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爱3:南岳北关》 第1页 [仙侠魔幻] 《结爱:南岳北关》作者:施定柔【完结】 简介:《结爱:犀燃烛照》的续集。 皮皮歷经生死,终于从沙澜救回了贺兰觿,两人回到c城,等待他们的却是一场空前的灾难。沙澜瘟疫横行,致使狼族倾巢出动、入侵北关、直逼南岳,在峻榞一带发动战争,企图取代贺兰觿成为南岳的领袖。皮皮擅自放走东灵,令狐族失去了灵族的护佑、亦动摇了贺兰觿在本族的至尊地位。各方势力蠢蠢欲动、开始扶植自己的继承人,狐族政局面临巨大的动盪。如此重压下,皮皮与贺兰的婚姻亦产生裂痕、并承受了艰巨的考验。对爱情的忠诚、对狐族的责任、对人类的友好、对苦难的怜悯——祭司大人一贯的原则是否还能支撑他与皮皮寻求生路、走出难关、带领南岳狐族回到以往的和平与安宁? ------------------- 『结爱』系列三本,已经出版两本: 《结爱:异客逢欢》 《结爱:犀燃烛照》 《结爱:南岳北关》 第1章 引子 ============== 结爱:南岳北关 2017年1月28日 科特博士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半躺在汽车的后座上。如果不是因为穿着件厚实的羊毛大衣,在这寒冷的山区早已冻成了冰棍。弄醒他的是一位黑衣警察,穿一件青蓝色的防弹背心,荷枪实弹,体格魁梧,正用粗大的拳头敲着车窗。警察示意他拿出证件,脸上表情严肃,仿佛在处理犯罪现场。 「科特先生,您喝多了?」透过车窗,可以看见后座扶手的杯座上放着两听罐装啤酒,拉盖打开了。警察研究着他的驾照:「司机呢?」 「是科特博士。」科特更正了一下,随即用力揉了揉眼。他还没有醒透,三天三夜的连续工作让这个身高一米九三、体重一百八十磅、热爱滑雪、精力充沛的大汉也觉得力不从心。天已经大亮了,远处的阿尔卑斯山上白雾缭绕,他这才意识到整个车里只有他一个人。 「麦克还没回来?」他问。 「麦克?」警察眉头微皱,「麦克是谁?」 「麦克•哈兰博士,我的同事。昨晚我们讨论工作到凌晨两点,他开车送我回家……」一股冷风灌进来,科特一连打了五个喷嚏。他掏出一叠纸巾,雷鸣般地轰着鼻子,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开到这里,突然停下,说山间月色很美,问我是否介意他出去散步几分钟。」 「深更半夜出去散步?」警察哼了一声,一脸怀疑,「这一带没有路灯,又全是山路,你不担心他的安全吗?」 「您这么一说,我开始担心了。」 科学界里怪人很多,比如科特的老闆卢曼博士,是个傲慢的物理学家,谁在他面前都说不完一个整句,必然被粗暴打断。比如麦克•哈兰,从读书开始就养成了白天睡觉晚上工作的习惯,导师爱才,拼着冒犯一堆德国教授,把论文答辩改到晚上。进入实验中心后,麦克成了卢曼的助理,这一习惯导致他错过了白天所有的会议及讨论。卢曼一提到他脸就黑,但也没开除他,反而被迫养成了通过备忘录来交待工作的习惯。 没办法,物理学家对数学家通常都恨不起来。有一回卢曼给自己的手下布置了一个算式,四人合力算了六个月才算出来,还是错的。麦克当天晚上就给出了正确答案。 除了作息时间古怪之外,和别的科学家相比,麦克的脾气还算正常,温和谦逊、聪明绝顶却无攻击性。因为科特也喜欢在夜间工作,办公室就在隔壁,两人才渐渐熟络起来。 在这个科学家云集的实验中心,所谓的「熟络」并不等于知根知底。仅仅意味着他可以用「麦克」而不是「哈兰」来称唿这个人。 「现在是上午十点十分。」警察看着自己的表,「哈兰博士两点外出赏月,到现在都没回来?」 「对不起我不知道。喝了点酒,睡着了,」科特两手一摊,表示不奇怪,「也许他走着走着忘记有车了,直接散步回家了?」 正在思考中的科学家其危险程度并不亚于头号通缉犯。由于过份专注,他们生活在另一个时空,完全忘记了周围发生的事。有人随意将菸头扔进纸篓,烧毁一座大楼。有人开车闯红灯,撞伤行人。有人做实验走了神,炸坏了几百万的仪器…… 警察的目光越来越怀疑,语气偏偏慢不经心,似乎在引诱嫌疑犯说出更多的实话。科特觉得在这种时候,自己最好什么话也别说,免得被人误解,成了呈堂证供。正在这时,又来了一辆警车,车上走出一位五十来岁的白髮男子,正是实验中心的负责人卢曼博士。 「我们找不到麦克。」卢曼忧心忡忡地道,「听说你们一起下的班?」。 「会不会在实验室?」科特的脑中浮现出那个隐藏在地下百米深处的环形隧道,那个巨大的机器。一旦运行起来,在极小的内,可以产生超过太阳中心十万倍的高温。 「昨天的实验出了点问题。」 「my god。」科特喃喃地道。 卢曼博士脾气暴躁、待人傲慢,行事却以严谨低调着称。如果他说出了点问题,就是出了大问题。 「我认为与麦克有关,需要尽快找到他。」 科特沉默了一下。他是物理博士,只会寻找粒子,找人应当是侦探的事儿吧?看着卢曼目光中那股掩饰不住的焦虑,他低头闷想了几秒道:「他喜欢中国菜,经常去华人街下围棋。……您可以派人打听一下。」 第2页 「知道他中文名字怎么写吗?」 显然,除了学术这块,主任对自己雇来的助理了解不多。只知道麦克是个华人,从小被一对英国夫妇领养,所有的教育都是在欧洲完成的。 科特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笔记本,翻出其中的一页,上面赫然写着三个汉字:「贺兰翚」。 这还是第一次见面时麦克写给他的。科特没去过中国,也不认得汉字,「贺兰翚」三字在他看来不过是一堆潦草的线条。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自己与这个人虽然天天见面,经常喝酒吃饭,在共同感兴趣的高能物理方面交谈甚欢……但他们交流的主要语言与这里的绝大部分科学家相同:一张张白纸,上面写满一排排算式…… 他只记得当时的话题是伽利略号探测器升空,除此之外,他对贺兰翚这个人一无所知。 -------------------- 大家新年好! 此文为「结爱」系列的第三部 (终曲)。没有看过这部系列的读者请从第一部看起: 《结爱:异客逢欢》(第一部 )、《结爱:犀燃烛照》(第二部) 第2章 ================= 在海上航行的第四十五天 ,rino号忽然停了。 同时消失的还有发动机震耳不绝的轰鸣声。 彼时夜晚九点刚过,皮皮拿着一听雪碧独自躺在甲板的长椅上看星星。夜空高远纯净,如置身世外 。一旁的栏杆边有位海员正在抽菸,几缕飘来的烟味又将她带回人间。 海上的生活非常无聊。 头十天基本上在与晕船做斗争,皮皮上吐下泄、头晕眼花、难受得吃不下饭,只能躺在床上晕睡。贺兰觿住在隔壁,有时过来看望,时间很短,坐坐就走,也不大讲话。 两人之间连个手指都没碰,更谈不上任何夫妻间的亲密。 上船的第二天,皮皮就告诉了贺兰觿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从相遇到相识,从观音湖烧烤到千美医院抢救,从西安的蜜月旅行到峰林农场的皮货交易,从贺兰的重伤到燕昭王墓,从打成原形到沙澜奇遇,其间包括狐狼之战、家麟之死、进见青桑、解救灵族……皮皮把自己能够想起来的所有事件——没有遗漏任何情节点、故事线——全都告诉了贺兰。唯一略过的是里面的亲密戏,不论是与贺兰之间发生的,还是与东灵之间发生,都没怎么提。 祭司大人只是安静地听着,很少打断,偶尔问一两个问题,也不深究。 鑑于听众表情沉闷、缺乏兴趣,皮皮越讲越枯燥,越讲越没信心,讲到最后成了新闻体、流水帐…… 终于讲完的时候,冗长的三个小时过去了。 长嘘一口气,贺兰觿站起来:「你先休息吧。」说罢起身要走。 「等等,」皮皮道,「我这边的故事讲完了,你这边的故事我还不知道哪。」 「刚才讲的不就是我的故事吗?」 他的语气十分疏离,令皮皮不解:「有什么不对吗?」 「都对。」 「你好像……不大相信?」 「假如你一觉醒来失忆了,身边躺着个陌生人,声称是你的老公,你信吗?」 oh,my,god。 皮皮瞬时失语。 她看了看自己,与梼杌搏斗的伤还在,头髮凌乱,衣襟不整,在沙澜吃了这么久的「野炊」,面色腊黄、牙龈肿胀。而面前的祭司大人就好像刚刚洗了桑拿或者渡假归来,肌肤光滑、气色红润、双眸炯炯、额头髮亮。随便摆个pose一拍就是《芭莎男士》的封面。 「信不信由你,」皮皮自惭形秽地嘆了口气,「你至少应当告诉我……你的记忆停留在哪一年?」 「为什么?」某人语气很防范,牙齿就像穿了盔甲。 「因为我说的是实话,我把知道的全说了。」 「那也并不等于我有义务要把什么都告诉你呀。」 「信息不对等,这不公平!」 「我很公平,我没要求你讲这些,是你自己愿意告诉我的。」 皮皮闭嘴。发现自己低估了沙澜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祭司大人非旦完全不记得自己,而且生怕掉进了圈套。 狐族能够通过元珠返生的情况并不多,飘在空中的元珠一触即灭,绝大多数都挺不到找到宿主的那一天。而返生的狐族,因为部落不同、修行年限不同、驻体灵族能力不同而情况各异。加上沙澜被逐、狼族入侵、南北分裂等一系列动乱,各部落之间谣言四起、联络稀松。又何况狐族的修行绝不是广场舞那样的集体活动。选择深山老林的,都在洞穴中闭关;选择城乡小镇的,均混入人群。彼此交流甚少……所以返生的狐族究竟是什么情况,是不是像千花说的那样完全忘记往事,或像东灵说的那样只记得十七岁以前的时光,值得怀疑。 不要逼人太甚,应当多给祭司大人一些时间。 皮皮调整情绪,更换语气,很好商量地说:「那么,关于这件事你的看法是——」 贺兰觿沉默了一下:「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那我们的相识就是一场错误,因为猎人不可能爱上猎物。」 「……」 「相爱也是一场错误,因为消耗了彼此太多的时间。」 「……」 「一句话,全是东灵捣的鬼。」 「……」 「现在,」祭司大人的嗓音依然动听,对未来充满了憧憬,「是纠正错误的最好时机。我救过你,你也救过我,恩义两清、互不相欠。那就……一起放手、奔向自由吧?你说呢?」 第3页 蓦然间,皮皮的眼睛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贺兰觿,你想休妻?」 他毫不同情地看着她,喉咙咕隆了两下,克制住想说的话,道了句「晚安」,离开了。 接下来的三天,皮皮气得不跟贺兰觿讲话。一见他就翻白眼。贺兰觿倒也不计较,每天晚上照例来皮皮的睡舱探望。只敲一次门,如果开门,就进来说两句,例行公事的问候。如果不开门,就离开,第二天照样敲门。 如果在餐厅遇见,他会尽量与皮皮同桌。在一堆海员面前,皮皮不好翻脸,只得和他一起吃饭,但不主动说话,自顾自地吃完就走。 就这么僵持了七天,吃晚饭的时候,贺兰觿终于爆发了:「关皮皮,我是不是得罪你了?」 「没有。」 「你好像不愿意理我。」 「不是让我投奔自由吗?」皮皮将脸凑到他面前,冷笑,「我现在就是自由散慢不爱理人的状态。」 「我也想自由,」贺兰觿半笑不笑,「可你身上还有我的魅珠哪。可以还给我吗?」 他伸出手,掌心向上,在皮皮眼前晃了晃。 「当然可以,」皮皮淡定地喝汤,「可惜我不是狐族,吐不出来也拉不出来……」 「噗——」 雪白的餐盘上多了一片嚼碎的花瓣。「咣当」一声,贺兰觿放下刀叉,「关皮皮,你故意噁心我是吧?」 祭司大人目光徒寒,语气阴森了。 皮皮的心里一阵发毛:「我只是告诉你魅珠的下落。」 隔着餐桌,他的目光继续审视她。皮皮低下头,掩饰自己忽然发红的脸。她还记得沙澜温泉的那一夜,为了逼出青阳的魅珠,贺兰觿背着自己连爬了三座山,在水中「努力」了半天才弄出来。 「需要帮你吗?」贺兰觿拾起叉子慢悠悠地将两片花瓣塞入口中,脸微微一侧,「嗯?」 他的话音中有威胁的意味,皮皮将餐巾一放,胸一挺:「不需要。」 祭司大人的嘴角钩了钩:「不要紧张,皮皮。我对你只有好意。」 餐厅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个正在吃饭的船员,戴着耳机,好像在听重金属音乐,头晃来晃去,跟触了电一般。 尽管如此,贺兰觿还是压低了嗓门:「我每天来看你,只是想知道你还在不在船上。」 皮皮愣住:「什么意思?」 「这艘船,包括船长在内一共有二十一个船员。其中两个是沙澜族:船长和大副,剩下的全是人类,也就是一般的海员。」 虽然对狐族了解不多,皮皮知道狐族对人类毫不信任,办什么大事一般不会让人类知道,更不会让他们参与。所以她一直以为船上除了自己,其他的都是狐族。难怪船员之间气氛冷淡,无任何集体活动,大家各司其职,各忙各的,连吃饭的时间都是错开的。 「有什么不对吗?」她问。 「像这样吨级的远洋海轮,至少需要三十个工作人员。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老轨、二轨、三轨。水手长、机工、厨师、医生、普通水手……二十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皮皮耸耸肩,没听明白。 「我们上船的第一天,上面有二十三个人。七天之内,少了两个。」 「你怎么知道?广播里没找人啊。」 「我会数数,而且所有的船员都噤若寒蝉,除了埋头干活,连个玩笑都不敢开。」 老实说,皮皮并没有注意到这些,这几天她基本上是在船舱里度过的。 「什,什么意思?」 隐约猜到什么,她声音发起颤来。 「这里是公海。沙澜族飢饿起来是什么样子,你应当很清楚。」 皮皮只觉头皮发紧,因为船长沈凤歧看上去是个有教养、有纪律的军人,身边的大副虽然沉默寡言,但非常有礼貌。她嗤了一声,不相信:「别乱猜,厨房的冰柜里全是肉。」 「有新鲜的干嘛要吃冰冻的?」 「你是说,这两个失踪的海员被船长大副给吃了?」 经过沙澜之旅,家麟之死,皮皮认为这个猜测有一定有合理性。 「这船一路开过来需要几个月吧?上面曾经有三十多人,保守地估算一下,已经吃掉三分之一了。」 说完这话,贺兰觿抬了抬眉,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皮皮。 皮皮下意识地将椅子往祭司大人的身边挪了挪,被他一掌推开:「别太靠近我哦,我也不是只吃素呀。」 「啪!」贺兰觿的脑袋被皮皮拍了一下,「好好说话,行不行?」 祭司大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像这辈子还没人敢对他这么放肆,沉默了半晌,道:「皮皮你走吧,救生衣就放在床头柜。魅珠我不要了,今天晚上,趁着夜黑风高,赶紧逃生吧!」 皮皮看着窗外的茫茫大海,觉得贺兰觿的语气分明是在寻开心,在这种鬼地方,谁傻谁跳海。 「我不走,你会保护我的。」 「万一他们把我也吃了呢?」 「这样吧,如果他们把我吃了,你替我报仇。如果他们把你吃了,我替你报仇。」 「哦,皮皮……」他笑了。 「想想是谁把你从沙澜救出来的?」皮皮看着他,淡淡地说,「贺兰觿,管好你的手下。」 接下来的一个月,船上众人相安无事,皮皮每天都悄悄地点人数,一个不少。 第4页 船行四十五天,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却突然停了下来。皮皮的第一反应是燃料没了,想了一下觉得不可能。一路风平浪静,没走弯路,不可能过度消耗燃料。第二反应是机器坏了,这倒是极有可能,但rino从外观上看几乎是崭新的,就连里面的设备都好像是刚刚出厂。心中正在猜测,船上的探照灯忽然打开了,两根巨大的光柱向西边照过去。 皮皮跑到船舷一看,远处海面上出现了三只小船,正以极快的速度向她们开来。为了看星星,皮皮胸前挂着一个高倍的军用望远镜,举起一看,最前面的船上站着一个人,衣襟飘飘,不知是男是女。随着小船越来越近,皮皮终于看清了她的脸。 是青桑。 这下非同小可,皮皮将望远镜一扔,掉头向船舱跑去。她下楼冲到贺兰觿的睡舱勐敲门,没人。又跑到餐厅,也不见他。船上鸣起了警笛,船员们陆续从自己的舱里跑出来,皮皮找了一圈不见人,最后冲到驾驶室,发现贺兰觿正在和沈凤歧低声说话,大副也在旁边,贺兰觿的手中拿着一个单筒望远镜,正要举起来视察,被皮皮一个勐扑打落在地。 「不要看!」 三个男人看着她,莫名其妙。 「是青桑。」皮皮喘着粗气说。 「你确定?」沈凤歧道。 「是!我见过她。」 「那又怎样?」贺兰觿道。 「狐律,祭司不能面见青桑,违者自焚!」 「那青桑居然要来见我,岂不是找死?」 「她找死不要紧,见到她你也会死啊!——赶紧迴避一下!」 皮皮拉着贺兰觿就要跑,被他一把扯回来。 「迴避?」祭司大人抱臂冷笑,「她不怕见我,我倒怕见她?」 「行,也许她是来找我报仇的。你不迴避我迴避!我选择弃船跳海!」皮皮死死地揪着贺兰觿的胳膊,「送我一程,走之前有重要的事交待。在船尾等我!」 皮皮跑回船舱,翻出两件救生衣,向船尾跑去。 祭司大人通常不是一个很听话的人,但这一回,他真的在船尾等着她。船上鸣笛已停,探照灯仍然笔直地照向西边。水手们拿着武器向甲板汇集。 与热闹的甲板相比,船尾相对安静。如果这二十几个海员都是狐族,皮皮或许还敢留在船上。经过沙澜一役,皮皮了解昆凌族的能量,且不说她们还有灵鸦、马脑助阵。如果蓄圃全数出动,这一战胜算不多。 从二十多米高的船上跳下,相当于高台跳水,皮皮多少有点心慌。她拉着贺兰觿的手,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镇定:「贺兰觿,我要你跟我一起跳海,需要什么代价,你说。」 「解除婚约,还我魅珠。」 皮皮咬了咬牙:「同意。」 听见这两个字,祭司大人出乎意料地爽快,立即穿好救生衣,和皮皮一起将头探出船舷,寻找合适的跳水地点。 他们忽然愣住。船尾附近的水域一片蓝光,漂浮着一团团大小不一的水母,延绵不绝有数海里之长。 如果不是仔细看,还以为是月光的倒影。 水母的光亮来自海底,自下而上地照亮了海面,水中变得格外地立体透明,像一个巨大的水族箱出现在眼前。 「这一带有水母。」贺兰觿迟疑着道,「很多水母有毒。」 眼前的场面似曾相识,大多数的水母只有巴掌那么大,与rino大厦里的水母一模一样。 「这是海月水母,无毒。」皮皮握住贺兰的手,「我见过。」 两人将眼一闭,手拉手纵身一跳。 -------------------- 对不起大家,更新晚了。因为前面的开头改了半天,忽然间又产生了很多的不确定。我还不大习惯日更的写作节奏,请给我一段适应的时间。好久没来晋江了,看到大家很高兴~~我会加油哒!(我一般周六不会更新,因为要出门逛超市买一周的菜……) 第3章 ================= 海水冰凉,巨大的冲力令皮皮耳膜一阵刺痛。人真是一种很贱的动物,皮皮在海上吃饱喝足泡桑拿,享受了一个多月的愉快假期后已经忘记沙澜的日子有多苦了。 皮皮冒出水面,发现贺兰觿就在不远处,连忙向他游去。 「从这么高的船上跳下来,想都不想,胆儿挺大的。」贺兰觿划着名水,破天荒地夸了她一句。 「你为了自由,跟我一起跳,也够拼的。」 「彼此彼此。」 ——从上船的第一天起贺兰觿看皮皮的眼光就很异样:陌生地、观察地、试探地、讥讽地……什么都有就没有真诚。狐狸是种疑心病很重的动物,「狐疑」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皮皮觉得可以理解。更何况除了一张笨嘴,皮皮什么证据都没有。 祭司大人心机深沉、不好煳弄,尤其在危机四伏的时刻,应该给他一些时间。 橘黄色的救生衣发着明亮的萤光,若不是有一群水母相伴,在夜间十分显眼。青桑的船要是开到附近,很可能发现。皮皮将外衣的一角捲起来,遮在救生衣上,两人一面游离巨轮,一面向西看去。 没过多久,三只小船追上了rino号,小船的人向大船射箭,大船的人向小船开枪。凭着几支绳镖几个白衣人迅速窜到船上。接着所有的人影都在皮皮与贺兰的视线中消失了。涛声中根本听不到上面的动静。 第5页 「他们会在船上干什么?」皮皮问道,「沈凤歧会与青桑交涉吗?」 「青桑才不屑跟沙澜族的人说话。」 「如果她们找不到我们,会不会——」 「嘘——看那边!」 夜空中冉冉升起两颗金色的元珠。 「好像有人被消灭了。」皮皮喃喃地道,不由自主地抓紧了贺兰觿的胳膊。 「这是沙澜族的元珠。」贺兰觿道。 「皮皮,脱掉救生衣。快!」 没时间问原因了,皮皮迅速解开救生衣,贺兰觿也脱下了自己的,用外衣包着塞到一堆水母之下,拉着皮皮潜入水中。 与此同时,船上的探照灯向水面扫来。巨大的光柱在她们的头顶上来回交替,仿佛受到强光的刺激,四周的水母亦随之明亮,一翕一合,形成奇异的节奏。 皮皮在水中睁大眼睛,看着身边千万只水母悠闲地舞动,漫无目的地漂浮,像海中的一道银河蜿蜒而去。 「东灵,你在吗?」她在心中悄悄地问道。 回答她的只有哗哗作响的涛声。 两人在水中躲藏了近两个小时,其间只敢间歇地露出鼻孔悄悄吸气,rino号忽然启动,在巨大的轰鸣声中向西驶去。 皮皮冒出水面,喜道:「贺兰,那里还有三只小船!」 跳海是个仓促的决定,他们什么也没带。皮皮以为青桑找不到人会自行离去,这样她们可以爬回船上,继续航行。岂料青桑非旦劫持了rino,处决了船长,还把大船向相反的方向开去。看样子是要开回蓄龙圃。 皮皮不知道这一带离海岸有多远,海水不能喝,在失水的情况下,她坚持不了三天。所幸还有三只小船,上面一定会有淡水和食物,皮皮奋不顾生地向小船游去,冷不防被贺兰觿一把扯住。 还没等明白是怎么回事,空中忽然射下数只火箭,顿时将三只船烧成了三个火球。 皮皮划着名水转身看着贺兰觿,发现他也跟自己一样,呆呆地看着燃烧的海面,目无表情。 「这道航线蛮繁忙的,」皮皮说,「经常有船路过。」 这是真话。皮皮没事坐在甲板上观光时,不止一次看到路过的船只。有货轮、有渔船、有豪华邮轮…… 「你怕什么?」贺兰觿哼了一声。 「不怕,我困了,先睡一会儿。」 其实是冷,而且起风了。皮皮不好意思说,因为跳水是她的主意。以海水现在的温度,根本等不到明天就冻死了。 她找回救生衣穿到身上,浮在水中。冷不妨一个大浪打来,慌张中她呛了一口水,在水里胡乱扑腾了一下,好不易浮出水面时贺兰觿不见了。 她急得四处张望,海上风高浪急,视线所及的范围非常之小。天空已被乌云占据,忽然间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她的手在水中用力划动,身子却像一团泡沫那般无能为力,随着水浪高低起伏。 「贺兰觿!」皮皮大叫一声,声音很快被雨声淹没。 那些明亮的水母已经不见了,远处电闪雷鸣,眼前浪涛翻涌,皮皮在水中徒劳无益地挣扎,不知为何就急哭了。 千辛万苦地将祭司大人救回来,他居然选择在这种时候抛弃她。 「贺兰觿你这个浑蛋!」皮皮一面哭一面对着海浪尖叫,「你想跑是吗!你想跑就别陪我跳海呀!我要是找到你……我要是找到你……我就揭了你的狐皮!贺兰觿!你给我滚出来!」 在巨浪中、在暴雨中,皮皮只觉自己是一只被人翻过身来的甲虫。手脚并用企图浮出海面,却被一道又一道的巨浪打入海中…… 也不知过了多久,皮皮疲倦地睁开眼,发现自己仰身朝上,浮在海上。 天已经大亮了,阳光普照,风平浪静。 皮皮的脸上搭着一块湿布,是件白色的汗衫,男人的。 「早。」耳边响起了一个慵懒的声音。 她转头一看,贺兰觿赤果着上身,正在一旁专心地洗一条半人多高的大鱼,看样子至少有五十斤重。 鱼腹已经掏空了,他不知从哪弄来一块木片,开始颳起了鱼鳞。 场面有些怪异。祭司大人有强烈的洁癖,不爱烹饪,不近庖厨,居然徒手杀鱼? 皮皮以为自己在做梦,闭了闭眼,又睁开。贺兰觿游到她的面前:「张开嘴。」 他将蒙在她脸上的汉衫用力一挤,一道细流流入口中。皮皮饥渴难奈,喝下一大口水后,方有力气说话:「昨晚你去哪儿了?」 「就在你附近。」 「没看见你。」 「下雨了,忙着收集淡水,本来想过来的,听说你要揭我的皮,就不来了。」 「呃——」皮皮气得说不出话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找到你时,你脸朝下飘在水上。」他继续杀鱼,「我以为你已经淹死了,戳了你一下,你勐一翻身,死死地骑在我背上。」 「……」 「然后你就睡着了。」 皮皮本想骂人的,骂不出口了。眼前出现一团软软的东西:「新鲜的刺身,吃不?」 那是一种深红色的鱼肉,被贺兰觿的手指扯得乱七八糟,皮皮看了一眼,摇头,完全没食慾。 「这是上好的吞拿鱼,不吃我扔了。」贺兰觿怪眼一翻,作势要扔。 「别——我吃。」皮皮接过塞进口中。 第6页 鱼肉的味道很淡,完全没有腥味,竟然异常鲜美。难怪日本人喜欢吃生鱼片,若是佐上点姜醋就更好了。皮皮早就饿了,三口两口将贺兰觿递来的鱼肉全部吃光,抹了抹嘴,问道:「你饿吗?」 海上是肯定没有花的,好在祭司大人除了花之外还吃肝脏,这么大一只吞拿鱼,肝脏一定很肥美吧。 「吃过了。」贺兰觿淡淡地道,将那只鱼翻了个面,正想继续撕扯鱼肉,一抬头,发现皮皮正盯着他的胸看。 「怎么了?」 「水很冷么?」皮皮道,「你这两点……都缩进去了。」 贺兰觿腮帮一硬,脸蓦地红了,转过身用背对着他,皮皮觉得报了昨晚之仇,差点笑出声来。她游到他面前,认真地道:「哎,贺兰,我想跟你谈点事儿。」 「说。」 「我知道青桑为什么要来抓你。」 「为什么?」 「她以为你是东灵,不知道东灵已经离开了你的身体。」 「你觉得——我能证明我不是?」 皮皮想了想,嘆了口气:「不能。」 「当你放走东灵的那一刻,这些后果都没想过吧?」 「想过。但不放走东灵,对他不公平。」 「你是谁?上帝吗?需要对万物负责?」 「我不是上帝。放走灵族,是你贺兰觿能够活下来的先决条件。」皮皮看着他,一字一字地说:「我是你妻子,救你出来是我的使命。至于你活下来之后狐族怎么办,那是你的事。反正我也答应你解除婚约、交还魅珠,剩下的我不管,也管不着。等我们上了岸,我回老家种花,你爱去哪随便。」 「关皮皮你——」贺兰觿正要反唇相讥,忽听「砰」地一声枪响,皮皮身子一震,一股鲜血从水中漾了出来。 「皮皮!」贺兰觿低喝一声,抬头向枪声的方向看去,远处不知何时飘来一艘破旧的渔船,上面站着四条大汉,一人一把枪正瞄着他们射击。 贺兰觿一把抱住皮皮钻入水中,子弹却不停地射过来,在水中划出一道道弹痕,似乎不打死他们绝不罢休。皮皮的肩上已是殷红一片,慌张中呛了几口水,贺兰觿按住她的伤口,见枪声忽然停止,立即从水面冒出头来。 「救命啊!」皮皮用力尖叫。 「嘘!小声!」贺兰觿一把捂住她,「他们还会开枪的。」 「这是渔民,可能以为我们是海盗。」皮皮急道,「我们只是普通的落水游客!贺兰,快举手,举手投降!」 渔船全速向他们开来,四把枪,这么近的距离,贺兰与皮皮肯定逃不掉。于是两人齐齐地举起双手。贺兰觿熘了一眼皮皮的肩膀,锁骨附近有个血洞,仍在不停地冒血,他想腾出一只手帮她捂住伤口,手只是晃了一下就听见「砰」的一声,一弹射来,贺兰觿闪身一躲,子弹擦脸而过,在皮肤上留下一道焦胡的气味。 渔船驶到他们面前,四个渔民高鼻深目,满脸鬍鬚,说着听不懂的语言。其中一人手臂上刺着一条美人鱼,似乎是头目,向另一个门牙缺了一半的大汉示意。那大汉吹了一声口哨,从船内奔出一个瘦黑精壮的青年,黄皮肤黑眼睛,却是华人。 「你们是干什么的?」华人操着生硬的汉语道。 「我们是夫妻……落水的船客。」皮皮大声道。 「身上有武器吗?」 「没有。」 「老大说你们可以上来,船上带的粮食不多,你们要干活养活自己。」 「当然当然!谢谢你们救了我们。」皮皮捂着伤口道。 华人伸手将皮皮和贺兰拉到船上:「你们可以叫我黑哥。」说罢指着那个刺青大汉,「这是船长杰克。这是安德森、彼特、大卫。舱底还有两个人,正在干活儿。」 「有医生吗?她受伤了,需要治疗。」贺兰觿扶着渐渐虚弱的皮皮。 「没有。只有一些急救的药品。」黑哥指了指船舱。 「也行。」贺兰觿搀着皮皮正要往舱内走去,被杰克拦住,拾起地上的一把铁铲递给他,向着黑哥说了一串外语。 「船长说,治疗的事他来安排。你现在去冰库铲冰。」 贺兰觿没有接,冷冷地抬起头看着杰克:「我需要先看一下我太太的伤势。安顿好了她马上干活。」 「喀哒」一声,一只枪举了起来,顶住了贺兰觿的脑袋。 生怕贺兰觿发飙死于乱枪之中,皮皮连忙道:「贺兰,先去干活,我不会有事的。」 贺兰觿看了一眼皮皮,又看了一眼杰克,拿起铁铲跟着大卫去了舱底。 杰克带着皮皮走进舱内的一间休息室。 休息室不大,四周堆了很多杂物,散发着一股酸臭的汗气。当中一张方桌,横七竖八地放着几个空酒瓶,菸灰缸里满是菸头,扑克牌洒了一地。一个穿着背带裤的男人坐在桌边,弯着腰,将脸贴在桌面上,用一张废弃的信用卡刮着桌上的一道bai粉。皮皮心中一惊,知道来错了地方,这哪里是什么渔民,分明是一群吸毒客…… 杰克示意皮皮坐下,从一旁的抽屉里找出一件宽大的t恤扔给她,示意她换上。而另外三个男人也陆续挤了进来,全都看着皮皮,目光露出贪婪遐想之意。 哦…… 皮皮四下张望,这间房连个窗都没有,万一遇袭,逃是逃不掉的。顿时心跳如鼓,声音不由得颤抖起来。但她不想惹怒他们,决定见机行事:「我换下衣服,请……迴避一下。」 第7页 没有任何人打算迴避,大家都抱着胳臂津津有味地看着她,其中一人还顺手拉上了门。 皮皮不自觉地向后退了退,背顶住了墙壁。 杰克向她走过来,手里举着一个药瓶,边走边笑,口中喃喃地不知说了些什么,表情十分亲切。 「船长叫你不要害怕,他亲自帮你换药。」 黑哥道。 「别过来!」皮皮抓起一个空酒瓶,往桌上「啪」地一拍,握在手中吼道,「出去!」 屋里的男人全都笑了,觉得她生气的样子很可爱,杰克继续走向她。 皮皮使出吃奶的力气尖叫:「贺兰——」 -------------------- 我从来没有日更过。我在想,那些日更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呢?我没存稿,写完就贴,过几天再来修改。——其实三千字也不算太多,不知为什么,也许是我老了,觉得工作量挺大。唉,就当减肥了。 第4章 ================= 「觿」这个字还没来得及发音,嘴已被船长杰克的大手按住。 皮皮拼命反抗、又踢又咬,无奈气力有限,整个人被横扯到方桌上。她死死地拽着自己的衣服,蜷紧身子不让他们得手,被船长勐地一拳打在脸上。 头几秒钟,她只觉眼前一黑,仿佛脸成了平面,鼻血横流,牙床都裂开了。 忽听「砰」的一声巨响! 仿佛被什么东西砸中,船长巨大的身躯向一边倒去。定睛一看,是一块门板,不知从何处飞来,冲击力之大,非旦将船长砸倒,自己也裂成两块。 她听见打斗的声音,眼前人影快速晃动,皮皮这才意识到肩上的枪伤一直在流血,头痛欲裂,晕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皮皮才醒过来。 她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小床上。鼻樑很痛,左眼肿到睁不开,视线一片模煳。 锁骨处的伤口已经止血,包着厚厚的绷带。身上套了件男人的汗衫,长及膝盖,十分宽大。 她轻轻地活动了一下筋骨,发现除了枪伤和脸伤之外,并没有其它的骨伤或皮肉伤。她有些尿急,从床上爬起,披了张毛毯,出门去了趟厕所。 舱内空无一人,也听不见马达声。整艘船仿佛被遗弃了一般,静静地漂在水上。 这是一艘老式的拖网渔船,尾部竖着两个张网用的扳架,配有轮网机、卷网机、起网钓杆、导向滑轮之类的设备。 皮皮扶梯而上,来到甲板,天已经黑了。 月光下一个孤独的人影,祭司大人穿着长筒套鞋、正拿着一个拖把专心地拖地。一面拖,一面用水桶沖洗。 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飘进她的鼻尖。 「贺兰?」 他直起腰来,一双眸子定定地锁在她的脸上:「晚上好。」 祭司大人目光幽深,虹膜中有个漩涡在悄悄地转动,一点瞳仁,仿佛是风暴的中心。皮皮定了定神,摸了摸疼痛的脸,环视四周,问道:「其他的人呢?」 「在海里。」 皮皮的心勐地一缩:「都死了?」 「扔下去的时候还没。」 说完这话,他继续拖地,认真仔细,不放过任何角落。 不知为何,这看似平凡的场面令皮皮觉得格外阴森,脑中却冒出一个技术性的问题:「你会开船?」 贺兰觿吹了一声口哨,一个人影从驾驶舱里跑出来,浑身发抖地站在两人面前。 黑哥。 黑哥惊恐地看着贺兰觿,头顶正好有一束灯光,看得清他面色苍白、神情呆滞、好像刚被吸光了血一般。 「我太太醒了,可以开船了。」贺兰觿道。 「好的,好的。」黑哥结巴地应承着,转身要走,贺兰觿忽道,「算了。」 「听,听您的吩咐。」 贺兰觿指着海面:「跳下去。」 黑哥连半个字都没多问,鞋也不脱,立即往船下一跳,「扑通」一声水花轻响,黑哥浮在水上,恐惧地看着皮皮,一脸乞求的神态。 船员水性都好,皮皮不知道这里离岸边有多远,只知道水温很低,没有淡水,一个人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挺不了多久。 「贺兰——」 「砰!」 贺兰觿冷不妨扔下拖把,操起一把长枪对着黑哥就是一枪。 寂静的海面,柔和的涛声,这一枪就像一把剪刀将月光和诗意剪得七零八碎。 皮皮冲到贺兰觿面前挡住枪口:「你想干嘛?杀人吗?」 「他们是海盗,还走私毒品。」 黑哥并没中枪,发狂地往远处游去,游了不到十米,「砰」地又是一枪,速度忽然慢了,肩头一片殷红……但他还是不顾一切地往前游,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贺兰觿放下枪,继续拖地。皮皮呆呆地看着他将甲板拖了三遍,又用海水细细地沖洗了三遍,这才放下桶,不知从哪里拖出两张躺椅,放到皮皮面前。 「坐。」 她裹着毯子坐了下来。 「皮皮,今晚你愿意陪我晒月光吗?」 皮皮怔怔地看着他,眼睛湿了湿,她还记得贺兰觿第一次说这句话时的情景,还记得井底的月色,圆圆的天空,以及祭司大人身上深山木蕨的香味。——「今晚你愿意陪我晒月光吗?」是故事的开头,姻缘的起点,一切都那么自然而有诗意…… 第8页 如果这个故事仅仅只有一个开头就好了。 贺兰觿坐到皮皮的身边,半躺下来,仰天而视。 海上月明如梦,漫天星光如雨,夜空中只听见阵阵风声以及一排排飞鱼从船边跳起的水声……偶尔,远处的鲸鱼发出一声沉闷的长鸣,空中飈出两道笔直的水柱…… 「贺兰,」皮皮嘆道,「为什么我们头顶是一样的星空,看见的却是不一样的世界?」 身边的人没有回答,无声无息地躺在月光下。 「贺兰,你还记得我吗?」皮皮又问。 「脑子是不记得了,」贺兰侧过身来,看着她,「身体或许没忘。」 不知不觉,毛毯滑落。 他的指尖在她的小腹上轻轻地划着名,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 …… 「叮」地一响,一样硬硬的东西从她身上掉下来,落在甲板上,滴熘熘地乱转。 贺兰觿将皮皮放下来,一路将她抱回躺椅。 「那是什么?」她问。 慵懒的指尖扬了扬,玩弄着一枚红色珠子,龙眼大小。 皮皮的脸白了。 所以刚才的一切……只为了一颗魅珠? 前一秒还是爆爽的……忽然间各种美好烟消云散,皮皮的心情顿时糟糕成了一个怨妇。而祭司大人已经开始忙别的事情了。 他从渔具箱里翻出一根长长的鱼竿,用鱼线栓住魅珠,往空中用力一甩,鱼轮跟着放线,一阵咕噜噜疾转,远远抛入海中。 皮皮走过去,趴在船舷的栏杆上,伸长脖子向海中张望。 干嘛 ?魅珠可以钓鱼吗? 她看了半天,浮波静静地飘着,没有动静。 「皮皮,你还有力气吗?」贺兰觿问道。 皮皮瞪了他一眼,摇头。刚才折腾了老半天,只剩下喘气的分儿了。 「我是指,你还有力气哭吗?」 「……哭?」 「你不是把灵族放走了吗?」他凝视着她,很认真地样子,「我得把他们钓回来呀。」 「哦……no!」 「你千辛万苦地帮东灵逃跑,」贺兰觿说的每一个字都重重地打在她的脸上,「怎么就没想过我是狐帝的儿子,他抓得到云鹢,我也抓得到,办法无非那么几个,我都会。」 皮皮呆呆地看着他,嵴背一阵冰凉。 沙澜一行,她已付出了无法想像的代价,包括陶家麟的生命。如果说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的话……解放东灵算是一个高尚的理由。 「灵族对一切情绪都很敏感,东灵喜欢你,更在乎你的心情。你只用对着大海哭一下,让眼泪滴进东海,加上我的魅珠在水中助力,东灵就会出现,云鹢就会过来。」 「门都没有!」 「狐族人口稀少,修炼又慢,部族之间还经常打仗——关皮皮,我待你不薄,照你的说法,我曾经也是喜欢你的。放走灵族是天大的事儿——我算你受骗上当被东灵蛊惑不追究了。现在,咱们联手作战,将功补过,捕获灵族就在今晚——」 「休想!」 皮皮硬邦邦地扔下这句话,扭头就要回舱,被贺兰觿一把拉住。 「听话,我不想对我的王妃动粗。」 皮皮身子一凛,冷笑:「动粗?你敢。」 他的手铁钳一般捏着她的手腕,用力收紧,皮皮痛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强忍着就是不流出来。 「你哭不哭?」 她勐地一吸鼻子,将眼泪吸回去,倔强地看着他。 祭司大人的脸黑了,忽然将她打横抱起,操起两根手指粗的缆绳,在她双手上各打了一个活结,用力一拉一拽,将她高高地吊在起网的吊杆上。 蓦然间被悬空吊在海上,皮皮的手腕几乎被缆绳勒断,海风吹得身子乱晃,她又痛又怕,却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贺兰觿就站在她的脚下,安静地握着鱼竿,抬头看着她:「皮皮,我只要一滴眼泪。一滴。你只要哭了,我就放你下来。」 「半滴也没有!」 两人在甲板前僵持了半个小时,手上的绳索越勒越紧,皮皮疼得全身散架,只差晕过去,但就是死扛着不哭。 祭司大人戳了戳她的脚,皮皮的身子跟着晃了两晃:「皮皮,你不哭我也有办法。」 他收起钓竿,解下魅珠,打开工具箱又是一阵翻找。再次出现在皮皮脚下时,手中已多了一根空心钢管。他将魅珠放进管中,用铁丝卡住,吹了起来。 箫声忽起,在寂静的夜空格外响亮。 幽幽咽咽、如泣如诉、婉转悠扬、若虚若幻。 若不是手腕钻心的疼痛,她几乎要陶醉了。 作为狐帝的血脉,贺兰觿的魅珠具有强大的催情作用,此外他还掌握了不少天星族密传的巫术。那箫吹了不到十分钟,远处海天之际忽然闪出一片蓝光,倏忽间就到了眼前。与此同时,从海的深处浮上来一大群水母,在船的四周翕合漂动。 不是悠闲,是不安。仿佛海底里没有了空气,需要浮上来换气。 皮皮急了,对着空中大叫:「东灵,千万别过来,这是圈套!贺兰觿的圈套!」 无人答应。水母越聚越多,中间最大的一只,直径长达两米,触丝如一团乱线在海中拖曳。 「轰隆」一响,渔船尾部冰室的闸盖打开了。 第9页 海面上忽然出现了一颗颗蓝色的元珠,有数百个之多,仿佛直接从水中跳到空中,追随着贺兰觿的箫声而来。 贺兰觿一面吹箫一面将元珠引到冰室的入口。骤然遇冷,元珠立即冻成一颗颗冰豆,叮叮噹噹地掉了进去。 这不可思议的情景让皮皮彻底呆住,忘记了唿吸。 越来越多的元珠浮出水面,跃入空中,向着箫声飘来,皮皮大喊大叫,完全无法制止。 这时,她忽然发现有两颗元珠飘在她的脸边,在她的眼珠前来回跳动。 「东灵,东灵?」皮皮在心中唿叫,「是你吗?」 她的目光紧紧地追随着元珠,渐渐地仰起头来,眼珠蓦地一凉,似有一滴水滴进了她的眼中。 先是一阵微微的刺痛,紧接着光线暗了暗,一股水草的腥味扑面而来。 与大海不同的是,面前的湿气很温暖,仿佛走进了带着地热的沼泽。 她发现自己站在一道宽宽的石阶上。 是个荒凉的渡口,四方形的石柱上点着天灯,旁边拴着一只乌篷船。对岸黑漆漆地,飘着一团紫雾,紫雾中萤光点点,长满了发光的小草。 皮皮心中一亮,这是沉燃古渡,狐族的刑区,不久前她还来过。 两枚元珠一直在皮皮的眼前飘动,似乎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皮皮跟着元珠跳到船上,解开缆绳,向对岸划去,不一会儿功夫就到达岸边。走进森林才发现,以前树洞里的那些沙澜族人已经不在了,只留下了一个个空空的树洞。皮皮心想,灵族得救之后,按照东灵与金鸐的约定,这里的沙澜族人也应当全部解放了吧。宫家兄弟的使命完成了,也应该撤离了。 那这里不就是个空岛吗?元珠把皮皮引到这里来,是什么意思呢? 这么一想,她就急了,难不成,眼前的一切只是幻觉? 又或者,东灵想让她暂时躲藏? 皮皮只觉浑身上下起了一层厚厚的鸡皮疙瘩。且不说宵明草有毒,这种阴气四溢、鬼气森森的地方,皮皮连一天也不想待,宁愿被贺兰觿折磨死。 抬头一看,两枚元珠依然在额前跳跃,倏忽间,闪到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下,不动了。 皮皮将大树看了一圈,也没发现任何特殊之处。于是继续向前走,不料元珠就是不动,仍旧停留在大树上。皮皮只得走回来,又把大树看了一圈,还是没看出任何机关。正在这时,两枚元珠忽然向树上飘去。 皮皮仰头一看,不禁深吸一口气。那树有百米之高,也不知上面有些什么。想了想,决定看个究竟,于是将鞋一脱,向树上爬去。 爬了大约二十来米,歇了歇,发现元珠一动不动地停在头顶十米之处的树杈之间。于是手脚并用一鼓作气地爬到树杈,眼前赫然出现了一个树洞,里面居然有一个人头,半闭的眼睛,吓了皮皮一跳。 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虽然面色发灰毫无生气,但轮廓精緻,看上去很美。 上次来到沉燃时,所有的沙澜人都关在大树底部一人多高的树洞中。这里的树够多够密,完全没有必要把一个这么小的女孩子关在高处。 皮皮四处张望了一下,发现附近的树上并没有别的树洞,若大的树林似乎只剩下了这个女孩,大约是大部队撤退时被人遗忘了。 一颗元珠安静地停在女孩子的唇间。另一颗仍然在皮皮的额前。 她想了想,用手轻轻地捏了捏女孩子的双颊,令她的嘴张开。 元珠一闪,消失在她的口中。 几乎与此同时,女孩脸上的肌肤开始有了血色,轻轻地似乎睡醒了一般睁开了双眼。 皮皮从没见过这么美丽动人的眼睛,只是稍稍地向她眨了眨,皮皮立即就喜欢起她来。 「嗨。」皮皮友好地打了一个招唿。 女孩子迷惑地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皮皮:「这里是——」 「这里是沉燃。」 「哦。」她似乎想起了什么。 「我叫关皮皮,你呢?」 她想了想,摇摇头,没有回答。 也许,她忘了自己是谁。皮皮没有多问,将她从树洞里拉出来。 女孩身形娇小,凹凸有致,还没有太多的力气,但皮皮想扶她一下时,被她拒绝了。 「我自己来。」 两人一起爬下树。 「你也是沙澜族的吗?」皮皮问道。 「柳灯族。」 难怪沙澜族的人不管她,也许根本不是同一时期关进来的。 至少有人记得餵她,不然早就死了。 皮皮一面想一面觉得奇怪:这灵族自己都水深火热了,还有闲心打发皮皮来沉燃来救人。如果救的是一员武将,还可以过来做个保镖。这十七八岁的女孩,看样子稀里煳涂,一问三不知,不是添乱么? 无论如何,灵族让她解救此人一定有所用意,只是现在不知道而已。 皮皮带着女孩上了乌篷船,离开沉燃,回到渡口,那枚元珠一路跟随。皮皮正要问女孩子打算去哪,眼睛蓦地一湿,一股冷风吹过—— 她仍然双手被系,高高地吊在起网的吊杆上。耳边箫声如咽,脚下的贺兰觿仍在引诱海中的东灵和云鹢…… 越来越多的水母向她们飘来,海面萤光点点如星辰坠落。与此同时,海面也如煮沸的大锅一般躁动起来,狂风唿啸、波涛汹涌、渔船开始剧烈地摇晃,皮皮好像一条上了钩的鱼,被吊杆甩来甩去。 第10页 眼看船快被扑来的大浪颠翻了,箫声骤停。 贺兰觿关掉储冰室的铁门,终于将皮皮放了下来。 「起风了。」 他解开绳索,拉着她跑到驾驶室,打开马达。 渔船启动,全速向东开去。 「看来东灵要跟我们拼了。」贺兰觿道。 「……」 「皮皮?」 「……」 「不想跟我说话吗?」 「我操!」 渔船在巨浪中穿行。 贺兰觿聚精会神地把舵,稍有闪失,船将沉没。溺水的狐族跟寻常的人类没有区别,他们也会淹死。 一转身,皮皮不见了。 他没太在意,刚把她从吊杆解下来,气头上对他破口大骂,没谋杀亲夫就算不错了,可是…… 他继续把舵。 过了片刻,风浪小了一些,他冒险离开驾驶室,冲到甲板上找皮皮。 船晃得厉害,他不得不用缆绳拴着自己,向前走。 前面冰库闸盖洞开,里面有人拿着铁锹正一锹一锹地将冰冻的元珠剷出船外,抛入海中,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了。 贺兰觿怒火万丈地冲过去,正赶上皮皮完成任务从冰库里爬出来。四目相对,分外眼红。皮皮想都没想,迎面一锹甩过来! 他下意识地往左一让,皮皮没站稳,连人带锹滑入海中。 -------------------- 第5章 ================= 皮皮不知道贺兰觿是怎么把船开到岸边的。只知道惹翻东灵后,他们在海上的经歷就跟电影《完美风暴》里描述的一模一样。在风暴的中心,船像只色子被大海抛来抛去。 掀天大浪迎头浇落,冲掉了船上所有活动的东西。狂风暴雨、电闪雷鸣、皮皮吐得翻江倒海,几次昏迷过去。 虽然不大会开船,贺兰觿自始至终保持淡定。这只船居然没翻,简直是个奇蹟。 靠岸的地方是个普通的渔村,里面的村民说着和船长杰克完全不同的语言。对陌生人态度谨慎、十分防范。 皮皮在船舱里足足躺了两天,方能下地走路。 舱里的东西被海浪沖得一干二净,能够漂的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个透湿的床垫和一些沖不走的柜子。皮皮醒来时贺兰觿正在四处翻东西。她本不想理他,见他把抽屉拉得砰砰乱响,终于道:「你找什么?」 「钱。」 「找到了?」 「连硬币都没有。」 到了人间,没钱是肯定活不下去的。除非——祭司大人愿意讨饭。 「冰库里应当还有一些鱼吧?」皮皮说。 「对喔!」贺兰觿眼睛一亮,「不算多,几千斤是有的。」 「把鱼卖了,不就有钱了?」 「我负责把鱼扛到鱼市,你负责卖。」他开始分工了。 「为什么是我卖?」皮皮怪眼一翻,「我又不会吆喝。」 「你不是卖过花吗?」 「我经营的是有执照的正规商铺,不是走街串巷的卖花姑娘好吗?」 「你要我来吆喝?」 「当然是你。」 「我不吆喝。」贺兰觿摇头,「太丢人了。」 「那就一起饿死好啦。」皮皮好不容易站起来,又歪到床上闭上了眼睛。 她听见贺兰觿走出门去,在甲板上来回踱步,脚步忙乱,伴随着拖拽的声音,似乎在搬那些冰冻的鱼。 过了两个小时,他又出现在皮皮的面前。 「皮皮,我打听了,鱼市就是前面,咱们卖鱼去。」 「就不能叫个买家上来批发吗?」皮皮道,「不想吆喝的话,你降点价,六折,让人家一锅端,自己来搬。」 「不行。」 「怎么不行?」 「这样挣不了钱。」贺兰觿道,「回家需要路费。」 「那你想怎样?」 「零售挣得多。我们把这些鱼都杀了,卖鱼肉,分期分批,价钱更高。」 「真看不出来,你还挺会持家的。」她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冰库里那些元珠呢?」 「都被你放生了。」 「啊?」 「你忘了?」他嘆了口气,「那么大的浪,你趁我忙着开船,偷偷熘到后面开冰库,一不留神被冲到海里,捞了半天才把你捞上来。」 「贺兰觿,如果不放生,咱俩休想活着回来。」 「那可不一定。」 「看在你把我捞上来的份上,我帮你吆喝。」 「关皮皮,我喜欢你这种合作的态度。」 就这样,皮皮与贺兰,一个负责杀鱼,一个负责吆喝,两人在鱼市里宰了上千条鱼后,终于凑足了路费,又花钱弄来两份证件,一路坐火车穿越西伯利亚,辗转地进入大兴安岭,再一路南下,尽管买的是最便宜的慢车,眼看再坐七八个小时就要到达c城时,他们再一次把身上所有的钱花光了。 k市是江城,一条大河流经此处,打了个弯,形成一道平原。人口众多、商业繁荣、高楼林立、交通拥挤。 皮皮与贺兰衣衫破旧,背着行李,就像两个逃难的农民下了火车。 两人一愁莫展地坐在火车站的广场上。 「皮皮,你家在这有亲戚吗?」 「没有。」 「同学?朋友?」 「也没有。」 第11页 贺兰觿嘆了一口气。 「你呢?」皮皮的肚子饿得咕咕乱叫,看着前面的包子铺,咽了咽口水,「这里这么多人,总有一两个狐族吧?」 「暂时没发现。」贺兰觿四处张望,「气味太混杂。」 他自己也饿得差不多失去嗅觉了。 两人唉声嘆气地在广场上坐了一个小时,远处的人群中忽然有个西装革履、打扮入时的年轻人向他们走来。 跑了几年生意的皮皮立即看出他手里拎着的名牌包,虽然是帆布的,价格不菲。 她扯了扯贺兰觿的袖子,发现他别过身来,两眼看地,似乎想隐藏自己。 「那个人……是你们狐族的吧?」皮皮悄声问道。 「嗯。」 「太好了,」皮皮笑得眼都开花了,「贺兰觿,等下记得找他借钱。」 「……」 「贺兰觿!」 「嗯?」 「借钱。」 「嗯。」 年轻人有一头油亮的黑髮,梳得一丝不苟,英俊的瘦脸上戴一副金边眼镜。他径直走到贺兰觿面前,看了看四周,觉得无人注意他,忽然低下头,半蹲下来,轻声道:「先生,能请您赐个福吗?」 贺兰觿微微一笑,抬手摸了摸他的头顶:「祝你一切顺利。」 年轻人恭敬地站起来,看了一眼皮皮,觉得两人衣衫褴褛,像是遇到了抢劫,语气越发客气:「先生,您是刚到k城吗?有什么需要我效劳的吗?」 「咳咳。」皮皮咳嗽了两声。 「没有。」祭司大人从容地道,「我们就是来观光的。」 「需要我给您安排司机吗?哦不,我马上取消行程,您想去什么地方,我开车送您。」 「不必了。」 皮皮的心都快急出火来了,这个贺兰,明明都快饿死了,还要摆出了万事不求人的样子,也是醉了。但祭司大人不发话,皮皮也不敢画足添舌,显得吃相难看…… 「那个……能不能……」皮皮终于忍不住插了一句,就被贺兰觿拦腰打断。 「再见。」 「谢谢您的赐福,两位保重。」年轻人知趣地走了。 皮皮看着他的背影,气得踹了贺兰觿一脚。 「找人家借点钱就这么难开口吗?」 「我不知道怎么借钱,从来都是给钱。」 「这不是没钱么……」 「没钱就挣。」 两个人饿着肚子走在大街上,路过一个小区。贺兰觿注意到一栋三十层的住宅楼下堆着一堆大理石的地板砖。一位老汉刚打完电话。 「老师傅——」 「呃?」 「您家在装修啊?」 「电梯坏了,这不,一百多块地板砖,请的民工过来一看,说没电梯不搬了。」 「这砖挺重的吧?」皮皮问道。 「两公分厚,一块怎么算也有六十公斤。」 「我帮您搬吧。」贺兰觿忽然道。 老汉打量着他的块头,怀疑:「你这身板……能行?」 「没问题。」 「全部搬上去,给你一千块。」 「两千。」 「行。」 于是皮皮坐在草地上,看着贺兰觿一趟一趟地搬砖,一面觉得祭司大人自讨苦吃,一面又有一点点心疼。她以为狐族人天生就是大力神,看着贺兰觿扛着八百乘八百的大理石地砖往上走,几十趟下来也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跟一般的劳动人民没两样,不禁心中嘆息,唉,真是龙入浅滩遭蛇戏,凤落凡间被鸡啄啊! 皮皮正在胡思乱想,祭司大人已经一身尘土地完成了工作,将一卷皱巴巴的票子交给皮皮:「饿吗?走,带你吃大餐去!」 -------------------- 第6章 ================= 贺兰觿坚持要挑好一点的餐厅,但皮皮已饿到一步也不想走了,要求直接吃路边摊上的包子。 不远处有一排小店,离他们最近的一家正在卖生煎小包,旁边支起一个大锅,一个满头波浪卷的大婶一边抽菸一边炸着油条。脸被油烟燻得红光满面,皮皮被这俗气的香味吸引了,着了魔一般拉着贺兰觿要买包子,祭司大人就是不挪步。 「皮皮,再坚持一下。」 很显然,在祭司大人的眼里,包子铺的卫生标准不合格。 「我现在就要吃!」 「肉不新鲜。」 「……」 皮皮飢肠辘辘地跟着贺兰觿来到一家门面气派的宾馆。 旋转门内进进出出的男女全都衣冠楚楚,最重要的是,一楼就是餐厅,从玻璃墙壁看去,里面的环境一览无余。皮皮瞄了贺兰觿一眼,看出他基本满意。 两人选了个安静靠边的座位,服务员送上菜单和开胃小吃——一碟奇异果凤尾鱼吐司,中间杂着一团三文鱼籽,红绿相间,色彩斑斓。 「你点吧。」皮皮说。 趁着贺兰觿看菜单的空儿,三块土司入腹。 不一会儿功夫,菜端上来了:清蒸鲈鱼、蟹钳雪蛤、龙胆石斑昆布烧。 量不多,精緻,考究,摆在镶着金边的骨瓷碟上好像艺术品。 「我猜,你喜欢海鲜?」贺兰觿说。 ——你猜错了。 皮皮不忍拂了他的好意,笑了笑,没说话。饿起来吃什么都好,她提起筷子挟了一片鱼:「你呢?你吃什么?」 第12页 「前面有个花店。」 皮皮拿起菜单翻了翻:「这有香煎鹅肝,看上去不错,你可以试试。」 「鹅肝?」贺兰觿冷哼了一声,「你知道鹅肝是怎么养成的吗?」 「愿闻其详。」 「成年的鹅被关在矮小的笼中,饲养员将一根金属管塞进鹅嘴,从食道直通嗉囊,每天餵进大量的甜食和脂肪。经过三个星期的强行灌养,这些鹅胃肠胀裂、羽毛脱落、翅膀折断……」 皮皮开始翻胃:「然后呢?」 「然后就是宰杀。」 她有点想吐了。 「想像一下,如果你是一只鹅——」 「停!」皮皮做了个打住的手势,「贺兰觿,我能好好地吃顿饭吗?」 「你吃,你吃。」 正在用餐的两人,一个狼吞虎咽,一个根本不动筷,只在旁边不停地喝水,多少有点引人注目,所幸用餐的人不多。 「贺兰觿,」皮皮压低嗓门,「你能假装吃点什么吗?」 「不能。」 一个服务员走过来,皮皮以为是来收碟子的,不料他送来一个心形的礼盒,淡绿色的雾面加厚包装纸,扎着浅紫色的缎带蝴蝶结。 哇。今天是情人节? 「给我的?」皮皮看着贺兰,贺兰摇头,表示不知道这件事。 里面装着十二只含苞欲放的白牡丹,刚剪下来的,花枝上还带着露水。一旁有张小卡,什么也没写,印着一个「纯天然绿色食品」的标记。 「谁送的?」贺兰觿问道。 服务员向窗外呶了呶嘴。对面街角的树荫下站着一个穿灰色风衣、戴绅士礼帽的男人。因为背光,看不清脸。那人发现了他们,脱下礼帽举了举,微微致意。 祭司大人淡淡地向他点了点头。 「你认识他?」 「没看清他是谁。」 皮皮拿出一枝牡丹,放到鼻尖嗅了嗅。在众多的品种中,贺兰觿最喜欢的牡丹叫作「香玉」,因为它白,而且香味独特。以贺兰觿在狐界的地位,想巴结他、向他献殷勤的人自然很多。但祭司大人不是轻易可以搭话的,必须要经人引荐。当然唐突的、不懂规矩的也大有人在,比如在火车站遇到的那位。 这人不但了解贺兰,知他的品味,而且很懂礼数。 贺兰觿掰下一片花瓣,放入嘴中,细嚼慢咽:「皮皮,我要跟你谈点事儿。」 听语气很严肃。皮皮放下筷子,抬起头:「你说。」 「吃完饭,我送你去火车站。剩下的钱,买一张高铁车票,应当够了。」 皮皮的心勐地一沉,一张车票? 「关于往事,你问我还记得哪些,现在我就回答你。」 皮皮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生怕漏掉了一个字。 「我全都记得,除了你的这一部分。在我的记忆中,没有关皮皮这个人。」 命运开的玩笑有点大,皮皮彻底懵圈了。 「当然,关于我和你的这部分,在船上你全都告诉我了。不论是真是假,至少逻辑上是说得通。你提到过的那些地方:沙澜、潼海、修鱼堡、蓄龙圃——如果真没去过,也编不出来。」 「我没有骗你,真的。」 「在船上我仔细地想了想这几百年来我所遇到的一些人、经歷的一些事、以及我和父亲的关系,得出一个结论——」 皮皮定定地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十七岁的我,真是太傻太天真。」 「……」 「慧颜死后,我一直生活在疯狂与愤怒之中,几百年来我一直在寻找她,不论她变成什么样的人出现在我面前,不论那个人又如何莫名其妙的死去——几百年来我一直在反覆地做着同一件事,并且乐此不疲,因为我不肯相信一个事实——」 「……」 「那就是慧颜已经死了:她永远不可能再回到我身边,我也永远不可能再次遇见她。」 餐厅忽然变得很安静,喁喁的人声如潮水般退却,皮皮的心已堵到无法唿吸,好不易找回来的一切,一瞬间又成了梦幻泡影,如雾如电,无影无踪…… 「我们都需要醒一醒。皮皮你并不爱我,你爱的人是陶家麟,我只是他的替代品。」 「不,不是这样!」她忍不住大声反驳。 「在你讲的故事中,你一直寻求着一个答案:陶家麟爱你吗?——相信家麟的死给了你最好的回答。」 「贺兰,你听我说——」 他摆了摆手:「我能理解,我是过来人。」 「不,你不理解,我跟家麟,是故事的开头,我跟你——」 「——是故事的高潮?」 「对,对。」 「那你跟东灵,就是故事的结局。」 听完这话,皮皮只想以死明志,把自己吊死在贺兰觿的面前。 「所以我们就在这里分手比较好。」祭司大人很体贴地给她夹了夹菜,「你身上的香,我已经解了。离开我,回到人间,找一个喜欢的男人,安家立业,生儿育女,继续你的生活。」 到这份上,皮皮把心一横,死猪不怕开水烫:「那你呢?」 「我嘛,」他淡淡地一笑,「眼前需要处理的事,够我忙乎一阵子的。等我忙完了,几十年也过去了,你也老了。所以我们还是不要见面了,说实话我不大喜欢老太太……特别是深情款款的老太太。」 第13页 皮皮心里说,我去。嘴上却说:「行。」 贺兰觿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行,咱们就在这里分手,挺好的。你说的道理都对,难得你能想开,也是不容易。」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年修鹇对皮皮除了抬槓就是挖苦,祭司大人的痴和傻,身边的人早就看不下去了。 突然间皮皮就豁然了。 祭司大人怔了一下,对皮皮的爽快有点不适应:「当然,你从东灵的手里救了我,虽然要不回元珠,至少要回了一条命,特别是恢復了视力,我还是要感谢你的。」 「哦这个,不用谢。你也救过我的命,救过家麟的命,你对我们做过不少好事……」 「我从来不欠人情。」 「真的用不着客气。」 「这样吧,」贺兰觿想了想,「不如我们按照人间的方式来处理这件事?」 「呃?」 「你觉得我应该补偿你多少钱?」 皮皮想了想:「两万。」 「美元?」 「人民币。」 「就两万?」 「对,两万。」 「我现在没钱,给你写个欠条。等我有了钱,派人给你送过来?」 「好。」 他向服务员要来一张便笺纸,一只原子笔,提笔正要写,忽然又放下了。 「欠条是法律文件,我需要一只毛笔。」 「有的有的,我去隔壁文具店买。」服务员很周到地说。 皮皮忽然笑了。 贺兰觿不解地看着她:「你笑什么?」 「没笑什么。」 「除了毛笔您还要什么吗?」服务员接过贺兰觿递来的零钱。 皮皮又笑了,这次,居然笑出声来。 「墨水。一得阁的墨水。」 *** 「为沙澜之行欠关皮皮女士人民币贰万元整,立此为据。贺兰觿。」 生怕皮皮看不清,祭司大人这一回写的是娟秀工整的小楷,漂亮得可以当作书法临摹的范本。皮皮将欠条吹了吹,等字迹晾干,收入口袋。 「对了,还有一件事。」皮皮继续吃鱼,「请你抽空来一趟c城,咱们一起去民证局把婚离了。」 「所以我们……结过婚了?」这个细节皮皮没有告诉过贺兰觿,他有点吃惊。 「是的。结婚证就在家里。」 贺兰觿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我记得祭司大人是喜欢仪式的?」 「……是。」 「如果你不跟我离婚,我就不是单身,就没办法相亲找别的男人,」皮皮淡淡地说,「祭司大人总不会让我犯重婚罪吧。」 「当然不会。」贺兰觿微笑,「那我过段时间过来找你?」 「闲庭街56号。」 「记下了。」 皮皮风捲残云地吃完所有的菜,贺兰觿也吃完了所有的花,两人一起站起来,友好地握了握手。 「贺兰觿,你不用送我,火车站我自己去。」 「那怎么行。」祭司大人帮她拉开了椅子,「我们还没有离婚呢,你现在还是我的妻子。」 贺兰觿叫了一辆出租,将皮皮送到车站,送进站台,还给她买了路上喝的水和零食。 不知为何,祭司大人礼数越周到,皮皮越有一种被人打发的感觉。 离开车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皮皮心中万般不舍,却也不想表现在脸上,她不肯上车,贺兰觿不好意思催,也不好意思走。 「能好奇地问一下吗?我回c城,你去哪?」皮皮没话找话。 「鹆门酒吧。」 皮皮没听过这个名字,猜想可能是观音湖那样狐族碰头的地点。 「在哪儿?离这远吗?」 「不远。」贺兰觿道,「在北纬三十度,南岳、北关的交界。你可能不知道,根据我与狐帝的协议,未经批准,北关的人不能擅自南下,违者将被诛杀。如果他们真有事需要去南方,必须要到鹆门酒吧报备,等候批准。」 「相当于我们的海关?」 「可以这么说。」 皮皮记得在c城的时候,北关的大祭司赵松来过,沙澜方氏一家来过,青阳金鸐千蕊都来过,他们好像都是北关的人。 「边境线这么长,就靠一个酒吧管理?偷渡应当很容易吧?」 「不容易,那里有一道墙。眼睛看不见,但是存在。是先帝设立的,类似于沉燃。非法翻越的话,会功力大失,元珠损坏。此外它还能挡住其它的族类。」 「不得不承认,你爹还是爱你的。」皮皮感嘆。 「维持这道墙靠的是青桑的灵力,所以她派来的人可以直接通过,不必翻墙。而青桑的灵力主要来自蓄龙圃的灵族。」 皮皮正在吃薯片,听到这句话,忽然怔了一下。 「可是灵族已经全部跑光了呀。」 「所以,这道墙也跟着消失了。」 「哦。」 「现在,」贺兰觿嘆了一口气,「皮皮你知道我的麻烦有多大了吧?」 -------------------- 为什么,为什么解锁那么难? 第7章 ================= 门被推开的时候,明鹬正坐在靠窗的沙发上喝酒。 他是个肤色微黑、身形瘦削的男人,长脸、高颧骨、五官稜角分明、下颌蓄着一圈浅浅的鬍鬚,看得出是精心地打理,一双淡漠的眼睛没有任何笑意。 第14页 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的目光阅尽沧桑,眼睛是他身体最古老的部分。 明鹬的一天通常从中午十二点开始,他是鹆门酒吧的老闆,手下有三十多个员工。酒吧座落在一个荒凉的山麓,前不巴村后不着店,附近只有一个加油站。 这个平地兀起的双层灰色建筑物据说是名师设计,外表不起眼,远远看去像个废弃的工厂。但里面装修豪华、充满了艺术品味。地下室是舞厅、一楼酒吧、二楼餐厅、西侧设有包房和套间,明鹬自己也住在里面。 据说他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副颜真卿的真迹,还不是台北故宫博物院里的那一件。到这里玩的人没几个懂书法,都说那是高仿真赝品,明鹬也就笑笑,懒得争辩。但大家都知道如果哪一天你被请到明鹬的办公室喝酒,并「看一样东西」——就意味着他要么喜欢你,要么需要认识你。 推门而入的是一位长发女子,十七八岁,个子不高,长腿细腰,有一双雾蒙蒙的大眼睛。女子挑了一个靠近吧檯的座位,要了一杯鸡尾酒,独自地喝了起来。 晚上十点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夜生活刚刚开始。昏暗的灯光下座无虚席,三位调酒师忙得不亦乐乎,一些人找不到座位,只好拎着酒杯站在墙角说话。 明鹬几乎每天都在酒吧,可谓阅人无数。他的座位离大门虽远,却是正对着大门。每天坐在沙发上看着人来人往、进进出出是他工作的最大乐趣。 这女孩一进门,冲着帮她拉门的保安笑了一下,立即引起了明鹬的注意。 他从没见过如此脱俗的笑容:纯真、友善、温柔、亲切、仿佛此生从未遭遇欺骗。她一笑,整个人就像点了灯一样亮起来,立即成了这间房子的中心。 这样的女子怎能轻易错过?于是明鹬端着酒杯坐到了她的面前:「嗨,我是明鹬。」 「花青旗。」声音很好听,仙乐。 「柳灯的花家?」 「对。」 明鹬「wow」了一声,花家是柳灯部落中最有权势的家族,男丁兴旺、人口众多,头人花霖是柳灯族的族长。印象中花家的人大部分都在南岳,明鹬认识不少,但花青旗这三个字,还是第一次听见。说明她修行的年限多半比自己要长。 「从北边来的?」他问。 「是。」花青旗轻轻地抿了一口酒,「想去南边访友,能给个香印吗?」 北人南下,男性会查得比较严,因为携带武器、因为暴力倾向、因为非法传教……女性则比较宽松,她们很多是过来相亲的,也有过来美容、购物、走亲戚的,毕竟南方商业发达,而且几百年前,南岳北关本是一家。 「去多久?」 「半年。」 「住哪?」 「凤林街89号,c城。」 她回答得很快,不加思索。 「有些东西不能携带,知道?」 「知道。」她两手一摊,明鹬发现她两袖空空,连个随身包都没有。他笑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印章:「伸出你的右手。」 印章在她的手背上按了一下,没有任何标迹,只留下一种独特的香味。这香味能在体内停留一百八十天,过期就开始发臭,而且会越来越臭,怎么洗也洗不掉,必须到明鹬这里清除。 「放心,到期之前我一定回来。」她看着他,甜甜地笑了笑。 「我喜欢守规矩的人。」明鹬站起来,「今晚的酒,算我请客。」 「谢谢。」她举起酒杯扬了扬。 明鹬以为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不料第二天他又看见了花青旗,独自在老位置喝酒。 这一次他没过去打招唿。 第三天她又来了,接下来的一周,她每天都是十点到,一直坐到凌晨四点打烊,独自喝酒,从不主动找人搭话,如果有人找她聊天,她也友好地奉陪。 明鹬的猜想是……她在等人。 第十一天是个雨夜,又冷又寒,客少得可怜,凌晨一点,酒吧里只剩下了五个人,其中的两位正在付帐,准备回家。 花青旗仍在喝酒,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看样子要像往日那样一直挨到打烊才走。 正在这时,门忽然开了,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面收伞一面走进来。明鹬放下酒杯,快步迎上去,接过滴着水的伞,放到一边,垂首:「祭司大人。」 「明鹬,好久不见,」贺兰觿握了握他的手,「你还好吗?」 「老样子。」 贺兰觿找了个位子坐下来,明鹬道:「您想喝点什么?」 「一杯冰水,谢谢。」 明鹬走到吧檯的柜子里取出贺兰觿专用的青花瓷杯,添了两个冰块,正要倒水,一抬头,发现贺兰觿站了起来,向花青旗的桌子走去。 两人隔着桌子默默地凝视了片刻,似乎在等对方主动说话。 明鹬将端在手上的水杯放了回去,认为还是不要打扰他们为妙。 过了一会儿,贺兰觿终于道:「青旗?」 花青旗笑了,双眸中泪光闪动:「我以为……祭司大人已经不认得我了。」 贺兰觿满脸的迷惑,喃喃地道:「怎么会……」 「你一定以为我死了吧?」 他摇了摇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的,他以为她死了:「这八百年你去哪儿了?」 「沉燃。」 第15页 「哦。」他脸上的神色凝重了,表情越发关切,「是先帝?」 「嗯。」 「沉燃我去过几次,你关在哪儿?没发现你啊。」 「那里关了太多的人,你不会想到我在里面。」 说话的时候,她一直凝视着他的眼睛,几乎一眨不眨,生怕一闭眼,面前的人就会消失似的。 「说说你吧,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她淡淡地笑道。 他没有接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她。 她伸手过去,摸了摸他的头,轻嘆一声,嗓音出奇地温柔:「哎,头髮都这么短了。」 蓦地,他抓住了她的手,将它缓缓挪开:「花青旗,需要我说多少遍?——你不是沈慧颜。」 但她的一颦一笑,真的很像,像极了,以至于他呆呆地看着她,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 此时此刻,明鹬捧着水杯及时地出现了:「大人,我办公室里有件贵重的收藏,您肯定感兴趣,想看看吗?」 贺兰觿点点头。 「在楼上,请跟我来。」 两人从侧门上楼梯。颜真卿的字贺兰觿已经看过几十遍了,但在鹆门酒吧看见花青旗还是让他一阵心烦。 「花青旗来这干嘛?」他问。 「求香印,说是去南方访友。」 「扯。」 「需要我撤销吗?」 「算了。由她去罢。」 「人家可是等了您好久呢。」 贺兰觿脸色一寒,明鹬知道玩笑开大了,赶紧低头不吭声了。 直到这时明鹬才想起古老的花家曾有一个支脉,里面的女子天生有极高的模仿能力,以演戏为生。后来被青桑收纳调教,专供贵族「疗伤」之用。比如哪家新近丧妻,粒米不进、痛不欲生。青桑就会派出花家的女子扮演死去的妻子以供安慰。 在这些女子中,有一位最为优秀,可谓传神写照、以假乱真、到达无我之境,她就是花青旗。 有人把一生献给爱情;有人把一生献给子女;花青旗把一生献给了演艺事业,曾帮过无数伤心人度过难关。 称她为「人民的功勋演员」也不为过。 -------------------- 第8章 ================= 三个月过去了。 只身回到c城的皮皮带着一身伤痛的同时也觉得一阵。 对这不起眼的小城,皮皮从小有很多怨念。特别是看过那些八点档的言情剧后就更加瞧不上了。 没有气派的商场、没有太多的高楼、甚至街上大摇大摆的姑娘们穿得都像暴发户,没有大都市女人摇曳生姿、顾盼生辉的气质。 可是如今…… 回到人间的感觉真好。 走在大街上,一切都那么熟悉。吃着豆浆小包,抹着油嘴傻笑,闭着眼睛就可以走街串巷,招唿声络绎不绝全是狐朋狗友……甚至地铁上乘客们劲爆的吵架也充满了生趣。 得知女婿又被生意耽搁在了国外,皮皮一家没太多追问,毕竟这种事以前发生过。挣大钱的人一般都会行踪诡秘。 花店一直由妈妈和奶奶帮着照看,生意谈不上有多好,倒也没亏空,还雇了个送花的伙计,听说是个辍学的高中生,一脸青春豆,没事就爱和皮皮妈讨论各种花妆品,和奶奶交换豆瓣鱼的十二种烧法,两个女人只差没把他当亲儿子。 皮皮回到家发现自己成了多余的。妈妈和奶奶破天荒地和好了,各司其职忙前忙后,爸爸有时也过来帮忙拖货,一家人说说笑笑,其乐融融。奶奶说,这个家的日子从没像现在这样有盼头。 越是这样,皮皮的心情越是沉重:如果家麟还活着,会有多少好日子在等着他? 到家的第二天,皮皮去了家麟家,向他父母报告了家麟的死讯。 她省略了具体的地点和过程,只说是在一次森林露营中遭到野兽袭击,家麟为了保护她牺牲了自己。遗体已经掩埋了…… 家麟妈当晚就住院了,难过得滴米不进。家麟爸略为镇定,但瞬间苍老了许多。 皮皮有点奇怪。无论是家麟妈还是家麟爸,在她的印象中都非常精明能干,不好打发。家麟是他们唯一的孩子,绝不会因为皮皮的三言两语,儿子的死就不追究了。 皮皮帮着办完丧事,又照顾了家麟妈一个月直到出院,才知道答案。 「家麟临走前给我们打过电话,说这一趟出门可能会遇到危险。」家麟爸安静地看着她,「如果没有回来,希望我们不要究根问底,更不要为难你。」 皮皮的眼泪扑扑直掉,想起家麟死前最后的一刻,用尽气力推开自己…… 「叔叔、阿姨,家麟为我而死。我会替他照顾好您们,请把我当作您们的女儿吧。」皮皮抱着家麟妈放声大哭。 在伤心和混沌中度过了两个月后,皮皮的身体发生了一个变化。 她已经连续几个月没来月事了。 刚发现的时候她没有当作一回事。皮皮的月事向来不准,遇见贺兰觿之后就更不准了。忽长忽短,忽多忽少。但基本上一个月还是会有一次,只是日期不定而已。 到了沙澜,遇到这么多的打击与惊吓,月事就完全消失了。当时的皮皮还暗自庆幸,如果在这种活下去都困难、卫生条件极差的情况下来月事,就算没被森林中的狼族吃掉,也会感染而死。落下什么难治的妇科病就更麻烦了。 第16页 辛小菊曾经告诉皮皮,父亲瘫痪的头一年,因为压力过大,整整一年都没来月事。 所以这是正常的…… 除此之外,皮皮的身体没有任何不对的感觉。即不头痛也不噁心,饭量适中、精力充沛、无任何教科书中描写的早孕现象。 为了证明一切正常,她偷偷地买了两根验孕棒,号称准确率达百分之九十。 清晨从浴室的马桶上站起来,看着一分钟后变红的两道槓……皮皮愣住了。 她不相信,又试了一次。 还是两道槓…… 皮皮颓了,脑子乱子。倒在床上整理思路:首先,这个孩子从本质来说,肯定不是人。其次,根据狐律,她绝对不能去医院。第三,她完全不知道一个怀上狐族的女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孕期有多长,如何分娩……是跟普通孕妇一样吗?还是完全不一样? 第四,也就是最关键的问题:生出来的婴儿是什么? 人,还是狐狸? 一想到这里,皮皮就开始恐慌了,闭上眼,一种恐怖片的即视感油然升起。 按理说,这些知识应当由贺兰觿来告诉她,然而祭司大人不在身边。在c城,皮皮联繫不到任何的狐族。以前身上有贺兰觿的种香时就没人联繫她,现在身上无香了,更找不到人了。 皮皮忽然想起了千美医院。 记得出发去沙澜之前,她与祭司大人在山顶谈判,要求他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贺兰觿。贺兰觿说,可以去千美医院验证dna。 所以千美医院仍然是狐族的医院啰? 皮皮这么一想,急得坐不住了,换了套衣服拎着小包就出了门。 千美医院离皮皮家并不远,坐出租十五分钟就到。 大门还是老样子,外观不显眼,四四方方,像个传统的宾馆。 门前新装了电动伸缩门,站着一个彪悍的门卫。旁边有专门的贵宾车道,直通地下室。 皮皮听说这里曾经接待过多个影视名星,成了狗仔队常年蹲点之地。除非急诊,一般病人需要预约。 但c城毕竟不是上海。 有钱人不多,愿意把钱花在整容上的也不多,所以皮皮在上出租前,打了个预约电话,顺利地拿到了一个专家号。 专家叫朱成泰。听名字不像狐族。 如果他看上去有五十岁,皮皮决定扭头就走,因为狐族的男人没有超过四十的。 朱成泰看上去不到三十,而且很帅。他看了看皮皮填的病歷:「你需要面部微雕?」 「嗯。」 他看了看她的脸:「日常保养做得不好啊。」 刚从沙澜这魔鬼一样的地方逃出来,捡条命就不错了,能好么! 「中庭苹果肌不够饱满,需要注射填充。嗯,上庭颞部也建议你注射填充,增加面部的立体感。此外下颌曲线——」 「朱医生我打断一下,」皮皮道,「您老家在哪儿?」 「怎么,想跟我攀亲戚?」他笑了,「怕我给你整残了?」 「哪里哪里。听您的口音我猜是柳灯市的?」 朱成泰摇头,一脸茫然,好像从没听说过这个城市。 「昆凌市?」 摇头。 「天星市?」 摇头。 「那是什么市?」 「沙市。」 「哦?」 「在湖北。」 皮皮愣了,站起来:「我先上个厕所。」 皮皮沮丧地熘出诊室,来到大堂,盯着墙壁上贴着的一排排专家照片,仔细比较、努力判断谁更有可能是狐族…… 她一连试了五位年轻的医生,前言不达后语地跟他们聊着,直到被保安强行地架出去,都没跟狐族的人接上头。 走出医院大门时,皮皮看了看灰色的天空,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更糟糕的是,她记得在rino上闲得无聊时,喝过不少酒,虽然不是烈酒,也是有度数的。……不会影响到胎儿吧? 皮皮心烦意乱地坐着出租来到一家咖啡馆,找了个安静的位置坐下来,思考对策。 她点了一杯咖啡,意识到产妇不能喝咖啡,又改成了果汁。服务生将果汁和一碟提拉米苏端到她面前:「请慢用。」 「等等,我没点蛋糕。」 「有位先生送的。」 皮皮一转身,看见不远处的前台边,站着位穿着风衣戴着礼帽的男子,向她微微一笑,举帽致意。 虽然不认得这张脸,从动作和服装来看,是那位给贺兰觿送牡丹花的人。 皮皮向他招了招手,那人大步向她走来,摘下礼帽,很恭敬地鞠了一躬。 「请坐。」皮皮友好地伸出手,「我叫关皮皮。」 「永野。」 皮皮以为听错了:「永野?你来自日本?」 「不。姓永,名野。永远野蛮的意思。」 皮皮忍不住笑了。 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脸超过年纪的懂事,穿着三件套西装,很帅,而且彬彬有礼。 「柳灯族?」她问。 「昆凌族,但我是南边人。」 也就是他承认贺兰觿是南岳的首领,拒绝青桑的管治。 「你认识祭司大人?」皮皮问道。 「不认识,你可以引荐一下吗?」永野认真地看着她,「我的级别不高,但很想在他身边谋个职位。」 第17页 哦,皮皮心里道,还蛮有上进心的。知道祭司大人请她吃饭,显然交情不浅,所以来走她的门路。 「我跟祭司大人也不熟。」不知根不知底,也许他是奸细呢?皮皮决定保持距离。 「是吗?狐族所有的人都知道,祭司大人从不轻易请女人吃饭。」 他有一双抓人的眼睛,黝黑的瞳仁,看人的目光十分专注,好像你说出的每一个字他都特别感兴趣。 在这种目光下,说谎是有压力的。 「好吧,如果他来这里,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 面前的这双眸子立即明亮了,态度变得格外真诚:「太好了。谢谢你,关小姐。」 「叫我皮皮。」 「好吧。皮皮,我能替你做点什么吗?」 「这个……」 他的身子向前倾了倾,一股淡香迎面飘来,如雨中的森林、温润的海风,令人精神一爽。 「你可以信任我。」他说,「我想效忠祭司,为自己谋一个远大的前程,这就是我结识你的目的。」 「所以你是一路……跟过来的?」 「我只想暗中保护你的安全。」永野道,「也许你也听说了,南岳北关之间的那道墙已经消失了,与南岳相比,北关狐族更加野蛮强悍,他们想来南方狩猎的打算已经很久了。这个地区很快就会变成一片猎场。」 皮皮「哦」了一声,看来祭司大人即将遇到很大的麻烦,难怪他急于打发掉自己。 见皮皮沉吟不语,永野知趣地说:「如果暂时没别的事的话,我先告辞了。」随即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有事给我打电话。」 皮皮接过名牌塞进口袋,决定冒险一试:「等等,关于狐族,我有一些疑问。」 「知无不言。」 「如果人类怀上了狐族的孩子,接下来会是一种什么情况?」 永野忍住了自己的目光,没有看向皮皮的腹部。 「我知道的不多。这种情况……极少发生。你是……冰奴?」 「不是。」 「孕期有三年,头两年根本看不出来。最后一年,肚子开始变大,生产,跟人类的情况差不多。」 「所以生出来的是……」 「开始是人类的胎儿,然后渐渐变成狐,通过修行,又变回人形。」 皮皮急得把吸管都咬破了。心里道,难不成我的孩子是犬科动物? 「有什么办法可以……嗯……中止怀孕?」 「这不由女方来控制。」永野道。 「什,什么意思?」 「人狐通婚是不鼓励的。怀孕的女人必须佩戴魅珠,方能保证胎儿顺利出生。」 皮皮懵了。 「如果没有魅珠,即使怀孕,腹中的胎儿也不会生长,最后就悄悄地流产了。狐族男人一般不会让冰奴怀孕,所以不会赠送魅珠。如果送了,发现情况不对,一般也会想办法要回来。——无论如何,我们修行了几百年,自己都不会老,要后代没什么意义。」 「所以大家都不生孩子?」 「嗯。」 这话不假,皮皮从没见过狐族的婴儿。遇到的年纪最小的女孩就是方梨花了。她是小狐狸修行过来的,算不上婴儿。 永野淡淡地打量了一眼皮皮,一副心知肚明的表情。 「最后一个问题,」皮皮道,「如果怀孕,孩子的父亲会知道吗?」 ——狐族嗅觉灵敏,怀孕的人,荷尔蒙水平有变化,一般都能察觉。也许贺兰觿早已知道她怀孕了,为了不要孩子,故意拿回魅珠? 皮皮的心一下子凉了。 永野摇了摇头。 皮皮松了一口气。 「如果父亲是昆凌族的话。」他又添了一句,「会。」 皮皮瞪大眼睛看着永野,永野淡淡地扫了她一眼:「你有三个月了吧?」 -------------------- 在我的不断修改下,第四章 终于解锁了!省略号里香艷的内容……木有了。 第9章 ================= 唐晚荻原名唐招弟。顾名思议,爸妈想要儿子。过了两年,她真的「招」来了一个弟弟唐浩宇。 弟弟出生后,招弟全家包括爷爷奶奶欢天喜地,看着没到满月的弟弟手上脚上都套着足金的镯子,招弟觉得自己的任务完成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也从这个家消失了。 墙上挂着弟弟幼儿时期的各种艺术照:坐着小车的,抱着小熊的,穿着虎皮小袄的、带着武士头盔的。按主题和风格贴了整整两面墙。而自己的照片一张也找不到。 上小学后,弟弟无论得了什么奖,全家都要大宴宾客,周知邻里。而招弟的成绩不仅是全年级第一,还是三好学生,爸妈只当不知道。有次妈妈吃鱼找不到吐刺的盘子,随手从抽屉里拿出张厚纸垫在桌上,收拾碗筷时招弟才发现那是一张自己的奖状。妈妈当着她的面把满是油渍的奖状揉成一团,扔了。 不懂事的招弟当然各种哭闹錶示不满,直到有一天奶奶告诉她,自己曾经生过两个女儿,一出生就被爷爷扔进粪坑里淹死了。 从那以后,招弟再也不敢哭了,反要感谢父母不杀之恩。 招弟的父亲是个爱喝酒的货车司机,脾气粗暴,对她非打即骂。母亲没工作,视老公为上帝,对他言听计从,也免不了挨点拳脚。 第18页 从上中学开始招弟就要求爸妈给自己改名,遭到拒绝,理由是太麻烦了。到了十八岁变成公民之后,招弟立即带着户口簿、身份证去县里的公安局申请改名。程序早已打听好了:一生只能改一次。要提供各种证明,要填申请表、交主管所长批准、再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户籍警是个女同志,开始不大乐意办,说理由不充分。招弟指出:父母给自己起这种名字充分暴露了他们重男轻女的旧思想,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耻辱、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招弟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堆父母如何当弟弟是宝贝当自己是空气,户籍警听完差点哭了。 「孩子,你这名字必须得改啊!父母对你太不公平了!」 「还好,我们有政府,还有像阿姨您这样公平的执法人员。」招弟说。 「你这丫头,嘴还挺甜。」户籍警被她拙劣的恭维惹笑了,「你要改成什么名字,想好了吗?」 招弟以为改个名字会跑很多趟,这次只是来探个口风,没想到第一关这么快就过了,完全没做好准备:「只要不是『招弟』就行。」 「哟闺女,你这要求也忒低了。」 「阿姨您看上去特别有知识,就像我们中学的校长,要不您给起一个吧。」 招弟没看错。女户籍警的妈妈就是中学校长,她自己也是大学生,还是个诗词爱好者。 「霜浓竹枝亚,岁晚荻花深……」户籍警闭眼吟了一句,「你觉得……『唐晚荻』怎么样?」 「就是它了。」 于是乎唐招弟就变成了唐晚荻。 晚荻高中毕业后打过几年工,当过三年的大巴司机,专跑从c城到近郊卫星城市这几条线。除了开车她还卖人寿保险,生意通常也在大巴上。先找到目标顾客,然后坐到他的身边各种聊各种推销,一趟车一般要开三四个小时,一天下来,有时能卖掉一份。当然,大多数情况是口干舌燥地讲了十个小时也没能做成一单。 今天 ,这拨人从走进长途客运站的电子门起,就被唐晚荻盯上了。 说他们不引人注目是不可能的。全是一百九以上的大高个儿,清一色的篮球运动员身材,男的蓄着各式各样的络腮鬍,女的只有一个,也有一米八几的个头。为首的一位肤色白皙,左颊一道浅浅的伤疤,一头螺丝捲髮。其余几个都顶着一头硬邦邦仿佛上了浆一样的直发,浓眉大眼高额方脸,每个人都有一对强劲的咬肌和突出的下颌角。 他们衣着普通、目光飘忽、交头接耳、说着听不懂的方言。巧的是这群人正好买了唐晚荻这班车的车票。晚荻今天帮司机代班,离开车时间还有二十分钟,这个时间点客人不多,小型大巴上共有三十八个座位,车上已有七位乘客,加上他们也就十二个。 生意清淡哪。 等那五位大高个儿鱼贯而入,一一坐下,唐晚荻假装不经意地坐到了捲髮男子的身边。相比之下,捲髮男的面部线条比较柔和,令她觉得容易打交道,于是乎就开始搭讪: 「大哥,你这是第一次去c城?」 「嗯。」 「这是c城的公路交通图,里面有所有的重要景点和特色餐馆,要一张吗?」她掏出一打地图。 「要钱吗?」 「免费。」 捲髮男拿了一张,折起来放进回袋:「谢谢。」 「大哥,你听说过上个月咱们这一带禽流感的事吗?」唐晚荻道。 捲髮男摇头。 「大江南北,人心惶惶啊。」她嘆道,「人啊就怕个天灾人祸。像我们这个岁数的年轻人,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房贷。一旦得了什么病,小到住院,大到开刀……都是花钱如流水呀。」 捲髮男直直地看着她,一脸的不解,但也没问,只是很认真地听着。 「我是保险公司的业条代表唐晚荻,大哥你们有没有在我们公司办理过人寿保险呢?今年公司推出一种重症保险,非常受欢迎,交费少,保障高,特别适合你的家人和亲友,我可以向你具体地介绍一下吗?」 「什么是人寿保险?」捲髮男问道。 唐晚荻高兴地差点笑出声来,看来这人有兴趣,今天有可能做成个大单! 于是她就开始全面地向他介绍起了自己的业务,洋洋洒洒、滔滔不绝地讲了二十分钟。这其间又陆陆续续地上来了六位乘客。晚荻讲得忘记了时间,直到有个人吼道:「妈的!开车的时间都过了,司机呢!」 晚荻连忙应道:「我就是司机!对不起,这就开车,马上开车!」 虽然他们之间的话还没讲完,捲髮男一直听得津津有味,唐晚荻觉得自己就住在c城,他也是去c城,彼此留个电话,到时候上门拜访一下,应当有戏。 「我要开车了,咱们再找时间聊?」唐晚荻抽出一张名片递给他,「你贵姓啊?」 「修鱼稷。」 「咱们交换个电话?」 「我没电话。」 「那你住哪?」 「暂时不清楚……」 唐晚荻呆呆地看着他,心里一阵哀嚎:完了完了,这一群精壮的小伙子看样子是来打工的,吃了上顿没下顿,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找到……干保险的人都知道,客户没有稳定收入,不愿意买保险!就算买了也不能按月供!白忙了,又白忙了! 第19页 她跺跺脚正要走,修鱼稷「餵」了一声。 「你开车……稳吗?」 「稳。」 「我们有一个孕妇。」他指着高个女子。唐晚荻瞄了一眼,只觉得她很壮实,有点微微地发胖,肚子倒是看不出来。 「你太太?」 「不是。」 「放心吧,我技术很好,保证你们平安到达。」 修鱼稷点点头。 岂料车开到一半就出了状况。 那是一段山路,右边是山,左边是崖,很粗糙的路段,没有任何护栏。所以冬季和雨季开车还挺考验胆量的,还发生过山体滑坡现象。 就在这个时候,车里突然站起来两个黑衣汉,戴着墨镜和棒球帽,要打劫。 这条路唐晚荻开过几百遍,遇到打劫也不止一次。一般来说,每个人把自己身上带的钱交出来就没事了。劫匪收到钱中途下车,司机到站报警,有时候能查出来,把赃款退回。多数时候查不出来,只好自认倒霉。 但这次不一样,其中的一个劫匪手里有枪。劫匪甲举着枪瞄准众人,劫匪乙拿着个旅行袋从后排开始一个一个地收钱。 「钱包、手錶、戒指、项鍊、手机统统给我摘下来!」 乘客吓得一声不吭,全都听话照办。 不一会儿功夫,就来到了修鱼稷一行的面前。 见他半天不动,劫匪用枪碰了碰他的头:「你的钱包呢?快点!」 「我没有钱包。」修鱼稷看着他,「我们这五个人都没有钱包。」 「啪!」话音未落,劫匪乙兇勐地给了他一巴掌。 「敢骗老子?不要命了?」 「真没有。」修鱼稷举着双手,「不信你搜。」 「快点交!老子没时间搜你!」 「我们的钱……就只够买五张车票。」另一个坐在孕妇身边的人轻声道。 劫匪忽然用枪口指着那个吓呆了的孕妇:「哄谁呢?这么多人出门不带钱?当我傻是吧!快点,不然我崩了她!」 修鱼稷急道:「我们——」 话没说完,汽车忽然勐地一晃,拿枪的人没站稳,差点摔倒。紧接着大巴飞速地开了起来,东颠西晃,忽上忽下。众人紧紧地抓着扶手,见汽车几乎是贴着悬崖往上开,吓得不敢看窗外。 那带枪的劫匪反应挺快。在剧烈的颠簸中稳住身子,一点一点地挪向唐晚荻。眼看就要走到她面前时,大巴忽然勐地一剎! 嗞—— 硬邦邦地停下来了。 劫匪的枪指着她的脑袋:「死女人,想玩老子?」 车门忽然开了。 唐晚荻冷冷地道:「下去。」 「放屁!老子的钱还没收完哪!」 「狗东西,你往这边看,」她指了指前窗,「本姑娘我今天不想活了,就带着你们冲下山崖!一个是死,两个是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你敢!」 「我就敢!」 劫匪向前一探头,这才发现大巴就停在一处地势倾斜的悬崖边,只要她的脚一松开剎车,整个车就会因为重力的原因滑下去。 就在这时,唐晚荻的脚真的松开了,整个汽车向前勐地一耸,两个劫匪以意想不到的速度冲出车门,掉头就跑,慌忙间连旅行袋也忘了拿。 唐晚荻一声冷笑,将车门一关,一个倒车,众人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大巴已平稳地开回山道,一熘烟地向前方急驰而去…… 车内响起一片掌声。 唐晚荻将大巴开到了c城客运站,看着最后一名乘客下车,这才关上车门,打算到调度室交差。 路过客运站大厅时,她发现修鱼稷带着四个同伴一脸茫然地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她给的那张地图,一副完全看不懂的样子。 「嗨!」她走过去招唿了一声,「你们去哪?我帮你们叫个出租?」 「要钱吗?」修鱼稷问道。 「起步价十块,不贵。」 「我们没钱。」 她皱着眉打量着他们:「你们……是来打工的?」 「嗯。」 「没钱的话……住哪儿?」 「暂时住这里。」他指了着客运站里一排排的座椅,「先看看能找到什么活儿。」 「你们会干些什么活儿?木工?电工?泥瓦工?」 所有的男人都摇头。 大爷的,什么都不会,你们是大山里出来的野人么? 唐晚荻沉思片刻,道:「这样吧,我帮你们找活儿。这一带我熟,认得一些人,也有一些门路。」 修鱼稷惊讶地看着她,不敢相信这就遇到好人了:「好啊。」 「我当然也不能白干,」唐晚荻话峰一转,「我帮你们介绍工作,你们上班了,挣到钱了,所有的收入我要提成百分之十,相当于做你们的经纪。」 「百分之十?是什么意思?」修鱼稷问。 「你没上过数学?」 「我只会数数。」 「百分之十就是:如果你挣了一百块,自己留九十块,交给我十块。」 「可以。请问经纪是干什么的?」 「经纪就是代理人。你们只用专心工作,跟人打交道谈价钱的事情我来做。我是个遵纪守法的生意人,如果你同意这个条件,我需要跟你签合同,你们在上面签名按手印,才能往下进行。」 第20页 「可以。」 「这样吧,我看你们也累了,今晚就在我家挤一宿,明天我给你们找地方住,钱我先垫着,你们挣了再还给我?」 「好。」 唐晚荻将修鱼稷一行人带到自己家的楼下,天已经黑了。 看得出大家都饿了,但身上没有钱,谁也没说话。 楼下的街边是一排一排的路边摊。一到夜晚,烟雾裊绕、热闹非凡。唐晚荻将五人带到一张桌子坐下:「晚饭我请客。每人三十个烤串,两只鸡翅,要吃什么蔬菜吗?」 「不吃蔬菜。」 唐晚荻交了钱,过了一会儿,老闆娘端来一碟烤串。 「大家吃吧!」 谁也不动手。修鱼稷看着唐晚荻:「你先吃。」 「客气什么?吃啊,吃啊!」 唐晚荻给众人一人分了几串,修鱼稷迟疑着道:「你能不能跟老闆娘说,不用烤?」 「不用烤?」她怔住,「吃生的?」 「对。」所有的人都沖她点头。 「这样吧,咱们别在这里吃了,我打包带走。」 唐晚荻跟老闆娘说家里有烤炉,想包回去现烤现吃,老闆娘乐得省事,将她点的串数数了数,包在几个餐盒中交给了晚荻。 唐晚荻的屋子是租的,城乡交界处,租金不贵,房子面积还可以,一室一厅,带厨房卫生间。弄得非常干净。 她暗自心惊地看着五个人将所有的烤串全部分着生吃了下去。 修鱼稷介绍说,这些是他的家人。年长的一位叫修鱼靖,大家都叫他三叔,大嘴、宽鼻樑、金鱼眼。另一位直发高鼻满脸大鬍子的叫修鱼峰,是他的四弟。女生叫修鱼清,只会说家乡话,听不懂汉语,大家都叫她三妹,另一个男子文静腼腆,说话的声音很低很温和,叫方雷盛,是修鱼清的丈夫。 怀孕的修鱼清并不很显身子,只是看上去很疲惫,于是唐晚荻预先安排她,让她睡在自己的卧室里。 剩下的四个男人可以在客厅地板上挤一晚。 见男人们似乎没吃饱,唐晚荻又从冰箱里找出一盘肉馅,本来打算包饺子,众人立即又分吃了。 「唐晚荻,我想跟你说个事儿。」坐在餐桌上喝水的修鱼稷忽然说。 「……」 「刚才我和三叔商量了一下。」修鱼稷道,「按照我们的规矩,出门在外,只相信家里人。你愿意成为我们这个大家庭的一员吗?」 唐晚荻怔了一下:「成为?怎么成为?收养我吗?」 「我和四弟未婚,我三叔丧偶。你觉得我们三个谁最顺眼?可以考虑嫁给他。随便你挑,挑中了绝不说一个『不』字。」 「no,no,no。修鱼先生,生意是生意,人情是人情,我不喜欢搅到一起。而且我目前对男人没兴趣,不打算嫁人。」 生吃肉串已经够怪了,找女人也太随便了吧。唐晚荻的心里已经有点后悔了,想打退堂鼓了。 四个男人一愁莫展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修鱼稷说:「这样吧,我们互相可以要对方身体的一样东西作为诚信的保证。」 唐晚荻明显地不耐烦了:「哎哎哎,我好心好意收留你们,你们的规矩不要太多好吗?」 四个人互相看了看,修鱼稷想了想,说:「抱歉,我们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谁也不认识,相信人有点难。一些家乡的仪式会令我们心安。唐晚荻,我需要你的一缕头髮作为信用的保证。」 她二话不说,拿起剪刀将自己的头髮剪下一小把交给他。 修鱼稷小心翼翼地将它折成一团,塞进口袋。 「你呢,你要我的什么?」他问。 「一截手指,」唐晚荻抬起头,从抽屉里抽出一把菜刀递给他,淡淡地道,「你给吗?」 修鱼稷默默地看了她一眼。 三叔一拍桌子,勐地站起来,被修鱼稷按了下去。 他接过菜刀,伸出左掌,忽地手起刀落,一截血淋淋的小指头留在了餐桌上。 -------------------- 第10章 ================== 后院的台阶上,一点红光忽隐忽现。 唐晚荻默默地抽着烟,漫无目的地看着前方。 一天中,只有抽菸的这一小段时间是完全属于她的。 公寓楼的后面有个院子,足球场那么大,用围墙围住。外面是荒草,里面也是荒草。看得出当初设计的时候,想把这里弄成一个小型的儿童公园,地上的水泥都铺好了,大约是资金有缺口,就放弃了。 有人来到她的身边坐下来。唐晚荻回头一看,是修鱼稷,左手的小指上裹着纱布。 她继续抽菸。 「你不睡吗?」修鱼稷问道。 「我去朋友家挤一晚。」她才不会跟五个吃生肉的陌生人住在一起,即便里面有个怀孕的女人也不能消除她的警惕。 「等挣到的钱够交房租,我们会第一时间搬出去。」 「嗯。」 她弹了弹菸灰:「关于我们的合作。我仍然需要一张合同、需要你的签字,这样才具备法律效应。」 「我以为——关于你我之间是否能互相信任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他举了举自己的手指。 「合约只是为了防止最坏的情况发生,」唐晚荻摇头,「如果产生矛盾,可以有地方诉求。毕竟你我是初次见面,我根本不知道你是谁。」 第21页 「晚荻,」修鱼稷淡淡一笑,「我来找你,就是来告诉你我是谁的。」 「请说。」唐晚荻抬了抬手,指间的烟雾盪了盪,有一缕飘进他的鼻尖,他咳嗽了一下,感觉比狼烟还要呛人。 「要来一根吗?」她掏出烟盒。 「谢谢,不会。」 她将手里的菸头扔了,从烟盒里又抽出一支,点燃后勐吸了一口:「说吧,你是谁?」 「你不应当向我兜售人寿保险。」 「呃?」 「第一,我不是人;第二,我相当长寿。」 她举着烟,整只手臂向后晃着,觉得这是个玩笑。眼前蓦地一晃,草地上不知从哪跑来一只白狗,个头不小,有半人多高。唐晚荻夹烟的手微微地抖了抖。她看了看狗,又看了看身边消失的人影。 那狗径直走到她面前,安静地看着她,一双黝黑的眸子似乎有话要说。 唐晚荻眯起眼睛,对着狗吐了一串烟圈,那狗似乎不喜欢烟的气味,向后退了两步。围着她走了一圈后消失了。 她的心跳得厉害,只觉一阵毛骨悚然,但她掩饰了自己的恐惧。 身边响起了修鱼稷的轻笑,他依然坐在她的身边,好像从未离开。 「卧槽,修鱼稷!我讨厌狗。」 「是狼。」 「狼和狗是一家的好么。」 「当我第一次看见狗时,简直不敢相信它是我们的同类。」 「……」 「选择这么耻辱的生存方式,」修鱼稷摇头嘆所气,「它们是怎么想的?」 唐晚荻忍不住笑了,笑得很大声,眼泪都快笑出来了。 「所以,你一点不害怕?」修鱼稷看着她。 「害怕。只是我见过的禽兽也不算少,虽然都披着人皮。」 「我已正式地介绍了自己,晚荻,」修鱼稷说,「我们之间最大的秘密已经没了。合同的事,就算了吧。」 唐晚荻看着他,固执地摇头。 「不是故意为难你。」他解释,「我不识字,看不懂你的合同,也不知道怎么签名。」 「这是你们的问题,你们自己想办法解决。」她掐掉菸头,扔到地上,用鞋子踩了踩,「没有签字的合同,我什么也不做。你的手指算是白切了。请你们明天离开我的房间,就当我们从不认识。」 她站起来,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走。 「嗨。」他叫住她,「给我三天时间,我去找个人,让她帮我看合同。」 「一天。」 他的肩膀硬了硬,想了一下,终于点点头:「为什么在你面前,我一点脾气都没有?」 夜风很大。他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她,也挡住了风。 她的脸很小,且瘦,有一双不信邪的眸子。风将她的齐肩短髮吹到他的鼻尖,她喜欢的洗髮水是椰子味的。 「『你好』怎么说?」她问,「用你们的语言?」 他的鼻腔发出一串低沉的咕噜声。唐晚荻的感觉就像有条大鱼从面前游过,尾鳍扫水的声音。她试着模仿了一下,完全学不会。 「别勉强自己,」他拍了拍她的肩,「你不具备我们的发音器官。」 * 雨下得很大。 在无缺花店里剪了一下午的花枝后,皮皮将两桶玫瑰装进自行车后座的塑料桶,一路向rino大厦骑去。 确定自己怀孕后,皮皮认为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尽快弄到贺兰觿的魅珠。 因为魅珠不在自己手上已经三个月了。 就连永野自己也不清楚魅珠最多能缺席多久。他安慰皮皮说胎儿现在是活的,只是处于休眠状态。 从咖啡馆里出来,皮皮的心就砰砰乱跳,好像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开始倒计时了。 魅珠、魅珠、魅珠!为了孩子,她需要尽快联络贺兰觿! 皮皮不大相信永野,永野给她一种察颜观色爱钻营的学生会主席印象。透露自己怀孕的消息已令她后悔不迭。所以从咖啡馆出来后,皮皮只和他交换了电话号码,说了声保持联繫就匆匆地走了。永野有点失望,但也没有强求。 普安街88号还是老样子,「rino group」银灰色的招牌还在老地方。皮皮在前台登记后坐着电梯直升顶层。 当她声称要给老总送花时,却被美貌的女秘书拦住了。 皮皮心想,rino集团应当是属于沙澜族控制的产业,金鸐是自己可以信任的人。此外,金鸐几乎与贺兰同岁,永野知道的东西金鸐肯定知道。更何况他娶了小菊,将面临与自己同样的情况。所以还是先联繫金鸐核实一下永野的说法比较妥当。 「花交给我就好了。」秘书微笑着说,「老总不在。」 「什么时候回来?」 「他目前还在丹麦。」 皮皮愣了一下。 「你没听说吗?rino被msk收购了。」 「msk?」 「一家丹麦的远洋公司。」秘书将花收拾了一下,放进花瓶里,「现在的老总是丹麦人。」她指着墙上的一张相框,上面站着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头儿,矮个子,大背头,蓄着两撇八字鬍,一脸的风流与自信。皮皮在心里嘆了一声,这人年纪太大,肯定不是狐族,看来金鸐已经把rino卖掉了。 皮皮沮丧地走出大楼。一面骑车,一面思索。脑中闪过的第一个方案是去k城,贺兰觿说过要去鹆门酒吧,找到酒吧就能找到他。但已经过去三个月了,贺兰觿还会在那儿吗?高度怀疑。第二个方案是原地等候,贺兰觿说会回来办离婚,就肯定会回,只是早晚的问题。 第22页 根据永野的描述,由于那道墙的消失,现在鹆门酒吧一带非常不安全。皮皮身上这枚八字纯阳的肝脏对狐族有强烈的吸引力,且身怀有孕,还是不要太冒险了。 皮皮于是决定留在c城等待贺兰觿。至少再等一个月,如果这个月他还没来找她,她就必须得去k城了。 想到这里皮皮已经骑入了一个岔道,车链忽然掉了下来。她停下来弄了半天也没装上,忽然想到好久没有回闲庭街56号老宅了,从这里走正好顺路。于是叫了一辆出租,将自行车塞入后备箱,一路去了渌水山庄。 皮皮最后一次住在闲庭街还是去沙澜之前。回到c城后,先是因为家麟妈病了一个月,她一直在医院陪护。之后心情不佳,加上嘴馋天天想吃奶奶的豆瓣鱼,就一直跟着爸妈住在市中心的公寓里。妈妈说,自从皮皮跟着贺兰去了芬兰,她们再也没去过闲庭街。一来那里失过一次火,让她觉得不安全;二来是年久失修,房顶的瓦掉光了,当中还豁出几个大洞,像被陨石砸过似的,根本不能住人。后来保险公司过来调查了一番,说会进行赔偿,贺兰走前曾联繫过一家公司进行翻修。皮皮爸说,翻修完毕他被叫去签了个字,大致验收了一下,就锁上大门离开了。毕竟那里离市中心太远,皮皮一家人都喜欢热闹,所以闲庭街的老宅就闲置了。 可是当皮皮来到老宅时,发现漆红的大门是半开的。 装修公司已将四合院翻修一新,水泥的气味还未消散。她穿过大门,绕过照壁,来到天井边的抄手游廊上,发现廊上挂着一熘鲜红的大灯笼。 皮皮恍惚了一下,还以为这院子被影视公司租去拍古装戏了。然后她就看见不远处有一个绿衣女子站在一张凳子上,正踮着脚挂灯笼。 她个头不高,穿一套水绿色的真丝绣花连衣裙,不知是何质料,又轻又薄,飘飘若仙。一头瀑布般的长髮拖到腰际,随着身子款款摆动。从远处看,长发成了她最主要的特徵,又黑又亮,却又极细极软,轻轻一晃,便如云雾般涌动起来,伴随着一股沁人的香味。 皮皮走到跟前,女子察觉,从凳子上轻轻一跳,站在她面前。 是那个沉燃树洞里的女孩。 皮皮迷惑不解,向她「嗨」了一声。 「还记得我吗?我是关皮皮。」 「记得记得,在沉燃,对不对?」 「对。」 「花青旗。」她友好地伸出手,和皮皮握了握。 在自己的院子里遇到狐族女子,而且看上去好像也是住在这里,皮皮有点不知所措。 这院子是贺兰觿的财产,现在皮皮跟他差不多算是离婚了,只差走程序了。所以他安排谁住过来,皮皮似乎管不着。 鑑于祭司大人对女人一向谨慎的态度,被安排住进来的女人,跟他的关系绝对不一般。 「嗯……青旗,」皮皮想了想道,「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贺兰让我过来住的。」花青旗从地上拾起另一只灯笼,挪了挪凳子,又要挂上去,「帮我递下那个钩子?」 皮皮只好给她递钩子。 「他说这里有多余的房间,还说钥匙就在门口的花盆下面。」花青旗一边挂灯笼一边道,「我进来一看,哇,好重的油漆味。就把家具重新摆了一下,床单啊被子啊拿出来晒了晒,地毯也请人过来清洗了……」 所以,这就成你家了? 「你知道贺兰什么时候会过来吗?」皮皮保持淡定,「我有点急事找他。」 「不清楚。」花青旗笑了笑,声音异常甜美,「不过观音湖聚会马上要到了,那一天他肯定会来的。」 「那个……我的问题可能不大合适,你愿意答就答,不愿意我也不强求。」皮皮凝神着她的脸,道,「你是贺兰觿的……亲戚?」 -------------------- 第11章 ================== 「不是。」花青旗看着皮皮身边放着的一个塑料桶,里面装着半打玫瑰,「你是贺兰觿的……花匠?」 皮皮是个快要离婚的女人,此时此刻在一个陌生狐族面前声称自己是王妃有点没底气,也不安全。天知道这个花青旗是怎么知道闲庭街56号的。贺兰觿在这里至少住过几十年,修鹇、宽永、千花、千蕊都知道来这里找他,显见这地方对南岳狐族来说算不上机密。至于留在花盆下面的钥匙,这是常情,皮皮也会这么猜。再说,她是狐族,就算没钥匙,一堵墙也挡不住呀。 皮皮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从花桶里捞出一把玫瑰递给她:「送给你。」 「好香啊!」花青旗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笑道,「快进来坐。我有个特别漂亮的花瓶可以装它。」 所以,花瓶也成你的了?——皮皮越想越不是滋味。 客厅里的家具全都重新摆放过了。青瓷花觚放到了门边,一对花梨木方桌移到了北墙,红布沙发改到窗下,橡木地板刚刚上过蜡,铮亮发光,走在上面一阵打滑。 这「最新」摆设并不新鲜。 四年前皮皮第一次来到闲庭街56号时,里面家具就是这么摆的。后来祭司大人离开了,皮皮和奶奶过来住过一段时间,两人心血来潮地把客厅重新布置了一番,几乎每件家具都挪了位置。 现在它们全都回到了原位。 「这里以前是一排交椅。」她指着那个红色的沙发,又指了指花梨木方桌,「这方桌以前有一套,现在只剩下三个最小的了。」 第23页 此话不假。 贺兰觿告诉皮皮,这套花梨木方桌共有七件,称为「燕几」,算是古代最早的「组合家具」。请客的时候可以七件共用,拼成一张大桌。平日又可以拆成小桌分散各处,陈列书籍或古玩。年深日久,大的方桌都坏掉了,只剩下了三个小的。 皮皮坐在沙发上,看着花青旗从集锦槅子端过来一只青瓷花瓶。那花瓶原是宋代的酒具——小口、长颈、圆腹、圈足、形如垂胆——因盛美酒而称「玉壶春瓶」。每到冬季,贺兰觿喜欢用它来插梅花。花瓶的旁边摆着个白玉的烛台。花青旗拾起一包火柴,点燃蜡烛,将玫瑰剪开的花枝烧了烧,一一用蜡封住,这才插进瓶中。 皮皮又是一愣。这是贺兰以前插花时惯用的手法,说是可保鲜花多日不谢。皮皮住进来后嫌麻烦,改用鲜花保鲜剂,贺兰说她偷懒,插花的事就再也不让皮皮干了。 「你以前……住过这里?」皮皮接过花青旗递过来的一杯茶,浅浅地喝了一口。 「没有。」 「好像……对这屋子挺熟的样子。」 「这是将军府中堂的摆设呀,沈慧颜的家就是这么摆的。」 这个贺兰觿可从来没说,皮皮的胃有点不舒服了。 「皮皮,你找贺兰有什么事吗?」花青旗坐到她的身边,柔声道,「他不在我也可能帮你的。你们家……是不是有什么亲人病了?」 她的声音好听极了,甜美中充满了关切,没有一丝的伪装。 「嗯……不是的啦。」皮皮一着急,只得胡乱唐塞,「就是我的工资……他一直没发。」 「哦……」花青旗微微一顿,「欠你多少?我来给吧。」 所以,银行卡也交给她了?——皮皮窘了。 「也不算多,不方便的话下次吧。」皮皮不安的揉着手指。 「那怎么行,不行不行!」花青旗从一边的椅子上拿起一个闪闪发光的玫瑰花手袋。皮皮看了一眼,是雷伯的经典款,少说也要几万块。她知道这款包还是因为以前有个上市公司老总狂追张佩佩,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这个玫瑰包,据说上面有上千颗水晶,佩佩收到之后觉得太贵没敢要,拿给皮皮、小菊「观摩」了一下就退回去了。 「告诉我你的银行卡号,我用手机给你转帐。」她打开了手机,「祭司大人从来都是给别人钱,从来还没有欠过钱呢。」 你倒是真了解他啊——皮皮心里说。 「还是等他来了再说吧。」皮皮笑道,「毕竟是他欠我钱,不是你欠我钱呀。」 花青旗的手滞了滞,没有坚持:「也行,你不急就等等吧。有什么困难记得跟我说喔。毕竟是你把我从沉燃救出来的,我也欠你一份恩情呢。」 「嗯……好的。」 皮皮站了起来,打算告辞,花青旗道:「那天在沉燃,是谁派你来救我的?」 「贺兰。」皮皮不想提到东灵。 「祭司大人一定特别信任你吧。」花青旗微微地歪着头,一幅调皮的姿势。 「……」 「你只是他的花匠?」 「……」 「皮皮你没有说实话。」 「嗯……」 「如果是花匠,你应当叫他祭司大人。可你一直是……直乎其名?」 皮皮发现她直直地看着自己,心中打鼓却不肯露怯,于是也直直地看着她。 「你是慧颜的后世——贺兰觿一直寻找的那个——是吗?这样的女子我认得几个,八字纯阳,死于各种天灾人祸,总也活不过二十五岁……」 皮皮保持沉默。 她温柔地笑了,目光充满了真诚:「别害怕。我们的命运是一样的。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帮他度过难关的。」 「没……听明白。」 「他找到你,你爱上他,他陪你度过短暂的一生。埋葬你,继续上路寻找下一个……这种不断重复的人生……皮皮你不觉很不公平吗?」 「……」 「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只有一次。如果没有他,你会爱上别人,生儿育女,白头偕老。」她轻轻地说,「你和慧颜没有任何关系——或许她是你的前世,但你没有这份记忆,也体会不到这种情意,贺兰爱的那个人不是你,你只是被动地享受着他的爱情。虽然祭司大人重情重义,勇于负责,你不该仅仅因为八字正确就迎合他的痴心、剥夺了他本应拥有的,更丰富的人生。」 这些道理皮皮都懂。修鹇说过,贺兰觿自己也说过。他离开的四年,包括从沙澜回来的三个月,皮皮朝思暮想,反覆琢磨,渐渐地也明白了:同一时空内,他们之间爱情在份量上总不对等。 正因如此,尽管万难割捨,皮皮还是愿意离婚。 「我们必须要帮助他走出来。」花青旗的情绪有些激动,胸微微起伏着,「请你把这个任务交给我,这是我的使命,我会帮助他,同时也帮助你——皮皮,我们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啊!」 她的眼睛雾蒙蒙地,充满了泪水,双手握着皮皮的胳膊,轻轻地晃着,仿佛要把她从睡梦中摇醒。 一时间,皮皮也懵了,茫然若失地看着她,木然地点点头:「可是……怎样才能帮他走出来呢?」 「我是一个专业演员,」花青旗道,「在贺兰最痛苦的岁月曾经帮过他。」 第24页 「你有……办法?」 「在演艺的道路上,没有捷径,只有苦功夫。」说这话时,她的腰挺得笔直,仿佛站在舞台上演讲,「我花了二十几年研究沈慧颜,她的语言声音、习惯作派、举手投足、一颦一笑……我全都反覆揣摩、瞭然于心。为了她我修过身、易过容、换过肤、裹过足、——现在的我和当初的慧颜在相貌上一模一样。贺兰觿只要看见我,眼睛就没办法移开……尽管知道我是花青旗,不是沈慧颜……皮皮,这就是艺术的境界,我的追求。」 皮皮皱起双眉,表示怀疑:「所以,你见过沈慧颜本人?」 「是,也不是。」 「呃?」 「青阳帮贺兰偷走了慧颜的遗体,秘法保存,令她躺在棺中,一百年内,容颜不变。」 皮皮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我找到了她的棺木,看见过她的本人。我拜访过她的家人、亲戚、好友。我尽可能地搜集她所有的遗物,种类比贺兰觿还多。为了了解她的童年,我,跟随他的父亲南征北战。为了了解她的环境,我在将军夫人的身边做了十年的丫鬟,之后又嫁给她哥哥作妾。在将军府度过了半个世纪……可以这么说,我比贺兰觿更了解沈慧颜,不仅仅因为我掌握了最全面的第一手资料,还因为我是女人。女人了解女人,总是更容易一些。」 她说得都对,但又有什么地方很不对。此时此刻,皮皮说不出心中的感觉,只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尽管如此,第一次还是失败了。」花青旗的声音充满了遗憾,「先帝震怒,怪我学艺不精。」 「所以打发你去了沉燃?」 「八百年。」 皮皮愕然,目光中多了一丝同情:「这么久?」 「先帝把真永之乱也怪罪到我头上。如果我成功地帮贺兰觿解开心结,他就会原谅自己的父亲,就不会有后来的战乱与分裂……我对整个狐族都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这不是你的错!」皮皮急了,握住她的手,「青旗姐,千万不要这么责怪自己。」 「这是我的错!当然是!先帝对我有再造之恩,是我辜负了先帝的嘱託!」花青旗紧握双拳,用力地点头,不知是鼓励自己,还是表达决心,「这一次我一定要成功!」 皮皮听得面红耳赤、唇干舌燥、心中仿佛点起了一团火,千头万绪,蠢蠢欲动。她刚想开口说点什么,花青旗接着道:「皮皮你要配合我。」 「请说。」 「这件事我一个人干就够了,你不要参合进来,好吗?」 「嗯……这个……不会。」 她轻轻地摸了摸她的脸,吹气如兰:「真的?」 「真的。」皮皮咬了咬嘴唇,「你打算先做什么?」 「你说呢?」 「我?」皮皮指着自己的鼻子,愣道,「我怎么知道?」 「当然是拿到他的魅珠啊!」花青旗笑着握住皮皮的手指,戳了戳她的额头,「你没拿到,是不是?」 「……」 「他没给你种香,对不对?」 「……」 「唉,皮皮,可怜的皮皮……你没赢到他的心啊!」 皮皮走出闲庭街时脑子乱极了,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失败过。 虽然不明白花青旗究竟会用什么只法「治疗」贺兰,她能猜到治疗的前奏必然是与贺兰产生亲密的关系。 唉,原配斗不过小三,报纸里都这么说。 皮皮一肚子郁闷地坐着出租回花店,在附近的一家面馆下车吃午饭。一碗牛肉面下肚,她开始分析目前的情况: c城中与她有联络的狐族共有两人:昆凌族的永野,可惜来路不明,怕是奸细;柳灯族的青旗,可惜在沉燃关得太久,出来已是半个疯子。 皮皮气得直跺脚,这么大的c城,就没有一个像宽永、修鹇那样思维比较正常、办事值得信任的狐族吗? 绞尽脑汁地想了半天,她掏出手机,开始在网上搜索一个关键词:鹆门酒吧。 据贺兰觿的说法,鹆门酒吧相当于南岳的海关,掌握着北人南下的通行大权。这么重要的职权部门,酒吧的老闆一定是贺兰觿的亲信。 搜索结果显示鹆门酒吧是个正常开业的酒吧,座落在k城以北的一处山麓。没有专门的网页,但有具体地址、联繫电话、传真号。皮皮于是拿起手机,按照上面的号码拨了过去。 铃声只响了两下就有人接听:「您好,鹆门酒吧。」 「我找你们的老闆。」 「老闆正在忙,有什么话我可以转告……」 「是急事。」生怕他不信,皮皮又加了两个字,「特急。」 「稍等。」 电话没挂,显然找人去了。皮皮听见里面的声音有些嘈杂,但也不是特别吵。毕竟是中午,酒吧应当刚刚开门。 过了三分钟,那边传来一个沉稳的声音:「你好,我是明鹬。」 「我是关皮皮。」她故意停了几秒,听听对方的反应,但对方显然没听过这个名字,「有什么事吗,关小姐?」 「我有急事需要联络祭司大人。」 「什么祭司大人?」 皮皮傻眼了。 狐律第七条。对方不知道她的身份,不知道她是不是狐族,是绝对不会公开提到贺兰觿的。 第25页 「你找错人了。没事的话我挂了。」对方很客气,但也十分疏远。 「等等!」皮皮迅速地报了自己的手机号,「请你代话给祭司大人,如果他还记得银杏树上的泛泛,就给我回个电话——」 话音刚落,那边挂了。 关于泛泛的故事,皮皮只跟贺兰觿一个人说过,南岳狐族无人知晓。只要把话传到,贺兰觿肯定知道是皮皮有事找他。但这明鹬是什么级别的老闆,能不能跟贺兰觿直接说话,却很难说。皮皮这么做也是碰碰运气。 果然,足足等了一下午,皮皮的手机安静得就像洞房花烛里坐着的新娘。 皮皮沮丧地吃了晚饭,洗了澡,早早地钻进被子打开电视,胡乱地看了两集「射鵰英雄传」,半天不能入睡。 即将来临的事情令她万分焦虑。无人指导、无人倾诉、无人商量、无人安慰……她完全不知道如何应付。 只有一件事十分确定:千方百计保住孩子。 贺兰觿可以走,狐族可以消失,孩子不能死。 不知是着急、是失落还是荷尔蒙分泌异常,皮皮心绪烦躁,抱着枕头低声哭了起来,整整两个小时,将一条枕巾全部哭湿了。 她在哭泣中模模煳煳地睡了,到了夜半,手机忽响,在寂静的卧室中显得格外刺耳。 皮皮翻身坐起,找到手机,发现是个陌生的号码,连忙按键接听。 耳旁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皮皮,你好吗?」 是贺兰。 已经三个月不见了,不知为何,皮皮宁愿天天跟他在一起被他吊着打,也胜过不理不睬。瞬时间眼泪哗哗地往下掉,她擦了擦脸,掩饰着自己的哭腔:「挺好的。」 「有事找我?」 皮皮「嗯」了一声,没下文了。过了一会儿,方道:「这几天遇到两个狐族的人,不知道底细,不大敢跟他们接触。想先向你打听一下。」 「是谁?」 「一个叫永野,昆凌族的。就是那天在餐厅里给你送牡丹花的那位。」 「嗯。还有呢?」 「另一个叫花青旗,看样子跟你挺熟。」 电话那边,祭司大人沉默了几秒,道:「永野这人我听说过,修炼的年限不高,我没打过交道;花青旗,你不要理睬她。」 「可是——她现在住在闲庭街你的老宅……」 那边的语气明显不悦:「谁让她搬进来的?你吗?」 「她说是你同意的。」 「没这回事。」 「那我……怎么办?」 「你明天去找她,跟她说,搬出去。」 对待女人,祭司大人还很少这么粗暴没礼貌,皮皮吓了一跳:「就这么直说啊?」 「对。」 「她看上去人挺好的。我有点……说不出口。」 「你当然说不出口,告诉她是我说的:搬出去,立刻马上。」 皮皮只觉一阵酸爽,眼泪一下子不见了:「那你什么时候过来?」 「还需要一段时间,手上的事蛮多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老觉得这里不安全,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皮皮说。 「最近是有很多事情发生。」贺兰觿嘆了一声,「我正在处理中。不会牵涉到你,不要担心。」 「那你自己也要注意。」 「会的。」他顿了顿,「这样吧,你有永野的电话?」 皮皮报给他一串号码。 贺兰觿道:「永野的底细我知道,基本上可以信任,我给他打个电话,让他照应你一下。如果你一定要找狐族的人聊天,就找他吧。」 「好的。」 「我安排了几个人保护你和你的家人。不用知道他们是谁,但你是安全的。」 「嗯。」不知为何,皮皮的声音有些哽咽。 「有事用这个号码找我,发简讯也行。」 「嗯。」 「身上的钱够花?」他的声音很轻松,「还需要我搬砖吗?」 皮皮心头一暖:「不需要。」 「晚安。」 「晚安。」 接完这个电话,皮皮只觉吃下一个定心丸,闭上眼,不到一分钟就进入了梦乡。 -------------------- 第12章 ================== 与唐晚荻一夕夜谈后,次日清晨,修鱼稷坐着计程车来到渌水山庄的闲庭街,开始寻找关皮皮——这个他在c城唯一认得的人类。 渌水山庄是个很大的住宅区,别墅之间距离松散,大都配有围墙、护栏,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修鱼稷山上山下地转了一整天,在街心公园看了七次广场舞,也没找到关皮皮。回到公寓时已经是晚上了。还没进大门就看见路边的花坛上坐着四个人:老四修鱼峰、三叔修鱼靖及方雷盛夫妇。 「那娘儿们把我们赶出来了。」修鱼峰气道,「要不是你说不能动手,我他妈早把她撕碎吃了。」 修鱼清与方雷盛倒是很老实,坐着不吭声。 「老六,」三叔咳嗽了一声,「中午和老四出去逛了一下,这一带有山有水,城市里米粮充足,也没发现有狐族,倒是个不错的落脚处。下午我们四个已经分头把方圆十里的地方都做了标记,以后天天巡逻,发现狐族立即清除,过不了多久,这里就是我们的地盘了。」 族里人都知道,三叔向来与老六不睦,就是在狼王面前也有诸多争吵。三叔自视长辈,喜欢倚老卖老教训小一辈,又爱唿朋唤友结党营私,族里很多人都不喜欢他。这次五人来c城打前哨,三叔生怕修鱼稷发现了好地盘独占,立即请缨跟随,还拉上自己一进想扶持的老四,为的就是不让老六一人说了算,有好处一起分。 第26页 「三叔,先不要急于找地盘。这里不是沙澜,人类与沙澜各族也完全不同。咱们不能轻举妄动,先找工作填饱肚子,学会和他们打交道了再说。人类的武器很先进,莫说消灭我们,消灭一整座城市也是一眨眼的事情。」 「六弟,你几时变得这么小心了?」修鱼峰笑道,「今天——」 话未说完,公寓楼下的门哧熘一声开了,唐晚荻拎着一袋垃圾走出来,扔进一旁的垃圾桶。她发现了他们,但没有上来搭话,只当没看见一般转身走了。 「晚荻,」修鱼稷一个箭步冲到她面前,「再给我一天时间,行吗?明天我一定能找到她。」 「你兄弟今天跟我说话很不客气,」她的态度很冷,「这经纪我不想当了。」 「百分之十二。」修鱼稷看着她,「我们给你百分之十二。」 「百分之十五。」 「行。」 「我需要明天能签上合同,不然的话,我就去找别的活儿。」 「一定。」 「你三妹今晚可以住我这。你们几个男人就睡火车站吧。」 「行。」修鱼稷抓了抓头,「能不能先借我五十块钱?」 她掏出钱包抽出一张票子递给他:「加上今天,你一共欠我一百四。」 「明白。」 「不明白我也忘不了。」她淡淡地看了修鱼峰一眼,拉着修鱼清的手,指了指楼上,做了一个睡觉的手势,两个女人离开了。 「靠!这女人真是拽上天了!六弟,为什么不能吃掉她啊?嗯?」修鱼峰越看越气,将花坛里的一株花连根拔起,扔在地上。 「她是经纪。」修鱼稷安静地说,「人类很狡猾,我们需要一个人帮我们打交道。」 幸运的是,第二天下午,修鱼稷顺利地在街心公园找了关皮皮。 他很快捕捉到她的气味,看着她穿过一丛冬青,步履匆匆,几乎与他擦肩而过。关皮皮没什么大的变化,戴着耳机,穿着风衣,牛仔裤,高领t恤,系一条鲜艷的方格丝巾,气色比以前红润。 皮皮倒是吓了一跳,修鱼稷穿着一套并不合身的运动衫,好像临时从别人身上扒下来的,不仅又脏又旧,还短了几寸,露出半个小腿。鞋子也不合脚,前面已被脚拇指顶破了一个洞。 这一带是豪华小区,修鱼稷身材高大,在人群中特别显眼。这身打扮加上一件军大衣就可以叫「犀利哥」了。 「嗨,皮皮。」 「修鱼稷?」皮皮惊唿了一声,「你怎么到这来了?」 「我说过,我会来找你的。」 皮皮看着他,半天没有吭声。 她当然还记得这位充满文艺范儿的狼族青年以及他艰涩、怪异的口音。但皮皮对他的感觉是复杂的。她们算是彼此仇恨彼此利用的两大阵营。他劫持过她、喜欢过她、兇狠的时候把她扔进鼠洞,在最后关头又放了她一马。 如果没有他送来的那枚戒指,她救不出东灵,也救不出贺兰觿。 皮皮觉得自己欠修鱼稷一个人情,决定当他作朋友。 两人找了一把长椅坐下。 「你走后,症在沙澜全面爆发……各族间迅速漫延……我们死了不少人。最后不得不冒险杀进蓄龙圃,在那里找到一条大船就过来了。」 殭尸症?皮皮一惊。 那小菊、金鸐、五鹿、嘤嘤他们安全吗?也逃出来了吗? 「潼海上不是有妖兽吗?还有那些鳗族?你们是怎么杀进蓄龙圃的?」 「妖兽也被传染了。攻击力变差了,我们这才有机会渡过潼海。」 「蓄龙圃完全被狼族占领了?」 「没有,我们只是抢到了那条大船,里面还有一些海员,就坐船过来了。」 皮皮心中涌出一堆疑问,想知道小菊的现状,但修鱼稷却再也不肯多说了。他掏出了两份列印的文件,换了一个话题:「皮皮,这是两份合同,我不识字,能帮我看一下吗?」 在贺兰觿离开的四年,皮皮走南闯北,签过各种合同,在这方面自认为比较有经验。 合同不长,只有三页,她仔细地看了一下,道:「一般来说,代理人的提成在百分之十到二十之间,都算是合理的。她要求百分之十五,负责帮你们培训、找工作、谈判——工作不算少,要求也不算高,我觉得可以签。主要是你们不了解人类文化也不识字,想融入这个社会需要很多帮助。与其四处求人,不如找个代理。」 「我也觉得可以。」 皮皮拿出原子笔:「上面要加上一条:除了你们的利益,代理人没有其它的利益,她只拿佣金。」 「什么意思?」 「你要防止将来你们的钱挣多了,她会偷偷地将其它的利益捆绑进来。比如她还代理其他人,到时候跟你们捆绑销售,或者在交易的过程中拿回扣。」 皮皮用红笔一阵涂改:「还有这里:『如果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c城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判。』不能是c城仲裁委员会,这是她的老家,出了事她有可能走后门,你需要第三方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所以把c城改成k城。」 修鱼稷完全没听懂,只好点点头:「行。」 「违约责任要对等,她这里写,如果你们违约,应当承担总收入的三倍作为违约金。那她违约,也得承担同样的违约金。」 第27页 「好。」 「她说什么时候返还合同?」 「没说,应当很快吧。」 「加上一条:若本合同一方签字并送达另一方后五日内,另一方未能对此要约进行承诺,未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返还对方,视为合同未订立。」 「行。」 皮皮帮修鱼稷改完合同,带着他去了一家列印社将合同重新列印了两份:「你会签名吗?」修鱼稷摇头。 「我帮你刻个章子,以后盖章就好了。记得不仅要在最后页盖,还要盖骑缝章。」 她一边说一边示范。列印社正好有代刻图章的业务,皮皮帮他刻了一枚私章,买了一盒印泥。修鱼稷似乎急着办事,道谢之后匆匆地走了。 皮皮找到一家奶茶店坐下来,开始想刚才发生的事。 她到闲庭街本来是想找花青旗,让她尽早搬出去。老宅里不仅有贺兰觿多年的收藏,还有不少皮皮的私人物品,更有一些重要的票据、证件、图章、钥匙——这些是绝对不能让花青旗知道,或是拿走的。 可是到了门口皮皮的心又软了。人家在沉燃坐了八百年的牢,好不容易放出来,没必要逼人太甚。若大的庭院,万一跟花青旗吵起来,她一生气把自己吃了或者扔进井里那才倒霉呢。还是等贺兰觿回来,由他自己「请走」花青旗比较好。 没想到刚从大门折回来,就在中心公园遇到了修鱼稷。从合同的情况来看,他带着一批人打算在c城定居。「地界」是狼族政治的核心词。无论到什么地方,狼族做的第一件事通常都是抢地盘,在势力范围的交界处会产生各种血腥械斗。 释放灵族,已给贺兰制造了极大的麻烦。现在狼族也杀过来了。狼族没有与人类共生的经验,只会用森林法则来处理事端,他们的入侵非旦会给南岳狐族带来骚扰,对c城的居民也将是一场洗劫。此外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后果……他们会把殭尸症带给c城吗? 皮皮的心凌乱了。这时手机忽响,是永野。 「皮皮,我打听清楚了,观音湖灯会是这个月的二十三号晚上七点。祭司大人会到场。」 「你去吗?」 「去不了。需要邀请,我年限不够。」 「那我能去吗?」 「有人邀请你吗?」 「……没。」 「没邀请不能去。」永野说,「或者你向祭司大人提一下?」 「我才不提呢。」皮皮在心里「切」了一声,丢份儿。 那边传来笑声:「祭司大人还是很关心你的。」 「永野,关于我的事,你没乱说吧?」 「不敢。放心吧,你的秘密在我这里是安全的。」 皮皮挂掉电话,心中一阵失落:她记得花青旗提到过观音湖大会,还说贺兰觿肯定会到。听语气,她是早已被邀请了。 * 签约之后,唐晚荻表现出极高的工作效率。 首先,她帮修鱼稷一行租了一个农家小院。主人全家要去上海打工,因为地段偏僻,背靠荒林,要价不高。唐晚荻过去一阵死磨硬泡,又把价钱杀到七折。小院是新建的,四间正房窗明瓦亮,新床新被,炊具齐全,唐晚荻给他们买了一些日用品,手把手地教他们洗澡、刷牙、上厕所。给修鱼清报了汉语学习班。 因为没开始工作也没有挣钱,修鱼稷看着唐晚荻当着自己的面一张张地数着钞票、替他们垫租金、垫路费、垫学费、垫饭钱……非常地不好意思。 而三叔和修鱼峰却觉得唐晚荻这么做,背后一定藏着不可告人的动机。 住进农家小院的第二天晚上,唐晚荻拎着两大包东西跑过来,告诉他们工作有了。随即从包里掏出一堆杂物:雨衣、胶鞋、铁桶、头灯、手电、布袋…… 「这是干嘛?」修鱼稷问。 「抓蚯蚓。」 「这也是……一种工作?」余下四人纷纷抬眉,一脸鄙视。 「蚯蚓全身都是宝,」晚荻认真说道,「可以做高级观赏鱼饲料。中药叫它地龙,可以治中风。身上的粘液可以提炼化妆品。城里人爱钓鱼,卖蚯蚓做鱼饵能挣不少钱!」 「不干,太丢人了。」修鱼峰烦躁得一脚踢翻椅子,「你能找点像样的工作么。」 「像样的工作有,你会吗?」晚荻走到他面前,从地上拾起椅子,扶正,放好,「你会砌墙?会炒菜?会做木工?还是会开车?——大字都不认识一个,能抓蚯蚓就不错了。」 养蚯蚓的农场在城北,倒是不远,坐公交一个小时就到。晚荻带着四个男人下了车就开始全副武装,穿着雨衣胶鞋,戴着头灯提着铁桶,将布袋绑在腰上,一起走进农场。 里面已聚集了不少挖蚯蚓的人,一半以上是女子,一看就是经常干农活的,能吃苦、有耐力、身手敏捷、动作麻利。大家都蹲在遍地鸡屎牛粪的土里翻找着。 虽然一路埋怨,到了工作地点,修鱼峰二话不说,跟着三叔、老四、妹夫加入了挖蚯蚓的队伍。 「动作要轻,蚯蚓听力很好的。」晚荻嘱咐了一句,「一只桶装四百只,一桶十二块。」 夜晚下着小雨,据说这样的天气最适合抓蚯蚓,它们全都从土里探出身来,身子至少有三分之一暴露在外。 四个男人左右开弓趴在地上大干了起来。眼疾手快,一抓一把,迅速向前移动。干了四个小时,一起来的人都累瘫在地,或坐着抽菸,或吃着饼干。只有修鱼一家人保持匀速和高效。晚荻在一旁都看呆了,紧接着都觉得有愧了。看着堆起来的一桶桶蚯蚓,心想,有这四个男人,同来的人还能挣到钱吗? 第28页 修鱼稷带着三人一口气没歇地干到天亮,中间只喝过一次水。结帐时一共挣了五千块。晚荻拿走了自己的那一份,七百五。 回来的车上,四个男人都累了,修鱼稷和方雷盛坐着睡着了,修鱼峰不知从哪里捡到一根烟,不熟悉地抽着。 唐晚荻默默地看着窗外飞速移动的树影,打了一个哈欠。 「哎,丫头,」三叔忽然道,「一晚上什么也没干就挣了七百五,挺舒服的吧?」 「咱们明晚还来,」唐晚荻道,「再接再厉。也许不久你们五个的生活就奔小康了。」 -------------------- 第13章 ================== 皮皮觉得,回到c城以后,一切节奏都变得缓慢起来。没有家麟没有贺兰,花店的生意也被妈妈和奶奶包揽了,头几个月,她的日子真可用「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这八个字来形容。 自从知道沙澜爆发殭尸症,她开始焦急地向永野打听金鸐和小菊的消息。 永野说他一直住在南方,北关的事知道得不多。四处打听了好几天后告诉皮皮,灵族事变后,青桑宣布由于东灵驻体,储帝已薨,根据狐律,将由天星族第二位继承人贺兰觿的堂兄贺兰翚继位。 于是,问题又来了,青桑发动了所有的力量,怎么也找不到贺兰翚。根据狐律,除非证明贺兰翚已死,帝位才会转到三位继承人,也就是贺兰觿的另一个堂兄贺兰翾。这中间将由青桑摄政。 而南岳官方则声称贺兰觿就是储君的本尊,由于青桑失职释放灵族,废其摄政之权,贺兰觿继承帝位。虽然灵墙消失,南北协议仍在,北关狐族不得擅自越界,更不得到南方狩猎,违者格杀匆论。 开始的时候,无论是北关还是南岳,大家都把灵墙的消失看作一个新的契机,对于雾霾严重、气候严寒、人口稀少的北关更是如此。不少家族摩拳擦掌,打算举家南迁,直到第一批趁灵墙失效跑到k城狩猎的柳灯赵家兄弟五人同时被诛,大家这才知道灵墙没了,南岳的守备也更森严了。驻守南关的柳灯明家是贺兰觿的死党,柳灯花家的首领花霖也旗帜鲜明地表示重金支持南岳布防。 当鹆门一线在头一个月内一口气诛杀了十七名偷猎者后,边境稍为安顿,直到传来沙澜流行瘟疫的消息。还没等大家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沙澜各族的难民已成批涌入北关,不但包括老弱病残,还有兇勐的狼族。青桑焦头烂额,忙到无暇顾及南岳的政事。幸运的是,尚未发现狐族和人类被传染的病例。 所以金鸐和小菊暂时安全,皮皮心想。 她后悔以前只顾着与贺兰觿恋爱,对狐族政治毫不了解。以至于永野说起这些时,脑子完全是懵的,不知道贺兰觿居然有两个堂兄,也不知道南岳居然生活着这么多的家族。这些家族在南岳政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与贺兰觿关系如何——她也完全没概念。 释放灵族的后果远远超过了皮皮的预计。祭司大人说的没错,他的麻烦很多,一时半会儿处理不完。皮皮心生愧疚,觉得自己是肇事之徒。 她又问起了花青旗。 永野告诉她,花青旗是花霖的妹妹。虽然花霖有十几个妹妹,但只有这个妹妹跟他是一母所生,因此特别亲近。当年花青旗「演出失败」囚禁沉燃,令花霖对狐帝心生怨恨,也导致了真永之乱时花家全体倒戈支持贺兰觿,并追随他一起来到南岳,成为南岳狐族最大也是最有权势的一支。 这个花霖是贺兰觿也不敢轻易得罪的。如今南北局势紧张,贺兰觿更需要花霖的忠心与支持,所以…… 后面的话永野没说,但皮皮能够体会。 ——所以贺兰觿要回魅珠,是想与花家……联姻? 阳历的四月二十三就是农历的三月三日上巳佳节。按照古礼,这一日大家都要到河边湖畔沐浴更衣,以清洁身心,去除疾病,《论语》中「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指的就是这一天。 清晨七点,皮皮只身骑车来到观音湖。 她本来是来这一带送花,路过公园,决定去湖边看看。 那次电话之后,贺兰觿再也没有联繫过她,也没有发过简讯。皮皮自己也没有主动联繫,毕竟快要离婚了。 祭司大人是个有条理的人,如果今晚他将出席聚会,应当昨晚就到达c城了。 他没来找她,也没有邀请她。 皮皮心想,这是狐族最高级别的聚会,她不是狐族,不请她去是可以理解的。如果祭司大人真想联姻的话,今晚也是最好的机会,狐律有云「仲春三月,令会男女,奔者不禁。」她应当看清形势,想清处境,不要在要紧关头给贺兰添麻烦。 湖上清风徐徐,吹起片片涟漪。 岸边几树梨花在风中摇曳,落花缤纷,如雪花飞扬。皮皮不禁想起贺兰觿第一次带自己来到这里的情景:湖边的篝火、茂盛的桑林、烤鸡的香味、清一色的俊男靓女…… 祭司大人给了她此生最危险的初吻…… 她还记得当时的自己站在一个树桩上,双手捧着他的头,两人的唿吸形成了一个宇宙。月光停留在他们的颈间,温热的肌肤闪着银光…… 她记得小时候和家麟一起玩井字棋,皮皮打圈,家麟打叉,就这么简单重复的游戏,他们可以玩一下午毫不厌倦。后来贺兰觿用尾巴逗她,让她猜是从左边过来还是右边过来,她永远抓不着,这样可以玩一个晚上。 第29页 皮皮走进桑林,那个木桩还在,她轻轻地站了上去,闭上眼,抿起嘴,想像当时初吻的样子,感时伤逝,眼圈不禁微微发红。 忽然有人从背后拍了她一下:「皮皮!」 她吓了一跳,转过身去,从树桩上蹦下来,看见花青旗拿着几张纸微笑地看着她。 「别下来,」青旗一面说,一面将她拉回树桩,「你刚才的表情好极了,再做一次,我模仿一下。」 「嗨——」皮皮一摆手,窘笑一声。 「不做也行,我已经学会了,你看——」她找到旁边的一个树桩,站上去,闭上眼,嘴唇轻轻噘起,顷刻间,眼圈泛红,一脸的羞涩与娇怯。然后她睁开眼,深情地看着她:「我猜……是初吻?」 皮皮没说是也没说不是。但不得不承认,花青旗很美,这套表情在她的脸上更加动人。特别是那双花仙子般含着泪光的大眼睛,睫毛闪动如一对翩翩起舞的蝴蝶。 就连皮皮自己也看呆了。 「我……在附近送花,顺便过来看看。」她看了看手錶,「哟,得走了。」 「等等嘛,」她一把拉住她,「帮我一下?」 「嗯?」皮皮只想赶紧抽身,花青旗偏偏拉着她不放。将手里的纸抽出一张递给她:「晚上贺兰过来,我和他见面的场景都写好了。你看一下,提提意见。」 漂亮的小楷略为潦草,但铁划银钩,工整而有力量。 「这是慧颜的字,我临蓦了十几年,应当是酷似的,见过吗?」 皮皮摇头。 「等会儿我会找人在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全部挂上大红灯笼,贴满灯谜。」 「……灯笼?」 「你不知道贺兰第一次见到慧颜,就是在这里的元宵灯会?」 皮皮呆呆地看着她,忘记了说话。 「为了引起他的回忆,我必须要重建当时的场景。可惜现在大家都不骑马了,也不坐轿了,也没有丫鬟引路了……幸运的是,灯笼这一重要道具——还没过时。」 「ok……」 「到时候我的四个姐姐会站在前面挡住我。等贺兰朝这个方向走过来,他可能边走边和其他的人讲话,然后……不经意间……姐姐们纷纷走开了,他看见了我,但我没看见他,我的脸是朝着湖心的,哦不,朝着桑林的,咦……皮皮,你说是朝着湖主好,还是朝着桑林好?」 「我……怎么知道?」 「说说你的看法?毕竟你跟贺兰一起生活过。」 「湖心吧,湖面的月光正好倒映在你的脸上,他看着你,也看得清楚一些……」 「嗯,好主意。我的脸,四十五度看向湖心,此时此刻,心中充满了……充满了什么感情你觉得能打动贺兰?欢喜?憧憬?忧伤?愁怅?」 「光说没用,」皮皮抓抓脑袋,「要不你全部演一遍,我看看哪种合适?」 她把每一种感情都表演了一遍,没有任何肢体动作,只凭眼神和面部肌肉,惟妙惟肖、状若天成。 「怎么样?哪种好?」她问。 「痛苦,」皮皮说,「你的心中应当充满了痛苦。」 「真的?」 「是。贺兰觿比较吃这一套。」 「好吧,我的心中充满了痛苦,脸微微侧过来,这样他能看见我的表情……他向我走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会向你走过来?」 「因为附近没有别的人,只有我的几个姐姐。这时她们也全都走开了。我哥他们在不远处,能够看见他,他要是不走过来跟我说话就太不礼貌了,也太不给我哥面子了。」 「也对……」 「然后我意识到他了,缓缓转过身,迷茫而惊讶地看着他。」 e on,惊讶?」皮皮忍不住道,「你明知道他今晚会到,惊讶是不是有点假?」 「还是得惊讶,我擅长这种呆萌的表情。」 「好吧。惊讶。」 「然后我凝视着他的眼睛,就好像看见了……看见了什么比较好呢?看见了爱?看见了月亮?看见了宇宙和星光?」 她把每一种目光都表演了一遍。说实话,眼睛会说话这种事,皮皮终于信了。 「看见了死亡。」皮皮眨眨眼,「这样比较特别……」 「是这样吗?」 她目光微微一凛,苍海桑田一般,见天地见生死。 「对,下巴再抬高一点,增加点挑衅的意味。」皮皮建议。 「然后……你帮我对下台词好吗?这是剧本。你演贺兰,我演慧颜。」 皮皮看了看手中的纸,原来上面写的是此时此刻,贺兰有可能说的话。一共七种场景。皮皮快速地读了一遍,嘆道:「我觉得,祭司大人遇到你会说些什么……很难猜。要视当时的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最大,这个我有经验。」 「哦?」 皮皮拿着纸,模仿贺兰觿的语气念道:「青旗,好久不见。」 「你好吗?贺兰。」 「挺好的。」 「我哥在那边。」 「已经打过招唿了。」 「哦。我以为……你不想跟我说话。」 「怎么会?」 「因为我是花青旗,不是沈慧颜。」 「那边……有烤鸡翅,味道不错,不去尝尝?」 皮皮念到这,心里笑了。还别说,碰到不想说的话就立即打岔——还真是贺兰。她正想夸奖青旗剧本写得不错,青旗的脸忽然白了,先是手指颤了颤,接着双腿晃了晃,好像站不住了。 第30页 没等皮皮伸手扶住,花青旗身子一软,昏倒在地。 皮皮吓了一跳,将剧本扔到一边,俯身下来用力地摇她:「青旗?青旗?青旗你怎么了?」 她以为青旗只是表演,但她的脸完全没有血色,唿吸也极轻微,整个人好像失去了知觉。皮皮于是大声唿道:「救命啊——救命啊——救——」 青旗忽然坐了起来。血色回到脸上,笑吟吟地看着她。 皮皮目瞪口呆,喘着气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青旗将地上的剧本拾起来,翻到第二页,皮皮看见上面写道: 「贺兰觿:青旗?青旗?青旗你怎么了?」 皮皮两眼看天,欲哭无泪:「你准备……晕多久?」 「一直晕到他把我抱进桑林。」青旗指了指附近的几颗桑树,「就在这里,我洒了一些特别的花粉,散发的香味会令他意乱情迷……然后,嗯,我哥我姐听说我晕了,也冲过来了……」 「……」 「这时,他应当就会送给我魅珠了。」 卧槽!皮皮在心里骂道,这偶像剧也太他妈拙劣了吧! 皮皮一肚子郁闷地回到家中,不吃不喝地躺在床上,神志晕晕,蒙头大睡,一直睡到晚上七点,再也睡不着了。于是起床披上外套出门觅食。 一整天都没吃饭,肚子有点饿,皮皮路过一家电影院,见有人排队,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有很久没看电影了。早上被花青旗的演技噁心到了,一定得看个奥斯卡最佳女主的片子缓解一下。 她买了一张伍迪艾伦的《蓝色茉莉》。抱着一大筒爆米花,五只鸡翅、大杯可乐,走进了影院,挑了个后排的有情侣座。 影厅不大,虽然是黄金时段,因为不是动作大片,观众寥寥,全部加起来不到十个。 凯特布兰切是皮皮喜欢的演员,但这故事不是皮皮预料中的好莱坞经典罗曼司,可以说是罗曼司的反面,正好切合皮皮的心境。她不知怎么就看哭了,明知自己的伤心跟剧情没什么关系。 电影看到一半,鸡翅吃光了,皮皮伸手去包里掏湿纸巾,发现手机在不停地震动。掏出来一看,上面有五个未接电话,外加一个简讯,全都来自贺兰觿。 简讯写道: 贺兰觿:「你在哪?「 皮皮:「看电影中。「 贺兰觿:「我回来了,能出来一下吗?」 皮皮:「不能。」 贺兰觿:「why?」 皮皮:「电影没看完。」 贺兰觿:「出来,有事找你。」 皮皮:「不。」 贺兰觿:「皮皮?」 皮皮打出一个抓狂的emoji,加了一句:「烦着呢,别理我。明天记得过来跟我离婚。bye!」 写罢将手机一关,扔进小包,继续看电影。 过了五分钟,一个黑影无声无息地坐到了她的身边。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低低道:「什么电影啊,比我还好看。」 皮皮正在喝可乐,看得也专心,听见贺兰觿的声音,差点呛到。 「你怎么找这儿来了?」 「心情不好啊?」 「没有。」 「穿着睡裤就出来了。」 皮皮看了一眼下身,这才意识到出门时什么衣服也没换。 「你不是要去观音湖吗?」她压低嗓音问道,「七点半早过了吧?」 「他们可以等。」 「可是……」 「先陪你看完电影。」祭司大人道。 一股深山木蕨的香气淡淡地飘过来。一切都是那么地熟悉。黑暗中她转过头看了看他,发现他目不斜视地看着电影,意识到她的目光却没有转头,只是把一只手臂伸了过来。 皮皮将脸靠在他的胸前。 心跳,每分钟三下。 -------------------- 第14章 ================== 皮皮与贺兰觿看完电影走到停车场时已经过了九点。 祭司大人超有耐心地陪着她看到片尾,直到出现字幕,灯光亮起,这才起身。 夜晚的空气飘着玉米和黄油的香味,从某种程度上舒缓了两人之间亲密而又紧张的氛围。 穿平底鞋的皮皮比贺兰觿矮了足足一个头。跟随祭司大人一路香风地从人群中穿过,一旁女生纷纷侧目,就连男生也会认真地瞄他一眼,倒不是因为帅,而是尊贵而矜持的气度。 皮皮心中不禁想到:如果不是八字纯阳,几百年前跟慧颜有点关系,走在大街上只是擦肩而过,祭司大人只怕连正眼都不会看自己吧。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看电影?」皮皮问道。 「奶奶说的。」他按了一下手中的遥控器,「你给她留了字条?」 「嗯。」影厅里的人不多,她的气味不难识别。 贺兰觿的车换了一种型号,依然是纯黑的,流线形设计,底盘很低,式样十分普通。坐椅倒是挑的白色,显得宽敞,方向盘右边有个比ipad还大的显示器。 他在上面按了几下,显示出目的地:观音湖国家森林公园。 皮皮立即说:「先送我回家吧。」 「no,你得陪我去个party。」他又恢復了以前的霸道,语气没有商量的余地。 「就这一身?」皮皮指着自己的睡裤。 他伸手从后座拎过来两只巨大的纸袋:「换上这个。」 第31页 第一个纸袋里装着一个纸盒。皮皮打开一看,是一件天蓝色的抹胸蓬蓬裙,当中用米粒大小的珍珠绣成一朵牡丹。旁边还有一件白色的天鹅绒披风,织着团凤的暗花。第二只纸袋装着一双银色的高跟鞋和一只缀满水晶的手包。 她的脸红了红:「你买的?」 他点点头。 更衣完毕,尺寸正好。皮皮认真地梳了梳头,画了画眉,对着镜子抹了抹口红。末了,他侧身打量了她一番,嘴角弯了弯:「挺好看的嘛。」 「明天就离婚了,夫妻一场,给你留个好印象。」话一出口就后悔了,语气酸酸地,她掩饰地笑了笑,「难得有party,不能给祭司大人丢面子呀!」 「是陛下。」他更正。 「what?」 「我已经登基了。」 皮皮的脸僵了…… 「本来不想带上你的,」他一面倒车,一面转弯,看上去并不开心,「转念一想,你这么好奇,也许想知道作狐族的皇后是什么感觉。哪怕只有一天也好,对不对?」 「对,很对。」皮皮点头,「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有什么盛大的仪式吗?」 「没有,只是一个party,一些重要的人会来。你只用紧紧地跟着我就好。」 「非要……跟着你吗?」皮皮想到起花青旗以及她精心准备的剧本,如果自己一直跟着贺兰,她的计划不就白瞎了么? 「瞧我这记性,慧颜——」他讥讽地笑了。 「是皮皮。」 「sorry,皮皮。你是不是跟我以前的那些女人一样……从来不听我的话?」 「听。」皮皮轻轻地说,「我听,我紧紧地跟着你。」 说罢眼珠一转,忽然又道:「咦,贺兰觿,既然登基了,我是不是应该收到什么册封的礼物呀?」 宫廷戏里不都这么说么?皮皮什么都不要,只要魅珠。 「有。」 祭司大人反应超快,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是一枚形式奇特的古玉。一头圆,一头尖,色泽润透,白若凝脂,尾端微微上挑,如犬牙般尖利。 皮皮记得当年他们第一次在井底晒月光,贺兰觿的胸前就戴着那枚玉觿。在她去燕王墓的前几天,她看见他把玉摘下来,放进银行地库的一个盒子里。 「这不是慧颜送给你的吗?」 「对。你喜欢吗?」 「……喜欢。」 「慧颜已经去世了。」他一面说一面打着方向盘,「送给你。夫妻一场,留个纪念。」 她默默接过,戴在颈间。 玉在手中是温热的,戴到胸前却一片冰凉,像天上苍白的月光。 多年以来,皮皮已经学会了读懂祭司大人沉默时停留在嘴边的句子,愤怒时藏在脑中的心愿,以及微笑时跳跃在目光中的希望…… 「你在想什么?」他问。 「一切尚未结束。」她喃喃地说。 「这好像是我很喜欢说的一句话。」 「是的。」皮皮淡淡地道,「你对我说过。」 汽车平稳地向西驶去。 夜晚的湖边点着丛丛篝火。 雪白的梨树上,道旁的栏杆上,湖边的桥面上,挂着各式各样的彩带和灯笼。 皮皮在心底数了数,这次聚会来了近百人,比四年前的那次多了好几倍。组织得也更精心,有专门的大厨和服务团队。但形式倒是没什么变化,主要是吃喝烧烤、聊天打球、也有唱歌跳舞…… 一路上贺兰觿都在向皮皮普及歷史的常识:「灯市从汉朝祭祀太乙真人就开始了。唐代有上元灯节,景云二年正月十五,胡人婆陀请求点燃千盏灯,引得睿宗亲自到安福门上观看……」 「玄宗的时候定下了三天的灯会,北宋太祖时期又增加了两天。到了,上元节已变成十天了。白天开市,商旅从各地涌来,人满为患,车马阻塞,因为有很多古董,我经常去逛。黄昏时分就开始点灯了,直到天亮。歌舞杂耍,热闹非凡——」 「女人多吗?」皮皮问道。 「多极了。大家竞相出门,都说看灯可以消灾去病。金元的时候甚至开放小偷,在这个时候偷东西,官府不究。」 两人一面说话一面向湖边走去。不停地有人过来跟贺兰觿打招唿,祭司大人顺便也会介绍皮皮。她算是第二次出席大会,一些人见过她,大家也不觉得惊讶。 作为皇后,皮皮的工作其实很简单,主要是配合贺兰觿不停地给众人「赐福」。差不多给所有的人都赐过福后,她发现花青旗一直没有现身。倒是见过七八个姓「花」的人,鑑于花是柳灯族的大姓,这些人多半是青旗的哥哥姐姐们了。 难不成……她还在湖边等着贺兰? 皮皮饿了,拉着贺兰觿来到烤炉前点了两串烤豆腐,刚吃了一口,一个穿着银灰色西装的男人向她们走来。 来人个子不高、精瘦、突出的高额头几乎占据了脸的一半。剩下的五官倒是十分小巧而精緻,薄薄的嘴唇给人语速很快的感觉。 两个男人用力地拥抱了一下。 「皮皮,这是花霖。柳灯花家的族长。」贺兰觿道,「关皮皮,我太太。」 「你好。」 花霖微笑地看着皮皮,过了几秒钟,方道:「夫人好。」 他的语速很慢,就连打个招唿也是字斟句酌,慢令皮皮想起了动画片里的树獭。 第32页 「听青旗说,是夫人亲自到沉燃把她给救出来的?」 「嗯……是。」 「太感谢你了。」花霖慢吞吞地道,「改日请夫人一定到寒舍小酌,尝尝我亲手做的龙鬚面。」 「好啊,好啊。」 「青旗没和你一起过来?」贺兰觿看了看四周,问道。 「她在那边。」花霖指了指湖的东面,「和几个姐姐在一起。」 「哦。」 「唉,在沉燃关了几百年,回来病了两个月……我觉得她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然后花霖就怔怔地看着贺兰觿,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祭司大人想了想,只好道:「我去看看她。」 「拜託了,请帮我劝劝她——你说的话她还是听的。」 贺兰觿正要张口,花霖笑着对皮皮说:「听说夫人养花很有心得,能请教一下吗?」 彼时贺兰正站在花霖的背后,拼命向皮皮使眼色,让她拒绝,皮皮摸了摸脑袋,说:「好啊。说起养花,你可别怪我停不住嘴,走,咱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聊——」 话音未落,贺兰觿一把将她拽到身边:「养花的事不急。皮皮劝人很有一套,过来帮我一起劝吧。」 两人一起向湖边走去。 贺兰觿气不打一处来:「关皮皮,你想干嘛?千叮咛万嘱咐让你紧紧跟着我,当耳旁风啊!」 「你没听明白花霖的意思吗?他是想你单独见他妹妹。」 「关皮皮——狐族的事情很复杂,一时跟你解释不清。在一切都不明白的时候,你能不能听我的话,照我的主意办?」 皮皮低声一吼:「不能!这会影响到花青旗的情绪,从而影响到她的代入感。」 「……什么感?」 皮皮不吭声了,想着即将出现的蜜汁尴尬,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又被贺兰觿揪着耳朵站了起来。 「跟我走。」 湖边白雾瀰漫,依稀可见几个白衣女子正在叽叽喳喳地说着话。看见了贺兰觿,纷纷地散开了。 皮皮觉得此时此刻的场景,比剧本里描写的还要有意境。 不远处的月光下,有一个窈窕的身影,长发飘飘,丝带翻飞。雪白的长裙被夜风吹得簌簌作响。 她原本专心地看着湖面,听见了脚步声,缓缓地看着他们。 皮皮的心忽然沉了下去…… 她发现贺兰觿怔住了,明显地加快了脚步,仿佛要看清她的脸。花青旗向后退了一步,似乎要让这团雾气留在他们之间。 「贺兰,好久不见。」 「你好吗,青旗?」 「挺好的,我哥……在那边。」 「已经打过招唿了。」 「哦。」 「你为什么不过去……拿点吃的?」 「我以为……你不想跟我说话。」 「为什么?」 「因为我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 「……」 「你并不爱沈慧颜。」 蓦然间,贺兰觿的脸上浮出一团青气。 「你只是得了修行忧郁症。」 「……」 「对你来说,时间太多了,人生也太长了,过去、今天、未来——对你来说都失去了意义。是慧颜第一次让你感受到什么是死,什么是一生的终结,让你尝到死亡之痛。于是你就上瘾了。一遍又一遍地寻找她,一次又一次地体验死。」她看着他,一字一字地说,「因为只有死才能让你的人生充满意义!只有——」 一个人影忽然扑了过去,还没等皮皮明白髮生了什么事,贺兰觿的双手已死死地卡住了花青旗的脖子,几乎要将她整个人扯成两段!皮皮不顾一切地冲过去,用力地掰开她的手,用力地在他胳膊上咬了一口。忽听「砰」的一声,贺兰觿放开花青旗,一把将皮皮扯到面前,勐地撕开她的衣服,手掌摸到她的小腹,五指一收,就要开膛剖腹—— 皮皮尖叫了一声:「贺兰觿!」 也许是她的声音太大,分贝过高,祭司大人忽然怔住,急切地喘息了两声,松开了手,茫然地看着她,好像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皮皮正想质问他是不是疯了,瞬时间,他的人不见了。 皮皮连忙穿上衣服,爬到花青旗的身边。见她软软地倒在地上,整个人都像虚脱了一样。皮皮用力拍了拍她的脸:「青旗!青旗!青旗你醒醒?」 她的脸毫无血色,脖子上有一条手掌勒成的红印,这样子绝对不是任何一种表演…… 「我成功了,皮皮,」花青旗轻轻道,「他开始恨我了。」 「恨你?……恨你干嘛?」 「我是慧颜啊。」花青旗说,「他开始恨沈慧颜了。第一步成功了!」 「我靠!你是精分,你把贺兰觿也弄精分了!」皮皮无语望天,在心中破口大骂。她撩开裙子查看自己的伤势。腹部上有一块紫色的掌印,正确无比地按在肝脏的部位……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东灵派她去释放花青旗。 看来祭司大人早晚是要把皮皮给吃了。 -------------------- 我承认,我写得也快精分了,大家跟我一起精分吧……欢迎抓bug。谢谢! 第15章 ================== 「你没事吧?」皮皮将花青旗扶到树桩上坐下,检查她的伤势。 鲜红的勒痕在雪白肌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显眼,甚至看得清贺兰觿的指印。仿佛唿吸不畅似地,花青旗用力地喘了两声:「还好。……你呢?」 第33页 「没事。」腹部的抓伤很痛,但皮皮保持镇定。这不是她第一次受到祭司大人的伤害,四年前刚认识的时候,贺兰觿就在一次争吵中掐过她,算是发火时的习惯动作。 「谢天谢地,他没咬我。」花青旗摸了摸颈子,心有余悸,「身上要是有个天星族咬的洞,那就死定了。」 「不会,」皮皮立即辩护,「贺兰觿不是这样的人。」 「可怜的皮皮,」花青旗摸了摸她的脸,嘆了一声,「你还是这么无可救药地喜欢着他,对吗?」 「你以为他不知道你在演戏?」皮皮冷冷地看着她,不喜欢她装腔作势的样子。 花青旗双眉一挑:「当一部电影很感人的时候,你会流泪,是吗?」 「……」 「尽管知道这不是真的,只是一群演员在摄影机面前背台词?」 「……」 「贺兰觿当然知道我不是慧颜,可他一看到我就立即入戏,拦都拦不住。」花青旗自信地甩了甩头,将长发甩到背后。 就凭你这演技?皮皮在心底都快笑出声来了:「那你还说他不爱慧颜?」 「受到刺激才能省悟。慧颜一死他的脑瓜就不转了,心里的钟停罢了。需要有人给他当头棒喝……」 「他什么也不需要。」皮皮打断她,「他很正常。」 「正常?他刚才的样子正常?」花青旗的声音忍不住高了一度,「皮皮你不是狐族,不明白我的能力。祭司大人需要治疗,就像一个送进手术室的急诊病人,你是家属,我是医生。你只能把他交给我,也只能相信我。治病救人是我的天职,我不会放弃这个使命。当他彻底痊癒的那一天,如果你们仍然相爱,我不反对你们在一起。实际上我不反对他跟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只要这是一段崭新的恋爱,一段跟沈慧颜无关的感情。所以关皮皮,我再说一遍,让医生做医生的工作,你是外行,不要参合进来。」 皮皮抱臂而视,一脸的不相信。 「他不仅是你的丈夫,而且是狐族的领袖。我这么做不是为了你,或我自己。是为了整个狐族。」 她的声音像一杯冰水从皮皮的耳朵一直灌进她的胃,令她打了一个寒噤。 「表演的事我不参合,」皮皮用目光锁住她,「但他的魅珠是我的。」 「嗤」地一声她笑了,摇了摇头。 「不要跟我抢,」皮皮平静地说,「否则送你回沉燃。」 说完这话,她又凝神了花青旗三秒,确信炸弹击中目标,这才转身向着篝火的方向走去。 沙滩上很热闹,细细的白沙上全是脚印。大家觥筹交错,谈兴正浓,没什么人离开。 按照传统,这样的聚会都是通宵。 皮皮找了一圈,没找到贺兰觿。狐族听力敏锐,皮皮的尖叫估计有不少人听见,根据桑林私会之俗,此时有人尖叫也不奇怪。大家倒是对祭司大人的突然离席表示关心,纷纷过来问出了什么事。皮皮腹伤疼痛,本来想熘,这个时候反倒不好意思走了。一面敷衍说贺兰觿有紧急的公务要处理,先走一步,一面继续跟前来要求赐福的人寒暄,稳住人心。过了一个小时,仍然不见祭司大人的身影,皮皮无奈,只得单枪匹马继续应酬。 花霖端着一杯啤酒过来问道:「贺兰呢?」 「可能有事先走了,」在他面前,皮皮不好意思撒谎,「我没找到他。」 「你们——」他停顿了一下,观察她的表情,半开玩笑地说,「吵架了?」 皮皮看着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不清楚花霖与贺兰的关系是否亲近到可以谈彼此的私事,决定保持沉默。 「我看见青旗身上有伤,特地过来问一下。」他试探着说,语气很随便,但皮皮能够听出他很介意。毕竟花青旗是他的妹妹,为了贺兰在沉燃关了八百年,祭司大人可以生气,可以发火,动手掐人就过份了。不看僧面看佛面,以花家在南岳的地位以及这些年来对他的支持,他也不该如此冲动。 此时的皮皮真是尴尬之极。今晚本是年轻的新帝展现王者风范的时刻,贺兰觿又是迟到又是早退,对女人发火,还殴打自己的臣民,真是形象暴跌,丢人丢到家了。难怪他不肯露面,一定是羞愧到不行了吧? 「令妹演技高超,令人神魂颠倒。贺兰以为她是慧颜,随即又意识到不是,就爆发了……这是他的软肋,你懂的。」皮皮素有急智,越到紧要关头越是对答如流,各种藉口信手拈来,逻辑上还没有明显的漏洞。 「我懂,」花霖的目光已化成了同情,「太懂了。几百年过去了,他还是过不了这一关。」 「你觉得青旗……真能治好他?」皮皮问道。在她看来,这花青旗的演技也太不靠谱了。但狐族也有上千年的歷史,传统中充斥着各种诡异的巫术,每个家族都有自己擅长的道法,就如当年千花的《十索》,真能治好也说不定。 「当然。」花霖显得信心十足,「青旗从没失败过,你看——」 他挽起了袖子,伸出右臂,皮皮怔住。 上面皮肉翻卷,凹凸不平,烧伤的疤痕覆盖了整只小臂,看上去惨不忍睹。 「我也有想不开的时候,当年曾经想烧死自己……」他的目色一片茫然,仿佛在寻找某种回忆,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不,现在活得好好的。我都不知道当年自己为什么要那样。」 第34页 皮皮觉得花霖刚才的神态,与贺兰觿在湖边抓她时一模一样,不禁问道:「究竟是怎么个治法?」 「狐族人有很强的记忆。伤害越深,记得越牢。」花霖说,「青旗通过表演唤醒病人最深的记忆,然后用法力进行干扰,使之渐渐模煳,如此不断反覆,直到病人完全想不起来当时发生的事情,或者就算想得起来,也是一片麻木,没有太深的痛苦……」 「类似于……大脑深层催眠术?」皮皮记得以前看侦探片有这样的案例。警察通过对目击证人进行催眠,让他说出更多的细节。如果这样可以的话,反过来应当也可以。 「可以这么说。」花霖笑了,「几年前贺兰带你来过这里。当时我也在,还给你烤过鸡翅呢。你还记得我吗?」 皮皮摇了摇头:「贺兰现在已经不记得我了,也不记得曾经带我来过这里。」 「未尝不是件好事,」花霖将啤酒一饮而尽,举了举空空的酒杯,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再给青旗几天时间,他会完全忘掉你。」 「这么厉害?」皮皮怔了怔。 「这样你就彻底安全了。」他拍了拍她的肩,「晚安。」 皮皮留在原地发了一阵子呆:东灵知道自己想跟贺兰觿在一起,当然不会从中破坏。可是失去元珠的贺兰性情极不稳定也是事实。万一他真的失去控制,与其等他兽性大发吃掉皮皮,不如把他交给花青旗。这个疯狂的医生或许真有本事令祭司大人根本忘记了皮皮的存在,从此不再找她。虽然相忘江湖、各奔前程不是爱情的理想结局,但好歹留下了皮皮的一条命啊。 皮皮一面胡思乱想,一面又和几个女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一会儿,见大家的注意力都回到了玩乐之事,这才向花霖告辞,独自走到停车场。 如果贺兰盛怒离去,必然是把车也开走了。奇怪的是,他的车还停在原地。车尾的树影中站着一个人,看不清脸,只看得见雪白的衬衣。 「贺兰?」皮皮轻轻地叫了一声。 那人从黑暗中走出来,一身笔挺的西装,戴着一个高高的礼帽,却是永野。皮皮微微一怔,按理说永野的级别不够格出席今晚的灯会。皮皮几次想跟贺兰提起,都住了口。狐族等级森严,贺兰觿原则性超强,这种事他不可能同意。 「永野?你怎么在这?」 「祭司大人让我开车送你回去。」 皮皮点点头,默默地向车门走去。永野忽然说:「你裙子上有血,没事吧?」 她这才意识到下身有点湿,而且冷嗖嗖地,血不知何时从长统袜里渗出来,手指一摸,一团粘粘的红色。 她的脸「刷」地一下白了,身子抖了抖,几乎有些站不住。永野极时地扶住了她,拉开车门,将她送到前座。 皮皮不知道这血是从哪里流出来的。贺兰觿抓伤了她的腹部,留下一片青紫,很痛但没有出血,她自己检查过。 现在她能感到血是从下身流出来的。不多,点点滴滴,却也没有停止。皮皮用力地捏了捏扶手,颤声道:「永野,我在流血。」 他把坐椅放倒,调成一百八十度的平面,让皮皮躺在上面。然后摸了摸她的脉,过了片刻,说道:「别担心,你还好。」 她蜷缩在椅子上,听见汽车启动,向公路开去。 「如果你还想要这个孩子,需要尽快拿到魅珠。」永野说,「流血终究不是好事。这样的情况再发生一次,孩子就没了。」 皮皮没有答话,心中涌出千头万绪。这时她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传来祭司大人的简讯:皮皮,明早十点在民政局的门口等我,咱们离婚吧。 她在手机上飞速地打了一排字,想了想,又全部删了。 「永野,我不想回家,带着我兜兜风吧。」皮皮将坐椅按直,怅然若失地看着窗外。 他转身看了她一眼,点点头:「系好安全带。」 汽车驶进漆黑的山路,在森林公园里转了几圈后穿过笔直的城东高速进入c城的市中,开始绕着一环二环三环不停地转圈。皮皮强迫自己注视车窗外的风景,感觉大脑跟着车子在跑,根本停不下来…… 大约开了两个小时,皮皮在车上快睡着了,汽车忽地一个转弯提速又把她盪醒了。 皮皮忽然想起了正事:「永野,我要去闲庭街拿样东西。」 办离婚需要结婚证。 结婚证放在卧室梳妆檯下的一个带锁的抽屉里,钥匙在她的包里。 三十分钟后,永野将车安静地停在闲庭街56号的朱漆大门前。 借着车灯皮皮发现大门没锁,里面应当有人,或许花青旗还住在这,又或许是贺兰觿回来了。 她让永野留在车里等着自己,轻轻推门而入。 院子很安静,走廊上挂着一熘红红的灯笼。不知是电线没接好,还是电流不足,有几个灯笼忽闪忽灭,令人想起恐怖片里的镜头。 皮皮先去了主卧,里面没人,床上的被子铺得整整齐齐,好像没人睡过。她打开檯灯,掏出钥匙,从梳妆檯的抽屉里取出了两本结婚证装进包中,顺便上了一趟厕所。 衣柜里还有一些夏天的衣服,她翻出一条干净的牛仔裤换上。 不知是吃了太多的鸡翅还是失血过多,皮皮觉得十分口渴,于是来到厨房找水。她打开冰箱,发现里面放着五瓶纯净水和两瓶冰红茶,当中一隔的玻璃饭盒里装着半盒白色的花瓣,十分新鲜,保存的时间绝没超过一天。 第35页 看样子贺兰觿来过了,可能今晚就住在这里。 皮皮随手拿起一瓶冰红茶,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决定找贺兰觿谈一谈。在院子里找了一圈不见人影,举头发现皓月当空,心想祭司大人可能正在晒月光呢,于是向后院的山顶走去。 山路很黑,皮皮打开手机的电筒功能,照着地上的青石板台阶,一路拾级而上,走到山顶。 八角小亭还在原处,她的身子仍在流血,不免感到疲惫与虚弱,于是在亭边的汉白玉石台上坐了下来,喘了两口气,方往井下看去。 月光笔直地照在光滑的大理石壁上,井底一切如故,只是换了一张崭新的帆布躺椅。 上面□□地躺着两个人,各自裹着一条白色的浴巾。 贺兰觿曲肱而卧,舒展着一双大长腿,似乎睡着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挤在他的右侧,脸贴着他的胸口,一头乌丝缠绕在祭司大人的颈间。 是花青旗。 皮皮只觉眼前一片白花花的,仿佛井底下有光,闪了她的眼睛。 她整个人僵了僵,紧接着右手勐地一抖,一满瓶冰红茶直直地倒入井中,冰水浇到两人的脸上、身上…… 贺兰觿与花青旗同时睁开双眼,还以为是下雨,终于,看清了头顶上的关皮皮。 「砰」地一声,一个空瓶砸在贺兰觿的脸上。 空中飘荡着一个愤怒的声音:「贺兰觿,明天我跟你离婚,你要敢不来,别怪我让你们狐族上头条!」 -------------------- 对不起更晚了。我只想说,那些日更的人太了不起了…… 第16章 ================== 皮皮坐上永野的车一阵风地开回了自己在市中心的公寓。一路上整个人都沉澿在郁闷与愤怒中,咬牙切齿,一言不发。 明天就要跟贺兰觿离婚了,从今以后自己跟这个人也没什么关系了,在k城都大方地同意分手了,她不明白此时此刻自己为什么就不能豁达一点。只差一个手续祭司大人就是自由身了,别说跟一个女人晒月亮,就是跟十个女人晒月亮也不关她的事。 可她一路上偏偏像个怨妇一样不停地流泪,连她自己都鄙视自己。 永野自然看出来了,他什么也没问。 皮皮的公寓座落在青年街太平洋大厦顶层,是贺兰觿早年在c城的产业之一。因地处闹市黄金地段,离花店超市都近,深得皮皮全家人的喜欢。皮皮去沙澜的这段时间,爸爸、妈妈和奶奶就住在这里。只是公寓每个月会收高额的管理费,皮皮觉得这是狐族的财产,不好意思从贺兰的帐上走,坚持自己付,弄得妈妈报怨个没完,女婿这么有钱,也不在乎这一点,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逼着皮皮让贺兰付钱。皮皮深知妈妈爱占便宜的本性,而且便宜一占就是全套,也不理她,管理费每月三号直接从银行卡划走。回来后爸爸告诉她,妈妈发现这套公寓带有两个免费的车位,而且是最好的位置,立即租了出去,如今收入不菲,托女婿的福,全家人都过上了小康的日子。 夜已深了,路灯闪亮,行人稀少。汽车驶到大厦左边的停车场,皮皮拿着包正要下车,永野忽然道:「等等。我先下去看看。」 他熄了火,走到车外,随手在遥控器上一按,将车门锁上了。 公寓住户的停车场都在室内底层。室外停车场车位不多,是临时停车用的。隔着车窗,皮皮发现停车场上还停着一辆大巴。永野走出来后,大巴上也下来了三个高大的男人,为首的一位一头捲髮,快步走向他,是修鱼稷。后面跟着的两人看上去也似狼族,皮皮觉得眼熟,一时想不起名字。 永野与修鱼稷低声交谈了几句,听不清讲的是什么,看得出彼此十分防范。紧接着,后面的男人冲上去挑衅地推了永野一下,修鱼稷喝了一声。永野将头上的帽子一摘,眼看就要动手,皮皮连忙拉开车门冲下去,挡在两人中间。 「大家有话好好说!」皮皮拦住永野,「修鱼稷,你怎么在这?」 「皮皮,」修鱼稷将挑衅的男子往身后拉了拉,「我跟他说我是你的朋友,他不信。」 皮皮这才想起身后那人是修鱼家的老四修鱼峰,在沙澜的时候曾将自己推下鼠洞。旁边的一位穿一身条纹运动服,沉默腼腆,一脸忧愁,是方雷盛——修鱼稷的妹夫。 两边气氛十分紧张,永野双手握拳,冷冷地看着对方,又回头看了一眼皮皮,没吭声。 「永野,我的确认识修鱼稷,在沙澜他曾经帮过我。修鱼,找我有事?」 「我妹病了,需要看医生。」修鱼稷道,「我的朋友提议送她去急诊。但我们不能随便把她交给龙族的人——」 「很严重?」 「她怀孕了,肚子疼得厉害,怀疑是胎儿有问题。」 皮皮现在不能听见「怀孕」和「胎儿」这种字眼,心中一麻,半天才缓过神来:「的确不能把她送到人类的医院,会遇到麻烦的。我有个堂兄是兽医,如果你能让她变回狼身的话,我可以带她去看看,就说……嗯……是我的宠物。」 沙澜狼体形巨大,身量是狗的数倍,姿势兇勐、攻击力强、一看绝非善类。皮皮不确定「宠物」两个字是否有说服力。 「你的堂兄……」修鱼稷很犹豫,「有经验?」 「他是个不错的兽医。经常给猫狗接生,也会开刀。狼和狗在身体结构上应当差不多吧?不过我堂兄不知道这个世界有狼族……」 第36页 「请你带我们去找他好吗?」方雷盛的样子非常着急,「她就在车上,痛得很厉害。」 皮皮立即掏出手机给关小华打电话,手机、宅电各打了两遍都没有接,想到现在是半夜,手机可能静音了,皮皮不死心地又打了一遍宅电,终于有人接了,是一个女生:「餵?」 「小雯,是我,关皮皮!」皮皮听出是关小华的女朋友:「对不起打扰你了,我有点急事找小华,你能叫他一下吗?」 「他出差了,在北戴河呢。」 「什么时候回来?」 「昨天刚走,是培训,半个月吧。」 「那行,回来我再找他,晚安!」 皮皮挂掉手机,想了想,转身看向永野:「永野,千美医院你有认识的医生吗?」 ——她想起在c城第一次见到永野,就是在千美医院附近,或许他就是在千美医院发现的皮皮,一路跟踪过来的。 永野抿了抿嘴,沉默了几秒,很不情愿地点了一下头:「我认识原庆。」 皮皮怔了一下,记得千美医院的专家照片上有这个人,当时还问过他,前台说正在手术,所以没见成。 「能帮帮忙吗?」皮皮恳求地看着他。永野掏出手机,走到一边,拨号后低声交谈了几句,回来说:「他让我们去医院找他。二楼,十七号诊室。」 一群人以最快速度来到千美医院。 方雷盛将修鱼清从车上扶下来,只见她一脸苍白,痛出一头冷汗,胸口急促地喘息着。虽是孕妇,肚子倒是不大。修鱼清看见皮皮,眼光亮了亮,认出了她,叽哩咕噜地说了一串狼语,结尾又夹了一句「你好吗」,大约是刚学的,语音古怪,皮皮微笑着拉了拉她的手,做了个让她安心的姿势。 末了从大巴上走下一个女生,个子比皮皮略高,小脸,薄唇,大眼睛,尖下巴,蓄一头齐肩短髮,身子细长消瘦,很干炼样子。女生看见皮皮,双眸炯炯地打量了她一下,伸出手来:「唐晚荻。修鱼家的经纪。」 「关皮皮。」 两人握了握手。女生掌力不小,捏得皮皮生疼。 「我知道这是一家正规的医院,但我的顾客没有医保,如果收费超过五千,我需要你提醒我一下。」唐晚荻说,「因为我只带了这么多钱。超过的部分,只能是分期付款了。」 皮皮心里有点不爽,这女孩子说话怎么就这么一板一眼的没人情味儿呢?于是淡淡地道:「看病要紧,钱的事等下再说。」 「好。」 大门有保安,看样子接到了原庆的通知,所以一路放行,顺利走进大厅。 「请大家保持人形,这里有监控录相,」永野说罢将皮皮拉到一边,低声道,「我们正在触犯狐律,抓到的话——」 「就说是我指使的。」 「ok。」 一行人从电梯上了二楼,找到十七号诊室,里面人听见脚步声拉开门,迎面出现一位年轻的男人,二十五六,个子不高,五官精緻,微笑时脸上有两个小小的酒窝。 「hi!」他的态度何止大方,简直是开朗,「我是原庆,你们可以叫我原医生。」 见门开着,方雷盛急着要将修鱼清送进诊室,不料原庆忽然将门一关,将大家关在门外:「对不起,作为医生,有几个问题要先问一下。」 大家都怔了怔。 「永野说你们是狼族,狐族不跟狼族打交道,为了永野,我愿意破个例。但是——」他认真地看了看几位狼族的穿着,「你们不是从沙澜来的吧?」 「他们是的。」皮皮说。 「沙澜正在流行瘟疫,我怀疑你们身体携带了病毒。狐族目前对这种病毒能不能免疫还不知道。对不起,我不能帮你们看病,请立即离开,我要派人过来马上消毒。永野——」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只手就掐住了他的脖子,紧接着修鱼峰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一脚踹开门,将原庆往里面一扔:「方雷,你们进来,原医生,今天你不想治也得治!」 修鱼稷低喝一声:「四哥,不得无礼!」冲进诊室将原庆从地上拉起来,帮他拍了拍灰尘,诚恳地道,「对不起原医生,是我们鲁莽了。事出紧急,考虑不周,我理解你的担心。这样吧,我们几个马上离开,在大楼外面等你,请你……请你务必看一下我三妹,她昨天就病了,至少开点药或者指点一下出路,好吗?」 原庆看了看永野,又看了看修鱼稷,问道:「你们几个没有症状吗?」 「什么症状?」 「低烧?皮肤干燥?浑身发痒?」 三个狼人互相看了看,摇头。方雷盛的脸白了白,将怀里的修鱼清搂得更紧了。 「你三妹有?」 修鱼稷看了一眼方雷盛,迟疑着,终于点点头。 「你们先去吧,我带她去隔离病房。」原庆从里面推过来一辆平车,戴上手套,将修鱼清扶到平车上,修鱼清死死地拉着方雷盛的手,说了一串狼语。 「我可以留下吗?她只会狼语,需要翻译。」方雷盛道。 「不能。」原庆坚决摇头。 「我会几句狼语,可以简单地翻译一下。」唐晚荻说。 「嗯,那你在这陪她。」 众狼族撤离,原庆和永野将修鱼清推到一间诊室,大家换上隔离服。原庆揭开修鱼清肚上的衣服,在探棒上涂上润滑剂,开始给她做超声波。 第37页 随着探棒的移动,显示器上出现了黑白的图像,皮皮完全看不懂。修鱼清十分紧张,一只手死死地抓着唐晚荻。 原庆一边做一边问了一些简单的问题,诸如:怀孕几个月了,身上哪里不舒服,最近有没有发烧,下身有没有见红之类的问题。唐晚荻的狼语有限,只能做最粗浅的翻译,有几个问题修鱼清答得很多,很长,唐晚荻却根本听不懂,只能摇头耸肩,说不知道怎么翻。 「我先给她打一针止痛,然后我需要抽血、检尿、做病理切片。」 原庆给修鱼清打了一针后,又前前后后地忙碌了近一个小时,这才给修鱼清开了一些药,这期间他让皮皮、晚荻、永野三人在医院的浴室里全身消了一次毒。 最后他们将修鱼清送出医院,坐回大巴。 见修鱼清的脸色比先前恢復了不少,修鱼稷和方雷盛心中稍慰,两人不住地感谢原庆。 「药的吃法我已经告诉唐晚荻了,每天记得吃,一次也不能耽误。」 「好的好的。她——没事吧?」方雷盛问道。 原庆沉默不语。 修鱼稷的脸变了变:「胎儿呢?还好吗?」 原庆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方雷盛:「胎儿已经死了。」 两个高大的男人瞬时间都呆了。 「你三妹的子宫已经全部感染了,你们要做好准备。」 「什,什么准备?」方雷盛一下子结巴了。 「她最多还能活两个月。而且过程会比较……痛苦。」原庆拍了拍方雷盛,似乎想安慰他,「如果你们愿意,我有办法让她平静地过世,你们自己商量一个时间再来找我。」 「你……确定?」修鱼稷颤声道。 「确定。两个月是……嗯……比较乐观的估计。」原庆说。 送走了失魂落魄的狼族,皮皮还在惊愕之中,不禁向原庆问道:「真的吗?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没有。」原庆果断地摇头,「皮皮你不要跟他们接触,他们有可能也被感染了。人类有一种万种死法,这一种,你绝对不想要。」 皮皮只觉得一阵胸闷,茫然地点点头,喃喃地说:「我知道。我去过沙澜,我见过……」她发了一阵子呆,转身寻找永野,却发现两个男生不知何时,走到大门的一角低声地说话。 额头碰着额头,手拉着手。 皮皮一直走到他们面前,两个人的手也没放开,声音低不可闻,几乎在絮语。 呃—— -------------------- 对不起又晚了……又被叫去改本子了……下次,下次保证是贺兰出现! 第17章 ================== 永野将皮皮送回公寓时已是凌晨五点。 上车前,原庆带着皮皮去诊室做了包括超声波在内的几项检查,告诉她目前胎儿指标偏弱,不怎么有活力,为避□□产,需要尽快拿到魅珠。皮皮问有哪些注意事项,原庆说头两年胎儿生长极慢,处于休眠状态,全靠吸收父亲魅珠的精元生存。孕妇除了不能喝酒小心吃药之外,可以做任何事,包括剧烈运动。到了第三年胎儿才开始长大,孕妇需要格外小心,十二个月后分娩,步骤与人类差不多。皮皮听罢心里稍安,又要了原庆的手机号,约定每个月过来检查一次。 经过整晚的伤心、愤怒与惊吓,加上修鱼清病重一事的打岔,皮皮累到不行,脑子也不转了,上床没到两分钟就睡着了。次日睁眼一看,已是上午十点半。检查手机,没有贺兰觿的简讯或者任何未接电话。皮皮心想,这种时候祭司大人一定比自己更急着离婚吧?索性让他等等。于是洗澡吃饭,从箱子里翻出一件鲜红的连衣裙穿在身上。这裙子还是自己跟小菊一起挑的,是那年的新款,贵到心疼。那时的皮皮有点发胖,裙子是修身的设计,胸口以上和手臂部分都是缕空的蕾丝,薄纱上绣着大红牡丹,后背是一排蝴蝶扣。这本是四年前皮皮准备结婚时用来作敬酒礼服的,一直没机会穿,柜子里还有一双与它配对的红色高跟鞋,也没穿过。想着马上要见到贺兰,心里固然装着恨,在祭司大人面前不能输了气场,反正已经迟到了,不如认真打扮一番。 从里到外全套化妆完毕,皮皮梳了个丸子头,坐着出租来到民政局时已过了十一点。当年的民政局已改头换面,搬进了对街的一座九层高楼,上面的屋顶花园可以举办小型、快速的结婚仪式,由专门的公证人主持,收取合理费用,生意一度相当红火。皮皮熟悉这个地方是因为经常有人订花,算是花店最大客户之一。 十厘米的高跟鞋大施魔法,皮皮穿着它从车上走下来,挺胸抬头、前凸后翘、腰肢款款、花姿招展。 婚姻登记中心里挤满了人。 皮皮拿眼四下一扫,立即看见贺兰觿坐在南面的一排椅子上,白衬衣,灰领带,穿一条黑色的紧身九分裤,一双牛仔布帆船鞋,翘着二郎腿正在看杂志,旁边放着他的风衣。祭司大人不用打扮,坐在那里就是一道风景,虽然低着头,专注的样子越发迷人。每个从他身边走过的女生,无论老少,都会瞄他一眼。 皮皮也不例外,站在远处打量了半天,饱餐完了男色,这才走到他面前。 贺兰觿看见她,放下杂志站了起来,仿佛不习惯皮皮如此「美艷」似地,微微愣了一下:「证件带齐了?」 第38页 「嗯。」皮皮从包包里掏出几个本本,公事公办地说,「身份证、户口、结婚证。两张两寸免冠照、声明书、复印件。」 照片还是办结婚证时照的,皮皮多印了两张,剪刀从中间一剪,正好用上。 贺兰觿点点头,表示满意,打量了她一眼,道:「怎么穿一身红?人家还以为你是来结婚的。」 「喜庆。」皮皮冷笑。 在她的印象中,祭司大人什么都有,唯独没有耐心,在这闹哄哄的地方等了她差不多两个小时,见了面居然没埋怨,算是奇蹟。 贺兰觿哼了一声,摆出一幅随便你怎么说我就是不吵架的态度。 「在那边拿号。」他指着一个机器。 大厅面积不小,东侧办结婚,西侧办离婚,各有三个窗口。不知为何离婚的队伍特别长,一打听才知道最近传言政府修改楼市政策,不少夫妻过来离婚只为方便买房。 两人拿了号,发现排在前面的有五十多人,只得坐下来等待。 一连坐了半个小时,谁也不主动说话。正百无聊奈之时,一个男人忽然走到他们面前勐一拍手:「啊哈,又碰见你们了!」 皮皮与贺兰吓了一跳,同时抬头。 是个干部模样的男人,小眼睛宽鼻樑,白面微须,穿一身笔挺的中山装。 皮皮迷惑地看着他:「我们……认识?」 「不算认识。还记得吗?」那人摆了摆手,哈哈一笑,「四年前你俩办结婚的时候,你先生特别认真,一定要用毛笔签字,还要一得阁的墨水……」 皮皮立即想起来了,当时她与贺兰觿正在填表,皮皮本不愿结婚,祭司大人偏偏各种龟毛,两人眼看就要吵翻,正是这个人替他们到文具店买的笔墨。当时他在办理离婚,为了感谢他,贺兰觿还瞪了他一眼,帮他治好了男性病呢。 「对对对,记得记得。」皮皮笑道,「你今天怎么也过来了?好巧啊。」 「我是来结婚的。二婚。未来的太太在那边——」他指着远处坐着的一个短髮女子,也是一身鲜红,又掏出两包精装的糖果,「这是喜糖,里面有杏仁巧克力,你们尝尝,分享分享我的喜悦!」 「恭喜恭喜。」皮皮与贺兰齐道。 「你们这是……」干部模样的人看着他们,一脸的迷惑。皮皮明明坐在离婚登记的等候席上,却是红衣、红鞋、红唇、红包、十指纤纤、涂着鲜红的指甲油,好像符号系统出了故障。 「我们是来离婚的。」 「哦。」他失望地嘆了口气,转身看了一眼贺兰觿,拍了拍他的肩,「我说大兄弟……那个啥……我也算是过来人。这事摊在谁身上都不好受,怎么说呢,以我的经验,还是好合好散,离婚协议什么,好好商量,多让着老婆一点。夫妻一场,也蛮难得的。生意不成仁义在嘛。我在那边排队,需要帮忙叫一声。」 贺兰觿一脸阴沉,不喜欢被人教训,冷淡着不想回应。皮皮连忙点头:「好的好的,谢谢你。」 那人礼貌地离开了。贺兰觿这才发现不远处竖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办事指南」。他迅速扫了一眼,道:「皮皮,你的资料不齐全,还需要一份离婚协议。」 「什么叫我的资料不齐全?」皮皮本来就有气,听他阴阳怪气一说,不干了,「离婚是两个人的事,你也有准备资料的义务,别成天把自个儿当大爷行吗?」 「ok。现在就起草。」他从公文包里抽出一张白纸一只笔,用包垫着,埋头写了起来: 「协议人:贺兰觿,男,汉族,身份证号……皮皮你把号码念一下。」 皮皮念了两人的号码,贺兰觿继续写道:「双方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因为……因为……」他的笔顿了顿,「皮皮你觉得因为什么原因离婚比较好呢?」 「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 「ok。因为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这点你同意吧?」贺兰觿问道。 「同意。」 「二、双方无子女,不存在抚养问题。——没错吧?」 「没错。」 「三、双方无共同债权与债务?」 「没错。」 「四、夫妻财产平分,由双方律师协商办理?」 「我不要你的财产。」 贺兰觿抬头看了她一眼:「一分钱也不要?」 「对,我净身出户。」 皮皮这么高风亮节,贺兰觿不自在了:「皮皮你是个善良的姑娘,但利益面前不用谦让。这样吧,属于狐族的资产我全部保留,属于我个人的资产,全部归你。要净身出户也是我净身,怎么能是你呢?说出去我太丢人了。」 「你本来就不是人,还怕丢人?哈哈。」皮皮抱臂而笑,「行,你真要觉得过不去,就把太平洋大厦的公寓留给我吧。那里离花店近,上班方便,我爸妈也挺喜欢的。」 「没问题。」他把第四条改了一改,道,「还有什么条件吗?」 「有。」皮皮冷冷地说,「但这条不用写上,心里有数就行。」 「什么条件你说。」 「等会再说,先把婚离了。」 「不行,我现在要知道。万一你要我的命呢?」听得皮皮话中有话,明摆着是在下套,贺兰觿的语气也不大友好了。 第39页 「不要你的命,我要的东西是你可以给的,也不难给。我只需要你现在答应等会儿办完事给我就行。」 「我不知道你要什么东西,不能随便承诺。」他冷笑,「皮皮你跟我说实话,我绝不会让你吃亏。你要跟我玩心计,那我也是套路满满。」 「贺兰觿你还想不想离婚?」 他看着她的脸,心中揣摩了半天,点点头:「我只能说我会倾向于给你,但你的要求必须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就不能保证了。」 「绝对合理。」 「行。」他淡淡一笑,挥笔继续,「本协议一式三份,其它双方互不追究。下面是签名,皮皮你带了毛笔吗?」 「毛笔和一得阁的墨水都带了。」 「谢谢。」 贺兰觿将协议用毛笔重抄了一遍,又去复印了两份,拿回来与皮皮各自签字。 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最终轮到他们,两人来到窗口递交资料,公务员认真审查又问了几个问题,手续完毕后发给他们两本离婚证书和两份协议书,正式宣告解除夫妻关系。 在这一刻,皮皮只觉一阵胸闷,喉咙像被堵住了似的喘不过气来。要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但皮皮已经是个要做妈妈的人了,她告诫自己必须强大,再难过也不能失了气概。特别是在祭司大人面前。 「贺兰觿,咱们去楼顶说话。」皮皮指了指电梯。 中午吃饭时间,楼顶天台空无一人。水泥垒起的花坛上鲜花怒放、蝴蝶飞舞。皮皮走到观景平台扶着栏杆往下一望,楼下人潮涌动,车水马龙,再抬头晴空万里,蓝天白云。她定了定神,转过身来,身子靠在栏杆上。 贺兰觿站在离她不到两米的距离,他还不大适应强烈的阳光,微微地眯起了双眼。 「皮皮,你能过来一下吗?」 他的下巴微微上扬,语气有点不安。 「no。」 他向前迈了一步,被皮皮大声喝止:「别过来。咱俩现在距离正好。」 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默默地看着她:「说吧,你还要什么东西?」 「你的魅珠。」 他怔了一下:「为什么?」 「不为什么,留个纪念。」 「皮皮我们已经离婚了。」他的语气十分平静,「如果给你魅珠,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误会。」 「你是狐帝,没人敢因为这个误会你。」 「这个要求不大合理。」贺兰觿明显地觉得皮皮在胡搅蛮缠,「你要纪念品,我已经给了你我的玉觹。那东西跟着我几百年了,在我心里,比魅珠还要珍贵。」 「我就要魅珠,」皮皮的声音高了一度,「现在就要。」 「如果我不给呢?」他的语气还是淡淡地,目光却越来越凌厉了。 「那我就从这里跳下去。」 祭司大人沉默了三秒,喉结滚动了两下:「皮皮,你应当知道我不喜欢被人威胁。」 栏杆上有一个一尺宽的平台,皮皮一屁股坐了上去。 「请你珍惜生命,犯不着为这个跟我置气。」 皮皮冷冷地看着他,伸出右掌:「魅珠拿来。」 话音刚落,贺兰觿忽然大步向她冲过去,皮皮身子往后一晃,只见白光一闪,一个毛绒绒的东西向她捲来。没等皮皮会过神来,那东西已经将她卷到了贺兰觿的面前,捆棕子一般地将她绑在他的怀中。 是祭司大人的尾巴。 皮皮用力往外挣,反而被卷得更紧,头不得不贴在他的胸前。贺兰觿用双臂将她紧紧地搂住,尾巴瞬间消失了。 皮皮身子一软,祭司大人的身体仿佛一片汪洋,自己仿佛又到了海中。一阵熟悉的香气令她晕眩,他的下巴用力地顶着她的额头,细小的胡茬擦着她的肌肤微微作痒。 「我只需要一段时间。」皮皮一面喘气一面说道,「之后会还给你。」 「多久?」 「三年。」 贺兰觿的双臂勐然一震,放开她,不知不觉中后退了一步。 「oh。my。god。」他喃喃地道,开始上上下下地打量她,目光停在了她的腹部。 皮皮瞪大眼睛,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肚子,觉得无法唿吸,整个胸腔都快爆炸了。 「皮皮你怀孕了。」贺兰觿终于道。 她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心跳平静:「不是你的孩子。」 「关皮皮你听好,」他一把将她拉到自己面前,脸对着脸,一字一字地道,「凡是从你肚子里生出来的,都是我的孩子。」 「你不需要抚养它,跟你没关系!」 「你有我的孩子,还说跟我没关系?」 阳光照在他雪白的牙齿上,亮晶晶的,皮皮觉得他要咬人,不禁身子往后躲了躲:「是你要离婚的,我也同意了。证拿了,协议签了,仪式也办完了——」她举着小本本在他眼前扬了扬,「我们的确没关系了。但我要这个孩子,谁敢拦着,我就跟他拼了!」 「我不同意你要这个孩子,因为——」 「啪!」皮皮反手就是一巴掌,抽得贺兰觿一愣。 她一把揪住他的领子,吼道:「魅珠拿来!我不想听你废话!」 皮皮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摇得贺兰觿身子直晃,好像要把他一撕两半。贺兰觿被她兇狠的样子吓懵了,迟疑着,终于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珠子。 第40页 「这是你本人的魅珠吗?」皮皮拿在掌心,仔细观察。也不知是因为清洗得太干净,还是很久没见了,她觉得这颗魅珠在纹路上跟以前的不大一样。 「你说呢?」他反问了一句。 证明的办法只有一种。 她将魅珠轻轻地放到脉搏上,珠子立即开始振动,她的心脏也跟着砰砰乱跳,甚至腹部也微微地痛了一下……似乎那个小生命也察觉了。皮皮将它放进嘴中,魅珠虽小,比起药丸还是大了不少,皮皮用力一咽,强行吞了下去。 贺兰觿皱着眉头看着她,一幅上当受骗的表情。 「你有什么打算?」他问道。 「我的打算跟你没关系。」她淡淡说。 贺兰觿低头看地,想了想,说:「皮皮我们復婚吧。」 「no。」 「为了孩子。」 「孩子的父亲必须要爱他的母亲。」皮皮看了看手錶,「如果不爱,我宁愿他没有这个爹。」 「什么意思?」他的腮帮子硬了硬,感觉受到了侮辱,「你想让我缺席?让我的孩子没有父亲?」 「我的孩子会有父亲,我会给他找一个。」皮皮整理了一下被贺兰觿扯坏的衣服,「可惜不是你。」 「关皮皮你说什么?」贺兰觿吼道,「再说一遍!」 她走到他面前,扬起脖子,一字一字地道:「你对我不好,没资格给我的孩子当爹。」 「……」 「再见了,祭司大人。祝你生活愉快。」 说完这话,皮皮一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开了。 皮皮喘着粗气坐电梯从九楼一直下到一楼,出了大门,一辆汽车正在驶到她面前,沖她「嘀」了一声,永野下来给她拉开车门:「我送你回去。」 这个时间很难打车,皮皮点点头,坐进车中。 「魅珠弄到了?」永野问道。 「嗯。」见他一脸八卦,怕他乱猜,皮皮干脆说实话,「我跟贺兰离婚了。」 永野一面开车一面笑。 「你笑什么?」 「皮皮被种香了。」 「什么?」皮皮一愣。 「你身上有祭司大人的种香,又有他的魅珠,在我们狐族,你就是祭司大人的妻子。」 「在人间我不是!」 「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皮皮,你的意思是,你愿意接受祭司大人的魅珠,但你不想理睬他?」 「对!就是这意思!」 「怎么可能呢?」永野笑得更厉害了,「这可是祭司大人的魅珠啊,狐族所有的女人都无法抵抗它的诱惑,你们人类就更难了。你难道忘了它的基本功能了?」 皮皮只觉头皮一炸,在心里喃喃地道:oh,my,god。 -------------------- 下周我要去加州玩耍,因为带着小瓜,行程满满,所以停更一周…… 第18章 ================== 拿到魅珠,定了心,皮皮回到花店。妈妈和伙计分头送货去了。奶奶在仓库里午睡。地上的水盆里堆着一盆刚到的玫瑰。皮皮一面剪枝,一面开始想后面的事:花店生意不咸不淡,只有小盈余,那是因为妈妈和奶奶对花艺不了解,自己也不在店里,如果一心扑在花店上扩大经营,加上公寓的两个计程车位,养活一家人没问题。 四年前贺兰觿离开时,这就是皮皮一惯的生活,过回来一点不难。 没有狐族,她的世界小得多,也踏实得多。以前每到秋季她还会去各个农场贩运狐狸,与狡猾的农场主们打交道,各种吃力不讨好,现在祭司大人回来了,这件事也不用她操心了。 更重要的是,不再生活于人狐两界,世界观都轻松了不少。 人一旦开始计划未来,想法总是特别多:安安心心地开花店,回报社继续工作,或者考研读书做记者,都挺不错。 皮皮剪了一个多小时的花,把它们按照订单一一包好,写好订货人的地址,正要一一装入纸箱,一抬头看见唐晚荻走了进来。 「hi,皮皮。」她打了一声招唿。 店里没别人,皮皮正想问修鱼清的病情,还没开口,唐晚荻立即说:「我们想请你堂兄紧急回来一趟,看看修鱼清还有没有治疗的可能性。」 皮皮微微一愣。 据她所知,千美医院虽是整形医院,它其实是狐族的综合性医院,里面什么病都治,什么手术都做,技术水平莫说全国,在国际上也是一流的,只是狐族人低调不宣扬罢了。狐族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体力,他们的医生不怎么需要睡觉,可以连续地学习和工作,掌握知识、技术的速度是常人的数倍。 如果原庆说修鱼清没治了,基本上就是判了死刑。 皮皮想解释一下,就算请来关小华也是白搭,但她不好意思直说。只得委婉地道:「嗯……据我所知,原庆在他的领域里……应该还是比较权威的。」 「我们需要第二诊疗意见。」唐晚荻不为所动,「如果两位专家都这么说才行。」 这倒也有道理。家麟得心脏病那会,莫说第二诊疗意见,家麟妈不信邪,第十诊疗意见都问过。以皮皮对关小华的了解,他大学成绩不错,是个成功的兽医,技术好,也会经营,短短几年已经开了三家分店,生意越做越大,但是不是专家就不知道了。 不过皮皮知道关小华很喜欢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也不知道是为了躲避唠叨的老婆还是为了职业培训掌握最新资讯,总之,皮皮不止一次地听他谈起写论文、出差开会、学术交流什么的……至少说明他是个上进的兽医。 第41页 「你能让他回来一趟吗?机票我们负责?」 皮皮点点头,用手机拨通关小华的电话,他正好在宾馆里休息,皮皮把情况说得很严重,各种央求,关小华终于答应立即坐飞机回来。 「我们还需要原庆那边关于修鱼清的所有检查数据和超声波照片,麻烦你通知他传真给我一份。」唐晚荻又说,「这样你堂兄回来,就不必再做检查了。」 「你找原庆直接要不行吗?」 「要了,他不给。」 「为什么?」 「他说——置疑他的诊断是对他的侮辱。」唐晚荻顿了顿,脸上冒出一团青气,好像刚跟原庆吵完似地,「还说如果修鱼清脑部死亡,出现殭尸症状,就必须立即焚烧尸体,避免传播他人。而且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他,如有重大疫情爆发,他必须通知上层,不然就是严重失职。」 皮皮深吸一口气,想起沙澜蚁族地宫里的那一幕:形同鬼魅的殭尸蚁群,穿颅而出的球状菌珠,只觉头皮一阵发麻…… 原庆昨晚给她破的「例」应当是很大很大的例。第一,狼族是不能进入狐族地界的,贺兰觿若是知道,必会派人清除。第二,狼族更不能把危险的疾病带给狐族、抑或是与狐族共生的人类,造成全面传播、人群恐慌或集体死亡,贺兰觿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狐族嗅觉灵敏,狼族在这里不可能隐藏太久。 「原庆说的这些处理方式,焚烧什么的,都是修鱼稷和方雷盛不能接受的。」唐晚荻道。 皮皮怔怔地看着她,在心底嘆了口气。这唐小姐不知道修鱼稷是从哪找来的,说起话来语气寡淡,公事公办,好像一个税收干部,让皮皮很不舒服的同时又无从批评。于是她问了一个很白痴的问题:「那脑部死亡,对狼族来说,算是死么?」 染上殭尸症的人是可以走动的,四肢都可以活动,只是大脑或身体的其它部分被真菌感染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活着,只是不能思考而已。 「修鱼稷说,如果看见蚁族的人感染了,头上开始长蘑菇了,他们会立即焚烧。但他从没想过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己亲人的身上。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感情上说……当然是不愿意。」 「那三姑娘目前……」 「神智还算清醒。」 「关于病情,她自己知道多少?」 「我们没说。孩子的事也没说。——她不大能经受这种打击,大家觉得还是让她稀里煳涂地死掉比较好。」 「她是狼族的生物学家,」皮皮苦笑了一声,「殭尸症的疫情还是她最先发现的。」 唐晚荻点点头:「我也觉得她已经猜到了。昨晚回来以后,她根本没问过自己的病情。」 ——据皮皮观察,无论是狐族还是狼族,都跟人类一样具有感情。敏感点可能各有不同,但强烈的程度是差不多的。一旦失去亲人和爱侣,他们难过起来跟人类一样,甚至更加严重。皮皮忽然很庆幸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什么都能hold住的唐晚荻,而不是修鱼稷或者方雷盛。 经过沙澜之旅,皮皮原本对死亡差不多免疫了。回到c城,闻到香香的面包,吃过奶奶的豆瓣酱,再被街头大屏幕上的公益gg一煽情,她又开始受不了了。 「我堂兄的飞机一个小时之后就到,」皮皮看了看手錶,「我需要修鱼清变形成狼身,不然这事儿不好弄……」 不仅因为狐律第七条,还因为关小华天生不听话,心里也藏不住秘密。如果让他知道有狼族、有狐族、还有千美医院……会招来杀身之祸。 「这个没问题,他们会准备好,到时就说是我的宠物。」 「那行,我现在去接机。」皮皮将关小华宠物诊所的地址从手机上发给她,「咱们在他的诊所汇合。」 「一会儿见。」 和千美医院相比,关小华的宠物诊所土气多了。面积不大,设备也不多。 皮皮在原庆诊室里看见的那些先进的仪器他这边几乎都没有。 只有一个不绣钢的平台,前一个水槽,装着一冷一热两个水笼头,看起来像是太平间里用来解剖尸体的。皮皮以前虽在叔叔的宠物店里打过工,但关小华的诊所很少来过,要来也只在接待室里坐坐,从没有进入动手术的地方。 一头巨大的母狼躺在平台上,占住了整个台面。关小华听完唐晚荻的病情介绍,推过来一个超声波仪器,让大家退出诊室,独自开始做检查。 皮皮的心忽然沉重了起来。 她看见修鱼清的腹部长出了一个小小的树枝,上面顶着一个类似蘑菇状的菌珠,高尔夫球那么大——桔黄色的,上面布满白色的绒毛和斑点。开始的时候关小华没看清楚,还以为小蘑菇是从草丛蹭到狼身上的,用戴着手套的手拍了拍,想把它拍掉。那东西十分坚硬,从腹中硬硬地顶出来,倒把关小华吓了一跳。随手拿起手机就要拍照,被唐晚荻立即喝止,重申不许留下任何宠物的资料。 皮皮基本可以猜出那个树枝就长在胎儿的脑部,所以胎儿已经死了……可怕的是修鱼清仍然可以感觉到清晰的胎动。 门外的等候室里,四个狼族男人都到了:修鱼稷、修鱼峰、方雷盛、修鱼靖。唐晚荻坐在角落里翻手机。皮皮则忙着回復花店通过email收到的各种订单。 第42页 大约过了四十分钟,关小华终于从诊室里走出来。 修鱼稷和方雷盛立即站起来。 关小华先嘆了一口气,然后摇摇头:「胎儿已经死了,她的情况很不乐观。」 「有什么办法吗?」皮皮问道。 关小华又嘆了一口气,抓了抓脑袋,对唐晚荻道:「你这只狼从哪儿弄来的?」 「狼狗。」 「我是兽医,狼和狗都分不清?」 唐晚荻只好说:「别人手里买的。」 「我看多半是偷猎的。」关小华,「旦凡从宠物店买来的宠物都经过了严格的检疫和防疫,不可能有这种怪病。」 修鱼稷忍不住问:「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病?」 「不知道,看症状是一种真菌,怎么感染上的不清楚。这种真菌我也从没见过。」关小华抓了抓脑门,「你们听说过『蛙壶菌』吗?」 一群人均摸不着头脑。 「这是一种寄生在青蛙身上的真菌。通过阻碍皮肤里的钠以及电解质的流动导致青蛙的心脏衰竭。由于蛙壶菌的流行,全球蛙类数量骤减,一些中美洲的蛙类包括着名的『黄金蛙』从九十起就一片接着一片地大面积死亡,一些品种还没等被发现就全部灭绝了……这种真菌原先只生长在某些固定的区域,很多蛙类会携带蛙壶菌,但自身并不感染。目前有两种理论解释它的全球扩散:一种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时候,科学家发现如果把孕妇的尿液注射到非洲爪蛙的身上,几个小时之内,它就会开始大量产卵,所以这种蛙就成了验孕的试剂,被大量从非洲贩运到世界各地,蛙壶菌就扩散开了。还有一种理论是大家喜欢吃的北美牛蛙,因为美味大量被贩动到欧洲、亚洲、南美……导致蛙壶菌迅速传播,全球蛙类大量死亡……」 大家都听傻了,也没摸到要点。 「虽然我不知道寄生在这只狼身上的是什么样的真菌,可以肯定的是,它具有强烈的传染性,类似巴西热带雨林发现的『殭尸蚂蚁』。身上长出来的东西会释放孢子,通过接触传播到附近的同类……犬科应当是首要目标。」 众人一片哑然。 「那现在……」方雷盛喃喃地道。 「为了你们的安全,也为了减少她的痛苦,我建议『安乐针』。然后以最快速度火葬。」 屋子里忽然一片安静。 狼族这边没人知道「安乐针」是什么意思,修鱼稷与方雷盛同时看向唐晚荻。唐晚荻向着修鱼稷耳语了几句,他的脸立即硬了。 「谢谢你,关医生,这个安乐针——我们不打。」 「真菌感染动作很快,可能就是这几天的事。」关小华表示尊重家属意见,只得叮嘱,「你们要注意限制她的行动。到时候她可能会失去意识到处乱跑……导致真菌扩散,传染到别的宠物。」 皮皮陪着修鱼一行回到他们居住的农家小院,天已经黑了。 尽管修鱼稷不同意,唐晚荻还是从关小华的手中拿了一瓶开好的针剂以及一次性注射器,以备不时之需。几个男人帮助修鱼清恢復到人形,皮皮看见她的脸已经变成了青黑色,额头接近髮际的地方有一个硬硬凸起,鼓着一个大包。 再看修鱼清的神情,大概也猜到自己状况不佳,躺在床上,握着方雷盛的手,说了一连串的狼语。 皮皮听不懂,将头歪到唐晚荻嘴边,听见她翻译:「她说,看来她是不行了……只可惜孩子还没足月,不知道提前弄出来……还能不能活……」 这话一出口,皮皮眼泪就哗哗地往下落,方雷盛也是哽咽不成声,修鱼稷双拳紧握用力地抑制着自己。 相比之下,修鱼清反而显得很平静。她看着唐晚荻,招手让她过去,对着她又说了一堆狼语。唐晚荻一面听一面点头,一面从纸盒里拿出那管「安乐针」交给方雷盛。方雷盛一掌将安乐针扫到地上,紧紧抱着修鱼清,冲着她大吼了几句。 唐晚荻只得将地上的针剂收拾起来。 没等众人心情稍定,修鱼清忽然发出一声撕心烈肺的惨叫—— 一种可怕的狼嚎,仿佛不忍其痛…… 她的身体开始剧烈地抖动,口中胡言乱语,四个男人冲过去紧紧地按住她,皮皮看见她的额头开始流血,那块块硬硬的凸起已经刺破皮肤,从里面长了出来。 按照关小华和原庆的说法,只要蘑菇从皮肤里冒出头来,就是释放孢子最多的时刻。唐晚荻眼疾手快地将一大张创可贴贴在了凸起物之上。 皮皮将原庆开的镇定剂给她强灌了进去,片刻间,修鱼清安静了下来。 一直不说话的修鱼靖忽然道:「外面有人。」 院子里只有一盏路灯,晕黄的光圈照在新刷的院墙上,反射的光正好照在贺兰觿的脸上。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身后站着五个随从,永野和原庆都在其中。 贺兰觿这么快找到这里,因为皮皮的身上有他的魅珠,他是追踪气味而来的。 大敌当前,修鱼家的三个男人连同方雷盛都同时出来了,各自拿了自己的兵器。 与身材高大、膂力惊人的狼族相比,狐族的男人身材纤瘦,模样精緻,用外行的眼光看,一对一的话,狐族绝对不是狼族的对手。 修鱼稷傲然抱臂:「贺兰先生。」 「修鱼先生。」 第43页 「光临寒舍,有何贵干?」 「这里是南岳的地界。」贺兰觿淡淡地扫了四人一眼,「潼海一战,天星族与修鱼家签有协议。属于狼族的地方,我们不去;属于狐族的地方,你们不来。令尊同意了,我们这才把沙澜划给了你们。」 「那是因为你们打输了。」修鱼峰干笑了两声。 「那是因为我不在。」贺兰觿的目光落在了皮皮的身上。看见她站在修鱼稷的身边,有点恼火。 「沙澜瘟疫横行,已经住不下去了。」不想在这种悲痛的时刻与狐族交手,修鱼稷的语气缓了缓,「听说龙族医术先进,我们是来求医的。病一治好就走。」 「世界这么大,如何开疆扩土,自己要想办法。」贺兰觿道,「任何一个打算来南边的家族,无论是什么族,都必须先要到鹆门酒吧报备,说明身份,获得许可,方能进入——这规矩你们应该懂吧?」 「……」 「南方禁猎,而你们一路屠杀——」 「——我们是狼,」修鱼靖打断了他,「要我们一路吃素,可能吗?」 「你们想吃什么我不管,只要不在我的地界吃就可以了。」贺兰觿道。 「你想怎样?」修鱼稷的双肩忽然微微一沉。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动作,站在他身后的皮皮立即感觉到了。这是狼族打算变形攻击的惯有姿势。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嵴背冒出一身冷汗。 贺兰觿被打入原形后功力等于零。收回元珠在蓄龙圃修炼也只有三年多的光阴。那时他的功力还是高的,与狼族为五鹿原一战时他还能轻易地杀死修鱼家的老二。可见狐族的功力与元珠驻体有紧密的关系。紧接着皮皮释放灵族,东灵也跟着离去,那他的功力还剩多少?至少嗅觉已经不灵了,皮皮怀孕了他都不知道。 皮皮心里急得不敢往下算了。以常识来想,此时的贺兰觿恐怕打不过修鱼稷,更别说四狼联手了。 「听说你们的这位病人,已经严重感染,在她没有过世之前,你们所有的人都不能离开这个院子。」 四狼脸色微微一变。 「过世之后,请立即焚烧遗体直至灰烬。我的医生会抽取你们身上的血进行化验,如果你们四个都没有感染,三日之内离开南岳,从此不再进入。如果有人感染,抱歉,在没找到有效疗法之前,他只能住在这里隔离,不能到处乱走。」 「你太过虑了。目前为止,还没有狐族感染殭尸症的案例。」修鱼稷沉声道。 「就在三个月前,也没有狼族感染的案例。修鱼稷,你也是个当家的,这些道理不用我多说吧?」 修鱼稷看着贺兰觿,片刻间,忽然冷笑出声:「贺兰先生想必听过沙澜最着名的谚语:一只狼,怎么可能听从一只狐狸的招唤?」 「好。」贺兰觿向前走了一步,「那我们还是老办法,就在这里解决。你想单打独斗,还是一起上?」 「这地方——」修鱼稷看了看四周,双手往腰后一交,指间已多了一对银光闪闪的鸳鸯钺,拇指一拨,双钺滴熘熘地转了起来,「是不是有点小?」 「不小,正好。」贺兰觿的语气不冷不热,伸出右手,身后随从将一支黑杖递到他掌中,「何况我也想让我太太看一看,我有多么优秀。」 皮皮以为那黑黑的棍子是祭司大人以前用的盲杖,不料贺兰觿右手轻轻一抖,「呛」地一声,剑鞘脱手,黑杖竟然是柄乌金长剑。 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向了关皮皮,皮皮愣在当场。 每到生死的关键时刻,祭司大人都充满了娱乐精神——这毛病他从来改不掉。 「万一,连你太太也传染了呢?」修鱼峰忽然道,「你也会把她关在这里吗?」 说这话时,他的手在皮皮的屁股上摸了一把,伸出舌头在她脸颊上又舔了一舔,「看,我把病菌都传染给她了……有病的女人,你还要吗?我觉得——」 话音未落,剑光忽闪! 贺兰觿的人影已风驰电掣般地向他冲去。修鱼峰手中是长度超过一米的重剑,反手一削,却削了个空,贺兰觿的身子随剑风一飘,跃到空中,向左一击! 变线太快,修鱼峰转身不及,向前踉跄了两步,忽然身形一晃,四肢着地,变成狼形,做出伏地进攻之势。 贺兰觿轻轻地落在皮皮的身边。 「你没事吧?」他问了一句。 皮皮脸色苍白,心砰砰乱跳,回城日久,四肢疲软,她已经忘记打架是种什么感觉了,恍惚间只觉贺兰觿将她的后背一抓,往空中一扔,永野舒展双臂将她接住,轻轻放到地上,几位随从立即将她团团围住,护在其中。 院中,化作狼形的修鱼峰正张开血盆大口咆哮着向贺兰觿冲去—— 两个人影在空中勐地一撞,只听得「哗」地一声,贺兰觿拖剑一斩! 那狼身首异地,狼头直飞而去,挂到院旁的树枝上,空中血如雨下!紧接着「砰!」地一响,沉重的狼身落在皮皮的面前。 贺兰觿将那地上的死狼踢了一脚,长剑往腹中一削一划,一个深红色的、软乎乎的、冒着热气的东西被他挑了出来,穿在剑梢上。 空气中有股浓浓的腥味,令皮皮鸡皮疙瘩乱起,几乎要呕吐—— 贺兰觿闻了闻剑上的东西,侧着脸看了着修鱼稷,淡淡一笑:「这肝倒是挺新鲜的,天知道传染了没有,还是不要吃了。」 第44页 说罢「唿」地一甩,那东西从修鱼稷的脸边飞过,落在地上,扬起一团尘土。 修鱼稷的喉结「咯咯」地响了两下。 -------------------- 对不起又更晚了,度假我玩得太high了,都忘记前面写了些什么了,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情绪……所幸,我终于想起来了…… 第19章 ================== 「贺兰觿,」修鱼稷冷冷地看着他,「如果我输了,刚才你说的条件,我们照办。可是如果你输了呢?」 「你也有条件?」贺兰觿眉头一挑。 修鱼稷点点头:「如果是你输,请让出c城,承认它是修鱼狼族的领地。修鱼家可以从北关任意进出c城,不受干扰。」 贺兰觿沉默。 一阵强烈的焦虑涌上心头。皮皮知道沙澜狼族通常只关心三件事:□□、食物、地界。开拓领地、驱逐入侵是头人的首要任务。 所以赌注是一座城池。 修鱼家只来了五个,他们背后,有一整个家族。也许这是先头部队,也许大队人马正在南下…… c城是南岳的都城、政治的心脏。南岳狐族的重要机构、运营通道、防守地道都建立在这里。虽然皮皮不知道具体地点和人数,从观音湖聚会的情况来看,c城里居住着不少狐族以及各部落的首要。 更重要的是,由于数百年的运作,c城已成了狐族与人类和平共生、互相融入的家园,也是狐族财产最重要的投资地段、更是狐族与人类关系网最密集的区域。这些,都不是说搬就搬,说撤就撤的。就算贺兰觿自己愿意走,说服以花霖为首的各家族头领跟着他走,也需要时间。 假如贺兰觿没有必胜的把握,答应这个条件,代价太高。 她瞟了一眼身边的永野和原庆,发现他们也是眉头微皱。年轻的狐帝不是没有打过仗,但潼海一役狐族败绩却是铁的事实。更何况修鱼稷是狐狼混血,体力上、灵活性上兼具了两边的基因优势…… 真要打起来——贺兰觿与修鱼稷——其中一个必死无疑。 这么一想,皮皮的手心不知不觉地汗湿了。她想看见贺兰觿的脸,确定他对这场比试有绝对的信心,但眼前只有一个背影,与高大雄壮的修鱼稷相比,贺兰觿从各个角度来看,都比对手小了整整一号。 对面的狼族三人,因为修鱼峰骤亡,悲愤的同时气焰熏天。狼族崇武好斗,一旦锁定目标,就会苦缠不放,不论花多长时间,跑多远的路,都不会放弃,以落败为耻。 短短的几秒内,各种念头一闪而过,皮皮急出了一脑门子的汗。 只听得贺兰觿缓缓地道:「修鱼稷,刚才我说的条件,是鑑于你们带着病人求医,出于仁慈的考量,不追究你们擅入南岳、非法狩猎这件事。你不同意离开,想打输再走,我本来不想理会,最多让手下的人来招待你。刚才令兄居然胆敢冒犯我的妻子,出手杀他,理所当然。这是偶发事件,并不表示我要应战。至于我说老办法解决,是我个人出于兴趣想跟你过招,如果赢了,让你们全身而退,就当是你陪我玩玩的代价。如果输了,你们也别想留在c城,会有别人过来消灭你。」他两手一摊,笑了,「可是,你居然提出让我割地迁都?就凭你们几个,会对南岳狐族有威胁?呵呵,佩服你的想像力,但外交程序不是这么走的。如果你对政治不熟,我就教教你——」 所有的人面面相觑,被贺兰觿的逻辑绕懵了。 「修鱼族想入驻c城,想在两个大族之间签订协议,这是家族首领之间的谈判,贵宗的头人是狼王修鱼亮,你得请你的父亲来。要打,也是你父亲跟我打。你,没有资格提出这样的条件。今天就算是我死了,也不会答应你的条件。」 说到这里,皮皮总算听明白了,贺兰觿的论点很明确,架是要打的,c城是不会让的。她的担心一点也没减少…… 修鱼稷听得一头雾水,其他的人中文更不熟。直到听完最后一段,他才明白要点,当下也不多辩,下巴一抬,双钺往胸前一横,道:「请。」 「请。」 两人在距离半米之处站定,互相凝视,各自围绕对方走了半圈,杀气蓄势待发。 蓦然间,修鱼稷一钺挥出直削贺兰觿的颈部!贺兰觿往左一让,挥剑一格,只听「当」地一响,兵刃交鸣,火花四溅,修鱼稷用力兇勐,双手一拿一锁,将贺兰觿的长剑夹在鸳鸯钺的鹿角之中,按住不放。 鸳鸯钺又称「鹿角刀」,一雌一雄,共有四尖、九刃、十三锋。上面两尖叫「鹿角」、下面两尖叫「鱼尾」,当中月牙相交的椭圆叫「凤眼」。修鱼稷的鸳鸯钺上还装着一个让手指插入的铁环,可以在指间旋转,亦可以在空中飞旋,兼具峨嵋刺和飞刀的功能。 狼族的普遍兵器是大刀、长斧、琅琊棒。很难想像像修鱼稷这样高大的男子会选择这种短小、轻巧、只在近距离才有威力的兵器。所谓「短打长、脚下忙」——弥补它只能靠灵活的步法,躲闪挪移、旋迴走转——偏偏是狐族的长处。 修鱼稷企图用强大的膂力逼迫贺兰觿长剑脱手。贺兰觿偏不撤手,两力僵持,笔直的剑身绷成了一道弯弧,随着两人渐渐逼近,越弯越大,几乎断裂。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修鱼稷不撤手,贺兰觿亦无法抽剑—— 第45页 就这样维持了十秒,贺兰觿忽然松手,凌空一纵,修鱼稷借势左钺飞出直袭贺兰觿的小腹,右钺将长剑挑到空中—— 贺兰觿身子一扭,探手一抓,居然将左钺抓到手中。 长剑在空中翻了个个儿,倒插在院墙的瓦上。 祭司大人失去了长剑,不得不与修鱼稷分享一对鸳鸯钺。两人在不到一尺的距离打了起来,互相穿绕、几近肉搏。 皮皮看在眼中,担忧到了极点。狐族灵巧,身法敏捷,配合长剑可以刚柔相济、快慢相兼、削挑噼刺、以轻御重。换成鸳鸯钺这种奇怪的短兵器…… 呃——皮皮的喉咙咕噜了一声。 多云的夜晚,院中光线昏暗,观战的双方都没有带手电、火把。皮皮只见面前有两个人影快速穿插,彼此难辨,兵刃寒光四起,忽上忽下,待两人好不易分开时,贺兰觿的右胸被划了一刀,鲜血染红了白色的衬衣。修鱼稷的左臂也被割出一道深深的口子,血一直流到手上,将鸳鸯钺浸得血渍斑斑。 皮皮的心悬到口中,瞪大眼睛,屏息凝神—— 贺兰觿将手中的钺往地上一扔,整个人飞扑过去,修鱼稷亦撇下兵器,两人互相嘶咬肉搏,在泥土中扑打、翻滚——身上的血越来越多。 看到这里,皮皮不由得闭上了眼,让狂跳的心脏平静一下。再睁开眼时贺兰觿正将修鱼稷压在身下,双腿死死地扣在他的胸前,正要低头咬开他右侧的颈动脉—— 就在这一秒,修鱼稷忽然变形,张开血盆大口,反向贺兰觿的颈部勐咬过去。贺兰觿急忙一让,身子一歪,修鱼稷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站了起来。 两人重新站起的时候,全身上下,鲜血淋漓,一时看不出谁受的伤更多。但他们的脚步十分稳定,好像再打一百个回合也没有问题…… 就这样打了一个多小时。 光用眼睛看,两边的人都紧张到疲惫。贺兰觿与修鱼稷绝对是调动了自身最大的体力和战斗力,一场鏖战,胜负难分,明明以武术开场,最后却成了地地道道的摔跤比赛。 皮皮看不大懂,心中却想,照这样打下去,谁身上的血流光了,谁才会认输吧。 有人拍了她一下,递过来一张纸巾。皮皮回头一看,是永野,这才意识到自己非旦满头冷汗而且泪流满面。生怕影响到贺兰觿的斗志,她连忙低下头,将眼泪擦干。 永野在她耳边低声道:「别紧张,到目前为止,我们占上风。」 说话间,扭打在一起的两个人再次分开了。这一次,皮皮看见修鱼稷的上身被贺兰觿咬了好几个洞。而贺兰觿的伤主要集中在右胸和两臂,皮开肉绽,全是撕裂的伤口。 两个人已经成了血人,但他们居然又笔直地站了起来,拉开架势,做好了最后一拼的准备。 正在这时,忽然传来一声尖叫—— 没等大家明白是怎么回事,从院子里跑出一个高大的人影,披着一床毯子,皮皮揉了揉眼睛,发现那人是修鱼清,身后追着唐晚荻,手中拿着一支注射器。 贺兰觿正要进攻,忽然止步。只听修鱼稷大吼一声:「三妹!」 与此同时,所有的人都闻到一股浓重的汽油味。 定睛一看,修鱼清的身上不知浇了什么液体,已经湿透了。 「三妹!」 「阿清!」 修鱼稷与方雷盛像疯了一般,同时从两个方向她扑去,眼看就要扑到她身上,却又生生地立住了脚跟。 传来一串狼语,似在喝止他们。 修鱼清的右手握着一个点燃的打火机,大约病得厉害没有力气,手不停地抖动。 生怕激怒了她,众人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 不知哪来的力气,她喘息着,大步走到贺兰觿的面前,大声地说了一连串的狼语…… 「陛下——」唐晚荻在一边翻译,「请放过我的家人。他们没有敌意,只是过来送我求医的。」 修鱼清的声音非常宏亮、也非常镇定,但她的样子十分可怕。脸是死灰色的,肌肤是透明的,可以看见头部各种紫色的血管。额头上贴着一个巨大的创可贴,清晰可见一个尖物正在顶出。 所有的人,包括贺兰觿,都呆住了。 「为了表示我的诚意,也为了避免陛下担心,我修鱼清会立即自焚于您的面前,直至灰烬。请陛下答应我的遗愿——」 贺兰觿默默地看着她,半天没有说话。 修鱼清喘了两口气,示意唐晚荻继续翻译:「离开这个院子,放过我的家人,给他们几天悲痛的时间。——请陛下仁慈!」 所有的人都看着祭司大人。 终于,贺兰觿点了点头:「你不必——」 话未说完,「哗——」地一响,面前一团火熊熊地燃烧起来,火中人惨叫了一声,似乎无法承受焚烧的痛苦,踉踉跄跄,向前走了几步,紧紧抱住一棵大树,因为疼痛不断地嚎叫,纽动着身体。 皮皮不禁别过脸去,避开这可怕的一幕。一旁的修鱼稷忽然大喝一声,咬了咬牙,拾起地上的鸳鸯钺勐地向前一掷—— 惨叫戛然而止。一个带着火的人头滚落下来,与此同时,整棵树都燃烧了起来,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熊熊的火光映在修鱼稷的脸上,连同身边一脸怆然的方雷盛和修鱼靖。 第46页 谁也没有料到这场变故。 贺兰觿挥了挥手,带着众人和皮皮悄然离去。 走出院门的一霎那,不知是绊到了什么,贺兰觿一个踉跄,差点跌倒。皮皮想扶他一下,被他狠狠地瞪了一眼。 「我没事。」 他的步子一点不慢,拉着皮皮坐进永野车中,疾驰而去。 皮皮与贺兰并肩坐在后座,开始的一个小时,两人谁都没有说话。看得出贺兰觿已非常疲惫,车内瀰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 终于,还是祭司大人先开了口:「拜託你的心脏不要跳成这样好吗?」 虽然努力让自己平静,皮皮此时的心跳绝对超过了一百二。 「……」 「亲爱的妻子,你是在担心我吗?」 「……」 「对了,你觉得『贺兰波』这个名字怎么样?」 「啊?」皮皮懵了,「贺兰波是谁?」 「我们的孩子。」 皮皮的脑子有点乱,一下子结巴了:「这……这个……还早吧?」 「不早啊。」 皮皮的脸红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正在这时,车忽然停了。 「你家到了。」贺兰觿指着窗外的一栋公寓。 「那个……贺兰,」皮皮轻轻地说,「我陪你回去,顺便看一下你的伤势。」 「皮皮,」他淡淡一笑,果断地道,「下车。」 永野拉开车门,皮皮只好硬着头皮走出车外。 车灯一闪,不一会儿功夫,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 看到了大家的一些评论。我想说,贺兰与皮皮的「三种爱情」是在开始构思三部曲的时候就已经设定好了。我不喜欢重复,所以每一部的主题和重点都不一样,想表达的角度也各不相同。毕竟你们想看的是我写的故事,而不是你们自己心中的故事,对不对?这是一部作品,不是私人订制,我只会照着我自己的路线走。当然,欢迎大家谈想法、提意见、揪bug,不过,既然坐上了我这辆车,就让我当司机吧。 第20章 ================== 院子里飘着一股浓郁而独特的香气,一种类似烧熟了的香菜或者芹菜的味道。 贺兰觿走后,修鱼清抱着的那棵的香椿仍在燃烧,一小时后,树干全部烧黑。夜间风大,火势撩到临近的一棵槐树,也被烧焦了一半。 起初,唐晚荻不知道这是椿树,直到开始燃烧。小时候她爱吃奶奶做的香椿炒鸡蛋,对这种香味不算陌生。 地上倒着一具狼尸,体型巨大,肢体僵硬,浓稠的血水渗入土中,迅速被香椿的气息掩盖。而树下的修鱼清已烧去人形,无法辨识了。 修鱼稷默默地从乱草中摘下两片叶子,一片塞进狼的嘴中,另一片则轻轻地放到修鱼清的尸体上。方雷盛长跪在地,垂首默哀。 过了很久,终于,修鱼稷对院子里的众人说:「回屋吧。」 四人回到堂屋的一圈沙发上坐下,修鱼靖道:「小唐,我们渴了,倒点柚子茶。」 自从住进这家小院,狼族五人对厨房里的一罐蜂蜜柚子茶产生了深厚的兴趣,以修鱼清为首,修鱼靖次之,两人无事就要喝一杯。 唐晚荻身子往后一仰,当作没听见。 「唐晚荻,」三叔的嗓门高了一调,「倒茶!」 「三叔,倒茶不是我的工作。」唐晚荻淡淡地看着他,「我是经纪,不是家政,合同上没有『倒茶』这一条。」 「啪」地一响,玻璃茶几差点被修鱼靖拍碎:「你说什么?」 「既然您让我说,我就说重点。先把今晚的经济损失给大家报一下。」 三个男人一起愣住:除了死人,还有破财? 「第一,为了给修鱼清治病,你们已经好几天没抓蚯蚓了,吃喝是一样不少,还多加了关小华来回的路费、千美医院的诊费。目前我们入不敷出……」她扫了众人一眼,发现大家一脸迷茫,似乎不懂成语,又换了一种说法,「钱已经不够花了。」 方雷盛嘆了一声,他的心情完全没有转换过来:「能不能换个时间说这个?」 「不能。」唐晚荻的表情好像一条死鱼,「因为明天又要交房租了,还要买一周的食物。我们急需用钱,请大家先把感情放到一边……」 「卧槽!」修鱼靖吼道,「现在我们唯一想干的事就是!调集人马与贺兰觿决一死战!少他妈有事没事就扯钱!大不了这地方不住了,一走了之!」 「三叔,租用人家的院子是签了合同的,不能说走就走。作为经纪,出现问题,我有责任提出警告、帮你们想出解决的办法。如果你没法平静,请恕我无能为力。」唐晚荻摸着自己的指甲,慢慢地道,「修鱼稷,你怎么看?」 「老六,」修鱼靖瞪了修鱼稷一眼,「这女人这么操蛋,还需要她吗?」 「三叔,晚荻是我们请来的,请尊重她。」修鱼稷的嗓音沉了沉,带着权威,示意她继续说。 「第二,这院子里的两棵树,一椿一槐,种在这里是有寓意的。椿是长寿、槐是福禄。乡下人迷信,我们毁了人家宅院的风水,这个得陪。」 「什么?」方雷盛的眉头皱了起来,觉得十分荒谬。 「这是我们人类独特的文化。人家好心好意地把一个崭新的院子租给你,两棵树也是祖传的,现在有人死在这里,又发生了火灾,院子成了凶宅,如果不陪够钱,会打官司的。」 第47页 「我们不是人,是狼。」 「嗯,这条可以不提,但死者的遗体不能随随便便地放在这里,最好送到后山埋葬。」 狼族的风俗是不收尸的。死在哪就搁在哪,不埋葬,将一枚临近的树叶塞入死者口中——是他们唯一的仪式。 修鱼稷点点头:「这个容易,我们马上办。」 「短时间内也难找到挣大钱的工作,你们晚上得继续抓蚯蚓,白天也得安排上。我去劳务市场看看还有哪些合适你们干的活儿,把可能需要的赔偿金准备出来,不然这里住不长。」 「我们到这里不是来打工的,打猎就能吃饱。」抓了几个月的蚯蚓,修鱼靖早就烦了,「再说——」 修鱼稷冷冷地盯了他一眼,修鱼靖只得闭嘴。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你们打算怎么办?怎么解决与狐族的矛盾?贺兰觿让你们三天之内离开南岳,你们走吗?」 院子就在修鱼清卧室的北面,中间有一扇大窗。院中人的对话,两个女生全都听见了。 「三天?架还没打完呢!谁走还不知道呢!」修鱼稷道。 「也就是说,过不了多久狐族的人还会过来?」 「肯定的。」 「你和贺兰觿都受伤了,不需要先养好伤再打吗?」唐晚荻看着修鱼稷上身的三个血洞,兀自不断地流血,上身的衣服都浸湿了。 「看谁好得快呗。」不知是不是因为疼痛,修鱼稷吸了一口气,「不用担心,修鱼家有沙澜最好的金创药。」 「我没担心,」唐晚荻点了一只烟,自顾自地抽了一口:「你有伤没伤不关我的事。」 三个男人看着她,一时间都沉默了,努力地消化着她所说的话。 「很晚了,去后山把你哥你妹埋了,然后睡吧。」唐晚荻点了点菸灰,站起身来,向后院走去。 半个小时之后,狼族三人回到后院,方雷盛迳自回屋睡了,修鱼稷看着唐晚荻仍在烧焦的树下抽菸,走到她面前:「晚荻,过来帮我个忙。」 月光暗淡,路灯照在她尖尖的下巴上,他发现她的脸很小,很瘦,薄薄的嘴唇有力地抿着,一双眼睛大到超过了比例。 她「嗯」了一声。 「知道吗,你长得很像沙澜的蚁族姑娘。」他说。 「还有蚁族?」 「对。」 「想要我干什么?」她吐了一个口烟,转过身,「修鱼稷?」 「我的伤需要缝一下,还需要涂药——」 她歪着头,抬了抬眉:「你怎么知道我愿意?」 他们离得很近。那一瞬间,出于本能,他的目光注意到她颈部微微跳动的血管。他迅速把目光移开了:「场面很血腥,我敬你胆大,是条汉子。」 「行。」她痛快地点了个头,将菸头往旁边一摁:「但你得脱光。」 他还真不好意思脱光,用一张被单裹着下身,又觉得无济于事。 她的目光雪亮如刀,莫说一身肌肤,就是血肉都挡不住。 夜凉如水,屋中没有任何暖气,照明也不好,不得不将两个檯灯摆到一处。她洗了手,用干净的纱布将他的上身细细地擦洗了一遍,露出清晰的伤口。 一时间她竟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寒战。 不知道贺兰觿有什么样的牙齿,可以咬出这么深的洞,上面还有锯齿状的伤痕。鲜血几乎是汩汩地往外流,怎么都止不住。他的脸比起方才说话的时候又苍白了许多,浓密的捲髮上满是尘土,髮际的边缘有大片的乌血,头髮扭结在一起。 按照指示,她将一瓶黑色的膏药填进「洞」中,然后拿着针线将洞口缝合。尽管动作轻柔,她没做过裁缝,把伤口缝得歪歪斜斜,好像一块丑陋的补丁。缝完第一个,她仔细地看了看,带着批评的目光总结了经验,开始缝第二个。 第二个就好多了。 他没喊痛,哼都没哼一下。她却知道他一直在注视着她,一直看着她的脸,可以感觉他的目光好像电梯一样上上下下、走走停停……但她不为所动,专心致志地缝着伤口。 「唐晚荻,你可曾有过男人?」他忽然问。 「我讨厌男人。」她说。 他笑了,触动伤口,咳嗽了一声。 「你一共有几个妹妹?」她问。 「十三个。」 「哇哦。」 「只有三妹跟我最亲。」 「哦?」 「我是混血,妈妈是狐族,她是我爸的奴隶。所以我从小就被兄弟姐妹们看不起,总是受欺负。只有三妹对我最好,老是袒护我……」 「她死前说的那些话……」她嘆了一声,「我其实听不大懂,不知翻译对了没有。」 他默默地笑了一声,摇头:「基本上都不对。」 「啊?」她身子一顿,「真的?我是看她的表情自己配音的。」 见她一脸内疚,他「嗨」了一声,拍拍她的胳膊:「在敌人面前,狼族不会乞求仁慈。」 「那她都说了些什么?」 「她说……自焚是为了阻止疾病传播,希望不要连累到别的族类。希望狐族的医生能研制出有效疗法,让沙澜各族减少苦难,回到家园。」 「所以……差不多是一句也不对?」她窘了,脸很少见地通红了。 他看着她,目光柔和:「现在你也没有必要学了。」 第48页 「想学。狼语挺好听的。」 「是吗?」他凝视着她,「知道狼语里的『爱』怎么说吗?」 「怎么说?」 「呜伊。」 「唿伊?」 「不是。呜伊。」他纠正,「气从喉咙后面出来,好像有痰要往外咳,呜……伊。」 「唿……伊。」 「呜……」 「唿……」 他不厌其烦地纠正她,两个人「唿伊」、「呜伊」了一百多遍…… 她一面说话一面继续缝合,手指在胸前轻快地跳动,显得异常柔软,用剪刀绞线时会尽量不让冰冷的铁触到他的肌肤,好像他很怕冷似的。 他注意到她很瘦,大概营养不良,有一对很小很小的胸,被宽大的毛衣一罩,完全看不出来了。她发现了他的目光,看了他一眼,没有批评,没有贊成——平静如水。 她的唿吸也是轻巧地,俯下身时轻轻地吹到他身上,像一片撩动的羽毛。头髮很细,软软地在双颊间摆动,鼻子又窄又直,侧面很好看,像道山,双眼是山下两道平静的湖湾。 缝完了最后一道伤口,她歪着头看了看,对自己的手艺终于感到满意,于是用手指蘸着余下的膏药,将它们涂到伤口的边际。动作很轻,他只能感觉到冰凉油腻的药膏,感觉不到她温热的指腹。 床边的椅子很矮,她的头更低了,黑髮轻轻地刷到他颈间。 忽然,他伸出手。 巨大的手掌将她整个小脸都包在了掌中。指尖触到额头,手掌挨到下巴…… 除了温暖的唿吸,还有濡湿的嘴唇,仿佛她整个人都缩到了他的掌中。 「干嘛?」她挡开了他的手。 「你的脸真小。」他说,「我忍不住想量一下。」 -------------------- 我太勤快了,哈哈! 第21章 ================== 祭司大人的汽车前一秒中离开,原庆的车后一秒钟就到。由于皮皮近距离地接触了修鱼清,需要去千美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这次检查更加严格。皮皮被要求脱掉所有的衣服,取下所有的首饰,甚至摘除隐形眼镜……然后换上病人服。 原庆开始详细地询问皮皮来到c城后与狼族接触的情况,具体到各种细节:她与修鱼稷一家见面的次数和时间,是否一起用过餐?是否喝过他们提供的饮料?是否有肢体接触?是否接触过修鱼清的□□……等等、等等。 原庆问得越多,皮皮心里就越是发毛,有些问题她不想回答,甚至不觉得与病情相关,但原庆的表情非常严肃,像审讯犯人一般,让她感觉莫名的压力,只得老实配合。 「你接种过下面的哪些疫苗?」原庆拿着一个表格一行行地问道,「黄热病?q-fever?裂谷热?」 皮皮摇头。 「兔热病?炭疽病?肉毒感菌?」 皮皮摇头。 「东方马脑炎?」 何止没接种,根本没听说。 「狂犬症?」 这个皮皮点点头,她在宠物店里打过工,为防止被狗咬伤,打过狂犬疫苗。 原庆在表格里打了一个勾,不知为何,轻轻地嘆了一口气。 「是贺兰要求你检查的?」皮皮问道。 「你是孕妇,」他没有正面回答,「这种病孕妇和小孩最容易感染。」 「所以你们医院对殭尸症……有所了解?」 「嗯。」他给她倒了一杯水,「半年前就听说了。我们研究过一些从沙澜带来的样本,买通蚁族做过调查,在一些动物身上做过实验,观察这种真菌的主要症状、感染途径、尝试过各种药物。目前只知道它主要通过从病人体内长出的枝状物——我们叫作「菌钉」——射出孢子传播到新的宿主身上……如果菌钉刺破皮肤探出体外,就是最危险的时候。即使宿主已经死亡仍然可以传播。」 皮皮默默地听着,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究竟是什么引起的?」 「有两种说法。蚁族的人普遍认为是附近化工厂污染所致。也有一些人认为是从有病的兔子开始的……」 「有病的兔子?」 「一些生物公司需要用兔子的肾细胞来培养疫苗。猎人看见了商机,开始大量从南美洲贩运这种兔子。路过沙澜的时候,有几个笼子里的兔子病了,奄奄一息,怕过不了海关检疫,就把生病的兔子扔到了沙澜。而兔子是蚁族最喜欢的食物……」 生物课里学到的知识高考一完就忘到了脑后,这些皮皮还是第一次听说,仿佛是天方夜谭。 「感染的初期,病人可以正常活动,看不出任何异样。随着时间的推移,真菌会进一步控制病人的大脑,然后蔓延全身,榨干养分,令病人迅速死亡。殭尸症最先在蚁族传播可能是因为蚁族是喜欢抱团生活的群居动物。过度到狼族也跟狼族群居、杂食的特性有关。」 听到这里,皮皮眼睛一亮:「这么说,狐族暂时还是安全的?」 「狐族基本上不住在沙澜,也不与狼族往来,加上我们不爱群居,也不像狼族那样喜欢变形在林子里乱跑,目前暂时没有感染的病例。据实验看来,这种真菌似乎不大理睬狐族和人类……」 皮皮松了一口气,正要庆幸,原庆话锋一转:「不过也不能太放心,因为在沙澜流行的殭尸真菌不止一种,在没搜集到所有样本之前,不排除传染的可能性。由于这种病的死亡率几乎是百分之九十,一旦流行,几乎是灭绝性的。沙澜的蛇族已经死光了,蚁族数量庞大、寿命短、繁殖快——尽管如此,也死掉了大半。狼族那边最先是从北山家开始的,如今北山家已全数灭绝,潼海的凶兽也被感染了,剩下的几大家族通过蓄龙圃的大船跑到北关,被北关的狐族追杀围剿,现在正拼命地逃向南边……」 第49页 皮皮不由地深吸了一口气,看来修鱼稷并没有告诉自己全部真相。北关是狐族的原住区,歷史悠久、实力强大,昆凌族法术精深,武器也多,与狼族搏斗,不用出面,派出一群灵鸦就够他们受的。相比而言,南岳狐族受到人类文化的影响,民主博爱、自由散漫、爱修行盛过习武。几百年来不受侵犯,主要靠灵墙和南北协议的维持。 而贺兰觿因为慧颜之死极度消沉,数百年专心寻爱不理政事,亦早已被身边人诟病。 皮皮忽然有点明白了:现在是南岳狐族生死存亡的时刻,刚刚从原形恢復过来的贺兰觿还没正式出关就被东灵篡夺,随即失去元珠,既要适应一个崭新的自己,又失去了二十几年的记忆,还要率领君臣对抗北关、对抗狼族、对抗瘟疫…… 想到这里,她心中的纠结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思绪渐渐明朗,世界忽然鲜活了:年轻的狐帝需要独自面对这么多困难,其中的大部分还是自己引起的,如果不能帮他,至少不能害他,更不能添乱。 检查完毕,各项结果出来,确认皮皮没有感染,原庆仍然要求她在病房里躺着,说是需要观察七十二个小时,也就是隔离的意思。 皮皮挂念贺兰觿的伤势,心中当然不愿意,但也没有坚持。狐狼势不两立,这些天自己跟狼族打过这么多交道,不主动隔离一下让狐族的人放心也太不懂事了。 于是皮皮乖乖地在病房里住了三天。除了看电视、听音乐、认真吃饭补充营养之外,一点脾气没有,成天乐呵呵地。原庆偶尔过来看她,被她高度配合、乐观向上的心态吓到了。 到了第三天夜晚,永野过来接她回公寓,皮皮收拾好衣物上了车。车开到一半,她忽然对永野说:「我想去一下闲庭街,看看贺兰。」 医院禁止上网,这三天,贺兰觿也没跟皮皮联繫。尽管原庆一再保证贺兰觿一切安好,皮皮还是越想越担心,怕他伤势过重,无人照料。 永野扶着方向盘,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他今天有个会。」 「出差了?」 「没有。这个会就在闲庭街。」 永野的嗓音透着冷淡,话外音很明显:这个会议,贺兰觿不希望皮皮参与。 「什么时候开完?」 永野扫了一眼车上的时钟:「我来接你的时候,刚刚开始。等我们回去,差不多该结束了。」 「那我等他。」 永野无奈地打了一下方向盘,汽车向左一拐,驶向山区。 到达渌水山庄时,夜灯初上,炊烟裊裊,皮皮看了看手錶,七点刚过。 大门外居然停了十几辆轿车,各种品牌,清一色的黑色。在皮皮的印象中,闲庭街56号还从没有这么热闹过。 推开大门,绕过照壁,走廊上的一熘灯笼闪着明亮的红光。院子的正中临时搭起了一个桌台,铺着白布,点着蜡烛,放着酒、果汁和各式甜点,年轻的侍者穿着礼服、端着零食酒水穿梭其间以供客人取食。 皮皮心想,这是一个非常正式的会议。她很快就看见了会议的组织者:穿着白色长裙的花青旗。她正与一位男子谈笑,几句话后她点点头,又转到另一位男人身边交谈。同时还向侍者打了一个手势,让他记得给客人斟酒。 院子不大,里面挤满了人,以男性居多,也夹杂着几位女子,均衣着鲜亮、容光焕发,着装之考究,好像是来参加颁奖典礼的。大家拿着酒杯、或交头接耳、或窃窃私语…… 因为大门正对着照壁,当皮皮与永野走进抄手游廊时大家并没有注意到他们。与此同时,一些客人也开始互相告别离开。 会议已经结束,剩下是交流聚会的时间,有事的人就先走了。 花青旗在人群中穿插,专找那些落了单的客人聊天。似乎很懂得如何做一个称职的主人,不让任何一位客人感到冷落。 皮皮迳自走到桌边拿了一杯果汁,喝了一口,然后假装惬意地站在一旁观望。她很奇怪贺兰觿为什么没有露面,永野说他的伤情虽然严重,原庆已经处理过了,可能先回屋休息了。毫无疑问,会议是他主持的。贺兰觿不爱应酬,估计就把剩下的事情交给花青旗了。 院子中的人,半数以上皮皮在观音湖聚会中见过,贺兰觿也向她介绍过,包括花霖。仍然有不少面孔完全陌生。 据永野说,来这里开会的是南岳狐族六大家族的头领,分别是柳灯花家、柳灯明家、柳灯康家、昆凌萧家和昆凌谢家。这些人很快聚拢过来跟皮皮打招唿,不认识的自我介绍,认识的找话闲聊。皮皮大方地交谈,不时拿眼扫一下花青旗,见她站在不远处,拿着一杯酒,冷冷地看着自己。自始至终都不曾过来理睬她。 狐族的社会与人类没什么不同。皮皮身上有贺兰觿的种香,不言自贵,众人趋之若鹜。 渐渐地,人都散了。院子里只剩下了收拾桌椅的花青旗和送走最后一位客人的皮皮。两人谁都不愿意开口说话,皮皮拿起扫帚打扫院子,花青旗则将桌子上的餐具码好放进盆子,端到厨房去清洗。 盆子很重,皮皮走过来说:「一起搬吧。」 花青旗没有拒绝,两人合力将碟子搬到厨房的流理台上,又一起搬回所有的酒杯,皮皮打开水笼头,两个人站在洗碗池前,一人将碟子放进水中洗干净,交给另一人用干布擦干,搭手干起活来。 第50页 默默地洗了十分钟,皮皮终于问道:「贺兰呢?睡了?」 「嗯。原庆给了他一种药,吃完后就晕晕乎乎的,本来他不想吃,但这几天形势严峻,需要尽快恢復元气。」 皮皮点点头,没话了。 又洗了十几分钟,花青旗忽然问道:「你们离婚了?」 「是。」 「那你还过来找他?」 「关你什么事?」 「皮皮你坏了我的大事。」花青旗的手停了停,转身看着她,「我挺生气的。」 皮皮哼了一声,道:「你是指……和我老公睡在一起,被我发现了?」 「不要把我想得这么龌龊好么,」花青旗冷笑,「贺兰觿是什么人,难道你自己不明白?千花努力了那么多年都没有睡到他身边,我怎么可能有这种机会?」 「所以你也是喜欢他的?」明明觉得自己占着理儿,被人反咬一口,皮皮的口气开始不依不饶。 「这是我的职业,我在给他治疗。这种治疗需要在月光下进行。」 「不穿衣服?」 「关皮皮,我要怎么说你才信?——我是一位敬业的女人,这辈子都没谈过恋爱,贺兰觿地位高长得帅关我屁事?这世上并不是所有的女人看见个漂亮的男人就想恋爱好吗!如果我有别的想法贺兰觿根本不可能让我给她治病!」 「对不起我忘了,」皮皮淡淡地道,「你是狐族,人类的常识不起作用。」 「我什么也没做错,所以我不会道歉。」 「我没让你道歉。你是没做错。反正我跟他也离婚了。」皮皮继续洗碟子。 两人之间继续冷场二十分钟,直到她们洗完了所有的餐具。 皮皮解下围裙,掠到窗边:「你还住这儿吗?」 「我住我哥家。」花青旗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想了想,仿佛下定决心似地坐了下来,认真地道:「皮皮,那天晚上,在井底,我们正在专心治疗。你一杯冰水泼下来,出问题了。」 皮皮拉开一把椅子,也坐了下来:「出什么问题了?走火入魔了?」 「我治疗目的是为了转变贺兰觿对沈慧颜的记忆,希望由以前的根深蒂固变得模煳不清……」 皮皮默默地看着她,等着她说下去。 「治疗是件精神高度集中的事,相当于你们人类的脑科手术。为了调集最高功力,我服用了花家秘制的点瞳剂,贺兰觿对慧颜以及她所有后世的记忆已经成功地被我隔离了。他大约还记得这个人,也记得大致发生过的事,但所有的细节都变得难以回忆了。」 皮皮怀疑地看着她:「这不是好事吗?你成功了。」 「但是他说,他还记得你。本来只是隐约地记得,一杯冰水浇下来,忽然全都想起来了。」 「什么?」 「他说他记得很清楚,包括沙澜的事情都记得。」 皮皮第一时间懵了:「真的?」 「他没有必要骗我。」 皮皮想了想,问道:「那天在观音湖,你也用了点瞳剂?」 「用了。点瞳剂很珍贵,我用得不多。」 「是不是因为这个,导致他突然发作?要袭击我们?」 「不是的,皮皮。」花青旗幽幽地道,「你记得九百年前祭司大人第一次狩猎是为了什么么?」 「沈慧颜的肝脏。」 「什么时候吃才最有效果?」 「八字纯阳的那一天,当她爱上他的时候。」 「不是。」花青旗摇头,「是当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只有最汹涌最真挚的爱情,才能调动肝脏里所有养素。而我们作为狐族,爱上一个人的同时又把她吃掉,是可以做到的。吃完了爱情也就结束了。然后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在人间这两者是矛盾的,在狐族,这不矛盾。」 皮皮用力地抓了抓脑袋。她的脑子有点乱,喉咙有点干,好像有什么东西梗在喉间。 「你爱他吗?皮皮?」 她默默地点点头。 「本来他不记得你,只得记慧颜,你们之间没有爱情。你离他远一点的话,还是安全的。」 「……」 「如果东灵没有离开,他也还克制得住。现在……」 皮皮呆住了。忽然明白这就是为什么那一天贺兰觿会突然袭击,直取她的肝脏。 现在的祭司大人很难保证不想吃她。 「想听我的建议吗?为你自己的安全?」 皮皮看了她一眼,觉得她的态度还算真诚,于是点点头。 「皮皮你还是走吧。远走他乡,越远越好。」 花青旗嘆了口气,很同情地摸了摸她的脸,站起来离开了。 卧室的门半掩着。皮皮轻轻一推,吱呀一声开了。 正中央的大床上,贺兰觿正在熟睡,身上裹着一条白色的毯子。修长的腿一直伸到床底,不知是在海上晒了太多的太阳还是光线的作用,他的肌肤是麦色的,肩膀厚实宽大,尺寸恰到好处,并不给人一种武夫般粗壮的感觉。 祭司大人的体型属于修长优雅的那一类。是文艺小众青年喜欢的美感,在个头上不抢眼,但经看,耐看,横看成岭侧成峰,各个角度都不同。 他的身上有种忧郁的气质,惹人怜爱。但狠起来又一脸阴鸷,让人害怕。 跟他相处久了之后你会发现他其实很害羞,内心丰富又说不出口。但他如果喜欢你,不用说你也是知道的。 第51页 哪怕是跟你吵架他的声音都是柔和地,低低地,打趣地。他讨不讨厌你,声音都听得出来。 床头柜的玻璃灯台里,点着一只蜡烛。烛影打在他稜角分明的脸上,白的地方很亮,暗的地方很黑,长长的睫毛从黝黑的眼窝中探出来,像一对翅膀。悠长的唿吸伴随着鼻翼的轻震,他的胸膛几乎不起伏,但整个人即使在睡眠中也充满了生气。 他睡得并不稳,眼皮微微跳动,似乎在做梦。 皮皮在床沿坐了一会儿,不知该怎么办,贺兰觿忽然一个翻身,右手勾住了她的腰。 「皮皮。」他没有睁眼,却知道是她。 「醒了?」 「嗯。」他模煳地应了一声。 「贺兰?」她轻轻地叫道。 他没有答应,又睡着了。 她拉开毯子,看见他的手臂上、背上都缠着绷带,不禁一阵心痛。于是脱下衣服,爬到床上,挤进他的怀中,紧紧地抱住了他。 他的身子是火热的,似乎正在发烧。她的耳朵贴着他的心脏,感受着缓慢而有力的跳动。 他伸出双臂用力地搂住了她,将脸紧紧地贴住了她的脸颊。 这一次,他终于醒了。 「皮皮,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 「在床上?」 「嗯。」 他怔了一下,好像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贺兰觿,如果你想吃我,就吃吧。」 「嗯?」 「既然我的胆子大到敢于爱你,在被吃掉之前,请接受我的爱情与忠诚。」 听到这句话,他足足愣了三秒。忽然翻过身来,将皮皮压在身下,双手按床,开始用力地吻她。她伸出双腿勾住了他的腰,双臂搂着他的肩,在他的唇间深深吸吮,火热的唿吸带着森林的芬芳。她是兇狠的,对他纠缠不放,开始他还大胆地回应,过了一会儿,不得不伸出双掌,像捧着一只篮球一样死死地按住了她的脑袋。 「不行,皮皮。现在不行。」 「不就是要吃了我么,吃吧。」她一把抓住了他的x,用力一捏,「现在就吃,别让我等。」 祭司大人的脸通红了,脖上青筋爆出,嘴唇在她的耳下摩擦着,唿吸越来越急促…… 她的目光亮晶晶的,腰微微拱起,像一只看见了猎物的母豹。 皮皮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不想活了。讨厌畏缩、讨厌等待、宁愿与他最后一搏。 面前人影忽动,「砰!」的一声,窗玻璃碎了一地。 祭司大人破窗而逃。 -------------------- 我这是到了m-novel crisis了么? 第22章 ================== 天一亮皮皮就醒了,觉得口渴,披了件睡衣来到厨房。刚进门就愣住了,贺兰觿也穿着件睡衣,正坐在餐桌的椅子上专心地看手机。 想起昨晚的事,皮皮的脸红了红。祭司大人跳窗之后就不见了,她以为他出去逛一圈,镇定一下,就会回来,哪知他一夜未归,她也没好意思去找。 「早。」贺兰觿抬起头。 「早。」皮皮拉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两个鸡蛋,「你在看什么?」 「小波的照片。」 皮皮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小波?」 「贺兰波呀。」 没等皮皮瞪他一眼,贺兰觿先瞪了她一下,好像她不记得这个名字特别不应该似的。皮皮以为他在恶作剧,走到身边一看,手机上真有一张黑白的b超照片。她立即嚷嚷起来:「哎哎哎,这照片我还没见过呢!不像话!原庆怎么可以没徵求我同意,私自把人家的b超照片发给你?没见过这么把病人隐私拿去巴结人的!」 皮皮对原庆的印象本来挺好,这么一来,顿时减了几分。永野出生苦、级别低、为出头不得不四处钻营也就罢了。这原庆明明一副高知的样子,居然也这么没原则? 「第一,我是孩子他爹,我有权看;」贺兰觿两眼望天,「第二,不是巴结,是亲戚。原庆是我表弟,顺手就给我发过来了。」 皮皮张大了口,半天合不拢。就在c城冒出一大堆狐族之后,祭司大人这边又冒出了一堆亲戚:有被青桑扶持但不见踪影的堂兄贺兰翚。有准备在北关待命继位的另一位堂兄贺兰翾。现在又冒出来一个表弟原庆。这些人贺兰觿从未提起过,以至于皮皮一直以为整个狐族只有两个「贺兰」,一个是狐帝,一个是他。 不过贺兰觿从不爱提起往事,也不愿皮皮过多地介入狐族,她又释然了。 「我也要看。」皮皮将头凑到手机跟前,仔细看了半天,照片是黑白的,很不清晰,隐约有几排扇形的打描线,依稀是个子宫的样子,中间有个腰豆大的黑点,里面什么也没有。 「你说的小波……在哪儿?」皮皮将照片放大了三倍,清晰度更差了,干脆一片模煳。 「我也没找到,」贺兰觿语气很遗憾,「还没成形呢。」 皮皮「嗤」地一声笑了:「那你这么早起名字?」 「不早,我喜欢名正言顺。」他接过她手中的鸡蛋,「我来吧。」 皮皮坐在桌前,愣了两秒,心里嘀咕:祭司大人这是要亲手给我做早饭么? 以前贺兰觿白天看不见,又只吃花,而且倾向于吃新鲜的或者冰冻的,所以浑身上下不见一点菸火气,连唿吸和汗味都带着花香。她从没见过贺兰觿做饭。 第52页 皮皮跟着他走到灶台边,看见他拿出一只小锅,洗了洗,点上煤气,在上面倒了几滴油,很熟练地将一个鸡蛋打到锅中。 站在他的身边,肩膀几乎挨着,不知为什么,皮皮的脸又红了,心也跳得厉害,小腹里的魅珠立即发生感应,全身仿佛揣着一锅热豆子,一时间心绪翻腾,紧张得脖子都硬了,不好意思看他。 记忆中,她与祭司大人的「家庭生活」连一天都没过上。拿了结婚证的当天就去了西安,在农场办完事就分开了。再见面时因为家麟吵架,好不容易合好如初他又受伤了,直到最后被打成原形回到北极,一路沟沟坎坎、起起落落——正经的好日子一天也没有。 锅中的蛋白渐渐凝固,贺兰觿摇了摇,忽然往上一抖,荷包蛋在空中翻了个儿,「啪」地一下掉到地上。 「哦!」 没料到恢復视力的祭司大人煎鸡蛋还是这么不给力,皮皮也窘了,忙道:「没事没事。」 贺兰觿筷子将鸡蛋夹起来,扔进垃圾桶,又去打第二只鸡蛋,嘆道:「这辈子我就煎过三次鸡蛋,有两次都掉到地上,运气好差。皮皮你说——」 他自顾自地说着,冷不防一回头,看见皮皮默默地看着那只锅,啪嗒啪嗒地掉眼泪。他连忙问道:「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她轻轻地摇头,仍然不停地流泪,过了片刻,停止抽泣,吸了吸鼻子:「我没告诉过你这些。」 「你没告诉过我……哪些?」他一头雾水。 「我没告诉过你……以前,就在这里,你给我煎过鸡蛋。那时候你看不见,也是这样一翻,鸡蛋掉在地上了。」 他笑了,点点头:「对的。」 「所以你都想起来了?」 他抬起她的下巴,用手指帮她抹掉了两颗泪珠,轻轻地吻了她一下:「皮皮,你不能留在我身边,太危险。我很讨厌点瞳术,本来不想找青旗的,但我真的很需要忘掉你。」 「我不许你忘记我。」她安静地用目光锁着他的脸,「我也不会离开你。」 「可是——」他想说什么,顿了顿,用力地抿了抿嘴,把想说的话又吞了回去。 她按住了他的嘴唇:「有问题就解决问题。咱们一起想办法,嗯?」 「我没经歷过这样的事,皮皮,」贺兰觿摇了摇头,「现在我完全没办法控制自己。一想到我会变沙澜族那种样子,会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吃掉,我就——」 她立即打断了他:「嘿,别这么想——不会的,你不会的。」她摸着他的脸,目光轻柔,「我们不会走到那一步。就算是……就算是真的发生了那样的事,我也不会怪你。——我愿意。贺兰觿,我愿意。」 「我不愿意。」他用力地摇头,「你必须要离开这里,带上你的家人。想去哪个国家?我来给你安排……」 「我不走。」她的声音很坚定,「就留在你身边。无论出现什么后果我都接受。」 他的目光微冷,如遥远的星辰,就这样长久地凝神着她,似乎要看穿她的心思。而她的眸子如春水般清澈明亮,一览无余。 「关皮皮,」他苦笑一声,「你一定要让我当禽兽么?」 「你本来就是。」 他腮帮子硬了硬,沉着脸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放进碟子:「蛋煎煳了。」 「我吃。」她将鸡蛋一口吞下,用力地嚼了嚼,煎煳的蛋是苦的,她就着一杯水强咽了下去。 正在这时,她闻到了一股很怪的气味,不禁向着空中嗅了嗅:「什么味儿啊?贺兰觿,厨房里没有死老鼠吧?」 其实这味儿她刚进屋就闻到了,只是没有现在这样强烈。 贺兰觿没有吭声,从冰箱里端出一盒花瓣一面吃一面思索。皮皮四处查看,终于发现奇怪的气味来自餐桌上的花瓶。 花瓶里的花不知何时被人换掉了,变成了绢花。手工很精緻,但毕竟是假的。这老宅的后院是个巨大的花园,还有温室。一年四季任何时候都不缺花,所以宅中的花瓶从来不会放假花。 「这花怎么换了?」皮皮一把将花抓了出来,发现花瓶里泡着半瓶血……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血,已经发黑了,发出一股明显的腥气。 她吓了一跳,赶紧把花放了回去,将瓶子里的血遮住:「贺兰觿,这是什么?」 「狗血。」贺兰觿声音淡定,「希望你不要介意它的气味。」 皮皮呆了一下,拿眼将屋子仔细一扫,立即发现门上的钉子挂着一只喜鹊的干尸。 她的脸顿时白了:「你吞了多少颗牛黄解毒丸?」 狐族最怕人间的三样东西:雄黄、狗血、和死去的喜鹊。在古书里常被道士们用来魇禳作法,驱妖伏魔。 祭司大人这是自己诅咒自己么? 见她一脸惊惶,贺兰觿拍了拍她的脸:「别担心,这些都弄不死我,只会降低我的功力,至少在我发作的时候你有时间逃跑。」 说罢又嘆了一声:「就算这样,你多半也跑不掉……我只是希望它们能帮我克制住自己。或许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罢了。」 皮皮的心忽然变得很沉重,沉重得几乎喘不过气来:这三样凶物莫说沾身,只要靠近都会令狐人大伤元气,功力低的会有灭顶之灾。以前自己怀疑贺兰吃人,还曾经打算用它们「灭掉」他呢。后来才知道,这些东西虽会严重地影响到贺兰觿的功力与食慾,却不能像龙膏或者照石那样将他立即消灭。每当和皮皮在一起的时候,贺兰都会事先服用微量的牛黄解毒丸,以免两情相悦时伤害到她。 第53页 可是如今的南岳一点也不太平,作为首领的他随时都要准备战斗。为了皮皮降低自己的功力,无异于自掘坟墓…… 「贺兰觿,你不能这么做,」皮皮将狗血倒进水池,用清水将花瓶反覆沖洗。又找到一根棍子将喜鹊撩下来,埋到门外的土中,「一定还有别的办法。」 他默默地看着她,摇摇头。 「要不,」皮皮想了想,「先把我的肝切除一部分给你吃掉,或许就免疫了呢?」 「皮皮你怀孕了,这个时候不能做手术。而且我要是吃了你的肝脏,哪怕是一小部分,尝到了甜头只会更想吃。」 皮皮急着抓了抓脑袋:「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没有,」贺兰觿站起来,将她紧紧搂在怀中,「要么我走,要么你走。现在南岳的局势太乱,我走不了,也不应该走,所以——」 「我也不走。」 贺兰觿两眼看天:「关皮皮,你怎么就听不明白呢?」 「听明白了。我不走。」 祭司大人的声音开始绝望:「关皮皮——」 「就算被你吃了我也不走。」皮皮一字一字地道,「不开玩笑。」 「你是在赌吗?」贺兰觿来气了,「赌我不会吃你?你忘了陶家麟是怎么死的?」 「没忘。如果我也有这一天,我认了。」 「关皮皮,」贺兰觿忍不住吼道,「你究竟想干嘛?找死吗!」 「跟你做夫妻。」 -------------------- 对不起,卡文卡了很久……写这文老要道歉,太闹心了。呜呜…… 第23章 ================== c城艺术博物馆座落在青年路3号,是个蝴蝶形状的建筑。c城在全国虽偏居一隅,但盛产艺术家,尤其是画家,全国最知名的三大美院就有一个在c城。由于艺术博物馆的主要馆藏是当代艺术,展品以抽象派居多,门票又贵,唐晚荻从来没有去过。 修鱼清去世后,她带着修鱼家的男人又去抓了两天的蚯蚓,决定把换来的钱分成三份,一分交房租,一份日用,一份备急。房东不在本地,每月只是上网查看租金是否到帐,所以火灾的事暂且不说。院子里的两棵大树,烧死的香椿被修鱼稷和方雷盛锯成几段后搬走了。唐晚荻从一家农场买了一株年轻的香椿种了回去。虽然树干还不如胳膊粗,多少是个补救,至少减轻一下房东的愤怒。烧伤的槐树,发黑的树枝切掉了,烧焦的树皮也颳了,看上去明显左右不均,好在这树本来就枝繁叶茂、郁郁葱葱,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 狐族这边也没有放过他们,次日原庆过来採集了三位狼人包括唐晚荻的血样,之后通知说没有感染,但勒令狼族三日之内务必离开南岳。对于这些,修鱼一家自然当作耳旁风,当晚修鱼靖就和方雷盛一起抓蚯蚓去了,留下修鱼稷继续养伤。 然而照料过修鱼稷的唐晚荻被他身上那些洞吓得不轻。虽有止血的膏药,这两天换绷带,仍有不少余血流出,伴随着一些脓液,显然伤势并未好转。她悄悄地问了方雷盛才知道,狼族普遍忌讳天狐的咬伤,但贺兰觿还不是天狐,几年前又被北关大祭司打回过原形,修行离天狐就更远了。所以这伤固然不可小觑,修鱼稷体力强壮,早晚能癒合。 这日唐晚荻带着修鱼稷去市中心的劳务市场找工作,帮他填了各种表格,回来路上路过艺术博物馆,正巧展出本市着名水彩画大师方亮功的「花之招展」系列,一整条马路包括博物馆的大门都张贴着gg,修鱼稷走到博物馆的门口,在巨幅海报面前站住了。 「怎么?」唐晚荻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喜欢画画?」 修鱼稷人高马大,衣衫褴褛,在大马路上走特别显眼。唐晚荻觉得,只要稍微地打扮一下,换一套衣服,他就会显得特别帅。但这个钱如果是自己来掏,是不是有点儿掉架?于是也就没提,但每每走在他身边看见旁人鄙视的目光,心里总会涌起一丝愧疚,仿佛辜负了春光。 修鱼稷点头:「你喜欢吗?」 「中学的时候喜欢过,当时还想考美院呢,家里没钱。」 「进去看看?」 唐晚荻顿了一下,这家博物馆的门票在c城所有博物馆中最贵,现在狼族三人的经济情况是出多入少,万一房东知道失过火还不清楚要赔多少,理应尽量节俭。但她忍住了没说,想着修鱼一家进入c城也怪可怜的,除了打工就是打架,一个夜晚死掉两个,就没过过一天的省心日子。修鱼稷受了这么重的伤也不敢休息,还要跟着她出来找工作,越想越觉得自己是个黑中介,心里一软,决定依他一回,于是说:「行,在这等着,我去买票。」 「看画还要掏钱?」修鱼稷不解,「他画得又不好。」 ——在唐晚荻看来何止是不好,她根本不知道这位方大师画的是什么。远看近看就是一堆乱七八糟的颜色当中胡乱几根线。然而方亮功开画展的消息扑天盖地,坐公汽的时候唐晚荻无聊地捡起一张报纸就看到整版的专访。别看人家是抽象派,方大师的一幅画在国际上的成交价都是几百万美元!唐晚荻觉得,一来自己学歷不高,审美力有限,二来还得保护本市的文化名人。就像艾菲尔铁塔刚落成的时候,巴黎人人讨厌,恨不得组团抗议,可是外国游客要是有谁说它不好看,巴黎人就跟你急跟你吵,用各种理论反驳你。 第54页 「这不是一般人的画。」唐晚荻说,「一幅卖几百万呢。方大师来这办展,博物馆请了专业的保险公司押运,一路警车护送,在家乡人面前可风光了。」 修鱼稷不为所动地「哦」了一声,等唐晚荻买了票过来,两人一起走进展厅。 博物馆占地四万平米,只有两层,「花之招展」系列占据了一楼三分之一的展厅,听说方大师今天也应邀莅临展馆,亲切与观众互动。 唐晚荻跟着修鱼稷楼上楼下地看了一整圈,最后回到一楼,修鱼稷一言不发,但也不想走。 「看出点名堂了吗?」她问。 「这位方大师很喜欢黄色。」 唐晚荻抓了抓头,表示同意:「好像是这样。」 虽未仔细统计,唐晚荻毕竟喜欢过绘画,对颜色很敏感,加上抽象派绘画也看不懂,脑子里能塞进去的就是一堆一堆的颜色,以黄色系居多,她也注意到了。 「你看这幅——」他指着面前的一个边长一米的正方形画作——标题是「晨曦之花」,「用了至少二十三种不同的黄色。」 「那个……」唐晚荻歪了歪脑袋,看着他手指落下的地方,「这不是黄色,这是红色。」 「哦?」修鱼稷抬了抬眉,「我经常觉得好奇,你们人类所指的红色究竟是一种什么颜色。」 唐晚荻愣住:「你不知道有红色?你有色盲?」 「什么是色盲?」 「就是有些颜色你分辨不出来?」 修鱼稷摇摇头:「也许吧。我们狼族不知道什么是红色。但能分辨各种黄色。」 「你流的血是什么颜色?」 「黄色。」 「那这个呢?」她指着窗外的一片草地。 「黄色。」 她又指了指窗外的天空:「这个呢?」 「蓝色。」 由于「花之招展」系列的色彩特别丰富,完全足够给唐晚荻做试验,在试着让修鱼稷辨别各种颜色之后,她嘆了一口气,得出了结论:「看样子你们狼族的视觉系统里只有两种原色:黄和蓝。没有红,也没有绿。红、黄、绿在你们的眼中差不多是同一种颜色;蓝和紫也差不多是同一种,只是深浅略有不同。青和品红都被你看成了灰色。所幸你们的黑白跟我们是一样的。」 「哈哈,不错。那又怎样?」 「如果你们分不清红绿灯的话,驾照是考不成了。」唐晚荻有点儿沮丧,「我还指望着你们文化课过了,一起考驾照跑出租呢。那个比抓蚯蚓挣钱,也稳定。」 说到抓蚯蚓,唐晚荻已经被农场主警告了,说修鱼家的人抓得太多太快,严重地影响到其他工人的积极性。自从他们开始干活,已经有一半的人陆续辞职,另谋生路。这本来就是临时工,修鱼家看样子也不像是要把一辈子献身于到抓蚯蚓的事业,他们若是一走,别人又不来,农场的生意就垮了。所以这两天交上去的蚯蚓,老闆娘开始挑三拣四,话里话外就是想赶走他们的意思。唐晚荻不敢转告,修鱼靖脾气大,万一生气把老闆娘给撕了就麻烦了。 可是修鱼稷的心思却完全不在这个方向,他指了指对面一个被一群人围住的长鬍子老头儿:「那个就是方大师吗?」 唐晚荻点点头。报纸上有方大师的照片,光头,长鬍子,一身灰色的唐装是他的招牌形象。 「你去跟他说,我们有一种独特的颜料,一种很特别的黄色,在他所有的画里都没有出现过。问他……想不想看一下?」 唐晚荻盯着修鱼稷,目光定了两秒:「这种颜料,你真的有?」 「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半黄不黑的琥珀一样的东西,「这是我们常用的一种金创药,叫兰金膏,其实是一种树脂。但研成粉,用水一化,就是颜料,很漂亮很特殊的黄色,狼族女儿出嫁都用它来染衣服。」 唐晚荻眼珠一转:「你想把这块颜料卖给方大师?」 「这种树只长在沙澜,他不可能弄到。」 唐晚荻将兰金膏拿到手中摸来摸去,眼睛一亮:「修鱼,这东西,你现在手上有多少块?」 「十来块吧。多要的话也得弄到,得另外想办法。我们——」 话还没说完,唐晚荻将他的袖子一扯,向右边呶呶嘴:「修鱼稷,跟上,他要上厕所了。咱们在厕所门口堵他。」 方亮功在厕所里待了五分钟出来,正好被唐晚荻和修鱼稷双双拦住。唐晚荻开始舌灿莲花地介绍起了这款独特的颜料:「……方大师,不是我说瞎话,这兰金膏是我表叔家祖传几十代的独家配方,以前是进贡给皇帝染龙袍用的。后来配方丢了,这款颜料就失传了。这不,去年他家翻修老宅,在墙壁里藏着一本小册子,还有一小袋样品,您鉴鉴看——难得的好东西呀!」 方亮工接过兰金膏摘下眼镜翻来覆去地看,末了一笑,还给她:「小姑娘,你们不懂中国的颜料吧?怎么,发财梦都迷了眼了?这东西我认识,叫藤黄。有本古书你读过吗:《真腊风土记》?」 「《烧腊风土记》?」 「不是烧腊,是真腊。就是古代的柬埔寨。真腊国有一种树,树脂滴得很慢,要採集到你手里这么大的一块,需要两三年的功夫。这东西越南也有、泰国、印度都有,后来传入中国,古代人叫『越黄』,用来作画就叫『画黄』,呵呵呵,是中国画里常用的颜料。你看那个展厅里几乎所有的画我都用过。」 第55页 唐晚荻看了一眼修鱼稷,他摇了摇头,于是道:「方大师,藤黄我知道,但这东西还真不是您说的藤黄,虽然也是一种树脂。这种树脂很特别,产地、配方请恕我无法奉告,这是我表叔家的最高机密。不信的话您试试呗,您老什么颜色没见过?如果这是藤黄,算我瞎扯,我给您赔罪。」 「你这小姑娘,」方亮功嘿嘿地笑了,「伶牙俐齿的,干推销有年头了吧?」 「哪里哪里,大师,我是想帮帮我表叔,他是村长……山里人穷啊,想修路,过来找我筹钱来了。」 「哟,这么一说,他还是人民的好干部?」方亮功转过身去打量修鱼稷,见他一脸鬍子,一头捲髮,一幅外族人的长相,衣服破旧不堪,倒也挺符合唐晚荻的描述。 「对对对……基层干部很苦的,您看看他,普通话说不明白,但心是真诚的,就想着带领全村人发家致富。」 「行,我还真被你这丫头说出好奇心了,闻名不如一见,咱们试试?」 「请。」 方亮功带着她们来到一处偏厅,拿出一张白纸,一只调色的瓷碟,在上面滴了几滴水,将那块兰金膏就像研墨一样地研了起来。 那兰金膏看起来就如耳屎一般半黄不黑,哪知磨成粉末后被水一调,竟然呈现出一种明亮纯净的黄色,亮得自然、亮得纯粹、亮得晃眼,仿佛要从纸上飞起来跃入空中,变成一轮黄黄的月亮…… 方亮功用水彩笔蘸了蘸,往白纸上随手画了一画。 那黄色如指甲油一般保持着极高的浓度,在外行人眼里看来也非常特别,是一种从没见过的黄色,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细腻与纯净,就像刚煮熟的蛋黄那样饱满欲滴。 方亮功放下笔,摸着下巴,将那张白纸拿到窗边的自然光线下审看良久,手里摸着兰金膏,沉吟不决。 过了差不多五分钟,他走过来对唐晚荻道:「小姑娘,这颜料的确不是藤黄。我想买,你出个价吧。这东西多少钱一块?」 「十万。」 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她眼皮都不眨一下,倒把一旁的修鱼稷听得心砰砰乱跳。 「什么?」方亮功以为自己听错了。 「十万元人民币。」唐晚荻重复了一遍。 「姑娘,你熟悉颜料市场吗?目前市场上最好的颜料,一整盒也就几百美金。这黄色就算是绝无仅有,它也只是一种颜色,对不对啊?我不可能光用它不用别的,是不是啊?姑娘啊,你这金钱观得改一改,不能漫天要价啊!……这东西要十万?抢钱呢你!」 「那您说多少?」 「一万。我认为它只值八千,但想到你表叔一片苦心地为乡亲们谋福利,另外两千就当贊助了。」 「方大师——好马配好鞍,好船配好帆——这款颜料跟您的画一样,是世上仅有。您才肯出一万,您看看这一块的份量,随随便便就可以调配出至少二十管吧?……算了,您要真没看上,东西还我,反正咱们这儿画家多,我这几天就守在这儿了,就不信卖不出好价钱。」 唐晚荻将手一伸,要将兰金膏讨回来,方亮功将那树脂摸了摸,又道:「这样吧,五万一块,你有多少?」 「这东西来之不易呀,人工、手工、还要看老天爷尝不尝脸,基本上要三、四年的功夫才能在一棵树上弄出一块。目前我们手上有十块。如果您还要更多,得过段时间才能有了。」唐晚荻瞄了一眼方亮功身后的修鱼稷,他拼命地点头让她同意,唐晚荻白了他一眼,没理睬。 「十块我全要了,」方亮功生怕她走了,「如果你有更多,我也要。五万一块,算是批发价,怎么样?」 「方大师,价钱我是不让的,不瞒您说,十万的价位我能卖得掉,只是早晚的问题。但是……」她故意停了停,吊吊胃口,「如果您打算买很多,想一直买下去,我可以和您签定专供协议,五年内这个价格,我只卖您一家,让您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对手。」 方亮功想了想,笑了一声,对修鱼稷说:「你这表侄女,厉害呀!行,成交。」说罢伸出手和唐晚荻握了一下,递给她一张名片:「明晚七点你来我的工作室找我的助理签合同?」 「好。这是我的名片。」唐晚荻将自己的名片交给方亮功,微笑着告辞了。 出了博物馆,一想到刚才两人灵机一动互相配合,一下子就挣了一百万,心情就像打了一个大胜仗那么兴奋。一百万,省吃俭用的话,普通老百姓一辈子都够花了。 一路上两人的话不知不觉地就多了,特别是唐晚荻,叽叽咕咕说个没完。一人买了一瓶可乐,一串炸鸡,尽管天上下着小雨,他们也不打伞,一路吃了起来。 「知道吗,晚荻,你好像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见她眉飞色舞,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地,修鱼稷不觉失笑。 「一百万啊,我爸妈一辈子合起来都没挣过这么多!」唐晚荻激动地说。 「这不是还没拿到手么?也许他明天改主意了呢?」 「改不了,这老爷子火眼金睛,在这一行干了几十年了,天天跟颜料打交道,他能不识货?再说他一幅画能卖好几百万,刚才那层楼有一半的地方都挂着他的画,要是全卖掉的话,不得上亿呀?咱们这一百万对他来说,不算多。」 「晚荻,马上有钱了,我得跟你提个事儿:咱们今晚必须要搬家。」 第56页 「啊?」 「狐族已经给我们下最后通牒了。」修鱼稷说,「我们肯定不走,但暂时不想跟他们直接冲突,还是换个地方避开为妙。」 「行,我来安排。c城这么大,就不信他们能找到你。」 「明天拿到钱,你记得先提走十五万,这是你应得的代理费。」修鱼稷淡淡地道,「此外再分你十五万,作为奖励。谢谢你把价钱谈得这么满意。」 不知为何,唐晚荻心中一暖,也没多说,只是「嗯」了一声。 两人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唐晚荻的脚步忽然慢了,脸「腾」地红了,将手里的玻璃汽水瓶往旁边的电线桿上一敲,裂成两半,忽然大步地向前方勐冲了过去! 修鱼稷愣了一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见迎面走来一个腆着肚子有酒糟鼻的男人,打着把黑伞,眼睛眯着,脚步摇晃,好像半醉不醒的样子。 两人之间的距离其实还有点远。当唐晚荻冲过去的时候,那男人已经完全清醒了,至少眼睛瞪圆了—— -------------------- 这几天因为沥川的二轮播出,为了宣传,我要写几个稿子…… 第24章 ================== 待他看清了来者何人,唐晚荻的玻璃瓶已经扎了过去。那人个子不高,块头不小,膀大腰圆,一看就是干体力活的。见有人冲来,手掌勐地一抡,将唐晚荻的脑袋搧得歪向一边。那缺了底的玻璃瓶正好从他胸前划过,在t恤上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男子咕哝了一句,满口不知骂的什么,惹得唐晚荻拿着瓶子又向他扎去。那人一看就是打过架的,知道点擒拿术,身子一闪手一探,绕到她身后扯住头髮。唐晚荻吃痛脱手,玻璃瓶掉到地上。身子被男人抓着向一边的砖墙摁去,另一只胳膊被他反拧着,力量之大,几乎脱臼,她痛得脸都白子—— 修鱼稷开始只在一旁观战,毕竟唐晚荻先动的手,见那男人下手兇狠,怕再打下去要出人命,一个疾步冲到两人之间,将胖子的腰带一抓,将他凌空举起往墙上一砸! 那人四十多岁,体重超过两百斤,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修鱼稷提了起来,口哇哇乱叫,双腿在天上乱蹬,「砰」地一声,背重重地撞在墙上,竟把上面的砖头撞掉了几块,掉到地上一连滚了三圈,腿大概受了伤,一跛一拐地爬起来向前逃去。看样子背也伤得不轻,无法站直,一连打了几个踉跄,路边正好有辆出租,他拉开车门钻进去匆匆地熘了。 修鱼稷转过身来打量唐晚荻的伤势,额头上青了一块,脸皮也擦破了。头髮被扯下一小把,头皮上都是血。他嘆了一声,掏出那块兰金膏正要给她涂上,唐晚荻忽然一举手:「停!」 「嗯?」 「这东西很贵,我们已经卖了,明天交货记得不?」说罢掏出钱包抽出两张创可贴,「用这个就可以了。」 「这不管用。」修鱼稷把创可贴往口袋里一塞,强硬地将兰金膏涂在她的头上脸上,直涂得半张脸黄澄澄的好像发了黄疸一般,「那人是谁呀?你这么发火还是头一回。」 唐晚荻的淡定指数之高令人惊讶,就算在狼族里也很少见。她在任何时候都是一幅波澜不惊、无动于衷、摆事实讲道理的状态。修鱼稷猜想那人是她的前男友,不料她低头沉默了半晌,终于说:「他是我爸。」 修鱼稷吓了一跳:「亲爸?」 「嗯。」 「他怎么得罪你啦?」 「问那么多干嘛?」她白眼一翻,「跟你有关系吗?」 「当然有,」修鱼稷一脸的认真严肃,「你是我的经纪。目前为止,是狼族在人类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我理应关心你。」 「你只用关心我的工作就好。」她用手捂着流血的头皮,硬邦邦地顶了一句。一抬头,正碰上他的目光,似有关切之意,又强硬地抿了抿嘴,「我为你们工作就是为了挣代理费,除此之外没别的。如果你觉得我很尽心,那也是因为签了合同,要对合同负责。你要是欠我一块钱试试,看我跟不跟你翻脸……」 她一面气汹汹地说,那血止不住地往脸上流,修鱼稷从口袋里掏出一堆纸,里面有门票、小票、钞票……他从中间夹出一张柔软的餐巾纸,替她擦了擦,那纸见血就化开了,弄得头髮上全是白白的纸屑,难看之极。他不得不一一地摘出来,前前后后地弄了半天,唐晚荻也不知道他在干嘛,整个头被他巨大的手掌摁得死死的,只得由他。 「抱歉没有及时地帮你。我对女人一向是这样的——」修鱼稷的声音从头顶上传下来,淡淡地,「她强我就让她强,她弱我就让她弱。既然是你先动手,我以为你是要强的……」 「是啊!就是啊!我打得好好的,你干嘛插手?要不是你拦着,信不信我就把那瓶子插到他脸上?」 「你的瓶子已经掉到地上碎成一千片了好么?」他指着一地的玻璃渣。 「那又怎样?玻璃碎了还有拳头!知道大仇未报是什么感觉吗?」 修鱼稷一秒钟愣在当地,前思后想吵不过她,只得干咳一声:「好吧,我错了。」 「再说你身上不是也有伤么?」唐晚荻歪着脑袋瞪了他一眼,「这时候打什么架,回去还得换药呢。赶紧走吧!」 两人一路坐着出租回到小院,修鱼靖和方雷盛巡逻去了。唐晚荻上网很快找到了一套半新不旧的公寓,坐落在离市中心旧城区不远的一家海鲜集市的二楼。楼下除了生勐海鲜就是各色餐厅、路边摊、面包房、晚上的夜市非常出名,是c城最热闹也是最乱的地方。这一带因为气味大、管理乱、曾经被附近的居民反覆投诉、甚至向市政府集体请愿要求拆除,政府觉得这一带发达的夜市也算是c城一景,决定保留下来,于是将这条街重新修整,两边的大马路上各堆了三个石墩,弄出个「小吃步行街」。一到夜晚各种烧烤竞相揽客、一路孜然飘香、浓烟滚滚。 第57页 租房网上不旦有照片还有房间的录相。除了位置差一点外,公寓的居住面积颇大,三室两厅二卫、带全套家具电器,租金也相对便宜。附近的气味正好掩饰了狼族的行踪。唐晚荻打了两个电话,从微信上支付了一个月的订金,那边屋主说,这公寓已经空了三个多月了,晚上过来签了合同就可以搬家了。 搞定了房子,肚子也饿了,两人叫了外卖和啤酒,今天挣了一百万,心中的高兴劲儿就别提了,于是多喝了几杯。饭罢唐晚荻拿出碘酒、绷带帮修鱼稷换药,那些伤口仍然有血沁出,但兰金膏果然有效,伤势正在明显好转。想到狼族和贺兰觿的那一架还没打完,如果把身边的金创药悉数售出,万一再有人受伤就没办法了。 唐晚荻将手中的兰金膏掂量了一下,上完一次药,已轻了不少:「这东西这么灵验,不能全部卖掉,至少留下两块防身吧?」 「我们还有不少,只是不在身边。」 唐晚荻顿了一下:「所以你们狼族来这里的……不止五个?」 「这里只有五个,哦不,三个。其它地方还有,都在城外。」 「所以……狐族的人猜得没错,大部队在后头?」 他没有回答。 在与五位狼族的接触中,修鱼稷对她最礼貌、最客气、但唐晚荻对他却是最没有谱。总觉得这人在礼貌和客气之下藏着某种危险,只是没被发现而已。 「哎,」她忽然一拍脑袋,「我怎么觉得……这c城要大乱啊?会吗?」 他笑了,摇摇头:「狐族在这里生活了几百年,你们人类都没有觉察。我们狼族不过是想取而代之,然后和他们一样,与你们和平共处、互不相犯……」 唐晚荻「呵」了一声:「以我这个外人来看,你们狼族人的脾气可比狐族差多了,做事也没什么纪律性。我深深地怀疑在c城你们能混多久,特别是你那位三叔。」 「那你是希望我们狼族留在这儿呢?还是被狐族或者人类消灭呢?」他摸着下巴,幽幽地看着她。 「我么?我只在乎我的代理费。」她淡淡地说,「修鱼稷,我不管你是什么族,你也别跟我讲什么道德和立场。合约就是我的道德,钱就是我的立场。你只要不辜负这两样,我就不会辜负你。」 他忽然从床上坐起身来,靠近她,用鼻子在她脸边用力地嗅了一嗅。 「干嘛?」 「果然,」他半笑不笑,「我闻到一股重重的钱味。」 她的脸僵了僵。 「看,你时时刻刻把钱放在口上。可我一提到钱,你的脸就硬了,好像我在侮辱你。」 他的目光很深,仿佛有条隧道直达她的内心深处,「唐晚荻,钱没你说的那么重要。」 她冷冷地看着他,胸微微起伏着。就在这一刻,他忽然低头吻了她一下,试探性地,蜻蜓点水地。她的身子一阵战慄,一股青柠的酸味从颈间悠然盪出。 这个男人,她终于等到了属于她的那一份危险。 他的唿吸却是滚烫的,散发着强烈的雄性气息。被青柠的味道一兑,变成了冒着泡的果汁汽水。她连忙低下头,却被他捏住了下巴。他的动作十分轻柔,一吻如春风吹过,双唇如桃花开放…… 她怔怔地说:「修鱼稷——」 第二个吻如暴风骤雨般肆虐,说不清谁更主动。……,……。不知是害怕还是激动,她的身子抖得厉害,一双眸子如警惕的豹子那样盯着他。 她的全身布满了伤痕,皮带抽的,菸头烫的,刀割的,水烫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烧伤……或浅或深,年代久远。 「有人欺负过你?」他的手指在这些凹凸不平的印迹上轻轻滑过。 她的身子一凛,没有回答。 他忽然倒在口口,曲肱而枕,姿势坦然:「来吧。」 「干,干嘛?」她结巴了,愣愣地看着他,……。 「我说过,」他的语气很淡,「你强我就让你强。」 她的手颤抖着,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然后呢?」她的掌心在他胸前游走,最终停在了心跳的地方,他的身体如一部崭新的手机,等待着她的手指。 长发挡住了半张脸,看不清她的表情。 「然后我就是你的男人。」 「不。」她摇摇头。 他看了自己一眼,皱起眉头:「唐晚荻,我身上哪一部分你不满意?」 「都满意。只是没那么容易。」她看着他,一字一字地说, 「与其陪你上.床,我更愿意让你彻夜难眠。」 *** 黄昏过后的渌水市场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下班的主妇、放学的学生、赋闲的混混、退休的老人、挑着担子扛着货的农夫、守着罈罈罐罐在手机上打牌的菜贩。有人吆喝、有人咒骂,间夹着顾客、小贩之间唾沫横飞的调情…… 比这更糟的是空中瀰漫的那股难闻的气味:死鱼烂虾、鸡鸭的下水、隔夜的猪肉、被人挑了一天的青菜以及各种汗臭……难闻也就罢了,还混合着泡菜、滷水、各种香料所散发的浓香……让鼻子无所适从。 皮皮偏偏要挑这种时候带着贺兰觿过来买菜,一路走一路说:「这地方我常来,不为别的,我们全家都爱吃鱼,这里鱼多,而且新鲜。你呢,陪我走一趟,也可以顺便修炼。」 菜场里的人密密麻麻,像深海中的鱼,忽左忽右,忽前忽后,挤得皮皮与贺兰觿根本走不了直线。有些农妇还故意往祭司大人的身上撞,不知有意无意,各种刮蹭。 第58页 「就算修炼也不能挑这种地方吧?」贺兰觿倒是不怕人多,但不喜欢拥挤,更不喜欢脏乱,看着满地乱倒的污水,臭气熏天的垃圾,滷菜前乱飞的苍蝇,眉头皱得快打结了。 「不好闻是吧?」皮皮笑道,「我就买一点点菜,马上就好。」 她是故意要来这里的,菜市就在山脚,散步二十分钟就到。一路上她挽着贺兰的手,叽叽叽喳喳地谈笑,心里别提多美了。这就是皮皮嚮往的生活,平平淡淡,欢欢喜喜,三点一线,一个完全属于她的二人世界。 「倒不是难闻,我吃了牛黄片,什么也闻不到。」贺兰觿嘆了一声,「只是我已经不瞎了,你不用这么牵着我。」 皮皮这才想起以前两人走在一起,每到人多气杂之时,她都会牵着他的手在前面引路,生怕走丢了,渐渐形成习惯。被他一句点醒,连忙松开手,走到一个摊点买了三斤鸡蛋,又到另一个摊点买了一斤茄子、半斤辣椒、一把葱,几颗蒜,两斤西红柿。 菜贩子是女的,姓柴,三十来岁,烫着满头的波浪卷,用黑色的网帽罩住,还戴着袖套和手套,一幅职业范儿。因为爱跳广场舞跟皮皮的奶奶挺熟,还到老宅去串过门,所以认得皮皮:「哇塞!皮皮,老公终于回来了?」 「是啊柴姐。」 柴姐是寡妇,上上下下地打量贺兰:「你真有福,老公这么帅。颜值爆表!」 「呵呵。」 「这芹菜挺新鲜的,送你一把回去炒肉丝吧。」 「啊?不用不用……」 皮皮正要拒绝,柴姐不管三七二十一,硬是把一大把芹菜塞进了贺兰觿手里的菜篮。 「谢谢。」祭司大人腼腆地笑了。 两人一起走出菜市,贺兰觿问道:「那位柴姐的头上,为什么要戴着一个渔网?」 「不是渔网,是网帽。她还挺讲卫生的,生怕自己的头髮掉进菜里,就用网子罩起来。」 「是么?我一看见这个网子,就开始胡思乱想,总觉得会有鱼从里面扑腾扑腾地跳出来……」 皮皮白了他一眼,嗔笑:「脑洞真大,也是醉了。」 金色的夕阳洒在肩上,一路炊烟裊裊,满街都是饭菜的香气。 对于皮皮来说,这是平凡的一天,却显得那么地不可多得。她们像一对最普通的夫妻那样从市场买完菜,沿着弯曲的山路向渌水山庄走去。贺兰觿拎着菜篮烟火气十足地走在她的身旁,陪着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很快又聊到了关键话题。他再一次提出皮皮应该带着家人离开c城,逃离「狐」口。因为东灵的离去在他身上开始出现后遗症,越来越严重。这些情况以前从未遇到,非常棘手,他完全不知如何应付。他想让皮皮先避开一下,等他找到解决的办法,再把她接回来。 皮皮坚决不同意离开。 「贺兰,你我之间,几百年的主题就是分离。这一次,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有什么问题,我一定要和你一起面对。你仔细想想,除了雄黄、狗血、喜鹊,咱们要想做夫妻,还有什么别的法子?」 他无奈地看着她,摇了摇头:「雄黄、狗血也不管用。」 「那牛黄片你就别吃了,白白削弱自己的功力。」 ——贺兰后来告诉她,在海轮上他就开始服用牛黄片,那时的他虽然谈不上喜欢皮皮,毕竟是皮皮把他从海上救回来的,好感肯定是有的。而且他的大脑似乎残留着很多记忆的碎片,经常有与皮皮在一起的画面在脑中回放。 「所以在rino号上,你就已经想吃我了?」 一阵沉默之后他说:「……偶尔。」 「真的?」 「嗯。」 「可是你并没有吃啊。」 「有一次特别想吃,只好把你吊起来……」 皮皮的喉咙咕哝了一声,哭笑不得。当时贺兰觿突然发作要招唤东海里的元珠,整个人好像发狂一样,原来是因为这个。 看来花青旗说得没错,祭司大人想吃皮皮,不是因为飢饿,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本能,因为荷尔蒙。只要情思发动,皮皮的肝脏就会分泌养素,贺兰觿就会立即爆发。 想到这里,皮皮一拍脑门: 「如果由我来吃这个牛黄片呢?这样我的肝脏会被污染,就分泌不出你需要的养素,我们是不是就安全了?」 祭司大人看着她,深深地嘆了一口气:「皮皮你不能吃牛黄片。你怀孕了。」 「呃。」 「就算吃了,你的肝脏还是会分泌养素,我也还是想吃掉你,只是味道差一点而已。」 「想听我的理论吗?」 「你说。」 「花青旗很可疑。她的点瞳术可以修改人的记忆,会不会趁机携带私货把一些莫虚有的东西植入你的大脑?让你产生想吃我的念头?贺兰,我觉得这里面有阴谋,咱们千万不能被忽悠了!」 贺兰觿看着她,欲言又止。 「要不今晚咱们试一下?」 他忽然止步:「试什么?」 「试试你的底线在哪。」 「没听明白。」 「咱们究竟亲热到什么程度,你才会特别想吃我?」 祭司大人怔了怔,一脸被吓到的表情,以为她在开玩笑:「关皮皮,我真不知道你是胆大还是心大——」 「两个都大,你跟吗?」 第59页 卧室一灯如豆。 床上的铁琏哗哗乱响。 祭司大人的四肢被四根手腕般粗细的铁链绑在铁床的床腿上,还上了四把铁锁。为了测试床腿的强度,他用力地挣了一下,铁链打在床腿上「格格」作响,铁床纹丝不动。 皮皮穿着短裙、小吊带坐在他的身边。左手放着一大瓶狗血,右手放着三只晒干的喜鹊,腿边还有一把锋利的匕首。 三只喜鹊用一根绳子串起来,贺兰觿示意皮皮戴到颈上。 「能不戴这些死鸟吗?」她把喜鹊拿到手中掂了掂,感觉自己是个跳草裙舞的,「也太杀风景了吧?」 「必须戴。安全第一。」 「贺兰觿我跟你说,去过一趟沙澜,你老婆我也是有点武功的。」她扬起匕首,在他的眼前晃了晃,「别担心,真出事我能跑掉。」 她越是自信,他越是担心,目光沉了沉:「别试了,皮皮。一点也不好玩。」 「要试。」她摸着他的脸,「因为这一切是我造成的。是我让东灵离开的。如今出现问题,我不能逃避,不能什么都不试就跟你分开。这不是为了我,是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我们今后的生活。我们的孩子必须要有个爹,我们的生活必须要美好幸福。」 「冷静点,皮皮,听我说——」 她掩住他的嘴,一咬牙,将那串喜鹊挂到脖子上:「别说了,我会小心的。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我不接受命运的摆布。」 「这不是憋死,是送死!」他忍不住低吼,「你口口声声说为了孩子,你是要让我把你和孩子都吃了吗?——别试了,你不能蛮干,赶紧离开这里!」 喜鹊早已风干,发出一股怪味,尖硬的喙在她胸前戳来戳去,弄得她一阵鸡皮疙瘩乱起。 她一把按住他的头,俯下身来亲了他一下,直起身来,默默地观察: 「有什么感觉?一切正常?」 「还行。」看得出他很紧张,整个身体都紧崩着。 她又亲了他一下,这一次,在唇间停留的时间比较长,超过了五秒。三只喜鹊落在他的脸边,他下意识地往旁边一闪。 「现在呢?」她一掌遮住喜鹊。 「有点头晕。」 话音刚落,他的鼻子开始流血,不是很多,一滴一滴地往外滴。 「是我的吻,还是喜鹊?」 他没有回答。 ——狐族惧怕喜鹊,功力不足的人靠近它,会七窍出血,若不马上移开,会元气尽失、立即死亡。就算贺兰觿这种接近天狐的高手,也不敢轻易触碰,以至身体毁伤。 皮皮一把正要扯下喜鹊,被贺兰觿大声喝止:「不行,皮皮,不行!」 可是他的鼻血越流越多,脸色也开始发青—— 她果断地将喜鹊扔出窗外。 就在这一刻,鼻血奇蹟般地止住了。 她再次俯下身去吻他,感觉到他的唿吸在明显加快,心跳也跟着变快。祭司大人的吻是令人陶醉的,她们已经很久没在一起了。不知不觉,身子依偎在了一处,……。他的吻越来越深,唿吸越来越急促,忽然在她唇上咬了一下。 因为这一痛,皮皮警惕了,挣扎着从他的怀中抬起头——观察他是否异常…… 然而在这种时候,有谁会是正常的呢? 何况他的脸在她颈间磨蹭,指尖还是柔软的,动作也很小心,只是一个吻,那一点点暴力或许只是为了增添情趣……想当初皮皮第一次跟他「下井」时,还狠狠地踢过他呢,他都痛到需要做人工唿吸了。 她捧着他的头,柔声道:「嗨,贺兰,你没事吧?」 正在这时,肩头一痛,他又咬了一口。这一次力道不小,痛得她眼泪都出来了。 「贺兰,停!」 她用力地按住了他。可是他根本不听,将头埋在她的胸口,继续吻,或者说是「咬」…… 她想推开他,他颈项强直,仿佛是钢铁做的。 一丝恐惧爬上心头,令她面如土色。蓦然间全身的血一下子涌到头顶,慌乱中她摸到匕首,紧握掌中,却不忍心扎过去。 便是在这犹豫的一剎那,白光一闪,祭司大人的狐尾将她的手腕紧紧缠住,她在巨痛中被迫松手,「当」地一声,匕首掉到枕边。 「贺兰觿!」她开始尖叫,「你醒醒!放开我!」 那狐尾又向她缠过来,将她紧紧地捆在贺兰觿的身上,所幸他的四肢被铁链绑住,不能做任何动作,但他疯狂的样子还是吓到了她。 他的嘴仍然在她的上身探索,渐渐移到腹部……皮皮拼命挣扎、嘶吼、尖叫,窗外只有一轮安静的圆月。而那四根铁索似乎承受不住他的力量,床腿开始变形,铁链在上面刮擦,发出尖锐刺耳的噪音,忽然—— 「轰」的一声! 一只床腿断裂,整个床歪向一边!皮皮因为重力甩到地上,紧紧捆住她的狐尾出现了短暂的松动—— 本来难逃此劫,也算皮皮命大,那只装着狗血的瓶子正好滚落到她的手边。她咬开瓶盖将狗血往贺兰觿身上一泼! 祭司大人吃痛,狐尾蓦然消失—— 皮皮趁机脱身,冲出门外,扶起地上的一辆自行车,不顾一切地逃走了。 -------------------- 对不起,这几天在审一个剧本,耽误了写作…… 第25章 第60页 ================== 闲庭街是渌水山庄海拔最高的一条街,一出门就是个下坡,下山如果走直线就太陡了,所以马路都是环形的。皮皮骑着自行车一口气往山下沖,耳旁风声唿唿作响,两边树影哗哗倒退。她慌不择路,加上重力产生的加速度,自行车一度拐出路面,跳进另一条不熟悉的岔道。这一带地形多变,有不少人喜欢在夜间熘狗,若是突然冒出一个行人,她连踩剎车的时间都没有。 骑了不到五分钟,人还没到山腰,忽听山中传来「噢——」地一声长嚎,悠长而呜咽。不响亮,但清晰。若是没在沙澜待过,皮皮会以为这是野猫。但她去过修鱼堡,知道这是狼嚎。不禁头皮一麻,一个急剎,跳下车来掉头向山上跑去。 这一惊非同小可。 贺兰被她锁在床上,身上淋着狗血,狼族若是过来找他,必死无疑。皮皮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向闲庭街狂奔,一连抄了几条近道来到56号,发现大门洞开。狂跳的心忽然停顿了一秒,大脑的血仿佛抽干了似的,逻辑也停摆了:不记得这是自己逃走的时候打开的,还是有人进去时打开的。 冲进门内,庭院空无一人,除了走廊上的那一熘大红灯笼,四周的屋子都是黑的,只有正房卧室的两排窗子亮着烛光。皮皮先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插在腰后,又拐进库房去拿另一样东西。金鸐去沙澜之前留下了一只大号的弓.弩。他一共带来了两只弓.弩,出发前嫌这只太重留在了库房。这是除菜刀之外皮皮唯一能够想到的武器。她以最快速度将它从一个木架上摘下来,扛在肩上。这只弩自带四支半米长的方镞箭,七十公斤拉力,有效射程六十米,狐族人喜欢用它是因为发射时没太大声响,不会惊动四方。 皮皮一边引箭上弦,一边悄悄地熘到卧室门外,将耳贴到门上听了听,里面没人说话,也没任何动静。她「砰」地一脚踹开大门,举起弓.弩对准床头—— 贺兰觿一身是血地躺在歪倒的大床上,手脚仍然拴着铁链,紧闭双眼,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晕过去了。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 皮皮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渌水山庄背靠大山巨谷,山中不乏野兽,偶尔听见一两声狼嚎也不奇怪,是自己多心了。 她连忙解开贺兰觿身上的铁锁、铁琏,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脸:「贺兰,贺兰?」 一连叫了五声他都没醒,但身子是温热的。皮皮用力的摇晃他的头,过了几秒他才勉强睁开眼睛,迷茫地看着她,又过了一分钟,才真地恢復意识:「皮皮?你怎么还在这里?」 四目相视,都有些囧然。 「我……回来看看你。」一时找不到别的话,她将他扶起身来,「快去浴室,我帮你把这些狗血洗掉。」 她半扶半抱地将贺兰觿拖进浴室,打开淋浴,将他身上的狗血沖洗干净。在水雾中打量他的全身,忽然深吸一口气:祭司大人的肌肤凡是沾到血的地方都起了一大片通红的疹子,夹杂着密密麻麻珍珠大小的水泡,仿佛被开水烫过一般。再加上那一夜与修鱼稷搏斗留下的累累伤痕,全身上下连一块好皮都没有了。皮皮心痛到胃疼,忍不住落下泪来。 「对不起……」她哽咽着道,「不试了,贺兰,我们不试了,再也不乱来了。」 他的下巴压在她的肩上,眼睛闭着,昏昏沉沉地在她耳边咕哝了几句,水哗哗作响,皮皮没有听清。也不敢用力擦洗,生怕把那些泡弄破了全身感染,于是用浴巾将水珠一一拭干,又将床单收拾了一下,将他扶到旁边的三人沙发上躺下来。 他立即睡着了,而皮皮的耳朵却竖了起来。 这一次,她明确听见窗外传来两声野兽的低咽,伴随着一阵树叶的窸窣乱响,似有一股劲风颳过。她立即掏出手机给永野发去一条简讯:「s.o.s,速来闲庭街。」随即拾起弓.弩,走出门外,对准庭院,四下张望。 「出来!」她对着不远处的一道树荫大喝一声。 果然,两只巨大的灰狼从阴影中慢慢向她走来。一左一右,分得很开,看见她举着武器,立即摆出准备攻击的姿势。 十字.弩看似威武,其实并不是特别有效,一次只能发出一只箭,上弦也不方便。以两只狼这么近的距离,皮皮最多只能命中一只,另一只会立即向她勐扑过来,将她撕成粉碎。 管它呢,皮皮心想,豁出去了,少一只是一只。于是将箭头对准了左边的那只狼,它看上去个头更大。 本来她还残留着一丝幻想,希望会是修鱼稷。尽管她并不了解他,尽管在她与贺兰觿双双坠入鼠洞的那一剎那已说明了自己的立场,修鱼稷是可以沟通的。 傲慢的人通常比较讲原则。 但修鱼稷的原形应当是白色的。从目光上看,这两只狼显然不认得她,不屑与她交流,所以迟迟不肯变成人形,应当不会是修鱼靖或方雷盛。 灵墙消失,边界告急,大批难民从北关向南岳涌入。大家猜得没错,c城里不止一批狼族。 两只狼站立原地,鼻尖皱起,露出獠牙,两耳向前竖立,全身弓紧,警惕地盯着她,随时准备攻击。忽然—— 右边的狼凌空一跃向她扑去! 皮皮原本瞄准左边,为了防御,不得不向右射击,两只狼算准了她临时更换目标,命中率会大打扣,右狼前足起跳,左狼也向她冲来。 第61页 「嗖」地一箭射出,果然不中,但力道极大,「叮」地一声,射到对面屋顶的瓦上。两只狼瞬间已到,皮皮根本来不及装箭了。当下抽出厨刀向前刺去—— 锋利的狼爪从她胸前划过,拉出三道血印。但皮皮的刀也在狼身上割出一条伤口。「厮啦——」一声,另一只狼跳下来,在她肩头咬了一口。 狼的犬齿又长又深,一口下来,皮开肉腚 ,血流如注。皮皮痛得手腕一晃,刀差点掉在地上,也顾不得许多,挥舞着菜刀向两只狼冲去,一通乱砍。 大约是被她杀红眼的气势吓到,两只狼忽然同时向后退了三步。 皮皮顿时觉得有信心了,便在这几秒间拾起地上的弓.弩,用脚踩着张弦装箭,再次对准它们。 双狼又向后退了一步。 皮皮手搭扳机,侧身而立,眯起了右眼。正聚精会神之际,一只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肩上,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皮皮。」 她转身一看,贺兰觿不知何时出现在身后,一件纯黑的睡衣将他裹得十分严实。祭司大人的脸还是苍白的,头髮也有点乱,一幅刚睡醒的样子。 原来双狼后退,并不是因为害怕皮皮,而是害怕站在她身后的贺兰。 「这里交给我。」他的声音很低、很淡定、带着一种无法置疑的高贵与权威。 皮皮退到一边,依然警惕地举着弓.弩。忽然手一松,沉重的弓.弩被贺兰觿随手放到了脚边的花坛上:「这个也不用了。」 话音刚落,双狼化作人形,却是一对光头男子,个头相似,长像相似,仪容整洁 ,戴着墨镜和银色的耳钉,各穿一套灰色细格的休闲西装,乍一看去像一对嘻哈歌手。其中一位的脸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 贺兰觿认真地打量着他们,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北山家的?」 疤痕男点头:「北山千门。」 另一个道:「北山积雪。」 「长空、千门、积雪——」贺兰觿显然熟悉这几个名字,「北山长空呢?当家的没来?」 北山千门两眼看天,冷笑:「殿下真是健忘,几个月前在沙澜,我大哥死于你的杖下。」 「哦。」 他想起来了,虽然记忆十分凌乱,但北山家在沙澜最大的招牌就是光头三兄弟,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皮皮倒是不记得贺兰觿曾经跟北山家交过手。在她印象中,当时斗得最凶的是修鱼和安平两家。不过降落在沙澜的第一夜,贺兰觿曾经把她一个人留在松树上,去寻找金鸐和陶家麟,后来听说他们遇到了北山的人,大打了一架。估计北山长空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干掉的。 「所以——」贺兰觿道,「现在是你当家?」 「对。」 「阁下夤夜来袭,不告而入,骚扰我的家人,妥当吗?」 「我们敲过门,没人答应,」北山积雪的目眺有些闪烁,似乎有所畏惧,「门是大开的,所以就进来了。一进来,这位女士……」 「——我妻子。」贺兰觿更正道。 「咳咳,王妃殿下……就举着武器对准我们。我们只好自卫保命。」北山积雪道。 站在一旁的北山千门微一垂首,算是道歉:「不知道她是王妃,失礼了。」 狼族里除了擅长外交的方雷家和标准的文艺青年修鱼稷,讲礼貌的人真心不多。而这兄弟俩明明来势汹汹,转眼间烟消云灭,变得如此斯文有礼,倒令她产生了好感。这北山千门眼高于顶,一脸傲气,让他道歉也不容易。 贺兰觿对此无动于衷:「嗯。留下一只手,你们可以走了。」 皮皮的伤是北山积雪咬的,听了这话,脸不禁白了:「为什么?」 「因为你冒犯了王妃。」贺兰觿淡淡地看着他,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一股杀气陡然升起。 「要手可以,你过来拿。」北山积雪的手紧紧地握住了别在腰后的一把带着背齿的龙牙大刀。 「你确定?」贺兰觿眉头微皱,「我要过来拿,就不止一只手了。」 祭司大人向前走了一步。皮皮发现他没带武器,也没穿鞋,身形瘦削,个子也比北山兄弟矮了半个头。 若在往日皮皮皮倒不担心他的武功。但现在他有一身的伤,以一敌二,还要斗狠,太不划算,于是朗声道:「算了!来的都是客。北山先生,这只手,就当是我送你的。」 贺兰觿转头看了她一眼,想反驳,终于忍住。 毕竟是传说中跟狐帝大战三年的天星族世子,虽未直接交过手,大哥北山长空死于他的杖下,北山积雪还是有所忌惮。皮皮送来一个台阶,不要白不要,他看了皮皮一眼,垂首:「那就多谢了。」 大门「吱呀」一声又开了,影壁外走进来一个人,纯白的西装、灰色的礼帽,正是永野。他没有走过来打扰众人的交谈,只是默默地守在门边。 「那两位到这里,究竟有何贵干?」贺兰觿道。 「我们特来拜访,是想请殿下允许北山家族的几位病人前往千美医院求医。——听说狐族最好的大夫都在那家医院。」 说这话时,他的语气有点漫不经心。毕竟狐狼斗争了几百年,之间从未出现过媾和的情况。冒然提出这种请求,贺兰觿答应的机率很低。北山兄弟过来一趟也只是试试口风。 「沙澜的疫情我个人表示关切,」贺兰觿沉默了两秒,答道,「但千美是狐族的医院,只给狐族和人类看病。我没看出这跟你们狼族有什么关系。狼族的人病了,应当找狼族的大夫看病,不是吗?」 第62页 「理应如此。只是……我们的大夫全部死光了。瘟疫一来,病人们潮水般地涌向各大诊所,里面的大夫成了第一批死去的人。」 皮皮微微动容,立即想到决定在沙澜定居的嘤嘤和五鹿原,不知他们如今是否安好。 「很遗憾,关于这种病,千美医院目前也没有任何有效疗法。」贺兰觿看着他,「而且根据协议,狼族不能擅入北关,就更不用说南岳了——」 「那是修鱼亮跟狐帝签的协议。当时五狼联盟,他是盟主。现在联盟早已解散,五大狼族各自为政,修鱼亮不过是修鱼家的大王,他签过什么协议我们北山家统统不认!」 「这我管不着,这是你们狼族的内务。我只认协议。如果没有这一条,当年我们也不会轻易让出沙澜呀。」贺兰觿的眉头拧了起来,「若是论到医术,北山先生,昆凌族擅长医术,又是北关最大的家族,那里的医生更多、水平更高吧?何必捨近求远呢?」 「沙澜疫情十分严重,已经引发各族的恐慌。潼海里的怪兽也差不多死光了。北关形势严峻,昆凌族严阵以待,视我们为仇敌,青桑拒绝与修鱼亮谈判,下令追杀所有的入侵者。大家听说这边有个千美医院,里面的大夫医术高超,可以治好这种病。纷纷乔装打扮、逃往南岳求医——如今成千上万的族人往这边涌,就算殿下您想挡也挡不住啊。」北山千门道。 「这种谣言你也信?」贺兰觿冷笑出声,「这不过是青桑的计谋。她说千美医院有疗法,不过是为了把你们全部引向南岳。」 「五大狼族以修鱼家最强。修鱼亮也想通过这次灾难寻找新的地盘,恢復他盟主的地位。我们前来拜访,就是为了告诉殿下,修鱼亮已经看上了南岳,大批狼族正越过边境向c城集结,过不了多久就会全部到达。」 贺兰觿冷笑一声,道:「这个我早已经猜到了。修鱼家有几个人已经过来了。」 「我们北山家族是不会跟修鱼亮结盟的。如果殿下允许我们的病人进千美医院,我们愿意与你们联手对抗修鱼亮。如果殿下允许我们在c城居住,我们愿意与你们缔结合约,遵守你们的法制规章,与狐族合平共处。」北山千门一脸严肃,以手抚胸鞠了个躬,「我以北山族首领的名义向您表达我的诚意。」 贺兰觿认真地看了他一眼,沉默了片刻道:「如果你们愿意缔结合约,我们可以另约时间细谈。但是我也真诚地再说一次,千美医院目前对殭尸症没有有效的疗法。这个医院很小,这么多病人涌过来,人手不够,也处理不了,我不愿意我们这边的大夫出现染病死亡的情况。」 「殿下大概还不知道最新的消息。」 「最新的什么消息?」 「据蚁族的人说,有个地方叫作『千途』,里面有种奇异的磁场。病人只要去那里走一遭,不用吃药不用打针,回来之后病就好了。千美医院里有位蚁族的病人去过『千途』,他说是里面的大夫带他去的。」 这话一出口,贺兰觿、皮皮还有永野都吃了一惊。 「我在南岳几百年了,迄今为止,从没听说过有『千途』这个地方。」贺兰觿道。 -------------------- 第26章 ================== 何止是不曾听说过「千途」,千美医院也不可能收治蚁族。蚁族只能活四十天,且不说她们很难从沙澜越过潼海走出来。就算出来了,也没钱,最多一路打工到南方,到了千美医院也肯定过了四十天。 北山千门的这个消息让贺兰觿十分恼火,青桑为了把沙澜的难民赶向南岳,不惜藉助蚁族的网络散布谣言。看样子鹆门吃紧,驻守边关的柳灯明家不知能否扛得住。或者沙澜的难民已经悄悄地从他们眼皮底下越界南下了。 「你们一共有多少病人?」贺兰觿问道。 听他语气松动,北山千门面露喜色:「第一批是我和我弟的家人一共六位,因为病情严重我们日夜兼程,其他的人还在北关。」 「永野,通知原庆,让医院准备一下,接收北山家的六位病人。」 永野点头,掏出手机发简讯。 贺兰觿一抬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客厅在那边,我们坐下来谈?」 *** 永野引着北山兄弟到客厅入座,趁着这个当儿,贺兰觿到里屋更衣,顺便帮皮皮包扎了一下伤口。屋内忽然传来电话铃声,与时同时,简讯通知「叮叮」乱响。皮皮以为是自己的手机,摸出来一看,上面一片黑暗。 「是我的。」贺兰觿道,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掏出手机接通。 对面传来急切的话语声,他的面色越来越沉重,一连「嗯」了几声,最后说:「知道了。康泰应当离你们最近,我让他先派人支援一下,我最快后天到。」 皮皮用脚趾头也能猜到是边境告急。驻守边关的明家估计扛不住了,不然贺兰觿也不会冒险同意与素无交情的北山家结盟。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随。 「这个北山千门,不知根不知底的,……你信得过?」她忍不住提醒。 「信不过,」贺兰觿扣上最后一颗扣子,「可他的家人都在千美医院治病。如果是你,敢乱来?」 皮皮无声地松了口气,祭司大人果然也不是吃素的。 *** 「你说的这些消息我需要一一落实。」贺兰觿抚着茶杯,吹了吹上面蒸腾的热气对北山兄弟道,「我也刚从外地回来,有些情况不大了解。如果真有『千途』这么个地方可以治好大家的病,成人之美何乐而不为?我们狐族绝不会防碍你们。」 第63页 「谢谢。」 会谈的气氛是亲切而友好的,彼此都有点虚张声势、谋求共识的味道。虽然北山兄弟是有事相求,但狼族首领不怒自威的作派就体现在他强直硬挺的坐姿上和简短而不谦卑的语气上。若在平常,这对兄弟一定非常霸道不好惹。相比之下,贺兰觿的态度倒是比较随和亲切,气定神闲。 似乎是嫌室内灯光昏暗,北山千门摘下墨镜,放到一边。皮皮正好坐在他的对面,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要戴墨镜。兄弟俩有一对非常奇特的眉毛,很粗,很长,精心地修成某种图案,远远看去像一对英文签名。相比之下,他们的瞳孔是金色的,目光冷酷而疏远,黑暗中发出绿光。修鱼稷曾经告诉她,大多数狼族变成人形时可以隐藏瞳孔的绿光,变得跟人类完全一样,比如修鱼、安平、方雷和五鹿,但这也导致他们处于人形的时候,夜间视物不够敏锐。有些家族则天生不能,例如北山——这个家族男子众多、兇勐好斗,一生的多数时光处于原形状态,并保持昼伏夜出的习惯。 皮皮忍不住凝视着北山千门的眉毛,发现它们远比他的嘴唇要活跃,几乎要代替它来讲话。难怪要用大号的墨镜遮住,若是有谁掌握了这眉毛的语言,要泄露多少喜怒哀乐。 「我们愿意帮忙是出于同情的考量,但病治好了,所有的人都要离开南岳,包括你们。」贺兰觿继续说,「想在这里安家落户,需要到鹆门酒吧递交申请接受审查,批准了才能住进来。南岳每年只有五十个外来族裔的永久居住限额,临时过来探亲、旅游、公务的最多只能待三个月。」 事实上这五十个名额主要是针对北关的狐族,偶尔会批几个没有太强攻击性的族裔。几百年来,鹆门酒吧从未批准过任何狼族过来定居。原因很简单:狼族是群居动物,一来就是一打,又爱攻击性又爱排它,饿起来大开杀戒,根本管不住自己。里面的贵族别看教养有素、举止优雅,动起手来也是心最狠的,杀起人来眼都不眨。因为每个家族的老大都是打出来的,地位越高武功越强。 北山千门听出了贺兰觿言下之意:「这个我明白。对我们北山族来说,五十个名额足够了。」 皮皮一口茶差点喷出来。首领就是首领,知道怎么push。五十个名额都给你啊? 贺兰觿也窘了,不好点破,友好地绕着圈子:「北山族现在共有多少人在北关?」 北关地域辽阔、森林众多、大部分地区地处严寒、寥无人迹。沙澜狼族想在北关藏身很容易,何况可以随意变形。就算全部逃出来散落各地,要想把他们全部找齐也要好几年。 北山千山犹豫了一下,不知当讲不当讲,过了一会才说:「全部。」 「全部是多少?」 「三十七位。」 贺兰觿与永野对视了一眼,不相信:「北山是大族,至少有几百人吧?」 「是有几百,现在只剩下了三十七个。」 「健康的有二十个。」北山积雪补充了一句。 ——也就是说,那十七个正在死亡。 众人再次面面相觑:这疫情果然可怕,幸亏一些人逃出来了,留下来的只怕已经死绝了。 「修鱼家呢?」皮皮问道。 「还剩大概两百人左右。」 难怪北山要投靠南岳,皮皮心想,二十比二百,这是分分钟被吞掉的节奏哇。 「你确定修鱼亮还在北关?还没过境?」 「不确定。两个月前我们在北关见过他,还打过一架。听说他夫人病危,根本不能行走,应当不会这么快到南岳吧?」 「应当不会。」贺兰觿低头沉思。 「为什么?」皮皮问道。 「狼族从未涉足人间,没有基地,没有产业,无钱寸步难行。」 皮皮瞥了一眼北山兄弟的穿着。墨镜是雷朋的,西装是hugo boss的,一套行头置办下来,没有八千也有一万吧。按照贺兰觿的理论他们根本买不起,也不知是从谁的身上扒下来的这么合身,跟量身定制一般。不禁笑道:「没钱人家不会抢么?」 *** 第一次见到唐晚荻在亲爹面前情绪激动之后,修鱼稷以为会安宁一阵,不料紧接着就碰到了唐晚荻的第二次激动:一百万到帐了。 对于新款颜料,方大师下起手来真是快狠准。签完协议交完货,第三天晚上,唐晚荻就收到了银行的到帐通知。她仔细数了数,确定1的后面有六个零,兴奋得「嗷」了一声,倒把修鱼稷一众吓了一跳。 这女人,真是爹亲娘亲不如钱亲。 修鱼靖看了一眼她的手机,忽然道:「这么多钱都打在你的卡上?小六,这不合适吧?」 「怎么不合适?」修鱼稷反问,「我们没有身份证,只有她一个人有银行卡。难不成收现金?」 「万一她捲款而逃呢?」 「她只有两条腿,您有四条腿,她能跑得过您三叔?」说到这里,修鱼稷的语气已经有点不耐烦了,充满了挖苦。而修鱼靖却越听越不是滋味,这女人究竟什么魔力,把修鱼家的二号人物忽悠得这么死心踏地? 「好吧,就算我相信她,」修鱼靖换了个角度攻击,「这百分之十五的代理费她不能拿吧?这东西根本就是我们自己家的,跟她有半毛钱关系吗?」 「当然有,是她谈的价,是她帮着卖的,这百分之十五必须给。此外,我额外再给她十五万作为奖励——」 第64页 「什么什么?」修鱼靖一跳三尺高:「她一人拿走三十万?这钱也太好挣了吧!小六,三叔可要提醒你喔,公是公,私是私,咱们家族有难,正是用钱的时候,你不能因为儿女私情就这么大方吧!到时候你父王来了怎么交待?」 「不用交待。父王临走前跟我说了,一切由我作主,让我见机行事。」 「修鱼稷——」 「三叔,我敬您是长辈,您要再这么干涉我做的决定,别怪我不给面子哟。」修鱼稷的嗓音沉了沉,带着一丝警告。 「行,」修鱼靖的脸越来越红,「她可以拿走十五万,就算是她的代理费。但另外十五万她不能拿,我坚决不同意。唐晚荻,你自己说说,你怎么好意思拿走三十万呢?自从你跟着我们到现在,白吃白喝白拿钱,日子也过得太容易了吧?你挖过一根蚯蚓么?」 「三叔,话这么说就不公平了。」唐晚荻冷冷地道,「我的工作是经纪,负责谈判做交易,不是卖体力挖蚯蚓。你们到c城,是坐我的车来的,第一顿饭是我请的,第一夜在我家睡的。第一份工作,是我找的。你侄女病了,找医生找医院不怕传染跑前跑后都是我——」 「那又怎样?换个人不照样干吗?非你不可吗?小六,三叔我就看不惯这狡猾的女人,主意大、心眼多、又爱顶嘴,你让她滚,满大街的女孩儿,再挑个漂亮点的、老实听话的,打起交道也爽快些!」 「让我滚?行,三十万我提走,马上消失。」唐晚荻从来都不是受威胁的人,站起来拿起桌上的银行卡就要走,被修鱼靖瞬间抢回,将她一掌推开。 唐晚荻哪里承受得住狼族的力道,整个人往旁边勐地一歪,差点撞到墙上,被修鱼稷及时拽住。 「三叔,晚荻,」一直观战的方雷盛见两边情绪激动,连忙站起来打圆场,「大伙儿坐下来,有话好好说。」 修鱼稷冷冷地看着修鱼靖,一字一字地道:「把银行卡还给她。」 三叔「哼」了一声,两眼往天上一翻,根本不理睬。 修鱼稷忽地一声暴吼:「还给她!」 两人无声地对峙了五秒,修鱼靖气得腮帮子拧了两下,终于,将银行卡扔到桌上。 修鱼稷将卡片交给唐晚荻,淡淡地道:「钱都放在你这里,由你保管。过几天北关那边会再给我们寄来一盒兰金膏,仍然由你去跟江大师对接。天晚了,我送你回家。」 唐晚荻默默地点了点头,将银行卡放回钱包,正要开门,外面忽然传来敲门声。 「你们在等什么人吗?」她转身问道。 这座落在海鲜市场二楼的公寓叫作「常青花园」,楼下最早是家印刷厂,二楼是办公的地方,后来印刷厂垮了,就变成了海鲜市场,二楼的办公室改造成了公寓。有大有小,通常被附近的商贩们租来居住或者堆货。 修鱼家的三个男人本来就够显眼了,所以平日都是早出晚归,不与邻里打交道,除了唐晚荻,谁也不认识。 修鱼稷想了想道:「可能是快递吧?兰金膏寄到了?」 「不可能这么快。」唐晚荻道。 三人都怀疑是狐族,第一速度操起了兵器,修鱼稷将门开了一条缝,回头示意大家把武器藏起来。 「找谁?」修鱼稷问道。 「警察。」门外人掏出证件。 门开了,进来了两个警官,一人的手中拿一个小本本。见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摆了摆手:「别紧张,我们只是过来问几个问题,排查一下。」 唐晚荻瞪大眼睛看着他们:「出了什么事吗?」 「嗯。」其中的一位警官说,「后街的垃圾箱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女的,先奸后杀,估计死后被野狗咬过,内脏都被掏空了。」 说罢从本本里抽出一张彩色照片,一个年轻的女子,十六七岁,高中生模样:「就是她,你们见过吗?」 -------------------- 第27章 ================== 四人将照片传阅了一遍,都摇头说「没见过」。 那警官五十出头,大概是经常跑基层,一脸的风霜。趁大家传阅照片之机,不动声色地盯着每张脸,观察他们的表情和反应。 「不大可能吧?这女生就住在你们这层楼。」警官说,「上下只有一个楼梯,她天天上学,周末上补习班,生活很有规律,抬头不见低头见啊。」 修鱼家的人不大清楚警察是干什么的,都沉默不语,等着唐晚荻救局。 「,我是他们的老乡。这住处是我帮他们找的,刚搬来不久,才住了三天。他们都干体力活儿的,白天休息,夜晚打工,可能真的没见过这个女生。」 没等警察继续提问,她从包里抽出一叠纸递了过去:「你看你看,我说的句句属实。这是房屋的租赁合同。他们这几天都在农场里挖蚯蚓,干通宵,这是老闆开的结帐单,上面有地址、电话、工作时间、必要的话还可以查农场的监控录相。」 另一位警察接过合同、收据,用手机拍照。 老警察呵呵一笑:「你这姑娘挺机灵的,不问则已,一问证据一大把。」 「至少说明他们没有做案时间吧。」 「我没说她是晚上死的呀。」 「……」 接下来老警察重点询问三个人前天下午都在干些什么。狼族人精力充沛,闲来会打盹,忙的时候可以连续奔波几天几夜不睡觉。以往白天一般是修鱼靖与方雷盛结伴巡逻。因为附近没发现别的狼族与狐族,巡逻的路线变得越来越长,在狼族人的心里,这已经变成了他们的地盘。 第65页 这「巡逻」之事无法解释,出出进进会被邻居看见。修鱼靖于是说那天下午他们分头逛街去了。 「去哪逛?买了什么东西?有□□吗?吃饭有收据吗?」 「我们穷人哪敢乱花钱?就是走走、看看、散散步。」修鱼靖道。 「走走?看看?」警官穷追不捨,「都碰到谁了?跟谁打过招唿了?」 「我们都是外地人,刚来这里打工,除了老乡和抓蚯蚓的工友,谁也不认识。」修鱼稷说。 警察听得出大家的语气十分防范,知道再问也问不出什么了,嗯了一声:「那就先聊到这里。谢谢你们。过几天我们可能会派人过来收集一下指纹、血样和dna,希望大家尽量配合,扫清一下自己的嫌疑也是好的。」老警察站起身,交给他们一张名片,「如果发现什么可疑的情况请给我打电话。」 说罢告辞去敲隔壁的门调查去了。 四人微微地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只是最初步盘查,一家家了解情况。这一带人口密集、商铺众多、住着大量的外地民工,一趟查下来也需要好几天时间。 修鱼稷关上门坐下来,看着窗外,沉默了一下,说:「前天下午我和晚荻都在方大师的工作室里谈生意。结束后他请我们吃饭一直到七点,所以我整个下午都不在家。你们呢?」 「我和三叔分头巡逻,我去东城,晚上八点到家,三叔已经回来了,我们休息了一下就去挖蚯蚓了。」方雷盛道。 「三叔您呢?下午在哪?」 修鱼峰一直在嚼口里的茶叶,笑了一声,没有回答。 「三叔?」修鱼稷又问了一遍。 他「噗」地一下将茶叶吐到杯子里,「饿了,在自己的地盘狩猎,不行吗?」 这么大的c城,一天死几个人、发生个把命案一点也不奇怪。奇怪的是尸体身上有「野狗」的咬伤。在座的都在能猜到要么是狼族干的,要么是狐族干的。没想到三叔这么快就承认了,修鱼稷怔在当场,胸口起伏,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三叔白眼一翻,轻描淡写又说:「等你父亲的人马一到,这城市早晚都是我们的。人也好,狐也好,要么被我们吃掉,要么搬出去,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再说——」 话未说完,唐晚荻腾地一下站起来,拾起随身包道,「天晚了,我要回家了,修鱼稷,你送我一下。」说罢大步走出门外。 一路上唐晚荻一言不发,修鱼稷紧随其后,没有问,也没有解释。 他跟着她来到一家咖啡厅,找了个露天偏僻的位置坐下。唐晚荻在手机上操作了几分钟,将自己的银.行卡放到桌上,推到他面前,然后点起了一只烟。 「这是你们在c城的全部存款,我提走了十六万到我的另一个帐户。其中十五万是我的代理费,一万是我替你们垫的钱。你说额外再给我的那些钱,三叔有意见,我不要了。这张卡你先留着用,密码你也知道,手机留给你,操作什么的你也差不多会了。」她勐吸一口烟,吐出一团白色的烟雾,「修鱼稷,从现在开始,我辞职,不再是你的代理了。」 说话时她举着烟的手指不由自主地颤抖了几下。 「晚荻——」 「我知道你们不是人,但我待你们如同胞,没有半分歧视。直到现在我才意识到,你们真的不是人。你们吃人!你们滥杀无辜!修鱼稷我跟你把话撂在这,如果你三叔说的都是真的,你父亲要带人马到c城大肆屠杀,我立即去报案,让警察把你们全部抓起来!」她压低嗓门,但字字有声。 他急忙握住她的手:「南下之前,我跟三叔和妹夫都交待过不许伤人。你先别急着辞职,我马上处理这件事,给你一个交待。」 「你不需要给我交待,死的又不是我。好好的一个女孩子没了,人家也是爹生娘养的!」她气得直跺脚,「你三叔怎么就下得了手?真把这里当你们的后厨了是吧?」 「晚荻,你应当知道我跟三叔不是一类人。」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冷静,「不错,我父亲是带着不少人,但目前还在北边打仗,一时半会儿过不来。这是其一。其二,他不了解c城,更不了解人类,我会向他解释这边的情况,说服他订立规章,与人类和平共处……」 「能少说这些空话吗?你一个三叔都对付不了,还能对付你爸?」她喝下一大口咖啡,企图平静自己砰砰乱跳的心,「我唐晚荻才不想跟你们扯在一起呢。把一群杀人犯引进c城,这个千古罪人的恶名我可担当不了。」 「你们有飞机、大炮、原.子弹……」他安静地看着她,「我们狼族只是一群未开化的野兽。这城市有几百万人,我们只有几百个,真要拼起来也肯定是输啊。」 「你打算怎么办?三叔的杀戒已经开了。」她深深地嘆了一口气,「有了第一次就不难有第二次。」 「一次就够了,不会再有第二次了。」他淡淡地道,「我今晚就去解决。」 唐晚荻点了点菸灰,向他斜睨:「解决,是什么意思?」 他将银.行卡和手机塞到她手中:「你不用知道。」 *** 送走了北山兄弟,贺兰觿用一把榔头和一把扳手修好了卧室里的铁床。皮皮坐在沙发上,一面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一面看着祭司大人扛走了沾着狗血的床垫,又从另一间屋子里搬来了一个新的床垫。 第66页 「狐仙大哥,」看着他穿着睡衣,带着一身的伤,像个苦力一般地劳作,皮皮不禁幽幽嘆道,「我一直以为你动动手指,床垫就可以『嗖』地一下飞过来。原来不是这样?还需要手拉肩扛?」 「我也想变成个机器人,可惜啊,电池不够……」 他开始麻利地换床单、换枕套,铺被子,洗地毯,擦床架……上上下下,焕然一新,一片雪白。末了,他用力地按了按席梦思,试了试床垫的弹性,然后满意地点点头。 皮皮心里一阵发毛,看样子这是同床共寝的节奏哇。今天已经被狐仙大人咬了好几口了,小命还要不要了? 越这么想,越是心中没底。直到她看见贺兰觿把那只上了弦的□□放到窗下,忽然间又有了某种奇怪的安全感。 正在发呆之际,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扔给她:「送你一只手錶。」 皮皮接过,还以为祭司大人要给自己一个嚮往已久的苹果手錶,定睛一看,是个老式的卡西欧,液晶显示,黑乎乎的正方型,样子一点也不好看。 「干嘛戴这个?」她笑了,「看时间用手机就好了。」 「这可是情侣表吶。」他举起左手,袖子滑了下去,露出一只一模一样的。 好吧,有东西送总是好的。皮皮心想,再说祭司大人也没送过她什么贵重的物件儿,都是魅珠啊、玉觹啊这些估不出价的手工制品。 她把手錶戴到腕上,发现液晶屏里除了显示时间和日期,还显示两个不断变化的数据。一个总在二、三、四之间跳动,一个总在三十六、三十七之间摇摆。 「这两个数字是干什么用的?」她好奇地问道。 他坐到她身边,抬起她的手腕:「你说得对,我们应当想方设法地在一起,共同克服困难。」 她咬了咬嘴唇,扭过头来凝视着他完美的侧颜,轻轻地道:「你想通了?不赶我走了?」 「嗯。我们应该努力地在一起。不论用什么法子,都要试一试。」 「一定有很多办法,」皮皮接着道,「只要尽情地发挥我们的智慧和想像力,没有克服不了的难关!」 「这是我托原庆帮我设计的表,这两个数据,一个是心跳,一个是体温。你手錶上的数据是我的,我手錶上是你的。只要我们的心跳、体温维持在正常水平,就可以在一起,睡在一张床上都没关系。」 皮皮一听,差点笑哭了,兴奋地鼓起掌来:「真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太好了!」 话音未落,两人的手錶嘀嘀乱叫,外加不停地震动。 「心跳九十五,」贺兰觿看着自己的表,「有危险。」 「啊?」 「看,我的心跳也超过十三了。咱们都喝点水镇定一下。」 「就喝我这杯吧。」 皮皮将手中的果汁喝下一半,将剩下的递给贺兰,他一饮而尽。 「深唿吸,然后从一数到十。」 两人一连做了三个深唿吸,手錶上的铃声终于消失了。 「所以说,必须是咱们俩的心跳同时超标,才是危险的?只要其中的任意一个能坐怀不乱,就不会有危险?」 「原则上是这样。」 「真的?」 「这就是我们一起在海上的情况,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也没事,对不对?因为虽然你对我有感觉,但我对你没感觉。所以我们很少遇到同时心跳加快的情况。」 皮皮眼睛一亮,忽然一拍大腿:「贺兰觿,我找到解决的办法了!」 「……」 「人在冷水里,心跳会变慢。」 浴缸里的水里只有摄氏十五度。 皮皮脱下衣服坐进水中,不到三秒,万丈豪情顿时化作了痛苦的哆嗦。 她咬了咬牙,尽量让自己显得很轻松,微笑着看着对面的贺兰觿。 狐族天生不怕冷,原形状态下可以忍受零下五十度的低温。所以祭司大人在冷水中是一脸惬意。 为了制造情调,她的背后点着一排小小的蜡烛,水面洒着玫瑰花瓣,还滴了几滴薄荷香精。 他在水中握住了她的手。她微微地挪动了一下身子,尽量靠近那一排小蜡烛。对她来说,哪怕只有一点点的热量也是好的。 手錶很安静。 他轻轻地亲了她一下,发现她浑身发抖,牙齿咯咯直响。 「水太冷?」 「不冷。」 他将她搂进怀中,用自己的体温来温暖她不断颤抖的身躯。她觉得他的身子根本就不热,几乎和水温一样。她只好紧紧地贴着他的脸,但她的头髮就好像一个吸满水的拖把,把浴缸里的冷水都吸到了头皮上。 她感到一种从上到下的冷,连心脏都冻得跳不起来了。 他的双臂环在她的胸前,嘴唇轻轻地探索过来,她扭过头去迎接。这一次,他企图深入唇中,发现她牙关紧咬。 而她却觉得祭司大人的唿吸都带着寒气。 他拍了拍她的脸颊:「皮皮,放松,咱们的心跳何止正常,都偏低了。」 她刚想接话,勐地一声「啊……嚏!」喷了他一脸的鼻涕。 他忍不住笑了,擦了擦脸:「还说不冷?你究竟想扛到什么时候?」 「还行,这是……过敏性鼻炎。」她勐地张开嘴用力地吻了他一下,「开始,向我扑过来吧,祭司大人。」 第67页 祭司大人没有扑过来,只是把冻得浑身鸡皮疙瘩的她从水里捞出来,擦干身子,送到床上,用被子紧紧地捂住了。 「看来水疗是不行的。」他团膝坐在地毯上,用电吹风吹着她湿漉漉的头髮,「现在还不是夏天。你先睡吧。」 「你睡哪?」她缩在被子里问道。 「书房。」 「其实我们可以睡在一起。」 「咦——我说关皮皮,你怎么就是不死心呢?」他用手指敲了敲她的脑袋。 「我先睡。反正我也很困了,等我睡着了,心跳稳定了,你再睡到我身边。」皮皮眨了眨眼睛,「水疗不行咱们改成睡眠疗法。」 「旗杆上绑鸡毛——好大的胆子。」他狠狠地白了她一眼,「就不怕我趁你睡着吃了你?」 「人家心跳又不快,你不会想吃的啦。」 他无可奈何地看着她,欲言又止。 「就这么说定了,我睡了,明早醒来你要是不在我身边,算你怂哦!」 她双眼一闭,将一个大枕头往怀里一抱,倒头就睡。贺兰觿团膝坐在地毯上,给她拢了拢被子,关掉电吹风:「跟你说个事儿。后天我要去一趟北边。」 「猜到了……」她迷迷煳煳地哼了一声,「我跟你一起去。」 「别去,留在这里等我。」他说,「那里是前线,很不安全。」 「行,我听你的。」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奇怪,今天怎么这么好商量呀?」 「因为我睡着了……」 「皮皮?」 「……」 「皮皮?」 他一连叫了几声,皮皮真地睡着了。他坐在床边安静地等着,一直等到手錶上的心跳从每分钟七十次降到五十五次,这才上床,紧紧地搂着她睡了。 -------------------- 不是我不想写对手戏,而是一写就锁了……整个人的心情都不好了…… 第28章 ================== 晨雾渐散之时,阳光缓缓照进林间,鸟声啁啾,空气香甜,前面三棵巨柏,藤萝缠绕,幽阴可人。右侧是一道山涧,水声潺潺,蜿蜒而下,被层层绿叶遮挡,不见踪迹。 「这里很像沙澜。」修鱼稷抬头看了看远处的山峦。 其实也很不像。山顶上修着一个道观,下面连着几百级台阶,高高的飞檐挑起,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整个山水都变了,成了龙族的风景了。 「像不像修鱼堡的后山?」修鱼靖指着那三棵巨柏,「小时候你和阿彬喜欢爬树,记不记得阿彬有一次摔下来,胸口被地上的树枝戳了个对穿,把我们吓得魂都快没了。」 那次真是惊险。三叔家的老二修鱼彬胸口上的洞离心脏只有一寸,奄奄一息地在床上躺了五个月,总算在父母的泪水和祈祷中活了下来。但因此也落下了病根,身体虚弱、脸色苍白,打仗是不行的了,于是专心医学、占卜与巫术,歪打正着,居然成了狼王座下的首席大巫师,旦凡族中大事,狼王都要亲往大巫师所住的洞穴请求神示。 三叔为人傲慢、说话放肆、就跟这位在狼王面前十分得宠的儿子有关。狼族中很多人都瞧不起他,但表面上也不太敢得罪他,亦皆因如此。 昨夜与唐晚荻分手后,修鱼稷回到公寓,却没碰到三叔。方雷盛说他去街边撸串了,天亮时分才打着饱嗝儿回来,修鱼稷已穿戴整齐地等着他了。 「三叔,方雷想去西边的坟地看看三妹。今天我跟您一起巡逻吧。」 修鱼靖倒是不介意,说了声「好啊」,拎了件外套就跟着修鱼稷出门了。 一路走到这座偏僻的山林,修鱼靖说前几天巡逻时来过一次,算是南边最远的地界,树多、果多、野兔多,还有梅花鹿,是个肥美润泽之处。于是撒了几把尿圈了起来,算是狼家的地盘。 叔侄俩好久没这么聊过了,更没有像这样提起往事。大部人马出行时,修鱼彬一直相伴狼王左右,现在大约还在北边的森林与北关的狐族鏖战。据说幸亏有大巫师精湛的医术和草药,以及瘟疫到来时先知先觉的採取了隔离措施,这才挽救了修鱼堡全体狼族未遭灭绝的命运。狼王也觉得自己比任何时候更加需要巫师,对他愈发礼遇。 修鱼稷与三叔家的老二交情一般,但怎么说也是堂兄,小时候玩在一起,有事无事经常见面,关系还是熟的。 「二哥什么时候大婚?五鹿家的四姑娘都跟着他好几年了,翅膀都摘了。」修鱼稷笑道。 「嗨,五鹿家的女人性子烈,非他不嫁。但姑娘的父亲不愿意,说我们老二身体差不能打架又活不长,放下话说,谁要敢动他家的女儿,就灭了谁。」 「三叔放心,这话只是说说而已。」 「就是!别的不说,真要和五鹿家的槓上了,小六你第一个不答应,对不对?肯定带着人马杀过去呀。」 「那是当然。」 「哈哈哈哈……」修鱼靖爽朗地笑了。 林间小径幽深,树枝划过衣衫哗哗作响,仿佛也要参与到谈笑中去。修鱼稷的心中却涌起一阵酸涩。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曾与众多的弟兄「分享」过母亲,三叔也是其中的一位。自己从小憎恨他,也是因为他对此事毫不忌讳,甚至喜欢故意提起,令他倍觉羞辱。至于自己究竟是谁的儿子,其实并不清楚。狼族的规矩是谁的地位高就算谁的。或许这个三叔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也未可知。 第68页 想到这里,他的脸不自觉地抽动了一下,下意识地掏出一只烟递过去:「叔,抽支烟?」 走了这么长一段路,的确有点累了。修鱼稷划燃一根火柴给三叔点上,又给自己点了一支,两人站在涧边吸了两口。林中的空气有些窒闷,紧接着是死亡般的沉默。两人各自被两团烟雾围绕着,彼此看不清对方的脸。 一路上修鱼稷都在想如何快速地解决掉这个人。是一刀毙命,还是给他一个辩解的机会?他是一个公正的人,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原则。但从歷史、从现状、从未来这三个角度来看,他都找不到原谅三叔的理由。 思前想后,还是实用功利占了上风。 这个三叔很有些话唠,他不想也没有必要听他的唠叨。尤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无论他说些什么,都会在他有生之年留下阴影,带来愧疚。想到这里他悄悄地退了半步,叫了一声「三叔」,修鱼靖转身过来,还没来得及答应,就看见自己的胸口多了一把铜头猎刀,直插心脏。他的脸痛苦地拧了两下,伸手过去想抓住修鱼稷,身子却软软地倒下去,瞬时间变成一头灰狼,抽搐了几秒就不动了。 他把猎刀拔了下来,在涧水中洗干净,一脚将灰狼踢入沟壑。正要走,忽见地上放着修鱼靖的单肩包,他拾起来搜了搜,摸出两样东西,脸一下子变了…… 一张银行卡和一个手机,都是唐晚荻的。 *** 因为累和紧张,皮皮一夜无梦,睁开眼时天已大亮,一看手錶,差不多快中午了。窗外传来说话声,皮皮拉开窗帘,看见贺兰觿站在中庭的槐树下,戴着蓝牙耳机,一面低声说话,一面低头在手机了输入着什么。 祭司大人的嗓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冷峻而不乏犀利。就算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语气也不耐烦,他的声音仍然会打动你。就像此时此刻,皮皮明明听不清他在讲什么,耳朵已经醉了。 大约听见了屋中的动静,他关掉手机,转身走进屋来。 「皮皮我们得去趟医院。」 「嗯?现在?」 「刚接到原庆的电话,安平桂不行了。」 皮皮一面穿衣服,一面翻被子:「安平桂是谁?」 「北山千门的妻子,北山家的六个病人之一。」 「哦……」 「你在找什么?」 「我的袜子。」她趴到地毯上看床底,「昨天明明在这儿的。」 「换双干净的好吗?」 「没有干净的。」皮皮说,「内衣都被我拿回公寓了。」 「那就穿我的。」 「你的也是昨天的呀。」 「总比你的干净。」 一双男人的袜子扔到她面前,皮皮哭笑不得地看着他:「那我的袜子呢?」 「洗了。」他指了指浴室,浴杆上挂着的一双白袜子。 「你是在讥笑我个人卫生不好?」皮皮窘了。 「没关系,不用改,我勤快点就行。」 他把她拉到浴室,开始往两人的牙刷上挤牙膏。两人一起对着镜子刷牙。 皮皮一面刷,一面皱着眉,感觉怪怪的。 其实也不是没跟祭司大人一起生活过,就是次数不多,而且经常吵架,如今这么接地气,还真不习惯呢。 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贺兰觿,发现他也正在看她。两个人刷牙的节奏是一模一样的,一左一右,好像在拉同一曲二胡。 蓦然间,嘀嘀嘀一阵警报,手錶开始震动—— 「噗——」贺兰觿连忙吐掉口中的水,抢步出门,「我在车里等你。」 为了避免堵车,他们走的是城西高速。 「你有水吗?」贺兰觿一面开车一面问。 「没有。」皮皮摇头,「口渴?」 「走太急,没漱干净,口里还有不少牙膏。」他双眉不展。 「那么办?」她歪着头看着他。 「只好咽下去呗。」他嘆了一口气,喉咙不情愿地咕嘟了两声。皮皮坐在椅子上,用力掩嘴,笑得浑身发抖。 「哎——别笑了。手錶再叫,我只能把你扔在马路上了。」 「深唿吸——」皮皮拍了他一下,看着手錶上的数据,「你的心跳又到十一了。」 他只好闭嘴,让自己平静了一下,不禁起疑:「这表不会有故障吧?动不动就闹。我明明什么也没想。你呢?」 「我也什么都没想。……兴许,是季节不对?」 「现在是什么季节?」贺兰觿打开车顶天窗,把音响拧到最吵,尽量让自己分心。 「发情的季节。」 「关皮皮,你能少说两句吗?」 一到千美医院,一路上的好心情全没了。 二楼的隔离病房看上去好像刚刚拍完一集「行尸走肉」,而且是最惨烈的那种。 皮皮与贺兰觿将脸凑到隔离室的玻璃窗,里面正在给病人注射的原庆穿着隔离衣,戴着头盔,那架势仿佛正在火星上操作。 「这北山兄弟哪里是送来了六个病人?分明是送来了六只血袋子。」永野在一旁嘀咕。 隔着玻璃,皮皮能明白「血袋子」是什么意思。当中的病床上躺着北山千门的妻子安平桂,全身上下肿胀不堪,眼睛是红的,流出来的泪也是红的。她不停地咳嗽,血从口中涌出来,被单一片腥红。最可怕的还是她的脸,没有任何表情,好像一张挂在头骨的面具。额头上伸出一个食指粗细的枝状物,珊瑚形状,上面长着细小的绒毛。安平桂的两颊各有一片鲜红的出血点,一直延伸到下巴,渐渐变成紫黑色。地上也是一滩一滩的血,不知是从谁的床上流下来的,各种药打入体内,根本不起作用。 第69页 不止皮皮,就算是贺兰觿看见,也觉得头皮一阵发麻。 「她们和修鱼清得的是同一种病吗?」皮皮不禁问道,「症状很不一样啊。修鱼清直到临死也没有这么严重的内出血吧?」 「是很不一样。原庆採集了一些血液的样本,目前还在化验室里培养观察,没有定论。不过北山家的人病情更加严重,不排除真菌发生变异的可能。」永野顿了一下,又说,「昨晚的情况十分可怕,原庆进去打针,安平桂忽然呕血三升,吐了他一头一脸,跟用血洗了个澡似的。」 「原庆会不会有危险?」贺兰觿问道。 「所以他今天全副武装了。」 走道传来脚步声,三人回头一看,是北山兄弟,一人拿着一杯咖啡,大约是照顾病人连续几天几夜没睡,一脸的疲惫。 两人走到隔离窗,正好看见里面的原庆将针头从安平桂的手背上拔下来,麻利地收拾着插在她体内的各种管子。监视器上的心跳已经变成了一道直线。原庆走到窗前,目色沉重地看着兄弟俩,摇了摇头。 北山千门的眼忽然红了,连忙低下头去。 两个身形高大的男护士穿着隔离服走了进去,手里拿着一个尸袋,将床上的安平桂抬起来,装进袋中,正要拉上拉琏。 北山千门忽然用力地捶着窗子叫道:「等一下!请等一下!」 他快步跑到走廊的尽头,从一个花盆里摘下一片树叶,放到嘴边吻了一下。原庆看着他,明白其意,点点头,指示其中的一位护士将门打开,接过树叶,放到安平桂的口中含住。这才将拉琏缓缓拉上。 这是狼族唯一的安葬仪式。 贺兰觿走到北山千门面前,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请节哀。」 -------------------- 从下章开始vip,而且倒v,请大家做好准备。这一个月事情忽然多了起来,一来是要争取定时更新,二来是《再见王沥川》的剧本要改成小说形式在月底前交稿,三来是有一个剧本需要审读。所以……原谅我……你们的大大不靠谱。 第29章 ================== 修鱼稷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唐晚荻的城南公寓,敲了几下无人回应,于是一脚踹开大门。 毕竟是租来的,唐晚荻也很节省,客厅、卧室都只有最基本的家具。他看了一眼沙发旁边的茶几,记忆中晚荻只要一进屋,就会把钥匙扔在茶盘上,手袋放到茶几边,然后换上拖鞋。 拖鞋整齐地摆在门口,鞋头朝外,说明她出去了。如果是在屋内遭到绑架,拖鞋不是这种摆法。 卧室的床单铺得笔直,没有皱纹。被子叠成方块,旁边摆着一只灰太郎的抱枕。 昨夜她多半没有到家。 在咖啡店分手后,她说要逛商场买点东西,于是打车走了。他后悔为什么没有坚持送她回去。不过唐晚荻也不会允许他这么做,她自己会开车,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被男人周到地呵护,总觉得这中间会有什么阴险的目的。 他走进浴室,洗衣篮里扔着两件未洗的内衣。拾起来送到鼻尖深深地吸吮,记忆着她的味道。然后他关掉门,走出屋外,开始了长达二十个小时的地毯式搜寻。 咖啡店就在常青花园楼下不远处。分手时她叫了出租,停在哪里不知道。 满大街什么气味都有就是没有她的。 他不识汉字,想起对街小卖部有个送货的男生叫小卫,曾经给他们送过啤酒,于是请他检查唐晚荻的手机。 「嗯,她叫了滴滴打车,」小卫的左耳戴着一只银色耳钉,说话半男不女,纤细的食指在手机屏幕上熟练地划着名,进入一个又一个的菜单,「昨晚八点二十三分,停在莲花百货。」 他呆呆地听着。 「九点三十她在莲花百货附近又叫了车,这一次是去临江街的夜兰酒吧。」 「夜兰酒吧?」他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 「前面左传,坐车的话三站路,临江街21号。全名是『夜晚兰花』,简称『夜兰』。是这里着名的夜店,因为靠近音乐学院,晚上有摇滚歌手驻唱。人蛮多的,挺热闹的。」 估计他自己也常去,说到这里,整个身子好像听到摇滚金曲一般晃悠了起来。 「然后呢?」他问。 「然后就没有了。这是她最后的打车记录。」 手机显示,昨晚分手后,唐晚荻除了用手机打过车,再也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没打电话,没发简讯,没拍照,有可能购物,但没有信用卡、微信的消费记录。 他郑重地道了谢,接过手机,坐着出租来到夜兰酒吧。 车一停就听见哗哗的涛声。 这辈子除了想起自己倒霉的母亲,修鱼稷的心从没有像此时此刻那样堵得厉害。一阵勐烈的江风吹来,他的鼻子一阵发酸,心一点一点地变冷。 天渐渐地阴了,乌云四伏,一切都在向他暗示着什么。 临江街之所以叫作临江街,因为它就在江边。 酒吧的前面是停车场,背后就是大江,中间只隔着一道护栏。如果修鱼靖是在这里遇到了唐晚荻,趁她不备突然袭击,再把她扔进江里,前后只需要几秒,而且不会弄出任何声响。以他的武功和体力在狼族中不算是厉害的,但对付一个龙族的小姑娘绰绰有余。 他俯身看着湍急的江水,上面除了迴旋的波浪和漂浮的白沫什么也没有。两岸是高高堆积的巨石和水泥墩,被江水沖刷得很干净,上面没有任何血迹。附近也没有她的味道。 第70页 推门而入,十一点刚过,酒吧开门不久,客人不多,服务生们聚在门边的一角闲聊。他找到调酒师,塞给他两百块,从手机里调出唐晚荻的照片。调酒师自称小赵,三十出头,染一头亮眼的白髮,脖子以下满满的刺青。 「嗯,她昨晚在这。大概九点多的样子。」 「几点离开的?」 「不清楚。九点到凌晨两点是这里最热闹的时间,几乎是人挤人,什么时候走的就不知道了。哦,帮你问一下门卫,或许他知道。」 两百块钱这么灵验,他还是第一次知道。 调酒师一口气帮他找来了两个门卫三个保安。夜里涉及过一次交接班,有一个门卫说,他看见唐晚荻十点半左右离开了,另一个保安也证实了。 「她是一个人离开的?」修鱼稷问。 「对。」 这就奇怪了。按理说这么晚回家,距离又这么远,她不可能走路回去。夜里下过雨,打车的人多,而且是郊区方向,估计打不到车。公交的话,选择的方案很多:可以坐公汽转两趟车回家,也可以坐地铁再转公汽回家。这一带是市中心又是老城区,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这么一想,可能性顿时增加了几十倍。唐晚荻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女孩,早出晚归,不爱宅在家中。在与狼族的交往中她似乎刻意地保持着自己的神秘,从不谈及私事,有什么亲朋好友他也不大知道。但从她从事大客司机、售票员、以及保险经纪这一类职业来看,她喜欢与人交往、爱跟陌生人打交道,在c城应当有不少熟人。 见他一愁莫展,调酒师忽然灵机一动,找来了酒吧的监控录相。录相显示唐晚荻进酒吧后一直坐在吧檯附近听摇滚歌手唱歌,十点三十五分时起身离开。 她前脚走出大门,一个高个子男人立即从人群中钻出来,尾随而去。 修鱼稷不用认真看,就凭走路的姿势和髮型就认出那人是修鱼靖。 从另一个监控镜头上看,修鱼稷九点十分就到了夜兰酒吧,很显然,他发现了唐晚荻,吧内灯光昏暗、人数众多又加上音乐嘈杂,唐晚荻并未意识到他的存在。 不知为何,修鱼稷悄悄地松了一口气。两人一前一后从酒吧的正门离开,而面朝大江的是后门。从录相上看他们是向大街的方向走去,消失在了树影之下。 那么唐晚荻死于江中的设想……证据不足。 但紧接着,那口气又提了起来。用修鱼靖的脑袋来想,既然已经决定动手,只是把晚荻扔进江里也太便宜她了,这不是三叔的风格。 狼族等级森严。他不敢想像三叔会在他的眼皮底下做这种事,这么肆无忌惮地挑战他。明知他是修鱼堡的老二,明知他喜欢这个女人,明知父王不在的时候他对身边人有处置权。 但他也知道三叔跟修鱼彬很不一样,三叔很冲动,同时又狂妄,认为自己是狼王的弟弟,大巫师的父亲,修鱼稷最多沖他发顿火,绝对不敢动他。 门卫说只看见这两人先后出了门,当时很多人进进出出,不知道他们互相认识。门外还排着长队,他忙于维持次序,就没有留意唐晚荻是往街东走坐公汽,还是往街西走坐地铁。 他在大街上茫然地转悠着。 唐晚荻在乎钱,绝不会轻易地交出银行卡,脾气又烈,三叔早就看不惯她了。 理智告诉他,晚荻多半已经不在世了。 他咬了咬牙,就算不在世,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至少要按龙族的规矩把她送到土里,或是按照狼族的规矩,塞一片树叶进她的嘴中,不然这事没完。 一辆笨重的垃圾车从他面前驶过,捲起一团烟雾。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 *** 从安平桂遗体中取出足够研究的血液和组织样本后,在原庆的坚持下,进行了火葬。就在处理后事的这段时间,北山千门的一个妹妹又进入弥留状态。隔离室的五位病人,几乎是排着队地等待死亡。 原庆和另外五位医生连同一群护士都忙到无法脱身,病房内一片狼藉。地上的血都擦干净了,床单换掉了。但喷到墙上、天花板上的血液一时间无暇顾及,看上去就像个人间地狱。 毫无疑问,北山家的这拨病人以其迅雷不及掩耳的病情给大家心头送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以至于事后贺兰觿提出要带皮皮去三楼做个产检也遭到强烈拒绝。 「这里安全吗?有希望找到疫苗吗?」皮皮环视四周,原本人满为患的千美医院今天的病人少得可怜,「北山家的病会不会传染给我们的孩子?甚至传染到整座城市?」 「我只是想在走之前看一下小波……」 「没什么可看的,原庆说过了,头两年他都没有成形。但这不是重点。」皮皮神经紧张地看着他,「你没看见原庆都穿起了太空服么?这可是生物危害bsl4级别的装备!实话实说千美医院不具备这个级别的隔离条件。」 贺兰觿打量了她一眼,嘆道:「关皮皮,说你不懂吧,你懂得还真不少。」 皮皮白眼一翻:「那当然!好歹我也做过记者,伊波拉病毒流行那阵,报纸上整版整版地报导,我不可能不知道。当然这个也不是重点。」 他一脸懵圈:「那究竟什么是你的重点?」 「重点是恐惧,以及因恐惧产生的疑心病,以及因疑心病产生的神经质和不安全感。」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比如现在的我。」 第71页 「那我就跟你普及一下知识,消除你的疑虑。」贺兰觿淡淡地说,「你所说的隔离条件,千美医院都有。」 e on,这只是一家整容医院。」 「对外是整容医院,但它有大型综合医院所有的医疗设备和实验条件。比如说这个隔离病房——」 「临时弄的吧?最多也就能防个a肝b肝什么的。」 「不是临时的。里面有双重门,空调系统与外界隔离。」 「……」 「废气废水在排放之前,会用高性能的过滤设备过滤,再用紫外线杀菌。」 「……」 「实验室是负压隔离的。防护衣是独立供氧的。」 「好吧,算你们厉害。」 「现在你可以跟我去做产检了吗?」 「不去!」皮皮不由分说地将贺兰觿拉出医院,一路上各种保证,「不过你放一百个心:孕妇维生素、叶酸这些我都不会忘记吃。每天都听交响乐,胎教都开始了呢。」 「交响乐?你会喜欢听吗?」他笑了,「以前我想听降e调小夜曲都快被你骂死了。」 「不喜欢,但为了孩子的全面成长,我也得提高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是吧?」皮皮忽然停下来,转身看着他,「但这也不是重点。」 「你又有什么重点?」 「重点是: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爸爸不能缺席。」 两人互相凝视着,目光一下子沉重了。 「那边有个餐馆,吃点东西吧。」贺兰觿开始转移话题。 那顿饭吃了一个小时,但皮皮磨磨蹭蹭地只吃了几口菜。她本来有点饿,无奈心情差,一下子就没有了胃口。 贺兰觿明天就要出发去北关,同行的有以花霖为主的花家以及北山兄弟。他们先在鹆门酒吧与明鹬汇合,再和四处赶来救援的人马一起出关。据说北关狐族在青阳、子阳以及一众豢灵师的带领下,将沙澜狼族赶进了南北交界的峻锾山一带。南岳这边则由柳灯明家挑头,带着大部人马守关,坚决不让狼族南下。三方势力都在峻锾山集结,已经互相苦斗了多日。如若南北狐族联手,狼族只怕早已经消灭。可是北关非旦拒绝合作,而且指挥大批灵鸦袭击南岳的队伍,致使南岳与狼族均是伤亡惨重。 去过一趟沙澜的皮皮深知以狼王修鱼亮的功力,当年狐帝都不能把他怎样,不得不割让沙澜,贺兰此去凶多吉少。就算没落在修鱼亮的手上,撞上青阳和子阳也很麻烦。可以说是腹背受敌,自投罗网。 算来算去,贺兰觿活着回来的机率真心不大。 皮皮越想越怕,担心到胃疼,不禁心事重重,一言不发,贺兰觿也没有多问。 回到闲庭街时,天已经黑了。 「明天……你什么时候出发?」一进屋,皮皮问道,声音都哆嗦了。 「上午十点。」 她忽然紧紧地抱住了他:「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他用力地搂了她一下,拖出行李箱,开始收拾衣物,「太危险。」 「我能打!」皮皮双臂环着他的颈子,急切地说,「让我和你一起战斗!」 「皮皮你留在这里也是有任务的。」他说。 「啊?」 「我问过原庆关于『千途』的事,他说不知道。你得帮我调查一下。」 「等你回来再调查不行吗?」 「同时进行比较节省时间。」贺兰觿摸了摸她的脸,「我对沙澜的疫情不乐观,总觉得早晚要传播给狐族与人类。如果真有『千途』这么个地方,可以轻易地解除疫情,那就太好了。」 「……行。」 「皮皮,」他看了看手錶,「 你心跳太快了。」 「对不起,我太担心了。」她忍不住哭了,「你刚跟修鱼稷打过架,又被我洒过雄黄狗血,你一身都是伤,万一……万一……」 她的眼泪浸湿了他的衣裳。 他握着她的手,忽然道:「跟我来,给你看一样东西。」 他带着她去了后山的山顶。从井中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一个灰色的布囊,放到六角亭的石桌上。 皮皮一头雾水地看着他解开布囊的绳索,从里面掏出了一团白茸茸的东西。 他「哗」地一下将那物事展开,皮皮吓了一跳。 居然是一张完整的白狐皮! 狐皮的头部保存完好,双眸亮晶晶的,仿佛还活着。皮皮轻轻摸了摸,确定这只是一块狐皮,跟她以前去峰林农场收到的「礼物」一模一样。 「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她皱起眉头。 「这是属于我的遗产。」他苦笑了一下,将那只狐皮戴在自己的头上。 就在这一瞬间,狐皮上的双眸忽然亮了,发出微微的金光。 「本来我不想接受,也不想碰它。但戴上它练功,可以精进百倍。」他抽出长剑对着月光比划了一下,「今晚就用它一用吧。」 皮皮听见自己的心砰砰乱跳。 这狐族究竟还有哪些东西、哪些巫术是她不知道的? 「它一定是你的哪位前辈吧?」皮皮好奇地看着贺兰觿,发现他戴着这顶白花花「狐狸帽」,尖尖的耳朵竖起来,长长的嘴搭在他的鼻樑上,仿佛《阴阳师》里的漫画人物。 「他是我父亲。」 皮皮嘴张得大大的,半天也合不拢。 第72页 「你父亲……赵松……不是用马脑石……」皮皮一下子结巴了。 「他是被赵松杀的,不过长老会的人保存了他的遗体,然后托人交给我了。在狐族,父子之间的功力是可以互相传授的。办法很多,这是其中的一种,也是最快的一种,叫作『受灵』。」 皮皮呆呆地看着他。 「现在,我就让你观摩一下受灵的仪式。」他拍了拍她的脑袋,「关皮皮,你坐好了吗?」 「坐,坐好了。」 他穿着一袭白色的睡衣,身子轻轻一纵,向山谷跃去…… 月光下他的身影迅速成了一道白点,而剑光却是雪亮的。皮皮只看见贺兰觿在山谷的树尖上跳跃、飘荡、挥剑如风、如一位舞蹈的精灵。他的身法快而优雅,仿佛沉醉其中。身影翩跹,却充满了力量。耳旁龙吟虎啸,剑气破空,而他千姿百态,如一道轻烟在山谷间流动—— 皮皮只觉自己生活在远古的神话,而贺兰觿则是一位远古的战神。 那她是什么? 是行到中庭数花朵的姬妾,还是一舞剑器动四方的公孙大娘? 倏忽间,贺兰觿已经回到了她的身边,而皮皮仍在目瞪口呆…… 他笑着推了她一下。 「呃?剑这么快就舞完了?」 「嗯。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吗?」贺兰觿取下头顶上狐皮,轻轻地抚摸着光滑的狐毛,「皮皮我会活着回来的。」 -------------------- 第30章 ================ 马不停蹄地找了整整一下午,翻了差不多一百二十个垃圾箱,修鱼稷终于在离夜兰酒吧二十五分钟步程的一处高层公寓背后捕捉到了唐晚荻的气味。 确切地说,是沙澜独有的兰金膏的气味。 没有打车记录,说明修鱼靖应当是在唐晚荻刚出酒吧后不久,还没有来得及打车或者坐车时拦住了她。c城地铁线路复杂,购票基本实现电子自动化,修鱼靖不识字,没单独坐过地铁,唐晚荻如果选择坐地铁回家,他多半会放弃跟踪。同样情况也适用于公汽,夜晚公汽人少,车上有监控镜头,唐晚荻警惕性高,会很快发现危险,至少来得及报警。 最可能的情况是修鱼靖趁唐晚荻独自步行时突然劫持,将她带到某个偏僻之处行兇,再将尸体弃置到垃圾箱内。 三叔是个草率而没有创意的人。那个高中女生是怎么死的,唐晚荻多半也是同样的死法。 这一带是人口密集的旧城区,高楼林立,商场云集。既便在夜晚,路上也有很多行人。而这座垃圾箱却在大楼的背后,面对着一片工地。大约要建另一座大楼,工地上挖着近二十米深的地基。四周堆着各种建筑工具和材料:钢筋、模板、电线、水泥、拖车、脚手架、挖掘机、起重机……还有一个高高的塔吊。中间隔着一道破旧的砖墙,当中豁开两个大口。除了两个巨大垃圾箱以及一些废弃的家具,狭窄的巷道空无一人。 天已经黑了,墙外的工地早已停工。气味是从左边的垃圾箱里传来的,越来越清晰。若在往日,他能在几秒间准确分辨气味是来自活人还是尸体,但垃圾箱里堆着各式各样、说不清来源的肉类,夹杂着各种浓烈的香料、中药的药渣、婴儿的粪便……等他钻进箱内仔细寻找时,这些气味又混和到了一起,变成一股扑面而来令人窒息的臭气。 但他还是很快就找到了她。 一个黑色的垃圾袋。 他把唐晚荻从垃圾箱的最底部拖了出来,拖出箱外。垃圾袋是便宜货,所以很劣质,上面已经裂开了几个大口。唐晚荻的眼睛、鼻子、嘴巴以及双手双脚都捆着密密麻麻的管道胶带,看上去就好像一只木乃伊。显然,修鱼靖的目的是用胶带堵住她的唿吸,让她窒息而死,然后活埋在垃圾里。 对于狼族来说,这是一次正常的狩猎。巡逻中遇到猎物或者仇家,打完架后吃掉对方十分正常。 像这样捆手捆脚地活埋反而令他意外。 或许是因为吃掉唐晚荻会令他沾染她的气味,引起怀疑。或许他只是想抢钱,没有时间干别的事。或许—— 对面的工地传来两束亮光,漫不经心地向这边照了照,很快消失了。 或许是因为害怕撞见工地上巡逻的保安…… 他将晚荻从垃圾箱里抱出来时,怀里的人毫无意识,了无生气。他也感受不到她的体温。 虽然不抱希望,他还是心急火燎地拆开了她身上的胶带,将手指在她颈部的动脉上摸了摸。 她居然还活着。 也许是汗液导致胶带失灵,也许是三叔粗心大意,封住鼻尖的胶带有那么一处极小的缝隙,让她勉强维持着唿吸。落在身上的也幸好没有沉重的物件,都是一个一个的塑胶袋,装着食物残渣、婴儿尿布之类的东西。垃圾箱很满,将她埋在最底部,差不多过了二十四小时,她居然还留着一口气。 他抱着昏迷不醒的她以最快的速度打车去了医院。 一番检查之后女医生把他叫出病房。 「我给她打了一针镇定剂,她受到很大惊吓,需要几个小时的睡眠。」女医生说。 惊吓? 他不觉得唐晚荻的字典里有这个词。「惊吓」大概是女医生对这种病人的贯常理解吧。 「只是惊吓?」他试探着说,「其它的……没事?」 第73页 ——从垃圾箱里把她翻出来的时候,他大致检查过她的伤势,除了一些因剧烈挣扎和拖拽引起的擦伤及淤痕,她几乎是完好的,也没有骨折。身上的衣服,也都还在,虽然已被撕得七零八落。 医生低头沉默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措辞,但终于决定直说:「有被性侵。」 说完递给他一盒药:「这是紧急避孕药,醒来以后立即口服,一天两次,连续五天。」 「嗯。」他接过那盒药,木然地点点头,「我先出去给她买点吃的。」 「你需要报警,」医生对他的反应很不满意,他的脸居然没有一丝愤怒,「罪犯应当受到严惩!」 修鱼稷懒得告诉她,罪犯已经死了,死得太快了。 *** 唐晚荻渐渐醒来时,身边只有修鱼稷。 她的脸是肿的,一道红一道白。红的是胶带撕开后留下的印迹,白的是她的肌肤,白里透青,布满淤痕与血丝。她转头过来,看见修鱼稷跪在床边凝视着她,目光平静,充满着力量。 他给她倒了一杯水,将一颗药丸塞进她的嘴里:「吃药。」 他没说是什么药,她也没问,很听话地吃了下去。 她应当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她的表情如此冷漠,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我的衣服?」她坐起来,发现自己还穿着病人服,拿眼四下张望。 「在这。」他指椅子上的一个崭新的塑胶袋。 趁她睡觉,他去商场给她买了全套,从里到外,包括鞋子。 换上之后一切都很合身,医生过来说他们可以走了,观察室床位紧张,好腾出来给新的病人。 出了医院的大门,她打算回家,修鱼稷叫了车,坐进去的时候才说:「先跟我去一个地方。」 若在平时,她一定会反驳。但今日的她感到一阵虚弱,下身很痛,几乎坐不直。 一只大手将她的腰用力地搂了搂,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 她没有拒绝。从小到大,她没被任何一个男人关心过,照料过。受欺负是从自己的亲人开始的:爷爷,爸爸,弟弟。 夜已深了,天空乌云密布,不见一点星光。 隔着围墙可以看见远处街灯闪烁,如印度舞娘身上的首饰,哗哗作响。 借着手电的微光,他把她带到那个巨大的垃圾箱前,她皱起眉头,安静地看着他。 昨晚一切可怕的事情,都是在这里发生的。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死在这里,或者一辈子也不回来。 但修鱼稷做事自有他的深意,越是无从揣测,越是激起了好奇。 「这个送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坚硬而发光的东西放到她的掌心。 她低头一看,是一枚式样简朴的戒指,金黄的指环,当托着一颗闪亮的水晶。 「听说这里的女人喜欢这种石头。」 她笑了笑,可怜的狼族,连水晶和钻石都分不清。但看着他一脸严肃,她也懒得揭露。任由他将戒指戴进了她的无名指。 「喜欢吗?」他问。 她抬眼看着他,点点头,忍不住解释:「你可能不知道,在我们的文化里,男人是不可以随便送女人戒指的。」 「为什么?」 「这种戒指是用来求婚的。」 「我就是在向你求婚的。」 「……」 她一下子窘了,想把戒指摘下来,但戒指有点紧,她的手指也有些发肿,一时半会儿摘不下来。她还想继续使力,被他按住:「唐晚荻,我要在这里娶你,和你生儿育女,然后杀光修鱼靖一家所有的人,为你报仇。」 这种时候?这种地方? 她怔怔地看着他,心中惊愕,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昨晚发生的事,我改变不了。毫无疑问,它会影响我们一辈子。」他紧紧地握着她,「我只想对你说,从现在开始,无论有谁再敢伤害你,必须先杀了我。」 空气中飘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对面的工地不见一点灯光,高高有塔吊像只散步在太空的蜘蛛,不远处有个黑漆漆的大洞,是空旷的地基。 她有种站在地狱边缘、随时可能掉下去的感觉。身子不禁晃了晃,听见修鱼稷轻轻地说:「你愿意嫁给我,做我的妻子吗?」 他面容严肃、语气沉稳、就连手势都带着一种仪式的味道。 而她心绪凌乱,不知该摇头还是点头。 「如果不愿意,我会尊重你的决定,并向你保证——」见她久不回答,修鱼稷又说,「从今以后,我会从你的人生消失,不会有任何一个狼族过来找你,打扰你的生活。」 ——可是她的人生已经被他们严重地摧毁了,不是吗? ——即便不被打扰,她的心灵和身体都已经有了一道可怕的伤疤,不是吗? 他似乎有千言万语,一阵喉结滚动之后,归于沉默。 她安静地看着他,过了片刻,点点头:「我愿意。修鱼稷,我愿意做你的妻子。」 那瞬间,他的眸子如点燃的篝火,发出雄雄的火光:「你希望我如何待你?」 「呃?」她没听明白。 「还是那句话:你强我就让你强。你弱我就让你弱。——你要哪种?」 也许这就是狼族的文化,她还没来得及消化。一切来得太快,也来不及思索,在黑暗中,她只是诧异地看着他。 第74页 「如果你选『弱』,我会照顾你,保护你,竭尽所能,免你灾祸苦痛 。」他一字一字地说,「如果你要『强』,我会支持你,成就你,共度患难,共享荣华。」 这次的回答很快: 「强。」 「现在我宣布,」他将她的双手放到自己的嘴边,喃喃地说,「我,修鱼稷,沙澜狼王第六世子,此时此刻,与龙族女子唐晚荻结为夫妻。天地为证、人神共鉴、直到时间的终结。」 月亮不知何时从云间钻了出来,天地之间忽然明亮了许多。远处的云层是红色的,当中电光闪耀——「时间的终结」——她在体会它的含义。 「修鱼稷——」 「叫我阿稷。」 「你们来c城,究竟想要干什么?」 「你指狼族,还是指我?」 「你。」 「耳朵过来。」 他在她耳边悄悄地说了一句话,她吃惊地退了一步,呆呆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自嘲地一笑:「我还可以反悔么?」 「不可以,」他淡淡地笑了,「你已经嫁给我了,送给你的钻戒,已经戴上了。」 「钻戒?」她扬了扬指间的戒指,「这个至少三克拉。请告诉我它不是抢来的。」 「我买的。」 「你买的?」她不信,「多少钱?」 「八十三万。」 「八十三万?」她一阵心塞,忍不住沖他吼道,「你是疯了还是被人忽悠了?告诉我谁卖给你的?我找他算帐去!」 「正规商场,有□□。」他掏出一张纸片,「要看吗?」 -------------------- 交了一堆稿之后,我的脑子半天回不到「结爱」的情境中,对不起…… 第 31章 ================= 「hi皮皮,我们已经到达鹆门,今天有几个会,明天启程去峻榞。听说那边很凉快,也许明年我带你过来渡假。」 「hi皮皮,刚刚结束了最后一个会,见了最后一拨人,大家都在收拾行李。忘了告诉你,很多蚁族也逃进了北关,也许你会遇到嘤嘤和五鹿原。等一切结束后,我叫上他们,咱们在c城好好地聚一聚。」 「hi皮皮,还有两个小时就到峻榞了,手机已经快没信号了。抱歉我们可能会失联一段时间,不过你的手錶仍然可以看到我的体温和心跳。一切都好,等我回来。」 在贺兰觿离开c城的两天内,除了一些照片和自拍,皮皮一共和他通过五次电话,收过十六个语音简讯。永野说峻榞那边局势紧张,接下来的一个月会有很多战事,祭司大人会相当忙碌。皮皮认为永野在暗示自己不要老用儿女私情去打扰备战中的贺兰,于是下意识地减少了联络。 与此同时,她嗅到了一股浓浓的危险气息。 而贺兰这边,发过来的照片不是蓝天白云,就是绿树红花,又或者做各种鬼脸、剪刀手,逍遥闲适、逸兴遄飞,好似是在秋游。 与贺兰同时出发的有花家的花霖、另外两个家族的首领以及一大批随从,连同狼族的北山兄弟,一群人坐满了整整三节车厢。送行时皮皮与贺兰拥抱告别,一旁的永野目光幽怨,他奉命留在c城保护皮皮,只得错过这次建功立业的机会。 回家路上皮皮忽然想起一件事,不禁问永野:「今天怎么没见花青旗?」 柳灯花家以骁勇着称,族大人多,无论男女都自幼习武,在狐史中出过多名英雄及勇士。站台上满是送行的人,c城花家倾巢而动,按例花青旗擅长医术,应当随伍出征,救死扶伤,这种场合怎么可能缺席? 永野「嗯」了一声,一面开车,一面嚼着口香糖:「或许是因为你在?」 「什么意思?」 他转头看了她一眼,笑了笑,没有回答。 「停车,永野。」皮皮指着路边一家咖啡店,「有点事问你。」 咖啡店就在花店的对街,皮皮一口气喝下了半杯果汁:「峻榞在哪?为什么地图上没这个地方?」 狐族的领地都有专属地名,但随着与人类越来越多的混居,为避免产生歧义,渐渐合而为一。 「在北边,是北关的领地。」 「经纬度是——」 「你不必知道。」 「贺兰不让你说?」见他一脸神秘,皮皮有点不高兴,板着脸哼了一声,「怕我偷偷去找他?」 「为安全起见,是的。」他点点头,一副公职在身,不得不执行的态度。 「那你至少告诉我,贺兰在峻榞都会碰到哪些人?」 「主要应当是……」永野沉默了一下,「他叔叔一家。」 好嘛,亲戚越来越多了,现在又冒出来了一位叔叔。转念一想也对,贺兰既然有堂兄表弟,那肯定有叔叔、姑妈呀!但皮皮还是怔了一下:「叔叔?健在?」 「嗯。」永野皱眉,「你不知道贺兰有叔叔?」 「他不爱说自己的家事,有两个堂兄还是你告诉我的。」 「他的堂兄不止两个。」永野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很奇怪她居然一无所知,「先帝共有弟妹四人。大弟玉鳞王贺兰鲲去世了,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死于潼海之战,在世的只有老三贺兰翚。」 「也就是失踪的那位?」 「对。」永野接着道,「二弟平鲸王贺兰鹒,娶了昆凌族族长之女青桐,生有四子,分别是贺兰翾、贺兰翀、贺兰翊及贺兰鹰。父子均健在。大妹贺兰荆嫁给了昆凌族的大将军原枫,也就是原庆的父亲。二妹贺兰芊嫁给了柳灯族的首领姜鹤。」 第75页 「姑妈们也健在?」 「都去世了。上一辈的天星族只剩下了平鲸王,领地在北欧一带。平鲸王性情高傲、以皇族自居,不怎么与中原各族往来。说到武艺也算高强,只是运气不太好。当年狼族入侵沙澜,他是主帅,结果潼海之役败绩,玉鳞王一家差不多全部阵亡,先帝震怒,平鲸王于是失宠。真永之乱,他与赵松同为主将,与贺兰大战三年,又以失败告终,致使南北分治,先帝大失所望,与他越发疏远。」 难怪贺兰觿不愿意提到这个叔叔。 「平鲸王子嗣众多,对皇位虎视眈眈。而先帝只有一子,体弱多病。贺兰的堂兄们要么年纪比他大、要么修行比他高。可以想像先帝对祭司大人的未来有多么焦虑,生怕这个儿子输给了别人。真永之后,他宁肯扶植弟子赵松,也不肯在自己的侄儿当中挑一个继任祭司,就是害怕大权旁落。平鲸王的心里自然知道先帝的顾虑,怕招来灭门之祸,一面公开宣誓效忠、绝无二心,一面举家迁移、离开中原、只为避嫌。心里头嘛,不免怨气冲天……」 信息量有点大,若不是事关狐族,皮皮还以为永野聊的是演义。她的脑子有点乱,但很快找到了重点:「这位青桐,也就是平鲸王妃……跟青桑有什么关系?」 「青桐是青桑的姐姐。青家是昆凌大族,世袭族长之职。」 皮皮渐渐有点明白:天星族虽为帝王一脉,但人丁稀少。北关势力最大的是昆凌族,光是皮皮知道的大姓就有青、原、萧、谢、千、关、子、永等,比如千家的千花、千蕊、子家的子阳、原家的原庆、关家的关鹖、永家的永野。平鲸王与青家互为婚姻,是天然的联盟。更何况青桑支持贺兰翾继位,政治利益、家族利益都挷到一起,狼族入侵北关,平鲸王率兵支援理所当然。 不知不觉,皮皮起了一身的冷汗:「那么,以你看来,现在进入峻榞地区的三家,究竟哪家实力最强?」 永野想了想,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论打仗,狼族肯定最行,说他们以一敌十也不为过。北关有平鲸王人马的支持,人数上肯定多于南岳……」 「所以三方之中,南岳最弱?」 「也不一定。」永野看着窗外,「几百年来,南岳崇尚独立修行,部族之间联络松散,短时间内集合不了多少兵力。但是——跟着贺兰去鹆门的都是真永时期的旧部,战斗力绝对不差。狼族那边很多人染上瘟疫,而且还在蔓延,能打仗的究竟还剩下多少,值得怀疑。倒是青桑的几个亲信……青阳、子阳还有关鹖比较厉害,平鲸王和他的四个儿子也都能打,此外还有灵鸦和豢灵师们助阵。要我说的话,贺兰的主要对手是北关,不是狼族。平鲸王此番过来,就是为了藉助狼族消灭贺兰,然后一统南岳,为自己儿子继位扫清道路。」 皮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也是狐族的一员,这么重要的战事,为什么我不能参加?贺兰若是战败,无论狼族还是北关都不会放过我啊。」 「祭司大人临走前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包括最坏的情况。」永野的语气十分自信,「请放心,万一发生了什么,我们会带着你全身而退。」 皮皮眼睛眯了起来:「我们?」 「当然。保护你的不止我一个。」 「可是——」皮皮心中还有很多疑问,永野的目光忽然移向左前方,呶呶嘴:「看,那不就是花青旗吗?」 花店门口站着一个笑盈盈的女子,抱着一大捧牡丹,看见他们出来,亲切地向她们招手。 *** 「我从奶奶那里买了一大把花儿,她可高兴了!多送了我两朵不说,还给我了一张贵宾卡。」 两人在花店的接待室里坐下来,花青旗接过皮皮泡的花茶,高兴地说道。 与往日不同,今天的青旗化了个靓妆,闪亮的唇彩晃得皮皮眼都瞎了。那一头瀑布般的长髮被编成十几个小辫,串着五彩的珠子,挽起来聚在头顶,用一只镶满水晶的髮簪卡住。 看得出她着意地打扮过自己,面色红润,目光喜悦,好像遇到了什么喜事。 她居然没去车站送别,皮皮不禁又想。 「你没听我的劝告,仍然选择留在这里。」花青旗一面喝茶,一面淡淡看着她。 皮皮不接话碴:「你没去给你哥送行?」 「我还有病人需要最后一个疗程,过几天我也去峻榞。昨晚陪他们喝了很多酒,」她指着自己脸,「看,现在脸还是红的。对于我们南岳人来说,这些年都是和平年代。以前天天打仗,哪有什么送行不送行的。送行——是你们人类的礼仪。」 皮皮笑了笑,更正:「我也是南岳人。」 「嗨,说到打仗,也是几百年前的事了,」青旗看着窗外的阳光,觉得刺眼,将窗帘拉了拉,「你还没出生呢。」 猜不出这话的用意,皮皮只得默默地喝茶。 「我们花家从不欠人情。你救了我,我帮你治好祭司大人,让你们今后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就是我的报答。哪知道中间出了错,情况反而变糟了。」 「不是你的错,」皮皮摸了摸她的手,「你尽力了。」 「总之是我的任务没完成,而且我讨厌失败,」花青旗凝视着皮皮的脸,「我来找你,是因为我有一个补救的办法。」 第76页 皮皮眸子亮了:「什么办法?」 「有个人也许能帮到你。」青旗的手指不停地在茶几上划圈圈,「他叫何采骏,曾经是甜水巷的总教头。」 几百年前,甜水巷是狐族冰奴们的住所。 「要知道,你遇到的问题其实很多冰奴也同样遇过。她们的主人经常克制不住自己,会一不小心……提前结果掉她们。」她做了一个杀头的手势,皮皮的眼皮眨了一下。 「我不是冰奴。」她说。 「你和冰奴一样,来自人类。」 皮皮的身子向前倾了倾,双手支颐:「请继续。」 「何采骏是昆凌族里一位着名的巫师,当年与青桑同门学艺,轮辈份算是青桑的师弟。可是他脾气古怪、性情放诞、得罪了很多人。职位也从昆凌族的大护法一路贬到甜水巷总教头这个不起眼的小官。」 「他认识贺兰?」 「认识。何采骏地位如此之低,基本上没机会跟贺兰搭话。这位老兄倒也没什么野心,官大的时候没见他干什么正事,整天沉迷于各种歪门邪道。到了甜水巷,却忽然清醒过来,发明出一套训练冰奴的办法,极大地提高了冰奴的寿命,避免了她们与主人之间的悲剧。——从那时开始,甜水巷名声大振,从那里出来的冰奴,不旦姿色绝伦而且武艺高深,她们身上『人』的一面渐渐被『狐』的一面取代,肝脏也变得不那么具有吸引力了。从那以后,一些冰奴与主人之间有了健康良好甚至是持久合睦的关系。」 皮皮不禁想起了钟沂。她如此能干,武艺又如此高强,和沙澜方氏四处飘泊,亲若一家,莫非她也被何采骏训练过? 「他训练的方式很残酷,却相当有效。真永之乱时,狐帝兵力不足,这些冰奴跟随主人们参加战争,有两位还立下了赫赫战功。那段时间可以说是何采骏名声最响的时候。只可惜没过多久他就得罪了贺兰觿。」 「哦?」 「你的某位前世听说了这位教头,不远千里地找到他。不知遇到什么情况,想让何采骏训练自己……」 与贺兰认识多年皮皮已经习惯了狐族关于时间的描述,如果他们说「没过多久」,并不是指「没过几天」,或者「没过两个月」,而是指几十年、甚至一百年以后。 她的眼睛眯了眯:「她成功了?」 「她死了。」 「……」 「她事先没说明自己的身份,何采骏以为她只是普通的冰奴,就用贯常的手法训练她。没过几天这个女孩就在训练中意外死亡。」 一阵寒意浸入肌肤,皮皮瞪大眼睛,默默地看着她。 「这事终于被贺兰觿发现了,何采骏听到消息,一路逃到蓄龙圃乞求青桑的庇护。根据狐律,祭司不得面见青桑。何况当时已有南北协议,贺兰觿也不能北上。贺兰觿就公开威胁青桑,让她交出何采骏,不然就禁止昆凌族进入南。要知道,南方富有,蓄龙圃远在北关,很多开销明里暗里都依赖于几个南方昆凌大族的供奉。他们之间有很多金钱和货物的来往。贺兰觿知道这些,一直是睁只眼闭只眼。青桑觉得犯不着为了个何采骏得罪贺兰觿,但她是个要面子的人,贺兰觿公开威胁,她立马答应,那也太丢人了。所以她就斩下何采骏身体的某一部分,派人交给贺兰,说人已经处置了,成了废物,希望贺兰看在她的份上留下一条性命。」 「于是贺兰就放过了他?」 「没有。贺兰不信,说可以饶他一命,但一定要见到这个人。青桑就派人把何采骏押到南岳。等贺兰见到他时,何采骏已经吓得半疯了……贺兰又废掉了他的一只手,这才算了结。」 皮皮深深地嘆了口气。 「与他父亲相比,贺兰已经很仁慈了。可只要任何事情与沈慧颜相关,他就变得心狠手辣、不依不饶。」 「这个何采骏,现在在哪?」皮皮问道。 「『这位』,注意你的量词。」花青旗更正,「昆凌何家虽然不大,他是何家的老二,是狐族的贵族。」 皮皮想了想,微微皱眉:「就算我找到他,他与贺兰仇深似海,会来帮我?」 「你不能告诉他你是谁。」 「我身上有贺兰的种香。」 「我可以让你身上的香味不显示。」 「就算这样,无缘无故的,他为什么帮我?」 「因为他欠我一个人情,」花青旗侧过脸去,轻轻地喝了一口花茶,姿势优雅地将茶杯放下,呡了呡嘴,「他不是疯了吗?我把他治好了。」 皮皮放下茶杯,站了起来:「他在哪?」 「皮皮你先想好。」青旗一把将她按住,「第一,这事不能让贺兰知道,因为他肯定不同意。第二,你的身份不能暴露,何采骏知道了就算不敢杀你也会报復。第三,我不知道何采骏会用什么办法训练你,只知道他手下死过很多冰奴,也许你也过不了这一关,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贺兰不会饶了我……」 青旗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说来说去,关于这件事,三十六计走为上。你不肯走,一定要跟贺兰在一起,那么何采骏就是我给你出的下策。」 「我选下策。」皮皮说。 -------------------- 好吧……我这更新的速度也是醉了……名声已坏。但我要说,我即将写到自己最不擅长的内容了,所以最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资料。有很多童鞋说第三部 跟第一部很不一样。这是当然,因为我憎恨重复。《结爱》三部曲每一部的主题和侧重点都不一样,不管你们怎么看,我反正是放飞自我了:) 第77页 第32章 ================== 正午阳光直射碧空。 雨后的黑熊岭如水洗般清亮,远远看去就像一幅灰黄的水彩画。五月的南岳已入初夏,而峻榞的山顶还残留着积雪。裸露的山岩冒着寒光,上面浮着一层淡淡的白雾。山坡南面已有几分葱绿,布满了数不清的山杨、红松、白桦、云杉……林海茫茫、草木飘香,在呜咽的山风中哗哗作响,有种苍凉肃杀的景象。 黑熊岭座落在峻榞山脉以南,在这二十五万公顷的森林中是个不起眼的山头。因为下临卡迦河,守着峡谷的一道重要渡口而显得举足轻重。这一带气候阴冷、道路稀疏、沼泽纵横、人迹罕至,却是北关南下的必经之地。 明鹬的人马跟贺兰觿的援兵汇合后,一路穿过北关的防线,在崇山峻岭中跋涉了七天,才终于赶到黑熊谷——南岳北营的所在地。为了避开北关主力,他们尽量走弯路,一连淌过一片沼泽、两处湿地、还翻越了三座大山。 拖延的时间只好用一路疾行来弥补,一天只休息一个小时。 一路上除了恶劣的路况,还遇到过五次伏击:头四次都是与北关交手,最后一次遇到狼族。所幸跟着贺兰觿过来的都是真永时期的老兵,但也有二十几人的伤亡。贺兰觿自己的左臂也中了一刀,不知刀口涂了什么毒药,以他受灵之后的功力居然连日不愈,发炎红肿到弯曲都困难了。 峻榞局势紧张、联络中断已经有十来天了。在最前线战斗的北营战队由明鹬的大哥明干统领。明鹬则带着剩下的兵力镇守鹆门。由于两营相隔太远,只能偶尔收到战报,以至于贺兰觿到了鹆门之后都不清楚前方的战况。 直到爬上第三座大山的山顶,终于看见明干发来的镜语,贺兰觿才意识到自己严重地低估了狼族的实力。他以为逃到峻榞的狼族像北山家那样在瘟疫的折腾下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也是老弱病残。而明干却说光是围攻黑熊岭营地的狼族就有三百多人。他们若再晚到一天,北营驻军恐怕已全军覆没。 天上的云越来越多,山上的雾也越来越浓,阳光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强烈了。明鹬猫在一棵大树后,回头看了一眼正在专心擦剑的贺兰觿,低声道:「大人,变天了。」 山上的战况只有明干派人用小镜子通过阳光折射发出信号他们才能知道。已经很久没信号了,显然人手不够,信号员也被叫去参加战斗了。 如果乌云遮住了太阳,就算有信号也看不到。 贺兰觿想了想,问明鹬:「你估计山上还剩下多少人?」 嶙峋的山石挡住了视线,却挡不住兵刃相交的「喀喀」声。他们日夜兼程地赶到这里时,北营的狐族已跟狼族鏖斗了整整两天,明干在营地通过镜语不断向四方唿救,他的部下损失惨重,已从两百六十多人锐减到了六十三人。至此,南岳在峻榞的兵力已被消灭了一半。夜晚行军路上,抬头可见远处山顶冉冉升起的一枚枚元珠,如沖天焰火般璀璨夺目。 「不好说,」明鹬的嗓音透着焦虑,「最多十五个。」 明干的队伍里百分之九十是柳灯族,最后一次通讯时还有四十多人,每有阵亡都会有一枚浅红色的元珠升天,肉眼基本可以看见。所以山上还剩下多少人是可以算出来的,当然不排除元珠遇到兵器或其它异物自动破灭的情况。 十五个,是最乐观的估计。 「对面那么吵,营里要是没人应该很安静才对。」贺兰觿淡淡地道,语气里含着一丝安慰。 「您的伤……该换药了吧?」明鹬换了个话题,指了指他的左臂,上面缠着的一圈绷带已经发黄了。 「不用。」贺兰觿将擦好的剑放到一边,站起身来。 他们的人马已靠近狼族的尾翼,派去的探子回来说,围攻北营的主力是修鱼家,大约有三百多人。明干的手下全是南岳驻关的精锐,原本实力相当,然而在遇到狼族之前,他们刚跟北关的副帅贺兰翾硬碰硬地打了一仗,双方在卡迦河边交手,足足打了两个多小时,正难分难解之际,空中忽然飞来一大群灵鸦,与此同时,箭如雨下,明鹬只得带着人马沖回营地躲避。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狼族又杀了过来。 设在黑熊岭顶峰的北营原本是个废弃的寺院,明干派人加固大门、抬高院墙、挖出壕沟,变成了一个牢固的防御工事。不然在这么兇勐的围攻下,也不可能抵挡这么久。 除了低估狼族的兵力,还有一件事大家也没料到:狼族的人马中有一支由沙澜狸族组成的工程兵分队。论单打独斗,狸族不如狼族,但胜在人数众多、听众指挥、尤其擅长开河筑坝、修建工事——这些贺兰觿都有耳闻,只是潼海战役时,狼族并未与狸族结盟,狐族对他们了解得很少。 其实何止狸族,贺兰觿对狼族也非常陌生。狼族入侵沙澜时,他正在坐牢,之后又久居南岳,可以说从未大规模地正面交手。相比之下,平鲸王贺兰鹒作为潼海战役的主帅,倒是与狼王多次过招,虽然最后输了,积累下丰富的作战经验。这次全家出动,志在雪耻,定是有备而来。 贺兰觿又看了一眼明鹬。大哥被围,他自然心急。但理智告诉大家,敌众我寡,这时候硬闯只有死路一条。前方战况不明,动静越来越小,看样子狼族已攻破了大门,里面的人在做最后的顽抗。北营若是全军覆没,南营这边就更需要保存实力,更不能冒险强攻。 第78页 天空蓦然一亮,两颗元珠陆续升空…… 又有人战亡了。 林间木叶飒飒作响,躲在树中的狐族按捺不住怒火,引起一阵骚动。 贺兰觿向后摆了摆手,骚动立即停止,一切归于平静。 忽有人道:「有信号!」 山顶寺院的小楼上出现一道亮光,忽长忽短,很有规律。 「他们还剩最后七个。」 明鹬熟悉镜语,一面看一面翻译,「狼族人数太多,还有方雷家的援兵也在往这边赶。明干让我们赶紧撤,千万别过来送死。」说罢,掏出一个镜子,「怎么回復?」 贺兰觿沉默了一下:「不回復。」 明鹬一愣。 「不能暴露我们的位置,」他用手指试了试风向,「明鹬,你带十个人从南坡上去,先悄悄靠近,然后四处点火,弄出很多烟雾。康泰,你带二十个人绕到东边弄出声响引开修鱼家。老谢、老萧——」他指着昆凌家的两位族长,「你们各带二十人,跟我上去救人。花恺,你和剩下的人继续埋伏在这里,千万不能暴露。三个小时之后我们要是还没回来,你们悄悄撤退,争取在天黑前赶回洛塔河营地跟花霖的人马汇合。」 众人领命,立即四散开来准备行动。 *** 皮皮按照花青旗发给她的地址在机场的出口大厅很快找到了何采骏。 花青旗说他打扮像个波西米亚人,瘦脸、长发、披一条大花披肩,胸口挂满了木质的珠子琏子、上面吊着奇形怪状的坠子。被贺兰觿砍掉的左手装了假肢,戴着黑色的手套。右手的中指、小指上各两枚银色的骷髅指环。 年轻、漂亮、加上五颜六色,何采骏在机场大厅里十分显眼。 皮皮找到他时,他的左手托着一个单反,右手正熟练地换着镜头。皮皮轻轻地拍了他一下:「hi。」 何采骏抬头打量了她一眼:「婷婷玉鸟,是吗?」 「嗯?」 「你要的机场代拍、高清照、签名照,」他掏出一个大信封递给她,「一共七百五。」 「……」皮皮接过厚厚的信封,呆呆地看着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你们站长呢?叫什么名字来着?天天在群里说自己是母胎solo的那位?没跟你一起来?」 「……」皮皮抓了抓脑袋,越发一头雾水。 见她不肯付钱,何采骏撇了撇嘴:「照片到手有点晚,昨天半夜才逮到人。别嫌贵告诉我你脱粉了,这话我听太多遍了。」 「你认错人了。是……是花青旗介绍我来见你的。」 何采骏的嘴张得大大的,打量了她半天,终于「哦」了一声:「怎么就你来了?花青旗呢?」 「去、去峻榞了。」皮皮的心情有点紧张。毕竟面前这人与贺兰觿有深仇大恨,万一知道自己的身份,将她碎尸万段、活活吃掉都有可能。 出口的电动玻璃门忽然开了,一大群刚下飞机的旅客走了出来。 「我要等的人出来了,在这等一下。」 话音未落,只见旅客中走出一位高个男子,身材挺拔、模样硬朗、戴着墨镜、穿一件黑色的机车夹克,直筒裤、长靴、提着一个大号的行李包从出口走出来,身后跟着两位黑衣人,膀大腰圆,大概是他的助理。 虽然看不清全貌,从挺直的鼻樑、性感的嘴唇也能猜出他仪容俊美。皮皮觉得眼熟,觉得很像是最近刚走红的某位综艺名星。果然身后响起一阵尖叫,「名星」立即被几十个女生团团围住,有人送花,有人送卡片、有人递公仔、所有的人都在用手机拍照。何采骏一个箭步冲到名星面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喀喀喀喀」拍了一堆照片,迅速隐退。 两人在机场咖啡店找了张桌子坐下来,皮皮点了两杯咖啡一盘蛋哒。 见面地点是花青旗建议的,皮皮经常去机场花店送货,那里人来人往,气息芜杂,可以避开贺兰觿布置在皮皮身边的眼线。临行前,她送给皮皮一瓶特制的香水,叮嘱她在去见何采骏之前务必将香水抹在胸前,一滴即可隐藏她的种香。 「你是谁家的冰奴?」何采骏问道。 「你不需要知道。」皮皮斩钉截铁。 狐族人擅长察言观色、没必要千万不能说谎、早晚有识破的一天,她只能装作高冷。 何采骏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一双凤眼在她脸上扫来扫去,玩味着她的表情:「那我……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 看来他欠花青旗的人情不轻,以他放荡不羁的个性,皮皮态度如此轻慢,居然也不介意。 「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有了他的孩子,想跟他在一起,天长地久。」 「嗯哼。」他眉波微漾,「青旗跟你提过我的过去?」 「你的……什么过去?」 「曾经有个像你这样的女孩,向我提过类似的要求,我指给她一条路,无奈她能力有限,求而不得,反遇其险,最后,她的男人怪罪到我的头上,让我失去了一只手?」 他举着自己僵硬地假手,摸了摸皮皮的脸。 那手大概是生铁做的,又冷又硬,刮在皮皮的脸上生疼。她本能地将身子往后移了移。 「如果你不告诉我你的男人是谁,万一你也惨遭不测,那我的另一只手不也完蛋了吗?」 「我的男人不知道我来找你。」 第79页 「来找我的人都这么说。」他笑了,举起左手,「这,就是轻信女人的下场。」 「你会帮我的,」皮皮咽了咽口水,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决定耍赖:「这是花青旗说的。」 他默默地看着桌面,铁手在桌上轻轻地划圈,过了一会,才说:「我的确欠她一个人情,所以嘛……指给你一条路。我本人是不会亲自教你了,因为我的小命已经被别人整得差不多了,只想欢欢喜喜、平平安安地度完余生。」 「什么路,你说。」皮皮的心砰砰乱跳。 「青木先生是谁,你总知道吧?」 她点点头。 「就在青木夫人生下太子的当日,刚剪开脐带,青木就把夫人杀了,剖肝取食。」 皮皮安静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吃到一半,不知为何,有点堵心,没能吃完。」何采骏喝了一口咖啡,「当时他的身边养着两只鸟——青桑送给他的。」 皮皮的第一反应是:「灵鸦?」 「对。」何采骏说,「灵鸦灵鸦,自然是以灵为主。从本质上说,是从东海灵族的灵力中提炼生成的,所以非雄非雌,非生非死,说到底只是一团时聚时散的灵气而已。」 皮皮一脸茫然,如听天书。 「青木把剩下的肝脏餵给了灵鸦,两只鸟吃完,就分出了雌雄,没过多久,就开始下蛋。蛋是黑色的,叫作『玄鸟』。」 皮皮深深地吸一口气,不知为何,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玄鸟蛋因为混合了灵族与人类的因子,冰奴如果吃下它,除了强身健体,肝脏还能分泌出某种气味,极大地降低狐族对人类的食慾。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它神奇的功效。」 「你能……帮我弄到玄鸟蛋?」 他开始苦笑。 「如果我的左手还在,的确可以。」不知为何,他的目光忽然又柔和了起来,「运气最好的时候一次掏过四颗,煮了整整一锅蛋花汤,甜水巷的女人们都高兴坏了。」 皮皮的心里却一直在嘀咕:这么简单吗?法力无边的祭司大人都无能为力,何采骏掏个鸟蛋就解决了? 「是的,但你千万不要被玄鸟啄到。它们会首先攻击你的眼睛。如果被啄到眼睛,你就死定了。啄到身体的其它地方嘛……会有一种被烈火燎过的灼痛,就好像……怎么形容呢……对了,听说过无明之火吗?」 皮皮的脸霎时间就白了,点点头。 「比那种还要痛一千倍。」 「……」 「此外,千万不能被鸟爪子抓住,此鸟力大无穷,会把你撕成碎片的。」 皮皮的身子不禁晃了一下:「那你认为,究竟谁能帮我掏这个鸟蛋?」 「你。」 「what?」 何采骏直直地看着她:「你自己。」 「……」 「记住:不能生吃,一定要煮熟了才吃。英文叫作over-hard。」 「可是可是,」皮皮一下子急了,这何采骏也太敷衍了事了吧,「花青旗明明说过,你是能帮我的!」 虽然少了一只手,但他毕竟是狐族啊!掏个鸟蛋不会太难吧,若是贺兰觿,用脚都能掏出来! 她又看了看何采骏的脸,想再求求他。但他摆出一幅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提着照相机站了起来:「关于玄鸟蛋的秘密,世上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花青旗。」何采骏看着右手上的骷髅戒指,淡淡地说,「我虽不能亲自出马,但我至少可以告诉你,在哪里可以找到玄鸟。」 -------------------- 对不起,这一章让大家久等了。这两个月卡文卡得一踏煳涂,因为我正在朝一个自己不大熟悉、不大擅长、因此不大安全的方向发展这个故事。一旦走出安全地带,为了保证冒险是成功的,我需要反覆地想一些细节、查一些资料、也欢迎大家帮我抓虫。 此外,我们的祭司大人在第一部 里是「深情的王子」,在第二部里是「造反的头子」,那么在第三部里将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这个需要让大家自己找到答案。我唯一能说的是,他绝不会重复头两部的戏份,而且会打得很厉害。因为我家贺兰宝宝除了荷尔蒙爆棚,而且战斗力爆表,在这一部又恢復了视力,不让他打个够,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是写武侠出生的。 第33章 ================== 修鱼稷见到修鱼彬的那天,吓出一身冷汗。 事情是这样的:和唐晚荻定,两人一起去吃了一顿西餐。修鱼稷一连吃了五块三公分厚的安格斯牛排,一旁倒酒的服务生惊呆了,不禁感嘆说,开业十年以来,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点一分熟的牛排,而且一下子吃了这么多块。 其实修鱼稷并没有吃饱,却不好意思再点了。唐晚荻只好自己要了一份,假装吃不下,将一盘子牛肉推给他。 也许是多喝了几杯酒,加之「外语」更加熟练,修鱼稷的话越来越多,开始聊起了狼族的风俗。和人类一样,修鱼家的婚礼有专门的仪式,对狼王世子来说会更加隆重,因为狼王是个注重传统的人,家族接纳新成员必须要获得他的祝福。 「什么样的祝福?」晚荻很好奇。 「简单地说就是父亲会请来一位巫师,在他的见证下,从『金枝』上摘下一片树叶,当着大家的面,我们一起吃下去,接受森林之神的祝福。」 第80页 听起来很诡异,毕竟是另一种文化,唐晚荻表示理解:「吃叶子?看样子没什么难度嘛。」 「狼族与狐族的风俗正好相反。他们喜欢复杂精緻、我们崇尚简单粗暴。」 唐晚荻忍不住笑了:「金枝是什么?金子做的吗?」 「当然不是,」修鱼稷用餐巾擦了擦嘴,「沙澜有一种植物叫作『桑棘』,不能独自生长,总是一团一团地长在别的大树的枝桠上,远离地面,看上去就像一个个的鸟巢。」 「我们人类把这叫作寄生植物。」 「对,寄生。桑棘的枝茎不粗,却特别坚硬,用刀砍下一段别在腰上,绝大多数会立即枯萎。只有极少数会继续长出新叶甚至开花结果。我们把这种桑棘叫作『金枝』。」 「离开母体、离开水土……也能生存?」 「因为它是被森林之神选中的,是神意的体现。只有狼王能够让它长青不败。」 唐晚荻微微皱眉:「假如有一天金枝忽然枯萎了呢?」 「那就说明神的意志改变了,佩带金枝的那个人已经不配作狼王了。他将被人挑战。谁要能杀掉他,谁就是新的狼王。」 唐晚荻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那你父亲是杀了谁……才拿到了金枝?」 「我伯父。」 一阵沉默。 过了片刻她才咳嗽了一声:「这不是窝里斗么?都是亲兄弟,应当互相照应、好好相处才对吧?」 「只要狼王健在,大家自然会相亲相爱。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保证狼王必须是族里最强壮的,如果他不行了,就该马上让位,不然就是死路一条。」 餐厅的光线很暗,桌上的玻璃杯里点着蜡烛。杯影与烛影重叠在一起。 唐晚荻怔怔地看着修鱼稷。他的脸不大,络腮鬍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只留下一个饱满的额头和挺直的鼻樑。刀刻斧凿般的侧影在烛光下显得不那么兇狠,一双眸子黑白分明,凝神着她的样子很温和,就连说话都是柔声细语的。 她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钻戒在烛光下熠熠生辉,不知为何,手指忽然颤抖了一下。 「别担心,」一只更大的手握住了它,「我们狼族在婚姻上很开放,可以和异族通婚,只要不是狐族就行。」 她默默地喝了一口汤。 「我父亲有很多兄弟,也有很多孩子,他不会为难你的。他的妻子是方雷家的——」他忽然顿了一下,「虽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对我很公平,是个慈爱、智慧的女人,她会喜欢你的。」 她记得他提过自己的生母来自狐族,是狼王的奴隶,不禁问道:「那你的生母呢?」 「我出生后不久她就去世了。」 「哦。」 他漠然地看着烛火,脸上有种奇怪的表情,平静中带着一点淡淡的忧伤。 他们相处的这几个月,修鱼稷极少提到自己的身世,但他对亲人的态度却是最让她觉得有安全感的地方。 「你对你妈妈……还有印象吗?」她轻轻地问道。 他苦笑着摇头:「她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爱我的女人。也是我生命中第一个离开我的女人。我总觉得她还活在世上,或许在另一个空间,到如今我依然在寻找她……」 她看着他,摸了摸他的脸,笑了:「修鱼稷,有没有觉得,今天你特别可爱?」 吃了饭两人手牵手一路谈笑着回家,刚要推开常青花园公寓的大门,修鱼稷突然止步,下意识地将唐晚荻的手往身后拉了一拉。大约听见了他们的脚步声,屋里的人抢先开了门,一股肉香扑面而来,一个人的脸红通通地,像是刚喝了酒。 是方雷盛。 「啊哈!你们终于回来了!」他看着修鱼稷,很微妙地使了一个眼色,「快看是谁来了。」 餐桌上摆了三盒外卖,是他们常吃的红烧牛肉、糖醋排骨和蒜香羊腿。对于狼族来说是一个人的份量。筷子只有一双,菜吃了一半。 ——看样子客人刚到,不然方雷盛会买两份。 屋子的一角有个男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脱下礼帽,微微地向他们点了个头。 唐晚荻立即意识到方雷盛脸红不是因为酒,是因为紧张。修鱼稷一直拉着她的手,肌肉也是紧崩的。 不知是不是为了掩饰,他很快就放开了她。 唐晚荻见过的狼族不算多,同一家族的人相同点还是挺多的。修鱼家的人肤色较深,脸上横平竖直,轮廓粗犷僵硬,就像打着草稿尚未完工的雕塑。相比之下——以人类的审美观来说——修鱼稷英俊白皙,一头捲髮,在相貌上明显不同。但与狐族相比,他个头高大,更接近狼族。 这位客人在狼族中算是好看的,是那种中规中矩的好看,但又给人以神秘的尊严感。目光平静,却充满了穿透力,就像一把铁钳将你牢牢地锁在他的眼睛里。穿着也相当讲究:西装、领带、皮鞋一丝不苟。头髮上打了蜡,梳得整整齐齐。天气不算冷,双手却戴着一双灰色的手套。 他的姿态有种竖琴般的优雅,却不像贺兰觿那样浑然天成,而是那种经过严格训练形成的风度,让人绝对挑不出错,但也看得出不轻松。唐晚荻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他,只好在心里打了个拙劣的比喻:这人像极了电视剧里的英国管家。 「五哥!」修鱼稷快步走过去拥抱了他一下,「什么时候到的?」 第81页 「我在郊外办了几天的物资,下午刚打完包运走,顺便过来看一看。」 唐晚荻这才意识到这位「五哥」就是三叔念兹在兹的爱子、狼族的首席巫师修鱼彬。 修鱼稷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因为实在意外,居然出了一身冷汗。心中暗自庆幸,在决定「解决」掉三叔时他事先知会了方雷盛。以往都是方雷盛陪着三叔巡逻,那天早上,他故意找个藉口迴避了。接下来从发现唐晚荻的背包直到在垃圾箱里找到她,修鱼稷都没有回过公寓。 大家坐了下来,修鱼稷介绍说唐晚荻是他的未婚妻,修鱼彬礼貌地恭喜了一番,又说自己来得太突然没有带合适的礼物,回去一定补上。 三个男人之间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分钟的狼语,为了不令唐晚荻尴尬,修鱼稷又说回了中文:「峻榞的战事怎样了?大王天天离不开五哥,今儿怎么得空过来?」 「人手不够,需要你们赶紧回去。这边的事暂时放一放。」 「行。给我两天时间,还有点事情没办完……」 「大王的意思是马上动身,不过——」修鱼彬看了一眼唐晚荻,温和地说,「那就……给你们一天时间?」 他终于将手套摘了下来。他的手果然有些特别,很白,肌肤细腻,骨节修长,与他五大三粗的个头很不匹配。好像一双魔术师的手。 「好的。」修鱼稷将红烧牛肉移到他面前,「还没吃饭吧?」 「路上已经吃过了。对了,」修鱼彬环视四周,好像在找什么东西,「我父亲呢?其他的人呢?都巡逻去了?」 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三秒。 修鱼稷刚要开口,方雷盛忽然低下头抢先道:「他……他们……都去世了。」 再抬起头时已经是一脸悲伤。 这倒不是装的。修鱼清惨死后方雷盛一度形容枯藁,颓丧的样子十分明显。 修鱼彬的身子震了一下,嘴张得大大的,仿佛忘记了唿吸。 「阿清的病情越来越重,」方雷盛继续说,「三叔、四哥全都感染了。」 「什么时候的事?」 「六天前。」修鱼稷说,「按族里的规矩全部火葬了。」 ——殭尸疫爆发后,疫情最严重的北山家在短时间内就死掉了近一半的人口,震惊整个沙澜狼族。其他各家为了自保,陆续採取防范措施,其中以修鱼家最为严格。狼王下令凡染病者一律隔离,亡故者统一焚烧。 大夫们普遍认为「染病」的标志就是体内长出坚硬的枝状物、或者出现菌珠。而狼族人对疫情的反应则大多抱以两极化的态度:要么高度恐惧、要么不以为然——以后者居多。毕竟这是个崇尚武力的民族,无论男女老少都不想让别人以为自己胆小。 正因如此,疫情才能继续漫延,且越来越失去控制。 唐晚荻正好坐在修鱼彬的对面,发现他在悄悄地观察自己。方雷盛与修鱼稷既然能将谎话编得天衣无缝,表情上更不会有破绽。晚荻就不同了。她若露出一丝的不自然,就会引起怀疑。族里人都知道三叔、老四跟修鱼稷不睦,方雷盛又是修鱼稷的妹夫,两人趁机剷除异己也不是不可能。 「我们把三叔、四哥和三妹一起埋葬在城北的大山里了,想过去看看吗?」修鱼稷缓缓地道。 修鱼彬默默地看了他一眼,想了想说:「不用了。」 修鱼稷与方雷盛悄悄地松了一口气,正要继续寒暄,修鱼彬忽然又说:「我们还需要不少钱置办药品,听说你们卖掉了兰金膏,挣了一百万?」 三人的心勐地一沉。 来到c城后,修鱼稷一行就与峻榞失去了联络。但他知道狼族还有另一个分队驻扎在城外的基地中,主要任务是为前线办理物资。他们之间倒是偶有联络,兰金膏就是从他们那边寄过来的。 一百万的事他从未与外人说过。 这么一想,修鱼稷的掌心不禁开始冒汗了。这说明修鱼彬父子之间有过联繫,一百万的事是三叔告诉他的。 难道三叔袭击唐晚荻并非一时兴起,而是为了拿走银行帐上的钱? 那三叔究竟是什么时候告诉修鱼彬他们挣了一百万呢? 如果是三天前告诉的,那么,刚才说他六天前已经去世了不就是明摆地在撤谎吗? 「是的,去掉税费还剩下八十万。」唐晚荻淡定地看着他,「是我经手的。」 「八十万勉强够用,你能给我现金吗?」修鱼彬说。 「可以,这是大额提款,我需要出去办理一下。」 「有劳弟妹了。」修鱼彬微微鞠躬。 「我陪你去。」修鱼稷想站起来,被唐晚荻一把按下。 「银行就在对街,很快就好。」她说,「你们兄弟难得一聚,好好聊聊。」说罢拾起地上的一个布包,迅速地下楼了。 一个小时后她回到屋里,手中多了一个重重的袋子:「八十万现金,你点一下。」 「不用了,弟妹真是能干人。」修鱼彬的眼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辛苦了。」 修鱼稷看了看唐晚荻,她的脸微微发红,大约走得急,还在轻轻地喘气。 她手上的戒指已经消失了。 -------------------- 第34章 ================== 细雨如织、风烟四起。 贺兰觿带着一批昆凌族人冲到山腰时,上面局势一片混乱。一是因为康泰的手下按计划声东击西,引得狼族乱了阵脚;二是因为明鹬的人四处点火,风向正好朝上,呛人的白烟加上越来越浓的山雾弄得所有人眼前一片朦胧,旦见人影晃动,分不清是敌是我。好处是援救小分队可以混水摸鱼悄悄上山,坏处是守在寺院塔楼上的狐族弓箭手无法看清墙外的情况,盲目射杀造成误伤。 第82页 探报说狼族这次负责围剿的主帅是狼王十一子修鱼浩、副帅是十三子修鱼谦,都是身经百战的厉害人物。前两日的战斗中都有狼王亲自督战,不知为何今日未来,也许觉得胜算在握不用来了。他的大营就驻扎在离卡迦河不远的一座小山上。 南岳这边,跟着贺兰觿上山救人的主要是昆凌萧家和谢家的人。两位族长分别是萧楠与谢晨,真永时期都曾追随他出战,如今一位做着连锁超市的生意,一位是投资公司的老总。日进斗金却保持低调,极少抛头露面。贺兰一声招唤,他们换下西装,拿起武器,又过上了以前刀头舔血的日子。 虽有烟雾掩护,一路上山并不轻松。漫山遍野的狼族其听力、嗅觉均不在狐族之下,四十个人动静不小,很快就被修鱼浩发现,立即派出一队人马追击。敌众我寡,贺兰觿只得带着大家钻进树林,一群人在山里绕来绕去捉起了迷藏,最终将狼族人马截成三段、一一消灭。这一仗打得苦,狐族几乎是以一敌三,贺兰觿冲锋在前,独自干掉了二十只狼。一阵血拼之后大家都走散了,好不易杀过山腰汇合时清点人数,包括受伤的在内只剩下了二十三人。狼族那边的伤亡亦是八十有余,整个小分队都被斩尽杀绝。 林子里忽然安静下来,一时间再无追兵。 此处虽然隐蔽,在位置上已十分接近山顶,意味着他们已经杀进狼族驻兵的核心地带。 大家决定潜伏在山石中稍作休整。 「就在这里?」萧楠指着一地身首异处、面目全非的死狼——看样子多是一两天前的尸体,天气寒冷、尚未腐烂——明干的人马应当曾经在此交战。柳灯族前后死了两百多人,只因死后□□消灭、灵珠升天,只剩下了清一色的狼尸。 「对。」正在低头沉思的贺兰觿看了他一眼。 想着祭司大人有更严重的洁癖,萧楠觉得没什么好抱怨的,内心嘆了一声也就罢了。作了十几年的ceo,过惯了醇酒妇人的生活,日子勐然切换到「原始森林」状态,一时间还真不习惯。 林间树木参天,几枚灵珠仍在树间飘荡,如孤魂野鬼,不知归处。 一旁的谢晨拍了他一下:「这里挺好的。」 过了两秒萧楠才听懂他的潜台词:之所以选这里,因为大家都饿了。果然,谢晨拎起地上的一只死狼,抽出腰刀往腹中一划,勾出一块紫红色的肝脏举到萧楠面前,「你先吃?」 「我不饿,」萧楠两眼看天,自顾自地往嘴里塞了一颗口香糖,「你自己吃吧。」 谢晨毫不客气地大嚼了起来,肝脏冻得很硬,吃起来喀喀作响。 雨已经停了。空中黑云低覆,迷雾裊绕,山间有一条蜿蜒而上的小径,泥泞中残留着各式各样的足迹。 大家的心都不踏实,都有一种吃完这顿不知能否活到下顿的预感。 正在这时,不知何处忽然飞来了两只黑鸟,无声无息地追逐着空中的那几枚飘浮的灵珠。 有人低声叫道:「灵鸦。」 正在吃东西的人全都停下了。 看见灵鸦——意味着北关的人就在附近,至少豢灵师在附近。有豢灵师意味着有无明箭、有无明箭就意味着有无明火……无论北关的人是否选择此刻出现,肯定不是过来帮忙的。 所有的人立刻警惕起来,谢晨立即扔下手中食物,引弓搭箭,瞄向空中。 一只手伸过来按住了他。 「这不是灵鸦。」贺兰觿轻声道,「是游鸦。」 灵鸦本是东海之物,极难驯化,并非生来就听从豢灵师或青桑的调遣。每一群中总有那么几只不听话的,会脱离鸟群独自觅食,叫作「游鸦」,往往视作害群之鸟,一旦发现,会被立即射杀。 ——灵珠是游鸦最爱的食物。 谢晨松了一口气,放下弓箭,继续嚼起了肝脏。贺兰觿背靠着一块山石坐下来,那两只鸟追过来,不知被何物吸引,在他的头顶上盘旋。 萧楠下意识地抽出一柄飞刀,扣在指间,被贺兰觿的眼色制止。 只见贺兰觿将食指举到空中,上面有个半寸长的伤口,两只鸟闻到血腥之味,争先恐后在那伤口上啄食起来。 萧楠与谢晨同时呆住:「大人——」 贺兰觿示意他们不要作声,专注地看着鸟儿啄食着指尖上血肉。过了片刻,鸟儿吃饱了,开始在树尖上跳跃追逐,其中一只落在树枝上,另一只围绕着它飞来飞去,摆出求偶的姿势。大家都被鸟儿欢快的样子吸引了。 「吃饱喝足——这是要配对儿吗?」 萧楠不禁皱眉。话音未落,其中的一只鸟翘起了尾巴,萧楠忍不住笑了,声音顿时高了八度,「见鬼!它们真的在配对!」 贺兰觿一脸漠然:「配完对就可以回去了。」 双鸟似乎听懂了他的话,瞬间功夫飞走了。 「唉——」萧楠嘆道,「还记得先帝身边的那两只鸟吗?好好的忽然间就分出了雌雄,然后就……」话没说完,熘了一眼众人,见大家的脸上皆露出恐怖之色,缓了下语气又道,「你们说,这两只会不会也那样?」 「先帝的两只鸟儿,失踪几百年了吧?」谢晨摘了一根草茎,剔了剔牙。 「它们都去哪儿了?」一人好奇地问道。 「真永年间就不见了,当时那么乱,」谢晨道,「谁顾得上它们?」 第83页 「我有听说在沉燃。」另一人道。 「早就死了。」又一人道,语气坚定。 「谢天谢地。」谢晨将剩下的狼肝一古脑地塞进口中,决定换个话题,「对了老萧,怎么不见修鱼稷?他一直没露面吗?」 「没有。」萧楠摇头,「也许修鱼家的规矩变了,最厉害的最后出场。」 「也许已经病死了。」 「哈,那样更好。」萧楠说,「这狼族也够奇怪的,寺里明明只剩下了七个人,就算是誓死顽抗,被消灭也是早晚的事,犯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吗?」 「也许是为了等着我们过来。」 「也许是看中了里面的储备。」贺兰觿忽然插了一句。 寺里有两个仓库,堆满了武器和食物,还有十几箱药品,都是前几次战斗中南岳从北关的手里抢过来的。狼族倾巢出动,带着大批病人,北关追着那么紧,没时间狩猎,需要大量补给。南岳孤军深入,也很需要补给。明干苦守多日等待救援不仅仅是为了活命,他也捨不得这两个仓库。万一狼族攻进寺内,就只能下令焚烧了。 山间忽然颳起了一阵大风。 不算冷,萧楠却凭空打了个寒颤。 大风吹开山雾、头顶阳光忽照、前面的一处空地上出现了一群灰影。灰影越来越近,伴随而来的是木叶的骚动、杂乱的脚步、和急促的喘息……最终汇成一片奇怪的唿啸—— 一大群狼族带着各种兵器向他们沖了过来。 萧楠操起大斧正要迎敌,被贺兰觿拉了一下,向东使了一个眼色:「去那边。你快通知明干撤离。」 众人于是跟着贺兰一路向东狂奔,引得狼群紧追不捨。 利用这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差,大家一口气冲到山顶,转身与追上来的狼族正面相遇。 直到这时大家才终于看见了不远处的寺院,发现寺院的南墙有座临时搭起的木楼,高度有院墙的一半有余,当中修了足以让两人同时上下的楼梯。一群狸族的工兵正在有条不紊地搬木填土,楼前竖着一个巨大的盾牌,上面一片焦黑——看得出狐族的弓箭手曾多次试图用带火的箭烧掉木楼,没有成功。 狼族身形魁梧,变形之后擅长跳跃。木楼若再高一米,便足够他们以此为跳板越墙而入。而木楼的地点偏偏离寺内塔楼较远,狐族的弓箭手忙于对付眼下正在带兵抢攻大门的修鱼浩,根本无暇顾及。 狐族的跳跃能力远高于狼族,这木楼也是他们进去救人的唯一入口。 萧楠瞬间明白了贺兰觿的用意:「仓库不要了?」 贺兰觿摇头。 趁着山顶的阳光,萧楠掏出镜子向寺内发出信号,那边第一时间回应收到。萧楠收起镜子回头一看,一直在前面掩护他的贺兰觿脸上、身上一片通红,分不清是他自己受了伤,还是敌人的血。当下挥斧杀入狼群——忽听一人喝道:「小心!」 空中飞来一记流星锤,一旁断后的谢晨推了他一下,萧楠顺势一躲,那流星锤从他左腮扫过,闪避不及,重重地砸在眉骨上。当下只觉两眼一黑,一个趔趄,正要跌倒,有人及时地扶了他一把。 萧楠定了定神,发现自己左脸一阵巨痛,鼻翼间多了一样冰凉的东西。他将冰凉之物拿到手中一看,竟然是自己的一只眼珠,不禁骂道:「我操!」将眼珠往口中一塞,不顾一切地向前勐砍。 又一记流星锤扫过来,萧楠就地一滚,勉强躲过。这一次,他看清了流星锤的主人正是修鱼家的副帅——号称狼族「膂力第一」的修鱼谦,身高两米,一双胳膊比他的大腿还粗。他趁机一斧偷袭修鱼谦的下盘,不料这人五大三粗,身法居然十分灵活,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轻轻一跃,越过人群,向前袭去。 仅有的视力告诉他,身边的每位狐族都在同时迎战至少三个狼族,谁也没有功夫帮助别人。而潮水般不断涌来的狼族令他心情越发沉重:想退后已不可能,往前硬闯只会更难。 他们已经走进了狸族弓箭手的射程。 萧楠不禁呆了一下,眼前人影乱晃,他有些分不清敌我,更分不清方向。但他相当记仇,一心要找到修鱼谦。修鱼谦身形高大容易识别,他追着一个模煳高大的身影,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来到贺兰觿的面前。 祭司大人正杀得兴起,见萧楠跌跌撞撞地向自己跑来,知他伤重,匆忙中向他后背轻击败一掌,过度给他两成真力。 「修鱼谦呢?」他左顾右盼。 「中了我一剑,跑了。」贺兰觿一把拽住他,「别管他,赶紧救人!」 话音刚落,发现萧楠的左眼只剩下了一个眼窝,里面血肉模煳,不停地往外流血,满脸鲜红,形容可怖,不禁一惊:「你受伤了?」 「没事。」萧楠定了定神,一面挥斧砍杀,一面跟着贺兰觿向木楼的方向冲去。 没走十步,忽听「嗖——」地一声,前方射来一箭,劲风贯耳,贺兰觿下意识地往左一偏,还没回头,就听「噗」的一响,身后一名昆凌族战士应声倒地,胸口被一枝红羽短箭射了个对穿。 地上顿时多了一只白狐,鲜血四溅,格外刺眼。 这本是战争中的常见现象,贺兰觿还是愣了一下。 一枚灵珠悠然升起,还没飘出他的视线,「嗖」的一声又一支短箭射来,他反手一削,短箭弹了出去,力道之大,令他手腕一麻。 第84页 灵珠似乎受到某种神秘力量的牵制,就在他的眼前飘动,带着一道刺骨的寒气,冻得他眼珠一阵发酸。 那弓箭手偏偏不放过灵珠,仿佛在向他炫耀自己的准头,「嗖嗖嗖」一连三支箭射过来…… 贺兰觿挥剑如风,用身子护住灵珠,手指往在空中一划,灵珠沿着指尖的方向子弹般射出百米之遥,眨间消失在了天际。 他微微地松了一口气,命是救不了了,至少可以魂归北极。 「小心!」萧晨忽然吼道,斜挥一刀,将迎面扑来的一只灰狼削去了半个脑袋,凌空一脚将尸体踢给贺兰,「是狸族的箭!用它暂时挡一下!」 贺兰觿没接,顺手一推,狼尸在空中翻了个身,顿时被追来的短箭射成刺猬,「啪」地一下掉在地上,沿着山坡向下滚去,将下面埋伏的两个狼人砸晕过去。 远处传来一声狼嚎,嘹亮而悽厉,似乎是通知大家发现了贺兰觿的踪迹,一大群狼人向这边涌来。 「狸族的箭?田梵还是井涟?」贺兰觿一面击杀,一面问道。 「田梵。」萧晨说,「我看见了,躲在那个石头后面。」 狸族是双王制,两个王分别来自「井」、「田」两大家族,实力相当、地位平等,平时一个坐守,一个出征。由于沙澜的瘟疫,双王被迫同时撤离,带着所有活下来的狸族效忠狼王。 东王田梵勇勐擅射,十发九中,峻榞战役中,狐族一半的死伤与田梵以及他的弓箭手相关。西王井涟擅长工事,行军路上遇到障碍,能一夜间挖渠通桥、填湖修路、搭营扎寨、就算临时修起一座城墙都不是问题。井涟本人也擅射,只是名气不及田梵响亮。 萧晨在心里算了一下,如此密集的箭阵,想穿过它到达木楼几乎是不可能,从那里接应明干胜算渺茫,也不顾从西边杀过来汇合的明鹬就在身边,忍不住对贺兰觿道:「木楼根本过不去,换个地方接应?」 萧楠指了指天空:「没有太阳,来不及通知了!」 话音未落,前面忽然又多出了一队人马,带头的正是修鱼谦,约上百余人,向他们杀了过来了。 贺兰觿忽然一把将萧晨揪到面前,低声道:「你和明鹬去木楼接应,我去引开修鱼谦。」 萧晨心中一震:「可是——」 谁都知道这是送死。 「快走,我有办法。」 「大人!」 祭司大人已经不见了,几乎在同一时间,面前的狼族调整队形,迅速向西追踪而去。 -------------------- 本来想把战争戏当武侠戏来写,发现不能……战争戏是群戏…… 第35章 ================== 去过沙澜的皮皮终于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人的胆量其实是可以训练的。 何采骏说,那对神秘的玄鸟会光顾观音湖森林公园的那一片桑林,在最高的一棵桑树上筑巢产卵。可是,这些卵註定无法繁衍出幼雏,说到底,它们只是两团精气,就像八卦上互相追逐的阴阳鱼,一黑一白,一藏一露,徒有其形,并无其质,不能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所以说,天下玄鸟只此一对。只有那些受过东海之灵润泽的人才能看见,才能感受。 据说,狐帝一脉对玄鸟有着特别的吸引力,无论如何神出鬼没,它们总会在贺兰觿出现过的地方逗留。 有人说,玄鸟生于北极,在天为鸟,在水为鱼,采大海之灵气,吸日月这精华。翱翔千仞,非桑不栖。数百年来不断地光顾观音湖,如天降甘露,滋润着这片土地,为南岳狐族带来安宁与福祉。宋、明时期都建有神庙加以供奉。 又有人说,玄鸟因啄食了东海採珠女的肝脏,而与贺兰觿有着血脉之亲,算是贺兰家的神鸟,应该当作图腾来崇拜…… 奇怪的是,如此重要的「家族文化」,祭司大人居然只字不提。 仔细一想也不难理解,贺兰觿向来不愿谈起家族歷史中血腥的一面。 何采骏说,玄鸟很大,却无声无息。突然而至时就像一团凝聚的黑雾……展翅而飞、遮天蔽月——在夜色中很难看清全貌。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鸟巢的位置和上面的鸟蛋。玄鸟十分贪玩,经常离巢远行,动作快的话,掏到鸟蛋的概率还是很大的。不然何采骏何以用它训练出一批又一批的冰奴? 玄鸟蛋也不大,大小跟鸽子蛋差不多,蛋壳呈黑褐色的,隐匿于树顶枝桠的鸟巢中,短时间内,肉眼不容易发现。 玄鸟只在夜间生蛋,次日天亮,阳光一照,蛋就会消失。所以一定要在天亮之前煮熟后吞食。 「这么说,我还得带一口锅去啰?」皮皮觉得好麻烦。何止带锅,还要带水,还要生火…… 「焖烧杯就可以了。」何采骏道。 「怎么才能抓到它们?」皮皮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开动脑筋,「弹弓?鸟枪?驱虫剂?」 「这些都不行。」何采骏摇头,「玄鸟是狐帝豢养的勐禽,除了狐帝,谁也没跟它们打过交道。玄鸟的身上究竟有何神秘力量,谁也不知道。所以不要指望能消灭它们。一定要趁鸟不在的时候才去偷蛋。看见鸟来了就赶紧跑或者躲起来,要是被啄到就生不如死了。」 这么一说,皮皮不免有点灰心,感觉又摊上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何况何采骏的语气很含煳、点到为止,不肯说透。 第85页 皮皮隐隐觉得,他并没有把所有的秘密告诉给她。 「能介绍一点你的经验吗?」 「不是我不肯告诉你,我的经验……已经过时了。上一次掏鸟蛋还是几百年前的事。你不是狐族,不可能有我的身手。你不巫师,不可能懂得昆凌族的巫术。」何采骏半笑不笑地看着她,一脸悻然,「人类都进化成这样了,何况两只聪明的鸟儿?鱼有鱼道,虾有虾道,你可以用你们人类的办法去解决嘛。」 皮皮觉得自己又被忽悠了,顿时一脸黑线:「对于大自然,我还是有所敬畏的。」 何采骏举了举那只沉重的假手,很别扭地做了一个加油的姿势:「别气馁喔,人定胜天!」 *** 皮皮回到店里,心情有些焦虑。与贺兰觿失去联繫已经好几天了,除了手錶上的心率证明这个人还活着,其它消息完全没有。问永野也说由于南岳的人马孤军深入,目前都在打丛林仗,鹆门那边也听不到半点进展。原庆则安慰说,这些焦虑都是由于怀孕期间荷尔蒙分泌异常引起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皮皮能读懂他们的潜台词:毕竟你不是狐族,把你在人间的日子过好就可以了。 可是,经过了这些年这些事,「被动等待」已完全不是关皮皮的作风了。 与何采骏告别的那个下午,皮皮用手机在淘宝上搜索,关键词:捕鸟器具。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在长达几千年的文明史里,人类对于捕鸟这件事并不上心。发明的器具十分有限。纯粹手工的话,除了弓箭、毒药、鸟枪之外,也就是各式各样的鸟网、鸟笼了。加上高科技,情况则大为改观:各种型号的驱鸟器应有尽有——风力带闪光的、太阳能语音的、红外线感应的、智能超声波的……皮皮每样都买了一种,视到货先后一一试用。 此外她的手中还有几枚贺兰觿留下的马脑,关键时刻扔出去,能发出呛人的烟雾,藉机逃跑。 说来说去,不就是两只鸟儿吗?又不是两条龙。不需要活捉、也不必打死、何采骏的时代还不知道有如此先进的驱鸟器存在吧? 淘宝店家果然给力,次日下午就送来一台黑乎乎、沉甸甸的智能五合一驱鸟仪,号称四路语音超大功率,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驱鸟!范围达到七十亩,外带超声波加集成爆闪光束,还可以远程摇控! 皮皮看着这个强力驱鸟仪,只觉喜从天降,恨不得抱着它狠狠地亲一口。这下可以放心大胆地掏鸟蛋了,有多少掏多少,吃不完可以放到渡口花市或者千美医院里去卖,造福整个狐类…… 什么叫人定胜天?这就是人定胜天啊! 当晚皮皮全副武装,背着斜挎包,带着焖烧杯,扛着驱鸟器,为安全起见向店里的伙计借了一个摩托车的头盔,叫上出租就去了观音湖。 岂知刚一上车,永野的电话就打了过来,问她晚上有什么安排。皮皮说会去关小华家参加party,太晚的话就在堂兄家睡了。 「嗯,需要接送,随时给我电话。」永野吩咐了一声。 「好的。」正要挂机,永野忽然又说,「本来今晚想让你过来一趟的,见一个人。」 千美医院人手告急,这几天永野都留在医院里给原庆帮忙。 「改天吧。」皮皮心不在焉,连忙推託,末了又好奇地问了一句,「见谁啊?」 「电话里不方便说,你见了就知道了。」 「那我明天上午过来。」 「行。」永野顿了顿,忍不住又提醒了一句,「别忘了你不能喝酒哦。」 「明白。」 车开了一个多小时来到观音湖已经夜晚九点、里面还有不少游客。皮皮在寒风中等了两个小时,见游客渐渐散了,方拿着手电、抱着驱鸟器向桑林深处走去。何采骏告诉了皮皮那棵桑树的大致方位,还说树下有一张长椅,是贺兰特地捐给森林公园的。 皮皮很快就找到了,果然是棵巨大的桑树,枝冠繁茂、郁郁葱葱、高达三十余米、一旁竖着的铜牌介绍说,此桑已有八百岁高龄,是这片桑林中最古老的桑树之一,就在观音湖的边上。 皮皮仰头一看,并没有听见鸟叫,也没有发现鸟的痕迹,为万全起见,她还是打开了驱鸟仪的开关,让它处于待机状态,将巴掌大的摇控器挂在颈间,一有动静,随时开机。接下来,她脱下鞋袜,光着脚丫,将手电含在口中,开始爬树。 古树有许多的枝桠,减少了攀援的难度,不到二十分钟就爬到了树顶。皮皮将身子坐稳,掏出手电仔细寻找,最高的一个枝桠上果然有一个脸盆般大小的鸟巢。 她不禁心中窃喜,手脚并用,迅速向鸟巢爬去,伸长颈子一看,心顿时灰了—— 上面除了一堆枯枝,什么也没有。 何采骏并没有告诉她玄鸟一般在什么季节产卵,一次几颗,频率多高。他只是说,这种时候去,一般是有的。当然鸟的事儿,谁也猜不准。 如果没有就再等几天。 皮皮有些失望,寻思着是不是再到淘宝去弄一个迷你监视器,装在树枝上,对准鸟巢24小时拍摄,自己可以在家中用电脑软体监控。发现有鸟蛋了再来,也不致于空跑一回。一面思索一面准备打道回府,空中忽然疾风骤起—— 远处宽阔的湖面上出现了一道巨大的黑影,几乎占了整个湖的面积。 第86页 皮皮眯着双眼看了半天,才确定这是两道黑影,互相缠绕着在月光之下飞行、嬉戏、知道的以为它们是鸟,不知道的,说它们是两朵飞速移动的黑云也不为错…… 哦—— 皮皮在心中惊嘆了一声,眼前之景无法形容,忽然想起了以前背过的一篇课文: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背包,里面还装着一张捕鸟用的大网,现在看来,就是个笑话。 倏忽间,两只鸟已悠然自得地向她飞来,伴随而致是一道疾风、一股寒气、其气慄冽、砭人肌骨…… 皮皮在第一时间戴上了头盔、按响了挂在颈间的遥控器。 树下的驱鸟仪开始「滴滴」乱响,向空中发射无数道爆闪光束—— 双鸟显然受到惊吓,在空中一顿乱飞,一时间木叶狂飞、波涛汹涌、如旋风突袭、暴雨骤至。皮皮伏在树间,惊恐地看着这一幕—— 顷刻间,双鸟已逝,不见踪迹。 天地间只剩下一轮皎洁的明月。 -------------------- 第36章 ================== 皮皮沮丧地从树上爬下来,脸和双脚被树皮颳得生疼。她找到那张椅子,坐下来穿鞋,顺手关掉了驱鸟仪。手錶在夜色中闪得萤光,显示此时的心率为一百八,贺兰觿若是发现,定能猜到此刻的她在搞一件大事情。 看着地上的驱鸟仪,皮皮心中一阵纠结:鸟是赶跑了,可蛋也没有了啊!万一玄鸟受到惊吓决定搬家,再也不来观音湖了,不就白忙活了么?越想越觉得驱鸟仪弊大于利,不到万不得以不能使用…… 为了尽快弄到鸟蛋,她决定次日起每天晚上都过来检查鸟巢。时间最好是天亮以前:早了,蛋可能还没生出来;晚了,蛋会被阳光蒸发。总之头一天下的蛋是留不到第二天的。而究竟怎么对付这两只鸟儿,目前暂时没头绪。皮皮越想越气,觉得玄鸟之所以存在,纯粹就是为了为难自己! 夜已深了,四周静悄悄的。除了天上的月光、湖边的灯光,林中一片黑暗。 皮皮将地上的仪器收拾到包里,起身正要离开,一抬头,突然发现椅子的另一端似乎坐着一个人,黑魆魆地看不清全貌,但脸很白皙,有一双明亮的眸子。 「谁呀?」她吓了一跳,大喝一声,拧开手电。 是个漂亮的年轻人,二十三、四,脸又小又白,眉目清晰,五官立体,穿一件白色的长袖t恤,下身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膝盖上破了两个大洞。样子很悠闲,双手插在口袋里,翘着二郎腿,晃着脚尖。 皮皮的第一印象觉得是个男人,不仅因为他个高腿长,手电的强光正好照在他强壮的胸肌上。当她把目光移到他的脸上时,又觉得是个女人:因为他有一头丝缎般光滑的披肩短髮和一双充满思索的眼睛,五官优美精緻、肌肤细嫩光洁、樱桃色的嘴唇微微噘起、似嗔似怒、给人一种豆蔻少女般奇妙而妩媚的感觉。 皮皮囧了。说他是女生吧,骨节有点儿大。说他是男生吧,神态又不像。这亮白水嫩的肌肤,就算天天敷三张面膜也办不到啊。 「对不起——」那人倒是不介意照在面前的野蛮光柱,站起来向她微微颔首,「没有吓到你吧?」 他的声音很温和、态度礼貌充满了恭敬。皮皮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悄悄放松警惕。然而,心中的迷惑更强了。这人的声音不像贺兰觿那样低沉浑厚、富有磁性,而是比较尖细轻脆、有一种说不出的柔和甜美。一时间听不出是男是女。 皮皮:「……」 见她愣住不说话,那人的声音更低了:「我是过来接你的。」 「你是——」 「沈双成。」那人伸手过来,和皮皮握了一下,「我是贺兰的朋友,来自苏霓族。苏霓沈家,听说过吗?」 皮皮摇头。狐族有很多部落,除了天星、昆凌、柳灯、沙澜这些大族,还有很多小族,遍布世界各地,这个「苏霓族」定是其中之一,贺兰觿也许提起过,她没上心,也就没记住。但有一件事她很清楚:贺兰觿的熟人很多、朋友很少,以他在狐界的地位,敢自称是他朋友的人就更少了。 见她一脸茫然,沈双成没有更多的解释,好像他是谁并不重要。 「我们……见过?」 皮皮对他的印象为零,但也不敢说从没见过。如果他住在c城、又是贺兰觿的朋友,他一定会出现在南岳狐族的各种聚会中。有一点可以肯定:贺兰觿从没有向皮皮介绍过他。「沈双成」这个名字,她也是第一次听说。 「我住在北关的大山里。贺兰派人找到我,说这段时间局势紧张,希望我能过来保护你,我就来了。」 原来如此。这位沈双成应当就是贺兰觿安排在她身边的待卫,听说不止一个,只会在关键时刻露面。 「很高兴认识你。」皮皮微微一笑。 「我的荣幸。」他语气好像正在从事外事活动,「请叫我『双成』。」 「好的,……双成。」 「夫人在这里的事情,办完了?」他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天上,似乎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到这种地方来。 「今天的事,办完了。」 第87页 「我的车停在那边。」他指着远处的一条马路,示意她跟着自己向湖边走去。 走了几步,发现皮皮没有跟上,转身回到她面前:「这里不安全,我不能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 但皮皮早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容易轻信、说风就是雨的皮皮了。不会因为几句话就跟一个陌生人上车。她的手中紧紧地捏着一枚马脑石,随时准备保护自己。 那人看着她,无声地笑了,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打开扬声器,里面传来永野的声音:「找到她了?」 「嗯。」双成将手机递给皮皮,示意她接听。「她不愿意跟我走。」 「夫人,沈双成是祭司大人十分信任的人,你可以放心地跟他回来。」永野的声音听上去很疲倦,皮皮觉得猎鸟行动没有报备,心里有点讪讪的,于是说:「好吧。」 马路很黑,沈双成默默地开着车。 「你看见那两只鸟了吗?」皮皮忽然问道。 「什么鸟?」 「玄鸟。」 他摇头:「我只看见你光着脚从树上爬下来。」 「那你至少听说过玄鸟吧?」 「嗯,它们是先帝身边的勐禽,算是宠物吧。」他点点头,「已经消失很多年了。」 「那你听说过玄鸟蛋吗?」 「玄鸟还有蛋?」 「故事是这样的——」皮皮心想,自己明天还要过来,想瞒住沈双成不大可能,不如以实相告,或许还能得到他的帮助,「很久以前……」 话音未落,沈双成立即打断:「我不听故事。」 「呃?」 「知道人与动物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吗?」 「……」 「故事。你们爱讲故事,爱听故事,甚至愿意相信一个故事。」他指着自己的脑袋,摇头,「我们不。至少苏霓族的人不。」 「ok,」皮皮耸了耸肩,「那我就讲实话。」 「请说。」 「我需要弄到玄鸟蛋,一颗就好。鸟巢就在刚才我爬上去的那棵桑树上。」 「为什么?」 皮皮咬了咬嘴,决定不说:「总之是需要吃掉它……你理解成治病就好。能帮我吗?」 他想了想,道:「第一,玄鸟蛋这种东西就连我也没听说,你确信能吃?第二,是谁告诉你这里有玄鸟,又是谁让你半夜三更地来这里?指使你独自做这么危险的事,我怀疑他别有用心。」 「花青旗说的。」 听见这个名字,沈双成一阵沉默。 「花青旗给贺兰治过病,她应当是贺兰信任的人,不是吗?」 沈双成呡了呡嘴:「这倒也是。」 「花青旗是昆凌族着名的医师,她说玄鸟蛋有用,我就要弄到它,没错吧?」 「没错。」 「那你愿意帮我吗?」 「这种事,你不应当先请教一下夫君的意见吗?」 「联繫不上。」 沈双成又认真地想了一下,道:「我可以帮你去弄鸟蛋,但你不能这么随随便便地吃下去。至少让原庆检查一下……你觉得呢?有孕在身的人,吃东西多少要小心一点吧?」 皮皮心想,这个沈双成怎么这么磨叽啊。 「那就先帮我弄到鸟蛋?」 「什么时候?」 「明天。……晚上。」 沈双成点点头。 次日皮皮见到永野,问起了苏霓族,永野深吸一口气,说:「苏霓族是北关的小族,人口不多,沈双成是族长。」 皮皮以为这个沈双成既然是贺兰觿的朋友,一定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不料永野说完这几句,就没有别的话了。 「有个问题想问你,其实挺尴尬的。」皮皮压低嗓门,「这沈双成,究竟是男的还是女的?」 永野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犹豫了一下,语气有点结巴:「真永之乱时,沈双成……嗯……曾经救过贺兰。所以嘛……他们之间……有……那个什么……很深的友谊。」 「很深的友谊?」 「对。你只用知道他是贺兰的朋友就可以了。」 「那他究竟是男是女?」 「苏霓族的人没有性别。」 「什么?」 「他们修练的方式有点特别,但也是天生的。」 「说详细点?」 「这一族的人通过『转性』来获得能量。」 皮皮觉得一头雾水:「转性?」 「一个人从一种性别转变成另一种性别时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能量。打个不合适的比喻,假如你看上了沈双成,或者受到他的吸引,他会将你变作一个男人并在这个过程中吸收你的元气。」 一时间,皮皮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怎么变?手术吗?」 「自然而然地,以你无法察觉的方式。但很快你的身体就会产生变化。」 「你是指……长出小鸡鸡吗?」 永野笑了:「这倒不会,变化主要发生在心理上,或者说是内分泌上的。与此同时,他会渐渐变成一个女人,与你亲密无间。直到吸完你所有的元气,通常要看你们互动时能产生多大的能量,能量越大,在一起的时间越长。通常是一年左右。」 皮皮觉得自己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然后呢?」 「然后你们之间就结束了,他会去找新的目标。」 「到那时,我是男人还是女人?」 第88页 「男人。」永野想了想,「他也可能选择留在你身边,再来一次,将你转变成女人,继续吸收能量。只不过第二次的效率一般很低,这世上没几个人值得沈双成花时间做第二次。」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我就是一个正负极的发电机,或者说药渣对吗?」 「苏霓族的人可不这么想。他们的每一次都是认真的。你也不完全是被消耗,被一个苏霓族的人爱上,是件很美好的事。」 皮皮完全无语了。 「不用害怕,」永野赶紧安慰她,「你身上有祭司大人的魅珠,不会爱上沈双成的。再说,沈双成也不是个随便的人,口味也是超级挑剔的好么。」 皮皮狠狠地瞪了永野一眼,道:「怎么听起来你好像很嚮往的样子?」 「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要做女人,直到遇到了沈双成——可惜人家没看上我。」 -------------------- 第37章 ================== 作为狼族中唯一对c城最熟悉的人,唐晚荻在见到修鱼彬的第二天就以最快速度帮他购买了所有的物资,装在一辆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破卡车上。司机是个快活的矮胖子,三十出头,满面红光,圆脸、尖嘴、笑起来露出一双很大的门牙。晚荻觉得他像只大老鼠,特别是笑到high的时候,会从喉咙底部发出和老鼠一样「吱吱吱」的声音。 司机自称姓「井」,从身高、长像来看肯定不是狼族,也绝对不是狐族,晚荻以为他就是修鱼彬雇来开车、顺便搬运的临时工,于是跟他搭讪起来:「这姓不常见啊,是井水的『井』?还是风景的『景』?」 「都可以,音发对了就行。」那人笑了,见唐晚荻一头雾水,解释说,「我们不用书面文字。」 晚荻在心里嘀咕了一下,得,不用说这位也是从沙澜过来的,不知道什么族,也许是鼠族,「那我就叫你井大哥吧。」 「嘿,嘿,」修鱼稷与修鱼彬本来在后面搬货,听到这里,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一起赶过来,「不可以。」 「啊?」 「请称唿他『陛下』。」 「陛,陛下?」唐晚荻皱眉,忍不住又打量了他一下。这位「井大哥」除了长相奇特之外、气质上应当属于「憨厚的劳动阶层」。不仅有一双骨节粗大、长满老茧的手,每个指甲缝都是黑的,裤腿上还有两个沾着泥土的破洞,好像刚干完农活,完全没有半点帝王之气。 「这是狸族的西王井涟陛下。」修鱼稷附耳说,「擅长工程与箭术,消灭过很多狐族,为安全起见,不方便在南岳公开他的身份。」 「不用拘礼,叫我井大哥就好。」井涟一脸憨笑地站到路边的土堆上,喝了一口晚荻递过来的汽水,打了一个响嗝,对修鱼稷道,「你发现了吗?这一带有好多柳树。」 大家都点点头,c城号称千湖之城,绿树环绕、湖泊众多、湖畔种满垂柳,唐晚荻自小在城中长大,见多不怪。 「到处都是水声,你听——」井涟竖起耳朵,「汨汨、汨汩……」 「是啊。城里有两条大河,附近很多支流,东边还有个大坝呢。」唐晚荻附和。 「给我十年,我可以把这里变成一座森林……」 唐晚荻愣住。看走眼了,这大叔作风乡土、目光远大、竟然是位环境保护主义者。 井涟指了指远处的河岸,开始用手比划,「那里变成一片湿地。这些柳树、那些槐树都种错了位置,长在这里很多余。等我们的人过来,要么砍掉要么搬走,挪到那座山的对面……」 「那条河需要转个向,先往北流再往东流,这样就可以弄出很多水塘,通过控制水流、植被、我们可以彻底地改变这座城市的地貌……」 「这不容易吧?」沙澜远离人世,里面的族类自然会有与人类完全不同的想法,不过这也太荒谬了吧?荒谬到唐晚荻都觉得好笑了,「这里除了树,还有这么多钢筋水泥呢。您看那些大楼、超市、机场、电视塔都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消失的呀……」 上午她还在集贸市场唾沫横飞地讨价还价,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货。下午货车司机就开始跟她讨论如何荡平c城,将这片土地变成狼族的牧场? 唐晚荻觉得自己穿越了。正想反驳,身后的修鱼稷悄悄地碰了她一下,她立即住嘴。 「这些都可以有,」井涟说,声音果断,仿佛深思熟虑,「我向来不主张无节制地狩猎。狩猎、养殖两手抓,生态才可以更加平衡。」 唐晚荻愣住:「养……殖?」 「对。养殖。你们人类有养鸡场、养猪场、养牛场……我们也可以把一些人圈起来配种繁殖、让他们为狼族服务。」 唐晚荻的心咯噔了一下,想了想,竟无语反驳。看了一眼旁边的修鱼兄弟,发现他们也没什么惊讶的表情,说明这种想法在狼族中普遍存在,当下也不敢硬邦邦地顶撞,毕竟自己也是狼族的媳妇了。既然狼族对人类的文化一无所知,她有义务教育他们:「陛下大哥,狼有狼性、人有人性,都不是那么好圈养的。大家今后要想生活在一起,就要平等互助、和平共处,不能互相伤害。只有携手共进、才能开创美好的未来呀。」 这一段话也不知道是怎么从她嘴里冒出来的,也许是「新闻联播」看多了,一板一眼,特别顺熘。 第89页 三个男人直愣愣地瞅着她,片刻,修鱼彬首先笑了:「哇,弟妹好有外交家的风范。」 这可不就是外交么。唐晚荻假装没听出话外之音,继续把话题往和谐、正能量的方向引:「先别着急种树,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多多了解c城,看看电影、逛逛美术馆、听听音乐会……欣赏欣赏我们的艺术。」 ——艺术可以软化邪恶的心灵,这话是谁说的来着? 「我们也有艺术。」修鱼彬不以为然。 「……」 「大自然的艺术。在沙澜,你可以看到各色各样的狸族大坝、奇形怪状的蜘蛛网、还有织布鸟做的美丽的鸟巢。」 他的声音很动听,在语法表达、修辞运用上都显得比修鱼稷熟练,一些句子甚至是满怀诗意的,「池塘边有好听的蛙声,树上蝉鸣此起彼伏,就连山谷里的风声也充满了旋律。沙澜到处都是音乐。」 「……」 「人类是大自然的一员。当这里变成了森林,就相当于你们回家了,回到自己真正的家……」 不得不说,修鱼彬更懂外交辞令,这话很有煽动性,连她都觉得被打动。一旁的修鱼稷却眯起了双眼,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他。四人中恐怕只有唐晚荻知道这个表情意味着鄙视。 上午在集贸市场,修鱼彬提出让晚荻单独陪他购物,理由是修鱼稷和方雷盛需要去城外接应不大识路的井涟。修鱼稷坚决反对,方雷盛只好一个人去了。在购物的过程中,晚荻对修鱼彬的印象倒是一点也不坏,实际上,如果头天晚上修鱼稷没跟她打预防针的话,她简直对这人产生了好感。 这位「五哥」——据修鱼稷说——是族里唯一的一个完全不靠战绩而爬到高位的人。由于小时候的意外事故,很多人都以为修鱼彬活不下来了,就按族里的规矩把他扔到山洞里自生自灭,而三岁的他以半死之躯在森林里爬了三个月,居然活着爬到了家,尽管只剩下半口气,大家都觉得是奇蹟。问他怎么找到的路,说是「森林之神」的指引。族人半信半疑,就连狼王也来过问。固执的长老们决定扔他到更远的地方,狼王不同意,说孩子回来是神的意志,送回去就是惹怒森林之神。这么一说,谁也不敢追究了。 修鱼彬就在自己父母的照料下活了下来,头几年也是隔三差五地生病,最后恢復得还不错。但在老一辈人的眼中,三叔家的老五就是个废人、身子骨单薄、巡逻打架的事从来不找他。 对于族里人的这些顽固的看法,修鱼彬觉得又委屈又不服气,练功比谁都勤奋,想找人比试证明自己,却没兄弟肯接招,连姐妹们都让着他。最后只好拜师学巫。狼族的巫师们都擅长医术,终于渐渐混出了名气。 要说修鱼彬受到高规格的重用那还是最近的事儿。作为一名巫医,他是狼族首先发现殭尸疫情的人,第一时间劝告狼王将染病者隔离起来以避免扩散。可是狼王不听,大家也不愿意,造成了可怕的后果。沙澜疫情爆发后,所有的人都想离开这片土地,苦于潼海水兽不敢跨水迁徙。又是修鱼彬第一个指出潼海水兽也有可能被传染,海路逃生完全可行,事实证明的确是这样。此外他第一个发现了rino号,这个庞然大物就停靠在蓄龙圃北面的船坞上,狐族的人都跑光了,谁也不会开船。花了整整两天研究上面的按钮后,修鱼彬独自操作,竟然把满满一船的人平安地送到了海的另一头。 说他是狼族的救星也不为过。 所以唐晚荻不明白,既然修鱼彬为狼族做过这么多的好事,又聪明又有远见,修鱼稷为什么还是不喜欢他。仅仅是因为讨厌三叔,恨屋及乌么? 「人类有句老话叫『有其父必有其子』,我其实特别不信,老爹做的恶干嘛要算在孩子头上?这不公平。」唐晚荻说,「据我看,你五哥人还是挺不错的。」 「我相信的是我的直觉。」修鱼稷说,「比如他说自己能跟死人说话,这是不是扯?如果真能这样,就该知道三叔已经被我杀了。」 「你怎么知道他不知道?」 「至少他装作不知道。」 「有必要装吗?」 「所以才可怕啊。谁也猜不透他怎么想的,他却能用自己的想法左右狼王。」 「说明他有野心。」 「你说得对,他是有野心。」他戳了戳她的额头,「那么请问,是谁在挡他的路?」 一阵沉默。 「所以你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峻榞的事情完了我再来找你。」他用力地搂了搂她,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那里现在是一片战场,到处都是危险。」 「不,我要去。我要跟你在一起。」她将耳朵贴在他的胸口,用手轻轻地摸着他的脸,「死也要死在一起。」 他在黑暗中凝视着她,嘆了口气:「胆子真大,越来越像我们狼族的女人了。」 次日唐晚荻带着修鱼兄弟一起购货,过程是愉快的。修鱼彬话不多,却非常礼貌、非常和气。每当她提出什么建议,比如「不要最贵只要最好」、比如「心中有数、货比三家」、比如「优惠最省钱、冲动是魔鬼」……他都毫无疑虑地表示贊同。中午晚荻带着他们去一家韩国店吃了烤肉,席间修鱼彬简要地介绍了一下峻榞的战况,晚荻对战争一无所知,问了几个很粗浅甚至是很蠢的问题,他认真作答,以一种她能听懂的方式向她解释。对修鱼稷也是极尽友爱……甚至有些巴结的意味。 第90页 「你知道,六弟是我们修鱼家的骄傲、父王对他期望很高很高。他有个外号叫『沙澜之星』——」 「我去。」修鱼稷笑了,将杯中的啤酒一干而尽,转头对唐晚荻说,「你五哥也有一个外号,叫『鬼语者』——听说亡灵经常来找他说话。」 「真的吗?」晚荻好奇地看着他。 「没他说的那么神,有些时候……的确可以。」 「死者——只限于狼族?」 「不啊,什么族都行。」 「小时候我舅妈挺疼我的,她去世好些年了,癌症。」 「她说好可惜……再也不能陪你玩泡泡了。」 修鱼彬的语气很轻,唐晚荻的身子却勐地一震,仿佛被人重击了一般,一时间脸变得煞白。 「你怎么知道舅妈喜欢陪我玩泡泡?」 ——那一种很普通的手摇泡泡枪、做成风车的样子。年轻的舅妈在草地上弄出满天的泡泡,六岁的晚荻四处追逐……那是她少有的几件儿时趣事之一。 「我是鬼语者呀。」 她半天没有说话。 「而且,貌似你舅妈生前很爱聊天……」 「……」 舅妈在所有的亲戚中最爱闲聊,旦凡有什么热闹什么聚会她一定会凑过去,不但跟同辈聊,跟小辈、甚至三四岁的小孩也很聊得来,很愿意花时间陪他们玩耍。 见她难过,修鱼稷连忙换了个话题:「咦,忘记问了,你怎么一个人过来了,五鹿呢?」 他忽然低下头,一阵沉默之后说:「去世了。」 「怎么会?」 「我们的婚事是伯母亲自去谈的,但五鹿家怎么也不同意,到最后甚至恶语相加。小晴觉得很对不起伯母,她生病了就主动要求照顾她……很快就传染了。」 修鱼稷记得几天前三叔还跟他提起过五鹿晴,视作他家的准媳妇:「三叔知道吗?」 「没敢告诉他。」 不知为何,唐晚荻觉得一阵心酸。可怜的人,刚刚失去了妻子,接着又失去了父亲…… 趁着修鱼彬去卫生间的功夫,晚荻道:「哇塞,修鱼稷,你五哥真的能跟死人讲话嘢。」 「晚荻,晚荻,」他无聊地吸着可乐,嗤笑:「我知道你一直想有个家,想有很多爱你、关心你的兄弟姐妹。这些,我都可以给你,但五哥绝对不是你的家人。」 「我觉得你对人家有偏见,五哥明明很崇拜你。」 「你可以喜欢他,不过不要投入太深。因为我向你发过誓,三叔家不配有后人,修鱼彬已经上了我的死亡名单,我早晚要干掉他的。」 「阿稷——」她看着他,苦笑着摇头。 「我的信条很简单:作一个强者,保护好自己的女人,绝不让她重复我母亲的命运。」 「你母亲……」 「她之所以这么惨,是因为她的丈夫不够强大。」 「你错了。」 「我错了?」 「是因为你母亲本人不够强大。」 他的脸色变了,她从没见过他有这样可怕而扭曲的表情。他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注视着她,一字一字地道:「唐晚荻,不要随便评价我的母亲。她的事,你不知道。」 他努力地控制着怒火,以至于每个字的发音都很僵硬。 她默默地看着他,过了片刻,点点头。 午饭之后,他们帮修鱼彬租了辆车,将货装好离开了。大家约好在城北见,然后一起出发去峻榞。修鱼稷与方雷盛原本打算兵分两路,他们不愿意跟修鱼彬一起走。修鱼彬说狼族的大营不好找,南岳北关的人到处都是,没他带路会很麻烦。再说车上这么多物资也需要人来保护,万一被狐族抢了呢? 「你应当好好地闻一闻家乡的空气。」漫步在街头上,修鱼稷搂了搂唐晚荻的肩膀,「到了峻榞,空气里不是狐毛就是狼毛了……」 她噗嗤一声笑了。 -------------------- 第38章 ================== 贺兰觿在箭雨中狂奔。 避开狸族弓箭的办法就是钻进林子,让他们找不到静止的目标。 为了不暴露潜伏在山下的大部队,可去的地方就只剩下了北山悬崖。上山之前他看过那一带的地形,悬崖虽陡,下临卡伽河,他水性不错,从崖上跳下去,借用树尖的弹性消掉下沖之力,逃生不成问题。狼族讨厌水,既使变作人形也不愿意下水,更不用说在水里打架了。 狸族喜欢水,但奔跑的速度无法与狐狼相比,他们比较恐高,不敢跳崖。 一阵狂奔之后,狸族的箭手以及大部分狼族已被他远远地甩在身后。 但仍然有三十几只狼紧紧地跟着他,跑在最前面的就是修鱼谦。 这当然是调虎离山之计,修鱼谦一点不笨。他只带走了一半的人马,留下修鱼浩和三分之二的弓箭手继续对付在山顶上救人的狐族。 听明鹬说,这个修鱼谦打架不守规矩,所以非常让人讨厌。从战斗的第一天起,他的人马多次与北营军相遇,仗着人多势众,要么群攻要么车轮战,每次都拒绝和明干单挑。 这是一种不名誉的打法,在沙澜是会被人耻笑的。 但修鱼谦有自己的理由——这里不是沙澜。随着疫情的蔓延,狼族的兵力也跟着下降,飢饿交迫、南北夹击——越在这种时候越不能随便牺牲主帅。 第91页 正在这时,「轰」地一声,从山顶传来一声巨响。 贺兰觿抬头一看,寺中出现两团熊熊燃烧的烈火,也不知烧到了什么,巨响之后又发出一连串的爆炸声。估计是明干决定坚壁清野、放火烧掉了仓库,里面存放了不少诸如「马脑」之类易燃易爆的武器。不禁心底一阵嘀咕:明鹬是否顺利地接到了明干?一行人是否全身而退?对此他并不是很乐观:避开狸族的箭阵绝非易事,何况里面还藏着一个神射手田梵,修鱼浩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这么一想,脚步不由得慢了。 三十只狼瞬间而至,而他也跑到了悬崖边。众狼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上来,形成一个扇形,渐渐向他逼近。 为首的一只威勐高大,毛色光亮,气派非凡。 变而为人,正是修鱼谦。 他的兵器是一双三十斤重的六叶铁锤,六道錂角布满尖利的锯齿。二尺长的锤柄上各有一只铜环,拴着响铃,用力一摇,发出刺耳的铃声,本来这是用来对付盲人的。盲人听音辨位,铃声的干扰会让他听不见兵器的风声。 锤是一种很难练的兵器,因为重心太过靠前,只适用于近距离肉搏。基本上一锤子砸出去,就很难收回来。要不古人怎么会说「一锤子的买卖」呢。狼族中喜欢用锤和狼牙棒的都是力量型选手。 修鱼谦并没料到会在黑熊岭遇到贺兰觿,但知道有他在,南岳的主力应当也在附近。祭司大人胆敢只身引敌,多半是有埋伏。所以他要带上这么多人,万一遇上大部队,还可以打一下;此外他也想生擒贺兰觿,为以后狼族进入南岳铺路。手里要是有了这种规格的人质,谈起判来会很轻松,入驻c城有可能不费一兵一卒。 没承想这一回贺兰觿偏偏不瞎了。 当修鱼谦意识到这一点时,不由得暗自庆幸,幸亏带了这么多人。几个月前在沙澜,狐狼两家为争夺五鹿原大打出手,贺兰觿五招内就击毙了修鱼家的二号人物修鱼睿。那场战斗修鱼谦因为在外巡逻没有参加,听到消息后觉得难以置信。以修鱼睿的实力,就算是输怎么也得经过一场鏊战吧。 狼族尚武,一传十,十传百,各种小道消息加添油加醋,年轻的狐帝成了神一般的存在。 三十只狼渐渐向贺兰觿逼近。他后退三步,脚已蹭到悬崖的边缘。 巨大的山风在耳边唿唿作响,足底是汹涌的涛声。他扭头飞速地看了一眼山下,忽然发现判断有误,不知是走错了地方还是视角的误差,悬崖的下面并不直接是水,而是一块块堆叠错落的巨石,中间连一棵稍微高一点的树都没有。从这里往下跳,只能是直线下落,然后撞在石头上摔个粉碎,就算是狐族也不例外。 见贺兰觿面色微变,修鱼谦立即明白了,从腰间抽出一条带着锁头的铁琏,哗啦啦地抖了抖:「殿下,这么高的悬崖,就算下面是水,跳下去也是必死无疑。您还是跟我走吧。」 他很客气地鞠了一躬,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贺兰觿也很客气,客气地抽出了自己的乌金长剑:「你说得有道理,这里不能跳。我呢,也不能跟你走。——只能向你借路了。」 说罢挥剑向狼群杀去。 在三年漫长的真永之乱中,贺兰觿歷经大战七次,小战数百。见过各种不要脸的阴谋、背叛、偷袭和围剿,相比之下狼族的人海战、车轮战还算是一种很实在的打法。 他以为自己的对手首先是修鱼谦,可是当他向前硬闯时,修鱼谦却不见了,变回狼形和一大群毛色相似、个头相仿的灰狼挤在一起,气味混乱、无法分辨。 他只能挥剑如风、浴血奋战,每向前一步就有两只狼倒下。他的身上也布满了各式各样伤口和咬痕。 就这么以一挡十地杀了十几只狼之后,贺兰觿愕然发现面前的敌人不是少了,反而更多了。 原来跟修鱼谦一路追来落在后面的狼终于赶到了,纷纷加入战团。贺兰觿必须不停地反击,稍一懈怠,就会有狼从各个角度凌空扑来,咬他一口。 有一次,一只狼从他左脸飞过,与时同时,耳朵一阵巨痛,他以为耳朵被狼咬掉了,连忙用手一摸,满手是血,所幸耳朵还在。 就这么苦战了近半个小时,他发现自己还是站在悬崖附近,并没有向前走多远,更别说逃跑了。 山下传来更多的脚步声,轻而细碎。 他的心不禁一沉,上来的这一批应当是狸族的弓箭手。就算冲出狼群,也会被狸族的箭射成刺猬。 除了疯狂地砍杀,他来不及多想。只知道形势变得越来越不利。他的左腿有多处咬伤,根本站不直,小腿痛到失去知觉,只好把重心全都移到右腿上,一跛一跳地反击。 见他行动越发迟钝,狼群发出一阵欢唿,争先恐后地向他扑去。 正在这时,忽听「啪」地一响,不知从何方掷来一物,众人面前冒出一道刺鼻的红烟,烟气中似乎包含着某种粉尘,众人眼前一片模煳。 只听一人惊唿:「小心!是马脑!」 与北关打交道多年,众狼皆知这是狐族着名的暗器,若是吸入肺中,轻者失去知觉,重者七窍流血,于是纷纷闪避。 贺兰觿只觉莫名其妙。他身上原本有三颗马脑,上山的路上就用完了。这一枚不知是谁扔的,也许是明鹬他们已顺利下山,派人过来帮他。当下也不管那么多,趁乱冲出,赶在狸族箭手到来之前,悄无声息地向西边的树林逃逸。 第92页 跑了大约五百余米,一回头,发现有两只灰狼一直默默地跟随在后,保持大约五米的距离。贺兰觿身子一顿,忽然想起两个人,不禁止步。 双狼立即现形,正是北山兄弟。 他松了一口气。北山兄弟一直跟随花玠的大部队潜伏在山底,听到动静,过来察看,他们本是狼族,负责侦察,变形后与其它的狼混在一起不易发觉。 「明鹬他们已经回来了?」他问。 「还没。」北山千门道,「听探子说,人已经救出来了,下山的路上抄了条险道,开始还算顺利,快到山脚时遇到另一拨过来接应的狼族,两边打了起来。花玠很着急,想过去救人,但您没发话,不敢轻举妄动。」 「接应的人是方雷家的?」方雷氏与修鱼氏世代联姻,是最稳固的联盟。但说到实力,却不敌北山氏与安平氏。瘟疫之后,五大狼族中除了五鹿家,只有安平氏可以与修鱼氏在数量上抗衡。 「不是,是安平蕙。」北山积雪边跑边说,「这女人非常强势,当年五狼联盟,数安平家与修鱼家矛盾最多,我们都以为她最多路过,不会出手。没想到这次她居然肯与修鱼浩联手。」 道理不难懂:明知不是伴,事急且相随。峻榞毕竟是北关的地盘,沙澜狼族再不联合,在狐族的南北夹击下,只会死得更快。 说话间,修鱼谦已带着众狼追了过来,贺兰觿跟着北山兄弟向山下勐冲,耳边只听见「嗖嗖嗖」的箭声,森林树木密集,倒是一箭未中。眼看到了山下,面前突现一片开阔的谷地,传来兵器相击的喧譁声,贺兰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被探子发现,还是为了接应明鹬,花玠带着手下的狐族正与修鱼浩、安平蕙的人马厮杀,几百号人黑压压地混战在一起,一地的狼尸和天上飘动的一排元珠都说明这仗已经打了好一会儿了。 双方原本人数相当,但修鱼谦的人马转瞬即至,狼族又会处于压倒多数的优势。贺兰觿大喝一声,一跃十丈,几乎是踩着人头向修鱼浩冲去。众狐本就杀红了眼,看见主帅归来,信心暴涨,越发杀得有瘾…… 远处的山谷忽然发出一声嘹亮的狼嚎。 距离明明很远,却十分刺耳,不知何人有如此的功力。 紧接着又是一声狼嚎,明显带着一股悲伤悽厉的情绪—— 修鱼谦一声唿啸,众狼忽然全部变形向东撤离,瞬息间,全部走光。 剩下两百号狐族拿刀的拿刀,举剑的举剑,仍然摆着战斗的姿势,以为是什么缓兵之计。 北山千门在贺兰觿耳边轻轻地交待了一句。 「我们撤吧,」贺兰觿朗声说,「方雷燕去世了。」 -------------------- 听说……这叫佛系更新…… 第39章 ================== 关皮皮是在千美医院旁边的那个咖啡店里见到永野的。本来约在医院二楼的餐厅,由于北山家的病人一个接着一个地病危,原庆不得不关闭二楼所有的病区,以作隔离处理,只在一楼接待常规病人。结果一楼就成了人挤人,硬生生地把两名医生给累病了。 一心惦记着打鸟,皮皮向他打听沈双成。永野说,几个月前皮皮刚回c城,贺兰觿曾让花霖安排几个柳灯族的人暗中保护她。贺兰回来后,这些人就先后撤离了。而沈双成是贺兰决定去峻榞的时候特地托人请来的。 苏霓族居无定所,喜欢在野外修行。因人口稀少、风俗迥异与各族往来不多。族中有不少绝世高手,沈双成即是其一。苏霓族的声誉来自于其超然神秘的作派,在狐族是一个诡异而有趣的存在。 「苏霓族每十七年进入一次择偶季节,称为『苏季』。苏季一到,他们的身体会产生强烈的欲望,体力、能量、对他人的诱惑也会到达巅峰,从生理上帮助他们完成这一段浪漫的转换之旅。」 永野说,「正因为十七年才有一次,他们对配偶特别挑剔。通常会选择强者,强者能量高,若能将他们转性,修炼起来事半功倍。所以说……」他顿了一下,「凡是被他们相中的人,是多少会有一点自豪感的。而能量能否顺利转换,则取决于是否互相喜欢。」 「假如一位苏霓人成功地度过苏季,获得了能量,那个被他转变的人会跟他结婚吗?」 「不会。」 「他们会生活在一起吗?」 「不会。」 「万一产生感情了呢?」 「感情是肯定会产生的,这跟热恋没什么区别。但这种感情——不论有多强烈——最多维持一年。苏霓人不会跟任何人保持一年以上的配偶关系,不论你多强大、多有权势。」 「哇……这得伤掉多少人的心啊。」皮皮嘆了一声,压低嗓门,「难怪昨天见了沈双成,一晚上我都没睡好,浑身上下不对劲儿。难不成……今年是他的苏季?」 永野半笑不笑地看着她,点点头。 皮皮傻眼:「真的?」 「嗯。」 「不开玩笑?」 「不开玩笑。」 皮皮用力地咬了咬嘴唇,回想了一下昨夜的情景。沈双成很礼貌、很客气、两人保持陌生人的距离,连碰都没碰一下,无任何可疑情况。 祭司大人是有多缺人手,硬把一个进入苏季的苏霓人给拉来当保镖?别的不说,在这种情况下能好好工作吗? 第93页 「你说没睡好,是不是心跳加快、浑身发热、前胸后背没规律地出汗?」 「对。你怎么知道?」皮皮正处于孕期,一切变化也可以是荷尔蒙分泌失常所致。 「恭喜。」永野的表情很八卦,「沈双成大概是看上你了。」 「我?不会吧!」皮皮指着自己的鼻子,囧了,「为什么呀?他不是贺兰的朋友么?朋友妻不可戏——这道理他懂吧?」 「第一,苏霓族不讲究这些;第二,你是自由人,已经离婚了不是吗。」永野笑得越发捉狭。 「能正经点说话吗?」 「sorry。」 皮皮认为自己对贺兰的爱是不会动摇的,祭司大人就更不用说了,他要是介意就不会去找沈双成。可是—— 「你说,这沈双成要是真的看上了我,会不会在不知不觉中……把我变成一个男人?长出鬍子、喉结什么的。」因为沈双成答应帮她弄鸟蛋,皮皮也觉得多一个人帮忙当然好,胜算更大。但这也意味着接下来的几天晚上他们会在一起,于是皮皮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不会。除非……你喜欢上他。」 「这个绝对不会。」皮皮自信地摇头。 「那你还担心什么?再说你也没见过几个狐族,哪知道狐族男人是什么样,女人是什么样,之间有什么区别?长个鬍子、有个喉结就是男人吗?定义也太草率了吧。」 听他这么一说,皮皮松了口气。 「放一百个心吧。我不是说过吗,你身上有祭司大人的魅珠,沈双成对你的影响不可能超过魅珠,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啦。」 两人又寒暄了十分钟,天已经黑了,门外下起了大雨。因医院就在旁边,永野没有开车,张罗着要替皮皮叫车,皮皮说晚上约了沈双成,他会开车过来。永野则要回医院帮忙,就分手了。 临行前皮皮想起一件事:「对了,上次你说要我见个人?谁啊?」 永野想了想,说:「他这两天有点事,下次吧。」 两人一同出了店门,没走两步,一辆黑色轿车遽然而至。一人推开车门走下来,同时打开一把黑伞。雨很大,咖啡店门口站了好几个避雨的路人,皮皮以为是沈双成,向他招手叫道:「沈双成,在这边。」 那人的脚步一顿,皮皮以为他没看见自己,正要叫第二声,永野忽然勐地拉了她一下,用眼神制止。 来者并非沈双成,个头比他要高,身材挺拔,仪容俊美,两腮上蓄着浅浅的鬍鬚,大约淋了点雨,头髮湿湿的,有些凌乱,穿一件淡灰色的风衣,颈间繫着一条五色斑斓的丝巾,上面满是巴洛克风格的古典花纹。 虽然狐族的男人都很英俊,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们在长相上其实各有不同,有时候甚至是天差地别。 皮皮还是第一次看见一个人长得这么像贺兰觿。 一样饱满的额头、一样高挺的鼻樑、一样专注而神秘的眼神…… 明显不同的是他有一个银色的耳钉,衣着都是浅色系,在人群中显得既亮眼又时尚。 那人走到她的面前,微微一笑,看了永野一眼,似乎在等着他介绍自己。不料永野扔下皮皮,抢步过去拽着他就走:「已经迟到了,原庆应当等得不耐烦了。」 那人愣了一下,只得跟着他向汽车走去。 皮皮一脸尴尬地站在路边,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忽然前面「嘀」地一声,又一辆黑色的轿车开了过来,就停在那辆车的后面,一个男人从车内走出来,正是沈双成。 就在这一瞬间,正要上车的风衣人忽然止步,转身向沈双成走去。永野用力拉了他一下,没有拉住。 这边沈双成也注意到了他,微微一怔,两个男人就在距离一米远的距离面对面地站住了。谁也没有再向前迈一步。 就这么互相凝神了一分钟,那人终于道:「好久不见。」 双成笑了笑,点头:「是啊。」 接下来又是一阵沉默。但谁也没向前走一步,更别说握手、拥抱之类。 「双成。」那人忽然又说,「你缺钱吗?」 「不缺,谢谢。」 又是沉默。 皮皮走到两人中间,看看双成,看看风衣人,又看看站在远处脸都吓白了的永野,呵呵一笑,说:「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沈双成,我是关皮皮,请问您是——」 「贺兰翚。」 那人的声音很低,举手投足间有一股傲然高贵的气度,说话时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沈双成。 皮皮的心勐地一跳:贺兰翚——贺兰觿失踪多年的堂兄,北关青桑指定的王位继承人,居然在这里出现了! 永野曾经说,贺兰觿与他的几位堂兄堂弟都不大亲近,因为真永时期他们都站在北关那边,南北分治后就再也没有来往了,倒是和原庆这个表弟比较熟。贺兰翚的父亲贺兰鵾与原庆的母亲贺兰荆是一对龙凤胎,按理说原庆与贺兰翚也应当很熟。但皮皮从未听原庆提起过贺兰翚,细想下来,大约是各为其主,不便在明面上往来之故。 皮皮还想多问几句,套套近乎,沈双成却不想奉陪了:「我们有事,先告辞一步。」 说罢示意皮皮跟自己上车,贺兰翚也没有挽留,只是将自己的雨伞交给皮皮:「雨很大,拿着。」 他的语气含着一种威严,几乎是不可抗拒的。皮皮也不推辞,默默接过,谢了一声。 第94页 车开了,速度很快,仿佛逃离似地向观音湖驶去。 「下这么大的雨,鸟还会来吗?」皮皮用纸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 「下这么大的雨,鸟根本不会飞。」 「你认识贺兰翚?」她突然问。 「以前认识。」他专心开车,语气很淡。 「他被你turn过两次?」 「你怎么知道?」 「如果只turn一次,他应该是个女的。」 「我们已经结束了。」 「很显然,他没有。」 「……」 「沈双成——」 「关皮皮,今夜我们专心掏鸟蛋,能行不?」 皮皮的喉咙「咕噜」了一下,向天翻了一个白眼,按耐住自己企图八卦的心:「能行。」 -------------------- 第40章 ================ c城每年五月进入雨季,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天气阴沉、细雨绵绵。沈双成开车带着皮皮来到观音湖公园,一路上却是暴雨如注、越下越大。远处天空轰隆作响,发着诡异的红光,枝状闪电次第爆开,像一道道鞭子驱赶着滚滚流云。 大雨中能见度极低,雨刷开到最大也看不清路面。所幸车灯够亮,gps够强,一个小时的路程足足开了两个小时才到。 两人钻进桑林。皮皮举着手电,沈双成拖着驱鸟仪,在泥水中又跋涉了一个小时才找到那棵特殊的桑树。幸亏树下有张长椅,是当年贺兰觿捐给森林公园的,不然在这漆黑的雨夜,失去了四周的参照物,很难确认桑树的位置。 两人都穿着黑色的防水服,身上挂着攀爬用的登山绳和锁扣,收拾好背包正要爬树,一阵旋风忽至,直把罩在驱鸟仪上的雨伞吹得飞了起来,皮皮、双成同时抢步追了过去。 驱鸟仪的说明书上特地交待,此物怕水。如被雨水淋湿,可能会导致电线短路,机器失灵。而今晚的行动,如果没有这超声波外带集成爆闪光束的驱鸟仪相助,在勐禽的眼皮底下掏蛋,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雨伞在空中转了个圈儿,被一只手拿住。 一个浅灰色的人影从树林中走出来,大步流星地走到两人面前,皮皮举起手电一照,呆住了。 是贺兰翚。 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知道这人是怎么跟过来的。 贺兰翚的目光牢牢地锁在沈双成的脸上,没穿雨衣,整个人都湿透了。与他紧崩的神态相比,沈双成相对坦然,双手插在口袋里,侧着身子,淡然地看着他,目光中没有半点逃避的意味。 接下来的半分钟,谁都没有说话。 苏霓族的文化真是让人看不懂,皮皮心想。这贺兰翚追过来是为了重归旧好么?既然这样就别磨叽了,赶紧表白握手言合。又不是拍偶像剧,别动不动就款款深情定格凝视都什么年代了还这样没效率……她就惦记着掏鸟蛋的事儿。 「找我们有事吗,贺兰先生?」 皮皮决定打破沉默。 「有几句话要跟沈先生说。」贺兰翚的目光没有移开。 皮皮觉得他的语气不太友好,态度跟先前大相迳庭,一副嫌她插在中间碍手碍脚的样子。这时,一个念头突然冒出来,令皮皮觉得不妙:这沈双成算是贺兰翚的前男友。观音湖桑林是狐族幽会的地方,沈双成和自己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地出现在这里……贺兰翚该不会是误会了吧?正寻思要不要解释一下,又怕越描越黑。转念一想,又觉得冤枉。嗨,这都哪儿跟哪儿呀。她关皮皮一心一意求鸟蛋,偏偏有人过来搅局,要说闹心,贺兰翚更闹心好吗! 想到这她索性退后一步,两手一摊,表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所幸沈双成终于开口了:「改日,行吗?」 「不行。」 「那就……等我一会儿?我帮皮皮办点事,很快下来。」 贺兰翚想了想,勉强地点了一下头。看得出他自视甚高,不习惯等,更不习惯被人敷衍。 「别误会哈,我们是过来掏鸟蛋的。」皮皮指了指头顶上的树,又指了指地上的驱鸟仪,「顺便麻烦你帮我看一下这个机器,别让雨水淋到。」 这次贺兰翚很配合,走过去将雨伞挡在机器的上面。 两人同时上树,轻手轻脚地爬到树顶,虽然大风大雨,鸟巢还在原地。上面没有玄鸟,里面空无一物。 玄鸟蛋又小又黑,皮皮生怕漏掉,用嘴含着手电,伸手沿着鸟窝细细地摸了一遍。 「有蛋吗?」沈双成在一旁低声问道。 「没有。」皮皮有点沮丧,「鸟还没来。」 「你说玄鸟很大?展翅而飞、遮天蔽日?——是不是有点夸张?」 「不夸张。我亲眼看见,有半个湖面那么大。」 「那怎么可能只有这么小一个窝?」 皮皮怔住。面前的鸟窝的确寻常,大小也很常见,并无任何特殊之处。 「窝是用来孵蛋的,这么大的鸟,屁股怎么也得有一张圆桌那么大吧?」沈双成继续分析,「根本不可能坐进来。」 他这么一说,皮皮也觉得奇怪。 「你不觉得有人在忽悠你吗?」 「这玄鸟从本质上说,只是两团虚无的精气,可大可小……用人类的逻辑很难说清楚。它们也许是从另一个空间飞过来的,在我们看来个头挺大,用另一个维度看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点。」 第95页 沈双成忍不住笑了。 「有什么好笑?」 「看来你完全不需要别人来忽悠你,你能足够的能力忽悠你自己。」 皮皮正要反驳,忽听「哔剥」一声,一根树枝断了,她的脚踩了个空,整个人向树下跌去,被沈双成眼疾手快地抓住。 他用力把皮皮拉了上来,让她跟自己站在同一根枝桠上,为了防止超重,他的右腿踩到另一根略低的树叉上,将大部分体重转移了过去。 皮皮惊魂未定,不停地喘着粗气。从三十多米高的树上跌下去,不死也是残废。 枝桠很短,位置狭小,皮皮一手抱着树干,一手拿着手电。沈双成紧紧挨着她的右侧,长长的左臂牢牢地环在她的腰上,防止她再次跌倒。 皮皮有点不自在。 这也……挨得太近了吧?近到能够感觉到他的心跳和体温。他的脸就在腮边,唿吸一直吹到颈间,在这冰凉的雨夜暖融融的,散发着一股薄荷的香味。 她的脸不由自主地红了,又尴尬又紧张,不禁浑身发抖,牙齿「咯咯」作响。夜光手錶显示自己心跳加速,而另一组数字却是缓慢的,其中一个虽然不断闪动,一直停留在「4」这个数字上。 这个时间,贺兰觿应该还没睡吧? 「冷吗?」沈双成问道。 「有,有点儿。」 「我帮你暖和一下。」他后面抱住了她。 「不用,不用。」皮皮果断避开。沈双成没有坚持,却仍然紧紧挨着她。 「别紧张,我不会把你怎样的。我们苏霓人没有性别。」他轻笑,「你就当我是个女的好了。」 说实话在这一点上皮皮纠结极了。因为沈双成今晚的打扮完全中性,嗓音甜美动听,举手投足之间完全无法判断是男是女,所以皮皮也不知道自己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与他相处,纠结到最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但不知为何,潜意识里她一直觉得他是个男人。也许是因为武功高强,也许是因为那份少有的淡定从容随性,更大程度是因为他居然有本事把高傲的贺兰翚活活折磨成了一个偶像剧男主。 皮皮笑而不语,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啃了起来。 「其实你不一定非要得到玄鸟蛋。」沈双成忽然说。 因为晚上的行动很危险,沈双成极有可能被玄鸟攻击,为了表示信任,皮皮将沙澜之行、东灵出走以及为什么需要玄鸟蛋全盘相告。 「还有别的办法?」 「我可以把你变成一个男人。这样你就不会再爱上贺兰觿,你们可以继续在一起,以兄弟的名份相处。大家各得其所,何乐而不为?」 皮皮噗嗤一声笑了:「变成男人?这也太逗了吧?」 沈双成耸了耸肩:「难道你就不想尝尝作男人的滋味吗?」 「我要是真的想可以做变性手术呀。」 「那种手术很痛的,会给身心留下巨大的创伤。而我,」他淡淡地道,「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你变作一个纯爷们。与此同时,传给你巨大的能量。」 「……」 「你愿意吗?想试试吗?只需要你一年的时间。」 「哎哎哎,沈双成——」 「这是一个真诚的提议,利人利己,建议你好好考虑。」 「双成,」皮皮转身看着他,「我倒是不反对变成一个男人,只是我身上有贺兰觿的魅珠、贺兰觿的孩子,你觉得他会同意吗?」 沈双成双眉一抬:「这的确是个挑战。」 「所以嘛——」 「我喜欢挑战。」 「……」 「你家贺兰是个死心眼的男人,不然我早把他给turn了。」 皮皮张了张嘴,半天没说话:「你有试过?」 「嗯。」 「具体什么情况,说说看?」皮皮八卦的心又来了。 「为了把他turn过来,我曾为他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命都丢过半条……」 「然后呢?」 「然后等一切结束了,贺兰觿跟我说,他欠我一个大大的人情。」 「……」 不知不觉,皮皮与双成在树上聊了三个多小时,雨一直下个不停,那对玄鸟自始自终都没有出现。 皮皮看了看树下那只孤零零的雨伞,忍不住说:「贺兰在下面等太久了,你要不要下去一下跟他说说话?」 「不用。」 「说说话又怎么了?让人家在雨里这么等着也太不厚道了吧?」 沈双成赖在树上就是不走:「我不急、他不急,你急什么?」 皮皮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发现雨渐渐地停了。 不一会儿功夫,天上的云也散了,月华满天,星光如梦,湖上的涛声也平静了。 沈双成忽然拍了她一下:「看那边。——鸟来了。」 果然,湖上掠过两团黑影,两只巨鸟在月光下追逐嬉戏,渐渐地向桑树飞来。皮皮掏出望远镜,想看得仔细些,岂知就在这一瞬间,头顶一阵狂风,沈双成忽将皮皮一抱,沿着树干下滑三尺,躲进密密麻麻的桑叶之中。 他们刚才的位置离鸟巢太近,容易发觉。在树叶中固然安全,却什么也看不到。只听见头顶树枝乱晃,也不知两只鸟在干什么,以他们的体型也不大可能坐进这么小的鸟巢,皮皮越想越同意沈双成的猜测,难不成自己真被忽悠了? 第96页 过了片刻,上面渐渐安静下来。 「双成,」皮皮悄声问道,「一只鸟产卵需要多长时间?」 他摇头,表示不知。 只好继续等。皮皮又冻又累,靠在双成的肩头打盹,渐渐地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皮皮被人摇醒,抬头一看,天还是黑的,沈双成用手指了指上边。皮皮听到一阵响动,忽然「哗啦」一声,一只鸟飞走了。紧接着又「哗啦」一声,另一只鸟也飞走了。 它们并未离远,只是在桑树的顶上飞舞盘旋。 皮皮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夜光表:五点十五分。 「天快亮了。」她低声道,快速向鸟巢爬去。 「别!」沈双成一把拉住她,「鸟还没飞远呢,万一回来了呢?」 「怕什么。」皮皮信心十足地将驱鸟仪的遥控器塞到他手里,「万一回来,就按这个键。」 沈双成只得跟着她一起爬回到鸟巢边,皮皮探手一摸,果然摸到一枚鸟蛋,不禁心花怒放,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焖烧杯,正要拧开盖子将蛋放进去,忽听一声惊唿:「小心!」 皮皮一抬头,只见双鸟从天上俯冲下来,吓得立即往左边一躲,叫道:「快按遥控器!」 沈双成吼道:「按了,不管用!」 可能是电池被淋坏了,可能是他按错键了,总之驱鸟仪没启动。 说话间大鸟已经冲到皮皮面前,沈双成抽刀一挥,那鸟向后一闪,折回空中,一个急转弯,又向下俯冲! 天边忽然露出了一线曙光,皮皮的脑子很乱,眼见双鸟疯狂地向自己啄来,沈双成不顾一切地用背挡住,就在一阵混乱中,焖烧杯从皮皮手中滑落,掉了下去。 「快走!」沈双成一面挡住双鸟,一面掩护皮皮往下爬。 皮皮手中还握着鸟蛋,不管三七二十一,将鸟蛋塞进口中,咬破蛋壳,将里面的蛋清蛋黄一股脑地吞进腹中。 那母鸟见她吃了自己的孩子,攻势更勐,双爪抓住桑树勐地一摇—— 「啊——」 皮皮只觉自己是树上的一只蚂蚱,整个人被树枝一弹,仰面朝天地往树下跌去。 正在这时,忽听树下「滴滴」乱响,无数道爆闪光束射向天空。 双鸟惊飞,在空中一阵扑腾。 皮皮的身子眼看就要砸到地上,一只手臂伸来,将她及时地接住。 她惊魂未定,只觉胃中翻江倒海,不禁一阵狂呕—— 抬头看天,双鸟已飞得无影无踪。 「你没事吧?」一个声音淡淡地道。 皮皮勉强站直身子,接过贺兰翚递来的一瓶矿泉水,用力地漱了漱口。 「吓死我了。」沈双成轻轻落地,拍了拍头上的树叶,扶住皮皮,对贺兰翚道,「要不是你手快,这鸟差点把我给吃了。」 皮皮双腿发软,整个身子都靠在沈双成的怀中,忽然发现有点不对,凑到他耳边问道:「双成,你没事吧?」 沈双成摸了摸自己的背:「这里被鸟啄了两下,火辣辣地。」 皮皮不禁变色。 「没事,小伤。」他俯身从地上捡起焖烧杯,「你要这个杯子干嘛?」 「说是要吃熟的。」 「有区别吗?」 「我觉得没有。」皮皮安静地看着他,觉得任务完成得还算顺利,以为会试很多次,不料第二天就弄到了玄鸟蛋,「谢谢你们过来帮我。」 「怎么样,蛋吃下去,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是不是强壮到飞起了?」沈双成一面说,一面用力地搂了她一下。 皮皮的脸又红了,悄声道:「哎,双成,是我产生了幻觉还是……你变身了?」 「嗯?」 「这是a罩杯的么?」 皮皮指了指双成的胸,上面波澜起伏,明显不是男人的胸肌。 「我是。」沈双成目光旖旎,「你呢?」 皮皮用手往自己的胸前一抹,脸一下子白了。 个人歷史上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关皮皮变成平胸了。 -------------------- 第 41章 ================= 贺兰觿带着人马赶回洛塔河营地时已是半夜。他太累了,连鞋子都没脱就倒在帐篷里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他发现自己裹在一张陌生的毯子里,全身只穿了一条短裤,胳膊上涂满了黄色的膏药,受了伤的小腿缠着整齐的绷带。地上有个小号的火炉,搁着一只铸铁锅,里不知熬着什么草药,发出一股类似甘草的香味。 他活动了一下筋骨,伤势并没有看上去的那样严重,而且经过了一夜的休息,大部分皮肉伤已开始自行癒合。 他迅速更衣走出帐外,迎面差点撞上一个女人。 女人提着一个木桶,里面装着几件拧干的衣服,他的衣服。 「青旗?」 「早,贺兰。」 「什么时候到的?」贺兰觿问。他记得花霖说过,花青旗因为在城里还有病人,会晚几天到峻榞,为此还特地安排了三位柳灯族的高手陪她一起走。 「昨晚上。」 他打量了她一眼,发现她气色如常,浑身上下连一道刮痕都没有,想必一路顺风,并非像大部队那样三天一小仗两天一大仗,人人都是体无完肤。 「等一下。」他忽然折回帐篷内拿了一样东西递给她,「给。」 第97页 是一个大号的棒棒糖:「记得你很喜欢吃糖。」 她接过来看了一眼:「小时候只要我不开心,我爸就会给我一根棒棒糖。后来我爸妈去世了,我哥会给我棒棒糖。」 「现在我大了,」她将棒棒糖往旁边的垃圾桶里一扔,冷笑,「你还以为一根棒棒糖就可以把我搞定?」 除了关皮皮,贺兰觿极少被别的女人这样没来由地讥讽,听说当惯了演员的人会比较情绪化,但花青旗敢于把这种情绪表现在他面前,还真是第一次。他有点莫名其妙,却不动声色:「花青旗,你想要什么?」 「在沉燃像殭尸一样关了几百年……」她闭上眼睛,回忆往昔,「现在想想,当一个殭尸并没有什么不好,比当活人好多了。不用关心每一天该怎么过,吃得好不好,睡得香不香,穿得美不美,混得够不够精彩,退休了怎么办……也不用担心天气、洪水、地震、颱风、不怕遇到世界末日……但殭尸知道自己要什么,而且会一心一意地去追求。把他们放出来他们就会不顾一切地去吃人。你能说他们的生活没意义吗?」 「我不知道殭尸的生活有没有意义,我只知道殭尸他们……都没有脑子。没脑子的人不懂什么是快乐。」 她默默地看着他,没有反驳,低头拎着木桶正要离开,贺兰觿忽然又问:「你说,我父亲把你关到沉燃是为了惩罚你没有治好我的病?」 「对。」 「你应当知道我根本没病。」 「如果先帝认为你有病,你就是有病。」 「我父亲以前没有惩罚过神意堂的人。医生治不好病不会被罚,大不了换个医生。否则谁还愿意干这行?我很奇怪先帝为什么要惩罚你,而且这么严重,狐律里没有这一条。」 「因为你不是一般的病人。你是王子,是储君,你不知道先帝有多么在乎你。」花青旗一脸幽怨,「跟你相比,我算老几?」 真永之后,贺兰觿从不在外人面前谈论自己与父亲的感情,甚至不愿意提到他。父亲已经去世,一切恩怨亦随之埋葬。现在,他需要平静的心情与自己的内心和解。 他默默地看了一眼花青旗。她穿着一件蓝色的夹克,一条黑色牛仔裤,扎着马尾辫,样子像个大一的学生。很奇怪,对于这位一直努力扮演慧颜的女人,他居然没有很深的印象。他不喜欢她,但尊敬她的医术。正如你可以不喜欢一个医生,但仍然允许他给你治病。若不是几个月前在鹆门酒吧遇见,他已完全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 花青旗的母亲姜婷婷是柳灯族去世的老族长姜鹤的女儿。姜鹤有二女,老大姜婷婷、老二姜圆圆,皆以美貌着称。圆圆嫁给了沙澜族首领金泽,婷婷嫁给了柳灯花家的花寒。姜鹤的妻子贺兰芊是狐帝的妹妹。所以说姜婷婷是贺兰觿的表姐,贺兰觿是花青旗的表舅。狐族的贵族习惯互相联姻,几乎所有重要人物或多或少都彼此沾亲带故。 作为「神意堂」最杰出的医师,姜婷婷受教于青桑,渐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为弘扬「意学」广收门徒,其中包括自己的女儿花青旗。姜婷婷醉心医术,是族中有名的工作狂,听说她忙于教学根本不顾家,丈夫花寒对此颇有怨言。后两人离异,花寒再娶,姜鹤为此勃然大怒一度闹到狐帝那里讨说法。由于离开花寒是姜婷婷主动提出来的,算不上是被夫家抛弃,最终作罢。 生活在父母不和的家庭,孩子的心灵多少都有点扭曲罢?贺兰觿觉得自己是长辈,犯不着跟花青旗计较,现在也不是时候。 不远处,花霖与明鹬兄弟正快步向他走来。 「嘿,再怎么样,你至少还有一个关心你的大哥。」贺兰觿刻意让自己声音柔和了一些,「谢谢你帮我疗伤。」 她的脸低下去,默默地离开了。 「本来还想让你多睡一会儿,北关在洛塔河北岸集结了大批人马,平鲸王全家都到齐了。派了个使者过来说,想跟咱们谈判。」花霖说。 「谈判?」 「得到线报,修鱼亮目前正在谋求联盟,派人向安平家示好。如果安平与修鱼联手,加上方雷家和狸族,狼族的实力足可对抗北关,更不用说南岳了。」 这是实话。尽管狼族疫情严重,由于採取了隔离措施,伤亡已有所控制,已不似刚入峻榞时那样狼狈。而北关的策略是:保存实力,袖手旁观。潼海战役的惨败令他们记忆犹新,无论是青桑还平鲸王都不想跟狼族对着干,迴避一切硬碰硬的冲突。 「开战以来,北关用尽各种办法把狼族往南边赶,就是想把他们赶到南岳,」明干的嗓音还有些嘶哑,头上、手臂上都缠着绷带,「但是狼族也不是想赶就赶得动的。一旦正面相遇,北关必须全力以赴、决一死战。最后多半两败俱伤。如果我是狼王我会想,要是能就地吞掉北关,何必捨近求远消灭南岳?」 「所以北关放出谣言,说千美医院可以治好殭尸症。」贺兰觿冷哼了一声,「还说有个什么叫『千途』的地方,包治百病。」 「平鲸王说,他想与你面谈。如果下午一点之前没有回覆,他的人马就会渡过洛塔河,扫荡我们的营地。」花霖看着贺兰觿,脸上无法掩饰自己的担心,「他们有大约六百人。」 南岳的援军从c城赶过来,一路上都没有休息,可谓疲乏之极。明干率领的北营军在黑熊岭受到致命的打击,两百六十多人的队伍最后只有六个人活着回来了。目前南岳的人马还不到北关的半数。 第98页 如果平鲸王真的选择在今天决战,纯粹从实力来说,贺兰觿胜算不高。 「通知使者,我愿意面谈。」 「带多少人,什么地点?」 「两边各带五人,桥上见面。」 洛塔河并不宽,上面有一座木桥,年久失修,摇摇晃晃,就座落在营地正北面不远处。 -------------------- 第42章 ================== 「你迟到了。」 平鲸王贺兰鵾不满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錶。下午一点,他带着四个儿子在木桥的中线一字排开,父子五人穿着清一色的长款风衣、牛仔裤、马丁靴、腰别同一形制的欧式长剑。知道的,明白这是一种示威;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在排练舞台剧。 洛塔河的这座木桥位置相当隐蔽,河水里这里打了个弯,正好从一片树林中经过,两岸巨木遮天,南岳的弓箭手潜伏在高地,数十里之外都闻不到狼族的气息。 贺兰觿姗姗来迟,让他们足足等了十分钟。在会谈这种事上,他跟狐帝一样,从来不准时,从来都是让别人等,而且从不道歉。 贺兰觿的身后站着明干、明鹬、花霖、康泰。 「二叔,」贺兰觿淡淡地点了个头,算是打招唿,「好久不见。」 「怎么变得这么生分啦,小七?」贺兰鵾哈哈一笑,伸开双臂,「来,跟二叔拥抱一下!」 贺兰觿无动于衷:「请称唿我贺兰殿下。」 瞬时间气温好像低了十度。 「放肆!」一旁的贺兰翀忽然冷笑,向前一步,指着贺兰觿的鼻子,「贺兰觿,长辈面前,你放尊重一点。」 其余三子,都是一脸怒色。 「住嘴,退下。」贺兰鹒低喝一声,「殿下面前没你说话的份儿。」 贺兰翀的脸白了白,低头退后一步,手仍然按在剑上。见父亲横了他一眼,这才把手放下来。 「真永三年,我奉先帝之命平叛,出征之前,我劝过先帝。就这么一个儿子,含辛茹苦养到大,何必呢?有什么事情是父子之间说不通的?——相信我,小七……」 「贺兰殿下。」贺兰觿更正。 「相信我,贺兰殿下。这事儿我不想往身上揽。但职责所在,无法推卸,先帝为了你也是用心良苦。……殿下是至情至性之人,这些年来,心里始终过不了这道坎儿,我懂。」 贺兰觿听出了话外之音:这是你跟你爹的事,别把火撒在我身上。他不禁眯起眠,细细地打量起了平鲸王。 他保养得很好,看上去四十出头,听长老们说,颇像先帝年轻时候的样子。可惜父亲并不喜欢这两个弟弟,跟他们始终保持着一种虚伪客套的关系。所以他从小到大与两位叔父也不亲近,跟堂兄们更是玩不到一块。 用现在的话说,平鲸王可谓「模范父亲」,格外爱护自己的儿子。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沙澜之战:当知道狼族兇勐、所向无敌之后,他的四个儿子全都「病」了,重要战役全部缺席。他自己倒是不怕死,冲锋陷阵、勇勐杀敌、弄得伤痕累累,手下也不好怪他。最后到了潼海决战,狐族史上算是惊天地动鬼神的事件,打到最后可谓尸骨如山、流血千里。狐族败绩只得割地求和。玉鳞王自己连同两个儿子阵亡了。狐帝最得力的两员勐将——同时也是自己的两个妹夫姜鹤、原沨——也阵亡了。 只有平鲸王一家全身而退。 胜败乃兵家常事,狐帝嘴里不说,脸拉得老长。从那一刻起,贺兰鹒知道自己彻底失宠了。 「二叔此番的来意是?」贺兰觿不想跟他打亲情牌,更不想陪他兜圈子。 「就峻榞目前的局势来说,三方势均力敌。硬要比较的话,南岳兵力最弱。你我要是单独行动,谁也别想消灭狼族。」 贺兰觿等着他说下去。 「我们应当联合起来,共同对付修鱼亮。」 「联合?」贺兰觿不动声色地看着他,「当年潼海之战,狐族兵力是狼族的两倍,不照样输吗?」 「所以不能硬碰硬,要设圈套。」 平鲸王从怀里掏出一张地图,展开在贺兰觿面前,指着中间的一个位置:「这是冰桃谷。在黑熊岭以西五百六十里的龙焰山下。旁边是拉玛湖,西岸有一排高地,叫冬棠岭。我的人马潜伏在这,山上布置弓箭手,豢灵师准备好灵鸦。你把修鱼亮引进冰桃谷,我派人从这里和这里伏击,将他的队伍截成三断,你负责东边,我负责西边,前后夹击,将他们全部消灭。」 贺兰觿在心中琢磨了一下,他曾路过冰桃谷,对那一带的地形略有所知,的确是个天然的伏击之处。 「二叔的计划倒是可行。可是,为什么是我们去引狼族呢?」贺兰觿说,「不如你们去引狼族,我们在冬棠岭设伏。」 在峻榞打仗的人都知道:谁的人马靠近狼族,谁就最危险。也许还没把狼族赶到冰桃谷,就被修鱼亮的大军给消灭了。躲在暗处才是最安全的。 「北关在龙焰山一带藏有驻军,要布置这么大一个圈套需要潜伏很多兵力,特别是弓箭手,你们有吗?再说狼族,他们目前的头等大事是摆脱瘟疫,急去南岳求医,如果能抓到你,就等于拿到了去南岳的钥匙。你对他们的吸引力比我要大。」 「二叔,设想一下这样的情况:我带着人马千辛万苦地把狼族引到冰桃谷,而您却没有伏击,而是坐山观虎斗,到最后两败一伤时,您再出兵赚取渔翁之利。一口气消灭两个家……嗯,这个算盘打得不错……」贺兰觿两手一摊,「可惜我没有那么傻。」 第99页 「既然是南北联合,」平鲸王笑道,「就必须建立起信任。战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你怕我坐山观虎斗,我也怕你跟狼族结盟。听说你已收服了北山家,光头兄弟现在跟着你混了?」 「所以我们的关键词是『信任』二字。可是二叔,我能信任您吗?」 「只要你助我消灭狼族,我愿意遵守南北协定,保证今后北关狐族未经许可,不踏入南岳一步。」 「这不算是条件吧?」贺兰觿笑了,「南北协定本来就有,北关狐族本来就不能随便踏入南方。」 「那我就向你保证更加严格地执行这个协议,严惩偷渡者。」 「还有呢?」 「你放弃在北关的权力,承认南北分治,承认我儿子贺兰翾为北关主君。」 「我已经公开说过,北关的主君是谁,由长老会自行决定。如果决定的那个人是贺兰翾,我不反对。」 这话必须留有余地,在北关有资格做主君的还有他的另一位堂兄贺兰翚,只要他还活着,就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幸好贺兰鹒是个要面子的人,以前曾反覆向狐帝及长老会表示自己对王位绝无觊觎,不好出尔反尔,不然他早就做主君了,根本轮不到他儿子。 「很好。」平鲸王道,「你的条件呢?」 「我有两个条件。第一,贺兰翾可以做北关的主君。如果他去世了,北关的主君将由我的孩子继承,不论是男是女。」 「这个……」平鲸王皱眉,「我有四个儿子……老大不在了,老二还在啊。」 「我不管您有几个儿子。就算我现在要做北关的主君,也是名正言顺。这个主君我让您的长子来做,过过皇帝的瘾,已经很大方了。」 「同意。」 「第二,我可以把狼族引到冰桃谷,但二叔您要向我证明您的诚意,证明这个计划里没有任何阴谋。」 「绝对没有。我愿以一只初生的白狐向先帝之灵献祭,以证实我的心意。」 贺兰觿身边诸人听罢心中一惊。 「狐祭」是狐族最古老的仪式之一,用于盟誓。提出立盟的那个人,会从自己家族的亲属中挑选一只初生不到一个月的幼狐,当众焚烧,认为幼狐的哭泣与惨叫可以惊动先帝。若有违约,必遭天谴。 这种残忍的仪式贺兰觿见过,但他自己从没有用过。 说话间贺兰翀解开身后的背包,从里面抓出一只毛茸茸的小狐狸放在地上。它的颈间有个绳套,贺兰翀将绳子的另一端系在木桥的扶手上。 那狐狸似乎刚刚睡醒,半睁着双眼,一脸无辜地看着众人。 贺兰觿深吸一口气:「这个——」 话音未落,贺兰翀已将一枚黑色的石籽塞入白狐的眼中。 众人不由得纷纷变色。 那是一枚丹石。 小狐狸还没来得及惊慌就发出一声可怕的惨叫,浑身扭曲,痛苦万状,不断哀嚎…… 一股黑烟从它的双眼中冒了出来,像两条黑蛇在它雪白的身躯上缠绕,同时传来一股焦煳的味道。它的尖叫渐渐变弱,却越发毛骨悚然。身上开始出现一个又一个的黑洞,更多的烟冒出来,仿佛正在自内往外地燃烧…… 很快,小狐狸就在滚滚的黑烟中消失了。 平鲸王抬起头来,看着贺兰觿,一字一字地道:「贺兰殿下,我的诚意,够了吗?」 贺兰觿半天没有说话。 「想想你的目标,再想想我的目标。我们谁都不想让狼族出现在自己的地盘上。不是吗?」 「……」 「既然目标如此一致,我也向你表明了诚意,我的计划你愿意加入吗?」 「愿意。」贺兰觿终于说,「但我还有最后一个条件。」 「你说。」 「我要您的一个儿子做人质。」 平鲸王的脸上掠过一道乌云:「你想要谁?」 「贺兰鹰。」 平鲸王的脸白了白。人人都知道平鲸王这辈子最爱的就是他的四个儿子。 四子当中最宠的就是贺兰鹰。 平鲸王不舍地看了贺兰鹰一眼,犹豫了一下,终于点点头:「行。」 贺兰鹰走到贺兰觿面前,他是安静的小伙子,内向而羞涩,垂首道:「七哥。」 「乱来,」平鲸王摸了摸贺兰鹰的脑袋,声音里透着一丝明显的疼爱,「叫贺兰殿下。」 「贺兰……殿下。」 「不用,」贺兰觿看着他,淡淡地说,「你叫我七哥就可以了。」 「七……七哥。」 贺兰觿伸出手与平鲸王用力地握了一握:「这件事要高度保密,绝对不能让狼族知道。」 「我这边请放心。你这边……北山家那两位,靠谱?」 「靠谱。」 「我家老四就交给你了,你可以保证他的安全。」 「只要您遵守承诺,我保证将他平安地归还给您。」 平鲸王深深地嘆了一口气。 贺兰觿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小小的石籽,在手中扔了扔:「二叔要是想耍我,就别怪我把这颗丹石塞进他的眼睛。」 「怎么会。」平鲸王认真地道,「那我们先告辞了。明天我会派人过来商量具体的安排。」 「好。」 贺兰觿目送平鲸王一家离去,拍了拍贺兰鹰的肩膀,笑道:「老八,还记得你时候的一件事吗?」 第100页 在贺兰家所有兄弟中,只有贺兰鹰比贺兰觿年纪小。 「什么事啊,七哥?」 「有一次,我带你去林子里玩,我父亲找我有事,我就指着一个树桩子对你说,坐在这等我,我去去就来。结果我在父亲那耽误了半天。你妈妈到处找你,发现你老老实实地坐在树桩上,她要带你回家,你却死活不走。」 「是有这么回事儿。」 「你妈问你为什么,你说答应了七哥要等他回来。只有七哥回来了你才走。」 「对。」 「结果你一直等到天黑才等到我。你妈气坏了,也不敢沖我发火,回家把你狠狠地揍了一顿。」 「是。」 「所以现在你明白了,」贺兰觿目色幽然,「为什么二叔有那么多儿子,我偏偏要挑上你?」 -------------------- 第43章 ================== 顺利吃下玄鸟蛋本来是件高兴的事儿,没想到代价是a罩杯,皮皮郁闷到家了。 虽然从小垃圾食品吃到大,皮皮的身材一直属于干瘦型。向来节省的她唯独在买内衣特别是文胸上出手大方。偏爱小胸厚杯型,聚拢起来最好可以营造出深v的效果。 怀孕之后无所事事,又注意营养饮食,皮皮整个人比以前丰满多了,胸也大了,都快升级到b罩杯了。晚上任务特殊,她特地穿了件运动型内衣,透气吸汗,没有衬垫,只是一层薄薄的弹性织物,外套一件防水的紧身衣。 这下可好,一低头一马平川直接看到肚脐,上半身就好像被熨斗熨过了一般。 不知道这沈双成究竟施了什么魔法,感觉就是一瞬间的事儿,皮皮一路走一路愁,心都快哭了,觉得没法子跟祭司大人交待了,恨不得把现在的胸扔回去,回炉重造…… 而走在前面的沈双成却好像没事人一样,直把皮皮气到不行。虽然狐族与人类文化不同,沈双成你要turn人家能先打个招唿吗?至少也得徵求一下她关皮皮的意见不是?古话说得好:「男女有别,然后夫妇有义。」她关皮皮要变成了个男的,怎么和祭司大人做夫妻呢? 但她又不好沖沈双成发火,天大地大人命最大。毕竟人家救了自己的命,还被玄鸟啄伤了。无明火是什么滋味皮皮太有体会了。这沈双成也是条汉子,明明痛得满头冷汗,后背仍然挺得笔直,说话仍然慢条斯理,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贺兰翚身边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现在可以说了。」 贺兰翚仍旧是那幅跩跩的明星范儿,好像全世界都欠他一个奥斯卡。他看了沈双成一眼,没有马上回答,将驱鸟仪往肩上一扛:「上了车再说吧。」于是大步向湖边的停车场走去。 怕玄鸟回来报仇,一路上谁也不敢关掉驱鸟仪。那机器一面嘀嘀乱响,一面金光四射好似一个行走的迪斯科舞厅,皮皮走在后面,感觉就像踩着一串鞭炮。 雨停了,林中反而更加泥泞了,三人深一脚浅一脚好不易走到湖边找到了汽车,贺兰翚这才终于关掉驱鸟仪,将它塞进后备箱,沖皮皮招了招手:「坐我的车回去吧。」 「那个……」皮皮指着停车场的另一角,「我们自己有车。」 「沈先生受伤了,不方便开车。」 「哦,对,好的。」 皮皮为自己的粗心感到羞愧,连忙猫腰拉开车门正要坐进去,冷不防被贺兰翚揪住领子提熘出来:「你坐后面。」 皮皮怔了一下,其实她也不是故意要坐前座,只是站着的地方洽好靠近那边,没想到贺兰翚就介意了。她的脸腾地一下红了,看在他及时打开驱鸟仪的份上没计较,脖子一缩,老老实实地坐到了后座。 两个男人并没有立即坐进来,而是一起走到旁边的一棵桑树下说话。 天已经大亮了,湖上晨雾瀰漫,隐隐只见对岸山际拱形的轮廓和一排排浅灰色的树尖。 车窗上也是一层白雾,皮皮呵了口气,用袖子擦了擦玻璃,看见贺兰翚从口袋里摸出一盒香菸递给沈双成。两人各抽出一支,打火机点燃时,他们的头凑到一起,不一会儿功夫就吞云吐雾地低声交谈起来。 话不多,也听不见,基本上是一问一答。 渐渐地两人脸上都有了些笑意,频频点头,似乎在共同地回忆着什么。 气氛很融洽,可是从肢体动作来说,彼此并未完全放开,表情亦有所保留。贺兰翚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沈双成的脸,显得既专注又复杂。沈双成则从头到尾都在微笑,笑容亲切却并不轻松,肩膀僵硬,似乎随时准备抵抗着什么。 一种微妙而无法言传的情绪在两人的目光中默默地碰撞着,整个过程类似一场非正式的外交会谈。 末了沈双成拍了拍贺兰翚的肩,两人吸完最后一口烟,一起回到车上。 皮皮本来想说,吸菸有害健康,鑑于自己在车里显得很多余,话到嘴边还是咽了下去。 坐定之后,贺兰翚忽然探身过来,向皮皮伸出一只手:「贺兰觿叫我『三哥』,我叫你『皮皮』,可以吗?」 看样子他的心情好多了,居然愿意打招唿了。皮皮认真地握了握他的手:「可以的,三哥。」 车开了,悄无声息地钻进了晨雾。 「皮皮,双成说你吃了玄鸟蛋?」 「对。」 「身体有什么反应吗?」贺兰翚一面开车一面问,「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第101页 「没有。」 除了吞进去的时候有一股奇怪的腥味,皮皮觉得玄鸟蛋跟水煮蛋、荷包蛋没什么区别。身上也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玄鸟蛋比鸡蛋要小得多,吞下去完全不费力。天那么黑,时间那么仓促,她连蛋壳是圆的还是椭圆的都没看清就咽了下去。 贺兰翚这么一问,她反倒紧张了:「有问题吗?」 「先帝有一对玄鸟,这个我们都知道。但没听说玄鸟会下蛋,更没听说玄鸟蛋能吃。」贺兰翚说,语气里有种奇怪的权威。 「玄鸟是灵鸦之首,只听从先帝的调遣。先帝出兵打仗经常会带上它们。到了真永时期这对玄鸟就不见了,谁也不知道它们的下落。」沈双成说,「几百年来都没有出现过。」 皮皮不禁一怔,忽然想起先帝就是贺兰翚的伯父,真永之乱后,贺兰觿与父亲决裂,相较而言他的几位堂兄反而跟先帝比较亲近,还追随着狐帝征讨过贺兰觿。换句话说,贺兰翚待在先帝的身边比较久,应当比南岳的人更了解玄鸟。 「不对不对不对,何采骏不是这么说的。」皮皮用力摇头,「他说玄鸟经常出现在南方,而且经常光顾观音湖。古代还建过神庙供奉。——也就是说,玄鸟并没有失踪。」 「这绝对是扯。」贺兰翚「嗤」了一声。 「还有你说玄鸟吃过贺兰觿母亲的肝脏——」沈双成插口道,「这也十分可疑。」 「有什么可疑?」 「贺兰觿的这位母亲——先帝对她的死非常忌讳,至今全狐族的人连她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他怎么可能会告诉别人他用妻子的肝脏餵鸟?」贺兰翚道,「贺兰觿知道了会怎么想?」 这么一说,皮皮也觉得有问题了:「那三哥的意思是说:昨晚在天上飞的那两只鸟……不是玄鸟?」 「的确是玄鸟。」贺兰翚与沈双成异口同声。 「鸟窝里的蛋,不是玄鸟蛋?」 「谁也没见玄鸟蛋。」 「如果你肯定那两只鸟是玄鸟,窝里的那个蛋就肯定是玄鸟生的。」皮皮说,「之前我摸过鸟窝,里面没有蛋。我们一直守在树上,然后鸟就飞来了,估计在树上□□了,然后窝里就多了一颗蛋。」 「这倒是不假。」沈双成点头。 「这么说来何采骏并没有骗我。他也说过,鸟蛋的秘密天底下只有他和花青旗两个人知道。」皮皮想了想说,「既然你们都不知道有玄鸟蛋,而玄鸟蛋的确存在。那就说明关于玄鸟这件事——有人知道得比你们多。」 「何采骏我不大了解,花青旗倒是挺熟。」贺兰翚说,「她妈妈是我表姐。」 「神意堂的人经常给人治病,知道一些秘密很正常。」沈双成道。 皮皮松了一口气,两手一摊:「所以我现在没什么可担心的,是吗?」 「至少有一点何采骏说得没错,」沈双成扭过头来对她说,「你身上肝脏的气味已经淡了很多,几乎难以识别了。」 皮皮在心里埋怨:气味是淡了,胸也没了。正想好好地跟他说道说道苏霓族「干坤挪移大法」的事儿,当着贺兰翚的面又不大好直说,于是换了一个话题:「三哥,你是从北关过来的?」 「不是。」 「青桑好像一直在找你……」 「我是科学家,对王位这种东西不感兴趣。」 「哦。」 「我是从千途过来的。」 关键词终于蹦出来了,皮皮心中一惊,生怕自己听错了:「千途?」 「对。你有听说?」 皮皮点头,沈双成摇头。 「是蚁族那边过来的消息,说是千途有种奇特的磁场,可以治疗殭尸症。还说千美医院里有医生去过,亲自证实过。」 「我就是那个医生。」 「……」皮皮惊讶到失语。 此时车已进入市区。贺兰翚车技一流,一个平滑的拐弯后停在一家餐馆门前:「下车吃点东西吧,我饿了。」 是家西式餐馆,不大,装修高档。他们要了一个包房,叫了三份早餐,荷包蛋、土司、培根、咖啡、水果沙拉摆了满满一桌。 沈双成特地帮皮皮点了一杯鲜榨澄汁。 虽然熬了一夜,皮皮没什么胃口,默默地吃了一块水果,喝了半杯澄汁,心中忽然开始后悔。 她觉得自己不该把玄鸟蛋的事告诉给沈双成。双成显然十分信任贺兰翚,把一切都告诉给了他。 皮皮不大清楚贺兰觿与这位三哥的关系,不知道他值不值得信任。贺兰翚是北关人物,无论地位多高,按照南北协定,进入南岳是需要知会一声的。如今他不告而来,居然悄悄地潜伏在祭司大人的眼皮底下。 皮皮想了想又释然了。应当是原庆瞒着贺兰觿安排的。 原庆的母亲与贺兰翚的父亲是一对龙凤胎,两人自小关系亲密。真永之乱时贺兰翚是站在狐帝那边的,母亲花沐是花霖、花青旗的姑妈。花家是南岳大族,贺兰翚在南岳也有扯不清的关系网。 如果贺兰觿没有离开c城,贺兰翚只怕会继续潜伏。 皮皮决定先不管这些,抓紧时间打探消息:「三哥,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千途的?为什么这个地方狐族谁都不知道呢?」 「因为它根本不在地球上。」 「啊?」 何止皮皮,就连沈双成也傻眼了。 第102页 「几十年前我在国外的核子中心工作,有天晚上——」贺兰翚故意停顿了一下,喝了一口咖啡,吊了吊胃口,「我做的实验出了严重的问题。」 「什么问题?」 「说了你也不懂。简而言之,我的机器在实验室附近打开了一个portal。」 皮皮没听懂这个单词,沈双成在一旁解释:「portal就是『入口』的意思。如果你经常看科幻片就知道一个portal意味着一扇门,打开它就意味着通向另一个世界。」 「ok,你发现了一个portal,portal的另一端就是千途?」 「随便你叫它什么,名字是我自己起的。」贺兰翚揉了揉太阳穴,「我很好奇,决定留在千途做研究,观察里面的世界。我在那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 皮皮听得有点懵,大脑转不过弯来:「难怪大家都找不到你,因为你在千途?」 「可以这么说。」 「请问这个千途是不是真的有某种磁场,可以治疗沙澜的殭尸症?」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总体来说,是的。」 皮皮心中一喜,拍掌笑道:「明白了明白了。原庆正为殭尸症烦恼,千美医院里有不少病人,所以特地把你从千途里请出来帮忙……」 「不是你想的那样。」贺兰翚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再说一遍,千途是个很复杂的空间。不是你想去就能去,想回就能回的。比如这一次,我就差点回不来了。」 「里面有很多危险?」 贺兰翚点点头,正要继续说,皮皮忽然猫腰下去,用手按住了肚子,脑门正好扣在桌板上,「砰」地一响。 「怎么啦?」沈双成问道。 「肚子有点痛。」皮皮的小腹有种尖锐的刺痛,闪电般地袭来,两秒之后,又闪电般地消失了。如此三次。痛得脸都白了。 「是不是喝了冷的东西?」沈双成立即出去招唿服务员换来一杯热水,让皮皮喝下。 皮皮顺从地喝完一整杯热水,腹痛消失了,肚子暖哄哄的,一切恢復原状:「好了,我没事了。」 「去千美看看?」贺兰翚的语气并不乐观,「让原庆检查一下。」 「不用不用,我的胃不好,这是胃痉挛,以前遇到过。」皮皮笑着说,为了显示自己很健康,将一块培根塞进嘴里大嚼了起来。 「刚才你痛的地方不是胃。」贺兰翚淡淡更正。 沈双成立即掏出手机拨号找原庆,拨了几下没有拨通,又改拨永野的号码。 电话很快通了:「永野?我是双成。我们——」 那边似乎有急事,没让他把话说完,只是匆匆地交待了几句就挂掉了。 「出什么事了?」皮皮问道。 「原庆病了。」沈双成面色凝重,「很多医生、护士也病了。他们已经把千美医院关闭了。永野让我们千万别过去,以免传染。」 -------------------- 我承认,我快被这些人名绕晕了……大家如有不懂,请看首页的人物关系表。 第44章 ================== 唐晚荻将左脚搁在树桩上,紧了紧上面的鞋带。 这次来峻榞她一共带了两个箱子,一个装换洗衣服,另一个装了六双鞋,分别是野跑鞋、雨鞋、健行鞋、徒步鞋、登山鞋、溯溪鞋——最好的牌子、最贵的面料、最精湛的做工、支撑、减震、防水、防滑、舒适透气、坚硬耐磨……总之,她最贵的家当就是这六双鞋子。 看到唐晚荻打开箱子,献宝般展示给大家,修鱼彬忍俊不禁、井涟笑到直不起腰,修鱼稷挠了挠后脑勺一本正经地解释:「龙族的女人,喜欢鞋子。」 唐晚荻后来才知道狼族只在休闲时候才用人形,行军、打仗多用原形,毕竟四条腿快过两条腿。她有点后悔自己的决定,也许不该来峻榞,她的加入会极大地拖延狼族行军的速度。 「不要紧,你可以骑马。」修鱼稷说。 部队需要粮草辎重、还带着一些不能行走的病人,所以狼族大营里有很多匹马。 他们到达修鱼族大营时,狼王妻子方雷燕已经去世三天了。狼族重生轻死,只有族长和妻子去世时才会举办稍微隆重一点的丧礼,过程简短,由巫师主持。修鱼彬正好赶上,放下行李就忙着接待从各族赶来慰问弔唁的宾客。 大家都说方雷燕的殭尸症能拖到现在已是奇蹟。她是在船上照顾病人时传染上的,渐渐病重,索性就住在集中安放病人的六营。开始的时候还有力气为病人熬汤煮药,擦洗身子,一直坚持了两个月才终于卧倒,慢慢失去意识,去世前已昏迷不醒近十几天了。 狼王在族中以□□铁腕着称,一大群儿女有三分之一都不是方雷燕亲生的。方雷家擅长辞令,族人个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方雷燕气性温和、刚柔相济、非旦是一把外交的好手,对孩子们亦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因而深受大家的尊敬。 修鱼稷坦率地告诉唐晚荻,正因为狼王夫人太注重「公平」二字,为了避免纠纷,她对所有的孩子——包括自己亲生的——都不冷不热。换句话说,你不找她,她无事绝不找你嘘寒问暖。你若找她,则态度超好,求她办的事会尽力去办。 说慈爱吧,很慈爱。但也不大能从她那里感受到很深刻的亲情。 方雷燕越是无为而治,子女们越是往她身上扑,越是千方百计地争取她的关注。 第103页 悲痛中的狼王提醒大家目前仍处于战争状态,怕狐族乘机偷袭,修鱼稷一回营,马上命他负责巡逻,他一直没找到机会向父亲正式地介绍唐晚荻。 刚到营地的头两天,晚荻基本上都待在修鱼稷的帐篷里,三餐都吃厨房特地做的熟食。有时候老七修鱼筀会过来陪她聊天,修鱼家的姐妹们媳妇们偶尔也会分批地前来探望。可惜她们都不会汉语,晚荻的狼语只有初级水平,交流起来特别困难,各种比划、各种夸张的表情,弄到最后脸都僵了,下巴都酸了也搞不懂对方在讲什么,好像到了外国,哦不,火星。 到了第三天,唐晚荻说什么也不肯待在帐篷里了,一定要跟着修鱼稷上山巡逻。修鱼稷反覆解释说修鱼家的敌人不仅仅是南北狐族,五大狼族中,跟北山家有仇、跟安平家不睦、跟五鹿家疏远、关系比较铁的只有方雷家。所以巡逻的时候可能被偷袭或中埋伏,她跟着去非常危险。最终耐不过死磨硬泡只好答应。唐晚荻高兴得跳起来,立即跑到帐篷里换了一双登山鞋。 系好鞋带直起身来,修鱼稷递给她一个搪瓷杯,里面腾腾地冒着热气:「你的咖啡。」 唐晚荻接过来喝了一口,笑道:「狼族也喝咖啡?」 「知道你爱喝,特地带了一箱速溶的,还是鸟巢的呢。」 「雀巢。」 「有区别吗?」 「对你们狼族来说,没有。」 「『我们』。」他颳了刮她的小鼻子,「我们狼族。」 「对的,我们。」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鼻子也跟着皱了一下,旋即靠在他厚实的胸前,双手捧着杯子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晨风吹乱了她的短髮,捲成s型的发尾有的外翻,有的内扣,凌乱出有层次的情趣。不知用过什么头油,发出一股椰子的味道。 他喜欢看见她自在享受的样子,粉红色的眼皮在热气中微微颤动,雾气在睫毛上凝出一串细小的水珠,在太阳的折射下变成七道彩光投射在白皙的脸颊上。他禁不住俯下身来亲了她一下,将她紧紧搂在怀中,下巴在额头上轻轻地磨蹭着。 两人低头说了一会儿闲话,一个侍卫匆匆走过来:「大王要见你。」 「现在?」修鱼稷微微一怔,「我正要出发去巡逻。」 「大王说今天不用去了,有要紧的事情。」 原来是安平蕙来了。 为了表示隆重,狼王率众亲自到大营门口迎接,每个儿子都得参加。修鱼稷是二号人物,更不能缺席。 为了与安平家结盟,狼王的女婿方雷奕已从中斡旋了许久,直到今日,安平蕙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就是死活不表态。 若在往日狼王不可能像这样降贵迂尊。只是峻榞局势越来越残酷,狼族若是再不联合,被狐族消灭是迟早的事。这个道理他懂,安平蕙也很明白。所以黑熊岭一役她带人马赶来支援就是一个信号。修鱼亮觉得要趁热打铁,尽快把两家的联盟提上日程。 一阵热情的问候之后,狼王将安平蕙以及她的六位随从迎入大帐的议室厅,族中重要人物亦全部留下来陪客。 当中一张长桌上坐着十二个人。狼王坐主位,右手修鱼稷,左手修鱼彬;安平蕙坐客位,她有一双狼族人罕见的丹凤眼,个头比修鱼清还要高大,胸前和手腕上挂满了五彩的珠子,左、右手各坐一位穿着兽皮背心的灰衣大汉。 唐晚荻觉得自己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还是不要参与了,正要悄悄地熘走,无奈大帐只有一个出口,正好面对狼王。里面气氛严肃,个个不苟言笑,她不想太引人注目,于是只好留下。好在她个头矮小,站在一群高大的狼人中间毫无存在感。 狼王单刀直入:「夫人,我想和您谈谈联盟的事情。」 「请说。」 「您有什么条件?」 「能先问一个问题吗?」 「知无不言。」 「大王您的人马究竟想去哪里?北关,还是南岳?」 修鱼亮低头玩味着手中的酒杯,过了三秒,将目光定在安平蕙的脸上:「当然是南岳。南岳富庶,有很好的医院,我们的病人需要治疗。可是南岳不是你我想拿就拿得下来的,消灭贺兰觿,接手他的地盘,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在那里生活了几百年,根深蒂固,枝繁叶茂,一时恐怕难以撼动。或许你我联手就在峻榞消灭掉他,可能性还大一些。」 安平蕙悠然地仰了仰身子:「我们也有很多病人。南岳也是我的理想之地。」 「太好了,」狼王一声郎笑,「起码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如果你我联手在峻榞消灭了贺兰觿,到了南岳,他的地盘安平家要二分之一。」 「四分之一。」狼王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诚恳,「不是我不愿意多给,而是我这边参与分配的还有方雷家和狸族。一路上他们都跟着我,给了修鱼家很多的支持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说这话时狼王扫了一眼座上的东王田芃、西王井涟和方雷奕,向他们点了一个头表示谢意。 安平蕙看着自己的指甲,轻笑:「大王要是靠着方雷家和狸族就能打下江山,今天又何必请我坐在这里?」 「地盘给你四分之一,物资上我会多多地补足你。」 「物资这种东西嘛——」安平蕙拉长了声调,「您说有就有,您说没有就没有,我怎么知道到时候您能弄到多少物资,又能分给我多少?只有地盘才是看得见的,摸得着的。」 第104页 修鱼亮嘆了一口气:「这样吧,地盘四分之一,地段你来挑。」 安平蕙张开嘴,似笑非笑,半天没说话,过了片刻才用降调「啊」了一声:「南岳遍地都是钱,每个地段都不错,我不挑这个,随遇而安,哈哈。」 站在旁边的唐晚荻听得津津有味,差点要为安平蕙的谈判水平喝彩了。 狼王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抿了一口酒:「既然夫人这么在乎地盘,说来说去寸步不让,那我还有一个提议,也许能打动您。」 「说说看。」 「夫人现在单身,修鱼、安平两家联姻,成为一家人,如何?」 「大王应当知道我之所以一直单着——」安平蕙皱起眉头扫了众人一眼,目光最后落到狼王的身上:「不是因为没人要,而是因为口味太挑吧?」 「应该的,应该的。夫人是安平家的头领,身份尊贵,只有修鱼家最强的男人才配得上您。」说这话时狼王一脸慈爱,甚至有种哄孩子的语气。 「大王——」安平蕙淡淡一笑,眉梢一挑,凤眼中满是春光,「尊夫人刚刚去世——您就这么快向我提亲吗?」 「不不不,姑娘误会了。」修鱼亮连忙摆手,略觉尴尬,「不是我。」 「哦?」安平蕙眼皮一抬,目光凌厉,「我以为只有大王才配称作『修鱼家最强的男人』。」 「这个——」 「大王要是愿意娶我,可以先把聘礼下了,我愿意等几天再过门。」安平蕙道。 说到这里,修鱼家的男人一个个看上去脸皮都有点挂不住了。 安平蕙的名声并不好,在沙澜以贪婪霸道,骄横妄为着称。可是她武功高强,能征善战,是员勐将,手下的厉害人物也多,越发造就了她性格上的强势。 在沙澜的时候,安平与修鱼两家就因地界问题经常发生摩擦与械斗,双方各有死伤,所以两家一直不睦,互不通婚。 没想到她居然看上了狼王夫人的位置。 「哈哈——」修鱼亮敷衍地笑了,「多谢姑娘的厚爱。请恕我丧事在身,悲痛欲绝,完全没有给自己办喜事的心情。如果夫人愿意,修鱼彬是我最看重的侄儿,年少有为,智慧绝伦——」 「修鱼彬?」安平蕙「嗤」了一声,白眼一翻,直接打断,「他不是个病秧子吗?大王您把这种人塞给我,也太侮辱人了吧?」 狼王的脸上闪过一丝恼怒,他按捺住自己的脾气,勉强一笑:「主要是我们修鱼家的子弟中,又厉害又单身又还活着的男人,真的不多。」 安平蕙冷笑着站了起来,她的随从也刷地一下都站了起来:「那咱们还有什么好谈的?大王心心念念要结盟,其实半点诚意都没有。地盘不肯让,男人也不给,凭什么让我们安平家几百号人跟您效命呢?」 「……」 「算来算去我们不如学北山家那样向贺兰觿投诚好了。听说祭司大人是个高富帅,脾气好、人大方、又单身,跟他走在一起定能吃香喝辣,地盘也不会少给我们……」 说罢转身向门外走去。 「等等!」狼王喝道,「姑娘留步。」 安平蕙转过身来:「大王还有什么吩咐?」 狼王沉声道:「我儿子修鱼稷,喜欢吗?」 帐内忽然一片死寂。 修鱼稷号称「沙澜之星」,他骁勇的名声狼族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也有很多人怀疑他是否能继承狼王之位。 毕竟他不是纯正的狼族,母亲又来自狼族最大的敌人狐族——一旦爆发狐狼大战,无论他如何表示自己的忠诚,总有人会跳出来置疑他的立场。 这是他一辈子也无法摆脱的话柄。 唐晚荻只觉手足一阵冰凉,不禁伸长脑袋从人群中探出头来,看着安平蕙。 「修鱼稷,」她凝视着狼王的脸,点点头,「修鱼稷不错。」 「太好了。」狼王不动声色。 安平蕙坐回到自己刚才的位置,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我可以嫁给修鱼稷,前提是,南岳地盘我要三分之一,地段由我挑,我本人以及我的子女保留安平家族长的位置以及继承权。」 按照狼俗,如果安平蕙嫁到修鱼家,作为陪嫁,她会带过来一些人马和物资,最终成为修鱼家的一员。之后,安平家会重新选出一位族长。与此同时,安平蕙本人及其子女就失去安平家族的继承权,但可以参与修鱼家的继承与分配。 安平家最有资格继任族长之位的是安平蕙的弟弟安平阔,他的妻子来自五鹿家的贵族。 安平蕙想一个人占住两个位置,势必遭到族人的反抗。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如果狼王答应了她的条件,修鱼家就要出兵帮她摆平安平阔,必要的时候进行镇压。 这意味着没完没了的战争,而且还会牵扯到大家都比较忌惮的五鹿家。 谁也不想摊上这个大麻烦。 在场的修鱼家个个在心里骂:这安平蕙真是太能要了。但谁也不敢作声,毕竟这是两个家族首脑之间的外交,除了族长,谁也没有资格说话。 终于,修鱼稷忍无可忍地站起来:「父王!」 狼王一摆手让他闭嘴:「就这么定了。」 「父王!」修鱼稷大声道,「我已经有妻子了。她叫唐晚荻,就站在那边。」 说罢不顾一切地走过去,将唐晚荻从人群中拉了出来:「这次特地带她来峻榞就是为了成亲的。」 第105页 人群中一阵窃窃私语。 安平蕙的脸一下子红了,嗓音顿时高了八度,阴阳怪气地道:「哟——大王您这是唱的哪出戏啊?」 狼王的脸却是黑得不能再黑了,看着修鱼稷,一字一字地道:「我说定了就是定了。修鱼稷,你没听见吗?」 「父王,请恕我无法同意!」 「修鱼稷。」狼王的声音沉了下去,忽然「啪」地一掌拍到桌上,「你敢违抗父命?」 「父亲——儿子宁死也不——」 「大王!」唐晚荻急忙打断他,「您的决策非常英明,我只是龙族的蝼蚁小民,不配嫁给大王的儿子。」 她心跳如狂,看了一眼修鱼稷,见他面色惨白,太阳穴上青筋凸起,双手握拳气得发抖,生怕他一怒之下惹翻狼王。 一路上井涟向她讲过很多狼王的传说。他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是一个一根筷子插到底的人,族中之事,大到结盟婚嫁、小到弓箭用哪种鸟的羽毛都是他说了算,无人敢说一个「不」字。 几个月前,狼王将三女儿修鱼清许配给了方雷盛,不料五鹿家的五鹿原也看上了她,大老远地飞过来相亲,狼王坚决不同意,五鹿原也很坚决,说不见到三姑娘不走,大闹修鱼堡。 就为了赶走五鹿原这一件小事,修鱼家先后死了两个儿子一个姑娘。 她不敢想像忤逆狼王会是一种什么下场。 修鱼亮的眼睛眯了眯,发现面前的这个女孩个头矮小,目光清亮。他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眼:「嗯,你这小姑娘……倒是懂事。」 「大王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唐晚荻一着急,武侠小说的句子脱口而出。 修鱼亮一怔,板得很硬的脸松了松,显然是被唐晚荻新奇的赞美打动了:「你是……从南岳来的?」 「是。」 「该不会是南岳的奸细吧?」 「不是的。」唐晚荻用力摇头,「大王,在见到修鱼稷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南岳,也不知道有狐族狼族。我……我只是一个被修鱼稷僱佣的经纪。他在南岳语言不通,需要跟人打交道,很多事情是通过我去办的。」 狼王在唐晚荻身上的注意力已经结束了,他转身对修鱼彬道:「难得安平姑娘点头,阿彬,不如今天就把你六弟的喜事给办了吧。」 「好的,大王。」 不知道狼王会如何处置自己,唐晚荻的心咚咚乱跳,不敢面露慌张,只得低头看地。 「唐姑娘——」 她连忙抬起头。 「你一路跟着稷儿来到我们的大营,不该听的也听了,不该看的也看了,如果把你送回南岳,山高水长,路途遥远,万一走丢了,走到狐族的营地可就麻烦了。」狼王的语气很淡,充满了轻蔑,「你的命我就不能留了,去跟稷儿道个别,好好吃顿饱饭,晚上就让阿彬打发你上路吧。」 以为委屈求全可以躲过一劫,不料还是难逃一死,唐晚荻又惊又怕,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父亲——」修鱼稷怒吼,「我和晚荻在南岳已按龙族之礼结成夫妇,回来面见父王只是为了在金枝的面前接受神的祝福——如果父王定要处死晚荻,请让我们死在一起!」 狼王一脸阴沉,手不知何时已经按在了腰刀上,指节渐渐发白:「你再说一遍。」 「大王,」修鱼彬忽然道,「不如把唐姑娘赐给我吧。」 众人又是一愣。 因为幼年受过重伤,修鱼彬一直娶不到像样的媳妇,旦凡门当户对的,对方的家长说什么也不同意,简直成了狼王心中的一道阴影。 他看了看修鱼彬,确信这不是玩笑,于是点了点头。 -------------------- 第45章 ================== 听到原庆生病的消息,贺兰翚开车带着沈双成和皮皮以最快速度赶到了千美医院。 就算不能进去,这么大的医院,这么多的病人,总需要有人帮忙疏散。一些生活用品、一日三餐也需要有人帮忙订购。 下车来到医院门口,果然是大门紧闭。高高的院墙上贴了一张醒目的公告:「因医疗设备及电子系统故障」 千美医院从即日起暂停服务,开放时间敬请等候通知云云,下面附了一个客服电话。门外聚着十几个人,有的脸上还包着纱布,正缠着门卫问个不停。 ——「人家上午十一点有复诊,伤口等着拆线哪。医院怎么能说关就关呢?」 ——「原庆医生什么时候上班?这家医院关了会去别家出诊吗?」 ——「住院部也关了吗?我表姐还在里面呢。」 ——「你好,我是星光小娱的记者。昨天上午停在你家门口的那辆奔驰公务车,有人拍到xx和xxx亲吻。请问他俩经常来这里吗?是来打美白针的吗?」 …… 「请大家不要着急,不要着急!能通知到的都已经通知了。」门卫是个穿着灰格西装的年轻人,身上还背着一个电脑包,看样子是临时指派的,一面和颜悦色地解答问题,一面给众人分发小卡片,「这是医院外联部的服务电话,所有住院病人都已经转移到了和平街18号的鸿美医院,集中住在三号楼的第二层。复诊病人也全部重新安排了,约好了对接的医生,相关病歷资料也都转过去了。打这个服务电话,就能知道复诊的具体时间。至于原庆医生,他病了,近期不会出诊。……这位娱记大哥,医院有义务保护病人隐私,请恕我无可奉告……」 第106页 皮皮挤到人群中凑着听了一会儿,退出来找到沈双成:「这门卫是你们的人吗?」 沈双成点头:「是花家的,不在这里上班,应该是临时叫来帮忙的。」 看样子永野已经全部安排好了。 三人来到旁边的咖啡馆坐下来,贺兰翚摘下耳机低声说:「我问了一下原庆里面的情况。」 「怎么说?」 「医务人员一共病了八个,四个护士,三个医生,一个清洁工。」 「确诊?」 「是的。检查报告昨晚才出来。另外有三名疑似病例,包括两个护工一个护士,都出现了低烧和呕吐的现象,还需要过几天才能确诊。」 「这些人都是狐族?」 「都是,只有那个清洁工是人类。」 「里面那些来做整形的病人呢?」皮皮一下子急了,医院平日就人满为患,原庆还关闭了一层楼,在大厅里走路都是摩肩接踵。 「目前疫情主要发生在二楼,被传染的人全部跟北山家的病人有关。原庆的隔离措施还是比较到位的。昨晚上检查结果一出,他们就立即排查了一楼的所有病人,第一时间全部转移。还好是晚上,住院病人并不多,很快就清空了。」贺兰翚一面说一面继续给永野发简讯。 「也就是说狐族和人类都不能免疫,」沈双成神色凝重,「殭尸症极有可能在南岳大面积扩散?」 「是有可能,只是暂时还没有严重到那个地步。原庆说,北山家送来的病人到医院时都已经是晚期了。尽管做了很多的隔离,由于需要很多人手去照顾、去手术、去清洁,医务人员还是被传染了。目前最让人担心的是那位清洁女工。」 「哦?」 「她是回到家里发病的,第二天请了假。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位老人,她没有立即卧床,而是带病去了一趟超市。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把病菌带给了更多的人。」 这么一说,问题就更严重了。 殭尸症要是真的可以传播给人类的话,最早到达c城的患者应当是修鱼清。和她有直接接触的除了与她同行的三位狼族,还有唐晚荻、皮皮、以及皮皮的堂兄关小华。与她间接接触的人就数不清了:到达c城之前,他们坐过火车,坐过大巴,挖过蚯蚓,还搬过两次家…… 很有可能殭尸症已经悄悄地在c城蔓延开了。 皮皮忙将修鱼清的事情说了一遍。贺兰翚听罢摇头:「这个倒不用担心。原庆跟我提过,修鱼清身上的病菌对狐族和人类基本不起作用。可是北山家携带的病菌中,有一种跟修鱼清的病菌很不相同,他从来没见过,应当是一种变异。」 皮皮的心勐地沉了下去。 「千美医院里的这些病人现在该怎么办?」沈双成问道,「仅仅是隔离吗?可不可以带他们去千途治疗?」 「现在去不了。我的仪器坏了,电池部分刚刚送到欧洲维修,还有其它的毛病,全部修好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没有这个仪器,我们进不去也出不来。」 「这不是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皮皮忽然说。 两个男人同时抬眉。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沙澜的患者正纷纷南下。鹆门守军薄弱,阻挡不了。贺兰觿的人马在峻榞拦截狼族,是否成功也很难说。——如果这一切都失败了,南岳将成为狼族的猎场,殭尸症也肯定会全面扩散。这对于狐族与人类来说,将是一场空前的灾难。我们必须要在狼族南下之前,想到阻止他们的办法。」 「只要千途之路可行,殭尸症的问题就可以解决。」沈双成用力地搓手,「我们甚至可以用这一点来要挟狼族,如果想治病,就必须留在北边。贺兰,你一次最多能带多少人去千途?」 「这个我没计算过,要看出口打开的时间能允许多少人通过。千途也很不安全,虽然可以治病,但好进不好出。到目前为止,我每次进去最多只带过一名助手,还没有经歷过要带一群人进出的情况。」 「南岳有很多城市,还有更多的乡村。如果沙澜各族纷纷来到南岳,不一定会在c城落户,等发现了病情,也不一定能赶到c城,光靠三哥你一人之力,解决不了扩散的问题。」皮皮的大脑飞快地旋转着,「别忘了还有狐律第七条:人类不能知道狐族的存在。如果人、狐、狼三者同时得病,需要在一起救治,狐族这边还好说,要封住狼族的口就难了。万一被偷拍或者发一条微博,事情就闹大了。」 「别的事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件事,」贺兰翚一字一字地说,「灾难面前,谁都不会束手就擒、坐以待毙。」 「我有一个办法。」皮皮忽然说。 贺兰翚与沈双成不约而同地注视着她。 「我去找东灵,让他帮我们恢復灵墙。」 两个男人的眉头同时皱了起来。 皮皮的逻辑很简单:既然灵族可以帮助狐帝建造灵墙,他们也可以帮皮皮建造一个。 毕竟是皮皮把他们从蓄龙圃里救出来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东灵欠皮皮一个人情。就算帮不了,也会指给她一条出路。 「东灵……靠谱吗?」沈双成怀疑地看着她:「你有多大把握?」 皮皮两手一摊:「试试呗。也许能成呢?」 贺兰翚看着她苦笑:「据我所知,灵族是没有办法与人类交流的。东海那么大,你怎么知道灵族在哪?又怎么能够听懂他的『指点』?」 第107页 「我跟东灵打过交道,的确知道一点办法。」 皮皮眨了眨眼睛,「反正我留在这里对现状也没什么帮助。」说罢掏出手机开始刷携程下订单,「去东海最快的航班是明早五点。」 「订两张票,我陪你去。」沈双成道,「我得负责你的安全。」 为鸟蛋忙了一个通宵,皮皮困极了。回到闲庭街直奔卧室倒头就睡。 她从上午十点一直睡到下午六点,忽被一阵疼痛惊醒。 开始的时候是小腹,像是痛经,一阵一阵地痉挛。不严重,可以忍受。渐渐地双眼酸胀,像是有人用针从眼眶里面戳她的眼球。 皮皮受不了,只得从床上爬起来,跑到洗手间烫了条热毛巾敷住眼睛。 过了片刻,眼睛不痛了,小腹又开始胀痛,里面好像压着块秤砣,一直一直地往下坠。前胸后背忽冷忽热,一茬一茬地出汗。 她的心中一阵恐慌,该不是得了殭尸症吧? 皮皮吓得从床上一跃而起,跑到柜子里翻出耳温计。 量了体温后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一切正常,没有低烧。皮肤不干也不痒,也不想呕吐——殭尸症的典型症状她全都没有。 昨晚熬夜抓鸟,又是爬树又是淋雨,兴许就是感冒了。 又或者只是一般的孕期反应。 皮皮不敢乱吃药,决定挺一挺,于是打开音乐,躺在床上安静地养神。 一连躺了两个小时,到了晚上八点,小腹的疼痛仍未消失。一会儿痉挛、一会酸胀——两者交替进行,间歇时间不到五分钟。疼痛的幅度没有增强也没有减缓,只是不断地反覆。 皮皮没有原庆的微信,想了想,决定给沈双成发一条简讯说明情况。一分钟后接到回覆:「待在家里别动,我过来接你看医生。」 十分钟后皮皮坐上了沈双成的车,贺兰翚也在车内。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渌水山庄一如往常的宁静。人行道上有人悠闲地熘狗,两位大婶提着菜篮站在花坛边聊天,公园的儿童游乐场里传来孩子们的嬉笑,就连路上的大小车辆也都开得不紧不慢…… 没人知道殭尸症。 太阳照常升起,明天的c城还会和今天一样吗? 皮皮默默地看着窗外的街灯,注意到汽车并不是驶向千美医院:「我们去哪里看医生?」 「一个你没去过的地方。」 沈双成的回答很含煳。 「原庆还好吧?」 「有点低烧,不算严重,正忙着给病人手术呢。」贺兰翚递给她一瓶矿泉水,「把这瓶水喝掉,你需要做b超。」 皮皮老实地灌下一大口,听见贺兰翚又说:「玄鸟蛋的事我问过原庆,他也不知道玄鸟有蛋,从没治过这样的病人。问你身上有没有流血或者出现其它异常的分泌物?」 「没有。」皮皮摇头,「何采骏呢?他一定知道得更多。」 「何采骏失踪了。」沈双成一面开车一面说,「我派人四处找他,有消息说他已经坐飞机离开南岳了。」 「什么?」皮皮的手勐地一抖,差点打翻水瓶。 如果何采骏在c城,她还能问个究竟。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沈双成一定有办法逼出真相。 他居然跑了,就说明玄鸟蛋真的有问题。 沈双成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皮皮,见她脸色发青,连忙又说:「你别乱想。何采骏是摄影师,经常去机场代拍,坐飞机很正常。」 「双成,」皮皮的声音开始发抖,「你能联繫到花青旗吗?」 「花青旗应该已经到峻榞了,这边收不到那边的消息。」 「花青旗不大可能会害你。」贺兰翚尽量让自己语气显得平静,「且不说她跟你无冤无仇,她要真想害你办法多得很,用不着这么麻烦。」 「姜婷婷是个很厉害的医师,连狐帝都找她治过病。也许她真有什么独门秘笈传给了这个女儿。」 一路上两人用各种理由轮番安慰皮皮,说到最后,皮皮也觉得自己是过分担心了。 汽车停在一条安静的小街上,两边都是住家,道路的尽头有一幢单独的房子刷着白墙,门上竖着一个霓虹灯的招牌:「银星宠物家园」。 皮皮从车上下来,看见这六个字,身子顿了一下。 「对不起,」沈双成轻声道,「原庆本来想让你去鸿美医院,但它不是狐族的医院,人多手杂,太难保密,想来想去还是自己人办事最妥当。」 皮皮挤出一个很窘的笑容:「宠物……医院?」 「是花家开的,医生很厉害,设备也齐全。」见皮皮这么窘,沈双成也觉得特别不好意思。 「没事,我不介意。」皮皮耸了耸肩,「从本质上说我就是只猴子。」 接待他们的医生叫花晋,是位斯文的年轻人,戴一幅金边眼镜,身上的白大褂一尘不染,好像刚刚烫过,连个皱褶都没有。 他将皮皮引到一间写有「b超」字样的诊室,做完消毒后让她躺在中间的床上,往探棒上抹了抹润滑剂,开始检查她的小腹。 他问了一些妇检的常规问题,诸如最后一次例假的时间,怀孕多久,有何反应,吃过哪些药品,饮食如何等等。与狐族的相关的问题只有两个:一,贺兰觿的魅珠在哪里?二,玄鸟蛋是怎么吞下去的。 前后检查了近五十分钟,除了那几个问题之外,全程双眉紧皱、一言不发。末了帮她穿好衣服将她带出诊室。 第108页 皮皮隐隐觉得不妙,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吓得什么也不敢问了。 「怎么样?」贺兰翚终于开口,「有问题吗?」 「胎儿还没有成形,现在还看不出来有什么异样。」花晋的语速很慢,仿佛每说出一个字都要经过深思熟虑。 「也就是说,胎儿还活着?」皮皮的心「砰砰」乱跳。她做过几次b超,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一般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肯定还活着,只是——」花晋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考恰当的措辞。 三个人的心立即悬了起来。 「只是胎儿的心跳不大正常。」 「有什么不正常?」皮皮的额头开始冒汗。 「平均一分钟两百六十下,狐族的胎儿绝对没有这么快的心跳,连十分之一都没有。。」 皮皮的双腿开始发抖,觉得自己有点站不住了。沈双成见状连忙走过来扶住她。 「你是说,胎儿的心脏有问题?」贺兰翚也懵了。 「心脏倒也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 皮皮快被这慢条斯理的态度急哭了:「那究竟是哪里有问题?」 「我也不清楚。」花晋想了想,继续补充,「一般来说,只有鸟类才会有这么快的心跳。」 「你是说,胎儿是只鸟?」沈双成也煳涂了。 「也不是。」花晋说,「鸟是卵生动物,不是胎生动物。它得先下蛋,再孵化,在这个过程中才会形成胎儿,才会有心跳。」 皮皮的脸已经白得不能再白了,开始脑补电影《异形》里的各种镜头,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那……以你的看法,这胎儿究竟是怎么了?被玄鸟蛋吃了?」 「胎儿肯定还活着。我只是觉得——」花晋想了想,终于说,「它不大可能是狐族,就算是生出来,也肯定不正常。」 一时间,大家都呆住了。 「如果你们很担心的话,我有一个建议。」花晋慢吞吞地说,「拿掉祭司大人的魅珠,让胎儿自然地死去。」 「no!」皮皮大吼了一声。 -------------------- 我理解大家都想看贺兰、皮皮的对手戏,最好每一章都是他俩在一起。不过这个故事从第一部 到现在,已经有将近一百万字了,单靠一条线来推动所有的情节是很困难的。《结爱》的每一部都有不同的主题,只有第一部是一个比较纯粹的爱情故事,如果大家只想看对手戏+情感戏,还是等我写个新的吧。这一部就让我浪一下,行不? 另外,有朋友指出故事中的一些bug,只要是对的,我都改了,欢迎更多的指正,近来我有点「中年痴呆」记不住事儿。如果有哪个人物已经死了,我却以为他还活着,请一定告诉我改过来,不然就糗大了。谢谢! 第46章 ================== 水路,还是山路? 贺兰觿站在洛塔河边思索。营地里一片热闹的景象,一部分人正在集合,另一部分忙着收拾帐篷、吊床、睡袋和锅碗瓢盆。 他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回头看了一眼,见是贺兰鹰,于是弯腰拾起一枚石籽向河中扔去:「你不必这样跟着我。」 水流很急,卷着白色的水花滔然西去。 在上面行船是危险的,河底有很多巨石、暗礁、水流很乱,大小漩涡一个接着一个。 「我是人质。」贺兰鹰走到他的身边,也从地上拾起一颗卵石向河里扔去,「离你近点,万一出了事,你杀我也方便些。」 贺兰觿不禁莞尔。 自从住进南岳的营地,贺兰鹰就开始严格地履行「人质」的义务,与贺兰觿双宿双栖、形影不离。 其实以祭司大人的武功,就算贺兰鹰不在左右,方圆三里之内想要抓他也是举手之劳。然而贺兰鹰生怕自己做得不好,每天夜里抱着睡袋一定要睡在祭司大人的吊床之下。以至于大家都觉得这傢伙的脑子是不是有病,做事这么一板一眼,明显低于贺兰家人的平均智商。 花霖悄悄地问贺兰觿,这人质是不是挑错了? 目前平鲸王身边最珍贵的应当是家族的未来继承人贺兰翾吧?或者是勇勐强悍的老二贺兰翀?亦者是精明练达的老三贺兰翊?怎么着也轮不到这老实得跟木头一般的贺兰鹰啊。 贺兰觿也想不出能说服花霖的理由,只好说:「错了,就算我倒霉吧。」 「洛塔河其实是路过拉玛湖的,」贺兰鹰用力地吸了一口河边潮湿的水气,看着水中翻滚的浪花,「走水路去冰桃谷肯定快。」 贺兰觿微微惊讶,这个以前叫「老八」的堂弟,居然一下子猜中了他的心事。 也不奇怪。几百年前他只是个小孩,现在早已经不是了。 「第一,没船。第二,狼族不喜欢水。」 「走山路就远了。」贺兰鹰咬了咬嘴唇,看着河雾瀰漫的对岸,「不旦地势复杂容易迷路,一路上还随时可能遇到伏击。」 这正是贺兰觿的担心。 沙澜狼族并不团结,家族与家族之间互斗、家族之中还有内讧。虽然都是往南走,每一家的路线都不一样,而且狼群可以变形,移动起来飞快,经常是骤然而至,一通打劫之后又瞬间消失。一旦诱之以利,他们也能迅速集结联合作战,跟对手打一场大规模的硬仗。 潼海血战就是最着名的例子。 第109页 更麻烦的是:峻榞本地也有很多狼群,生物意义上真正的狼。它们昼伏夜出,四处捕食,极易给正在行军的狐族造成混淆与干扰。 「把狼族赶进冰桃谷——其实并不容易。」贺兰鹰拾地一根枯枝,在地上画了个圈,「一出黑熊岭,到处都是岔口。我们自己都容易走丢,何况是狼族,错开了就碰不到了。如果我父亲派兵从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驱赶一下,会顺利得多。」 「这么干是不是太像做局?修鱼亮又不傻。」贺兰觿想了想,「狼族的探子太多,我们跟你父亲那边还是不要经常联络比较好。」 「有道理。」 「对了,平鲸王在龙焰山一带有多少驻军,」贺兰觿淡淡地问,「你知道吗?」 狐帝对两个弟弟充满防范是有原因的,就算有人质在手,他也不能高枕无忧。如果一切照计划顺利进行,南北联手消灭了狼族,他也归还了人质。平鲸王仍然可以撕破协议,藉助龙焰山的驻军剷平南岳。 目前三方,就已知的兵力来说,北关最多,但也并非高出一个数量级。一对一火拼的话,谁也没有碾压性的优势。 可是,如果北关还有大量藏兵的话就很难说了。毕竟峻榞是北关的地盘,北关在这里面经营了几百年,里面到底有些什么谁也不知道。 「不清楚。」贺兰鹰摇了摇头,避开了贺兰觿的目光。 他知道祭司大人在观察自己,想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 「嗯。」贺兰觿拍了拍他的肩,没再追问下去。他有点好奇为什么贺兰鹰会这么积极地帮他筹划,印象中他是个寡言少语的男孩,因为乖巧而被父母宠爱。他的几个哥哥年岁相当,忙于竞争储君,都没太把这个弟弟当回事儿。 「七哥,战争结束后,我能去南岳找你玩吗?」他忽然说。 「北关这么大,不够你玩?」 「冬天太长。」 「可以。」贺兰觿摸了摸他的脑袋,「你一个人来,或者带上女朋友。」 「谢谢。」他腼腆地笑了。 *** 狼王急于获得安平蕙的人马,婚礼就在当晚进行。修鱼彬表示愿意同时迎娶唐晚荻,做个双喜临门。 安平蕙离开后修鱼稷要求单独面见狼王,向他再三陈情,诉说自己的苦衷。 「是的,我逼你娶了你不想娶的女人。」 「……」 「是的,我知道你已经有别的女人了。」 「……」 「是的,我这么做是为了狼族的利益、狼族未来!」狼王烦躁地吼道,「稷儿,我一直以为你识大体懂大局所以才委你重任,怎么会突然间地冒出个唐晚荻?她是谁呀?能给你带来什么?你是修鱼家的老二、未来的狼王、地位举足轻重,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地答应一个没背景没来歷的女人呢?——跟你太不般配!安平蕙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自从进入峻榞,艰苦的环境让狼王患上齿疾,忙于战事无暇医治,这几天半张脸都肿了,吃不下东西,说话吐字不清,脾气也越来越坏。 「父亲,唐晚荻是我的妻子,我说了要一辈子跟她在一起,我不能违背我的誓言。」 「未行金枝之礼,她还不算是你的妻子。」狼王在帐内踱来踱去,压低嗓门,「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你可以有别的女人,喜欢谁尽管跟她们来往,别让安平蕙发现就好。」 「父亲,」修鱼稷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双拳紧握,问了一句想问却一直不敢问的话:「您喜欢过我的亲生母亲吗?」 狼王忽然沉默。 「听说她生我的时候,只吃土不吃饭,是真的吗?」 狼王勐然抬头,走到他面前,双眼圆睁,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是的,因为她已经疯了。」 修鱼稷的目光有一丝凄楚,沉默了三秒,忽然一字一字地道:「那您为什么还要让她生下我?您可以杀了她,让我胎死腹中,这样我就不必经歷这一切。」 「修鱼稷——」 「您可以对不起您的女人,甚至对她残忍——」修鱼稷咬牙,「但我不会,这辈子也绝不可能这么做!」 「……」 「修鱼家的老二,我不当了。唐晚荻——无论您给不给金枝之礼——她就是我的妻子。」 「……」 「安平蕙,我坚决不娶。」 狼王的脸顿时阴沉下来,忽然爆喝一声:「来人!」 *** 餐桌上放着一条新鲜的鹿腿。 是修鱼浩晨猎所获,为了表示孝心,亲自切了最好的一块,用叶子包着,清洗干净后送了过来。 午饭时间已过,狼王飢肠辘辘,却发现自己无法享用。 上颚肿痛、牙龈出血、狼王连张口说话都成问题,就别提咀嚼任何硬的东西了。 狼王最信任的侄子修鱼彬特地为他熬了专门的止痛药膏让他夜晚贴在腮帮子上。开始的时候非常管用,原本痛到彻夜难眠,终于可以睡上一觉了。可是随着病情的发展,药膏渐渐失去了效果。 疼痛从口腔一直漫延到耳朵和头部,严重的时候头痛欲裂、满床打滚,狼王不得不大口喝酒硬生生地把自己灌醉才能够安静下来。 在他看来,牙痛比殭尸症更糟。得了殭尸症的人起码不用装,痛到寻死觅活鬼哭狼嚎,大家只当是病人,纷纷表示理解同情。 第110页 牙痛就不同了。狼王最多只能是「略有不适」。为了不让人看见自己的惨状,他支走了身边所有的侍女。 齿疾在狼族中非常普遍,每个人都遇到过不止一次,修鱼家崇尚勇武,这等小病不值一提,说出来有伤男人的气概。 身边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大王的苦恼,尽管战事紧张,修鱼彬还是自动请缨去了趟南岳,就是为了帮狼王寻医找药。 这一刻,狼王痛得嘴都歪了,飢饿终于占了上风,他一咬用,抽出一把锋利的腰刀,将鹿腿切开,将里面的肉剔出来,再削出一条小片塞入嘴中。 虽然痛到全身发抖,他的手还是很稳,切出的肉片如纸一般轻薄平整。 他试探性地嚼了一下,稍一用力,整个牙床如遭电击,痛得他「噗」地一声,将肉全部吐到地上。 「大王。」有人在帐外叫道。 他听出是修鱼彬的声音,放下腰刀,右手用力捂住腮帮:「进来吧。」 修鱼彬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双手捧着一个奇怪的铁器。 「这是什么?」狼王沮丧地用餐巾擦了擦嘴。 「绞肉机。」修鱼彬的脸露出献宝般的微笑。他将铁器放到桌上,将碟子里的一大块鹿肉塞进机器的入口,用手不停地旋转木质的手柄。机器的另一头放着一个不绣钢的大碗,很快,鹿肉变成了一团带着血水的肉馅。 狼王的眼睛亮了亮,接过侄儿递过来的一只木勺。一勺一勺将肉馅塞入口中,直接吞了进去。 三口并作两口地将鹿肉吃完,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为了帮助消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大王的牙痛好点了吗?」修鱼彬恭敬地问道,目光充满了关切。 「老样子。」狼王嘆了一声,「我让你弄的药呢?」 修鱼彬看着他高高肿起的脸,小心翼翼地说:「药是弄了一大箱,不敢乱给大王吃。龙族的药都有副作用,剂量上要特别小心,文字说明我们也看不懂,大王要是吃坏了就麻烦了。」 「你看不懂,唐晚荻也看不懂吗?」 「她肯定能看懂,只是……我对她了解不多,她也不是医生,大王的病还得让您信得过的大夫来瞧更妥当。」 「我信得过的大夫都死光了,」狼王宽厚的胸膛沉重地起伏着,用力地忍受着又一波袭来的牙痛,「你要没事就退下吧。」 「大王,」修鱼彬不仅没退,反而向前走近一步,躬着身子向前倾了倾,「听说您把修鱼稷给关起来了?」 「对。」 「您打算如何处置?」 「先关几天,用点刑。这孩子脾气越来越硬,不给点颜色看看,都骑到我头上了。」 若在往日,对于这位能征擅战、有勇有谋的接班人,狼王还是不吝嘉奖的。族中的长老们却对此并不贊同,认为不计较修鱼稷的出身让他带兵打仗已是十分重用了,让他做下一任的狼王……就太过分了。很多人都不服气,都希望能尽快听到他战亡的消息。 狼王力排众议地将这个珍贵的位置交给修鱼稷,一方面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公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他更加死心塌地效忠狼族。 他觉得修鱼稷应当懂得感恩,而不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公然忤逆。所以他恼羞成怒加上牙痛攻心,当下命人将他五花大绑,扔进牢里。 「大王英明。」修鱼彬干咳了两声,「只是,安平蕙要是知道了,会怎么想?」 「先瞒着。」狼王转动着手里的酒杯,「修鱼稷能改主意最好。改不了的话……再说。」 修鱼彬低头看地,似有话说,嘴巴动了动,却半天没吭声。 「你有什么看法?」狼王问道。 「大王,听说……修鱼稷的母亲姜圆圆是沙澜狐族首领金泽的妻子。」 「对。」 「您知道这姜圆圆的父亲是谁吗?」 狼王一脸茫然。由于他拒绝提起姜圆圆,为了配合他的情绪,大家也就不再提起这个女人以及关于她的一切,包括身世。 潼海战后,狐狼之间无外交,狼族对狐族的歷史主要是通过蚁族的网络来了解的。 断句残篇、缺乏系统。 大家只知道姜圆圆是一个被狼王从战争中掠夺过来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不是一个,而是五十多个,当时很多兄弟都「分享」过。 狼王皱起了眉头:「是谁?」 「就是在潼海大战中被您一斧削去首级的狐族大将军——姜鹤。」 这倒不是个陌生的名字,狼王点点头:「姜圆圆是个有身份的女人,不然金泽也不会娶她。」 「姜鹤的妻子贺兰芊是狐帝的亲妹妹。」 「……」 「修鱼稷是大王您的儿子,身份自然尊贵。抛开狼族不讲,他在狐族也有皇室血统,身份也相当尊贵。此外我听说姜圆圆的另一个儿子金鸐已将以前囚禁在沉燃刑区的亲属旧部全都解救了出来,相当于重振家声。在各地逃难的沙澜族纷纷闻讯回到他的身边,如今也是两百多人的大队伍了。修鱼稷怎么说也是金鸐的弟弟……」 狼王抬起眼睛,目光忽然凌厉了起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大王,修鱼稷是个不能有二心的人。他要是对您心怀怨恨,一怒之下去了狐族……」 「他敢!」 第111页 「他当然不敢。六弟为狼族立下过汗马功劳,对大王的忠诚也是日月可鑑。怕只怕他年轻气盛、血气方刚、过不了女人这一关……」 「那你还要娶唐晚荻?」狼王闻了闻杯中的酒,又轻轻地抿了一口,「为什么?——趁乱抢劫? 「大王误会了。我这么做——不过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救他女人一命而已。」 「真的吗?」 「真的。」 -------------------- 第47章 ================== 第01章 皮皮声嘶力竭的一声「no」,音量足以刺破耳膜。紧接着,不知是哪间房里传来一阵杂乱的狗叫声…… 沈双成的身子不自觉地僵了一下,看了一眼花晋:「附近有狗?」 e on,这是宠物医院。」见贺兰翚也瞪着自己,花晋双手抱臂,「二楼有两只金毛、一只比熊、一只柯基。刚做过手术,都关在笼子里。」 据说,狐族对狗有先天性的反感,特别是大型犬。也不一定是因为怕,就像有人天生讨厌大蒜,就是不喜欢不愿意接近。 三人的视线回到皮皮身上,见她目光涣散、神情呆滞,好像刚做完脑科手术,不禁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要不,过两个月你再来看一下,到那时胎儿也许长大些了,可以看见基本的骨骼了,再下定论也不迟。」花晋说。 贺兰翚点点头:「或者趁这段时间去一趟峻榞,问问花青旗是怎么回事。胎儿要是真的有问题,孩子的父亲也可以帮你做决定。」 皮皮低头一想,说得有道理。就算最后不得不决定流产,也得是祭司大人同意了才好。 「好吧。」皮皮终于缓过神来,声音也平静多了,「不过,我现在的确需要取出魅珠,你们谁能帮我? 「现在?」沈双成一怔。 「现在。」皮皮苦笑,「我需要用它招唤东灵。」 沈双成熘了一眼她的小腹,皮皮下意识地用左手捂住:「放心,我会把魅珠戴在手边,绝不会让它离开我的视线。」 「这个嘛,手术取出很容易,」花晋淡淡地说,「一个很小的切口。」 *** 花晋果然厉害,用b超找到魅珠,只用一把小号的手术刀就麻利地取了出来,全程不过三分钟,连麻药都没打。 皮皮将魅珠系在腕上,回到闲庭街收拾了一下行李,就跟着沈双成出发去了机场。 一路飞行顺利,落地时正好是中午,两人在机场找了家餐馆,皮皮要了碗兰州拉面,问沈双成想吃什么,他表示喝点水就可以了。 皮皮这才想起一件事:在认识沈双成的这几天里,没见过他吃饭,几乎只喝饮料。 贺兰翚昨天点了三份热量充足的早餐,结果他把沈双成的那份全吃了。当时皮皮就觉得有点奇怪,想到两人曾经是恋人,互相吃东西也算正常。也许苏霓族用餐时间与大家不同。 「你真的什么都不吃吗?给你点份虾饺垫垫肚子?等下会饿的啦。」 「谢谢,我不吃饭,只喝水。」 皮皮好奇地打量他:「怎么你看上去营养很充分的样子。」 「我们主要是通过吸收对手的能量来填饱自己。」 面汤很热,上面堆了一层辣油和香菜,皮皮正在唿啦唿啦地搅面,听了这话,放下筷子:「那是不是说,假如没把对手turn过来,你们就会活活饿死?」 「差不多。」 「那你现在——」皮皮瞪大眼睛看着他,想着接下来的这几天将在大海中与他天天做伴,「有多饿?」 「还好。」 皮皮催悲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胸,嘆道,也罢,就当我送了你两个面包。 「你有贺兰的媚珠,」沈双成淡淡地喝了一口冰水,「怕什么?」 「……」 「贺兰要是知道你在我身边不安全,就不会叫我来保护你了。」 「也对。」皮皮决定不多想了,专心吃面。 就在这时,沈双成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无色的润唇膏悠闲地往嘴上抹了抹,上下抿了抿。 皮皮微微地愣了一下。 不得不说,他真的很好看。不是英俊,是好看,像水墨画中的人物,淡淡的,只用几笔就能勾勒出神采。标緻的侧颜,挺直的鼻樑,一双眸子亮如寒星,双唇微撅,如一朵花瓣,有一种经得起几何分析的美,五官看似写意,其实对称到用直尺和圆规也能画出来。 皮皮继续专心吃面。 *** 出机场打车时沈双成说了个地址,皮皮用手机地图查看,发现是个偏远的渔村。沈双成说那里有个半岛,可以租到出海的渔船。 渔村东头靠着一个港口,因风景秀丽吸引了不少游客。村民们看出商机,纷纷做起了租船的业务,美其名曰「渔家乐」,客人们可以集体坐船去海上观光、钓鱼、烧烤、轰趴、看日出……天气好的话还可以举办海上婚礼。 渔家出一趟海要几天的功夫,船租给别人至少得把鱼钱挣回来才划算,所以渔夫开价一天三千,先押两万,多退少补,皮皮捂着自己的钱包,连连喊贵。 哪知道渔家听说沈双成要自己开船时,不乐意了:第一怕他把船弄沉,第二怕他把船开走。 毕竟,这条破得不能再破的渔船,是他全家老小吃饭的家当。 第112页 皮皮只好咬牙加价,一天五千,押金翻倍,立下字据说船丢了全赔,渔家才勉强答应。 出海第一日,风平浪静。 渔船吨位小,马力不高,全速开了八个小时还看得见岸上的灯光。 皮皮坐在甲板上四处张望,远处天际一片漆黑,只有月亮偶尔穿出云层时会洒下一片淡淡的金光。有风的时候涛声很大,船颠簸得也很厉害。 皮皮从行李中取出一只紫竹箫,将魅珠塞入箫管之内,细绳固定,然后低低地吹了起来。 小时候皮皮妈赶时髦,觉得女儿也应当懂一门乐器。钢琴太贵买不起,就在地边摊上给她买了一只笛子,让她自己吹着玩儿,还给她买了一本笛子入门的教材让她自学。 皮皮练习了几个月,就会吹一首「彩云追月」,如今也忘记了七七八八。 俗话说,横吹笛子竖吹箫,两者吹法不一样,皮皮吹了半天都不成调,身后传来沈双成哈哈哈的笑声。 皮皮不理他,卯足劲头又吹了起来,呜呜咽咽,如鬼哭狼嚎……一直吹了四十分钟,吹到嗓子都冒烟了,海里什么动静都没有。 「这样吹真能招唤东灵?」沈双成一脸怀疑。 「反正我看见贺兰这么吹过。没过多久,海里就浮出一大片闪闪发光的水母。」 沈双成四处张望了一下:「你确定这灵力是来自他的魅珠,不是来自他吹的曲子?也许两者都要,缺一不可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 「也就是说,我来吹也可以?」 「你会?」 「开场音乐会没问题。」 皮皮将箫递给他:「那你试试。」 沈双成接过洞箫轻轻吹了起来,仍然是那曲「彩云追月」,悠扬婉转,如泣如诉,很好听,却有一股悲伤的意味。 皮皮坐到甲板的躺椅上,望着头顶的星空,忽然思绪万千…… 她在想祭司大人离开后,自己遇到的那些人、那些事。 贺兰觿亲口说过,永野是可以信任的。皮皮也知道他对自己的司机十分挑剔,让永野开车接送皮皮,一定是信得过的人。何况他还是原庆的伴侣。 原庆也是信得过的,不然不会让他给皮皮检查身体。 沈双成是派到皮皮身边的保镖,负责皮皮的安危,贺兰觿一定非常信任他。除了信任他的功夫,也信任他的为人。 贺兰翚不知道可不可以信任,但看在他与原庆、永野、双成都互相认识而且交好的份上,皮皮姑且信任他。 何采骏当然是不可信的。以前跟祭司大人有仇,现在又跑了,如果胎儿真的有事,他一定是罪魁祸首。 花青旗呢?会不会是他的合谋? 皮皮开始仔细地思考这个女人。 贺兰觿承认她的医术,也愿意接受她的治疗,加上她哥花霖这一层关系,他应当还是认可花青旗的。 但是,皮皮清楚地记得自己第一次提到花青旗时贺兰觿的语气是一反常态的冷淡,冷淡到皮皮自己都觉得的有些无情。观音湖派对上,贺兰觿拒绝与花青旗单独见面,一定要皮皮陪着,说明他对这个女人潜意识里是排斥的。 祭司大人是比较记仇的,他们之间可能存在着一些不愉快的往事。 可是,听永野、双成、贺兰翚提到她的语气,她在狐族跟大家都熟,没什么坏的声誉。 皮皮觉得就算去峻榞见到了花青旗也没什么大用。 很显然,花青旗也不知道玄鸟蛋的存在。如果知道,直接告诉皮皮不就得了,何必又要去麻烦何采骏? 又或者何采骏已经知道了皮皮的身份,为了报復贺兰觿,故意藉机去害她? 又或者……根本没什么阴谋诡计,只是皮皮吃鸟蛋时,没有事先煮熟,少了一道工序? 可是,何采骏为什么不强调一下呢?哪怕暗示一下,皮皮也不会乱吃啊。 不知道皮皮怀孕?——不大可能。何采骏是昆凌族。 皮皮不敢往下想。 如果是因为这个过错,她此生都无法原谅自己。 海上的雾渐渐地浓了,远处岸上的灯光星辰般闪烁…… 皮皮坐在双成的身旁,在半梦半醒之间听他吹了一夜的箫,也没有看见一只水母。 次日,两人讨论了一番,认为水母不来的原因是船走得太慢,虽然出了海,其实还在海边,来往的船只载满乘客,各种灯光、各种鸣笛、各种喧譁——灵族非常敏感,可能受到了惊吓。 好消息是皮皮的肚子再也不痛了,身体完全恢復正常。她昨晚几乎没睡,只在凌晨时分眯了一会儿,八点起来洗脸刷牙,整个人都处于亢奋状态,精力充沛得就像打了鸡血一般。 「看我的眼睛,」皮皮对沈双成说,「没冒绿光吧?」 他端详地着她的脸:「怎么了?」 「感觉就像喝了参汤,浑身上下都是劲儿。」 「玄鸟蛋的作用?」 「八成是。」 皮皮是这么自我安慰的:一切担心都是多余的。玄鸟是什么?祥瑞!胎儿心跳两百六,那又怎样?那是因为有祥瑞护航!人家贺兰觿的心跳还只有三下呢。这叫天赋异禀!项羽目有重瞳,刘备双手过膝,这叫帝王之相!她关皮皮将为狐族诞生出一位天神,从体能到功力全方位超过贺兰觿。 第113页 皮皮正美美地幻想着,冷不防沈双成一句话将她打进了冰窟:「可是……你肝脏的气味也很强烈啊。」 「……」 「还好苏霓族人不吃肝,不然的话,你的小命早没了。」 皮皮顿时结巴了:「前天不是说,肝味儿已经淡了很多吗?」 「现在又浓了,香喷喷地。你要是回到c城,就像唐僧回到了盘丝洞……」 皮皮颓然瘫在甲板上,整个人张成个「大」字。头顶的阳光暖烘烘的,照得她一片茫然。 所以说——吃下玄鸟蛋能降低肝脏对狐族的诱惑,是骗人的? 胎儿心跳异常不是一种副作用,而是它根本没作用? 「啊~~~~~~~~!!!!!」 皮皮忽然尖叫了一声,弯起身子,捂住双眼,整个人蜷成一只虾子,瑟瑟发抖。 她努力控制住眼泪,告诫自己不要被副能量打倒。 从中午到下午,皮皮就像一根晒蔫了的小白菜,不吃不喝地躺在沙滩椅上。 好像惩罚自己一般,任凭强烈的阳光将她晒黑。 一会儿朦朦胧胧地进入梦乡,一会儿又从恶梦中惊醒。 黄昏时分她最后一次醒来,发现有人摸她的脸。睁眼一看,沈双成正跪在地板上帮她抹防晒霜。 皮皮本来吓了一跳,但双成的表情既虔诚又专心,像泰式按摩的女郎那样一丝不苟。皮皮的脸红了红,连忙坐起来:「没事啦,我不需要防晒。」 沈双成随即将一整瓶防晒霜递给她:「那你帮我擦?」 皮皮一窘,只得接过来。 沈双成将身上的t恤一脱,露出修长的上半身…… 皮皮在心里「嗷」了一下,慌乱中一使力,冷不防一团防晒霜喷到沈双成的胸上。 不看脸的话,很难确定这上身究竟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女人。 双成的胸真的有点……高。但对于一个有胸肌的年轻男人,也不算过分,特别是胸大肌下面的六块腹肌、小巧、紧緻、龟甲般地码在那里,不像健美运动员那样露出紧崩的皮肤和枝状的血管,他的线条是优美的、圆润的、富有弹性的,兼顾女性的柔和与男性的力度。 皮皮将防晒霜均匀地涂在他的背上,擦桌子般快速地抹了抹:「好了。」 「谢谢。」 「背还疼吗?」 「一点点,已经好多了。」 接下来没有更多的话,沈从成安静地站在船舷边钓鱼。 皮皮觉得有一点他与祭司大人十分相似,从来不会去用力地争取什么。就算用了力也不让你看出来。 等你意识到被他们潜移默化,已经拔不出来了。 「贺兰说,每次他遇到你,你总是跟别的男生在一起。」沈双成问,「这一次也是这样?」 「对。」皮皮心中一痛,想起了家麟。 「他其实更喜欢做你的第二个男人。」 「嗯?」 「如果你同时爱上两个人,应当选择第二个。」 「为什么?」 「你要真的喜欢第一个,就不会爱上第二个。」 *** 天很快就黑了。 他们的船虽没到达海的中心,离陆地已经很远了。 这是一个多云的夜晚,低吼的涛声像一群豹子从身边走过。 箫声响起,撩乱了宁静的夜色,皮皮凝视着沈双成,发现他目色迷离,指尖苍白。 几乎是毫无间歇地吹了两个小时,双成转身问道:「几点了?」 皮皮看着手錶:「九点十七。现在——」话未说完,忽然抬起头,惊恐地看着沈从成。 「怎么了?」 生怕自己看错了,皮皮掏出随身的小手电往上一照,声音有点哆嗦:「贺兰……贺兰的心跳没了。」 那是原庆为他们特制的电子表,皮皮与贺兰人手一只,除了显示时间,还会显示对方的心跳和体温。 电池没坏,手錶上的时间、日期都是正确的,只有贺兰的数据为零。 心跳是零、体温也是零。 沈双成抬起她的手腕仔细看了看:「什么时候发现的?」 「半个小时前还有呢。」皮皮明显地慌了,「会不会是贺兰出事了?」 「他没那么容易出事,」沈双成的声音十分笃定,「可能是坏了,或者就是丢了。」 「……」 「要么就是信号不好。」 皮皮只觉心慌意乱:「双成,看样子东灵是等不着了,不如我们赶紧去峻榞吧!」 她着急,想知道究竟,一面说一面就要往驾驶舱里跑,想调转船头以最快的速度回港。 「皮皮!」沈双成一把拉住她,指着海的前方,「你看——」 远处的海面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片蓝光。 片刻间,他们的渔船就被上千只水母包围了。 「是东灵!东灵!」皮皮跑到船舱内拖出一个手提式的泡沫灭火器,以最快的速度打开,将雪白泡沫平均地喷到甲板上。 皮皮接过沈双成手中的魅珠戴回腕中,走到船边,面向大海,大声唿喊:「东灵,东灵!我是关皮皮,能求你一件事吗?」 海中的水母整齐地翕动着,一张一合,几千张嘴正在合唱。 当中一只巨大的水母直径约有两米,拖着长长的触丝,在水中惬意地摇曳。 皮皮知道自己的嗓音不需要这么大,灵族十分敏感。 第114页 「沙澜发生了瘟疫,狼族倾巢南下,他们要占领我的家乡。我不想看见我生活的城市被毁掉了,你能帮我恢復灵墙吗?」她继续说。 一阵海风吹过,雪白的泡沫中出现了一匹马,瞬时间被风吹散了…… 皮皮的眼睛红了。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东灵就在她的左右。 「帮我恢復灵墙,保我家乡平安,可以吗,东灵?」她对着天空又说了一遍。 又一阵海风吹过…… 泡沫中出现一个圆点。 皮皮迷惑地看了一眼沈双成,悄悄问道:「圆点是什么意思?是yes还是no?」 沈双成摇了摇头,表示不知。 皮皮只得对大海说道:「东灵,我不知道这个符号是指什么,能画得具体点吗?」 这一次,半天没有吹风。 皮皮等了十分钟,仍然不见动静,仍不住问道:「东灵,你还在吗?」 有风轻轻吹过,泡沫中出现了一副新的图案:一只大水母和一只小水母。明显看得出,一个是母亲,一个孩子。 皮皮知道大水母是指东海灵族之母云鹢,小水母是指东灵。东灵没必要画他自己,所以这幅图的意思是指他的母亲云鹢。 「东灵,恢復灵墙需要藉助你母亲的灵力,对吗?」皮皮猜到。 图案在风中消失了,泡沫中又出现了那个圆点。 沈双成拍了拍皮皮,轻声道:「恢復灵墙需要强大而持久的灵力,对灵族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消耗。一般来说,不能白干。需要你付出一定的代价。」 皮皮不禁呆住:「什么代价?」 「不知道,」沈双成耸了耸肩,「但肯定跟这个圆点有关。」 皮皮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当年狐帝是用自己的魅珠把灵族囚禁到蓄龙圃的。那颗魅珠已经丢失在流光河里。 莫不是云鹢需要贺兰觿的魅珠作为交换? 皮皮将魅珠从手腕上摘下来,向着空中扬了扬:「你母亲,她要这个东西,是吗?」 那只巨大的水母忽然向船边皮皮的位置漂过来,翕合明显加快,千条触丝如滚水中翻腾的面条,急躁不安地舞动着。 一阵大风勐地刮来,几乎要将皮皮卷到空中。皮皮死死地抓着魅珠,回头一看,甲板的泡沫差不多被风吹光了,留下一个勾号。 皮皮心中一寒,知道自己猜得没错,不禁面色苍白地看着沈双成:「他们要贺兰的魅珠。」 「皮皮你不能给他。」 「可是——」 「魅珠很难修炼。绝大多数狐族一生中只有一颗魅珠。」他急切地说,「失去了他,你腹中的胎儿就无法成活。相当于你这辈子都没法有孩子了。」 皮皮双手轻轻地捂住自己的小腹,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幻觉,她能听见里面胎儿的激烈心跳,仿佛在做某种垂死的挣扎。 她的腿忽然一软,整个身子虚弱地靠在栏杆上,生怕她会跌入海中,沈双成冲过来紧紧地抱住她:「皮皮——别作傻事!」 就在这几分钟的犹豫间,海上的蓝光渐渐地弱了,大群的水母离开渔船,陆续地沉向大海的深处。 「别走!东灵——别走!」皮皮连声唿唤,一咬牙将手中魅珠扔向大海,「魅珠给你!」 「轰」地一声,空中闪出一道诡异的蓝光——海水激盪,狂风唿啸——无数只水母浮出海面,如万道烛光将漆黑的夜空照得明亮如昼。 与此同时,空中传来嗡嗡的声音,似群鸟飞过,似万箭齐发,又好像有一架战斗机从低空飞过—— 皮皮紧紧地拉着沈双成的手,难以置信地看着这空中的奇景。 片刻间,水母全部消失,大海重归宁静。 云开月出,水波荡漾,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 「双成,」皮皮看着腕中的手錶,上面仍然有两个「零」,不禁喃喃地说道:「今天,我杀死了我的孩子。」 说罢整个脱力般地倒在甲板上。 皮皮终于哭了:「把我变成一个男人吧,我不配做一个母亲。」 -------------------- 第48章 ================== 大帐里有股难闻的气味。 唐晚荻一进来就闻到了。据说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百万倍,狼的鼻子比狗还灵…… 嫁给狼族相当于是一种涉外婚姻,世界观、审美观多多少少要产生点变化。她没什么好抱怨的。没准人家还觉得这是香呢,过段时间鼻子适应了就闻不出来了。 再说她也不是来渡假的。 大帐深处的狼王正在不安地踱着步子,厚厚的牛皮靴踩在地上,留下一个个深浅不一的脚印。 这个魁梧的男人看上去不到五十,豹头环眼、虎背熊腰、大半张脸都被浓密捲曲的鬍鬚遮住,如果穿上古装铠甲,活像《三国演义》里大将张飞。 「大王。」她深深地鞠了一躬。 「嗯。」狼王大步走到她面前,打量了她一眼,指着对面的一把椅子,「坐。」 「谢大王。」 皮椅的腿很高,根本够不着,她几乎是跳上去的。 狼王如一座山似地矗立在她面前,扑面而来的杀气令她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噤。 一路上她从井涟口中听过各种关于他的传闻,总结出来就是两个关键词:兇狠、残暴——赤裸裸不带半点掩饰。他的兵器是一把开山大斧,据说是大禹治水时留下的宝物,曾用它斩下头颅无数。无论战争还是狩猎,狼王最喜欢血淋淋的场面。让对手最大程度地出血是他最好的娱乐。他最讨厌的是叛徒与逃兵,一旦抓到,会把全族人叫到刑场,公开表演「手撕活人」的戏码。 第115页 想到这里,唐晚荻的心咚咚乱跳,唿吸急促了起来。 一只手沉沉地放在她的肩上:「不用害怕。」 她缓缓抬头,遇上他还算温和的目光。 「既然嫁到了修鱼家,我们就是一家人。」 这话有点故意安慰她的意思。唐晚荻点了点头,隐隐猜出狼王想见她的原因。 由于修鱼稷拒绝成亲,唐晚荻与修鱼彬的婚礼只好单独进行,由狼王亲自主持,算是给足了面子。不过大家也知道安平蕙是个没耐心的女人,她要的东西不能等,迟迟不交出修鱼稷,非旦对狼王的声誉不利,两家的联盟也肯定没戏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件事将会严重地影响到目前的战局。 修鱼稷宁死不屈,除了唐晚荻,还有谁能说服他改变主意? 「彬儿从南岳带回来几箱药。」狼王指着桌上的一个正方型大纸盒,「谁也看不懂里面的说明……」 唐晚荻怔了一下,没想到他会提起这个,随即看了看纸盒,里面的药被翻得乱七八糟,一些包装拆开了,说明书掏出来了,正的反的叠在一起。她有点懵,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问些。 「这些药是我去买的,一共五箱。」她解释,「五哥说……族里很多人有牙病,需要多买常备……店家给我七折,批发价,所有渠道都是正规的,全部都是真货。」 狼王用指骨敲了敲桌子,背对着她:「都是些什么药?」 「消炎的、止痛的、冷敷的、麻醉的——中西药都有。」 很显然,狼王只听懂了一个词:「止痛?」 「对。」 他转过身来,「哪一种药止痛?」 她这才发现狼王的手指微微地发抖,说话吐词不清,嘴也张不大,唿吸有声,喉咙里似乎含着个核桃。她还以为是他中文不好,现在才意识到是牙痛,而且很严重,他在极力地克制自己。 「好几种都能止痛。只是——」她认真地说,「药,不能乱吃。」 狼王脸上掠过一丝愠怒。 「我舅舅是牙医,」她说,「我在他的诊所工作过。前后两、三年的样子,一般的牙病我能看。需要我帮您检查一下吗?」 其实不能算是工作,只能称作打工。唐晚荻在前台干了两年,还去夜校修过医学的基础课,诊所忙不过来的时候舅舅会叫她帮着照个x光、打个下手、递个器械什么的。晚荻一度幻想过把打工的钱攒下来学医,毕业了可以当护士,为此越发卖力。可是舅舅很快就察觉了,对她的态度反而冷淡下来。后来他的女儿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也吵着要来诊所上班,唐晚荻不好跟表妹争饭碗,就去开大巴了。 狼王咕哝了一声,沉默。 唐晚荻依然镇定:「大王?」 「行,检查一下。」沉重的手掌在她肩上拍了拍。 不算用力,却是生疼。 一番仔细的检查后,她很快得出结论:「大王,您有五颗牙需要立即拔掉,上面两颗,下面三颗,不然只会越来越痛,恐怕会令您寝食难安。」 她很注意自己的语气,让它听起来既专业又自信。 「五颗?」狼王皱眉,「这么多?」 「先拔这么多。到了南岳,您需要去牙医那里用x光再检查一下。别担心,缺的这些牙都可以种植回去。」 「种植?」 「种植牙。一种……假牙。」 「管用?」 「管用。」 狼王没有表态:「拔牙——你会?」 「会。」 「你有这个力气?」 「有。」她说,「不需要太多力气,这些牙都已经松动了。」 狼王想了想:「能等两天吗?」 「不能。」她果断摇头,觉得语气太强硬了,又加了一句,「最好不要。大王军务缠身,何必让这种小事烦心?」 她为狼族买的一大堆物资里并没有手术器材,不过她找到了一把尖嘴钳。将它适当地消毒后,先用生理盐水清洗狼王的口腔,涂上消炎的药水,然后将一种无色的麻醉软膏涂在他溃脓的牙龈上。 狼王的牙齿并不齐全,后槽牙的位置上有个大坑,很显然以前有人用野蛮的方法帮他拔过,落下可怕的伤痕。一翻摇动之后,三颗牙顺利拔除。最后两颗是大牙,她不得不动用榔头和起子。 「这个会比较痛。」她警告了一句,开始用力地敲榔头。 无色软膏的麻醉程度跟牙科诊所里的专业药剂没法比,狼王痛得浑身发抖却自始至终一言不发,还十分配合地将口张大,倾斜成各种角度方便她的工作。 狼族的卫生状况令人堪忧,大家都过着原始人般茹毛饮血的生活。这让刚到峻榞的唐晚荻有种强烈的穿越感。修鱼彬算得上是最厉害的大夫了,也只懂得一些草药和巫术,对现代医学一无所知。 前后折腾了三个小时,五颗牙陆续拔完。唐晚荻给狼王开了一盒口服抗生素,怕他忘记剂量,细心地将药丸分成三十等份,让他早、中、晚服用。 收拾东西正要告辞,狼王忽然叫住她:「唐晚荻。」 「大王还有什么吩咐?」 「你去见一下修鱼稷。」 「……」 「跟他说我主意已定,」狼王嗓音含煳,嘴里还塞着止血的药棉,「让他死掉这份心。」 第116页 「大王,」她低声说,「在您心中,修鱼稷还抵不过一个安平蕙吗?」 「抵得过,当然抵得过。」狼王说,「可我需要的不止一个修鱼稷。」 「毕竟这是他的终生大事……」 「告诉他,不娶安平蕙,他就没有『终生』,只剩下了『大事』。」 「大王——」见狼王心情甚好,唐晚荻还想多劝两句,一位将领模样的人忽然快步走进来,她认出这是狼王的女婿方雷奕:「大王,安平蕙带着安平家的三百号人马快到卡迦河了。派了位长老过来问这边婚礼准备好了没有。」 狼王霍然起身:「这么快?修鱼稷呢?松口了没有?」 方雷奕向门外吹了声口哨,一个高大的人影走了进来。 唐晚荻的脸一下子青了。 来者正是修鱼稷,穿着亮银的铠甲,崭新的新服,刚刚洗完澡,用过她最喜欢的沐浴露,身上飘着椰奶的香气。 「父亲。」修鱼稷微微垂首,假装没有看见唐晚荻。 「你——」狼王怀疑地打量着他,不敢高兴得太快,「想通了?」 「是。」 「太好了,稷儿。」他用力地拍了拍修鱼稷的肩,「对了,晚荻昨天已经正式嫁给你五哥了。」 修鱼稷的神情很淡,礼貌地看了唐晚荻一眼:「五嫂。」 话音未落,忽听「啪」地一声,脸上着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fxxx you!」唐晚荻狠狠地骂了一句,掉头离开了。 -------------------- 第49章 ================== 峻榞的沼泽比沈双成的描绘要可怕一百倍。 开始的时候,关皮皮死活不肯走这条路,她看过太多恐怖片,知道陷入沼泽或者流沙是一种特别残忍的死法。 沈双成却说,峻榞战况扑朔迷离,南岳的营地究竟在哪也不清楚。他们只有两个人,要是在路上遇到了北关或者狼族——不必是主力,只是巡逻小分队——就很有可能被俘。 毕竟他们只有两个人。 穿越沼泽是最快也是最安全的路线。 送出魅珠后,皮皮担心贺兰觿的安危,马不停碲地租了辆吉普,抄近路以最快速度进入峻榞。 沈双成劝她先折回鹆门查看灵墙是否恢復,顺便也看看医生了解一下胎儿的情况。她没有理睬,如果这样需要浪费五天时间。发现手錶上没有贺兰觿的心跳数据后,皮皮整个人都不好了,一心只想以最快速度找到祭司大人。 电话打到鹆门,守关的人说:灵墙正在一段一段地恢復,预计全部封口还需要一些时间。此外,他们与峻榞失去联络已经很久了。 皮皮这才知道建造灵墙需要巨大的灵力,并不像她以为的那样,一推电闸电就来了。 腹中胎儿没有任何动静,不知是死是活。沈双成说,就算失去了父亲的魅珠,胎儿也不会立即流产,只会越来越弱,渐渐萎缩,在数月之内死亡。遗留下来的胚胎会被母体吸收,最终了无痕迹。 无论如何,孩子多半是留不住了。 皮皮由最初两天的痛心疾首、彻夜难眠、到之后的麻木不仁、恍恍惚惚,到了峻榞后终于全面进入抑郁状态,情绪出现奇怪的波动:忽尔低落,忽尔亢奋,忽尔自怨自艾,忽尔歇斯底…… 她心中仍然残留着一线希望,祭司大人法力无边,或许有什么特殊办法不需要魅珠也能保住孩子。就像以前她身中无明之火,只要靠近祭司大人就立刻不疼了。 或许有些能量是可以隔空传送的呢? 在沈双成看来,直到进入沼泽,皮皮的神智才开始恢復正常。 因为她吓到了。 开始的时候沈双成没敢告诉她沼泽地有多大。第一片沼泽很浅,淌水过去,最深之处也没有没过膝盖。皮皮就在稀里煳涂之中跟着双成用两天的时间走了过去。 沼泽里有很多蚊虫,泥很稀,有一大部分是水,里面草根缠脚,皮皮索性把鞋脱了背在背上。 越过这片泽地,来到一座小山,他们找到一处泉水,连忙生火做饭,皮皮一连吃了两大碗泡面,意犹未尽,一抬头,看见沈双成从附近的林子里跑出来,腰上别了一只野兔,变戏法般地从口袋里掏出两颗鸟蛋,高兴地说:「吃饱了吗,再来个水煮蛋吧?」 就这一句话,两碗泡面白吃了,皮皮一股脑地呕了出来。 次日翻过小山,眼前又是一大片泽地,无边无际,只看得见远处的山影,皮皮心中害怕,不禁悲从中来:「这片沼泽……也得过去?能绕道吗?」 沈双成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这里曾经是个湖,叫索伦湖,现在叫作索伦泽地,是峻榞最大也是最危险的沼泽。」 「呃?」 「里面曾经淹死过一个军队。」 「明明是条条大道通罗马,干嘛你非挑这里?」 「狼族怕水,这里肯定没有狼族。」 「你来过?」 「没有。」 皮皮忽然想起了金庸的小说:「那你会不会凌波微步?」 「不会。」 「铁掌水上飘?」 「不会。」 「至少会点轻功吧?」 「我会有什么用?」沈双成抱起了胳膊,「你又不会。」 「那你的功夫比起贺兰觿,还是要微微地差一点。」 第117页 「何以见得?」他一脸的不服气。 「这种地方,祭司大人应该是可以带着我飞过去的。」 「你是发烧了,还是电影看多了?」 「真的,我亲眼看见他飞过!就这么『噌』地一下,一掠十丈……」 「第一,这片沼泽不止十丈。第二,这里没有祭司大人。」 皮皮一咬牙,将鞋带紧了紧:「走吧。」 *** 才走了半个小时皮皮就明白沈双成的话不假,这片沼泽的确危险。 首先是它的泥很粘,浓稠沾脚,踩下去不见底,拔出来又很费力,半天走不了一步。 其次是它深浅不一。前一脚没过膝盖,下一脚就到腰际。有一次一直淹到皮皮的脖子,她吓得尖声唿叫,沈双成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她拖出来。 最后也是最可怕的,沼泽里的水不能喝,而带来的水很快就喝光了。他们只能一直往前走,也不敢睡觉,完全找不到休息的地方。 淤泥里有很多野兽的尸体,发出一股强烈的恶臭,皮皮第一次闻到,觉得不可忍受,忍不住干呕了几次。 连续走了三天,才走到沼泽的中心,皮皮心情一振,对面的山影越来越清晰了。据鹆门酒吧的人说,按原定计划,花霖的大营会扎在洛塔河的河弯处,明干率领的北营分队在黑熊岭上有一个据点,里面有很多储备。贺兰觿目前应当就在这个地区。由于狼族正在迅速南移,南岳北关都在追打狼族,所以总的方向是往南走。 沈双成掏出地图看了看,告诉皮皮,淌过这片沼泽,穿过一座山谷,再翻过四座大山应当就到黑熊岭了。 运气好的话也许只用翻过两座大山就能遇到祭司大人了。 连续三天没合眼,皮皮已经困到不行了。所幸这两天的沼泽不算深,虽然淤泥仍然很粘,走起来比第一天快多了。 第四天的晚上,夜里下了一场雨,皮皮又饿又冻又渴又困,实在站不住了,沈双成只好说:「皮皮,你可以我背上睡一会儿,我背着你。」 皮皮苦笑:「你也累呀,你不困吗?」 「我还好。」 皮皮说了句「那我就不客气了」,立即爬到他的背上,哪知刚一闭眼,身子迅速往下沉,沈双成连忙将她放下来,「不行不行,两个人太重了,淤泥承受不住。」 皮皮早已经困到神智不清了:「双成,再不躺一会儿我就要死掉了……」 说罢身子一倒,直挺挺地向沼泽扑去,被沈双成赶紧抱住:「醒醒,皮皮,醒醒!你看——」 他指着不远处一个黑魆魆的影子。 皮皮勉强睁开眼睛:「那是什么?小山吗?」一面说一面摸出怀里的手电,被沈双成一把按住。 「别用。夜晚能见度太强,灯光会被狼族发现的。」说罢不管三七二十一,拽着她往黑影处走去。大约埋了太多的动物,沼泽中四处可见绿色的磷火,忽明忽灭,令人毛骨悚然。走到近前借着附近的磷光一看,是只巨大的死马,烂得只剩了一些皮毛骨架,因为体积高大露出泥面。 「爬上去睡一会儿。」 沈双成将她抱起来,放到死马的骨架上。天太黑,也看不清上面有些什么,只听见一阵苍蝇的嗡嗡声,皮皮顾不得许多,死死地抱住一根裸露在外的马骨,立即睡着了。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皮皮被双成叫醒,原来死马驼着个重达百斤的活人,又开始渐渐下沉,最后皮皮的半条腿都淹进了泥里,睡得死沉的她居然浑然不觉。 两人打起精神继续往前跋涉,找到另一匹死马,皮皮爬上去又睡了二十分钟…… 再次醒来时皮皮发现自己睡在沈双成的怀里,两人共同骑在一头死鹿上,互相倚靠,脸挨着脸,彼此用唿吸温暖对方,就这么睡了近一个小时,算是沼泽地上最温暖的一次睡眠。 凌晨四点,皮皮终于被冻醒了,她伸了个懒腰,叫醒双成,从死鹿上跳了下来。与此同时,那只鹿也完成了此生的最后一项任务,骨架再也支撑不住,哗哗地塌了下去。 「你看——」皮皮指着天空中的几颗飘浮的元珠。 峻榞战况十分惨烈,他们在c城就听说了。元珠喜欢聚集在空旷的地方,所以在沼泽上看见元珠也不奇怪。 「听说死了不少人。」沈双成嘆道。 夜雾渐渐地散了,月光宁静如水。他们手牵着手向前走了几步,沈双成忽然站住,轻喝一声:「别动。」 皮皮立即止步,转头看了一眼双成,见他指了指天空。 一道巨大的黑影向他们掠来,快到头顶时忽然分成了两道—— 「玄鸟!」 两人立即蹲下来,将整个身子都淹没在泥中,只露出半只脸,一双鼻孔。 双鸟显然发现了他们,不停地在附近的上空盘旋—— 皮皮紧紧地握住双成的手,急得直冒冷汗。如果双鸟选择在这里攻击他们,那是根本跑不掉的。 「怎么办?」她悄声问道。 为了防止再次遇到玄鸟,进入峻榞时,皮皮带了一个小型的太阳能驱鸟器,号称红外线感应、变频超声波二合一。连日在沼泽中跋涉,害怕失手掉入水中,就一直没有拿出来充电,现在想用都来不及了。 「不怕,我有马脑。」沈双成从背包里摸出一只弹弓,将一块石头放进皮筋上。 第118页 皮皮悄悄地松了一口气,马脑是狐族着名的暗器,乃妖魅群凶之血凝结而成,能杀掉修行不到八百年的狐仙。玄鸟由狐帝亲自繁殖蓄养,从本质上说也是狐仙的产物。 「你有几颗?」 「一颗。」 「what?只有一颗?没多带一点儿?」 「这东西很珍贵好吗。」沈双成低声道,「这一颗是贺兰翚送给我的定情信物。」 皮皮只好不吭声了。 双鸟在天上飞了片刻,忽然间不见了。 两人在泥里待了一会儿,冻得浑身发颤,又觉恶臭熏天,于是悄悄地站起身来。 就在这一瞬间,空中双鸟突至,向他们俯冲下来。 再蹲下去已经来不及了,皮皮抽出猎刀举到耳边,沈双成将弹弓拉得笔直—— 「嗖!」 其中一只玄鸟中弹,折回空中扑腾了两下,突然金光四射,如焰火般璀璨一现,空中出现一只火鸟的图案,眨眼间消失殆尽。 「糟了。」皮皮暗叫不好。 也不知死的这只是公是母,另外一只就像疯了一般向他们冲过来。两人抱住脑袋往泥中钻去,那鸟早已先发而至,向皮皮的头顶啄去。 皮皮挥刀勐砍,那鸟原本就是团虚无的灵气,根本不怕刀刃,皮皮还没反应过来,背上就被啄了一下,顿时火辣辣地疼痛起来。 双成将皮皮往泥里一推,不顾一切地向玄鸟扑去,皮皮从泥中爬起,只见眼前两条黑影扑打在一起。定睛一看,沈双成正用双手死死地捏住鸟的脖子,玄鸟拼命挣扎,双翅用力煽动,空中颳起了大风。 皮皮一咬牙,向玄鸟勐冲过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鸟翅膀放到口中就是一咬,那鸟吃痛勐地一挣,双爪朝空一抓,沈双成吃痛松手,皮皮还想再咬一口,却咬了一个空。 玄鸟飞到空中翻个了跟头,迅速消失了。 皮皮连忙跑到沈双成的身边,看见他用手捂住了右眼。 她的心勐地一沉。 记得何采骏曾经说过,不能让玄鸟啄到眼睛,否则必死无疑。 「双成——」她叫了一声。 一道黑血从他的右眼流了出来。他用力地揉了揉眼睛,皮皮勐地拉住他的手:「别动!」 她抽出猎刀喝道:「抬起你的脸!」 双成一脸惨白地看着她,皮皮一咬牙,手起刀落,将他受伤的眼珠挑了出来,扔出泥中。 更多的血水流了出来,这一回却是红色的。沈双成俊美的脸上却出现了一个可怕的黑洞,血红色的眼窝骷髅般地瞪着她。 皮皮解开身上的背包,找到一团酒精棉,用它擦了擦手,然后掏出止血药膏涂在他的眼窝之中,用绷带包住。 沈双成惊魂甫定,轻轻地喘气。 她扶着他又找到一只死马坐了下来,发现他根本坐不住,脸色苍白如纸,几近昏厥,连忙将他紧紧地搂在怀中。 「需要我吻你一下吗?」她轻轻地道。 他闭着眼,因疼痛而无法说话。 皮皮俯下身来,在他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他的左眼勐地睁开了,迷惑地看着她。 「一下不够。」他说。 「你要多少?」 「一千下?」 皮皮看着他,嗤地一声笑了。 空中露出熹微的晨光,对面的山峦清晰可见,看得见山顶上皑皑的薄雪。 「快到岸边了。」皮皮说。 「我觉得,那只玄鸟不会放过我们。」 「也是,」皮皮嘆了一声,眼睛忽然湿了一湿,「毕竟我吃了他的孩子,这种心情我很理解。」 沈双成「哼」地一声笑了。 「你笑什么?」 「别太难过。」他淡淡的说,「你怎么知道贺兰觿会特别想要这个孩子?」 皮皮怔住。 「八百年中,每二十五年都会有一个沈慧颜……」沈双成凝视着她的脸,「对你来说,是一生一世,对他来说……是另一回事。」 「贺兰和我生下的孩子……会跟他一样长寿吗?」 ——其实这个问题憋在皮皮的心里好久了,但她想当然地认为,自己虽然活不过百岁,她的孩子因为有天星族的血统,却有机会成为下一代的天狐。 沈双成摇了摇头:「不会,你们的孩子只有人类的寿命。」 皮皮一阵惊讶:「可是,贺兰不也是狐帝跟人类的女孩所生的吗?他已经活了八百多年了……」 「狐帝是纯种的天星族,到了贺兰这边,血统就稀释了,成了人狐混血。贺兰只有娶狐族的女子,才能生出像他自己那样长寿的子孙。」 「……」 「现在你是不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狐帝死活不让他跟沈慧颜在一起?因为他们不可能生出一位能够长久统治狐族的王子。」 -------------------- 我承认,在我编得兴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少的bug,欢迎大家指正~~还有就是,这是初稿,有些情节省略了,出版稿会做认真的修订和填充。大家都在问我什么时候结尾,这个小说大约是三十万字。所以快到这个字数的时候就是差不多结尾了。 第50章 ================== 一开始,没人记得住他的名字,都叫他「三叔家的病孩子」。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谁都不看好他。 第119页 狼族男人死亡率高,就是因为他们痛恨一切胆小怯弱,有时候明知是傻、明知没有胜算、明知是送死也要硬着头皮往前沖。 这是一个把「大话」当作「真话」的民族,说出来了就不怕闪了舌头;不值得,也要为它掉脑袋。 狼族讨厌狐族,不仅仅因为宿怨,更主要的是心理上憎恨。 狼族人像是古罗马将军那样讨厌计谋。对他们来说理想的战争就是约定时间、选好地点、摆好队形、一声号响、公开决斗。 他们甚至认为打仗应当像人类上班那样朝九晚五。如果到了黄昏还没结束,两边应该偃旗息鼓生火做饭、睡上一觉明天再打。 狐族从不这样。他们像腓尼基人一样喜欢战术、崇尚以少胜多。和他们打仗就像下棋,每一步都要动脑筋,动不动就会中埋伏。 当年狼王大战狐帝,每到平原、海边、谷地一类空旷的地方就会立即铺开方阵、上千人同时前进、浴血厮杀。 这才是他们理解中的正规战争。 可是一到峻榞,狼王一看地形就觉得不妙,这里山势险峻、道路崎岖、树木杂乱、河湖众多——基本上没什么大面积的平地,完全不是狼族的理想战场。他这才意识到需要改变打法,开始越来越倚重修鱼彬在军事上的意见。 毕竟,修鱼彬是他的智囊,是族里最优秀的战略专家。 他用自己的智慧向修鱼证明:打架不好,学会用脑,也一样能出人头地。 可是,修鱼彬可以说服狼王执行他的打法,却说服不了家里这帮带兵打仗的兄弟,除非狼王在场,不然根本没人听他的,以修鱼稷为最。 在外作战,军情千变万化,说到底还是相机行事的成份多,狼王也不好太过指责,怕伤了将士们的锐气。 修鱼彬抱怨了几次后,狼王无奈,只好安排修鱼稷去c城。 这下终于杀鸡骇猴,兄弟们果然有所收敛。 在修鱼彬的指挥下,几场硬拼之后,北关狐族彻底放弃了正面做战的想法,一门心思地把他们往南面赶。 南岳狐族兵力不足,更是节节败退。 狼族的南下已如破竹之势。 清晨,修鱼彬像往常一样来到营地北边的山坡散步,正好遇见穿着铠甲准备巡逻的修鱼稷。 「早。」他主动地打了个招唿。 「早。」 「新婚之夜过得好吗?」修鱼彬问道,语气里有一丝揶揄。 修鱼稷的脸僵了僵,冷冷地看着他:「昨晚上没见到唐晚荻?」 婚礼热闹非凡,除了六营的病人,剩下的全都参加了。篝火通明、通宵痛饮、狼王指示厨房拿出上好的野味,自家白树皮酿的酒放量供应。 「她一直待在帐篷里,没去。」修鱼彬耸了耸肩,「我劝过她,让她想开点。你又不是第一次往家里带女人……没记错的话——上次那位也是龙族的,不知怎么得罪了你,被你扔进洞里让老鼠给吃了。」 修鱼稷的脸「腾」地一下青了:「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 「嘿,嘿,老六,不是哥哥我说你,这种时候你应该更关心安平蕙才对。她才是你的妻子呀。」 修鱼稷向前走了一步,鼻子几乎戳到了修鱼彬的额头,目光如铁锤般打在他的脸上,沉默了几秒,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 「别碰她。」 「唐晚荻现在是我的女人。」修鱼彬「呵」地一声笑了,搓了搓手,「自己的女人想怎么碰就怎么碰——」 话音未落,脖子已被修鱼稷的双手死死地掐住。 「她不是你的女人,这辈子都不是!」 修鱼彬用力地挣扎了一下,修鱼稷的手指扣得更紧,只听掌中的颈骨「喀喀」作响,几乎要被拧断了。 「别碰她。别靠近她。别跟她住一个帐篷——」修鱼稷一字一字地说,虎口用力收拢,修鱼彬的脸顿时紫涨起来,「你要敢动她一根毫毛,我就会狠狠地收拾你,让你后悔生出来,让你不得好死。」 他的气根本喘不上来,双腿乱蹬,青筋乱爆,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要完蛋了。 修鱼稷勐地松开了手。 他身子一软,瘫倒在地,大声地喘气。 一只脚重重地踩在他的脸上,将他半个头都踩进了泥土中,修鱼稷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跟我说,你听见了。」 他抱着脑袋咬牙抵抗。忽然惨叫一声,身上又被修鱼稷狠狠地踹了一脚。 「听见了吗?」 「听,听见了。」 修鱼稷终于挪开了自己的脚,冷冷地看着修鱼彬灰头土脸地从地上爬起来,歪歪倒倒地向旁边的一棵大树走去,抱着树杆低头呕吐,末了,还吐了一大口血。 正要转身离开,忽听修鱼彬嘶声吼道:「是你杀了我父亲!别以为我不知道。」 他身子勐地一凛,闭上眼睛,垃圾箱里的那一幕浮现出来。一时间,浑身的血都涌到了脑中。他冲过去一把将修鱼彬扯到面前,咬牙切齿地道:「是的,是我杀的。」 「为什么?」 「因为他做了不可饶恕的事。」 「修鱼稷,我爸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修鱼彬冷笑,「有种跟我到大王面前——」 「砰!」修鱼稷又给了他一拳,「我是大王的儿子,你是他的侄儿,你说大王会相信谁?」 第120页 「你以为你真是大王的亲生儿子?当年族里所有的男人都碰过你妈,我爸也玩过,硬要算日子的话……」 修鱼稷二话不说,抽出猎刀就向修鱼彬砍过去—— 与此同时,两个人影飞扑过来,死死地拉住了他。 「还不快走!」修鱼浩一面抱住修鱼稷,一面对修鱼彬喝道。 修鱼彬捂着肚子离开了。 另一边,修鱼筀也松开了手,拍了拍修鱼稷身上的灰尘,嘆气:「老六,打谁不好非要打他?万一打死了呢?」 修鱼稷默默地将猎刀插回腰后。 「他最近可是大王跟前的红人吶,我们都不敢得罪。」修鱼浩递给他一壶水,「小心他在大王面前说你坏话。」 「呸!说得还少吗他?」修鱼稷骂道。 「跟安平蕙联盟就是他怂恿的。」修鱼筀说,「大王也是鬼迷心窍,咱修鱼家几时这样低声下气过?」 修鱼稷没有附和,只是嘆了一口气:「巡逻的时间快到了,走吧。」 *** 在六营视察了整整一天后,唐晚荻发现情况比自己想像的要严重。 首先是,大夫们全都死光了。重病患者住满了五个帐篷,基本处于等死状态。为防止发疯乱跑,全都死死地绑在床上。 人手完全不够。病轻的照顾病重的,负责给他们擦洗、打扫、餵食——很快就累倒了。 食品严重匮乏。 狼族一面行军一面狩猎,所获有限,猎物时少时多,会首先分给士兵和家属,如果有余,还会储藏一半,剩下的才会分给病人。大家都是飢一顿、饱一顿的。 狼王禁止给重病患者投餵珍贵的肉食,只允许他们喝一些菜汤,里面配有修鱼彬调的草药,味道奇苦,无法下咽。 虽然病人们吃得少,完全不吃肯定不行。不少病人还没挨到晚期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卫生状况奇差。帐篷被病人的血喷成了红色,满地污垢,苍蝇乱飞,恶臭扑鼻。 后山有个焚尸的大坑,每天有人死去,里面的火从来不灭。 「修鱼彬每天都过来吗?」唐晚荻问其中的一位病人。 「你是指——巫师大人?」 「对。」 「常来,但不是每天。打仗的时候经常不在,大王那边也需要他出主意。」 病人是个年轻的男子,看样子是刚进来的,挺精神的,唐晚荻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你有什么症状?」 「低烧。」 「站到我面前,我给你量一下。」唐晚荻掏出红外线体温计对准他的眉心一测,点点头,「是有点低烧,但这并不等于感染啊。」 「大人说感染了。」男子指了指帐外,「跟我一批进来的有七个人,都是低烧。」 唐晚荻皱眉:「那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是重病区,换句话说就是高度传染区,是最危险的地方。虽然她从原庆那里知道殭尸症一般不会传给人类,视察的时候她还是全副武装:全身涂上消毒液,戴着口罩、帽子、手套,避免与病人肢体接触。 「人手不够啊,大人让我们先帮着料理一下。」男子很积极的样子,「我叫修鱼锦,排行十五,大家都叫我阿锦。五嫂,反正我们也是死路一条,趁现在还有些力气,有什么活儿需要干的,赶紧吩咐。」 「阿锦,」唐晚荻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道:「你去和那六个人说,你们另外住一个干净的帐篷,绝对不要来这里。这里不需要你们帮忙。」 「哦。」阿锦一副失望的样子。 「你们当中的一些人,有可能是健康的,也许就是感冒了。需要进一步观察,等待确诊。」 「真,真的吗?」阿锦的眸子亮了亮,「我们有可能没病?」 「是的,有可能。」 「那这些病人怎么办?谁来照顾?」 「放心,我来安排。」唐晚荻给了他三盒药,指着一个水盆子,「去那边认真洗手,然后吃药,一天一颗。」 阿锦谢了一声,拿着药出去了。 唐晚荻再次环视帐中,里面共有十张病床,全是女子,半数病人已经昏迷不醒。剩下的一半因为痛苦,发出各种□□。有些人在不停地咳嗽,有些人在拼命地抽搐,有些人在咒骂,有些人在哭泣。因为说着狼语,她也听不明白。 帐中点着几只蜡烛,当中的桌上放着一盆黑乎乎的药汤。唐晚荻盛了一碗,开始给病人餵食。头两位病人双目紧闭,咬紧牙关,滴水不进。 狼女性烈,一心求死,唐晚荻试了几次都无法撬开她们的牙关,只好作罢。 「这是止痛药,想吃吗?」她掏出一个红色的药瓶在病人面前晃了晃,病人睁开眼看了一下,闭眼摇头。 她嘆了一声,正要将药瓶收入口袋,身后一个微弱的声音说:「我想吃,可以给我吃吗?」 她吓了一跳,想不到这里还有会说中文的女子,连忙转身过去。 病床上躺着一位红衣女人,面黄肌瘦,似乎怕冷,缩在一张薄薄的毯子里,只露出一个脑袋。 唐晚荻倒出一粒药丸塞到她的口中,扶她起来,给她餵了一口药汤。 大约是味苦,她一脸嫌弃,但最终还是喝下了一大碗。 「能给我吃点肉吗?」她说,「我快饿死了。」 唐晚荻想了想,轻轻地道:「今天没有。明天我带一块给你。」 第121页 那人眼睛一亮:「真的?说话算数?」 「算数。」唐晚荻笑道,「我叫唐晚荻,您是——」 「方雷秀。」女人说,「咱们是亲戚。」 「哦?」 「你是修鱼彬的妻子,对不对?」 她苦笑。 「你婆婆叫方雷沁,是我的堂姐。我是夫人出嫁时跟她一起嫁过来的。」 「……是哪位夫人?」 「狼王的夫人呀,就是刚刚去世的那位,方雷燕。」 「哦。」 「你过来太好了,有空可以陪我聊聊天。」她说,「这里全是快死的人,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好啊。」 「你能不能帮我……松个绑?」 「这个……」 「我的病不算重,你看,说话有条有理的,干嘛绑着我?多难受啊你知道吗?」她不安地扭动着身体。唐晚荻看见她戴着一顶帽子,于是伸手过去将帽子一揭。 她的头顶上有个一指粗的枝状物…… 「对不起,我不能帮你松绑。」她帮她把帽子戴了回去。 方雷秀沮丧地看着她,嘆道:「好吧,我还以为龙族的女人会比较心软。」 唐晚荻用体温计一测,发现她正在高烧,于是用一条湿巾蘸了冷水,敷在她额头上:「这样是不是舒服一点?」 方雷秀一脸无奈地看着她:「很舒服,谢谢你。」 她站起身来,打算去视察另一个帐篷。方雷秀忽然道:「你喜欢他吗?」 「喜欢……谁?」 「修鱼彬。」 她避尔不答:「我跟他……不太熟。」 「你要小心点哟。」 「嗯?」 「他有别的女人。」 她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个,但没心情八卦:「嗯,我会小心的。」 -------------------- 第51章 ================== 「我闻到了狐狸的气味。」修鱼稷说。 这一趟巡逻走得很远,目的是为即将拔营起寨的大部队探路。峻榞以前是北关的地盘,到处都有据点、深山巨谷里分布着藏兵。贺兰觿的人马也终于到达了前线,目前不清楚南岳北关是否会联盟,致使敌情更加复杂。 常年与人类混居,狐族擅长隐藏自己的气味,但大批狐族走在一起,想隐藏就难了。 「我也闻到了。」修鱼浩迎风而立,深吸一口气,「估计一百人左右。」 「两百以上。」修鱼稷很自信地更正,向空中摆了一下手。巡逻的人马立即停下来,散入林中,四下潜伏。 「呵,」修鱼浩笑道,「我不信你的鼻子有这么灵。」 「两百多?」修鱼筀将头凑到他们中间,「那差不多是主力部队了。北关还是南岳?」 若论单打独斗,狼族普遍认为狐族不是自己的对手。一起上的话,北关比南岳人多,还有灵鸦助阵,狼族更加忌惮。 气味是从山下传来的。 三人猫腰向前,趴到几块巨石之间偷偷地往下看。 山谷间,果然有一队狐族向他们走来。 修鱼筀在心里默默地数了数:「人数两百三十六。……看兵器不像是北关的。」 北关主力是平鲸王贺兰鹒的人马,他的地盘在北欧一带,曾多次参加维京人的战争,兵器以矛和战斧为主,也用剑,但剑是北欧式样的宽剑,剑鞘通常是由雕刻的木片粘合而成。 而这一队人马的主要兵器是刀和窄剑。 「也不是南岳的。」修鱼浩眯起了眼睛。 修鱼稷不在峻榞的这段期间,作战方面主要是由修鱼浩负责,只有大的战役狼王才会亲自坐阵。因此修鱼浩和北关、南岳的主将都交过手,大小头目基本上都认得。 走在最前面的一男一女骑着一对白马,穿着很像游牧部落,看样子是首领,但修鱼浩认了半天也没认出来。 这两人他以前肯定没见过。 「老六,」修鱼浩拍了修鱼稷一下,「那两个骑马的你认得吗?」 修鱼稷阴沉着脸,半天没说话。 「队伍后面有伤员。」修鱼筀又说,「你们看——」 从弯曲的小道中转出两匹健壮的黑马,各拖着一辆板车,上面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人,身上裹着布满血迹的毯子,其中一人不停地咳嗽,估计是伤员。所有人看上去都很疲惫,无精打彩、面黄肌瘦。修鱼筀估算了一下,最多只有半数的人可以战斗。 「不记得跟他们打过呀。」修鱼浩抓了抓脑袋。 「安平家也经常巡逻,也许是遇上他们了。」 「也有可能是狐族内讧。北关内部最近也闹得厉害……」 「人数是我们的五倍,但这精气神儿——太蔫了吧?」 修鱼浩与修鱼筀一五一十地说着,一旁的修鱼稷默不作声,他拔了根草放进口中嚼了嚼,然后一口啐出来:「是沙澜族。」 其实他第一眼就认出来了,为首的男子一头捲髮,正是沙澜族的首领金鸐。 身边的两个人同时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金鸐是沙澜族领袖金泽的独子,母亲姜圆圆是柳灯族着名的美人。当年潼海大战狐族败绩,金家结局最惨。不但金泽被斩,姜圆圆也被掳到修鱼大营成为营妓。为狼王生下一子后死去,这个孩子就是修鱼稷。从血缘上说,算是金鸐同母异父的弟弟。但修鱼稷并不承认此事,他从小在狼族长大,与母亲的家族没有任何往来。在一次战役中甚至重伤过金鸐——他对狼族的忠诚一度传为佳话。 第122页 但这一次,不知为何,当他看见金鸐时,心脏还是勐地跳了一下。 他曾经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金鸐了,天与愿为,他们居然又相遇了。 从小到大,修鱼稷都是个绝对不肯占便宜的人。但那一次决斗,他知道自己占了金鸐的便宜,知道金鸐因为一母所生,对他下不了狠心。 那一役之后,他度过了很多个不眠之夜,因为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亲情,虽然是以这种奇怪的方式。 金鸐从没见过他,从没跟他有任何形式上的往来,可以说彼此完全不了解,却因为拥有同一个母亲,在生死关头,宁愿死的那个人是自己,也要让他一马。 修鱼稷觉得自己亏欠了这位同母异父的大哥,甚至梦想着有一天,他们能在某个不相干的地方放下恩怨、握手言和、像一对普通的兄弟那样聊聊彼此的近况与生活。 他不明白老天为什么总是在逼自己—— 修鱼浩碰了他一下:「什么时候动手?」 他缓过神来,反问一句:「他们两百我们四十,你觉得胜算高吗?」 「只要胆子够大,胜算总是有的。」修鱼浩说。 这话不假。修鱼稷的心中却仿佛塞进了一个秤砣,沉重得连肠胃都开始痉挛了。他微微抬头,对面的修鱼筀焦急地向他使了个眼色,让他下令进攻。 不是胜负的问题,是立场的问题。再这么犹豫手下们又要置疑他的忠诚了。 他在心里深深地嘆了口气,看来这一仗是躲不过去了。于是伸手一挥,做出一个准备攻击的手势。 正在这里,修鱼浩轻轻「嘘」了一声。 走在前面的金鸐忽然停住,迅速从马上跳了下来。与此同时,其余的人也都抽出兵器握在手中。 「见鬼!」修鱼筀道,「我们被发现了。」 修鱼稷勐地吹了一声口哨,众狼挥舞着兵器向山下冲去—— *** 战斗不到半个小时就结束了。 狼族以少敌多,大获全胜,击毙二十七人,其余两百多全部被俘。 就连修鱼稷自己也没料到会有这么好的运气。 相比之下他与金鸐算是一场鏖战,用了一百多招才打败他。不知是因为飢饿还是因为疲劳,金鸐脸色暗沉无光,一头漂亮的捲髮上满是泥浆,一幅好几天没洗澡的样子。他身边的女子倒是收拾得很干净,武功不行,还算勇敢,用手里的□□杀死了两只狼。 修鱼筀一面将他们五花大绑一面说:「老六,这女人不是狐族的。」 「龙族的。」修鱼稷打量了她一眼,记得在那次争夺五鹿原的战斗中见过她,和关皮皮走在一起,印象不深。 他收起鸳鸯钺,拍了她一下:「喂,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用知道。」她脸上全是血,向他们怒眼圆睁地冷喝,「要杀要剐随便!」 「还挺硬气。」修鱼浩踹了她一脚,女子双手捆在身后,□□一声,倒在地上,双眼一闭,一心求死。被修鱼浩一把拽住头髮,拖到自己的脚边,「想死?没那么容易。姑娘,准备好你自己,在余下的日子里,你要好好地伺候修鱼家的爷儿们。」 一群手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女子大怒,一口血啐到修鱼浩身上,被他一掌拍晕过去。 修鱼稷冷冷地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金鸐,他胸口中刀,刀伤入骨,浸出来的血将上衣染得通红。怕他逃脱,修鱼筀用麻绳多捆了几圈,打了两个死结。 金鸐勐地抬头,目色悲凉,向他低声乞求:「我妻子有身孕,杀我可以,放她走。」 修鱼稷的脸硬了一下,随即摇了摇头。 沙澜族桀骜不驯远近皆知。这批俘虏既不能放走,也不能押回。他们不会为狼族而战,伺机譁变倒是十分可能。 修鱼筀将地上的兵器收拾起来,捆成一堆,放到马车上,看着站在面前的一大群俘虏,不禁有些发愁:「这么多人,怎么办?」 「老规矩:男的斩首,女的带走。」 」修鱼浩一面说一面看着修鱼稷,毕竟他是老大,要听他的意见。 修鱼稷只是简单地「嗯」了一声。 听了这话,沙澜族人一阵骚动,有几个身强力壮的企图站起来拼命,被修鱼浩一刀击毙。 「修鱼稷,金鸐是你的哥哥!」地上的女子忽然甦醒,挣扎着坐了起来,大声说道,「上次你们交手,他顾念兄弟之情,让了你几招,不然你不可能活到现在。这一次……要不是他得了殭尸症,你休想赢他!」 修鱼稷心中一怔,随即释然。难怪金鸐的脸色那么差,难怪他力气不足。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大战了一百多回合—— 女子还想继续骂,被金鸐一个眼色制止,坦然道:「修鱼稷,你我相识一场,也算有缘。如果可以选择,给我斩首的那个人,希望是你。」 修鱼稷一脸漠然,慢慢地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如你所愿。」 他走到金鸐的身后,接过修鱼浩递过来的大刀:「低头,我给你一个痛快。」 「请站到我的面前。」金鸐淡淡地道,「我是沙澜族的首领,不能低头去死。我要抬着头,看着你的刀,迎面向我砍过来。」 「行。」 修鱼稷走到他的正前方,低头沉吟片刻,忽然说:「你的女人,我要了。」 第123页 金鸐眸光一亮、听出了这句话的潜台词:他会替他照顾辛小菊。 「拜託了。」他微微一笑,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修鱼稷看了一眼远山的树影、如血的残阳,慢慢地举起了大刀—— *** 黄昏的山岭是金色的,湛蓝的天空飘着淡紫色的云彩。 皮皮的心情却比铁还要沉重。 翻过两座大山后,他们沿着洛塔河一路北行。沈双成开始力气不济,玄鸟啄伤的后遗症越来越严重。右眼上的洞深不见底,经常会流出一种黑色的液体,量不多,点点滴滴,如眼泪一般。 皮皮以为是中毒,沈双成说不要紧。问是否疼痛,他说没事。尽管如此,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步子越走越慢,每走两个小时,需要休息半小时才能继续走下去。 就这么走了五天五夜,这期间全靠皮皮独自打猎、去山泉取水来维持温饱。她不敢走太远,怕双成碰到狼族,难以对付。 不过谢天谢地,总算不用走沼泽了。 他们从山顶上走下来,找到一个平缓的山坡,正准坐下来歇了一会儿,沈双成忽然竖起耳朵,四下张望。 「怎么啦?」皮皮正在喝水,见状立即握住腰刀。 「我闻到了狐狸的味道。」 皮皮一愣,脸上涌起了兴奋的笑容:「是贺兰他们?咱们终于要和主力部队会合了?」 「难说,」沈双成摇了摇头,「除了狐狸的味道,还有狼的味道,还有……血的味道。在那个方向。」 说罢用手一指。 两人立刻闪入林中,躲到一棵大树之后。 「不对吧,」皮皮小声说道,「刚才我还去那边打过兔子,什么人也没看见啊。」 「不在山上,在山下。」沈双成一面说一面带着皮皮悄悄地爬到一处高地,扒开杂草,向下张望。 眼前出现一道狭窄的山谷,正当中有两队人马正在打斗,当沈双成掏出望远镜仔细观察时,战斗已进入了尾声。 「看见贺兰了?」皮皮的心砰砰乱跳,拉着他的袖子问道。 「没有贺兰。」沈双成脸色凝重,「但人肯定是狐族。看武器不像是北关的,看衣服不像是南岳的……不知道究竟是哪一路的。」 「我看看。」皮皮想起背包里还有一只摺叠式的袖珍望远镜,虽然倍数不大,所幸距离不远,应当可以看清楚,于是连忙找出来对准山谷调好焦距,看了一会儿,忽然倒抽一口凉气:「是沙澜族。那个跪在地上的,捲髮的,是金鸐。」 「是吗?」沈双成一脸怀疑,「我不大认识这个人。」 「绝对是。他身边跪着的那个女人叫辛小菊,」皮皮很着急,嗓音也跟着发颤,「是他的妻子,也是我的闺蜜。 沈双成转头看了她一眼:「闺蜜?人类?」 「对。怎么办?看样子他们被抓了,狼族正在一个个地捆人……狼族这边……咦,我认得两个,白衣白甲是修鱼稷,他的左边是修鱼筀,右边那位……不认识……」 「修鱼浩。」沈双成的语气十分肯定,「修鱼家的主将,排行第十,听说很能打。」 皮皮悄悄地将弓箭背在背上,拿出箭囊挂在腰间:「在这等我,我过去看看。」 说罢正要站起身来,被沈双成一把死死地拽住:「你去干嘛?」 「救人啊。」 「这不是救人,这是送死。」 「不行不行,别人我可以不管。辛小菊我一定要救,哪怕把我自己的命搭上也得救。」 皮皮越是这么说,沈双成的手拽越紧,她用力地甩了两下也没能甩开:「沈双成——」 「你知道他们等下会做什么?」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镇定。 「全部带走?押到营地做苦工?」 「错。」沈双成看着她,一字一字地说,「所有俘虏就地处决。」 「什么?」皮皮急得差点跳起来,「就地处决?!」 「这两百人放到哪里都不安全。他们不会为修鱼家卖命,只会寻找一切机会反抗逃跑。为了防止譁变,只能就地斩首或者活埋。——这是狼族的一贯作法。当年潼海大战,狐族三千战死,两千被俘,这两千战俘全部被狼王就地处决。」 皮皮惊呆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夜晚,汇集到天上的元珠,比灯光还要明亮,比星辰还要璀璨。」沈双成喃喃地说。 「你这么一说,」皮皮瞪大眼珠,跺了跺脚,「我更要把小菊救出来!」 「别去,」沈双成喝道,「你救不了。」 「沈双成,你要再拦着,我可要咬人了!」 眼看皮皮即将翻脸,沈从成松开手,嘆了口气:「好吧,既然你这么坚持,就更不能鲁莽。偷袭这种事,我比你有经验。咱们一起去,见机行事。」 「可是,你有伤——」 「我答应过贺兰要保护你。你若有个三长两短,我也没脸见他了。」 皮皮没时间想太多,用力地点了点头,两人当即匍匐前进,爬到一个离山谷更近的位置埋伏下来,用望远镜又观察了一下,皮皮举弓引箭,对准前方。 「你要射谁?」沈双成问。 「金鸐和修鱼稷是同母异父的兄弟。照理说,修鱼稷不会忍心杀掉他。修鱼筀是修鱼稷是死党,如果修鱼稷决定放人,他不会反对。所以……只剩下了那个修鱼浩。」 第124页 沈双成沉吟:「不错,有他在,修鱼稷要考虑立场问题。」 皮皮开始瞄准,引弓如满月,正要放箭,忽听沈双成道:「等等。」 「你又有什么话说?」皮皮不耐烦地吼了一声。 「想过没有?就算你一箭射死了修鱼浩——接下来该怎么办?」 「接下来我就去见修鱼稷,劝他放金鸐一马。」 沈双成白眼一翻,「呵呵」了两声。 「不行吗?」 「你这是自投罗网。狼王就想抓到贺兰觿,抓到你就等于抓到了他。他们会提出各种交换条件。为了你的安全,贺兰觿只好答应……」 「你有更好的办法吗?」 「没有。」沈双成按住她的肩膀,企图让她镇定下来,「皮皮,我能再劝你一次吗?单凭你我二人,不可能救出辛小菊。这样做,只会暴露我们的位置。再说——」 山谷中的修鱼稷已经举起了大刀。 「嗖——」 皮皮想都没想就射出了一箭。 「噗!」正中修鱼浩的右胸,他踉跄了一下,居然没有跌倒。 沈双成说得没错,皮皮臂力有限,修鱼浩却穿着盔甲。这一箭就算射中,也最多是皮肉之伤。果然,狼族立即警觉,修鱼稷一声唿啸,放开金鸐,二十只狼化作狼形向这边扑来。 「快走!」沈双成拉起皮皮掉头就跑。 皮皮一面狂奔,一面脱下背包,从里面翻出那个驱鸟仪。 为了防止再度被玄鸟袭击,这一路上他们时刻记得给太阳能电池充电,让仪器保持充足的马力。 「不管用!这东西只能驱鸟,狼跟鸟不是一种动物!」沈双成叫道,「跟我来,那边有个地方可以跳水。」 皮皮清楚地记得淘宝上的gg,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gg上说这东西不仅驱鸟,还驱猫驱狗驱野猪呢!狗的祖先不就是狼么?也许他们的听力在一个频道上!我试试!」 死马当作活马医,皮皮也没抱太大希望,将驱鸟仪抱在怀中,打开开关,超声波的指示灯闪了起来,发出一种人耳听不见的频率。 果然,十几只狼眼看就到了面前,忽然全部止住! 皮皮掉转方向,抱着驱鸟器向山谷冲去,沈双成无奈,只得跟上。 所有的狼一听见声波,全都四散逃走。 皮皮大喜,跑到金鸐、小菊面前用刀割断他们身上的绳索,又示意沈双成将其余的人全部释放。 小菊的腿还是软的,半天站不起来,看见皮皮,只觉是在做梦:「皮皮?怎么是你?」 「是我啊!小菊!当然是我!咱们又在一起了!」 她们紧紧拥抱,喜极而泣。 -------------------- 是的,他们快见面了。哈哈。 第52章 ================== 沙澜族的人马决定在谷地附近的洛塔河边略作休整,生火作饭,埋葬死者。皮皮简略地告诉了小菊回到c城后发生的事情。小菊则说瘟疫爆发前,她和金鸐以及一帮从沉燃解救出来的沙澜族人在潼海附近的一片山林中建立了一块领地。疫情很快就漫延到了潼海。水中怪兽大批死去,附近渔村里的鳗族差不多灭绝了,留下很多渔船。他们就是坐着这些渔船渡过潼海来到北关的。一路上又有附近的沙澜人闻讯加入,渐渐形成了一个队伍。 开始的时候,族里只有一个人染病,低烧呕吐,没什么严重的症状,大家都以为是水土不服,直到他头上长出了菌珠,才知道是殭尸症。渐渐的又有数人感染,包括金鸐。大家从蚁族那边听到了千美医院可以治疗瘟疫的消息,决定南下求医,一路来到峻榞。没碰到南岳的军队,倒是跟北关的人马打过几仗,这是第一次遇到狼族。 「你胖了。」篝火中,皮皮咬了一口兔肉,笑着对小菊说。 「因为我怀孕了。」小菊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金鸐让我多吃,结果就胖成这样了。你呢?是不是也快有了?」 皮皮挤出一个假笑:「没有……还……还早着呢。现在局势这么乱……」 「也是。灵墙没了,大家都说,祭司大人这下有得忙了。」小菊用树枝拨了拨火,从行囊中摸出两个红薯用铁钎穿上,放到火中烘烤,「我心想,要是狼族也过来了,就真的麻烦了。」 「别担心,目前灵墙正在恢復。」皮皮喝了一口水,「估计等你们到了南岳,就只有鹆门一个入口了。」 金鸐戴着口罩,一直默默地坐着,忽然插口:「皮皮,听说进入南岳需要得到鹆门守将的批准?」 「是的。等下我给你们写两封介绍信,一封给鹆门酒吧,一封给千美医院。他们见信会接收你们的。」皮皮顿了顿,又说,「到了c城,你们去找贺兰翚,他有办法带你们去一个地方治疗殭尸症。」 「贺兰翚,在c城?」金鸐一怔。 「你认识他?」 「对,以前挺熟。他是我表叔。我外婆是他的姑妈。」 「那就更好了。」 「他还是那个样子吗?」 「什么样子?」 「傲慢,自以为是,不爱理人……」 「还是。」 金鸐笑了:「不奇怪,他是天星族。」 「对了,向你打听一件事。」皮皮看着篝火,喃喃地问道,「你听说过花青旗这个人吗?」 第125页 「当然,她是我姨妈的得意门生。」 皮皮想了想,也对。金鸐的母亲姜圆圆与花青旗的老师姜婷婷是一对姐妹,他多少都会听说过这个人。 「你知道吗?她也被狐帝关在了沉燃。」 「对。」 皮皮微微一惊:「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救她出来?这不是顺手的人情吗?」 金鸐摇头:「根据我跟东灵的协议,他只负责提供用于救助和修復沙澜族的元珠,一个不多一个不少。花青旗又不是沙澜族,所以我没有义务去救她。你要是不提,我都没想起来沉燃里还有这么一个人。」 「一定有人关心过她吧?花青旗在沉燃关了八百多年,这么久的时间,如果没人来餵她,早就死了。」 金鸐摸了摸鼻子:「这倒也是。我不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他忽然指了指另外一个披着斗篷、面涂迷彩的男子,问道,「宫四,你知道沉燃里有个花青旗吗?」 皮皮这才想起这个「宫四」她在沙澜时见过,几百年来,宫家人悄悄地留下沙澜,负责照料在沉燃中受刑的沙澜子弟。 「是有这么一个女人。」宫四点头,「沉燃的刑区里,除了沙澜族,还有很多别的犯人。他们无人餵养,自生自灭,渐渐地都死光了。除了这位花姑娘。」 「哦?」皮皮越听越煳涂,「那是谁一直在餵她?」 「是两只鸟。」 皮皮的心勐地一跳:「两只鸟?什么样的鸟儿?」 「听说是先帝的玄鸟。它们一直守在她的身边,夜里飞出去觅食,然后回来餵她。那对鸟儿凶极了,我们都不敢靠近那棵树。受刑的人根本吃不了多少东西,小姑娘看样子挺可怜的。不是我们不想管,是她不需要我们管,我们也不敢管。」 「皮皮,你的手在发抖。」小菊搂了搂她的肩,「是冷吗?」 皮皮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勐地站起身来,将双肩包背在身上:「小菊,我不能在这里陪你了,我需要尽快找到贺兰觿。」 「你们还是快点起程比较好。」沈双成也说,「狼族非常记仇,他们不会甘心的,一定会回来找你们的。」 「看样子我们不能在这里过夜了。」小菊嘆道,从火里掏出那两只红薯递给皮皮,「这个留给你,在路上可以充飢。」 皮皮接过,放进包中,拉着小菊的手,心中不舍:「一路平安,咱们c城见!」 金鸐解开腰下的箭囊,抽出六只箭递给皮皮:「还有这个。记得吗?」 皮皮一看,是沙澜族着名的武器「冻蛇箭」,心中一暖,一面道谢一面与众人告辞。 两人渐行渐远,再回头时,那团篝火已经变成了一个点,皮皮低声道:「双成,你跟我猜的一样么?」 「嗯。」沈双成点点头,「看样子,花青旗是蓄意来害你的。」 「我一直以为何采骏跟玄鸟有关系,花青旗跟玄鸟没关系。现在看来,何采骏告诉我的故事多半是编的,玄鸟是跟着花青旗来到c城的。」皮皮说。 「这也解释了大家心中的一个疑问:这些年那两只玄鸟去哪儿了?——玄鸟是真永年间消失的,花青旗是真永时期被打入沉燃的。所以,玄鸟们一直留在沉燃。……可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花青旗没有治好贺兰觿,狐帝迁怒于她,将她打入沉燃。既然这样,为什么又要派自己心爱的宠物去照料她?保护她?」沈双成说。 「还有,如果花青旗真的是坏人,东灵为什么还要让元珠带我去沉燃释放她?这不是给我添乱吗?」皮皮的脑子很乱,越想越不明白。 「你怎么知道让你去沉燃是东灵的意思?」沈双成问道,「东灵亲口说的?」 「除了东灵,谁还有能力招唤元珠?」皮皮一面苦笑,一面后悔:那天在东海,自己居然忘记向东灵核实这件事。 「先帝可以。贺兰觿也可以。」 「你的意思是:祭司大人让我去沉燃解救花青旗?」皮皮摇头,「这不大可能。请问,动机是什么?」 「祭司大人想让花青旗给自己治病,以便能更好地跟你在一起。没想到花青旗另有打算,或许就是不满狐帝对自己的惩罚,寻求报復。」 「第一,那个时候的祭司大人还处在失忆的状态,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病。第二,花青旗想报復贺兰觿,在井底的时候就可以报復,需要这么麻烦吗?」 「为了治病,贺兰觿允许花青旗接近自己,但花青旗若想伤害贺兰觿,哪怕是在催眠的过程中,也是不可能的。」沈双成淡淡地说。 「为什么?」 「神意堂的点瞳术确实高明,但此时的病人并非像人类进行手术时那样全身麻醉、毫无意识,而处于潜意识状态,狐族的潜意识以兽性居多,反而更警戒、更具有攻击性。所以花青旗伤害不了贺兰觿。」 皮皮突然想起不久前的观音湖派对,花青旗用点瞳术在湖边表演引诱贺兰觿,结果却导致他兽性大发、突然攻击之事——显然沈双成的话很有道理。她想了想,说:「到目前为止,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花青旗与玄鸟有着密切的关系。她知道玄鸟蛋的神秘功能。她对我,肯定是不怀好意的。」 「我也是这么想。她明明知道玄鸟是怎么回事儿,却不肯直接告诉你,非要通过何采骏之口,就是怕贺兰觿追究此事。万一被发现,可以把过错全部推到何采骏身上。」 第126页 「你说何采骏失踪了,」皮皮只觉冷汗湿背,「也许他根本就是被杀了。」 「所以我们会在峻榞遇到玄鸟,因为花青旗就在峻榞。」 「她绝对没想到我们会来这里找她。」皮皮不禁一阵冷笑,在心里恨恨地说,花青旗,你要是真地害我失去了孩子,我这辈子都跟你没完! -------------------- 快哭了,怎么写都写不到他们相遇……(因为各种应该有的交待还没有交待完……)偏执是病,得治。 第53章 ================== 唐晚荻从六营出来时,夜已深了。 离开之前,她给最后一位病人餵完了药。担心传染,她脱下了医用连体隔离衣,放进沸水里煮。认真地洗了个澡,认真擦洗每一寸肌肤,认真用酒精消毒全身,然后给自己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出了大门。 尽管大门远离病区,尽管戴着口罩,她还是可以闻到一股强烈的恶臭和血腥之气。 整个六营笼罩着一股死亡的气息,病区后面的焚尸炉彻底长明,满山都是死尸的味道。 离自己的帐篷还有一段山路,唐晚荻正要拧开手电,眼前忽然一亮,一个人举着火把从树后走出来,径直走到她面前,吓了她一跳。 「修鱼稷?」 「我来接你。」 他没像往日那样穿着盔甲,而是穿了件她在c城买给他的风衣。来见她之前,肯定洗过澡,用过她带来的沐浴露,身上有股新鲜的香味,混合着椰子和草莓的味道。 她忽然有种冲动,想扑进他的怀里,把鼻子埋进那沁人的香味中。 「那边有条近路。」 她默默地看着他,身子僵硬着,没有动。 「走吧。」 他拉着她向树林深处走去。翻过一个山坡,绕过一片松树,空气渐渐变得好闻了,她浑身是汗,觉得有点累,步子慢了下来。 「那边有条小溪,附近空气很不错,去坐坐?」 修鱼稷建议。 他们来到溪边,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 「有烟吗?」她问。 他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支递给她,替她点上火,给自己也点了一支。 两人安静的吸了一会儿烟,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远处山峦起伏,看不清树影。 明月当空、疏星点点、空气温润,有一种淡淡的松木和蕨草的味道。 「他们说,你今天去很远的地方巡逻,」唐晚荻看着远山,慢慢地吐了一个烟圈,「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必须赶回来接你。」 她向着溪水点了点菸灰:「不用,我很好。」 「是谁——派你来这里照顾病人的?」他不大习惯烟味,咳嗽了几声。 「大王说六营的病人越来越多,五哥这边需要一个帮手。我就过来了。」 「晚荻,听我说:无论修鱼彬让你干什么,你都别干。」 「你误会了。五哥向我解释了,当时他提出娶我,是为了救我一命。也算是替你解个围。」 「他有没有强迫你……做什么你不愿意做的事?」 「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没必要向你汇报。」 「对不起,我不该带你来峻榞。」修鱼稷勐地抽了一大口烟,将烟屁股深深地摁进土中,「问你一个问题,行吗?」 「说吧。」 「假如修鱼彬和我之间,你只能相信一个。你相信谁?」 她「嗤」地一声笑了,看着指尖的菸头一点一点地燃烧:「高中毕业后,我妈说家里没钱供我上大学,让我去我舅的诊所打工。我在那干了两年,省吃俭用,攒了一笔钱。想用它去夜校读个学位。有一天,我妈打电话找我,说家里最近用度紧张,问我手头上有没有钱,我心一软,就把那笔钱交给她了。」 「后来呢?」修鱼稷安静地问道。 「后来,我发现我弟的房间里多了一个他一直闹着要买的单眼相机。我妈说,那钱就不还了,算是我送给弟弟的生日礼物。」 「……」 「我特别生气,坚决不同意,非要我妈还钱。我妈对我破口大骂,说我是白眼狼,翅膀硬了就想飞。我说我要用这笔钱去读书,我妈说我智商不够纯属浪费……」 「你爸呢?」 「我爸直接用皮带狠狠地抽了我一顿。」 「……」 「所以你看,修鱼稷:我很早就知道一个道理:这一生我只能靠自己,不能指望任何人。亲生父母都指望不上,何况是你?」 「晚荻,你是个明白人,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保护你。」他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冰凉的指尖将寒意一直送进他的心脏,「为了你我愿意去死——」 「你愿意,我不愿意。」她冷冷地道,「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值得我去为他而死。包括你,修鱼稷。」 「听我一句,行吗?」他急切地说,「不要靠近修鱼彬,不要相信他对你说的话。」 「他现在是我的丈夫。」 「他不是!」修鱼稷低吼了一声。 「那你现在是安平蕙的丈夫,这总没错吧?」 「不是。」他用力地捧着她的脸,凝视着她的眼睛,「为了你,我不得不向我父亲妥协。但我绝对不会碰这个女人,我的心只对你一个人忠诚。」 她一脸漠然。 第127页 「你不了解父王。在这种情况下,死很容易,我不怕死。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丢给狼族?」他紧紧地搂住她,「你会被他们百般□□,然后撕得粉碎。当年他们怎样对待我的母亲,就会用同样的办法对待你!我……我绝不能让这种事情再次发生。晚荻,听我说,晚荻……」 「嘘——」她掩住他的嘴,「你听——」 远处传来一阵狼嚎,幽幽咽咽,忽长忽短。四周一片漆黑,她摸着他的脸,指尖一片润湿:「修鱼稷,你在哭吗?」 「没有。」 夜色中她只能看见他高耸的双肩和凌乱的捲髮。 「人类的套路……我不懂。但我对你,是真的。」不知如何表达,他喃喃地说了一通狼语,她听不大懂,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他继续说,越说越多,她努力地听,还是听不明白,只能不断地摇头。最后她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轻轻地道:「别再纠结了,我明白,这些只是权宜之计。——我相信你。」 「真的?」 「真的。再说你也救过我的命。」 他紧紧地搂住她,不断地亲吻她的脸颊。 「修鱼稷,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嗯?」 「如果你们到了南岳,要像狐族那样潜伏下来,和人类和平共处。绝不能让你父亲血洗c城,你能说服他吗?」 他低头沉默。 「修鱼稷,你到过南岳,看过电视,知道人类有飞机、大炮、原子弹。也知道狐族的人早已经渗透到了人类的各个部门。如果你父亲一定要掀起大战、血洗c城——这对狼族来说,将是一场灭顶之灾。」 「恐怕很难说服我父亲。」他长嘆一声,「他是个很霸道的人。」 「说服不了,就取代。」她站起身来,掐掉菸头,在黑暗中注视着他的脸。 他吓了一跳,半天没有接话。 「我就不信你从没想过。」她淡淡地说。 「没……没有。」 「难怪人家说你不是纯粹的狼族。」她将脸凑到他的面前,月光柔和地照着她雪白的额头,微风吹拂着细软的髮丝。 「我是。我当然是!」 他大声辩解。 「这不是重点。」她的声音很冷,「你不是狼族,那又怎样?你就是狐族,那又怎样?你是半狼半狐,有什么错?你可以成为你自己,凭什么让别人的说法来限制你?修鱼稷,你的追求可不可以更高一点?」 「……」 「你不一定要做修鱼家的王,但你至少要做你心中的王。」 他的身子晃了晃,脑海中有种东西在飞速地旋转,释放着一种不可知的能量。他满脸通红、浑身发烫、感到震撼的同时又害怕被摧毁,只得握紧拳头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看着她窈窕的身影幽灵般地向前飘去。 他赶紧跟了过去。 「阿稷,这里有一片草。」唐晚荻脱下鞋子,赤着足在地上踩了踩。 他还在发呆,她拍了他一下。 「什么草?」 「很软很软的草。」 「你要坐一下吗?」他没听明白。 「我要睡一下。」夜雾中看不清她的表情,「你呢?」 *** 自从发现了驱鸟器的神奇功能,皮皮决定再也不走小道了,再也不钻树林了。 哪里方便往哪走,哪条路近走哪条,就算遇到一万只狼,能奈她何? 在她看来,由于灵墙的恢復,局势正向有利的一面迅速扭转。祭司大人不用打仗了,只要撤回鹆门即可高枕无忧。也不用担心路上有狼族偷袭,驱鸟器会大显神威。 眼看着皮皮昂首挺胸、阔步前进、只差摆出t台走猫步的架式了,沈双成终于忍不住提醒她:「皮皮,不要高兴得太早,就算你有驱鸟器,峻榞仍然是个很危险的地方。就比如昨天晚上,山里的狼叫了一夜……」 「那是狼,不是狼族。」 「他们的叫声是一样的。」 「那又怎样?」 「灵墙很快就要恢復了。你手里又有这个神器。消息传到狼族那边,他们要么加快速度,争取在灵墙封口之前赶到南岳。要么抓一个人质,逼迫贺兰给他们放行。如果我是狼族,就会抓你。」 「抓我?」皮皮笑了,指着身后的背包,「我有这个,怎么抓?」 「说句不中听的话,皮皮,咱们用这个是违反战争条例的,就算赢了也是胜之不武。」 「啊?」 「就像人类战争不会动用核武器,沙澜各族之间的战争,大家都约定只用冷兵器。」 皮皮抓了抓脑袋:「是吗?」 「你想想看,贺兰在南岳几百年,也不缺钱,要想打仗,什么武器弄不到?平鲸王长驻北欧,他就不能弄点枪炮带过来?这些都不说,就说你认识的修鱼稷,他也去过南岳,偷偷地带点炸药过来也不难吧?」 「就是喔……」 「所以这个东西,」他指了指驱鸟器,「你用可以。你是人类,可以打个擦边球。我是不会用的,祭司大人也不会用,有可能他在场的时候都不让你用。」 「就不能变通一点吗?一定要这么有原则?」 「不是原则,是气节。」 皮皮一下子蔫了,嘟着嘴,将驱鸟器抱在怀里抱怨开了:「说要原则,我也有原则。沈双成,我明明是女的,你硬把我变成了男的,我何止是气节没了,连性别都没了……」 第128页 这些天为了给沈双成治伤,皮皮明显地感到自己身上的雄性激素噌噌地往上蹿。首先就是手臂、大腿长出了长长的汗毛。还好她有先见之明,出发前带了一把剃鬚刀,没事就刮一刮。其次是:胸彻底没了,走了好几天的山路之后,胸肌倒是有了。嘴上的毛也多了,脸开始长痘痘了,最后一点最可怕:声音变粗了。 一开始皮皮并没有意识到,还是辛小菊首先听出来的。小菊问她嗓子怎么哑了,是不是感冒了?或者没有休息好?皮皮说自己很健康,小菊又说,要保护好嗓子,不然的话卡拉ok就得唱男中音了。 皮皮越想越怕,但她更怕肚子里的孩子没了,见到贺兰无法交待。 倒霉的事全碰到一块儿了,她决定採取驼鸟政策,如果没人提起,她就假装不知道,也根本不去想。 「哎,沈双成,我觉得你套路挺多的。」皮皮一摸脑袋,又想起一件事,气不打一处来,「本来我就男不男女不女的,出发前,你还非让我剪个短寸……」 「山里卫生条件不好,短髮更方便一点。」 「这是真话?」 「你的头型好,短髮很适合你,看上去特别英俊。」 「能换个词吗?用『美丽』不行吗?」 「英俊。」 「我靠。」 两人一路说闹,不知不觉,天空渐渐下起了小雨,前面山路隐隐约约,看不见尽头。 起雾了。 沈双成的步子慢了下来,皮皮也开始警觉:「闻到狼味了?」 「山风太大,气味很杂,狼味、狐味、兔子味都有。不知是本地的动物还是狼族。」他想了想,又摇摇头,「也许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 「不怕。先把机器打开驱赶一下。」皮皮掏出驱鸟器,摁了一下摇控器,红灯亮了。 正在此时,对面的山路传来杂乱的脚步声。 浓雾之中看不清来者何人,皮皮拍了沈双成一下,低声道:「有人过来了!」 「是狼族。」 「不可能,机器开着呢,找死吗?」 皮皮竖起耳朵细听动静,那队人马的确向他们走来,而且越走越近,她忙将驱鸟器塞进包中,闪身躲到一棵树后,举弓引箭,还没开始瞄准,一道灰影向她袭来,皮皮往旁边一让,看见沈双成挥剑勐刺了过去! 直到这时她才看清,来者的确是一队狼族,估计十人左右。其中一人紧追过来,试图抢走她的背包。 皮皮一阵心慌:神器这么快就不管用了? 再一细看,原来人人的耳朵都塞着一团棉花。当下无暇多想,一箭射出,那冻蛇被弓弦激发,又是如此之近距离,张开大口向狼人咬去。那人中箭惨叫,发出一声悽厉的哀嚎—— 其余人等立即后退十丈,观察了一下,又向他们勐追过来。那些狼大概听说过冻蛇箭的威力,对皮皮比较忌惮,都向沈双成扑来。而皮皮的箭也需要一定的射程才能有效果。 两人一路狂奔,沈双成一面抵挡,一面对皮皮说:「你先走,前面就是河。我在后面掩护你。」 皮皮一看形势,一起走都没什么胜算,落了单就更跑不掉。也来不及答话,向前勐跑了二十余米,拉开距离,躲在一棵树后专心抽箭射杀。冻蛇纷纷直飞而去,咬中目标立即返回。 靠着密集的箭雨,两人边打边跑,群狼不敢靠近,却也紧追不放。 「还有多少只狼?」皮皮喘着粗气问道。 「你射了三只,我杀了两只,还有五只。小心!」 一只灰狼从天而降,被沈双成一剑削断腹腔,鲜血以及五脏六肺如雨点般洒下,浇了皮皮一头一脸。 她顾不得许多,用袖子往脸上一抹,看清方位,正要举弓瞄准,忽觉身后被某物打了一下。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腾」地一声,后背开始起火…… 沈双成发现,忙将她的背包扯下来,扔到地上:「是狼族的火弹。」 皮皮只觉背后一阵滚烫,紧接着闻到了一股煳味,估计肌肤被火灼伤了。定睛一看,沈双成的衣服也着火了,当下顾不得许多,只得将外套脱下来,帮他灭火。 更多的火弹向她们射来—— 皮皮不顾一切地射出三箭,吓退狼群,然后拉着沈双成向山下冲去。 她已听见了水声。如果记得没错的话,山下就是洛塔河。狼族要是追过来,他们就跳进河里。 虽然天气很冷,皮皮对自己的水性还是很自信的。 沈双成的上衣差不多烧光了,余下的布头还冒着火星,皮皮的后背凉丝丝的,一大块布也烧没了,就连裤子也被烧出个大洞。 她很庆幸自己煎了个短髮,不然的话,这么大的火,头髮肯定烧光了,说不定连头皮都烧焦了。 两人一口气冲到河边,这才发现剩下的那些狼并没有追过来。又等了一会儿,确定狼群已经撤离,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们跑了?」皮皮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看样子是。」 两人互相狼狈地看了一眼,沈双成将身上的衣服扯下来:「你有可以换洗的衣服吗?」 皮皮摇了摇头:「都在包里,包没了。」 沈双成也不介意:「快去水里洗一下,火弹的灰有毒。」 「劳驾,转一下身子。」皮皮看着河里的大雾,微微地松了一口气,脱去衣裤,将身子埋进水中。 第129页 沈双成笑着走进水里,用冷水拍了拍自己的胸:「怕什么,你是男的。」说罢向她走去。 「哎哎哎,沈双成,你别过来,」皮皮看了一眼自己,欲哭无泪,「人家很介意好吗!」 「你只用背对着我就好了。」他的声音很温柔,「你背上有伤,我看一下要不要紧。」 皮皮搂着自己的胸,点点头:「只许你看一眼喔!」 他走到她的身后,仔细地察看了一下伤势,用手轻轻地摸了摸:「痛吗?这里有一处刀伤,还好,不算太深。嗯,还有这里,轻度烧伤。……这里,怎么凹进去一块?不是骨折吧?」 「骨折个屁。要是骨折我还跑得动?」 「也是。肋骨骨折是最疼的。你要是不疼的话就没事……」 有风阵阵吹来,两人一面查看伤势一面互相说话,一抬头,发现河里的雾不知何时,已经散了。 对岸黑压压着站着一队人马,正齐齐地看向他们。 洛塔河本来是一条很宽的河流,偏偏在这一段因为地势的原因变得很窄。离他们不远处,有一座木桥。大雾散开后,两岸风景清晰可见,对面站着什么人,也是一清二楚。 皮皮勐地一惊,从水里站起身来,意识到没穿衣服,连忙缩进水中,躲到沈双成的背后。 为首的男子一袭黑色的风衣,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辨认了半天,方迟疑地道:「皮皮?」 有人从桥上跑过来,向他们扔了两件衣服。皮皮与双成狼狈地换上,灰熘熘地跟着那人走到贺兰觿的身边。 祭司大人皱着双眉打量着他们,一时半会儿,不明白两人是什么关系。 「皮皮,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贺兰觿问道。 「我……那个……我……」皮皮又羞又窘,刚才那一幕只怕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索性双眼一闭,把心一横,直接了当地说:「贺兰觿,为了让我好受一点,请你用力地惩罚我吧!」 祭司大人低下头来沉默片刻,似乎在消化眼前发生的一切,然后慢慢抬头:「那好吧,皮皮。罚你凝视我十秒。」 -------------------- 第54章 ================== 皮皮默默地凝视着贺兰觿。 祭司大人瘦了,而且黑了,胳膊上缠着一圈绷带,额角还有几处凝结的血痂。风衣的下摆全是泥土,靴子破得好像踏过千山万水。在这些细节的作用下,他的脸显得更小了,个头更高了,嘴用力地抿成一条直线,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凌厉之气,仿佛随时准备爆发,向对手勐扑而去。 峻榞的大战皮皮没有经歷,从刚才与狼族的相遇中可以想像战况的激烈。人在形势的压迫下是没空想太多的,皮皮又是个天性乐观的人,虽然手錶不显示祭司大人的心跳记录,她仍然坚信自己总有一天会见到他。 只是没有料到会在这么一个尴尬的时刻。 说到这,倒是佩服一下祭司大人的军纪严明。几百号人看到这么「香艷」的场面,连一个大声喘气的都没有。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事情虽然有点复杂,解释起来可能有些麻烦,但归根到底,还是可以解释的。 到目前为止,除了那枚吃错了的玄鸟蛋,皮皮认为自己的决定都是正确的、及时的、必要的。就算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也是值得的。由此引起的一系列心理变化、情绪波动、在这些天的长途跋涉中已被她渐渐地消化了。 令皮皮感到的欣慰的是:祭司大人的目光尽管一如既往的神秘,说到底还是友好的,甚至带着点笑意。 如篝火般温暖,如天空般宁静,又如大海般幽深。越看越不见底,尽头之处仿佛有个宇宙在不停地旋转。 皮皮默默地在心里数了十下,然后眨了眨眼。 「皮皮,」贺兰觿认真地问道,「你没忘记我吧? 「……没有。」 「我是谁?」 「祭……祭司大人?」 「不是。」 「狐帝……陛下?」 「不是。」 「哈,明白了,你是沈双成的前男友!」皮皮做了个鬼脸,被贺兰觿狠狠地白了一眼。 「那你是——」 「我是你亲爱的夫君。」 皮皮的眼睛顿时红了,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哭了起来:「你的手錶呢?坏了吗?也不找个人通知我……呜呜呜……人家差点以为你死掉了。」 「对不起,打架的时候摔坏了。我派了个人回鹆门给你发消息,估计还没走到,还好你过来了。」说罢摸了摸她的手,发现她手心冰凉。皮皮刚从冷水里爬出来,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寒冷,身子不停地发抖。贺兰觿脱下风衣将她紧紧地包住:「这里风大,去我的帐篷说话?」 「等等,」皮皮忽然说,「我想见一个人。」 「见谁?南岳的人马全在这儿。」 「花青旗。」 贺兰觿微微皱眉,扫了一眼身后站着的花霖,将皮皮拉过一边,低声道:「花青旗去世了。」 「去世了?」皮皮的心勐地一跳,「什么时候?」 「今天早上。」 「不会吧!这么巧?我怀疑——」她一着急,嗓音明显高了一度。花霖显然听见了,面色微变,贺兰觿连忙打断她:「你饿了吧?走,去吃点东西。」说罢走过去拍了拍沈双成的肩,「咱们换个地方说话。」 第130页 *** 三人来到一个临时搭起的帐篷内坐了下来。皮皮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将贺兰觿走后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除了在东海用魅珠换取灵墙那一段逻辑比较清晰之外,关于玄鸟蛋的事贺兰觿听得也是一头雾水。 相比之下,花青旗的死倒是没什么戏剧性。 花青旗在队伍里负责医疗。由于伤员太多,药品不够,她经常会去山中採药。有时候是一个人去,有时候是跟着巡逻小分队一起去。今天一大早她就跟着小分队出发了,半路上遇到一队狼族,两边大打出手,狐族这边三死一伤,其中就包括花青旗。花霖知道消息后异常悲痛,为了安慰他,贺兰觿特地命令队伍休息半日,用以致哀。 皮皮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鲁莽。花青旗身上虽有很多疑点,她的大哥花霖多半是清白的,又是贺兰觿的爱将,有可能对玄鸟之事一无所知。 狐族和人类一样尊敬死者,难怪祭司大人没让皮皮把话说完。 只是这花青旗死得也太是时候了,把皮皮满肚子的谜团全部带走了。她越想越不甘心,忍不住问道:「你确定她真的死了?看见她的遗体了?」 「皮皮,花青旗是柳灯族。」 ——柳灯族人没有遗体,一旦死亡,□□立即消失,只剩下一枚元珠,就像当年在银行地库里死去的赵松。 「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山里那么大的雾,你们也不找找?」 「他们带回了她的衣服和鞋子。」 「会不会是她听说我要来了,怕我找她对质——」皮皮还是不信,「金蝉脱壳,跑了?」 「我都不知道你要来,她怎么会知道?」 皮皮低头想了想,觉得也是。 「我们只是不大明白花青旗的动机。」沈双成说,「她什么要骗皮皮吃下玄鸟蛋?她跟你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贺兰觿一脸茫然,皱眉思索:「我父亲的确有一对玄鸟,曾经把它们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我的母亲。我母亲非常喜欢,在她去世之前,这对玄鸟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 「所以你以前也见过玄鸟?」皮皮问道。 贺兰觿点点头:「我母亲去世后,玄鸟又回到了父亲的身边,他经常带着它们出去狩猎。」 「狩猎?」皮皮心中一动,「你是指——猎肝?」 贺兰觿看了她一眼,没想到她的反应这么快:「不错。这对鸟儿对某种肝脏特别敏感,很远都能闻到它的气味。」 皮皮「哦」了一声,顿时明白了:「所以当年……」 「是的。当年就是玄鸟首先找到了慧颜。所以何采骏说,我父亲曾用我母亲的肝脏餵食玄鸟,或许就是一种特殊的训练方式。让鸟儿们熟悉肝脏的气味。」 「这么说,你妈妈也是八字纯阳?」 「对。」 「那你以前有没有得罪过花青旗?」皮皮问道,「比如她曾经深深地过你,因爱生恨……」 「绝对没有。」贺兰觿果断摇头,「花青旗的确帮我治过病,但我和她之间只是病人与医生的关系。她外婆是我姑妈,外公是我父亲特别信任的将军,她母亲在族里很受尊敬,所以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害你,或者说,害我。」他顿了一下,又说,「实在要找出一个理由而且与我相关的话,就只有一件事——」 「哦?」皮皮与沈双成同时竖起了耳朵。 「仅仅因为治疗失败就被我父亲打入沉燃几百年,这对她来说太不公平了。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恨我吧。」 「不对吧,冤有头债有主,关她进沉燃又不是你的主意。」 「她出来的时候,我父亲已经去世了。把老子的帐记在儿子身上也很正常。」 皮皮瞪大眼睛:「所以你也同意我们的看法,花青旗从沉燃出来,就是为了向你报復?」 「这么做也太短视了吧?」沈双成突然说,「明知道你们早晚都会相聚,谎言迟早都会拆穿,除非她今后不想在狐族里混了。」 「要证实这件事,我们首先需要知道,皮皮吃下这颗玄鸟蛋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贺兰觿说。 皮皮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眼圈红了:「有什么后果已经不重要了,魅珠都没了,我们的孩子多半是活不成了。」 贺兰觿忽然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你们在这坐一下,我出去找个人。」 两分钟之后他又进来了,身后跟着一名女子,二十出头、低眉敛目,很温顺的样子。 「这是谢清,昆凌族的医生。我请她过来帮你把个脉。」 把脉?传统中医?皮皮将信将疑地伸出右手,谢清将三指搭在她的腕间,凝视屏息,先静止了一分钟,又左右移动了数次。然后说:「夫人,我能摸了一下你的小腹吗?」 皮皮背过身去,抬起上衣,谢清将手心贴在她的小腹上,轻轻抚摸了片刻后将手收回。 「怎么样?」贺兰觿问道。 「除了心速过快之外,胎儿看上去很有活力,似乎没有受到魅珠丢失的影响。」谢清说。 三人同时怔住。皮皮禁不住喜形于色:「真的?我的孩子还是好好的?一切正常?」 谢清看着他们,想了想,欲言又止。 皮皮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有什么问题吗?」 「我感觉……嗯……里面的胎儿……不是狐族也不是人类……」 第131页 「那是什么?」皮皮颤声问道。 「……一只鸟。」 皮皮的脑袋已经不转了,一头冷汗地看着贺兰觿。 「你确定?」贺兰觿面色凝重。 「确定,它长得很快,已经成形了。」 「也就是说,它很快就会被生出来?」沈双成一脸好奇。 「那要看它是哪种鸟了,麻雀、老鹰还是信天翁?」 皮皮与贺兰快要窘哭了。 「麻雀的话……要两个礼拜,老鹰,三十天,信天翁,两个月。」谢清一本正经地说。 「是直接生出来?」沈双成又问,「还是先下蛋?」 「鸟类与哺乳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鸟类是卵生的,哺乳动物是胎生的。」 「可是我还有贺兰都是哺乳动物呀,就算吞了一个鸟蛋,最多也是生出一个混血吧?」 「我无法确定夫人您最后生出来的孩子会是一种什么样子,卵生还是胎生。」谢清安静地说道,「玄鸟不是普通鸟类,它是东海的灵物,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我只能说目前为止它是一只鸟。最后会变成什么,怎样生出来,我也不知道……」 *** 谢清与沈双成离开后,皮皮发现祭司大人也不淡定了,在她面前不安地走来走去,她自己反而冷静下来:「我觉得事情是这样的:在我肚子里的这只鸟……把咱们的小波给吃了。你这有药吗?趁它还只是一个胚胎——」 「不,皮皮。」贺兰觿用力摇头,「万一我们想错了呢?」 「你会接受你的孩子是一只鸟吗?」 「当然。」他停下来,坐到她的面前,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只要是从你的肚子里生出来的,不管是什么,我都能接受。因为它是咱们的孩子,身上有咱们的一部分,不然的话,你的身体会排斥它,它也不可能活下来。」 皮皮有些哭笑不得,祭司大人一向圣母,这一次特别严重。 「好吧,你能接受。」皮皮难掩沮丧,「我接受不了。」 「假如你生下的孩子有缺陷,就像我以前一样,白天看不见东西,你能接受吗?」贺兰觿说。 「这个我能。」 「这不是差不多的情况吗?」 「这不是有缺陷的孩子,贺兰觿,这是一只鸟!我们跟本没法和他交流。」 「那就当它有自闭症好了。」 皮皮两眼一翻,长嘆一声:「我们不能要这只鸟,花青旗让我吃鸟蛋一定有阴谋。我们要是把它生出来,就着了她的道儿了。」 「你有没有想过——这只鸟也许就是你这一生中唯一可能有的孩子?」贺兰觿轻轻地说,「如果强行除掉它,有可能会伤害到你?毕竟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万一生出来了,发现有后果了,只怕你我都不忍心除掉它了。」 「放心吧,皮皮。无论你生出什么样子的孩子,我都能摆平它。」祭司大人自信地笑了,将一个布包递给她,「我让谢清借给你几件衣服,快换上。你穿着的这一套太像一个爷们了。」 皮皮这才意识到刚才在桥上,随从递过来的是一套男装,又宽又大,裤脚一直拖到地上。连忙笑道:「好的。你背过身去。」 祭司大人眨眨眼:「为什么?」 皮皮的脸腾地一下红了,用力地咬了咬嘴唇,支支吾吾地道:「贺兰,我还得跟你说件事……那个……你要有心理准备哦。」 「什么事?」 皮皮心想,反正也是瞒不下去的,于是当着他的面,将上衣一脱:「看见没?三围变了。」 祭司大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上身,停顿了五秒,道:「变了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呢。」 「你没觉得我的胸……很平吗?」 「不平啊。记忆中的你一直都是这样啊。」 皮皮伸出五指在他的眼前晃了晃:「祭司大人,你是不是过于悲痛,产生幻觉了?」 「我就喜欢这样的身体。」他忽然抱住了她,亲吻她的颈间,「好久不见,皮皮你想我不?」 -------------------- 第55章 ================== 灵墙恢復的消息最先是从蚁族的网络透露出来的,辗转传到狼族已是十日之后。狼王十分焦虑,为此召集众将商讨对策。 他看着满座的族人不禁有些伤感:这些人跟着他逃难到峻榞,一路上死的死、伤的伤、病的病、残的残——到如今还活着的,只有以前人数的二分之一。还能参加战斗的,连三分之一都不到了。 疫情仍在蔓延,死亡人数逐日上升,每天都有新的病人送进六营。 狼王扫了一眼众人,开口问道:「方雷奕,说说你的最新消息。」 方雷奕在军中负责外交与情报,狼族和蚁族没什么交情,很多消息需要花大价钱才能买到的。他咳嗽了一声,摅了摅鬍鬚,说:「刚收到蚁族的线报,灵墙的封口正在快速合拢,目前东、西两边已经完全过不去了。只有中间大概八百公里左右的地段还可以穿越。」 「八百公里?」狼王一抬豹眼,「八百公里是一个很宽的缺口。」 帐内传来一阵嗡嗡声,众人开始交头接耳。 终于,人群中出现一个响亮的女声:「可是,以我们目前的行军速度,在灵墙合拢之前能够赶到南岳吗?」 第132页 说话的是安平蕙。她已在私下里数次向狼王抱怨修鱼家行动太慢。基本上是走三天,歇一天。狼王解释说,他们有他们的难处:军中缺乏补给,需要派大量的人手出去找水、打猎。这些人可以在同一时间出去,却很难在同一时间回来。大队人马只能等他们到齐了才能开动。 「恐怕很难。」修鱼彬心算了一下,答道。 「不是已经在抄近路了吗?」方雷奕不信。 修鱼彬迟疑了一下,说出主要原因:「六营的病人比较多,一半以上没法起床,移动起来相当困难。」 剩下的原因他没有多说:大营里没有足够的马车,不少病人被迫步行。为了照料他们,一些健康的亲友只好过去帮忙。一来二去,也跟着病倒了。 有些情况不能明说,大家心知肚明:这群病人是行军最大的拖累,也是疫情扩散的本源。他们就像逃难中昂贵而沉重的行李,丢不下,也带不走。 「稷儿,」狼王扫了一眼一直沉默的修鱼稷,「巡逻的情况呢? 「贺兰觿的人马正向龙焰山方向移动,目前在洛塔河西岸扎营。大概有三百多人,预计三到五天之内可以到达龙焰山。」修鱼稷道。 狼王暗自着急。 龙焰山在峻榞的南部,是离南岳边境最近的一座大山。翻过它再穿过几座山谷就可以到达鹆门——也就是数万里灵墙的唯一关口。 到达鹆门,贺兰觿的军队就可以放假了。狼族想在南岳落户的计划也落空了。六营里那些等待求医的病人只剩下了死路一条。 「北关的情况呢?」狼王的脸越来越阴沉。 「不大清楚。」修鱼浩说,「北关在峻榞有驻兵,以前修过很多工事暗道,他们的人马神出鬼没、加上灵鸦和无明箭的干扰,我们很难掌握他们的动向。」 若论实力,北关肯定强过南岳。但他们至今不肯与狼族硬拼也许是因为潼海之战在平鲸王心中留下了阴影。可是这一次的两族之战与几百年前的那一次是无法相比的。 狼族不习惯南方温暖的气候、不熟悉峻榞复杂的地形、缺乏补给、还带着一批奄奄一息的病人,天时、地利、人和都处于劣势。 「看样子我们只剩下了最后一招,」狼王冷笑,「抓一个人质。」 所有的人都抬起头来。 「您是指——」修鱼谦揣摩着,「贺兰觿?」 「不错。」 「父王,让我去吧!」修鱼谦立即请缨,「我跟他交过手,上次让他跑了,这一次绝对饶不了他。」 「父王都说了要人质,所以得生擒。」修鱼浩抢着说,「还是我来吧。」 「别争了,」修鱼稷淡淡地道,「蚁族那边的消息说,贺兰觿已经全面继承了狐帝的灵力,不然也不会这么快修復灵墙。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位普通的狐族王子了。——父王,还我去吧。」 狼族诸子在族中的地位纯粹依靠武功。如能生擒贺兰觿,排名肯定上移。修鱼浩、修鱼谦两兄弟觊觎「老二」的位置已经很久了。但修鱼稷提名自己也是职责所在、众望所归。 像这种最大胆、最危险、最考验武功的任务,他不去,谁去? 狼王沉吟不决。 「父王——」修鱼谦督促了一声。 「算了,这一次事关重大,由我亲自出马。你们两个——」他指了指修鱼浩与修鱼谦,「负责带队改道龙焰山。稷儿,你去挑三十个人跟着我,负责掩护。方雷奕,你注意监视南岳大营的方位与动向。」 「大王,你们可能需要一到两天的时间才能追到他们。」修鱼彬提醒道,「还有就是……狐族向来狡猾,贺兰觿曾与狐帝大战三年,又常年在龙族的世界生活,他精于布局、精于战术,小心着了他的圈套。」 「我还担心另一件事,」修鱼稷忽然说。 「嗯?」 「南岳与北关会不会联手?」 这种可能性很多人都考虑过,毕竟都是狐族,细算起来还是一家人。再说南北分治几百年,大家一直过着和平稳定的生活,狼族人马一到,顿时硝烟四起,还带来了可怕瘟疫。以狼王一贯称霸的习气,在哪边定居哪边的人就不得安宁。南北联手、寻找共赢、也不是不可行。 「目前来说还没有。」方雷奕摇头,对自己的情报非常自信,「自从贺兰觿进入峻榞,就不断遭到北关的伏击,两边至少有三次交手,最后一次贺兰觿自己都受伤了。」 「但最近贺兰觿的主要目标似乎是咱们狼族。北关那边完全安静下来,不知动向。」修鱼稷反驳,「我担心有诈。如果在抓人质的途中遇到南北联手伏击,三十个人就太少了。」 狼王点头贊同:「那就带一百人。」 *** 从狼王的大帐里出来,修鱼稷拉住修鱼筀问道:「怎么不见晚荻?」 自从唐晚荻代替修鱼彬负责六营的病区后,为了方便工作,她让人把自己的帐篷移到了六营大门的附近。由于部队不断地行军,她也跟着居无定所。唯一不变的是,在她住处十米之内,总能找到修鱼筀的帐篷。 修鱼彬则单独住在远离大营的林子里。狼族的巫师跟「神人」往来,帐篷不叫帐篷,而叫「神庙」。巫师作法时,常人不能随意打扰,会惊动天神,所以大家不能轻易串门,就连狼王光顾也会事先打个招唿。 第133页 被修鱼稷一通狠揍之后,修鱼彬一直与唐晚荻保持距离,除公事之外,从不去她的帐篷说话,见面也很客气,倒让唐晚荻略感愧意,觉得修鱼稷对这位五哥有些粗暴。 修鱼筀向他使了个眼色,带他去了个僻静之处,小声说道:「她病了,已经挪进六营了。」 修鱼稷只觉后背一凉,出了一身的冷汗:「不可能,昨晚上我还见到她了。」 这些日子修鱼稷藉口巡逻,实则为了避开安平蕙,每天早早就出门了。回到大营天已黑了。只要不是太晚,他都会去六营的门口接唐晚荻「下班」,两人到林子里聊一会儿,这才各回各的帐篷。安平蕙当然不高兴,但她在狼族名声不佳,男宠甚多,这一次又是政治婚姻,自己不干不净,也不大好意思数落修鱼稷。彼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修鱼稷数次回帐,通宵不见妻子的身影,次日天亮安平蕙回来,他只是礼貌地问候一声,绝不找碴。两人过得倒是相安无事。 「早她在二营附近早餐,忽然吐了起来,挺厉害了,吓得大家扔下饭碗都跑了。按规矩报告给修鱼彬,他立即派人把她送进六营,给她派了药,说是吃完后就躺下了。我一听到消息就去找你,他们说你在狼王那开会,我连忙跟过来了。」 殭尸症初期有四大症状:低烧、呕吐、皮肤干燥、浑身瘙痒。只有「呕吐」最典型、最易被外人察觉。若是长出菌珠就是离死不远了。也不怪众人一旦发现顿作鸟兽散。瘟疫实在可怕,死亡率又高,大家不免都有些神经质。 修鱼筀还想再说两句,修鱼稷已经不见了。 *** 修鱼稷一路跑一路想,唐晚荻刚来大营的那几天,因为吃不惯狼族的东西,几乎顿顿拉肚子,吃药都不管用。过了两天终于止住了,又开始呕吐。 这些他从没对外人说过,就怕大家把水土不服与殭尸症混为一谈。 很快唐晚荻不再呕吐了,饭量也增加了,肠胃显示出超强的适应能力。 所以这一次可能又是吃坏了肚子。 修鱼稷跑到六营找到唐晚荻时,她还在吊床里昏睡。送她过来的人急于离开,就在病区里随便找了一张空床将她放了上去。 看着一地的血水和四周捆绑在床上的病人,修鱼稷只觉毫毛倒竖,立即猜到这张床之所以空着,肯定是因为里面的病人刚刚死去。 耳旁一片嗡嗡声,抬头一看,帐顶全是密密麻麻的黑点,聚着一大团苍蝇。 他个子太高,站直身体,脑袋就顶着帐篷了,引得苍蝇一顿乱飞。 屋子里有股扑鼻的恶臭。他看了一眼邻床的病人,脸上不知为何,长着一层浅灰色的长毛,好像发霉的尸体。一根手指粗细的菌枝从鼻腔内粗暴地长出来,整张脸被它扭曲出一种奇怪的形状。可是病人偏偏还活着,一双凸出的眼珠布满了血丝,正炯炯有神地看着他。嘴里咿咿呀呀的似乎有话要说。 他自认胆大,还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想喝水,你餵她一点。」身后忽然有个声音道。 修鱼稷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唐晚荻已经醒了,从床上坐了起来。见他整个人都已经呆住,淡淡一笑,拿起一杯水给那病人餵了两口,还想再给她餵点药时,修鱼稷忽然缓过神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唐晚荻一抱而起,拔足狂奔,跑出六营,一直跑到她自己的帐篷,这才将她放下来。 「坐在这别动。」他一面说一面将她的衣服全部脱光,扔进门外的火堆中。又不知从哪里找来一盆热水和一把刷子,命她坐在盆中,用刷子将她全身上下仔仔细细地刷了一遍。擦干之后,又用酒精棉将她的双手及脸部、颈部这些暴露之处涂抹了一遭,这才换上干净的衣服。 「你有低烧吗?」他将她放到床上,裹上毯子,「身上发痒吗?」 她默默摇头,问了他一个奇怪的问题:「修鱼彬有别的女人,你知道吗?」 他递给她一杯热水,笑了:「怎么,吃醋了?」 「前天下午,六营里的药用完了,我带来的药都是由修鱼彬来保管的,所以我就去他的帐篷里找他。」 修鱼稷怔了怔,说:「忘记告诉你了,他是族里的巫师,他的帐篷不能随便进去。」 「我不知道。我在外面叫了一声,他没答应,我就直直地闯了进去。看见他的吊床里……有一个女人。」 修鱼稷想了一下,猜不出是谁,于是说:「狼族里的男女关系比较随便、也很混杂。而且,他是医生,床上躺着的可能是他的病人。」 「肯定不是。」 「你看见她的脸了?」 她摇了摇头:「她好像睡着了,身上盖着毯子,有半条腿露在床外。」 「那就难认了。」修鱼稷笑道,「怎么,你天天跟着六营里的大叔大婶在一起,也变得喜欢八卦了?」 「那条腿又白又细、肌肤光滑、脚指上还涂着鲜红的指甲油。」 修鱼稷微微皱眉。 「你们狼族除我之外,肯定没有第二个人类?」 「绝对没有。」 「那她会是谁?为什么大家都没见过她?又怎么会出现在修鱼彬的帐篷里?」 「你真的看清了?」 唐晚荻点点头。 「修鱼彬也在里面?」 「在。他没有料到我会来,表情上有一点惊慌,不过很快就淡定了。」 第134页 「你没有直接问他那人是谁?」 「我问干嘛?」唐晚荻道,「我又不傻。」 「那他怎么向你解释?——从名义上说,你毕竟是他的妻子。」 「他没有任何解释。问我过来有什么事,我说药用完了。他带我去仓库拿了一箱药就打发我回去了。」 修鱼稷看着窗外思索片刻,说:「你见到的不一定是人类的女子,有可能是狐族的女子。」 「你是指——营妓?」 「对。营里的确有几个俘虏……女的……嗯……」修鱼稷有些不好意思说,「但巫师不应当接触她们,不过,修鱼彬是个正常的男人,有这个需要……是吧……?」 「好吧。」唐晚荻眨眨眼,「那就是我想多了。」 -------------------- 第56章 (捉虫) ========================== 那一夜,皮皮睡得很沉,就像回到了闲庭街56号。她梦见自己与久违的祭司大人在那张舒服的大床上云雨。四周点着白色的香薰蜡烛,装在透亮的水晶杯中,窗外花荫帘内烛影,空气中飘浮着木蕨清婉的芬芳。头顶那盏仿绫纸镶边的老式宫灯上贴着一张剪纸:犀牛望月,昏黄的灯光将它的投影洒满四壁。他们都有些迫不及待,却又配合得淋漓尽致,她任性地享受着祭司大人的取悦,所有的细节都是美的、充满诗意的:梦回无处觅,细雨梨花湿。朱唇浅破桃花萼、夜寒手冷罗衣薄。酒力融融香汗透、春娇入眼横波留…… 她实在太累了,连续几天不眠不休地行走、脚底打的泡流脓了。营养不良,吃不到蔬菜,口腔溃疡了。背上玄鸟的啄伤,痛得颈子都没办法扭动了。 这不是一般的梦,是一场身体为了疗伤而自动生成的春梦。 一缕阳光穿窗而过,照在她的脸上。 皮皮从梦中醒来,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伸到一半,腹部忽然一阵尖锐的刺痛,她「噢」地叫了一声,掀开上衣,发现肚子上面裹着一圈白色的纱布,隐隐地透出红色的血迹。 皮皮的第一反应是——她生了。就像「异形」里的那个外星怪兽从宿主的身上破膛而出。顿时心跳如狂、汗如雨下,一时间只想看个究竟,于是慌慌张张地揭开纱布,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只是被人咬了一口。 小腹上有个清晰的牙印,很深,上面不是红的就是黄的,红的是血痂,黄的药膏,四周一片青紫,似乎被人的手用力地抓过。 再往下深两毫米这块肌肤就被咬穿了。 皮皮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 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药膏的作用,忽然间又不那么疼了,只剩下了一点点酸麻。 结痂之处,微微发痒。背上玄鸟的啄伤已然痊癒。 「要换药吗?」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懒洋洋地。 她扭过头去,说话的是靠在帐篷一角的沈双成,眯着眼,蜷着身,抱着剑,一幅还没睡醒的样子。 「不用。」她答了一句,将纱布重新缠好,跳下吊床,穿上靴子和外套,拍了沈双成一下:「吊床空出来了,你再睡一会儿。」 他没有回答,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皮皮走到窗边,从水桶里舀出一碗水,喝了一口,又用凉水拍了拍脸,让自己尽快清醒过来。 她记得昨天晚上贺兰觿一直陪着自己,他们聊过、吻过、抚摸过、然后…… 然后她什么也不记得了。 不用问也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两人情到深处,贺兰觿克制不住地咬了她。为避免更多的伤害,他只好离开,让沈双成守在帐内。 聊天的时候祭司大人说过,目前整个狐族中功夫与他不相上下的只有四个,沈双成即是其一。若真出了什么事,也只有沈双成可以拦住他。 也许这一趟不该来,皮皮默默地咬了咬嘴唇,掀开布帘走出帐外,一眼看见不远处河边有一个落寞的身影。她没有直接去找他,折身去厨房泡了一杯花茶端在手上,这才大步走到贺兰觿身边:「早。」 「早。」他默默地看着她,一脸的愧疚与歉意。 皮皮笑了,举起杯子:「我泡的花茶,喝吗?」 「谢谢。」他接过过喝了一口,忽然低下头去,「皮皮,昨天晚上……对不起。」 「我没事。」她微笑着打断他,「多谢你给我治伤,这几天背上都是火辣辣的,现在一点也不疼了。」 祭司大人的目光依然充满了不安,觉得无话可说,更加沉默了。 「咱们什么时候出发?」皮皮连忙转移话题,「我看见你已经把我的行李全部打包了。」 「你有行李?」他愣了一下。 皮皮身上本来有一个背包,里面装着一些换洗的衣物、应急药品和驱鸟器,这些都在昨天的打斗中遗失了:「就是谢清送我的那几件衣服。」 「哦,对的。」他笑了笑,「吃过早饭就走,估计十点左右。」 部队本来打算连夜行军的,贺兰觿认为皮皮和沈双成刚到,两人都需要至少一个夜晚的睡眠,就命令大家休息一天。 皮皮回头看了一眼热闹的营地,大家都在收拾营帐,准备出发。 灵墙恢復是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只要狼族在灵墙合拢之前赶不到鹆门,南岳就是安全的。而按照目前狼族行军的速度,到达鹆门希望渺茫。北关也不会过来为难,因为已经联盟了。接下来的路可谓康庄大道。 第135页 鼓舞的人心带来激昂的士气,皮皮却在想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到c城。战争期间,狐族男人的荷尔蒙与腺上素分泌旺盛,祭司大人恐怕比往日更难控制自己。 「那只手錶要是还在就好了。」贺兰觿嘆了一声。 「贺兰,在没找到有效的办法之前,」皮皮握住他的手,轻轻地说,「我们要学会应付这件事。」 「应付?」 「打个简单的比喻。你看过《蜗居》吗?一个特接地气的电视剧?」 「皮皮,我一个有仙气的男人,不大看特接地气的东西……」祭司大人微笑着眨了眨眼。 「里面讲的是一对夫妻需要买房,首付不够,需要找父母借钱……」 「就不能等到攒够钱了再买么?」贺兰觿问道。 「不能。因为房价也在涨,而且没有房子他们还被迫与自己的孩子两地分居。」 「理解了。」 「人需要生活,不能因为不够钱就不买房,对吧?」 「对。」 「咱们现在的情况跟那对要买房的夫妻差不多。」 「是吗?」 「是啊。不能因为我八字纯阳,有可能被你吃掉,咱们的日子就不过了,孩子就不生了,对吧?咱们也得生活啊。」 「有道理。虽然逻辑有点儿绕。」 「有困难不能逃避,要积极地面对它。」 「嗯。」 「再说——」皮皮小心地看了他一眼,舔了舔嘴唇,「在几百年的岁月中,这种事情你一定遇到过不止一次吧?」 「……」 「容我好奇地问一句:你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孩子吗?」 皮皮心算了一下,从十七岁到接近九百岁,祭司大人至少遇到过几十次慧颜,每一次都是以结婚为目的地去恋爱,她就不信在这些女生中,连一个怀孕的情况都没有。 祭司大人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淡淡地说:「那边山上野花开了,愿意陪我走走吗?」 *** 皮皮觉得这是一个不该问的问题。贺兰觿与她们是怎么交往的、结局如何——跟自己不在一个年代,也完全没有关系。 对于这些往事,祭司大人从不提及。问了也不回答,通通报以顽固的沉默。 但这一次,他居然承认了:「有的。……有一个。不是我亲生的,是她和别人的孩子。」 皮皮惊讶地看着他。 「是个男孩。两岁的时候,他的父母意外地去世了。我一直抚养他到成人。」 「那你有没有告诉他你是……」 「没有。」他摇了摇头,「他是普通的人类,我不想干扰他的人生,希望他像一个正常人那样长大。」 「然后呢?」 「他开始问我一些问题:比如,我为什么看上去从来不显老。我的老家在哪儿,为什么只吃花不吃肉?」 「……」 「小时候我都是各种骗他,可是他长大了,越来越聪明了,很多谎言都编不下去了……终于有一天,在他成亲后的第三年,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就决定离开了。」 「然后再也没去找过他?」 「只是偷偷地看望过,没让他知道。」 「然后呢?」 「在他三十七岁的时候,得了一场重病。我扮成一个郎中去送药。他又活了十年,最后死于战争。他是一员武将,也算是死得其所。」 「有名吗?歷史书上有提到吗?」 「我不会告诉你他是谁,」他轻轻地嘆了一声,「不过我的确为他感到自豪。」 「那他的后代呢?一定很繁盛吧?都分布在哪儿?你有踉踪吗?」 「没有。我决定彻底忘掉这件事。」 「哦,贺兰……」 「你问我喜不喜欢孩子,我当然喜欢。但让我一次又一次地面对亲人的死亡、知道什么是时间的残酷、岁月的无情、偏偏还要活着见证这一切——我不喜欢。」 「生命并不只是一种重复,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啊。」 「如果你活得有我这么长,就会知道,其实他们相当一样,大同小异。」贺兰觿看着远处的山峰,「对我来说,这些人就像一把摺扇,在我面前不停地打开、关上,再打开、再关上。有时候一个人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会把扇子打开得慢一些,看得仔细些。有时候我只是打了一个角,还没有完全展开就合上了,连扇面上画的究竟是什么都不清楚。」 「那我呢?」皮皮歪着脑袋看着他,「我是一把什么样的摺扇?」 「你是一把精緻的摺扇。」贺兰觿抬了抬眉,「我看了正面还想看反面。」 皮皮噗嗤一声笑了,扭过头去,闭眼冥思:「让我想想,时间对于像我这样的凡夫俗女是什么意义。」 「你的时间过得比较慢,我的时间过得比较快。」 「呃?为什么?」 「因为你很年轻,生命中有很多的第一次需要你来体验。第一次上幼儿园、第一次春游、第一次恋爱、第一个吻……因为是第一次,所以很好奇、很兴奋、你会记住每一个细节、每一幅画面,因为对你来说它们都是独特的。时间在这种时候是缓慢的。就像家中失了火,你焦急地等待救火车的到来,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煎熬。渐渐地你长大了、变老了、日子越来越普通了、生活越来越重复了,你会觉得时间也变得越来越快了。」 第136页 「不是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一团复杂的奇蹟吗?不会的,时间的流逝对所有的人都是公平的。」 「公平吗?等你活到我这个岁数就会知道,每天都是一样的,一样到你根本没有注意到它的到来天就黑了,一天已经过去了。」 「等等。」皮皮从地上拾起一片树叶,放到掌中吹了口气,交给贺兰觿,「为了记住今天跟昨天不一样,请收下这枚树叶,以示区别。」 他笑了一声,将树叶还给她:「皮皮,你有仔细观察过这片树叶吗?」 她拿到手中左看右看:「这不就是一片很普通的叶子吗?」 「看它的边缘,有齿,对不对?再看它的形状,不是圆顺的弧形,有很多缺口,裂成五瓣,像一只手掌,对不对?」 「对,那又怎样?」 「这种形状的树叶表面积大,光合作用效率高,代价是上面的水份容易蒸发。在气候寒冷的地方,这样的叶子比较多,因为北方的春天不缺水,会有融化的雪水在土壤中进行补充。到了秋天,开始缺水了,这些叶子也落了,留下光光的树杆保持水份。」贺兰觿从地上又拾起另一片树叶:「你看这一片,它是心形的,没有缺口,边缘也是光滑的。这种树叶南方比较多。光合能力不如你手上的那种,但能减少水分流失,因为它是四季常绿的,为了熬过冬天需要储存水分。」 「……」 「这种多齿、有缺口的树叶是在白垩纪晚期大量出现的,和大陆漂移差不多是同一时期。前者通过光合作用改变了地球上的食物及营养的构成,后者改变了海洋的位置,从而改变了全球热量与湿度的分布,最终形成了今天的气候。」 皮皮觉得有点懵,不知道祭司大人这话是怎么聊的,怎么一下子从一片叶子聊到了全球气候。 她有点儿跟不上趟儿:「所以说——」 「所以说,皮皮——」祭司大人将那片树叶好像贴符一般贴在皮皮的额头上,「白垩纪以后的地球,一切都不一样了。 「明白了,只有那些对眼前的世界非常非常地留心的人才可能留得住时间,对吧?」 「这叫『正.念』,如你信佛的话。」 *** 南岳的人马按计划向龙焰山方向行进。一半骑马、一半步行。 沈双成催马来到贺兰觿的身旁,看了一眼在后面马车里睡觉的皮皮:「她怎么这么困?昨天睡了一晚,刚才吃过早饭立马又躺下了。」 「可能是这几天太累了吧。」贺兰觿道。 「呀,会不会是快生了?」他做了一个夸张地惊讶的姿势。 贺兰觿怔了一下:「有这么快吗?」 「不是说是只鸟吗?」沈双成半笑不笑,「如果是只鸟,孕期也就两周。肚子也不会大,因为是只鸟。」 贺兰觿的脸板了起来:「双成,我不喜欢你拿这种事开玩笑。」 「sorry.」他将自己的一只手,香喷喷地伸到贺兰觿的面前,「皮皮送我的指甲油,好看不?」 祭司大人斜着眼打量了一翻,虽是无色透明,倒也闪闪发光:「不错。」 「给我一年时间,我绝对能把皮皮turn过去。到时候你看见她就再也不想咬她了。」沈双成用力地嚼了嚼口香糖,「贺兰,把这个任务交给我吧。」 「你把她平安地送到我身边,任务已经完成了。」 「贺兰——我可是牺牲了一只眼睛呢。」 「我欠你一个人情。」 「少来。总是这句话。跟你说,这回你可别拦着我。」沈双成瞪了他一眼,「你的皮皮,我要定了。」 「双成,别闹。」贺兰觿嘆道,「你到底是想turn她,还是turn我?」 「你让我turn吗?」沈双成激动地看着他,「我有这个机会吗?哎呀妈呀贺兰觿,几百年来你可是第一次松口啊。有酒吗?我要喝点酒庆祝一下!」 「一边去。」贺兰觿嗤了一声,「门都没有。」 「那对不起,我要找关皮皮。」 「去吧。顺便恭喜你给自己找了一个强大的情敌。」 -------------------- 感谢大家指出这个大大的bug。我已经更正了。话说写第一部 的时候已经是十年以前的事情了……所以说,以后如果打算写长篇系列小说,还是在一个比较集中的时间段内写作比较好。幸运的是,你们的大大还没有患上老年痴呆…… 第57章 ================== 按照惯例,狼王在启程之前会去神庙拜访巫师,向神灵献祭祈福。 仪式结束之后,狼王留在巫师帐内小座,向他诉说自己的烦恼。 灵墙合拢的消息令人沮丧,六营里不断死去的族人成了他最大的心病。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峻榞是狼族的战场同时也是他们的坟场,修鱼家有可能在这里全部灭绝。 在这关键时刻,狼王越发相信森林之神的力量、越要祈求它的护佑。 不知是因为操心过度,还是拔牙影响到脸形,修鱼彬默默凝视着这位一贯疼爱自己的伯父,一夜之间,狼王似乎老了许多。 帐内的焚香发出一股强烈而醉人的芬芳,裊绕的烟气在两人之间形成一团白雾,狼王高大的身影若隐若现,如梦境般存在。 「大王,」修鱼彬递给他一杯安神酒,「自从到达峻榞,送到六营的病人就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从现在的情况看,病人从发病到死亡的时间越来越短。七叔家的老四,五天前送进去还好好的,只是发着低烧,今天早上就过世了。她姐姐不顾我的劝告,一定要去探望,这不,昨天查出症状送进六营了。殭尸症的威力实在是太大了:传染太快、死亡率太高、而大家的态度还是那么地不谨慎,那么地不以为然。怎么劝都没有用!如果您去视察一趟六营,看看那些将死的病人都是些什么样子,就知道情况远比大家想像的要严重一千倍。」 第137页 「这是一场灾难,」狼王嘆道,「我何尝不知。」 「只要这些病人还跟着我们,这些可怕的病菌就会在我们的四周滋生、传播。特别是在军营这种人群密集之处,疫情根本控制不住,尽早会全面爆发,到时候谁也难逃一死。大王,我们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不是战争,不是抢地盘,而是殭尸症!就算您抓到了人质,我们也走不出峻榞。」 狼王沉吟片刻:「你的建议是?」 修鱼彬一脸严肃:「处死所有的病人,然后焚尸,这是消灭殭尸症最有效的办法。」 见狼王不作声,他又说道:「我知道这是一个很艰难的决定。可是大王您知道吗,殭尸症晚期患者一个个痛苦万状、生不如死。最后的阶段器官出血、全身溃烂、肌肤肿胀到表皮与肌肉之间全部脱离……人都成这样了还让他们活着难道不是一种残忍吗?那种临死前的惨叫和哀嚎——」 狼王摆了摆手,让他不要再说下去了。 这办法他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想过。只是这些病人都不是外人,与营里的将士互为亲属,其中还有两个是他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么做有违情理,一定会遭到族人极大的反对,甚至是反抗。 「大王,为了狼族的将来,为了能在南岳谋生,难道您不需要保存一点实力吗?」 狼王在心中嘆了一声。 瘟疫之所以在狼族中迅速传播与他们向来崇尚的「勇武」精神密切相关。越厉害的狼人越不怕死,往往死得最快的也是他们。尽管反覆交待大家不要去六营探望病人,前去问候照料的家人仍然络绎不绝。这些人回到大营后不久也开始发病……如此往復、形成恶性循环。 「我下不了这个手。」狼王坦白地说道。 修鱼彬的目光中有一丝同情,想了想,淡淡地道:「大王马上就要出发了,不如把这件事交给我。」 狼王苦笑一声:「交给你?你就不怕被人打死?」 「我也不会出面,让安平蕙去干。」 狼王低头沉思。安平家之所以保存了大量健康的兵力,正是因为在疫情初期她就下狠心处死并焚烧了一批重症患者,家族中的染病人数这才得以控制。嫁到修鱼家后,安平蕙不止一次向狼王建议此法,遭到拒绝后还不忘记挖苦他:「大王,您这么做不是君子之度,是妇人之仁。」 狼王双眉紧皱,终于点头:「好吧。下手痛快点,不要让病人临死之前受到折磨。」 「请放心。一切都会很快的。」修鱼彬保证道,「我只需要大王稍稍地配合一下:命令大部队立即启程。六营这边就说行动比较慢,由安平家负责保护,大概晚一天到达。」 「嗯。」 「事发之后就说是遭到狐族伏击,六营是狐族烧的,一切跟您没关系。」 狼王站起身来,拍了拍修鱼彬的肩:「既然下了狠心,就做得干净一点。」 「我懂。」 狼王大步向帐外走去,走到门边,修鱼彬忽然想起一件事:「大王,听说贺兰觿的女人也到了峻榞?」 狼王停步:「是的。她手上有很厉害的武器。」 修鱼彬微笑:「或许……她也是个不错的人质?」 *** 皮皮从马车里醒过来的时候,已是晚上八点。 马车原是运货的,车厢十分简陋,她睡在硬梆梆的木板上,中间只垫了一件干草外加祭司大人的两件t恤。 皮皮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困,跟着祭司大人在马上坐了一会儿她就靠着他的背睡着了。贺兰觿索性让她睡进车里,总比马背上要安稳些。 山间空气清凉,冷风一阵阵地贯进来。毯子很薄,只够盖到小腿,上面铺着一件贺兰觿的风衣。皮皮用力地裹了裹毯子,发现后背湿漉漉的,全都是汗,不知是因为飢饿还是因为劳累,小腹有种奇怪的酸胀。 车的顶篷吊着一盏烛灯,光影憧憧,飘乎不定,皮皮有些恍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睡了这么久,仍然觉得十分疲惫。山道崎岖,马车匀速前行,忽左忽右,颠得厉害。 皮皮只得继续躺下,车外有些嘈杂,断断续续地传来说话声。 「……贺兰鹰那小子我总觉得他鬼鬼祟祟的,不像以前那么老实。」一个人低声抱怨,声音尖细带着鼻音,皮皮知道是沈双成。 「我看还好,的确比小时候聪明多了。」另一个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却是贺兰觿无疑。 「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们没有必要去走那个冰桃谷。只要在狼族追上我们之前尽快赶回南岳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双成又道。 「去冰桃谷是我的承诺。这个承诺不能因为形势变得对我们有利了就可以背弃。除非北关那边主动提出来。」 「北关肯定不会提出来呀!」沈双成的语气比较着急,「如果我们平安地撤回南岳,把狼族这个烫手的山芋留在峻榞,北关那边还不头疼死。你二叔现在比任何时候都要急着要跟你联手。」 皮皮对苏霓族不大了解,但在跟着沈双成来峻榞的这些天里,他待人接物看上去还算正常。虽然苏霓族人没有性别,沈双成给她的印象是,他不是个典型的男人,也不是个典型的女人,从性格上看,属于两个极端的中间地段,甚至有点儿高冷。 不知为什么,他一跟贺兰觿说话,语速顿时快了一倍,明显地带着撒娇的味道。把自己和皮皮在一起时的沉着冷静抛得无影无踪。 第138页 「这件事对双方都是有利的。狼族的存在,对南岳北关都是严重的威胁。除非他们愿意回到沙澜。」贺兰觿道,「趁他们虚弱,我们正好把握机会。」 「所以这一仗,你是铁了心的要打啰?」 「是的。」 「万一贺兰鹰偷偷地跑了呢?」 「他跑不了。」 「这么肯定?人家的脚又没长在你身上。万一他和北关来个里应外合——」 「他跑不了。」贺兰觿又说了一遍。 「也许那小子已经熘了——一整个下午我都没看见他。」沈双成忽然扬声道,「贺兰鹰!」 远处立即有人应了一声,接着传来一阵急速的马蹄,片刻间停在马车的右边,一个年轻的声音道:「七哥,你找我?」 「嗯……去前面跟花霖说一下,让大家停下来休息两个小时。」祭司大人的语气有些尴尬。 「好吶!」贺兰鹰应了一声,马蹄声渐行渐远。 马车缓缓停下,皮皮从车里半坐了起来,将枕头垫在腰下,觉得腹中的酸痛更严重了。 车帘掀开一角,伸进一个脑袋,贺兰觿笑道:「皮皮,你醒了?」 皮皮懵懵懂懂地点了个头,一边耷拉着眼皮,一边打了个哈欠,身子好像罢工一般,没有一丝力气。 「怎么还是很困的样子?」 「没睡够。」 「那就吃点东西再睡吧。」贺兰觿端着个饭盒坐了进来,递给她一只香喷喷的鸡腿,「刚抓的野鸡,我放了点孜然和辣椒,应当是你喜欢的味道。」 闻到香味才知道肚子饿了。皮皮连忙坐起来,忽然「咦」了一声,将毯子紧紧地裹住下身。 「怎么了?」 「裤子……我的裤子……湿了。」 贺兰觿脸色微微一变:「你在流血,我闻到了血腥味。」 一路上皮皮没有受过重伤,但各种小伤不断,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点血腥味。她把手伸到毯内一摸,再拿出来时,手指上果然沾着一团鲜红的血迹,不禁脸色一灰。 贺兰觿也怔住了,呆呆地看着她。 这一天终于来了。 失去了魅珠,肚子里的孩子果然没能保住,虽然它一直有强烈的心跳,花晋和谢清也说孩子很健康。 她一路上患得患失,一度怀疑是怪物,一度想要打掉它。可当它真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皮皮觉得并不轻松,反而是一阵难言的无奈与心痛。 毕竟这是贺兰与她唯一的孩子,她此生唯一的机会。 眼泪控制不住地涌了出来,皮皮用袖子拭了拭,抽了抽鼻子,强作镇定地说:「贺兰,小波没了。」 「哦,皮皮——」祭司大人紧紧地搂住了她,不知如何安慰,只是喃喃地说道,「不要紧……反正它也不是那个小波……」 「可它毕竟是小波啊……我们再也没有别的小波了……」皮皮忍不住在他怀中抽泣。 「你喜欢孩子的话我们可以收养。」 「我就要小波,就要小波……」 「要不,等我们回到南岳,一起去一趟东海,再找东灵聊聊?让它把魅珠还给我们?」 「那样的话,灵墙又没了啊。狼族又要打进来了。」 「或者咱们去找原庆,弄一个试管婴儿?虽然没有魅珠我的孩子无法存活,你还是可以生孩子啊。」 「那有什么用?你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我不介意,真的,只要是你生出来孩子,都是我的孩子。」 「你不介意我介意——」 「皮皮,听我说……」贺兰觿还想继续劝,见皮皮的脸色又是一变,「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里面好像有个东西……」 她双眉紧皱,伸手在毯子里摸索了一下,再伸手出来时,已握成了一个拳头。 「贺兰,这是什么?」 她一脸煞白地将拳头伸到贺兰觿的眼前,慢慢展开五指。 在她的掌心有一枚白色的小蛋,比鹌鹑蛋大,比鸡蛋小,蛋壳很软,表面光滑,几乎是半透明的。上面还沾着一些血迹。 贺兰觿脸上的震惊一点也不亚于皮皮。他低下头来,小心翼翼地接过那枚鸟蛋,将它举到一旁的烛灯上细看。 里面有一团黑色的阴影,模煳不清地蠕动着。 皮皮将头挤到贺兰觿面前,四只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只鸟蛋。过了一会儿,皮皮轻轻问道:「这就是……小波?」 她看了一眼贺兰觿,觉得难以置信:「不会有人趁我睡着,将鸟蛋塞到这里,搞什么恶作剧吧?」 贺兰觿坚定地摇头:「你睡觉的时候我一直都在马车旁边,没有别人靠近。而且——这上面的血是你的血,全部都是你的气味。」 「是,是我生下来的?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皮皮有点窘,想了想又释然,「这么小,难怪一点都不疼。」 「所以这就是小波。」贺兰觿认真地将鸟蛋握在手中,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它,「看样子真是只鸟。」 皮皮想了想,问道:「你确定?其实……蛇蛋也有这么大……会不会是只蛇?」 「看形状更像是鸟蛋。蛇蛋一般是椭圆形的,更加细长。」贺兰觿将那枚小蛋轻轻地贴在自己的脸上,「皮皮,快,看时间,记下它的生日。」 皮皮看了一眼手錶,又想到一个问题:「今天不算是它的生日,孵出来的那一天才是。」 第139页 「算,就是今天。」 「好吧。我们的小波是金牛座的。」皮皮伸出手掌,示意贺兰觿将鸟蛋交到她手中,「你还要打仗,这蛋由我来孵吧。我这正好有个布袋,把它装进去,挂在胸口,温度应当够了。」 话音未落,贺兰觿一把夺回鸟蛋,放到掌中轻轻抚摸,「还是我来吧。也许它需要我的元气呢?」 「贺兰觿,这种事你跟我争干嘛?」 「我不放心。」祭司大人终于道,「皮皮,这不是人类的婴儿,万一失手掉在地上……蛋就破了。」 「我不会失手啊。」皮皮固执地觉得,养孩子——特别是在哺乳期间——绝对是母亲的工作,「我会百分之百小心的。」 「这样吧,咱们轮流孵。我先孵两天,再轮到你。皮皮,你刚生完孩子,又流了血,需要多多休息。」 「拉倒吧,又不是十月怀胎。小波得先跟着我,它需要熟悉妈妈的味道。」皮皮伸出手掌,示意祭司大人交出鸟蛋。 「好吧。」贺兰觿将鸟蛋放回皮皮的手中,索性坐到她的身边,「那我今晚也坐在车里陪着你。」 皮皮将蛋捧在掌心,两人仔细地观察了一番,心中涌出更多疑问。 「像这样大小的一只鸟蛋,需要孵多久?」皮皮问道。 「鸽子蛋的话,十八天。」 「玄鸟蛋呢?」 「不知道。」 「可是这蛋在我肚子里的时候都已经有心跳了……」 「那就会比较快。」 「有多快?」 「不知道。」祭司大人目不转睛地盯着白白的蛋壳,「皮皮你能少问几个问题吗?让我仔细地看一看咱们的孩子?」 「不就是个蛋么?有什么好看的?」 话音刚落,忽听「哔剥」一声,蛋壳破了一个小洞,从蛋里伸出来一只金黄色的鸟喙。 皮皮吓得手心一抖,那颗蛋滴熘熘地就从指缝里滑了下去,被贺兰觿眼疾手快地一抓,抓到掌中。 鸟喙顽固地啄着蛋壳,不一会儿功夫,蛋壳上的缝越来越大,渐渐露出了小波的全身:它真的难看极了。硕大的脑袋下面是细小而粉红的身子,上面有一层稀疏的绒毛,双眼之处包着薄膜,脖子软软地歪在一边,挣扎着,蠕动着,似乎怎么也举不起自己的脑袋。 面对眼前这只奇妙的生物,两人一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 忽然间,幼雏向他们张开了大嘴,露出嗷嗷待哺的样子。 皮皮抓了抓脑袋,问道:「贺兰,小波吃什么呀?」 贺兰觿瞪大眼睛看了看小鸟,又看了看皮皮,也懵了:「我不知道。」 「哎你不是活了几百年么,连小鸟吃什么都不知道?」 「这是一般的鸟吗?」 「就这是一般的鸟。我看过『动物世界』,里面的小鸟就长这样儿!」 「可它是你生的呀。」 贺兰觿说完,目光落在皮皮的胸上。皮皮「呵」了一声,沮丧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平胸,将t恤一脱:「那我试试。」 她小心翼翼地接过小鸟,将它放到自己的胸前,用力地挤了挤,一滴奶也没挤出来。那小鸟似乎也不感兴趣,每当她把鸟喙凑到乳.头,它的小嘴立即紧闭,一副嫌弃的样子。 「如果小波真要吃奶的话,」皮皮想了想,说,「双成的胸挺大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奶?」 「他没有。」祭司大人的回答斩钉截铁,「我去抓只蚯蚓试试。」说罢跳下马车,几分钟后回到车上,手里多了一只细软的蚯蚓。他用小刀将蚯蚓切成豆粒般大小的一段,试图塞进小鸟的嘴中,哪知鸟喙一碰到蚯蚓,立即闭上,根本不吃。 贺兰觿将蚯蚓移来,小鸟马上张开小嘴,挺直脖子,又是一副嗷嗷待哺的样子。 「小东西,你究竟要吃什么?」祭司大人有些技穷。 「是不是蚯蚓太大了,太难吞咽了?」皮皮想了想,忽将剩下的半截蚯蚓塞进嘴里,嚼了嚼,嚼成煳状后吐到指尖,向小鸟的嘴中塞去。 小嘴立即紧闭,碰都不碰。 皮皮「呸」了一声,将口中的蚯蚓悉数吐出,这才感到满嘴的泥沙和怪味,不禁一阵噁心,连忙接过贺兰觿递来的水杯勐漱了几口。 「看样子小波很挑食呢。」皮皮嘆道,「该不会是想吸血吧?」 「你倒是提醒我了,」贺兰觿忽然点了点头,「还记得何采骏说的故事吗?」 皮皮回忆了一下,心勐地一跳,差点哭了:「狐帝曾经用你母亲的肝脏餵过玄鸟,它不会是想吃我的肝吧?」 那鸟大概是饿极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不断地用鸟喙磨蹭贺兰觿的掌心。 皮皮只觉一阵心酸,初生的小鸟非常柔弱,不及时餵养及易死亡,不禁心乱如麻:「贺兰,怎么办?」 贺兰觿冥思苦想地了片刻,用小刀在自己的掌心处划了一个小小的十字,立即有血流了出来。 小鸟立即将小嘴塞进伤口中吸吮着,身子歪在一边,露出满足的样子。 「贺兰——」皮皮瞪大眼睛,吃惊地看着他,「难道小波要吃的东西是你的血?」 「这是狐族的玄关穴,是体内元气聚集之处,也是内外交接的主要通道。」贺兰觿凝视着自己的掌心,看着那个贪婪的小东西,目光渐渐变得柔和,「小波的食物不是我的血,是我的元气。」 第140页 皮皮一下子结巴了:「元气?它吸你的元气?那多少才是够?」 「放心吧。我的元气养活一只小鸟?完全没问题。」祭司大人笑了,「你看,它吃饱喝足已经睡了。」 掌中的小波歪在一边,粉红色的身体随着唿吸微微地起伏,似乎进入了梦乡。 「咦——」皮皮忽然又想到一个问题,「你说,小波是男孩还是女孩?」 「不清楚。我觉得是女孩。」贺兰觿说。 「我觉得是男孩。」皮皮说。 「如果它有孔雀那样鲜艷的羽毛就肯定是男孩。」 「如果它的羽毛是黑的,就很难判断了……」 -------------------- 第58章 ================== 天黑之前探子来报,已发现贺兰觿的人马,正向南部山区行进。南岳的行军速度并没有狼族想像的那么快,追上他们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狼王带着小分队飞速赶到洛塔河东岸的丛林中潜伏下来。吃了顿简易的晚餐后,他把修鱼稷叫到身边:「今晚午夜,我带五十个人去把贺兰觿引出来。你带剩下的人去抓他的女人,然后跟我会合、帮我断后。咱们兵分两路,务必要抓到一个人质。」 修鱼稷看着父亲,点点头。 在他的记忆中,父亲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跟他同场作战了。大多时候只是压阵而已,只在关键时刻出去打一下。其余皆由他们几个排行靠前的兄弟们负责。 只要出现战争,大家都选择紧跟狼王,就是因为如果让他看见了自己的表现,在族内的地位会迅速爬升。 狼王脾气暴躁,但有一双慧眼,能在一场战役中立即识别谁最能打,谁有将才。被他看中的人会有更多的机会,会带更多的人马,会获得更多的军功,得到更靠前的排名。 修鱼稷不知道父亲是怎么相中他的。 从小到大,他在一群兄弟中算是异类,他母亲的来歷人尽皆知,且一直有谣言说他并非狼王亲生。 越被人轻贱越不愿意凑热闹,他不敢问父亲传言的真假,父亲也不出来解释清楚,所以他总是离狼王远远的。不招唤从不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狼王对修鱼稷的感觉也是若有若无。不讨厌,也不跟他亲近。 大约是受到妻子的影响,狼王对众子侄也是一碗水端平。 只要你用功上进,是你的都会有,该给的都会给,一件不少。跟你是什么出生关系不大。 狼族的强大靠的是铁一般的规则,而不是情感。 修鱼稷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爬到了食物链的上端。靠实力,也靠运气。 比如狼王长子修鱼拓,武艺超群,冠绝一时,一度是众狼的偶像。可惜英年早逝,在潼海大战中重伤而亡。 如果大哥还活着,修鱼稷的世界会是另一番景象。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修鱼稷好不易有了一个父子同台的机会,按理说应当兴奋得跳脚,可是对于这件差事,他在心中很不情愿:一来是关皮皮在c城帮过他,怎么说也算是朋友;二来是狼族对待女俘劣迹斑斑、臭名远扬,他不想让这种倒霉事发生在关皮皮的身上。最后一点:尽管皮皮不承认,他总觉得她是自己的前女友,就算不是□□上的,也是精神上的。 狼王立即捕捉到他脸上一瞬而过的犹疑:「怎么,不想去?」 「不是。」他立即换成一幅积极的语气,「大王,我们怎么知道贺兰觿会和她的女人分开?万一他们一直都在一起呢?」 「不会。」狼王站起身来,「探子说她一直呆在马车里不出来,看样子是病了。」 「明白了。」 「记住,这是伏击,找准机会抓到人质就跑,不要恋战,更不要跟他的主力去拼。我们的人太少,硬碰硬容易吃亏。」 「好的,交给我吧。」 「嗯。」 狼王看了他一眼,站起身来整了整盔甲,拿起自己的狼牙棒用力地往地上摁了摁,坚硬的地面立时出现一个两尺深的大洞。 这是狼王作战前的一个习惯动作,检查一下兵器是否结实。像这样一根胳膊粗细的铁棒,臂力惊人的狼王曾经用断过三根。狼牙棒是狼族最常见的兵器,三尺长的铁棒上接着一个枣核形状的铁锤,上面布满尖锐的铁钉,专门用来砸敌人的天灵盖。 无论是谁,只要被狼王的铁棒迎面砸一下,人头基本上就没了。 修鱼稷默默地看着父亲提着狼牙棒离去的背影,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与杀气、在心中咀嚼片刻后又化作一团莫名的恐惧。 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早晚有一天,这个棒子会毫不留情地打在他的头上。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抽出别在腰间的鸳鸯钺,顺手一拨,上面鹿角刀滴熘熘地转了起来。当年他执意要练这种复杂的短兵器,曾遭到众人的一致嘲笑,说他太过文艺,连手上的兵器都充满了诗意。 银色的弯刀渐渐化成唐晚荻的笑脸,忽然间他又有了满满的自信。 从出生的那一天起,他一直都在寻找,寻找一个真正爱他的人。 现在他已经找到,此生可以无憾了。 *** 月色清凉,山影朦胧。 树林靠近河边,刮来的大风带着十足的水汽。 在林中悄悄地跟踪了两个小时后,修鱼稷发现了关皮皮的马车。南岳一共有五辆马车,四辆都是辎重,为首的那辆坐着关皮皮。 第141页 修鱼稷一面冷静地观察,一面感嘆自己的任务不轻松。 关皮皮的马车可谓重兵把守。处于队伍的正中间,前后都是步兵,左右两边各有两个骑兵,根据探报,都是南岳狐族中叫得出名头的高手。 唯一庆幸的是:贺兰觿不在附近,估计是被狼王引开了。 数月前修鱼稷曾经带着关皮皮住进修鱼堡,还带她参加过几次家族会议,族里很多人认识她,都以为关皮皮是他的女人。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进退两难。 抓到了,对不起关皮皮。抓不到,狼王会认为他因私废公故意不抓。 他用力地挠了挠脑袋,也不知自己倒了什么霉,摊上了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差事。 有人拍了他一下:「六哥,马车停了。」 说话的是趴在他身边的堂弟修鱼鉴,排行十七,个子瘦小,人很机灵,武功相当不错,算是家族人才第二梯队中的佼佼者。 果然,不知什么原因,大队人马刚从开阔的河边拐入山间,就在林间小道上停了下来。队伍的前方出现了一点骚乱,有人吹了一声口哨,一批人忽然消失在了对面的树林中。 「他们发现我们了?」修鱼鉴低声问道。 「有可能。」修鱼稷将身子往草丛里压了压,心中暗自盘算:狐族天生警觉,趁之不备突然袭击,可能性不大。最好就是在他们刚刚知道敌情打算变化队形的时候。现在就是最好时机。他向前匍匐而进,继续观察了一分钟,回头对修鱼鉴说:「通知兄弟们,准备动手。」 伏在他的身后的一人快速爬到他的面前,小声道:「我已经布置好了弓箭手。马车附近的四个人我来解决。」 说话的是狸族双王中的东王田芃,队伍里的头号射手,只要是远距离的目标,有他在就是一个定心丸。修鱼稷点点头,强调了一句:「陛下,贺兰觿的女人不能射,要抓活的。」 「知道。射伤呢?」 「尽量不要是重伤。」 「行。」 「给我留下一匹马,那女人可能病了。」 「明白。等你的号令。」田芃拿着自己的大弓猫腰前进,迅速爬上一棵大树,找好制高点后潜伏下来。 草丛中一阵窸窣,众人各就各位,准备战斗,只等修鱼稷一声令下。 修鱼稷凝视着远处的车队,眼皮微微抖动了一下,发现守在皮皮马车附近的两个骑兵不知为何下马了,而且连人带马迅速地躲到了马车的背后。 与此同时,一个黑影从马车里钻出来,在他的视线中迅速地消失了。 已经不能再等了,修鱼稷向众人勐一挥手。 *** 皮皮是在半梦半醒中被花霖拽下马车的。 自从发现小鸟只吃贺兰觿掌心的元气,皮皮感到一阵解脱:第一,不用餵奶;第二,不必为挤不出母乳感到难过;第三,不用费心寻找替代母乳的婴儿奶粉。 元气这种东西嘛,无形、无色、无味,吸起来省事、省心、省力——在皮皮看来,再没有比这更方便的奶粉了。 而且贺兰觿再三向她保证,自己「父乳」充足,可以敞开供应,莫说让小波吸一年,就是吸一百年也没有任何问题。 麻烦只有一个:小波对元气需求量不高,但频率很高。她的胃很小,一次只能吸一点,很快就饿了,基本上每二十分钟就要吸一次。吸饱了就睡。挺着肚子、两脚朝天地唿唿大睡。细长的脖子歪向一边、以至于好几次皮皮都以为它死了。 每过二十分钟,小波就会醒来,特别准时,一醒立马张开小嘴要吃,如果不给就唧唧乱叫,一幅快要饿死的样子。 按理说餵奶这件事完全不需要皮皮操心,因为贺兰觿平时基本上不睡觉,只有很累的时候才会睡一下,所以完全应付得来。可是皮皮越帮不上忙越着急,一听见鸟叫就会醒,自己夜晚也是每二十分钟醒一次,醒来啥也做不了,就盯着贺兰觿的手掌看他餵小波。 然后她的生物钟就乱了,根本睡不上整觉,加上产后虚弱,整个人就有些昏昏沉沉。 祭司大人倒是潇洒,成日把小波握在掌中,有事没事儿地出去熘圈儿,还用草和万能胶给小波做了一个高度仿真的鸟巢,没事就趴在马车里逗它玩耍。 这日黄昏时分,北山兄弟过来说,发现了狼王的踪迹。狼王带了一百号人马过来偷袭。贺兰觿立即猜到这是一次捉拿人质的行动,为防止狼王接近皮皮,决定带一批人过去拦截。 贺兰觿带走了萧楠、谢晨和明鹬。把沈双成、明干、花霖、花玠、北山兄弟等一批有经验的老将留给了主力部队。 祭司大人前脚刚走,修鱼稷后脚就到。 皮皮背着弓箭从车上爬下来时,只顾着将小波装进胸口的布袋里,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双脚着地时才发现自己忘记穿鞋。 她一直在车里打盹儿,这一吓,彻底醒透了。 一只手碰了碰她,皮皮一低头,看见地上多了一双自己的靴子。 她感谢地看了那人一眼,发现是贺兰鹰。她迅速穿上靴子,和众人伏在车厢背面的草丛中,透过车轮的缝隙,向对面的树林看去。 「前面有狸族的箭手,树上三个,剩下的大概有七八个埋伏在草丛里。」北山千门低声道,「东王田芃也在其中。」 第142页 「树上的那三个,肯定有田芃。」明干道,「他喜欢躲在高处,视野开阔,百发百中。我的人马以前跟他交过手,被他射惨了。——要格外小心。」 「嘘——他们开始进攻了。」花霖悄声道,「双成、花玠,你们带着夫人还有贺兰鹰先撤进树林。」 为了避开狸族的箭阵,主力人马已全部潜入茂密的树林,只留下五辆马车挡住对面的去路。上面结实的车厢暂可用来当作挡箭牌。 果不其然,只听见「叮叮噹噹」一阵乱响,对面乱箭齐发,数秒之中,已将一排车厢射成了刺猬。 在箭阵的掩护下,修鱼稷化作狼形一跃而起,带领二十只巨狼准确地向关皮皮撤离的方向冲去。 皮皮是什么气味他太熟悉了。 狼族冲过射程之后,两边立即开始混战。为避免误伤,狸族的弓箭手停止攻击,只有树上的射手不停地放着冷箭。 转眼间花霖、明干已被众狼团团围住。这边修鱼稷化作人形已经追上了皮皮。 花玠焦急地看了一眼马车,那边的人已被群狼死死缠住,也不能过来帮忙,当下抽出大刀与沈双成摆出架式与修鱼稷、修鱼鉴等人厮杀起来,他们暂时挡住了狼群。 「七嫂,这边走!」贺兰鹰拉住皮皮向树林深处跑去。 察觉到两人的动向,六只狼迅速退出战局,尾随而去。 皮皮跟着贺兰鹰一路狂奔,渐渐的,四周一个狐族也没有了。她越跑越害怕,心中犯起了嘀咕:贺兰鹰是北关的人质,贺兰觿在时还算老实,现在趁乱回家随便捎上一个关皮皮,对他来说只赚不赔。 在马车上她不止一次听到沈双成和花霖对此人的置疑,认为贺兰觿收下人质是招险棋:贺兰鹰随时可能叛变。 就算不叛变,随便捣点乱子也能让大家吃不了兜着走。 贺兰觿非旦不听,还摆出一幅很信任他的样子,平日里就把他当自己的随从使唤。 皮皮这么一想,脚步不由得放慢了—— 她暗暗地告诫自己,不能跑太远,小心中圈套。但听到身后的狼族越来越近,又不禁发足狂奔,一面跑一面喘气:「我们去哪?」 「河边。」 说话间狼族已经追到面前,贺兰鹰只得转身抵御,皮皮躲在他的身后,抽出冻蛇,引箭上弦,听音辨位,向着面前晃动的灰影,嗖嗖嗖一阵狂射。 群狼微退,两人继续狂奔,没走十步,忽听头顶木叶摇动,「哗」地一声,一只灰狼从天而降,张开大嘴,叼走皮皮,被贺兰鹰迎空一剑,削掉了半只脑袋。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炸弹般爆开—— 鲜血和着脑浆,淋了皮皮一脸。她来不及擦脸,又见一道灰影飞来,连忙一箭射出,灰狼中箭倒下,冻蛇飞回,那狼身中剧毒,全身抽搐,发出痛苦的嚎叫。 贺兰鹰回头看了一眼,贊道:「哇,什么神器?」 「冻蛇箭。」 「听说过没见过。」说罢刷刷刷刺出三剑,「下次借我玩一下?」 皮皮哭笑不得:「认真打架,不然没下次了。」 群狼似乎被冻蛇吓住了。将二人团团围住,却无一人敢冲上前去。 贺兰鹰见状将头一歪,低声问道:「什么情况,他们是怕你还是怕我?」 「当然是怕你。」 群狼忽然整齐地向后退了三步,似乎在给谁腾出地方。一双双眼睛在漆黑的夜晚冒着绿光,诡异而安静地盯着他们。 不知又有何方神圣即将登场,皮皮紧张到手心出汗。她松开手正要擦汗,眼前白光一闪,又一只巨狼飞了过来,在半空中变成人形,手中鸳鸯双钺滴熘熘一拨勐地向贺兰鹰砸去。 来势之勐、臂力之大、贺兰鹰拉着皮皮连退三步,两人听见风声,身子及时向后一仰,尖利的鹿角刀从他们颈间划过,两人同时出了一身冷汗,明白自己刚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 皮皮不用细想就知道是修鱼稷。群狼中只有他一个人的毛是白色,远远看去像一只大号的狐狸。 她不禁有些茫然。 一句话很难说清她与修鱼稷的关系。互相帮助过,也互相伤害过。总而言之,谁也不欠谁的。 就修鱼稷目前的立场,来抓她是再正常不过。 就这么略一分神,一只手伸了过来,眼看就要抓住她的胳膊。皮皮勐然一惊,修鱼稷已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她的身边,她急忙向左一闪,贺兰鹰一剑刺来,逼迫修鱼稷向右避开了一步。 那只手指已经碰到了皮皮的手臂,反应再迟一秒就被修鱼稷抓走了。 皮皮紧张地喘着粗气,看见贺兰鹰的身影与修鱼稷缠斗在一起。她举起弓箭瞄准,无奈面前人影闪动太快,不敢轻易放箭。 十招过去,贺兰鹰的脸上、臂上均已见红。修鱼稷打得沉稳,但胸前也被划出几道长长的剑痕。 皮皮忽然明白为什么贺兰觿会安排贺兰鹰跟着自己。 他年纪虽小,武功不弱。身为人质,明明可以趁机逃走,却要拼命地保护自己。 祭司大人的眼光没错,贺兰鹰在履行自己的承诺,只要他是南岳的人质,就是南岳的人。 正在这时,胸前「唧唧」、「唧唧」地传来一阵鸟叫。 林中一片漆黑,又刮着大风,鸟叫之声微不可闻。皮皮的心勐地一沉,低头用手一摸,摸到小波不安地脑袋和尖尖的小喙在她的掌心拱动。 第143页 小波饿了。 奶爸不在,皮皮只好用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脑袋,算是安慰。 在修鱼稷迅勐的攻击下,贺兰鹰终于有些抵挡不住,开始渐渐后退,皮皮也跟着他向后疾走。 眼前有好几个身影在晃,月光微弱,无法看清,皮皮的心中充满了焦虑。 这种打法贺兰鹰不可能占上风,她向身后瞄了一眼,也算命大,一只狼正好从背后蹿出来,被她一箭射中,惨叫倒地。 皮皮趁机躲到树后,向着移动的灰影嗖嗖嗖地射出几箭,掩护贺兰鹰。 正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大约是南岳的人马扔出了一颗马脑,出现一片火光。 借着这突然而来的光亮,皮皮看见沈双成和花玠正向着自己这边勐奔过来,一面跑一面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自己。她的心中一阵兴奋,立即叫道:「双成!花玠!我在这边!」 跑在前面的是花玠,身后追着三只灰狼,他一面抵御一面向皮皮这边奔来,看见贺兰鹰战况吃紧,忽然纵身一跃,凌空翻了个跟头,正要加入战团,半空中不知从哪里射来一枚冷箭。 快、狠、准。 花玠的身子还在半空,勐然一颤,顷刻消失,一枚元珠在空中冉冉升起…… 皮皮眼中一酸,顿时惊呆了。没等她缓过神来,空中又多出一个高大的灰影,不知是从何处扑来,看个头是狼族无误,她想都没想,一箭射出—— 冻蛇破空,从众人耳中唿啸而过,正中灰影的左臂。 那人「噢」了一声,倒在地上。皮皮定睛一看,竟是方雷盛。一旁鏖战中的修鱼稷也吃了一惊,一钺飞出,「噗」地一声,将那只受伤的胳膊斩成两截。 这一分神,沈双成已经到了,手中一物掷出—— 眼前红光一闪,空中出现一股难闻的气味,一时间烟气四溢,皮皮听见沈双成低喝一声:「皮皮,快撤——」 那是一颗马脑。烟雾顿时掩盖了一切。 修鱼稷唿啸一声,从地上扛起方雷盛向东撤离。 离开的时候他几乎与皮皮擦肩而过,看见皮皮的箭已经瞄准了自己。 这么近的距离,这么大的目标,她不可能错过。 但他没有多想,只是背着方雷盛向前面的树林勐跑…… 然而皮皮这一箭,终究没有射出。 *** 修鱼稷背着方雷盛跑回自己的营地,断臂上的血已经变成了黑色。他找到一条绷带将伤口紧紧缠住,往上面涂了一层厚厚的兰金膏。 尽管下手神速,方雷盛的脸一片铁青,说明毒液已进入全身。 惊讶加上沮丧,修鱼稷呆呆地看着他,胸口仿佛压了一块巨石,喘不过气来。 他不明白方雷盛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兵分两路的时候他属于狼王带领的那个分队,此刻应当跟随狼王去擒拿贺兰觿—— 狼王憎恨一切逃兵,在狼族,作战的时候偷跑是死罪。 方雷盛的胸口吃力地起伏着,看得出他有话要说。修鱼稷一把按住他,轻声道:「别说话,你的伤很重。」 「再不说……就来不及了。」方雷盛的声音很弱,「我是特地过来通知你的……嫂子那边出事了。」 「嫂子?哪个嫂子?」 「唐晚荻。」 「什么?」 「我有个妹妹嫁给了安平海……就是……安平蕙的三弟。我二姐、二姐夫、四弟都在六营。刚才安平海中了贺兰觿一剑,我负责给他包扎,他眼看自己活不成了,忽然偷偷告诉我说……修鱼彬打算处死六营里所有的病人,然后焚尸。」 修鱼稷怔住:「修鱼彬?他怎么有这个胆?」 「说是……说是狼王点的头。怕自家人下不了手,故意安排……安排安平蕙的人马断后。」 修鱼稷一下子明白了。 六营的病人一直是修鱼家的拖累,因为里面曾经住着方雷燕,一直都有重兵保护。 但这一次很不相同。 狼王让大军先行,病人由安平蕙的人马保护,大家都觉得奇怪,多少有点不放心。 说出来也没什么不妥,毕竟安平蕙是狼王的儿媳,是自家人,安平家兵力强健、人数众多,这个任务绝对可以胜任。 如果要说不靠谱,只有一条:安平蕙刚刚嫁入修鱼家,野心勃勃、难以驯服,不大听话也不服管教。强大的家族背景让她连狼王都不大看在眼里,更不要说修鱼稷了。 所以她要是任性地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只要狼王不下令打击,谁也拿她没办法。 修鱼稷与唐晚荻告别的时候,大营的人马还没有启程。关于他霸道地把唐晚荻从六营里扛回来一事,修鱼彬没找他理论,睁一只眼闭一眼,只当没看见。 临行前他特地嘱咐修鱼筀照看晚荻,有这个七弟守在附近,修鱼彬应该不敢把她怎么样。 可是,如果里面有阴谋,而且是修鱼彬与安平蕙联手,以修鱼筀一人之力,根本抵抗不了。 至于唐晚荻是否跟随大部队一起离开,或是被修鱼彬以某种理由留了下来——他不清楚。 他一直觉得修鱼彬没有胆量干这种事,因为他早晚都会知道,早晚都会找他算帐。 他的心越来越乱,面前方雷盛的脸已是一片死灰,唿吸浅短,渐渐陷入昏迷。 第144页 「方雷,方雷?」他用力地捏了捏方雷盛的脸,「醒一醒,看着我的眼睛……看着我……看着……」他一声哽咽说不下去了。 方雷盛勉强地笑了笑,用力瞪大眼睛,吃力地说:「救……我的……家人……」 他握着他的手,认真地点点头:「放心!我马上就去!」 说罢一直凝视着他的脸,看着他眸中的光亮渐渐远去。在最后一刻方雷盛有些难受,身子不断的抽搐,他只好用手不断地抚摸着他的头髮,帮他度过最后一关,渐渐的,手下的人化作一只巨狼,匍匐在他的胸前,他的手仍然不断地抚摸着,抚摸着…… 一滴露水滴在他的头顶,渐渐地滑到他的腮帮。 不冷,却有一种刺骨的冰凉。 他发现方雷盛的脸上有更多的露水,可惜他已经感觉不到了。 最后一口气唿出来时,他的胸膛归于平静。 修鱼稷用手抚平了他圆睁的双眸,从一旁的灌木中摘下一片新鲜的树叶,轻轻塞入他的口中。 远处河水静静地流淌,水声潺潺,似在咏唱…… -------------------- 第59章 ================== 雨停了,林间草地一片喧闹。 狼族那边金铁交鸣,噹噹乱响,助威之声震耳欲聋。 「也就五十个人而已,怎么就喊出了五千人的气势呢?」明鹬抱臂而视,对萧楠道,「你觉得谁会赢?」 「我押十块,赌祭司大人。」萧楠其实就站在明鹬的旁边,对面太吵,他几乎在吼,「你呢?」 「论个头的话,狼王占上风。」明鹬依旧一幅扑克脸,「他的体重至少两百五十公斤。不算铠甲。」 正前方一道巨大的黑影,狼王如一座小山般耸立在众人眼前。非旦高过所有的狐族,比所有的狼族都还要高过两个头。他有一张黝黑而威严的脸,铁桶般粗的脖子和一双乏味的眼睛。坊间关于他的所有传说都集中在「凶暴、铁腕、冷血」这三个关键词上,他是个毫无趣味的人,一生中从未说过任何笑话,从未同情过弱者,坐上这个位置靠的是杀死自己的兄长。 「切。这是决斗,又不是卖菜,」谢晨乜了他一眼,「能按斤算?」 「以前我们人少,每次打都是群殴;这次我们人多,他就说单挑。」萧楠不耐烦地摸了摸自己的斧子,「一群无赖!」 偷袭是怎么变成了决斗的,谁也搞不清楚,只能说是天意。 南岳这边只知道贺兰觿带着一百个人过来拦截狼王,半路下起了雷阵雨,阴差阳错,两边的队伍竟然迎面撞上了。 具体来说就是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贺兰觿与同样处于领队位置的狼王撞上了。 众人立即止步,拿起武器,准备交战。 狼王打量前方:「贺兰殿下?」 贺兰觿勒住马缰,淡淡地点了个头:「大王。」 「狭路相逢,天黑路滑,这么多人一起打,不方便吧?」狼王的声音很低沉,带着沉重的鼻音,因为拔了几颗牙,说话唿唿地漏风,「殿下可愿意按以前的老规矩——单挑?」 老规矩有老规矩的潜台词:有人提出单挑,对方不接,等于认怂。 明鹬一听就急了,这分明是激将法啊。他参加过潼海大战,知道狼王的厉害,单打独斗贺兰觿胜算不高。他拽了拽贺兰觿的裤腿,正想制止,不料贺兰觿已然开口: 「行。」 一面说一面跳下马,两人一起走到林间的一片空地,在距离两米之处面对面站定。 狐族这边一片安静。虽然同样骁勇善战,他们纪律严明,注重礼节,沸反盈天地吶喊助威在他们看来有失风度。 贺兰觿的个头在狐族男性中算是高的,但并不突出,与两米三七的狼王一比,好像一只山羊面对一头黑熊。 祭司大人轻功卓越,步履所至,脚下的草都没有折断。而狼王粗壮的双腿犹如两根移动的铁柱,每走一步,地动山摇。 铜筋铁骨、膀大腰圆的狼王容易给人一种笨重迟钝的错觉。实际上很多人——包括贺兰觿的叔父、姑父以及几位堂兄——都是死在这种错觉上。 狼王力大无比,同时也非常灵活,在力量的基础上兼具速度与技巧,反应也是一流的。跟所有的狼王一样,他是靠着自己的武功一步一步地坐上了这个位置,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儿。 峻榞三方,仗打了这么久,贺兰觿还是第一次与狼王对峙。 狼王仔细地打量了一眼贺兰觿,沉声笑道:「潼海之战,令尊从没在战场上露过面。殿下你可知道?」 贺兰觿双眉一抬:「听说他病了。」 「哈哈哈……」狼王大笑,「这么巧?」 笑声非常刺耳,可是贺兰觿什么也没说。 「狼王与狐帝,没机会比试,不知道谁更厉害——这一直是我心中的一大憾事。」修鱼亮嘆道,「总想着以后还有机会,不料令尊竟然弃我而去,羽化登仙……这遗憾只怕是要被我带进荒草里了。」 狼族重生不重死,没有埋葬的风俗,死后就往荒草里一扔,虫虰蛇咬,全凭天意。「荒草」就是「死亡」的隐语。 贺兰觿凝视着狼王的脸,一抹讥讽浮到唇间:「这倒不会。」 「是吗?」 「大王的遗憾由我来替家父填补,」贺兰觿扬了扬手中长剑,「保证让您爽到。」 第145页 狼王的笑容渐渐隐去:「你能吗?」 贺兰觿的目光越来越强烈:「能。」 「好!」狼王忽然从腰后扯下一团灰扑扑的东西扔给贺兰觿,「送你一样东西。初次见面不成敬意。」 贺兰觿接过一看,脸色变了变。 这是一张狐皮,本当是纯白色,年深日久,没有清洗没有保养,上面的毛脏兮兮的,已掉得七零八落。顶端保留着完整的狐头,双眼是两个黝黑的洞。 「这是你的叔父。」 潼海之战,玉鳞王贺兰鵾连同自己的两个儿子战死沙场,是狐族这边最惨重的损失。 贺兰觿将狐皮递给一旁的明鹬:「谢了。」说罢从剑柄上扯下一物扔了过去,「这是回礼,请大王笑纳。」 狼王接过一看,是一枚又长又尖的犬齿。当中钻了个洞,被当作饰物镶在剑柄上。 「这个属于您的儿子。」 狼王的脸色勐地一沉,怒气浮上眼眸,他咬了咬牙,默默接过,放到唇边亲吻了一下,握在手中。 在狼王几十个儿子当中,他最疼爱最看重的就是长子修鱼拓,潼海战争中死于玉鳞王贺兰鵾的剑下。传说狼王为了给这个儿子报仇,在一次战役中,明知是圈套还是钻了进去,为杀掉贺兰鵾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既然贺兰觿坦然地接受了叔父的狐皮,狼王不想让自己太生气显得有失风度,何况那场战争跟贺兰觿也没什么关系,于是也谢了一声。 「如果我赢了,你退出鹆门,交出南岳,灵墙的入口由狼族管理。」狼王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同意。」贺兰觿道,「如果我赢了,狼族立即撤出峻榞,从此不踏入南岳半步。」 「同意。」 明鹬的心渐渐地抽紧。这么大的赌局,意味着在这场单挑中,必有一死。 像这种级别这种地位的首领,只要还有一口气都不会认输。 「现在,可以开始了吗?」贺兰觿淡淡地道。 「听说殿下的视力有所恢復?」 「是的。」 「如果还有下次,我们选白天。」狼王的声音何止是沉着,甚至可以说亲切。他看了一眼四周,发现所有的人都在夜色中努力地睁大眼睛,生怕错过了任何的细节,「白天大家看得清楚一点。」 清冷的月光下,狼族嚣张的表情与狐族安静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 有潼海之战的阴影,对于今晚的比试,狐族这边多少有点不自信。 「不如,我来帮大家借点光?」贺兰觿幽然一笑,低头默语数句,然后左手在空中优美地一抬。 霎时间,四面八方飞来数百颗元珠,亮晶晶地仿佛下了一场流星雨。 漆黑的夜色顿时明亮起来。 那些元珠在空中飞来飞去,环绕追逐,渐渐组成一道光环,正好照在两人的头顶上。 狼王怔了一下。 实际上在场的狼族全都怔住了。他们比较迷信,一看见这种东西,就觉得贺兰觿是仙人附体。不少人悄悄地想,万一这些元珠从天上俯冲下来攻击他们……这可怎么办? 然而它们好像真的只是过来打个「光」而已…… 林间出现一阵难得的宁静。 不知从何处传来「唧唧」、「唧唧」的鸟叫声。 微弱而清晰。贺兰觿霍然转身。 他看见了匆匆赶来的皮皮以及身后的花霖、沈双成、贺兰鹰等人。 祭司大人对狼王说了个「稍等」后向皮皮大步走去。 大约是听见了父亲的动静,皮皮掌中的小波叫得更加欢快更加急促了。 它饿到不行了。 皮皮脸色苍白地看着贺兰,怕增加他的压力,收敛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只是默默地将小波交给贺兰觿的掌中。 小鸟的身上已长出了一层柔软的初羽,毛茸茸的十分可爱,样子比刚生出来的时候可爱多了。它全身趴在贺兰觿的掌中,贪婪地吸食着父亲的元气,不到一分钟就吃饱喝足,眼皮打架了。 贺兰觿将小波还给皮皮,转身向狼王的方向走去。 狼王看着他,想起最近从蚁族那边听到的一个情报,忽然笑了:「他们说,你的孩子是只鸟?」 「是。」 「尊夫人吃错什么东西了吗?」 「没有。」 「那怎么会生出一只鸟?」 「很久很久以前,有位女子名叫简狄,无意间吃了一枚玄鸟蛋就怀孕了,后来生下了一个孩子取名为『契』,是一代帝王,商朝的始祖,曾经帮助过大禹治水。古史里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讲的就是这件事。」 狼王摇了摇头:「难以置信。」 「不管你信不信,我的孩子不是普通的鸟,是玄鸟。它的后代将是一代帝王。」 说罢只听「呛——」地一声龙吟,长剑出鞘,贺兰觿微微地挑了挑剑稍,道:「请。」 狼王从腰后抽出狼牙棒,双臂在胸前交了个十字:「请。」 高手过招,一步都错不得。 头十招一晃而过。 狼王力大而勐,狼牙棒每一次砸出都是十足的力道。但他始终没有击中贺兰觿,倒是有几次击中了他的剑。 而祭司大人的剑不知是何铁冶炼,锋利的同时韧性十足,剑身从狼牙棒的尖齿之中擦过,火光四溅,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 第146页 很快,两人的身影缠到一起,而且越来越近,贺兰觿的剑变化多端,始终攻击狼王的上盘,或者说他的脸和颈部。 狼王全身披甲,皮粗肉厚,剑根本刺不进去。 皮皮看得心惊肉跳,汗不敢出。 发现修鱼稷撤退后,花霖立即率领众人与贺兰觿的人马会合以便支援。找到之后才知道贺兰觿已经决定跟狼王单挑了。 花霖立即觉得这是个不明智的决定。此时狐族在兵力上是压倒狼族的,如果全力而战,有百分之七十的胜算。 皮皮以为修鱼稷的人马在撤退之后也会赶过来与狼王会合,速度应当比她们还快。可是不知为何居然没到。 单打独斗的话就很难说了。而且,如果贺兰觿输了的话,狼族是绝对不会让这一批人活着回去的。 大家都觉得,祭司大人今晚赌得有点大。 沈双成碰了皮皮一下,悄悄地向她使了一个眼色:「看见对面左边站着的那个矮个子了吗?」 皮皮点点头。 狼族平均身高一米九,那个人最多一米六,从打扮上看十分普通,就像c城街头的民工。 皮皮心中一动:「狸族?」 「对,他是西王井涟。」沈双成的独眼眯成一条线,「看他头上戴着的那顶帽子。」 皮皮注意到帽子上有一根长长的白色羽毛,在元珠的照射下闪着白光。 不显眼,但清晰,很远都能看到。 「有问题吗?」皮皮紧盯着那只羽毛,心中不解:这人既然这么不讲究穿着,为什么会戴一顶这么怪、这么与众不同的帽子。 井涟目不转晴地看着决斗中的两个人,显得十分投入,忽尔高声叫好,忽尔击掌助威,头也跟着不停地晃动。动作不大,有点夸张。 「也许是我想多了,」沈双成道,「总觉得他在发什么信号。」 「修鱼稷为什么没到?」身后的贺兰鹰忽然问道。 「不清楚。」花霖说。 「田芃呢?」贺兰鹰又问。 「也不在。」花霖已经听出了他的意思,放眼观察四周,悄声道,「那边有几棵高树,小心田芃潜伏在树上放冷箭。」 贺兰鹰眯起眼睛估算了一下,如果射箭的话,那几棵高树位置正好,只是距离有点远,不易瞄准,但也在射程之内。 若是有人在近处观察,然后用暗号给出方位,就会十发九中。 田芃要是真在那里,现在肯定不是时机,场中贺兰与狼王仍在混战,人影穿梭,极易误伤。 他在等两个人慢下来。 狸族的箭有很多种,最常用的是威力巨大的铁箭,也有一种极细极小的银针箭,由坚硬的树汁晒干切削而成,细如毛髮,含有巨毒,射入肌肤遇血即溶,踪迹难寻。此箭配有专门的短弩,弹发力强,多用于暗杀。 皮皮悄悄地将自己的弓箭摘下来递给贺兰鹰,他与花霖立即消失了。沈双成将她拉到一个隐蔽的角落,叮嘱道:「你也要小心,田芃的目标不一定是贺兰。」 一百招已过,场中两人的速度开始慢了下来。 他们都穿着黑衣,仅从脸上看,谁也没受到重伤。贺兰的额头有几处擦痕,是狼牙棒上铁钉所划。狼王的左颊、颈间有几道剑痕,不深,出血不多。 忽然,狼王一捧挥出,贺兰觿向右疾闪,长剑一个反挑,刺中了狼王的左胁! 一时间一帮看客全都呆住了。 双胁是狼王身上除了脸部之外,唯一没有盔甲的地方,是上身唯一的要害。乘狼王来不及回力,贺兰觿冒险向前一递。 再进两寸就是心脏。 冒险当然有代价。这一刺的代价是:刺得太深、角度太偏、离狼王太近——刺进去的剑不容易很快地拔出来。 果然,狼王身子勐地一沉一扭,左臂往怀中一夹,竟然将贺兰觿的剑别住了! 皮皮吓得闭上了眼睛。 只听一声闷想——「噗!」,狼牙棒结结实实地砸在贺兰觿的肩上。 这力道没有十成也有七成,众人看不甚清,可当狼王将狼牙棒从贺兰觿的肩上拔出来时,上面的铁钉带出一大片血肉却是触目惊心。 皮皮只觉得一阵胃疼,胸口小袋里的小波不知何时探出头来,「唧唧」、「唧唧」不安地乱叫。皮皮赶紧用手捂住它的嘴。 场中两人各自后退一步。看得出祭司大人受伤不轻,痛得背都弓了起来。狼王的步子也有些僵硬,胁下的刺伤影响到了行动。 贺兰觿刚刚站定,一抬头,看见狼王挥舞着狼牙棒向自己扑来,身子就地一滚,滚到他的背后一跃而起,抖了个剑花直刺狼王的后颈。受了伤的狼王果然有些迟钝,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贺兰觿已经刷刷刷连刺三剑,狼王勉强躲过头两剑,后一剑差点割到动脉,所幸脖子够粗,逃过一劫,也是鲜血淋漓。 急怒之下攻势更勐,狼王挥棒怒吼全力向贺兰觿砸去! 观战的狐族全都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脖子。当年玉鳞王的两个儿子都是被这个狼牙棒砸掉了脑袋,死的时候连个全尸都没有。 这排山倒海的一棒,祭司大人居然没有后退,身子一错反手一削,借着剑身的弹力消解了一半的力道,身子「倏」地一纵,一个漂亮的空翻,扭身,蹬腿,一脚踢向狼王的后脑。 以这个力道,如果狼王的颈子是正常人的粗细,而不是一个铁桶,颈椎已断。 第147页 「砰!」 狼王向前一个趔趄,口吐鲜血 ,半膝而跪,大声地喘了两口粗气。抬眼看着空中正要降落的贺兰觿,忽然一声怒吼——变成狼形向上勐地一蹿,张开血盆大口向贺兰觿咬去。 皮皮忍不住一声惊唿,以祭司大人的个头,给这只巨狼整口吞下都有可能。 可是,与贺兰觿同时降落的除了他自己,还有他的剑—— 祭司大人右腕转动,在空中将剑一横,作成切割之势。 巨狼连忙一个左闪,紧急避开。两人在空中换了个方向,在相距两米的地方落下,重新对峙。 这时皮皮才看清楚:从贺兰觿身上流下来的血已经打湿了地上的草,而狼王的颈部也是鲜红一片。 祭司大人看着面前的巨狼,重新举起了剑—— 忽然—— 一道极细的白光破空而来,贺兰觿急忙挥剑一挡,只听「叮」地一声,一物断成两截,萧楠看在眼中,立即吼道:「有人放冷箭!」 没等贺兰觿缓过神来,空中接连射来两箭,却是常规铁箭,力道之大,角度之刁,虽被他勉强挡过,险些震得长剑脱手。 这一打岔不免分心,狼王向着贺兰觿勐扑而去,张口去咬他的右腕。贺兰缩手不及,被他咬了一口,痛得长剑掉落在地。他索性反手一抓,狠狠地抓住狼毛,身子跟着一跃,骑到灰狼身上,对着后颈就是一咬,然后「噗」地往地上一吐,吐出一块狼肉外带一口狼毛。 狼王吃痛,在空中疯狂扭身,终于将贺兰觿从背上甩了下来—— 人群一阵骚动。 既然狼族这边放了冷箭,狐族这边肯定不能坐以待毙,花霖一声令下,萧楠、谢晨拿着武器、全部人马向对面沖了过去。 几百号人厮杀在一起,将那片空地挤得水泄不通。 皮皮一转身,发现贺兰鹰不知何时已经跑了回来,气喘吁吁地说:「刚把田芃打跑。他躲在树上就是不下来,直到我和花霖把树砍了,他才跑了。」 皮皮接过他还过来的弓箭,大声道:「快去接应贺兰!」 抬头一看,眼前黑压压的一片全是人头,哪里还找得到他? 贺兰鹰应了一声,钻入人群。皮皮找了一棵树躲在树后射箭。沈双成站在她的身边道:「如果修鱼稷不来的话,就仗着人多,这五十只狼我们还是可以消灭的。再说——」 这话说到一半,句话成了问号。 狼王的威力不容忽视。他巨人般地站在人群的当中,双手往地上一抓,就抓住了两个狐族,将他们往天上一扔,狼牙棒往空中一挥,顿时血肉横飞,空中升起了两枚元珠。再一低头,又抓住一个,双手一扯,顿时身首异地—— 不到十分钟,空中的元珠越来越多,就跟放了焰火一般。 敌我混战,皮皮的箭也不敢乱射,只能站在树下干着急。想冲进去救贺兰,又被沈双成死死拉住:「别去!贺兰可以自保,你身上有小波。」 皮皮心想,既然不让我打,那还是射箭吧。于是手脚并用,爬到树上,找好位置,举弓瞄准树下的人群。 在狐族激烈的攻势下,狼王边杀边跑,已开始撤退。敌我悬殊,如果这时有一队人马过来援救,狼族这边还是可以全身而退。 狼王一面打一面焦急地问修鱼浩:「修鱼稷呢!怎么还没到?」 「不知道啊!」修鱼浩说。 「我们还剩多少人?」他又问。 「死了二十多个,伤的不算。」说完这句,他身子向后一仰,似乎要避开什么,等他再站直身子时,脸上肌肉一阵痛苦的扭曲。 「浩儿!」狼王伸长手臂正要将他扶住,只见半尺长的剑锋从修鱼浩的心脏之处伸了出来。贺兰觿将剑一抽,反手一削,修鱼浩的人头滚落在地…… 狼王气急败坏地向贺兰觿扑了过去—— 皮皮的眼睛一辈子也没有这么忙过,她发现自己很难瞄准目标。在黑暗中用眼过度,导致眼前一度出现了重影。 正在这时,她忽然看见一个奇怪的东西。一道g字形的萤光。 虽然只有手掌那么大,但皮皮清楚地记得,这是她进入峻榞时背的双肩背包。为了夜间好认,她用萤光剂喷了一个g的标记。在遇到贺兰之前的那场伏击中成了狼族的战利品。 仔细一看,一位不认识的狼人正背着这个包,里面鼓鼓囊囊,不知装了些什么。 皮皮心中一动。她在想,那个驱鸟器是不是还在背包里。 那是进口货,狼族也许有人认得汉字,但肯定不认得英语。也许他们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怎么使用,只知道它很厉害,所以就当作武器背在身上以作不时之需。 他们肯定不知道这东西的遥控器还挂在皮皮的颈子上。 反正也帮不上忙,就试试运气呗——皮皮将遥控器握到手中,调到「狗」这一格,用力一按! 高频的超声波人耳其实听不到。 突然间众狼全都用手堵住了耳朵,发疯般地变成狼形向远处狂蹿,留下一地的死尸和伤员,顷刻之间消失不见。 打到一半的狐族都愣住了,面面相觑。 皮皮得意洋洋地从树上滑下来,有个人在树下接住她,将她抱在怀里,然后轻轻地放到地上。 她转身一看,是祭司大人。 第148页 虽然一身的鲜血,但气色并不颓唐。 「皮皮,你都干了些什么?」祭司大人问道。 皮皮忍不住开心地笑了,扬了扬手中的遥控器,紧紧地搂住他:「哈哈哈……贺兰觿,今天你可得好好地谢我。」 小波从布袋里探出脑袋,听到了奶爸的声音,又开始唧唧唧唧地乱叫。 祭司大人连忙将它捧到掌心,对皮皮道:「咱们回去细说,我先餵个奶。」 -------------------- 《南岳北关》将更新到众人到达「千途」这个地方停更,之后进入出版程序,预计下半年出版。然后会贴出余下的内容。至此《结爱》「祭司大人系列」已进入尾声。「千途」之后预计还有三万字左右的内容,贺兰与皮皮的故事就全部结束了。施大没有更多的承诺,除了给这对辛苦的夫妻一个he。在以后的时光里我还会在《结爱》的大设定下写别的故事/系列/spinoffs,组成一个「结爱cycle"。贺兰与皮皮只会被提到,不会是主角:)谢谢大家的一路陪伴……别离开,后面还有几章…… 第60章 ================== 唐晚荻将最后一批药品清点完毕、码好装箱送到六营的大门时,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 大门锁了。 本来她是要跟着大部队一起去龙焰山的,修鱼彬说六营这边需要人手,她最近又出现了呕吐的症状,虽不一定染病,最好不要跟着大部队,以免引起别人的不安与猜疑。 她想了想,也是。 比瘟疫更可怕的是对瘟疫的恐惧。随着死亡人数的急剧攀升,胆大的人也不淡定了。以前六营门口人来人往都是探病的亲属,赶都赶不走,如今已是门可罗雀。就连修鱼彬本人也不大进来了,倒是唐晚荻仗着从千美医院听来的一句话——人类一般不会被传染——这才敢于接替他的工作留了下来。 因为暴雨和泥泞,大营的马车无法通过,狸族需要一定时间铺路,大部队出发比原定计划晚了半天。修鱼彬命她清洗消毒所有的医疗用具,之后又让她清点剩余的药品,并说军队开始搬运病人,现场很乱,要她不要出门。她忙了整整一天,直到天黑了才想起来自己没吃晚饭,肚子饿得咕咕直叫,于是走出帐外,到空地上透口气,顺便吃点东西,再把点好的药品送给门卫装运。 营区里格外安静。没有病人的□□,那些住在第二隔离区的疑似患者也不像往日那样在帐外熘达。 以前每到黄昏,厨房都会给她送饭,毕竟她吃的东西跟狼族不一样。现在,晚饭的时间早过了也没有送来。 「我出去吃个饭。」她对门卫说。 门卫戴着头盔,只看得见一双眼睛,身子往前一挡,冷冷地道:「你先回去,饭马上就到。」 大门外传来密集的脚步声,林中木叶响动,似乎有人在搬运着什么东西,她向前走了两步,探头探脑,想看个仔细,门卫的狼牙棒直直地搠到她胸前:「回去。」 「麻烦你找一下巫师大人,我有事要说。」 她不肯走,「你是新来的吗?我不是病人,是巫师大人的助理。」 门卫的身子动都不动,只当没听见:「待在自己的帐子里,别出来。」 她气得转身就走。 *** 重病区原本有五个帐篷,最近死人太多,撤掉了三个,昨天因为要准备启程,又拆了一个,将两帐的病人集中到了最大的帐篷里。第二隔离区里原本有三个帐篷,因有五人转去了重病区,就拆了一个,剩下两个。加上唐晚荻自己单独的小帐篷,六营目前共有四个帐篷。 营区顿时空旷了许多。 唐晚荻站在空地的中央,向四面看了看。 为防止病人逃走,六营座落在一片半岛形的干地上,三面都是沼泽,只有朝着大门的一边是出口,通向大营所在的山区。 那是峻榞最常见也是最危险的沼泽,上面长着一团团的泥炭藓,看上去像一片青绿的草地,底下的泥潭深不见底,而且会缓缓流动。不小心掉进去的动物,过几天,尸体会从另外的地方冒出来。病人要是跑进了沼泽,就是有去无回。 像这样的沼泽,峻榞比比皆是。六营的焚尸场就设在靠近沼泽的地方,没有完全焚化的尸体也扔到那里,很快就被黑泥吞没,算是天然的墓地。 唐晚荻想了想,穿上隔离衣,向大帐走去。 从外面看,没有搬运病人的迹象。拖运他们需要好几辆马车。 这么安静,也许已经搬空了吧? 她一掀门帘就呆住了:病人都在,一个不少。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互相用绳索捆绑,全都安静地睡着了。 殭尸症晚期的病人十分痛苦,通宵不寐、哀嚎不已,经常需要服用大量的止痛剂或安眠药。见到他们熟睡并不奇怪。 可是,所有的病人在同一时间全都齐刷刷地睡着了,怎么推都不醒的,唐晚荻还是第一次见到。 一个可怕的念头从心底冒了出来。 来到峻榞后,她在狼族参加过两次会议,其中一次涉及到六营患者的处理问题。安平蕙强烈建议狼王处死所有的病人以杜绝瘟疫的漫延。这话听起来虽然残忍,族中见过世面的长者,旦凡有些理智的,都知道这是个有效的办法,对于那些痛到生不如死的病人来说,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说归说,做归做,情感上很难割捨。何况蚁族那边又提到一个「千途」,说是南岳的医院可以提供治疗,大家的心中又燃起了一线希望,对于安平蕙的提议是一片骂声。 第149页 在众人面前,修鱼彬对此事的态度是尽量妥善地照料好病人。但他本人却越来越少地出现在六营。这足以说明巫师大人的内心已经有了放弃的打算。更何况他父母双亡、六营里并没有重要的亲戚。 想到这里,唐晚荻立即跑出帐外,检查隔离二区那些疑似患者。 第一个帐篷,里面的人全睡着了,彼此用绳索捆绑在一起。 第二个帐篷,情况相同。唯一不同的是,里面多了一个人,一个熟人: 修鱼筀! 这些患者半数以上只有很轻的症状:有的查出低烧、有的出现呕吐、有的身上出疹……他们精神状态良好,以前是六营的主要劳力。唐晚荻入驻后,为防止交叉感染,禁止他们去重病区工作。天晴的时候还可以看见这些人在空地里踢球。 很显然,是有人下了药。 一个个唿吸轻浅,一些人嘴角流涎……多半用的是她从南岳採购来的兽用麻醉剂之一「鹿眠灵」,原是用来给鹿注射,麻醉后切割鹿茸。因对狼族十分有效,在六营中广泛使用。 这一刻,她只觉毫毛倒竖,全身的血液都冲到了头顶。 「老七!」她用力地拍着修鱼筀的脸,「老七!醒醒!醒醒!」 他睡得死沉,怎么摇也不醒,嘴角和领口处还残留着一片呕吐的余沥。怕他在睡中呛到,她用力地帮他翻了个身,让他保持侧卧,这才发现他的后背有一大滩血,后脑勺凹了一块,血肉模煳,显然是被人打昏后送到的这里。 为了保护唐晚荻,修鱼筀没有跟随大部队离开,而是住在离六营大门不远处的一个帐篷里。昨天他们还说过话,没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她抱怨修鱼彬留下的马匹不够装运所有的病人,修鱼筀则说护送六营由安平家负责,他们有足够的马匹,让她放心。 至于他是何时被人打伤何时送到了这里,她完全不知道。 这一着急,心更乱了,本想解开修鱼筀身上的绳索,发现全部打着硬硬的死结,指甲掰断了都扯不开。她在帐内四处翻看,想找一把剪刀,忽听帐外传来一阵脚步声。 隔离服是白色的,在夜间十分显眼,脱掉已经来不及了,窄小的帐内无任何藏身之处。 她呆呆地站起身来,看见一个穿着斗篷披风的灰衣人鬼魅般地走了进来,双手拢在宽大的袖子里。她不由自主地退后了一步,身子紧紧地贴在帐篷的壁上。 烛光幽微,灰衣人脱下斗篷,露出一张半笑不笑的脸:「找了半天,原来你在这里。」 唐晚荻的心中一阵绝望,情绪反而冷静下来:「修鱼彬,你想干嘛?」 「知道吗——」他慢慢地走到她的面前,「我讨厌修鱼稷,但喜欢你。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是欣赏。因为你是个有头脑的女人。」 「……」 「在修鱼家,没几个男人愿意用脑子而不是用心情去思考问题。」 心中的疑问有了答案,她早已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修鱼彬办事一贯审慎、可以说滴水不漏。也懂得情绪管理,跟他相处的这些天,没见过他生气,更别说发脾气。就算被修鱼稷揍到吐血,回家见到她也是客客气气的。 她不敢相信他有这个胆。 「大王会同意你这么干?」 「这不是我干的。」他说。 唐晚荻有点懵:「不是?」 「狐族夜袭六营,纵火焚烧病人——」修鱼彬幽幽地笑了,一幅很佩服自己的样子,「你觉得这个头条怎样?惊不惊悚?有没有卖相?可惜这里没有报纸、没有手机、没有自拍、没有微博、没人知道真相。」 唐晚荻的心沉了下去。 这样的话,肯定不会留活口了。 她后悔自己什么武器也没有,于是卯足力气向他的裆部勐地一踢!他身子微微一让,轻松避过,一把将她拽到跟前,从腰后掏出绳索,一圈圈地将她捆了起来。 她拼命尖叫,又抓又咬,可惜力气太小,很快就被捆成了一个粽子子。 「别担心,我不会乱来的。」他伸手摸了摸她的脸,神秘地笑了,「我知道我父亲死前对你做过些什么。——他的女人,我不碰。」 他打了最后一个死结,将她和睡在地上的修鱼筀拴在一起。 「想知道你的命运吗?再过五分钟,这里所有的人都会被烧死。」他解开她颈中的丝巾,揉作一团,塞进她的嘴里,「唯一不同的是,他们都是在睡梦中死去。只有你——我亲爱的夫人——是活活地烧死。」 说完这话,他的人就不见了。 她倒在地上,双手捆在背后,无法移动半步。只能弓着腰用膝盖顶、用下巴蹭,使出全身力气勉强地移动了几寸,终于将头顶住了帐篷。在那个位置正好有个圆孔,本是用来穿绳固定帐篷的,她睁大眼睛向外看去。 帐外一片马蹄声。 大约有二十多人将马车上的干柴拖下来,码在大帐的四周。从体形上看,这些人全是狼族,只是服饰与修鱼家不大相同,唐晚荻认出这是安平蕙带过来的人马,最近刚刚编入修鱼家的队伍。一部分跟着狼王去抓人质,另一部分留下来护送病人。 紧接着,又一辆马车驶了进来,上面装着两个大桶。有人将大桶拎下来,用大号的水勺从中舀出一种白色粘稠的液体,浇在木柴和帐篷上。 第150页 不一会儿功夫,大火烧了起来,越烧越旺,噼啪作响,照得天地一片明亮。那帐篷哪里经得起这么烧,顿时灰飞烟灭,剩下几十个人影一动不动地堆叠在一起,大概是事先在病人身上洒了燃料,下面又垫了助燃的粗木,烟雾腾腾、烈焰沖天。 过了片刻,众人如法炮制,另一个帐篷也熊熊燃烧起来。 唐晚荻吃力地扭过头去,惊恐地看着身边仍在熟睡的修鱼筀,她急得满头大汗,不禁用力挣扎,想把一只手从绳索里抽出来。那绳索十分牢固,将她的手腕勒着鲜血淋漓。她不顾一切地继续扭动,想借着鲜血的润滑抽出手来。一番努力之后果然有了些松动,正在这时,身子勐地一凉! 帐篷里不知何时多了两个黑衣人,将一大桶油脂倒在众人的身上,她也被浇了满满一身。 也不知是什么动物身上的油脂,也许是野猪,上面还带着血水,发出一股强烈的恶臭。 两人倒完后立即离去。 帐外传来一声急促的狼语。 唐晚荻将脸凑到小孔里一看,说话的是个女人,正大声地指挥着众人堆柴。火光照在女人的脸上,她认出是安平蕙。 自从嫁给修鱼稷,安平蕙没跟唐晚荻说过一句话。由于晚荻基本在六营一带活动,私下里两人甚至连照面都没打过。 狼族女子一般没有妒忌的情绪。男人若有外心,她们不会认为是被别的女人勾引,而是认为自己的男人不专情。厉害的,会火冒三丈直接找男人打架;不厉害的会向长辈哭诉找大王评理。很少出现两个女人吵架、对打的情况。 安平蕙性情高傲,更不把唐晚荻放在眼里,觉得多看她一眼都是丢了身份。 也许她不知道自己也帐篷里?如果叫出声的话,会不会看在修鱼稷的份上来救她? 她的神智有些恍惚,开始胡思乱想…… 但怎么想也想不通:不是说只有坏人才下地狱吗?自己从没做过坏事,怎么会落得这样的结局? 一只火把从安平蕙的手中飞了过来。 「嘭」地一声,点燃了帐外的柴火,一股热气扑面而来,抬头一看,四周已被火焰包围。帐顶很快就烧没了,掉下的火星点燃了众人身上的油脂,火势很大,夹着呛人的烟雾,她立即闻到一股皮肉烧焦的气味,全身上下仿佛被沸油浇过一般钻心地痛,肌肤就像被人活活撕开了一样,不受控制地抽搐起来—— 她想挣扎、她想尖叫、她想痛哭、她想诅咒…… 身边的修鱼筀已经烧成了个火人,她已经没有了挣扎的力气,决定闭上眼睛,迎接自己的死亡。 -------------------- 第61章 ================== 修鱼稷的人马抵达六营时,大火烧得正旺。十里之外都能闻到烟气。 他化作狼形以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速度狂奔,一分钟没歇,一口水没喝。 半路上差点被狼王追到,离得最近的时候,两支分队可以互相听见彼此的足声。狼王在数公里之外发出狼嚎命他归队,他只当没听见,为甩开他们抄了条近路,不惜淌过一道湍急的小河。 此次行动任务有二:劫持关皮皮,帮狼王断后。他既没抓到关皮皮也没断后,而是擅自撤离,在狼族这就是抗命、就是逃兵、不是死罪也是重罪。 眼前的六营已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场,除了三个熊熊燃烧的火堆,四面静悄悄地不见一个人影。 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把冲过去扑火的人生生地逼退了十步。 修鱼鉴急道:「这么大的火,看上去烧了一段时间了,不大可能有活口了。」 「不一定。」修鱼稷指着其中一个最大的火堆,「我去检查一下,哪怕拖出几具尸体也是好的。」说罢不顾火势,首先沖了过去。 剩下的人都有些迟疑。 倒不一定是怕火,死者都是传染高危期的病人,根本碰不得。烧死的还安全一点,如果还活着,被谁沾上都有感染的可能。 只有修鱼鉴等七八个汉子壮着胆子跟着沖了过去。 最大的火堆尸体最多,看位置就是重病区,那里也是最有可能找到唐晚荻的地方。 上面的火势已开始减弱,仍然很强烈。站在附近的人都有一种脸被烤化的感觉。火的底部堆积着一群巨狼的尸体,面目全非,焦黑一片,全都安静地卧着,嘴闭着,死前似乎没有痛苦的挣扎…… 「肯定是蓄意的。」修鱼鉴喃喃地说,「外面堆着枯枝、里面有成段的树干、还有油脂助燃。」 修鱼稷默默地点点头。狼族系北方族裔,体形巨大,体脂充足,烧到一定的程度后依靠自身的脂肪可以像点烛一样烧成灰烬。 他的目光在火堆里迅速地搜寻,病人的遗体与倒下的圆木混在一起,能见度极低。狼族因为个大还能看见一个轮廓,如果是人……除非把火扑灭仔细寻找…… 他围着火堆转了两圈,仔细地检查了两遍也没看见唐晚荻。 「老七挺机灵的,」修鱼鉴宽慰道,「也许已经带着她跑了。」 「这一堆,放弃吧。」他终于道。 另外两个较小的火堆,看样子点燃不久,火焰沖天,无法靠近,里面究竟死了多少人根本看不清。 明明很热,修鱼稷却出了一身冷汗,一阵绝望笼上心头。 第151页 他恨自己吊以轻心,只派了一个老七去保护唐晚荻。以修鱼彬的智谋加上安平蕙的胆量,他要敢做这种事,肯定考虑好了后路,老七根本不是对手。 他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迅速看了一眼四周,附近没有水源,因临近沼泽,地面松软,于是命令:「挖土!用沙土灭火!——阿鉴,你去检查那个火堆。」 修鱼鉴应声离开,大家开始用自己的兵器掘土,没有兵器的就用手挖。修鱼稷找到一只带着枝叉的树枝,将靠近边缘的尸体一个个地从火堆中钩出来,立即有人脱下身上的衣物扑灭尸体身上的火焰。 「老大!这里有个活的!」修鱼鉴在另一个火堆叫道。 「这里也有一个!」另一人说。 大家一听,欢欣鼓舞,手足并用,加快速度。 越来越多的病人被从火堆里拖了出来,修鱼稷的心却越来越急躁,手被火苗燎得生疼,他始终没找到唐晚荻。 她要么已经逃走,要么被烧成灰烬。 不死心,硬着头皮继续找—— 「我们那边一共找到了七个活的……」修鱼鉴跑过来递给他一个长长的铁钩,「我在火堆附近找到的,你用这个试试,很方便。」 钩镰刀是安平家的常用兵器,也不知是谁落下的,修鱼稷点点头。这时,但凡靠近他的、火势较弱之处的狼尸已经全部被他拖出来了,他只得向大火的深处走去,刚走一步,炽热的火苗立即舔在他脸上,头髮「哗」地一响,勐烈地烧了起来。 「别去!火太大了!」身后的修鱼鉴吼道,用力地将他拽了回来,脱下外套往他头上一阵扑打。 只听火堆里「噼啪」一响,不知是何物坍塌了,一块燃烧的圆木向他们滚过来,两人急忙闪身,修鱼稷眼尖,看见火堆的一角出现了一道白影。 工作时的唐晚荻会穿上白色的隔离服。 他不顾一切地向火堆冲去,又被修鱼鉴死死抱住:「老大,危险!」 「放手!」他怒吼一声,将修鱼鉴勐地一推,冲进火中。 烟气太旺,熏得他根本睁不开眼睛。好不易睁开时,那道白影已经不见了。脚下全是燃烧的尸体。他弯下身来用靴子一顿勐踢,忽然发现右手边有具尸体下面似乎压着个人,露出一只细长的手臂。 手臂已经烧黑了,仍然可以看见一段白色的袖子。 压在上面的一只巨狼,背部勐烈地燃烧着。 他将那只狼勐地一掀,狼的身子早已烧僵,硬硬地翻了一个面,露出一张熟悉而扭曲的脸: 虽然那是狼的脸,他还是一眼认出是修鱼筀。 在他身下趴着一个小个子的白衣人,穿着医用的隔离服。 他一声大吼,用尽全身力气,一左一右,将两个人同时夹在胳膊下,带着他们冲出了火堆。 有人第一时间用衣物、沙土、帮他扑灭了身上的余火。 他这才感到有点冷,低头一看,上衣烧光了,脸上、胳膊上一阵火燎的刺痛。 修鱼筀早已没有了唿吸。倒是压在他身下的唐晚荻因为有了这一层保护,只烧伤了半张脸和一只左臂,感谢医用隔离服,身体余下的地方只有轻度的烧伤。 这隔离服其实叫作「防护服」,原本是医务人员为了避免与病人的□□、病菌、粉尘、化学药品和危险溶剂相接触时穿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感染的可能性。所以採用的是无纺布材料,质地强韧,防水防酸,耐火抗静电。 吸入太多烟尘,唐晚荻还是昏迷不醒,虽唿吸轻浅,但有心跳。 他悄悄地松了一口气。出身上所有的兰金膏扔给修鱼鉴,反身又沖入火中,陆续从火堆里拖出七个人。 手下人一拥而上赶紧检查,有人用猎刀割开衣物,有人往燃烧的肌肤上泼凉水,有人检查脉搏、有人用毛刷清理鼻腔及唿吸道…… 「有六个还活着,」修鱼鉴报告说,然后指着草地上的另一具尸体,「这一位去世了。」 「他是谁,你认得吗?」修鱼稷问道。 六营病区没有陌生人,都是跟着狼王一路从沙澜「逃难」而来的家人、亲属。队伍原本不大,人越来越少,彼此全都相熟。 地上的狼尸黑乎乎的,面目全非,修鱼鉴努力地辨认了半天,摇头嘆了口气:「你还是快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吧。」 修鱼稷茫然地看着面前依然熊熊燃烧的火堆,从身边的一棵矮树中摘下一片在他看来最完美的树叶,轻轻放入修鱼筀的口中。 从痛苦的表情、张开的大嘴上看得出,他死前是清醒的,且经过一番挣扎,最终牺牲自己保住了唐晚荻。 修鱼稷用力地捏了捏拳头,控制住自己的悲伤。 一天之内,他失去了两个在狼族中跟他最亲近的人。 妹夫方雷盛,性情宽厚、彬彬有礼、学识广博、热爱文艺、既是他的亲人又是他的知己。 七弟修鱼筀,虽非一母所生,从小一起长大,帮他骂人、帮他打架、有事必来、有求必应、是他最忠实的兄弟和死党。 身边的唐晚荻忽然轻轻地咳嗽了一声。他连忙俯下身去,将她紧紧地抱在怀中,轻声叫道:「晚荻,晚荻?」 她的左脸从太阳穴到下巴,黄澄澄地涂满了兰金膏。左臂烧伤严重,缠着厚厚的绷带。 他用力地揉了揉她的胸口,她终于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第152页 一滴泪涌了出来,她默默地看着他,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大约是伤口剧痛,顷刻间她双眼一闭,又昏迷了过去。 夜风冰凉,他接过修鱼鉴递来的一件外套将她的身子裹了起来。 「怎么办,六哥?」修鱼鉴问道。 他没有回答,只是反问了一句:「我们一共救出来多少人?」 「十九个。十五个重伤,三个中度烧伤,伤势最轻的就是她了。」他指了指唐晚荻,「重病区的那个火堆一个活的没有。」 他默默地点了点头。 方雷盛死前并没有把情况说得很清楚,所以回来的路上他留了一个心眼:一面自己带着小分队赶回六营,以对付可能还留在那里的修鱼彬与安平蕙。同时派了一个心腹去大部队求援,只说是收到消息六营告急。 没提狼王,没提修鱼彬,也没提安平蕙。 他知道,没有铁的证据,这三位谁都不会承认是自己干的。 逼狠了,说不定还要甩锅到他的头上。 狼族人非常记仇,以修鱼家为最。如果知道有人蓄意谋杀病人,几百人的队伍一定会炸锅。 率领大队人马的修鱼谦肯定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因为他的妻子在六营。 修鱼稷在心中算了一下时间。 狼王应该快到了,修鱼谦也快到了。不出意外的话,修鱼彬与安平蕙也该回来了。 他干脆一屁股坐了下来,思考各种后果。 ——狼王先到,会把他抓起来问逃兵之罪。处置上可大可小,毕竟他赶回来是为了救人。 ——修鱼谦先到,会群情激愤、破口大骂、会感谢他们从大火中救出了这么多条人命。在这种情况下,怕引起公愤,狼王也许不会过度惩罚他。 ——修鱼彬先到,那是最好,他立即大开杀戒。 「六哥?」见他目光迷离,思绪飘忽,修鱼鉴拍了他一下。 「大家都累了,」修鱼稷淡淡地说,「原地休息。」 *** 山的另一边,安平蕙默默地看着对面的三道火光,双手抱臂,冷笑着对修鱼彬道:「你不是说一切都安排好了吗?修鱼稷怎么提前回来了?」 「提前回来也不怕。」修鱼彬道。 「你杀了他的女人,」安平蕙斜了他一眼,「真不怕?」 「不是我杀的呀。」他双肩一耸,「是狐族杀的。」 「说得好听,修鱼稷又不傻,谁信啊!万一大队人马知道了,就算是被狐族偷袭,人家也会问啊:你们呢?说好的要保护病人的,你们上哪儿去了?」 安平蕙越说越气,觉得这次算是被修鱼彬给坑了。虽然行动得到了狼王的批准,万一群情鼎沸,保不准狼王为了撇清自己变卦,到时候她们俩就成了过街老鼠…… 见修鱼彬半天不吭声,像是没词儿了,她更来火了:「你的胆子也太小了!老远听见修鱼稷的动静调头就跑!说咱们被狐族偷袭,好歹把现场弄得像一点呀!断箭啊、残肢啊、血浆啊、破盔烂甲啊——你倒是扔它一地啊,弄出个拼死搏斗的样子到时候也好交待呀!」 「用不着。」修鱼彬淡定地摸了摸鬍鬚。 「用不着?你怎么解释这件事?六营烧了,人死光了,我们一个个都好好的?」 「就说我们被灵鸦袭击了。」 安平蕙愣住。 这倒真是个藉口,灵鸦嘛,来无影去无踪,狼族最怕,除了用狼烟来熏,也没什么有效武器。而狼烟的制作相当复杂,一路上打了这么多仗,也用得差不多了,变得越来越珍贵了,修鱼彬的身边根本没有。 「切!」安平蕙啐了他一口,「灵鸦一来,扑天盖地,方圆十几里都能听见动静。你说有就有啊?证据呢?能把谎话编圆点么?」 「证据当然有,你要看吗?」 「要啊。」 修鱼彬转身向身后的一辆马车走去,从上面扶下来一个窈窕的女人。那人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将全身遮着严严实实,头上还裹着一条黑色的纱巾,隐隐约约露出一张小巧而白皙的脸,一对珍珠耳环在月色下发着淡淡的白光。 安平蕙本能地退了一步,上上下下地打量。 只听修鱼彬轻声说道:「青旗,见过安平夫人。」 那女子微微鞠了个躬,没有说话。 安平蕙的脸崩了起来:「狐族的?」 女子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修鱼彬,胆子不小啊。」安平蕙瞪大眼睛,冷喝一声,「竟敢私藏奸细!」 那女子不接话碴,从腰后抽出一只拇指般粗细的铜管,将一枚红色的珠子放入管中,对着夜空低低地吹了起来。 安平蕙不懂音乐,只觉曲调悠扬,忽上忽下,如盪鞦韆——又极低极细、如池塘蛙声、如灵蛇潜行、和天籁融成一片,微不可闻。 她不知不觉,听得入迷。 忽然—— 空中风声大作,一只巨鸟凌空飞起,带着一团阴影从他们的头顶掠过,向那火堆的方向飞去…… 安平蕙的脸白了白,问道:「这是灵鸦?」 在她的印象中,灵鸦只有乌鸦那么大,数量多,个头小。这么大的一只,遮天蔽日,她还从未见过。 「这不是灵鸦,这是玄鸟。」女子轻声说道。 「喂!修鱼彬——」安平蕙气坏了,「你该不会把这只谁也没见过的大鸟当作灵鸦来忽悠大家吧!」 第153页 那女子举起铜管又低低地吹了一曲,片时间,空中一片嘈杂,飞来一群黑鸟,黄嘴、白腹、翅上有几道白色的条纹——追随着大鸟的方向从他们头顶盘旋而过,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这才是灵鸦。」女子淡淡地抬起头,掀开斗篷看了安平蕙一眼。 她长得很美,一头云雾般的长髮堆叠在她的颈间,愈发衬得脸白如月,双眸如水。 「你是北关的人?」安平蕙问道。 她摇了摇头。 「那是南岳的?」 她又摇了摇头。 「你究竟是谁?」安平蕙的声音很平静,平静中暗藏着杀气,「峻榞三方,你站哪边?」 这个女人能够驱使灵鸦,在狐族的级别肯定不低。 「她是我的女人。」修鱼彬笑了笑,用力地搂了搂女子的肩膀,「站我这边。」 「唐晚荻呢?」安平蕙眉头一挑,「她不是你的妻子吗?」 「她是,不过已经死了。」 安平蕙的眼睛眯了起来,心中开始打鼓,怀疑地看了他们一眼,问道:「你跟狐族的女人来往,大王知道吗?」 「不知道。」 「那你哪来的胆子,敢把她藏在狼族的队伍里?」安平蕙的声音降到了冰点,「想造反?」 「夫人,我问你一句话。」修鱼彬走到她面前,凝视着她的脸,一字一字地道:「如果等下我们回去,事情并没有朝着对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你愿意带上你的人马跟我走吗?」 安平蕙只觉嵴背一冷,怔怔地看着他:「跟你走?」 「对。」 「去哪?」 「南岳。」 「怎么去?」 「我们有办法劫持关皮皮通过鹆门。到了c城后,你我重新建立领地,地盘五五平分。」 安平蕙哧地一声笑了:「平分?那大王的那一份呢?」 修鱼彬停顿了一下,看着她说:「大王走不出峻榞。」 安平蕙瞄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 「夫人,」他没有直接回答,「我还是那句话,等下要是出了事,你可愿意跟我走?」 她的眉头皱了起来:「需要现在告诉你吗?」 空中「哗」地一声,那只巨大的玄鸟带着一群灵鸦蓦地飞了回来,在他们的头顶上方盘旋。狐族女子动了动手指,玄鸟看到指令,「唰」地一声又向对岸的火堆飞去。 安平蕙不禁有些失神。那女子既然可以使唤灵鸦,让灵鸦过来消灭她是分分钟的事。 「夫人,我需要你的一句话。」修鱼彬的目光牢牢地锁在她的脸上,「愿意,还是不愿意?」 安平蕙舔了舔嘴唇:「地盘平分?你保证?」 「保证。」 「行,我愿意。」 「谢谢。」 -------------------- 第62章 ================== 灵鸦飞来的时候,狼王的人马到了。片刻之后,修鱼谦的大队人马也到了。 现场一片混乱。 大家忙不迭地躲进树林。 狸族摆起箭阵,密密麻麻地往空中放箭。 灵鸦本是一团海的灵气,木石之物根本打不死,只有金铁之器才能伤它。狸族换上铁簇,「嗖嗖嗖」一阵狂射,果然有几只灵鸦中箭,化作蓝莹莹的光珠飘在空中。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袭来的灵鸦并不多,不到百只,领头的是只从未见过的巨鸟,个头比几百只灵鸦的总和还大,从众人头顶「嗖」地飞过,把月光都挡住了。巨大的翅膀往空中一扇,火堆里好像灌进了空气,火苗顿时窜高了一倍。 跟随在它四周的灵鸦异常敏捷,一看箭阵密集,顿时高飞远遁,逃出射程之外。在空中迅速变位,避开短箭,换个偏斜的角度,化作一道道黑影向地面的狼群俯冲而去。 跑得快的,藏进树从。来不及的,只好趴在地上捂住眼睛,仍有四、五个人被灵鸦啄掉了双眼、一阵惨嚎后倒地而亡。 自从狼族进入峻榞,曾多次被灵鸦骚扰。皆因北关不愿正面作战,只要两方相遇,必是灵鸦开道,无明箭佐阵,两样都不管用了,才会刀兵相见,往往也是不到半个小时就撤,绝不硬拼。 以致狼族携带的狼草被大量消耗,如今存货仅有最后一箱。这狼草是沙澜特有的植物,经过一翻特殊的熬煮熏制,投入火中,产生狼烟,专门用来对付灵鸦。到了峻榞,由于找不到原材料,狼草逐渐短缺,直到修鱼谦的大队人马到达才有人拿出几团扔进火中。 空中立时出现三道笔直的烟柱,浓烟滚滚,发出硫磺般呛人的气味。 霎时间灵鸦惊飞,仓皇逃窜,数十只被狼烟燻到,扑扑下落,掉入火中,片刻之内,众鸟归林,天地间復归平静。 骚乱之后,大家纷纷从林子里钻出来,各自归队时才发现所有的人都已经到了。 就连修鱼彬、安平蕙的队伍也不知何时赶了回来。 面前三个明亮的火堆,烈火依然熊熊燃烧。 一开始,大家隐隐猜到是怎么回事,只是不敢相信。 看到火中堆积的尸身、被烧得几乎解体的亲人,半数以上的人开始哀嚎、咒骂、有人冲进去火中想拖出遗体、被紧紧拉住;有人围着火堆乱转,跺脚捶胸;更多的人看着从火堆里抢救出来的倖存者,虽然余气尚存,却烧得面目全非,就算活下来也是一个残废,不禁悲痛欲绝、义愤填膺、一个个瞋目切齿、怒气冲天、恨不得立即找出兇手将他碎尸万段! 第154页 修鱼谦疯狂地找了一圈后确定妻子已经遇难,气得面红耳赤、暴跳如雷,第一个拦住了修鱼彬的去路,一把揪住他喝道:「你们去哪儿了?」 「我……」 修鱼彬想回答,无奈喉咙被修鱼谦死死地卡住,几乎喘不过气来。 「说!」修鱼谦的手越卡越紧,一双通红的眸子从眼眶中凸出来,仿佛随时都会爆炸,「这火是谁点的?六营的病人,你不管了?」 「是狐族!」安平蕙从队列中走过来,将修鱼彬从修鱼谦的手中拉开,「你们也看见了,我们受到灵鸦的袭击,只好躲进山里。六营的病人来不及带走,被北关一把火给烧了!」 「你骗谁呢?」修鱼谦阴森森地看着她,「这些人的手脚全都捆在一起,死得整整齐齐,没有半点挣扎,狐族会做这种事?」 「狐族不会,我们更不会!他们这么做就是为了激怒我们、离间我们,」修鱼彬好不易喘过气来,「十三弟,我知道你难过,我也难过。但我们不能着了狐族的圈套!」 「所以,你们没有半点错?」另一人怒喝,「丢下这些人,只顾自己逃命?」 「修鱼彬,」修鱼谦的手紧紧地握住了刀把,向前逼迫一步,「你是不是听了安平蕙的煽动,怕疫情失控,决定处决这批病人?」 「我看,根本没有所谓的狐族,只是你们一时找来的藉口!」又一人道。 众人心中原本起疑,因为安平蕙不止一次向狼王建议处决病人,还介绍过安平家病人「安乐死」的经验。想到这里,一口恶气算是找到了出口,有几个火气大的立即冲过去对着修鱼彬一阵拳打脚踢,安平蕙大喝一声「住手!」将他拉到身后。 安平家的人立即冲上来,抽出兵器,将安平蕙团团护住。 「想干嘛?大王在上,明察秋毫,犯得着你们来兴师问罪?修鱼家几时允许动私刑了?」安平蕙厉声道,「我们再三解释,不是不管病人,而是遇到了灵鸦,证据就在天上!刚才大家都看见了。修鱼谦,你说是我们干的,证据呢?」 听到这,一旁的修鱼彬悄悄地松了口气,当初看这女人跟狼王谈判就知道不是善茬,这回总算找对了合作方。这安平蕙果然是一方领袖,脑瓜转得飞快,狡辩的功夫一流。见说服不了众人,立即把狼王扯进来仲裁。既然狼王同意焚烧病人,出了事,肯定得站在他们这边啊。 「我有证据!」人群中一人忽道。 众人纷纷侧目,看见修鱼稷抱着唐晚荻走到狼王跟前,将她轻轻放到地上,扶着她站了起来。 她看上去十分虚弱,脸上无一丝血色,半张脸裹着白纱,整个身子因为疼痛而微微颤抖。烧伤的部位并未全部遮盖,露出一片焦黑,被另一半姣好的脸一衬、显得狰狞而诡异。 修鱼彬的心勐地一沉。 没想到唐晚荻还活着,看样子伤势不重,还能讲话,不禁暗自惊慌。 狼王阴沉着脸看着众人争吵。 「晚荻,你说说,病人究竟是怎么死的?」修鱼稷道。 闹哄哄的现场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竖起了耳朵,生怕自己听不清的还往前凑了凑,生生地将唐晚荻、修鱼稷、安平蕙、修鱼彬四人围得水泄不通。 唐晚荻深吸一口气,大声道:「病人是被巫师大人害死的。他在药汤里放了麻醉剂。我……我发现的时候所有的病人都睡着了,手脚用麻绳捆在一起——帮凶是安平蕙!是她手下的人堆的柴、点的火!我亲眼看见——」 「污衊!全都是污衊!」安平蕙高声打断,「唐晚荻,你一心一意想嫁给修鱼稷,看见他娶了我,心怀怨恨,就把脏水往我身上泼、还拉上你自己的丈夫!好一个一箭双鵰!为了成全你自己,编这么大的谎把我们拉下水!唐晚荻,你心够狠、口够毒!」 「说得没错。」修鱼彬冷笑,「安平夫人要想害你,你怎么可能还活着?」 「是修鱼筀救了我。」被人反咬一口,唐晚荻的脸气得通红,「他在最后一刻忽然醒了,把我压在身下……」 「大王!」安平蕙再次打断她,将身子转向狼王,「唐晚荻是修鱼稷从南岳带来的女人,我看她多半是南岳的奸细。修鱼稷跟她在一起,也没安什么好心。天知道这两人站出来演这一齣戏是什么打算?大王!我带着安平家几百号人过来投奔您,做修鱼家的媳妇,得罪自家病人有什么好处?您不能允许这个女人不分青红皂白地诬陷我!」 听到到这里,修鱼稷有些傻眼,没料到安平蕙这么能说,一边挑拨一边打岔,情绪饱满、音量充足,直把大家都说懵了,思路也全带跑了。 「大王,我说的全是实话。鹿眠灵是我从南岳带来的麻醉剂,主要用来给病人换药、催眠。所有的剂量都有登记。今天整理药品时,我发现少了一大盒。开始还以为是丢了,看来是被人盗用了。」唐晚荻本来神智不清,被安平蕙一骂,反倒清醒了,气得肾上腺素飈升,唇枪舌剑地反驳开了,「我一直都在六营,自始至终没见到任何狐族人马。那里除了五十八个重病患者,还有三十三个疑似患者,除了三位女生之外都是男生,他们身体健壮、只有轻微的症状。请问巫师大人,如果狐族真的来了,这些人会老老实实地躺在地上,乖乖地被人绑住手脚而不做半点挣扎吗?」 第155页 「唐晚荻——」安平蕙正要插口。 「还有!」唐晚荻不管不顾,继续说道,「我亲眼看见巫师大人在自己的帐内私会狐族女人,你们说我是奸细,我觉得巫师大人更像奸细!」说罢又看着安平蕙,「安平夫人,你说天上的灵鸦代表狐族偷袭,不觉得这群灵鸦来得太是时候了吗?如果事先灵鸦已经偷袭过你们一次,你们手中没有狼烟,怎么不见一个人受伤?难道这些灵鸦认得你们?抑或它们的主人跟你相识?」 这话就像一颗重磅炸弹,人群间顿时各种窃窃私语,被安平蕙带歪的思路又回到了正途。 「此外——」唐晚荻还想补充,勐听狼王一声暴喝:「住口!」 「修鱼稷违抗军令、临阵脱逃。给我抓起来!以逃兵罪处置!」狼王一脸阴沉地指着唐晚荻,「大巫师跟随我多年,深得我的信任,他对修鱼家的忠诚无人置疑!他的清誉岂能让你随意涂抹?来人啊,把这妖言惑众的女人扔进火里,省得她留在世上血口喷人、挑拨离间!」 四名侍卫闻令向修鱼稷和唐晚荻走去,修鱼稷立即上前一步,将唐晚荻挡在身后,双手从腰后一抽,掌间滴熘熘乱转,多了一对闪闪发光的鸳鸯钺,双眼一眯,杀气腾腾。 侍卫们见状不由得止步。 毕竟面前站着的是修鱼家的老二,真要打,以一敌四也不在话下。 「修鱼稷,」狼王语气更加威严,「你敢拒捕?」 修鱼稷垂首:「大王,我是听说有人打算焚烧六营才不顾一切地赶回来的。我不是逃兵,我是为了救人。」 「你可知道,因为你没过来断后,我们死了二十七个兄弟,」狼王心潮起伏,还没从失败的沮丧中恢復过来,忽将一样东西扔到修鱼稷的脸上。 修鱼稷伸手一抓,居然是一只狼的头颅,脸色不禁一灰。 「你十一弟的头也被贺兰觿砍了!」狼王咆哮着道,「人早晚会死,为救这些垂死的人,不惜葬送二十七条好汉的性命,值吗?」 「值,很值!」修鱼稷指着熊熊燃烧的火堆,「这些病人是我们的亲人、是受伤的战士、和我们一起逃过难、一起打过仗,虽然有病,命和我们一样珍贵。他们是弱者,更需要照顾和保护。我们也会有受伤的一天,也会有得病的一天,甚至也会有衰老的一天,也有可能成为六营里的一员,珍惜他们就是珍惜自己!大王,他们有资格活下去,也完全值得去拯救!就算不想活了,想离开这个世界,也得是他们自己去选择。他们没有犯罪、不是拖累,我们不能为了方便,为了保命,就这么轻轻易易地让他们去死!」 四周很安静,山谷吹来的风唿唿作响。 三座火堆,自顾自地燃烧着…… 狼王的喉咙咕哝了几声,目色陡寒:「你的意思是说——我错了?」 「是的,大王。」修鱼稷双手捧着狼头,郑重地交给了身后的修鱼鉴。 几百年来,从没有一个修鱼家的人敢于像这样跟狼王讲话,敢于跟他当众叫板。 他一定是不想活了。 狼王的拳头渐渐收紧,全身骨骼喀喀作响,一字一字地道:「你再说一遍。」 「您不配做狼王。」修鱼稷干脆挑明。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全都瞪大眼睛看着修鱼稷,以为他疯了。 狼王的声音越来越冷:「你敢挑战你的父亲?」 修鱼稷的语气却越来越强硬:「正如您挑战过您的兄弟。」 「唰」地一声,狼王提着狼牙棒,大步流星地向修鱼稷走去。 人群自动散开,以两人为圆心,空出一块百米见方的场地。 狼俗:只要有人提出挑战,狼王就要交出金枝,接受决斗。如果输了,将产生一位新的狼王,成为金枝的主人。 这种决斗非常残忍,非旦一方必死,为了防止復仇,战胜的一方往往会杀掉死者的妻子和所有的子女。当年狼王挑战他的大哥修鱼彰,完胜之后立即杀掉了他的妻子和三个儿子。 修鱼谦看了一眼唐晚荻,又看了一眼修鱼鉴,以为他们会过去劝修鱼稷改口,不料两人呆若木鸡,就像丢了魂一般。他急得推了修鱼稷一下,修鱼稷根本不理会,淡定地抬起一只手,对着不远处的一辆马车说道:「请九爷。」 年迈的九爷被人从马车上掺扶了下来。他是族中年纪最大,地位最高的长老,牙齿早掉光了,平日昏昏欲睡,只有大事才会请他出来。 九爷颤巍巍地走到场中,老眼晕花地认了半天,才认出面前站着的是修鱼稷:「……阿稷,你确定要向大王……提出挑战?」 他冷静地点点头:「是。」 「大王,你是否接受修鱼稷的邀请?」 狼王的眸子如北极的星辰闪着刺骨的寒光:「接受。」 「交出你的金枝。」 狼王从腰带上解下一个长满绿叶的花环,递给九爷。 「徒手,还是兵器?」 「兵器。」两人同时答道。 「来人!」好像终于醒透了,九爷一下子来了精神,「拿狼酒!」 有人递过来一只木盘,上面盛着三杯白酒。九爷念念有词,将第一杯洒在地上祭神,然后递给他们一人一杯,颤声道:「父子有亲,刀剑无情,干了这杯,森林之神将在你们之间挑选他的继承者。愿生者无敌、死者无恨,天祐狼族,昌华永驻——」 第156页 两人将狼酒一饮而尽、酒杯一扔,九爷退出场外,大唿一声:「开始!」 -------------------- 第63章 ================== 话音刚落,双方各出一招,狼王一掌挥出,空中化拳,重重地砸在修鱼稷的胸口上! 群狼一阵惊唿! 明明可以轻易避开,修鱼稷居然一动不动,身子勐地一沉,硬生生地承受了这一拳。 力量太大扛不住,「噗」地吐出一大口血。再看他双脚之下的地面,已各踩出一个半尺深的土窝。 狼王讶道:「你不还手?」 修鱼稷双手一拱:「谢大王养育之恩。」 众人心中一阵唏嘘,高手相较,计在毫釐。修鱼稷此番一搏,本没什么胜算,受这一拳,必有内伤,可谓死路一条。 狼王一声冷笑:「自家人不必客气。这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在狼族,只要打败别人,谁都可以当王。接下来各自努力。」 「我会。」 「你先请。」 狼王有狼王的风度,白占便宜的事不做。见儿子受了自己一拳,下一招就不肯先出手。 修鱼稷挥舞着双钺向前抢攻,扑、刺、削、噼——招招致命、始终不离狼王的咽喉。逼着狼王连退三步,仍被锋利的角刀削破铠甲,划出道道裂痕。 狼王一面让一面瞅准时机,用了十成的力道抡出一棒!修鱼稷正处于攻势,惯性原因,身子收不回来,只得硬着头皮将鸳鸯双钺迎头一架,只听「当」地一声巨响,火光四溅,鸳鸯钺上的鹿角刀被狼牙棒砸出一道缺口。 一股金属摩擦的气味在两人间瀰漫开来,越发滋长了躁动的情绪。 这么近的距离,短兵器对长兵器,吃亏不少。 一旁观众在心中暗自替修鱼稷叫苦。狼牙棒是力量型武器,正面迎击,以狼王排山倒海的气势,虎口都会震开;硬性反抗,臂骨都会震裂;若是砸到脖子,整个头颅都会飞掉。 两人各自抽开兵器向后一让,开始下一轮的进攻。 正中央的场地,一黑一白两个人影在快速地移动。狼王企图拉开两人的距离以便更好地施展他的狼牙棒,修鱼稷偏偏紧追不放,只顾与他近距离缠斗。十招过后,他的前胸后背都已见红,不是被狼牙棒刮到就是被狼牙棒扫中,尖锐的齿钉透过盔甲,将他的肌肤勾出一团团血肉。 而狼王的身上,却连一道像样的伤痕都没有。 在场的人都看得出,这么打下去,修鱼稷根本不是狼王的对手。 不是武功不行,不是力气不大,而是用错了兵器。他的鸳鸯钺根本靠近不了狼王,就算把它当作暗器飞出去削人,以狼王超一流的反应速度,会立即被铁棒磕飞。修鱼稷也不敢冒险这么干,因为一旦磕飞了,就回不来了,他的手上就少了一件兵器。如果他用的也是狼牙棒,情况会大有改观。 修鱼谦看在眼中,嘆在心中:归根到底,老六还是败在了这个花哨的兵器上。 正在这时,修鱼稷瞅住时机,一个空翻,向前一跃三丈,鸳鸯钺在空中勐一脱手,滴熘熘地向狼王的右胁袭去—— 狼牙棒唯一的弱点就是挥出去容易收回来难。狼王长臂一伸,胁下会有一道空门,也是所有使用这种兵器的人难以避免的要害。 不料狼王早就料到这一招,手臂虽然收不回来,身子蓦地向里一缩,鸳鸯钺从胁下飞过,「哧」地一声,划了一道口子,在空中转了个圈,回到修鱼稷的手中。 与此同时,狼牙棒一个横扫,正好击中修鱼稷的后腰。 「噗!」 修鱼稷颓然跪倒,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腰部出现一个巴掌大的血窝—— 狼王顺势一锤,砸向他的颈部! 这一锤用了十足的力道,以修鱼稷重伤后的跪姿,根本无法避开,势必砸碎他的脑袋…… 唐晚荻靠在修鱼鉴的身边,看得心惊肉跳,连忙闭上眼睛,不敢再看下去。 这一锤竟然没中!修鱼稷身子向前一滑,从狼王的双腿之间钻过,反手一挥,鸳鸯钺飞出,直削狼王的后颈—— 这是一招聪明的险棋,但必须计算准确,错一秒就会掉脑袋。 修鱼稷的身子滑出时,狼牙棒的齿钉正好从他耳边扫过,削掉了半个耳轮,而他抛出的鸳鸯钺亦正中狼王的后肩! 狼王果然是狼王,反应无以伦比。 修鱼稷料到他听见风声会下意识的将颈子一缩,这样的话,鸳鸯钺正好削中他的后脑—— 不料狼王不仅没缩,反而身子一挺、双肩一耸,鸳鸯钺穿过盔甲,切入后肩,半只鹿角刀没入体内。 若是常人,中这一刀,早被切断了嵴骨。狼王体形巨大,皮糙肉厚,对他来说,还不算重伤。他反手一抽,将鸳鸯钺从后肩生生地抽了出来,握在掌中,伸腿勐地一踢——将地上的修鱼稷一脚踢飞,重重地摔在地上。 寂静的场地,可以清晰地听见骨骼破碎的声音。 *** 修鱼彬碰了安平蕙一下,低声道:「走吧。」 「嗯?」 「避避风头。」 「你怕什么?」她乜了他一眼,「修鱼稷赢不了。」 「万一呢?」修鱼彬将她拉到一边,压低嗓音,「万一他赢了呢?会饶过我们吗?——现在走还来得及。大王赢了咱们再回来也不迟。」 第157页 「我不走。」安平蕙自幼好武,看得兴起,「要走你自己走。」 「夫人——」修鱼彬欲言又止。 「再怎么说我也是修鱼稷名正言顺的妻子,他不敢动我一根毫毛。」 「难道大王不是修鱼稷名正言顺的父亲?你看他们像是在打着玩儿吗?」 安平蕙白了他一眼,不以为然,继续观战。 修鱼彬嘆了一声,慢慢地向后退了几步,穿过人群,正准备开熘,冷不妨撞到一个人。 「六哥,」修鱼谦身子一横,挡住了他的去路,「去哪儿?」 「找个地方……方便一下。」 「正好,我也想方便。」修鱼谦抬眉冷笑,「一起去?」 *** 修鱼稷哼了一声,半天没有爬起身来。 只觉浑身剧痛难忍,摔倒时吃了一嘴的泥沙,被他和着血吐了出来。一只眼皮肿得厉害,地面大约是被炙烤之故,又硬又烫。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摔倒的地方正好在一个火堆的边缘,再往外滚出三尺就进了火里。 他趴在地上喘着粗气,咬紧牙关,想支撑着自己站起来。无奈双腿好像被人废掉一般,使不上劲儿。 耳边传来一个细小的声音:「阿稷!」 他用力睁开眼睛,看见唐晚荻站在离他不远的人群中,一双眸子满是眼泪,她用尽力气大声叫道:「起来啊!阿稷!」 他想起自己的承诺。 他们将共度患难、共享荣华、厮守终生、直到时间的终结。 这一战若是输了,就算狼王不斩草除根,修鱼彬也会杀掉唐晚荻。 属于他们的生命和时间都还没有好好地开始,就更不能如此草率地终结,他不允许! 安静的人群传来一阵喁喁私语,不知是谁又低低地叫了一声:「起来!」 狼王转身向众人看了一眼,目光阴沉,想找出那个喊话的人。 喁喁之声退潮般低了下去,片刻之内,又嘈杂了起来。 「加油!」一个远处的声音叫道。 不大,却很清晰。 狼王恼怒地举起了狼牙棒,在他的身后,叫声开始此起彼伏—— 「起来!」 「加油!」 「好样的!」 「必胜!」 这些喝彩没有主语,不知道指的是谁,也不知道谁将「必胜」—— 但狼王知道主语不是自己。 渐渐地,喝彩声越来越高,越来越响,形成一道环绕在他身后的声墙,在夜空中不断地迴响。 他的耳中一阵刺痛,气急败坏地看着修鱼稷在众人的鼓励下慢慢地爬了起来,先是四脚着地,接着单腿曲膝,最后一咬牙,摇摇晃晃地站直了身子。 修鱼稷是站起来了,但观众的心却趴了下去。 大家不约而同地感嘆:这人伤成这样,怕是活不成了。 他一身血污,盔甲被狼牙棒上的铁钉钩得七零八落。鼻子不停地流血,将胸前的盔甲打湿了一片。 火光碟机散了夜雾,空地一片通亮,众人围成一圈,各种唿喊此起彼伏。 修鱼稷用脚一挑,将地上的双钺挑到手中,大喝一声,向狼王扑去! 这一次,他吸取教训,加快了抢攻的速度,鹿角刀又削又刺,根本不给狼王挥棒的时间。 狼王被他逼得不胜其烦,怒吼一声,狼牙棒直直地向前一捅,被修鱼稷双钺一格,死死地卡住。两人之间相隔数寸,狼王肥厚的眼皮微微抬起,不屑地看着面前的儿子,后悔当初没把这个杂种扔进她母亲的坟墓一起活埋。 他有些急躁,毕竟上百招过去了,自己居然还没把修鱼稷打倒,就算赢了也是险胜,也许人群中的一些人已经开始暗自盘算:既然修鱼稷可以挑战狼王,他们也可以。如果有机会,他们也想试一试…… 哦,不。这个口子绝对不能开。一定要速战速决,要以压倒一切的优势消灭他,漂亮而血淋淋地干掉他。要让大家知道挑战狼王是一个恐怖事件,是这辈子永远不该做的一场恶梦。 想到这里狼王勐一发力,挥棒向着修鱼稷的头颅击去! 修鱼稷身子一弓,向前一蹿,整个人从他的胁下穿过,转身到了狼王的背后。他没有立即还手,而是继续向前沖了五步,手指一拨,双钺带着劲风一前一后向着狼王飞去—— 他早已算好了方位,狼王听见风声往右一闪,成功地避开了第一个,后颈却被紧接而来的第二钺击中! 那一钺用了修鱼稷全身的力道,加上高速旋转带来的切割之力,只听「噗」的一声钝响,狼王身首分离,血溅十步—— 修鱼稷腾空一翻,化作狼身,发出一声响亮的长嚎—— 「噢呜——呜——呜——」 片时间,群狼轰动,齐声唿道:「大王!大王!大王!大王!」 九爷慢腾腾地走到场中,双手将金枝递给变回人形的修鱼稷,用衰老而颤抖的嗓音高唿:「今天,修鱼家迎来了新的狼王!这是神的安排、森林之王的旨意。大王,请接受我们的祝贺,我们将听从大王的号令,并愿意为大王献出我们的生命。」 修鱼稷郑重地将金枝挂在腰上,从上面摘下一片绿叶,轻轻地塞入修鱼亮的口中。默哀片刻后,果断地从人群里拉出唐晚荻:「这是新的狼王夫人!」 鼎沸的人声蓦地安静下来。 第158页 又有好戏看了。 几日之前,修鱼稷为迎娶唐晚荻,不惜与狼王公开争吵,是这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索。 而狼王为他安排的妻子安平蕙,争强好胜,绝不会忍气吞声。 狼族有结婚之礼,无离婚之俗。只要公开宣布自己有了第二个妻子,第一任的婚约就算自动解除。男女皆是如此。女方要是不肯,可以自己找他打架,也可以让父兄出面摆平。若是摆平不了,就会发生群殴,产生大量伤亡。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这么做,多数会在事先委託第三方斡旋,方方面面讲好条件,以期和平解决。 此时此刻,大家的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了安平蕙。因为安平蕙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也不能轻易地得罪。她是一族之长,身后有几百人的团队支持。且不说以后的战斗中,修鱼家需要安平蕙,就是现在,安平蕙一发火,两家动起手来,也将是一场可怕的群殴。 修鱼稷敢于这么做,要么是被胜利沖昏了头脑;要么就是意在羞辱,以报復她烧伤唐晚荻之恨。 「安平夫人,」修鱼稷淡淡地看着她,「你要是反对,可以带着你的人马离开这里。」 他顿了顿,又说:「走之前,麻烦你把火烧六营的事儿说说清楚,给大家一个交待。」 安平蕙低头想了一下,两手一摊:「我不反对。」 「……」 「火烧六营,是大王的主意。我不过是奉命行事。」她态度坦然,「焚烧病人可以有效地控制瘟疫——这是我一向的观点,从未隐瞒。大王刚才对狼王的一席话,我听了也有所触动。我承认这种做法有违道德,从今往后,不会再伤害这些病人。大王若是信我,我将为大王而战,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大王若是不信,我带着人马就此离开,江湖之中再不相见。」 所有的人都怔住了,同时又有点哭笑不得。一直以为安平蕙性情乖戾、桀骜不驯,没想到关键时刻能屈能伸,果然是一方领袖,政治素质半点不差。 就连修鱼稷也吃了一惊,他看了唐晚荻一眼,低头思索片刻后说道:「留下吧,我信你。」 「谢大王。」 修鱼稷抬头看着人群,目光搜寻了一会儿,忽然冷笑一声:「来人啊,带巫师大人!」 话音未落,空中忽现一道巨大的黑影,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见唐晚荻尖叫了一声,眼前出现了一只巨鸟,一双锐利的爪子抓住她的后背,将她整个人都带着飞了起来。 修鱼稷眼疾手快,一钺飞出,只见寒光一闪,大鸟松开爪子,飞向空中。 唐晚荻从半空中掉了下来,被修鱼稷飞身接住。 天空一阵唧喳作响,一群灵鸦飞过—— 所有人顿时乱作一团。射箭的射箭,逃跑的逃跑,拿兵器的拿兵器,有人找到一把狼草扔入火中—— 修鱼稷看见远处有两个人影正在奔跑,拾起地上的鸳鸯钺正要追去,无奈怀中的唐晚荻受了惊吓,已昏迷过去,他嘆了一声,只得作罢。 眼睁睁地看着那只大鸟带着一群灵鸦掩护着两道黑影消失在了远处的林中。 -------------------- 第64章 ================== hygge。 自从贺兰鹰来到南岳的队伍,这个词就经常从他口里冒出来。 hygge,或者是它的另一种形式:hyggelig。 比如有时候贺兰觿与沈双成正在说话,他忽然凑过去,怕人介意就会说:「没啥,我就是过来跟你们hygge一下。」 又或者在寒冷的夜晚,他会张罗着点起一团篝火,用野菜和鹿肉给大伙儿煮一锅浓汤,一面喝一面问大家够不够hyggelig。 后来他喜欢上了小波,有事儿没事儿地就来找皮皮:「哈罗,我可以跟小波hygge一下吗?」伏击战后,皮皮对他信任有加,就放心地把小波交过去。 「你们俩——」他一手捧着小波,一手指着贺兰,神秘地一笑,「也可以hygge一下呀。」惹得皮皮与贺兰同时瞪了他一眼。 开始的时候,皮皮以为hygge跟抗日剧里的「索嘎」一样,是日语,音节跳跃短促,像奶茶里的珍珠,从贺兰鹰的口里说出,自带一种q弹的软萌。问过贺兰觿才知道这位堂弟是位画家,长期生活在丹麦,hygge是丹麦语,中文很难找到对应词。把「温馨、舒适、亲切、安逸……」之类的全加在一起,大致就是它的意思。 「hygge追求的是每一天的快乐,和你喜欢的人在一起,」贺兰觿继续解释,「和谐、友爱、放松、享受、烛光、、蛋糕、酒、巧克力……」 皮皮不禁心旷神怡。 「皮皮,」贺兰觿话锋一转,「那我们现在,可不可以hygge一下?」 皮皮眨眨眼,掀开帐篷的窗帘看了看外面。 晨光熹微,薄雾朦胧,营地里一片安静。 数里之外的拉玛湖是峻榞最大的湖泊。微风习习,清凉的空气中充满了水草的芬芳。 狼王偷袭战后,南岳人马按计划继续向龙焰山方向行进。七天七夜的连续行军弄得大家很是疲惫,于是决定休息一天。 贺兰觿在与狼王的交战中受到严重的内伤,回到营地后吐血不止。除此之外,肩上背上还有很多的皮肉伤,虽不算重,因牵扯到经络,短期内不方便使剑。接下来的三天,他只好听从花霖的劝告,在马车上静养。 第159页 说是静养,其实一点也不「静」。祭司大人换着法儿地折腾皮皮,说是趁着元气虚弱,正好可以多多地「hygge」。 皮皮不好反对。 一来她们好久没有hygge了;二来她也想通过hygge过度一点自己的元气,算是帮祭司大人治疗。 每次贺兰鹰带走小波,他们就会趁机hygge。 时值孟夏,峻榞开始进入苦雨季节。三天一大雨,两天一小雨。虽然山洪爆发、山道泥泞,眼过之处皆草木扶疏、繁花似锦。行走途中,经常看见可爱的小动物从身边的草丛、头顶的枝叶上奔跑而过,景致盎然,生机满满。 要是没有战争,这真是一趟充满野趣的旅行。 皮皮看了一眼在巢里熟睡的小波,它越长越大,一身羽毛漆黑髮亮,形态像极了一只雏鹰。在它的翼区后缘,长出了一排坚韧的飞羽。它仍然像婴儿一样嗜睡,仍然拒绝吃任何固体食物。行军的闲暇,贺兰觿开始教它飞行,办法很简单:把它放在手里往天上扔。开始的时候,它不知道展开翅膀,就那么直直地掉下来。渐渐可以在空中扑腾几下了,一般飞不了很远的距离。 剩余的时间,它要么在草地上啄啄点点,要么就安静地站在枝头,任你怎么逗它,全都不理,只用一双淡定而孤独的眼睛眺望远方,一股刚劲之气蓄势待发。 有一天,沈双成从树下路过,抬头看见小波,一连打了几个响指它都不理,不禁对皮皮嘆道:「这是勐禽啊。」 此时此刻,「勐禽「正在巢中安睡,皮皮关上窗帘,向贺兰觿歪了歪头:「抓紧时间。」 两人也不多说,各自脱衣,展开了架式。 欢情正浓,身后忽然传来「唧唧」两声。贺兰觿吓得将毯子一拉,捂住皮皮的嘴:「轻点儿,小波醒了。」 「行。」 皮皮继续配合,没过一会儿,贺兰觿一头倒下了。 「又怎么啦?肩膀又疼了?」皮皮以为他伤势发作了,连忙检查他的绷带,看是不是出血。贺兰觿指了指背后:「小波在啄我。」 话音刚落,耳旁果然传来「笃笃笃」的声音,两人同时从毯子里探出头,小波不知何时已经跳到了毯子上,正一脸严肃地盯着他们,还唧唧地叫了几声,似乎有话要说。 见他们吓得气不敢出,又向前跳了两步,依旧唧唧唧唧,叫个不停。 「是不是该餵奶了?」皮皮问道。 「刚餵过。」 「那它是想说什么?」 「不会以为我在欺负你吧?」 皮皮的脸「蹭」地一下红了,连忙抬起头来,冲着小波甜甜地一笑。 「小傢伙,想干嘛?」贺兰觿伸出手去,小波轻轻一跳,跳到他的掌心。唧唧咕咕叫个不停。过了一会儿,专心地吸起了元气。 「看,还是饿了。」皮皮笑道。 「孩子现在饭量大了,」贺兰觿抚摸着它的羽毛,「饿得快。」 不知为何,皮皮听见「孩子」二字,有点膈应。就像她当初听说贺兰觿是只狐狸,也是半天接受不了。 这狐狸好歹还长着人的模样,好歹还能说人话。这鸟……吃的不一样,喝的不一样,叫声也听不懂……将来会飞了,就完全跟父母不在一个空间内活动了。 除非他们愿意住在树上。 皮皮有点抓瞎,觉得离正常的人生真是越来越远了。 她也不知道如何做好一个母亲,不需要她餵奶,不需要她把尿,这小波该怎么长大她根本不懂。她有一种深刻的恐慌,夜里做梦,总觉得是某种恶魔吞掉了她真正的孩子。 关于玄鸟的来歷和生物属性,贺兰觿遍问族中长老,发现大家都知道得不多。而据他与皮皮的观察,小波虽然来源于玄鸟,看上去与普通的鸟类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它身上的每一根羽毛都是真的,都能摸到,放在手中,有明显的重量,并不像灵鸦或玄鸟那样虚无,虽然飞来飞去闹出很大动静,说到底只是一团海的灵气而已。 小波究竟是不是玄鸟,抑或是什么新的品种,很难说。 总而言之,皮皮心中的疑团越来越重,而祭司大人的态度却越来越积极,各种劝她努力接受新生事物:「皮皮,你就当是你出国了,生了个孩子不懂中文。这鸟语不难学,音节简单,常用词彙少,等回到南岳,咱们把它的声音录下来反覆研究,不怕学不会。」 疲于应付新情况,皮皮也懒得争论,只是嘱咐说:「别把元气都给它了,给自己也留一点儿,还要养伤呢。」 不知是因为伤重还是餵奶过多,皮皮觉得这一次祭司大人的伤恢復得特别慢。若在以前,一些皮肉小伤一夜之间就可以自行癒合、了无痕迹,如今过了四五天还疤痕累累。背上的伤就更不用说了,每换一次药都没有明显的变化,有些部位甚至发炎化脓。 帐外传来啾啾的鸟鸣,小波好奇地向帐外走去,皮皮一把将它抓到手中,嘆道:「这孩子现在精力充沛,开始到处乱跑了。那天树上飞来一群乌鸦,它也站在里边,我硬是半天没认出来。」 贺兰觿一骨碌地爬起来,穿上外套,从皮皮手里接过小波:「出去走走。」 这已不是夫妇俩第一次教小波飞行,只是一直找不到大块的时间。 行军路上,只要停下来休息,贺兰觿就会让小波站在自己的掌中,反覆地晃动手臂,教它学会振翅。一开始它有些害怕,双爪死死地抓着贺兰的手指,怎么晃也不飞。渐渐地可以从皮皮的胳臂飞到贺兰觿的掌心了。 第160页 两人于是慢慢拉开距离,让小波越飞越远。 但它还是不习惯飞行,毕竟它的父母谁也不飞,而它自己似乎也觉得是人群中的异类,眸中经常露出迷茫的神态,好像知道自己不属于这里。 两人来到营地附近的一座山上,找到一棵二十多米高的橡树,皮皮全副武装,带着小波爬到十余米的高处,对着站在地面的贺兰觿道:「这么高,够吗?」 「够了,先试试吧。」贺兰觿伸出双手,「你让小波先在树枝上站稳,然后轻轻地推它一下。」 皮皮想了想,不放心:「要不要在它的脚上系一根绳子?」 「不用。就算它飞不了,掉下来我也能接住。」 皮皮怕的不是这个:「万一它真地能飞,从咱们的手里飞走了,再也找不回来了可怎么办?」 「不会啦!」贺兰觿拍拍手,示意她赶紧开始,「以它目前的水平,就算能飞也飞不了多远。我肯定能把它找回来。」 皮皮低头一想,也是。小波又不傻,就算贪玩,饿了总得飞回来「吃饭」吧?就像她小时候在街上玩,大人根本不担心,因为饿了就知道回来。于是轻轻地将它从布袋里取出来,放到南面的一根树枝上。 小波的双爪稳稳地抓住树枝,看了看皮皮,又看了看树下的贺兰觿,唧唧地叫了两声,见皮皮晃动树枝,不禁有些害怕,立即跳回到皮皮的肩膀上,紧抓不放。 皮皮将它抱在手中,轻轻地摸了摸它的羽毛:「小波,别怕,勇敢地飞吧!爸爸妈妈都在这里,你不会有事的。」说罢将它重新放回树枝。 小波在树枝上犹犹豫豫地站了十分钟,对着她唧唧咕咕地不知说些什么,总之就是不飞,皮皮只得又摇晃了一下树枝—— 小波一个没站稳,直直地向树下跌去。 皮皮伸手一抓,抓了个空,不禁吓出一身冷汗。这树枝虽然只有十米高,如果贺兰没接住,小波又不肯张开翅膀,以它目前的体重,不死也是残废。 再看树下的贺兰,倒是信心十足。四只眼睛看着小波懵懵懂懂地往下跌,跌到一半,终于会过神来,展翅一飞,在空中扑楞了几下,飞到了对面的一颗大树上。 「好样的!」皮皮高兴地鼓掌。 贺兰觿吹了一声口哨,示意小波飞下来。皮皮从树上伸出一只手,也示意它飞回来。可是小波根本不理会,自顾自地在树枝上得意地鸣叫。 两人各自唿唤了五分钟,都没法让小波再次展翅。 皮皮连忙从树上滑下来,发现贺兰觿也是愁眉不展,不禁问道:「怎么办?」 「先别大喊大叫,免得吓到它。」祭司大人倒还沉得住气,「耐心地等一会儿,它饿了自然会飞下来。」 两人只好坐在树间的草地上,仰头看着树上的小波,谁也不敢低头或者干别的事,生怕一个走神小波飞走了,再也找不到了。 就这么等了半个小时,皮皮的脖子都等酸了,小波仍然在树尖上跳跃鸣叫,一点飞下来的意思都没有。 大约是找到了飞翔的快感,过了一会儿,它开始绕树飞行,一会儿是这棵树,一会儿是那棵树,虽然都在附近,但也是离父母越来越远了。 树下的两人终于不淡定了。 贺兰觿拍了皮皮一下,吩咐:「你看着它的方向,我上树把它抓回来。」 说罢瞅准小波所在的一棵云杉,轻轻一跃,跳到树上,手脚并用爬向树梢,眼看伸手就可以够着了,小波忽然展翅高飞,直冲云霄,很快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了山的另一头…… 皮皮将弓箭往身上一背,不顾一切地向小波消失的方向追去。 贺兰觿很快跟上来,一面跑一面指路:「在那边——往东——」 皮皮点点头,加快脚步,跟着贺兰觿一口气冲到山顶的最高处,四下一看: 脚下是一片深谷。 重峦叠嶂中只见密密麻麻的红松、白桦与山杨,鸟声啁啾,都挡在树叶之中。空中偶尔飞过几只老鹰和一排云雀,仔细辨认,都不是小波。 皮皮心跳如狂,手心冒汗,一面喘着粗气一面东张西望:「你看见她了?在哪儿?」 贺兰觿双眉紧皱,眯着眼睛观察了一番,忽然伸手:「把弓给我。」 祭司大人的听力与嗅觉都是皮皮的百倍,他这么说,一定有理由,皮皮立即摘下弓箭递给他。贺兰觿引箭上弦,对着前方,似乎在瞄准着什么—— 皮皮手搭凉棚,瞪大眼睛,朝着弓箭的方向看去。 忽然间头顶一暗—— 空中「倏」地一声,不知从何处飞来一只巨鸟! 那鸟如一团黑云,张开双翅,遮天蔽日。山谷间顿时颳起一道阴风——风势之大,力道之勐,差点把皮皮吹到半空。 贺兰觿伸手及时地将她拽住。 「小心!」皮皮警告,「这是玄鸟!」 「看见了。」贺兰觿的弓箭早已瞄准,眼看着玄鸟渐渐飞近,他正要放箭,手腕忽地一顿。 玄鸟的身后跟着一只快活的小鸟,就像找到了妈妈,在玄鸟的尾翼附近扑楞扑楞地飞着。 「别射!」皮皮尖叫一声,「是小波!」 显然贺兰觿也发现。他将弓一收,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弹弓,将一枚马脑石放到弹托上,重新瞄准。 弹弓的射程远不如弓箭,玄鸟与小波都在射程之外,他们只能安静地等待两只鸟飞进射程。 第161页 皮皮心中涌出了无数个疑问:在她的印象中,玄鸟极少出现在白天,大约是因为目标太大,容易被射杀。花青旗去世后,玄鸟似乎也跟着失踪了,在后来的日子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小波第一次离开营地,玄鸟就紧随而至。一向对陌生物十分警惕的小波,这一次却兴奋异常,仿佛找到了组织,难道它们之间果然有着某种血缘的关系? 眼看着玄鸟带着小波越飞越远,祭司大人伸手向空中一挥,双眼微闭,不知在心中默念着什么,不一会儿功夫,玄鸟在空中打了个弯儿,向他们飞了过来,小波亦紧随而至。 这一回它终于看见了父母,老远就「唧唧唧唧」地欢叫起来—— 两只鸟越飞越近,贺兰觿举起了弹弓,皮皮在心中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玄鸟是狐族着名的勐禽,性情兇狠,有很强的攻击性。为了避免它再次引诱小波,还是消灭掉比较好。 这么近的距离,祭司大人应该不会失手。 正在这时,山谷中忽然传出一曲幽咽的箫声。 玄鸟一听,立即返身向着箫声的方向飞去。小波在空中扑腾了几下,没有立即跟上。大约不知道该往哪边走。玄鸟一声尖唳,蓦然折回,大翅往空中一扇—— 小波被无端颳起的大风掀了一个筋斗,不知是迷煳还是害怕,终于尾随玄鸟而去。 贺兰觿脸色一变,收起弹弓,拉着皮皮朝着箫声的方向,沖向山谷。 他们的步子很轻很轻,越靠近箫声,越是猫腰潜行。走了好一会儿,箫声渐止,贺兰觿与皮皮躲在一块山石之后。 「这箫曲好像在哪里听过?」皮皮低声问道。 「在海上,记得吗?」贺兰觿说。 皮皮立即想起在东海的渔船上,祭司大人曾将自己的魅珠放入箫中,吹出此曲引诱灵族—— 狐族里一切与灵族有关的巫术都十分神秘,除了狐帝与贺兰觿之外,基本上只掌握在青桑的手中。 「这支『裂魂曲』是我父亲传给我的,是天星族的最高秘术,只传狐帝一脉,」贺兰觿悄声道,「就连我叔父、堂兄们都不会。」 「是用来招唤灵族吗?」皮皮又问。 「具体来说,是元珠。只要是狐帝一脉的魅珠,都能招唤元珠。而这支『裂魂曲』可以撕破两界、驱使元珠,包括驱使一些与灵族相关的生物,比如玄鸟、灵鸦之类。」 「难不成是——」皮皮大胆猜测,「你父亲……復活了?」 「不可能。」贺兰觿皱起双眉,「要么是有人偷学了,要么就是我父亲把这只曲子传授给了别人。比如那位曾经视如己出的赵松——」 「赵松不是也死了吗?」 「是啊。我想不出还会有谁。」贺兰觿也是一头雾水,「我父亲特别多疑,就连赵松也不信任。我住到南边后跟北关没什么来往,不知道除了赵松之外他是否还有另外的心腹。」 皮皮忽然又想起一个人:「会不会是青桑?」 「不会。青桑貌似很有权力,她其实只是一位管理者:负责替先帝管理灵族。失去了先帝的授权或者灵族跑掉了,她的能力也就跟着削弱了,很容易被我叔父推翻。」 皮皮咬了咬牙,狠狠地道:「无论这人是谁,他用玄鸟引诱小波,绝对不怀好意,依我看——」 话未说完,贺兰觿忽然掩住她的嘴,将她的身子往灌木中一拉。 两人就地打了一个滚,后退十步,藏到一丛杜鹃花下。 果然,正前方一阵窸窣,快步跑过来两个人。 男的身形高大,一看即是狼族,穿着一袭灰色的斗篷,手里提着个鸟笼。 虽跟狼族交过几次手,皮皮不认得这个人。回头看了一眼贺兰,发现他也是一脸迷茫,显然也不相识。 那人的鸟笼十分简陋,像是临时用草藤编就,上面蒙着一块黑布,看不清内有何物。 笼内不时传来「唧唧、唧唧」的叫声,充满惊慌,皮皮一听就知道是小波,顿时热血上头,就要往外沖,被贺兰觿一把拉住,示意不要冲动。 另一个人个头与皮皮一般大小,也穿着灰色的斗篷,脸上还蒙着面纱,步履轻捷,像是女子。 皮皮与贺兰卧在花丛里,继续潜伏。 只听那女子问道:「小鸟叫个不停,是饿了吗?」 「它什么也不吃。」男子将鸟笼的黑布一掀,小波惊慌乱叫,在笼子里扑腾着翅膀,用力挣扎。 「可能是害怕了。」女子走到他的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物,往小波的双眼上一扣,「看不见了,就安静了。」 那是一双专门给鸟戴的眼罩,皮皮以前看电视,哈萨克的驯鹰人为了让老鹰安静,一般会用上它。 见四下无人,女子一面说话,一面将面纱一揭。 一看见她的脸,皮皮与贺兰同时倒抽了一口凉气—— 居然是花青旗。她居然还活着! 两人面面相觑,精神更加紧张,全身肌肉紧崩,随时准备出手。 以贺兰觿的武功,一人对付两个不会有问题,但他们手里有小波,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皮皮的身子因为焦虑而微微发抖,她悄悄抽出腰后的猎刀,紧紧地握在手中。贺兰觿伸出左掌,轻轻地按在她的背上,示意她稍安勿燥。 他的手很稳定,充满了力量。唿吸也很平静,自信地看着前方,目光来回扫视,寻找时机。 第162页 小波看上去十分可怜,估计也饿了,叫声渐渐低了下去。它好像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缩着脖子趴在笼子里,一副蔫蔫的样子。 只听狼族男子道:「为了这只小鸟……贺兰觿愿意让我们住进南岳?」 「何止是入住南岳,至少还得分给我一半的地盘。」花青旗说。 「万一他反悔呢?」 「所以这只鸟得一直跟着我,到了南岳也不能撒手。」 男子看了她一眼,「嗤「地一声笑了:「你能把它关一辈子?」 「我可以给它修一座很大很漂亮的鸟笼,让它在里面自由地飞,以为那就是它的天,它的地,它的世界……」 皮皮听得肺都快气炸了,用手狠狠地拧了贺兰觿一下,对他使了一个「你要再不出手,我就要疯了!」的表情。 贺兰觿将一枚马脑扣在掌心,向皮皮作了一个进攻的手势。 -------------------- 第65章 ================== 「轰」地一声爆响,前面的林中冒出一股呛人的红烟。贺兰觿首先沖了过去,一掌将花青旗手中的鸟笼打飞,随即消失在浓烟之中。 皮皮一跃而起,正要接过鸟笼,被赶过来的花青旗勐地一撞,摔倒在地。两个女人在草地上扭打起来。眼睁睁地看着鸟笼跌落在地,里面传出小波的惊叫,它在笼中拼命地扑腾着翅膀,也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带着笼子在地上滚来滚去。花青旗一脚踹开皮皮,向着鸟笼的方向扑去,皮皮眼疾手快,拽住她的长髮用力一扯,花青旗痛得尖叫起来,皮皮挥舞着猎刀唰唰唰向她连砍三刀,都被花青旗用铜管挡住,趁这当儿两个女生再次扑向鸟笼。 这一次,皮皮与花青旗的手都抓在了鸟笼上,两人用力一扯,鸟笼裂成两半,只听「扑啦啦」一阵乱响,小波掉在地上,在草地里跳了几步,展翅斜飞,从两人眼前掠过,一直飞到半空…… 见小波终于逃脱,皮皮松了一口气,转身正要继续厮打,忽见花青旗一脸煞白地向西跑去,没跑几步立即跪倒在地,失声叫道:「阿彬,阿彬!」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皮皮顿住。 林中传来一阵呜咽。 烟雾渐渐散开了。 贺兰觿吹开剑尖上的一滴血,冷冷地看着跪在地上的花青旗。 在他的脚下倒着一头巨狼,颈部被剑割开了,正不停地向外喷血,狼还没有死透,全身都在不停地抽搐。 皮皮心中挂念着小波的安危,仰头一看,小波在空中盘旋了两圈后落在了贺兰觿身边的一棵松树上,唧唧地叫了两声,似乎在告知自己的方位。贺兰觿听见,抬头看了一眼,心下稍安,缓步走到皮皮身边,打量了她一下,伸手摘掉粘在她头髮上的几根枯草:「你没事吧?」 「还好。」 皮皮有点小得意。在她的印象中,狐族女人其实挺能打架的,至少千花、千蕊两姐妹的武功都很不错。但这位花姑娘真的不行,一看就是好久没练了,拳头轻飘飘的毫无力道,架式也虚,不然贺兰觿也不会这么放心地把她留给自己。 想一想也是,人家毕竟在沉燃关了八百年,放出来知道怎么走路已经很不错了。 只见花青旗紧紧地搂住巨狼的头,嘴贴在它的耳朵上,喃喃地不知在说些什么,狼血喷了她一身一脸。 那只狼失血过多,已是弥留之际,却努力地睁着双眼,凝视着她的脸,目中充满了不舍。 花青旗轻轻地抚摸着狼的额头,似乎在帮他减轻痛苦,脸上泪水纵横,一面抽泣一面低声地哼着一支小曲儿…… 不知为何,皮皮忽然想起了千花。 过了一会儿她才意识到花青旗哼唱的正是狐族的情歌《十索》,几年前千花曾在闲庭街的老宅里唱过。旋律类似古曲,一唱三嘆,百转千回。 裙裁孔雀罗,红绿相参对。 映以蛟龙锦,分明奇可爱。 粗细君自知,从郎索衣带…… 没等唱到第二段,巨狼终于停止了唿吸,双眼也慢慢合上。花青旗从一旁的矮树中摘下一片绿叶,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塞进狼的口中。 皮皮有一肚子的话要问,见她伤心如此,反而不好开口,只得站在一旁默默等候。 默哀了近十分钟,花青旗终于站起身来,后退三步,将身子紧紧地靠在一棵大树上。她用袖子擦干眼泪,冷冷地从腰后抽出一根铜箫,用力地握住,仿佛那是最后的武器。 「花青旗——」贺兰觿终于开口,「刚才的事,你不觉得需要向我们解释一下吗?」 「我有解释,你有胆听吗?」 「愿闻其详。」 她想了想,忽然笑了笑:「可惜今天我没心情。」 说罢转身向林中走去,刚走一步,贺兰觿一剑飞出,「铮」地一下倒插在她的脚边,离靴子只有一寸的距离。 「勾结狼族、背叛南岳、劫持人质、敲诈勒索——这个心情,你有?」 贺兰觿抱臂冷笑:「花青旗,你要是不马上把事情说清楚,别怪我不给你时间。你想跟这只狼死在一起,我可以成全你。」 峻榞战役如火如荼,南岳这边前前后后死了几百人,若有奸细,人人喊杀。祭司大人这回是真怒了,声音越来越低,语气越来越冷,就连唿吸都满是杀气。 第163页 「死?你以为我是活的吗?」花青旗淡淡看着远方,「在沉燃关了八百年,我已经死了很久了!贺兰觿,你要为这一切负责!」 皮皮皱起眉头,看了一眼贺兰,又看了一眼花青旗。刚才的话应该只是比喻,面前的女孩唇红齿白,长发如瀑,怎么看也不像殭尸…… 里面一定很多故事吧? 「我并没有得罪过你,」贺兰觿冷哼一声,对于这种指责,一脸不屑,「送你去沉燃的那个人是先帝,这帐不能算到我头上。就算你想报復,可以冲着我来,为什么要劫持我的孩子?」 「何止是没得罪你,难道你忘了,是谁把你从沉燃救出来的?」皮皮也道,「我和你远无冤近无仇,你为什么要骗我吃玄鸟蛋?」 「你?」花青旗呵呵地笑了,「解救我?这么说你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啰?关皮皮,别做美梦了。」 「难道不是?」想不到她连这个也不承认,皮皮的脸气青了。 「祭司大人吹起了《裂魂曲》,撕破了沉燃与沙澜两界,我用自己的功力招唤了两颗元珠,不知道为什么你也跟了进来……」 皮皮看了一眼身边的贺兰,发现他也是一脸惊讶。她一直以为解救花青旗是东灵的意思,目的是放她出来给贺兰疗伤。 看来根本不是这回事儿。 当时的她吊在渔船的吊杆上痛苦万状,东灵借她一滴眼泪,也许是为了让她暂避沉燃,解脱痛苦—— 「不可能。」贺兰觿果断摇头,「这世上只有先帝和我懂得如何召唤元珠,也只有我们的魅珠可以吸引到灵族。并没有第三个人。这种能力是天生的,只存在于狐帝一脉的血统之中。」 「没错。」花青旗直直地看着他,「我也是狐帝一脉。我不姓花,真名是贺兰青旗。先帝是我的亲生父亲。」 贺兰觿怔了两秒,眸光忽厉:「你说什么?」 「你母亲去世后,先帝心情抑郁,我母亲姜婷婷奉命为先帝疗伤。她成功地扮演了你的母亲,令先帝心情终于平復。可她自己入戏太深,违背了传心堂的戒律,不慎怀孕生下了我……」 贺兰觿默默地听着,思索片刻,皱起双眉:「姜婷婷是有夫之妇,我母亲去世之前她就已嫁给了花寒,还生下了花霖,怎么会——」 皮皮回忆了半天才弄明白这位姜婷婷是谁。贺兰翚曾经说过,姜婷婷是个很厉害的医师,连狐帝都找她治过病。她是姜圆圆的姐姐,是金鸐与修鱼稷的姨妈。 「花寒不知道这件事,以为我妈怀的是他的孩子,所以就把我当作自己的女儿抚养。我母亲自始自终都没有告诉过他这个真相,我哥也不知道。」 「既然这样,先帝不是应该更疼惜你吗?」皮皮越听越煳涂,「怎会把你打入沉燃?」 「先帝疼惜的是他的声名。」花青旗苦笑,「我外公姜鹤娶了先帝的妹妹贺兰芊,所以我母亲其实是先帝的外甥女。他们在一起,非但伦理上说不过去,花家势大,功臣辈出,先帝也没法跟花寒或者他自己的妹妹、妹夫交待。那年我母亲突然重病,临死前告诉了我这个生世。我这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去看望先帝、但先帝却不允许我去见贺兰觿。他非常多疑,总觉得我妈守不住这个秘密。」 这消息真是跌破眼球,不独皮皮震惊,连贺兰觿也有点无语。 「我甚至怀疑我妈妈的暴毙跟先帝有关。」 「……」 「我妈死后,先帝对我格外宠爱。有一天,我忍不住告诉他我已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安慰了我很久很久,要我继续为他保密,他好好地补尝我。后来他教给我很多天星族的秘术,对我几乎是有求必应。当年你被关押,先帝觉得你走火入魔、丧心病狂,亲自到传心堂来找我,希望我能帮你恢復神智——」 「等等,」贺兰觿插口,「那个时候你已经知道你的身世了?」 「当然。如果不是这样,先帝根本不可能派我去。你以为他会让我母亲跟他的事情在你身上再发生一遍吗?」 听到这里,皮皮尴尬地抓了抓脑袋,偷偷地瞄了一眼贺兰觿,发现他的表情也是囧到不行。 只听花青旗继续道:「我治了很久也没成功,先帝有些失望,但也没有责罚我,直到有一天……」她的脸白了白,双眸一阵恍惚,似乎回到了过去,「那一天是我的生日,我单独见到了先帝,跟他聊了很久,那时真永之乱刚刚结束,先帝心情很差,说想闭关清修,把族里的事情交给青桑和赵松。但他又说,对赵松这人不大放心。于是我说,既然贺兰觿有罪已被驱逐,而且在南岳自立了门户,那么,作为先帝的后代,我应该继承祭司大人的职位,成为狐族下一代的首领。我要求先帝公开我的身份,要求天星族的继承权。因为我比你更加适合——」她看着贺兰觿的脸,毫无惧色,「第一,我不是瞎子;第二,我不是混血。我的父亲、母亲都是狐族,从血统上说,我是更加纯正的天星族后代。我比你更有资格做先帝的继承人。」 「不错,我是人狐混血,而且我爸还把我妈给吃了,」贺兰觿苦笑:「既然你这么振振有词,我又没挡你的路,为什么你还是说服不了先帝?」 听到这里,皮皮在心中长嘆一声,庆幸自己是独生女,至少在自己的人生里没有兄妹争宠的戏码。 第164页 「因为先帝最喜欢的人是你,念念不忘的也是你。他怕我乱说,更怕我造反,在他心中,下一个狐帝只可能是你,不可能是别人,哪怕你恨他,哪怕你不认他,哪怕你已经不要他了。可你知道一个孩子天天看见父亲却不能叫爹、不敢相认是一种什么感受吗?我生日那天,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先帝还特地教了我这支《裂魂曲》,说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看他心情不错,就趁机提出公开身份,我只想堂堂正正地做他的女儿,名正言顺地帮他管这个家,请问这有错吗?你知道我想这件事想了多久,找机会找得多苦吗?……可是他,立刻暴跳如雷,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一掌打晕,紧接着就关进了沉燃。一关就是八百年!」 贺兰觿静静地看着她,嘆了一声:「青旗,如果你有这么大的委曲,先帝已经去世了,你完全可以坦白地告诉我。假如这些都是真的,我可以恢復你的身份、你的地位,如果你想治理一方土地,也可以慢慢地学起来,这些都不是难事,我都不会阻止。你何必要结交匪类,又何必要伤害我的妻子?」 「他不是匪类,」花青旗指着地上的狼尸,「他是我喜欢的人,我们很早就在一起了。我在沉燃关了八百年,他在沙澜等了我八百年……」 皮皮讶道:「你怎么会碰到他?」 「以前在沙澜採药的时候遇到的,给他治过病。」花青旗咬了咬牙,忍住快要滴出来的眼泪,「我这辈子从来没做过自己,都在扮演别人。只有在他一个人面前没有装过。」 「花青旗,」贺兰觿看着树上唧唧乱叫的小波,低头想了一会儿,说:「你先跟我回去。你哥以为你去世了,这些天都伤心到不行。你是花家人,由花家的族长负责管教,今后怎么办,你哥说了算。」 他一连说了几个「你哥」,又说她是「花家人」,显然不肯轻易相信、更不愿意随便承认她的身份。说罢向着小波的那棵树走去。 皮皮向花青旗招了招手:「走吧,这里不安全,有什么话回去再说。」 花青旗横了她一眼,忽然喝道:「贺兰觿,你给我站住!杀了我的人,就这么轻轻松松地走了?」 贺兰觿身形一顿,转过身来,正要说话,花青旗忽将铜箫放到唇边,轻轻一吹—— 空中阴风大作,玄鸟飒然而至。 皮皮叫道:「快救小波!」 贺兰觿闻声一跃三丈,伸长手臂向小波抓去!岂知玄鸟动作更快,唿啦一下,翅膀一扇,将那棵大树扇得歪到一边,小波只得凌空飞起—— 两只鸟在空中追逐,眨眼间就到了树下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皮皮解开弓箭往空中一扔,贺兰觿伸手接过,快速爬到树尖,向着玄鸟的方向连射三箭! 两只鸟早已飞出射程之外,只有最后一箭与玄鸟擦身而过,却已是强虏之末,不能伤它分毫—— 此时的皮皮也爬到了树上,两人着急地看着玄鸟在空中凶相毕露,唿啸着向小波追去。 那小波懵懵懂懂,一开始还以为是玄鸟在逗着它玩耍,一面扑楞着翅膀,一面唧唧地欢叫,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皮皮都快急哭了,眼看着小波被玄鸟迅速追上,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翅膀就被玄鸟勐啄了一口! 小波这才醒悟过来是被攻击—— 大约是吓到忘记飞了,身子忽然直直地往下坠! 树上的皮皮与贺兰都看呆了,还以为小波受了重伤,两人急忙从树上滑下来,向着小波下落的方向跑去。 空中忽然一声奇怪的尖唳—— 音调高亢,几乎刺破耳膜。小波蓦地展翅高飞,全身上下不知是因为太阳的照射,还是充满了某种电流,发出耀眼的金光! 太过刺眼,皮皮与贺兰同时眯起了眼睛。 玄鸟被小波身上的金光一照,乌云般的黑影顿时暗淡无光。 这场景谁也没有见过,莫说皮皮、贺兰,就连花青旗也惊呆了。 金色的小波唿啸着向玄鸟冲去,两只鸟在天上扑打起来,下面的人只看见一道金光从黑影中穿进穿出……不一会儿功夫,玄鸟就已失去了形状,变得越来越淡,就像一副刚刚画好的国画被人用一盆水沖了一下,渐渐消失在了天光云影之中,只剩下了一枚淡紫色的元珠—— 小波身上的金光亦随之消失,变回了原先的模样。它欢喜地追逐着那枚元珠,一幅没心没肺的样子,玩够了之后,一口叼入嘴中。 贺兰轻轻吹了一声口哨,小波听见,向着他们飞了过来。皮皮伸长手臂准备接住小波,身子忽然被贺兰觿一把推开。 「小心!」 花青旗一刀刺来,贺兰觿与皮皮同时避开。花青旗咬牙向前勐刺三刀,被贺兰觿顺势一扯,双指一弹,她手上的猎刀飞了出去。 她反身从腰后正要抽出另一只匕首,被贺兰觿一把抓住手腕,用力一捏,花青旗吃痛叫了一声,匕首掉在地上。 「看来还是要我亲自捆你。」贺兰觿嘆道,接过皮皮递来的麻绳,将她的双手捆了个结结实实,又命皮皮用丝巾蒙住她的双眼。 那小波飞到皮皮的怀中,乖乖地钻进了她胸前的布袋。 「干嘛要蒙眼啊?」皮皮觉得多此一举。 「小心她的点瞳术。」贺兰觿道,「这丫头演技了得,光用眼睛就能哄人。」 第165页 「那是对你,好么。」皮皮一翻白眼,想起了那次在观音湖和花青旗讨论剧本的情景,「对我们这种看过几百集偶像剧的人来说,半点用没有。」 「是吗?」 「她的剧本写得差极了,真要演,全是雷剧。」皮皮继续道。 「那有这种事?」贺兰觿好奇大起,将牵着花青旗的绳子往旁边的树枝上一系,问道:「跟我说说,都写了些什么?」 皮皮倒是记得,于是将内容绘声绘色地復术了一遍。 祭司大人听罢,贊道:「这剧本不算差呀。」 「这还不差?」 贺兰觿把皮皮按在树上,脸贴了过去:「要不,咱俩自发地演一遍?保证不是雷剧。」 皮皮正想说话,祭司大人忽然亲了她一下。 「讨厌。」她轻轻地啐了一声。 「有多讨厌?」 「喜欢到不行的讨厌。」 他一把按住她的脸,挑开她的唇,深深地吻了一下,皮皮想起一件事,拍了拍他的脸,低声问道:「对了,花青旗还没告诉我们这玄鸟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不会告诉你的!」花青旗在一旁叫道。 皮皮的脸白了白。 她的双眼虽然蒙着布,嘴角上却浮出一丝报復的笑容:「关于这只鸟的秘密,你们永远也不会知道。」 「青旗,」贺兰觿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这世界没有『永远』二字。」 -------------------- 这一章可能有bug,欢迎考证~~ 第66章 ================== 「前面就是龙焰山。」明干指着不远处一道绵延的山麓,「不知道它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在我看来,这里的山都是一样的。」 贺兰觿勒住马缰,沿着明干所指的方向,眯眼向西看去—— 这话不假。 除了黑熊岭的山峰因为有一层裸露的白岩显得比较有识别度之外,峻榞大多数的山看上去都差不多,一个个都是椭圆形的山包,上面被绿树遮盖,只是高低不同、层次各异而已。 龙焰山是峻榞南部的主要山脉,南北走向,横亘长达百里,附近多沼泽、湖泊。山上无奇峰异岭,东坡陡峭,西坡低缓,由于气候温暖湿润,山上郁郁葱葱,满是茂密的树林。 贺兰觿看了一眼脚下的泥道,又看了看右边的拉玛湖,立即明白自己的人马已经如约进入了冰桃谷。 「冬棠岭在哪儿?」沈双成问道。 「拉玛湖西岸的这一片山地就叫冬棠岭。」明干说,「别被山上的树骗了,里面地形非常复杂,有很多山洞、地道,进去很容易迷路。」 「北关在那里究竟有多少藏兵?」花霖看了一眼贺兰鹰。 「不清楚。」他耸了耸肩。 「你估计呢?」花霖又道。 「三百多吧。」 「加上你父亲自己的人马,一共七百左右?」 「嗯。」贺兰鹰道,「只是估计。」 贺兰觿看着他,心中有点同情。身边人除了皮皮,没一个对贺兰鹰放心的。平日里一聊天就各种试探,逼得他只好找小波玩。 据贺兰觿自己观察,这位堂弟早已不是几百年前那个老实木讷、浑浑噩噩的男孩,非旦武功了得,而且谈吐从容、头脑清晰。越是这样大家越觉得他心中有鬼。谈到战略战术,他无所不知、头头是道。一谈到北关的具体兵情,他立即变成一问三不知,反覆解释说自己是家中老么,军事上没实权。上面有三个哥哥,大事根本轮不到他来做主。 贺兰觿觉得这不是假话。平鲸王本人就是个主意大的,他的三个儿子平日里争权夺势,互相之间水火不容。倒是贺兰鹰比较随和,父子兄弟关系平顺,也不住在平鲸王的权力中心赫尔辛基,而是跟哥本哈根的一帮抽象派画家混在一起,在那里开了个画廊卖画。 挑贺兰鹰做人质,他心里也没谱,但至少害处不大。如果挑的是他的任何一个哥哥,恐怕还没走到冰桃谷,已经闹翻天了。 为避免狼族起疑,在洛塔河的谈判结束后,南岳与北关只在暗地里碰过一次头。制定了具体的伏击方案。北关保证在南岳的队伍进入冰桃谷之前在冬棠岭布置好伏兵。余下的,等狼族入谷后按计划行事。 黄昏时分的拉玛湖是金色的,岸边的芦苇在微风中轻轻摇摆。几只野鸭悠闲地凫在水中,不时地啄啄点点。 大队人马走近时,芦苇中「倏「地一下飞出一对白鸟,倒是把打头的贺兰觿吓了一跳。 他看了一眼四周,发现由于连日降雨,拉玛湖的水位升高了,道路变窄了许多。他有点担心修鱼稷会不会跟过来。 毕竟狼族不喜欢在水多的地方活动。 派出的探子回来说,这些狼族一直尾随着他们,中间保持着一、二公里的距离。 而蚁族那边则传来狼王去世的消息,金枝之斗被它们说得绘声绘色。贺兰觿不知道这是一个好消息还是一个坏消息。只是潜意识地觉得修鱼稷比狼王更聪明、更难对付。从交手的情况看,他的武功也不亚于狼王。 另外一个消息是灵墙已完全合拢,只剩下了鹆门这一道关口。这消息有利有弊。好处是只要越过鹆门他们就彻底安全了,坏处是,这也逼着狼族必须要劫持人质否则无法进入南岳。 狼王偷袭失败,南岳更加警惕,这意味着修鱼稷不大可能再来一次偷袭,很可能就是硬碰硬地打一仗,活捉贺兰觿或者关皮皮,他们在等一个恰当的时机下手。 第166页 他看了一眼越来越暗的色,吩咐明干:「过了这个湖,在南岸扎营。」 「什么时候动手?」明干问道。 「明天清晨。」贺兰觿淡淡地道,「这两天气温高,湖边湿气大,早上应当有雾。」 「中午动手是不是更好一点?能见度高一些?」明干迟疑了一下,「北关那边说不倾向于有雾的天气:一来弓箭手用不上,二来灵鸦也不方便。」 「我更担心的是狸族的箭阵。」 「那我去准备一下。」 「还有,」明干正要走,贺兰觿叫住他,从怀里掏出地图,指了两个地点,「晚饭后,趁着天黑,你和花霖带两个分队埋伏在这里和这里。」 南岸的湖边有几处树林和高地,适合隐藏伏兵。狼族勇武彪悍,在个头和力量上都比狐族大不止一个级别,如果两边人数相当,迎面出击容易吃亏。 明干又迟疑了一下,既然山上已经有北关的埋伏,这样做是不是多此一举?战场上什么意外都会发生。南岳的兵力本就不多,又分出一部分,如果北关没有按约出兵,或者各方在伏击的时间上出现了差错,就面临着这一批人马要单独应付整个狼族的局面。 天很快就黑了。 营地里静悄悄的。 这一夜应该没有多少人睡得着,皮皮更是如此。 按照祭司大人的描述,情况是乐观的,山下有水,山上有伏兵,天上有灵鸦,南岳北关联手,兵力差不多是狼族的一倍,在这里全歼修鱼稷的人马,胜算是有把握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轻松,有可能是狐史上仅次于潼海之战的最大战役。 狼族一定会殊死抵抗,伤亡一定很多,冲锋在前的都是贵族和将领,他们通常会比士兵死得更快—— 贺兰觿本来打算派一支小分队将皮皮和小波护送回南岳,皮皮拒绝了。 作为王妃,她要和大家战斗在一起。 她将明日作战的武器仔细地检查了一遍,整理盔甲,擦亮箭镞,拧紧弓弦,磨好猎刀,准备好干粮和水。她以为像这样的战斗要打一天一夜,久经沙场的祭司大人却说一般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整理好自己的武器,皮皮躺在吊床上想睡一会儿,不知为何心跳越来越快,一种莫名的焦虑涌上心头。她开始想最坏的情况:如果贺兰觿和她双双被捕或者阵亡,小波怎么办? 「诈死」事件后,贺兰觿把花青旗带回营地交给了花霖,全营的人都感到震惊。但祭司大人没有解释花青旗为什么还活着,更没有公开她的真实身份。 战争眼看就要开始了,这种时候最好不要出现什么劲爆的八卦分散大家的注意力。 祭司大人考虑更多的还有花家的声誉。花家是南岳最大的家族,几百年来一直追随贺兰觿的左右,战功显赫、忠心耿耿。他想悄悄地解决这件事,给花家也给先帝留下一点颜面。 回到营地后,花青旗拒绝跟贺兰、皮皮交谈,拒绝解释跟玄鸟蛋相关的一切疑团。无论皮皮怎么死缠硬磨,她就是不开口。 皮皮恼怒万分,请求贺兰觿向花霖施加压力,贺兰表示这件事先缓一缓,回到南岳再说。 可是,明天就要打仗了,到时候谁也顾不上花青旗,万一她有个三长两短,又或者逃跑、投敌——玄鸟蛋的秘密岂不是随她而去了? 皮皮越想越紧张,勐地一个鲤鱼打挺从吊床上跳下来,她得找花青旗问个清楚。 回到营地后,花青旗一直处于软禁状态。她被关在一个帐篷里,门口站着两个卫兵。向门卫说明来意后,皮皮将花青旗带出帐篷,来到湖边。 花青旗深吸了一口夜晚清凉的空气,向她抱臂而笑:「皮皮,带我到这里来,是想问我那个老问题吗?——要我说多少遍?无可奉告。」 「明天就要打仗了。」皮皮冷冷地看着她,「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再不问就没时间了。」 「哇哦——」她幽幽地看着皮皮,一抹讥笑浮到嘴边:「诅咒我战死沙场?」 「花青旗,我懒得跟你磨嘴皮子。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皮皮从腰后摘下一只短弩,拉开机簧,将一枚冻蛇箭装到弦上,对准了她,「玄鸟蛋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办法把我的孩子变回来?」 花青旗哼地一声笑了,面无惧色:「不告诉你。」 皮皮的脸青了,不禁用力地咬了咬牙:「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你不敢。」她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得整个身子都向后仰去,「花家人可不是那么好得罪的,我们非常记仇。你要是杀了我,信不信我哥立马跟贺兰觿翻脸,带走一半人马回南岳自立门户。」 「胡说!」 「你以为你在祭司大人的心中很重要吗?」她的语气就像一把刀子,「说到底贺兰觿是个政治人物,要的是江山和权力。他能活几千年,你只能活几十年,属于你们的那段时光在他的人生中只是昙花一现。你以为他还记得慧颜?早就忘了!当他向我复述那段往事时,我发现他把好几个女人的故事混在了一起,他心中的慧颜早已不是那个为他而死的女人,只是一个由破碎的记忆组合拼装出来的版本。你不知道他和他的过去有多么遥远,而你,也终将成为他的过去,被他遗忘,或者组合拼装——」 「我不在乎死后会变成一段什么样的回忆,反正已经死了。我关心的是我的孩子。你为什么要把它变成一只鸟?在它身上还会发生什么事?孩子是无辜的。花青旗,我郑重地请求你,请你告诉我答案!」 第167页 「这是一个秘密。」她神秘地摇了摇头,「每个秘密都埋藏着死亡的种子。你越接近谜底,就越接近死亡。」 说罢歪头看着皮皮,还眨了眨眼睛,一幅你奈我何的样子。 皮皮呆呆地盯着她的脸,沉默了十秒。 「背过身去。」她举起了短弩,对准了她的头,「看着天上的月亮,跟它说声再见。」 花青旗耸耸肩,一脸轻蔑:「我不怕死,有种就冲着我的脸来,最好把我的头射个窟窿,哇,让我哥看见,好好地伤心一回。」 「……」 「哦对了,我可是有两个哥哥哟。」她挑衅着道,「你说,祭司大人会不会为我掉一滴眼泪呢?」 「也许我永远也不会知道小波会变成什么样子,」皮皮的手心全是汗,愤怒令她满脸通红,「但我至少可以阻止你继续害它!」 她闭上一只眼,毫不犹豫地拉动扳机—— 正在这时,她的胳膊被人推了一下。 「嗖」! 冻蛇飞出,从花青旗的右脸擦过,在远处打了一道弯儿,飞回皮皮的箭囊。 与此同时,肩上一沉,被一只手按住。 那只手是贺兰觿的:「皮皮,多给她一点时间,这个秘密我们早晚都会知道。」 「我不信!」她气得大吼一声,另一只肩膀也被祭司大人按住了。 「就算你想要她死,也得先把秘密说出来再死。相信我——」他的声音里有一种令人镇定的力量,「我有办法,只是现在不方便而已。」 这话祭司大人也说过很多遍,皮皮觉得是忽悠,只得沮丧地转了个身,看见花霖负手站在贺兰觿的身后,板着脸对站在湖边的花青旗说道:「青旗,跟我回去。」 「我不回去。」 「不回去就送你去沉燃。」 花青旗的身子颤抖了一下,终于低头跟着花霖离开了。 皮皮深深地嘆了口气,将短弩放回腰后,安静地看着贺兰觿:「准备好了吗,祭司大人?」 「准备好了。」 「小波呢?」 「睡了。」 她点点头,凝视着南岸尽头的几处篝火,它们在夜空中显得格外明亮。过了片刻,她忽然问道:「干嘛在离营地那么远的地方点火?不怕敌人发现?」 「故意的。」夜凉如水,他从背后抱住了她,轻轻地用下巴摩挲着她的额头,「狼族以为我们在很远的地方扎营,其实我们就在他们的附近。你看那边——」 他指着北岸上的几点暗淡的火光:「那就是狼族的营地。」 皮皮暗自心惊:狐狼两家果然离得很近,彼此都能看到对方的营火。 「今天晚上,狼族有可能偷袭,也有可能发动总攻。」贺兰觿道,「狼族本来就是夜间的动物。」 「是啊。」皮皮喃喃地说,「住在修鱼堡的时候,我听说狼王有一句名言——」 「嗯?」 「『当太阳离开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害怕我们。』」 「赤裸裸的抄袭。」贺兰觿「呵」地一声笑了,「这话是我父亲说的,原话是『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害怕我们』。——狐族何尝不是夜间动物。」 「我还是比较喜欢白天。」 「我也希望是白天。」 「为什么?」 「至少小波飞走了咱们还能看得见,找得着……」 「那就让我们一起祈祷吧。」皮皮一面说一面转过身,将祭司大人搂得更紧了。 「你在发抖。」贺兰觿摸了摸她的脸,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眼睛,「不用担心,我们不会输的。」 「可你身上……还有伤……」 「说到这个,你倒是可以帮我。」他忽然捉狭地笑了。 皮皮瞪了他一眼:「你又来了。」 「再不回帐篷天就要亮了。」祭司大人二话不说,拉着皮皮向营地走去。 *** 当南岳的营火点亮时,狼族的人马刚刚进入冰桃谷。 连日行军令人疲惫不堪,修鱼稷命令大家先在北岸的湖边扎营。派出的探子回来说,湖水涨了,淹没了一部分路面,但马车通过没有问题。修鱼稷本想在山上安营,高处总比低处安全,无奈冬棠岭的东坡虽缓,上面满是大树,里面没有路,马车无法通过。 病人和重要的物资全在马车上,他不可能把病人丢下。 五辆马车里躺着十五个病人,其中九人是从六营的火堆里救出来的,除了本身患有殭尸症外,身上还有严重的烧伤,基本上是奄奄一息。修鱼稷本来从火堆里救出了十九个,由于伤势过重,在路上陆续死掉了一半。另外六个是新发现的疑似患者,其中两个头上已经长出菌株,被单独关在马车里隔离了起来。 野外行军,卫生环境十分恶劣,这对于狼族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对于唐晚荻几乎是致命的。 由于无法得到妥善的处理,她身上的烧伤开始大面积地化脓、发炎、溃烂,接着又开始发烧、呕吐。吃药之后,略有好转,可以下地走路了,她立即穿上隔离服,独自承担起给病人打针、餵药的工作。 她认为自己感染了。有可能在火烧六营之前就感染了,又或者因为伤势严重免疫力下降,在行军的过程中感染的,总之拒绝与修鱼稷共寝共食。 可是,修鱼稷根本不信,觉得她的症状都是烧伤引起的,让她不要胡乱起疑。唐晚荻也懒得争辩,一笑付之。 第168页 渐渐地,她越来越虚弱,吃不下东西,整个人都瘦得脱了形。每天晚上修鱼稷都睡在唐晚荻的身边,在她不能行动的时候给她餵饭,帮她擦洗,甚至抱着她去树林里方便。 她抗拒,没有用,只好说自己怕冷,天天穿着隔离服,就是不脱。 和所有的病人不一样,唐晚荻的情绪十分稳定,不憎不怒,成日里谈笑自如,好像没事人一般。看她那么淡定,大家也觉得她的病不重,到了南岳去医院里治一治就好了。 越是这样,修鱼稷越是不愿意往坏处想。 他是狼王,在全族生死存亡的时刻,不能让消极的情绪左右自己影响大局。必须强迫自己把精力集中在主要矛盾上。 「山上有没有埋伏?」修鱼稷问探子。 「没有。」 「是没有,还是没有看见?」 「没有看见。」 很明显,贺兰觿在营火里投放了气味剂,狼族又处于下风向,冰桃谷内气味混杂,光凭嗅觉很难落实狐族的踪迹。 修鱼稷沉思片刻,看着坐在桌子对面的修鱼谦、修鱼鉴以及田芃、井涟说道:「如果动手的话,今晚是最好时机。过了这个谷,前面有几处沼泽,我们没来过,地形不熟,容易迷路。」 「没错,」修鱼谦点点头,「这里离鹆门已经很近了,再往南走,有可能遇到南岳过来的援兵。天知道他们手上还有哪些古怪的武器。」 这么一说,田芃与井涟同时打了一个寒噤,想起了那个驱鸟仪。 「趁天黑悄悄上山,来他个出其不意。」田芃建议,「我带人先走一步,布置好弓箭手。」 「这样的话,六营的马队离战场远,也比较安全。」修鱼鉴说。 「可是,贺兰觿有可能会预料到有这一招。」井涟皱了皱眉,「没准设好了圈套等着我们呢。」 这么一说,修鱼鉴也怀疑了起来:「探子说山上没有埋伏,我都觉得奇怪。以狐族的习惯,这么大的山,这么好的位置,怎么可能没有埋伏呢?」 「很正常啊。他们又不想跟我们打,只想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南岳。如果真的想打,我们一路跟了他们七八天,也没见停下来呀。」修鱼谦道。 「今晚的确是最好时机。」修鱼稷握了握拳头,「就这么定了。能偷袭就偷袭,不能偷袭就碰硬碰。阿鉴,你带二十个人留下来保护马队。其余的人跟我上山。凌晨两点行动,务必抓到一个人质。」 众人得令,各自下去准备。 修鱼稷到各营视察了一圈后,回到自己的帐篷,他想跟唐晚荻道个别。 今晚一仗,他不是很有把握。 但结局只有两个:要么大获全胜;要么全军覆没。 帐篷里点着一支蜡烛。他以为唐晚荻还在睡觉,不由得放轻了脚步。 悄悄掀开帐帘,他看见她穿着白色的隔离服,正坐在镜子前梳头。 这些天她一直说自己浑身发冷,所以一直戴着一顶从c城带来的针织帽子。那帽子就放到她的腿边。 她的心情似乎不错,一面梳头一面哼着小曲。 他轻手轻脚地向前走了两步,脸忽然变得煞白—— 晚荻的头顶有一个明显的凸起,不大,但一眼就能看出来。 她正用梳子蘸着水将一边的头髮拢过去,将那凸起物盖住,别上发卡。 修鱼稷咳嗽了一声,她吓了一跳,赶紧戴上帽子。 「回来了?」她故作平静地问道。 「回来了。」他也故作平静。 「他们说,今天晚上有行动?」她随手拿起一个水杯,揭开盖子,发现是空的。 「取消了。」 「为什么?」 「时机不好。」修鱼稷将盔甲脱了下来,放到一边,「我去帮你打点水?」 「好啊。」她将空杯子递给他。 他大步走出帐外,来到湖边,看着天上的星辰,用力地深唿吸了两下。 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有人问道:「大王,马车里还有一些狼草,需要带上吗?」 他转过身去,看见是修鱼鉴,怔了一下,半天没有说话。 「大王?」 「今晚的行动取消,改成——」他想了想,「明天早上。」 -------------------- 第67章 ================== 战斗是从黎明时分开始的。 清晨的浓雾湮没了整个冰桃谷,从拉玛湖东岸一直瀰漫到冬棠岭的树林。 能见度不足十米。 山上的人看不见下面,山下的人也看不见上面。 修鱼稷带着人马在雾中行走,虽然这是峻榞常见的天气,心中也微微感到不安。空中气味芜杂,狐族踪迹难寻。贺兰觿习惯早起行军,天刚亮就会出发,拔营上路之前会有一番混乱,这就是进攻的最佳时机。 想到这里,修鱼稷不由得加快脚步,大队人马以最快速度向冰桃谷南端的狐族营地进发。 走到一半就遭到了贺兰觿的拦截。 起先只是一阵小小的骚动,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听见后面的几个人嚷嚷了起来:「狐狸来了!」「有人袭击了!」大伙儿还没来得及站好队形就打了起来。 修鱼稷举目四顾,只见白雾中很多若隐若现的身影,分不清是敌是我。 就在这一刻的茫然中,前方有人一剑刺来,他本能地向左一躲,发现来人体形瘦削,比自己矮一个头,这才意识到战斗开始了。 第169页 浓雾之中四面八方都是声音,分不出是从哪个方向传过来的。大家都只能是竭尽所能地避开砍向自己的刀剑,杀掉靠近身边的敌人,不少人被自己人误伤,有些人则边杀边退,不知不觉,退到湖边,失脚掉进水中。 对于两边的首领来说,这种战斗也谈不上指挥,双方人马交织在一起,喊杀之声混成一片,若不是走到眼前,谁也看不清是敌是友。修鱼稷改用狼语大声唿叫,询问情况,无奈人声嘈杂,应者寥寥,伴随在他耳边的是兵器的撞击声、士兵的唿嚎声以及伤者的惨叫与□□。 修鱼稷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队伍被南岳狐族拦成了三截,一队与他正面相遇,另外两队从山坡上冲下来,将狼族往拉玛湖里赶。他自己都能听见扑通扑通的落水声。 果然是中了圈套。 一时间,他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心中越慌大脑越是转不过弯。就在这时,有人向他一剑刺来! 他双钺一抡,反手一削,「锵」地一响,金光四射,对方受不了他巨大的臂力,长剑脱手,被他一脚踹倒,左钺一挥,身首异地。 空中飘起一颗闪亮的元珠,正好碰到他的下巴,「波」地一声碎了,与此同时,他感到一丝刺骨的寒气,仿佛在那一秒整个人都穿越到了北极。没等回过神来,背后风声一响,他连忙往右一闪,一个独眼人冲到他前面勐地砍了一斧,若不是躲得快,差点将他的半条肩都削了下来。 他认出来者是南岳的大将萧楠,武功高强,是真永时期贺兰觿驾前着名的虎将,曾经杀狼无数,心想,如果不结果掉这一位,附近的族人必遭荼毒。当下双钺如风,挥舞着向他杀去。两人立即缠斗起来—— 大雾之中他的鸳鸯钺也失去了威力,不敢轻易扔出去,怕误伤了自己人。只能在近距离削、戳、扣、切,成了名副其实的「短」兵器。而萧楠的手中,偏偏是一把长柄斧,进攻的时候占足了优势。打了近十分钟,谁也没有讨到好,突然间又有另外几个狐族杀了过来,一阵混战之后,他杀掉了三个狐族,萧楠却不见了,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修鱼稷将双钺往腰后一插,从地上捡起一根狼牙棒,听见耳后有一道风声,身子一歪,狼牙棒反手一抡,只听「噗」地一声,将那人的脑袋砸掉了半边,回头一看,正是萧楠,不知何时找到他,又杀了回来,以为他手里只有鸳鸯钺,不知是根狼牙棒,闪避不及,一招毙命。 死尸压在他的脚背上,有点沉,瞬时间变作一只白狐,却轻了许多,被他一脚踢到一边。 旁边有人拍了他一下,来人一脸的血污,他认了半天才认出来是修鱼鉴,连忙问道:「贺兰觿呢?」 「那边。」修鱼鉴向东一指,身形一闪消失在了浓雾中。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浓雾依然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浓。但以他的经验判断,今天是个大晴天,只要太阳出来,很快就会云开雾散。 务必要抓到贺兰觿,他暗暗地对自己说。于是大吼一声,向东边的人群杀去—— 半个小时过去了,局面依然混乱。 修鱼稷找到贺兰觿时,他正被修鱼谦和另外五个修鱼家子弟死死地缠住,难以脱身。皆因新狼王在出发前下达了死命令,这一仗可以不计输赢,抓到人质就是胜利,要么是贺兰觿,要么是关皮皮。关皮皮一直没有现身,不知藏到哪里,因此狼族的勇士们都往贺兰觿身边挤,抓到他,就能邀功请赏。 贺兰觿也打得很苦。 背上、手上、腿上伤痕累累。 以往遇到这种情况,花霖或者明鹬兄弟都会过来接应,不可能让他单打独斗这么久。但这次,迟迟不见有人解围,敌人反而越来越多,时而群攻,时而车轮战,来来回回地消耗他的体力。他一面打一面琢磨,难道人都死光了?伤亡的情况不清楚,单从周围的人群与地上的尸首来看,狐族人数明显减少,狼族亦有大量死伤。如今修鱼稷又加入进来,他看上去双眼通红,也不知杀了多少人,狼牙棒上的齿钉沾着一层厚厚的血肉。 认出贺兰觿后,修鱼稷直冲了过来,其余狼族看出他要生擒,立即给他让路。两人在混乱中打了二十分钟,贺兰觿惦记着明鹬诸人的安危,扔出一颗马脑,借着烟雾向南跑去,却在人群中发现了贺兰鹰。 贺兰鹰正与两个狼族苦苦厮杀,贺兰觿连忙冲过去帮他解围,一面打一面问道:「平鲸王的人呢?」 贺兰鹰运剑如风,一顿勐削:「没看见。」 他的脸上有一道很深的血痕,从左眼的眼皮一直划到右腮,半张脸都是血,看上去有些恐怖。左臂上也全是口子,或深或浅,通红一片。 「你受伤了?」贺兰觿扔给他一包金创药,「赶紧止血。」 「还好,小伤。」虽然这么说,他接过药包一掌拍碎,将黄色的药粉洒在手臂的伤口上。 就这在当儿,两人联手,一鼓作气,将扑过来的几个狼人杀得无处可退,只好掉进湖中。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喘了口气,继续迎敌。 「动静这么大,」贺兰觿说,「平鲸王应该知道山下已经打起来了吧?」 「不可能不知道。」 贺兰觿怔了一秒,没再说话。 按照计划,北关在山上设在岗哨。只要听见山下开始动手,他们的人就会冲下来汇合。 第170页 现在,南岳与狼族已经打了快一个小时了,山上不见任何动静。 可能性有二:一,平鲸王的人马已被狼族消灭,所以无法下山支援;二,平鲸王坐山观虎斗,不打算出兵。等南岳与狼族两败俱伤,活的没剩下几个了,他再下山收拾残局。 第一种可能性不大,就算是雾大看不清,从参战的人数与交战的激烈程度来看,他们遇到的是狼族的主力,主要将领全部都来了,只有狸族没有现身。狸族的箭阵固然厉害,单打独斗根本不行,仅靠他们消灭不了北关。何况北关的箭手也很厉害,还有灵鸦助阵。 他也不大情愿相信第二种可能,贺兰鹰还在南岳的部队里,如果平鲸王决定撕毁协议,这个儿子真的不要了? 又或者,还有第三种没有预料到的情况? 他不禁又看了贺兰鹰一眼。他正在专心杀敌,刺、点、撩、噼——一招狠似一招,仿佛要以行动来证明父亲是个说话算数的人。可是,贺兰觿的心中问号却越来越大,但他立即又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是不是雾太大,上面的人看不清下面的情况,不敢冒然出动? 当然不是。 莫说有雾,就是有冰雹他们也得过来帮忙啊! 「有我在,平鲸王一定会来。」贺兰鹰看出了他的疑虑,认真地说道,「无论他来不来,我都不会走。死也要跟你死在一起!」 贺兰觿嗤地一声笑了:「说点吉利的,好吗?」不再理会,继续与他并肩杀敌。 三十分钟过去了,太阳越来越大,浓雾终于开始消散,但能见度依然不高,只看见道上的人影越来越少,地上的尸身越来越多:灰色的是狼,白色的是狐,灰白相间,格外刺眼。具体有多少伤亡,谁也不知;究竟哪边占了上风,也看不出来。 贺兰觿身上的马脑全用光了。他与贺兰鹰联手杀光了身边五米之内所有的敌人,见不远处明鹬扶着受伤的明干,正被三个狼族人围堵,连忙跑过去帮忙。边打边问: 「花霖呢?」 明鹬的脸阴沉了一下,向他摇了摇头。 贺兰觿只觉一口气堵在心头,怒道:「谁杀的?」 「修鱼稷。」 「北关的人看样子是不来了。」明鹬道,「来了也没他们什么事了,狼族都快被我们杀光了。」 「早猜到了。」明干横了贺兰鹰一眼,「我们的人死也差不多了,怎么办?」 「继续打。」贺兰觿道。 撤,已经来不及了,除非狼族先撤。 照目前的情况,狼族打算死死地缠住狐族,不抓到贺兰觿绝不罢休。南岳这边,剩下的人越来越少,又不能变形,跑是跑不掉的,除非把狼族全部杀光。 「我靠!」明干骂了一句,挣脱明鹬的手,一剑挥出,将冲过来的一只狼削成两截。 鲜血和内脏洒了一地。 「盯着贺兰鹰,别让他跑了。」贺兰觿吩咐了一句,见修鱼稷带着一群手下向他冲来,连忙撇下明鹬,赶过去迎敌。 贺兰鹰怔了一下,随即明白,贺兰觿已经放弃相信平鲸王的承诺了。也就是说,为了报復,他随时可能杀掉自己。周围的将领看着他的目光也越来越冷。 他苦笑一声,硬着头皮,继续砍杀。 正在这时,山中忽然吹来了一阵大风。 顷刻间,云消雾散,晴空万里。 冉冉红日将晨光洒遍了大地。 像一个高度近视的人终于找到了眼镜,冰桃谷的战况终于清晰地呈现在大家的眼前。 满地都是狼的尸体,有首尾分离的,有双足折断的,有被挑去眼珠的,有肠穿肚裂的……都定格在临死前的最后一个表情:大嘴张开,怒眼圆睁。中间夹杂着数十只白狐。由于参战的大部分是柳灯族子弟,死后形体消失,只剩下一枚元珠,以剩下的人数估算,南岳这边损失过半,狼族也死掉三百人以上。 余下的人还在浴血奋战,不少人踩在尸体上搏斗,贺兰觿连跨三步,第一时间挡住修鱼稷,旁边的谢晨看见,亦赶过来支援。贺兰觿忍不住向着谷口北端的一棵大树上看去。关皮皮正埋伏在树顶,她的任务是射击。树下潜伏着以沈双成为首的十五人小分队,任务是保护皮皮、小波和花青旗等几位武功较弱的花家女子。以沈双成的武功,除修鱼稷之外应该都能对付,贺兰觿暗自咬咬牙,他必须要除掉修鱼稷,不然后患无穷。 想到这里,他加快了攻式,抖起剑花,对准修鱼稷的咽喉闪电般地连刺三剑,其中一剑将修鱼稷的颈部划出一道口子,可惜他闪得太快,并不是很深,但血还是涌了出来。修鱼稷狂唿一声,右手狼牙棒勐地向他砸去,左手也不闲着,从后腰抽出一只鸳鸯钺指尖一拨,右臂刚收,鸳鸯钺就跟着飞了出来。 贺兰觿好不易避开那一棒,唿唿的风声颳得他右脸毫毛倒竖。眼看着鸳鸯钺向他削来,势若破竹,挡已经来不及了,当下凝神禀气,将剑往鸳鸯钺的正中一戳,正好戳在中间的凤眼处,那钺插在剑中,滴熘熘地乱转,被贺兰觿随手一挥,飞出十数米远,噗通一声,掉入湖中。 打到现在,北关的人仍未露面,贺兰觿不得不在心底叫苦:平鲸王的协议果然就是一个陷阱。这么多人提醒过他,他都不信。 一场近两个小时的酣战,南岳、狼族死伤无数,平鲸王此时出兵,消灭两边轻而易举。 第171页 如果他是第三者,也会觉得这个计谋很妙。平鲸王有四个儿子,为了江山牺牲掉一个,不算太亏。 贺兰觿禁不住又看了一眼贺兰鹰,他仍然在南岳的队伍里,与明鹬兄弟联手斗敌,虽然明氏兄弟对他一脸厌恶,他只当没看见,继续挥剑刺杀。 很专心,很拼命。 以他的武功,趁乱熘走完全有机会,他却没有这么做。 「无论他来不来,我都不会走。」——他在履行他说的话。 不幸的是,平鲸王早已决定放弃这个儿子了。 以他的智商,此时此刻,不可能猜不到。心中一定很绝望吧? 抑或这又是一个圈套,平鲸王算准了自己不忍心杀掉这个忠厚的老八? 不能多想,只会心乱。贺兰觿深吸一口气,专心地对付修鱼稷。 正在这时,天色蓦然一黑。 不是乌云,而是山顶处万箭齐发。 贺兰觿就地一滚,眼疾手快地举起一具狼尸挡住身子,尽管如此,肩上仍然中了一箭。 他快速地扫了一眼箭的形制,尾端有三根鹰羽,是北关的专用箭,不禁看了一眼四周:七成以上的人因躲避不及而中箭,箭阵如此密集,很多人身中十箭以上,被射成了个刺猬。 空中立即飘出一排元珠。 山上的箭手终于露出身形,为首的正是平鲸王,只见他伸手一挥,第二批箭又密密麻麻地射了过来,谷中的狼族与狐族毫无抵挡之力,大家全都卧倒,将身子挤到死尸之下躲避。找不到死尸的干脆跳入水中,那箭也一路跟了过去,惨叫唿号之声不绝于耳,湖水已被染成了红色。 「七哥!」 贺兰觿听见右侧有人轻声叫道:「你没事吧?」 他转头一看,是贺兰鹰,他躲在两只巨狼的尸体中间,戴着一只不知是从哪里捡来的头盔,只露出一双眼睛。 贺兰觿板着脸,忽然一把将贺兰鹰扯过来吼道:「平鲸王根本不打算出兵,这事你事先知不知道?」 贺兰鹰拼命摆手:「不知道不知道,真不知道!七哥,不会的!我们有协议!狸族的箭阵太厉害了,他们可能想避一下……」 「这是你们北关的箭!」贺兰觿将肩上的箭拔下来,扔到他面前,「向我们射箭的就是平鲸王。」 贺兰鹰扫了一眼箭羽,不说话了,瞪大眼睛,一脸惊恐地看着他,颤声道:「七哥——」 贺兰觿将他的头盔一掀,将自己的剑横在他的颈间,冲着山上大喝一声:「住手!贺兰鹰在此!」 说罢拉着他从死尸堆里站了起来。 漫天箭雨蓦然停住。 不远处的山坡上,黑压压地一群人向他们走来,为首的正是平鲸王,身后跟着他的三个儿子。 看着父子四人的神色如此淡定,仿佛意识到了什么,贺兰鹰的脸「刷」地一下,白了。 「父亲,父亲!是我!」 不知是因为惊慌还是因为恐惧,贺兰鹰的嗓音有些发颤,与先前杀敌之勇敢判若两人。 话音未落,「嗖」地一声,贺兰翾一箭射来,对准了贺兰觿的心脏—— 贺兰鹰的身子勐地一僵。 他明明是南岳的人质,这一箭射来,势必惹怒贺兰觿,明显就是不顾他的死活。 贺兰觿若是用他的身子为自己挡箭,也是易如反掌。 两个人听到风声,都本能地向旁边一让,那箭与贺兰觿擦胸而过,「夺」地一声,钉在地上。 一箭未中,贺兰翾又连发两箭,箭箭追心——都被贺兰觿的快剑一一挡掉。 再看贺兰鹰,整个人已呆若木鸡,忘记了闪避。正惊魂未定之时,贺兰翾又射一箭,这一箭不知为何,有些偏斜,向着贺兰鹰的咽喉射来,眼看就要射到,贺兰觿勐地将他一推,勉强避开。 就在这一瞬间,只听唰唰唰……箭雨又至,这一次箭更多,力更勐,地毯式扫射,齐刷刷地射向贺兰觿和仅剩不到两百人的南岳狐族及狼族众人。 潜伏在山坡里的狸族箭手终于反应过来了,开始还击,北关将士立即卧倒,两边箭手互相对射。 趁着山下的箭势减弱,修鱼稷一声唿啸,众狼全部化作狼形向冬棠岭的树林遁去。 狼族个头高大,目标也大,就在这一飞遁的数秒间,又有几十只狼中箭倒下,一个个都被射成了刺猬,留下一地死尸。狸族见狼族已撤,立即停止放箭,潜入树从,消失不见。 贺兰觿将手一挥,一面拉着贺兰鹰,一面示意余下的狐族向南撤离。 还没有跑出百米,前方山上勐地冲来一大队人马,将山道团团堵住。 为首的正是平鲸王及长子贺兰翾。 众人见状,正要转身,后面亦被贺兰翊与贺兰翀的队伍拦住。北关的人马一前一后将他们夹在了当中。 在距离十米的地方,平鲸王勒马停住:「贺兰殿下。」 贺兰觿看着他,冷冷地道:「叔父大人,那只献祭的白狐,是白死的吗?」 「哈哈哈。」平鲸王干笑了两声,「兵不厌诈,你打过这么多年的仗,不懂?」 「我当然懂。只是不敢相信您愿意拿自己的亲儿子做诱饵。」 「你不会杀他的。」平鲸王淡淡地看了贺兰鹰一眼,「鹰儿并不知道此事,他是无辜的,就像那只献祭的小白狐。贺兰殿下从来不杀无辜之人。」 第172页 「说得没错。」贺兰觿的表情很平静。 「鹰儿,你过来,到我身边来。」平鲸王向贺兰鹰招了招手,「贺兰觿,现在投降,我会留你一具全尸,送你回北极归葬。你手下这些人的性命,我也保证一併饶过,让他们回归南岳。」 「就这些?」贺兰觿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眸光越来越冷。 「鹆门的手令,请你交出来。狐族南北分裂几百年,你身为狐族王子,为一个人间的女人,不惜犯下忤逆大罪!致使兄弟阋墙、家族分裂、纲常沦落、制度荒废——南北之间打了多少仗,死了多少人,你心里清楚。现在,是统一的时候了。」 贺兰觿默默地看着平鲸王,冷笑一声,对贺兰鹰道:「老八,你可以走了。」 贺兰鹰的身子微微一震,转身看了他一眼:「真的?」 「是。」贺兰觿点点头,「既然你事先不知,这一仗为南岳效力也算尽心,你可以走了,我不拦你。」 「你也不敢。」贺兰翀加了一句。 「但是,」贺兰觿看着平鲸王,一字一字地道,「南岳狐族,不会投降。不是不想活,而是我们不会再相信您了。既然叔父大人撕毁协议,就不要再向我们做任何保证。今日一战,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贺兰觿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剑,上面早已经被鲜血染红。 当他再次抬起头时,忽听「嗖」地一声!站着平鲸王身边的贺兰翀蓦然扑倒。 所有的人均是一愣。 只见贺兰翀的后脑多了一枚黑色的箭,箭身布满鳞片,尾部如灵蛇般摆动。还没等大家看清,那箭已瞬间飞了回去,不见踪迹。 狐族人都知道这是沙澜族最珍贵的武器「冻蛇箭」,含有剧毒,被冻蛇咬伤的人会顷刻毙命,无药可医。 「翀儿!」平鲸王悲愤地跳下马去,拉住贺兰翀的手,企图将他从地上扶起来,贺兰翀一动不动。一旁的贺兰翾忙将他的身子翻过来,只见他的脸已变成黑色,早已停止了唿吸。 几个随从向后张望,猜到是南岳的人埋伏在远处放冷箭。平鲸王霍然起身,抬头怒视贺兰觿,目眦欲裂、双眸滚圆:「给我杀了他!」 贺兰觿没说更多的话,挥剑沖了上去—— 「叮噹」一声,冻蛇回到箭囊。皮皮趴在一棵杉树的枝叉上,听见自己的心砰砰乱跳。她的目标本来是平鲸王,不料距离太远,角度出现偏差,射中的人变成了站在他身边的贺兰翀。 皮皮悄悄地滑到树下,对守在下面的沈双成道:「快!贺兰中了平鲸王的埋伏,咱们得过去帮忙!」说罢就要往湖边冲去。 「不行。」沈双成一把拉住她,「不能去!你这一箭已经暴露了我们的方位,现在必须要往南边撤!」 「不能撤!」皮皮急道,「他们已经被平鲸王团团包围了,再不过去——」 「不行!」沈双成低喝了一声,「我们人太少,帮不了他们!那边山上全是北关的人,再不跑,被抓成人质贺兰就更被动了。」 皮皮的眼睛一下子红了:「可是,万一——」 「别想那么多,贺兰身经北战,没那么容易被抓。有你和小波他反而顾忌更多——」 皮皮看了一眼缩在怀中布袋里的小波,它似乎嗅到了一丝危险,瞪大眼睛不安地四处张望着。她又看了看队伍里的花青旗以及另外几位武功不怎么好的狐族女生,知道此时若是不走,势必连累众人,于是咬牙点头:「嗯!撤吧。」 沈双成低低地吹了一声口哨,小分队迅速地向南边的泽地跑去。 林中的雾已经散了。 风很大,吹得树叶沙沙作响。 森林里传来各种可疑的响动。皮皮在十几位随从的保护下,跟着沈双成拔足狂奔,眼看就要冲出树林,迎面忽然冲来一群灰狼,瞬时间变成人形,将他们团团围住,为首的正是修鱼稷。 沈双成正要抽剑,发现前方高地传来密集的脚步声,一群狸族站在不远处的山腰上,举起弓箭对准了他们。正上方的两位正是狸族的双王:田芃和井涟。 所有的人都站住了。 目测狼族大约有五十来人,狸族的数目只多不少。以小分队的人数,毫无胜算。 沈双成目视四周,正要抽剑抵抗,被皮皮一把按住,低声道:「让我来说话。」他迷惑地看了她一眼,点点头。 「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修鱼稷走到他们的面前,看着关皮皮,淡淡地道,「跟我走吧。」 「我可以跟你走,不过,请你放过其他的人。」皮皮冷静。 「为什么?」修鱼稷无动于衷,「我们都饿了。」 「因为我在c城帮过你,你欠我一个人情。」 「人情?」修鱼稷忍不住笑了,「『人情』是你们人类的名词,我们狼族没这种用法。」 「修鱼稷,你越来越让人害怕了,」皮皮冷笑一声,忽然抽出猎刀往自己的颈间一放,「左思右想,我还是快点死比较好。」 她这么一说,众狼果然惊得向后勐退了一步。 「你不是要抓人质吗?」皮皮狠狠地说道,「人质死了你怎么办?」 修鱼稷沉默了三秒,抱臂哼了一声,道:「行,只要你乖乖跟我走。其他人,我放行。」说罢伸手过去,正要将她拉过来,被沈双成一剑挡在正中:「别碰她!」 第173页 皮皮转身附耳对沈双成道:「我认得修鱼稷,跟他关系不错。他不会伤害我的。」 沈双成摇头:「狼族人不可信。」 「相信我,我能搞定他。」皮皮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胳膊,「告诉贺兰,咱们c城见!」 灵鸦袭来时,贺兰觿身上已体无完肤。 南岳几百年的和平令他觉得真永之乱这个恶梦已经远远而去了。 此时此刻,一切的一切又回来了。 他从没有像这样疯狂地战斗过,率领着不到一百人的部下踩着一地的尸体与北关近五百的人马在拉玛湖边鏖斗。 这是一场充满血腥的混战。贺兰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掉了贺兰翾、紧接着又与明鹬联手重伤了贺兰翊。 这一次他不再想留任何活口,不给敌人任何一个报復的机会,眼看着平鲸王从另一边飞扑过来抢救,贺兰觿随手在贺兰翊的胸口补了一剑,令他在父亲的眼皮底下一命归西。 接下来,祭司大人就比较惨了。 连丧三子的平鲸王爆喝一声,一百多名部下开始了车轮战。 更糟糕的是,天上灵鸦忽现,纷纷向南岳的战士扑去。顷刻间就倒下了数十人! 贺兰觿见状连忙吹出一声口哨—— 空中的鸟群忽然乱了,如一团散沙,向四处胡乱飞去…… 平鲸王脸色一变,向着树间的豢灵师惊唿:「是游鸦!快!用无明箭!」 豢灵师会意,引弓而射,那些游鸦原本就是来捣乱的,并不如灵鸦有战斗力,见无明箭飞来,仓皇躲避,几个豢灵师轮流射击,这才一个个中箭焚烧,灰飞烟灭。 这几分钟的间隙,让南岳诸人在紧张的拼杀中悄悄地缓了一口气。 灵鸦的鸟阵迅速恢復,组成各种队形依然向南岳诸人闪电般袭来—— 如果只是肉搏或者车轮战,贺兰觿觉得只要扛得住,都还有一线生机。可是,加上灵鸦,他面临的是密集的「三围」打击—— 他一面拼命抵抗,一面举目四望。 南岳的人越来越少,却是越战越勇,剩下的七十多人全是武功高强之辈,半数以上是跟随他打过真永之战的老兵老将…… 每一场战争都有令人绝望的时刻。 像这样的时刻,他遇到过很多次。 但这一次,不仅是绝望,还有一丝恐惧。 ——难道他贺兰觿今日要命丧冰桃谷? ——皮皮与小波只怕也难逃此劫。 ——北关终将踏平南岳? 他有一点点分神,直到有人从背后刺了他一剑,心脏勐然一缩,又剧烈地跳动起来。 那一剑几乎刺穿了他的锁骨。 他正要回头,耳边传来一道凌厉的风声—— 那一剑还没有抽出来,所以他的身子无法转动。这一刀噼来,是横切他的颈项。 他想都没想,身子勐地往下一弯,心知这条命多半是保不住了。 忽听「呛!」地一声,有人用剑替他挡住了这一刀! 与此同时,一只结实的手臂扶住了他的腰际。贺兰觿站直身子,回头一看,是贺兰鹰。 「我说过,死也要跟你死在一起。」贺兰鹰淡淡一笑,他的脸上全是血,手臂上也是血。 「你能弄走天上的灵鸦么?」他问了一声,举剑向前一顿勐削,一串元珠跳到空中,被剑气一激,发出「波波」地破灭声。 「无能为力。」贺兰鹰道,「豢灵师只听平鲸王的口令。」 「小心!」说话间贺兰觿将贺兰鹰一推,避开从树上射下的一支无明箭。天上的灵鸦如一团搅动乌云、又如一群邪恶的怨灵在空中漩涡状飞行。 平鲸王忽然吹出一声口哨,北关人马开始后撤。 贺兰鹰急道:「糟糕,他们大概要拿我们餵鸟了!」 见北关后撤,南岳诸人全都挤在了一处,举起兵器,正打算摆出队形对付灵鸦—— 骤然间—— 空中传来一声嘹亮的鸟鸣! 没等大家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只见金光一闪,天上仿佛多出了一个太阳! 所有的人都受不了头顶的这道强光,第一时间闭上了眼睛。 来不及闭眼的,被强光刺到,只觉一阵晕眩—— 再睁眼时,天上万里晴空,灵鸦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无论是南岳还北关,将士们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只听得一人颤声惊唿:「平鲸王……薨了!」 贺兰觿举目一看,原本坐在马上指挥战事的平鲸王不知为何,如心脏病骤发,扑倒在马背上。 「冻蛇箭!」身边的一个随从叫道,慌张地指着南边的树林,「大王中的是冻蛇箭,是从……从那边射来的!」 几个部下连忙将平鲸王的身子从马上抬下来,仰面一看,他的脸上一片乌黑,显然是中了冻蛇的剧毒。 霎时间,他的身子已化作一只白狐。 见首领暴毙,北关众将一脸悲愤,纷纷举起刀剑,打算决一死战。 「住手!大家请听我说!」贺兰鹰快步走到平鲸王的马边,大声道,「平鲸王已逝!我的兄弟们已逝!我是平鲸王唯一的世子!」 群龙无首,北关将士一阵骚乱。只因平鲸王一心要培植三个儿子,让他们尽量竖立战功,凡作战之事,均由自己和三子督管决策,不让兵权旁落。四人一死,众将不知听谁号令,见贺兰鹰发声,顿时安静。 第174页 贺兰觿见状大步走到贺兰鹰的身边,朗声说道:「平鲸王世子贺兰鹰,我准你继承父亲的王位,从今日开始,负责治理北关。」 局势转变之快,令人错愕!北关诸将一时都愣住了,转念一想,这话也没什么错:平鲸王死了,三个儿子也死了,只剩下一个老四贺兰鹰,王位当然由他继承…… 贺兰觿是狐帝之子,天星族贵胄,地位至高无上。只要有他点头,贺兰鹰当然可以名正言顺地统率北关。 贺兰鹰看着贺兰觿,忽然单膝下跪,垂首低眉:「平鲸王贺兰鹰恳请殿下赐福。」 贺兰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满手是血的右掌轻轻地放到他的头顶:「愿南北一家,相敬如宾。互不侵犯,互不干涉。」 贺兰鹰用力点头:「愿南岳北关和平共处,友好往来,互相尊重,团结一致。」 「请起。」 贺兰鹰站起身来,两人用力地拥抱了一下:「我还可以叫你七哥吗?」 「当然。」 两人泯然一笑,贺兰觿一挥手,示意众人就地休息。 南岳这一场苦战,从天亮打到下午,众将士早已累到眼花,纷纷瘫倒在地,有人喝水,有人包扎,有人清理道上的尸体,有人跳入水中打捞湖里受伤的战士…… 一只小分队从山坡上沖了下来,一直跑到贺兰觿的身边。 为首的正是沈双成,手上拿着一张长弓。 贺兰觿认出这是皮皮常用的「龙舌弓」,仿照的是三国吕布「辕门射戟」的样式,虽为女子所用,比较轻巧,胜在速度快、准确性高,从沙澜开始就是皮皮的随身武器。如今这把弓居然在沈双成的手上,贺兰觿心中一惊,连忙问道:「皮皮呢?」 「被修鱼稷抓走了。」沈双成垂首,「对不起,我没有保护好她。」 贺兰觿身子一顿,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说修鱼稷不会伤害她,约咱们在c城见。」 贺兰觿茫然地点点头,正要走到一边坐下休息,忽然踉跄了一下,差点跌倒,被沈双成及时扶住。 「殿下,你的伤——」 「我还好。」贺兰觿摆了摆手,忍着巨痛坐到草地上,「平鲸王那一箭,是你射的?」 「嗯。」沈双成指着自己的眼睛,「金光一闪,十分刺眼,可是我只有一只眼,所以还能瞄准,就趁乱射了一箭。」 「金光?不是闪电?」贺兰觿喃喃地看向空中,当时的他正在激烈地交战中,已打得头晕眼花,还以为是是天上的闪电,正纳罕为什么没听见雷声。 「是它——」沈双手用指一指。 远处林中传来一阵翅膀的扑楞声,一只小鸟远远地飞过来,准确无误地落到贺兰觿的掌中,「唧唧」地叫了数声之后,立即贪婪地吸起了掌中的元气。 「小波,饿坏了吗?」贺兰觿轻轻摸着它的羽毛,「吃奶的时间到了。」 沈双成拍了拍他的肩,继续道:「金光一闪时,猜我看见了什么?」 「看见了什么?」 「它是一只黑鸟没错,不过他有三只脚。」 贺兰觿没听明白:「三只脚?」 「有没有听说过三足金乌?」 「传说中的太阳神鸟?」 「我觉得……小波是太阳神。」 贺兰觿顿了顿,呆了半天,忽然「呵」地一声笑了:「双成——你也太能扯了。」 -------------------- 这是出版前的最后一次更新,余下大约三万字左右,将留给出版社出版。预计十月份出版,之后将贴出余下的章节。谢谢大家的一路相伴。 第68章 ================ 皮皮跟着狼族步行了三天三夜,终于在一个傍晚时分到达了鹆门。 这是一个手机地图上找不到的地名,在狐史上却相当响亮。 鹆门是北关通往南岳的官方唯一入口。既然有「官方」,肯定就有「非官方」。当年狐帝设立灵墙,为了方便自己人进出,在灵墙中设了一个暗道,俗称「灰洞」。 南岳这边,谁也不知道灰洞在哪,谁也没见过它,直到很晚才知道它的存在。 每隔一些年,驻守鹆门的明家总能发现一些偷渡者,怎么严刑拷打也不肯透露偷渡的路径。直到他们请来一位神意堂的医生用催眠术审问,这才发现端倪。 北关的人想避开鹆门偷偷进来,也不是完全不可能,那就要走灰洞了。开始的时候,灰洞只是北关向南岳派驻间谍、交换情报的秘密通道。渐渐的,一些大的家族不想因为南北分裂就断了往来,也通过灰洞走亲戚、送钱带货、互资互助。但仅限于跟青桑比较亲近的一些家族才容易拿到手令。灰洞没有固定的开口,南岳这边防不胜防,贺兰觿只得放宽边禁,只要不是间谍或者走私,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这一次,新的灵墙灵力强大,瞬时间覆盖了灰洞,致使鹆门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唯一入口」。 虽是人质,关皮皮跟着狼族的这一路,走得还算顺利。 修鱼稷没有虐待她,在大营里也没有限制她的行动,除了不能逃跑,基本上要吃给吃、要喝给喝,反正唐晚荻也要吃人类的食物,厨子一般会做两份,一份给她,一份给皮皮,都是上好的鹿肉、新鲜的野菜。皮皮从唐晚荻的行囊中翻出不少辣椒面、孜然粉和椒盐,吩咐厨子烤肉时将作料多洒一些,做出更适合c城人口味的「烤串」。 第175页 尽管如此,由于病情忽好忽坏,唐晚荻胃口极差,时常昏睡,香喷喷的烤串根本吃不下,只能勉强喝点菜汤。严重的时候,一面喝,舌头一面往外顶,要靠修鱼稷锲而不捨地餵食才能吃进少许。剩下的那一份扔掉可惜,皮皮索性全吃了。一面吃,一面吮指,胃口好到出奇,面色白里透红,跟着狼族快速行军一点也不觉得累。 如果要说有什么让她不舒服的地方,就是修鱼稷的态度了。不算疾言厉色,却是不冷不热,他拒绝跟皮皮聊天,更不开任何玩笑,有问就答,只用最简短的句子。开始的时候,皮皮以为这么做是要坚定立场、撇清嫌疑、毕竟现在的他已经是狼王了。太过友好会让手下人觉得他敌友不分。 渐渐地,皮皮发现,一些只有她们两人在的场合,修鱼稷也是这么说话,就有点不爽了。她怀疑自己是不是过于相信修鱼稷了,甚至后悔不该未加反抗就束手就擒。狼族的政治跟狐族一样复杂,斗争起来也是惊心动魄,当上狼王的修鱼稷未必向以前那般听劝了。 一次午饭,皮皮正专心地啃着野鸡腿,修鱼稷洽好路过,冷不防地说了一声:「慢点吃,又不是最后一顿。」 皮皮白了他一眼:「你是怕我咽死吗?」 「我是怕人质没了。」 「修鱼稷——」 「请称唿我『大王』,王妃殿下。」他的语气十分严肃,「你我现在代表着狐狼两族,打交道时请遵守沙澜的外交礼仪。」 所以他们之间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一切……都是外交事件。 皮皮怔了一下,继续吃鸡:「修鱼稷,就算你手中有我,也不能保证狼族能顺利通过鹆门。我没去过鹆门,跟那边的人不熟,不知道他们肯不肯给我这个面子。」 「你是贺兰觿的妻子,整个南岳都是你的臣民。他们不用给面子,你只用给命令就好。」 「万一搞不成,你会撕票吗?」 「撕票?」 「就是杀了我。」 「会。」 「……」 「你为狐族我为狼族,你我立场不同。到时候你不得不死,希望不要恨我。」他一板一眼地说,「我保证给你一个痛快。」 「哈。哈哈。谢谢!」 「与其在这里徒劳无益地套近乎,你不如仔细想想怎么去说服鹆门的人放我们通行。」 「知道吗,」皮皮歪着脑袋说,「人类对狼有天生的敌意,从成语里就可以看出来: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豺狼当道……我把你们引向c城就是『引狼入室』。先别急着喊喊杀杀,没我在中间帮你周旋,你们很难在c城落脚。所以我劝你还是——」 「人类对狐狸就很友好吗?」修鱼稷打断她,「狐假虎威、狐朋狗友、狐媚惑主、野狐外道——还有你穿的这身衣服,叫什么来着?……花狸狐哨?」 皮皮气得两眼看天,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向修鱼稷介绍成人夜校补习汉语。这傢伙的智商果然在线,一学就会,强势碾压他那位顽固不化的父亲。 「你是背了《成语字典》么?」 「记性好,夜校老师教的『趣味成语』都还记得。所以关皮皮,不要以为我不识字、没文化就可以忽悠我。」 「……」 「怎么,没话说了?」 「我以为……」皮皮难掩心中的失落,「我们还是朋友。」 「那就说一点朋友之间可以理解的事:你喜欢贺兰觿,为了他什么都愿意做,甚至牺牲生命,对不对?」 皮皮点头。 「我对唐晚荻也是这样。」 「我懂。」 「你不懂。」 皮皮直直地看着他。 「如果谁敢挡我的路,让她得不到治疗,我会不惜一切代价报仇。」修鱼稷看着她,一字一字地说。 他的眸子在阳光下是浅灰色的,给人一种冷酷的感觉。他说的话是当真的,唇齿间含着一丝杀气。 皮皮感到一阵透骨的寒意,低头沉默,过了片刻,不禁嗤笑:「贺兰与你,非常不同。」 「……」 「他比你安静。」她继续大口地啃着那只兔腿,「在威胁别人的时候。」 天很快又黑了。 走出一道荒凉的山谷,路过一家「壳牌」加油站,远处的山脚出现了一座灰色的双层建筑,在林木的掩映下毫不显眼,看上去像一个废弃的厂房。 「看——」皮皮指着房顶上的一排霓虹灯,也不知是因为年久失修,还是电线短路,忽明忽暗,一半以上的灯泡没有亮,「鹆门酒吧。」 修鱼稷挥手让队伍停下,皮皮发现众狼眼中都露出恐惧之色,步态慌张,逡遁不前,远不如作战时那么勇敢自信。 「灵墙应该就在附近,」皮皮伸手向前摸了摸,除了空气,没有任何的阻力,于是问身边的修鱼稷,「能感觉到吗?」 修鱼稷点点头。 「还能走多远?」 「越靠近酒吧,心跳越快。」修鱼稷停步,「大门以北的这一带还是安全的。」 皮皮举起火把一照,通往大门的是一条弧形的水泥马路,沿着山脚向右一弯,尽头就是鹆门酒吧。 「这一带应该有不少人才对。」皮皮忽然道,「不是说有很多沙澜的病人过来求医吗?」 灵墙消失后,光是皮皮耳闻眼见的就有好几批狼族陆续到达南岳,基本上都是来求医的,比如修鱼清夫妇、北山兄弟。南岳这边虽然有些抗拒,出于人道主义,最终都接收了。灵墙復原后,求医的人就过不去了,必须要按南岳规矩申请入关,想必都堵在了这里。 第176页 「在山上。」修鱼稷向两旁的山麓呶了呶嘴。 皮皮抬头一看,山中果然有一些灰色的帐蓬,不见人影,也没有动静,一个个小山包似地坐落在那里。 又向前走了约五十米,眼看就快到了,忽然一个人影从山坡上冲下来,向着皮皮的方向跑去,一面跑一面叫道:「皮皮!皮皮!关皮皮!」 唿声十分耳熟,皮皮没料到这一带会有人认得她,但天气太黑,人影看不甚清,只是觉得那人很胖,一面跑一面捧着自己的肚子,直到跑到面前这才吓了一跳:「小菊?」 她记得那次见到小菊时,已有五个多月的身孕,连忙扶住她问道:「小菊,你怎么在这?出什么事了?」 皮皮记得十几天前在索伦泽地附近碰到过小菊,还帮她写过介绍信,请求鹆门守将给沙澜族放行,允许他们去千美医院求医,难不成是因为金鸐病重,行走缓慢,直到现在才到? 「你写的信……酒吧的头儿不认,怎么说也不让我们过关。」小菊一面喘着粗气一面说,她的眼皮有些发肿,鼻子也是红通通的,似乎刚刚哭过,「金鸐已经病得快不行了!我派了两个人回峻榞找你,他们到现在还没回来!」 皮皮看了一眼修鱼稷,见他安静地站在一旁,继续问小菊:「你们的人呢?都在哪里?」 「在山上。我们只能在这里扎营等你。谢天谢地你终于来了!」 小菊二话不说,拉着皮皮的手就往鹆门酒吧跑,皮皮连忙扶住她:「慢点慢点,别动了胎气!」回头又对修鱼稷道:「让大家在这里等一下,我们三个去酒吧交涉。」 修鱼稷点点头,转身向手下交待了一句,三人大步向酒吧的正门走去。 小菊一面走一面说:「皮皮你有贺兰觿的手令吗?」 「什么手令?」 「进出鹆门的手令呀。」 「没有。」 听到这话,小菊一口气差点背过去:「那你们也别想通过。」 皮皮怔道:「怎么可能?我是贺兰觿的妻子,身上有贺兰的种香,我的话还是有分量的。」 小菊都快急哭了:「不管用,你说的这些我都说了,你给我的信和头髮我也交了。酒吧的头儿也承认上面有贺兰的种香。但还是坚持非要见到贺兰觿的手令才肯放行。我就差跪下来给她磕头了!」 皮皮一听,不乐意了。狐族内部阶层分明,首领的权威不容置疑,以下犯上之事极少发生:「谁呀,这是?」 「酒吧的头儿叫明萓,是个女的,办事可轴可轴了!」小菊越急语速越快,「金鸐说,她是明鹬的妹妹,外号叫『黄花菜』。」 「黄花菜,」皮皮本来有气,一听这三个字又笑了,「是什么意思?」 「黄花菜都凉了的『黄花菜』。她是族里有名的铁面人,办起事来六亲不认。这酒吧本来是明鹬负责,他跟贺兰去了峻榞。明鹬为人比较灵活,他在的话早就放行了。」 皮皮不信邪:「让我去会会她。」说罢正要推开大门,忽被修鱼稷一把拦住:「你不能进去,要说话,让明萓出来说。」 「为什么?」辛小菊讶道。 「关皮皮是我的人质,她要是进去了,就不会出来了。」 皮皮这才想起自己并非自由身,修鱼稷绝不会允许她这么大大咧咧地走进去,只得对小菊说:「你去帮我带个话?」 不一会儿功夫,里面出来了七个人,为首的是一位短髮女子,大眼睛小脸,二十来岁,穿一套浅蓝色的西服,显得精明干炼,应当就是明萓。身边站着的六位男子,皮皮认得一半,分别是永野、原庆、贺兰翚,不禁心中一喜,下意识地就要过去跟他们打招唿。 修鱼稷立即咳嗽了一声,皮皮只得止步。 「我是关皮皮。」 「王妃殿下。」明萓微微地鞠了个躬,「我是鹆门酒吧的老闆明萓。」 「明老闆,事出紧急,我没有贺兰大人的手令。沙澜族首领金鸐是我的好朋友,现在病得很重,急需住院治疗,恳请放行。」皮皮故意一脸严肃。 「殿下,殭尸症目前已经出现狐族和人类感染的病例,为防止疫情扩散,我们已经组织了一支医疗分队进驻鹆门,负责边防的检疫工作,医生们刚刚才到。在没有查清沙澜族疫情的情况下,请恕我不能照办。」明萓不卑不亢,「除非有贺兰殿下的手令。」 「病不等人。除了沙澜族,狼族这边也有好几位病人已经拖不了多少时间了,其中包括一位c城的公民。」皮皮强硬地看着她,「手令的事,等贺兰到了我跟他解释。这一次,请你务必通融。」 明萓摇头:「没有手令,恕难从命。」 「放肆!」皮皮喝道,「这不请求,这是命令!明萓,请你立即开关放行!」 「没有手令不许放行,是贺兰殿下的命令,是他亲口对我说的。如果您想破例,麻烦先跟殿下通个气,我们这些做下属的,只能按规章办事。再说这里还有大批狼族,南岳几百年,从未批准过任何狼族入关,这是鹆门的头条禁令。」 「你——」皮皮正要继续理论,看见原庆,忽然想起一事,「原大夫,你不是感染了吗?怎么现在可以自由行动了?」 「千美医院里所有的殭尸症患者已经去过一趟千途了,目前已经全部治癒。」原庆道,「包括我本人在内。」 第177页 狼群中传来一阵骚动。 此次南岳之行,众狼对殭尸症的治疗并未抱很大的希望,很多人都以为是谣言或者骗局。毕竟这是一场席捲整个沙澜的灾难,想让疫情顷刻消失,不大可能。 此时此刻,原庆现身说法,千途疗效果然神速,众狼不禁雀跃起舞,就连修鱼稷的脸上也现出少有的喜色。 这时,一位侍者悄悄地推门而出,到明萓身边耳语了几句,明萓点点头,朗声说道:「诸位请安静一下!收到前方传讯,贺兰殿下的人马预计三个小时左右到达鹆门。请大家稍安勿躁,耐心等待,我们一定会商量出一个妥当的办法。」 以南岳狐族的行军速度,应该是比狼族至少晚一天到达鹆门,没想到贺兰觿这么快就赶来了,一定是担心自己的安危,皮皮稍稍地松了一口气,决定不再为难明萓,点点头道:「好吧,我们就在这里等。明老闆,能否给大家送点水和食物?原大夫,能否过来检查一下狼族和沙澜族的病人?或者至少给他们吃一些止痛药?」 「没问题。」明萓道,「我进去安排一下,水和食物马上送来。」 狼族这边开始向原庆提各种问题,小菊也缠着永野问个不休,一时间一群人将医疗分队团团围住。 「大家不要着急。」贺兰翚大声说,「去千途的机器已经修好了。贺兰觿一到,我们就可以带着所有的病人直接从这里去千途。」 「直接走?」皮皮没听明白,「去千途不是要通过千美医院吗?」 「不需要。我的机器可以借用灵墙的能量打开一个灰洞,从灰洞直接进去。」贺兰翚说。 「灰洞?传说中的那个灰洞?」小菊问道,「你们找到了?」 「不是那个灰洞,是通向千途的洞口,」贺兰翚解释说,「我只是借用这个名词而已。」 从鹆门酒吧所在的k城到千美医院所在的c城其实还有几个小时的火车,如果真要运送这批病人,隔离措施又不到位的话,难保路上不出差错、将殭尸症扩散到其他人身上。直接走当然是最佳路径。皮皮有种大难不死的喜悦,扫了一眼站在角落里默不作声的永野,双目对视时他的眼睛忽然眨了一下。她恍然大悟,顿时明白鹆门这边已经知道她是人质了,先前各种刁难,就是故意要在这里截住修鱼稷。 冰桃谷之战,狼族损失三百余人,一路上又陆续死掉一些重伤、重病之士,活着走到鹆门的不到七十人。沙澜族这边,则有两百人之多,暂时住在酒吧旁边的大山上。明萓解释说,不是南岳不肯收留沙澜族,如何安置这些人需要两边的首领面议、签署协定。在首领们没有碰面之前,她不能擅自接纳,一旦这些人在没有任何约束的情况下进入南岳,会立即消失在茫茫人海,再也找不着了。 趁着等待贺兰觿的这段时间,明萓派人分别给狼族和沙澜族的「难民」送去了一百箱矿泉水、四百份盒饭和两百箱猪肉罐头。原庆则带着两名手下穿着隔离服将所有在外等候的人一一抽血检查,确认沙澜族有六位患者,狼族有十一位,并将这十七人分别隔离起来。 在皮皮和修鱼稷的要求下,原庆重点查看了金鸐和唐晚荻的病情,分别给他们注射了一针止痛剂。两人之中,唐晚荻病情略轻,尚能勉强行走。金鸐则十分严重,已连续多日不醒人事,皮皮担心地问原庆:「你觉得以金鸐、晚荻的病情,治疗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这里的病人都不算特别严重,比起北山家的几位轻多了。」原庆答道。 皮皮想了想,觉得也是,所有的重病号在半路上都已经去世,剩下的都是些刚刚传染的患者,包括唐晚荻在内。 「北山家的病人也治好了?」 「嗯。他们还住在医院里,毕竟病了这么久,身体很虚弱。不过病毒和症状都已经消失了,剩下的就是补充营养和復健了。」 皮皮忍不住一阵惊嘆。还记得北山家的病人刚送来时,因为浑身出血、病入膏肓,还被永野戏称是「血袋子」。大家都觉得命在旦夕,不料千途之行竟然产生了这样的奇蹟。一时间好奇心大起:「千途究竟是个什么地方?那里究竟有什么东西可以治好殭尸症?」 「这个……我也不大明白,」原庆摸了摸耳朵,「听贺兰翚说,那是一个很复杂的空间,进去之后不能久留,需要尽快撤出来。从医学的角度来讲就是由于环境的变化,那些真菌孢子的细胞壁变薄了,所以只用打一针普通的抗生素就可以全部消灭了。」 「这么简单?」修鱼稷听得入迷,觉得难以置信。 「就这么简单。」原庆正色看着他,「大王,其实您没有必要扣押我们的王妃。论理,狐族没有义务帮助狼族,北山家的人跟我们也没有交情。救死扶伤是医家的本份,就算您手里没有人质,我们也会带这些病人去千途。」 这话一说,修鱼稷的脸立即板了起来。 「大王既然有求于我们,王妃又是贺兰殿下格外在意的人,大王何不将她放了,让我们这些想帮助您的人也有个好心情不好吗?」原庆又说。 「不好。」修鱼稷冷冷地道,「我对千途一无所知,怎么知道进去后会发生什么?还能不能活着出来?——我需要一个保证。」 原庆还想劝,皮皮向他使了一个眼色,让他不要白费力气,只得住嘴。 第178页 -------------------- 第69章 ================== 原庆离开后不到二十分钟,道上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为首一人穿着黑衣,骑着白马,正是贺兰觿。 皮皮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南岳的人马终于到了。 大队人马从狼族的营地穿过,进入鹆门酒吧,放话出来说贺兰殿下连日赶路身体劳顿,需要休息一个小时方能出来议事。 冰桃谷一战终以南北议和为结局,皮皮还是次日从修鱼稷那边听到的。知道贺兰觿平安生还,心中稍慰。但她也听说这一仗南岳实际上是受到了狼族与北关的双向夹击,贺兰觿打得很苦,牺牲了很多人,差点全军覆没,可以猜到他一定受了不少的伤。 皮皮的心不禁又悬了起来。 一小时之后,贺兰觿准时出现在鹆门酒吧的门口。他仍然穿着那件纯黑的风衣,连日奔波让他面露倦色,皮皮觉得他瘦了许多,也黑了许多,这让他的侧颜愈发如雕刻般立体。皮皮其实就站在离他不远处,个头太小,被身边高大的狼族挡住。就在她瞪大眼睛看着贺兰觿的同时,贺兰觿很快也发现了她,他迅速转过头去,目光在她脸上停留片刻,确信她并未受到虐待后缓缓移开。 皮皮的心砰砰乱跳。狐狼世代为敌,又经过峻榞大战,双方的仇恨没有半分消解,只能说是更深了。她高估了自己与修鱼稷的交情,看样子他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好说话了,不知贺兰觿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救出自己。如有不测,也许这是她最后一次见到祭司大人。 皮皮忍不住又看他一眼。一直与原庆耳语的祭司大人立即觉察,也扭过头来看她。他的目光仍如鹰隼般尖锐,打量人的态度一如往日般高傲冷漠,只是在与皮皮视线的碰撞中,透出一丝难以觉察的关怀与暖意。 有人在大门口布置了一排藤椅,南岳、狼族、沙澜族三方各派数位代表落座。 贺兰觿的身边坐着贺兰翚与原庆,修鱼稷的身边坐着皮皮与安平蕙,沙澜族这边坐着小菊。 「先说大事,」贺兰觿开门见山,「我们这边已经准备好了,今晚由我的堂兄贺兰翚带领所有的病人进入千途治疗,在那里最多停留三天,然后回来。」 「我能一起去吗?」辛小菊接口,「金鸐病得很重,需要我的照顾。」 「不建议你去。那里很不安全,你有孕在身,行动不便,去了会给我们增加麻烦。金鸐由我们的医生负责照顾,原庆、永野、沈双成都会进去,他们的武功都不错,请你放心。」 所以,那是个需要武功的地方?皮皮的心开始打鼓。 「好吧。」小菊郑重地看了一眼原庆,「那就拜託了。」 「大王,」贺兰觿问修鱼稷,「你们这边一共有十一位病人,除此之外,还有谁会和他们一起进去?」 「我们的病人由我们的人照料。鑑于病人比较多,我、修鱼鉴、安平蕙会一起进去。」修鱼稷说,「此外,还有关皮皮。」 「关皮皮不能去。」贺兰觿斩钉截铁,「她不是病人,跟这件事也没关系。大王,您抓她的目的无非是要我答应带你们的病人去千途治疗。现在,我已经明确地答应你,可以,南岳负责办好这件事。您可以放过我的妻子吗?」 贺兰觿的双眸如一道冷光打在修鱼稷的脸上,语气威严而冷淡。 「不行。」修鱼稷硬邦邦地道,「关皮皮必须始终跟着我们。」 贺兰觿沉默了三秒,抬眼:「为什么?」 「我没有去过千途,不知道怎么进去,也不知道怎么出来。万一到时候你们自己跑了,把我们扔在里面不管了,怎么办?」 「进去的狼族有十四人,狐族只有九人,一半以上还是跟我们不大熟的沙澜族。大王,万一病人治好了,两边的人在里面又打了起来,您能保证我妻子的安全吗?」 「所以这次千途之行,殿下您自己不打算进去?」安平蕙忽然插口。 「贺兰殿下刚刚打完一仗,身上有些伤需要休养。」原庆答道,「他本人从未去过千途,就算去了对大家也没什么帮助。」 「既然殿下有伤,您可以不进去。」修鱼稷道,「尊夫人的安全,我来保障。」 「可不可以这样,」贺兰觿想了想,又说,「由我本人替代我的妻子作你的人质。你放了她,我跟你走。」 「不行。」修鱼稷态度强硬,「关皮皮必须要跟着我,换成谁都不行。」 在座的人都安静了下来,贺兰觿半天没有接话。 皮皮安静地观察着一切,祭司大人的眼皮微微眯起,从里到外透着杀气。 过了一会儿,贺兰觿抬了抬眉:「那么,既然皮皮在千途,我也只好陪你们走一遭了。」 「既然殿下不放心尊夫人,」修鱼稷耸耸肩,「同去当然最好。」 「那么,临行前,我可不可以跟我夫人单独说几句话?」贺兰觿道,「交待一下孩子的事情?」 修鱼稷犹豫了一下,终于摇了摇头:「很抱歉,不行。——不过请放心,只要我们安全地回来,尊夫人一定完璧奉还,我会象爱护我的生命那样爱护她。」 贺兰觿冷冷地看着他,心中开始盘算:印象中修鱼稷并不是个擅长套路的人,话说得越漂亮越是心里有鬼。他既然抓住了关皮皮,就不会轻易放手。除了去千途治病,还会有其他的条件。远的不说,如今狐族南北议和,沙澜也回不去了,他一定需要一片可以让族人生活的领地,看样子已把目光放到了富庶的c城,毕竟他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时间,有了唐晚荻的佐助,更方便狼族的融入。当下也不点破,站起来道:「治病要紧,余下的事情等我们回来之后商议。请大家把病人集合到这里,我们十五分钟后出发。」 第179页 -------------------- 第70章 ================ 皮皮以为贺兰翚所说的「机器」是个庞大的傢伙,打开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通道一定需要强大的能量吧?不料那东西个头很小,看上去像个二战时期的喷火器:前端有个很长的圆柱形枪管,枪上装有瞄准仪,旁边是个小型显示屏,附近密密麻麻布满了按钮。 贺兰翚叫它「始祖鸟」,据说是第十七代产品。 狼族这边,安平蕙见过贺兰觿后对南岳的诚意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南岳目前没有任何殭尸症患者,若不是为了关皮皮,这次行动对他们无任何好处。不论是狼族还是沙澜族,以前都是南岳的敌人,收留这么一大群「难民」会给南方制造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此外,贺兰翚拒绝透露千途的具体情况:那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是城市还是荒原?有否其他居民?如何进去,如何出来?有无水源补给?……无一句清楚交待。 贺兰翚只是强调说:千途很不安全,到了那里,一切要听从他的指挥。 「一只狼怎么可能听从一只狐狸的指挥?」安平蕙搬出了沙澜最出名的谚语,「毕竟一下子进去二十多人,还要在那里住上三天,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万一是圈套呢?万一他们把我们困在那里自己跑掉了呢?」 「说得对。大王您不能去。」修鱼谦也说,「让我去吧!您可以放心地把大嫂交给我。」 「不要再说了,按原计划进行。」修鱼稷将双钺别在腰后,背上一大包干粮,将唐晚晴从马车上扶下来,「不用怕,我们手里有关皮皮。贺兰觿越是在乎她,就越不敢轻举妄动。」 十五分钟后,众人如约在酒吧门口集合。贺兰翚背着双肩包,手拿「始祖鸟」,带着众人向大门右侧的一座山谷走去。步行了近三十分钟,「始祖鸟」忽然「滴滴滴」的响了起来,发出一串连续的警报,贺兰翚立即止步对众人道:「灰洞找到了。原庆,给所有的病人打针。」 原庆和永野从医药箱里拿出注射器,开始一一给病人注射抗生素。 「原则上说,只要注射了抗生素,到了千途,药就会立即生效。病情较轻的,几个小时内就可以痊癒。病情较重的需要一到两天,最多不超过三天就可以症状全消。」 贺兰翚说。 众人听罢一阵欢唿,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贺兰翚示意让大家安静,继续说:「到了千途,请大家不要擅自行动。有两个重要的注意事项:第一,不要跟陌生人讲话,更不要招惹他们。第二,任何时候都要紧紧地跟着我,不要超过一百米的距离。」 「一百米?」一个沙澜人嚷嚷道,「太短了吧?跑的话,连十秒都不用。」 「这不是玩笑。」贺兰翚冷冷地说,「到了千途,无论我说什么,你们都得马上照办,不要置疑更不要犹豫,否则后果自担、生死自负。」 「你要我们去死也得照办吗?」安平蕙叉腰笑道,「或者要我嫁给你,我也得嫁啰?——当我们这些人没有脑子吗?」 贺兰翚恼怒地瞪了她一眼,没有回答。只是低声对贺兰觿抱怨:「一群乌合之众。我就知道这一趟会很麻烦。」 「快进快出。」贺兰觿拍了拍他的肩,「后面的事,我来处理。」 贺兰翚嘆了一声,只得继续交待:「通道打开以后,大家的眼前会出现一片高地,上面刮着十级大风、还有强烈的闪电。不要害怕,跟着我穿过它,然后到达一座叫作『清宁高中』的,我们就在那里休息,三天后,原地返回。」 「那里还有高中?」一人问道。 「对。」 「里面还有学生?」另一人问道。 「有。我再强调一次: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论是学生还是老师,哪怕他们主动找你交谈。」 「会不会不大礼貌啊?」皮皮远远地问道。 贺兰觿站在队伍的前面,修鱼稷拉着皮皮站在队伍的最后。 「那里不是文明社会,别问太多,等有时间了再向大家解释。现在,照我说的去做就好。」贺兰翚说完,见原庆、永野已给所有的病人打完了针,于是举起「始祖鸟」对准前方,大声道:「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那我开始了。」 贺兰翚抠动扳机,「始祖鸟」喷出一道强烈而集中的光束,众人前面立即出现一个灰色的洞口,洞口的周围飘浮着一圈紫色的雾气,伴随着无数闪着银光的微粒,紧接着,一道冷风迎面吹来…… 强光的刺激令皮皮感到一阵晕眩,她跟着队伍快步走进洞中。 里面很明亮,仿佛进入到一个巨大的磁场,五脏六肺都悬浮了起来。与此同时,耳旁响起了嗡嗡的轰鸣声、金属的刮擦声——刺耳到难以忍受,如同坐进了一个水泥搅拌机。 皮皮揉了揉眼睛,面前出现了道道重影,有无数只手从四面八方向她伸来,她吓得往后直躲,眼看就要退了回去,而身边的人早已纷纷越过她消失在了前方。她有些害怕,一咬牙,加快脚步往前沖,一只手忽然抓住了。 皮皮用力一甩,没有甩掉,低头一看,那只手十分眼熟:修长、白皙、不算大、但充满了力量。 那是贺兰觿的手,她定下心神,紧紧地抓住了它。 第180页 就在这一瞬间,耳旁传来一个声音:「皮皮,快跑!」 那只手一直拉着她,似乎要带她去一个地方,她下意识迈开步子跟着跑了起来—— 眼前蓦然一亮,皮皮发现贺兰觿拉着自己的手在平原上奔跑。背后吹来一股强劲的风,力量之大,足以让她瞬间离地起飞。 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皮皮差点摔了一跤,被贺兰觿一把抱住。 「小心!」 「贺兰,」皮皮在他怀里喘了一口气,继续往前跑,「小波呢?」 「留在鹆门了,这里太危险,它不能过来。」 「那怎么行!」皮皮一听更急了,「谁来餵它?」 「冰桃谷大战,天上的元珠都被它吃光了。一路上它什么也不吃,精神百倍,跟打了鸡血一样,看样子半年之内都不需要吃东西了。」 听到这里,皮皮松了口气,举目四望:说是平原,其实也不算是平原。地上有很多的碎砖、乱石、瓦片,还有一些断裂的树枝、木头……好像一个刚被飓风扫过的现场。 她们是跑在最前面的人,身后五米,是抱着「始祖鸟」的贺兰翚与拎着医箱的原庆,再往后是永野和沈双成,紧跟着的是队伍后面的狼族与沙澜族,因要照料同行的病人,速度较慢。 身后转来一声唿喝,一个灰影后起追上,很快就超过了沈双成。 皮皮回头一看,是修鱼稷,脸上一团怒气。原来贺兰觿在通过灰洞之时,趁乱抢先拉走了皮皮,令狼族失去了珍贵的人质。 永野想拦住他,修鱼稷一掌拍去,掌风唿啸而来,带着十成的功力,若不是沈双成及时挥出一剑,逼他硬生生地收手,差点将永野的脑袋拍碎。 「别看!」见皮皮脚步变慢,贺兰觿急道,「快跑!」 「是修鱼稷。」 「我知道。」贺兰觿指着前面的一座红楼,「往那个方向跑。」 「嗯!」皮皮抬头一看,红楼上有一个巨大的招牌,依稀可辨「清宁高中」四字,于是埋头继续狂奔。 跑了不到两分钟,忽听头顶飞来一物,她下意识地抱住脑袋往旁边一躲,只听「咣啷」一响,一个东西砸到前面的石堆上,顿时四分五裂——定晴一看,竟是贺兰翚视作宝贝的「始祖鸟」! 皮皮还想细看,想起贺兰觿的叮嘱,只得继续飞奔。没跑几步,脑后又传来一道凌厉的风声,一个圆圆的东西闪着银光向自己飞来,快到眼前才认出是修鱼稷的一只鸳鸯钺! 眼看鸳鸯钺就要削到她的颈间,一人凌空而起,将皮皮扑倒在地,那只钺从两人的头顶盘旋而过,向回飞去,被赶过来的沈双成顺手一拨,滴熘熘地转了个方向—— 低矮的云层传来几声响亮的霹雳,道道闪电划破长空,修鱼稷与安平蕙正联手与原庆、永野斗成一团,完全没有发现那只向他飞来的鸳鸯钺。 皮皮心中一惊,料他难逃此劫,正要发声提醒,忽见一个人影不顾一切地冲过来,将修鱼稷勐地一推! 那只飞回来的钺不偏不倚,从那人的颈间削过,修鱼稷暴喝一声:「晚晴!」 与其说暴喝,不如说惨叫,紧接着是一声撕心裂肺的呜咽—— 所有的人都住了手。 修鱼稷双目圆睁,胸口起伏,整个人跟疯了一样,双手紧紧地捂住唐晚晴颈间的伤口,那血水依然汩汩地涌出来,怎么捂也堵不住。 皮皮向原庆使了个眼色,让他赶紧过去帮忙。她自己也想跟过去,被贺兰觿一把拽住:「你别去。」 她用力地甩了甩手,祭司大人的五指如铁钳般牢固,根本甩不脱,只得作罢。 原庆快步走到修鱼稷的身边,蹲下身来,查看唐晚晴的伤势。见她目光涣散,心跳微弱,唿吸越来越浅,嘆息一声,向修鱼稷摇了摇头。 「晚晴,晚晴?」修鱼稷手忙脚乱地掏出一块兰金膏,捏碎后涂抹在她的颈间,将她紧紧抱在怀中,一边泪流满面,一边不停地向她耳边絮语…… 狼族人眼中的血是黄色的,被兰金膏一染,黄得更加明亮,整个颈子就像戴了一只纯金的项圈,亮晶晶、黄灿灿…… 黄色的血浆不断地从指缝间涌出来,打湿了她胸前的衣裳。 「还记得你说的话吗……『你强我就让你强……你弱我就让你弱』……」唐晚晴气若游丝,努力地睁大眼睛,幽幽地看着他,「……你问我选什么?」 修鱼稷哽咽着道:「你选强。」 「现在……轮到你了……」她轻轻地说道,疤痕累累的脸上浮出一抹笑意,「你要选得……和我一样……我才会……开心……」 她的嘴张了张,似乎还有话说,但已经听不清了,片刻间,心跳骤止,魂归天际。 他感到怀中人的身子沉了沉,又抖了抖,似在做最后的挣扎,怕她害怕,紧紧地搂住她,用力忍住自己的哭声。 看着修鱼稷伤心的样子,打得兴起的人不好意思再打下去。狐族这边,不知道应当留下来致哀,还是赶紧离开—— 天上闪电越来越多,霹雳之声震耳欲聋。 贺兰觿向沈双成一挥手,对皮皮道:「快走,狼族记仇。」带领狐族向清宁高中跑去。 留在原地的狼族想起了贺兰翚强调的「重要事项」,见狐族越跑越远,心中开始不安。 第181页 「大王,」修鱼鉴只得硬着头皮提醒,「是不是需要跟着他们……不能超过一百米?」 修鱼稷抱着唐晚晴的尸身,根本不理,一动不动。 「大王?」 「他说什么你信什么?」修鱼稷吼道,「这明明就是圈套!」 「不是……」修鱼鉴本想反驳,见他怒气冲天,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我们就守在这里,」安平蕙说,「洞口就里,过两天他们还得回来。」 「洞口是贺兰翚用机器打开的,现在机器坏了,怕是回不去了。」一个病人道,他病了很久,以为必死无疑,刚刚燃起生的希望,转眼间又被困在这陌生的地方,语气间充满了沮丧。 「你怎么知道机器只有一个?」安平蕙道,「贺兰翚那么聪明,不可能没有第二手准备。」 「所以才要跟着贺兰翚!除了他,谁也没法带我们回去。」修鱼鉴看着狐族越来越远去的背影,更加焦虑,「关于千途,狐族一定有很多东西瞒着我们。别的不说,到了这里,我居然无法变形,就太可怕了。」 变形之于狼族,只在一念之间,不需做任何努力。一到千途,众狼立即意识到他们只能以人形存在,无论脑子怎么使唤,都变不了狼形。 又一阵大风颳来,电闪雷鸣,飞沙走石,吹得众人倒退了几步,纷纷闭上眼睛,必须互相扶持方能站住脚步。 「风向变了。」一人说道,「先前的风是从背后吹来的,现在的风却是迎面刮来的。」 说话的是修鱼锦,家中排行十五,是修鱼稷从火堆里抢救出来的伤员之一。脸上、手上还有许多的烧伤。 修鱼稷抱着唐晚晴站了起来,看了看天:远处空中云层诡谲,灰色的云朵组成一团团的漩涡,当中是一个个黑不见底的灰洞。道道闪电织成光的帷幕,如此诡异的风景此生从未见过。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有股奇怪的味道,不难闻,只是不熟悉,就像当初第一次到达c城,路过一个面包铺时飘来的香气。 「现在是白天还是夜晚?」安平蕙看着越来越阴暗的天空,「怎么没看见太阳?」 「那就是夜晚。」修鱼鉴道。 「也没有月亮呀。」 「走吧,」修鱼稷的脸阴沉似铁,「追上他们。」 -------------------- 第71章 ================ 走进清宁高中的那一刻,皮皮的大脑恍惚了一下,觉得似曾相识。 不知是因为市政规划还是审美习俗,c城的高中有很多教学楼都是红砖建筑,特别是老城区。 校内空无一人。 贺兰翚带领众人来到一个室内篮球馆,让所有的人围成一圈坐在地板上,开始清点人数。 南岳这边有六人,分别是:贺兰觿、关皮皮、永野、原庆、沈双成、贺兰翚。沙澜族这边有五人:两位病情较轻,已基本恢復,皮皮认出其中一个是沙澜方家的老四方辛崃。另外三位病情较重,包括金鸐,他们只能勉强行走,不能负重,也无法战斗。 「始祖鸟坏了,是不是意味着回不去了?」贺兰觿首先问道。 「可以回去,只是有些麻烦,也很危险。原路退回肯定不行了。」贺兰翚语气沉重,「这个通道是靠『始祖鸟』强行打开的。没有它,我们只能去寻找自然通道。我知道一个地方肯定有出口,在城西的高地上。但是那里的情况非常复杂,万一走错了,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了。」 虽然这么说,众人并不十分理解,总觉得他有些虚张声势。 金鸐问道:「千途究竟是怎样的地方?」 「先前有狼族在场,我不方便作更多的解释。既然大家都是狐族,那我就具体地说一说这个千途。」贺兰翚将瓶中水一饮而尽,「千途是个奇特的地方。很多空间在这里交汇,有平行的、有交叉的、也有互不相关的。」 「也就是说,现在的我们与地球不在一个空间?」贺兰觿道。 「对。」 「可是,我没觉得有区别呀!」皮皮举了举手,「怎么能证明这是另外一个空间呢?」 「我现在就证明给你看。」贺兰翚拿出三只图钉按在地板上,用一根绳子连成一个三角形,然后交给皮皮一个量角器,「测量一下三个内角的度数,然后告诉我内角之和。」 皮皮认真一量,心算了一下,咦了一声,又量了一遍,迷惑着说:「奇怪,怎么不是一百八十度,而是一百九十度?」 「因为这里不是地球。」 皮皮不相信,将铁钉换了一个位置,重新量了一下,仍然是一百九十度,不禁呆住。 这可是此生从未遇到的情况。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紧紧地跟着你?不能离开一百米?」金鸐又问。 「这个空间里的两个人,只要互相离开了超过一百米,就有可能走进不同的空间,再也不能相遇。也就是说,两人之间只要超过一定的距离,就会变成一种完全随机的关系。」贺兰翚顿了顿,继续说道,「走在千途的路上,你会发现身边忽然冒出了几个陌生人,走着走着,又忽然消失了。这些陌生人其实是在他们自己的空间里行走,只是遇到你的这一刻,两个空间正在交汇,所以你能看见他。如果你马上跟上他们,就会走进他们的空间,而从你自己的空间消失。由于你不知道你的空间什么时候再与这个空间交错,或者就算知道也不一定是同一个地点,所以你很难再走回来。」 第182页 这么一说,在坐人人变色,有些坐得比较远的,立即向贺兰翚的方向移了移。 「可是,既然这些空间看上去彼此相似,我们怎么知道哪一个是我们要回去的地方,哪一个不是呢?」沈双成问道。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贺兰翚的派头越来越像大学教授,「本来我的『始祖鸟』是可以自动识别的,可是它坏了,只能手动识别了。既然现在我们哪里也不去,不如就用这个问题来打发一下时间。大家都来说说,手动的话,用最少的物件,有什么办法可以测试出来你在另一个空间?除了测量三角形的内角和以外?」 「弹簧称?」原庆道,「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空间可能重量不同。」 「不错。」贺兰翚点点头。 「斜塔实验?」贺兰觿道,「一大一小两个铁球,在不同的空间里同时放下会同时着地。但在不同的空间着地的时间应该不一样。在一个空间里是五秒,在另一个空间里可能需要六秒。」 「你怎么知道它们一定会同时着地?」皮皮再次举起手,想起物理课上老师讲过这个实验,但自己一直没听懂。 「答案很简单,七弟,你回答一下。看看以前给你上的物理课还记得不。」贺兰翚笑道。 「因为重的球虽然受到的引力大些,引力大加速度也大,它的惯性也要大一些,越重越难改变速度,所以两者的效果总是精确抵消。因此不论重量如何,它们下降的加速度都是一样的。这是广义相对论的思想精髓,也是伽里略斜塔实验的要义。」贺兰觿一面说一面看着皮皮,见她聚精会神,不断点头,继续说道,「但加速度究竟多大,由一个参数控制,比如万有引力常数,这是和这个世界的性质相关的,只要在一个空间里,参数大小就完全一样。别的空间里可能参数的大小不一样,这样在不同的空间里加速度就不一样了。虽然还是同时落地,但可能快些,也可能慢些。如果突破爱因斯坦的理论,认为这个参数不是常数,不仅是和世界的性质有关,也和物体的性质有关。那么不同的物体在同一个世界里也可以不是同时落地的。」 「如果爱因斯坦是对的话。」贺兰翚补充了一句。 「听懂了?」贺兰觿拍了拍皮皮的脑袋。 皮皮呵呵一笑:「你说的每个字我都懂,就是连在一起,完全不懂。」 贺兰觿抬了抬眉,见在座的众人似乎谁也没听懂,只得苦笑一声:「这个办法不好,理论上没问题,可是,到哪去找一大一小两只铁球?又去哪里找一个斜塔?」 「我有一个替代的办法,原理是一样的。」贺兰翚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型的老式座钟,指着当中的一个钟摆说道,「用这个座钟的时间来对照我手上石英表的时间。由于重力不同,钟摆的速度也会出现偏差,那么一天下来,这个钟上的时间就会比表上的时间快几分钟或者慢几分钟。」 「嗯,这个办法比较靠谱。」沈双成道,「如果最坏的情况发生了,比如说,我们用尽了所有的办法也没有找到出口,怎么办?」 话音刚落,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了贺兰翚的脸上。 「如果那样的话,大家只好留下来在这里生活,成为这个空间的居民。当然,我们不可能永远捆绑在一起,也不可能永远在一百米的范围内活动,渐渐的大家就会因为各种原因分开:要么吵架,要么出走,要么迷路,要么好奇——从而进入到其他的空间,在那里安家落户、自生自灭、这辈子很难再次相遇……」 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过了好一会儿,皮皮问道:「你说的那些陌生的空间,你自己去过吗?」 贺兰翚点了点头:「有些空间住着和我们相似的居民,过着与地球类似的生活。有些空间就像一个个飘在空中的肥皂泡,大小不一,互不相关。里面的世界有着与我们不一样的物理常数,比如引力不一样,电子的质量不一样,等等。有些空间一片荒漠,空无一人。有些空间全是宝石,却连最基本的水源都没有。有些空间只有植物没有动物,但植物会咬人;有些空间里有恐怖的怪兽和可怕的气候。还有一些是平行空间,进去以后会看见以前的你或者未来的你,甚至是不同版本、不同结局的你……」 「也就是说,遇见自己的来世?」一个沙澜族人问道。 「有可能。」 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贺兰翚发现自己说得越多,大家越是担心,连忙转移话题:「现在我们来谈谈怎么对付狼族。」 永野道:「修鱼稷很聪明,知道不能离开我们一百米,现在就守在校门口,等着我们出来。」 贺兰翚看着沈双成,提醒道:「你杀了他的妻子,虽然是误伤,但修鱼稷会记仇,他下面的动作一定不是逃生,而是追杀。为了报仇他会不惜一切代价,他手下的人也会这么做。」 「以狼族的知识水平,他们不大可能理解多重空间这件事。」不知为何,皮皮有点担心修鱼稷,总觉得这件事贺兰觿没有处理好,「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地球是圆的。」 「接下来,我们争取甩掉他们,最好把他们引到别的空间里去,这样的话,他们就不会来找我们的麻烦了。」贺兰翚道。 「这样做真的好吗?」皮皮反问,「修鱼稷这人我很了解,他是劫持了我,但我觉得他没有恶意。作为狼王,为了狼族的生存,他的行为我可以理解。」 第183页 「你可以理解,我不能理解。」贺兰觿冷冷地道,「我对绑架我妻子的人没法客气。」 「所以这一切是你们事先商量好的?」 「那倒不是。」贺兰觿道,「狐狼世代为仇,两族之间无任何信任可言。修鱼稷可能对你不错,因为他想要c城的地盘,将来还会有求于我,暂时犯不着惹怒你。但你不要忘了:修鱼稷现在是狼王,如果为了狼族的利益要杀你,绝不会心软。只要你还在他手上,我就不会放心。一旦有机会,绝对要救你出来。」 皮皮听罢只得点头。唐晚荻的死让她很不自在,但贺兰觿说得也没错,如今狐狼的矛盾再次升级,作为狐族的王妃,她要坚定自己的立场。 「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大家团结起来,一起回家。到了鹆门再来解决这些恩怨。现在狼族的实力与我们不相上下,如果存心捣乱,这次行动有可能全功尽弃。」原庆说道。 众人纷纷点头,都觉得此话在理。狼族不是理想的同伴,却肯定是理想的敌人。千途这地方本来已够危险,路上若有狼族为敌,走出去的可能性就更加渺茫了。 「需要的话,我可以去试着与修鱼稷沟通。」金鸐忽然说,「他或许愿意听我的劝告。」 修鱼稷与金鸐是同母异父的兄弟,贺兰觿想了想,点点头:「可以试一下。和平解决当然是最好的结果。」 「我等下就去。」 「隔壁有几间教室,里面有一些睡袋,大家先吃点东西,然后休息两天。等所有的病人恢復之后,我们再去城西高地寻找出口。记住,」贺兰翚故意停顿两秒以示强调,「除了我标记的那几间教室可以自由进出,这座楼里其它的门,其它的通道,其它的楼层,都不要去,包括这间篮球馆。」 皮皮跟着贺兰觿来到一间教室,刚打算铺睡袋,原庆拎着药箱进来了。 「皮皮,永野让你过去帮他一下,他在108室。」原庆轻声道,「贺兰身上还有些伤需要换药。」 「很重吗?我看看——」皮皮不肯走。 「小伤而已,赶路太急没认真处理,」贺兰觿轻描淡写,「交给原庆就可以了。」 皮皮还想细问,贺兰觿用眼神示意她快走,只好离开。 皮皮跟着永野到各个教室给病人採集血样、记录体温、心跳、血压。贺兰翚说得没错,千途果然对殭尸症有奇效。病人们的健康正在神速恢復中,每一分钟都有显着的进步。一直萎靡不振的金鸐食量大增,已经可以四处走动了。贺兰觿因为金鸐串通东灵之事,对他尚有余怒,态度不冷不热。皮皮因为小菊的关系和他比较亲近,闲聊几句后问起了嘤嘤,金鸐说为了避难,她跟着五鹿原回老家了。皮皮心下稍安,忙碌之后,吃了一点东西,打算回屋休息,路过那个篮球馆时听到里面人声鼎沸、好像有人正在打球,于是推开一条门缝往里张望—— 眼前场景似曾相识。 清宁高中、清宁高中、清宁高中……皮皮反覆地说着这四个字,心中忽然一亮。 她来过这里,还是高中的时候。 有一次她陪着家麟的篮球队到这里来打球,家麟一连投中几个球,被清宁高中的球员故意绊了一跤,腿都肿了,还是她陪着他去的医院。 球场中果然有个熟悉的身影,不停地跑着跳着,投篮的姿势帅级了。 是家麟。 皮皮的眼睛红了,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还记得那场比赛的结果是三比一,清宁高中输了。而现在,比赛似乎刚刚开始。她记得当时的自己就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声嘶力竭地为家麟加油。田欣也在,是拉拉队长…… 她的目光在人群中搜索,很快发现了田欣,她正在与另一个女孩交头接耳,兴奋地说着什么,手指不停地比比划划—— 另一个女孩一边笑,一边不停地点头,正是几年前的自己! 皮皮一下子呆住。勐然想起贺兰翚所说的平行空间,连忙掏出纸笔,迅速地写下几句话后,将它捏成一团,打算交给坐在门边的一个同学,让他转交给家麟。正要探头进去打招唿,一只手忽然拉住了她,将她整个人都拽了出来:「别去。」 皮皮转身一看,是贺兰觿。 「进去了就回不来了。」祭司大人紧紧地抓住她,顺手将球馆的门关上了。 「我不会进去,」皮皮低头看地,怕他发现自己的泪水,吸了吸鼻子,「只是想留给家麟一些忠告。」 「比如?」 「比如,不要跟田欣在一起,将来她会抛弃你。不要出国,你会遇到车祸。还有……」皮皮忽然住口。 「别说半截话啊,」贺兰觿摸了摸她的耳朵,「还有什么?」 「还有……不要喜欢关皮皮,不要和她在一起。」皮皮用力地憋泪,「你会为她而死,她却会成为别人的妻子……」说到这里,终于哽咽。贺兰觿将她紧紧地搂在怀中,嘆了一声:「你不需要给他这些忠告。这个空间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你们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后面发生的事并不是你所遇到的那些。你和家麟会有一个全新的未来……」 「那我还会遇见你吗?」 「不清楚。也许这个空间里根本没有我。」 「也许在这个空间,慧颜没有死,你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慧颜是人类,最多一百年的寿命……」 第184页 「也许在这个空间,人类也可以活一千年呢?」 「那也不好。」 「呃?」 「我不想错过关皮皮。」 皮皮看着他,苦笑一声,目光飘出窗外,校门外忽然出现一团明亮的火光。 「咦——门外有人烧火?」 两人推开窗子仔细一看,夜色之中,看不甚清,依稀可见几个人影围坐在火边。 火势很大,有人不断地往里添柴,从背影上看,是狼族。 「是在取暖吗?」皮皮问道。 「不是。」贺兰觿面色凝重,「他们在焚烧尸体。」 皮皮怔住:「唐晚荻?」 「应该是她。」贺兰觿觉得奇怪,「但这不是狼族的葬仪。」 「唐晚荻不是狼族。在c城,土葬、火葬都很常见,城市人一般都是火葬。」皮皮解释说,「修鱼稷这是在按人类的仪式送唐晚荻最后一程。」 一只手臂搂住了她的腰,祭司大人将脸轻轻地贴在她的耳边,轻声嘆道:「他的确是个深情的男人。」 「他们夫妻感情挺好的。」皮皮心中惋惜,「唐晚荻病的时候,修鱼稷照料她就像照料自己的婴儿一样,说话都是轻声轻气的……」 「深情的男人通常很麻烦。」 皮皮想起几个小时前那惊心动魄的一刻:修鱼稷的鸳鸯钺眼看就要砸到她,贺兰觿飞身将她扑倒,不禁感嘆:「幸好当时你及时地保护了我,不然死的这个人就是我了。」 「所以说——」祭司大人的下巴在她的头顶上蹭了蹭,「麻烦还是留给别人比较好。」 回到教室,皮皮将两只睡袋打开,一只铺地,一只当作盖被,两人挤在一起相拥而眠,度过了安宁的一夜。 这一晚,谁都没有睡着。 教室很冷,大家都是合衣而卧。皮皮发现贺兰觿的身上缠满了绷带,除了头部完好,从颈下开始,几乎被包成个木乃伊。尽管他什么也没说,皮皮可以猜到冰桃谷一战贺兰觿受伤惨重,这次去千途,完全是勉强而行。 「看,天上没有月亮。」皮皮曲肱而枕,看着窗外,「也没有月光可晒。」 贺兰觿没有搭话,在她身旁安静地唿吸着。 「你在想什么?」皮皮问道。 「我在想,小波现在干嘛。没人管它,一定在天上乱飞吧。」 「你说,将来它长大了,会不会变成一只飞天的狐狸?」 贺兰觿不置可否:「我爸很喜欢飞。小时候不止一次地告诉我,那对玄鸟如果训练得好,是可以骑着它们在天上飞的。」 皮皮怔了一下,提到狐帝时贺兰觿极少用「我爸」这个词,要么说「我父亲」、要么说「青木先生」,父子之间,总是隔着一层什么。 「那你爸会飞吗?」 「不会。他曾经在嵩阳山的玉女峰上试过骑着玄鸟从峰顶上飞下去……」 「成功了?」 「摔惨了。」 「哈哈哈……」皮皮笑了,笑到一半,觉得不太合适,连忙住嘴。 「旁边有人看到吗?」 「有。一位诗人,当时是他的好朋友,还为他写过一首诗呢。那时我爸在嵩阳山修道,称自己是杨山人。」 「很早的事?」 「嗯。在我出生以前。那首诗写得可好了,我背给你听——」说罢轻声低吟: 「我有万古宅,嵩阳玉女峰。 长留一片月,挂在东溪松。 尔去掇仙草,菖蒲花紫茸。 岁晚或相访,青天骑白龙。」 「哇哦,好有意境。」皮皮贊道,「什么时候的诗人?一定很有名。」 「李白。」 「what」 「就是写『床前明月光』的李白。」 「吹牛。」 「我有这首诗的真迹,就放在银行地库里,你没看到?」 「地库里是有一堆字画,没打开过。」 「我爸还有另外一位朋友叫高适,也给他写过诗。」 「是那个『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高适?」 「你知道这首诗?」 「小学课本上有啊。」 「就是他。」 「高适的真迹你也有?」 「也在那堆字画里。」 「真的假的?」 「真的。」 「哦哦哦,贺兰觿,你们狐族要发财了!」 「这是我爸留给我的私藏,从没有对外公开过。」 「那我可以看看吗?」 「随便看。」 「李白的真迹,我要挂在卧室对面的墙上。」皮皮兴奋得直踢脚,「贺兰觿,咱们必须得回去!为了看到李白大大的真迹我们也得回去啊!」 「关皮皮同学——」祭司大人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咕哝了一声,「你真是个俗人。」 「贺兰,贺兰?」皮皮轻轻推了他一下,发现他已经睡着了,手臂上的绷带渗出一道血迹。她怕碰疼他,小心翼翼地翻个了身。过了片刻,又忍不住翻回来。 睡着的时候,祭司大人唿吸沉重、脸上浮出痛苦的表情。一整个夜晚他保持着一个姿势长时间地昏睡,快天亮时,皮皮推了他几次,他都没醒。 皮皮只得悄悄起来到对面的房间找原庆。 「他的伤势确实很重,」原庆也很担心,「在狼王的决斗中他受了严重的内伤,冰桃谷大战,又多了更多的伤口,兵器割的、狼族咬的,大大小小一百多处……以他目前的情况,需要卧床休养、补充能量。像这样强撑着,我怕挺不了多久。」 第185页 皮皮一下子急了:「他不是可以自己疗伤的吗?这些都不是天狐的咬伤,以他的功力应该可以很快恢復才对!」 「以前是这样,这次不灵了。恢復得特别慢,就连一些很小的伤口都过了很久才开始癒合。不过,这么大规模的战争也是百年难遇了,一次性受这么多重伤也是少见的,身体可能一时适应不了。我手边没有仪器,无法做出准确的诊断。」 「希望五哥能快些带着我们走出去。」皮皮的心开始焦虑,「我总觉得仗还没有打完。」 「是没有。」原庆瞟了一眼窗外,「修鱼稷就守在门口,想出去,不打是不可能的。」 -------------------- 第72章 ================ 大火烧了整整一夜后,终于在凌晨时分,缓缓熄灭。 修鱼稷不顾地面滚烫,用手将唐晚荻的骨灰一点一点地扫到一起,装进一个玻璃罐里。 整个夜晚他一言不发,安静地坐着,默默地凝视着雄雄的火光。 第一次大火,烧去了她的半张脸。 第二次大火,将她彻底毁灭。 他想起自己对她的承诺: ——「唐晚荻,我要在这里娶你,和你生儿育女……」 ——「从现在开始,无论有谁再敢伤害你,必须先杀了我。」 他一生都在妥协、都在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战斗。这些承诺一个也有没完成,他甚至都不能顺利地娶她作妻子。而晚荻为了他学习狼语、来到峻榞、不顾传染的风险去六营工作、最后为了保护他,死于他的鸳鸯钺下——相当于是他自己亲手杀了她。 他凝视着烈火中焚烧的尸首,看着她一点一点地消失,心中阵阵绞痛。 有人过来递给他一杯水,轻声道:「天快亮了,要不要睡一下?」 说话的是修鱼鉴。 他摇了摇头,问道:「病人们的情况怎么样?」 「那一针的确有效,病情较轻的已经彻底好了。剩下的五个重病号也可以自己走路了。」 「重病号不是有七个吗?」 「丢了两个。」 「什么?」修鱼稷吃了一惊,「怎么丢了?」 「在路上,」修鱼鉴迟疑了一下,「有两个人走得比较慢,大概超过了一百米,突然间就不见了。」 「……」 「前一秒还在,后一秒就消失了。」 修鱼稷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瞪眼看着修鱼鉴,确定这不是玩笑,这才「啊」了一声。 「看你心情很差,就没跟你说。」安平蕙不安地搓了搓手,「我们在附近找了一圈,没找到,也不敢走远。这地方谁也没来过,到处都透着古怪。看来贺兰翚说得没错,我们必须要紧紧地跟着他们,不能离开一百米,不然就会突然失踪……」 「怪事不止一件。」修鱼鉴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刚才我在喝水,空中忽然伸进来一只手,把我的水瓶抢走了!」 「呃?」 「你看,手又来了!」修鱼鉴指着修鱼稷的左侧。 修鱼稷也在喝水,忙将水瓶往旁边一放。空中果然出现了一只手臂,渐渐向他们靠近,修鱼稷下意识地抽出猎刀拿在手中。那手臂往左一移,出现了手臂的主人,是个穿着白衬衣的秃顶男人,样子与普通路人没什么不同。他似乎走在马路上,边走边吹着口哨,也没看见面前的狼族,就在与修鱼稷擦肩而过的一剎那,他拿起那瓶矿泉水喝了一口,继续向前走。瞬间功夫就从空气中消失了。 众人愕然惊嘆,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修鱼稷倒抽一口凉气,将腰上的金枝摘下来,捧到手中,喃喃问道:「我们有多久没向森林之神献祭了?」 「找不到合适的祭品。」 「沈双成的头,」修鱼稷目色森然,「可以吗?」 火葬之前,安平蕙告诉了他事情的经过,罪魁祸首当然是贺兰觿,是他突然抢走了关皮皮。鑑于皮皮是他的妻子,换作谁都会这么干,不能算是他的错。 但直接导致唐晚荻之死的却是沈双成。是他在鸳鸯钺飞回去的时候顺手一拨,将它改了一个方向,这才击中了唐晚荻。 所以修鱼稷把帐算在了沈双成的头上。 「嘿,你们看!」修鱼鉴指着学校门口的方向,「那边又有一个人。」 不是人,是鬼。 来者步子很慢,似乎还不大习惯走路,又似乎病了很久。慢慢腾腾、晃晃悠悠地走到修鱼稷的面前站定。 修鱼鉴看着他一头乱飞的捲髮,低声道:「是金鸐。」 大家都听说过这个人,安平蕙与修鱼鉴知趣地避开了。 修鱼稷站起身来,冷冷地问道:「有何贵干?」 「过来告诉你一些事。」 「什么事?」 「关于千途的事。」 修鱼稷越发警惕:「贺兰觿让你过来的?」 「不是。」金鸐的声音很镇定,「是我自己一直想见你。」 他隐约地知道他想说些什么,立即板起了脸:「你是狐族,我是狼族。我们没有必要相见。」 「修鱼稷,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我们是兄弟。」金鸐看着他的脸,「我妻子怀孕了,我马上要做父亲了。」 修鱼稷看了看附近的族人,半天没有说话。沉默良久,方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恭喜。」 第186页 「我希望平安回到c城,见证孩子的出生。」 「你来见我,就是为了说这个?」 「千途是个很不安全的地方,很多现象你我无法理解。贺兰翚是唯一能够带我们回去的人。狼族没有必要跟狐族做对,把自己困在这里。」 「那我的妻子岂不是白死了?」修鱼稷冷笑。 「你想怎样?」 「沈双成——我要他的项上人头。」 「修鱼稷——」 「我可以困在这里不回去,但是——」他一字一字地说,「这个仇我一定要报!」 「这种做法未免短视。剩下的狼族怎么办?在鹆门等着你的那些人怎么办?你以为他们能在南岳北关的夹缝中生存吗?」 「他们自有他们的活法,我不想听你的指点。」 「我收回刚才的话,你不是我的兄弟,」金鸐嘆道,「你太蠢了,不配做我的兄弟。」 说完这话,他头也不回,慢腾腾地走了回去。 修鱼鉴看着他的背影,走过来道:「你们兄弟……合好了?」 修鱼稷的腮帮子硬了硬,不耐烦地吼道:「他不是我的兄弟!」 在清宁高中休息了三天之后,经原庆检查确认,所有的殭尸症患者都已痊癒,贺兰觿立即决定去城西高地寻找出口。 一来是因为带来的干粮维持不了太久,二来是因为清宁高中里的这些空间,据贺兰翚的说法,「渐渐地开始移动起来」,万一出口产生了变动,有可能迷路,还是早点离开好。 至于怎么对付守在门口的狼族,众人意见不一。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不如摆出阵式,在大门口决一死战,把狼族全部消灭后再继续前进。」贺兰翚建议说,「这样做好过打游击。从这里到城西高地有五个小时的路程,要避免被狼族偷袭,人一旦分散就找不回来了。」 「我认为这种时候不宜激怒修鱼稷。」金鸐立即反对,「以他的性格,会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弄不好大家同归于尽。我建议送一个次要一点的人质过去,安抚狼族的情绪。这个人质可以是我。」 「我不觉得修鱼稷会关心你的死活。现在他是狼王,对他来说,立场更重要。」沈双成道,「依我看,还是两边的头儿见个面商量一下,有条件提条件,如果修鱼稷要求一块c城的地盘,也可以答应他。先把人团结起来,其它的事回到c城再说。」 「按老规矩单挑怎么样?」永野道,「谁输了谁听从发落?」 「不可以。」原庆摇头,「贺兰殿下伤势不轻,在这种情况下单挑胜算不大,可能还有性命之忧。」 大家七嘴八舌、各抒己见、争论不休……最后,贺兰觿一摆手:「收拾东西出发吧,相机行事。」 说完正要拾起地上的行李,发现皮皮已经将两人的背包、睡袋统统背到了自己的身上。 「东西我来背就好,」皮皮灿烂一笑,「你身上有伤。」 「重吗?」 「不重。别看那么大一包,都是些换洗衣裳。」 贺兰觿笑了笑,摸摸她的脑袋:「那就你背吧,老夫老妻地,不跟你较真了。」 「这个——你自己拿着。」皮皮将他的乌金长剑递给他,随手给自己扎了一个马尾,雄纠纠气昂昂地站在贺兰觿的身边做了个摆拍,「怎么样?有没有一点英雄气概?」 贺兰觿目色一柔,抬了抬双眉:「何止是英雄气概,还有满满的正能量。」 「出发吧。」皮皮抽出一只箭,将龙舌弓握在掌中,「我现在是一级战备状态!」 大门缓缓打开时,所有人都准备好了武器,只要贺兰觿一声令下,随时准备攻击。 奇怪的是,狼族没有任何举动,安静地站在一边,负手旁观。 目送狐族离开后,他们整齐地跟在了队伍的后面,不远不近,始终保持着十米左右的距离。 贺兰觿传下命令,让沙澜族断后。因为修鱼稷与金鸐的这层关系,相当于在这个尴尬的队伍中间设立了一个缓冲区。 千途的街道很普通,在c城随处可见。 路上偶有行人,穿着寻常百姓的衣服,从款式、髮型上看,也是最近几年的样子。 「这不就是c城吗?房屋、街道、人——没有任何异常。」皮皮走到贺兰翚身边,「五哥,你确定这里不是地球?」 「三角形内角之合大于一百八十度,不是你亲自量的吗?」 「所以的确不是地球?」 「的确不是。」 也对。皮皮想起昨晚看见陶家麟的情景。 正说着话,迎面走来一群大妈,个个都有六、七十岁年纪,穿着白色的太极衣、手拿各色彩扇、叽叽喳喳地说着话,看样子好像是刚刚打完太极、跳完广场舞的样子。 「别跟我说这群老太太也不是地球人喔!」皮皮东张西望,「我觉得她们就是天天早上在我家街心公园里晨练的老太太。」 「她们不是。」贺兰翚道。 「她们也是外星人?」 「对。」 「披着人皮的外星人?」 「外星人就不可以长得跟人一样?」 「那还叫外星人吗?」皮皮怎么也不肯相信,「你说说,这些老太太倒底有哪些地方跟我们不同?」 贺兰翚嘆了一声:「难道你没发现她们一直跟着我们?」 第187页 这倒是真的。 老太太们嘻嘻哈哈地走在一起,人行道明明很宽,她们偏要跟狐族的队伍挤在一处,混成一团,而且步子一点不慢。 「哎,小姑娘,你们去哪儿?」一位走在皮皮身边的老太太问道。 皮皮正要回答,贺兰觿忽然牵住她的手,一个眼色制止,皮皮立即闭嘴。 「是去前面的渌水花园吗?」老太太又说。 渌水花园就是渌水山庄附近的那个街心公园,贺兰以前喜欢坐在椅子上看老太太们跳扇子舞,还唱过一曲呢。如果她是外星人,怎么就知道这世上有一个渌水花园,而且几秒钟前,皮皮还想起过它呢?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看了老太太一眼,老人面若银盘、满头白髮、说着标准的普通话,样子十分慈爱,皮皮打死也不肯相信她是外星人。 见她不搭腔,老太太笑了笑,没有多问,继续跟在队伍中。 这一跟,就是两个钟头,怎么甩也甩不掉。 皮皮心中涌出无数个问号,看着身边的贺兰觿与贺兰翚不停地交头接耳,面色越来越凝重,就知道这群老太太肯定不简单。 麻烦很快就来了。 老太太们一直混在小分队的中间,挡住了后面几位狼族人的去路,其中一位终于不耐烦地推了她们一下。 老太太们顿时炸了锅,立即将那人团团围住,指手划脚地说开了:「年纪轻轻地,怎么对老人家动手啊?」 「家里没人教吗?不知道尊老敬幼吗?」 「推什么推?摔坏你养我?」 「哎哎哎,越说你越来劲了!刚刚又踩到我的脚了!」 狼族青年看样子也是忍了很久,终于不乐意了:「马路这么宽,干嘛非要往我身边挤?干嘛老跟着我们?」 「往你身边挤?什么意思?你奶奶我都八十了,还会吃你的豆腐?」 「哎哎哎,小伙子,你这就不对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们跟你同路,那当然是走在一起,有什么问题?」 「要去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您怎么会跟我们同路?」狼族青年眉头一挑,「刚才走了那么久,拐了七、八道弯,过了十几条街,您一步不差地跟着我们,究竟有什么企图?」 「难不成是想抢东西?」另一个狼族人也道。 皮皮爱看热闹,听见后面吵起来,脚步顿时慢了,脑袋向后探去,贺兰觿将她一拽,拉回身边,低声道:「快走,把狼族甩掉。」 前面的狐族果然悄悄地加快了脚步,两支队伍渐渐拉开了几十米的距离。 快步变成小跑,小跑变成快跑,快跑变成狂奔…… 二十、三十、五十、七十——眼看就要将狼族甩开,修鱼稷那边已然察觉,也跟着跑了过来。无奈那群老太太死缠不放,狼族跑,她们也跟着一起跑,始终不离左右。 沙澜诸族中,数狼族最不尊老,认为越老越弱,越弱越没用,往往和病人一样被视作废物,除非能混到长老一级,才能获得些许尊重。这几位狼族也是听从修鱼稷的号令不要与无关人搭话,这才忍了许久,若是往日,早爆发了。 修鱼稷跑了十几步,见身后的动静越来越大,只好又折回身去。 还没赶到,忽听「砰」地一声,老奶奶彩扇一挥,往狼族青年身上一戳,青年就如中了高压电一般,身子勐得飞到半空,眨眼间消失不见。 顿时间所有的人都懵了! 修鱼稷用狼语大唿「快跑」,众狼闻讯狂奔,慌乱中与老太太们产生更多冲撞,只听「砰砰」两声,又有两位狼人飞到空中,还没落地,人已消失。 「别碰扇子!」金鸐跑过去接应,「别跟她们交手!」 众人连忙避到一边,不顾一切地狂奔,老奶奶们的速度一点不慢,挥舞彩扇紧随其后,一连狂奔了十几分钟,前面带路的贺兰翚忽然向右一拐,拐入另一条大街,众人紧随而去,没承想迎面碰上一群类似匈奴装扮的人骑着一种蜥蜴般的六足怪兽,握着斧提着刀,吆喝着向他们冲来! 怪兽不知是何来路,虽如金属铸成,身子相当灵活,一身铁甲刀枪不入,鼻孔里喷着烟气,不用说,肯定也是外星人了。 皮皮有些害怕,不由自主地拽住了贺兰觿。祭司大人将她往后一拉,用身子挡住了她。 对皮皮来说,跟狼族打架已是胆量的极限,输了之后无非一死。要是被外星人抓走,有可能生不如死。若像科幻电影里描绘的那样被做成电池、或者囚禁到外太空就太惨了。 「前有狼后有虎怎么办?」沈双成赶过来问道。 贺兰翚手一指:「去那边!」 众人猫腰跟着贺兰翚正要折进一条隐蔽的小巷,眼看着老奶奶们要跟「匈奴军」撞上,大家都希望两边打起来,好趁机逃走,不料奇怪的现象发生了:老奶奶们忽然全都不见了,如同走进了另一个时空,只剩下了那群匈奴汉子向着他们紧追过来。 两条腿哪里跑得过六条腿?贺兰觿问道:「五哥,打还是不打?」 「这些人我也没见过!」贺兰翚急得一跺脚,「打吧!」 所有人听到命令转过身去,挥舞兵器狂唿着向匈奴大汉们沖了过去。沈双成沖在最前面,那些怪兽有一人多高,匈奴汉子也很高大,狐族的兵器根本够不着,最多削到他们的大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匈奴汉子与六足怪兽是长在一起的,犹如希腊神话里的半人半马,根本没有下身。狼族不能变形,也没什么优势,大家只能用刀剑去砍怪兽的腿。那怪兽也不知他们是何方神圣,不敢立即迎敌,嗷嗷乱叫着试探了一下,忽然长舌一卷,将修鱼鉴的狼牙棒捲入口中,嚼了一嚼,往外一吐,已化成一滩冒着火星的铁水,亏得金鸐手快将他一扯,这才及时避过,不然被那铁水浇下,立时变成一个铁人。 第188页 众人哪里见过这个架式,一时间全都懵了。 贺兰翚道:「这条大路直走,第一个红绿灯处,有个移动的空间,争取把这群人引过去。」 贺兰觿灵机一动,掏出三颗马脑向着匈奴汉子扔去。 「腾——」地一声浓烟四起,怪兽似乎惊到,在呛人的浓烟中团团乱转。沈双成指着小巷对贺兰觿道:「你们往那边跑,我去引开他们。」 贺兰翚立即叮嘱:「别跑太远,看见红绿灯下面的黄线,马上回来!」 众人猫腰跟着贺兰觿向小巷跑去,狼族亦紧随其后。沈双成则跑向前面的大路。怪兽逡巡片刻,冲过浓烟向沈双成追去。 见众人全数躲入小巷,贺兰翚将背包一扔,道:「我去接应一下双成。」 贺兰觿道:「一起去!」 两人偷偷从小巷子钻出来,看见怪兽在沈双成身后紧追不捨,沈双成玩命地往前跑,跟本顾不上抬头看是否有红绿灯,贺兰翚生怕他走失,急得拔足狂奔,又不敢喊叫,怕引起怪兽回头,贺兰觿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眼看着怪兽纷纷到达红绿灯处,跑得快的已然消失到了另一个空间。沈双成看见黄线勐然止步,一个转身正要折回,忽然「嗖」地一声,空中不知何处飞来一箭,射中他的左肩。沈双成身子一顿,被路过的匈奴汉子一把抓住,拖到「蜥蜴」背上带走,顷刻间消失不见。 贺兰觿急忙回首,看见修鱼稷拿着一张弓,引箭上弦,对准了自己。 没时间多想。就在这一秒,贺兰翚已不顾一切地沖了过去:「我去把他救回来!」 贺兰觿抢步上前想拉住他,已经迟了。 贺兰翚毫不犹豫地冲进了黄线,在他眼前瞬间消失了!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就连一向淡定的贺兰觿也惊呆了,过了半天,才喘出一口气,大步流星地向修鱼稷走去。 一直走到两人之间只有一张弓的距离,方才停步。 「大王,」贺兰觿气不打一处来,「你怎么也做起了背后放冷箭的勾当?」 修鱼稷的腮帮子硬了硬,将弓拉得更满了,一字一字地:「沈双成必须死,他杀了我的妻子!」 「这一切都是你的错。」贺兰觿吼道,「我都说了带你们到千途,你还要绑架我的妻子!既然是你我之间的事,大不了单挑,为什么要牵扯到别人?尊夫人的死,是你自己一手造成的!」 「胡说!」修鱼稷气得脸色通红,将弓一收,从背后掏出鸳鸯钺,双手一扣,「贺兰觿,我现在就跟你单挑!」 「此时此刻?在就这?」 「对!」 「人终有一死。」贺兰觿看着他,「如果是你死,我有办法把这些人带回鹆门。如果是我死,你和大家就永远留在这里与怪兽为邻。大王,你真的想好了?」 修鱼稷咬了咬牙,半天没有说话。 「尊夫人的一条命,用刚才的两个人去还,够不够?」 「……」 贺兰觿冷冷地盯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回到小巷,贺兰觿告诉大家沈双成与贺兰翚双双失踪的消息,众人眼中难掩失落。 比失落更严重的是绝望。既然千途是个复杂的空间,贺兰翚是唯一的嚮导,现在他不在了,大家也就跟着迷路了。前面还有几个小时的行程,天知道还会遇到什么情况,很多人都认为自己不大可能活着回去了。 皮皮心中更是难过。想起沈双成一路护送她到南岳的大营,两人一起横穿索伦泽地,为了保护她与玄鸟搏斗,还失去了一只眼睛。在两人一起度过的时光中,沈双成既是铁汉又有柔情、对她来说,既是兄弟又是姐妹,论脾气比贺兰觿更加随和耐心——算是此生遇到的「最佳男闺蜜」。想到这里,不禁滴下泪来。 「到了那个空间,还有可能回来吗?」原庆问道。 「有可能。」见大家这么沮丧,贺兰觿尽量显得乐观,「他之所以追过去,一定是为了把双成带回来。我们这些人中,也只有他可以办到。」 另一个原因他没有说,原庆心里很清楚:贺兰翚喜欢沈双成,死在一起也是愿意的。 怕引起公愤,贺兰觿没有提到修鱼稷以及他射的那一箭。 「接下来该怎么办?」金鸐一脸茫然,「这里只有贺兰翚是科学家,回去的路,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现在机器没了,嚮导也没了,还怎么回去?」 贺兰觿低头想了想,说:「去城西高地的地图,在我这里,按照他画好的路线走就可以了。他的包里有些仪器,也留给我们了,等下休息的时候我清理一下,看看有些什么东西。现在我想问一下,这里有谁系统地学习过物理?天体物理?理论物理?高能物理?」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在摇头。 永野碰了碰原庆:「你不是双博士吗?」 原庆耸耸肩:「我是医学与生物的博士,差得很远好么。」 皮皮看着贺兰,轻声道:「贺兰,我觉得你很博学,真的,什么都懂!」 「我的专业是考古及文物鑑定。」贺兰觿道,「不过我自学过一些物理,如果这里没人知道得比我更多,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由我做主,你们同意吗?」 这话是对狼族说的。 「同意。」一个声音冷冷地道。 第189页 皮皮抬头一看,是修鱼稷,不知何时已经悄悄地回到了队伍当中。皮皮心想,能不同意吗?你们狼族莫说物理,连地球是圆的还是扁的都不知道。 「如果你们还想打架的话,不如就在这里打,把架打完了再走。」贺兰觿说,对这群不听指挥又冲动好斗的狼族十分恼火。 「打架的事以后再说。」修鱼稷淡淡地道,「狼族别的不会,就会打架。但这一路要打的架一定不少,没我们的帮助,你们很难走回鹆门。」 「这个我承认。」贺兰觿点点头。狼族是甩不掉的,现在只求他们不使绊子,「所以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是吗?」 「暂时是。」修鱼稷不动声色,「现在是。」 「那行,出发吧。」 -------------------- 第73章 ================ 一行人步行了四小时之后,终于到达城西高地。 这一路还算顺利,只遇到过几个闲散的路人。吸取上次的教训,所有人在贺兰觿的命令下都坚持「不理睬、不接话、不进行眼神交流」的「三不」政策,与那些人擦肩而过,平安通过。 马路的尽头是一片荒凉的山地,高而平整,土很硬,寸草不生,上面的天空阴沉似铁,狂风阵阵,流云诡谲。据贺兰翚说,这个地方蕴藏着巨大的能量,气候变化莫测,电闪雷鸣,二十四小时不间断。 还没来到高地,一看见远处枝状的闪电,涌动的云层,就觉得会有坏事发生。那些闪电在空中扯着一道道弧线,分分钟都要打到自己。贺兰觿见她紧张只得轻声安慰,说闪电的位置很高,并不需要太担心。 上山前,众人找到一处平地休息了片刻,吃了一些干粮。贺兰觿将贺兰翚留下的背包打开,清点了一下里面的笔记和物品,独自思索了片刻后说道:「城西高地是千途地区多重空间交汇最密集的地方,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打开一个洞口——少则几分钟,多则半个小时——任何一个洞口打开十分钟就会关闭。在这些洞口中,会有一个通向地球。」 「通向地球?不是通向鹆门?」金鸐问道。 「鹆门的洞口是用机器打开的。而这个洞口可能通向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 「只要回到地球就行。」其余的人叫道,「到了地球还愁到不了鹆门吗?」 「可是,怎样才能证明那个地方肯定是地球呢?」原庆指了指地下,「比如说这里,就很像地球,其实根本不是。」 「我们需要至少三个证明。」贺兰觿道,举起三颗铁钉一根白绳,「第一,这个地方的三角形内角和等于一百八十度。」接着,又拿出一只弹簧称和一颗砝码,「第二,这只砝码的重量是两百克,如果称出来的重量不对,肯定不在地球上。」 最后,他指着一只精緻的小座钟,又指了指自己的腕錶:「第三,座钟上的时间要与腕錶上的时间完全一致,如果半天或者一天下来多了几分钟或者少了几分钟,也说明这里不是地球。」 「一天下来?」修鱼稷皱眉,「不是说洞口只会打开十分钟吗?」 「这一项的确是最难的,也是最麻烦的,必须要等一段时间才有结果。如果贺兰翚在的话,或许还有更简单的方法,可惜他不在,我的物理知识有限,目前来说,就知道这三样。」 「一定非要三样都符合吗?」皮皮问道,「可不可以只测两样?」 「这个……其实是越多越好,就算是三样也不一定可靠。」贺兰觿道,「少于三样,极易出错,万一错了就回不来了。还是谨慎一些为妙。大家准备好,我们步调一致,同进同出。」 在城西高地守候了近二十分钟,大家的目光始终不离铁灰色的天空,果然在高地的一角出现了一个灰色的圆洞,洞的边缘闪着紫光,只有一人的宽度。贺兰觿一挥手,众人鱼贯而入,走了几步,眼前一亮,出现一片海滩。 一股温暖的湿气扑面而来,地上是细细的白沙。众人举目四望,大海无垠,沙滩一直延伸到目光的尽头。地上很干净,不见一片垃圾。 皮皮二话不说,迅速将三颗铁钉插在沙上,用白线一连,一旁的金鸐拿起量角器一量,心中一算,叫道:「内角和是一百七十三度。」 贺兰觿一听,立即道:「撤!」 一群人以最快的速度原路撤出,回到城西高地继续等待。 过了十分钟,空中又出现了一个洞口,众人连忙沖了进去。 这一次,是冰天雪地。皮皮冻得浑身哆嗦,牙齿咯咯乱响,就连狐族与狼族都觉温度太低,不可忍受。 皮皮眯着眼,感觉上下睫毛都冻到了一起,雪光刺得眼珠生疼。 「太冷了,」贺兰觿将皮皮紧紧搂住,轻声道,「别睁开眼睛,小心冻住眼球!」 「二百克不多不少,重量是对的。」金鸐叫道。 「内角和一百八十度!」原庆一百测量一百往手里呵气,冻得不停地跳脚。 「气温零下六十度。」永野看着温度计疑道,「我们这是到了北极吗?」 「北极现在是夏天,温度不可能这么低。只有可能是南极,南极内陆。」 「也有可能是外星球。」方辛崃凑上来说,「不是说要三样都对,才能确定是地球吗?」 「对时钟的话需要至少十二个小时。」贺兰觿蹙起双眉。 第190页 「是留还是撤?」原庆看着自己的表,「你还有三分钟做决定。」 「嗯……」贺兰觿沉吟了一下,「撤!」 「真要撤吗?」修鱼稷问道,「前面两样都是对的,也许这里就是地球呢?」 「气温太低,没有御寒的东西,零下六十度我们最多能活半个小时!而且这里一片冰原,就算是南极也不可能活着走出去。」 「有道理!」 眼看着灰洞开始缩小,大家急忙向洞口跑去。 接下来连续七次,都没有找到一个类似地球的入口。要么是三角形的内角和不对,要么是重量不对,要么是一看天空的颜色、星辰的位置、植被的状况就知道绝对不是地球环境。有些入口一进去根本无法唿吸,大家只待了十秒钟就退出来了。有些虽然环境相似,但狼族说他们无法变形,要么是磁场不对、要么是引力不对、反正有问题,大家也不敢冒险。最后两次都遇到了外星生物,第一次遇到几个「巨头人」,模样可怕,还算友好,其中一位还送给他们几颗红色的果子,大家一面微笑致谢,一面吓得没人敢吃。第二次进去,漫山遍野全是外星「蜘蛛」,众人在最后三枚马脑的掩护下逃出洞口。所幸这几次狼族团队还算配合,基本上是要让干啥就干啥,遇到外星怪物,更是战斗的主力。修鱼稷不大主动说话,但贺兰觿吩咐的事情,他会照办。狐狼的交流主要由安平蕙过来沟通。 对于唐晚荻的死,皮皮十分遗憾,几次想找修鱼稷说话顺便安慰安慰他,都被贺兰觿拉住。祭司大人坚决不许皮皮有半点靠近狼族,时刻不离她的左右。就是皮皮要去方便,他也跟着不离开半步。 殿下如此「护妻」,皮皮有点窘,又有点不好意思,但心里却是甜甜的…… 在等待下一个入口,皮皮忽然嘆道:「小波不来是对的。」 「嗯?」 「这里的空间那么复杂,它只要轻轻一飞,就再也找不着了。」 「是这样。所以五哥说,小波千万不能进来。」 找了这么多次出口都没有成功,皮皮不免有些泄气:「你说,我们还能看见小波吗?」 祭司大人的回答只有一个字:「能。」 皮皮白了他一眼:「你是自信还是乐观?」 「自信。」 「其实找不到也没啥,就在这里过也行,反正有你在我的身边。」 「不行。没有小波不行,咱们一家人一定得团聚。」贺兰觿用力地按了按她的掌心,「看,又一个洞口打开了。」 这一次,是一片草原。 蓝天、白云、绿草如茵,当中是一丛一丛的灌木,右手边有一片茂密的树林,远处是绵延不绝的山岭。 天空不时有一排排白鸟飞过,甚至能听见蛙声与蝉鸣。 皮皮深吸一口气,不禁欢唿:「这里是地球!绝对是地球!贺兰觿,我们到家了!」 「为什么?」安平蕙一脸怀疑。 「女人的直觉。」皮皮嘻嘻一笑,「像这样的地方,我的家乡到处都是。c城的效县就是这种样子。而且——」她摸了摸地上的绿草,「这些草长得这么整齐,像是高尔夫球场,一定是有人修理过的。」 「那怎么没看见一个人呢?」永野一面量着三角一面说。 「就算是人,也有可能是外星人啊。」原庆看了看手里的弹簧称,「嗯,重量是对的,正好两百克。」 「一百八十度!」永野宣布,「三角形内角和是一百八度!」 「我们的人可以变形了。」修鱼稷看着变成狼形的修鱼鉴,嘴角露出一丝久违的笑意。 「嘢!」皮皮跑过去与永野击掌,「到家了!各位!回到地球啦!」 众人心中都松了一口气,兴奋地鼓起掌来。 贺兰觿掏出座钟看着手錶,道:「保险起见,还是对一下时间。」 众人十分疲乏,见草皮细软,都瘫倒到草地上。 「我觉得应该派四个人往四个方向探探路,只要发现任何异常,立即回来报告。」修鱼稷建议说。 「有道理。」贺兰觿点点头,「派你们的人去吧,狼族跑得快。记住,六分钟之内一定回来,如果情况不对,还有两分钟可以撤离。」 修鱼稷用狼语交待了几句,立时间有四名狼族变身为狼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跑去。 六分钟后,四只狼只回来了三只。 回来的三个人都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没遇到任何人或怪物,也没闻到任何陌生的气味。 「是谁没有回来,去的是哪个方向?」贺兰觿皱起了眉头。 「安平蕙。」修鱼稷很是不安,「她去的是北边,就是那座山的方向。」 「安平蕙是个主意很大的女人。」金鸐撇了撇嘴,「会不会是不想回来了?」 「来不及了,只剩下一分钟洞口就要关了。」贺兰觿紧张地思索着。 「我不能把安平蕙一个人留在这里。」修鱼稷严肃地道,「安平家是修鱼家重要的同盟和战友。」 「你想怎样?」贺兰觿焦虑地看着越来越小的洞口。 「要么等她,要么找她。」修鱼稷态度强硬,「没有安平蕙我不会离开这里,整个狼族都不会。」 「那我们就留在这里等一天,」贺兰觿点点头,「同时也核对一下时钟。」 第191页 话音刚落,洞口已然关闭。 「万一有什么不对,怎么撤?」金鸐问道。 「原地撤回。根据贺兰翚的说法,一般的情况下,洞口还会在原地打开。一般是几个小时以后,或者几天以后,也有可能要隔几个月甚至几年,也有可能永远也不打开了。」贺兰觿一面说一面暗自庆幸,在清宁高中的那几天,因为无聊又无处可去,加上自己十分好奇,问了贺兰翚无数个问题,贺兰翚本来就是个科普狂人,见有人虚心请教,滔滔不绝说个没完。如果不是这样,遇到这种情况,也只能傻眼。 「这里就是地球。」皮皮无比自信地又说了一遍。 然而,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修鱼稷与贺兰觿分别带着各自的人马将这片草原搜了个遍,也没找到安平蕙,更没发现任何异常现象。 时间这么短,地势这么平坦,以狼族的嗅觉和本能,安平蕙不大可能迷路。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一种不祥的预感渐渐笼上了大家的心头。 「她会不会是……不小心去了另一个空间?」修鱼鉴猜道。 「那就说明这里不是地球。」原庆回答。 但是,这片草地的确是他们遇到的所有洞口中最像地球的地方,各项指标也都正确。狐族对狼族本不信任,狼族诸家内斗又多。虽然修鱼稷口口声声说不能抛弃安平蕙,熟悉狼史的人都知道,五狼联盟中,数修鱼、安平两家矛盾最多,边界冲突从来不断,安平蕙的两个哥哥都死在修鱼稷的手下。不排除一种可能是修鱼稷趁此机会派人灭掉安平蕙,扫除心腹之患。 这也正好解释了为什么修鱼稷坚决要求留下来。他知道安平蕙的下落,害怕贺兰觿做出错误的判断,带着众人撤出本是地球的洞口。 「现在怎么办?」一人问道。 「原地休息。」贺兰觿坐到草地上,瞥了一眼修鱼稷,淡淡地说,「或许安平蕙自己又跑回来了呢?」 修鱼稷将一根草叼在嘴间,默默地看着远方,喃喃地道:「如果这里是地球,为什么没看见一个人?」 吃完干粮后,皮皮躺在地上打了个盹,迷迷煳煳地睡了约一个小时,忽然被贺兰觿拍醒。 「嗯?」 「看那边——」 视线的尽头出现了一群动物,慢慢地向大家跑过来。 所有的人立即警觉,纷纷拿起了武器。 -------------------- 第74章 ================ 这群动物有五十多只,一面走一面悠闲地吃草,永野观察了一会儿,问道:「这是什么?鹿吗?」 动物长着长长的角,脸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巴像驴。 「这是传说中的『四不象』,」原庆的生物知识比较丰富,「也就是麋鹿。」 永野恍然道:「对对对,就是麋鹿!」 「麋鹿不是已经灭绝了吗?」贺兰觿讶道,「这种鹿在清初的时候就已经没剩下多少了,一直养在北京南海子的皇家猎苑。后来永定河泛滥,洪水冲垮了猎苑的围墙,跑出去的麋鹿都被飢饿的灾民吃光了。剩下的一些在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时被猎杀一空,已经从中国的本土消失了。」 「所以这是……外星麋鹿?」修鱼锦道,「我们沙澜也有各种各样的鹿,没见过这种四不象的东西。」 「麋鹿没有灭绝。」皮皮忽然说,「我做记者的时候读过一篇报导,当年有个法国教士从南海子的猎苑里弄走了几十头麋鹿,认为是新鲜物种,养在欧洲的动物园里。这些麋鹿经过繁殖已经有上千头之多,最后又被引进回中国。听说政府十分重视,还专门设立了保护区。」 「所以这就是麋鹿,地地道道的地球麋鹿?」永野道。 「我觉得是。」皮皮肯定地说。 那些麋鹿慢慢地向他们走来,安静地吃草,看上去十分温驯。众人松了一口气,又纷纷坐下来休息。皮皮从地上拔出一把草伸向一只幼鹿,小鹿警惕地眨了眨眼睛,退后一步,迟疑了一下,又向前张口将草吃入嘴中,慢腾腾地咀嚼着。 「看!小鹿好乖,一点也不怕人!」皮皮笑道,伸手想摸摸它的背,被贺兰觿一把抓住,「不要碰,说不定身上有高压电。」 皮皮瞪了他一眼:「遵命,祭司大人。」 金鸐走过来问道:「时钟走得怎么样?有差别吗?」 贺兰觿核对了一下,摇头:「没有。」转眼一看,狼族那边似乎少了几个人。问道:「修鱼稷呢?」 「他带人又去找安平蕙了。」原庆站起身来,拍了拍裤子上的草,「说是有几个地方还没去,再找一圈试试。」 正说着,面前的鹿群不知受到什么惊吓,忽然向前狂奔而去。 大家立即又拿起兵器站了起来,举目四望,只见不远处有四只狼快速地向他们奔跑过来,为首的一只全身白毛—— 「是修鱼稷。」永野不禁变色。 原来鹿群是受到狼族的惊吓。皮皮松了一口气,替这群鹿感到庆幸。幸好修鱼稷刚才不在,要是看见这群鹿,如此肥美鲜嫩,还不宰来吃了。 正胡思乱想间,忽觉脚下土地震动,心中一惊,以为是地震来了,只见四只狼瞬间已跑到大家的面前,变形成人,修鱼稷大叫一声:「快跑!后面有怪兽!」 大家一听,立即向着群鹿的方向拔足狂奔—— 第192页 皮皮一面跑一面往后瞧,后面果然跑来两只色彩斑斓的巨兽,外形上看像是猎豹,一只头上长着麋鹿那样的枝状长角,尾巴很长,布满了尖利的鳞片,另一只和它一样,只是头上无角,看样子是一公一母,每只都有大象那么大,身子却一点也不笨重,连跑带跳、异常灵活、轻轻一跃、腾空而起、唿啸间已跑到众人的眼前。 两只怪兽唿哧唿哧地喘着热气,一前一后将众人围住。 大约是第一次见到人,怪兽的目光充满了好奇,在众人面前左右徘徊,并未立即攻击。 「妈呀!」皮皮欲哭无泪,「还真不是地球啊!」 见修鱼稷站在自己的身边,贺兰觿问道:「安平蕙呢?找到了?」 「被它们吃了。」修鱼稷向着怪兽呶了呶嘴,「只找到了一些残骸。」 「头上长角的动物一般都是吃草的吧?」贺兰觿也煳涂了。 「没错,」修鱼稷抽出了鸳鸯钺,「但这里不是地球。」 贺兰觿哼了一声,深吸一口气,用力地捏了捏乌金长剑。怪兽没有开始攻击,众人也不敢弄出大的响动,以免刺激到它们。 皮皮从箭囊内抽出一枚冻蛇,正要引箭上弦,岂料冻蛇一见怪兽,立即瘫软如泥,无论怎么捏也硬不起来,气得在心里骂了声「废物」,将冻蛇往箭囊里一扔,拿出一枚常规用箭,瞄向「鹿豹」的眼睛。 贺兰觿碰了她一下,低声说道:「不要瞄那里,瞄准它的耳朵,左耳进右耳出,贯穿它的大脑。」 鹿豹的长尾在草中扫来扫去,尖利的鳞片就像一台剪草机,将绿草割得阵阵乱飞。 难怪草地好像被剪过一样…… 怪兽观察了片刻,一前一后开始向众人逼近。 腹背受敌,十六个人挤在一起,越来越紧,皮皮已被挤得与贺兰觿前胸贴着后背。 终于,贺兰觿一声怒喝,冲到鹿豹的面前,向它的鼻尖勐削过去。与此同时,皮皮与永野一前一后,向着鹿豹的眼睛、耳朵各发一箭。鹿豹十分敏捷,身子左右一扭,全部避开,「昂」地一声,长尾向着众人扫来。 这一扫力量奇大无比,风声未到,草茎纷飞,在极大速度的带动下,如万箭凌空,向着人群射去。 顷刻间,细软的草茎如钢针般刺入肌肤,皮皮急忙用手臂挡脸,只觉右臂一阵尖锐的刺痛,一大排草茎没入肉中,仿佛给人植了发一般,变成密密麻麻的「草皮」。 「小心!」身后传来修鱼稷的声音。 皮皮还没明白髮生了什么事,人群已如炸了锅一般四下逃散,她只觉身子一轻,有人从背后将她举起来,往空中一抛!皮皮往下一看,抛她的人正是修鱼稷,那根长着鳞片的豹尾正用力横扫过来,若不是被人扔出去,早已被切成了两半。就连旁边的一丛灌木都被扫得齐根而断,飞入半空。 地上果然有两具尸体,一狐一狼,均是拦腰而断,显然是被尾巴所切,鲜血淋漓,憷目惊心。 皮皮惊魂未定,从空中掉下来,被一双手轻轻接住,放到地上。转身一看,是贺兰觿,他向修鱼稷点了个头,表示谢意。皮皮不顾一切地跟着贺兰觿往灌木丛中跑去,几乎是连滚带爬,贺兰觿边跑边道:「把弓箭给我!」 皮皮将龙舌弓连同箭囊往他手中一扔,贺兰觿拉着她躲到一个土包后面,匍匐着向前看去。 草地空无一人,都已逃之夭夭,但双兽的口中咀嚼有声,似乎各自抓住了一个猎物。 「有人被抓了?」皮皮低声道。 「是修鱼鉴和方辛崃。」 皮皮眯眼一看,变回狼形的修鱼鉴已被咬成了两半,方辛崃的腿还在空中乱蹬,拼命挣扎。 原来鹿豹一口咬住的正是他的那只断手,上面装着一个铁钩,铁钩正好卡在它的齿缝间,吞也吞不进,吐也吐不掉。只能拼命地将头甩来甩去,方辛崃用手死死地抠住怪兽的鼻孔,这才保住自己没被巨大的力量甩得四分五裂。 一旁的母豹见公豹的嘶吼,将修鱼鉴吐到地上,一口咬住了方辛崃的左脚—— 皮皮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眼看双豹就要将他五马分尸,贺兰觿一箭射出,正中母豹的左眼,母豹吃痛松口,方辛崃喘过气来,将断手上的机关一按,断手脱离,身子掉在地上,因左腿伤重无法站立,只得拼命向前爬行…… 贺兰觿连忙沖了过去,拉住他的双手,将他迅速拖到灌木丛中。 皮皮打开背包掏出绷带检查他的伤口,只见左腿一道可怕的咬痕,腿骨和肌肉被咬得稀烂,于是也不多看,用绷带将伤口紧紧地缠住。 众人屏息静气地伏在草中,悄悄地观察。 大约是捕到了足够的食物,双豹趴在地上安静地吃食,毫无离开之意。 等了近一个小时,双豹吃饱喝足,索性趴在地上睡着了。 众人悄悄地熘到草地另一边的树林中,远远地躲着。清点人数时,狼族这边只剩下了五人,死者中有安平蕙和修鱼鉴,都是冰桃谷大战的勐将,修鱼稷面色铁青难掩悲痛。狐族这边,还有八人,其中数人受伤,但凡被豹尾扫中的,哪怕只是擦了一点点边,均如被电锯锯过一般,留下可怕的伤口。 贺兰觿用小刀企图将皮皮手臂上的草茎一一摘去,发现根本无法做到。草茎深入肌肤后復又变得柔软无比,一拔就断,臂膀高高地红肿起来。原庆说还是回到医院再处理比较好,冒然摘除,容易感染。 第193页 大家聚在一起商量对策。 这里显然不是地球,只恨鹿豹出现太晚,如果一进来就看见了,立即退出也不会死这么多人。 这边贺兰觿核对座钟,果然慢了三十二秒,于是说:「回千途的出口,我只知道这一处,贺兰翚说洞口还有可能打开,时间不一定,所以我们必须守在这里,随时观察。」 众人听罢,心中又是一沉。这对鹿豹睡觉的地方正好就是出口所在,如果洞口打开时它们还在那里待着不走,谁也别想逃出去。 「现在先安静地等待,洞口开了,再想个办法把它们引开。」贺兰觿道。 「毒药怎么样?」永野道,「派个人悄悄地过去,把毒药洒在食物上?」 「不妥。」原庆摇头,「怪兽的身体构造和生物性质我们完全不清楚,人类的毒药可能派不上用场。」 「麻醉针呢?」皮皮想起动物园里给大象做手术,一般会打麻醉针。 「针头太短,皮太厚,」原庆道,「射不进去。」 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着,天渐渐地黑了。 草地的上方忽然出现了一道亮光,亮光渐渐扩大,变成了一个灰洞,与此同时,两只怪兽却不见了。 林内视线不佳,前一秒鹿豹还伏在地上舔食,后一秒就双双消失,也不知跑去了哪里。草地风大,什么气味也闻不到。 「它们会不会从洞里跑出去了?」金鸐担心地问道。 「有可能。」皮皮拿着望远镜又找了一遍,仍然不见双豹的踪影,「不然的话,千途里的那些怪兽是怎么来的?应该和那些跳舞的大妈不在同一个空间吧?」 见她这么一说,大家更加气馁。原本还指望引蛇出洞逃出生天,不料却把这两个傢伙引进了千途,它们要是霸在城西高地上不走,这辈子也别想回家了。 贺兰觿忽然打了一个响指:「走吧!不管怪兽跑去哪里,咱们逃一个是一个。」 众人互相看了看,决定赌这一把。再说也不知道下次开口是什么时间,如果再来几个怪兽,就只有死路一条。于是立即起身,在夜色中猫腰疾行。 眼看就要跑到洞口,跑在最前面的永野忽然绊了一跤,跌倒在地。贺兰觿追上去打开小手电一照,地上是一堆凌乱的尸骨。还有一具吃了一半的尸体。修鱼稷身子一凛,低声道:「快走!这是它们保存食物的地方,如果发现我们在附近,会以为有人抢食,肯定会疯狂地攻击——」 话音未落,只听「呜」地一声咆哮,两只巨兽凌空扑来,挡在洞口。 鹿豹的双眼冒着绿光,在星光下唿唿地喷着一种银色的气体,一条巨大的长尾不安地扫来扫去,冲着众人龇牙咧嘴,身子越伏越低,摆出攻击的姿势—— 一时间,大家的身子全都僵住,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眼看公豹双足刨地,腾沙起雾,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向他们冲去,修鱼稷忽然吹了一声口哨,变身为狼,咬起地上的一块尸体,向草地的另一头跑去。 双豹立即调头追去。 贺兰觿知是调虎离山之计,连忙道:「快快快!大家快撤!」 众人不顾一切地向洞口狂奔,不到半分钟已全部撤离,只听见金鸐在队伍中叫道:「修鱼稷呢?回来了吗?」 见无人回应,守在洞口的贺兰觿道:「我进去接应一下!」 「我也去,可以掩护你们——」皮皮拿着弓箭也要往里沖,被贺兰觿一把拉住,往永野身上一推,对急步走来的金鸐使了个制止的眼色:「太危险,谁也不要进来!」说罢瞬间消失在了洞口。 皮皮紧张地看着手錶,贺兰觿离开的时候,离洞口的关闭只有四分钟了。 时间过得真慢。 每一秒都是煎熬,皮皮心急如焚,如热锅上的蚂蚁在洞口走来走去。 六十秒过去了,又一个六十秒过去了……洞口开始缩小,里面一片安静,听不见半点脚步声。 所以,怪兽是把他们抓走了吗?吞吃了吗? 皮皮不敢往下想,心中被恐惧与绝望轮番轰炸,屏息静气,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动静。 就在最后三十秒,洞口终于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 皮皮与金鸐不约而同地沖了进去,只见贺兰觿浑身是血,背着不醒人事的修鱼稷一步一拐地向洞口跑来。 看得出他自己已是强弩之末,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撑着,扛着一个个头和体重都远远超过他的狼族拼命地往回赶。 「贺兰!快!快!」 金鸐接过修鱼稷,皮皮扶着贺兰觿,四人在洞口关闭的最后一秒,终于跑了出来! -------------------- 第75章 ================ 众人将贺兰觿与修鱼稷抬回城西高地,原庆立即开始检查两人的伤势,过了片刻,眉头紧皱。 「他怎么样?」金鸐问道。 「修鱼稷的伤主要在腿上和肩上,他应当是被怪兽的尾巴扫了不止一下,有几处严重的割伤。肩上有两处很深的咬痕,但都不是致命的。」 「贺兰呢?」皮皮更急,「刚才明明还能走路,现在叫他都不应了。」 「贺兰的伤势比较严重。」原庆沉默了一下,「胸部和背部都有被尾巴扫到,胸部最严重,应该是被击穿了,伤到了内脏。」 「击……击穿?」皮皮只觉头皮一麻。 第194页 「身上有这么大一个洞,换作别人早就不行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跑回来的,还扛着一个修鱼稷。」 「他功力很强的对不对?」皮皮急得直抹冷汗,「身上的伤会自动癒合,对不对?」 「按理说应当是这样。」毕竟是医生,原庆十分镇定,「也不知道他身体出了什么故障,我在鹆门酒吧给他换药时,就发现他在峻榞战役里受的伤有很多没有恢復,包括一些很小的伤口。以他的功力,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我问过他,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他现在会不会有危险?」皮皮眼睛一红,几乎下泪,「在没有医院的情况下还能挺多久?」 原庆看着她,目色凝重:「要设法尽快回去,情况不容乐观。修鱼稷失血太多,也不能等太久。」 皮皮一咬牙,抓起将龙舌弓:「那我们现在就去试那些洞口,争取尽早回到c城。」 众人不顾电闪雷鸣,将所有的伤员抬到城西高地的正中央,继续等待新的洞口打开。 接下来的运气却是差劲之极,皮皮带领众人连试三次,连两项最基本的检测都没有通过。 一次又一次地从洞口退回来,大家的胆子越来越小,心情越来越差。加上两边的首领都不省人事,谁也指挥不了谁,各种争吵迅速升级,一些人已经开始讨论如何在千途划分地盘、各自谋生了。 皮皮坚持再试,永野怕群情激动、矛盾升级,劝她让众人先回清宁高中休息几天再过来。 「不行!」皮皮态度坚决,「我们可以等,贺兰、修鱼的伤势不能等。」 「看!又有一个灰洞!」一人大声道。 青灰色的天空闪过一道银光,一个新的灰洞渐渐打开,皮皮大声道:「大家再试一次行吗?修鱼、贺兰为了救我们受了重伤,难道我们就不能为他们的生命努一把力吗?」 众人见她如此坚持,只好抬着贺兰觿、修鱼稷再次走进洞中。 这一次,是一间废弃的仓库。 很大、很空、仓库的一角堆着一些贮物罐,皮皮能闻出里面有胡椒粉、辣椒粉和芥末粉的味道。东边的墙上装着一个巨大的铝合金卷门。 「内角和一百八十度。」永野看着手里的量角器,又看了看弹簧称,「重量两百克。数据正确!」 「不错。」皮皮笑道。回头看一眼众人,发现大家无动于衷。前面上过太多次当,谁也不敢高兴得太早。 皮皮一拉手闸,只听嘎嘎数响,铝合金卷门徐徐开启。 门外是一条狭窄的小巷,左右都是出口。永野将头向两边探了探,回头说:「北边有水,南边有树,好像还有很多人,走哪边?」 「南边。」皮皮说罢摸了摸巷子里的砖头,不禁又多了一点信心,「这巷子有年头了,看这这砖,这水泥,标准的人类建筑。」 「清宁高中的红楼不标准吗?」金鸐苦笑。 「就不能说点好话吗?乌鸦嘴。」皮皮瞪了他一眼,看着表道,「还有七分钟,往前面走走看。」 大家跟着她向右拐,走了二十多米,忽听身后传来杂踏的脚步。 众人转身一看,差点魂飞天外! 一群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从巷子的北面走了过来,手拿彩扇,穿着白色的太极衣。一面走一面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眼看着她们已经走过了仓库,皮皮这边想退也来不及了,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向前。 又走了十几米,眼前豁然一亮,竟是一个很大的公园,四面花坛里百花齐放,当中是假山喷泉。有很多人正在晨练,音响里放着「小苹果」,有更多的老太太在跳扇子舞。 走在前面的几个狼族掉头就跑,见后面的那群老太太也陆续地走过来,立即吓得不敢动,全都脸色僵硬地贴墙站立,尽量给老太太们让出一条道来。 「好嘛,」皮皮在心中一阵哭嚎,「这下算是到了外星老太太的大本营了。」连忙小声吩咐下去,「大家不要动,等老太太们走了再说,时间还够。」 可是,偏偏有一位银髮老奶奶看见了皮皮,好奇地问道:「小姑娘,你们这是怎么了?不用给我们让路,我们都是退休的人,没有着急的事,你们先走,你们先走,走啊!」 皮皮低头看地,不敢搭腔。 越是这样,越多的老太太围住了她:「这孩子,怎么满头是汗哪!」老奶奶十分慈祥,拿起扇子,哗得一下打开,众人吓得立即抱住脑袋趴到地上,皮皮两眼一闭,心道,我命休矣! 然而面前只是传来了一道清风。 皮皮紧张地喘了两口粗气,战战兢兢地道:「奶奶,有……有电话吗?可以借我……用一下吗?」 「有啊有啊,不要介意我这个翻盖的老人机哈。」银髮奶奶热心地从小包里掏出一只老式手机交给皮皮,皮皮输入一个号码,放到耳边,电话嘀嘀地响了两声,通了,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喂,谁呀?」 皮皮几乎啜泣:「妈,是我,皮皮!」 电话那头皮皮妈顿时开始大唿小叫:「呀!你这死丫头,死哪去了!说是去东海旅游,也不给我发个微信报平安!给你打了无数个电话也没人接!你在哪?什么时候回来?奶奶给你做的豆瓣酱我们不捨得吃,都快馊了!」 「妈,我很好,很快就能回来啦,告诉奶奶不要担心,我过几天就到家。」皮皮放下电话,眼中还有几滴残泪,欣喜地对大家道:「我给我妈打电话了,电话通了,这一次是真的到家了!」 第195页 -------------------- 第76章 ================ 原来这里正是k城,洞口的附近就是市郊的街心公园。当天明萓派直升飞机将贺兰觿、修鱼稷、方辛崃等几位重伤病人直接送到千美医院手术。 三天之后,除了贺兰觿,所有的人都已脱离了危险。 祭司大人晕迷不醒、身体每况愈下、所有伤口癒合缓慢、多种脏器开始衰竭。 没人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皮皮以为是「鹿豹」的咬伤,毕竟是外星怪兽,唾液里可能存在着人类无法查明的毒素。又或者是他对某个空间里的空气、花粉严重过敏,却无法查出过敏源。也有可能像电影《异形》那样,成了某种外星生物的宿主……既然去过那么多空间,大家对那里又一无所知,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 千美医院为此成立了一个专家小组,绞尽脑汁地商量对策,尝试过各种疗法,北关那边闻讯也送来了两位昆凌族的名医以供谘询。 皮皮天天陪着贺兰,见他不醒人事,急得睡不着也吃不下,短短四天就瘦了十斤。 小波已经不需要父亲餵食了,它似乎察觉到什么,显得格外安静。 皮皮在病房里放了一只人造鸟巢,小波每天都坐在那里,好奇地凝视着监示器里闪来闪去的电子数据。 第五天的傍晚,原庆终于过来告诉皮皮:「贺兰现在情况不好,希望你有所准备。」 皮皮默默地看着他,点了点头:「还有多久?」 「两到三天。」原庆轻声道。 「我是他的妻子,关于他的病情,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皮皮的声音忽然变得十分冷静。 她这样问,是有原因的。 回到医院后,贺兰觿的全身都缠满了各种绷带,非旦是脸,就连手指、脚趾也不放过,僵硬地躺在床上,活脱脱地就是一个木乃伊。每次换药,原庆都要皮皮迴避,更不允许她帮他擦洗,说这些只有专业护士才能打理。 皮皮隐隐觉得,医生们一定有什么事情瞒着她。 原庆一阵沉默,过了片刻才说:「贺兰现在的身体……就像一个普通人,脏器衰竭、肌肤溃烂、像一个百岁老人那样苍老。」 他轻轻地解开贺兰觿包着绷带的手,上面肌肉干枯、皱纹满布、血管曲张、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老人斑:「我想,他一定不愿意你看见他这样。」 皮皮轻轻地抚摸着那只手,感觉有样东西堵住了自己的喉咙,她用力地咽了咽,方能唿吸:「这有什么,每个人都会变老。」 「狐族不会。」原庆揉了揉额头,「真是百思不得其解。我想来想去,总觉得跟花青旗有关系。」 回到c城后,皮皮见过一次花青旗,想问她玄鸟蛋的秘密,她还是坚决不说。花家人问皮皮如何处置,皮皮想起花霖之死,以及贺兰觿对花家一贯的态度,不忍重责,就让他们把她放了。 「花青旗?」皮皮摇了摇头,「我见过她。这个女人特别固执,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我的。」 「她就在门外。」原庆道,「听说贺兰病重,想进来看看。我说,必须你得同意。」 皮皮将小波抱在怀里:「同意,让她进来吧。」 毕竟是他的妹妹。 「他快死了,是吗?」花青旗看了一眼病床上的贺兰觿,齿间发出一声冷笑。 「谁说的,」皮皮淡定自若,「祭司大人没那么容易死。」 花青旗双眉一挑,指着小波:「这只鸟从出生到自立,需要吸食大量的元气,完全由它的父亲供给。在这个过程中,贺兰觿将自己的元气全部过度给孩子,自身的功力亦随之丧失殆尽、最后变成一个凡人,如果再受点伤,就会很快死去。」 皮皮心中一震,强自淡定:「所以你都知道。」 「不要难过,所有的父亲为了孩子都会这么做。」 「所以你才想出这个法子,用玄鸟蛋来消灭贺兰觿。」 「是的。」她坦然承认,「一次又一次的重复,他早已厌倦了这样的人生。我只是在帮他快点结束而已。」 「我差点忘了你是个演员,」皮皮轻蔑地笑了,「别扯那么多,说点真心话。你要什么?南岳还是北关?」 「南岳本来就是我的。」花青旗一脸傲然,「贺兰翚失踪了,贺兰觿病危了,贺兰鹰在北关。天星族里有权统治南岳的人,只剩下了我花青旗,哦不,贺兰青旗。我明天就会通过电台向整个南岳狐族诏告我的真实身份。再说——」 话未说完,监视器里忽然嘀嘀嘀地响了几声,皮皮转身一看,贺兰觿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睛。 原庆连忙跑过来检查。 「贺兰?」皮皮紧紧地握住他手,在他耳边轻轻地叫道,「贺兰?」 贺兰觿默默地看了一眼花青旗,又看了看原庆,张了张嘴。原庆将耳朵凑到他的嘴边,听他说了一句话,点点头道:「好,我去打电话。」 「你错了,青旗。这样的人生……我不厌倦。」贺兰觿的声音很轻,如远山的晨雾,虚无缥缈,「爱一个人就好像种一朵花:你知道花开……也知道花谢,你知道明年的春天……花还会再开……」 他的目光幽幽地落在皮皮的脸上:「你以为……这朵花已经死去,其实……它正在等待……下一次……的盛开……」 第196页 说完这话,他的眼睛轻轻一闭,又晕迷了过去。 他的声音让她害怕,唇间似乎坐着一个死神,唿吸亦毫如活力,如一张渔网接不住生命之水。 皮皮用力地咬着自己的拳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青旗,外面有人找你。」原庆不知何时走了进来。 花青旗怔了一下,转身离去。 门外传来一阵吵闹,听不甚清,声音渐渐远去。 原庆拍了拍皮皮的肩,轻声道:「你还好吗?」 皮皮茫然地点点头:「青旗走了?」 「嗯。金鸐过来把她带走了。」 「为什么?」 「为了你们母子的安全,贺兰让金鸐送花青旗去沉燃。」 皮皮苦笑着点点头,忽然站了起来:「原庆,拜託你一件事。」 「请说。」 「我知道有一个办法可以救他。」 原庆低下头去,半天没有说话。他当然知道那个办法。 「他不会同意。」不知为何,原庆的声音微微发颤,「恐怕也来不及了。」 「来得及。」皮皮摸了摸怀里的小波,安静地凝视着他,目光温柔而坚定,「不需要他同意,我同意就行了。」 -------------------- 第77章 ================ 十七年后。 皮皮醒来时,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见自己住在海里,和一群水母生活在一起。 每天漂来漂去,无事可干。 水母的生活是全世界最悠闲的生活。在那里,皮皮学会了用自己的触鬚弹奏歌曲,跟螃蟹聊天,陪海葵跳舞,在海藻中穿行,在潮水中散步。 童话说得不错,「在海的深处水很蓝,就像最美丽的矢车菊,同时又很清,就像最明亮的玻璃」…… 睁开眼睛时,世界却变成了白色:她躺在白色的床上,穿着白色的睡衣,盖着白色的被子,地上铺着白色的地毯。墙壁也是白色的,上面挂着一个厚实的玻璃画框,里面有一幅古老泛黄的书法,皮皮吃力地辨认着上面的行书,轻轻地念道: 「我有万古宅,嵩阳玉女峰。 长留一片月,挂在东溪松。 尔去掇仙草,菖蒲花紫茸。 岁晚或相访,青天骑白龙。」 落款处的「太白」二字令她大吃一惊,这才想起贺兰觿曾经说过他有一幅李白的真迹。 「还真不是吹牛啊。」皮皮在心里嘆道。 正在这时,房间晃动了一下,她发现窗是开着的,飘着白色的窗纱,瞬时间鼻子里的细胞都甦醒了过来,她闻到了海的气味。 东灵说,海的气味来自于海带□□时产生的□□。海藻的卵子里含有大量的挥发性化合物,用来吸引雄海藻的精子。 她作过水母,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 皮皮想从床上坐起来,身子却酸软无力,她用力地挣了挣,无法挪动半尺,只好放弃。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门忽然开了,贺兰觿拿着一杯水和一瓶药走了进来,看见她东张西望,歪歪倒倒,连忙放下水杯,走到床边扶住她:「皮皮,你醒了!」 「嗯?」她感到一阵恍惚,分不清哪个世界是真,哪个世界是梦,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祭司大人还是她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面部的稜角依然瘦硬,动人的嗓音充满了磁性。不笑的时候很高傲,笑的时候很天真。他穿得十分随便:一件宽松的白t,一条黑色的沙滩裤,脚上是简单的人字拖。嗯,多了一种居家男人的感觉。 门外传来喁喁的人声和柔和的音乐。 那是祭司大人喜欢的降e调小夜曲,动听的旋律并非来自电台,而是现场演奏,伴有钢琴的叮咚声。 「这是……哪里?」皮皮就着他的手喝水吃药。 「海上。」 「我睡了多久?」 他将她扶着坐了起来:「十七年。」 手臂终于有了点力气,她掀开睡袍,发现腹部缠着绷带,诧异地看着他:「这里……有伤?」 「合成肝。」 「什么肝?」她一头雾水。 「你忘了,十七年前我在千美医院病危,你把你的肝送给了我。」他摸了摸她的脸,似乎想摸出她的记忆,「我醒来之后,沖原庆大发雷霆。他解释说,他绝对没有暗示过你,是你自己做出的决定。」 想起来了。 那个主意从决定到实施,只用了一个小时。 「摘除肝脏之后,原庆将你的身体低温冷冻了起来,后来又换了最新研制的营养液——一直到前天才给你做完手术。」 「干嘛不早点做?」 「合成肝的技术三个月前才研制成功。」 「哇塞!」皮皮抿嘴而笑,「感觉像是穿越到了未来世界。这十七年,我都错过了些什么?」 「错过的,都会补给你。」贺兰觿轻轻地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 皮皮的脸红了红,有一点点不习惯:「小波呢?长成一只大鸟了吧?你们经常在一起吗?」 「当然。它喜欢大海,所以我带着它一直住在海边。」 「嗯,毕竟玄鸟是东海的灵物,有海的滋润一定是更有利于成长的。」皮皮点点头。 「没错。」 「我可以看见它吗?」皮皮伸长脖子,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在海面上搜寻,「它就在附近吗?」 第197页 「在。」贺兰觿笑道,「现在是叛逆期,特别贪玩,你得好好地管教它。」 「等我先学习一下鸟语。」 皮皮咧嘴一笑,「我爸妈呢?」 「爸妈和奶奶还住在市中心的公寓里,我每周都会去看望他们。」 「他们身体还好吧?」 「在我在,能不好吗?」 「哈哈哈,对的。」 「我们在一艘游轮上,想出去走走吗?」 「好啊好啊,一动不动地睡在这里,都快闷死我啦。」 贺兰觿从门外推进来一只轮椅,将皮皮抱到椅子上,推出卧室。 这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烈日当头,海风清凉。 船上设施齐全,游泳池、篮球馆、熘冰场、歌餐厅、电影院、棋牌室……不一而足。游客不多,却十分热闹,大家谈笑喧天、兴致高昂。 几乎所有的人都年轻美貌,皮皮心中一动,问道:「他们都是狐族的吗?」 「主要是狐族。也有一些狼族和蚁族,都是当年从沙澜那边逃过来的。南岳只能收留那些长得比较像人类的族类……其他的都留在了北关。贺兰鹰给他们找了一处森林,现在也很热闹。」 「永野和原庆呢?」 「在那边打牌。」 「修鱼稷?」 「他和他的家族留在了c城。北山家和方雷家也有一些人住在那里。安平蕙死后,安平家的人不愿意跟着修鱼稷,吵了半天,最后决定去北关投奔安平阔。」 「所以贺兰鹰对狼族也很宽容?」 「嗯。现在南岳北关对于外族的政策是一样的,只要他们同意遵守法纪与人类和平共处,就可以接收。」 一双手忽然从背后蒙住了皮皮的双眼,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皮皮,猜猜我是谁?」 「辛小菊!」皮皮将手一掰,「你的声音我会认不出来?」 小菊走到皮皮的面前,皮皮一阵惊喜的同时又一阵怅然:小菊大概是船上年纪最大的人了,看上去有些发福,眼角也多了几缕皱纹。 「不能拿我跟狐族比喔,」看见她吃惊的样子,小菊笑道,「人家今年都四十多了!对不对,金鸐?」 一旁闪出一位俊美的男人,一头标志性的捲髮,手里端着只酒杯:「不对!我家小菊年年十八。」 「去!」小菊拍了他一下,「快把儿子叫过来。」 金鸐向着熘冰场吹了一声口哨,一个捲髮少年踩着滑板熘了过来,一路上还做了一个豚跳和跟翻。看见皮皮,嚼了嚼口香糖,向她「hi」一声。 「快叫阿姨。」小菊将他的耳机摘下来,「不懂礼貌。」 少年耸耸肩,叫了声「阿姨好」,身子一扭,瞬时间倒退着熘了回去。 皮皮忙问:「他叫什么名字?」 「金粲。」 「很好听啊!」皮皮微微一笑,心中却涌起了酸楚。小菊与她同年怀孕,如果不是误吃玄鸟蛋,小波也该有这么大了,两个孩子可以一起玩耍了。 「那边有个海豚表演,今天的特别节目,你一定要看。」贺兰觿道。 「对对对,特别棒,」小菊也说,「好看极了。」 「好啊好啊!」皮皮连连点点。 贺兰觿推着皮皮来到甲板,走到船舷,指着东边的大海:「在那边,看见了吗?」 远处的水中出现了三道笔直的浪花,三只海豚势如破竹地游入大家的视野。当中一个黑髮少年穿着深蓝色的潜水服,赤脚站在海豚的背上,远远地向观众致礼。 眼看着就要游到船边,海豚忽然勐地下潜,那少年也跟着海豚潜入水中。片刻间,一只海豚从水底炮弹般地冲出海面,将少年顶向空中。 他的身姿如燕子般轻颖、又如豹子般矫健,在空中做了一个漂亮的跳水动作,向后翻腾三周半,又转体两周半,垂直刺破水面,只溅起些许的水花。 「哇!好厉害!」皮皮兴奋地鼓掌,「这动作超难吧!完成度这么高,这小孩都可以参加奥运会了!」 「低调、低调。」贺兰觿在一旁连忙道,「狐族的孩子不跟人类抢项目。」 皮皮继续观看,只见少年再次潜入水中,又一次被海豚顶起。这一次,少年凌空一跃,紧接着一个空翻,倏忽间身子已越过船舷,轻飘飘地落在了皮皮的面前。 少年一身是水,吓了皮皮一跳。 「hi!」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漂亮整齐的白牙。 狐族的孩子就是好看,皮皮心道,年纪轻轻就帅出天际,将来不知道会怎样地颠倒众生。 「你好!」皮皮伸出了一只手,「你的功夫真好,表演真棒,我都看呆了!」 少年没有跟她握手,脸红了红,忽然扑到她的怀里叫道:「妈妈!」 皮皮身子一震,以为自己听错了,扳住他的肩,捧住了他的脸,颤声道:「孩子,你叫我什么?」 「妈妈,」少年咧嘴笑道:「我是小波啊!」 皮皮惊呆了,半天说不出一个字,差点忘记了唿吸。她反反覆覆地打量着面前的少年,迷惑地看着贺兰觿:「不会啊,我的小波……不是一只鸟吗?」 「他们都说我是鸟变的,不过我自己倒是不记得了。」小波两手一摊,一幅没心没肺的样子,「我问我爸是怎么回事,他说他也不清楚。」 「小波,小波,我的小波……」皮皮将他搂在怀中,摸摸他的头,又摸摸他的脸,不禁泪水涟涟,喃喃地道,「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第198页 见她情绪激动,贺兰觿抽出一片纸巾帮她拭泪。 「妈妈头晕了,快去给妈妈拿杯果汁。」贺兰觿对小波道,「顺便把衣服换了,别成天泡在水里。还有,今天的功课做了吗?我布置的法语书,看了吗?」 「明天做。」 「贺兰波!」 小波做了个鬼脸,连忙跑了。 见贺兰觿一顿唠叨,皮皮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天天盯着她写作业,不禁破涕而笑:「瞧你,又当爹又当妈的,都快忘记自己是高傲的祭司大人了。」 贺兰觿俯下身来,在她耳边低声说道:「原庆把你的肝脏分成了两份,大的一份给了我,小的一份给了小波。没过一个月,他就突然变成了一个婴儿。后来花青旗告诉我,小波若是吃了你的肝脏,就可以变回人形。——这就是当年她死活也不愿意告诉我们的秘密。」 皮皮舒了一口气,明白他刚才是故意支走小波,不想让孩子知道这些:「花青旗——她终于肯说了?」 「在沉燃待不下去了。过了半年,哭爹叫娘地求我放她出来。」 「哈哈哈——你也真会整人。」 「现在在千美医院上班,主要是做医学研究。这个合成肝的项目,她也参加了。」 「是原庆的成果?」 「是祭司大人的成果。我研究了十七年,实验了两千多次。」贺兰觿一本正经地道,「还特地申请了专利呢。」 皮皮温柔地看着他,无声微笑。 「对了,」她忽然又想起了两个人,「贺兰翚和沈双成呢?从千途回来了?」 「回来了,又去了。『始祖鸟』都到第二十三代了。他俩经常过去调研,都住上瘾了。」 「所以……贺兰翚现在,是男的还是女的?」 「变来变去的,」贺兰觿眨眨眼,「我也不知道。」 「妈妈,你的果汁。」小波将一杯芒果汁递到皮皮的手中,皮皮发现他换了一件红色的套头衫,穿一条黑色的运动短裤,越发显得朝气蓬勃、活力四射,个子也跟父亲一样高了。不禁欣喜地将他们搂在一起,哽咽着道:「你们谁也不许跑,我们一家人,再也不分开了!」 「不会了,皮皮。」贺兰觿紧紧地拥抱着她,「我是你的贺兰,不会跑、也不会躲、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和你在一起的机会——」 他安静地看着她,目光如星辰大海:「我会一直守着你,等待相遇,不错过每一次花开。」 (全文完) -------------------- 「结爱」这个系列一共三部到今天全部结束,前前后后一共写了九年,感谢大家的一路陪伴~~ *************************** *** 『结爱』系列人物谱系*** *************************** ----【南岳狐族】---- *【天星族皇室(贺兰氏)】* 贺兰鹴(shuāng),狐帝,又称青木先生。 ——妻:东海採珠女。 ——子:贺兰觿xi(字静霆,左祭司)妻:沈慧颜(第一位妻子)、关皮皮(八百年后的妻子) ——兄弟姐妹: #1 贺兰鵾kun(大弟,玉鳞王)。妻:花沐。子:(大子、二子战死于潼海之役),三子:贺兰翚(hui) #2 贺兰荆(大妹):夫:原沨,子:原庆 #3 贺兰芊qiān(二妹):夫:姜鹤,女:姜圆圆(夫:金泽,子:金鸐di),姜婷婷(夫:花寒,子:花霖、花青旗等) #4 贺兰鹒gēng(二弟,平鲸王),妻:青桐。长子:贺兰翾(xuān),二子:贺兰翀(chong),三子:贺兰翊(yi),四子:贺兰鹰 *【柳灯族】* 姜家:姜鹤(族长)——姜圆圆(女儿)、姜婷婷(女儿,神意堂医师) 花家:花寒(族长)——花沐(姐)、花霖(子)、花青旗(女)、花芥、、花晋(医生) 明家:明干(北营军首领)、明鹬欲(鹆门酒吧的主管) 康家:康泰(鹆门驻军统领) 修家:修鹇xián(千美医院医生) 赵家:赵宽永(修鹇恋人,千美医院院长) *【昆凌族】* 千家:千花(昆凌族护法)、千蕊(昆凌族护法) 永家:永野(原庆恋人) 萧家:萧楠 谢家:谢晨 苏家:苏湄 *【苏霓族】* 沈家:沈双成(贺兰翚恋人) ----【北关狐族】---- *【天星族】* 贺兰鹒(平鲸王),贺兰翾(老大),贺兰翀(老二),贺兰翊(老三),贺兰鹰(老四) *【昆凌族】* 青家:青桐(夫:贺兰鹒)、青桑(蓄龙圃女巫)、青阳(青桑的弟弟) 关家:关鹖hé(左祭司) 子家:子阳 何家:何采骏 *【柳灯族】* 赵家:赵松 *【沙澜族】* 金家:金泽(族长,妻:姜圆圆)子:金鸐(妻:辛小菊) 方家:方尊嵋、方辛崃(冰奴:钟沂)、方梨花 宫家:宫四、宫六。 ----【沙澜狼族】---- 【修鱼家】:修鱼亮,狼王。五狼联盟的首领 ——妻:方雷燕 ——弟:修鱼靖(三弟)等 ——诸子:修鱼拓(老大)、修鱼崐(老二)、修鱼睿(老三)、修鱼峰(老四)、修鱼彬(老五,修鱼靖之子)、修鱼稷(老六,母:姜圆圆,女友:唐晚荻)、修鱼筀龟(老七)、修鱼清(女,老三,夫:方雷盛)、修鱼浩(十一)、修鱼谦(十三)、修鱼锦(十五)、修鱼鉴(十七) 第199页 【安平家】:安平蕙(女,族长)、安平阔(安平蕙之弟) 【方雷家】:方雷燕(狼王妻)、方雷奕(狼王女婿)、方雷盛(妻:修鱼清) 【北山家】:北山长空、北山千门、北山积雪 【五鹿家】:五鹿原、五鹿晴(夫:修鱼彬) ----【沙澜狸族】---- 井家:井涟(西王) 田家:田芃péng(东王) ----【沙澜蚁族】---- 伐木家:丁丁(翻译家)、嘤嘤(夫:五鹿原)、 木槐家:泛泛(学者) ----【东海灵族】---- 云鹢yi(灵族之母)、东灵(云鹢之子) ----【关皮皮周边】---- 陶家麟(前男友)、辛小菊(闺蜜)、田欣(闺蜜)、汪萱(对头)、张佩佩(闺蜜)、卫青檀(记者)、关小华(堂兄,兽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