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窟铭》 第1章 1.杀手没有童话 我叫百魅,来自江南第一秘密杀手组织蝴蝶谷。 其实,我根本不适合做一个杀手。 因为我是一个多情的人,做不到真正的冷血和残酷。 原本,我只是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酸秀才。 但我要吃饭,为了谋生这么一个最没出息的理由,我竟然走上了这条路。 癸巳年,四月初四,阴天无雨。 我独自一人带了两样兵器悄悄潜入卧龙窟,要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的老板,一个该死的狗贼,居然没收了我的看家武器,我心爱的“未央”剑。交给我一对紫金锤和一把开山刀。 这都是我最不善用的武器,不仅笨重,而且难用。适合战场上厮杀,却不利于行刺。 还好,我悄悄地藏了我的另一件保命工具,我的匕首“蛇吻”。这匕首虽然轻巧,但十分凌厉,吹毛断发,削铁如泥。而且,匕首的柄末有一条细细的钢索,连在我腕间的这只蛇纹铁镯上,不容易丢失。 卧龙窟里有六煞星把守。他们都是很难对付的敌人。 小五通唐青,他是我要面对的第一个对手,我承认我怕他。不是因为他的武功有多高强,而是他用毒的手段实在毒辣而卑鄙,卑鄙到我无法想象的程度。 铁和尚,也是个卑鄙的用毒高***僧一个,却满口仁义道德,地地道道的伪君子。 假女人,东瀛浪人,武学修为很高,人也极其清高,杀人手段残忍。但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娘娘腔。 李大狗,用枪的好手,不仅会长枪,还会用火枪。但除了傲慢,别无他长。所以,注定他是第一个死在我手中的人。 勾魂老赵,西北最著名的刀客,曾经一把单刀威震关中,一夜之间连败五大高手。他用的刀也很出名,叫做“斩铁”。 鬼流星单一飞,江南三大剑侠之一,剑法出神入化,精妙绝伦。他用的剑也十分奇特,不仅锋利无匹,而且神秘精妙,出招迅速无比,名曰:“水鬼”。 我来卧龙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刺杀孔兰君。 非常可笑而可悲,她是一个非常美丽妖艳的女人,极其迷人。如果不是接到这个任务,我相信我见到她以后一定会不可救药地爱上她。 然而,我绝不能够爱上她,因为她可算是世上最心狠手辣的女人。不仅杀人不眨眼,而且用毒的功夫也非常厉害,尤其是那一种:“夺魄勾魂”。那是一种很歹毒的迷香,一旦不慎,中了此迷香,会瞬间丧失战斗力,被**驱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任凭她羞辱、折磨,然后被残忍玩弄致死。同时,她也是一位用剑的高手,她用的剑也很出名,叫做“情殇”。 就在我历尽艰辛一一除掉六煞星,刚刚与孔兰君交手之时,幕后老板的女人出现了。一个比孔兰君更要可怕十倍的女人:秋水夫人。她竟然是来杀我的。 秋水夫人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忍术深不可测,难以捉摸。因为她本就是个日本女人,来自服部千军家族的杀手。她的身边,还有六个十分难缠的丫鬟,都是顶尖的忍者高手。风子、雪子、雾子、冰子、霜子,以及十分危险的影子。 秋水夫人在嫁给幕后老板之前的名字叫球横波,组织里称她“魅子”。与影子是同父异母的姐妹,这对魅影姐妹的可怕,远远超出想象。 姐姐最擅长用的武器是一把古怪的大号匕首,名曰“阎罗”,最著名的招式就叫“阎罗笑”。听听,阎罗一笑,立刻要命。 妹妹最擅长用的武器是一把轻巧的忍者刀,名曰“刀不过三”。也就是说,三招之内,这刀必须饮血,如果饮不到敌人的血,那么就要饮自己的血。所以,影子的残暴和疯狂超乎想象,令人发指,丧心病狂。 杀掉影子,我用的是孔兰君的剑。 杀掉魅子,我用的是影子的刀。 “刀不过三”。我却用了三十招。 在刀锋划破球横波的颈脖之前,它喝的都是我的血。直到最后我用了那招最卑鄙的“迷魂环杀”。这是我最鄙夷和痛恨的招式之一。可我却不得不用它来结束这场战斗,保住我的性命。 孔兰君虽然危险,但她却死得很早。我很轻易就干掉了她。因为我用了比她更卑鄙的手法,另一种迷香。这种迷香,名曰:“忘情失忆”。不仅厉害,能让人瞬间忘记一切烦恼,而且扩散极快,气味还很好闻。芬芳得叫人无法抗拒。千般舒服,万种美妙。初恋般美好。 之所以说这个任务几乎不可能完成,关键在于一般人根本走不到孔兰君面前。如果走到了,就别想离开。尤其是男人。但我,这回压根不是人。 在我见到孔兰君的第一眼,尚未与她对话之前,我的一包药粉已经铺天盖地向她袭去,炸碎在她的脸前。纵使她武功高强,她也不能不呼吸啊! 这迷香歹毒阴险,威力霸道,粘上一丁点儿就足够了。何况,我直接炸过去那么一大包。 嘿嘿!我就不信她有多强大的闭气功夫,我死缠上来交手的当儿她能不用喘气儿接招。 可怜堂堂孔兰君。一世威名,厉害得叫人疑惑,却独独没有我这迷香的解药。 所以,她忘情而且失忆,瞬间变成了一个痴痴傻傻的女人。很轻易地被我夺走了手中的“情殇”剑。而后,我毫不犹豫地一剑封喉,贯穿了她的脖子。 杀手,就要做到冷血无情,残忍残酷。任你面前是多么美丽妖娆的女子,也要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就把她视同一具发臭的尸体。杀她就像杀鸡一样,毫不手软、绝不客气。最好连眼皮都不要眨。 如果不这样,变成尸体的就只能是自己。 “情殇”啊“情殇”,你这名字起得贴切:有情之人惨淡下场。只有无情、绝情,才可能活下去。 这是情人的悲哀,也是杀手的悲哀。 第2章 2.谁比谁更卑鄙 在接到刺杀孔兰君的命令之前,我曾去过一个奇怪的岛屿。 这个岛屿之所以奇怪是因为这岛上到处都是活火山,周围除了无边肮脏黑暗的海水外,还遍布着丑恶而滚烫的岩浆。一靠近那岛,便能闻到刺鼻的硫磺味,腥臭且辛辣。 因为到底不知道这个岛屿的名字,所以后来我自己就把它叫做“炎硫岛”。其实,那真是一个地狱般恐怖的地方,人类真不应该出现在那里。 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谁会稀罕占有它呢?但就有人不惜花重金买下了这个岛屿,把这个蛮荒之地占为私有。 这个貌似白痴的人就是李秋水。 千万别误会,李秋水是个男的,正是“秋水夫人”球横波的正牌老公,这个东瀛高级忍者“魅子”的合法交配者。虽然,早不知道他是第几任接盘大侠。同时,他也是我这个组织的幕后老板,一个始终不知道是官还是商、不明身份的大人物。 什么叫“大人物”?就是可以左右和决定你命运的人。他只要一声令下,我可能就得随时去送死。 起初,我根本无法理解他占有这个岛屿的用意,以为这岛上有金矿、宝藏、龙脉?或者……是什么其他的珍稀资源。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这个破岛上,有一条秘密的海底隧道,竟是通往巨富山的必经之地。那里正是李秋水的老巢。山里有卧龙谷,谷中深处就是卧龙窟。 这个破岛,原来是门户。 这个毫不起眼的破岛上埋伏了李秋水手下的三大高手,他们分别是:分光捉影,一手七杀之杜七;妙手神偷,无孔不入之公孙妙;巨灵之掌,力举千斤之石重。 公孙妙和石重倒没有什么可怕。这二人一个是贼,一个是莽夫。公孙妙的武功稀松平常,主要靠放毒、使诈这类下三滥的卑鄙手段来害人。多数使用偷袭、突袭,出其不意,攻人不备。而这个本事,我比他更强百倍。石重空有一身蛮力,使用的武器是一对四百斤的黑铁锤,倒是勇猛无匹,干起仗来像极了说书人讲的李元霸。但他这种人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记得最可笑的是,当时石重中了毒,却还逞硬,对我喊了一声,骂道:“兀那小贼!可敢不用这等低劣行径,与俺大战三百合?” 哎呀亲娘咧!我是杀手,是要不择手段干掉你们扫清通路的,你以为我是大侠啊,没事来这个破岛上跟你切磋、研究武学? 所以除掉公孙妙和石重,我没费太多周折。 真正难对付的,是杜七。此人精于剑术,擅长暗器,轻功绝妙,可谓“全能”,是个一流的顶尖高手。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居然会一种分身的忍术。能变成一真一假两个人。 卧槽!这就恐怖如斯了。 在与杜七交手的时候,我冒了极大风险,几乎命悬一线。他用的暗器种类很多,飞刀、飞镖、飞轮、飞蝗石等等。最可怕的,是一种细若发丝的黑蜂针。与他交手十分艰难而吃力,随时要提防着这些暗器的出现。那黑蜂针细微难察,速度又极快,简直避无可避。 庆幸的是,出发之前,菲儿提醒我穿了她那件金丝软护甲。这可算是我近几年来做的最靠谱的一件事,也多亏了菲儿的慷慨相赠。 这件金丝软护甲,看上去轻薄无比,似绸缎般光滑,我当内衣正合适,但它纹理织密至极,柔韧坚固,能避刀枪暗器。 杜七的剑法精妙,但这次他却没有用剑,居然用了那奇怪的东瀛武器:指虎。这武器歹毒凌厉,速度极快,令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很适合贴身格斗。交手不过十几回合,我外面的衣服就被他扎刮钩扯得稀烂,脸上要害也差点中招。叫我不禁惊叹:这厮真他妈危险!凶狠且难缠。 但杜七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只注意到我的剑法,把我的剑封得又紧又死,让我手忙脚乱,破绽百出,招招失误,根本无法伤他半分。就在他略感得意,准备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碾压羞辱我的时候,我一颗迷烟弹突然出现,当头炸碎,又从剑柄里闪电般弹出了那支匕首“蛇吻”。 一刹那间,在杜七未及反应发生了什么变化时,“蛇吻”之芒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划过了他的双眼。 杜七瞎了。任他本事再大,再会分身,他找不到我的准确方位。所以,可怜的杜七最后竟然死在自己的“杀手锏”黑蜂针下。 说来欺人太甚,我是趁他看不见,闪到他背后,用戴了手套的手指,捏了一枚黑风针,像针灸一般扎进他脖子后的“天柱”穴的。扎完我就闪一边躲起来了。当时我的那个姿势,实在是……太猥琐了,别说不像个剑客,简直都不像个杀手。 这黑蜂针果然毒性剧烈。我在不远处眼睁睁看得分明,那一根细细的黑蜂针在杜七雪白的脖子上生根、发芽,而后开花、结果……原本白净英俊的一张脸孔,从脖子开始变得无比丑恶狰狞,直到最终像腐败的冬瓜一样干瘪死去。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骄兵必败;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安全行得万里路,小心驶得万年船; 居安思危,穷则思变; 谦虚使人进步,狂妄必遭惩罚…… 这些经典的“典故”,在我与杜七一战之后,我侥幸活下来之时,突然有了无比深刻的顿悟。 虽然,有些话根本是我自己胡乱总结的。 我的才学不高,仅仅只是个……落第秀才。 第3章 3.善良并没有用 蝴蝶谷之所以称为江南第一秘密杀手组织是有它的原因的。它的秘密像海洋深处的黑暗一般难以揭破。 我不知道这个组织里到底有多少人,也不知道以我的实力能在这个组织里算老几,更不知道我的老大究竟是谁。 李秋水么?他是幕后老板,但他并非谷主。 我们的谷主,听说极少露面,我都不知道是男是女。据说人家在江湖上以前有个名号,叫“死神之蝶”。听,恐怖吧?但身边从来没有一个人见过。他,或者她,就好像是神话传说中虚构的人物。像玉皇大帝、如来佛祖、王母娘娘、观音菩萨那样……根本捉摸不着。 我只知道,我的每一次行动都有人在暗中监视着,我必须毫不打折地按照上级的指示去完成每一次任务,干掉一切指定目标。即便,那个目标是一个柔弱美丽的女子,毫无招架之力。即便,她是无辜,一点儿过错都没有。 这是杀手无法抗拒的规则。也是逃不开的生存法则。本无丝毫怨仇,我却要丧尽天良地把她杀掉。无论我是多么地不情愿,多么下不了手。 我的头上有好几个老大。我只是一条任人使唤的枪。戳到哪儿,哪儿流血。如果有一天不用我了,那可能就到了我人生结局的时候。 我曾经杀过一个纯洁美丽、天真无邪的女人。我都不明白老大为什么要下令取她的性命。因为那次的任务没有钱啊!她到底与我们有什么仇怨,哪里得罪了。在我看来,她是那么活泼、柔情、可爱、彬彬有礼、美丽动人、斯文大方…… 如果我的老大是个男人,那是因为求爱不得恼羞成怒?所以决定要毁掉这个自己得不到的宝贝,以泄私愤?如果我的老大是个女人,那或许是因为嫉妒成狂,所以一心要除掉这个比自己更耀眼的障碍? 我不知道,难以猜测,无法捉摸。 我的老大,我真不知道她或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每次接到任务的渠道不同,方式也千奇百怪,匪夷所思。有时候是飞鸽传书;有时候是派一个毫不注意的陌生人送信;有时候是一觉醒来,突然发现墙壁上多了一行不知道怎么弄上去的字:“某月某日某时某地,杀掉某某”…… 看出来了吧,其实我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危险之中,随时可能人间蒸发。 我的组织在江湖上之所以排名第一,是因为我组织里顶级的杀手最多,完成过的任务最为著名。比如,刺杀贵妃、刺杀王爷。我相信如果老大下令,我们连皇帝也照样能够干掉的。 整个天下,江湖门派多了,像我们这样专做杀人买命勾当的也有。仅江南,就有四家,除了蝴蝶谷,还有福寿洞、快活林、逍遥宫。但,他们都比不上蝴蝶谷。 只因为,蝴蝶谷里,像我这样毫无依靠、烂命一条、压根儿不会惜命怕死的人,太多了。 我们杀人,不需要什么理由,仅仅是为了混口饭吃。 何其下贱! 所以也看得出来,这世道是多么的混乱黑暗,民不聊生。 我的命运孤寂而悲哀,我的生活萧索而低沉。不仅无聊,而且可恨之极。我真应该找一个时候自我了断。 这世界上该死的人多了。虽然少我一个不少,多我一个不多。就像那福寿洞洞主、快活林掌门、逍遥宫宫主一样……早已经各自成了历史。但是,我竟然活到了现在。 我能活到现在,不是因为运气多好,武功多高,本事多大,而是……我比其他同伴都更怕死。 是的,我很懦弱。胆小、弱小、渺小。但也许这才是我活到今天的原因。我不想争辩什么,那些比我厉害的人,都死了。这就是事实。而事实胜于雄辩。 因为有些心软,下手不够坚决,还没有变态到合规的程度,我甚至曾经遭遇过杀身之祸。 那次,我接到任务要杀那个无辜的可爱女子任兰。因为她的温柔美丽、善良无辜,我连续两次不能下手,两次都怀着愧疚和惶恐失败退去。在第二次回去的当天晚上,我遇到了一个几乎与我一模一样的人。 他就像我镜中的影子一样,哪里都那么像。但他却是奉命来杀我的。 而他杀我的原因竟是因为我动了妇人之仁,不能杀了那个可爱的任兰完成任务。 非常可笑,他的名字叫“千骄”。 “千娇百媚”……“千骄”、“百魅”,卧槽! 这是老天爷开的玩笑么? 他的剑法比我凌厉,气势比我凶猛。但是,他的注意力不如我集中。 所以,注定他不能杀掉我,反而死在我的手上。 起初,我并不明白他注意力不集中的原因。时间久了,我才想到:他,其实跟我是一种人。我下不了手去杀的,他又何尝能下手。所以,老大要他来除掉我的时候,其实他的内心充满疑问和矛盾,所以无法全力以赴。 这件事也让我再次明白了一个道理:善良,或者说正义,并没有什么卵用,活下去才重要。 他死的时候,表情平静,神态安详,仿佛完成了一件神圣的使命。 我为他死在我的手上感到无限惋惜,悔恨自责。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彼此的身份,也许我们能够成为极为要好的朋友。患难与共,知音知己。如此之人,夫复何求? 哎,老大啊老大,你这是什么用意?要朋友来刺杀朋友。你可知道,你这一手导致的,不仅仅是毁掉一个人的性命,更是粉碎两颗心灵。你让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欣赏荡然无存,你让朋友之间本该具有的情谊变得如同粪土,你让我这样的人越来越觉得生不如死…… 生命和情感卑微得如同丧家之犬。 甚至不如……狗屎一泡。 你这样做,有意思么? 第4章 4.炮灰而已 蝴蝶谷-承影与我本是极要好的朋友。在组织中,与我交往密切的人不多,承影算是亲近的一个。 可是,在来到巨富山之前,我却和他进行了一场殊死较量。 原因无他,是彼此上级下的令。不得不执行。 我的直接上线是剑婴;他的直接上线是罡风。 表面看起来,我最擅长的是用剑,但实际上,我擅长匕首、暗器和用毒;表面看起来,他最擅长的是各类弓弩、机关和火器,但实际上,他最擅长用剑。 他用的剑也叫“承影”,不仅名字与他本人相同,而且那剑的表象、质地、特点均与他本人相符,人如其剑,剑如其人,简直就是绝配。 我与他的关系之所以密切不仅仅是因为技术上的交流。 杀人的法子多了,千奇百怪,各种各样。只要能在最短时间内以最有效的办法弄死目标就算成功。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因为我和他的欣赏品味相同,都喜欢着同一个女人,且都愿意不惜一切、无条件地保护她。 她,就是菲儿。 杀人的最高境界是什么?不战而屈人之兵。我曾经凭三寸不烂之舌说死过目标。承影曾以威吓之势吓死过目标。是不是都很牛逼,都很屌? 诸葛亮骂死王朗,张飞吓死夏侯杰也不过如此吧?我们两个,这种战绩,足以青史留名了吧? 我说死的那人是叛军领袖洪天籁,我只是对他讲明了形势,与他一起看地图、读史书,甚至喝酒谈心……到最后,洪天籁自觉大势已去,明白自己前途黯淡,再做困兽之斗已是徒劳,所以毅然决然自我了断。洪天籁其实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英雄豪杰。他自尽后,我为他难过了好久。 承影吓死的那人是大内总管雨占田。雨占田本是极其凶残、乖戾、变态……简直无法对付的人物。但承影先杀他的最大对手万宝楼,再杀他的幕后老板董贵妃,接二连三,杀掉跟雨占田有关的各类人物共三十五人。这第三十五个,就是他的养父李富贵。 承影将三十五颗人头一次又一次丢到雨占田的面前。有时是在雨占田刚刚起床后,有时是在雨占田正用餐时,甚至在雨占田入厕的间隙里,都会突然间看到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那血肉模糊的人头上扭曲狰狞的脸孔竟是那般熟悉。 所以,雨占田彻底崩溃了。在最后一次,这个假太监正在与两名妖艳宫女欢好的时候,突然从自己的枕头边看到了李富贵那阴森森的脸孔。 于是雨占田疯了,浑身赤裸,不顾一切地咆哮、奔跑,最后一头跌进皇宫外的护城河里,在挣扎中被生生淹死。 承影这个变态,的确比我更残忍恐怖一百倍。 我们都喜欢菲儿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菲儿是女神。 表面看来,菲儿只不过是个平常女子,并非多么美艳不可方物,也没有魅惑勾人的本事。但菲儿的内涵却足以超越世间一切女人。如果说西施貂蝉是沉鱼落雁,昭君玉环是闭月羞花,那么,相比菲儿她们都不值一提。 真正打动人心的,绝不是外表的美貌。有一种舒服,叫“灵魂也酥”,我说来,别人能明白么? 她的一个笑容,一句问候的声音,一次小小的关怀,都能让我刻骨铭心,念念不忘…… 我与承影的较量,不是因为女人,是彼此的上线不合。 剑婴自私、自负、自大,傲慢轻狂,认为这世间没有他做不到的事;罡风阴狠、卑劣、下流,手段穷奇,只要他想干什么,就一定会不择任何方法。 这两位老大,在干掉武林盟主的意见上产生了分歧。 所以,我和承影,在去往巨富山之前的一个月,进行了一场几乎双双毁灭的殊死较量。 上级的指示难以违背,我俩必须一战,无法避免。如果逃避,我二人都会被其他的杀手干掉。甚至可能是剑婴和罡风亲自来动手。 因为,如果我们忤逆了上级的意思,叫他们丢了面子,那就是不可饶恕的大错。别看这小小的江湖门派,专干杀人买命勾当的恐怖组织,官场那一套规则却仍是通用的。 妈的官僚主义害死人! 为示公平,为保友情,我和承影约定不用任何武器,包括暗器、机关、各色毒药。就在腥臭的炎流岛上,我俩进行了一场徒手肉搏战。 两个本朝历史上最顶尖的杀手,居然在一个没有任何观众和裁判的荒岛上,上演了一幕角斗。何其可笑,何其可悲。 我不用武器时,擅长形意拳;承影徒手时,擅长擒拿手。我和他,以最基础、最原始的方法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角逐。 到最后,我浑身筋脉尽断,几乎成为残废;他手、脚、肘、膝关节俱碎,肋骨全折,奄奄一息…… 多么灭绝人性的残酷较量!两个本是惺惺相惜的朋友,竟然像野兽一般相互撕咬。 那次较量,庆幸我俩都活了下来。菲儿帮助下,我们得到了蝴蝶谷-神医救治,终于没有抛尸荒野,喂了狗…… 在无数次回忆、反思、分析、揣测之后,我们共同感悟出一个道理:合则共赢,斗则两亏。 但不知道我们的上线明不明白。 第5章 5.报应总是有的 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是什么? 不是夺走人的生命,不是毁灭一个家庭,不是骨肉分离……而是反复粉碎人的梦想,接连不断扼杀他人最渺小、最卑微的希望。 但偏偏就有人喜欢做这么残忍的事。这个人就是韦贤哲。听听,多么欠揍的名字:“伪贤哲”。名为贤哲,其实与贤哲毫不沾边。什么丧尽天良的坏事都做。 韦贤哲是松江府下一个小小的七品知县,既不能文,也不能武,屁本事没有。他这个知县不过是用银子买来的。但就是这么一个废物,因为仗着官府的势力,勾结了一些乡绅,照样嚣张跋扈,横行乡里。年逾半百的老东西,依旧好色贪婪、荒淫无耻。 辛卯年谷雨,韦贤哲到扬州相会狐朋狗友,途径小白庄,偶遇农家女子小琴出嫁。这淫邪老贼见小琴纯朴清新,与平日所见烟花女子大不相同,于是便动了歹念,指使手下拦路抢亲。 小琴的相公郝岸成乃是一届文弱书生,乡试才中了秀才,家境贫寒。他与小琴,乃是青梅竹马相伴长大,情投意合。小琴一家不嫌他穷,约定长大成婚。 这本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佳偶天成,一段美满姻缘从此缔结。但没想到半路杀出这么一个“狗咬金”。 任凭郝秀才他如何苦苦哀求,韦贤哲歹念一起,毫无人性,命令手下将这苦命书生绑在树上,就当着书生的面奸污了这可怜的弱女子。 书生眼中血泪已下,声音嘶哑着示意自己愿意放弃娇妻,只求韦贤哲不要当众羞辱她,给这柔弱女子留一分体面尊严,留条活路。 然而,正所谓“要作死时无人能救”,韦贤哲把这可怜女子当做一个免费的玩物,毫不顾忌她是人家的新娘。 当小琴被糟蹋的奄奄一息时,书生灵肉俱焚,含恨嚼舌自尽。 韦贤哲不仅未动一毫恻隐之心,反而兽性大起,下令杀光了迎亲的所有人,只留下一个年迈的老妇回去报信。 小琴的父亲也是读书人,祖上略有些家产,得知此信,不惜倾家荡产,带了房契、地契亲来恳求韦贤哲放人。 韦贤哲不念他老人家年迈,收了房契、地契就马上翻脸,把他赶打出门,丢于路边。可怜老头悲愤,竟被活活气死。 郝岸成一家只是乡间农户,更无力与韦贤哲周旋。独子已死,生无所恋,老两口双双悬梁自尽。 世间卑劣如韦贤哲者,不知凡几。穷苦百姓,遭遇一次已是灭顶之灾。何况后来还没完没了。 不久后,韦贤哲又打听到郝岸成还有一个年仅十五的堂妹,名曰郝小芳,生得那是容貌秀丽,温婉敦厚,正是个冰清玉洁的处子。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家里贫苦无依,欺负了也白欺负。 这种便宜怎能不占呢?于是这狗贼又指示手下去掳掠郝小芳。 庆幸郝小芳,当日在太湖边偶遇一个变态,反倒救了她性命。 这个变态,就是我组织里另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蝶恋。听听,名字浪漫吧?然而,她这个人可一点也不浪漫。这是个极其厌恶男人、性取向不正常的老姑娘。哪个男人要敢去招惹她,那就死定了。 当日,蝶恋见到郝小芳,看这小姑娘长得乖,心下喜欢,便非要收她当徒弟,要她以后都跟着自己。 她这么做,实际上也是在强迫别人。虽然歪打正着,后来救了郝小芳。 虽然,到更后来,连组织里的人都不敢说,蝶恋收她当徒弟,到底是为了传授武功,还是为了……嗯……精神占有。 韦贤哲手下破门闯入家中,一连三天,寻不得郝小芳,这些家伙便把她家里祸害了个遍。最后一天,那手下人等疯了一般,要抓走她三个月的婴儿弟弟。母亲欧阳氏磕头如捣蒜,苦苦哀求,抱着婴儿不放,结果叫这手下一把按在水缸里,活活淹死了。 这帮歹徒,一不做二不休,见已杀了人,索性就放起一把火来,把郝小芳一家灭门了。 呃……这种故事,听起来比说书人讲的都离谱。可它就是发生了。 郝小芳知道这个消息后,一夜白头,眼泪几乎都流干了。 这个本不愿意学武功的小姑娘,后来随着蝶恋,成了一名手段残酷的杀手。从此,我又多了一位尚在豆蔻年华的少女同行。蝶恋给她取了个组织中的名字,叫:“蝴蝶谷-恨心”。 听听,妈的仇恨之心,就是这么被生生逼出来的。 韦贤哲这等狗官,当官不为民做主,反而祸害无辜、欺压良善。这世道能不乱吗? 我要杀掉韦贤哲这个任务,没有任何上级下达命令,也没有分文酬金。纯属个人自愿。只是顺手给蝶恋帮个忙,也是因为那日听了郝小芳讲的故事,叫我在酒醉之际,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此贼必除,否则我会睡不着觉。 人不可貌相,水不可斗量。这是老话,但真正理解这话的人不多。恰巧,韦贤哲就是不明白这话的人。所以,他注定要死在我们手里。 端午节,韦贤哲这厮装模作样来寒山寺还愿。我不知道他还有什么心愿可还?像他这样的冢中枯骨、早该天杀的狗贼难道会有佛祖庇佑?当神仙都是智障么? 我那天的样子看起来也像极了一个文弱书生,一脸寒酸,手无缚鸡之力。正如那郝岸成一般。所以韦贤哲当然没把我放在眼里。 所以,当我轻而易举地杀光他的随从,把他捉来给恨心的时候,他都没有明白为什么。 恨心几乎歇斯底里地咆哮,一反往日温良端庄的小女儿模样,把韦贤哲变成了案板上的猪肉。 哎,可怜的姑娘。希望你能早日摆脱内心的阴影,毕竟,人生的路还很长,不能老活在仇恨和痛苦之中。 韦贤哲这样的人渣当然是该横死的。那些狗官迟早也要遭到报应。就算他们求神拜佛也没用。 第6章 6.人都不怕,怕个球鬼? 秋水夫人球横波,的确是个厉害的人物。连死后,都会化作厉鬼,来梦中索魂。 昨夜,因与菲儿相谈甚欢,不自觉多饮了几杯。回到住处,内心窃喜,怀揣着无数绮念,在意乱情迷中昏昏睡去。 不知什么时辰,我似乎又来到了那个无比险恶的地方——巨富山。再次经过万般劫难,九死一生冲过了卧龙谷底的最后一道关卡,遍体鳞伤挨到此间的最深处——卧龙窟。 在这个阴森魔窟的大殿上方,吊着一盏一盏忽明忽暗的油灯,油灯下悬挂着一颗颗已经风干蜡黄的人头。有六煞星的,有韦贤哲的,有孔兰君的,有影子的……一张张阴森森的脸孔看上去是那般的怨毒,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下意识告诉我,这不是真实的世界,只是梦境。但我,却无法从梦中挣扎着醒来。 在我孤身一人战战兢兢地游走于这梦境世界的时候,突然,我的身后出现了一道长长的黑影。 我倒吸凉气,浑身哆嗦,快速转身,竟看到了她。 与活着时候全然不同的球横波。不仅容貌气色判若两人,而且一脸的诡异阴森,直若恶鬼。 “你、你、你,你不是已经死、死了吗?”我的声音告诉我,我此刻非常非常的虚弱害怕,随时可能会崩溃。 “哈哈哈哈哈!要我死,没那么容易!”球横波的声音怨毒而尖锐,仿佛地狱里索命的夜叉一般,令人魂飞胆丧。 她的身形,也不再是当时那个娇俏妖娆的性感萝莉,好像变大了数倍,像怪物般,成为一个恐怖的杀人机器。 惊骇的梦境中,我虚弱无力,毫无所依,只有一把贴身的保命匕首。这匕首,在面对形同鬼怪的球横波之时,几乎像根牙签般渺小。 “啊哒哒——哈哈哈哈哈哈哈!”尖锐刺耳的怨毒笑声再次传来,令我不住瑟缩摇摆,几乎要跌倒趴下。 “百魅,我要带你下地狱!”球横波像一只变异的巨大蟑螂,拖着肥硕的身躯缓缓向我逼近。而我,只有拼命逃跑的份,连回头看她一眼的空隙都没有。 恐惧、恐惧、恐惧…… 奈何无论我怎样竭尽全力地跑,可双腿发软,怎么也跑不快,似乎分分钟就有被她从背后一把抓住、捏碎揉死的危险。 快跑、快跑、快跑……我的腿呢? 老天啊老天!我从没想到过,原来在我的内心深处,居然会有如此懦弱的一面。 终于,在我手足并用、狼狈如狗、跌宕踉跄地爬过卧龙窟的核心地带——合欢湖之后,我的心总算是一点一点冷静了下来。 在这湖边,我曾经用情殇剑除掉了残暴疯狂的影子,之后又用“刀不过三”干掉了球横波。这微弱的战绩总算燃起了我一点点的勇气和希望。 妈的,我跑什么跑!球横波的肉身都让我杀死了,她的鬼魂在这个地方又能有多大能量?活着的时候我都不怕她,为什么死了反而怕她? 什么东西能支撑我勇敢起来?不要被那吃人的魔鬼吓破胆?如果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那么我势必会在这虚幻的梦境中真正死去。 我的双腿沉重,似乎灌满了铅。我呼吸艰难,双目紧闭,在湖边坐了下来。 难道就这样玩完了?想想自己曾经的梦想,在我即将结束悲哀的一生,可怜死去之前,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菲儿,菲儿,菲儿…… 如果我死了,那么谁还会像我这样不惜一切去保护她? 菲儿喜欢我陪她在洁净的夜晚仰望星空,与她喃喃细语。如果我死了,她会不会寂寞?菲儿的眼睛容易流泪,不能在烈日或大风的日子外出。如果我死了,谁来替她跑腿?菲儿身子弱,在那几天不能喝寒凉的东西,她只喝我用铜锅煮熟的水。如果我死了,还有人这样给她煮水吗?菲儿有许多秘密,在感到悲伤和无助的时候,她只愿意跟我说。如果我死了,她该怎么办…… 为了菲儿,我不能死。 不过一个梦境而已,自己骗自己的陷阱。不要那么恐惧,我还有存在的价值。我必须挺过这一关,勇敢地活下去! 这个信念让我有了一点点自控的意识,我的呼吸慢慢平稳,渐渐平静、安宁…… 良久之后,我睁开双眼,再次站立起来,开始审视、判断自己身处的这个环境。 在球横波恐怖至极的鬼影再次出现之前,我意外地在湖边找到了那把变态忍刀“刀不过三”。 好,就是它了!即便是在梦中,我终是拿到了克敌制胜的武器。球横波,我看你的鬼魂能有多么强大,我能不能再次将你消灭,彻底地消灭! 梦境中,这该死的鬼魂终于被我认清了真相。 它只不过是球横波临死前在我内心留下的一个阴影。我的恐惧,来源于她死前那个凄美怨毒的眼神。 “百魅,你真能对我下得了手?”我记得她死前嘴角那个讥讽般的魅惑笑容,那个似乎充满了质疑、挑逗又饱含无数刀锋的眼神…… 哎,对不起。你本是女子,我并不忍心下手。但你先要来杀我的啊!你老公李秋水要我除掉孔兰君,可我杀了孔兰君后,你又要杀我灭口。 那天我以为你是来帮我的,没想到你却是来坐收渔利,等我和孔兰君两败俱伤的时候,你再连我一齐干掉。 我有的选择吗? 想清楚了这一切,在勇气和自信恢复之后,我沉着地站起来,面对着这个鬼魂,向它一步一步缓缓走去。“刀不过三”在我手中闪现出犀利的光芒。 “啊——”在我尚未靠近它之前,这个硕大的阴影突然化作一团浓浓黑烟向我笼罩而来。而我,只一刀便冲破了这阴霾。 黑烟随风飘散…… 我醒了!从一个原本充满死亡威胁的恐惧梦境中含笑而醒。 此番境遇……正所谓“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我想说,人都不怕,怕个球鬼? 人的精神力量能够战胜世间一切妖魔鬼怪。只要心中有牵挂,只要你还有活下去的勇气,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第7章 7.临死前,做件想做的事 冰清玉洁情人镯。 一只洁白通透、纯净灵动的手镯。 通体洁白的色泽中,有几缕轻烟般淡淡的绿纹,像美人晶莹肌肤上微微可见的血管。 就这么一只小小的手镯,竟让我这舔刀饮血的杀手忍不住落泪。 壬辰年白露,大风,阴冷。 我浑身瑟缩着走进洛阳第一老字号金玉铺。 身上只揣着所剩不到五两的散碎银子。这些还是出发前菲儿硬塞到我手中的。她嘱咐我一路小心,此去洛阳吉凶难料,叫我一定要吃饱饭、睡足觉,千万不要过于冒险,无论如何要保护自己周全。 我此次的任务,是除掉鸡公山的大当家——绰号“力王”的张昊。 此人不是一般的山贼,武艺超群,勇猛无匹,使一把大夏龙雀刀,刀法盖世无双,且擅长气功,有难以攻破的护体“金钟罩”,会令人惊悚的铁爪功,以及声势凌厉的碎石脚。更何况,他身边还有四名极为棘手的“护法”:夜猫、子舆、冷燕、铁笠,皆是当世高手,杀人兵器排行榜中很靠前列的人。 而且,此人非常狂妄。他从来不把自己的名字叫张昊,而是叫“张日天”。听到了没,多么作死的人。 他之所以认为自己有这个本钱其实不在于上面说的那些,而在于,他“上面有人”。勾结了官府。所以,“名门正派”的正经人们,通过正经渠道,是奈何不了他的。 张昊这次下山,四大护法全队跟随,全副武装。他们是要一举荡平白云山庄,除掉庄主田万亩,彻底侵占别人的家园。据说,事情起因不仅仅是张昊觊觎田万亩的家产已久,导火索在一个名叫“落雪”的女人。 这女人现在是田万亩的小妾,但张昊早就想把她夺了据为己有。表面看起来,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恶霸斗土豪的故事。但以我的经验,我知道其中的深层次原因,绝不止如此。 而田万亩也果然是个角色。不知他用了什么法子,花了多少钱,竟让我的上线下令,要我在半路潜伏,伺机暗杀张昊,顺便把其他头目也解决几个。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任务会落到我头上,而且只安排我一人?这个命令看上去是如此的轻率可笑。照理说,这种任务已不仅仅是简单的暗杀了,它更接近战争实力的较量。 张昊和他那些山贼喽啰,手下什么二、三当家,军师、头领等人且不去说了,夜猫、子舆、冷燕、铁笠四个,可都是高手,哪一个也不好对付。打这种仗,为什么不多派几个人来? 我猜想,该不会是哪位老大要让我当诱饵,这次就是要我来送死的吧?总之,我很难保证这次我能不能从洛阳活着回去。 所以,我打算在临死前给菲儿送一件礼物,作为最后的纪念。即便我死了,至少有一件物事能留个念想,代替我来陪着她。 这件冰清玉洁情人镯乃是珍品,售价一千八百两。足抵平时任务里六颗以上目标人头的价钱。 我这个穷鬼,根本不该奢望它。 但这手镯如此冰清玉洁,妙绝无双,叫我一眼过目难忘,再不去惦记别的东西,我又怎能舍得放弃? 要知道,这镯子正能表达我对菲儿的全部心意啊! 我现在周身上下不足五两,且不知道能否够我这几日的盘缠。所以,当我看到这手镯的时候浑身颤抖。我甚至在想,我要不要抢了这只镯子扭头就跑? 我当然是不敢的。如果那样,我可能就会彻底暴露。监视我的人会因为我的失误而第一时间杀掉我,我会死得更早更快,这镯子就永远无法送到菲儿手上。所以,当我颤巍巍的手指捏起这只镯子的时候,我双眼死死盯着它,竟无可抑制地滑下了一滴眼泪…… 我得在动手刺杀张日天之前先把这只镯子拿下。 一千八百两,我打算当一回贼。 入夜,天寒。洛阳昌记钱庄。 一周民房灯火渐熄,巷间偶尔传来几声狗吠。 我静静趴在墙头上,等待着最后潜入钱庄的时机。 此行凶险,为了不惹麻烦,我不能偷银票,更不能盗官银。所以,我只能设法找到散银或者黄金。这些也不知道会藏在钱庄的什么位置。 良久后,正当我盯着钱庄正厅大门出神的时候。忽然,一个鬼魅般的黑影从我相距不远的另一面墙上快速飞过。 那黑影非常灵活,在几个墙头辗转跳跃,如暗夜里的野猫一般轻快,而且几乎没有声息。 呀!此等轻功,再看身形,莫非是夜猫来了? 这个猜测令我浑身一阵冷战。 如果是他,那么今晚搞不好将会是一个非常棘手的夜晚。能不能拿到钱先不说,兴许我就会暴露,甚至可能死在他手上。 我最好不要让他发现。我要不要放弃,离开这里呢? 可是来都来了,钱还没拿到,又怎么甘心? 现在“敌明我暗”,形势对我有利。我先悄悄跟上去,看看他要干什么。只要不挡我财路,我才懒得招惹他。 不久后,夜猫轻飘飘如鬼魅般落到了钱庄院子里,慢慢向正厅摸去。 咦?目标一致。难道他也是来当贼的? 第8章 8.无心之得 正当我猜测的当儿,夜猫已经潜入了钱庄正厅里面。 他要干什么? 那厅里位置小,我不方便一起跟进去啊,怎么办? 先等等吧。 须臾,在朦胧夜色中,我还没想好接下来该怎么办,只见一个黑影从正厅闪出,背着一个奇怪的包裹,快速关了门,贴墙紧走几步,一个纵身跃上房顶,而后脚不点地向北方翻飞奔去。 这厮得手了? 哈,真快!接下来,该我进去了。咱们,各发各的财,互相不挡路。 诶……不对,等一下,他背的那个包袱……好奇怪!看样子,不像是装银子的啊?那是什么东西,值得夜猫大半夜跑来偷? 真是好奇害死猫。此念一闪,我竟不由想知道答案。当下都忘了自己来的目的。于是立刻飞身跃起,追踪着夜猫的足迹,紧紧尾随。 洛阳城外,一片小树林里。 夜猫落地,从身上解下那个包裹。 我在暗处不远,虽是星月微光,但却看得分明,打开包裹后,他从中取出来的,是一柄寒气森森的白色钢爪。而此时,也确确实实看清了他的面目。果然是夜猫无疑。 虽然,我并不认识他。 但我为什么知道是他?因为人如其名。这厮的长相、打扮,白天他是肯定不会出来见人的。白天叫人见了,十有八九会以为是见到了猫妖。特征就这么明显。 嗯,这厮今天来,难道只是为了偷这件难看的兵器? 钢爪……可不是么,正和他本人一样,古怪、丑陋。爪子配猫,正正好好。 正打量着,不想夜猫却将这爪子一点点拆开、分离,而后慢慢重组,竟成为了一柄造型奇异的长剑。 嘿!还有这种操作?这是什么剑? 无比诧异,此剑这般奇怪,造型也绝非中土产物,麻麻赖赖、弯弯斜斜的,倒像极了一条浑身带刺、又长着翅膀的毒蛇。 揣测间,夜猫动手挥舞起这把剑来。一瞬间,他周身似乎风起云涌,充满了一种无形的可怕力量,寒意逼人,杀气十足,一种莫名的压力叫人倍觉恐惧。 “刷刷刷刷!”夜猫持剑挥舞着,招式独特,身姿怪异。剑锋过处,只见那剑接近的地方,枝叶树干应声而断,有的甚至瞬间爆裂,成株倒下。 好家伙!这剑莫非已有了“剑气”?攻击范围明明白白已超出了自身的轮廓尺寸,而且……这威力,太可怕了! 怪不得,怪不得。这么恐怖的剑,想不到竟藏在钱庄里。 正偷看着,夜猫突然浑身剧烈哆嗦起来,紧接着发出了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奇异笑声:“呼呼嘿!哈哈哈!嘿哈嘿哈!嘿嘿嘿嘻嘻嘻哈哈哈!” 嘶……他这是怎么了? 尚未明了此间情由,只见夜猫忽然发疯抓狂般操着那剑拼命地暴跳、翻滚、来回乱窜……就好像入魔了一般。最后,他竟突然倒执剑柄,一剑剖腹,硬生生把自己刺死了! 天!什么情况?这是什么剑?什么剑?什么剑! 如此之强的反噬之力,竟能让持剑者迷乱自尽? 闻所未闻,何其恐怖! 夜猫挣扎了许久,终于倒在地上没了声息。那奇怪的剑插在他的身上,随着淡淡月光发出渗人的惨白色,充满了说不出的死亡气息。 沉静许久后,我自一株大树后悄悄转出,慢慢向夜猫的尸体靠近。 待到近前,仔细观察,我发现夜猫的神情无比古怪,就像死在了恩爱多年的情人手中一般,充满了诧异和不甘。 我的天,果然好奇害死猫!你来偷这把剑,结果第一次使用,就杀了自己! 我从夜猫身上小心拔出那柄奇怪的剑来,上上下下仔细端详一番。终于,我在剑锋末端、剑格之上的地方,看到了两个令人魂飞魄散的梵文古体字:“罗睺”。 这把剑名字叫“罗睺”!我险些一惊把剑脱手。 天!何其恐怖的名字!罗睺不就是阿修罗吗?这,这这这,这是,恶魔之剑? 我特么的,别再好奇害死我! 当下,仗起胆子,深深平复呼吸,小心翼翼捏着剑柄,高度戒备,生怕这剑突然跳起来咬我。 如此警戒着打量,本以为这剑的力量将再次反噬,对我发动攻击,我随时准备丢下它逃走,但许久过后,这剑仿佛陷入了沉静,再无任何异状,像是一条沉睡的巨蟒一般。 嗯?这么古怪! 沉吟了好一会儿,见似乎没有危险,我战战兢兢,拿起剑来,比划了一阵,也没出现什么意外。 如此,小心把剑收好,用布包裹了背在后背。而后,我检查夜猫的尸体,竟在他身上找到了一袋蒜条金。 哇!沉甸甸的,大概算算,足有不下一百两。 一百两黄金!哈哈!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呐!足够我买下那手镯了。夜猫子,我感谢你!省了我不少力气。 我找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就地将夜猫的尸体掩埋。 没想到,张昊手下的四大护法之一,竟会这样的离奇死去,何其怪哉! 第二天,日上三竿时,我扮作一个衣着华贵的富甲商人模样,在洛阳城第一老字号金玉店中,故作豪壮,睥睨众生,财大气粗地买走了那只冰清玉洁情人镯。 一天之后,我花五十两白银,委托洛阳皇朝镖局将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漆皮盒子运往蝴蝶谷外燕子坞。我想经蝶恋之手,把它转交给菲儿。我写了一纸书信,放在盒子里。那是我想对菲儿说的……遗言。 生死难料,或许永别。 冰清玉洁,正如吾心。 呵呵…… 虽然我是个杀手,早就不是什么干净人了。但我的感情,从没被玷污过。 第9章 9.与恶魔的缘分 壬辰年八月初九,深夜,瓢泼大雨。 我瑟缩着蹲在这个偏僻阴冷的街角,等待那目标人物的经过。 为了隐藏,我用许多枝条树叶把自己伪装起来,躲在街边的树丛里。乍一眼望去,我就像是一团无聊的杂草,毫不经意,平淡无奇。 我接到线报,力王可能会在今夜临时做一次行动,亲手杀掉一个叫苟赟的妓院老板。 这个苟赟旧日曾是市井小贼,惯常偷窃为生。后来当了龟奴,不知怎么走了运,榜上了一个叫丽儿的头牌窑姐儿。那窑姐儿后来发达,嫁了他,笼一笔银子给他自己开店,做了掌柜,丽儿自当了老鸨。 我不知道张昊为什么要和这个做女人皮肉生意的过不去,但今天夜里却正是个好时机。因为夜猫刚死了,而线报说冷燕、子虞、铁笠今天并不跟随他。 这样一来……我说不定到时有机会出手。但同时,也说不定今夜就是我生命终结的时刻。 我现在埋伏在这里,只是想先探查清楚,今晚他到底一共会有几个人,我该怎么做最有得手的把握,以及如果失败了,我怎么逃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当杀手的,一定要提前想好退路。 对我来说,日晒雨淋什么的,早就不是困难。我接受过比这残酷得多的训练。别说在这里叫雨水浸泡一个晚上,就是三天三夜纹丝不动,我也能撑下来。 杀手,要有适应一切环境的能力,要比别的江湖人士、武林草莽,比天下任何一个工种的从业者更加能吃苦。 否则,怎么能干得了这种逆天、丧德、灭绝人性的职业。 呵……危险无刻不在,性命犹如赌注,刀尖上跳舞的人。 想来,历史上那些著名的刺客,荆轲、聂政、专诸、曹沫、豫让、要离、朱亥等,其实还没有我的基本素质。他们的任务要交给我的话,胜率会大上许多。 但这会儿,我总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这该死的右眼皮,时不时跳一下的,没来由地扰乱心境。 菲儿、菲儿、菲儿…… 我无数次在心底深处念叨你的名字,在睡梦中端详你的容颜。相信有我在梦境中守护,任何梦魇都不能伤害你。 如今我手中有了这柄威力巨大、狂屌逆天、匪夷所思的“罗睺”剑,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在梦中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守护神。什么魑魅魍魉妖魔,在我面前,都是泡影。 保重,亲爱的菲儿。 …… 今晚,不知道我会遇到些什么事。 如此寒风冷雨的夜里,我伪装成这毫不起眼的草木,除了组织里可能监视我的人之外,估计没谁能想到这个时候这湿漉漉的树丛草堆里藏着一个充满杀机的人。 我即将等来动手的时刻! 然而,我错了,大错特错! 我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暴露的,就在我默默忍受着无尽冰冷雨水的时候,突然,一支响箭由西南方天际升起,在空中明晃晃地炸开,慢慢幻化成三只紫色蝴蝶的形状。 咦?这是……组织中的高级预警信号,公孙小蝶来了! 天!蝴蝶谷-公孙小蝶,这可是传说中组织高层的元老之一,地位仅次于首领的大人物。 这个信号我是第一次看到。若非亲眼看到,我都不敢相信。在这之前,我只是听说过这个信号的样子。 到底出现了什么危急情形,竟能惊动公孙小蝶出现? 正犹豫间,忽然,我感到周遭几处房顶一阵异动,尚未明了情形,只听见连声“铮铮”金鸣之音,似乎无数暗器从四方射来。 糟糕!正当我暗叫不好的当儿,“罗睺”剑突地自我背后破布而出,在空中一阵急剧舞动,旋转风车般“叮叮铛铛”将各方朝我射来的暗器尽数击落。 卧槽! “好一把‘罗睺’剑!居然能护主!” 我都未辨识清楚暗器来向,你竟替我挡下来了! 这特么是真的吗? 一刹那间,我目瞪口呆,无限感慨:这是什么神器?居然如此灵性,在我遇到危险的关头,它竟有了灵魂和生命!能主动跳出来……保护我? 好啊!天大的福分! 这么古怪的一把剑,夜猫碰了没半个时辰,就叫它反杀了,现在能这么对待我……我、我我我,难以置信! 如此神兵,认我为主,幸甚至哉!我特么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 或者说,我与魔有关?这恶魔之剑对我这般友好,是因为……嘶,我倒吸凉气。 现在情势危急,顾不了想太多了,先保命要紧! 然而,罗睺剑虽勇,却依旧架不住四面八方密密麻麻的攻击。又一阵暗器射来时,虽多数被它击落,但仍是有了漏网之鱼。 “噗呲噗呲!”随着几声金器入肉的声音,瞬间我就觉得后背一紧,钻心的疼痛立刻充斥了风门、天宗、膈关、肩贞四个穴位。疼不片刻,一阵麻痹之感便由右肩开始向周身扩散开来。 “糟糕!这暗器有毒!” 真特么倒霉透了。这暗器力道如此强劲,竟能穿透我的贴身护甲,射入我的皮肉筋骨。这绝不是寻常的袖箭、透骨钉之流,以多年使用暗器的经验判断,这必不是人力所为,周遭必定还埋伏着许多硬弩机关。 天呐,这就足够围杀我的了,还要在暗器上淬毒……妈的,生怕我死不了啊!可恨! 阱中猎物。 我还能逃得掉吗? 第10章 10.九死一生 “完了,万没料到,我竟然中伏。” 当下,心头一紧,我立刻冲破枝杈树丛,飞身而起,一手紧抓了罗睺剑柄,加紧跳跃几下,而后翻身窜上房顶,寻隙踉踉跄跄地向西南方拼命逃离。 我身形在空中快速移动的时刻,脚下房顶、墙头上,至少有六处人马突然出现,手持各类机关、连弩向我射击。 一时间,“铮铮嗡嗡”的暗器之音不绝于耳,各类箭矢如飞蝗般追着我而来。 为了躲避这些暗器,我在空中不断闪避飘移,就像一只受伤的小鸟般惊慌挣扎。 罗睺剑此时愈发神勇,竟带着我的手不断挥动,把靠近的暗器全都准确无误打落了。 纵然如此,也是险象环生。 奔走一阵,我刚逃出重围,只听身后一个尖利的声音响起:“莫要走了百魅!” 这一声过去,大批于暗处埋伏的人马又从其他地方纷纷出现。除了房顶、墙头,地面上也冒出来许多手执机关的黑衣人。 “什么?”这喊声叫我心头不禁一震。蝴蝶谷向来隐秘,我的这个名号极少有人知道,外界,最多只知道我是“甲巳”杀手才对啊!怎么现在暴露得这么彻底? 正想着,那地面上的黑衣人又纷纷把许多弓箭“嗖嗖”打来。 “妈的!这些人方才都是在哪里躲藏的?怎么我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 想到这里不由心惊胆寒。今天太大意了,浑浑噩噩的,因为一直念着菲儿,连杀手最敏锐的嗅觉都丢了。以致于我陷入了死地。以为我是在埋伏,结果却是被埋伏! 现在后背中了暗器,也不知道毒性有多大,具体是什么毒,我能撑多久?这么多人围追堵截,我都不知道该怎么逃了。 一瞬间,师父他老人家的教训再次回响耳边:人在江湖大意不得,必须处处小心谨慎,否则随时可能丢掉性命,横死街头。 正当我打算全力跑掉的当儿,后背的疼痛突然加剧了,像火烧般无比痛苦,让人几乎难以忍受。 我紧咬着牙关,感觉自己浑身颤抖,面孔似乎都在抽搐扭曲,手中的剑也快拿不住了。 再跑过几条巷子后,我猛一提气,用尽浑身解数,施展起最为得意的轻功本事“神行御风诀”,脚不点地在空中翻飞跳跃、飘移滑翔,向公孙小蝶示警的方向竭力逃去。 也许,组织中有人在那边接应我吧!总之,只要有一线活下去的希望,我就必须全力以赴。 其实,我这种轻功极耗内力,短时间内效果明显,但时间一长,立刻就会出现重大破绽。但我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公孙小蝶,已是我最后的指望。 “百魅休走!”尖利刺耳的声音再度响起,而后,一个鬼魅般的黑影以快到吓人的速度紧紧尾随着我而来。 我在生死一线的危急关头,战战兢兢回头偷看了一眼,惊得我险些从空中跌落下来。 那个黑影造型古怪,就像一只巨大的黑色蝙蝠,此时紧追着我,直似索命的夜叉一般,叫人……毛骨悚然。 难道这是冷燕来了?听说这女人轻功一绝,追踪敌人的手段一流,而且极其残忍,杀人喜欢开膛剖腹,剜人心生食,可谓禽兽不如。遇到如此对手,我特么还有活路吗? 一瞬间,我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死了,深深的悲哀和绝望充斥着内心。 “公孙小蝶啊!救命!但愿你那边有人能援手我一下!” 何其可悲。我是一个杀人舔血的杀手,却比任何一个干这行的人都更怕死。尤其现在,我只有求生的本能渴望,再不奢想什么狗屁成功。 抱着最后一丝侥幸心理,我提起全身真气,用尽吃奶的力气,竭尽本能,现出原形,从心底深处……歌颂逃亡。 我在空中翻飞时像受伤的麻雀,在巷间穿梭时像过街的老鼠,在野外奔袭时像逃命的饿狗……总之,这时已经无法顾及自己的姿态了,落荒而逃的样子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罗睺’剑,感谢你今天对我的保护!要不是你,现在我早叫人射成刺猬,死透了!咱哥俩儿今天大意,中了敌人埋伏,但不能就这么栽在人手里,我不甘!” 心下念头一闪,我再运真气,使个“神速”和“急坠”,穿过那个小山头,落下地来,双足频频发力,挥舞着罗睺剑贴地奔逃。 “冷燕,你在空中来得凶,我倒看你在地上有多大本事,能不能抓到我!”暗恨一声,我咬紧牙关,沿着密林高草之地蜿蜒而去。 我想,等我变成了这丛林中游走的蛇,我看你怎么盯着我! 耳边风声呼啸,冰冷的雨水仍无情地打在脸上。后背的麻痹之感越来越强,我的内心涌起无限恐慌。 间或一闪的钻心疼痛再次警告着我:永远不要自以为高明,认为自己能够伪装得天衣无缝、绝对安全。说不定,早在哪个不经意的时刻就已经暴露,成为了敌人瞄准的靶子。 要不是今天有神兵护主,我早已经挂掉了。 “大意会送命呐!” 如果我还能够活下去,我一定把这个体会深刻地总结一百遍。 第11章 11.祸兮?福兮? 我能够最终逃离冷燕一众的追杀并成功活下来,除了要感谢公孙小蝶这个救星外,最该感谢的,还是这柄莫名其妙就认我为主的罗睺剑。 感谢我与恶魔的这段奇妙短暂的缘分。 冷燕最终是被公孙小蝶率众拦下,无情击杀了。但在那之前,我差点就死在她手里了。 在那绝望与希望交替的关头,冷燕从天上向我打下来一件极其残暴的暗器。那不是弩箭,不是飞镖,甚至不是毒药,而是一簇霹雳雷火弹,会爆炸的那种。我也没想到她那小小弹丸威力那么恐怖,如果当时给击中,我肯定变成碎片了。 万幸多亏了这柄恶魔之剑啊!为了救我,它自己竟迎上去飞斩那些炸弹。纵然罗睺剑神勇,若奇迹般的存在,结果也被炸毁了。剑身尽碎,粉末一般,到后来,可用的,就只剩下了这个沧桑古朴的残缺剑柄。 唉……可惜了,才跟了我没多久,我尚未好好研究一下你体内的秘密。 到底是谁泄露了我的行踪? 那个时候,我是无论如何也不知道的,怀疑过李秋水,怀疑过剑婴,怀疑过与我接头提供线报的人,甚至怀疑过谷主,但到头来,终是没有机会验证。 我只知道,我这次行动,只是某几位大人物下的棋局中的一着而已。我,我的上线,公孙小蝶,包括张日天、田万亩等一干人全都在内,统统不过棋子。越是在争斗中率先厮杀死去的,就越是炮灰。 公孙小蝶虽干掉了冷燕,救了我回去,我又得蝴蝶谷-神医及时救治,侥幸保住了性命,但终是难尽人意,那暗器上的余毒无法尽除,到底是叫我受苦了。 第一件,自八月初九到九月初五那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几乎没有正经吃过什么东西。吃多少吐多少,搜肠刮肚般地恶心,不旬日间就瘦成了皮包骨头。那时奄奄一息的样子,把菲儿和我师父李云吓得,以为我就要死了。若不是为了维持生命,不叫菲儿哭得厉害,我可能都拒绝张嘴了。别说吃饭、吃药,水都一滴不想咽。 第二件,当时浑身麻木,许多地方失去了知觉,连自己尿尿失禁都感觉不到。要不是师父照顾和提醒,又想法子阻拦着不让菲儿看到,我不知还要承受多少难言的尴尬。那个状态持续了足有半月之久,直叫我感觉生不如死,当时都想自我了断了,落个痛快。 第三件,后来经过调治,慢慢好了以后才发现,虽然身子无碍了,但我的情绪不能激动,要尽可能控制在平稳的范围内。不可大喜大悲,不可忧愁,不可恼怒,否则极易昏厥。老天,这个情况让我心里五味杂陈,我必须活得铁石心肠、木头一般,最好不要有人类的情感,就当一个冷冰冰的活死人算了。 然而,冥冥之中上天戏弄,我却又因祸得福,有了一种常人无法相比的本事。那就是眼睛似乎打了鸡血,看东西更清楚了,而且意识和反应的速度比常人要快许多。别人短时间内看不清的东西,我却能。在我眼里,似乎物体运动的速度变慢了,轨迹清晰了许多。举个例子,苍蝇蚊子什么的,再想从我眼前飞来骚扰,我能准确无误地用筷子夹住。因为在我眼里,它们飞得慢多了。 这匪夷所思的能力,幻觉一般,起初我也不敢相信。直到后来,师父带着我专门去验证,迎面向我射来三支不一样的飞镖,我不仅全都准确躲过,而且清清楚楚看到每支镖的特点、来向,甚至上面刻着什么图案、刻了几个字。 如此,后来的时间里,我的武功突飞猛进,排名一路跃升,后来竟成了最靠前列的主力杀手。 这也是后来我能够以一己之力战胜孔兰君、魅影姐妹和那几个忍者丫鬟,以及单一飞、杜七等人的关键原因之一。 你们只知道单一飞这个“鬼流星”的名字来得厉害,一定不知道他的“水鬼”剑到底快到什么程度。没有真正交过手,并且死在他手上的人是不能体会到的。但我,杀了他。 因为,我比他更快。 他的招式再精妙,身法再严谨,到底是失了先机。在我眼里,就有许多破绽了。 杜七也一样。我弹出匕首划瞎他眼睛的时候,他的意识,还停留在我动作前的上一秒。如此,就算他会分身又如何? 球横波比他们稍微快一点,但还是逃不过我眼睛的频率。“刀不过三”,影子用得已经够快了,但她不是她姐姐的对手。倘若我不是想套问清楚,球横波为什么要来杀我,没有这个疑惑分心的话,我可以杀她更早一些。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那么,这损毁的罗睺剑,只剩下一个较为完整的剑柄,既没了主动护主的能力,又没了超出剑身轮廓尺寸的剑气,是不是一无是处了呢? 非也! 我后来也发现了它的秘密。那就是,只要使用这个剑柄,可以大大增强持剑之手的腕力、臂力和指力。让原本剑的重量感觉缩小了数倍,重剑也变得很轻。 假设来说,如果把这个剑柄接在二十斤重的大环刀上,使用的时候感觉只有两三斤重;接在五十斤重的铜锤上,使起来好像只有四、五斤重。假如有可能接上一百斤的方天画戟来用,那么使在手里,也不过十斤左右。 知道了吧,这段与恶魔的缘分,并未完全消失。 这个剑柄,我当然是舍不得焊死在任何一支剑上的,即便是最爱的未央剑,也只是用的时候才接上。其他时候,这剑柄我是作为一个“万能工具”来用的。但凡能接上用来使的,不论什么兵器。 如果关云长九九八十一斤重的青龙偃月刀能接在这剑柄上,于我手中来用,感觉也不过七八斤。我能耍出比关二爷更犀利百倍的刀法来。 但最终,我最惯常来用的,还是这柄“未央”剑。 这柄最珍爱的未央剑,名字秀气了些,可它是用塞外极寒之地的陨石天铁打造的,剑重十五斤九两,几乎等于西门吹雪那柄剑的两倍。只不过,有了这个剑柄,我用起来倍觉轻松。 这一点,还要感谢蝴蝶谷一位高人相助。此人名曰“灼日”,是组织里最擅打造兵器的匠师,他不擅长杀人,却长于炼剑,其实是个痴人。还有就是紫炙,灼日的朋友。是他从塞外带来的那珍稀材料,天铁。这可不是光凭有钱就能买到的。没有特定机缘,做梦都碰不上。 而他竟慷慨地把这材料赠与了我。 此剑,名曰“未央”。何为未央乎? 未尽,未已,没有完结。 “未央剑”,纪念我与恶魔那未尽的缘分。 因祸得福,我的此番遭遇,也可谓称奇了。 第12章 12.老娘不需要理由 冷燕的武功到底怎么样?有多厉害? 我是不得而知了。 因为她死在了公孙小蝶手里。 不要误会,公孙小蝶不是杀手,不像我们一般,执行这种任务。 她只是收到了消息,与我师父一道赶来救我的。 她也并不是年轻的小姑娘,不要听名字叫“小蝶”就一定认为她还“小”。 其实,她已经是个年过五旬的妇人。孩子们应该管她叫婆婆,就算我都该叫大妈的。 但我,依旧毕恭毕敬地尊称她为“公孙长老”。 话说,很早以前,蝴蝶谷并不是一个专做杀人买命行当的组织,本也是武林中颇有威望的正道。在这位“公孙长老”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它也像昆仑、峨眉那些一般,也是“名门正派”。虽然名气不如他们响亮,但在江南地面,却是与武林四大世家中的南宫、皇甫齐名的。地位远在凌云寨、七夜门和福寿洞、快活林、逍遥宫这些小门小派之上。 蝴蝶谷创谷之人,相传还是神雕侠侣杨过、小龙女的后人黄衫女子嫡传的徒弟,因他并无名姓,江湖上都叫他“黄衫后人”。 不知从哪个年月起,也不知究竟是什么原因,蝴蝶谷的顶尖高手一再消失,力量不断削弱,致使它后来沦落至此。 有的人说,是因为前任谷主黄天离奇死亡后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不得已把位置传给了现在的谷主,但这个谷主总是神神秘秘,似乎又从不出面主事,以致于后来被别人操控了。 之所以说蝴蝶谷是“秘密杀手组织”,是因为对外公开的说法,它仍然只是个江湖门派,并不接受“杀人买命”这种勾当。 要想通过蝴蝶谷的人来买别人的脑袋,那得有十分的关系和特别的门路。也并不是谁出得起价钱都可以。 为了银子私自乱接任务,是我们这些杀手的大忌,谁也不敢。这是要命的风险。 因为我们都知道,虽然谷主极少露面,但他的规矩,必须遵守。 这回,公孙小蝶救了我,她又是前辈,无论从哪方面说,我自然欠了她一个天大的人情。 而我,恰恰是最不喜欢欠别人人情的,所以我一直想找个机会报答她。 她的武功比我高。至少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想报答她的方式基本不考虑我本身的职业。 也就是说,我不想帮她杀人。别的,只要不卖身,让我干啥都行。 可是这天,她却偏偏对我说:希望我能帮她杀一个人。一个高手。 “呃……”我当时诧异,愕然问道:“前辈,你的武功比我好,为什么你不去动手,却要我来代劳?既然是高手,你去不是比我去更有胜算?” 公孙小蝶说:“你不必谦虚。你的武功现在比我高。而且,那个人我自己是杀不了的。” “哦?”闻言,我实在按捺不住心头好奇,不由问道:“什么人?你为什么杀不了他?” “南宫俊”。她只淡淡回答了一个名字。说完就要转身离去。 “嗯,我知道了,一定是个男人。”略一沉吟,想起来了什么,心中一动,忙追问道:“就是南宫世家的族长吧?那,听说他武功极高哦!我也没把握一定能杀得掉他。” 听了我的话,公孙小蝶登时立住,也不回头,就那么站在了当地。看她背影,似乎是有点不满。 “呃……你为什么要杀他?他,是你的男人么?还是,亏欠了你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没脑子地竟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果然,我这话明显惹怒了她。虽未转身,但语气已然变了。她说:“你无需多问!帮不帮吧?” “啊?别别别!前辈,你莫生气。我有口无心,失言了,失言了。” 我努力讨好着,她又说:“你不觉得你今天的话,有点多了么?” “啊?是么?呵呵……”我谄笑了两声,怯怯道:“这不是就想知道个理由吗?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杀他呢?” “哼!”这一问叫公孙小蝶彻底恼怒起来,冷冷道:“理由?老娘不需要理由!” 说着,她转过身来,道:“你既然是暗部的杀手,那么执行雇主的指令就是,问这些做什么?” 她走近两步,抬起脸来,盯着我的眼睛,道:“莫非,你是嫌我没有付你买人头的钱?” “啊!不敢!”公孙小蝶吓得我浑身一颤,登时晕眩的感觉都上来了。 “该死!”我才想到,我不能情绪激动的。包括这种害怕。 当下,连忙控制心神,唯唯诺诺应她道:“帮!当然帮。莫说您是长老,您还救了我的命。这个人情我也是要还的。” 说着,不由去打量公孙小蝶的脸。别说,这个大妈,保养的不错。以前没敢盯着她的脸仔细看,现在这一瞬,如此近距离,竟突然发现……原来,她还挺有姿色!五十多岁的老太婆了,嗯,风韵犹存呐!看这唇齿、这眉眼、这肤色…… 我正想着,不知哪里又恼犯了她,她突然又近前一步,几乎是锁定着我的眼睛,冷冷的目光直要刺穿我一般,盯了我片刻,戏谑笑道:“看够了吗?” “啊?我我我……我,我不是……”一阵尴尬,叫我只觉面红耳热,恨不得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 冷笑着,公孙小蝶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你要是帮了我这个忙,我就帮你撮合菲儿,让你早点娶了她当媳妇儿。如果不,那么有个关于她的秘密,我就永远不会告诉你。” 我去! 这婆娘好厉害的眼神! 我发誓我以前根本没有见过她,别说熟悉,连话都没有说过。加上这些天来前前后后说的,一共也超不过三十句。 可是此时此刻,她竟似乎早已洞悉了我的心思一般。不仅看出来我对女人好奇,而且竟早知道了我的脉门所在。 老天,女人惹不得啊! 今天丢人丢大了。 在这个大妈眼里,我该有多幼稚? “我去、我去!一定去。这就动身。杀了他叫您满意。” 我怎么敢不去? 第13章 13.杀人伎俩与武功造诣 南宫俊,南宫世家的族长。江南三大剑侠之一。 除他外,另外两个分别是单一飞和皇甫梅川。 据这几日探听的江湖传言:此人是个君子啊! 几乎没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什么前科,没有滥杀过无辜,跟街坊四邻、其他门派乃至官府都交好。坊间传闻,几十年来,他没有得罪过任何人。甚至,逢年过节什么的,还要叫家人街头施粥,救济下乞丐、贫民,捐钱给过往僧道、落魄妓女什么的。 连他用的剑,都叫“君子剑”。 听听,多么正人君子的口碑。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公孙小蝶要我来杀他。 他的武功据说极高,虽然没人见他杀过人,但都说他手里这君子剑十分厉害,有一套炉火纯青、出神入化、惊天骇地、鬼斧神工的剑法。 到底有多厉害,不试试又怎么能知道呢? 何况,我已经出发了。 我要杀南宫俊,必须先得经过三个人。 南宫应,南宫岚,南宫鸠。 这三个,南宫应、南宫岚是他儿子,南宫鸠是他弟弟。三人各怀绝技,武功了得。 相传,南宫应是武林四大世家公认的“刀神”,使一把三十六斤重的水磨镔铁虎翼刀,刀法雷霆万钧,气势惊人。 据说那刀使起来时,仿若奔雷落月,又似血雨腥风,直可令天地变色,日月无光,方圆数十里鸡飞狗跳,鬼哭狼嚎……总之是可怕极了。 我没有与他交过手,自然不知道他的刀法到底多厉害,如果他与张日天相比的话,到底谁更猛一些。因为毕竟一个是“力王”,一个是“刀神”嘛! 这个答案无法知晓了。 因为张日天也死了。 …… 那天,我中了埋伏,差点命丧冷燕之手。公孙小蝶救我回来之后,我的上线剑婴,亲自去料理了。 在张昊如愿做掉了苟赟,杀了他的婆娘丽儿,占了他的妓院之后,还没来得及好好庆功,休整一番,好乘势一举荡平落雪山庄,剑婴已经先一步去拜访他了。 那天,在那妓院里。老鸨丽儿正浑身温热、媚眼如丝地躺在他掌柜苟赟的大腿上,一面玉手芊芊撩拨着汉子圆滚滚的肚皮,一面柔言细语说些甜蜜的话儿,道:“我就知道,我没有看错你,我家男人,是个最有本事的,能成大事儿、发大财。你不晓得,东街那算命的老瞎子早就说过了,你这名字取得好啊,这个‘赟’字,拆开了有文、有武,又有贝,那是文武双全又有钱的意思,咯咯!” 丽儿边说边笑着,苟赟听到这里也得意地笑了一回,甜甜喊一声:“我的心肝儿!迷死人不赔命的小妖精!你可算说对喽!你男人我呀,还有你不知道的本事哩!在江湖上,咱也算一号人物!” 苟赟一脸容光焕发,喜笑颜开,正待对着她家妇人,再把胸中那许多豪杰的事务卖弄,却不想,这个关头,有人“啪!”一声踢碎了门,硬闯了进来。 苟赟当下大惊,见是张昊,强忍着恐慌,问道:“这不是鸡公山的张大当家吗?为何毁我家门?” 张昊也不废话,只骂了一句:“狗腌臜!破落户儿!往年偷人偷到老爷头上来了?当我不知道,容你到今天!” 言罢,不由分说,手起刀落。 苟赟尚不明就里,就被砍作了血淋淋两段。那丽儿正在他怀里,也叫一并杀了。死得,真是突如其来。 后来才知道,原来,当年这苟赟当贼的时候,偷过张昊一回包裹。那时张昊年少,入城去投亲戚,才到洛阳,尚未问得路落脚,结果连盘缠都没有了。那一回害得张昊露宿街头,冻饿交加好几日。 此番,张昊正是知道了当年害他的正主儿,特来因果报应了。 呵,这个故事何其好笑。 谁知才完不两日,张昊尚未启行前往白云山庄,就遭遇了我那个冷酷、残忍、嗜血,视杀人为游戏的上线剑婴。 张昊要不死,几乎都不可能了。 …… 南宫岚是四大世家中的“剑奴”。 这个名字,听起来奇怪。人,怎么能是剑的奴呢?向来只有人为主人,剑当奴隶,怎么会弄反的? 后来才知道,他这个“剑奴”,可是不得了。 名为“剑奴”,实为“剑人”。就是说,早就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了。人就是剑,剑就是人。能不分离,就不分离! 这是一个爱剑成痴的人。 一个痴儿! 据说已经二十一岁了,却对女色毫无兴趣,任谁来都不能叫他心动,可偏偏连睡觉都要抱着他那柄“龙吟剑”。其他时候,也无时无刻不把这剑抓在手里。 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好像那剑就是他的情人,是他的奶娘,他跟这柄剑过一辈子都可以。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怪不得人家叫他“剑奴”! 可是,这样的人,剑法岂非也是想象不到的可怕? 是的。他的剑,后来我领教过了。 第一个便是去找的他。 若非我有这柄逆天作弊的未央剑,到底占了兵器上的优势,我可能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他的速度,不比我慢。出招精准性,更是令人咋舌。 虽然我有点“异能”,看他剑招看得清楚,占了先机,但我眼睛虽快,手和身法却跟不上啊!几次险些失误丧命。 所以说,我虽然最后杀掉了他,但其实剑法不一定比他高明。 杀人伎俩,和剑术造诣,从来都是两个概念。 南宫鸠的剑法虽不比南宫岚那么极致,但也是十分犀利的。他最大的特点,是招式简单。 虽然简单,但却招招有效,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 每出一招都是拿捏精准,不会多进半分,也不会少进半分。不会快一瞬,也不会慢一瞬。 严谨、周密。就好像用尺子量过的一般。 异常工整。 这种剑法,也的确叫人头疼。因为很难找到破绽。 正因如此,他的剑,排名也很靠前。而他的这柄剑,叫做“工布”。 剑如其名,与历史上那柄“工布剑”一般,意为杀人细密,精准若工织布。 莫说江南,在南宫、皇甫、慕容、夏侯四大武林世家乃至整个江湖中,他的剑法也是极为有名的。 南宫应的霸气风雷刀,南宫岚的魔怔痴人剑,再加上南宫鸠的这件细密工布剑,这三个,一个比一个更难对付。 而南宫俊据说还在他们之上。 不止“君子剑”,他还有更多的本事。 如果我杀不了这三个,又怎么能杀得了他本人?如果杀不了这三个,那么就算偷袭、暗算、下毒得了手,这三个将来找我报仇的时候,同样是无穷的麻烦。 好在,现在南宫岚已经死了。 他没有输在剑法上,输在了孤单。 谁让他,爱剑成痴,身边总是没人呢? 我要用他的这柄龙吟剑,来引南宫应出现。 第14章 14.理由与规矩 蝴蝶谷里究竟有多少杀手,连我师父也说不清楚。“十天干”组合“十二地支”,少说也该有一百来号吧? 但事实上,根本没有这么多。 且不说执行任务回不来的,暴露行踪被灭口的,任务失败被处决的,原本每一“干”、“支”从来就没排满过。 但蝴蝶谷里手段高强的人还是不少的。注意,我说的是“手段”,不一定指的是武功。杀人本事与武艺高低,是两码事。 除了神秘的谷主,我和承影的上线,我的师父,元老公孙小蝶外,还有几个我听说过的厉害角色,比如东方火舞、叶知秋、冷凝结。 我前面说过的这几个人里,冷凝结是我最好奇的一个。我并没有见过他的面,只知道他是“甲子”。 明白了吧?天字号里第一名。 他的武功多高我不知道,没有交过手,但听说洪天籁的叛军最终大败,关键原因就在于冷凝结杀了他军队里的“左右天师”和“四大元帅”。 丧失了核心人才,他的军队实力被大幅削弱,才导致后来状况急转,由胜利走向了灭亡。 诡异的是,冷凝结的死。 听说,彼年冷凝结最终杀掉洪天籁军中的左天师公羊考后,突然要动身前往高丽,结果乘船在海上遇到风浪,触了暗礁,不幸淹死在了海里。 师父李云讲起冷凝结的故事时,总是一脸的震惊和难以置信。 “按说,他接下来应该去面对洪天籁的。如果那时是替朝廷做事,也该杀了洪天籁这叛军领袖,再去向皇帝邀功了。为何突然就要出海呢?” 这个谜团一直未解。 直到这次出发前,公孙小蝶给了我一个提示:冷凝结曾经和南宫应打过一场“消失战”,二人约定,比武输了的一方,就从中原武林退出,再不要出现。 好啊!且不说冷凝结的死究竟与他有没有关系,看来当年比武,冷凝结一定是输给他了。 人是最经不起好奇的动物。 念头一起,我就想会会这个南宫应了。更不必说,这回我是要杀了他。 冷凝结的武功据说很全面,刀枪剑戟、轻功暗器,几乎无所不能,并不像南宫应,主要是靠一把刀吃饭的。然而,越是全面的,也越是难以精通某一门。况且,比武较量,与纯粹杀人还有不同。 要讲规矩的。 如果不讲规矩,比武就不再是比武,而纯粹成了弄死对手的厮杀。 如果不讲规矩,我想,以冷凝结的手段,既然可以随意出入敌军大帐内外,又怎么可能输给一个只是擅长用刀的人。 所以,我想没那么简单。 所以,当我杀了这爱剑成痴的南宫岚以后,找了个时机,把他这柄龙吟剑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到了南宫应的枕头边。 我留了个字条:“倘欲报弟之仇,独来赴约。初五,风波亭。” 呵,我把他从处州引到杭州,我倒要看看,这人,有没有胆量只身前来。 事实证明,我高估他了。 他确实是一个人来的,他的刀法也确实不赖。 但,若说是“刀神”,却未免过分了点。 因为我很快就看出了他的破绽。 他出招虽快,但收招却未必啊!尤其是跳起来,在空中出招的时候。 虽说“拳怕少壮”,他的力道也十分刚猛,但这口三十六斤的虎翼刀,对他而言,还是略有些沉重了。 这个破绽,并不难发现。纵使我的眼睛没有问题,还像原来那样正常视物,也是能很快看出来的。 以冷凝结天字第一号杀手的本事,我就不信他看不出来。 这里头,一定有问题。 二十回合后,趁他一招“赤兔穷追”向我袭来的时候,我忽闪而过,起手一剑刺中他的手腕,就势挑飞了他的这口刀。 呵,三十六斤,在此时我的腕力感觉下,也不过一袋干粮而已! 南宫应败了。 下一招,我的剑尖已经指到了他咽喉前一寸之处。 “看来,你不见得是冷凝结的对手。” “你说对了”。南宫应道:“既然你是蝴蝶谷的,那我不妨告诉你真相。” “呵呵,好!愿闻其详。” “与其说冷凝结是败在我手里,不得已从武林退出,不如说,他原本就是想退出的。” “哦?此话怎讲?” “你一定听说他在去往高丽的途中遇难了。” “不错。” “有没有想过他要去高丽的原因?” “难道不是与你有关?” “呵,我并不打算要害他。” “那他为了什么,突然要去高丽?” 南宫应此时面色凝重起来,道:“那时,蓬莱岛的胡夫人被暗杀了。他只是想去调查那件案子。” “胡夫人?”我不禁起疑,问道:“女人?” “当然。” “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南宫应淡淡道:“你可能是误会了,不是你想的那种事。他们,并没有私情。胡夫人死了,但不是死在中原人手里。冷凝结去往高丽,正是有了一些线索,想要查到真凶。” “所以呢?”我问。 “所以,他只是借一个与我打消失战的名义,故意退出,好有个堂皇的理由去做他自己想做的事。” “可他还没到达高丽,就出事了。” “这个……也是我一直疑惑的。” 与南宫应聊了这么几句,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到现在为止,冷凝结只是被人传言在海里淹死了,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确实死了。 我师父和公孙小蝶也并没有说见过他的尸体。 呃……看来,这里面有故事。 但现在,我并没有兴趣研究这个故事。蓬莱岛与江南相隔甚远,胡夫人我也从没听说过,而且,冷凝结是个杀手,他干吗要像官差一样调查案子,管人家的闲事干什么? 我此行的主要目的,是杀南宫俊。现在,正要除掉第二个绊脚石。 所以我对南宫应说:“希望你能给我个不杀你的理由。” “呵呵”,没想到,南宫应此时却笑了。年轻的脸庞,笑得却颇为沧桑。好像他早已经历过人生的万重山水一般。 笑过之后,他说了一句让我永远难忘的话。 他说:“要做什么,便去做吧。这世界上,哪来的那么多理由?” 嗯? 我冷眼看着他,他又说:“我知道你是个杀手。那么,你执行雇主的命令就对了。又何必分辨对错?” 嘿! “是的”。我对他说:“看来,你倒是明白我们的规矩。” “是的”。他说:“我也有我的规矩。比如说,今天我败在你的手下,你必须杀了我。否则,我早晚要杀了你。” 第15章 15.奇怪的人,奇怪的事 哈!有趣有趣。 这一瞬间,我竟对他起了欣赏之意,一时竟忘记我是来干什么的了。 南宫应接着又说:“我知道岚是死在你的手中。我正打算去陪他。我也知道,杀了我之后,你接着便要去找鸠。最后,当然是要去杀南宫俊。” “嗯,看来,你挺聪明,知道的还不少。” “呵呵”,南宫应冷笑道:“只是我想求个情,你杀南宫俊可以,能否放过鸠?” “给我一个理由。” “需要理由吗?”南宫应眼如寒星,淡淡道:“凡事都要讲个理由的话,人活着岂不是很累?凡事都要讲理由,但又有多少人有权利讲理由呢?” “你的话,很有意思。虽然,我不知道有没有道理。”听到这里,我对他来了兴趣。 南宫应说:“普天之下,弱肉强食。皇帝老子杀伐武断、造反之兵攻城掠地、山贼强寇夺人妻女,也不见得需要理由;平民百姓食不果腹,贱如蝼蚁,再有理由,又有几个人能讨得公道?理由,是给强者留下的,弱者没资格说理由。比方说,现在,我是你的手下败将,你要杀我,我有什么理由能叫你罢手?” 嗯?嘿嘿!说得真精彩。 “好一张利口!”看着南宫应的脸,我笑了,道:“你这么一说,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动手杀你了。” “那你会放弃吗?” “当然不会。” 我正色看着他道:“我是个杀手,完成任务是本分。除非,我压根没有能力、没有办法杀得了你。或者,我死了。” “所以”,南宫应道:“就是这么个道理,不要废话了。记得我的请求,放过南宫鸠。我可以一命换一命!” 说着,趁我还在品味他的话的空当,他忽然挺起脖子,往前一窜…… “噗呲!” 这,这这这……他竟是撞上来到我剑尖上,自杀了。 老天!这特么的! 我要说不是我杀的他,有谁能信? 南宫应,你这是要干什么? 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我与南宫应交了手,他明明白白败在我手里,明明白白死在我的剑尖下。 虽然,没有其他的旁观者。但已是铁一般的事实了。 不论我还有什么样的理由……我他妈的,横竖是我杀了他! 理由?果然理由算个屁! 厉害! 牛啊! 用这么生动的事例给我上了一课。 他说的话,似乎含义很深。 好像我要杀南宫俊这件事,作为亲儿子,他是不反对的,甚至无动于衷。但却希望我别去为难南宫鸠,甚至,为了保护南宫鸠,他可以自己替死。 这他妈算是怎么回事? 难道,他与南宫鸠这个叔叔的感情,比跟亲生父亲更好? 呃,我杀手本能,阴暗地猜测,莫非……南宫鸠才是他的生父?南宫俊,不过是个“喜当爹”? 这貌似是最合理的解释。 但是,真的这么简单吗? 不杀南宫鸠,我怎么样直接去拜访南宫俊这位“君子剑”? 他若不阻拦我,我自然可以答应南宫应。但他要阻拦我呢?能绕过他吗? 暂时想不到好的办法。 作为杀手,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掩埋目标的尸体的。纵使要毁尸灭迹,我也有更好的办法。 但南宫应这次,我却破例了。 不全是我担心被发现,重要的是,他的死,我觉得还有那么点悲壮,甚至有点同情,不忍心就这么把他抛尸荒野了。 此处是风波亭,离临安不远。所以,我把他葬在天目山下了。 这里风景优美,算是对得起他了。 才办完了这件事,尚未走下山来,突然远远看到了两个非常奇怪的人。 之所以说他两个奇怪,是因为,一眼就能看出来与正常人不同的特点。 一个穿得衣服破破烂烂,头发乱七八糟,打扮粗鲁,相貌丑陋,看上去很像一个落魄的山贼,或者更像叫花子,却独独在腰间缠着一条十分名贵的玉带,腰间还悬着一只异常精美的酒壶。 注意,我说的是“异常精美”。 那酒壶十分罕见,不是牛皮、木头、葫芦、铜铁、陶瓷、紫砂等常见材质制成的,竟是一只晶莹剔透的琉璃壶。 洁白透明的壶里,装着红如血液的美酒。 而这人手中,此时此刻正优雅地夹着一只高脚琉璃杯。杯子里,还有隐约剩下的红色酒液。 嘶——葡萄美酒夜光杯啊! 想不到,竟在这么一个破落户般的人手中。 另一个,更是奇怪的叫人想笑。 他穿得倒是干净整齐,不,应该说是衣着华贵,而且面容俊美,身材挺拔,风度翩翩,一副公子王孙的模样。 这样的一个人,你怎么样也想不到,他的手里此时握着两把乌黑锃亮的菜刀。 那刀身,鄙陋麤蠢,那刀口,却雪一般惨白。 哈!如此儒雅公子,不捏把折扇什么的,却握着两把菜刀! 这还不够奇怪吗? 就算是要打架,要杀人,他的手里,不也该拿一柄好看的宝剑才更妥帖吗? 难道,这是个高级厨子? 这两把菜刀是准备用来……做御膳的不成? 慢慢靠近,仔细听一会儿二人的对话,更是奇怪得摸不着头脑。 那破落汉子道:“俺从蓬莱回来,一无所获,如今正想到嘉兴去看看,寻那李秋水比试比试。” 嗯?李秋水? 他的话里,提到了李秋水。 别人我不知道,但李秋水,是我们的幕后老板啊!我都从来没见过的大人物,他竟然能到嘉兴找到? 正疑惑着,那华贵公子又道:“他们都说李秋水的剑天下第一,我却不曾信。我这两把菜刀,总想要在他手里走过三百招的。” 闻言,那破落汉子笑了起来,道:“快休提你那一对蠢物!貌丑不说,你修炼的这门功夫,真是笑煞旁人!” 那华贵公子道:“有甚可笑?无知也!兵器厉害与否,不在样貌美丑!” 说着,这公子侃侃而谈,道:“昔年百晓生作兵器谱,小李飞刀也不过才第三,倒是让孙老头的讨饭棍当了魁首。咱生得晚了几年,未能与他等比个高低,但我这一双菜刀,可怕过哪个?你看那些用刀的、用剑的好手,招式华而不实,其实无用!南宫俊那厮君子剑,又能如何?还不照样废物得紧?” 嗯?什么? 此人言语提到南宫俊,我不由竖起耳朵来。 听他话里的意思,南宫俊的君子剑,居然在他这两把菜刀之下……似乎,败了? 老天!我该不会是大白天遇到两个醉鬼,喝多了在这里胡说八道,吹牛取乐的吧? 正奇怪着,那破落汉子又道:“那厮伪君子,何来君子剑?岳不群也不过是偷练了半部变异的《葵花宝典》,剑法早毁了。那个‘君子剑’已是声名狼藉,这个‘君子剑’还要步其后尘,贻笑大方啊!不过是活得年纪久了,仗着内力深些,逼出几分剑气而已,自然是比不得你了。” 说着,这汉子笑道:“嘿嘿,说到内力,老东西,你最近长进了没有?” 老东西?他是说这华贵公子么?这人……明明很年轻啊! 怎么我今天净遇到些奇怪的人和事? 第16章 16.半杯残酒,两把菜刀 “哈!梁醉风,你这臭酒鬼,我还叫你小瞧不成?”正诧异着,那华贵公子喊出了这破落汉子的大名,道:“你练得那气剑指又如何了?白费了我无数好酒,可曾长进了?” “嘿!”这梁醉风笑了一声,应道:“老东西,我正是要找个地方比划比划,叫你看看!” 说着,梁醉风仰头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顺势把那高脚杯插在屁股后头的衣袋里,而后两足轻轻一点,便如腾云驾雾般,向山后……飘去。 呃! 老天,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世上有如此高明的轻功。 这个梁醉风,轻功施展起来,简直就像飞升成仙的人一般!他在半空移动,姿态却不是“飞”,而是“飘”! 妈呀,传说中的“身轻如燕”,也比不上他吧? 梁醉风飘出一段距离后,只见那华贵公子也紧紧随着,亦如一只鸟一般,跟着他往山后飘去。 他的样子更加古怪:锦衣兜风,叠胜带金色飘摇;身长玉立,潇洒若云霞环绕。若不是此时手里偏要捏着那两把菜刀,他的姿态,可真是有点“仙风道骨”了。 好有趣的一对鸟人! 当下,我心头好奇大起,且不说要看这二人怎么显摆内力,光这轻功,就足以叫我梦里都眼馋了。 于是,悄悄屏住呼吸,向着他二人去往的方向,也“飞檐走壁”,使出我那“神行御风诀”来。 走不多时,翻过两座山头,穿越一片云海,来到峡谷里一面大瀑布下。 这瀑布背后,正是高逾万仞的山壁。四周却并无去路。 此地……真是不易发现。 我悄悄藏身在一丛灌木之后,远远偷看这二人接下来的动态。 须臾,只见这一污、一净两个风格显著不同的人各自在瀑布前十丈开外站好。两人笑了一回,又说几句闲话,便做出奇怪的样子来。 只见梁醉风先伸出一只手来,对着那瀑布若猜拳般快速比了几个手势,霎时便见那瀑布中犹如被狂风席卷,溅起阵阵横着的浪花来。原本垂直下落,若一匹白练也似的瀑布,竟被搅得……乱七八糟。 好家伙!这厮竟能以无形的指力,打出如此强劲的气流! 牛逼。 我所见识过的武功,无论拳脚还是兵器,必须是有实物触碰到目标才能发生效用。此人离十丈之远,单凭手指迸发的“气”,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这是什么样逆天的存在? 若跟他动手,他老远凌空戳一指头,都有可能要了我的命吧?比暗器都厉害。 这特么还是人吗? 正惊讶着,只见那华贵公子笑了一阵,不知说了句什么……呃,瀑布声音太大,我实是听不见!紧接着,就见他把这一对菜刀飞旋掷出。 那两把菜刀飞斩瀑布而去,恰如两团旋风,在瀑布中间溅起一阵水花后,然后就看见了叫人匪夷所思的一幕。 这两把菜刀不知转速达到了什么诡异程度,也不知带了多少所谓“内力”,竟把这白练也似的瀑布……从中间截断了!水流向两边分去。 我的神! 从来只知道“抽刀断水水更流”,几时见过,飞刀过去能把水截断的? 而且,还是两把丑不拉叽的破菜刀! 呀呀妈!青天白日见了鬼……哪里是武功,分明是妖法! 这人收了这招后,那梁醉风又转向瀑布旁一块偌大的巨石,右手四指相并,挥掌甩出,只听“砰!”一声脆响,十丈开外的这块石头,应声而碎。 卧槽! 这是什么掌力?劈空刀么?这么恐怖! 正看得目瞪口呆的当头,那华贵公子忽然转过身来,朝我的方向微笑一下,淡淡说了一句:“出来吧,小朋友。” 他说得十分轻松,面带微笑,温文儒雅,毫无波澜,但就这一声,在十几丈开外犹如惊雷炸响,力道雄浑,直入人心,非但丝毫没有被瀑布的声音掩盖,还叫我听得清清楚楚。 老天! 看来我早被发现了。 这两个怪物,内力如此深厚,武功这么变态,假如他们想杀我的话,怕是我毫无逃生的机会。 当下,忐忐忑忑走出来,慢慢靠近他二人后,我连忙行礼,道:“原谅则个!二位前辈,在下只是无意经过,绝无偷窥冒犯之心。” 这华贵公子笑道:“你跟了我们一路,纵然‘神行御风’的本事不弱,可是动静却太响了。” 啊?果然。以这两个人的能耐,要发现我还不是容易的容易?他连我的轻功门路都了如指掌! 幸好,他们不是我的目标。我不是来找茬反送死的。 这人已向我开了口,那梁醉风也笑起来,道:“小孩子好奇武功,本也无错。在你这个年纪的后生里,你的轻功算是厉害的了。” 闻言,我忙作个揖,向两人道:“适才偶然得见二位绝世武功,大开眼界,无比震惊。直叫小子我……万般仰慕。” “呵呵”,梁醉风笑了一回,道:“何足道哉!不过是我两个老鬼,活得久了些,修为略深厚点。假以时日,你也可以的。” 闻言,打量梁醉风的面貌,确是有些年纪。我客套问道:“前辈,敢问您老贵庚?” “呵呵”,梁醉风笑道:“我呀,已经虚度了九十二个春秋。” 呃……九十二,的确是不小了。难怪自称“老鬼”。 梁醉风说罢,我心中好奇一事,忙问道:“前辈,方才听你老人家称呼这位公子‘老东西’,这……却是何道理?” “哦?”闻言,那华贵公子接茬道:“你说我么?哈哈,老朽早不是什么公子,黄土埋到脖子的人了。” 嗯? 见我不解,梁醉风笑道:“你看他年轻,似个小白脸一样吧?哈哈,这厮实已一百五十岁了,比我爷爷都大。” 什么? 闻言,我不禁大吃了一惊。 眼睛像钉在了他身上一样,仔细打量这风度翩翩的人…… 锦衣玉带,玉树临风,面容俊美,乌发飘飘,眉目如画,唇红齿白,他,竟然,一百五十岁了? 一百五十岁,老天!难道,他有什么长生不老、容颜永驻的法子? “呵,梁小鬼”,我正无比好奇着,只听这华服“老公子”道:“却说此事做甚?不无聊么?” 说着,他转向我道:“小朋友,我二人今日路过此地,本以为隐蔽,不想却叫你看见了,还望你保守秘密,莫对人提起。否则,我只能想个法子灭你的口了。” 闻言,我心中一惊,忙点点头,应道:“那自是不会。” 梁醉风道:“既能于此处相见,也算是缘分。我二人这便要走了,你莫要再跟来。” 啊? “这……” “前辈,还未请教高姓大名!”闻言,我忙向那华服公子道。 梁醉风道:“我老酒鬼的名字,你怕是已听见了,不要对外人提起就是。他嘛,早该死掉的人了,你又何必多问。” 语声落下,华服公子微笑点头,道:“正是如此。有些事,不知道更比知道的好。” 言罢,他便转过身去,再不说话。 第17章 17.江湖老人 梁醉风道:“能一路跟着我们到这里,你也算有几分本事了。去吧!但愿日后莫要再有见面机会。” 嗯? 好奇怪的话。 这却是为什么呢? 当下,好奇心作祟,我自然不愿就这么放他们离去,于是连忙哀求道:“前辈,既然有缘能够见面,为何不叫小子我再多开开眼?讨教个一招半式?” “呵,你这年轻人倒是有趣。”梁醉风道:“这个劲头,倒与俺年轻时挺像。也罢,我就好言劝你一句:莫要太过好奇。” “这……敢问为何?因为好奇害死猫吗?” “哈哈!何止害死猫,怕是会害死人。”听了我的话,梁醉风笑道:“小朋友说话颇有风趣,看样子,你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呐!我倒想问问,你是谁呢?” “这……”闻言,我踟蹰起来,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我是杀手,轻易不能暴露身份,谁知道眼前此人是谁,对我有利还是有害。 见我犹豫,梁醉风眼神如电,快速扫视了我一番,眼睛在我背后的未央剑上略微停留了片刻,继而嘿嘿笑道:“年纪轻轻,能使出彼年黄衫后人自创的‘神行御风诀’,若猜得不错,你自是蝴蝶谷的门人了吧?只不知,你是谁的手下?” “啊?”这么轻易就被他识破了我的身份,当下叫我大惊,忙道:“前辈,小子我只是蝴蝶谷中一个身份低微的低级弟子,不劳您老人家挂心。” “呵!”梁醉风笑道:“自黄天死后,你那蝴蝶谷疏于治理,以致衰落,这些年人丁日渐稀少。黄霜那丫头……”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叹口气道:“也罢,这是你们门中的事,我并无兴趣过问。” 听了梁醉风这一番话,我内心疑惑,大起胆子来,问道:“前辈,我正想问你,你二人说要去嘉兴寻找李秋水,这是真的么?” 闻言,梁醉风却并不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凝神看着我的未央剑,若有所思般,道:“你这柄剑倒是稀罕,能否解下来,借我一观?” “这……” 如果是其他人提这个要求,我断然是不会答应的。但此人的武功刚才我已经看到了,自知如果不给他看,他要硬抢的话,我又怎么可能保得住。 当下,只好解了未央剑来,双手恭敬呈上。 梁醉风拿起未央剑,仔细端详了一番,又在手里摩挲一回,含笑点了点头,道一声:“好!”而后又叫那一百五十岁的华服“老公子”,道:“老东西,你来看看。” 那华服人也来看过了未央剑,再细细打量我,笑道:“此剑不轻啊,你能用得动,的确是有些能耐的。” “呃……呵呵,两位前辈过奖了。前辈……”听他二人言语中有些许称赞之意,我上前一步,向梁醉风道:“适才看你凌空弹指、劈空出掌的功夫,闻所未闻,不知这是哪里的神功?还有,这位前辈,”我眼神转向那华服人,问道:“你这手飞菜刀断水的绝技……” “呵呵!”我才说到一半,梁醉风打断了我,微笑道:“小朋友莫多问了!你如今命好,错过了彼年我们杀人不眨眼的时候。放在那时,你若像今天这般啰嗦,怕是舌头早给割下来了。” 嗯? 梁醉风说这番话,虽语声平淡,却登时把我吓得浑身一个哆嗦。纵然我是杀手,也没经过这么大的惊吓。 他说的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两人到底是谁? 虽然杀气内敛,面带微笑,但满身的寒意,却说不出的叫人畏惧。 再想想他们刚才表现出来的武功…… 这特么,其实是两个久经江湖的终极杀人机器啊! 我再不敢多问一句了。 “也罢,今日相见,自是缘分。你又何必为难他呢?”那华服人看一眼梁醉风,归还了我剑后,淡淡道:“你能用得了此剑,也不是等闲人物了。倘若早生上几辈,兵器谱上,说不定都能排个名次哩!” 闻言,梁醉风嘿嘿笑笑,道:“可惜如今江湖,再无百晓生。” 华服人转望远处,悠悠道:“李秋水号称‘天下第一剑’,不知其实他到底能排第几?” 嗯? 他又一次提到了李秋水,当下,我好奇心再起,眼神一动,才生个发问的念头,梁醉风又道:“莫问!我两个老鬼,只是醉心武学,江湖门派间的恩怨纷争,并无兴趣。小朋友,告辞了。” 说罢,扭过脸去,再不看我。 待要走时,那华服人却突然扭头对着我笑了,说了一句惊世绝艳的话,叫我一直记到如今。 他说:“你既然对我的武功这么好奇,不妨去想想一些最质朴的道理。例如: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哪天你想明白了,或许我们还有见面的时候。” 说罢,他正色瞧了我一眼,道:“今天就破个例,告诉你知道,老朽我叫苏小魂。” 语声落下,他一个纵身,“嗖”地拔地而起,又像一只鸟一般,飘着飞往远方云雾深处去了。 见状,梁醉风又嘿嘿笑了一阵,仰头连道三声“好”、“好”、“好!”然后也尾随走了…… 我独自一人怔在当地,愣了半晌。 真是奇怪又神秘的两个老家伙。 “苏小魂?” 什么人呐? 朝着他二人的方向又追了一截,才发现,他们,早已走远了。 可不是么,我的轻功,又怎么能跟他们相比。压根不在一个层级。 山谷里,除了轻轻的鸟鸣,只剩下空中隐约飘来的梁醉风自唱的几句歌词: “有人学一式,有人凭半招。以为自己不得了,不得了!江湖浪三尺,强出头惹人笑!狭路剑出鞘,相逢就拔刀。恩恩怨怨何时了,何时了!天涯行呀别骄傲,一山还有一山高……” 离得虽远,但他这词,却听得一清二楚! 呃! 绝世高手,这两人绝对是绝世高手! 莫说这声音里蕴含的内力何其深厚,这歌词……也他妈写得忒好了吧? 梁醉风、苏小魂,虽然,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听人提起过,就连我师父这个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几十年的老油条恐怕也未必知道。 但这两人一定是不世出的绝顶高手。 有机会,我必须得好好打听打听。 尤其是要看看,这活了一百五十岁都不显老,使用两把菜刀要去挑战“天下第一剑”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第18章 18.只是顺手而已 何谓“天下”?何谓“江湖”? 有云的地方就有天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正是如此。 金华,自古繁荣之地,当然人是极多的了。 人多的地方,故事就多。是非,自然也多。 与江湖有关的,除了侠客、武功、名剑,又怎么能少得了酒和女人? 就比如现在,我正在怡红院对面这家客栈的大堂里,靠窗坐着,一边自斟自饮,一边冷眼看着这街巷上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男女众人。 为什么我要在这里吃饭? 并非我对嫖妓这件事多么热衷,又多么喜欢看那风月场里的各种表演。只是这种地方,人多嘴杂,信息流通量巨大,便于捕捉消息,收集情报。 比起听书的茶馆,这种地方得到的消息,有时更有用的多。 我在这里,只打算停留一天。只是吃饭、睡觉,不想做别的事。 因为我还要赶往处州,去南宫世家第二次。 南宫应已经死了,我的下一个目标本应是南宫鸠。但南宫应临死前,曾恳求我放过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内心竟然答应了。 所以,我会想办法避开南宫鸠,伺机直取南宫俊。只要南宫鸠他自己不找出来硬着阻拦我,我不会去找他的麻烦。 最好,互相别看见。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为一个杀手,更是如此。我得早点完成任务,回去找公孙小蝶复命。 正在我闷声吃饭的时候,对街怡红院门口突然乱起来。人声鼎沸,七嘴八舌,时有吵闹之声。紧接着,我这客栈里就有人纷纷指着门外,紧张议论起来。 看样子,好像是出了什么事。 本不打算理会的,继续低头自饮间,却听有人喊道:“大爷!求你放过我女儿吧!她还小啊!你们抓我好了!” 嗯? 细听之下,一个粗暴的声音正在吼叫:“你个贱人,又老又丑,当妓女没人要!滚开!” “放过她吧,我求你了……朱爷!” “滚开!臭婆娘!再他妈不滚,老子要你好看!” 随着几个响亮的耳光声音,一个妇人接连不住地哀嚎,声嘶力竭,凄惨无比。那一围看着的人里不断有人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然而,却没有一个出来制止。 呵…… 现实就是这样,没有牵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又有几个人会拔刀相助,站出来主持公道的?人都是欺善怕恶的。英雄、侠客,毕竟太少。 尤其是这种世道下。 茶馆里那些说书人平日讲的故事,不过意淫和消遣而已,谁会当真? 放下筷子,出了客栈,慢慢走到人群外围来看,只听人们正七嘴八舌说得起劲儿。 “你看这人,实在好凶恶!” “是呀,咱们惹不起,惹不起。” “这母女两个,好可怜呀!这叫人打的。” “怎么回事呀?” “听说是赌牌欠了他三贯钱,利滚利成了十五两,现在还不起了,人家要抓她女儿卖到这里抵债。” “哎呀!这小丫头也是命苦咧,摊上这么个娘。” …… 随着围观众人的议论,这个打人的,冷笑起来,向四周喝道:“滚滚滚!都散了散了!看他妈什么看?” 人群渐渐开散,胆小的早都离开了,一个衣衫简朴、年老的儒生却似乎实在看不下去,嘴里絮絮叨叨,不由说了句:“青天白***良为娼,强夺人女子……这、这还有王法吗?” 呵,这一句,登时惹怒了这个人。 只见这个满脸横肉的家伙转过身来,朝着老儒生这边叫嚣道:“呸!王法?老子在这里就是王法!你是哪里滚出来的棺材瓤儿,横竖敢管大爷闲事?” 老儒生气得浑身发抖,嘴唇哆嗦,还没回嘴,一个小厮忙拉着他扭头就走,走出老远外才说:“老爹呀,你恁般糊涂!怎地敢管那朱扒皮的事?他那恶霸,开赌坊、兑坊,又放官吏债的,别说百姓,远近官府衙门里的人,哪个敢得罪他!” 呦呵!敢情还是个人物,这地面上的地头蛇啊! …… 随着朱扒皮叫骂恐吓,街口百姓纷纷散去,只剩下那被打得半死的妇人仍旧死抓着他的衣襟,苦苦哀求着:“大爷!我求你大爷!我家月儿才十岁,叫她接客会死人的!你们糟蹋我吧,放过她、放过她!” 这朱扒皮听得心烦,狠狠啐了一口,一脚朝这妇人肚子踢去,登时踢得她闷哼一声,翻了白眼。 朱扒皮兀自口中叫骂着:“破落儿**!狗也不如的贱胚子!” 骂了一通,身边两个手下回道:“朱爷,人死了。”“爷下脚重了,这婆娘断气了!” “嘿!”闻言,朱扒皮脸上横肉抖动,残酷笑了笑,用脚尖踩着晃了晃那妇人身子,见确实没气了,才放下脚来,道:“还想讹人咋地?死就死了!找副草席裹了,把她拖到城外乱葬岗里,埋了去!” 说罢,又转向另一个手下,低头嘱咐道:“买瓶好酒,封五钱银子,一会儿去吕捕头家打点下,叫这些老百姓别乱说话!” “好嘞,小的知道了。” …… 不多时,这一幕像唱戏般就过去了。怡红院外又恢复了往日的常态。 到下午,两个懒洋洋的官差装模作样来转了一圈后,一个向街上喝道:“无端刁民,邻里纠纷生事!斗殴致死,现已私了两清!结案!再有生事者,严办!” 这就是这日我从头到尾看到的一出民间大戏。世态炎凉,人情淡漠,就是如此。与我当年只是一个寒酸的落第秀才时所经历的那些往事,也没多少本质不同。 弱肉强食,恶霸勾结官府,欺凌弱小,混淆黑白,自古如此。又有什么大惊小怪? 说实话,作为杀手,江湖上的事情,只要没有阻挠或招惹到我,通常我是不会去干预的。一来那与我的任务无关,我没必要管闲事浪费时间。我既不想杀恶人救百姓,当什么大侠;也不想帮助官差,为官府效劳得什么赏钱。二来,我得考虑万一言行不慎,会不会暴露了自己,那可就坏了大事。 但这回这个朱扒皮口口声声说什么“他就是这里的王法”,还要欺负那个老儒生,却着实叫我看不惯了。 因为我原来也是个读书的,甚至我这个落第秀才还不如那个老儒生。彼年也受过颇多的欺负和压榨,正没处解气呢! 呵……今天叫我看了这出戏,恼犯着了我呀!你朱扒皮可能没想到,自己这金华一霸,混得这么牛逼,结果死到临头了吧? 妈的,狗仗人势,强抢民女,还表现得理所当然。就算有人给你撑腰咋地?在我眼里,你已经是一具死尸了。 老百姓惹不起的人,官府不去管的事,结果落到我这专业杀人的手中了。也特么真是报应不爽。 所以,当天夜里,当这位“朱爷”在怡红院的房间里,借着三分醉意,脱光了自己衣服,正要大逞**糟蹋那女童的时候,突然看见了自己三个手下的三颗人头。 血淋淋的人头上,三张脸孔的表情还那么生动。 他吓得登时丧狗一般,连喊救命这种简单的事都不会了。 割破他的喉管,放了他的血之后,我突然又来了别的兴趣,与他脑袋一起,丢到了衙门里。 我想猜测一下那吕捕头等人看到这件物什之后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哈哈,吕捕头啊! 但愿你别太好奇。我不是什么惩奸除恶的侠客,只是顺手杀了几个该死的人而已。 你可千万别追查得太紧。万一查到了我,你就离死不远了。 真相,是要人命的。 我真的不是吓唬你,真的是为了你着想哦! 第19章 19.身若浮萍世间轻 还真是没想到,杀了朱扒皮后,我顺手从妓院救走的这个小丫头月儿,大名居然叫做“公孙惜月”。 呵,后来才知,她竟是公孙小蝶的一个同宗侄女。 无巧不成书啊!我这无心之举,又多给了公孙小蝶一个人情。 话说那天连夜带她逃离金华后,天上下起雨来。我两个正是无处安身,只好暂时躲在台山一带的延福寺里,找间没人看管的冷庙住了半宿。 这小丫头受了惊吓,脸色大骇难安,随我一路奔逃至此,却到天亮都没有合眼。 清晨,当阳光透过那扇脏不拉叽的破窗射到这庙里的时候,我睡醒了。 打个哈欠,伸伸懒腰,睁眼瞧时,才发现这小丫头竟一直跪坐在我身边,像守护亲爹一样的一直看着我。两只乌黑发亮的圆眼睛光芒闪烁,甚是可爱。 “嗯?你怎么不睡?看着我做甚?” 小丫头闻言,两只眼睛眨巴眨巴,长长的睫毛上却沾了泪珠。紧接着小嘴一抿,看样子就要哭了。 “哎哎!干什么?”见状,我连忙制止住她。道:“别难过别难过,不好的事儿都过去了。我这不是带你逃出来了吗?” “呜呜!娘亲……”小丫头依旧还是悲伤得很。 唉,又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啊!这么点儿个小丫头,也实在难为她了。 如此世道,吃人的江湖,像她这样的可怜人,不知还有多少。 “呃,丫头,别哭了。你说说,你还有什么可以投奔的亲戚、故人、老乡……什么的吗?有的话,告诉大叔我,等我办完了事,顺便送你过去。” 我当然不可能一直带着这个丫头行走江湖啊!不方便不说,我还是个单身小伙子,没有娶老婆的。现在就带着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算怎么回事? 所以我在想,能把她打发了最好。如果她实在没有去处,我就再把她送到蝶恋那里,看看这个老姑娘有没有兴趣多收一个徒弟。反正又是一个可爱小丫头嘛!正合她的胃口。 呃……不要细思极恐,蝶恋不吃人,只是喜女不喜男,性取向,有那么点不正常。 如此安慰了一回,止住了小丫头的哭,她告诉我还有个远房同宗的姑母,叫公孙小蝶,好像住在姑苏太湖边,但她只是听爹娘提起过,她从来也没见过,何况爹娘如今都死了。所以,她也不知该怎么去找。 哎呀!这句话当时叫我吃了一大惊。要说世上同名同姓的人吧,确实也多了。但叫“公孙小蝶”又住在姑苏的,还能有第二个吗? “那你爹娘有没有说过,你这个姑母是做什么的?”我问。 小丫头答道:“爹爹从没说过,娘只说那姑母很年轻的时候就出家了。也不知道在哪个庙里当尼姑。” “嘿!哈哈!”小丫头语声可爱,当时竟逗笑了我。如果真是公孙小蝶,那么……她年轻时,还出过家?这段往事,怎么没人提起过? 嘿嘿,为什么啊?以公孙小蝶半老徐娘还风韵犹存的姿色,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人儿。出家,一定有故事。 现在看看眼前这个才十岁的小丫头,仔细端详,嗯,别说,眉眼间,跟公孙小蝶,还确实有那么几分相像。小脸蛋红扑扑的,苹果一般,还挺耐看。头发乌油发亮,身段儿也生得苗条,是个美人胚子。不过到底还小,太青涩稚嫩了。 也是幸好,她叫我救了。否则,倘或错过,真叫她让那朱扒皮祸害了,又是一桩人间惨案呐! 一时无聊,想到公孙小蝶日前那副不可冒犯的神态,我戏谑心起,随口逗逗小丫头,道:“我这回救了你,还杀了那恶人替你娘报了仇,你说,你这丫头该怎么报答我呢?” 小丫头闻言,大眼睛眨巴眨巴,小嘴抿了抿,怯生生道:“我,我,我给大叔当丫鬟吧?” 呵!有趣有趣。当丫鬟? 打量了她一回,当时笑道:“别说,你这小模样倒是不赖,还挺有几分姿色。要不,以身相许吧?嫁给大叔当小老婆?” “啊?我我我……”小丫头大窘,一张俏脸登时吓得惨白,嘴唇颤抖着,说不下去。 “你什么你?不愿意?大叔我救了你,又瞧得起你,要收你当小老婆,你还怎么地?没有我,说不定你这会儿都死了!”说着,眯起眼睛去看这小丫头。 我想我此时的眼神一定很邪恶,因为我发现这丫头原来惨白的小脸,突然又羞红了。 “不,不是,我……我愿意,就是,就是我害怕。”小丫头结结巴巴,却说出这么一句出乎我意料的话来。 “嗯?”老天,反倒吓了我一跳。 “这个……诶,我也就是瞎说八道,逗你玩的。可别当真!”连忙坐起来,看着小丫头,正色解释。 “不是,大叔,不,恩公!我、我真的愿意。”小丫头不知着了什么魔,清纯的眼眸里,竟似注了一汪水一般,闪闪烁烁,此时看着我无比认真。 卧槽!玩笑开过了。 “别别别,我真是逗你玩的,别当真。你这么小,怎么给我当老婆。” “我现在是小,可我会长大的啊。你让我跟你几年,过几年我长大了,就可以……当老婆,伺候你了。” “我了个天!别!”连忙制止住这小丫头,我道:“大叔刚才是在放屁,臭不可闻!你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说完这句,我低头沉吟,道:“你说的公孙小蝶,我可能正好认识。等我带你见到了她,再看是不是你的姑母。” 小丫头不住点头,千恩万谢又说了一番感激话语后,道:“大叔,人家有名字的。我叫公孙惜月。以后,能不能别叫我丫头,叫我月儿吧?” “呃……好啊,月、月儿。” 嘶——也是奇怪,人家明明叫这个名字,为什么我好端端地,却觉得开口叫她月儿这么别扭! 到此时天色已经放亮,又经这么调笑了一会儿,她的脸色终于平静下来,不再像昨夜逃亡时那般狼狈惶恐。 唉,到底是小孩子啊! 记得当时放了朱扒皮的血,我动手要切那厮话儿的时候,这丫头吓得双手捂紧眼睛,战战兢兢不敢看。我告诉她:“丫头你听好了,这个江湖,本来就是人吃人的,像这种恶人,就如野兽一般。你不咬他,他就会咬你。这个道理,以后你自会懂。” 此时,我竟又想起这句话来,正想再嘱咐一番,“教育教育”这个未经世事的丫头,却见她忽然两眼一沉,垂了头,往我怀里倒来。 连忙抱住这孩子柔弱无骨瘦得可怜的身子,只听她细弱蚊蝇的声音只说了一句:“大叔,我饿。” 第20章 20.还是有钱好 我以为这次只是顺手教训了一个恶霸,惩罚了一些奸人,同时救了一个人,除了给公孙小蝶人情外,也算做了件好事吧,应该不会连累谁。但没想到我错了。 那吕捕头等人,抓不到我,恼羞成怒,就在街上问询当日情形,最后竟把脏水泼到了那老儒生身上。三回五次,定要说那老儒生私通方岩山的土匪,是老儒生报信引来了贼人,为抢夺财物和女人,杀了朱扒皮一众。 说了这通瞎话,还设计栽赃,把朱扒皮手下身上的几件东西藏到了老儒生家里,说是山贼分给他的“赃物”。 罪名草草定下,尚未怎生制裁,不想这老儒生受辱不过,被气得害了场大病,当时就昏厥过去,一连两日气若游丝,水米不进,没挨过多久便死了。他家中无钱无势,只一个老妪和那小厮,孤儿寡妇的,却到哪里去伸冤呢? 呵……官府,捕头,你们吃拿卡要,用的哪一件不是来自百姓?结果就是这样为民做主。 公道、理由、平等,在蝼蚁般的草民身上,有吗? 我生平杀的官员公人也多了,至今没后悔过一次。不论是受雇于人,还是我自己临时起意。 但有一个冤枉的,叫我吃饭嚼舌、饮酒暴毙、撒尿跌进粪坑里。 …… 话说月儿这个小丫头受了这一番惊吓折磨,又不知多久没吃过饭了,早已是疲惫不堪。说完这句“饿”之后,就倒在我怀里昏睡了过去。 小丫头瘦弱的身子冰冷,额头却烫了起来。 这……折腾了许久,她到底是撑不住了。 怎奈我是个杀手,不怎么会照顾小孩啊! 久在江湖行走,我倒是知道几分包扎外伤和下毒、解毒的法门,可我不是大夫,并不会治病。这里也没有药。 现在小丫头明显是发烧了,怎么办啊? 我身上还有点干粮,是一个烧饼、半截腊肠,怎奈天气寒冷,早被冻得石头般硬。这却又如何摇醒她来吃呢? 因为昨夜是偷偷住进来的,所以也一直没敢生火。我年轻力壮,又是习武之人,这一通宵这么挨过来并不打紧,但小丫头冻这一夜,却委实是受苦了。唉,可怜的娃儿! 好在,此时我身上有钱。 昨夜杀了朱扒皮和他三个手下,就他几人身上翻出来的现银也不下二十两。而且还有银票。 妈了个八字的!开赌场、当铺,放高利贷……这人身上随便一点零花钱也够普通百姓活一年的。 通常情况下,逃匿的途中我是不愿意以真面目示人的。何况,昨夜刚杀过人,现在这个地方离金华城并不算远。万一暴露了,对我不是什么好事。 而庙里这几个和尚,也并没有招惹到我,我无缘无故杀了他们灭口吧……似乎有点小题大做。且不论什么狗屁江湖道义。何况,这个时候,我需要人帮助。 现在我带着这么个丫头,只能略作装扮,佯作一对父女,对寺里和尚假称是:昨夜赶路投奔亲戚,结果迷了路,错过了投宿客店,误打误撞摸到寺里来的。因那时天色已晚,不知寺中是否有人,又疲累寒冷交加,所以……昨夜就在那庙里歇了。 “天寒地冻的,俺家闺女不慎染了风寒,现在正在发烧,希望几位高僧能发发慈悲,赐些水米,救救小女。” 我这明摆着就是说瞎话。 因为我不论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位父亲。 如果我现在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这寺里的和尚当然是不会相信我说的话的,纵使不把我当成贼,也要当成要饭的对待。千万别以为出家人都是“慈悲为怀”,在这种民不聊生的年月,他们自己都未必吃得饱饭,又怎么会管我两个陌生人的死活? 佛祖?冰冷的石像而已。他面前的香灰早都冷透了,灯油早都干了。甚至,脸上的油彩都开始掉渣了。 很明显,这是一座穷寺庙。 所以,当我一次性奉上五两银子的“香火钱”时,这几个和尚立刻什么怪话都不说了。不仅答应了我的所有请求,脸上还纷纷堆放出“普渡众生”的慈祥笑容来。 五两银子顶五贯钱,能买十石米,对这些穷不拉叽的和尚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够他们用度很久了。虽然,现在的米价一天比一天高,已经非常离谱。去年的这个时候,一两银子还能买四石米呢。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道理,人间通用,六界无争。 还是有钱好啊! 否则,佛祖他老人家,凭什么显灵? 在一个领头的老和尚安排下,我把小丫头放在了一间暖和屋子的炕上,和尚们又烧了热水、做了饭来,呃……虽然是特么很糙的米饭和咸菜,但总算救得小丫头醒了过来。 没有药,无法给她退烧。所以,我委托和尚们暂且代为看管,就叫她在这禅房里先住着,我自去山下寻找郎中。 …… 谁能想到我是犯了什么天煞,这回运气竟也这般不好。 第二天,当我从这个桃溪小村的郎中手里买了这一帖药,赶回到寺庙里时,却不见了月儿。 翻遍大殿内外,搜过几间屋子,整个破庙里,只有四具和尚的尸体。 检验伤势,他们都是死于钝器敲击之下。 尤其是为首这老和尚,头颅俱碎,硬生生被打成了一个烂柿子。 嘶……谁人下的毒手?难道,我这么快就暴露了行踪,给什么人盯上了? 再前后检索、四处探究,细细查验一番,那观音像下的贡桌脚边,有一个官窑的瓷酒瓶。 嗯? 我们当杀手的,除了普通的盯梢、跟踪、偷袭能力以外,多少都接受过一些特别的追踪训练。蝴蝶谷暗部,天字号里,嗅觉极受重视。 本来,我的嗅觉追踪能力并不十分出色,但自死里逃生、公孙小蝶救了我那一回之后,因为体内余毒未尽,我因祸得福,感官识别能力与常人有了很大不同。 不止眼睛视物速度快了,嗅觉也灵敏了几分。与常人相比……我特么就是个狗鼻子。 现在这只瓶子,浓浓的米酒味道里,带有无法掩饰的桂花香气。这个气味儿……嗯,呵呵、呵呵! 同是好酒之人,我又怎能不知?这是常熟“王四酒家”根据土制的甜水酒,经工艺改变而成所造的,江南一带著名的佳酿“唐桂空心潭”。 呵!挺有品味的嘛! 这酒的主人,十有八九就是元凶了吧? 你杀了这四个和尚我不管,但掳走月儿,你他妈不知道现在她是我罩着的吧? 稍等,待我追上了你,我看看你是什么厉害角色。 如果你敢伤了小丫头半根汗毛…… 后果自负。 第21章 21.**?不知死字怎写 初冬季节,雪虽未至,天气却已然变冷。 江南,自古美好。纵使这山野偏僻之地,风景也是十分喜人的。 山川秀丽,河港交流,且又地滨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 比如此时,天空中飘落的这星星点点的雨雾,就浪漫极了。浪漫的,梦幻一般。 倘若我不是一个杀手,倘若此时不是为了救人而一路追赶狂奔,我都要以为,我是来旅游或者私会某位佳人的。 动用起此时我这异于常人的“狗鼻子”,嗅着那“唐桂空心潭”的余味,使着“神行”法子,脚下生风,七扭八拐,穿山越岭,跨沟越壑,从早晨跑到夜里,沿山路一直追踪到灵山湖一带,才总算是有了一点眉目。 呃……简单至极的小小村落里,稀稀拉拉分布着一些房屋。此时“微灯初上”,在迷蒙夜色下,泛起一点点恍惚的光晕。彷如一幅唯美的水墨山水写意画。 妈了个八字的!什么人让老子这么辛苦追了一整天。到现在了,我连一口热饭都没顾上吃,饿得饥肠辘辘!等我他妈的抓到了你,一定要好好伺候伺候你,用尽我生平的本事叫你美美高兴一次、痛快一把、爽上天。 千万别怪我残忍、残酷、残暴无情,变态折磨你!要一个杀人专业户像猎狗一样费这么大力气找你,你他妈是何等待遇? 终于,晚饭时分……别人早吃过晚饭以后的、我啃干粮的时分,在这小村庄尽头的一所大院落里,我听到了几个人正在喝酒调笑。 一个猥琐男声道:“哈哈,今天这个小丫头也不错啊,瘦是瘦了点,可是嫩啊!八成还是个收口荷包哩!” 一个嚣张男声道:“那你有福了!回头爽的时候,都不需要你怎么费力了,就怕你撑不过几合!” 一个尖利、高亢又急躁的男声道:“现在已经有三个了,再找一个就齐了。等俺们各自挑了那头点女红,再去找老大理论高低!” 一个有气无力,感觉随时要死的男声道:“咳咳!咳……老大,他、他早不知吃了多少,俺们这点,微末成绩,怎与他相比?怕不是,到底还要受他、受他……羞臊!” 仔细听了这四个男人的一番对话,细细品味,忽然明白,这他妈是几个地地道道的色鬼啊,在这里毫不避讳地说那些房中之事,还特么……拿女人作比喻。 卧槽! 也真是开了眼了。 听第一个猥琐男声的意思,莫非他掳了一个小丫头?身子都给他看过了?保不齐这就要……要破她的女儿红? 想到这里,不禁浑身一震。妈的!他说的小丫头是谁?该不会是月儿吧?好家伙,老子手里保护的人,还能叫你祸害了?不知死活! 登时大怒,趁他们举杯同饮的当儿,“砰!”一脚破了门进去,再顺势踢翻了那张桌子,冷冷喝道:“你们,刚才在说什么?” “妈的!谁?”那猥琐男冷哼一声,扥了一对双刺在手,接着,那嚣张男也叫骂起来:“小贼找死!” 话音落下,四个男子纷纷出手,接连向我袭来。而我,脚下一错步,早从门口闪出来,站在院外当间,冷冷看着四人。 “呀!呀呀!”那急躁男把一口鬼头刀横起来,暴喝道:“你这厮,什么来头?敢如此大胆!” 那要死的男人道:“别、别急,问问他,什么人?” 话音一落,那嚣张男便问道:“你他妈谁呀?来搅和大爷们吃酒!” “呵……”看看这四个面目可憎的家伙,我冷冷道:“我是谁么,还轮不到你等知道。在你们死之前,倒可以说说,你们是谁。免得在我手里,收了无名之鬼。” “嗯?你说什么!”“小子好狂妄!”急躁男再喝了一声后,嚣张男也一并跟上,就身后摆出一对护手钩来,作势架起,就要扑过来。 “慢!”那要死男制住同伴,抬手变戏法般就五指前伸出三寸长的钢爪来,眼中寒光一闪,狞笑道:“阁下何人?是否找错了麻烦?” 他说话间,一阵浓浓酒气传来,略一细嗅……妈的,正是“唐桂空心潭”的气味。这要死家伙喝得最多啊!呵呵,好! 当下,咬牙切齿,冷冷道:“要你命的人!麻烦没找错,正是来找你。” 闻声,那急躁男咆哮起来,道:“大胆!你知不知道你在跟谁说话?竟敢在我们‘四大**’面前装蒜?活腻了吧!” “什么?”闻言,我不禁吃了一惊。“**”?呃……这特么从来没听说过,江湖上还有人用这种名号? 但随即一转念,却不由笑出声来。 看看眼前四人的装扮,尽是一伙儿强奸犯的样子。再想一下他们刚才出门时的步法,武功不见得多高,胆子倒是够大。 当下,不禁揶揄道:“四大**?怕是四个胆大妄为的采花贼吧?自封为‘侠’,什么东西?” 那猥琐男见我鄙夷,道:“小贼愚蠢!你正不知道,爷爷们就是江南地面闻声色变的东淫西贱南荡北色!莫说女人遇到我们绝无活路,你这种找死的家伙,也要倒霉了!” “哦?是么!”闻言,我差点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是哪里来的狗东西,不仅无耻,而且无知,我特么真想先给他几个耳光尝尝。 当下,心中一动,戏谑起来,我道:“小子俺孤陋寡闻,没听过你们如雷大名,还望赐教。” “呵呵!”猥琐男笑了一声,道:“说也无妨!我就是宁波‘刮骨刀’崔人凤,江湖人称‘东淫’!” 嚣张男也笑了一回,道:“小子你不知,爷爷我是九江‘勾魂索’潘夏流,听过‘西贱’的名号吗?” 接着,急躁男叫嚣道:“我是漳州‘解衣手’雷奔,正是要你命的‘南荡’!” 三人说完后,那快死男嘿嘿狞笑了两声,也道:“我从淮安来,是‘北色’李茂绿,外号叫‘蚀魂散’。”听他说了一回,打眼看他阴森的脸,和这钢爪上泛绿的光芒,我就猜到,这人是惯常用毒的了。 听了他们这一番介绍,我不禁有点错愕。这四个人,到底是他妈什么玩意儿?他们不知道自己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冷血杀手吧? 在我面前吹嘘,用这种可笑名号来吓唬我…… 呵!**?不知死字怎么写。 真特么搞笑搞到肚脐上。 第22章 22.人生如戏径来搞 东淫、西贱、南荡、北色。 听他们这四个名号也知道,这些家伙,作恶也不少了。手里头肯定害过不少女子。 然而,此时我没兴趣跟他们废话,甩手掣出剑来,冷冷道:“原来如此!你们今天有没有从山上延福寺里,掳走了一个十岁小姑娘,圆脸、大眼睛,一身碎花布衣,绑两个髪髻的?” “嘿!”听了我的话,那‘西贱’嚣张男潘夏流怪叫起来:“怎地?你认识?哈哈!这丫头已经被俺们玩儿完杀掉了,你也想分一口肉吃?晚了!” “哈哈!可不是么?你来迟了!”随着潘夏流的叫嚣,崔人凤、雷奔也随声附和,跟着怪笑起来。 李茂绿眼中寒光忽闪,阴森森看着我,冷哼了一句:“你是来寻人的?要打架?” 呃……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全然没把我放在眼里啊! 难道,除了淫邪,这几人武功也不弱? 他们这种嚣张的神态,有那么一瞬间甚至迷惑了我,让我真以为月儿这丫头已经叫他们害了。 当时的心情都觉得格外沉重起来,似乎……要窒息一般地难受。 一群畜生!草尼玛的。 连一个小丫头都不放过。 那就别怪我这恶魔了。 …… 一念电转,十方俱灭。 下一瞬,我的剑,已经刺穿了潘夏流的喉咙。 几人目瞪口呆,惊愕间,我第二剑划过,雷奔的脑袋齐着脖根脱离了身体。 第三剑,崔人凤的头颅也飞了出去,颈脖里喷泉也似滋出血雾来。 第四剑,李茂绿险险用他那钢爪抵挡住。只听“锵!”的一声,那钢爪,齐齐断了。 这厮面色如同猪肝,吓得屁都嘣出来了。情急中一个蹲身闪过,打着滚滚出几步之外,刚抬手射出两枚透骨钉来,不想我已经到了他头顶上。 一剑往下,这厮像糖人儿被倒穿了竹签子一般,结束了他淫邪歹毒的一生。 抬脚踢开这厮尸体,连忙跑到屋子里搜寻一番,除了月儿小丫头被绑了装在麻袋里外,还找到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也同月儿一样,手脚俱被麻绳缚着,嘴里塞着一团手帕。 解了这些绑缚,两个女娃儿重新获得了自由。月儿吓得登时一把扑到我怀里,哇哇痛哭一番,委屈道:“大叔啊!俺以为这回没活路了!” 连哄带劝,忙安慰了一番,小丫头止住哭后,再问这个脸色惨白的十二三岁小姑娘:“你是何人?怎么被他们掳到这里来的?” 小姑娘头发散乱却眉清目秀,此时强压着惊慌,慢慢回道:“我叫林寒舞,本是台州仙居人。半月前,这伙贼人潜入村庄,屠杀了我满门,掳掠村中妇女,我母姨姊嫂皆遭毒手,被奸淫杀害。只剩我一个活着,被他们做奴隶一般,带到了此地。每日轮番……我、我……” 小姑娘实在说不下去了。 老天!真没想到,这几个不成器的下流狗贼,居然犯了这么大的罪恶。小姑娘才多大,满门全叫杀了?还把她当成……那种工具。 该死!这特么还是人吗? 我是个杀手,最冷血的割命机器,都觉得受不了。 刚才太便宜这些家伙了!一会儿,我叫小姑娘每人身上捅他百十刀,要不怎么能解恨! 月儿再说了一回白天所遇情形后,我意识到一个问题,这死掉的四个家伙,用的兵器分别是双刺、虎头刀、双钩、钢爪,并无钝器。那么,他们打死那老和尚用的什么手法?赤手空拳砸死的?不像啊! 疑惑了一会儿,问问月儿和林寒舞,两个女娃果然都还没有吃饭,于是就房中找来四个淫贼所用食物,饱餐一顿后,林寒舞脸上有了一点红润颜色,开始落泪啼哭。 “林小姑娘,别哭。家人已经死了,哭也哭不回来。”安慰几句,无甚效果,我在房中炕上找到一把剪刀,递给她,咬牙道:“这样,拿着这个,去把害你家人的这几个东西,全都阉了!再剪成肉渣渣!” 小姑娘吓得花容失色,浑身颤抖,当然是下不了手的。所以,我告诉她:“忘掉过去吧!人要往前看。你还这么小,以后的路还长……” 再哭一回,林寒舞悲声呜咽,凄凄惨惨,道:“我今年虚岁才十五,已是孤儿了,天下之大,却无我家。往后,该怎么办……” 呃,看不出来,原来她都十五岁了。嗯,看穿着样貌,本来应该家境还不错的。唉,可惜了,苦命的孩子! 可是这般年纪的姑娘,又被几个恶贼那样糟蹋过了,现在无人可以依靠,又无人做主,她以后,还真是难啊! 想来想去,我决定把她带去给蝶恋看看。这小姑娘模样也不错,说话间感觉脑子也比较伶俐,训练训练,或许将来有用。同时也算是给这小姑娘找条生路吧!要不,让她到哪里去讨生活。 唉,狗日的生活! 说了我的打算,谎称蝶恋是一个道姑,我说明可以送她去拜师学艺,往后叫她跟着师父学武,不会没法生计后,林寒舞渐渐平静下来,止住了悲伤。 擦干眼泪后,小姑娘雪白的脸上,两只弯弯的眼睛流露出刻骨的仇恨,向我道:“恩公,还有一个人!” 嗯?什么人? 林寒舞道:“进村屠杀我全家的,不光这四个人,还有一个矮个子老头,他……他才是这几个恶贼的头头儿,武功最高,最厉害。而且,他用的那武器很、很奇怪。” “哦?怎么个奇怪法?” “是两只金光闪闪的小人儿,大概……这么长的样子,有这么粗……”,林寒舞比划着,两尺余长、碗口粗细。 “小人儿脑袋圆圆的,却都只有一只脚。打人的时候,看着很重,一下就把桌子砸碎了,再一下,村长伯伯胸口也打扁了,吐了好多血……” 嘶……好家伙!她说的这是,独脚铜人? 这种兵器,一般人用不了啊!需要很强的臂力、膂力。中原人,也不多用。难道这凶手是边陲之地来的?看来,延福寺那老和尚头颅俱碎,正是此人下的手了。 矮个子老头?什么人呀? 这伙儿狗贼的头目,呃……难怪,我在屋外偷听时,他们说到一个“老大”。应该就是这个人了。 要不要找到他,一并弄死? 我本不愿意多管这个闲事,月儿我已经救了,准备带她先去找公孙小蝶,安顿好了我好再去完成任务。因为顺便又多了个无依无靠的林寒舞,我更是有点忙不过来。 杀手,本来不该管这些的。我们只负责杀人,并没有义务救人、帮人。我只是顺便,因为我觉得小姑娘无辜。 我最终决定留下来找这罪魁祸首是听了月儿说的另一番话。 月儿对我说:“当时他杀了那些和尚,要抓我时,我说我叔叔马上就回来了,他武功很高的!可那人说‘你叔叔算个什么东西?’他要来了,老爷一样打成肉饼!” 呵!好啊,那就试试,看谁特么更狠。 第23章 23.小巫见大巫 这个村子里本来就没有几户人家,房子少,人更少。 所以,刚才我一连杀掉这四个淫贼的时候,并没有引来别人注意。 按照两个女娃的说法,这伙儿狗东西还有一个头目,那么,他说不定还要回来的。 如此,我就不用费什么力气再去追踪找他了。守株待兔,等他回来就是。 如果他一直不回来,那么才有可能说明事先约好了,他们在别处汇合。 嗯,以我的经验……前一种可能更大。因为这个村子偏僻,荒山野外,人迹罕至,很适合掳了女人回来躲藏,纵使杀人抛尸也极为方便。 何况,这房子里放了不少酒肉食物,看样子也不像很快要走的意思。 东淫、西贱、南荡、北色,这些家伙就够荒唐的了,他们的头目该会是个什么货色?我实在不敢想象还有什么更变态夸张的名号。 趁等这人回来的当儿,我先找来器具,生了火,给月儿煎了这帖药服用了。 呃!三碗水熬成一碗,一帖药分两次煎熬,每次趁温热时喝下,不要太烫,也不要放冷……我特么是个专业杀人的、夺命专业户,为什么现在要像个大夫,或者奶妈? 公孙小蝶,我欠你的。 …… 安顿好了这些杂事,专门来等,却一直等到半夜无果。 那四个家伙的尸体我全丢到屋后草堆里掩盖了。折腾半夜,人困娃乏,就叫两个丫头钻在炕角歇息。我独自一人躺在卧房地上,等待出现新的动静。 为什么要躺在地上? 因为这是我的习惯之一。我们早就受过的特殊训练。躺在地上,耳朵贴着地面,有什么风吹草动,我能第一时间听出来。 这个头目使用的兵器是一对铜人,这般沉重的玩意儿,我量他也没有十分高明的轻功,不可能一路脚不沾地,尽从天上飞回来。 所以,到凌晨寅时,我远远听到有那一深一浅的脚步声隐约而来、渐渐靠近的时候,我就知道,正主儿回来了。 这厮到底是头头,警觉性比几个手下要强得多。 他进入院子里后,见所有屋子里都黑灯瞎火,当下便起了疑心,悄悄靠在窗边,也不喊人,只是静静听屋内的气息。 哟呵!有几分本事。 如果他直接推门进来,或者在屋外叫这四人的名字,那都说明他不是个江湖经验丰富的老贼。但这家伙,见四个小弟没给他留灯,居然也不出声,沉寂了许久后,悄悄捅破窗户纸,把一支竹管伸进来,开始往屋里吹迷烟。 嘿!这一手,跟特么剑婴真像。我的上线剑婴,也就是我第二号师父,最喜欢这么干了。 所以,躲在黑暗中的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居然还感觉有几分说不出的亲切。 还好,他这种迷烟比较普通,不是什么“午夜朦胧”、“夺魄勾魂”之类的高级货,并没有其他特别的功效,只是叫人昏迷而已。 这种迷烟我最熟悉,莫说我这经过专业训练的杀手,就是江湖上一些翻墙入户的飞贼也会用。 这厮做梦也想不到,屋子里此时有一个比他更懂得和擅用迷烟的人,正埋伏好了要对付他。在他开了屋门,探身进屋里尚未看见什么的时候,我的“忘情失忆”已经把他包裹了。 发现异状,立刻逃离!这是杀手保命的基本功课。没想到这厮也会。 只可惜慢了那么一步。 黑暗之中,不明敌情之下,自己信心满满,以为把握十足……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想不到你的迷烟对我没用吧? 想不到还有更厉害的迷烟反而等着你吧? 任何时候,不要盲目相信自己比别人强。 当他连忙闭气,回身走不出几步时,药性已经产生作用了。 我的迷烟他是绝对无法破解的。普天下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忘情失忆”的解法。 所以,当我点起灯来,不紧不慢地走出屋外,到院子里喝住他以后,这厮无论怎么挣扎、抵抗已经来不及了。 他也忘情而且失忆,须臾变得痴呆起来。我问什么,他便答什么,再没有任何反抗的心智。 武艺高强、心智过人,厉害如孔兰君者,尚在这迷烟下走不过几回合,更别提这种货色了。 如果我愿意,我甚至可以指令他做一切事情。要他站他便站,要他坐他便坐,就像对待狗一样。就算我要他自己走进河里淹死,他也会照办的。 恐怖吗? 我也不知道,这世上究竟是谁有这么恶毒的心肠,这么邪乎的脑袋,能研制出“忘情失忆”这种妖孽的东西来。 蝴蝶谷-神医吗?他知道配方,但最早并不是他弄出来的。最早搞出此一成果的人已无从考证。但绝对不是一般人,不是天才就是疯子、变态。 把这“矮矬子”老头儿叫回草厅、点起灯火后,月儿和林寒舞也早起来了。 现在,我们三人在凳子上坐着,这位“老大”在我们面前跪着。我领着两个丫头一起,开始戏谑般“审问”这厮。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吗?我,我好像叫、叫西门巨。” 嗯?妈的,我知道说书人讲过有个叫西门庆的,人称“西门大官人”,又称“西门大”,就是个淫徒,没想到这粗鄙老儿居然敢叫“西门巨”! 怪不得!我并没有什么姓名歧视,只是觉得真特么赶巧了。 “今年年龄?” “啥?啥呀?” “我问你多大了!” “奥,五十一。啊不,早就五十一了,比、比五十一还要大。” “哎……算了,不重要。你是哪里人?” “衢州。啊不,严州……等等,衢州,就是衢州!我住在衢州!” “衢州你姓西门?原来是什么地方的?” “山东,呃,东昌府。” “到底哪儿的?” “啊?大大大、大人,东昌府、就是东昌府!” “嗯!好,我问你,你可知罪?” “啊?禀阎王爷,小人、小人,不知何罪?” 嘶——这家伙现在已然有点语无伦次,开始疯癫了。阎王爷……这是被药性控制得吓破胆了吗?看我像特么阎王? “听好!崔人凤、潘夏流、雷奔、李茂绿,这四个人,你都认识吗?” “认识、认识。” “他们是你什么人?” “都是我的小弟,我是他们大哥。” “呵!好啊!那四个叫东淫西贱南荡北色,一伙儿龌龊玩意儿!你有什么外号吗?” “有的、有的,小人我是‘中下流’!” “呃……” 卧槽!他这两句回答得顺利,倒叫我不知怎么问下去了。 转眼去看两个丫头时,月儿早窘得脸红似血,林寒舞则是面如白纸,恨恨盯着这家伙,把一口银牙咬得……浑身都在颤抖。 第24章 24.报应总是来得快 “你用的什么兵器?” “禀、禀大王,是一对铜人。” 说着,西门巨就腰间解下这两只铜人来,拿在手里,耍擀面杖一般挥了挥。 嗯,是了,这厮身材虽短,但粗壮有力,山东大汉,呵,武功倒是刚猛一路。 “那延福寺里的和尚,都是你打死的吧?” “是、是的。草民知罪了、知罪了!皇上开恩呐!饶命、饶命!” 我去你马勒个靶子的,什么乱七八糟? 西门巨眼神呆滞,明显已经傻了。 我刚喝了一声:“休要胡言乱语!”他突然又忙向着月儿和林寒舞连连叩头,不住声道:“皇后娘娘、贵妃娘娘!手下开恩呐!别杀我、别杀我!” “哗啦!”一桶凉水当头浇过去,这厮浑身剧烈颤抖,连打了一串哆嗦,登时清醒了几分,又忙向我作揖,拜道:“大人!小人知罪!” 唉,这一会儿工夫,我从大人到阎王爷,又到大王,再到皇上,这身份换得可真是够快。总算又回到大人了。 “你知罪?那就从实招来!” “小人遵命、遵命!” “我问你,半月前,你可在仙居横溪镇杀了一村的百姓?奸**女,掳掠人家女娃儿?” “是,是!咱兄弟几个,专做这个的!” 嗯?闻声,我尚未表态,林寒舞已然怒火中烧,声嘶力竭叫起来:“恶贼!还我亲人命来!” “慢!”制止住林寒舞,我叫她先等等,然后接着问:“你们为何要做这种事?不知道伤天害理吗?” “伤天害理?伤天害理……”西门巨眼神空洞,似乎又进入了回忆状态,喃喃重复了几句后,道:“我就喜欢漂亮女人,我讨不着老婆,我就要抢!我就要抢……” 呃,疯了疯了,这厮看来已经是疯了。 “听着!”生怕他真的一下彻底傻掉,我再问不出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于是怒喝一句,高声道:“你回来这村子前,去哪里了?” “去了……兰溪。” “去兰溪干什么了?” “去捉了一个漂亮小老婆回来!” “嗯?放肆!” “啊?老爷息怒!息怒!是、是一个,小女子!” “小女子人呢?” “在、在院子门外!” 卧槽! 敢情这厮回来还不是空着手,刚才半天闹腾,他有所防备,先把捉来的人放院子门外了。我都没想到这一茬。 连忙与两个女娃一起,押着他出了院门,果然有一口麻袋在地上丢着。 解开来看时,一个模样俏丽却神色憔悴的少女正在里面绑着,也如之前林寒舞那般,手脚都被绳子捆着,嘴里塞着一团手帕。正昏迷不醒。 “该死!” 解了这少女绑缚,喝令西门巨把她抱回草厅。 只见西门巨听了令,一只大手五指张开,一把抓着这少女一条腿,像提小鸡一般就提了起来,紧走几步就回了屋里。 “我……”卧槽,我特么是要他抱这姑娘回去,这厮已经听不懂了么? 看他抓人就跟抓枕头的样儿,野蛮粗鲁傻痴愚笨就不说了,这厮的臂力,果然很强。由他这一个动作来看,即使他不用这一对铜人,空手也是能把人脑袋打碎的。 呃……这个家伙绝留不得。否则不知道还有多少可怜女子要遭他毒手,又有多少无辜百姓被牵连丧命。 回到屋里后,我问:“你是怎么把这女娃弄晕的?” “打后脑,拍晕的。一下她就晕过去了!” 哎呀你个畜生!当下都想一刀把这厮开膛破肚,看看他的心怎么长的?何等野蛮粗暴!也不知这又是哪家的女子倒了霉,叫她硬生生打昏了掳到这里来。 比起用迷烟,这种硬打昏人的手段更是歹毒,赤裸裸的暴力侵犯啊!特么地也不怕把人打死了? …… 把这少女放在卧房炕上平躺好了,让月儿和林寒舞照看着,慢慢用针刺人中、涌泉二穴,又用冷毛巾敷面,终于,到天色微明时,这少女醒转了过来。 当她睁开眼睛后,我三人发现,这姑娘,果真是个美人啊! 虽然还憔悴着,但美眸如星、眉似新月,画一般的眉眼,加上直若羊脂白玉的肌肤、泼墨也似的黑发映衬下,一脸惊慌间流露出来的神采竟是……十分动人。 “这儿……这儿是哪儿?” 这少女明显还在错愕之中。 仔细看看此时她的状态,判断年纪,应该十七八岁上下。她的身段,也比月儿、林寒舞两个小女娃要成熟些,身长约莫六尺左右,已经出落得很高挑。 “姑娘莫怕。你可还记得昨晚的事?”轻声发问,少女眼神迷茫,慢慢开始回忆。 “啊!”突然,这少女大叫一声,惊慌道:“不、不要!放过我!” “大姐姐,你别怕,我们不是坏人。” “别怕姐姐,已经没事了。” 见状,月儿、林寒舞两个女娃赶忙双双出言安慰,林寒舞更是轻轻握住了这少女的手,道:“抓你的恶人,已经被制服了。” 如此安慰了一会儿,少女头脑清醒起来,咧嘴轻哼了一声,显然,她头上有伤,还很疼痛。 “姑娘不要乱动,先好好歇歇。”说着,我郑重告诉她:“你昨夜遇到了一个淫贼,把你打晕了,可还记得?” 这少女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轻轻点头,道:“是的。” 再抬头看看我,疑惑道:“莫非,是你救了我?” “不错”。我这边点头回应。林寒舞又向少女道:“姐姐,那坏人已经被我们绑了,我带你过去看,你不要怕。” 闻言,少女面色一阵惨白,继而轻轻点头,道:“好。” 两个女娃扶着她慢慢下床,站直身子,试着走动,已然无碍。 此时再细看她一身装扮,不是寻常百姓家女子,倒似一个练过武的。一身紫色紧身女衣,却是劲装。手腕间还有一副精致护腕。只是没有兵器。 出到草厅,看过被绑成一团的西门巨后,少女面色一凛,眼中寒意泛起,道:“正是此人,好强的力气!” “喂!西门巨,你仔细看看,你抓的小女子来了!” 我的眼神冰冷,因为我知道,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必要留着他了,等这少女跟他对质过后,无论由谁出手,无论选择何种方法,他是必死的了。 然而,西门巨此时已经彻底傻了,见了这少女只是不停地呵呵傻笑,嘴角淌着一条口水,含含糊糊叫嚷着:“白馍馍、白馍馍!又大又香的白馍馍!” 呵……到死不离淫贼本色。他这一辈子,就死在一个“色”字上头了。 既然如此,又害了那么多无辜,现在眼前有两个直接的仇人,那就叫她们一齐动手吧! 这回的报应,来得倒快。 第25章 25.慕容婉儿 简明扼要,说明白我的主意后,林寒舞面色惊慌,全身发起抖来。 显然,她是害怕的。这小姑娘,从没有杀过人,此时虽担着血海般仇,却又怎么能下得了手。 于是,我把“东淫”崔人凤的那一条熟铁刺递给另外这少女…… 少女咬咬牙,面色一寒,眼神一冷,娇嗔一声:“杀!” 一刺穿心,直没入手边。鲜血染红了白玉般的芊芊五指。荒淫贼首“中乱伦”西门巨,功德圆满。 …… 清晨,乡间炊烟袅袅。 远山的颜色,朦朦胧胧,画也似瑰丽迷人。 谁能想到,这么优美的地方,才刚刚发生了两起“命案”,死了五条精壮汉子。 几人收拾干净,再一齐用早饭时,我问这少女:“姑娘,你是何方人氏?叫什么名字?” “慕容婉儿,栖霞慕容家族。家父正是慕容云天。” 呃……慕容家族。 武林四大世家之一。地处山东栖霞,影响波及天下。与南宫、皇甫、夏侯齐名。 慕容云天,慕容世家的族长,人称“活火山”。他用的是一柄通体赤红的“毕方剑”。 与江南三大剑侠不同,单一飞的“水鬼”、南宫俊的“君子剑”、皇甫梅川的“纵横剑”几乎都是以快取人,靠剑招压制对手,无论是阴狠还是精准。唯独慕容云天靠的是猛。 这柄“毕方剑”,力量骇人,犀利无匹,世所罕见。不知斩断过多少兵器,剑下亦不知有多少亡魂。 “原来是慕容家族的小姐……” “失敬了。”淡淡问候过后,我道:“此番有惊无险,慕容小姐也算是吉人天相。只是我不明白,你这名门闺秀,为何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做这副打扮,跑出来做甚?不知江湖险恶吗?” “喂!”听了我的话,慕容婉儿秀眉微蹙,嘴巴微微撅了起来,一张俏脸上明显神情不满道:“你这个人,救了我,我自是感激的!可这么快你倒要教训起我来了?本小姐就是因为在家里受不了老爹的那副威严嘴脸,所以才跑出来的!” 呃,原来如此。这又是一个不知天高厚,在家里惯坏了、闷傻了的千金大小姐呀! 随着林寒舞、月儿两个丫头的询问,慕容婉儿又道:“我爹不许我练武,只叫我在家里读书,学那些琴棋书画,学什么女红,指着将来好叫我嫁人。可我要浪迹江湖,作个女侠,我才不要天天学那些劳什子东西!” 慕容婉儿的声音,若银铃一般,又似出谷黄莺,格外悦耳动听。虽然,她说这番话在我看来是不知好歹、天真幼稚、无知愚鲁…… “我就不相信,男人可以做的事情,女人为什么不可以?你们男人习武练功,在江湖上行侠仗义,我也能做到!” 说着,这大小姐调皮可爱或者说任性刁蛮的一面渐渐流露了出来。 也是,这才是大户有钱人家的小姐样子。 “所以,大姐姐你就一个人跑到江南来了?”月儿小丫头一脸羡慕,傻不拉几地问。 “是啊!不想昨日,遇到这个坏人,武功远比我高。没说几句话,他就调戏我,跟他动手不几个回合,不知怎么就被他……打晕了。”说到此处,这大小姐才心有余悸地脸上泛起一些恐慌来。 “唉……”闻言,我不禁叹口气。 人和人不能比啊!我们这种无家可归、衣食无着的穷孩子,是理解不了这大小姐的心思的。这大小姐也是理解不了我们的处境的。 呵!闯江湖?女娃子你疯了吧? 你以为女侠那么好当的么? 幸好,西门巨这厮只是打晕,没有打死了你。 也多亏现在他已经废了,几个小弟也死翘翘成了尸体。 否则,这会儿就是五条禽兽般的生猛大汉轮番给你上课,叫你知道什么是“人间地狱”了。 …… 这么柔弱的女孩子,又这么漂亮,家里还有钱,自己胡练了几天三脚猫的“功夫”,就敢一个人在江湖上乱跑,真是不知道“危险”两个字怎么写。 当女侠,做英雄梦,有朝一日名满江湖? 哈!别逗了。这吃人的江湖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无意多管别人的闲事,更没兴趣替人家管教不听话的女儿。我只是觉得身边已经有了两个累赘,现在如果再多一个,我真是没法子去办我的正经事了。而我这个杀手,一向是讲究效率的。 所以,在吃过这顿早饭后,我正色宣布:“我们缘分到此为止。慕容小姐请你立刻回家。我们也要走了。” 怎料,这大小姐听了我的话后,登时恼怒起来,柳眉倒竖、杏眼圆睁、轻唇开启、贝齿发光,道:“你!你这个人,什么意思?” “呵呵,没什么意思。” 冷冷打量了一回慕容婉儿这副绝美动人的容颜,我像宣读条令一样地说了一番话: 请你立刻回家。 如果你害怕,或者担心没人护送回不了家,我可以送你一程。 到了官道上,请你立刻寻找官府衙门或镖局的人保护你回去,不可以继续乱跑。 回去以后,你不要向任何人提起这回的事。 你不必告诉慕容云天我是谁,我也不会告诉你我的名字。 不用你家里任何人承我的人情,因为我不想叫人知道。 我本来就不是专门救你,只是意外救了你,歪打正着而已,你不必感谢。 如果你不想回家,还要继续“浪迹江湖”,做你的女侠大梦。 那么,从现在起,你的生死再与我无关。 你我各走各道,互无瓜葛。 后面不论你遇到任何事情,是被淫贼再抓去奸了、杀了,抛尸荒野;或者沦为**,被玩弄致死;或者被卖到窑子里,卖到高丽、日本、交趾、暹罗……再也没有回家的希望,我都不会再管半分。 就当互相从没见过。 说完,也不理会慕容婉儿变得惨白若雪一样的脸,我整了整衣服,淡淡道:“月儿、寒舞,走了!” 第26章 26.我有病,你有药吗? 这一番话音落下,我已然板起脸直着身子走出了门外。 两个小丫头见状,连忙应声跟着,慌不迭地各自跟着我走出了院子。 看看村中这泥泞的山路,我估摸了一下,要这么徒步走出去,总得一日之久。我要带着这两个丫头,实在不便于施展神行功夫。 要两个女娃子跟着我这么走出山去……我倒无妨,就算不吃不喝不休息,从现在走到明天天亮都可以,但她俩,不知道体力行吗? 要不我去买匹马吧?或者买头驴,哪怕骡子也好。可是这个村子里就这么几户人家,平时还不定见过什么外人没有,且不说我能不能买得到一头牲口来当交通工具,我一出面给人看见了总是不好的。 往常,我都是一个人行动,路过这种村子有各种办法伪装身份、藏匿行踪。可现在不光是我了,我需要考虑得更周全点儿,否则若有不慎,惹来麻烦可怎么好?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里刚死了几个人,估计要不多久就会给人知道了,这个时候,我最好早早地离开,不要让人看见。可是……带着这两个丫头,目标已经太大了。 唉!麻烦麻烦!想来真是头疼。 两个丫头,又不是我什么人,非亲非故的,这回却成了我必须肩负的责任。 我想甩开她们自己溜了都不好意思了。 正在盘算着,忽听背后喊起来一声“喂——” 不由一怔,才扭头时,慕容婉儿已经急忙追了过来,边跑边叫:“等等我!等等我!你们等我一下呀!” 呃……我这脑子转得也忒快,这会儿净想着怎么能走得快点儿,险些都把这个女人给忘了。 她这么半路追上来,又连喊了这么多声,想不暴露都难了。我一个男人带着小、中、大三个女人,现在又是大白天,这特么怎么可能不给人看见? 眉头紧锁,正看着慕容婉儿打量,她已经跑到了我的面前,娇喘微微道:“你!你这个人,我……我听你的话还不行吗?你干嘛说得那么狠毒!我就是要回家,也得先走出这个山村呀!” 说着,不由委屈起来,面色有了几分埋怨,道:“你头也不回说走就走,丢下我不管,我、我……我又不认得路,怎么走出去嘛!” “呵!慕容小姐,刚才不久你还说过,要浪迹江湖当女侠的。现在,这么个小小山村,就把你难住了么?”看看她样子,我不由觉得好笑,揶揄问道。 “你、你!”慕容婉儿脸色一红,娇嗔道:“你莫要取笑我!” 此时,这大小姐眼中不知怎地,竟然泛出几点泪光来,道:“我是头一次出门!江湖经验不足是正常的!你为什么要欺负我!” “哈,是是是!”看这大小姐有点生气了,我连忙道:“没有取笑你的意思,你天天在家里锦衣玉食,有佣人丫鬟伺候,当然没吃过这种苦了。叫你翻山越岭自己走出去,确实不容易。我错了,我错了!你别这样,我带你出去可以了吧?” 闻言,慕容婉儿面色羞红,不由跺了跺脚,道:“你早这样说多好!”话音落下,大小姐嘴巴一抿,样子更委屈了。 呃……好好好,本来带着两个丫头就够拖累的了,现在,也不怕多加一个了。 好吧,走吧! 于是,现在我领着这支奇怪的“美少女队伍”,沿着山路绕过村中的树木草丛,走过那一片小水洼,下坡又上坡,做贼也似地躲过了两户破破烂烂、一眼看去就知道没有牲口在家的当地居民。 终于,躲躲藏藏将走出村子时,我们数清楚了这村里一共就八户人家。别说驴马骡子了,能见到的动物除了人就只有山鸡、野狗,最大的是两只羊。 看来,只有靠自己的脚走出这山去了。 道路泥泞未干,月儿小丫头本来就矮小,自是走不了很快的。林寒舞稍好些,但也明显不是这种山村里长大的孩子,还要一并拉着照顾月儿,所以速度也慢。慕容婉儿算是个大人,还练过几天所谓“功夫”,但走起这种山路来……那也是狗拉犁耙,看着就吃力。 拖拖拉拉,行至傍晚,天色渐暗,一行人总算是走到了山脚下。远远看到了水边一户较大的人家。 不用慕容大小姐嚷嚷,我也知道她们早饿了。身上虽有干粮,但此时天寒,冷着吃总是不好受的。 所以,当下决定带她们进去,跟这家人商量商量,看能否用人家的锅灶做顿饭吃。银子嘛,我有,就怕这家里可用钱换的没什么东西。 进门前,我嘱咐三人,分别道:“一会儿进去,就说我们是金华城中人,要往处州去,不小心弄错方向迷了路,无意经过此地的。月儿、寒舞就叫我大叔,至于慕容小姐嘛,若不嫌弃,暂时叫我一声大哥。” 三个女子闻言皆点头称是,慕容婉儿更是高兴起来,眉开眼笑,嘴角两个梨涡绽放,道:“大哥?好啊!我正愁不知道怎么叫你哩!这个‘大哥’好,嗯,大哥好!大哥诶——” 叫着,故意把语调拉长,声音放得甜腻腻,还不断冲我调皮地边眨眼边笑,好像此时倒轻松起来,不那么饥饿疲惫了。 见慕容婉儿这副神情,林寒舞却脸色不好起来,嘴唇蠕动了一会儿,似有话说,却没说出口。 我看慕容婉儿毫无心机的样子,暗叹了一口气,心说这个程度,还要出来闯江湖,那不吃亏倒霉才怪!好在现在还没出什么大事,否则你爹妈后悔死都来不及。 当下她这么叫了我一回,又靠近前来,贴着身子挽住我的胳膊,一边晃一边撒娇也似地说:“大哥啊,你一定武功很高吧?能不能别赶我回家,带我在江湖上玩几天嘛!” 呃……这个大小姐,真是从小没受过什么苦吧,如果知道了我其实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冷血机器,会不会吓死? 一把甩开了她的手,我冷冰冰道:“你当我前面说的话是放屁么?” 转过脸去不看她,她却连忙又凑过来,道:“本小姐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你这么难说话的人。可你越是这样,我却越想跟着你。求你了,你就带着我吧?我认你作大哥也好,拜你为师也好,你就让我跟着你嘛!” “哼!堂堂大小姐,说出这么羞臊的话,莫不是脑子有病?” “嗯?是啊,我是有病,你有药吗?” “你……哼!” 实话讲,这女子其实也还不错,看眼神也知道其实很聪明,只是现在太单纯了些而已。如果放在武林正道,我是个与她出身相似的人,兴许能当个师哥、世兄什么的。怎奈,我与她根本不是一路人。 一边是名望甚高武林世家的千金大小姐,一边是早已没落江湖门派的隐秘杀手……黑白两道,向来水火难容。 所以,最好还是不要有什么交集。 故意不理她,紧走几步,当先推门走进那户人家院子里。三个女子忙接连跟了进来。 第27章 27.都是装过屎的,有何分别? 这户人家院子虽大,却也只是为了堆放更多的柴而已。 原来是一户樵夫。 家里一个老樵夫、一个小樵夫、一个老妇人,除了粗糙的米,简单为过冬囤备的干菜,也没有多少像样的东西了。 乡野人家,生活本就贫窭,捉襟见肘。 但金钱的魔力是无穷的。 我拿出了一锭五两的大银子,白花花放在桌上。老妇人当即咧嘴而笑,除了变戏法般找出来几颗鸡蛋外,竟然还拿出来了一副猪大肠。 此外,我们原本在包袱里留着的、搜刮那几个淫贼剩下的一斤多鸭肉、半斤豆干外,还有三斤白酒。 呵!想不到,在这个寒冷的傍晚,在这穷乡僻壤山村野外的农家里,几个人竟然弄出了一桌酒菜。 看起来真不错呀!简直像村里要过年一样。 几人喝了酒,驱除了寒气,脸色都渐渐红润起来。加上酒的魅力就是能让人开心,让陌生人之间迅速拉近关系、加深感情,于是几人便都话多起来。 先是樵夫一家不停地夸赞我出手大方,说一看就是年轻有为的大家公子,非富即贵,又长得模样俊俏、结实挺拔,风度还潇洒翩翩,遇到我真是三生有幸。 接着又不停地夸三个女娃子长得漂亮,什么“一个比一个好看、耐看”,说月儿丫头是“花儿一样的小囡囡,眼睛这么大,水汪汪的会说话”;林寒舞是“看着就乖惨了,小脸蛋讨人喜欢,赛过十五的月亮”;对慕容婉儿更甚,那老妇人竟然说“尤其你家这媳妇儿,天上仙女儿一般,比那戏台上的王昭君都好看,俺们活了这把岁数没见过”。 一番话说得几个人魂儿也出窍,那小樵夫眼睛都泛起桃心来,盯着三个女娃都看痴呆了。 月儿、林寒舞面色羞赧,各自低着头抿嘴轻笑,放下了筷子,饭也不吃了。慕容婉儿则是豪迈起来,刚才人家说她是我媳妇儿她也不以为意,一边举杯邀众人同饮,一边嘻嘻哈哈笑个不停。 这大小姐,真是在家里闷太久了,出来玩一趟兴奋到如此地步。 不论众人怎么陶醉,我始终是保持清醒和警觉的,因为我是个杀手。纵然这樵夫一家人毫无问题,绝对的纯良无辜,在我心里,也早列为敌人戒备了。 不说进来后就早检查过了有没有兵器、暗器、机关什么的,几人吃饭时,我也用了好几种查毒、辨毒的法子,把盏交谈之间,也早看过了几人各自有没有武功在身。 这些其实都不难,常年练武的、江湖上混的,不用说看手指、关节这些,单从面色里看“气”,眼神中看“精”,我都能判断个大概。 这是杀手最基本的嗅觉。否则,做这种脑袋别在裤腰上的行当,早死了。 现在,这一家人是完全不用担忧的。 我也开始放心地吃饭,品着酒吃菜。 这老妇人好手艺,把顿简单的乡下饭做得喷香可口。尤其是桌上这一大盘的溜肥肠,简直绝了。 我不由得开怀起来,就着酒大快朵颐。不经意发现了有趣现象:除了我和樵夫一家外,这三个女娃中,月儿、林寒舞似乎颇为忌惮这猪大肠,看着它神情抵触,见我吃得欢脸色都诧异了。反倒是慕容婉儿这个千金大小姐,她却没有一分嫌弃,也同我一起,吃得津津有味儿。 嘿!要说这一点,她倒是够资格当女侠的。江湖有言:“大风起兮云飞扬,壮士爱吃猪大肠” 嘛!连猪大肠都不敢吃,怎么闯荡江湖、仗剑品酒,表现那一身“侠气”? 慕容婉儿看月儿、林寒舞恐惧的样子,仰头大笑起来。 一通取笑罢了,她说:“林妹妹、月妹妹,这么好吃的东西,你们两个为什么不吃呢?” 俩丫头一齐回答:“我们不敢。” “为何不敢?怕什么呢?” “怕、怕……”月儿嘴笨,说不出来,林寒舞道:“这是肠子,里面是装、装……” “装屎的呗!”慕容婉儿道:“妹妹你是怕脏吧?” 说着,这大小姐道:“洗干净了不就得了?吃起来很香呢!” 正得意着,那小樵夫不知搭错了哪根脑筋,搭腔道:“就是就是!这有什么?猪活着的时候,肠子里是装着屎,可是杀了猪,猪死了,大肠洗干净就是菜了。别说这肠子以前装过屎,这个碗……”小樵夫拿着自己的饭碗,说:“这个碗以前都被我装过屎呢!洗干净了,还是一样能用。” 呃!不知道大家各自醉了没有,听了小樵夫的话,登时我眼眶一扩,感觉额头冷汗都冒了出来。 果不其然,片刻后,月儿、林寒舞两个丫头,双双扭了脸,捂着嘴干呕起来。 老妇人正在出言教训小樵夫,慕容婉儿这“女神”却丝毫没受影响,不仅继续笑得花枝乱颤,过后又开始说教两个小丫头,讲出一番开天辟地、惊世骇俗、旷古烁今,连我听了都瞠目结舌、深感震颤的话来。 她说:“猪大肠装过屎,碗也装过屎,都是装过屎的,有何分别?大肠洗净了能吃,碗洗净了难道就不能再用了吗?” 我接话:“道理没错,可人们总是能接受了大肠,却接受不了碗的。” 慕容婉儿道:“原因是什么呢?无非三点:一是价值不同。装过屎的大肠被清洗之后是有食用价值的,叫做‘食物’。但碗的价值却只是容器,特定的容器,本身应该是装水、装饭,装干净东西的,不应该装屎,它并不是便盆。装过屎的碗别说人们愿不愿意再用,就算愿意去洗的人都不多。碗又不值钱,何必大费周章去清洗干净,换一个就好了么!除非是穷得很,舍不得再买新的。” 她只顾自己说,也不管老樵夫两口子尴尬的神情。 “二是对于屎的定义不同,肛门,也就是**,就像是食物残渣和屎的一条界限,在人们的认识中,拉出来的才叫屎,留在大肠里的,只是被吸收掉养分之后的食物残渣。” “举个列子,比如说——”慕容婉儿指了指月儿和林寒舞,道:“两个漂亮的妹妹吧!她们的肠子里显然存有一定量的屎,甚至是宿便,这是客观的事实。但是你看,大家并不恶心。因为我们只看到她们的脸,并不能透过肚皮看穿她们的肠子。同样,咱们在座这么多人,无论丑俊老少,谁肚子里也多少有一些屎。但是人们不厌恶自己,也不会因此彼此厌恶。” 呃……老天!我正错愕着,慕容婉儿继续侃侃而谈:“我们思考一下碗里的屎和大肠里的屎有什么区别?唯一区别:碗里的屎,是拉出来的。也就是说,在人的意识中,拉出来的叫做屎。没拉出来的,藏在肠子里,被我们的外表躯体包裹住,谁也看不到。虽然客观存在,但主观上不存在,那么人们就不认为它存在。” “碗中屎,是拉出来再放进去,或者直接拉进去的,气味、色泽、形态一应俱全,那才是正儿八经,如假包换的屎,这才能在人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烙印。所以每当人们看到这只碗,就会想到屎,会觉得恶心,无法再使用它。但大肠,除了杀猪的屠夫和清洗它的厨子外,我们其他人是看不到它里面原来装过什么样的屎的,看到的只是食物,所以并不会觉得恶心。” 哎呀我的妈!慕容婉儿,看不出来这大小姐还有这等能耐!一张巧嘴,连珠炮也似厉害。说得道理闻所未闻,但却叫人无法反驳。 当下,几个人看着她都呆了。 第28章 28.人不可貌相 “第三点,还要说说大肠的独特性。” 慕容婉儿还在喋喋不休,大有指点江山、唤醒世人之势: “我们找出一个没有装过屎的碗很容易,而找出一段没有装过屎的大肠却不太可能。并没有天生就干净的大肠能够去替代装过屎的大肠,但是人们又很难放弃清理过后就会变成美味的大肠,这就成了大肠无法替代的性质。” “无法替代有多重要呢?举个列子说吧!” 嘶——我明显感到自己浑身在发抖,这大小姐却不以为然地继续着: “比如世人常说的什么‘烈女失贞浪子回头’,如果全城里只有一个好看的女人其他全是光棍,那么管她失不失贞都照样有一堆男人等着,当她是神仙一般;要是那个浪子就是个偷鸡摸狗满身脓疮老丑恶臭一无是处的龌龊侏儒,他回不回头谁会在乎?” 她又挑起一根肥肠,指着它说:“为什么我们明知道它装过屎,还要费这么大力气把它洗干净,去除味道,做成食物呢?那是因为它好吃啊,所以它值得啊!为什么碗装过屎就不要了?因为碗便宜啊,几文钱的东西,丢了就丢了呗。随便换个稍微贵点的东西,比如玉佩什么的掉进粪坑里了,不是照样捞起来洗净了继续用吗?” 然后她总结陈词:“只要你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就算你还有一堆毛病,大家也会想办法原谅你帮你改进;可如果你可以轻易就被取代,那你就只能祈求不要犯下一丁点儿错误。” 呃……她说到这里,不知其他人听懂了没有,反正我是听懂了。 还能说什么呢?只有两个字:“佩服!” 了不得了不得! 她说这番话,看似调笑无聊之举,叫人感觉纯粹是吃饱了撑的,但实际上含义深刻,甚至颇有禅机呐! 她是天生就这么奇灵?还是在家里读书太多读坏了脑袋? 然而转念一想,这慕容世家的大小姐,自是饱读诗书的,说的话自有些出处,不会是无稽之谈。 再细细一品她刚才话里提到的“价值”、“定义”、“客观”、“主观”、“独特性”等以前听都没听过的词语……叫我这个落第秀才登时惭愧起来。 同是读过书的,想不到差距这么大。 当下不由内心一动:看来,我前面可能错看她了啊!还以为这不过是个被宠坏了的千金大小姐,想出来闯荡江湖只是贪玩好奇而已,说那“男人可以做的事情,女人为什么不可以”的话属于天真无知,不想,她竟然懂得这么多。 …… 慕容婉儿终于说完了自己的一通“醒世言论”。 桌上几人,各自看着她神情怪异。 许久没人出声,气氛一时变得滑稽起来。 慕容婉儿眨眨眼,歪头看着我,调皮笑道:“大哥,你说我说得这些对吗?” “嗯……有些道理。”我语声冷淡,面色平常,内心却压抑不住起了波澜。 几人再同饮了一杯酒后,我借机问他:“婉儿啊!与为兄说说,你都读过些什么书了?” 我故意叫她“婉儿”,不叫她“大小姐”,一来是不想樵夫一家误会起疑;二来,说不出的一种感觉,此时看她竟然“顺眼”了很多,不像之前那么排斥了。 听问,慕容婉儿叹口气,道:“却才只读了四书而已。那五经,仅《春秋》还有些意思,其余四样,我都不喜,读来犯困。还不如我朝王文成公的《传习录》更有道理。” 她一边说着,我正在思索她口里这“王文成公”是谁,她忽然惊喜道:“你刚才叫我什么?” “嗯?”看这大小姐眼神中绽放光彩的样子,我生怕她高兴之下说漏了嘴,叫人看出异常来,于是岔开话题,道:“婉儿妹子!表兄我读书少些,孤陋寡闻,尚不知王文成公是何许人也,你可否给为兄讲讲?” 一面说,一面眼神示意她,此处是在别人家里。 这么明显的意思,纵然慕容婉儿大大咧咧,此时也明白了。 当下,这大小姐忙收了情绪,正色道:“表兄哥哥,此‘王文成公’乃是我朝弘治十二年进士,本名唤作王守仁,字伯安,绍兴余姚人。因曾筑室于会稽山阳明洞,自号‘阳明子’,故世人又称其为‘阳明先生’,亦称王阳明。他的《传习录》是一本自己的问答语录和论学书信集,内容多有辩证,文风生动活泼,善于用譬,常带机锋……” 果然,人不可貌相。这大小姐是真的有些学问的,远不似我印象中那些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 这么装模作样地又卖弄了一通,其他几人也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饭却已然吃完了。 天色已晚,道路不便。又与这樵夫一家商量一回,樵夫夫妇安排腾出来一间屋子给三个女娃住,我自在草厅里铺张席子,打地铺和衣而睡。 三个女娃进房不久,林寒舞却又走出到草厅来,面有异样地跪坐在我身边地上,欲言又止。 见状,我坐起来,问:“寒舞,可是有事?” 林寒舞语声略带幽怨,道:“我,我也想叫你大哥,不想老是叫大叔。婉儿姐姐她,她……也不过才大我三岁,我也不小了啦。不想……总被你当做小孩子看。” 语声落下,林寒舞没来由红了脸,羞怯地低下了头。 呃……这副神情,我了个去。以我久经江湖、阅人无数的经验,还看不出来她此时心思? 这么小的丫头,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当下,没来由觉得有点好笑和心烦。女人啊,这么小就懂得“争风吃醋”了?这才认识多长时间,想什么呢? 等明天天亮了,我把慕容婉儿送到城外官道上,再把月儿丫头领到公孙小蝶那儿,把你送去蝶恋伪装藏身的那道观里,我就要再去处州杀南宫俊了。以后能不能见面还不知道哩!这时候犯得哪门子心思? “好呢好呢!为兄听你的,往后你也叫大哥就是了。” 好言哄了一通,打发了林寒舞,刚刚躺下,伸个懒腰,还没合上眼,慕容婉儿又走出来了。 这大小姐更是个爽直性子,当下竟也毫不避嫌,直接一屁股在草席上坐下,侧身躺到了我旁边,冲我眯起眼睛笑了笑便道:“大哥诶,我睡不着,你陪我聊会儿吧?” 呀嘿! 奇了怪了。 要是那些淫贼或者好色之徒,此时有这么个人间绝色主动过来要求陪聊,不知道该高兴到何种程度。可我是个杀手啊!走这一天也早累了!还想好好睡一觉明早抓紧赶路呢! “唉,我说,大小姐你折腾一天了不累吗?该睡觉了呀!” 慕容婉儿却道:“你不是好奇王阳明吗?我再给你说道说道?他那《传习录》里,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什么知行合一、心即理、心外无理、心外无物……” 老天爷呀!饶了我吧。 这大小姐分明找错了对象啊! 我是个杀手,又不是学者,研究那些干什么? 我这种混江湖讨饭吃的,不当强盗,难道还想当状元啊…… 第29章 29.何处不相逢 缘分果然是很奇妙的。 第二天,当我领着这支由三个大、中、小不同年龄段女人组成的“美少女”队伍,一行四人再次走到金华城地面的时候。我远远就看见了正在城门口盘查过往行人的吕捕头。 与他一起的,除了几个捕快,还有一个不知品级的城门官。 他二人的俸禄一定很高的吧?要不就是有许多盘剥赚钱的门路和手段。 因为隔得老远我都能明显看见他们的穿着甚是考究。虽然都是官服,但衣料明显好得多,闪亮发光,都是绸缎做成的啊。他们头顶帽子、手上护腕、腰间丝带、脚上靴子也都十分精美,除了各种刺绣,甚至还镶嵌着翡翠玉石。 这当然是平常百姓不敢奢望的,就是普通的官吏也未必用得起。 而他们此时除了盘查行人,顺便还在愉快地聊着天。那个城门官时不时地就炫耀一下手里的一串珠子。 后来才知道,这位吕捕头大名叫做吕慈,那个城门官叫马悲,都是知府老爷跟前的红人。 嗯,好名字!慈、悲相遇,自会体恤黎民,是这一城百姓之福了。 我的脸上挂着标准的“忠厚笑容”,一丝戾气没有,以显示我也是个良民。尽管,我很快就从路人口里听到了许多的不满,以及,朱扒皮死后,那老儒生惨遭冤枉的事情…… 他们盘查颇为严密,稍有看不顺眼的,立刻就叫手下抓起来。 所以,这一行排队的人瞬间紧张起来,各自风声鹤唳,人心惶惶。 观察情形,我担心还是因为朱扒皮的案子。现在,月儿丫头虽然经过了打扮伪装,但由于年龄和特点过于明显,还是风险极大。 而且,我一个青年汉子,带着三个美貌少女,尤其是慕容婉儿,太扎眼了,还是不要去碰这个雷的好。 如此考虑一番,我当即告诉慕容婉儿:“慕容小姐,目的地已到。你自去城中吧,我还有其他事情,就此别过。” 言罢,立即转身,一手像拉女儿一般拉了月儿丫头,低头就走。林寒舞紧紧跟着,生怕丢下了她。 “哎!”慕容婉儿在身后还想说些什么,我已经领着两个丫头渐渐走远了。 五天后,顺利回到姑苏,妥善安排了月儿小丫头和林寒舞,向公孙小蝶汇报了这几日经历,我便再往南宫世家而行了。 …… 第二次遇到慕容婉儿时,没想到她竟被人当做“女飞贼”,正在城外追捕。 当时我正在南城门外那石桥边吃饭,蹲着啃一个烤热的包子,不经意间,突然见到一个眼熟的女子背影,慌慌张张地,躲到桥底下,把身子像壁虎一样紧贴着桥洞内壁。 嗯?正疑惑着,三个官差从身边快步走过,为首那个大胡子嘴里还骂骂咧咧,显然十分暴躁。后面两个脸色也各自阴沉着,一看就不是善茬。 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回三人的对话,才知道城里出了个“女飞贼”,不仅拿人财物,还害了人性命,刚才他们一路追赶,结果到这附近却跟丢了。 哦?女飞贼? 听了这个称呼,内心一动,暗自思量,该不会就是躲在桥洞里的那个女子吧? 三个官差在桥头附近巡查一番无果,问了几个路人都不知道。那大胡子暴跳如雷,呲着牙直骂娘。忽而见我蹲在路边,当下冲我脚边地面“喝——呸!”吐了口浓痰,恶狠狠“喂!”一声,便问道:“兀那小子,你可看见有个穿紫衣的娘们儿从这边跑过去了?” 呵……好不客气的态度,好不礼貌的语气!若不是现在在城里,有这么多人看着,换做偏僻之地,下一刻你的脑袋就要搬家了。敢冲我这边吐痰,我不把你舌头割掉、嘴里牙齿一颗颗都敲下来。 行走江湖,装怂也是为了避免许多麻烦。所以,我当下连忙站起身来,冲这大胡子讨好地笑笑,道:“啊?官爷,您问小的呢?” 大胡子睁大一双圆眼,盯着我凶狠道:“不是问你却是问谁?小子你长得蠢笨,耳朵也不好使吗?” “啊?哎呀官爷!息怒息怒,宽恕则个!”我连忙作揖,谄媚笑道:“小人这不刚忙着吃饭呢么!没看见您老大驾经过,有失礼数。罪过罪过!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多多包涵!嘿嘿,包涵!” “哼!”大胡子鼻孔朝天,满脸鄙夷,喝道:“少拍马屁!快说,头前有没有看见一个年轻的紫衣女贼?” “啊?怎么,官爷,城中闹贼了吗?小的不知呀!”我一脸痴呆相,装傻充愣,问道:“还是个女贼?老天呀,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的,谁家婆娘疯了不成,跑出来做贼?偷了什么东西?” “少他妈废话!看见了没有!”大胡子一脸不耐烦。身后,这一个油糕头、一个麻子脸的俩官差也焦躁起来,道:“扯你娘甚鸟蛋!”“就是!絮絮叨叨的,乱打什么岔!” 见三个官差各自难惹不可一世的嘴脸,我心念一动,计上心来,打算捉弄捉弄他们。故意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道:“啊!官爷,恕罪则个!紫衣女贼小的确实未曾见着,不过一盏茶前,有个黑衣人慌慌张张往东跑了。啊对,就是那边,往乱葬岗的那边!” 我一面伸手指着,一面若有所思道:“现在想想,那个身段儿……瘦瘦的,妖妖的,跑起来屁股直扭,该不会是个女人吧?” “你娘的!有屁不早放!浪费爷时间!”大胡子冲我骂了句,又厉声问:“你看清楚了?确是往东跑了?” “啊,是是是!千真万确,小的吃了豹子胆,敢在您老跟前扯谎?” “娘了个屁的!”那油糕头接了一句话,道:“你这小子看着就虚亏!老大,叫他带路,咱哥儿仨去追!” 闻言,我连忙道:“不行呀!官爷!小的晌午才崴了脚,这会儿站都站不稳,走又走不快,没法子给您带路呀!您三位还是别为难小的了吧?耽搁了您的功夫,小人可吃罪不起!” “嘿!懒驴上磨屎尿多!”那麻子脸又冲我骂了句,道:“你娘的不是装蒜吧?叫你支个差,哪儿这么多毛病!” 见状,我连忙道:“哪儿敢!哪儿敢!不信小人走两步给您瞧瞧,哎呦喂!这脚……这脚,还疼地很哩!”一面一瘸一拐地假装着,一面龇牙咧嘴。 “哎哎哎!算了算了!”大胡子不耐烦地吼一声,道:“个早死亲娘的!跟他废什么鸟话!咱赶紧追!” 言罢,当先带头往城东后山方向而去。那油糕头冲我骂了句:“妈的懒怂!娘胎里托生出的孬货!往后别叫我瞧见你!”麻子脸也朝我恶狠狠瞪了一眼,两人跟着大胡子都往城东去了。 这个眼神?哦……我本来都忘记了。 到此时才突然想起来,原来这麻子脸就是月儿娘被朱扒皮踢死那日,来街上善后恐吓百姓,说什么:“无端刁民,邻里纠纷生事”、“再有生事者,严办”的那个官差。 好呀,原来正是那帮该死的其中之一。 你要不瞪我,我都差点儿想不起来。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叫我直想撕烂你的脸…… 呵,乱葬岗。 你们去那死人堆里找去吧! 愚蠢又跋扈的家伙。 第30章 30.不能忍受的底线 待官差渐渐走远,我再啃两口包子,也打算离开此地了。 本不该多管什么闲事。 只是见那桥下的身影似曾相识,于是想过去打望一眼,看看究竟是谁。 只没想到,竟是慕容婉儿。 这个慕容世家的千金大小姐,才几天不见,怎么就变成了这副样子? 她衣服弄得脏兮兮不说,脸上也好似抹了灶灰一般,头发还散乱着,眼神惊慌恐惧。可是看穿着吧,她又怎么也不像个穷人,乍一看就像从哪个土财主家里逃跑出来的小妾一般。 她这副样子,当下叫我一愕。真不知这大小姐,是受了多少折磨落到这步田地,还是为了躲避那些官差故意打扮成这样子的。 慕容婉儿立刻也认出了我。当下,我才走近,她忙喊一声:“大哥!是你呀!”接着就像我失散多年的女儿一样,一把扑到我怀里,委屈地嗷嗷痛哭起来。 呃……男女授受不亲,在慕容大小姐这里,似乎完全不存在。她压根儿就没把我当做过外人。 哭了一阵,我见她落魄,不由也一阵心酸,当下也不便推开她,拍了拍她肩膀,好言劝慰一番,问道:“这是怎么了?你为何没回家去,还在这里逗留?怎地就成了人家口中的‘女飞贼’,叫那些官差追捕呢?” 才止住泪,听我问了这么几句,大小姐忍不住委屈,又开始哭起来。哭完后,大小姐先说:“大哥呀,我都快饿死了,你有吃的吗?” 呃,果然是受了不少委屈。当下,从行囊里拿出两个包子来,再拿出水袋,叫她慢慢吃、慢慢喝,不着急。 一边吃着,慕容婉儿一边向我埋怨道:“还不都是怨你!” 她慢慢抽泣,道:“你叫我回家,可我身无分文。你说走就走了,我又拉不下脸来追上你要钱。后来进了城中,我去找那镖局的人,表明我的身份,要他们送我回家,谁想他们说我连一两银子都拿不出来,肯定是假冒的,还说我装蒜,摆什么大小姐谱,直接把我撵出了门。” “镖局指望不上,衙门里那些人我又不愿意去找。此地知府,叫牛积善,名字好听,但其实是个大贪官,又好色得要命!听说五十多岁了,有十六房小老婆还不知足,要手下人继续给他张罗,还要再娶。这种人,我才不愿意去求他!” “后来我到兑坊里,把头上首饰当了,得了三两银子。又到赌坊里去赌了一回,赢了七八两。本来回家的钱足够了。可我想着,别那么着急着回去,要不在这城里再逛逛,看看江南风物。结果不想,昨儿晚上在街边看杂耍,遇到了贼,把我钱袋偷了。” “没奈何,今儿一大早客栈老板催要房钱,早饭都不给我吃了。我一急,把我娘亲手做的苏绣贴身小衣都当了,得了一贯钱,再拿到赌坊里去赌,结果那赌坊伙计合伙出千诈我,把我的钱全都赔了进去。” 慕容婉儿说着,语气恼怒起来,道:“那赌坊里伙计都是混蛋!欺人太甚!他们笑话我,还说如果我肯卖身的话,陪他们睡觉,一个人一天可以算二两银子。本小姐一怒之下,掀翻了那赌桌。” “那赌坊里伙计不少,我势单力薄,不是对手,所以在地上抓了一锭银子就跑。不想那一个伙计追我追得太急,撵出两三条街,我上到‘逍遥楼’上的时候,那伙计一把扑过来,我一个闪身擒拿,结果不小心把他丢了下去,他、他……他头朝下摔到后面池塘里,死了。” 大小姐脸上闪过一丝自责神情,又道:“于是后来那伙人就都来追我,还报了官,满城里搜捕我。我躲藏了半日,头前被那三个官差追得没地方跑了,这才躲到这桥底下,不想竟遇到了你。” 慕容婉儿说了一通,我已然知道她这几天都经历了一些什么事情。于这大小姐而言,她确实是受苦了。 “嗯,好了,现在没事了。”淡淡安慰她一句,我问:“那你现在想回家了吗?路费,我给你十两银子,可够?” 慕容婉儿道:“可现在官差都在抓我,我怎么进城去呀?” “也是。金华你是没法子呆了。”略作思索,我问道:“这样可好?我要往处州去,也不方便带你,就先拐个弯,沿路送你一程,把你送到台州驿站,你再设法到海边去,自己搭船回家吧?” 慕容婉儿闻言,一把抓住了我的衣袖,央求道:“大哥呀!我的好大哥!你能不能让我跟你几天?台州也是江南地盘,我现在手上犯了人命,官府肯定到处通缉我,我又怎么躲得过呢?不如你带着我,办完了事,你亲自送我回去吧?好嘛好嘛!好哥哥,你看这几天没有人保护,我都这么落魄了,难道你忍心我再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这……”当下一阵为难,本来想说不行的,可看她现在的这个样子,我要是不管她,可能她真的逃不出江南这个地界了。 唉,或许真是有点缘分,本来非亲非故,但两番相遇,这大小姐却都是被我救了。 “好吧。”我淡淡答应道:“既如此,那你就暂时跟着我,不过你要听我的话,不能坏我的事。否则,我随时可以撒手离开。” “啊?真的吗?太好了!”慕容婉儿险些要高兴地跳起来,脸色顿时从先前的忧郁委屈转为灿烂。连声不住笑道:“好的好的!我听话!一定听话!” 一边说,一边开心地冲我直眨眼睛。 “好”,我淡淡点点头,示意她不要太激动,免得声音太高引过人来。而后说:“现在你吃了东西,我们先去做件事。等到了城外集市,找到可以歇脚的店,我给你买套新衣服,你再换洗吧。这一回遭罪,怪我考虑不周,委屈你了。” “嗯嗯!好啊,我就知道大哥是个好人!”慕容婉儿开心地眨着眼睛,一脸兴奋,问我:“我们去做什么事?” “去乱葬岗。” “啊?”这大小姐惊讶起来,道:“去那里干什么?看死人么?” “呵,是看活人。”我语声冷淡:“不过,很快就叫他们变成死人。” “大哥,你说的是什么人呀?” “就是刚才那三个追你的官差。” “哦!”看着我眼中的寒意,慕容婉儿有点畏惧起来,问道:“你是要去杀了他们?因为他们追捕我吗?” “不全是。” 我该怎么回答这大小姐?我要去杀那三个官差,一方面是那麻子脸叫我想起了月儿那日死去的娘,后来被气死的老儒生,一方面是因为这三人的嘴实在太贱了。 怎么骂我都无妨。不可以骂我娘。 我从小就娘最疼我,虽然在我还很小很小,才十一岁的时候娘就病死了。 但娘留给我的温暖和回忆,是永远不能忘记,任何人无法替代的。 我在这世上,最受不得人家骂我娘。 这是我不能忍受的底线。 刚才,那三个官差左一句右一句,骂了我好几回娘,我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一直在咬牙忍耐着。 现在,他们到了乱葬岗,正是落单了。 好呀!轮到我发飙了。 第31章 31.只有你想不到 领着慕容婉儿到了乱葬岗,只见四处荒凉,阴森寥落,并无人迹。 三个官差被我忽悠到了这里,不知该有多么恼火吧? 果然,再往前摸索一阵,寻着了三个官差的背影。 不远处,清楚地能听见那大胡子正暴跳如雷地咒骂。 “大哥,你看,他们在那边!” “嘘!” 嘱咐慕容婉儿低声,我拿出两块黑布,两人各自蒙了面,蹲在一堆破坟地后面藏身。 我告诉她:“你在这里乖乖等着,只许看,不许出声,不可出来。今天,大哥先给你上一堂江湖课。那就是:人性本恶!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呵,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尤其是在这种世道下。 道理无处可讲,暴力才是王道。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我也想给这些平日横行乡里、耀武扬威的官差上一课。 千万别随便欺负别人,尤其是看起来卑微软弱好拿捏的贫苦百姓。 并不见得人人都是月儿娘,个个都是老儒生。 说不定哪天就摸到阎王爷的鼻子了。 …… 呼—— 远处似乎起风了,天空中“啊啊啊啊——”传来一阵乌鸦的叫声。 在大小姐万般恐惧的亲眼见证下,三招之内,我斩断了三个官差各自握刀的手。 一言未发,三条大汉手断得不明就里,还以为在乱葬岗遇到了鬼。 当下,三个官差痛得杀猪般嚎叫,看着我的脸却认不出我是谁。 所以,当三人“哇哇”乱叫了一通,仗着胆子开口问我是谁时,我冷笑一声,淡淡道:“就是刚才桥头边,那个早死亲娘的。” 三个官差吓傻了。 “你们不是骂我吗?说我是娘胎里托生出的孬货,往后别叫您几位瞧见我。” 冷冷笑着,我语声残酷,道:“现在我来了。”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 你们哪怕招惹这坟地里的鬼都好,偏偏要特么招惹我。 该不该对你们报以同情? …… 血腥的场景超出了观众们的想象。 别说慕容小姐,就是三个官差生平以来怕是也没见过。 更想不到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剜出三颗心脏,丢了三条血淋淋的舌头,把大胡子满嘴掉落的牙齿踢到一边。 再打量这三具尸体时,发现他们佝偻得矮了好几分,各自成了卑微惶恐的模样,脸上的表情要多滑稽有多滑稽,再没了头前那嚣张狂傲的姿态。 割下三颗人头,连着头发绑于一处。 像晒鱼干一般,把这一串脑袋挂在乱葬岗里一株枯树杈上。 就那大胡子尸身上撕下一块布来,擦净了剑上血迹,收好了再负于背后。 三条无头尸体,很快就会成为野狗肚子里的食物了。 从出手到结束,不过用了半壶酒时间。 从见面到现在,我和三个官差才认识了一个时辰不到。 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 …… 当我转身走回来时,正看见慕容婉儿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一脸的震惊和难以置信。 “大、大、大哥”,嘴唇抖动着,她问道:“你、你这是用的,什么剑法?怎如此……厉害?” 呵,这大小姐,前面还说要跟着我闯荡江湖呢,这回见我出手狠辣,却是先怕了三分。 “怎么?”冷冷看了她一眼,我淡淡道:“不是要当女侠吗?没见过杀人?” “我、我,我我我……”慕容婉儿一时慌乱,看着我的眼睛忍不住浑身哆嗦起来,当下这张巧嘴竟不会说话了。 她当然是见过杀人的。至少,西门巨就是死在她亲手之下。 只不过,她没见过杀得这么干脆利索,没见过杀人像屠夫杀猪宰狗一般,开膛破腹、割人舌头、敲人牙齿,以及把人脑袋挂在树上。 “我、我……”慕容婉儿战战兢兢,努力挤出来一句:“大哥,这也,太、太……” “太残暴了?” 慕容婉儿花容失色,一张俏脸早白得像纸一样。 “现在不觉得我是好人了吧?”走近几步,我冷冷盯着她的眼睛,戏谑道:“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我、我,大哥……” “要不你还是自己回家吧?免得哪天我这个大恶人犯了心思,把你先奸后杀了,你可不值当。”故意戏弄般说出了这番话。 我想我的眼神一定很邪恶。 因为我看见慕容婉儿这张绝美容颜上的表情,生动极了,一阵阵连续变化,到最后几乎都要哭了。 时间静止了片刻。 我再扭过脸去,头也不回地又往远走。这大小姐连忙惊呼了一声,急急追赶上来,紧紧跟着我,虽然不出声,但却不敢走慢了。 …… 如此到了入夜,行至五云镇市集上。 找到一家农户投宿,假称兄妹,与些铜钱,换来吃顿热饭、两张地铺可以睡觉。 为何要找农户,不去客栈? 呵,两个行走江湖的人,一个是杀手,一个被通缉,光明正大去客栈里吗? 我这个“风流侠客”,领着她这个“美貌侠女”,两人到客栈里堂堂正正的吃饭、住店?最好再来壶美酒,二人把酒言欢、举杯对饮,然后眉目传情、暗结珠胎,趁着“情投意合”,回房里美美洗个热水澡,欢畅痛快地“歇”上一晚? 别逗了。闯江湖不是游山玩水,更不是泡妞儿。才杀了三个官府的人,我领着她是在逃跑啊!亡命天涯呢,哪儿来的那么多舒服浪漫,绮丽旖旎? 一切低调,简单为上。 像我这种人,想要到绸布庄里挑选衣料,再拿到裁缝铺里量体裁衣、等着衣服做好了去试穿……无异于痴人说梦。但慕容大小姐在家时,自是有专门的裁缝上门来伺候的。只可惜现在,什么都别奢望。 慕容婉儿的衣服确实该换换,且不说脏不脏,主要是这紫色太扎眼了。 一个通缉犯,用这么艳的颜色,目标太明显。 天色已晚,市集上虽有成衣铺,但也早关了门了。而且这种时候,过多地抛头露面并不妥当。 所以,在这农户家里,又出了一钱银子,买得那农妇年轻时的旧衣服一套。 慕容婉儿换了打扮,虽然衣着朴素了许多,但一张俏脸看上去还是太过于漂亮。 行走江湖,越不起眼越安全。 所以,再想办法叫她用些化妆的法子,打扮得尽可能普通、粗丑、萎靡、颓丧,乃至山气、土鳖…… 总之是越低调越好。 我可不希望身边有了个漂亮姑娘,到处惹人注意。 那对我将是极为不利的。 我才不管她大小姐嫌弃不嫌弃,既然跟着我跑江湖了,那就要适应江湖的规则。 ……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会碰得到的。行走江湖,需要处处留心,处处提防。” “是,大哥,我听你的话。” “嗯,好。所以……” “所以?” “所以今天晚上,我跟你轮流睡觉。我睡前半夜、你睡后半夜,但凡发现一点不对劲,立刻叫醒我。” 即便是这看上去无辜的农妇一家,只要出现了任何异常的举动—— “宁错杀,不留情。”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现实就这么残酷。 这就是江湖,没那么多彩色的幻想,更多的是血淋淋的真相,活下去才最重要。 这是我给慕容婉儿上的第二课。 第32章 32.人生如戏荒唐多 我果然顺利绕开了南宫鸠。因为他不在处州,也像冷凝结一样,去往蓬莱岛了。 据说他也是去调查胡夫人被暗杀的案子。 这个胡夫人、这个案子,到底有什么神秘的?能吸引这么多人? 但我暂时没兴趣理会。我并不是六扇门的捕快。 南宫鸠不在正好,我要来除掉南宫俊,正好少了一个障碍。 呵呵,“君子剑”?叫这种名字的人,大抵并不是君子吧?例如岳不群。 剑是兵器,且是百兵之王。如果不用来动武伤人,只用来做装饰品,或者“文具”,弄什么“君子道义”,那也就不用叫做剑了。 所以,“君子剑”这种士大夫阶层自己标榜的东西,本就虚伪。假道学而已。 用剑厉害的,哪个手下没有几条人命?既然杀过人、沾了血,那还枉称什么君子? …… 我叫慕容婉儿在城外一户人家悄悄躲着,自己连续三日潜伏在南宫世家,到处搜寻了个遍。然而,不想南宫俊却也不在。 一番打探无果,始终是寻不到人。 本想着,他家里最近新丧了南宫岚、南宫应两个,应该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才对,结果却大出意料,这南宫家族里,好像没人知道这二人死了一般。不仅没有加强戒备,而且没有一点悲伤气氛。 要说南宫应是出来挑战,死在了外面,不为人知还好理解,可南宫岚分明是死在了自己房中,他的尸体,不曾给任何人看到过吗? 奇怪。 南宫俊人到何处去了? 到第三日无意偷窥得一幕“活春宫”后才知,原来这“君子剑”也如梁醉风、苏小魂那两个老鬼一般,到嘉兴去寻找李秋水了。 干什么?难道,他们都是要去争那个“天下第一剑”? 呵,天下第一剑,这名字很了不起吗? 看着眼前这一对男女白花花耸动的身体,我竟不由分析起了南宫家的关系来。 要说,这一幕奸情也是叫人匪夷所思,哭笑不得啊!若非亲见,怎敢想象! 南宫俊手下有个很是贴心的小厮,名叫来旺。 据说,这来旺可不是个普通下人,心思八面玲珑,最是个百伶百俐的。平时在家不仅把南宫俊服侍得周到,更把他这几房老婆伺候得高兴。 尤其是他那最宠的第三房小妾李娇媚,来旺每日变着法儿来讨好,不仅会说话,还帮她暗地里排挤那其他几个老婆,助她在家里众人面前立威、在老爷面前得宠,哄得个李娇媚是欢天喜地。 一年前端午节,南宫俊领着一众男人都出外狩猎去了,家里只剩下几个女人在前厅吃茶,由当家的大老婆王桂娘安排看戏,嗑些瓜子、吃吃点心。 谁想,到了半场的时候,该换茶了,却迟迟不见人上来。李娇媚径自到后房来查看,本来要去责骂下人的,不想到了那处门边,听见动静不对,悄悄把眼贴在窗缝上一看。 这一看不打紧,李娇媚竟看见来旺这小厮颇有本钱,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当时便把个李娇媚看得春心泛滥,竟是忘了身份了。 也不知最早是怎么个勾引法子了,总之后来这“主母”便和小厮弄到了一处。李娇媚食髓知味,得了甜头,便对来旺更加关照起来,时常赏赐他许多吃穿用度之物,后来干脆更是做主,张罗着替来旺做了两床铺盖、一身装新衣服,盔了一顶新网新帽,做了双新靴袜;又替小芫荽打扮一回,与了她几件金银首饰、两套缎绢衣服,择日就配与来旺做了媳妇。往后也不指派她干什么粗活重活,就只叫在厅前答应。 然而,暗地里,李娇媚却想着法儿时不时地把来旺传来,躲着偷情。来旺夫妻两个,本都是下人,那小芫荽不过是个使唤丫头,怎敢忤逆主母,又兼得了好处,于是便大开方便之门,替他两个安排场所,遮掩把风,竟给自己老公和主子娘当起马泊六来…… 唉!南宫俊呀,亏你堂堂一家之主,武林世家的族长,头上竟也是这般绿油油的。 然而,还有更想不到的。这貌似威严的大户人家里,端的是乱七八糟。原来小芫荽这个丫头,头前几年也早叫南宫俊在房里收用过了。来旺娶妻,也不过是捡了口人家的剩饭而已。 但如果要说绿帽子,来旺这厮却与南宫俊互相戴得公平,他也不见得不如他家老爷。因为他不止和三娘李娇媚有染,还与二娘庞玉莲、四娘潘腊梅都好过。 除了王桂娘这个大太太入门时是“姑娘身”外,庞玉莲、李娇媚都是死了前夫以后改嫁进门的。潘腊梅更甚,本就是扬州青楼里的头牌,叫南宫俊“赎身”后带回家娶过门的。 呵!这就是口碑“正人君子”、几乎没什么不良嗜好的南宫家主呀! 是不是在世人眼里,像他这样有钱有势的“大人物”,玩几个女人根本算不了什么?就跟扯块布做衣裳一样。 也不知是哪里的邪乎,来旺这小厮,竟能背着主子爷,把三个姨太太通吃了! 呃,要说,大户有钱人家里的事情,我这种出身贫寒的人是很难理解的。 南宫世家是武林世家,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除了南宫俊,还有三位名震江湖的高手呢,怎么就没人管管这混乱的家事? 南宫岚是剑痴,眼中别无它物也就不说了。南宫应也一样的么?还有南宫鸠,一直不知道吗? 当然,这些都并不打紧。丝毫不妨碍南宫家族成为武林世家,也影响不到这几位高手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我这个杀手,对他家里的这些隐秘之事也没有多大兴趣,因为这些与我的任务并无关系。我感兴趣的,只是来旺和李娇媚后来的一番对话。 来旺问:“他去那嘉兴一地,还能回得来吗?” 李娇媚答:“回不回得来又有什么打紧?他若死了,我便和你到南京去。那里,我早叫人买了一所大房子。” 来旺又问:“他的剑法,当真可去争那天下第一么?” 李娇媚答:“有没有那么厉害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从练了这一年古怪剑法后,他已早不行房了。不单是我,那三个女人房里,他也总是不去的。” 嗯? 信息量巨大。 难道说,南宫俊这厮……真的也练了如岳不群一般的“辟邪剑法”?已然自宫了么? 老天!为了争个什么狗屁“天下第一”,他把自己给阉了? 呵呵,哈哈!好呀!难怪,这家里,这般荒唐! 下人私通主母,几个武林高手却完全不理家中发生的丑闻,好似不知道一样。 这些女人在他们眼里,可能也只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装门面的饰品,乃至取乐的玩物,从未算作是人吧? 第33章 33.采女清心剑 人无完人,是人就有缺点、弱点。 纵使强大的武林世家族长,赫赫有名的“君子剑”。 这日离了南宫俊家,我再往另一处院落打探,去看南宫鸠家里的情形。 南宫岚、南宫应虽都未娶妻,但南宫鸠却有一房正室白氏,原名唤作白金芳的。 这白氏年逾四十,膝下无儿,只养的一女南宫萍儿,却才十一二岁。 按照这个情况来推断,这白氏莫不是快三十年纪上才有的这个女儿?之前,就没有孩子吗? 结合南宫应说过的那些话,根据他的年龄,前后推算……如果南宫应是南宫鸠和白金芳的儿子,后来才又有的南宫萍儿,才算合理。 是呀!这样才合理。因为南宫俊那几个老婆里,只有王桂娘生育过,而王桂娘也五十多岁了,十七八岁头上就嫁给了南宫俊,她的两个儿子南宫岚、南宫应都才二十出头,不对劲呀! 可是这些都只是猜测,并无根据可以证明。在南宫世家里,南宫应分明是叫南宫俊叫“爹”的呀!南宫鸠只是叔父,而白氏只是婶母。 我偷偷潜来白氏房中,并不是为了打探这些消息,窥视人家的私生活,是想再收集点其他线索,好看看南宫鸠有什么明显弱点。 还果然叫我给发现了。 南宫鸠的“工布剑”出招精准,杀人细密,说来似乎是很难找到破绽的。但,过硬的剑法,绝不能只靠招式。没有足够的功力发动和支撑,遇到力量霸道或者速度极快的对手,他是应付不了的。 所以,他的周密剑招之下,必有依赖的功法。 南宫鸠不在家中,此时夜色已深,白氏这个中年妇人却并未上炕歇息。而是坐在地上一个棉垫包裹的草团上,练着什么内功。 起初,只见她眼睛微闭,脸色如常,头顶不断冒出许多可见的白气。一炷香后,却见她脸色越来越阴冷,那些白气渐渐消失不见,反而她的头发、两鬓、眉毛、前额、脸颊甚至口鼻上都仿佛结了一层霜一般。身体也开始忍不住颤抖。 她这种颤抖……咦?不似疼痛,不似恐惧,不似虚弱,不似窒息,也不是某一事舒爽到极致的高潮反应,倒明明白白像是……冻的。 嗯?这屋里很冷吗? 明明她已经在周围摆设了两个碳炉,暖炕下也还烧着柴火,我在房梁上趴着,都觉得这屋里挺暖和。 她这是怎么了? 又过了一阵子,她渐渐停了运功,长出一口气,渐渐睁开眼来。 随即喊叫女儿南宫萍儿过来端了只热气腾腾的铜盆,从里面给她拿了热毛巾,擦拭头面、颈脖…… 一番收拾过后,南宫萍儿问道:“娘亲,第四日了,可还是觉得冷吗?” 白氏微微喘气,道:“无妨。平日里,这个功法是和你爹一齐练的。如今他不在,少了调和,难以制衡,所以有些失控罢了。” 闻言,南宫萍儿大睁着眼睛,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而后问道:“为何一定要与爹爹同修?女儿不能替的吗?” 白氏听了,微微笑道:“傻孩子,你还小。待日后你长大成人,许人婚配了,自会知道。” 又闲话几句,白氏周身异状全消。 平复呼吸,起身宽衣,她要上炕去睡了,吩咐南宫萍儿也回自己房中歇息。 南宫萍儿应诺。将要离去时,一脸好奇,不禁喃喃低语,道了声:“采女清心剑法,一个人练竟是这般危险的?” 嗯? 采女清心剑法! 原来如此。 相传这是黄衫后人不慎丢失的一套心法,本该为我蝴蝶谷所用,只不知怎地竟到了南宫鸠夫妇手里。 据说,这是一套男女双修的心法,本起源自神雕侠侣的“玉女素心剑法”,原理相通,只是后来更做了改变。 精妙之处在于使这套剑法的男女二人若是情侣,能够心灵相通、阴阳和合,则必能发挥出无穷威力,剑招滴水不漏,力量遇强则强,达到完全的精准境界,再配合上趁手的好剑来用,难有破绽。 怪不得,南宫鸠的剑,传闻准确到那种程度。我还以为,他是仗着手中“工布剑”有了什么异能呢! 不过,任何事情,有利必有弊,都是一分为二来讲的。 这种心法,于男女两人都有益,双修日久,各自精进。不止南宫鸠,这夫人白氏一定也是剑法很高的了。但,需要双修的功夫,自也存在它的不足和隐患。 首先,倘若不是情侣,则许多精妙之处实在难以体会,修炼不到很深的层次;假如两人相互间心灵不能沟通,则联剑之际是朋友则太过客气,是尊长小辈则不免照拂仰赖,都难得精髓。 其次,若不是一男一女情侣关系,两男或者两女,都会失了阴阳和合,那则更是窥不得入门之道,根本就练不了。唯独夫妻、情侣同使才行。两人若相互眷恋极深,更能悟到深层的境界。 说白了,这就是一套“阴阳和合心法”、“男女相爱心法”,武功与情事相融一体。 最后,更重要的,就是说这心法的风险了。一旦这双修功法练到深处,则男女彼此的依赖日渐更深。男阳**,不能相隔日久,更不能心有芥蒂。也就是说,两个人不能分开时间长了,更不能有感情上的问题,必须对彼此绝对忠诚。 此一点更体现在行房之时,就是功法中讲的“合体同修”。这个过程中,若彼此任何一方心有旁骛,或者给第三人插足了,都难免产生怨恨,控制不住便极易走火入魔。 症状轻时,若本身内力不够,男子阳气反噬,呈现“热毒”反应,女子阴气反噬,呈现“寒毒”反应。症状重时,则这种心法最好弃之不用,否则性命危在旦夕。 刚才,这白氏出现的症状,明显已是寒毒了。南宫鸠才走了不几日,这……依赖已如此之深了? 显然,白金芳已经是“阴阳失调”。我阴暗推测,以她这个年纪,多数不是因为分开时间长造成的,而是感情出现了问题! 否则,南宫鸠为何独自一人前往蓬莱,不带上他这如此重要的夫人? 白氏已呈现寒毒反应,不知道南宫鸠此时怎样了,有热毒反应了么?心法出了错乱,你的剑还能那么精准吗? 倘若见面,你还能在我手下走多少招不出错呢? 采女清心剑,呵呵,情若背叛,必入混乱!如何清心? …… 我并没有娶妻,菲儿也还不是我的情侣。 我当然没有和她练过什么双修的功夫。 那么这种双修功法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又为何这般熟悉它的风险? 说来,倒要感谢蝶恋这个老姑娘。 正是因为她的故事。 第34章 36.一切看心情 这日,看白金芳呈现出这明显的“寒毒”反应,回想蝶恋对我讲过旧日游氏夫妻的往事,我已然明白南宫鸠的家里出了问题。 他那号称精准周密的“工布剑”,十有八九已经被破了。如果我能见到他交手,一战便知。 这个阶段,我还未去卧龙窟刺杀孔兰君,她还活着。所以当下不禁也怀疑是不是又是这女恶魔搞得鬼? 再后来听到更多的消息以后我才知道,南宫俊并没有自宫,只是不行了。不知他练的到底是什么功法,自那之后,就不能再碰女色了。纵使有时被李娇媚纠缠不过,留在她房中过夜,也只是睡觉而已。身上某一物,已经纯粹成了排泄工具,再无任何侵略性。任三房姨太太再有妖娆本事,它也是超然物外、超凡脱俗,丝毫不为所动。 而南宫鸠心有旁骛,也不是因为孔兰君,却是因为那被暗杀的胡夫人。 这个胡夫人,并非就姓胡,原名空山雨,乃是峨嵋派弟子,二十三岁时嫁给蓬莱岛岛主胡不易,成了夫人。两年后,胡不易神秘失踪,至今不知生死,十多年过去,江湖传言,空山雨早成了未孕的寡妇。 而这个寡妇,因为一年前离奇暴毙,引发了江湖上许多猜测。 冷凝结为了查她的案子,出海往高丽,遇到风浪,不幸触了暗礁。这回南宫鸠又是听到了什么风声,也去查她的死因呢? 如果,我这个杀手推断没错,这个胡夫人空山雨一定不是个寻常角色。是否什么绝世大美女不知道,但能让南宫鸠这么心动,甚至破了他夫妻的“采女清心剑”,肯定不简单。 但这些,我暂时没兴趣理会。 我的目标是南宫俊。他去了嘉兴寻找李秋水,不管他要干什么,我得按照公孙小蝶的委托,伺机找到他,杀了他。早点完成任务。 离了这外强中干的南宫世家,带上这个早已闷坏了的慕容大小姐,我打算沿路往东,先到台州,而后到岸边乘船,沿海北上,自去嘉兴,到时再叫她自己继续坐船,回山东去。 这个安排,慕容婉儿当然是不乐意的,但身在江湖,她手里又犯了命案,此时也不由她了。 非亲非故的,两番救了她脱险,现在能够让她囫囵着回家已经是天大的恩德了。 一路上大小姐颇为委屈,时不时埋怨一下。然而,她的谈兴始终不减,胃口也好得出奇,到哪里都兴致勃勃,吃饭也香得很,丝毫不挑剔。 看来闯江湖这件事在她眼里几乎就等于是旅游啊!有我保护着,她不愁缺钱陷入生活困窘,亦不必担心给人欺负……呃,我也真是服了。 平白无故的,好像多出来一个这么大的“女儿”。 这不,夜里,在海湾一带的小渔村找了户渔民家投宿后,慕容婉儿又兴冲冲地,撒娇发嗲,硬要拉着我出来看海。 是夜,星光烂漫,海风微微。 皎洁月光下,水天一色,风景倒是不错。 可惜这海边多是沙滩乱石,并无花草,不然,我与慕容大小姐,此时真可谓是“花前月下”了。 这小渔村里也没有几户人家,沿海往东,三十里外还有小岛,往南往北,却都是山。 唯美月色下,人是容易动情的。尤其是有活力的年轻人。 此时清风拂过脸颊、海面微光荡漾,慕容婉儿幽幽道:“大哥,这么久了,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了吗?” 果不其然,这大小姐开始“撩”我了。 侧目打量一番她此时的脸色……呵呵,真是个毫无心机的丫头。已经见识过了我的冷酷残忍,此时却全然不怕,简直不知死活啊! 也怪我娘,把我生的太面善了,不把凶神恶煞的脸孔露出来,别人还以为我就是个好说话的主儿呢。 “大哥,你就说嘛!”大小姐又开始毫不避嫌地拉着我的胳膊晃荡了。 “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有什么打紧?” “可人家就是想知道嘛,叫了这好几日大哥,总觉得怪怪的!”慕容婉儿噘嘴。 “那随你叫吧!想叫什么都可以。张三李四王麻子,老牛大狗小淘气。随便!” “你这不是成心敷衍我吗?我第一次见面就坦白地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为什么你就不肯告诉我你的名字呢?”大小姐眼睛里居然有了星星。 “呵,我知道你的名字,是为了了解你的身份,好解救你,以及让我知道,我救的是什么人。穷人还是富人?好人还是坏人?你知道我的名字却做何用?你又不嫁给我!嫁我我也不见得要你。”戏谑笑着,故意逗她。 “你!”慕容婉儿羞红了脸,道:“你这人说话怎这般难听!”停顿片刻,她又道:“可是……你既然救了我,就是我的恩人,我又岂能这么久不知恩公尊姓大名的?” “嘿,得了吧!”淡淡笑笑,我道:“不用把个‘恩公’老挂在嘴上。我再说一次,我救你只是顺手,并不是存心要救你,包括第二次在金华城外。而且再过几天我们就分别了,我要去办我的事,你也要回家去继续当你的大小姐。我们不会再面见了。这回,你就当是遇到了个同行的旅伴吧!” “可就算是旅伴,也该知道下名字呀!我问下怎么了?我、我……”说到这里,慕容婉儿明显急了,语调变得委屈起来,眼泪似乎都要流下来了。 呵,不是能言善辩,很会说的么?怎么现在又变笨了。 想知道我的名字,要能说出个让我心服口服的理由,或许我会考虑一下,这么样撒娇,对我,没用。 当下劝了两句,道:“你不要这样嘛!我觉得你叫大哥就挺好。往后还这么叫吧。何必刨根问底儿呢?” 大小姐哑口无言。沉默了一阵儿,她接着前面话头,又问:“大哥,那你说,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呢?” “呵呵,那又有什么打紧?”我道:“我看着顺眼的,随便好人坏人,就算我不去帮他,也轻易不会去害他。反之,我看着讨厌的,管他是好人坏人,就算我不去害他,也绝对不会去帮他。” “你——”慕容婉儿显然是没碰到过我这么逻辑混乱、不讲道理的人。 “那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大小姐有点气糊涂了,居然抬高了嗓门问我。忘了我杀人的时候多可怕了吧? “我无所谓。”学着她以前的样子,冲她眨眨眼,我笑道:“我高兴的时候,好人也当得,像救人性命、捐赠钱粮、扶危济困,帮助什么孤儿寡母、老弱病残这些事也做;我不高兴的时候,杀人也不见得皱下眉头,放一把火烧光整个村子也不以为然。总之,一切看心情。” “大、大哥!”慕容婉儿被我的话惊了,脸色一白,愣了片刻,又道:“大哥,你不要这么说嘛,我知道其实你是好人的。貌似放荡不羁,实有侠义心肠。” “呵……你说我呀?”看看月光下慕容婉儿这张俏脸,我往近处凑了凑,几乎要趴到她的脸上,故作猥琐神情,道:“如果等一下我要在这海边跟你洗鸳鸯浴,要你的处女贞操,你会答应吗?” “啊?大哥!” 大小姐快要被我作弄疯了。 第35章 37.夜半哭声 这么逗弄到亥时,夜色更深,我实在困了,没有了赏月看海的兴致,不管她大小姐有没有尽兴,我是要去睡了。 然而,未及走回投宿房中,却在这村口不远处听到了小孩子的哭声。 “啊呃呀!呃诶——” 隐隐约约的,凄凄惨惨,在这大半夜的渔村外,说不出的诡异。 慕容婉儿一时害怕,压低了声音,对我道:“大哥,你听到什么了吗?” “嗯”。 声音不像是从这些房屋里传来的,倒像是来自地底下。 嗯? 虽然蹊跷又含糊,但以我冷静收声时的心法,还是听清楚了。 “娘,我疼!娘,我疼啊!” “打死你!打死你!” “啊!啊!娘!娘!” “叫你吃!叫你吃!” “啊!啊!娘啊!娘啊!啊——” 呃…… 这是? 妈的,有人虐待小孩? 如果这是哪户人家的婆娘教训自己不听话的孩子,也就罢了,这是人家的私事,谁也不会去插手。纵使侠客,也不会去多管的。 可我明明白白听着,到最后,这个小男孩声音惨叫到断了气! 呃……该不会…… 正疑惑着,不一会儿,又听到了刀斧砍剁的声音。 “噹!叮!噹!叮!” 卧槽! 当下心中一紧,不由脸上肌肉都紧绷了起来。 “大哥?怎、怎么了?” 慕容婉儿见我脸色有异,慌地拉着我手,急切地问我。 “没什么。”淡淡应一声,我示意她不要说话,继续竖起耳朵仔细听。 “噹!叮!咔、咔、咔……”一定是刀斧的声音,与肉铺里屠夫剁骨头的声音很像。 这个,别人自然是听不出来的。 一般人没有这个能力,即便是受过训练的捕快。 但,我不是个正常的人类啊!除了有半个嗅觉灵敏的“狗鼻子”外,听力、视力也都是远超出常人的。更别说,我做的什么行当。 如果猜测没错,刚才,那哭喊的小男孩已经叫人杀了。此时,凶手正在用什么器具分尸。 好家伙! 本不想多管闲事,但这一幕太虐心了。 那孩子分明喊的是“娘”,结果却遭了毒手。 我只想看看这是怎么回事。 果然,顺着估摸的方向往南走了一截儿,我闻到了这海边空气里夹杂着的血腥味儿。 那不是普通的鱼虾腥气,而是,新鲜的血腥味儿。 属于人类的血腥味儿。 这里,一定刚刚死了人。 “大哥,我们这是去哪儿?”跟着我走了几步,慕容婉儿神色慌张。她看我样子,知道必有事情,但却苦于一头雾水。 “嘘——”示意她轻声,我用手指了指地面之下。 “啊?”慕容婉儿登时一个机灵,吓得两脚一跳,浑身哆嗦起来。 “别怕。不是有鬼。这世界上,鬼从来不可怕,真正吃人的,往往是人。” 仔细分辨方向,终于找出来,声音来自南端一户渔民家的……地下室。 嗯? 从上边屋子悄悄进入,很轻易挑开了反插着的门栓。结果发现家里没人,黑漆漆的。 顺着屋内小心摸索,一直走到这地下室上头,才看见了一盏灯火。 这上层原来是间卧室,破破烂烂的,有个简陋的土炕,炕上正坐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娃,怀里抱着个布偶,头发散乱,表情呆滞,一脸的惊吓。 半夜时分,灯火不熄,小孩子不睡觉,必有异状! “小妹妹,你家里还有人吗?” “这里还有别人吗?” 示意慕容婉儿连问了两声,小女娃瞪大眼睛不说话,接着却“哇!”的一声,吓哭了。 听到哭声,那地下室的木门“吱呀”一声打开,有光从地下透了过来。一个面目狰狞的妇人,挽着袖子,晃荡着野蛮的身躯,沿着通道内的土坡走了上来。 “啊!你们是谁?”看见屋里有外人,这婆娘明显吓了一跳,接着便神色慌乱,两只眼睛不住乱瞟。 定睛细看,这婆娘手上还沾着血污,脸上也有被溅射沾染的血迹……呃,如果不是半夜里要杀鸡宰鹅什么的,那这婆娘刚才一定是杀了人! “我们是谁不打紧,你在干什么?”冷冷盯着这婆娘的脸,我露出了一个“闲事管定了”的不屑神情。 “呀!”听了我的话,这婆娘尖利地嘶吼了一声,便一把扑上来,挺着蠢笨的身子,要推我和慕容婉儿出去。 呵,这等百姓,毫无武功的人,当然很轻易就摆平了。 我叫慕容婉儿用炕上一条破布单子把这婆娘两手绑了,缚在背后,押着她到地下室来。 空间促狭,这地下室里那盏油灯昏暗,看不清楚。浓浓的血腥味道,充斥着鼻息。 挑亮油灯,再做打量…… “啊!”慕容婉儿被吓得一声尖叫。 地面上那角落里,一个瘦骨嶙峋的七八岁小男孩尸体,几乎全身赤裸着,只穿一条破烂肮脏的小短裤,正血迹斑斑地丢在两条青石上。 小男孩的脑袋往后耷拉着,头顶有明显的致命伤,脸颊和鼻梁已经塌陷了,脸上尽是血污,身上还有许多处血痕,皮开肉绽,伴着不少红肿淤青。 随便一打眼也知道,这是被木棍、竹片什么的硬生生打出来的。 再仔细看这尸体,小男孩一条胳膊已经叫卸了下来。胳膊上的那只手,也分离肢解了。两处断口比较整齐,虽然有点血肉模糊,但明显是被利器斩断的。 再看青石边的地上,正丢着一把劈柴用的斧头。刃口一片血污。斧头不远处,还有一条捅炉子用的铁条,乌黑锃亮。 嘶——这一幕叫我也不禁倒吸了口凉气。 好呀!明明白白的杀人现场啊! 这么个肥胖的恶婆娘,怎生下得了手杀的这个可怜的小男孩? …… 我向来不屑官府那种严刑逼供的法子,因为面对真正心志坚定的硬汉,它不起什么作用。但对付普通人,绰绰有余了。 不用多费力气,甩两个巴掌过去,这婆娘立刻便停止了满嘴的咆哮嘶喊,老老实实安静了下来。肥胖如猪一般的身体似泄了气的皮球,瘫软作一堆。 一通喝问,这婆娘已经交代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这户渔民家姓夏,早年死了老婆,带着一个儿子再婚又娶了这个婆娘。这婆娘崔氏是被原先夫家抛弃后来到这个村里的,来时便带着个刚满一岁的女娃。 这家里贫穷潦倒,只有男人和公公,没有婆婆,也是生计艰难,连饭都吃不饱。崔氏在这家里满心怨恼。 前几天,崔氏男人和公公去城里赶集,想着卖些鱼干、海带什么的换钱,一直没有回来。 这天下午,崔氏做饭,叫小男孩帮着照看妹妹。小男孩因为偷吃了一个鸡爪,又没有好好听话,把妹妹跌到炕沿下摔了一跤,结果惹怒了这婆娘,被她硬生生罚跪到半夜。 那地下室本来是个屯放杂物的仓库,不知什么时候,给小男孩偷偷藏了一些食物在那里。 刚才,小男孩饿得厉害,自己溜到仓库里找东西吃,崔氏发现了,就狠狠把小男孩暴揍了一顿。可是她怎么打都不解气,越打还越来气,于是便越打越狠,越打越凶,到最后竟然把小男孩给活生生打死了。 崔氏见出了人命,知道收拾不了了,就打算把小男孩分尸,剁碎了分作几包,然后趁夜丢到外面海里去…… 很简单,这就是一起后娘虐杀继子的案子。外加一个罪名:杀人碎尸。 说来,好像也犯不上大惊小怪。 尤其是,在我这个杀人专业户眼里。 第36章 38.无关善恶与正邪 “我真的不知道,就把他打死了!我不是故意的呀!我只是想教训教训他呀!谁知道他,咋就这么不经打哩!” 这婆娘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费劲儿吧唧地说完整个事情后,我心里已经全都明白了。 嘿呀!虎毒且不食子,你这后娘当得,比禽兽不如呀! 说不是故意,好像是失手造成,那为什么刚才不赶紧想办法救人,反而要碎尸? 现在见有人来了,首先想着给自己开脱。 倘若我和慕容婉儿两个人没有武功,现在,是不是还想杀了我们灭口? 这婆娘还在哭哭啼啼地嚎着,声音要多厌烦有多厌烦:“咋弄呀!咋弄哩!叫你们搅和了!他爹回来,不得打死我呀!你们来干啥哩!” 呼—— 真正的人间地狱,在人的心里。 打死了人家的孩子,竟然毫无悔意!现在瞒不住了,要毁尸灭迹,要给自己开脱,还……还特么埋怨被我们看见了! 老天!还有道理吗? 这孩子也真够可怜的。 亏了他那会儿还一直在喊她“娘”! “娘,我疼!娘,我疼啊!”这声音,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他是真的把她当成娘的啊! 结果他这娘硬是要了他的命,还要碎他的尸体。 他这娘肥得如同一头母猪,行动都那么野蛮笨拙;而他,瘦得跟条麻杆一样,不知道平日里吃过饱饭没有。 我去他妈的,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操蛋。 也罢,可怜的孩子,你死就死了。 早死早托生。 免得活在这世上受苦,后面还不知道要遭多少罪。 …… 我是个杀手,杀人这种事情见得太多了。 现在,眼前正有一桩血淋淋的惨案。 这个当人后娘的肥婆,分明虐杀了她的继子。而且,后来还在分尸,企图抛尸灭迹,毁掉罪证。性质极其恶劣。 简直惨不忍睹,令人发指,丧心病狂呀! 但这件事情,与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既没有管它的必要,也不想去管它。 我不是官府的捕快,也不是什么大侠,没必要维护什么律法条例和道义公理。 我刚才寻着声音来这里,也只是好奇,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已。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这其实是属于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出来消遣的。 但,跟我一起来的,还有一个想要行侠仗义、路见不平一声吼、拔刀相助逞英雄、做着女侠梦的千金大小姐。 既然她一心想当女侠,那么这正是个伸张正义的好机会。 现在,亲眼见了这血腥又虐心的一幕,看了这婆娘的嘴脸,大小姐脸上的表情早就丰富得难以描述了。 我不想去管闲事,所以,替小男孩讨公道这种事情,自然轮到大小姐了。 “你、你!”我示意由她发落后,慕容婉儿柳眉倒竖,咬牙切齿,对妇人喝骂道:“狼心狗肺!蛇蝎心肠!你还是人吗?按照大明律,你这是死罪,该斩!” 好呀!干脆果断、义正辞严! 崔氏吓得一声尖叫,白眼一翻,竟然昏死了过去。 我冷笑了两声,看向慕容婉儿,问道:“大小姐呀,你手上也有人命哩,是不是死罪?该不该斩?” “我、我……我不一样的!”慕容婉儿着急起来,道:“我是真的失手,不是故意杀人!她、她……”芊芊玉指指着这滚在地上成了一团的婆娘,慕容婉儿急得跳了起来,道:“她这般歹毒,虐杀了这个无辜的孩子!” “哦,是啊,她虐杀了这个孩子。”我淡淡说着,好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就像买菜付钱那么稀松平常,道:“那你报官吧?把她送到衙门里,你当个证人,判她死罪,开刀问斩。” “我!我怎么去报官嘛!”大小姐焦躁起来了。 “是啊,你才想起来你也是杀人犯啊?不敢去衙门呀?” “大哥!你为什么要取笑我!” “不能报官啊?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我要一剑杀了她!替天行道!”说着,眼神竟然示意,想叫我把背后的剑给她。 “哦,好!”看看慕容婉儿,我提醒她炕上还有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娃。 “斩草要除根呐!一不做二不休,反正杀了她,这个小丫头也就没活路了,你一并送她也上路吧!你说怎么样呢,慕容女侠?” “我!我……”慕容婉儿一脸错愕表情,气恼焦急夹杂而来,显然已经快要哭了。 “嘤嘤嘤!”终于,大小姐蹲下身子,无奈地抱住了头,浑身抖动着……她的哭声里,充满了那种属于侠客的、沧桑的屈辱。 “大哥,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良久,慕容婉儿擦干了眼泪,站起身来,看着我发问,眼神中充满了迷茫。 “现在你知道女侠不是那么好当的了吧?” “是……本以为,伸张正义,快意恩仇,谁料到,这么多、这么多……” “这么多身不由己,这么多自相矛盾,这么多苦逼吧?” “是。” “倘若世道太平些,这家人不这么穷得厉害,也许,这孩子根本没必要偷吃东西,这婆娘也不致于为这点小事就把他打死了。” “嗯,是的。” “可惜这个世道就是不美好。” “……” “上哪儿说理去?” “大哥……我们怎么处置她?”慕容婉儿指着地上这婆娘,迷茫的眼睛里,再没了曾经高谈阔论时的那份意气风发。 “要做大侠的是你,你却要来问我。” “你就指点我一下吧?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做是对,怎么做是错了。” “呵呵,好。”应承了慕容婉儿,我找来一瓢凉水,劈头盖脸浇下去,崔氏这婆娘立刻被惊醒了。 “啊?啊!啊——别杀我!别杀我!”恶婆娘的求生欲倒是很旺盛。 “听好!”冷冷喝住她,我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咬牙切齿道:“本来,你、死、定、了!但是……” “但是看你还有一个更小的孩子,不想杀了你再连累了娃娃,不想你们都死了,你家男人回来看到的是家破人亡……” 说着,我用残酷的语气,几乎喷到这婆娘的脸上,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杀了人家孩子,总不能就这么算了。” “所以……” 略一沉吟,我起手“啪啪!”两下,已经点住了这婆娘上半身的穴位,叫她无论如何动弹不得。 “这回给你留个记号,叫你长点记性,往后别再干这种蠢事!” 语声落下,就那土炕上翻出来一把生铁剪刀,交到慕容婉儿手里,我道:“把她左耳朵剪下来。” …… 后来慕容婉儿回忆起这一幕的时候,总是说我手段残忍,好似地狱的来使一般。 但这个法子却非常有效。 既教训了恶人,替死者出了气,又没有害人性命,叫这惨案进一步扩大,也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那男孩的尸体,后来被我们带走,放到很远的地方埋了。 我们告诉崔氏,就说家里进了贼,有两个坏人抢走了男孩,还差点杀了她。如果她不这样说,就自己承担后果吧,搞不好哪天我还会再回来,多给她几剪子。 这样算是给了她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也是给了这一家人一条活路。 我是个杀手,本来应该只杀人、不救人的。 我做这件事,无关善恶与正邪,只是一时随性而已。 第37章 39.身不由己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我们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人各有命,上天注定。 有人天生就是贵族,有人终究落草为寇。 脚下的路,如果不是自己的选择,那旅程的终点在哪儿,也没人知道。 甚至,连你会走到什么地方,会碰到谁,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由自主。 就像我与慕容婉儿相遇,这都是命中注定。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与她有太多的交集。 更别说有朝一日,会把这慕容世家的大小姐也变成一个杀手,与我一起,堕入黑暗的深渊。 原本,她只是个单纯无辜的女子。 一个做着女侠梦的善良姑娘。 …… 壬辰年十月二十,大雪。天飘鹅毛,海岸银装,水上清光闪亮。 纵然寒冷,江南地面仍是十分唯美的。 唯美到,像一副淡雅的水墨画卷。 我两次意外救了慕容婉儿。同行十余日,她已然把我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点暧昧的感觉,好似我是他的非血缘至亲一样。除了依赖,竟然,还有点……仰慕。 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且不说她才十八,我老人家大了她整整十岁,彼此出身也全然不同,压根不是“门当户对”,其他方面,也是不可能的。 首先,我有心上人;其次,我不稀罕女色;再者,做我这一行的,说不定哪天突然就死了,搞不好连尸体都留不下,跟人家姑娘谈什么感情? 少点牵挂也就能少点负担和烦恼。 人还是活得潇洒点儿比较好。 正因如此,纵使我也曾去青楼风月场所里逢场做戏,那都不过是为了满足简单的生理需求,一时痛快而已。我从来没有对菲儿以外的任何一个女人动过真心。 只要舍得花银子,什么样好看的女人都不难得到。 所以我懒得花费感情。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如此,各种女人的身体我也见多了。 我说的是鲜活的女人身体,不包括死去的尸体。 女人的身体见多了,自然对所谓“美色”就有了一定的免疫力。否则,执行任务杀美女目标的时候,怎么好下手呢? 定期去嫖,这也是我们接受的训练之一。 “只有习惯了美色,见多了美女,才不会把女人的身体太过看重,执行杀人任务的时候,才不会受到美色干扰。” 这是前长老无法大师讲过的经验之谈。 这个风流和尚,就曾经因为迷恋美色,吃过大亏,险些丧命。 他遇到的,还不是孔兰君这种量级的尤物,只是个普通的美女将军。 因为栽在这女子手里,他变成了残废,成为了他一生的耻辱和我们的笑柄。 我牢记着这些教训,除了菲儿,再没有对哪个女人真正动过心。 所以,对于慕容小姐的倾城容貌、曼妙身材、青春气息、悦耳声音……乃至有意无意的“好”,我都并没有太多感觉。 看见她跟看见死在我手里的任兰等也没有多大不同。 只是,没想到后来她对我的影响还挺多,倒叫我不得不回头认真审视这个单纯的姑娘。 …… 我说过,我是个杀手,随时可能以任何不同的方式接到任务。 这天,乘船行至海中洲,天蒙蒙亮,我刚刚睁开眼睛,就看见“宁波知府刘珩”这几个字,正如鬼魅一般,出现在船舱里的卧房门上。 我一向睡觉还是比较警觉的,所以,我知道这必是谷中高级上线直接传达的命令。属于紧急任务,必须尽快执行。 果然,再查探时,这门的另一面写着“三天”两个字。 呃,三天之内,干掉刘珩。 我知道了。 需要尽快策划方案,及早动手。 能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来给我下任务,这是比剑婴更可怕许多的人,他完全有能力自己出手,之所以还来找我,那定是组织安排的考验。 刺杀张昊已经失败过一次,这次如果再失败,恐怕我的脑袋就要搬家了。 所以,我需要小心谨慎。 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让大小姐知道,我也不方便带着她行动啊! 只是她暂时还不愿意自己坐船回栖霞去,所以,这三天,我叫她自己先在此地逛逛,不要乱跑,做好打扮伪装,不要给官府的人认出来捉了去。只要她不出什么意外,等我回来,再带她一起去嘉兴。 宁波旧称“明州”,到本朝时,为避国号讳,太祖皇帝采纳他人建议,取“海定则波宁”之意,将明州府改称宁波府。 知府刘珩,经打探未听得此人有什么必杀理由,甚至民间传言,说他“极是个清廉的官”。 那他,他为什么该死呢? 这当然不是我应该考虑的问题。 我只需要执行命令。 否则,该死的人就是我了。 我杀刘珩的时候,他刚判完了一桩案子。 有个叫贾老实的财主因为家产纠纷被族里几个兄弟告了。 他家的财产,都是自己的叔父贾太监退休前挣来的。几个侄子,按说都有份。 可是贾老太监只把财产留给了贾老实。 因为贾老实有个媳妇儿叫金瓶儿,生得貌美如花,人也机灵,很是精明能干,从前还是吏部侍郎的小妾。 那年,吏部侍郎暴病身亡。这个金瓶儿,被贾公公托人做媒,把她说给贾老实娶过门做了大太太。 一般人都以为,是不是因为金瓶儿擅长持家,所以贾公公才把财产留给了他男人贾老实一个? 其实不然,贾老实不过是个幌子。真正原因是贾公公原本就要把财产留给这个侄儿媳妇金瓶儿的。 至于为什么,呵呵,往阴暗处想想就知道了。 据说,贾公公、贾老实、金瓶儿三个人住在一处院子里,贾老实却经常在外眠花宿柳,许久不回家。 贾公公死前留给贾老实多少银子、现货没人知道,这几个兄弟明明白白能看见的,只有他住的这一座三进三出的大院子。 但他这几个兄弟不干,在贾公公死后,一齐来闹,非要重新分配财产。 于是他们告状,要官府判决,让贾老实把贾太监生前留下的银子、财物全都拿出来,如数平均分配,再卖了这座院子,把卖得的钱也平分。 贾老实自然是没什么能耐的,兄弟们来告,他也没甚法子。但金瓶儿可不是省油的灯。她于是打点银子,托付了人,直上京师。 对外只道:贾公公留的这房子是在,但银两财物,早就在办丧事时用度完了。 所以,这回刘珩断案,这个“极是清廉”的知府老爷也并没有去做多细致的调查取证,而是三下五除二就做出了判决: 第一是,银两无可稽考。既然已经用完了,那就将这房产估价变卖,平均分给贾家众兄弟。 第二,那几个兄弟还要紧追银两财物不放时,刘珩大怒,喝道:“你们这厮少打!当初贾公公在时你们怎么不来告状?如今人死多时了,却来骚扰?” 就这样,只要贾老实把房子卖了,分给几个兄弟,就草草结案了。 刘珩的判法,是否公平?我没有兴趣。但我知道他绝对是按上面的意思判的。 呵,金瓶儿,上面有人啊! 正因如此,才听说,这回案子虽是刘珩断的,但金瓶儿却没给他送一文钱。 呵呵,“极是个清廉的官”,好呀! 这里“清廉”原来就是搞不到钱的意思呀! 穷鬼呗! 第38章 40.该去哪儿说理 “极是清廉”,当然不是刘珩该死的理由。 我也知道这背后的雇主不可能是贾老实的那些堂兄弟。 且不说他们有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敢雇凶刺杀知府老爷,他们出得起价钱吗? 一个知府的人头,不是小数目。 就算出得起银子,他们那样的人,有什么门路能雇得到蝴蝶谷暗部的刺客来出手? 但,杀掉刘珩,把黑锅甩给他们来背,却是个不错的脱身之计。叫六扇门去怀疑他们好了。 简单方便,轻易就烟雾缭绕,正适合掩藏我的踪迹。 我杀刘珩也当然也不会在衙门的大堂里动手。 所以,这个案子结束后,当天晚上,刘珩受邀到贾老实家里赴宴,由金瓶儿亲自斟酒答谢时,我早提前潜入后厨,把那些酒菜下了毒。 刘珩死了,贾老实、金瓶儿也陪葬了。 捕快们要怀疑,当然首先怀疑贾老实那几个堂兄弟了。 这里面,贾老实、金瓶儿算不算无辜我不知道,但刘珩绝对算不上是什么好人。 如果真杀了英雄义士,杀了忠良善良之人,我或许会难过一会儿。但这几个,没有感觉。 跟药死了一窝耗子也没多大不同。 …… 上面并没有说要刘珩的人头,所以,毒死他也就算完成任务了。很快消息就会传得人尽皆知。我自然也就不必再多操心什么,该去忙别的事了。 只是,说不上来为什么,这天,我突然对宁波府的监牢产生了兴趣,总好奇着,想进去看看。 我这个杀手,对官府的监牢好奇,疯了吧? 呵呵,不是。我一不想坐牢,二不是要去劫狱。我只是想看看,里面的犯人究竟是怎么生活的。 而我这个好奇心,来源于白天刘珩审案时我看到的一件奇怪的事。 一个叫郑信的老汉,三年前犯了抢劫财物伤人未遂罪,被关在这监牢里整整三年。如今期满,该释放了。可是这老汉却不知悔改,到处叫嚣吵嚷,扬言他出来后一定要再次抢劫,重新犯罪,还在牢里大闹,毁坏桌椅等物,用粪桶泼那牢门,并大骂知府。 如此,这日刘珩把他再次带到公堂上审问时,这老汉又“咆哮公堂”,大骂刘珩“贪赃枉法”、“收受贿赂”。 刘珩大怒,喝斥郑信“不得胡言乱语”,说自己是清官,从不受贿。问郑信可有证据说这些话时,郑信这老汉居然回答:“爷他妈的就是要冤枉你!你能把爷咋地?” 刘珩登时气急败坏,想叫手下衙役打郑信二十板子时,身边那师爷却劝阻,道:“这老汉年迈,二十板子就要了命了。” 于是后来刘珩判郑信继续坐牢,延长刑期一年。 怎料郑信老头结果反问刘珩,道:“爷爷我咆哮公堂,你才敢判我一年?是不是判得太轻了?你再仔细斟酌、好好想想!” 刘珩和师爷、吏人等商量过后,最终改判郑信不敬之罪,外加当堂污蔑、辱没朝廷命官,遂延长刑期三年。 郑信领了这个罪,不仅毫不怨恼,反而面露喜色,“心满意足”地被带下去了。 看那神情,好像他是巴不得要坐牢的一样。坐得越久他越开心。 当时奇怪,这么一个年近古稀的平常老汉,瘦瘦干干的,怎么看也不像个恶行太大的主儿,他为什么非要留在这监牢里呢? 哪儿不比在这里头更好,他是有什么难言苦衷? 以我这杀手多年的江湖经验推断,一心想要坐牢的人,除非是外面有人要取他的性命,他躲在牢里是要寻求庇护。 但这老汉的这副模样,不像啊! 到底,他是什么样的大人物,犯了什么事儿,为了“躲避仇家追杀”,要留在监牢里藏身呢? 怀着深深的好奇,于是,我夜探监牢,仔细乔装打扮一番,伪装成牢内狱卒,趁他们换班的时候佐以迷药辅助,成功混了进去。 然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没想到后来这一夜,在这监牢里听到的许多事情,叫我哭笑不得,只觉万般悲凉难过。 原来,这个老汉郑信是本地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已经六十九岁了。像我一样,原本还差点中了秀才,是读过书的。 因为家贫,郑信一辈子都没有娶过亲,三十岁头上,父母又死了,仅一个大姊,早年远嫁到广东去,再没回来。 年轻的时候,郑信给远近地主,给乡里别人家当长工、打短工,总是还有养活自己的法子。后来年纪大了,郑信再也干不动活,只能回到村里,一面找点轻省营生,一面靠邻里乡亲的周济勉强度日。 村民们经常看到郑信蹲在田埂上,把讨来的饭泡上凉水,便是一餐。 为了养活自己,郑信在海边赊了些干鱼和虾子,凭着一个扁担、两个筐,挑到集市上去卖。因为年纪大腿脚慢,他总是落在同去的村民后面。平均下来,每天挣不下十文钱。要是卖不掉,还要亏了成本。 如此,生活越来越艰难,郑信老头子,时常吃不饱饭。他最大的渴望,竟是“馒头随便儿吃”,不用“一个掰开分两顿”。 三年前,海边台风来袭,家里的破房子全塌了,郑信彻底没了容身之处,成了流落江湖之人。后来又感染风寒,生了病,无钱医治,只能躺在村头的破庙里等死。 终于,有一天,郑信突然脑洞大开,想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好主意。 于是他历尽千辛万苦,挣扎着跑到宁波城里,趁赶集的时候,拿把镰刀,效仿绿林好汉,抢劫一个大户钱员外的夫人,虽未成功,但因那番惊吓着实不小,遂给官差抓了,判他个抢劫未遂罪,投入监牢,一判三年。 若非事实如此,谁人敢去想象。这三年竟是郑信老汉过得最好的日子。有饭吃、有房子住、还有郎中来把他的病也治了。他竟这般活了下来。 和其他犯人不同,郑信进了牢里便喜上眉梢。因为年纪大、身体差,牢里牢头、狱卒们也没有虐待他,没有叫他去做太出力的苦工。 郑老汉见到馒头,欢喜得如见亲人。他什么都吃,并且绝不浪费。牢里的犯人很少见到像他这么能吃的老头。 别人吃不完的饭菜,嫌难吃的,都给他,他也乐得一一代劳。 而且,有时候能吃到肉,他更是开心得过年一般。 如此,在牢里过了三个月,郑信老汉不仅没死,反而还胖了几斤。 在牢里闲来无事时,郑信就跟那些犯人们聊天打屁、算命说笑,有时还能下下棋。而那些犯人,因为看他年纪最大,脾气又好,也没有任何一个欺负他,都待他不错。甚至有些判了死刑的,临走前还会把些酒肉、好吃的,都留给他以作“孝敬”。 这样时间久了,郑老头把这监牢当做家一般,反倒过得其乐无穷。 这回,因为刑期已满,按律要释放他出去,郑信老头担心出去了没法子生活,所以要求延长刑期。 可是无缘无故的,这种要求怎能被答应呢?他一时急了,就想法子大闹牢房、威吓公人,并且后来在公堂上放肆,挑衅知府,故作咆哮之姿…… 唉,我终于明白了! 这老头想方设法,甚至不惜触怒知府,冒险留在这监牢里,不是为了躲避什么追杀,竟是为了……养老。 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事情吗? 人间无活路,监牢是天堂! 呵,竟然是这样…… 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能被生活逼到这种地步。 到哪儿说理去? 第39章 41.人间地狱 “大哥……如果,我们能一起活着离开这里,你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个请求?” “你说,我听着。” “不要赶我回家了好不好?我想跟在你身边,当你的随从也好,小徒儿也好,丫鬟也好。” “呵,如果还能活着出去,我答应你。” …… 我真是做梦也没想到,我去刺杀一个小小的宁波知府,才走了这么三天,慕容婉儿居然又遭遇了不测,以致于我要第三次救她。更没想到,我会栽在一帮下三滥的海盗手里,险些不能脱身。 话从三天前说起。 我自去宁波城中后,慕容婉儿孤身一人,在房中闷得难受,于是便出了门,一路往东,望普陀山方向,径自闲步游玩。 不觉走了大半日。到傍晚时分,大小姐来到展茅镇外的一个村子,吃罢了饭,走到南边村中闲逛,正待找个地方投宿。 行至偏僻之地,过路时无意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被两夫妇用一架独轮车推着,像运粮食一般,正急忙赶路。 这少女身材颇为高大,发育的很是成熟,十四五岁的面貌,却似长成人的身板。 只是少女此时脸色惨白,头发凌乱,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任由这对夫妻急忙忙推着,一路颠簸,却也只是脑袋往后靠着,眼睛开合都吃力。 再一细看,原来为了固定她的身体姿势,不致于奔走时她在车上坐得不稳,颠下来,少女的腰部竟是被绳子捆在车上的。手脚俱松开着,随着颠簸晃来晃去。 要说这大小姐是个好事之人呢,她看见这一幕,忙上前询问这对夫妇:“这是怎么了?你们要往何处?” 闻言,这对夫妇忙回答:“俺家闺女得了病,正要到镇子上去寻大夫。”言罢,神色惊慌,急匆匆又走,并不理会慕容婉儿。 大小姐好奇心重,只觉得事有蹊跷,于是便远远尾随着,一路跟到天黑,悄悄来到了镇上一户庄院。 这庄院原来正是镇子里大夫之家。更有一点,那大夫竟是个妇人。后来才知道,此乃本地专治妇科的医馆。 慕容婉儿悄悄躲起来,这妇人大夫帮着把少女扶出来时,发现独轮车里流了很多血,少女下身裤子也全被染红了,于是便问:“怎么回事?” 那夫妇中的男人回答说少女是她闺女,“不知怎地,今早上下体开始出血。” 那大夫看少女样子,只道救人要紧,便叫小徒儿一起,就把少女弄上抢救用的木床,叫这夫妇二人在门外等着。 为了方便救治,大夫脱掉了少女的衣物,震惊地看到,少女身上到处都是伤口,掐的、揪的、树枝抽的,有的伤口已经结成了疤痕,有的伤口一看就是新的。 给少女止血时,大夫更发现,她刚刚小产过不久,是体内子宫撕裂导致大出血,从经验来看,这还不是第一次。 这大夫是个真正良善的人,心疼少女的同时,也很气愤。她使出浑身解数,誓要救活少女。也真是老天开眼,忙活了一个多时辰后,血总算止住了,但少女仍旧没醒。 因为历来重男轻女,这女大夫从小也不被家里待见,此时她以为少女是受了父母的虐打,对她格外怜惜,就让小徒儿出去给这对夫妇说少女尚未脱险,需要进一步救治,不让他们探视。 如此等到半夜,少女终于醒了过来,大夫很惊喜,扶她坐起,给她喂了点水喝。 少女四处打量,眼里充满疑惑与警惕,大夫忙向她解释,道:“你刚刚脱险,是你父母送你来的,不要担心,在我这里好生调养。我是此地郎中,定救治你。” 少女闻言,孱弱地问:“这儿……是哪里?” 大夫回答:“这是展茅镇,我家医馆。” 少女又问:“他、他们呢?” 大夫道:“你的父母啊?我这里医治不便打扰,就叫他们在外面等着。” 谁料,少女听了此话,一把抓住大夫,颤抖着求她救命,语声悲切,惊慌万分,边说边抽泣……如此,竟揭开了一起惨无人道的**案。 这少女叫做小娥,今年十五,是千里之外的汝宁人。一年前的仲夏,小娥有天晚上跟着族人到乡上看戏,那天人很多,她不小心被人群挤散了,独自回家时又迷了路。后来在路边遇到一个中年汉子找她说话,告知她可以用牛车送她回去,只收五文钱,问她想不想坐。小娥回家心切,便点头答应了。 那汉子还十分热心,问小娥说:“口渴了吧?俺这里有煮好的酸梅汤,不收你钱,给你喝一碗。” 小娥当他好人,又岂能料到,这厮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专做贩卖人口的行当。那酸梅汤,正是被下了蒙汗药的。等她清醒过来时,早已到了千里之外的沿海山村了。 现在,守在外面的那个男人,自称是她爹的,就是买主。 当时小娥被带到了海中洲,这男人买下她后,带她回了村里。回村的途中,就多次强暴了她。 本以为,这男人买了她是要回家当老婆的,到了这男人家里,小娥才知道,他有个婆娘,就是门外等着的这妇人,他们把自己买回来,只是把她当成赚钱的工具。 进村第二天,小娥就被关进了地窖。这之后,那夫妇两人不时带一些男人进来,无论老少丑俊,皆强迫她。小娥若是不听话,不仅要被这些嫖客打,事后还要被这对夫妇打。 村里男人能有什么钱,小娥被迫,有时也只是换些粮食而已,这对畜生夫妇,硬是把小娥变作了全村...... 一年多时间里,小娥已经做了三次小产,回回都是他们找村里一个接生婆弄的,倒也没出过什么大事。但这次大出血,接生婆没了法子,他们才把小娥送到镇上这医馆来的。 起初,小娥会向那些进入地窖的男人们求救,可他们无一例外地都出卖了她。待他们走后,小娥会受到这对畜牲夫妻更加凶狠的毒打。慢慢的,小娥心灰意冷,再也不敢了。 这回被送到镇上,半路上她就想着死了算了,就算治好了再被抓回去,她也还是没有活路。直到刚才,看见这女大夫慈眉善目,像是个明理的人,她才又本能地燃起了一丝求生欲望…… 慕容婉儿躲在这医馆里头的药柜子后面,此时小娥说完,不仅大夫听得分明,她也全都清楚了。 当下,这大夫无比惊骇,悄悄把窗户开个缝,撇见那对畜牲夫妇靠在墙上睡着了,就小声嘱咐小徒儿,让她帮着守好小娥,自己去城里报官。 这大夫悄悄离开后不久,那对夫妇起了疑心,闯进房中来,强行要把小娥带走,那小徒儿怎生也拦不住。 慕容婉儿是个侠义心肠,此时只道这事必须要管,于是不再藏身,喝一声“歹人该死!”便从那药柜后面闪出来,阻拦这对夫妇。 然而,可惜大小姐的武功实在太弱,她又没有兵器,一人斗这夫妇两个也苦战不下。 那医馆里小徒儿,见势头不好,便出门喊叫起来,想叫几个乡邻来帮忙。 这对夫妇慌了,随即双双夺门逃走。临走前,那男人丧心病狂,就房门边地下捡起捣药用的铁杵,向小娥一把丢去,不期正砸中她面门。小娥当即死了。 这一幕叫慕容婉儿恨得撕心裂肺,抱着小娥尸体痛哭了片刻后,她在医馆院子里找到一把柴刀,攒在手里紧追那对夫妇去了。 如此,到次日天明,大小姐精疲力竭地奔到了普陀洋边那长沙村。不想,竟落入了人间地狱。 这里的村民,都是禽兽,不仅没有一个人帮她抓那对恶人夫妇,还窜出来好几条大汉围攻她。 村里几个婆娘、小孩子,也是只看热闹,无动于衷的。 可怜慕容大小姐,做梦也难料到,为了追赶凶手、惩罚坏人,结果反被这禽兽夫妇纠集一伙野蛮村民抓了,绑起来丢到了那地窖里,成了小娥的替代品。 第40章 42.从此冷血弃天真 真正的人间地狱,在人的心里。 比恶人更可怕的,是纵容他们作恶的心。 是见恶不理,无动于衷,无所为、无所谓,纵然不能助纣为虐,也一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宁可幸灾乐祸。 是见不得别人比他们好,巴不得人家更倒霉。 …… 当我回到海中洲那客栈等了一夜不见慕容婉儿时,我就猜到她可能出事了。 好在,临走前,专门给她买了一个香包,里面装着颇为稀罕贵重的麝香。这香一般人用不起,我又在里面加了几味别的药草和一点佛手柑的皮。 如此,这个香味就是独一无二的。 这么做,正是为了防止意外出现。 我无意干涉大小姐的自由。但既然答应了要送她回家,那么在这一段过程里,她就是我罩着的。我虽然只是个杀手,并不做保镖的买卖,但我要保护的人,谁也不能乱动。 否则,那就是对我的侮辱。 仔细嗅着这特别香味移动过的方向,我一路找到了这医馆。 此时,已经有两个官差装模作样地前来询问。看他们样子,听众人对话,他们只是知道了事情的概况,却并不打算怎么去管。 因为这两个官差明显像大爷一般坐在院中两把椅子上,翘着腿,品着茶,鼻孔朝天,满脸轻蔑,这哪里是来公干的态度? 那为首一个摆了通谱后,站起身来,留下句话,拿腔捏调,道:“仵作已验明尸身。待我等且去禀报捕头,召集人手,择日拘拿凶犯。你等,且散了吧!” 呵呵,择日?择日是哪一日? 这特么是官府最惯常用的拖延借口。 若现在死的这个,不是百姓,是皇亲国戚、王公贵族,或者知县老爷的太太、女儿什么的,我看你们还等“择日”吗? 避开他们,我扮作来看病的人,故作惊讶之姿态,想些办法套问那小徒儿的话,知道了慕容婉儿的去向。待官差等人走后,再询问这大夫一番,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赶到那村里,找到具体位置时,这对夫妇刚送走了三个该横死的糟老头子。 一定是慕容婉儿不肯乖乖就范,惹怒了这些“客人”,明显地这三个老头离开时嘴里不住骂骂咧咧。 所以,这对夫妇转回身去,便把满身伤痕、半死不活的慕容婉儿从地窖里揪了出来,按在地上用木棍使劲地抽打。 可怜大小姐,衣衫不整,被人拽着头发,手脚上还都有镣铐和铁链。 好呀!什么样的村民,这般恶毒,竟敢滥用私刑,给人上枷锁?而且不知道你们虐待的人是谁吧? 实在不敢想象,慕容云天要见到了这一幕,会不会把这里连地皮都翻过来,屠戮到寸草不生?纵然他“火山”老爷子不来,我也早被彻底惹毛了。 所以当我一纵身跳进这院子里,踢开这对狗男女,挡在慕容婉儿身前时,这对夫妇竟还不知道大难临头了。 那恶汉甚至还破口大骂,叫我别管闲事,说:“小子你滚一边儿去!否则你走不出我村!” 嘿呀!好好好,我要用剑杀他们,都玷污了我的兵器,辱没了我这一身本事。 所以,我想都没多想,当下用脚尖勾起那跌落在地上的木棍,使出临时起意、自创的这套“打狗棍法”来,一通狂风暴雨,硬生生把这对畜生夫妇打成了熟面团。 那三个糟老头子也是自寻死路,听到动静,这个时候偏又跑回来站在门边看戏。 所以,当我飞出去三块砖头砸碎了这三条老猪狗的脑袋时,他们脸上的神情还颇为吃惊和冤枉。 …… “呜呜呜!呜呜——”慕容婉儿扑在我怀里,哭得声嘶力竭,她狠狠撕咬着我的肩膀,手指甲把我的衣服都抠破了。 “唉!妹子,真是对不起,我……来晚了。” “大哥,为什么?为什么!我好恨,我好恨呐!”大小姐的哭声惨烈无比,充满怨毒。 这个时候,院子外竟然还有“吃瓜群众”纷纷过来围观,指指点点的,不住议论。 真特么是看殡的不嫌殡大啊! 无知者无畏。 这伙儿围观村民里,我明显听到有人在说:“这人是谁,小娼妇的救兵吗?赶紧围起来,打死他!” “就是,别叫他们跑了!” 呃……我去你们妈的! 谁死谁活还不一定,你们看我的样子,像是个软柿子不成? 慕容婉儿抽泣着,断断续续,简单说明事情经过后,我心中一寒,已经决定要大开杀戒了。 “你在这里几天了?” “今天是第三天。” “一共,几个人?”我问她的意思,当然是进入地窖里的,男人。 “记不得、记不得了,最少不下二十个……我,我都快要被折磨死了。” “你想大哥怎么做?” “大哥、大哥!”慕容婉儿又痛哭起来,语声悲戚道:“这村里的人,没有一个可怜我。那些男人根本不把我当人看,不管我怎么求饶,他们都不肯放过我,也没一个人愿意帮我。我都说了我是慕容家的小姐,可他们也不管我。那些女人,还笑话我、骂我,说我凭什么长这么漂亮、穿这么干净的衣服,活该叫汉子们当母狗骑……大哥,我好恨!我好恨呐!” 嘶—— 是么?是么! 这里,人还有人性吗?人还有人味儿吗? 你们都他妈是披着人皮的畜生!禽兽不如的垃圾! 除了那死去的小娥,除了慕容婉儿,还有别人吗? 我正不寒而栗,两手发抖着,慕容婉儿已然抬起头来,眼神冰冷,恨恨看着门外,咬牙切齿道:“他们,他们……全都该死!” 呵呵!好,好的! 老子本来就是杀人专业户,今天正好给了我一个嗜血练手的理由。 “好的,婉儿,躲在大哥身后。” 我冷酷的声音清晰传遍了空气中的每一个角落:“今天,我就叫你亲眼看见,大哥怎么样用这些人的鲜血,洗刷他们愚昧又肮脏的灵魂!” 杀—— …… “你是从什么时候走上这条路的?” “也像你这回一样,经历了无数绝望,心中再没有对生命的怜惜后开始的。” “你后悔过吗?” “杀人可能后悔过,但杀猪狗、杀畜生禽兽从没有过。” “怎么样才能当一个合格的杀手呢?” “首先要抛弃你原来那些行侠仗义的幻想,抛弃天真和多余的善良,做到冷血无情,只顾自己。” “那样,是不是就算是堕入魔道了?死了会不会下地狱?” “哈哈!你生活的这个人间本来就是地狱!那些无故伤害你的人,哪一个不比你入魔更深!” “大哥,我懂了。” “呵,你才刚开始。” 第41章 43.患难与共,却非我本心 转过身,面前是阴影。 啊,这说明背后有阳光啊! 可是,现在我的背后,除了阳光,还有满地的尸体…… 待我领着慕容婉儿,几乎血洗了这个村子,杀了几十上百号无知又野蛮的愚民后,我已然厌倦得累了。 人与人之间,互相都不把彼此当人来看了,这世界,还能剩下几种色彩? 鲜血的红艳、内心的漆黑,再加一个迷茫无助、悲凉的灰? …… 起风了,呼啸的风声让人觉得天地间只剩下残酷和寒凉。 该是这罪劫漫长吗? 走到海边时,竟又遇到了这一伙儿海盗。 果然,还是与这村子脱不了干系,竟特么是这村民中的老族长引来的。 难怪,这伙儿愚民如此无知大胆,什么坏事都敢做。原来,背后还有这些家伙撑腰啊! 好啊,杀那些人,还让我觉得是在屠戮百姓,多少有那么几分罪恶感,杀你们这帮水匪,我就要好好地一展身手了! 后来知道,这伙海盗自称“大蛟帮”,一共三个当家,全伙不下百来号人,平日盘踞在海中洲东岸的葫芦岛、白沙岛、鸡笼岛、洋鞍岛一带,不时到沿岸掠夺,欺负乡民,抢劫财物,滋扰生事。 也不知这官府是怎么搞得,竟然由着他们这么一天天作大,没能铲除得了。更想不到,这村里人竟然和这伙儿家伙有勾结。 海盗还是颇为凶悍的。那老族长指着我们叫了声:“就是他们!”后,这伙儿家伙,便在一个叫“水阎王”刘虾的三当家带领下,纷纷跳下船来,一通呼喝,鬼哭狼嚎地向我二人包抄而来。 虽说,他们武功不高、本事一般,用的兵器也五花八门,叫人看了都觉得好笑,但他们胜在人多呀! 起手挥剑,连砍带刺,放倒了二十多个傻叉后,却不想,刘虾这厮,突然纠集了一群手脚快的,纷纷打放弩箭、暗器,向我们接连射来。 若此时只有我一个,凭我的眼力、身手,躲过去毫无问题,可身后还跟着个武艺低微的累赘啊!何况,这大小姐头前受尽折磨,奄奄一息,早没了多少力气。 未央剑到底不是罗睺剑,没有自动护主的功能。虽然我拼尽全力游移闪躲,把这些飞来的箭矢、暗器接连打落,可仍是无可避免地被射中了右边的大腿和膝盖。 慕容婉儿幸运一些,躲在我背后,没有中招,但很快,随着右腿剧烈一麻,我支撑不住,拄着剑,单膝跪在了地上,她也暴露无遗。 “妈的!这暗器上有毒!” “大哥、大哥!” 正慌张着,刘虾傲慢狂笑起来:“我看你还能撑多久!放!” “刷刷刷刷!” 又一阵暗器打来,我无法再做到像前面那么快,胸口、小腹皆被射中了。 “大哥、大哥!”鲜血从口中溢了出来,慕容婉儿连忙摇着我的胳膊,一张惨白的俏脸上,除了悲伤,就只剩下绝望。 “妈的!这帮狗东西!”恨恨骂了一声,我低声嘱咐慕容婉儿,道:“妹子,屏住呼吸,等下他们靠近了,大哥放个毒烟,你找机会,赶紧逃!” “大哥、大哥!我不要!”慕容婉儿痛哭失声,紧接着,她突然站了起来,朝着刘虾方向喊道:“我跟你们拼了!” 呃!蠢妞儿—— 很快,暗器毒性发作,强烈的疲惫和眩晕感袭来,我挣扎着刚站起身子,尚未拉住慕容婉儿,只觉眼前一黑,趴到在了地上。 …… 醒来已是第二天傍晚了。 睁开眼睛,发现我手脚都被上了镣铐,紧连在一处,正像条狗一般,被扔在一个臭烘烘的山洞里。 光线昏暗,模模糊糊地,费了好一番力气,终于看到了慕容婉儿的脸。 “大哥,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她一脸的关切,虽然脸上还带着伤痕,嘴角血迹未干。当下叫我觉得,我与她似乎已经共同经历了生死。 “这是哪儿?”四处打量一番,见洞内无人看守,于是压低声音问她。 “听他们说,这里叫‘白沙岛’,这儿,是、是……是他们的茅厕。” 嗯?该死!难怪,这么臭气熏天。 原来把老子关在了茅厕里。可恶! 白沙岛?海上吗? 果然,仔细一听,山洞外,有海浪的声音。 “你怎么样了?他们,这些狗贼,有没有为难你?” “嘘,大哥。”慕容婉儿眼神示意,看了看洞口外面,又连续眨眼,提醒我小心。 看来,洞口外面,有人把守。 唉,这可怎么办? 我身上有伤,体内的毒,好像刚刚褪去,现在虽然不觉得麻了,但手脚却没多少力气,而且都被缚着……再看慕容婉儿,手虽空着,脚上却也同样锁着一副镣铐,只不过是,她这副镣铐之间有条两尺长的铁链,还可以走动。 妈的! 想想这两天的事,真是刚出狼窝,又入虎穴。 “怎么回事?”我低声询问慕容婉儿,问她我们两个,怎么没有被海盗杀了,什么原因活了下来。 “我……大哥……” 慕容婉儿附在耳边,低声呢喃一般,支支吾吾向我说明了我昏倒这一天里发生的事。 为了保住我的性命,慕容婉儿这个傻姑娘,竟然答应了这帮狗贼的要求,被这三个当家的挨个轮了一遍! 哇呀—— 现在,我们之所以没死,那摆明了就是他们还没有玩儿腻。我们被变作鱼食、被丢进海里,也是迟早的事儿。 “婉儿!” 仔细看看她破烂的衣衫、凌乱的头发、脸上的伤痕、身上明显被蹂躏过后造成的脏污…… 一阵强烈的悲痛涌上心来。 “妹子!为兄,对不起你!” 我特么生平最不喜欢欠人家人情。行走江湖,一向讲究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能用钱和武力解决的问题,绝不扯上别的,可是这回,这大小姐却是明明白白因为我受了连累啊! 我去他妈的!我倒宁可你别去求他们!我们一齐死了干净! …… 大概是入夜戌时,一个海盗提着盏马灯走进洞来,丢下一只破碗,道:“赏你们吃的,谢恩吧!”随即冷笑了两声,出去了。 原来,这是他们吃剩下的饭菜,现在拿来给我们吃的。 呵,脏不拉叽,这饭又冷又臭,我俩被关在他们当做茅厕的山洞里……真特么是不把我们当人看了。再想想慕容婉儿,为了我们活下来,受这般屈辱……这一天经过的日子,真是狗都不如! “婉儿,你为什么要救我?我倒真希望,我们早早叫人杀了!” “大哥,此言差矣。好死不如赖活着,活下去,就还有希望。我相信,我们能逃出去的。留着命,比什么都重要……” 大小姐还是没有改变她能言善辩的本色,可是,在这个鬼地方,有什么用呢? 我们,逃得掉吗? 第42章 44.赤子 “大哥,如果我们明天就要死了,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呵,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思谈天说地啊?如果横竖是一死,明天我跟他们拼了就是!” “你就没有什么未完成的心愿,没有个,特别……挂念的人?” “事到如今,也不用骗你了。我是个杀手,曾经杀人如麻,早就想过有一天会死在别人手上。我的心愿,无非是我死的消息不要叫我的同门知道,免得有人难过,一定要来报仇,杀更多的人。” “为什么?难道,他们为你报仇也错了吗?” “呵,冤冤相报何时了。今天你杀我,明天我杀你,什么时候是个头儿。” “这……我们现在被关在这里,随时可能叫那些海盗杀掉,真想不到,大哥你却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呵呵,有什么稀奇?若我真能以一己之力,割肉度群魔,换来人心不丧乱,也算是功德一件。” “这……大哥,你讲的,这是禅机吗?为什么,我觉得,你说的这番话,这么有道理。” “哈哈,是吗?我以为你大小姐学富五车,一直当我是个无知匹夫呢!” “那怎么会,你几次三番救我,又救了月儿妹妹和林妹妹,今次为我落到这般田地,足见心怀仁义,是侠中之侠,怎能说是匹夫呢?” “呵,你倒是挺会夸人,叫我这个时候,居然还有点开心。哈哈,说来,我以前也是读过书的,好歹还中个秀才呢!” “啊?想不到,想不到。你居然是秀才,那你做首诗,叫我听听?” “嘿,想不到,想不到。” “你……想不到什么?” “想不到我们就快死了,现在窝在这个臭粪坑里,还有闲情逸致聊天。” “唉,大哥呀!好过也是一天,难过也是一天嘛!如果明天就要死了,那我们又何必难过,为什么不能开心聊天呢?” “呃!厉害、厉害。要说还是你大小姐更有学问,你说的这才是禅机。在下心服口服。” …… 想不到,想不到。 想不到这月黑风高的夜里,在这臭气熏天的屎尿洞中,我这个杀手和慕容大小姐,两个命悬一线、随时就要跟世界说“永别”的人,还能做出没什么事儿一般的样子,在这儿“花前月下”地谈天。 这也是前无古人了吧? “那么,大哥你作诗吧!”大小姐好像完全忘了痛苦和危险,此时一脸的兴致,两只眼中,放出格外清丽的神采来。 呃!此时此地,此情此景,如此心胸,这个丫头,真是纯若……赤子。 “好啊,那你就听着,大哥就露一手。” “哼哼”,我清清嗓子,道:“我曾爱上一只猫,她有醉人的微笑,我想天荒到地老,啊,到地老,可惜她要的,我给不了。人生最贵是年少,爱情梦想多无聊,明知火坑偏要跳,啊,偏要跳,跳进炉子里,烧死球了……你说可笑不可笑?” 我吟完了这首诗,慕容大小姐显然听呆了。 “怎么样?好不好?是否才华横溢,听得荡气回肠呢?” “呃、呃,大哥,我,我,我能不能说实话?”大小姐一脸的不吐不快。 “当然可以,我们都快死了,还有什么可顾忌的?” “你的诗,实在是,太烂、太烂,烂到家了!这……这是诗么?打诨吧?” “嗯,正是如此。可是,那又有什么要紧呢?反正做诗做得再好,也救不了你我两个出去。还不如逗你开心下。” “呃……大哥说的也是。” …… 就这样,我们两个相依为命一般,又在这臭烘烘的海边山洞里熬过了一夜。 第二天清早,天蒙蒙亮,山洞里刚透过几丝淡淡的阳光来,一个海盗便急匆匆跑进来解手。 这个腌臜,根本不管眼前有没有人,抹下裤子、撅起腚就开始屙屎,“噗通噗通”连珠炮也似的屁声,直把慕容婉儿吓得紧闭双眼,低下头埋在我怀里。 “哟,你们两个,恩恩爱爱的,挺快活嘛!哈哈!怎么样,给爷表演个活春宫?”不多时,这厮解决完了,提了裤子要离开时,却偏要走到近处来奚落我们。 真特么是该千刀万剐的狗贼! 谢天谢地,也正多亏这狗东西临时起了取笑我们的心思,否则,我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逃出去。 我的手脚俱被镣铐锁着,行动不便,但他们不知道我还有其他的本事。 趁这人又靠近一步的当儿,我一个眼神示意,慕容婉儿突然伸手,一把扯住了这厮的头发。 “哎呦!小娘皮你找……”这厮吃痛,刚叫了一声,我已经旋转着身子飞起,紧接着一屁股坐到他腰上,“咔嚓!”一声坐断了他的脊椎。 “呜——”这厮刚要惨叫,慕容婉儿一把捂住了他的嘴,接下来,不由分说,我也像嗜血的禽兽一般,看准位置,张口一下咬断了这厮的喉管! 我生生咬死了一个活人! 像凶猛的野狼咬死头小鹿一般。此时,我的眼睛里一定也尽是血光吧? 这么样杀人,我还是头一次。 看慕容婉儿一脸惊骇的样子,我不以为然,吐尽了嘴里的血肉渣渣后,冷冷道:“性命攸关,不弄死他,我们就死定了。” 慕容婉儿浑身战栗,强忍震惊,压低声音,忙问我道:“大哥,接下来怎么办?” “搜这厮身上!翻翻,看有没有能用的东西。” 天幸! 这个海盗身上带着钥匙。 原来,他正是洞外的看守之一。 打开了我们手、脚的镣铐,重新获得了自由,现在,该去清理山洞外的敌人了。 身体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痛,但试着调息运功,已经没有什么大碍。看来,这些海盗的暗器虽然有毒,却也只是普通的麻药而已,还不致命,也不致于废了我的武功。 也该侥幸被他们抓来后只是上了镣铐,没有被挑断手脚筋,没有被挖眼、戳聋耳朵、挖掉膝盖,没有被继续喂食什么麻药、毒药。 这可真算是件大喜事了。 在我这个更加杀人不眨眼、手段残酷,又惯常用毒的杀手眼里,看到敌人出现了这么低级的失误,我真应该心怀感激。 感激过去那些变态残忍,不惜用各种方法调教我的师父们。 我的剑不知被他们放到哪里了,现在手里没有兵器,好在,大小姐脚上这副镣铐颇为沉重,还带着条食指粗的铁链。 用这个来对付几个小毛贼,应该也够了。 “婉儿,跟在我后面,保护好自己。” 趁着洞外海盗不多,我像猫一般快速摸过去,接连甩起这副镣铐来,像用流星锤、又似用锁链,连砸带勒,不一会儿就杀了四五个。待跑到水边看到船时,已经夺了一口朴刀、一条鱼叉在手。 朴刀较为沉重,我来使用,大小姐没多少力气,拿条鱼叉,全当装装样子吧。 让她跟我一起战斗,还不如她躲远一点的更好。 唉,娇滴滴的大小姐,偏要跑出来闯什么江湖! 第43章 45.谁比谁更狠 “大哥,你这是绝世武功吧?感觉比我爹还要厉害许多。” “绝世武功不敢讲,我杀人倒是比较有心得。” “心得?那是……怎样的心得?” “其实也没什么。唯手熟尔……” “唯……手熟尔?” “嗯!” 是的,当你心狠手辣,杀得多了,也就不在乎生命的轻重,不会被喷涌的鲜血吓到,不会因为听到惨叫而心软,不会被什么妨碍了手脚。 杀红眼的时候,那些没有你更狠毒的人,见到你自然会怕你,你的“武功”,自然就能压过他们了。 …… 天色尚早,岛上海盗多数还在睡懒觉,岸边几条小船上,也没有什么人,只是空荡荡地泊着,拴在石头上。 要说,这会儿正是个逃走的机会,可有三件事当下却困在眼前。 头一件,我的未央剑不知在什么地方,这么走了怕是以后就难找回来了;第二,这里虽然有船,但船上无桨,不知给海盗们收去哪里了,现在没办法划船离开;第三,此时海上有雾,方向难辨,纵然开得了船,却不知该往那边去走。 唉,真特么头疼! 要说杀回去吧,这个岛上有多少海盗也不清楚,万一他们再围起来放暗器,这回可就真的死定了。 时间紧迫,当下决定先往岛上那树丛里去躲。 海盗已经叫杀了好几个,很快就会惊动他们的大部队。所以,又把几条小船的绳子都砍断了,顺着水流放去。 这样,暂时伪装个我们已经逃走的样子好了。 后面,就随机应变、听天由命吧! 果不其然,约莫一炷香工夫后,这岛上山寨里两个出哨换班的海盗到岸边看到这几具尸体后,惊得连忙大呼,又跑回去“铛铛铛”地死命敲锣,不一会儿就引来了一群同伙儿。 躲在树丛中悄悄打量着,这经过的海盗中,除了昨天见过的三当家刘虾,还有两个像是头目的人。尤其,那一个身材魁梧、两只环眼、满脸络腮胡须的大汉,手里居然抓着我的未央剑! 我擦! 要是我猜得没错,这环眼贼应该就是这伙海盗的老大了。 看他拿着我这把十五斤九两重的未央剑像提着一把砍刀的手势……我真想现在就跳出去弄死他! 老子的专用武器、绝世神兵呀!叫你这种腌臜这么样给玷污了。 要说,恶魔的缘分始终是在保护着我。 我躲在暗处看得分明,这伙儿海盗吵吵嚷嚷的,大概四五十人,各自到岸边看了那死掉的几个同伙尸体后,三五成群,歪七扭八地站着,纷纷破口叫骂。 吵闹中,刘虾又带了几个手下去往那茅厕洞里,寻找我两人的踪迹。 就是这个当头儿,那面色阴沉的“二当家”也领着几个人去岸边看被放走的船只,这大当家却孤零零地站在高处一块白得反光的大石头上,一手提着我的剑,一手叉着腰,摆个十分装逼的造型,在那里耀武扬威。 机会,有一次就够了! 好啊,趁他现在落单,身边连一个小喽啰都没有,我当机立断,告诉慕容婉儿藏在树丛里蹲好,无论如何也不要动,我自己悄悄摸到那大石头附近,而后…… 趁他不察觉,我突地一个纵身而起,“疾风登云履”,往他身后而去。 这海盗头子发现异状,“哇呀”一叫,急忙转身,抬手一剑向我劈来。 好诶,奇迹发生了! 我侧闪而过的当儿,却发现,这剑真是灵性,不在我手中时,它也绝对忠诚地认我这个主人!虽然只剩下个剑柄是原来的,却依旧在帮我! 因为,它竟顺势带着那家伙,一下往石头下的空地窜去,力量大得,叫那厮始料未及,当即被拖着从上面一头栽倒在了地上,“噗通”摔了个狗啃泥。 “啊哟!”这厮惨叫。同时,“铛啷”一声响得分明,剑也早脱手,跌落在了地面上。 “啊?” 此情突生,一众海盗才发现异状,我已然抢了剑在手,“刷”地一指,剑尖顶住了这匪首的脖子根。 “你!小子你找死吧?” “赶紧放开我们大当家!” 海盗们叫嚣着,纷纷围了上来。此时没了慕容婉儿在身边碍事,他们的威胁对我已经毫无作用。 “呵呵”,冷笑两声,我语声残酷,道:“哪个再敢往前半步,我马上叫他死得难看。” 说着,手腕一抖,先就这厮肩头剜下一块肉来。 “啊!啊——”这匪首疼得杀猪般嚎叫。一伙儿海盗吓得目瞪口呆。 用剑指着这厮,喝令他爬起来站好后,我冷冷道:“你是他们大当家?劳你传个令,叫他们放下手里家伙,都到那边蹲下。” 说完,见这厮和一群海盗无动于衷的样子,我冷哼一声,再起一剑,就他屁股上飞快地又削下一块肉来,疼得他龇牙咧嘴,又开始嚎叫。 “快点儿。” 我的语气冰冷,不容置疑。 我的剑,同样冰冷得贴在他脖子上,叫他满脑袋青筋都鼓了起来。 以暴制暴,我看看谁比谁更狠。 “啊,啊!啊——你们这帮兔崽子!听见了没?都到那儿蹲下!” 一群海盗迫于无奈,只好各自靸鞋拖脚地,按照我的意思,都到先前那茅厕洞口蹲下了。 “你叫什么名字?” “爷叫,不,我叫席大保,江湖人称‘倒海蛟’,乃大蛟帮帮主!我劝你早早放了我,要不你出不了这个岛!” “嘿,死到临头装什么大爷,还敢威胁我?” 当下,再划一剑,闪电般割去了这厮的鼻疙瘩,剑刃紧接着又贴到了他脖子根上。 “啊!啊——” “大胆小子!你是什么人?” 看看眼前这些家伙跃跃欲试的样子,我冷冷笑笑,把剑贴得更亲密了些,道:“别急着逞能啊?你们先各自报上名来,等下我再告诉你们,我是谁。” 见我手段残忍,出招又快得离奇,这班海盗终于怂了,此时才学乖起来。 按照顺序,这脸色阴沉的二当家又报了自己的名号,原来是“翻江太岁”罗老二;另一个就是“水阎王”刘虾了。 “呵呵,好,席大保、罗老二、刘虾,你们三个听好”,我一字一句,语声冰冷残酷,道:“叫你们小弟全都滚到那个山洞里去。你们两个”,我示意罗老二、刘虾,“给我弄条船来,放上船桨,大当家你亲自划桨,送我们出去。” “等我们安全离开了,我就放你回来。否则……”我略一停顿,抬脚就地面挑起一块巴掌大的石头来,升至半空,而后迅速挺剑挥去,电光石火一刹那,剑花抖完,把这石头齐齐削成了三块。 “这石头就是你的榜样。” 冷眼看着席大保,我淡淡道:“你们觉得,你的脑袋有这石头更硬吗?或者,我出剑的速度会不会来不及杀你?” 说着,不理会席大保此时吓得白纸一样的脸,我又转向罗老二、刘虾,戏谑笑道:“要是不服气,你们尽管再叫人放箭、打暗器,这回我看看是我先死,还是你们老大先死。” 一通威吓,这伙儿海盗又开了眼界,全都没了法子,只好按照指令,小喽啰全都钻到那茅厕洞里去,不敢出来。纵然几十号人挤在那屎尿洞里,像塞白菜一样,滋味儿忒不好受,他们也只能认了。 罗老二、刘虾到另一面岸边划了条小船过来,吆喝着要接我们上去。 嗯,好! 折腾一会儿,待如此把人“码齐整”后,这海岛上也再未见着其他的人。 好嘞!该收拾这帮不知死活的家伙了。 当下,趁罗老二、刘虾靠近,我突地一闪,手指疾飞,“砰砰”、“砰砰”接连点穴,把这三个海盗头子尽数定在原地,各自都动不了了。 保险起见,再找条绳子,把他三个背靠背,六只手绑在一起,拧成一个疙瘩,又寻到一副镣铐,把罗老二、刘虾一人一只脚也铐了,叫他们就这么别扭的困在一处,暂时无法逃脱。 而后,我就当着这三个瘫痪匪首的面儿,又做了这么一出毫无人味、灭绝人性、惨无人道、惨绝人寰的事来。 惨绝到,这帮海盗终于知道,我他妈才是……真正的强盗。 第44章 46.当不了恶人,就别勉强 我守在那茅厕洞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正是有了得意处。 但有哪一个敢露出头来的,我不是一剑刺死他,就是飞石头射死他。 想要一拥而上? 哈哈,这个地形位置,你们拥啊,老子不把你们全都串了糖葫芦才怪! 十五斤九两重的未央剑,当它是玩具么? 且不说剑身天铁打成,光洁如镜不沾血,刃口可斩铜剁铁,这剑柄,来源于恶魔罗睺剑呀! 但他们当然是不知道的。 所以找死也在情理之中。 可惜头前被他们捉住,我身上的行囊不见了,要不现在我撒一包“忘情失忆”进去,这帮家伙都能在这茅厕里像狗一样听话吃屎了。 不过,纵使如此,现在这也够了。 只要你们敢出来,出来一个,我弄死一个。 不出来嘛,我还得考虑考虑。 海边起风了,风向正好能吹进洞口,我顿时有了主意。 远远喊叫慕容婉儿出来,在树丛里捡了许多柴草,一捆一捆抱来,堆在洞口。 别说,这大小姐,武功不行,干起这些活儿来,倒还挺麻利,不光捡,还知道寻了把刀来砍,连捡带砍的,不一会儿那柴草就堆了许多。 也不理会洞里这帮狗贼惊慌的尖叫、询问和求饶声,就在这洞口把柴点着,烧起火来,借着风势,叫浓烟一阵阵往洞里面灌去,要硬生生把这些家伙全都呛死。 “啊!我跟你拼啦——” 冲出来第一个人,“刷!”一剑过去,脑袋削飞了半边。 “咳咳咳!我咬死你!” 又冲出来第二个人,“嗤!”一剑过去,喉咙穿了,鲜血开始“呲呲呲”地喷不停。 “不能等死啊——”“冲——” 第三、第四个人互相挤着到了洞口,“嗖嗖!”两块石头飞去,“啪啪!”两声巨响,这两个人脸颊塌陷了,石头打进了他们脑袋里。 第五、第六、第七……八九十个,最后死尸把洞口彻底堵死了,后面的人再也冲不出来。 如此烟熏了半晌,洞里面鬼哭狼嚎闹了良久后,再没了动静。 慕容婉儿站在我身后,用手捂着嘴巴,一面大睁着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睛,一面两腿不停地哆嗦着。 直到后来,我两只手搭在她肩膀上,慕容婉儿身子一软,瘫在了我怀里。 唉……可怜大小姐,这几天前后经历的事情太多,此时终于要崩溃了。 …… 此时,这个“温香软玉在怀”,我却没来由地感到难受。 本来要顺顺利利打发了她回家去,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多事情了,可是现在,这么一个好姑娘,硬是被折磨成了这般样子。 唉!造孽呀! 正出神着,慕容婉儿幽幽道:“大哥,这几天的事,真是噩梦一般。我都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世界了。” “呵呵”,我淡淡笑道:“世界本来就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亏你以前还一直想浪迹江湖,当什么女侠。” 慕容婉儿眼中闪过几丝迷茫,接着面色一寒,从我怀里挣开,站直了身子,正色道:“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当什么女侠了!大哥,我跟着你当杀手吧?” “哈,别鬼扯,先不说我想不想带你,杀手不是谁都能当的。”我看着她眼睛,认真道:“别说武功,你的心态不行啊!真叫你杀人像杀鸡时,你下得去手吗?” “我,我会试着……慢慢学。” “慢慢学?呵呵”,淡淡笑了两声,心念一动,想到这儿还有三个待宰的匪首…… “好,既然说到这儿,那你今天就先练习练习,体验一下杀手的基本功课。” “哦,是什么基本功课?” “心狠手辣呀!做不到这一点,你当什么杀手?” “是的。” “好,那么接下来,我们去问候这三位老大。” 就洞口那死尸堆里捡了把解腕尖刀后,我交予慕容婉儿手中,要她跟在我身后,一步一步,来到了三个匪首面前。 见我头前硬生生虐杀那一洞子的海盗,这三个家伙早慌了,此时见我这般大摇大摆走过来,已料到不妙,连忙纷纷好言求饶。 “好汉,阿不,壮士、英雄!俺们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你们,现在知错了,求你放俺们一条生路吧?往后我兄弟就跟着您混了!”席大保一脸谄媚。 “就是,往后当牛做马,您叫往东,俺们绝不往西,唯命是从,必报不杀大恩!”罗老二信誓旦旦。 “大侠、大侠!我早就看你不是平凡人物,果然如今才知英雄了得,你留下来,当我们的帮主吧?在这里吃香喝辣,不愁金银,官府也奈何不了我们!”刘虾极力奉承,幻想着套个近乎,好叫我能饶了他。 而我却完全不理会,当他们说的话是放屁一般。 “妹子,这三个家伙,可都欺负你了?”自顾自地问慕容婉儿,三个匪首,此时我已经当他们是尸体了。 “是、是的。”慕容婉儿语声颤抖。 “那他们该死吗?” “该死!” “哈哈,好。那你现在去,用这把刀把他们三个都杀了。记得,千万别一下子弄死他们,那样太便宜了,不解恨!一定要尽量延长他们挣扎的时间,叫他们越痛苦越好。你可以先把他们的眼睛挖出来,耳朵、鼻子、舌头割下来,叫他们不能看、不能听、不能闻、不能辨味儿,这就是生不如死的感觉了。再用这刀一下下把他们的肚子剖开,看看里面装的是些什么杂碎。对了,他们欺负你用的是什么作恶工具?把那家伙一刀刀慢慢地……” “啊!”“啊——”“呀——” 这边,我还没对慕容婉儿说完,三个匪首已经抑制不住疯狂叫喊起来了:“你!你!你不是人!” “哈哈,多谢多谢!承蒙抬举。”戏谑笑笑,我终于对三个匪首说话了,语声残酷道:“你们当海盗,我是个杀手,咱们彼此干的都不是什么好看勾当,就别互相恭维了。我不是人,你们也不是人。你们轮番欺负我这妹子的时候,可有想过报应?” 说罢,不再理会三个家伙,任凭他们鬼哭狼嚎,示意慕容婉儿,动手。 …… 一盏茶功夫后。 “怎么,心软呢?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难道你不知道吗?眼前这三个,都是刚凌辱过你的恶人,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如果对他们你都下不去手,说明你根本干不了这一行,你还是放弃吧!” “不,大哥你说的有理。给我、给我点时间。” 语声落下,慕容婉儿终于咬牙切齿,抬手拿起刀来……完成了生平第一次丧心病狂的试炼。 …… 世界,终于安静了。 “恭喜你,通过了第一关的考验。” “大哥,以后,我也就是个坏人了吧?” “呵,能问出这个问题,就说明你根本当不了坏人。杀手这条路,根本不适合你,你还是算了吧。” “可我已经走在这条路上了。”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你才刚开始,完全来得及。” “回头?那你想过回头吗?” “呵,我跟你不同。人和人命运不同。有人天生为王,有人落草为寇。对你来说,回头还来得及。对我而言,回头太难。” 第45章 47.何必互相羡慕 “那我,当一个只杀坏人的杀手行吗?” “呵呵,好吧。说到底,你还是想当个侠客。唉!你正我邪,希望有一天,你我不要成为敌人。” “大哥你说的哪里话,你三次救了我的命,我感激都来不及,不知道怎么才能报答你,无论今后发生任何事,我都不可能与你为敌的。” “哈,今后会发生些什么事,你又怎么能知道?” “我相信不会有那么一天的。如果真有,我宁可杀了自己,也不会为难大哥。” “呃?呵呵!好吧,但愿如此。” …… 这日,与慕容婉儿料理完了这整个岛上的海盗,我担心还有余孽,于是带她进入这岛中山寨里,仔细搜罗。 每个房间都翻遍,果然一个人也看不到了,除了酒肉饭食,还找到不少珠宝玉器、金银财物。 哈哈,好啊,海盗的宝藏。现在,归我了。 说来却也作怪,这岛上竟没有可食用的淡水,只有酒。 几个房间的水缸里,都是空的,只有这大厅里的两口缸满满当当,竟然灌的都是酒。 好呀,也不知这些海盗平时怎么生活。 海水,我和大小姐此时是决计喝不下去的,所以,以酒代水吧!不管了,饥肠辘辘,先吃饱肚子要紧! 不知不觉,连吃带喝,慕容婉儿且先不说,我特么地,不小心也高了。 好呀!正好儿,吃饱了肚子,爷拿点儿钱来花花。这帮狗贼,害得我受伤又历险,差点要了命,还在那屎洞子里忍受臭气,我特么恼恨太深,光杀他们有什么用?拿点钱来补偿补偿才是正经,简单实惠! “婉儿,等到了城里,大哥给你好好打几件金银首饰,算是这伙儿腌臜狗贼的赔偿!” “大哥,我、我……我不要。” 嗯?呃!感觉我头上冷汗在冒。 是啊,人家慕容世家的大小姐,什么没见过,稀罕这点儿东西? 我这穷逼,真是以乞丐之心度土豪之腹了。 …… 这海盗窝子建得还挺气派,大厅里面富丽堂皇的,中间三把交椅上,都铺着老虎皮。 周围一遭,除了许多桌椅,还陈列着兵器架。什么宽刀阔斧、大戟长枪,一应俱全。 呦嘿!这帮狗东西,样子倒是装得不错。 可惜好东西都叫他们糟蹋了。 此时,借着酒兴,与慕容婉儿聊到了武功修为和杀人手段,正说起一招毙命之法,我问道:“那你,最擅长用什么武器呢?” 慕容婉儿嘴角抽搐,犹豫了片刻,低声道:“我喜欢用剑。” “剑?哈哈、哈哈哈!你该不会是看上我这把家伙了吧?”眼角斜瞥,我戏谑笑到:“丫头,掂量掂量,这剑你可拿不动。” 我一眼就看穿了大小姐的心思,那会儿见我用未央剑杀人,麻利得如同切菜,艳羡了吧? “我、我,是喜欢剑招。看大哥出剑的样子,好潇洒。” 诶……这个傻丫头,真是服了。 “我用剑是杀人,你当我耍帅吗?呵呵!喜欢剑?好啊!你去那边找找,看看那些家伙的东西里,有没有剑,适合你用的,找一把来,耍几招给我看看。” 我本来是逗她的,不想,大小姐果然去兵器架上,取了一柄似模像样的“龙泉宝剑”下来,“刷刷刷!”“咻咻咻!”地舞弄了十几个回合。 呃…… “婉儿啊,不是大哥我奚落你,你、你……”此时酒意上头,我也渐渐失了分寸,学着她曾经的语气,道:“你的剑,实在是,太烂、太烂,烂到家了!身法这么笨,速度这么慢,你、你确定你这是在用剑?耍锄头还差不多。” “大哥!你,你……气死我啦!” “呃……小姐!重剑,你用不动;轻剑,你耍不快……我说,还是算了吧?剑是百兵之王,利器中的利器,你驾驭不了呀!” “那……那你说,我,用什么好?” “呵呵!以你的身手,好像就这张嘴最厉害。你,去当个学士,能言善辩的,肯定有作为……” “……” “不过,那会儿我叫你去丛林里捡柴的时候,你的反应倒是机智的一逼。说来,还是孺子可教的。要当杀手……嗯,我想想……” 晕晕乎乎地,想了一会儿,我道:“算了,我教你下毒的法门吧?杀人,不一定非要见血的。更不必非得用剑。杀手,不是剑客,只要有法子弄死目标就可以了。哪怕你有一口好牙,能咬死人,都行。” “大哥!”大小姐娇嗔一声,眼睛眨巴了好多下,问道:“可是,临阵对敌时,不可能总是出其不意,总有近战厮杀的时候,那时,怎么用毒?” “嗯?呵呵,哈哈哈!对呀,对……用毒不便,非要用兵器的时候……呃,我觉得你适合用刀。你这种热血的性子,没有城府的脑袋,玩刀吧!知道砍就行!” “……” “尤其是随身携带的短刀,轻便好用,除了当武器,还能当工具。” “……” “比如,切菜剁肉什么的,也好。” “大哥!你、你是在笑话我吗?” “非也、非也!你以为,菜刀只是菜刀,很不入流吗?用得好的高手,你根本没见过。” 说着,不禁想起了那一百五十岁还不死的苏小魂。 “而且,我又不是说要你用菜刀,短刀就行。” …… 聊过这半晌,慕容婉儿已经没有了要作一个剑客的幻想,喃喃道:“用刀?也好,大哥你教我就行。不作女剑士,我也有希望当个女刀客的。” 说着,她看看这兵器架,又去周围找了找,却并没有适合她用的短刀。 “唉”,拿过兵器架上那柄鬼头单刀来,慕容婉儿秀眉微蹙,想了一下,道:“这刀沉了点儿,我是用不了的,大哥你一定知道什么刀最适合我吧?” 一边说着,一边扭头看着我,眼睛又眨巴眨巴的,说不出的俏皮。 “呵呵”,看看大小姐此时经历了一番折磨灾难,却依旧乐观淡然的神情,我在心里不禁暗赞了一声。应道:“这里肯定没有,等我们出去了,先找个铁匠铺,给你打一对柳叶双刀。” “那种双刀比较轻便,适合你用,我们随便用点比较上乘的精铁就可以了。” “等到了大陆上,寻到我的朋友,我再委托人给你找珍稀的材料,打一对绝好的双刀来。一定,是能够对得起你大小姐的。” “此外,我再送你一对“指尖刃”吧?诺,看好,就是这么个东西……” 我边说边蘸着酒在桌上画图,示意道:“这看起来像一个指环。圆环内部,有一个可以伸缩弹出来的小尖刃,用时,扭转圆环,就显了出来,不用,再这么一转,就隐去了。别小看这小小的尖刃,淬了毒药、麻药什么的,威力可了不得……” 慕容婉儿一脸震惊,道:“大哥,你有这么妙用的武器,为何不早点送给我?” “唉!”叹口气,我道:“第一,此回我并没有随身带这种武器;第二,我又怎么会想到,你认识我以后,能发生这么多事。本来想着你早该回到家了,现在,你竟然要跟着我当杀手。我都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我做了恶事,把你这好人拉下水了。” “大哥,我不后悔。跟着你当杀手,我很开心。” “……” “真的,大哥,我一点也不怨你。我知道,你其实是好人。我乐意跟着你。” “唉,傻妞儿!你这大小姐呀,真是傻得,我没话可说。” 是啊,要是我有你大小姐这样的家世和出身,我特么需要像现在这样,过这种舔刀饮血的日子?食宿无定,漂泊无依,被人像狗一样指挥,随时可能抛尸街头? 活得几乎没有了人的自由和尊严。 呵呵!哈哈! 人和人的命运,天生就不同。 为什么总是看不到自己拥有的幸福。 我在黑暗中羡慕你的光彩,你却向往我在黑暗中的洒脱。 第46章 48.贼眉鼠眼 酒是个好东西,能让你在最难过的时候做着最美的梦。 能让你暂时忘记自身的处境,远离烦恼和忧愁,只剩下欢畅。 甚至,能让你忘记你是谁。 这不,因为没有找到可饮用的淡水,我和慕容大小姐以酒代水,不小心喝得半醉,在这海盗窝里寻找食物、财宝和武器,原以为一个海盗也没有了,没有人能再对我们构成伤害和威胁,却不想,我疏忽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竟是大意了。 …… “当杀手必须隐藏真实的身份,‘慕容婉儿’这个大小姐的名字,以后你是决计不能再用了,而且要放弃与她有关的一切优势,你……真的想好了么?” “我、我想好了。绝不后悔!” “呵呵,傻妞儿。” 看看这大小姐此时一脸“敢勇”的样子,我道:“以你这三脚猫的本事,还有,这其实根本算不上狠毒的心肠,让你来当杀手,简直是开玩笑。但愿你不要被别人反杀得太快才好。” “大哥,我……” “也罢,经历了这些事情,希望你能成熟一些,别再那么天真了。” “……” “既然你不愿回家,那就暂时当我的跟班吧,历练一番也好。等你玩儿够了,还是回家去吧。” “真的吗?”听了我的话,慕容婉儿高兴起来,眼神中散发出热烈的光彩,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连连道:“那太好了、太好了!谢谢大哥!” “呵,这好像不是什么喜事,你未免高兴得太早。” …… 是啊,大小姐你不会明白。我并不是真的想带着你浪迹江湖,更不是真的要让你当杀手。 只不过是相识一场,我不愿你再次遭遇不测,身陷险境,被人侮辱,更不想你还对这个世界抱有太多美好的幻想。 要你跟着我,其实也只是扫荡你内心的天真罢了。 甚至,有机会我还要彻底粉碎你残存的那些……多余的善良。 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对是错。 “我……大哥,那我以后叫什么名字呢?” “越普通越好。” “你帮我取个新名字吧?” “木小妹,可以吗?” “嗯!还挺好听!谢谢大哥!” “呵……” “大哥,你叫什么名字呢?” “……” “以后,不方便直接叫大哥的时候,我总得有个对你的称呼吧?” “你可以叫我贾四(甲巳)。” “贾四?好难听!我还以为,大哥你的名字一定很响亮呢!” “虚名而已,何必看重。” “哦!大哥,既然我也是杀手了,那是不是也得有个名号啊?像江湖上那些成名的好汉一样。” “刚说了,虚名而已,何必看重。” “你就给我取个名号嘛!” “你……当杀手,不是招摇过市,你要名号做甚?” “那样,不是显得才威风吗?” “呵……既然如此,自己想吧!你不是读过那么多书,才思敏捷吗?” “可我想要大哥给的嘛!” 唉,大小姐到底是喝高了,竟然借着酒撒娇?还是说,她本性就是如此? 但无论如何,以我们目前的处境,一切低调最好。要什么名号?自找麻烦。 “你就给我一个嘛!”大小姐还在不依不饶。 “呵,如果你这么希望能有个名号,不怕将来在江湖上给人追杀,那你就叫‘三脚姐’吧?因为你的本事三脚猫,武功三脚猫、心机三脚猫,连智商也三脚猫!哦,有了,三只脚的母猫,你就叫“瘸姐”吧!包你日后誉满天下、名震江湖!” “大哥?你、你……好端端的,怎么突然生气了。我不就是要个名号吗?不合适就不要了呗!” “哼!” 如此单纯,简直无知。 我竟然答应了让你当杀手,跟着我。 特么的这才多大一会儿工夫,我已经后悔了! “大哥……” 我转过脸去,不再理她,正想着一会儿风停了划船往哪个方向走最好,慕容婉儿又傻不拉几地站到了我身边。 “大哥,你不喜欢,我便不要了。”这大小姐明显是有点害怕了,放低了声音,道:“妹子知错了,大哥你不要生气,我一切都听大哥的。” 转过身来,我看着她道:“其实也没什么打紧,只是行走江湖,安全为上,大哥……也是为了你好。” “嗯,我知道的。”慕容婉儿轻轻点头,眼睛里清光闪烁,用一种我从没见过的眼神看着我,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嗖嗖嗖!”“噗噗!” 嗯?不好! 在这个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从背后射来几枚暗器。 纵然我平日里反应极快,此时吃了酒,已是半醉状态,到底也是慢了。两枚金钱镖各自打进了我和慕容婉儿背后的肉里。 待我转身时,看到了一张贼眉鼠眼、两撇小胡子、满口黄龅牙的丑恶的脸。 “哈哈,好一对风流有趣的小情人儿呀!郎情妾意,羡煞旁人,只可惜,你们活不久了。” 我尚未来得及问他是谁,他倒先揶揄起我来了。 此时,我距这人大约三丈,以我正常的速度,瞬间就能拔剑靠近他周身,纵然不能一剑刺死他,也足以锁定他的各个行动方向,好在下一招时,制服他。 然而,特么的这暗器古怪,才打进背后片刻,我竟感觉后腰无比沉重,两腿都酸软了。 什么样的暗器?毒性如此剧烈! “你是何人?竟敢暗算偷袭?” 不得不承认,我是在拖延时间。如果能一下子弄死他,我绝对不会多说这句废话。但现在,不知道我与此人到底孰强孰弱,所以才用了这缓兵之计。 “哈哈哈!”这贼眉鼠眼忽地一闪而过,已然跑出了我能最快触碰到他的范围,蹲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虽然趴低着身子,却仰着脸嚣张笑起来,而后道:“我乃大蛟帮军师,江湖人称‘金钱鼠’吴善的是也!” 嗯?“金钱鼠”? 果然,这厮的动作、身型,包括这副嘴脸,真是像极了一只老鼠。名副其实。 “嘿嘿”笑着,这厮阴阳怪气,道:“做了几年的师爷,一直没机缘当上头领,不想,今日叫你帮了个忙。你把他们全都杀了,好得很!待我取了你的人头,再叫五个岛上剩下的人马都拜我当老大。以后,我就是帮主了!哈哈、哈哈哈!” 呃!狗贼! 原来,我竟是早中了圈套,叫这厮利用了。 不听不知道,一听后悔死。 妈的,到现在我才意识到,我疏忽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我们还在这个白沙岛上! 刚才清理完那伙儿海盗,搜寻各个房间没见着人影,只当是全死光了,所以放下心来吃喝,不想并未脱离险地,更没想到居然漏掉了这么个重要人物。 大意了、大意了! 纵然找不到活着的海盗踪影,但凭什么就那么肯定危险解除了? 你看不到敌人,不代表敌人不存在啊。 说不定,他就在地下藏着。不定哪一下就会突然冒出来。 就像这个人一样。 “金钱鼠”,不仅长得贼眉鼠眼,他果然是老鼠般善于隐藏啊,刚才他到底在哪儿躲着? 杀手的错误,往往是致命的。 我这一次犯错,不仅自己可能性命难保,慕容婉儿也要跟着彻底遭殃了。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水缸都空着,只有大厅这两口缸里装着酒了。 酒劲,还是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变大的。 这也一定是背后那暗器毒性发作极快的原因。 第47章 49.活到最后的都是狠角色 “原来是吴军师,失敬了。阁下高明,佩服佩服!” “哈哈,客气客气!” 听了我故作“恭维”的言语,吴善笑笑,不屑道:“足下何人我不敢揣测,能有如此武功和身手,以一人之力,屠灭了白沙岛上我全伙弟兄,绝不是等闲之辈。不过可惜,你就快死了。” 吴善说着,又转向慕容婉儿,道:“还有这位,哈哈,想不到,原来是大名鼎鼎慕容世家的小姐,难怪生得如此貌美如花,不想你今天居然也栽在我手里。” “吴善!你这卑鄙小人!”听了吴善前后两番话,慕容婉儿恼怒起来,骂道:“既然知道我是谁,还敢如此大胆造次?我劝你快点儿放了我们,否则,将来你后悔都来不及!” “哈哈!”听了慕容婉儿的话,吴善却笑起来,道:“大小姐此言差矣!我并不曾捉住你们,也没有用绳子捆绑你们,用刀剑指着你们,何来放与不放?” “休要狡辩!”慕容婉儿此时脸色渐渐变得蜡黄起来,道:“你这暗器上,喂了什么毒药?拿解药来!若我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将来我爹知道了,必来铲平你这破岛!把你千刀万剐,骨肉为泥!” 吴善淡淡笑了两声,道:“慕容小姐,你就别逞强了,吓唬谁呢?令尊和慕容世家我是绝对得罪不起的。但有你在我手里,恐怕他们就算找到这儿来了,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反而,如果我救了你,叫你离去,很快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喽!你说说看,你是我的话,该怎么做呢?” 说罢,不管慕容婉儿还怎么叫骂,吴善兀自狂笑了一通,又看向我道:“贾四,我知道你现在在想什么。不过我劝你千万别用力,更不要运功。你中的这种毒药,名叫‘化肌蚀筋散’,随气血而行,能叫人浑身乏力,勉强不得。如果勉强,则毒血逆流,攻心而上,只会暴毙猝死。功力越深厚、运转越快的人,发作也就越快。” “呵,好本事。”看看吴善这副面孔,我冷冷道:“看来,今天你不必动手,我也是逃不出你的控制了?” “嘿嘿!说得没错。”吴善道。 “那你现在想干什么?” “哈哈,我想知道你的确切身份。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有什么打紧,你问这个又做什么?” “不做什么。我是海盗,又不是什么名门正派,杀了你我好扬名立万。你的名望越大,身份越高,我就越有面子。将来在小弟们跟前立威的时候,就越管用。” “呵,原来如此。”冷冷看着他,我淡淡笑道:“扬名立万也不一定要杀人吧?否则,你去京城里把皇帝干掉不就行了?我倒是有个主意,你脱光衣服,在你那鸟儿上面吊两个铃铛,闹市里跑一圈,叫人都看见,也能顷刻名震天下。” “哈哈!”吴善忍不住大笑起来,道:“有趣、有趣!” “想不到死到临头,你还有胆子消遣我?”吴善用手指摸了摸两撇胡子,道:“我活了半辈子年纪,见过的狠人也多了,竟不知你是哪一号。” 说着,吴善双目阴鸷起来,冷冷盯着我,道:“头前看你杀他们的时候,我就猜到了,你一定不是普通的江湖人,杀手吧?只不知,来自哪里?江湖门派,还是朝廷?该不会,是东厂的吧?” 嗯? “哈哈!”听了吴善这句话,我也不禁笑起来,问道:“怎么你会这么来想?我的样子,像是太监吗?” 吴善道:“你面白无须,十指纤长,身边有绝色美人却不为所动,除了太监,一般人不会有这些特点。我这么想,有什么不对吗?” “呃……呵呵,哈哈哈!你这么说,好像还的确有几分道理。” “怎么?” “可惜你错了。” 确实,我长得细皮嫩肉,面白无须,还有一双白皙修长的手,连菲儿都夸过我的手长得好看,可那是我天生的,因为我娘遗传得好,这厮他妈的,居然以为我是太监? 再者,慕容婉儿确实是个美人儿,但我身边有个美女我就得表现得特别花痴咋地?我对慕容婉儿不冷不热的态度难道能说明我“不近女色”? 呵呵,我才刚以为这海盗军师有多少过人之处,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个阴险卑鄙下流没品的家伙,以鼠目寸心度老子枭雄之腹。 “哦?”听了我的话,吴善双目眯着,冷笑起来,道:“不是东厂的更好,我也不想得罪朝廷。如果你是江湖上的,那我更要杀你了。” “是么?这么说来,今天我难逃一死了?” “不错。不管你是谁,今天我必须割下你的脑袋。你杀了我们那么多人,我正好用你的人头来告诉弟兄们是我为大伙儿报了仇,好让他们心服口服推我上位。” 说着,吴善又去看慕容婉儿,道:“杀了你,我再把这大小姐娶作压寨夫人。以后,这东海五岛的地面,我就是霸主了!哈哈哈!” 呃……愚蠢的海盗。 东海有多大,天下又有多大?你们占了五座破岛,就了不起了? 想成为霸主,那要有足够的实力才行。你们有多少钱粮,多少人马,多少战车、战船,有什么样的武器装备?就凭残余几十号像我头前弄死的那种小喽啰,拿着五花八门的家伙? 哈哈,别说真有什么厉害的人下决心要干掉你们,官府只要稍微用心点儿,派兵来围剿两次也把你们扫干净了! 于是,当下我忍不住笑起来,打断了吴善的意淫幻想。 吴善正说到得意处,见我发笑,脸色不由一变,喝问:“你笑什么?” “吴军师呀”,止住笑,我嘲弄问道:“我不过是个无名小辈,你杀了我也不见得就足够立威。刚才你问我的身份,实话告诉你,我就是一个穷酸秀才。你拿我的脑袋去你小弟面前立威,不见得管用呀!” “哼!”吴善冷冷道:“能一个人杀了我全伙儿弟兄,你他妈是秀才?蒙谁呢!” “那你有没有想过,也可以收了我做个小弟,往后我来给你当打手?只要你放过我们,我一定记你这个人情。” “哈哈!”吴善冷笑道:“当我是三岁孩童吗?现在你中了毒,酒精跟药性一起压着,你的武功发挥不出来,逃脱不掉,你才一直花言巧语,妄图叫我放过你们。等你没事了,一百个我也不见得是你对手,你能甘心给我当小弟?” “这不是还有她嘛!”我看看慕容婉儿,故意道:“你把这大小姐困住,等后头你小弟们来了,把她单独关押在什么我找不到的地方,我顾念她的安危,自然投鼠忌器,凡事得听你的了。” “哈哈哈!”吴善又冷笑了几声,道:“真当我是白痴呀!我刚才看得分明,这大小姐的死活对你来说并不多么重要。就算我拿住了她,也不一定能要挟到你。你们这种人,最顾念的是自己。” “哦?呵呵,看来,吴军师你还挺了解我的。” “人性而已。生死关头,谁他妈不是自私自利,别说一个女人,亲娘都不一定会管。这一点,你杀手也好,我海盗也好,都不见得比畜生更强。” 哦? 哈哈,哈哈哈!说得好,说得好哇! 能当上这帮海盗的军师,一直活到现在,还能把我控制住。 果然是有他的道理的。 第48章 50.蓝色的眼泪 “呵呵,这么说来,吴军师你今天是决计不肯饶我性命的了?” “还需要多问吗?” “就算我用任何条件交换都不行吗?” “哈哈,现在你能开出什么样的条件?金银财宝,我有的是;女人,我也不缺,何况,马上慕容小姐就是我的了。你还有什么可以打动我的东西?” “武功秘籍呢?比方说……《辟邪剑谱》?” “哈哈哈!”吴善笑了,道:“我只是个海盗,并不想当武学宗师,我也知道,以我的天分,再怎么勤学苦练,也成不了什么高手。” “不去试试又怎么知道?难道你不想要这人人都羡慕的强大力量?” “嘿嘿!真正强大的力量,并不是武功。武功再高、再厉害的人,也不过是具肉体,又不是打不死。与其武功练得好,不如招兵买马多拉些人,扩大自己的势力。你看看这些当皇帝的,哪个是真正的武功高手、天下第一?还不都是靠统治的人多,有了足够大的权力?” “呵呵,佩服、佩服!” 我活了这么多年,也是第一次由衷称赞一个如此明白的敌人。 果然这个家伙是有当强盗头子的资格的。 …… 我无法发力,此时站着都觉得勉强,尝试着稍微一运功就心慌、激动,可是我还不能激动,一激动就头晕…… 妈的! 此时面对吴善,我竟似真的没了办法。 “哈哈哈哈!废话到此为止!” 吴善狞笑着,就腰后拔了口白惨惨的尖刀出来,指着我冷冷道:“几次三番,想要蒙骗我,还不断取笑我,你也很了不起了!等你死后,我会时常烧点纸钱来缅怀你。现在,我倒想看看你的心是怎么长的,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说着,吴善一把扯开了我的上衣,手腕一抖,那刀尖已经抵在了我的心窝上。 “不要!你这小人!狗贼!”慕容婉儿见状,惊慌错乱,早吓得花容失色。此时却也只剩下了叫骂。 “大小姐心疼了?哈哈,别呀,好戏还在后面!”吴善边狞笑边慢慢把刀尖往进扎着:“你这细皮嫩肉的,可惜了呀,难怪慕容小姐这么舍不得你。” “不要、不要!我求你了!”眼看着吴善的刀尖已经刺进了我心口的皮肤,鲜血一点点渗出来,慕容婉儿禁不住惊吓,一面惨叫得令人汗毛倒竖,一面失声痛哭起来。 “不要、不要——” “不要啊!呜呜——” “呜呜呜……我求你,不要——求你放过他,我什么都答应你……” 她满脸泪水,一脸哀求的神色,这个样子,让我看了不仅感动,甚至都有点不忍。 这可能是我第一次亲眼看见,除了我娘之外,还有一个女人这么在乎我的生死。 她竟是哭得这般伤心难过,这般……痛苦得超出了我的意料。她哭的样子,真的像是面临至亲之人的生死离别一般。 唉!对不起。 当杀手的,向来都不是多么怕死,也从没把人的性命太看得重,可此时叫大小姐哭得,似乎我的命都值钱了不少。 然而,还有更想不到的,她此时撕心裂肺地哭着,泪水泉涌一般而出,眼泪的颜色竟越来越深,后来竟流下来两行蓝盈盈的泪珠。 什么? 老天!老天呀! 这个世界上谁可有见过?谁又能想象得到。 慕容婉儿,此时流着蓝色的眼泪! 一颗颗泪珠,海水般湛蓝,晶莹剔透,闪烁着光华,竟美得如同宝石一般! 呃…… 此情此景,叫我内心剧烈一颤。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了一种说不清楚的错觉。好像有这么个姑娘,为我流这么一次眼泪,我死了都值了。 唉,可惜,可惜,她不是菲儿。 “呵,妹子,不要求他。”苦笑一声,我淡淡道:“大哥死便死了,人总有这一天的。你又何必……这般难过。” “不——不!大哥……” 慕容婉儿仍在失声痛哭着。吴善这厮,再次狞笑起来,道:“今天大开眼界了!慕容小姐不仅人美,连流的眼泪都这么好看!哈呀,了不得、了不得!俺往后有福了呀!” 说着,手腕扭动,一边把那刀尖旋转着再往我胸膛肉里刺进去了半分,一边冷冷笑道:“等后头俺们拜堂成了亲,洞房的时候,我一定要仔细看看,你别的地方流的水,是不是也这么好看!哈哈、哈哈哈哈!” 卧——槽—— “去你妈的!”拼尽全力,我向后一仰,挣脱那刀尖的同时,双脚齐出,把吴善远远踹出去几步。 然而,我顷刻就觉得浑身剧痛无比,倒在地上忍不住强烈的打颤。 士可杀不可辱! 纵然死成条狗,今天我也跟你拼了! 我也不知为什么,这一瞬间,我的情感会如此的……悲壮。 刚要挣扎着爬起来,吴善复又舞了那刀在手,咆哮着向我扑来。 奇迹发生了! 这个武功三脚猫的大小姐,此时却突然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身手,大叫一声,一面抬手架住了吴善那举刀的手臂,一面迅速矮身,一个扫堂腿,“啪!”一声把吴善放倒在地。 嗯? 此情突生,不止吴善脸色大变,我也明显吃了一惊。 未及反应,慕容婉儿接着就势翻身,一面紧紧压制住了吴善的两手,一面一屁股坐到了他的肚子上! “呀——我杀了你!” 好家伙! 什么情况? 大小姐哪里突然来的这么大力气! 吴善一脸惊慌,拼力挣扎着,口中嘶吼,两腿不断发力,剧烈地扑腾,想从地上挣脱慕容婉儿爬起来。 然而,此时的慕容婉儿已然完全变了个人,不仅力气大得出奇,体重似乎也明显增加了,坐着压倒吴善竟叫他死死挣脱不开。 呃……难道,她这一屁股坐下去使出了“千斤坠”的功夫? 吴善虽然精瘦,但体格怎么也强过女人,此时竟是……斗不过这大小姐了? “啊!啊!呀——” 吴善咆哮着,一边挣扎,一边龇牙咧嘴。 “看招!” 慕容婉儿突喝一声,两个胳膊肘开始用力来回击打吴善的下巴。 “砰!嗷——” “砰!嗷——” 一连击打了十来下,吴善口中淌血,手上没了力气,那口刀早已脱手跌落了下来。 “狗贼!狗贼!” 慕容婉儿明显也发现了吴善的颓势,趁这个空当,她一手按死了吴善的两只手腕,腾出另一只手来,握紧拳头,一拳一拳猛砸吴善的面门。 虽然,她的动作姿势非常简单,像小孩子打架一般,但说不出的诡异,此时拳风“嗖嗖”,打在吴善脸上“啪啪”作响,明显速度和力量都很老辣。 我在间隙里清楚听到吴善鼻梁塌陷、颊骨碎裂的声音。 “打死你!打、打、打!” 慕容婉儿还在泄愤…… 吴善再也挣扎不动,身子渐渐软了下来,只有出的气,没了进的气。 慕容婉儿,竟然空手夺白刃,胜了海盗军师“金钱鼠”吴善,并且,就这么硬生生地,一拳一拳,把他给……打死了! 哈哈! 要说不是奇迹,那就是大小姐鬼上身了! 想不到她流了一通蓝色的眼泪后,竟似有了异能一般,力气这般惊人! “以后,大哥再也不会嘲笑你是三脚猫了。” “……” “想不到这回危急关头,竟是你救了我。” “……” “说来,好奇怪呀!你是怎么样发生这个变化的?” “我,我也说不好。该不会,是那暗器上的毒……当他要杀大哥你的时候,我难过得感觉要死了,我哭他也不理我,但那之后,我突然没了不舒服,还感觉有了很大的力气。” 呃…… 我明白了。 跟我之前差不多,也是中了毒以后反而因祸得福,没死不说,反倒有了超乎寻常的能力。 她流的那蓝色眼泪,应该是带有毒素,想不到竟是这样把毒排出去了。 呵呵,这特么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吧! 难怪她总能与我扯上关系。 缘分,真是要多奇妙有多奇妙。 “大哥……” “嗯?” “以后,你不会赶我回家了吧?” “……” “你说我是三脚猫,可我这回,比大哥你厉害哟!” “哈,不错。大哥对你刮目相看了。” …… 是的,从此以后,更知道你这“赤子”的难得之处了。 无论什么时候,你总能保持傻不拉几的单纯。 险境中,居然是这般逆转形势。 蓝色的眼泪……嗯,真的很美。 第49章 51.海岛奇遇 要说人生何处不相逢呢? 我可从没想过会这么快再见到他们。 更想不到,此回一见,竟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传奇一般,叫人后来无限感慨。 …… 我体内的毒素终于也排干净了。 受慕容婉儿这眼泪排毒法的启示,我想到一个很重要的东西:盐。 于是,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喝了许多齁咸无比的海水,而后连催吐带排泄,一次一次,折腾了半晌,感觉身体将被海水掏空、胃都要吐漏掉的时候,终于是缓过劲儿来了。 原来,吴善这“化肌蚀筋散”竟真的可以这样解毒。 “妈的,以后再不能轻易喝酒了!” 可不是吗,无论任何时候,绝不能用酒来代替水。 且不说这玩意儿能否当做人体必需的东西,喝了能够补充水分,延长生命,在酒里下毒也更加不易分辨出来,发作得还快。 这回幸亏是慕容婉儿突然“变态”了一次,要不老子老命都丢了。 “咱俩,也真是饿得昏头了!” 听了我的话,慕容婉儿眼睛大睁,一脸无辜道:“大哥,我们只是大意了,原以为那些海盗天天吃肉喝酒,所以缸里都存着酒,却没有装水,这才着了他的道儿。往后,咱们小心些就是。” “嗯,正是如此。” 我二人脱离了险状,慕容婉儿情绪好转,又开心起来,道:“大哥啊,其实,妹子我本也是挺喜欢吃酒的。” “呵,傻丫头!你是喜欢酒香?还是喝醉了的那种快感?” “我……”慕容婉儿眨眨眼,道:“我喜欢醉饮江湖、仗剑天涯的这种气度。烈酒配豪杰,更彰侠风义胆,无酒不江湖嘛!” “……” “当大侠的,不都是这样吗?” “是吗?” “是啊!比如说令狐冲,还有李寻欢。” “唉!” “大哥因何叹气?” “呵呵,是不是大侠,跟喝不喝酒有什么关系?这两个人,如果不是做了些叫人津津乐道的事,光凭喝酒,能被人记住?” “呃,说的是……” “诸葛孔明极少喝酒,但照样名垂宇宙,流芳千古。” “嗯!” “张飞最喜欢喝酒,结果叫他手下给杀了,死得冤枉不?” “呃……这个嘛……” “那些好吃懒做的醉汉,可能喝多了屁事都干不成,反而要丢人出丑,惹出些是非来。” “哦……” “真正有本事的,不见得非得弄那些俗套。背个酒壶饮几两黄汤、装腔作势拿把剑,就了不起了吗?谁不会呀!” “大哥说得在理……好像我爹给我讲过的枯豆、枯米二位禅师,就是极守戒律,却武功很高的大侠。” “枯豆、枯米?老天,这些和尚真他妈会取名字。穷得实在没饭吃了吗?” “大哥……” “其实是不是大侠,跟武功高低也没有多大关系。”我看向慕容婉儿,道:“岳飞的武功不见得比东方不败高吧?你说他们谁算是大侠?” “大哥呀,你说的话总是暗藏禅机。是的,救国救民、行侠仗义的,才算得上是大侠。” “又禅机了!哪儿来那么多深奥!算了,你我又不是大侠,我们却在这儿鬼扯什么劳什子大侠!抓紧时间赶紧走!” “奥,就是就是!免得耗久了,那些海盗再有人找到这里来。” …… 找到先前罗老二、刘虾给备好的那只船,略作分工,我和慕容婉儿换着摇桨,她摇一刻钟,我摇两刻钟,如此劳逸结合、把力气安排开,我们沿着海面望西划去。 如此走了不知多久,到天色放暗时,我们即将划到印象中普陀山的南岸。当下远远望不到人烟,我两人已是各自累得疲惫不堪。 然而,谁想这海上天气也怪,正值冬季,忽然却起了巨大的风来,冻得人要命不说,这大风“呜呜”呼啸,恶鬼嘶嚎般,吹着小船不断地往北又往东,打着摆子旋转而去,一直到无边海洋的深处。 屋漏偏逢连阴雨。到后来寒风中又夹杂起一阵大过一阵的暴雨,直叫我两个人浑身上下湿了个浸透,像茶叶般泡在这船舱里,无计可施,硬生生承受着雨点的打砸,痛苦地生不如死,直至后来各自昏迷过去。 …… 当我醒来时,海平面上朝阳初升,水天一色,碧蓝反射着金光,红霞渲染,四方开散,风景倒是美得令人惊奇。 我们的船搁浅在了一座不知名的小岛岸边。 从昏迷到现在,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也不知那风雨中有多大的力量,小船竟似被抛起来过一般,现在竟坠落到了沙滩上。船身竖起,船头倒栽葱埋在沙里面。 好家伙! 真该万幸我和慕容婉儿竟然没死。 我俩的身体此时正在船边丢落着,像从笼屉里甩出来的馒头一般。 命大、命大!这幸亏是摔在了沙滩上。要是摔在石头上,恐怕早就成碎鸡卵了。 叫醒慕容婉儿,仔细检查伤势,发现我二人都无大碍。 “大哥……” 咦?这大小姐看上去非常奇怪,此时眼睛瞳孔的颜色也变成了蓝色,这个样子,说不出的……令人担忧,却又十分好看。 呃!别胡思乱想,这特么是毒性未尽吧! 此时,她眼神有点迷离,呆呆望着我,傻了吧唧道:“我们,再一次共同经历生死了。” 唉…… “好吧,死不了说明你我缘份硬。” 可不是吗,先活下去要紧,现在你倒有心情感慨。这特么在海上漂流,正逃难呢,你又当是旅游了。 远远打量一番,这小岛上情景颇为奇特。 除了许多不知名的树木草丛,还有许多色彩斑斓的石头,树林上空,不时飞起几只羽毛靓丽的鸟儿来,叽叽喳喳地,叫声还挺清脆。 船桨不知丢到哪里去了,现在纵然把船推进海里,也是没法子开划的。 好在,我的未央剑总是认主的!这么沉重的一大块铁,灾难中背在背后竟然没丢! 好呀、好呀!谢天谢地。 这样,我可以去砍两棵树来,做成船桨,还有希望。 前后经历了几番折腾,此时又感觉饥肠辘辘,肚子开始叫唤了。可是,且不说本来装在船上的那一包金银,备的那点食物也早没影儿了。 得先找点儿能充饥的东西。 “走,我们去里边看看。” 于是二人便顺着沙滩往岛上走去,入得那密林之间,仔细搜寻一番,除了发现那些栖居枝头的鸟儿是活物,有可能抓来宰杀了吃肉外,竟没有其他什么可食用的野果、野菜、薯类、菌菇…… 沙滩边的海水清澈见底,不知喝了有没有事,仔细观察一番,也寻不到任何有可能被我们捕捉上来的鱼虾蟹鳖。 “嗯,看来,只好在这里打鸟生吃了!” 因为,我两个身上还没有取火之物,没办法做熟的呀! 当下,无奈叹息了一番,正准备就这么办,拣几颗合用的小石子,好射它两只最肥的鸟儿下来,慕容婉儿却道:“大哥,不要如此吧?这些鸟儿,生得这般美丽,唱歌也悦耳动听,把它们当干粮,杀来吃了,未免太残忍。” 呵,大小姐菩萨心肠又犯了。 “我说大小姐啊!我们又不吃斋念佛,你这般慈悲做甚?不杀鸟吃,难道你我餐风饮露当仙人?在这荒无人烟的鬼地方,咱俩能挨多久呀?” “唉!可是、可是……” “可是你不忍心是么?要是能找到别的,我也不想呀!”可不是么! 吃生肉,当我愿意?我特么难道是什么山野凶兽、霸天猛禽? 现在活下去最要紧呀! 劝过了大小姐,拈了石子在手,兀自瞄准,正待飞石打鸟,忽然,我听到不远处“嘶嘶嘶嘶”地响起一阵奇怪的声音。 循声找去,林子里一片白光反射,叫人眼前一花。 定睛细看,才瞧得分明,妈呀,吓得我当时都不由哆嗦了一下。 第50章 52.无敌三脚猫 好一条巨大的白蟒! 长逾数丈,海碗口般粗,那一身的白皮带着雪亮的麟甲闪光,格外夺目,刚才都晃了我的眼。 最奇特的,是这蛇头造型可怖,两只寒气森森的眼睛上边,那头盖骨处,竟似生了两只小小的犄角一般,突出两截骨刺来。 老天! 这特么的,是蛇还是龙? 我了个乖乖!刚才在树林里一番搜寻,除了些难看的虫子,就只有那些鸟儿,什么时候突然冒出这个庞然大物的? 难道,这林子里有它的巢穴?这厮刚才在洞里躲着? 蛇和人好像是不能对眼的,我才这么大概看了它不几眼,它已经吐出长长的信子,而后,发出低声的嘶吼,隐隐如云层深处的巨雷,接着,便直起脖子,张开那血盆大口,作势要向我俩扑来。 啊呀妈! 这一瞬间,我脑海里电光石火,竟闪过了许多念头,一惊一喜两种情绪来回较量。 惊的是这一番遭遇古怪离奇,才脱险境,怎么又生出这个意外来?这巨兽现在要一口吞吃了我呀,好可怕!喜的是,大小姐不让我打鸟,好容易说服了她,正发愁这些鸟怎么样来吃比较好下咽时,突然出现了这么一条足够肥大的长虫。 哈哈! 千军万马死人堆里我都滚过,惊涛骇浪狂风蹂躏我也没挂掉,现在,怕你一条蟒蛇?谁是谁的口中餐,还不一定呢! 蛇肉的滋味,我是知道的,只不过没吃过这么大的白蛇。今天正好尝个鲜! 也就是在这一刻,我掣出未央剑,刚起手把剑抬起来,尚未一剑朝它斩去,这白蟒突然剧烈往后一缩,紧接着快速滑溜着倒退,从树上倒爬回地上,团团盘成一圈,钻在一块泛白的大石头后面,脑袋耷拉下去,贴着地面,眼睛中的森森寒气也没了。 这是…… 什么情况? 我和慕容婉儿都看呆了。 “大哥!”慕容婉儿蓝色的瞳孔里放射出无限惊喜好奇的光芒来。 “它、它……怕你!” “啊?是吗?” 哈哈!难道,又是这恶魔结晶、罗睺剑柄起了效果? 嘿呀!开眼!蛇这种冷血的动物,这么大一条粗壮若小龙般的巨蟒,也会害怕? 哈哈哈哈! 看来,我他妈比禽兽更禽兽啊! 杀人杀多了,身上的杀气不仅人类畏惧,现在连这如此罕见的毒虫猛兽都怕我。更何况,我手里还有这么一柄犀利无匹,足以震惊鬼神的兵器! 小时候就知道,打蛇最好用的工具是丫杈长棍,后来会用剑了,觉得两面开刃的剑来斩蛇更利索。 而我少年时,因为缺少食物,经常挨饿,别说蛇了,蜈蚣、蝎子、蜘蛛、蝗虫、蚂蚱……什么没吃过。 以前听说书人讲过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起义的故事,都还从来没见过白颜色的蛇,没想到今天,我特么可能要超过刘邦,更加名震天下了。 嘿嘿!真是一番奇遇。 想到这里不禁兴奋起来。 “婉儿,退远点儿,今天,大哥给你做顿蛇肉羹吃。” “啊?” 慕容婉儿一脸惊诧,战战兢兢地连忙退开。 “嘿呀,小宝贝儿,乖乖地别动,你主人来了。” 挺着剑,我一步一步慢慢靠近。 眼前这白花花的一团,似乎已经成了盘中美味。 吃了你的肉,再扒下你白亮亮的皮,给我这剑做个好看的蛇皮鞘,还能给我和大小姐一人做双靴子什么的…… “嗖!” 突然,这白蛇像受惊了一般,带起劲风,蹭地一下飞身扑来,巨口大开,直直奔向我的脑袋! 妈呀! 赶忙缩头俯身,侧闪滚过,千钧一发、电光石火间突然意识到:这畜生刚才难道是假装的? 嗯?卧槽,那可了不得。 蛇还会诈降,佯作畏惧,诱敌上钩? 乖乖,那就厉害了! 可那又有什么必要呢? 一念闪过,待这白蟒第二下扑来时,我挥起未央剑“唰”地向它脖根斩去。 “叮!”一声脆响。 恐怖万分的事情发生了。 这长虫被巨大的力量斩得往一旁摔去,然而,万想不到,如此犀利的未央剑,可以砍铜剁铁的神兵利器,斩在这它脖子上的鳞片上,竟然只是闪了两点火星,却没伤到它! 好家伙!它它它、它的麟甲、这蛇皮……如此坚硬吗? 老天爷这特么还是蛇皮吗?我真怀疑它穿了一身白色的武神铠! 未央剑下,莫说皮甲,铜钱、铁钉也是一斩而过,如同割草削泥。这白蟒的皮,竟他妈的…… “啊呀!” 还没惊讶完,白蟒又甩起粗壮的尾巴,像钢鞭一样,“嗖”一下轮扫过来。 连忙飞身跳起,险险躲过。 忙乱间,使出浑身解数,与这白蟒搏斗厮杀起来。游走着,再挥剑去分斩它的三寸、七寸,又快速使一招“祭冬雨”,抖起剑花“叮叮叮叮!”连刺带削,攻它身体各处,然而,都跟刚才一样,除了闪过许多火花外,蛇身并无损伤。 我了个去! 眼前这厮,一定是条没长大的小白龙! 此乃神兽下凡,绝非人间之物! 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皮甲如此坚固的蛇呢? 暗叫一声不好,怕是我命休矣。 “哎呀!原来是天神小白龙!冒犯冒犯,恕罪恕罪!” 我必须赶紧找个机会逃走,否则,万一这神兽恼将起来,突然喷雷射火,或者放出个什么意想不到的大招来,我就真的死定了! “呀——” 惊叫着跑出几步,远远看见坐在地上早吓成一团的慕容婉儿。 “快走!” 一把拉了她,不分方向,夺路而逃。 然而,正是倒霉之处没商量,竟然忽一脚踩在一块溜光水滑的石头上,“噗通”一下摔倒了。 “啊!” 完了,我知道,就这一下子,那白蟒追上来一口就能把我吃掉了。我特么死死拉住慕容婉儿,这回又害了她! 可是谁能料到啊,慕容婉儿惊慌失措,在这百死关头斗胆回头看了一眼,奇迹又出现了! 这白蟒与慕容婉儿蓝色的瞳孔对视了一眼,竟又一次全身剧烈抖动了一下,紧接着就颓了势,快速由硬变软,又赶紧往回缩成一团,脑袋平贴地上,眼神里寒意尽退,以一种十分“乖巧”的姿态在地上盘成了一圈,呈现出一副不敢乱动的样子来。 嗯? 怎么他妈的这白蟒见了慕容婉儿好像小白龙见了观音菩萨一样?这么……萌宠地说? 嘶—— 我好像突然明白些什么了。当下,沉声对慕容婉儿道:“妹子,它好像怕的是你,不是我。” “哦……” 可不是吗,我手中有如此利器未央剑,拿来跟人家殊死搏斗,结果压根奈何不得,现在人家看了你一眼就缩成这个样子…… 慕容婉儿呀!这他妈算是怎么回事? “你……过去试试。” “试、试……什么?” “你过去,摸下它,看……看看。” “啊?” 慕容婉儿惊得差点跳起来。 这可不只是拿命开玩笑,简直是凡人调戏天神的放肆之举。 我也知道这太他妈荒唐了。 “呃……要不,算了,我们赶紧走吧。” “哦。”慕容婉儿应了一声,却又看着这白蟒出起神来,呆呆在原地站了片刻。 见白蟒似乎对她果真毫无恶意,这大小姐,眼神中流露出无限迷茫,忽然想不开似的,竟真的朝白蟒走过去了。 “啊?你——我、我……” 在我无比恐惧震惊、吓得都说不出一句整话的见证下,慕容大小姐,真的像一个浑身是胆的英雄,不,准确说是胆大如斗的疯子……鬼使神差般,走到白蟒身前,慢慢蹲下,伸出纤纤玉手,轻轻抚摸了几下它的头。最后把手落在了它的“犄角”上。 老天! 玉帝佛祖王母娘娘观音菩萨太上老君九天玄女伏羲神农女娲妈祖地藏王…… 我真的不敢确定我现在所在的这个岛,是人间的世界了。 如果是,那么慕容婉儿这个三脚猫,现在就是人类中的异类。 无敌三脚猫! 第51章 53.仙境与人间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能亲眼见到如此夸张,叫我觉得颠覆认知、不可理喻的、疯狂的事情。 慕容婉儿这个单纯、天真、幼稚、白痴、爱幻想、好做梦却武功低微、毫无手段、智商弱比、头脑简单、心机为零,以致于几番惨遭不幸的少女,自之前中毒未死,眼仁儿变成蓝色以后,就很快变成了一个叫我再也捉摸不透的人。 她的身体里,似乎有了某种绝对神秘的力量。 尽管,她本人和我,到现在并无法准确知道这是什么力量。但这力量如此强大,几乎叫我相信这世上真的存在鬼神。 难道,这是上天对她这个“赤子”格外的恩赐和补偿? 更夸张的还在后面…… 不知什么时候起,她竟对着这白蟒说起话来。 “你竟是这般的好看,英姿绝世,又如此安静。” “倘若这海岛是乐土,你便永生在这里呆着;倘若你也孤独,可以随我离去,同闯天涯。” “你能听懂我的话吗?” 白蟒竟似乎真的能听懂她的话一般,眼神里闪了闪光,流露出几丝……友善的含义来。 哎呀呀!老天爷,不得了、不得了! 若不是前世这两个一人一蛇有什么孽缘,那就是这个世界彻底疯了。 乾坤颠倒、混沌无明,可能不久就要爆炸了吧? “以后,你就叫白将军吧?”慕容婉儿亲切地对白蟒说。 白蟒似乎赞成地眨了眨眼。 “嗯,你要不嫌弃的话,我能不能偶尔也叫你小白?” 白蟒又眨眼,似乎……挺乐意。 “嗯,小白,白将军,太好了!以后我慕容婉儿就是你的好朋友了!” “……” 老天!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能读懂她两个的对话的? 我也不是人了吧? 来,使劲儿掐下我的大腿,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嘶——哎呦!疼、疼! 妈的,不是在做梦? 哈哈!果然世界已经疯了! …… 不知过了多久,一切终于平静下来。 我、慕容婉儿、白蟒,两人一蛇,三个……朋友,坐在一起,看着这海岛上稀奇古怪的景色,开启了荒诞人生中的新篇章。 “小白,有什么能吃的东西吗?” 慕容婉儿几番示意讲解,终于,白蟒理解了她的意思,引着我们到另一面岸边的许多礁石丛下。我和慕容婉儿下水去翻找一会儿,竟找到了不少贝壳,还有……毛刺刺的东西,后来才知道,叫“海胆”。 这些东西,打开了外边,里面的肉,竟都是能吃的。尤其那海胆,滋味儿,还……颇为鲜美。 呃,不得不佩服,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你说,这些,白蟒它是怎么知道的? 后来更是发现,这海岛上色彩斑斓的石头不是普通石头,都是上好的玉呀! 切开了皮,里面碧绿、翠青、烟紫、藕粉、羊脂白、黄糖色……应有尽有。 这个岛,应该叫发财岛,叫神奇岛,叫特么梦幻冒险岛…… 如此,在岛上住了几天后。要不是还留恋那红尘人世,知道自己始终是个人类,不是神仙,我真的都想永远呆在这里,当世外桃源,再不回去了。 这岛离陆地甚远,观看日头和星辰,只能辨别一个大概方向,却不知到底处于海洋中的什么位置。 与大小姐商量了一番,决定驾船往西,看能不能走回内陆。 于是开始砍树做桨,又在船舱上头加了“房顶”,以躲避风雨。 两天后制成,我们把船从沙滩里拖将下来,推到岸边水面。 本来,慕容婉儿是真的打算带着白蟒一起离开的,但最终被我劝住了。原因无他,人间凶险,真叫它跟着我们到了陆地上,要不了几天它就得给人弄死了。 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野兽,神兽也不行,最可怕的,是人心。能把这白蟒当做盘中餐吃掉的,大有人在。 红尘,永远比仙境要残酷得多。 “别了,小白,我们要回人间去了。这世外海岛,有生之年,但愿还有机会再来。” “保重,白将军,后会有期!” “……” 临行,慕容婉儿依依不舍,抱过白蟒的头来,温柔抚摸。 这白蟒此时也真是通了人性,竟在她额头上,用自己这蛇嘴,轻轻“吻”了一下。 呃!此情此景,简直就是神话故事。 我简直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 辞别了白蟒,我二人开船离去,大概辨别着方向,努力往西划行。 虽然没有什么人阻碍,但我二人不约而同,都不打算破坏这岛上的东西,砍一些玉石好带走,拿回去卖钱什么的。 仙境就是仙境,人间就是人间。 这里不该被破坏,我们也不打算破坏。 虽然,我不像大小姐家里那般有钱,其实还是很稀罕的。 …… 走了半日,本来行进顺畅,却不想半途又起了风,把船往南吹去。 “这特么的!”我不禁恼怒起来:“这要到什么时候才能飘回中土?” 再这样于海上随波逐流,可能我俩永远都回不去了,弄不好非死在海里不成。 这样懊恼着,我俩只能尽力划船往可能有陆地的方向移动,风大的时候,干脆躲在船里任它飘,风小的时候,就加速向西划行。 如此又过了三天。 不知怎么行到了一围群岛附近。 这些岛屿大小不一,但似乎都并不与陆地相连。 努力朝着近处最大的一座岛屿开去,快到岸边时,远望那海岛上,竟似乎有人。 因为,我看到了一条颇为壮观的大船。船上扬着几面白帆。 “好啊!终于看到人了!” 当下兴奋起来,慕容婉儿也一脸喜色。等我们一会儿见到人问问,就可以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怎么样能回去了。 但是,还是得小心,因为不知道这是不是海盗的船。 万一再遇到了海盗,那可就比较麻烦了。 正思量着,突然,远处海面上,“砰砰砰砰!”响起了许多爆竹也似的声音。 可那声音响得急促古怪,此时也不是过年,这明显又不是在放爆竹。 嗯?什么情况? 极目眺望,不多时,只见北边可见的海面上,前后六条小船簇拥着一条较大的船,各自扬满了帆,正疾驰着往这边岸边驶来。船上,隐约能看见一些人头。 再靠近一些,随着“砰砰砰砰!”声音的不断炸响,我发现了异状,当下惊讶得险些喊出来。 那几只船构成的船队后面,远远有两个人,竟似踏浪般,脚站在水面上,远远划出两道白烟,径直追着,紧紧不放。 凝神观望,穷极目力,我看得分明,这两个人如此古怪,特征鲜明,很快就叫我认了出来。 一个衣衫破烂的老乞丐,一个衣着讲究的贵公子。 这两个,竟是梁醉风和苏小魂! 两个武功盖世、老不死的老家伙! 哎呀,哈哈,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 他们不是到嘉兴寻找李秋水去了么?怎么会出现在海面上? 难道,我这是到了江南沿岸了? 如果这样就太好了! 总算没被风雨丢得太远,以致于永远回不了家。 尽管,我这个杀手早就没有家了。 但蝴蝶谷,到底是我的老窝啊! 好歹我还有几个互相惦记的人。 要不,我就真成了机器了。 第52章 54.巨星陨落 苏小魂,可不是一般的江湖人物。 我也是那时回到姑苏,安排月儿小丫头和林寒舞时才从公孙小蝶口中知道,这是彼年大名鼎鼎的传奇大侠,外号“小魂一引,西方如来”。 他是绝世神兵天蚕丝的主人,后来,又把蝉翼刀也夺走了。 只是诧异,他是怎么做到一百五十岁容颜一直不老的,又为什么用着两把形容丑陋的菜刀。 现在,见了他们两个人如此“风骚”地展示轻功,追赶这一支船队,我又觉得大开眼界了。 牛叉牛叉! 放眼尘世,有几个人能做到这般? 惊讶之余,再细望去,那被他们追着的七条船上,都是些衣着和装扮古怪的人,有的甚至还蒙着面。 咦,他俩是在追击什么仇人啊? 那些船帆上,没有写着字,不知是什么人。 这“砰砰砰”的响声,原来是人家不断朝他们打放火器,而他两个,竟是只有苏小魂祭出一把菜刀来,凌空旋转着抵挡,似一面神奇的盾牌般,梁醉风只是跟在他身后。 老天! 二位高人的行事风格,果然不能用常理来思考。 再靠近时,凭着过人的目力、听力,我已看明白,这些蒙面人,不是中原人装扮,而是……是传闻中的东瀛人啊! 那中间最大的船上,分明站着几个带有狭长弯刀的武士。那种长刀,据说是叫“太刀”的,可不就是日本武器了嘛! 怎么回事? 他俩为什么要追这些东瀛人? 正诧异着,只听梁醉风如雷般发起嘶吼,接着用起“千里传音”的功夫,远远喝道:“田中野狗!伊贺小妖!尔等往哪里逃!” 嗯?好在他这一句是我听得懂的。 这“田中野狗”、“伊贺小妖”,十有八九是人名吧? 日本人的名字,真他妈奇怪! 语声落下,那东瀛人的船上,又接连“砰砰砰砰!”从几个方向朝他二人打放火器。 苏小魂此时忽地飞身而起,站到了梁醉风肩膀上,而后,甩出两把菜刀旋转,抵挡那些火器射来的子弹。 哎呀,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刚才苏小魂脚底下踩着一把菜刀,是那菜刀载着他在海面上滑行! 好家伙,这种功力,厉害厉害! 谁见过哪个人驾驶菜刀在水上走的?而且这可不是小江小河,是在汪洋大海上!而且速度快得很,竟似竹筏顺流飞驰一般! 如果没猜错,梁醉风应该也是同样的……风骚。 心念一转,忙再去看那老酒鬼,果不出所料,此时他脚下踩着的,竟真的是那只琉璃酒瓶! 若非水面上波浪起伏,他的身体时高时低,还真看不出来他是怎么在海上滑行的。 这两个老怪物,就这样仗着武艺高强,追赶人家的船队,火器打来都全然不惧,只是把菜刀飞旋出去抵挡……何止冒险,简直猖狂! 然而,好景总是不长。 因为到快靠岸时,那些东瀛人拿出了更加厉害的火器。 打放出来的子弹像喷射火树一般,射程又远,威力又大。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火器叫做“散铳”,而他们先前用来射击的,叫做“鎗”,就是后来所知的火枪了。 两个老鬼追着东瀛人,一众人群渐渐靠岸。 突然,那岸边停靠的大船上忽地“咚咚咚咚”,炸响了一串号炮。 接着,船上、岸上,许多可见的地方、隐蔽的地方,纷纷露出人影来。 那大船上更是架起了几门船载火炮,正向他二人瞄准。 那些原本被追赶的小船也不忙着逃了,而是调转方向,结成阵型,向他二人各自包抄。 他们,似乎被这些东瀛人给围困了。 “不好!” 远远看见这一幕,我也知道他们处于险境了。 纵使武功再高,但现在这是对上军队了呀! 人家不仅有枪,有那些散铳,现在连炮都架起来了。 梁醉风见形势不妙,发力呼喊起来,抬手用出先前绝活儿,用他那“气剑指”不断发射,“咻咻咻咻”地作响,把这几条船的桅杆都各自打断了。 不仅如此,那岸边大船上,东瀛人正把些火炮瞄准他二人,尚未及点火,梁醉风挥掌劈去,只听“咔嚓!”一声震天炸响,偌大的船头,竟被他……凌空一掌给劈断了! 好家伙!如此厉害! 岸上东瀛人明显慌乱了,一众人群不下百十号,纷纷呼嚎着,连忙“砰砰砰砰”向他不断地打放火器。 此时,苏小魂更是展示出了前所未见的绝世武学,一面似意念御物一般,把两把菜刀俱飞出去,凌空旋转,挡下来那无数子弹,一面又跳起来,在空中飘着,接连甩手,射出几条白光闪闪的“丝线”。 我看得明白,那丝线所到之处,不是人头落地,就是喉咙贯穿,一会儿工夫,那些东瀛人里,残肢断臂四方滚落,鲜血横飞凌空发散…… 呃……好可怕的武器! 难道这便是传说中的“天蚕丝”? 但纵然苏小魂、梁醉风这样的绝世高手,也是抵挡不过人多的。何况,敌人手里这么多难以估量的火器。 随着他两个各自飞到岛屿上空,那岸边东瀛人的散铳、火枪越来越多,纷纷开射。 苏小魂凌空飞旋的菜刀,纵然凝聚了强大力量,也是有限度的。 “轰!”一声巨响间,他的菜刀被当空打来的一梭子弹击中,炸成了碎片。 第二把菜刀随着苏小魂的御物神功,飞到那岸边旋转了一圈,不多时便斩了无数人头。 可到底也被火器打落了。 梁醉风气剑指不停弹射,杀死二三十个武士后,又挥掌向两个头目样的人砍去。 怎料,岸上许多火器此时集中了火力,尽向他一人打来。 当梁醉风最后一掌过去时,岸边上的许多石头尽碎,小山都崩塌了半边,但可惜他也死在了无数子弹之下。 苏小魂凌空再射天蚕丝,身体已然落到那海岛上。但不想这些东瀛人数量颇多,又不知从哪里冲出来几十号,层层排着,由远及近。远处的接连打放火器,近处的除了许多武士,还冒出一众黑、灰、蓝、褐,身着各色包头衣衫的蒙面人来,有的操持短刀,有的不停发射各种飞镖和弩箭。更有一个全身灰白的,靠近苏小魂时,竟丢出了一枚……“烟雾弹”。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些蒙面人被东瀛人称为“忍者”。是群十分可怕的家伙。 饶是苏小魂神勇,有“西方如来”的名头,也是寡不敌众,在烟雾干扰下,未能全身而退,被许多子弹接连打中……倒下了。 可怜两个加起来超过两百岁的绝世高手,纵横江湖许久,终究却双双死在了这没完没了的火器攻击之下。且不说他们两个这是为了什么这般拼命,做甚要来追击这些东瀛人,一代巨星竟这般陨落了。 这些东瀛人自然是不会给他们收尸的。见二人已死,他们似乎忙着离开般,很快纠集起人马,又结成船队远远往东去了。 当我靠岸找到他二人的尸身时,苏小魂还残存着一口气。 他把手里这剩下的四条天蚕丝赠给了我,并嘱咐我一定要找到那两把遗失的菜刀。 原来,这两把菜刀,不是凡铁造成,竟是用当年那名震天下的蝉翼刀改造的。 只可惜,那一把宽大些的菜刀几乎全然损毁,炸成了破烂,只有刀刃部分保留还算完整。 后来我带回去,灼日帮我把它重新锻造,制成了我的匕首“蛇吻”。此名,用以纪念在神奇岛上我们与白蟒的相遇。 另一把狭长些的菜刀还算好看,经一番改造,制成了这口轻便易用的“龙牙”刃,是把短刀,交给慕容婉儿做贴身兵器。 至于这四根匪夷所思的“天蚕丝”,我压根不会使用,索性给了蝶恋。想不到,这老姑娘有一日突发奇想,把它搭在了自己的琵琶上,做琴弦用。到后来,这把琵琶成为了一件杀人利器。 此一番遭遇曲折离奇,后来叫我时常回想。每每与慕容婉儿讲起时,感慨无限。 “武功高有什么用?” “我知道大哥你想说什么。梁醉风、苏小魂,何等英雄人物,结果还不是斗不过东瀛人的火器?” “所以?” “所以还不如多拉些人头,装备点精良的枪炮。” “现在你好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了。” “哈哈,是吗?大哥,我可是跟着你同甘共苦,一路生生跑出来的哦!” “呵,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宁可你离我远点儿。” “……” 第53章 55.风雨欲来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要说兵器,用什么的高手都有,吕布擅使戟,关公最爱刀,李广养由基百步穿杨,李元霸两锤八百斤,连程咬金都有三板斧…… 真正擅长用剑的,其实不多。 因为剑,并不适合在战场上大规模装备,作主战兵器;而考虑到它的实用性不高、价格成本却不菲,官府里那些捕快、差役也不怎么多用。自人类学会了冶铁,把青铜兵器逐渐淘汰后,剑,就不是主流武器了。 多数时候是王公贵族的装饰品,以及由一些江湖豪客拿来装逼的。 我们杀手,除非有特别的偏爱,用剑的也不多。 别看我的上线名叫“剑婴”,名字里带个“剑”字,其实他最喜欢用的也不是剑,而是各种暗器。 杀手不是剑客,执行任务不是为了耍帅,图好看、玩潇洒,什么管用用什么。 所以往往奏效的反而是常人意想不到的武器。 比如毒药,再如机关,甚至有人豢养凶兽。 举个例子,蝶恋就养着许多杀人蜂。 听说我朝开朝两百余年来,杀手排行榜上最靠前列的,用的武器也是各自刁钻离奇,一个比一个古怪。 其中有个用弹弓。 此人叫巫力,他认为弹弓简单便携,又可打出不同的弹丸,非常实用。 经过他自己的研制改造,除了普通石子、铅弹,他还有穿透性强的透甲弹,有能够爆炸的霹雳弹,甚至可以引发火灾的磷光弹……只要他自己速度够快,能利用好各种不同的环境,就足以发挥出无穷的威力,一个人干掉一群人也没有问题。 好在此人后来死在了六扇门捕快手里,否则,他不定还要折腾出什么样的结果,成为一大乱世祸害。相传到他死前,已经可以一个人瓦解一座军营了。 试想,弹弓尚且如此,那么在战场中大规模装备的强弩硬弓、投石机、火炮之类的就更加可怕了。 大多数情况下,远程武器要比近战武器优势大得多。 但说到底,弹弓也好、弓箭也罢,其实都还基本属于冷兵器的范畴。就像我的剑一样。始终是受到了很大的局限。 苏小魂、梁醉风的死,让我第一次意识到热兵器的可怕。 火药,这种东西,以前我只当它是一样玩具,逢年过节放放鞭炮爆竹、点烟花用的。 不想这回,亲眼见到东瀛人把火炮装在船上,还让那么多人手持火枪、散铳,结成了专用火器的军队。乱枪开射下,一群普通武士竟杀掉了武艺精绝、堪比妖魅的梁醉风和苏小魂,这不得不叫人感到恐慌。 这些人,即便毫无武艺,只要装备了火器,接受过严格训练,能按照合理的顺序,组成像军队里弓弩手那样的队列,轮番射击来取代“箭阵”,威力竟是那般恐怖。 一梭子散铳子弹,就炸毁了蝉翼刀改制的菜刀,假如一百梭散铳子弹一齐打,一面铜墙铁壁怕也要瞬间崩塌了吧? 那么,如果有一百只船,结成了船队,每只船上装备足够多的火炮,一齐开射……那后果是不敢想象的。谁要有了这样的力量,想要摧毁别人的国家,恐怕也是无法避免的灾难。 火药、火器,看来,你们才是更大的恶魔呀! 带着对这个问题的考量,从那以后,我不再一味执拗地深钻武学,无事时便与灼日攀谈,除了那些冶铁炼钢、打造兵器的老话,我们开始研究火药的力量。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到我最后一次执行他人的命令,完成那次终极任务的时候,我已经有了一件专属于我的威力骇人的火器——荧惑铳。 …… 南宫俊我不必再费心思去追杀了。 一天后,我和慕容婉儿继续往西划船,终于靠了岸。但刚到松江府地面落下脚,尚未去往嘉兴的半途,我就听说了他的死讯。 原来,此时江湖上这些门派又分成了几股势力,其中一股自称“护国教”,还有一股叫做“武林盟”。这两股势力互相针对,各不相让,是为对头。 南宫世家不知怎么成了武林盟的头目,南宫俊当上了盟主,此回赴嘉兴,他正是要发布第一回的盟主令。结果不想被护国教安排了人,早设了埋伏,把他刺杀了。 唉,江湖上的恩怨纷争呐,说来复杂,叫人总是头疼。 好在蝴蝶谷此时早已没落,哪一派也不屑于拉拢了。 也是由此得知,苏小魂和梁醉风死得太过冤枉,他们都是中了小人的奸计。 那日,他两个追击的东瀛人里,有两个关键人物,一个是日本国的高官,叫做田中猛不倒,另一个是伊贺流忍者的头目,叫伊贺鬼佐。 他们去追杀这二人,为的是阻止他们与另一伙儿东瀛人会和,因为他们手里好像有非常重要的军情密报。 而让他俩心甘情愿去追杀,宁可连命都不要,却都是李秋水的阴谋。 我当时实在是捉摸不清,我们这个幕后老板,到底是个什么人物,有多大的权势、能耐和手段,竟连苏小魂这样的世外高人,都能被他利用。直到后来我错杀了许多好人,几次死里逃生之后,才终于明白。 但那已是很久后发生的事了。 南宫俊已死,公孙小蝶可能已经知道了。我回到姑苏想向她复命的时候,才听说她又去蓬莱岛了。 呃!好吸引人的蓬莱岛,冷凝结去了,南宫鸠去了,现在公孙小蝶又去了。 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现在,我是无暇去关心这些的,因为我刚回来,就接到了新的任务:在十二月十五之前杀掉交趾国鸿基城城主阮坚强和夫人范明月…… 呃,路途遥远,此去,至少要跨越四省。可谓千山万水。还好,我有神行的功夫,现在,也还有比较充裕的时间。 我可以好好休息几天,再把苏小魂留给我的两把残破菜刀和天蚕丝收拾收拾。 本来还想趁此机会安排人送慕容婉儿回家去的,可这大小姐一路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特别害怕给他父亲知道自己被那些畜生和海盗侮辱糟蹋的事,死活不愿离开,于是便只好让她暂时也留在蝶恋那道观里了。 这大小姐蓝色的瞳孔引发了蝶恋的无限兴趣,蝶恋见她正是如同见到了亲人知己般,恨不能叫她时刻陪在身边,给她当个妈才好。 在灼日改造好那把“龙牙”短刀后,我还没有想清楚前,她就几番插手,硬劝我把这刀赠给慕容婉儿了。 这老姑娘,不知犯什么心思,一定要把慕容婉儿培养成一个上等的杀手,还叫我也一齐来当师傅。 我猜,还是因为痛恨那些男人以强欺弱,凌辱女人的行径吧!蝶恋,是想叫慕容婉儿以后也像她一样,多杀几个有邪念的男人,以求泄愤。 …… 前后算来,我与苏小魂只有两面之缘,算不上朋友,更说不上是故人。要不是他把这两件武器送给了我,我与他几乎没有任何交情。 我是个当杀手的,并不愿过多去问别人的恩怨是非。因为那与我并无关系。他死在东瀛人手里,与死在其他人手里在我看来也没多大区别。我恰巧看见,也只是当了一回观众。 但他的死,却不知为何,叫我心里隐约有那么一些不舒服。 虽然,当下我也说不明白为什么。 江湖上好像十分混乱。 武林盟、护国教互相针对,朝廷对江湖门派又时常打压,有的地方还有人在不停地造反,洪天籁原本是农民起义军,可后来又背弃初衷,投降了朝廷,与自己原来的兄弟打起仗来…… 这个天下,已经风声鹤唳,世道黑暗得叫人不知该如何活下去了。 说到底,无论谁胜谁负,谁强谁弱,谁最后占了上风,遭殃的始终是亿万黎民。 最苦的还是百姓。 第54章 55.风雨欲来 鸿基城位于交趾国东部,临海边沿。 此地贫穷,百姓生计艰难,食不果腹者众。 然而,就这么个地方,想不到却有“四大恶人”。 一个整日横行乡里欺男霸女的流氓头子“镶金龙”吉财法,一个到处收成勒索良民的地痞无赖“大老板”靳宝锐,一个拐卖妇女幼儿不怕遭天谴的恶婆娘“银度母”崔洁敏,一个专门喜欢抢人家男人总是拆散破坏别人家庭的贱人“赛天仙”潘娜花。 他们所做的事,在当地颇为传奇。不仅连官府都管不了,睁只眼闭只眼地纵容,江湖上好像还有了些唬人的名气。 尤其崔洁敏,背后有“黑莲教”撑腰,更是胆大妄为,什么坏事都敢做。 但在我眼里,这些都是小角色。 不管他们以前有多横,多无赖野蛮,只要没招惹到我,我是懒得理他们的。 然而,却不想,这回在我找到阮坚强和范明月之前,竟然会先与他们动手。而先杀这些小杂碎,险些叫我卷入复杂的门派纷争,坏了我的大事。 我也是无意中,认识了这么一个妓女,名叫“陈小鱼”的。 当时,她正在这妓院的舞台上翩翩起舞,美眸流转,巧笑嫣然,以图跳完舞后,能指望这些客人们多多打赏,她好赚几个活命钱。 我才说了,此地贫穷。所以这里的妓院不比中原,落魄多了,妓女们的穿着打扮也远远比不上。 而陈小鱼其实也只是个卖艺不卖身的,她在这里跳舞卖笑,讨好客人,也只是为了混口饭吃。 没招谁,没惹谁,碍着谁的事儿了? 起初我以为是她生得太过漂亮,虽无有浓艳妆容,却依旧风情万种,诱惑太大,才惹得那些登徒浪子垂涎,引发了祸事。 结果到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她身上有一件著名的兵器,被贼人给惦记上了。 这件兵器,只是一柄普通的匕首,钢材普通、鞘材普通、装饰普通,也不是多么锋利坚硬、韧性惊人,并无什么稀奇特别之处,但却偏偏叫个惹人注意的倒霉名字——“美人眸”。 问题就出在这里。这匕首之所以著名,是因为它曾经是本国第一美人、名妓江如娇的。是当时的皇帝偷偷溜出皇宫与她私会时赠给她的一件……呃,定情信物。 就那么一把普通的匕首,当时那皇帝也真够寒酸的,或者说,糊弄江如娇也太特么容易,皇帝随便给件东西就了不得了。 可笑就这点原因让这匕首成为了一件宝贝,再加上取了个“美人眸”的名字,一下就成了不得了的东西,像皇帝王冠上的珍珠那般叫人稀罕。 陈小鱼是江如娇的第六代亲孙女,这匕首是作为“传家宝”留给她的。 说来,人家祖奶奶是名妓,曾讨得过皇帝的欢心,关她潘娜花屁事? 可这个婊子就是无事生非的主儿,非要在人家跳完舞之后,正忙着收钱的当头儿,突然闯出来,找人家的麻烦。 以她的本事倒还不足可畏,可她还把靳宝锐也一并拉拢来了。靳宝锐这狗贼,贪婪成性,他正是想抢人家的传家宝的。 要说,这事儿若只是抢个宝贝也就算了,没有欺负人到太过分、太变态的时候,多数人都是能看过眼的,我当杀手的也不爱管闲事。 可正是因为陈小鱼和他公公两人太懦弱了,人家要什么他们就给什么,人家要他们怎样,他们就怎样。 结果,在抢夺了她家传下来的宝贝匕首、抢夺了她一天赚到的辛苦钱后,又要抢她头上的银簪子,抢她手上的铜戒指和木槵子手串,抢她脖子里的一条牛骨制成的项链…… 呃,没完没了,到最后,潘娜花这厮,还看上了人家这一头黑亮飘逸的秀发。 妈呀,谁能想象得到,她见人家头发长得好看,嫉妒成狂,当下非要让人家剪下来给她! 她甚至气鼓鼓地叫嚷:“你这下贱胚子!穷三代的破落户儿,也配用这么好的东西?拿来!” 哈哈!老天爷呀! 我生平第一次听到、见到如此奇葩的事。 头发,长在人家脑袋上,是人家天生的,又不是买来的,更不是偷来抢来的,与别人有半点关系吗? 羡慕人家头发长得好,那你去怪你亲娘呀!没有人家那么好的天分和血统。 就这还好意思叫做“赛天仙”! 她有什么权力干涉人家长一头好看的头发? 奥,难道,因为人家是穷人,没依靠,地位低,就应该长得丑陋,打扮得粗鄙,有一头秀发也是错了? 她凭什么觉得人家的头发都该给她! 多么荒唐野蛮的逻辑! 如果按这样讲,那人家眼睛长得漂亮咋办?要不要挖下来给她安在脸上? 人家牙齿整齐洁白咋办?敲下来,换装到她嘴里? 人家身段儿窈窕、皮肤白亮水滑又柔嫩,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迷死人、气死人了!咋办?要不要跟她调换下灵魂? 丫丫个呸的! 我本来在端坐着喝茶,结果居然在一边被气笑了。 “呵呵!哈哈!哈哈哈!” 一阵冷笑过去,无法掩饰其中的嘲讽和鄙夷。我承认我情绪失控了。我不应该在这里笑。 真没想到竟然被这种无聊的屁事乱了我心。 这些人霸道惯了,自然是受不得分毫“委屈”的。 所以,他们听了我的笑,顿时不自在起来。潘娜花当先发难,靳宝锐跟着叫嚣。 潘娜花道:“哪里来的闲汉!找死是不?” 靳宝锐也道:“朋友,看样子像是练过的,怎么,有意见不成?” 废话,老子当然是练过的。练的不是像你这样欺软怕硬、横行乡里,老子练的是专业杀人,尤其是厉害的人。 像你这样的小刺萝,其实我都不屑一顾。 对你能有什么意见,一招弄死你就完了。何必啰嗦! 看着都讨厌。 我当然不会在这里公开跟他们动手,虽然我经过乔装打扮,现在也不是本来面目。 毕竟,我也怕麻烦嘛! 但是既然人家已经开了口,麻烦开始主动找上我了,我也不是怂包呀! 说来陈小鱼爷孙二人之所以被人欺负到这个地步,还不就是太怂了,让步太多了。 所以,我从他们手下一个帮闲手里一把抢过那柄“美人眸”后,冷冷道:“这个玩意儿,爷相中了。” 说完,我便快速奔出门去,往城外人烟稀少的树林里跑。 我的目的,是要引他们追出来。 那个树林,不远处就是悬崖,正在海边。 这个目的如此明显,他们却蠢到没有看出来。 还以为我是怕他们,才抢了东西就赶紧逃跑的。 所以,他们死得快也怨不得谁了。 用了不到一壶茶的功夫,靳宝锐、潘娜花和手下八个打手、帮闲人众,一共十条尸体,已经被我全都杀猪一般料理了,一个接一个丢到悬崖下那海里去了。 …… “美人眸”这把匕首名字不错,但它却是个祸害。 寻常人、老百姓,还是不要拿它的好。 所以,我替陈小鱼收了。 我给了她爷孙俩一笔银子,说是买这匕首的钱,叫他们去往江州、思明一带避难,再不要回这个地方了。 这里不会再有他们的活路。 后来,靳宝锐、潘娜花二人的头颅被我悬挂在了鸿基城门上。 我要用这两颗狗头告诉世人一个道理: 不该忍让的时候,不要忍让。 那句“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是他妈哄人的屁话,是弱者没了办法自我安慰的。 实际上残酷的事实是: 忍一时纵容得寸进尺,退一步小人当你怂包! 所谓“恶人可怕”,其实都他妈是惯出来的。 不过欺软怕硬而已。 我这样,也叫恶霸们都明白: 欺负别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别以为世上百姓都是软蛋,好捏。 不定哪天,就会碰上个硬茬儿。 叫你哭都来不及。 第55章 55.风雨欲来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要说兵器,用什么的高手都有,吕布擅使戟,关公最爱刀,李广养由基百步穿杨,李元霸两锤八百斤,连程咬金都有三板斧…… 真正擅长用剑的,其实不多。 因为剑,并不适合在战场上大规模装备,作主战兵器;而考虑到它的实用性不高、价格成本却不菲,官府里那些捕快、差役也不怎么多用。自人类学会了冶铁,把青铜兵器逐渐淘汰后,剑,就不是主流武器了。 多数时候是王公贵族的装饰品,以及由一些江湖豪客拿来装逼的。 我们杀手,除非有特别的偏爱,用剑的也不多。 别看我的上线名叫“剑婴”,名字里带个“剑”字,其实他最喜欢用的也不是剑,而是各种暗器。 杀手不是剑客,执行任务不是为了耍帅,图好看、玩潇洒,什么管用用什么。 所以往往奏效的反而是常人意想不到的武器。 比如毒药,再如机关,甚至有人豢养凶兽。 举个例子,蝶恋就养着许多杀人蜂。 听说我朝开朝两百余年来,杀手排行榜上最靠前列的,用的武器也是各自刁钻离奇,一个比一个古怪。 其中有个用弹弓。 此人叫巫力,他认为弹弓简单便携,又可打出不同的弹丸,非常实用。 经过他自己的研制改造,除了普通石子、铅弹,他还有穿透性强的透甲弹,有能够爆炸的霹雳弹,甚至可以引发火灾的磷光弹……只要他自己速度够快,能利用好各种不同的环境,就足以发挥出无穷的威力,一个人干掉一群人也没有问题。 好在此人后来死在了六扇门捕快手里,否则,他不定还要折腾出什么样的结果,成为一大乱世祸害。相传到他死前,已经可以一个人瓦解一座军营了。 试想,弹弓尚且如此,那么在战场中大规模装备的强弩硬弓、投石机、火炮之类的就更加可怕了。 大多数情况下,远程武器要比近战武器优势大得多。 但说到底,弹弓也好、弓箭也罢,其实都还基本属于冷兵器的范畴。就像我的剑一样。始终是受到了很大的局限。 苏小魂、梁醉风的死,让我第一次意识到热兵器的可怕。 火药,这种东西,以前我只当它是一样玩具,逢年过节放放鞭炮爆竹、点烟花用的。 不想这回,亲眼见到东瀛人把火炮装在船上,还让那么多人手持火枪、散铳,结成了专用火器的军队。乱枪开射下,一群普通武士竟杀掉了武艺精绝、堪比妖魅的梁醉风和苏小魂,这不得不叫人感到恐慌。 这些人,即便毫无武艺,只要装备了火器,接受过严格训练,能按照合理的顺序,组成像军队里弓弩手那样的队列,轮番射击来取代“箭阵”,威力竟是那般恐怖。 一梭子散铳子弹,就炸毁了蝉翼刀改制的菜刀,假如一百梭散铳子弹一齐打,一面铜墙铁壁怕也要瞬间崩塌了吧? 那么,如果有一百只船,结成了船队,每只船上装备足够多的火炮,一齐开射……那后果是不敢想象的。谁要有了这样的力量,想要摧毁别人的国家,恐怕也是无法避免的灾难。 火药、火器,看来,你们才是更大的恶魔呀! 带着对这个问题的考量,从那以后,我不再一味执拗地深钻武学,无事时便与灼日攀谈,除了那些冶铁炼钢、打造兵器的老话,我们开始研究火药的力量。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到我最后一次执行他人的命令,完成那次终极任务的时候,我已经有了一件专属于我的威力骇人的火器——荧惑铳。 …… 南宫俊我不必再费心思去追杀了。 一天后,我和慕容婉儿继续往西划船,终于靠了岸。但刚到松江府地面落下脚,尚未去往嘉兴的半途,我就听说了他的死讯。 原来,此时江湖上这些门派又分成了几股势力,其中一股自称“护国教”,还有一股叫做“武林盟”。这两股势力互相针对,各不相让,是为对头。 南宫世家不知怎么成了武林盟的头目,南宫俊当上了盟主,此回赴嘉兴,他正是要发布第一回的盟主令。结果不想被护国教安排了人,早设了埋伏,把他刺杀了。 唉,江湖上的恩怨纷争呐,说来复杂,叫人总是头疼。 好在蝴蝶谷此时早已没落,哪一派也不屑于拉拢了。 也是由此得知,苏小魂和梁醉风死得太过冤枉,他们都是中了小人的奸计。 那日,他两个追击的东瀛人里,有两个关键人物,一个是日本国的高官,叫做田中猛不倒,另一个是伊贺流忍者的头目,叫伊贺鬼佐。 他们去追杀这二人,为的是阻止他们与另一伙儿东瀛人会和,因为他们手里好像有非常重要的军情密报。 而让他俩心甘情愿去追杀,宁可连命都不要,却都是李秋水的阴谋。 我当时实在是捉摸不清,我们这个幕后老板,到底是个什么人物,有多大的权势、能耐和手段,竟连苏小魂这样的世外高人,都能被他利用。直到后来我错杀了许多好人,几次死里逃生之后,才终于明白。 但那已是很久后发生的事了。 南宫俊已死,公孙小蝶可能已经知道了。我回到姑苏想向她复命的时候,才听说她又去蓬莱岛了。 呃!好吸引人的蓬莱岛,冷凝结去了,南宫鸠去了,现在公孙小蝶又去了。 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现在,我是无暇去关心这些的,因为我刚回来,就接到了新的任务:在十二月十五之前杀掉交趾国鸿基城城主阮坚强和夫人范明月…… 呃,路途遥远,此去,至少要跨越四省。可谓千山万水。还好,我有神行的功夫,现在,也还有比较充裕的时间。 我可以好好休息几天,再把苏小魂留给我的两把残破菜刀和天蚕丝收拾收拾。 本来还想趁此机会安排人送慕容婉儿回家去的,可这大小姐一路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特别害怕给他父亲知道自己被那些畜生和海盗侮辱糟蹋的事,死活不愿离开,于是便只好让她暂时也留在蝶恋那道观里了。 这大小姐蓝色的瞳孔引发了蝶恋的无限兴趣,蝶恋见她正是如同见到了亲人知己般,恨不能叫她时刻陪在身边,给她当个妈才好。 在灼日改造好那把“龙牙”短刀后,我还没有想清楚前,她就几番插手,硬劝我把这刀赠给慕容婉儿了。 这老姑娘,不知犯什么心思,一定要把慕容婉儿培养成一个上等的杀手,还叫我也一齐来当师傅。 我猜,还是因为痛恨那些男人以强欺弱,凌辱女人的行径吧!蝶恋,是想叫慕容婉儿以后也像她一样,多杀几个有邪念的男人,以求泄愤。 …… 前后算来,我与苏小魂只有两面之缘,算不上朋友,更说不上是故人。要不是他把这两件武器送给了我,我与他几乎没有任何交情。 我是个当杀手的,并不愿过多去问别人的恩怨是非。因为那与我并无关系。他死在东瀛人手里,与死在其他人手里在我看来也没多大区别。我恰巧看见,也只是当了一回观众。 但他的死,却不知为何,叫我心里隐约有那么一些不舒服。 虽然,当下我也说不明白为什么。 江湖上好像十分混乱。 武林盟、护国教互相针对,朝廷对江湖门派又时常打压,有的地方还有人在不停地造反,洪天籁原本是农民起义军,可后来又背弃初衷,投降了朝廷,与自己原来的兄弟打起仗来…… 这个天下,已经风声鹤唳,世道黑暗得叫人不知该如何活下去了。 说到底,无论谁胜谁负,谁强谁弱,谁最后占了上风,遭殃的始终是亿万黎民。 最苦的还是百姓。 第56章 56.恶人可怕?都是惯的! 鸿基城位于交趾国东部,临海边沿。 此地贫穷,百姓生计艰难,食不果腹者众。 然而,就这么个地方,想不到却有“四大恶人”。 一个整日横行乡里欺男霸女的流氓头子“镶金龙”吉财法,一个到处收成勒索良民的地痞无赖“大老板”靳宝锐,一个拐卖妇女幼儿不怕遭天谴的恶婆娘“银度母”崔洁敏,一个专门喜欢抢人家男人总是拆散破坏别人家庭的贱人“赛天仙”潘娜花。 他们所做的事,在当地颇为传奇。不仅连官府都管不了,睁只眼闭只眼地纵容,江湖上好像还有了些唬人的名气。 尤其崔洁敏,背后有“黑莲教”撑腰,更是胆大妄为,什么坏事都敢做。 但在我眼里,这些都是小角色。 不管他们以前有多横,多无赖野蛮,只要没招惹到我,我是懒得理他们的。 然而,却不想,这回在我找到阮坚强和范明月之前,竟然会先与他们动手。而先杀这些小杂碎,险些叫我卷入复杂的门派纷争,坏了我的大事。 我也是无意中,认识了这么一个妓女,名叫“陈小鱼”的。 当时,她正在这妓院的舞台上翩翩起舞,美眸流转,巧笑嫣然,以图跳完舞后,能指望这些客人们多多打赏,她好赚几个活命钱。 我才说了,此地贫穷。所以这里的妓院不比中原,落魄多了,妓女们的穿着打扮也远远比不上。 而陈小鱼其实也只是个卖艺不卖身的,她在这里跳舞卖笑,讨好客人,也只是为了混口饭吃。 没招谁,没惹谁,碍着谁的事儿了? 起初我以为是她生得太过漂亮,虽无有浓艳妆容,却依旧风情万种,诱惑太大,才惹得那些登徒浪子垂涎,引发了祸事。 结果到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她身上有一件著名的兵器,被贼人给惦记上了。 这件兵器,只是一柄普通的匕首,钢材普通、鞘材普通、装饰普通,也不是多么锋利坚硬、韧性惊人,并无什么稀奇特别之处,但却偏偏叫个惹人注意的倒霉名字——“美人眸”。 问题就出在这里。这匕首之所以著名,是因为它曾经是本国第一美人、名妓江如娇的。是当时的皇帝偷偷溜出皇宫与她私会时赠给她的一件……呃,定情信物。 就那么一把普通的匕首,当时那皇帝也真够寒酸的,或者说,糊弄江如娇也太特么容易,皇帝随便给件东西就了不得了。 可笑就这点原因让这匕首成为了一件宝贝,再加上取了个“美人眸”的名字,一下就成了不得了的东西,像皇帝王冠上的珍珠那般叫人稀罕。 陈小鱼是江如娇的第六代亲孙女,这匕首是作为“传家宝”留给她的。 说来,人家祖奶奶是名妓,曾讨得过皇帝的欢心,关她潘娜花屁事? 可这个婊子就是无事生非的主儿,非要在人家跳完舞之后,正忙着收钱的当头儿,突然闯出来,找人家的麻烦。 以她的本事倒还不足可畏,可她还把靳宝锐也一并拉拢来了。靳宝锐这狗贼,贪婪成性,他正是想抢人家的传家宝的。 要说,这事儿若只是抢个宝贝也就算了,没有欺负人到太过分、太变态的时候,多数人都是能看过眼的,我当杀手的也不爱管闲事。 可正是因为陈小鱼和他公公两人太懦弱了,人家要什么他们就给什么,人家要他们怎样,他们就怎样。 结果,在抢夺了她家传下来的宝贝匕首、抢夺了她一天赚到的辛苦钱后,又要抢她头上的银簪子,抢她手上的铜戒指和木槵子手串,抢她脖子里的一条牛骨制成的项链…… 呃,没完没了,到最后,潘娜花这厮,还看上了人家这一头黑亮飘逸的秀发。 妈呀,谁能想象得到,她见人家头发长得好看,嫉妒成狂,当下非要让人家剪下来给她! 她甚至气鼓鼓地叫嚷:“你这下贱胚子!穷三代的破落户儿,也配用这么好的东西?拿来!” 哈哈!老天爷呀! 我生平第一次听到、见到如此奇葩的事。 头发,长在人家脑袋上,是人家天生的,又不是买来的,更不是偷来抢来的,与别人有半点关系吗? 羡慕人家头发长得好,那你去怪你亲娘呀!没有人家那么好的天分和血统。 就这还好意思叫做“赛天仙”! 她有什么权力干涉人家长一头好看的头发? 奥,难道,因为人家是穷人,没依靠,地位低,就应该长得丑陋,打扮得粗鄙,有一头秀发也是错了? 她凭什么觉得人家的头发都该给她! 多么荒唐野蛮的逻辑! 如果按这样讲,那人家眼睛长得漂亮咋办?要不要挖下来给她安在脸上? 人家牙齿整齐洁白咋办?敲下来,换装到她嘴里? 人家身段儿窈窕、皮肤白亮水滑又柔嫩,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迷死人、气死人了!咋办?要不要跟她调换下灵魂? 丫丫个呸的! 我本来在端坐着喝茶,结果居然在一边被气笑了。 “呵呵!哈哈!哈哈哈!” 一阵冷笑过去,无法掩饰其中的嘲讽和鄙夷。我承认我情绪失控了。我不应该在这里笑。 真没想到竟然被这种无聊的屁事乱了我心。 这些人霸道惯了,自然是受不得分毫“委屈”的。 所以,他们听了我的笑,顿时不自在起来。潘娜花当先发难,靳宝锐跟着叫嚣。 潘娜花道:“哪里来的闲汉!找死是不?” 靳宝锐也道:“朋友,看样子像是练过的,怎么,有意见不成?” 废话,老子当然是练过的。练的不是像你这样欺软怕硬、横行乡里,老子练的是专业杀人,尤其是厉害的人。 像你这样的小刺萝,其实我都不屑一顾。 对你能有什么意见,一招弄死你就完了。何必啰嗦! 看着都讨厌。 我当然不会在这里公开跟他们动手,虽然我经过乔装打扮,现在也不是本来面目。 毕竟,我也怕麻烦嘛! 但是既然人家已经开了口,麻烦开始主动找上我了,我也不是怂包呀! 说来陈小鱼爷孙二人之所以被人欺负到这个地步,还不就是太怂了,让步太多了。 所以,我从他们手下一个帮闲手里一把抢过那柄“美人眸”后,冷冷道:“这个玩意儿,爷相中了。” 说完,我便快速奔出门去,往城外人烟稀少的树林里跑。 我的目的,是要引他们追出来。 那个树林,不远处就是悬崖,正在海边。 这个目的如此明显,他们却蠢到没有看出来。 还以为我是怕他们,才抢了东西就赶紧逃跑的。 所以,他们死得快也怨不得谁了。 用了不到一壶茶的功夫,靳宝锐、潘娜花和手下八个打手、帮闲人众,一共十条尸体,已经被我全都杀猪一般料理了,一个接一个丢到悬崖下那海里去了。 …… “美人眸”这把匕首名字不错,但它却是个祸害。 寻常人、老百姓,还是不要拿它的好。 所以,我替陈小鱼收了。 我给了她爷孙俩一笔银子,说是买这匕首的钱,叫他们去往江州、思明一带避难,再不要回这个地方了。 这里不会再有他们的活路。 后来,靳宝锐、潘娜花二人的头颅被我悬挂在了鸿基城门上。 我要用这两颗狗头告诉世人一个道理: 不该忍让的时候,不要忍让。 那句“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是他妈哄人的屁话,是弱者没了办法自我安慰的。 实际上残酷的事实是: 忍一时纵容得寸进尺,退一步小人当你怂包! 所谓“恶人可怕”,其实都他妈是惯出来的。 不过欺软怕硬而已。 我这样,也叫恶霸们都明白: 欺负别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别以为世上百姓都是软蛋,好捏。 不定哪天,就会碰上个硬茬儿。 叫你哭都来不及。 第57章 57.死都招人嫉妒 黑莲教不知道在交趾国有多大的势力,但在这贫穷的鸿基城里,人数似乎还不少。 杀了潘娜花和靳宝锐,已经恼犯到了崔洁敏,这个外号叫“银度母”,却从不做度人度己好事的家伙,一个女流氓头子,开始四处派人“搜捕”我了。 “身长七尺上下男子,年岁三十至四十之间,出行随身带剑者,一律盘查!” 十二月初七,我朝腊八节的前一天,鸿基城依旧温暖如春,一群身穿黑衣、头戴乌帽的黑莲教众,竟取代了此地官府差役,在各处城门、路口设了关卡,想方设法要把我揪出来。 我知道他们的这种盘查法子,其实屁用没有。 身长七尺上下的男人多了,大部分男人都是这个个头儿,太高太矮的才惹人注意;三十至四十之间,妈的我其实还不到三十呢,那天我的扮相,有那么显老吗?出行随身带剑,呵呵,当日我刚找到地儿落脚,还没来得及把剑收起来,这回,我特么是打算用别的方式动手,剑早藏起来了! 找啊,你们能找出我来才怪! “站住!” 经过内城门时,我被两名黑衣人叫住盘问。 “你叫什么名字?”其中一个脸如狗脸、鹰钩鼻子、眉毛老长的家伙,眼中精光闪闪,看着我好似要吃人一般凶狠。 “禀、禀大爷,小人名叫王阿毛。”我当然要装作十分害怕的样子,语气毕恭毕敬。 “嗯?王阿毛,什么破名字,这么古怪,是真名吗?”这狗脸鹰钩鼻神气十足。 “啊,小的怎敢诓骗您老,您老一看就是如此的……啊,目光如炬、英明神武!” “哼!油嘴滑舌!” 废话,这蠢货当然不会知道,王阿毛才特么是我最真实的名字,最原始、最赤裸,那可是俺爹娘给取的。比“百魅”更要真实一万倍。 呵呵,可笑俺现在说了真名,反而被人怀疑。 但那又有什么打紧? 我叫什么名字都不影响我真实的身份和此来的目的。 这些年用的名字和代号如此之多,除了“百魅”、“甲巳”,还叫过“老鬼”、“深海”、“峨眉峰”,以及“伍六七”和“冯宝宝”…… 名字多到我都不记得有几个了。 要不是有人偶尔还叫到“王无缺”,我都不知道那是我。 现在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我应该叫什么名字才最正确了。 “你从哪里来?要往何处去?” 哈哈,见这守卫装模作样的嘴脸,我真特么想逗他一逗,答一句:“从东土大唐奉旨而来,往西天拜佛求亲而去”,可我知道那太荒谬了,一定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正色道:“从柳州乡间来,到鸿基城里去。” “你在柳州是做什么的?” “小人是个学徒帮工。” “来鸿基干什么?” “找我师父,一齐给人做活儿。” “你师父是谁?你们都是干什么的?” “我师父叫牛大壮,我师徒都是大明国的手艺人,做木活儿的,木匠而已。” “做木活儿?我看看你的手,做什么木活儿?”这个鹰钩鼻似乎对我颇有兴趣,问得这般仔细,话还挺多。此时,又捏过了我的手,盯着细细端详。 “呃,禀大爷,只是些普通家具,打打桌椅板凳、柜子箱子什么的。” “真的吗?只是做家具?可做过船?” “啊呀!大爷抬举,小人的手艺粗糙,打打家具混口饭吃还行,做船这种高级的本事,小人是不会的。” 妈的,他是怎么怀疑我做过船的? “嗯!谅你也做不出什么厉害东西!过去吧!”说罢,那人一把丢开了我的手。又神气地冷哼了一声。 “啊,谢谢大爷!” 于是就这么通过了第一道关卡。 这些黑衣人不属大明,他们可能不知道,柳州特么的盛产棺木,老子就算真做木活儿也是做棺材的!你们知道看手,却不晓得看气,我的职业,从手上观察,跟普通的农民、工匠并没多少差别。 甚至看上去还有点四体不勤、好吃懒做。 明显老茧不算多嘛! 我杀阮坚强不是在他的城主府里,因为他根本就不在家。 他死在了离城主府一百里开外的“天香浴馆”。 这厮虽有范明月这个号称“鸿基城第一美人”的夫人,还有大大小小十八房小妾,但依旧抑制不了沾花惹草的毛病,每隔一旬就要外出“洗浴”一次。 名曰洗浴,其实是为了享受美色。 天香浴馆在半山上,依靠山间天然的温泉而建。若非亲见我都不敢想象,在这个穷不拉叽、老百姓几乎快要吃草的破地方,有这么奢侈的场所。 里面装潢得富丽堂皇,每一口温泉池子的风格都不一样,具备了京、壮、傣、华、高棉、埃地、巴拿等各种民族特色,适合汉人的也有。 大大小小,不下五六十口池子。 不同的池子景色不同,或藏于花间,或隐于林木,或假山奇石环绕,各自异彩纷呈。 每一口池子上都烟雾袅袅,水气蒸腾,朦朦胧胧犹似仙境。 就连服侍客人们洗浴的妹子穿得衣服都五颜六色,花花绿绿各不相同。 但相同的一点是,她们穿得都很“简单”。 很清凉很节省布料。 不论环肥燕瘦,大家都十分节俭。 阮坚强不愧名叫“坚强”,名副其实地厉害。 一个澡足足洗了一整天,前后换了五批,共二十个女子进去。 她们不约而同,众口一致地称赞阮城主,真乃“天生神力……” 其实阮坚强自己也没想到他这回能这么威猛。 只有我这个假扮作送酒小厮的杀手心里明白,他这是毒性发作的表现。 早探听到他有这个习惯,于是我便提前一天潜入了天香浴馆。趁他这回来泡温泉的当儿,早为他准备了一壶惊艳佳酿“玉逍春”。 这鲜红如血的葡萄美酒,一般人可喝不起,轻易都见不到。别说城里穷苦的百姓,就是做官的也没多少人知道。 正是这稀罕的、专用来“孝敬”城主大人的美酒里,被我加了点儿料。 这是为了帮助坚强城主这一天里能够更坚强,“雄风万里”,不要辜负了众人的好意。 可想而知,阮城主这一日之间,经历了什么样不可言说的美妙场景。 最终,他活活“累死”在这销魂窟里,表情无比诧异地停止了心跳。 呵呵,世上死法千千万,谁不羡慕阮城主? 快活死的,听听都招人嫉妒。 那酒壶后来被我一并丢进温泉池子里,浸泡水中,冲洗干净,毁灭了罪证。 纵然有人能想明白,也没有追查的线索了。 城主府还要顾忌名声颜面,而范明月也是要脸的,所以,他们一起对外宣称的是: 阮城主沐浴时突患厥脱,心衰而亡。 第58章 58.自作孽不可活 崔洁敏有多蛮横? 据说只要是她惹得起的人,没一个能见到她的好脸色。 包括她的两轮父母,只要敢违逆了她的意思,轻则辱骂,重则殴打。 她若喜欢什么,不择手段一定要得到手。 即便是看上了别人家的男人,想当“炮架子”,或者,觉得人家的小孩长得讨喜,想掳掠回家玩玩,让小孩子管她叫娘,也要做到。 这当然不是什么好事。 鸿基城人皆知道,世上能够“女强奸男”的,崔洁敏是其中王者,比潘娜花还要厉害得多;而在她手下,那些被掳走的小孩们也都没有什么好结局,叫她带走了去玩,就等于是去陪死神跳舞了。 她的玩法,类似无知孩童逗弄蚂蚁、蚂蚱,摆布小老鼠、小麻雀。 非死即伤,总要残缺着才有可能回来。 回不来的,不是死了,就是叫她卖了。 不光小孩,长得好看的女人也危险。 因为在她眼里,这些都是造物主精心创造的玩具,就像瓷娃娃一样。而她,是十分乐意与造物主分享的。 不仅自己要分享这种“玩人”的乐趣,还要拉拢更多志趣相投的人,一齐享受。 如果说她不是恶魔只是恶人其实都是委屈了她。 可寻常人家又能有什么办法。 就算知道许多事是给她害的,敢去找她讨要公道吗? 只得祈祷不要有什么给她看上吧! 这样的女人,当然是没什么人敢娶的。且不说她本来的样貌也就稀松平常,毫无诱人姿色。 所以,她原本有一个丈夫,不出半年死了之后,就再没人敢接他的盘。 许是越得不到的越想得到,崔洁敏竟然十分看重“爱情”和孩子。 所以遭他毒手的男人、小孩数量巨众。 然而,那许多条人命也始终无法填满她内心的空虚。 她发疯般要寻找一个真正“爱”他的男人,还想为他生一堆孩子,组建一个完整又幸福的家庭。 可惜,美梦一次接一次地破碎了。 所以,她后来也麻木到杀人像杀鸡一样。 卖人像卖猪狗一般。 别人的生命在她眼里如同草芥垃圾。 更别提所谓“尊严”。 为什么她敢这样? 因为她有依仗、有靠山、有背景,而且,有故事。 黑莲教前教主“金面佛”黎正方有一个心腹车夫,叫李平鼃,是崔洁敏的生父。 李平鼃这厮是个圆滑的人精,擅长察言观色,最会阿谀奉承,而且懂得“奉献”,把个黎正方哄得天旋地转,视若知己,什么都答应他。 若非李平鼃后来遭逢意外醉酒后跌进粪坑里溺死,他多少也能混个护法当当。 李平鼃死,母亲刁氏改嫁,再寻个夫婿叫崔霾鹰,武艺高强,心狠手辣,江湖人称“崔判官”。 刁氏颇有姿色,性风流,擅风月。 李平鼃在世时,就曾把刁氏秘献于黎正方,深得欢心。 李平鼃死,刁氏便自觉成了黎正方的“暗部后宫”。 因刁氏与黎正方的这层关系,后来黎正方有心抬举崔霾鹰,也算作对刁氏和李洁敏母女的关照,便封崔霾鹰在黎真郡一带当了个分舵舵主。 起初,崔霾鹰是真正一心一意地深爱着刁氏的,以致于“情深智短”,很久过去,他竟没有察觉到刁氏和黎正方的奸情。 直到后来,李洁敏亲口告诉他。 那是李洁敏十二岁生日时,喝醉了酒后特地来嘲笑、奚落他。 亲生女儿向继父揭发母亲和别人的奸情,用来打击人的尊严和内心,这也算是旷古烁今的惊世壮举了吧? 然而,谁想到这崔霾鹰骨子里也不是省油的灯。是个真正阴狠的主儿。不止李洁敏、刁氏、黎正方,黑莲教上上下下全都小看了他。 头上戴了这么一顶来自草原的绿油油的大帽子,又被那**原来的女儿指到鼻子前来笑话他,他崔判官岂能咽得下这口气?只是他知道,以他当下的武功和实力,他斗不过这些人,不能与黎正方翻脸,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于是装聋作哑,不动声色。 强忍着要杀人的暴怒,崔霾鹰骗过李洁敏,说她“小孩子不懂事,不要喝醉了信口胡说。” 崔霾鹰表现得像个痴情的愚汉,直似天下最傻的傻叉一般。让所有人都放松了警惕。 如此演戏般过了三年,崔霾鹰悄悄苦练武功,暗暗培植势力,到后来逐步强大,他寻个机会,领着手下的拥护者大举造反,一次就干死了黎正方,取而代之,成了现在的黑莲教教主。 刁氏这般欺瞒,把他一片真心当做粪土,叫他三年来忍辱负重,岂能轻易饶恕? 他崔判官好歹也是江湖上成名的“好汉”,又岂是个能够以德报怨、心慈手软,可以“顾念旧情”而不计较自己颜面的君子? 所以,崔霾鹰几乎是一寸一寸剥光了刁氏的皮,硬生生把她折磨死的。 而且,就当着李洁敏的面。 也许是太过恐惧,李洁敏,竟然没有表现出多少难过,反倒称赞崔霾鹰手段高强、爱恨分明,是真正的枭雄、男人。 母亲犯下的错,一死不足以平息愤怒,所以,十五岁的李洁敏叫继父崔霾鹰强奸了。 继父夺走了她的少女头红,成了她第一个男人。 幸而李洁敏果然心思机敏,懂得迎合,不仅没怎么抗拒,反而表现出补偿般的顺从来,才使得崔霾鹰没有先奸后杀要了她的命。 判官之手段,后来江湖上闻之色变。 李洁敏,也叫人提起来就发指眦裂。 …… 当了教主,还缺女人? 只是崔霾鹰为了掩人耳目,不想叫手下教众太多异心,难以统治,他才又假模假样正经娶了一房夫人吴氏,并给李洁敏当继母。 而且为了显得教主“仁义厚道”,后来崔霾鹰一并把李洁敏的名字改成了如今的崔洁敏。 崔洁敏,几年后又当了黑莲教的“圣姑”,不管有没有武功,反正势力是足够大了。 其实,这些人心里都明白,让崔洁敏活着,也只不过是为了羞辱她。 待哪一天,崔判官心里那强烈的恨意发泄完了,再不想多看这个“女儿”一眼,她也就该死了。 也许,从小到大的这番遭遇,正是“银度母”崔洁敏蛮横、冷酷、残暴背后的深层原因。 扭曲的人格,变态的心理,本源于不幸的身世。 其实她活在世上也是极可怜的。 所以我杀了她从某种意义上讲,反而是解救了她、超度了她。 从此,她由痛苦、罪恶的人生中彻底解脱了。 我顺便也算是为鸿基百姓做了件好事,除了一大恶人。 我不是什么大侠,并不喜欢做好事。 杀崔洁敏只是临时起意,因为她先要找到我,扬言要弄死我的。 我当然并不会受她的激,只是恰好在测试一件新的机关暗器“陆逊弩”时,不巧看到了她的后背。 正正好好暴露在我的眼前,我没忍住手痒。 她放出去的话还十分带劲,不仅刺耳,而且幽默。 她说:“抓到那凶手,一定要把他绑来,我亲自一寸一寸剥掉他的皮,喝他的血,吃他的肉!” 呃,多么熟悉的情景! 特么的我跟她有那么大仇吗? 这么变态地想要虐杀我,真是从小就蔫儿坏! 怪只能怪她蛮横惯了,自作孽不可活。 平时欺负的都是些软弱百姓,这回遇到了厉害角色。 但谁又知道她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呢? 也许就是就想激怒我杀了她吧? 因为早就活得不耐烦了。 第59章 59.不良嗜好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与人不同。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嗜好。 有人酗酒,有人好色,有人贪赌,有人甚至喜欢炼丹。 然而,往往越在乎什么越容易被什么迷乱、困扰。 痴迷之物若脱离了正常逻辑,总会有不好的后果。 所以酗酒者往往丧命酒下,好色者不知色字头上有刀,贪赌的家破人亡追悔不及,炼丹的服食了所谓“仙丹”后不仅没有得道飞升反而痛苦暴毙…… 这些都还常见,也容易理解。 却有奇怪的,叫人眼界大开。闻之诧异,见之惊悚。 譬如说“收藏”。 有人收藏古董,有人收藏名剑,雅士们收藏些玉石字画文房四宝,老酒鬼收藏各色佳酿,下流淫贼或许会收藏妇人的亵衣,残忍变态的凶徒可能收藏死人头骨…… 吉财法这厮,更是人间极品,竟然喜欢收集女人的眼泪。特指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的,年轻漂亮女人的眼泪。 尤其是她们绝望、无奈、辛酸、屈辱的泪。 越年轻漂亮,在越悲惨情形下流落的眼泪,就越珍贵。 吉财法迷信一个传说,就是漂亮女人都是美人鱼的化身,她们的眼泪都是珍珠变成的精华,是海洋的灵魂。他用这些精华来洗脸,能够永远容光焕发、青春不老;服用了滋补身体,还可以延年益寿,长久保持强健的体魄。 总之就是这些眼泪很厉害,有病治病,无病强身,比名贵药材还有噱头,时常收集来使用大有裨益。 这当然是屁话。 谁他妈不知道这是打着好听的幌子欺负人?还说得那么唯美浪漫,扯什么“珍珠的精华”、“海洋的灵魂”。真那么有用养一帮美女天天围着你哭丧算了,还收集个屁? 他之所以表现得深信不疑,是因为他喜欢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这个欺男霸女的流氓头子,五十多岁了,他还奢望留住什么青春?还不跟那潘娜花一样,是个丧心病狂的变态。骄奢淫逸惯了,没人敢惹他,他又放纵日久,普通玩法早没了新鲜滋味儿。所以他才有这些古怪离谱的想法。 那个“赛天仙”嫉妒人家的美貌,见人家头发漂亮就要剪下来;这个“镶金龙”又见不得人家幸福,非要让人家伤心难过,流下眼泪供他采集“品鉴”。 他把眼泪装在那些花花绿绿的瓶子里,有的“使用”,有的拿来炫耀。 他甚至把那些瓶子都取了很多奇怪的名字,贴了很多有趣的标签。 譬如:“杜小雪十六丧母之泪”,“文阿娇头胎不保之泪”、“叶彩凤痛失新夫之泪”、“白茉莉神庙屈从之泪”…… 由这些标签就可以看出,这厮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一个比一个更招人恨。他居然还这么有雅兴,用这种独特的方式记录下来。 不知他做这些标签时,有没有想过因果报应,怕不怕某一日老天爷赏赐个一雷轰顶? 前面说了,往往越在乎什么越容易被什么迷乱、困扰。如果脱离了人类认知的正常逻辑,总会有不好的后果。 所以,吉财法死在小桑郎家的洞房里也就没什么大惊小怪了。 十二月初十,大寒。百无禁忌,宜解除、祭祀、破土、入殓、安葬。 小桑郎家选择在今天娶媳妇儿真是顺应了天意。 冥冥之中似乎安排好的一般。 因为这天我正好也在这里。我是为了打探消息,结果却无意撞上了吉爷,有幸领略了一番他的风采。 这厮今天是要在小桑郎新婚之夜霸占新娘,给小桑郎全家送一顶绿帽子,叫他们屈辱、愤怒、无助、悲凉,他好去收集新娘小美那委屈痛苦又绝望无奈的眼泪。 小美生得高挑,健康长腿,纤腰盈盈一握。皮肤虽黑,但却是个俊俏的姑娘。尤其是这身段婀娜,身材笔挺、修长,跟我个头儿都差不多了。 吉财法在婚礼上就不停地称赞小美是一位“黑天使”,说她的眼泪一定是最珍贵的“黑珍珠”,完全不理会这一家人和乡邻老少们的感受。丝毫不在乎自己的丑恶嘴脸有多么惹人憎恨。 就算明知道他是来作恶,谁又敢把他怎么样? …… 小美穿的新娘衣服我正好能套上。 点了她的穴位,把她藏到另一个房间里绑好后,好戏开始上演了。 亥时三刻,参加这简陋婚礼的乡邻宾客各自怏怏散去了,并没有谁敢出言表示不满。小桑郎一家人全部面带愠色,不言不语地关了院子门。老夫妻两个,带着刚当上新郎的儿子,三个人默默退回北面的老屋里,早早熄了灯。 他们都知道,接下来是小桑郎最痛苦的时刻,是小美最屈辱的时刻,也是全家人最无奈的时刻。 明明是自家儿子刚娶了新媳妇儿,结果婚礼仪式结束后,洞房却居然要由这个恶霸代替完成。 而且,他还带了三只色彩鲜艳的小瓶子,吹嘘这一夜就要把它们全都用“黑珍珠”灌满。 呵,奇葩的地方、该死的狗贼,可恶的世道。 吉财法明显今天兴致很高,婚礼上多灌了几杯黄汤后,他吩咐两个手下在屋外候着,带着一身醉醺醺的脏臭酒气,踉踉跄跄地闯进房来。 “嘿嘿嘿!小美——”吉财法拍了拍此时安静坐在炕沿儿边上,乖乖等着他来安排命运的“小美”的屁股。 呃,老家伙下手挺重,我明显给他拍疼了。 “哈哈!小桑郎的新娘子,爷会好好疼你的!”淫笑着,这老猪狗就想来揭新娘头上的红盖头。 “啪啪!” “……” 只见当盖头刚刚揭起的当儿,“小美”突然伸手,快速在他身上点了几下。立时,老贼身上的几处要穴尽被封住,登时动弹不了了。 “你……” 才要出声,我再弹指如飞,“哒哒”两下,又点了他的哑穴。 这下,老猪狗急得只剩下满脸横肉拧动,却什么本事也使不出来了。 略微挑亮了一些灯光,待老贼看清我的脸后,我戏谑笑着,故意用细细柔柔的声音,学着女人一般的腔调,道:“吉老爷,奴家等你好久了,今天,一定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 “……” 老猪狗明显吓得不轻,头上汗珠子洗澡一般地冒,鼻涕眼泪都下来了,各种液体片刻糊了一脸。 他动又动不了,喊又不出声,着急得只剩下眼珠子不停地往门外瞟。 “呵呵呵,老爷不急,等奴家伺候完了你,一并把你两个小弟也抬举了。” “嗯、哼、嗯——” “你想问奴家是谁呀?咯咯!我叫拔金匠。” “……” “你不是叫镶金龙吗?我看看你身上镶了多少金子,今天帮你全都抠下来。” “嗯、嗯、嗯——” “咯咯,怎么?这会儿还想收集眼泪呐?告诉你,我也有个嗜好,我喜欢收集活人胆汁。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你身上有多少。” “哼、哼——” …… 经过了大约半个时辰欲仙欲死的洗礼,“镶金龙”吉财法奄奄一息,滚在地上挣扎不动了。 门外那两个家伙,听得屋内有些动静,还以为像照旧时那般,只是新娘子徒劳的反抗,不仅没进来查看,还在屋外笑得猥琐又开心。 这两个明显也喝多了,自己老大在里面“爽”,他们就要在外面也醉生梦死。 所以,后来当他三个人被绑在一起剥得赤条条地面对我时,百思不得其解。 不知道是怎么着了我的道儿的…… 呵呵,嗜好人人都有。 如我这般冷血杀手,当然还有更恐怖的。 比方说,怎么样能“不战而屈人之兵”,把目标活活吓死。 纵然是恶贯满盈的大坏蛋,我也有办法找到他内心最脆弱、最恐惧的地方。 那是他们作为人类始终无法回避的心魔。 第60章 60.黑莲 我朝老话讲:“上梁不正下梁歪”。 其实这句话用在哪里都同样合适。 黑莲教有崔洁敏那样变态恶毒的“圣姑”,那她手下这些普通的教众,又有几只好鸟? 这不,我弄死吉财法的第二天,官府都还没来兴师问罪,却先有几个黑衣人来找麻烦了。 其实他们也知道,以小桑郎一家人的胆量和手段,怎么可能敢杀吉财法呀!而且,手段这般残忍。 这特么怎么也能看出来,不是一般人干的呀! 小桑郎一家,能是凶手吗? 何况,如果是他一家下的手,为什么不赶紧逃命,还要去城里报官呢? 我之所以用那么残酷的手段、留下这般明显的痕迹,就是不想叫人误以为是小美、小桑郎他们自己动的手,免得连累人家。 就差没在这三条死狗身上刻上几个字,写“杀人者王阿毛”了。 可这些人管那么多? 见尸首横着,血迹都凝固了,几个黑衣人不理他一家怎么喊冤,叫嚣起来:“抓走抓走!先抓到大牢里审问!” 哦,原来,他们还有大牢呀! 嘿嘿,搞笑,这鸿基城有官府吗?怎么什么事都由黑莲教来出面?他们的朝廷是摆设咋地? 我当然不能直接出手去救这一家可怜百姓,作为杀手,我的任务已完,按说也不该再多管闲事。 只是我知道这场祸是我惹的,现在祸事已经开始,如果我不做点什么,这一家人恐怕全都要遭殃,吃不了兜着走。 而连累无辜不是我的风格呀! 所以,我便远远伏于暗处,趁这几个黑衣人嚣张跋扈地起劲儿,尚未有其他人来增援之际,又玩儿了一通陆逊弩。 这个玩意儿十分犀利,个头儿不大,射程、精度却还不赖,还能发射连珠箭。 而且,按照我的喜好,我还在箭头上涂抹了各种毒药。 现在,射中他们的箭上,涂的药是“炎魔膏”。 我最爱用的邪恶毒药之一。 中了此毒,会产生强烈幻觉,只觉身体无比燥热,痛苦难耐。如果没有解药,任你用尽世间一切手段,怎么降温都不管用。横竖就是凉快不了! 纵然三九寒冬赤身裸体抱着冰疙瘩睡在雪地里也还是觉得热。 可怕吗? 所以,最后当人们眼睁睁看着这几个黑衣人脱得赤条条地,争先恐后跳进院子外那口池塘里闹腾了一顿,直至精疲力竭全都放弃了挣扎各自淹死后,都觉得像大白天见了鬼一般不可思议。 “他们……疯了吗?” “不是,更像是鬼上身了!” “妈呀!佛祖!快远离这罪恶!” …… 其实蝴蝶谷收藏的毒药里,这只是其中一种。类似的还有“寒魔露”,“痒魔散”等,一个比一个歹毒变态。 最变态的,叫“饥饿断肠丹”。 中了这种毒,那就是无论如何感觉死活都吃不饱,永远都饿得要命,疯狂地渴望食物,不停地吃吃吃,直至撑死为止。 不相信吗?我曾经用这玩意儿在女真建州长白山上杀死过一头黑熊。亲眼看着这熊不死不休地吃了无数东西,把片儿森林里折腾得满目疮痍,最后挺着快要爆炸的肚皮滚在了地上。 熊且如此,何况人乎? 呃!这些毒药,不知最早是他妈谁研究出来的。真是疯子中的极品、恶魔中的典范、变态中的天才! 这些玩意儿有的连“蝴蝶谷-神医”也不知该怎么来解。 幸亏这些毒药存量极少,比黄金更加稀有珍贵,又控制极其严格,非经特别授权不得使用,否则早就酿成大祸了。 发生了这么恐怖的事情,围观的乡民们早就吓傻了。 然而对我来说,这只不过是件普通的小事。 杀人嘛,还不就跟杀猪杀狗杀鸡一样,有时就这么简单。 甚至比打猎杀野兽更加容易。 因为人类贪婪,许多弱点比禽兽更为明显。 …… 闹腾半晌,直到现在,才终于看到来了官差。 “如此命案,上头十分看重,兄弟们把这里所有人都带回去,严加盘问,不得走了一个!” “是!” “是!” 呵,不同地域,不同国家,不同的民族,官差的做法却特么出奇一致。 果然马后炮在他妈哪儿都一样! …… 这些黑衣人的尸体高矮胖瘦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后背都纹着一个同样的刺青:五瓣黑莲花。 这纹身正是黑莲教的标志。 所以,不是黑莲教的人,按道理是不可能会有的。 所以,当我看到范明月的身上也有这个刺青时,我才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鸿基城里,黑莲教的势力比官府都大。 范明月是此地第一美人,身段惹火、皮肤白皙、乌发如云自是不必多说了。 我看到她这个纹身的时候,她泡在自家修建的浴池里,闭目养神。 隔壁卧室的大床上,崔霾鹰正趴着。 呵呵,我明白了。 城主阮坚强有第一美人范明月当夫人,却总喜欢到外面,原来头上也是早顶了绿荫的。 黑莲教在鸿基城里有这么大势力,看来和城主夫人范明月有直接的关系。 在这个百姓贫苦的地方,这些所谓的“权贵阶层”、“上流社会”却如此混乱,难怪民间恶人横行。 …… 杀范明月轻而易举。 我只是突然闪身靠近,点了她的昏睡穴。而后就任由她自己慢慢滑落到浴池里,生生溺死了。 但杀崔霾鹰却着实费了不少力气,我险些栽在他手里。 这厮刚刚享受过人间极乐,竟然还能有这么好的警惕性,不愧是黑莲教教主,不愧江湖人叫他一声“判官”。 “你来了?” “我来了。” “你不该来。” “可我还是来了。” “我就知道,你会来。” “知道也晚了。” …… 这番对话,发生在我与他肉搏之前。 在这番对话之后,我尚未靠近他的身体,这厮突然翻身而起,掀起一条床单向我罩来。 饶是我眼明手快,避开这床单的当头儿,崔霾鹰也没落下风,他竟然拿着一把古怪的家伙指向了我的头。 “哈哈!我劝你不要乱动。” “我动又如何?” “你知道我手里这是什么武器吗?” “看样子,倒像是火铳。不过,这么小的,却还头一次见。” “好眼力!不错,这是从沙俄得来的珍品,叫手枪。” “你确定有把握一枪打死我?” “可以试试。” 说着,他的手指扣紧了扳机,随时就要发出那“砰!”地清脆响声。 然而,太依赖某种工具是不可靠的。 别说我,连他也没想到,这手枪,会有子弹卡壳的时候。 “嘎!”扳机扣下去,枪却没有响。 呵,机会,一次就足够了。 我的反应速度总是比他要快那么一点儿的。 在他刚意识到不妙,准备侧身一脚踹向我的时候,我已经一闪而过,两手顺势抓住他的肩膀,从口里吐出一枚薄薄的刀片,牙咬着,甩头划破了他脖子上的动脉。 崔判官脖子呲着血再想抓我时,我已经逃出这房间了。 等他追到浴室,看到范明月的尸身,发愣的一瞬间,我从背后一脚把他踹到了水池里。 他死后,他的这把手枪我拿走了。 后来鸿基城坊间传言:黑莲教主崔判官和城主夫人范明月私通,给人撞见,杀了二人,凶手逃之夭夭。 人们都怀疑,是黑莲教的对头白莲教干的。 呵呵,崔霾鹰呀!好险! 如果这手枪不卡壳,最后结局还真不好说。 第61章 61.最好与最坏 黑莲教里武功最厉害的是不是黎正方? 我不知道。 因为我没有机会与他交手。 但我知道绝不是崔霾鹰。 因为我遇到了一对难缠的角色,武功身手远在他之上。相比之下,所谓“崔判官”只不过是提鞋的了。 这一对角色竟然还是还是对孪生兄弟。 奇怪的是,孪生兄弟,肤色却截然不同。 一个白得胜雪,一个黑得赛煤。 简直是活生生的黑白无常呀! 也不知他们爹妈是怎么生养了这么一对奇葩的。 这种孪生兄弟一齐动手的,我们一般称为“双子杀手”。 也正是这对外表迥异、黑白分明的超级双子杀手,叫我差点儿回不去。 …… 我如约在十二月十五之前完成了本次任务。 若没有什么意外,这次回去我就能领一大笔赏银,然后好好放几天假,美美过个年了。 其实现在我并不缺钱,因为杀了阮坚强、范明月等人后,我从他们这里“捎带”顺走的就不是个小数目。 吉财法的身上,甚至被我翻出来一包药丸般大小的金珍珠。 这可是非常值钱的! 我思量着,这回一定要给菲儿好好买些上佳的料子,做几身漂亮衣服,再买点琉璃翡翠水晶玛瑙什么的,叫她高兴高兴。 另外还有慕容大小姐、月儿小丫头和林寒舞,她们三个现在或“师父”或“兄长”地称呼着我,我也得表示表示,不能亏待了谁。 再者,我要给李云师父买些最好的虫草和老山参,给蝶恋买点奇楠香、黑灵芝和千年何首乌。 同时,最重要的,是给灼日重修一座除了能打刀剑还能研制火器的“铁匠铺”,顺便招募几个徒弟,还要叫紫炙帮忙,给他些钱叫他再去各地寻找适合做武器用的材料,除了钢铁,还有火药。总之是要把他们这“农兵工坊”升级成“武器工厂”。 这段时间的经历,叫我越来越意识到“热兵器”无法取代的优势。 而我自己,买几瓶上好的竹叶青和羊羔酒就可以了。 我最喜欢这两种酒碧绿晶莹和琥珀般透彻的颜色。 但要说滋味和口感,其实广东程乡县的客家娘酒更好。 那酒,颜色深红,能发出宝石般的光泽,由上好的米酒加了饱满的杨梅一起酿造,实在是……动人极了。 只不过,这个季节一般买不到。 呵呵,说来,杀手也是人嘛!也要吃喝拉撒,也有七情六欲,要不我们辛辛苦苦,提心吊胆,每天水里来火里去的,把脑袋拴在裤腰上赚钱是为了什么? 要离开交趾前,我又在鸿庞、黎真、吴权三地逗留了几日。 这里物价比较低,东西便宜。而且有些玩意儿是大明买不到的。 比如说白虎膏和蜜饯。 这可都是好东西,非常实用,而且价格低廉,很是亲民。 也就是这几天里,我又亲眼目睹了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每每叫我感慨,不时思考这么两个问题: 什么是最穷与最富、最好与最坏? 这里的穷人比我大明朝更穷。且不说灾害时节“易子而食”这种夸张扯淡的事儿,此地多数百姓的吃穿用度、衣食住行比不上大明。 因为鸿基、鸿庞、黎真、吴权这些地方都在沿海地带,难免遭受台风,但百姓们住的屋舍,却一个比一个简陋。 有办法迁走住到离海边远些的还好,可那些渔民呢? 他们生在海边,靠的就是这片大海养活他们,走得了吗? 只能祈祷台风不要来吧!或者少来些都好。 听天由命,生存若蝼蚁般,弱小而迷茫。 但这里的富人也同样的豪奢!可知我杀了阮坚强后才听说,他每次光去天香浴馆“沐浴”一回花的银子就不下一百两。一百两,顶此地百姓一百人半年的开销! 范明月夫人,因为顶了个鼎鼎大名的“第一美人”称号,随便用的胭脂水粉、洗手洁面的肥皂,甚至连如厕时的草纸、用一次就丢掉的“月事带”都是花了重金由民间匠人特制特供的,价格高到令人咂舌! 同样的还有崔霾鹰,这个狗贼,骄奢淫逸更是令人发指。 他学着皇帝老子的做派,翻牌子叫女人侍寝。他一顿饭至少要三四十道菜,而且每一道菜都极其“讲究”,讲究得叫人听了发抖。 比如说,他吃个“小嫩肉”,必须将猪活活打死,而且还是年龄不满一周岁的小猪,然后活生生将里脊肉从后背上剜出来。因为只有这样,猪肉才够嫩。 他爱吃白菜,但只吃最里面的一点点菜心,为了做一碗“清水白菜心”,他每次得浪费几十斤的白菜。为了给他提供足够的白菜,此地专门开通了一个码头,为他出船去大明境内收购白菜。 他早饭喜欢吃鱼和羊,只是因为喜欢我大明朝汉字中的这个“鲜”字,所以他每天的早餐桌上,必须有不下十种的新鲜蒸鱼,不下五样的各式羊肉菜。有时甚至是大早上就吃烤全羊。 此外,还有蟹黄馒头、荷花雀烧鹅、九节虾包饭、大鳇鱼子酱、蜗牛卵汤等……总之是能有多昂贵就多昂贵,能有多奢侈就多奢侈……他妈的他这一个区区狗屁教主,超过多少高官和王公贵族,纵然我朝太祖,也未必有他更气派! 然而,这样就是好的了么? 我相信人的福报是有限的,挥霍无度只会带来灾难。 陈小鱼和她公公爷孙俩艰苦度日,卖艺为生,最后为了避难,不得不远远逃到了江州。他们每天不知道能不能吃到肉,甚至不知道能不能吃得饱饭,但他们活下来了。 虽是相依为命,背井离乡,但生活依旧有希望。 小桑郎一家,同样是清贫简朴,但一家人始终团圆在一起,只要他们还能够劳动,总是可以生活下去的。 再过几年,他们有了孩子,孩子们慢慢长大,人丁也会兴旺起来,只要大家都互敬互爱,这将是一个三世同堂的幸福家庭。 相比之下……阮坚强、范明月、崔霾鹰以及“四大恶人”全都死了! 他们活着的时候,作威作福,却也未必真的开心。 尤其是阮坚强、范明月、崔霾鹰、崔洁敏这四个。 城主、城主夫人、黑莲教主、黑莲圣姑又如何? 如果生命可以重来,他们不见得还想重复这辈子的生活。也许像小桑郎一家那样平凡地活着才好。 但小桑郎和陈小鱼们,这样的百姓,其实总是很苦的。 他们也许有办法过得更好,但在这个时代,这种世道下,无奈实在太多太多。 富有的未必就好,贫穷的未必就差。 正如对的未必就对,错的也未必就错。 这个道理,不知道能有多少人明白。 反正这对黑白无常、双子杀手肯定是不明白了。 在我要乘船离开交趾前往廉州时,这对兄弟突然出现在海岸边。 他们,一定要跟我拼个你死我活。 没有丝毫商量余地。 也不得不佩服,他两个的身手异常敏捷,又配合得如此默契。 叫我后来一直羡慕,很遗憾自己没有一个孪生的兄弟或姐妹。 第62章 62.卸磨杀驴,正常不过 这对双子杀手、无常兄弟,为什么一定要置我于死地? 或者说为啥非得不死不休,我不跟他们拼个同归于尽、鱼死网破都不行呢? 我本以为是有什么重金酬劳、巨大利益的诱惑,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人在背后逼着他们。 而这个主使者,竟是他们的亲生母亲梅盗丽。 唉,听听,这婆娘的名字。 梅盗丽,果然真他妈没道理! 她用的法子是,告诉两个儿子:如果你们不杀了那个人为崔教主报仇,我就自尽,死在你们面前。 天,这种逼迫法,身为儿子怎能拒绝得了。 可她如此“忠诚”于教主崔霾鹰的理由竟是:现在没有了教主,左右两使、各个护法都想上位,谁能先一步替原来的教主报了仇,叫教众们知道,就最能服众。 如此,好在竞争中,最占优势。 妈的,说来也不过是为了利益。 想争这个教主的位子而已。 梅盗丽原来是黑莲教的“四大护法”之一,人称“蓝衣蛇王”。 好家伙,听听这名字,跟彼年明教“紫衫龙王”有的一比。虽然,她的武功身手可能离黛绮丝差远了。 彼年,黑莲教前教主黎正方率众人与大明白莲教斗争的时候,梅盗丽就参与过。 那时她还是个并不出名的黄毛丫头。 如今,崔判官刚死,黑莲教“阴森左使”吴僚、“晦暗右使”范犍,以及其余三大护法“白目狼王”翁三啸、“赤发鬼王”裴唐、“绿臂蛙王”房中亮都想争这个教主之位。 而梅盗丽是最想当教主的。 在这个地方,黑莲教教主有着无法取代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比城主更加有权势。是事实上的最高统治者。 朝廷和官府在他们眼里,也不见得多管用。 甚至地方上的税收,一多半都进了他们的口袋,官府是跟着他们啃骨头喝汤的。 他们之所以跟白莲教斗得天翻地覆,是因为这黑莲教原本就是从曾经的白莲教分离出去的。 白莲教在大明境内,如今日渐衰败,不仅官府****湖上门派也多数当他们异类。现在看来,连原本跟他们混饭吃的儿孙辈都造反欺负起他们来了。 这就叫忘本呀! 在白莲教眼中,黑莲教其实就是叛徒。 叛徒的子孙后代,凭什么比原本原宗的人混得还好? 所以白莲教在教主施莫胡的带领下,不时就来与黑莲教开战,不仅在港口、码头、运河各处的生意上为难他们、搞搞破坏,甚至赤裸裸地扬言要彻底铲平。 所以崔霾鹰之死,他的教众们许多怀疑是白莲教下的手。 这些我都是后来才知道的。 历尽千难万险,耗费浑身力气摆平了这对黑白无常兄弟后,我意外发现,我的身上也中了他们的暗器,暗器上还带着一种叫人口干舌燥、牙齿酸软,又感觉浑身虚弱的毒。 这种毒,我没有解药。 我发誓我是很真诚地拿出“寒魔露”的解药与他俩交换的。 可他俩直到死也不肯相信我,硬是憋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寒毒肆虐下,他二人连浑身的血液都凝固在了一起,就像猪油一般。 粘稠、滑腻、恶心…… 以致于后来我割下他们的头时,血都流不出来了。 死的样子,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我之所以又折返回来寻找梅盗丽,就是想向她拿解药。 我知道如果我不找她,是无论如何也坚持不到回去的。 那样可能我就要死在船上了。 原本我找到她时以为不过两种结果:一是她不给我解药,还要替儿子报仇,亲手杀了我;二是她不给我解药,我没有活路下,一定会杀了她。 但没想到,她这个当娘的,并不是那么看重两个儿子的命。 得知他们已经死在我手里之后,她居然很平静地称赞我,道:“中了‘百虚散’的情况下,你还能杀掉他弟兄两个,看来你才是我要用的人。” 她很聪明很理智,冷静到眼里除了利益,似乎根本没有作为人类的感情。 她告诉我说:“这种毒药,即便我给了你解药,一次也是无法彻底清除干净的。” “你必须在七天之内,每天都吃一次解药。而每一次所用的药量还不相同,必须拿捏精准,不得有闪失。如此过完七天后,才能毒性尽除,你才算是捡回了这条命。” 说着,她用不温不火、不冷不热的眼神看着我,似笑非笑道:“现在你有一个自救的机会。七天之内,你帮我做几件事,做得好的话,我满意,自会每天给你喂一次解药。” 呵…… “我就知道有条件。” “那你考虑清楚了吗?” “你是不是以为,我一定会答应。” “除了这个,你别无选择。如果你不想活了,那么大可自便。” “你想我为你做什么?” “很简单,杀人。” “杀谁?” “吴僚、范犍、翁三啸。” “你确定我能够杀得了他们?” “以你的本事,只要不自己故意送死,一定没问题。” “他们都是你的同伴,杀了他们,以后你还有人可用吗?” “这不是你该考虑的问题。” “为什么还留着裴唐和房中亮?” “他们两个威胁不到我,留着他们还有别的用。这,也不是你该考虑的问题。” 呵呵,好吧,我无意多管闲事,现在,我只想用这个条件作为交换,让她把解药给我吃了。 尽管,我也不相信她说的这一番话。 谁特么知道这解药是真是假,亦不知七天后会发生什么。 现在只是侥幸试试吧! 果然这三个武艺并不出众,比起黑白无常这对双子杀手来,容易对付得多。 而且有很多致命的弱点。 吴僚果然很无聊,人如其名。这厮手里有手枪可用,偏偏废话太多,非要说些吓唬我的大话来装逼,以显示他的压倒性优势。所以在他得意忘形的间隙,我突然夺过了他的枪,崩开了他的脑袋。 范犍也确实很贱,被我斩去了一只手后,他跪地求饶,哭着说家里还有八十老母要养活,我都动了一丝恻隐之心,在想要不要放他一条生路了,结果他一边哭着求饶,一边突然窜起来,操了一把蓝森森的带毒匕首想偷袭我。所以那匕首最后只能插入他自己的心脏。 翁三啸有些真本事,手段也狠毒,但到底年纪大了,拆招他是拆不过我的。速度只要稍微慢一点,他的破绽在我眼里就分外明显。 我杀完这三个人后,七天的期限也到了。 梅盗丽确实如约每天都给我吃一次解药,每次吃的药量各不相同。 但到后来我才知道,其实那解药吃三天就够了。后面多吃的四天,其实是又中了另一种毒。 “哈哈哈!你真当我能放过你?” 梅盗丽冷笑着,道:“让你杀了那三个,你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而我留着裴唐和房中亮,是为了让他们帮我处理掉你。” “鸟尽弓藏的道理,你是知道的吧?其实我根本没有恨你,压根儿不想给我那两个儿子报仇。甚至,我还有点喜欢你,舍不得这么把你丢了。” …… 呵呵,兔死狗烹,卸磨杀驴。 我特么当然明白。 当我第一天在江湖上闯荡啊? 不给我解毒,想要我死,我自然也有办法叫你当不上这个教主! 咱们试试,看谁更狠毒。 第63章 63.真正的聪明 “牛儿牛儿为谁忙哟,忙完春耕忙秋粮,风霜雨雪它不怕,摇着玲儿走四方,哟哦——”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被梅盗丽气得发笑的同时,竟奇怪地突然想起了这首山歌。 这是我朝民间的一首歌谣,小时候从乡里听到的。 说的是牛一辈子勤勤恳恳、辛辛苦苦地劳动,任劳任怨,任人抽打,结果老得跑不动以后还要被人屠杀了吃它的肉。它们的皮、角、骨头,都要被人类所用。 牛可以犁地、拉货,是不可缺少的生产工具;牛肉好吃,人人喜欢,能做成各种菜,牛骨头炖汤还大补;牛皮能做皮鞋、皮带、皮包等各种皮具,牛角能做梳子、乐器,和牛黄一起都能入药,还可以磨成珠子、做饰品,甚至还有人说,用牛眼泪擦在眼睛上能看到鬼…… 嘿呀!不见人说“牛全身都是宝”呀! 牛,真是人类的好朋友。 对人类世界的贡献真是不可磨灭。 但人不会把牛当成朋友来看,只是当做牲畜和工具。 与牛类似的,好像还有狗。 我这会儿之所以灵魂出窍般想到了牛和狗,是因为这一刻突然有种悲哀的感觉。好像从牛和狗身上找到了相同之处。深有体会。 我们,都是被人利用的工具。 牛耕地、狗看门、我杀人。 杀手,听着厉害,好像多么牛叉无敌屌炸天一样,但从本质上讲,跟训练来咬人的狗也没什么不同。其实我的价值可能都还比不上牛。 哎呀,我本来就是件杀人机器,被别人使唤,用来达成人家目的的武器而已。只要价钱出得合适,我可以为任何人卖命。 我没什么信仰,也不懂得什么“主义”。我只为了生存。 可梅盗丽这回用解药来要挟我,在我替她办完了事,杀了吴僚、范犍、翁三啸这三个同伴兼对手后却违背约定,继续给我下毒,实是过分了。 她想把我也当成牛一样,利用完了再杀掉。 这明显是坏了我的规矩。且不说什么卑鄙不卑鄙、阴险不阴险、有没有道义这样的淡话。 不讲信用,还想在江湖上混下去? 无论黑白正邪,哪条道儿上的人都最反感这一点。 我们杀手,又岂是任人玩弄、好欺骗的? 可惜这回来交趾国,我没有携带“忘情失忆”,也不敢一下子把梅盗丽这老婊子弄傻了,问不出我需要的解药来。所以,在她翻脸之后,我也彻底露出了本来的恶魔面目,略施小计,叫她美美领略了一番“痒魔散”的滋味。 这玩意儿也是自有歹毒得意处,说不尽的夸张离奇。“蝴蝶谷-神医”曾郑重警告过我:轻易别用。 因为它的毒性太烈,不大好解。纵有解药能救得回来,中毒的那人也要付出极大代价。 此物妙用主要有三点:一是叫人奇痒难耐,从表皮痒到骨头里,任凭你武艺高强、心志坚定,本事了得,牛叉得若大罗金仙一般,没有解药你也不行,无论如何是逃不掉这痒得要命的感觉的,除非有种与世界告别,自尽以得解脱。 二是中了此毒后,最好不要抓破皮肤,一旦抓破了,流出来的血液汁水会把毒性扩散传播,沾到哪儿哪儿痒痒,碰到谁谁遭殃。 这个毒,本来就是靠人的血液、体液传播的。我施毒时,是出其不意,用吹针突然射中了她的……曲骨穴。 呃,所以,如果她要挠痒,该从哪里先开始呢? 第三是就算服了解药,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好,必须经历一个十分漫长又痛苦折磨的恢复过程。这包括但不限于连用三十天解药,而且半年之内生活必须绝对清洁。 懂吗?绝对清洁!除了要十分干净、讲卫生外,一切可能与他人肌肤、体液接触的活动,要全部禁止。别说那些恩爱举动了,自己孩子都不能抱。吃饭解手什么的,最好也单独隔离。 哈哈,给我下毒? 强中更有强中手,狠里更有狠里贼。 看看谁比谁更歹毒! “我给你三天时间,想清楚了就拿真正的解药来交换。否则,你会忍耐不住,自己亲手把全身的每一寸肌肤都挠破抓烂,直到死成一滩烂泥。” 我对梅盗丽说这番话时,口气已是铁板钉钉,毋庸置疑地宣布了她的死刑。 “……” 梅盗丽显然听傻了。 “如果不信,过三天看看。到时找不到我的话,你不要后悔。” “……” “别怀疑,以你的胆色和毅力,我知道你不敢自杀。即便活得如同丧家之犬,像一条落水上不来的老癞皮狗般,比得了瘟疫的猪都狼狈,你也是惜命的。” “……” “我说的对吗?梅教主?” …… 梅盗丽怂了,再也不敢嚣张一分一毫,连忙求饶不迭,乖乖把解药双手奉上。 为了防止她再一次耍花样,我告诉她:“只是为了利益,用阴谋诡计一时得逞,但没有真本事、实力不够的人,这个教主是坐不稳的。不信,就算我不为难你,等你上了位,看看手下人的反应。” 梅盗丽彻底被打垮了。 她知道,不用说别人,即便是她打算拉拢的裴唐和房中亮,在她得势、比较强大的时候,或许还能口是心非地假意逢迎她,但真到她落了难、虚弱的时候,一定会“痛打落水狗”的,绝不会心慈手软对她客气。 这些人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绝无真正的情义。 为了权力,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所以,梅盗丽不仅给了我解药,而且十分意外地做出了一个决定,叫我当下立时另眼相看。 她的决定,不是叫我去杀裴唐和房中亮,也不是求我帮助她,而是宣布自动退出这场竞争,只求保住一个健康的身体,再不过问黑莲教的任何事情,从此退隐江湖。 呵呵! 听到她大梦初醒般对我说这个想法时,我不禁伸出了大拇指。 脑袋灵光,思维真快。 这才是真正聪明的人。 梅盗丽活通透了。 反过来,再看看为了争夺教主之位立刻就反目成仇,再不顾念昔日兄弟情谊的裴唐和房中亮……我知道他们完了。 至此,黑莲教这一辈的高手几乎全军覆没。 如果没有很好的后起之秀,那么很快就要消失于历史的舞台。纵然不被白莲教吞并,也会被其他势力灭掉。 江湖,永远都是残酷的。 只要有人的地方,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净土。 到处都是黑暗丛林。 第64章 64.霹雳娇娃 回到姑苏的第二天已经是腊月二十八了,除夕将至,新年要来了。 本打算好好过这个年,舒舒服服歇几天的,再好好跟菲儿独处些时候,谁料,一回来便接到了下一个任务:要我和蝶恋两人一起,前往开封,破五节前刺杀洛家家主洛云茗。 这个任务是剑婴亲自跑来对我下达的,说完他就急忙走了,好像,他也有什么要紧任务似的。 呃……奇怪。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着急?还特么非要让我和蝶恋这个变态一起。 看来,此回任务十分特殊啊! 蝶恋,可不是普通搭档,叫我和她一起去,那意思就是必须成功,不容失误。 …… 没有见过蝶恋本人的人,是不知道她究竟长什么样子的。 只听名字的话,一定会产生深深的误解。 蝶恋,这是她在组织中的杀手名号,是不是听起来十分动人?唯美浪漫,诗情画意,还有那么点淡淡的哀婉凄楚,有那么一种伤感忧郁的味道? 游璎珞就更不必说了,听这个名字,一定以为她是个知书达理、婉约端庄的千金大小姐,定是个纤细柔美的女人。 而实际上,蝶恋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且不说她极端、乖戾的性格,残暴、恐怖的手段,她的样貌身形,如果你仔细看过,也会觉得匪夷所思,品来无比害怕。 …… 据可知记载,蝴蝶谷暗部里最精锐的杀手一共有两路,都在甲、乙两天干内。甲干这一路,按地支顺序排名,本配有九人,但据我所知,现在连我在内活着的仅剩六人,我是“甲巳”,正好排在第六位;乙干这一路,本有七人,但现在,据说只有蝶恋一个了,她是当之无愧名副其实的“乙子”。 甲、乙两天干各有明显特点,那就是,我们这一路人马都是男子,她们那一路则全是女人。 且不说她那其余六个同伴都是如何消失的,作为第二路天干中唯一存活至今的王牌女杀手,蝶恋自然成了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其余八路人中所有女子的教头和榜样,是蝴蝶谷暗部女杀手中的大姐大。 废话了这么多,为什么要说她的这般地位? 因为蝶恋的武功十分之高,绝不在我之下。否则,经历过那许多的艰难考验,为什么就她活到了今天? 她的武功高,一方面是练功刻苦,另一方面是天赋异禀。 且不说什么根骨奇佳、骨骼清奇这种屁话,熟悉她的人都知道,这个老姑娘,长着一张仙子般的美丽面孔,但却有一副极其魁梧、强壮、硬朗的身板。 比我都……结实,简直就像头母牛一样。 可谓天使面孔、金刚身材。 光看这张脸,别人只知道她身材高大,但如果你像我一样亲眼见过她练功时脱去道袍,露出一身变态的肌肉,一定不敢相信她是个女人。 这一点,我相信她是继承了她爹游巨侠的血统,她娘温如玉的特点,在身材上丝毫没有体现出来。 从这一方面来说,游璎珞其实是上天的宠儿啊! 看人家多会长,既有娘亲那绝世艳丽的姿容,又有父亲这健硕发达的身体。 真特么是把好处都占尽了。 凭她这副身板,就算没练过武功,打架也比一般人要强多了。别说女人,普通男人也不见得是她对手。 在她那掩人耳目的道观里,有时候我们无聊,便会私下在后院玩一些游戏,像掰手腕、摔跤,比赛举石锁、掷标枪这些,她好像还没输过。我、承影、剑婴、罡风都不是对手。 且不说剑法、暗器、用毒这些,仅论拳脚,用身体肉搏,我们,不见得哪个单打独斗能干得过蝶恋。 所以她当教头,或者说“师父”,是有道理的。 有这么强的基础能力,再加上性格狠毒、手段残酷,她自然而然能成为组织中排名很靠前的主力杀手。 她手里著名的战绩很多。 比如说,刺杀汉中马帮帮主雷傲天。 那是一次令蝴蝶谷全体杀手奉为教科书的经典任务。 蝶恋和其他两男两女四名同伴一共五人一起前往汉中执行任务,结果那四个全都没有回来,唯独她,不仅取得了最后的成功,而且几乎把汉中一带的高手屠戮尽了。 与她一起去的那四个,分别是鬼脸、驼背、湘妃、丹凤。 这四个,其实武功手段都不弱,彼年排名皆在蝶恋之前。 那是七年前的往事了。 彼年,川陕之地遭逢百年一遇的大旱,夏粮绝收,哀鸿遍野。其中,汉中正是重灾区。几个月不下一滴雨,几十个水库干枯,各家水井见底,非但庄稼颗粒无收,连百姓们吃水都成了急切的问题,许多人承受着饥渴病痛之苦。 天灾起时,人祸一并横行。 汉中本是鱼米之乡,黎民质朴勤劳,结果那时却盗贼四起,警报不断,百姓又饿又怕,度日如年。 朝廷闻讯恐慌,一面派人前去赈灾,一面差了一员大臣周怀恩,去往协助主持地方军政事务,打击罪犯,以图还一方平安。 周怀恩去了一个月,结果才发现,自己是在割韭菜,盗贼越抓越多,费了许多力气,却是徒劳。 于是周怀恩从勘查结果中抽丝剥茧,发现了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那就是:苦主家里的食物缺少了,金银财宝却并未少。 这说明,所谓“罪犯”和“刁民”其实都是饥民,犯罪的动机其实不是贪财,而是活命。 周怀恩也许是个好官吧,纵然他是为了政绩也好,但不管怎么说,那时他却是想要救灾,给百姓们谋条活路的。 而正当周怀恩想尽办法向朝廷不断奏报,征集粮草,并下令打开官仓把所剩的两千多石粮食统统借给灾民救急之际,竟有人趁机抢夺官仓余粮。并且杀了出面阻拦的周怀恩。 这伙儿人,正是雷傲天和他的马帮匪徒。 当地百姓深恨这伙儿悍匪,然而却苦于斗不过他们。官府的兵丁衙役因缺少饮水食物,朝廷又拖欠薪饷,也不肯好好出力剿匪,以致于雷傲天等逍遥法外,日渐作大。 还是到了后来,当地一个财主谷小北拖家带口逃至江南后,无意中探听得此地有杀手可雇佣的消息,于是举全家之财,费尽周折通过接头人联系上当时的谷主黄天,做成了这单买卖。 他说:“我要杀了雷傲天等人为父老乡亲们除害,为周大人报仇!” 当时下达刺杀命令的,正是谷主黄天本人。 可见,那时杀雷傲天已经不仅仅是一桩简单的生意了。他这马帮,抢夺赈灾之粮,叫百姓们活不下去,引得众怒,这是犯了天条呀! 蝶恋一行五人,执行此次任务是经过周密安排的。 他们按照“五行”特性挑选,从甲、乙、丙、丁、戊五支中各选一人,便于群杀时列阵。鬼脸为“金”,驼背为“木”,湘妃为“水”,丹凤为“火”,蝶恋为“土”。由最年长的鬼脸带队,湘妃作军师。 鬼脸,那时的排名是“甲丑”;湘妃是“丙子”。 蝶恋,那时不过“乙辰”。 他们这个五人组,在当时也算是一支顶尖的队伍了。 雷傲天这个名字土气,但他却是名副其实的关中刀客。响当当的人物,是这里非常厉害的江湖草莽。 他的本名叫雷震。 这个名字,以及他的武功和手段也不是吹出来的。 而且不止他一个,他的手下里也是高手如云,什么样的角色都有,不是一伙儿简单的土匪。 规模、实力、阵容和影响力堪比当年的水泊梁山。 若非最后蝶恋能在颓势下反败为胜杀掉雷震,徒手把他的脑袋拧了下来,这伙儿人恐怕还不相信,世上有人能治得了他们。 第65章 65.笨贼一箩筐 鬼脸为“金”,是因为鬼脸擅用“无坚不摧之力”,又长于防守,若金刚磐石般不动。他的主要武器是一双精铁拳套。这拳套也有个名字,叫“虎臂膊”。 驼背为“木”,擅长根据环境躲藏隐蔽,最喜欢用的是各种迷烟和暗器,杀人主要武器除了毒烟飞镖等,是一把绿油油的月牙钩。此钩名曰“翠羽”。 湘妃为“水”,擅用毒液和软兵器,那一条形若柳条的长鞭名曰“虬”。虽然柔软,却无比坚韧,而且,这鞭子上若柳叶、嫩芽一样的东西,都是饱淬了剧毒的小刀。 丹凤为“火”,女杀手中的战神,除了其他能耐,最擅长使用火器。只可惜那时尚没有合用的“鎗”,只有些简陋的火铳和霹雳弹。她的主要武器,是一条可自由拆卸、连接的机关长枪。名曰“鬣蜴战戟”。 蝶恋为“土”,蝴蝶谷暗部所有杀手中最夸张离奇的一个变态。手段无所不能。如我一般,最喜欢的兵器说不上来,什么都用,什么杀人管用用什么,怎么简单有效怎么来。但她却也总是把她爹留给她的胜邪剑随身带着。 那是她的回忆、她的念想,她在人世间最后残存的温情。 …… 鬼脸真名叫荆胜刀,原本是个泥瓦工。 驼背本名叫白尤,原本是个木匠。 湘妃只知道叫阿软,不知到底姓啥,出身来历也不明。 丹凤复姓闻人,单名一个“翎”字,祖上本是贵族。 蝶恋不必多说了,当年二十三岁,正值青春好时光,可是……游璎珞心已沧桑,杀人早已过百! 她的排名之所以没有那四个那般靠前,是因为她之前杀的都是些小角色,没有多少江湖上成名的大人物。但此一回,奠定了她的王牌地位。 而她也是这五人组里唯一一个用剑的。 胜邪剑,名曰“胜邪”,但她用来杀人的手段却要多邪有多邪,邪得妖异,令人发指,简直超乎想象。 雷震手下的一个头领易洛匡是最先死在他们手里的。 第一个出手杀人的,正是蝶恋。 据说,这易洛匡见到蝶恋时,看她那时打扮像个村姑,却样貌美丽,居然不知死活动了歹念,出言调戏她,并想把她掳走。 这种货色,撞在蝶恋手里,后果可想而知。 …… 乙酉年八月初五,天干物燥,川陕大地连旱数月无雨,风里都透着要燃烧的焦灼之意。 汉中城外三十里,一条驿道上尘土飞扬,一个满脸傲慢的精壮汉子带着十来个手下,策马扬鞭呼啸而过。 “驾!驾——” “易头领!” 一声高叫下,这汉子勒住了缰绳,扭头问道:“何事?” 一个黄脸小喽啰答道:“前面就是驿站了,我们,是否停下来,歇息歇息?兄弟们,补充些饮食?” “哼!”闻声,这易头领冷哼了一声,道:“如今官府这驿站,早没人影了,只剩下几间破屋子,能有什么东西可拿?加紧赶路,天黑前赶到王公庄上,才有饮食。” “是!头领!” “慢!”小喽啰语声刚落,这易头领眼珠子滴溜一转,又道:“不急,去看看那井干了没有?能找到些水也好!” “对呀!”闻声,他身后另一个黝黑粗壮的汉子赞了一句,举起手里的水袋,仰头把最后几滴水倒进了口中,而后道:“是得赶紧找些水了,这一路走了上百里,人困马乏,别说俺们渴得顶不住,屁股下这畜生怕也会生病哩!” “呵!笨熊,你以为就你心疼牲口?我也怕这些马累倒了坏事,叫我们只能靠脚走到那庄上,那可就麻烦了!” “哈哈,罗匡哥哥你说得倒好,上个月去收拾那李培一家,是谁在无水时口渴难耐,杀了战马喝血的?还说他家人血滋味太差,不如马血好下咽?”这笨熊笑着应答,语声虽客气恭敬,但话里讲的却是极为残忍的事情。 “嘿嘿!”易洛匡闻言冷笑了两声,道:“别打趣老子了!要是现在有水可以饮马,咱还在这里啰嗦个屁?嫌我喝血恶心?难道他妈的喝尿?小心哪天连马的血都喝不上了,老子来喝你的血。” 易洛匡这一番话说得凶狠,那黑熊却不以为然,显然是早习惯了他这副德行。听了他的话后,赔笑了几声,道:“血到底是咸的,越喝越渴,还是赶紧找水去吧!” 斗了两句嘴,一伙儿人已经来到了驿站旁边。 纷纷下了马,易洛匡和笨熊打头儿,这十七八个马帮匪徒走进驿站里搜罗一番后,却发现徒有四壁。不仅没有任何食物和储水的容器,院子外那口井也早都干枯得底儿朝天了。 “他妈的!这鬼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空有这个破房子有屁用!” 易洛匡骂了一声,领着一众人马在屋内阴凉地儿歇了片刻,待要离去时,手下一个黑瘦汉子却喊道:“头领,快看!” 闻声出门,顺着这人手势往外看去,只见老远的地方,有另一队人骑着马往驿站这边赶来。 “小六,你眼睛尖,好好看看,这他妈来了些什么人?” “是,头领!” 闻言,这叫小六的黑瘦汉子举手遮在额头上,踮起脚瞭望般看了一番。 这伙儿人来得速度极快,明显他们的马比易洛匡他们骑的马要好多了。 “头领!一共五个人,两男三女,阿不,三男两女,啊……卧槽,有一个不知是男是女!”小六一边观望着,一边嘴里不清不楚地回报。 “我去你妈的!到底是男是女?”易洛匡给手下的话气恼了,道:“蠢货!好好看!” “呃!头领,他穿的衣服好像是女人,可是那么高大,头上还戴着斗笠,又像男人!他……他是穿错了衣服吧?” “去你妈的吧!”易洛匡骂了一声,交代手下小弟:“都打起精神,准备准备,看看来的是些什么人!他们的马跑得这么快,一定是从不远处来的,要是有钱有粮就抢他一票!最要紧的,必须抢了他们的水!” “好!” 众人话音儿落下,那笨熊又道:“好呀!他们一共五个人,我们十八个兄弟,抢他们还不是小意思!哈哈,我都等不及了!” 易洛匡领着几个小弟在驿站里准备好,又安排笨熊和小六带剩余的人操起家伙来,齐齐拦住大路,不让通过,以防这些人见势不妙逃走。 他们已经胸有成竹要把这五个人五匹马拦下来进行抢劫了。 “就算啥收获都没有,换他们这五匹好马骑,也是合算的!” 易洛匡美美盘算着,一边告诉小弟们肉到嘴边了,一边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他们不会想到,他们要抢劫的这些人可不是普通的旅客。 这一帮马贼小弟要早知道自己遇到了杀人碎尸的高级专家,估计非得把易洛匡骂死。 后来事实证明,易洛匡这个名字取得很贴切。 因为他带着他的小弟们如此高调地送死,明显就是笨贼一箩筐嘛! 这伙儿马帮土匪,饥渴之际只看到了“猎物”,却不先仔细研判一下形势。 别的不说,看那些人骑马的身手也该知道: 他们不是一般人啊! 第66章 66.作死没商量 “站下!” 这五个人刚刚靠近,看见有人阻拦,才放慢马步,笨熊已经一声大喝,叫他们停了下来。 “干什么的?”小六迎上几步,举起手中的尖刀,指着几个人喝问。 他们对面,鬼脸面色平静,眼中古井不波,并不答话。 他此时并没有戴那个鬼谱面具,看上去只是个普通的中年汉子,神情木讷,衣着简朴,像个种庄稼的老实巴交的农民。 “呦嘿!你这汉子,马不赖嘛!” 笨熊、小六一起走到鬼脸马前,笨熊一把抓住那马的嚼子,不屑地打量了他一眼,伸手摸了摸这马脑袋上滑溜溜的毛,歪着头对鬼脸道:“下来!” 驼背扮作一个老者,须发花白,随风飘起,此时缓缓下了马,上前去问:“何事?” 他的语声恭敬,神态里却流露着不容冒犯的威严。 “嗯?”见状,笨熊眉头一皱。显然,他是给驼背的神情弄得不爽了。 “你们什么人?”笨熊不客气地问。 “只是过路的。” “哦?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从来处来,往去处去。” “你……你妈的!来处是哪儿?去处又是哪儿?” “你们是官差吗?问这么多。”驼背的语调里有了一丝寒意。 “呦嘿!我说你个老东西!”笨熊明显有点恼了,甩开拉马嚼子的那只手,指着驼背喝道:“下马,统统下马!检查!” 语声落下,小六和那几个匪徒也都围了上来。不由分说,小六已经扯住了鬼脸的衣服袖子,便要把鬼脸从马上拽下来。 “嗯?”鬼脸轻哼了一声,眼神中精光一闪,向小六眼睛盯去,刚才还看上去木不楞登的脸,突然像变了个人般,散发出一种说不出的可怕气息,一瞬间叫小六吓得往后退了三步。 “你、你、你!下来!给老子下来!” 小六指着鬼脸,强压内心的恐慌,开始仗胆一般地大叫。 “啊呀!”见状,笨熊也转向鬼脸,道:“叫你下来,听不见吗?” 鬼脸仍是不动,脸上的冰冷神色开始加重。驼背原本带笑的脸也开始表情凝固。 笨熊、小六等几个匪徒见呵斥无用,一时尴尬,又看眼前这俩人似乎不是善茬,于是大呼:“头领!” 听到呼叫,易洛匡忙领着剩余几个小喽啰从驿站里跑了出来,纷纷提着家伙围了上来。 “怎么回事?”易洛匡装模作样,摆出一副老大的架子,恶狠狠地走近前来。 “这两个跟他妈聋子一样!”笨熊指着鬼脸和驼背道:“听不懂人话!” “嗯——”易洛匡举起手中刀来,指着驼背,喝问:“是吗?” “咯咯,几位爷!”驼背、鬼脸仍未出声,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几人中那个身着褐布短衫、头戴一枝蓝色假花的妇人却抢先答话了。 易洛匡几个抬眼望去,只见一张温和的面孔映入眼帘。 这妇人正是湘妃。 湘妃容貌一般,算不上好看,却笑容可掬,叫人一见就觉得舒服。 此时她柔声道:“别动怒呀,都是过路的,何必没来由地结怨?几位爷,行个方便,我这里有些银子,你们拿去?” 说着,她下马掏出一锭银子来,走近两步,伸手要交给易洛匡。 “哼!”谁知易洛匡却不正眼瞧一下她,鼻子里出了个气儿,眼神一瞟,道:“就这点儿吗?” “咯咯!”湘妃丝毫不恼,又拿出一锭银子来,柔声道:“刚才五两,再加上这五两,一共十两,孝敬几位大爷。乡野小户人家,没什么钱财,您就别为难我们了。” “呵呵!”易洛匡拿过两锭银子,在手里掂了掂,甩手丢给小六收了,又打量湘妃,说道:“算你懂事,我问你,你们都是什么人?” “咯咯,俺们都是乡下种田的。”湘妃说着,道:“俺叫翠花,这是俺家男人和公公”,指着他的“男人”鬼脸,湘妃道:“他不爱说话,您别见怪。” 回头又简单介绍了丹凤和蝶恋,道:“这是俺两个姑子。都是乡里下苦的人。” 听她介绍这两个是姑子,一伙儿匪徒都开始不住地往丹凤和蝶恋身上打量,眼睛直勾勾地,恨不能用眼神把她俩衣服剥了。 幸得蝶恋头上戴着斗笠,压得很低,只能看见嘴和下巴,看不清到底长啥样子。 “嘿!你这姑子生得可真壮实,跟他娘的老爷们一样!” “是不是生得丑,不敢见人,才戴那么大个斗笠呀?” 他们在说蝶恋,虽然此时蝶恋好像睡着了一般,压根没有搭理他们。 “这个嘛!似个小白脸,也是不男不女的。” “哈哈,就是,他家女人长得真怪!” 他们又七嘴八舌议论丹凤,全然不顾听者的感受。 丹凤虽是女子,却浓眉大眼,神情俊逸,长得像个年轻后生。此时眉头微蹙,眼中赤炎微微闪过,明显是很厌烦这伙土匪。 “就这娘们还好看点儿!” “可惜年纪大了!” 他们,当然也忘不了议论下湘妃。 …… “嗯!”听完湘妃这番介绍,易洛匡冷哼了一声,道:“知道了。” 看看五个人,他冷笑着道:“翠花呀!现在这个地方,要钱也没啥用。爷问你,有吃的吗?” 听问,湘妃眼中微光闪了闪,略作犹豫,继而示意驼背,从马上解下来一个包裹,递给易洛匡道:“这是我们带的干粮,头几天蒸的馒头,孝敬您一些。” “嘿嘿!”看湘妃、驼背此时好像听话了,易洛匡得寸进尺,又问:“水呢?你们带了多少水?” 湘妃又示意驼背、鬼脸,各把水袋拿来,连自己的,一共三只,全交给了他们。 “五个人,就三袋水?”易洛匡道:“糊弄我呢?还有多少,都拿来!” 湘妃道:“这大旱天的,水确实不好找,俺们带的也不多了。这三袋送给大爷们解渴,剩下的俺们还得留着活命。” “哈哈!”易洛匡闻言失笑,道:“见到了我们,你当你们还有活路吗?早点拿来,免得我弟兄们动起手来就不好看了。” 湘妃抿嘴笑了笑,嗔怪道:“大爷开的哪里玩笑,青天白日之下,朗朗乾坤的,怎就不叫俺们活命了呢?您弟兄们人多,可俺们也是人呀!您就多担待担待,要银子,俺这里还有。” 说着,又掏出一锭银子来。 易洛匡尚未出声表态,笨熊已然傲慢笑起来,道:“看来你家里光景不错,家境殷实呀!但我哥哥刚才就说了,要钱有啥用?现在要紧的是水。赶紧地!把水都拿出来!” “就是,银子给我,水也要!”小六也伸出手来。 “各位,这不是强人所难吗?”湘妃脸上的笑容也快兜不住了,语声里有了埋怨。 “哈哈!哈哈哈哈!”听了她的话,一群土匪都笑了起来。 易洛匡仰头大笑了几声,道:“强人所难?大爷们干的就是强人所难的买卖!你们不知道我是谁吧?哈哈哈!” 他笑得非常自信,丝毫没有半点羞涩。身边笨熊、小六等十几个土匪也都觉得气氛很正常。 正到得意处,一个寒冷无比的声音从最后那个穿一身蜡染花布衣裳、头戴斗笠的姑子传来:“你当你是谁?天王老子也有阳寿。”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个姑子,正是蝶恋。 说罢了话,蝶恋慢慢摘下斗笠,露出真面目来。 第67章 67.母夜叉游璎珞 “嗯?”闻声,易洛匡恼怒起来,向蝶恋道:“你说什么鸟话?你个臭娘们,丑他妈得像个……” 正要往下骂,突然,他眼前一亮,看到了一张绝美出尘的仙子般的脸孔。 那是他们这些土匪想都想不到,梦都梦不到,在戏文里才听说过的“绝世容颜”。 “窝糙——” 一瞬间,不止易洛匡惊讶得长大了嘴,他的同伙儿们,这一群马帮匪众,大大小小的,不论高矮胖瘦,明显全都看傻了。 尤其笨熊,似乎更加口干舌燥,呼吸都急促了,直着眼睛干咽了几口唾沫。 “咯咯咯!”蝶恋还没说话,湘妃又笑了,道:“妹子,只不过是过路的蟊贼,打发了他们就是了,何必大动干戈?” 蝶恋冷笑道:“他们不是什么都想要吗?要钱要粮还要水,还要看漂亮女人,我想看看他们要不要命。” “那你这样,定是要赶尽杀绝了?” “见过了我的真面目,你说他们还能活吗?” “这样不太好吧?” “你们要怕脏了手,一会儿就都在旁边看着。这些小刺萝,我一个就够了。” …… 湘妃、蝶恋兀自对话着,旁若无人般地聊天,这伙儿匪徒还在被蝶恋的美貌震惊着,全然没听懂她们在说什么。 “喂!”易洛匡到底是头领,呆逼了一会儿,终于从失神状态中醒转过来,看向蝶恋,道:“我说,你啊!你……” 到此时他才反应过来,只问了湘妃一个人的名字,得知叫“翠花”,现在眼前这个美若天仙却一身粗陋装扮的村姑竟不知道怎么称呼。 “你……” “大爷你可以叫她葱花。”湘妃俏皮地眨了眨眼,冲易洛匡似笑非笑地说道。 “呃,啊?葱花!他妈的,这名字真难听!”易洛匡微啐了一口,道:“你们怎么能这么起名字,糟蹋,啊不,玷污了这么美的女人!” “咯咯!”湘妃笑得花枝乱颤,道:“乡野庄户人家,没读过什么书,当然不会取名字了。”说着,又转向丹凤,问道:“你说是吗?韭花?” 丹凤本来一脸肃杀,此时竟也被湘妃逗笑了。 鬼脸、驼背却依旧像木头样儿的老实人般,不言不语,也没什么表情。 易洛匡不明就里,此时竟大胆走近了蝶恋,看着她笑道:“葱花儿啊,想不到你这么漂亮!乖乖!开眼了呀!我头先没看出来,真是罪过!” 他擦擦嘴角的口水,接着道:“这样吧!大爷我就不为难你们了,只要你答应,跟我回山上去,当个压寨夫人,我就放你的家人们走!放心,跟了我包管你享福!吃不了一点儿亏!以后你穿金戴银,吃香喝辣,还种什么田呀!你说呢?” 闻言,湘妃、丹凤各自笑起来,蝶恋神情冷淡,语声空洞,直当他若空气一般,淡淡问道:“这么说,你是土匪了?” “什么土匪不土匪?说得恁般难听!”易洛匡脸上横肉抖动,向着这冰山美人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来,道:“俺是此地马帮的五当家,江湖人称‘沙漠猛虎’易洛匡的正是!” “哦?马帮?”听到这个词,蝶恋的语调里产生了明显的兴趣:“你是马帮的人?雷傲天的手下?” “嘿!你也听说过马帮啊!太好了!”易洛匡兴奋起来,眉飞色舞,道:“美人儿你不知道吧?虽然我只是坐第五把交椅,但在帮里最有实权,人强马壮,有钱有势,连老大老二他们也得给我几分面子!你要跟了我呀,往后就……” 易洛匡正在大放厥词自吹自擂着,蝶恋寒眉一皱,冷冷问道:“你现在离我有几步远?” “啊?”闻声,易洛匡连忙收住话,诧异地看着蝶恋,问道:“什么意思,有五六步吧?” “嗯,你再往前走三步。” “走三步,为、为啥?”易洛匡不解,疑惑地看了蝶恋一眼,然后眼珠子一滴流,突然笑起来,喜道:“你是要我靠近些,你好仔细看看我?哈哈,好呀!来,今天你就先凑合看看,等回山办了喜事,咱俩个成了亲,你想咋看咋看!哈哈,嘿嘿嘿!” 易洛匡吃错药一般自我陶醉着,全然没察觉危险已经逼近。 身后,他的小弟们也仿佛沉浸在了一种似乎立刻就要来临的喜悦当中,笨熊和小六甚至嫉妒起来,一脸的不满,叹息为什么自己不是头领,见到这等美女却没有得到她的命。 湘妃、丹凤仍在笑着,蝶恋语声冷淡,道:“你想多了,且往前来。” 声音平稳,语调不高,却不容置疑,有一种难以抗拒的、说不出的力量,叫易洛匡当下魂不守舍、不由自主地往前走去。 “你记好了,免得到了阴间,阎王问起,你觉得冤枉。” 蝶恋的声音梦魇一般,毫无人间气息,像死神一般宣判道:“因为三步之内,我能叫你一招毙命,少些痛苦。” “啊?你——” 易洛匡此时才意识到,眼前这个一身粗陋布衣,却有仙子般美貌的村姑,根本不是什么寻常百姓,甚至不是个正常人类,调戏她是要命的。 无异于与夜叉跳舞,往火坑里蹦。 然而,此时明白已经晚了。 刚喊出这个“你”字,蝶恋已经闪电般伸出手去,用手指上的银指甲刺穿了他的咽喉。 “呃……咕咕、咕咕!”易洛匡一脸狰狞,龇牙咧嘴,强忍着痛苦,嗓子眼里拼命地挣出了这几个字,接着便看见“葱花”从他的下巴下把手缩了回去,那一瞬间带出一条鲜红的血光,像红色的喷泉般,溅射纷飞,煞是美丽。 “啊?” 当笨熊、小六和其他一群土匪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后,蝶恋已经拔剑在手,风一般卷到了人群里。 笨熊、小六两人各自握刀的手腕,都还没来得及抬起,就整整齐齐地与身体脱离了。 “哇呀!”这伙儿土匪魂飞魄散。他们平日里仗着马帮欺压百姓,作乱地方,官府也不放在眼里,官兵都奈何不得他们。今天一个容貌是天仙,身材却高大壮实的奇怪女人,一出手就叫他们看到了生命尽头的光景,实在是……太恐怖了。 就算杀不死的,恐怕也吓死了。 连易洛匡在内,这伙马帮土匪十八个人,用了不到三盏茶时间就全都叫蝶恋切菜般收拾完了。 有的是被胜邪剑刺死、穿透、斩作两截的,有的是被飞刀、飞镖射死的,有的甚至是被她徒手扭断了脖子、拍碎了天灵…… 十八种死法,各不相同。 这场残忍的虐杀,从开始到结束,仅蝶恋一人出手。 湘妃、丹凤只是笑着看戏,就像看见村头的李寡妇在杀鸡,河边的马小二踩死小青蛙。鬼脸和驼背,表情淡漠,好像一宿没睡觉,现在困得很,眼皮子都睁不开样。仿佛眼前发生的这一切与他们毫无关系。 他们果然如蝶恋说的那般,怕脏了手。 当场就死掉的一共有十七个。 蝶恋只留了一个叫郭老八的,是叫他带路。 等他们走到马帮的地盘上,郭老八再无利用价值时,送他归西的,是一枚飞石。 从眼窝里打进去,后脑勺飞出来。 这个力度,唯有蝶恋,别人谁都比不上。 第68章 68. 美人计落空了 易洛匡的尸首是典型的“死不瞑目”。 他做梦也没想到,他想要在这个美人儿面前炫耀自己是马帮五当家的身份,非但一点也没给他长脸,反而惹来了杀身之祸。 更想不到,这看似百姓的五个人,其实是杀手,正是来找他们马帮的麻烦的。 抢夺赈灾粮食,杀了周怀恩,惹下滔天大祸,他们却全然未知。还以为顶多朝廷会派兵来围剿,他们不以为意,没想到江湖上有人插手了。 易洛匡的死叫他明白:不是所有的“百姓”都好欺负,有的妞儿更是不能泡的。 也幸亏湘妃长得模样普通,似个寻常农妇,丹凤是个假小子,没有女人味,她俩都没什么太诱人的本钱,更侥幸那时这伙土匪都震撼于蝶恋的美貌,没有饥不择食,见了女人就上。 否则,倘若这帮土匪不知死活把三个女人都调戏起来,只会灭亡得更惨更快。 以丹凤的脾气,会把他们连骨头都烧成灰的。 那可就是渣都没有了。 …… 郭老八战战兢兢、像条带路狗一般把他们领到马帮大本营所在的龙如山之后,就被蝶恋射靶一样料理了。 这龙如山寨是马帮老巢。他们原本只是一伙儿小山贼,不过三个头领、几十号喽啰。雷震起初也不过是由他处投奔而来的,那时马帮还不叫马帮,就只是一般的强盗。 雷震本是个军官,因得罪上司,遭人陷害,累他被抄没了家产,流放海南。雷震一怒之下,遂杀人放火,犯了大案。后来无路可走,才投上山来,当了土匪。 当初他坐第四把交椅,在他前头,还有“吞山虎”郝横、“遮云炮”法达、“铁算盘”吴信三个。这三个山贼里,郝横、法达不过泛泛之辈,但吴信是个厉害角色。此人识天文地理,晓五行阴阳,会排兵布阵,又老谋深算,智计歹毒,当时就是山寨的军师。 正与梁山吴用一般,此人这个“狗头军师”也是江湖上名头响亮的,也被山寨上下大小人众尊称一声“吴军师”。若非此人和雷震,马帮怎有后来的实力和规模。 汉中北依秦岭,南屏巴山,又有汉江流经,正是个适合作乱的好地方。因其所在之地万山环列,易于哨聚,彼年又值灾害频发,当地民穷财尽,人心思乱。 于是雷震这厮便和吴信一起,乘机纠集亡命之徒,捏造妖言,煽惑愚民,在占山为王的基础上,继续聚众作乱,扩大人数和规模,成了一大贼寇之首。 后来不必多言,雷震和吴信两个,设计害死了郝横、法达,取而代之,成了首领。此时他们人多势众,已成气候,又因他们四处抢夺、购买马匹数量颇多,来往奔走皆有成群马队,比官府的骑兵还要强大,遂被称为“马帮”。 在雷震带领下,马帮几年间招兵买马,吞并周围其他山头,人数不久便猛增到千余人,头领也有大大小小三十六个。并且他们依山修建房屋、校场、关隘和城墙,沿水修建水寨、码头,规模日益扩大,被称为“西部梁山”。 初时,他们只是于四处掳掠些财物、惊扰百姓,后来开始侵州夺县,干预地方政务,官兵不敢阻挡其锋。时间久了,这一带竟成了他们的天下。官府形同虚设。 然而,有句老话叫“天要亡之,必先纵之”。就是说要让谁灭亡之前,必先使得它疯狂。雷震之所以能嚣张至此,是朝廷没有下决心彻底剿灭他们。不知道此时的皇帝在忙些什么,但如果真要收拾这伙山贼,其实不难。 真正的梁山和方腊多么强大,最后都灭亡了,何况这区区马帮? 蝶恋五人刺杀雷震当然不能明目张胆地攻山,纵使他们个个儿都是绝顶高手,也不能和这土匪的军队硬杠。而刺杀山贼头领的关键,在于混进山去。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假意投奔,上山入伙儿。 鬼脸、驼背自然好说,甚至湘妃和丹凤也不难,龙如山上不是没有女人,三十六个头领里,就有“母老虎”宋大嫂、“修罗刀”叶二娘、“招魂幡”仇三姐、“野木兰”冯四娘一共四个女人,但问题是,这些女人都长得不好看,甚至是……丑。 所以,宋大嫂、叶二娘、仇三姐、冯四娘这些女人在一帮山贼里其实是被无视了女性特点,当作男人来看的。 湘妃和丹凤,可以假称是鬼脸、驼背的妻女、姐妹什么的,她俩多半也不会引发马帮匪众的太大兴趣。 唯独蝶恋,天生丽质,容貌实在无法忽视。 即便他们有十分高超的易容术,蝶恋这双眼睛的美丽,是无论如何无法掩盖的。 所以,那时他们干脆想了个十分离谱的法子,就是鬼脸、驼背领着湘妃和丹凤先上山,说自己是被官府逼得走投无路的江南人,逃难至此的,有些本事,特来投奔,到雷帮主手下效力,讨碗饭吃。然后由驼背献计,说来这里的半路上,在紫阳城中见到过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正在集市街边卖豆腐,人称“豆腐西施”,好像是个寡妇,家里没什么人,帮主不妨把她抢来填房,当压寨夫人。 这个谎言如此的低级简单,然而马帮众人却相信了,雷震没有怀疑,吴信也没有过问。在他们眼里,去百姓中抢个漂亮女人回来,似乎根本不算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所以后来雷震自己都没有出马,只是吩咐三当家胡汉替他去了。那情形,就像是叫小弟去集市里抢一件衣服一样。 很顺利,三天后,胡汉在紫阳城的集市上一眼就瞧见了这个“貌美如花”却身材……魁梧,呃不,健康的女人。 一番惊吓,没费多大力气就抢了回来,带到山寨给他大哥邀功请赏。 呵!让蝶恋假扮寡妇,故意那么显眼地露脸,又假装不会武功被几个小蟊贼抢上山来,湘妃这个主意,也真是绝了。 也多亏了蝶恋当她是个姐姐,肯听她的计划。否则,这行动就不是刺杀,而是明着开战了。 事情当然也不会那么一帆风顺。 如果雷震是个色中饿鬼,见了美女就什么都不管不顾,那他也当不了这马帮的老大了。 雷震义气为上,更重视他这伙儿兄弟。 所以,掳了蝶恋上山的当天晚上,雷震竟然没有到房中来“享用”她,而是和他的弟兄们喝了一整夜的酒。 诶,湘妃、驼背,都是擅长用毒的,那么,怎么不趁此时下毒呢? 吴信,是个很有洁癖,警惕性高又戒备森严的人。他们喝酒的地方很奇特,被安排在半山上一个山洞里,酒都是提前在那里备好的。而那里,是马帮禁地,不到一定的级别是进不去的。纵然三十六个头领,也不是谁都有资格。 鬼脸他们才上山没几天,自然靠近不了。 蝶恋第一夜的“美人计”直接被跳过,想等第二天再动手时,却又发生了奇怪的事。 雷震干脆没回来,领着几个心腹和一伙儿手下,往巴山深处去了。 后来他们才知道,雷震得到消息,在那里发现了古墓,好像是个汉朝的将军冢。 他们,着急发财,是赶去盗墓了。 呃……可怜冰山美人蝶恋,被湘妃这么一番安排,此时身份被定死成“山下抢来的女人”,每天被绑在房里,不能活动,受人监视,吃饭、如厕都被限制,简直快要憋疯了。 第69章 69. 枉死的杀手 事实证明,杀手除了手段狠毒外,智商未必高得过土匪。 而土匪纵使武功不如杀手,也不见得就先给对方干掉。 尤其是当一伙土匪中有专门的头脑人物的时候。 雷震就像是狼群中的头狼,吴信就是狈。 “狼狈为奸”通常是不好对付的。 再加上,有时候运气左右左右,结局就更不好说了。 蝶恋她们这个五人组的灭亡,是从鬼脸、驼背两个男人开始的。 虽然起初只不过是意外,马帮里并没有谁察觉到他两人的身份。 说来荒谬,叫他们身陷死地,竟是雷震误打误撞蒙对了的。 那日,马帮众人得知巴山深处有将军冢后,雷震便点起“金翅雕”欧犽、“火麒麟”沃曺、“混世霸王”刘睛、“三眼天将”祖翔、“金毛大圣”李荡、“斩虎兵”黄辰、“青花蛇”马秋、“大刀鬼”曹匕、“飞天豹子”柳林、“金刚獠牙”米幺十个头领,带了一百喽啰,结成马队往目的地赶去。 因为开挖古墓这种事情,存在不少风险,搞不好就会有人得去送死,雷震便把人分作了两队。 一队跟他比较亲密的心腹之人负责监视、押队和断后,另一队他平日不怎么待见的自然是充当挖墓道的先锋,就算出了意外也是叫这些人先死。 鬼脸和驼背是新上山的,不幸被雷震点到,自然是当炮灰的角色。雷震把他二人编入了挖墓道的那一队,也跟着去将军冢了。 这一票人呜呜喳喳地,一共出来百十来号人,除了一群小喽啰,连雷震在内,也只有十一个头领,而且吴信还不在。 于是鬼脸、驼背悄悄一合计,这正是摆脱了马帮的大队人马,下手的好时机呀!只要他两个找准空当,杀掉雷震是有把握的。 于是便将计就计跟着雷震出发了。 龙如山寨里,本来女人就少,湘妃、丹凤与四个女头领很快熟识了。她两个便整日与宋大嫂厮混在一起。除了正经事没法子攀谈,与宋大嫂一起张罗饭食倒是有了方便。 湘妃暗暗部署,一面计划伺机解救蝶恋,一面在等待机会杀掉吴信。 只要雷震、吴信二人一死,马帮的主要首脑就算清理掉了,其余的头目,可杀可不杀,就都好办了。谷主黄天交代,只要取了雷震、吴信二人的性命,灭了马帮的生气即可,并没有说三十六个头领必须全部杀完。 否则也就不是刺杀了,大规模厮杀那叫打仗。 话分两头,先说鬼脸、驼背。 到所谓将军冢外围后,只看到团团的山脉和峡谷,根本搞不清楚墓地的准确入口,找不到下手的位置。 雷震懊恼,破口大骂,埋怨了一通后,又不愿意就这么轻易放弃。 而雷震也十分狡猾,他自己并不去探路,所以就叫手下两个小弟柳林、米幺领着鬼脸他们这一队人各自去探,拿家伙试探开挖。 这时候,雷震身边仍有八个头领、十二三个喽啰保护着,尤其是“金翅雕”欧犽、“火麒麟”沃曺、“混世霸王”刘睛、“三眼天将”祖翔,这四个武功不弱,似是厉害角色,如果要近身突然动手,怕是把握不足,且难以全身而退。 所以鬼脸、驼背只得拖延时间,假意跟着柳林他们,寻找古墓入口和墓道,准备找地方开挖盗洞。 他俩共同寻思,等到了墓道里,光线昏暗,人们的注意力被分散了,兴许就有下手机会。如果兵器、暗器不易得手,那就放毒烟。 谁料天有不测风云,他们这盗洞才打了一半,白日里竟突然起了滚滚风沙,一时间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混乱中山摇地动,不久又发生了地震,这将军冢墓地所在之处尽数塌陷,鬼脸、驼背和那几十个苦命的喽啰一起,硬生生埋在了地下。 “我他妈的!” 这是鬼脸此次“出征”以来,终于高声说出的一句话。 饶是鬼脸、驼背身怀绝技,武艺超群,是顶尖的杀手,这回也再没有出来。 “出师未捷身先死”,运气竟然这般不好。 如果雷震真当他们是兄弟,拼力去救一下,这伙人或许还能挖出来,鬼脸驼背兴许也能有条活路……可惜,本来就被人安排了当替死鬼的。 见如此倒霉的天气,突然又地陷了,雷震这厮只道是将军鬼魂作祟,要杀光盗墓之贼,吓得带着剩余人马赶忙逃走了。 他们连柳林、米幺两个头领都不管了,又何况鬼脸和驼背这等外人? 杀手未能完成任务,倒先被目标给连累死了,这也是旷古奇闻了吧? 真特么……要多冤枉有多冤枉。 怨谁呢,命不好呀! 雷震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逃过了第一劫。 本来,蝶恋是怎么也不肯相信鬼脸、驼背他俩死了的,直到许多天后,都没见到他们回来,也再没了关于他俩的消息。 她心里清楚,鬼脸和驼背不可能是自己溜出去玩了,更不至于潜入地宫里去盗墓。他们是杀手,任务完不成是要命的,怎么敢去凑那发死人财的热闹。 事情就这么扯淡。 如此轻易地,五人组中的带队之人和最年长的老大哥就死了。 堂堂鬼脸荆胜刀,“虎臂膊”的主人;堂堂驼背白尤,使“翠羽”钩的好手。两个在蝴蝶谷杀手排行榜很靠前列的人物……人力终究难以胜天。 死了“金”、“木”两个,这下别说结五行阵了,两个男人没了,剩下三姐妹要在这狼窝虎窟里干刀尖上打滚的买卖,难度委实增大了许多。 湘妃成了老大。 她这个军师,当得真是一塌糊涂。 出计策叫蝶恋假装寡妇,造势被抢上山来,现在是真把她给困住了;鬼脸和驼背被支去参加盗墓,她也没想出什么预防风险的后路。 失策、失策,懊恼时花容失色。 湘妃的眼神里再没了淡定。 但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完成任务才是要紧,代价已成事实。 现在,雷震回来了,正召集了吴信和那一伙马帮头领,在山寨大堂里叫唤着要吃饭,一并吵嚷着要拿些酒来,他们要痛饮一番好压惊。 机会来了! 第70章 70.一战成名 经过仔细谋划,湘妃做好了安排。 第一步,她找个理由,帮着宋大嫂一起为这些人准备酒食,她趁机下毒;第二步是酒席间由丹凤悄悄在山寨几处房屋放火,引诱山贼们去救,叫雷震、吴信尽量落单,身边少点人保护;第三步,是秘传消息于蝶恋,叫她自己想办法伺机挣脱绑缚,如果她和丹凤不能一招得手,后面动手厮打起来了,便不必再伪装,直接击杀目标。 呃……这个安排,前两步容易理解。第三步,蝶恋自己挣脱绑缚? 第一次听说时,我也感觉匪夷所思。 然而事实上,这三步她们都做到了。 湘妃下毒的手法巧妙,她是洗手后,故意不把手甩干,手指间看似无意滴落的水珠里,饱含着剧毒,渗透到了她经手的酒食饭菜中。 只可惜,经她手的这些饭食无法送到雷震、吴信面前,却被欧犽和沃曺这两个手下给吃了。 丹凤放火后,早藏到了后厨,也与湘妃一起,看似忙着招呼张罗酒食,其实是在等待时机动手。 果然,雷震这一伙儿山贼,吃得兴起时,忽然欧犽、沃曺两个接连捂着肚子滚在地上,哇呀乱叫,只喊腹痛。 “莫非这酒饭有恙?” 雷震正疑惑间,有小喽啰急呼来报:“帮主!后院起火!马厩、粮仓都走水了!” 雷震闻言大怒,骂了一声“草!”即刻要起身去查看。 “慢!”此时吴信冷喝了一声,阴沉着脸,道:“今日情形古怪,哥哥不可轻动,且叫三弟、四弟去看看。” 言罢,便差老三“尖顶鹞”胡汉、老四“绿蚂蟥”陆离两个带队,招呼起一众小喽啰赶去救火。 回身再看欧犽、沃曺二人情形,吴信眼中寒光闪过,阴森森地冷笑了两声,咬牙道:“我弟兄们每日在此吃饭,从未出过意外,今日他两个突然中毒,外面又失火得急,必有古怪!” 闻声,雷震也点头称是,道:“看样子,是有奸人混进来了。” 吴信冷冷道:“往日无纠缠,只今有新怨。问题出在哪里,你知道了吧?” 雷震一脸惊色,道声:“对呀!”于是便当即下令,叫手下把最近新上山的人都抓来。 宋大嫂、叶二娘、冯四娘三个女头领带了几个小喽啰连忙搜罗,闯进后厨来抓湘妃和丹凤。 起初湘妃还在绷着脸不认,说她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岂料这冯四娘是个眼毒妇人,她早在一上山时便防备了她们,现在竟翻出来丹凤的行囊,从中找出几枚霹雳弹。 “呵!”冯四娘冷笑道:“真是百姓家女子,为何会带着如此之物?” 叶二娘见状也道:“不错,证据在此,还想抵赖?不是你们,却会是谁?” 见事已败露,湘妃不再躲藏,当下闪电出手,飞出一柄匕首杀了冯四娘,继而招呼起丹凤,两人一并杀了宋大嫂、叶二娘后,便各执兵器,一路砍瓜切菜般,直杀往大堂。 此时,雷震已闻讯,早带了这伙儿匪众在校场上等候。 雷震这厮本就武艺高强,吴信又擅长阴毒暗算,湘妃、丹凤这“水”、“火”两员女将各逞武艺杀进人群中时,已然成为赤裸裸的血战,没了丝毫作为杀手的突袭优势。 雷震领着那二十几个头领群起而攻,合围她们两个。 湘妃长鞭虽然精巧,又带有剧毒,但此时正面较量,敌人数量众多,她的武器受了极大限制,主要战力却依靠丹凤。 而丹凤虽然这条机关长戟猛烈,又可以不时丢放霹雳弹助攻,可依旧消耗不起,她也渐渐吃力,颓势顿显。 如此一来,二人很快落了下风。于是便找机会,边战边退,想要伺机逃走。 可恨吴信这厮,武艺不见得厉害,偷袭却是防不胜防。他趁湘妃、丹凤与别人厮杀之际,操一柄袖珍连弩,背后连放冷箭,射倒了二人。 最终只剩蝶恋。 今日,由仇三姐负责看管她,仍是被绑缚着手脚。 按照湘妃的计策,她早已有了主意。 听到动静之时,蝶恋忽一下起身飞起,像一枚射出去的石头般,一头撞碎了仇三姐的面门,紧接着肘膝攻击,片刻要了仇三姐的命。 之后,她抢过土炕边那口朴刀来,很快割断了脚上、手上的绳子,去除了绑缚,抄起刀风一般杀奔赶到。 只可惜,到底还是慢了一步。 蝶恋到时,湘妃、丹凤俱已给吴信射中。他那弩箭上,自然也是带毒的。 饶是湘妃冷酷机敏、丹凤英勇顽强,她两个杀掉了厅堂上大半匪众,自己却也是逃不掉了。 雷震、吴信见只剩蝶恋一个,各自面带嘲弄。 在与蝶恋动手之前,雷震仰头大笑了一通,道:“原来你们早串通好了,要来我这里作怪,幸而我等防着你这外人。看你还有何等手段!” 吴信道:“不必跟她啰嗦,杀了干净!为兄弟们报仇!” 言罢,一伙儿马帮贼匪便要围攻蝶恋。 在他们眼里,蝶恋已经是个必死之人了。 他们自然不会想到,真正恐怖骇人的战斗,刚刚开始。 蝶恋这个老姑娘,此时发起狠来,仗着手中一口朴刀,披头散发,风飞电走,把这刀舞得风雨不透,直若降世修罗般,遇人杀人,遇鬼杀鬼,不多时竟把围上来的大小头领、一众喽啰全都砍了。 校场地面上,到处残肢断臂,血流成河,尸体头颅滚了个一片狼藉。 待雷震、吴信大惊失色、将信将疑,颤抖着出手时,蝶恋一刀掼去,凌空搠死了吴信。又丢去一条长凳,迎面砸向雷震。 雷震大吼,掣出那双雪花镔铁长刀来,“啪啦”劈开了这条凳子,舞刀杀上,蝶恋见状翻身便走。 追赶至山门边前,蝶恋一路抢过几条枪棒,连抡带刺,叫她打裂胸肋、点碎头颅者不计其数。 土匪到底与军队还有不同,没有立刻跟上足够的弓箭手,直到将至山门,那女墙上“刷刷”射下连番箭雨时,蝶恋才赶忙闪避急退。 事实证明,雷震这个“关中刀客”,到了蝶恋面前是逊色许多的。 最后经过一番厮杀,雷震的双刀也叫蝶恋打飞了。待雷震、蝶恋各自没了兵器在手,徒手搏斗时,不想,蝶恋这个女金刚,飞身而上,扑倒雷震,竟徒手硬生生把他的脖子“咔嚓”……扭断了。 这还不算,血战至此,蝶恋已然癫狂,手指甲就雷震咽喉插入,转着在他脖子里划了一圈,然后,就在那些马帮余孽的众目睽睽之下,把他的头颅摘了下来! 像莽撞的混小子拔萝卜那样,把他的头从身体上分离了! 堂堂马帮帮主,雷震雷傲天,死于一个女人手里,叫她徒手拧掉了脑袋! 此情此景,莫说这些土匪,纵然炼狱战场上,久经厮杀、惯常杀人的名将,又有几人见过! 蝶恋由此,一战成名。 匪首已死,马帮人心涣散。眼前这一幕大骇,又叫这伙残寇无不惊恐。 所以,当蝶恋一个人拖着疲惫的脚步,跌跌撞撞走出山门时,那些小喽啰吓得四散奔逃,再没人敢拦她了。 第71章 71.楼兰少女 蝶恋虽然手段残忍、性格冷酷,但却并不是一个不顾同伴的人。 本来,她杀了雷震之后,是想要把湘妃和丹凤的尸体带走的。 只是湘妃、丹凤已然毒发,知道自己走不了了。眼看着为了救她两个,蝶恋孤身一人厉声狂叫,在数百匪众里浴血厮杀,已然满脸血污、遍体鳞伤的样子,她两个实在不忍心拖累。 “可惜此回,没有带我的剑!” 蝶恋后悔把胜邪剑藏在了紫阳城中,那是为了隐藏身份,伪装“豆腐西施”才这么做的。 此刻,刺杀已然成了厮杀,偷袭暗算的那些手段早已没用了。如今是硬碰硬的实力较量! 倘若胜邪剑在手,现在她用出那七十二路“蝶舞燎原剑”,杀人能更快、更容易些,或许还能争取点时间。 湘妃、丹凤双双倒在地上,兵器早已脱手,此时奄奄一息,纵想援手蝶恋,也难以做到了。 临死前,湘妃拼命呼喊,尖声叫道:“不要管我们了!快走——”继而,性格刚烈的丹凤用尽全身最后力气,捏碎了一枚磷火弹,与湘妃抱在一起,双双自焚,化作了两座燃烧的雕像。 此一幕惨烈悲壮,叫所有在场者倒吸凉气,毛骨悚然。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当蝶恋几乎杀尽了围上来的马帮土匪后,拄着丹凤这条钢枪作拐,一路踉跄走出龙如山寨,直到夺了马匹离去,那些余孽也再没一个敢站出来阻拦,叫她如经无人之地。 …… 许是苍天垂泪吧?当蝶恋精疲力竭地逃出汉中,赶到紫阳城时,连旱数月的川陕大地上空,竟开始阴云密布,雷声滚滚,不久下起瓢泼大雨来。 这场雨,一直下了三天三夜,仿佛要用雨水带来的凉意彻底浇熄这片土地的炎热和焦灼,安抚可怜百姓们受伤的心灵。 经过连番激烈厮杀和长途奔袭,蝶恋体力透支殆尽,终于坚持不住,刚到紫阳城那藏剑的土地庙门前,就从马上滚了下去,昏倒在地。 当她醒来时已是三天后。 她睁开眼睛的第一瞬,看到了一张非常精致的脸。 一张属于异域美人的脸。 那脸上有一双寒星般闪亮的眼眸,深深的眼窝下,还能看见一只坚挺娇俏的鼻子,还有一张虽小却饱满诱人的樱桃嘴。 这张脸上带着关切友好的微笑,眼神中的暖意也叫人一看就觉得心头格外舒适、亲切。 只是可惜,这张脸上戴着半幅面具。不,准确来说是一个十分精美的眼罩,挡住了眼睛周围的脸孔。 这种眼罩蝶恋从未见过,上面绣着孔雀、花朵和一些奇怪的图案。 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位西域姑娘,来自朶甘,就是老话讲的楼兰。 这个楼兰少女名叫古丽夏依,来自几千里外的哈密城。此回,她是跟着父母押送商队,从家乡往襄阳,途径汉中时看到了昏倒在破庙中的蝶恋。 攀谈几句,仔细看自己身上,蝶恋发现,她的衣服也被换了。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换上了干净的新衣服。原本受伤的几处地方,也都被清洗、包扎了。 “是你救了我?” “大姐姐,我只是偶然路过,把你带回了客栈。” “我现在穿的衣服,也是你换的吗?” “是。” “你还对我做了什么?” “给你喂了些水和热汤。郎中说,你身上只是外伤,并不打紧,只是太累了,好好歇歇就会没事。” “嗯,好。你很善良。”蝶恋点点头,看了看身处的环境,原来却是在一间客栈的上房里。 “此地为何处?” 古丽夏依答道:“这里是兴安城。” “哦。”蝶恋抬头看看她,然后起身走下床来,推开窗户向外张望。 雨,已经停了。 此时的地面,潮湿泥泞,但空气中的凉爽之意,却叫人无比舒服。 “古丽夏依?”蝶恋试着叫少女的名字。 “姐姐,什么事?” “你们见到我的时候……算了,我的马呢?” “姐姐不要担心,你的马我已经叫仆人喂过了,现在拴在后院的马厩里。”古丽夏依回答着,眼带笑意,又道:“还有,姐姐你那条奇怪的长枪,我叫人收起来了,现在隔壁房里寄放着。” 说到这里,古丽夏依好奇起来,问道:“姐姐你是江湖人吧?看你用的那件武器,一定是中原的武林高手了?” “我竟然昏睡了三天。”蝶恋并不回答她的话,低头思索了一阵,道:“好妹妹,十分感谢你救了我,但我还有要事,不能继续留在这里了。” 说罢,她便讨回自己的衣服,又示意古丽夏依吩咐仆人从隔壁拿回那条“鬣蜴战戟”来,匆匆整理完毕,便要告辞离去。 她说的“要事”主要是回去找她的胜邪剑。 那剑被她藏在紫阳城的土地庙里。 现在,所住的这间客栈离那里还有几十里的路程。 蝶恋在想,在龙如山那马帮巢穴里,眼睁睁看着湘妃、丹凤死了,如今就只剩下她一个,该怎么回去交代?她是朦胧中觉得还有一线希望,想折返回去打听一下鬼脸和驼背的消息。 “如果有缘,江湖再见。”蝶恋对古丽夏依道:“妹妹,今天我欠了你一个人情,以后可以免费帮你做一件事情。你有什么心愿,可以告诉我。只要是我办得到的,上刀山下油锅,在所不辞。” “哦,是吗?”古丽夏依此时来了兴趣,眼睛里光彩闪过,问道:“姐姐,我听说,你们中原武林人最讲信义,言出必践,是为君子。看姐姐样子,虽是女人,却也一样的吧?” “这个……”蝶恋淡淡回应,继而又道:“并非所有武林人都讲信义,纵使讲信义,也要分人分事的……” “那姐姐你对我呢?” “你救了我,我该当报恩,自然任何事都能答应。” “当真什么事情都可以做?没有原则或者规矩吗?” “你的意思是?” “比如,不能违背侠义、良心。” “呵呵!”蝶恋笑了,淡淡道:“你来中原多久,评书听多了吧?侠义、良心?什么狗屁!不违背我的规矩就可以。” “啊?这样,那姐姐你的规矩是什么?” “你要我办的事情,对我无害,我也不讨厌。这就是我的规矩。如果我高兴、我乐意,纵使你要把皇帝的脑袋拧下来踢也没问题。” “啊?这、这……” “你有什么心愿?如果现在可以说,那就趁早说,早了早好,我最不喜欢欠人家人情。” 呵呵,不错,蝶恋最讨厌拖泥带水,以她的性子,能早一刻完成的事情,不要晚一刻。只要她愿意,杀人放火又有什么不可以。 “那好!”古丽夏依美眸中的温情顷刻退去,寒意骤然涌起,冷冷道:“姐姐,我正愁找不到帮手,你帮我杀几个人吧!” “什么人?什么死法?动手时间、地点……” 蝶恋,已然开始承揽这单私活儿了。她只想早点还了人情,早点离去。 “宰阜新,他是襄阳最大的黑市老板,这几年白白吞没了我家族数十万羊毛制品,还有大量玉器、皮具……” “好了!”蝶恋冷冷打断她,道:“妹妹,我并没有兴趣听你要杀他的原因。” “姐姐,我希望你能把他抓来,让我亲自动手。” “也好。可为什么不让我直接杀了他更省事呢?” “我要亲手杀他!我,我实在恨他!” “哦?” 蝶恋看着古丽夏依,不由笑了。 这个楼兰美少女,看来有故事。 第72章 72.可能差了一点儿 “不过,姐姐,你介不介意先露一手?” 正当蝶恋自信满满的时候,古丽夏依突然冒出这句话来。 “什么意思?你担心,我的武功不行?”蝶恋,第一次被人质疑本事不够。 “不是”,古丽夏依忙道:“那宰阜新不是寻常人物,厉害得紧,我怕你有闪失。我觉得最好还是先……准备一下,倘若没有足够的胜算,我也不敢让姐姐帮这个忙。” “哦?你说的这话,倒也在情理之中。”蝶恋淡淡问道:“那你想怎么‘准备’呢?” 古丽夏依道:“我手下有几个练过武功的,我想叫他们与姐姐过过招。” “哦,原来,是要考我。”蝶恋笑了,眼睛一转,脸上露出那仙子般的绝美风情来,继而道:“嗯,好啊!既如此,拿饭来,我现在肚子饿了,叫我先吃饱了,打个痛快!” “呃……是啊,姐姐昏睡了这许久,都没有好好吃过东西。”古丽夏依说着,立刻吩咐手下,叫厨房准备食物,继而陆陆续续,逐一搬来。 蝶恋与古丽夏依笑着聊天,一边聊一边等待,无移时,眼前这张桌子上竟摆得满满当当。 “你说,那宰阜新武艺多高?”交谈间,蝶恋在想要不要先去拿胜邪剑,毕竟,对方好似不易对付。 古丽夏依听了她的话,郑重回答道:“可厉害了!好像会震八方刀法,还会盖三山枪决,还知道‘万剑归宗’……” “哦?这么厉害?”蝶恋内心忐忑,凝神思索,不由问道:“那他比起雷震如何?” “姐姐你说的,可是鼎鼎大名的关中刀客,马帮帮主,雷傲天吗?” “哼!”蝶恋冷笑道:“鼎鼎大名?不过欺世盗名吧!这宰阜新比他厉害多少?” “这个,无法估量,或许雷傲天更厉害些,但也,也说不定。”古丽夏依语声颤抖,掩饰不住地惊慌。 “哦……” 蝶恋长出了口气。 心道:“那就不消多说了,纵然他虎啸龙吟、鸡鸣狗叫,如果在雷震之下,老娘连眼皮都不愿多眨一下。” 呵呵,宰阜新,宰父之心?蝶恋暗自盘算,叫这个天杀的名字,注定就是横死之命。 “我知道了。”蝶恋道:“不怕,待我休息两日,第三天就去,会会他。” “姐姐,你真有十足把握吗?”古丽夏依仍旧难掩慌张。 “没有。” “啊?那、那你……”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 “只要他一次弄不死我,我自有办法弄死他。” “好吧,姐姐……” ……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这句话后来也成为了我的处世格言…… 各种食物都陆续上来了。 蝶恋大概扫视了一下,除了那些糕饼、西瓜、脆梨、葡萄干、蜜枣等甜点外,还有大大小小、色彩鲜丽的八菜一汤。 只见桌上一只很大的黑陶盘子里装满了黄澄澄的南瓜和香喷喷的鸡块,一只白色的玉瓷碗里装满了混着肉粒疙瘩的米饭,一只青花瓷海碗里是荤素搭配色彩相宜的煮烂的菜,一只杂彩绘就的椭圆盘子里是混合着剧烈大葱气息的香气扑鼻的羊肉,一只闪着银光的四方锡盘里乘着烤的焦烂的肋排,一只碧绿的圆碗里有七八颗颜色棕红油量的核桃,一个长方竹笆上放着一把铁签子串的烤肉,一个印着花纹图案的黄纸包里还放着几个月亮般又大又圆的夹肉饼。除此之外,另有一个青黄圆盆里是满满的乳白色的汤,汤面上,正冒着白气,和着碧绿青翠的葱花,色彩分外鲜艳。 好家伙!看来,古丽夏依家里果然是个富户。 且不说食物,这些餐具就够精美的,有的蝶恋能叫上名字,有的她都不认识。但看质地,不是瓷器,便是玉器。那用来夹菜、切肉的器具,也都是些亮闪闪的银质刀叉,白油油的象牙筷子。 正看着这一桌丰盛美食发愣的当儿,古丽夏依一一介绍道:“这是我家乡的大盘鸡,这个是我们楼兰的手抓饭,这是烩菜,这是葱爆羊肉,这是手把羊排,这是我最爱吃的茶香陈皮卤核桃,这是炭烤羊肉串,这是肉夹馍……这个汤嘛,最妙,是我家独制的乳白羊汤。怎么样?姐姐快尝尝吧!” 呃……蝶恋明显呆了。 迟钝片刻,蝶恋道:“如此丰盛佳肴,没有酒怎么行?拿酒来!” 闻声,古丽夏依笑道:“是啊,姐姐是武林中人,岂有不喝酒的道理?只是,我家里自酿的这酒颇为猛烈,却不知姐姐酒力如何?” “哈哈!”蝶恋也笑,道:“你千万莫把我当成一个娇滴滴的小娘们儿,我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女人。权把我当做男人来看吧!能喝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多喝一分酒,便多一分的力气。” “哦?姐姐这一点,果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想不到竟有彼年打虎武松的气概。” “哦?哈哈,想不到,妹妹你居然知道武松!”笑了片刻,蝶恋道:“好了,莫要取笑我了,上酒!” 很快,古丽夏依手下丫鬟依次抱上几个酒坛子来,开了封,顷刻间浓浓酒香飘满房间。 “来!谁来陪我干这第一碗!” 语声落下,古丽夏依手下一个精壮男子上前,行个礼,道:“我买汗买提陪姑娘喝第一碗!” “好!爽快!” 接着,另一个满脸卷曲胡须的汉子也上前,行礼后道:“我伊力亚斯陪姑娘喝第二碗!” “好!干了!” 又一个身长魁梧的青年上前,行礼道:“我阿不力孜陪姑娘喝第三碗!” “好!这才痛快!” 如此一边豪饮,一边大快朵颐,不觉间,蝶恋已把八碗酒喝下肚去,桌上的菜肉饭食也叫她风卷残云般扫了个一片狼藉。 “哈哈、哈哈哈!”喝了酒,蝶恋脸色红润,更加开心起来。 她的表现,感觉比男人都要豪迈数倍,且不说喝酒这气魄、架势,如此能吃,世间罕有! 与她喝过酒的买汗买提、伊力亚斯、阿不力孜、艾伯不拉、塔里甫、奎尼、海伊提、亚里坤八个汉子,不禁都对她伸出了大拇指。 酒喝好了,接下来便是比试。 蝶恋叫古丽夏依带着手下人等,俱到客栈后一里开外的空阔场地,拉开架势,开始较量。 先上场的是古丽夏依手下六个丫鬟。她们,各自杨柳细腰,眉目如画,一个赛一个的漂亮。 六个女子各执弯刀、细剑、软鞭等好看的武器,那样子,就似园子里要唱戏的旦角儿们一般。 “妹妹,你可有搞错?就用这些娇滴滴的小姑娘?” 蝶恋疑惑发问。 “姐姐,不要小看了她们哦,她们都是练过的,一般男人都不是对手呢!” “唉!”蝶恋叹口气,淡淡道:“别挨个排队了,你们一齐上吧!” 话音落下,用了不到三盅酒时间,这六个女子都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已经被蝶恋挨个缴了手中的兵器,并用一条长长的白丝巾把她们全都反背着双手绑了。 “啊?”古丽夏依迷茫间,手下一干男子纷纷爆发出喝彩来:“好功夫!” 语声落下,蝶恋道:“来来来,别磨磨唧唧,浪费时间!你们这些男人,一起上,都别闲着!” 言罢,在古丽夏依示意下,一众男仆加她的管家、保镖等人凑了十八个,拿起“十八般兵器”……不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而是弯刀、长剑、长枪、大锤几种兵器和铁钳子、榔头、撬杠、镐、木杆等一共十八种“器具”。 呃!蝶恋明显感觉头上在冒冷汗。 这一刻她似乎已经明白为什么古丽夏依斗不过那襄阳城里的黑市老大了。 这十八条看似健壮的汉子,用了不到半壶茶时间,便叫蝶恋打翻了一地。 “妹妹啊!我且问你”,蝶恋道:“你说的那宰阜新,真的武功很高吗?” “……” 古丽夏依几乎吓傻了。 “比起姐姐,可能,差了一点儿……吧?” 第73章 73.机关大师 事实证明,宰阜新比起蝶恋,不止差了一点儿。 对付他,蝶恋几乎都没有费太大力气。 他所谓“震八方刀法”、“盖三山枪决”,以及什么“万剑归宗”,在蝶恋眼里,几乎如同孩童戏耍般幼稚可笑。 看来江湖传言果真是不可信。 但千万别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轻松地过去了。 能当了一城之中的黑市霸主,势必是有两下子的。即便他自己不行,他背后的靠山可能并不简单。往往不是那么好惹。 果然,收拾完宰阜新,蝶恋刚转过身,准备离去的时候,他向蝶恋后背咆哮道:“那女悍匪!真要有种,三天后,泥潭谷见!你可敢来?” 蝶恋本来是懒得理他的,但他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引发了蝶恋的兴趣。 “俺师父叫端木饺子!” 嗯? 蝶恋回头,冷冷打量了宰阜新一番,淡淡问道:“你说的,可是那个擅长制造机关兵器,定下‘八不准入’规矩的端木饺子?” “呵呵!算你有点见识!你也听过我师父大名?” “哼!”蝶恋冷冷道:“算什么东西!有其师必有其徒。看你这个德性,他必然也强不到哪里去。” “你——放肆!胆敢侮辱我师!” “别激动。”蝶恋语声冷淡:“我没有侮辱他的兴趣。不过,我有点好奇。江湖上说他偃术高明,难道,他的武功也不错吗?” “当然!倘若我师出手,你必败无疑!”宰阜新咬牙切齿。 “哦?”蝶恋冷笑道:“那你刚才,为什么不使用你师父所造的机关兵器,反而笨手笨脚,用那等粗劣的武功与我交手,岂不知这是自扫颜面?” “你!你……无知悍妇!”宰阜新怒道:“机关兵器,威力骇人,岂能轻妄动用?纵然我师,也不会用任何偃术与你交手的!” “呵呵”,蝶恋笑了,淡淡道:“这个我听说过,当年,他曾立下誓言,说只有征战杀伐时才会动用偃术和机关。所以,江湖上比武较量,他应该不会坏了规矩。否则,他就得自废双手了。” “哼!”宰阜新道:“家师就算不用机关,也照样狠狠教训你!” “呵呵,好啊!我正好有事想请教他,我会来的。”说着,蝶恋再次转身,不以为意道:“告诉他,三天后,我就要他废了自己的誓言。” “你!” “告辞。” …… 三天之后,泥潭谷。 蝶恋,古丽夏依,双双出现在谷中深处。 与往日不同的是,蝶恋此回不是大大咧咧的随意装扮,也不是那个道姑造型,而是专门换了一身得体的白衣,把一头乌黑秀发高高束起,配上她的仙子面容,看上去颇为出尘绝艳。 她的手里握着丹凤这条“鬣蜴战戟”,但背后,还背负着那把曾经名震江湖的胜邪剑。 蝶恋这回,是真的很尊重端木饺子。 她只有认真与人切磋讨教,而不是报着砸场子的心态或者是来杀人放火的时候,才会这么正经。 而这一回,蝶恋更是正经得,三天里马不停蹄跑个来回,专门到紫阳去找回了自己的剑。 若不是为了一定要取胜,要拿出十成的把握和信心,她没必要这么着急折腾。 “姐姐,我们今天要见的这个人,真的这么高深吗?”古丽夏依好奇发问。 “你来自西域,一定知道古楼兰国的浑邪王吧?”蝶恋反问她。 “当然。”古丽夏依道:“我自小就听过浑邪王的传说。难道,今天要见的这个人,与他有什么关联?” “那倒不是。”蝶恋道:“浑邪王彼年何其强大,手下匈奴死士万千,骁勇强悍,可是后来,因为遭遇霍去病,连番大败,他竟带领人马投靠了汉朝。” 古丽夏依好奇听着,蝶恋眼神中流露出向往神色,继续说着:“而霍去病之所以大破匈奴,除了其他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他的军队中,存在机关兵器,有人使用了偃术。” “啊?这么厉害!”古丽夏依微微惊呼。 “所以……”蝶恋思索道:“我很想知道,这偃术,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说罢,她又掂了掂手里这条机关长枪,低声道:“我想看看,大名鼎鼎的端木饺子大师,对机关到底有多深的造诣。” …… “携带火器者不准入。” “盗墓者不准入。” “自寻死路者不准入。” “心怀不轨者不准入。” “相貌猥琐者不准入。” “醉酒者不准入。” “十五以下五十以上者不准入。” “我讨厌者不准入。” “擅入者,杀无赦。尸骨无存,回头无望。” …… 一片惊悚诡异的地域,气氛森严,落寞萧瑟。空气里都透露着寒凉。但这几条规矩,却写得荒诞不经。 端木饺子定下这八条规矩,不叫人擅入,但实际上,就算擅入了,又有几个人能走到想到达的地方。 纵使盗墓贼,纵使带了火炮,又能怎么样? 除非大规模的军队来了,铁了心非要填平这里。 此地,就是泥潭谷深处最神秘的所在了:黑沼泽。 方圆三十余里,黑暗恐怖,没有长翅膀的生物,最好不要落脚在这里,免得有来无回。 但更神秘的,是这黑沼泽的中央,竟然有一座方圆半里的四方阵。 一座四四方方、修建整齐的高台。全由上等石英打造,远远望去,泛着青白之光。最中心的地面上,甚至好大一块区域都是用白玉铺就的。上面描龙画凤,刻着浮雕。 这高台四方阵,乍一眼看上去,似是人为修造的。 但是,最诡异的就是,这黑沼泽自古就有,人力不可能越过,到达中央。那么中间这四方阵,是怎么造出来的? 这明显不是人力可为。人该怎么样飞到这巨大沼泽的上空,投下这么一座巨大的石头方阵呢? 一块石头一块石头运过去,像造房子那样盖起来的?更是痴人说梦。 若说是神仙变出来的吧,可又有什么证明。 蝶恋在想,或许,端木饺子就是答案。 这小老头明显不是普通人。 既然是偃术大师,擅造机关,那他也一定是有办法克服掉黑沼泽的阻碍,在中间建造这么一座石头方阵的。 虽然,那工程量十分巨大,叫人匪夷所思,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奇迹,人力明显不可能做到。 但奇迹,不就是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的吗? 比如说,秦皇修建的万里长城。 这个四方阵,兴许就是端木饺子毕生最得意的作品。 因为周围本无路,蝶恋正怀疑该怎么样能跨过沼泽到达四方阵上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 凌空悬浮的一块四方石头,像朵云一般,从四方阵中央,向她所在的位置,缓缓飘来。 第74章 74.绝杀四方阵(上) 端木饺子。 好名字。 蝶恋在想,是不是当年他家里穷,他娘怀他的时候非常渴望吃饺子,却总是吃不到,或者饺子对他家人而言有极其重要又特殊的意义,所以才把他名字取成了“饺子”? 幸好是饺子,不是馒头、窝头、苞米、干粮,否则蝶恋该同情他了。 然而,就这么一个名字搞笑的小老头儿,竟是十分可怕的对手。 如同想象,这老小子武功并不是十分厉害,蝶恋的目的也并不是要与他比试武艺的高低,只是为了逼他用出偃术。使用机关兵器来对付她。 她成功如愿了。 “切磋”不到五十合,蝶恋并未用剑,仅用这条鬣蜴战戟已然完胜了端木饺子。 按照端木饺子的规矩,他绝不肯动用偃术来与她交手,否则就要自废双手。 “你走吧!”端木饺子冷冷道:“如果真的用偃术来杀你,你毫无生机。” 但是,总有人能破坏规矩,改变他人原本的执念的。 蝶恋就是最喜欢做这种事的人。 她把枪尖抵在端木饺子脚踝的昆仑穴上,若无其事般说道:“叫你违背誓言,你便要自废双手。那么,现在我说,如果你不听我的,我就连你双脚一齐废掉,把你彻底弄残。不信,我先把你这只脚切下来。” 说着,她手腕上用力,那枪尖已经刺破了端木饺子脚踝的皮肤,渗出血液来。 “你!”端木饺子看得出来,眼前这位“白衣女金刚”,此时绝对不是在跟他开玩笑。方才,他用尽生平武功能耐,结果都没有在她手下走过一百招,而且,他十分清楚,那还是这位姑奶奶手下留情,没有发挥出十成功力。否则,他可能早已是枪下之鬼了。 “姑娘!你何苦如此强逼?” “我强逼你又如何?” “如果伤了我,你,我,还有她——”端木饺子指了指一旁不远处呆立观战的古丽夏依,道:“全都别想活着离开这儿!” “呵呵”,蝶恋冷笑。用近乎嘲讽的口气问道:“你觉得,我们之间,谁更怕死?还有,你认为谁的命更值钱?” “你——”端木饺子气急败坏,再没了法子。于是道:“好吧!那你可不要后悔!” …… 四方阵,本身就是一座庞大的机关。 端木饺子说完了这句话,转身走到东方边沿,蹲身触动了一个机关后,只听“轰隆隆”一阵作响,中央那白玉铺就、雕龙画凤的圆盘开始缓缓转动,随着转动慢慢下降,竟似开了一口井般,露出一个通道来。 过不多久,随着“咔!”一声响,圆盘转动停止,好似到了一个很深之处,紧接着又像有什么东西走出,站到了圆盘上。 下一刻,端木饺子再触动机关,那圆盘又旋转着上升,回到了高台的地面。 蝶恋、古丽夏依定睛细看,只见一条皮毛黑黄油亮的大狗此时站在圆盘上,这狗的旁边摆放着一只看不出质地、形状颜色古怪……好似木箱样的东西。 “青龙,过来!”端木饺子冲那狗一声低喊,那狗便用口叼了那木箱向他走去。 “什么?它叫青龙?”古丽夏依明显吃了一惊,强压着惊奇,对蝶恋低声道:“姐姐,这老头搞什么古怪?” 蝶恋此时双目中寒意退去,眼眸表面似乎被一层迷雾覆盖,也十分诧异地喃喃道:“这老东西的本事,才刚刚拿出来。” 果然,不多时,在蝶恋、古丽夏依的亲眼见证下,这条足足半人多高的大狗跑到端木饺子身边后,不知这老头儿怎么摆弄了一通,那“木箱”就被拆解成了一副……呃!威武的铠甲! 蝶恋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他要叫这条狗叫做“青龙”! 原来,这副“铠甲”正可以被这狗穿在身上,而批了铠甲以后的狗……特么的从头到脚竟被武装得……真似条长了四条腿的青色小龙一般! 浑身尽披亮甲、雄姿威风凛凛,一看就很难对付。 好家伙! 当狗不再是狗,而被武装成了“龙”以后,人力,还能奈何得了吗? “这是什么怪物?” 未及蝶恋发声质疑,古丽夏依已经忍不住喊了出来。 “姑娘!”对面,端木饺子声音凌厉,喝道:“这是我从不外传的秘密!今天,你定要知道,逼我出手!所以,等下你丢了性命,也怪不得我了!” 言罢,端木饺子抱拳向她二人行礼,道:“机关刀兵,皆为死物,无眼无情,姑娘——保重!” “呵……”冷笑一声,蝶恋抱拳回敬,淡淡道:“多谢端木大师提醒!更多谢你今天叫我开眼了。” 语声落下,蝶恋转头向古丽夏依道:“好妹妹,你躲远些,今天是我好奇,要探知他的秘密,本与你无关。我坏了人家的规矩,自然要承担后果。” 说着,蝶恋向端木饺子道:“能否不要赶尽杀绝,放过我这妹子?” “哈哈!可惜晚了!”端木老头儿此时再没了先前颓势,变了个人一般,语声残酷,道:“知道了我的秘密,你以为,你们还能活着出去吗?” “嗯,不错。”蝶恋微微点点头,冷笑道:“这一点,我们倒有共同之处。” “那么,就不要浪费时间了。”端木饺子冷笑,继而喝道:“得罪了!” 语声落下,只见他往“青龙”身上拍了一下,这大狗身上随即“铿铿锵锵!”再发几声响,那些绿油油、乌沉沉、亮闪闪的“甲片”把它身体几乎团团包裹,连四肢都遮挡的密不透风,只留下眼睛向外散发着寒光。 呃!如果不是“青龙”偶尔张口狂吠两声,它的身体几乎都没了可以进攻的位置。 蝶恋暗暗吃惊,心道这可如何来敌,等下要怎样才能击杀这条狗呢? 说时迟那时快,已经来不及了。 一声吠过,“青龙”向蝶恋猛扑而至。 纵然蝶恋武艺高强,出招精准迅猛,此时面对这条浑身武装,俱是坚硬甲片保护的“铁狗”,也渐渐慌了阵脚。 枪刺——“叮!” 突进——“铛!” 竖挑——“嘣!” 横扫——“铿!” 暴打——“咚!” “妈的!”无论蝶恋怎么出招,手中这条钢枪,此时遇到了难啃骨头,招招打在铁甲上,丝毫伤不了这狗半分! 想要把它挑起来丢进沼泽里去吧,这狗此时竟沉重得顽石一般,蝶恋竟撬不动它。 “应龙翔天蹴!” 一声怒喝,蝶恋飞身而起,由空中挥枪来打,不料,这狗突然前爪抬起,顺势往空中一窜,竟把蝶恋凌空扑了下来。 “呀——” 若非蝶恋双臂力猛,硬生生掰住了这狗一张血盆大口的上下两半,此时已经被它一口咬住脖子了! 然而,“青龙”身上,除了铁甲,还有许多利刃、钩刺啊!尤其是四只爪子上。这铁狗可比一般的豺狼虎豹要更加危险百倍。 蝶恋,身上已多处被刺中,鲜血染红了一身白衣。 眼看着便是命悬一线,已然危在旦夕。 第75章 75.绝杀四方阵(中) “姐姐!不!姐姐!” 古丽夏依基本是不会武功的,此时在一旁快要吓傻了。 捡起蝶恋跌落在地上的鬣蜴战戟后,她却身姿笨拙,除了往“青龙”身上不断用力地捅以外,再没有其他办法了。 “呀——”“叮!” “杀——”“铛!” “力拔山兮——”“镫!” “龙行虎步——”“咣!” “你这臭狗、死狗!” 她急得快要哭出来了。 “喝——” 危难关头,反而触动了蝶恋的一身逆鳞。 只见她突然抱死了“青龙”的头,不顾疼痛,咬牙侧身一滚,把后背露出来给古丽夏依,道:“拔剑!” 闻声,古丽夏依慌忙丢了手中钢枪,急窜一步赶上,“锵啷”一声,就蝶恋背后把胜邪剑掣出,又急急忙忙“叮叮”作响地往“青龙”身上刺去。 “别乱动!”蝶恋发声喊,道:“眼睛!” 她的意思,是要古丽夏依用剑刺这大狗的眼睛。 果然,这个时候,这条狗浑身上下,也就此处没有铁甲保护了。 当古丽夏依颤巍巍瞄准“青龙”的一只眼睛,将要一剑直出的时候,这大狗闷声咆哮了一声,突地发力,一把甩开了蝶恋,继而向古丽夏依一扑而来。 “嗷嗷!” 千钧一发之际,眼瞅着“青龙”的狗嘴就要咬到古丽夏依的脖子,就在这堪堪瞬息,它却凌空停了下来。 蝶恋,不知什么时候站了起来,一把抓住了“青龙”的尾巴,死死拖住了它! 紧接着,下一瞬,蝶恋仿若大力金刚一般,怒吼一声,就手里挥舞起万斤之力,把不知到底有多么沉重的铁狗“青龙”凌空轮扫了二三十圈,然后“咚!”一声狠狠摔在了四方阵的石头地面上! “嗷呜——” 青龙一声惨叫,挣扎着站了起来,而后眼中绿光大盛,恶狠狠盯着蝶恋,继而,一跃而起,再次向她扑来。 “剑!” 仿佛虚无中,蝶恋怒吼了一声,早已魂飞天外的古丽夏依,梦游般把胜邪剑一把往蝶恋方向的空中抛去。她也不知道,自己这一抛,有没有作用。 然而,奇迹发生了。 蝶恋飞身旋转而起,就空中接过剑后,在“青龙”张口向她咬来的当头儿,忽现一式“或跃在渊”,一剑凌空,竟由它口舌处刺入,硬生生把这铁狗在半空中串成了“烤狗头”! 好绝妙的一招! 落地后,不待古丽夏依惊叹,端木饺子都忍不住喊了出来:“苍天!还有此等剑法!” 血雾弥漫,剑尖拔出后,大狗的嘴里喷泉般开始呲血。这场面,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青龙”已死,端木饺子向蝶恋喊了声“佩服!”而后急忙忙又奔到四方阵南端,打开了南边的机关。 仍如之前一般,“轰隆隆”一阵响声后,中央那圆盘下降又升起,出现了一只浑身彩色、羽毛丰盛、冠高血红、威风凛凛的……呃、呃,大公鸡! 他妈的没搞错吧! 不止蝶恋惊疑,古丽夏依都明显吓了一跳。 这只雄姿英发的公鸡此时站在圆盘上,身旁也摆着一只看不出质地、形状颜色古怪、好似木箱样的东西。 正疑惑间,端木饺子又喊道:“朱雀,过来!” 语声落下,那公鸡便也叼了那木箱、撒拉着爪子向他走去。 “什么?”这回不止古丽夏依,蝶恋都惊呆了。 “你——你竟然!叫这只鸡叫‘朱雀’?” “哈哈!等下你就知道厉害了!”端木饺子眼神中散发出无比邪恶的光芒,恶狠狠道:“刚才,只是跟你做个小游戏,小小试探一下,跟你玩玩儿,你千万别以为,我的本事,就只有这么点儿!” 言罢,也不理会蝶恋和古丽夏依的反应,他快速把这只鸡武装完毕,而后,“噼啪!”一声炸响,丢出一枚霹雳弹后,咆哮道:“给我烧死她们!” …… 这只鸡,可能不是普通的鸡,且不说有没有人的智慧和力量,至少,它是一只会飞的鸡。 就凭这一点,它也勉强可以被称为一声“朱雀”了。 更何况,它此时批了一身的鲜红程亮的铠甲,而且,那铠甲上还镶嵌有许多助飞的各种鳞片、羽毛。 但是,光会飞还对不起“朱雀”这个名号,因为朱雀特么的是天朝古代神话中的天之四灵之一,源于远古星宿崇拜,是代表炎帝与南方七宿的南方之神,于八卦为离,于五行主火,象征四象中的老阳,四季中的夏季。 看明白没有,“于八卦为离”,关键在于“火”呀! 就跟丹凤一样,五行属火! 正当蝶恋、古丽夏依尚在迷茫之际,“朱雀”公鸡已经高高飞到半空,而后“嘁嘁嘁!”怪叫了几声,接着便“嗖嗖嗖嗖!”扇动翅膀,从身上打下来数十枚各式霹雳弹来,有的砸到地上,立刻“噼啪”炸响,有的随风“呼呼”,很快燃烧…… 还不止如此,甚至带有铺天盖地的火箭,端木饺子把它称为“漫天火羽矢”。 卧槽! 这只鸡现在成了凤凰,叫做“朱雀”,它能凌空发射火器! 就这样来回飞着,这只公鸡在半空中不时打下一些火苗来,又时不时像鹰隼般,张开铁爪,闪着爪尖的寒光,向二人突地扑来。 如此,这飞鸡的威力,竟比鸠鹰还要可怕。 蝶恋拉着古丽夏依,于地面来回游移闪避,一面躲着,一面在暗暗思量破敌之计。 “朱雀”虽猛,又有强大火器助力,不过,体型和力量到底限制了它的能耐,蝶恋琢磨之下,已然想到了克制它的办法。 于四方阵地面来回疾走,闪避着奔逃了几圈后,蝶恋,开始有意无意地往边沿引诱。 机会来了! 待“朱雀”一次飞至临近四方阵边沿的当头,蝶恋示意古丽夏依赶紧趴在地上躲避火器,自己一跃而起,就空中抖起剑花,突出一式“有凤来仪”,一剑径刺,把“朱雀”推到了四方阵边沿,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再起一招“泰山压顶”,身体带着劲风直下,同时单掌辟出,直直把朱雀“啪!”一声打进了黑沼泽里。 纵使这机关鸡“朱雀”设计精巧、威力骇人,此时,它带着十余斤重的铁甲,被一下打进了沼泽里,污泥困住,它也挣脱不得。继而……就在蝶恋、古丽夏依、端木饺子三人的注视下,它哀鸣嘶嚎了一阵,慢慢沉下去,被沼泽吞没了。 哈哈! 谁他妈敢想象,蝶恋是用这样的手段干掉了所谓“朱雀”的! “你——” 端木饺子明显怒了。 第76章 76.绝杀四方阵(下) 如所有人猜想的一样,端木饺子在这四方阵里的机关排列也是遵照了“五行”和“四象”的规律的。 果不其然,铁狗“青龙”、飞鸡“朱雀”各被消灭后,到第三场时,台上又出现了白虎、玄武。 当下,蝶恋不由一惊,暗道:“难怪世人传言端木饺子厉害,此四方阵,这般布局,看来早有讲究!” 细想之下,此阵既有《易传》中的太阳、太阴、少阳、少阴之说,又呼应远古星宿信仰中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东西南北四大守护圣兽,也应了水火金木之数。 但是端木饺子最终败了,他并没有败在偃术上,而是败在了选择不当,用于承载偃术的载体不行。 如果他用的载体也是偃甲机关,或者是智慧颇高的人类,而不是那些禽兽畜生,这方阵上的机关威力恐怕是很难应付的。 说不定蝶恋就真的死在他手里了。 …… “白虎!” “玄武!” 飞鸡“朱雀”被一掌当空击落后,蝶恋摇晃身形,仗着轻功绝妙,在四方阵边沿险险站定。古丽夏依尚在惊魂之际,端木饺子忽又发出了两声叫喊。 随着这两声叫喊,四方阵中央,先后又出现了一只身体硕大狭长又浑身披满雪亮铁甲的大野猫和一只通体湛蓝、油污发光、獠牙狰狞的……呃,山猪! 什么? 蝶恋不由吃惊,端木饺子居然把这头猪武装得浑身上下尽是甲壳,还要叫它叫“玄武”。 这大猫叫“白虎”已经够离谱了,不过好在猫和老虎本就是近亲,勉强还说得过去。但,他把猪叫做“玄武”,实在是超乎想象、匪夷所思,太他妈扯淡了。 正奇怪着,端木饺子自己又不知从哪个角落里拎出来一口箱子来,很快拆解、打开,而后形成了一副盔甲,披挂在自己身上。 用了极短暂的工夫,端木饺子再呼喝一声,随着身上“咔咔”、“锵锵”的响声,他这小老头就立刻变成了一个浑身上下尽批银甲、铜头铁臂、雄姿英发、气势惊人、雄壮威武的……呃,怪物! 他的手里并无兵器,但两条手臂前端却各成了十分锋利的刀和爪,胳膊肘上还带着倒钩;脚尖、脚面和膝盖也武装了寒光闪闪的尖刺,就连肩头上,都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钢钉。头颅顶上,还有一根类似犀牛角的、长长的,铁锥子! 仔细端量,不禁胆寒。 此时的端木饺子,竟成了一个被铁甲和利刃武装完全的“偃甲机关人”! “哈哈!哈哈哈哈!” 端木饺子一阵恶狠狠地狞笑,继而语声残酷,向蝶恋骂道:“臭娘们!你不是一定要看我的偃术吗?想知道能不能用偃术杀人?今天,大爷我就破例一次,用我这偃甲拿你开刀!如果你死了,可怪不得别人,只能怨你自己狂妄!” 言罢,铁甲机关人端木饺子先发声喊,继而狂奔着向蝶恋袭来。他两旁,“白虎”、“玄武”两头……呃,钢铁猛兽,一个跳到半空,“嗖!”地扑向古丽夏依;一个打着旋转,“嗡嗡嗡嗡”紧随端木饺子攻击蝶恋。 …… 倘若此时蝶恋只有自己一个,或许她有办法抽身,纵使不能一击得手击败对方,也足以全身而退,保住自己。可是,现在还有这个楼兰少女古丽夏依啊! 当名叫“白虎”的大猫一扑压倒古丽夏依的时候,蝶恋急忙闪身来救,却不想端木饺子手中打出旋转的钢爪,直直插进了她的后臀,刺穿了整条大腿。紧接着,山猪“玄武”赶至,就背上发射出两道牛筋也似的软鞭,又把她双足缠死了。 “呀——” 在鲜血淋漓的挣扎中,蝶恋忙挥剑斩断了两条“牛筋”,此时用尽浑身解数,拼命舞着手中的剑,使出几乎从未用过的“情残断意决”,以此抵挡后面没完没了还要接踵而来的各种进攻。虽然,此时她的肚皮已被抓破,鲜血淋漓,肠子都被掏了出来。 “姐姐!姐姐——” 古丽夏依的声音,由惨烈转为了绝望,继而悲壮。 “不要管我了!你快走!” “呵……”蝶恋吐出一口鲜血,面色惨白,却冷冷道:“妹子,姐姐我有个毛病,越是人家想要我屈服的时候,我他妈越不肯答应!” 语声落下,蝶恋做出了一件叫端木饺子有生以来从未见过、到现在都仍有余悸的事:她就当着三个人、两条兽的面,突然用出了一种人类无法想象的速度,闪电般把自己的肠子按回到肚子里,然后,一手硬是掰开了端木饺子刺向她胸部的刀手,另一手打出了惊天动地的一拳,把他狠狠向后掀翻推去,打着滚倒在了四方阵中央。 接着,她起手挥剑划去,齐齐斩断了“白虎”的两条前爪,像不知疼痛的僵尸一般,用腰带勒紧了肚腹,继而忽地站立起来,一把抓住这大猫的半条断腿,发起蛮力,把它凌空轮扫了几圈,狠狠一抛、升至当头,而后挺剑,疾出一招“后羿射日”,当空把这“白虎”连肉身带铁甲一剑刺了个通透。 纵然,这大猫身上此时批了可以变型的铁甲,但以胜邪剑之坚利,有些比较薄的甲片,还是被很轻易地穿破了。 家传宝剑在手,到底给蝶恋长了不少志气,就算偃甲猛兽又如何? 再下来,蝶恋猛地一个打滚,闪到了山猪“玄武”的身后,徒手抓住它的尾巴,一阵狂风般的疾跑,拖着把它拉拽到了方阵临近沼泽的边沿后,再狠狠飞起一脚,把这“玄武”巨兽像踢球一样踢下去了。 最后,当蝶恋咆哮着窜到端木饺子面前,一手揭掉了他头顶上的盔甲、机关,横剑把锋刃贴在他脖子上的时候,端木饺子都难以置信。 “你到底是人是鬼?” 这老小子当然不能相信,自己这个铁甲机关人,带着两头机关猛兽,居然敌不过这么一个女人。 “战神、战神!” 这是端木饺子后来对蝶恋的评价。 在他和徒弟宰阜新及那一帮喽啰混混的手下,寻常人不是怕他们,就是被他们弄死了;纵有武林高手,也没有几个能敌得过他的武功,更不可能逼他用出偃术。 现在,自己的生平绝技都用尽了,更是使出了杀手锏:偃甲机关兵器!但眼前这个容貌艳丽、身材发达的女人,不仅没有被他制服、杀掉,反而毁掉了他的四象“神兽”,现在直接把剑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呵呵! “了不起、了不起!” 端木饺子服了。 他是一个崇拜强者的人,由此起,他彻底被蝶恋的强悍神力和不屈精神所折服,且不说蝶恋后来饶他性命,他是否感激。 “以后我就是你的小弟了!”端木饺子对蝶恋道:“若有所需,你随时开口。你有什么事要做,用得着我的时候尽管吩咐。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你说要我怎么样我便怎么样。普天之下,我只服你!” 作为此战纪念,端木饺子正正经经,向蝶恋三跪九叩,行了大礼之后,奉上了一件后来她用得非常顺手,几乎无往不利的暗器——绝情猫袖箭。 第77章 77.特殊贡献奖 绝情猫袖箭,是一件轻巧便携、短小精干却性能强大、功能齐全的暗器。 它的妙处在于,不仅可以随身携带,交战时甚至可以与手臂相连,成为胳膊的一部分,而且,除了能发射指定尺寸的弩箭外,还可以改变发射喷口的形状,转为发射飞石、飞针。 几乎是一件万能的小型中等距离暗器发射机。 以一人之力可以对抗一群普通人的东西。 只是碍于射程有限,限制了它的威力,而且以当时的技术,端木饺子对火器了解不多,打放的基本都是冷兵器。否则,他完全可以把这袖箭改造成一条传说中诸葛神侯所用的那种“五雷神机”。 那样的话,甚至可以一个人对付一支小规模的军队了。 对于蝶恋这样一般情况下冷酷无情、嗜血好杀,又酷爱兵器的人,这件礼物无疑是称心的。比送给她千万奇珍异宝、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还要管用。 事实证明,蝶恋没有当时便发起狠来一气儿杀掉端木饺子也是无比正确和明智的。由此也可以看出,蝶恋虽然残暴狠毒,但却并不糊涂,她的脑袋是够用的。 而她之所以留着端木饺子的命,也正是看上了他这奇妙的偃甲术。对他起了那么一点点的欣赏之意和“爱才之心”。 否则,以她往日的性子,这回端木饺子把她和古丽夏依伤到如此地步,她不把这小老头活刮了才怪! 她的这一次“善举”,收到了很好的回报。 首先,如果真杀了端木饺子,想离开这四方阵都不可能了。纵然她轻功绝妙,可人到底不是鸟呀!能飞出去十几里开外、成功越过黑沼泽吗?苏小魂和梁醉风或可一试,但世间又有几个像他俩那样的老妖怪?蝶恋,自认是做不到的。 其次,端木饺子成了蝶恋的小弟,为后来我吸收他进入蝴蝶谷,帮我们研究东瀛人的火器,制造出更强大的攻击武器和防御性机关、护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后来我们与倭寇开战时没有被敌人的火器压制住。 否则,以我们中原杀手的能力,对抗小鬼子的大规模火枪队和忍者军团,必败无疑。 用一句官话来讲,表扬端木饺子,就是他的加入“意义非常”、“功劳巨大”,起到了“里程碑式的”显著作用,为我们后来抗击东瀛人、对付服部组织,乃至“攘外安内”、“救国救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蝶恋,我代表组织为你颁发这个“特别引荐奖”,为饺子老兄颁发“特殊贡献奖”。 …… 癸巳年,破五节,开封天降大雪。 按照我的线报,洛云茗今天却并不在家中与其族人一并祭神、送穷,继续享受新年之乐。 他今天一大早就摸黑启程,要前往三百里外的少林寺。 随行之人共有六个,他的大儿子洛昭武和贴身护卫韩义、荆勇、曹忠、刘仁、孙孝。 这五个护卫,同时也都是他的嫡传徒弟,都是他经过多年苦心栽培,认真选拔的精兵。 开封洛家,三十年前曾经有人做过中原武林盟主,所以这也是一个传承了好几代的武林大家,虽然名气比不上南宫、夏侯、慕容、皇甫那四个世家。无论外家功夫还是内功心法,他们皆有过人之处。 洛云茗,年轻时就早早成名,一身精绝腿功纵横江湖,他就是被人称为“南拳北腿”中的“北腿”。而另一个与他齐名的,自然就是“南拳”铁仲达了。 除此外,洛云茗还是“乌锥枪”的主人,四十九路“句芒”枪法罕逢敌手。而这条枪,曾经为南宋名将岳飞手下第一猛士高宠所用。 他这次赶着要去少林寺,正是受到了铁仲达的邀请,要一起去面见少林方丈正道大师,还要在少室山上比武切磋。 正月新年里,不在家呆着,却要在山上冒雪比武,这个计划也确实够缺心眼儿的。不用高人指点,我和蝶恋都觉得这里面明显有问题。 我们的目标是洛云茗,与铁仲达和少林寺都没什么关系,而且我们来到开封时间就已经要到临界点了,所以,我们都不打算多耽搁一刻,就在半路上结果他。 此次行动,只我两个亲来,郝小芳、林寒舞、慕容婉儿等徒弟一个未领,但却碍不过端木饺子的央求,硬是把这老小子一齐带来了。 这个时候,他早已随我们加入组织一年之久,自然有了在组织内的名号:“蝴蝶谷-匠人”。 他这回跟着我们主要是为了测试机关兵器的性能,以图寻找实战信息,好改良装备。尤其是,这条已被蝶恋用了许多次的绝情猫袖箭。 …… 高手与一般武林人士的不同有很多,最明显的一点体现在警觉性。 洛云茗的警觉性无疑是非常强的。 沿路刚过朱仙镇,洛云茗一行六人突然在一处酒肆边停下,作势歇息,补充饮食。 我们三人,假扮作过路百姓,此时也装模作样找张桌子,坐下来要了饭菜。 一路跟了几十里,因为他们的马跑得飞快,沿途又不时有行人,以致于到现在我们都没有找到最好的动手机会。 “我去想法子往他们要的饮食里下毒,如果一击不成,等下路上你们用暗器偷袭,我绕到正面拦截。” 略作商量,我们已经与洛云茗相隔不远坐下了。 饮食间,洛昭武突然向我们看来,一阵寒冷目光扫视过后,他沉下了脸,向那五个侍卫低声嘱咐了两句,便与其父一起,起身走了。 他自以为声音压得低,却不想,我和蝶恋都是听力非常的怪人。我俩都听得明白,他说的是:“莫要吃这里的东西,困住这三个人,严加盘问。把这桌上酒水拿去给他们喝,但有异动,格杀勿论。”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既然已经知道了他们要干什么,我们当然不会坐以待毙。然而,此处离镇上不远,来往行人时有出现,实在不便于把暗杀改成明杀。 为了不惹麻烦,我们决定将计就计,在韩义、荆勇、曹忠、刘仁、孙孝五个人正待起身向我们走来之前,我装作肚子痛,突然趴在桌上扯嗓子嚎叫了一番,对端木饺子和蝶恋道:“诶哟喂!老哥、老嫂!俺怕是吃坏了东西,肚里疼得刀绞一般!” “啊?怎么搞的?”蝶恋当即明白了我的用意,佯装关心,忙凑过来,一手摸着我的前额,一手拍着我的肩膀,一面上上下下打量着我。嘴里作势紧张道:“他哥,你们早上吃了隔夜的红薯了吧?你看二狗疼得,汗流了一脸!” 她一脸的关切尤为逼真,端木饺子也赶紧装作惊吓,道:“哎哟!是么?我说我的肚子也有点不得劲儿呢!幸亏我吃的少呀!来来来,赶紧跟我到茅房来!美美拉一回,腾空肚子就好啦!” 言罢,我和端木饺子搀扶着站了起来,赶紧往茅厕方向走去。身后,蝶恋作势“慌慌张张”,远远喊着:“我去给你们讨一桶热水,一会儿再好好洗洗!” 见状,那五个侍卫面色齐齐一变,犹豫了片刻,当下也不便再拿他们桌上的酒食过来,只得默默作罢,喊那酒肆老板过来,结算了饭钱,径自离去,追赶洛家父子去了。 第78章 78.却是无题 “看来,我们已经被他们怀疑到了。” “是的,那就不能暗算得手了。” “那又怎样,大不了半路上我发射一串连珠毒箭,把他们直接弄死得了!” “闭嘴!蠢饺子,你当这几个人,是省油的灯吗?” “呃,姑奶奶,我知错了。” …… 这种对话看似十分寻常,但若非是蝶恋,就连我在内,别人是不敢这么教训端木饺子的。 现在这个时候,他除了会擅造、擅用机关暗器外,又跟神医臭味相投,也知道了不少邪恶毒药的用法,所以,这个看似猥琐搞笑、相貌滑稽的小老头,其实是非常可怕的。 神医,本名汤烧饼。听这名字,这厮与端木饺子天生注定就该是一对搭档。两个极为变态的人间凶器。 好在此回执行任务,并没有人派他也来。因为神医直属于谷主调遣,除了谷主和曾经的菲儿,其他人,无权给他下令。 呃!菲儿,今天,她独自一人在缥缈峰上还好吧? 谷主有言,要她禁足六年,如今已经四年过去,她还要再坚持六百多个日夜。 谷主,你到底是谁?菲儿她究竟犯了什么错,怎么得罪的你? …… 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顺利得多。 离了朱仙镇,再往西走的过程中,天空中突然又下起了雨夹雪来。 恰逢路过荒僻山野,周围无有人家。 所以,这荒野里就是下手的最好所在! 兵分三路,端木饺子背后牵制住了那五个侍卫,蝶恋拦截下洛昭武,我则直取洛云茗! 也许,三个人里我的心肠还稍微软那么一点儿吧?当端木饺子早放翻了五个侍卫、蝶恋也一剑贯穿了洛昭武前胸之后,我的剑尖抵在洛云茗咽喉上,却没来由地感觉刺不下去。 仿佛在那即将见血封喉的瞬间,我突然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了一些东西。 包含着愤怒、绝望、不甘,却又有那么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呃,对我的怜悯、欣赏,以及惺惺相惜。 “这是怎么了?” 老天,我发誓我第一次有过这样异样的感觉。 他的这个眼神,竟然让我在那生死关头的定夺间隙,感到了一种强烈的不安,无法带动我的杀机。 这种不安比曾经我亲手杀掉蝴蝶谷中的同伴“千骄”时更加强烈许多倍。 既然号称“北腿”,他的腿功自然不错,但今日之我出招快如闪电,总可以提前一刹摸清他的出招来路,所以很轻易地在闪避躲过的同时挑断了他的两条脚筋。 他的腿功就那样被我轻易废掉了。如果我愿意,其实当时都可以把他的两条腿直接砍下来的。 “句芒”枪法,若是用来对付以前的我,也的确势均力敌,但如今,我和手中这柄未央剑,都不是人类能轻易抗衡的,所以,纵然大名鼎鼎的“乌锥枪”,也仅仅十个回合不到,就被挑飞了。 只要手腕上稍微发力,我的剑尖往前刺上一寸,就可以成功完成此次任务,打道回府了。 然而,这个时候,我就是下不去手。 奇怪!洛云茗,我并不认识你! 为什么,为什么? “甲巳,你在做什么?”蝶恋的声音,总是像大姐责怪笨手笨脚的小弟一般。 “我……” “怎么了?” “乙子,容我犹豫片刻。” “嗯?犹豫!”蝶恋声音里明显有了一丝怒意:“你犯什么心思?延误杀机,小心回头剑婴问起来,你难以交代!” “我……” “你若不行,让开我来!” “是呀!我来也行!哈哈,这袖箭、飞针上涂了赤蛇毒后,真他娘好用!射中脚底板都能叫人死掉!”端木饺子也赶上来插话。 “闭嘴!”我第一次呵斥端木饺子。 “这次行动,我是头儿!都他妈得听我的!” “你——”端木饺子瞠目结舌,当下结巴起来,急忙对蝶恋道:“反了!反、反、反了!女霸王,你看、看、看他!” “哼!”蝶恋冷哼一声,扭头淡淡道:“那就等你一刻。快点了结,快点出来。” 言罢,转身径自离去。端木饺子慌忙跟着,两人一前一后出了这片密林。 …… “动手吧。”洛云茗看着我,语声冷淡道:“既然你是来杀我的,又何必心慈手软。” “……” “我儿和几个徒弟,已经被你们都杀了,我也看到了你们的样子,你若留下我这个活口,日后我必报仇。” “……” “怎么?你还在等待什么?” “洛家主,我敬你是条好汉,只想问你一声,你到底得罪了谁?今天这个日子,你却要上少林寺与南拳比武,不觉得很古怪吗?” “呵呵……”听了我的话,洛云茗笑起来,冷冷道:“这不是你们杀手的风格吧?知道太多,对你没有好处。你何必坏了规矩。” “你怎么知道我是杀手,而不是你的仇家?” “呵呵,活得久了,早已经不糊涂了。”洛云茗道:“小伙子,当你像我一样,活过半百,经历过许多生死离别,看过各种爱恨情仇之后,你就懂了。” “你这话说的这般凄美。”我向洛云茗道:“我只是个杀手,不是侠客,不会因为你说这些话就放过你。” “那你为何不动手?却要犹豫。”洛云茗眼中现出了一丝鄙夷。 “只是觉得,你似乎还不该死。” “哈哈!”洛云茗笑道:“这是你当杀手的该说的话吗?我该不该死早已经被你的雇主定了,你若怀疑,怎么完成任务?怎么回去交差?” “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我淡淡道:“我只是需要片刻时间,下一下决心而已。稍等,很快我就要刺死你了。” “呵呵,有趣、有趣!”洛云茗看着我揶揄般笑起来,道:“你这样的杀手,我也是头一次看见。若非这般相遇,或许我们真可以做个朋友,一起坐下来,喝上几杯。” “可惜,我终究是来要你命的。” “没关系,人总要有一死,不是生离便是死别。谁也躲不过,注定的事。你也早晚会遇到。” “我听说,你还有个小儿子叫洛昭言?” “怎么?难道你们连他也要一起杀掉?”洛云茗明显紧张了许多。 “不是,我只是对他有点好奇。听说他用的兵器,叫‘离别钩’?” “呵呵……”洛云茗道:“我这个小儿子,武功不行,从小体弱多病,却总是喜欢文人墨客那一套。把一对铁钩子都叫得这么酸腐。” “离别钩、离别钩,好名字!” “是啊,好名字。”洛云茗淡淡笑道:“可它到底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人的手,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的是脚,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脖子,我就要脑袋搬家,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洛云茗若有所思道:“可惜他根本不是你的对手。而且,他被我严令不许加入江湖争斗。所以……” “所以?” “所以还希望你能放过他。”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洛云茗眼神中发亮。 “他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其实意思是反的,是不想离别。” “是的。” “可现在,我不得不叫你们离别了。” “呵呵,那就动手吧!你可真是个啰嗦的杀手。” “你也是个有趣的目标。” “呵呵!” “呵呵……” 第79章 79.乐极生悲 “洛家主,你真的不再好好思考一下,到底是谁想要取你的性命?” “你问这话的意思,是怀疑铁仲达了?” “不止是他,区区一个沽名钓誉的‘南拳’而已,我更怀疑少林寺。” “这……”洛云茗声音一震,道:“少林乃是中原武林泰斗,正道禅师更是得道高僧,难道你会认为他们有问题?” “呵呵!”我冷笑道:“武林泰斗?得道高僧?越是名声动人的,说不定越黑暗肮脏。” “小伙子,你这么说,好像与少林有什么过节似的。” “实话讲,到目前确还没有。但是……”我冷冷道:“今天因为少林的关系,我必须要杀掉你,由现在起,我与少林有过节了。” 说着,我手腕一紧,剑上的力气微微加了一分。 “此话怎讲?”洛云茗明显声音哑了一些,但仍是面不改色,我由他问完了人生中的最后一个问题。 “难道,你并不想杀我?” “可我却不得不杀你。” 几乎是咬着牙,我冷冷道:“我从来都对这些名声太大的东西没有好感。这回,若非少林寺的关系,可能你也不会死,我也不致于杀掉一个内心还比较尊重的人。可惜,可惜!” 语声落下,我闭了双目,身形一闪,完成了此回任务,继而……逃一般离开了现场。 杀手的规矩,不能为目标收尸。 即便,我现在其实内心非常难过。快要躁炸了! 正道禅师,呵呵,我记下了。正是因为你这堂堂“正道”,一个真正的武林豪杰却枉死在杀手的手上。 我没有放过洛云茗,是我知道我放了他也没有用,还会有别人动手,而且,会连我一起干掉;我没有假意失败再劝他逃掉,也是同理。 那些都是徒劳。 但我的内心其实很不痛快。 铁仲达、正道禅师,在我不知道真正的雇主到底是谁之前,洛云茗的死,先记在你俩头上了。 …… 十天后,元宵节。 无比戏剧的情节总是这么接踵而来。 我和蝶恋今天执行紧接着的下一个任务,正是刺杀“南拳”铁仲达! 呵呵,有趣吧? 事实上,回到姑苏的当天这个任务就下达了。接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和蝶恋都觉得,这里面的阴谋更加复杂了。 洛云茗之死,让我怀疑铁仲达和正道禅师。这一下又似乎洗刷了铁仲达的嫌疑,更加把矛头对准了少林寺。 这特么的,是谁又要铁仲达完蛋呢?先除掉“北腿”,再干掉“南拳”,想干啥呀? 但我们到底只是杀手,按照上头命令行事,不该好奇太多,也不能知道太多。所以,即便再疑惑,也不能过深地打探,执行任务就对了。 …… 现在,正是南京城里赏花灯的时候。 仿佛命运早安排好了一般,铁仲达也鬼使神差来到了这条大街上。他正在慢条斯理地踱步,走在这花灯繁荣的江南夜色下。 洛云茗的死,看来没对他造成什么影响。至少表面上,他还面带笑容。 在我眼里,洛云茗之殇仿佛与他没有什么关系一样。 他笑得很舒心,很和谐,身边两个相随的年轻女人也是各自笑靥如花。在灯光映照下更加显得妖娆妩媚。 呵!妈的你不知道你也死到临头了吧? 洛云茗死了才十天,现在,我又来勾你的魂了!南拳北腿,一个也少不了。 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见到铁仲达会这么没来由的讨厌,恨不得马上就叫他去死。 他正领着两个女人猜灯谜,笑声爽朗,无忧无虑,丝毫没有刚刚经历过什么沉重事情的感觉。 那两个女人的笑声也是银铃一般,配上她们如花般的艳丽容貌、柳枝样的风流身段,顿时惹得路过的人纷纷注视,投去许多艳羡、嫉妒的眼光。 “谜底猜中!老爷高才!来来来!大老爷您再来猜猜这一题:‘减二剩下四,减四剩下二。’打一字!请问您可知谜底?”灯火阑珊处,那一身发亮锦衣的小厮正在巴结着铁仲达,一脸谄笑,讨好发问。 “不就是个‘园’字嘛!这有何难?”铁仲达不以为意,满面得色。脸上红光在灯影映照下更加显得富态、华贵。 “老爷你好厉害呀!”“就是!老爷不仅武功高,才学也这么出类拔萃!”两个女人欢呼起来。 “是呀!你家老爷可谓人中龙凤!二位夫人好福气!”那小厮谄媚着,接着道:“请再猜这一题:‘曲终青衫湿’。打一成语,敢问为何? ” “嗯,我猜猜,这谜底嘛!啊、哼……‘乐极生悲’?可对?”铁仲达又猜到了一个。 “啊?对对!对对对!”挑灯小厮伸出了佩服的大拇指,连连称赞。接着拿出三串糖葫芦塞到他们每人各自手里,讨好笑道:“这是老爷猜对字谜的奖品,恭祝老爷和两位夫人今晚快乐!阴阳和合、风调雨顺、大富大贵、一世平安!” “哈哈哈!好、好——爷今儿个高兴!来,拿着!”说着话,他就腰里掏出一两银子,豪迈打赏了这小厮。 “哎呀!谢老爷赏!谢老爷赏!老爷万福金安——” …… 不远处,我冷冷打量着这一幕。蝶恋,亦是面无表情。 唉,要死的人了,就叫他们最后好好享受一回吧。 大过年的,元宵节都不让人过到头儿,也确实够蛮横。 呵呵,“乐极生悲”。这谜底好,正应了他接下来的命数。 所以,当下我竟劝了蝶恋一番,不要在赏灯时动手。一直尾随他们回到了客栈,在他们熄灯歇息后,“风调雨顺”时,才悄悄吹了迷烟进入房间里。 等到他们全都沉沉睡死了,我去亲手送了他们最后一程。 杀铁仲达和杀洛云茗还有不同。 虽然上头的指令都是要命即可,不必损毁尸首。 但我从铁仲达身上发现一封密信后,当时便恼怒起来,于是临时起意,割了他的头。 后来把这颗头悬在了少林寺门口。 这信上写着:“莫去开封吊唁,直回福州,可保安宁。正道亲笔。” 哈!娘了个八字的!如果这封信没有人故意陷害,真的是正道禅师亲笔写的,那么洛云茗的死因就呼之欲出了! 少林寺,叫人怎么能不怀疑你们呐? 第80章 80.我只信仰生存主义 坦白讲,我对少林寺这种佛门武林帮派一向没多少好感。 倒不是瞧不起他们的武功,只是很讨厌大多数和尚借助所谓“佛法”装神弄鬼的样子。 真正的佛是什么?恐怕没人知道,因为从没有人真正见过。这些和尚,自己知道吗?说得清楚吗? 天桥、茶馆、集市,那些说书人讲的故事,到底只是故事,听听就好,权当消遣,千万不敢用到生活实际中。那样就真傻了。 在我的认知里,信神也好,信佛也罢,其实都是愚昧的表现,毫无用处,反而浪费财力物力,糟蹋时间心血,纯属多余。 贫苦百姓天天省吃俭用,把银钱全都变成香烛黄纸烧掉,日夜磕头参拜,有用?能改善生活、增强体质、延年益寿?还是改变命运、逢凶化吉、成为富贵人家? 拉倒吧!烧那么多东西只会污染空气,让家里烟雾缭绕呛得要命;花那么多冤枉钱只会让自己过得更加拮据,吃都吃不饱,继而可能害病,寒酸死去。 还有在家里供上一座泥塑的雕像,或者在脖子里挂一个破木头、破石头刻的如来、观音什么的,就能保平安? 要真那么管用,皇帝老子为什么不下道圣旨,给全天下百姓每人发一个,人人都戴着,从而彻底杜绝杀伐征战和各种天灾人祸,从此亿万黎民安居乐业、人人富足、国泰民安、世界和平了多好? 哈哈!统治者多么精明。他们想要蛊惑民心,叫百姓信神信佛时,总有办法弄出无数说辞,甚至自己化身神佛,叫你们都听他们的话。 从而不要反抗、不要起疑,乖乖接受压迫剥削,好巩固他们自己的地位。 不信,琢磨琢磨所谓“真龙天子”是什么意思吧? 古往今来,那些皇帝们,都是“龙族”?龙变成的?世界上真有龙这种动物吗?谁他妈见过? 搞出那么多神佛来,他们自己信吗? 要我说,信神信佛,不如信自己吧!有那些工夫和钱财,不如好好种地,想办法干好活儿,多打几斗粮食,叫自己和家人吃饱饭才是正经。 否则肉身都饿死了,特么地灵魂再“虔诚”、再“高尚”又能怎样?随着尸体一起腐烂,化作粪土吧! 在愚昧中傻傻死去,还以为自己得到了飞升。 可怜! 那些所谓的“得道高僧”们,也不过是活得更久一些的老骗子,更圆滑世故,更奸诈了几分而已。倘若真的得了“道”,为什么不做点实际的事情造福于民,还要靠百姓捐赠钱粮养活他们? 要知道,这世上吃不饱饭、活不下去、过不好的人多了去了!就凭这些和尚们敲敲木鱼、念念经、做做所谓“功德”就有用了?能改变什么呢? 屁用没有吧?还要蛀虫一般,欺骗着百姓和世人,吸食黎民膏血,做出高高在上的神圣庄严姿态。 无耻! 马勒个靶子的,本质上与剥削阶级又有什么不同? 呵呵! 蝶恋,也就是游璎珞大小姐,如今在她那道观里也经常讲经,阐述所谓“道法”,但连她自己都压根不信,只是把那样子作为伪装身份的手段而已。 用她的话来说:“真要有人活不下去,需要解脱和‘超度’时,不如干脆一剑送他上路。死了干净,一了百了,所有烦恼尽消。费什么劳什子力气‘作法’?无聊可笑,浪费时间。” 所以,作为蝶恋的徒弟,当慕容婉儿与我们闲聊时经常说到“禅机”此类的字眼时,我的内心都是蔑视的、嘲讽的、不屑一顾的。虽然我并没有当面反驳过她,对这傻丫头的言论嗤之以鼻。 蝶恋,也从来都当这蓝眼睛大小姐是在说故事、讲笑话。她可以教她武功,教她杀人的手段伎俩,教她在困境中如何逃生、逆境中如何活下来,从来不讨论这些无聊的神佛理论。 可能多数百姓总要有个信仰,否则怎么才能不迷茫地活下去?所以,不信帝王者,也要信个神佛儒释道,或者什么清真***等等。 我与一般人不同,我只信仰生存主义。 因为我知道人要填饱肚子、要活下去求神拜佛没有用,只能靠自己。更不必说,人若想要改变阶层,改变命运,究竟该怎么办。 之所以这么说,是硬生生穷出来、苦出来,用真实的感觉、经历和血泪悟出来的。 我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一半是信道教的,一半是信佛教的,个个虔诚无比,对神佛的尊重和孝敬,远比对我们这些孩子的照顾要多得多。 即便灾荒之年,家里青黄不接、就要断顿的时候,他们也要把食物先作为贡品,奉献给神佛们享用,然后才让我们充饥。即便穷得连给屁股上打补丁的钱都没有了,他们也宁可把仅存的那点东西变作香纸焚化烧掉,乞求神佛开恩,幻想神佛出手接济,都不想想怎么样先把屁股蛋子遮挡起来。 哎!我对神佛的怀疑和厌恶,从小就开始了。 更加确定神佛无情、神佛冷酷、神佛不长眼的时候,是我十岁那年。 那年,苦命的娘亲患了重病,苦苦医治不好。爹爹带着我和妹妹,人也看、神也看,甚至连鬼也求。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呵呵,就是那点儿活命的老本儿,家里本就一贫如洗,有个毛的积蓄! 他在寺庙里虔诚得像孙子,结果求来的“药”,不过是些高处佛像面前掉落到他手间的香灰。他在道观里同样卑微,得到的“丹”,也不过是脏兮兮的泥巴蛋子。 最终,家里更加穷得连麸皮都吃不上了,我带着年幼的妹妹翻山越岭挖野菜的季节,娘亲一命呜呼了。 为了给娘亲最后做顿鱼汤,叫娘亲吃口好的,八岁的妹妹王小丫,背着我,偷偷地,赤着脚丫去后山河里摸鱼,结果不小心摔倒,被激流冲到悬崖底下,硬生生摔成了一个傻子! 呵……神佛,倘若你们真的慈悲,为何从来未见你等出手?倘若你们真的有灵,会有如今这个杀人如麻、眼睛都不眨的我吗? 无论盛世还是乱世,活下来都是最重要的。 所以,信神信佛并没有用。盛世之中,兴许还可作为一种“文化”,传承传承,丰富丰富精神。 乱世下,还是信仰生存主义吧! 如果命都没了,再他妈“得道”又有屁用! 尤其是,千万不要为了少数人的“功德圆满”,葬送了更多亲人和无辜的性命。 那就不是功德,而是罪恶了。 第81章 81.庸人自扰 所谓“少林武僧”,其实也是统治阶级为了便于自己的治理,在民间散发的武装力量,本质上是僧兵而已。 所以,千万别以为那些少林和尚能背得起侠名,他们也只是国家豢养的暴力机器、光头打手。 朝廷给着钱粮,一般情况下又并非不足用,甚至他们还有土地,就这样他们还要再吃民间的供奉。所以,这些和尚们、“佛门弟子”们,其实多半也是些好吃懒做、贪图安乐的家伙! 更有一些“大师”们,厚颜无耻的沽名钓誉之徒! 什么也干不了,只会骗骗世人、耍嘴皮子而已! 凭什么你们装神弄鬼念些没用的经就以为能等同于劳动?可以换取人家用血汗种出来的成果? 呵呵,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我特么对这些和尚最为反感。尤其最烦遇到和尚“化缘”。 化缘、化缘,还不就是要饭、要钱?伸手开口而已。有什么难? 就这种事情,都还得牵强地扯上个“佛缘”。说得好听! 奥!老子顺了你的意,给了你钱,就是“与佛有缘”,不给你钱,就是“忤逆佛祖”? 切!草尼玛的,真不要脸!装逼装到家了。 还不如丐帮的那些叫花子,人家至少堂堂正正,说要饭就是要饭,乞讨就是乞讨,从不得了便宜还卖乖。 …… 正道此人,不知是个什么货色,算好人还是坏人? 现在,我们并没有接到要刺杀他的任何指令,我也与他并无怨仇,所以,去找他和少林寺的麻烦,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所以,懒得多费周折,把铁仲达的脑袋挂在少林寺门口后,我便离开了。 那样做其实只是为了吓唬吓唬这帮和尚们,警告一番,假如是他们中有人起了歹心,与害死洛云茗的幕后黑手有关系的话,那就要他们小心了! 呵呵,“天下武功出少林”。我他妈倒想看看,你们有没有人能找得到我、杀得了我! 所谓“少林七十二绝技”,我已经领教过无常杖和修罗刀了,不过就是那两下子,区区轻伤而已,我还想知道更多的呢! 辛卯年七夕,我在长沙城外的天香楼,曾遇到过“自聪”、“自明”这两个野和尚,两个……呃,沽名钓誉之辈、厚颜无耻之徒,半吊子的“大师”。 他们,向我充分展示了无常杖、修罗刀这两门“少林绝技”。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奉命去追杀衡山派门下叛徒何璧陶,到达天香楼时,正与之对峙。 我本来可以用各种无耻卑劣的手段一招就弄死他的,但当时念及他的一点小小善举,一时心软,没能下手,所以出了状况。 在之前跟踪时,我无意间看见了这小子竟然救济山边的一户村民,把身上二百文钱和一袋干粮送给了那家的主人。 那主人是个瞎眼的老汉,家里还有个七八岁的、衣衫破烂、脸蛋黑里透红却眼神清澈的小女娃娃。 可能老汉和小女娃有些时日没吃过东西了,接到这干粮后,都不知该怎么下口。还是何璧陶眼尖,看出了端倪,连忙在他家那脏兮兮的灶台上架起了铁锅,烧开了水,把那干粮煮成了一锅粥,后来就着些韭花,叫小女娃和老汉吃了顿饱饭。 如此,竟救活了一老一幼两条人命。 我是有感于这个将死的目标居然不知自己身陷险境,还有闲心帮助他人,所以一时怀疑自己是不是会错杀好人,所以才迟疑了。 当时对峙,我只是想问清楚,他到底得罪了什么人,为什么人家一定要置他于死地。 虽然,我他妈只不过是个杀手,拿钱杀人就对了,本不该问那么多。 可那时那地,瞎眼老汉感激涕零的脸、小女娃单纯无邪的眼神,叫我心里一阵混乱,竟然……不敢对何璧陶下手。 何璧陶,何必逃?哈哈!这狗日的名字取的真好! 原来他逃到这里是为了私会自己的小师妹莫青青。正是莫忧的千金。衡山莫掌门的掌上明珠。 唉,说白了,其实就是一对不被祝福的痴男怨女。 原来莫老爷子雇佣我来追杀的,不过是他宝贝女儿的情郎而已,这算他妈怎么回事? 可是人家小年轻谈个恋爱,卿卿我我,关着他两个煞笔和尚屁事了? 他们,竟然看不过眼,好端端地,自聪突然放了个飞轮刮伤了何璧陶,而且还美其名曰:“助少侠擒贼。” 呵呵,我特么的! 我他妈要杀谁,需要你这狗屌和尚来相助? 我自己都还没想明白,要不要出手伤他,你他妈着急哪一门子?这么喜欢动手伤人的么? 我穿的衣着朴素,一身麻布衣服,甚至腰带都不过是条简单的手搓绳子。何璧陶更是寒酸,衣服破旧,还有补丁,两只鞋面都能看到脚趾头了。你这两个狗和尚却穿得干净整齐,在天香楼这种高级酒楼里,有酒有肉、有鸡有鱼的吃着,不说好好破你们的荤戒、享你们的福,管人家闲事干毛? 咋地?嫉妒人家身边有个清秀的小姑娘? 哈哈哈! 所以,我非但没有感谢这二位“大师”出手相助,反而臭骂了他们一通,道:“滚你妈地!老爷不需要你们两个秃驴插手!哪里凉快,滚到哪里死去!” 所以,我自然而然和这两位“大师”动手了。 自聪的“修罗刀”阴森犀利,确实有两下子,我承认要不是拉开了距离我用暗器射他,正面硬杠的话,我可能都不是他对手。 那时我还没有未央剑,用的兵器平平无奇,毫无优势。 自明的“无常杖”也是刁钻歹毒,要不是知道他们是少林和尚,我真以为这厮也修炼过“葵花宝典”,出招真特么变态极了。 差一点就要了我的小命。 最终,我当然是赢了,残忍弄死了这两个和尚。要不然我怎么有办法在这里讲故事呢? 后来明白过来,这俩秃驴之所以插手,可能正是想先灭了何璧陶,再把我也杀了,然后好抢夺莫青青。但是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十足证据。 但就是那一次,叫我对少林、对佛门的印象更加糟糕了。 有多厌恶就多厌恶。 值得庆幸的是,这两个野和尚,身材都比较消瘦,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保养的,酒肉一边吃着,居然不是胖子。 他们的体型,正好与何璧陶、莫青青相似。 所以,杀了这两个野和尚后,我把他们剥光衣服,烧成了焦炭,然后嘱咐何璧陶、莫青青:“私奔!你们两个,给老子滚出大明地盘去,有多远走多远!要敢回来,叫我见了,我非把你俩也烧成灰!” …… 我把自聪、自明的焦炭尸体当做何璧陶、莫青青,诓骗莫忧道:“他们两个,至死不肯分离,在大火中双双丧生了。” 莫老儿的脸色,从酱紫变成猪肝,险些活活气死。 我管他莫掌门后不后悔,就是这么个结果了! 如果,你心里有愧,觉得对不起女儿,会在午夜梦回时惊醒流汗,那是你活该! 草尼玛的,人家喜欢谁,你当爹的,不能给个自由吗?非要那么专治,由你的喜好做主。 何璧陶那小子,我看着不错的! 要不然,你女儿会那么喜欢他?死都不肯放手? 其实他们都还活着,活得还挺好。 但是,你这辈子,到入土时,可能都不会知道了。 你要怪我,呵呵……我草尼玛是你雇的我。想要报仇,来呀! 你要难过,哈哈,庸人自扰。 活该、活该! 第82章 82.爱恨交织却有因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但往往爱恨交织的感觉是最令人痛苦的。 少林武功,尽管我并不看好,甚至不屑一顾,但说到底,它跟我却还是有些渊源的。 我成为杀手之前,第一个教我“武功”的师父也是少林路数,尽管,那时我年纪小,根本不知道。 他教给我用来防身的“无敌神拳”,后来才知道,是最粗浅的少林小洪拳。 他教给我的三十六路“神威打狗棍法”,后来才知道,其实是特么练歪了的少林齐眉棍。 还有我跟他学的“剑”,名曰“雷霆霸王剑”,后来才知道是没学全的少林达摩剑。 就连那柄用来练习的剑,其实都是假的,是用一条锈迹斑斑的铁片子改制的。 但他教授的那些东西,却是我对天下武学最早的认识。在彼年幼小的心灵中撒下了一颗狂热的种子,深深扎了根。 我的这位师父,传授我的都是少林功夫,可是他却一直以叫花子身份自居,直到死去,都没说过他可能是少林弟子。而那时的我也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直到后来我进入蝴蝶谷,才渐渐明白了这所有的缘由。 他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乞丐,穷得吃捡来的饭都有一顿没一顿,穿得破破烂烂、不能遮体的“衣服”,浑身上下又脏又臭,到了夏天都能招来一路苍蝇。但他却并不是丐帮的弟子。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姓名,从始至终一直叫他“臭师父”。因为他很脏、很臭,而且很懒。就算我给他端来了水、拿来了毛巾叫他洗干净,他都懒得不肯。 他总是对我说:“小鬼!家里有吃的就给我拿来,师父肚子饿!给了我好吃的我就教你厉害武功!别老叫我洗,洗掉了身上的‘额麸’(脏污)我就更瘦了!” 这个“臭师父”我一直叫了他七年。从我很小很小,五岁的时候跟他意外认识,一直到我十二岁,学完了他交我的所有“武功”,后来亲眼看着他在路边的野地里死去。 我认识他的那天,他刚被娘亲从我家院子里一把推出了门外。娘亲对着他踉踉跄跄的背影不住声叫骂着:“年轻轻的,这般懒吗?就知道要饭!也不说找点活儿干!迟早饿死你!” 那时我只知道,他是个好吃懒做的“臭要饭的”,懒得不肯去干活养活自己,没有任何本事,只会乞讨要饭。 直到那天,我在回家的半路上,路过村口时,地主家的小少爷领着几个帮闲小厮欺负我,不仅打翻了我手里的酱油瓶子和一包盐,还要让我陪他们玩。 他要假装“捕头”,让我假装被他们抓到的“贼”,要他手下拿木头做成的刀和我表演砍头。 我当然是演被砍的了,我当然也是不愿意的。可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反抗了一通毫无结果,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不说,他们还放出一条大黑狗来,要让那狗咬我,吓得我一路慌不迭地拼命逃,那狗在我身后凶狠地边叫边追。 路过村头的牛粪干草堆时,那狗险些就要咬到我了,就在它“汪!”一声厉吼,起身一跳要扑到我后背时,突然一条棍子当空扫来,“啪!”一声把这黑狗打落在地。 那狗落地后,哀嚎了几声,循着踪迹看到了粪堆边、干草丛中坐着的臭乞丐。 黑狗本来气势汹汹,“汪汪!”又吠了两下,一双凶狠的眼中流露出恶狠狠的光芒,还想再扑上来咬乞丐的,不想,这时候,叫我大开眼界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臭乞丐满脸笑意,眼神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喜悦,比狗见了骨头还高兴。黑狗冲他凶狠,他却犹如见了亲人一般。 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看着黑狗道:“哎呀!小宝贝,快过来!爷都好久没吃过狗肉了!” 接着,他以我想象不到的速度,突然把一条铁叉从草堆里掣出,“嗖!”精准一刺,正中黑狗脖子,就这样当着我们几个小孩子的面,把那黑狗插死了! 那时年幼的我,当然不知道他其实是饿极了,看到这条狗其实是看到了食物。而且,还是荤腥啊!他可以美美地饱餐一顿,吃个痛快。 我那时就以为他是绝世高手,人们口中传说的“武学宗师”。因为他竟然可以那么干脆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的一击插死一条膘肥体壮的大黑狗。 这是多么厉害的武功呀! 太牛了! 那时是他刚来我村的第一个月。 插死了地主家的狗,吓坏了他家的小少爷,人家当然是不肯善罢甘休的了。所以,当天晚上地主就带了几个家丁到他暂且“居住”的打谷场后面的那间破烂土地庙里揍他。 当时,他正架着火,美美吃着狗肉,与人动手时身形笨拙,所以吃了不少亏。 然而,想不到,他一个乞丐迎战地主老爷和五个健壮家丁,居然打赢了! 虽然他自己也受了很重的伤,浑身鲜血淋漓,手臂上的骨头都露了出来,但那几个人全都被他放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哈哈!厉害、厉害! 这一战,臭要饭的在我村里出了名。 他把地主气得够呛,同时也彻底吓坏了。以后再不敢找他的麻烦。每当他路过时,都是紧闭家门。 那时的他,在我眼里,几乎已是顶天立地的盖世英豪、真正的大侠了! 所以后来,当他第二次从邻村逛到我家来要饭时,我有感于他在黑狗口下救了我,又狠狠教训了坏人,便把家里的剩菜剩饭、笼屉里所有的馒头、娘亲给我攒的一个麻糖,全都拿给了他!甚至,我掏光了鸡窝里的鸡蛋。 不只是感谢,我要拜他为师,求他教我“武功”。 “呵呵!小鬼,我看你骨骼清奇,一脸天真,学武应该是不错的。但你要经常给我拿吃的才行,要不然师父我老人家肚子一饿,没了力气,就教不了你本事了。” “嗯!好的师父!徒儿明白!” 这是那时他经常与我的对话。 虽然,后来娘亲和爹爹知道后,没少为此骂他、羞辱他,找他的各种麻烦。 他的生活饥寒交迫,身体却还不错,命也挺硬,就那样在窘困艰难的岁月里一直活着,直到最后。 他死于中毒。 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给他吃了有毒的食物。 等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面色发黑、浑身哆嗦、快要断气了。 “小、小、小鬼!好好……练功!等你学好本事,长大了……就没人,敢、敢欺负你了!” 这是臭乞丐最后对我说的话。 那年,我十二。师父卒。 我十一岁丧母。一年后,他也离开了我。 …… 呜呜!师父!师父! 我他妈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我会这么怀念你这个臭要饭的。 你这个只教了我一些粗浅三脚猫功夫的家伙。 我现在最他妈难过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八岁那年过年的时候,娘亲炖了一锅排骨,全家人躲在屋里吃,我端了一碗想要溜出去给你,却被爹娘发现了,硬把我关在家里不让出去,害得你在门外闻味儿闻了一整夜…… 如果有来生,我就算被爹娘揍死,也要冲出家门来,看着你好好吃一顿! 第83章 83.十五岁 我这个“秀才”中于十四岁。 这可算是那年全家上下唯一一件高兴的事了。 那年夏天,阿爹又得了重病,后娘领着她自己的儿子早就跑了,把家里卖地换来准备给爹看病的银子也卷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什么地方。 到冬天,祖父祖母又相继去世,阿爹只能由我这个半大小子照看着。 可是,我也没有钱啊!这么穷的家里,怎么样照顾阿爹?何况,我还有一个小我两岁、摔傻了脑袋的妹妹,也要吃饭。 邻村地主家里要修房子,我给他家当小工,搬砖和泥、挖地基、拉土料石料、刮树皮锯木头,全靠出死力,一天只能挣点糊口的粮食,刚够我爷仨填饱肚皮的,哪里有多余的收入? 我去找娘舅家求救,可是外公瘫痪在床、外婆的眼神不好使,耳朵也聋了,两个老人家一生俭朴,钱都用来烧香拜佛了,穷得连豆腐都吃不起,又能帮得了我什么? 娘舅和舅母,也只能周济点口粮,别说资助些银钱给我救我爹,我大表哥吃了官司,陷在牢里,都没钱去打点那些牢头、狱卒,结果在牢里被人打成了残疾。 人穷百事哀啊! 一处不顺,处处不顺。 偏偏那年,我又不小心在工地上踩到了一枚钉子,把脚底板刺穿了,流血又化脓,疼得我走路一瘸一拐,可也不得不忍着,自己用清水洗净,简单包扎了,等它后来自然康复。 当我拖着一瘸一拐的脚,走了三十里的路,最后一次去问娘舅讨要那点粮食时,舅母却大发雷霆,跟娘舅大吵了一架,叫他不要再管我们。 “你妹子都死了三年了!咱跟他家还走什么亲戚?自己家里都穷得叮铛响,你还管他?看看你家瓮里,还能扫出来一点面渣渣吗?” …… 就是那样的流年不利,我一家三口在贫苦中挨着,到次年大年初一,己卯年的第一天,本该是庆祝新年到来的时刻,阿爹却终于油尽灯枯,挣扎着瘦如干柴般的身躯,最后在我家这破烂的土炕上咽了气。 从此,我和妹妹王小丫彻底成了孤儿。 阿爹生病后,我早就不去念书了,自己家里原来藏着的那些书本,也被我贱卖给别家的孩子,换了铜钱和食物。 为了照顾我这摔坏了脑袋的傻妹妹,我不得不想尽办法去给别人家里做工,除了当盖房的小工外,我还帮着人家种地,给一个大户放马。 我这辈子杀的第一个人,正是马场的主人:李大户李贤德。 听听,多好的一个名字,贤良淑德,圣贤高德,怎么也不该是个坏人的呀! 那年我十五,我的傻妹妹年龄尚不满十三。 这个该死的老家伙,居然趁我不知道的时候,几次三番用些糖果、点心引诱我的傻妹妹,连哄带骗地……占有了她。 我这个只知道干活的傻子,每天累得五迷三道,居然没看出来人家的歹心,一直被蒙在鼓里,还把他当成了好人。 直到后来,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妹妹总是在呕吐,一次两次的,我以为她吃坏了东西,但次数多了,明显不是那么回事。有时候她吐得撕心裂肺,我还以为她中了毒。 我吓坏了,尽管穷得要命,根本没钱去找郎中,可这回再也不敢耽搁,连忙领着妹妹去给邻村那个有名的大夫磕头,求他给看看妹妹到底怎么了。 谁想,那大夫一脸的鄙夷,给妹妹检查完之后,说了一番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话。 他说:“你一家都生得贱吧?你娘当年就是财主家里被搞大肚子赶出来的丫鬟,现在有了女儿,又是这样叫人骗了身子?”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冷笑道:“你妹妹叫人睡了三个月了,现在怀了身子,难道你不知道?你都十几岁的人了,装傻还是真傻?” 这番话听在耳朵里,于我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 我一时都惊呆了,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羞愧、丢脸什么的,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只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解决。 当我魂不守舍,拉着妹妹离开那医馆时,听到背后那大夫和其他人纷纷鄙夷的嘲笑。 有人说:“快去问问是谁的野种吧!别他娘叫人白玩了都不知道!” 有人说:“就是,姑娘家家的,没有嫁人先怀了孕,不知羞么!” 有人说:“两个人还穷得发狠哩,再添一张嘴你们可咋办?” 甚至还有人说:“不是活不下去吗?叫你妹子去青楼里接客呀!已经这样儿了,还指望嫁人?” …… 我用了无数办法,终于从妹妹嘴里东一句西一句傻不拉几的话语中套问出了我想知道的消息。惊得我一屁股坐倒在地上,险些背过气去。 糟蹋我妹妹的,竟然是我卖命的主家呀! 我能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找到他说此事时,他先是不承认,各种抵赖,对我嘲笑辱骂,道:“小兔崽子!狗咬吕洞宾!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干的?你这傻妹子,该不会是和村东头的刘二傻子胡来,才这样儿了吧?” 后来当妹妹抱住他喊爸爸,动作熟练地在他身上抓摸,一口一声地道:“爸爸、亲亲!”“爸爸、抱抱!”之后,李贤德看实在糊弄不过去了,才冷冷道:“是我又怎地?你还想在我这里讨生活吗?那就老老实实别惹事!我给你涨工钱!否则……走着瞧!” 对于我最看重的亲妹妹,他竟然道:“不过一个傻丫头而已!女人早晚要叫人睡的,不是我就是别人,有什么大惊小怪!孩子不能生下来,我给你钱,抓包药去打掉!” 说到最后,他给我丢过来一两银子,道:“拿了滚吧!去把这事儿办好!往后我会厚待你们!要敢讹我你试试!” 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我们的人格、尊严,乃至性命,在别人眼里,就这么低贱么?卑微得犹如尘土。 一两银子,就要把这一切全都了结,这何止是打发乞丐,这是压根就没把我们当人看呐! 我的妹妹,是他眼里的泄欲工具,便宜玩弄的妓女而已;我,亦不过是他眼里的下等贱民,甚至还不如他马圈里养的一匹马值钱。 这个世界不会对弱者有善意,人们,只会屈服和敬畏强者。 所以,三天后,当我杀了李贤德,用一把铁镐砸穿了他的后脑,再把他的头割下来,挂在那马场外最高的门廊上之后,临近十里八村的人们,再没有一个敢说我和妹妹的坏话,他们躲避瘟神一般躲避着我们。 而我,自然也知道这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不能再留了。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我夺了一匹马,带着我的妹妹,往异乡逃亡去了。 我的十五岁,居然从手上这一条人命开始,把我引上了传奇。 第84章 84.这是牛肉?还是人肉? 当人不顺时,总是能遇到更多的坏人和糟糕的事。 当我领着妹妹,从泽州逃到了怀庆,刚到河内县地面时,又遇到了这惯常欺负弱小的主儿。 奔波逃亡了一路,我们早已饥肠辘辘。虽说有马,但其实我并不怎么会骑,不敢走得太快,怕摔下来。所以当时只是叫马驮着我们慢慢小跑前行。 遇到上坡、下坡和难走的路时,更是我在下面牵着马走,只叫妹妹一人坐在马上。 这样走了上百里,虽然也很辛苦,但好在到底比用两条腿走路省劲多了。至少我的傻妹子没有受太大的苦。 因为是逃命,所以不敢走官道,我们一直沿着小路走,尽量拣偏僻、人少的地方。 这样,直到第二天晌午,我们终于看到路边有一家野店,正是卖酒饭的。那时我也不知道,这种店,实则以黑店居多,除了官差和走江湖的,一般的百姓没多少人敢来。 问过了店里有些什么,叫那小二给我上两碗烩面、五个馒头。这小二打量了我兄妹二人一番,带着无比戏谑的神情,冷嘲热讽笑了一通后,语气冰冷地问道:“就你,还点饭吃呢?你有钱吗?” 当我从怀里掏出由李贤德身上抢走的那只小口袋,摸出几枚大钱交给他后,他一脸的难以置信,应了一声:“等会儿!面马上来!” 而后便转身离去了。 原以为等下就能好好吃一顿了,饥渴难耐的我,先到那店门口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咕咚咕咚”一气儿喝干,又叫妹妹也喝了不少。 谁想,过不过片刻,那店小二又探出头来,打量了我两眼后,又叫店里掌柜走出来。 那掌柜三十来岁的模样,面色黑红,两撇小胡子,头上戴一顶白帽子。后来才知道,他是回民。 只见他走出来看了我们一眼,又到屋外去看了看我们拴在树上的马,回来奇怪地问道:“你俩,吃烩面要放肉吗?” “啊?” 我那时当然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既然有肉,而我现在身上又有钱,那当然是要的呀! 我饿了一整天了,当然要吃个饱了!馒头,怎么也比不上肉好吃,肉管饱呀! 不光是我,我的傻妹子也至少半年没尝过肉味了。 所以,当时我赶紧回答:“要呀!要呀!放肉、放肉!” “放几片?”这掌柜的话总是让人莫名其妙。 “呃……”我一时呆鹅,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于是砸吧砸吧嘴,傻啦吧唧道:“能放几片放几片!拣最多的放!” 嘿嘿! 我心里想着,能放半碗才好哩!我都快饿死了,正好这回解解馋。 到底我这半大小子,没经过世事,就是个傻叉,居然没意识到,吃饭加肉肯定是要钱的,谁能白给你吃。 那掌柜也嘿嘿笑笑,又说道:“我这店里,是不卖猪肉的,只有牛羊肉,你要吃牛肉,还是羊肉?还是各来一半?” 他说的话让我更加奇怪,可当时顾不得多想,顺嘴就答道:“都行!好吃就行!快点的呀,我饿得厉害呢!” 那掌柜又道:“既然这样,那干脆不要往面里加了,给你各切半盘,拼一盘肉菜好了!你说呢?” “呃……”我脑袋转了转,心想,这小袋子里至少有个三五两的银子,吃一顿肉也花不了多少,现在正是逃命,先不管那么多了,填饱肚子要紧!我先带妹妹吃顿好的! 后来我才知道,耕牛在我朝是不允许私自宰杀的,我这种百姓,吃牛肉不仅价钱上非常昂贵,而且是犯法的呀! 他们,这是给我设了套,要陷害我。 我一个穷小子,领着个傻丫头,浑身上下破破烂烂,就这个小口袋里有这些银子,也值得他们那么看重? 可人心坏起来时,就是要多黑有多黑。 他们,不仅要讹光我的钱,还要拿走我的这匹马。 吃完面后,按照墙面上“菜单”里写的价钱,两碗烩面一共二十文,那一盘肉不知道多少钱,我猜测最多超不过一百文,可不想那小二却对我说:“两份肉拼一盘,一份羊肉二两,一份牛肉三两,一共是半斤肉,连面一起,给你去掉零头,总共十两银子!” “啥?” 我当时怀疑自己听错了,反复地问:“小二哥,不对呀!不对呀!您再给算算!再给算算,好吗?” 那小二冷笑道:“时下黄牛稀罕得紧!你不知道的么?这羊肉二两,一共是六十文钱,可黄牛肉三两要九两九钱银子!” “啥、啥?三两牛肉要九两九钱银子?”我只感到一阵错愕,怯怯道:“这……不对呀!牛肉比银子都贵了!这是牛肉,还是人肉?” “哈!小子你说话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那店小二眼睛一斜,戏谑道:“咋哩?你还想吃人肉?今天不把这饭钱给我结了,你走不了!” 说着,他鼻孔朝天,傲慢道:“还有你喝的茶,那是上好的毛尖儿!一壶五百文!这么多东西,给你没细算,一共要你十两银子,贵吗?咋地,你想赖账不成?” “我、我……”我当时都要急哭了,忙着哀求,道:“小二哥呀!还有掌柜的大叔呢?你们行行好、行行好!我没有那么多钱呀!” “咋?没钱你敢吃肉?”那店小二瞪着我,恶狠狠道:“我看见你刚才拿出来一个钱袋,快点儿,把里面的钱都拿出来!” 当我浑身发抖,双手颤巍巍把那钱袋交给他后,这小二一把抓过来,抖落着,把里面的银子、铜钱一股脑儿全都倒在桌面上点了点,一共四两二钱银子、还有三十文铜钱,远远不够。 我不断哀求,这小二不断冷笑,后来又把那掌柜叫出来,当着他的面讨价还价一番后,这小二道:“我说,你小子好大胆!没钱敢来我这里吃肉?说吧!是把你妹妹留下来顶账,还是把你的马留下来?” “什、什么?” 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入了狼窝,叫人给“宰”了。现在这店里,除了这掌柜和店小二,后面好像还有三四个伙夫,看样子好像正要被那小二给喊起来,一齐过来吓唬我。 见我样子狼狈,那掌柜摇头撇了撇嘴,吩咐小二下去,随即换了副嘴脸,温和地笑笑,对我道:“小伙子,我看你也不容易,出来逃难的吧?你看这样可好?大叔我也不为难你,你就把这马留下来顶账算了!” 说着,他给我算了一笔账,道:“市面上一匹这样的马得十五六两银子,今天你吃饭花了十两,我也不要你钱了,再给你倒找五两银子。这总行了吧?你们两个小孩子,骑什么马,拿点钱上路不是更实惠吗?” “我、我……大叔,你让我想想。” 他的话,让我心中一乱,陷入了沉思。 第85章 85.小爷不是好欺负的! 想不到,这么快我就第二次动手杀人了。而且是一次性杀了好几个。那时年少的我,从来也没想到过,我的内心深处原来如此残暴,对这个世界的仇恨有那么深。 ……当这掌柜说... “图的个啥?这叫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懂不?!他若是真不办事,那我顶多就是损失了一顿饭钱,而若我押对了,那得來的可就不止这饭钱了!”王车长一脸精明算计的姿态,教育着那个餐车的年轻厨子。 “别处玩去,老子没心情!”谢君和微撇过头,耷拉着嘴角,犀利的目光横扫过她的脸,把她一脸纯真的希冀浇灭得所剩无几。 曹诞登时疼的直吸凉气,忙通过神经感应确认了下手指还没断。他自然不是因为道义问题不能说,而是知道那两人狠辣的性子,要是自己说了,那两人肯定会对付自己的。到时自己再德艺也混不下去了。 联军一行五十来人,在所有佣兵中也算是一支人数比较多的势力了,他们的到来立刻就引起了前方围着的数支佣兵团的注意。 “还有一句你一定不愿听的话:离这江湖远些,越远越好。”不待她作出任何回应,他的背影,竟如风一般,渐行渐远。 如果不清楚内情的人见到,保不齐就会以为这两个二货是不是惺惺相惜情不自禁?但是作为宋端午金牌白纸扇和狗腿老妈子的赖苍黄却清楚这里面的含义。 顿时,她的身体爆发出强烈的红光,似有火焰从身体里熊熊燃烧。她的眼睛,她的皮肤,她的头发在吃下烈阳丹后不久,全部变成了赤红之‘色’。 怎么不像一些传说中的那样引起天地间的剧变,地动山摇的,动静搞得好像整个斯坦恩大陆都得知道似的。 但李彦这时候却坚定的支持早些把改时间的消息公布出來,而且他也有自信精灵族是不会拒绝他们的这个请求的。 然而,还未接近到安全区域的位置,六人的耳中便是传来一阵阵恐怖的战斗声,那种声音在远处席卷开来,恐怖的味道仿佛是同样蔓延了过来般,那种感觉,使得六人心头同时一凝。 “哼~”紫龙似乎早有预料,就在他双掌被东方晴雪躲开的那一瞬,紫龙突然跨前一步,双掌变爪,狠狠的抓向东方晴雪的翘臀。 而此时,丝毫不知外面发生了什么的项远东,正在第八监狱第四监区的第五监舍里跟个大爷一样的躺在床上,他的身旁八九名大汉,正在卖力的给他按摩。 “啥,拍广告?神奇宝贝食品有限公司,创意是给喷火龙吃下食品后进化拍成广告···”随便抽出一张,仔细看了看差点把味增汤喷了。 “你们被人围殴了?”当张良等人看见邱勇一身的伤时,一脸杀气的问道:“妈的,谁围殴你们,跟我说,老子现在就去把他的头给拧下来!”张良说完,身上就爆发出一股骇人的杀气。 真正最为合适使用这灵脊剑的能阶便是能主之阶,要知道修能之路越是往上便越是艰难,够格成为一方霸主的能主自然更是很难寻到配得上自己的神兵利器。 张六两乘胜追击,以一种暴走的模式在三分钟的时间内完成了对钟汉良的摧残。 第86章 86.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也许是老天帮忙,走了没多远,这地方突然起了很大的风,像是有妖怪要出来作乱一样,直刮得天昏地暗,半空里都是黄土。 我和妹妹,被大风刮得睁不开眼睛,走在半路上不辨方向,只好往附近... 但是生命的等级越高,所代表的体内蕴含和吸纳存储的能量就越纯粹。 他似乎听到了我的脚步声,“出去,朕说过谁再啰嗦就砍了谁!”保元的声音听起来冷冽生硬,含着压抑不住的怒气,那个背影也散发出森然的寒意。 显然,后来,他和老丁又走出了这段封闭空间。因为,李昂和莎伦走了两遍这段路,都没有发现其他疑似柜子和老丁留下的东西。 苏慕白缓缓松开右脚的踏板,正在缓缓前进的机甲开始停止前进,然后开始转向,重心偏移,有些要倾斜倒下的意思。 三人愕然,但旋即也表示相信,恐怕只有这人这么说,他们才相信。 龙莹相对来说对任何事都要内敛的多,但刚好与之相反的龙珏,可就受不了孙丰照这番甜蜜的表情了。 而在这无所事事的漫长的、无法计算流逝了到底多少时间的岁月里,她只是在思考一件事情。 “你才找死,还送到我们仙鹤门来找死”雅木茶早就按耐不住,一声大喝,拳影化作一团咆哮的黄狼向着拉蒂兹打了过去。 不过还好,可能是由于中级法术对身体和修为要求高的原因,即使孙丰照现在法力大涨,但修为还是炼气五层,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你没事吧?”大胡子大手扶着那个荒原勇士队队员的手臂,问道。 只是让顾怀安有点纳闷的是,选电动车的时候裴婧淑坚持不要自己骑而要顾怀安载着她。 李芸曦她们的善良反而给邓婵带来了最大的折磨,一切似乎天定。 关键除了穆青青,还一个都不能拒绝,否则就伤了手下心腹和大将的心了。林建岳觉得自己不是大帅,而是种马,好在身体还行。 接触得深入了,凯胜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本以为李博阳就是个怪物,却没想到罗米这个看似憨憨的家伙,也很不正常。 “胡说!这是她的荣幸!而且她现在还不知道这件事。”苏池撇了撇嘴,对于苏晴,他似乎没有任何的亲情。 甚至,连对她们的喜欢好像也会随着经年日久的岁月消磨而淡去。 今晚,本来是一个高大上的西餐宴会,结果到顾怀安和裴婧淑这儿,不知道怎么的,吃着吃着就特娘的越吃越惨了起来。 在宇巷混的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们能屈能伸,也有着长在悬崖边狠辣扎根的生命力。 他是因为适应了什么【神兵碎屑】,所以才能保持清醒,没有痴痴傻傻。 对顾怀安这个“赖皮”裴婧淑也早就习惯了,以前被躺在腿上,总是害羞,后来只要不是夏天穿的单薄怕他头发扎,基本都无所谓了。 大门没有锁轻轻一推便是被打开来了,城堡里面倒是挺整洁的,不像外面这样子充满着沧桑感。 奇异的力量自着戒指之上波动起来,旋即位于这甲板上之上的水桶之中的水全部都是化为水柱冲了起来。 寒烟沉默了一下,说道:“鬼丫头,整天陪着情郎,连公司的业务也不管了吗?”。 第87章 87.庸医(上) 一个愣头小子,一个傻丫头,两个半大少年,行走江湖本来就不容易。 我且不说了,不管怎么样,至少是个精壮的小伙子,虽然现在折了左臂的骨头,没有两三个月,是好不了的。 可是更担忧的是... 七芯忽然想到一个可能,将目光放在为了掩护艾希撤退,在艾希身后保护它的塔姆。 但是很可惜,任丹媛只考上一所专科学校,久而久之两人便散了。 一进了大帐,辗迟尽就让人把塔日娜、乌月华都给找了来,就把述律平的威胁,还有绑了铁哈的事说了。 能量风暴在天空之中出现,那种恐怖到了让人万万不敢接近的能量风暴,将陈溪与周青都是包裹了进去。 进入空间门陈溪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眼前一黑,而后,他便是感觉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将其包裹,而后,将其拉扯到了另一个空间之中。 修士和修真者最大的区别就是练气期和筑基期,只有筑基才算是真正的修真者,再此之前只能算是入门。 薛晴从杭雨的眼睛里似乎看得出来,他在想的事情绝非胡思乱想,而是一种普通人不会想的事情,更加不会仔细思考的东西。 丁立他们在八重的带领下,沿绵水而行,走了一天,还在山道上,远近不要说城市,就连村庄都没有一个,到了晚上了只好寻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夜宿。 是的,蓝清平所料不错,东方帝确实已经是强弩之末,尽管他功力够高,可是他自己伤的太重了,人剑合一的威力虽然很强,却被蓝清平用护罩挡在外面,无法攻击到蓝清平。 常年在衙门里厮混,练就了一门本事,那就是随口一说都有七八个弯在里面拐着。 在他的笑声中,秦尤将原本就低下的脑袋低的更低了,眼看着脸就要贴在胸膛上了,但是那道因为祁阵而起的恶寒,却是怎么也散不去。 他要正是的,把南北界河以南,全部都划到逍遥帝国的境内。同时,他要在过年以前,拿下两国的认可权。所以,老九才如此疯狂的准备着,他要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直接攻入对方的腹地。 鲁国果然重视这座城池,城门被攻破两回,却又被鲁国士兵合力关上,城门间的尸体足足堆了一地。 章天机急忙冲了出去,奔向洞府的大门,眼看着章天机离开了,床单一动,手臂鲜血淋漓的南宫黎从床下爬了出来。 江离午时到了府上,但他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去薄雅若房中,而是绕过府中众人的视线,去了桃苑。 “别过来!”老三剑尖儿往前一递,就差几公分就扎到了张啸弘的咽喉,他急忙站住,不敢再上前一步。 “居然没有一丝可乘之机,真是见鬼了!”土长老也是一肚子的努气,满满的挫败感。 她从来都没有想到一个看上去跟个孩子似的温初柳居然能驾驭住冷酷的杀手。 看见她一眼就说肥婆、猪,各种怼,这样的人脾气好?大竹子怕是对脾气好这个词有什么误解吧? 他怒不可遏地把话筒摔倒地上,发出刺耳的声音,吵得所有人都捂上耳朵。 他们的祖孙和睦,长辈与晚辈的交流,这些在君奕汝眼中都显得格外刺眼,她的眸子上渐渐爬上赤红的血丝,双手死死地攥着自己的衣袖。 第88章 88.庸医(下) 我承认我曾经年少无知,愚蠢如猪,笨得应该一头撞死在茅厕里的石头地面上……否则也不会稀里糊涂叫人害死了我的妹妹。 我在这个世上最后的亲人。一个全心全意相信我、依赖我,指... “……你可以当成是一个会说话的人造傀儡。”陈安换了一个阿历克斯能够明白的解释。 |“这不就是了么?大家都分不开,这种药材还又什么用?烧火都显得没有耐性。那还留着作甚,不如直接扔掉省劲”一旁的许宣接着解释道。 陈安实际上和划水都什么两样,全程都不需要他动手,干脆毫无羞耻地掏出了个苹果啃咬起来。 不过远处静悄悄的,他又不放心的搜寻了一遍,却是没有发现有其他的人,便松了一口气,转身似是要走,不过他却是在这瞬间,伸手一扬,却是一串暗器漫天飞去,此时若是在他背后真的有人,定然会被这暗器射中。 最后那个不算,总之南宫荣多少理解了系统想要表达的意思,同时也对天赋这东西期待了起来。 风暴平原并不是只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地,这里地形十分复杂,有河流、丛林、草原还有丘陵。利用有利的地形击杀地方阵营的玩家,或者npc、boss等,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荣耀点和经验值、游戏币奖励。 孙坚心里明白刘备说的有道理,可他还是想依靠江东军自己的力量拿下虎牢关,给那些看不起江东军实力的人看看。 凉州联军抬头往旁边的山坡看去,只见无数的大石分别从山坡上三个不同的地方咆哮着滚落下来。 艾尔的脸上显现的是一种带着点茫然的欣喜,她为老人取得的进展而高兴,却又不能完全理解这其中的意义。 昨天住下的娇客可是问过浴袍的事情了,能让她在走前感受一把,那对于酒店形象的建设,也是大有好处。 “人命的价格也不便宜。”柳原侧了侧自己的身子,露出了自己怀中的那把左轮手枪。 可惜这种梦幻般的景色并没有持续太久,或许世界上美丽的东西都是如此,总是没有可能长久的停留。 众人陆续就坐,郑云和王美姗坐在一起,继续甜蜜,大家见惯不怪,也就无所谓了。 人类虽然已经总结出对付丧尸的办法,可是当丧尸数量远超人类的时候,就算你再有办法,也不能硬碰硬。 随手把烟盒重新塞进了口袋里,柳原懒散地将双脚翘在了方向盘上,一边抽着烟,一边轻轻地哼起了歌。 容李氏没想到容烟居然真的过来了,刚才她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希望。 “我找蜂鸟”来人短短四个字,却让姑娘的心脏狂跳,她当然知道这句话的含义,更是警惕的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位神秘人。 孙队长同意,周继风本不愿意留下,可知道有把柄在郑云手中,无奈,只得坐下。 然而,在经过大殿中央的时候,他周身却突然一震,一股强劲的力道朝着两边扩散了出去。 童夏笑嘻嘻的说道,然后将杜椽推着就出了房间,往厨房里走去。 西岳如今没有和东耀联姻,但照样联手了,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 越想越离奇,此事困惑了她好久,再则,她原本就有游历天下的愿望,所以,南诏之行只是早晚的事儿。 第89章 89.活得不如条狗 失魂落魄的我,抱着已经断气的妹妹嚎啕痛哭了一番。这个时候,身上的银子、院外的马、那所剩无几的干粮,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 拿去吧!你们把一切都拿去吧!别... 甚至好几次制作失败,都是因为温度太高而导致,却从未有因温度不够而导致的失败。 “走吧,哪那么多规矩”齐白君轻笑一声,推着他的后背向前走去。 软糯糯的话语,如惊雷之声,轰的在凌煌夜跟梦离宸的耳边响起。 随着大蛇再次幻化出巨大的身躯,十六道伪分身却怡然不惧,脚步轻移始终保持相对的距离,将它封锁在困龙剑阵内。 “你以为我的医术是空穴来风吗?”白陀医圣带有一脸厌倦的眼神说着这句话,然后突然飞速过去给了郭佩青一掌。雷啸天和蔡珍大吃一惊起来,原来这个神医也会武功。 “是,陛下。”三人都很好奇方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为啥又要请太医,又要照顾林后勤官?难道是陛下打的? 毕竟家大业大,任何决定都将导致无数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责任在身,再谨慎也不为过。 因为这房子的主人生前是个大富商,所以房子在久城是很气魄的,屋里铺满了黄金的地板,连楼梯扶手都是镀了金的。 随后张林就往那边打电话,接通之后听说儿子在外面训练没有回来,林笛高兴了,这到是省事了。 透过水镜术,敖千姿看到齐风此刻竟然没有直接上去攻击敖千媚,而是咬破了自己的指尖,用鲜血在地上开始鬼画符起来。 尹如雪回头,不可置信的看着萧宸,季云姿都不开口说了,萧宸竟然要念晨向她赔礼道歉?心里有些恼怒,她拿眼去瞪萧宸,不肯开口说话,拉着尤念晨就要走。 李强虽然有些恻然,自身却仍旧向高台的方向紧了又紧,找了个可以将高台全部收入眼中的角度,静静的等待着场中的变化。 可,即便蓝瑾身为掌控者,甚至是极为恐怖的掌控者,他也不是赤魂的对手,就是这个恍惚,蓝海再要出手却已经晚了。 “我要出手了,你见机行事吧!”没等李强有所反映,元通坚毅的挺直胸脯,微微扇动了几下肩膀。 唐茂梓也及其聪明,虽然不知道这圣物是什么,但是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他在看见二人汇合的第一时间就猛地冲向二人,准备打断二人。 没成想,她刚在心里诅咒她出事,云姿还真就出事了,老天果然是长眼睛的。 “我看,还是等青松叔和七爷回来再说吧。”我想起了七爷临走前的对我们的叮嘱,不由有些担心。 鼓起勇气,夏念拨通了那个七年多来从未拨过却从未忘记过的手机号码。 其中一个,正是和我在树林里抢夺猫仙的胡奶奶,她的身旁还跟着一个大灰鼠,我一眼就看出了这灰鼠就是胖子在古堡里抓住的那只,是他告诉我,胡奶奶扬言要灭了我阴山派的道统。 张将军还是没有回头,我走近两步,发现他脖子上贴着药膏,我不由笑了,这是上次我打晕他之后贴的吧。 “不好,那伙人寻来了。”黄道圣惊慌地说道,来不及毁尸灭迹,急急忙忙朝着后方密林逃去。 第90章 90.那时年少 我果然像条狗一样,狼狈地离去了。怨气难出,公道难寻,无人怜悯,又冷又饿,无处容身,心灰意冷……我已经没了多少活下去的念头。 三天后,我快要僵硬的身体在邻村王家庄东头的... “你别跟我说话,以后我不认识你……”现在我一看见刘瑞掐死他心都有。 “等会,我送送你……”就在这个时候我穿上拖鞋奔着龙哥的位置走了过去。 何朗进去时,见蓝允正在收拾物品,于是走到其身边,拍了他后背一下子。 马克里努斯一边叫花子咬牙——穷发狠,一边不得不顾及眼前的形势,毕竟自己得位不正不是,安息和汉军联军四十多万,再加上数百万青壮在国内到处烧杀抢掠,这真的是一个大问题。 “那你准备怎么办,如果没有圣‘药’的话,你会怎么样?”事已至此,他总不会还对她三缄其口了吧。 我想想,她的秘密应该是来这里,至于后面应该可以省略。因为我也有相同的秘密,我的秘密在香山。 王胖子被大爱这么一吼果然老实了下来,但生着气的眼睛还时不时瞟着我。 霍光沉默,打从心底,他是赞成霍成君的话的,可对于霍显,霍光又不忍多加责怪,尤其是她现在这受尽委屈的脸,正好此时,也已至府中,只道一句,“今日都累了,早些歇息,有何事明日再言。”自己率先下了马车离开。 沉睡在墨宫深处的活死人换成了一个等级高得让阿灰不可企及的灵魂。 九道比水缸还粗的紫黑色神雷从天而降!皆从隔壁老王头顶灌入,老王浑身爆发出耀眼的雷光电弧,噼里啪啦的电击声眩魂刺耳。 但是就连维斯也不知道,这就让冥月有些无语了,难不成自己就这样等着吗?那时空界王神就会来找自己了? 一股危机感油然而生,他的脸色阴沉无比,他浑身上下的气势,都开始暴增了起来。 面对粉丝们的发问,薛昊却已经伸手将暗藏的宝物抓起,慢慢在手中凝聚出新的样子。 “呵…自卫…呵呵…只怪我太心急…不然…再等我的实力强点,去强制掠夺了白胡子还有那几个海军大将,你…咳…你怎么会是我的对手!”任逍遥有些后悔,后悔自己没能忍住心中那个冲动。 “室友叫我两点去逛街,我也要回学校和她一起去。”白如雪答道。 强悍的烈火属性,化作逼真的一只手掌,硬是抬住麒麟兽的爪子,生生给推开了。 直到伸出舌头,准备做出不堪的动作时,眼中猛得亮起一道精光。 而剩下的那一大部分,目前还说不好他们会在那个说不哪个时间点突然就动身了偷偷潜入到华夏这边来。 之后,大熊猫的气血已经不再掉,然后慢慢恢复上来,保持一个满血状态。 沈清筠眼底划过一抹冷嘲,纪智渊自从知道纪远航患有死精症后,已经将他从继承人的名单里删除了,而且纪远航进去这么久了,也没见他想办法将他弄出来。 而且,沈清筠说让他来主持公道,却没告诉他纪远航身上还背着人命官司。 黎靳言给纪承洲打电话让他过来参加接风宴的时候,已经将慕亦瑶和他说过的话都告诉纪承洲了。 第91章 91. 总是意想不到 老早我就听说过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话。也知道很多时候好人没好报、好人当不得,这回在侯七伯伯的身上,又一次验证了。 侯掌柜家里,几个人对我都不错,尤其是他和大娘。虽然我... 常观砚看似关切的话语,却让常观芮有些不爽起来,他脸上的笑容也有些僵硬。 韩浩繁在等,红军不止这点兵力,红军的主力会出现在哪里?他正在思考的时候,又传来报告。 战柔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但是看到战天臬严厉的眼神,她要说的话,就都憋在了肚子里。 骑着高头大马的富家子弟呼啸而来是常有的事,百姓只是习惯性的尽量躲开,也不说什么。 她刚刚到咖啡馆,随便点了一杯咖啡,就见他穿着黑色的衬衣大步流星的走到她面前坐下。 额头的一半都被烧伤,连带着周围的头发遭了秧,两只手背有不同面积的烧伤。 当策论的题目发下来的时候阿九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心道果然如此。对于和匈奴是战是和的争论,圣上一直都没有表态,原来是在这里等着呢。策论的题目就是战与和。 她猛地转过身,眼睛中射出熊熊怒火,瞪着眼前这个化成灰她都认识的人,自己前世的丈夫刘凯,害死妈妈的混蛋。 这事件实则荒诞,但凡头脑清明之人不会做出这等之事,郡王乃当朝宠臣,沈家乃北唐富商,虽锦绣山庄实力也与之相当,甚至更甚。 尤其,在徐衍的帮助下,大皇子已经开始渐渐脱离独孤元霖的掌控了。 听此话,林清致放心大胆,将医药包抽出,取出药枕,垫在楚域手腕下侧。 这话同样没能吓唬住阮嫔,同样,阮灵儿也一脸鄙夷瞧着林清致。 于苏他们来时,医馆外内人不少,都在排队等候医者看诊,结果听到外头插队的喧哗正要愤慨斥责,见到来人一行浑身染血,神情狼狈,众人到了嘴边的斥责这才于心不忍的纷纷憋了回去,只眼里留下好奇与瞧热闹。 类似那多如牛毛的大道理,字眼的意思,谁不清楚?能执行的,又有几个? 心说这会子怕丢面不好问,回头他就找他大伴去,也要两个回宫玩玩。 毕竟夫荣妻贵嘛,更何况这恶虎还是因着眼前少年为了保护妻子所猎,这样的荣誉,合该夫妻同享才是。 陆枋看着那个好字,若是没接触过他,或许她会觉得这个事情不过就是个玩笑。 这就是周深极限的枪法,这就是周深无敌的技术,这就是周深的精准狙击。 “不可能,斩魄刀怎么会自己始解。”朽木响河震惊不已,但是他忘了,他自己的斩魄刀都能够自行实体化,那么其他斩魄刀自行始解有什么奇怪的呢? 不管洛水儿如何天生丽质,赵峰觉得,这都只是前主人赵风的未婚妻。 主人是来自虚空的强大魔主吉尔哈斯,一位蝎头人。负责这一片区域的清扫防卫,隶属于扭曲魔主麾下。 而且,获得这等神权的还是黄金圣斗士们最敬重的教宗冕下,这带来的惊喜就不仅仅是生命有保障了,更是对崇敬之人能得到信仰之神奖赏的由衷喜悦。 “区区仙族,本公子前来,三皇五帝竟不来拜见。”那青年淡淡开口。 第92章 92.相逢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张阴森发绿的脸孔正在我的眼前。他像魔鬼一般,用一种恐怖之极、毫无生气的眼神看着我。 “啊?我死了吗,这是阴间吗?” “……” “你、你……你... 孙胖子此时正在隔壁,突然感觉到整个房间都在晃动。并且还非常的有规律,让那孙胖子不由心中充满了惊讶。他不明白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且更想着给齐才安排一个什么样的任务,最好是能让他永远都回不来的任务。 颜辉和牧苍生短时间内难分高下,荆无伤和风九幽也还在胶着厮杀,铁烈虽然弱于对手,但也能勉力支撑。 刘芒也没有拒绝李辉的这一片好意,说完便是和那李辉打了个招呼,大步的向前走去。 若是被心思歹毒之人掌控,自然就坐实了邪术之名,可若是被踏这样的人掌控着,邪术就能变成正常的法术。 但是不管怎么说,终究还是有所收获,就是使用的代价大了一点,但是想来他也不可能经常使用这种神通。 回到家中的亚尔丶释依然面对着碧迎面拥来的身姿,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他也是欣然接受。二人闲聊几句后,亚尔丶释把碧领到了客厅的桌椅位置,让碧安静地在沙发上坐着。 一时间,一声声招唤顿时令信宇轩的人马骚动起来,饕餮说的没错,其实在这些人中,许多人都早已看透了信城主的为人,但却一直怕自己的背叛而遭到这股势力的追杀,到时候可就得不偿失了。 摇头苦笑之下,马上取出工作台放到了头顶,随即用木棍和石头一连做了三把石镐。这东西可是纯粹的消耗品,此时下来挖矿,免不了要用掉三把五把的,便顺便多做两把吧。 随之林玄突然感觉到,这东西居然沉进了自己的元府中,在一个角落里悬浮不动了。 “怎么了?难道他出了什么事了?”寒梅开始担心起来,声音明显变得急促而又紧张,她注视着环玉,希望从她的口中得知晨声的情况。 “呵呵,我哪敢笑话你,你现在可是燕京家族第三代中,最风云的人物了。”林峰喝着啤酒笑着说道。 “行了,多大的事情,你们还至于都在家里等着!”慕容老爷子看到一家人与林家林峰一对比,发现完全比不上,他便黑着脸开口教训屋里的人说道。 林影并未说话,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刘亚,见那刘亚似乎很是兴奋的朝着紫莫儿的方向走去。 甘柳婷突然说话了,边说边就地盘腿坐了下去,一反之前的紧张、不安和彷徨,目光坚定。 “不过什么?”见无心有所停顿,甘兰收住调皮的表情,一脸严肃的问道。 林家大院外,因为这次行动出动的人数比较多,难得猎鹰突击队总部也来了一位中校军衔的负责人。 林影撇眼之间,心中一惊,看着面前大鹏王似乎颇为戏虐、根本就不曾准备动手的眸子,骤然转头。 尚品玉欢天喜地的抓住车钥匙,说道:“放心,保证平稳的把你载回公司,让公司的人们都看看御枫伤好出院,又可以和他们疯了。”说罢之后,在一边呵呵傻乐。 第93章 93.天生的恶魔 “呵,不就是杀人吗?”我也学着他的口吻,冷淡道:“有什么不敢。只是,我的本事不行,怕杀不了他。”说着,又感到一阵的懊恼和羞愧,道:“如果我会武功,也不至于被他一脚从楼上踢下... “喂,喂……”一阵电流声滋啦啦的传来,村里所有人都听到了李村长的声音。 大月王朝之所以能立朝数千年之久,这人皇幡就在其中占据了很重要的色彩。 可他非但不走,还在虞府门前扑了席子,直接坐在上面添油加醋的同过往行人诉说虞忘绯的坏话。 除了继续限制下路deft之外,上路的英雄池限制不了,那就只能去限制中路。 她身上穿着一袭碧绿的,似乎由藤蔓与草叶形成的衣裳,倒还时尚。 徐天若挥刀将将箭挡住,同时在空中一个翻身,头朝下,腿朝上,探左手抓住刺来的长枪,右手持刀顺着枪杆向下滑落。 他留长了头发,烫了个玉米须,又蓬又散,还是引人注目的红色。 但她最终还是收了下来,主动贴到叶青身上,来了个深情的、悠长的祝福。 “陆大嫂,我可以在你没事的时候来找你说说话吗?”临走前,柳如意忽然开口问道。 丹尼斯看不到人了,还伸着脖子往回望,然后被李正德一把拉走。 秦舒感觉呆在家里也没事,索性决定去县公安局看看,看看有没有她能帮到的地方。 三日后,帝宫传召,皇帝于朝阳殿召见华清斋即将远行西州的众学子。 他们大宋经济发达,商业繁荣,社会富裕,百姓生活安居乐业,难道这些后世人就看不到吗? 灵曦还听说有些人家去偷麦苗吃,有的摘杨树叶子柳树叶子都能吃。 吴琼低着头∶“对不起大王,那天晚上的散兵游勇,实在是下的迷子太厉害,咱们一行二百六十多人,只剩下这一百五十人了,那些人都被杀了。 一切准备就绪后,随着嬴政的一声令下,整个祭祀仪式正式开始。 再有钱豹等兄弟手握大刀护在粮食两旁,城外难民即便馋的咽口水也只敢看不敢抢。 阿笙着实没想到这人这么能说,他一张嘴就没停过。徐先生插不上嘴,憋得面脸通红,吹着胡子喘大气。 纸张到了秦舒手上,旁边有家属叫护士,护士应了一声,拔腿跑了过去。 虎王看似还对计凯的要求有所不满,半天没有搭理他,不过现在占据主动的却是计凯,虎王不开口他更不开口,看谁急。 对,攻下大京后可以死守等待边关的大军到来,但是需要死守的大京城中全是九黎人。水慕霞解释到这里看着紫萱问:“把一城之人屠尽的事情,你做得出来吗?”。 林成在下山的路上,就不断练习师傅说的拳法中的道理,拳打百遍,其理自明。待到到家的时候,林成一双新买的鳄鱼皮鞋已经把底磨透了。 半天都没有说话,我似乎感觉我的毒瘾要来了,我不想再说话,那种感觉一下下地袭击我的身体,我的身体微微地颤抖着。 白赵氏的心病不是那二亩水地能不能卖,而是这样重大的事情儿子居然敢于自作主张瞒着她就做了,自然是根本不把她当人了。 第94章 94.世事难预料 戚长卫后来因为各种缘由,不得不放弃了在朝廷内的官职,领着几个心腹流落江湖,成了贼寇。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成了蝴蝶谷中的一员。至于他后来的代号,就是 “剑婴”这个名字,绝不是平... 为首大汉首当其冲,被一拳捣中,瞬间面色潮红,感觉被炮弹砸中一般,腹部一阵抽搐,庞大的身躯直接朝后倒飞而去。 维克多很多部署都要仰仗克莱门特的支持,当然不会坐视他倒台。而且,米勒神父已经明言,他不会再施展大预言术。 伊莫森很想查探“白面包”被法术改造成什么样子,只是他的天赋巫术对这只凶暴熊犬已不再生效。 “呵呵,我没事的,只不过是刚才真力有些运行过急,没有把持住,冲撞了自己,傻姑娘。”舒烽安慰道。 那莲花台一直在不停的旋转着,旋转时周围带起潋滟的霞光,看上去极为漂亮。 林愁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很卧槽的系统压根就是在忽悠他,所有随机属性点奖励无一例外全是智力值,真他娘的当他是傻子看不出来? 木卫一距离木星的距离大约为42万公里,距离木星非常的近,所以非常容易受到木星引力的影响。 其他人也已经吃过了晚饭各自回了各自的房间,这其中似乎有着什么不和谐的地方,可是舒烽却没有办法将这些事情总结出来,而这本来应该是纪王泽的事情,可是他并没有做好自己分内的事。 所以在工业产品这一大类目中,朱磊和大明帝国的官方都直接把它忽略掉。 “少爷,不如带着楚楚一起去吧,楚楚能让他们找不到北的,到时候玄武府上下都不会拦着少爷的。”楚楚见舒烽实在是烦恼的不行,自己也忍不住了,对着舒烽说道。 天权一行人死死挡在联盟大门之前,虽然他们这里所有人的修为都没有万升强,可团结在一起的力量却也能抵抗住万升的压迫。 “你是地下世界的人,我等你很久了。”叶飞一声冷笑,同时一动。 剑侠客离开之后,空慈方丈的禅房之中立刻就进来了几人,正是剑侠客来之前就坐在这禅房中的那几名化生寺长老。 这个看起来是可以如此,但是这却是会将他的那些兄弟彻底拉入死亡漩涡。 但凡有人闹事,无论你什么背景,第一时间他们就会将你清理出去。 被镇压了数百万年后还有如此战斗力,真不知道当年鼎盛时期的上古雷神会强悍到什么地步。 而比这三十学员早不了多少时候入门的那九名选拔弟子,经过了两三个月的磨炼,再加上叶陌一开始相对认真的精力投入,虽然后期同样开始了老带新的传授模式,此时总算也有了一定的进展。 但是最近的两次相遇,就好像将叶陌心底的那一切又翻腾了出来,并且一下子就充斥了叶陌的脑海。 一个月前夏薇薇初见剑侠客的时候就不知为何对他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所以夏薇薇才会对剑侠客那样礼遇有加。不然凭借她的身份地位,一个后天巅峰的人类还没办法进入她的法眼。 和教练以及老板拥抱过后,刘汉又开始和自己的队友和朋友庆祝,同时他没忘记去给活塞队的球员送上安慰,这是胜利者的权利,也是联盟中的潜规则。 第95章 95. 杀手过去是官兵 船行三十余里,沿着大江向南。天高云淡,碧波万里。我们正是顺风,速度自然很快。 此时遥望身后,岸边的人都变成了蚂蚁,已经看不清楚了。如此,追兵一时半会儿是赶不上来的。 ... 那些蔬菜都是空间里种出来的,主要是对他的病痊愈有很大的助力,不然香梨也舍不得拿出来给他。 虽然,五年来,她不断给阿星洗脑,可她始终不觉得,阿星会这么容易叛变。 当韩水生被请到韩氏祠堂,最开始还有些不以为意,还以为是简单地祭拜。 难怪他突然不动了,原来是身受重伤,已经没有办法再接着躲避她了,李香梨却不知道,在她拨开草丛的一瞬间,那个男人就算是身受重伤,却也可以瞬间将她毙命,留下她,只是认为她或许会有用。 整个空间竟然开始缓慢下沉,李安生惊魂未定,反观鬼医和祁峰神色淡然。 她已经耗尽了魔力,虽然她现在已经没有心理负担,可以和莫疏影签订契约,但羞涩的她实在是说不出口。 “哎哟,下雨了。”厨房里,杨母也帮着下厨,老太太坐在厨房门口摘野菜,眼瞅着雨点啪嗒嗒的落下来。 秦鹿也没唠叨,给了他一部手机,一张银行卡,在约定的那天,把儿子送到了隔壁市的机场。 虽然说是借助着权势,但是夏儿此刻最需要的东西其实还是力量,最为本质的强大的力量。 就是因为司奇从不轻视它们,时刻保持敬畏,所以才没有出现过多的意外。所以司奇并不觉得自己会有轻视对手之心。 范雪冰才是昨天所有混乱的始作俑者,并且狠狠地利用了顾恋一把。 这张才俊明显是在为难迎宾楼的伙计,迎宾楼不同于普通大客栈,这是官府的酒楼,一般都是接待贵宾和高级官员的。虽然包间没有了,但是让张才俊不高兴了这伙计还是会被赶出去。 “我只是想看一下,和传说中的战神何尊并肩作战是什么感觉。”安熙儿笑了笑,笑得很真实,并不像是有什么阴谋。 司奇觉得,如果没有半命老师的存在,路霸恐怕一来就会出手试探自己的实力,正是因为有半命的存在,所以他才没有贸然出手的。 何尊等人一听,纷纷汗颜了起来,这不是废话么?咋们要不是想进入这个副本,还来这里的干什么?不过按照游戏的机制看来,这个npc一般的守墓人会说这种话,就证明这个地方一定不简单。 这夜清净舒爽,明月高悬,西湖边一切事物都格外清晰。凉风阵阵,吹在身上带走的不只是烦热,仿佛还有李秀生那躁动的心。他已经等了半个时辰,阴阳双煞还没出现,难道他们不来了么? 于是,颜颜、夜煜辰、唐阳和秦氏姐妹五人都在岩浆上方的岸上等待何尊。 这一次,不知是不是因为神经紧张的缘故,喻微言没有被马车甩晕,一双眼眸直直地盯着卧榻之上面色苍白的百里无尘。 “也算我一个吧。”又有人开口了,这一次开口的却也是个熟人——血公爵。 “请问秦老爷,这些荒田该如何规整?”问这话的人是户房金管年,这位平时摆着架子的中年人此刻也激动非常。 第96章 96.故事由谁来讲 裴刻蔼不是个普通的太监。他是东厂三档头,身怀高强武功,尤其是打放淬毒暗器的手段很是厉害。 还擅用一对名叫 “真诚”、 “强大”的阴阳剑。虽然他这一对剑的名字非常古怪,滑稽... 鲁宗师甚至还未开始炼丹,只是凭借一手控火之术,就已经震住了许多观众。 凌渡宇急忙一挥手那莲叶和莲蓬都给扯了上来。还有下面的莲藕,一整颗都被凌渡宇完成的扯了上来。扯上来之后,急忙忙收进了玉盒中。幸好是准备了这样大的玉盒,用来放大型的灵药的。 看着雷电瀑布,陈铮皱起了眉头。气劲转化,运行原理,与他从风雷九击中演化而出的雷霆万劫刀很相似,但威力,气象,乃至意境,远超过他的雷霆万劫刀。 星际大盗既然曾来到过地球,就不可能空手而归,也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多大的冲突,有没有被星际大盗控制。 戴奥尼亚各军团长、大队长,连队长、分队长们都做了精心的安排,内托河在此刻开始变得热闹非凡,近6万名早已列队以待的戴奥尼亚士兵在各自队官们的带领下,开始奔向自己的目标地。 霎时间,一层层晶壁展开,如同一道天幕,与那道剑光发生碰撞。 但是沉迷于母亲逝去的悲痛和怀着对斯巴达人切齿难忘的仇恨的他还无法融入到这个新的团体中。而是“私生子”一词对他而言,简直就是禁忌,难怪他一听到就会发狂。 然而就在百里登风心里想着这些,而嘴上准备跟苏紫媚说些歉意的话的时候,忽听身下的苏紫媚竟是“咯咯”地娇笑起来。 话毕,光幕上画面再次一变,只见在冥海的最中央位置,突然出现耸立着三棵通天古树,而在古树上则是结着一颗颗肥硕,透明的果实。 莫安霖带着包括莫安航在内的一众伴郎,还有莫子慧和乔娜,终于进到了顾心菱的闺房,见到了新娘子。 而那个黑雾,仿佛有一种特殊的魔力一样,直接进入到了陈宁的身体当中。 来岛通総原本就是跪在地上的,受了这么一下,直接给面前的李舜臣磕了个响头,摆了个早年。 他一开始听到秦良玉让他帮忙,心里还拿不定主意,可是后来听说并不需要特意做些什么,也就稍稍宽心了。 “还有不到三里路。”斥候这时候已经跑到了秦良玉等人的跟前。 想到这里,陌灵对着姬桦微微颔首,随后目光看向苏墨,意思不言而喻。 如果真的只是花苞的话,楚冠一时半会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理它,但既然对方能够吸收灵气,而自己又拥有灵气试管这种专门存储灵气的元件,那么现在自己只要像果农催熟水果那样把这朵花苞催熟一下就可以了嘛。 忽然,一丝火炎从铠甲的缝隙处溢出,紧接着,无数幽白色火炎都寻着战争魔铠的缝隙处奔涌而出。 莫名的,东陵王竟然被那双眼睛看的有些不自在,那双眼睛太过明亮,仿佛照见了他内心中最真实的自己。 听到他话语后,两旁的神域执事人员,皆是振臂高呼,似乎为夺取了主神奖励而感到开怀振奋,倒是在风缺一行人中,反响并没有太过热烈。 第97章 97.剑罡(上) 戚长卫和姜米雷最终加入蝴蝶谷不仅仅是为了感谢在濒死关头遇到黄天出手对他们的相救。 更多的原因在于,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出路了。久在官府,公门之人,后来成了反贼,又力量耗尽... “探索蛮族!”闻言,九幽影掠不由得‘露’出一丝兴奋之‘色’,探索蛮族墓‘穴’,这可是他此刻最期望的事情了,可能将蛮族探索掉,或许,恶鬼魔尊也还没有死亡。 车门落锁的那一刻,吴明深深的松了一口气,至少现在自己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面,算是相对安全了。 于是龙尊怕他离开之后,雨舞会被别人得到,于是便让她沉睡了一亿年。 这条街道甚是僻静,人烟稀少,偶尔有几人经过,掩嘴笑看他,路灯昏黄,景色迷蒙,走出一百多米,更是安静,人越发少了。 “你不是说,你们两人在帝国公会的事情,不能外传吗?”叶梦如嘟着嘴巴看着林帆低声问道。 守卫头子一边说着一边露出了担忧的表情,看样子他也是相当的郁闷。 天上又飘起了雪花,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一片银白,这是一个很好的夜晚不是吗? 你好吧,你成功闯过我的镇守的关卡,你确实有资格,继续留在剑殿中悟剑。 叶星魂挥出上百剑,却无法打断那神秘声音的言语。而且以他的耳力,竟听不出声音传来的具体方位,只得暂且罢手,目光四下搜寻。 除非是江潮现在的实力还很弱,需要成长,所以让他来人间历练一番。 阳太轮确实没有死,他还活着。但,他也是真的被做成‘冰雕’了。 哪怕只是凡境的至境,战矛学院也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出现过了吧。 帝国皇帝开口,那些还想拿加里安当踏脚石的人也该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地位。 传国玉玺,承载着湮岳皇部几万年来的气运,整个湮岳皇都的上古禁阵也与传国玉玺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 白立成有些好奇,他从灵海岛回来之后,就和三叔他们来到了这里,所以江潮派人来接他自然是接不到。 马蒂尔德公主以为自己抛出了足够大的橄榄枝,然而却得到坚定的回绝。 天主教在法国依旧拥有根深蒂固的势力,即便拿破仑三世不是真正天主教信徒,依旧要向大主教表示友好的姿态。 原著中,给大姐儿起名的是二进荣国府的刘姥姥,晴雯可不想抢了她的功劳。 大树开启大招,横贯整个河道的藤蔓,捆绑住了想要冲进龙坑的猪妹。 “真是什么主子调教出什么丫头,你也是个伶俐的!”晴雯赞了一句。 岸田有些好笑的想着,一边扶着她的屁股,把她从肩上放了下来,脸上带着若隐若现的笑意。 老实说…阿伯蛇不是一直走阳台的吗?今天怎么走了大门?这么反常的? 河道草丛传来酒嗝之声,厂长一发肉蛋冲击,拦腰撞的苏晨是人仰猪翻。 “就是就是!上次岸田哥哥在甜品店挂牌子,不让柯南进去就已经很过分了!现在竟然还这样!”虽然对于步美喜欢柯南这件事很不满,不过光彦这一刻还是站在了柯南这一边上。 而那逃跑的人则是一点也不停息,同时摇摇晃晃的看样子似乎是受伤了。 第98章 98.剑罡(中) 一阵飞跳,过了数道宫门,回头去已看不到什么追兵的影子。 戚长卫正暗自庆幸,心道:“纵然这昔日皇宫,我不是也能来去自如吗?”忽然耳中传来一缕阴测测的声音:“好大胆子,逃得倒快。” 他不禁一个激灵,沿着声音方向回首瞧去,只见夜色下,一个白衣人正在自己身后三丈开外,脸上居然也戴着张面具,展臂持剑,剑尖正朝着自已的背心。 戚长卫见那张面具包住了整张脸,无眉无口,眼际是两道细线,鼻尖处也只露出两个小孔,通体灰青,像一面铁壶也似,看起来不如自已的面具吓人,但于月色之下却另有一种古怪妖异。当下心中一凛,忽想起传说中皇宫大内里,张鲸安插在身边的四名神秘侍卫:他们均无名无姓,也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只分别叫做“金面具”、“银面具”、“铜面具”、“铁面具”,统称为“四大菁卫”。 此时这白衣人脸上所戴的面具正呈铁质,又出现于深宫之内,莫非便是其中之一的“铁面具”? 戚长卫抱着复仇行刺之愿而来,早已心有分寸,知道要近张鲸之身,早晚必然遭遇,也必得先除去这“四大菁卫”。但只是念及那四个只在京城皇宫里,没想到他们之中有人能跟随张鲸远下江南,来到南京,更想不到他们的武功竟已高到如此地步。 适才铁面具这“远距离传音”的功夫,如影随形,直似鬼魅,已经明显显示出了极其深厚的内力。 当下,戚长卫内心一慌,暗道一声“不妙”,心说看来今天报仇无望了,如果此回遇到了这棘手的“四大菁卫”,别说我能否全身而退,可能性命都不保。于是当下便再度暗提真气,发力飞奔。 奔至一处,也不见身后有人打放弩箭、暗器,戚长卫偷空回个头,瞥见身后那“铁面具”仍紧紧尾随着,除他之外倒再无其他追兵。 当下心道:“此人轻功也高,难以摆脱,我且试试他的斤两,说不定还能趁此将他除了!之后若再有机会报仇杀张鲸时,便少一个障碍。” 他丹田提气,悄然运起自己的轻功秘籍:“神行御风决”来。虽然,到此时,他的神行御风决功力其实只到第三重。 他这轻功,共分五重。第一重可翻墙跃户;第二重飞檐走壁;第三重水上漂;第四重踏风云里行;第五重叫神行御风,也叫鸟人术,就是人像鸟一样,可以翱翔于天。世间能练到第三重者,已是为数不多;突破第三重,到达第四重的更是寥寥无几;到最高境界,第五重的,便是罕有异类了吧? 虽然,后来证明,这种想法不过是井底之蛙,因为他们都没有亲眼见过梁醉风和苏小魂的轻功,并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人能练成比神行御风决更为夸张、离奇的轻功。 当下,戚长卫思量着,暗想等一下我给你来个出其不意,叫你追我后悔! 如此,二人一前一后正在空中追赶着,戚长卫兀于半空转身,迅如雷电般,就腰间荡出霐渊剑来,“嗤!”地一剑飞刺“铁面具”的胸膛。 “铁面具”没料道他竟能在急奔的状态下凭空转身,急忙甩头闪避,胸膛堪堪躲过,肩膀却未能幸免,“呲”一声叫他划了一剑。 纵然“铁面具”这身白衣下套着精铁竹叶铠甲,但阿虞留下的这柄霐渊剑亦不是凡品,不仅柔韧,而且削铁如泥,锋利若无极电芒。这一剑当下划实在了,只见“铁面具”的肩头和锁骨处血花飞溅起来,直若皎洁月色下的一道红光,白衣顿时被鲜血染了一大片。 戚长卫大喜,心中得意,暗道:“饶你是‘四大菁卫’之一,今日也得毙命于我手里。” 心里想着,二人双双足尖落地,戚长卫点脚扭腰,全身发力,正待再起一势“毒龙钻”,一剑穿了他的脖子,却不料那“铁面具”忽地急往后退,像狂风吹起的落叶般,刹那间闪出数丈之远。 戚长卫这一剑带着身子飞起,却意外刺空,人还在半空中旋转着,正待腰臀发力,急坠下盘,忽觉胸口一凉,心中大惊,也拧身疾闪,连忙往一边退去。 怎料这一回交手,“铁面具”离他明明还有三步开外的距离,剑尖分明未沾到他分毫,但却有实实在在的感觉已扎入他胸内数寸,刺破了肺叶。如非他反应极快,只怕此际中剑的便是心脏。 两人同时从半空中跌落,均以为凭着自身的功力无甚大碍,谁知皆站立不住萎软于地,你眼瞧我眼。当下都不敢再妄动了。 “铁面具”当即盘腿坐地,起手迅速点了自己前胸、左肩数处穴道,让流血止住。 戚长卫只觉胸腔异常寒冷疼痛,肺内竟然残留着一道刁钻的剑气,运了数转内息也化之不去,那肺里的血泡愈打愈多,不由咳嗽起来,一缕血丝从口角溢出,周身渐渐乏力,内息也慢慢涣散,心中大惊道:“想不到此人的剑气竟已达到这等境界,不但形同实质,还能驻留于人体之内,莫不是传说中的‘剑罡’?” 此念一起,更加觉得恐怖如斯,戚长卫当下暗自叫苦,心说难道今日我命休矣?但见此时“铁面具”并没有乘胜追杀,再来刺他第二剑,便揣摩道:这厮必是刚才被我那一剑伤了经脉,现在他纵然有剑罡也使不出来了。我且小心,敌不动,我不动,待他要出下一招时,我先斩了他持剑的手臂。 两人各自坐着,对恃半响,虽近在咫尺,却皆拿对方没有法子。戚长卫心里暗急,忖道:“我们都这么坐着,一会儿若那些太监、侍卫寻来,他没事,我却遭了。如果再有什么铜面具、银面具的来援手,更是在劫难逃。” 当下强行咬牙提气,勉力站立起身,摇摇欲坠地往一片密林间走去。 那“铁面具”也不睬他,只顾运功疗伤,看他的样子,倒是并没有把戚长卫放在眼里。 那时的“铁面具”不知他真实意图,而且估计是预料戚长卫受了这么重的剑伤,必定走不多远。所以也未发出什么信号,竟是由他自去了。 后来事实证明,那一剑,的确是要命的一剑,险些就叫戚长卫与世长辞。百度一下“卧龙窟铭杰众文学”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第99章 99.剑罡(下) “我特么……这剑气,竟是这般阴毒。” 戚长卫脚步踉跄,摇摇晃晃地走着,仿佛身上的力气正一丝丝地从伤口中溜走。 夜色迷蒙,这密林里光线昏暗,几乎看不清周遭环境,亦是难辨方向。 他只想寻找到一处隐蔽的地方,暂时躲避一阵,好藏起来化解那道搁于肺内的剑气,但在林中转了半天,竟没能走出去,不知是不是因为失血太多,渐渐连脑子也糊涂了。 戚长卫心道:“这可大大不妙,那家伙瞧见我进了这林子,如果一会儿有巡逻的卫兵经过,他只需指一下,我便跑不了了。” 想着,内心慌乱,深深地吸了口气,呛得又咳嗽起来,刺激得肺部一阵剧痛。 他尽力让自已冷静下来,凝神想了想,便抬起头去辩认天上的星宿,所幸天气晴好,还能找得到北斗星,当下朝着它的方向往前直走。 不知过了多久,隐隐听见前边似有水声,循声寻去,果然看见了一条小溪,便踏入小溪行走,忖道:“只要跟着小溪,定能走出去,而且溪水可冲去我的血迹,令他们难以追踪。” 又走了一会,体力渐已不支,那溪中圆石甚多,脚下突地一滑,立时摔倒,恰逢前面陡处,整个人顺着溪水冲下,所幸落差不高,待到晕头转向地爬起来,忽见前面多了一面高墙。 正疑惑着,只听见那墙外有人远远发喊:“抓住他!莫要走了奸细!” 接着,就见一个身影狸猫也似,从那墙外忽地一下翻了过来,蹲身低头,急错着风车也似的小碎步,快速往溪边而行。 墙外,稍后响起一串脚步声,却是顺着墙边往远处追去了。 戚长卫借着淡淡月光,凝聚目力,定睛看得分明,此人穿一身宫中金qiang侍卫的衣服,手里倒提着一柄狭长弯刀,头顶帽子却没有了,露出一脑袋的乱发。 他竟是,姜米雷! 不移时,姜米雷恰好要于身边不远处经过,戚长卫忙咳嗽一声,低低喊道:“龅牙!这边儿!” 闻声,那身影立刻呆立原地,而后急忙扭过头来,看清发声的方向,冲他道:“几斗谷子几升麦?” 戚长卫此时正在黑影里,姜米雷看他不清楚,又因为他受了伤,声音也略有些沙哑了,所以一时不敢大意,才说出这暗夜里配合行动的“黑话”来。 “一条猪大肠。”戚长卫语声落下,有气无力地坐在当地,眼看着姜米雷向他快速奔来。继而,两人一起藏身在了黑暗中。 “怎么回事?你也暴露了吗?”姜米雷问戚长卫。 “咳咳!咳!”戚长卫强压着胸内翻腾之气,苦笑道:“今天不该来,遇到了棘手的家伙。” “谁?又是子午鸳鸯钺吗?” “呵呵,比那还厉害,是‘铁面具’。” “嘶——”姜米雷吸了口凉气,慌道:“什么?四大菁卫?他们竟跟到南京来了?” “我们早该想到。”戚长卫道:“前时我们才杀了裴刻蔼,张鲸这回南下到来,又怎么可能只是镇压叛乱,一定还要伺机清缴你我。” “唉!可不是么!”姜米雷叹口气,道:“适才,那老阉狗手下有个三角眼的家伙,不知怎么就认出了我,突然发了枚铁球射我,幸亏我躲得及时,只是给打掉了帽子,要不就惨了!” “难道,这身衣服有问题?”姜米雷眼神迷茫道:“连官靴上的印记都一模一样,到底是哪里出了纰漏?” 说着,姜米雷来看戚长卫,问道:“你怎么样?受伤了?” 戚长卫脸色惨白,吃力道:“那铁面具手里之剑太过诡异,竟有了剑罡,我估摸……至少两尺有余。” “什么?”姜米雷闻言大惊:“如此厉害!” “幸亏你来了,要不我定无活路。”戚长卫吃力喘着粗气,道:“刚才交手,他也吃了我一剑,伤了他胸前脉络,他势必出血也多,此时应该还在东边福寿殿外运功疗伤。” “哦,是么?那可正好。”姜米雷道:“趁这机会,我先去宰了他!” “慢着!先救我呀!”戚长卫不由睁圆了眼睛,懊恼盯着姜米雷的脸。 “呵!”谁料,姜米雷却冷笑道:“报仇事大,你死事小。现在,我先去除了这个障碍。你自求多福吧!我相信你死不了的!等出去了咱们再见。” “你!”戚长卫明显怒了,咬牙闷声道:“龅牙!这是什么时候?你休要任性!” “嘿嘿!”姜米雷冷笑道:“任性?比起你来,我可远远不及。” 说完,也不理戚长卫此时的情形,姜米雷自提了手中刀,扭头便往福寿殿方向而去。 “该死!”戚长卫一声闷哼,低低骂道:“你他妈是猪一样的同伴!” 谁料姜米雷这厮,也是合当倒霉,未待他走出多远去,尚在戚长卫可见范围内,还没走出这溪流,就见一个白影凌空挥剑飞至。 “什么人?”接住那人之剑,姜米雷一面身形闪动,急使出他那七十二路“鬼影修罗刀”来,把手中这条弯刀耍得风雨不透,一面偷空怒问。 这人也不答话,“嗤嗤嗤嗤!”连出了许多剑后,又腾出另一只手“刷!”射来一枚暗器。黑暗之中,光影难见,只得听风辨器。这枚暗器,险些打中姜米雷面门。 “嗯?”姜米雷冷哼一声,险险躲过暗器后,刚刚退身拉开几步距离,对面望见那人抬手一刺,一剑正指着自己心窝。 “噗呲!” 姜米雷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胸肺内那明显的寒冷。 定睛望去,这人的剑尖,明明还离着前胸一臂的距离,他是怎么刺进来的? 剑罡? 剑罡! 姜米雷浑身剧烈一颤,吓得屁都滚了出来。 幸亏他生而异于常人,心脏不在胸内左边,而是长在右侧。否则,现在他已经被一剑穿心而死了! 此时姜米雷才看得清楚,面前这人,戴着一副诡异的铁面具,胸前白衣,破了一道裂口,还被鲜血染红了。 这一夜间,戚长卫和姜米雷二人,先后两次单独遭遇铁面具,两个人俱被他剑罡所伤。纵然戚长卫、姜米雷本来武功不弱,都是当世高手,又手段狠辣,一个比一个歹毒,这回也是一齐栽了。 且不说他二人此番如何死里逃生,“剑婴”、“罡风”,他两个后来在蝴蝶谷组织中的代号,这两个名中的第一个字,正是“剑罡”拆分而成。 这正是为了纪念他二人生平历史上最难忘的一战,好提醒自己,以后倍加小心注意,再不要临敌猖狂。 杀手戒律中,傲慢自大是第一条。 他两人后来立志苦练武功,以期早日参透剑罡中的奥秘。将来再图报仇。百度一下“卧龙窟铭杰众文学”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第100章 100.厉器不敌猛人 “是你……” 怔怔看着“铁面具”这张诡异阴森的脸,姜米雷内心一沉,暗道一声“完蛋”,当即呆立当场,竟是不知如何抵抗了。 “铁面具”刺了姜米雷这一剑,面具后那双眼中目光一凛,正待手腕发力,再顺势一剑下削,把他身体用这无形剑气就此劈作两半的时候,突然两腿一软,“噗通”跪倒在了地上。 原来,他这“剑罡”异术,极耗内力。虽是在受伤之余大显神威又刺了姜米雷这一剑,但他自己也是力竭了,当下下盘不稳,站立勉强。就在此时,恰巧经过一人,使了个“弹指神通”,打出两枚石子,正中他两腿合阳穴,所以把他打倒了。 来人是个老者模样,黑巾蒙面,头发却是花白。 此人,正是前任蝴蝶谷谷主黄天。 黄天此来这旧日皇宫之中,却只是为了刺探一件情报。这情报据说与东瀛扶桑人有关。剑婴后来由此推断,东厂这些阉党之中,必有人与倭寇产生了什么瓜葛。 情报之中到底讲了什么事?是与倭寇敌对还是勾结,涉及到张鲸还是其他人?后来都不得而知了。 因为没等到这个疑问揭秘,黄天便失踪了。直到那一年的端午节,有人在崇明岛的一处山洞里发现了一具尸体。那尸体早已面目全非,脸上的肉都被海鸟吃光了,露出的都是灰白惨惨的骨头,但身体却诡异地变成了风干的腊肠。还是有人从他背后颈脖下那片独特的蝴蝶刺青上辨认出了此人是蝴蝶谷的谷主黄天。 而黄天的死因,据那时验尸的仵作讲,竟然是被一枚蟠桃核击碎了天灵! 这事情要说离奇,想多离奇有多离奇。 以致于后来我听说时,脑袋里都疑惑得要baozha了。 能用这等手段,如此杀死黄天这等高手……难道凶手是特么孙悟空吗? 当下,“铁面具”应声跪倒,单手拄着手里这柄剑,正诧异地扭头来看时,黄天急速靠近,一把拉过姜米雷,轻而易举把他拽起来,快速飞奔,又往前赶几步,看到戚长卫时,再拉了他起来。而后,就见黄天一条胳膊一个,挽着他二人,恰似带了两个孩童一般,在淡淡月色下登墙跳跃,游走翻飞,远远逃出宫去了。 “好功夫!”望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在夜幕里消失不见,“铁面具”不禁低声赞叹了一句。 “天生神力。”这是后来剑婴、罡风二人齐齐对谷主黄天的评价。 那天,黄天一人带着他两个,施展轻功时竟丝毫没有受阻。在半空中飞跃弹跳,破风穿云……他两个只觉得耳边风声作响,各被黄天拿捏着,却似两片依附在黄天手臂上的抹布一样。 “其实我早该想到,可能谷主他老人家修炼过《九阴真经》。”这是我去刺杀孔兰君前的时候,某一天里剑婴对我说的话。 他总结回忆道:“单凭体力和一般的内息功夫,不可能达到那种程度。” 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九阴真经》,这都是传说中的神秘典籍。它上面的武功心法到底有多厉害,我也想象不到。包括那传说中同样变态的《葵花宝典》。 但后来我跟着剑婴学会了“神行御风决”,又经师父李云亲授,也练就了一身好本领,尤其是那半本《死人经》上记载的“杀破狼剑法”。 这些本领,伴随着我后来执行一次次任务,在经历了无数凶险万分的生死考验后,日渐精熟。尤其是那次大难不死,被公孙小蝶相救后,我竟慢慢成为了超越剑婴、李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顶尖杀手。 …… 时如流水,戚长卫、姜米雷来到姑苏蝴蝶谷深处已疗养了一月有余。除了神医,就是汤烧饼这个家伙为他们用药治疗之外,他两个便是自行运功疗伤。 痛苦煎熬了如此之久,残存在他二人肺叶中的顽固剑气终于渐渐化去。二人身子康复,功力也已各恢复了六七成。 “唉……这剑罡的威力也真惊人,差点要命不说,一剑就叫我等养了这么久!四大菁卫真不是浪得虚名!”他两个终于认识到了那次行动的凶险,后来提起,还总是心有余悸。 戚长卫所持霐渊剑,乃是阿虞祖上所传的宝物,据说由一位异人匠师打造,所用材料乃是由海外某国国王进献的“灵魂之铁”。这异人锻造此剑用了足足八八六十四天工夫,仅淬火所用的水就掏干了他家后院里的那口深井,几乎是昼夜不眠不休,才终于炼成了这柄稀世罕见的“绕指柔”。 这剑,本来是要进献给皇帝的,作为一位绝世美人入宫为妃的陪嫁之物,意义就如同那柄“美人眸”一样。都是美女与帝王的勾搭信物。可惜后来不知怎么就流落江湖了。 这剑柔韧如牛筋也似,却又坚固非常,锋刃利若雷电却依旧斩铁不伤。剑成之时,天降激烈雷雨,雷电隆隆震得四野皆惊,滔天雨水把那口井又重新灌满了!此种异象,前所未见,似乎预示着武林中将有大事发生。 所以为了纪念那口深渊也似的井和这场雷雨,这匠师才把此剑命名为“霐渊”。 同样,姜米雷手中这口弯刀亦不是等闲之物。他这刀名曰“即休”。听听这名字,即休、即休,立即便休。刀光一闪,小命立刻玩完儿。也很diao炸天吧? 他这刀据说也是由来历非常的西域陨铁打造的,也是坚硬如磐石,锐利若雷电。刀锋过处,碗口般的树木能齐刷刷放倒。就像割草一样。 他两人这一剑、一刀都十分厉害,在冷兵器中,已经算是举世拔尖的极品了。 除了后来我有幸见到的“罗睺剑”,用它的剑柄为我改制所用的“未央剑”,以及苏小魂手中那用蝉翼刀改制的两把菜刀,和他那妖魅也似的天蚕丝以外,这两件兵器其实已经是江湖上的顶级货了。 比起初茅燊送给我的那把“睚眦剑”、南宫应的那把“虎翼刀”、南宫岚的那柄“龙吟剑”等等之流,甚至包括蝶恋家传的“胜邪剑”,都不知强了多少。 可惜,纵有如此利器在手,他们却根本不是四大菁卫里排名最末的“铁面具”的对手。这还只是遭遇了“铁面具”呀,要是“金银铜铁”一齐来可怎么办?如此差距,报仇何其难也! “铁面具”用的什么剑没人清楚,他临敌制胜靠的是那有质无形的“剑罡”。凭这个玩意儿就能轻松制服剑婴、罡风两个我眼中的超级高手。 而像黄天这种更超乎想象的“意识流”终极高手,居然是死于一枚蟠桃核! 老天呀老天! 看来武器好不好,还看谁来用。 否则再高级、再厉害的武器,也是没用的。 厉器不敌猛人!百度一下“卧龙窟铭杰众文学”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第101章 101.论武器在平常人手中的作用 前面说了,厉器不敌猛人。 究竟武器好不好,还要看是在什么人手中,由谁来用。 否则再高级、再厉害的武器,也难以发挥出理想的威力。甚至是会被糟蹋掉的。 自古好马配好鞍,吕布配貂蝉嘛!呃,我的意思就是好的武器也得是真正懂行、真正擅用的人来用才行。 否则你叫一个连杀鸡都不会的弱儒,即便手里拿了霐渊剑、即休刀,也干不成什么大事,搞不好还会把自己误伤了。 夜猫被罗睺剑反杀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那可是我亲眼所见的。 那些真正绝顶厉害的高手,甚至可以忽略掉“武器”这一可见装备的概念,在他们手里,草木土石皆有杀意,皆可为剑,万物都是武器。像梁醉风那样的老酒鬼,用体内的气都能把人射死,杀人于无形。甚至能凭空一掌把山都劈开。 这是何种恐怖的存在? 还有用蟠桃核射死黄天的凶手,以及擅长“弹指神通”的黄天本人,他们,都不会太过于依赖武器的作用。 但是对于普通人而言,武器的重要性却还是显而易见的。比方说东瀛人的火qiang队,不过普通武士,甚至只是临时招募、组织训练的平民。他们装备了火器,用最简单的射杀法,都能以“蚂蚁啃虎”的优势,干掉比他们要强大无数个层级的苏小魂和梁醉风。 难怪苏小魂自己都说过:“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是呀,双拳难敌四手,一个高级剑客未必能对付得了一百个屠夫。如果不够,那就上一千个、一万个。累都能累死你。何况,那些本来只会耍菜刀的家伙都用上了火器。 这个道理,不仅早就有事实的验证,更有我切身的体会。 后来有一日,当我和蝶恋历尽艰难,终于带队穿越巨富山,杀到东瀛人刺客组织的老窝深处,去解决伊贺鬼佐的时候,就是靠武器的优势以少胜多的。 她用的那件武器,是经过历次改造、反复测试,威力已不逊色于“五雷神机”,而功能更加全面强大,使用也更便捷的“绝情猫袖箭”;我的那件,则是在她这武器原理的基础上,又融入了我的个性要求,专属于我的那条“荧惑”铳。 在这两件火器的“yinwei”下,那些诡异的忍者大军们,终究没有抵挡住我们。死伤堪为惨绝。 事实也证明,绝顶高手、猛人到底还是少,相比顶级的武器,顶级的高手更少。 所以真要到打仗的时候,就不是拼个人本事了,拼的是整体实力。 剑婴、罡风想要杀张鲸报仇,靠武功来暗杀行刺当然很难成功,四大菁卫这一关就过不了。这也是我们这些做杀手的最大的耻辱。但是,如果换个思路,把暗杀变成明杀,用军队带着重炮火器去,就完全不同了。 伊贺流忍者中,可以算是高手的家伙倒也不少,但以他们的武功还不至于叫我和蝶恋太过吃力,李云、剑婴、罡风、承影在waiwei都把他们清理干净了。 真正可怕的是那些无处不在、随时可以出现,伪装并混迹于平民的家伙,他们使用暗器、火器,乃至用毒。无处不挖坑,到处设陷阱,圈套、手段多到难以想象,叫人防不胜防。这才是真正头疼的。 与他们抗衡,单只用刀剑是绝不可能的。他们之中都有许多人装备了火qiang。而且火qiang的厉害不仅在于huoyao的威力,还有距离的优势。它比gongnu、暗器更加远程和精准。 远距离狙杀,最是难防。你不知道在看不见的黑暗隐蔽之处,到底有多少人正在瞄准着你,就算想躲都不知道该往什么方向去躲。 为此,我们枉死了多少同伴,说来都是遗憾。 我们刚刚穿越巨富山,潜入九州岛的第二天,曾遇到过一个看上去非常瘦弱可怜的小男孩。当时我们做梦也没想过,这么一个小孩身上会带有那么恐怖的武器。他不仅趁我们与那些扶桑武士交手时突然从一个毫不起眼的破烂包袱里掏出一条火铳来袭击我们,后来还点燃了绑在自己身上的zhayao包,歇斯底里地扑过来要与我们同归于尽。 若非我和蝶恋命大逃得快,若非慕容婉儿这个傻丫头冒着粉身碎骨的风险,半途拦下了这个小孩子,当时我们就变成人肉饺子馅了。 谁能料想到这么一个小孩子有如此之强的杀意? 又怎能估量,武器,在一个小孩子手里都能那么恐怖? 伊贺鬼佐,是一个非常阴险且邪恶的家伙。 他之所以被梁醉风称为“伊贺小妖”,是因为这厮的忍术和武功已接近妖魔化。 杜七那家伙应该就是从他这里学到的分身忍术,交手时能变成一真一假两个人。但伊贺鬼佐更甚,他能分成五个。 可怕吗? 因为他的这个本事,已经不能再简单地把他称为会武功的高手,他是妖魔化的杀人机器。 难怪在他们东瀛人中,都叫他“鬼武士”。 然而,这么妖邪的“鬼武士”也并非没有弱点。否则他就不会被梁醉风、苏小魂追赶得逃命了。 他的弱点是我们与之交手多时,苦战不下,吃了大亏后才渐渐发现的。 当时我们被困在一个密封的山洞里,这山洞中间有一口异常寒冷的泉水,泉眼上却有个奇怪的石嘴,不停地往外喷射白气。 白雾弥漫下,本就视物模糊,伊贺鬼佐这厮又发动了他的分身术,当时逼得我们叫苦不迭,时刻恐惧他突然一下就要了我们的命。 那时洞里,我们这边只剩下我与蝶恋、慕容婉儿三人。我身上有菲儿相赠的金丝软护甲,她们两个却没有太好的防具。所以,吸引火力的事情,自然轮到我头上。 慕容婉儿,就是后来的“蝴蝶谷-蓝眸”,那时所用的武器除了龙牙刃,就是经蝶恋改造的“天琊琴”。就是那把以“天蚕丝”作弦的琵琶。她主要负责攻击,以四条琴弦分射鬼武士。 蝶恋,这个金刚女娇娃,她却是负责辅助和救护我们两个的。最苦的也就是她。 可笑的是,交战伊始,我这个主要吸引火力的人,没撑多久就被伊贺鬼佐用一枚“掌心剑”,就是六星飞镖射中了屁股,很快麻痹了下半身,瘫倒在了地上。所以牵制他的事情后来全靠蝶恋去完成了。 可惜蝶恋那一役太过惨烈,除了身上那无数伤痕,竟被伊贺鬼佐在分影瞬移的间隙里,一刀斩去了她持剑的右臂。硬生生把蝶恋从此变成了独臂女侠。 最终危急关头,慕容婉儿这丫头,蓝眼眸又呈现了逆天能耐,她在昏暗错乱中辨认出了伊贺鬼佐的真身! 这时候,伊贺鬼佐五个身影都向她齐齐攻去,在那千钧一发之际,我挣扎着身体,用“荧惑”一qiang打爆了他的头。 后来我们三人围着伊贺鬼佐的尸体,集体认识到自己犯了多么愚蠢的错误。 早知道一开始就别跟他纠缠,四条天蚕丝加两件高级火qiang,一通乱打就是了!绝情猫袖箭那么猛,横竖也打死他了。 别说我们这些会武功的,就是普通射手也足够了。 特么的“鬼武士”的名头唬住了我们,叫我们太过于重视这个敌人了。 谨慎过度。 可惜了堂堂蝶恋,也就是游璎珞大小姐这只能吃饭、能拿刀的右手呀!杀人如麻的右手! 白瞎了她的绝情猫袖箭!百度一下“卧龙窟铭杰众文学”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第102章 102.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1:消失的箭头 我叫戚长卫,是江南武林一个没落门派“蝴蝶谷”中的成员。 如今这个门派,正经修习武功的人已经不多了。倒是我所在的暗部,还有几十个混吃等死的家伙。 暗部,其实就是专做杀人买命勾当的刺客组织。我和其余一众同伴,都是半职业的杀手。 有人干这个行当,是为了求财;有人干这个行当,是为了谋生。而我,主要是为了报仇。 我本是朝廷里的一员武将,大小也是一个千总。手下有骁骑营、羽卫营共千余号兵马。我的祖上与民族英雄戚继光将军是同宗。 我的爷爷戚无尘旧日正是戚继光将军部下,一直追随他在江南沿海抗击倭寇;家父戚白虹也曾在北方边关带兵抵御蒙古。 按说,我一家几代人出生入死,为了朝廷抛洒热血,都是真正的忠臣,我不应该是今天这样的下场。然而可恨,好人无好报,世道黑暗,伦理失常,已经难以用道理言说。 在这朝廷里,本就因为东林党争造成朝政日趋**,栖栖遑遑,人心丧乱。后来阉党和锦衣卫又各自插手,挑拨离间,以致于皇帝无明,竟把我一家人定为“乱国贼臣”。 灾难,就由那时开始。 我的父亲,就是死在东厂太监的手里。 堂堂护国将军,竟被执行了腰斩酷刑。 我的兵权被一夜剥夺,手下原来的士兵俱被监控、瓦解了。 我知道喊冤无用,如果我还不赶快逃亡,而要坚持抵抗,那就是坐以待毙,只有死路一条。 我带着妻儿老母,还有最爱的阿虞历经数日血战,好容易逃出了京城,可没想到还是遭遇了不测。 手下本就没有多少人了,阉党和奸臣们又派人一路围追堵截,等逃到山东地面时,跟随着我的,只剩下不足一百死士。 忙乱之中,我来不及保护到每一个人。 无休无止的追杀和暗算叫人精疲力尽,防不胜防。 苦苦挨到济南时,我已经算是彻底家破人亡了。 我的老母死于暗夜混乱中的几支流箭。 为此我几乎流干了我的眼泪。 但还有更令人心寒发指的,我都不知道我的妻子是怎么被人杀掉的。 我的妻子名叫锦玲,当时她怀中还抱着我刚出生三个月的小儿子戚兵。 她明明已经在我小弟茅燊的掩护下坐马车逃远了呀! 我明明没看到她中箭的呀!就是离她距离最近的茅燊也没有看到。 可她的后背到前胸,却有一个明显的黑洞。 血流如注。 像是被人用弓箭从后心射入,前胸透出……一直到再射进了我儿子的身体。 那马车里没有找到任何箭支、箭头,她二人的尸体里也没有,甚至也没有任何弹丸、碎片。 所以,不知道她们是死于何种兵器,也不知道是死于何人手下。 她们两个死得如此奇怪,就像是凭空被一道光刺穿了一般。 那天,痛苦过后,我和茅燊思量许久,共同分析道:“不是普通暗器。” 茅燊说道:“首先不可能是火器。火器不会听不到声音。无论火qiang亦或是铳,都要靠点燃huoyao,baopo时以气流催动,不可能闷声射击。” 我思忖着,也道:“也不是徒手发射的暗器。飞镖、飞刀之流没有这么强劲的力道,更没有那么远的射程和精度,不可能那么远距离穿透马车的门帘再穿透她两人的身体。” 所以…… 我们共同意识道:“一定是gongnu或机关。” 这个伤口,怎么看都像是强弩利箭贯穿而过。但诡异的是竟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那马车只有一侧门边有竹帘被射穿的破洞,另一侧完好无损。 就像是一支箭破门射入、贯穿了她两人的身体后,又完全消失了。 …… 到底是谁如此狠毒? 什么人如此好本事,一箭就射杀了她们两个? 又是什么样的弓箭或机关,能有如此强劲的力道、精度和隐蔽能力? 我手下本有两营士兵,其中“羽卫营”里擅射高手有的是,平时就是专长于弓箭的,什么样的强弓硬弩我们没见过?可是现在,问遍了所有人,竟没有一个知道这是为什么。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继续一路逃亡。 到兖州城外,我们的人马就只剩下三十五人了。 除了那些舍生忘死的战士,不,现在我管他们都叫“兄弟”,他们都是曾经戚家军时就忠心耿耿的勇士的后代!自他们爷爷那一辈起,就随着我们戚家水里来火里去的真正的朋友!除了他们,就剩下精疲力尽的我、遍体鳞伤的茅燊、我同样满身伤痕的可怜的阿虞! 阿虞外号“绣春刀”,她本是皇后娘娘的贴身侍卫,何其尊荣!可现在竟也陪着我沦落至此。 皇后曾经亲赐予她的这把刀,现在已经打得像锯齿一般了。除了手中这杆抢过来支撑身体的铁矛,她就只剩下腰间那条“霐渊”宝剑。 我们三个的武艺高些,但主要战斗力还要依靠这三十二个视死如归的兄弟。 现在,除我之外,他们的最高“长官”,就是我手下的一员副将,本来是个把总,也管三四百人的。他的名字叫汪东俊,外号“绿眼鹰”,正是我这“羽卫营”里第一号神射手。 连续逃亡,昼夜不分。 我们的干粮和饮水早就不足了。 兖州城中戒严,我们很难混进去购买食物和补给。 所以不得以,我们开始杀战马吃了。 这天已是立秋。夜里,冷风来袭,我们这些人在野外缺衣少食,冻得发抖。 为了便于隐藏,避免暴露,我们不敢在野地里生太多的火堆,只是用一些石块堆砌了几个简单的“炉灶”,用来煮饭和照明。 半夜时分,我们轮着换班,轮流睡觉、预警。 因为有阿虞这个女人在,所以大家方便解手都是避开她的。当茅燊值班时,他有那么一刻走到远处去,远远隐没到了树林间。本来沉睡着的我,因为一阵寒风来袭,突然惊醒了。 这时候,我看到了从未料想到的一幕。 汪东俊,不知什么时候也悄悄起来了。 本来该他睡觉的,若非他的行为古怪,我到死可能都不会怀疑到他。 他竟然趁我们“不觉察”,悄悄尾随着茅燊去了树林。 他一定不是去解手的,因为我眯着眼睛,亲眼看见他悄悄带上了那副袖珍弩箭。 …… 果然,当这“绿眼鹰”于暗夜里的隐蔽处悄悄向茅燊后背瞄准时,我猜到我妻儿死于谁人之手了。 他这副弩箭,原来竟能搭装一种奇特的箭头。 用冰制作的箭头。 可笑他在我手下当差十余年,我竟然从未见过他有这等本事!亦从未想到过。 难怪射穿了马车竹帘,射穿了锦玲和我儿子的身体,最后却能消失不见。 这箭头,竟是化作了血水,藏在我儿的体内呀! 可恨!可恨—— 竟是死于“自己人”之手!百度一下“卧龙窟铭杰众文学”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第103章 103.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2:背叛者比忠诚者强大 荣贵欣喜的道:今个一大早,贵人她们便去了长‘春’宫,会我跟她们一起来给姐姐请安呢,然后你便立刻随她们来了? 于是,我敞开心扉,欢天喜地的准备与宛如一道入宫进行选秀,我的梦,才正开始吧? 那人瞬间回身,便是举拳打来,夜凰感觉不对,本能的向后仰身而躲,结果这一仰身,就看到四条黑乎乎的腿,再往上一扫,就看到两个蒙着头脸的黑衣人举刀冲自己砍来。 当然,在她看来,虽然姑爷还没中举,但就冲现在这个懂事劲儿,圆房也不是不行的。若是姑娘能早些有个孩子,于她自己来说,在这家中的地位可就更稳当了。 死胖宅虽然有些犹豫不过还是把钉枪对准了连夜,如果他看见连夜在下一刻变成极度危险的丧尸绝对是最先攻击的。 我与顺治双手互扣,其中的汗水不知是我的还是他的,我们几乎是同时紧了紧相握的手掌,张德海的‘性’命,十万两白银,大清国的面子,都是相当重要地。 我的身子猛地一缩,绻在一起,顺治疼爱地吻了吻我的唇,才对外吩咐道:“常喜,去坤宁宫。”说完眼睛亮闪闪地盯着我。 粗磨的钻石虽然没有闪亮的光华,但看上去已经顺眼多了,基本上已经琢磨出了腰形,已经可以想像得出钻石的全貌了。 一阵剧烈的摇晃,火夕护着火彤稳住身子,片刻,马车停了下来。 “继续等着吧!”严绾故意板着脸,可是眼睛里的笑意,渐渐地盛不住,溢到了脸上。 直到这个时候,也没用人去看看朱秀敏手中的信笺,更没有人问一句,这封信是不是真的。因为所有的人都心知肚明,这封信的真假已经不重要了,太后所需要的不过是一个借口。一个用来堵住天下众人悠悠之口的理由。 “糟了,中计了。”连忙准备掉头返回,可是杨昌云同时也看出了他的用意,从身后跃到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父皇,你莫要着急,且听儿臣为你细细讲来。”淳于焱陷入回忆之中,现场恢复安静,姜皇很是认真听着自己儿子的话,生怕听漏了什么重要的话语。 苏珊拍着一直哭的孩子,最后摇头,她本来就没打算告诉他,“姐,这个孩子,帮我送到孤儿院去吧。”在孤儿院,也比跟在自己身边要好,这也是为什么她会选择生完这个孩子在走的原因。 “伯父,芳华的眼睛真的就只有那么一种方法才能够痊愈?”淳于焱出了担心芳华的安危之外,眼睛这件事也是十分的关心。 秦尘的底子让他看不透,此时他已经没有捡便宜的想法,只想跑路,可是一个神通真人想要追他,他跑得掉吗? 满地的太医却不敢真的起身,若是太后不发话,想必陛下是不会让他们真的离开的,就在众人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轩辕启突然说道:“还不走?”这三个字如同免赦令一般,众人慌忙起身,甚至连嘱咐都忘了。 千星闪步,几乎同时,轰隆一声,整个安全屋沉闷爆炸,火光喷射。 程墨羽嘴角微微一抽,想到了自己的老婆和岳母,又看大队长:“您确定么?”他怎么就觉得这么的不靠谱呢。 随即,它发出猖狂的兽鸣,四肢稳稳着地,尾部横扫,直接将钟帅帅整个身子弹飞,重重的砸在陈元的旁边。 随着那火焰的喷出,空间里竟起了波纹,微微荡漾,如轻风拂过的水面一般。 汪掌珠从水里爬出来,哭了一阵,山风吹来,湿透的衣服裹在身上,不一会儿她就被吹的瑟瑟发抖,抬头看了看四周陡峭的山势,自己爬上去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朱权,徐瑛等人眼见沈鹏打通了进城之路,便即一人扛起一个麻袋,遮住了半边脸,跟在其他伙计身后鱼贯而入,朝庆州城中走去,行走之际,故意装得颇为吃力。 香台山林木茂密,人烟罕至,几无道路可行。所幸四人都是身有武功,一路以手中刀剑砍去挡路的荆棘,缓缓朝山顶爬去。 夜色之中,郑和在数个奉旨办差的锦衣卫手持的灯笼引领下沿着御道出了紫禁城。 “我次奥,这家伙绝对吃萝卜了。”钱进捂着鼻子就冲出了病房。 “什么,怎么会这样”。哈尔西焦急转过身,只见到舰队侧翼的‘新墨西哥’号战列舰正燃起了覆盖全舰的大火。好象火焰神在舰体上驻扎了,入目都是燃烧火焰,那雪亮钢板也在燃烧中呲呲乍响。 梦露无限妩媚撒娇着,青葱玉指不由自主抵住了葛丝运元帅手腕,艳丽如花,轻嗔薄叱的表情,能让钢铁融化,金属消融。 可这么尊贵的一处府邸,又是正堂主屋怎么挂着一块如此新奇的匾额呢?显得过于轻飘了。 想着凤九幽出手的狠辣,她又想到自己的情况。他们两人,若是撕破身份,谁都容不下谁。 同桌的瘸腿老者自顾吃着碗里的酒,不时撇一眼那青衫黑靴的男子,倒也不曾开口说些什么。 现在第一次接触,确定意向,双方回去还要再考虑,具体怎么做,先做什么等等。 消防人员话还没有说完,楼层之中,传来一道剧烈的爆炸,更是有一个冲击波传来。 看着自己妹妹离开的背影,菲然闭上自己眼睛深深吸了口气,身上逐渐出现了冷淡的气场,转头对夜云说道。 挖是不可能挖的,因为他也不是专业捕蛇的,大概率挖半天没挖到冬眠的蛇,而是挖出来一窝老鼠。 沐云舒和风千城继续向里走去,里面的大长老,早就已经准备好,现在看来,门主,应当也已经死了,只是谁都没有注意到,千毒门门主临死之前的那一抹微笑。 103.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2:背叛者比忠诚者强大 比太阳更刺眼的,是人心。 比坚冰更寒冷的,也是人心。 这世界上最可恨的,就是狼心狗肺的背叛和来自“自己人”的暗算。 没想到追查到头来,害我的竟是我以为值得信赖的“兄弟”,我一直十分器重并待他如自家人一般的副将。 竟是他用寒冰箭偷偷射死了我的妻儿! …… “为什么?” 当我抓住了他,并要茅燊收缴了他这支寒冰弩箭后,我“审问”他时却忍不住自己嘴唇都在发抖。 “大人,我想劝你归顺督公,不要再顽抗了,没有好结果。” “什么?你竟然投靠了那帮阉党?” “识时务者为俊杰。” 汪东俊这厮,竟这般不知廉耻。此时,我站在他面前,怒视着他,茅燊手中的剑还架在他脖子上,他竟然毫不畏惧,居然能向我们侃侃而谈。 他道:“戚家已经走投无路了。自戚继光遭到罢免,回乡病死,你家老爷子戚无尘也一并气死后,戚家就注定已经完蛋了。” 他像背书一样,面无表情道:“万历十年,内阁首辅张居正死后,给事中张鼎思趁机上言戚继光不应该放在北方,于是他被调往了广东。?万历十三年,给事中张希皋再次弹劾戚继光,戚继光因此遭到罢免,遂回乡后病死。而你爷爷戚无尘,不满朝廷,竟一连上书九十九封,结果被皇帝贬为庶人,所以,他竟是活活气死了。” “你……” 我正语塞着,他眼珠一转,冷淡道:“所以忠臣良将又有什么用?皇帝昏庸,朝廷腐朽,我们跟着你戚家,竟是一天天江河日下。后来我想明白了,给谁卖命不是卖命?与其和忠义亲,不如和权势亲,和钱财亲。所以,厂督看得起我,我就归顺他了。荣华富贵,我能享受一时是一时,比跟着你走上绝路要好。” “……” 可笑此时,我竟被他激得说不出话来。 “male个熊蛋!”茅燊气得也浑身发抖,恨恨骂了一声,怒斥道:“所以,你就要背叛将军,害死夫人和少爷,现在还想在背后偷袭老子吗?” “呵呵!”汪东俊笑了,他向茅燊冷淡道:“你的性命,在我眼里不值一文。我杀你是为了将军好。督公看得起将军,说将军是个人才。我想带他一起去投奔。只怕你这个直肠子蠢驴会有所阻碍,所以要除了你,省得碍事。” “你——可恶!我杀了你!”茅燊气得暴跳如雷,当即就要一剑刺进他的胸膛。 然而,没想到我和茅燊两个人,竟不是他一个人的对手。 因为这个时候,我们突然都觉得腹内剧痛,肠子若刀绞一般,手上也使不出什么力气了。 汪东俊趁机一把打开了茅燊握剑之手,快速翻滚到一旁,继而起身来,又操起一支不知原本藏在身上什么地方的袖珍小弩,搭起箭来瞄准了我们。 “你!”我气得眼前发黑,此时才意识到,原来,我们早就着了他的道儿。 “你竟然给我们下毒?” 想不到这一路来,竟有这么一个可怕的隐藏敌人,就在身边。 “呵呵,大人。”他冷笑道:“本来我是好意,想带着你一齐弃暗投明,另攀高枝,从此过享福日子的。但现在看来,是没这个机会了。” “既然如此……”他眼神中凶光闪现,狰狞道:“那么就别怪我不讲旧情了。” 他抬起弩箭,后退两步,弓腿瞄准了我。 他这个姿势,是准备射出去一箭后,拔腿就逃。 这厮还是有所顾忌,他怕一次只能射中一人,一箭射出去过后,我和茅燊中另一个会抢上来,叫他没有把握把我们都杀了。 所以,他需要撤退的余地,好争取时间再射第二箭。 计算得何其周密,想不到这厮竟有如此深沉的心机! 可恨! “咻!”“叮!” 一箭射出,却没有打中我。 因为当他要杀掉我和茅燊二人的时候,幸亏阿虞警觉得早,及时赶来相救。 这一声“叮”响,是阿虞掷出霐渊剑打落了那支飞来的弩箭。 阿虞也中了毒,她飞奔过来时,咬牙强忍着,疼得额头上青筋暴起,满脸冷汗直流。 “狗贼!早该想到是你!” 我从没见过阿虞这般愤怒的样子。 “卫哥哥,休与他啰嗦,快杀了他!” 可是,我们三人联手也没能杀得了这“绿眼鹰”! 眼睁睁看着他逃了。 “该死的叛徒!” “这他妈是放虎归山!”茅燊咬牙切齿,大骂:“我恨不得把这小子烧成灰!” 茅燊说得没错,放虎归山。 果然,立秋过后半月,我们好容易刚逃过淮安坝,又有追兵尾随而至。而这一次,竟是汪东俊带着阉党手下追杀而来的! 仓皇落魄,逃了三天三夜,我们,只剩下六个人了。 除了我们三个,就只剩下戚七、戚岐、戚起这三名由我戚家赐姓的家奴了!他们,也是父子三人。可惜他们,自逃亡起就在汪东俊手下听令。 可悲、可笑。 以他们的身躯,阻挡不了一刻。但他们还是叫我们先走,他们去拖延。年已五旬的戚七仰头大笑,随即领着自己这两个儿子去慷慨赴死。悲壮之情,叫我永生难忘。 我远远望见,汪东俊这厮,带着那些人杀了他们后,还用马蹄残忍践踏他们的尸体。 昔日同伴,何其残戕! 我们终于逃到杨子江边,刚刚登上船头,怎料汪东俊这厮,远远一箭,竟又射死了我的阿虞! 呜呜……可恨,可怜。为何这一日,偏偏是七夕! “卫哥哥,不要管我了。就把我丢江里水葬了吧!不要再费力气找什么埋我尸身的地方了。逃命要紧。活下去、活下去!” 这是阿虞最后对我说的话。 “不!不——阿虞!阿虞——” 阿虞后来被我葬在了杨子江边的一处桂花林里。 彩蝶纷飞,桂花围绕。阿虞,我希望你灵魂安息。 阿虞的剑,我一定好好收留着……以后,这剑就是你,这剑就是我的爱人,我的孩子,我的……性命! 仇人,我要用你的血祭奠我爱人的亡灵! “绿眼鹰”,我誓将你千刀万剐、一寸寸骨肉为泥! 东厂,此生此世,你我不共戴天,亦要将你辈斩尽杀绝。 若违此愿,纵然我死,不入轮回。17百度一下“卧龙窟铭杰众文学”最新章节第一时间免费阅读。 第104章 104.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3:一山更比一山高 我能加入蝴蝶谷当杀手,看来是命中注定。不知该说是缘分还是劫数。 在我九死一生,心已绝望,几乎都要放弃活下去的念头,就要到九泉之下寻找阿虞的时候,遇到了谷主黄天。 ... 看到陷入疯狂中的自家公子,马副官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丝苦笑。他知道现在争论下去,只会遭到自家公子的记恨。 谈起新产品电子芯片的那个引发手机爆炸的风波,严部长也是心有余悸。 她的心口,贴着他的心口的地方,她听到“砰砰砰”的心跳声,恍恍惚惚,觉得这是他的心跳。 诗瑶不愿意把继续讨论这个问题,有些东西讲得太多,就成废话了。 他定了定,刚才殷怀瑜的意思是不是……妈妈在他心里的地位比他这个当老子的……高出很多?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缪可蒂一大早上便在金钟仁的房间门口狂敲门,那架势看起来恨不得把门拆了一样。 “比起这个,你不想好奇这药水的来历么?”金钟仁可不认为叶沫会这么轻易地就接受了这瓶对人类来说十分奇异的药水。 半空中,灵谷惊恐的看向疾冲的萧炎,随着后者的每一个动作,这片天地仿佛也随之变化着,萧炎掌心星光璀璨,在他的洞天神眸中,如同掌握着一片残缺的星界,星界之中星辰陨落,星光湮灭。 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意阑居门口儿。庸王深吸一口气,将脸上的狠辣收敛下去,皇上了一脸的忧愁。开门儿,皱眉进了屋。见周炎正坐在桌边悠然地喝茶,恍似对他带来的结果漠不关心似的。 一旁的祝岚到现在为止一声也没吭过,性子按耐着,和之前的激进急躁截然不同。 而此时,黎昭公主来到了地宫之,见到了坐在那高位之的蛊族族长,还有摆放在两旁那两个散发着腥臭味的巨大坛子。 叶织星回到家,战君遇正在餐桌前,双手交叠,眸色深沉,在等她吃饭。 盛明珠原本还想说点什么,却察觉轩辕翊也不经意地看了她一眼,鬼使神差的就将这个相反咽了回去。 沈容的姜汤熬好了,男人又是提议说要送他回去,沈容想着反正多一个朋友也是好事,至少以后也不会那么危险。 谷思思和白里才也是无语,他们都知道,a级和s级可不仅仅是一个等级的差距。 众生物都是见过了无数生死的存在,但不知道为何,看见这些残骸,总让他们感到莫名的畏惧和恶心。 “你说过不干涉我的工作!”沈珂被顾泽宇压在床上,忿忿的拍着他的肩膀。 “安宁……”蓝向庭轻轻地叫了她一声,抱起她来往两人的卧室走去。 “没有,已经找回来了。”林宇浩又将储凝搂在怀中,好似在向蓝池炫宣誓着他的主权般。 梦星晨震惊的看着自己手里的那一大叠银票,不可置信的揉揉眼睛,再看手里的银票并没有消失。 听到这个消息,管方生和王飞彻底明白过来了,市场传闻是真的。 数名侍从上前,一名侍从手捧托盘,上置琐罗亚斯德的圣物神火戒,此戒象征光明与烈火,在人间之中永存。 她甚至想喊出来,好在多年礼仪的培养,让她心头多了一份清明,总算是忍住了。 第105章 105.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4:蝶谷毒王 最可怕的兵器是什么?剑么?非也。能看得到的兵器,都不是最可怕的。 可怕的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甚至不知道的杀人工具。比如铁面具的 “剑罡”,再比... 韩雨彤的手还没有松开呢!陈星虽然是背部吃痛的,但是他能感觉到满满地幸福,陈星的嘴角依旧带着微笑。 谢柔嘉点点头,身后谢大夫人也走进来,教习们也鱼贯而入。脸上都难掩激动。 吴岩来这里当然不是享受的,熟悉了一下环境之后,便在房间专门设置的修炼台上盘坐而下。 皇马的号召力绝对是超过切尔西的。切尔西队内的很多球员,如果苏云一鼓动说不定就真的会离开。 这个就算是被亲生儿子杀死了也要维护自己儿子的可怜、可悲、可叹的李老太太,随着寄养它的封魂灌的破裂,他的灵魂力也随之消亡,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是从来都没有来过这个世界上一样。 “不行,让她知道的话就有了戒心,心里有了准备,那些药膳的功效就大打折扣了。”谢柔嘉摆手说道。 那大甲气息强大,在走近倒地的中年男人后一把抓起了他,张开头顶那布满利刺的恐怖双角,将其拦腰夹住,缓缓发力,在撕心裂肺的嚎叫中能看到血液染红了衣物。 这一刻,站在天道胎膜之外的千余名强者,尽皆被怪异的一幕惊的呆住,半晌不能言语。 但在这个过程中,她少算了一步,在她原来的计划中,王庸要被她掌控的,因为两人的处境决定了,她要占据主导地位。 把铁棍随手一扔,不理会地上哀嚎的两人,王庸从他们身边走过,懒得再搭理他们。 “那你觉得,指挥权交给谁呢?”张波也不知道怎么反驳,不过他虽然不喜欢秦霄白,却也知道大局为重,听了就听了。 不过,这个药师姑娘长得还真是漂亮,温柔可爱,一双桃花眼,撩人心弦。 而此时,五个老者依次出现在众人面前,催动力量注入传送阵中。 再过一会儿,这火焰便降下来,现在,即便是他,也扑灭不了这场火焰,这不过是李剑咎由自取罢了。 十八金人纷纷从储物戒指里掏出金色折叠凳,金色扳手,金色餐桌,金色脸盆,金色勺子,金色菜篮子……朝着多发冲过去。 此时,听鲲讲课,张天乐才真正领悟七十二变和三十六变的本质。 昂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抬头看着夜空,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 刘灵突然想到了什么,微微一愣,随后赶紧将系统召唤出来翻找起来。 阿九的思绪被他打断,忙敛了心神,用手随意抹了抹脸,又整了整衣衫发髻,确定自己全身都妥当了,才掀开帘子,笑着与齐遥打了个照面。 “多谢您知无不言了!”钱浅冲着崔千水嘻嘻一笑:“不过我是来寻仇的,为那个被灭口的姑娘。所以您一路走好。”说完钱浅竖起长剑,冲着崔长老就是当胸一剑。 换了谁都会有种难以接受的感觉,但是邢天宇却没有这种感觉,他已经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也见过了太多因为召唤仪式而死去的人。 第106章 106.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5:农夫 黄天之死,令我格外难过。且不说他救了我和姜龅牙的性命,大恩未报,叫人情何以堪。 我担心从此后蝴蝶谷更要成为无头苍蝇,很快就要彻底散伙儿。那么我打算借助他们力量报仇的事情就八成... 在他们震惊的目光中,三团巨大光团,猛然轰落在城市三处地方。 “钱?他需要多少,为什么不找我要?”钟夫人也发觉奇怪的地方了。 可就在这时,轰隆一声,空气剧烈波动,刹那间,一股骇人之极力量风暴,猛然爆发出来。 “祝老先生所中的掌法,可是枯骨毒血掌?”然而就在这时,李辰不慌不忙,开口向祝泰说道。 手中握着的碧玉法剑骤然间散发出了柔和的光彩,一个三寸长的光剑竟然就这么‘长’了出来,这一幕几乎震慑住了在场的所有人。 李辰三人看着,这从天而降二十多名郑家修炼者,尤其看到郑永城,他们几乎已经确定这些人,就是郑家的人。 铁心抱着树柱后退了两步,将直接前段挥舞起来,想要用纯粹的力量将对方兵器压制,然而夏亦手中的也是长兵,最重要的还是长兵里面的重兵器,而且关圣刀法本就兼顾力量和速度,树柱打来时,关刀呼啸。 己方诸人都不知道这横跨岩浆湖的阴阳桥是怎么个搭法,无不目不转睛地盯着纱织的背影。 “放心,这里善后事情,有洪仁、穆石,夏侯冠他们在,不会有问题的!”李辰说完,拉着沈碧茹,上了洪仁的那辆劳斯莱斯。 桑若依言照做,手指普一碰到那幽绿的水晶球,就见到里头哀嚎的人脸如流转的云一样汇聚到他指尖,仿佛活过来了一样。 不是没有人看到凌烈的出现,林子煦看着他车子消失的方向勾起嘴角。 不到十分钟,汽车就停在一个座学校的门口。虽然看不懂上面的字,但秦少杰也知道,这就是东京大学了。 “我上去了,五分钟后,你进去搞定。”秦少杰说着,便在藤原美惊讶的目光中直接御剑而起,瞬间就飞到了楼顶。顺着楼顶的天窗进入了大楼内。 这衣袍被徐宣赞穿在身上,居然长短相合适宜,一似若量体裁制的一般。 “梦婷,你忘了么,我是国家的特工,没人可以找我的麻烦的,放心吧”韩羽笑着安慰道。 奥克是军队出身,所以攻击是非常的凌厉,右拳猛然轰出,所到之处响起了阵阵拳风声,而刀疤男也不示弱,拳头也朝着奥克轰击而去,只听见“嘭”的一声,两人的拳头狠狠撞击在一起。 “不,这个想法绝对不值得去想,更别说去做。”窦若梅首先反对的说道。 “精彩你个大头。”端木雅妾流下冷汗,差点没被这一幕吓死,若不是一直被轩辕笑以灵力护着,纵使不被轩辕剑的罡气斩杀,光是至宝灵力也足以把母子两压死。 “暗语?那请问姑娘有什么好提议吗?”苏冥似乎也认同她的这个办法。 天道派,天目山之上,并不是像其他门派那般建筑辉煌,虽然也有着大殿,有着议事厅,但都很是简陋,这与及富野心的张宏虎可是极大的不对称。 “二弟,找机会离开!”王涛一掌毙掉一人之后,对着史炎说道。 第107章 107.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6:工头 “千万别小看女人。”这是我跟姜龅牙后来经常一起说的话。虽然,我跟姜龅牙许多意见不合,经常争吵,但在这一点上,我们有完全一致的体会。 一致到像被 “铁面具”的剑罡所伤之后... 车子一进来,挂在树上的灯突然亮起,整个院子给人一种火树银花的感觉,美得无法移开眼睛。 舒一一突然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绳子想要绑住我,我使劲挣扎,推开她,她踉跄的后退几步。 现场一片安静,除了那些吓坏了的人牙齿打颤的声音,没有别的。 见不着面,云七夕更是不安。古代牢狱黑暗,刑法多种多样,就算单连城已经认罪,她也担心那知县会公报私仇,对他用刑。 包括贝尔纳普和谢尔曼在内,李牧一共给了四位将军承诺,等贝尔纳普和谢尔曼他们退休之后,都可以到骏马武器公司工作。 达米恩神父目前的研究方向还是麻风病,虽然还没有出成果,但李牧不着急,这是一项有利于全人类的工作,需要李牧保持极大的耐心。 伤口疼吗?当这四个字发送出去已经代表我示弱了,已经代表我原谅他了。 那些人还想说什么,突然,感觉到自己体内的战气竟然无法再次运转,全身方佛失去了直觉,自己根本无法再动弹一下,这是绝对的威压,足以威慑天地的威压,纵然你实力很强,也无法撼动其分毫。 方回建脸色阴沉,却也不好发作。现在双方比分僵持着,不能因为这个打击了士气。不管怎么样,都是要把胜负当作第一位。 此时,叶要离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完全爬不起来了,在那里喘着粗气,不知道在想什么。 赵三爷曾交代赵玟曼,只要顾先生看重的毛料,无论价格几何,都要拿下,丝毫不要吝惜钱。 虽然秦少安很想坐下来,但他又怎么敢?别的不说,这里还真没他的位置。 班长进去叫来陈粒后。陈粒看见林正明并没有表现得很兴奋,她只是礼貌性微笑点头。 听到了陈昊说出来的这个地址,那边的白云正愣了一下之后激动的问道,虽然他心里面还有些怀疑陈昊,但是眼下并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就算这个地址有可能是假的他也要去试一试。 来人的拳头砸到了老方玉言的手心。。如同砸到了一块巨石之上,在巨响声中,两人的衣服都无风舞动起来。 刘辰张了张嘴,想对智美那颇容易令人误会的动作做些点评,但是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说的较好。 槐山院主仍不能信任陆宣,好在陆宣的修为不过是元婴期,不可能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动什么手脚。 “太好了,如烟姐姐的妈妈终于不用在这破地方受罪了,啦啦啦,老太婆,看你还能怎么欺负我们!”秦墨禹扮鬼脸嘲笑萧若汐说。 “我们都是山村之人,能够混出来就算不错了。就像我,要不是因为参军,复员后在这里做上一个民警,立了几次功后,熬到现在,做上了分局的局长,现在也不过是工厂流水线上的工人而已。”马涛自嘲道。 灵坛席位之上,黄晓天一直注意几位长老,他自然知道,王玥受到了另外两殿的排挤。 第108章 108.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7:酒色兼收 【劳烦编辑老师给改下标题,我没有权限】108.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7:收买的价码一群人脸色不好,这金玉环自然也是看在眼里的。 贾财神是她的雇主,花银子请她来伺候东方火舞... 筑基境界便想出通元境界的修炼之路,虽然玄天体决之初,十分粗糙,但现在总算在系统的帮助下完成了。 一把翠绿色的棍子被叶晨递了过来,见此情况,炎于良微微错愕。 唐勇其实虽然听不清地痞头子的讲电话声音,但以他敏锐的观察力,也猜出地痞头子刚才那个电话是在喊人。 “你能不能不要说那种误会人的话,她现在还惊魂未定呢,刚刚死里逃生,你能不能注意点。”许星生气的看着我肖润雪。 事实上,中洲第一分队的人也是死伤惨重,在和亚当激烈战斗之后,他们又被剧烈的爆炸给掀飞出去,纵然不是在最核心,那也是受创不轻。 怪不得叶晨和炎于良的关系突然变得亲近了,原来还有这一层关系。 现实世界当中的身体也已经达到了体能的极限,需要补充营养与能量,才能再战了。 下方地面上的铁僵正瞪大眼睛看着即将滑落下来的陆万里,张开大嘴怒吼着。 将能量以压迫的形式极致的压榨到体内,以极致的速度再进行推动自身的肉体战斗,这便是姜宇将生命燃烧进一步深化的技巧,当然,对于这种层次的强者而言,也不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便是。 祺王一席话等于是把玉宸帝的路给堵死了,总之就是不会让他的翾儿住在宫中,若一定要住,他就一起跟着住进宫里,把翾儿看的紧紧的,免得让人觊觎。 到达王府,只见徐管家来报,说是蓝绯羽的友人来访,蓝绯羽点头,让徐黑竹把孩子带下去,自己与百里净毅去换了套衣裳就前去会客,因为他们衣裳早在池底的时候,已经脏了。 看到邹亮吊儿郎当的模样,周超更是怒火中烧,只要他一直说事情没调查清楚,岂不是可以一直不兑现之前的承诺了? 唐雪儿看了看众人,将大厅当中一个个,脸色都十分的凝重的样子,心中笃定,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但是,韩牧凡不想对她说,唐雪儿自然也没有多问,点了点头,离开了韩牧凡的别墅当中。 我还天真地以为他是在跟我开玩笑。这么整蛊无厘头的事,好像真的很符合他闲得蛋疼的一贯作风。 准备好的照片放在桌子上,“放心,人不会太差,待会我让下面的人把你送过去。”照片上的,正是王川的照片,上面的王川正在写生,单从照片上来看,于婉猜的也许没错,他是个艺术家。 \t她甚至等不急尹梦离说“没问题”就消失在尹梦离的视线里,也许只有她真的等到了自己当妈妈的时候,才会体会到宝宝比任何人,任何事都要重要。 “你别在这里胡说八道,从来,我们村都不受别人的欺负,你毁了我们村,我就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这么霸道的话,偏偏村长还说的这么理所当然。 想再次问上一句,却被冷置一用力,直接拉了上去。于婉的头正好就栽倒冷置的身上,跟着衣服,好像也能感觉到,冷置那就跟烧了火一样的身体。 第109章 109.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8:地宫 人类都有撒谎和隐藏秘的习惯。因为人们或多或少总会有些不干净的、见不得光的事情。 所以重要的事情,一般不会轻易给别人知道。尤其是有了一些身份、财富和地位的人,他... 根据她掌握的消息,陈阳应该没有实力秒杀二号才对,可眼前发生的一切,告诉她,她得到的这个消息有问题。 朱启一看,果然看到这两个榜单上的人都显示出名字来,但是具体的实力也是不知道的,就算是知道是谁拥有,也没有太大的作用,在二品先天灵宝最后一个先天灵宝是没有名字的,或者并没有排名第一九九的二品先天灵宝。 这次由邪风率先发动了攻击,轻喝一声,直接用单手挥动法剑,疾驰中一剑朝着前方劈下。 “猪八戒,就算没有了醉仙酒泉珠,难道我便会输给你吗?”青狮精说着,往朱启一刀斩来。 当他踏出第三步时,丹田处的撕裂感才剧烈起来,震荡着他的识海,让他恢复一丝的清明。 一股朦朦胧胧的剑意笼罩其上,让剑客仿佛动了起来,一剑一剑地舞着,如同一支优美的舞蹈。 “这是意境?”谷内,那些观战之人在感受到这股威压之时立刻一惊。 “我已经长大了!”李初一坚定的说道,纵然他隐隐感觉到将要听到的事情会让他大受打击,但他还是想要知道这一切。 他们已经在雨中埋伏了两个时辰,满身都是泥,耳根子都被两边的骂声麻木了,却依然不见半个明军出来,除了无奈的回去,再等下去也无益。 他忽然想起,貌似在天界就有一些天骄喜好这个……圈养男宠为之娱乐……莫非这秦宁看起来仪表堂堂,面若冠玉,其实暗地里居然喜好那个? 吃完饭,唐果儿被林清雪命令着一起去厨房洗碗,秦天闲着没事,就在别墅内闲溜达。 林峰的脸色陡然间一变,脸色苍白,心中惊骇无比,他显然没想到,缥缈冷竟会如此强势的偏袒王赢,他想不通,王赢这个拥有废武根的废物,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才会使得德高望重,身份尊贵的缥缈冷都被骗得团团转? 因为到了现代,覆天莫把他的长发剪去,留了个干干净净的短发,细碎的黑发与他如画般地容貌莫名地相衬。 一声雷鸣声从后院某个房间内响起,紧接着南宫玉儿面带喜色的推门走出。 开着车带花姐回家,胡大发一脸的轻松,按照结果看,双方还算满意,至少姥姥面前算是通过了,至于花姐,自己还是有些信心的。这里面唯独忘了自己,难道真的开始了下一段感情,甚至直接迈进婚姻殿堂了吗? “太乙神针”用的自然是银针,但其实学会了这门高深无比的银针医技,推拿按摩也是信手拈来。 为此老来甚至不惜豁出了自己的魂体,一旦稍有不慎,老来也会受到连带的影响,魂体消散都还只是轻的。 朝谢东涯举起酒杯,杨伟的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眼中却闪过一丝妒意。慕容雪是纯‘阴’之体,也只有拥有纯阳之身的男人才能享受的了她。 “哎呀!娘,你又来了。”烦躁万分的贾千千一跺脚,转身冲出了府衙。 第110章 110.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9:险境求生 既然知道了地宫的存在,东方火舞自然是要去一探究竟的。果然,这天夜里,趁贾财神家里众人不备,他悄悄从院子外的菜园潜入,摸索到仓库边,用一条铁丝开了仓库的门锁,入内到深处后,发... “好了,奶奶的,和你们说这么多干嘛,你们两个去玩吧,一个月后自动出去吧,你们的修为太低,打着没意思,去吧!”枪神无奈的挥了挥手。 可是,到底林佳纯有没有被砍到呢?还有林佳纯会不会真的下地狱报道呢?还有还会不会有人在救她呢? “念念,你哪来那么多钱?!”老吕听到,米白说可以解决一部分,所以很惊讶的问着她。 焦糊味和烤肉味飘荡在海平面的上空,八爪怪物的痛苦嘶鸣声更大了,八只爪子在一瞬间就被烧焦,可想而知会有多疼。 “主人,好像附近有人,刚刚我听到有人说话”一个黑衣人说道。 “走了,走了,咱们去天河,咱们也去仙界打野食去,哈哈哈,现在仙界应该乱套了吧?”一些喜好凑热闹的客人们跟着包打听等人一起向前部飞去。 帝妃星的城主虽然在刚开业的时候查过几次,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城主也睁一只眼闭上只眼不管了。 陆氏和白云兮都来闹过,却被槿兰苑的人拒之门外,她们只能在门口叫嚣几句,就灰头土脸地离开,完全拿白木槿毫无办法。 不过即便是这样,以王大宝目前的修为,全力帮奶奶一次的话,让老人家延长个十年八年的不成问题,可是即便是那样,对奶奶就真的好么? 这一拍把叶华吓丢的魂拍了回来,叶华也松了口气,又拉了拉旁边没回魂的诱猫香,两人恢复了说说笑笑的状态向前走去,他们俩心中都在想:‘剑哥调整情绪的过程也太吓人了。。’。 吴越一路向前,如此五天之后,吴越神识一动,脸上便露出了喜色,因为前方几千里之外的大河之上竟然存在着一座大桥可以通向西方,过得这条大河。 “难道没人威胁过先生吗?还是先生寂寞太久了?”宋安然忍着笑意,一脸正经地问道。 宋安然通信这么频繁,在外人看来,两夫妻感情深厚。实际上也的确是这样。不过颜宓和宋安然现在都没空谈感情,他们更关心前途。 “我怎么不要脸?老子身体好得很,既然能让张氏怀孕,就能活到孩子长大。”国公爷怒了,对周氏横眉冷对。 足足一分多钟之后,那只草原狼的脑袋晃了一下,然后迅疾无比地消失在草丛之中。显然,它也没有把握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获胜,所以选择了撤退。 一种是当成的匕首一样的使用,催动法力之后,能做到最大威力,用于近身和暗杀都可以。 华清韵一大早起床,匆匆帮奶奶做了早餐,甚至顾不上吃饭,就是急匆匆朝着学校赶过去。 在他看来,无行者现在因为练功出错所以只可能拥有气武者的水平,在等级上来说和他是相同的,所以真要打起来会两败俱伤,所以两人可以有谈判的空间。 看着雪儿绝美的面容与单纯的样子,暗无月一时再次开口说道:“你长得很美,不过很可惜,你却要死了,虽然你的修为低下,可是你的资质却十分的逆天。 第111章 111.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10:异类聚集地 后来的事情,不知是否该用 “善恶有报”一词来回忆。贾财神父子,连带他的妻妾、丫鬟、下人,包括家里豢养的一伙儿打手、保镖乃至马夫、佣人一众这天恰巧全都在,随着地震般的剧烈塌陷,... 看着吕洪的背景慢慢消失在那扇门之后,吕二娘几人才走向一旁,让出皇宫门口的地方让更多其他的考生入内。而宋远看到郑老夫人时不时投过来的目光,心中又是一阵厌烦,便催促几人上了马车。 左壮始终都是习惯自己在场子里巡视,虽然如今也算是身居高位,酒吧的事情也不必再事必躬亲了,但是一向谨慎如他,却始终改不了这份操劳。 身后大量的法师弓箭手看到巨石怪被控制住,各种攻击刷刷的喷射在巨石怪身上,像雪舞霜龙啸、震雷箭击、风刃、玄冰箭等技能在boss身上爆开。 墨墨是她那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养到这么大,外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是作为亲生父亲的他,竟然连自己的儿子都认不出来。 本以为天生还是需要五年的时间才能再次出现,然而没想到的是,四年不到,他就和景若云两人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 “哥哥开门。”吕洪正想着,脸上也浮现一丝笑意。这时,轻轻地敲门声,打断了吕洪的臆想。 上午拍摄完成,几人就拿出午饭,在剧本场景外的一处休息区吃起来。 “为什么不行,墨大哥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红孩儿不服气的一指墨问天道。 她没有任何迟疑的离开了紧紧贴在她身后的尹思哲,尾随着萱萱离开了喧闹的礼堂。 回想起王振离开黔州那天晚上,对她说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话,再听到霍青松的解释,朝霞心里那个结突然之间解开了。原来,这就是义父所说的解脱,已经改变了很多的朝霞,轻轻出了一口气。 “楚国就是秋子君父亲的封地!”薄郎君对一脸喜色的罗娇娇道。 随着一股看不清的液体倒入地下,在许惑的感知中一只“变婆”散开了。 不过行侠仗义,斩的不是种族,而是善恶。人心,有时也是黑的。妖怪未尝不可舍身为人。 话音落下,张齐一掌击出,轰在正对面的墙上,只听‘轰’的一声巨响,钢筋混凝土的办公楼,便被打出一个直径十米的大洞。 听到声音的楚衣歌猝不及防,被吓了一大跳,以至于手里握着的叉子掉在了地上。 下方的竞价已经到了最后阶段,看情况这柄灵器的价值应该在五百万左右,最后一次竞价的是大厅中那个拍走一滴地心石乳的武者,出价四百五十万。 就说自己是一个凡人,这些初次下山历练的少年修道者更不可能动手,若是杀了凡人,轻则受罚,重则驱除宗门。 任由东方白如何挣扎,林羽始终不曾理会,只见,他一记手刀劈在东方白的后颈,带着昏迷的东方白,林羽纵身一跃,率先落在金雕后背。 清甜的药酒入喉,许惑接连喝了几大口,这才示意玉漱真人停下。 这重境界乃是分水岭,即便是邪级高等妖物都无法近身,仅凭血气外放,便能将其烧死,堪称霸道。 第112章 112.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11:忍者 忍者,是东瀛国自镰仓时代就出现的一种特殊职业身份。镰仓时代,就是大概四百年前,也就是我中土上南宋、金朝、西夏相互对峙并立的那个时候。 日本人的这种忍者,可不是我们以为... 听罢,我不禁暗吃一惊。想不到在信宇轩中竟然发生了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由此看来,这信宇轩的人不但不那么可恨,相反还很可怜。 “我走的这些天,你帮我盯着一下那个白云观,对了,我们村上还来了一个自称布衣和尚的人,你也帮我留意一下。当然,你不用去跟踪他们或是怎么样,只是稍微留意就行了。”李晋说。 佘万里心里也知道,佘家死了五名长老,这些年来,佘家血脉也就这些,老祖血脉稀少,不像那个王家,都能有王城。佘家五人的身死,让佘傲山痛苦万分。此次带着佘青白他们,偷偷来到苗地,无论如何也得凝炼出蛇王。 一翻探索,我们终于成功在海底找到了一片适合的地方开始了村子的建设。相信在深入大海几十米的地方,不可能会轻易被熊孩子发现吧。 但是这种事情还是等以后再说,现在如果自己搞得乱七八糟的,对自己完全没有好处。 夏瑾汐带了两辆马车,一辆事给夏瑾媛的礼物,到了王府就放下了。 “队长,你放心,我这边已经让我的弟弟为你安排了酒店之内最豪华的套房!你只需要来到酒店,我自会在店内迎接你。”孙胖子想要询问关于钱的事情,但是他也没有在电话里面询问,一切等到刘芒回去再说。 所有人都当我是傻子不成,还有慕长谷,现在我不得不怀疑所有的一切,真的只是谎言。是围绕我建立起来的沙做的城池,一碰即倒不需要风吹雨打。因为它从来不坚固。 它忍受着狂暴的雷电在身体里面肆虐的痛苦,挥动着翅膀朝着那名少年俯冲。既然龙息对这该死的屏障没有用处,那么就用自己身体撞碎。 仿佛失控般的暴风雨不断拍打着窗户,脆弱的玻璃在这大自然的威吓下发出战栗的颤抖。 哀嚎、哭泣声,历历在耳,可不要说双眼了,就是自己的破妄之瞳也是什么也看不到。 越是遇到危机、阴谋之类尚未生却隐隐要露头的事儿,唐云反倒愿意故意往前冲,一下子挑破这个“脓包”。就算深陷麻烦,也总得落个心里踏实才行。 “能从无回道进入,算是旷世奇闻。讲讲怎么进来的?”域鸣斯显得很儒雅。 李明在警察进来的一刻,就往椅子上一靠,双手抱于胸前,右手托着下巴,像是在看一场猴戏。 “倚凤绮师姐也在这里?她的情况如何?”侃力野并未吐露俩师姑的信息。 聂凡的调侃让唐云很不好意思,毕竟这是杜锋的车,自己拉着的是杜大少爷的“风”,于是他忍不住挠了挠后脑勺。 它们本意是想阻止独眼枭一伙人进山,虎咆山因为??树的原因,瘴气遍布,尤其是虫豸蛇类受到阴气影响,毒性尤为猛烈,常人若没特殊本事,那是进来一个死一个。 散落在诸天万界当中早已陨落的血衣军纷纷以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来为自己的战友送行,这一幕实在是太过于震撼人心了。 第113章 113.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12:血染清风 清风镇,被白莲教叛军领袖洪天籁的亲弟弟洪余音率众占据着。周围方圆几十里,一面青山,三个港口,十数条河,大小二十一村,除了百姓妇孺,还有驻军近千人,军民合计通共三千人上下。 ... 与桑六丫、桑玲『交』代了蓝子在饮食方面需注意细节,并送来荷香青泥和一捆青藤枝果,留个『私』人空间让蓝子与家人团聚。从桑三儿家出来后,只见那辆车已停在自家『门』口,便徒步走了回去。 中国队更衣室内一片肃静,队员们倾着头,脸上还带着不忿之态。他们不明白,刚才还毫无招架能力的巴拉圭为什么会这么疯狂,丝毫没有意识到差错会不会是自身引起的。 在回家的路上,鹰钩鼻男子心中却是冷笑:“母子图?这项广心也太狠了点。”鹰钩鼻男子最看重的便是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项广给他这幅母子图含义他自然明白。 不过大包子很感谢他的娘亲,没有叫一个跟弟弟一样娘炮的名字,否则他绝对会没脸出门的。 一想到这里多罗就感到头痛起来不知道是不是无尽深渊的作用多罗现在对生前那一段经历的记忆是越来越淡薄甚至于一想到那段经历就会头痛无比。 其实狩猎已被明令禁止,象狼、野猪和眼镜蛇等都被列为保护动物,只是这里山高皇帝远,山村的乡亲们多是『私』下『交』易。 “凯南,你不是说跟我一起住在这里,”大张韦看着已经走了很远的白凯南,大声的喊着。 “给我看看你说的那些没有用的东西,可以么?”王平努力让心情平静下来,虽然说他手头多少也有几条人命,可是刚才那个孩子那种淡然放弃生命的态度,实在让他有些震撼。 吴凯看着岛上如火如荼的建设,觉得自己现在在这里根本就是多余的于是他将一些细节问题跟神农做了一些交代之后,就乘坐着智能变形机器人变成的游艇,带着十几位智能机器人向着中国方向的海域而去。 赤山城,古武一条街,陈腾也学着其他人的样子,随便在街边的一处角落开始摆摊。 “果然还不够打动你们呢。”兰澈毫不在意地摸摸鼻子,似乎没有拿到满分并不是什么不可以接受的事情。 被石化的巨龙好像是一坨山疙瘩一样从天而降,在地面砸出一个大坑,也在众人心中砸出一个无言的震撼。 听着众人的议论,龙晓晴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不管她承认还是不承认,她都是龙族的一员,体内都有龙族的血脉,尤其是很多人还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好像在考虑是不是她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那个单琪此刻在楚天的治疗下,已经恢复,只是她都没想到会这样。 不过通过这种对碰,唐宇却有些力不从心,因为相距林擎苍那五级武徒境,他还差了两个级别,武力的浑厚度是远远不及的。所以这相撞,显然是林擎苍占据了上风,光比拼灵力雄厚,他显然是要落入下风的。 待得唐宇完全落下,北邢尘已经无法像之前那般冷静,他环顾四周,位于这个帝国的正中央,他们的不远处,就是那个巨大祭坛和顶端漂浮着的太阳圆盘,其中蕴发和涌现的力量,依旧让他呼吸困难。 第114章 114.杀手回忆录之剑婴篇13:血雨腥风 “哇呀呀——”赵力暴怒般咆哮着,挺刀冲着我的方向径奔杀来。我们这边,茅燊冷哼一声,迈腿迎上,甩起他那条并不常用的九节钢鞭来,拦住赵力这一人一马,开始厮杀。 赵力乃马上... “莲池”上所有莲花都已闭合成花骨朵,不再有任何攻击,千云便轻松自在的晃动着身影,飘落到了对岸。 “沐沐,为何你是低级一阶修为。”王建伟突然冒出来一句,众人才后知后觉发现。 之后,就和兰直接打车去了我出来的那栋废楼。兰看了一会儿,说是这栋楼存在着道气,永生教的人之所以能封住许枫雅,全是靠着楼外的某些隐藏的法器。 当然,喝到后面的时候,他们倒也没有再盯着楚雅,反倒是盯上了八仙和梳子哥。 红木盒子我收下了,让他替我谢谢崔判官,不过心里可没什么好的想法,我让崔判官成了阶下囚,这家伙会有这么好心,送我东西吗? 烟盒之上印着黄鹤楼的字样,但赵山还是没有从哪里看出这盒烟到底有什么不对。 “玄月,玄月,你起床没,马上要开学典礼啦!”慕容丹刚出魂戒,就听见外面的熊萍猛烈的敲击房门。 “咳,我们先去找玄月吧。”欧阳宏看着自家弟弟的脸也是想笑。 “丹丹,接下来我们干什么?需要等掌柜的么?学校明天才开始报名。”洛熙问到。 总之,白筱洁跟他们说了这里的事,并且说以鬼影门的名誉担保,这件事是灵异事件,我和柳霜以及一空,婛儿都是受害者。 “皇伯父这是最后一茬,不过我问过了,明天会种更多,今年只是尝试着种的,种的并不多。”吃过姐姐种的圆瓜,没有人能够抵挡它的魅力,都会被它的给勾缠住,皇伯父也不例外。 “呵呵,林大强,没想到你做人这么失败,这么大的动静都没有人出来帮忙说话,你说说你活着多浪费空气,多浪费水资源,还不如一头畜生活着有价值多了。”步玲珑嘲讽的声音不断在林大强耳边响起。 冷墨泽看着她落荒而逃,眼中的笑意一闪而过,随即幽深的瞳眸眯起,一生一世一双人?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如果张全真的如他自己所说,是为了还白府清白给做的这些事,那只要人没事,供词什么的还不是一张纸的事情。 丞相震惊过后,悲凉一笑,突然有些羡慕皇上,有一个愿意把不好的名声都背负在身上的心爱之人。 “好了好了,那就如此办吧,我就先走了。”朱元璋看着他直摆头,转头对朱波说。 “娘,你和大哥去哪了。”二宝松开林氏的手,跑上前抓着步玲珑的手不满的撅着嘴。 那怕现在他们在骂自己可能他们都不会知道,而且还得笑着听他们说话。 他知道这人渣的性格,既然盯上了自己,以后绝不会给自己一天安宁。 季灵蓉:“……”心中的那点醋意被皇上的绿帽子盛了出来,她看着皇上的头发,表情有些怜悯。 白新军也不过是灵玉七阶的修为,对上灵清二阶的还是有些发怂的,当即就焉了下去一个屁都不敢放了。 第115章 115.杀手回忆录之罡风篇1:薄暮苍凉 俺叫姜米雷,是江南水乡姑苏深处缥缈峰下无名湖边一个名叫蝴蝶谷的门派中人。 俺在这里的称号,叫做 “罡风”。就是那些杂毛老道们说的 “高空之风”。但用在俺身上,其实很不合适。以洒家... 担心灵药在空气中放太久会降低效果,李白也没有犹豫,微微抬起红莲的身子,把丹丸放到她的嘴里,丹药入口即化,倒也省却了喂水的步骤。 偷偷往嘴里塞了几颗回复性的丹药,李白才转头向苍云公会的人走去。却不想,一则系统公告突然响起。 宝珠笑嘻嘻应了,回屋写了一大叠交给她,说是也不用亲力亲为,交给冬娃儿去街上散也一样。 只见黄香宜一张脸又青又白,坐在那儿浑身轻颤,话都不知该怎么说了。 对于周身传来的一道道意味不明的目光,夙柳柳一律的选择无视,无聊的眼光,她不需要理会。 不知解家的养猪场多大,总之王开明带去的几辆板儿车都装的满满的回来了,估计一次用不了,那解家的人还说,粪肥都留着,等下次用的时候自管去拉。 “你真当我姐姐是媒婆了你?还一下子想寻两个嫂子,她自己都还待嫁呢。”在古代,未嫁的姑娘跑去给别人说媒是被忌讳的。说是会导致这名未嫁的姑娘没有媒人。也就是没人愿意给她说媒。 “殿下。”莫名恭敬的出现在轩辕祈陌身后,低头等候轩辕祈陌的吩咐。 我逼着自己不去关心安琪,却又忍不住去听门外的动静~~我听到在卫生间传来流水的声音,应该是安琪在洗漱,看样子她是打算立即睡觉,并不打算对我说点什么。 “你们是谁对我来说并不重要。”老者说她并不是雪儿,那么,他肯定知道她是谁,以及,她为什么会在这。 王昌龄随即也赞同,正如苏晋所言这样做于国无害。正应了一个道理,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特别在权力场上。刚不久双方还打得头破血流杀得尸横遍野,转眼之间就可以成为亲戚,恩怨情仇放在大局上真算不得什么。 王昌龄没好气地看了苏晋一眼,心道部将们闹出那始料未及之事,还不是你先在那里煽乎什么脚趾之类的玄虚。王昌龄现在怀疑一开始怂恿薛崇训做北方各族盟主的事儿也是苏晋从中捣鼓的。 这破碎之地的时间流速是标准的二十倍,而罗岚把亘古空间的时间流速调到一百倍后,虽然因时间干扰,没有达到最好的两千倍,但也达到了一千五百倍之。 完事之后的郭嘉,浑身无力,双目无神的躺在床上,望着房顶,目光没有焦距,他连事后烟也不抽,什么话也不想说。 薛崇训在滑州整军,将战俘分割移交地方团练使,以充征发民丁之数。这时张五郎到了幽州,正在主持开修长城的大事,已经有很多工部官员去了。 董氏生得不算很漂亮,脸上除了那个胎记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不过胜在皮肤白身材丰满,特别是胸前的奶|子很大,走起路也微|颤颤的。她和另外两个近侍长期在薛崇训身边服侍起居,薛崇训很信任她们。 维古多老先生对着他手中的灵魂宝珠说了这一句话,随后在他手掌心上的这颗灵魂宝珠忽然的爆出一阵强烈刺眼的光芒,这颗灵魂宝珠在用它的光芒像是在诉说着什么事情。 第116章 116.杀手回忆录之罡风篇2:岁月伤疤 人世间的事儿,十有八九不如意。江湖凶险,官场残酷。无情总比有情多。 本来,以俺的功劳,早就该大大地提拔,至少得做个五品郎中,最不济,也能到兵部去当个正六品的武库清吏司... 六月十二日,古斯塔夫才收获满满地离开了约纳斯农场,而周南也已经完成了今年的教学任务,准备前往罗马。 “不怕。让人发现更好,就没人跟我争了,嘿嘿。”你不再像开始那样拘束害羞了。 毕竟上一场踢的太狠了,无论是出于保护还是其他原因在报上去的首发名单里并没有高川的名字。 “我是金旺,他是我弟弟,叫银旺。”穿着黑色塑料凉鞋的少年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旁边的银旺。 刘异生一出手,玛格丽特就知道他的这个圣者是货真价实的。因为作为大魔法师的巅峰,她清楚了感觉到了那个方框构成的门中蕴含的空间规则之力。 几分钟后出口开始不断的有人流密集的涌出,高川脱口道:“洛离?”。 意识到这一点后,他不由得感叹它的巨大,但这样一来,他哪天才能观察完? 说完之后,师妃暄就向着前面走了一步,准备帮助李天锋,看到师妃暄的动作,李天锋笑了笑,声音之中干涸的说道“放心吧,这些人,还奈何不得我!”声音之中一阵自信。 “这些灵魂应该都没有希望了,你可以尝试一下今天收录的那个战士。”罗玲说道。 面对这一击,方浪阻拦了想要动手的梅斯特,旋即抬手一拍,仿佛拍掉一只苍蝇一般,将这大火球轻易拍散。 李泰敲了敲轿子,外面的轿夫听到后,顿时脸色一喜,慢慢的把轿子放了下来。 “和解?”苏晴一愣,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跟黄飞和解了,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现在的确是没有早上那么恨他了。 “好骨头,我看你能忍到什么程度!”见到被围少年一声不吭,用剑伤害他的四名青年,也是格外不爽,便是再次挥剑在其身上招呼。 得知了方家的危机即将解决,那些拼命加班的人,也是满脸的兴奋,已经是折腾了这么几天,自然也不差这一会儿了。 “无妨,那五千人只是一个数字,羽帝修为已废,我们只要请一个九级高手再给他一千精兵足矣。”二长老说道。 粗略的查看了下,发现之前奖励的所有东西都尽数到账,点券现在没了那一千外还有六千多。 而且叶秋儿的脸本就是冷冷淡淡的,加上她的眉宇之间有三分英气,还有她那倔强不屈的气质,与男装融为一体,反而透露出一种与众不同的清冽气质。 中午要吃饭了,郑无双问:领导中午还吃饺子?我安排人去买!于大勇下意识点点头,说:给姚主任带一份,我中午找你们俩商量点事。 “你放过我,我保证,日后绝对不会找你的麻烦,而且,还会帮你将所有的麻烦,抵挡下来,让你不会被无聊的麻烦耽误学习剑术的时间。”杨林眼眸转了转,对叶风道。 他不理会柏锦彦的挖苦,已经跑出去拦住了万念,并且将她带到了饭店里来。 所以,李剑青绝对不会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挣脱他的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