刻却变得猥琐不堪,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丑陋。我忍着噁心,努力做出和他一样对那件事轻松无比的态度,好像这样就能挽回一点面子。我使了老大的劲才让自己嘴角上扬:「说起来,如果不是你,我还真遇不到他呢。」 「哦?」他饶有兴味地让我继续说下去。 「和你之后,我嫌噁心,于是就去酒吧里面随便找男人上床。我只是想把和你的记忆覆盖掉而已,谁知道遇见了他。他很好。和你做爱之后我只觉得反胃,和他之后却爱上了他……你说奇不奇怪?可能你根本就不值得被李菲菲之外的任何人爱吧。这也是为什么你要强迫我才能得到我的身体,别的男人却轻而易举地就能得到我的心。你不值得被爱,夏浚译。」 十九岁的我自以为兇恶地用言语刺激着夏浚译,我怎会知道所谓的爱与不爱在他眼中根本就是小孩子过家家。他非但没被我影响心情,反而哈哈大笑了起来。在他的笑声中,我努力做出来的轻松和高高在上终于败下阵来。我恼羞成怒地说道,你笑什么。 「别的男人能轻易得到你,是因为你是个贱货。」他满不在乎地说道,「至于爱,这就是你觉得最重要的东西吗?」 我没有说话,只是仇恨地瞪着他。 「你以为李菲菲爱我?可笑,她爱的只是我能给她的生活,她自己都分不清两者的区别,自以为对我一往情深。我以为你是个聪明的人,没想到你连这点都没看出来。」他说着,把杂志放在一旁,站起身沖我走来,「你以为我需要李菲菲爱我吗?你以为我需要任何人爱我吗?」 他离我越来越近,我感到身体一寸一寸地开始发冷、便僵。直到他停在我的面前时,我只觉得唿吸都有些困难。我想后退,但身体无法动弹。他在我面前俯下身来,伸出一只手,绕过我的肩膀,咔哒一声,锁上了我背后的门。 夏浚译将我推在墙上,俯下身子从膝盖弯处拉起我的双腿,身体凑了上来,我在他和墙之间好似一块被锅铲压扁了的汉堡肉。 这次他没有堵我的嘴,我也没有尖叫,只是静静地被按在墙上,接受命运带给我的一切。我面对着他身后的落地窗,又是夕阳啊,如血一般的夕阳。他在我耳边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低吟,快要结束时,他告诉我,夏知澜,钱和权力,这是最重要的,比你所谓的爱重要许多,你将来会懂。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4页 我也确实没有辜负他的教诲。之后的很多次,当从约会的各色男人那里收到贵价礼物和高额转帐时,我总会想到那一幕,夕阳之下,我的身体和灵魂都被刺穿,而夏浚译若无其事地在我身侧耳语的样子。 我经受那一切,都只是为了给李菲菲送一瓶酒。 第35章 第二十三章算了吧,就这样吧 无论我本身抱着如何破罐子破摔的心情,这一夜我终究没能喝断片。 我在酒吧一楼喝到了半夜,几次有人来搭讪,我都连眼皮都不抬,对方只得悻悻离开。十二点半时,吧檯坐着的一个棕发男人总是自以为在和我眉来眼去地往这边看,我心里冒起一股无名火,于是端着酒上了二楼。二楼有dj在打碟,还有很多人在跳舞,这一般会让我迅速疯起来的场景此时却只令我疲惫不堪。 凌晨一点时,托比发信息来和我说他到家了,希望我的肚子舒服些了。我看了看,他在早些的时候给我发了好几条询问我有没有事,要不要他也推了和大傢伙的饭局来陪我,然而我都没有看见,我甚至没有感觉到手机有震动过。除了手里这一杯杯尼格罗尼之外,我好像失去了和真实世界的关联。 两点半,酒吧要关门了,我却还没有失去意识,这令我痛苦不已。我浑浑噩噩地回到家,倒头睡了约莫三四个小时,与其说是睡,不如称之为昏迷。早上八点的时候,没拉窗帘的房间里洒进了黄金一般璀璨的阳光,特别晃眼,是提醒我该去学校了。 我脑子昏昏沉沉的,好似一个傀儡般从床上起来,没有化妆也没有扎头髮,如游魂一样向学校的方向飘去。 我好像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自主权,是被不知名的力量控制着的——按说来,我只要发邮件和老师们告个假就好了,就可以在家里关紧大门睡个天昏地暗,但不知为何我并没有那么做。我步履漂浮却不偏离正轨地向学校走去,在拐角等红绿灯时被路过的一辆白色敞篷法拉利溅起的污水泼了一裤子——白色敞篷,我这才意识到,我的宝贝爱车还停在剧院门口。那个停车场是不能过夜停放车辆的,我的车很可能正在被拖走。 然而我却不怎么在乎。 我带着一身污迹,头髮蓬乱,双目无神,形容大概和街上的流浪汉没什么差别。有几个路过的行人都在悄悄地瞥我,可能很少遇见年轻的亚裔女流浪汉吧。我懒得理他们的眼神,甚至看不太见他们的表情,就这么晃着,晃着,好像有目的地,又好像根本不知道何去何从。 我的脑子很乱,好像什么都想了,但又什么都没想。我想起加缪笔下那个在沙滩上被太阳晃了眼睛于是向阿拉伯人开了枪的男人,突然十分能理解他的意图。他的意图就是没有意图,选甲或者选乙会导致不同的后果,但这不同的后果对人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左不过就是一死,既然都可以一死了之,那为什 么还要费劲做出任何选择? 在我晃到离学校几百米的一座喷泉池处时,突然被什么人抓住了胳膊。扭头一看,竟然是伊维塔。 「真的是你。」伊维塔棕色的头髮梳成蓬松的大波浪,穿一条我陪她一起买的向日葵印花长袖收腰长裙。她戴着琥珀色的耳坠,化着浅浅的淡妆,一副岁月静好生活美丽的样子。我两眼努力聚焦才得以将她看清楚,她的疑惑全部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克洛伊平日里连出门扔个垃圾都要先画眉毛,此刻怎么素面朝天,头也不梳,穿着灰色运动裤和睡衣就来到了大街上? 「你怎么这幅样子?怎么不回我消息?发生了什么?」伊维塔将我拖到一旁的一个建筑工地后面,那里没有什么人,「你怎么一身酒味?」 我想说她问题怎么这么多,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昨天我约莫喝了九杯尼格罗尼,喝这么多竟然都没能彻底醉死,但也不是毫无后果的。此刻我觉得脚踩在棉花上,脑子也装满了不知道是什么的污水一样的东西,只要一想事情就头疼。 我可以算得上是一个称职的行尸走肉了,没有思想也无法思考,像个傻子一样看着伊维塔的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克洛伊?克洛伊!你到底怎么了?昨晚发生了什么?」伊维塔焦急了起来,两手扳住我的肩膀,「昨天离开我家的时候你还好好的,不是说去庆祝了吗?发生了什么?」 我突然觉得伊维塔很吵。我一句话也不想回答,只想让她别再喋喋不休了。但我没有力气去组织语言,只要一在脑子里想想「你别问了」这句英语该怎么说,我的头就疼得好像要裂开。伊维塔见我迟迟不搭话,不停地摇晃着我,好像我是什么摇一摇就能发出声音的发条娃娃一样。她太烦人了,我想让她停下一切动作,但又实在是无法开口说话。情急之中我别无它法,只得双手拥过她的脖颈,用力地吻了上去。 我们的牙齿碰撞在一起,撞破了中间隔着的我的嘴唇,温热的血液瞬间便涌了出来,我却不觉得有丝毫疼痛。伊维塔不明所以地想要推开我,但我不知道哪来的蛮力,估计是太不想听她问问题了,死死箍着她不放手。 伊维塔奋力地挣扎无果,最终还是对我的担心占了上风,只得静静地任由我吻她。我带着嘴上的伤口,一直吻一直吻,吻得伊维塔云里雾里、疑惑不解,甚至都有些不耐烦了。但我不在乎,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她的嘴巴无暇说话,让她能这样一直安静着,这对我来说就够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5页 「这是个玩笑吗?」 我们的亲吻是被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的。我松开伊维塔,扭头向声音的来源看去—— 面前的人竟是莱纳德。 他左手端着一杯星巴克咖啡,另一只手拿着车钥匙,看起来是刚在附近停好车,准备走到学校去上课。 学校的停车场又满了?我竟有心情想着这在此情此景之下丝毫不重要的问题。 莱纳德的眼神里充满了愤怒和不甘——看来他已经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这说明他在一旁看我和伊维塔接吻已经有一会儿了。我面无表情地看着莱纳德,和他对视,一点被抓包的慌乱或者愧疚都没有。 「莱纳德……我们……」伊维塔看见莱纳德,不知情的她只以为这是老师撞见两个学生谈恋爱的平凡场景。她甜甜地笑了一下,说:「克洛伊和我正在一段感情之中,她是我的女朋友。」 「她也是我的女朋友。」莱纳德对伊维塔说道,继而又看向我,「事实是,她前不久才见过我的母亲,我打算在她毕业之后就和她结婚的。克洛伊,你解释一下,目前这是什么情况?因为我现在是真他妈的不解!」 你不解,我还不解呢。我嘲弄地笑了一下,却对上伊维塔震惊的眼神。她看着我的目光从震惊逐渐变成了受伤,我那不知道是在嘲讽谁的表情也僵在了脸上。 「克洛伊?」伊维塔张口,声音里竟带着哭腔,「你要和他结婚吗?」 我不怀疑作为夏知澜,这个场面是有转圜的余地的——我只要哭着告诉伊维塔,是莱纳德喜欢我,我迫于他是老师不敢不就范,做出一副可怜无助被骗的小姑娘的样子,就能轻而易举地使伊维塔心疼我、更加爱我,继续资助我上学。 至于莱纳德,我本身就不想和他结婚。学校本来就有禁止师生谈恋爱的要求,此时此刻如果我跟伊维塔扯谎卖惨,莱纳德根本就不敢声张,也没处说理去,我还能趁机甩了他,以免之后真的走进他和他母亲那不甚有吸引力的家庭。这是多么好的一个摆脱麻烦的时机啊! 但不知怎么的,我就是不想演也不想装,我只觉得很累。就算下一秒整个世界在我的面前山崩地裂,我也不想逃跑,我会站在原地任大地的裂缝将我吞噬——就是有这么累。 「克洛伊?」伊维塔又喊了我一声。我顿时无比烦躁,刚想扭头就走,这一刻,我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意料之外,莱纳德竟然大步走上来,从我手中抢走了我的手机。 我没有挣扎,看见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托拜厄斯?海瑟尔的那一刻,我知道完了,一切都完了。这不是牺牲莱纳德的问题,是莱纳德和伊维塔,甚至托比,都会离我而去的问题。 莱纳德按下接听键,继而按下免提,还没来得及说话,托比活泼的声音便响了起来:「亲爱的,你肚子好点了吗?怎么一直没动静?怎么不回我信息?我想你了。今天下课来我家吧?我给你做上次的鳕鱼排。」 伊维塔更加惊愕地看着我,眼睛里豆大的泪珠落了下来,那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模样真叫人心生怜爱。 莱纳德紧皱眉头,将我的手机拿到嘴边:「你是谁?」 「你又是谁?」托比的声音转变为警惕。 「我是他的未婚夫。」莱纳德说道——怎么就未婚夫了?连婚都没求,只是单方面口头上说要在我毕业后和我结婚,就是未婚夫?我翻了个白眼,呲着牙笑了笑,边笑边看向伊维塔,想让她和我一起奚落莱纳德的荒唐。伊维塔不可置信地对上我的眼神,我才意识到这个笑容有多么不合时宜,于是赶紧收敛了嘴角,低下了头。 「克洛伊可从未说过有个未婚夫。」托比说道,「我说她怎么不愿意和我确定关系呢,现在一切都说得通了,再见!」 托比很干脆地挂了电话。听着那边的忙音,莱纳德扭头看向我,将手机塞回了我的手里。 「你竟然还能有第三个伴侣。」莱纳德低声说道,那声音里压着的怒气十分明显,「看来我是小瞧你了。还是说不止三个?你到底欺骗了我多少?你没有一点道德吗?」 我耸耸肩:「你和自己的学生谈恋爱,还和我说什么道德。」 听到这句话,莱纳德的脸一瞬间红到了脖子根。他狠狠地咬了一会儿牙,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最后骂道:「克洛伊,你就是一个双面人,一个荡妇!因果报应是不会放过你的!」 莱纳德说完,狠狠地在我脚边吐了一口口水,转身离开了。 他应该是去学校了。我转向伊维塔,说:「你猜猜他期末会给我什么成绩?d?还是f?」 伊维塔并不欣赏我的幽默和实事求是,她用手擦干眼泪,说:「克洛伊,我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你竟然比芮内还残忍。」 我皱了皱眉头,歪着头,有些不满又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她能从我的表情中读懂我的意思:真的吗?我比你那个嫁给了你哥哥的前任还要残忍? 「起码芮内和我经常争执、发生口角,在最后那段时间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已经出问题了,对于后来的一切我也有点心理准备……但你不是的。你和我那么甜蜜,对我那么好,眼里都是对我的爱……你太会演了,克洛伊。你在我最幸福的时候给了我一棒,我没有想到自己在这个年龄,心还会被一个年轻的女孩击碎,你太残忍了,克洛伊。」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6页 「算了吧,伊维塔。」我咯咯笑出声来,「你真的没想到吗?你没看出来我根本不喜欢女人吗?我们两个根本就是各取所需罢了,你心里不清楚吗?」 「你在说些什么?」伊维塔眨巴着大眼睛。 我不知怎么地从她脸上竟然看出了李菲菲的那种天真,这让我的怒火顿时烧了起来,于是我嘴上更加不把门地说:「你给我钱,不就是想要我和你上床,和你玩恩爱情侣的游戏吗?我做到了,那你何必管我的心到底在哪儿呢?」 伊维塔闻言眼睛瞪得更大了,我撇了撇嘴,不再看她。 过了好一会儿,伊维塔 喃喃的声音才传了过来:「克洛伊……我给你钱是因为欣赏你的才华,和你谈恋爱是因为我真的爱你,我以为你也真的爱我,没想到一切在你的眼中竟然是我在花钱买你的身体吗?」 我没有搭话,只是看着一旁一只孤独地飞来飞去的不知名虫子。 「你觉得自己是花钱就可以买到的,你不光侮辱了你自己,也侮辱了我。我把真心给了你,你却觉得我只是一个嫖客。我是会用钱去压迫别人、用钱逼迫女孩子和我上床的那种人吗?你应该思考一下你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多少伤害……克洛伊,你好自为之吧。」 伊维塔说完便也起身离开了,我没有看她一眼,只是听着她的脚步渐行渐远。她是去上课了吗?她还有心情去上课吗?还是会回家呢?「幸亏平日里都是去她家,如果她还要去我家拿东西的话,那该有多麻烦啊。」我不知怎么的对周遭的一切都生出了一种戏嚯且蛮不在乎的玩笑心情,刚才那种宿醉的麻木迷茫被玩世不恭的看乐子心态彻底取代了。 我跟个疯子一样呵呵一笑,也不知道在笑什么,转身进了旁边的便利店里,打算买几瓶酒回家喝酒——还上什么学?上学是多么幼稚又无聊的事情啊。此时我只想待在家里,喝酒喝到天黑,然后简单化个妆,去托比上次介绍给我的地下派对玩。 那个派对里有很多怪胎,在他们之中我会是安全的。我早就不该赖在主流世界里面假扮夏知澜以赢得什么劳什子「光明的未来」,什么话剧什么成绩什么绿卡什么钱财,这都不是我该考虑的事情。因祸得福,这一刻我终于认清了自己是谁:我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领养后又被毒打了十几年,成年后还被养父强姦,这还不够,任何被我真心爱上的人最终都会离我而去,我以为的此生挚爱,他的归宿竟然是我扮傻子哄了十几年的养母——命运已经如此明晰地提醒我,你就是个笑话,不要再妄想过上好日子了,这么多年来我却一直没有醒悟,一直在下沉的漩涡里苦苦挣扎。 此刻我终于明白过来了,我生命的主题曲不是抗争,而是沉沦。我不是夏知澜,不是张秧,我不是任何人——我就是个小丑,一个对世上的一切都不在乎、可以拿所有的人和事开玩笑的小丑。 我拎着几瓶酒到柜檯去结帐,店员女生问我要不要买一个圣诞帽,快要到圣诞节了。我没有回答。她有些担忧地看着我,问了句「你还好吗」? 我抬头看着她,露出笑容,说,很好,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我买了四瓶白葡萄酒,还有两瓶红酒,这都是我可以不必调酒就对着瓶子喝的,省事又省力。我抱着纸袋子往家走去,路上有很多熟面孔,是同学们正迎着灿烂的太阳怀着对一天的期待去学校上课,和我是完全相反的方向。我从他们之中走过,没有低头,不怕任何人认出我。虽然现在这个衣着松垮、形容枯藁的人根本无法让他们联想到那个精緻美丽、阳光积极的克洛伊,但就算他们认出了我,我也不在乎。我已经决定了,这世上再也没有什么是值得我在乎的,再也没有了。我已经失去了和这个世界的任何关联。 我突然意识到,再过两个月就是我的生日了。 将近二十三年过去,我终于厌倦了和命运的斗智斗勇。从这一刻开始我不打算再费力去做些什么,我要成为一个随波逐流的人,随便这个世界将我带到任何地方去。如果我的下场是在洛杉矶的阳光中曝尸街头,那也和我本来追求的那种在美国离了婚、拥有财产、自由自在的生活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只是等死罢了。况且,前者对我来说会是更加彻底的自由、更加淋漓尽致的解脱。 到家后,我坐在地上旋开白葡萄酒的盖子——我故意选了没有软木塞的酒瓶,为的就是能更快更方便地喝到酒。我将那甜丝丝中带着一点辛辣的液体倒进喉咙里,顿时感到一阵振奋。命运将把我带到哪里呢?宿命还能将我伤害到什么地步呢?让暴风雨来得更勐烈些吧!高尔基写《海燕》时歌颂的是对命运的抗争,他并不知道会这样唿喊的,除了积极抵抗命运带来的困难的人,还有我这种彻底放弃了的人。我这样的人也会渴望暴风雨,抱着一种嘲弄一切且嘲弄自己的心态,我就是想看看暴风雨到底能有多勐烈。不是为了磨鍊什么狗屁精神,只是因为好奇,想看看我到底能死得有多惨。 一口气灌下半瓶白葡萄酒,我的胃被塞得鼓胀万分,心里却是畅快的。就在此时,我的手机接到了几条连续不断地提示,拿起来一看,是来自银行的信息。 我竟然收到了四笔转帐,一笔六万刀,总共二十四万刀。 我都不知道银行会允许一天之内有几笔如此大额的转帐。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7页 接之而来的是伊维塔的信息,我努力聚焦有些迷醉了的眼睛,只见那条信息写着:你仍是一个有天分的作家,希望你完成学业,从此之后我们除了上课之外别无交集。 我有什么资格接受这笔钱呢?我又何必需要这笔钱呢?我已经不打算在这个阳光下的世界里玩下去了。我要堕入黑暗,而且要堕得干净利落,我不要欠任何人任何东西。 受到额度限制,我无法直接原路退迴转帐,只得打起精神给银行打了个电话,拒绝了这笔钱。和客服沟通的时候,我甚至烦起了伊维塔,怨恨她给我找这种麻烦,打扰了我喝酒的雅兴。 我将瓶中剩余的白葡萄酒一饮而尽,继而打开第二瓶。 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钟,还有八个小时天才会黑。真期待那时候的到来啊,我将会不顾一切、摒弃一切世俗的标准,打扮成我最爱的模样去地下派对狂欢。我这才意识到,之所以从前花了那么大的精力也没有寻找到「真正的我」到底该是怎样的,根本原因还是在意的太多、想要的太多。当对一切都不再在乎不再渴求的时候,成为自己竟然是那么简单且自然的一件事情,我怎么早点没有发现呢? 这是我重生的第一天。 第36章 第二十四章在地狱里沉沦 我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会谈性色变。 「性」对于我来说是无师自通的,我在很小的年纪便被动地接受了许多讨男人欢心的知识。从初中男生恶意发来的成人片里,从听会的第一句难以启齿的日语里,从夏浚译简讯中那些女人发来的视频里……长大后我不必多费心思,便懂得怎样呻吟、怎样反弓起嵴樑、怎样假装自己因为登上极乐而陷入迷茫。我在各色男人身下卖力地演着,不光是为了钱,也是为了报復夏浚译。 夏浚译有权有钱,是我名义上的父亲,还比我多出好几十年的生活经验,二十来岁的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能报復他的手段寥寥无几。要么我就把他杀了,给他下毒,或者直接一刀子割了他的喉咙,但我凭什么因为他的错误而背上杀人犯的骂名和刑罚?我没有办法,只能通过和别人上床来报復他——他要强迫才能得到的女人,别人随随便便就能得到,这是我对他极尽所能的羞辱。 我何尝不知他并不在乎?但我总需要寻求一个心理上的平衡,不然我会疯掉的。 都说人永远会记得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谁,这个说法对我来说更是真实到了可悲的程度。无论我和多少男人发生关系,无论我如何假装享受和别人的性爱,每次敞开怀抱和双腿时,我脑海里出现的面孔还是夏浚译。我总会想起那个傍晚,他死死压在我身上,脸被夕阳染得橙红,他是如何用一条有股怪味的布将我的嘴堵住,如何抽下领带绑住我的双手,如何在我晃神时将我的裙子掀开……一切都是那么猝不及防,我还来不及恐惧,便霎时间被刺穿。 然而回想起来,一切却并非毫无徵兆。 早在十七岁的那年,夏浚译带我和李菲菲去希腊旅行。在如蓝宝石一般的海边,明媚的阳光下,我穿着一套橙色比基尼躺在套房的泳池边上看书。时间很早,李菲菲还在熟睡。不一会儿,夏浚译端着一杯咖啡出来了。我心情很好,转头对他说了声「早」。他却用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地回了屋里。 那时候我只觉得他是讨厌我挡住了他的美景,庆幸他只是默默走了,没有过来打我两巴掌。后来再看这件事,那奇怪的眼神用「猥琐」来形容毫不为过。那分明是一个男人对陌生女人产生欲望的眼神,绝非养父看待养女的眼神。 不过夏浚译从未拿我当养女 看待过,我更像是一只他为李菲菲买的宠物,这也是他对与我发生关系这件事没有一丝人伦上的顾忌的原因。在他眼中我只不过是另一个他花钱供养的女人,和他手机里面的那些女人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一件玩物。 只有李菲菲才是值得被他爱的人。只有李菲菲,这个全世界见到她都会爱上她的可恨的女人。 在我长大的过程中,他对李菲菲一直尤为温柔,耐心到了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病态的程度。李菲菲的脾气虽然算不上骄纵,但她那种无知的天真很多时候也是蛮惹人烦的。比如她会在家里天花板漏水、并且我已经联繫了水管工之后开始噘着嘴哭,哼哼唧唧地说今天本来要请朋友来家里的,这下全耽误了。夏浚译不会凶她,只会搂着她轻声说,一会儿就有人来修了,宝贝菲菲今天先和朋友去外面逛街好不好?然后递给她一张崭新的信用卡。 每当李菲菲作妖,我就很害怕。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夏浚译在她那里隐忍积聚的怒气是需要有地方发泄的。不出一两天,他便能从我身上找到我品行不端的蛛丝马迹,并在李菲菲不在家或者睡觉的时候进我的房间来将我狠狠地揍一顿。他怕我喊出声音,在下手之前总会拿个什么东西堵住我的嘴。他打我的时候要用双手并用才能尽兴,绝对不可能腾出一只手来捂我的嘴。 所以那天在他办公室,他拿桌布塞进我嘴里的时候,我只以为自己又要挨打了。没有想到,我即将面对的却是人生的第一次性体验。 第二个和我发生关系的人是赵存晖。那是我们约会的第二个星期,一次小酌之后回到他家,他将灯光调暗,仅仅通过这一个动作,我就嗅出了空气中暗流涌动的气息。他将我抱到床上,粗大的手指一颗颗解掉我胸前精緻小巧的花朵形纽扣,缓缓地将我的衣服脱掉。他衣衫整齐地盯着我一览无余的裸体,说,知澜,你真美,美得我都捨不得动你。我伸手去紧紧箍住他的脖子,不敢看他,怕在他脸上看到夏浚译的面孔。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8页 情到浓时,我从凌乱的头髮里面看着他,说,你打我吧。赵存晖不明所以地停下,以为他听错了。我又重复了一遍,说,你扇我几个巴掌吧。就这么简单的两句话,赵存晖的眼泪却掉了下来。他停下了动作,躺在我身边,将我紧紧拥入怀中,说,知澜,以后我绝对不会让你受任何委屈。 这种温柔使我错误地以为我们心灵相通了,以为他感受到了我体内积聚的创伤和痛苦并为之动容,我哪明白那只是老男人的惯用假作深情的伎俩罢了。不久之后,赵存晖就露出了狐狸尾巴。一日我们两人窝在家里看爆米花电影,《憨豆特工》里有一首歌叫做《你妈妈知道吗(does your mother know)》,大致唱的就是一个成年男性在舞池里遇见了一个对他放电的未成年姑娘,于是一边觉得她热辣性感一边狠下心拒绝了她要和他发生关系的暗示。 赵存晖听到这首歌后如获至宝,开始动不动地就对着我哼唱。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是觉得当年十九岁的我在四十三岁的他眼里也就是这个不停勾引他的未成年小姑娘,并且他享受着这种年龄差给他带来的上位感。 可笑的是,当年我并未意识到他这种行为有多怪异猥琐,反而为了自己的稚嫩年轻而沾沾自喜。从那之后,我特意买了好些白色的、带着蕾丝花边和蝴蝶结的情趣内衣,穿在去见他的衣服底下,在公共场合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掀开衣服的一角给他看。他在我的这种小心思里日益得意,我也错把他的兽慾当成了爱怜。 赵存晖之后,我不再对人动心。在金钱的世界里,对性的熟稔能为我带来切实的利益。我把用在赵存晖身上的那些调情的伎俩打磨升级,用在每一个给我买名牌和转帐的男人身上。我把握时机,在他们付出得差不多了、如果再不尝到点甜头便可能要撤退的时候和他们发生关系。我不光喜爱他们给我送来的钱财,也享受观看他们发情时的贱样子,那让我有一种超然的掌控感。他们的模样是可笑的蠢兽,而我就是那个挥舞着鞭子的驯兽师——这种自我安慰式的权力倒置使我深深着迷。 一开始的时候,我每次和一个新男人发生关系,都会在脑子里记上一笔,那种集邮般的快感让我上瘾。睡了越多的男人,便是越贬损了夏浚译——后来,睡的男人越来越多了,我便放弃了计数,时至今日,我已经不清楚这个数字会是多少,但肯定不是什么小数目就对了。 所以莱纳德说我是个荡妇并非毫无道理,而且还很贴切。不愧是曾经在好莱坞写过剧本的编剧,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本质。 今天,我是一个更上了一层楼的荡妇。 洛杉矶西匹蔻大道(w pico blvd)上一个不起眼的低矮建筑里,在脏兮兮的洗手间中,我正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交配。他将我的臀部架在洗手盆上,手臂勾着我的两腿,他的身后是一面整理衣冠用的半身镜,昏暗的灯光刚好足够让我看见自己的模样。我的眼妆晕开了,口红也被男人抹得满脸都是,吊带裙被扒到腰上,露出胸脯和大腿,头髮凌乱地散落在肩膀上。男人一边用力,一边含煳不清地说着「你真美」一类的话。 我懒得理他,只注意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盯着盯着,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在蓝紫色的灯光下显得诡异至极。 完事后,我拒绝了男人向我要电话的请求。我推开他,提上内裤,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洗手间。外面的科技舞曲敲击着耳膜,十足的冷气让我打了个哆嗦。我环顾四周,红色灯光中每个人的脸看上去都那么模煳不清。但还好,我的目标很好辨认——那个留着齐刘海黑长直头髮、胸部雪白地露在外面,穿着一身红色紧身皮裙、踩着及大腿跟的黑色长靴的人,就是她了。 我走向她,她的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棕色头髮的男人,眼睛大而委屈,像一只小狗一样看着她。我坐到她身边,嘆了口气。 「如何啊?」她操着有浓浓东欧口音的英语问道。 「一般吧,没什么感觉。」我耸耸肩,继而靠在了她的肩头。 她的肩膀有些硌人,我调整了几次位置都还是觉得那肩骨好死不死地顶着我的头颅,很难受。她见我不舒服,便侧身过来,用一只手臂将我的头压在了她的胸上,说,这里软,你靠这里。我哈哈大笑着起来,她和我对视,也笑了,说,花了大价钱的,让你躺躺也不算浪费。 我是来这里狂欢的第二天遇见她的。她是个变性人,和我说过叫什么名字,但我不记得了。我喝得晕晕乎乎,一直叫她娜塔莎,她纠正过我两次,之后便随我去了。她是个妓女,来这里是为了寻找客人的,所以一个晚上总会消失几次。按照对方付的价钱不等,她会选择去洗手间或者去附近的旅馆,如果钱给到位了也可以一整夜都不回来。 去洗手间是她最喜欢的,虽然钱少但是快,没有床也不用全脱衣服,不必塑造气氛,不拖拖拉拉,而且她打开门就能迅速找到下一个客人。 「在洗手间里?就是旁边那个洗手间吗?」早些听到她这么说时,我惊讶地问到。 「是啊。当你在洗手间做过之后,你就会明白,性不过就是那么回事。人和兔子没有什么不同。」她神秘地笑笑,「你试试就知道了。」 于是我随便在舞池里找了一个男人试了。她说的没错,性就是那么回事,人和兔子确实没什么不同,人和人之间也没什么不同。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大概是娜塔莎要收钱,而我免费。她放荡是为了赚钱,而我约莫是为了自毁。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9页 我从不吝啬在内心看清和嘲笑自己的行为,但这并不会影响我的堕落。我清醒地知道自己在下坠,但我不想伸手去抓一根救命稻草,因为没必要。 当看开了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事情,归根结底都没有必要。那些曾经我看得很重的事情——离开夏家、在美国找人结婚拿绿卡、离婚过上好日子……其实都算不得什么,那样活还不一定有我现在这样自由。人只有什么都不在乎了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我祝愿你永远也不用明白这个道理。 我去吧檯买了两杯酒,我最爱地下派对的一点就是它不遵守洛杉矶严格的宵禁令,卖酒可以卖一个通宵。我将酒分了一杯给娜塔莎,看到她身边那个仍然眼巴 巴的男人,说,不好意思啊,没给你买。 男人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又回去盯着娜塔莎。娜塔莎作为一个前男性实在是美丽,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雪白的皮肤,活脱脱一个身材火辣的洋娃娃。见我和男人互动,娜塔莎一下子来了兴趣。她勾勾嘴角,用做了长长的鲜红色美甲的手指捏住男人的下巴,把他的脸拽到我面前来。 「往他脸上吐口水。」 我诧异地看着娜塔莎,她的眼睛里是不容置疑的坚决。 我终于在现实中见到了施虐女王吗?一时搞不清她是认真的还是和我开玩笑,我不为所动地看着她。 「吐他口水。」 娜塔莎又重复了一遍。我看向那个男人,他的眼睛看向了我。我稍稍皱眉,意思是询问,可以吗?他的眼神中竟然透出一丝渴望。 这个男人,活生生的男人,愿意让作为陌生人的我将口水吐在他脸上,如此折辱他? 我竟然有机会这样侮辱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个站在世界顶端的白种男人?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我兴奋地挤压了几下唾液腺,很快便在舌头上凑齐了一汪口水。我看准他的鼻尖,啐地一口吐了上去,正中他的双眼之间。 娜塔莎哈哈大笑起来,男人用手臂擦掉脸上的口水,若无其事地继续看向了娜塔莎。 期待之中的快感并没有来临,不知怎的,吐了男人一脸口水的我,心底里燃起的竟是一种自我嫌恶,好似那口水吐到了我自己脸上一般。我环顾屋内,已经不知道是几点了,大多数人都已经没了力气,坐在环绕四周的沙发上或喝酒或吸毒,还有直接睡晕过去了的。舞池里还零零星星有几个人在跳舞,身体明显已经跟不大上音乐的节拍,只是凑合着在移动罢了。 真无聊。 我突然觉得一切都很压抑,在娜塔莎放肆的笑声中,我决定出门去透透气。 推开门,闻着外面有点湿漉漉的清新空气,看着浅蓝色开始泛白的天空,我才知道,天已经微微亮了。 这是我疯狂派对的第六天。 第一个学期已经结束了,这几天我好像接到了通知成绩的邮件,但并没有细看,毕竟我已经不在意了。假期已经过去了一小半,我没有註册下个学期,没有接听任何人的电话,甚至没去管我那辆肯定已经被拖走了的玛莎拉蒂。 我每天来这里酗酒,实在疲惫了便打个车回家,睡觉,睡醒了洗澡,化妆,再来这里继续喝。地下派对是二十四小时的,每时每刻总会有几个人在。我喝到兴头上时会和他们胡扯一些话,编造自己的身份。有时是被男友噼腿了的女大学生,有时是刚丢了工作的白领,有时是父亲刚死了的孝女——除了娜塔莎外,没有人和我一样天天来这里,自然也没有人会戳穿我的谎言。 时间被我过成一团毛线,我感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外面的世界了。每天睁眼便是这个地下派对,闭眼便是我的床,我已经不知道外面是何年何月,空气的味道嗅起来又是如何。 直到现在。 在晨光的熹微中,我感受到了一种久违的和真实世界的触碰,这让我心生恐惧——在真实的世界中便要面对真实的一切,我还没有做好这个准备。 我转身要回到派对里去,回到娜塔莎身边。而就在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吸引了我的注意。 扭头看去,一旁的垃圾桶边上站着一个女孩。她打扮整齐,面容干净,戴着白色的毛线帽,一只手拿着一柄长夹子翻动垃圾桶,另一只手拎着一瓶喷雾式酒精和一大包纸巾。见我注意到她,她沖我裂开嘴笑了笑,碧蓝色的眼睛如钻石般闪耀。她说,早。 「早。」我说着,打量着她的穿着。她上身是一件嫩黄色娃娃领针织毛衣,针脚细密、衣衫洁净,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捡垃圾的人;我又看向她的下身,她穿着一条淡紫色的牛仔布长裤——我倒吸了一口冷气。 她的左裤管下面伸出来的,是一截冰冷的钢架子,末端套着一只缀着花边的嫩黄色袜子和白色球鞋。 我意识到自己的表现有多失礼,慌忙向她道起了歉,说我不该有刚才那样的反应。 「我打了你一个措手不及。」她蛮不在乎地开着玩笑,「车祸,已经四年啦,这种事情常常发生,不用介意。」 「车祸……」我喃喃道,「肇事司机没有找到吗?怎么不赔你钱?你怎么在这里翻垃圾桶?」 「赔了,赔了不少,但都被我继母拿走了。」她耸耸肩,「她美其名曰不想让我在洛杉矶受苦,一定要回家,所以拿走了我的钱。但我知道,她只不过是要我回去照顾她的两个孩子罢了,我才不去。我要留在这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0页 「这里有那么好吗?」 「当然了。」她说,「我可是要当演员的。」 说到这里,她脸上露出了嚮往的微笑。将将升起的阳光刚好落在她的脸颊上,抚动她鼻尖细细的绒毛。 我的心里好像要有光透进来。 「当演员……很不容易吧。」 「是呀,之前我还有腿的时候就挺不容易,现在更不容易了。但我相信,一切总会越来越好的。」她一脸憧憬地说道,继而对上了我不买帐的眼神。 看见我一脸不信,她忍俊不禁:「我前几天终于找到了在一家便利店当收银的工作,老闆人很好,说我有试镜随时可以去。下个月开始我就不用住在车里,可以租个房子啦。相信不久之后,我就能负担得起全新的日用品,那时候我就不用翻垃圾桶了。」 我突然觉得很难过,整个胃都揪起来的那种难过。我上前去,认真地问她, 能请你吃个早餐吗?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说,上午有个试镜,一会儿还要去常去的健身房收拾打扮一下,时间来不及了。 「不如你来我家的浴室收拾吧,还可以休息一会儿。」 她又摇摇头,说她在那家健身房办了卡,东西都在那边,也习惯了去那里。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思来想去,在口袋里面掏出了剩下的所有现金,约莫四百刀,全都递给她。 「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好心的人!」她开心地笑笑,但没有接过去,「但我不能接受,我相信我一定能靠自己过上好日子的。」 说着,她沖我挥了挥手中的夹子,露出如天使一般温暖灿烂的笑容说了句什么,便步伐缓慢地离开了。 清晨的冷风从她那儿吹到我耳畔,我才听见,她说的,是「圣诞快乐」。 我再也忍不住眼泪,蹲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 第37章 第二十五章喊不速之客为妈妈(上) 在后巷哭了不知道有多久,我揉了揉发酸的眼睛,用摇晃的双腿支撑自己站起来,打了个车,准备回家。等车的时候娜塔莎出来找我,问我今晚几点来?我摇了摇头,说,以后都不来了。 她挑挑眉:「你要去哪里?」 「不知道。」我耸耸肩。她看见我发红的眼圈,好像想问些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车到了。我对娜塔莎点了点头算是道别, 拉开车门上了车。 司机语调高亢地问候我早安,说我是他今天的第一单,让我系好安全带,他要带我驶入完美的新一天了。我十分疲惫,从倒车镜里看着他,努力扯动嘴角笑了笑算是回应。他看见我煳成一片的妆容,抽了一张卫生纸递给我,说:「派对了一整夜?」 「试试六整夜。」我自嘲着接过纸巾,司机露出惊讶的表情。 突然有人拍我的车窗,扭头一看,是娜塔莎。她本来就高,高跷一般的高跟鞋让她更需要吃力地弯腰才能把脸贴在车窗旁边。她让我落下窗户,好像有话要说。 「怎么了?」我按下窗子,娜塔莎把脸凑了过来。我这才看清,她的粉底有些斑驳地卡在皮肤的皱纹里,口红里面那圈已经掉了,睫毛膏更是结成了一块块,她的模样没比我好到哪儿去——生活在幽暗里的美丽玩偶终究还是经不住光芒万丈的阳光日晒。 娜塔莎伸出手,揪住我的右边耳朵,轻轻地摇晃了两下我的头:「我见过很多没救了的人,但你不是其一,你也不属于这里。你是个好孩子。既然决定了以后都不来,那就要真的做到,再也不要回来了。好好地回到你的生活中去,无论有多难,都不许做逃兵,听到了吗?」 娜塔莎说着,眼睛里面泛起了泪花,我从那泪花里能看到她被命运欺侮的曾经的影子。我有些伤感地握住她的手,宽厚粗糙的手是冰凉的,我说:「那你呢?」 「我?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娜塔莎无奈地皱皱鼻子,「我曾经是个木匠,在家乡还小有名气,看不出来吧?」 「你不喜欢当木匠吗?」 「那是 我最喜欢的事情,也是让我最爱的爸爸骄傲的事情。」娜塔莎说着,五官变得柔和了起来,「他去世后,留下了很多债务,我只能通过这个方式来多赚些钱。我还了很久,有一天终于还清了。债务没了,但我却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你不想回家吗,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去?」 「离开了太久,已经没有生活可以让我回去了。」娜塔莎对我一笑,轻轻地放开了我的手,「你还来得及。」 我还想说点什么,而娜塔莎轻轻拍了拍车身,对司机说了句「走吧」。她转过身向仓库的大铁门走去,步伐摇曳生姿,婀娜的背影透着一股疲惫落寞的意味。我看着她拉开铁门并消失在里面,门合上时「砰」的声响撞击在我的心房。 那扇门里面的世界,永远看不见外面的太阳。 司机不明白我们这是演的哪一出,谨慎地不再和我搭话,目不斜视地开着车,向北好莱坞驶去。路上我闭起双眼,眼前浮现的是那个翻垃圾的女孩精灵般的碧蓝色眼眸。 等车终于到达我家楼下时,已经是早上七点了。一个男人穿着白色的运动装,头戴大耳机,听着播客晨跑着路过。我看了看后视镜里形容狼狈的自己,缩起脖子,顿时觉得更加无颜见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1页 我出走了六天的羞耻心,在今早遇见那个一心想要成为演员的女孩后,竟悄悄地回来了。 下车后,我低着头向家里快步走去,只想以最快的速度引起最少人的注意地回到家中。至于回家了以后要做什么,我还没想好。首先,要洗个澡是肯定的,然后呢? 我已经没有上学的钱了,就算手里的钱够付下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但下下个学期呢?美国学生签证是不允许打工的,我连靠正门正路赚钱都没有办法,为绿卡而结婚的计划刚有些眉目就也泡汤了。我到底要何去何从?难道真的收拾行李回国吗?回到夏浚译所在的那片大陆?回到目睹了我所有羞愤和不堪的那个地方? 脑子很乱,我越想越没有头绪。好在家门就在眼前了,我深唿吸了一口气,正准备先缓一缓、睡个觉再去盘算以后的事情,眼前的情景却让我霎时间清醒了过来,瞪大了眼睛。 「怎么是你们……」 我的家门口坐着两个人,一个是福宝,一个是福宝的未婚妻,李菲菲。 他们两人都素面朝天,眼下乌青,穿着简单的休闲装,李菲菲坐在福宝铺在地上的外套上。见我回来,他们激动得一跃而起。李菲菲的腿好像有些麻了,差点摔在地上,福宝眼疾手快地扶了她一把。 「你终于回来了!我们等了你一整夜!」福宝揽着李菲菲的肩膀,以免她站不稳倒在地上,「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你这是怎么了,去哪儿了?怎么……怎么这幅样子?」 我不予回应,作出一副视若无睹的姿态,扭头自顾自地开门去了。进屋后,我就要将两人关在外面,福宝却伸出一只脚抵住了门,说,我们很担心你。 看着他夹在门缝里的那只脚,我心里一股无名火冒了起来,直想用力将门挤上去,把他的脚夹碎。 而我终究没有这么做,只是翻了个白眼:「你们不是要结婚了吗,来这里干嘛?度蜜月?」 「秧秧……」 「别这样叫我!」我勐然拉开门,还未等他们反应过来便迅速扬起右手,狠狠地甩了福宝一个巴掌。 这一巴掌的力度可不小,福宝人高马大的,却被我扇得后退了两步。我没有一丝恻隐之心,甚至没有出了一口恶气的感觉。我只觉得现实和我之间隔着一层什么,好似面前这个人和我并无冤无仇,我打的这一巴掌也并未落在他脸上似的。 福宝没有捂脸,只是带着担心的神色看着我,白嫩的脸上红红的巴掌印逐渐浮起。 「我们谈谈吧,进去谈谈。」福宝说道。我顿时又燃起了想要打他的冲动,好像只有在愤怒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自己实际存在于面前的情形里。但疯了那么多天,身上实在是没那个力气了,于是我皱起眉头,又问了一遍:「你们不是要结婚吗?」 可能是被我打怕了,福宝竟老老实实地回答了问题:「本来这周要去领证的,但是为了过来找你,推迟了,回去再领。」 「找我?找我干嘛?让我当见证人?」 「我们能进去说吗?」福宝又问道,「拜託了,秧——」 他及时地打住,没有说出第二个「秧」字。我一时间觉得他小心翼翼的样子很滑稽,于是咯咯地笑了起来。福宝被我笑得有些发毛,身子往后微微闪了闪,但没有挪动脚步。 笑累了之后,我默不作声地看着他,没有请他进门的意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和他就这么默默地对峙着,像墨西哥电影里面的决斗场面似的。只不过,我和他都没有要发动攻击的意思,也不存在什么暗流涌动。一切都很平静、很无趣、很木然。 「澜澜,我们在外面,被邻居看到了就不好了。」 还是李菲菲懂我的软肋在哪里。 我闪身让他们进来,走进客厅,大大方方地脱去身上的吊带裙——地下派对里的陌生男人都能看的身体,我没理由在这两人面前害羞。我随手抓起地上的一件卫衣穿上,然后进屋去,在床上躺下,并不理会任何人。 「你不奇怪我们为什么来找你吗?」福宝说道。 他们两人竟有脸跟进来。我听见他的声音就忍不住感到怒气沖沖,于是我翻过身去背对着他,把头埋进软软的被子里。 「你们两个人,在我的床上做过吗?」我并非真的想知道问题的答案,只是想通过说这些话来把他们气走。 福宝没有搭我的话茬:「前些天洛杉矶暴乱,你这周围挺严重的。我们一直联繫不上你,担心你有事。我找了以前的同学,拜託他去学校问问,才知道你根本没註册下个学期。」 原来洛杉矶发生了暴乱?这些天我对人间的事情真是一无所知。 我仍然把头闷在被子里,有气无力地说:「你看到了,我没死,你们走吧。」 「澜澜,你到底怎么了?」 李菲菲这一声无辜而天真的疑问终于彻底地激怒了我。我不知是哪儿来的力气从床上一跃而起,跳到李菲菲面前,指着她的鼻子,一字一顿地说:「你说我怎么了?」 福宝立马上前来拦在了我和李菲菲中间,我对他急着保护她这件事情只觉得哭笑不得。我好笑地皱眉看了他一眼,坐回了床沿上。 「你这样……是因为我们吗?实在对不起,秧秧,我以为我们在一起的那么短,你那么坚强,又那么有能力,才刚上学就卖出了剧本……我以为这件事不会给你带来多大伤害的。我以为那天和你道别时,你说让我别再联繫你,就是彻底不在乎这件事了——」福宝又叫我秧秧了,但我懒得再去纠正他。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2页 而且我也敏锐地发觉,福宝确实很嫉妒我签了剧本的事情,连此情此景都忍不住要提起来。我不由得哈哈大笑:「少给自己脸上贴金。为了你,还不至于。」 「那到底是为什么?澜澜,你说呀,你不说我们怎么知道呀!」 李菲菲真是天真,天真到了残忍的地步。我冷笑了一声,盯着她的眼睛:「我怎么有钱来读书的,你知道吗?」 「不是阿夏他给你的吗……」好,不叫「我老公」,改叫阿夏了。温柔善良的女人就是这样吧,即使是对抛弃了她的前夫,也会用一个得体而亲昵的称唿,而不是和我一样,称赵存晖为「老男人」。 「你知道他为什么给我钱?」 「那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李菲菲露出了不悦的神色,「我都决定原谅你了,澜澜,你为什么还要提起?」 原来她真的认为我和夏浚译是两情相悦,是合起伙来骗她。 我顿时觉得无比悲怆,这种痛楚是因为太过委屈以至于不知道从何说起而生出的。我哑然失笑,喉咙里的气流呛得我干咳了几声。我剧烈地咳嗽着,好像要把肺都吐在地上。 李菲菲上来要帮我顺我的后背,我及时地制止了她,并推了她一把,让她离我远点。她往后晃了晃,落在了福宝怀里,我恨不得这两个人从此在世界上消失,这种恨意让我的咳嗽停止了下来。 「澜澜,你到底怎么了,他为什么给你钱,你想说的就都说出来吧。」李菲菲用一副悲天悯人的圣母样子说道,然而我也不想再假装和隐瞒下去了——没有意义,我隐瞒了那么久,生活也没能变得好一点。 继续瞒下去,也不过是重蹈覆辙,还不如就此卸下身上的重担吧。 想到这里,我重新盯着李菲菲的双眼,说:「你的前夫和我上 过三次床。第一次,我十九岁,去他办公室拿银行卡,他强姦了我。那之后我一直躲着他,直到你让我去万象城给你和你闺蜜送龙舌兰,那是第二次,他听说我被别的男人甩了,又强姦了我。第三次,我主动去找的他,在他的办公室里架了摄像机,引他和我发生关系,并拍下了过程。我来留学的钱就是这么来的。 我能敲他一笔的原因就是他害怕你知道这件事情,但既然你已经和他摊牌了,他就没有必要再履行和我之间的约定。他不给钱了,我没法继续读书了,所以我决定把自己喝死。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我说完,看着福宝和李菲菲脸上那震惊得不知所以然的表情,终于感受到了一种报復般的快感和淋漓尽致的解脱。我往后一仰,将自己扔进柔软的床里,看着天花板,脑子里面空旷敞亮,竟然没有一丝杂念。 这是我这么久以来第一次不酗酒便感受到了片刻的大脑空白。这种空白和喝酒时不一样,喝酒时的忘却是混乱的麻木,是太多思绪而无力去整理清楚的浑浑噩噩的得过且过。此刻的空白却是一种安稳的平和,是不必费力便可以获得的安宁和平静,就像小时候坐在正在读书的福宝旁边那样。 我究尽一生都在寻找这种安宁,此时此刻好像突然一下子获得了它。而且,它比我以前品尝过的那种宁静更加令人心安,因为它只属于我自己,不会随着任何人的离开而消失。 我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的心灵如同一汪没有任何风吹过的湖水,就那样剔透地、温和地存在着。 原来说出一切实情是那么畅快的一件事。 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到自己的手被握住了。只见李菲菲正跪在我的脚边,双手握住我的右手,头靠在我的床沿,呜呜地小声抽泣着。 我把手抽回来:「不会吧,这个时候你哭什么,是要我安慰你吗?」 李菲菲闻言抬起头,努力憋住哭泣,却失败了。我看着她梨花带雨的面孔,刚刚那一时间的平静烟消云散,一股恨意油然而生,我真想也狠狠地打她一巴掌。福宝敏锐地捕捉到了我得情绪,眼疾手快地走到我面前,低声说了句,不是菲菲的错。 当然啊,当然不是菲菲的错。菲菲只是一个天真善良不谙世事的好姑娘,这世上的一切污浊黑暗都与她无关,怎么可能是她的错呢? 我悲从中来,恶狠狠地对着李菲菲的脸,说:「你不知道我有多讨厌你,讨厌你只要招招手就能得到一切,讨厌你永远被人保护着。夏浚译打了我那么多年,后来还强姦了我,是,你确实对此一无所知,你知道你的一无所知在我看来有多残忍吗?同样都是人,你怎么就能活得那么轻松,那么幸运啊?我费尽心思要去争抢的东西,你生下来就不缺。你只要像个洋娃娃一样坐在那里,就能拥有我这辈子辛苦忙碌都得不到的东西。凭什么啊?凭什么有你这样的人在世界上,凭什么你还是我的养母,凭什么我要一直在你的阴影下长大,凭什么啊!」 第38章 第二十五章喊不速之客为妈妈(下) 我说着便不由自主地痛哭了起来,我想伸手去打李菲菲,却被福宝拦住。我转而把火撒在福宝身上,用力地捶打他。他默默地忍着,不躲不闪,任由我的拳头落在他的胸口、肩膀、甚至脸上。 李菲菲见我发疯似的模样,顿时哭得更厉害了。我和她一起大哭着,像两个疯女人。我都怕左邻右舍在我们的哭嚎中醒过来。 不知哭了多久我才稍稍缓过来,李菲菲上前来,重新抓住我刚才把她甩开的手:「对不起……澜澜,宛华只告诉了我夏浚译打你,我没想到他竟然还能做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3页 我再次把她甩开,她不依不饶地又缠上来:「澜澜,我对不起你,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但没有保护好你,我还怀疑你,还猜忌你……你只是个孩子,我怎么可以这么无知!」 「你确实很无知。」我不哭了,冷眼看着李菲菲说道。 「澜澜,如果时间可以回到把你带回家的那天,我一定会离开他,带着你过完全不一样的日子。我真的没有想到,我以为你们看上去很和睦,我以为我和他给了你一个完整的幸福家庭……」 「他让我装的,你懂吗?你的前夫,他让我装乖哄你,我不装就要挨打。虽然装了也要挨打,但相对来说少一点。」我扯着嘴角冷笑,「你说说,你怎么那么幸运呢?我只有这样讨好你才能活得下去,你却坐拥万千宠爱而不自知,你怎么就比我会投胎那么多呢?连夏浚译这种人渣都会爱你。」 听到此处,李菲菲的眼泪突然止住了。她看了看我,说:「这一点你错了,澜澜,他不爱我。」 「不爱你?不爱你会这么哄着你?不爱你会对你那么有耐心?不爱你会把他所有的人性和良知都给了你?」 「如果他爱我,又怎么结婚二十几年来一直在外面找各种各样的女人?」 我惊讶地张了张嘴,李菲菲接过福宝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眼泪。我好一会儿才说出话来,不可置信地问道:「你……竟然知道?」 「很早就知道了。」李菲菲的语气变得很平静,「他在外面做的那些不干不净的事情我早就知道,所以对于他提离婚,我也是有心理准备的,可以说是准备了很多年了吧。」 「那你为什么不早和他离婚?」我问,「你可别说是为了我。」 「我……害怕离开他后的生活。我没有独自一个人生活过,我不知道离开他要怎么活下去。」李菲菲露出落寞的神情,「澜澜,我在二十岁就遇见他了。之前一直有父母陪我,之后的每一天都是和他一起过的。为了不和他分开,我宁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还在身边,还对我好,我就愿意装聋作哑。 「在他出轨的第四个年头,我看见他给一个女孩发简讯,说他不明白为什么全部身心都放在了家庭上,放在宠爱妻子和女儿上,却还是要遭受妻子三心二意的折磨。他竟然编造我出轨的谎话,用作他出轨的理由。那一刻我便想明白了,他并非爱我,他只是爱表演。他要演一个完美的男人、完美的丈夫,我不过是他『完美生活』的戏里面的一个角色。可不,这下有更年轻的人来演这个角色,他果然不再需要我了。」 「你既然一直有心理准备,那他没回家的那几天你应该清楚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一直打电话给我?」 被问到这里,李菲菲露出愧疚的神色:「……澜澜,对不起,那时候我怀疑……」 我一下子便明白了过来:「你以为夏浚译是来洛杉矶和我双宿双飞了,所以一直打电话给我,想看看他在不在我身边?」 李菲菲低头默许。我好笑地哼出声:「那你之后来找我,也是为了亲眼看看他在没在?」 「不是的。」李菲菲使劲地摇起了头,「那时候我已经知道他是为了哪一个女人离开我的了,我来找你,确实是因为,除了你之外我谁也没有了……」 「你还来找我,不恨我吗?毕竟你一直以为我是自愿和他搞在一起的。」 「澜澜,你是我的女儿,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是。」李菲菲正色看向我,「就算你真的是自愿的,你也是我的女儿,我们是母女这件事情永远不会改变。如果要在你和他之间做出选择,让我选一万遍,我都永远会选你。」 我本想嘲讽李菲菲的道貌岸然和马后炮——夏浚译都已经离开你了,这话你当然说得铿锵有力了。但等对上李菲菲的眼神时,我的话却说不出口了。她的眼睛里分明闪烁着的坚决和诚挚,让我无法去怀疑她刚才那番话的真实性。然而我不习惯和李菲菲如此地坦诚相对,正在我举棋不定之时,我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拿起来一看,是来自学校的邮件。我点开一看,是学校提醒我后天便是註册的截止日期了。我下划了一下,看见前面的一封邮件来自莱纳德,是他那门课的我的期末成绩。 鬼使神差地,我点了进去。 是a+. 莱纳德被我欺骗,被我玩弄,被我当傻子一样耍,然而,这都没有影响他在专业上给我评的分。 编剧作业评分是很主观的,他完全可以说我不认真,或者我的作品不符合要求,减减分给我个a-或者b,我都不能说什么。但他没有,莱纳德没有那么做,他没有报復我。 我惊讶地握着手机,另一个念头如拨云见日般地在脑海里显现——莱纳德没有报復我,而伊维塔不但没有报復我,还在那天泪流满面地转身离 开后,费力气让银行给我一口气转来了之后几个学期的钱,就为了我能安下心来继续在学校读书,完成我的学业和作品。 还有面前的李菲菲,直到刚才为止,她都以为我是个主动要和她的丈夫搞在一起的、她引狼入室的女人。然而她仍然选择当我的妈妈,就算推迟了和男友的婚期,也要大老远坐飞机来洛杉矶,到我的家中来确认我的安全。 他们本都不必这么做的。不光不必这么做,他们本来都有充足的理由向我寻仇,好好地打击报復我一番。我狠狠地伤害他们,他们回馈给我的却不是同样的毒液,而是让我此时此刻感到鼻子发酸的东西。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4页 还有,我才来洛杉矶半年不到,却已经在机缘巧合下得到了赏识,获得了把剧本搬上舞台的机会,这是多少作家很多年都盼不来的好运。 我勐然意识到,一直以来好像都有人在关照着我,我被他们善待着,却到现在才发觉。 虽然我的生命中确实有这样那样的闹剧,有让我哭笑不得的困境和挫折,但,谁不是这样生活的呢? 我并不特殊,命运会和每一个人开玩笑,人们都是一边学着收拾自己被打击掉落在地上的碎片,一边义无反顾地往前走的。就连我眼中的世界宠儿李菲菲也经歷了那么多年丈夫的背叛,没有人的生活是简单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需要承受的痛,这本来就是生命的模样。 那么,到底是谁给我灌了迷魂汤,让我觉得自己是世界的弃儿,是被命运捉弄的小丑? 我闭上眼睛,眼前浮现出的,是夏浚译那张该被千刀万剐的脸。我想起他在我耳边说,你以为李菲菲爱我吗?你以为爱很重要吗?钱和权利,才是最重要的。 我变成了夏浚译。 我打了个激灵,寒意顿时蔓延至全身——我幡然醒悟,这么多年来,我竟然让自己对夏浚译的仇恨懵逼了双眼,看不见别人对我的善意,看不见命运对我的关切,看不见一切试图将我带入阳光的美好。我紧紧地抓着对夏浚译的恨不肯放手,念念有词地想要报復他,在每天的温故知新中,我竟然逐渐地将自己变成了他的样子。 我成了我最恨的人,并且把这种恨意播撒出去,企图在每一个喜欢我的人心底也埋下这些种子,就如夏浚译在我心中埋下的一样。我愧对莱纳德,愧对伊维塔,愧对托比——我自以为清醒地拿捏着他们的短处,通过戏弄他们的情感来从他们的身上套取我需要的东西。我不择手段,见不得光,不拿人当人,只把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都当做谋取钱和权的工具——这就是夏浚译,活脱脱的夏浚译啊! 我想起早上那个拒绝了我递过去的现金的只有一条腿的女孩,她天使般的笑容逐渐地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她没有自怨自艾地说命运待她不公,没有放弃一直以来的梦想和期待。她在圣诞节即将到来的时候,一边在垃圾桶里翻找别人不要了的日用品,一边憧憬着好日子终将到来。小巷骯脏,而这一点也没有影响到她的笑容,她干净温柔得如同冬季的暖阳。 想着她的笑容,对比着记忆中夏浚译的冷言冷语,我恍然明白过来——命运馈赠给我们的最有价值的礼物,便是一颗无论遭遇任何困境,都仍然能温柔地对待自己和旁人的心。这个礼物命运馈赠给了每一个人,有人打开并使用了,如她,有人却还没看见,如夏浚译,如我。 无论如何,我都不允许自己和夏浚译成为同一种人。我不想再继续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沦落到和他一样的地步,内心充满仇恨、戾气、黑暗和残暴,无论是怎样的美好都无法将其拯救,只能通过毁灭和糟践身边的一切来发泄自己心中那永远不会停止的痛苦和暴虐。我不能变成他,变成那个不管有多少人环绕也感觉不到温暖的,可悲、可鄙、可耻、可恨的孤家寡人。 想到此处,我终于开口,对李菲菲说:「你也永远是我的妈妈。」 这次,我是百分百真心的。 李菲菲闻言又大哭了起来。我看向福宝,他的眼中也盈着泪水。见我看他,他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他走上前来,一只手放在我的肩膀,我没有躲。 我内心那愤怒的火焰好像在逐渐平息。 在刚才的一番思索之后,我好似掌握了一枚去往另一个世界的钥匙,这个世界遍地都是绿草鲜花,蓝天白云,天朗气清。这十几年仿佛是我做的一场迟迟未醒的梦,就在刚才的那一刻,勐然一下,我终于得以从噩梦中解脱了出来。 李菲菲不知道哭了多久,最后还是我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我都没哭,你哭什么。 「真的对不起你,我欠你的一辈子都没法还清,澜澜。」她抬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我从来没想到过他是那样的人,甚至不敢想像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人……我没有保护好你,让你受了那么多年的苦……我没保护好你,也没保护好我的亲生女儿,我一直是一个不称职的妈妈。」 「你确实不适合当妈妈,你倒是挺适合当女儿的。」我不知从哪儿来的开玩笑的心思,笑着说道。 听闻这句话,李菲菲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我的小腿一下,那模样无疑是在撒娇。我竟然对她心生怜爱——她虽然这个年纪了,但经歷过的事情实在是不多,刚才的这番话不知道在她的心里生成了多大的震动——不光是养女这么多年来竟偷偷攒下了这么多对她的怨恨,还有她共同生活了大半生的前夫,如此一个衣冠禽兽却是她曾经深爱过的人,她的眼泪大多也有这个原因。 我滑坐到地上,有些怜悯地将她搂到怀里,终于也落下了眼泪。福宝从一旁拿过纸巾,给我们两人擦泪,继而也坐在了我们身边。 李菲菲又哭了一会儿,却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坐直了身子。她拿纸巾擦干净脸,甩了甩头髮,扭头看着我,一脸坚定的样子,说,澜澜,你还想继续上学吗? 我不知道她在搞什么名堂,耸了耸肩。 「我是认真问你的,澜澜,你认真回答我。你还想不想继续在洛杉矶读书?」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5页 「……我不知道。」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如实回答道,「我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我听宛华说过你的事情,不光是以前夏浚译怎么逼着你讨我欢心,还有你本科时为了钱讨那些男人欢心的事情。」我注意到李菲菲不再称唿夏浚译为阿夏,「那么多年以来你都隐藏着自己真实的想法、一直压抑着,长期以来无法按照本心生活,那必然会对你的自我认同造成很大的影响。这种情况如果不及时加以控制的话,最后会发展为解离性人格障碍症,你会生病的。」 我震惊地瞪大眼睛看着李菲菲,好像在看一只鬼一般。 她刚才流利干脆地说了些什么?我简直要怀疑自己的耳朵,摇了摇头,愣愣地盯着她。 「我在自学心理学。」看见我满是疑问的眼神,她有些自豪地笑笑,「可能会对我写诗有些帮助。」 我回回神,说:「这几天,我去市中心的一个地下派对疯了几天……说实话,我短暂地感受到真正的自己、不用迷茫自己到底是谁的时候,都是在酗酒的时候。」 说着,我的眼泪又掉了下来:「如果那就是我,该怎么办?如果真实的我就是一个自甘堕落的酒鬼,那我该怎么办?」 李菲菲反过手来帮我把垂到面前的头髮拂到耳后:「很多人都会有这种错觉。人容易在绝望中寻求逃避,将被酒精和毒品驱使的那个人当做真正的自己。但那其实只是内心的野兽,也就是『本我』被化学物质餵养得膨胀了以后变得疯狂的结果。那不是真正的你,真正的你是清醒着做出如何面对人生的决定的那个你。 我知道你需要时间,也需要钱。今天,你有我的保证,以后无论你是要继续读书,还是需要去看心理医生,无论你想要什么,只要能让你健康快乐地生活下去,我会永远都供着你。澜澜,妈妈以前对不起你,现在愿意做一切来弥补。」 这还是她第一次不是撒娇要求我为她做任何事情,便称唿自己为「妈妈」。 我带着鼻涕和眼泪,失去平衡一般地跌进了李菲菲的怀抱。她的手臂是如此纤弱,我将自己的整个身体都丢了进去,意外地,她的怀抱却是那样有力。 我跌入她的怀抱,恍然间,好似躺进了福利院后山的那条浸满了阳光的温暖的小河。 第39章 第二十六章想成为参天大树的秧苗 六天的时间不长,但也不算短,足够 让一个人的生活脱轨。但还好,发现得及时,只要耐心地加以修补,就还能回到原来的样子。 从位于市郊的车辆扣押厂取回了宝贝爱车后,我第一件事便是去给她洗个澡。我开着车从全自动洗车厂里驶过,彩色的泡沫在车窗上旖旎,车内的我好似置身于一个奇幻的彩虹世界。洗毕,外面的太阳正好,我开车到帕萨迪纳去赴和冯喻晗的约。 不管是车还是人,回归正常生活的第一件事一定好好洗个澡。那天,福宝和李菲菲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两人在客厅看起了电视。待我吹完头髮出来时,沙发上的他们估计是想着照顾我的感受,并没有搂在一起,而是一人各坐在沙发的一端,不怎么熟似的,心不在焉地盯着电视里的自然纪录片。我进屋一看,床上用品全都换过了,沾了我好几天菸酒气的床单此时已经在洗衣机里翻滚。 我小声对外面的两人说了句「谢谢」,继而关上了门,躺进散发着干净气味的床单里。 那几天我把手机来电设置成了无提醒模式,收到信息和电话后都不会震动,只会默默地显示在消息中心里。我将消息中心下拉一看,满满当当的全都是各种各样的来信。我暗暗给自己鼓了鼓劲,才有勇气点开手机简讯。 没有一条来自伊维塔和莱纳德的消息,也没有来自托比的。这几天里,通过简讯找我的只有李菲菲、福宝和各种骚扰信息,还有就是冯喻晗。 冯喻晗在两天前给我发了好几条消息,说有急事,请我看到立马回復。之后她又打了好多遍电话,最后一条信息是前一天晚上发的:你不会出事了吧?明晚再接不到你的回覆,我就准备报警了。我很担心你。 我赶紧给她打了电话,约她第二天出来见面说。 再次见到冯喻晗,我的心境和之前完全不同了。六天的时间里我好像经歷了一生,看什么都有了些恍若隔世、沧海桑田的味道。我和她约见在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个花园咖啡厅,还是点了那杯棉花糖拿铁,我需要一些甜味来给自己壮壮胆。 「你差点吓死我了。」冯喻晗穿一件黑色的工字背心和浅灰色阔腿裤,戴一顶和裤子同色的牛仔布空顶鸭舌帽,「你去哪儿了,别告诉我手机丢了。」 「你先说有什么事。」我把她的那杯咖啡向她面前推了推。 她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继而说:「哎,我刚接到消息的那天最激动了,现在心情都有点平復了,你说你怎么这才来找我,好消息就是要当即分享,效果才最好啊!」 「什么好消息?」我心急了起来——好消息,这是此时此刻我最需要的东西。 「坐稳了。」冯喻晗神秘地眨眨眼,「上周我们排练《夕落》的时候,剧院里来了一个中年女人,看上去跟个游客似的。我没搭理她,因为剧院没有明令禁止不准人进来参观,所以我们就接着排练了。她看了我们一会儿,在最后一排坐了下来,但我们都忙着排练没注意到,直到演完后我一转头才看见了她。她竟然看到了结尾!这我就不能忍了,我上去和她说,这个剧目是保密的,外人不能一直在这里观看。」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6页 冯喻晗越说话越多,我看她半天还没讲到重点上,不由得皱了皱眉。 「好、好,我知道你不耐烦了,重点这就来了!」她挺直了身子,「我请她出去的话还没说出口,她就掏出了一张名片,她竟然是莎朗?萨缪尔!莎朗!是莎朗!」 我不明就里地看着冯喻晗,她见我并不知道她在说谁,解释道:「莎朗?萨缪尔,是『钟阁』艺术节的制作人之一!」 我的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敲响了,赶忙也坐直了身子:「然后呢!」 「她说,我们的剧十分有特色,故事很好,也符合艺术节『女性主义』和『多元文化』的倡导。」冯喻晗从包里拿出一张纸片摆在我的面前,「我们被邀请去『钟阁』艺术节演出了!」 我拿起那张小小的卡纸,米白色的纸张上用墨色写着「钟阁艺术节 制作人 协调员 莎朗?萨缪尔(sharom samuel)」。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表明我们不必再参加海选、第一轮和第二轮角逐,就直接成为了在艺术节上表演的十大剧目之一!」 冯喻晗说完向我举起了右手的手掌,我赶忙珍重地放下那张洁白的名片,伸手和她击掌。在我们手掌心相碰的那一剎,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是开心的眼泪吧!」冯喻晗笑道。 我却笑不出来,眼泪止不住地越流越汹涌。 「你怎么了,这是开心的事啊!」 我哭得越发起劲,生怕周遭的人注意到,我用双手捂住了嘴巴避免发出声音。冯喻晗赶紧从包里抽出纸巾,绕过桌子坐到了我的身旁来:「咱们开心也不至于这样吧。」 我接过她手中的纸巾,又抽泣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 「你到底怎么了?前几天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啊?」冯喻晗顺着我的后背说道。 「我只是很伤心。这么好的消息,这么多人倾注了心血的一台剧,它却始于一个欺骗。其实今天来找你,就是因为我觉得很对不起你,也对不起辛辛苦苦排练的大家。」 「你在说些什么?」冯喻晗不懂了,奇怪地看着我。 我停止了哭泣,不敢看冯喻晗,嗫喏道:「我有事情要向你坦白。」 昨天在家,我和李菲菲聊到了深夜。她用她目前还稍显浅薄的心理学知识告诉我,要想避免走上解离型人格障碍充满艰难险阻的道路,就要增加我自身对生活的实感。简单来说,就是要按照自己的原本想法去生活,不要一直扮演一个角色,一直做并非发自内心愿意做的事情。 李菲菲抚着我的头髮告诉我,如果一直生活在谎言里,就会觉得眼前的生活并非自己的,逐渐对一切都失去兴趣、失去感觉,最终导致失控,甚至会做出极端行为——因为换上了那种病症的人,会觉得正在行动的这个人并不是自己。 我告诉李菲菲,假装得太久,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做什么了。李菲菲稍加思索,说,不然你试试不要说谎呢?无论有多害怕后果,也要诚实,你试试看呢? 我心一横,将全部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向冯喻晗倒了出来——从我是如何被夏家收养,如何在夏浚译的暴力中长大,到如何被夏浚译强暴。我告诉她,《晨雾夕阳》取材于我自己,当时写下那篇文章,我其实是在悼念一段感情,写的是对与那个男人的另一种未来的幻想,并不是她所理解的「讽刺现实」;在她那样解读的时候,我为了取得与她的合作机会,没有坦白,而是假装自己本来就是那个意思……我甚至连前几天去地下派对疯的事情都告诉她了,把李菲菲和福宝的事情也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我的话匣子一打开便有些收不住,自嘲地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没有长进,又被一个男人给抛弃了,而且他还和我的养母搞在一起。 我结结巴巴地讲了很久才把来龙去脉说明白,讲完后我是恐惧的,我害怕冯喻晗骂我。她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排出来的戏剧,就要登上梦寐以求的舞台,而她的合作编剧竟然一直以来都在骗她。她以为我和她一样是独立自主、内心强大、对劣品性的男人不屑一顾的强势女人,谁知我竟然一直是个被男人矇骗的傻角色——她估计要站起来就走,从此再也不和我有任何交集了吧。 即便如此,又能如何?李菲菲昨天告诉过我,无论要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实话实说,找回我和自己的生活的联结感。就算冯喻晗此时对我破口大骂,那也是我应该承受的,我总要为自己做过的事情、说过的谎付出代价。 想到此处,我带着破釜沉舟的心情抬起头,等待着冯喻晗噼头盖脸的咒骂。然而,还没等我完全看见冯喻晗的脸,就突然落入了她的怀抱。 「对不起,克洛伊,真的对不起。我没想到那都是你的真实经歷,之前还用那样高高在上的语气去评判你……真的对不起。」冯喻晗抱着我,充满力量的手臂将我箍得很紧,「我不该用那么尖刻的话去讽刺你的过去,克洛伊,你辛苦了,希望你以后再也不用受这种苦。」 还未等我做出任何反应,冯喻晗便用纸巾帮我擦掉脸上残存的眼泪:「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当一个作者写出并发表了一篇文章之后,这文章就不是完全属于她的了。读者怎样去理解,已经超出了她的掌控。在我眼中,《晨雾夕阳》 就是我理解的这样,虽然和你的本意不是一回事,但这也不能表明你做错了什么。」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7页 「可是,我明明知道你误解了我的意思,却还是为了得到被搬上舞台的机会,隐瞒了事实……」 「虽然一开始你实话告诉我,我也照样会选你的故事,只不过会和你聊聊改编时的方向转变罢了。但我们没聊,你不也很明白我想要什么吗?改编后的剧本完全就是我想要的,这就够了。你能自行领会我的观点,并且在没和我沟通的情况下将剧本的主旨改得和这个观点严丝合缝,这难道不是更加说明,你是一个有本事的编剧吗?」冯喻晗说道。 我惊讶地看向冯喻晗,不明白她怎能如此善解人意。我对上她的眼神,这才发觉她漆黑的瞳仁里闪烁着的光芒是多么清澈——不是李菲菲那种单纯的清澈,而是一种见识过了太多,所以能宽厚和包容地面对世间一切的信念。 那眼神和伊维塔很像,我突然有点想她。 「你继父也太不是人了,如果可以的话,真该把他交给警察!可惜从方方面面看,证据都不足,只能希望因果报应总会找上他!」冯喻晗恨恨地说道,那眼神好似要把夏浚译隔空撕碎,「你养母也挺离谱的,但好在她愿意供你上学,也算是一种补偿吧。」 「没有一个好的家庭,这可能会是缠绕我一辈子的噩梦。」我丧气地说道,冯喻晗却向我露出了不甚贊同的眼神。 我不知所以然地看着她,她转了转眼珠,问:「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洛杉矶吗?」 我摇摇头,等她说下去。 「我出生在一个极其重男轻女的家庭里,我有一个弟弟,你大概明白如果留在家里,我将会面对怎样的命运了。我从意识到他们偏心的那天开始就暗下决心,长大后要离开那个家,再也不回去。我不要被当做弟弟的血包,一辈子被他们利用。」冯喻晗说着,语气有些愤恨,大概是想起了童年时许多不快的事情,「拿了奖学金出国后,家里人一直问我,什么时候回去?他们总是说很想我,我信以为真,觉得内疚,每一次都心里有愧地应答,觉得我是不是从小到大都误会他们了。直到毕业后,我找到了工作,准备留美,我怀着自责给他们打电话,说近些年不会回去了,因为在这边找到了工作。你猜我妈说什么?」 我摇摇头。 「她大骂了我一顿,说我不孝,挂了我的电话。我也骂了自己整整一夜,第二天却收到了她的一个帐单,上面是这些年养我的明细。我都不知道,原来我生命中的二十几年,她每一天都在记录在我身上花了多少钱,好有一天要回来。 那天我看见帐单,问她,弟弟花了多少钱,你也这样记着吗?她好像听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说,你能和弟弟比?如果不是生了你,你弟弟能过上比现在好得多的生活,是你耽误了你弟弟。」 没有想到冯喻晗竟然有这样的经歷,我目瞪口呆地听着。 「那天之后,我才彻底认清楚,我其实是没有家的。他们所谓的想我、挂念我,只是害怕我回家给他们养老,不回家照顾弟弟罢了。 一开始我也很崩溃,整夜整夜地哭——毕竟从前的我只是感觉他们并不爱我,而这个感觉现在得到了白纸黑字的确认。我一时难以接受,一蹶不振,哭得眼睛红肿,连剧场都不去了。我的导师几天联繫不上我,便来了我家找我。 听我说完所有的经歷之后,我的导师只讲了一句话,就让我振作了起来。直到今天,我都仍在还我母亲给我的那张帐单,但我再也不会因为没有父母爱而难过了——你想知道我导师那天说了什么吗?」 什么?我急切地问道。 「她说,斐,一个人出生的家庭是无法选择的,但你可以选择如何让它影响你未来的日子。」冯喻晗放缓了节奏,用坚定的语调说着,「她的话给了我极大的震动。从那之后,我便慢慢地学会了把一切没能从原生家庭得到的东西都送给自己——肯定、鼓励、照顾、爱。我确实有一个稀烂的原生家庭,但我拒绝让它塑造一个稀烂的我。我不是我过去经歷的受害者,我是谁由我自己决定。 除了还钱之外,我彻底切断了和家里的联繫。这些年,我过得越来越好,每天都在发现自己身上以前被压制的闪光点。我拿了工作签证,顺利地留了下来,我成功的程度是以前的我想也不敢想的。 而你,克洛伊,你其实也比自己想得要厉害得多。你以为你的养父会是缠绕你一生的噩梦?不会的,克洛伊,你有勇气威胁他给你钱出国,就这一点都是多少人做不到的。你没有逆来顺受,没有坐以待毙,你是一个抗争者,克洛伊。」 和冯喻晗约好过几天再去看一次排练后,我和她道别。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我终于理解冯喻晗身上那股难得一见的生命力是从何而来了。那是一个人完全坚信着自己的价值,肯定着自己的存在,笃定、坚韧、无法被摧毁的模样。她真像一株大树,迎着阳光茁壮地生长着,就算只是站在她身边,都能感觉到沐浴着她惊人的能量。临走前她给了我一个拥抱,说,以后无论是什么事情,只要想找人说话了,随时可以找她。 回到家后,李菲菲和福宝看我状态不错,终于放心地去了酒店,说明早就走,不用我送。他们打算去巴黎玩一趟再回国领证——果然是巴黎,是福宝魂牵梦萦的地方。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好似被针刺了一下,继而却露出了笑容。因为痛楚不是坏事,比起之前对他们两人的事情的逃避以及因其而引起的对一切人和事无端的愤怒,能感受到「刺痛」这个合乎逻辑的情绪,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我终于接受了现实,之后的伤痛消退便是要交给时间的事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8页 一切总会过去的。 李菲菲在走之前给我转了一笔钱,因为转帐限制她没办法一次将全部的钱给我,说这几天会将剩下的一笔笔打过来。她理解我之前要日日夜夜担心之后的钱还会不会到帐的那种恐慌,所以决定在这几天就把钱转完,让我能无后顾之忧地认真上学。我闻言看了看福宝,他躲避着我的目光,果然,这是他向李菲菲提议的,只有他的心思才会想得那么仔细。 我握着李菲菲的手,对他们两人说,谢谢。 我也告诉李菲菲,我不打算再上原本的学校了,因为无法面对莱纳德和伊维塔。李菲菲说她理解,我想申请转去任何学校都可以,这期间的费用她也全都出,只要是我想做的她都支持。 将要离开时,李菲菲突然攥紧了我的手,脸上是前所未有的严肃。她说,以后任何地方需要钱,都告诉她,不要再去和乱七八糟的男人纠缠了,不安全。 我开玩笑地说,要是你不理我了呢。 她正经道,怎么可能不理你?我可是你的妈妈。 我点头答应她,以后一定不会再和来路不明的男人勾勾搭搭,她这才放心地离开了。我并没有骗她,我在见过冯喻晗后,我已经将我的绿卡计划给撕毁了——与其说是撕毁,不如说是做了极大的修改。我仍然想要留在洛杉矶,这个我的事业已稍稍起步了的地方,但不是通过结婚,不是通过把自己和任何人的命运绑定在一起留下。 我要学冯喻晗,认真学习,好好工作,毕业之后去申请o1签证。这个签证如果能申请下来,我便可以留三年,三年之后再更新。我知道,比起结婚拿绿卡,这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我要不停地有工作邀约才能延这个签证,是有风险的。但是我决定相信自己,相信自己能凭写作留下来,相信自己能靠一门正经的手艺过上想要的日子。 我不想再往自己的生活里引任何乌七八糟的人或事,我想成为一个冯喻晗那样的,会被自己敬佩、尊重和深爱的人。 爱自己,听上去俗套又简单,实践起来却并不容易,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但我相信,当我有一天终于学会了将爱自己当成习惯,那时的幸福感,会比一切通过走捷径而得到的东西都来得令我满足。 要找回自己的生活,建立对自己的爱与信任,我打算从写完未完成的作品开始。 虽然已经不打算再在之前的学校读下去,但我还是想把取材于我和夏浚译的那个故事写完。在一切都轰然崩塌之前,剧本初稿已经被我写得差不多了,还差几页,一个晚上就能完成。 打开文档的那一刻,我意识到除了文笔之外我其实一无所有。然而拥有了文笔,我又好像可以获得整 个世界。我不光可以记录,可以编造,我还可以通过写下文字来把已经过去的人生再度体验一遍,这是多么近乎于神迹的一个能力啊。 要做的事情有很多,除了写完这个剧本之外,我还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学校转学。我随便点了个外卖,打开网页,打算先看看都有什么能转的学校,晚点等外卖到了吃完饭,再认真投入地写一晚上剧本。 不知道浏览了多久的网页,所有能转的学校都不大尽人意。相比之下,我曾经认为是三流野鸡学院的学校竟然如此适合我。我不由得后悔自己竟然在学校里乱来,以至于现在想回都不能回,只能灰熘熘地离开。 门铃响了,应该是外卖到了。我小跑过去,今天除了那杯咖啡之外我还没吃东西,我期待地打开门—— 门外站着的人,竟然是托比。 第40章 第二十七章啼笑皆非的求婚 和托比不过是短短一个星期没见,再面对他时竟然已感觉如此陌生。 托比穿着左胸口绣了小面积深红、深绿色刺绣的白衬衫,喷了我曾说过闻到就好像能听见森林里的虫鸣般的那款木质香水。他捧着一束很别致的花,绿色的皱褶纸托着朵朵半开不开的黑白色玫瑰,几朵浅绿色百合盛放在其中,还有深红色的花烛在一旁作点缀。我被那花吸引去了目光,怔怔地盯了好一会儿。 「你喜欢吗?」托比把花送到我怀中,「这是我特意插的。」 不愧是托比,连插花都能做得如此别出心裁。我没有搭话,抱着花走到一旁的柜子上将它放下,闪身让托比进来。 不是我没礼貌,是我实在不知道该以怎样的面孔去面对他。那之后我还没有过他的消息。不光是他,伊维塔、莱纳德都不曾给我来过消息。 见到托比,我的心里是有些失落的。虽然我对他没有爱情,但不得不说,我很怀念我们在帕萨迪纳街头散步的那些日子。他总是能找到有趣的事情和我一起做,去看摄影展或者画展,去逛快闪服装店,去植物园找纹饰灵感……他也能将平淡的日常变得有滋有味,在冻酸奶店互相尝对方的小料,在咖啡厅露台晒太阳猜路人的职业,悄悄带酒进午夜场电影……和托比在一起的时光总是丰富多彩的。如果我没有搞砸这一切,托比会是我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友。 我一边在橱柜上放下那捧花朵,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开口。我不能再骗他了,这是肯定的。我要主动告诉他我接近他的目的,以及关于莱纳德和伊维塔的一切,我要寻求他的谅解。 不过,即使他不谅解,我也要承认我的错误。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9页 这不是一件令人期待的事,但我却非做不可。我暗地里给自己鼓了鼓劲,转过身,正准备开口,却被面前的景象吓了一跳。 在我不算大的客厅里,托比正在白色的茶几旁,用那双眼眶微红的亮晶晶的蓝眼睛看着我;他单膝跪地,一只手托着一只黑色的天鹅绒小盒子,另一只手打开它的盖子,郑重其事地举在我面前;盒子里,一颗三克拉左右的钻石绽放着令人眩晕的璀璨光彩。 「托比,你这是——」 「克洛伊,我知道我们相遇的时间并不久,但我觉得已经认识了你一辈子。嫁给我吧!抛弃你的未婚夫,和我在结婚吧!」 我让他这番表白吓得被口水呛住了,我不受控制地开始咳嗽,一咳便停不下来,好似要把肺都咳出来似的。见我咳嗽,他赶紧起身来把钻戒放在一边,扶住我的肩膀,一只手帮我拍背顺气。 「需要喝点水吗?」他问道,我摇了摇头。 我咳了好一会儿才感觉胸口逐渐平復,为了逃避现实,我又多逼着自己咳了几下。但我很快便意识到一切是躲不过去的,我今天就算把肺咳出来,吐在地上,也要给面前的托比一个答案和解释。想到此处我停下了咳嗽,对托比说:「我有事要告诉你。」 「我知道你有未婚夫,他能给你的我也都可以,我还会给你更好的。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不是吗——」 「你先坐下,先听我说。」我把托比推到沙发上,坐到了他身旁,严肃地看着他。 托比安静了下来,认真地望着我,等待着我将要说的话。面对着他那双眼睛时,我才意识到不知如何开口。我没话找话:「你这几天过得如何?」 「你要说什么,克洛伊,直说就好了。你想说太快了?我们之间不是认真的?我们甚至都还不是男女朋友?这些我都考虑过,我都有解决方法——」 眼看着托比又要开始絮叨他的想法,我赶忙打断他:「我不爱你!」 此话一出,两人都沉默了。过了几秒钟,托比脸上浮现出一种尴尬的神色,他嘟囔道:「好吧,这实在是有点伤人。」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深唿吸了一口气,终于认真地解释了起来,「我接近你,还有接近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其实……先和你道个歉,我知道我的行为不可原谅,我愿意承受一切后果。我要实话告诉你,我接近你是因为我想留在美国,想找人结婚拿绿卡。我欺骗了你的感情,对不起,说一万遍对不起都不足以表达我的后悔。无论你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我会好好地弥补我的罪过。」 说完我低下了头不敢看他,说实话,我真怕他一个巴掌扇过来。虽然托比完全不是那样的人,但是遇见如此恶劣的事情,如果是我,应该早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了。 在沉默中我仍然不敢抬头,只感觉周遭的空气在一寸一寸地结冰。我愈发紧张,放在大腿上的手指紧紧地抠进肉里,躯干也止不住地颤抖起来。正当我要被这极度的安静整得几乎崩溃之时,托比终于说话了。 「那,为了弥补罪过,你就和我结婚吧!」 我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惊愕地抬头——在听了我的一番自白后竟然还要和我结婚,我竟然不知道我的魅力有如此之大? 对上托比的眼睛时,我才发现他眼中并没有我预料中的深情,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玩味。托比竟然在笑,而且笑得很开心,我不明所以。 看着呆头鹅一样的我,托比笑得更加欢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吗?我早就看出来了!巧了,我也不爱你!」 「啊?那你……为什么还要向我求婚?」 「克洛伊,我喜欢男人。」他收起了笑容,「但我有钱的父母想让我喜欢女人。」 托比的话犹如一道闪电划过我的脑海,那一时白炽的亮光顿时照亮了我之前许多暧昧不清但并未细想的疑惑—— 我虽然对自己玩弄男人于鼓掌之中的技术极有自信,但我也心知肚明托比这种长相帅气得让人迷瞪、有一个不错的工作又家境极好的男人是不会那么急着和我一个小有姿色的留学生定下来的。更何况,我们两个鲜有肢体接触,就算牵手和拥抱也都透着一股浓浓的友情味儿,在第一次草草了事的性的尝试之后更是谁也再不提这茬了。在这样的前提下,托比竟然在和我的「未婚夫」通话后抱着一束花来向我求婚,这只有一个解释——我在骗他,而他利用了我的骗术,将计就计,也在骗我。 我想起那晚,我煞有介事地分析着托比喜欢的应该是冯喻晗类型的女强人,所以我对他必须要若即若离才能让他念念不忘——太好笑了,原来他喜欢的根本不是女人。 「我父母说,在订婚后才会将我写进遗嘱。也许你会觉得我贪得无厌,但那确实是一笔不小的钱。」托比说道,「更何况,这钱不是给我,就是给我那支持川普、热爱枪枝、痛恨少数族裔、痛恨同性恋群体的堂哥。我才不会眼睁睁看着这种事情发生。」 这还是托比第一次和我说起他的家庭,那平时如蓝宝石一般透亮的眸子里此刻竟染上了一层不明不白的阴郁情绪。看着眼前的他,我突然觉得我们同病相怜,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 「克洛伊,你可能认为自己是个很会假装的人,事实上你确实也骗过了大多数人。不过,你骗不过我,我太敏感了,这是我爸爸痛恨的地方。」托比耸了耸肩,「从你一约我出来喝酒,暗示和男朋友分手是因为遇见了我时,我便知道你对我根本没有感觉。」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0页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想起之前自己那满嘴胡言骗人的样子,我简直不想承认那是我自己。 「不光如此,你记得我们去看《洛基恐怖秀》的第二天,我给你发过一条简讯,问你记不记得昨晚说了什么吗?」 「啊?记得,不是说我想再约你出来玩吗?」 「不是的。」托比难掩笑意,「那晚你喝多了,把为什 么来洛杉矶、要结婚拿绿卡然后离婚,这整件事情都说了一遍,就和你刚才和我讲得一模一样。」 我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哦不,有一点不一样。」托比眯起眼睛回忆着,「那晚你看着我说,我就是一个很好的结婚对象。如果你那时没有男朋友,肯定会对我出手。」 我的脸腾地一下红了起来,好似两团火焰在不住地烧。托比看见我的窘样,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本来是想和你当好朋友的,我最好的朋友几乎都是女性,这也是为什么斐会说我是个花花公子——这件事还要麻烦你别告诉任何人,我还没有公开过我的取向。」 「当然,我不会乱说的。」我赶紧表白道。 「我本来也觉得你和我也能当很好的朋友,但在你和前男友分手并来找我时,我就决定了:既然你利用我,那干脆我也利用你,我们各自得到想要的吧。和你订婚,我父母就终于愿意把钱留给我,而婚后相信我们也可以各自过各自的生活,互不干涉。没想到你今天竟然把事情挑明了,这真是让我轻松了不少。」 「那,那次喝酒的时候,你说第一出去玩就看上了我——」 「哪一次?」 「就是我们在圣莫尼卡一家咖啡店,你突然笑了,我问你为什么笑——」 「哦!那次啊!」托比又笑了起来,「那时我只是觉得眼前的情形很好笑,明明是互相利用,两个人却都在假扮情侣。我笑的是这个。但我肯定不能告诉你,所以就随口扯了个谎。」 我不知道该作何回应,只觉得眼前的一切无比荒唐,但又确实是在真实发生的——可笑的是,如此离谱的一件事情却比我生命前二十几年发生的所有事情都让我觉得真实。在我的沉默中,托比再次拿起放在桌上的那个小小的盒子,这次他没有跪地,但不乏认真地说:「克洛伊,你愿意和我结婚吗,以合作伙伴的身份,我们一起走入婚姻。」 「这……具体要怎么办呢?」我有些困扰地说道,「我们毕竟不是真心相爱,结婚以后,我们怎么生活呢?」 「很简单,到时候我们可以住在我现在的那个家里,不是有个空闲的房间吗,那个就给你住。我们是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朋友,一切都和之前没有改变,只不过我们不用再逼着自己和对方上床了。」说到这里,托比笑了几声,我也忍不住笑了,「我们互不干涉对方的约会和生活,但是在对方需要的时候也会在那里,就和真正的朋友一样。你每年感恩节和圣诞节和我回家去走走过场,我也会给你你的身份,配合你移民所需要的一切。」 「这些听上去都很棒,但是,托比。」我说道,「我本来的打算,是三年之后拿到身份了,要恢復单身的,我不想以后都在一个虚假的婚姻里。如果三年以后我们离婚了,你父母那边——」 「没有关系的。」托比说,「只要我曾经和女人订过婚,他们就会相信我『已经治好了』,他们很会自我欺骗和说服的,放心。」 这一切听上去都十分完美,我想要的就在眼前了,甚至比我本身打算的还要好上千倍百倍。只要伸手接过托比手中的那枚钻戒,我便能在获得一张绿卡的同时还获得自由,甚至在这三年的婚姻里,除了节假日要稍稍装装样子之外,我都是自由的。 去年那个在本科的寝室里暗暗许下心愿的我,可从未想过自己会行这样的大运。看着眼前这个将要给我想要的一切甚至还更多的英俊的男人,这就是我来洛杉矶的原本目的,它就要实现了,我终于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留在这片崭新的大陆上了。 我的心砰砰地飞速跳了起来,我举起右手,伸向了托比手中的钻戒—— 第41章 第二十八章喷泉 托比走后不久我的外卖便到了,一边浏览和可能转去的学校一边吃完那油腻腻的披萨后,我重新回到了书桌前。 我没过多久便写完了莱纳德课上的那个剧本,仔细地校对好格式后,我将它分别发给了莱纳德和伊维塔。莱纳德是我的老师,伊维塔是我忠实的读者,他们是在意我的文字、我的创造,甚至我的灵魂的人,我却让他们失望了。 在邮件里,我还给分别为他们附上了长长的道歉信。信中我只是诚恳地向他们认错,但没有对自己的行为加以解释——错了就是错了,找再多的藉口有什么用呢?就算命运对我不公,我待别人的不公也不会因此而变成正义的。在信的结尾,我告诉他们,我要转学了。我祝愿他们以后的生活都能顺顺利利,永远不再遇到像我一样的恶人。 邮件发出去后,我斜靠在椅子上睡着了。这一觉睡得不大安稳,我总是在做一些奇怪的梦。我竟然梦到了我的生母,一个面目模煳的女人,她哭哭啼啼地说,宝贝,妈妈对不起你,妈妈不该离开你……我很厌烦地转身跑掉了,她却跟个狗皮膏药似的黏在我身上。我跑着跑着,莫名其妙地跑到了高中的学校。她一直在追我,我害怕她让我在同学们面前丢脸,于是在洗手间躲了起来。听着她的脚步越来越近,我心中的恐惧也越来越强烈。我紧闭着眼睛蹲在洗手间的隔间里,祈祷着她不要找到这里,直到尖锐的上课铃声响了起来——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1页 我勐然睁开眼,眼前的却不是什么学校,那噪音也不是什么上课铃,而是我的手机铃声。 二十分钟之后,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摇粒绒连帽衫,出发去往了学校旁边的喷泉。 是的,就是那个我和伊维塔、莱纳德「三方会谈」的喷泉。再次去那里,我的手止不住地颤抖,心脏跳得好似要一跃而出。我生怕自己的状态不好容易出事故,连车都没敢开,直接叫了一辆优步。 车辆行驶的路上,我趴在窗户边上,脸感受着窗外凉丝丝的空气。洛杉矶的夜晚已经挺冷了,我用裹紧衣服,努力地压下那颗狂跳不已的心。手里攥着的手机屏幕在夜色中发出寒光,屏幕上是伊维塔的信息:来喷泉旁边,我要和你聊聊。 我不知道伊维塔要和我说些什么,在发出那封邮件的时候,我是做好了收不到任何回音的准备的。没有想到,在我趴着睡了三个半小时之后,便收到了她的消息。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半,伊维塔此时急着见我,她到底想说些什么呢? 是原谅我吗?不大可能,她和我说过,我比她的前任芮内更加残忍,我不光侮辱了她支持我读书这个诚挚的善举,也玷污了她纯净的爱情,一封忏悔信必然无法改变这一点。 那她约我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思来想去,觉得最大的可能便是她需要面对面地和我有一个了结。她想要的,可能是对着我的脸说,别以为一封假惺惺的邮件就能抵消我的全部罪过,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而我要永远带着对她的愧疚和对自己行为的厌恶生活下去。 即便如此,那也是我应该承受的,比起伊维塔所承受的痛苦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抱着赎罪的心态,我没有迟疑一秒,便跳上了来喷泉的车。 到地方下车后,我一眼便看见了坐在喷泉旁边的伊维塔。她低垂着头,穿着一身薄薄的灰色长裙,侧面看上去瘦削了一些——这一个星期对她来说肯定很难熬吧,我心中的歉疚顿时加倍,加快了步子向她走去。 「伊维塔……」我出声喊她,这才意识到她身边还坐着一个人。那人穿着全黑的衣服,所以我一开始并没有将他和周遭的夜空区分开来,没有认出他。 是莱纳德。 我顿时紧张了起来,这两个人怎么一起出现了?我的脚步迟疑了,大有掉头就想跑的意味。正在我进退维谷之时,伊维塔看见了我。她动作干脆地站起来,冲过来拉住我的手,将我拉到了喷泉旁边。夜色太浓,我看不清她或者莱纳德的表情,只听到她慌张的声音:「克洛伊,我们叫你来,是想问你一件事。」 这下我彻底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了,我不知所云地张口,啊? 「你别怕,克洛伊,你今天无论说什么我们都不会讲出去。但是我们非常想要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如果你实在是不愿意回答,我们也尊重你的意思。」莱纳德也站起来说道,他的话却让我更加云里雾里。 夜深了,冷风实在是凉。我把身上的衣服裹得更紧,等待着面对他们的问题。 「克洛伊,」伊维塔双手轻轻握住我的手指,「你剧本里面的那个女孩,是不是你自己?」 我的心骤然下沉,好似落入了胃里。我不知道该作何反应,支支吾吾地张了张嘴 ,没能发出任何声音。 我看向地面,伊维塔今天穿了一双白色的球鞋,这很罕见,她一般只穿设计精巧的昂贵的单鞋。我研究起那双球鞋来,好像是个不便宜的款式…… 「克洛伊?」莱纳德试探似的小声叫我,我回过神来。 「我们知道,这是你的隐私,你没有义务告诉我们——」 我没有义务告诉他们,理论上来说确实如此。但是,我先做了对不起他们的事情。 我并不理解他们为什么如此想知道这件事的真相,但我觉得,是我欠他们的。既然他们想要知道,那我就必须告诉他们。我愚弄了他们两人的感情,如果再隐瞒下去,那我就更加罪大恶极了。 于是我点了点头,说,是的。 闻言,伊维塔好像被什么击中了般,泪水从眼中落下,继而将我拥入她的怀中。 许久没有落入伊维塔温暖而熟悉的怀抱,在一秒钟的恍然之后,我有些贪恋地在她的怀中放松下来。我倚在她的胸口,突然鼻子一酸,有了想哭的冲动。 然而,莱纳德接下来的举动,让我的眼泪如决堤一般地流了出来。他走到我们身旁,伸出一只宽厚的大手,轻轻地摩挲了一下我的头髮,好似一个慈父对待他的女儿那样。 我在伊维塔怀里哭了很久,近些天我一直在哭,两个眼睛都肿的不能看了。我哭得伊维塔都伤心了,她的眼泪落在我的手臂上,莱纳德则是从口袋里拿出了纸巾,递给我们。 「没想到是你……克洛伊,没想到你口中说的那个所谓的朋友,原来是你自己。」伊维塔擦着眼泪说道,「怎么会有这种事?太可怕了,怎么会发生在你身上呢……」 「那个男人应该去坐牢。」莱纳德的声音变得冰冷,「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陪你去中国,去起诉他。」 「我没有证据,而且,一切发生的时候,我也成年了。」我平復了一下心情,把脸上的眼泪擦掉,「你们是怎么猜到的?」 「你的剧本里的很多细节,和你跟我讲的过去的一些事情是重叠的。比如那个禽兽动手的时候不用工具,比如房间里沙发的颜色,比如塞进你嘴里的布……」伊维塔说着,她竟然如此细心地记得我说过的每一件事,我顿时觉得有些心酸, 眼泪涌了上来。见我又要哭起来,伊维塔以为是她的话让我想起了不好的事情,连忙打住,揽过我的肩膀,让我靠在她的怀里。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2页 「我没有想到你们还会理我。」我羞愧地说道,「做出那样的事情,无论我曾经遭受过什么,都不是藉口。我觉得无法面对你们——」 「克洛伊,你还年轻,对我来说,你只是个孩子。」莱纳德说着,露出了自嘲的表情,「天哪,我之前在想些什么,竟然和你谈恋爱。但是你真的太会揣摩我的心思了,一句一句的,说得我都迷失自我了。」 「不光是个有天赋的编剧,还是个优秀的演员。」伊维塔说到,她竟然在打趣我。 他们……这是原谅我了吗?我不敢问,生怕得到令我失望的答案。 「一切都过去了。」莱纳德这么说着,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克洛伊,我不希望你转学,你是个很优秀的学生,我希望能继续当你的老师。」 「我也想继续当你的同学。」伊维塔轻轻侧着头,微笑道,「我还想被你邀请去看你的话剧呢。」 莱纳德和伊维塔站在我面前浓重的深夜里,我终于敢抬头直视他们,那一剎,我好似感觉到自己周身的空气都突然变得清新了起来,他们眼中闪烁的光芒宛若风清气爽的洛杉矶夜空中的星星。 我竟然能得到原谅。 我突然有了重新开始连载网站上那篇关于我的小说的冲动,只不过这一次,我不会再如以前那般去给自己编造一个不一样的结局。我要将我的人生原原本本地写下来,记录成册,我将面对所有该面对的过去,也将迎接全部有可能的未来。 「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冯喻晗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响起。 这次,我真在努力相信,相信一切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第42章 第二十九章再见,夕阳 抿了抿涂了豆沙粉色唇膏的嘴唇,我看向镜子里的自己:黑髮在肩膀处内扣,一枚布艺点缀珍珠的髮夹在右耳边夹住容易落下的髮丝,白色娃娃领衬衫和灰色连衣背带裙是第一次去见冯喻晗时穿的那一套——要是放在往常,在这样的事情之前我一定会去买一套新衣服,但现在我在尝试着不花没必要的钱,在有稳定的收入之前都要为将来做储蓄的打算。虽然李菲菲给我转来的钱是不菲的数目,但我情愿拿那些钱去做一些更值得的事。 没有了装点自己去钓丈夫的需求,我不再需要买一些昂贵的名牌,也将每天早晚收拾自己的流程精简到了一个小时之内,只留下了对身体有益的运动和简单的护肤项目。我可是需要拿工作签证的,这就说明我必须花大量的时间在看书和写剧本上,让写作水平越来越好。把自己保养得和洋娃娃一样精緻,走在路上让男人多看我两眼,对我的编剧技巧可是不会有任何提升。 我在咖啡厅里写文章的时候,偶尔还会习惯性地因为有男人看我而感到一阵兴奋,但继而会立刻觉察到这种曾经我赖以生存的「肯定」是多么可笑和荒唐。在我看着自己写出的一篇又一篇生动的故事的时候,很难相信这样的我竟然曾愿意自降为待价而沽的商品。我记得我曾经说过什么,「女人都是出来卖的」。相信我,想到我曾对你讲过这样的话,我恨不得锤死自己。 我想起小时候饭桌上,夏浚译合伙人的那个迟到的妻子,那位gg导演。当时我只觉得她形容狼狈,比起同桌上精美华丽的李菲菲来根本卖不上价。现在我才明白过来,那位女士是一位有自己的热情、事业和灵魂的人,她才不会在意外观会不会影响自己的价格,因为她根本就不是一件货品,她不在乎。 我也在学着重新把自己当做「人」来看待。我打算好好上学,毕业后在这里找一份工作,过上自给自足、量入为出的生活。我甚至卖掉了那辆心爱的玛莎拉蒂,换了一台朴素的日产车。不知怎的,手握着粗糙的方向盘、身上穿着旧衣服去学校上课的时候,我心里的充实感是之前买多少个名牌包都带不来的。 将自己收拾整齐出门后,我开着车跟着导航走了约莫三十分钟,才到达了位于比弗利山上的一处蓝白色豪宅门前。我一眼便认出了停在门口的托比的婴儿蓝色敞篷法拉利,见我来了,他招招手,示意我跟上他,停到院子里面去。 这些年,我跟着小有钱财的男人进出过的高档场合併不少,不至于在此时露怯。但我还是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去见他们有钱的父母——有钱的长辈是我从未接触过的类型,不由得有些紧张。特别是当我看见托比是如何将车停进车库的时候,我更加感觉自己其实就是个草包子,根本没见过什么世面。 托比将他的车开到了路尽头的一个圆盘上,接着,圆盘旋转,他的车尾被完美地转到了对准车库的位置,他游刃有余地将车倒了进去。 我有样学样地将车停在那个圆盘上,圆盘旋转,我也得以分毫不差地将车倒进车库。刚一进车库我就傻眼了,它竟然有我高中的足球场那么大。环顾四周,宾利、兰博基尼、劳斯莱斯、法拉利,还有几辆我认不出牌子、连见都没见过的车。停在最门口的是一辆凯迪拉克,副驾驶上放着几个环保袋,可能是被保姆当做买菜车用的。 我此时怀念起我的玛莎拉蒂来,虽然她在这里也照样会骤然失色,但起码比我开着的这辆二手日产车争脸些。我甩了甩头,把这个念头赶出脑外。爱慕虚荣的毛病确实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干净的。 「你看上去像个端庄的公主。」托比下车来,拉住我的手,让我转了一圈,「这个风格很适合你,克洛伊,太好看了!」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3页 「我有些紧张。」我照实说道,「他们如果不喜欢我怎么办?」 「克洛伊,把你骗那些男人的技术拿出来,相信你能行的!」 我拍了托比的背一下。自从我和他聊天讲过以前和男人玩爱情游戏的事情之后,他就总是拿这个来取笑我。他时不时还会向我取经,把我的一些小伎俩学了去吸引他有好感的男人。比如每次见面都要求喝同一品牌的一个饮料,以让他以后看见这个饮料就想起你这一点,他用在了一个在酒吧搭讪的英国男人身上,把人家迷得七荤八素,一看到「咖啡豆和茶叶(the cof fee bean and tea leaf)」的冰巧克力就条件反射地给托比发信息说想他了。 平日里托比取笑我,我会用「下次遇到搞不定的男人别来问我」怼回去,两人嘻嘻哈哈没个正型。然而今天我没有心情说笑——虽然拒绝了托比的求婚,但我还是答应了他,来假装我们已经订婚,骗他的父母将他写进遗嘱,以免巨额的遗产全给了他那个远在肯塔基的堂哥。 作为一个中国女孩,要接受一对祖籍在美国南方、有种族主义倾向的夫妻考验,而且他们还对我将要「结婚」的他们的儿子并无好感,这简直是一种淋漓尽致的折磨。 托比看出了我的心神不宁,他双手掰住我的肩膀,直视我的眼睛:「克洛伊,谢谢你愿意帮我这个大忙。你没问题的,相信我。如果我觉得你不能胜任,也不会让你来了。」 托比的眼睛真美,浅蓝色底色的瞳仁里仿佛有人撒了一把深蓝色的宝石,星星点点闪烁着动人的光泽。我在这双有魔力般的眼睛里稍稍平復了心情,让他握住我的手,向正门走去。 托比按下门铃后,挂着圣诞节花环的大门打开了。沉重的巨型木门缓缓开启,没有想像中西装革履的佣人。一位金色短捲髮,穿着粉紫色针织短袖和白色短裙,胸前戴着一串圆润莹亮的淡粉色珍珠项鍊的妇女端正地站着,眼神拒人于千里之外,冰冷地看了我一下,继而落在托比身上。 「妈。」托比说道,「这是克洛伊。」 妇人的眼神重新回到我身上,她没有过多地打量我,向我伸出了一只手:「海瑟尔夫人。」 她是在通知我如何称唿她,言语之间没有一丝和蔼与亲切。我毕恭毕敬地用双手握了握她的手,说,您好,海瑟尔夫人,我的中文名叫知澜,为了方便,你可以叫我克洛伊。 她微微颔首,转身向室内走去。托比接过她手中的门,轻轻合上,我有些紧张地看着他。 「别紧张,你可以的。」托比悄悄捏了捏我的手,拉着我向客厅中央走去。 我拘谨地跟着托比走着,不敢大胆地扭头打量,只得用余光看着他成长的这个豪宅——三层高的房子,正对着大门处是顶天立地的巨型落地窗,阳光从捲起的窗帘中央透进来,直射在白色大理石制的台阶上。台阶的一旁立着一架黑色的施坦威三角钢琴,琴架上放置的翻到一半的琴谱彰显着它的主人有着日日宠幸它的闲情雅致。一边的橱柜上有一架古旧的留声机,黑胶唱片缓缓旋转着,低吟浅唱的乡村音乐流淌遍了整个大厅。 走了有一小会儿,我们才来到了沙发旁边。棕色的牛皮沙发边缘镶嵌着古铜色的铆钉,沙发背上随意搭着一块黑白相间的动物毛皮。托比的妈妈,海瑟尔夫人,在沙发的单人椅上坐下。她向旁边的人使了个眼色,那人站起来,是一位身材壮硕、双颊红润、鬍子发白的中年男人。他向我伸出手:「你就是克洛伊吧?」 「是的,您好,海瑟尔先生。」 「叫我詹森就行!」他爽朗地笑笑,看起来比海瑟尔夫人和蔼不少,「坐,请坐!这是我亲手泡的玫瑰花茶,你们小姑娘应该喜欢,喝喝看!」 他说着便拿起桌上花里胡哨的茶壶为我倒起了茶,我诚惶诚恐地双手接过杯子,喝了一口,说,非常好喝。 「再试试松饼!」他又端起一盘淋了蜂蜜的点心,我接过来吃了一口,又干巴又甜,我并不喜欢,但还是赶忙点头夸赞他的手艺。 他心满意足地坐下,说:「烘焙是我的爱好,托比应该和你提起过。」 没有,完全没有。我看了一眼托比,他对我使了个眼色,我笑眯眯地点头,说,是的,托比常常和我提起您。 「可我们对你的了解还不够啊!」詹森往沙发背上一靠,「你是在中国长大的,真是难以想像。我还从来没有去过呢,那里好吗?」 「如果好,也不至于来美国,嫁给美国男人了。」一旁的海瑟尔夫人突然发言道,我被她吓了一跳,继而脸颊被上涌的气血染出了红晕。 「妈!」托比出声呵责,「这样说话太失礼了!」 「我只是说出事实。一个来自中国的女孩,为什么要嫁给美国人,还不是为了留在这里?你可别和我说,短短一两个月,你们发展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情。」 我攥紧了拳头,天知道我现在真想发火,真想噼头盖脸地骂她一顿。但我知道那样于事无益,我用力地压下心头的怒火,露出微笑:「海瑟尔夫人,您对中国没有信心便罢了,毕竟您没去过,不知道那里的好。但,您怎么对自己的儿子还没有信心呢?为什么我不可能在短短一两个月中爱上他?」 海瑟尔夫人扭头看着我,说:「哦?那你倒是说说,如果中国那么好,为什么要留在美国?」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4页 因为我不想和强姦我的继父共处于同一个大陆上。我在心中嘲讽地说道,但这话当然是万万不能在此时说出口的。我不卑不亢地看着海瑟尔夫人的眼睛,说:「因为托比在这里。不瞒您说,我本来是要毕业后回国的,毕竟我还想离我深爱的父母近一些。但是,因为托比,我愿意承受一些麻烦。」 「因为这个小子?」詹森闻言一改刚才的和善可亲,露出了不屑的神色,「为了这个一无是处、就会哭鼻子的小子?你可要想清楚了!」 我扭头看了看托比,面对父亲如此的贬损,他竟然只是微微低头看着桌上的点心,不发一言,脸上也没有什么情绪,好似已经习惯了被父母如此在别人面前批判。 我顿时心疼了起来,随之涌上心头的还有愤怒。我放下手中的茶和点心,说:「我不明白你们为何如此看不起自己的孩子,我也没兴趣弄明白。我只想告诉你们,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完美的人,那一定是托比。他善良、帅气、有才华、有主见、还有您明显无法拥有的丰富的感情。看不到他这些优秀美好的品质,我为您不足的视力感到抱歉。如果没有什么其它事的话,今天的见面就到这里了。我无法再坐在这里听你们诋毁我心爱的人!」 说着,我走到托比面前,拉住他的手,让他站起来:「我们回家吧,亲爱的。」 我拉着托比,头也不回地往大门走去。待大步流星地走到车库里,我才赶忙出了一大口气,转身对托比说:「不好意思啊,我真的听不下去了,他们凭什么这么说你——」 突然,我被托比一把抱住,他用力的程度让我感到胃都要被挤出来了。我敲打他的后背,说,轻点儿,别装了,他们又没在看。 「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 「什么?」 「你说,我善良、帅气、有才华、有主见……是真的吗?」 「还有一点,有丰富的情感。」我补充道,「当然啊,但这远远不是你身上的所有优点,要是细数起来,要半天都讲不完了。」 「从来没有人这么评价过我。」托比闷闷的声音从我的肩窝处传来,「克洛伊,我爱你。」 我闻言抱住他:「我也爱你,托比。」 我们这友谊之爱的美好瞬间却被车库门打开的声音打破了。托比从我的肩膀上抬起头来,我们看向车库,那里站着詹森。我摸索出车钥匙,准备好了被他兇残地赶走——这一趟算是砸了,我对托比争遗产可能起到了完全的反作用。只能等离开这里以后再合计该怎么办吧,也许我需要再登门来道歉一次…… 「克洛伊。」詹森喊我,我深吸一口气,准备迎接接下来的咒骂—— 「欢迎你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 闻言我和托比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什么? 看见我们震动的眼神,詹森说:「我这个软趴趴的儿子,也是时候有一个你这样强势的女人管管了。交给你,我就放心了!」 詹森说完,哈哈大笑地挥袖而去,留下我和托比在原地哭笑不得。 一个星期后。 假期还有两天就要结束了,我拿着学费收据,走出了学校的註册办公室,准备开车去帕萨迪纳的剧院。今天是一次比较重要的排练,明天剧组便要去面对「钟阁」艺术节是否让我们直接演出的评审,冯喻晗叫我千万要去看。 我一边开着车,一边祈祷明天剧目能顺利被选上——伊维塔和莱纳德还等着拿着我的邀请函呢,不光是他俩人,阿莱茵和贾克也想去看的,我不能让他们失望。 没过多久我便到达了剧场。我停好车冲进门里,演员们还没到,台上的托比正拿着两块画板和身旁的人争论些什么。听到我进门的声音,他扭头说,克洛伊,你来看看,你说哪种粉色更适合这个桃木?我已经试图说服她快十分钟了。 我走上前去,一跃爬上舞台,凑到托比旁边,看了看他手中两块有着微妙的差距的粉色画板,端详半晌之后才指了指左边那块:「这个。」 「哈!我就说吧!」他身旁的人大声笑道,并伸出手掌和我在空中击了个掌,「我和克洛伊的审美是一样的!」 我和海伦娜击了个掌——海伦娜,你认识的,就是我曾经认为她叫「娜塔莎」的那位变性人。 有一天,在西湖村的一家素食店吃早午餐时,托比和我提起剧务组的木匠总是消极怠工,很烦,想换个人,我一瞬间便想起了「娜塔莎」。我带着托比去地下派对,找到她后,几乎是刚说出有这么个木匠的职位空缺,她便立马争着抢着要来。 这已经是海伦娜进组的第五天了,她表现得很好,经常早早地就到后台去左钉几个钉子、右抛光几个木板,还把好几个老旧的置景道具都翻新了一遍。她是真的爱木工活——从她干活时那种专注的眼神中就能看得出来。 看着她专心致志地用油漆将钉子盖住的模样,我忍不住升起了一丝自豪。许多人给了我爬出泥潭的机会,而我没有辜负这些人,也学着他们的样子,将海伦娜拉出了那个她曾经认为无法逃脱的地狱。 托比并没有因为二比一的投票而气馁,他转身继续去和海伦娜掰扯了起来。就在此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看了看来电名字,是妈妈。 估计是例行检查我有没有在好好生活吧,人在巴黎还记挂着我,这让我十分受用。我跑出门外接起电话:「妈妈,怎么啦,美丽的巴黎还不足以让你忘了我呀?」 小贴士: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5页 「澜澜!」她的语调很急切,不难听出其中按捺不住的惊喜,「你猜发生了什么?」 「什么?」 「夏浚译,他偷税漏税被查了,被罚了巨额的款,还要进监狱了!」 我的脑子轰地一声响,李菲菲继续说道:「澜澜,要说我真是个有福气的人。如果我没和他离婚,现在就要陪他还债了呀!还有你,你也是,你可以留在国外了!如果你要回国发展,不知道要因为他受到多大的影响。他这件事可轰动了,因为涉及的数额巨大,都上了新闻了……」 李菲菲还在说着,而她的声音好似正离我越来越远。我在剧场门口的停车场里,抬起头,朦朦胧胧地看见天边有一群飞鸟,正在扑向软绵绵的云朵。 那些云彩形态各异地窝着,窝在下午太阳余晖的怀抱里,阳光将它们染成橙红色,散发出绚丽的光芒。 是夕阳,绝美的夕阳。 -全文完- /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