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尘世》 第一章 李少华远远地就看见路边的文轩。这是去山上墓园的必经之路,想必这个女孩子和他一样也是刚刚扫完墓。少华莫名地对她有一点关心,也许是因为除了他自己,还有一个人在不是清明节的日子来到这个地方凭吊吧。经商多年,李少华一眼就能从女人的穿着和气质上判断出她的年龄和职业。他将车速放缓,研究着这个在路边慢慢走着的女子。她穿一件藏蓝色风衣,浅灰色长裤,脚上踏着的是平底鞋。乌黑的头发随意扎成一个低低的马尾,山风将碎发吹乱,她也不去管它。和许多扫墓归来的人一样,她的背影看上去轻松自在。少华的车经过她身边的一瞬间,他看清了她的脸,那是一张清新恬淡的脸。她大概在想着什么令人愉快的心事,眼睛里含着微微的笑意,小麦色的肌肤焕发着健康的神采。她衣服的质地、款式极平常,还步行走到山下去搭公共汽车,那么她的经济条件一定很一般。年龄大概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不会是学生,像是一个公司小职员。李少华迅速的思考着。  这是物欲横流的时代,宽阔的马路上挤满了步履匆匆的人,他们的眼珠里闪烁着苍白的渴望,狂燥地追求着金钱和权势。然而,李少华从她的这张脸上看不到一点点欲望的痕迹,仿佛她对什么都很满足,虽然她什么也没有。此刻,她那么沉湎于她的心事,李少华的豪华轿车缓缓经过她身边时,她甚至都没有抬一下眉毛。少华从后视镜里继续观察着她。这是一张清秀的脸,看上去很干净,像是一点妆都没上的样子。李少华知道,现在有一种女子妆容被称为“裸妆”。刹那间,他心中升起一股冲动,迫切地想要近距离地看一看她的脸,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干净,于是他按响了喇叭。 文轩抬起头来,刚刚看到了这个熟悉的车牌号,她惊讶的睁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李少华的车子慢慢退回到她的身边。车窗缓缓下滑,露出少华戴着墨镜的脸。 “要搭车吗?”他问。 文轩的心狂跳,假想过一千次相识的场景中,真的有这样的一幕,熟悉得像是梦境一样。她傻傻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面先是惊讶,后是喜悦。 她看上去像是认识自己,少华想。这一点他并不奇怪,他清楚自己是半个公众人士,有很多女人都从报刊杂志上认识了他。令他感到惊讶的是,他从这双眼睛里看到的竟是那么单纯的喜悦,仿佛遇到了久别的亲人,他甚至看得到她弯弯的睫毛上闪烁的点点泪光,那是一种长久期盼得到满足后的幸福。此刻,少华被她那干净的眼神深深吸引,渴望了解她,了解她怎么能够干净得仿佛超脱了这个世界。 “要搭车吗?”他又问。文轩犹豫了片刻,上了车。她心里还是迷迷糊糊,感觉像做梦一样。自小的家庭教育不允许文轩出现在陌生男人的车子里,但是多年的梦中情人主动和自己说话,还让她坐在他的身边,文轩根本抵御不住这样的诱惑,就算是刀山火海她也会上去。 文轩在座位上紧张得一动不动,感觉心脏要跳出来了。少华用余光盯着她紧紧并拢的膝头和互绞的双手,突然“卟”的一下笑出声。她紧张的样子就像第一次面试的职员,和刚才的轻松自在判若两人。看来自己对她有很大的影响力,这不禁让他有些得意。 “你认识我?” 文轩的心跳突然减速。从22岁离开学校起,她就在李少华的公司里任职。虽然他从未将视线投向过自己,但两个人必竟在一个屋檐下共处了五年,文轩正在想,他是不是有一点点认识自己呢?所以才会主动请她搭车。现在看来,他根本就不认识她。他可以让任何一个陌生女人坐在这个座位上,只要他高兴。可是,即使如此,文轩仍旧感到了幸福。因为能够坐在他的身边,和他面对面的说话。 “是,是的……我在报纸上……”良久,她开口,嗓音轻颤,有些口吃。真丢人,她想,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 为了看得更清楚,李少华摘下了墨镜。在他目光的注视下,文轩的脸涨得通红,她别过脸去,假装在看窗外的景色。 “你真的不化妆吗?”他突然开口,问了这样一个自己也认为不礼貌的问题。文轩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沉默。少华知道自己有些唐突,但他真的好喜欢看她红通通的脸。 “去扫墓?”他又问。 “是。”文轩松了一口气,找回了声音。 “是祭日吗?” “不是。” “为什么?很少有人在平常的日子里去扫墓。”他是真的惊讶。 “……我有时间……”文轩又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 商场艰险,李少华孤军奋战,常常感觉压力重重。但是每当站在父亲的墓前,虽然默默无语,想到的却都是从前父亲对自己的好,只有此时,心情才变得真正舒畅起来。离去时,已将之前的不愉快统统留给了深埋地下的人。现在想来,这就是他不定时扫墓的动机。刚才这个女孩子表情轻松愉悦,仿佛才和母亲拉过家常、诉完委屈。想必和自己一样,她来到这里也是为了宣泄情绪。 大多数年轻人将死亡看得很可怕,但有些人经过离丧之后,却会将它看淡,正是因为可怕,所以漠视它。面对它时,感伤是不可避免的,但能够平静地接受生死,将死亡看作是离去的一种方式。也许故去的人也希望以这样的方式与活着的人相见,感受不到的只是对方的身体而已。听上去这个答案有些不尽人情,但少华一刹时完全理解了她的心意。她没有说“想念”之类的词语,因为想念无时不刻不在心中,来到这里,只是为了看一看故人,如同探望一个活着的亲人。李少华突然嫉妒起她的平静来,她如此平淡地对待死亡,想必对世事更加超脱,她怎么能够在急燥的人流中顾盼自若,无所依,也无所求。 下车时,文轩将写着自己地址和电话的卡片放在车台上,第一次直视着少华,深吸一口气:“请给我打电话,我,我喜欢你。” 然后,她飞速逃走了。 从本质上来说,李少华并不风流,但人在商场,出席不同的场合,就需要带不同的女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李少华的身边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女人。他鄙视她们,因为无一例外地,他从她们的眼睛里看到的只是赤裸裸的的欲望,每一个人都明白地表示出强烈的目的性,有时候露骨得让人恶心。即使偶遇有真心的人,他也不相信她的真心,因为他自己也从未认真的对待别人,所以也不奢望会有人真心待他。但此时,这个女子深深打动了李少华。他也曾遇到过直白示爱的女人,但她和她们不同。他能够感觉到文轩的羞涩、不安和内向的性格,今天却如此大胆,可见她对自己的感情是多么浓烈。唯其如此,她简单的示爱反而更加特别。 文轩不知道,她已改变了原有的生活轨迹,朝着一个完全不可预知的方向。 日子一天天过去,文轩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电话铃响起,等待着门铃响起。她每天一下班就径直回家,每天都做两人份的晚饭,清早再将一个人的饭菜倒掉,她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傻。他身边的女人虽然各式各样,但清一色都漂亮时髦。文轩清楚,自己无论如何归不到这种类型当中,李少华根本不可能对自己产生兴趣。然而,她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思念他,渴望他。 文轩个性内向,简单的生活中没有什么真正的闺中密友。一直以来,李少华在她心目中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当文轩还是少女时,热心地收集着她能搜集到的所有有关李少华的报道。她将这些报道细心地剪下来,做成一本本精致的贴册,藏在她的小箱子里。等确定父母都睡熟后,她才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偷偷打开小箱子一页一页地欣赏着,心情好时要看,心情不好时也要看。文轩清楚地知道李少华的出生年月日和身高、体重,知道他喜欢的颜色和饮食。她将他视为爱人和亲人,尽管他不认识她,但她将自己的心事统统诉说给他,在夜里,对着他的剪贴图册。 终于,老天给了她一个机会,沉郁多年的心意终于得以表白。她了却了一桩心事,但更多的心事却接踵而来。人是多么贪婪的动物。 整整一个月,李少华几乎每天都会想起她。他克制着自己不去想她,因为他知道,这是个简单的女子,和他平时接触的女人完全不同,怕自己会伤害她。然而,她的脸总是在他眼前出现,一天比一天清晰。尤其在他筋疲力尽时,他更渴望看到她,看到她超然的微笑和羞涩而干净的脸。有好几次,夜深人静时,他拨她的号码,拨到最后一位时便停下手指,努力控制它不动。有时,他会生自己的气。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怎么偏偏会对这么一个平凡的女子动心。然后他去找各式女朋友,和她们鬼混到深夜。然而清晨起床时,随着阳光一起叫醒他的,还是那一张脸。终于有一天,李少华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思念。 这是个周四的晚上,下了一天雨,少华感觉阴郁而疲惫。他看了一下表,刚刚十点。他自己习惯了夜生活,知道此时正是消遣的时刻,明知她不太可能在家,但还是拨通了电话。 听到他的声音时,文轩的心像炸开了一样,所有的血都涌了上来。她的双手颤抖,呼吸急促,竟然哽咽起来。 少华听到她温柔的声音时,突然感觉到一种温暖。文轩的情绪激动鼓励了他的男性自尊心,每一个人都希望有人喜欢自己,甚至崇拜自己。他的心情竟然好了起来。 “我有那么可怕吗?你怎么那么紧张?”他逗她。 “没有,没有……”文轩慌乱的解释。然后,她小小声地问:“你要来吗?”她不知道自己的话有些暧昧,那一瞬间,少华感觉全身发硬,然后他对自己说,她不是那个意思。 少华站在她家的楼下,仰望着这栋半旧的房子。虽然是初夏,但在雨天的夜里,仍有丝丝凉意。几乎是本能,他认定四楼的一个窗户是她的家。透过薄薄的浅色纱帘,射出淡黄色的灯光。如同她的眼神,柔和,温暖。果然,她打开房门时,他看到客厅的窗帘正是那种白色薄纱。少华很奇怪,坐在她的沙发里,他感觉不到丝毫的陌生,仿佛这是他住过多年的家。而她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也让少华模糊的记起童年的一些片段。他常常站在厨房里,等着照顾他的丁约翰做好吃的点心。他家的财力那时还不如现在,丁约翰要身兼数职,所以他看到的总是男性的身影,虽然丁约翰动作非常熟练,但男性总比不上女人轻巧。然而这足以使一个孩子感觉温暖,因为少华的母亲从不下厨房,可是吃对于人类来说实在非常重要。少华突然像被烫了一下似的回过神来,他已经不知有多久没有想起母亲了,此时怎么会在可以说第一次认识的女人家里想起她呢。也许,在潜意识里他希望看到母亲在厨房里为自己忙碌的景象吧。他想着,同时闻到饭菜的香味,然后他听到自己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声音。 文轩知道,自己的厨艺并不好,但看到少华吃得那么勇猛,她还是美滋滋的。少华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吃过家常菜了,他的口味从小就被培养得很刁钻,成人之后忙着应酬,又很少在家里吃饭,况且他害怕一个人坐在空旷的餐厅里吃饭,那让人感觉凄凉而没味口。而此时,面对着已经吃过饭,却仍坐在他对面小口小口啜着碗里的粥的她,少华毫不犹豫地将所有的菜都填进肚子,尽管味道并不是很可口。只因他不愿看到她失望的眼神。 少华站在厨房门口,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正在洗水果的文轩聊天,边四下打量。她的家大概只有七十个平方,房间布置极富有女性气息。有的家具年代古老,最少有二、三十年的历史,但保养得很好,只有很少几样时式家具。厨房用品很丰富,但他没有发现多少塑料制品。可以看得出来,虽然不富裕,但主人极追求生活品味,精致而优雅。少华站的角度能够看到半开的卧室门,他走进小小的卧室,盯着雪白的床单出了一会神,那上面端端正正摆着一只大号的淡粉色枕头。他拿起床头柜上的一只相框,那是文轩十八岁时的全家福,为了庆祝她的成年,三个人笑得都灿烂而幸福。照片是黑白的,因为文轩的父亲不喜欢彩色照片,上面提着他自己写的“爱女成人致喜”,字迹和客厅挂着的一幅山水画上的落款相同,显然是一人所作。 “你父母是教师吗?”他问走出厨房的文轩,他们看上去很像。 “我爸爸是,我妈妈一直在家里照顾我。” “那天你是去看……”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 “他们。”文轩很快地说,将手里的果盘放在茶几上。“吃苹果吧,我削了一整个。”她知道少华有失眠的毛病,特意买了苹果。 夜深了,雨小了一些。少华真不想离去,他好想睡在她干净的床上,睡在她温暖的身体旁边。他知道文轩不会拒绝自己,在她寂寞的人生中,他是唯一的亮色。但少华还是离开了。 第二章 接下来,文轩又开始重复等待的日子。就在她以为他已经将自己忘记的时候,李少华又一次出现在她家的门外。在幽深的夜里,他苍白的面容显得疲惫而厌倦。躺在舒适的白色布沙发里,枕着淡绿色的靠枕,有些薄醉的少华竟然睡着了,嘴里有微微的苦意,那是她刚刚沏好的淡茶。  文轩跪在沙发前,用食指轻轻抚摸着面前这张朝思暮想的脸。文轩知道,少华至今还未在公司里发现她,但她一点都不怪他。因为文轩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才能深深了解,少华每天面临着怎样的重荷,而他又是怎样热爱着给予他无比重荷的工作。在他的公司里,他根本注意不到工作以外的事物。少华不允许私人感情影响他的工作,他的第一助理就是男性的。而自己对他来说,仍然只是一个路边的,陌生的,让他有一点点好奇的女人。 李少华被茶几上的闹钟唤醒时,是早晨七点半,比他的习惯时间晚了一点钟。昨晚睡得太迟,这一个小时已将他全身疲惫的纤维抚平。少华环顾四周,灿烂的阳光透过薄薄的窗帘将房间照亮。他拿掉身上的薄被,坐了起来。这个沙发对于李少华来说略显短小,他伸了伸蜷了一夜的腿,将光脚丫子套在摆在沙发前的一双新男式拖鞋里。他不能确定昨晚自己是否脱了鞋和西装外套,但可以确定绝对没有脱过袜子。少华将右脚盘起来,闻了闻,没有异味,显然有人替他擦试过。然后他突然嗅到一股浓浓的麦香味,他的鼻子渴极喝水似的吸吮着,循着这味道来到厨房。餐桌正中央摆着盆绿萝,养在一只小巧的青花瓷瓶中,嫩绿的枝条纵横交错,夹杂着淡淡的黄色斑点。餐台上的面包机正是这味道的源泉。 在文轩小小的卫生间里,少华找到了已经熨平整的西服外套和袜子,还有一件新的白衬衫,尺码刚刚合适。他惊讶地发现,文轩了解他的一些小习惯,比如说,他甚至找到了喜欢用的手动刮胡刀和硬毛牙刷。搞不清楚这些东西她是什么时候购置的,因为那一天他在这个家里没有发现任何男性用品。而默默做这一切的“田螺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已偷偷逃走。 少华等红绿灯时,用手扒了扒还有些湿意的头发。刚才他在那间干净得不像有人使用的卫生间里冲了个澡,使用着她的沐浴乳和洗发水,用她那块微微泛潮的淡蓝色毛巾擦干身上的水珠。将文轩精心准备的早餐全部吃光,包括一杯他不喜欢的牛奶。此时,他神清气爽,不像平时那样对拥挤的交通火冒三丈。少华知道,自己已经沉陷在她无微不致的呵护当中,他接受她细心的关怀时感觉不到丝毫的愧疚,像被妻子照顾的丈夫,有的只是满满的受宠的幸福。少华打开车上的cd,随着唱片吹起了口哨。他拨通她的手机:“晚上有空吗?我想和你吃饭。”他问。 “好!”文轩一秒钟都没有思索。 “你想去哪里?我去接你。” “……”文轩犹豫了一下,“你别开车好不好?我,我想吃炒河粉。那里店都很小。”她越说声音越低。 “好啊!”少华非常开心,这个小女人真有意思。“八点钟你等我电话。” 一整天文轩都沉浸在幸福当中,她白净的脸庞泛着微微红晕。下班后直冲回家,将衣橱打开,在有限的衣服中搜寻最中意的,换了一件又一件,始终拿不定主意。 这是文轩平生第一次约会。她是如此平凡,不要说眼高过顶的李少华,就是公司里每天见面的一班男同事,也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她。只有相处久了,文轩的好才能一点一点显现出来。她安静温婉,通情达理,从不与人相争,拿吃亏当占便宜。这样的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多见,所以也曾有男同事对文轩表示好感,但都被她婉拒。她的心早已被李少华撑满,哪里还装得下第二个人。而今天,马上,她就要和她的白马王子一同共进晚餐。 文轩快步来到少华面前时,他眼前一亮。她上身穿一件银灰色t恤,领口不大不小,正好露出她优美的锁骨,下面穿一条白色长裙。 文轩找到的这家店真的很小,只有四张桌子,店面还算干净,二指宽的阔叶米粉却真是很好吃。归来时,少华感觉很满足。他们悠闲地走着,不知什么时候,他自然地牵住了她的手,如同一对情侣。 夜深了,文轩仍坐在沙发里,手中拿着一本书,书上每一个字都认识却都没有意义。她的心极乱,隐隐担心着什么。今天在公司里,李少华的脾气坏得很,痛骂每一个被他抓到把柄的人。文轩是低等职员,平常根本没有机会见到李少华,当然不会挨到他的骂。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知道李少华遇到了麻烦。这件事将她溢满胸腔的幸福破坏掉了。这些日子,他们几乎每天都会见此面或者通电话,虽然时间很短,可能只是一起吃顿饭,散散步;也可能只是几句简单的问候甚至是一个未接电话,只是这些就让文轩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而此刻,明知他有困难却不知该如何帮助,第一次,她痛恨起自己的平庸来。 门铃响了,文轩知道是他。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来她家。她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冲到门口,停下来擦掉眼泪,然后打开了房门。站在她家门外的正是李少华,他进门时脚步有些不稳,文轩连忙扶住他,少华顺势将她搂进怀里。 “你喝酒了?”这是文轩第一次和异性有这么亲密的身体接触,她知道自己的脸很红,因为她的头突然很晕,也像喝了酒似的全身发热。 “是。”他的声音沙哑,将脸埋进她乌黑的长发中嗅着她淡淡的发香。“刚洗过澡?” 文轩的脸更红,没有回答。随着他走进卧室,轻轻挣脱他的怀抱,扶他上床。她脱下少华的鞋子,摘下领带,又去解他的衬衫扣子。李少华突然抓住她忙碌的双手,他的眼球有些充血,浓浓的眉毛纠结着。 “你现在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他的语气突然变得严肃、危险。 文轩愣了一下,仍旧没有做声,然后又一次轻轻挣脱少华的手,继续解着他的衣服。貌似镇定的文轩做这一切的时候始终没有看他的眼睛,但咚咚的心跳和颤抖的双手泄漏了她的秘密。少华将她柔软的身体拉在自己的胸膛上,紧紧拥抱着,紧得像是害怕她会逃走。 “现在还来得及,等一下我怕我会忍不住。”李少华的声音更沙哑,他用手指轻轻划着她嘴唇的轮廓,盯住她的眼睛。这一次,他从这双眼睛里看到了一丝心疼,是的,一丝心疼。 文轩的眼睛蒙上一层水雾。小时候,父母亲第一次带她去动物园,在那里她看见了真的老虎。文轩的父亲在学校里教中国文学,他曾经不止一次给她讲过武松打虎的故事。在文轩的心目中,老虎是世界上最最勇猛的动物。但在狮虎山的铁笼子里,她看到的却是一头困兽。文轩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头困兽的眼神,有一点哀婉,有一点怨恨,但更多的是关也关不住的愤怒。它蹲在笼子中央一动不动,像是一尊雕像,只有眼睛是活的,盯着每一个在面前嘲弄它的人。文轩那时难过得流下了眼泪,在她稚嫩的心灵中,老虎的境遇已比不上她养的花猫。父亲在门上开了洞,她的咪咪可以自由地出入家门寻找它的爱人和老鼠,当它不想吃她给的食物时。而此时的少华就像那头铁笼子里的困兽,想打烂关住他的笼子却又不知该如何下手,只能无助的、愤怒的嘶吼。她伸出颤抖的手,轻轻抚摸着他皱起的眉头,试着抚平它。 这些年来,常常,她躲在公司的角落里,注视着少华的身影。他习惯性的皱起眉头,看都不看他的员工,独自走在人群中。她多想用自己的手轻轻抚平他纠结的眉头。可是她只能站在一个谁也看不到的角落里,痴痴的望着他,然后无言的离去。长久以来,她深深爱恋着少华。将他视为生命的一部分,如同她的亲人,渴望了解他的悲和喜。此刻,她什么都不想,只是想要抚慰这个困惑的男人,同时也是抚慰自己孤寂的心灵。 “我不会和你结婚,什么都给不了你。你懂吗?”他死死抓着她的手。 “我知道,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有你就好。” 文轩将身体前倾,主动吻住他的嘴唇。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也许是为了让他没有顾虑,也许只是为了让自己打消顾虑。 有人追歌星,有人追影星,文轩从少女时就开始追逐的,则是一个虚无。李少华是真实存在的,但又是虚无飘渺的,她很清楚,自己和他就像两条长长的直线,根本没有交集的希望。他永远不会给她什么结果。但是,她真的真的只是想要让他把那些烦恼全都抛却,想要让他快乐起来。她努力回忆着电影里的镜头,希望能让他感觉欢娱。 少华瞪大眼睛望着她。她那么青涩,什么技巧都不懂,可是他要命地抵挡不住她的媚惑。此时她闭着双眼,眉头轻蹙,一缕散发遮住她微微翘起的纤细的鼻子。少华猛地翻身,将她压在了身下。 第三章 李少华在清早醒来。微微一点晨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雪白的墙壁上划出一道长长的蛋清色的光影。他轻轻坐起身来,望着侧卧在自己身边沉睡的文轩。对她的身体仍有强烈的冲动,但他知道自己必须要克制。经过了昨夜,他们之间发生了质的改变。从第一次到她的家,少华就清楚,自己迟早会沉沦在她温暖的怀抱里。文轩于他有一种致命的诱惑。她属于第二眼美女,清秀耐看,这种美丽没有侵略性,就像香水百合,在夏天的夜里,散发着淡淡幽香,耐人回味。她羞涩安静,对物质几乎没有什么欲望。两个人在一起时,也总是在回答他的问话。但头脑并不简单,她对事情有很明确的观点,只是不会很明确的表达出来。相处得越久,少华就越会明了那一天的主动示爱对于她来说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他也就会越感动。和文轩在一起,他总是自然而然的沉浸在她特有的幽香当中,感觉很轻松,没有负担。白天在商场的尔虞我诈和斤斤计较,在晚上都会被她洗涤干净。  然而,文轩并不是他理想的结婚对象。她的气质淑婉,书卷气很浓,是典型的贤妻良母。但个性过于内向,不善交际,让他拿不出手。少华可以想象,带她出席宴会时,她会怎样的无措。而且,文轩的背景太平凡,平凡得毫无圈点。这样的女人根本不适合他。 少华出生在商业世家,自小他就懂得,他的婚姻和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他的婚姻可以没有感情,但他的妻子必须和他的地位相匹配。之所以没有结婚,只是因为他还在找,在找一个能给他带来更大的商业利益的女人。 假如文轩和其他那些为了金钱或者其他原因主动接近他的女人一样,少华反而能够不用约束自己。可是她不是。她的目的越是单纯,他越是难过。每次离开她家的时候,他都会挣扎良久。他不能负责任,而这个女人,自己又必须负责任。可是昨晚,他情绪低落到谷底,那么迫切地想要得到她的安慰,只有在她的身边他才能真正平静下来。终究,他没有抵御住她的诱惑。 在清晨的这个时候,床头柜上的小闹钟布谷布谷地叫着。李少华知道,自己必须硬下心肠,天亮了,他还要去外面的世界打仗。他很快下了床,迅速穿好衣裳,然后将一张购物金卡放在了那只淡粉色枕头的旁边。 房门关上的那一瞬间,文轩的眼泪奔腾而出。明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她仍然忍不住会伤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秋天来了。担心自己的身材少华不满意,文轩开始节食,每天做一个小时的健身操。她买来了枕头、避孕药,甚至情色碟片。每一天,她等他到深夜,可是他却没有再来。 这些日子公司的空气里仿佛弥漫着一种传说,据说有极大的危机威胁着李少华的公司。同样模糊的话语在每一个人的口中转诉,每一个人眼神相遇时都颇有深意地给对方一个眼色。这样暧昧的情形,让文轩感到窒息。而她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更加努力的做好本职的工作。 又是一个深夜,少华再一次来到她的身边,他整整纠缠了她半夜。黎明,文轩才沉沉睡去。 不知不觉,冬天过去了。 每天,文轩像个好妻子一样按时下班,做好了饭菜等着少华回家,有时他会吃,有时不吃。也许隔三、四天他才会来一次。他来时,她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应门,站在门内,冲着他甜甜地微笑。而少华总是喜欢将脸埋在她的发中,拥抱她良久。 因为少华总是很早就出门,他们交流很少,仿佛他来就是为了和她享受几个小时的肌肤之亲。文轩努力不计较这种想法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她知道他很忙。李少华总是隔三岔五在枕边放一张金卡,文轩也努力不计较他这种做法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她知道他只是希望自己去买一些喜欢的东西。每一天她都这样欺骗着自己。 细密的春雨下了整整两天。在梅雨季节,人的心情也变得阴郁起来。少华今天破例没有加班,站在楼下,他却没有看到熟悉的灯光。虽然知道文轩不在家,但打开她的家门时,没有看到她甜甜的微笑,仍让少华有一丝失望。她出门时忘了开窗,一屋子的风声雨味。少华关上窗子,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站了起来,轻轻推开卧室的门,看到文轩穿着上班的套装蜷缩在床上。她的睡姿极差,弯弯得像只大虾米,将脸埋进被罩中,像是怕光一样。少华慌忙冲进卧室,一把将她扳了过来。她的身子滚烫,脸烧得通红。意识到有人碰自己,她轻轻呻吟了一声,又要把脸埋进枕头里。少华定了定神,打通了医生的电话。然后他动手除去文轩的丝袜和外衣,等帮她换好衣服时已是满头大汗。 李医生是李家的保健医生,从医多年,经验丰富。他非常熟练地替文轩诊断和用药。少华看见她吃药后渐渐睡熟,才松了一口气。李医生看在眼里,没动声色,他悄悄走进卫生间,很快从小药箱里找到了一盒避孕药。临走时,他将这盒药放在桌上,对少华说:“如果她头痛得很厉害,就不要再用这种药。” “你什么意思?” “有些人的体质不适合吃这种药。她可能有些头痛、食欲不振的症状,免疫力自然会下降的。”李医生看了少华一眼,安慰他:“不过还不太严重,不要继续服用就会好的。别担心。” 文轩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中午,经过十几个小时的睡眠,她的身体恢复了好多。外面的雨虽然停了,但她脑子里仿佛还在唰唰下个没完。天色还是阴沉沉的,卧室里的光线不大好。她看见身旁的枕头凹下去一个人脑袋的痕迹,那一头的床单也皱巴巴的。 文轩轻轻晃了一下头,头还是有些痛。这些日子以来她时不时会有一些神经性的头痛,记忆力也好像不如以前。她只记得前一天夜里她在客厅里等少华到很晚,开着窗。害怕家里的寂静,她将电视打开,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早上醒来时头有些晕,两腿无力,走路像踩在海绵上一样找不到重心。文轩知道自己有点感冒,但还是去上班了。她在公司里坚持了一个上午,中午午休时,她头晕得看楼梯也在摇晃。工作几年来,她第一次早退了。 少华站在门口,看了她很久。她傻乎乎的样子让人忍唆不住,文轩有时会有一种非常可爱的认真表情。尤其是此时,她听到声音,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他。突然,她的眼泪流了下来。少华轻轻叹了一口气,走进卧室,坐到床上拥住她。他轻轻吻住她的眼睛,吸吮着她的眼泪。文轩的泪更多,她满心委屈,开始像个孩子似的大声抽泣。 “病得这么严重,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我不知道你的电话……”她闪躲着,声音越来越小。 “真的不知道?”他的嘴唇攻向她细嫩的耳垂,轻轻啄啮,她打了个寒颤。 “早上有一位姓向的女士打电话,问你能不能上班?我说你还在生病。”文轩的身体僵住,一动也不敢动。少华的声音断断续续,他转向她的锁骨。“这个姓很少见,我记得我的公司里有一位,她们在电话里的声音很相似。”文轩咽了一下口水,呼吸有些急促,眼神飘来飘去。向小姐在公司里是她的顶头上司。 “为什么不告诉我?” “什么?”她的呼吸更急促,伸手揪住他的衬衫。 “你说呢?”少华抬起脸来,用额头抵住她动来动去的脑袋,紧紧盯住她的眼睛。 文轩心虚得不敢和他接触眼神,她的睫毛浓密,虽然不太长,但是弯曲得像一轮明月。她突然“噢”的出声,少华的手悄悄伸进她的睡衣里面,轻一下重一下的催促她。 “你……你从来不和公司里的女人交往……”她微喘。 “傻瓜!”他猛地将她搂紧,抚摸着她光洁的背部,同时在她的耳边轻喟:“那是因为她们不是你。” 文轩的心脏瞬间漏跳一拍。这是他们相识以来,少华第一次跟她说情话。她竟然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他松开文轩,将她放回枕上,替她盖好棉被。看见文轩有些失落的表情,少华笑了。他粘了一下她的嘴唇:“你在生病。” 文轩的脸又涨得通红。 少华拿了药给她,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说:“以后我来做准备,你不要再吃药了。”看见文轩迷惑的表情,他解释:“那个避孕药。” 午饭后,少华去上班了。临走时,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文轩。这是李少华的私人号码,只有他的家人才有权利拨打。这恐怕是她感觉最幸福的一天。 第四章 公司里的气氛越来越紧张,面临巨大的危机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高级职员晦沫如初,中级职员各找各的门路,小职员们倒不是那么太紧张了,甚至有些幸灾乐祸。文轩替少华深深的担忧着。白天,李少华更加深居简出,有时窝在办公室里一天也不露面。晚上,他的情绪极其恶劣,他从不和文轩谈论公司里的事情,但有时会控制不住,在床上有些粗鲁。她只是默默地,尽其所能的安抚他。希望他不要狂暴,冷静地想办法度过难关。  李先生当了半辈子有钱人的家庭医生,有本事在太太小姐的飞短流长中找出有用的信息。李医生早已知道,由于投资失误,少华的公司面临着财政危机。做生意有赔有赚,这本是常有的事,但这一次的危机却是空前的,因为银行拒绝贷款。 少华大学毕业以后就到公司上班。他并不是传说中的纨绔子弟,工作非常拼命,很少按时下班,常常加班到深夜,再加上比较敏锐的商业头脑,在父亲的手上规模并不算大的李氏集团,少华正式接班后逐渐壮大起来。这本是蒸蒸日上、前景看好的一家公司,现在却因为同行的倾轧,放出不利于他的风声,银行竟然拒绝贷款。而少华正在寻求援助,他必须找到一个强大的合作伙伴,才能消除影响。李医生知道,少华正在和著名的海洋公司谈判,价码是他自己——他必须和这家公司年轻的女继承人结婚。 李医生和少华的男管家丁约翰私交甚深。他阅人无数,一眼就看出来少华对文轩的感情有些特殊。所以从文轩家里出来,他就给丁约翰打了个电话。 丁约翰在李家的地位有些特殊,他是少华小时候的保姆。李少华的父亲一心想将儿子培养成一个商界才俊,他经商多年,知道如果想在商场有所作为,除了要有商业才能,还必须头脑冷静、心狠手辣。所以他除了对少华进行各项训练之外,还特意挑了个男保姆照料少华。少华的父母感情基础不好,家庭氛围一直都比较冷漠,再加上他性格天生有些狂傲自大,所以经过严格训练的李少华对自己的感情有超强的控制力。他的父亲性格暴躁,又不善表达,因而父子关系一直不太融洽。母亲去世后,他和父亲更加难以沟通。直到父亲去世以后,独自撑持公司的艰辛才让少华对父亲有所了解和谅解。所以事实上,他一直将丁约翰视为精神上的亲人。只是因为少华有超强的自控力,他的感情一向不外露,所以看上去冷淡了一些。 听到少华和一个女人同居的消息,丁约翰有些吃惊。在这样一个社会,这本来是平常的事。李少华是独子,相貌又颇英俊,一直是八卦媒体追逐的目标。但他清楚少华并不滥交。尤其是男女之间的关系,还是非常小心的。可是在这么一个节骨眼上,他竟然毫无顾忌地将李医生请过去为女朋友看病,这等于是开小报记者招待会。幸亏丁约翰对李医生的为人还拿得准,否则消息一旦传播出去,海洋就可能变卦,后果不堪设想。丁约翰在李家工作了半辈子,他自己没有孩子,又照顾少华多年,因此他也将少华当作了自己孩子一样看待。他和少华父亲站的立场不同,他希望少华能和彼此相爱的女子结婚,能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他请李医生将详细的情况报告给他听,他是过来人,又对少华的个性了解至深,经过分析,丁约翰相信,少华是真心爱上了这个女子。 一整天,文轩都呆呆的。工作时有些漫不经心,经常出错。向小姐奇怪地看了她好几眼,终于忍不住问她:“你是不是生病了。”文轩怔怔地看着她一开一合的红唇,五秒钟以后反应过来:“对不起,对不起,我可能是……我想回家。”她说回家时,声音突然哽咽。低下了头,不把眼泪被人看到。向小姐马上批准她回家休息。 她一个人在街上走着。不是下班高峰,街上的人却依然很多,但没有一个人会注意到她。她脸色苍白,神情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哪里。 这些日子笼罩在公司头上的阴影突然消散,每一个人都长吁一口气。公司又起死回生了。但文轩感觉不到轻松,相反,她反而会更害怕。不知道为什么少华的态度变得阴晴不定,有时躲着她好几天不见面,有时又会在深夜溜进她的家门。相识以来,文轩第一次对他们的感情这么没有把握。 有一个夜晚,她躺在床上,望着背对着她匆忙穿衣准备离去的少华。她问:“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够好?” 少华怔住,沉默了片刻,回过身来,坐在她的身边,轻轻抚摸着她的脸。“不,你很好。”然后他走了。在这之前,他已经开始不在她家过夜了。 而今天,文轩终于知道,李少华和海洋的汪子莹小姐订婚了。中午,她拿着一份报纸整整读了一个午休时间。同事们都笑话她,说小陈怎么拿着李总和夫人的照片看不够啊,是不是在研究李夫人的首饰和衣服啊。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应付同事的,她只记得那时她的心空空的,什么意识都没有。现在,走在喧嚣的大街上,她的心还是空落落的。 向小姐在李少华宽大的办公桌前发抖,总经理手里拿着她这个月的业绩报表,前后左右的翻看,不说话,嘴唇抿得很紧,看不出来他有什么表情。作为老员工,她知道,这个样子的老板最可怕,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知道他对自己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她吞了一下口水,稍稍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腿。李少华还在思索着用什么样的方法,将文轩弄进他的办公室。整整一个星期,他联系不上她。文轩换了门锁,换了电话。昨晚,他在她家门外足足等了半夜,她彻夜未归。今早,他才知道文轩和同事聚餐,然后跳舞,唱卡拉ok,玩了一夜。 李少华似乎应该感觉轻松,他和海洋的契约尚未完成,关系还不稳定,他不应该有把柄落在别人手上。而她那么知趣地做好了本该是他要她做的一切。这也许正符合他的本意,她自愿献身给他,而他圆了她少女时代的春梦。可是,为什么他感觉不到丝毫的轻松。他站在走廊里,透过玻璃门望着她。疯了一个晚上,她的眼圈发黑,脸色也不太好,神色萎靡,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发呆,整个人透出一种说不出的孤寂和落漠。少华心口疼得抽紧,他真想冲进去将她紧紧搂进怀里,他不要看到她绝望无助的眼神。但他不能,他不能搞得满城风雨,更不想让她无法在公司立足。他知道文轩为什么会这样躲避着自己,纸包不住火,他和汪子莹订婚的消息迟早会传到她的耳朵里。虽然他巴不得这个消息快一点传出去,传得远一点更远一点,只有这样他才能有机会翻身。但他也知道,这个消息对于文轩来说意味着什么。假如她不那么单纯善良,反而会更容易接受这个现实。可是她为什么要那么单纯善良,单纯到他不忍心伤害她,善良到他不得不伤害她。 少华抬起头来,望着向小姐:“这是谁做的报表?”他明知故问。 “是小陈。”向小姐咬了一下嘴唇,她一向信任文轩,不可能出错的,但李总的语气…… “让她进来,我要当面问她几个问题。”少华冲着桌上的电话点了一下头。 向小姐连忙抓起电话。过了一会,她怯怯地对少华说:“李总,她,她身体不舒服……不能来” 少华知道,她不肯来。他抢过电话:“你马上过来,否则我……”电话却被她挂断了。 李少华霍得站了起来,一脚将椅子踢开,大步走出办公室。向小姐尾随在他身后,吓得声音都变了。 “李总,你不要计较她,她真的不舒服,你不要为难她,她都已经辞职了……” 少华在门口突然停步,向小姐差点撞上他。 “你说什么?她辞职?有多久了?”少华气息有些不匀。 “快一周了,她马上就要离职了,李总你不要为难她……她工作一向很努力的……李总……”向小姐继续尾随在少华身后,随他一路小步回办公室。 李少华一把将玻璃门推开,不算大的声音在安静的办公室里仍然引起所有人的关注,大家目瞪口呆,看着李总怒气冲冲地拽着文静怯懦的小陈的一支胳膊,将她拉出办公室。小陈像是上刑场的战士一样,神色黯然严肃。 少华将自己办公室的门砰的关上,将助理秘书的鼻子差一点压扁。他把文轩按在门上,盯住她的脸,她为什么把脸别开不看他。她这些日子瘦了好多,神色憔悴。手腕被少华抓得生疼,但她没有感觉到疼痛。对文轩来说,这点小伤怎能比得上她心里的痛。他欺上她干净的嘴唇,她的唇比不上往日的鲜艳,但依旧甜美得让他舍不得松开。她像个木头人一样毫无反应。李少华狂暴起来,他将她拦腰抱起,向套间里的床走去。意识到他的行为,文轩开始挣扎,她不能再让他碰自己,他现在是有妇之夫,她不能和他再有关系。但她的力量此时微不足道,李少华像疯了一下,撕扯着她的衣服。然后他将脸埋进她柔软的胸膛,有些粗暴地爱抚着她。文轩抗拒的力量在这熟悉的动作中一点一点涣散,她试着不去反应他,但她控制不住要反应他的欲望。她爱他呀,她怎能拒绝这个她深深爱恋的男人。 少华紧紧地拥抱着她,两个人的身体仍旧相连。文轩渐渐恢复了思考能力,她无声地哭泣,眼泪如断线的珠子缓缓滑落,味道咸咸的。少华皱起眉来,望着她,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安慰她。他深深地吸吮着文轩的嘴唇,仿佛要将她的灵魂也一同吸进自己的体内。然后,他将脸埋进她的头发,声音闷闷的。 “对不起。”他知道自己的道歉是多么苍白无力。 文轩不语,眼泪流得更凶。 “等公司度过这个难关,我一定会补偿你。”他试着安抚她。 “可你就要结婚了……”文轩终于开口,她的嗓音沙哑,疲惫得像一下老了二十岁。“你就要结婚了……”她不停地反复这句话,无助地哭泣着。 “你就那么在乎这个名份?”他用手捧住她的脸,盯着她的眼睛。文轩被动地望着他,他深遂的眼神带点忧伤,带点失望。不错,她越来越贪婪了。当初只是希望能和他相识,相识之后,希望能和他相恋,真的在一起了,又希望能拥有他天长地久。明知道不可能有结果,仍旧如飞蛾扑火,倾注了所有的感情。 “你不是说过只要我吗?她只是个孩子,我对你的感情不会变的。”少华的脸色变得苍白,他不能失去她,尤其是此时,他自私地要求着。 文轩摇头,“我不能,我不能,……”她挣扎着。现在和以前完全不同,再继续和少华交往下去,她就成了地地道道的第三者。文轩的家庭教育、道德观念告诉她这样做是错误的。但她的爱情逼迫着她,她的情人哀求着她,而她又是多么多么想要和他在一起,一生一世。眼前的这个男人,面孔扭曲,看上去那么痛苦。虽然文轩心里清楚,他只是现在还贪恋着自己的身体,终有一天他会厌倦她,像厌倦以前的女友一样。但文轩现在宁肯相信他不想和自己分离,是因为他也深爱着她。她想他这样做是只是为了挽回他的公司,而他又多么热爱着他的事业。 她屈从了,屈从于自己薄弱的意志。 第五章 现在的文轩整天无所事事,辞职后,李少华不许她再出去工作。他在文轩的帐户里存入一笔钱,定斯将商场的购物券和家用寄给她。李少华大概是觉得这样一种方式比直接交给她少一些刺激,但这样做对文轩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她每一天都生活在屈辱当中。当少华离开她的身体时,她第一个动作就是到卫生间洗澡,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是如此污浊,因为她的爱情是偷来的,从一个小女孩的手里偷来的——汪子莹只有十八岁。  李少华不能来的日子,文轩就常常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里,呆呆地盯着电视屏幕。尤其是下午,她不知道该如何打发时间。从前她常到楼下的市场去买菜,她喜欢看摊子上红红绿绿的新鲜蔬菜和水果。她在这里住了二十八年,几乎认识所有的老住户和摊贩。自从父母去世之后,她更喜欢看到他们,听他们和她谈生活琐事,谈菜价,谈天气,仿佛这样是重温过去的幸福生活。可是现在,她害怕看到他们。他们每一个人都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每一个人都饶有深意地盘问着她。 文轩将父母的照片统统收了起来,她害怕夜深人静时,他们会看到她的脸。看到他们无比珍爱、无比信任的女儿做出这样见不得人的事情来——他们的乖巧、懂事、正直、善良、清清白白的女儿做了有钱人包养的情妇。 李少华已经注意到文轩这些日子精神恍惚不定,常常一个人发呆。文轩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善良的本质使她给自己巨大的心理压力,她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又承受着害怕失去他的恐慌。少华每天都在矛盾的边缘游走,一方面他有时会想到要放手,但是他无法排遣没有她的日子里,赶也赶不走的焦躁。只有在她的身边,看到她清丽的面容,呼吸着她身体的馨香,他才能真正平静下来。可是,看着她日渐憔悴,他又不忍。少华清楚,公司的复苏只是暂时的,他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真正摆脱困境,现在他还离不开海洋的帮助。不知道是听到了什么风声,汪子莹开始催着他做结婚的准备,而此时他结婚的消息对文轩的打击会有多么大,他又再明白不过。他知道这些时候自己应该收敛,不能再那么频繁地出入文轩的家。可是,想到他不能来时文轩会伤心、失望,他又会心疼。他现在是她唯一的安慰。 文轩感觉到少华有很重的心事,他已和前一段时间完全不同。以前,他总是不停的需索,借此忘掉不愉快的事情。而现在,他面对她时常常若有所思。有时她在他的眼睛里看到的是柔情似水,有时她又看到矛盾游移。她敏锐地感觉到少华的心境——他恐怕真的要放弃她了。 自从辞职以来,她很少出门。在家里的时间太久,偶尔上街,她常会感到茫然失措。走在马路上,她会忘了躲避行人和车辆,而这在过去几乎是她的本能。在商场里选购东西,她曾经忘记钱包放在哪里。收银员将购物小票递在她的手上,她才手忙脚乱地翻找起来。每当这个时候,她就感到非常难堪和难过。她知道和社会脱节,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可是站在人潮涌动的街头,她害怕看那一张张的面孔,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世界,只有她毫无方向,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会怎样。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觉醒来,李少华会和她的父母一样,再也不会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将永远地失去他们。 黄昏时分,文轩在厨房里忙碌。她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有些奇怪,他怎么在这个时间回家,这本是他最忙的时候。回过头来,看到少华站在她的身后,手里拿着她的外套。 “你这是怎么啦?” “我想出去吃饭。”他将外套披在她的肩上。 “我都快做好了……等一下好吗?我换件衣服。”她迟疑了一下,他的神情有些怪异,揽住她细细的腰,不由分说,向门外走去。 他载着她行驶在公路上,这是出城的路。文轩一直都没有说话,他的右手也一直握住她的左手。车子在一片高层住宅区停下来,这里的环境优美,人烟稀少,是典型的富人区,少华拉着她走进一套住宅里。他关上房门,将门卡装进她的口袋。刚才上楼时,他将文轩介绍给门卫,只是简单地说:“这就是陈小姐”。文轩有些吃惊,不懂他的意思。 少华松开领带,表情轻松起来。看见文轩怔怔地望着他,不由得笑了。 “来,参观一下。”他拉着文轩的手,带着她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巡视,像个售楼先生一般热心地介绍着家具的用途。她呆呆地跟随他走进厨房,他将她按在一张椅子上。 “我订好餐了,马上就会到。饿不饿?” “这是你家吗?”她问,有些忐忑不安。世界上没有她这么笨的情妇,她从来没有打听过他的财产情况。 少华笑了,没有回答。他捉住她的肩膀,双手慢慢下滑,然后蹲在她的面前,又重新握住她的手。她的个子娇小,他蹲下来才能与她平视。 “这是你的家。”他将她的手捧起,含住她右手的中指,吸吮着,像个婴儿。文轩的手指很敏感。 “可是,我不要……”她全身都在微微颤栗。 “嘘……”少华把她的手搭在自己的肩上,环住她的腰,微一用力,将她带下椅子,她跌入他的怀中。厨房的地板干净得没有一粒尘土,文轩把背靠在椅子上,能看见他们的影子在对面的金属台面上幌动。 清晨,文轩在小鸟的叫声中醒来。这是活的小鸟,她的窗外是一片草地。在文轩出生的家里,她只能在人造的鸟叫声中醒来。只有在公园里,她才能看到大片的绿色。李少华刚刚离去,她已经不记得他有多久没在她的身边过夜了。文轩懒懒地下了床,透过宽大的落地窗,望着灰蒙蒙的天,好一会,她回过身来环顾着这间豪华的卧室。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她像站在旅馆的房间里。她打开卧室的衣橱,里面满满地挂着各式各样的衣服,都是她喜欢的清淡的颜色。李少华很细心,他甚至准备好了内衣和家居服。文轩砰地一声关上橱门,她不想看到这些东西,它们只能让她更刺心。 昨晚李少华只对她提了一个要求,他不许文轩单独出门,尽管他说得很婉转,可是仍旧刺伤了她。她马上想到金屋藏娇这个词,她哪里又能比得上阿娇的地位和身份。在这之前,他们一直在她的家里见面,文轩有时用幻想他们是正常的夫妻来哄骗自己。而现在,她连这个幻想的平台都没有了。 文轩已经有两周足不出户了。她躲在这所房子里,一个人的时候,站在窗前静静地望着窗外的景色。景色很美,空气很新鲜。 李少华努力睁开酸涩的眼睛,扭过头来看着身旁熟着的文轩。昨晚少华睡得不安稳,文轩又做了噩梦,好几次从梦中哭泣着醒来,然后又在他安慰的抚摸着中睡去。他将她汗湿的头发理顺,怔怔地望着她。 汪子莹是海洋集团唯一的继承人,今年刚满十八岁,还没有学会经营,根本驾驭不了这家大型公司。汪小姐的父亲早已去世,她是由祖父母抚养成人的。李少华是汪小姐的祖父看中的人选,他渐渐老去,唯一的继承人又是个女孩子,他迫切地需要一个能掌管自己的公司并且发扬光大的人。老头子和少华的父亲是老相识,早已看中了少华的经营能力和冷静理性,他是个天生的管理者,缺乏的只是经验而已。更重要的是,李少华正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如果没有外援,他很难撑过这一关。这种情况下两家联姻,李少华一辈子都得臣伏在自己的手中。 老头子一方面积极和李少华谈判,背地里又鼓动少华的对头继续施加压力。协定的结果是他们两个终身不能离婚,大宗财产的使用也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换句话说,汪子莹一辈子都要拴在李少华的身上,他实际上成了汪家的免费经理。眼看着事情就要成功,李少华即将在条件苛刻的婚约书上签字,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却传出了他与人同居的消息。这个消息对于汪小姐来说无疑是一声闷雷。 汪小姐从小就被训练做一位名门淑女,但也是正常的血肉女人。她很早就得知了爷爷想招李少华做孙女婿的计划,不由得心中窃喜。汪子莹很小就认识李少华,尽管他足足比自己大了十二岁,但少华在商界是年轻有力的人物,是理想的丈夫人选。所以她极力怂恿爷爷尽快实施。虽然订婚前两人只正式见过一次面,而他又是那么礼貌得让人憎恨,她仍然早已将少华当作自己的丈夫一样看待。可是,他怎能如此无视她的存在,在与她订婚后还公然与人同居,对方还曾经是他公司的职员。听到这个消息,汪小姐气得俏脸发青。爷爷在回答她对这件事的质问时,那么轻描淡写,仿佛想让她相信这只是一件小事情,根本不用她来操心。事实上,他深信李少华不会愚蠢得为了一个女人破坏掉自己的大好前程。同为男人,老头子甚至非常理解他,自己的孙女不过是个大孩子,还吸引不了李少华这样的成熟男人。 从小到大,汪子莹从来没有为一件事情困扰过,爷爷为她铺平了所有的道路。可是这件事情不同。李少华是那么的难以驾驭,你永远搞不清楚他到底对女人持什么样的态度。可是李少华并不是那种风流的男人,这一点汪子莹本能地确定。他这种人一旦爱上一个人,会为她不顾一切的。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件事情绝对不像爷爷想得那么简单。李少华非常清楚他的处境,却仍然毫无顾忌,他这样做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是他天性风流,不把它当回事;要么就是他真心爱上了这个女人,不舍得离开她。如果是前者,事情倒好办了。如果是后一个原因了,这才可怕。她是女人,她绝对不能容忍丈夫对自己的轻视。汪小姐开始行动了。她派人跟踪李少华,摸清他的行动规律。 李少华已感觉到文轩所面临的危险,他必须将她纳入自己的保护范围。在这里,没有人能够擅自进入伤害她。他相信汪家还不会做出过分的事情,虽然他现在的行为对他们来说是个羞辱,但他们是彼此利用的关系,谈判的时候他已明确的告诉汪老头,他在婚后仍然有交女朋友的权利,汪家没有对此表示异议。少华清楚,与他相比,他们更需要他。但他不能向文轩解释,虽然明知她对自己的举动感觉不安,因为他的解释反而更能伤害她。 此刻,李少华隐隐感到一丝不安,这是对未来不能确定的不安。他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近期内他必须和汪子莹结婚,汪家已经催促过好几次。李少华本想尽快利用订婚的影响力扭转公司的负面信息,他已找到更好的投资方向,只要银行肯贷款给他,就可以大赚一笔,那时是否继续履行婚约的主动权就在他的手上了,所以他才一再拖延结婚的时间。虽然这个想法有些卑鄙,但双方既是互相利用的关系,他可以不必有任何愧疚。他根本不喜欢这个汪子莹,即使她能带给自己很大的经济利益,而两个人一旦结婚,他就再也甩不开她了。更重要的是,他越来越放不开文轩,他很清楚,不管自己和谁结婚,文轩是不会永远做他的地下情人的,总有一天会离开他。她现在能够这样做,是因为她对自己的感情胜过了她的家庭教育和善良的本质,但她不会允许自己长久地处在这个尴尬的地位。文轩现在如此痛苦,就是因为每天都挣扎在矛盾之中,一方面是道德伦理,一方面又是她难以割舍的感情,它们像两只巨手一样狂暴地蹂躏着她的心灵,日夜折磨着她。看着她伤心,少华实在心疼。不能合法地拥有她,只有放手一途。可是他只有看着她,才能感觉安心;只有在她的身边,他才可以真正做到不争,不想。他舍不得放她走。 汪老头子实在厉害,他早已看穿了李少华的居心,通过各种手段逼着他尽快结婚。李少华正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在利益和感情之间犹豫不定。他现在害怕看到文轩,可是也比任何时候都更渴望时刻看到她。 第六章 清脆的电话铃声将李少华的沉思打断,他今天必须去公司处理一件紧急的事情。少华动作很轻地下床盥洗,等他回到床前时,文轩已醒来,正怔怔地发呆。这些日子睡眠不好,加上心理负担过重吃不下饭,她的面容有些憔悴,好像刚刚生过一场病。少华替她盖好被子,轻轻啄了一下她的额头。  “吵醒你了?” 文轩全身乏力,浑身都不舒服。她真不希望少华离开,但是她不能纠缠不清,让他讨厌自己。 “你去上班吧。”她的声音软软的,让少华有些担心,他不愿意让她想起昨晚的噩梦。他盯着她的眼睛,他的眼神那么犀利,文轩不敢和他对视,她只好挤出一个很勉强的笑容。少华的心一下抽紧,他不要她应付自己。他毫无预警地低下头,吻住她的嘴唇,狂野地吸吮着,翻搅着她的呼吸。 昨晚,文轩做了一个晚上的噩梦。梦见李少华离开了自己,无论她如何流泪祈求,他都无视,绝然地离去。梦见他和汪子莹在礼堂里举行婚礼,汪子莹穿着白色的婚纱,漂亮得像电影明星。而她自己站在礼堂外面,披头散发,手里拿着一把长长的水果刀,被门卫拦在门外,所有熟悉她的人都围在她的周围,指指点点,他们的议论传进她的耳朵里,全都是“第三者”、“贱人”、“破坏人家的家庭”、“痴心妄想”之类的话语,声音越来越大,像有一台电锯在她的耳边割烈。这些声音如影随形,她无处躲藏。她挥舞着手里的刀子,但刀刀都割在自己的身上,鲜血四溅,她浑身是伤,却总也死不了…… 此时,文轩还被昨晚的梦困扰着,明知是梦,却怎么也摆脱不了它的阴影。她需要少华,需要他的体温,需要他的热情。她伸出手臂环住少华的脖子,将他拉向自己,热烈地反应着他。他们相识以来,文轩从未表现得如此热情,她的热情让彼此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感。少华离去时,文轩早已再次进入沉沉的梦乡。 晚上,少华没能回家。他打电话回来,叮嘱了文轩几句话。文轩放下电话,坐在床上呆呆地望着窗外的月亮。她下午才醒,根本毫无睡意,况且她也不想一个人睡在床上,她怕再做噩梦。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房间更加大得吓人。她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月光如水,温柔地撒在大地上。微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空气里充满了花草的香味。文轩站在草坪中央,闭着双眼,鼻翼轻轻扇动,她喜欢闻这个味道。 汪子莹坐在车子里注视着文轩。她的相貌平常,只能算是清秀耐看,身材还算不错,可惜衣服式样太过保守。因为头脑简单,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显得小一些。汪子莹迅速做着判断,得出的结论是——无论是相貌、身材、年龄还是智慧,她都无法与自己相提并论,再加上自己高高在上的家世,她们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对手。 汪子莹美丽的唇角绽出一丝冷笑,她让司机将车灯打亮,打开了车门,慢慢走下车来。 一只飞虫撞在文轩的脸上,然后又一只,破坏了文轩的好梦,她睁开了眼睛。她被一束强烈的灯光照亮,像舞台上的聚光灯一样,她突然成了焦点。她回过身来,强光刺得她眯起了眼睛,什么也看不清。灯灭了,她找回了视力,怔怔地望着汪子莹款款走下车来。 平心而论,汪子莹很美,她的个子很高,大概有一米七,五官几乎没有什么缺点,尤其是她的皮肤,像优质瓷器一样光洁白皙,嫩得能掐出水来,仪态优雅,衣着得体,看上去不像刚成年的女孩子,已经是个贵妇人了。但是,可能是因为太想长大,刻意注重仪表,她给人的感觉不真实,仿佛站在你面前的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完美无暇的蜡像。 几乎是直觉,文轩已经知道站在她面前的美女是谁,她羞愧得无地自容,不知该如何是好。 望着不知所措的文轩,汪子莹胜利的微笑。她将文轩带进车子,飞驰而去。她耐心地等待终于有了结果,李少华把陈文轩宝贝得什么似的,还不是逃不出她的手心去。车子将文轩带到一所别墅门前,这是一所湖畔别墅,华利得像是梦境一般。汪子莹牵着文轩的手,亲热得像好朋友,谁能猜得到她们是情敌。她牵着文轩一个房间挨着一个房间巡视,一直不停地说,用她文雅得体的上等人嗓音诉说着,仿佛每一件东西都是她亲自精挑细选,她对这个家是多么重视。她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她想给文轩制造巨大的心理压力。 汪子莹的城府早已被训练得深得可怕,她小小年纪,已周身是刀,区区陈文轩根本不是她的对手。这一仗,文轩必定会输。 汪子莹是个天生的战略家,深知“知己知彼”的重要性。她研究了所有能搜集到的材料,知道文轩天性质朴,制定出一整套降敌方案。她要先用软弱做矛,攻向文轩善良的盾。文轩这种傻女人,最吃这一套。她没有攻击性,会自动选择退出。搞得好还会像茶花女一样悄悄遛走。汪子莹根本不想和李少华发生正面冲突,她甚至想让李少华相信她对他的不检点毫不知情。这是上策。如果不见效,她才会选择恶毒的方法。但汪子莹不愿意做没水准的事情,她不想把事情搞得血腥,她最见不得血。 此时,文轩早已上当,她哪会顾得上思考以汪子莹一个大小姐的身份会愿意亲自做这些劳作,弄粗糙她细嫩的小手。她已被汪子莹看似无辜的面孔骗倒。她硬拉着文轩进到主卧室,她细致的身体深深陷进铺着高级床垫的大床里。汪子莹成功的将一丝哀愁放进她美丽的眼睛,她抬起脸来凄婉地望着文轩。 “我从小就认识他,他就是我的白马王子。你知道吗?他一直都很喜欢我,处处护着我,让着我。他还不准我交男朋友!他说我长大了就会娶我!”汪子莹的眼泪顺利地流了下来,“可是他突然之间变了,变得我都不认识他了!”她突然用小手猛拍床垫,“这是为了什么?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现在不理我?陈小姐,你告诉我!”她的身子直竖起来,死死地盯住文轩的眼睛,紧紧地抓住她冰凉的手。 “不是你的错!不是……”文轩被汪子莹的演技迷倒。她猛烈的摇头,强烈地憎恨着自己,这个小女孩也深爱着少华,自己让她如此痛苦;同时她想要挣脱汪子莹的掌控,她的手是那么热,像火一样烧灼着文轩的心。 “陈小姐,求你放过他吧!我爷爷已经知道了你的事,他很生气,他已经说不肯再帮少华的忙,他的公司会垮掉的!” “不,不要……”文轩整个人呆住了,她深知李少华对事业的执着,而她今天才知道李少华面临的困境,现在她已完全理解了他这些天的矛盾游移。 “你一定要帮他,你一定要帮他!”文轩像留声机一样重复着这句话,她的脑子乱成一团。 “我马上就离开,永远不会再回来。你放心,我一定能够做到,我不会再出现在你们的生活里。”她顿悟,只要她离开少华,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她深深自责,她让这么多人痛苦。 “你以为只要你离开,我就会帮他?”汪子莹突然之间耐不住性子,放弃了原来的计划。她的声音像是有电脑控制一样,变得尖刻起来。她实在看不过去文轩的良善,还没等自己的计划实施到一半,她就自动把头钻进绳套。她怎么能对李少华这样毫无保留的献出她的爱,简单得不像是现代正常人。 文轩傻傻地望着她,不明白她的意思。 “你这个傻瓜!”汪子莹的坏脾气开始爆发,她选择的用词尖利如针。“你是什么东西?你有什么资格来和我争?你以为李少华真的会爱上你这个蠢女人?”汪子莹愤怒了,李少华凭什么可以拥有这样深爱他的女人。 “愚蠢!弱智!白痴!”看着仍不知反抗的文轩,汪子莹气愤得张口结舌,真是服了她了,恨不得打她一巴掌。 “只要我一句话,李少华立刻就会把你一脚踢开!你竟然以为你能主宰一切?就凭你?” 汪子莹不要看到这样的文轩,按照她的计划,下一步应该是由她来打发走这个贱人,她要用金钱、用自尊心来污辱她。本该由她提出的要求,这个蠢女人那么轻易地自动提了出来。主动权完全不在自己手中。而最让汪子莹感觉生气的是,除了污辱性的语言,她现在竟然找不到其他的办法来打击面前这个看似柔弱的笨蛋。这违反了她一贯的原则,她是名门淑女,优雅,高贵,有礼貌,她本不屑用这种语言。这种胜利来得太过平淡,没有给她带来一点快感,反而让她有一种强烈的挫败感。仿佛败下阵来的人是她,而不是陈文轩。 文轩的眼睛晶亮,忘了流泪,傻傻地望着汪子莹,脑子还跟不上她变脸的速度。好一会,她慢慢地说:“你要我怎样?” 汪子莹语塞,她该要求她什么?她还能要求她什么? “他爱你吗?”文轩问她。 “我会让他爱上我!我有的是资本。”汪子莹无情地打击着文轩,说这话的时候,她全身上下无处不散发着浓烈的优越感。 文轩无语,不错,她又能拿什么来跟汪子莹比较。如果她是男人,也会选择汪子莹的。 “你爱他吗?”她突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问得太突然,汪子莹竟然不知该如何作答。半晌,她将下巴高高扬起:“我从来没有爱过他!” “可是,你刚才……” “我是骗你的!傻瓜!我为什么要爱他?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公司经理而已。” 文轩静静地望着她,难以置信她怎能前后判若两人,一下单纯得像个小女孩,一下又恶毒得像个老巫婆。 “很多年以前,第一次在杂志上看到他的照片,我就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他。所有的人都说他是花花公子,说他换女朋友像换衣服,可我控制不住地喜欢他。后来,我进到他的公司里,只是为了能时时刻刻跟他在一起,其实整整五年,他连正眼都没有看过我。”文轩突然笑了一下,笑容很快凝固在她沉思的眼眸里。那一刻,她美丽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她抬起头来望着窗外,湖水泛着月光,像鱼鳞般一波一波,轻轻拍着湖岸。好一会儿,她从回忆中惊醒,低下头望着自己的手。 文轩说话的时候,语音平淡,仿佛在叙述别人的事情。她始终没有看过汪子莹,而汪子莹也始终没有开口。 “我知道我们不可能的,从一开始他就告诉我不会跟我结婚。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我,或许他也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谁。所以,汪小姐,如果你们能在一起,请你真心待他,像个好妻子一样地爱他。他也一定会好好地待你。……我保证,从今往后,我永远不会打搅你们。”她抬起头望着汪子莹,眼神单纯而平静。 两个人沉默地对峙,汪子莹突然别过脸,她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虚弱。尽管她看上去仍那么盛气凌人,只是在内心深处,她清楚自己彻底地输掉了,面前这个一无所有的女人,早已真正抓住了李少华的心。现在她明白为什么李少华一直犹豫不决,有这样一个深爱自己的女人,任谁都会犹豫不决。良久,她缓缓开口: “不要以为你这样做就可以让他感谢你!他根本不会记得你,你离开了,他马上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女人,你这一辈子休想真正得到他。”看着文轩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汪子莹心中终于升起一股胜利的快感。 文轩回到家时天已蒙蒙亮。她像患了重感冒般全身疼痛,跌坐在床前的地毯上,如同一头受伤的动物,将身子蜷成一团。她脑子嗡嗡作响,用手使劲按住太阳穴,能清楚地感觉到那里突突直跳。好像血管随时迸开。 黄昏时分,李少华拖着疲惫的脚步走进家门。今天一整天,他应付了一拨又一拨人,一会是索债人,一会是放债人。他清楚这是海洋在逼自己做决定。李少华权衡利弊,终于决定了结婚的日期。 他望着文轩,以为她睡着了。她斜靠在床前,眉头深促,双目紧闭,像是担心睁开眼会看见什么似的。他在她身前蹲了下来,想要抱她到床上去。文轩突然睁开眼睛,双目炯炯有神。李少华怔住了。第一次,他们感觉到两个人相对无言时的尴尬。好一会,李少华轻轻吁了一口气。 “下个月第一个星期天是我的结婚的日子。”他知道自己很残忍。令他意外的是,文轩没有表现出十分悲痛的神情,她似乎早已知道了这个消息。可是她的平静反而让他更难受。 文轩以为自己不会再伤心,但听到这个消息时,她的心仍然痛得紧缩,他的声音像刀一样割烈她的心。 “要离开我吗?”他盯着她的脸问。 文轩无语,他仍然期待着。良久,他抬起头来,不再看她。 “这所房子的产权已经过户给你。如果你不想留在此地,我会安排送你出国,哪里都行。”他顿了顿,“今后我仍然会一直负担你的生活……”他明知她要不是这些,但除了这些他又能给她什么。 她还是无语。他绝望了,站了起来,向门外走去。 望着他离去的身影,文轩的眼泪终于模糊了视线,她猛然站了起来,蜷了太久的四肢有些麻木,她跌跌撞撞奔了过去,从背后抱住他的腰。 “不,别离开我,求你,别离开我。”她痛哭出声。 长久以来,她早已将李少华当作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忍痛割爱”割的只是一件人或物,她要割的却是自己的身体,一刀下去,血肉模糊,疼痛难忍。她面对汪子莹时,离去的决心坚定而执着,现在被他的背影轻轻击破。 少华的脸色变得铁青。在今天之前,在他的感情和理性的博斗当中,感情一直占着上风。直到今天,理性最终成了最后的赢家。这场战斗真的让他好辛苦,可是刚才她的哭泣差一点又淹死了这个好不容易才下定了决心。此时,李少华痛恨自己,他怎能如此软弱。他紧紧抓住文轩的手,硬生生将它扳离自己的身体。他回过身来,目光凶狠,双手仍然死死抓住她冰凉的手。 文轩不认得这样的李少华,她用企求的目光望着他,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李少华始终不开口,他在强迫自己无视她的软弱。 “你爱过我吗?”文轩怯怯地问他,这是她第一次问他久已在她心头盘旋的问题。 “我不是动物,我不会和不喜欢的女人上床。”他恶狠狠地说,却没有正面回答这个他从来不敢面对的问题。 “你可以喜欢一只猫,一只狗,你可以爱一个杯子,一个瓶子吗?”她追问。 李少华注视着她热切的眼神,他知道她想要确定什么,可是这是他自己也不愿确定的事情。 “你爱我吗?”他问,文轩噙着泪点头,“我对公司的感情和你对我的感情是一样的,你懂吗?”他不等文轩表示什么,事实上他也没有勇气等她表示什么,因为他明知道这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两件事。 “你知道我父亲为了公司付出了多少心血吗?我自己又为这家公司付出了多少吗?我绝不能眼睁睁看着它在我手里垮掉!”说这话时,他的眼睛发红,可是语气仍然那么凶狠,仿佛他要说服的并不是她,只是他自己而已。 文轩的眼泪滑落,一发不可收拾。她的幻想被他无情的击破,他连一点点希望的余地都不留下。她轻轻的摇头,一滴眼泪滴在他的手臂上,他分明听到“啪”的一声,他的心像被火烫了一下。他不能回头。 “我知道你很好,但你不适合我,你懂吗?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像你想象的那样。如果你想要我,就只能是要这样的我。我还是什么都不能给你。”他看见文轩的眼睛里闪过的屈辱,知道她已下定决心。他叹了一口气,他不可能再继续拥有她了,他已永远地失去了她。 “你难道可以和一个你并不喜欢的女人一起生活吗?”她吃惊地望着他,她还是不懂。 “我需要的不是妻子,我要的只是她代表的东西而已!你知道吗?”他开始不耐烦,她怎么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刺激他的心底最柔软的那一块东西。 “是钱吗?” “……是的,是钱。”李少华残忍地打击她,只有这样他才能彻底摆脱她。 文轩说不出话。此时她那么迫切地希望拥有一份庞大的财产,她可以把钱像废纸一样丢在那个趾高气扬的汪子莹面前,她也可以把钱都堆在李少华的脚下,只要可以把他留下来。 然而她终究留不住他。 第七章 李少华回到公司,他不能呆在那所房子里,继续看见她,只能让他更痛苦。他已经两夜没有合眼了,先是永远也处理不完的公事,又是挥也挥不去她哀怨的眼睛。最让他愤怒的是,汪子莹就跑到他的公司大闹一场。明确要求他放弃文轩,她说:“别人我都不会在意,除了她。”  李少华盯着面前这个女人,双手成拳。难道自己就要一辈子和这个蠢女人绑在一起吗?他把自己贩卖给她到底值不值得?难道他真得只有这么一个烂办法了吗? 汪子莹伪装的好涵养,今天终于破功。她思索了一夜,本来已经准备放弃李少华了,她不想要一个心里爱着别人的丈夫,可是他又是她能找到的最好的人选,她不能轻易放手。汪子莹毕竟是个孩子,她不知道有时候愚蠢是最好的武器。 刚巧这个时候,秘书将一张纸条送到他的面前。李少华派人在暗中关注着文轩,尽管他对大厦的保安措施很放心,但又害怕她在这个非常时期独自离开家时碰上麻烦。那张纸条上面记载着文轩和汪小姐见面的时间,他明白为什么她会那么平静的接受他要结婚的消息。 一股怒气迅速升上李少华的心头,那是种自己的私人领地被侵略的愤怒。他甚至想象得出来她受辱的场景,她哪里有反抗的能力。 “你和她说了什么?”他冷冰冰地问。 “什么?噢,她提出来要一笔钱,不然她会纠缠不清……” “还有什么?”他的语气还是那么冷淡,让人捉摸不透。 “我告诉她,我很爱你。我求她,只要她肯离开,要什么我都会给她。”汪子莹迅速思索着,她已预感到不妙。 “你很爱我吗?你很需要我吧!”李少华嘲笑她。 “少华,我真的很爱你,我……” “我原来一直都以为你只是个孩子,还没有学会骗人。”他打断她的话,同时上下打量着汪子莹。 汪小莹语塞,她气得呼吸都急促了。“你这个混蛋!别忘了,没有我,你拿什么挽救你的公司?……”她终于哭了出来,“我有哪点比不上那个傻女人!……”可是她没有勇气再说下去,李少华的目光突然像会杀人一样锐利。 “汪小姐,我提醒你,我和你爷爷的合约里明确规定我有交女朋友的权利,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而你竟然去找我女朋友的麻烦,你已经违反了合约。”说这些话时,李少华出奇的平静,这是暴风雨前的平静,也是他终于下决心解除心桎的平静。那一瞬间,他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也许这是个会影响他一生的决定,他想。 汪子莹没有听懂他的话,睁大慌乱的眼睛望着他,她被李少华的平静震慑住了。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她问。 李少华笑了笑,“你破坏了这个合同。” 汪子莹仍然不懂。 李少华抄起电话,接通助理秘书的专线:“小徐,麻烦你通知海洋的汪老先生,”他放缓语速,一字一字地说:“我决定取消婚约,至于原因,请他自己问他的宝贝孙女。不过你请他放心,我会给外界一个让他满意的答复的。” 他放下电话,望着汪子莹。汪小姐的样子仿佛还没有从惊讶中缓过劲来,她的嘴微微张开,难以置信地摇着头。他站了起来,仍旧很有礼貌地轻轻推着汪子莹的背,将她带到门口。打开房门时,他俯在她的耳边:“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 李少华迫不急待想要回到文轩的身边告诉她这个消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没有使用电话,也许是他更希望看见她喜悦的表情。但是他知道迎接自己的将是一场恶战,他能做的是留在公司处理一批紧急的文件,他必须做好准备。等李少华回到文轩的家时已是深夜,他先是回了他替她买的房子里,没有找到文轩。房子干净得不像有人住过,所有的东西都留在了原处。他连忙下楼,开车往城里赶。不出所料,文轩正睡在自家的床上。看样子睡得很熟,他开门进来也没有惊醒。 李少华没有打搅文轩,他知道她很虚弱,她需要充足的睡眠。这几天,因为工作太忙,他自己一天只能睡两三个钟头,而且也总是突然惊醒,醒来时眼前就是她哀怨、绝望的眼神。今天,他终于做出了这个对于他来说是多么重大的决定,他总算可以安心地睡在她的床上。李少华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过睡眠,他打了个呵欠,在她的身边躺下来,将文轩柔软的身体搂进怀里,很快就进入了沉沉梦乡。 文轩的头痛得像要烈开,她听见李少华进门,知道他睡在身边,却没有力气睁开眼睛。一股怒气升上她的心头,她不懂他为什么又回来,他明明已经和自己分手,可是又像什么也不曾发生似的来到她的家。他们都用金钱来污辱她,先是他的未婚妻,又是他。文轩的道德观念告诉她,没有钱不是缺陷,但是为什么她现在觉得没有钱是多么可耻的一件事。 文轩挣扎着下了床,她蹭进卫生间,将门关死。她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看着镜中自己灰白的面孔,突然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委屈。眼泪夺眶而出,她非常非常想念妈妈,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想念过她,甚至超过在妈妈刚刚去世时。文轩跌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失声痛哭,哭得肝肠寸断。父亲在世时曾经开玩笑,说文轩生在冬天,所以性格天生有些忧郁。她是独女,出生时父母都已中年,他们希望女儿能够快快乐乐地度过一生。但不幸的是,文轩爱上了一个永远也得不到的人,所以她不快乐。 此刻,文轩觉得她的人生就是一出悲剧。她绝望的爱情所给予她的痛苦和屈辱,和病魔一起加诸到身体上折磨着她。文轩感觉自己要崩溃了,她再也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 文轩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一种从未有过的焦躁和狂暴控制了她。武侠小说中有“移神大法”的童话,而她此刻就如同被灌注了并不属于她的别人灵魂的一具躯体。她知道她不应该有这样可怕的念头,但是控制不住自己。人性中最原始的贪婪,她对感情的贪婪——自己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此时清清楚楚在她的脑海中显现了出来,像海平面上初升的太阳,腾空而起,势不可挡。 她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她不顾一切把他留在身边,也不要他的生命。 文轩的头疼得厉害,神经一根一根地跳动着,她已经被这种头疼折磨了两天。两天来她不能吃,不能睡,闭上眼,眼前跳动着鲜红的火焰,一闪一闪,忽远忽近,如同鬼火。她双手抱住头,摇摇晃晃地走出卫生间。凌晨的这个时候,厨房里一盏小小的日光灯也让文轩感觉不适,她冲进去,想要将灯关掉。矮矮的门槛将她拌倒在餐桌上,她将餐桌撞歪,桌上那只青花的瓷瓶滑到地上,摔碎了。那是妈妈最爱的花瓶,她将它摔碎了。瓶子里原本翠绿旺盛的绿萝早已枯黄,离开了清水的培植,它怎能在这个世界上存活。如同她的生命,离开了她的爱情的滋润,她的生命还有什么价值。 文轩竟然笑了。她跪在地上,她的眼前躺着一块如刀的瓷片,她将它捡起,紧紧握住,碎刃割破了她柔嫩的皮肤,她看着自己的血一滴一滴流下来,汇成一条长长的泪河。她扶着墙,艰难地站了起来,一步一步走进小小的卧室。那张床上躺着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这些年来,她的亲人一个一个离开她,她只能被动地,眼睁睁任他们离去,而今天,这一个,她也要亲眼看着他离去,和她一起离开这个肮脏的世界。 文轩静静跪在他的身边,呆呆地望着他的睡颜。看着他熟睡时像个不懂事的婴孩般毫不设防的面孔,看着他紧紧抱住她的枕头的胳膊,文轩开始颤抖起来。这是她用生命去爱恋的男人,她几乎将自己所有的、珍贵的第一次都交付给了他。她的初恋,她的初吻还有她的初夜。她在他的身上倾注了太多感情,可是昨夜,他像个冷血的法官,无情地,一点点击碎她最后一线希望。他那时那样威严,像是从瓶子里升出来的魔鬼,高高在上,一格一格将她碾压在脚下。而此刻,他看上去那么单薄,脆弱,她轻易就能将他击倒。只要舞动这一只破碎的瓷片,只要一下,就可以将她的爱情,还有她的最后一个亲人永远桎固在她的身边。像游泳时身体周围的水,无论怎样挥动手臂,踢动双腿,这些水都会和自己相随相伴,永不分离。 文轩慢慢将手臂举起,用尽所有的力气,刺了下去。她是太阳下饥渴的禾苗,她是被世俗的双手捏住喉咙,快要窒息的囚徒。谁都没有权力责怪她,谁都可以原谅她,她只是在悍卫自己,悍卫她苍白的、脆弱的、可怜的爱情。 李少华被尖锐的疼痛击醒,健壮的身体迅速做着本能的反应,他用双手将扎在他小腹上的利器牢牢握住,那么轻易地就将它的去势阻挡。他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赢弱的凶手。她的脸色苍白得像个死人,盯着汩汩涌出的鲜血,面无表情。李少华猛地将瓷片拨出,红色的血如同喷泉,溅在雪白的床单上,溅在她的眼睛上。文轩呆滞的眼眸终于有了反应,她渐渐清醒,像个犯错的孩子般惊慌失措,竟然用手捧起涌出的血液,想将它们倒回他的身体。她的手如酒鬼一样不受大脑控制地颤抖着,血很快撒了出去,她只得把手捂在那个伤口上。李少华倒不感觉疼痛了,他一把就将文轩的手推开,用得力太大,竟将她的身体也一并推下床去。 “滚开!”他怒吼。他不要看到这样的她。每一个人都在逼迫他,逼得他喘不过气来,而她现在竟然用这种方式来逼迫他。李少华不由得冷笑出声,这个昨天还宣称视他如生命的女人,今天竟然就要结束他的生命。李少华每一用力,血就会多汹涌一些。他用手捂住伤口,挣扎着离开床铺,然而被床单绊住双腿,他跌倒在地。 文轩忘了哭泣,只是睁大了眼睛,看着他的意识一点点随着他的血液一起渐渐流失。她伸出手去轻轻触摸着他的手,感觉到他的生命也正在她的指间一点一滴的流逝。 她突然蹦了起来,冲到了电话机前。 第八章 文轩不知道她在手术室外等了多久,不知道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如何惊异地看她。她的伤口虽然已经凝固,但浑身是血,衣衫不整,她用胳膊紧紧环住自己的身体。坐在凳子上,她的身体前倾,双膝紧闭,始终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地面,一动不动。值班的护士看到文轩受了伤,走过来为她检查,轻轻扶住她的肩膀。她像触电一样迅速躲开,眼神却没有离开过那块地板,任凭护士用酒精擦拭她的脸庞和受伤的手。  丁约翰赶到医院时,少华仍然昏迷,不过已经脱离危险。他注意到病房外站着一个苍白瘦弱的女孩,她像个没有生命的布娃娃,眼睛直直地盯着房门,那扇门开关时交错的门缝间露出一角病床,其实并看不到少华的身体,但她似乎只要求看到一点属于李少华的东西就已经心满意足,哪怕只是一张床。 丁约翰的直觉告诉他,这就是那个和少华同居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个女孩子充满了同情,虽然可能就是她差一点杀死少华。他走到文轩的身边,牵着她的手走到走廊的那一头,他担心过一会汪子莹赶到时会看到她。文轩仍然毫无意识,她只是被动地抬起头来望着这个老人,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她离开,或许是因为她没有资格留下来。小时候外出时爸爸总是牵着她的手,今天她又变成一个小孩子,被人牵着手走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 丁约翰问了文轩几个问题,她却始终不开口,只是怔怔地望着他。他只好问值班的护士,才搞清楚她的住址。丁约翰想了想,她现在那个样子,就是让她逃,她也不会逃。而且现在还不能确定她就是凶手,何况他并不想让警察介入,一切只好等少华醒过来再做决定。他派司机将文轩送回了家。 生活了二十八年的房间,第一次让文轩感觉到陌生。在这里,她送走了生养她的父母;在这里,她迎来了她挚爱的情人;在这里,她曾经享受过最幸福的生活;在这里,她曾经忍受过最无情的鞭策。还是在这里,她亲手谋杀了她的爱情。文轩低下头来,望着摊开的双手,她的动作太大,伤口又渗出血来,一丝丝污染了雪白的纱布。她的面前是一张凌乱的床,那上面的血已经干涸,却仍然明晃晃刺着她的眼。一直以来,她都认为她的爱情是纯洁的,因而是美丽的。但是这斑斑血迹却控诉着她的丑陋,什么时候自己变得如此贪心,也许她生来就是贪心的人。可是,她现在疲惫得连伤心的力气都没有,倒在床上,她睡着了。 自从父母去世之后,文轩很少能睡得踏实。尤其是和少华相识以来,她几乎每一天都在等待中渡过,也很少能有单纯的睡眠。她总是处在似睡非睡之间,也许睡着了,因为有梦的参与,可是任何一个轻微的声音都可以轻易地将她唤醒。而这一觉,她却睡得充实而圆满,连梦都没有一个。 也许这就是人类的本能,当你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就将这个难题留给梦。 文轩在黎明时,被一阵强烈的心跳惊醒。文轩敏锐地感觉到,正有一颗稚嫩的心脏在她的身体中跃动,她坐起身来,轻轻抚摸着平坦的小腹,这些天来所有的不适突然都有了解释——她怀孕了。那一瞬间,眼泪夺眶而出,她终于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 文轩从来没有这么决然地做过一件事情。她跳下床来,迅速将房间整理干净,将作案的凶器丢进了垃圾桶,熨洗了所有的布质品。然后,冲进卫生间,洗了一个平生最快的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收拾好简单的行李。她找到最近的一家中介公司,第三天,卖掉了她的家。 她逃走了。 人生由许多偶然组成。李少华躺在病床上,脑海中突然冒出了这句话。昏迷了两天之后,他活了回来。这48个小时对于他来说是一个空白,就像做了一场梦。他的伤口深而宽阔,现在被精密地缝合起来。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察看他的伤口,并不是因为疼痛,他只是想确定这件事,确定那不是他的一场梦。他非常仔细地研究着这道伤口,文轩的手劲并不大,但显然这一下她尽了全力。他闭上眼,那可怕的一幕越来越清晰。她披散着头发,面无表情,眼睛闪闪发亮,举着一件他至今也搞不清楚究竟是什么的东西,要用它断送他的生命。他根本已不认识她,这是那个温柔体贴、安静善良的小女人吗?汪子莹,还有他自己,用无情的“刀子”一点点肢解她的时候,她的眼神里也不曾有过那样的疯狂。少华现在感觉到疼痛了,疼得不仅仅是他的身体,他被伤得彻彻底底,伤得体无完肤。就在他下决心为了她抛却所有的前夜,她挥刀杀死了自己。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这才是人生的“喜剧”。 李少华在三个月后就重新回到公司,他的伤并没有完全好,但形势逼迫他必须回来。少华仍旧解除了和海洋的契约,他和他的公司接受了从未有过的考验。幸运的是,虽然没有了海洋的支持,李少华仍奋力扭转了局势,那段日子非常艰苦,但他熬了过来。经过一年的休整,他终于打败了破产的阴影,公司真正起死回生。而李少华也经历了一场兑变,他变得更加成熟稳健,也变得更加冷漠无情。没有人能真正参透他的心思,也没有女人可以真正抓住他的心。 李少华还在病床上时收到一份专递,信封里装着一本存折、六张购物卡和一把钥匙。信封上面的地址,是她娟秀、认真的字迹。那时,他正用电话和可视电讯指挥着他公司的运转。丁约翰在一旁注意到,少华大概发了5秒钟的呆,然后将那个信封丢进了垃圾桶。他没有追究文轩的失踪,拒绝谈起受伤的经过,却不愿意听到她的任何消息,他是在抹杀一切过去的回忆。但是丁约翰知道,少华从来没有忘记过文轩。他明明看到自己将信封悄悄拾起,却没有作声。更主要的是,他始终没有更换那个她其实一次也没有使用过的手机号码。 经过这件事,少华开始回归家庭,他时常回来吃吃家里的饭,有时候也会在饭桌上和丁约翰谈谈天气和股票。丁约翰倒有机会多看见他,也只有他才能发现少华的落寞和怅惘。少华拒绝谈婚论嫁,拒绝听朋友谈论女人,拒绝女人靠得他太近。当然李少华并不是清教徒,他仍和女人来往,却只是单纯的生理发泄,绝对不投入感情。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他其实只是在逃避着,逃避着再想那个女人。 第九章 文轩坐上北上的列车,这列车的终点是个陌生的城市,她从来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来到这里,她只是随意站在一个最近的售票窗口。在这个只有几万人的小城镇里,她租到一间小小的房子。那时文轩已经怀孕五个月了,之前她一直住在旅店里。  因为太着急,文轩的房子卖了一个很低的价格,她还将房子里所有的家具和生活用品都送给买主。并不是大方,她是不想看到这些能引起她回忆的东西。她只想尽快逃离那里,最好像潜水一样不留痕迹。一直到搬进新家很久,她还是每晚都做恶梦,梦到警察来抓她,梦到被抓进阴暗的牢房,里面充满了老鼠,梦到李少华血流如注的尸体。她汗水淋淋地醒来,不敢再睡,把所有的灯都打开,等着天亮。做体检时,大夫警告文轩,如果再这么紧张,对胎儿的发育会有影响,她开始有意识地控制自己,尽量舒缓神经。慢慢地,她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并从中找到一些乐趣。 她的房东是一对姓方的老夫妇,方老先生是退休的职员,虽然不富裕,但因为生活比较简单,再加上儿女都有不错的职业,因而晚年还安逸。他们只有一个心病,那就是儿子方源。老两口有二女一男三个子女,方源是小儿子,今年三十二岁,还没有结婚,在这个小城这就算是大龄。他开了一家化肥公司,规模很小,生意还不错。为了躲避父母的唠叨,方源住在公司里,不常回家。老人的两个女儿远嫁他乡,为了排谴寂寞,又看文轩不像个坏人,他们就将这间多余的房子租给了她。 文轩的新家有一个不算小的院子,院子里种满了花草和蔬菜,房东住在院子的那一头,她住在院子的这一头。这房子本是方源的书房,为了清静才独立建造。文轩的窗外有一株高大的丁香,老人说这丁香是方源小时候种植的。她搬进来时花期已过,但茂盛的叶子像一把巨伞。晚上睡不着觉,她就躺在床上听风吹叶子时飒飒的声音,像小时候妈妈唱她家乡的小曲。 这差不多就是她的理想生活了,白天帮房东老太太侍弄侍弄院子里的植物,有新鲜的蔬菜可吃,一开窗就能闻到花草的清香。不阅读任何一份报纸,不知道所有的新闻。房间里原本有一台房东替换下来的小电视,她也将它搬走。晚上很早就上床,睡前看几页很久以前的古老的书籍。《桃花源记》里说这里的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文轩现在的状态就是这样,她避免想起一切有关过去的事物,甚至话题。房东老人问她的问题,她回答得都很含糊,或者干脆不回答。幸亏她的证件齐全,他们虽然有怀疑,但日子久了,也就淡了。房东老人慢慢有了私心——他们的儿子方源突然常常回家住了起来。 方源是偶尔回家遇到了文轩,那时文轩正在院子里晒衣服。她拿着一件白色的床单,抖了抖水珠,碘起脚来,晾在绳子上,将床单拽平。她大概有些气喘,站在原地微仰起头,半天没有动弹。方源站在矮矮的墙外,只能看见她的背影,他被这个纤弱的背影深深打动。文轩穿着一件浅蓝色的长裙,这是房东老太太的旧衣服,送给文轩做孕妇裙。虽然她的肚子已很明显地凸起,但身体其他部位反而显得异常瘦弱。方源慢慢打开院门,悄悄走进,想看看她在干什么。原来,文轩在隔着床单看太阳。这个发现让方源大吃一惊,他几乎从未看见过一个成年人做这么孩子气的举动,起码他自己就没有做过。文轩低下头来,将额头贴在湿湿的布单上,身体竟然微微幌了幌。这是贫血的典型症状,方源站在她身后,担心她会摔倒。文轩似乎听到什么动静,回过头来。 这是个小地方,来房东家串门的人并不多,她也喜欢这种不被打扰的生活。偶尔有人来,她总是躲在屋里。对于他们来说,她才是陌生人,她害怕被人家用怀疑的眼光注视。而文轩第一眼看见方源,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惊慌。他和房东太太长得很像,有一双灵活的大眼睛,脸型像他家的小院一样方方的,他又留着短短的头发,越发显得方了。他的个子中等,肤色微黑,看上去身体很健康。房东老人早已向文轩夸耀过他们的儿子,这大概是做父母的通病——希望每个人都喜欢自己的子女。她知道方源在学校就是运动健将,擅长跑步,虽然个子不高,但篮球打得很好。为人热情善良,人缘极好,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肯结婚。 文轩看着他,突然笑了起来。她竟然想起来方源小时候看人家打篮球被砸坏了鼻梁骨,从此原本长势很好的鼻子不再挺起,反而向两边发展。他对每一个注意他鼻子的人认真地说:“这是篮球砸的。”这当然是方源的母亲告诉她的。她注意地看了看方源的鼻子,确实很壮观。 方源大学毕业以后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去大城市找工作,而是留在了本地。他这个人长于计算,不是斤斤计较的计算,而是有自知之明的计算。他的性格有些马马虎虎,并不是丢三落四的马虎,而是不会与人相争的马虎。方源这样的人如果去陌生的大城市发展,会碰很多钉子,而且他不喜欢大城市的噪杂,于是他选择了留在本地。事情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这里的地区经济是农业,于是他开了一家化肥公司,兼营农业产品,在当地算是独家经营。方源为人敦厚,信誉很好,而搞这一行信誉又是多么重要。他白手起家,先是一个人奋斗,现在已发展到成为雇佣着两三个人的小公司。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他的父母引以为骄傲。 方源是个浪漫主义者。他一直梦想着和一个理想的女人过理想的生活,这个女人需要具备的品德和面孔并不具体,随着他年龄和阅历的变化而变化着。少年时梦想着她是美丽的,活泼的;中年了,又梦想着她是贤淑的,安静的。总有替方源做媒的人问他的择偶条件,方源笑一笑,说:“人要好就好。”媒人觉得很好笑,这么笼统啊,到底什么是好呀?方源又笑一笑:“就是要好啊!”等到媒人将女孩子的照片给他看,他却又摇摇头,不去见面。他和周围的女人相处倒不拘束,可也只是礼貌的亲近,因为其中有些人同他一起长大。于是,大家都说这真是一个好男人啊,但是给他做媒的人却越来越少。方源也不着急,虽然身边的未婚女子一天比一天少,他却仍然在执着的寻找,不肯放弃原则。方源坚信他的另一半一定会在一个角落里等待他。而方源看见文轩的那一刻,他的心被一种温柔的东西震动了,他想,也许这就是那个也在等待着他的人。 方源的父母很快就参透了他的心思。文轩初来时,他们曾经试图从她的口中打听她过去的生活,想知道她的丈夫是怎么回事,但文轩总是模糊的回答他们的问话,老人很知趣,没有再深究,单方面认为文轩是个寡妇,因为她看上去实在不是个坏女人。老太太甚至说过“这个孩子和咱们的方源多合适呀,可惜……”发现儿子喜欢文轩,起初两个老人犹豫不绝,毕竟是一个单身妈妈带着个孩子,而自己的儿子又是这么优秀。但他们并没有怎样强烈的反对,文轩是那么文静多礼,老人本就喜欢她。等到文轩的儿子出生后,久已听不见婴儿啼哭的老两口彻底缴械投降,全力支持起方源来。 文轩的儿子出生在秋天,这是个美丽的季节。她小屋外的墙上爬满了长长嫩嫩的丝瓜,方源的妈妈找来一根饮料管,一头插进丝瓜里,一头插在杯子里,淡绿色的丝瓜液顺着透明的塑料管流出来,每天晚上老太太用它来擦脸,梦想着明天早上自己的脸也会像那婴儿的脸一般光洁。 文轩给孩子取名叫凯,希望他的人生能光明胜利。常常,她痴痴地望着小凯熟睡的脸,轻轻触摸着孩子柔嫩的皮肤,动作谨慎得让人疑心她是害怕他不喜欢自己的碰触。 三个月后,文轩上班了。她在方源的公司里做小职员,每天抄抄写写,很忙也很充实。方源的母亲主动提出替文轩照料孩子,她是有经验的,有爱心的,但文轩仍旧不放心,工作之余就跑回家来,虽然辛苦,但她乐此不疲。 方源从未像现在这样喜欢过一个女人。文轩是贫穷的,小凯出世时,她仅有的一点存款已经基本消耗殆尽,但当她知道自己的薪金超出正常的标准,就非常温柔,也非常坚定地拒绝了超额的帮助。文轩是坚强的,她生孩子时超强的忍耐力让方源咋舌,她独力抚养着小凯,从来没有人听到她抱怨过生活的艰苦。她是母亲,母亲是伟大的。 方源苦苦寻找了许多年的人所应具有的品德文轩全都具有了,剩下来的就是让她接受自己。他首先从说服父母下手,这倒没废他多少事,困难的是文轩本人的意愿。方源很早就注意到,文轩对感情非常封闭,她从来不和人谈起自己的过去,甚至对孩子也尽量避免谈具体的事情。他想,文轩必定有过一段悲痛的经历。方源很体贴,和文轩交流时,他从来不谈这个话题。他只是默默地,不放过他发现的任何细节,照顾着她和孩子。他把自己的这种行为称为慢火煮青蛙。可惜,方源并不真正了解这只脆弱的青蛙,而他的“火”真的太小了。文轩像只蜗牛一样龟缩在她的壳里,不肯出来。 这样的日子,整整过了四年。 四年来,方源无微不至的关怀文轩都懂,他的感情是如此纯洁,纯洁得不计较任何得失。有时候文轩会很庆幸,假如不是遇到方家人,她们还不知道会伦落到什么地位。然而她不能接受他。 在文轩的内心深处一直有这样一种想法——那就是她这一生都须在悲伤中渡过,仿佛只有如此才能赎清自己的罪过。而且,这几年来她没有一天停止过对李少华的思念。这种思念是一种很复杂的感情,有文轩还是少女时的单纯爱慕,有他们相识后每一天的点点滴滴,有李少华亲口告诉她自己要结婚时心中的恐慌和绝望,有她决心要结束彼此生命时内心的挣扎,还有她对他浓浓的爱意。这样的爱意一天也没有消淡过,汇聚成深深的思念。然而,这样的思念和爱是她不能表白,不敢面对的。于是,这样的思念反而成为一种折磨人的刑罚。 文轩苦苦守着光阴,仿佛守节的丧妇,她已经丧失了爱人的权利和被爱的资格。方源的感情是她承受不起的祭品,她只能将自己最美好的东西献在人生的祭坛上。心灵刑行官有时也有渎职的时候,文轩偶然憧憬明天,她在小屋里忙碌着,一抬头就可以看到院子里方源正在与小凯嬉戏,她想,也许自己离幸福只有一步之遥。可是,夜幕降临了,她一个人躺在床上,身边是酣睡的孩子,望着他天使般纯洁的面庞,她马上感觉到自己的肮脏和可耻。她其实是嗜血的女人,只是隐藏在一具看似善良的躯体中,所有的人都被她骗过。 每当文轩要屈从于薄弱的意志,那一幕可怕的场景——李少华惨白的身体——在她的脑海中不断出现,一次比一次清晰,浇灭了她对幸福生活渴望的火花。 每次面对方源失望的眼神,文轩的心疼得缩紧。她疯狂地想将她的本相公诸于众,告诉方源自己是个骗子,是个杀人犯,是个偷东西的贼。可是她害怕,害怕这些善良的人的唾弃,而他们的尊重对于她来说是多么的重要,这是她赖以生存的尊严的最后的底线。 她只得隐忍,只能一次一次将方源拒之门外,残忍,无情。 这样的生活如此痛苦、压抑,完全没有了自我,看不到未来希望的文轩,如风中铮铮作响的琴弦,终于迎来她人生的第二个断点。 文轩近一段时间总是感觉恶心呕吐,开始时她以为自己只是胃病,胡乱买了些治胃病的成药吃下去,也不见什么疗效。有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她挖开自己的肚子,将一颗完整的胃掏了出来,如果原本人的胃像个饱满的,现在它烂得只剩下勺把。第二天,她去了医院。原来,她的胃部长了肿瘤。 当医生告诉她病情时,她没有感觉痛苦,倒仿佛得到解脱。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松了一口气,这样总算有了结果,她不必再痛苦下去了。医生说她的病需要到条件好的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方能确诊。文轩笑了,她根本不需要确诊,她早就替自己诊断清楚了。她肯定会有这样的结果,当她看见李少华血如泉涌时,当她抚摸李少华死人一样的身体时,她就知道她会有这样的结果。 这一天,距离小凯四岁的生日,还有三个月。 文轩相信,如果她死了,方源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照顾小凯。然而,她不能这样把小凯撇给方源,那样做对方源来说太不公平。她给不了她的心,却给了人家一个大包袱。可是小凯该怎么办?她没有一个可以托付的人。这些日子文轩每天都在煎熬与矛盾中度过。方源对她越好,她越觉得对不起他。思前想后,文轩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她决定回到那个出生的城市,找到那个她一辈子也不愿意再见的人。 第十一章 又回到这个多雨的城市,文轩百感交集。站在过街天桥上,她的脚下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街道。正是傍晚时分,道边树笔直的轮廓渐渐模糊,路灯越来越亮。汽车像玩具一样飞驰而过,车灯蜿蜒曲折,纵横交错。只有看到这样的景象,你才能真正了解什么叫车河。文轩呆呆地望着脚下的车河,她觉得她的明天也像这车河一样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有的只是一片黑寂。  她右手握着的小手轻轻地动了一下,仿佛在提醒文轩他的存在。文轩的脑门上冒了汗,心脏惭愧地猛跳几下。作为一个母亲,她觉得自己不称职。她刚才真的忘了儿子,她忘了儿子还没有吃饭,还没有睡觉的地方,她却在这里发呆。 小凯仰着脸望着妈妈,妈妈的脸色一天比一天苍白,身体一天比一天瘦弱,可是妈妈的脸是那么美。在一个孩子的眼中,妈妈是最美丽,最圣洁的。他看见妈妈漆黑的眼睛里蒙着一层水雾,茫然地盯着远处,像是看见了什么却又什么都看不见。这样的妈妈让人害怕。 带孩子去哪呢?父母的房子已卖掉了。朋友?在这儿她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真正的朋友。文轩突然发现,这个她出生并且长大的城市,变得如此陌生。 离开时,方源给了文轩一个电话,这是他在此地的好朋友。他已嘱托朋友照顾文轩。第二天,文轩便去找了方源的朋友,在他的公司里又干回了自己的老本行。方先生的朋友姓王,是一个戴着眼镜的胖子。他帮文轩找到一间出租公寓,替小凯找到一家幼儿园。王先生的公司很小,文轩努力地工作。她知道,如果没有方源,她不可能这么快找到工作,找到房子。而只有努力地工作,才能报答方源和王先生,因为一个没有未来的人,根本没有什么可以给人家。 午休时间,文轩在一个电话亭旁徘徊。这大概是第二十次了吧。她用颤抖的手指拨那个熟悉又陌生的电话。拨了又拨,总是在最后一个数字上停顿下来。曾经因为这个电话号码,她以为自己和他的关系超脱了他和别的女子的关系,变得有一点点不一样。这个号码她是那么熟悉,在心里念过一遍又一遍,熟悉得仿佛自家的门牌号,不用大脑就可以脱口而出。这个号码又是那么陌生,因为她一次也没有用过。 中午的太阳毒辣,电话亭旁边的沥青路面仿佛也被晒软,她的腿真沉,她把额头靠在电话亭上,可是被烫了一下。她不能害怕。 电话竟然通了。电话接通的一刹那文轩的心都漏跳了。可是没有人接听。 这一天的中午,天气很热。虽然有空调,可是丁约翰一向不喜欢人造的东西,所以李少华不在家的时候他从不许开空调。他把窗户打开了,微微凉风吹得白色纱帘轻轻飘动。少华的卧室一向由他亲自打扫,这是很多年形成的习惯,从少华是个小孩子时就开始了。虽然现在这种事不需要他亲自动手了,可是他还是坚持这样做。可能是因为做这样的事使他感到亲切,可以重温过去的时光吧。虽然身体很好,可是将这样一间超大卧室清洁完也是很费体力的。他出了汗。站在窗前,他享受着习习的凉风。突然,他听见了电话的铃声。铃声很普通,在这个彩铃满天飞的时代,这样普通的铃声反而不常见了。李少华又把电话落在了家里。丁约翰站在那里听那个电话响,响了一声又一声,直到沉寂。之后的两天,这个铃声在相同的时间响起,每天只响两次。丁约翰直觉得感到这个电话不平常,这是少华的私人电话,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号码。 老成持重是别人对丁约翰的普遍的赞誉。可是现在他一点也不能老成持重,他时时刻刻想把这件事告诉少华,可是每天都没有成功。第一天是因为李少华回家很晚,而且很醉。第二天是因为李少华压根就没有回家。 这是第四天,丁约翰又跑到李少华的卧室去听电话铃,然而电话没有响。此后他还是天天都去听,仍然没有响。直到这样过了一个月。电话铃再度在相同的时间响起。 这一天李少华回家很早,还在家里吃了晚饭。这样的日子不常见,丁约翰激动极了。尽管李少华是他的小主人,因为自己没有子女,在他的心里把李少华就看作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个“儿子”常常不回家,回家也不给他什么好脸色看。不过他的臭脾气丁约翰最清楚了,谁让他从小看少华长大呢。丁约翰把茶端进书房。 李少华正在看文件,不用抬头就知道是谁进来了。丁约翰站了一会儿,李少华只好问:“怎么了?” “那个电话又响了?” “什么电话?” “上个月响了三次。这个月昨天和今天都响了。明天大概还会响。我去查过记录了,是同一个电话打的,是中山路一个公用电话亭的号码。”丁约翰自顾自的讲下去。不用看也知道李少华在生气,他听得见少华粗重的呼吸声。 李少华的脸色变了,他只将这个号码告诉过一个外人。这四年来他不愿意听到有关这个女人的消息,连想都不要想,可是这个女人还是会出现在他的梦境里,总是用那样哀怨的眼睛看着他。每当做了这样的梦,他就愤怒不已。他痛恨这个女人。他曾经那样深爱着她,他甚至可以为了她放弃原本唾手可得的权势,想和这个女人一辈子生活在一起。可是她却无情的伤害了他,女人疯起来没有底的。做过这样的梦,他会出去找别的女人疯狂,以为这样可以忘了她,可是没有,这个女人总是在他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在脑海中。有时因为一个相似的侧影,有时是一个相似的眼神。 “闭嘴!”李少华怒吼一声。“出去!”他把手里的文件扔向丁约翰,丁约翰立刻逃走了,反正他已经做了应该做的事。 少华失眠了。躺在床上,眼睛酸涩,脑子像转疯了的唱片一样不受控制。他命令自己闭眼睡觉,可是不行,闭上眼睛全是她,用那样忧伤的眼神看着他。 李少华克制自己不去理那个电话,可是第二天他还是把电话带在了身上。中午,他一个人在办公室发呆,直到那个电话响了起来。 李少华瞪着电话,他数着电话铃声,一声,二声,直到电话挂断。过了不知多久,他突然把电话抓在手里,咬着牙要拨回对方的号码,电话却又响了。他像个傻瓜一样数着,一声,二声,直到第六声,他的手颤抖着接通了电话。可是没有人说话,他甚至听得到自己的呼吸声。在听到文轩的声音时,他竟然哽住了喉咙。她的声音比以前更低,可还是那样温柔、缓慢。就好像这个声音的主人从来不曾做过那样可怕的事情,也从来没有离开他的生活。 文轩第二次拨通了电话。她像个机器人一样,命令自己每次拨两通电话,每个月拨三天,就像设定好的程序。虽然电话没有人接听,可是她必须这样做,直到有人接听。 “一、二、三、四、五、六……”文轩闭着眼睛数着铃声,突然,电话通了。可是没有人说话,文轩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沉默了许久,那一头也沉默着。文轩开口了,“喂,李,李先生?”还是沉默,也许很久,也许只是一瞬。文轩又闭上了眼,“李先生,我是陈文轩。我想见见你,你明天下午有没有空?我在街口那家咖啡店等你。”她一口气说下去,怕停下来就没有勇气再开口。可还是沉默,文轩等了很久,怯怯地问:“我下午四点在那等你,好不好?”电话却被挂断了。 李少华猛然挂断了电话,因为他发现自己的眼眶盈满了泪水。这样的时候本应是她痛哭流涕的,可是控制不住情绪的反而是自己。李少华愤怒了。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样一个狠毒的女人,他应该把她送进监狱,应该让她受到惩罚。可是他却把她放跑,她失踪后还不许家人去寻找她,甚至没有报警。他每天纵情声色,身边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什么样的女人都有,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把她从脑子里赶走,可是没有,仅仅一个电话就可以把尘封的回忆都勾起来。他应该恨她的,可是听到她的声音,他竟然有了想拥她入怀的冲动。就像以前那样,晚上回到她家,她在门口应门,他紧紧地拥抱她,把脸埋在她乌黑的发丝里,闻着那淡淡的香味,一天的疲倦一扫而空。少华用力把电话扔出去,电话摔在墙上,又落在地面,他冲上去用脚拼命去踩,电话碎了。他不能让这个该死的女人控制他,因为虽然她差一点要了自己的命,可他还是在想念她,想念她的声音,想念她的身体。李少华冲出办公室,他要惩罚这个女人,惩罚她让自己失去自制力,他的自制力一向很好。他不能让这个伤害过自己的女人再伤害自己。半夜,他醉酗酗回到办公室,那只破碎的电话静静地躺在墙角,他慢慢跪下来,从一堆碎片里找到仍旧完好的电话卡。 文轩找了一个靠墙的座位,一抬头就可以看见浅蓝色的落地玻璃,外面的阳光清晰,可是玻璃里面的阳光却是阴郁的。她呆呆地望着那块玻璃,想起了每次去墓地看望父母亲,明明是阳光灿烂,可墓地里的好天气却显得那样薄脆。像这块寒冷、透明的玻璃,一块小小的石碑就能轻易的隔开阳、阴两个世界。 李少华也站在一块玻璃后面,他站的角度能看到楼下所有的座位,这块玻璃是经理室的门。他手握成拳,指甲深深地陷在肉里,不觉得疼,他的心更疼。这个女人瘦了许多,圆圆的下巴变成了尖尖的花瓣,脸色苍白,眼睛却依然漆黑如雾,头发剪短了一点,随便拢起。她的衣服还像以前一样朴素,甚至有些寒酸。少华看着她慢慢站了起来,因为她已经等了两个小时。她走了出去。 文轩慢慢地走在街上,她要去幼儿园接小凯。这里离幼儿园很远。她的胃又开始疼。有好几次,她把沁满冷汗的额头靠在路边的墙上、树上。她命令自己不要气馁,也许接电话的不是他,也许他没有听清楚自己的话。即使再试五次,十次,一百次,她也要和他见面。即使他叫警察来抓她,也要试。 李少华请私人侦探去跟踪文轩,他才不要去跟踪她,跟踪这个恶毒阴险的女人。侦探把厚厚一叠照片交到李少华的手上,那上面记录着文轩的家,公司,还有小凯。记录着她每天早上带小凯去幼儿园,记录着她从幼儿园乘公车去公司,记录着她每天晚上乘公车去幼儿园接小凯回家。李少华盯着小凯的脸,户口册上没有标明他的父亲,而再过一个月就是这孩子三岁的生日,他的血型是ab型,和他一样易怒暴躁。这是他的儿子。 文轩又拨通了电话。还是午休时间,她没想到能这么快听到他的声音。 “你在哪里?”他将车停在街角,坐在车里就看得见她。 “啊?”文轩愣了一下,她睁大了眼睛。“我在中山路街心花园前面……” “呆在那儿别动。” “什么?” “呆在那儿别动。”他把电话挂了,看着她。 文轩傻傻地看着话筒,他们就要见面了吗?就像做梦一样,怎么会这么简单。她的胃又开始疼。 这个女人要干什么?他想。她一定是要用孩子来敲诈他。否则怎么会在失踪四年之后突然冒出来,还这样一幅惨兮兮的样子。 文轩站得腿都酸了。有一段时间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力,她是不是在幻听。 她难道要走了吗?李少华看见文轩从街边椅子上慢慢地站了起来,气得敲了一下方向盘。她怎么能这么不听话。他不是要她呆在那里不要动吗?这么快就坐不住了。他发动了车子。 文轩望着车窗慢慢下降,李少华慢慢的出现在她的眼前。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一样。他戴着墨镜,直视着前方。也像他们第一次见面一样,她犹豫了片刻,上了车。少华始终没有看她,他怕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所以戴了一幅很大的墨镜。文轩不敢看他,她紧张得死死抓住手里的皮包,就这样一路开出城外,来到海边。 车子停在防洪大堤前,坐在车里也能看得到汹涌的白浪。两个人还是没有说话。文轩像突然醒了一样,动了一下双腿。她的腿因为一直保持一个姿势有些发酸。她从皮包里拿出一张小凯的照片,轻轻的放在车台上。 “这是小凯。”她小声说。仿佛说这样一句话他就可以什么都明白了。 李少华根本就没有去拿照片。 “再有8天他就过三岁生日了。”文轩还是那么小声。她抬起头看着他,刚才在路上,她甚至没有敢拿余光去看他一下。这是那个她用生命去爱恋的男人,她曾经魂牵梦绕的人。晚上她常呆呆地看着小凯熟睡的脸庞,不知道自己看的是孩子还是他。她曾经以为自己的爱是单纯的,无私的,可是不是,为了自己她无情的伤害了他。想到这些,文轩的心更疼,她的脸色更苍白了。海鸟凄厉的叫着,像是要叫出她心中的呐喊。可是她不能喊,也不能哭,她是为了孩子来的,她要为自己的孩子找一个归宿。文轩咽了一下口水,转过头来,望着车窗前那一片淡淡的天。 “我希望你将来能照顾他。只要能让他长大,能念书,就可以了。”她困难的说着。 “我为什么要照顾他!”李少华生气了,这个女人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说她要多少钱呢?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鄙视她。 “这是你的儿子。”文轩惊讶地望着他。 “我怎么知道是我儿子?”他说。 “你可以去做dna……” “我为什么要做dna?我让你生孩子了吗?如果我愿意,我现在已经有一大堆孩子了。像你这种想给我生孩子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每一个都比你漂亮,而且没有一个会拿刀子去杀人。”他知道自己伤到她了,她的脸色那么不好,别过脸不去看他。他不要自己心软,他还要继续伤她,像她伤自己那样。 “说吧,你想要多少钱?”他紧紧地盯着她。 “什么?”文轩愣了一下,仿佛没听懂。过了一会,她反应过来:“我不要你的钱,小凯也不会要你的财产,你只要把他抚养成人就可以了。”她忍着泪,她不能在他面前哭。因为他有污辱自己的资格。 “你为什么要让我照顾这孩子?你要干吗?结婚吗?你老公不要他?”李少华咬着牙,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吃醋。 文轩语塞了。是呀,她怎么能告诉他自己快要死了。她知道自己像个白痴,傻兮兮地固守着最后一点点尊严。也许在她的内心深处,希望在自己死后他能有一点点懊悔,因为这一点点懊悔而能有一点点记住她。 她默认了。李少华愤怒得说不出话来。她凭什么在差一点要了他的命之后,再嫁给别的男人。他都没有娶别的女人。 “我告诉你,我不会要这个孩子。”他冷冰冰的话就像刀子一样割着文轩伤痕累累的心。 “我不是要你给他一个身份,小凯也不会破坏你的家庭。你只要……”她挣扎,但话还没说完,就被他粗暴地打断了。 “你听不懂我的话吗?我不会管他的,我不要孩子。是你自己决定把他生下来。”他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完这些话。怕自己失控,少华迅速打开车门,逃了出去。 文轩望着他的背影,她是预想过这样的结局,但没有料到这样的结局还是令她如此心痛。 她不能气馁,文轩也下了车。可是迟了,她听到一个柔媚的声音。 “少华!” 这是李少华新结交的女朋友林玲。林小姐是位模特新秀,她很高,几乎和李少华一般高,人长得也漂亮。林小姐对能认识李少华很满意,李少华是黄金单身汉,有能力在事业上帮助她。所以李少华约她午后在海边见面,让她很兴奋。李少华因为工作忙从没有在白天约过她,现在他白天都想看到她,岂不是说明他时时刻刻离不开她吗?这个时间和地点也让她很兴奋,这是午休时间,他们见面还能干什么?她当然很清楚。可是他居然这么浪漫地选在海边,往常他们都是到酒店开房间。这又岂不是说明他爱上她了吗?因为兴奋,今天的林小姐显得格外漂亮。她老远就看到李少华对着大海吹风,咦,一个女人从李少华的车子里出来,虽然这个女人是那么不起眼,可是她自有一种温柔良善的气质。直觉告诉她,这个女人和李少华的关系不一般,因为李少华从来就不用背对着别人。 林小姐快步走到李少华身边,她挽住他的胳膊。“少华,她是谁呀?”话出了口她就后悔了,因为李少华的身体如此僵硬,他在生气。林小姐非常清楚李少华生气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有一次她和他谈到结婚的问题,李少华大发雷霆。他很明确地告诉林小姐:“我不会结婚的,我一开始就跟你讲得很清楚。如果你不赶快打消这个念头,我马上和你断绝来往。”从此以后,林小姐再也不敢谈这个话题。 今天他又在生气。林小姐真后悔来这里和他见面。她恨不得立刻躲开。可是李少华居然对她笑了,没错,他在笑。“玲,你等急了吧?我们马上走。”说完,他就环住她的腰,走向车子。 文轩知道自己很不知趣,可是她还是鼓足了勇气,“李,李先生,请你再考虑……” 她的话又被很粗暴的打断了,“你聋了吗?我说过,我不会管他的!”李少华快速发动了车子,他怕看到她伤心的眼睛。 李少华把车子开得飞快,吓得林小姐闭上眼睛。她不敢开口打搅他,因为他还在生气,她才不要去撞枪口。李少华把车停在路边的一家旅馆门口,这是一家劣等的旅馆,他根本就看不到旅馆的肮脏,他把林小姐拽下车,直接进到一间房间里,一脚将门踢上,把旅馆老板关在门外。他粗鲁的把林玲按在床上,含住她的嘴巴,不行,林玲的唇膏太浓艳,不像文轩的嘴唇那样干净。他几乎是撕开林玲的衣服,把脸埋在她的双乳之间,不行,林玲的乳房太硬,不像文轩的乳房那样柔软。完了,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思念她,渴望她。他像泄气的皮球一样坐在床前的地板上,过了很久,他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太累了,你自己找车回去吧。”林小姐吓得腿都软了,刚才李少华像个疯子,她还以为他会弄伤自己。李少华平时不是这样,他虽然不太温柔,但是绝对很绅士,从不强迫女人。听到他说让她走,她立刻就走了。 文轩被李少华丢在海边,这里虽然不偏僻,但是往来的车辆也不多,她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怎么回去。这是在李少华走了四个小时后她才发现的。文轩坐在防洪大堤下面发了四个小时的呆,直到海风将她冻醒。她缓缓抬头,太阳快落山了,海鸟也要回家了。突然,她想起了自己要接孩子回家的,她连忙看看表,已经七点钟,幼儿园早就关门了。她一下就跳了起来,因为蜷得太久,腿已经麻木,刚一站起来,她又摔倒在地。抚摸着自己由麻木渐渐疼痛的腿,文轩麻木的神经也回复了,她开始痛哭。 她回到城里天已经黑透了。幼儿园里只剩下小凯一个小朋友,文轩看见他把小脸贴在玻璃上望着窗外,挤得鼻子都扁了。心酸,却流不下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