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会证明一切》 第1章 穿上别人的鞋,走一里路 chapter 1 笑而不言,痛而不语 坚持不算正能量, 笑着坚持才算。 我们都忘记了,可怜之人可能会有可恨之处,但更多的还是痛入骨髓的可怜之处。 今年年初,我的老父亲中风,幸好抢救及时保住了生命,但却暂时失去了行走和说话的能力。我为他找了当地比较知名的康复医院进行复健。 在那段时间里,我认识了一个隔壁病房的女人。 确切地说,整间医院没有人不认识她。 她是为了陪护瘫痪的老伴儿在医院长住的。五六十岁的样子,长相平平,身材臃肿,却极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大红、鲜黄、荧光绿……每每在走廊里擦肩而过,都会在她身上嗅到一股浓浓的廉价香水味。 她是整个楼层的梦魇。每天早上5点半,各位陪床的家属还在行军床上酣睡之时,就会被一声粗门大嗓的呼喝惊醒— “护士!送药!” “老头子,喝水!” “哎哟,今天天气真好,可以出去晒晒衣服了!” …… 于是所有人只好悻悻地起床。 她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每天比公鸡打鸣还准时。自顾自大吵大嚷,手下也不停歇,给垃圾桶换纸袋的声音刷拉刷拉,揪得人心烦意乱。 她还喜欢唱歌,从《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到《最炫民族风》,什么歌都唱。刷碗时唱,洗衣时唱,遛弯儿时唱……平翘舌不分加上五音不全,兴之所至还改几句词,简直没法听。 所有人都不喜欢她,提到她的时候面带鄙夷,评价往往是:“自私”、“不懂事”、“害群之马”……有修养的老人则叹一口气,不说什么,看她的背影眼带怜悯,却分明也不认同她的扰民行为,不屑与其计较罢了。 他们出院那一天,她独自推着老伴儿的轮椅,孤零零地站在电梯口。没有人出来送他们,每一间病房的门都关得紧紧的。 我正好从水房出来,看那一双背影忽然莫名有些心酸,于是礼貌性地招呼了一句。 “走啊?” “是啊。”她见是我,眼睛亮了起来,立刻放开了嗓门,习惯性地大声回答着,口水几乎喷到我的脸上来。 我无奈:“阿姨,我听得到的。” 话出了口,想着反正要分别了,就忍不住多说了几句:“阿姨,以后你跟别人交流,真的不用说话那么大声……我们听得见……”吞吞吐吐还是把话说完了。 她的眼神慢慢黯淡下来:“姑娘,我知道你们都不喜欢我,可我没办法……”她伸手拍了拍正坐在轮椅上、因为等电梯而有些焦躁的老伴儿,叹了口气。 “我老伴儿,脑血栓压迫了他的神经,眼睛基本看不清东西了,耳朵听不清了,反应远不如以前了。我只能穿点儿鲜艳的颜色,喷点儿香水,这样哪怕模糊点儿,他也能看到我、闻到我。 “我说话声音大,讨嫌,我知道,可那也是为了让他知道我就在身边……我不说话,他就害怕。” 她抬起手来擦了擦眼睛:“我知道他们都说我缺心眼、自私、二百五……可是比起让我老伴儿活下去,活得好一点儿……我宁可当一个万人嫌。” 电梯来了,她不再往下说,推着老伴儿进了电梯,抹了把眼泪向我挥手道别。 我也怔怔挥手,只觉得喉间哽塞,说不出话。 有段时间身体不好,回到老家休养。某天下楼买菜,遇到一个熟人。 这熟人是个疯子。从我记事时起,她就在那里了—那时她也是个小女孩,每天蹲在路边晒太阳,衣衫褴褛,头发蓬乱,脏兮兮的,见到人就傻笑。不过倒没有什么攻击性,老实得很。如今再遇见,虽是同龄人,头发却都花白了,看上去苍老又憔悴。 我心生怜悯,回家询问母亲: “楼下的疯子,这些年就没人 管吗?” 母亲笑了笑:“咳,她可不疯。” “不疯?不疯把自己搞成那样?”我很惊讶。 母亲说,这女人的精神本来是正常的。只是她很不幸地出生在一个极度重男轻女的家庭,出生以后父亲大骂母亲,非得再要一个男孩。当年计划生育查得极严,家里又穷得交不起罚款,于是她父亲就想了个损招儿—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报成智障儿童,这样就可以合理合法地再生一个孩子了。 “所以她就装疯?”我觉得简直匪夷所思。 “对啊。”母亲叹息一声,“如果不装疯,她爹就往死里打她,这孩子被打怕了,就乖乖装疯,一装就装了20多年。” “长大以后为什么还要装疯?”我问。 “学东西的年龄全都荒废了,她什么都不会,也没人娶她,人早就废掉了。装疯好歹还有国家救济金养着,就这么混日子呗。总归,好死不如赖活着。”母亲淡淡地说。 高中时写过一篇文章发表在《芒种》杂志上,名字叫《第二个天堂》。写的是我陪父亲去某处精神病院检修仪器的经历。 在那间精神病院里,我认识了一个病人朋友,他是个善良温和的男人,一直在跟我说自己有个漂亮妻子和孩子,出门工作时生了病,被送进这里,就再未联系上她们。我安慰他,说结束工作回去时一定帮他寻找他的妻子。 临走那一天他跑出来送我,还给我摘了一大捧我最喜欢的野酸梅,父亲嘲笑我“到哪里都能和群众打成一片”。院长大声呵斥,把他赶了回去,他还是不忘回头冲我用力挥手。 我冲他喊:“我一定帮你找你的妻子 —” 院长诧异地看着我:“你傻了?他20岁就被送进这里了,哪有什么妻子。” 这篇文章发表以后,我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他说自己读到结尾时哭了。因为他也曾是一名患者,只是后来治疗情况良好,终于可以像常人一样生活。 他说生病的那段日子,常会陷入迷惘、孤独,但头脑中却有一片很纯净的思维空间。在那里,自己是完全的主人,也希望有个人可以坐下来,听听关于那个空间的故事,那样他就会觉得很开心。 他最后写:谢谢你,小妹妹。虽然他们的心已随着头脑荒芜,但依然渴望着另一种意义上的完整。谢谢你曾经填补过它。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傻瓜。有些真傻,有些装傻。 我们对待傻瓜的态度往往不那么平和。即使看上去实在可怜至极,大约也只跟上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更有一位朋友声称“宁对十个坏蛋,不交一个笨蛋”。他认为“与一个智勇双全的坏蛋过招,至少可以让自己飞快成长。与一个笨蛋做朋友,只会拉低自己的眼界和判断力。” 然而我们都忘记了,可怜之人可能会有可恨之处,但更多的还是痛入骨髓的可怜之处。 那份可怜,往往是大多数貌似坚强无敌的人们,一生皆未曾领略的寒冷和遥远。 读《流放的老国王》,德里达说:“当人们写作的时候,总是在请求原谅。”此刻落笔的我,也在真诚请求着原谅—对那些曾被自己无意中伤及的灵魂。 没有人从生下来就想当傻瓜,没有人希望自己永远是一颗不开窍的笨蛋。有多少心酸甚至心碎的起因,很少会有人有耐心坐下来细细倾听;更不愿意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如果经历了与他同样的过往,现在的我会是怎样? 西方有句谚语:不要抱怨别人的路好走,直到你穿上他的鞋子走一里路。 我们是幸运的,没有瘫痪不起的伴侣,没有心如蛇蝎的亲人,没有绝望缠身的病症。所以不要在遇到小丑一般的存在时,笑得那么大声。摸摸你的心,那里有没有幽邃的空洞,有没有曲折的裂痕,会不会在某个瞬间崩坏。 怜悯他人,即是怜悯未知的自己。也许有一天,你即是他,他即是你。 谁知道在某个地方,会不会也有人冷笑着看着远处眉飞色舞的我们,轻蔑地说:“看,真是一个傻瓜。” 第2章 可以任性,但要领情 谢君曾相邀,行此阳关道。如今走得自如,却不代表阳关道不好。道一个谢字是理所应当的礼貌。 在格林德尔瓦尔德度假。由于停留时间比较久,我们选择住在山间的木屋别墅,雅致又别有风情,最重要的是有厨房。这对于吃腻了牛排的一行人来说简直是福音,当天晚上就决定折腾几道中国美食改善生活。 民宿主人养了一条体型巨大的圣伯纳犬,性格温和,很讨人喜欢。我烧了道可乐鸡翅,菜出锅的时候,眼见它摇着尾巴过来,从窗口往里望。我以为它馋了,便拣出个鸡翅扔给它。大狗表现得很高兴,用嘴接住,却不吃,点点头就跑远了。 没多久,民宿主人跑过来敲我的门。 开了门,她带着歉意的笑容:“抱歉,我们的狗不能吃狗粮以外的食物,吃了以后会肠胃不适。” 我低头看过去,大狗正叼着那块鸡翅,冲我欢快地摇着尾巴,鸡翅上面沾满了它的口水,却丝毫未动。我惊讶于它的训练有素,难免尴尬辩解:“可它明明看上去很高兴,还冲我摇尾巴。” 主人笑:“它把鸡翅送给我是知道不可以吃,向你摇尾巴是谢谢你给了它这么好的礼物。这并不矛盾啊。” 过年回家,进门来就听到一群亲戚对着表妹,你一言我一语地催着她生孩子的事情。“再不生就来不及了”、“养儿防老啊”、“有个孩子你心里就踏实了”……表妹平静地坐在她们中间,不反驳也不认同,只是始终保持着微笑。 我知道表妹是个铁杆“丁克族”,与表妹夫早就定好了不要孩子的人生计划。家里的亲戚们每次都这样“围攻”,甚至还说出一些难听的冷言冷语,我一个旁观者都觉得心烦气躁,真不知道她又会是怎样的难受。毕竟这一代人的自主意识都相当强烈明晰,老一辈的无形压力在某些时刻实在是咄咄逼人,让人喘不过气。 我对表妹表示佩服:“这么多人围着你刻薄,你居然不生气。” “当然也不开心。”她揉揉太阳穴,“但他们终归是为我好的,何必要辩论得伤了和气。” 我以为她有所动摇:“那么孩子的事情……” “我会坚持自己的想法的。”她摇头。 “尊重自己很重要,但尊重她们也是应该的。” 同学聚会,一位高中的女同学如今是颇有名气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大家聊起学生时代的趣事,数她的最为精彩。 我们所在的中学是当地的省重点高中,老师一门心思把学生们送进重点大学。和现在万人空巷报考中戏北影不同,那时候考“艺术类院校”还被批为“歪门邪道”,哪个学生动了这样的念头,在大多数人眼里,那就是成绩不好才不得不选的下下之策。 那位女同学的成绩相当不错,是她们班主任眼中的种子选手。 忽然有一天,我们听闻她要去参加某高校播音主持系的艺术类提前考试,同学们顿时议论纷纷,班主任更是气得七窍生烟,把她揪到办公室去劈头盖脸地狠批了一顿。 为了不让这个女生去报考,班主任还做出了许多现在看起来相当幼稚可笑的事情。比如不批她艺考的假;不给她补课;甚至扬言她要是去报名,就不允许她参加最后几次大型模拟考试。 我们都记得那段时间这位女同学非常不好过,最惨的一次是班主任借着学校要求统一发型的条令(其实这条令老师们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强行逼她把一头飘逸长发剪成了齐耳短发—大约古板的班主任觉得,短发的女孩子不漂亮不可爱,应该没有哪所不长眼的学校再收她了吧。 女同学倒也争气,克服重重困难,顶着蘑菇头硬是去考了个专业成绩前三名。高考时顺利考入北京某校的播音系。毕业后进了电视台做了双语主持人,混得风生水起。 聊得多了,我们都开始替当年的她抱不平。有人义愤填膺地说:“你就该回学校,在那个老师面前好好转一圈,让她看看你现在过得有多好。” 她微笑,说:“我倒是真想回学校见见她,但不是示威,而是感激。当年,如果不是怕将来我后悔,她又怎么会百般阻挠?有什么理由不感激一个曾经全心全意为我着想的老师呢?” 读《神雕侠侣》,杨过幼年受尽委屈,性格敏感叛逆,自卑自傲,这一世都为自己而活;甚至不顾及世人眼光,打破传统,只与小龙女双宿双飞。如果没有最后襄阳城大战,他们这对恋人大约堪称“自扫门前雪”的典型代表。 但杨过依然可爱。只因他清楚知道谁对他坏,谁对他好。他以欧阳锋为父,亲昵依恋;始终记得郭伯伯对他的恩情;谅解郭芙断臂之仇;还给了小郭襄一场浪漫无比的烟火之礼。 他从不背叛自己的心,知情知义,知恩图报。与顶天立地的“360度无死角”的正义大侠们相比,这样的活法更讨人喜欢一点儿,只因真实鲜活。 偶然看到国内知名编剧史航先生的微博,他评杨过,一语直中心弦:人生贵在任性而领情,过儿便是。 多妙的一句“人生贵在任性而领情”,换种简单说法便是:活出自我,感恩生活。 但凡这样的生命,都配得上君子二字。既不曾泯灭梦想,又不轻慢沿途各色风光。 谢君曾相邀,行此阳关道。如今走得自如,却不代表阳关道不好。道一个谢字是理所应当的礼貌。 活过这一遭,须得兼备坚持与修养,才不枉当初选了那一座任性又精彩的独木桥。 第3章 是个人就饱经沧桑 我们误以为只有自己的经历才算壮怀激烈。然后难免夸夸其谈,希望得到更多的认同,来缅怀心中那点被拼命放大的伤口与遗憾。 上学时,班上有个“富二代”男生。 同学们都很羡慕他,因为感觉他的钱总是多得花不完。穿最贵的名牌衣服,用最好的文具,生日聚会在最豪华的餐厅办,动不动中午就请全班同学吃冰激凌,还是当时我们都不舍得买的“和路雪”。就连班费用完了,班长打个招呼,他立刻掏出钱包补齐,一点儿都不含糊。 那时候还没有“土豪”或者“有钱任性”这样的说法,但他的确是全班最耀眼的那个人。女生围着他转,男生乐意跟他做朋友,老师都对他和蔼一些,算得上是“天之骄子”了。 我们坐前后桌,有一次放学,他磨蹭着不动。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不想回家。我问为什么,他说我三妈和四爸都在,今天家里肯定特别乱。 我第一次听到“三妈”和“四爸”的说法,一头雾水。问他什么是三妈四爸,他竟也没避讳,跟我说了。 原来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他跟着亲妈生活。亲妈是个女强人,白手起家,先卖鞋子,再卖貂皮,后来居然倒起了房地产,一夜暴富。有钱了,给他找了个继父。结果亲爸闻声又回来骚扰亲妈,称自己是孩子的父亲,要给钱才不闹,亲妈一气之下把他和一笔钱全甩给了亲爸,声称给完钱以后就跟他们父子毫无关系。亲爸同意了,带着他回家。 亲爸此前已经为他找了个继母,有了钱又嫌人家不够年轻漂亮,随即离了,找了个新女人结婚。继母跑回来问他爸要钱。他那时年纪小还分不太清,索性叫“二妈”和“三妈”。 他亲妈那边也乱成一团,接连离了两次婚。她并没有真如自己所说那样完全不管他,还会偶尔带着新找的男人来看他,给他塞零花钱,他就叫那些人“二爸”、“三爸”、“四爸”……后来上了高中,家里太乱,亲妈又出钱给他租了个房子,偶尔让新晋的四爸来给他送钱和东西,每次都留个几万块。 亲爸知道他有钱,让三妈经常来他这里,硬是要钱回去贴补自己。他烦不胜烦,就想了个办法,把四爸和三妈约在同一天见面。 “都不是善茬儿,估计这会儿正打得热闹呢。”他说。 我听得脑袋轰轰响,乱成糨糊,简直无法想象这是一个十几岁男孩的人生。看上去锦衣玉食,私下的日子却是一团乱麻,甚至已经开始学着应对无解难题。再看他那张貌似满不在乎的脸,却是读出了几分与年龄不符的沉郁和哀伤。 在泰国普吉的一座小岛上,我认识了一家餐馆的老板。 他们家店面很小,却在当地非常有名,专卖烤龙虾和椰子饭,味道不错。墙上贴满了顾客们的手写贴纸,有的写“龙虾真好吃”,有的向女朋友表白,还有的画一些稀奇古怪的画和文字……世界各地的语言都有。店名则叫“love”(爱),听起来就温暖无比。 每天晚上我们出海潜水回来,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去他们家吃饭,大老远就能闻到扑鼻的香味。据说老板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从不在白天营业,只是出海晒太阳或是在家休息,晚上才亲自下厨,不多的食材,做完就打烊,端的是轻松洒脱。 我们都很喜欢这里的店员,永远笑眯眯的,还经常过来问菜合不合口味。有时候来了坏脾气的客人也从不计较,送杯果汁就打发了。 我想他们应该是世界上生活得最轻松幸福的那类人,经济有保障,没有竞争压力,在如此美丽的小岛度日,心情愉悦,身体健康。 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未经任何风浪的完美人生了。 有次我跟一位店员聊天,说起我的感受。他听过后却笑起来,指着店口的招牌问:“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love’吗?” “大约是因为纪念某段爱情?”我猜测。 他摇头:“你记得2004年印尼地震引发的东南亚大海啸吗?” 我当然记得。那场海啸死了几十万人,举世震惊。李连杰也险些遭难,回国后还因此成立了壹基金。 他说:“在那场海啸到来之前,我们的确像你形容的那样幸福。” 那场巨大的灾难突如其来,一夜之间吞没了他的房子和全部财产,变得一无所有。许多亲友被海浪卷走再无音讯,连自己的命也是别人搭救回来。那个时候,他孤零零地站在废墟之中,赤手空拳,身无长物,哭得像个傻瓜,绝望无比。 幸好,岛上的人互相施以援手,一起盖起房子,重新建了餐馆,他们悉心经营,辛苦工作,依然亏损了很久。好在害怕海啸的客人们在几年后陆续回到了这座岛上,人流渐渐多了起来,才开始盈利。老板把餐馆起名叫“love”就是为了感恩这段经历。 我听得唏嘘,然而故事并未完结。后来的某个夏天,我重回这座岛时,正遇上一次大规模海啸预警,地震级数与上次一模一样。尽管最后海啸未啸,仍然惊魂不已。我置身其中,更觉震撼与恐惧。 没想到海啸第二天,那家饭店便开门营业,我惊奇又不解,问店员难道不害怕吗?连续经历几次这样的心惊肉跳,为什么还愿意停留在这座小岛上?真的不要命了吗? 他的表情很平和,对我说:love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爱身边的人,更是爱着命运的安排。上帝让他们重新活过一次,不是让人学会畏惧,而要学会无畏。在经历生死之后,反而可以坦然安定地生活在这座小岛上。相信一切自然而然地到来,不害怕可能重来的危险,不再顾虑未来行向何方。 彼时他坐在长尾船上,我们同看着安达曼海缓缓下沉的夕阳。他的笑容融化在身后的金红色霞光中。 那是我以为的无忧无怖,却不知包容了多少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她是一所小镇学校的化学老师。貌不惊人,能力平平。她的生活节奏毫无亮点,按部就班,出生、升学、上班、结婚、生子。她从不试图出人头地,没想过一夜暴富,和大多数人一样,只想安安稳稳地过好庸碌的一辈子。 当我认识她的时候,她的身影几乎缩到不存在的角落。我从未想过这样一个人身上会有任何火花。任何问题都只有简单几个字的乏味回答,然后便开始露出满足的笑,看上去相当苍白无力。一个毫无亮点的人,我不明白为什么杂志要安排我来采访她。 直到别的老师偷偷地跟我说,她家有一个傻儿子。 “傻儿子?什么样的傻儿子?”我有些吃惊。 “脑瘫,生下来就带的病。现在已经16岁了,根本治不好,智商还像两三岁一样,在床上吃床上拉,可糟心了。这些年她拼命在外面教课赚钱,就是为给儿子治病。” 当时的我不太能理解。面临这样的困境,她为什么丝毫没有表现出压力,没有痛不欲生歇斯底里,反而平静到让人忽视她的情绪。 我们聊了很久,并没有得到具体的答案,她也不能描述出内心最深处的感受。那大概是所有像她这样的人在寡淡世界里唯一的私有。 她只是反复地说着一句话,试图让我多明白一点点。 “……再苦再难,日子还不是要这样,拼了命地过。” 那些看上去幸福的、平静的、超脱的人生,常常会让人生出错觉:他们是与烦恼绝缘的,他们已经看破世情,或者世情压根与他们无关。 在这样的错觉下,我们误以为只有自己的经历才算壮怀激烈。然后难免夸夸其谈,希望得到更多的认同,来缅怀心中那点被拼命放大的伤口与遗憾。 直到有个声音狠狠地迎头砸下,带着不屑一顾的嘲讽。 别傻了,哪有什么独一无二,是个人就饱经沧桑。 前些天,我无意中看到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小侄女qq签名改成了“你不像他”。 正好周末她来我家玩,我就逗她:“这个‘你’是谁啊?” 她居然脸红娇羞:“当然是我男朋友。” 然后她给我看小男生的照片。虽然清秀可爱,我也不知该如何置评,只好敷衍几句。刚要转身离开,她拉住我,说还有另一个的照片。 我说另一个是什么人?她害羞地笑:“刚刚问的是‘你’,这个是‘他’啊。” 我张大了嘴看着她。 小侄女一脸苦恼:“他们两个,一个是班长,一个是学委,好难选,我夹在中间好尴尬好纠结啊。” 她又说:“小姑姑,曾经沧海难为水,其实我还是最爱幼儿园大班的浩浩。可惜我们再也不能在一起了。小姑姑,你说浩浩会不会也很在意我?” 我努力地想了又想,实在不知如何回答。最后只得点了点头说:“爱过。” 她满意地点点头,然后长长叹息了一声— “我这一生,真是沧桑呵。” 第4章 阅人无数不如阅人有术 阅人无数,不过是勉强凑数。 幸好我辈愚昧。大概终其一生,只能做被阅之人罢了。 可可决定辞职。 并不是因为公司的待遇差,也不是因为自己的职位低,而是她觉得自己的老板实在缺乏准确的判断力。 前些天她做了一份文案,做的时候她就知道可能会成为保底的炮灰,老板一贯把她当成新人,让她动笔的同时,还花重金请了另外两个有名的工作组来做同项目的文案。 三份文案都拿在手里,可可有些忐忑,于是偷偷地找到了业内几名资深前辈,将作者名字隐去,请他们指点。 答案让她又惊又喜,几位前辈居然都对她那份文案赞誉有加,认为思路清晰,创意新颖,内容翔实又有独特风格,这让可可信心大增。 谁知署了名字送到老板手中,几日后批复:采用其中一个工作组的文案。 可可找了个机会,犹豫着问老板,觉得自己差在哪里? 老板相当不耐烦:“你的那一份我没有看完,没时间。我觉得你写得应该不会太好,还是要虚心点儿,向前辈们多学习。” 可可最终还是没有反驳,默默地拿回了自己的文案。此后几个项目,她又按照此次的方式陆续试验,每一次都在不同的业内人士那里得到肯定,然而老板始终对她的文案不置可否。 伤心和失落是必然的。可可决定在临走以前,来一次不一样的尝试。 她把自己做的最后一个项目交给了老板,声称这是业内一位著名专家所做,为了请到专家,部门甚至花去了不菲的预算。 老板拿到项目后连夜看完,第二天一早紧急召集公司开会,声情并茂地点评了这份文案,称“很久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作品”、“专家果然是专家,这钱花得相当值”。 可可失笑连连,在老板结束会议时果断起身,坦白文案是自己所做,并提出离职。 她后来说:“那一刻看到老板的表情,是我最扬眉吐气的时刻。” 这做法听起来结局舒爽,颇有些少年人的意气与任性。然而仔细想想,却又生出异样的百味杂陈。 常去一家茶楼喝茶。茶好,房间装修得古雅。坐在大厅里还常有古筝演奏师弹上几曲,高山流水,叮叮咚咚,坐上一下午感觉相当惬意。 一来二去跟老板混熟了。老板人很好,有新茶便会留着,喝完还让我带走一点儿回家慢慢品,我便总想着要如何回报他。 给钱或礼物显然太刻意也俗气了一些,正好有一位朋友要开古筝演奏会,她在音乐界颇负盛名,演奏会一票难求。好说歹说磨来两张票,拿去一张送给老板。 谁知他接到票,看了看就推还给我。 “多谢多谢,好意心领了,只是这票我也有,位置还不错。” “哈,你买了?” “不是,是她送的。”老板手指着票面上那个开演奏会的人的名字,正是我的朋友。 “你们认识?”我很惊讶。 “她是我爱人的小徒弟,学了十几年。” “你爱人是古筝老师?”我几乎是惊喜了,“那改天可要认识一下,洗耳恭听一次大师的演奏。” 他笑起来:“你不是早就见过了吗?就是经常坐在厅里弹古筝的那位呀。” 这种生活中的尴尬小事,也曾在大洋彼岸以更夸张的形式真实上演。 美国著名小提琴家约书亚·贝尔,4岁开始学琴,14岁与费城管弦乐团合作演出,之后在世界各地巡回演奏,并因演奏奥斯卡名片《红色小提琴》音乐得过格莱美大奖。贝尔在华盛顿百年礼堂举行演奏会时,酬金平均每分钟高达1000美元,门票销售一空。他频繁登上多家知名媒体,人气很高,被视为“同代中最好的小提琴家之一”。 大约是大师们都有些独特的癖好,贝尔试图挑战自己的影响力。 他在某年冬天特意穿着破烂,打扮成流浪艺人的形象来到了华盛顿的街头,带着他那把1713年制造、估价350万美元的小提琴,在最为繁华忙碌的早8点上班时段,站在朗方广场地铁站的垃圾桶旁开始演奏。 他想看看,究竟有多少人会纯粹为了他的音乐驻足埋单。 贝尔演奏了整整43分钟,一共奉献了6首古典名曲,十分投入,悠扬动听。但在经过他面前的1097人当中,绝大多数都匆匆而过,置若罔闻。 幸运的是,总算还是有20个人停下来聆听了数秒,虽然随后就毫不留情地转身而去。只有7人停下来欣赏了一分钟左右。 让贝尔保存了一点颜面的是,一位女士在表演接近尾声时终于认出了这位演奏家。这虽然给予了大师一丝安慰,但区区32.17美元的可怜收入却成为其演出史上当之无愧的最低票房,实在是令人心酸又尴尬的结局。 这几年,身边自主创业的朋友渐多。常听他们感叹,“我人脉这么广泛,为什么永远找不到真正的能人来帮助我打天下?!” 有什么可感叹的呢? 蝴蝶有恶心的青虫阶段,企鹅有落魄的换毛时期,海底几千年的老蚌睡得正香,怀里是价值连城的一颗明珠。你能在它们最丑陋不堪甚至沉眠的日子里,也能留意并抓住那份潜在的美丽与珍贵吗? 看一个人的潜力,不能只凭经验,更要凭心思。 这“心思”并不仅是运气、野心与渴望,它属于精准的判断力。 在稍纵即逝中看透事物本质,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并果断出手,才考验日积月累的底蕴和水准。 所以阅人无数,不过是勉强凑数。真正的“阅人有术”,大概是堪比葵花宝典的存在,不知要经历怎样的痛苦才能钻研透彻,自此一统江湖。 最妙的是,这本领修至巅峰也无法以言语传授。个中妙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幸好我辈愚昧。大概终其一生,只能做被阅之人罢了。 第5章 谁都不容易 人的情感如天气,不能预报,被无数因素左右,也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往往随风就雨,听雷知电。 去参加一位远房长辈的葬礼。逝者的女儿已经40多岁了,非常伤心。她靠在老公的肩膀上,几乎是嘶声号啕,闻者无不动容。 “爸啊……你怎么走得那么急……爸啊……” 一阵铃声响起,女儿脸上还带着纵横的泪水,忽然停了哭声,抬起头,向帮她拎着包的丈夫伸出手,急急叫起来。 “大伟啊……我手机响了!” 这画面实在有些狼狈又滑稽。虽然环境特殊,当下也有人忍不住失笑出声。 葬礼结束后大家告辞出来,一起坐车回城,几个人在车上开始议论那女儿。 “……哭成那样还能戛然而止,真够失礼的。” “这样也可以分心,难道没有动真情吗……” 我忍不住说:“一定是真心哀悼的,也许那个电话很重要吧。” 有朋友反驳:“伤心当然要专心,可以暂时忽略嘛!” 我摇头:“有时候,人的情绪并不自由,也无法随自己的预想而转移。” 几年前,我有一位好友去世。 他年纪轻轻,又与我相交甚笃,因车祸身亡。在电话中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家人哭着转述他离开时留下的话,我也泣不成声。 放下电话,我立刻开始订机票,决定等下就飞往那座城市去参加他的葬礼。 刚订好机票,母亲敲门进来,高兴地对我说:“演出快开始了,我们出门吧。” 我这才想起已经答应了母亲去看一场相声剧。 母亲很想看那部相声剧,跟我说了好几次。剧很火爆,好不容易才买到两张票,加上平日里工作太忙很少陪她,这算是难得的母女小聚。如果真的取消,虽然母亲不会说什么,但我完全可以想象她的失望。 我算了下时间,看完演出再赶往机场,还来得及坐最后一班飞机,赶得上明天一早的葬礼。 最终我决定陪母亲去看这场演出。 于是那天晚上,我带着刚刚干涸的泪痕,坐在剧院的前排位置,陪母亲看了整整三个小时的相声剧,剧的确好笑,母亲和全场观众一起乐得前仰后合。我也被带入剧情,受到感染,几次不由自主咧开嘴,笑出声音。 等到演出结束,我急急赶往机场,飞机准时起飞。 几个小时后,我站在好友的遗体前,四周是漫漫的白色挽联和花海,难过得说不出一句话,心中满满充斥着怀念与悲伤。 从悲到喜,再从喜到悲。一天之间的转换,仿佛命运随口讲出的残酷笑话。多么合情合理,又是多么不合时宜。 作为一个无力反抗的自然人,只能顺理成章地接受。 在去云南的火车上,对面坐着两个女孩,彼此间互不相识。 左边的女孩显然是在跟男友通话,尽管半捂着话筒还是看得出她的喜悦,眉飞色舞讲个不停,连窗外飞过一只麻雀也能形容得绘声绘色。 我听她讲得有趣,忍不住把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大约是男友讲了句笑话,左边女孩实在忍不住了,哈哈地笑了起来,前仰后合。 我被她的快乐所感染,也忍不住嘴角上扬。 然而,无意间一扭头,我注意到右边女孩脸上的表情时,愣了一下。 她的耳朵里插着耳机,头靠在窗边,默默地看着外面的景色。仿佛外界的一切都与她无关,没有任何表情。 此刻一滴眼泪正从她的眼睛里流出来,缓缓滑过那张年轻的脸颊。 我不知道她遇到了怎样的伤心事,又或者在经历着怎样痛苦的煎熬。不需要询问,她的表情足以说明一切。 我只是看着这样一幅有些荒诞又震撼的画面。一个在哈哈大笑的女孩和一个在默默流泪的女孩。她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把座椅的扶手,却像隔着一整个世界。可她们合在一起,又仿佛这样才是圆满的,毫无缺憾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感受。也许这才是最奇妙的一瞬。 左边笑语,右边泪雨。 同历悲喜,同沐天地。 在英国时,与朋友去乘坐“伦敦眼”。 摩天轮升到最高处时,窗外忽然下起了倾盆大雨,甚至还带着冰雹,噼里啪啦地打在泰晤士河上,连流水也显得汹涌了许多。 我望着窗外,想起没有带伞,不免担忧起一会儿的归程,不知道要淋成什么样。耳边却传来朋友的赞叹:“好棒,太美了! ” 我随口回道:“这凄风苦雨的,哪里美了?” “你在说什么啊?快来看!是夕阳哎!” 我们同时回头,向对方的方向望过去。她看着我的窗外,忽然愣住了。而我看着她窗外的风景,也惊呆了。 此刻在她的那一边,夕阳正缓缓落下,红色的晚霞笼罩在半个伦敦城上,明媚而灿烂。 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窗外,风雨如故。 庞大的机器依然在缓缓翻越,把整个伦敦分割成两个世界,各自精彩,互不相扰。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真实的“东边日出西边雨”,确是美丽又诡异的难忘记忆。 谁都不会缺少在无情与有情中徘徊跌宕的时刻。也许是冷眼旁观者,也许是主角之一。 然而人的情感如天气,不能预报,被无数因素左右,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往往随风就雨,听雷知电。理智则是夹在明朗与晦暗中的一轮小窗,左右为难太过拥挤,偶尔还会窒息。 生而为人,总归逃不出那一句“身不由己”。所以对于所有的无奈之举,皆应怀有起码的体谅和理解。 世事无常,能够在随波逐流中流露一丝真情已算诚意。莫问前情后续,尽随它去吧。 毕竟谁都不容易。 第6章 只为自己好好活 谁不曾在青春里做一个不懂忍耐、只懂付出的傻瓜,一场感情如大雪将至,轰轰烈烈,无可挽回。 对方却是那个轻描淡写的扫雪人,天明时,人与雪都悄然远去,了无痕迹。 还是要谢谢那个人,不曾让雪压城,城欲摧。 认识小信是在大二的夏天。那时候广院门口有条叫“西街”的小市场,破破烂烂的,生意却特别火爆,一群小商贩每天蹲在街边专门卖各种吃喝文具,赚学生们的零花钱。 我还记得刚上大一的时候街口有个卖青菜肉丝炒饭的,连个店面都没有,老板全部家伙把式就是一口铁锅一把炒勺一个煤炉子,油腻腻的手从旁边盘子里抓把少得可怜的肉丝和青菜,加点米饭扒拉几下,两分钟就出炉一盒,打包带走。结果人家卖了四年炒饭,等我毕业的时候居然已经在广院旁边起了一家三层楼的烤鸭店,我和同寝室一个爱吃炒饭的女生则生生胖了10斤,成为了烤鸭店颇有吨位的坚实奠基石之一。 小信就是这家卖炒饭大叔旁边的一个西瓜摊主。我们初次见她都有些惊讶,对于一个瘦瘦小小的女生独自出来卖西瓜颇有微词,常常担心她连刀都拿不稳,给我们切西瓜的时候一刀下去砍在脚面上。 事实证明,小信的生意是那个夏天里整条西街上最好的。这靠的不是她甜甜的声音和可爱的笑容,而是智慧。 她搞了一辆破烂的小汽车运西瓜,汽车后备厢居然被她装上了一台冰柜,西瓜全部存放在冰柜里。那年的北京夏天骄阳似火,我们住的宿舍楼没有空调,男生热得裸奔,女生热得看不了裸奔。结果可想而知,冰镇西瓜的出场让所有人眼睛都绿了,西街第一次出现了抢着花钱的盛况。 我常去买瓜,因为要给同寝室的几个懒蛋也带瓜,买得多了,渐渐便与小信熟络了。有时候瓜太大,小信还会细心帮我切好,在上面洒上一层她自制的薄薄的糖霜,很甜。 我知道她是附近另一所大学的学生,为了勤工俭学才出来卖瓜。 她说每天要5点起床跑到水果市场去进货,再赶着中午和晚上学生放学的时间出来卖瓜,我听着都觉得累。 我说:“这么辛苦就少卖一点儿啊,你的学费早就攒够了吧?” 她笑了起来,摇摇头说:“不够。” 彼时我们坐在西街路口的台阶上,啃着她卖剩下的最后两块西瓜,扑扑地吐着西瓜籽儿。 她说她赚的钱一半给自己付学费,另一半要寄去北方某个城市给她的男朋友。 这个答案让我有点儿难以置信—难道他一个大男人,不能自己赚吗? 她有些害羞地抿起嘴,说:“他整天泡在实验室里,很忙的。再说他马上要考研究生了,不能分心。他家庭条件不太好,我想多寄点儿钱给他,让他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 “那也不能花女人的钱啊。”我语气很冲。 小信只是笑,不再说话。大概是感到我的怀疑,她扯开了话题,指着街对面一家小卖店有些期待地说:“那天我看到一个女孩拿了一支雪糕出来,那个雪糕看起来太好吃了,全是巧克力和花生碎,可是价格真贵,我不舍得吃。” 我说:“那雪糕我知道牌子,价格是贵了点儿,不过还好吧,你等着,我去买来请你吃。” 她连忙拉住我,说:“你可别这样,我不吃也不是买不起,就是想多存点儿钱,省着省着就省习惯了。” 某个傍晚,我从图书馆上完晚自习出来,走到校门口,却忽然看见小信在校门外冲我急切又兴奋地挥手。 我跑出去,只见她一脸喜滋滋地抓住我的胳膊,笑着对我说:“今天我请你吃雪糕!” 我被她拉到那个小卖店的门口,然后惊讶地看到地上乱七八糟地堆着十几支雪糕。 “哇!你发达啦?”我半调侃半好奇。 小信摇头:“不是的,今天下午停电,小卖店老板没注意,晚上发现时,冰箱里的雪糕全化了,即使重新又冻硬了也没法卖出去,他就说可以便宜卖我,但是必须把这些都包圆儿。我算了算,一共才花原来两支雪糕的钱,就买了请你吃!” 她剥开一张雪糕纸,拿着那根歪七扭八的巧克力雪糕咬下一口,一脸喜悦地把另一根递到我的面前来:“你尝尝!真的好甜啊!” 我望着面前麻花似的雪糕,愣了几秒钟,终于像她一样大口吃起来,然后大声地赞美着:“真甜!” 那个夜晚,我们顶着瑟瑟的秋风,冻得哆哆嗦嗦的,蹲在那间小卖部的门前,一支接一支地干掉了所有奇形怪状的雪糕。 回去以后,我拉了三天肚子。 小信每次都独自去上货,上百斤的西瓜,居然都一个人扛上车,比很多大老爷们儿还厉害。 有一次,一个男人来买瓜,却污言秽语动手动脚的。结果小信二话没说,一手拨了110,一手抓起西瓜刀逼住了他。警察赶到的时候,正看见她把半个西瓜一鼓作气扣在那男人的头上,红色汁液滴答了一地,远处看去,像一个戴绿帽子的男人被打得脑出血。 我刚好赶到,看着她面无表情,握着西瓜刀的手却捏得死紧,手指都变了形。 我把她的刀夺下来,抱住她,跟她说没事了,没事了。 她居然还能咯咯地笑出声来,说你干什么啊,我当然没事啊,现在有事的是那个绿帽子。她一边笑,一边从我的怀里慢慢地滑坐在地上。 我能感到她在剧烈地发抖,怎么也停不下来。 那一年的京城还没有雾霾,夜色清透如水。我们彼此紧紧依靠着坐在那片满是狼藉、冰冷坚硬的水泥地上,头顶是偌大的、流离的漫漫星空。 小信说:“谢谢你,我终于不发抖了。” 大四的冬天,是记忆里最冷的一个冬天。据说北方降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雪,冰雪封城,所有人进不去也出不来。 小信急了,她男朋友就在那座城市里。她觉得这雪降得太猛太早,男友家里的冬衣应该都没有寄到,各个商场又都关店了,一定会把他冻坏的。 我花了很多时间安抚她,说他那么大个人了,问同学借几件衣服总还是会的吧?这都是什么时代了,难道还会出现冻死大学生的恶性事故吗? 她还是万分焦急。大约所有的女人都习惯性把深爱的男人当成襁褓中的稚子,觉得对方心智单纯,行为可爱,从心理到生理都需要无微不至的呵护。小信也不能免俗。于是考虑再三,她决定前往那座城市。 我极力反对,但是显然反对无效。她买了满满一大包的冬衣,还有她男友喜欢吃的许多东西,又买了一张最便宜的大巴票—事实上,当时飞机和火车都停运,她只能选择大巴。 那个怀着满满爱意和期待的小信,终于出发了。 在那以后的故事,都是后来她叙述给我听的。 …… 那场大雪下得出人意料的漫长而结实,大巴车在行进了大半天以后,深夜被困在了高速公路上。前后都是车。 当时距离小信要去的城市只有十几公里,却死活堵住了,寸步难行。 小信心中焦急,于是她做了一个特别大胆的决定,下车步行。 很久以后她每每跟我描述起这个场景我都无法想象,一个单薄的女孩儿,背着一个沉重的装满了冬衣的大包袱,一步一步地在大雪中行进了足足十几公里,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那所大学在非常偏僻的郊区,夜里荒凉极了,如果偶有路人,周围的村落就会响起一声声凶厉的狗叫声,十分瘆人。 然而最艰难的并不是这些,而是一条通往校门口的雪路。说是雪路,其实是东北下过一场夜雪之后,雪化水,水结冰,冰再盖雪,再结冰……这样一条长长的冰路。 我知道小信为了省钱,给自己买的是最便宜的那种雪地靴,靴底根本不防滑。 小信说她不记得自己背着包袱在那条冰路上摔了多少跤,只知道摔到最后整个人都麻木了,连周围的狗叫声也听不见了…… 她甚至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一个独身女孩行进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地方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原来疼痛可以忘我。”她在回来后 笑着对我说,一边解开半截裤腿给我看,上面青青紫紫,全是一层层的瘀伤。 可是她终于还是走完了。 像小白菜为了杨乃武滚一场钉板,哪怕鲜血淋漓,哪怕以为下一刻就会千疮百孔万劫不复,也总算到了尽头。 她跌跌撞撞地到了传达室,请求老师通知那个男生,她来了。 他终于出来了。 他远远地向她走过来。校门口唯一的一盏昏黄路灯下,大片大片洁白的雪花纷纷扬扬洒下来,落在他的黑色大衣上。 她望着他,看着他在她的面前站定。 她张了张嘴,却发现浑身都冻僵了,居然已经说不出话来。 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来了?”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忽然想起身上的包裹,连忙摘下来,用冻得迟缓的手脚笨拙地打开,把衣服捧给他。 他却只是皱着眉头看着那些衣服。 她盯着他的眼睛看,然而脸上的表情从期待渐渐变成平静,最后又渐渐失去了所有的表情。 他终于还是冲她点了点头。 “这些衣服,我会穿的,可是—” 下一句话刚要出口,却被她硬生生打断了。 “谢谢你。”小信说。 这是一句很荒谬的对话,她为他顶风冒雪千里送衣,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却是“谢谢你”。 可是她宁可先开口。 只因为她更害怕听到他对她说出这句话。 他说:“对不起。” 她说:“没关系。” 什么都不必说,也不必解释,有时候最简单的对白,已经足够令你明白对方的心是冷是热,是诚是伪。又或者,根本就没有心。 她抬起头,最后看他一眼:“再见。” 她转过身向着来时那条冰路走去。 “哎—”他喊她,大约是心里终于生出了一丝内疚,“天太冷了,要不然我帮你在学校借间寝室,你住一晚再走吧。” 她回头,冲他笑了笑:“不必了。” …… 她急匆匆地走,再不敢回头。 这一条冰路,她是摔回去的,不停倒地,再勉强爬起。 她以为这条路将永无尽头,直到一辆车子停在她面前。司机摇下窗子,冲她喊:“闺女!这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啊?” 她说出附近城市的名字,司机想了想,说:“上来吧!” 她走近车门,却发现这是一辆黑车。车里很暗,她看不清司机的脸。她站在车旁,犹豫地握着车把手,恐惧渐渐蔓延上心头。可是举目四顾,这荒野茫茫,白雪皑皑,哪里还有其他车的影子。走得了走不了,就看这一刻的选择了。 她终于还是上了车,死死地抱住胸前的小包,那里只剩下一张回程的车票与10元钱。且不说对方是否心有歹意,单是这10元钱,就铁定不够付回程的车费的,那么等到她抵达了以后又该怎么办呢? 司机似乎一无所觉,还在与她搭讪:“你是哪里人啊?怎么这么晚还在学校这边?一个人不害怕吗?……” 她不吭声,只是浑身缩成一团,怔怔地看着窗外的景色,却愈加心慌起来。这司机专往偏僻的小路上轧,有几次路两旁的树枝都抽上了车窗。 她有些绝望地想,如果对方欲行不轨,她就跳车! 司机见她不回答,也不再发问了,四周安静下去,只有车子飞速行驶的声音。 直到车子停下,她整个人却已经因为高度紧张而昏昏欲睡。是的,原来人的神经绷紧得太久,竟然如此疲惫不堪,仿佛下一秒闭上眼睛就可以世事皆忘。 司机叫了她一声,她浑身一激灵,冷汗刷地就下来了。 司机转过头看她。 “到了,下车吧。” 她茫然地推开车门— 漫天的轻柔雪花在下一秒紧紧拥抱住了她,风声静和,四周的高楼灯火星星点点蔓延开去,专属于城市的温暖气息扑面而来,脚下是坚实的地面,她终于不会再摔倒了。 小信的泪水在一瞬间夺眶而出。 她一边抽噎一边不忘转过头看着那个一脸憨厚的司机:“谢谢……谢谢你,车费多少?” 司机笑了笑:“10块钱。” 小信紧紧捏住那手心里的10块钱,忽然猛地蹲了下去,在那司机惊愕的目光中,放声大哭。 那个大雪纷飞的北国夜晚中,所有的绝望、泪水、恐惧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22岁的小信,她失去又得到一些东西,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需要。不是甜蜜的西瓜,不是歪扭的雪糕,不是肆无忌惮付出的青春,也不是路灯下那一场灰飞烟灭的惨淡爱情。 活着,并且只为自己好好活着。 比这世间的一切都重要。 …… 上个星期我与小信重逢的时候,她已经是一间跨国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依然瘦削的身材,带着亲切熟悉的甜甜微笑,饭局结束时她抢着结账,我则抢着把她钱包里那张一家三口的合影拿过来看了很久。 我本是不欲聊起以前的事情的,怕揭人伤疤不妥。倒是她坦然回忆,云淡风轻,并评价:那就是一个渣男痴女的故事,情节很琼瑶,结局很凄美。还好,剧终人散,谁都没包夜。 我笑起来,想着,但凡可以轻松自嘲并一针见血,大多是真正的遗忘吧。 临走的时候,我把那照片还给她,递出去的一瞬间,却忽然扫到背面写了几个词。 我没细看,但心里猛地一颤,然后手就下意识地松开了。 在我们的心里,在每一棵盛放着灼灼花朵的树根下,究竟埋藏了多少永不能见天日的秘密。 那些难以启齿的爱,那些刻骨铭心的故事,那早已辨不出色泽的一抔春泥。 然而终究无法深挖细掘,一探究竟。因为所有的初绽,早在枝头就已断定答案。 某次打电话给小信,终于鼓起勇气犹疑地问:“你照片背面的字,先生看到过吗?” 她轻声地笑:“谁没有一张写着字的照片呢?” 翻过去,是读不懂的词语;翻回来,是笑容明媚,一片朗朗春光里的幸福。 聪明人节约用情,却都懂得应有的选择。 谁不曾在青春里做一个不懂忍耐,只懂付出的傻瓜,一场感情如大雪将至,轰轰烈烈,无可挽回。 对方却是那个轻描淡写的扫雪人,天明时,人与雪都悄然远去,了无痕迹。 还是要谢谢那个人,不曾让雪压城,城欲摧。 幸好我们,不再爱人逾生命。 幸好我们,终等到雪霁天晴。 这是最好的结局。 不必畏惧,其实这世间所有曾经让你痛彻心扉的别离,无非都是四个词语。 谢谢你。没关系。再见。不必了。 —谨把它们,献给生命里曾经出现过的那个你。 第7章 爱从口出 chapter 2 人山人海,边走边爱 有能力爱自己, 有余力爱别人。 再完美的真情也如一幅字画。总需最后的鲜红落款,实实在在印下,才是认可的证明。 第一个故事 在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去世了,父亲再婚,给她找了一位继母。 再后来父亲也走了,她便和继母一起生活。 她从小看童话书,对那些继母非打即骂的桥段印象极深,心里始终抗拒和害怕着,甚至不肯叫她一声“妈”。迫不得已要说话时,也不过从鼻子里憋出一声,“喂”或“哎”倒是最多的交流语言。 继母平日里不喜欢说话,只是默默地上下班,却从没有打骂她。 相反她每一顿饭都吃得饱,每一件衣服干干净净,就连小孩子们互相炫耀的时髦文具盒、红色的发箍和毛绒玩具,她也从不曾缺少过。 月经初潮,她像所有女孩一样又慌又乱。继母正上着班,接到她的电话就跑回了家,帮她洗内裤,换卫生巾,烧红糖水,拿暖水袋暖肚子,看着她沉沉睡去才放心。 考高中时她差了几分,需要交五万块的择校费。继母二话没说,拿出存折交给了她。继母在工厂做事,收入不高,这是家里唯一的存款。 上大学时,继母送她到寝室,亲手给她打理铺盖,弄得整整齐齐。继母离开后,她在枕头下发现了一条手织的围巾,一支淡色的口红和一台在当时算是奢侈品的笔记本电脑。 她交了男朋友,带到家里,继母那天特意换了件红色的上衣,站在门口大老远就搓着手迎接他们,笑得合不拢嘴。 她想向男友介绍,张了张嘴却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总不能还是“喂”或“哎”吧。 继母却不以为意,自然地说:“我是她姨。你们快坐,多吃点。” 她坐下,桌子上满满都是她爱吃的菜。 继母拿着筷子不吃,一直询问着男友的家庭状况,笑得无比开心。 她忽然发现继母的头发白了一大半。 她毕业了,打算结婚。 就在婚礼前夕,继母在家中突发心脏病。 她赶到医院时,人已经没了,连句话都没来得及留下。 继母一辈子没有再婚,也没要第二个孩子。遗嘱里,把所有的钱和唯一的房子都留给了她。 几乎来不及悲伤,紧接着就是一连串忙乱。她暂停了自己的婚礼,认真处理继母的后事,花了很多钱,葬礼办得很像样,所有人都夸她孝顺。 尘埃落定后,她拒绝了男友相送,独自回到家中。 房间里空荡荡的,冷冷的。 她张了张口,憋了好久,终于发出了沙哑的一声:“妈”。 然后她冲着房里又喊了一声:“妈!” 她无助地在房间的所有角落走来走去,推开每一扇门。 “妈!” “妈!” “妈!” …… 她用尽全身力气,拼命地,一声接一声喊着。 没有人回答。 再也不会有人回答。 不曾开过口的,不会再有机会弥补。 一切都来不及了。 她缓缓蹲下身。 在窗口透进的冷风中,颤抖着捂着脸,哭了。 第二个故事 他父母早亡,跟姐姐一起长大。 他学习不好,姐姐常常严厉批评他,甚至拿鞭子抽他。他只觉得疼痛、拘束和厌烦,于是频频逃学,成绩更差。 他早恋,姐姐又哭又骂,甚至跑到学校找老师告状,说他不上进。他产生了严重的逆反心理,破罐子破摔,初中就交了好几个女朋友,也没考上高中。 亲戚给他介绍了一份卖蔬菜的工作。姐姐长吁短叹,对他讽刺挖苦,说朽木不可雕也,自己没教育好他,实在对不起爹娘。他被她说得又气又愧,索性不再去上班,只跟社会的三教九流混在一起。 他看上了个姑娘,要跟她在一起。姐姐见了那女孩一面,说她不好,死都不会同意。他觉得姐姐就是不愿意给他出钱买房结婚,根本不考虑他的感受,一怒之下跟女孩扯了结婚证。 结婚两年后,老婆扔下孩子跟人跑了,两个人欠了一屁股债都要由他来承担。他怒火攻心,生了场大病,需要换肾治疗。 姐姐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又在配型成功后,把自己的一个肾脏换给了他。 从麻醉中清醒过来的他,拉着另一张病床上的姐姐的手无声地流泪。 他说,我这才知道她多么爱我,可她为什么就是从来不肯好好跟我说话?从我记事起,她就在骂我,打击我,甚至羞辱我。现在想来,她都是希望我变得更好,可是为什么不能换一种方式表达? 他对姐姐说:“姐,我现在明白了,你爱我。可是你为什么从来没有对我说出这三个字? “如果你说‘我爱你,所以我希望你好好学习,不要早恋,努力找到一份好工作,你值得更好的女孩’……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第三个故事 她是我的朋友,一位很棒的歌手。 当年我们因工作而相识相知,我很喜欢她的性格,没有一丝骄矜之气,也不妄自菲薄,待人随和大方。 那时的我只是个普通的工作人员,她的动人歌声却已传到千家万户。陪她去参加著名的电影首映礼,大多数女星在后台都优雅地觥筹交错,唯有她坐在沙发上拿起一个大苹果就开始啃,像个大大咧咧的邻家女孩,可爱又不做作。 后来我辞职了,然后出书,把我的新书寄给了她。 她认真读完了,发了微博,说:“你真的好棒,我会珍藏,期待你的下一本。” 我感谢了她。 但那一刹那对于一个创作者来说是多么大的鼓励,我从没说过。 我为什么没说过。 2015年1月16日,她因乳腺癌复发而离世。 这个令人伤心的消息传来时,我彻夜难眠。 我知道,此后的许多年,每每想到她,我都会被自己的遗憾所折磨。 那些未能吐露的心声,未能表达的情感,总以为还来得及的相聚。 都不再是浪漫的省略号,而是冰冷而疼痛的句号。 有多少爱,我们想说却忘记说,想说却错过说,想说却因为害羞而耻于开口。 有多少爱,明明是有感而发,却总是被旁人当成矫情的笑话。 有多少爱,在心里默默埋藏到地老天荒,以为是深情的象征,被爱者恍然不知,痴心成空。 有多少爱,终于说出来以后,已经空余铃音,无人接听。 在中国人的世界里,说出“我爱你”,比说出“我恨你”羞涩艰难得多。总觉得开了口就低人一等,微贱几分。却不知这三个字可以带来怎样深远的影响与感动。 爱,是那么重要的一件事。只有清清楚楚示意过,自己才会心安,对方才会明白。也才会在漫长人生中,无论是面对暂时的终结,还是永恒的死亡,都可以不留遗憾。 恨可以含蓄,爱要坦白。 明确的告知不是虚伪的做作,更不是夸张的做秀。在面对至亲至爱之人时,那些发自肺腑的倾诉,一字一句都是无比温暖的反馈与给予。 爱由心发,爱从口出。再完美的真情也如一幅字画。总需最后的鲜红落款,实实在在印下,才是认可的证明。 唇齿相碰,轻轻吐出的那个爱字,如气泡如幻电如昙花,却值得珍而重之。 只因那是多么脆弱的存在,又是多么永恒的表达。 第8章 我忍你,一辈子 被求爱时,听到的无非是“我想你”、“我等你”、“我要你”类似的誓言。 又有几人敢于信誓旦旦地说出一句:我忍你,一辈子。 冬天,一家火锅店的门口,一位男子正在寒风里走来走去。虽然穿着大衣,仍然被冻得瑟瑟发抖。可他还是坚持不停地快步走着,不时还抖抖身上的大衣,把怀里好不容易积起来的热乎气儿都抖干净。 店员看不下去了,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要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兜圈子,是不是在锻炼身体。 男人搓了搓冻得有些发红的脸,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是因为自己老婆不能吃麻辣火锅,一吃就过敏,连闻到都会浑身起疹子。可他又是嗜辣如命的人,只好偶尔跟几个哥们儿出来偷偷打牙祭。之所以在门口走个不停,也是想把身上的味道都散尽,怕老婆闻出来。 店员不解:“作为一个爱吃辣的人,找一个对辣这么排斥的人过一辈子,不是很痛苦吗?” “喜欢啊,有什么办法!别说她对辣过敏,就算对盐过敏,对水过敏,对空气过敏……那都不是事儿!只要不对我过敏就行。” 男人露出个冻僵了的笑容。 “喜欢了,什么都能忍了。” 坐船从香港去澳门,看到一个女孩在船舱里呕吐,抱着袋子折腾了一路,看上去难受得撕心裂肺。我过去帮她换袋子,她虚弱地说“谢谢”。 眼看她面色苍白的样子,我不忍心离开,于是拍着她的背,努力找些话题陪她聊天,想分散她的注意力。 女孩说自己是香港人,去澳门是为了看男朋友。我说他怎么不来看你呢?她叹气说他父母都有很严重的疾病,需要卧床护理,不能长时间离开。我又问那你怎么不干脆去澳门跟他一起生活呢?女孩说自己家里目前也有事情,暂时还不能彻底放下。 我皱眉:“你的晕船症一直都这么严重吗?” 她说:“是,每次都吐,吃药都没有任何改善。” 我说那你经常去澳门?她说每周我都去看他,风雨无阻,去的时候吐一次,回来还要再吐一次。 我惊讶地问:“你们恋爱多久了?” 女孩想了想:“算起来,我们18岁恋爱,今年我28岁,这已经是我们恋爱的第10个年头了。” 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周两次呕吐,一月8次,一年96次。10年,她折腾了自己近千次。 我想如果不是女孩夸大其词,就是她真疯了。 女孩看着我怀疑的表情笑了起来,说:“我没有骗你。不过还好,我们的家事都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下个月就可以结婚。这样的日子也终于熬到头了。” 我还是无法相信,问她:“是什么力量让你坚持了这么久?” 女孩还是笑着。 “每次我吐得想死的时候,我就想,只要忍一会儿就能见到他了。忍啊忍的,船就到了。忍啊忍的,一眨眼就过了10年。” 一对老夫妻,妻子有严重的洁癖,丈夫却正相反,很不讲个人卫生,又不喜欢做家务,夫妻两人经常为这件事吵架,妻子骂丈夫脏、臭、身上味道恶心、懒得像猪,什么难听的词儿都用上了,丈夫却依然故我。 所有人都没想到,在生活上这么不合拍的一对夫妻,居然吵吵嚷嚷始终没有离婚。几十年过去,在他们过完银婚纪念日的第二天,老太太忽然被送进了医院,经过诊断,她患上了帕金森综合征。 儿女们都劝老父亲把她留在疗养院里,他们很清楚父亲被母亲照顾了一辈子,连起码的清洁房屋都不会,又怎么伺候病人?谁知父亲十分坚持,将老太太接出医院带回了家。 多年过去,再到他们家做客的人都深深地感到惊讶。那间小小的二人居所被打扫得窗明几净,老太太丝毫未见消瘦,面色红润健康。 虽然坐在轮椅里目光呆滞,流着口水,老头儿却耐心地一再帮她擦干净。老两口身上的衣服十分整洁,散发着老太太最喜欢的柠檬香皂味道。房间里甚至还养了几盆花草,青翠欲滴,洋溢着勃勃生机。 我们以为老头儿找了保姆或者保洁员,后来跟他聊天才知道,他谁也没找,完全是自己一点点学着照顾病人,清理房间,烧饭做菜,洗衣叠衣……有什么不会的就问邻居和儿女,甚至学会了上网查找菜谱和养花妙招。这些年,他给老伴儿擦屎擦尿,洗澡刷牙,照顾得无微不至,自己也打理得清清爽爽,彻底改变了生活习惯。 亲友们都佩服他,老头儿却一本正经地纠正:“我老婆才值得佩服,我想到自己以前那么邋遢,她居然可以忍我那么多年,就觉得她是真的爱我。所以我还她多少,都是应该。” 他掰着手指头给大家算。 “她忍了我半辈子,我再忍她半辈子,我们俩凑到一起就是一辈子,这才是圆满。” 《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然而真正做得到爱、恒久与忍耐这三件事的羔羊,并没有上帝所希冀的那么多。 这世上从来没有轻松的忍耐,所有的恒久都意味着漫长、枯燥和克制。 最初,爱是甜蜜的麻药,让人变得热血冲头、任劳任怨、拼尽全力,可以大幅度提高痛苦的耐受力。 然而随着时间流逝,药力退去时,痛苦将会被更加敏锐地感知到。更重要的是,那时才会发现忍耐已成为了一种习惯,在苦涩中悄然品出人生的种种滋味来,如茶般回甘。离不开,无从割舍。 这让人无法自拔,也让人心甘情愿。 被求爱时,听到的无非是“我想你”、“我等你”、“我要你”类似的誓言。又有几人敢于信誓旦旦地说出一句:我忍你,一辈子。 我愿意忍你的懒惰与笨拙,而你愿意忍我的聒噪和挑剔。 更重要的是,因为心疼对方忍耐时的痛苦,我们愿意为彼此尽力修正自身的缺陷,从而变成更优美默契的对手戏,这才是诗一般的结局。 这谈不上完美,却是极致浪漫的深层奥义。 第9章 麻烦是甜还是咸 有时候他不想告诉你,并不一定是不坦白,可能仅仅因为“怕麻烦”。 第一对夫妻 某日,他们一起开车出行。 抵达目的地后,停车时却出了点儿问题。 当时车位已满,他们却发现有一辆车违规停靠,大摇大摆占了两个车位,十分霸道无理。 丈夫很生气,坚持要把车停在这辆车的前面,认为是对方的错误,哪怕对方因此误事也是活该。 “必须打击一下这种没素质的人,出一口恶气。”丈夫说。 妻子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平静地开口:“亲爱的,你这样停车也是不合规矩的啊。如果我们被罚怎么办?” “无所谓!我宁可交罚款!”丈夫一挥手,气势十足。 “如果他出来后发现你占路,拿东西恶意擦花我们的车,怎么办?” “他敢!”丈夫嚷了一声,停了停,“我就跟他打官司!要他赔!” “如果他跑掉了呢?” “……我们的车有保险,不怕。” 老公的底气明显有些不足,却依然梗着脖子。 “何必呢?”妻子说,“无论是交罚款,还是打官司,或者走保险修车……与现在的小麻烦相比,都算是大麻烦啊。” 她柔柔地笑起来:“小麻烦和大麻烦相比,你要哪个?” 丈夫急剧起伏的胸部慢慢平静下来。 正巧前方有车子离开,妻子笑了笑,指了指那边,丈夫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过去,停进了空车位。 他们下车,妻子走过去,拉住丈夫的手。 “现在,天大的麻烦也和我们没关系了。” 第二对夫妻 他们的房子进了小偷。 恰好妻子提前下班回家,与抱着财物的小偷正走了个对面。 小偷一愣,欲跑。妻子二话没说,冲到走廊里一把扯出公共灭火器,拔下保险销,握紧喷管捏紧压把,冲着小偷一顿狂喷。小偷彻底被白色的干粉糊了个满头满脸,当即摔倒失去了行动能力。 妻子拿出绳子绑住小偷,及时报警,丝毫没有损失。 后来丈夫问妻子怎么想到使用灭火器的。妻子答得理所当然:怕麻烦啊! 她说我旁边就是厨房,进去就有菜刀,但是真拿刀追砍的话,万一砍死砍伤,我算防卫过当,也有责任,那多麻烦。就用这个东西最好,连轻微伤都留不下。 第三对夫妻 这位妻子是理论物理学的博士生,成绩优异,毕业后在某大学任教。丈夫则是一家报纸的社会新闻编辑。任谁来看,两人的事业和爱好都是风马牛不相及。 起初我们都以为他们没有任何共同话题,相处起来会困难重重。 然而近10年过去,他们依然婚姻幸福,琴瑟和谐,不由得让人生出一丝好奇。 一次我去他们家中拜访,进了门才惊讶地发现,客厅里到处贴着画着图型的纸张,乱糟糟的。 丈夫一边坐在地毯上吃着苹果,一边津津有味地观看着那些图画,看上去惬意极了。 我问妻子这是什么,妻子热情地给我介绍:“这个是我画的飞机星形发动机;那个是船舰弹药装填系统;还有用于控制时钟秒针运动的马耳他十字机芯;对了,这个椭圆规也很好玩……” “你们夫妻俩在家就看这个?”我难以置信。 “对啊。”妻子笑起来,“男人不是都喜欢飞机船舰钟表之类的吗,我就选一些他感兴趣的部分,用比较有趣的画法画出来,再讲讲原理。他喜欢死了。” “你可真不怕麻烦!”我想象那画面都忍不住龇牙咧嘴起来。 她笑道:“我是最怕麻烦的人。可是仔细想想,是画这些画麻烦?还是夫妻关系冷淡后努力修复更麻烦?” 我似有所悟。 再看着墙上那些作品,哪里是“随便画画”?每一张都色彩均匀,细致又生动,显然是用了心下了功夫的。 她请我坐下,又跑过去挽住丈夫的胳膊,亲亲热热:“老公,周末你喜欢在家里,还是去酒吧喝酒?” 丈夫不假思索:“当然是在家里,和你聊天多舒服,一天感觉像过了一小时,好快。在酒吧里待一小时,吵得头都疼,感觉像过了一天。” 妻子笑眯了眼睛:“老公,你是个天才,这就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啊。” 我们大笑起来。 第四对夫妻 妻子给他们的儿子打电话,问:“在哪里?” 儿子答:“在吃饭。” “好。”她放下电话。 丈夫抱怨:“这小子,你问他在哪里,他说在吃饭,又不说清楚是在哪里,跟谁吃,明明是把我们当外人。” 她点头:“很正常啊,如果他这么答,说明吃饭的对象不方便告诉我们。” “能有什么不方便。”丈夫哼哼几声,“无非是交了女朋友不好意思说罢了。” 她笑:“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不过,即使是普通朋友,我问了对方是谁,他势必要解释很久:名字、年龄、做什么的、怎么认识的、为什么要吃这顿饭……大概得说上十几分钟甚至更久。对方就坐在他面前,这样的介绍实在太烦琐也太丢面子了。” 她拍拍还在纠结的丈夫:“放松点儿,有时候他不想告诉你,并不一定是不坦白,可能仅仅因为‘怕麻烦’。” 没有麻烦不惹麻烦,有了麻烦解决麻烦,这些都是本事。 但是能理解别人的麻烦,能调整自己的麻烦,从一团乱麻中也可以轻易脱身,变得惬意快乐起来。这样的“麻烦大师”,无论在爱情里还是生活中,都堪称最高段位的情商。 在成长中见惯忧虑和纠结,渐渐学会脱身与解决,是值得珍惜的过程。 不必太紧张。生活本来就是一个麻烦的调味罐啊。 至于它是甜还是咸,只看你是加糖还是盐。 第10章 好人未必是好男人 在恋人的相处中,所有的慈悲、义气和热情都只是加分,及格线却是“在乎”。 袁锦与周铄结婚了。 对于袁锦来说,这绝对是一件让周遭姐妹们嫉妒得眼红的大事。 无他,只因周铄实在太优秀了。 不但工作稳定,收入丰厚,长相英俊。最重要的是,他几乎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好人”标杆。 袁锦与周铄的第一次见面是在路上。 当时一个男人拿着一张百元假钞骗了一位卖红薯的老人,老人抓着男人不放他走。男人嘴里骂骂咧咧,甩开就想跑。周铄一个箭步冲过去把那男人按在了地上,顺手打110,嘴上不忘轻言细语安抚老人。等到警察来了又清晰地叙述了一遍事情经过,把骗子送交警察,同意作证,最后还把身上的钱都给了老人。周围的观众无不啧啧赞叹,“这小伙子人真好!” 围观了全程的袁锦,自此怦然心动。 接触的时间越久,袁锦越觉得周铄是个难得的好人。 他资助了好几个失学儿童,每个月都按时给他们寄学费和生活费。他读到感人的小说,看到伤情的电影都会流泪。他喜欢小动物,连只蚂蚁也不忍心踩死。遇到流浪歌手,他会驻足倾听一会儿,买一张他们的自制cd或放下一张钞票。 平日里,他对女生温文尔雅,对男生豪气大方。大家聚会抢着埋单,朋友有难雪中送炭。在众人评价中,这个男人温暖、细心、善良、感性、简单……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哪个女人要是找了周铄当老公,简直是上辈子积了大德。 袁锦也是这样认为的。因此当周铄对她下跪求婚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几乎被全世界的幸运光顾了,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激动与兴奋。 用闺密小唐那句酸溜溜的贺词来形容就是:小锦,这次你算是赚大发了。 “赚大发了”的袁锦,和周铄结婚三年后,忽然传来一个消息:两人离婚了,还是袁锦先提出的。 每个人都觉得袁锦的脑子不正常了,可是袁锦的态度十分坚定,一定要分! 消息确定,一票女生顿时兴奋起来,纷纷暗送秋波,想着如何追求这位新晋的黄金单身汉。周铄倒还踌躇着,颇有几分恋恋不舍的意思,袁锦却丝毫不为所动,大有几分“谁喜欢谁拿去用”的决绝。 这下袁锦可算惹了众怒,周铄的“粉丝团”纷纷私下吐槽她:“这么好的男人都处不来,肯定是她的问题!”“居然这么绝情,看谁 还敢再要她!” 小唐好奇,终究没耐住性子,找了个与袁锦独处的时机追问原因。 那天袁锦喝了点儿酒,脸色酡红,对小唐道:“你们都说他是好男人,只说对了三分之二,他是好人,却不是好男人。” 她握着酒杯,似在问小唐,又像在问自己。 “为什么一个可以对外人体贴有加的人,却对自己的女人做不到起码的关怀呢?” 袁锦与周铄在一起的第一年,袁锦深夜突发阑尾炎。 周铄不在身边,袁锦强忍着疼痛给周铄打电话,他不接。疼得快要昏倒的她只好拨了120,送到医院又给自己签了字,送进去手术。 为怕周铄着急,手术前她还用短信留了言,告诉他发生了什么状况。 手术后的第二天下午,周铄才匆匆出现,躺在床上的袁锦嘴唇干裂,连口水都喝不上,苦苦盼到了他来,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周铄的解释是:昨天晚上几个朋友因为私下赌博被抓进了警察局,他过去交罚款,又在那里找人通融,待了一晚上。短信自然是看到了的,但是想想来医院反正帮不上忙,不如先让袁锦做着手术,把朋友的事料理完了再过去。 袁锦听他长篇大论的解释,说一会儿还得去趟警察局,嘱咐她要“独立”,要“坚强”,真是又疼又委屈,什么也说不出。 后来为了上班方便,袁锦和周铄共同出钱买了一辆车。袁锦喜欢得不得了,每天都把车里车外打理得干干净净。谁知才买回来两个月,周铄居然跟她说,想把这辆车借给一个兄弟开出去长途旅行。 袁锦吓了一跳,她态度鲜明,坚决反对借车。不单是这一程开下来,车况怎样完全无法保证,更重要的是,借车一旦出现事故,车主会承担巨大责任。 她翻出各种报道给周铄看,跟他说明借车者无缘无故背上巨额赔款甚至惹上官司的也不在少数。然而周铄全然听不进去,坚持要借车,认为她就是心疼新车,妇人之见,说自己如果不借就是在兄弟面前跌了份儿,失了信誉。尽管袁锦再三反对,周铄还是偷偷把车钥匙拿了出去,把车开给了兄弟。 几个月以后,车子从青藏高原上开了回来。袁锦几乎不认识自己的爱车了,车厢内外到处是泥巴,后视镜掉了一个,挡风玻璃碎了,白色的车座脏成了咖啡色,油箱里空空如也,水箱都烧爆了。 晒成黑炭的兄弟搂着周铄喊了七八声“仗义”。袁锦面上刚露了丝不悦就被周铄狠狠瞪了一眼,回家后两人冷战了一周,还是袁锦主动求和才重归于好。无奈,袁锦只能感叹幸好没有发生大事,匆匆把车卖了,哪怕工作不方便,也不想再担惊受怕一次。 不久,袁锦怀孕了,周铄也很高兴。对丈夫有些失望的袁锦觉得,这大概是一次弥补彼此感情的好机会。 他们一起去做产检,周铄大步流星在前面走,袁锦在身后跟不上,喊他等等。他皱眉回头,有些不高兴:“你怎么走这么慢!” 袁锦解释自己是前三个月,还很危险,不能走得太快。周铄不耐烦地一挥手:“就你事儿多!我看别的孕妇都没你那么娇贵!” 袁锦还想解释,周铄忽然看到了什么,三步并作两步,急匆匆跑到路边搀扶住一位阿婆,声音亲切柔和:“婆婆,我扶您过马路吧。” 他扶着千恩万谢的阿婆,亦步亦趋地服侍着她,还不时叮嘱:“慢慢走,不急的。” 袁锦站在街旁远远地看着他们的背影,只感到满心荒谬,哭笑不得。 袁锦的孕吐很厉害。吐到最厉害的时候,想死的心都有了。她每次蓬头垢面地从盆里抬起头,都能看到周铄躲得远远的,一脸嫌弃。 没几天,周铄居然抱回一只流浪猫。猫咪脏兮兮的,周铄亲自给它洗澡喂食,用自己和袁锦的毛巾给它擦身,丝毫不觉得脏,还邀功地说:“看,这猫好可怜,是我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救了一条小生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袁锦有轻微的毛发过敏症,本来不大碍事,但是怀孕的体质本就与常日不同,周铄养的又是一只长毛猫,掉毛掉得满天飞,不知怎么她就变得格外敏感起来,每天恨不得捂着嘴打上几百个喷嚏,进而刺激到咽喉,吐得更严重了。 实在难以忍受,袁锦试探地向周铄提出,她不反对养猫,但最近是非常时期,能不能暂时把猫送到亲友家去,等生下孩子后再接回来。 周铄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我以为你是很有爱心的人!” 袁锦也生气了:“这和有没有爱心没关系!是老婆孩子的健康重要还是暂时和一只猫分别重要?” 周铄振振有词:“世间万物平等,你要活,它也要活啊!” 袁锦觉得他简直拎不清:“我又不是不让它活,只是先送到别人那里寄养而已啊。” “那太麻烦朋友了!这种事情我做不出来。” 袁锦被他气乐了:“所以你要麻烦我吗?” 两个人大吵一架,袁锦觉得周铄不可理喻,周铄指责袁锦心地不善。袁锦一怒之下回了娘家。 回家没几天,袁锦接到了婆婆打来的电话。 婆婆在电话里安抚了袁锦,先替儿子向媳妇道歉,但也表现出了一些不悦,觉得袁锦不该在这么重要的时间段耍小脾气,应心境平和,好好养胎;又说自己教育过周铄,让他把猫送走,袁锦适可而止,不要闹了,该回家就赶紧回家。 袁锦跟婆婆的关系并不算融洽。婆媳本就难以相处,平日里有些小摩擦,周铄几句话就能安抚好的,他不但不安抚,还帮着母亲教训袁锦。袁锦自然一肚子不满。 她不明白,周铄平日里表现得口才好脾气好,朋友吵架都会找他调解,情侣之间闹矛盾,他也是不错的和事佬,怎么轮到自己家庭内部的事情,就丝毫没有耐心,不愿意换位思考,巧妙解决了呢? 袁锦虽然不高兴,但觉得婆婆已教育过周铄,又接到了周铄亲自打来的电话,说猫已送走了。想着丈夫这也算对自己妥协,不能表现得太小气,就搬了回去。 回家后,袁锦继续妊娠反应,周铄依然不管不问,没事就往外跑。问他去干什么,就说去朋友家看寄养的猫,袁锦便不好再追问。 某天周铄忽然回家,眼圈通红,指着袁锦恨恨连声:“都怪你!非要把猫送走,它在别人家里吃坏了肠胃,生了重病,今天去世了!” 袁锦吓了一跳,想要安慰几句,周铄却不听,转身就走:“我不想和你待在一起,我回来是拿它的玩具的,现在我要去找几个朋友,一起给它办个葬礼!” 周铄冲出门去,袁锦见他情绪激动,实在不放心,也跟了出去。 她尾随着他到了一处公园,却见到一个姑娘在等他。两人倒真的是在为猫办葬礼,地上垒起了个小土包,姑娘哭倒在周铄的怀里,周铄轻言细语地安慰,一派伤感温柔。二人执手相看泪眼,煽情场面堪比三流文艺片。 袁锦眼见这一切,气得几乎昏倒。当即冲过去大骂周铄,周铄吃惊,却反斥她想太多,女孩子哭泣当然要好言安抚,这么做是绅士风度。袁锦吵不过他,动了胎气,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宣布,孩子留不住了。 周铄知道后,站在还未康复的袁锦病床前,大声埋怨:“做我的老婆,怎么能这么心胸狭隘!你要是大气一点儿,宽宏一点儿,哪有这么多倒霉事?” 出院以后,袁锦坚持要离婚。周铄还颇不解,问她,自己哪里做得不好。 袁锦说:“不,你很好,全世界都需要你,你也能拯救全世界—除了我。” 袁锦对小唐说:“你明白吗?一个人可以为了不伤害动物而改吃素,却未必愿意花时间揣摩你的口味,为你做一桌好菜;可以给贫困山区的孩子买棉衣棉鞋送温暖,却不愿意在寒冷的冬天把你的手握在他的掌心;可以让陌生人如沐春风,却对爱自己的人如秋风扫落叶一样冷淡寡情。并非不会,而是已经把时间和心力都用在了外物之上。 “他懂得和所有人相处,就是不懂该如何和爱人相处,甚至也不愿意去学。因为爱人只是一个人,世界所能给予的存在感与使命感却更多更强。他享誉八方,在无数钦佩的目光和言语中感到满足,因此彻底忽略掉最亲近的气息和感受。从本质上来说,这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自私。” 小唐听得难以置信,随后又有些迷惘,迟疑半晌,说:“那如果再遇到这样的好人怎么办?到底要不要和他谈恋爱?” 袁锦说:“我不知道,也许只能观察,看他是个好人,还是个好男人。” 一个众人交口称赞的好人,不一定是个好男人。 两个名称并不是天生就画上等号的。 对万物慈悲,也许对身边人的小毛病无法释怀;对朋友义气,有时意味着要牺牲自己家庭利益;对陌生人关怀,不见得不会对爱人冷战或家暴。 有些人天生适合做朋友、做玩伴、做知己、做兄弟,就是不适合拿来爱自己。 在恋人的相处中,所有的慈悲、义气和热情都只是加分,及格线却是“在乎”。 想过吗,他觉得你更需要他,还是整个世界更需要他? 如果是前者,那他是你的归宿。如果是后者,那他是众生的归属。做不成上帝,也是半个神祇。而我等只是取经路上的凡人一个,连只小妖精都不算数。可以尊敬,不可肖想。遥施一礼,擦肩即可。 同样是无缘,有些错过并不值得叹惋。 第11章 一人不爱,何以爱天下 全世界自有全世界的人去爱。而你只有我,我也只有你。 一位老作家,德高望重,著作等身。 某位前来拜访的年轻作家,曾经认真拜读了他全部的作品,却在内容之外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他所著的每一本书的字号都比正常的书籍偏大一些。做书和读书的人都知道,字号偏大的结果会让纸张变多、书脊变厚,而且印刷出来也不好看,显得很笨重、粗糙。 年轻作家问他,是不是找了不专业的版式设计师?他摇头,说是自己要求这样做的。因为他母亲的眼睛有一些小问题,看字模糊,又因为体质原因不能长时间戴老花镜,所以他特意嘱咐设计师,一定要把字号调大。 年轻作家有些不能理解,说:“书毕竟是给所有读者看的,这么任性会不会不太好?” 他笑着摇摇头,说:“如果全世界都看到了,只有她没看到,那我写那么多字又有什么意义呢?” 电台节目,一位著名词作者与主持人深夜对话。 主持人问词作者,为什么会创作出那么多感人至深的歌词。她回答,是因为年轻时曾有过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她把所有因情而生的感触都写进了歌词中,才成就无数经典。 主持人又追问,那个男人听到这些作品后有什么反应吗?是被感动,被震撼,回心转意,重燃爱火?还是因为私密情感被曝光于世而恼羞成怒? 这位一直表现得聪明又得体的女人忽然哭了出来,呜咽着说,其实他什么都没听到。 他们因一次争吵而赌气分手。两个月后,她想要挽回,男人却在一次冲突中被击中头部,当场丧命。 主持人连声安慰,说虽然人已逝,但毕竟他曾经的存在给予了她无限灵感,从而让她拥有了成功的作品与富足的人生,应该感到庆幸。 她大哭,说那又怎么样呢?我所有的歌都是写给他一个人的,他听不到,就算我的歌挽救了许多婚姻,感动了所有恋人,得到了万千粉丝,于我而言,还是白写了啊。 楼下有间小饭店。 饭店里只能放得下三张桌子,但店里很整洁。最主要的是,厨师——也就是饭店老板,烧菜当真好吃极了。 一只小瓦罐,煲出的鸽子汤鲜美无比;一碟麻油鸡丝,可以让人吃到舔净盘底才罢休;就连最简单的蛋炒饭也令人回味无穷。 日子久了才知道,原来老板曾是香港某著名餐厅的主厨,许多明星和政界要人都吃过他烧的菜。 问他为什么会蜗居于此,他说女儿在这边读书,他就跟媳妇开了这间小饭店来陪读。 我说:“你在香港工作那么久,积蓄应该不少,为什么不寻个黄金地段,选个大点儿的店面经营?北京饮食行业这么火,肯定会赚大钱的。” 他说:“要真想赚钱,我就不会回来了。现在开这间小店不过是打发时间,最主要的目的是给女儿烧菜。你知道吗,每天我去买最新鲜的菜,再精心加工,看她回来吃得干干净净,就是最大的幸福。” 我说:“可是很多人都爱吃你做的菜啊!昨天还有人排队要打包好几个菜,加钱都乐意,你却说要给女儿做饭,死活要关门打烊。” 他眼睛一瞪:“他们爱吃关我什么事?他们有全北京的饭店可以选,我女儿只有我。喂饱她,比喂饱整座北京城都重要!” 一位公交司机被选为年度劳模,接受表彰后,记者问他:“20年来,你从未迟到早退,也不曾有过任何一次缺岗旷工,是什么力量让你这么热爱这份朴素的工作?” 他憨厚地笑,说:“没啥原因。我家穷,买不起车。我媳妇特别好,结了婚也不强迫我挣钱买车,说‘你去开公交吧,开我上下班那条线,这样就当你每天都在接送我,我知足’。后来一开就是这么多年了。” 记者被他的话说得一愣一愣,半晌才醒过神来,尚不死心,又追问:“那这么多年,无论什么天气,您都风雨无阻,按时上岗,一定是一个特别有责任感的人。” 他说:“啥是责任感?我不懂。我就知道要是对自己媳妇说话都不算数,还能对谁说话算数?那就不能算个老爷们儿!” 一位著名画家偶尔会将自己的画作送给亲友,然而在他离世后,大家才发现,在每幅装裱好的画卷的背后一角,都写有两个小小的简单的字母。 那是他早逝亡妻的名字缩写。 每个得到赠画的人都以为他在那一刻为自己而画。 只有他自己明白,所绘的每一笔,只为了一个人而已。 一个人与全世界,天平的两端,哪个更重?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然而有些人,终会选择那个在自己心目中独一无二的人。 愿意为你背叛全世界,也愿意为你向全世界弯下腰去。 全世界自有全世界的人去爱。而你只有我,我也只有你。 我们终究是俗人,做不成博爱的上帝。这不值得羞耻,只能说明我们拥有人性中最亲切也最温柔的一种自私。这种自私并不令人反感,只会产生共鸣。 一人不爱,何以爱天下。 即使拥有一切,亦终究逃不过生命的孤独。 那么,还是量力而行吧。 与其拼命追索天下,不如留几分余力给那个重要的人,也许更会品尝到活过一场的甜蜜和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