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一生的白月光》 第1章 盛骄阳,你快点 林夏的一生,是从遇见盛骄阳开始的。 她永远都忘不了十四岁那年的盛夏,只是很寻常的一天,盛骄阳推开了她的门,就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从此带她走入了一个奇雄瑰丽,从来想都不敢想的世界。 江城的七月份,天气炎热到做饭不需要开火,往地上扔个鸡蛋,立马就煎熟了。 穿着塑料拖鞋踩在柏油马路上,拖鞋会融化,就连流浪猫和流浪狗都会躲在开着空调的商家门口。 林夏的小卖部没空调,所以门口一只猫都没有。 她真的好喜欢小猫,但是这么热的天,猫见到人都躲着走。 林夏正在吃力的一箱一箱的往店里搬饮料,累得气喘吁吁,两条白皙瘦弱的胳膊上全是红印子,手指上都多了几道刮出来的红色血痕,被汗水浸的火辣辣的疼。 她胡乱的用半袖的前襟抹了一把脸上刺的眼睛疼的汗水,然后继续咬着牙搬。 如果夏天不卖饮料的话,这个冬天就得去喝西北风了。 这时候门口传来一阵“欢迎光临”声音。 二手旧风铃,嘶哑难听,像有人的嘴要被撕烂了。 少年站在门外,一只脚踏入,似乎在犹豫。 “这风铃有些年头了吧?” 林夏一向来不爱说话,总沉默不语,但是少年声音清润,好听的像手拿着冰块在耳边细细摩挲。 她想和这个人多说两句话,就轻声道。 “嗯。” 她也知道风铃的声音难听,但是自从有了这个风铃,店里就很少丢东西了。 可是客人好像也少了。 少年听到回应,估计不好意思离开,推门而入。 林夏一下看愣怔了。 这人长得真好看,剑眉星目,长身玉立,芝兰玉树,像极了前段时间看的古装剧里的男主角。 不对! 这人比男主角还好看! 他不光长得好看,还很好。身高应该过了一米八,低矮的门框差点砸到了他的头。 林夏看着他这张清秀俊逸的脸,都觉得天气没那么热了。 这人八成是个学霸,还挺受女生欢迎,而且看他的衣着打扮肯定很有钱。 这种人,属于金字塔尖的那一小撮,一般和林夏是没什么关系的。 少年本来是想要躲个凉的,结果店里比外面还热。 “这么热的天,你们店里为啥不开空调?” 少年声音好听,温润清爽如同碎玉和冰片在耳边叮当作响。 他就应该拿个价值连城的白玉瓶子装起来,不该出现在这么简陋的破店里。 林夏有些窘迫的手足无措,低着头轻声说。 “买不起。” 少年看到林夏这个反应,觉得自己唐突了这个小姑娘,轻笑一声,挠了挠头,带着几分歉意说。 “不好意思啊。” 林夏走到柜台后面,没说话,她不太会和人聊天,不知道下一句话应该接什么。 少年指了一下柜台后面的电风扇,“能开一会儿吗?” 林夏犹豫了一下,还是咬了咬牙开口,“电风扇坏了。” 其实是没钱交电费了。 她今天的早饭,是两片过期的饼干。 少年不再强求,朝着她身后的货架上一指。 “给我拿两包烟,一包黄鹤楼,一包煊赫门,再给一个打火机。” 林夏忍不住多打量了一眼,这人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居然抽烟。 他应该还是个学生。 可能他不抽烟,是给家里的长辈买的,林夏把两盒烟和一个打火机拿出来放在柜台上推给少年。 “一共三十六!” 少年把烟拆了,抽出来一只,夹在两根手指头中间,准备一出门就点上。 “付款码。” 林夏指了指门口的货架。 少年扫了一下,好像没有扫上,又扫了一次,好像还不顺利。 重复了四五次以后,他声音低沉下来,透着几分无奈的窘迫。 “那个……能不能赊账?” 听到赊账两个字,林夏眼眶一下就红了。 “…你如果不付钱的话,我就要报警了!” 三十块钱,至于又哭鼻子又报警吗? 少年有些手忙脚乱,感觉自己像犯了天条,赶紧安慰小少女。 “你别哭啊,我现在就打电话叫我朋友给我转钱好不好?” 林夏的眼泪就像决了堤,小声催促着。 “那你快点!” 少年开始翻手机通讯录,一边翻一边安慰林夏。 “我盛骄阳从来不欠别人一分钱,你就放心吧!” 林夏还是抽抽搭搭的,但是精准的捕捉到了三个字,盛骄阳。 “那盛骄阳你快点!” 这是林夏第一次叫盛骄阳的名字。 此刻她还不知道,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疯狂的旋转。 她灰暗沉闷的生活即将照进一缕万丈光芒。 第2章 那我走了啊 盛骄阳的长指停顿了一下,连带着心里的节拍也停顿了一下。 很久没有人叫他的名字了。 少女的声音,柔弱如同春风中的柳絮,六月的蔷薇,能把人心中一切愁苦都暂时忘却。 盛骄阳忽然觉得心好像落回了肚子里,有了归处。 他实在是见不得这么小的女孩子哭着这么伤心,尤其是还是因为他,好像他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 就一遍一遍安慰着。 “不就是三十块钱吗,你看我像是缺三十块钱的人吗?” 林夏眼睛很大,好像童话世界里人鱼公主在一颗接着一颗掉着小珍珠。 可怜又可爱。 她看着盛骄阳的眼睛,很认真的点了点头,然后说出她不愿意相信却必须承认的事实。 “你不是像,你就是缺。” 盛骄阳无语了。 但是电话拨出去以后,只传来一阵阵的忙音,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像是证实了少女的预言,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 盛骄阳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怎么可能会众叛亲离,平时这些人都是叫他义父的。 “ 靠,他们居然敢把我拉黑了!” 林夏眼泪如同瓢泼大雨哗哗落下来。 “求求你给我钱吧!” “你把钱给我好不好!” “一共三十六块钱,就三十六块钱,你给了我好不好!” …… “小姑娘你别哭了,我把烟和打火机还给你好不好?” 盛骄阳从来都没有哄人的经验,也没有见过女孩子会哭得这么痛。 他手忙脚乱的哄了半天,一点效果都没有。 林夏哭的上气不接下气,那个小模样看着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除了三十六块钱,什么都不要。 “你都拆开了,那个烟卖不出去了!” … 盛骄阳看了一眼外面成箱的饮料。 “我以工抵债。” 林夏哭得比之前更厉害了,这和白送有什么区别? “这些活,我自己都能干,你干了我干什么?” 盛骄阳又提建议,“那我把我的手机和手表给你行不行?” 林夏吸了吸鼻子,眼泪一点都没有止住,“我要你的手机和手表有什么用?” 盛骄阳一时语塞,把兜里的半包纸巾递给林夏。 “你把眼泪擦一下,先不要哭了。” 林夏不理他,转过头继续哭。 他一向来都不擅长吵架,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这样的场面。 如果这样继续僵持下去,面前这个小女孩大概会哭死吧。 他转过身,迈开长腿出去了。 林夏眼睁睁看着眼前的少年出去了,心里更加绝望,那包烟肯定是赔出去了。 她开始嚎啕大哭。 她怎么那么倒霉啊? 怎么全世界都欺负她? 但是哭着哭着,盛骄阳回来了,肩膀上还扛着一箱饮料。 他的眼神灿烂有神,一句一句给她解释着。 “我先帮你搬东西,然后再想办法赔你烟钱好不好?” “我不会跑掉的,我还有手机手表可以押给你,我知道前面那条街上可以卖旧手机回收贵重物品,我能带你去买我的手机和手表。” “现在我和你都遇到了困难,我们先解决眼前的困难好不好?” 随着盛骄阳一句一句说完,林夏渐渐止住了哭声,但是眼睛还是红红的,用特别震惊的眼神看着盛骄阳。 还从来没有人对她这样有耐心,这样温柔。 他本来是可以一走了之的,她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能怎么样? 盛骄阳看到林夏不哭了,就问她。 “放哪里?” 林夏下意识的指了指货架后面隔开的当成仓库的半间房。 盛骄阳两步就走了过去,然后皱起了眉头。 那里摆了一个小小的单人床,床下堆着方便面,床前堆着饮料,饮料方面放着一个硬纸板,就是她的书桌,东西已经堆满了,狭窄的转身都困难。 “这放不下吧。” 林夏赶紧去开后门。 “后面有个仓库。” 盛骄阳扛着饮料和林夏往后面走,然后他看到了少女说的那个仓库,就是一个用钢管骨架和塑料布搭出来一个二十平左右的破烂棚子。 “这不就是一个垃圾堆吗?” 少女瞪了他一眼,气呼呼的说,“这是我家!” 盛骄阳轻笑了一声,看来小女孩不生气了,都能和他开玩笑了。 他检查了一下这个棚子,铁丝有些快要断开了。 “好,不过这个棚子不太结实,回头我和你再绑一遍吧。” 林夏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哦了一声。 盛骄阳一箱一箱的扛起了饮料。 他的速度很快,在林夏的指挥下,把所有东西都重新整理了一遍。 林夏的眼睛里终于有了笑意,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像是天上的小星星。 这个笑容特别迷人,盛骄阳感觉一不小心好像陷了进去。 像是风雪之夜里,一点点要灭掉的火光,让人忍不住想要双手拢上去。 少女很小声的和他说,“谢谢你!” 盛骄阳察觉到了自己的失礼,这样盯着人家小姑娘看不好,赶紧别过头。 “我有错在先,你没有怪我就好。” 林夏个子只有一米五,根本没有注意到盛骄阳在看她,她把那包拆开的烟给盛骄阳。 盛骄阳又推回来,“我没钱付的。” 林夏很小声的说,“反正已经拆开不能卖了,送你吧。”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大方,可能是因为盛骄阳半个多小时就干完了她三天的活。 事不过三,盛骄阳接过烟。 “谢谢,我回头拿到钱就过来还你。” 林夏只觉得是说辞,轻声的嗯了一声。 盛骄阳举了举手里的烟,“我到门口抽。” 林夏又点头。 盛骄阳站在门外点了一支烟,他抽烟的动作并不粗俗,反而是看起来华美又落拓,就像是拍电影一样。 林夏有点看呆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人抽烟都抽的这么好看? 有少年人的清俊儒雅,又多了几分野性的不羁,好像还有一点别人难以理解的沧桑。 总之就是特别好看,让人看着觉得入神。 盛骄阳发现林夏在看他,就和林夏说话,嗓音更是磁性温润好听的如同吃了一个薄荷糖。 “不哭了吧?” 这话听起来很亲切,没人会用这么亲昵的语气和她说话。 林夏愣了一下,微不可闻的点了一下头,眼睛里又是雾蒙蒙的。 盛骄阳感觉她好像又要哭了,赶紧找少女生气的原因。 可能是烟飘进去了。 一定是! 盛骄阳赶紧掐灭了烟,“你要是不喜欢烟味的话,我以后不抽了。” 林夏腾的一下子抬起头,“没…没有…你抽吧!” 小少女的表情因为窘迫,特别可爱,一张小脸,白里透红的,看起来像是一只软萌的兔子。 盛骄阳忍不住笑了。 林夏意识到盛骄阳在耍她,立刻生气了,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盛骄阳。 盛骄阳嘴角微微勾起,心情很是不错,“你眼睛这么大笑起来肯定好看。” 林夏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夸过她好看,对方还是个男生,她又羞又气又恼,心里又有些甜,忍不住别过头去。 看起来生气了,实际上脸上真的绽放出了笑容。 盛骄阳个子很高,从这个角度能看到林夏笑了。 小姑娘的笑容确实好看。 明媚如同三月里春水映梨花,娇花照水,美不胜收。 今日圆满了。 少年扬了扬手,和林夏挥手告别,背影清俊又潇洒。 “那我走了啊!” 盛骄阳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大步子迈的很快,很快就要消失在视野里。 林夏犹豫了一下,赶紧转过头,脆生生的喊了一声。 “等一下!” 盛骄阳的脚步立刻停住,看着青涩可爱的小少女。 “我明天肯定过来还你钱。” 说完他把手上的表摘下来,塞到了少女的手里,语气又轻松又笃定,好像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这块表绝对不止三十六块,我明天来赎我的表。” 林夏却把表推了回去,她不是想要这块表,也不是想要钱。 是心里有些隐秘的触动。 她飞快的从冰箱里拿出来一瓶脉动,那是店里最贵的饮料,然后塞到少年的怀里。 “给你!” 盛骄阳手中拿着这瓶饮料,饮料并不重,刚从冰箱里拿出来,表面凝结了一层水珠,在手里湿哒哒的,凉凉的,特别舒服。 他低头看着林夏的脸,好像看到了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一股凉意从怀中四散到四肢百骸,驱散了整个夏天的燥热。 他心头有说不出来的舒爽,一直堵在他心上,已经两个多月的石头好像搬离了一点。 微笑在他那张清俊又带着冷逸的脸上逐渐绽放,好像梨花开遍。 林夏一直抬头望着他,好像看不够,又不敢一直抬头看。 她是真觉得他长得好看,但是又好像不只是脸长得好看。 他整个人都让人觉得很舒服。 盛骄阳又把饮料推了回来,蹲下来平视着林夏,声音格外温润。 “我不渴,你不用请我喝东西,下次我来还钱的时候我请你喝东西。” 说完他就大踏步的离开了,走的不带一点犹豫的。 小姑娘身上的文化衫发黄,脚上的塑料拖鞋开胶了。 一瓶脉动得五块钱。 他才不会收这么贵重的东西。 林夏看着盛骄阳远去的方向,愣怔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盛骄阳一走,店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 以前不觉得孤单,但是现在却觉得空落落的。 隔壁摩托修理铺里电视开着,她趴在窗户上探出头偷偷的看。 才十四岁的小女孩,愁绪来的快,去的也快。 每天看一会儿邻居家的电视,是她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候。 暑假下午芒果台放的是《还珠格格》。 现在放的是第三部。 她最喜欢的是里面的萧剑,黄晓明的萧剑,肆意潇洒,英俊帅气,能带着晴格格去浪迹天涯。 她一直有一个远在天边遥不可及,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她也很想有个人可以带她去浪迹天涯,一路看山山水水,吃好吃的,不用为钱操心。 以前看电视剧她会开心,但是这一次看电视剧她有些叹气,时不时的透过窗户看远处的路,想要把那条路看到尽头。 他还会回来吗? 他不会回来了吧? 突然之间天打雷了,然后电闪雷鸣的开始下雨。 天立刻黑了下来,阴沉沉的,特别害怕。 邻居担心打雷把电视机给闪坏了,就把电视关了。 电视不能继续看了。 林夏赶紧坐到小床上,用毯子把自己包起来。 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 不怕不怕,打雷下雨很正常,没什么的。 但是还是忍不住瑟瑟发抖,眼泪流下来。 时间还很漫长,林夏为了克服恐惧,又从床上爬起来转过身去写作业。 她写数学作业几乎从来不用草稿纸,不是因为她计算能力强,而是因为草稿纸也是要花钱买的,用草稿纸就太浪费了。 不知道他在哪个学校上学,现在是不是也回家写作业了?作业的题目是不是很难? 林夏有了心事。 第3章 店里有热水吗? 虽然不能看电视了,但是下雨了天气很凉快,写起作业来写的很舒服。 她要抓紧时间写作业,她还是很喜欢写作业的,因为写作业的时候可以忘记生活里所有的不愉快。 还能忘记肚子很饿。 真的好想吃饭啊,想吃鱼香肉丝米饭,想吃回锅肉,想吃黄焖鸡,想吃大盘鸡。 但是她不会做饭,店里也没有工具,只有一个用来烧水的小电锅,刚好能煮一个方便面。 她一般舍不得煮个方便面,煮挂面更有性价比,一包挂面三块钱,可以吃好久好久。 她写作业写了很久。 写的手发酸,一直到看不清练习册上的字才停下来。 整整两个小时,大概是因为下大雨的缘故,没有一个顾客上门,今天一分钱都没有赚到。 犹豫了一下,她开了灯,不是她需要光,而是小卖部没有光亮的话,顾客会以为没人更不来了。 她去冰箱里拿出冰镇在水杯里的水喝了一口。 冰爽的口感,直冲天灵盖,好爽啊! 突然间感觉小腹一阵疼,胀胀的,一股暖流突然间涌出。 啊! 月经来了。 林夏赶紧跑去柜台在日用品区翻翻捡捡,挑了一包最便宜快过期的卫生巾,拆开取出来一片,放到口袋里面的弄湿了。 头上顶着一个大塑料袋,出门把门给锁了。 冒着雨穿过一整个小巷子去公厕,小巷子很长,足足有五六百米,现在蔓延着黑黄的雨水,看起来像一条小河。 上次没有锁门,也遭了贼,不知道哪个熊孩子去偷了两包辣条。 她一包辣条都要分成两天当菜吃。 心疼的在滴血。 真不明白女孩子为什么要来月经? 不光肚子疼,还拉肚子,好几天都是虚弱无力,而且还要浪费三十块钱。 一年就是四百块钱! 去完厕所,她几乎是扶着墙回到小卖部的。 整个破旧的老小区都泡在蒸腾的热水里,雾蒙蒙的,臭烘烘的,让人直泛恶心。 万家灯火陆续一盏一盏的亮起,空气里还传来隐约炒菜的香味,在外面疯玩的孩子急急忙忙的回家。 刚下班回来的家长在骂孩子。 孩子在顶嘴。 家长又骂孩子。 虽然里面好话不多,但是热热闹闹的,充满了各种烟火气。 可是这样的热闹都不属于她,隔壁的摩托车店,五金店,配钥匙店,都陆续关门了,只有她的小卖部还开着。 这边条件差,门脸只有一点大,放不下一张床,也没有厕所,而且靠近马路太吵了,一般人都不在这边住。 但是她没办法。 林夏低下头踩着黑乎乎的雨水走过来,白嫩的脚被泡得皱巴巴的。 但是当她再抬头的时候,一眼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是白天走了的盛骄阳。 她的目光一亮! 盛骄阳居然会回来。 穿着雪白半袖,米黄色裤子,白色运动鞋的盛骄阳,好像是这昏黄夜色里的一颗珍珠。 只有乌黑柔软的头发边缘在滴水,显然他来了好大一会儿了。 那他也是明媚干净的,让她觉得摸一下都会弄脏了他。 林夏赶紧开门进去,拿了她的毛巾,使劲甩了水上面的灰给盛骄阳。 “你擦一下头发上的水。” 毛巾其实挺干净的,就是用的时间太久洗的发白,上面的粉色都褪去了,还有点抽丝。 盛骄阳接过,没有给自己擦头发,而是给林夏擦。 林夏心中瞬间生起窘迫,“你嫌我的毛巾不干净?” 盛骄阳两只手拿着毛巾轻轻拢住了林夏的头发,少年的手真暖啊,林夏瞬间定住不动了。 盛骄阳的声音其实挺温润的。 “你的头发更湿。” 头发被少年一点一点擦干,林夏头就在少年的胸前,能闻到少年身上辛辣的气息。 很好闻,很热烈,像是一匹野马,呼啸过草原。 她只觉得自己的心砰砰砰乱跳,脸上热气蒸腾,烧的不行了。 少年给她擦了头发才给自己擦。 “我是个男生,用你的毛巾你不会介意吧?” 林夏低下头,不敢看少年的眼睛,好像那是两团火,她怕被烫一下。 “你用吧。” 得到了林夏的允许,盛骄阳才开始用毛巾擦脸擦头发。 擦完了以后,他用店里水槽上水龙头上流出来的水洗了洗毛巾,然后拧干。 林夏看着自己的毛巾被拧成细细的一长条,她的毛巾好像还从来没被拧得这么干过。 盛骄阳真的好有力气啊! 然后林夏坐进柜台里面,柜台几乎要到了他的脖子,她看起来小小的一只,声音又软又怯。 “你要买什么吗?” 盛骄阳从兜里掏出五十块钱,五十块钱皱巴巴的,展开以后棱角特别旧,但是中间很新,像是不知道被藏在哪件衣服里扔进洗衣机洗了又晾晒了无数次,刚刚被发现。 这钱还被染了一些色。 林夏看了一下少年的裤子,短裤前面有两个装饰兜,八成是从那里面扣出来的。 “还你三十七块,剩下的钱给我买成泡面和火腿肠。” 盛骄阳还指了指货架上的桶装泡面。 “要五桶够不够?” 其实是不够的,但是林夏还是去取了五桶泡面下来。 就在她取了泡面的时候,突然之间停电了。 小卖部里突然之间就陷入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 盛骄阳飞快跑到了外面,然后又回来。 “就你一家停电了,是你家的闸跳了还是没交电费?” 黑暗中,林夏窘迫的低下了头,声音特别低的说。 “应该是没交电费吧。” 盛骄阳拿过了泡面,“那你明天去交一下电费。” 第二次触碰到少年的手还是热热的,暖暖的,她的肚子好像都不太痛了。 林夏瞬间想要流泪,她不想让盛骄阳走,她不想一个人在这样的黑暗里。 今天一整天除了送货的大哥,她就只见过盛骄阳一个人了。 眼泪快要落下来。 就在她以为盛骄阳转身就要离去的时候,少年的声音再次响起。 “店里有热水吗?” 第4章 吃吧,我付过钱了 店里没有热水。 林夏本应该实话实说的,但是她害怕一开口盛骄阳就走了,所以一直沉默着。 盛骄阳感觉到了什么,先开口为她解围。 “给我拿两个面包吧。” 林夏赶紧去货架上拿了两个面包过来,“给你。” 盛骄阳拆开包装吃着,感觉到黑暗中好像有人在咽口水,就把另一个面包递给了林夏。 “给你。” 林夏像是被人拆穿了一样赶忙说。 “我不饿!” 盛骄阳轻笑了一声,这清浅的笑声,好像是在黑暗的夜里点燃了一根蜡烛。 照的林夏心里都亮堂堂的。 “吃吧,我付过钱了。” 林夏小心翼翼的把面包拿过来,拆开深深的闻了一口,然后才开始吃。 这是她吃过的最甜的面包。 老旧的钟表里时间滴答滴答的流逝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 少年才开口问,“你爸妈怎么还不回来?” 这明明是一句很普通的问候,但是落在林夏的耳朵里,却好像是油锅里放进了一勺盐,瞬间炸锅了,心乱的七零八落的。 “他们…他们…” 林夏想了半天,才很小声的说。 “他们打麻将了,晚上很可能不回来。” 少年又轻笑了一声,在黑暗中指了指冰柜。 “那你这些冰激凌能放到明天早上吗?” 林夏瞬间愣住了,好像心脏被挖走了一大块,痛的无法呼吸。 这些冰激凌放不到明天早上,到了明天早上会化成一滩水,损失好几百块钱呢。 “我得赶紧去交电费!” 盛骄阳问,“怎么交?” 林夏拉开抽屉拿了一把零钱,从柜台后面摸摸索索的走出来了,借着月光和路灯,她看到了盛骄阳的眼睛,真的好亮好亮啊。 这好像是第一个停了电以后她不害怕的晚上。 “我去找…找我阿姨交钱,就可以交上电费了。” 林夏出了门把门锁好,然后朝着小区里面走。 盛骄阳往相反的方向走,看样子是要回家了。 小区里面的路灯也坏了好几盏,时不时传来一声狗叫。 林夏走的哆哆嗦嗦的,突然一条好大的狗朝着她跑过来,面目狰狞地狂吠。 林夏尖叫起来。 突然一脚踢在了狗头上,有个高大的身影挡在了她前面。 盛骄阳居然没走。 她差点吓得魂飞魄散,眼泪在此刻无声的哗哗的往下流。 狗主人朝着林夏喊,“要死啊,走路不看路,吓坏了我的狗怎么办。” 林夏低着头咬着唇瓣,一句话也不敢说。 盛骄阳和狗主人据理力争,“据我所知市区不允许养这样的大型烈性犬,你这是罗威纳,你办狗证了吗?要不我现在报警,看看派出所会不会把你的狗拉走?” 狗主人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说什么呢?小子,你揣了我的狗头,还敢威胁我,我这可是名贵犬,必须得给两百!” 盛骄阳拿出了手机,“那还是报警吧。” 狗主人看到盛骄阳要报警,这才闭上嘴,“你们这些小年轻就是不懂事儿,这是遇上我人好,要是遇上别人,非得把你们刮下一层皮来不可。” 盛骄阳拉着林夏往前走。 老旧小区的树木都长得特别高大,虽然雨停了,但是叶子上还在哗哗的往下滴水,冷冷的水流在脖子里,一阵阵激灵。 林夏却觉得特别的美好。 如果世界在这一刻毁灭了,就不用再吃那么多的苦了。 如果这条路走不到尽头多好,她的肚子还是饱的,也不会害怕。 可是路很快就走到了尽头。 林夏在一个单元楼门口停下,“我阿姨在楼上,我去找她交一下电费。” 盛骄阳点点头,“我等你。” 林夏万分不愿的进了单元楼,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才往楼上走。 轻咳了一声,头顶的灯亮了,但是抬头看到的是更深的黑暗。 走了三层楼,听到里面哗啦啦的麻将声,她深吸了一口气才敲门。 “王叔叔,能不能帮我交一下电费。” 她一直在敲门,叫了五六分钟,才有一个光着膀子叼着烟的肥腻男人走过来,隔着铁栅栏一直看着她的领口。 林夏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男人开了门就要把林夏往门里面拉。 “我哥在下面!” 男人嘿嘿一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个小破店里只有你一个人,你爸跑了,你妈也大半年没回来过了。” 林夏赶紧把手里的一大把零钱拿出来,努力壮胆大声的说。 “叔叔,我哥真的在下面,我交三百块钱的电费!” 三百块钱的电费足够三个月了。 小卖部在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附近也有摄像头,只要晚上早点关门,就是安全的。 楼道里的声控灯突然间灭了,林夏感觉自己的胳膊被男人肥腻的手给圈住了。 像是地狱里伸出来的一只手,要把她往黑暗里拖。 “我妹交电费。” 少年清冷的声音好像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像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碎冰,倒在白瓷碗里。 头顶的灯一下子亮了。 抓着她的那只手,一下子也松开了。 房东看到少年,打量了一下少年,身高腿长,气质清俊,身上的半袖短裤,还有鞋子都是质量极佳的。 绝对身价不菲。 他脸上立刻堆了笑,“不就是交个电费吗?你看这孩子一句话说不清楚,还得你这当哥的上来。” 房东收了三百块钱进屋里去拿插电卡,然后去门面房背后电卡箱那里插。 林夏沉默的低下了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眼前的一切,她一句话都不想说。 盛骄阳就站在她身后,伸出手揉了一下她的脑袋,也是一句话也没有说。 但是林夏感觉眼睛酸酸胀胀的,现在想哭,却哭不出来了。 交电费的时候,盛骄阳走在前面和房东交涉,林夏跟在他身后,好像真的是他妹妹。 小卖部里重新有了光亮。 林夏去打开冰柜,从里面挑出来一个最贵的冰淇淋,是四块五的巧乐滋,粉色的。 小心翼翼的递给盛骄阳。 “谢谢你。” 盛骄阳看着林夏,锋利的五官上多了一丝丝柔和。 “一人吃一半?” 林夏摇摇头。 “舍不得?” “我来月经了,吃了肚子痛。” “那就别浪费了,留着卖钱吧。” 说完盛骄阳又把那个巧乐滋放回了冰箱。 “你晚上早点睡,锁好门,我走了。” 林夏看着盛骄阳背对着她挥了挥手,朝着小巷子的远处走去。 他的背影真好看啊。 本来就肚子痛,下了这么大的雨,更没什么客人了,林夏就早早关门,准备睡觉。 但是睡觉之前还得去上一趟厕所。 她拿了一片卫生巾,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乌漆抹黑的巷子里。 真是悲催。 因为雨下的太大,把化粪池给冲了,厕所现在不能用锁门了。 还得跑一条街,去另一个公厕上厕所。 林夏叹了一口气,继续往更远处走。 路过atm机的时候,她习惯性的往里面张望了一眼,似乎多看一眼钱就能从里面蹦出来。 但是现在她看到里面躺着一个人。 林夏瞪大了眼睛。 第5章 你是我的掌上明珠 而且那个人还是盛骄阳。 怎么可能呢? 他的衣服鞋子看起来就很贵,而且那一口大白牙,柔软的黑色头发,不是吃不起饭家庭出来的。 他怎么可能会睡大街? 林夏觉得自己已经落魄到了极点,还没有沦落到睡大街呢。 她赶紧跑开了,从厕所出来以后,还是觉得不太可能。 或许盛骄阳就是在那里取钱呢。 钱取的比较多,所以比较累,直接躺下休息一会儿一直没出来。 这次她偷偷的隔着外面的玻璃往里面看。 看到盛骄阳换了一个姿势,坐在冰冷的地上背贴着墙,看起来快要睡过去了,但是时不时的被冰冷的墙面和地板硌一下,痛得龇牙咧嘴的。 林夏简直不敢相信。 他真的没有地方去了? 看这个情况好像是的。 他为什么没地方去了?要睡在自助银行里。 林夏心里其实有一个阴暗的不敢说出来的想法,如果全世界都不要盛骄阳了,是不是她就能把盛骄阳领回她的小卖部? 随即她就冷静下来,把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给压下去。 看到路边的流浪猫,她都养活不起,不敢带回来,更何况是一个人呢? 盛骄阳这样的人,他的生活环境一定特别贵,不是她能够肖想的。 更何况,毕竟是个陌生人,林夏也不敢把人往小卖部里领。 隔几天电视上的法治节目里就会有杀人案子,看着可吓人了。 林夏就在外面偷偷看着。 一直到了十点多,又下起了雨,这次的雨下的挺大,水直接蔓延进了自助银行,在地上薄薄的一层。 少年已经没有办法再躺地上只能站了起来,无奈的看着地上的水泛着幽幽的冷光,看着就特别冷。 看来今天晚上他是真的没有地方去了。 林夏做了一个此生最重要的决定,她敲了敲银行的玻璃门。 盛骄阳看到是她,嘴角多了一丝笑意,在这个雨水漫天,阴冷潮湿的夏日雨夜,多了绵绵的温情。 盛骄阳踩着水走过来,双手插兜,哪怕已经无家可归了,看起来还是又酷又拽的。 “又遇到什么麻烦了?小土豆。” 林夏因为长期营养不良,长得又矮又小,头发也是干枯毛躁的,确实很像小土豆。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愿意被人说丑。 她撅起嘴来不理人了,转过身就往前走。 走了五六十米,发现盛骄阳没有跟上,还站在自助银行里,就走了回来。 “我…” 好像她什么都不用说,盛骄阳就能什么都懂,他的眼角滑过一丝落寞。 “走吧。” 两个人穿过长沙的街道,穿过长长的巷子,回到了小卖部里。 林夏去货架上拿了包袋装的方便面,从小柜子底下拿出了一个电热锅。 “我准备煮个方便面吃,十三块钱可以买两个面包,四袋方便面,我现在顺便也给你煮,你要不要吃?” 两个十几岁的孩子,晚上那一阵都只吃了一片薄薄的面包,现在都饿得心里发慌。 盛骄阳点了一下头。 林夏拿着小锅去接水,刚下过雨,自来水管里流出来的水,前面那一段是黄褐色的,看着特别恶心。 盛骄阳微微皱眉,“这个能喝吗?” 林夏舔了舔嘴唇,嘴唇特别干涩,“稍微等会儿就有清水了。” 流了好一会儿,才出来清冽的水。 林夏接了大半锅水,把锅放在柜台上摸出来电线插好插销,两个人就这么站着等着水开,宁夏熟练地下了两包泡面,然后用筷子搅了搅,又把锅盖给盖上。 顷刻之间暖融融的热气填充了整个小卖部,泡面咸香的味道让两个人都不由自主的吞咽着口水。 林夏又拿了两个碗,一个塑料的大碗,一个磕了一角的瓷碗,分别给两个人装泡面。 她刻意的给盛骄阳多挑了一些面,自己的少一些。 盛骄阳也没有矫情,端起碗来开始吃,不到一十分钟就吃完了一碗面。 然后他看了一下货架,挠了挠头。 “能不能把另外三袋也煮了?” 林夏其实也没有吃饱,这一包泡面夹一筷子就没了,到了胃里,好像一滴水汇入了海洋。 十四五岁的年纪,正是人一生中最能吃的时候。 林夏又去货架上拿了三包,拿的时候还问盛骄阳。 “你吃什么口味的?” 小店里的泡面种类不多,就是香辣,老坛酸菜,还有红烧。 盛骄阳指了指红烧,“就那个吧,不要放调料了,撒点盐。” 林夏,“里面的调料明天早上还能下挂面吃。” 盛骄阳,“里面的调料真恶心,就不是人能吃的。” 然后两个人对视一眼盛骄阳笑了,林夏随后也笑了。 谁也没有取笑谁。 又煮了三包泡面,两个人一人吃了一大碗。 林夏满足的拍着肚子,感觉痛经都缓解了好多,以前一直痛经,是不是就是没有吃饱饭的缘故。 盛骄阳主动去刷碗,林夏赶紧拦着他,因为他太浪费洗洁精了。 然后林夏开始写作业,盛骄阳有些无聊,指着电视机问。 “那我能不能看会儿电视?” 小姑娘沉默的看着他。 盛骄阳,“其实电视也没那么好看。” 林夏写作业,盛骄阳就在旁边看着,看着看着就皱起了眉头,最后忍不住上手。 “你这个字写的不对,横屏竖直,你看你的口都写成一个圆了!” “分解因式有更简便的方法,你看能把九拆分成五加四,这样算的更快。” “你念初二,应该已经知道这个语法的用法了。” … 盛骄阳辅导写作业特别有耐心,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指过去。 林夏头一次感觉到,写作业居然也是一件这么有意思的事情。 “这个翻译, you are the apple in my eyes,你不能翻译成字面意思,你是我眼中的大苹果。” 林夏认为自己的翻译没有问题,她又读了一遍。 “ you are the apple in my eyes,不就是你是我眼里的苹果吗?” 盛骄阳看着她的眼睛,把这一句又念了一遍,他的发音特别精准,有一种醇厚的磁性,苏苏的糯糯的特别好听。 “ you are the apple in my eyes。” “这句话翻译成中文,意思是。” “你是我的掌上明珠。” 第6章 他在云端 林夏突然间觉得鼻子有点发酸。 她从来都不是谁的掌上明珠。 而且她也好久没有吃过苹果了。 这一句话激得她脑子里嗡嗡的,鼻子里有点辣,眼前都有点模糊,无论如何都没办法继续写作业了。 “要不我们还是看电视吧?” 两个人总不能坐在硬板床上发呆吧? 这样就太尴尬了。 一听到林夏说不写作业了,可以看电视,盛骄阳就挺开心的,从中午到现在都挺高冷的少年露出了孩子气的一面。 他跑去开电视。 林夏需要走五步的路,他身高腿长两步就走到了,然后看着这种方大头的厚电视,摸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开关,疑惑着问林夏。 “这个电视机怎么开?” 林夏感觉自己的脸一直都是烫的,盛骄阳好像在她这里看到了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破烂。 这种大头电视机和锅盖早就淘汰了。 收破烂的都不想要,要不然她早就卖了。 林夏开了电视机,电视上还有雪花点,需要把天线扭一扭,画面才能更清晰。 她一边操作还一边偷偷的看盛骄阳。 盛骄阳明嫌弃,脸上还露出了期待的眼神,她就放心了。 电视有了画面以后,盛骄阳开始点菜了。 “我要看球赛,体育频道有吧,詹姆斯的大满贯,我要看!” 林夏不同意,嘟囔着嘴,“我要看电视剧,公主小妹,就快要大结局了。” 看球赛好像就是盛骄阳的命,“你让我看球赛,我明天带你去吃肯德基好不好?” 林夏有些心动,她还从来没有吃过肯德基,每次路过看到里面的人吃那么香,也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盛骄阳肯定没钱。 林夏想了一下,“我不爱吃肯德基,你教我写作业吧。” 虽然没有吃过肯德基,但是她觉得让盛骄阳教她写作业度过的时光,肯定比吃肯德基更加美味。 天亮以后,盛骄阳肯定就要走了吧。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在云端。 而她在泥里。 少年粲然一笑,幽深的眼眸里泛着一丝光亮,好像夜色的长街上星星点点的路灯。 能够一眼把她看透。 少年笑起来的时候,锋利的五官看起来特别温柔。 “放心吧,我能赚到钱,我会带你吃肯德基的。” 少年的声音特别笃定。 吃肯德基这件在他看来比天还大的事情,少年说的轻飘飘的。 好像天边的云彩是他一伸手就能抓得着的。 林夏同意了看球赛。 少年看着兴高采烈,但是林夏却一直耷拉着眼皮,不断打哈欠。 她实在不能理解,那么多黑不溜秋满身是毛,面目狰狞的男人,光着膀子追着一个球跑来跑去,看着像打架斗殴一样,有什么意思? 据说这些顶级球星每年的薪水都是上千万美元。 折合成人民币的话要好几个亿呢。 那可是个天文数字。 都那么有钱了,一人买一个玩不好吗?为什么要那么多人追着一个? 不能理解,但是盛骄阳喜欢看,她可以尊重。 看到林夏实在困的不行,不喜欢看球赛,盛骄阳又把遥控器给了她。 “那我们还是看电视剧吧。” 少女眼中又有了活跃的光彩。 “你也看电视剧吗?” 盛骄阳点头,“也能看一些吧。” 林夏立刻把电视机调到了马桶台,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盛骄阳之前没有看过,所以前后衔接不起来,而且因为剧情过于狗血不断皱着眉头,后来林夏回忆起来盛骄阳看偶像剧,那个表情完全是地铁老人脸。 林夏好不容易遇到有人陪着她看电视,心情特别好,就给他解释前面的剧情。 “你看这个漂亮女孩,这个是女主角。” “之前一直和爸爸妈妈挤在贫民窟,突然间就成了亚洲首富的孙女,就连睡衣都能摆满好几个衣柜,浴室都比普通人家里的客厅大。” “这个男生很帅吧,是她的未婚夫,将来帮她打理家产的。” “他很有追求的,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的能力,不想接手家族生意不想命运被别人掌握在手中。” “但是他偏偏爱上了善良可爱的小麦,选择爱情就要选择囚笼的一生,选择自由就要放弃心爱的人。” …… 小姑娘很久没说过这么久的话了,也很久没有人听她讲话了,越说语速越快。 盛骄阳一边听一边笑,但是这个笑容有点嫌弃。 林夏不悦的用手指捅捅他的腰。 “你笑什么?” 盛骄阳摇摇头,“没什么。” 林夏有点不太开心了,这个电视剧是她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 “这个电视剧明明就很好看。” 盛骄阳涵养极好,换了个话题。 “还饿吗?” 林夏摸了摸肚子,晚上吃的泡面似乎都消化完了,货架上还有泡面,但是舍不得拿来吃了。 盛骄阳打了个哈欠,伸了一下手臂。 “睡觉吧,很晚了。” 床只有一米二宽,非常非常窄,一个人躺着都不能来回翻滚。 林夏挤到了床最里面,然后非常大方的拍了拍旁边的位置。 盛骄阳懵了一下,然后笑着摇了一下头,坐在了柜台后面的椅子上,趴在柜台上。 “你是小孩子,但我不是,我坐这儿就行。” 林夏羞怯的背过身睡着了。 电视剧里面,男孩子和女孩子是不能睡一张床的,尤其是古装电视剧里,睡一张床,第二天早上起来会被很多人围观,然后还会怀孕。 她才十四岁,没有钱,不能生孩子的。 如果要生孩子,她想要赚好多的钱,给孩子买漂亮的衣服,带孩子去吃肯德基。 绝对不能吃这样的苦。 但是她睡着了的梦里,好像看到了自己生了一个小娃娃,小娃娃长得真漂亮,和盛骄阳一模一样。 醒过来的时候,盛骄阳正在洗脸,水珠世四溅,皮肤白皙,敞开的衣服圆领上露出漂亮的锁骨和结实的胸膛,在晨光的照耀下,他美得像是太阳神。 发光发亮。 他是个很有力气的男孩子。 林夏看了几秒钟就羞红了脸。 少年对她笑笑,“想不想吃豆浆,油条,肉丸汤,茶叶蛋?” 林夏嘴上说,“不想。” 但是肚子却叽里呱啦的叫了起来,就差直接喊着我想吃了,店里快要过期的饼干面包都没什么营养,实在让人提不起胃口。 少年把手上的水擦干,把拧干净的毛巾给她。 “把脸洗了,我带你去吃早饭!” 林夏顺从的擦了擦脸和脖子,又简单的刷了个牙,翻出抽屉里的宝宝霜给她和盛骄阳一人擦了一点。 两个人踏着晨光出了门。 下了一场大雨,整个街道都是湿漉漉的,风中带着凉气和一阵草木的清香,还有渐渐蒸腾的暑气。 去早餐店之前,盛骄阳先带着林夏去了一家寄卖行。 他说的有钱,是把手上的手表取了下来,眼睛不敢看手表,双手捧着,递给满脸横肉的老板。 “老板你看这个多少钱!” 第7章 我爸妈永远不会回来了 盛骄阳不是一个表情很丰富的人,不说话沉默的时候面无表情看着还有点凶。 但是林夏能看得出来,盛骄阳舍不得这块表,这块表对他一定很重要。 老板肥腻的手漫不经心的摸到表盘上,嗓音又尖又细,像是刀在刮玻璃。 “你这个表,不值什么钱呀。” 情急之下,她的手覆盖在表上面,想要把表拿回来。 “我还有钱,我们不卖表了。” 老板立刻把手收回来,“不卖来我这儿干什么?遛我玩儿呀?小孩子别学着大人卖东西,赶紧出去玩儿去吧。” 盛骄阳微微弯下了腰,脸上居然带了一丝讨好。 “家里遇到点事情,大人住院了,肇事司机跑了,叔叔您就做点好事吧,我和妹妹急需用钱。” 肥腻老板这才又把表拿起来,“你这个表壳有些年头了,要是放在别的店里,人家都不一定收,主要我这人比较好,给你个公道价。” 盛骄阳抿了一下唇,“您看着给就行。” 老板伸出了两个手指头,“两千!” 林夏瞪大了眼睛,眼中是瞳孔地震,什么表居然值两千,这边夜市上的手表最贵的也不超过三十。 盛骄阳微微挑了挑眉,“老板再加点吧,您稍微加一点,我和妹妹就能多吃两顿饱饭。” 老板做势就要把表推回来,“顶多再加两百,不能再多了,我这也是小本经营的买卖,收你这么一个旧表都不一定能卖得出去。” 盛骄阳有些恋恋不舍的,又摸了一下表盘。 林夏拉了拉他的衣角,“不卖了吧。” 盛骄阳轻笑了一声,好像风吹过了竹林,清风阵阵。 “难得遇到一个好价钱,卖!” 老板痛快的数了两千二的现金。 这块表,是当年他父亲送给他母亲的定情信物。 价值两千万。 举世无双,非常稀有,是用钱根本买不到的绝世佳作。 钟表代表着一见钟情,你是我的终点。 盛骄阳拉着林夏去半条街外的早点铺子,酱肉包子、麻叶、煎饺、豆腐脑各种各样的早餐点了一桌子。 林夏眼睛里简直是在冒着绿光。 盛骄阳把一次性筷子上面的毛刺摘了,然后把筷子给林夏,林夏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这些都可以吃吗?” 盛骄阳夹了一个酱肉包子给她。 “快吃吧,毒不死你。”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两个孩子一个十四岁,一个十六岁,六个一笼的酱肉包子,吃了十笼,还显得意犹未尽。 大概是肉包子吃的特别多,林夏感觉今天月经的出血量都比之前多好多,多用了三片卫生巾,才拦住了开闸的洪水。 吃了早饭以后,天气还是特别热,两个人就坐在小店里,林夏写着作业,顺便招呼客人。 一上午也没几个客人,买包烟,买根冰激凌就走。 一次买十个矿泉水都算大生意。 目测赚的钱不够两个人吃午饭。 不过好在卖了表,两千多块钱够吃很多饭。 让盛骄阳不满的是林夏的学习。 林夏的算术题一直错,英语发音也不准,语文还有好多字不认识。 盛骄阳头疼的一项一项给她纠正。 “你在班里经常垫底吧,这字写的像狗爬一样,数学题写十道能对五道就不错了。” 林夏很小声的说,“我倒数第五。” 盛骄阳简直难以置信,“你们班有多少人?” 林夏的头更低了,“七十五。” 盛骄阳的声音都拔高了好几度,“七十五个人,你考七十名?” 林夏难堪的,微不可闻的,点了一下头。 盛骄阳扶额,“你父母就不管管你吗?” 这一次林夏沉默了,握着笔的手微微颤抖,许久头发挡着的眼睛,落下两行泪。 盛骄阳站住了,被吓了一跳,赶紧站了起来,语无伦次的道了个歉。 “对不起,我不该提到你的父母。” 林夏的声音特别小,几乎是落针可闻,但是盛骄阳却听得震耳欲聋。 “我爸妈永远不会回来了。” 盛骄阳怔怔的看着林夏,仔仔细细打量着,女孩子单薄瘦弱,大大的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看着就有几分营养不良。 身上的衣服裤子鞋子都是拉垮的,洗的发白,不太合适。 所以她是真的没有父母管。 两个人之间一直沉默着,一直到半个多小时以后十一点半。 盛骄阳才敲了敲桌子,两双视线碰触。 “走,我带你去吃肯德基。” 林夏还是声音很小,但是多了几分倔强。 “可是我没有钱还。” 以她这个小店的收入,一个星期赚到的钱都不一定够吃一顿肯德基。 盛骄阳挠了挠头。 “你昨天叫我什么?” 林夏抬起头,大眼睛里微光闪烁。 “哥?!” 盛骄阳拉起林夏的手。 “走,哥带你去吃肯德基!” 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林夏的手一直都是冰的,就算是在盛夏天气里,也是凉飕飕的。 但是盛骄阳的手很暖,掌心干燥,像是有一团火,稍微搓一下就会磨出火星子。 林夏感觉自己就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天寒地冻里滑亮了最后一根火柴,不知道眼前的温暖到底是不是真实的。 林夏顺从的被盛骄阳拉着,走了半个多小时的路,去了繁华市区的一家肯德基。 盛骄阳熟练的点餐。 “要一个肯德基的全家桶,再要两杯可乐,可乐一个加冰,一个不加冰。” 这是林夏第一次吃肯德基,她拿起汉堡,拆开塑料纸的包装,仔细打量着两片黄黄的面包,中间夹着牛肉饼,生菜,番茄酱,然后张开小嘴,浅浅的咬了一口,然后认真咀嚼着。 随着咀嚼的动作,眼睛先是睁大,然后微微眯起来。 表情看起来特别幸福。 盛骄阳就这么看着她,眼底多了几分,就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温柔。 林夏很快就吃完了一个汉堡。 盛骄阳把自己的推给她,“吃吧。” 林夏有些不太好意思,“我吃一个就可以了。” 汉堡挺贵的,一个要十几块钱,全家桶也挺贵的,一个要五十多块钱。 瓶装的可乐才三块,这样的可乐要十块。 这顿饭太奢侈了。 盛骄阳把汉堡拆开给她递过去,肯德基店里的冷气开得很足,盛骄阳的白色上衣,浅咖色短裤,还有运动鞋,看起来贵气十足。 比带着爽子去美特斯邦威店的端木看起来贵多了,也帅多了。 “以后汉堡包你随便吃,我供得起。” 林夏看愣了。 她这么倒霉的人,也会变成偶像剧女主角吗? 但是盛骄阳已经把汉堡包塞她嘴里了。 第8章 我们去挣钱 人生第一次,林夏体会到了吃撑的感觉,而且还是吃好东西吃撑了。 以前过年都没这么奢侈过。 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 两千块钱看起来挺多,但是如果两个人这么吃下去那也没多少,吃不了一个星期就要见底了。 两个人回到小卖部店里,林夏躺在硬板床上睡午觉。 盛骄阳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正在看刚才从电线杆子上扒下来的小广告。 “饭店里招学徒,一个月八百,这给的也太少了。” “理发店招学徒,一个月五百,这给的更少。” “超市理货员,一个月七百,还是太少了。” … 林夏其实觉得已经不少了,如果她年满十六岁有身份证的话,她就自己去干了。 她特别能吃苦,但是又瘦又小,根本没有哪个饭店愿意用她来打工。 “富婆重金求子,事成之后送五十万元奖励!” 听到这一句,林夏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 “这个千万别信,肯定是诈骗!” 盛骄阳眼角带笑揉了揉她的脑袋。 “我还以为你不和我说话了呢!” 林夏瞬间明白,盛骄阳这是在逗她,立刻胀红了脸。 “你这人也太讨厌了!” 盛骄阳脸上的笑意还没有散去,“你快点睡觉,睡一觉起来写两个小时作业,咱们想办法去赚钱!” 林夏一听赚钱就来了兴趣,“怎么赚钱?” 盛骄阳脸上带着神秘的表情,“你今天的数学题,如果十道能对七道,我就告诉你怎么赚钱。” 林夏觉得有点太难了。 盛骄阳却是拿着她的练习册说,“就你这一本习题,我两个小时就能做完,估计一共错不了十道。” 林夏不太相信,“怎么可能,我们学校年级第一都会错一大堆。” 盛骄阳指的指扉页上的字,“你念的这个初中是江城十八中学,都排到十八名了,你们年级第一怎么可能优秀?” 林夏咬了咬下唇,“世界上那么多人,又不是所有人都能考上清华北大。” 盛骄阳看着她就好像是看着一个不服管教的小孩,嘴角始终挂着淡淡的笑意。 “那你也不应该以清华同方和北大青鸟为目标。” “不管身处什么样的境遇里,都不应该和人比烂。” “你不应该以你们年级第一为目标,你应该把这一本习题册上的习题全部做对,以考市一中为目标。” 林夏倒吸一口凉气,“不可能的,我们年级第一都考不上市一中。” 盛骄阳又揉了揉她的头。 小姑娘的头发干枯毛躁,显然是长期的营养不良,必须得好好的养养。 要吃很多的蛋白质,黑芝麻,还有牛肉。 盛骄阳开口说话的时候,脸上有一种凌厉的霸气。 “还没做就说自己不行?要是我说我今天能挣到一千块,你信不信?” 林夏更不相信了,“我知道,我们小区里有个公务员,就是市一中以前的状元,一个月工资才四千多,你怎么可能一天就赚一千!” 在林夏的认知里,公务员已经是最有钱的人了,他们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社会地位特别高。 隔壁修摩托的大叔,见到公务员都要弯腰叫科长。 盛骄阳怎么可能挣的比公务员还多? 盛骄阳看到林夏上套了,就和她打赌。 “如果我今天能赚一千,你就要以考市一中为目标,好好学习怎么样?” 林夏不断摇头。 她还是觉得这个目标实在是太难了,她是个学渣,怎么可能考得上市一中,能考上本校的高中就不错了。 盛骄阳弯下腰来,和小豆芽菜视线平行循循善诱。 “你如果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话,将来就能当外交官当翻译官,你如果学好物理和化学的话,将来就能当科学家,你如果爱上学习的话,将来还能当老师教学生,这样不好吗?” 林夏挺喜欢语文的,语文最简单了,随便往卷子上写字就可以,怎么都会给点分。 林夏也喜欢英语,主要是喜欢英语老师,英语老师的衣服最好看,一个星期七天不带重样的。 她也喜欢数学,数学老师的丈夫每天晚上都会开车来接她下班。 她不喜欢化学,那个小老头特别喜欢拖堂。 当老师其实挺好的,学校食堂的饭菜可以免费吃。 但是听起来好像外交官,翻译官科学家,听着就特别的厉害,这都是电视上才会出现的词,更有吸引力。 想了好大一会儿,林夏最终勉为其难的决定答应下来。 “好吧。” 林夏又看到盛骄阳趴在柜台上睡觉,修长的身体折叠成了一个很不舒服的姿势,她坐在里面够不着东西的柜台,放不下一米八多的盛骄阳。 他怎么那么高呢? 比床板还长。 林夏就指了指床的位置。 “你睡这儿吧。” 这次盛骄阳没有扭捏。 “也行,以后你就是我妹妹了。” 但是他还是只睡了硬板床边上的一小部分,手臂都是悬空的,和林夏隔出了半尺远的位置。 床板还是有点短了,他必须要把腿抬起来,才能勉强放下。 林夏偷偷的看了盛骄阳一眼,这个破破烂烂的地方,根本就配不上盛骄阳。 好像是把一颗珍珠放在了垃圾袋里。 盛骄阳困极了,不到两分钟,就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 他很久没睡过这么安心的觉了。 林夏平躺着看着破了个大洞的天花板,突然间感觉特别安心,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这次睡着以后一个梦都没有做。 她醒过来的时候,心脏像漏跳了一拍,赶紧看旁边有没有人,看到盛骄阳还没有醒,才松了口气。 盛骄阳是真实存在的人,不是她的想象。 盛骄阳长得真好看,睫毛很长,皮肤很白,五官轮廓深邃精致,比女孩子还要好看,比大明星还好看。 他才是真正的睡美人。 她就这么一动不动的看着盛骄阳的睡颜,生怕吵醒了他。 她醒过来以后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盛骄阳才醒,睡眼惺忪的揉了揉眼睛问她。 “醒了很久?” 林夏赶紧别过脸去,“没,刚醒。” 盛骄阳看了一下门口挂着的风铃,一中午睡了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响一声,说明没有一个客人来,看来要养活他们俩,就要赶紧另谋生路。 盛骄阳随手拎起一箱牛奶,拆开拿了两盒给林夏。 “喝了我们去挣钱。” 第9章 他真的好像一个神啊 林夏舍不得,心疼的要掉眼泪,但是又不敢说。 这种牛奶一箱要一百呢,她都舍不得多进货,卖不完的还能退掉。 这么拆开多浪费。 盛骄阳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从兜里拿了一张一百块塞给了林夏,然后自己又拆开了一盒,先喝了起来,笑容和煦如春风。 “我买的,我请你喝。” 林夏这才开始喝,“拆就拆了,不用给钱的。” 她喝着牛奶,心里还在想这一盒牛奶要三块多呢,可以买一斤鸡蛋了,一斤鸡蛋有八个,能吃一个星期,太奢侈太浪费了。 牛奶真的又甜又香,喝完了还想喝。 盛骄阳带着林夏先去了废品回收站,买了一个破烂三轮车,花了一百二十块钱,然后又去劳保用品店,买了各种廉价便宜的半袖和短裤,还有塑料拖鞋,甚至在出门的时候,还非要让老板五块钱卖给他两个草帽。 这操着一口半普通半本地方言的话讨价还价的,看着一点不像一个用惯了金贵东西的人,倒像是个街溜子。 两个人出来的时候,来城里卖西瓜的老农民和他们擦肩而过。 这装扮不能说一模一样,但是可以说毫无差别。 林夏是很震惊的。 盛骄阳把自己捯饬成这个样子,就能挣到钱吗? 但是她也不敢说,她也不敢问。 然后盛骄阳像是拔萝卜一样,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放进三轮车的车筐里。 “ 走,我带你去进货。” 盛骄阳已经穿上了人字拖的塑料拖鞋,蹬着破三轮特别丝滑,他看起来比那个豪车司机还帅。 还问她。 “九月份开学的学费有吗?” 林夏很诚实的说,“没有。”然后还补充了一句。 “我学习不好,学不学的其实无所谓。” 盛骄阳豪气干云地说,“你看我今天就把学费给你挣出来。” 林夏其实已经快要辍学了,打算读完初中就不念了,因为初中是义务教育,每年就交个几百块钱的书本费,但是高中开学就是两千块钱的学费。 但是九月份的书本费一共三百块钱,还没有着落。 刚上初二,大部分孩子都长个了,校服需要买新的,而且买的是冬季校服,还得四五百。 中午在学校食堂吃饭,每天按照最便宜的算三块钱,一个月也得一百块。 开学要准备将近一千五百块钱。 对面有一辆跑车,车里面有一只雪白的狗,正在主人的怀里探头探脑的。 林夏坐在破烂的车筐里,手心里攥着汗水,她觉得她比那个狗幸福多了。 夕阳西下。 天边的云彩像是被火烧着了,露出一抹嫣红色,美的实在是令人心醉。 盛骄阳带着林夏去了菜市场,买了十斤牛肉,十斤猪肉,十斤羊肉,让老板用机器切成片。 因为要收摊了,再加上盛骄阳特别会讲价钱,那副插着要抽烟的姿势,看起来不像是一个中学生,像是一个已经在社会上混迹多年的人。 不过这气质还是拿捏的死死的老板,就算是落魄了也是老板。 让他来卖烧烤,还有些纡尊降贵。 肉贩当成了大客户,“要的多肯定更便宜!” 所以谈下来的价格特别便宜,还送了点边角料,两个猪腰子,一点猪脖子肉。 盛骄阳还给老板让了一根烟,“今天我来的有点晚了,我明天早上过来拿货,给我留点新鲜的,以后我肯定用的量更大。” 然后又在犄角旮旯的店里买了一大捆竹签子,钢签子,又买了一大堆调料,各种辣椒盐,林夏从来没有见过的调料面,光是闻着就直流口水,还有不少葱姜蒜。 还扛了一麻袋的木炭。 这是准备卖烧烤。 盛骄阳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会做饭的人,像是一个在西餐厅里用英语点菜的人,居然会烧烤? 就像路边那个系着黑色围裙,戴着白色小帽的,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 小三轮车上堆的满满的,林夏就坐在装木炭的麻袋上,怀里还抱着一包肉,被盛骄阳拉着穿街走巷,回小卖部。 她感觉一直空落落的心好像一下子也被填得满满的。 两个人回到小卖部里,切葱姜蒜,串肉串。 林夏就跟在他身后,给他打下手。 中间盛骄阳还掏出百元大钞让林夏去五金店买了三个不锈钢盆,三个钢盘子用来放葱姜蒜,撒调料。 盛骄阳还给了林夏二十块钱。从冰箱里拿了三瓶冰镇的脉动,两瓶尖叫,要把饮料给倒掉,林夏觉得有点浪费,强忍着月经来了肚子痛,跟着一块儿喝。 盛骄阳给她换了一瓶温的,把她喝过的那瓶冰的喝完。 小说和电视剧里经常会出现男女主角喝一瓶饮料的场景。 特别的脸红心跳。 林夏感觉自己的心也在怦怦跳。 喝完饮料以后,盛骄阳用清水把五个瓶子洗干净,里面的水也倒干,放在窗台上晾着。 两个人一刻也不闲,直忙活了两个小时,才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串好的肉全部装在塑料袋里,整整齐齐的堆在车上。 盛骄阳这个人,好像天生就会交际,他又用了三根烟,就把隔壁摩托车店五金店的小桌子,小板凳都给借来了,一块堆在了车上。 还在五金店买了两个便宜的灯泡,插线板是白送的。 他汗涔涔的脸上,笑意盎然。 “小丫头,哥今晚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奇迹时刻。” 盛骄阳坐着抽了支烟,已经是夜幕降临,时间到了八点钟,他又骑上三轮车,带着林夏去小区后门。 那边还有两个小区,周围有个小公园,正好在路口,人特别多。 盛骄阳从小公园门口的那个副食店进酒水,不知道他们怎么谈的,老大爷乐呵呵的拿出自家的电线给他接灯泡。 林夏本来站在阴影里,现在头顶上是明晃晃的光。 大瓦数的灯泡就是亮。 盛骄阳熟练地把摊子支起来,点燃木炭,然后拿出烤串开始烤,肉在炭火上翻腾,油水滴落,冒起腾腾的火焰,孜然和辣椒面的香气瞬间弥漫起来,馋的人直流口水。 林夏就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看着烟雾缭绕里面的盛骄阳。 嘴里叼着一根烟,手上不停的翻动着肉串,还时不时的撒一点调料。 他真的好像一个神啊! 旁边都是仙气。 看到林夏在看他,盛骄阳把刚烤好的肉串给了她一把,另一把跑了几步跑进副食店,给了副食店的老大爷。 林夏手里紧紧攥着肉串,特别香,但是舍不得吃,等盛骄阳回来又分给了盛骄阳一半。 看到盛骄阳拿过,她才开始吃。 一口咬下去焦香的肉,香气在嘴里弥漫,这是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 比中午的肯德基好吃多了。 第10章 学习不好也要吃饱饭 小姑娘一口接着一口,使劲的吃肉,两个小腮帮子鼓鼓的,看起来像个小松鼠一样。 这小孩还是太瘦了,必须得多吃点。 盛骄阳手里拿着肉串没吃,看到林夏吃完了又递给她。 林夏犹豫着不敢接。 盛骄阳沉下脸,“不是让你白吃的。” 林夏立刻像做错了事情的小孩低下了头。 盛骄阳轻笑了一声,孩子胆子也小,以后还得练。 “以后要好好学习,知道不?” 林夏看着他的眼睛,还是不敢点头,小孩子还是缺乏自信。 盛骄阳把肉串往她手里塞,“吃吧,吃吧,学习不好也要吃饱饭。” 林夏小声的说,“你吃。” 盛骄阳把烟掐了,“马上就要忙起来了,我就不吃了,你吃吧。” 很快就有晚上出来散步的小情侣,走过来问价钱,这附近没什么烧烤摊,而且也没手艺这么好的烧烤摊。 “老板,你这个肉串怎么卖?” 盛骄阳熟练的报价,“猪肉串一块五,羊肉串三块,牛肉串三块。猪肉串十串起卖,羊肉串,牛肉串都是五串起卖。” 一斤猪肉八块钱,可以穿三十串,十斤猪肉就是三百串,可以卖到四百五十块钱。 成本才八十。 也就是说利润可以达到三百七十块钱。 一斤羊肉二十块钱,利润就是七百块钱。 羊肉和牛肉加起来就是一千四百块钱。 如果今天晚上可以全部卖出去的话,利润就是一千七百块钱。 林夏震惊了。 烧烤这么赚钱的吗? 小情侣里面的女生已经去拿肉串了,下午刚切的肉,看起来还很鲜嫩,烤熟了一定很好吃。 男生在和盛骄阳讨价还价。 “你这个烧烤卖的有点贵吧?” 盛骄阳腼腆的笑笑,“不贵的,现在肉都十几块了,羊肉三十,我这肉串都这么大,从上午十点就开始切肉了。这么热的天,我还得一直在这烤呢。” 男生听到这话也不再说什么了,也去拿肉串。 现在手机支付刚刚开始开始,大部分人还没有习惯扫码支付。 所以这两个人点完了烤串以后是用现金结的账。 盛骄阳把吃完了肉串的林夏叫过来。 “你负责收账!” 林夏愣了一下,看着递过来的百元大钞有点不太敢拿。 盛骄阳笑笑,“锻炼一下心算能力,可以节省草稿纸,反正你要是出错了,咱们就少挣点钱赔本呗。” 林夏赶紧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小情侣坐下以后又来了一对中年夫妻,带着儿子抠抠搜搜的,只点了五个猪肉串给儿子吃。 小胖墩的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但是夫妻俩一直在和孩子说吃这种东西不健康,全是地沟油。 盛骄阳很大方,又给拿了两串,“叔叔阿姨以后常来,这算我送的。” 那对夫妻瞬间就没话说了。 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除了吃烤串的人,还有喝酒的。 老大爷一直不停的把冰箱里的饮料和酒水搬出来,到最后饮料都要清空了。 脸上的皱纹都笑得灿烂成了菊花。 一直忙活到了半夜两点多,喝酒的人才陆陆续续走了。 盛骄阳还给抹了零,那可不是一块两块,而是三四十。 可把林夏给心疼坏了。 猪肉串全部卖完了,羊肉串和牛肉串还有十几串。 盛骄阳一块烤了,又去分给老大爷一半。 老大爷拿到了肉串,这才心满意足的关了门,骑上自行车回家。 “我就知道你们卖不完,肯定有剩的。” 老大也给了盛骄阳两包临期的火腿肠。 “给孩子下方便面吃,小孩子都爱吃这个。” 盛骄阳笑着收下,“大爷你可真懂,我妹妹就爱吃这个。” 等到人都走完了。 他和林夏两个人,先去附近的自助银行存钱,看着那一张张钞票,沾染着油渍和汗水,零下兴奋的小脸发红。 盛骄阳摸了摸林夏的头,“怎么样?我没骗你吧,我就说今天能把学费挣出来。” 林夏的脸红扑扑的,像个苹果,使劲点了点头。 盛骄阳真的好厉害呀! 一晚上居然可以赚到这么多的钱。 真的是要发财了。 存完了钱,两个人这才回到小摊子上,然后坐在小凳子上把剩下的烤串吃完。 虽然已经凉了,但是这些都是肉,一点都不能浪费。 盛骄阳一边吃着一边给林夏讲。 “首先遇到喝酒的,好几个男人的,能不招惹就尽量不要招惹,哪怕稍微赔点钱也行。” “然后遇到碎嘴子的,可以选择不做他们的生意,做他们一个人的生意,可能就会毁掉后面十个生意。” “我们的成本和价钱绝对不能和人讲。” … 盛骄阳讲的很仔细,然后还问林夏。 “你都听明白了吗?” 林夏看着已经关了的公园副食店,“我就是开小卖部的,我也认识好几个送货的,我们如果从他们手里拿货的话更加便宜,为什么要从这个老大爷这里进货?” 说完林夏就低下了头,觉得自己说错了,但是一箱酒就会少挣五块钱了。 酒水饮料也是大头! 盛骄阳摸了一把她的头发,笑着给她解释,“你看这个副食店的位置好不好?” 晚上公园人特别多,买冰淇淋的人超多,还有买小风车的小玩具的。 这个副食店的生意简直是好的让人眼红。 林夏使劲点了点头,“如果这个副食店是我的小卖部就好了。” 盛骄阳又笑了,“你十四我十六,你马上上初二,我马上上高一,你是外地人,我也是外地人,你说咱们的小摊子如果出事的话,谁能帮咱们?” 林夏瞬间恍然大悟。 盛骄阳又拿起一根烟抽着解乏,看起来有一种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魅力。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 当时林夏觉得这句话说的真好,简直是提炼出了做生意的精髓。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她才知道这是一句很有名的电影台词。 坐着休息了一会儿,盛骄阳才伸个懒腰站起来。 他的骨头都快累散架了,这辈子好像都没干过这么重的活。 “咱们收拾一下回家吧。” 家?! 听到盛骄阳说加这个字,林夏突然间觉得好像小心脏被狠狠的锤了一下,快速的狠狠的跳动着。 她头一次感觉到能够活着可真好啊。 可以遇到这么好的盛骄阳。 盛骄阳骑着三轮车,林夏不想增加他的负担就跟在旁边走,半个多小时以后,两个人才回到小卖部。 打开灯以后,蚊虫在灯底下飞舞,显得特别热闹。 林夏用小电锅烧了些水,还翻出了压箱底的日用品,是一个新的牙杯子和牙刷。 早上林夏还舍不得拿出来。 她觉得盛骄阳要走,用了这么好的东西浪费。 但是现在特别害怕盛骄阳不接受,盛骄阳如果不要的话,就说明他不会留下。 她真的很舍不得盛骄阳离开,如果盛骄阳走了的话,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她不想一个人在这黑漆漆的小卖部里了。 第11章 聘礼单子 盛骄阳接过了林夏手里的洗漱用品,在水龙头上接了水,去门外刷牙。 刷完牙回来以后,把牙刷牙杯放在了她的牙刷牙杯旁边,两个杯子挨在一起,看起来整整齐齐的。 这应该是打算留下来了吧。 起码今天明天这几天不会走了。 林夏松了口气,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盛骄阳的背影,生怕一眨眼盛骄阳就不见了。 盛骄阳转过头来揉了一下她的脑袋,“累了一天了,你不困吗?赶紧睡觉。” 林夏听话的躺下,差不多是紧挨着墙,空出大半张床给盛骄阳睡。 盛骄阳搬了两个椅子过来,搭在了床边,让他用来搁脚。 他拍了一下林夏的肩膀,“别靠着墙会着凉。” 林夏小声的说,“我不冷。” 盛骄阳弯下腰,清冽的雪松气息扑面而来,笑意在脸上氤氲开,看起来特别的醉人。 “你要是生了病,我还得拿钱去给你看病呢。” 林夏一听要花钱看病,赶紧往床中间挪了挪。 盛骄阳也关了灯,躺下来。 “我看到拐角那边有个卖旧家具的,明天去看看能不能三十块钱买个床。” 林夏非常赞成,少年身上的味道真好闻,她忍不住偷偷的吸了吸鼻子。 “对,买一个大一点的床。” 盛骄阳轻轻的在她头上敲了一下。 “小妮子想什么呢,是再买一个折叠的小床,给你睡,我睡这个床。” 林夏瞬间羞红了脸背过身去,不搭理盛骄阳了。 这人怎么一肚子坏水? 盛骄阳头枕着手还在计划着明天,“明天可以买一些土豆,生菜,一个土豆六毛钱,也能穿十串,一串卖一块,我看今天好像不少女客人不吃肉,卖土豆肯定会很赚钱。” “加点豆角也好吃,但是豆角怕烤不熟,烤不熟的豆角,容易食物中毒,挣那俩钱还不够赔的。” “到后面摊子大了,可以烤茄子,一个茄子两块钱可以卖十五。” …… 林夏心里也充满了憧憬,原来生意是这样做的呀。 “那我们就能赚到好多钱了。” 听到小姑娘的回应,盛骄阳轻笑了一声,声音浅浅的,好像是羽毛轻轻拂过心上软软的,心里麻麻痒痒的,舒服的一塌糊涂。 “有钱了,当然要买点好东西了。” 林夏不知道什么叫好东西,下意识的问,“我们买什么?小卖部里什么都有,没什么需要买的吧。” 盛骄阳还在盘算着,“店里只有一个小电锅,只能用来煮挂面和方便面,当然要买电饭锅和电磁炉,这样才能蒸大米和炒菜吃。” 想到香喷喷的米饭和炒菜,林夏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她已经忘了自己多久没有吃过米饭和炒菜了。 一直吃挂面和店里的快过期的饼干,能活这么长时间,真是个奇迹。 “菜刀也得买一个,今天切葱的时候,我差不多都是剁的,菜刀刀尖上还又崩了个口子。” “店里这个灯不亮,还得买个台灯让你写作业。” “我看你的参考书太少了,还得再买几本,光靠这几本根本考不上一中,及格都难。” “英语要练习听力,过段时间买台电脑吧,多看看英语电影,培养语感。” “你那个破手机太卡了攒上两三天的钱,给你买个新手机,可以先从英语电台开始听。” “你的衣服也该买了,总不能天天披着麻袋招摇过市吧?” “别再用洗洁精洗头发啦,我明天买点洗发露,洗面奶。” “塑料盆多买几个,洗头洗脸,洗内裤,洗脚都要分开。” …… 盛骄阳计划了这么多,几乎没有给他的,全部都是给林夏的。 有些物品林夏听的有点脸红,就默默的听着,听着听着就睡着了,脸上还挂着笑意。 两个人快三点才睡着,所以早上十点多才起床。 林夏醒过来的时候,盛骄阳也醒了,他坐在柜台后面,在一张纸上写今天要买的东西。 密密麻麻整整齐齐地写了一页纸。 林夏凑过来看。 盛骄阳的字写的真好看,龙飞凤舞,飘逸秀气,还带着一股劲儿。 就像是她刚开始学习写字头一次用的字帖。 她还以为那么好看的字肯定都是印刷的,没想到真的有人能把字写成这个样子。 盛骄阳把纸递给她,“你看一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就连她扎头发用的头花都有,林夏赶忙摇了摇头。 “没有,这个已经很多很多了。” 盛骄阳揉了一下她的头,才一天的时间,他就已经揉成习惯了。 “买不完的明天再买,想起缺什么和我说。” 林夏点了点头,手里拿着这张纸,觉得这张纸特别滚烫。 她想起来看古装电视剧,里面女主角结婚的时候,男主角送上的聘礼单子。 好像就是这样子的。 特别多,特别丰盛,排出来可以压一条街的十里红妆。 她真的感觉好幸福啊。 看到她发呆,盛骄阳又揉了一下她的头发,“洗漱一下,咱们出去吃早饭。” 林夏赶紧去洗脸刷牙。 大概是昨天太累了,所以没闻到自己身上一股汗臭味和烧烤油烟味儿,今天这个味道特别浓郁,熏得她倒吸一口冷气。 盛骄阳看到她闻自己的动作,像一个小猫儿,笑得快要直不起腰来。 “所以我们从今天开始,每天晚上都得从头到脚洗一遍,还得把衣服给换了。” 那个小电锅烧的一点点水,根本就不够用。 林夏面露窘迫。 以前没觉得生活要买好多东西,现在感觉要买的东西好多好多好多啊。 盛骄阳身上也是一身油烟味儿,但是好像比她身上的好闻多了。 这钱还真是不好挣呀。 出门以前林夏去上了一趟厕所,才两天的时间,月经就已经没了。 盛骄阳看到她把拿出去的卫生巾又放在了原处,微微拧了一下眉,什么都没说。 看来这小妮子的身体是真的不好。 还是得多吃点好吃的补补。 今天的早餐依然特别丰盛,五香茶叶蛋,豆腐脑,小笼包,油条,肉丸子汤。 隔壁有个卤肉铺子也开门了,盛骄阳还去里面拿了两个大鸡腿,一个凉拌猪肝,让林夏敞开了肚子吃。 这么满满一桌的好吃的,比年夜饭还丰盛。 林夏拿着筷子,甚至不知道如何下口。 盛骄阳把一个大鸡腿塞到她碗里,“快吃,吃完了才有力气干活。” 两个人昨天晚上干了五六个小时的活,现在饥肠辘辘,赶紧埋头干饭。 大口吃美味食物的感觉真好。 吃完饭以后,盛骄阳把没吃完的香辣牛肉丝打包好拎着,让林夏当成零食吃。 林夏的话明显慢慢多了起来,“我们现在去哪里?” 盛骄阳闻了闻自己的胳膊还有衣领,“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两个人穿过大半条街,盛骄阳领着林夏去了一个刚开门的洗浴中心。 林夏有点害怕,躲在盛骄阳后面。 第12章 洗浴中心 林夏心生警惕,“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她在店里经常听到收工回来的男人讨论着去哪个洗浴中心快活一下,去哪个洗头房happy一下。 所以她就觉得洗浴中心和洗头房都不是好地方。 盛骄阳是要把她卖掉吗? 小姑娘眼睛里红红的,雾蒙蒙的,牙齿咬着下唇害怕极了。 盛骄阳揉了一下她的脑袋,“你的小脑瓜里在想什么呢?我带你来的是正规的,你看那边一家三口都是来洗澡的,那两个像是姐妹,那个是妈妈带着小闺女。” 林夏朝着盛骄阳的视线看过去,确实都是拎着洗浴用品来洗澡的人。 盛骄阳拉着林夏进去,在前台购买了澡票,还买了一次性的搓澡巾,洗发露,毛巾,甚至还有一次性内裤。 这个洗浴中心是和酒店连着的,还能提供一次性的睡衣睡裤。 就是非常简单的半袖和短裤。 盛骄阳买了一套小号的,一套大号的,把小号的给了林夏。 “洗完澡以后穿上干净的,把你身上的旧衣服都扔了,然后咱们去逛街,我再给你买衣服。” 林夏的脸一直是红的,耳朵嗡嗡的,已经听不清盛骄阳在说什么了。 这对于她而言都是全新的体验。 低着头只敢默默的拿了东西。 然后盛骄阳指了指分开的浴室,“你去这边,我去这边。” 他去男浴室,林夏去女浴室。 林夏看着他的背影,不太想去,主要是不想和盛骄阳分开,她害怕一转身盛骄阳就走了。 就像…她的父母一样。 盛骄阳转过头来,又揉了揉她的头。 “我洗澡肯定比你快,我洗完以后就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等你。” 林夏点点头。 然后林夏看着盛骄阳进了浴室,她也飞快的跑进女浴室,她也想要赶紧早点洗完,这样就能早点出来看到盛骄阳。 搓澡真的好疼啊。 林夏被疼的啊啊乱叫。 大姨拿着搓澡巾,在她身上使劲的搓,黑色的绺子一直在往地上掉。 “小姑娘,这是多久没洗过澡了?怎么这么脏呀。” “夏天一定要多洗澡。” “我还以为你是个黑皮肤呢,没想到皮肤这么白。” … 洗完澡以后,大姨还给林夏挤了点润肤霜,涂遍全身。 林夏把她那身脏兮兮皱巴巴臭烘烘的衣服扔到了垃圾桶里,换上了盛骄阳给她买的睡衣睡裤。 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皮肤白白的,小小的,细细的小女孩,她甚至都有点不太敢认。 其实她长得也挺好看的吧。 她摸了摸头发,头发终于成了柔顺的,闻起来香香的。 之前她坐在店里门口,看着小区里其他妈妈接闺女放学,那些女孩子头发都是柔柔顺顺的,脸干干净净的。 她们是不是也都是这么洗出来的? 林夏心里突然有了一点小雀跃。 是不是往后她也能活得像别的小姑娘一样了? 简单梳理一下头发,她跑到了浴室外面,就看到了刚刚洗完澡的盛骄阳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他没有食言,真的在外面等她。 这家洗浴中心的睡衣睡裤是白色的,宽宽大大的笼罩在盛骄阳的身上,更显得他身高腿长,皮肤瓷白,露出来的肌肉形状好看。 他看起来就像是从漫画里抠下来的少年。 他身后是空调,空调吹的头发微微扬起,整个画面看起来温和又梦幻。 林夏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又看看盛骄阳身上的衣服,会不会这就叫做情侣装? 盛骄阳看到她走出来,眼睛亮了一下,冷冽的桃花眸笑成了月牙,里面多了几分宠溺。 “我妹妹真漂亮。” 林夏不好意思的地下头,能给盛骄阳当妹妹,肯定是一件很幸福很幸福的事情。 但是那声哥哥怎么都没有叫出口。 放下了手里的报纸,朝着她招手。 “走,我们去买东西。” 出了洗浴中心的门,盛骄阳随手拦了一辆车,语气特别自然。 “恒隆商场。” 林夏心中警铃大作,“恒隆的东西都特别特别的贵,好几千块钱起步呢!” 盛骄阳一拍脑门。 “去批发市场。” 林夏松了口气,跟着盛骄阳上了出租车,其实她觉得去批发市场能直接坐公交,有直达的。 其实坐公交也有点贵了。 直接走过去也就一个小时多一点,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 但是她不想忤逆盛骄阳。 在她看来批发市场的衣服也不便宜,一件半袖要三四十,一双凉鞋也要五六十了。 盛骄阳像是买白菜一样,随手拿起好几个往她身上比划,然后告诉服务员。 “要这件。” 然后又去买裙子。 “要这件。” 然后去买长袖。 “要这件。” …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林夏手里的袋子就要提不下了。 这也太多了吧! 她活了十四年,还从来没有一次买过这么多的衣服。 谁家买衣服一次就买好几个半袖,好几个裙子,好几个裤子。 就连内衣内裤都买了好多。 挑选内衣内裤的时候,盛骄阳站在门外给了林夏三百块钱让她自己进去,千万不要省钱。 料子可以买蚕丝可以买纯棉,千万不要买次品。 林夏感觉自己简直是掉到了福堆里,她还从来没有过过这样的好日子。 但是盛骄阳还是觉得这些衣服都不太好,“这个夏天先将就着凑合,到了秋冬换季的时候,把这些都扔了,那时候我肯定有钱了,再给你买一批好点的衣服,肯定带你去恒隆那边买。” 林夏一脸崇拜的看着盛骄阳,“你没有买。” 盛骄阳又点了一支烟抽着,姿态看起来特别潇洒,停在一家男装店门口。 “你等我一下。” 五分钟以后盛骄阳出来了,手里多了一条半袖,一条长裤,一条短裤。 林夏看呆了,“你这就买完了?” 盛骄阳点了点头,“对啊。” 林夏有些不解,“我还以为你会买很长时间。” 盛骄阳揉了揉她的头,“男生和女生不一样。” 买完衣服以后,两个人回到小卖部,先把衣服放下,然后盛骄阳又骑上三轮车去买其他日用品。 电饭锅,电磁炉,菜刀,案板… 这些东西买回家以后,根本没有时间拆开看看包装,两个人又要急匆匆的去菜市场进货。 今天比昨天热多了,两个人都忙得汗流浃背。 盛骄阳似乎特别有经验,买肉的时候就在肉上面撒了好些盐,还买了一瓶便宜的白酒洒在上面,装袋的时候搅拌均匀。 他和摊贩说的是为了让入味一些。 摊贩一边加工一边和他打听。 “小伙子这个生意做的很好吧,昨天是不是挣了好些钱呢?” 第13章 小财迷 盛骄阳给摊贩发了一支烟,年轻的脸上看起来愁容满面的。 “大哥别提了,昨天真是走背字儿,好几个喝酒的都不给钱,还差点把我那摊子给砸了,好几个食客都被吓跑了。” “我又不敢和他们打架,那一桌我就赔了两百多块钱,我和妹妹一个月都吃不了两百块钱。” “你看我这手上烫的全是泡,木炭和调料那么贵,孜然十块钱一百克,一百块钱才能买两斤,比肉可贵多了,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才能收回本来。” 摊贩听着嘿嘿一笑,“做生意哪有那么容易。” 盛骄阳叹息着,“真的,做生意实在是太难了,我现在读书是晚了,但是我就希望我妹妹能好好读书,以后考个公务员。” 摊贩不住的点头,“我就知道你们两个小孩子做不成生意,还是读书以后坐办公室才是正经事。” 摊贩觉得盛骄阳带着妹妹特别不容易,两个人拿着肉走的时候,还白给了盛骄阳一片猪肝。 “你看你妹妹瘦的,回去给你妹妹炒了吃,对女孩子身体有好处。” 盛骄阳千恩万谢,“谢谢大哥。” 两个人拎着肉出来,把一包一包的肉堆在小三轮车上。 盛骄阳区旁边的蔬菜店买了一把青辣椒。 “青椒炒猪肝可好吃了。” 林夏听着直流口水,她还从来没有吃过猪肝,也不知道猪肝是什么味儿的。 东西全都买好以后,两个人又踩着三轮车,风风火火的回去。 盛骄阳忙得脚不沾地用电饭锅焖了大米饭,要把案板拆开,在上面切猪肝和辣椒,插上电磁炉准备炒菜。 林夏把老式的旧空调开了。 窄小的店铺里,突然之间多了一阵阵的凉风,就是空调的质量很不好嗡嗡嗡的,看着估计就很费电。 盛骄阳擦了一把脸上的汗,也只是看了一眼,没拆穿林夏。 林夏窘迫的用手一直在抠衣服。 盛骄阳还是揉了揉她的头发。 “别怕,以后我们就有钱了。” 盛骄阳看着像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但是做起饭来特别的利落,刀功几乎可以媲美电影里面的场景。 他怎么这么会呢? 林夏看着盛骄阳在忙,她也不闲着,赶紧串肉串。 好几百串,两个人穿一穿也要两三个小时。 累得手都直不起来。 串串的时候,两个人一前一后坐在柜台里,肉就铺在柜台上,专心致志的,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 差不多一直是盛骄阳在说。 林夏很少开口。 盛骄阳好像什么都见过,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会,什么都懂。 而她什么都不会。 盛骄阳又给林夏讲,“放盐和白酒肉不容易坏,能够提升风味,也能减少苍蝇。” “生意不好的时候要和别人说,咱们生意特别好,生意好的时候一定要说不好。” “每天都一定要稳定出摊,风雨无阻,一天都不能间断,这样客人才会稳定的来。” “现在的人大部分都社恐,不要和客人聊太多私人的话题,也不要远远的就和客人打招呼,这样年轻人就不来了,我们卖烧烤的,主要客人是年轻人。” “每个客人都有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可能有的就是喜欢辣椒面多,有的就是喜欢蒜多,我们在客人没有说的时候默默的加了,这样可以形成默契,客人一直会来。” “做生意时间长了,你就会把握这个度了。” …… 串了四十分钟的串,米饭就熟了,盛骄阳去炒菜。 这个窄小破败的小店里弥漫着一股米饭的清香味。 林夏贪婪的吸了一口,非常自私的祈求上天,希望这样的味道永远都不会消散。 如果这样的日子是偷来的,那就让这样的日子再多几天吧。 盛骄阳炒菜的姿势也非常熟练,起锅倒油,放葱姜蒜,然后放猪肝,再放一把干辣椒,然后倒酱油。 一盘鲜嫩可口,催人口水之下的炒猪肝就做好了。 林夏看着粉红的,一直在冒热气儿的猪肝,不停的吞口水。 盛骄阳夹了一片给她,还细心的吹了吹。 “小心烫。” 林夏一口咬下去粉粉糯糯,香脆可口,眼睛睁的大大的,直直的定了两三秒钟。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盛骄阳脸上露出了自豪的表情,“世界上好吃的东西特别多,以后我带你一样一样的去吃!” 林夏拿出两个碗去盛米饭,还是一个豁口的瓷碗,一个塑料碗。 小碗她拿着,大碗给盛骄阳。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米饭了,用筷子吞了一大口白饭,脸上也露出满足的表情。 “我觉得大米饭已经很好吃了。” 两个人没有盘子,就在炒锅里吃菜。 林夏咀嚼着,品尝着,眼睛时不时偷偷的看一眼盛骄阳。 就仿佛,这是她一生的盛宴。 其实两个人吃的很快,十分钟就吃完了,吃完饭然后继续串串,要赶着晚上去出摊。 盛骄阳还算了一下账。 “我们两个人出去吃饭的话,如果要吃的好吃的饱,需要一百块钱左右的成本,但是如果在家里吃的话,三块钱就能买一斤差不多的大米,肉十块钱一斤。” “以后咱们就在家里吃饭吧。” “过年过节庆祝的时候我们出去吃,你看这样好不好?” 盛骄阳并不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但是在和林夏说话的时候,声音磁性而温润,好像是江南的烟雨轻轻拂过干涸的土地。 林夏一直在点头。 盛骄阳忍不住伸手轻轻敲了一下林夏的头。 “别我说什么你都点头,你觉得不好的也要说出来。” 林夏愣了一下。 “都这么好了,还不好?” 盛骄阳笑了,锋利的眉眼上染上了淡淡的烟火气,像极了归隐山林的少年盟主,锋芒内敛,意气风发,眼角眉梢之间都是飞扬的剑气。 “等哥以后带你去见识更好的。” 林夏看着一阵眼热,赶紧低下头继续串串。 两个人忙活了一下午,才又踩着三轮车出摊。 有了昨天的经验,今天的生意明显就顺畅多了,零下算账的速度也明显比昨天快多了。 老大爷也明里暗里的打听,但是自己上手烤了两串,发现又老又柴不好吃,觉得做烧烤确实是需要一些手艺的。 而且光酒水这一块就够他忙的了,这才作罢,放过了烧烤这一块大肥肉。 这一晚上算是有惊无险的度过了。 两个人收摊的时候,已经到了凌晨三点半,因为喝酒的一波人一直不走。 还剩下几瓶饮料,林夏和盛骄阳就着已经冷了的肉串喝饮料。 林夏已经在盘算着,一天的利润是多少?十天的利润是多少?一个月的利润是多少?一年的利润是多少? 眼睛亮晶晶的。 盛骄阳轻敲了一下她的头,“小财迷,咱们这个生意做不了三个月!” 第14章 我会陪着你一起看 林夏好像心瞬间被人给偷走了,难过的无语附加,小姑娘觉得天都要塌了。 “这么好的生意,为什么只能做三个月?” 盛骄阳又点了一支烟,耐心的给林夏解释。 “首先,我们没办证,我下个月才满十六岁,才能去办理这些登记。” “其次,现在六月份九月份就没有人再吃露天烧烤了。” “最后,眼红我们这个生意的人比较多,尽量见好就收吧。” 林夏像个鹌鹑一样,越来越低落,耷拉着脑袋。 盛骄阳笑着又揉了一下她的脑袋,现在他揉小姑娘的脑袋已经揉上瘾了。 这小孩怎么那么可爱呢? “别难过,哥精通十八般武艺,不可能饿着你。” 林夏小声嘟囔着,“可是卖烧烤特别挣钱。” 盛骄阳轻笑了一声,“这也叫做挣钱吗?” 林夏震惊了,这如果都不叫做挣钱的话,什么叫做挣钱? 但是盛骄阳卖了个关子,不说了。 “我负责赚钱,你负责好好学习,开学以后的模拟考,你考到前一百名,我就告诉你下一次我们怎么赚钱。” 林夏眼中有了光,使劲儿的点了点头。 她从来都不相信自己可以成为人群中最惊艳的那个人。 她是那样的渺小而普通,每天灰头土脸的,一低头看到的就是脚上又烂又脏的鞋子。 但是这一刻,她觉得她也可以是发光的。 从全班七十名考到全年级的前一百名,需要考到全班的前二十名。 从前绝对是不可逾越的天堑,是遥远的鸿沟,是站在泥土里仰望天上的月亮。 但是现在她想跳一跳,试一试到底能不能够得着。 两个人吃完冷掉的烤串,喝了饮料就算是晚餐了,然后骑着车吱呀吱呀的回去。 林夏看这两边孤零零的路灯,突然间觉得天当被子地当床,四海为家也是一种幸福。 回家以后两个人又急匆匆的洗漱,然后睡觉。 因为没有买折叠床,所以还是凑合着挤在一起。 以前林夏一直会做噩梦,但是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累的缘故,倒下就睡着了,睁开眼睛又到了早上十点多。 醒过来的时候,盛骄阳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就醒了,他买了早餐回来。 他高大的身体,折叠在椅子上,窝在柜台后面,正在做林夏的那一本习题。 脸上带了几分不耐烦,像是在打发时间。 林夏有点惴惴不安,觉得是她做错了什么,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去洗漱。 盛骄阳喊住了她,“给我过来。” 林夏像个听话的小猫,轻轻的走了过来,低着头又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盛骄阳意识到自己声音大了,又把声音压下来。 “你这本练习册我写完了,这个难度太低了,而且错漏的地方比较多,照着这个学习根本不可能考上第一名,我今天带你再去买一本,然后给你制定一下学习计划。” 林夏不可置信地看着盛骄阳,一本练习册那么厚有一百多页呢,盛骄阳一个早上就可以写完的吗? 那可是她一个学期都完不成的学习任务。 她就算是看小说也没这么快。 她赶紧把练习册拿过来,飞速的翻了一下,发现每一页都是盛骄阳飘逸潇洒的字,解题步骤特别简洁,甚至有的题目后面只标了一下结果,还有的题目被他改了一下,那是题目出错了。 在此刻盛骄阳在她心里的地位达到了巅峰。 同时她心里又生出了一丝挫败感。 盛骄阳是云端的神,她要怎么才能够追得上。 昨天晚上刚刚在心里立下的豪言壮志,瞬间全部土崩瓦解。 盛骄阳拿过来练习册,“不要灰心,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现在开始努力还不晚。” “可是我很笨的,一点都不聪明。” “没关系,勤能补拙。” … 虽然盛骄阳已经尽力在安慰他了,可她还是觉得心里闷闷的。 盛骄阳照例带她去吃早餐,这个时间点早餐店里已经没人了,老板坐在柜台后面抽烟休息。 今天盛骄阳带她吃的是牛肉面。 一般五块钱一碗的牛肉面,上面只有几片薄薄的牛肉,盛骄阳又加了二十块钱的牛肉,在她碗里堆成了小山。 撒上香菜和辣椒,散发着诱人的味道。 但是林夏难过的吃不下。 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完成那样宏伟的一个目标。 简直是遥不可及。 盛骄阳用筷子轻敲了一下她的碗。 “先吃,吃完了以后我和你去买书。” 林夏踌躇着拿起了筷子,她觉得她不配吃这么好的东西。 盛骄阳却是看着她笑,“不管你是考第一名还是七十名,都不影响你想吃牛肉面就吃牛肉面,想吃肉包子就吃肉包子。” 林夏抬起头看着盛骄阳,“可是我…” 盛骄阳说,“没那么多的可是,行动可以消解所有的不安,只要你努力在做,就不要焦虑。” 林夏用力的点了点头,然后开始吃饭。 牛肉面好香啊! 她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多的牛肉,每一片都特别入味,特别有嚼劲,唇齿回香,落在胃里是结结实实的饱腹感。 吃完以后,盛骄阳带着她去市中心的书店买书。 盛骄阳直奔初二教辅书目。 新华书店的书都不打折,每一本都包装精美,特别贵,林夏小心翼翼的拿起一本看一下后面的价格又赶紧放回去。 就这么一本书,还没有她的手指厚,居然要七八十块钱。 但是盛骄阳似乎特别懂,挑了一本又一本。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历史…… 他把书拿在手中快速的翻一遍,然后塞给林夏。 “拿着!” 林夏感觉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书。 因为要买的书实在太多,盛骄阳叫导购推了一个小车过来。 林夏觉得特别的头大,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她简直要看晕了。 “我要看这么多的书吗?” 但是盛骄阳还在继续拿书,“放心吧,我会陪着你一起看。” 原本林夏的心一直飞在云端,始终落不下来。 听到盛骄阳的这句话。 突然间就踏实了。 他,会陪着她一起看。 第15章 春江花月夜 买完了需要的工具书,盛骄阳又开始挑文学作品。 林夏看的震惊了。 盛骄阳是来进货的吗? 《巴黎圣母院》《莫泊桑小说集》《活着》《唐诗宋词三百首》《季羡林文集》《胡适文选》《资本论》《鲁滨孙漂流记》《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 每一本书都非常非常的贵,买这么多的书得花多少钱呢? 她赶紧制止,“我看一下作文书就可以了,买一两本就行。” 盛骄阳却很坚持,“你看作文书看的是同龄人写的三百字到八百字的内容,不利于你三观的塑造,还是先看世界名着吧,然后再看当代通俗文学。” 林夏还是念叨着好贵,也不知道看这么多的闲书有什么用。 盛骄阳却是在她的头上轻轻敲了一下。 “傻姑娘啊,一定要多读书,什么样的花花世界你都见过了,什么样的人性你都见过了,才不容易被男人骗。” 这句话让林夏彻底闭上了嘴。 书买的实在是太多了,两个人搬了好几趟才放到了三轮车上。 盛骄阳让林夏在外面看住三轮车,别被收破烂的老头把书给拿走了。 林夏本来舍不得让盛骄阳一个人去出力,现在赶紧老老实实站在了车边,警惕的看着四周,生怕有人来偷书。 一本书能买两三斤羊肉了,非常非常的贵。 回家的路上路过旧货家具市场,两个人进去看折叠床。 哪怕只有一米快,一米八长的床,也都太大了。 两个人逛了一圈,最后只好作罢,因为小店的面积实在是太小了,根本就放不下另一张床。 盛骄阳皱着眉头说。 “算了,不买了,反正我们不会一直住在那个店里的。” 从二手家居市场出来,林夏的脸一直都是红红的。 盛骄阳以为她中暑了,在路边的糖水店给他买了绿豆沙冰让她吃。 这家的绿豆沙冰做的特别有特色,下面一层是绿豆沙,冰,上面是豆乳,还撒了一层桂花。 吃起来冰甜冰甜,特别爽口。 一个简简单单的绿豆都能做得这么好吃。 简直是绝了! 林夏感觉这短短两三天的时间,好像吃完了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吃过的好东西。 小姑娘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盛骄阳感觉小姑娘的笑容比手里的绿豆沙冰甜多了。 “好吃吗?” 林夏使劲的点头,“好吃!” 两个人把买的书送回店里,然后去菜市场买晚上要用的材料。 等着摊贩切肉的时候,盛骄阳又去买了两块钱的细面条,一小把绿豆芽,两根黄瓜。 林夏不知道他要做什么饭,眼巴巴的跟在后面。 回到家就已经一点多了。 盛骄阳在电磁炉上烧水煮面,煮豆芽菜,然后把面和豆芽菜捞在了电饭锅内胆里,用凉水泡着。 然后在原本零下就有的那一个小小的电炒锅里起锅烧油,下葱姜蒜,等到油温冷了以后,下干辣椒面,胡椒粉,酱油盐快速搅拌。 然后把电饭锅里面的冷水倒掉,把豆芽菜和面条倒了进来快速搅拌。 又拍了两瓣蒜,切了黄瓜丝,倒进去以后搅完再放陈醋。 一股酸酸辣辣特别香的味道弥漫在小店里。 平平无奇的面条,现在看上去特别香。 盛骄阳把炒锅里面的水倒掉,把锅洗了,然后又倒油抓了一把肉,在里面翻翻炒炒,放上各种调味料,又切了很多葱丝。 林夏看着那么多,本来要卖成钱的肉,被他们炒着吃了,有点浪费。 面条和黄瓜一共才花了三块钱。 但是盛骄阳抓出来的那一大把肉,有将近一斤,起码要卖三十块钱了。 “面条就已经很好吃了,不用再另外炒肉。” 盛骄阳说,“光吃面条没有营养,还得多吃肉,多吃蛋白质,你才会长得好。” 肉丝炒了出来,每一片都挂着酱汁,看起来格外的诱人。 盛骄阳把面条给林夏拨了一碗,自己一碗,两个人站在柜台上夹着肉吃。 实在是太香了。 过凉水的面条特别爽滑,有生蒜和熟蒜的香味,吃起来还麻麻辣辣的,又酸又凉,特别适合这个夏天。 开胃又解馋。 一口面一口肉,简直是无与伦比的快乐。 林夏吃的特别开心,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日子过得舒心,小姑娘的性格也活泼起来。 “你怎么什么都会做呀?” 盛骄阳淡淡的说,“因为我们家是开饭店的。” 林夏的眼睛都亮了,“那岂不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吗?” 盛骄阳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其实没什么可吃的了。” 吃完饭收拾完碗筷,两个人又开始穿串。 原本是非常沉闷的两个多小时的劳作,但是盛骄阳给林夏布置了新的任务。 一边干活一边背唐诗三百首。 林夏看着一巴掌厚的书惊呆了,这根本不是唐诗三百首,而是唐诗三千首。 “先背《春江花月夜》,因为这首诗有着孤篇压全唐的评价,背下来以后对你理解其他所有诗词的平仄有好处。” “这首诗比较长,你背下来以后背别的都会觉得简单。” “现在开始吧。” 林夏看了一眼,那么长,立马觉得有些绝望了。 里面还有很多不认识的字,这要让怎么背? 她为她的无知感到深深的自卑。 盛骄阳已经开始在认真干活了,眼睛看着肉串,没有看林夏。 而林夏在偷偷看他。 哪怕在干这种底层的杂活,也是有条不紊,看起来宁静致远,贵气逼人。 盛骄阳没有听到林夏诵读,就和林夏说。 “我念一句,你念一句。” 林夏赶紧点了点头。 盛骄阳没有看书,眼里还是看着肉。 但是低沉的声音开始响起,特别柔和好听,好像是从亘古吹来的晚风。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林夏也跟着开始诵读。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盛骄阳念这一句的时候穿了四串肉,然后他继续下一句。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林夏赶紧接上,也念了一遍。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原来这个字念艳。 就这样盛骄阳背一句,林夏跟着念一句。 盛骄阳是随口背出来的,一眼书都没有看,林夏是跟着书念的,但是还没有盛骄阳背的通顺。 她非常的惊讶,盛骄阳居然可以完整地背下这么长的诗篇,一点都不卡壳的。 他的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什么都会呢? 但是她好笨啊。 盛骄阳不嫌她笨,纠正她的发音,教她平平仄仄的背唐诗。 林夏开始声情并茂的读这首诗。 好像一幅唯美的海上画卷,缓缓展现在了眼前。 清风阵阵,月华如练,美不胜收。 她看着忙忙碌碌的盛骄阳,反反复复吟诵着。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很久以后的有一天,她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中国人那样的喜欢古诗词。 因为可以用诗词来表达感情。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 肉串串完的时候,她能背下春江花月夜了。 第16章 知识就是金钱 一开始,林夏背的并不熟练。 盛骄阳就温柔的一句一句的给她提示,她磕磕巴巴的背着,或者说几乎是盛骄阳一遍一遍的在背。 提示了这样两三遍以后,林夏就可以熟练背诵了。 林夏还从来没有背下过这么长的课文。 眼睛里闪着奇异的光彩。 “我是不是太厉害了?我居然可以背下这么长的诗?” 盛骄阳摸了摸她的头,眼中全都是宠溺。 “对啊,你真的好厉害,居然可以背下这么长的诗。” 盛骄阳骑着三轮车出来,林夏坐在车帮子上,还在一遍一遍的背诵春江花月夜。 ……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 “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 …… “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 …… 她每背诵一遍,盛骄阳就会夸她,“我们家小豆芽菜好厉害,这么难的诗都能背下来,一天背一个,一年就可以背完唐诗三百首。” 林夏的眼中都充满了希冀。 这样算下来的话,那学习也不是很难了。 这一天她身上干劲十足。 晚上收摊的时候,两个人又是坐在凳子上吃剩下的烤串。 肉很好吃,月亮很好看,饮料很好喝。 静谧的公园里蝉鸣蛙叫。 她又给盛骄阳背春江花月夜,背完了以后还小心翼翼的问。 “我背完了春江花月夜,是不是就能背别的了?” 盛骄阳靠在椅子上,长腿似乎无处安放,斜斜的支在地上,他的眼睛特别亮,试着沉沉的夜色中比月光还亮的娇娆。 一个男生怎么会长得这么好看呢? 虽然盛骄阳一直说女大十八变,但是林夏非常非常确定,她以后长得绝对没有盛骄阳好看。 盛骄阳的脸就像是动漫角色一样。 她的单眼皮是饼脸像是路人甲。 这是她头一次仰起头看着盛骄阳,眼睛里是明媚雀跃的光彩,虽然语气还是怯生生的。 盛骄阳当然答应一下来,看着月色和荷塘,他又点了一支烟。 “我教你背一首宋词吧,辛弃疾的西江月。” 小少女为了听得更清楚一点,赶紧把椅子拉过去,和他坐在了一块儿。 “这里面的千古名句,是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林夏只听了一遍,就记住了,特别符合她现在的心境。 今天晚上的生意还是特别好,特别顺利,所有的钱都落袋为安了。 现在听到蝉鸣鸟叫蛙叫,都觉得特别悦耳。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这个句子真好。” 盛骄阳点点头,“以后写作文的时候可以经常用得上。” 林夏使劲的点头。 盛骄阳把完整的西江月背诵了一遍,声音慵懒舒缓,好像展开了一幅她从来不曾触及的安静祥和的农村画卷。 好像看到了遥远的故乡。 在家乡的田间地头赤着脚奔跑。 没有流离失所,没有担惊受怕。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 “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 盛骄阳背完以后,简单的给林夏讲了一下,然后他背一句,林夏跟着背一句。 十分钟以后林夏就背下来了。 林夏都不敢相信,“背古诗词这么容易的吗?” 盛骄阳伸了个懒腰起来,开始收拾所有的东西。 “你以为呢?不要把事情都想得太复杂了,没你想的那么难。” “只要你开始做,就没有那么难。” “不要害怕,认准目标往前冲就可以了。” … 林夏也感觉到,好像事情就是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她感觉到自己的手脚逐渐的充满了力量。 回去的路上,盛骄阳骑着三轮车,林夏跟在旁边。 “那我现在再背一首诗吧?” 林夏感觉现在的自己就像是一块海绵,疯狂的想要吸收知识。 “今天已经很晚了,回去早点睡觉吧,如果再学习的话,你的大脑太活跃了,晚上就睡不着了。” 盛骄阳拒绝了她。 林夏很听盛骄阳的话,就没有再继续坚持。 盛骄阳骑车的速度不快不慢,这么破烂的一个三轮车都能让他骑出俊秀卓越的气质。 “明天我教你背王勃的滕王阁序吧。” 林夏点头,脚步特别的轻快,声音也是雀跃的。 “好呀好呀。” 说实话,她鸭脖和王勃都搞不清楚,也不明白什么叫滕王,什么叫滕王阁,什么叫滕王阁序。 但是只要是盛骄阳教的,她就会一字不落,全部贯彻学习下来。 两个人回到店里,还是早早洗漱一下就开始睡觉。 梦里林夏还在背着。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好像她和盛骄阳两个人就坐在稻田边,看着稻浪滚滚。 看着远处的大海碧波荡漾,水光波动。 海上明月共潮生,春江潮水连海平。 醒过来以后又到了十点多,盛骄阳又买了早餐回来,还是非常扎实的肉包子,配着豆浆吃,特别的美味。 吃完早餐,盛骄阳从床下那一大堆书里面挑出了一本数学习题册,丢给了林夏。 “外面太热了,今天上午我们不出去了,休息一下,学习数学。” 林夏还想要背唐诗,不想学数学,她觉得数学实在是太难了。 盛骄阳好像一眼就能看穿她的想法。 “不要去逃避生活里最难的事情,你只有解决了最难的,才能把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处理好。” “数学是所有科目里面最难的,你只有把数学学好才会觉得其他都很简单。” “数学是物理的工具,是化学的工具,就像你背会了春江花月夜,就会觉得其他的诗词都很简单。” 林夏这才翻开了这本习题册,但是数学不会就是不会,她只会一些很简单的题目,稍微深奥一点就不会了。 “来,我们先从一元一次方程开始。” 看到小姑娘兴致还是不高,盛骄阳嘴角挂起了一丝浅笑。 “这样吧,解一个一元一次方程,我就给你一元钱怎么样?” 小姑娘勉为其难的答应了,她觉得还是很难。 但是盛骄阳真的好有耐心啊,几乎是逐字逐句的在给她讲解。 林夏突然间觉得好像初中数学也不是那么难。 才一个上午的时间,有理数,无理数,加减乘除,她已经可以熟练运用了。 盛骄阳是一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 做出来一道题,他就会往林夏旁边放一块钱。 两个小时过后,林夏旁边放了有七十块钱。 厚厚的一沓,林夏的手放在钱上面,还不太敢拿起来。 这也太多了。 是小卖部好几天的营业额。 路口不远处就是干净整洁的大超市,好多人宁可多走五六十步去超市买东西,也不会在她这个小卖部买。 烧烤每天一两千的营业额是盛骄阳的。 这七十块钱是她的。 盛骄阳让她把钱拿起来,不忘再说一句至理名言。 “知识就是金钱。” “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第17章 我是个黑户 盛骄阳笑了。 林夏仔仔细细看着他的笑容,明媚张扬的如同七月的骄阳,能够把人的心都给烤化了。 他是太阳,是星辰,是光是电。 而她,只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土。 盛朝阳或许察觉到了少女隐秘的自卑,但是却从来没有戳破。 他像是保护深夜中一点微亮的烛光,双手拢着,不让寒风吹进来。 做了那么多的题,盛骄阳也有些累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他身高腿长一抬手差点把灯泡给戳掉了。 “我带你去办个存折吧。” 林夏眨着大眼,看着盛骄阳,眼里闪过一丝不安的光,此刻她的心像是一个装满了水的气球,轻轻一戳就破了。 盛骄阳催促她,“你去拿户口本,我带你去办存折。” 林夏站着没动,很小声的说,“钱存在你那里就好。” 盛骄阳蹲下,平视着她的眼睛,“乖,我肯定不坑你,给你办了存折,以后你的钱都能存到存折里,女孩子必须要有一些前傍身,不管是上学还是做生意都很方便,不用和别人开口。” 林夏咬着唇沉默着。 盛骄阳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不对,但是这一次他打破砂锅问到底。 “你的户口本呢?” 林夏看着自己的鞋尖,“我…没有户口。” 盛骄阳的脸色阴沉下来,两个人在一块这么多天,林夏还从来没有见过盛骄阳发火,就让她以为盛骄阳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 “你父母呢?他们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 林夏低着头,眼泪一滴一滴的滚落,吸着鼻子,尽可能的让嘴里吐出来的句子是完整的。 “我妈说,爸爸说一定要生一个男孩子才能领结婚证,但是我是个女孩,所以没有领结婚证,也不能给我上户口。” “后来爸爸和别的女人走了,妈妈去追爸爸,也没有回来。” “我知道别人都有户口本,开学的时候要登记,但是我没有,街道办事处收了两条烟,让我暂时在这个学校先念着。” 虽然是盛夏,但小卖部里的空气冷得吓人。 林夏看着自己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滴在红砖地面上,把砖头都给浸透了,这里之前长了一株草出来,她从来都没有拔过,偶尔还会给小草浇一点水,因为她觉得她和这个小草一样的多余。 但是小草还是死了。 她也很害怕她在这个世界上消失的干干净净。 突然间脸上一片温热,是盛骄阳用手在给她擦泪。 “别哭了,不是你的错。” 盛骄阳的声音低沉暗哑,听起来似乎比她还要难过,但是这一刻,少女的眼泪顷刻之间决堤而出,所有无法诉诸于口的委屈,全部都问了出来。 “为什么我爸爸也不要我妈妈也不要我。” “为什么他们都说我是个拖油瓶,为什么他们都说我是累赘。” “我会做饭,我会洗衣服,我会乖乖的写作业,我不给爸爸妈妈添麻烦。” …… 这些问题怎么可能有答案? 是贫困,愚昧,无知,对责任的逃避,对法律的漠视…… 盛骄阳长叹了一口气,张开双臂。 “你可以靠在我肩膀上哭。” 林夏哇的一声哭了。 小姑娘的眼泪打湿了盛骄阳的肩膀。 盛骄阳从来没有面对过这样的场面,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做什么,林夏是个十四岁的小孩子,但是他已经十六岁了,他懂事了。 他甚至觉得他不应该和林夏抱得如此亲密,小姑娘干瘦的身体居然特别软,还有一种奶呼呼的香气。 随着少女的哭泣,盛骄阳的身体僵硬,一动都不敢动。 如果不是因为少女太矮的话,稍微一抬头就能看到盛骄阳的耳朵,红的像胡萝卜一样。 盛骄阳的心跳的也很快,砰砰砰的像是打鼓一样。 是心疼,还有很多别的东西。 但是他不知道那些是什么,这种未知让他觉得有些烦躁。 明明从小到大,他一直都是尽在掌握之中的。 哭了很长时间,少女才松开了盛骄阳。 盛骄阳从柜台上的东西里挑了一挑,找出来一个没过期的草莓味棒棒糖,拆开给了林夏。 “虽然生活很苦,但是我们可以自己吃糖。” 林夏吸了吸鼻子,拿过来那支糖。 “谢谢。” 盛骄阳看起来成熟稳重,但是心理已经非常慌张了。 “不用谢。” 林夏把糖放到嘴里,一点味道都尝不出来,眼睛红肿的看着盛骄阳。 “我是个黑户,你会不会走?” 盛骄阳下意识的揉了一下林夏的头。 “不会的。” 林夏又吸了吸鼻子,看起来可怜的像一个到处流浪的小奶猫。 “真的不会?” 盛骄阳点头,他的眉眼依然稚嫩,但是已经锋芒毕露,有了说一不二的沉稳霸气。 “我会带你去办户口。” 林夏一直在漂浮不定的心好像突然间有了着力点,稳稳的落了下来,她轻轻的抿了一口草莓糖。 盛骄阳又揉揉她的头发。 “甜不甜?” 林夏使劲的点头,然后又是两眼泪汪汪的,气泡音特别重。 “甜!” 后来的很多年,她终于吃上了真正的草莓,都没有那个香精味的草莓味糖甜。 那是她印象里最甜最甜的东西。 盛骄阳是一个执行力很强的人,不会沉湎于任何情绪,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布置接下来的生活。 “今天学习了很久,我们出去散散心,吃顿好的,然后继续买东西奋斗。” 林夏赶紧说,“我们在家里吃就好。” 两个人在家里吃鸡蛋西红柿面,成本不到五块钱,就可以吃的特别饱,但是出去吃饭,稍微点两个菜就得一百多块了。 盛骄阳卖烧烤挺辛苦的,手上都起了泡,头发也被熏得卷曲起来,要不是天生长得好,现在就已经和街上的中年大叔没什么区别了。 林夏有些心疼他。 盛骄阳已经开始换衣服了,他换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脱半袖的时候露出肌肉结实修长精瘦的腰身,在尘埃跳舞的光线下,像是艺术品一样,牢牢地抓取着林夏的视线。 清新的气息,像是压碎了一个柠檬。 汁水迸溅,气息浓烈,萦绕。 林夏就呆愣着,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盛骄阳在她的额头上轻点了一下,让她的三魂七魄归位回神,“哥今天带你去见见世面,你换一条漂亮裙子?” 第18章 永生难忘 林夏赶紧脸红的背过身。 以前晚上她经常为了省电,在小卖部门口支个椅子写作业,经常有下了工的男人光着膀子路过,都是臭烘烘的,看起来特别粗鲁低俗。 但是盛骄阳真好看。 他皮肤的光泽,还有肌肉的流畅度,看起来就像是电视里的青花瓷,饱满流畅,甚至还显得很神秘高贵。 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样的家庭里走出来的。 盛骄阳给林夏买了好几条裙子,林夏不知道穿哪一条,盛骄阳就给她选了一条。 是一条棉麻质地鹅黄色的长裙。 林夏洗了脸穿裙子,还有内衣,这是她头一次穿有钢圈的内衣,摆弄了半天才穿好。 十四岁的少女已经开始发育了,同班同学有人穿小吊带,有人穿宽松的衣服,有人穿深色衣服用来遮挡。 只有她一直穿着不合身的衣服,看起来别扭又不伦不类的。 盛骄阳就站在小店门外抽烟,林夏偷偷的看了一眼,他的背影都挺括潇洒,像极了偶像剧里的男主角。 林夏穿好以后,去开门。 盛骄阳欣赏的看着林夏,向来锋利的眼神镀了一层温柔。 “女孩子如果不知道穿什么就穿亚麻,而且要挑浅色的穿,因为看不出牌子,就不会显得廉价,还能让你看起来气质好,皮肤好。” 说到最后,盛骄阳轻笑了一声,掐灭了手里的烟。 “我妹妹本来就很漂亮。” 林夏的头更低了。 盛骄阳带着林夏出门,这一次没有避嫌拉着她的手,似乎是要给她力量。 “我们先赚一段时间钱,然后我去给你办户口,最迟到九月份开学,给你办好学籍。” 从来没有人对林夏这样好过,她急切的想要回报对方一些什么。 “我会努力考上市一中!我会努力成为中考状元!” 盛骄阳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像是天上的星星,像是珠宝店里昂贵的钻石。 “你就算考不上市一中,我也要给你办户口,给你办学籍。” 林夏的脸又红了。 路过商场门口的玻璃镜,盛骄阳让她站在那里照一下镜子。 正好一阵风吹来,林夏的衣角稍微有点飘,看起来白白瘦瘦,像极了店里的模特,杏眼瓜子脸,居然还挺好看的。 她吃惊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怎么可能长这么好看!” 盛骄阳站在她旁边,更是美得像个明星,目光温柔,纯粹干净。 “你本来就很好看,以后把头抬起来。” 林夏听话的抬起了头,乌黑的眼珠里有了光彩,一直涣散的光也有了焦点,她在仰望镜中的少年。 照完镜子以后,盛骄阳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去红房子西餐厅。” 吃西餐! 林夏瞳孔地震,脱口而出。 “会不会太奢侈了?” 盛骄阳说,“我看你看电视的时候,这个电视剧叫什么?微笑百事达,你一直羡慕你男女主角去吃牛排,我当然也要带你去。” 林夏感觉到自己的心又飘起来了。 走进西餐厅的时候,她还是感觉生活还是如此的不真实,好像一串七彩缤纷的气泡,生怕稍微一戳就破了。 她的手心一直在冒汗。 因为这个西餐厅的装潢太好了,干净的大理石地面上没有一丝灰尘,好看的玻璃酒架上摆着昂贵的红酒,高脚杯子悬空挂着,看着就特别的梦幻。 服务员全部都穿的是西装马甲三件套,走过来鞠躬以后,带着他们往里面走。 这一切都看起来是那样的,高不可攀。 盛骄阳牵着她的手,一直在她耳边轻轻和她说。 “放松点,我们是来消费的,我们是客人,我们是上帝,如果他们有任何让我们觉得不满意的地方,应该反思的是他们。” 盛骄阳挑了一张靠窗的桌子,桌上花瓶里插着百合花,花开的正好,雪白的花瓣在太阳折射的光影下脆弱的像是一只蝴蝶。 林夏好奇的看了好几眼,才确定这个百合花是真的,轻轻地吸了好几口气,就可以闻到百合花散发着悠悠清香。 原来真正的百合花这么漂亮。 少女的眼中,跳着雀跃的光彩。 盛骄阳看到林夏喜欢,就用英文问服务员,“打扰一下,我妹妹很喜欢这朵花,我可不可以买下来送给妹妹?” 服务员看到这样的俊男美女,尤其是盛骄阳的气度如此不俗,这个英文发音一听就非常的纯正,像是在国外生活了很长时间,而且还是在上流社会生活过,丝毫不敢怠慢,赶紧去和领班申请,然后回来告诉盛骄阳和林夏,这朵鲜花就送给他们了。 盛骄阳是一个非常绅士的人,先给林夏拉开了椅子,让她坐下摆上餐巾才去坐下。 另一个服务员很快送来了菜单。 盛骄阳把菜单给了林夏。 林夏看着全是英文的菜单,很是拘谨的又推了回来,偷偷的看了一下,确定和别桌的客人距离都很远,才小声地和盛骄阳说。 “你来点,我不会。” 盛骄阳坚持让她点。 “凡事都有第一次。” 林夏只能硬着头皮点,说实话这些字母都是熟悉的,而且有些单词看起来好像也有些熟悉,初二的英语也学了不少东西。 但是林夏什么都不会,拿着笔简单勾了两个。 每一个菜都是一百块钱起步,一人吃一个就可以了。 服务员拿过菜单,有些狐疑的看了一眼。 然后用英文询问盛骄阳。 “先生,您确定要点这两个吗?” 盛骄阳只是淡淡的点点头,“我确定,一会有需要我们会再点。” 服务员虽然满肚子的疑惑,但是他觉得这位上帝一般的客人肯定另有打算,作为一个小服务员,他也不敢说也不敢问,按照客人的意思办就对了。 五分钟以后。 餐厅演奏台上响起了悦耳的钢琴声。 林夏还是头一次听到现实中的钢琴声,开心的手脚都不知道如何放了,不住的说着。 “这也太好听了吧,这和在电视上听到的不是一个感觉,比手机里的好听多了。” 盛骄阳微笑的点点头,“以后带你去听现场演唱会。” 林夏沉浸在音乐声中,“不用不用,我觉得这就已经很好听了。” 一首曲子弹完又是一首。 但是等了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一直没有上菜。 林夏稍微有点急了,忍不住问盛骄阳。 “西餐厅上菜这么慢的吗?我明明看到没有几桌客人,我们先来的,怎么一直没有上菜?” 盛骄阳伸了伸手让林夏凑过来,林夏不明所以,但是她现在特别听盛骄阳的话,就乖乖的站起来,身体往盛骄阳那边倾斜,盛骄阳也站起来往她旁边倾斜。 灼烫的气息吹拂在耳边。 心怦怦的跳。 脸也慢慢的红了。 林夏的手指甲轻轻抠着桌下的面板,手上传来轻微的刺痛感才能让她保持站立。 然后她听到了盛骄阳用无比好听的声音说出来让她永生难忘的一句话。 “因为你刚才点了两首钢琴曲。” 第19章 你值得最好的一切 林夏尴尬到了极点,哪有人在饭店吃饭不点菜,只点了两首钢琴曲的? 她的脸噌的一下就红的烧了起来,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特别害怕服务员过来赶人。 杏眼圆瞪,很快就雾气弥漫,蓄满了泪水,一眨不眨的看着盛骄阳。 他怎么能这么开玩笑呢? 林夏不敢说盛骄阳的不好,缓缓的重新坐下,心里难过的像是大北风在刮着。 盛骄阳还是那样矜贵优雅,容颜俊美,笑容清透,慵懒的身姿斜斜的靠着椅背,喝着面前的冰开水。 像极了一个古老华美的贵族,精致的没有一丝瑕疵。 更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他的那个表情真的是淡定到了极点,完全不同于林夏的慌张。 就好像他来这里就是为了听两首钢琴曲,不是为了吃饭。 林夏这才慢慢镇定下来,学着盛骄阳的样子,端起面前的冰水喝了一口。 清甜冰凉的水划过喉咙,抚平了刚才的燥热,她带着一丝委屈看着盛骄阳。 等待着盛骄阳给她一个解释。 看到小姑娘已经重新镇定下来,盛骄阳才叫了服务生,重新拿菜单过来,点了三四个菜。 他的英文标准华丽,服务员全程恭恭敬敬的,眼中没有丝毫的轻视和不满。 林夏也没有听明白他点了什么菜。 服务员离开后,盛骄阳才给林夏做解释。 “七分熟的牛排,烤鳕鱼奶油蘑菇汤,再加一份沙拉,还有蜂蜜面包冰淇淋。” 全都是林夏没有吃过的东西。 她不太能理解,牛肉不炖熟能吃吗?奶油和蘑菇居然能做成汤?会不会一股怪味儿?沙拉和沙发有什么关系?沙拉是沙发的皮吗? 蜂蜜面包冰淇淋是三个东西还是两个东西还是一个东西? 十四岁的林夏,还没有真正的看过这个世界,她对世界的理解就是偶像剧。 但是早早被生活搓磨,她知道电视剧里的一切都是假的。 林夏双手捧着手中的冰水,一言不发低着头,似乎这样就不用面对那些她不会的问题。 像一个团成了一团的小奶猫,怯生生的,再稍微受一点刺激,就会夺路而逃。 盛骄阳心下了然,小姑娘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 这是必须要走的一段路。 他身高腿长,伸出手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 “林夏,我今天有很多话想和你说,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希望你可以记住,可能现在你不能理解,但是以后你会理解的。” “你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人和很多事情,不可能每一件都在掌控之中,但是不管遇到什么人事情,我希望你都可以从容自信,不要恐惧,不要害怕。” “只要你自己不恐惧不害怕,就没有什么能打倒你。” “你配得上这个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一切。” “遇见新的不好的东西,那就是生活中的挑战,只要你可以越过去,你就是一个更好的自己。” “遇到新的好的东西,坦然的接受享受,让它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 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和林夏说过。 她感觉自己好像是一颗珍珠,被人小心的捧在了手心里。 很快菜上来了。 花花绿绿的摆了一桌子,牛排冒着滋滋热气,挖空的面包里面放了好大一块香甜的冰淇淋,沙拉上面还切了一点松露片。 看着像极了明信片上才有的东西。 这是林夏见过的最丰盛的宴席。 林夏没有使用过刀叉,不知道怎么用,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叫盛骄阳,而是举手示意服务员过来。 “你好,可不可以帮我把牛排切一下,再给我一双筷子。” 服务员虽然震惊于这个要求,但还是赶紧去办了。 能够来这里消费的,非富即贵,而且男生的英语还说的那么好,说不定是哪个有钱有权人家的公子千万不能得罪了。 并不存在小说情节里那种服务员翻着白眼看不起人。 很快,牛排就切好了。 林夏拿着筷子吃东西,看起来姿态恬淡优雅,小口小口细细咀嚼,其实心里很慌。 会不会有人在偷偷笑话她,会不会盛骄阳也看不上她这样? 直到盛骄阳看着她笑,眼睛里像是撒了一把碎钻石,美的通透敞亮。 她的心才安安稳稳的落在了肚子里。 她做对了! 盛骄阳把蜂蜜面包冰激凌推过来,“尝尝,这个好吃。” 面包是刚烤出来的,面包壳酥脆香甜,还散发着麦芽的香气,里面的冰激凌柔软细腻,不是廉价的奶油和香精,而是真正的好东西。 林夏尝了一口,眉眼就弯下来。 好甜啊! 吃完牛奶面包冰淇淋,盛骄阳又教林夏使用刀叉切牛排。 “这把刀是用来切肉的,这把刀是用来剔骨的,其实餐具并没有严格的区分,餐桌礼仪也并没有严格说明怎样是失礼。” “最大的失礼是不尊重人,看人下菜碟。” “只要你享受美食,尊重和你一起吃饭的人,就是最大的礼节。” “全世界有一百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我国也有三十多个省份,每一个地方的物产和饮食习惯都不一样,遇到没有见过的都很正常。” “没有吃过的东西可以看一下,别人怎么吃你就怎么吃。” “也能上网百度。” “好好享受这个世界。” “并不是见的多,就叫见过世面,你会插秧会种瓜,会好好照顾自己,这叫做见过世面,会骑马会射箭,去过很多地方,也叫做见过世面。” …… 盛骄阳的声音特别好听,比刚才的钢琴声还要悦耳动听。 林夏一个字一个字的听下来,然后牢牢的记住。 然后她学着盛骄阳的样子,用桌上的刀叉切牛排。 这是一种非常奇异的感觉。 好像一扇全新的大门在她的面前被打开。 吃完饭,服务员拿着pos机过来刷卡,林夏听到那个数字,眉头一直在跳。 好贵好贵好贵好贵! 这些钱可以买半头牛了! 盛骄阳笑着逗她,“那你今天开心吗?” 林夏点了点头,嘴里还在回味着奶油蘑菇汤的香味。 盛骄阳拉着她出门,没有忘记把那朵百合花带上。 小姑娘手里拿着百合花,百合花开的正好,雪白明艳。 盛骄阳觉得很漂亮,顺手用手机给她拍了张照。 “只要你觉得开心,就是值得的。” 第20章 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 林夏抱着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百合花好香啊! 但是账单好贵呀! 她忍不住小声嘟囔,“那我的开心也太贵了吧,其实吃个十块钱的牛肉面,我也很开心。” 盛骄阳那张冷静的脸上,一直散发着温和的笑意。 “那就努力赚钱,努力变成更好的人,让这一切都变成你的日常。” 林夏稍微有点踌躇,“那我们每天晚上是不是得多卖一倍的烤串?” 在小姑娘的眼里,现在最赚钱的就是卖烤串。 盛骄阳略显无奈的揉了揉她的头。 好像这几天吃的东西比较好,林夏的头发终于柔顺了一些,不像是一把稻草了。 “有出息一点,今天弹钢琴的那个,每个月收入肯定不低于两万,如果还给人教课的话,一个月不低于五万。” 林夏惊讶,“那么贵的吗?” 盛骄阳点头,“能把巴赫弹得这么好,这个收入都是保守估计。” 林夏恨不得自己也去弹钢琴,但是一想到她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钢琴都没有地方放,而且还没有钱买钢琴,就觉得头大。 盛骄阳话锋一转,“先从好好学习英语开始吧。” 林夏学英语的一个难关是张不开嘴。 她能把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还有简单单词死记硬背下来,然后填在空里面,这样前期看起来成绩没什么问题,但是后期对于阅读和提高一点用都没有,还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之前林夏还说只要能考试得高分就可以了,没必要开口说,考试又不考。 现在她知道学英语的好处了,看得懂菜单,点得了菜。 “肯定要学!” 小姑娘发了狠,信誓旦旦的点了点头。 盛骄阳教她很有耐心,“学习英语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英国在上个世纪疯狂侵略别的国家,建立了很多殖民地,所以说英语的国家特别多,尤其是美国作为一个移民人口,国家也把英语定为官方使用语言,英语是世界通用语言。” “学好英语才能出国留学,才能和外国人交流。” “你每天背诵一篇新概念英语吧,不懂的问我。” “看起来英语很难,实际上英语很简单,学上三个月阅读和正常交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真正难的是我国的文言文,我国的各种文化典故,还有同样的文字里面所包含的信息密度都是不一样的。” …… 盛骄阳教的很好,融汇古今,发散思维,想要给林夏解释清楚。 但是林夏头一次接触这么有深度的话脑子快要挤爆了。 看到小姑娘犯难的样子,盛骄阳不由又笑了。 “我们先从背单词开始吧,单词背的多了,自然就知道怎么去使用了。” “不管是汉英词典还是牛津词典,所有的词典,还有单词列表第一个词都是abandon。” “ abandon的意思是放弃。” “很多人学不会,也就放弃了,我希望你不要放弃。” 林夏跟着盛骄阳开始背单词,一遍两遍念不标准,但是三遍四遍以后就有模有样了,逐渐可以张开嘴。 而且还会组词造句了。 “我会好好学习英语,不会abandon的。” 大概是因为背了两天的唐诗,现在林夏背单词的节奏感很强,速度也很快。 十四岁是一个很美好的年龄。 人生所有的一切开始的都还不算晚,尤其是学习。 记得牢,记得准,反应快,记下来就是一辈子。 吃过饭以后回到小卖部,两个人稍微睡了一会儿,起来换下衣服,把身上干干净净浅色的新衣服折叠好装进塑料袋里放起,然后去菜市场继续买菜买肉,买回来以后继续串串。 串串的时候盛骄阳教林夏背古诗词背单词。 原本热的汗流浃背,手酸,脖子酸,累的抬不起头,现在突然间觉得这个过程还挺享受的。 赚到了钱,也学到了知识。 晚上收了摊以后,桌上还有没喝完的饮料,林夏就把饮料收集起来,倒在纸杯子里,开心的和盛骄阳碰杯。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盛骄阳把剩下的烤串烤了递给她,接过她拿过来的杯子,也和她碰个杯。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虽然喝的是剩的饮料,满地都是客人走后剩下的垃圾,但是林夏却觉得心里幸福的冒泡。 这样的日子也太美好了。 每天都吃的是甜的。 吃完宵夜以后,两个人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天气越来越热,路边的梧桐把地面挡得严严实实,却还是蒸腾着暑气。 偶尔下一场特别大的雨。 穿过整个被黑乎乎的臭水淹没的街道去公共厕所,回来还得烧水洗个脚。 但是这一切好像都没那么难熬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夏看着盛骄阳的背,感觉好像肌肉多了不少,腰身更加健壮,走起路来步子更大更有力。 她看一眼就会脸红。 盛骄阳指着林夏身上的文化衫,“你最近是不是长个了?这个半袖已经小了,扔了吧,别再穿了。” 林夏面露窘迫,赶紧去干别的活。 干着干着,她突然间觉得身下一股暖流,这个量是前所未有的大,汹涌澎湃而至,肚子一阵一阵痉挛的痛。 她赶紧去拿卫生巾。 但是步履蹒跚,看着就特别艰难。 盛骄阳本来在擦案板,抿了抿唇。 “那个过期了,你能不能稍微等一下,我去给你买个新的。” 林夏早就知道小卖部里的卫生巾都过期了,但是卖又卖不出去,让供货商拉走还要赔很多钱,还不如她自己用。 “没关系的,我能将就。” 盛骄阳的脸阴下来,已经解了身上的围裙,放下了手里的抹布,语气不容置喙。 “不行。” 林夏站着一动都不敢动,等着盛骄阳去买新的回来。 很快盛骄阳回来了,买的全是她没见过的好东西。 一大罐的高钙奶粉,肉特别多的精排骨,安睡裤,日用的夜用的…… 林夏的脸从耳朵红到了脖子,拆开一片,马上就要去厕所。 “我又不是宝宝,喝奶粉多浪费,家里还有鸡蛋,我们炒鸡蛋吃就行,我还有一包红糖…” 红糖是之前有个客人买了退回来的,已经拆开了,不能继续卖,偶尔她会当成饭吃。 已经凝结成块,很难吃了。 盛骄阳把干巴巴,卖相极差,散发着怪味儿的红糖随手丢进垃圾桶。 去烧水给她冲奶粉,顺便把排骨洗一下,准备炖。 “女孩子会痛经,月经期会虚弱,手脚冰冷,最大的原因是因为铁质和血红蛋白的流失造成的贫血,喝红糖水其实作用不大,应该补充铁和蛋白质。” “我专门搜过的,以后你来月经之前,咱们都煮一大锅排骨,吃的饱饱的。” “这么调理,三到五个月估计就会好起来了。” 林夏走在狭窄的巷子里,已经是泪流满面。 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 第21章 发烧 盛骄阳炖的排骨特别好吃,一点也不柴,一点腥味都没有,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排骨。 她吃了两大碗才停下来。 盛骄阳让她躺下,拿了一个空的可乐瓶子往里面装上热水,让她放在小腹处暖着。 林夏头一次觉得来例假的时候没那么痛苦了。 以前每一次她都觉得她要死了。 到了出摊的时候,林夏想要和盛骄阳一起去,却被盛骄阳推了回来。 “你今天就好好休息,别出来了。” “可是我不去,谁给你算账啊?” “放心吧,现在用扫码支付的人越来越多,我一个人也忙得过来。” 林夏拗不过盛骄阳,只能坐在床上,看着盛骄阳一个人忙碌。 出门之前盛骄阳还给她把空调调好了温度,然后把遥控器给拿走了。 “在家里乖乖等我,千万不要自己踩着凳子,把空调的插线。” 林夏被看穿了,但还是嘴硬,“我不用开空调,这个天气一点也不热。” 这小丫头什么时候才能多爱自己一点? 盛骄阳很有耐心,揉了揉她的头,小姑娘的头发越来越顺滑了。 “你要知道花钱就是省钱,外面的天气已经有三十五度了,医院里好多人得了热射病,花好几十万都救不回来。” “以后还有后遗症,重度脑瘫,半边身体都是麻的,不能动。” “出门要坐轮椅,吃饭要人喂。” “你算一下几块钱的电费和几十万的住院费,还有下半辈子的偏瘫,哪个更划算?” 林夏一听中暑需要花好几十万,一下子就被吓住了。 “我开着空调,不关了。” 盛骄阳看到小奶猫的眼睛睁得又大又圆,觉得特别可爱,笑着看了好一会儿,才去把东西都放在了三轮车上,然后骑着三轮车去摆摊。 林夏在小卖部门口目送他离开。 突然间觉得小卖部里有一种熟悉的新奇感,大概是因为盛骄阳把店里过期的东西都扔了。 过期的糖,过期的面包,过期的辣条,全都是垃圾,一个都不留。 然后把边边角角的尘土都扫干净。 还从隔壁借了水泥,弯着腰趴在地上,把老鼠洞一个一个的都给填上了。 盛骄阳摸着她的头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们要学会和过去的自己告别。” 所以从前的一切都过去了。 这是他们在一块这么久以来,头一次分开。 林夏又盖着小毯子睡着了,睡醒以后,日影西斜,她身上的疼痛缓解了很多,全身上下都觉得很轻松,手脚都充满了力量。 她还跑去换了一片卫生巾,出血量惊人,嫣红一片,和以前干巴巴的一点黑色血完全不一样。 所以吃肉对缓解痛经真的有效果! 林夏挺开心的。 盛骄阳给她发消息,让她烧点热水喝,喝完了好好写作业。 她就很听话的烧了热水,然后一边喝水一边写作业。 数学题目很难,但是因为有了盛骄阳的细心教导,她写题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而且写完和后面的答案对比,正确率突飞猛进。 写完数学学历史写完历史。 按照盛骄阳的说法,这叫做劳逸结合,充分调动大脑不同皮层。 写写数学作业,写写历史作业,就可以让脑子得到很好的休息。 盛骄阳讲历史很有一套。 从五千年的夏王朝,讲到三星堆文明,讲到秦始皇扫六合,讲到汉武帝抗击匈奴,讲到盛唐,讲到清军入关,讲到日本的侵华战争… 还讲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讲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盛骄阳说过几天,等到下雨天,不出摊的时候带她去博物馆看看。 江城应该有很多汉朝北魏时期的文物,那个时代的人会做很漂亮的青铜器,各种陶土瓷盆,还有各种各样漂亮的宫灯。 古人也很有生活情趣的。 林夏对这些东西无感,只是看着书上荔枝两个字,久久的出神。 “荔枝可以吃吗?树枝是怎么吃?” 盛骄阳大笑。 还是等到过两天,下雨的时候,去市中心大超市买日用品,应该就会有荔枝,买几个给她尝尝。 林夏慌张的拒绝。 那可是古代的皇妃才能吃得起的东西。 就算是一百多年以前的清朝,每年也只是从闽南运送几株荔枝过来,皇帝从树上把荔枝剪下来,分给后宫诸人每人几颗。 但是盛骄阳许诺,一定会买给她。 林夏心里开始有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期待,或者是说叫奢望。 她甚至不敢想象,盛骄阳带着她完成这些许诺,她会有多开心。 其实做不到也无妨的。 现在拥有的一切就已经很好很好了。 每天日子都像是在天堂。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开始下雨了,林夏心揪着。 虽然盛骄阳说,就算是天打五雷轰都不让她出门,她还是打着一把旧伞出了门。 最近他们的烧烤生意特别红火,每天晚上都能稍微早一点收摊了,她在路上碰到了盛骄阳。 因为雨太大,少年被浇成了落汤鸡,全身都湿透了,还在黑色的雨幕里,艰难的蹬着三轮车往前走。 在这一刻,林夏的心都快要碎了。 如果不是她,盛骄阳大概不会受这样的罪吧。 她赶紧举着伞过去。 盛骄阳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脸上还是张扬肆意的笑容。 “咱们可说好,下次下雨你别来接我了,如果你生病了的话,我还得花好多好多钱呢。” 小姑娘抿了抿唇低下头,“我会努力不生病的。” 盛骄阳听的大笑,比店里的老旧二手风铃还要清脆的多。 “好啦,小丫头,你能来接我,我挺开心的。” 盛骄阳推着三轮车,林夏就在旁边给他打伞。 因为雨太大,两个人都被浇了个透,回到家以后盛骄阳赶紧去烧热水,给两个人洗头擦身体。 但是在睡觉的时候,林夏还是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盛骄阳用毯子把盛夏裹起来,拿着干毛巾一把一把的把她的头发擦干,又拿了两个热水瓶,给她放到肚子上。 但是林夏还是烧的脸颊上两坨红,眼里荡漾着水光,说话迷迷糊糊的。 “我如果生了很重的病,就不要治我了,太浪费钱了。” 第22章 跨越物种的感情要怎么继续 盛骄阳温凉的手在她额头上摸了摸,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好像三月里的春风。 “傻丫头!” “我不会不要你的。” “你要是真生了重病,我就算是抢银行也要救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烧的太厉害,林夏一眨眼眼泪就流了出来,然后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一夜无梦。 醒过来以后,她闻到了一阵小米粥的香味儿,又热又甜,直往鼻子里钻,肚子一阵叽里咕噜的。 林夏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旧表,居然已经下午两点了。 她竟然睡了那么长时间。 好久都没有睡过这么长时间了。 看到她醒过来,盛骄阳在碗里磕了一个鸡蛋,浇上热粥给她吃。 “退烧了,来吃点清淡的。” 外面还在下雨,这附近又被谁给淹了,盛骄阳不知道从哪扛了两个沙袋堆在门口,把黑乎乎的脏水堵在外面。 房顶在漏水,盛骄阳也拿了个脸盆接着。 这个烂房子就像是在狂风暴雨的大海上的一艘小小的船,摇啊摇,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散架。 但是只要船还没有沉,就是她的家。 小米粥真好吃,又浓又稠,里面还放了一勺红糖,鸡蛋被冲开以后,黄是黄,白是白,又绵又密,柔软香甜。 她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粥。 之前她妈做饭总是在吃剩下的大米里面加一把小米,还舍不得多加米,也舍不得开大火,做出来的就像是刷锅水一样。 真正的粥是粘稠的,吃到嘴里特别熨贴,落在胃里暖呼呼的。 吃完粥盛骄阳去刷碗。 “今天不能去摆摊了,休息一天吧。” 林夏乖巧的点了点头,然后拿出来作业开始写。 盛骄阳就在旁边辅导她。 时间过得特别快,很快天就黑了,两个人想不出来吃点什么。 林夏的发烧刚好想吃点有味儿的。 盛骄阳就煮泡面,里面打了荷包蛋,煮了牛肉丸子,之前卖剩下的牛肉,炒熟多加盐,用来当零食吃,放在碗里也扒拉了一些,还加了两根小青菜。 林夏看看碗里的面,又拿着包装袋对比了半天。 “我一直以为方便面包装上的图片是骗人的,没想到你煮出来的方便面,居然和图片上的一模一样。” 盛骄阳差点笑喷了,“只要加牛肉,荷包蛋,青菜,谁煮出来都一样。” 林夏双手捧着碗,幸福的嗦了一口汤,“我就煮不出这么好吃的方便面。” 吃完泡面,林夏主动去洗碗,盛骄阳也没拦着,就是让她用热水。 盛骄阳躺在床上看英文版的小说《暮光之城》,纤长白皙的手指翻过一页页书,表情温雅恬淡,画面美好,林夏想要牢牢的刻在脑子里。 林夏洗了碗,擦了擦手,现在她洗完东西以后,都会用专门的护手霜擦一下手。 现在她的手指头也是圆润光滑的,指头上还有了圆圆的小窝,摸起来肉肉的。 她骨头架子小,长了那么多的肉也看不出来,还是瘦的像竹竿一样。 只有盛骄阳和他朝夕相处在一起,才看出来她胖了。 林夏坐在柜台后面的椅子上,也打算找一本书看。 半天没有挑出一本好看的。 四大名着里面不认识的字太多,差不多每一句都有不会的字和词,里面的人说话都是一套一套的,根本就不是表面意思,看起来特别费劲。 鲁滨逊漂流记虽然稍微简单一点,但是她实在不喜欢鲁滨逊和那个野人星期五,不知道两个大男人荒野求生有什么好看的? 鲁滨逊都那么有钱了,好好经营自己的葡萄园和橡胶园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去海上冒险,然后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真是难以理解。 看书怎么那么难呢? 盛骄阳似乎听到了她的心声,没有抬头,朝着她招了招手。 “过来一起看。” 林夏赶紧过去,也在盛骄阳旁边躺下,一页一页的字母她看不出来什么意思。 盛骄阳就一句一句的读给她听。 他修长白皙的手指在一个个单词上划过,好像音符轻轻的在林夏的眼前跳跃。 盛骄阳念一句,林夏也跟着念一句。 然后盛骄阳给林夏解释。 “爱德华邀请贝拉,使用一台显微镜观察细胞的有丝分裂,这个词是显微镜,这个词是生物。” “爱德华邀请贝拉去家里做客,这个词是阴雨天气,这个词是语气助词。” …… 有些句子盛骄阳在解释的时候会轻咳一声,敷衍的说过去,然后再强调一下,让林夏以后自己翻着字典看。 前两天盛骄阳教林夏查字典,教她学音标拼读单词,但是效果不太好。 林夏是个很内向的小孩,学习一门语言是需要开口的,光靠死记硬背和勤学苦练,始终很难达到运用熟练的程度。 现在林夏直接跑下床,拿了字典回来自己翻。 突然间就对学习英语很感兴趣了。 林夏有那么多年看偶像剧的经验,已经差不多明白了。 风靡全球的暮光之城。 本质上,还是恋爱小说,讲的是父母离婚以后,心思敏感细腻的少女贝拉,跟随母亲住在一起,后来母亲有了新的恋情,她回到了父亲那边,但是和父亲也有隔阂。 小镇常年,阴天弥漫,像极了贝拉的心情。 但是在一个阴冷的天气里,她和爱德华相遇了。 然后生活变得浓烈而且刺激。 英俊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认为她是特别的,两个人度过了很多甜蜜美好的时光。 一本三四百页的小说,一直看到两个人都困倦,才看了三十多页。 林夏恋恋不舍的把小说和字典放在床头。 等到明天早上起来,她要再看一会儿。 贝拉已经和爱德华接吻了,但是人类不能和吸血鬼在一起,吸血鬼有着几百年上千年的寿命,人类只有短短几十年。 跨越物种的恋情要怎么继续? 盛骄阳拉了灯绳,声音缱绻,和她说。 “晚安!” 林夏咬了咬下唇,手心好像都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 good night!” 黑暗中传来盛骄阳的一阵浅笑,林夏不好意思的背过身去。 盛骄阳不吝赞美。 “ very good!” 第23章 好奇宝宝 林夏的病来得快,去的也快,休息了一天就差不多完全好了。 但是雨还没有停。 雨水把公园旁边几个下水井盖都给掀翻了,地基下沉了一片,那一片用施工围挡围了起来,暂时不能过去摆摊了。 副食店的大爷给盛骄阳打电话,气的垂足顿胸好像损失了好几个亿一样。 他一晚上能挣到的钱,比之前开铺子两个月挣到的都多,就指望夏天搭着烧烤摊子卖酒水,又进了不少货,现在都要砸手里了。 盛骄阳安慰大爷,他看看重新找个地方,选定好了以后联系大爷。 盛骄阳带着林夏出门,林夏以为他是要去找摆摊的地方,没想到他居然带着林夏去了博物馆。 两个人站在古老的青铜器前,隔着玻璃看里面的文物,历史的厚重感扑面而来。 博物馆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一点都不热,人也不多。 本来林夏挺害怕进来这么好的地方,里面放的可都是真古董,一件一件的都是无价之宝。 但是盛骄阳告诉她不掏钱,只需要在门口登记一下就行了。 “你看这个铜钱还是刀币,是两千多年以前人用的钱,这个钱刚造出来的时候特别漂亮,是因为过了两千年上面全部都是锈迹。” 林夏从来没有逛过博物馆,没有真的接触过文物,觉得很神奇,睁大了眼睛,小心翼翼的往玻璃窗里面看。 “这个钱就已经变成了圆孔钱,天圆地方,秦始皇一统六国以后差不多都用的是这样的钱,所以我们有时候用孔方兄代指钱。” “这个钱应该不贵,两三千块钱就可以买一个,你喜欢的话以后我们可以买一个来收藏。” 林夏吃惊的睁大了眼睛,“博物馆里面的文物我们也能收藏吗?” 盛骄阳笑一笑,“民间有很多收藏家,他们的藏品有的比博物馆里面的还漂亮,还齐全。” 林夏虽然不明白,但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女孩子对锈迹斑斑的铜钱其实兴趣不大,最有兴趣的是那些珠宝。 看到了打成花状的金簪,包裹着银片的玉镯子,还有米粒大小的珍珠耳环,足足陈列了三四个展柜,五花八门非常漂亮。 有些工艺特别繁复的首饰,放在放大镜下,依然可以看得出华丽,工艺水平之高,用心程度之高。 她就走不动路了。 “已经过去了一千多年,这些首饰居然还这么亮,这么漂亮!” 盛骄阳看了一下墓主人的生平介绍。 “墓主人是一个藩王,非常宠爱自己的妻子,每个月都会送给妻子一件礼物,他们成婚五年,一共送给了妻子六十件东西,包括牛角梳,牡丹花金簪,祖母绿的项链,最多的还是玉镯和戒指。” “这位王爷的俸禄其实不多,收入的大半都给妻子买首饰了。” “古代和现代一样,黄金玉器非常值钱,这个王爷的身体不好,总是担心自己走了以后,妻子无所依靠,所以送的东西最多的是金器。” “你看这一对金丝镯子起码有一斤,这三个金簪加起来也有一斤。” “结婚五年的时间,起码送了十公斤黄金。” “现在黄金差不多五百块钱一克,十公斤,差不多就是五百万了。” 盛骄阳俯下身和林夏一起看一千多年以前的瑰宝,现在是时间的沉淀。 “如果男生真的喜欢一个女孩子,会给女生花心思,送非常昂贵珍贵的礼物,尽他所能哄女孩子开心。” “你现在也看到了一千多年以前的男人是怎么哄老婆的,以后就学会怎么谈恋爱了吧,千万不能被男生一个小蛋糕三两句话的逗弄给骗走了。” “一定要让他送有价值的东西,不能送破铜烂铁,别被偶像剧里面,给女孩子左手的无名指戴一个易拉罐盖子就定终身了。” …… 林夏转过头,看着盛骄阳的眉眼。 “我记住了。” 其他人如果要追她的话,需要拿出所有的诚意,买下世界上最贵的珠宝。 如果盛骄阳想要和她结婚的话,连一个易拉罐的盖子都不用出。 她会毫不犹豫跟着盛骄阳走。 从博物馆出来,两个人坐公交车去市里最大的超市。 超市楼上有特别好吃的麻辣烫。 还有鲜榨的果汁,刚出炉的小蛋糕,裹着白糖霜的山楂球。 盛骄阳每一样都给她买了。 他不爱吃零食,但是每一样都让林夏尝一尝。 她和盛骄阳一人一个盆儿,夹了好多菜,单骄阳给她夹了两个龙虾球,里面真的有虾。 然后拿着号码牌坐在窗边的桌子上等。 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楼下占地有好几亩地的超市里面琳琅满目,什么都有。 林夏一边吸果汁一边往下面看着,觉得特别新奇。 麻辣烫端上来的时候,她夹起筷子粉吹了又吹,然后吸溜进嘴里,一双眼睛又大又亮。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果然女孩子都喜欢吃麻辣烫。 “等天气冷到下雪,我们去吃羊肉火锅。” 林夏使劲儿的点了点头,眉眼弯弯的。 “好呀!” 吃完麻辣烫,两个人把买的其他东西塞到储存柜里,然后进超市。 盛骄阳推了一个小车,让林夏把喜欢的东西往小车里面放。 林夏有些拘谨,不太拿东西,全部都是盛骄阳在拿。 高钙奶片饼干,旺仔牛奶,草莓味水果糖,牛肉干…… 林夏特别喜欢海鲜区,看着大螃蟹甲鱼还有形状各种各样的鱼虾在水里游动,开心的像个小孩。 “这个甲鱼长得好丑啊!” “这个炖汤很好喝,裙边也好吃,要不我们买一只晚上烧菜?” 林夏赶紧拒绝,“不不不,我害怕,还是不吃了!” 逛完了水产海鲜区,就到了水果区。 看着花花绿绿的芒果,菠萝蜜,榴莲,荔枝,莲雾…好多她没有见过的水果,林夏特别的吃惊。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多的水果! 她站在荔枝的摊子前,把荔枝一个一个拿起来看,像个好奇宝宝。 “原来这个就叫做荔枝啊,皮这么厚,看着不像有很多水分的样子,能好吃了吗?” “这是甜的还是酸的?” “苏轼会写,长啖荔枝三百颗,甘愿长作岭南人,这荔枝得好吃成什么样子?” 第24章 巨大的魔法 盛骄阳已经拿了个袋子,开始装荔枝。 “我们买点,你尝一尝。” 林夏看着一斤二十六块八的价格非常肉痛,买一斤水果,可以买三斤猪肉了,就让盛骄阳只买两颗,一人吃一颗。 盛骄阳装了半斤。 “你肯定喜欢吃,多买一点估计都放不到晚上你就吃完了。” 除了荔枝还买了榴莲,莲雾,菠萝蜜。 路过杨桃摊子前,盛骄阳问她。 “吃过吗?” 林夏很诚实的摇了摇头,“只在书上见过,老师让学生画杨桃,有的人画的是五角星,有的人画的是椭圆,这还是我头一次见到杨桃。” 盛骄阳顺手拿了一个。 “语文书里是不是还描写过杨梅?” 林夏点点头,《故乡的杨梅》对于北方的小孩来说是非常陌生的,她确实没见过。 盛骄阳转了两圈,总算是找到了一盒杨梅,鲜艳的杨梅像是红色的大桑葚,看着就让人觉得要流口水。 “这个我们也尝尝。” 林夏抱着这一堆水果,像是抱了一堆金子,都快不会走路了。 就这些水果花了将近三百块钱。 真是奢侈啊! 她之前一个月所有的生活费加起来都不敢花三百块。 现在光吃水果就花这么多钱。 回到家里,她和盛骄阳把水果全都摆在柜台上,一样一样,慢慢品尝着。 一个荔枝一个荔枝吃下去,她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荔枝真的好好吃啊,又甜又糯。” 她赶紧给盛骄阳也剥了一个,献宝一样的喂到了盛骄阳的嘴边。 盛骄阳没有张嘴就咬,而是用手接过,薄唇轻起咬下一半,看着幸福的林夏轻声说。 “甜。” 林夏美滋滋的又吃完一个荔枝。 “我现在能理解苏轼的快乐了,荔枝真的太好吃了。” 盛骄阳又把榴莲推过来,“尝尝!” 榴莲最贵了三十八块钱一斤,他们只买了两小块,中间还有好大一块籽,就花了四十多。 而且闻起来臭臭的,味道很奇怪。 林夏心里是有些抗拒的,但是既然盛骄阳让她吃,她就勉为其难的吃一口吧。 为了避免食物吃的串味儿,她还准备了一杯清水,吃完一种水果,喝两口水,等嘴里的味道散尽,再吃下一种。 榴莲软的像蛋糕一样,她用两个手托举着放在唇边,轻轻咬了一口。 然后眼睛直了。 又香又软,又滑又甜,这是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 林夏嘴唇轻抿着又咬了一口,好大一会儿都没说话,完全沉浸在这样的美味中。 盛骄阳忍不住问她,“好吃吗?” 林下又咬了一口,赶紧把另一块推给盛骄阳。 “快吃,真的太好吃了!” 盛骄阳忍不住现场教学了一句。 “美味, delicious。” 林夏立马就记住了,“对,就是非常delicious。” “树上居然会结出蛋糕?而且比蛋糕还要细腻。” “大自然真的好神奇!” … 吃完榴莲以后,盛骄阳切了一个火龙果。 林夏对于这种红艳艳的长得看起来就像是小说里圣物的东西,充满了敬畏。 切开以后,她和盛骄阳一人一半。 林夏拿着自己那一半,取了一根牙签,准备挑籽。 “这个水果可真有意思,里面撒了那么多的芝麻,怎么挑得完呢?” 盛骄阳实在是忍不住笑了,他是个笑点很高的人,但是只要和林夏在一块,就忍不住一直在笑。 “那个,这个不是芝麻,这个是可以吃的,不需要挑出来,直接塞嘴里吃就可以。” 林夏学着盛骄阳的样子,用勺子挖了一勺塞到嘴里。 “居然是冰激凌的口感!” …… 一下午吃了好多特别美味的水果,一直到晚上林夏还一直在回味这些清新甘甜的味道。 舍不得刷牙,盛骄阳非常强硬的给她挤了牙膏,让她刷牙。 “你今天吃了那么多的荔枝,那么多的榴莲,必须好好刷牙,不然明天早上喉咙会肿痛,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上火。” 林夏有点不情不愿的刷完了牙,嘴里的果香变成了薄荷清香。 刷完牙以后突然间停电了。 盛骄阳说着掀开门帘到外面看,“不会吧,刚交的电费这么快就用完了?” 整个小区都停电了。 雨也停了,一阵阵的凉风吹来,浑身的汗气瞬间被蒸发,非常舒服。 整个世界都是黑黑的,月亮爬上来群星闪烁,夜空染上了一种静谧的幽蓝色。 非常美。 盛骄阳叫林夏搬个椅子出来,两个人就坐在外面,看星星,看月亮。 林夏很开心,跑来跑去的,时不时踩水坑一下,氛围特别好,她和盛骄阳就一首接着一首背唐诗。 盛骄阳提上半句,她跟着背下半句。 “小时不时月,呼作白玉盘。” …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 “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星梦压星河。” …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学会了好多唐诗。 抑扬顿挫,朗朗上口,仿佛两个人不是在城市里流浪,而是真正的书香门第。 在黑暗中,她悄悄的多背了一句。 “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好像一瞬间她就明白李商隐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的无题诗了。 古人为什么要借景抒情,屈原为什么要写离骚。 因为很多话不能直白的说出来,说出来就会毁掉现在所有的一切。 不合时宜。 但是林夏是喜悦的,满足的,幸福的。 晚上十点半的时候灯突然亮了,整个小区整个世界都被暖融融的,昏黄的灯光笼罩着。 这个世界像是变了一个巨大的魔法,她一睁眼,盛骄阳就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第二天天大晴。 盛骄阳骑着车带着她去摆摊的公园周边转了一圈,选了原地址东南角的一个位置。 老大爷感动的快要哭了。 “我答应了给孙子买个碰碰车的,那玩意儿要小一万呢,就我那点退休金,刚好只够一家人吃饭,就指着这几天挣钱了。” 盛骄阳抽剩下的半包烟就都给了老大爷。 晚上照常摆摊,又是生意特别火爆。 很多熟客都过来聊天,像是见到了失散已久的亲人。 “好几天没吃你们家的烤串,我觉得饭都吃不下去了。” “我觉得夏天就应该烤串配啤酒。” “你们家的烤串真香啊!” 盛骄阳腼腆的笑一笑,“那是因为我们家用的都是真材实料!” 第25章 良心 客人吃着特别满意,“你们家烤串里面可都是良心。” 盛骄阳看起来还挺老实的,“所以别人家都挣钱,就我们家不太挣钱。” 客人深以为然,“确实,这年头有良心的都赚不到什么钱,没良心以后才能赚得盆满钵满。” 盛骄阳又烤了一大串,还顺手拿了瓶饮料一块儿给客人。 “饮料算我送的!” 客人贼开心,“我要叫上我们单位的人,以后就只吃你们家的烧烤!” 林夏感觉他们已经赚翻了。 她这几天见到的钱,就连很小的时候去上坟烧纸,都没见过这么多的。 每天晚上要收摊的时候,他们都是抱着一个鞋盒跑去存钱。 里面基本上都是大额钞票。 一百一张红彤彤的。 林夏把钱在手心里展平了,一张一张摞在一起,整整齐齐的放在卡槽里,然后银行卡余额就会变多。 看着快速增长的余额,一天的辛苦都值得了。 这么多的钱,可以买很多的好东西。 可以吃饱饭穿暖衣,然后坐在床上,一页一页的看英文小说。 以前她从来都不知道生活居然可以过得这么快乐。 后来林夏才知道,他们卖的烧烤非常良心,羊肉就是羊肉,牛肉就是牛肉,猪肉就是猪肉,而且是当天买的鲜肉。 这在餐饮店几乎可以算是顶配了。 很多火锅店和烧烤店,都是以次充好,把羊油刷在便宜的两三块钱一斤的鸭肉上冒充羊肉,把牛肉香精撒在老母猪肉上冒充牛肉。 全都是科技与狠活。 林夏忙着收钱,端盘子上饮料,盛骄阳忙着烤串儿。 两个人都是脚不沾地的话,都说不上几句。 有一群年轻女孩,穿着干净整洁的裙子,化着淡妆,手里拿着小包,看着像是在市中心写字楼上班的白领。 她们从晚上八点钟到了十二点还没有走。 五六个人点了四五瓶饮料,一件矿泉水,两瓶啤酒,烤串要了好几轮,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但是一直没走。 林夏看着有些奇怪。 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怪事儿。 不过林夏比较忙,也没管她们,现在多买了几张桌子,也不在乎她们占着位置不走。 但是等到凌晨的时候,其中一个姑娘好像鼓足了勇气,在小姐妹们的鼓励下,走到了盛骄阳旁边。 “你好,我有话想和你说!” 林夏突然间感觉心脏好像一下子被揪紧,紧紧的攥住了手心里的笔。 女孩子天生就有这样的第六感。 她察觉到了冒犯、危险、张皇失措在原地,才十四岁的她还不知道怎么反击。 “还要啤酒和饮料吗?” 盛骄阳不太搭腔,很公事公办的问。 女孩子有点受伤,带着几分委屈,“我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女朋友。” 盛骄阳停下了烤串的动作,桃花眸中看起来一片赤诚。 “没有。” 林夏的心哗啦啦凉着。 女孩子感觉看到了希望,“能不能给我个电话号码?” 盛骄阳微笑着摇头,非常坚定的说。 “不能。” 女孩子吸了吸鼻子,“可是我真的很想和你做朋友。” 盛骄阳掏出一支烟抽了一口,“这位姐姐你是本地人吧,我看到了你停靠在路边的宝马,但是我得和你说一下,我们不是一路人。” 女孩子脸有点红。 盛骄阳继续说,“姐姐你是要结婚的吧。” 女孩子轻轻点了点头,她在表白之前也是仔细盘算过的,这个烧烤摊子生意这么红火,将来吃喝肯定不愁。 而且小老板还长那么帅,简直是长在了她的心上,和现在流行的大明星一样。 将来肯定特别有前途。 盛骄阳又吸了一口烟,看起来痞里痞气的。 “但是我今年才十六岁。” 女孩子震惊了,很难相信这个摆摊摆的如鱼得水的男人居然才十六岁。 这不还是个半大孩子吗? “你你现在不应该上学吗?” 盛骄阳一口半支烟,然后开始吐露生活的艰辛。 “上什么学呀?上学和我们这种穷人没什么关系,我家里根本没钱上学。” “你看我妹妹瘦的像个豆芽菜,十二岁以前连顿饱饭都没有吃过。” “实在是没办法了,我才带着我妹妹来江城讨生活。” 女孩子从小是被娇生惯养长大的,很难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那么贫穷的人。 “那你爸妈呢?” 她天然的认为父母应该好好照顾子女。 说到这里盛骄阳一口把剩下的烟抽完,然后又点了一根。 “我爷爷是个瘫子,我奶奶是个瘸子,我妈在家里种点地,喂点猪,照顾两个老人。我爸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前年在工地上摔了一跤,现在家里没人了,我得自己来讨生活了。” 女孩子虽然眼里充满了同情,但是脚步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 但凡有点脑子的女孩子,都不会想跳这样的火坑。 盛骄阳很适时的终结了话题,然后带着几分期待。 “姐姐你还要烤串吗?” 女孩子连忙摇了摇头,“不用了。” 盛骄阳拿了两瓶饮料,“其实姐姐我也注意你很久了,你每天晚上都来照顾我的生意,我也想过,如果遇到好机会的话,我就在江城落脚,以后好好过日子。” “以后把我妈接过来,我妈伺候了奶奶一辈子,我也想有人能伺候我妈,她也天天盼着结了婚以后就有媳妇儿给她洗脚。” 女孩子吓了一跳,“小弟弟姐姐就是觉得你家的烤串特别好吃,想要表白你家的烤串。” 盛骄阳看起来有些失落,“那好吧,姐姐你以后常来。” 女孩子现在只想跑。 面前这个男人虽然很帅,但是除了帅一个优点都没了。 她虽然很同情,但是庆幸还没开始。 她们赶紧叫林夏结账,一共吃了四百零二块钱,但是女孩子拿了五百块钱给林夏。 “不用找了。” 林夏让了两次,但是女孩子不要找的零钱,林夏也就只好收下了。 然后她收拾桌子,一直在忍不住笑。 盛骄阳轻轻敲了她脑袋一下。 “你笑什么?” 第26章 你是我的青春 林夏把垃圾收在袋子里,声音又脆又甜,她很少有这么活泼的时候。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拒绝人,你这是把人给吓跑了。” 盛骄阳也有些得意,一直在笑。 “那要怎么拒绝?” “方式不对的话,对方可是会穷追猛打,必须得把短板暴露出来,让对方觉得不值得才会及时止损,走得远远的。” “任何一个人都喜欢,都是因为看到了你的好,才会喜欢你,没有人想要成为被拖累的那个。” 林夏咬了咬嘴唇,眼睛里闪着细碎的光。 “那我呢?” 盛骄阳正在往三轮车上放烧烤炉子和调料,少年的力气很大,一手就能把八成的东西都给拎完,弯腰的时候轻薄的短袖露出了一截精壮的腰身,充满了力量感,让人觉得脸红心跳。 空气里似乎都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 桌椅板凳全都放在大爷那里。 “你是个种子,正在慢慢发芽,是个小太阳,会发光发热。” 然后他走过来揉了一下林夏的脑袋。 “你从来都不是哥哥的累赘,你是我的青春。” 看到小丫头出神,他扯起嘴角笑。 “怎么样?是不是书读多了我说话听起来很有水平,你也要多读书,这样写作文的时候才能拿满分。” 林夏点了点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的心怦怦跳着一阵一阵的浪潮汹涌,久久不能平静。 盛骄阳也是她的整个青春。 烧烤摊子越来越火爆。 林夏的小卖部本来就卖不了几个钱,好几天才有个买盐的,下班时间有人来买饮料,几乎没有一个熟客。 她干脆就把冰箱清空了,全部用来放肉串,这样可以赚的更多。 早上去进货,两个人上午也要穿串,下午也要穿串,串好的串放在冰箱里就不会坏了。 全天都在忙碌,非常非常累,但是日子过得很充实。 经常在睡梦中,林夏还在背单词,背唐诗宋词,背数学定理,背物理法则。 知识大密度高容量强冲击的往脑子里面塞。 真不知道盛骄阳是怎么把这么多的东西都学会的。 盛骄阳也困的睁不开眼睛,但是林夏背错了的时候,他突然间就像三魂七魄瞬间归位,瞬间清醒了,手指轻轻敲林夏的头一下。 “背错了,重新来。” 林夏不知道哪里背错了,盛骄阳就会把正确的复述一遍,让她再背。 忙到这样的程度,脚不沾地两个人只能睡七个多小时,但很神奇的是,林夏居然还看完了暮光之城。 厚厚的一本英文小说,上面填满了她的批注。 音标,汉语翻译,一词多用。 看完了暮光之城,她居然也能看得进去鲁滨孙漂流记了。 人可真是多变的。 之前她对鲁滨逊漂流记嫌弃的不得了。 可能是因为最近突飞猛进,识字比较多了。 有时候看着看着,她感觉她和盛骄阳两个人像极了鲁滨孙和星期五。 盛骄阳是那个无所不能的鲁滨孙。 而她,是傻乎乎的星期五。 两个人在荒岛上烧锅子,煮羊肉,钓鱼,支帐篷,学英语…和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好像啊。 不过星期五没有她聪明。 她学的很快。 盛骄阳喜欢英文和中文小说搭着看,看暮光之城的时候,看三国演义。看福尔摩斯的时候看红楼梦。 她准备看福尔摩斯,搭着看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比红楼梦稍微简单一点。 因为三国演义就是这个国家打那个国家,那个国家又打另一个国家。 红楼梦里人说话太弯弯绕了。 她不懂福尔摩斯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是还珠格格里福尔康福尔泰的外传。 捧着手里塑封的书,林夏心里充满了期待。 “如果福尔摩斯让苏有朋演就好了,我肯定天天晚上守着电视机看。” 盛骄阳捧腹大笑。 林夏有点奇怪,“你笑什么?” 盛骄阳赶紧连连摇头,“没什么,我就不剧透了,剧透了就没意思了。” 林夏将信将疑的翻开了这本英文小说,兴致勃勃的看了起来,半个小时以后,她一边查字典一边说自己被骗了。 这根本就不是爱情小说,而是探案小说! 不过真的很有意思。 英国的天气永远在下雨,阴雨绵绵里,租房子打伞和房东太太交涉,友人见面来一杯咖啡,都是那样的新奇。 林夏看了好几页,睡眼惺忪。 “咖啡好喝吗?” 盛骄阳也在打哈欠,两个人都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了。 “你喝过板蓝根吗?” 林夏点头。 “喝过,不好喝,里面应该是加了很多糖,还是一股药味儿。” 盛骄阳快睡着了,声音糍糍的。 “咖啡还没有板蓝根好喝。” 林夏还是不能理解什么叫做咖啡,只觉得书里描述的醇香,回味悠长,十分可口,让她觉得有点向往。 盛骄阳的声音越来越低,已经开始飘了。 “那你喝过豆浆吧?黄豆磨出来的,叫做豆浆,咖啡豆磨出来的就叫做咖啡。改天有空带你去尝一下。” 说完盛骄阳就睡着了,呼吸声匀称绵长。 林夏从来不提要求,也不会把盛骄阳的承诺放在心上。 但是第二天去菜市场之前,盛骄阳先带她去了咖啡厅。 盛骄阳熟练的点了好几杯。 “一般商务人士很喜欢点冰美式,这个喝下去以后提神醒脑,是非常纯的咖啡,不过多的摄入糖类和牛奶也能减肥,价钱也便宜。” “卡布奇诺,上面的拉花是一颗心,糖多,牛奶多,味道香醇,女孩子很喜欢点。” 林夏试探的喝了一口冰美式,白嫩的小脸皱成了包子。 “真的比板蓝根难喝多了!” 盛骄阳把宁夏只喝了一口的冰美式拿过去喝。 把卡布奇诺推过来。 “你尝尝这个。” 林夏尝了一口,眼睛一下子就亮了,香醇绵密厚重的味道,一下子布满了口腔,味觉好像被打开了。 甜和苦居然是如此的和谐。 “这个好喝!” 林夏觉得很迷糊,差不多的味道,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品类。 还不如豆浆口味差异明显。 黄豆豆浆,黑豆豆浆,五谷豆浆,红枣豆浆,各是各的味儿。 盛骄阳在讲咖啡的时候很有一套。 “什么都不加的,叫意式浓缩。” “加了冰块的,叫美式。” “加了牛奶的,叫拿铁。” “再加巧克力糖浆的,叫摩卡。” “加焦糖糖浆的叫做焦糖拿铁。” “加热牛奶的叫澳白。” … “可以理解为更加细腻的豆浆。” 林夏觉得好难啊,“我觉得就是各种不一样的苦水,外国人吃的东西真讲究。” 盛骄阳笑着摇了摇头,“咖啡不算最讲究的饮料,最讲究的饮料是我国的茶道,以后有空带你去喝茶。” 林夏以前从来都想象不到,一杯水居然会有这么多的讲究。 还会有酸甜苦辣那么多的味道。 杯水沧澜。 她开始觉得活着很美好,不再是一件她觉得麻烦也给别人增加负担的事情。 一饮一嘬,都有了好多的趣味。 喝完咖啡以后,两个人又去吃了个简单的牛肉面,然后去菜市场拿货。 忙得热火朝天。 盛骄阳串串的时候,也会给她讲很多有趣的事情。 第27章 巴别塔 盛骄阳指着书封面上的英文单词。 “你在字典上搜一下,然后读一下。” 林夏赶紧擦了擦手去翻字典,然后对着音标拼了半天,特别疑惑的说。 “这个单词不念福尔摩斯,应该念赫尔墨斯。” 盛骄阳一边穿着肉串一边给她讲。 “其实按照福尔摩斯这个英文单词的翻译,应该是翻译成赫尔墨斯,但是最早翻译福尔摩斯的这个翻译,他是湖州人,口音特别重,就把赫尔墨斯翻译成了福尔摩斯。” “这个翻译本风靡大江南北,后来大家就一直跟着这么叫了。” “赫尔墨斯就成了福尔摩斯。” 林夏惊讶的大眼睛一直眨,她一直都把教科书视作不可更改的法典,是非常严肃的。 居然还能改? 还能改得这么离谱? 盛骄阳看着小姑娘惊讶的大眼睛,眼中笑意渐浓。 “人类的语言一直在融合和进步发展变化中的。” “比如我们现在说沙发,就是英文的sofa直接翻译过来的。” “咖啡就是英文发音的coffee。” “不光有融合还有变化,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以前一直读作ji,但是现在逐渐的念坐骑,就是随着使用人数的变多,字典也会随之更改。” “还有一些有趣的,不作死就不会死, no作no die!” …… 林夏跟着念了一遍,笑的直不起腰来,感觉知识好像没有那么高不可攀了。 好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天神走入了凡尘。 好像特别昂贵的商品,突然之间面对她开通了特价渠道。 这属于她可以拥有的好东西。 盛骄阳继续解释,“所以语言是交流的工具,不要把它想的太复杂了,你能够表达清楚,对方也可以理解清楚就可以了。” “运用在考试上,你需要熟悉和了解的是规则,站在更高的位置看这一切,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林夏深以为然的点点头,手上也加快了动作,等干完所有的活,她就可以去看小说了。 福尔摩斯就是挺有意思的。 所有一切枯燥乏味,让人觉得很难的东西都能被盛骄阳解释的浪漫唯美,轻松,好理解,让人忍不住心生向往。 林夏突然间灵光乍现,“那你还会说别的语言吗?” 盛骄阳串串的速度很快,一只手拿着三个签子,抓着一把肉很快就穿完了,再换一把。 林夏一点也不怀疑,假以时日,盛骄阳在江城的餐饮行业,肯定会有一席之地,留下浓墨重彩的煊赫一笔。 盛骄阳点了点头,“会一点吧。” 林夏现在就是一个好奇宝宝,对所有的一切都充满了浓郁的兴趣。 “那你都会哪些语言?” 盛骄阳稍微想了一下,语气特别平淡的说。 “还会法语,德语,日语,韩语,都可以。阿拉伯语稍微会一点,可以满足日常交流,但是不太会书写,” 但是林夏惊讶的表情都完全裂开了,盛骄阳会的怎么这么多? “一个人可以学会这么多吗?” 盛骄阳点了点头,“只要方法得当,时间安排合理,每一个人都可以学会很多很多的知识。” 林夏苦着一张脸,英语就已经很难了,文言文也很难,更别说还有其他国家的语言。 盛骄阳伸手用手背轻轻敲了林夏的额头一下。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 “你只要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什么都能学得会。” “我会教你的。” 林夏还是觉得很难,“不行的,不行的,我太笨了。” 但是盛骄阳有很多方法,让她逐渐的感兴趣。 “传说在很久以前,人类只有一种语言,人类造了一座通天塔,叫做巴别塔,这座塔可以不断叠高,登上这座塔就可以沟通神灵。” “神不喜欢这样子,所以摧毁了巴别塔,让人类的语言四分五裂,才有了现在这么多的语种。” “人类渴望交流,所以出现了翻译这样的工种。” “十里不同音,千里不同俗。” “就算是小县城和村里方言也不一样,南方和北方的生活习俗也有很大的差别。” “我觉得你以后学习一门外语的时候,完全可以把外语当作别的地方人的方言。” “学英语的时候这种感觉不明显,但是你以后接触到日语和韩语,你就会感觉,这不就是方言吗?” “而且日语里面有很多的汉字,韩语里面很多书写习惯,就是中文颠倒过来。” “如果你以后去东京旅游的话,就会发现你可能不能和当地人进行语言交流,但是你写的字他们都能看懂,意思大差不差。” 林夏的眼睛重新亮了起来,“真的吗?你还出过国吗?” 盛骄阳已经穿好了一大盘子的肉串,用塑料袋装起来,放进冰箱里冷藏,然后开始穿另外一盘子。 “对啊。” 对于林夏而言,出国就是天方夜谭,特别特别遥远的事情,只有偶像剧和小说女主会因为出国和男主分开。 “国外是不是都特别的漂亮?” 盛骄阳摇头,“和我们国内一样,有特别漂亮的高档区域,也有破破烂烂的小地方,那赛河其实挺臭的,垃圾特别多,有一次我在街上走着,有人开着枪对射,差点把我给扫了。” 林夏不敢相信,“怎么可能呢,书上不是说,外国人万人球场离席以后地上一片垃圾都没有吗?外国人都特别有素质,就连坐火车都从来不逃票,怎么可能拿着枪在街上互喷?” 盛骄阳愣了一下,“你都从哪儿了解的外国?” 林夏想了想,“我们学校订了很多杂志,有读者和意林。” 盛骄阳的嘴角稍微抽了抽,“以后少看这些,有空多看一下原着。” 林夏点点头,哦了一声,听着还有点不服气。 “我们班上同学们都看,还从里面摘抄好词好句呢。” 盛娇阳嘴角带笑。 “你可以和别人不一样。” 林夏感觉到这句话震耳欲聋,小心脏被敲了一下。 从小到大,父母和长辈说的最多的一句就是。 你怎么就不能和别人一样,你看看别人什么样你什么样。 头一次有人对她提出的要求是。 你可以和别人不一样! “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只要你比别人稍微优秀那么一丁点,你看到的就是更广阔的景观。” “何必人云亦云,何必要和其他人一样呢?” “你也有你自己的人生。” 第28章 暮光之城 那几句话一直在林夏的心上一波一波激荡,久久不能平静,甚至到了晚上出摊的时候,脚底还是虚的,像是踩着云朵,走向了她从来没有见过的远方。 她能很明确的感觉到,她这一生已经改变了。 以前她从来没有想过将来要过怎样的自己喜欢的日子。 只是觉得如果运气很好的话,可以找一份白领的工作,然后在江城找一个有房有车有工作的男人嫁了。 再生一个宝宝,做一个好母亲好妻子,让父母脸上有光,看到她不要再打她骂她。 这一辈子就圆满了。 如果不出去工作,在家里带孩子的话,最好还是开一个大一点的超市。 这已经是她能想象到的最好的全部。 但是从现在开始,她心中动摇了,从前牢不可摧的一切土崩瓦解,坍塌成了齑粉。 她喜欢什么?擅长什么?想要什么,想去哪里? 这些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开始在心里生根发芽。 一年后,两年后,三年后,五年后,十年后…站在一生的终点。 她想看到自己度过的是怎样的一生? 人生头一次,林夏在算账端盘子的时候,感觉到世界有了不一样的光彩。 小姑娘有了心事。 盛骄阳也不打扰她,让她自己去想。 林夏不好意思让盛骄阳一个人做几乎全部的家务,也学着盛骄阳的样子做饭。 她的厨艺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且做菜的速度很快,半个钟头就能搞出四菜一汤。 电饭锅里焖米饭上面放个盘子里面蒸排骨,葱姜料酒酱油再加一点水淀粉拌匀,出锅的时候就是香喷喷的。 炒菜的时候先炒鸡蛋,炒了鸡蛋,用锅底油炒土豆丝,土豆丝瓜出锅以后再往里面下西红柿,西红柿和鸡蛋在锅里面炒着,可以快速的在桌上拍一份黄瓜。 同时往锅里和黄瓜里面放盐,同时翻搅两道菜,差不多一块儿装盘子放在柜台上。 做出来的菜色香味俱全,花花绿绿的,荤素搭配,清淡可口,特别好吃。 而且这半个钟头的时间一点也不浪费,自从他背单词的数量上来以后,盛骄阳就在手机里下了一个voa,让她跟着听英语。 一开始她完全听不懂。 本身就是又长又拗口的单词,讲的还全部都是国际局势,经济论坛,听起来特别无聊。 听完了以后,盛骄阳还会问讲了些什么,让她用中文说一遍,再用英文说一遍。 林夏磕磕巴巴的复述,经常是不知所云。 盛骄阳一直都笑眯眯的看着她,不管她说的有多离谱,盛骄阳都会说。 “很不错。” 林夏经常会重听好几遍,把里面没有听过的没有见过的单词查出来背下来。 就这么折腾了大半个月。 一篇文章她差不多能够复述出百分之六十的内容。 盛骄阳特别高兴,带着她出去吃了街边的蛋仔饼,南方很流行这个,北方还没有经常围一大圈人。 林夏经常路过,很好奇这是什么味道。 盛骄阳算着手里的钱差不多了,去买了一台电脑,还买了网卡。 这可是好大一笔钱。 林夏小心翼翼的手都不敢摸电脑,生怕给摸坏了。 她上小学的时候上微机课,大家都要在鞋子上套保护套才能进微机室,两个人用一台电脑,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让大家要爱惜东西。 班上家里有电脑的同学们挺多,会熟练的开心,听音乐上网。 但是她不会,每次都会被老师骂。 她也想在网上搜索好看的电视剧,和朋友们聊天,可是笨手笨脚的,还出现过蓝屏。 现在,她居然拥有了一台自己的电脑。 这简直是从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两个人吃过晚饭,准备看电影。 林夏还洗了手,才敢开电脑。 盛骄阳买了爆米花,林夏担心碎渣子掉在键盘上,坚决不让吃。 其实键盘上已经贴了一层保护膜。 不过林夏坚持,她很少有这么坚持的时候,盛骄阳也就把爆米花放在了远处。 两个人坐在床上,把电脑放在柜台上,关了灯,看暮光之城。 林夏的目光特别虔诚。 屋子黑漆漆的,特别安静,好像她就走在爱德华家门口的雪地上,雪地咯吱作响。 … 电影里的人念一句台词,她也可以复述一句。 “ you don''''t know how long i have wait for you. i''''d rather die than stay away from you。” 你不知道我等了你有多久,所以宁可死别绝不生离。 “ i like the night without the dark. we''''d never see the stars。” 我喜欢夜晚,没有黑暗,我们永远都看不见星星。 “ it is well worth of following love in someone even can keep up with them on avable damage。” 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一切都那么值得,包括不可避免的伤害。 能够听懂原对白的感觉真美好。 这些词句都特别的大胆直白。 林夏偷偷看着盛骄阳,盛骄阳也沉浸在剧情里。 “ i always have and always will。” 我一直爱,永远爱。 没过多久,盛骄阳也重复剧里面的台词。 他的声音充满了磁性,好像旷野里的一盏灯,悠悠的照亮所有的黑暗。 “ as long as i live my feeling for you will never fade” 我对你的爱,至死不渝。 林夏突然间就感觉,心好像软的一塌糊涂,脸都在微微发烫。 好像影片里的每一句话都在说她自己。 她多么庆幸她可以看得懂,听得懂,说得出这每一句话。 you dont know how long i have wait for you. 你不知道我等了你多久。 “ you number was up the first time i meet you” 第一次遇见我,你就在劫难逃了。 “ nobody''s ever loved anybody as much as i love you。” 我对你的爱无人能及。 “ is it not enough just to have a long and happy life with me?” 只是跟我共度幸福美满的漫长一生,难道还不够吗? “ love is letting someone bee your greatest weakness, then going all you can do to protect each other。” 爱就是让对方成为自己最大的弱点,然后再用尽全力守护彼此。 第29章 无与伦比 黑暗中,盛骄阳不断微笑着点头。 “ very good。” “ beautiful!” “ fantastic!” … 几乎把他所有能够想象到的赞美之词全都给了林夏。 看完电影以后,盛骄阳还能跟着旋律轻轻吟唱,特别好听。 好像环绕立体声在耳边萦绕。 i dreamed i was missing 我梦到我迷失了 you were so scared 你是如此恐惧 but no one would listen 但是没人愿意倾听 ''cause no one else cared 因为没有人在意 after my dreaming 这场梦过后 i woke with this fear 我怀着忧虑醒来 what am i leaving 开始思考当我离开时 when i''m done here? 我还有什么能留下? so if you''re asking me 所以如果你问我, i want you to know 我只想告诉你: chorus] when my time es 当我已成为往事 forget the wrong that i''ve done 忘掉我所犯过的错 help me leave behind some 给我留一些理由 reasons to be missed 一些被怀念的理由 and don''t resent me 请不要恨我 and when you''re feeling empty 当你觉得空虚的时候 keep me in your memory 把我留在你的记忆中 leave out all the rest 只留下美好 leave out all the rest 其余一切都不重要 don''t be afraid 不要怕 i''ve taken my beating 我已记住那份悸动 i''ve shared what i''ve made 我已对你袒露心扉 i''m strong on the surface 我虽看似坚强 not all the way through 其实并不总是那样 i''ve never been perfect 我从不曾完美过 but neither have you 我们都一样 林夏看着盛骄阳,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流。 她的心中有千沟万壑,但是在这一刻全部都被冲刷殆尽,不留一片尘埃,全部都被细细碎碎的填平。 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 往后的每一天都是生命里最好的一天。 你,是我一生的盛宴。 唱完了以后,林夏还在巨大的震颤中,久久回不过神来。 盛骄阳去开了灯,那一瞬间所有的光都拢在他身上。 他是神。 是她唯一的神。 林夏痴痴的望着他。 他看到林夏哭了,有点慌神,赶紧过来伸手擦林夏脸上的眼泪。 “怎么了?我唱的不好吗?” 林夏使劲摇头,“不不不,你唱的实在是太好了,是我听过最好听的歌,和原唱一样的好听!” 盛骄阳甩了一下头发,少年的眼中张扬自信,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倒他。 “那是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身份证还不满十六岁,我完全可以去酒吧驻唱,一晚上能收好多花篮呢!” 林夏眼中闪过一丝狐疑,“酒吧是什么地方?” 盛骄阳赶紧在小姑娘的头上揉了一把。 “大人的事情你别打听。” 林夏有点不服气,“我只比你小两岁。” 盛骄阳清俊的脸上笑容化开,“但是我上初中的时候你上小学,我上高中的时候你上初中,我上大学的时候,你高中。我能出来工作了,你还是孩子。” 林夏总觉得这个话里面有漏洞,但是她无法反驳。 看完电影以后,两个人都饿了,但是又不想做饭。 油烟会破坏小屋里浪漫的氛围。 两个人决定奢侈一下出去吃,而且雨停了,空气特别清新。 这一个多月,街道办来了一个新领导,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把公厕好好治理了一番,现在空气里飘散着的不再是臭味,而是梧桐树叶和香樟树叶的清香。 非常适合散步。 但是林夏担心电脑被偷。 盛骄阳把电脑锁进了箱子里,放在床下,又拿其他东西遮掩起来。 林夏还是觉得很不安全,一定要带着电脑出门。 这么贵的东西,要是丢了的话,她肯定会狠狠的哭一年。 互联网可真是神奇。 可以看到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 盛骄阳在这方面从来不和林夏拌嘴,他又把电脑拿出来塞进了电脑包里,然后拎着电脑包和林夏出门。 林夏又怕遇到抢劫的。 盛骄阳揉了一下她的头,“我身高将近一米九,学过咏春拳,一拳能把砖头碎成两半,我觉得抢劫的人应该担心一下他自己。” 林夏深以为然。 这两个月他们俩都长了,不过盛骄阳好像长得更快,现在已经有一米九了,而且因为干重体力活,身上的肌肉更加结实。 一米五多一点点的她,就太矮小了,像个小萝卜头。 前两天她和盛骄阳出门,她穿了一个粉白色的裙子,跟在盛骄阳旁边隔壁修摩托车的大叔一直在笑。 她转过头问大叔笑什么。 大叔说,他们俩走一块儿,好像盛骄阳拎了一个粉色的暖壶。 盛骄阳笑了一路。 林夏心里超级难过,实在是笑不出来。 路过药店盛骄阳要去给她买维生素d和钙片,吃了以后可以长得更高更快。 林夏不要,有那个钱还不如买排骨和鸡蛋吃。 盛骄阳努力控制着不再笑,这件事情才作罢。 盛骄阳把电脑包斜挎在身上,然后和林夏去两条街外的店里吃炒拉面片。 是一个非常火的面馆,晚上开出租车的师傅特别喜欢来吃。 两个人坐在距离灶火不远的位置,可以看到炒面师傅热火朝天的在炒面,一大盆牛肉倒入热油锅里,炒的吱啦作响,变色以后放入葱姜蒜干辣椒,料酒,酱油,盐,香味一瞬间就被激发出来,勾引着饥肠辘辘的肠胃。 师傅大力颠锅,青蓝色的火舌把锅底整个包裹起来,火焰进了锅里,一冒三尺高,火气腾腾上扬,是否用大铁勺搅拌一下,就只剩下了香味没了火。 雪白柔滑的面条在另一口大锅里沸腾的煮着,用大捞勺捞在凉水盆里,浸泡一下,过了飞水快速捞出,倒在牛肉里。 白色的面条就染上了,浓郁的酱色的肉汁儿,散发出无与伦比的味道。 然后师傅的老婆会一勺一勺的把面片盛出来,再加上一大勺已经炒好的青辣椒,辣椒是螺丝椒,特别出味儿,炒得油亮油亮的。 然后再根据客人的口味盖上煎蛋。 盛骄阳每次吃这个面,都要加两个煎蛋,还非要让林夏也吃两个煎蛋。 一口咬下去韧劲十足,香滑可口。 这么一碗面不便宜,要足足十五块钱呢,真又奢侈又享受。 像极了现在的生活。 第30章 忘记挨打的感觉 吃面的时候,林夏还在纠结她的口音。 “我觉得我的英文不可能说的像你一样好,你这个口音比英国人还英国人。” 盛骄阳在她的头上轻点了一下,小姑娘做事不糊弄,明明已经做得很好了,还一直觉得自己做的不好。 “我之前在伦敦住过一段时间,那边有条街,餐馆特别贵,服务员态度也不好,你知道我怎么整治他们的吗?” 林夏吃面的动作慢下来,“你还和外国人打过架?” 盛骄阳轻笑着,“不需要打架。” 林夏认真听着。 盛骄阳笑着继续说,“我每次去了餐厅,拿起菜单就用汉语点菜,如果不给服务的话,我就叫老板或者是下一家。三个月以后他们的服务员见了我会主动和我打招呼,先生,你好。” 林夏笑的前俯后仰,差点被辣椒呛了一下。 “你要记住,真正的强者可以改变环境,你要努力,其他和你一样的人也努力,总有一天你去到了任何地方都会得到尊重。” 林夏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吃晚面,两个人回家,林夏抱着电脑舍不得撒手。 就连梦里都好像是在冰雪覆盖的森林里穿行。 自由,快乐。 盛骄阳就在不远处看着她。 她很害怕,这是一场梦,但是一睁开眼看到盛骄阳还在,就放下心来。 盛骄阳其实是想拉根网线的,“要不我们把这个电话线修一下,办个网线吧,这样比用网卡便宜一些。” 林夏好像被针刺了一样,立刻摇头拒绝。 “不要不要!” 盛骄阳又问,“为什么不要?” 林夏低着头,用手指搅着衣服,“我害怕有人打通这个电话。” 盛骄阳狭长的眸子眯起来仿佛一把出鞘的剑,散发着幽幽的光,声音沉沉的。 “什么人会打这个电话?” 林夏低着头,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句话都不说了。 看到小姑娘不开口,盛骄阳叹息了一声,也没有继续问。 而是弯下腰,半蹲下摸了摸她的头。 “你不想告诉我的事情可以不告诉我,但是如果你受到了欺负,我一定会保护你,为你报仇的。” 林夏抬起头看他,好像有好多话想要说,但是咬了咬嘴唇什么都没有说。 林夏从来没有告诉过盛骄阳她父母的事情,那些为难窘迫,像是暴雨连天地上的污泥一样,黏腻的包裹住她的小腿,让她寸步难行。 盛骄阳也从来没有讲过他的家庭,想来也是一段沉重不愉快的过往,所以离开以后再也没有回去。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不管多爱,都不能告诉对方的秘密。 盛骄阳是一个谦谦君子,很尊重人,不会去随意的揭开其他人的秘密。 日子就这样继续过着,钱攒的越来越多,但是林夏心里的担忧却越来越多。 甚至有时候晚上还会被噩梦惊醒。 八月中旬,烧烤摊子出了意外。 副食店的大爷找盛骄阳谈了好几次。 找各种理由各种借口,不和他合作了,让他换个地儿去。 盛骄阳送烟送酒,老大爷把烟酒退了回来,给盛骄阳发了一根他自己抽的劣质香烟。 “孩子,生意不好做,有时候和你做的东西好不好吃没关系,我自己亲戚想做你这个烧烤摊子,我都给回绝了,但是那街上的地痞流氓二进宫三进宫的,我实在是没办法呀,他们想抢你的摊子。” 林夏在旁边站着,听着心惊肉跳的,觉得天都要塌了。 盛骄阳却是云淡风轻,拆开贵的烟,又给了老大爷一根。 “无妨,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又不是泥捏的。” 这话他是说给老大爷听,也是说给林夏听。 老大爷一直在叹气,还在劝着盛骄阳,要早做打算,单枪匹马的做烧烤,不是长久之计。 林夏慌的六神无主,但是看到盛骄阳坚毅的眼神突然间也镇定了下来。 他无所不能。 盛骄阳仔细的和老大爷打听那几个人的情况。 “这个叫二彪子的,坐过四年牢,故意伤害。” “这个叫陈勇的,做过六年牢,持刀抢劫。” …… 林夏害怕的恨不得直接跑路,这都是什么牛鬼蛇神。 但是盛骄阳让她不要害怕,他全部都能处理好。 很快这些地痞流氓来了,每天都来,五六个光着膀子的大汉,又是耍酒疯,又是砸凳子的。 甚至还有一次揪着盛骄阳的领子告诉盛骄阳,麻利点滚蛋,把东西都留下。 盛骄阳依旧是陪着笑脸,“大哥,我给您加两瓶啤酒!” 看着就像是没脾气一样。 流氓威胁盛骄阳,“我倒要看看你能坚持几天!” 林夏看着特别生气。 但是盛骄阳让她不要生气,让她躲在一边,他亲自去招待。 盛骄阳免单给送酒水,每天都要付出不少钱,说不少好话,生意被影响的都快要没法做了,但这样还不够,那些人每次都是连吃带拿的,骂骂咧咧的走了。 但是不管怎么恼,盛骄阳都是好脾气,吃着亏,把人像送大爷一样的送走。 这些人每次都要搬走一箱脉动。 盛骄阳从来不收钱,还明里暗里的问过好多临夏听不懂的问题。 一个热火朝天的晚上,烟火缭绕,摊子上人特别多。 有个光着膀子,留着寸头,两条大花臂,一看就特别不好惹的男人,狠狠的拍了一下桌子,差点把桌子给拍散了。 指着对面一桌的女孩子。 “老子要个联系方式,怎么了?让你给电话号码是看得起你!” 对面桌子上的女孩子吓得浑身都在抖,她们哪见过这样的场面,赶紧起身就要走。 但是却被这几个男的给拦住了。 其中一个男的一把就抓过女孩子的手。 “这个酒太便宜了,不好喝,哥哥带你去喝好的。” 女孩子惊恐的尖叫起来,“你放开我!”女孩子一边叫一边哭,但是被流氓狠狠的甩在地上,手和膝盖一下子就戳破了皮,血珠子一下子就流了出来,看起来特别可怜。 围观的人赶紧退到了一边。 林夏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冲到了女孩子旁边,把女孩扶起来,挡在了女孩子前面。 “你们怎么能这么欺负人!” 大概是这段时间唐诗宋词背多了,还背了很多英语,所以口齿特别伶俐,声音也很高,她都想不到他居然可以说话这么大声。 这几个地痞流氓早就对林夏他们不滚蛋不满了,直接一脚就踹翻了桌子。 “小娘皮,老子的闲事你也敢管!” 说完,一脚就要往林夏的脸上踹。 林夏瘦瘦小小的,像个豆芽菜,这一脚下去八成得进icu了。 这一刻她慌的不得了,心脏都快要停了。 好怕啊! 跟着盛骄阳的快两个月时间,她从来没有挨过一顿打,已经快要忘了挨打是什么感觉了。 第31章 想! 但是那一脚并没有踹下来,林夏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 盛骄阳拎起凳子狠狠的砸在了花臂男身上,凳子碎的四分五裂,噼里啪啦的像是放了一串鞭炮。 他从地上挑起了一条凳子腿,像是挑了一把趁手的兵器,狠狠的朝着花臂男的身上砸过去。 张牙舞爪的花臂男,瞬间像一条蛆一样在地上惨叫着蠕动着,满地打滚满地爬,钻到桌底就被盛骄阳一脚踹出来。 林夏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酣畅淋漓的打架。 生猛至极。 盛骄阳说他有办法,他就是真的有办法,他说他什么都能解决,就是什么都能解决。 这一幕在林夏的脑海中形成了极其深刻的记忆,以至于后来她不管看多优秀的武打片子,都觉得不过如此。 十四岁那年的夏天,她看到了最好的。 另外几个地痞流氓看到大哥都被打的满地求饶,赶紧跑。 盛骄阳当然一个都不会放过,拎着棍子就追。 身上的围裙都没摘呢,硬是跑出了城市跑酷的感觉。 四五个流氓全都整整齐齐的,被打了回来。 周围的围观群众一片叫好声,还有人拿着手机咔咔咔的拍照,甚至之前曾经表白过盛骄阳的那个女孩子,脸上羞红一片,又悔又恼的。 这么帅的男生,家里穷一点是不是也无所谓。 这么一想他又赶紧摇头,绝对不行,绝对不行,小男生今年还没成年。 等帅哥长大成人,她都变成老阿姨了。 不过以后她在娱乐圈也追不动星了。 盛骄阳这才把手里的凳子腿扔了,朝着林夏走过来,满脸都是关切。 “你没事吧?” 林夏抬起头望着他,好像在望着天上的星星月亮。 “我没事。” 盛骄阳仔细检查了一下,看到她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这才放下心。 “没事就好。” 过了不到十分钟,大街上开来三四辆警车,把地上这几个全给带走,还把林夏和盛骄阳也叫去问话。 老大爷临时叫来了自己儿子媳妇,帮忙看着店收拾东西,也跟上警察去说明情况。 林夏很乖,问什么答什么,很快就出来了。 但是盛骄阳在里面待了好大一会儿。 林夏忐忑不安,在楼道里走来走去,只听到警察们说什么。 今天逮到了大鱼,多亏了那个小伙子。 咱禁毒大队好久都没弄到这么多猫薄荷了。 … 林夏都听不懂,但是觉得应该是好事儿。 警察小姐姐对林夏非常友善,给她拿了酸奶香蕉好几种零食。 但是林夏一个也吃不下,她一定要看到盛骄阳也平平安安的出来才能放心。 等啊等,墙上的表转的特别特别慢。 其实也就一个多小时。 忐忑不安的等了一个多小时,这一个多小时,好像有半辈子那么漫长,她看到盛骄阳出来了,赶紧跑过去。 盛骄阳穿着黑色的半袖,牛仔裤脚上是廉价的帆布鞋,但是看起来那样的清清爽爽,一身凛然正气。 朝着她微笑。 笑容像淬了光,波光粼粼的。 “小丫头我没事,你就放心吧。” 盛骄阳确实是给林夏解释了半天,头一天那些地痞流氓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这些地痞流氓身上的味道很臭,明显是吸了粉。 他立马就去了当地的禁毒大队。 不要怀疑国家对粉的管控,绝对是重拳出击,片甲不留。 警察们高度重视。 迅速组织人手进行布控溯源侦查,还叮嘱盛骄阳一定不要打草惊蛇,他们对珍贵的线人也有报酬,这段时间的损失他们会承担。 只要盛骄阳能够维持好自己和妹妹的人身安全就行。 他们也安排了人手保护盛骄阳和林夏,但是也不能盯得太紧,他们还没来得及出手,盛骄阳自己就对那几个地痞流氓动手了。 不过也正好到了收网阶段,实在是干得漂亮。 这不是和电影里演的一样了吗? 而且比电影里还要牛逼! 林夏看着盛骄阳,除了震惊还是震惊,除了佩服还是佩服,除了崇敬还是崇敬。 “那我们?” 盛骄阳摸了摸她的头。 “我们因为提供重大线索,积极配合警方行动,所以还会得到一笔很大的奖励。” 十万块对于两个未成年人而言,简直就是一大笔巨款了。 这么多的钱,足够林夏和盛骄阳一个学期使用。 林夏眼睛里亮晶晶的,甚至还在掉金豆子。 怎么这么多的钱啊! 她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 …… 不知道为什么,林夏的眼泪就是止不住,盛骄阳只好背着她回去,一路上一直在哄。 路过沿途的小店,买过了奶茶沙冰,还有小孩子的洋娃娃,但还是哭着停不下来,整整哭了一个钟头才停下来。 盛骄阳一直和她说着。 “别怕别怕,天塌下来有我顶着,以后我们过的都是好日子。” 盛骄阳本来就不擅长安慰人,不擅长说好听的话,哄女孩子开心,干脆就唱歌给她听。 “雨过后是天晴…风再大浪再大,只要我们在一起!” … 林夏似乎好像天生对这种直白的歌词过敏,又或者是最近受到唐诗宋词的熏陶太多,觉得不大好听。 盛骄阳就给她唱中国风。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庐州月光,照在心上!” …… 林夏感觉一下子好像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这个音乐好好听啊。 “好听吧?周董的唱功,方老师的歌词,放到华语乐坛,可以用乱杀来形容。许嵩的歌,是从零三年开始流行的,这种慵懒随意化用诗词的古典感,也算是独一份。” 林夏已经在用有点走调的声音轻轻哼唱起来。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盛骄阳看到小姑娘不哭了,就给林夏一句一句的解释歌词。 天青色这种釉彩颜色,是北宋年间一种非常难以烧制的工艺,要等到合适的湿度,合适的温度才能烧制。 所以等待的心情就像是在等一个合适的天气,成就一场无与伦比的珍贵瓷器。 … 林夏太喜欢了。 盛骄阳轻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想学吗?” 林夏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 “想!” 此刻她还不知道。 盛骄阳教给她的那些东西,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让她可以抵达任何想要抵达的彼岸,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第32章 你哥真有本事! 盛骄阳把烧烤摊子转给了老大爷,连带着秘方和破三轮车一块给了六千块钱。 林夏其实知道那些成本一共不到一千,但是老大爷还觉得自己占了超大便宜。 他非常大方的给了林夏和盛骄阳一人一瓶冰镇可乐。 冰可乐入喉辛辣甘甜,冰爽刺激。 “小妮子,我能不知道这些东西多少钱吗?这些东西顶多值五百块钱,但是你哥那个配方最少值五千五。” “肉怎么腌制加多少佐料,调料的顺序,这些全部都是商业机密。” “老头子我可是个聪明人,我把全城的烧烤摊子都吃了一遍,都没有你哥的好吃。” “你哥可真有本事,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烤串。” “我儿子媳妇下岗了,正好接过这个摊子做,这可比以前上班强多了。” 老大爷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展望。 盛骄阳彬彬有礼的感谢老大爷这些天的照顾。 老大爷还让盛骄阳常来。 看这东西都拉走了,林夏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儿。 以后靠什么养活他俩呢? 不过看到盛骄阳意气风发的样子,她觉得好像什么都不用操心。 更多的是好奇。 盛骄阳好像有无数的点子,有无数条路,可以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烧烤摊子转了以后,两个人突然之间就闲下来了。 时间虽然多了,但是一点也不浪费。 盛骄阳又带着林夏去了一趟新华书店,买了几本简谱,开始教林夏识谱,唱哆啦咪发嗦拉西。 唐诗宋词本身就是平平仄仄,英文也有很多拗口的发音,所以林夏在学音乐的时候,没有开始学其他东西那么痛苦了。 用了不到四五天的时间,她就能自己唱谱子了。 盛骄阳在旁边拍手,“你唱的真好!” 其实就是一些简单的儿歌,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 林夏忍不住问盛骄阳,“你每天花那么多的时间教我,会不会影响你自己的学习?” 盛骄阳摇头,“当然不会,我教你的时候,自己也算是学了一遍。” 小姑娘松了口气。 盛骄阳放下手中的书,“有个事情需要和你商量。” 林夏瞬间呼吸一窒,低下了头。 盛骄阳好像知道他要说什么,就没有继续问。 “你放心吧,虽然我们现在有钱了,但是这个钱我不乱花,咱们还住在这里,等到你不想住在这里的时候,咱们再搬走好不好?” 林夏松了口气,感激的看着盛骄阳。 她不想走,她想等父母回来,就算他们都跑了,杳无音讯,她也还想等。 盛骄阳继续说,“我想要和你商量的是有关你的户籍,我去问过警察了,像你这种父母列入失踪人口,你的户口可以先在你们村里那边办好,落在你父母的名下。” 一听到需要回村里,林夏整个人都不太自然起来,看起来很害怕。 盛骄阳赶紧抓住了她的手。 “户口不会一直放在村里,然后再移出来放在这边孤儿院福利院之类的机构,等到以后再迁出去。” “我们只回去这一次,办好以后就再也不用回去了。” “从村里迁出来,这边派出所会帮忙,不会再有人知道你人在哪里。” 林夏又松了口气,但是一想到要回村,就非常的抗拒。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能解决,我也会帮你解决,你可以好好想一段时间,你决定了回去,咱们就回去。” “不是你一个人回去,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公安局碰到的警察哥哥和姐姐吗?他们会和我们一起回去。” “也会联系当地的派出所,一起去给你办这个户口的问题。” “没有人能在我眼皮子底下伤害你。” 林夏看着胜骄阳,眼中的泪水又滑下来,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她什么都不用说,盛骄阳就全部都考虑到了。 盛骄阳对她这么好,她要拿什么来报答盛骄阳? 过了两天不到的时间,林夏就同意了。 盛骄阳又把穿剩下的旧衣服从箱底拿了出来,给林夏和他套上。 林夏现在才发现之前的旧衣服到底有多脏多破,而且穿在身上还小了一大圈,看起来特别不合身。 盛骄阳还要求两个人三四天不能洗澡。 头发一定要油,牙齿一定要黄。 说实话,林夏觉得有点嫌弃了,不过她知道这是必须的。 早上八点多,警察彭小军和向琴两个人开着车来接盛骄阳和林夏。 他们没有穿警服,穿的是便服,看起来比上次见面少了些威严多了些和蔼可亲。 他们还给林夏买了不少文具。 盛骄阳买了很多零食水果,但是两位警察都不要。 “彭哥,向姐麻烦你们了,只要能给我妹妹办好户口,让我妹妹有学上,就好了。” 后来林夏才知道盛骄阳对办户口的事情有多上心,腿都快要跑断了,还给孤儿院捐了两万块钱,做了一段时间的义工。 总之就是要付出一切代价,给她把户口办成。 他们开车刚村里,去了村委会那边,要他父母那边的亲戚过来出证明,就是林夏的叔叔伯伯,还有两个舅舅。 村委会的大叔抽着旱烟,让自己儿子去叫人。 而且还叮嘱林夏就待在他们家院子里,别往外跑。 林夏拼命的做深呼吸,还是忍不住紧张,因为马上要见到的是一大群人渣。 林夏的大伯一看到林夏立马抓住了她的胳膊。 “小夏,你可终于回来了,我可一直盼着你呢,现在你回来就好了。你哥结婚差三万块钱的彩礼,不过看你这样,你也没有,但是对方也有个哥哥两家能换亲,你可一定要帮帮大伯,你小的时候,可没少在我家吃饭!” 他舅舅立马拉住了她另外一个胳膊。 “夏夏长这么漂亮,给你那个傻儿子换亲多不值,而且那女的我见过,长得就跟个母猪一样,哪比得上我们夏夏,我给夏夏找个好亲事,能收十万块钱的彩礼钱。” 姑姑不依不饶,“你那死鬼,老娘是不是就要回来了?当初偷了我的一对金镯子,没有五千块钱,别想走!” 另一个叔叔更是堵住了门口,“你爹欠我的那一万块钱什么时候还?” … 林夏窘迫的低下头,她是留守儿童,父母把她像猫狗一样的留在老家,她像个乞丐一样的,东家吃一口,西家吃一口才活了下来。 父母年年回乡喝酒赌博,欠了债务就把她送到人家家里做工抵债。 在所有亲戚眼里,她的债是还不完的,必须得敲碎骨头卖掉才行。 第33章 某个契机 这些声音,像是天上下了冰雹,一颗一颗的砸在她头上脸上,又冰又重劈头盖脸的压的人沉甸甸的,喘不过气来。 好像一张嘴,这些冰就会从嘴里灌进去。 所以父母走后,林夏剪掉了电话线,不想接到任何一个家乡的电话。 她很害怕。 这些人会把她抓回去,抵债换钱。 所以她不想回村里办户口,她怕她再也走不出村。 屋子里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推推桑桑,到处都是说话声辱骂声,她像是激流中的一片树叶,快要被撕碎了,四分五裂的,飘来飘去,不知道要飘向哪里… 林夏只希望这一刻自己死掉就好了。 但是突然间双肩上传的力量,盛骄阳把她护在了臂弯之间,狠狠的打开了两边叔叔和舅舅的手。 彭小军和向琴两位民警也立刻站在小姑娘面前。 “你们说话就说话,拉人家小姑娘做什么?” “欠钱的是她父亲,你们拿出欠条应该走诉讼流程的,就走诉讼流程,买卖人口是犯法的!” “这是怎么欠下的钱?赌债!赌博是犯法的!” … 林夏的嘴唇都成了白的,盛骄阳在她耳边一直说着。 “别怕别怕,我一直都在!” …… 两位民警特别负责,他们是成年人,和村委会还有这些奇葩亲戚交涉着,拍着桌子争论着,绝对不能把小姑娘放在这里,留给这些人渣。 盛骄阳就把林夏带出了门。 林夏还是呆呆的。 原本她已经很活泼开朗了,会和客人说笑话,会麻利的算账,还会大声讲英语,两个人在雨天奔跑的时候还会唱歌。 现在好像全部在瞬间被打回了原点。 她还是那个一无所有,一无所长,战战兢兢的小孩子。 每天都在担心,因为没用被赶出去,又担心长大了会被卖掉。 心就好像是在油锅里煎。 好像在水里飘着,这一辈子都上不了岸。 盛骄阳看到林夏一言不发,目光没有焦点,并没有急切的催促她,而是就站在她的身后,可以看到他的影子和她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院子里,村书记养的大猫,懒懒的晒着太阳,看到了生人也不避着喵喵的叫了好几声。 大猫长得非常漂亮,是黑白相间的奶牛猫,圆乎乎胖墩墩的。 林夏被猫吸引了视线,转过头去看。 盛骄阳就快步跑过去,大猫挺亲人的,盛骄阳抱也不叫,盛骄阳就把猫抱了过来,然后和林夏说。 “你摸一摸!” 林夏伸出手,怯怯的摸了一下,猫咪稍微一动,她像是触电一样,又赶紧把手抽了回去。 盛骄阳抓住了她的手按在猫头上。 手掌心里被猫毛摩擦着,传来一阵阵又暖又柔的感觉。 手背被盛骄阳抓着,盛骄阳的手心上现在有薄薄的茧子,而且手掌特别大,能把他的手完全包裹住,甚至能感觉到他强劲有力的骨骼。 好像不管是向下还是向上,都有了依靠。 林夏突然间感觉到心里软的一塌糊涂,永远都靠不了爱的心,好像突然间就靠了岸。 她抬起头看着盛骄阳,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里蓄了满满满满的泪水,在阳光照射下好像七彩斑斓的水晶波光粼粼的,然后大颗大颗的滚下来。 然后林夏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脱力的蹲在地上,开始哭。 哭得特别特别的大声。 “为什么我爸爸妈妈都不要我了,我一直都很乖很乖的,我也很想出生的时候是一个男孩子,可我就是一个女孩子,我能怎么办?” “我会认真干活,我会努力攒钱,我一分钱都不乱花的,我可以吃一点点饭,一点点就行!” “为什么我爸爸要和别的阿姨跑,如果妈妈再生了小弟弟,我也可以帮妈妈照顾弟弟!” “为什么妈妈出去找爸爸就再也不回来了!” “为什么他们所有人都不要我!” “我是个人啊,不是猪圈里的猪下的小猪崽子!” …… 她和盛骄阳在一起两个月,从来没有提过这些事情。 就像是她心里一道永远不会愈合的伤口,稍微一碰就呼啦啦的流血。 明明皮肉已经养得很好了,但是心上的那道伤口却可以把一切都摧毁。 像是有一根针扎在脚底板上,平时穿特殊的鞋子没有感觉,只要光着脚踩到地面上,就会痛彻心扉,浑身血冷。 为什么? 盛骄阳没有阻止她,她要哭就由着她哭。 后来盛骄阳告诉林夏。 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过不去的坎,过不去的就算了吧。 不是我们的错,那就随风烟散去吧。 他的身上也背负了很多事情,但是他已经放下了。 如果现在放不下,就不要逼着自己放下。 或许等到某个契机,所有的一切就会迎刃而解。 就好像一颗种子不会在冬季的皑皑白雪里发芽,只会等到春天有了合适的土壤,合适的温度合适的风和雨。 就好像辣椒永远不是甜的,盐永远也不是甜的,有些人喝豆浆,有些人喝咖啡,各有取舍而已。 有些人只是不爱我们而已。 所以这辈子我们可能自己活得要稍微辛苦一些,因为要努力的去爱自己。 一直到中午,这些奇葩亲戚们要回去做中午饭了,才散了。 他们看到林夏和盛骄阳穿的特别寒酸,脸上都是鄙夷,特别害怕他俩要去家里吃饭,毕竟还有俩警察呢,四个人一顿得造多少? 但是又害怕林夏跑了。 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可以给家里的儿子换个老婆了。 大伯露出一口大黄牙,“林夏,你跟大伯去家里吃饭吧,让这小伙子留在这,看看还有什么需要办的,我可是你亲大伯,还能坑了你不成?” 舅舅也说,“你上舅舅家去吧,顺便看看你姥姥,你妈是个没良心的白眼狼,你也是个小没良心的!” … 其他人纷纷指责林夏,进了一趟城,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看不起他们这些亲戚了。 这样的女孩子还不如直接生下来的时候就塞到尿桶里溺死。 这女孩子长大就是没脸没皮的,没什么用,说不定已经在城里跟别的黄毛跑了。 他们说着又要去扯林夏。 “你们都给我放开!” 盛骄阳忍了一上午,现在已经快要忍不住了,林夏之前是见过他打架的,一个人就能把一群人给打趴下。 但是这一次和上一次居然不一样。 第34章 是她唯一的故乡 那些人推搡殴打盛骄阳,盛骄阳没有还手。 少年英俊的脸庞上被抓了三道血印子,衣服也被扯破了。 但是盛骄阳还是把林夏护在身后,不让那些人沾到林夏的一片衣角。 林夏心里突然激起来一团火气,她的出身好像带有原罪,所有人都可以指责她,谩骂她,朝她脸上吐口水,但是盛骄阳和她不一样。 凭什么? 盛骄阳是她眼里的神,干干净净,纤尘不染,凭什么要被这些人折辱? 林夏看到院里灶火旁边竖着一根烧火棍,冲过去把烧火棍拿起来,朝着这些亲戚们打过来。 “反正我不活了,我死了,你们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吧!” “我爸是个人渣,你们有本事把他抓回来,作者当肉卖了,只会折腾我一个小姑娘,算什么东西?” “我告诉你们,家里那俩傻大个,没媳妇,就一辈子打光棍吧,我不去换亲!” “你们要是敢拿着我去换亲,今天结婚,我就今天捅死那个换亲的新郎,明天结婚我就明天捅死那个新郎!” “我活不了,就谁也不要活了!” …… 这段时间,林夏的伙食很好,而且天天都在干体力活,身板特别结实,手上特别有劲儿。 这一烧火棍一烧火棍的打过去。 好几个人都躺在地上,哎哟哎哟的,腿一瘸一拐的。 林夏还追着她大伯打。 “我知道你想把我嫁给邻村的那个死瘸子给你儿子换亲,凭什么呀?我小时候就只吃过你家的几口剩饭!馊了的包子,你宁可给猪吃都舍不得给我吃,你看看你那个傻儿子配吗!” 她大伯赶紧往门外跑,摔了个狗吃屎。 她舅舅胆子稍微大一点,还指着她鼻子骂。 “你姥姥要是看到你敢在这里羞辱长辈,非得被你气死了,你小时候可是你姥姥亲手带大的,现在不孝顺舅舅,还要忤逆舅舅!” 林夏感觉到喉咙里有一团火在烧。 “我姥姥是给你和另外两个舅舅带大了五个孙子,我这个外孙女在家里活得连个狗都不如,你儿子小时候的尿布都是我洗的,我六岁就开始踩着凳子做饭了,五岁就得哄着你的两个孩子睡觉。” “我给你们当了那么多年的保姆,是不是也得把我的工钱结一下,真当我是个傻子吗?现在城里雇个保姆,一个月都两三千块钱了,吃的和主人一样好,你们呢,就是熬猪食的时候给我舀一碗。” “反正我爸我妈都跑了,以后我就是孤儿,欺负过我的人,有一个算一个,我一个都不会放过的!” … 她舅舅气的脸色煞白煞白的,但是一个屁都不敢放了,其他人也都只敢稍微走远一点,才一直骂。 “这闺女真是白养了,真是个白眼狼,以后还是不能生闺女,养儿才能防老,养闺女都是赔钱货。” “就算生闺女也不能生这么缺德的爹妈都不认了,舅舅叔叔都不认了。” “对对对,这就是个缺德的犟种。” …… 那些亲戚们互相搀扶着离开了院子。 林夏和盛骄阳两个人站在院子里。 烈日当空,少年和少女的脸上都有汗水哗啦啦的落下。 林夏抬起头,望着盛骄阳,往后余生她没有故乡了。 盛骄阳就是她唯一的故乡。 林夏朝着盛骄阳笑了笑,她其实笑的不多,一直都很拘谨,笑完了以后,眉头就会稍微皱起来,看起来好像一直都在发愁。 但是这一次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林夏和盛骄阳说,“我还想摸摸猫,能不能给我抱过来,我再摸摸!” 盛骄阳点头,“好!” 刚才人打起来的时候,猫窜到了窗台上,也受到了惊吓,炸着毛看着。 现在打完了,盛骄阳回过身来抱它,它也想要求安慰,一直往盛骄阳的怀里蹭。 盛骄阳把猫抱过来,林夏双手拢着猫的头和自己的额头贴在一起,眼泪无声的落在了猫毛里。 猫猫果然很治愈,轻轻地喵呜了一声。 两个警察和村主任还在商量事情,听到这样的动静赶紧出来,看到的就是院子里只剩下了盛骄阳和林夏。 盛骄阳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扯烂了,身上还有伤。 村主任的孙子和盛骄阳差不多一样大,看到盛骄阳这个受伤又狼狈的样子,气的不行,就去给盛骄阳拿衣服。 “这些人简直是无法无天了,还真以为法律治不了他们了,正好派出所的同志要下来办户口,干脆就给他们上几堂普法教育课!” “对孩子都能下得了这样的毒手,活该他们生了一个两个都是傻子。” “一天除了喝酒赌博,就没点正经事。” 盛骄阳确实说大家都是亲戚,没有必要计较那么多了。 其实他是担心这些亲戚闹起来,夜长梦多,赶紧办好了以后他们走人,以后人海茫茫再也不和这些人渣打交道。 孙主任的老婆不在家,他本来打算中午下个方便面吃,但是两位民警同志也在,就不好对凑了,准备出去下个饭馆。 盛骄阳赶紧拦住了,“咱们这儿最近的饭馆也在二十里路以外呢,我看到咱们村头有菜铺,我去买点肉买点菜回来做饭。” 村主任很惊讶,“你居然会做饭?” 盛骄阳笑着说,“保证是五星级别的水平。” 村主任更惊讶了。 两个民警赶紧给盛骄阳说好话。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盛在孤儿院那边,差不多算是厨房的一把手,会蒸馒头,会包饺子,啥都干的好!” “我也觉得,过两年小盛自己去开个小饭摊子不成问题。” 村主任其实挺喜欢吃好东西的,但是家里婆娘管钱管得紧,这附近又没啥好吃的,一年去乡镇上开会才能偶尔吃碗外面的油泼面猪头肉什么的,打打牙祭。 现在好不容易遇上一个会做饭的,立刻拿了一百多块钱,带着盛骄阳去买菜。 村主任让林夏留在家里,而且家里还有两个民警看着,那些亲戚不会过来闹。 要不然在这种村里丢个人,回头大家都沾亲带故的,麻烦上身和屎沾上身一样。 出门之前村主任还感慨了一句。 “生在这种地方的女娃子都命苦。” 第35章 害怕分开 很快村主任就和盛骄阳买菜回来了,手里拎着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一只嘎嘎乱叫的鸭子,还有麻绳吊着的猪肉。 于是有人在河里下了网,刚网的,村主任给了那人二十块钱。 鸭子是隔壁邻居家里养的,给了人三十块钱。 这五斤猪肉是早上刚好有一家过大寿现杀的,吃不完的就要卖,花了十五块。 青菜辣椒什么的,村主任自己院子里种的有,就不需要另外买了。 盛骄阳做菜确实有一手,让两位民警和村主任进屋里等着他,一个钟头就能把饭做好。 林夏打下手,但是只是剥蒜拨葱。 盛骄阳先烧了三大锅开水,手起刀落就把鸭子给杀了,在大锅里烫了羊毛,清理干净,然后剁成块。 这个清洗工作特别复杂。 三大锅的开水全都用完了。 鸭子扔到冷水里点上火焯水,村主任家里人口比较多,所以有三个灶火连成一排,大中小排开。 另外两个锅里,最小的那个里盛骄阳往里面放了米,开始做米饭。 第二个里面倒上水,把猪肉切了一半扔进去煮着。 然后翻找出将还有白酒倒在里面,用来去腥。 然后他带着林夏去院子里的菜地里摘青菜。 盛骄阳做饭有一种别样的美感,看起来金贵优雅,好像是雾气腾腾里的仙人。 在这青山绿水之间,就更像是仙人了。 等着鸭子熟的功夫,胡萝卜,土豆,白萝卜,鸡毛菜,辣椒,豆角…全部都切好。 猪肉捞出来切片,做成了一道回锅肉片。 另一半猪肉切成麻将大小的块,做成了红烧肉。 鸭子一半油炸,做出来味道像辣子鸡一样。 另一半做成了鸭汤。 豆角炸软了以后,放辣椒干煸。 菜按照次序做好,一样一样的往屋里端,掀出来的是汤,然后是菜,菜全部上桌,全都冒着热气,口感刚好。 最绝的是一道鱼汤。 汤奶白奶白的,喝起来特别醇厚。 村主任看着这样一桌好菜,特别激动,又专门拿了几个碗碟给他老婆弄出来一些,然后才坐下开始吃饭。 “我勒个老天爷呀,我这吃的是满汉全席吧,我觉得过去的皇上都没有我吃的好!” “你这个鸭子是怎么做的?一个鸭子居然还能做出两种味道来,这个汤的吃起来不错,这个辣的就更好吃了。” “尤其是这个鱼汤,我觉得我以前的鱼都白吃了。” …… 盛骄阳一直在给村主任夹菜,给他倒酒。 两个民警深知这一次户口能不能办妥全靠这位村主任去跑,也在一直给村主任夹菜倒酒。 村主任只是浅浅的喝了一点,然后和盛骄阳掏心掏肺的说。 “这马上就到收秋了,这单位里人都不知道在不在,我下午就去跑一趟,争取把这些事儿都给你办妥了,办不完的话明天下午给你办妥。” 中午吃过饭,林夏赶紧帮忙收拾桌子。 下午民警彭小军带着村主任去镇上开证明,去派出所调档案和资料。 村长的老婆王大婶回来了,就着剩饭剩菜吃了一口。 眼睛都亮了,然后快要把鸭汤的盆底给舔光了。 等到她吃了鱼汤,一口气又喝下一碗,然后说。 “我觉得我那个鸭子汤吃的有点早了,小伙子这么会做饭呀,可真有本事。” 吃完饭以后王大婶,要去地里种白菜,盛骄阳向琴,还有林夏三个人赶紧去帮忙。 本来王大婶是不大好意思的,但是看到三个人干活还挺卖力的,就越聊越投机了。 远处的田野上有很多人都在种地,其中不少都是女孩子。 这些女孩子都才十几岁就已经不读书了。 还有的挺着大肚子,艰难的在田间地头行走着。 … 林夏心有戚戚。 王大婶种了一会儿白菜,然后直起腰擦了擦头上的汗。 “其实和那些人讲法律也是白瞎,我们家老头子是我们村文化水平最高的人了,高中,大部分人除了麻将上的字啥都不认识,有的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明白。” 晚上彭小军和村主任回来了,两个人都是风尘仆仆的。 不过事情办得很顺利。 应该开的证明基本上全都开好了,只需要第二天再去一趟派出所录入一下照片还有指纹信息,就能拿到户口本了。 晚上王大婶做饭。 苞米粥和炒萝卜,为了招待几个从远方来的人,还专门烙了大饼,煮了些鸡蛋。 “我手艺一般,你们也都尝尝。” 可能是因为事情马上就要完成了,所以林夏悬着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觉得手里的食物特别香。 吃过饭以后没什么休闲娱乐活动,两个警察和村主任还有王大婶,几个人就打起了扑克。 村里没有娱乐活动,警队常年值班备勤,也没什么娱乐活动,能这样稍微休息一下,对于他们而言就是最好的娱乐了。 林夏和盛骄阳两个人坐在院子里看天上的星星。 没有城市的灯光和霓虹,整个天空碧蓝如洗,像是幽兰的丝绒,一颗颗星星,格外的璀璨夺目。 好像距离人更近,比城里的好看多了。 这是林夏头一次发现,原来家乡的星星是如此的好看,以前她从来没有感受到这一草一木,会有美感。 她转过头想要和盛骄阳说句话,却发现盛骄阳已经睡着了。 为了此行顺利,盛骄阳提前好几天就开始准备了。 他的神经也一直绷得紧紧的。 这一天都在忙前忙后,中午饭没吃几口,晚饭也没吃几口,现在终于不用应酬了,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林夏凑近了看他的睡颜,皮肤很白,就算专门两三天没有洗脸,看起来还是白的。 睫毛特别长,长相风姿俊秀,好像风轻轻吹过竹林,给人一种格外安心的感觉。 林夏感觉到自己好像要沉溺在这样的睡颜里。 只要盛骄阳在,她的人生既有来处又有归处。 晚上村主任把家里其他空房间收拾出来,招呼几个人住下。 盛骄阳和男彭小军住一间。 林夏和女民警向琴住一间。 洗漱过后,向琴和林夏躺在一块儿,林夏的心情其实挺忐忑的。 她很害怕民警会多问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 更害怕民警会直接把她送到孤儿院,把她和盛骄阳分开。 第36章 开门啊! 女民警向琴是个乐观爽朗的人,特别有正义感。 躺在硬板床上,打着哈欠。 一句话都没有问他们的关系,反而是一再的叮嘱她。 “你哥哥供你读书不容易,以后你要好好读书,将来找份好工作,自己能依靠自己,不要再被人欺负了。” “我办案子,遇见过好多人渣父母,亲生父母卖自己孩子的不少,甚至还有一起父母吸粉,把孩子遗忘在了出租屋里,孩子活活饿死的。” “人这辈子,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挫折,但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都千万不要自暴自弃,更不要堕落到歧途上去。” “小姑娘,你未来的路还长着呢,好好走吧。” 黑暗中,林夏点了点头。 “谢谢你,向警官。” 向琴又打了一个哈欠,“为人民服务是我应该做的,你们这些小朋友以后一定要记住,要是遇到了暴力事件,拐卖事件,一定要赶紧先给警察打电话。” 林夏其实有点不太敢,她觉得那样太麻烦警察叔叔了。 向琴轻笑着,“我们也想立功啊!” 两个人聊着聊着就睡着了。 林夏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王大婶正在和盛骄阳一块儿做饭。 “小伙子一点都不像城里人,这火点的多好,城里人用惯了天然气都不会用我们这个灶火。” “小伙子,这个饼烙的比我昨天烙的还好。” “我家实在是没闺女,要不然就让你给我们家当女婿了。” “我嫁给了我们家老头子三十多年,从来没吃过一顿他做的饭,就连月子里我都要做一家七口人的饭。” “以后哪个妹子要是跟了,你可就享福了。” 盛骄阳笑笑,手上的活却不停,明明是在灶间打转,动作却是极为优雅。 “我现在没别的想法,我还是个孩子,我只想多挣些钱,让我妹妹不要再受那么多的罪。” 林夏出来的时候刚好听到这一句,脸红了个通透。 盛骄阳这么完美的人,将来不知道要便宜了谁。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配得上盛骄阳的人吗? 林夏也赶紧买起袖子去帮忙炒菜端盘子,其实她的活干的也挺好的,动作麻利又干净。 只是比盛骄阳稍微差一点而已。 王大婶看着林夏和盛骄阳干活,又开始夸林夏。 “小姑娘这动作真麻利,这土豆丝儿切的多好呀,这鸡蛋炒的多香,以后不知道便宜了哪个臭男人。” 大家坐在院子里的石头桌子上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饭。 林夏一直在低着头喝粥,不敢抬起头来看人,害怕别人看到她脸红了。 吃完饭以后,村主任带着林夏和盛骄阳随同两位民警去镇上派出所办户口本。 到了镇子上,盛骄阳先带着林夏去洗头发,稍微修剪一下。 林夏觉得有点麻烦。 但是盛骄阳很坚持。 “你现在不满十六岁,办的是儿童身份证,这个身份证要用五年的,一定要漂漂亮亮的,不然这个丑照要跟你五年。” 林夏这才妥协了。 盛骄阳甚至亲自上手给她剪了一个弯弯的刘海,然后把两边的头发拢到后面,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 林夏瞬间看起来清清爽爽,圆圆的脸笑起来两个酒窝,甚至还有几分像是家有儿女里面的小雪。 她还从来没有见到自己这么好看。 盛骄阳对自己的成果很满意,“女孩子嘛,以后讲究一点。” 剪了头发盛骄阳才带着林夏去办证。 松林镇也不大。 派出所是在一个大院里办公。 负责户口本办理的是两个,上了年纪稍微有点胖胖的辅警。 照相,录指纹… 照相的时候林夏坐在椅子上,怎么都笑不出来,一直都很拘谨,眼睛暗沉沉的。 民警喊了好几遍都没用。 盛骄阳朝着林夏挥了挥手,粲然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林夏一下子就笑了,眼睛里有光彩,只露出一点点牙齿,看起来如同水墨画中的美女。 户口本办的快,只需要在派出所打印出来就可以,但是身份证办的慢。 需要等一个月再过来取。 或者是交钱留下地址,然后邮寄。 林夏的心瞬间又悬了起来。 这是林夏永远不想再回来的地方。 盛骄阳当然知道,立刻交了钱,“我们邮寄。” 盛骄阳给烧烤摊的老大爷打了个电话,把地址填成了他的副食店。 那个公园要比他们那个棚户区好得多,更有辨识度,更好找一些。 户口办好以后,民警把户口给了林夏。 暗红色的塑料封面厚厚的,打开以后里面是一张纸,记载着她的出生年月,性别籍贯。 其她该开的证明和手续也全部都开好了,然后就可以把户口迁移到江城了。 从此她也是有身份的人了! 看到小姑娘的表情凝重,盛骄阳拍了拍她的肩膀,剑眉心目里璀璨非常。 “咱们俩好好赚钱,等买了房子就可以把户口迁移到房子里了!” 林夏望着他的眼睛,使劲点了点头。 “好!” 事情办妥以后,盛骄阳坚持要给村主任买些烟酒,但是村主任拒绝了。 “这小妮子以后能过好就不错了,花这冤枉钱!外头生活不容易,你们俩都没父没母的钱,一定要省着花,别瞎造了,有点机会,还是多读点书吧。” “我还是觉得女娃子多读点书有用。” 回城以后,盛骄阳想要请两位民警吃饭,两位民警也都不要,还带着他俩去吃了一顿好的。 彭小军说,“骄阳,我知道你有本事,但是我是大人,应该照顾你们这些小孩子。” 向琴还给林夏买了身新裙子,非常漂亮的碎花裙。 “女孩子打扮的漂漂亮亮就是好看。” 忙完这件事情以后,两个人心里的大石头都落下。 晚上八点钟,出去洗了个澡,就回来睡觉了。 一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来。 林夏感觉到一身轻松,束缚在身上的枷锁落下了。 盛骄阳正坐在旁边看书,手指翻动着书页,画面静谧而美好。 “醒来了,那我们出去吃早餐吧,想吃什么?” 林夏歪着头想了想,“牛肉面和包子?” 两个人锁了门出去。 他们朝着中央大街的方向走,就没有看到他们刚锁了门,就有一个衣着破烂疯疯癫癫的人一边走一边爬到了他们门口。 砰砰砰的一直敲门。 “林夏,你开门啊!” 第37章 原来等待和等待也是不一样的 敲了半天,一直不开门,疯子就从地上拿起小石头一直砸门,一边砸一边恶毒的谩骂。 “小贱皮子开门,再不开门我打死你!” 门上有两片玻璃,玻璃一下子就被砸碎了,听听咣啷的落了一地。 隔壁修摩托车的大叔听到这个动静一下就火了。 俩孩子相依为命,过得那么不容易,哪个不长眼的来砸人家? 大叔长得又丑又凶,愤怒大吼了一声。 “哪来的傻叉给我住手!” 疯子吓了一大跳,脸上立刻特别谄媚,露出比哭还难看的表情。 “住在这儿的姑娘呢?那是我女儿,有个特别有钱的男人看上她了,给十万块钱呢,你快告诉我她在哪里,我着急带我女儿去享福。” 大叔只觉得一阵恶寒,社会收容所真是失职,居然把这种神经病给放出来了。 这种人就像臭狗屎一样,如果粘上了肯定甩不掉,绝对不能让这种神经病去缠着人家小姑娘。 大叔眼珠子一转,立刻有了主意,能在大城市的犄角旮旯里把生意做下去,而且做得风生水起的,脑袋瓜子都灵光着呢。 “什么女儿?” “你找错地方了吧?” “这里明明住的是一个收破烂的老头。” “你恶不恶心呀?” “叫人家收破烂的老头去陪男人?” 疯子疑惑的挠了挠头,喃喃自语着,根本就不相信。 “不对呀,我明明记得就是这里,我女儿答应过我绝对不搬家,等着我回来找她,怎么可能不在了呢,肯定是你在骗我!” 大叔直接拿起了扫把,朝着疯子就打了过来。 “这里没有你女儿,你赶紧滚吧!” 疯子被兜头兜脸的打了,赶紧抱着头跑,头也不敢回。 不但不敢回头,还一直在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大哥我错了,我再也不敢来了,你饶了我吧!” 大叔看着疯子跑了,往地上呸了一口。 “欺软怕硬的东西,什么玩意儿?” 就冲这没骨头的疯劲儿,他就完全可以确定,这疯子绝对不是小姑娘的亲人。 林夏长得那么可爱,那么懂事,谁舍得对这样的女儿下狠手? 此刻,盛骄阳带着林夏正在电脑城里转悠,而且是去楼上的高档区域转。 他要买个台式机。 林夏现在对买东西已经基本脱敏了,不会看到一个东西就大呼小叫的惊叹于价钱。 但是她还是很疑惑。 “咱们不是已经有一个笔记本电脑了吗?为什么还要再买一台?而且还是这么大这么笨重的?” 盛骄阳正在看电脑的性能,调出系统界面的动作比店员还要熟练。 “你不是问我不开烧烤摊了,用什么养活咱俩吗?” 林夏围着电脑看了一圈,还是没有办法理解,买电脑和养活人有什么关系。 但是盛骄阳神秘的一笑,“等到电脑组装好,你就知道了。” 盛骄阳转了好几个地方,分别购买显卡,主机,显示屏,鼠标,键盘…… 很多专业名词特别拗口,林夏根本就听不懂。 但是盛骄阳能和卖货的砍价,杀的你来我往有来有回的,甚至店家还把他当成了知己兄弟,给了超级大的优惠。 后来林夏自己也去电脑城买过电脑,基本上都是被宰的份。 盛骄阳是这方面的专家。 很多货得预定,过一个星期左右才能回来。 所以逛完了电脑城以后,两个人也不着急回家,继续去逛街。 这段时间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忙得团团转,需要放松一下。 盛骄阳带着林夏去了琴行。 这是林夏第一次近距离的见到这么多的钢琴。 她知道钢琴很贵,害怕摸坏了,所以进去以后不敢靠近,但是盛骄阳抓着她的手放在了琴键上。 安静的店里瞬间传来一声叮咚一声。 好像九重天上的音符,瞬间落在了她这个凡人的心里,她觉得特别美妙,但是身体僵着都不会动了。 夏日午后,店里开着暖气很足,窗边摆着栀子花,幽香冷冷。 林夏感觉时间都好像凝固了。 穿着西装的店老板睡眼惺忪的从二楼走下来。 “小伙子小姑娘,你们看钢琴?” 盛骄阳笑着和店老板打招呼,“你们这边的琴房一般几点开放?” 店老板挠了挠头,听到不买钢琴而是订琴房,觉得这单生意做不大了,就有一些不太热情了。 “下午两点半以后到晚上七点半,在后面那个写字楼上,练琴的时间不能商量,因为时间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那边还有商住的公寓,如果扰民的话,我们会被投诉的。” 盛骄阳的老板,“我能坐下试试琴吗?” 老板做了个请的手势。 盛骄阳坐在琴凳上,手滑过了琴键,试了一下音色,然后悠扬的旋律渐渐升起来。 林夏听着眼前一亮,是她特别喜欢的《庐州月》。 这种钢琴纯音乐的庐州月还是头一次听。 她万万没有想到,盛骄阳居然可以弹奏的那么熟练。 好像在琴中听到了折柳的声音。 三月的气息扑面而来。 盛骄阳给了林夏一个鼓励的眼神,让她跟着唱。 林夏心里轻轻打着拍子,跟着吟唱起来。 “儿时凿壁偷了谁家的光,宿昔不疏,一苦十年寒窗。” “如今灯下闲读红袖添香,半生浮名,只是虚妄。” “三月一路烟霞莺飞草长,柳絮纷飞里,看见了故乡。” … “庐州月光,梨花雨凉。” “如今的你,又在谁的身旁。” “家乡月光深深,烙在我心上,却流不出当年泪光。” 一曲唱完,店老板的眼睛越来越清明,睡意全跑光了,甚至在林夏唱完的时候,眼角还有泪光划过,好像想起了自己的初恋。 他从冰箱里找了两瓶冰可乐,分别递给盛骄阳和林夏,试探着问。 “你俩在谈恋爱?” 林夏的小脸红扑扑的,手揪着半袖的下背,没有说话。 但是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盛骄阳又会怎样回答? 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对于林夏而言,好像已经度过了春花秋月,漫漫四季。 无比的漫长。 从前等待父母,焦灼,绝望,恐惧。 现在等待盛骄阳的回答,充满了温暖和希望。 原来等待和等待也是不一样的。 林夏感觉自己现在可以接受一切结果。 不管盛骄阳是如何回答的,她觉得都很好。 林夏看着窗外绿树蝉鸣,太阳炙热的温度烘烤着整个盛夏,终于拥有了真正的平静。 第38章 甜到爆炸 盛骄阳接过冰可乐,笑着对老板说了一声谢谢。 然后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先拧开自己手中的那瓶,递给林夏,再拿过林夏手中那瓶拧开自己喝。 他眼中带着笑意看着林夏,眼神干净纯洁,气质矜贵优雅,仪态风度翩翩。 “不要用简单的词汇去定义一段复杂的感情。” “这不合适。” 林夏目光立刻看向盛骄阳,两个人的目光相接,什么都没有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她又快速的低下头。 心情就像这瓶可乐里面的气泡上下翻涌,甜到爆炸,脸颊上也漾起了笑意。 小老板年纪还轻,只有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对感情也是懵懵懂懂的,没有完全明白盛骄阳和林夏到底想表达什么,但是觉得很美好。 “你们除了流行音乐还会弹什么?主流是巴赫贝多芬,莫扎特,可不是咱们的电子音乐,人家国外都不认。” 那会儿国内外的风气还不像现在,大家还是认为国外的一切都更专业更精致,在音乐领域更是如此。 盛骄阳的手指在琴键上又弹了几个音符。 “暮光之城的片尾曲, leave out all the rest。” 小老板自己倒了一杯冰美式,拉了个椅子坐下来,给盛骄阳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好听的话,我给你八折优惠。” 盛骄阳笑笑,“成交。” 悠扬的旋律在盛骄阳的手下交相辉映此起彼伏。 林夏的英文歌唱的没那么好,就没有加入进来,也坐在旁边静静的听着。 原来盛骄阳的钢琴弹得这么好。 他是她青春里最浓墨重彩的一曲华丽乐章。 要用一生来倾听。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小老板忍不住连连拍手,积极而战,兴奋的在花色地板砖上转圈圈。 又从冰箱里拿了红酒出来,扬了扬手中的高脚杯。 “你们能喝酒吗?” 林夏还没有喝过红酒,看向了盛骄阳,他们俩摆摊的时候,剩下的啤酒也是不喝的,盛骄阳总是说小孩子不要喝酒。 盛骄阳接过高脚杯,“你这里还有别的饮料吗?我想调个酒。” 小老板轻拍了一下头,“我差点忘了,你俩都是未成年人。” 小老板慷慨的打开了冰柜。 “那你俩就挑吧。” 盛骄阳挑选了林夏见过的雪碧可乐,还挑选了林夏没有见过的各种瓶子的酒,还拿了冰和柠檬… 五分钟以后他调出了三杯酒。 小老板的眼睛里全部都是光,拿着酒杯看着里面分了层次的液体,杯子上面还插着柠檬片,像极了艺术品,有点舍不得喝。 “小伙子你学过吧?挺专业啊,这个兑出来的没有涩味,酒精度数低,入口回甘,但是又保留了酒香味,很适合女孩子喝,不容易醉人。” 盛骄阳只是浅浅一笑,端起酒杯。 “ cheers!” 后来林夏一生中又喝过很多很多的昂贵的红酒,却都不如那个夏天那一杯兑了可乐和雪碧的鸡尾酒。 她学着盛骄阳的样子,碰杯之后,浅浅的抿了一口。 甘甜冰凉的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去,有一点辛辣,有一点刺激,有一点往上浮的酒香。 酒精进入到血液,脚步好像也是轻飘飘的,像是踩向云端,通往甜蜜的天堂。 这种微醺的状态无比的美妙。 下午细碎的光落在盛骄阳的脸上,额头上,整个人像是沐浴着一层圣光,特别特别好看。 林夏对着他傻傻的笑。 练习钢琴很贵,一下午就要两百块钱,如果加钢琴老师的话,再要两百。 林夏倒吸了一口凉气。 “学钢琴这么贵吗?我还是不要学了!” 盛骄阳轻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女孩子一定要学音乐和绘画,这是两门可以沟通神灵的艺术,可以提高你的审美。” 林夏算了算账,就算那个小老板郑修给了优惠,这一个月也要六千块了。 不划算,不划算,太贵了,太贵了。 林夏舔着脸说,“要是绘画便宜的话,我学绘画吧,钢琴我弹不好的,还扰民,肯定会被投诉的,将来也没什么机会弹奏。” 盛骄阳捏了一下林夏的脸,现在小姑娘吃胖了,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有了酒窝,看起来又甜又可爱,斥责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来了。 之前他还没发现,长相这么寡淡的小丫头,脸上居然会有这么甜的酒窝。 让人忍不住想一直捏。 “画画更贵,要学习基础的素描工笔,完了以后是油画水墨画,还要经常出去写生,那个相机就要一两万吧,买买油画颜料那些东西也得个七八千块钱,找老师的话,一节课应该也在两三百左右。” 林夏一脸的生无可恋,“那我不要学艺术了,我还是好好背单词,好好背唐诗宋词吧,这个便宜。” 盛骄阳的表情,又宠溺又无奈。 “小丫头,你现在就放心学,心无旁骛的好好学习,等到你长大以后,你就会知道现在付出的一切都是多么值得的投资。” 林夏还是觉得很贵,一直在价格上纠结。 “我本来以为咱们摆烧烤摊就已经很挣钱了,没想到居然教不起画画和弹钢琴的学费,怪不得学校从来不开设这样的课程,原来是因为太贵了呀。” 两个人路过一家文具店。 盛骄阳进去,用一百块钱左右买了一堆水彩颜料。 全都是让林夏挑喜欢的颜色。 然后他们拎着水彩颜料,路过了一块要拆迁的老小区的墙壁,那个墙壁之前是灰黑灰黑的,为了市容整洁,粉刷过。 现在上面只有一个大大的拆字。 盛骄阳把颜料拆开,随手给了林夏一管。 “你随便涂一笔,我往下画。” 林夏拿了一一只蓝色的水彩,在墙上随意的涂了一下。 “现在的手机拍出来的照片已经很清晰了,我觉得以后不会有人喜欢看画画了。” 盛骄阳接过林夏手中的水彩,在墙上快速的涂抹起来。 “拍照是完全的写实还原于二维影像之上,但是我们人类在艺术创作时候会倾注自己的感情,用我们曾经的所见所闻去重新塑造一个心中所想的世界,这是一门心灵的艺术,我们可以在画中看到自己,也能看到别人。” “所以拍照永远不可能取代画画。” “就好像人工智能,不可能代替人类坐牢,” “更不可能代替人类去爱另一个人。” 大概是因为喝了一些酒,所以用的词汇有些高深莫测起来,动作也张扬肆意。 林夏根本听不明白什么叫做人工智能,什么叫做ai,什么叫做二维影像,这些都太难了。 但是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知道,此生在她的生命中,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盛骄阳。 她好像知道了为什么李白每次写诗都要喝酒了。 斗酒诗百篇。 盛骄阳的手法极快,像是武林高手,留下一道道清俊飘逸的残影。 画画时候的盛骄阳好像失去了人间所有的一切烦恼,只沉浸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 辽远开阔。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光看着盛骄阳创作的背影,这一刻林夏就爱上了绘画。 当盛骄阳落笔的那一刻。 林夏看的眼睛都直了,不由自主的往前走,整个人沉浸了进去。 沉浸进入了盛骄阳的世界。 第39章 好,我们都尝尝 短短十分钟,盛骄阳就勾勒出了一幅无比美好的画卷。 这是诗歌里无数文人向往的水边盛世。 水面平静清澈。 一群水鸟成群结队飞着,鱼跃出水面,在互相追逐嬉戏。 远处有好几艘船出了地平线,距离岸边越来越近。 船上有一个个人影,互相招手,像是在跳舞,像是互相诉说着什么,非常热闹。 此刻天已经完全黑了,城市的路灯开了,恰好从另一边斜斜的照射下来,好像是整个画面中的月光,清幽静谧,如同画外的人在向往画卷内的生活。 画卷内的生活更加鲜活。 林夏好像看到了盛骄阳的内心。 辽远开阔,宁静致远。 其实盛骄阳画的非常简单,几乎都只有一道道影子,但是人会根据这些美好景象的影子自动去脑补,画面感扑面而来。 林夏觉得很震撼,久久回不过神来,好像自己的心神也要和这幅画融为一体。 人间居然有如此盛景! 她想要和盛骄阳坐在水边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闲庭信步。 盛骄阳把空了的颜料放到一边,眼睛里闪着璀璨的光芒,像星星一样耀眼,随口吟诵着。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 “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 “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 “渔歌互答,此乐何极!” …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 “微斯人,吾谁与归?” 林夏浅显的觉得,盛骄阳好像是在问他,如果没有你这样的人,我能和谁一起归家? 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后来上了高中,她才知道范仲淹的这篇岳阳楼记里面全都是忧国忧民的话,没有一句和男女情爱沾边。 原作者的格局大着呢! 她为自己拘泥于小情小爱,觉得很羞愧,每一次背诵和默写岳阳楼记的时候,心都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好处就是永远都不会背错一个字,永远都不会写错一个字。 每一个字都刻骨铭心! 但是此时此刻,此情此景。 能够站在盛骄阳的身边,她好像真的看到了诗歌里描述的景象。 干瘪的心也被一点一点全部填满。 只要人间还有这样的景象,生命就是值得的。 生活里原来不只有柴米油盐,还有诗和远方。 这边虽然是老城区,但是靠近一个公园,公园保养的还不错,有一对白鹭冲天而起,在落日余晖下相伴而飞。 落日熔金,夏末秋初,芦苇摇摆,好看的不得了。 林夏兴奋的指给盛骄阳看。 “快看,鸟!” 盛骄阳笑了一下,眼睛里倒映着远处的景色,是林夏眼中最美的绝色。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林夏突然间有点郁闷。 快看,鸟!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好像就是她和盛骄阳之间的差距,这个差距,好像无论如何都弥补不上来。 盛骄阳伸手在林夏的头上揉了一把。 “小丫头要不要学画画!” 林夏的声音凄厉而悲怆,鼻音闷闷的。 “学!” 她感觉在听到艺术之门被叩响之前,先听到了无数金币哗啦啦如流水般冲走的声音。 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啊。 很可能以后一点回报都收不回来。 因为现实里的职业她见过老师公务员医生,从来没有见过画家音乐家。 这绝对绝对是一笔非常非常赔本的买卖。 而且搞艺术的人好像都不太正常。 她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梵高割了自己的耳朵,贝多芬是个聋子。 好可怕。 热爱艺术的人最后都成了残疾人。 但是好像只有这样疯狂的热爱才能够登峰造极。 她对画画和钢琴都没有那样强烈的兴趣,仅仅只是稍微有点喜欢而已。 “我花你那么多钱,你就不害怕不值吗?” 盛骄阳双手插兜,无所谓的说。 “我更想听见很多年以后你跟我说,因为学了这些东西,所以你去见到了更好的世界,觉得生活更加美好。” 可是现在的生活就已经很美好了! 她都不敢想象,更美好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两个人下午在郑修那里喝汽水喝的有点饱,晚餐都不太想吃,不过这里距离林夏念的十八中不远。 盛骄阳突然问,“你学校门口有小吃街吗?咱们晚上去那儿吃?” 林夏原本松弛的神经瞬间紧绷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也很不自然。 一般小孩听到小吃街,都是雀跃兴奋的,恨不得赶紧跑过去。 但是林夏好像是害怕的。 盛骄阳眸光微动,瞬间捕捉到了林夏这不自然的一瞬间。 他们在一块两个月了,几乎朝夕相处,但是从来没有小朋友去找林夏玩,林夏也不去找其他小朋友玩,好像她在世界上一个朋友也没有。 林夏其实一点也不矫情,很能吃苦。 有一次抬箱子的时候,手指头挤了一下,指甲盖乌青乌青的,看着就特别疼,但是从头到尾,她一声都没有喊。 还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盛骄阳发现了,才带着她去一条街外的卫生所买了药膏和夹板用纱布卷好。 医生处理的时候还说呢,这孩子心性可真韧啊,一声不吭的。 盛骄阳轻叹了一口气,没有再继续追问,而是揉了揉她的头。 “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 林夏仔细看了一下盛骄阳的脸,心里有点懊恼。 这可是盛骄阳啊,这两个月的时间,盛骄阳做烧烤摊子赚了好多好多钱,教她学会了很多知识,还办成了她一直办不成的户口。 她的生活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什么好怕的了。 林夏不好意思的走过来,“我们学校门口有个小吃街,东西挺多的。” 盛骄阳嘴角微微扬起,“我们都尝尝?” 林夏怔了一下,“好,我们都尝尝” 两个人穿过一个小巷子,就到了一个特别热闹的夜市,原本黑漆漆瞬间明亮起来,灯火阑珊,吵吵嚷嚷的,卖啥的都有。 凉皮儿,炸串,水煮火锅串,臭豆腐,还有本地的韭菜盒子,夏天的凉糕,冰粉也全都有。 林夏手中捧着一碗冰粉,小心翼翼的带着几分虔诚用塑料小勺子轻轻拨了一点到嘴里,然后吸溜一下滑入腹中。 少女的眼神明亮,神采奕奕。 冰粉又软又糯,口感就像小鱼一样,在唇齿之间滑动,里面加的是红糖和桂花。 原来冰粉是这种味道。 真的好好吃啊。 甜味一路蔓延到了心里。 第40章 我妹妹胆小 吃完冰粉吃臭豆腐。 黑色的裹满了麻辣酱汁的臭豆腐,看起来又暗黑又充满了诱惑,让人想吃又不敢吃的。 林夏心里其实不太相信,这看起来黑乎乎的像一坨抹布一样的东西,每天都路过,闻见一股公厕味儿,能好吃了吗? 但是旁边的女孩子都吃得很开心。 她也试探性的用竹签子扎起一块放到了嘴边,轻轻咬了一口。 表皮酥脆,混着蒜和辣椒粘稠料汁的咸香,嚼起来特别有韧性,里面软嫩软嫩浓郁的豆腐发酵香味儿四散开来。 这样的口感,让人吃完一口还想再来一口,根本停不下来。 世界上居然会有这种又香又臭的食物,和榴莲一样。 吃完了一盒以后,林夏有些感慨。 “真不知道第一个吃臭豆腐的人,是怎么发现这东西能吃的。” 盛骄阳看她吃的开心,又给她买了一个,目光温和的看着小姑娘,两只腮帮子鼓鼓的,像个小松鼠,可爱极了。 “人类食物演化的历史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在存储粮食的过程中,因为失误,粮食在潮湿闷热的环境中变成了酒,又因为在酿酒的过程中出现失误变成了醋,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还会尝试很多从前没有吃过的食物,从前螃蟹也是一种被认为有剧毒不能食用的可怕动物,但是第一个勇敢吃螃蟹的人发现了螃蟹的鲜美,并且把螃蟹推广开来,后来我们称呼第一个勇于开拓的人为吃螃蟹的人。” “西红柿最早也是不能吃的,人们认为这种流淌着像血液一样鲜红汁液的果子有剧毒,被称呼为爱情毒苹果,也是有勇敢的人吃过以后才推广开来。” … 林夏一边咀嚼,一边认认真真听盛骄阳讲这些有趣的食物掌故。 盛骄阳说话真好听。 知识就以一种很奇异的角度,全部融入了脑海。 吃完臭豆腐以后吃炸串,吃完炸串吃肉夹饼…还有卖活珠子的,林夏实在是望而却步,不敢吃。 两个人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学校门口。 江城十八中挺破烂的,从学校外面就能把里面看完了,没有独立的操场和图书馆,只有几排看起来快要拆迁的民房。 这是一个打工子弟学校,给一些没有办法上学的孩子,临时凑出来的学校。 附近还有个福利院的孩子,也是在这里上学。 所以买小吃的时候能碰到穿着福利院衣服的孩子。 福利院的孩子女孩子大部分都是身体健康的,男孩子身有一些残疾,走路时候一跛一跛的,或者是和同伴交流的时候嘴歪眼斜,还要打手语。 盛骄阳好像看一眼就什么都明白,但是他什么都不会问。 站在学校门口,盛骄阳本来掏出来的烟又放了回去。 “从咱们家来学校有点远啊。” 咱们家这三个字,林夏听着心怦怦作响,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咱们那边公交车也不太好等,早高峰晚高峰都特别挤,给你买个自行车吧,以后上学方便一些。” 咱们,这个词真悦耳动听。 林夏又点了点头。 盛骄阳轻笑了一下,“你会骑自行车吗?” 林夏好像才反应过来,盛骄阳说了什么,嗖的一下抬起头,老老实实的摇了摇头,不会,她还从来没有摸过自行车。 他们弄烧烤摊子有个三轮车,不过车上经常放着满满的货物,盛骄阳也不让林夏骑车,她还真不会。 林夏有点懊恼,早知道她之前就应该学一下的。 盛骄阳还是习惯性的在她头上揉了一下。 “明天我带你去买自行车,争取在开学以前学会。” 两个人吃吃逛逛,慢慢悠悠回家。 在居民区时不时的会碰见一家三四口人,吃完晚饭出来遛食儿。 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从前林夏总是觉得这样的快乐,距离她很远很远。 电视剧里那种生活优渥,家庭和睦的场景,根本不是她能够奢望的。 现在她也有家了。 江城是黑龙省的省会城市,很典型的北方城市,城市风格比较粗犷,带着浓重的重工业气质。 城区道路两边栽种着高大的落叶乔木,经常会把路灯给挡了,人走在下面隐隐绰绰的。 这附近还有两个职业学校,一个大学,所以年轻男女也在这儿走,热恋中的小情侣手拉着手,时不时的会亲吻对方一口。 林夏看的面红耳赤,加快了脚步。 盛骄阳带着笑意跟在她身后,“小丫头害羞啦?” 林夏有点气呼呼的,瞪了他一眼,走得更快了,这是可以拿来说的吗? 盛骄阳迈开长腿两步跟上她,“喜欢一个人又不是需要藏着掖着的事情。” 林夏瞬间定住了脚步,惊愕的看着他。 盛骄阳的语气缱绻继续说,“喜欢一个人当然要大大方方说出来,表达都是很自然的事情。” 林夏感觉脸上有一团火在烧。 盛骄阳在林夏的额头上轻轻敲了一下。 “不过你现在可不能瞎动什么歪心思,你才十四岁,现在谈恋爱叫早恋,会影响你的人生观,社会观,价值观。等你看过世界,知道了什么叫真正的喜欢,才能去爱一个人。” 林夏眼睛里亮晶晶的看着盛骄阳。 她已经看过世界了。 盛骄阳展示出来的就是最好的世界。 盛骄阳桃花潋滟的眼尾还带着一抹醉酒的红,语气上扬,如同花瓣轻轻落入三月的春水。 “我们家的小玫瑰,可绝对不能被毛头小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眼睛可以睁的大大的。” 林夏当然不会被骗的,她知道偶像剧里都是假的,所以使劲儿点头。 两个人一路走一路聊回到了小卖部。 林夏一次性吃了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肚子有点受不了,就跑去上厕所。 盛骄阳搬了把椅子坐在小卖部门口,这样纳凉还能省点空调费用。 修摩托车的大叔今天有点活,稍微耽搁了会儿还没有走,看到了盛骄阳就走过来,和他把白天来了个疯子说了说,让他们提高警惕。 大叔是真喜欢这兄妹俩。 兄妹俩日子过得是真不容易。 俩半大孩子太懂事了,养活自己已经那么辛苦了,还要每天写作业学习。 家长真是不负责,居然舍得把这么好的孩子丢下,不管不顾的。 尤其是之前夫妻俩在的时候,天天打孩子,三天打九顿。 孩子还天天盼着爹妈回来。 真不知道这样的爹妈要他们干啥。 真该遭雷劈! 盛骄阳仔仔细细一句一句听着,剑眉微微皱起,眼中眸光逐渐锋利。 听完以后,他从兜里摸了盒烟出来,递给大叔。 “谢谢叔叔,这事我知道了,不过我妹妹胆子比较小,就别告诉她了吧。” 第41章 不要害怕,她也要迎难而上 林夏回来的时候,小脸皱巴巴的,表情怯怯的,特别不好意思。 目光和盛骄阳稍微接了一下,就像是触了电飞快的扭过头。 她进屋取了卫生巾又跑了。 这次来例假比上一次舒服很多,没有痛的死去活来,没有一直拉肚子,没有冷的打摆子。 就是感觉肚子稍微有点闷闷的,胀胀的。 不是来了例假疼,纯粹就是因为晚上吃多了。 原来来例假的时候也能不疼呀。 林夏感觉好开心。 不过盛骄阳还是不让她用冷水洗手洗脸,一定要用热水。 晚上躺在床上,用扇子扑打蚊子,林夏感觉盛骄阳好像有心事,有点闷闷不乐的。 难道是想家了吗? 这次去松林办了户口,她家是什么样子盛骄阳已经完全了解了。 但是盛骄阳的过往家庭是什么样的,她完全不了解。 林夏心情有点忐忑。 已经整整两个月了,盛骄阳没有回过家,更没有提过他的家人。 人哪能没有家呢? 林夏很难想象是怎样的家庭,条件怎样的父母,关系可以养出像盛骄阳这样的人。 一定是很好很好的家庭,有很多很多温暖的爱,心境明亮,眼界开阔。 盛骄阳应该回到那样的家中去。 在看着那些吃人的叔叔伯伯欺负盛骄阳的时候,林夏就下定了决心。 她不能一直做盛骄阳的累赘,她不能一辈子连累盛骄阳。 如果有一天盛骄阳要离开她,一定要毫不犹豫的放手,让他回到原本的世界里。 人生有这样金风玉露的一场相逢,已经是她天大的运气。 不再奢求更多了。 真的! 她有了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会做三菜一汤,会炒鸡蛋西红柿,会做肉丝面,会做烧烤,会在西餐厅点菜,会看英文小说,会解一元二次方程… 已经足够了。 可以说是非常丰盛。 能够让她在这个钢筋水泥的世界里,独立的活下去,而且还是很好的活下去。 曾经凌乱的世界已经被丝丝缕缕的重新整理,那样的洁净有序,能看到一个光明的未来。 曾经她一直以为她是上帝随意扔在人间的残次品,是女娲抛在人间的泥点子,她怀疑自己活着的价值。 但是遇见盛骄阳以后,生命有了意义,有了色彩,有了温暖。 有了那么多激动人心的快乐。 林夏给自己做了好大一会儿的心理建设,像是一个在战场上初次冲锋的战士,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心卡在嗓子眼。 “我…” 林夏紧张的说不出话来。 黑暗中盛骄阳却是轻笑着开口。 “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是转学生,我上的那个学校特别排外,第一次期中考试就考了第一名,我的椅子被人给卸了,书也全部被人扔进了垃圾桶里,浇上了洗拖布的水。” 林夏吃惊的看着盛骄阳,“居然有人敢欺负你?” 盛骄阳其实看起来挺厉害的,只是受限于年纪,有些人会把他当孩子看。 但是他真不吃亏。 盛骄阳头枕着手,长腿交叠,语气缱绻散漫。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这是不可避免的。” 林夏稍微凑近了一点,似乎这样就能听得更清楚。 “我知道现在的家长还有老师,在教育方式上存在很大的纰漏,别人毁坏我的东西,明明是别人的错,但是老师和家长却会说:他怎么不欺负别人,居然欺负你一个人,肯定是你做了什么什么?” 这话简直说到了林夏的心坎上。 “当时我们学校风气不好,这种例子比比皆是,经常放了学,就有学生在后巷子约架。” “也有人一上学就哭,有些女孩子一直被男生揪辫子,就连长头发都不敢留了。” “所以我当时就决定不和老师告状,我装做了没有看到,我把我家里珍藏的书放在了桌斗里。” “我们学校是固定时间开学校门锁学校门,所以我在放学以后偷偷的跑去看,看到了那个同学又去偷我的书,扔到了垃圾堆里,往上面浇脏水。” “然后我就冲过去打他,后来老师来了,是想要和稀泥他的家长来了,也说我斤斤计较,不就是一本书。” “我要求报警,事情闹得特别大,我还跑去报社交了记者,那些记者天天都在想着怎么博人眼球呢,当时我们地方电视台刚组建,也愁的没有好节目。” “那本书还是值些钱的,话题度也很高,警察来了,记者来了,谁也别想私底下和稀泥解决了,我要求道歉赔偿,学校配合警察肃清风气。” “遇到事情不用忍气吞声,一定要想方设法的去解决,要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公平和正义,但是这份公平正义需要我们自己去守护。” “很多事情可能没有那么复杂,只要我们愿意去想,愿意去做。” “遇到这种事情,不要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一定要想一想别人到底是嫉妒恨恨还是纯粹单纯的坏,他是惧怕老师,家长,警察,还是其他更凶恶的人。” “世间道路千万条,我们总能找到属于我们的那一条。” 林夏看着盛骄阳,就好像是看着一个英雄。 他真的可以做到世界上所有最难的事情。 有些她认为会困扰她一生的事情,他都可以轻松化解。 林夏已经忘记了她刚才想要和盛骄阳说什么,只觉得心境豁然开朗。 还有很多想问的。 “那…那那个同学有没有报复你?” 盛骄阳轻笑一声,笑容里全是不屑。 “一个那么阴暗狭隘的人,还是个小通,你觉得警察是吃素的吗?国旗下的检讨不够丢人吗?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家长都会教育,不要再和他玩。” “我为什么要怕他?” “后来我有了很多朋友,放学的时候总有人给我送零食,我去打球的时候一直有人和我组队。” “后来那个同学转学了,我已经忘记他叫什么名字了。” “不要被垃圾和臭虫影响了人生。” 林夏想到自己的学校,紧张的手攥紧,手心里湿湿的。 不要害怕,她也要迎难而上。 马上就要开学了,她也要好好想个对策。 第42章 你其实比你想象中的更强大 第二天早上起来,两个人出去吃了豆浆油条,还有一人两个茶叶蛋,再加一个牛肉饼子,真是一顿无比丰盛的早餐。 林夏感觉到自己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越来越圆,她很害怕吃胖了不好看,举着筷子,迟迟没有去夹起香脆美味的牛肉饼。 但是盛骄阳轻笑一声,完全看清了女孩子的顾虑。 他说,“女孩子还是稍微吃胖一点好看,脸圆圆的像个糯米团子,看着多可爱。” 林夏将信将疑,“女明星那么好看,不都是瘦瘦的吗?” 盛骄阳又给她点两个肉包子,然后在手机上搜演杨玉环的女演员的图片。 “你看,这可是一百四十斤的杨玉环,比你重四五十斤呢,人家不漂亮吗?” 林夏睁大了眼睛,被迷的挪不开眼,林芳冰真的好漂亮好漂亮。 “原来真的有胖美人啊!” 看到小姑娘这么可爱,盛骄阳的心情也愉悦起来。 “只要健健康康就行,真正的美丽无关胖瘦,每个人的五官都长得不一样,但是自信健康活力,却是相似的。” “真正爱你的人,喜欢你的人,在乎你的人,都希望你健康又强大,只有你的敌人才希望你瘦瘦小小,一阵风就能吹倒。” “所以这两个肉包子你要不要吃?” 林夏立刻举起了筷子,“要吃!” 盛骄阳把两个肉包子都推给她,“女孩子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高蛋白,维生素各种有营养的东西,这样才不会痛经。” “油炸食品,腌制食品这些要少吃,容易变成脂肪囤积,伤害脑子。” “水果蔬菜都多吃一点,女孩子的皮肤会好。” 林夏小腮帮子鼓鼓的,使劲儿点了点头。 还是吃饱了好,站得稳跑得快,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就连背单词的时候都觉得丹田里气势十足,唱歌的时候也能往上面多飙一个音。 吃的饱饱的,林夏一蹦一跳的跟着盛骄阳去买自行车。 人民广场那一片就有很多卖自行车的店。 开学以前生意火爆,还有很多各种促销打折活动。 林夏之前看到别的同学们都骑自行车,心里其实是很羡慕的。 骑车上学比走路快得多多了。 盛骄阳给林夏选了一个女式的小自行车,加了变速轮,骑起来特别省劲又很好看。 不过颜色让林夏自己挑。 林夏没有选粉嫩的颜色,而是选了一个湖蓝的。 她很喜欢湖蓝色,反而不太喜欢粉色。 她觉得湖蓝色很清爽干净,可以安安静静的藏起来,粉色有点太抢眼。 销售也是年轻小姑娘,长相甜美,率性开朗,大着胆子要加盛骄阳的联系方式。 店里面好几个人一直在起哄,其他顾客也来看,场面一度热闹的失控,要把她挤出中心去。 林夏心里又甜蜜又复杂。 耀眼的人不管在哪里都是人群中的焦点。 盛骄阳被这么多女孩子围着,脸上的笑容依然是清清爽爽的,他温柔又礼貌的指了指林夏。 “不好意思,我买自行车是送给我喜欢的人当生日礼物的。” 林夏心里突然之间有烟花腾的升起,炸得满天五颜六色,澎湃到久久不能停息。 盛骄阳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林夏感觉到自己的心天塌地陷,柔软的一塌糊涂。 年轻小姑娘不能相信,错愕的看着两个人,眼睛里快要有泪光了。 盛骄阳实在是一个容易令人动心的男孩子。 谁的年少遇到这样的男孩子会不惊艳呢? “那…那不是你妹妹吗?” 盛骄阳脸上的笑容大大方方的,“邻家小妹。” 在众人的惊愕中,他付了钱,骑上自行车轻轻一踩转了一圈试试车。 可以看得出来,这个自行车的性能很好。 他朝着林夏招手。 “快过来!” 语气温柔又轻昵,林夏快步走过去,一下跳到车后座上,然后抱住他的腰。 直到现在林夏还觉得心在扑通扑通一直跳,似乎一开口心就要飞出来了。 脚底下像踩着棉花,松软的都不知道怎么走路了。 盛骄阳身高腿长,骑车轻轻松松,带着林夏穿过街道,道路两边全是树荫,阳光细细碎碎地洒下来,像是在两个人的身上镀下了一层银。 远处还有盛放的月季花争妍斗艳,蜜蜂和蝴蝶飞来飞去。 清晨的凉风扑面而来,空气特别的清新,特别好闻。 林夏怀抱着盛骄阳的腰,可以闻到少年身上辛辣温凉的气息。 她这一生几乎要静止在这里了。 风把两个人的头发吹起来,心好像也跟着飞了一顿。 怪不得好多人都喜欢骑行。 确实好爽啊! 盛骄阳发现小姑娘一直不说话,就稍微侧身回头和她说了一句。 “不喜欢骑自行车吗?要不还是给你办个公交卡?” 林夏赶紧摇头,“不是不是,骑自行车很好。” 盛骄阳有点不解,刚好到了红绿灯路口,他把车停下来长腿着地,温和的问。 “那是怎么了?” 林夏的声音很小,被风吹的几乎凌乱。 “刚才你在店里说你喜欢我…” 盛骄阳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单手扶着车把揉了一下林夏的头。 “你是我妹妹,我当然最喜欢你!” 意料之中的回答。 林夏心里又甜又酸,难以描述,其实这样就很好很好了。 她没来得及散发更多的情绪,盛骄阳就把她带到了广场上。 “我教你骑自行车!” 林夏有点害怕,这车只有两个轮子,她感觉一点也不平衡,一直要倒,而且手脚一点也不协调,各忙各的。 但是盛骄阳特别有耐心,一直在后面帮她扶着。 “眼睛看着前方,脚下使劲。” “我妹妹腿这么长,感觉要倒的时候,双脚着地就行。” “不要害怕,我一直在后面扶着你!” … 渐渐的林夏胆子也大了起来,手脚越来越熟练,就在她骑了一圈的时候,突然发现盛骄阳根本就没扶着她,坐在椅子上朝着她笑。 林夏心里突然有点慌。 但是盛骄阳朝着她打手势。 “你做的很好,继续保持,稳住车把脚下用力。” 然后林夏突然间发现,她居然已经学会骑自行车了,她以为要学习好久都不一定能学得会,没想到只用了二十多分钟就已经会了。 风在耳边掠过,小蝴蝶也在眼前飘过,夏末初秋的上午居然这样美好。 她再骑一圈的时候路过盛骄阳,盛骄阳轻轻一跃跳到了车后座上。 多加一个人,她居然也不觉得是负担,脚下还是踩得很轻松。 这辆小小的自行车,载着他们两个人,去往更远的地方。 盛骄阳的声音在风中消散,牢牢的印在了她的脑海里。 “你其实比你想象中的更强大,所以一定要相信自己。” 第43章 真令人着迷 风在耳边吹,建筑物在快速的后撤,这种速度带来的美妙体验是从来没有过的。 骑自行车真好玩! 因为有了自行车,所以两个人去的地方更远一些。 时间已经快到了九月,天气没有那么热了。 江城的盛夏本来就比南方城市要短一些。 现在正是秋高气爽。 “我们去哪里?”林夏刚学会了骑自行车,还很兴奋。 盛骄阳指了指下一个路口的方向,“我记得那边有动物园,想不想去看看小动物?” 林夏眼睛发亮,她其实超级喜欢那些毛茸茸的小动物。 “想!” 有了明确的方向,林夏骑自行车的速度更快了一些。 到了动物园门口,盛骄阳去买了票,然后把自行车锁好,带着林夏进去。 林夏有点担心自行车丢了。 盛骄阳又跑去和卖票的人说了一声,卖票的人也是个温和的好人,指了指摄像头。 “小姑娘你就放心吧,我们这儿有监控,自行车不会丢了的。” 林夏这才放下心来,跟着盛骄阳进了动物园里。 她马上就被各种各样的动物吸引了,五彩斑斓的鸟实在是太漂亮了。 “我还以为世界上最漂亮的鸟就是孔雀,没有想到还有其他锦鸡的颜色,比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孔雀还要漂亮。” 盛骄阳跟在小姑娘身后,“古代的官服,上面的卜子就是各种鸟的羽毛。” “这个鸟好漂亮好白啊,我还以为是假的!” “这个就是鸬鹚吗?转觉鸬鹚毛色下,苦嫌鹦鹉语声娇!就是长得挺丑的。” … 动物园里还养了一只特别大的孔雀,是非常珍贵的白孔雀,轻易不开屏。 两个人蹲在外面蹲了好久,这只骄傲的白孔雀才缓缓展开了羽毛,将近两米的大扇子展开,优雅的一步一步走着,特别震撼鲜艳。 林夏的眼睛都看直了,“我觉得孔雀还是很好看!” 看完了鸟以后去看猴,笼子里的金丝猴特别通人性,可以花十块钱买一份水果喂猴。 盛骄阳立马买了两份,让林夏喂猴子,临夏觉得花二十块钱,买这么多的水果喂猴子有点浪费。 但是盛骄阳只轻轻的说。 “花钱可以买到的快乐,是最简单的快乐,可以支付的起的范围之内不要吝啬。” 很多年以后林夏才慢慢明白,随着年纪的增长,可以得到的快乐越来越少。 往后的时光,哪怕花再多的钱,也很难再得到十四岁那年夏天的快乐。 那是生命中的一把钻石,珍贵无比。 小猴子接过了香蕉,立刻对着林夏做出了恭喜发财的动作,看起来特别娇憨可爱。 再给小猴子一个桃,小猴子开心的手舞足蹈,直接在原地转了个圈圈。 林夏也开心的直拍手。 “之前看西游记的时候,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菩提老祖要纵着一只猴子,我现在能理解了,我要是养一只这么漂亮的金丝猴,他就算大闹天宫,我高低也得护着呀!” 盛骄阳宠溺的看着林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我觉得你的理解很到位。” 看完了猴子就去看黑狗熊,黑狗熊也可以买食物投喂,但是狗熊好大一只,而且距离很远,林夏还是觉得很害怕。 “这比我在农村见到的猪大多了,好可怕啊!” 看完了黑狗熊以后去看老虎,老虎也是两三米长一只。 林夏目不转睛的盯着,眼珠子都不眨。 “真的和大橘猫长得好像好像啊,但是这体格咋这么大一只!” 期间老虎叫了一声,林夏吓得转身就跑。 盛骄阳跟在后面一直笑。 看完了猛兽,然后到了水边,这家动物园养了好多黑天鹅。 林夏看着这么多的黑天鹅,总觉得很熟悉。 盛骄阳拿出手机找到了水晶鹅的图片,指给林夏看。 “你看是不是很像?” 林夏赶紧点头,“对对对,就是这个。” 盛骄阳脸上的笑容更大了,“这个叫施华洛世奇水晶吊坠。” 林夏长长地哦了一声。 盛骄阳问她,“想不想要,给你买一个当生日礼物?” 林夏很坚定的摇了摇头,“我还是不要了,我觉得这些活着的天鹅更好看!” 两个人就躺在草地上,看着水里肥美的天鹅游动。 这个动物园的环境很好,修建的就像是一个漂亮的大公园,所以两个人就在动物园买了一点面包零食当午餐吃。 风一阵阵的吹,吹的人想要睡着了,林夏确实是说着话说着话就睡着了。 林夏感觉活了十四年从来没有现在这样轻松。 醒过来的时候,她身上搭着盛骄阳的外衣,盛骄阳就坐在旁边,眺望着远处的群山,眼中是她完全看不懂的情绪。 林夏一动不动,不想去打扰盛骄阳。 虽然他经常是温和的,待人彬彬有礼,嘴角挂着笑容,但是她总觉得盛骄阳心里有秘密。 她的问题可以解决,但是盛骄阳的问题似乎很难解决。 林夏决定不问他,只要陪着他就好。 一直保持着一个姿势也很累,半个钟头一动不动,林夏忍不住轻轻翻了个身。 盛骄阳就转过头来看着她,“醒了?” “嗯。” “饿不饿?” 林夏摇了摇头,中午吃的那个面包还是很顶。 “那我们先去练习钢琴,钢琴结束以后我们再去吃晚饭,好不好?” 盛骄阳这个人有个好处,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都会和林夏商量。 林夏如果同意就继续,不同意的话就换一种方式。 两个人这样过日子,真的好温馨好美好啊。 中午只吃面包,林夏觉得胃里空空的,“我想吃个凉皮儿。” 盛骄阳点头看了一下表,“好,琴行旁边就有一家卖凉皮的,不过我们现在得早点过去了,要不然会误了下午练琴的时间。” 林夏赶紧从地上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也把外套上的灰甩了甩递给盛骄阳。 “那我们走吧。” 林夏迈开步子才发现,小腿上肌肉有点酸胀,酸痛酸痛的有点不太舒服。 盛骄阳披好了外套,“你刚开始骑自行车还不熟练,过几天就习惯了,我带着你回去吧。” 林夏侧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伸开手抱住了盛骄阳的腰。 空气中还是那股清甜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味道。 真令人着迷。 后来林夏才学会了一个词,叫做松弛感。 第44章 我一定会回来的 第二天一早,盛骄阳把林夏送去了市里的图书馆。 还给她点了一杯咖啡,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避开了直吹的空调。 让她坐在那里写作业,中午自己去对面吃个炸酱面,一定要加煎鸡蛋,店里还有卤牛肉,吃不完一份,要半份,不要在食物上省钱,因为省下来的钱还不够吃药。 吃完饭以后,坐公交车去琴行那边练钢琴。 中午就不要回家了。 等到下午他办完了事情会去接林夏。 这是这么久以来,林夏第一次和盛骄阳分开。 她心里特别特别的舍不得,眼睛一直看着别的地方,迟迟不答应。 她特别特别害怕,这一个转身盛骄阳就再也不回来了,爸爸妈妈就是这样的。 但是盛骄阳揉了揉她的头发,笑容如三月里的春风。 “小丫头,我下午去接你,带你去吃汉堡!” 林夏还是不太搭理人。 盛骄阳比汉堡包重要的多,她才不会为了一口吃的放弃盛骄阳。 盛骄阳脸上露出几分无奈,居然还夹杂着一丝甜蜜,他弯下腰来,好言好语的哄着林夏。 “我才发现你没有手机,咱们一块去买个手机,然后你加上我的微信,我们随时都可以联系好不好。” 林夏一直紧张的心突然间松了一下,但还是咬着下嘴唇,不愿意答应。 盛骄阳真的是一个特别好脾气的人,一直到现在还在哄着林夏,让她答应。 “我会给你带礼物的。” 重要的不是礼物,而是盛骄阳会回来。 林夏点点头,再抬起头的时候,眼睛已经是晶莹的一片。 “好。” 天知道,她下了多大的决心,才接受盛骄阳离开她。 盛骄阳带着她去买了个手机。 国产的稍微好一点的也就两千块钱左右,但是水果机贵的离谱,要四五千呢。 盛骄阳给林夏买了个国产的旗舰机。 “现在国产的性能可能还比不上国外的,但是再过一两年,应该就会差不多提升上来了。” 林夏似懂非懂,点点头。 因为林夏现在还没有身份证,所以不方便办手机卡。 不知道盛骄阳和图书馆前面卖咖啡的店员说了什么,店员慷慨的给他们分享了无线wifi密码。 林夏只用了十几分钟,就学会了上网,小孩子在电子产品方面好像都是无师自通的。 盛骄阳给林夏登录了自己另一张卡注册的微信号。 微信头像是盛骄阳随手拍的,外面擦翠绿翠绿的落叶乔木,还有碧蓝的天空。 她头一次发现江城初秋的天空居然那么蓝,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压得低低的仿佛触手可及。 盛骄阳自己的头像是一片洁白,好像只是随手拍了一张白纸,上面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让人忍不住想要在这张白纸上写些什么,但是又好像什么都不敢写,害怕弄脏了这张白纸。 盛骄阳也给郑修打了电话,林夏下午过去也给她连个网。 办妥了这些,盛骄阳才离开。 一上午林夏都是心神不宁的,没有心情写数学作业和英语这些需要动脑子的,她就写字。 盛骄阳说她的字轻飘飘的又有点潦草,最好练习颜真卿和柳公权,颜筋柳骨,写出来会很好看。 字如其人,对也不对,如同以貌取人一样。 蔡京和秦桧也写的一手好字,但是两个人都是卖国贼。 宋徽宗一手瘦金体铁画银钩,如刀如梭,秀丽山水,惊艳绝绝,但是靖康之变作为一个国君,真该死啊。 颜真卿是满门忠烈的名臣。 盛骄阳还给林夏买了几本字帖,让林夏先学着写毛笔字,然后写钢笔字,然后是写铅笔再写圆珠笔。 小孩子学东西比较快,没几天的功夫,林夏就写的有模有样了。 写字特别容易让人凝神静气,一边写一边默读唐诗,慢慢的心浮气躁,就全部沉了下来。 林夏抬头的时候惊讶的发现一上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现在可以去吃午饭了。 中间盛骄阳隔半个钟头就给她发一条消息。 “好好学习,不用担心我,我会回来的。” 林夏感觉自己的心情就好像是三伏天吃了一只冰棍,冰冰凉凉的,特别舒爽。 所以盛骄阳一定会回来的。 林夏中午吃了好大一碗炸酱面,加了煎蛋,没有舍得加卤牛肉。 吃完以后她自己坐公交车去练琴。 郑修特意没有午睡,等着她过来。 这位大少爷显然不习惯加班哈气连天的,百无聊赖的躺在单人沙发上,没个正形。 “你可总算是来了,钥匙我给你,练完了自己走。” 郑修把钥匙放在了茶几上,林夏走过去,把钥匙拿了,很客气的说了一声。 “谢谢!” 郑修直挠头,“你和你哥性格真是不一样!真不知道一个家里是怎么养出两种人的。” 林夏还是不说话。 郑修挥了挥手,“我要回去睡午觉了,冰箱里的饮料还有冰淇淋管饱,走的时候记得锁门就行了。” 说完郑修就往门外走。 林夏朝着他挥了挥手,“再见!” 郑修微微挑眉,这小姑娘还挺有意思的,等到他出了大门,一阵琴声已经响起。 说实话,弹的不怎么样。 磕磕绊绊的,像是一口气上不来,又像是气太多了。 简直对耳朵是一种折磨。 不过进步很快,这是她第三次摸钢琴,能达到这个水平,已经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了。 假以时日一定可以弹得非常好。 就是十四岁才学习钢琴,年纪已经有些大了,很难再成为世界级的演奏大师了。 不过将来如果是去剧团找个工作糊口,应该没什么问题。 林夏弹曲子弹的很简单,先从世上只有妈妈好开始。 这个世界上真的所有的妈妈都好吗? 第一次拿到谱子的时候,林夏怎么都张不开嘴。 盛骄阳原本是想要换一个曲子的,但是林夏拒绝了。 总不能逃避生活中的一切,还是要转过身来去面对。 这也只是一首普通的抒情曲,她只需要静静的看别人的母子缘分就可以了。 只是弹着弹着,眼泪就落在了手背上。 没关系的。 她已经有了盛骄阳,盛骄阳对她很好,这就已经是上天赐予她的最大礼物。 第45章 礼物 弹钢琴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 琴键其实没有那么柔软,压下去的时候都需要用力,轻重缓急,带出来的声音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同样的曲谱在有些人演奏下会变成小桥流水,在有些人的手中是慷慨激昂。 一个琴键落下,可能只有微末的差别,但是所有的琴键组合起来就有成千上万种变化。 这成千上万种组合变化,就会形成无比鲜明而且浓烈的个人风格。 曲子还可以升调和降调,弹出来的变化更多。 像极了人生。 像极了每一个人要走的不同的道路。 林夏磕磕绊绊的熟悉这曲子,她的手指头又细又长像小葱一样,按在宽大的琴键上用不了十分钟,手指头就又胀又麻。 其实她可以忍受的,这又不是什么大事。 而且练琴的时间那么贵,当然要抓紧时间继续练琴。 但是盛骄阳让她练习十分钟就停下来休息一下。 他说手指关节都很脆弱,指骨和指骨之间是软骨连成的,多频次的剧烈敲击会损伤软骨,造成不可磨灭的损伤。 千万别还没成为顶级的演奏大师,就先得了腱鞘炎。 艺术需要勤奋,但是也更讲究悟性。 空余的时间要多思考,然后在练习的时候倾情奉献。 林夏在休息的时候,手指也不闲,虚虚的落在琴键上,想象按下去以后会发出的声音。 比划着自己的手掌和琴键之间的宽度,仔细揣摩下一次落下应该是用什么样的力道,什么样的时间间隔。 已经到了初秋,蝉鸣的声音低了很多,但是她的心里好像有恢宏的乐章,此起彼伏。 她想起了苏东坡的词。 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天光渐渐暗淡下来,金灿灿的夕阳落满整个江城,整个城市都被铺上了一层炫彩壮丽的颜色,天边的烟霞燃烧着,真的好美好美。 林夏的手指按在琴键上,突然间感觉到心底似乎多了一种不曾有过的力量,在静悄悄的生长,逐渐变得茁壮。 她开始弹下一个个音符。 弹完了一遍,又弹了一遍。 这种感觉很美妙,陶醉又忘我,林夏不知疲倦,弹了三四遍才停了下来。 就在她专注的看着琴键,仔细想下一次应该怎么弹的时候,身后不远处传来了掌声。 林夏整个放空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来。 她专注认真的脸上瞬间绽放了有些稚气,但是特别甜美的笑容。 盛骄阳回来了! 他站在柔和的光线里,尘埃在跳舞,他好像被蒙上了一层淡淡的轻纱,散发着圣洁的光辉。 林夏赶紧小跑过去,一下子就抱住了他的腰。 开心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盛骄阳没有食言辞,他信守承诺回来了。 林夏真的已经做好失去他的准备了。 但他真的回来了! 盛骄阳微微俯下身,平视着林夏,擦去她脸上的泪水。 “小丫头,你哭什么啊,我这不是好端端的回来了吗?” 林夏吸了吸鼻子,眼睛一秒钟都舍不得离开他,好像要把他使劲的描绘下来,牢牢的刻在脑海里。 这时候林夏才注意到盛骄阳还搬了一个纸箱子,是用来装方便面的包装,纸箱子放在墙角。 盛骄阳指了指箱子,“我说了我会给你带礼物回来的,快看看喜不喜欢。” 只要盛骄阳回来就好,其他所有的一切都不重要。 但是盛骄阳送的东西都很好很好。 林夏也有些好奇盛骄阳送她什么,不过绝对不会是一箱方便面。 她蹲下来,打开了箱子的一角,里面一个小小软软的小东西用小爪子扒拉着纸箱子上沿,一双小眼睛好奇着打量着这个世界,对着林夏轻轻的,喵呜了一声。 看到林夏没有反应,又喵喵了好几声。 林夏眼里闪着惊喜的光,赶紧伸出双手把小猫抱出来。 小猫是个奶牛猫。 身上白一块黑一块的,特别好看,像是刚刚断奶,身体健硕,却没有特别多的肉。 看起来很健康,很有活力,又爱亲人。 “是小猫啊!” “你喜欢吗?” “喜欢!” “喜欢我们就养着它好不好?” “好啊!” 林夏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特别羡慕别的小朋友,家里养着猫猫狗狗。 曾经鼓足所有的勇气,和爸爸妈妈说想要养一个小猫或者小狗。 但是挨了一顿打。 “我们养你就够费劲了,还要多加一张嘴?你知道狗多难养吗?一顿吃的比你还多!” “别想着养猫,猫和你一样是个偷吃鬼,白眼狼。” “你当我们家什么条件,还想学着别人养宠物,你先看看你这废物配不配!” … 林夏双手怜爱的抱着小猫,还是觉得这个惊喜来的太大,太意外,怯生生的问盛骄阳。 “我们养得起小猫吗?” 盛骄阳也伸手摸了摸小猫的头,他觉得还是林夏的头比较好摸。 “小猫才能吃多少,咱俩一人剩一口它都吃不完。” 林夏低垂着头,“我可以少吃一点的。” 盛骄阳听着哈哈大笑。 “想什么呢?小丫头,你和猫我都养得起,谁也不用省着吃,都吃的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 林夏也抬起头,对着盛骄阳灿烂一笑。 林夏太喜欢小猫了,根本舍不得放下,很小的时候,她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抱着小猫睡觉,现在这个梦想就要实现了。 好紧张,好激动! 两个人锁了琴行的门,带着小猫出来。 带着小猫就不能坐公交车了,要打车回去,现在正好是下班的晚高峰,车不好打。 两个人就站在路边等。 林夏紧紧抱着小猫,生怕小猫跑了。 盛骄阳打趣儿林夏,“你看咱俩像不像刚从医院抱了个孩子出来?” 林夏脸烧得通红,立刻背过身去,不理盛骄阳了。 这种玩笑是可以随便开的吗? 盛骄阳又哄了好一会儿,“好啦好啦,我不和你开玩笑啦。” 林夏才转过头来。 很快打上了出租车,林夏先进去坐好,盛骄阳再进来。 林夏对盛骄阳离开一天还是有些好奇,“你今天就是专门去找猫了?” 盛骄阳低头逗弄小猫。 “对啊,这么可爱的小猫很难找的,当然要多花些时间。” 其实这一天里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几乎可以说是惊涛骇浪,差一点就会毁掉林夏的人生。 但是盛骄阳处理的滴水不漏,瞒的死死的,一点都没有让林夏知道。 第46章 三千年前怎么会有猫粮? 两个人带着小猫回家,路上遇见宠物店,就停下车进去买东西。 宠物店不太多,两个人在路上看了好半天,才找到这么一家。 进去以后,买的都是很基础的,猫砂猫窝猫厕所还有猫抓板。 然后给猫打了疫苗。 林夏认为小猫可以和人吃一样的食物,就没有买猫粮,给猫咪吃肉包子,面条也能长得肥肥壮壮。 这些猫粮都太贵了,如果每个月都要买的话,每个月要花两三百块呢。 她一个月都没有花过三百块钱。 店员一个劲儿的在推荐猫粮,看到盛骄阳和林夏舍不得掏钱买,翻着白眼说风凉话。 “猫粮都买不起,那就别养猫啊,连个猫粮都舍不得给猫吃,就是在虐待猫!” 林夏觉得特别窘迫,说实话,她还不知道猫还必须得吃猫粮。 她觉得她吃什么也给猫吃什么,就已经很好很好了。 店员一个劲儿的骂她。 “我就没见过哪个养猫的,连猫粮都舍不得买的,我看你们俩自己吃的不错,没想到居然是这种人。” 盛骄阳原本是好言好语的,现在把除了猫砂的所有东西往前一推。 “我们也不要了,只给算猫砂和疫苗的钱。” 店员被噎了一下,一般年轻人,尤其是男生带着小姑娘,被说几句还不大包小包的全都买,男生爱面子,女生不懂行情。 这一单生意坑个几百上千的不成问题。 “你们就买个猫粮吧,花不了多少钱的,还有那个指甲也应该减了,挠到人怎么办?还要打疫苗呢!” 盛骄阳直视着她的眼睛,“我只要猫砂和疫苗。” 一米九的盛骄阳特别有气势,而且还拿出了手机,看样子是准备报警。 “我叔叔在幺二三幺五上班,我觉得我必须和我叔叔反映一下这个情况,我明明不要猫粮,但是有人非要我买猫粮,这强买强卖的,他们到底管不管!” 店员麻利的收银,还特别的嘴碎。 “我就是给你们一点建议而已,你们年轻人没养过猫不懂,回头把猫养死了,可不关我的事。” 盛骄阳拿过零钱,拎着猫砂出了宠物店,全程面不改色。 林夏跟在后面还是很忐忑,小心翼翼的问盛骄阳。 “我们是不是应该给猫买猫粮?” 盛骄阳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林夏。 “最早养猫的人是古埃及人,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我国在公元前四百年前养猫,也就是说两千四百多年前。” “那个时候也没有猫粮,那个时候的小猫是吃什么长大的?” “你小时候在农村也见过猫,它们吃猫粮吗?” 林夏感觉自己的脑子好像刚才是被堵住了,现在才清醒过来,有些羞怯的笑了笑。 “对啊,三千年前怎么可能有猫粮。” 盛骄阳摸了摸她的头,“其实很多时候别人指责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做错了,而是出于他们本身的利益考虑。” “我们要从这些话里面分辨到底哪些话是为了我们好,哪些话是在伤害我们。” “我们需要的东西和别人认为我们需要的东西往往不是一种东西。” “消费主义就在于没有需求创造需求,我们要分清自己的需求。” 林夏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她好像从来没有想过她的需求。 只要能吃得饱穿得暖,天天看到盛骄阳就好了。 这边距离家的方向就不远了,两个人抱着小猫拎着猫砂路过菜市场,又去里面买了些东西。 买了小面肉还有菜。 还十块钱买了三个大盆儿,两块钱买了个指甲刀。 回到家以后,盛骄阳把纸箱子放在地上,然后垫了一块旧毛巾。 小猫开开心心的跳了进去,朝着他们喵呜喵呜的叫,然后舒展身体躺在了里面。 可见它对这个纸盒子做成的小窝特别的满意。 其中一个大盆盛骄阳往里面倒了猫砂,然后用捡来的花铲铲屎,这就是猫猫的厕所了。 另外一个盆放到一边,用来给小猫洗澡用。 小猫专用的指甲刀毛巾什么的,全都扔到了那个空着的大盆里。 齐活! 晚上吃饭的时候,盛骄阳提前切了一点肉丝,煮面之前煮了,放在小碗里给小猫吃。 晚上他会给林夏冲羊奶粉,冲奶粉的时候多舀一勺,然后倒出来给小猫喝。 小猫吃的特别香,吃完了以后还把肚皮翻转过来,求摸摸求抱抱。 林夏抱着小猫舍不得撒手。 两个人给小猫洗澡剪指甲,也是把可乐喝完,用剪刀把上半部分剪下来,套在小猫的头上一个人端着小猫,一个人剪指甲。 在小猫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指甲就全都剪完了。 林夏看得叹为观止,就这个剪指甲在店里得一百块钱呢。 盛骄阳一边熟练的给猫剪指甲,一边笑着说。 “穷有穷的过法,富有富的过法。” 给小猫洗澡,盛骄阳也很熟练,水温试了又试,还把小猫的一只小脚脚放进去。 小猫没有扑腾,这才把小猫放进去洗。 洗完了以后用小猫的毛巾给小猫擦干净,然后拿着吹风机在远处吹,换着方向吹。 小猫的姿势和表情看着都挺享受的。 林夏一边给盛骄阳打下手,一边会在心里悄悄的想。 盛骄阳是在什么样的家庭里长大的。 他这样的人应该不缺爱,那他为什么不回家呢? 给小猫收拾花了一个多钟头的时间,洗香香的小猫,就窝在它的猫窝里,懒懒的打着哈欠要睡觉了。 盛骄阳看着昏昏欲睡的小猫,给提议道。 “要不要给猫取个名字?” 林夏指了指自己,“我吗?” “对啊。” 林夏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打退堂鼓,她不行的,取名是多慎重的事情。 “当然要给小猫取一个名字,要不然怎么把它和其他的小猫区分开。” 林夏抓耳挠腮,想了大半天,还是想不出好名字。 “我感觉给小猫取了名字,大部分人在叫小猫过来的时候还是咪咪,要不就是咪咪吃饭了,然后小猫会以为它叫吃饭了。” 林夏很少开玩笑,所以这个不算冷的笑话,让盛骄阳笑的前俯后仰。 “那我们家小猫就叫咪咪吧,或者是叫吃饭也行。” 林夏很慎重,又很仔细的想了想。 “要不还是叫小咪吧。” 第47章 攒勇气 小咪很黏人,但是特别乖能听懂话,放到猫窝里,就团成一团,舒舒服服的睡下,然后朝着林夏喵喵的叫了几声。 这几声小奶音叫的林夏,心里都要萌化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生物? 林夏忍不住伸手又去摸了好几下猫的头,好软好暖,她终于拥有一只小猫了,可爱的她眼睛湿湿的,心都是濡湿一片。 身后站着盛骄阳,林夏在看猫,盛骄阳在看她。 盛骄阳看林夏的眼神,比林夏看猫的眼神还要宠还要爱。 摸了猫猫好大一会儿,一直到林夏摸够了,盛骄阳才放下手中的书,翻开林夏的书。 林夏这才发现盛骄阳在看一本英文书,但是仔细看了一下又不像。 叫什么c语言, java语言构架,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符号,组合到一起又不像算数。 林夏看着直皱眉。 这个世界上她不懂的东西也太多了。 她怎么不记得英语里面有这样的分支? 而且书皮上还写着什么通用语言,难道是外星人用这样的语言在互相交流吗? 盛骄阳看到他这么可爱,在思考的样子,轻轻在她头上敲了一下,然后把书拿过来,一行一行的念给她听。 “这个叫做计算机语言,是编写程序时候用的。” 林夏天真的问他,“计算机也有语言吗?” 盛骄阳轻笑了一声,桃花眸中潋滟如水,好像盛放下了整个春天。 然后盛骄阳把什么叫做二进制,什么叫做打点纸带计数…全部都给林夏讲了一遍。 林夏还是懵懵的,没有听懂。 但是她觉得盛骄阳好厉害。 可以面不改色的和人讨价还价,也能诗酒趁年华。 这世界上所有矛盾违和的千人千面,在他身上居然可以如此顺滑的连接在一起,低头可以锄禾日当午,抬头可以手可摘星辰。 一天一天的时光过得特别快。 没几天,林夏的身份证寄过来了。 盛骄阳带着她去附近的银行办了一张储蓄卡,然后在里面给她存了五万块钱。 林夏看着有他巴掌那么厚的钱,一张一张的被存进去,眼睛睁的大大的,一眨都不敢眨。 这也太多了吧! 红彤彤的钞票,一张接着一张,简直让人数花了眼。 她一直都很喜欢红色,因为红色是钞票的颜色,钞票可以买到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 但是看到这么多钱,存到她的个人户头里,林夏心里感觉就像是一个焦渴的人突然之间得到了一个湖泊那么多的水,感觉这辈子都喝不完。 这些钱是属于盛骄阳的,摆摊卖烧烤,抓犯罪嫌疑人,又出力气又卖命,才换来的。 这些钱来的很不容易。 林夏赶紧阻止盛骄阳,“不用这么多的,我不花钱的,每天吃的用的都是好东西了,不用给我钱了…” 盛骄阳摸了摸林夏的头,嗓音沉沉,只说了一个字。 “乖!” 然后继续办存款。 他已经在存款单上签了字,他的手修长好看,这段时间没有做重体力活,越发显得骨节分明,白皙透彻。 手握圆珠笔签字,也写着龙飞凤舞,铁画银钩。 盛骄阳。 这三个字可真好看! 办完了手续以后,盛骄阳把存款单和银行卡一块叠起来给了林夏。 “小丫头,真正的独立是思想独立,经济独立,人格独立。” “思想独立和人格独立都需要你读书,有判断是非的能力,但是经济独立,却是支撑这两样的基石。” “不管什么时候,你只要想到你的银行卡里还有存款,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你就有说不的勇气。” “我是在给你攒勇气。” 林夏似懂非懂的拿过了银行卡,感觉沉甸甸的。 二零一三年的夏天五万块钱还是很大一笔钱,办好这项业务以后,营业员还给他们两个人倒了水。 盛骄阳自己喝一杯,给林夏一杯。 “小丫头有什么想问的?” 林夏小口小口的喝了半杯水,然后开口说话。 “我看小说里写的,都说是在攒嫁妆。” 但是盛骄阳说的是在给她攒勇气,敢对抗世界的勇气。 声音很小,但是听起来糯糯的,已经有了几分撒娇的意思,不像一开始,大部分时间都是害怕,甚至是带着几分讨好。 盛骄阳对小姑娘成长的速度挺满意的,桃花眸中向来凛冽,却带了几分温暖的欣赏的笑意。 “真正的自由,不是指无所不能,而是指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 “女孩子攒钱是用来买自由的,是为了通往幸福的彼岸,如果你愿意的话,这些钱可以用来交学费,买衣服,买好吃的,旅游。” “嫁妆,一般来讲指的是女方的长辈,在子女出嫁的时候给准备小家庭使用的物品金钱。” “我现在又不认识你将来的丈夫,你也不知道你要找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们为什么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准备钱?” “女孩子一辈子如果想活得幸福快乐,还是要多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 林夏一下子抬起头,目光灼灼的看着盛骄阳。 “可是从小他们都告诉我,一定要学会洗衣做饭,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的,这样才能找一个好男人。” “不需要读书,读书把脑子都给读傻了,读书念出来都变成三十多岁的老博士了,更没有男人要了。” “女孩子一辈子如果没有男人要的话,这辈子就完蛋了。” “年纪大了,嫁不出去会被娘家人嫌弃,到了婆婆家里不会洗碗做家务,会被婆婆嫌弃的。” 盛骄阳忍不住捏了捏林夏的脸,没想到小姑娘才十四岁才上初二,想的居然那么多。 怪不得有时候读书的时候脑子不灵光,原来都是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把脑子给堵上了。 造孽呀。 年纪这么小的孩子,就应该好好读书。 “他们还说什么了?” 林夏歪着脑袋仔细回想着,如果是别人问的话,她肯定守口如瓶,一言不发。 但是是盛骄阳问,她就搜肠刮肚,像告状一样,非得把细节给补全了不可。 “我们老师也说,女孩子读书差不多就得了,反正将来都是白念,大学毕业刚开始挣钱就要嫁出去了就是赔钱呢,而且读书到了高中以后,根本就考不过男孩子,别瞎费劲了。” 盛骄阳听着眉头皱起来。 第48章 喜欢吗? “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也是刻板印象,属于封建糟粕,这种观念需要改变。” 林夏向来温顺,但是现在也被激的热血上头。 “怎么改变?” 盛骄阳绚丽的某种神采斐然,目光无比的坚定。 “如果你能够一直考第一,就可以打破这样的偏见,从你身边开始做起以后他们再说女孩子做不到的时候,就会想想身边还有一个非常厉害的人。”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多一点光就会多照亮一条路。” “加油吧小姑娘,你肯定会成为最棒的小姑娘!” “要勇往直前,不能说自己不行。” 林夏别的没记住,但是现在她记住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她要考第一。 真正的实力会让有偏见的人闭嘴。 存好钱以后,两个人去购买学习用品,盛骄阳也有很多要买的东西。 路过市一中,林夏忍不住停下脚步往里面看。 高耸的教学楼,好几个操场,窗明几净,一尘不染,还摆放着很多绿植。 这种学校一看就非常贵,非常好,根本不是她上的打工子弟学校可以比的。 而在这里上学的也全部都是天之骄子,他们可以考出别人高不可攀的成绩。 听说他们还分火箭班,实验班,普通班,一个年级二十个班,火箭班差不多就是清北预定,普通班最差的都可以考上二本。 林夏上的十八中,他们的第一名都考不上普通班。 “你在这里上学吗?”林夏问完就想要咬自己的舌头。 盛骄阳浅笑着说,“以后你也会在这里上学的。” 林夏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能够考上,不知道盛骄阳哪儿来的信心。 她抬起头,看着巍峨高耸的教学楼,觉得应该拼一把试试。 不能总这样,没骨气。 “好,我也一定会考上市一中的!” 盛骄阳拍了拍她的肩膀,“很好,有志气!” 市一中旁边有全市最好的文具店,林夏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文具还有这么多的花样。 盛骄阳是一个生活比较简洁的人,挑选笔记本,圆珠笔,圆规,直尺,自动铅笔,这些东西全部都是以简单好用,高效为目的。 所以他先按照他的习惯挑了两套学习用品,然后再让林夏自己挑。 林夏特别喜欢超细圆珠笔,挑了几个漫画人物的,一般使用的圆珠笔都是零点三八的,但是这家居然有零点二八。 这么细的笔珠,在纸上可以写出特别小特别清晰的字,方便在课本上做笔记。 而且字写的小小的,她觉得特别可爱。 她早就羡慕同桌有彩色荧光笔了,也拿了两三支,这种糖果色的荧光图案画出来就像彩虹一样。 盛骄阳也感觉发现了新大陆,以前他都没注意过这些东西。 林夏还挑了几个特别精美花里胡哨的本子,是这个店里的特色,现在非常流行的中国风,纸张非常特殊。 用的是类似于宣纸,里面夹杂了各种各样的花瓣和绿色的草叶子,翻开以后还有淡淡的香气。 如果在上面写簪花小楷,肯定会非常漂亮。 林夏最近的毛笔字也写的有样子了。 挑选的时候特别慎重,拿在手里反复比对,可以说是爱不释手,眼睛里都跳跃着欣喜的光彩。 这肯定是喜欢的不得了。 不过看了一下价格,她又赶紧放下。 盛骄阳又给她扔到了筐里,林夏想要偷偷的拿出来。 盛骄阳的手按在他的手上面,不让她往出拿。 目光清冽澄澈,灼烫灼烫的,林夏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尤其是盛骄阳还问。 “喜欢吗?” 林夏感觉到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在心里一遍一遍的提醒自己,盛骄阳说的是本子,不是别的。 “可是很贵。” 盛骄阳又拿了两个本子,这种本子明显卖的很快,三四个格子都空了。 既然林夏喜欢,当然要多拿几本,最好把花色都给买全了,免得小姑娘回头想起来,觉得童年不够完整。 盛骄阳一边挑选一边随口说。 “好东西就是又好又贵。” 这话简直说到了林夏的心坎里,盛骄阳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贵的人。 林夏手里一下子被塞了沉甸甸一摞本子,她赶紧说。 “我觉得用别的本子也是一样的。” 盛骄阳已经推着车子往前面走了,“以后拿出这个本子,你会快乐吗?” 林夏非常确定,“肯定很快乐。” 盛骄阳回过头来看她,笑容无比的耀眼和灿烂。 “难得遇见心头好,千万不要错过。” 林夏瞬间感觉到,心里好像有千万层冰在一瞬间噼里啪啦碎掉了。 这个世界都变得特别模糊,眼前只剩下盛骄阳的笑容,好像挂在天上的太阳,照亮了她黯淡无光的过往和迷茫怯懦的未来。 两个人买的东西非常多,用了四个塑料袋才装下,一直到门口,盛骄阳看了看林夏,又顺手从货架上拿了一根跳绳。 给林夏买东西,他好像永远买不够一样,总是能发现更需要的。 一直到手里拿不下了才停止。 “有空多跳跳绳,不要不运动,运动才能长得快。” 林夏拎着两个轻的袋子,盛骄阳拎着两个重的,两个人满载而归的走在路上。 临近九月份的江城已经不热了,路过广场上有很多摆小摊的,大部分都是卖小孩的玩具,特别的热闹。 有一个摊子很冷清,一个腿脚不好的老头在拉二胡,老头干瘦干瘦的,一看就营养不良的厉害,而且曲子特别悲怆。 这个时间点大部分都是带着孩子出来的,没有人往这老头身边蹭,所以前面的破碗里一个钱也没有。 但是他的二胡拉的确实还不错。 盛骄阳把东西放在长椅上,也让林夏坐下听完。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天边的火烧云,好像是要在淡粉色的烟霞里,看到无边的过往。 听完以后,盛骄阳拿出两百块钱,询问林夏的意见。 “老爷爷的曲子拉的很好,我们给他一点支持和鼓励好不好?” 第49章 梁祝 林夏现在已经习惯了生活里的大事小事,盛骄阳都会和她商量,这样有来有往的对话挺好的。 好像从前生活里悬浮着的所有的一切都有了落脚点。 人生有来处,命运有归处。 林夏对着盛骄阳点了点头。 “好啊,我觉得老爷爷的二胡拉的很好。” 然后两个人就走过去,把两百块钱放到老者面前的旧帽子里。 老者浑浊的眼中闪现出了一丝光亮。 他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大额的打赏了,激动的站起来,朝着两个人鞠躬,用沙哑的声音不断说着。 “谢谢,谢谢!” 林夏从未直面这样激动的谢意,面对这澎湃的感情不知道如何处理,赶紧抬头看盛骄阳,但是盛骄阳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示意让她来说。 林夏在心里打了一会儿腹稿,才认真的开口。 “老爷爷,你的二胡曲子拉的非常好,我们两个人也学习了一点音乐,所以知道您拉的是二泉映月,非常感谢您给我们带来了一场音乐盛宴。” 老者眼眶红了,尤其是听到少女说,更加欣赏他的音乐,而不是出于可怜。 老者枯瘦的手按着二胡的琴弦。 “除了二泉映月,我还会赛马,我给二位拉一段吧!” 林夏面露欣喜,就和盛骄阳站在旁边,继续听老者演奏。 老者重新坐下,闭上眼睛,完全沉浸入音乐声中。 赛马曲慷慨激昂,仿佛真的有万马奔腾,从面前高高掠过。 那双干枯的手上似乎真的有千军万马,他就站在最高的山巅上,俯视着他的王国。 赛马居然这么好听! 一曲终了,老者还沉浸在曲子里,没有回过神来。 林夏轻轻拉了一下盛骄阳的袖子。 两个人现在已经很有默契了,只需要一个眼神,盛骄阳就知道林夏想说什么。 盛骄阳又掏了一百块钱放下。 老者激动的老泪纵横,看一看林夏,再看一看盛骄阳,一言不发,调了一下琴弦又拉了起来。 林夏只觉得这个曲子舒缓柔美,好像跨越了千年的感情。 深深的仿佛揉进心里,有千言万语却不能诉说。 像极了她此刻的心。 身在万花丛中,小桥流水,时光静谧。 但是心里有非常隐秘的爱意不能说,不能触碰,不能面对。 这是一种多么甜蜜而复杂的感情。 明明是非常非常好听的曲子,不知道为什么盛骄阳嘴角明明是挂着清浅的笑容,但是眼睛里却看起来有一层薄薄的湿意。 好像有浓的化不开的忧愁。 这样的忧愁没有办法和任何人诉说。 一直到过了很久,林夏才知道那首曲子,名字叫做梁祝。 是一千多年以前的爱情悲剧。 拉完一曲以后,老者站起身再次对着他们鞠躬。 “谢谢。” 时间已经不早了,老者也要收摊回去。 林夏和盛骄阳拎着袋子离开。 林夏不是很难理解那个老者,明明有着非常高超的演绎水平,为什么看起来日子过得这么惨呢。 两个人站在红绿灯边,等着过马路,盛骄阳给林夏做解释。 “这个老人以前应该是剧团的,但是现在年轻人已经不太听各种戏曲了,很多剧团都解散了,很多老艺人都没有了糊口的工作。” 林夏心里听着一阵阵悲伤。 她也知道现在大家听的都是流行歌曲,兜里装着mp三或者是手机就有音乐播放器,还有谁会去剧院里听戏。 那种咿咿呀呀的唱腔,喜欢的人越来越少了。 两个人过了红绿灯,然后去吃饭。 看到小姑娘不大开心,盛骄阳就拿过菜单点菜。 全部点林夏喜欢吃的。 吃的是炒刀削面,再加一盘辣子鸡,一道麻辣水煮鱼。 面条劲道爽滑,是用西葫芦炒鸡蛋还有西红柿炒出来的,滋味丰富特别开胃。 辣子鸡用的不是小公鸡,而是大鸡腿,所以肉特别多,一口一口嘎嘣脆,再加上那么多的花椒和辣椒,吃起来简直就停不下来。 麻辣水煮鱼用的是黑鱼,鱼片又白又嫩,在红汤里特别入味,汤底里面还有爽脆的豆芽,豆腐皮这些配菜。 这段时间盛骄阳也发现了,林夏更喜欢吃软嫩的食物,而且喜欢重口味的。 不过她不太舍得去大饭店,花一点钱就可以买到好吃的,小姑娘会更开心。 说明她现在特别热爱生活。 生活对于现在的她而言,也是有滋有味,蒸蒸日上,麻辣鲜爽。 看到好吃的上桌,林夏立刻忘记了刚才的烦恼,大眼睛里闪出灵动的光彩。 盛骄阳拆开一次性筷子的包装,把上面的毛刺刮掉放到林夏碗上。 “一定要先有了六便士才能抬头仰望月亮。” 林夏刚看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立马就知道盛骄阳在说什么,赶紧点了点头。 “嗯,吃饱了饭我才能好好学习!” 两个人开始愉快干饭。 他们坐在窗边的位置,所以刚才的老者从窗前路过,他们一眼就看到了。 老者手里牵着一个孩子,孩子好像是五六岁的样子,祖孙两个人,手里一人拿着半个烧饼,慢慢的啃着。 孩子好像身有残疾,右手只有两个指头,而且还在换牙,把烧饼啃的七零八落的。 老者很慈爱,嘱咐着酸儿慢点吃,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鸡蛋,给孩子剥。 很显然,鸡蛋只有一颗。 林夏不由自主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盛骄阳也放下了手里的筷子,“我去叫他们进来一块吃吧。” 林夏的眼睛有点红,赶紧点了点头。 她好像看到了她的奶奶。 奶奶不会重男轻女,就好像这位爷爷不嫌弃孩子是残疾人。 但是奶奶的孙子孙女太多了,一个鸡蛋也只能煮熟了,用丝线切成八片,每个孩子一片。 而且奶奶务农的收入特别微薄,还全部在爷爷的手里,没有余力养活她,只能隔很久给她悄悄的留一碗有肉渣的炒饭。 她大口吃饭的时候,奶奶就慈爱的看着她,她想着奶奶也没有吃,就想要和奶奶分着吃,但是奶奶总是说我不饿,夏夏你快吃。 像极了这祖孙俩。 盛骄阳把老者和孙子请进来,又点了几个给老者和更小的孩子吃的菜,有蒸鸡蛋,清炖鸡汤,软米饭。 吃完以后又给老人和孩子打包了一份炸鸡,还有糯糯的竹筒粽子。 老人眼眶微红,一个劲儿的说谢谢,还要把刚才盛骄阳给他们的钱拿出来。 第50章 知己 盛骄阳当然是拒绝的,他还和店家要了一瓶酒,开瓶以后,恭敬的给老人倒了半杯。 “我真的非常爱您的音乐。” 这时候外面还下起了雨,老人取下了背上的二胡,如同遇见知音,就着酒菜,拉了一曲又一曲。 曲子无比的震撼,倾注了一个老艺人一生的心血。 小孩子都特别开心。 “爷爷,曲子好听!” 老艺人泪撒当场,“我年轻的时候也是给剧院的台柱子伴奏的,那会儿,台下坐的满满的,全都是冲着我们来的,后来有了收音机,有了电视机,出门看戏的人就越来越少。” “后来我们剧院的花旦青衣,全都嫁了人,再后来我们剧团就解散了。” “现在的小孩哪有喜欢二胡的,全都是在弹钢琴,而且也不是热爱弹钢琴,是为了考级。” “你们真的喜欢我国的传统乐器,这样真的很好,我真的很害怕,以后再也没有人听二胡了。” “等到我们这代人入土以后,还有谁记得二胡也可以演奏那么多好听的曲子。” “时代变了呀,我这孙儿也是命苦,爹妈都不靠谱,孩子生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就缺手指头,他们就离了婚跑了…” … 最后分别的时候,老人趁着上厕所悄悄的去柜台结账。 他也是有尊严的,不愿意白吃白喝别人的东西。 而且相逢知己,还是面对晚辈,老人更想要拿出样子。 盛骄阳其实都看在眼里,但是什么都没有说,悄悄在小孩的口袋里又塞了两千块钱。 小孩子怯生生的,残疾的手赶紧要往出掏,绝对不白拿别人的钱,但是盛骄阳按住了。 然后蹲下平视着小孩的眼睛,好像要把希望注入在孩子的眼睛里。 “你以后肯定会成为一个非常优秀的孩子,而且还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从现在开始你不能自卑,不能自毁,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往直前向前冲,成为所有人里面最好的。” 五岁的孩子其实已经能听懂话了。 大部分人看孩子的眼神都是充满同情的,小孩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有些错愕的看着盛骄阳。 但是盛骄阳说,“每一个人都是被上帝吻过的苹果,但是你是被上帝更偏爱的人,所以上帝轻轻咬了你一口。” 小孩子一直灰暗的眼睛里真的在突然之间就有了神采,仿佛注入了灵魂。 四个人在十字路口分别,脸上都挂着愉悦的笑容。 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天。 林夏开心的说,她想要学拉二胡。 盛骄阳欣然应允,“不过我不会拉二胡,你如果想要学习的话,我们得另外找个老师了。” 林夏现在已经不怕生了,“可以,等我再学一段时间的钢琴,就再去找个老师学二胡,不过我感觉乐理都是相通的,我也能在网上找些视频看一看,然后自己拉着学。” 盛骄阳有点意外,“你现在还会自学了?” 林夏挺起胸脯,“你好像也不是很会编程吧,我看到你买的书好像是基础入门,一开始先看基础入门,然后看高阶,最后看实操,我也按照你的步骤来不就好了吗?” 盛骄阳听着哈哈大笑,“不错不错,这就是自学的步骤,先仿造,然后制造,最后创造,这也是我国的工业化路子。” 不过林夏心里有很多疑问。 “既然二胡这么好听,为什么好多人都不学二胡一定要学钢琴呢?” 盛骄阳解释,“因为很多作词作曲需要很准的音,钢琴在这些方面比较合适。” 林夏一直很好奇,不卖烧烤摊以后,盛骄阳要怎么赚钱?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 第二天盛骄阳需要的所有零件就都到了,他花了一天的时间把台式电脑组装好。 林夏有点大失所望,“你花了那么多的钱,居然买了一个这么破的电脑?” 这些零件加起来起码要两万块,但是看起来灰扑扑的,特别的老旧。 林夏甚至怀疑盛骄阳被骗了。 但是盛骄阳已经坐在了硬板凳椅子上,把电脑显示屏主机全都放在了柜台上开了机。 “郝刚一定要用在刀刃上,咱们马上就要开学了,如果买了特别好的外观就容易被偷,被贼惦记。” “显卡处理器这些东西一定要用最好的,我才能在游戏世界里所向披靡。” “接下来你就知道了,我是怎么赚钱的。” 然后林夏看到开机以后,电脑上出现了无比绚烂清晰的画面,古色古香,亭台楼阁,小桥流水。 才子佳人,相依偎着站在一起,手里还拎着各种各样的武器,旁边还有白色的狐狸… 看起来就好像动画片一样。 “我先把我的级别打上去,然后我可以做代练!” 然后盛骄阳就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在了游戏里面,每天睁开眼睛打游戏,睡觉之前还要再清点一遍所有的东西。 他好像已经成了工会的老大,上线的时候一直有人喊麦。 老大来了! 林夏没有网瘾,现实世界就已经很美好很有趣了,她不需要再通过网络去找刺激。 她经常担忧的看着盛骄阳。 不会吧,不会吧? 盛骄阳会不会染上了网瘾? 她知道好多小孩打游戏丧失理智,成绩落千丈,还要专门被家长送去专门的网络中心戒除网瘾。 盛骄阳在林夏的眼里,已经从一个前途无量,将来要去研究导弹火箭的人变成了一个街溜子。 但是盛骄阳只是摸摸她的头,“不用担心,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就会让你见识到什么叫做真正的实力。” 林夏已经做好准备,如果一个星期以后盛骄阳还沉迷于游戏的话,她就要去报警联系盛骄阳的家长了。 盛骄阳绝对不能被毁掉。 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 林夏真的好纠结,每天白天要学习那么多的东西,晚上还要忧心忡忡。 盛骄阳肯定会怪她的。 但是在林夏惴惴不安的心情里,开学前一天下午,盛骄阳对着林夏晃了晃手里的银行卡。 “走,我带你去查银行卡余额!” 第51章 更赚钱的买卖 完了,完了,完了。 盛骄阳疯了。 林夏把小咪抱起来,头埋在小咪的肚子上,眼泪哗的一下下来。 她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了,现在哭得分外伤心,好像天都塌了。 盛骄阳已经好几天没洗头了,看起来蓬头垢面的,脑门上都泛着一层油光,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犀利。 本来就穿着有点脏的半袖和短裤,再加上一双塑料拖鞋,现在怎么看,都觉得有点神经质。 林夏回过头望他一眼,哭得更伤心了。 理想会不会在今天坍塌了? 心路历程复杂到了无以复加。 盛骄阳很快明白过来,林夏为什么会这么伤心。 他蹲下双手抱着小姑娘的肩膀。 “我真的赚到钱了。” 林夏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你不用担心我,我已经学会烧烤了,那些钱咱们省着一点花,等再过两年我就能打工了,我去开个烧烤摊子养活咱们俩。” 在林夏的眼里,世界上最赚钱的生意就是开烧烤摊子。 她愿意为盛骄阳做任何事情。 如果打游戏让他觉得很快乐,她愿意开烧烤摊子养活他,让他打游戏。 盛骄阳笑了,潋滟如水的桃花眸中如同春波荡漾,虽然已经到了秋天,但是他的眼睛里有春天的溪水划过,满怀着无限希望。 平均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几乎一直坐在电脑前,眼睛里已经布满了血丝。 他看起来不是脏乱颓丧,反而是有一种水晶被割裂以后晶莹剔透,破碎的美。 他的眼睛真的像极了易碎的宝石。 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因为连续熬夜,所以面庞消瘦,又带着一点浮肿,显得五官柔和而苍白,带着一点居高临下的厌世感。 真的比暮光之城里面的爱德华还要漂亮。 林夏心里觉得有点羞愧,盛骄阳都这个程度了,她居然还沉浸在他的美貌里,无法自拔。 她低下头,抽泣着,难过的吸了吸鼻子。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内娱开始疯狂流行清冷,高雅贵气的审美,称呼这样的气质为破碎感,充满了东方韵味,如同古代书卷中走出来的贵公子。 林夏才恍然惊觉。 惊艳了她整个少年时光的人,是真的芝兰玉树,无可比拟。 盛骄阳笑起来的时候,眼中清波荡漾,好像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忧愁都给散去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丫头? “你是不是觉得我打游戏就是在荒废光阴自甘堕落?” 小姑娘抬起头来,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少女干净的,没有一丝杂质的眼神,已经把心里的想法全给暴露出来了。 难道不是吗? 盛骄阳又笑了,眼神又无奈,又宠溺。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双刃剑,枪在犯罪分子的手中是邪恶的,会屠杀平民,扰乱社会秩序,但是在警察叔叔的手中,可以维护正义,给我们创造一个和平稳定的环境。” “你学过近代史就知道,牙片也是罪恶的,给我们的国家造成了一百多年的屈辱和灾难,但是这种植物如果种植得当提取和使用,在法律监管下就会成为药品,很多得了重病的人都会用得着,可以用来手术麻醉和止痛。” “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就是世界之窗,是我们沟通世界的桥梁,是我们进步的阶梯,使用不当沉迷于游戏,脱离于现实世界,就会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林夏心里又升起一股热气,激动的看着盛骄阳。 所以还好还好。 盛骄阳的理智都还在。 但是她还是用狐疑和审视的目光,看着盛骄阳,她的口才不如盛骄阳,说不过盛骄阳。 如果盛骄阳要颠倒黑白的话,她真的毫无办法。 盛骄阳牵起了她的手,“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走,我带你去看一下银行卡余额,你不就都知道了吗?” 林夏也赶紧用纸擦了一下鼻涕,眼泪去洗了把脸。 心里有些懊恼。 她怎么能这么怀疑盛骄阳呢? 收拾一下,然后两个人出了门,去一条巷子之外的 atm机。 盛骄阳输入密码,然后查询余额,把林夏拉过来看。 林夏震惊了。 她伸出手颤巍巍的一个一个的数零。 “个,十,百,千,万,…十万!!!!!” 数到了十万,她赶紧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四下张望一下,确定没有人看到,又赶紧捂住了显示屏幕上的银行卡余额。 这么多的钱! 盛骄阳一个星期就赚到了?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比开烧烤摊子更赚钱的买卖? 看到小丫头的眼睛都不眨了,盛骄阳轻轻在林夏的脑门上敲了一下,笑容依然清浅而且绚烂。 像极了开到盛夏的凤凰花,鲜艳昳丽,美不胜收。 “不要太惊讶,我说过我会做到的,就一定会做到。” 从自助银行出来,林夏还是懵的。 她还回头看了一下这个银行,两个月以前,林夏在这里叫盛骄阳回去的时候,盛骄阳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现在就已经腰缠万贯了? 真的是难以想象。 盛骄阳双手插兜,长腿迈开步子,显得闲适而优雅,夕阳在他的身后光芒万丈。 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他的对手。 在气质这一块,盛骄阳真的是系条围裙都拿捏的死死的。 林夏现在已经羞愧的说不出话了,低着头默默的走在一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怎么可以怀疑盛骄阳呢? 但是盛骄阳走到她面前停下,然后微微俯身和她的视线平行。 “林夏。” 盛骄阳几乎从不连名带姓地叫她,除非是非常紧急,而且重大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难关有八千,全都是看起来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得一关一关的去过。” “前提是我们首先要相信自己,然后按照自己的节奏步骤,去把目标拆解一点一点完成。” “不要被任何流言蜚语,傲慢与偏见影响了你的判断。” “你要永远忠于你自己的心,只要你自己知道在做什么,就可以了。” 第52章 我希望你是自由的 “忘记别人对你的训诫,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喜欢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只要你可以确定,这件事情如果不做,将来回忆起来抱憾终生,那就必须去做。” “再苦再难再累都必须去做。” “人会被一生不可得之物困住终身,而我希望你是自由的。” 林夏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盛骄阳,目光灼灼,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炙热坚毅的眼神,好像要把最重要的东西牢牢的刻进脑海,融入她的骨血,此生不分离。 一直到盛骄阳又轻拍了一下她的头,好像把她从一个虚妄的信仰世界拉回了现实。 “走吧,今天晚上想吃什么?” 林夏重新快活起来,身上的枷锁好像又取下了一重,轻盈的像一个小燕子。 “炒面片!” 盛骄阳轻笑一声,“不吃点好的宰我一顿?” “那就多一份码子,多要一盘炒牛肉!” 盛骄阳伸手在她的头上揉了一把,“那你也太好养活了,今天可以随便提要求,我们可以吃最好的。” 林夏心里简直幸福的冒泡泡,她上辈子肯定是积了大德,所以这辈子才会认识盛骄阳。 她歪着小小的头,很认真的说。 “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这是最近刚背下来的,送东阳马生序,作者是洪武大帝朱元璋之子,太子朱标的老师宋濂,是千古流传的劝学篇。 林夏读第一遍的时候,觉得宋濂真的好爱学习,这种勤奋刻苦的精神,非常值得称颂。 但是盛骄阳给她勾画出了别的部分,让她反复反复的看。 洪武大帝朱元璋给自己最看重的儿子挑选的老师,怎么可能是一个只会读书的儒生,道理从来都在书中,但是又不只在书中。 林夏埋头苦想,宋濂苦学会得到老师的看重,就会得到同门的看重,就可以去更好的地方,发挥一身才能。 重要的不是一个苦字,而是可以通过读书去见到更广更大的世界。 就像搬砖不只是为了搬砖,还为了将来有一天不再搬砖。 宋濂写劝学篇,是为了鼓励寒门学子,励精图治,走出家门,广交天下好友,可以一起创建一个更好的未来。 就像程门立雪,三顾茅庐,为的都是将来。 当时盛骄阳轻敲了一下她的头。 “以后你就可以自学了。” 然后林夏就把送东阳马生序背的滚瓜烂熟。 两个人晚上确实吃的是炒面片,盛骄阳又点了好大一份炒牛肉。 两个青春期长身体的孩子,饭量都不小。 开学前一天晚上林夏把校服拿出来,惊讶的发现,穿了好久的校服,现在居然短了一大截子。 穿在身上裤子遮不住脚踝,衣服遮不住手腕,看起来像七分长的衣裤,露出一截光洁的小腿和手腕。 这样的衣服肯定是不能穿的。 她有些惋惜的说,“校服质量还挺好的,还没有穿烂,现在就不能穿了。” 盛骄阳正在给小猫倒猫粮,小猫这些天也长了不少,本来林夏一只手就能抱住,现在快抱不住了。 他们两个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每天学习任务都非常重。 没有时间做饭了,林夏和盛骄阳也得在学校吃食堂,更别说是小猫了。 所以他们商量以后选择了买猫粮,他们在市中心那边跑了几个宠物商店,选下来一款猫粮。 小猫吃的挺香的。 早上六点半就要起床,分别去自己的学校上早自习。 林夏回来的稍微早一点,下午五点半就放学了,但是还有很多作业要写,很多书要看。 盛骄阳现在高二,刚刚文理分科学习负担也很重,回到家差不多就到九点半了,回来还要打一会儿游戏,等到高三下课在十点半。 林夏本来还想要坚持一下,她可以想办法做些饭放在冰箱里,给两个人还有小猫吃。 这样一个月可以省小一千块呢。 一年就可以省下一万了。 是一笔不小的钱。 但是盛骄阳说服了她。 现在两个人最大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还有很多有用的书需要读,还要去学习绘画和音乐,林夏还要自学拉二胡。 如果有时间的话,还得去锻炼身体,要不然这么高强度的学习,会让身体累垮的。 自己做饭再给小猫做饭,每天起码要花费两个小时的时间,如果有这个时间,周六周日下午去琴行弹一会儿钢琴。 那边的钢琴一下午要三百块。 一开始肉疼的不行,现在也习惯了。 林夏仔细的想了想,认为盛骄阳说的很有道理,如果为了节省每个月一千块钱的开支,造成更大的浪费就不好了。 她也觉得好好弹钢琴,好好拉二胡,好好学习更重要。 盛骄阳看的那些书,有一部分她也能从入门的开始看了。 这些都需要花很多很多的时间。 有生以来,第一次她开始觉得时间过得飞快,好像指尖的沙稍不注意就流走了。 每天都只想拼命的学习更多的东西,想要了解这个世界更多。 从前很缺钱的时候,钱很宝贵,每一毛钱都要掰成两半花。 吃挂面比吃方便面省钱,在超市买散装的搞活动的特价大米比买袋装的省钱,用卫生纸比用卫生巾省钱。 但是现在时间好像比钱更值钱一些。 想到银行卡里的钱,林夏也觉得心安,那就好好读书,先不想着怎么省钱了。 盛骄阳给小猫倒好猫粮,然后站起身来,看到小姑娘在两个月的时间里长了这么多,心情非常愉悦。 “那我们就买新校服吧。” 林夏还有一些纠结,“但是旧的还没有坏。” 盛骄阳已经把林夏换下来的旧校服扔进了垃圾桶。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旧的不合适了,我们就买新的。” 林夏看着垃圾桶里皱巴巴的旧校服,眼睛里有些出神。 盛骄阳的语气轻快,一点不觉得扔掉旧的东西是一种负担。 “不合适的东西就是垃圾,丢掉垃圾的时候一定要果断,不要有太多的犹豫。” “因为你值得更好的。” 她也能感觉到,她的肌肉骨骼,她的头发牙齿,她的皮肤血液,都光亮结实,充满了力量。 她的身体好像全都是新的。 就好像,她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和旧时光告别了,和从前那个总是低着头,愁眉苦脸,害怕胆怯的小女孩告别了。 再见了,从前的林夏。 第53章 开学第一天 盛骄阳是高中的,开学时间比林夏早一天,盛骄阳去上课,林夏在家里写作业,自己去琴行练琴。 很意外的,林夏居然没有觉得分离不适,心还是稳稳的落在肚子里。 就是看着正在吃猫粮的小猫,时不时的会傻笑。 小猫被发现的时候也是回过头朝着她喵喵叫两声,可爱极了。 中间盛骄阳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问她有没有去上课,有没有按时吃饭。 手机那边传来一阵阵少男少女的打闹声,大家都在讨论什么函数考试的,声音清脆,这样的氛围,一听就是在学校。 一直到此刻,林夏才意识到盛骄阳只是比她大了两岁而已。 盛骄阳是一个大孩子。 她是一个小孩子。 晚上九点半盛骄阳回来的时候,林夏就站在小巷子口接他,两个人一块去炒面片店吃晚饭。 盛骄阳伸手揉揉她的头。 “小丫头,今天一个人在家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我?” 林夏心里有一团火在烧,低着头,不说话,不让盛骄阳看到任何端倪。 盛骄阳迈开长步子,进炒面片店。 老板娘现在怀了二胎,暂时不过来帮忙了,店里又雇了一个男服务员,动作不是很麻利,还总是记错菜名。 但是老板一点也不骂人,说话都是温声细气的,满脸都是喜色,炒面片的时候更有劲了。 整个世界欣欣向荣,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有生以来,第一次林夏开始期盼着上学。 第二天一早。 盛骄阳骑着自行车送林夏去上学。 林夏穿着鹅黄色的裙子,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还背着新书包,看上去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就像是课文里青少年的插画。 盛骄阳穿着一中的校服,身高腿长,黑色短发,迎风飞扬,五官格外俊秀。 他踩着自行车,就像是小说里写的学长。 尤其是那是一中的校服,在一群初中生里面看起来特别抢眼。 他们所有人都考不上一中。 一中学子,对于他们而言就是神话一样的存在。 林夏在学校其实没朋友。 她身上永远穿着发霉发臭的脏衣服,低着头说话声音特别小,大家都听不清。 老师也不咋喜欢她,上课叫她回答问题,支支吾吾的一问三不知,叫家长来家长永远不来。 但是今天林夏成了人群中的焦点。 她的裙子又绵又软,一看就特别合身,像是在大商场里买的,还穿着干净的小皮鞋,搭起来特别好看。 雪白的小手洗得干干净净,斜挎着新书包,看上去斯文秀气。 尤其是那一头黑发,看上去乌黑乌黑的,也不知道怎么保养出来的,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干枯毛躁。 最好看的是她的脸,白白净净的,眼睛又黑又亮,和人说话的时候还有酒窝。 林夏很漂亮,漂亮的大家都不敢认了。 盛骄阳真的好帅,就算是放在江城一中,也绝对是可以俯视众人的存在。 大家竟然不知道应该把视线放在谁身上了。 林夏挥手朝着盛骄阳说再见。 盛骄阳也挥手和她说再见,语气里是满满的宠溺。 “夏夏,晚上一起吃饭!” 林夏感觉自己的脸上有火在烧。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互相之间都不需要叫名字,只要一开口就知道是在和对方说话。 就好像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彼此。 这还是盛骄阳第一次公开场合下叫她的名字。 夏夏。 真的很好听。 很简单的名字,好像也有了千言万语的含义。 女生们围着林夏叽叽喳喳的。 “林夏,那是你什么人,是你哥哥吗?以前怎么没有听你说过你有哥哥,他真的长得好帅啊?” “我看他穿着江城一中的校服,他是江城一中的学生吗?” “长那么帅肯定不是文化课班的吧,是学艺术的,将来是不是要去娱乐圈当大明星?” …… 除了聊盛骄阳,还一直在看她。 “一个暑假没有见你怎么长这么漂亮?” “你是不是化妆了,眼睛怎么能那么大,牙齿怎么会那么白?” “我感觉你的头发现在就像绸缎一样,用的是什么牌子的洗发水能不能也推给我?” … 林夏心里又甜又酸,各种感受都特别的复杂,还从来没有人围着她说这么多的话,觉得心里好像被各种各样的小泡泡给挤得满满的。 她有点无所适从。 就好像她从前一直都躲在无人在意的安静的阴暗的角落里,活得就像一株植物,突然之间被搬到了大庭广众之下,所有人都可以品评。 她很尽力的去回答大家的问题,但是那些回答听起来却还是有些心不在焉,像极了冷漠的敷衍。 “我的衣服是在批发市场买的。” “可能衣服显得人白,我没有化妆。” “我用的洗发露是蒂花之秀,就是超市里随便都能买到的。” … “他…他叫盛骄阳,我们?” 只有在聊到盛骄阳的时候,林夏会突然之间觉得特别紧张。 “他是我朋友。” 其实明明说他是哥哥,就能避免很多很多麻烦了,但是她不愿意称呼盛骄阳是哥哥。 他们本来就没有关系。 她姓林他姓盛,怎么可能是哥哥,怎么可能是兄妹。 在这一点上,林夏非常倔强,从来都没有叫过盛骄阳一声哥哥。 女同学们还是不放过林夏。 “是你朋友,你们是不是很熟?能不能介绍认识一下?” … 林夏抱着头跑了。 她坐在整个教室的最后一排,班里有七十五个人,本来教室就挺挤的,她坐在最后一排就更挤了。 身后就是垃圾桶,拖布,笤帚,散发着一股腥臭味。 林夏从前不觉得恶心,现在觉得有点臭烘烘的,会弄脏她的新裙子。 她小心翼翼的坐下,尽量不要让桌椅散架。 桌子好多都是破烂不全的,开学的那天,好多都是父母来送孩子开学,所以就会给孩子搬一套桌椅板凳。 林夏力气小,又是一个人来上学,没有人帮她搬桌子,她就只能剩一套最破的。 桌子要拼凑到一起,椅子只有三条腿,坐的时候小心翼翼,要不然一不小心就是桌子散架或者是椅子散架。 桌子如果散架,她的课本和文具就会掉在地上,沾上脏兮兮的泥水。 椅子如果散架,她就会摔在地上。 她坐的紧绷绷的,开学第一天,她想要干干净净的回家。 第54章 第一次 开学第一天就是打扫卫生,然后领课本,发课本。 她被人叫着去打水扫地倒垃圾。 本来脏活累活她就干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 但是有人叫她去取书。 一般这种活都是和老师关系好的班委,还有和班委关系好的同学们去做。 去教务处搬书,就能少上一会儿课,在学校里溜达溜达。 在学生时代,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 林夏有点受宠若惊,有点不太敢相信这种好事还能落到她的身上。 “是在叫我吗?” 不光男生喜欢长得漂亮的女孩子,女生也喜欢甜妹。 学委苏云看着林夏,眼睛里都在放光。 林夏好漂亮好优雅,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手指白皙修长,笑起来腼腆可爱,像一只柔软洁白的小兔子。 这样的女孩子好漂亮啊! “对啊,夏夏我们一起去吧!” 还有另外几个女孩子也叫林夏。 “夏夏一起去吧!” “走吧,走吧!” … “我还想问你这个绑头发的头绳在哪里买的,这种小草莓好漂亮啊!” “你的刘海在哪里剪的?我也想剪。” “你的皮肤现在好好啊,我记得上个学期你还冒痘痘,是因为现在不吃辣椒了吗?” … 林夏的话也比刚才多了,耐心的回答大家一个一个的问题。 女孩子们的友谊很容易建立,约定好放学以后一块去逛两元店,分着吃一包辣条,就打开了沟通的第一步。 大家手拉着手,蹦蹦跳跳的,像是四五只花蝴蝶,一块去教务处搬了书回来。 搬书也挺累的,一门功课就是七十五本书搬在手里沉甸甸的,几个人要跑两三趟。 从现在开始她就有朋友了。 所以她干的格外卖力,跑了好几趟,每一趟都比别人搬的书多,身上还出了汗,但是心里挺开心的。 然而,当她发完了书,转过头看到自己的桌椅,脸上就笑不出来了。 她的桌子和椅子全都散了架。 崭新的课本七零八落的和垃圾躺在一块儿,沾上了脏兮兮的泥水。 旁边的同学们都敢怒不敢言,不用说,都知道是谁做的。 众人甚至还默默的和林夏拉开了距离。 林夏突然间觉得有一股热血冲到了脑门,气愤到了无以复加。 从前她逆来顺受,每天上学就像是上刑一样,别人想把她怎么样就怎么样,她也什么都不敢说。 但是盛骄阳保护了她两个月,她已经不习惯被人欺负了。 是的。 她见过了盛骄阳是怎么打那些犯罪分子的,也见过了盛骄阳是怎么在那些奇葩亲戚们面前保护她的。 那个时候她就发誓谁也不能再欺负她。 林夏把手里发的最后一本给自己的新课本拿在手里,慢慢的卷起来,嘴唇咬得紧紧的,感觉后槽牙都要咬碎了。 她还从来没有在人前发过火,还从来没有在人前打过架。 凡事总有第一次不对吗? 这时候,汪小雨吹着口哨从外面进来了,看到了林夏一直在做鬼脸,阴阳怪气的笑话林夏。 “哟哟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林夏呀!” “不好意思啊,我的脚有点痒,踹了你的桌子。” “你看你的书都在地上,你捡起来嘛!” 她是班上最赖皮的女学生,欺负同学,各种造黄谣,简直是无耻到了极点。 但是她和年级里面好几个刺儿头男生关系都特别好,还认识学校外面好几个小混混,谁如果稍微反抗一下的话,就会被她整得更惨。 更让人觉得难受的是,汪小雨学习成绩不错,每一次考试都在全校前十名,老师们都把她当成了心头宝,宠着谁告状都没用。 老师还会说,小雨学习那么好,你和她多学习。 小雨怎么不去欺负别的同学,专欺负你一个人? 我看就是你的问题。 慢慢的也就没有同学再告状了。 汪小雨越来越肆无忌惮的欺负人。 林夏一向来孤言寡语,也没什么朋友,就成了汪小雨的重点欺负对象。 曾经她有无数次的怀疑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那么不讨人喜欢,别人一直欺负她。 后来她才想明白,她什么都没有做错,只是她看起来很好欺负而已。 每一次林夏都是默默的蹲下,把书一本一本的整理好,然后再把烂桌子烂椅子拼凑好。 但是这一次林夏没有那么做,她用手里的书指着汪小雨。 “你把我的书捡起来,把我的桌椅拼好,向我道歉!” 原本闹哄哄的教室也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了林夏身上。 林夏瘦瘦小小的,她怎么敢和汪小雨叫板? 她是不是疯了? 汪小雨可是敢在学校扇人耳光的,下手特别的狠,大部分女生根本就打不过他,就算是侥幸赢一下,放学以后还会被小混混堵。 大家都是可怜的穷人家的孩子,对付这种人根本就没有胜算。 因为父母的观点也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而且汪小雨家里还挺有钱的,听说母亲开着大超市,父亲还是包工程的。 这样的家庭谁能惹得起? 但是这一次林夏的说话的声音特别清晰,清清脆脆的,特别好听,好像雨水打在竹子上。 有一种沉浸的在积蓄力量的感觉。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来,急切的想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汪小雨装模作样的挠了一下耳朵,“你刚才说了什么?我没有听清楚。” 林夏走过来,看起来像是一只优雅的白天鹅。 “把我的东西捡起来,把我的桌子拼好,然后对我道歉。” 汪小雨特别嚣张,眼里有些震惊,林夏居然敢挑衅她。 今天一进教室,她就发现了,林夏白白净净的,还穿着漂亮衣服。 真是刺眼! 汪小雨想也不想的,直接一口就吐在了林夏的新衣服上。 “你在想屁吃!” 林夏面沉如水,干干净净的眼睛里波澜不惊,但是手里拿着书,特别干脆利落的砸在了汪小雨的脸上。 整个教室里七十五个人,所有人都亲眼见证,不少人都倒吸一口凉气,他们清清楚楚的听到了无比巨大沉闷,震撼人心,砰的一声。 林夏这一下用了十成的力气。 汪小雨比林夏要高一个头,更加壮硕,体格庞大。 但是现在就像是一只脆弱的纸老虎直接被打翻了。 脚下一个踉跄扑倒了旁边一张桌子,还扶不稳,继续往下倒,然后就像垃圾桶一样摔在了地上,脸直接贴着旁边一个男同学的鞋面。 男同学家境不好,已经到了秋天,穿的还是露着脚趾头的塑料凉鞋。 每一个脚趾头上都有厚厚的泥,脏的看不出皮肤的颜色。 汪小雨欺负他也欺负的不少,说他家里连煤球都买不起冬天就靠夏天脚上的泥取暖。 男同学窘迫的趴在桌子上直哭。 汪小雨哈哈大笑,还觉得她特别幽默。 现在她整个脸都贴在人家的脚上,一张嘴,黑黢黢的脚趾头直接伸到了她嘴里。 第55章 李明 如果可以,谁不想体面的活着? 谁愿意看着自己的衣服脏了吧唧? 那个男同学名字叫李明,父亲是农民工,在工地上被手脚架砸伤了瘫痪在床,家里还有一个瞎眼的奶奶,他妈看到家里成了这鬼样,直接跟人跑了。 李明每天回去要照顾两个老人,还要去包工头门口磕头要钱,能吃饱饭就不错了,怎么维持体面和干净? 他们租的那种半地下室的单间,厕所在一条街以外的公厕,提水的地方在房东的楼上。 不是不想干净,是真的有心无力。 活下去就已经很艰难很艰难了,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每天晚上一想到明天早上还要起床,就不想活了。 为什么地球还不爆炸?为什么人类还不灭绝? 但是睁开眼看到周而复始,看不到尽头的一天还得继续活下去。 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来到学校还得被汪小雨这样的人欺负。 林夏看着李明,就好像是看着从前的自己。 李明的眼神怯懦怯懦的,胆子小到了极点,害怕恐惧到了极点。 林夏现在的眼神很像盛骄阳,锋利霸道,带着几分桀骜不驯,就好像汪小雨如果敢爬起来的话,她就敢继续把汪小雨砸趴倒在地上。 做人就是这么凌厉。 原本李明赶紧收回了脚,想要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想要继续躲在后面,但是一下子对上了林夏这样的眼神,吓了一大跳。 心好像被雷劈了一下,积蓄了所有雷电的力量。 汪小雨经常在路上看到他就打他。 也没别的原因,就是路上碰见了,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乐子。 李明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对趴在地上的汪小雨说。 “对不起,我刚才不应该把脚伸进你嘴里。” 明明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小孩,说出来特别害怕的求饶的话,但是听起来却那么刺耳,那么让人觉得别扭。 所有人都在哈哈大笑。 汪小雨气的恼羞成怒,撑着地站起来,手颤抖的指着李明。 “你是不是活腻了!” 李明低着头像是害怕到了极点,“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要不等放了学,你也把你的脚伸我嘴里!” 这句话说来,众人笑的更厉害了。 一个校霸如果变成笑话,就会失去在同学们中间的威信,再也不可能随心所欲的欺负人了。 因为其他人会觉得她不可怕了! 林夏双手环胸,鄙夷的翻了一个白眼,“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有人那么喜欢吃别人的脚趾头!” 汪小雨气的浑身发抖,“林夏!” 林夏轻飘飘的又给了她一个白眼,“你别打我脚趾头的主意,我嫌你的嘴脏!” 这两句话简直是诛心之言! 汪小雨简直要被气哭了,用手指着林夏手指头快要戳到林夏的鼻尖上去了。 “你给我等着!” 林夏淡淡地说,“我等着看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如果非要跪下舔我的脚趾头,那我肯定是拒绝的!” 汪小雨真的被气哭了。 林夏转过身去把自己的桌椅拼好,然后把掉落在地上的书捡起来。 这时候她才发现,书已经被好几个人捡起来了,大家七手八脚的双手递给她。 这些昔日的同学们,眼睛看她都不一样了。 可能是因为和盛骄阳在一块经历的大风大浪多了,这点小事情并没有让林夏放在心上。 反而是上课的时候,她惊奇的发现老师讲的内容,她现在听起来太简单了。 那些从前怎么都搞不明白的,一元二次方程组的曲线,六面体求体积,还有拗口的英语,现在翻开都特别的容易。 就好像她的世界里发生了一个奇迹,睡了一觉醒过来以后,世界对她从hard模式转变成了easy模式。 林夏觉得特别惊喜。 课后老师布置了作业,她趁着下课的十分钟就完成了大半。 然后翻开看后面的答案,居然一模一样,正确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林夏忽然间觉得可能考第一不是梦想。 考上江城一中也不是梦想。 一上午的时间就这么愉快的度过了,林夏现在是真的开始喜欢上学了。 盛骄阳说的对,人就是喜欢做简单的事情,重复做简单的事情才会有安全感,才会觉得心情愉悦。 所以一定要把必须要完成的事情全部简单化。 中午林夏拿着饭卡去食堂吃饭。 食堂门口,苏云还有黄月几个人在食堂门口等着她,看到她招呼她一块吃饭。 他们这种食堂饭菜都不怎么样,就是简单的白菜炒土豆,土豆炖鸡架,还有一些卤鸡蛋,卤鸡腿。 卤鸡蛋和卤鸡腿有点贵,买的人不多,所以不管多晚去了都还有剩的。 林夏买了两个卤鸡蛋,一个卤鸡腿,半份米饭,一份青菜,和她们几个人坐下一块吃。 苏云,黄月她们家境也都不好,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一般都是父亲干一些体力活,母亲在餐馆或者是超市里面当收银员。 所以买的都是一些便宜饭菜,女孩子们大部分买的都是土豆,顶多买点肉沫茄子类型的炒菜,不太舍得单独买鸡腿和卤鸡蛋。 林夏居然买了这么多。 其实大家在一块上学,彼此之间也都知道一点家里的事情。 他们都有点羡慕林夏,肯定是因为林夏的父母都不在了,然后就被有钱的亲戚收养了。 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 小孩子们心里还是有一腔热血的,他们都不敢反抗汪小雨。 但是林夏敢反抗汪小雨,林夏就是他们眼里的英雄。 食堂这个点没什么人了,她们就赶紧七嘴八舌的把自己知道的消息告诉宁夏。 “林夏,我看到汪小雨去初三找人了,还跑去小卖部打电话了,他们放学路上肯定要堵你,你一定要小心。” “我也看见了,汪小雨去初三告状了,她在初三认了好几个大哥,打架都特别厉害!” “我知道他们去年夏天还打有一个人好像跳了河,费了好半天劲才从河里爬出来,后来遇见汪小雨都是绕道走。” … 汪小雨给很多人都造成了心理阴影,有些女孩子被欺负的都不想上学了。 其中也包括林夏。 林夏手里拿着筷子,有些食不知味,现在回想起早上那么用力的砸了汪小雨的脸。 她是不是有点太嚣张了? 接下来要怎么收场? 第56章 叫你们家长来! 林夏表示心里有点慌,但是后悔吗? 还是有点后悔的,后悔没有把汪小雨的嘴彻底打烂,一次性把她打怕,就没有后面那么多的麻烦了。 之前她从来没有这么光明正大的和任何人有过激烈的冲突。 第一次遇见盛骄阳的时候,堵住盛骄阳和他要钱,已经用光了她所有的勇气。 现在有点头疼。 不知道怎么解决汪小雨这个麻烦。 人面对未知的时候,总是有点头疼的,但是也充满了挑战。 林夏非常惊喜的发现自己居然一点都不恐惧。 她继续一勺一勺的吃饭,稍微有点出神。 其他几个女孩子以为她被吓傻了,赶紧给她出主意。 “你下午放了学早一点走,千万不要留下来打扫卫生,赶紧跑,汪小雨总不能每天都叫那些初三的在路上堵你。” “最近你就不要值日了,我们也装作都不知道,轮到哪个小组值日的时候,大家稍微多做一点就行了。” “如果汪小雨问我们的话,我们就说觉得林夏也很可怕,惹不起!” … 林夏听着听着露出了浅笑。 苏云双手扶额,“完蛋了,你现在也被汪小雨给吓傻了。” 黄月也很害怕,“汪小雨这个祸害什么时候才能被除了,我每天上学都是胆战心惊的。” 其他几个人也一个接一个的点头。 汪小雨就是个疯子,每天都是无差别的攻击人,下课的时候随手敲人头一下,放学以后还要追着要钱,不给就把人堵在厕所里打。 给每一个人都造成了心理阴影。 林夏从前也害怕,但是现在她好像可以很淡定的把饭吃完了。 突然在外面放哨的同学跑进来喊了一声。 “我们赶紧走,汪小雨他们朝着这边来了!” 苏云黄月他们各自收起自己的碗筷,嘴上说的全都是抱歉的话,但是手上的动作一点也不慢。 “林夏,对不起,我们要先走了。” “林夏,加油!” … 说完他们就赶紧散开,距离林夏远远的,从另一个方向出去了。 如果林夏不能赢了汪小雨,那么这些人很快就会装作和林夏不认识。 林夏的饭打的有点多,所以还没有吃完,她就坐在原位置继续吃。 这时候汪小雨还有四五个初三的进来了。 他们不是来吃饭的,他们稍微有钱一点,就不吃食堂了,吃学校门口的小饭馆。 在学校吃一顿饭只需要两块五,如果只吃一个白饭和素菜才一块五,大部分学生都在食堂吃。 在外面吃个凉皮儿都需要三块五了。 汪小雨掀开门帘,然后对一个又高又壮的男生告状。 “大哥你看,就是她今天早上打我!你给我打死她。” 大哥名字叫韩雷,两个人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是汪小雨认的大哥,好像也是邻居关系。 韩雷看了一眼零下有点愣神,主要是林夏现在看起来长得挺漂亮的,文文弱弱的,一点都不像是会开口骂人,会动手打人的样子。 盛骄阳说的对,大部分人都是以貌取人的。 林夏从兜里拿出餐巾纸,仔细的把嘴擦了一下,眼睛里充满了不解。 声音娇娇的,脆脆的,好像是一只饱满的桃子,没有一点杀伤力。 “汪小雨,你是不是疯了?你说我打你证据呢,你那么胖那么壮,我打得过你吗?” 说完林夏就开始掉眼泪。 “这学没法上了,我什么都没有做就被人诬陷,你说我打你,你有什么证据吗?” “你明明就是想打我,你打就行了,还找那么多借口做什么?” “反正我没有爸,也没有妈,你打死我算了!” … 几个男生你看我,我看你全都懵了。 林夏看起来细细的,白白的,就像是个豆芽菜,汪小雨杵在跟前像个木桩子。 怎么看都是汪小雨在打人。 怎么可能是林夏打人? 林夏不光是掉眼泪,还大声的哭,这么可怜的一个小姑娘哭声引起了食堂帮厨阿姨的注意。 其实食堂的人也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紧把碗筷洗完了,下班。 这些小孩子们发起疯来很可怕的。 但是现在林夏哭得特别伤心,转头就跑,另外几个男生跟在后面追。 林夏把食堂的碗柜往地上一推,上千个瓷碗一下子就摔碎了。 整个场面特别的壮观。 然后林夏声嘶力竭的大声喊。 “救命啊,有人要杀我,救命啊!” 这些碗全都白洗了,而且还要承担损失。 这可是上千个碗。 现在谁也别想躲过去了。 两个食堂阿姨开始锁门,绝对不能让人跑了。 还另外有个食堂阿姨跑去和食堂的采购告状,说这边有学生在打架。 采购本来躺在自己办公室的铁架子床上,准备睡午觉。 一听到有人在食堂打架,立刻从床上爬起来,拎着擀面杖就冲了进去。 “不好好上课都聚在这干嘛呢?” “滚滚滚,都给我滚!” 林夏两眼泪汪汪的看着采购,害怕的指着汪小雨。 “叔叔这个同学说我打她,说我欺负她,可是我根本就没有做!” 采购指着汪小雨就骂,“瞧瞧你那三大五粗的样,谁能打得过你,滚滚滚!” 林夏还在哭,“叔叔,如果明天我没有来上学的话,如果老师找我的话,我就是被她打的不能来上学了…” 采购一听这话,感觉脑门都充血了,这要是真出了人命还了得? 反正这种锅他是真的不能背。 采购立刻直接打电话给了保卫科。 “你们学校的学生要杀人了,都要杀到我们食堂了,你们到底管不管?” 小孩子们虽然嚣张,但是在大人们面前还是收敛一些的。 保卫科立刻来了三个,保安直接把这些人全部给拎到教务处去了。 林夏一直在哭,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哭的好像下一刻就要被吓死了。 三个保安,还有政教处的主任,全部都训斥了她,哭哭哭就知道哭,哭有什么用,赶紧闭嘴,把事情给说清楚。 但是他们越大声,林夏哭的就越厉害,哭的好像要背过气去了。 林夏的那个哭是真的哭得特别厉害,哭着哭着就缺氧晕过去了。 不是放任不管就能解决的,还叫校医过来,又是掐人中又是放血,才缓过劲儿来。 校医说,“这孩子身体没事儿,就是被吓得太厉害了!” 然后政教处的老师还有保安们没有办法和林夏沟通,心里也窝了一肚子的火,就只能使劲的骂汪小雨和那几个初三的男学生。 “你们来学校是来上课的,不是来打架斗殴的,五个初三的男生,再加上一个初二的女生你们六个人欺负人家一个女孩子还要脸吗?” “叫你们班主任叫家长!” “真是无法无天了!” 第57章 这叫做pua “食堂的碗碎了那么多,叫你们家长来赔!” “一群不让人省心的东西!” “居然敢跑到食堂来打架,我看你们一个个的是活腻歪了,是不是学校也要全拆了,你们才高兴,一个个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 教务主任生气的厉害,把这些人一个一个的后脑勺打过去。 这些平时在他们面前幺五和六,嚣张跋扈的初三男生,现在连个屁都不敢放。 教务主任平时是懒得管事情,学校里事情那么多,有的老师请假,有的老师辞职回去做生意了,还得请代课老师,学校的各项资质审核不过去,他自己的成年老账也被人翻出来往上告…家里也一大堆事情,他自己的儿子在学校快要被开除了,学习也不好,还总是打架,女儿天天早恋,光上个月就换了三个男朋友了,老婆最近打麻将每天输三四百,他就算是去卖肾,也供不起老婆这么打麻将… 教务主任只觉得焦头烂额,生活里千疮百孔,哪儿哪儿都是事儿。 这日子真是一天都没法过了,不如死了算。 眼前这些小孩儿,在他看来都是小打小闹。 只要不闹到眼前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今天实在没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两只眼皮都被人给打了。 食堂的人还在这等着处理结果呢,下一顿饭他们怎么吃? 难道用手抓吗? 真是烦人! 教务主任摸了一下自己的地中海发型,脑袋正中心,锃光瓦亮,摸起来特别光滑,一根头发都没有,好几天没洗头了,蹭了一手油。 这批学生带完肯定会变成秃头。 教务主任一锤定音。 “叫你们家长来,先把碗赔一下!” 食堂经理一听到有新碗了,立刻眉开眼笑,反正他的事情解决了,做个好人未尝不可。 “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这些当大人的也不要太严厉了,只要知错能改就行。” 教务主任还在气头上,手里拿着粉笔,一个个朝着那几个人的脑袋上砸。 教务主任家境并不是特别好,这种学校也没什么油水可捞,所以为了多挣点钱,他自己也代课。 “从小偷针长大偷金,从小打架长大杀人!” … 愤怒之下,唾沫星子横飞用的力气也特别大,几个男生脸上被砸的白花花一片。 那五个初三的男生,本来只是听汪小雨的话,过来吓唬一下一个小女生,谁知道居然闹这么大。 现在是想走都走不了了。 有两个男生一听到要叫家长,而且还要赔一笔数额不小的钱,立马就怂了。 他们不敢怼教导主任,但是现在还有一个在角落里几乎没有存在感的人。 林夏! 林夏静静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原来就算是她做了,她眼里以为把天捅个窟窿的事情,也不会怎么样。 而且还很爽! 这些平时一直欺负她的人,现在一个个像鹌鹑,缩头缩脖子的,被骂的被打的抬不起头来。 还很像是过年的猪,马上就要被按住宰了。 想到这里林夏忍不住嘴角微微勾起,要强忍着才不笑出声来。 以前她一直以为自己不会笑,是因为生来就不喜欢笑。 现在她明白了。 还是因为日子过得不开心,像现在这样,把压在身上的大石头一块一块搬开,当然会笑得很开心。 不是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而是运气很差的女孩根本就笑不出来。 眼看着要赔那么多的钱,那两个人像是商量好了一样,开始疯狂的推卸责任。 “那些碗不是我们砸的,是林夏!” “应该让林夏赔钱,不关我们的事情!” “我们不就是和她说了几句话,她居然把一整架的碗都给推倒了!” … 汪小雨更是瞪着林夏咬牙切齿的。 “老师,林夏今天上午还打我了,这事儿不能完!” … 林夏低着头,厚厚的齐刘海挡住了她半张脸,看起来好像是害怕到了极点,唯唯诺诺不敢出声。 这也是她从前留给人的印象。 实际上她一直在笑。 笑的眼泪都要出来了。 原来这些一直欺负她,看起来特别猖狂,胆子特别大,破坏性特别强的人。 也不过如此! 有什么好怕的? 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把林夏形容成了十恶不赦,钱必须让林夏一个人出,家长必须让林夏一个人叫。 好像林夏才是欺负人的那个。 林夏指甲狠狠的插进手心,眼睛一下就红了,抬起头的时候,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流。 “主任,您是知道我的,我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我不知道能叫谁来给我开家长会。” “我一定会把这个学期的学费拿来的,如果您觉得我不适合读书,我今天刚拿到的课本,上面还没有写名字,我把课本退回来…” 她手里还拿着语文课本,书脏了,就是汪小雨之前踢翻了她的桌子。 “对不起老师,我没有保护好课本,我赔钱好不好?” 说着她就哭得更大声。 “我真的很想上学,我以后不吃早饭了,省下钱买课本,省下钱交学费!” 教导主任看着脏兮兮的课本,更心烦意乱了。 这么听话懂事的孩子,他们怎么忍心欺负人家? 这个是今天刚发下来的课本! 小姑娘当成了宝贝一样拿在手里,却被那些人肆意践踏,谁看了不生气? 教导主任觉得自己的孩子如果有林夏一半听话,家里也不至于乱成这个样子。 瞬间怒从心底起。 他抄起手里的教鞭,直接朝着五个人的头顶,一人狠狠的打了一下子。 然后一锤定音。 “一个个的不好好学习,尽学歪门邪道,下午叫家长来,先赔食堂的碗,然后再修理你们!” 教导主任还有一大堆事儿,直接把人全部轰出去。 汪小雨气得浑身发抖,用手指着林夏。 “你不觉得你现在很可怕吗!?” “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反咬一口,倒打一耙,我明明只是想和你说几句话而已,你闹什么闹!” 不是从前趾高气昂的语气,而是心痛,失望,指责。 一直到后来,林夏才知道,这叫做pua。 第58章 一颗种子 pua是一件很可怕的心理控制手段。 否定,质疑,怀疑,打压,这些话冷不丁的从一个掌握着权力和暴力的人口中说出,打着为你好的名义,强迫心理弱势的一方,不断的付出,不断的自我怀疑和自证。 这样的伤害是极其恐怖的。 从前林夏被骂的时候总是低着头,一言不发,她觉得是她的错。 所以对方就会变本加厉。 林夏嘴角扬起一个神采飞扬的微笑,“对啊,我早就看你们不顺眼了,所以计划了很久给你们挖了一个陷阱,现在你们跳进来了,我非常开心。”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你今天才发现吗?那你可真是一个傻瓜!” “像你这样愚蠢的人,如果还想要欺负我的话,以后不光长力气,还得长点脑子!” “我提醒你下一次就不是食堂的碗这么简单了,下一次我会送你进少管所!” 汪小雨张了张嘴,惊恐的发现自己居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明明林夏还是那个林夏,看起来柔软的像个小白兔一样。 怎么突然间会变得这么可怕! 明明林夏是笑着的,汪小雨却觉得,见了鬼一样。 汪小雨脸上的眼泪根本控制不住,哗哗的往下流。 “你给我等着!” 汪小雨每一次和人警告你给我等着,都是嚣张跋扈,充满了威胁意味。 每一次都把人吓得不轻,有的女孩子甚至当场哭出来,甚至想下跪。 但是林夏歪着头,温温柔柔,一句一顿缓慢的说出来。 “是你给我等着!” 汪小雨再也受不了了,转过身就跑。 九月的天气秋老虎特别猛,阳光照在身上,还带着一点灼热的刺疼。 林夏看了一眼太阳的方向。 今时今日她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对吧? 她已经有能力自己保护自己了。 林夏掏出湿纸巾,一边走一边擦干净脸上的泪痕。 他们这种学校还是旱厕,根本没有镜子洗手台那些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东西。 走了没多远,她感觉到有人在跟着她,就回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李明。 李明胀红着脸,想说什么又不敢说的样子,只有一双眼睛亮的吓人。 今天林夏带给他的感觉实在是太震撼了。 完全突破了他所有的认知。 人真的可以那么厉害吗? 真的可以再也不受欺负吗? 林夏微微皱了一下眉,并不知道对方心里那么多复杂的心路历程,她只知道她很不喜欢和需要猜心思的人打交道。 “你找我有事情吗?” 李明没有说话。 林夏转过身继续走,从前的她可能会心思百转,一直想李明为什么要来找她,但是现在她只想回去看书。 她的时间很宝贵,不能在任何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 她还有很多很多的知识要学习,还有很多很多的书要看。 “林夏,我是想说…谢谢你,真的很感谢!” 那么大一个男生,说完以后就要哭出来了,整个人看起来好像碎了。 林夏看着李明,好像是看着从前的她自己。 是不是刚见面的时候在盛骄阳眼中的她,也是这个样子的? “不用感谢我。” 说完林夏又要走,李明快速追上来,“我还有事情,我想麻烦你…” 林夏微微皱起眉,“你自己能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麻烦我,我看你今天上午的表现也很出色,求人不如求己。” 李明哑口无言,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本身心智发育就比女生要晚一些。 而且李明家境贫寒,日子过得非常窘迫,有点什么事情也全部都是写在脸上。 完全是自卑胆怯,还有被生活的重压压迫到抬不起头来。 “我真的可以吗?” 林夏停下脚步,很认真的说。 “为什么要怀疑自己,你可以做到第一次,那就可以做到第二次,失败不是成功之母,而是一次次的成功才可以积累经验。” “你想想你上一次是怎么做到的,然后努力做下一次。” “等到很久以后,你一定会感谢现在的自己。” “为了将来,你一定会无所不能的。” 李明震惊的看着林夏,这些话实在是太好听了,从来没有人和他这样说过。 他会无所不能。 将来的他会感谢现在的他。 他会不断的积累成功的经验。 … 这些话像是从遥远的天边传来的梵音,好像就是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西天取到的真经。 “我真的可以吗?” 李明再次开口的时候,红了眼眶。 林夏嘴角微微勾起,平视着李明,“如果你自己都不相信你自己,还有谁可以相信你,大家都那么忙,只有你自己最了解你自己。” “想做什么就勇往直前,赶紧去做。” “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要让着别人?” “总有人要赢的,为什么那个赢的人不能是你?” 这些话比刚才的话更加掷地有声,穿云见月,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力量。 全都是心灵鸡汤,但是喝了这碗鸡汤,人确实会获得不一样的力量。 尤其是对于十四五岁,还没有见过世界的少年而言。 李明感觉到那一刻好像醍醐灌顶,好像有人撬开了的他的天灵盖往里面注入不一样的东西。 林夏已经朝着远处走了。 林夏现在还没有发现,和盛骄阳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她说话也有了盛骄阳的气势。 周围人看她的眼神已经几乎全都变了。 这一天时间过得飞快,到了晚上下课,林夏收拾好课本,背好书包往外走。 因为她和汪小雨之间胜负未明,所以没有同学和她一块走。 从前被孤立,她总是觉得很难堪,好像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她被抛弃被遗忘,一个人在没有人记起的角落里缓慢地腐烂。 但是现在她不会那么想了。 她是一颗种子,在努力的积蓄力量等着冲天而出。 不用顾及任何人的眼光,不用考虑任何人的想法。 只需要迎接她自己的阳光和雨露。 第59章 不再对你的生活指指点点 就算是一个人也要发光发热,也要奋不顾身,勇敢坚强的活下去。 林夏感觉到每一天都有了新的意义。 她是昂首挺胸走出校门的。 穿过众人,她觉得她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她会赢的,她一定要赢! 走到学校门口,她本来是打算坐个公交车回去的,没有想到盛骄阳就站在不远处等她。 还是骑着自行车斜背着书包,身上穿着一中的校服,看起来张扬自信,崭新的如同地标建筑,和周围的破败格格不入。 林夏鼻子有点酸酸的,她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肯定是因为今天太紧张了,所以才会做梦梦到盛骄阳来了。 以前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下雪,爸妈从来都没有来送过伞。 林夏对于有人出现有人等待,从来都不抱任何期望。 所以这一定是幻觉。 她目不斜视,继续往前走。 但是盛骄阳朝着她挥了挥手,桃花眸中泛着娇花照水一样的神采,看到没有回应也不生气,脚踩着自行车斜斜的到了她面前。 “小丫头!” 林夏如梦方醒,仔细的看了好几眼,才确定不是做梦,盛骄阳真的过来了。 瞬间眼眶就红了。 盛骄阳锋利的眉毛微微扬起,轻声问,“怎么了?” 声音温柔的比秋天的落叶还要轻,好像怕惊扰了敏感多疑的小兔子,语气里多了几分怜爱。 林夏从前遇到过比这更难更绝望的事情,但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委屈。 有人疼,有人爱,身后有了靠山,委屈有了诉说的地方,所以全身的细胞都在喊着疼,都想要安慰。 人在一瞬间就矫情起来。 林夏快步走上前,心里其实有很多话想说,但是话到嘴边全部都咽了下去,只绽放了一个笑容,似乎刚才的眼红只是错觉。 盛骄阳伸手揉了一下她的头,语气带着几分跋扈。 “有我在,没有人能欺负你。” 林夏又吸了一下鼻子,“我没事儿。” 盛骄阳桃花潋滟的眼眸微微勾起,“真的没事吗?” 林夏摇了摇头,她的事情她要自己解决,总要亲手做到一些事情,才会有成就感。 这些事情就没有必要和盛骄阳说了。 林夏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依赖盛骄阳,把圣骄阳当成神,但是在面对神的时候,她也开始有了自己的小秘密。 她在慢慢的把自己放到和盛骄阳平等的位置上。 盛骄阳可以做到的事情,她也要做到。 哪怕很艰难,也要努力去试一试。 她问盛骄阳。 “你怎么来了?” 盛骄阳扬了扬手里的手机。 “你今天都没有给我打电话。” 向来骄傲的声音里,居然还带了一丝委屈,好像林夏没有给他打电话,是天大的事情。 林夏嗖的一下脸红了,“我今天太忙了。” 盛骄阳示意她上车,“忙一点好,开学第一天肯定很忙。” 林夏赶紧跳上自行车,其实他也想问一下,盛骄阳晚上没有自习的吗?开学前几天应该都很忙,要忙着选班干部,忙着做课程预习规划… 但是她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有问。 盛骄阳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对的,都有他自己的打算。 盛骄阳带着林夏去吃了一家披萨自助。 林夏其实不太明白,这种面饼表面放馅儿再撒点甜奶酪的东西,为什么就可以卖那么贵? 外面的牛肉饼才五块钱一个,皮薄馅儿大,特别扎实。 但是这个披萨一个就要七十九块了。 盛骄阳给她讲,商品的价值不在于商品的成本,而在于有需求的人愿意出价多少。 这才是商品最终的价格。 就和人一样。 每一个人出生的时候,都是赤条条来的婴儿,空无一物。 但是在乎小婴儿的人,投入的时间,金钱和爱造就了婴儿独一无二的价值。 在成长的过程中,内外兼修,就是另一部分价值了。 林夏拿起披萨吃的时候。 盛骄阳在喝一杯黑咖啡,用欣赏的眼神看着林夏。 他的生活其实非常自律,一般来说很少吃垃圾食品,只均衡的摄入各种营养元素。 因为熬夜的时间比较多,所以喝黑咖啡比较多。 直到现在林夏还不是很喜欢喝黑咖啡。 也不喜欢熬夜。 有盛骄阳在旁边,她总是睡得很安稳,躺下以后说不了五分钟的话就睡着了。 盛骄阳给林夏倒了半杯雪碧,“我已经把我所有能教给你的都教给你了,以后对于你的生活我不会再指指点点。” 林夏瞬间感觉到手里的披萨饼已经不香了,有些惊恐的看着盛骄阳,但是现在她已经会很好的表达心绪。 人说话是为了沟通,要允许对方表达观点,然后再表达自己的观点。 求同存异。 可以不同意对方说话的观点,但是要尊重。 她放下手中的披萨饼,喝了一点雪碧,把食物咽下去以后,询问盛骄阳。 “是我做错了什么吗?” 话问出去以后,林夏就觉得有些后悔了,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自省就落了下风。 如果是面对别人,她还可以诡辩,她今天甚至可以在老师面前游刃有余的说谎和布局。 但是面前的人是盛骄阳,一个永远不会犯错的神。 就只能是她错了。 “你做的很好,我很满意,但是我只比你大两岁,你有你的人生,我有我的人生,我并不是全对你并不是全错。” “我尊重你的选择,我认为你有权利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度过一生。” “你应该成为你自己,而不是我想让你成为的人。” 盛骄阳的话和他这个人一样,一向来都是光明磊落大大方方的,就像是天边的云彩化作烟雨,给大地来了一场甘霖。 而他浮生而去,不带走任何一片云彩。 林夏看着盛骄阳的眼睛,久久没有说话。 世间的道路有千千万万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道,每个人都要找到属于自己的路。 可是她不想去找她的路,她想要走盛骄阳给她划好的路。 她漂泊太久了,迫切的想要一个归处。 恨不得在此刻,就过完一生。 第60章 帮助 “可是我需要你!” 林夏从来不会对任何人提出任何要求,从来不会主动想要什么,觉得任何一点好,别人给的一颗糖都是莫打了恩赐。 但是现在,她无比迫切的祈求希望盛骄阳可以留下来。 林夏的眼泪瞬间流下来。 她好难过。 难过的好像把身上的皮肉生生的撕开,然后一锤一锤敲打着骨骼,她整个人都要碎了。 她不能失去盛骄阳,她愿意用所有的一切去换,但是她恍然惊觉她什么都没有,她所有的一切都是盛骄阳给的。 这种无力感让人特别的难受。 盛骄阳是一个特别博学多才的人,但是他不能理解小姑娘现在为什么那么伤心。 他告诉小姑娘你以后可以独立了,你可以是一个有判断是非能力解决困难的人,这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古往今来,徒弟最开心的时刻不是出师吗? 盛骄阳吓了一跳。 十六岁的少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是还不能理解少女复杂细腻敏感的感情。 他赶紧抽了纸巾给林夏擦眼泪。 “你不要哭,我是说我以后会把你当做成年人尊重,当做朋友去交流,不会再对你有太多家长式的要求。” 林夏只抓一个重点,“那你不会走?” 盛骄阳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但还是很耐心的回答。 “当然不会走。” 林夏这才松了口气,感觉三魂七魄全部回来了,重新慢慢的吃盘子里的披萨。 这样贵的食物肯定要慢慢吃完的,要不然多浪费。 “可是我有很多东西都不懂,我还想让你教我。” 盛骄阳的脸上依然带着温和的笑意,身上的校服让他多了一些稚嫩,少了一些之前摆摊的油滑。 “我只比你大两岁,我能够教给你的是通识,常识,只要你见过多接触,就肯定能够学会的。” “世界还需要你自己去感受,去触摸,去了解,我给你讲的太多,会影响你的判断。” “这样不好。” 林夏小声嘟囔了一句,“可是我就喜欢听你讲。” 盛骄阳伸手揉了一把林夏的头,小姑娘的发质是越来越好了。 “你不觉得我跟你说的太多,看着你写作业,像极了一个爹吗?” 林夏的脸嗖的一下子红了,差点把头埋到了盘子里。 盛骄阳靠着椅子,喝完了剩下的半杯黑咖啡,他在说教的时候像极了一个年纪大的长者,但是在开玩笑的时候,就立刻回到了这个年纪。 “没有年轻人喜欢被长辈唠叨的,你看过年过节的时候都是年轻人自己玩,谁想要和父母叔叔阿姨在一块,哪个小孩不盼着放学下课,谁想要一直在学校里学习?” 林夏的脸涨得红红的,“可是你讲特别有意思,我想要听你讲,你讲的比老师讲的好。” 盛骄阳轻笑一声,“那我就当做是你对我的最高褒奖,谢谢你对我的认可,但是知识在不断的更新,而且我很多东西也没有学几年,你如果以后在某一门类特别精通的话,早晚就会超过我,如果你一直把我当成老师的话,有一天你会发现我的浅薄,而对我充满了鄙夷。” “我希望我们之间是平等的,不希望有那一天的到来。” 盛骄阳讲了这么多,林夏才恍然大悟,盛骄阳只是认为她现在的学习能力可以独立自主学习了,不需要他这个补课老师了。 并不是不要她了,而且盛骄阳比她更早一步提出平等相处。 林夏松了口气,为自己的脑子感觉捉急。 但是在她眼里盛骄阳更加完美了,他什么都能想到,安排的明明白白。 吃完饭以后,盛骄阳又和林夏去了广场,而且盛骄阳还专门把校服换下来了,确定身上没有任何标识才走过广场去。 盛骄阳想要帮帮那个老爷爷。 “我在网上查过了资料,老爷爷的孙子只要做个手术,手的能力可以恢复百分之七十到八十。” “这个手术只要在十二周岁以前做了,恢复效果最好。” “但是也达不到百分之百,弹钢琴画画这些对手要求比较高的工作有影响,但是普通写字,敲电脑打字都不影响,可以很好的消除小孩子自卑的心理,有一个很好的青春期的回忆。” 盛骄阳虽然说的是以后不会再对林夏进行说教,但是他有什么事情还是会事无巨细的给林夏解释清楚。 林夏很享受这样的关系。 如果可以天长地久就好了。 盛骄阳拿了两万块钱的现金,包在信封里,送给了老爷爷。 他没有说这些钱是他赚的,他说是中了彩票。 而且钱他已经留下了三分之二,买了游戏机和新电脑。 一定要让老爷爷心里没有任何负担的接受这一笔钱。 他说这个钱是大风刮来的,一定要赶紧花掉,肯定是老天想让他做一场善事。 老爷爷激动的浑浊的眼睛里闪动着异样的光彩,一定要带着孙子给盛骄阳磕一个头。 盛骄阳赶紧闪身到了一边,他说他晚上还有作业要写,拉着林夏就跑。 由始至终盛骄阳从来都没有告诉过老爷爷他叫什么名字,更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就好像他们只是千千万万个普通年轻人中的两个。 天空下起了大雨。 两个人很快就淋成了落汤鸡,头发湿哒哒的贴在脸上。 但是两个人都在笑,笑得特别张扬肆意,好像他们是真的中了彩票,特别开心。 林夏是真的认为,自己上辈子肯定是拯救了银河系,所以这辈子才会中亿万大奖。 盛骄阳就是那个大奖。 盛骄阳在前面跑,回过身来看着林夏,眼睛亮的就像是天上的太阳。 “我去给你买一把伞吧!” 林夏摇头,“不用,我们冒雨回去吧!” 然后两个人都没有打伞,骑着自行车一路狂奔回家。 做了这样一件大好事,两个人都特别开心,晚上聊了好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兴奋到半夜十二点还没睡。 结果就是第二天盛骄阳迟到了。 林夏生病了。 一开口就是浓重的嗓音,哑的根本听不清说了什么。 盛骄阳让她在家里休息,但是林夏非常坚持硬生生的从床上爬起来,洗了脸还往脸上擦了雪花膏,喝完牛奶背起书包。 语气特别坚定。 “我今天必须去上学。” 第61章 我和你之间是情谊 后来林夏在捐钱的时候,也从来不会写自己的真实姓名。 只会留下两个字,盛夏。 这就足够了。 因为我们在真正释放一份善意的时候,没有想过要回报。 想要回报的不叫做善意,叫做生意。 林夏天真的抬起头,看着盛骄阳那张棱角分明,好看到极致的脸。 “那我们呢?” 盛骄阳在她的额头上轻轻敲了一下,笑容明媚张扬。 “我和你之间是情谊。” 这两个字让林夏脸红心跳,每一步都走的底气十足。 只要身后有盛骄阳在,她就敢面对所有一切。 哪怕眼前刀山火海,困难重重,都不是问题。 就这样风平浪静过了两三天,实际上下面暗潮涌动。 林夏每一次都是一个人出校门的。 就算在学校被孤立又如何,她不怕! 她心里现在也有一股子的韧劲儿,她倒想看看到底谁能笑到最后。 气温急剧下降,冷得人直打哆嗦,寒意从脚底蔓延到四肢。 让人一个不小心就打一个大喷嚏。 盛骄阳带着林夏去吃饭,他认为开始上课了,脑力劳动比较多,必须得吃的清淡营养一点,要不然容易上火。 所以他们去了一家广式火锅店,是非常好吃的粥底火锅,讲究的是鲜虾海鲜,在上牛羊肉,再然后往里面添蔬菜,最后喝粥。 这样的吃法特别营养健康。 但是价格,也让人心惊胆颤。 盛骄阳买东西似乎从来不看价格,只是遵循着心意,随手点单,买下喜欢的。 整个世界仿佛都是他的游乐场,任取任求。 “东星斑对虾肥牛,吃香菜吗?不吃的话就不点了。” 林夏在吃香菜方面,其实是比较弹性的,有时候吃有时候不吃,所以每一次盛骄阳都要询问。 林夏说,“吃一点点,白色的粥里面有绿色的比较好看。” 盛骄阳说好,然后在菜单上又划了几个,把菜单交给了服务员,开始自己煮面前的绿茶。 他的动作始终矜贵优雅,像是古装剧里面,出身于厉害家族的公子。 这天下尽在掌握之中。 虽然他身上穿的还是一中的校服,只是一个高中生而已。 倒好茶水以后,盛骄阳开始有意无意的和林夏聊天。 “今天开学第一天,还顺利吗?” 林夏点了点头,从桌上拿起透明的玻璃杯,清抿了一口茶,腾腾的热气进入口中,化作满嘴的清香,带着一丝苦意,入口回甘,滚落胃中。 满满的都是妥帖舒适。 真想沉浸在这样的环境里,永远都不出去了。 这是她的世外桃源。 “顺利。” 盛骄阳很认真的看着她,“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告诉我。” 林夏点了点头。 很快服务员就把菜上齐了,盛骄阳开始烫虾烫肉,两个人一边吃饭一边讨论课本的内容。 林夏提到她现在会解二元一次方程组和一元二次方程组都没有难度了。 盛骄阳看着她一直笑,似乎是看到自己养的花开了,特别欣慰。 “那就好。” 吃完饭以后,两个人还去附近的公园,稍微消了一会儿食。 盛骄阳拿出耳机开始听英语的听力,他听的是voa的内容。 他和林夏一人一个蓝牙耳机。 听完了以后,盛骄阳先复述一遍,然后再让林夏复述。 林夏总是复述的磕磕绊绊,因为有很多单词听不明白,也不认识。 虽然进步很快,但是这样的进步在新出现的单词面前,总显得有些苍白和无用。 而voa又是和时事新闻有关的。 新东西太多了,让林夏觉得恼火。 盛骄阳对林夏学习方面其实一直都特别的宽容。 一如既往,耐心解释。 “我们的汉字常用字只有一千到三千字,几乎可以囊括所有。” “我们遇到一个新鲜事物,只需要把这些字重新组合就可以。” “比如电脑,两个字就可以包含所有的意思,电和脑这两个字,在两千年前的秦汉时期就已经有这两个字了。” “但是我们现在把这两个字组合起来,很容易理解。” “可以插电的帮助人的脑子处理数据的机器就叫做电脑。” “英文叫做puter,前面的pute意思是计算,后面加了一个er,意思是物品。看起来和我们的语言也是互通的。” “但是可以移动的电脑,我们就称作笔记本电脑,非常形象又好懂。” “他们又发明了很多词汇, notebook,ptop,这就造成了这些词汇量特别多,看上去好像风马牛不相及,对理解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林夏拼命的点头,盛骄阳的话,可真的是说到她的心坎里去了。 盛骄阳还是很习惯的揉了一下林夏的头。 “所以英语从来都是一门考察词汇量的学科,而不是只单纯的看语法时态,所以不管是考四六级,还是雅思托福,都要背很多的单词。” 林夏觉得惊恐,那么多的单词不是要背到地老天荒吗?太可怕了。 而且全世界说英语的国家比较多,衍生出来的单词和用法就更多了,这要背到何年何月去。 盛骄阳始终带着温柔的笑意。 “你不必害怕,我也会跟着你一块背单词的,大道至简,大工不巧,想要做好一件事情,其实是没有捷径的。” “如果我们每天背十个单词的话,一个月就可以背下三百个,一年就可以背下三千六百个。” “每天只需要花十分钟,你在高考以前可以至少背下来两万个单词,足够用了。” 林夏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儿。 但是还是觉得任务太过于艰辛了。 盛骄阳双手插兜,还在循循善诱。 “据我所知,历史上比较有名的背下单词特别多的人是英国的首相丘吉尔,你知道他背了多少个单词吗?” 林夏摇了摇头,“不知道。” 她甚至不知道英国的首相是丘吉尔。 “三万个单词!” 林夏睁大了眼睛,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对于本国的语言掌握,三万个单词就可以了吗? 盛骄阳的眼中是光芒万丈,好像未来有无限的可能。 “你今年才十四岁,你算算你背完三万个单词的时候多大?” 林夏一直觉得自己不起眼的就像一个小煤球。 但是这一刻她的想看一看,当她做完盛骄阳所说的那所有的事情。 人生会不会有不同的境遇? 第62章 冬天他们也要盖一个被子吗? 后来林夏可以一眼鉴别出渣男。 可以看出对方是不是真心。 渣男不会给人希望,只会把人的眼界收窄,让人的心情变得恶劣。 真正的爱是光芒万丈的,是让人勇往直前的。 是就算前方没有路,也能遇山开山,遇水搭桥的一往无前的勇气。 人生本没有路,有没有对错,是因为坚持才有了希望,而不是因为有了希望才去坚持。 林夏愿意一辈子跟着盛骄阳的脚步。 愿意一直在他的身后。 但是盛骄阳招手叫她,“一块走啊,你落后那么多,我都听不清你讲话了,这边的路灯本来光线就不好,我把光挡住了,你还怎么走?” 林夏听话的走在了他旁边。 一大一小两条影子时而交错,叠在一起时而分开,但是形影不离。 每一次看到两个影子在一块,她都会觉得很甜蜜。 这一晚上外面又下了雨,盛骄阳专门去买了一个特别厚的被子。 鸭绒的特别轻,特别厚实,但是可暖和了。 以前她一直以为世界上最好的被子就是新棉花做的被子,晒过以后闻起来香香的,感觉特别踏实。 但是他们住的是低矮的小平房,经常看不到太阳,特别潮湿,棉花被子容易发霉结块,不暖和。 鸭绒本身是没有味道的,但是盖上被子以后可以闻到盛骄阳的味道,淡淡的暖暖的清香,好像一层薄纱,把人整个笼罩起来。 夏天的时候两个人虽然也是躺在一张床上,但是中间还隔了十公分的距离。 他们两个人睡觉都很安静,躺下来的时候什么姿势醒过来的时候还是什么姿势。 所以几乎很少有互相挨到一起的尴尬场面。 但是现在盖着一个被子,虽然两个人都穿着睡衣睡裤,但是很明显的能感觉到中间的空气都是暖的。 因为男生的体温比女生高,所以天然的有一种侵略性和压迫感。 这谁能受得了? 完蛋了,完蛋了,完蛋了。 这一晚上别想睡了。 林夏的脸开始发红发烫,整个人感觉都要飘起来了,天旋地转的。 现在她明白为什么电视剧里面男女主角明明你喜欢我,我喜欢你,但是窗户纸没有捅破两个人外出办事的时候,一定要一个人打地铺,一个人睡床上。 因为真的所有的意识都开始慌乱了。 他们真的要盖一个被子吗? 林夏感觉到自己连呼吸都完全停止了。 明明他还有计划明天要怎么对付汪晓雨,要怎么和李明谈判,还有其他几个女孩… 但是现在脑子里全都成了浆糊。 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 盛骄阳比她的反应快,把被子盖在了她一个人身上。 然后他自己又去拿了夏天的被单盖在身上。 动作行云流水,特别丝滑,好像尴尬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发生。 他的声音也一如既往的清润。 “我买被子的时候只给你买了一个,我觉得我过段时间才用得着,这天气对于我来说还不是很冷。” 很快旁边就响起了盛骄阳均匀绵长的呼吸声。 他的睡眠一向来很好。 他说每天把应该做的事情全都做完,这一天就是无罪之人,无罪之人就可以安睡。 早上醒过来,用一天里最好的时间去完成一天中最重要的事情。 每天都是元气满满的一天。 林夏被被子包裹着,特别温暖,浑身轻飘飘的,按理说应该特别舒服。 但是她失眠了。 她已经很长很长时间没有失眠过了。 她的心里有个念头,一直在起起伏伏,怎么都按不下去。 等到天气冷起来的时候,盛骄阳会和她盖一个被子吗? 等到外面下大雪,气温零下十度的时候,盛骄阳会和她抱在一起取暖吗? 漫长的东西他们要怎么一起度过? 无数个问题,快要把林夏淹没,一直到窗户一层铅灰的时候她才睡着,早上睡过头了,还是盛骄阳一直叫她才醒过来。 醒过来看起来也是无精打采的,眼睛底下两片乌青。 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稍微一眨看着就让人觉得特别心疼。 林夏就这么望着盛骄阳。 盛骄阳被吓了一大跳,赶紧伸手摸她的额头。 “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昨天晚上睡得挺早的,怎么看起来这么没精神,是不是生病了?” 林夏摇了摇头,声音带着几分浅浅的委屈,好像还有点紧张。 “我没事。” 盛骄阳以为她是害怕上学,又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温柔的说。 “要不我给你请个假,你今天在家里休息一下。” 林夏一咕噜从床上爬起来,赶紧跑去洗脸。 “不用了,我哪有那么矫情,我现在就去上学。” 盛骄阳又说,“那,我陪你一起去,我送你。” 林夏觉得自己应该好好冷静一下,这一晚上都做的什么梦,她的脸还是通红通红的滚烫,根本不敢抬头看盛骄阳的脸。 “我不要。” 盛骄阳宠溺一笑,“那我们吃过早餐去上学。” 早餐还是特别好吃的牛肉面,肉包子,零下每一次都觉得这是世上绝无仅有的美味。 只有这一次,觉得吃起来没滋没味儿的,嘴里寡淡的厉害,好像什么滋味都尝不出来了。 吃完以后,她慌慌张张的踩上自行车,龙卷风一样的朝着学校奔过去。 好像一个落荒而逃的小鹌鹑。 盛骄阳只是看着她的背影笑,然后骑上自行车,也去上学。 两个小小的少年少女,消失在早高峰的洪流中。 就像汪小雨和那几个同学万般不情愿,学校的处理结果还是下来了。 要上学就上,赶紧叫家长赔钱,不想上学就滚。 一千多个碗,四五个人分一下,平均到每个人头上就是两百块钱左右。 这个钱不算很多,但是这种打工子弟,学校大家都没有什么钱,两百块钱可能是有的人家里一个月的菜钱了。 而且还特别的丢人。 有一个家长来赔了钱,直接把孩子带走了。 第63章 我等着! 带走的意思就是辍学了。 估计会去打工端盘子,工地搬砖贴小工,或者直接回乡下老家种地。 反正肯定是不会再上学了。 那个男生走的时候,怨毒的看了林夏一眼。 “是你害我没有书读的!” 林夏原本坐在自己的桌子上写作业,立刻站起来,一字一句的回复。 “是你们三番五次的找我麻烦,是你的家长要把你带走,不让你读书了,关我什么事?” “你是我养大的还是我负责给你交学费?不要这么搞笑好不好,如果还想继续读书,你去求教导主任,你去求你爸妈!” “这么简单的道理我都明白,你不明白,活该你这种脑残要被带回去,没有书读!” 林夏说完这番话以后,她自己都懵了。 原来她也可以在针锋相对的时候不落下风。 口齿伶俐,掷地有声,分毫不让。 这个男生看到林夏不好欺负,悻悻的走了。 周围同学们看林夏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林夏变得这么可怕了,个子还是小小的,但是说起话来比老师还厉害。 这一句接一句的,呛的和她争辩的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然后林夏给别人发作业本的时候,开始有人会客气一句,谢了。 以前他一直都是小透明,几乎从来没有什么存在感。 这事儿还没完。 可以说是一波接着一波,在整个学校都引起了不小的震荡。 还有一个男生被家长追着全校打,一边打家长一边嚎哭,两百块钱并不是一笔小钱,再加上如此丢脸,家长本来就是在建筑工地勉强过活的普通人,身心压力巨大,忍不住直接就在学校暴揍孩子。 逼着孩子下跪,跪在地上自己当众扇耳光,看起来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周围的同学路过全都指指点点,说什么的都有,有人嘲笑,有人同情。 但是有一点是绝对可以确定的。 那就是以后这个男生在学校再也混不起来了。 大家都见过了,他哭鼻子,跪在地上软的像个面条的样子。 再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谁还会服他? 后来这个男生看到林夏绕道走。 林夏觉得很满意。 世界终于清静了,她又没有做坏事,也没有去招惹别人,欺负别人,为什么他们就不放过她呢? 电影里讲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这些人欺负了她那么长时间,她只是收回了一点点利息,有什么不对? 她心里升腾出一种快感,好像心跳加速,血液流速加速,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更有力气。 又感觉好像走在悬崖上,走在钢丝上有点不真实,又有些欲罢不能,想要再来一次。 想要把欺负她的人通通按在地上摩擦。 她觉得她什么都能做到,无往不利。 这是一种很绝妙的体验。 后来她讲给盛骄阳听,还觉得很不好意思。 盛骄阳说记住这样的感觉。 这叫做,赢! 赢的次数多了就习惯了,就会喜欢上这种感觉。 虽然天气一直在降温,但是这几天林夏明显能感觉到手心里都是热乎乎的。 就连上课的时候都更专心了。 原来上学是这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她早上到了学校以后,会先背一会儿单词,就好像一个攒粮食的小仓鼠,一颗花生,一颗豆子,一粒米的攒起来,看着粮食越来越多,心情就会好。 积少成多,聚沙成塔。 她今年十四岁,等到二十岁的时候,是不是就满脑子都是知识了? 想到这里她会心一笑。 努力就可以出成果,这种感觉真好。 课间操的时候,轮到了林夏值日,她要打水,把黑板洗干净。 黑板还是以前的旧黑板,用上一天就灰蒙蒙的一片,粉笔灰擦不干净了,必须要用抹布拧干净擦掉表面的灰。 江城是个北方城市,这个季节水冷的像铁,手伸进去冷的刺痛刺痛的。 大家都很逃避这个工作。 他们都成群结队的,所以这个最辛苦的活儿就甩给了林夏。 林夏也不觉得苦,一边去打水一边在心里默记公式和单词。 她发现随时随地在心里稍微复习一会儿,可以记得更牢。 有时候晚上她和盛骄阳吃饭的时候,会互相提问对方背到的单词。 她希望每一次盛骄阳抽查的时候,都能背下来。 她在水房接了一桶水,刚提起来,准备离开。 水桶就被人一脚踢爆了,冰冷的水一下子流出来,溅了她一裤腿。 林夏鞋子里也立刻泡满了水,两个脚都湿透了,毛袜子瞬间像磁铁一样,把它的脚牢牢的吸在地上,里面穿的毛裤也沾满了水,冰凉刺痛,让她连挪动和吼叫都做不到。 真是一种刺苦又绝望的冷。 她把破了的水桶放在地上,甩了甩手上的水,动作显得漫不经心。 然后抬起眼睛,平静的看着汪小雨。 “你找我有事情吗?” 汪小雨瞪着林夏,眼睛乌青乌青的,愤怒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她是来欣赏林夏恼羞成怒的样子的,林夏这个态度让他一点爽感都没有。 她气的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 然后阴阳怪气的说。 “怎么没事就不能来找你玩儿了?” 林夏看到了水房外面还站着三个男生,明显是在放风。 林夏如果叫起来,吸引了老师和保安过来,他们就跑。 绝对不会被抓到把柄。 他们今天过来就是一定要给林夏一个教训。 林夏当然不会让他们如愿。 他们休想再从欺负他身上得到快乐。 林夏浅浅一笑,脸上一点波澜都没有。 “随时欢迎。” 汪小雨非常生气,林夏这副无所谓的态度,彻底激怒了她,她走近林夏,在她的小腿上狠狠踢了一脚。 “那你就给我等着吧。” 林夏吃痛,全身上下所有的神经都叫嚣起来,挨打真的是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但是她就连眼角都没有动一下,依然是笑着的。 “我等着!” 这段时间汪小雨也被家里压着,她家里有钱,不在乎赔的那仨瓜俩枣,但是父母嫌丢了面子。 所以汪小雨一定要在林夏身上全都找补回来。 第64章 沈亦知 林夏就是绝对不让她如愿。 汪小雨气得很了,又在林夏的腿上踹了一脚,这一脚比之前那一脚的力气大多了。 “我倒要看看你的骨头有多硬!” 林夏始终是笑盈盈的看着她,带着几份鄙夷和蔑视,坚决不会认输认怂。 “怎么,你今天早上没有吃饭吗?” 汪小雨气急败坏,揪住林夏的头发,一个耳光就甩了过去。 这一耳光打在右脸上,林夏感觉到耳朵都在嗡嗡的响,疼的她整个人差点站立不住。 她也不是吃素的。 一脚就踩在了汪小雨的脚面上,稳准狠,用尽了吃奶的劲儿。 汪小雨吃痛,啊的一声叫起来,林夏狠狠的推了她一把。 汪小雨撞在了垃圾桶上,她直接摔了一个屁股墩。 林夏直接跑过去把垃圾桶整个推翻。 垃圾桶有半人多高,里面是攒了两天多的泔水。 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汪小雨猝不及防,新买的衣服全都脏兮兮的泡在了水里。 水房这边其实挺恶心的。 一边连着厕所,一边连着厨房厨余垃圾桶,全都湿哒哒的,在地上混合成一种让人胃里翻涌的味道。 林夏拎起破烂的水桶,赶紧就跑。 她这段时间身体素质确实可以,站得稳,跑得快。 门口那两个初三的男生正在角落里偷偷抽烟,根本没来得及拦她人就跑了。 他们只听到了汪小雨在水房里哎呦哎呦的叫声,赶紧跑进去看。 这一阵叫声也引来了老师和保安。 老师和保安看到眼前倒了一地的垃圾,呕了好几天的泔水,散发出浓郁的臭味儿。 两个人一张嘴话还没有说出来呢,喉咙里先干呕起来。 这太恶心了。 “你们几个都给我滚出来!” 老师和保安脚底下也踩着黏腻的泔水,都特别生气。 现在的学生真是无法无天了! 居然趁着课间操的时间,跑到水房里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就算了,居然还把给猪吃的泔水桶给弄翻了,整个学校里马上都会弥漫着一股臭味儿,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又叫来了教务处,又叫来了他们的班主任,拎着两个男生的耳朵,一脚接一脚在后面踹着,朝着教务处中间走去。 在老师们的眼里,事情的真相非常简单,那就是汪小雨在水房遭到了两个男生的殴打。 这两个男生把垃圾桶踹翻了,浇了她一身的垃圾。 两个男生简直是遭受了无妄之灾,赶紧为自己辩解。 “我们和小雨是朋友,怎么可能会害她!” 班主任是真的特别生气,前几天这几个人打碎了食堂的碗,刚赔了钱,现在又来把水房的垃圾桶给踹翻了。 这群垃圾! 班主任一个巴掌就打在了学生的后脑勺上。 在班主任看来解释就是掩饰,解释就是狡辩。 这些狡辩的小兔崽子,没有一个好东西。 “我叫你们一直欺负女同学,还欺负上瘾了是不是!” 汪小雨想要解释,但是语言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 老师们的处理结果简单粗暴,让他们先去把水房打扫干净,然后拎个垃圾桶在学校里捡垃圾。 全校师生结束课间操的时候,往教学楼上走,都路过水房。 好多人闻见那个味儿都在干呕。 汪小雨身上的味儿最重,还得拿着扫把和拖布打扫卫生,熏的她直翻白眼,真的是要被气死了。 林夏那个小贱人,以前都是低着头挨打,现在怎么敢反抗了? 而且每次还让她落入特别难堪的境地。 变成笑话,被那么多人嘲笑。 汪小雨有喜欢的人,暗恋那个高高帅帅的学霸。 总是穿着白色的衬衣,戴一副黑框眼镜,成绩特别好,不爱说话。 名字叫沈亦知。 好多人都说他们家里是因为爷爷双规进去了,所以才会一落千丈在本地没法过日子了,来了江城,但是又错过了其他学校的考试,只好来到了江城十八中。 沈亦知和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 干干净净的,好像沾不上这人间的尘埃。 汪小雨喜欢沈亦知,但是又不愿意放下身段,低三下四的去求。 沈亦知为人又太高冷了,所以她就老喜欢和沈亦知要钱,有时候还会把沈亦知的东西丢到垃圾桶里。 沈亦知也看到了她。 眼角流露出了毫不掩饰的厌恶,然后快步走开了。 汪小雨这一次是真的气死了,气死了,要被气死了! 心里把林夏骂了一千遍一万遍。 沈亦知来这里上学,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这所学校收他,他一定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江城一中。 其他所有的一切都不放在眼里。 汪小雨在他看来就像是闹哄哄的苍蝇。 林夏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桶放下,把鞋子里的水倒出来,把裤腿上的水一点一点拧干。 风一吹冷的她整个人直打哆嗦,感觉脚上就要结冰了,又麻又疼。 但是毛袜子和毛裤都特别吸水,像一团面在手里,根本就拧不干净。 林夏心里闷闷的,有些烦躁的甩了甩裤腿,但是裤腿上的水根本就甩不下来,还是湿黏黏的,裹着腿和脚。 林夏把袜子脱下来。 用口袋里还干着的卫生纸把鞋子稍微垫了垫,然后把脚伸了进去。 若无其事的拎着破痛,继续朝着班级的方向走过去。 她完全没有意识到,在不远处的墙角拐角处,有个人偷偷的看了她好几眼。 沈亦知也负责他们班洗黑板的任务,转学生刚来这个学校,根本就融入不进来。 他也是被孤立的那一个。 原本他以为这个不起眼的小女生肯定会哭得特别凄惨,哇哇乱叫。 谁知道挨了好几下,林夏一声不吭,甚至还能够笑得出来。 原本他站在门外,只是不想麻烦,想要等着里面结束战斗以后再进去倒水。 林夏居然可以和汪小雨之间打的有来有回,汪小雨根本就没有占到便宜。 而且从最后的结果来看,汪小雨吃了大亏,不但被殴打了一顿,现在还在收拾那些恶心的垃圾。 林夏已经全身而退了。 沈亦知刚才看到林夏裤腿湿透了,他的口袋里还有一包纸巾,他也把他脚上穿的袜子脱下来,想要给林夏。 第65章 你自己一定要争气 但是林夏拎着破桶,直接从他身边走了,连打个招呼的意思都没有。 小姑娘并不是特别好看的长相,身上的衣服也是浅色系的,看起来挺温柔无害的。 怎么看都是一个眉眼弯弯,很温顺的人。 但是眼睛里却有一种特别向上的昂扬的生命力。 沈亦知目光一直看着林夏,不知道怎么开口。 林夏注意到他眼睛对视了一下,完全是生人勿近的锋利。 沈亦知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过这样清晰有力的眼神了。 他害怕打扰到林夏,没有贸然开口。 其实他现在也不知道林夏叫什么名字,只知道有个小姑娘和校霸汪小雨杠上了。 他本来以为肯定是一个比汪小宇还要可恶,还要嚣张的大块头女孩。 却没有想到如此的文弱干净。 他一抬头就看到了低矮的平房,缝隙里的小雏菊。 风一吹就倒了,但是风过去又顽强的盛开。 花苞小小的,米黄色的并不起眼,但是仔细看就会发现,小花其实挺可爱。 能在这个万物凋零的季节里,开出属于自己的颜色。 一直等到林夏的脚步声远了。 沈亦知才转过头看了一眼,她淡黄色的衣角真的很像小雏菊。 林夏不声不响的回到教室,老师已经到了,正好还是班主任。 班主任刚刚去把汪小雨领回来,闻着那股泔水味儿,发了好大一通火。 汪小雨坐下以后,周围的同学好大意见,整个教室里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臭味儿。 老师把黑板擦在讲台上砸的砰砰作响,大为光火,他刚才也因此挨了教导主任一顿训。 怎么带的学生? 一天到晚的打架斗殴。 不是砸食堂就是砸水房,是不是下次就要动手稍学校的教室了? 再管不住汪小雨,这个学期的先进就不要要了。 “汪小雨,你别上课了,你先回去换一身衣服再来!” 汪小雨一向来都是同学们中间衣服穿的最好最贵的,谁弄脏了她的衣服还会被她骂。 现在她的衣服脏成了这个样子,简直是丢人丢死了。 汪小雨站起身来就看到了,在教室门口的林夏。 林夏甚至还朝着她挑了挑眉毛,嘴角勾起一个若有若无的笑容。 这一个回合,汪小雨败了。 两个人擦身而过,林夏还稍微往旁边侧了侧,免得汪小雨身上的臭味沾到她身上。 林夏喊了一声报告。 老师只顾着和汪小雨发火,没注意到林夏迟到。 “进来吧。” 林夏拎着破烂水桶进来,老师一下子火气又上来了。 “上个学期刚买的水桶怎么烂了?” 林夏说,“老师对不起,我上台阶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把水桶砸烂了,我中午放学再去买一个。” 林夏的认错态度非常诚恳,有理有节的,声音也糯糯的,挺好听。 一点没有逃避责任。 买个水桶一般得十来块,对于小孩子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钱,大人也会认为学校在讹诈。 损害公物向来让人觉得头疼。 扯皮就让人觉得累死了。 学校经费有限,办公室里那个和他的教龄一样大的打印机还在工作呢。 上次打印机坏了,办公室里所有的老师一人出了三十块,加起来凑两百去修了修。 至今两个老教师还颇有微词。 林夏这样痛快的认下来,老师觉得气儿顺了不少。 这一上午都在着急上火,就不和林夏计较了,语气柔缓了不少。 “赶紧坐下上课吧。” 林夏甚至还鞠了一躬,“谢谢老师。” 汪小雨还没有走远,看到自己和林夏在老师那里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待遇,更是怒火中烧。 下午林夏就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水桶,放到了教室后面。 老师就更不会和她计较了。 下午老师在办公室里批改作业。 看到了林夏的作业本不由得眼前一亮。 以前她没有怎么注意,几乎所有人都是交空白作业本或者胡乱写一通,直接打个叉就完了。 但是现在林夏的作业写的特别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认认真真。 在这些乱七八糟的作业本里,简直可以说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班主任很久没有见过写的这么漂亮的作业了。 他赶紧戴上了眼镜,认真看。 刚学的不等式其实挺难的,不少人还没有理解什么叫做不等式大于号,小于号都会标错。 林夏不光写的好看,写的认真,而且还全都写对了。 班主任叹了口气。 判完了林夏的作业,继续看其他人的,只能说惨不忍睹。 每天上课都像是对牛弹琴一样,睡觉的有三分之一,又玩又闹的有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也听不懂他在讲什么。 作为一个老师,其实也挺绝望的。 感觉自己的工作不被认可。 但是这个小姑娘让他觉得他的工作好像还有那么点意义。 老师动了恻隐之心。 林夏的父亲和别的女人跑了,她妈去找她爸,也再也没回来。 小姑娘这十块钱还不知道怎么来的呢。 这个时间点值日生还没有走,老师看到教室里灯亮着,还有人在擦黑板。 林夏踩在凳子上,用抹布一点一点擦黑板上的粉笔灰。 其他人都走了,没有人帮林夏。 就她一个人,她也不敷衍,把应该干完的活全都认认真真的干完。 她擦出来的黑板,比之前其他人擦出来的都干净亮堂。 老师想了想,走了进去,问她买的水桶多少钱。 林夏以为老师要责怪她,低下头小声的说。 “十块钱。” 老师从兜里掏了十块钱给她,“水桶是班级财产,坏了就应该班级出。” 林夏摇了摇头,“水桶本来是好好的,是我不小心磕破了。” 老师突然觉得心情愉悦起来,小姑娘还挺较真的。 “给你,你就拿着吧,以后好好学习。” 林夏其实还是挺怕老师的,不敢和老师顶嘴,这才顺从的接过了老师手里的钱。 老师不由的和林夏多说了几句。 “好好学习,你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别和那些坏孩子走得太近,千万别学着他们抽烟喝酒,坐那些黄毛的摩托车。” 林夏赶紧点了点头,她知道老师这是好意。 老师想到林夏整整齐齐的作业本,又说,“考上高中以后交不起学费,也不要怕,国家有很多助学金项目,肯定不会让想读书的人读不起书。” “但是你自己一定要争气。” 第66章 谢谢老师 这样的话除了盛骄阳和她说过,其他人从来都没有和她说过。 林夏突然抬起头看着老师,感觉到心里有一团火在烧。 所以随便读点书,糊弄一下,早点找个男人嫁了。 这些她从小听到大爷爷奶奶叔叔伯伯舅舅姑姑一直在她耳边念叨着,她能熟练的背诵下来的话。 是错的! 女孩子真正应该做的是自立自强,好好读书,考上好大学。 而不是沦为别人的附庸,在柴米油盐繁杂的家务间伺候别人一辈子。 更不是父母亲戚的所有物品,可以随意的被人倒卖来倒卖去。 她应该有她自己的人生。 林夏的眼眶有点湿润,对着老师鞠了一躬。 “谢谢老师!” 老师其实年纪也不大,为了生活,为了养活一大家子,头发早早的就有点秃了,教务主任就是他的明天。 教一群笨蛋学生,回去还得教自己的两个笨蛋孩子。 每天早上醒过来都觉得这日子过得真没意思。 又不得不继续过下去,还能离怎么着? 或许他这辈子还混不到教务主任的级别,大部分老师都是在一线岗位上辛辛苦苦的干一辈子。 很少有学生对老师的管教表达由衷的感谢,大部分学生只会聚在一块,背后说老师的坏话,骂老师。 尤其是在这么烂的学校,大部分人都认为这里的学生学习不好,学生特别赖,老师也很烂,大家都烂一块去了。 林夏居然对他鞠躬。 “不就是一个水桶,没什么的,你这黑板已经洗得很干净了,赶紧回家吧。” 说完老师就走了。 他是个男老师,分寸感还是很重要的,对方可是个小姑娘,就算要关怀一下,也一定要点到为止。 不过这个老师在路上一直想别的事情。 觉得小姑娘一个人挺不容易的,学费每次都是拖拖拉拉好久才交,能把书读完就不错了。 买这么一个水桶,肯定是要了半条命的。 这种学校的学生老师太了解了,基本上念完初中都会辍学。 一方面是学习成绩不好,家长也不重视,另一方面是没有钱读书了。 十六岁的孩子就能去打工了,打工一个月可以赚一千五百到两千块钱。 但是义务教育没有包括高中,高中一年的学费是三千,住宿费六百到一千二,再加上每个月七八百的生活费。 一年小两万的开支,不是他们这些家庭可以承受得起的。 小姑娘以后的路还是很艰难。 她那对父母真是有毛病,居然忍心舍下这么好的女儿跑了。 林夏擦完了黑板,把水桶里的水倒了,水桶涮干净,扫把垃圾桶全部放整齐,这才锁好门离开。 她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穿过江城的大街小巷。 秋天的风凉凉的,空气里弥漫着重工业的雾霾,偶尔路过胡同和巷子口,能闻到烤红薯的味道,甜的很厚道。 她一般不去买,觉得十块钱买个红薯有点太贵了。 十块钱可以买十斤生红薯了。 但是这一次她停下车,去老爷爷那里买了一个红薯。 戴着围巾帽子的老爷爷从炉子里选了一个给她,看起来很慈祥。 女孩子大部分都喜欢吃烤红薯,或者是爸爸妈妈给买,或者是男朋友和哥哥给买,热气蒸腾里吃的不仅是红薯,还有甜甜的幸福。 林夏手里捧着红薯,两只手都是热热的,又暖和又舒服。 她把红薯皮剥开咬了一口,焦甜的味道从舌尖一路蔓延过喉咙,然后往心里去。 烤红薯真的好好吃。 她站在自行车旁边,看着十字路口的人来来往往,川流不息。 现在到了下班的晚高峰。 所有人都在着急回家,回去见家人和家人一起吃晚饭,分享这一天的喜怒哀乐。 说实话,以前看新闻她总是不能理解春运。 家里是有金山银山吗? 为什么那么着急要回家? 路费那么贵,天气那么冷,把钱省下来买肉吃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回去? 但是在这一刻,她好像明白了。 家是一定要回去的,因为家里有很重要的人。 吃完烤红薯,林夏骑着自己那辆红色的小自行车回家。 一路上还哼着歌,像个快活的小麻雀。 现在她觉得她就是江城人,她的家就在江城。 林夏回到家的时候,盛骄阳还没有回来,她赶紧把鞋子和袜子脱下,放在煤球炉子边烤着。 北方其实是有暖气的。 像他们这种东北部的省份,暖气都是从十月份开始送,送到第二年的五月份。 那些住楼房的,还有自己家里的自建房,差不多都有这样的集中供暖。 只有少部分的地下室棚户区,修的比较偏远的房子没有集中供暖。 她租住的这个房子没有暖气,左邻右舍开店的全部都是自己烧一个煤球炉子,白天守在煤球炉子边,晚上就回自己家了。 只有她还住在这里。 她把煤球炉子换了火,然后跑出去看了看煤球炉子有没有通气儿,如果堵上了不通气儿,就害怕出人命,每天都要看一眼的。 看完了以后,她在炉子上面支了一个小砂锅,小砂锅里面放早就洗好,处理好的排骨,然后加上调料,盖上盖子,开始焖炖。 原本做饭是有些麻烦的,但是自从开始用煤球炉子,盛骄阳就会去菜市场买很多新鲜排骨回来全部处理好,分成小袋装在冰箱里。 这样子只需要取出放到锅里,一个钟头以后就有美味的排骨汤喝了。 自己炖的汤可以比外面少放很多的调味品更健康一些。 以前林夏不是很会做肉菜,总觉得很难,其实还是接触的太少。 现在她半个小时也可以搞出三菜一汤。 有荤有素,花花绿绿,营养健康。 五分钟做完家务,她就坐在旁边写作业,时不时的摸一下小猫的头。 咪咪现在来到这个家里也有一个多月了,原本奶胖奶胖的身体现在已经长出了实膘,每天就喜欢在火炉旁边的窝里睡。 林夏摸它的时候,整个身子舒展开,露出小肚皮,让它随便摸。 小猫咪真的太可爱了。 每一次林夏做肉菜的时候,都会拿一块肉骨头给小猫吃。 小猫懒得快要睡着的眼睛就会睁大,开心的抱着肉去一边啃。 时不时的发出呼噜呼噜喵喵的快乐的声音。 她也很快乐。 一人一猫就能这样玩很久。 等到盛骄阳回来的时候,她刚好写完所有的作业,排骨汤也好了。 整个屋子里都弥漫着香浓温暖的气息。 第67章 我觉得我可以考好 盛骄阳回来,把自行车锁在门口,为了防止自行车被偷走,要停在后面的塑料棚里,用塑料布遮盖好。 每一次盛骄阳都是先进来,和她打个招呼,说一声。 “我回来了!” 然后把书包取下来放好,再出去把两个车藏好。 他的声音中气十足,充满了力量。 原本又冷又暗的小屋,因为盛骄阳的归来瞬间变得富丽堂皇。 林夏赶紧起身追上他的脚步,站在门口看着他,视线一分一秒都舍不得离开。 盛骄阳回过头,笑着看着她。 她又有些不好意思,赶紧低下头。 虽然已经在一起三个月了,两个人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但是每一次林夏见到盛骄阳,还是会开心到欣喜若狂。 盛骄阳把车子放好,然后进门来洗了洗手和脸,摸摸她的头,然后去取碗和勺子,舀排骨汤吃。 一个简单的排骨汤,在盛骄阳的手中也有千变万化。 可以下面条,就是很普通的挂面,多煮一会儿,煮的软软的。 放一点葱花,浇一勺油泼辣子,倒上醋吃,鲜美的舌头都要咬掉了。 比外面卖的排骨面还要好吃,饥寒交迫的晚上来一碗,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也可以蒸一点大米饭,用汤泡饭,一口肉一口饭,最后再往锅里下一点生菜。 这样的一餐,也是滋味无穷,特别丰富。 不过他们两个人都很忙,每天学习任务都很重,没有时间搞那么多的花头,能花五分钟的时间煮个排骨汤,再洗个碗就不错了。 所以吃的最多的就是排骨汤,里面下了姜片,还有干香菇。 又暖又饱。 排骨的分量足足的,吃饱了肉,晚上脚底心都是暖的。 林夏还从来没有过果这么温暖的秋天。 盛骄阳取了两个碗。 “天气凉了,你冷的时候先喝一碗排骨汤,不用等我。” 林夏顺从着点点头。 她每一次都是这么答应的,但是每一次都会等到盛骄阳回来以后再吃。 盛骄阳舀了满满的两碗,两个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盛骄阳除了吃饭,还要盯着游戏后台,早早的就把游戏界面打开,一样一样的盘点。 虽然林夏不懂,但是林夏眼巴巴的看着他就给林夏讲。 “这个是刚刚杀出来的怪,爆出来的金币有三个帮会要抢,我留一部分卖一部分。” “这个是游戏里面的宠物,其实就是坐骑的功能,不过现在大家都叫宝宝,一个可以卖三万,这个游戏现在已经运行第三年了,这个宝宝很快就要不值钱了,我打算卖掉,要不然等到明年可能一千块钱都卖不了了。” “这把刀现在已经烂大街了,不过我在上面做了很多属性,可以在游戏里面卡bug……” 这一部分林夏就听着很迷糊,但是碗里的排骨特别好吃,靠近软骨的部分特别鲜甜,她一口一口咬的嘎嘣脆。 盛骄阳笑一笑,又挑了一块软骨的排骨给她吃。 “有人要在游戏里结婚,婚礼预计要花六万块钱,不过如果找我办的话,可以省下一半。” 林夏瞪大了眼睛,“还能在游戏里面结婚?” 盛骄阳点点头,“当然,现在很多人都不喜欢出门,社交游戏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林夏其实从来都没有仔细的看过这个游戏,她总觉得有点不务正业。 但是这一次她凑近了看屏幕,发现画面上的人物都好美。 穿着飘逸流动的衣服,一颦一笑之间都有万种风情,转一个圈圈就好像是仙女下凡。 盛骄阳还给林夏展示游戏中武器的技能。 小小的手镯戒指里面就可以藏下好多好多的东西,秀丽山水,极其丰富,流光溢彩。 而且这些武器不光是远远一看那么简单,还可以放大再看,画面特别的精美古朴。 “须弥藏芥子,芥子纳须弥。” 林夏有些吃惊。 “我听说学习很好的学霸都是书呆子,从来不打游戏,和社会脱节。” 盛骄阳轻笑一声,咽下口中的食物才说。 “那只是一少部分人,其实我们班学习好的男生和女生都特别的多才多艺,喜欢玩游戏,喜欢唱歌跳舞,除了上学,还有很多其他有趣的活动。” 林夏本来对江城一中还有点畏惧,现在听到盛骄阳聊起就来了兴趣。 “江城一中,不是全都是老老实实学习的好孩子吗?” 沈骄阳笑了笑,“好好学习,考一个好分数倒是真的,不过他们也熬夜打游戏,追剧追星,过段时间我们学校就要举行校运会了,你来学校看看就知道了。” 林夏有些期待的点了点头。 她今年上初二,盛骄阳比她大两岁,正好是江城一中的高一。 高一的活动还是很丰富多彩的。 盛骄阳吃饭速度比较快,已经喝完了碗里的最后一口汤,坐在椅子上休息,等待着林夏吃完去洗碗。 “是不是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 林夏瞬间就感觉嘴里的排骨好像不香了,有些紧张的点了点头。 虽然一直也没有人关心她的考试成绩,但是她还记得她答应过盛骄阳什么。 要好好学习,要考全班第一名,要考全校第一名。 要考上江城一中。 江城一中就是不可逾越的山峰! 看到小姑娘这么紧张,盛骄阳赶紧拍了拍她的肩膀。 “我是想告诉你,头一次考试肯定题目都很难,不要紧张,不要害怕,这一次认真考,当成模拟练习,等到寒假考试的时候,再拿出你全部的水平,好好发挥!” 林夏每天都在好好学习,每天都在好好写作业。 她能感觉出来,自己做出来的题目大部分都是对的,出错的都是极少部分。 这样应该就可以考好了吧? 他们江城十八中,不会像那些好学校一样三天一测验,五天一测验,所以到底学到了什么程度,她心里也没有底。 老师也不会隔三差五的抽查作业。 因为大部分人都完不成,抽查了也是白抽查。 差不多一个学期收两次作业本,因为学校领导还有教育局要检查。 相当的应付差事。 这样的作业大部分人都是抄答案,但是她是自己辛辛苦苦做的。 一想到自己写了那么多的作业,林夏心里其实是有些底气在的。 “我觉得我可以考好。” 第68章 看韩剧思密达 看到小姑娘这么自信,盛骄阳其实是开心的,他的桃花眸中温柔又多情,眼波流转,犹如春水照梨花。 林夏总是不敢多看,害怕多看几眼,自己就会深深的陷进去。 盛骄阳说,“不管你考得怎么样,我都带你去游乐场玩一趟,考完试,我们学校举行完运动会,刚好就到国庆节了,在家里待了这么长时间,每天都上学你也累坏了,咱们出去放松放松。” 每天吃得好睡得好,只需要安心学习,这样的生活怎么能叫累坏了呢? 简直就是享福。 不过听到游乐场,林夏的眼睛一下就亮了,她心里也好期待,特别想去,但是从来都不敢提这样的要求。 班上的同学们里面好像只有汪小雨去过。 汪小雨描述江城游乐园的时候,所有的同学们都围成了一圈,听她讲里面的碰碰车,海盗船,飞跃地平线…还有卖的各种冰激凌,蛋挞,小蛋糕。 尤其是恐怖鬼屋,听说要花半个钟头才能走出来,里面有长头发的女鬼,贴着符的僵尸,还有装满了金银财宝的棺材… 反正就是又恐怖又刺激。 听说汪小雨的父母每年都会带着她去不同城市的游乐场。 盛骄阳又问,“想不想去?” 林夏使劲儿点了点头,“想!” 刚好这段时间网络上正在播特别热的韩剧,继承者们。 非常地道的韩国霸总剧。 盛骄阳在网上找到了资源,叫林夏一块儿看。 林夏觉得怪怪的,盛骄阳的品味特别高雅,怎么会喜欢看这种剧? 学校的老师们早就把韩剧贬得一无是处了。 盛骄阳说,“我们学习一门语言最快的速度就是运用场景训练,而不是应试,电视剧是很生活化的场景,如果可以复述两三部电视剧的话,基本上就可以掌握这一门语言了。” “而且通过看电影电视剧,我们还能看到这个国家的生活风貌,各种特殊的习俗。” “这比看专业书籍要来的更快一些。” 原来盛骄阳是为了学韩语。 林夏盘腿坐在床上,把被子披在身上,这样就不是太冷了。 不得不说,韩剧确实是唯美。 所有的场景都给人一种很干净的,很现代化的,能够满足少女对生活的所有想象。 里面的人说话叽里呱啦的,林夏其实是听不懂的。 因为差不多是首播,所以还没有字幕。 所以里面的人说一句,盛骄阳就给翻译一句。 但是她心里山呼海啸,两个人每天吃一样的饭,差不多一样的作息时间,盛骄阳的效率好像是她的一百倍。 她什么时候才能赶得上盛骄阳? 盛骄阳好像是一个汪洋大海,她如今只拥有了一杯水。 林夏慢慢的就看进去了,因为这段时间她在含用功的学习英语,语言类的学习总是触类旁通的。 所以看完了一集电视剧,她也能说几个韩语词汇了。 思密达,是敬语。 西八,是骂人的话。 欧尼,是姐姐。 欧巴,是哥哥。 … 让林夏特别难以理解的是,不管是霸道总裁还是打工小妹都特别爱吃泡菜。 他们都吃得特别香的样子。 吃汤泡饭的时候要加辣白菜,吃泡面的时候要加辣白菜,炖牛肉的时候要加辣白菜…而且表情还特别的夸张。 虽然晚上已经喝过了排骨汤,但是林夏还是忍不住舔了舔嘴角。 “泡菜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盛骄阳笑而不语,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摸了摸她的头。 “改天带你去吃!” 看盛骄阳这神神秘秘的表情,林夏有点吃不准。 “如果很贵的话就不要去吃了,我觉得我们每天的伙食已经很好了。” 她对世界都很好奇,没吃过的,没见过的,没玩过的,都特别的新奇。 但是只要有盛骄阳在身边,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不要。 “不贵,到时候可以让你随便吃,就是这个口味嘛,我先对你保密。” 看完电视剧,两个人又交流了一些学习上的事情,就要开始睡觉了。 盛骄阳又买了一个被子,两个人晚上睡觉的时候各盖各的。 但是被子毕竟贴的特别紧,稍微一动就会碰在一起,两颗心就距离不超过十厘米。 这应该是世界上最近的距离了吧。 比世界上很多夫妻兄妹情侣之间的关系更近。 而且他们的关系特别稳固,好像一眼就能看到头。 他们不吵架,是彼此之间的心理依靠,吃一锅饭,住在一个屋檐下… 真希望生活就可以这样波澜不惊的一直过下去。 林夏对于惊险刺激没有太多的向往。 偶像剧里面总是要给男女主角各种各样的考验才能证明真心。 她觉得不需要。 这样可以一眼望到头的,平平淡淡的才是真正的幸福。 天气冷了以后他们晚上睡觉就比较早,因为熬夜很容易生病感冒。 林夏感觉到鼻子凉凉的,但是身体特别舒服,又稍微说了几句话,就睡着了。 梦境甜蜜而幸福。 然后这一晚上她做梦梦见的全部都是在摩天轮上,风驰电掣,脚底下好像一下子就空了。 然后她一睁眼看到的是盛骄阳恬静的睡颜,盛娇阳的睫毛很长,并不卷翘,平平的铺在眼睑下方。 给原本凌厉深邃的五官平添了一丝温柔。 他是真的很好看,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 少年长大的速度很快,林夏感觉这将近三个月的时间,盛骄阳的长相和她刚先到的时候已经不太一样了。 棱角更加分明,少了很多婴儿肥,皮肤更加清润冷白。 假以时日,等到盛骄阳完全长大,肯定是一个特别冷清禁欲系的男生。 林夏一动不动,手和腿被压麻了,也没有翻身。 她生怕惊扰了盛骄阳的梦。 她的梦里只有盛骄阳,不知道盛骄阳的梦里又有谁?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好像在桂花粉里加了白糖,一点一点的搅开。 天已经灰蒙蒙的亮了。 然后闹钟响起。 林夏赶紧闭上眼睛,然后再微微睁开一点点。 盛骄阳这个人没有拖延症,只要闹钟响起,就要睁开眼睛起床了。 她不想让盛骄阳看到,她在偷偷看他。 少女有很多隐秘不能与人说的心思。 第69章 这个梦具象,而且真实 盛骄阳醒过来。 睁开眼睛睡眼惺忪,头发还有一点乱,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柔软的慵懒和松弛。 他幽黑的瞳仁里,倒映着林夏的影子,就好像他的全部世界里只有林夏。 半睡半醒之间。 林夏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做梦,而且是一个特别香甜的美梦。 盛骄阳修长清透的手放在了她的额头上,声音浅浅的,如同冰川的水在融化。 “林夏!” 林夏感觉到身体很沉重,没有办法给任何回应。 盛骄阳俯下身在她的眉心印上了一个吻。 这一定是一个梦。 这个梦具象,而且真实。 林夏觉得特别的迷糊,这时候她才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手心和脚心都在出汗,而且整个人冷的不行,牙齿都在上下打颤。 她生病了。 只有生病的时候,意识才会不受自己的控制,才会那样,没有分寸感。 一定是因为昨天一直穿着湿透的鞋袜,小腿以下的裤子也湿了,晚上要骑着自行车疯跑,才会着凉生病。 她的身体还是不太好,要多锻炼才行。 她的眼皮困倦的睁不开了,只虚弱的嘤咛了一声。 盛骄阳特别慌张,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几乎所有的知识,无所不能。 但是对发烧生病的少女。每一次都显得茫然无措。 因为他特别健康,身体特别好,所以对生病发烧没有经验,不能完全体会生病,到底是怎样的感觉。 看到盛骄阳那样慌张,手忙脚乱,林夏所有的意识逐渐归拢,用尽全身力气费力的从床上爬起来,微笑着对他说。 “我没事,你不要担心我,吃点药就好了。” 盛骄阳看着她,原本在拿药的手愣怔了一下。 因为发烧,所以林夏的眼神特别迷离,举起了水光,有一种平时从来没有的潋滟。 脸上还泛起了一层红晕,头发乱蓬蓬的,露出一截雪白的脖颈。 美丽妖娆的如同一朵刚刚绽放的红玫瑰。 盛骄阳赶紧别开了脸,喉咙有点干涩,稍微清了清嗓子才能说话。 “我先给你吃退烧药,然后再喝水,你躺下好好休息。” 林夏听话的嗯了一声。 盛骄阳转过身去倒水,但是眼睛还是忍不住的看镜子里的林夏。 很好看。 好看到他倒水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水没过了杯子,滚烫的水流到了地上。 盛骄阳赶紧拿抹布把水渍擦干净,但是心潮起伏怎么都平静不下去。 他给林夏喂了药,然后打电话去林夏的学校和班主任请假。 老师很关心,以为盛骄阳是林夏的亲戚或者是邻居,嘱咐盛骄阳如果有困难的话,老师可以找一个女老师过来帮忙。 盛骄阳拒绝了老师,然后坐在桌子前发了五分钟的呆。 林夏是女孩子,其实有女老师照顾的话会更方便。 以后也方便和学校申请各种助学金和补助。 但是他内心,私心里很抗拒有别的人踏入这里。 盛骄阳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然后他很不放心,又打电话给自己的老师,请了假,留在家里照顾林夏。 一直到中午林夏还不见好,一直拉着他的手不放,迷迷糊糊的在流泪。 让她睡觉她又不肯,总是害怕,一闭上眼睛盛骄阳就不见了。 盛骄阳俯下身,牙齿轻轻咬了一下下唇,他觉得他说这样的话很不合适。 “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你会一直在吗?” 林夏的手抓住了他的衣角,把他右手的食指放在了自己的唇边。 “我会一直在。” 小姑娘肯定是烧糊涂了。 盛骄阳赶紧把手抽出来,但是得到了承诺的林夏明显配合多了,挣扎着从被窝里爬出来,穿好衣服。 女孩子的衣服穿起来其实很麻烦,这个季节里三层外三层的还全部都特别紧,林夏根本没有力气穿衣服。 盛骄阳就让她穿着毛茸茸的暖和睡衣,然后把自己的长风衣给她裹上,就很轻松的穿完了衣服。 他带着林夏出来,背着她去卫生所。 每一步他都走得很小心,生怕手上不稳,把林夏摔下来。 周围车水马龙人潮汹涌,人生如同浮光片影。 但是背上的少女是真实的。 是他所有的一切。 到了卫生所,一个非常和蔼的老医生接待了他们。 他判断林夏只是因为着凉引起的普通感冒,因为年纪小,免疫系统工作能力太好,所以才会烧的比较厉害。 不管是吃退烧药还是打退烧针,效果都不错。 但是打针的速度比吃药稍微快一点。 盛骄阳询问林夏的意见,林夏感觉到脚在踩棉花,意识不清醒,特别的困倦,但是又睡不着,所以拒绝吃药,想要打针速度快一点。 早点好起来,就不要让盛骄阳担心了。 医生给他们开了退烧针,然后护士进来打针。 打针的时候需要把裤子往下面扒拉一点,盛骄阳就到外面去等了。 打了退烧针,林夏坐了十几分钟,感觉到体温明显开始下降了,两个人就离开。 林夏不要盛骄阳背,要自己走。 “你好厉害啊,我最近吃饭吃的特别多,现在肯定胖了好多,我是不是特别沉,你刚才背我很费力!” 盛骄阳一再的表示,“你不重,还可以再多吃一点饭,吃胖点才好。” 但是林夏始终不相信。 盛骄阳看着林夏的眼睛。 林夏的精神明显好多了,眼睛开始有神,不是刚才迷离的样子。 盛骄阳问林夏,“刚才我背着你一点都不费力的,你还记得吗?” 林夏歪着头,“我刚才烧迷糊了,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 盛骄阳的脚步凝滞了一下,他的心里刮了一场巨大的风暴,然后风暴快速的平息。 她什么都不记得了,挺好。 回来以后,盛骄阳给林夏熬了一点小米粥。 林夏吃了粥以后身体开始好转,出了一些汗,很快就睡着了。 盛骄阳没有睡觉,开始忙别的事情。 房间虽然很小,但是收拾收拾也不是没有地方再放一张床。 他把多出来的货架搬到了后面的棚子里,还有两个装书的箱子也搬出去了。 小小的房间里就空出来了。 然后他去家具市场买了一张折叠床回来,床很小,长两米宽九十厘米,比学校宿舍分的一米的床还要小。 第70章 万一有用呢 林夏醒过来的时候,身上已经完全退烧了,就是身体有点虚弱,喉咙有些干燥,起来想要找杯水喝。 盛骄阳坐在对面的床上温书,身上穿着一件雪白的圆领卫衣,还有一条白色的运动裤,非常居家的穿着。 他并不穿很厚的衣服,身上好像一个火炉,随时随地都在散发着热气。 不像林夏,手脚冰凉的像铁一样。 盛骄阳看到林夏起来,立刻伸手去拿保温杯里的水倒了半杯,再加上另一个杯子里的凉开水兑成一杯,还加了半勺蜂蜜,搅了搅才递给林夏。 林夏抱着水杯喝了半杯,感觉三魂七魄全都归位回来了,神清气爽。 盛骄阳询问林夏,“好点了吗?” 语气也是温润的,好像比这杯蜂蜜水还要滋润肺腑。 林夏点了点头,然后有些表情复杂的,看着房间里多出来的这张床,中间还多了一道帘子,可以隔开。 从前不是放不下吗? 现在看起来还挺空旷的,两张床中间还能放一把椅子。 像极了电视上看到的宾馆的标间。 盛骄阳摸了摸林夏的头,两个人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盛骄阳是君子,是好学生,是光,但是他也是一个青春期的男孩子。 林夏是个女孩子,林夏在长大。 他们继续靠那么近,不合适。 林夏心里埋怨自己这一次为什么会感冒发烧? 如果没有生病的话,他们两个人分床睡的时间会不会推迟很久? 她真的很想很想一直靠盛骄阳很近很近。 这是在父母身边都从来没有过的安心和踏实。 不过两个人虽然分床睡了,但是生活还是没有改变。 偶尔起的比较早,盛骄阳还是会先把零下送到学校,自己再去一中。 盛骄阳在家,林夏去练钢琴的时候,盛骄阳就会在家里做三菜一汤,等林夏回来。 生活还是那样的美好。 林夏的作业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完全吸引了老师的注意。 老师专门找了别的习题册给林夏。 “我觉得你最近进步特别快,咱们学校买的这种习题册,你做已经不太合适了,有点太简单,你看一下,这个是一中那边的初中出的题,能不能做下来。” 林夏手在裤子上稍微搓了一下,按捺下激动的心情,才伸出双手接过老师手里的习题册。 一中那边的初中,那就是盛骄阳那边的初中。 她现在有资格做这样的习题了吗? 在面对很重要的事情的时候,林夏始终有一点怯懦。 “老师你觉得我可以吗?万一我做的不好就浪费了一份题…” 老师笑了笑,完全是鼓励。 “可以呀,自信一点,你其实可以做到很多,不要给自己设限。” “我看你的作业完成度都挺好的,单元测验也都是你自己做的,后面的大题难题也都做下来了。” “你先做一下,然后拿过来给我,我给你判,不会的,我给你讲。” “谁都不是一下子就会的,总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只是有些人学得快,有些人学的慢。” “完全不学习的人,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 老师当然很欣慰,好不容易碰到了一个认认真真学习的学生,当然不能放过。 大部分学生都是混日子,等着去上技校等着出去打工。 老师明明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但是他也只是一个朝九晚五拿工资的普通职工,没有能力改变那么多人的命运。 林夏拿了习题册,回到座位上就开始认真做题。 一中的题目确实很难,需要一直思考,在草稿纸上做很多演算。 她做题的速度很慢,时不时的就要停下来,想好大一会儿。 正好李明是值日生,要去倒垃圾桶,看到林夏在写作业,就嘟囔了一句。 “写作业有什么用,像我们这样的人,早晚还是要回去种地的,我们的户口本上写的是农户,和这些城里人不一样,我们如果读高中的话,要出比他们更多的学费。” “而且我们在这种烂学校,根本就不可能考上像样的高中。” “就算考上了,也没有人给我们出学费。” 这也是林夏从前的想法。 就好像头顶上方有一个绝望的黑洞,挡住了阳光和雨露,抬头不见天日,只有精神元气源源不断的被薅走。 生活没有意义,生命没有意义,一直在底层挣扎的人生没有意义。 所以还学什么习? 但是现在林夏再也不会那样想了。 她的人生也只有一次。 凭什么要如此虚度? 她也可以去看一看她想要看的风景。 所以林夏看着李明很认真的回答。 “如果我认真读书的话,还有可能会考上一中,还可以去寻求老师学校社会的帮助,完成学业,然后去考大学,去我想要去的城市,去看看别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或许我这辈子侥幸还能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但是如果我现在什么都不做的话,我的人生就只能原地踏步,不断坠落,陷入到更深的绝境里。” “去做,总比原地踏步强一点吧?” 虽然是很矫情的鸡汤,但是林夏这么认认真真的说出来,好像特别有感染力。 李明没好气地说,“何必这么认真,说的好像你能考第一一样。” 林夏笑了笑,“你好聪明啊,居然能猜到我的目标是考第一。” 李明看林夏的眼神,好像在看疯子,“你知道你上个学期考了多少名吗?全班七十五个学生,你考了七十二名。” 林夏不觉得李明在笑话她,反而是笑了笑,很认真的说。 “那我就更要努力了。” 李明把垃圾桶带走去倒,到了门口还回头看了一下林夏。 居然真的还在继续做题,不像装的。 反正像他们这样的人,学习是没什么用处的。 但是下一堂课的时候,李明真的翻开了书本,开始一行字一行字的看过去。 生活已经在最绝望的境地了,或许会有转机呢? 林夏题目虽然做的很慢,但是她善于总结规律,举一反三,学习方法很好,反而提高了效率。 第71章 吃韩国菜 如果是盛骄阳的话,一天的时间足够把这一本习题做完了。 对于她来说难度挺大的。 但是没关系,她会努力,会一直奋力向前奔跑。 放学的时候,她才做完了最近刚学习的这一个单元的题目,其中有两道题,完全没有任何思路。 其他的感觉还行,虽然做的辛苦了一些,但是基本上全都做出来了。 然后她拿着习题册去办公室找老师。 老师正在打游戏,学校规定班主任必须要坐班,一天至少要在学校待十个小时,那600块钱的班主任费真的是太难赚了。 听到学生敲门,老师手忙脚乱的,赶紧把手机退出游戏界面,然后摸出眼睛戴上。 “我给你的那份题目你已经做完了?” 林夏点了点头,“做完了,就是还有两道题不会,我做完的也不知道都对不对。” 老师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这么积极努力的学生了,赶紧拿出笔开始给林夏批改习题。 让他感到特别意外,这么难的题目,林夏居然对了80%以上。 只有少数的几个比较刁钻的题目做错了。 这两道林夏没有做出来的题目,就算是一一中的学生,做起来也不那么顺手,也只有百分之二三十的学生能做。 林夏的这个水平就算是放在一中,也可以排到中游了。 之前教了一年多了,他从来没有看出来,林夏居然是这么好的苗子。 这也太让人意外了。 那两道题老师也不会做,还得对照答案看解析过程,这个解析过程写的云里雾里的,他也看不是很懂,所以还得晚上回去到电脑上搜一搜网上的答案。 但是他当然不能承认,“那个,今天时间已经很晚了,你先回去,明天上午课间操的时候来找我,我给你讲这些题。” 林夏当然不会怀疑其他,礼貌的说了一句谢谢老师就离开了办公室。 办公室当然不止一个老师,其他班的老师也在,此刻当然是尽情的嘲笑他。 “哈哈哈哈。” “老许,这些题你也不会做是不是?” 许敬年跑去同事桌上拿了根烟抽,没好气地说。 “我乐意怎么着,说的好像这种题你会做一样。” 同事摸了一鼻子灰,有些落寞的说。 “就像我会做在咱们这种学校,也用不着呀。” 许敬年说,“以后会用得着的。” 同事看着桌上的习题册,“那我今天晚上不回去打麻将了,和你一块研究一下?” 他俩是朋友也是同事。 许敬年没好气的说,“你居然还想回家?万一我明天讲的不好,丢的可是咱们整个数学办公室的人!” 林夏骑着自行车先去郑修那里练了一会儿钢琴。 钢琴生意火爆。 一直有家长送孩子来学习,不过好多人学的都很痛苦。 “你知道钢琴有多贵吗?你看你弹的像什么样子?怎么就不能理解我的一番苦心?” “你一定要好好练习,将来才能像朗朗像李云迪一样,站在世界舞台上赚很多很多的钱!” “你文化课成绩不好,就靠钢琴考级拿个证加分了!” “凭你的水平肯定是考不上大学的,所以才要学艺术,你看你钢琴弹成这个样子,以后是想要去要饭吗?” … 就挺令人窒息的。 孩子的手势不对,要挨打,弹错了音要挨打,稍微走一点神要挨打… 弹钢琴简直就是一场酷刑。 林夏看着有些胆战心惊。 原来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孩,童年也会过得如此痛苦。 郑修和林夏现在已经很熟了,他泡茶的时候也给林夏端了一杯。 “你是属于比较自觉的小孩,所以没挨打,大部分人学钢琴的经历一点都不快乐,你看朗朗成功吧?小时候也没少被他爸揍。” “在音乐这个行业,是真正的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莫扎特出生于宫廷音乐世家,从五岁就会演奏会作词作曲,这种一出生就站在顶峰的人我们没有办法比。” “普通人就是一遍又一遍的练习成百上千遍的练习,逐渐形成肌肉记忆,然后在这些肌肉记忆中找到新的灵感。” 这也是盛骄阳的观点。 郑修非常喜欢和盛骄阳讨论音乐,他说盛骄阳拥有着专业级别的音乐素养。 就是很可惜,他不愿意成为一个职业音乐人。 一个职业音乐人需要无数次的专业练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贯穿此生。 但是盛骄阳已经不练习弹钢琴了,那么好的一双手,居然要拿去打游戏。 简直是暴殄天物。 盛骄阳说他不再过来弹钢琴的时候,郑修的眼泪都出来了,一个劲儿的和盛骄阳喊着我以后给你打九折,八点五折,八折,七点八折,七点五折,七点三折… 不能再继续便宜了,不然他连电费都收不回来。 但是盛骄阳很坚持。 盛骄阳说人生有取舍,他有别的很想做的重要的事情也是需要花时间的。 郑修取了一瓶珍藏的酒,三个人对着可乐和雪碧,其实喝不了多少,主要是氛围。 学习音乐是一条雄关万道的路。 郑修说所有的人都会挨打。 盛骄阳还没有揍过林夏,林夏心里有些纠结。 为了成为世界级的演奏家,要不要改变一下教学方式? 不过晚上见到盛骄阳的时候,她就把这个事情忘了。 盛骄阳下了自习以后,骑着自行车过来带她去吃一家韩国菜。 和韩剧里一模一样的烤肉,烧酒。 然后林夏终于吃到了泡菜,辣白菜,海白菜,腌萝卜。 海白菜倒是第一次吃,不是白菜,而是海里的一种藻类,比海带厚一些,用辣椒和其他调料腌过,吃起来挺脆口的。 但是这些东西,也就只是咸菜而已,没有电视里演的好吃到那么夸张。 尤其是这个辣白菜,林夏感觉很普通。 说实话,这样的食物她是有些失望的,这可是偶像剧里男女主最爱吃的食物的标配。 盛骄阳拿着剪子,一直在剪五花肉,雪花牛柳,微笑着看着她。 “怎么样?我说会带你吃辣白菜,今天吃到了吧。” 第72章 一条河的两岸 盛骄阳又问,“泡菜好不好吃?” 林夏很诚实的默默的夹起了旁边的肉,刚刚烤好的雪花牛柳,带着一股奶香味,一口爆汁,满嘴咸香。 她还是更喜欢吃肉一些。 盛骄阳看着她一直笑,“食物一定要自己吃过,才可以下定论好不好吃,有时候别人想让我们看到的,只是他们想让我们看到的。” 虽然林夏不等是什么意思,但是立刻点了点头。 辣白菜单独吃不太好吃,但是和烤五花肉放在一起可以解腻。 这样就能多吃几片五花肉了,也不算一无是处。 不过烤肉这种吃法真的好有趣。 吃完烤肉以后,林夏和盛骄阳还能吃很多东西,两个在长身体的青春期的孩子饭量无敌。 林夏也经常看到韩剧里面的人在吃部队火锅,香惨了。 “要不我们吃这个吧?” 结账的时候她还是吓了一跳,“上来的都是生肉,我们需要自己烤,自己调味,还这么贵呀?比我们开烧烤摊子的时候利润高多了。” 林夏第一个接触到的赚钱就是烧烤摊子,所以后来其他所有赚钱的项目都会和烧烤摊子比。 比烧烤摊子赚钱,那就可以冲。 比烧烤摊子差很多,那就得好好考虑一下了。 “这个吃的是氛围,还有新奇感。” 林夏看韩剧还看的不多,对烤肉拉面,泡菜还没有那么强的滤镜。 她觉得下次还是去吃烧烤吧,实在是懒得自己动手,弄的两手和头发都是油烟味儿,明天晚上还得花时间去洗澡。 要不就自己买肉回家做,还能省好多钱呢。 不大明白,为什么女孩子们都喜欢吃烤肉? 又花时间又花钱,体验感并不是很好。 看到盛骄阳吃的还是那样的优雅,林夏忍不住问。 “我不太能理解这样的食物是怎么流行起来的,我们直接点一盘炒菜炒肉不好吗?又便宜又好吃,还不会把衣服上弄的都是味儿。” 盛骄阳给林夏竖了个大拇指,“你能这么想,说明你在思考,这其实是一种文化输出。” 林夏一下就来了兴趣,盛骄阳总是会讲很多她从来都不知道的东西。 后来她才知道有一个词语叫做透过现象看本质。 “首先这个菜的做法,全部都是一种异乡文化,我们本身就有一种猎奇的心态,想要尝一尝到底是什么味儿。” “影视剧里面一直在做这样的文化输出,我们从心理上也更容易接受。” “吃的不只是泡菜,还有一种别人对我们意识文化的洗脑。” “比如我们吃的汉堡炸鸡薯条,是不是就觉得比我们自己的炒菜面条好?小孩子们都把去吃汉堡炸鸡薯条当成是改善生活,在家里吃面条属于很平常的东西。” 林夏使劲儿的点头,盛骄阳一下子就说到了她感觉到违和的那些部分。 两个人开烧烤摊子的时候,她也天天跟着去买菜,知道牛肉多少钱一斤面粉多少钱一斤白菜生菜都多少钱一斤。 一个汉堡包,差不多只能相当于半碗牛肉炒面的成本,但是价格却是一大碗牛肉炒面的一倍。 “这就是因为我们一直在看欧美大片,他们的饮食文化对我们产生了影响,我们默认他们的好。” 林夏恍然大悟,继续吃辣白菜,卷雪花牛柳,现在吃起来滋味好像就不一样了。 “所以还是一样的白菜一样的牛柳,就是因为他们会讲故事,所以就卖出了高价格。” 盛骄阳打了个响指,赞许的看着林夏。 “你说的都非常对。” 林夏是女孩子比较偏爱甜口的食物,而且感冒刚刚好没多久,盛骄阳就给她叫了一杯玉米汁。 因为盛骄阳是一个很讲究生活品质的人,所以林夏跟着盛骄阳的时间长了,舌头也特别的灵敏。 “这个玉米汁是用新鲜玉米混合了糯米山药,还加了一点牛奶,蜂蜜打成的,喝起来又甜又甜,口感层次比较丰富。” 上菜的服务员小姐姐都忍不住惊讶了一下。 “你的味觉可真好,我们放了什么都能尝得出来!” 林夏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盛骄阳心情很好,挑着林夏喜欢吃的东西又点了两样。 “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有自己的秩序,只要你掌握了这样的秩序,世界在你眼前就没有那么复杂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不管走多远,看多少风景,始终都只是山水而已。” 林夏抬起头,一双眼睛隔着烧红的炭火,水汪汪雾蒙蒙的。 在她的眼中,山水只有盛骄阳。 炒年糕并不神秘,我国的江浙地区,南方地区,年年家家户户都要做很多的年糕,过年的时候围着炉子用温水烫一下就能吃了。 辣白菜是从我国山东寿阳地区进口的,我国山东几乎承包了整个韩国的辣白菜,我们确实吃不惯他们的各种泡菜,我们的白菜更多更便宜,可以把外面的老帮子扒了,直接炒里面的嫩心吃。 醋溜白菜才是我们这里最流行的吃法。 还有各个省市地区的酸菜也很好吃,不过都只是冬日里的点缀,没有人会一年四季只啃白菜。 至于他们引以为傲的泡菜文化,我们确实不太有,因为这些只在我们吃火锅的小料区经常见,大家去吃火锅的时候也不爱多吃。 文化一定要自信。 我们尊重别人,也要了解自己,尊重自己。 烤肉适合一边烤一边聊天。 这种吃法确实挺新奇的,偶尔回家比较早,两个人都有说不完的话就会一块去吃烤肉。 林夏倒是想要在家里吃。 盛骄阳认为在家里没有专门的通风管道,很容易一氧化碳中毒,没有必要为了省那几十块钱,把家里弄的都是味儿。 林夏喜欢听盛骄阳的,就再没有提过在家里吃烤肉。 吃完了韩式烤肉以后,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晚上回到家,林夏洗了手和脸,准备再学习一会儿。 现在两张床的中间摆了一张桌子,两个人一人一头都能学习。 林夏有时候抬起头来看着,觉得好像是一条河的两岸。 只要抬头可以看到盛骄阳就好。 她把自己的习题册拿出来,盛骄阳一眼就注意到了,拿起习题册来看了一下。 “这是我们一中的题。” 第73章 林夏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林夏简单的说了一下,是老师让她拿着做的,不过老师今天可能是有别的事情要忙,让她明天过去再给讲。 盛骄阳心下了然,这是老师认可了林夏的水平,要开始单独给她开小灶了。 不过这些题目对于现在的林夏而言,确实是有些难度。 现在的小姑娘就像是一个刚刚开始成长的小兔子,投喂的食物很有讲究,要切成小块一点一点的喂。 如果东西不好吃,很可能小姑娘直接就跑了。 盛骄阳担心这份题的难度吓到林夏。 “我给你讲?” 林夏有点不大好意思,但是盛骄阳已经摊开了草稿纸。 “这几道题目都很典型,学会了以后,这次的期中考试应该就不难了。” 林夏赶紧坐下,不再推辞,免得浪费时间。 盛骄阳讲的很好,由易到难,深入浅出,宁夏跟着他的思路听一遍,然后再自己做一遍,盛骄阳还在书上翻出同类型的题,让林夏再学一遍。 知识很快就完全巩固了。 全部搞定以后,林夏看着写的满满的草稿纸,特别有成就感。 好像是大丰收的果农,满载而归。 怪不得学霸学习的时候都是越学越想学习,把脑子装得满满的,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本来我还以为你们一中的题都特别难呢,没有想到也不是很难,我全都可以做出来。” 盛骄阳把笔和好,“只要你学会了就不难,会和不会之间,有一道门那道门是上了锁的,只要你拿钥匙开了门,就不会觉得那道门很难进。” 林夏觉得盛骄阳说的很对。 讲完了题目以后,盛骄阳还是要打开电脑看一下游戏的情况,登录后台,记录一下所有的bug统计各种武器的情况。 做完这个还要再把他的作业也拿出来写一会儿。 他每天要做的事情特别多,时间总是不够用。 盛骄阳把中间的帘子拉起来。 让林夏先睡。 林夏从被子里探出头,“我是不是耽误你的时间了?” 盛骄阳的目光放在电脑屏幕上,认真检查的每一处异常之处,好像一个巡视领地的领主。 “不会,等我上了高三,每天都是这样的时间。” 林夏瞬间感觉到压力山大,“休息不好人是不是容易猝死?” 盛骄阳瞬间感觉到了会心一击,嘴角勾起了一个弧度。 “这倒是,休息不好的人,确实特别容易猝死。” 然后林夏眼巴巴的看着他。 盛骄阳又去给小猫倒了一点猫粮,这样早上起来猫咪有吃的就不会早早的来烦他们,两个人可以多睡一会儿。 喂完了猫以后,盛骄阳也开始睡觉了,书和作业还放在书包里,没有往出拿。 林夏一下子就急了,“你不写作业,明天会不会被老师打?” 盛骄阳手枕着头,笑着说,“比起来被老师打,我刚刚害怕猝死,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这话说的也太暧昧了,小说和电视剧里面男主角就是这么撩女主角的。 林夏赶紧翻个身,靠着墙去睡了。 早上起来外面下起了雨。 盛骄阳提议早走一会儿,他骑着自行车带林夏,零下就不要自己费劲骑自行车了,回头再溅一裤腿的水。 而且林夏坐在后座还可以给他打伞。 林夏有些小纠结,盛骄阳带着她去学校,完了谁给他打伞? 盛骄阳揉了揉她的头,笑着说。 “你给我打伞的时候,我可以稍微轻松一点,把你送到学校以后,我自己打伞去上学,单手握着车吧,虽然费力一点,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小丫头不要操心了,操太多的心人容易变老。” 但是一路上林夏还是很纠结,一直到了学校门口,她掏出伞正好站在屋檐下看着盛骄阳骑着车远去,伞撑得稳稳的,她才松了口气。 原来盛骄阳真的无所不能。 课间汪小雨又来找林夏的麻烦,还是老伎俩,一脚就把林夏的桌子给踢翻了。 桌子上所有的东西散落一地。 这时候有同学过来叫林夏,“数学老师找你,让你赶紧过去。” 林夏手中还拿着写字的圆珠笔,对着汪小雨冷冷的说。 “我回来之前恢复好,要不然我绝对让你好看!” 说完,林夏再也不搭理汪小雨,直接去了老师办公室。 其他所有同学们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汪小雨。 大家都记得她的嘴贴着李明的脚。 记得她在水房收拾泔水。 反正要多丢人就有多丢人,就算以前她飞扬跋扈,谁都不敢惹,打人大家都不敢还手,现在在大家眼里也祛魅了。 有人能治得了她。 以前不声不响的林夏,现在就像是一个小刺猬。 每一次交锋,汪小雨都会吃大亏。 那大家还有什么好怕的? 就算是校霸,那也一样是要吃饭喝水,犯了错误被老师骂,被叫家长的。 汪小雨开始意识到了不对,但还是强撑着。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换了身干净衣服每天抱着书啃啊啃,” 李明一直坐在林夏前面几排的座位,要不然上次也不会直接汪小雨被打的时候摔倒在他脚边。 他现在其实特别紧张,手心全都是汗,但是他觉得他现在必须要站出来。 如果现在不站出来的话,这辈子可能再也没有这样的勇气,这样的机会。 虽然很可能放学路上会被汪小雨堵着打。 打就打吧,又不是没被打过,已经挨打挨习惯了。 他砰的一下站起来,挡在了汪小雨要走的过道里。 “你把林夏的桌子拼好书捡起来。” 汪小雨双手插着腰,“如果我说我不呢?” 李明感觉到心已经堵在了嗓子眼快要跳出来了,他真的很害怕汪小雨,衣服鞋子都是干干净净的,皮肤雪白雪白的,眉眼特别凌厉。 看着就特别不好惹,像是童话故事里白雪公主的后妈。 好吓人的。 “林夏说如果你不再招惹她,她和你之间井水不犯河水,但是如果你非要这样一直和她作对的话,这个学校你肯定是待不下去了。” 林夏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第74章 思维更重要 “你拽什么拽,你不也一样和我们都在这个学校读书吗?你爸要是真的有本事能把你带到别的地方去,你至于和我们一块挤吗?”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什么底牌。” 这些话也不是林夏说的,这些话全部都是李明自己编造的。 李明特别爱看各种电视剧,反正家里两个人人瘫痪在床,有没有别的事情可干,家里那台电视机从早开到晚,挑着有电视剧的台一直开着。 虽然电费有点贵,但是对于他的生活而言,这是唯一的亮色。 如果没有电视机,父亲和奶奶会一直把生活的苦难拿出来,反复咀嚼诉说哭诉。 命运不公。 世道艰难。 日子难过。 母亲也很狠心。 … 桩桩件件都像是巨大的网笼罩在他的头上,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但是电视开着的时候,大家看着精彩的剧情,就会暂时忘记生活里的苦难。 李明很喜欢里面的大反派,觉得他们肆意潇洒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 想要就去拿,看人不顺眼就去骂,反正遇到事情先责怪别人,从来不反思自己。 这样的人生多爽呢? 虽然最后肯定会被主角一下子ko,但是一共四十五集的电视剧可以爽四十三集。 这样的人生是值得的。 永远看不到头,永远泡在苦难里,平静的像是医院里死亡病人的心电图。 这样的生活才让人觉得绝望。 汪小雨害怕了,就算是蛮横一肚子的坏水,也不过只是十四岁的小女孩。 确实是像李明所说的,她家如果真的有关系,真的特别有钱,至于沦落到上十八中吗? 所有人都知道,十八中的小孩绝对考不上高中的,考上了也没有钱去念。 有不少人直接从学校出来就去当服务员,售货员。 会写自己的名字就不错了。 真正有出息的孩子都在上补习班,上更好的初中,为的是将来考大学,考公务员,接手家族生意。 汪小雨气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胡说什么呢?我不会放过你的?” 李明冷哼一声,“就你这狐假虎威的样子,也就只会欺负林夏,还会做什么,林夏打你也就打了,你有什么办法吗?” 汪小雨气的眼泪夺眶而出。 这时候教导主任进来了,这段时间学生接二连三的打架闹事情,还全部都是这个班闹出来的,他有些不放心,所以会在课间的时候过来巡视一番。 教导主任一眼就看到了,地上散落着桌子,还有那么多的书本,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 家境不好的孩子,其实很少和老师告状。 因为老师经常会反问一句,为什么他不打别人就打你? 一个巴掌拍不响,肯定是你做了什么招惹了人家。 家境不好的孩子本身就更能吃苦,在家里受排挤,在学校也受排挤,挨了打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只会默默的回家舔舐伤口。 以前每一次他们也都是这样的。 但是这一次李明没有继续沉默下去,而是直接和教导主任告状。 “老师,汪小雨把林夏的桌子踢翻了,还想要再殴打林夏,我可以作证林夏没有做任何招惹汪小雨的事,但是临夏现在被汪小雨逼的已经快不能上学了。” 教导主任的脸瞬间更黑了,他只是想要太太平平的上个班,安安全全的退个休。 他们一块上班的,有个稍微好一些学校的老师,因为发生了一个案子,男女生搞对象,男生把女生叫出去用电话线勒死了女生。 现在还一直在写检查呢。 一下子看不住就闹大了,现在的孩子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你好好的踹人家的桌子做什么?你的好桌子,如果坐着不舒服的话,就和人家换一下。一天天净惹事生非。” “把人家的桌椅恢复原状!” “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啊!” … 教导主任几句话下去,疾言厉色的,汪小雨只好含着委屈开始给林夏收拾桌子。 真是气死了,以前教导主任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来不会过问这些小事的。 现在怎么突然转了性子? 都怪林夏,非要把事情闹大,非要在食堂砸人家的碗,非要在水房把泔水桶给推倒了。 林夏正在老师办公室。 数学老师熬了一晚上,眼睛底下一片乌青,完全熬成了大熊猫,学会了这几道题,然后教林夏。 林夏听的很认真,时不时的还能跟上他的节奏,举一反三,把他想要的公式写出来,代入数值往下算答案。 这是什么样的神仙学生? 如果所有的学生都这样省心的话,那该多好。 不过林夏的思路有的和老师的不太一样。 许敬年一边给林夏讲解,一边看林夏写的,越看越是惊喜。 “我这个思路还稍微有点绕,你这个就很完美,而且更加简洁,就是在理解的时候比较抽象,你居然能理解到这个层次了,很可以呀!” 林夏有一点不好意思,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 除了盛骄阳会夸她,还从来没有人这么夸过她。 不管是父母还是亲戚,他们总是对她特别嫌弃。 嫌她手脚慢,嫌她没有眼色,嫌她脑子不聪明… 几乎没有人这样夸过她,而且全都是发自内心的。 最终林夏还是告诉老师,这个解题思路不是她自己想出来的,是别人教的。 老师没有多怀疑其他的,只觉得是林夏的父母跑了,其他亲戚接手林夏以后,开始关心林夏的学习了。 以前的学校氛围和现在不一样。 以前只要不出什么事情,老师和学生家长一年到头都不会见一面。 顶多打电话请个假。 不像现在,老师每天都在手机群里面布置作业,学生家长要一个个的回复收到。 隔三差五的就有各种学校亲子活动,家长必须去,老师和家长特别熟,还互相吹彩虹屁。 那个年代的家长和老师真的不熟。 带孩子还算比较轻松,直接把孩子扔学校就行了。 许敬年不光夸林夏,还夸盛骄阳。 “那你可一定要好好学习,千万不要辜负了教你解题的这个人,这是真心为你好。” “你看这个题目多难,其实直接到这一步,你是理解不了的,但是他会从上面这个选择题入手,先给你讲这个,你就会先形成一个思维,做下面这个就容易多了。” “做数学题思维更重要。” 第75章 风吹麦浪的声音 数学老师说了和盛娇阳一样的话,那就是数学是其他学科的工具,一定要学好数学,学其他的事半功倍。 林夏一直点头。 她感觉她现在已经爱上了学习数学,数学真的是一门非常温柔的学科,通过非常复杂的计算,可以得出一个非常简洁的数字。 老师又给了她一份习题,“你可以搭着做,做完这份如果做得好的话,我可以给你再找竞赛的习题。” “竞赛?” 林夏有些吃惊,因为她只听说过,但是几乎没有见过,他们学校的生源太差,第一是学生的水平不行,第二是学生的家境不行,根本支撑不起昂贵的奥数班。 之前好像有一个学长,参加过奥数竞赛,不过也只是去市里参加了一次选拔赛,回来就没有下文了。 那可是学校里数学最好的人。 可想而知,竞赛有多难。 数学老师许敬年的态度特别乐观,年轻的那股劲儿还在。 看到有好苗子,就想要提携一下。 当老师的谁不想将来桃李满天下,梦想还是要有的虽然在十八中这地方遍地结苦果。 说不定有个甜的。 “试一试嘛,梦想总是要有的,我就是觉得你现在进步特别大,而且今年才上初二,可以选择空间还很多。” “我给你找几本书,又不费什么劲,我就是教数学的,大学也是学数学的,我们好多同学在一中二中教书,他们手里的资料可多了。” “就是有点可惜,不能给你找老师补课,我自己也不是专攻竞赛这一方面的,只能给你找点书,你自己学习。” “难度是有的,你能不能自己克服一下?” 林夏对着老师一鞠躬,“我会好好学习的。” 许敬年挠了挠头,“那我可就去给你找书了,不懂的咱们也能一块学习,我对竞赛的东西也挺感兴趣的。” 林夏从办公室出来,脚下好像踩着风,整个人都轻盈了不少。 谁说数学很难,明明就是很有意思。 她喜欢数学,她要努力好好学习数学。 不过理想都是很美好的,但是现实里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需要去处理。 林夏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推开教室门,里面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但是很意外的是,她的桌子里居然已经被拼起来了,书本整整齐齐的放在桌子上,书包挂在侧边上。 这是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汪小雨竟然这么听话吗? 林夏走到桌子旁边,检查了一下椅子上没有任何钉子口水之类的东西,这才安心坐下。 她还朝着汪小雨的方向张望了一眼,汪小雨好像气哼哼的。 不过做人哪有不发疯的,她喜欢生气她就生气好了。 很快就上课了,林夏要专心听讲,也顾不上想别的。 这一堂课是英语课。 之前的英语老师回家生孩子了,现在是新来的英语老师。 新来的这个英语老师戴着黑框眼镜,人特别的严肃,好像随时就会发火。 同学们其实都不喜欢上英语课,因为英语老师会用二十分钟的时间教大家学习一下生词,然后剩下的时间让大家背诵课文,在下课之前随机抽取一排的同学,一个一个的背书。 不用意外,几乎所有人都背不下来。 然后这一排的同学,上课就只能站着。 一个星期学习一个单元,基本上要站到下个星期。 所以被挑中的一竖排同学,就真的很倒霉。 谁也不想站一个星期。 也许林夏比较幸运,已经开学一个多月了,她所在的这一列人还从来没有被抽中过。 但是今天被抽中了。 她坐在最后一排,前面同学依次站起来,背诵完了,课文的第一句就不会了,甚至同学们还有的人使劲把书举起来给他们看。 但是陌生的单词,陌生的发音,也让人望而却步,别说背下来了,就连念下来都很费劲。 很快,前面已经站了八个人了。 但是林夏站起来,开始熟练的背诵课文。 声音清脆,发音标准,感情饱满,抑扬顿挫。 英语老师甚至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原本同学们闹哄哄的,偷偷说话,偷偷吃零食。 现在全都停了下来,专心的听林夏背课文。 林夏跟着盛骄阳学习了很长时间的英语,每天都要阅读,都要背单词,两个人经常还要用英文对话,现在已经可以独立看英文小说,心里已经默念过了无数遍的单词。 初二学生的英语课文对于她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学的时间长了,确实可以感觉到英语比唐诗三百首简单太多了。 英语老师有些吃惊的看着林夏。 同学们也全部吃惊的看着林夏。 大家都在一个教室里,用一个老师上课,怎么林夏的进步这么快? 甚至可以说是一日千里。 英语老师扶了一下黑框眼镜。 “再背诵一遍。” 虽然林夏不知道英语老师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要求,但她还是顺从的照做,又把整篇课文背诵了一遍。 英语老师神色复杂的,看了一眼整个教室里的其他学生。 “其实英语也没那么难吧,是你们想象的太难了,然后从来不去学习。” 有人小声嘟囔着,“本来就很难,看了也不会念,念的都是错的,难道要把错的背下来吗?” 其他人也是这么酸溜溜的说着。 英语老师脸色岿然不变,“林夏你拿出书,你读一句其他所有人跟着读一句,把这篇课文读三遍。” st time we asked our students…” 林夏读一遍,其他人读一遍,整个教室里都回响着英文的声音。 现在的课文改版了,所以初二的英语课文也比以前的难了很多。 句子很长,单词也很长,读起来有些吃力。 但是林夏读的非常好听。 发音清晰,语调饱满,带着一种诗词的隽永感。 很明显有林夏带着大家读,大家读书的劲头好像高了一点。 老师就闭上眼睛听着,好像在听着风吹麦浪的声音。 读了三遍以后,老师睁开了眼睛。 第76章 所有同学都如芒在背 “明天继续抽查这篇课文,大家下去都好好背诵。” 所有同学都如芒在背,谁也不想站一个星期啊。 早自习一个小时的时间,英语和语文是交替来的。 每天都站一个小时的自习时间,再加一堂课,谁能受得了。 英语老师还看了一下还站着的一竖排人。 “明天如果能背下来,就不用站着了。” 然后大家脸上又是一阵愁苦。 李明也是其中一个站着的人,但是下课以后他第一个冲到了林夏课桌前。 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 “你是怎么背下来的?” 林夏把额前的碎发挽到耳后,“先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背,然后一句话一句话的背,最后通篇背。” 李明手里拿着书,看着那么多不认识的单词,有些犯难。 “可是这些单词我都不认识,也不会念。” 林夏说,“咱们上初一的时候学习过音标,先把音标背下来,课本后面有生字表,可以对照,先把后面的单词背下来,然后再返回来一句话一句话的背诵,再背诵全文。” 李明再次犯了难,“可是我连音标也不会读,我根本看不懂那些是什么意思。” 初一的时候,漂亮的英语老师教过怎么读音标,但是大家都嘻嘻哈哈的,没有人认真学。 本来就一点基础都没有,这边念了,那边忘,完全记不住了,感觉就特别难。 这应该是死记硬背下来的,最基本的东西。 但是英语老师也是大学才毕业,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并不敢管这些身高比她穿着高跟鞋还高了很多的男生们。 各种buff叠加下来,所以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学会音标。 学会了也没什么用,为什么要学? 就是现在的这个英语老师事儿太多,如果学不会的话,大家就只能站着。 哪怕只是为了坐下来,现在也得好好学英语背下来了。 站着又丢人又难受。 周围的同学们也用和李明一样的眼神看着林夏。 这也太难了!!! 林夏之前可是在七十五个人里面考七十二名,成绩比他们烂太多了,怎么会突然间突飞猛进。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短短一个暑假的时间就可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吗? 他们简直都不敢相信,这居然还是他们从前认识的那个林夏。 总是低着头坐在最后一排,不管是上课还是参加什么别的活动,向来都没有任何存在感。 现在她简直亮的发光。 这一段英文真的太好听了! 大家都跃跃欲试,想要和林夏请教学习,但是不太能张得开嘴。 在这种学校好好学习也是一件丢人的事情,大家都摆烂,突然间有一两个学习的就会被认为是异类。 所以沈亦知在这种学校是没有朋友的,因为他会老老实实的写作业,做课后习题,准备各种考试。 每天睡觉迟到,从来不写作业,忘带课本才是这种学校的常态。 林夏现在就显得特别不合群。 所以林夏只是把她知道的说出来,并没有敢像是显摆一样的说,我教你们。 那样立马就会被所有的人孤立。 苏云还有黄月两个人是女孩子,尤其是黄月,这次也站着,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她们是真的发现林夏和从前完全不一样了。 整个精神气质面貌全部发生了重大改变。 她们也心生向往,要不然就不会在开学第一天和林夏主动说话了。 每一个女孩子都有一个公主梦,都希望自己可以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都希望可以从灰姑娘变成王子的梦中情人。 林夏好像是他们中间所有人里面最靠近这个梦想的人。 所以这个梦想有实现的希望。 那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人年轻的时候都喜欢做梦,都敢做梦。 黄月本来就是一个比较乐观开朗的女孩子,率先开了口。 “那个英语老师实在是太烦人了,背不下来就得站着,我已经连续站了两个星期了,实在是不想继续站着了,你能不能先教我读音标,读完了音标以后教我背单词,背下单词以后再教我读整篇课文?” 说完以后她还觉得有点不太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你千万不要嫌我笨,我肯定会跟着你好好学习的。” 黄月的话刚落下,苏云就赶紧挤了过来。 “还有我,还有我,我觉得你的发音比英语老师的还要标准,我也想跟着你一块学习,能不能带着我一起?” 苏云的话刚落下,立刻又有人说想学。 李明一下子就急了,生怕没有他的位置,也赶紧往里面挤。 “我也想学,我之前还和你一块学过数学题。” … 汪小雨本来是想要趁着下午下课的时间把临夏按住打一顿,结果下午下了课以后,林夏带着全班将近一半的人在学英语。 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其他人全部扇形坐在她的周围。 盛骄阳当时怎么教她的,她就怎么教其他人。 她庆幸自己学习的时候特别认真,所以不会误人子弟。 大家的基础实在是太差了,差不多只认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而且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的发音还很不标准。 先从音标学起,音标是最基础的最简单的,但是也是最难的,因为音标发音不准,就会影响其他单词的识别和朗读。 每天学习三个音标。 她在发音的时候,她先读一遍,然后让其他人跟着读三遍。 然后她再一个一个的确认有没有读对。 不对的,如果是女孩子,她发音的时候就让女孩子的手放在她的喉咙上,嘴唇上,观察她,感受她是怎么发音的。 如果是男孩子,她就让正确发音的男生去教另一个男生,不对的地方她进行修正。 林夏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一遍不对就再来一遍,如果还不对,那就继续。 本来有的人觉得特别的难,想要放弃,嘴大舌头,嘴咬舌头,觉得自己这辈子和英文就是无缘。 但是林夏很认真,目光平静,表情坦然,可以一遍又一遍的自己读,带着别人读。 第77章 制作和售卖外挂是犯法的 学习比较快的同学,已经可以熟练掌握这几个音标了。 林夏就开始给他们布置任务。 晚上回去以后还要先读五遍,睡觉之前读五遍,家里如果有人的话就读给别人听,如果没有人的话就读给自己听。 家里如果有随身听或者手机可以录音的话,就自己录下来听。 明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张开嘴读五遍。 吃完饭走在路上读五遍。 来到学校放下书本以后,第一件事情也是先读五遍,再做别的事情。 这其实是很容易完成的,因为读五个音标只需要一分钟。 但是可以在脑子里形成记忆。 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是语言学习的基础。 不管多么天才的人,都要先进行这个最简单的动作。 大家像是聆听菩萨的教诲一样,把林夏的要求在纸上写下来。 学习结束以后,林夏收拾书包回家。 有男生和女生主动要求和林夏一块走,这样他们人特别多,汪小雨想要欺负林夏,就还得掂量一下。 看着面前一张又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林夏心里突然间涌起一阵阵激动。 她性格内向,不会说话,人也比较无趣,所以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朋友。 现在有这么多的人,围着她叽叽喳喳的说话。 林夏感觉到有些紧张,闷着头继续收拾东西,不好意思说话。 一群人在路上说说笑笑的。 林夏虽然在中间,但是只是时不时的微笑的点一下头,并不说话。 走在路上路过文具店,大家就算不买东西也要进里面逛一圈看一看。 讨论这个自动笔好不好用,这个本子好不好看,还有明星刚出的画报帅不帅。 两元店肯定也要进去,有人会买皮筋,有人会买发夹。 路过小吃摊,四五个人合买一份臭豆腐,然后一人吃一块。 吃辣的和买一碗,不吃辣的合买一碗。 路过串串香,蘸串串卖的非常便宜,一块钱六串,有土豆片,生菜,包菜,豆腐干。 大家都没什么钱,又都想尝个味儿,所以两个人合买一块钱的。 … 林夏特别庆幸她兜里也有钱,所以这些消费也能合群了。 不像以前看到同桌吃辣条,她的嘴里疯狂的分泌口水,但是没有钱,买五毛钱一包的辣条。 盐一块钱一包,可以吃将近六个月。 卷心菜才两毛钱一斤,五毛买一个,可以够她吃一个星期的菜。 土豆也很便宜,才四毛钱一斤,五毛钱可以买两个不小的土豆了。 放点辣椒炒蒸土豆丝,多好吃呢。 也能炒着吃一个星期。 五毛钱一包的辣条,太奢侈了。 辣条有什么好吃的? 但是现在把沾串的竹签子放到嘴里,两毛钱只能买到一片土豆,但是蘸着浓郁酱汁的土豆片,在嘴里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味道。 这是和盛骄阳在一起完全不一样的体验。 盛骄阳虽然也带着她吃小摊,但是男孩子更偏爱正经一点的饭,要有荤有素有肉有菜,最好还要环境好一些。 这种一群人围着一个小摊子,旁边就是垃圾桶,一边吃一边数竹签子,盛骄阳不会主动来吃。 盛骄阳会照顾她的喜好,把她喜欢吃的东西挑出来给她。 但是和同学们在一块吃东西,好吃的土豆片是需要靠抢的。 稍微客气一下就没了。 大家叽叽喳喳的讨论新出的电视剧,讨论讨厌的老师,讨论学校里那个特别帅的小男生。 … 原来这么多女孩子一块走路,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林夏突然间有一点期待,下一次大家一起放学了。 生活突然间就开始变得五彩缤纷起来。 大家在十字路口分别的时候,还把今天刚刚学到的音标又重复了一遍。 有的人忘记了,旁边的人就提醒。 主打一个,谁也不能把谁给落下。 林夏和大家挥手告别,在十字路口站了好一会儿,其实视线里已经没有人了,但是她还是朝着路口挥着挥手。 “再见。” “明天见。” 然后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笑容,才朝着家的方向走。 一路上灯渐次亮起。 整个城市好像笼上了一层淡黄色的薄薄的轻纱。 看上去很暖和的样子。 到家以后临夏开了灯,小猫特别的黏人,冲过来抱着她的腿喵喵的叫。 小奶牛猫越长越胖,每天衣食无忧,没有任何烦恼,吃饱了睡,睡饱了吃,脸长得越发圆了,身体也是圆滚滚的,抱起来在手里沉甸甸的,一个劲儿的往人的怀里拱。 她的心都要软化了。 林夏给猫添了猫粮,倒了一点水喝,又把猫砂换了。 有时候她会怀疑,现在这么美好的生活是真实发生的吗? 会不会盛骄阳是他想象中的一个特别完美的,并不存在的人,这些生活都是她的想象。 但是小猫吃饱喝足以后,会在地上,奋力一跃,跳到她的腿上,慵懒又放肆的打一个大大的哈欠,把身体团成一个球,舒舒服服的开始睡觉。 怀中这一团又软又沉,闻起来还香香的。 摸的时候小猫也会给回应,不断的发出呼噜呼噜的响声。 所以这一切都是真的,所以只要她乖乖的好好学习。 等到了下课时间,盛骄阳就会回来的。 盛骄阳有时候会回来的,稍微晚一点,一中的高中部事情比较多。 有时候甚至会到了十点半。 盛骄阳让林夏早点睡,不用等他,深秋的晚上特别冷,有时候会到了零下,睡得太晚了,人熬不住会生病。 但是林夏总是很执着,一定要等到盛骄阳回来才肯去洗漱睡觉。 看不到盛骄阳回来,她根本就睡不着。 盛骄阳回来以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网站游戏的后台需要去看去解锁,还有一些作业需要收尾。 林夏偶尔会在网上看一些消息,总是担心盛骄阳会被抓。 制作和售卖外挂是非法的。 盛骄阳在林夏的脑袋上揉一揉,笑意直达眼底。 “很有法律意识,这样很好,不过你放心,我从来不会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 “这个游戏已经很有人气了,每天的日活有将近四千万,搞非法小作坊,不是我的风格,并不是长久之计。” “我现在是他们的内部测评师,你可以理解为策划测评,属于顾问一类的,专门负责找bug。” 林夏瞪大了眼睛,从她知道盛骄阳打游戏到现在也才短短几个月的功夫,盛骄阳就已经从玩家变成了幕后的顾问? 第78章 至死不渝 这到底是多么恐怖的成长速度? 穿着半袖的时候,盛骄阳好像才开始研究,这根本就没多长时间啊。 看到小姑娘满眼的疑惑,不解,震惊,盛骄阳耐心的给她讲。 “知道一万小时定律吗?” 林夏很诚实的摇摇头,她知道的几乎所有的新奇的名词都是从盛骄阳这里学到的。 她自己也想学,不过好像能接触到的新鲜的词汇比较少。 不过盛骄阳说,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把自己手头的工作做好就行。 “一万小时定律指的是,在某一个行业,不断的学习努力,一万个小时就可以成为专家。” “平均一天搞四个小时,十天就是四十个小时,一百天就是四百个小时,一千天就是四千个小时,这样算下来七年的时间就可以成就一个专家。” “但是游戏现在刚起步,我如果比别人早一步进入到这个行业,就可以积累的信息更早更多。” “专家这个词也是相对的,虽然我还没有积累过那么多的知识,但是我在别人的眼里已经是一个专家了。” 盛骄阳说话的时候风度翩翩,侃侃而谈,特别有魅力。 林夏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知道了,就和我背单词一样。” 盛骄阳赞许的点点头,在大茶壶里面给两个人热牛奶。 晚上睡觉以前喝一个牛奶,对睡眠有好处,还可以长得更高更快能补钙。 虽然今年的寒潮来的格外早,但是零下真的感觉没有往年那么冷了,以前这个季节早上醒过来腿脚就会抽筋,但是今年没有再抽过。 “所以说大道至简,学习都是相通的,只要会做一件事情,其他的也都可以触类旁通的学会。” 林夏若有所思。 “你可以回顾一下,你学习英语,学习数学背诵唐诗学习音乐,学习简笔画,是不是都是这样的过程,由易到难,由简到繁,不知不觉中,你就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方?” 林夏一直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英文进步了多少,因为每天和盛骄阳在一起,盛骄阳总是比她厉害好多好多。 但是今天在学校,她真的大受震撼。 原来不知不觉间,她的水平已经到了,让人望而却步,其他所有同学们都特别的惊讶。 甚至就连老师都把她当成了标杆。 这是以前的,她想都不能想的。 如果是上个学期,她肯定也是那些罚站的同学们中的一个。 然后林夏决定再学习一小会儿。 盛骄阳去倒牛奶,林夏就坐在桌子上看书,突然间他看到了盛骄阳拿出来的作业中间居然有一个粉色的信封。 信封的表面是女孩子独有的娟秀字迹,撩人心弦的写着。 骄阳似火,照耀我心。 对于这个年纪来说,有些人火又有些露骨,林夏光看着这个信封,脸噌的一下就红了。 根本不需要有任何的怀疑,光凭这女孩子天生的直觉,就知道这绝对是一封情书。 而且这个写情书的女孩,张扬热烈大胆。 今天和同学们在文具店里也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信封,那些信封都卖到了五块钱,十块钱一个。 但是都没有这个信封精美。 凑近了,好像还有一阵淡淡的冷香,就像是之前盛骄阳带着林夏去商场,路过奢侈品专柜闻到的味道。 那里面随便一个手包都要好几万。 随便一小瓶香水都要好几千。 所以写这封信的女孩子,不光是张扬,热烈大胆,还特别的富裕。 真正的公主出现了。 林夏一直看着那个粉色信封出神,心里脑子里一片空落落的空白,既没有失落也没有悲伤,更没有嫉妒,忌恨那些复杂又阴暗的情绪。 她只是觉得好像只有这样的精美精致才配得上盛骄阳。 盛骄阳把牛奶放到她面前,她都没有回过神来。 意识到小姑娘一直在看那封情书,盛骄阳把情书拿起来,动作落落大方,完全没有闪避的意思。 目光依然温柔而磊落。 眼睛里甚至是有一份少有的笃定感。 “我今天回来的晚,就是在处理这个事情,我已经告诉了对方,我不喜欢她,我现在只想好好学习。” 林夏微微垂下眼睑,长长的睫毛挡住了眼里的心思,以己度人,所以她说。 “我觉得那个女孩子肯定不会放弃的,她一定是用尽了所有的勇气才会和你表白,而且也做好了等待很多年的准备。” 还是女孩子最懂女孩子。 盛骄阳那么好,值得一个人付出时间,付出精力,去用心的追随和爱慕。 他就像光一样,可以给人带来温暖,健康,善良。 盛骄阳没有回避,没有敷衍,而是认真的点了点头,客观如实的说明情况。 “对方告诉我可以等高中毕业,等大学毕业,但是我很认真的告诉对方,没有必要的,因为绝对不会有结果的。” 林夏震惊的看着盛骄阳。 盛骄阳微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我这个人有优点也有缺点,但是我绝对可以确定我选择的路就是要一条路走到底,我说的没有结果,就是没有结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我只是早早的知道了我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 很多人的青春都是迷茫的,完全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只是在别人的横加干涉下,浑浑噩噩的虚度光阴。 像盛骄阳这样笃定坚定,完全遵循内心想法的人,其实非常非常的罕见。 林夏的眼眶有一点湿润,她感觉到好像已经要触及到盛骄阳的内心世界,但是又好像远在天边。 捉摸不透,但是触手可及。 就好像不知道自己的手有几根骨头,几两肉,但是可以确定自己可以拎得起多重的东西。 这就已经足够了。 “你真的可以确定吗?” 盛骄阳把牛奶放在林夏的面前,翻开了自己面前的书。 语气随意,但是又好像有千斤之重。 “至死不渝。” 至。 死。 不。 渝。 … 直到很多年过去,林夏只要一看到有人表白,就会想起那四个字至死不渝。 别人的表白都是我们可以试一试,我觉得我们很合适,我喜欢你的善良温暖,我觉得你适合结婚… 全都是种种世俗的理由。 而盛骄阳只有四个字,如同远古的钟声,毫无章法,毫无理由,掷地有声,经久不散。 至死不渝! 第79章 表白 第79章 表白 这个表白的事情很快就无声无息的过去了,林夏和盛骄阳都没有当成一回事。 就好像一颗石子投到了湖泊里,只惊起一圈涟漪,波纹阵阵,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夏这段时间特别忙,忙着早出晚归的,教同学们练音标念单词,背单词,拼写单词,通读完整的句子,背诵句子,背诵课文。 同学们下课的时候,直接围着她一块走,俨然是已经把她当成了小团体的中心。 林夏心里有一种小小的雀跃和惊喜。 她那张总是塌的桌子,李明给她想了个办法,中午下课的时候去门口的五金店买了一把长钉子。 钉子一共花了两块五,李明和老板争的面红耳赤的,一定要让老板把五毛钱免了,就两块。 老板把李明骂了个狗血淋头,骂完了以后很坚定的掏出皱巴巴的两块。 李明还是一定要自己付钱。 在林夏的补习下,他的英语和数学可以说是突飞猛进。 房东的儿子在外面找特别贵的补习老师,一堂课要两三百呢,都没有他的发音好。 他还想跟着林夏继续学习,但是他没有钱。 他爸以前在工地上就干这些活,他也会一些,这是他唯一可以做的,希望林夏不要拒绝。 李明钉钉咚咚一中午,就给林夏修好了桌子。 这个手艺确实很不错,桌子一点都不摇晃了。 互相之间有来有往,他也能给林夏一些东西,让他觉得很开心。 林夏很真诚的说了一句,“谢谢你。” 桌子修好了,她写作业累了的时候就能趴在桌子上休息一会儿了,不像从前稍微一动,就害怕桌子四分五裂的散架。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夏感觉李明明显变得开朗了很多。 不像从前那样闷着不爱说话。 这样的转变挺好的。 班里好多同学都加了她的qq,偶尔晚上大家还会聊几句。 以前林夏用的是一个旧手机,信号不好,经常卡顿,还会漏收消息。 有时候欠费了,她都收不到消息。 现在用着超薄小巧的全屏幕手机,盛骄阳交了足够的话费,买了大号流量包,就算是在聊天群里面一直发表情包都不会有问题。 晚上经常回到家,大家还会在群里聊一会儿天。 女孩子聊的话题,经常是暗恋哪个小男生,或者家里又和弟弟姐姐们吵架了。 他们大部分是农村出来的,独生子女比较少,女孩子大部分都有弟弟。 聊起来都有一肚子的苦水。 林夏有时候也会想,爸爸一直嫌弃她是个赔钱货,从来都没有回来过,肯定是现在已经如愿以偿了吧,应该有一个漂亮聪明懂事有出息的儿子,再也不会想起她了。 妈妈也已经走了很久,她也一直埋怨自己肚子不争气,看到宁夏就生气,现在已经很久没见了,妈妈应该也已经气消了吧。 以前想起这些事情,总是特别的悲伤,无助难过。 现在好像都过去了。 她已经接受了,有些缘分就是很浅。 可能就是因为老天看到她父母缘分很浅,所以给她送来了盛骄阳。 只要有盛骄阳,这个世界就是美好的,人间就是值得的。 有时候盛骄阳会凑过来看,林夏赶紧就把手机屏堵住了。 盛骄阳有些好奇,“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林夏会笑着回应他,“我的小秘密不能告诉你。” 盛骄阳从来不看她的手机,还会教她设置复杂的密码,指纹解锁,面部识别解锁。 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你如果是个臭小子的话,我就不用那么操心了。” 林夏当然知道这样的话不是好话,但是现在她也学会生气了,不会把不开心的事情闷在心里。 “所以我是女孩子,你就不喜欢我了吗?所以你也是更喜欢男孩子吗?” 现在的初中生已经开始看各种各样的小说。 大家不喜欢看男生和女生谈恋爱,反而是喜欢看男生和男生谈恋爱那种。 林夏也偷偷的看了一两本,脸嗖的一下子就红了。 立马转过头去。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盛骄阳虽然比林夏大两岁,一中都是好学生,但是这个年纪大家的爱好都是差不多的。 盛骄阳周围的女同学们也喜欢看这些东西。 所以他也笑了起来。 然后很认真的告诉林夏。 “我可以很认真负责的告诉你,我的取向是正常的,我喜欢女孩子,不喜欢男孩子。” 林夏闹了一个大红脸,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背对着盛骄阳。 早上起来吃饭也跑得特别快,不敢看盛骄阳的脸。 太羞耻了。 但是经过了一个星期紧锣密鼓的学习,全班同学都有了极大的提高。 大家不但不害怕英语老师挑人起来背诵,反而是隐隐有了些期待,一个个摩拳擦掌的,在课后反复把新的课文背了一遍又一遍。 如果只有林夏一个人学习的话,大家可能会笑话她在这种学校还学什么习。 但是大家一块学习的话,就会形成一种氛围,你追我赶的。 要让英语老师看看他们这段时间的成果有多么丰厚。 所有人年少时都是骄傲自信的,希望别人可以看到闪闪发光的自己。 都希望可以一鸣惊人。 这次无疑是一个最好的机会。 英语老师照例带着一张扑克脸来了。 目光随意的在所有人中间巡视了一圈,然后随意的指了一排。 反正每个星期都有一排学生是站着的,她已经习惯了。 第一个学生站起来,合上了书本,挺起胸膛,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始背诵课文。 当第一句话落下的时候,英语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因为这第一个句子也很长,差不多二十个单词呢。 这小子记忆力不错,居然能记下二十个单词的长句子。 而且这个发音居然还可以。 但是第二句话背完的时候,英语老师的目光已经展不开了。 有些吃惊的看着眼前的学生。 学生也像受到了鼓舞,声音开始逐渐变大,抑扬顿挫,特别响亮。 第80章 溢于言表的喜爱 整个教室里都回荡着这个学生背诵英文的声音,当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如同将军的剑刃收梢,竟然隐隐间多了一丝霸气。 这是在课堂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英语老师的脸上也不由露出了赞许的表情,向来不夸人,这一次破天荒地说了两个字。 “不错!” 不过对于这样学校的学生而言,她并没有太大的期待,只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然后她再次说出了在这个学校几乎从来没有说过的话。 “你坐一下吧。” 在这位英语老师挑背诵的过程中,能坐下来的只有林夏一个人。 现在又多了一个。 调皮的男生坐下以后,还狠狠的握了一下拳头,脸上的表情特别兴奋,明明是想要偷偷的喊一声yes,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听见了。 没有人笑话他,大家都很激动,还有的人比他还要激动。 这对于整个班级来说,都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 好像今天的他们从此以后就和以后不一样了。 以前挑背诵的时候,经常是在看笑话,偷吃东西的,传纸条的,看小说的,反正没有人学习。 但是这一次所有人都专心致志,盯着接下来的发展。 好像下一刻地球就要爆炸了,他们全都是来拯救地球的。 肩上的担子非常重。 但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责无旁贷。 一定要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 第二个站起来背诵的是一个小女生,小女生胆子很小,个子也是小小的,像个豆芽菜,平时说话也不敢和人大声说。 站起来以后特别紧张,手都在轻轻颤抖。 为了不受周围人的影响,她闭上了眼睛,手放在桌子上撑着,身体一字一句的开始背诵。 那些词句从嘴里蹦出来,饱满又有张力,特别鲜活,就好像是说话的人也如此热爱的生命,热爱生活。 女孩子的声音一开始不太高,但是渐渐进入状态,声音越来越高,越来越大。 感情充沛,抑扬顿挫,比之前那个男生背诵的还好。 大概是因为心情太激动了,所以背着背着,眼睛里居然有泪水滚落出来。 其他同学们也看着非常激动。 好多人都没有出声,但是合上了书本在心里轻声的和这个女生一块背诵的,可以从讲台上看到好多人的嘴唇都在动。 英语老师也忍不住站了起来。 这是她教书教了这么多年,唯一发生过奇迹的一次。 很多孩子一开始不爱学习,后来因为某个节点突然间变得勤奋起来,然后成绩节节攀升。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是一个集体突然间变得勤奋好学,而且效率还贼高,出成果这就很少见了。 尤其是这个科目是英语,英语是唯一一门,光靠自己一个人往死了钻研也很难出成果的科目。 英语需要和人交流,需要开口去讲,需要彼此合作,需要形成一个氛围。 所以很多男生,数学物理化学的成绩可以说是一日千里,提高的特别快,但是因为英语落下太多,最后混个及格都勉强。 女生背完了以后,老师点了点头,看着她的眼睛。 “很好,请坐。” 这简直是这位英语老师给予一个人的最高褒奖。 甚至用上了请这个字眼。 显得很有西方语境里面的温文儒雅,绅士风度。 同学们都非常激动,还有的人直接掐了自己的同桌一下,好像在说我们成功了。 女孩子坐下以后就趴在桌子上哭,真的做到了好难的事情,真的好有成就感。 本来以为英语特别特别的难,根本就学不会的,也只是跟着他们几个学习的,一块凑个数,没有想到真的学下来了。 第三个同学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站起来就开始大声背起来。 全程一个磕巴都没有打。 每一个单词都非常清晰精准。 这个男生身体发育比较快,已经完成了变声,所以声音比较低沉,听起来就像是录音带里面的声音。 英语老师甚至闭上了眼睛,开始享受挑学生背诵课文的乐趣。 第三个男生背完了以后,英语老师再次点头,向来不苟言笑的那张扑克脸上终于挂上了一丝笑容。 “ sit down, please.” 哇塞哇塞! 老师居然和他们说英文了。 同学们都特别的诧异,他们只是把这篇课文背下来了,还不太能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老师微笑着解释。 “意思就是,请坐下。” 同学们又学到了新的词汇,赶紧在课本最后面的词汇表里面看有没有这几个词。 林夏最早找到了这几个词,她前面的同学看到以后立刻也跟着翻到,然后告诉自己的同桌。 “在这儿,在这儿。” 同桌也告诉过道里别的同学。 像是一阵温暖的风,轻快的吹过了整个教室,每一个小孩都是含苞欲放的花朵,活泼可爱的绽放着。 这样的氛围实在是太好了。 接下来是第四个同学的背诵,第五个同学的背诵,第六个同学的背诵…… 每一个都是站起来利落的背诵完,然后潇洒的坐下,几乎没有人打磕巴。 有些调皮的男生甚至是用挑衅的目光看着英语老师,想要看英语老师接下来的反应。 英语老师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下来过。 她也开始说鼓励的话。 “ good.” “ very good.” “ beautiful.” …… 本来就是十三四岁最能学习的年纪,语言是可以触类旁通的,只要学会了发音,学会了单词的意思就可以排列组合。 这样排列组合的难度其实是越学习越低的。 就像是挖一口井,最难的部分是一开始,第一次挥动锄头的时候。 往后只会越来越顺利。 林夏的斜对角坐着的就是黄月,她小声的和林夏说悄悄话。 “我还以为咱们这个英语老师就不会笑呢,没想到笑起来还挺好看的。” 然后其他人都听到了,都在笑,正好下课铃声响了,楼道里闹哄哄的,更显得课堂活泼可爱了。 英语老师拿黑板擦,敲了敲桌面,虽然看到了下面的人都在笑,小声说悄悄话也没有阻止,只是让所有人的关注点重新放在她身上。 “下面我宣布一件事情,那就是从下一堂课开始,我们开始采用全英文方式授课。” 然后她看了一眼林夏,眼中的喜爱简直溢于言表。 第81章 所以她所说的关系在哪里? “以后你就当英语课代表,负责收发作业,还有课文的抽查背诵。” 同学们都挺惊讶的,在这之前,英语老师还没有认定过英语课代表。 而且英语课也从来没有留作业,就是让大家背课文,然后把人给挂着,让站着。 老师也从来没有这么好脾气过,每天都顶着那张别人欠了她好几百块钱的脸,看起来特别凶。 但是老师今天好温柔好慈祥。 而且还特别的大方。 “我办公室里有两本英文字典,你去拿过来,就放到讲台上的桌子里面,谁有需要的话都可以过来查查看。” 英语老师的办公桌上确实是有两本大字典,她很宝贝的,是在书店买不到的版本,特别全,非常珍贵。 每次打扫卫生的时候,都要告诉其他老师,千万不要把水甩到她的字典上。 现在居然舍得把字典拿出来借给学生用。 然后英语老师直接用英文和大家,告别下课。 “ goodbye, everyone, see you tomorrow.” 说完以后她就踩着风走了,脚步是从未有过的轻松愉快。 英语老师刚出教室门,整个班里都欢呼起来,尖叫的尖叫,转书的转书,疯跑的疯跑。 同学们还是头一次这么正能量的玩闹开心。 还有同学们特别想摸摸那两本特别厚的英文字典,催促着宁夏赶紧去办公室拿回来。 拿回来以后大家轮流摸了一下,还在讲台的抽屉里面垫上了纸,生怕把这两本字典给弄坏了。 “以前我就觉得这些小蝌蚪有什么好看的,外国人说话真别扭,现在翻开字典看着音标,我也能读下来了。感觉英语也没那么反感了。” “我觉得我以后也能和外国人说话了。” “咱们每次课文后面都会留作业给国外的李华写信,这个人存在吗?” “肯定不存在,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不存在,九年义务教育是从我妈那个年代就有了,但是那个外国友人一直叫李华,年纪大的都能给我当爹了。怎么可能是真的?” …… 然后又是一阵阵的笑声。 并不是所有人都好好学习,还有一些人就是觉得学习没什么用,怎么都不会学习的。 比如汪小雨。 看到他们学习的劲头冷哼一声,然后一直在说风凉话。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会拽几句英文,说的好像能挣大钱一样,最后还不是上不了好高中,只能回家去种地。”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城里人呢。” “以后回家对着牛说good morning吧。” 这是所有人心中的隐痛。 他们是农村户口,没有这里的学籍,而且很多人还是外地的,最后高考的时候还必须回原籍。 像他们这样的孩子,根本就不可能考上大学的。 而且这个学校的师资力量也不行,一中还有外国语附属中学的小孩,从小上的是双语幼儿园,每天唱的都是英文歌,看的英文书,上了小学和初中以后,学校还有外教。 他们根本就比不过。 汪小雨本来人就特别的蛮横,又这么说话,没有人想惹她。 很明显大家学习的劲头一下子就像泼了一盆冷水。 尤其是有几个是女孩子,家里早就和他们说好,初中毕业以后不允许继续念书了,要回家里照顾弟弟妹妹。 等到妹妹稍微大一点,出去找个工打,然后早点找个男的收笔彩礼,嫁了才是正经事,不能一直在家里吃闲饭。 这是笼罩在所有人头上的阴云,是所有人心里的恐惧。 对于贫寒又缺爱的家庭而言,小孩并没有什么美好的童年回忆。 林夏一下子就站起来,目光逼视着汪小雨。 “你不想学习是你的事情,我想学习是我的事情,我相信只要我学习够好,我还可以申请补助,你从来不看新闻的吗?大学贷款是免费的。” 在汪小雨的眼里,林夏就是一个刺头,不但不顺着她给她找乐子,还处处作对。 “这个社会干什么都需要关系,就凭你也能申请的下来补助?助学贷款可是无息贷款,没点关系哪能搞得下来。” 这些话像是一记记闷棍,敲在每一个人的头上,让人的呼吸都变得沉重了,再也说不出一句话,心里难受的不行。 好像所有的努力都是没用的,他们这一个星期起早贪黑,背单词背课文都是无效的。 心完全被塞住了。 林夏笑了,笑容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到底能不能继续上学,我先考上再说,你那么能耐,爹妈都可有本事了,我无父无母,每个学期交学费都要拖延半个多月,甚至需要老师垫付,快要到一个学期过完的时候才能把学费凑齐。” “但是你在学校犯了错,不也还得拎着垃圾桶买学校捡垃圾吗?” “你说的关系在哪里?拿出来让我瞧瞧啊。” 大概是因为这段时间单词背诵的特别多,所以林夏说话的语气也特别有节奏感,充满了力量。 汪小雨被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同学们好像突然间想起来,汪小雨在开学以后几次三番的为难林夏,但是林夏并没有像以前每一次那样的挨打挨骂。 这几次倒霉的人都是汪小雨。 汪小雨被整的可惨了。 第一次把林夏的书扔到地上,脸上挨了好大一个耳光,被打趴在地上,脸面简直是丢干净了。 第二次叫了好几个人在食堂要殴打林夏,结果被迫赔了好几百块钱。 第三次在水房围堵林夏,现在他们还在满操场的捡垃圾呢。 所以她所说的关系在哪里? “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想那么多干嘛呢?把今天过好就行了,我可谢谢你,天天为我们操心。” 林夏说着,还翻了她一个大白眼,她这样伶牙俐齿和以前简直是判若两人。 汪小雨的眼睛里闪出怨毒的光。 但是林夏好像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威胁警告了一句。 “你不要打这两本字典的主意,我告诉你这两本字典你赔不起,是英语老师在国外留学时候带回来的,国内现在还买不到呢。” 然后几十双眼睛齐刷刷的看着汪小雨。 字典出现任何问题,大家肯定第一时间会想到汪小雨,她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第82章 我想要被你依靠 汪小雨的脸颊气的都在颤抖。 这日子没发过了。 本来她还想着,英语老师把这么珍贵的字典放在了教室,如果字典出了事的话,英语老师肯定就不再喜欢他们这些惺惺作态,假模假样学习的人了。 但是林夏把事情挑在了明处。 如果字典出了问题的话,所有人都会让她赔。 就算字典不是在她手里坏掉的,也会让她赔,这个林夏真的实在是太讨厌了。 “咱们走着瞧吧,你们学习根本就没什么用。” 林夏也和她针锋相对。 “那咱们走着瞧,你不学习,只会比我更没用。” 汪小雨气急败坏的走了。 接下来一整节的体育课,汪小雨都没有去上,一个人坐在学校后面操场的角落里生闷气。 林夏周围已经有了很多小伙伴。 他们学校比较简陋,操场和学校大院隔着一条马路,说是操场,其实只是一个有争议的,拆了以后没有修楼的地基。 但是这么大一块地方,已经足够给孩子们带来奔跑玩耍的快乐了。 有同学把家里的羽毛球拍,还有乒乓球拍拿来。 大家打羽毛球需要排队,打乒乓球也需要排队,旁边有好多人都在眼巴巴的等着。 但是现在林夏拥有了一项特权。 那就是插队。 她可以优先玩这两个项目,而且大家都喜欢看她玩,几乎所有的球她都能接到,但是打出去的球,别人能轻易的接到。 这就很厉害了。 和她打球很轻松愉快。 这段时间一直跟着盛骄阳锻炼体能,她的身体显然灵活了很多。 林夏在握着羽毛球拍子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很有天赋。 是不是再锻炼一下就能去参加国际比赛了? 同学们真给面。 然后她就越玩越开心。 汪小雨看着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以前别人都是围着她转的,现在全都去围着林夏转。 李明走到了她旁边。 汪小雨烦躁的把手里的石子扔得远远的。 “现在就连你也要来看我的笑话,对不对?” 李明眉头皱着。 “我知道你家境好,看不起我们,但是你还要这样闹多久?” 汪小雨的眼中闪过了一丝阴狠的光。 “你是害怕我叫我姐过来收拾林夏吧。” 李明咬了咬下唇。 “你姐和我们又不是一个学校的,怕什么?” 和江城十八中齐名的,还有一个特别烂的中学,直接是有个职业中学的初中部。 那些学生更是烂的和渣子一样,甚至有的还进过少管所。 李明之所以特别害怕汪小雨,就是因为曾经见到过汪小雨跟着他们去打架。 未成年人犯罪。 很多罪名既不需要赔钱,也不需要坐牢,好多人都是肆无忌惮的。 他们骨子里散发着的恶,让人不寒而栗。 汪小雨笑着看着李明,“他们那个学校现在刚刚失去了办学资质,这段时间学生都在陆陆续续的办转学手续,我姐马上就要和我一个学校了。” 李明瞬间感觉到脊背上一股寒意。 汪小雨往地上吐了一口痰,“我告诉你我不高兴,所有人都别想高兴。” 李明气的浑身发抖看着汪小雨吊儿郎当的走了。 校园暴力从来就不是一下子可以解决的,而是像炖刀子割肉一样,一点一点的蚕食人的心肺,然后把一个人完全的毁掉。 接下来的好几堂课李明都有些无精打采的。 他很害怕。 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挨打的话也无所谓,无非是身上有淤青,骨头轻微擦伤,疼几天,忍忍也就过去了。 最难受的是被奶奶和爸爸看到身上的伤要一遍一遍的问他怎么了。 他如果说是自己摔的,爸爸和奶奶就会说下回走路慢点千万别摔了,然后他在出门的时候一遍一遍的叮嘱。这让人觉得很烦。 如果他告诉爸爸和奶奶,是别的同学打的。 这就更麻烦了。 爸爸和奶奶会一遍一遍的告诉他,千万不要和同学们打架。 一不小心把别人打坏了,我们根本就没有钱赔。 奶奶还会特别生气地质问他到底做了什么,让同学特别生气的事情,别人要打他以后绕着走不就行了吗?非要去招惹人。 反正都是他的错,而且还是他承担不起的过错。 这些过错一件一件的,像是大石头一样,沉甸甸的,压在心上,绕不过去迈不开一点一点的把人的精神给压垮。 在绝望的深渊中反复挣扎,好像永远看不到天日。 他到底做错了什么?要忍受这样的生活。 当他看到林夏笑容明媚的走进来,额头上是细细密密的汗水,整个人迸发着青春的活力,像是一颗特别q弹的水果软糖。 心里流泪了。 如同江海决堤,滔滔不绝,根本就停不下来的悲伤和难过。 等到林夏的其他小伙伴们做值日有事情,一个人回家的时候,李明赶紧追上去。 把他遇到的这些问题全部都告诉了林夏。 说完以后他觉得空气都沉闷了,觉得自己特别没用,为什么他就解决不了这些事情,反而要和一个女同学求助? 他真的好无能好无能啊。 林夏仔仔细细的听着。 这个时候,盛骄阳需要交一些证件,所以提前下课了,顺带着来林夏的学校接她回家,但是看到了她和一个男生并肩走在街道上。 两个人似乎挺亲密的。 好像一直有说不完的话。 盛骄阳的车速慢下来,在后面远远的看着。 脸色有一点点凝重。 他一直以为他和林夏之间是没有秘密的,小丫头在他眼前就像是透明的一样,心思玲珑剔透,如同水晶。 其实林夏逐渐长大了。 盛骄阳的脚步渐渐的停下来,然后他调转车头换了一个方向回家。 林夏也有自己的世界。 他认为自己现在是林夏的监护人,应该尊重林夏的生活,不要过多的干涉。 但是他真的很好奇,那个和林夏并肩行走的男生到底是什么人? 他们又在讨论什么? 是数学题,物理题,英语题还是即将到来的考试。 或者是青春懵懂时候的青涩。 晚上林夏回到家,一想到李明的话,还是有些心不在焉。 小猫在脚下喵喵喵的转了好几圈,催促着她赶紧去倒猫粮。 饭饭饿。 饿,要吃饭饭。 但是林夏站着一动不动。 汪小雨还有一个姐姐,叫方晓云,方晓云曾经进过少管所。 李明曾经见到过方晓云是怎么打人的。 那种场面可以用惨烈来形容,直接一砖头就把其他人的手指头给砸掉了。 日常捉弄人更是像吃饭喝水一样,每天不捉弄几个人,这日子就好像是过不下去了。 林夏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 就连盛骄阳回来,她都没有发觉。 直到盛骄阳走到她的身后,一把把小猫儿抱了起来,温柔的哄着。 “我回来了,不要害怕了,我现在就给你倒猫粮。” 林夏猛地一下转,过身看到盛骄阳,就好像是一个在冬日雪地里走了很久的人,终于看到了一缕曙光,温暖瞬间从头顶蔓延到脚下。 茫茫然的天地间,突然间就有了路。 眼泪都差点掉下来。 盛骄阳伸手刮了一下林夏的鼻子,语气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 “发生什么事情了?” 盛骄阳已经做好了面对一切的打算。 现在的小女孩都很喜欢看偶像剧,都渴望情窦初开,有一段像是偶像剧里那样甜甜的爱情。 小姑娘已经十四岁了。 他们学习的古诗词里面,写下《别云间》,三年羁旅客,今日又南冠。无限山河泪,谁言天地宽。已知泉路近,欲别故乡难……这样诗词的夏完淳,反清复明的大英雄,在被砍头的那一年也只有十七岁。 十七岁的时候,家里还有怀孕的妻子。 所以十四岁的小姑娘什么都懂了。 盛骄阳仔细回想了一下他和林夏在一起朝夕相处,他其实填补的是林夏长辈的空缺,让她有衣穿有饭吃有书读。 他们之间从未有过任何逾越长幼的接触。 小姑娘会喜欢别人也很正常。 只是他觉得有点……难过。 他在回来的路上一直在想是不是要去找那个男学生说一声,不要引诱林夏,林夏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只有学习才能改变她的命运。 但是这样会不会让林夏觉得他太严肃苛刻,和他就不亲近了。 盛骄阳向来做事,十拿九稳。 几乎没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人间所有的一切就好像是游戏一样,但是这一次他感觉到了失控。 就好像是看着枝头的花,盛开,凋谢,结果。 完全不是人力可以干涉的。 就算是武皇当年让牡丹花一夜之间在冬日开放,那也不过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林夏抬起头看着盛骄阳的眼睛,久久没有说话。 盛骄阳心思百转,更觉得事情很大了。 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如果林夏一定要扞卫这段初恋的话,那就谈一场恋爱吧。 女孩子终究是要成长的。 人一辈子会爱很多很多的人,会见很多很多的人,然后生命才会变得厚重。 才会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不能够那样自私的把小姑娘养在玻璃瓶里。 他许诺,她有她自己的人生。 那他就一定要说话算话。 看到盛骄阳眼中的温柔和笃定,林夏还是一五一十的把这段时间学校里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盛骄阳。 她觉得自己无能。 难受的哭了。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哭过了。 其实这段时间每天都过得特别开心,生活里充满了希望,每天忙忙碌碌的,有很多的好朋友,单词越背越多,古诗越背越多,题越做越多…… 这是从来都没有过上的好日子。 她站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会看到开着红色宝马,戴着墨镜的女司机,那样的青春靓丽,那样的明媚张扬。 就像是偶像剧里的女主角一样。 她心里想着,等到她长大以后也要变成那样的人。 当时她心里就吓了一大跳。 她怎么可能开得起宝马? 将来她能够去这样的人家当保姆就不错了。 小姑娘小声的哭着,低着头啜泣,小肩膀一耸一耸的。 比他怀中的小猫啊,看起来还柔软,还可怜,还可爱。 盛骄阳把小猫放下。 双手放在小姑娘的肩膀上,他的手掌宽厚,可以包拢住她整个的肩膀。 小姑娘哭着的时候也学会诉说心事了,不像从前一言不发让他去猜。 “我是不是很没用?本来我以为这个事情已经可以解决了,但是我没有想到事情还是解决不了,那个女孩子坐过牢,会把人的手打断,露出骨头的那种,很可怕的。” “我很害怕她打死我。” …… 林夏一字一句断断续续,把所有的前因后果发生的事情全部讲出来了。 和盛骄阳在一起的好日子,她还没有过够。 她还不想死。 她今年才十四岁,还是个初中生,想要考高中,想要上大学,想要一直陪伴在盛骄阳的身边。 想要和盛骄阳每天一起吃饭,一起上学,一起说话,一起看着对方的眼睛进入梦中。 她甚至还奢望,想要看看十年后的自己和盛骄阳,是什么样子。 盛骄阳喜欢的女孩子又是什么样子。 真的不想死啊。 说着说着林夏嚎啕大哭。 盛骄阳赶紧把林夏抱在怀里,像抱着小猫一样。 小姑娘的胆子比猫还小。 “你这段时间好好学习,和同学们处好关系,还教训了那个一直在搞校园暴力的女同学,你已经非常非常非常棒了。” “你之所以解决不了眼下这个危机,是因为眼下这个危机已经脱离了你能解决的范围。” “那个同学有犯罪的前科,就应该是学校社会社区,还有当地的派出所,联合起来共同工作的部分。” 林夏抬起湿漉漉的眼睛。 “真的吗?” 盛骄阳笑笑,手摸了摸林夏的头,小姑娘的头发现在养的特别好,光滑柔软的,像是一匹黑色的锦缎。 “当然是真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被道德约束,那我们还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法院,那么多的警察局,那么多的派出所?” 林夏还是有点不太相信。 盛骄阳微微弯下腰,视线和小姑娘齐平。 “你还记得之前有人来找咱们烧烤摊的麻烦吗?光靠我一个人,怎么能把那些瘾君子们收拾了。我是第一时间去了社区,去了派出所,去了禁毒大队。我们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一定要依靠社会,相信组织。” 林夏这才停止了抽噎,眨巴眨巴眼睛,乌黑的眼睛里重新有了光。 盛骄阳突然间意识到。 原来在林夏的眼里和他的眼里天大的事情不是一件事。 小姑娘不是在为了感情的事烦恼。 还是在继续为了生存的事情烦恼。 那就是他的错了。 “这件事情你不用担心,只需要好好学习,我替你解决。” 林夏眼巴巴的望着他,那双眼睛好像一头迷路的小鹿,好像一定要听到一个确定的解释,才能完全放下心来。 “我会先去核实一下情况,然后再去找相关的人给我提供一些帮助。” 盛骄阳的执行能力特别强,他说要做的事情就绝对会全部都做到。 绝对没有一分一毫的差池。 林夏含着眼泪点了点头,她以为自己可以做到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最后还是需要盛骄阳出手。 盛骄阳又摸了摸她的头。 “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你。” 这句话的结尾好像带着一个冰冷的钩子,像是一把刺向外界的剑,寒光泠泠,所向披靡。 而林夏在盛骄阳的臂弯中。 踏实,温暖,安全。 “可是我想要我自己也有能力保护自己,我不想什么事情都依靠你。” 盛骄阳轻笑了一声。 “可是我喜欢你依靠我。” 因为有了盛骄阳的许诺,林夏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开开心心的去洗漱,拿出书开始看。 小姑娘又变成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小麻雀。 盛骄阳喜欢看她这个样子。 没有了心事,林夏晚上睡得特别快,几乎是一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特别顺利。 林夏告诉李明不用担心他家里有一位长辈会出手。 绝对不会有人能伤害到他们一分一毫。 不用担心手脚,手脚肯定会牢牢的继续长在他们自己身上。 林夏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神采飞扬,顾盼身姿像是一朵灵风开放的向阳花。 李明都看傻了。 “你的意思是,有人保护你了?” 林夏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恍惚,但是李明年纪还小,完全没有意识到。 “有了。” 李明还想问一下是什么人,什么样的亲戚,居然有这样的本事。 但是林夏已经飞快的跑开了。 她不愿意和任何人提起盛骄阳。 盛骄阳就好像是埋藏在地下的闪闪发亮的金矿,她生怕别人多看一眼,就会把这座金矿给挖走。 那可是世界上最好的盛骄阳。 而且她不愿意任何人知道她隐秘的心思。 没有了思想负担,考试就发挥出了全部实力。 因为这次大家都好好学习了,所以考试就都有些紧张,大家还稍微有点封建迷信。 一定要让林夏摸一摸他们的笔。 为了这次考试,大家真的是卯足了劲头,每个人都买了文具,尤其是买了尺子套装。 因为以前大家上课都不怎么听,也不太写作业,更不会画数学的辅助线,现在要开始学习了,陆陆续续就买了文具。 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和林夏换尺子用。 认为这样可以多沾一点林夏的灵气,提高成绩。 李明也换了一把林夏的尺子。 其实这种塑料尺子质量不大好,用着用着上面的刻度线就会磨损,稍微摔一下还会崩裂开,看起来脏兮兮的。 他换了这把尺子,不是想要拿来用,而是偷偷的压在了床铺底下。 后来在无数个日日夜夜,每一次他看书看不进去,遇到了重大困难的时候,就会把这把尺子拿出来,轻轻的摸索一下。 这把尺子陪着他走过了初中高中大学,跟着他从江城去到首都,又去到国外,流浪了大半个地球。 是支撑他的动力。 考试那天早上,盛骄阳早早起来给两个人削铅笔。 林夏看到的盛骄阳每天都在做一些琐碎的事情,比如带着她吃饭,带着她写作业。 她都不知道盛骄阳是怎么解决了,那个她觉得特别重大的问题。 汪小雨转学了。 走的悄无声息的,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在林夏和盛骄阳。告状以后的两三天放学以后。 汪小雨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班主任也是很简单的一笔带过,转学了。 盛骄阳简直像一个神一样,无所不能。 “现在涂答题卡的二b铅笔已经有了自动笔了,不过咱们这附近还没有卖的,下回可以去市中心的文具店看看。” “以后就可以不用刮铅笔了。” 盛骄阳削出来的铅笔,特别好看,就像是铅笔刀削出来的一样。 前面方方正正的一小块,刚好能划过一个答题卡的字母。 林夏有些吃惊的问,“现在的文具已经这么先进了吗?” 盛骄阳笑一笑,“那当然,科学技术一直都在进步,每产生一次技术革命,就会对行业有颠覆性的影响。” 盛骄阳学校也要考试,全国各地的期中考试时间其实都差不多都在国庆节之前,考完以后刚好就可以放国庆假了。 林夏歪着小脑袋。 她挺期待自己的考试成绩,也很期待盛骄阳的考试成绩。 “可是我觉得不管用什么铅笔,对考试成绩都没有多大的影响。” 盛骄阳已经把两个铅笔都刮好了,分别放在两个文具袋里。 “考试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但是生活里不只有考试,还有很多其他的方方面面。” 林夏也开始收拾书包,检查还需要带的东西。 “可是我们老师说学生只需要学习就行了,不需要想那么多,有的没到。” 盛骄阳随手又揉了一下她的头,动作很轻,主要是女孩子的头发现在长了,扎成了一个丸子,看着特别特别的可爱。 “我知道,现在很多家庭都在拼命的给孩子压力,头悬梁锥刺股,一定要考上最好的大学,成绩退步就连饭都不能吃。” “重视教育是对的,但是只把视线放在考试的那几张卷子上是不对的。” “因为社会的发展实在是太快了。” “家长的目的是孩子可以考一个好大学,将来找一份好工作能挣大钱,但是往往事与愿违,有时候甚至学习好坏和赚钱的多少没有特别大的关系。” 第83章 书上写的从来都是对的吗? 这又触及到了林夏不明白的领域。 “可是老师和家长都是那么说的,不好好学习,将来只能回去种地,好好学习,将来就能当大老板,赚大钱。” 林夏也很想当老板赚大钱,因为她发现盛骄阳真正喜欢的那些东西好像都特别特别的贵。 他们偶尔逛夜市的时候,看到有人在卖铜钱花瓶什么的,一个劲儿的吆喝,这是真货。 盛骄阳说是假的,脚步都不停留。 林夏问盛骄阳,他怎么知道是假的? 盛骄阳这种东西的真货,全世界一共只有三件,一个在故宫博物院,一个在大英博物馆,还有一个在他家。 林夏当时就倒吸一口冷气,那玩意儿真的肯定贵出天际了。 故宫博物院可是古代的皇宫,皇帝用的东西怎么可能便宜的了。 大英博物馆里面的东西差不多全部都是维多利亚二世,还有伊丽莎白早期英国从全世界各地抢回去的。 那些东西也超贵超贵的。 课本上还写过圆明园的兽首,拍出了一点二个亿的天价。 那盛骄阳家里的那件东西又值多少钱呢? 不过盛骄阳马上说他是开玩笑的。 林夏才不相信他是开玩笑的,她认为盛骄阳是真的见过摸过用过。 盛骄阳已经收拾好了,书包和林夏两个人推着自行车,在路边走。 他们要去马路对面吃早餐。 豆浆油条。 一定要再加两个鸡蛋,这样子就是一百分,有好的寓意。 “人类历史上产生重大变革的技术革新,在我国古代是青铜的提取和应用,人们从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拥有了武器和器皿,生活环境,战争方式发生了非常重大的改变。” “然后是火药的发明,炼丹术士在丹炉里面加入硫磺,魈,木炭各种东西产生了爆炸,所以后来才有了近现代战争的热武器,才有了矿石的开采。” “再然后就是我们熟悉的蒸汽机的发明,拉开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序幕。” “电的发明与应用拉开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序幕。” “直到现在,计算机因特网的应用是第三次技术革命。” “这些全部都需要极其丰富的知识储备,需要我们通过书本,前人的经验,不断的努力去学习。” “但是还有一件更重要的。” 说到这里盛骄阳的手又放在了林夏的头上。 “就是我们人类自己的思维,要跳出书本去看待我们应用的知识和经验。” “比如我们现在学习诚实守信这些词语的时候,书本上用到的例子是华盛顿砍樱桃树,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用的不是曾子杀猪?” “书上写的东西从来都是对的吗?” 林夏不太明白盛骄阳为什么要问这样的问题,但是她把盛骄阳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住了。 盛骄阳也知道她听不明白,但是他不把林夏当成小孩子糊弄。 一定要把成人世界里那些需要质疑需要反复思考的东西,一件一件的讲给林夏听。 这样等到她长大以后那些虚伪阴暗的东西,不管用怎样的糖衣炮弹包装,都不可能骗得过她的眼睛。 女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更不容易,道路更加曲折。 她不应该被蒙蔽。 “还有课本上会写爱迪生的妈妈需要做手术,爱迪生使用镜子反射蜡烛光源,提供了更明亮的光。咱们小区也停过好多次的电,咱们点了蜡烛以后,根本就连看书都很难,火光跳跃眼睛都要晃花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做手术?” “我也曾经点亮蜡烛,站在镜子前,我发现镜子里我的脸都看不清楚,怎么可能可以通过精致的反射折射出更亮的光源。” “温水煮青蛙这个词听过了吗?我还在网上找了有人把青蛙扔到水里,水从常温开始加热,很明显的发现水温热了以后,青蛙都跳出了锅。所以温水煮青蛙就是正确的吗?” 林夏逐渐地听出不太对的地方了,那就是盛骄阳在质疑课本。 之前他提到读者和意林的时候,盛骄阳好像就有不一样的意见,但是当时没有说。 看到小姑娘的脸色越来越凝重,盛骄阳笑了。 “我就是觉得你现在懂得的知识越来越多了,觉得你应该知道更多的东西,我说的话你也不需要全部都当成一回事,你要自己去思考。” 说着盛骄阳就把油条掰成了一小节一小节的泡在了林夏的豆浆里,然后开始剥鸡蛋。 林夏感觉到好像有点头疼,后来她回忆起自己有些头疼的那个早上。 那是因为要长脑子了! 吃完饭以后盛骄阳扫码付钱。 早上来吃饭的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年轻人都是匆匆吃饭,匆匆扫码付账,拿现金的人也有,但是很少了。 “上次我和向警官聊天,向警官说,现在反扒大队的任务还比较重,每天还能抓到很多扒手,但是在不久的将来应该顶多三年到五年的光景,偷钱的人会越来越少。” 这个林夏理解了。 “大家都使用手机支付,身上不带那么多的现金了,所以小偷会失业。” 盛骄阳在推自行车之前给林夏鼓了鼓掌。 “你好聪明,能不能发散思维一下?” 林夏跟着盛骄阳一块走,想了好大一会儿,整理好了思路才缓慢的开口。 她说的很慢,但是盛骄阳不打断,一直在耐心的听着。 “我觉得现在的手机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智能了,上次我们在群里使用了匿名聊天功能,还能把声音美化,能变成大叔音,变成甜美少女音。 我现在每个星期还能接到两三条广告推销的电话,让买房子,买学习机什么的。 去年夏天还出过一个案子,有个高三的女生,刚出成绩,刚从教育局那边申请了助学金。 钱就被人打着助学金需要换账户的幌子给全部骗走了。 我觉得那个女孩子好惨啊,去报案以后说钱肯定追不回来了,就猝死了。 我觉得以后会不会这些现代技术会和诈骗团伙搞一块去,然后原本偷钱的人就跑去骗钱了。” 林夏的话音刚落下,盛骄阳就用惊喜,极其赞赏的眼神看着林夏。 他看着林夏的眼睛在发光。 “你这个想法真的非常超前,非常棒!” 第84章 掀起了惊涛骇浪 盛骄阳一连夸了林夏好多句,几乎要把他知道的所有溢美之词全都给了林夏。 然后顾不上赶时间去学校再多读几页书。 立刻掏出手机给向警官发信息。 然后他还补充了一句,这些都是林夏的想法,我只是代为转述。 向警官本来就有一个隐隐约约的预感,只是不是很真切,但是在看到了这条消息以后,立马赶紧上报给了领导又组织开会。 …… 很多年以后,再一次见到向警官,林夏才知道原来自己的脑子也是很好使的,居然和省部委的一些专家的想法不谋而合。 …… 盛骄阳把林夏送到了学校,朝着林夏挥了挥手。 “中午咱们一块去吃炸酱面。” 考试的时候下课会比较早,两个人学校中间有一些比较好吃的饭店,还没有认真的吃过。 有一家炸酱面,每天都是爆满。 看到那些人端着大白瓷碗,里面是雪白爽滑的面条,上面盖着一层浓浓的肉酱,还有清脆的蒜叶子,看着就特别好吃。 但是经常是林夏一个人路过或者盛骄阳,一个人路过,两个人都很默契地提到了那家店,但是都没有一个人去吃。 一定要等到两个人都有空的时候。 今天中午正好两个人都有空。 林夏的眼睛瞬间亮了。 也朝着盛骄阳使劲的挥了挥手。 “好,中午见。” “中午见。” 然后林夏蹦蹦跳跳的去了考场。 考试成绩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中午可以和盛骄阳一块吃炸酱面。 一想到中午可以吃到那么美味的炸酱面,她觉得阳光都灿烂了不少。 考语文的时候,她写作文简直是行云流水。 看着窗外碧蓝如洗的天空,欢快的叫着的鸟儿,随手就可以引用刘禹锡的诗句。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 写完了以后。 监堂的老师是语文老师,就站在她身后看她的作文,看了一遍又看一遍。 眼中是复杂的神色,不可置信,但是在看了好几遍以后,好像又释然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真的很难相信能写出这样作文的,居然是江城十八中的学生。 这一群学生说句不客气的话。 诗词默写,一共十分的题,整个年级都挑不出来一个能够全写对的人。 但是这一次林夏全都写对了。 她居然把书上应该背诵下来的诗词和课文全都背诵默写下来了。 而且字写的还挺好的。 老师们也很喜欢认真努力又刻苦的学生,尤其还聪明,一点就透。 这位语文老师还专门看了一下,林夏试卷上写着的名字。 原来这个小姑娘就叫做林夏。 之前在数学办公室听到过老师们议论林夏,说这小姑娘进步飞快,各种特别难的题都能做得出来,而且方法步骤比老师的还好。 数学老师现在经常下了课以后联系自己一中的那些同学和他们要题给林夏做。 班上好几个学生也找林夏要题做,那个吊车尾的班级似乎是在悄悄的进步。 数学老师许敬年每天上课都有了镜头,终于不再是对牛弹琴了。 还在英语办公室听到英语老师们议论林夏,英语发音特别标准,课文背诵特别快,和她对话就好像是和外国人对话一样,写出来的英语作文就像是拉丁体,直接印刷出来的。 英语老师在教室放了两本英文字典,林夏每天都把课后的,新的生词抄写在后面的黑板上,每天十个雷打不动,没多长时间就把一整本书的单词学完了。 然后就开始抄字典上的单词。 字典因为使用频率比较高,已经黑了好多页,学生们惴惴不安的,生怕把字典给弄散架了。 但是英语老师看到大家学习兴趣这么高,告诉大家放心用,回头要是字典坏了,她还能买新的。 英语老师很得意,因为她觉得这个班的学生可能会在中考的时候创造奇迹。 都多少年了,每一次他们学校的成绩都拿不出手。 甚至每次中考结束以后,能及格的都只有寥寥数人。 英语老师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和朋友们打招呼的时候,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在这个学校教书,害怕朋友的嘲笑。 她在等着一个一雪前耻的机会。 每天听到同事们在议论林夏,林夏的语文老师也很喜欢林夏,因为那小作文引经据典写的确实是不错。 这位语文老师不教林夏班。 但是现在看到了真人,看到了她写的作文,立刻心生好感。 原来这个小姑娘就是林夏。 扎着一个利落的丸子头,露出光洁圆润的小脸,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但是清秀可爱有一种淡淡水墨画的韵味。 小姑娘长得挺有气质的。 身上的衣服看不出牌子,但是布料柔软干净,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这孩子一看就养的不错。 按理说这么好的孩子,进入学校以后就会被当成香饽饽,各个老师都会重点关注。 但是初一的时候她从来没有注意到,学校居然还有一个这样的好学生,其他老师也从来没有发现过。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块璞玉,现在才崭露锋芒。 这位老师已经决定,批阅卷子的时候和林夏的语文老师打个招呼,要把她的这篇作文拿到自己班级里去朗读传阅。 教语文的老师其实都还是有一些文人情怀的。 面对每天无精打采的学生,心里真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她真的很想要和学生说一声,能不能争一口气。 但是又觉得这些话在现实面前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说了只会让学生们更难过,而且学生们根本就不会当回事,只会笑话她多管闲事。 她要把林夏的卷子给大家看看。 不是所有人落入这样的境地都会自甘堕落,继续往下坠落。 有的人就像种子,在烂泥里不会腐烂,会努力的生根发芽。 这篇作文写的铿锵有力。 就是最好的证明。 林夏一直在检查卷子补充完善她觉得写的不太好的答案。 完全不知道她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已经在语文老师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第85章 应该不会退步吧 她心里只盼着赶紧快点下课,然后就能和盛骄阳一块去吃炸酱面了。 因为学校的事情实在是太忙了,所以他们俩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在一块去找好吃的。 等啊等,盼啊盼。 铃声响起的那一刻,林夏瞬间从课桌上拿起卷子,跑过去放在了讲台上,然后一溜烟的跑了。 那片街道她不太熟悉,在经常走的路的里面一个小巷子里,是看到好多人一直在排队,才跑过去看过的。 所以要一边走一边认路。 但是她一眼看到那家面店的时候,门口就站着盛骄阳。 “我在这里。” 林夏朝着盛骄阳飞奔过去,一颗心被填的满满的,全都是快活的空气。 等别人不一定能等得到,但是等盛骄阳一定会等到的。 而且盛骄阳几乎每一次都会提前到。 这样在等待的每一分钟里,都像是有花在盛开。 所以在后来的时光里,林夏再也不惧怕等待。 因为良人有归期。 除了死亡,没有什么可以耽误他们的重逢。 这就是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 店里已经有了许多人,但是盛骄阳已经占好了桌子,点好了菜,除了两碗炸酱面,还点了一个凉菜,一个卤鸡。 小姑娘考试考了一上午,现在闻到香喷喷的饭菜早就阳了,拿起筷子就大口大口的吃面。 盛骄阳也考了一上午的试,但是他觉得他没有林夏那么饿。 就是一上午都没有看到林夏。 心里好像有点空落落的。 自从上次看到李明和林夏肩并肩走在一块。就觉得小姑娘已经不再是小瓷娃娃一样的人。 不是家里养的小猫小狗。 是一个独立的女孩子。 林夏已经吞了两大口,然后发现盛骄阳还没有开始吃,就赶紧问。 “你怎么不吃啊?是不爱吃面吗?” 盛骄阳轻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把卤鸡撕开,把鸡腿放在林夏的碗里。 “不是,我就是喜欢看你吃东西。” 林夏有些惊异的看着盛骄阳。 “我吃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其实她一直觉得她吃东西有点丑,狼吞虎咽的,而且啃排骨的时候用筷子好像不那么熟练,每次都得上手。 爸妈还在的时候经常会骂她,像个讨吃鬼转世,像个馋狗一样,还吃那么多,以后肯定没有男人要。 但是盛骄阳每一次都会笑眯眯的看着她,很认真的告诉过她。 在正经的餐桌礼仪里面,把骨头和调料从嘴里吐出来是很不礼貌的,需要用手拿出来。 林夏的做法没有任何不妥。 热爱食物,把食物吃光,也是对伟大的袁隆平爷爷的一种致敬。 浪费食物,影响别人的就餐,才是最大的不礼貌。 “你不是也很喜欢看小猫吃东西吗?” 林夏一下子就开心起来。 “你是说我吃东西和小猫一样的可爱?” 盛骄阳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吃东西比小猫可爱多了。” 林夏感觉到脸好像在发烫,一定是炸酱面里面的辣椒放的有点多了。 盛骄阳不会过问林夏考试怎么样,因为他觉得那样林夏会紧张,但是林夏会问盛骄阳。 “你这次考试怎么样?” 盛骄阳说,“应该不会退步吧。” 林夏听盛骄阳说过,他是中考的市状元。 应该不会退步,意思是还会继续考第一名,那可是江城市一中。 大神云集,听说还有很多奥赛奖的得主,教育资源的比拼,简直就是顶峰相见。 而且高中和初中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好多人都很不适应学习成绩会出现波动,还有的人会直接下滑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每一分的争夺都是一场场血淋淋的厮杀。 但是盛骄阳居然会如此轻描淡写的输出,应该不会退步吧。 林夏是很吃惊的。 “你就一点也不会紧张吗?” 盛骄阳笑了笑。 “肯定会很紧张啊,但是我已经用尽了全力,不管是什么样的结果都可以接受,这样一想就不会紧张了。” 林夏点了点头,眼睛里流光溢彩。 “我这次考试也不太紧张,而且我也觉得我可以考好,肯定不会再考七十二名了,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考第一名。” 班里七十五个人,她考七十二名,想想都是黑历史。 而盛骄阳不管全市有多少人,他都是第一名。 吃完饭以后,两个人从面馆出来,进了旁边的一家咖啡厅。 盛骄阳点了两杯饮料。 然后和林夏坐在椅子上开始看书。 学习任务还是挺满的。 看了一会儿林夏就困了,小姑娘挺敏感的,多吃一些面就会很困倦,直接趴在桌子上开始睡觉了。 盛骄阳手里捧着书,但是眼睛却一直看着林夏。 窗外细碎的光落在她的睫毛上,吊兰里的花在轻轻摇曳着。 整个画面静谧而美好。 盛骄阳能感觉到自己的心也动了。 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就那样一动不动一直看着林夏。 当林夏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视线慌张的看向了别处,赶紧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饮料。 林夏看了一下手机上的时间。 “哎呀,已经快两点了,我得赶紧回去了,还得提前去把考场里的垃圾收拾一下,要不然我们英语老师会骂人,下午要考英语的。” 盛骄阳点点头。 “那你先走,我再坐着看一会儿书,我们时间稍晚一点。” 林夏收拾好东西,出门前还朝着盛骄阳绽放了一个笑脸挥挥手。 “晚上见。” 盛骄阳也对她说。 “晚上见。” 但是他拿着饮料的手张开以后,却是一片濡湿。 考试不紧张,面对很多人的演讲不紧张,以未成年人的身份去处理成年人世界的事情,不紧张。 唯独面对小姑娘的时候很紧张。 盛骄阳比林夏大两岁,懂得更多,他很清楚自己在面临什么。 他动心了。 小鹿乱撞,狂跳不止,情愫如同野草一样潜滋暗长。 第86章 满分作文 盛骄阳看着窗外碧蓝如洗的天空,秋老虎还是很毒辣。 吹过来的风都是热的,但是店里不太舍得开空调了,就只有中午这一会儿热,后背上会有一层薄薄的,像小绒毛一样的汗水,稍微熬一下就过去了。 他已经离开家太久了。 那些他从前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陷入在一团团迷雾之中,如同在泥水里拔不出脚,好像全部都有了答案。 他终于,和自己达成了和解。 下午的考试很顺利。 第二天早上的考试也很顺利。 下午的那些题更是写完以后,林夏只简单的检查了一遍,就不再看了。 都挺简单的,一点都不难。 她好像有点明白盛骄阳所说的尽人事以待天命,只要做完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其他的就都不需要担心。 同学们好像考得都挺不错的,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一个比一个开心。 以前考完试以后,大家围坐在一块,说的都是下了课以后要去哪儿疯玩一阵。 但是现在大家都在讨论题目的答案。 “这道题我选的,你选的哪个?” “不是吧,你居然选c,你是不是因为不会做所以乱填的。” “你们最后一道大题有没有做?我做了,一共四个步骤,我后面两个不对,但是前面的两个对了,应该会给点分吧。” …… 教室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语文考的最早,所以最早判出来,林夏特别想知道自己这次考试考了多少分,眼巴巴的看着大家发卷子,但是发到最后一张卷子都没有她的。 林夏有些急了。 赶紧一个一个的找同学们问有没有看到他的卷子,但是大家都说没有看到。 林夏的心砰的一下掉在了谷底。 如果没有卷子,她的成绩会不会就无效了? 她还跑去语文老师办公室,想要去找她的卷子,但是老师们全部都是去开年级组会议了,办公室里也没人。 林夏垂头丧气的回到教室,心情沉闷的无以复加。 有些人的人生就像开了挂一样,就像盛骄阳不管是摆个摊子卖小串还是学习,都是最拔尖的存在。 但是有些人的人生就是倒霉透顶,像是来凑数的npc。 林夏心里酸涩到了极点。 但是此时此刻她还不知道她的卷子,现在在语文教研组被所有的老师传阅。 年纪很大的语文教研组组长拿着林夏的卷子,爱不释手。 “立意高深,用词华美,而且书写非常流畅,这就是非常好的高分作文。” “想不到这居然是我们的学生可以写得出来的,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学生平时非常注重积累,这些好词好句都用的恰如其分。” “我觉得以后我们的老师也可以进行一些引导,语文毕竟是我们的母语,大家的成绩还是能提高一些的。” “我建议这个卷子先在初二年级传阅一遍,然后给初三年级看看,也给初一的看看,这些孩子们将来就算是考不上大学,但是学习一些思维和表达能力也是有好处的。” …… 一直到上了两堂课,第三堂语文课的时候,林夏的脑子还是懵的。 她的卷子不翼而飞了,就好像她这段时间的努力都没了。 但是林夏仔细盘算了一下,虽然语文是她的重头戏。 没有语文就会失去一百一十多分。 但是还有数学英语,还有物理化学地理……每一门科目她都全力以赴了。 就算考不到第一名,她考到全班前十,全校前一百也没有问题。 她就不信,她一直都会这么倒霉。 一次考试出问题没有关系,期中考试完了还有期末考试,期末考试完了还有下一个学期还有初三。 她一定会赢的! 卷子丢就丢了,没那么可怕。 等见到语文老师,她就要去申诉她卷子的问题。 但是下一堂课,语文老师满面春风的走进来了,林夏还没有说话之前,语文老师就已经趁着林夏笑了笑。 “这次考试我们要重点表扬一个同学,林夏,她写出了我们眼中的满分作文。” 满分作文? 本来大家还在安慰林夏。 他们这样的学校不光学生比较烂,老师也都不太认真负责,卷子丢就丢了,只要她自己好好学习了就行。 他们都知道,林夏肯定有考第一名的实力。 但是语文老师进来直接就丢下来一个重磅炸弹,说林夏写出来的作文是满分作文。 林夏感觉到耳朵边都是嗡嗡响着。 语文老师笑了笑,“大家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吧,就连我都觉得很不可思议,林夏实在是太棒了,接下来我就把这篇作文给大家朗读一遍。” 说完以后语文老师看了看林夏。 “还是让林夏读吧,我觉得林夏读书的声音更好听。” 这一下子天上地下的林夏还有点受不了。 但是语文老师已经叫林夏过来了,把卷子给了她,就让林夏站在讲台上读。 林夏读的时候,语文老师就站在窗前靠着,似乎在享受一场视听盛宴。 林夏读完了以后她带头鼓掌。 然后全班同学都在鼓掌,掌声经久不息。 语文老师平时也会订语文周报,上面有很多各种各样有趣的文章,有时候大家上自习的时候会互相传阅的看一下。 大家还是头一次看到同龄人写的东西这么好,还是自己身边的同学。 原来他们真的不比别人差。 只要好好学习,用功读书,真的可以一鸣惊人。 林夏的这个作文带给大家的感受是非常震撼的。 然后老师又很宝贝的把林夏的卷子拿走,“这个卷子老师还得再用一个星期,因为咱们班听完了你读的作文,还有很多其他班的同学没有听过。” 同学们都很惊讶,大着胆子问老师。 “老师这篇作文还要给别的班的同学们也念吗?” 老师骄傲的说,“那是当然了,这么好的作文,当然要大家一起欣赏一下。” 林夏才念完十分钟,就有别的班上语文课的老师来他们班门口要作文了。 可想而知林夏的这篇作文有多火爆。 老师和林夏说话的时候,目光和语调也温柔了好多,不再是为了上班拿工资冷冰冰的,多了许多温情。 “林夏就先委屈你和同桌看一份题目吧,等过一段时间大家都看完了你的作文再拿回来。” 第87章 你上高一,我上高三 这一堂课林夏上得特别开心。 放学以后她和同学们去小吃街吃了好多东西,五毛钱一包的辣条,大家都吃的嘶哈嘶哈的。 “刚才我在课间碰到了我邻居的小孩,一直问我认不认识林夏,想要来我们班看看你呢,还是头一次见到老师们集体为一个人发疯。” “那些语文老师们可瞧不起人了,他们有的私底下在报纸上发文章,夸你写的好,那就是真的写的好。” “林夏,你真的好厉害呀,你写的那些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 …… 林夏被拍的有点飘,一个劲的在说,也没写什么,就是突然间有了灵感。 从小到大那么多次考试,谁也有发挥特别好的时候。 其实她觉得语文的这个作文她写的还不算很好,全部都是字词句的堆砌。 等到数学卷子发下来才开心啊。 她真的把所有的公式都背下来了,都会用。 是所有的题目都会做,而且检查了好几遍呢,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可能会达成这辈子头一次的满分大成就。 满分啊,数学的满分。 想想都特别的激动。 沈亦知回家的路也在这边,他看到了林夏和一群女孩子在一起嘻嘻哈哈的。 突然间感觉,秋天下午的冷空气都变得暖融融的了。 他其实很想上去说句话。 今天语文老师也把林夏的作文在他们班念了。 而且还是让他念的。 小姑娘的笔触细腻柔软,观察力很深,有一种他完全没有的蓬勃向上,激昂的朝气。 这种顽强的潇洒的生命力,好像要把他整个人全身上下的骨头,一寸一寸的拆掉。 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 这样的文字他永远都写不出来。 他的家庭是阴暗的。 这段时间家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整个家里全部分崩离析,所有的亲人反目成仇。 往后余生再也不会有任何对亲人毫不设防的温暖了。 就在他迈开步子的时候,才突然间想到他和林夏之间他认识林夏,林夏不认识他。 而且那么多女孩子包围着林夏,他过去也不知道说什么。 再一次可以相认识的机会就摆在眼前,但是沈亦知深深的看着机会溜走,错过了。 以后的时光还多的是。 不急于这一刻。 和同学们玩闹了好长时间,林夏看着时间,又去买了好多好吃的,然后迫不及待的回家。 盛骄阳才上高一,但是考试的科目特别多,特别碎,学校也延长了自习时间,所以回来的比较晚。 林夏就守在书桌前,一边看书一边撸着猫,盼着盛骄阳早点回来。 天已经越来越冷了。 稍微坐一会儿就手脚冰凉,如果不是炉子上还炖着一砂锅的汤,家里真的冷的和冰窖一样。 这个四面漏风的房子其实已经不适合居住了。 每年林夏都会冻手冻脚。 爸爸妈妈在别人家里打麻将,去别人那里过夜,根本不会意识到家里冷的不行,还有一个小孩需要温暖的环境。 或许爸妈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但是林夏还想要再等等。 可能会回来呢。 可能会当面告诉她一个答案。 孩子和父母在出生那一刻,联系就以血缘为纽带,再也割舍不下。 不管是父慈子孝还是父子翻脸,都会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 林夏还是想要一个答案。 一直到晚上外面下了一层霜,盛骄阳才骑着自行车回来。 盛骄阳踩着一层亮晶晶的霜,头上是昏黄的灯光,走过来像是天神一样,林夏赶紧跑过去。 蹦蹦跳跳的,像个可爱的小精灵娃娃。 高中的课程确实比较难,尤其是一中那样的学校又特别的卷,盛骄阳学习也感觉到有些吃力,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学好。 这一天过下来真的是好疲惫。 但是在看到了林夏的那一刻,全身所有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天气太冷了,你到家里等我就行,不用跑出来的。” 林夏把盛骄阳的手放在自己帽子后面给他暖一下,厚衣服的帽子底下是全身最暖和的地方之一。 有时候买了烧饼,林夏怕凉了就把烧饼扔在帽子里面,回到家的时候还是热气腾腾的。 林夏雀跃的说,“可是我想早点看到你。” 盛骄阳笑笑,“等到你上高一的时候,我上高三咱们就能一块上下学了。” 就是换着花样说好好学习,以后两个人才能上一个学校。 如果是从前的话,林夏肯定会觉得倍感压力,而且盛骄阳也不会反复说这样的话。 但是现在林夏笑着看了盛骄阳一眼,“好呀。” 我当然想和你上一个学校,就跟在你的身后,过完这一生。 这是林夏可以想象到的,最美好的一辈子。 盛骄阳好像什么都知道,已经猜到出成绩了,所以才会这么说,然后林夏看到盛骄阳不问,就主动把今天学校里发生的一切和盛骄阳说了一遍。 林夏很少有这么开心的时候手舞足蹈的。 她在闹,他在笑。 他眼中的温柔,足够把世界上所有的冰雪都消融。 然后盛骄阳还会说很多夸奖她的话,那些话全部都像是雨露一样滋润着干涸的心田。 “我一直都觉得你在文字和语言方面很有天赋,而且有一双善于发现生活的眼睛,所以你写的和别人的都不一样。” 今天林夏已经听太多人夸她写的好。 但是只有在盛骄阳的眼里,她是特别的,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从小到大父母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就不能和别人一样是个男孩子?你为什么就不能和别人一样听话?你为什么就不能和别人一样孝顺? …… 但是盛骄阳说她可以和别人不一样,和别人不一样挺好的。 晚上睡觉的时候。 林夏看着盛骄阳一直笑。 盛骄阳也看着她,“你笑什么呢?” 林夏就转过身去,“不告诉你!” 小姑娘有自己的小秘密。 梦里好像都是温柔的甜蜜,林夏现在也觉得学习越来越有意思了。 考试一点都不紧张,还越来越期待。 老师判卷子的速度也很快,两天以后卷子陆陆续续就出来了,各个班级的排名,还有年级排名也出来了。 第88章 撞进了他心里 学校是真的很烂,但是教导主任还有年级里的一些老师,都按照过往的经验进行排名和张贴。 虽然一向来都没有什么人看。 大家都觉得他们挺有仪式感的,多此一举,浪费纸张。 但是这一次刚贴出来,就有好多同学问围了过来。 他们头一次发现原来贴排名看排名是这么令人激动的一件事情。 成绩全部贴在进校门的教务处门口的公示栏上。 一共三个公式栏,分别贴初一初二初三的,初二的同学尤其特别积极踊跃,全都围在旁边看。 “我们这次应该进步挺多的吧?” “我也觉得应该是。” “以前我可没那么多都会做的题。” …… 沈亦知就站在不远处等着,等十八班的同学们撤了以后,他再去看排名。 其实这个排名没什么好看的。 这个学校的学生基本上都不学习,最好的学生的成绩都考不上最烂的高中,大部分人最好的出路就是去上技校,然后找一个电子厂上班。 他和他们都不一样。 他将来是要上大学的,而且是要上最好的大学,他只是迫于无奈才来了这里。 老师们都对沈亦知挺客气的。 毕竟这很有可能是他们学校唯一的一个金凤凰。 但是沈亦知听到了一句不一样的声音。 “夏夏,你快过来看。” “你是第一名第一名啊。” …… 沈亦知感觉到全身像是被电打了一下,脚步一下子都动不了了。 他甚至在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 林夏怎么可能考第一名,肯定只是他们八班的第一名。 但是另一个同学的话,无情地粉碎了他的幻想。 “林夏你居然是全校第一名。” “全校第一名。” …… “第二名才是沈亦知,你比沈亦知的总分高了十分,让我仔细看一下,他的数学比你高,物理比你高,化学比你高……但是你的语文比他高十几分,英语也比他高十几分,差距就给拉平了。” “林夏,你居然可以打败沈亦知。” “沈亦知的成绩每次都比第二名高五六十分到一百分呢,大家都认为沈亦知是永远不可能超越的。” …… 同学们簇拥着林夏到了排行榜前。 虽然好多女同学都暗恋沈亦知,把沈亦知当成小说里男神校草的人物,但是现在根本没有人看他全都在围着林夏。 甚至大家还觉得林夏更帅,更美更可爱。 虽然林夏对此已经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是真正看到自己的名字越居榜首。 心情还是忍不住的激动。 她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她也可以特别优秀,可以傲视群雄。 可以在淤泥里开出一朵花来。 这一上午,林夏一直都在被老师表扬,每一个老师进来以后都要先朝着林夏的方向看一眼,好好的表扬林夏几句,然后才会开始上课。 老师在讲课的时候,遇到问题都会先挑林夏起来回答。 其中数学老师是最春风得意的。 许敬年觉得他这辈子也是最好的一次,就是发现了林夏这个金矿。 真是一个宝藏女孩,越挖越有。 不光数学可以考第一名,语文英语,化学,物理地理全部都可以考第一名。 而且还能写出锦绣文章! 写出来的作文他也拿过去看了,没想到小姑娘的文采居然那么好。 想起来初一还是一个小豆芽菜,在人群里一点都不显眼,现在站在众多同学们中间,亮眼的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 优秀啊! 下午盛骄阳下课比较早,因为他们学校要准备校运会了,要选军乐队的人选书记员,选运动员,各种事情特别忙。 他直接报了一个三千米的长跑,然后还是军乐队的领队,他本来就跑得挺快的,而且音乐方面的造诣极深,所以没有任何异议可以直接就走了。 然后他联系了林夏,去接林夏一块放学。 这段时间忙着考试,两个人已经好久没有弹钢琴了,所以打算一块去正修那里练一个小时的琴。 生活就是忙忙碌碌,只能先紧着做最重要的事情。 其他的事情先稍微放一放。 暑假的时间特别多,人的心也比较安静,就适合学习这种修身养性的爱好。 上学以后时间特别琐碎,重心在学习,就一门心思的把学习搞好。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一定要合理安排各种时间。 盛骄阳来接她,明天早上还能把她送到学校,所以林夏就没有骑自行车。 林夏在路边等盛骄阳的时候。 沈亦知看到了林夏一个人,刚想走过去说句话,他觉得林夏其实是一个内向文静的人可能不喜欢陌生人的打扰。 出身教养如此好,说不定也和他一样家道中落。 眉宇间一直有一种淡淡的哀愁。 从来不会和别人一块放声大笑。 …… 他们之间肯定有很多共同语言。 但是就在他的步子刚迈开的时候,就看到一辆自行车穿过整个街道,停在了林夏的面前。 骑自行车的男生看起来眉清目秀,穿着一中的校服清清爽爽。 这样的颜值,这样的气质,就算是放在一中,也绝对是很抢眼的。 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 整个破烂的街道都看起来流光溢彩,就好像在拍偶像剧一样。 最让他吃惊的是。 林夏像一只快活的小燕子,笑着朝盛骄阳打招呼。 “我等你好久了,你怎么才来?” 语气又娇又柔,像是快活的音符在跳动,整个空气都是甜丝丝的。 所以林夏根本就不是内向! 他看着林夏跳上了男生的自行车,一路上都是林夏快乐的笑声,像一串银铃铛。 这一刻他深深的被吸引了。 真的好漂亮啊。 就像是一头活泼开朗的小鹿,一下子撞进了他的心里,让他整个人都没有办法呼吸,不知道如何应对。 他只是茫然无措的一直看着林夏离开的方向。 为什么林夏在学校从来没有那样的表情呢?就算是考了第一名,看起来也是隐忍而克制的,只有在这个男生面前看起来才是无拘无束的。 难道这世界不是同一个世界吗? 第89章 请假 期中考试结束以后,本学期最紧张的事情就过去了一半,接下来全部都是令人期待的事情。 盛骄阳学校的校运会。 校运会结束以后是国庆节。 盛骄阳之前答应了林夏,国庆节的时候要带她去游乐场。 玩海盗船,极品飞车,摩天轮还有特别吓人的鬼屋。 … 每一天都让人觉得充满了期待。 每一天都是崭新的。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盛骄阳也开始调整林夏的学习步骤。 “把学习的重心放在数学,物理,化学这些上面,要用大块的时间去做题,要多思考,多演算,现在你上初二还感觉不出来,等到你上了初三上了高三的时候,你就会发现,真正拉开差距的是数学还有物理,这些理科门类。” “因为数学题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只写下一个解字,不可能给一分。” “但是像历史政治,语文这些题目写一写,稍微挂钩还会给分大部分人的成绩是一个正态分布,差不了太多。” “语文,英语,历史,地理,属于社科类型的,你可以很喜欢,当成休闲娱乐就可以,每天用碎片化的时间,稍微学习一会儿,还会觉得很轻松。” 之前林夏都会花很长的时间去学习英语单词,背诵英语课文。 也就养成了习惯。 但是盛骄阳让她调整学习步骤,她就真的会认真调整。 一开始觉得有点吃力。 做数学题特别的费脑子,而且有一些特别难的题目,会做的人心情特别不好,做完题以后就特别的饿,简直是饿死鬼投胎。 背单词就特别的轻松,因为很多长单词也是有很多字节拼成的,这里面有诀窍,差不多念一遍就能背个八九不离十了。 还是背单词轻松啊。 但是盛骄阳说,“真正把人和人之间拉开差距的是思维。” “人主要把那些最难的事情做完,再回头看,那些比较难的事情才会觉得轻松。” “人的身体和大脑都是有记忆的,第1次觉得非常难,第2次觉得难,第3次觉得有点难,逐渐类推以后就习惯了。” … 果然。 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林夏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节奏。 班上所有的老师都觉得林夏写作业的时间特别快,解题的速度特别快,简直就是一个天才。 林夏也把她的这套学习方法交给李明,交给黄月,交给苏云。 但是他们三个人都觉得好难。 真的很难保质保量的去完成。 所以他们从入门到放弃了。 林夏也不强求,因为她自己也在摸索着前进,盛骄阳也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错,每个人都要找到属于自己的路,一边走一边调整。 有时候看起来是弯路。 但是这个探索的过程会让人避免走以后的很多弯路。 一辈子是一场漫长的马拉松,不是百米冲刺,一切都可以慢慢来。 这样的心态真的让人觉得好安心啊。 林夏很清晰的能感觉到,她也看到了自己前方的那条路。 很快就到了校运会,盛骄阳带着林夏去学校。 林夏既兴奋又忐忑,还有点发愁。 “但是我们学校没放假啊。” 如果去参加盛骄阳学校的校运会,那不就属于逃课了吗? 盛骄阳已经在准备校运会要穿的衣服了,是一身青蓝色的运动服,还有号码牌。 “我去给你请假,请一天的假,去一中逛一逛。” 林夏特别惊讶,“还能因为出去玩请假不去上学?” 盛骄阳笑笑,“对你来说去一中逛一趟,绝对比你今天上一天课有意义的多。” 林夏害怕老师不准,害怕老师反对,害怕老师批评。 就算他们学校很烂,但是老师们还是比较负责的。 绝对不会允许这样无厘头的请假理由。 林夏自己不敢去和老师说,盛骄阳去了。 这是盛骄阳第1次在学校公开露脸。 林夏紧张的手心都是汗水。 盛骄阳甚至没有表明自己是林夏的什么身份,只是说自己是一中的,想要带林夏去一中参观一下。 班主任老师许敬年看到盛骄阳身上一中的校服,立刻就同意了。 “我也觉得林夏这孩子应该去一中看一看,她挺有天赋的,如果去一趟回来以后能好好学习去一趟就值了。” 老师不但不反对,而且还亲自从兜里掏出了五十块钱。 “路上买瓶水喝。” 有不少同学们都看到了盛骄阳和林夏同学们议论纷纷。 但是更多的是羡慕。 觉得林夏和盛骄阳两个人走在学校里看起来好般配啊。 黄月甚至还说。 从此以后我看的校园文男女主都有了脸。 盛骄阳的面子也太大了吧。 林夏跟着盛骄阳一块出来的时候,脑子还是晕晕的。 她已经做好准备了,要不就和老师说生病了头晕,牙疼…… 没想到实话实说,也能请下假来。 此刻林夏还不知道,当她穿过整个学校去学校大门口的时候。 靠近学校大门口的有个班级上的窗户,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注视着她,深深的望着,好像多看几眼,自己也能跟着她一块离开。 林夏就好像一只自由的鸟,可以飞过天空,飞过地平线,飞过海浪。 但是他逐渐的看清了,其实林夏是一只风筝。 不管飞得多高飞得多远,始终有一根线,把她和另一个男孩子牢牢的拴在一起。 那个男生是那样的光芒耀眼,就好像是天上的太阳,只要他一出现,就可以驱散所有的阴霾。 盛骄阳骑着自行车带着林夏,林夏特别兴奋,一直在叽叽喳喳的说话。 “听说你们学校的最后一名都比我们学校的第1名厉害。” “只是学习成绩好而已,等你见到他们就可以祛魅了。” “你们学校的男生女生是不是都长得特别好看,我看过一中的招生视频,全都是俊男美女。” “每个人都长得不一样,拍视频的时候化了妆,看起来漂亮很正常。” “你们学校的学生还化妆?” “不要把好学生想的像神仙一样,大家都是普通人,要吃饭要喝水,考试的时候会紧张,考砸了也不敢回家见父母。” 第90章 无体育不清华 盛骄阳在学校的地位似乎还挺高的,刚一进校门,就有好多同学和他打招呼。 “学长你来了!” “学长早上好!” “盛骄阳,你来的可真早” … 就好像整个学校的同学盛骄阳都认识,而且每个同学都和盛骄阳特别友好,他们之间有一种客气,亲近,崇敬的氛围。 这就是江城一中第1名的魅力吗? 林夏可以肯定,盛骄阳是一个完全没有遭受过任何校园暴力伤害的孩子。 她如果在这样的氛围下,也会特别爱上学。 除了氛围好,江城一中的整个建筑也非常漂亮,林夏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学校,就和电视上拍的偶像剧一样。 教学楼都是漂亮的小洋房,实验楼和办公楼那边还有电梯。 学校里有一整个的人工湖,制造出小桥流水,亭台楼阁。 水里还养的有特别肥硕的锦鲤。 锦鲤浮动,看起来特别漂亮。 盛骄阳从书包里掏出一兜馒头。 “你可以尝试着喂一下这些鱼。” 林夏看着这么多馒头,“你早上收拾馒头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想吃呢。” 盛骄阳听了哈哈大笑,笑的都要直不起腰了,小姑娘总有让人觉得特别可爱的地方。 “剧烈运动以后吃个大白馒头这样的干净碳水确实是对身体有好处,那你留一个馒头让我跑完3000的时候吃。” 林夏赶紧用一个干净的塑料袋,把大白馒头收起来。 然后开始开开心心的喂鱼。 她看电视剧的时候其实特别喜欢那些古装剧里面的人喂鱼,看起来特别悠闲,特别自在。 而且在特别火的有个宫斗剧里面,里面有个姓沈的贵人,就是在千里池前喂鱼,被人推到了水里。 那些鱼到底有多好喂,所以沈贵人才会一个人摸黑在池子旁。 盛骄阳拿了一个馒头,把馒头揉碎,整个往湖里面一撒。 然后林夏就看到几十上百条鱼,哗啦啦的从整个池子的各个地方奔向了眼前。 这个场面看起来特别壮观。 因为这些鱼都长得特别肥,有的有一尺长,有的甚至有两尺长,都有林夏的胳膊粗。 鳞片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红光闪闪或者是黑红白相间。 真的特别特别的漂亮。 她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肥壮有力的鱼儿,每一条都好漂亮,全部都聚到一起像极了小说里描述的鲤鱼跃龙门的景象。 林夏也把手里的馒头掰碎了,往池子里扔,然后鱼一跃而起,争相啃食馒头,水面上溅起好多水花。 朝阳初升,整个水面看起来金灿灿的热闹极了。 林夏开心的拍起手来,“好漂亮的鱼,喂鱼可真有意思!” 盛骄阳就继续把手里的馒头递给她,林夏把馒头一块一块的掰碎了喂鱼鱼往起跳的时候溅起她一身的水花。 远处还有一只巴掌大的小猫咪。 看着这么多的鱼,口水直流,但是小猫长得还没有鱼半条大。 林夏笑着说,“有时候梦想太大了,可能也不是好事儿。” 盛骄阳也跟着一块笑。 因为两个人来的比较早,所以在池子旁边待了半个多钟头。 池子旁边还有石桌石凳,还有一棵丁香花树,可以想象,如果每天在这里背书的话,多有氛围。 怪不得人人都想要考江城一中,因为这里的氛围真的太好了,特别适合学习。 林夏流转的目光看过整个校园,然后落在盛骄阳的身上。 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有盛骄阳。 喂过鱼以后,林夏还是一直跟在盛骄阳的身后,参观整个学校。 还碰到过几个女孩子和盛骄阳打招呼。 女同学好奇的看着林夏。 想要知道林夏是什么人。 林夏和盛骄阳差两岁,盛骄阳16岁,林夏14岁。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 差两岁,其实差距不大,30岁的男人和28岁的女人都叫大龄男女。 但是十八岁的男生和16岁的女生就叫做违法犯罪了。 青少年时期,两个人的外形特征还很明显。 盛骄阳明显就已经快要接近一个成年男子的样子。 身高腿长,骨节宽大,整个人落落大方。 但是林夏看起来小小的一只,盛骄阳和林夏在一块走着,就好像是拎了一只暖壶。 但是盛骄阳没有称呼,林夏是妹妹,而是大大方方的给好奇的女同学们介绍。 “她叫林夏。” 林夏也友好的和其他女生打招呼。 “你好,我叫林夏。” 也许是人们的心思单纯,也许是好学校的学生大部分都很骄傲,反正没有人用复杂的眼神看林夏和盛骄阳。 上午9:00运动会正式开始。 首先是军乐队入场。 盛骄阳作为指挥,身上穿着白色的军礼服,带着军礼帽,整个人看起来帅炸了。 居然真的有人可以这么帅。 盛骄阳让林夏和他们班的女同学们站在一块儿。 班上其他同学们的家长也来了不少,所以林夏站在其中并不显得突兀。 女同学们全部都在喊,全部都在叫。 “盛骄阳!” “盛骄阳!” … 林夏心里在叫,但是嘴上没有敢叫出来。 她害怕一开口,自己的心也跟着跳出来,她害怕别人看到她的心思。 军乐队奏乐完毕,然后是校长讲话安排整个运动会的顺序…这些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全部来了,然后整个运动会的项目就正式开始。 上午的项目是跳高,跳远,50米往返跑,铅球… 就是紧张刺激的和不紧张刺激的交替。 每个项目旁边都围了一圈,人全部都在撕心裂肺的喊着加油。 比赛现场很激烈。 洒满了青春的汗水与泪水。 赢了的人大声呼喊着,绕着操场跑,输了的人脸上挂着泪珠子写满了不甘心。 … 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有浓浓的胜负欲。 既然做了,就一定要做到最好,既然做到了最好,那就可以再超越自己一部分。 … 总之就是要向前向前再向前。 这就是好学校的氛围吗? 林夏感觉到了很强。 盛骄阳笑着说,“光学习好是不够的,体育项目也很好才行。” 林夏歪着脑袋,“可是高考的时候不考体育项目。” 盛骄阳伸手揉了揉林夏的脑袋。 “咱们国家最好的大学是什么?” 林夏脱口而出,“清华北大!” 盛骄阳笑着说,“清华的校训是无体育不清华,每个学生都要跑得快,都要学会游泳,而且学校特别大,都要骑着自行车上课,这些全都是基本要求。” 第91章 五道口职业体校 林夏有些惊讶,这和她以前想象中的清华北大完全不一样。 “我还以为所有的好学校的学生都是要在教室里坐一天的。” 盛骄阳笑着摇头,“学校挂的标语就是要为国家健康工作50年。” 林夏突然间感觉那些遥不可及的名牌大学,好像在他眼里有了具象的样子。 就是一群好学生,快快乐乐,紧锣密鼓,每天跑步,吃饭,上课,写作业,做实验… 她是不是也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真的好期待啊。 林夏还是有很多问题想问,“参加这么多的体育活动会不会影响学习?” 盛骄阳笑着摸了一下林夏的头,“参加体育锻炼才能提高身体素质,提高身体素质,才能更好的学习,不管是医药,化工,化学,这些社会生产类学科,都不是纸上谈兵的都需要干活的,医学生需要亲自杀小白鼠,要在实验室里面模拟切断骨用刀子追着电锯这些工具……化学生也要自己搬运实验器材,亲自检查,因为别人搞得都不放心……这么多的活,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身体素质,怎么能坚持得下来。” 林夏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么一想还真是这样,确实需要一个非常强悍的身体素质才行。 盛骄阳继续说,“孔子周游列国,你是不是觉得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相当儒雅的人?” 林夏不假思索的点头,然后又有点怀疑的眨眨眼睛。 “那当然了,论语满篇,知乎者也多有文化呢,难道不是吗?” 盛骄阳还是一直温柔笑着,小姑娘的求知欲其实特别强,特别想知道很多很多她以前不知道的东西。 “孔子是一个身高1米9的壮汉,腰间配件长一米,而且还有3000门徒,虽然他一直讲究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但是如果说不过对方的时候,他也略懂一些拳脚。” 林夏听了以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真的吗?这些书上真的好像没有说过……” 盛骄阳又笑着说,“传说中孔子的配剑叫做德,所以孔子一直都在以德服人。” 林夏简直笑的直不起腰了,“我觉得以德服人很赞,我们以后也要以德服人。” 盛骄阳又说,“其实清华大学还有一个流传很广的名字。” 林夏现在已经很有兴致了,“除了叫清华大学,还能叫什么?” 盛骄阳一边说一边笑,“五道口职业体校。” 林夏笑得更厉害了,“还能这样啊?” 盛骄阳笑一笑,“对呀,其实好学生们也都是非常有意思的,五道口职业体校是不是听起来就很好玩?” 林夏使劲的点了点头,然后她看着正在50米往返跑的同学。 “那我以后也要努力。” 盛骄阳也看着跑50米往返跑的同学。 “你以后也要努力考上清华。” 林夏觉得她目前的能力能好好完成50米往返跑就不错了。 五道口职业体校,是想都不敢想。 然后这个话题赶紧跳过。 “我觉得你50米往返跑,还有跳高跳远也很厉害,为什么没有报名?” 盛骄阳双手环胸,表情略有些遗憾,其实他也很想参加这个项目。 跳高是两边用铁架子撑起来,中间放着一根竹竿,从1米5开始逐渐往上上高度。 同学们全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到了竹竿的地方,使劲往上一跃,整个身体越过竹竿。 1米55 ,1米60,1米65,1米7…… 一点一点挑战更高的高度,大家全都看着热血沸腾,时不时的传来一声声尖叫。 运动员手拿着一根竹竿,快速的跑到沙坑里,然后把竹竿往地上一撑,整个身体凌空而起,看起来就像是会武功一样。 动作特别俊逸潇洒。 原来这些学习特别好的好学生们,在运动方面也个个都是天才。 这也太好看了。 真不敢想象,如果是盛骄阳的长腿有力的手臂,做出这些姿势绝对更加好看。 而且他的身体柔韧性特别强,爆发力也很强,绝对可以打破记录。 那撑着竹竿跳过去,肯定就像是真的会轻功一样。 林夏看不到盛骄阳跳远跳高还觉得很遗憾很可惜。 盛骄阳说,“我们老师说长跑没有人报,大家都嫌跑的累,就让我跑,我还要参加接力赛,参加比赛的同学太多,每个人都只能报两项到三项。” 林夏瞪大了眼睛,“热爱体育活动的同学们这么多呀?” 盛骄阳伸手揉了揉林夏的脑袋,“对啊,现在有没有感觉运动也很重要。” 林夏歪着头思索,“每天上学上课的时间那么长,哪来的时间运动锻炼身体?” 盛骄阳笑了笑,“每个星期,抽出两个时间运动40多分钟就可以了,咱们可以去打羽毛球,可以去游泳,我们学校附近有体育馆,也对社会人士开放,办个卡就行。” 一听到游泳,林夏想起以前夏天的时候,刚来江城,夏天的时候有露天的游泳场。 小孩子全都穿着游泳的小裙子小短裤,在水里玩鸭鸭船,各种彩色的游泳圈,看起来可好玩,可有意思了。 林夏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使劲的点了点头。 “好呀好呀!” 不过马上她又有了疑问。 “现在天气冷了,是不是不能去游泳馆?那水结了冰得多凉啊?” 盛骄阳轻笑一声,又揉了揉她的头。 “夏天我们去室外游泳池,冬天我们可以在室内游泳池,有暖气水是恒温的,可好玩了。” 林夏更加期待了。 今天一天都没有盛骄阳的项目,盛骄阳就一直在带着林夏玩儿。 他还介绍林夏去学校的广播站,给他们班的同学们写加油稿。 林夏很紧张,“我不会写不来的!” 盛骄阳把笔塞到了她的手里,“我给你描述,你来写,我们班李静,运动能力特别强,跑起来特别快,但是平时不爱说话,但是性格闷骚,特别希望这次运动会出出风头,有女生看到他!” 林夏稍微想了一下,写了两个词儿。 迅疾如风。 快如闪电。 盛骄阳笑着说,“这个稿子你就写的长一些,让读上两分钟,一定要感情特别饱满,让人看着就觉得对面走了一个大帅哥。” 第92章 他来了,他来了! 盛骄阳对林夏委以重任,林夏感觉自己绞尽脑汁,几乎要拿出毕生所学了。 盛骄阳还给她出主意,压低了声音小声说。 “你想想咱们天天路过二元店,那个大喇叭是怎么吆喝的,是不是走过路过的人都想进去买点东西。” 林夏有点吃惊,“就是要这个效果吗?” 盛骄阳笑着点头,“对,整个操场上都是吵吵嚷嚷的,大家今天只想得到快乐,没有什么比这种效果更好了。” 林夏的第一反应是觉得真俗,随后又觉得就是应该这样。 她看着盛骄阳,觉得盛骄阳好厉害,每一次都能精准的把握导视物的精髓。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她看国外的有个片子叫做《教父》。 里面有一句台词,用半秒钟就可以看透事物的本质和用半生才能看透事物本质的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盛骄阳可以预知结果,然后朝着既定的道路走过去,不畏艰难险阻。 林夏不知道前方有什么,但是她知道她这样走下去没有错,就在一团迷雾里继续往前跑。 哪怕撞的遍体鳞伤,也从来不会停下,从来不会后退。 就这样跌跌撞撞,一路颠沛流离,也逐渐的走到了终点。 然后她坐下,静下心开始写。 不需要卖弄文采,但是要把个人特点全部写出来。 林夏逐渐放开了。 “他来了,他来了,他迈着刘翔的步伐,走出了冠军的气势,英俊与智慧并存,他就是我们高一年级,321班的李静同学……” 播音站的小姐姐播起来也是声情并茂,充满了喜庆的气息。 因为这篇稿子特别长,所以练了四五分钟,所有人都在寻找李静。 李静今天过得特别开心。 因为周围有好多女生加油,好多人问李静是谁,所以使劲了浑身解数,勇创佳绩。 最终获得了第1名的好成绩。 放学的时候还买了两瓶冰汽水塞给盛骄阳和林夏。 李静高高瘦瘦白白的,看起来像一个不爱说话的理工科男生,戴着黑框眼镜,特别像个学霸。 他也确实是个学霸。 但是一开口,那叫一个反差到天际,眼神也是又大胆又张扬的,林夏从前哪见过这样的阵势。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妹妹又软又萌啊!” 把林夏羞的面红耳赤,一直往盛骄阳的背后躲。 盛骄阳直接一把薅住了李静的后脖梗。 “过分了啊!” 李静就像是一条蛇,被拎住了7寸,再也没法张牙舞爪了,乖巧的不行。 “哎呀哎呀,我就是看到这个妹妹如此的可爱就想要和妹妹说两句话,你至于这么大的反应吗?” 盛骄阳已经把他扔到了一边。 “说话就好好说话,哪有你这种神经病腔调的。” 李静嗷嗷嗷直叫,“我的学霸人设啊,我的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全被你给毁掉了!” 盛骄阳说他,“你的形象是你自己毁掉的,和我可没什么关系。” 但是李静还是不放弃,朝着林夏直摆手。 “林妹妹,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特别好吃的炒年糕,我请你们吃东西吧。” 盛骄阳也想起来这附近有一家炒年糕,好多女生都排队,显然是非常好吃。 但是,他不愿意带着李静。 所以在林夏开口之前,盛骄阳非常骄横的说了一句。 “不,她不爱吃!” 盛骄阳向来都是温柔民主,特别尊重人的,还是有生以来第1次直接替林夏做了决定。 林夏都愣住了。 盛骄阳觉得自己这么做也有点不太妥,又转过头来问林夏。 “我们一块过去吧?” 这转折来的猝不及防,林夏有点木然的点了点头,不知道到底应该拒绝还是同意。 然后三个人就一块去吃炒年糕了。 这边的铺子装修非常韩式,长条的桌子,盛骄阳坐在中间,可以隔开李静和林夏。 不过盛骄阳还是想多了。 林夏一直在埋头苦吃,根本忘了身边还有一个李静。 不管李静说什么,林夏都是嗯。 最后李静苦着脸和盛骄阳说。 “你妹妹好高冷啊!” 盛骄阳有点小得意,“你看过红楼梦吗,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和林妹妹做朋友的。” 李静再次嗷嗷叫着捶胸口。 小姑娘好像都喜欢吃糯叽叽的,甜辣甜辣的东西,林夏吃起来就停不下来,吃完了一盘又要一盘。 辣炒年糕吃完了,开始吃鱼饼。 这时候外面来了好多女学生,这些女孩子们的身上里面穿的是拉拉队的裙子,外面穿的是校服,一个个青春活力锐不可当。 十几岁真的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纪啊。 平时女孩子们身上穿的都是校服,不太穿自己的衣服。 今天不光穿了漂亮衣服还化了妆。 看起来比现在流行的女团还漂亮拉风。 李静的眼睛都看直了。 不过这些女孩子们进来以后也不和李静打招呼。 她们都和盛骄阳打招呼。 “盛骄阳你也喜欢吃辣炒年糕吗?” “这家的年糕可好吃了!” “我每天都来这里买,但是从来都没碰见过你,有时候不好买,我可以和老板说一声给你留!” “我和老板更熟,什么口味的都能留!” … 然后她们还看到了盛骄阳旁边的林夏,也是叽叽喳喳的直接把林夏当成了小伙伴。 “你今天写的通讯稿太好了!” “今天就我们班的人最出风头了!” “你平时作文是不是也写的特别好,很有水平啊!” … 李静和她们聊天。 她们让李静让开,不想和李静说话,只想和多才多艺的妹妹说话。 这些可都是闪闪发光的学霸,随便一个人拎出来的成绩都比江城十八中最好的优秀的多。 而且她们还是火箭班的! 林夏有些受宠若惊,又开始在脑子里搜索好多话和她们聊天。 李静完全插不进嘴。 只有李静一个人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盛骄阳看到林夏交到了朋友,也很开心,立刻买单,请所有的女孩子吃炒年糕,喝汽水,零食小吃不限量。 他喜欢看到林夏笑,喜欢林夏交朋友,喜欢她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大。 第93章 他们没有任何本质的不同 晚上回家的时候,林夏还是特别开心的,一路上蹦蹦跳跳的,再加上今天穿的还是白裙子,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小兔子。 盛骄阳就跟在身后,温柔的看着她。 林夏摇晃着盛骄阳的胳膊,还是特别激动。 “我还以为好学生都不好相处呢,特别高冷,没有想到他们和我的同学一样!有的人比较二,有的人比较文静,也有的人长得特别漂亮!” 那些可都是清北苗子! 是整个江城的希望! 盛骄阳笑着说,“大家都是人,只是有些人在某些大众都特别看重的天赋上被发现和点亮了,所以看起来有些与众不同。” “学霸也是人,也需要吃饭喝水,需要交朋友,需要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 “大家没有任何本质的不同。” 林夏有点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可是我还是觉得他们都好优秀啊,而我只是十八中的。” 盛骄阳看着小姑娘的头就想摸,但是林夏的手现在在头上,看起来又白又嫩又软,他就没有伸手把手插进了裤兜里。 “十八中又怎么样,人的命运不是从一出生就注定好的,而是每一个选择决定下一个路口的命运。” 林夏说,“可是他们将来肯定都是清华北大的学生,以后肯定是博士,博士后,研究生。” 清华北大啊,她真的是想都不敢想。 那可是全国的高等学府,每年一个省才招不到100个人。 最优秀的人才能去。 盛骄阳又笑了笑,看着焦虑的小姑娘说。 “学历其实一直都是在贬值的。” 林夏眨了眨眼,不知道什么意思,想起来之前看的新闻报道。 “意思是清华北大的毕业生将来也只能去街道办吗?但是街道办也是公务员。” 盛骄阳笑着摇着摇头,“你知道詹天佑主持修建的京张铁路吗?” 林夏点头,当然知道,这是写在课本里的特别让国人扬眉吐气的事情。 清政府已经腐朽不堪,需要修建一条铁路,结果那些洋鬼子都不会修,最后设计图纸还是我们国家自己人詹天佑出的。 想想都觉得很振奋,我们有人才! “那个年代的中专生可以修铁路,但是现在的博士去街道办,这就叫做学历是贬值的。” 林夏瞪大了眼睛,“还能这么理解吗?” 林夏的手终于从头上放下来了,盛骄阳心满意足的捏到了小姑娘的丸子头。 又软又蓬松,手感特别好,比家里那只猫好。 “时代一直在发展变化,所有的一切都将走向神坛,你只要有你自己的判断就可以了。” 林夏立刻理解了,“如果放在娱乐圈,就是某个特别爱老婆的好男人,明星突然之间塌房了,出轨在外面有好几个私生子!” 看来男人和女人的思路确实不太一样。 从小就不一样。 盛骄阳也惊讶了一下,还能这么理解吗? 不过看着街边五颜六色的霓虹,各种各样的海报,具象而真实的世界就是这样的。 他也笑着点了点头,“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 林夏还给盛骄阳列举了好几个明星。 八卦的样子,像极了和班里的小姐妹们一块逛街。 和初恋恋爱了十几年,火车票攒了一大堆,最后和别人结婚了的陈赫还在节目里靠着前任捞钱。 演裸婚时代的那个明星,一直和老婆在扮演恩爱父亲,结果早就和剧里的女演员假戏真做了。 … 林夏说的兴致勃勃,但是这些盛骄阳还真不知道,一边听一边百度。 “哦,原来是这样啊。” “那这个男人真的是个渣男!” … 林夏还问盛骄阳,“偶像剧和小说里面男女主都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可是在现实世界里的大部分人,都不是这样的。” 话说到这里,林夏的语气有一点低沉。 小说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小说里面女主角最大的烦恼就是男主角到底爱不爱他,不用担心柴米油盐酱醋茶,不用担心明天吃什么,不用担心考试成绩。 就算是垫底的袁湘琴也会有江直树的从天而降,所有观众都知道,江植树最后肯定会和袁湘琴在一起的。 但是林夏看着盛骄阳,未来全都不是确定的。 盛骄阳察觉到了小少女眼中的不安,停下了脚步,转过头来又摸了摸林夏的头。 “从前车马很慢,一辈子只够爱一个人,是因为古人的生活条件有限,寿命有限,平均年龄只有35岁。” “现代社会,人的一辈子实在是太长了,平均寿命已经到了78岁,像日本和一些西欧国家已经到了八十多岁。” “但是我们人类和很多其他动物不同,其他动物很多都是独居或者是群居,但是我们人类从心底里依然渴望一段亲密关系。” “这样的亲密关系可以让我们在关起门的时候能对对方敞开心扉,不需要维持在外面社交的样子,可以做我们本来的自己。” “这样的关系是非常珍贵的。” “但是社会生活不只有精神生活,还有物质生活,能够达到精神层面交流的其实还是少数。” “一生一世一双人是一个很美好的希冀,我也很期盼这样的感情。” “可以爱的时候就认真去爱,如果不爱的时候也认真的分别,就不会辜负这一场相遇。” “人一辈子可以爱上很多人,但是一次只能爱上一个人,要不然就是个人渣。” … 盛骄阳说了很多话,但是林夏只记住了一句。 一生一世一双人是一个很美好的希冀。 我也很期盼这样的感情。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在发亮发光,好像全世界的光彩都落到了他的眼睛里。 林夏也感觉到了眼睛里湿湿的,虽然前路不确定。 但是纵使疾风起,人生不言弃。 林夏还是忍不住问了盛骄阳一个问题。 “你最想要去的大学是哪一所啊?清华还是北大?” 其实对于盛骄阳来说,清华北大,应该是他随便挑吧。 每一年,清华北大招生办都会疯狂的给考第1名的学生打电话。 但是盛骄阳却看向了林夏。 “你想去哪一个大学?” 第94章 芳心慕少艾 如果说盛骄阳肯定会去清华和北大的话,那么林夏现在的水平只能去清华同方和北大青鸟。 中间还差的几十个江城理工。 林夏对于自己说不出答案的问题,从来都不敢轻易回答,只是尴尬的笑了笑。 盛骄阳说,“其实我们考大学的时候,除了考虑学校的名气专业,还可以有很多其他的考虑,比如有的学校方便出国,清华北大的学生每年都有将近一半的人出国,出去以后就再也不回来了,变成了西方国家的公民。” 林夏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瞬间对清华和北大的滤镜全部都被打碎了。 他们可是天之骄子啊! 他们是每一个学校,每一个省,每一个地区最优秀最好的学生。 他们是多少家庭,多少人的希望。 “出去以后再也不回来了,那学的那么多的知识不全给西方国家做贡献了吗,这和叛国有什么区别?还不如让那些学习不怎么好的人去上最好的大学呢。” 林夏的语气特别气愤。 痛心难过的表情,看起来比丢了钱还要难受。 小姑娘的三观居然这么正! 盛骄阳忍不住哈哈大笑,然后在路边买了两杯奶茶。 林夏挺喜欢吃烧仙草的。 他就让老板多加了点料,然后再给个勺子,不用封盖,这样吃起来软软糯糯的,特别有感觉。 说实话,盛骄阳和林夏的口味是有差别的,直到现在他也没吃出来这种东西有什么好吃的,但是好像所有的女生都喜欢。 他自己不吃,但是他会给林夏买。 小姑娘刚才吃了那么多的辣炒年糕,现在还能吃下这么大一杯的烧仙草,八成还能把盛骄阳手里的这一杯吃完。 刚见到小姑娘的时候,一天好像连两个方便面都吃不完。 饭量增长的挺快,不过能吃是好事。 “肯定不是所有的学校都这样,有的学校会支持国家建设,但是不是很出名,比如像哈工大还有一些国防学校,他们学校甚至都已经掌握了核技术,每次在招生的时候都不声不响的。” 林夏立刻发散思维,“我明白了,就是不能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给盯上!” 盛骄阳笑了,“可能就是这样。” 林夏吃下好几块糯糯的烧仙草,“那我也不考清华北大了,我要考哈工大!” 盛骄阳说,“搞军事理论,还有军事机械这些东西可辛苦了!” 林夏很坚定的摇了摇头,“我特别能吃苦,我不怕辛苦!” 林夏问盛骄阳,“那你想考什么大学啊?” 盛骄阳把手机掏出来,“你看我们这个手机操作系统用的都是什么系统?” 林夏看了一下,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盛骄阳会问,但她还是非常认真的回答。 “ ios的操作系统,国产手机的话是安卓的系统。” 盛骄阳又指了一下旁边的自助银行,“那里面的电脑用的都是什么操作系统?” 林夏说,“ windows的操作系统。” 盛骄阳继续双手插兜往前走,“我特别喜欢一个教授,那个教授年轻时候公派留学去了美国,当时国内没有他研究的领域,他在国外大学留下来了,但是多年以后,他带着20多个尖端人才回来了。” 林夏睁大了眼睛,震惊的不行了,还能有这样的操作? “这是真正的身在曹营心在汉!” 盛骄阳说,“不管处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要朝着自己想要的目标努力走就可以。” 林夏觉得这个教授很赞。 然后她就不问盛骄阳想要考什么大学了,盛骄阳也不再问她想要考什么大学了。 她要好好的想一想将来做什么。 第2天下午就是长跑项目。 女生跑3000,男生跑5000,这是最后的压轴。 江城一中还有很多体育生,那些体育生有的早早的就已经成了国家体育运动员。 有的是省级的,有的是国家级的,甚至现在就已经有了干部身份。 只要他们能够在世锦赛国际赛事上获得奖牌,以后也能保送大学,还能顺利的回到原本的学校当体育老师。 竞争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激烈。 盛骄阳把外面的青蓝色运动服脱了,里面穿着号码牌的运动服,露出修长,但是肌肉紧实的双腿,还有特别修长的胳膊。 雪白雪白的,不是粉白,偏向于大理石的瓷白。 但是肌肉线条特别好看,不属于那种肌肉狰狞的,而是稍微一动能看到很强劲有力,线条分明,韧性十足的肌肉。 两个人虽然同处一个屋檐下,但是换衣服的时候都会避开对方。 而且天气慢慢转凉了,林夏并没有经常看到盛骄阳露出胳膊腿。 骤然一下看到这样美好的身体,林夏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其他女孩子们看到体育生,看到盛骄阳,也都在哇塞哇塞的尖叫着。 好多体育生看起来特别阳刚,露出硕大的肌肉块,像是电视上的健美先生一样。 对着女生们展示肌肉。 因为男生都还在青春期,所以肌肉还没有发达到恐怖的程度,刚好到特别好看,再加上娃娃脸。 整个运动会场都沸腾起来了。 林夏本来还特别的不好意思,但是发现其他同学们和她的反应一样,也就放心下来了。 原来大家都喜欢。 芳心慕少艾。 少女怀春。 所有女孩子的心思都一样。 林夏还偷偷的观察了一下其他的女孩子,目光一直放在盛骄阳身上的,也不全是爱慕,更多的就像是粉丝在看自家的偶像。 又宠溺又喜欢,觉得盛骄阳好的不得了。 盛骄阳确实是有白月光的潜质。 林夏前段时间也和盛骄阳一块看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 青春期大家动心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林夏也偷偷注意到了,还有好几个女生喜欢别的男生,目光落在对方的身上,根本就离不开。 有些男生比较大胆,朝着自己中意的女生抛了一个飞吻。 但是这个年纪的女生特别的娇羞,捂着脸就跑开了。 还有的双方都特别娇羞,就只是看着女生跑过去送了一瓶水,又赶紧跑远了,看起来什么互动都没有,实际上两个人心里早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 林夏的手里也有一瓶水。 第95章 他习惯了赢 林夏很想过去给盛骄阳送水。 但是好多女生已经过去了,她们争先恐后的把手中的饮料递给盛骄阳,叽叽喳喳的像是一群彩色的小孔雀,又像是天上的彩虹。 小说里的女配都是惹人讨厌的。 但是这些女孩子真的让人讨厌不起来。 她们看起来明媚大方乐观开朗,一个个都神采飞扬,是林夏特别想要成为的样子。 林夏甚至感觉到她们是璀璨的星辰,而她只是空气里的尘埃。 但是盛骄阳谁的水都没有接,笑着拒绝了所有人。 “有人来给我送水了,谢谢大家。” 盛骄阳朝着林夏招了招手。 “喂,我在这边,你快过来啊。” 语气特别的热络。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就放在了林夏的身上,她就算是想逃都逃不了了。 她还从来没有被这么多人的目光注视过。 一瞬间感觉身上着了一团一团的火,烫的她好像都不知道怎么反应了。 但是盛骄阳朝着她走了过来,很自然的从她手里拿过了那瓶水。 “谢谢你专门来给我送水。” 盛骄阳看起来特别高大,已经有了接近成年男子的气魄,但是林夏还是小小一只。 盛骄阳张开臂弯,林夏感觉特别特别的有安全感。 很快男子长跑就开始了。 有的人一开始就发力,有的人一开始是积蓄力量,跑得很慢,准备后面赶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节奏。 但是也有的人容易被打乱节奏,明明自己是积蓄力量的类型,但是看到别人已经跑到了自己面前就开始奋力赶超,结果越跑越乱,气喘吁吁,浑身大汗。 但是最后再也跟不上大部队的步伐了,其实原本还是可以努力一下的,让人看着觉得特别可惜。 有的人自己没有节奏,但是跑的时候看到前面那个人的节奏不错,就一直跟在前面那个人身后。 还有的人自己跑的,没有什么章法,然后班里的其他好朋友们一个人带着他跑一圈,其他人虽然累得气喘吁吁,但是他可以跟着别人跑完。 一直有裁判去制止,口哨吹的特别响,还拿着大喇叭喊,让带跑的同学停下来。 这种行为叫做作弊。 但是不管裁判怎么喊,同学们还是一定要一圈一圈带着自己班里的运动员跑。 跑就算了,还要喊特色口号。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为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 不光喊还喊的特别响,喊的特别有节奏。 这已经用上兵法了! 这是倚天屠龙记里面的台词,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大家盘腿坐在那儿疗伤的时候,就喊的这样的口号。 老师们好气啊! “都给我闭嘴闭嘴,不要喊了,你们这是扰乱体育运动秩序!” …… 这一招虽然很浑是真的好有用啊。 好几个运动员本来就已经跑到了最后面,体力不支,现在又笑岔了气,扶着肚子停了下来。 而那个想出这一个昏招的班级,他们因为提前训练过,一点都没有笑,反而是激发出了更多的斗志往前跑。 李静就追着他们跑。 一边跑一边大叫。 “老师他们服用兴奋剂!” 结果这一群人也开始笑,笑起来速度就降低了,好多老师们也跟着笑。 林夏在一个固定的点,看着盛骄阳一圈一圈的跑过,心里默默的给他计数。 他的步伐真的好匀称好稳。 其实一开始就挺快的,只是有些人为了压别人的心态,所以一开始跑得特别快,把盛骄阳给甩开了。 但是从第4圈开始,有的人已经不能保持最快的那个速度,盛骄阳就慢慢赶上来了。 人生是一场马拉松,不必计较一时的长短,关键是要跑出自己的节奏抵达终点。 这是盛骄阳曾经说过的话。 而现在站在这里,林夏亲眼见证。 20分钟以后比赛就进入到白热化,有的参赛选手因为体力不支,已经提前退场。 剩下的全部都是精兵强将。 男生本身就个子高腿长,浑身都是肌肉,跑起来更是烈烈如风,一个个都像是在战场上打仗的将军。 一定要赢下对方不可。 最后的5个人,几乎是咬在一起,彼此之间的差距非常非常小。 整个运动场上,各种口号震天。 “325班冯凯加油!” “336班薛子逸加油!” …… 还有不少女生都直接喊。 “盛骄阳加油!” …… 林夏的拳头紧紧攥着,也在焦灼的看着,眼睛甚至都不敢眨,似乎这样也能给盛骄阳多一些力量。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盛骄阳虽然还是那样的节奏,但是步子明显迈的大了一点。 一点一点和后面那个人拉开了差距,又一点一点追上了前面那个人。 林夏的眼泪快要夺眶而出了。 她看到了盛骄阳,在最后关头也使出了浑身的力气,肌肉遒劲有力,小腿上的肌肉紧绷,如同将军奋力一战。 最后三秒两秒一秒…… 盛骄阳冲破了前面的锦带。 然后全场一阵欢呼。 “第1名现在已经产生了就是盛骄阳,让我们恭喜盛骄阳!” 跑出去以后盛骄阳的速度还没有减下来,又冲出去十几米,浑身都被汗水打湿了,头发上都在滴水。 林夏赶紧拿着水过去,盛骄阳把水浇在头上,浇在嘴里,眼睛亮闪闪的,里面好像也有一团一团的火,一直盯着林夏看。 盛骄阳班上的同学都跑过来抱他,好几个男生直接过来,一直喊他干爹和义父。 然后把盛骄阳举起来转圈圈。 “你好牛啊,居然能跑得过特长班的那几个牲口!” “真绝了,你才是牲口!” “看着你这身板比我单薄多了,没想到跑起来那么有劲儿!” “老天已经给了你如此智慧的大脑,又给了你如此发达的身体,我的天哪,上天真的是不公平的。” …… 女孩子们也围着他尖叫。 “盛骄阳,你好帅啊!” 林夏也看着盛骄阳,他是冠军,是第1名,是众星捧月的存在。 他习惯了赢。 第96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盛骄阳潇洒的把运动服披在身上,如同将军披着他的披风。 “我们人类可以走在食物链的顶端,成为地球真正的霸主,就是因为我没有最高的智力和最好的体力。” 这话说的,又狂傲又霸气。 如果换个人说,可能就会觉得油腻。 但是盛骄阳考试是第1名,跑步也是第1名,说这样的话就会特别有说服力。 最后一个项目结束以后,稍作修整收拾一下场地,然后就是闭幕典礼。 闭幕典礼,就是颁奖典礼。 是整个运动会中最后一个最最震撼人心的环节。 盛骄阳往台上跑了好几趟,他自己的奖项,班级的奖项,小组团队的奖项…… 真的超级多,手里都要拎不下了,还要叫别的同学帮忙拎。 …… 晚上同学们还一块去吃庆功宴。 老师们就不去了,去了同学们放不开。 有的青春暧昧期的男生和女生,很自然的就走在一块,虽然没有拉手,但是那个眼神就能看出谁和谁关系最好,谁和谁是一对。 不管是好学校还是不好学校,人都是需要社交的,需要交朋友需要出来玩儿。 大家的感情都是一样的。 盛骄阳也一直把林夏带着,他们两个人也和别人稍微隔开了一段距离,能很明显的看到他们两个人最亲密。 他们去吃的是一家火锅牛排自助。 之前盛骄阳带林夏来过这里,她觉得这里简直就是天堂,那么厚的牛肉,那么新鲜的羊肉都可以随便吃,不限量。 林夏头一次吃的时候是扶着墙走的。 而且还说下一次一定要饿整整一天再来吃。 盛骄阳轻轻敲了一下林夏的脑袋,“别一直想着回本,在你掏钱的时候,这个钱已经给出去了,就变成了沉没成本,最好的收回本的方式就是享受实物。” 后来再去吃的时候,林夏就把没有吃过的东西全部都尝一遍,不全盯着价格了。 这家的榴莲酥特别好吃。 牛柳味道很一般,像是合成肉。 但是大虾很新鲜,盛骄阳和其他同学们一边聊天一边给林夏剥虾,剥虾的速度特别快。 像极了一个无情的剥虾机器。 同学们的年龄还没有到18岁,大家晚上都是要10:00回家的,家教一个比一个严。 所以大家都是拿着果汁,椰汁,果粒橙干杯的。 林夏也拿着果粒橙和大家干杯。 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青春无敌。 吃完饭以后大家在马路边道别。 还有的人问林夏,住在哪里,他可以让司机送一程。 林夏特别吃惊。 盛骄阳的同学居然这么有钱的吗?家里还有司机,那家里得多豪华。 然后她看着盛骄阳,觉得盛骄阳应该也是这样的家庭里出来的,否则不会什么都吃过见过,温文尔雅,游刃有余。 这是胆识和学识弥补不了的。 林夏跟着盛骄阳出入那么多场合,读了那么多书,现在他也知道很多东西必须用钱来填补差距。 但是这笔钱不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可以出得起的。 光一个钢琴老师就可以吃掉工薪阶层两口子所有的工资。 盛骄阳婉言谢绝,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那个邀请的同学反而还觉得有些失落。 然后两个人走在街道上,慢慢的消食回家。 林夏有一点难过,“好羡慕那些生来家里就什么都有的人,是真的含着金汤匙出生。” 盛骄阳笑了,“是不是觉得我这个同学就好像是小说里写的豪门里的少爷小姐。” 林夏点点头,“对啊,这难道不是贵族吗?肯定是家里三代人的积累,豪门。” 盛骄阳晚上也吃了不少再加上白天跑了那么多笑的直不起腰,要扶着肚子。 “豪门贵族这个概念其实不是我们国家炒起来的,是国外炒起来的,他们讲究血统,但是我们国家不讲究。” 林夏想了一下,确实是这样,“为什么呀?” 盛骄阳笑着说,“我们国家讲的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人人生而平等,就算是在古代,皇帝如果德不配位天下英雄就可揭竿而起取而代之。” 林夏觉得这个说法非常新鲜,因为她看的那些小说里,全都在说几代人的积累,上千年的传承。 让她觉得她是一个真正的草根,看到一中的男生和女生都漂亮有气质,她就觉得这些人肯定也是手拿主角剧本的。 “可是他们那么有钱,肯定是爷爷爸爸积攒下来的,爷爷的钱肯定也是他爷爷手里有点家底儿。” 盛骄阳点了点头,“这你倒是没有说错,但是他们真正赚到钱,爷爷赚到钱,是因为踩到了改开的浪潮,做了生意。父母赚到了钱,是因为赶上了信息化的好时候。是时代造就了这些富豪,当然也是他们创造了这个时代。” 看到林夏的眼睛里好多懵懂,盛骄阳就给举了一个例子。 “你喜欢吃老干妈吗?” 林夏点点头,“不管是蘸馒头还是炒饭,都特别好吃。” 盛骄阳说,“老干妈市值420个亿,属于一个巨头企业了,每年都能把几十万瓶辣椒酱卖到海外,可以说是我们口味的一张名片,但是你知道老干妈的创始人陶华碧的故事吗?” 林夏摇头,但是特别特别的惊讶。 “辣椒酱居然可以做到420个亿,那得多少钱呢!” 盛骄阳看到小姑娘感兴趣也点头,“对,一个拥有420个亿的女人,她自己就是豪门。” 盛骄阳看到奶茶店,本来是想要给林夏买一杯的,小姑娘看到甜品就走不动路,但是这一次小姑娘没有看甜品,看来晚上吃自助餐吃的挺饱。 他就没有继续去买奶茶,而是继续给林夏讲故事。 “陶女士丧夫以后带着两个孩子艰难过日子,开了一家粉店,后来发现同学们不喜欢吃她家的粉,但是对她的辣椒酱情有独钟,然后她就开始用家里的小作坊生产辣椒酱,还要经常去罐头厂捡玻璃瓶子,一开始的时候用一个篮子就能拿够她要用的瓶子。” 盛骄阳还比划了一下,差不多,就是路边垃圾桶那么大。 林夏看着那些路边摊,突然间感觉,里面可能也会有百亿崛起。 这就叫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第97章 我们努力工作的意义 “其实还有湾仔码头水饺,还有格力电器的董女士,她们都是在失去了丈夫,没有了家庭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一边带着孩子,一边奋发图强,用勤劳大胆还有过人的判断力,积累下了巨额的财富。” “她们自己就值得骄傲,不需要所谓的家族,高贵的出身。” “在我们国家,社会的阶层是流动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还没有哪个王朝可以屹立,千年不倒,五千年来都是你方唱罢,我方登场。” …… 盛骄阳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目光坚定清澈,林夏甚至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个未来的蓝图。 他的眼睛里真的有星辰和大海,诗歌和远方。 不知道时代的巨浪什么时候来,但是她觉得未来真的会有盛骄阳的一席之地。 他肯定会是潮头上最亮眼的那个人。 “你也可以的。” 盛骄阳突然转过头看着林夏,林夏吃了一大惊,连忙摆手。 “怎么可能,我肯定不行的,那可是420个亿,不是420块。” 盛骄阳笑了笑,“陶女士在做第1瓶辣椒酱的时候,肯定也没想过辣椒酱居然可以火爆全球。” 林夏眨了眨眼睛。 盛骄阳说,“我们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只要这件事情是对的,就可以努力去做,不用问当下的得失和成败,只要往前就可以了。” “人是因为坚持才有了希望,而不是因为有了希望才坚持。” 林夏觉得盛骄阳说的很有道理。 所以在后来很多事物面前,她不再去追问别人,这有什么用,她也不去追问自己,这有什么好处。 当下的这一点美好和快乐,就像是引起了一场飓风的蝴蝶。 回到家以后,盛骄阳在门口做了一会儿拉伸运动,今天跑了那么多的步数,然后又去吃东西,确实是需要消化消化。 林夏也跟着站着吃那么多东西,现在睡觉不好。 然后两个人就互相对答诗词,还有英语。 盛骄阳有一种很高级的玩法也可以抽查背诵能力又可以调动思维。 他用英文,说上半句,林夏用中文接下半句。 中文的诗词是固定的,但是英文需要去苦思冥想,英文也是有押韵的,就必须要信雅达。 林夏真的是绞尽脑汁才能应付盛骄阳。 后来盛骄阳才告诉林夏,其实他也是要绞尽脑汁才能应付林夏。 林夏真的在语言方面有一定的天赋。 这个天赋指的是她可以信手把美好的词句组合在一起然后拥有打动人心的力量。 所以后来盛骄阳又想了一个玩法。 那就是两个人吃饭喝水,日常交流也用英文,包括讲解数学物理化学题的时候。 林夏真的感觉到全身上下的所有细胞,都跑了一场漫长的马拉松比赛。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他在阅读英文的时候,像是中文一样的流畅。 在看中文的时候,不会因为太过熟悉就跳过,反而是看题的时候比其他同学都仔细的多,很难出现马虎的情况。 细节决定成败。 很快就到了国庆节,国庆节有7天的长假。 盛骄阳先带着林夏去了游乐场。 去游乐场之前,林夏本来还特别特别的期待,但是她小时候是在山里长大的,对于各种高空极限运动没有太大的惊讶。 听着旁边那么多人的鬼哭狼嚎,她还有点奇怪。 这也不是很可怕吧,为什么旁边的人都吐了? 原计划第1天玩游乐场,第2天两个人去爬山,盛骄阳直接改变了计划,还是去找个商场小吃城逛吧。 爬山这项活动可能不太适合林夏。 游乐场里最有意思的就是鬼屋。 自从和盛骄阳在一块以后,林夏的胆子就越来越大,他甚至还伸手去摸僵尸的舌头。 鬼屋一共是半个钟头的游览时间,出鬼屋的时候前面那个鬼一脸的怨念。 这一批游客是他带过的最难带的游客。 一点都不害怕,让他觉得他的工作快要没有意义了。 不过还好,下一批游客又被吓得半死,一群鬼立刻又支楞起来了。 主要是最近各种玩乐新奇的东西实在太多,这种游乐场不是特别能激起林夏的兴趣。 晚上盛骄阳带着林夏去看了电影。 那时候最火爆的就是3d立体电影,戴上眼镜以后看画面身临其境。 是影后章子怡的《一代宗师》。 故事其实很简单,是关于武学传承结仇报仇,在民国那个背景下发生的恩怨情仇。 里面的台词都非常的考究。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功夫两个字,一横一竖错的躺下站着的才有资格说话。 刀为什么有鞘不是为了杀而是为了藏。 …… 不过林夏觉得这些全部都是故弄玄虚,她就是觉得很奇怪,明明两个人互相之间都有一些情谊,两个人也说出来了,但是彼此之间真的没有任何轰轰烈烈的交集。 更令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是。 女主角为了给父亲报仇要奉道,推掉了很好的亲事。 这多可惜呀。 只是为了赢一次,然后一辈子都要一个人青灯古佛的,过了孤零零的。 值得吗? 看完电影出来,林夏还是闷闷不乐的,心里想着很多事。 尤其是还有女主角的那一句。 叶先生,我心里有过你,这年头喜欢一个人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感觉平静如水,又惊涛骇浪。 盛骄阳带着林夏去吃串串香,热辣鲜香,让小姑娘像是注入了活气儿又重新快乐起来。 “一个人的选择也要结合历史背景,女主角所处的那个时代新旧交替,女子的身份地位比较低,只有男子,才可以成为家族的话事人,女子一旦嫁人就是别人家的人,不可以再说自己家的事,所以她奉道不嫁人,意思是永远留在家中。” “这是牺牲,也是和旧时代的对抗。” “是无数有这样意识的人的推动,才拥有了我们现在男女平权,一夫一妻制的法律。” 原来是这样啊! 林夏瞬间感觉到这个电影是真的有点东西。 两个人吃完串串回去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又下了一层薄薄的霜。 但是路边还有乞丐,跪着讨钱。 前面有一对小情侣,女生想要掏钱,但是男生拉着她走。 “现在要饭的肯定比我们还有钱呢,人家都是职业要饭的,咱们一个月才挣几个钱,赶紧走。” 看着那对小情侣走了。 林夏同情的看着跪在路边的乞丐。 盛骄阳从兜里掏出100块钱放在了乞丐的碗里,乞丐每收到一笔钱都会磕头,盛骄阳也不接受他的磕头,赶紧拉着林夏走。 盛骄阳说,“我们努力学习的意义就是在以后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 第98章 你长高了好多啊 盛骄阳其实是一个有些板正的人,并不是特别活泼,才16岁就比很多60多岁的人还要沉稳。 但是恰恰是这样的气质,对于林夏而言有着极其致命的吸引力。 在林夏眼里,哥哥、父亲、德高望重的长辈就应该是这样的。 他满足了林夏对于一个优秀有魅力的男子所有的想象。 这个国庆节完了以后,天气就特别的冷了。 早上刚睁开眼睛,就可以看到窗户上好多窗花,毛巾挂在门后面都会结冰。 但是林夏一直不说搬走。 盛骄阳也不说搬走。 他尊重林夏。 每一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坚持,哪怕那个坚持特别的荒谬,但是只要没有完成,往后余生只要想起来都会觉得心里沉甸甸的,觉得懊悔。 盛骄阳不想让林夏的心里留下任何后悔。 他想让她的青春张扬肆意,不要有任何的遗憾。 盛骄阳保护着林夏,就好像是保护着一场青春的梦境。 因为晚上家里实在是太冷,所以盛骄阳和郑修打了招呼,让林夏晚上放了学以后先去琴行。 可以在店里写一会儿作业,等到晚上9:30左右他下了自习,和林夏一块回家。 有时候盛骄阳也会回来的晚一点基本上就到了,10点回到家里稍微简单的洗漱一下,吃口东西就能睡了。 郑修的琴行装的全部都是新空调,在暖气来之前一天也开足24个小时,所以店里特别温暖。 林夏还从来没有在这么温暖的地方度过深秋和初冬。 她站在空调下呆呆的看着。 这得交多少电费呢? 郑修也从来不会干任何洗扫的工作,店里有专门雇的店员。 “我们老板每年交的电费,都比这个空调贵太多了,老板四季都穿着薄西装,一进入室内就要穿拖鞋,还非要穿塑料的,不穿棉的。” 林夏瞬间恍然大悟。 怪不得她年年冬天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还是觉得好冷好冷。 但是他看到街上好多漂亮女人还是穿着薄薄的裙子,踩着露脚背的高跟鞋。 她还经常在想那些漂亮女人就不冷吗? 那是因为他们出入的那些场合,四季温暖如春,一直稳定在一个恒定的温度。 只是偶尔暴露在其他温度的空气中,立刻又钻进了温度恒定的车里。 所以穷人和富人之间是有壁垒的。 从前林夏会觉得自卑,觉得自己不如人,觉得别人是云,自己是泥。 但是现在她觉得她是不是也可以靠她自己的力量去打破这样的壁垒? 十11月份的时候,郑修交了足够的暖气费,所以店里特别的暖和。 郑修是真的很娇贵。 在店里待了一天就流鼻血了,然后又要求把空调给开了,这次是为了把室内的温度给调低。 然后空气还是特别干,他又找了一个加湿器。 真真的好浪费啊 这一天下来光电费这一项支出就是一笔不小的钱,这个店应该起码有400多平。 商业用电一度1块,超出了用电峰值,继续往上加钱。 一匹空调一个小时,大概是要用两度电,这个空调肯定不止一匹。 也就是说这个店里每天关空调钱电费支出就在1000多了。 真真奢侈啊 郑修翘着二郎腿说,“哪怕这笔支出再翻一倍,只要我不流鼻血就是值得的。” 林夏看着郑修,这货吊儿郎当的,一天好像不干什么正经事,他好像还没这些空调钱贵。 郑修笑眯眯的说,“我已经是我那群朋友里面最好的了,我就开这么一个店,一年亏个四五十万,但是你知道我那些同学们干嘛吗?他们创业,一年起码要烧个一两千万,还有的人一年要烧几个亿,爹妈挣的钱全部都被他们霍霍光了。” “我那些同学的爸妈都特别的羡慕我爸妈有我这么一个儿子。” 一年随便亏50万,还是最出息的儿子? 林夏已经没有办法理解那个阶层了。 “再说了,我花这个电费的钱主要是为了让我过得舒服一点,我舒服一点,我才能长命百岁,我爹妈就我一个儿子,我要是出点什么事儿,他们那好几个亿的资产谁来继承呢?” 这么一听,真的非常有道理。 晚上见到盛骄阳的时候,盛骄阳也是直笑。 “现在银行的利率在3.5左右,有些大额存单的利率在4.0,甚至可以到5.5,也就是说100万放在银行随便就有35,000的收益,1,000万就是35万,一个亿就是350万,10个亿就是3,500万。” “按照姓郑的这小子的家境来看他开这个琴行,每年亏个四五十万,不要去搞别的创业,真的已经算是给家里做贡献了。” “那些特别努力的富二代三年亏掉5个亿,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或者是跑到自己老爸的企业里面去瞎霍霍,直接把企业整崩溃了的也很多。” …… 这又是林夏完全不能理解的领域。 “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的人每天都在不劳而获吗?” 盛骄阳点了点头,“这样的情况确实非常多,但是这也是我国建国以来近几十年才开始发生的事情,以前大家还是穷的很,平均的。” 林夏瘪了瘪嘴,“那些先富起来的人就没有带大家后富起来。” 盛骄阳一直笑,“这么理解,好像也没有错,不过你要知道有一句诗叫做。” “今朝朱门酒肉臭,他朝天街踏尽公卿骨。” 如果社会极其的不公平不公正,那就到了重新洗牌的时候。 所以在大部分时候普通人还是有出头的机会的。 等到了没有出头之日,真正的变革就来了。 林夏听着怕怕的。 不过这段时间她的政治历史地理倒是突飞猛进,因为她想的多了,在写答案的时候就多了几分厚重感。 原本林夏穿的是夹层的棉衣,再加上厚毛裤,还有厚厚的棉袜子,但是天气越来越冷了,盛骄阳带着林夏去买衣服。 买衣服的时候盛骄阳在林夏的头上比划了一下。 “你长高了好多啊!” 第99章 下次这个学校就没了 第1次给小姑娘买衣服的时候,还是在童装店,而且买童装还买的不是大号的,是小号的。 后来开始带着小姑娘去买青春期少女喜欢的牌子货。 现在已经要开始买大女孩穿的衣服了。 看这个趋势是必须买里面穿的衣服要不然会有一点透。 时间过得真快。 林夏蹦了蹦,性格也比以前活泼了好多,之前买衣服可腼腆了,舍不得花钱。 根本不敢抬头看价签。 现在会穿上美美的裙子,然后转个圈圈给他看。 林夏是真的把盛骄阳当成了可以依靠的亲人就开始做可爱的小孩子了。 她现在是小孩子最大的任务就是好好长大。 林夏也和盛骄阳说过,她现在好好努力学习,等到以后赚了钱给盛骄阳买东西。 这听着好像是小孩和大人说,我现在努力学习,以后好好孝敬你。 盛骄阳就摸摸林夏的脑袋。 “你说的很好,但是以后别说了。” 然后两个人对视一眼都在哈哈大笑。 是因为觉得快乐而且妥帖,所以才能活的开开心心,肆意潇洒。 买了非常漂亮的羽绒服,盛骄阳认为林夏穿白色好看。 林夏觉得白色不耐脏,还是穿黑色吧。 但是盛骄阳认为14岁的青春只有一次,当然要穿最漂亮的,如果害怕弄脏的话,可以多买一件用来替换。 林夏又觉得家里没有洗衣机,脏了不好洗。 盛骄阳说那就拿出去干洗。 …… 反正不管林夏提出什么样的困难,盛骄阳总有解决的办法。 小姑娘穿白色的羽绒服,里面内搭一件红色的金丝绒裙子,再穿上红色的小皮靴,看起来像是童话里的小公主。 这段时间林夏长高了,脸颊上也有了肉,梳个丸子头,看起来特别的娇憨。 就像是商场一层甜品店里面摆放的雪媚娘。 看起来甘美可口。 盛骄阳喜欢看镜子里的林夏。 小姑娘真的好可爱好软,就像家里的那只可爱娇憨的小猫,让人忍不住时不时的想要去摸一把。 他的玫瑰在健康茁壮的长大。 盛骄阳给林夏买了好几件衣服,全部都是特别厚,特别保暖的那种还有很多搭配。 打底裤,打底袜,毛茸茸的袜子,长的短的林林总总一大堆…… 但是他自己就只买了一件黑灰色的羽绒服,里面内搭买了一件很薄的羊毛衫,又买了一双鞋,穿上新的就直接把旧的给扔了。 林夏看的目瞪口呆。 “你不需要也多买点衣服吗?” 盛骄阳说,“男生不需要。” 林夏以为盛骄阳是没钱了,“其实我可以少买一件的。” 盛骄阳摸摸她的头,“因为我的时间和精力要用来做更加重要的事情,不想花费过多的心思在打扮上,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做了这件事情就做不了那件事情。” 林夏说,“那我知道了,就是好多人因为要好好学习,所以不留长头发,也不穿花里胡哨的衣服,就是害怕影响学习,你也会害怕影响吗?” 所以说影响学习,根本不能说服了林夏。 盛骄阳指了指前面那个女生,“刚才那个女生路过的时候是不是一直看我?” 林夏点了点头,现在她已经习惯了,盛骄阳这个人太优秀,太扎眼,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人不自主的多看他一眼。 不过这个人没有打算靠颜值养活自己。 林夏对他很放心。 “如果我穿的不好看的话,就没有人看我了,你觉得这样不好吗?” 林夏的脸一下子红了。 那可当然是太好了! 买完了衣服以后,盛骄阳带着林夏去商场顶层吃饭。 这是每次买完衣服的固定项目。 盛骄阳喜欢尝新鲜的菜色,林夏也喜欢,所以他们每次都找一家不一样的菜。 商场里的饭店很多每次都能不重样。 这次他们吃的是湘菜。 这家的湘菜非常有特色,是在铁板上加酒精然后点火在幽蓝色的火焰中炒成的,看起来特别热闹,而且色香味俱全,吸引了不少食客过来。 旁边的几家饭店就冷清多了。 林夏也对这种新奇的吃法充满了期待。 但是等到菜真正端上来的时候,她却是直皱眉头,吃起来味道居然如此的寡淡,辣味不够突出,浓郁的香气在上桌以后也没有了。 倒是汤越喝越醇厚,菜也全部都是青菜,感觉名不副实。 “看起来那么好看,怎么一点也不好吃啊,真的是有点失望,而且这个价格还特别贵。” 盛骄阳笑了笑,“很正常,因为他本来卖的就是表演,而且还有很多后续的商业宴请套餐,不是为了吃饭而吃饭。” 林夏有点惊讶,“还能有吃饭,不是为了吃饭的?” 盛骄阳把菜单转过来给林夏看,“你看这家的骨头类菜色很少,完全没有鸡爪鹅掌这些,鱼也没有麻辣鱼,水煮鱼这一类的,倒是特别昂贵的食材,鲍鱼龙虾特别多,所以我们本来就不是他的目标群体。” 林夏赶紧去饭菜单,发现果然如此。 “里面真的好多鲍鱼鱼翅这些东西,我们普通人吃饭确实不经常吃。” 盛骄阳又给林夏点了一份粥,虽然是湘菜里面的菜,但是却是淮扬菜的做法。 清淡又醇厚。 咀嚼入味,吃起来非常舒爽。 “在这种地方吃饭吃的不是菜色,而是机会,不过在人流量这么大的商场,开这样的饭店不是很合适,因为来这里吃饭的全部都是年轻的女孩子。” 年轻的女孩子虽然喜欢尝鲜,但是更喜欢的是鲜香麻辣甜口,而且小姑娘们都没什么钱钱全部都买了衣服了。 很难花人均300左右来吃一顿饭。 林夏立刻明白盛骄阳是想要说什么了,“你的意思是这个饭店会很快关门?” 盛骄阳笑而不语,他很会点菜,又点了两个招牌菜,而且也让林夏点。 这个饭店的厨子,发挥水平很稳,佛跳墙这一类的菜居然全部都是鲜做,火候刚刚好。 味道确实是比较舒爽的。 当然要赶紧吃,下次这个饭店肯定没了。 第100章 我找个饭店,明天中午给你送饭 天气越来越冷,早上刚爬出被窝穿衣服的时候,忍不住接二连三的打喷嚏。 再暖和的衣服刚穿到身上的时候也是冷的。 然后盛骄阳就早起几分钟,把林夏的衣服再塞回到他的被窝里暖一会儿。 林夏穿着有着盛骄阳体温的衣服,感觉脸都是滚烫滚烫的。 衣服上还有盛骄阳独特的气息,辛辣的男子气息,再加上一点清香的肥皂…… 林夏感觉她要醉了。 第2天早上她坚决拒绝,但是起来以后又继续打喷嚏。 所以第3天盛骄阳又把衣服塞到了他的被子里。 天气是真的冷了。 隔壁的铺子全部都到了10点以后才开门,下午三四点钟就关门了。 北方的冬天黑的比较早。 中午的时间虽然不多但是足够两个人出来一块吃一个热气腾腾的砂锅。 砂锅里面有青菜,豆腐,排骨,木耳,海带……然后再加上一把面,吃下去以后整个人都暖和了。 有时候不吃面,吃米饭,或者是吃馒头,换着花样来。 冬天就应该吃这样的食物,热乎乎的,暖融融的。 吃完以后还能去水果摊买俩苹果,一人一个。 所以两个人就经常中午约着一块吃饭,吃完饭正好赶着下午去上课。 但是吃了一个多星期,林夏就不来了。 愁眉苦脸的。 “我们学校食堂新换了一家,然后要求我们所有学生中午都不能出来吃饭,必须在食堂吃,就连学校大门都不开了。” 盛骄阳也有点惊讶,“还有这种事?” 十八中本来就资质很差,生源全部都是打工子弟或者是拆迁的,棚户区没有安置的,家里买的烂尾楼。 全部都是贫困中的贫困。 他们和父母一块出来打工,确实是回家里吃饭比较省钱,也住不起学校的宿舍,学校宿舍也安排不了那么多的人。 就这还强制要求吃午餐? 林夏点点头,“对啊,听说这个食堂的老板和教育局那边还有点关系呢,我们教导主任反对,因为很多孩子根本就吃不起,三块钱一份的午饭回家里吃还能省点钱,但是被拒绝了。” 盛骄阳又问,“那东西好吃吗?” 林夏撇撇嘴,“难吃死了,以前学校食堂的饭菜我们就已经觉得像猪食了,但是便宜还算干净,现在的已经没法吃了。” 盛骄阳皱眉,“难吃到什么程度?” 他其实很清楚,林夏是一个几乎不挑食的小孩,就算是夏天放坏了的饭菜,他稍微不注意,她也是一点不吱声,一口一口吃掉。 小姑娘根本就见不得一点浪费。 过期的饼干泡一点水就算是一顿饭。 直到现在也还是特别的爱惜食物,从来不浪费,能让她说难吃。 那真的是到了难以下咽的程度。 林夏快速把手里的鸡蛋煎饼果子吃完,“我先吃,你也赶紧吃,我怕恶心到你!” 盛骄阳虽然不知道为啥,但是也赶紧赶紧跟着林夏一块儿吃手里的鸡蛋煎饼果子。 这家的做的不错,焦焦脆脆,甜面酱丰富。 生菜也是翠绿翠绿的,还有地方美食台的节目专门过来拍,学生和附近的白领都特别喜欢吃。 盛骄阳和林夏每次都要双响炮,就是加两个鸡蛋。 很快,两个人都吃完了。 林夏又问盛骄阳,“我要说了,但是你不会恶心的吐出来吧?” 盛骄阳点头,“肯定不会,我什么没见过。” 然后林夏做了一个恶心干呕的动作,耸耸肩,“这你肯定没见过,我们食堂的菜,土豆炖鸡块,吃出来了老鼠头。” 盛骄阳瞳孔地震,完全惊呆了,他是个见多识广的人。 但是这种事情,他真的没见过。 “真的假的?” 林夏点头,“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说过假话?” 盛骄阳还是觉得这种事情匪夷所思,一个食堂的老板在如何黑心,也不可能把老鼠头给扔进去。 “你亲眼见到了?” 林夏直点头,“吃出老鼠头的不是我们班的,是一班的,然后我们都跑过去看了有鼻子有眼睛有牙齿的,当时好多人都吐了。” 盛骄阳也感觉到有点干呕,“那学校怎么处理的?” 林夏特别无奈的说,“还能怎么处理,食堂的老板跑过去把饭直接倒了,然后说那是鸭脖批评同学们浪费粮食,回去写检查罚站。” 盛骄阳简直惊呆了,“你可以确定,那肯定是老鼠头吗?” 林夏使劲的点头,“城里长大的小孩怕老鼠,但是我是乡下长大的,我从小睡在厨房,每天老鼠就在我的脚下头发上爬来爬去的,我绝对不可能认错的,那就是老鼠。” 盛骄阳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浊气,脸上的表情看起来特别的凝重。 “这件事情打算怎么解决?” 林夏这几天吃的不太好表情看起来有一点疲倦,小姑娘这么软趴趴的,看起来又可怜又可爱,像是一朵花被太阳晒过头了。 手揉了一下丸子头,这件事情太堵心了。 “已经解决了,提出问题的那几个学生已经被罚站了而且那个老鼠头也丢掉了,但是食堂的饭是这个样子,我们就算是没什么钱也不能吃这个呀,反正现在天气冷了,好多同学都偷偷的从家里带馒头夹菜,用来当午饭吃,就算吃馒头配咸菜也比这个好。” 盛骄阳心疼的看着林夏,吃那样的东西,小姑娘怎么可能长得好。 “你明天中午想吃什么?” 林夏看着天空使劲吸了吸鼻子,“我想吃大白馒头,不想吃食堂的馊米饭,真不知道已经到了冬天,他们是怎么把米饭做馊了的。” 真是令人气愤,他们不敢朝着一中二中实验中学这些顶级中学的食堂下手。 这些食堂的好多孩子就算是食堂的饭菜很好吃,他们也有专门的保姆营养师,或者是家长来学校送饭。 可是对于十八中这种学校的孩子来说,食堂的饭菜就是他们唯一的指望了。 还这样强势的打压。 就算是从家里带饭,这个天气凉掉的馒头和菜怎么吃? 盛骄阳说,“我找个饭店,明天中午给你送饭。” 第101章 太欺负人了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林夏跑去校门口的栅栏旁,盛骄阳已经联系人送来了三菜一汤,就在那里等着。 是一份牛肉炒饭,一份蔬菜水果沙拉,一个大鸡腿,一根玉米,再加一大杯豆浆。 应该是盛骄阳专门嘱咐过的,这个饭可以拿在手里吃,也方便放在桌斗里,没什么味道,垃圾也好扔。 林夏拿着饭回来。 看到其他好几个同学都在啃馒头咸菜。 尤其是李明,他那个馒头上是倒了一点酱油,就连咸菜都没有,家境实在是贫寒,连5毛钱一包的榨菜都买不起。 但是学校的那个饭菜实在没法吃,里面能吃出螺丝钉能吃出刷锅的铁丝,还能吃出老鼠头。 家里带过来的馒头虽然难吃,但是起码安全不会吃死人。 而且家里带来的馒头比食堂的饭菜好吃多了。 林夏的饭菜分量特别大,而且早上和盛骄阳两个人也是吃饱了饭的,她干脆就把这些饭菜分给了其他同学们。 黄月和苏云家里都有弟弟妹妹,也只是一个简单的馒头,里面加了一点自己家里凉拌的小菜,分量还特别少,一口就能吃完了。 作为改善伙食,也只是多买了两包辣条,还有卤鸡蛋一块夹着吃。 一边吃一边噎,看着就特别难受。 现在大北风那个寒风肆虐,吃这样的食物,和卖火柴的小女孩有什么区别? 林夏看着实在是不忍心。 他们都是朋友,她怎么可能自己吃好的,看着朋友们吃糠咽菜。 林夏给黄月夹了牛肉,给苏云一半的鸡腿。 …… 小姑娘们叽叽喳喳的分享着食物。 有的人很不好意思,就把手里的辣条还有馒头分给林夏。 其实家里做的馒头特别好吃,家里凉拌的萝卜菜,还有茴子白,味道也很清爽。 林夏的碗里面瞬间也多了好几样青菜。 味道竟然很不错。 天天跟盛骄阳在一块,盛骄阳的厨艺太高,吃着就像是饭店里的,在饭店里吃的就是饭店的味儿,她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这样纯正的家常口味了。 原本特别难熬的午餐时间,瞬间也变得有意思起来。 李明本来扭扭捏捏的,不想接受,他是男孩子,怎么能吃女孩子碗里的食物? 而且还是那么大半个鸡腿,还有沉甸甸的一勺牛肉。 看着色泽鲜亮,令人食指大动,他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的食物。 他没有什么能给林夏的,所以怎么都不愿意接受,但是林夏已经塞到了他的碗里。 “你不吃就给别人吃,反正我是不吃了。” 盛骄阳偶尔来了一次,看到了林夏,在和大家分享食物,下一次送饭的时候就让人多送了一些。 盛骄阳是一个非常大方的人。 辣椒炒肉,白灼虾,香卤牛肉……各种各样的菜色全都换着来,而且每次都是量大管饱。 逐渐的同学们每天中午都不再去食堂吃饭了,而是中午一下课直接就把教室的门关上,大家开始在教室里享受美食。 有些家境好的同学甚至和林夏打听那家餐厅的名字,希望和林夏一块儿送。 盛骄阳象征性的收两块钱,还有一些鸡蛋炒饭之类的,干脆直接只要一块钱。 其实这个饭店是一个挺不错的大饭店,出品都很有保证,餐盒上面都没有打饭店的标志。 盛骄阳只是想让林夏开心,多花几个钱,在他看来是无所谓的。 于是他们班每一个学生都吃上了饭。 其他班的同学们也差不多。 大家自发的,找自己喜欢的小店,一次订好多份,让给送过来。 一个人吃不起一份炒饭,那就三个人吃一份,配上馒头以后也是热辣爽口的。 这样中午饭好歹能对付过去。 中午和同学们一块吃完饭,大家还可以玩玩游戏,讨论一下学习。 食堂的这一场灾难反而成了另一个契机。 反正中午闲着也是闲着,大家就都开始学习了,写作业的写作业,看书的看书…… 数学老师觉得很欣慰,还专门找了一摞草稿纸,每个人发了一本。 以前他们开会的时候总是笑着说,一中的学生是祖国的花朵,他们教的这一群学生是祖国的绿萝。 哪里? 他们教的这些学生明明也都很可爱,很天真,很活泼,一个个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他们只是没有出生在一个父母有钱的家庭,没有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而已。 但是生命都是很平等的。 盛骄阳能很明显的感觉到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小姑娘叽叽喳喳的一直在说同学们的事情。 因为有了午餐时间的相处,她和同学们比从前更亲密了。 有一天晚上小姑娘有点愁眉不展的。 一直抱着小猫咪,看起来有点失神。 盛骄阳原本在写作业,看到林夏这么不开心,就停下了手中的笔。 他们晚上还要吃东西,还要看一会儿书,所以盛骄阳买了一个电油汀,放在两张床的中间。 插上电打开以后,屋子里就会暖融融的,好像有暖气一样。 晚上要开半个钟头左右,早上开半个钟头,每天电费要将近5块钱。 林夏心疼的不行,但是想到郑修的那个钢琴行也就闭嘴了。 这一点点电费对于那个富二代来说,简直就是洒洒水。 有时候富人手中漏的一点点残羹冷炙就够穷人扒拉一辈子了。 这点真让人绝望。 不过好的是他们还很年轻,还有很多可以改变命运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林夏从来不缺乏改变命运的决心。 但是有的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吗?” 林夏把头埋在小猫咪的身上,小猫咪像是知道主人不高兴,喵喵的叫了两声宽慰着主人。 “我们历史老师的妻子生病了,是很严重的那种癌症,要花好多好多的钱,然后他们家家里也不富裕,他也是从农村来的大城市,看到同学们中午都要买饭,他就自己煮了鸡蛋在学校里卖,其实卖的很便宜的,一个鸡蛋才赚不到一毛钱。但是食堂发现了,就把我们老师的鸡蛋给砸了,还要去举报我们老师做生意。” 盛骄阳皱起了眉头,“还有这种事情?” 这个学校的各种做法真的是越来越突破他的三观下限了。 太欺负人了! 第102章 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也一样有办法可以解决。 盛骄阳已经没有了看书的想法,要把这件事情了解的清清楚楚。 “那你们同学们都是怎么说的?” 林夏有点惊讶,盛骄阳问的不是老师们的看法,居然是他们同学们的看法,她一肚子话已经憋了一天了,实在是不吐不快。 “我们历史老师其实挺好的,我们数学老师给我们的作业本,草稿本,就是各科老师自己省下来的,攒下来,然后送给了我们。” “其实我们这种学校老师根本就赚不了几个钱,本身基本工资和课时费都低,还有的是代课老师,钱就更少了。” “我们历史老师人可好了,和你一样喜欢给我们讲故事,给我们上课从来不敷衍,会认认真真的备课,也从来不骂学生,他觉得学生不爱听课肯定是老师的原因,是老师的课讲的不好,学生才不爱听,不是学生的原因。” “他老婆的病很严重,他们两口子煮鸡蛋卖,只是赚一点点辛苦钱,一个鸡蛋都挣不够一毛,比我们自己在家里煮还便宜。” “你说那些人怎么那么可恶?” 说到最后一句话,林夏的眼泪哗的一下就掉下来了,哭的好伤心,好难过,好无力。 不知道要怎么和他们去反抗。 盛骄阳拍了拍林夏的背。 “不要害怕,事情一定会得到最妥善的解决的。” 林夏哭的一抽一抽的。 “就是觉得很不公平,我们老师是那么好的人,结果过不上好日子,但是食堂那帮子人可坏了,他们天天开着宝马和路虎,我以前还不认识路虎呢。” “我听说他们承包下这个食堂,两年就能在江城买一套房了。” “我们老师们半辈子的工资都不一定能买得下一套房。” …… 盛骄阳和林夏说,“明天中午我和你一块去食堂吃饭。” 林夏愣了一下,“还能这样?” 盛骄阳揉了揉她的头,脸上的笑容依然和煦温柔,如同三月里的春风,能够驱散人间所有的严寒。 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也一样有办法可以解决。 盛骄阳就是这样的厉害。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们努力往前冲,尽我们所能去解决就好。” 林夏相信盛骄阳,立刻点了点头。 “好。” 第2天中午,盛骄阳去了林夏的学校,直接从侧边的围墙上跳了进去。 围墙其实挺高的,有三米那么高,为了防火防盗上面还插了好多的碎玻璃,同学们几乎没有人会翻出去,会很危险。 但是盛骄阳直接从墙外的树旁边助跑,像是有轻功一样踩着墙头,一下子就跳下来了。 他让林夏给他找了一件他们学校的校服,十八中的校服穿在盛骄阳的身上,显得很违和。 林夏的好多同学都见过盛骄阳,看到了这个帅气的小哥哥,大家都非常友好的打招呼。 尤其是知道盛骄阳今天是来解决事情的更开心了。 大家像是见到武侠电视剧里面的大侠一样,围着盛骄阳。 “你是夏夏的什么人?” “你真的是我们今年的中考市状元吗?” “你是不是所有的题目都会做?” “你是不是学习特别特别特别好?” “我听夏夏说你现在是在一中上学,你现在还能考第一吗?” …… 同学们实在是太热情,林夏有些应接不暇,但是盛骄阳却显得游刃有余,一个一个耐心的回答同学们的问题。 作为一个一中的尖子生,他没有丝毫看不起十八中学生的意思。 同学们都觉得盛骄阳好好啊。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 大家一块去食堂排队打饭,食堂用的是饭卡,之前用的是饭票,饭票还是免费的,饭卡还有20块钱的手工费。 就算是在一中,饭卡也值10块钱。 有的人抱怨过饭菜那么难吃,饭卡居然还比一中的贵。 食堂经理直接从后面给了同学一个耳刮子。 “有本事你考上一中啊,没本事在这儿叫什么叫?好学生才配吃好东西,你们这种学生只配吃这种饭。” “天天挑食,天天挑食,你们当自己是什么东西?” “学习不像个样子,一天逼嘴倒是挺馋!” “真不知道你们父母是怎么教育的你们,一点都不珍惜粮食,不珍惜你们父母的付出。” “父母把你们送到这里,是让你们好好学习的,结果一个个的在这里攀比吃穿。” …… 同学们一个个被骂的抬不起头来。 食堂老板转一转脖子上的金链子,抱着他的啤酒肚悠哉悠哉的转一圈,心满意足的走了。 留下同学们继续吃比猪食还要难以下咽的食物。 林夏先刷卡,打了一份饭。 饭是米饭,米饭尖尖上好多看起来有黄色的小点点,明显是米发霉了,有黄曲霉素。 菜是昨天的剩菜,搅和在一起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仔细挑了半天才发现是白菜,萝卜,还有北方特有的酸菜。 这些菜都特别的便宜,白菜萝卜在市场上不超过三毛钱一斤。 而且这白菜还是阳的,成了碎渣渣的白菜帮子。 食堂经理说食堂的饭已经很好了,还有肉呢,但是这个肉也是黏糊糊的一大坨,用筷子一挑还是黏糊糊的,都这个季节了,就算不放在冰箱也烂不成这个样子吧? 盛骄阳用筷子搅了搅,眉头皱了起来。 “这根本就不是人可以吃的食物,他们简直太过分了!” 其他同学们叽叽喳喳的赶紧告诉盛娇阳这些人现在有多过分。 “我们不想来食堂吃饭,他们中午就把教室门锁了,不让我们待在教室。” “他们还安排人去学校墙边巡逻,不让外面的人给我们送吃的。” “还天天骂我们嘴馋,一天就想着吃。” …… 学生们真的都特别委屈,而且无处申诉。 这是在欺负他们这些学生年纪小不懂事,而且他们背后的家长也全部出身贫寒,闹不起什么风浪来。 这个食堂经理是在专门欺负弱势群体。 盛骄阳在整个食堂里转了好几圈,他的衣服上别了一个针孔摄像头。 然后这边所有的画面就全部转了出去。 突然有食堂的工作人员发现盛骄阳不是这个学校的,长得这么好看,气质又这么好的男生,绝对不是他们学校的。 他们冲着盛骄阳喊,“你是什么人?” 还有人朝着盛骄阳说,“快抓住他,他是混进来的!” 第103章 振臂一呼! …… 好几个经理直接把盛骄阳团团围住了。 这变故来的太快,同学们都吃了一惊。 盛骄阳被堵在了窗口前,窗口里面的经理正在抽烟。 露出一口大黄牙。 “小子你跑不了了吧?” 盛骄阳的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他直接抓起了手里的餐盘,朝着窗口里面满脸横肉的经理砸了过去。 之前在一中林夏见过盛骄阳和同学们玩标枪铅球。 如果不是比赛规则的限制,盛骄阳绝对可以在这两个项目里面也拿到第1名。 之前在体育比赛上的遗憾,现在全都弥补了。 几百名同学眼睁睁的看着食堂经理,那张肥头大耳的脸被扣了满满一餐盘的恶心食物。 又脏又腻的水,从他那光溜溜的大脑袋上往下滴,刚才为了装逼点燃的烟,现在也全部熄灭了。 谁都没有想到,盛骄阳居然如此的彪悍。 他看起来是如此的风度翩翩,白色的校服穿在别人身上就是麻袋是面粉袋子,但是穿在他的身上是白衣胜雪。 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学长,居然会选择用最爆裂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事情。 所有人都惊呆了。 食堂经理快要被气死了,手哆哆嗦嗦的指着盛骄阳。 “小子,你真的是好大的胆子!” 盛骄阳的回答是直接拎起手里的餐盘又盖在了他的头上。 稳准狠。 后面几个人冲过来,想要抓盛骄阳,但是又被盛骄阳盖了满头。 但是盛骄阳只有一个人,双拳难敌四手,而且食堂只有这么大,根本就施展不开,好几个人都把他给围住了。 林夏感觉到心里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着。 她看着盛骄阳,就像是看着一个熊熊燃烧的太阳,这个世界上只有盛骄阳,他只忠于理想,忠于自己,只去做自己最想要做的事情。 不惧怕前面任何的艰难险阻,只要选定了目标就会勇往直前。 哪怕他现在如此的渺小。 林夏原本以为盛骄阳会选择曝光,选择其他有关部门的介入,但是万万想不到,他选择的是这种正面硬刚的方式。 林夏的眼中热泪盈眶。 这样的盛骄阳,她愿意永远追随,他永远年轻,永远热烈,永远像一团火一样。 她手里也端着一个餐盘,现在心里也发了狠。 她绝对不能让盛骄阳一个人孤身战斗,而且盛骄阳这一次还是为了她而来的。 手里的餐盘,直接重重的扣在了旁边一个工作人员的头上。 林夏个子不够高,为了提高命中率,她直接踩在了餐桌上。 电光火石之间,不过只是短短数秒,整个食堂就像是被火给点燃了。 同学们的积怨已久。 大家纷纷把手里的餐盘朝着工作人员的身上砸去。 李明看到几个工作人员要殴打盛骄阳,直接把餐桌推过去,然后大声吼着。 “不好了不好了,食堂的这些人要打学生了,打学生了!” “救命啊,打学生了!” …… 食堂工作人员一共也就10来个人,但是学生有上百个人,外面还有继续过来吃饭的学生,看到这个阵势,立刻全都加入了进来。 吃了这么长时间的猪食,每一个人心里都攒了一肚子的火。 有的人手里端着刚打的饭,就往工作人员的嘴里塞。 还有几个学生比较损,看到那个肥头大耳的食堂经理,蹲在地上立刻几个人过去把他拉住头,往泔水里面泡。 反正现在已经乱成这个样子了,法不责众。 大家是因为出身不好,家里穷并不是傻,这个时候还不是有仇报仇,有怨抱怨? 初冬的中午天气灰蒙蒙的下着是雨夹雪,食堂里还停了电,整个世界看起来都是灰暗灰暗的。 盛骄阳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他看到李明一直冲在前面,就把李明拉过去,和李明说了一些话。 李明握了握拳,头像是下了好大的决心,然后踩着凳子走上桌面,振臂一呼。 “我们不吃猪食!” “坚决抗议,不吃猪食!” “食堂贪污!” …… 这些话一句一句的从他嘴里说出来,黎明口齿清晰,抑扬顿挫,带着整个食堂的学生都在喊。 其实学校教导主任还有校长办公室的那几个领导也全部都听到了。 都只是伸直了脑袋,往外面张望了一下。 年轻教师沉不住气,本来在吃家里带来的盒饭,立刻着急的想要往外走。 “完了完了,食堂那边是不是出事了?咱们得赶紧过去看看?” 教导主任又从炉子上拎了一壶开水,给大家添上茶。 教导主任很少这么客气,他可是领导级别的,所以他添茶谁都别想走。 “是食堂那边出事了,又不是咱们学校出事了,众所周知,现在食堂都是承包出去的学生,在食堂吃饭和我们学校有什么关系?” 教导主任的话音落下,副校长也连连点头。 “话说的也没错,现在讲究责任分明,我们学校的老师就不要掺和进去了,要不然回头教育局那边问责下来,我们也不好交代。” 其实他们这些老师也对这个食堂火气非常大。 谁不知道这个学校是因为什么建立的? 来赚这些学生们的钱,真的是良心黑的透透的了。 但是那个食堂经理背后有关系,把原来的商家给挤走了,自己承包。 他们这些校长和老师如果是有本事有关系的,也不至于在这个学校教书了,所以大家敢怒不敢言。 现在学生中有有识之士,振臂一呼,他们心里还觉得挺佩服的。 他们这个年纪这个身份已经不敢做这样的事情了。 但是这些学生们未来可期。 寒门贵子,就是这样涌现出来的。 年轻教师还不太确定,“万一出了大事,可怎么办呀?” 副校长又点了一根烟,慢悠悠的抽着,“我去学校看过,就那两个削皮刀,他们早就不用刀切菜了,全用的是机器,天杀的有那个土豆丝切的比筷子还粗,这能发生什么危险?” 教导主任笑着说,“咱们虽然学校不怎么好,但是教学任务还是挺重的,我们要好好开会商量一下下个学期的教学目标,食堂距离我们这里那么远,我们哪能听得清发生了什么?” 第104章 我认为你可以的 就算不能帮着学生们伸张正义,也绝对不能帮着食堂那些可恶的蛀虫,去伤害学生们。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根本就不怪这些可怜的又无辜的学生们,完全是承包食堂的那群人,不给学生活路。 十几分钟以后警车来了。 食堂经理黄浩宇哭着喊着去抱警察的大腿。 “警察叔叔快救救我吧,我快要被人给打死了。” “这些学生真的无法无天了,得赶紧管管他们,把他们全部都抓到局子里去。” “无法无天了,他们是整个江城最烂的学生,必须得对他们进行依法制裁,必须让他们赔偿我的损失!” 又不是只有食堂这几个人长了嘴,盛骄阳还有李明,其他的学生们也在说。 “他们让我们天天吃猪食,我们不过只是也让他们吃了几口,他们就这反应。” “我们天天吃的东西,他们吃几口怎么了?” “他们天天在后厨做饭,但是他们自己做的饭从来不吃,难道是在里面下毒了吗?” 派出所所长是新来的,也很想在这里搞出一番业绩,看到窗口放着一个大菜盆,就厉声问。 “赶紧把这盆泔水端走,臭死了。” 有一个学生说。 “警察叔叔,这不是泔水,这就是今天中午他们给我们准备的饭。” “警察叔叔,我们昨天吃的还不如今天这个。” “警察叔叔,我们前天吃的还不如昨天的。” “警察叔叔是不是我们学习不好?我们家里没钱,我们就连一口饱饭都不配吃了?” “我们原来的饭菜是三块钱一份,自从他们来了以后涨成了4块钱一份,4块钱就给我们吃这些。” “他们还把教室门锁了,不让我们在教室里吃自己带的馒头咸菜。” “他们还把学校的大门锁了,不让我们出去吃中午饭。” “我们真的不是猪,但是他们天天让我们吃猪食。” “这日子没发过了。” …… 这次来的警察有不少都是实习生,公安大学刚刚分配到派出所的,比这些学生们大不了几岁。 他们互相之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对这些学生充满了同情。 “我要是天天吃这种东西,我也得把食堂砸了呀!” “猪食也比这个好一点吧?” …… 警察果然是人民的后盾,他们立刻就把食堂的这几个工作人员全部都控制起来了。 黄浩宇嗷嗷的叫着,“他们打我,你们怎么能抓我?” 有一个年轻警察堵了他一嘴。 “我们怀疑你投毒!” 还有大批的记者也来了,这几个月江城也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儿,他们的报纸上已经没别的可写了。 学校食堂的这件事,让这些记者们像是闻到了血腥气的鲨鱼纷纷跑了过来。 现在的学生家长都特别的在乎孩子的身心健康,在学校吃这样的饭菜,绝对会引起巨大的关注。 看着那么多镁光灯,那么多镜头,咔嚓咔嚓的,黄浩宇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完了完了,全都完了。 这些学生们实在是无法无天。 警察把几个学生带到派出所去做笔录,别把食堂的出购采纳这些人也全部一并带走了。 黄浩宇还在挣扎着,“你们是派出所?没有资格管食品安全这一类的事情。” 所长亲自把他揪到了车上押走。 “我们派出所可以联合其他部门一块执法,不是你打的110吗?我们来了,你跑什么跑?” 黄浩宇真的要哭了,赶紧和下面几个没有带走的下属说给他大舅子打电话,他大舅子能帮忙。 这一天林夏和盛骄阳都没有怎么上课,一直忙前忙后的做笔录。 林夏每一次吃饭都把照片拍下来了,有窗口的,有餐盘的,有泔水桶的。 她还找其他同学问,找到了那张鸭脖的照片,确实是一个老鼠头。 一直忙到下午三四点,两个人才终于松了口气。 林夏看着盛骄阳,一直笑。 盛骄阳用手轻轻敲了一下林夏的头,“小妮子笑什么呢?” 林夏还是笑盈盈的,像是一个熟透了的石榴,水润晶莹的。 “我没想到你胆子那么大,居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动手。” 盛骄阳也跟着笑了笑,“这个事件后好多事情有些事情可以忍,有些事情不可以忍,像你们学校这个事情只能闹大,闹大了才有人处理,如果一直压着,最后只会不了了之。” 林夏难过的说,“就不会有人看到帮我们一把吗?” 盛骄阳摇了摇头,“很难。” 林夏眼睛里悲伤的情绪弥漫。 “公平和公正就那么难吗?” 盛骄阳摇了摇头,“不是公平和公正很难,而是事不关己,没有牵扯到自身的利益就很难,有人会挺身而出。” 林夏再次迷茫了,这不是她这个年纪可以理解的事情。 盛骄阳说,“对于你们老师而言,就算他们是好人,但是他们无力和教育局高官的亲戚对抗,甚至他们自己还会被拿捏,上面随便发个文件,稍微折腾一下,他们就会受不了。” “对于你们学生家长而言,顶多是在这里读三年书,只吃中午一顿饭,没有必要因为这个事情和学校闹掰,万一没学上了怎么办?” “一个星期有7天,只在学校吃5顿饭,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对于你们学生自己而言,每一个人都势单力薄,虽然关系到切身利益,但是需要有人带头,有人振臂一呼。” 林夏呆呆的看着盛骄阳,她似乎已经能想象,将来盛骄阳在自己的领域也是这样统领千军万马的。 林夏有些不解,“那我以后也要这么做吗?” 盛骄阳摸了摸林夏的头,“以后你遇到事情,你可以自己去判断和考量,我认为你可以的。” 这件事情在江城闹得挺大的。 不光是上了江城的电视台,几乎是上了全国的电视台。 所有人都在讨论学生食品安全的问题。 教育局的几个领导都被免职了,不光他们这个食堂整改了,其他好几个食堂也整改了。 他们终于可以吃上一口,安全健康,干干净净的饭菜了。 所有的权利,所有的光明和正义,都是通过争斗流血流汗牺牲才能得来。 第105章 虚妄的幻想破灭 11月中旬下了一场雪。 开始只是一场薄薄的雪,像是细碎的盐撒在身上,感觉只是一些细小的颗粒。 但是第2天席卷着风刮起来就很可怕了。 林夏的皮肤挺娇嫩的,被这样的大北风裹着雪粒子一吹,像是小刀子把皮肤表面划开了一样,脸上都是一道一道的血印子。 看着让人觉得特别心疼。 这才一天的功夫,林夏的脸就大变样,盛骄阳心疼坏了,觉得是他没有照顾好林夏,赶紧请了一天假,带着林夏去医院看病。 皮肤科的女医生给林夏检查了一下。 “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天气太冷了,小姑娘的皮肤娇嫩,有点受不了,只需要擦一些雪花膏之类的东西就可以了。” 盛骄阳还是接二连三的追问。 “用什么牌子的润肤霜?” “会不会引起过敏?” “几天症状才可以消失?” “以后会不会留疤?” …… 其实林夏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脸上多了这么多口子,因为年年冬天好像都是这么过来的。 脸被冻得生疼,嘴角起皮流血,本来就没什么维生素类的食物吃,到了冬天更是整个人干燥的不行。 手指头会冻得像胡萝卜一样,手指关节流血,手背上起好大的疙瘩。 脚也冻得特别疼,肿起来以后又疼又痒。 今年已经非常非常非常的享福了。 林夏很知足。 “我把家里炒菜的油往脸上和手上抹一点就可以了。” 盛骄阳当然是不会答应的,在医院买了药膏以后,又带着林夏去商场里买润肤霜。 医院的药膏他看了一下配方表,觉得里面有激素,不能长期使用,用一段时间以后还是换成温和一些的润肤霜比较好。 林夏以前看妈妈用两块钱一袋的郁美净,觉得那个东西就已经很好用了,特别香特别润,闻起来有一股牛奶的味道,还甜甜的,擦在皮肤上凉凉的,滑滑的可舒服了。 妈妈每次还舍不得多给她擦一些。 后来妈妈不在家了,她把润肤霜一点一点的用完了。 现在盛骄阳带着她来商场里面买护肤品。 林夏觉得自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什么都没有见过,什么都没有摸过。 水乳霜精华……居然分的种类那么多,每一家都有各种不一样的。 盛骄阳给林夏选了好半天。 就手心里那么一点点,比吃烧烤的椒盐瓶子还少,居然要几大千。 林夏觉得自己还没有这一瓶子的乳液贵。 但是盛骄阳这个东西还不够,询问了柜姐以后又给买了一大堆。 有的是洗完脸开始抹的,有的是睡前要抹的,有的是早上起来要抹的…… 反正就是很多,看起来眼花缭乱的。 盛骄阳说,“女孩子不要过得太糙了,还是得精细的养起来才好。” 有时候晚上林夏比较懒,不愿意去洗手擦这些东西,盛骄阳就烧好水,把她拉过来,让她的手在温水里面泡着,然后把她的手从水里捞出来擦干,一根一根的给她上药油。 林夏以前从来都没有发现,原来她的手也可以保养的这么好看,又细又长,白白嫩嫩。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弹钢琴的缘故,她的手确实比以前好看的多了。 像极了一个艺术家。 而盛骄阳看着她的手也像是在端详一件艺术品。 盛骄阳还给他买了厚厚的围巾手套帽子,围巾帽子特别厚,特别暖和,能把她的脸裹起来,只露出来一双眼睛。 手套更是里面一层丝滑的贴手的手套,再戴一双细绒的,外面一层厚厚的毛线。 手套要戴三层。 林夏以前从来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居然如此金贵。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养护,她的手真的没有一点冻疮了,吃饭的时候卸下手套以后伸出来的小手洁白如玉,宛若透明。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像和那些坐在豪车里的很有钱的那些女孩子们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不全是吃穿运动,还有眼神举手投足之间落落大方的气质,不再胆怯,不再害羞,不再惴惴不安的躲在人群后面。 这样的感觉真的好好啊。 真正的发自肺腑的爱,可以改变一个人。 林夏感觉好像是从遇见盛骄阳了以后,她的生活里才拥有了真正的快乐。 虽然天气越来越冷,但是林夏的心情特别好,每天穿着里三层外三层,衣服还全部都是偏白粉色系,骑着红色的自行车,在街头巷尾像是一只雪白的小天鹅。 偶尔她会跑去找盛骄阳吃饭,盛骄阳就站在路边等她,看到她的时候,冷俊的脸上绽放出笑容。 爱是一屋两人,三餐四季。 林夏把车停下来,快速几步跑过来,盛骄阳会温柔的把她帽子上肩膀上的雪花拍落。 和她说话的时候一张嘴,就是白色的雾气弥漫,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仙人了。 所以林夏总觉得冬天的盛骄阳看起来比夏天帅多了。 她喜欢看仙侠剧。 觉得穿古装的帅哥就是比穿现代装的帅哥好看的多。 但是现在的仙侠剧好像没有好看的了,而且里面的男主都好丑。 大概是因为盛骄阳长得太帅了吧。 “冷不冷啊?” 进了饭店以后,林夏把头上的围巾帽子全部摘下来,额头上还有一层薄汗。 “不冷,一点也不冷。” 自从遇到盛骄阳,四季温暖如春。 原本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直平静无波的过下去。 但是有一天林夏放学比较早,因为路很不好走,到处都是雪,差不多已经到了齐膝深,所以她是走回来的。 但是远远的,刚穿过巷子,就看到了让她永生难忘的一幕。 她居住的那个小卖部,租来的那个一直颤颤巍巍几乎快要倒塌的小房子,现在真的倒了。 林夏双腿一软,整个人有些脱力的倒在了雪地上。 房子倒了。 父母和她居住过的房子没有了。 就好像是父母从来没有在她的生活中出现过一样,林夏一直坚持留在这里,就是因为希望父母回来的时候还能找到她。 现在那一点虚妄的幻想完全破灭了。 第106章 他永远都不会走 盛骄阳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林夏呆呆的站在房子前,身上落满了雪花,就连睫毛上都落了厚厚的一层。 “林夏!” 盛骄阳几乎从来不会连名带姓的叫林夏,觉得这样不够亲昵。 但是现在他担心坏了。 他赶紧把手里的书包扔了,去摇晃林夏。 “你有没有事?” 林夏看到盛骄阳回来,积蓄了一个多小时的眼泪突然间冲出了眼眶,所有的委屈在这一刻全部倾泻而出。 “房子塌了!我爸爸妈妈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他们回来找不到我了。” 盛骄阳一把抱住林夏,把她整个人揉到怀里,好像要把她揉进骨血里一样。 “没有关系的,我一直在。” “我会永远在你身边。” “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我会一直回来的。” “不管你去哪里,去做什么,我会等你,我会和你在一起。” …… 林夏可能是被冻懵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伸出双手插进盛娇阳的衣服里,盛骄阳的体温,一下子通过她的双手传递到全身。 整个人一下子就暖和过来。 “以后我没有父母了。” “以后你还有我。” …… 这个倒塌的房子肯定是不能住了,而且雪这么厚,踩过去以后也害怕其他墙体倒塌,身份证件本来就放在书包的夹层里,两个人就没有回去收拾东西出去开房间了。 他们走之前在雪地里喊了好大一会儿,猫猫从附近的树上窜下来,一下子就扑到了林夏的怀里,小动物的感觉特别灵敏,在灾难发生之前就跑了。 刚才林夏实在是太伤心了,把猫猫给忘了,现在抱着猫猫直掉眼泪。 但是小猫终于见到了主人,开心的喵喵直叫,一直往林夏的怀里拱。 盛骄阳看到一人一猫,觉得这冰天雪地的世界也挺暖和的。 “你看除了我还有小猫也在等着你回来。” 林夏终于破泣而笑。 她不是没有家,盛骄阳在身边,小猫也在身边,他们仨就是一个家。 林夏在雪地里冻了一个多钟头,盛骄阳带着她去吃了一个热乎乎的锅子。 小姑娘又饿又累,差点把锅底给舔干净了,鲜香热辣的食物,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吃完东西以后,林夏的脸上又挂上了明媚的笑容,怀里还抱着小猫咪,整个人开心极了。 其实两个人带着一个猫,已经在大街上开始流浪了。 还笑得这么甜。 他们两个人的身份证,一个16岁,一个14岁。 盛骄阳指着林夏说,“开两个房间。” 林夏小声着说,“一个房间就可以。” 前台看着他们两个只想报警。 盛骄阳笑了笑,揉揉小姑娘的头。 “你现在已经大了,当然是要一个人住一个房间。” 林夏心里有点小委屈,他们俩一直都是在一个房间里的。 不能在一个房间,不管多大的房子,她觉得都很不好。 前台松了一口气,交给他们两张房卡。 这是林夏第1次来酒店开房,感觉特别稀奇,进了房间以后,有些拘谨的坐在桌子边上的小沙发上。 生怕把房间里的各种装饰画和小摆件给弄坏了。 四星级的酒店还是挺豪华的。 一晚上的房费就够她那个小破房子将近一年的房租。 房间里非常温暖,还铺着厚厚的地毯,中式的装修,桌椅大床全部都是红木的,看起来尊贵典雅,像是在拍电视剧。 盛骄阳一直和她强调,今天晚上这个房间所有的东西都可以随便使用。 林夏这才换了个地方坐着。 但是一直东张西望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盛骄阳烧了水,冲了两杯奶茶,一杯给她,一杯自己喝。 “在找什么?” 林夏双手捧着杯子,吹了吹,喝了一口。 “我们来住的是酒店,怎么这里就没有看到酒?” 盛骄阳瞬间捧腹大笑,原来林夏进来一直找的居然是酒,她以为酒店里是卖酒的。 盛骄阳给他解释了半天,现在都市的男女不在夜店里过夜,也不在酒店里喝酒。 林夏对于都市生活的认识基本上全部都来源于偶像剧。 偶像剧大部分是台剧或者是泰剧,所以好多都和现实生活出入特别大。 闹了个大花脸,小姑娘把头埋进被子里。 两个人坐着聊了好大一会儿天,其实已经在一起四五个月了,但还是一直有着说不完的话。 盛骄阳喜欢看着林夏笑,林夏也喜欢一直待在他旁边。 一直等到晚上10点多,盛骄阳看了一下表。 “你早点睡,明天早上见。” 林夏咬了咬下唇,不愿意他离开,但是小姑娘开不了口去挽留一个人,就是眼巴巴的望着他,眼睛里要多委屈就有多委屈。 小姑娘看起来快要碎了。 脸埋在小猫的毛里面,一大一小像是两个奶团子,可可爱爱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揉一揉。 盛骄阳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别害怕,我就在隔壁,明天早上我来叫你去吃饭,这家的早餐很好吃。” 林夏宁可不吃早餐,也想要和盛骄阳在一块,低着头还是不说话。 盛骄阳看着她笑了。 林夏抬头的时候看到盛骄阳烈焰如波的眼眸里春波荡漾,好像盛满了四季,让她的整个心也一直不断的往里面沉沦。 他美好的像是一幅画卷。 看到林夏不愿意,盛骄阳就坐在了床边,伸手又揉了揉小猫的头。 “那我等你睡着了再走。” 林夏这才听话的躺下,四星级酒店的床就是不一般,又柔又软,但是还很有支撑力,躺下以后感觉特别的舒服。 床上的枕头也是把头包在中间。 和家里的硬板床感觉上完全不一样。 林夏把脸埋在被子里,只露出来一双眼睛,一直看着盛骄阳。 她是斜着睡着的,所以又露出来一双洁白的小脚丫。 盛骄阳给她把脚盖好。 林夏在雪地里冻了那么长的时间,刚才又喝了热气腾腾的奶茶,困意一阵一阵的袭来,再也忍不住。 她的两个眼睛里都是盛骄阳。 昏黄温暖的灯光下,盛骄阳就一直坐在她的旁边。 他永远都不会走。 林夏进入到了一个温暖香甜的梦境里。 第107章 她如果住在这里的话,是不是就像一个小公主了? 第二天,林夏一直睡到快中午才醒过来。 盛骄阳就坐在她旁边,安安静静的看书,等着她醒过来。 林夏一下子看到已经十一点多了,吓了一大跳。 “天呐,已经十一点了!” 小姑娘手忙脚乱的起来穿衣服穿鞋。 “完了完了,肯定迟到了,老师会骂死人的!” 盛骄阳揉了揉她的头,说话的语气特别温柔,好像在安抚着一只受惊的小猫咪。 “今天可以不去学校,我给咱们俩都请了假。” 林夏系鞋带的手停下来,抬起头看盛骄阳,这个角度是仰视着,就好像整个空间内只有盛骄阳。 她经常会觉得还好,这个世界上还有盛骄阳。 林夏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他们之前租的那个房子已经塌了,他们今天没地方去了。 “我们的家没了。” 盛骄阳说,“没有关系的,只要你还在,我还在,我们的家就还在。” 林夏心里因为房子倒塌的阴霾瞬间全部消散。 两个人带着猫出来,先把猫送到了一家宠物店寄养,免得手忙脚乱的猫猫走丢。 小猫看着林夏看着盛骄阳,喵喵喵的一直叫着。 她特别害怕自己被丢弃。 林夏蹲下身体一遍一遍的给它顺毛。 “不要害怕,等我们找到新的家就过来接你,你也是我们家里的一员,我们永远不会丢下你的。” 小猫好像也能听明白,林夏和它说了好几遍以后,小猫就安安静静的卧下了。 宠物寄养可真贵! 一天居然就要八十块! 付钱的时候,林夏感觉到心痛的一阵阵抽搐。 但是小猫是家人,一定要给家人提供好一点的环境。 比起花钱,她更承担不起失去小猫。 林夏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亲人,一个就是盛骄阳,另一个就是小猫。 离开宠物店,盛骄阳和林夏说,“我们努力赚钱的意义,就在于可以给我们爱的人,在乎的人,更好的生活。” 林夏觉得盛骄阳说的这句话非常非常的有道理。 后来林夏离开学校开始闯荡社会的时候,每一分钱的薪资都必须要算得清清楚楚。 在很多毕业生还羞于谈钱,不会看合同的时候,她就已经可以游刃有余,为自己争取到行业内的最高薪资。 他们先回来一趟,隔壁几个店主正在组织人挖开抢救里面的东西。 今年的雪太大了,现在还在下雪,大家都是在寒风萧瑟里工作。 盛骄阳给了隔壁大叔两百块钱,让他帮忙看一下东西,他们去找房子。 已经有挖掘机把倒的特别厉害的墙壁都给推到了一边,盛骄阳和林夏过去把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这些东西翻出来。 两台电脑已经砸了四分五裂了。 唯一值钱的和有用的是里面的存储硬盘。 林夏有些沮丧,“这么贵的电脑都给砸坏了。” 盛骄阳把里面的东西抠出来,塞进了书包里,把林夏的围巾又给缠了一圈,这样血就不会掉落在她的耳朵里。 小姑娘的耳朵粉粉的,小小的看起来就像是洋娃娃一样。 “不怕,只要最重要的东西没有丢就行。” 昨天晚上看到倒塌的房子,那一瞬间,盛骄阳的心揪的紧紧的。 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失去,但是林夏必须好好活着。 还好还好,林夏不在那个房子里。 这种乱哄哄的环境下抢东西是肯定的,就算是警察和社区的人看着也不行。 隔壁店主是个厚道人,“你们去找房子就行了,不用管这边,我保证没有人敢拿你们的东西,谁要是敢拿我大耳刮子抽他。” 盛骄阳还是坚持给大叔两百。 “天气太冷了,大叔你可以买一点热饮在这里喝,我们会尽快回来的。” 今天必须要赶紧找到房子。 倒塌的建筑物里面还有他们的很多东西,要赶紧找到房子,然后带着搬家工人来这里把东西搬走。 他们的书厨具衣服,还有很多小玩意儿,全部都是一件一件积攒下来的。 东西算不上多贵重,但是全都是用的特别顺手了的。 盛骄阳打了一辆车,带着林夏坐进去,然后就开始打电话找中介,等到他们的出租车落地的时候,中介就已经在小区门口了。 这个小区在林夏学校门口,走路过去只需要十分钟。 小区虽然比较老,但是环境还不错,而且周围的各种生活设施都特别的齐全。 因为这边之前是机关家属院,后来整个机关单位全部搬到了新城区,又开始建设高新区这边才逐渐没落了。 这个中介笑容可掬,一口一个盛先生林小姐,林夏还有些不习惯,一直跟在盛骄阳的身后。 中介手里有很多套房子,但是出租房子也是有套路的。 他们刚上去一栋二楼,中介对着房子大夸特夸。 “这套房子很不错的,采光好,面积大,以前的主人比较爱惜,装修还可以。” 林夏看着干干净净的两室一厅,地面的瓷砖亮白亮白的,她都不太敢用脚踩。 他们学校还是水泥地。 他们俩租的那个已经塌了的房子,还是红砖地。 这个房子对于她而言已经算是豪华了,里面有暖气,有独立的卫生间,独立的厨房,厨房里面还有抽油烟机,两个灶台,这种从外面接进来的天然气应该很贵吧? 卫生间一开就会有热水,以后就不需要再去外面洗澡了,可以在自己家里洗澡。 抽水马桶都是瓷白瓷白的,还有一个巨大的穿衣镜。 林夏都不敢想象,她如果住在这里的话,是不是就像一个小公主了? 以后在家里再也不需要穿着羽绒服,穿着厚厚的棉袜子了,可以像一中那些女孩子一样里面只穿一个薄薄的羊毛衫,进门就把羽绒服脱掉,甚至只穿一个半袖光着,脚踩在家里的地板上。 这样的生活也太奢侈太幸福了吧。 但是盛骄阳立马就否定了,“这套不行,换一套吧。” 中介看着林夏,“盛先生,你看你妹妹都喜欢呢。” 盛骄阳摇了摇头,直接把窗户打开了,然后楼下饭店炒菜的香味就飘了进来。 “这套房子是真的不行。” “你看两个卧室外面都挂着别人家的空调外机,夏天最热的时候,还有冬天暖气来之前会吵死。” “这个主卧室旁边还有一个巨大的一楼饭店的通风管道,且一开窗户就全是油烟。” 第108章 林夏在床垫上面滚来滚去 中介讪讪的闭上了嘴。 没想到这个小男生居然这么不好糊弄,他还以为长得白白净净,家教良好,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就是因为这些原因,所以这套房子才不好往外租。 懂行的人过来看一眼就走了。 谁出来租房子,都是想要寻求便利,没有人想要给自己堵心。 “不行就不行吧,我手里还有其他好房子呢,咱们一块去接着看,慢慢挑,保证给你挑一套最合心意的房子。” 这是中介的固定话术,他就觉得两个小孩好欺负,就是要把手里最不好往外租的房子给租出去。 但是盛骄阳绝对不是一个好糊弄的人,他只对林夏一个人很温柔,但是对外特别的强势。 “我认为你很不专业,我需要换一个中介。” 盛骄阳语气非常平淡,说完就拿手机,准备拨其他人的号码。 中介被吓了一跳,赶紧拦着盛骄阳,“没必要没必要,我就是最专业的,这种小活就不要麻烦我同事了,我肯定给你找到最合适最满意的房子。” 盛骄阳淡淡的说。 “我没那么多时间陪着你慢慢看,我只再看一套。” 这个中介脸上的冷汗都快要留下来了,怎么会有这么难搞的年轻人? 但是接下来他是真的不敢糊弄了。 他拿出了他手上最好的一套房子带着林夏和盛骄阳过去看。 这个房子也是在二楼楼下开了一个水果店,早上十点开门,晚上八点关门,没有油烟困扰,特别安静,而且吃水果很方便。 旁边还有一排小饭店和其他各种小铺子。 这个房子距离小区北边门口很近,走三十多步就是公交车站,对于上学上班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福音。 装修算是中等,但是很明显也有些年头了,绝对不会有甲醛的困扰。 最最最最最最让人觉得惊喜的是,这个房子的客厅里面居然摆放着一架钢琴。 林夏学习钢琴这么久了,心里其实一直在盼着可以拥有一架自己的钢琴。 但是钢琴很贵。 更贵的是她没有地方放钢琴,起码要有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才能放得下钢琴。 中介介绍说,“房东去大城市发展了,家里的两室一厅小放不下这么大的钢琴就只能一直放在这儿了,你们要是会弹钢琴的话,平时弹一弹也对钢琴算是一种保养,要是不会的话就拿布盖着就可以了。” 盛骄阳已经看到了林夏眼中的雀跃,她是真的喜欢这个房子,也喜欢这个钢琴。 “就这个房子吧,我们签合同。” 合同是制式合同,盛骄阳大致扫了一遍,然后利落的签了字。 房租一个月一千二,民用水电自己交,房租押一付三,按照季度交,如果半年交一次的话,每个月可以便宜五十块钱。 房租一个月就要一千二! 林夏真的觉得这个房租好贵啊! 但是她看着盛骄阳身形颀长,气质芝兰玉树,觉得就算是这样的房子,也放不下像盛骄阳这样的人。 这个房子对于盛骄阳来说,其实还是太便宜了。 盛骄阳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租。 中介痛快的给了他们钥匙,然后盛骄阳还让中介马上找个家政,把这个房子打扫一遍。 中介认识很多这样的人,立马给他联系了一个关系好的。 林夏其实想说她想要自己打扫,但是想到盛骄阳时间紧,任务重,还有很多很重要的事情去做,就不在这些细枝末节上开口了。 “你们还需要其他服务吗?我手里还有搬家公司,通马桶的,修油烟机的,开锁的……” 家政十分钟以后就能到,两个钟头以后就能收拾完。 盛骄阳比较满意。 “有需要我会再联系你。” 中介喜滋滋的开着车,又把他们带去了搬家公司那边,给他们介绍了几个搬家公司的工人。 之前他们只是挤在一间二十来平的小屋子里,东西全塞得满满当当,他觉得东西特别多,但是一下子搬进三室一厅的大房子里面,就会觉得很空旷。 他们两个人买了好几箱子的书,还没有把客厅的置物柜的一半给塞满。 盛骄阳给林夏买了那么多的衣服,但是在七开门的衣柜面前那些衣服还是嫌的太少太少了。 只占了一个很小很小的格子。 之前为了炒菜购买的电磁炉,林夏就觉得很奢华了,那可是液晶版的,但是现在放在宽敞明亮的厨房里,那个液晶电磁炉看起来真的好简陋。 这个房子真的好大啊,林夏跑来跑去的,感觉这个房子里说话都有回音。 两个人的东西不多,很快就全部收拾好归类。 重要的是他们需要去电脑城,重新买电脑,而且要看硬盘有没有损坏,文件怎么修复,这才是大头。 因为晚上盛骄阳还有工作。 最近他们测试的新项目要上线,好像是要开一个新的服。 这种关键时候绝对不能掉链子。 如果盛骄阳这边出现什么意外的话,他是要赔钱的,这个违约金的数额不低。 一直到电脑组装好,硬盘放进去,新电脑开始运行,电脑城的人说,硬盘一点问题都没有,盛骄阳和林夏才都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盛骄阳给钱给的很痛快,又到了下班时间,电脑城的人亲自把这些设备开车给盛骄阳送回去。 这一天两个人都是忙忙碌碌的。 都忙到下午四点了,还没有吃上一口饭。 小猫咪也还在宠物店里。 但是两个人都好累累的不想动了,直接躺在大床上。 大床上需要的床单被罩,他们还没有去买。 之前的小床单将就的铺在上面,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但是觉得特别亲切。 林夏在床垫上面滚来滚去,特别惊喜的发现。 “这个床垫和酒店的一模一样,好舒服啊!” 盛骄阳让林夏站起来,然后整个人再摔上去。 床垫的弹簧质量特别好,林夏一下子就被弹起来了。 “这个床垫会不会被我砸坏?” 盛骄阳笑着摇了摇头,“不会的,你可以随便玩,这个床的工艺是可以让人在上面随便砸八万次,人一辈子也才三万天,所以这个床垫可以从生用到死。” 林夏眼睛都亮了,“还能这样吗?” 但是她现在好开心,好像发现了新大陆,蹦蹦跳跳了好几遍。 “哇塞,这个床真的和蹦蹦床一样好玩!” 第109章 看到林夏这么开心,盛骄阳也很开心。 看到林夏这么开心,盛骄阳也很开心。 还好还好,昨天房屋倒塌的事情,没有给林夏留下任何阴影。 林夏好像不知疲倦,玩够了床垫又跑去弹钢琴。 屋子里灯光昏暗。 屋外路灯下可以看到大雪纷飞。 少女就坐在钢琴前忘情的弹奏着,盛骄阳坐在林夏身边不远处的沙发上,感觉整个世界的时间好像停止了转动。 指尖所有的一切都在慢慢的轻轻的黏腻的划过,一圈一圈的把心缠紧。 这样的感觉非常美妙。 或许这就叫做永恒。 林夏一连弹了三首曲子,一开始是温馨的缓慢的,非常挑战技巧的卡农。 后来是婉转百折的梁祝。 第三首曲子,她挑了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 曲子的节奏非常的欢快,好像阳光下,小姑娘在愉快的跳舞。 盛骄阳很享受这样静谧的时光。 等到林夏弹完了钢琴,才发现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透了,她这才想起两个人都没有吃饭。 “我们出去吃饭吧!” 但是看到外面下那么大的雪,两个人身上都穿着薄薄的毛衣,又都不太想出去。 北方的冬天非常冷,外面有零下十几度,但是室内有温暖的暖气,有二十四五度。 林夏就像一只小猫一样,特别贪恋现在的温度。 不是他们不想去宠物店把猫猫接回来,而是这个时间点宠物店已经关门了,和宠物店的老板约好的也是到了明天再去取猫。 所以现在累了一天了,是真的不想出去了。 盛骄阳伸了个懒腰,“楼下有个蔬菜店,我们去买点丸子蔬菜什么的,回来在家里烫火锅吧。” 现在家里地方非常大,可以把电磁炉摆在餐桌上,各种喜欢的菜在旁边围一圈,边吃边聊,看着电视。 这可太爽了。 林夏比盛骄阳还激动,立马跑去套羽绒服,穿运动鞋往楼下跑。 “拿咱们快一点!” 一想到可以在家里吃火锅,她就兴奋。 下楼以后发现配钥匙的大爷的摊子还在。 盛骄阳让林夏先去蔬菜店里挑想吃的东西,他过去给林夏配一把钥匙,但是林夏一定要跟他一块去。 蔬菜店到了晚上八点才关门,现在才下午五点多,是因为下大雪,所以天黑的早了。 中介给了一把钥匙。 盛骄阳把那把钥匙交到大爷手里,大爷熟练的倒模,切割来回反复的比对。 林夏看着那两把钥匙,感觉就像是看着自己的人生,她原本只是普普通通的和所有默默无闻的钥匙一样的钥匙。 但是遇到了盛骄阳,盛骄阳是一把可以开玉宇琼楼的钥匙,她也逐渐的变成了一把可以打开人间一切美好的钥匙。 两把钥匙都拿过来的时候,林夏放在手中观察了一下,这两把钥匙她已经分不清哪一把是原来的哪一把是刚配的,只有在灯光下可以看到新配出来的那把钥匙,棱棱角角还很锋利,还很崭新。 配好钥匙,盛骄阳随意的让林夏挑一把。 林夏留下了那把旧的钥匙。 她觉得和盛骄阳互换钥匙,就好像是在交换定情信物。 她留下了这把旧的钥匙,就好像是留下了盛骄阳。 女孩子隐秘的小心思在缓慢的发酵。 配好了钥匙以后,两个人跑去蔬菜店里买吃的。 林夏喜欢吃生菜,莲藕,竹笋,不喜欢吃娃娃菜,土豆,胡萝卜主要是小时候天天吃,早就吃腻了。 盛骄阳没有明显偏爱的食物,看到林夏拿完了以后,他又根据荤素搭配了几样。 两个人回到家里,开始把电磁炉摆在桌上,上面放上了一口锅,然后把焯水的排骨放进去,油辣的红油火锅调料放进去,再切葱姜蒜,放花椒,开火。 等待水开的过程中调芝麻酱捣蒜,往里面切小米辣,切葱花… 外面是万家灯火,他们家里也是热气腾腾的。 这种感觉真的好美妙啊。 看着锅里面的汤汁沸腾,散发出一阵阵热辣的香气。 林夏开始往里面下丸子,羊肉卷,八爪鱼…… 羊肉卷熟的最快,捞出来以后蘸上芝麻酱,幸福的味道就在嘴里漾开了。 … 盛骄阳给林夏倒了一杯可乐。 “乔迁新居快乐!” 林夏还从来没有过这么强的仪式感。 也给盛骄阳倒了一杯可乐。 “乔迁新居快乐!”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愉快的吃火锅。 盛骄阳看林夏的生日快到了就问她想要什么。 林夏只顾着吃鸡肠辘辘一天了,感觉现在吃到的每一口食物都特别好吃。 “我觉得每天都像过年一样,什么都不需要了。” 现在是三室一厅的房子,他们两个人可以一个人一间卧室,而且还有多余的一间房间作为盛骄阳的工作室。 屋子真的好宽敞。 盛骄阳把门开着,他就在小书房里面工作,林夏就在客厅里面弹钢琴。 时间都仿佛缓慢的凝滞了,两个人都会偶尔抬头看一眼对方,确认对方还在,就是这整个世界的参考系还在。 晚上过了十点,林夏就要去睡觉了。 这房间的暖气开的太足了,他们之前的厚被子都不能用了,所以又把夏天的薄毯子拿出来搭在身上。 之前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把手和脚严严的盖紧,还要检查被子有没有漏气的地方,现在手脚完全可以伸出来。 盛骄阳还倒了一杯水,放在林夏的床头。 “醒过来以后一定要先喝水,要不然嗓子会很干,特别不舒服。” 林夏觉得这么温暖的房子,怎么可能会不舒服? 但是半夜醒来,她就觉得她喉咙里有一团火在烧,手心脚心都热的不行,她赶紧从床上爬起来,开了床头灯。 床头柜上的那一杯水根本就不是水,是解药! 一杯水喝下去,她才觉得整个人好像从干尸复活了。 原来在这样的房间里睡觉,这么干呀。 怪不得郑修还要在屋里放加湿器呢,如果没有加湿器,早上起来喉咙会痛死。 林夏看到小书房的灯还亮着,就轻手轻脚的走过去。 他觉得盛骄阳应该也很可,就想要给盛骄阳也倒一杯水。 屋子是今天刚打扫的,而且特别暖和,她为了不打扰到盛骄阳,干脆就是光着脚走过去的。 林夏原本以为就是一个游戏里面的一群玩家在商量事情,万万没有想到是特别高端严肃的会议。 盛骄阳好像是在开跨国会议。 因为他一直在说英语,声音低沉,但是铿锵有力,表情严肃,充满了杀伐果决。 林夏没有进去打扰盛骄阳,就在外面看。 第110章 天天都像过节一样 第二天刚好是星期六,两个人一个人初二一个人高一,都没有课,就商量着去买点家里用的东西。 现在家里大了那么多,需要的东西一下子多了起来,要买的好多啊。 林夏有点舍不得,心疼钱。 但是盛骄阳说,房子是租来的,但是生活不是,就算是在租来的房子里,也要好好过日子。 餐桌上要铺漂亮的桌布,阳台上要摆放绿植。 沙发上要放柔软的小抱枕。 … 林夏听着这些美好的描述,也开始心生向往。 那家里填完东西收拾好以后,不就像是电视上一样的吗? 她小时候挺喜欢看家有儿女的,特别羡慕家有儿女里面的生活,后来才知道,在北京有一个四室两厅的房子,每个星期光吃饭就要花掉两千,那也不是普通家庭。 那是真正的有钱家庭。 普通人哪能比得过。 但是现在林夏开始觉得吃鸡翅,吃鱼虾,吃哈根达斯,吃蛋糕,这些都不再是梦想,也成了生活中触手可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盛骄阳早早起来,给两个人准备早餐,他准备的早餐,花花绿绿的,看起来挺丰盛。 摆在小饭厅的餐桌上,显得又温馨又浪漫。 林夏从卧室走出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好像是偶像剧的女主角,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 这么暖和的屋子里,根本就不需要穿从前的厚衣服。 两个人都把夏天的衣服拿出来套在身上。 盛骄阳身上还穿着夏天的半袖和短裤。 林夏惊讶的发现,原来半年的时间盛骄阳又长高了那么多。 t恤和短裤穿在他身上,看起来短了一大截子,每天在一块儿就看不出对方的变化。 盛骄阳笑了笑,“衣服确实是小了不少,明年还得买新的。” 林夏跑过来摇晃了一下他的胳膊,学着盛骄阳从前的语气笑着说。 “衣服小了是好事,说明你长高了,我们不要爱惜衣服,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要开心,你现在有新衣服穿了。”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吃饭,宽大的厨房里有两个灶台,就可以同时做两样饭了。 一个锅里煮面,一个锅里炒鸡蛋西红柿。 面煮出来的时候,鸡蛋西红柿也刚好做好,不用像以前在小屋子里的时候,各种东西要腾来腾去。 要先把菜炒出来,然后把菜倒在盘子里,再往锅里添水,等着煮面。 盛骄阳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是还是做个饭需要半个多钟头。 现在只需要十分钟。 而且煮面的时候,盛骄阳还会在旁边再拍一个黄瓜。 冰箱里还有昨天买的卤猪耳朵,本来是准备下在火锅里吃的,但是火锅食材实在是太多了,就忘了下。 现在从冰箱里拿出来,刚好配着面条吃,爽脆爽脆的。 林夏特别爱吃东西,以前不觉得自己贪吃,遇到盛骄阳以后,感觉嘴就停不下来,一直都在吃东西。 昨天晚上吃剩下的羊肉卷,盛骄阳也做了一个孜然羊肉。 这种宽敞的感觉真好。 整个世界都显得很丰盛。 饭快吃完的时候,盛骄阳开始和林夏商量。 “我们今天先去商场里买居家服。” 林夏点头,虽然她觉得就穿夏天的衣服,在家里也能当居家服,就不要浪费那个钱了,但是旧的衣服好像和这么好的房子格格不入。 就像盛骄阳昨天晚上说的,生活还是要有仪式感。 房子是租来的,但是生活不是,就算是在租来的房子里也要好好生活。 “我们逛完一天的时候再去宠物店把小猫接回来,因为我们白天不在家太早,把小猫接回来,小猫在陌生的环境里很容易应激。” 宠物店宠物店老板是个很温柔的大姐姐,会抱着小猫一直安抚,所以小猫不太怕人。 林夏觉得盛骄阳安排的很好,就又点了点头。 “你有没有喜欢的花花草草?我们可以买一些养在家里。” 其实对于林夏而言,养花花草草,耽误那个功夫,还不如在家里花盆里种点草莓,种点小西红柿和小辣椒什么的,又好看又能吃。 被贫寒的生活困住太久了,她其实没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也不是很能发现这些花花草草的美,觉得都是有钱有闲的退休老干部们才喜欢的。 盛骄阳看到林夏微微皱眉头,就猜到了她的想法。 “那这样吧,我们买几个大花盆回来,在里面种草莓,西红柿,辣椒。” 林夏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你怎么知道我是想要在家里种吃的?” 盛骄阳越过桌子刮了一下林夏的鼻尖,“小馋猫,你喜欢吃什么我还不知道吗?” 林夏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又觉得特别幸福。 偶像剧都是男女主角结婚后面就没有了,是不是因为男女主角结婚以后或者就是他们这种日子,又平淡又温馨,没有任何起伏,观众觉得没意思,所以才结束了。 但是她真的太喜欢这样的日子了。 “咱们两个人的头发已经好久没有剪了,之前是担心剪短了以后容易着凉,现在没有这个顾虑了,可以把头发剪一下,我觉得你可以尝试换个发型。” 盛骄阳还在林夏的头上比划了一下,“现在女生好像挺流行一个发型,叫做公主切,你要不要试一试?” 林夏现在个子长高了,鹅蛋脸比从前明显了,褪去了一部分婴儿肥,虽然还是一个很漂亮的小萝莉,但是盛骄阳也鼓励她尝试各种不一样的造型。 林夏当然也想试一试。 感觉公主切,还有穿着jk制服的小女孩都好帅好漂亮,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 林夏飞快的吃完了饭。 这一天玩的超开心,又是吃饭又是买东西的,林夏感觉天天都像是过节一样。 中午吃完饭,林夏坐在座位上喝水,等着盛骄阳去结账,然后两个人一块去宠物店里带小猫回家。 这时候她听到隔壁桌的小女孩在讨论,心爱的男孩子马上就要过生日了,要送男孩子礼物。 林夏心怦怦怦跳着,伸直了脖子,竖着耳朵听。 盛骄阳送了她好多好多好多的东西,但是至今为止,她还没有送过盛骄阳一样东西。 第111章 她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家 其中一个女孩出主意,“送杯子吧,一个杯子就是一辈子,这个寓意多好呢。” 要送礼的小女生赶紧摇头,“不行不行的,杯子磕磕碰碰的碎了怎么办,而且那货是个特别粗心的人,每天都泡在图书馆,杯子已经丢了四五个了,万一把我送的也丢了怎么办!” 女孩又想了想,“那要不你送刮胡刀,每天早上都要用的,每天用刮胡刀的时候都会想起你。” 要送礼的女孩有点心动,“但是买一个好一点的刮胡刀要两三千块钱呢,我没有钱!” 闺蜜又给出主意,“刮胡刀确实太贵了,送完了刮胡刀,你就得吃一个月的土了,你这人总是三心二意,这个月喜欢一个,下个月又喜欢一个,说不定到下个月你就不喜欢这个男生了,钱不就白花了吗。” 要送礼的女孩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我确实是有一段时间很喜欢狂野男孩,现在又觉得学霸特别有气质,哎呀,怎么办呀?我全都想要。” 然后几个女孩全都哈哈大笑,有的人说自己也是全都想要,还有的人说就是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 又有一个女孩出主意,“要不你到网上买点毛线,然后给他亲手织一个围巾吧!” 女孩又觉得为难,“可是我织围巾的手法不太好,织出来的太丑,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戴出来。” 然后又有一个女孩子笑起来,“这个舍不得买,那个力气舍不得出,那你怎么还好意思说喜欢人家?” … 女孩子们嘻嘻哈哈的说了一阵,然后就走了。 但是林夏开始上心了,她还从来没有送过盛骄阳礼物,应该送什么好呢? 家里的钱全都是盛骄阳赚的,买的东西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织围巾的话,盛骄阳会看到,这个礼物就没有惊喜的感觉了。 到底送什么好呢? 林夏也很想送一份礼物给盛骄阳。 这时候盛骄阳已经回来了,还给她带了一份小吃。 “对面的章鱼小丸子一直都有很多人排队,今天我看到排队的人比较少,就给你买了一份,你快尝尝看好不好吃。” 说完盛骄阳就把手里的章鱼小丸子塞了林夏一个满怀。 热乎乎的章鱼小丸子,一看就特别的好吃。 林夏用竹签子扎了一个,一口一口爆汁,里面是鲜嫩的鱿鱼,外面还有特别香的甜面酱。 真的超级好吃,就是每次过来的时候都要排队,他们两个小孩子需要自己照顾自己,时间总是赶不及,有时候就会错过。 但是盛骄阳一直都记得。 记得她所有的口味和喜好。 盛骄阳给的太多了,她到底要给什么才能回报一二? 两个人买了枕头,被子,枕套,床单……还买了室内穿的塑料拖鞋,室内穿的家居服…… 现在住的地方比较大了,厨房里也能放下更多的东西,就又买了很多漂亮的盘子。 还有各种各样喝水的杯子。 …… 反正林夏眼睛看到的,眼睛亮了的,盛骄阳全部都买了一遍。 林夏一直说着够了够了不要了,但是盛骄阳还在给她买。 “你只是想要一个漂亮杯子而已,又不是想要天上的星星月亮,我当然要满足你。” 林夏剪了头发,之前的发绳松了,不太好绑盛骄阳又去给她买了好多发绳。 男生和女生在这方面是完全不一样的,女孩子是要慢慢挑慢慢选最后可能只买一两件小东西。 男生觉得一样不错,就会直接买好多件。 然后林夏直接拥有了20多个头绳。 盛骄阳看着也觉得有点多了,好像十几年都用不完。 而且这几年国内各种产品的质量都越来越好,这些东西想要用坏还是挺难的。 但是他绝对不会去退的,而是告诉林夏。 “这些都是我觉得好看的,你先用着,回头你觉得遇到好看的可以再买。” 林夏双手把头绳的盒子捧在手里,她不会嫌多,如果够用这一辈子才好呢。 如果有一天这些头绳用完了,盛骄阳也不在身边,那她就把头发剪掉,再也不留长头发了。 生活还是需要一些仪式感的。 这就是她心里小小的隐秘的一点点仪式感。 两个人又逛了一会儿,离开的时候林夏看到旁边的一个西餐厅在招弹钢琴的。 之前郑修就说她在店里弹钢琴的时候,明显买钢琴的人变多了。 所以她弹钢琴的技术有了极大的进步。 那她是不是可以试一试去弹钢琴? 其实也可以和盛骄阳商量,盛骄阳还是很鼓励她赚钱的。 但是她不想让盛骄阳看到,她想要给盛骄阳一个惊喜。 两个人先回家里,把家里布置了一遍。 原本冷冷清清的,只有黑白色调的家,瞬间就变得温馨粉嫩起来。 沙发上摆着特别舒服的抱枕,还包上了墨绿色的金丝绒沙发罩,地上放了两个可爱的青蛙凳。 床上也全部被粉色包起来了。 小叮当的床单铺上以后立刻感觉这就是儿童房。 盛骄阳给林夏买了好几个水杯,卧室里放一个,客厅里放一个,餐厅放一个,这样她要喝水的时候,就不需要到处去找杯子了。 洗了的水果放在精致的盘子里,用手机拍一张照片就可以当成明信片了。 林夏站在进玄关的门口拍了一张屋子里的照片,然后把这张照片设置成了手机和电脑的锁屏和屏保的背景。 她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家。 她也拥有了自己的家人。 把家里收拾好以后,两个人去把小猫咪带回来。 小猫咪看到陌生的屋子,喵喵的叫了两声但是看到熟悉的人,闻到熟悉的味道迈开小步子开始巡视自己的领地。 不到5分钟小猫咪就开始上窜下跳,而且还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 那就是电视上面,铺着一层厚厚电视布的地方,伸个懒腰软软的把自己盘成一个圆舒舒服服的窝在了上面。 但是吃完晚饭以后,小猫觉得这个地方似乎没那么舒服,又在客厅里转来转去,最后选在了靠近阳台旁边的沙发上,稍微伸起头就可以看到外面的景象。 其实小猫也很怕寂寞,也很想要热闹,也想要温暖的生活。 吃过晚饭以后林夏和盛骄阳两个人也坐到了小猫旁边,一块看着窗外。 第112章 再次遇到熟人 林夏的机会很快就来了。 一中的学生家长好多都觉得孩子在家里的时间太长了,不如在学校多上一会儿自习,有什么不懂的还能问问老师。 一中的家长大部分都是双职工或者是父母都有自己的事业,根本就没有时间辅导孩子,他们宁愿多给学校交一些钱,让学校来代为管理。 盛骄阳也需要留校。 不过他留在学校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多挣一份钱。 作为市状元,开学以后期中考远远甩开第2名五六十分。 这绝对妥妥的清北苗子。 好多老师都希望盛骄阳可以给自己的孩子补课。 盛骄阳也愿意。 因为在教别人的时候,对自己也是一种提升。 一中的学校竞争其实非常的激烈,看到别人的学习进度,他也可以适时的调整自己。 所以以后晚上盛骄阳固定在10:30以后才能回来。 但是林夏每天下午都在5:30左右下课。 现在小姑娘的头发是漂亮的公主切,头发挺多只在后面松松的绑住一点点,整个人看起来又优雅又明媚。 这样的发型再动手揉就不礼貌了。 盛骄阳温柔的嘱咐,“我不在家,你一个人要好好吃饭,吃完饭写作业早点睡。” 林夏当然是点点头。 但是下了课以后她就跑去琴行应聘了。 西餐厅这个时间点还没有什么人,大部分人都是6:30下班以后才会来吃饭。 前台听到了林夏的来意,看到林夏这么小,以为她是来砸场子的。 就让林夏弹一首曲子。 林夏落落大方,走到钢琴前坐下,深呼吸一口气,先随意的试了几个音。 这个钢琴果然是为了餐厅准备的,看起来非常高端占地面积也很大,但是音准音感都很一般。 但是没关系,盛骄阳教过这样的钢琴应该怎么弹。 林夏很快就已经找准了自己的调子,悠扬的旋律从她的手中倾泻而出。 前台虽然不太懂钢琴,但是之前也在西餐厅工作过,知道能把钢琴弹到这个水平的很厉害,立刻不敢再小瞧林夏。 她告诉林夏老板现在还没有来上班,让她等一会儿。 林夏就找了一张靠近门口的桌子,安安静静的坐下来。 前台还有事情要忙,就先离开一阵。 林夏从兜里掏出手机戴上耳机,开始看一场公开课。 其实她觉得纪录片好无聊。 但是盛骄阳说看片子比看书有意思多了看书可能很久都看不完一本,但是看个片子一下午就过去了。 一些觉得很难学习的学科,可以先找一些相关的影片看一下,培养一下兴趣,然后再去看书。 林夏是真的不喜欢化学。 但是看了几天的纪录片,居然也看出一些意思了。 突然间一个女服务员抱着菜单走过来。 “你好,这位小姐,请问你吃点什么?” 林夏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一抬头果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居然是汪小雨! 林夏很震惊,汪小雨也很震惊。 盛骄阳说汪小雨的那个可怕的表姐不会转到他们学校来,后来她那个表姐果然没有转到十八中,而且就连汪小雨自己都不见了。 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重新遇见。 汪小雨居然不读书了,在这里当起了服务员。 全班所有的同学都有可能辍学,唯独汪小雨不可能因为她家里最有钱了。 汪小雨看着林夏也很吃惊,这个餐厅最低人均消费都在600块钱以上,林夏怎么可能有钱来这种地方吃饭? 就算是沈亦知,来这种地方也是要仔细掂量一下的,不可能经常来。 但是看林夏坐在这里泰然自若的表现好像是经常出入这种高端场所的样子。 从前汪小雨是整个班里所有女孩子都羡慕的人。 结果现在,林夏坐在这里等着点单,而她在这里当服务员,心里瞬间就有一把火在烧。 汪小雨觉得自己也是有自尊心的,立刻就把菜单一收然后脸板起来。 “我们店里不欢迎你这样的客人,你赶紧走吧。” 林夏坐着不动,“我来这里还有事情,不能走。” 汪小雨眼珠子一转,脸上闪现出几分恶毒,“我们经理手上的金镯子不见了,肯定是你偷的,我要报警抓你!” 林夏看着汪小雨,感觉到汪小雨就是一个跳梁小丑,已经那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她还是只有这三板斧。 威胁,辱骂,栽赃陷害,再加上殴打。 不过现在这里是高级西餐厅,汪小雨不敢动手所以她还少了一样。 林夏脸上突然冷笑起来,她就是被这样一个人逼到墙角,退无可退,惴惴不安的度过了那么多的日日夜夜。 汪小雨就是一个垃圾。 “我看你身上的制服,是店里的临时工,前台小姐姐是这个店里的领班,前台让我在这里等着,我是来这里应聘钢琴演奏师的。” 汪小雨的眼睛都瞪大了,“什么?你还会弹钢琴?你连五线谱都认不全,连钢琴和电子琴有什么区别都分不清,你居然会弹钢琴?” 林夏云淡风轻的笑了笑,“那我等会儿可以给你看看我到底会不会。” 过了没多大一会儿前台小姐姐带着老板过来了。 老板是一个风度翩翩,非常儒雅的中年男人,一看就是个成功人士。 能够开这样一间餐厅,绝对情商智商都双高,待人接物都很有自己的一套。 盛骄阳说现实生活中的有钱人不像是电视上还有小说里看到的那样蛮横无理。 至少表面上他们都要看起来很像个人。 除非是自己没有亲自赚过钱的那些富二代,官二代,会仗着自己父母的名头在外面瞎闹腾。 但是闹出事儿以后,他们以为父亲什么都可以摆的平,实际上父亲没有那么大的能量,甚至还会被儿子给连累死。 所以在公开场合,林夏不需要惧怕任何人。 如果会遇到潜规则的话,逃离,一定要快速的逃离,尽可能的收集到足够的证据,然后跑到公开场合然后报警。 老板看到林夏,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 “刚才我听到我们员工说你弹钢琴弹的很好,我也很想听听,不知道你能不能再给我弹一次?” 第113章 变现 林夏当然是答应下来,又走到钢琴前坐下把刚才弹的曲子弹了一遍。 汪小雨的白眼都快要翻到天上去了,但是在老板的面前她乖的像个小绵羊一样,背都是微微弯着的,生怕老板不高兴,就失去了这份工作。 林夏是所有人的焦点。 在他们这个北方的小城市,想要应聘一个钢琴师,其实也不容易,因为钢琴师对演奏是有要求的。 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更换曲目。 不是只要考级过了10级就可以,而是每一首曲子都要弹得非常娴熟,非常动情。 还要形象好,气质佳。 还要每天都能固定时间来这里上班。 …… 家里特别有钱的,有头有脸家庭的女孩子会弹钢琴,但是人家不可能来这里。 这是真的让人觉得犯难。 但是在林夏弹奏结束以后,老板脸上的表情明显是满意的,而且对林夏的形象气质也很满意。 穿上白色的裙子头发扎成丸子坐在这里,气质高洁,能够把整个餐厅的气质都给拉起来。 汪小雨的眼睛都直了,她觉得根本就不可能,林夏怎么可能会弹钢琴呢。 这可是钢琴啊,费钱费力还需要一定的天赋。 小时候她想要学钢琴还被妈妈抽过手,300块钱一节的课,够全家吃一个星期的肉了,够她打好几天的麻将了。 将来结婚生孩子,根本就不需要会弹钢琴。 而且钢琴出成果特别慢,需要一年两年长达10年的练习。 林夏怎么可能会? 在汪小雨的眼里,现在林夏已经到了一个她高攀不起的阶层。 她的眼里有羡慕嫉妒,不甘心愤愤,各种情绪交杂在一起。 但是最后逐渐的变成了失落,是对自己命运的难过。 为什么林夏可以弹钢琴,林夏可以这样干干净净优雅的坐在这里,而她却只能端盘子在厨房里洗脏碗。 之前不是这样的。 她可是学校所有学生里面唯一一个过年有新衣服穿,换季节的时候从头到脚都有新牌子的女孩子。 而且她还有一个黄金的吊坠。 她爸还给他攒了5万块钱,等到结婚的时候给她当嫁妆了。 …… 可是林夏会弹钢琴! 汪小雨的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她觉得自己特别失败,特别的难过整个人都不好了。 老板现在对林夏客客气气的,请林夏坐下,然后开始谈工资的事情。 “我们这个餐厅,对员工的着装是有要求的,每个月都给你800块钱的服装补贴,你可以自己决定穿什么,但是颜色要素雅要穿裙子,头发要盘起来,还要画一个简单的妆,你看可以吗?” 还有服装补贴! 服装补贴就800块钱! 她辛辛苦苦端一个月的盘子,也才600块钱每天累得腰都快要断了。 但是这才只是林夏的服装补贴。 林夏现在使用的是盛骄阳给她买的那些护肤品,她还不会化妆但是她可以学习,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我可以,裙子就穿我今天这个风格的可以吗?” 老板就是觉得等一下今天穿的衣服的风格就很符合他们餐厅的格调,所以才会把服装的要求直接告诉林夏,让她自己去准备。 “当然可以,你是我们餐厅专门邀请的钢琴演奏师,你拥有穿衣服的自由。” 然后林夏就询问她的薪资。 “那我的工作时间,还有工作的薪水,怎么结算呢?” 老板说,“一个小时80块,每天工作三个小时,你看可以吗?” 一个小时80块,每天工作三个小时就是240块,比起学钢琴的成本一个小时300块来讲其实已经有些廉价了。 后来的许多年,有人想起自己弹钢琴的精力,真的是一把辛酸泪,花了那么多的钱,最后一点本都收不回来全都打了水漂。 这已经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了。 很多人根本拿不到这个钱。 旁边的汪小雨,羡慕的眼睛都要绿了。 但是林夏轻轻摇了摇头,“我要一个小时120块。” 弹钢琴弹三个小时虽然两首曲子之间可以有几分钟的休息时间,但是对于体力和脑力都是一种极大的高效率运用。 汪小雨听到一个小时120块,差点脱口而出,你疯了,一个小时120块,一天就是360块。 这一个月就月入过万了! 月入过万,她想都不敢想。 餐厅老板看得出来,林夏不是个缺钱的人,说不定就是哪家娇养的小小姐跑出来体验生活的。 再和她讨价还价下去,林夏可能就直接走了。 不就是一个小时多40块钱吗? 老板咬了咬牙还是答应下来,只要能提高餐厅的格调,很多需要商务宴请,还有中产都会趋之若鹜来的。 他可以确定林夏的这份演奏是独一无二的。 肯定能够提升餐厅的人气。 这钱不就很快可以赚回来了吗? “可以,我对您这样的人才是非常欣赏的,您的演奏确实值这个价钱。” 老板甚至对林夏还使用了您这个称呼可以说是客气,礼貌到了极致。 汪小雨想起老板在后厨发火,直接摔盘子,训斥迟到的员工,如果敢让客人等一分钟就直接滚蛋。 这个老板根本就不是一个脾气好的人。 凶起来所有人都很害怕。 但是就是因为工资给的高,所以没有人会轻易的离职。 但是这个老板居然对林夏的态度那么好。 这一刻汪小雨的眼里已经没有了其他的情绪,只剩下了羡慕。 乞丐不会羡慕嫉妒恨那些住在高楼大厦里的富人只会嫉妒,今天比自己多拿了10块钱的同行。 现在林夏已经和她不再是一个阶层里的人了。 老板愿意出这样的价钱,也是有其他考虑的。 “不过工作时间一个星期四天,星期二,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可以吗?” 这么贵,当然不可能天天来,就只在客流量高的时候来。 这就是商业博弈,降低成本,利益最大化。 林夏答应下来,因为她也有很多的作业要写,还有很多的习题要做。 再过一个月的期末考试,她也一定要考第1名的。 第114章 人类喜欢照顾自己在乎的人爱的人。 聊完了薪资以后,餐厅老板又和林夏商量了一下,明天要弹奏的曲目,老板是一个很懂音乐的人,提出来的曲子都很有格调,有的林夏没有接触过,还得回去练习一段时间。 老板也觉得他提出来的曲子有点难,但是问林夏有没有难度,林夏都说愿意试试。 老板看到林夏就更加喜欢了。 很多人都是一个工作做到头,从来都不愿意上难度我想在舒适圈里那么一直混着。 在上班之余继续练习其他的题目其实就是在占用林夏的时间。 但是她愿意为了这个付出。 老板还让前台小姐姐给端了一杯果汁过来,仔细的询问了林夏喜欢什么口味。 林夏点了一杯猕猴桃口味的。 她不太喜欢吃猕猴桃,因为剥皮很麻烦会搞得一手都是渣子,像是碎头发一样,而且芯子有的还很酸。 就算是在最好的超市买到的猕猴桃,熟度有时候也不能保证。 但是猕猴桃的果汁就特别好喝了,店员经常会根据猕猴桃熟透的程度往里面再添加一些其他的果汁。 很快,一杯鲜榨的猕猴桃果汁就放在了林夏的手边,林夏优雅的道谢。 这样的尊重,汪小雨真的好羡慕好羡慕。 老板非常痛快的把这个月的置装费给了林夏,其他的钱每个月结算。 就这样轻轻松松的800块钱入账。 汪小雨心里看着一阵酸楚,她不知道她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 人和人的差距怎么会那么大呢? 但是林夏的眼睛再也不会露在她身上了,她忙忙碌碌的去给客人点餐端盘子,林夏已经喝完了果汁,离开了。 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林夏非常开心。 原来学习是真的可以换到钱的! 她手里攥着一沓红彤彤的钞票,这是她自己头一次赚到这么多的钱,心里忍不住的澎湃激动。 赚钱了,赚钱了! 怪不得那些有钱人,还有特别疼爱孩子的父母,都一定要让孩子苦读。 因为只有读书才可以改变命运。 弹一个小时的钢琴赚120块钱三个小时360块,这个钱是她现在年纪小,而且江城这个地方文化氛围不浓才只能拿到这么多,但是以后她如果变成职业的钢琴演奏家,可以到国家大剧院演出,年入百万都不是梦想。 林夏想起了那个老爷爷,一手二胡拉的特别好,如痴如醉。 但是没有特别好的观赏性,而且大家不那么喜欢二胡不觉得二胡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乐器所以老爷爷只能在寒风萧瑟里在人民广场那里拿一点可怜的赏钱。 什么时候我国的二胡唢呐这些乐器也可以像是西方的钢琴大提琴一样? 林夏骑着自行车又去了人民广场。 这800块钱是对她弹奏钢琴的认可,她也很认可那个老爷爷演奏二胡的技艺,她打算拿出400块钱给那个老爷爷。 盛骄阳拿了5万块钱帮助那位老人,但是盛骄阳说做好事不能要任何回报,那样子会给自己也会给对方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所以再也不来人民广场。 林夏是打算找一个路人偷偷的过去,放下钱就可以了。 但是当她冒着寒风骑着车跑到那个广场的时候,发现那个老爷爷已经不在这里拉二胡了。 林夏赶紧和周围摆小摊的摊主们询问老爷爷的去向。 寒风萧瑟里烤红薯的老大爷来回跺着脚,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 “那个老头是运气特别好,遇到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中了彩票了,给了他一大笔钱,他带着孙子去北京看病了。” 林夏很激动,“那手术结果怎么样?” 烤红薯的小老头超开心,“这个手术做得非常成功,也非常及时,然后他就带着孙子回老家了,不需要再给孙子的病攒钱了可以回家里养点鸡,养点鸭,养点鹅农村的生活环境还能比城里的好一点,起码自己家里有个院子,能经常晒晒太阳。” 林夏喜出望外,然后买了好多烤红薯。 今天听到的都是好消息。 她回到家里的时候,虽然盛骄阳还没有回来,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但是一开灯整个家里都是暖融融的,小猫喵喵的朝着她跑过来,她一伸手,小猫就跳进了她的怀里。 林夏开心的抱着小猫转圈圈,日子过得真好,每一天都有新的期待,每一天都有好消息。 晚上盛骄阳回来,林夏就迫不及待的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盛骄阳。 盛骄阳安静地带着微笑听完了林夏的讲述。 “那就挺好的。” 当然林夏没有告诉盛骄阳,她现在找了一份工作,每天下午都要去打工。 她要攒钱,攒一笔很大的钱,然后全部拿出来给盛骄阳买一件礼物。 这种可以有能力给喜欢的人带来惊喜的感觉真的很美好。 林夏开始能够体会到为什么每一次盛骄阳给她买东西都会开心了。 人类喜欢照顾自己在乎的人爱的人。 这是爱。 发自内心,不由自主,自然而然。 不过家里地方大了,两个人都很忙。 盛骄阳决定请一个做饭的阿姨,每天做两顿饭,中午做一顿,晚上做一顿,然后每个星期收拾两次屋子每天倒一次垃圾。 林夏当然是拒绝的,请一个阿姨一个月要2400块钱。 这对于她而言是一笔巨款! “不用的,我们食堂现在好吃了,我中午吃食堂,晚上我下课比较早,你回来的晚我可以做晚饭,垃圾,我们出门的时候顺手就扔出去了。” 哪用得着花那么多的钱请个阿姨? 盛骄阳摸摸林夏的头,“你现在是初二,再过一个学期就要升初三了,全部的精力都要用来好好学习,食堂就算搞得再好,中午也不会有鱼虾,你现在正在长身体,咱们就离学校这么近,你完全可以回家里吃饭。” “晚上的时间你可以用来看书,可以去附近的操场跑步还可以去游泳馆里游泳,不要把你的时间放在做家务上。” “要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林夏其实很想说,她认为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守在锅跟前为盛骄阳熬一锅汤。 第115章 被看出来的心事 盛骄阳不但没有答应,还给她办了一张游泳卡,抽了一个星期天,带着她去了两趟,还给她找了一个教练。 原来冬天泡在水里是这样有趣的一件事情。 就是游泳比较贵,一天居然要50块钱,50块钱还是打折以后的学生价, 他俩在水池子里玩的特别开心。 林夏发现自己在水里轻飘飘的,就好像要飞起来了一样。 水的浮力居然这么大。 盛骄阳只要一只手,就可以拉着她在水里转圈圈。 而她也可以单手把将近1米9的盛骄阳给抱起来。 他现在还不到1米6,而且对水比较恐惧,盛骄阳就带着她在1米6的浅水区玩。 两个人玩累了的时候站在岸边看着深水区的人游泳。 有校体育队的,一个猛子扎下去,嗖嗖嗖的就游出去十几米远。 看起来特别振奋人心。 盛骄阳揉了揉林夏戴着泳帽的头,“你以后也经常来,你的骨骼柔韧性特别好,而且年纪还小,可塑性很强,你肯定可以游的更好。” 以前林夏在学习新的知识的时候总是有点恐惧害怕,觉得自己做不好。 但是现在她已经觉得充满了新奇,充满了挑战,很想要试试可以短期快速的学会。 学习新的知识,真的是一件特别快乐的事情。 然后接下来,林夏每天晚上都跑去弹钢琴,不弹钢琴的时候就去游泳。 她学习是有步骤的,每一个不会的点都要好好的琢磨,琢磨完了以后再实验。 大概是因为心性单纯,没想着将来靠着游泳加分进入校体育队什么的,所以反而比教练带的其他几个人学得快学的快乐。 晚上,两个人坐在一块吃夜宵的时候,林夏眉飞色舞的给盛骄阳描述其他家长带着孩子来游泳,一个动作做不对就挨打,孩子累了也挨打。 真的看起来好可怕啊。 盛骄阳一边吃饭,一边看着林夏温柔的笑。 “那你喜欢吗?如果不喜欢的话,咱们也能不学了。” 林夏赶紧抱紧了饭碗,使劲的摇头。 “我当然要好好学习游泳,学习游泳这么有意思我肯定不会放弃的,虽然我现在还只会简单的蛙泳,但是你下次见到我的时候,我就学会了蝶泳,再过几个月的时间肯定就会像一条鱼一样的自由。”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很享受这一项运动。 运动还有晒太阳,都对人的身体很有好处,而且可以改善情绪,缓解压力。 往后的人生还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波折和困难,有一个好的身体,有一个博大的胸怀可以减少人生80%以上的痛苦。 盛骄阳在挑做饭阿姨的时候,写明了要做两顿饭,四菜一汤,不吃剩菜。 不需要煎蒸炸煮,样样齐全,但是要求营养健康,花花绿绿。 虾只要煮一下就可以,鱼只需要蒸一下就可以,青菜简单烫一下也可以清炒一下也可以。 不需要包饺子那些繁琐的菜,所以阿姨也做得很开心。 做了两顿饭,阿姨就知道林夏和盛骄阳一顿需要吃多少饭,每一顿饭林夏和盛骄阳都可以,刚好吃完,几乎没有剩菜。 盛骄阳的学校距离比较远,而且也比较忙,所以经常不在家,偶尔阿姨收拾屋子的时候林夏在家。 盛骄阳对阿姨说的是父母在外地工作,经常不在家。 阿姨知道林夏和盛骄阳两个人不是一个姓氏,就脑补他们两个人应该是父母离婚以后,各自带一个的重组家庭孩子。 就会和林夏聊家常。 一开始阿姨还挺同情林夏有那么一个比自己大几岁的继兄,日子肯定过得很艰难。 但是没多长时间,她就开始羡慕林夏了。 “你哥哥对你真好啊,这车厘子刚上市,一斤100多块钱呢给我转了200,让我过来的时候给你买。” “你那个厚袜子有一只找不到了,你哥也给我转了100块钱,让我再去给你买两双。” “你哥说你这几天月经需要吃点好的补补血,又给我发红包,让我去给你买个鸡,清炖了以后,让你把两个大鸡腿都吃了。” …… 林夏觉得特别脸红,但是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点头。 阿姨还教育林夏,像她哥哥这么优秀的人肯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的,以后哥哥带了嫂子回来一定要大度点,千万不要和嫂子别苗头。 林夏心里又酸又甜,不知道将来盛骄阳会找一个什么样的女朋友。 想不出来,也不想去想,索性就不想了。 等到那一天来临的时候再说吧。 说不定那一天永远不会来。 但是林夏在西餐厅弹奏的曲子开始有了变化。 友谊天长地久是每天的必定曲目。 老板很喜欢这首曲子,认为非常悠扬动听,每天都要坐在那听一会儿。 但是听了三四天以后,他把林夏给叫住了,尽可能的让自己的语气和蔼起来。 “小姑娘啊,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林夏赶紧摇了摇头,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的赶紧解释。 “没有没有,我最近一直都过得很好。” 老板有点不太相信,因为艺术品最能反映一个艺术创作者的心事。 “小姑娘你就别骗我了,我也是过来人,你心里肯定是有了想念的人。” 林夏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弹奏的曲子居然会暴露了心事。 主要是因为最近盛骄阳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和她也说不了几句话,就匆匆的吃饭,匆匆的去开会了。 而且盛骄阳也没有谈恋爱就不会把小姑娘往这方面想。 现在一下子被大叔看出来了。 老板的语气更加缓和下来。 “小姑娘你不要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你的曲子稍微多了那么一点缠绵的感觉,其实挺好听的更加能体现出这个曲子的韵味。” “但是我是有女儿的人,我的女儿和你一般大,我希望我的女儿在这个年纪就好好读书,好好学习,将来考个好大学,一定要有一个好前途。” “这个年纪不能用来想小男生的,这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任。” “你这么聪明,你将来有特别特别好的前途,一定要三思。” 第116章 打赏彩头 林夏听着心里七上八下的,害怕极了。 大叔慧眼如炬,居然什么都看出来了。 她脚底下踩着棉花回到了家,回到家以后还感觉家里到处都是监控,要把她的心给看穿。 少女的心,像是一朵含苞欲放的玫瑰,花期不到就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 想来想去,她觉得任何大动作都会引起注意,本身出外面弹钢琴就已经很大胆了。 所以大道至简。 千万不要有任何多余的动作。 她的处理方式很简单。 那就是友谊天长地久,这首曲子千万不能在家里弹,虽然这个曲子很好听,弹奏的时候她就会很忘情,盛骄阳也喜欢听。 但是现在不能再弹了,一次都不能。 盛骄阳那么聪明,肯定听一耳朵就什么都知道了。 她害怕盛骄阳发现她喜欢他。 如果盛骄阳知道了,他们两个要如何面对彼此如何在同一个屋檐下继续生活? 那样会不会特别的尴尬? 家人和爱人是不一样的。 亲人和情人是不一样的。 怪不得人家说怀才和怀孕一样,时间长了就都知道了。 好吓人呢。 那个做饭的阿姨做的饭很好吃,人也非常和善,但是林夏在她面前重新沉默寡言起来,不敢乱说话了。 阿姨是过来人,多说两句,肯定就什么都知道了。 结果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吃饭的时候盛骄阳就询问林夏。 “最近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吗?” 林夏本来在喝汤,听到这样的问话,一口就咬到了铁勺子上,舌尖生疼生疼的。 人也瞬间清醒镇定。 “快要期末考试了,所以有点害怕。” 盛骄阳笑一笑,又给她夹一个大鸡腿。 “尽力就好,不必强求,我知道你一直都挺努力的。” 盛骄阳其实对她没有什么要求,只要她健康快乐就可以,其他所有都算是意外之喜。 林夏本来就不是多话的人,使劲点了点头,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林夏松了口气。 第2天她还照例去弹钢琴,不过钢琴的曲子换成了别的像是卡农土耳其进行曲,甚至还有贝多芬的月光,这些大师级别的曲谱在她的演绎下,有了别样的韵味。 老板是真的喜欢林夏的曲子。 今天的演奏结束的时候,老板告诉她,以后她可以选择一些她喜欢的曲子加进去,每天可以有两首。 林夏就询问老板,“中国风的曲子可以吗?兰亭集序青花瓷本草纲目。” 老板是一个年纪稍大一点的中年男人,其实对于流行歌曲的接受度不是很大。 甚至对周杰伦还有一些偏见。 觉得那小子连个歌词都唱不清楚,有什么好听的。 但是老板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足够尊重年轻人,还有新鲜事物,他让林夏弹一曲听一听。 林夏选择了青花瓷。 而且在弹奏的时候,她还可以唱。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老板吃惊的看着她,久久在震惊中回过神来,“你可以把这首曲子再弹一遍吗?” 林夏点头,然后又把这个曲子弹了一遍。 老板直接拍手叫好,“中国风的音乐居然这么好听!我一直觉得西餐厅必须西方的钢琴曲才好听,没想到我国的曲子也这么好听了,我之前去吃日料,觉得他们的曲子也很好听。” 林夏嘴角勾起一丝浅浅的笑容。 “其实我国的扬琴和钢琴是属于一个时期的产物,甚至我国的扬琴变化更多,曲调更悠扬,只是推广面还是太小。” “至于日本的调子,他们之前的音乐就是唐朝的时候从我国带过去的,近现代的时候是他们拿走了故宫里所有的我国的曲谱还有编钟,才有了他们的近现代音乐。” “我国的音乐,本来就很好听。” 老板这个年纪其实对于情绪已经很麻木了,每天要处理很多的糟心事儿,但是现在安安静静的坐下来听一首钢琴曲子,不由的连连感叹。 “我们穿的大牌运动服,用的电脑全部都是西方国家的,厨房用电器全部都是日本和德国的,就连我们的小孩子每天学的都是英语,有时候我都不知道我们到底还得有多久才能追上别人。” “我之前也在大国企里工作过,当领导,国外的那些专家来我们这儿可神气了,我们的那些机器修的特别特别的贵,但是她们完全不加班来一趟三天要十几万,而且修的时候不让我们的人在场。” “我们每天像孙子一样。” 林夏说,“这一天很快会到来的。” 老板点了点头,“我也相信这一天很快会到来,小姑娘,你可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做个有出息的人。” 林夏笑了笑,她不知道什么叫做有出息的人,但是她知道只要跟着盛骄阳的脚步,肯定就会是一个有用的人。 然后从今天开始,就增加曲目。 西方的古典乐谱大部分人听不明白但是国内的这些流行歌曲,大家都能听明白。 不少吃饭的人都觉得,这个钢琴曲好像给他们在mp3上面听到的更加优雅典雅。 有一个女顾客听完了青花瓷,从自己的座位上走到了林夏的面前,仔细打量着林夏。 这个女顾客身穿墨绿色的旗袍,黑色的头发高高盘起,看起来尊贵典雅,像是从水墨画中走出来的古典美人。 林夏还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过这样美丽的人。 这家餐厅就已经算是高端餐厅了,但是好像餐厅的整体气质还配不上这位女士。 她看林夏的目光也不是冒犯的,而是像盛骄阳一样充满了欣赏。 询问林夏。 “请问我可以给你打赏彩头吗?” 林夏愣了一下,不知道什么叫做彩头。 这位女士笑了笑,从手上取下了一个非常漂亮的金丝缠花金戒指,戒指很粗,用料非常扎实,却不显得厚重。 天天和盛骄阳在一起,林夏的品味也是在线的。 这个戒指的工艺说不定比戒指本身的材料还要贵重的多。 女士伸手轻柔地取下了林夏头上戴着浅蓝色的细细的发箍,然后把戒指穿过发箍,又把发箍给林夏戴上了。 第117章 我走不了的 林夏想要推辞,这也太贵重了。 但是这位优雅的女士微笑着摇了摇头,眼中有几分不容人拒绝的威严,显然她在她自己的领域是绝对的说一不二。 如果拒绝反而是一种冒犯。 “你弹的是中国风的曲调,我也应该给你中式的赞赏。” 老板看到这一幕,赶紧过来和这位女士应酬,手中端着是一杯绿茶,用的是三才杯。 三才杯很讲究,指的是天地人,喝茶也有功夫在里面。 老板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但是现在双手端着茶杯,给足了这位女士尊敬。 “方女士,您来了。” 而且老板也让林夏把东西收下。 “小姑娘,这是你应得的。” 林夏收下,给这位女士鞠了一躬。 “谢谢您。” 他们大人说话,林夏就没有再开口,而是坐下继续弹钢琴。 弹完了青花瓷就弹兰亭集序,弹完了兰亭集序就弹清明雨上,弹完了清明雨上就弹庐州月,庐州月弹完了弹江南,还有三国…… 烟雨蒙蒙,柳絮纷飞,整个餐厅都好像笼罩在一种水墨画的氛围之中。 这位女士始终浅笑着看着林夏,脸上是非常享受的表情。 这位女士的用餐时间并不长,显然应该也是一场商业应酬,但是她属于级别高的那一方。 这位女士走之前又过来和林夏说了几句话,温文尔雅,如烟如雾。 “我很喜欢这种曲调的音乐,我之前在现场听过,非常的打动人心,我希望以后有机会你可以和原作者也在一起演奏。” 林夏心里惊涛骇浪。 原作者! 国内知名的超级大明星,周杰伦,许嵩,林俊杰,他们站在华语乐坛的顶峰。 他们可都是电视里才有的人。 林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钢琴爱好者,她现在连考级都没考过。 她以后也可以和大明星站在一起吗? 但是这位女士却说的很笃定。 结束演奏,林夏去更衣间换衣服回去,看到汪小雨一直在看她。 眼睛一直追着,好像在追永远追不上的,前面已经走了的车。 林夏没有在意,现在是法治社会,而且汪小雨翻不出什么大浪来。 就在林夏换了鞋子出门的时候,汪小雨突然叫住了她。 “等一下。” 林夏停下转过头,疑惑地看着汪小雨。 汪小雨手揪着衣服,“你家是不是很有钱?” 林夏摇了摇头。 汪小雨有些不甘心,“没有钱你怎么可能会学习弹钢琴。” 林夏没什么好说的,转过头就走了。 汪小雨开始爆哭。 林夏听着心揪的有些难受,盛骄阳说,从古至今所有的女孩子活着都很艰难。 在出生的时候就被蒙骗。 几乎所有的女性都被教育,你只需要漂漂亮亮的长大,洗衣服,做饭,一定要温柔,就可以找到一个好男人嫁了,这辈子肯定就稳了。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良心的人本身就不多,更何况是有良心的男人。 从古代的公主到现在的平民之女全部都是如此。 盛骄阳说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身为父母,还有整个社会要把女子的幸福,寄托在一个虚无缥缈的男人身上? 难道不应该靠自己吗? 可是几乎所有的女孩子,梦想都是可以嫁一个好男人,然后洗手做羹汤,生几个孩子,幸福美满的过这一辈子。 可是这一生太漫长了,有太多的叵测。 在古代很多时候,女孩子都是被当成了礼物送来送去的,一生如同浮萍,根本没有自己选择的机会。 而且现在哎,你看我憔悴的唉 林夏叹了一口气,停下了脚步,回头转过身,把兜里的纸巾掏出来递给了汪小雨。 汪小雨拿过纸巾,一边擦眼泪一边说。 “我今年不是14岁,我16岁了,我出生的时候是个女孩,我爸妈那会儿还有工作,但是他们想要男孩就把我给瞒下来了,一直等到我弟弟出生的时候,我弟弟满百天抱上我去办户口硬说我们是双胞胎。” “现在我爸爸那不行,快要穷疯了,你知道山西那边要关很多小煤矿吧,他是给那些煤老板造别墅的,那些煤老板没有钱付给他了,他也没有钱付给那些工人。” “我家彻底完蛋了。” “我平时吃的好穿的好,但是实际上家里也没什么钱,因为我爸爸的钱全部都拿来垫资了。” “甚至经常家里买菜的钱还是我妈打麻将赢的。” “我妈听说有的官员喜欢小女孩,要把我送过去,我很害怕,但是我妈说,是要送我去享福这样我爸爸就能出来了。” 林夏听完以后,震惊的看着汪小雨,她一直以为汪小雨日子过得很好。 她以为汪小雨的父母很爱她。 原来父母双全的孩子,也会面临和她一样的困境。 “我妈说家里养我这么多年,我不能没有良心,不能看着我爸去坐牢,不能看着我弟弟以后只能回农村。” “可是我真的没有良心吗?” “他们生我养我,就只是为了将来能把我卖一个好价钱,就像家里养大的猪养大的鸡一样吗?” “特别讨厌读书,讨厌书里面的道理,非要说什么父爱是伟大的,母爱是伟大的,哪里伟大?” “我觉得我和超市有货架上的货物是一样的,如果他们真的很饿的话,也会把我当成一包方便面吃掉。” …… 汪小雨说了好大一会儿,哭了好大一会儿。 林夏又朝着汪小雨走了几步,抱住了她的肩膀。 然后汪小雨逐渐的不再哭了,但是肩膀还是一抽一抽的。 她抹抹眼泪,林夏问她。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汪小雨迷茫的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我妈说那个大官应该就快要回来江城了。” 说到这里,汪小雨的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她是真的非常非常害怕。 林夏想了想,“你可以逃走。” 汪小雨摇了摇头,语气里特别绝望说。 “我走不了的,你看来这里吃饭的那么多有钱人我本来还想要勾搭一个的,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可是谁会来这里找情人?” 第118章 狠茬子 两个十几岁的少女,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还很浅很浅,在没有人保护的情况下还应对不了任何风雨。 虽然今天获得了一个漂亮的大金戒指,但是林夏的心情还是很沉重。 回到家以后没有开灯,软软的瘫在了沙发上,小猫跑过来,想要和她求贴贴,她也只是摸了摸小猫的头。 “我今天有点累,不想玩,你自己玩一会儿吧。” 小猫有点委屈的跑开了。 小猫的世界里只有自己的两个主人偶尔阿姨会来,从前的世界只有20平米的小屋子,那么大一点点,现在的世界是3室1厅,130多平,对它来说就已经很大了。 吃饱了猫粮和鱼肉以后,舒舒服服的瘫在地上,享受着暖气。 小猫挺知足的。 其实这个小区外面有很多的流浪猫,脏兮兮的,可怜巴巴的看着来往的行人,渴望自己可以被带回家,但是人过去的时候又赶紧跑开了。 因为好多人并不是爱猫,只是逗一逗就跑了,还会殴打猫。 林夏把小猫抱起来,小猫也使劲的往她的怀里蹭。 晚上盛骄阳回来,林夏把汪小雨的情况和盛骄阳简单的说了一下。 盛骄阳正在吃饭,但是仔细的把林夏的话全都听完了。 “你不讨厌她了?” 林夏愣了一下,盛骄阳居然先关心她的感受。 “我还是挺讨厌汪小雨的,如果不是她,我初一应该过得会很好。” 盛骄阳笑了,“那你还是给她出主意。” 林夏赶紧否认,“才不是呢,我就是想让她离我离得远远的,不要再和我诉苦,每天听这些话可烦人了。” 盛骄阳笑了笑,慢条斯理的喝着手中的汤,显然是在认真的思考。 “她如果想走的话,我觉得完全可以走。” 林夏赶紧问,“丢下父母和弟弟跑掉会不会很不孝?” 似乎不是在替汪小雨问,而是在为自己问。 “当然不会父慈才能子孝,她妈都已经把她逼到这个份上了她再不赶紧跑,难道要在家里等着被卖掉吗?” “可是往哪里跑?” 跑不是问题,关键是往哪里跑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去过最大的地方就是江城。 就害怕离开这里,又会去往另一个地狱。 “去南方。” 盛骄阳在手机里把地图给调出来,然后给林夏指。 “去杭州或者去广州都可以,我们现在可以网购了,虽然网购还不是很火,大家不信任网上买的东西还是想去实体店,但是我有预感,网购将来会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 “网购的创业基地在南方,而且也是以女性为中心服装化妆品,汪小雨如果现在过去的话,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林夏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真的吗?会不会遇到人贩子什么的?” 盛骄阳想了一下,“应该不会吧,杭州和广州都是大城市,只要去正规的公司,不要去那些犄角旮旯的地方,我觉得应该就没有太大的问题。” 林夏也感觉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晚上兴奋的都有点睡不着觉。 她是想要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汪晓雨,让她早做准备,可以准备去南方。 但是她确实是讨厌汪小雨,所以之前都没有加过汪小雨的任何联系方式只能等到弹钢琴的时候去。 大概是天太冷了,第2天林夏就开始感冒发烧。 盛骄阳让林夏休息一天,林夏白天在家里休息,做一做题,没有去学校,但是晚上还是戴着口罩去了餐厅。 可是在餐厅没有碰到汪小雨。 第2天林夏坚持去上课了,说不定会有熟人见到汪晓雨。 晚上她又去了餐厅弹钢琴。 刚好看到汪小雨来上班,脸上青一块肿一块的,眼睛也是红红的。 领班觉得她这个样子有点丑,不让她在前面干了,让她去后面洗盘子。 汪小雨就在后厨一边哭一边洗盘子,看起来特别惨。 当林夏走过来的时候,她把脸别过去不想让林夏看到她这么狼狈的样子。 “你走吧。” 汪小雨当然知道林夏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抿了抿唇。 “我走不了,我没有钱买车票,我在这里赚的钱都被我妈给拿走了。” 林夏的红色小皮鞋踩在脏污的泔水上,漂亮精致和这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不管多高端的饭店,后厨都是这样的脏乱差。 “我可以给你钱买车票,不用还我,我们之间也不用有任何联系。” 汪小雨哭着笑了,“我能去哪里呢,我又不像你会弹钢琴会说英语,我就算是走了,也只能继续找个饭店洗盘子,端盘子和现在没有任何区别。” 林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蹲下来,把盛骄阳和她说的话一次不漏的,全部和汪小雨说了一遍。 汪小雨的眼睛亮的吓人。 好像是在洪水中的人,好不容易抓到了一根浮木,一定要紧紧的抱住抓住绝对不要再继续随波逐流,被洪水冲走。 她要活下去! “你可以好好的考虑一下,如果你觉得不行的话,那就继续留在这里端盘子,如果你觉得可以的话,你联系我,我可以帮你买车票,再给你拿一笔路费。” 这件事情林夏甚至都不需要和盛骄阳说,因为她马上就要发工资了。 一共有7000多块呢。 买一张车票可能需要花落400块钱左右,完了再给汪小雨2000块钱的路费。 她还能剩下5000多块钱给盛骄阳买礼物。 同样都是女孩子,她不愿意看着汪小雨在这样的境地里苦苦挣扎。 汪小雨诧异的看着林夏,“你真的愿意帮我?” 林夏点了点头,因为感冒,鼻音浓重,声音嘶哑。 “但是我帮了你以后,你绝对不能再欺负我了。” 汪小雨自嘲的笑了笑,“我现在想想我从前做的那些事情,我都觉得我是个傻x,你是不是也是那样看我的?” 林夏其实很想说是,但是担心汪小雨直接把那些盘子砸到她头上。 她觉得汪小雨在南方绝对可以混下来,汪小雨真的是一个狠茬子。 第119章 离开 汪小雨开始为离开做准备了。 她去找餐厅经理说情,不要把所有的工资都给了妈妈,留一半给她,就说是做错事情被扣掉了。 餐厅经理和她妈妈认识,肯定要问她留钱做什么。 汪小雨害羞的说,“妈妈这段时间心情不好马上就要开春了,我想要给妈妈买一身漂亮的过年衣服,我就是想要给我妈妈一个惊喜,如果提前知道了的话,这不就没有惊喜了吗?” 反正现在已经临近年关,各种西洋的节日和东方的节日扎堆来,餐厅给的各种补贴也高了起来。 最后落在汪小雨手里的钱还是不少。 因为林夏的钢琴弹的很好,确实有些客人想要给打赏。 老板就在钢琴前面摆了一个透明的大号金鱼缸。 客人如果觉得曲子好听就会把打赏的钱放在里面,餐厅和林夏三七分账。 这个收益居然非常可观,每天晚上都有个两三百的进项。 有时候甚至比她的工资还高。 老板也很开心,“这世上还是识货的人比较多。” 为了这两三百块钱的收入,林夏每天晚上都要坚持去弹琴。 悠扬的旋律在她的手中倾泻而出。 可以自食其力,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汪小雨没有说她离开这里要去哪里。 但是每天都很纠结看起来心事重重的,她们俩的关系还没有好到可以互相之间分享这样的秘密,林夏也不去问。 但是她也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 以后难道要考一个音乐类的大学吗? 然后集中深造学习演奏,在大剧院演出,在大学里面当音乐老师,然后去国外深造。 可是林夏仔细的想了一下,她觉得她并没有那样的热爱钢琴。 更多的时候,她只是想要把弹钢琴当作是自己私下的乐趣爱好。 盛骄阳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理工科学生。 他认为只有文化的强势输出,再加上强大的工业实力,才能真正的改变国家和个人的命运。 艺术只能陶冶情操。 只能服务于那些资本家。 盛骄阳不愿意成为一个服务角色的人,他想要成为真正可以搅动风云的人。 林夏在弹钢琴的时候就在想,虽然每一个人都说她的钢琴弹得很好。 但是她是不是也可以成为坐在那里谈生意,然后旁边有人在弹钢琴的人呢? 这个想法刚一出现林夏就吓了一大跳。 手里差点乱了一个节拍。 还好没有人发现,加快的节奏,还让人以为她在炫技。 虽然钢琴方面的技巧是无穷无尽的,但是林夏心里觉得因为她的热爱没有达到顶峰,所以她这一辈子的最高水平也就仅此而已了。 不过她觉得这样就挺好的。 享受这个兴趣爱好,但是不把这个兴趣爱好当成职业。 林夏每天下午都跑的挺快的。 有一天下午忘记了拿作业本,李明就想要追上去给林夏送。 但是却发现林夏骑自行车骑的飞快已经去了一家商场。 商场很高端,窗明几净,装修豪华地板砖都擦的锃光瓦亮。 李明本来不想进去的,这种商场就算是厕所都比他们家豪华。 但是又担心耽误了林夏晚上的学习。 所以李明就跟着林夏进去了,他看着林夏去了一间西餐厅,然后就怎么都找不到林夏了,他又不敢在里面随便转悠,就在那里站着等。 但是十几分钟以后。 这间餐厅传来了一阵悠扬的音乐。 李明觉的音乐声非常好听,不由自主的朝着声音的来源方向看过去。 只是这一眼他就看惊呆了。 弹钢琴的人居然是林夏。 她的钢琴居然弹的这么好。 她像是一个优雅的东方公主,带着银质的发冠,坐在钢琴前沉浸在她自己的音乐世界里。 李明的内心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样的震撼,比之前看到林夏写作业背单词还要震撼的多。 隔着玻璃窗,他觉得林夏就像是玻璃橱窗里面的漂亮玩偶。 美轮美奂,精致到了无可附加。 当林夏一首曲子弹完就有人过去前面的玻璃鱼缸里面塞钱。 林夏每一次都起身礼貌致谢。 李明害怕林夏看到他,赶紧转过身往商场楼下走,几乎是落荒而逃。 走在大雪纷飞里,雪一个劲的往肩膀上落往鼻孔里钻。 李明一路是流着眼泪回了家的。 就算是一样的出身,一样的困境,却有人可以过不一样的人生。 林夏的人生有得选,那他的人生是不是也有得选? 总有人一直告诉他,家里穷,要多体谅家里,爸爸和奶奶都很不容易,为了养活他,就已经拼尽了全力将来长大了,一定要好好的孝顺父母。 可是他也是一个人也有很多想去的地方,想做的事情。 他是不是也可以先去完成自己的梦想? 想到这里,李明感觉到手心和脚心都是滚烫滚烫的,一直烫进了心里。 人生许多年,好像只有这一刻,他才长出了自己的意识。 他也想要像林夏那样,拥有自己的五彩缤纷。 大家都是只活一次。 他也想要开心和快乐。 下午和晚上都在路上奔波,所以林夏的感冒一直拖着好不了。 吃饭的时候时不时的夹菜的时候转过身打一个大喷嚏然后要一直擦鼻涕。 看着就是个小可怜。 盛骄阳有些心疼,“要不请假吧?” 林夏当然是答应的,“行,那我就乖乖的在家里躺一天。” 其实躺一天完了还要跑去餐厅弹琴。 赚钱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 去一天就有360块钱的工资,然后还有前面玻璃缸里面的钱每天至少有500块钱的收入。 江城的公务员收入不高,每个月只有3500~4500冬季三个月才3000块钱的取暖费。 所以这真的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了? 一想到下个月可以发厚厚的一沓钱,别说是现在感冒了要去好好弹钢琴,就算是天上下刀子,她也得去呀。 盛骄阳一直觉得小姑娘挺乖巧听话的,没有多想。 但是他上午上课上到一半,请假回去探望林夏。 马上就要下另一场大雪了如果还不好的话,要赶紧带林夏去医院看一下,免得拖久了拖出问题。 但是当他拎着水果和热汤推门而入。 “我回来了。” 第120章 快乐就好 喊完了以后,他才发现林夏根本就不在家,家里空空荡荡的。 只有小猫蹦蹦跳跳的过来,喵喵的叫着。 盛骄阳顺手把小猫抱起来,安抚了一番,然后给小猫添上了水和猫粮。 小猫幸福的吃着。 盛骄阳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林夏这些天总总是看起来有点累,按理说她的感冒应该已经好了,但是还没有好。 小姑娘有了秘密瞒着他。 他摸着小猫的头,表情有几分落寞,林夏以后会有自己的世界。 这是成长的必经之路。 盛骄阳没有刻意的去找,又回学校去上课了,但是总有些心神不宁的。 他还是会很担心林夏,林夏会不会是被哪个小黄毛给拐走了? 从来不出错的盛骄阳,居然写错了字。 草稿纸上居然出现了好几个林夏的名字,他下意识的想要涂掉,但是又舍不得。 晚上他下自习比较早,就早早的把汤煲在火上,然后在小区外面等着林夏。 看到林夏像一只漂亮的花蝴蝶开开心心的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回到了小区,盛骄阳又觉得自己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快乐就好。 林夏完全没有注意到,一直到她回到家十几分钟以后,盛骄阳才推门回来。 主要是这段时间过得太开心了,她叽叽喳喳的给盛骄阳讲学校的事情。 盛骄阳就笑着听着。 林夏还心虚的拍了拍胸口还好还好,一点都没有露馅。 她一定要送给盛骄阳一个大大的surprise。 汪小雨要走了。 她们从餐厅的后厨拿了一份煎小排,还有小半瓶客人喝剩的红酒,坐在商场顶层的天台上。 雪一直下风一直吹。 林夏拿了2000块钱给汪小雨,犹豫再三,还是把电话号码也给了汪小雨,如果还有需要钱的地方,可以给她打电话。 汪小雨接过了钱,她的钱除了买车票,就只剩下两三百了,但是林夏可以每个月稳稳的月收入过万。 她连林夏的零头都挣不到。 汪小雨接过钱,脸上流下了倔强的泪水。 “林夏,这个钱算我借你的,我以后肯定会还的。” 林夏其实不太喜欢凶巴巴的人,也不知道怎么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就沉默着。 但是汪小雨自从家里发生变故以后,好像就再也没有朋友了,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就一直在说话。 “其实我一点都不羡慕你,就算你钢琴弹的好,学习成绩好又怎么样,还不是要乖乖的听话?” “我才不要听话呢,你看我连我妈都骗,她想要把我卖掉,简直是做梦!” “我要去南方,我要赚大钱我要活得潇潇洒洒,我要当富婆我要交好多好多特别帅,特别听话的男朋友。” 林夏忍不住出言制止。 “你那样会不会有一点乱?” 汪汪小雨笑的眼泪直流,“你知道我为什么欺负你吗?我就是觉得你太乖了,看着就很好欺负的样子。三个月换一个,有人给我做饭有人给我洗衣服,有人哄我开心不好吗?” 林夏想了想,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的,但是她绝对尊重应该比较好。 “你开心就好。” 汪小雨喝下了半杯红酒,酒精的度数不太高,大概是特别兴奋,所以脸红红的特别上头。 “我当然很开心,我终于可以抛弃这里所有的一切去做我自己了。” 林夏突然想到了盛骄阳。 他是不是也抛弃了所有的一切,才到了她的身边? 汪小雨说天亮以后,她就要为了她自己最想过的人生去奋斗,去努力了。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这辈子不会再回到江城了。 她对这个城市非常失望。 对父母很失望,对弟弟很失望对那些白眼狼的亲戚很失望。 …… 如果有朝一日必须要回来的话,一定要衣锦还乡。 第2天下午林夏没有去弹钢琴,而是去火车站送汪小雨。 两个人坐在火车站旁边的肯德基里面吃汉堡,炸鸡还有炸薯条。 林夏掏钱。 汪小雨使劲的吃,因为吃饱这一顿,不只是她今天的晚饭还是明天的早饭,很有可能还是明天中午的午饭。 听说南方的东西特别特别的贵,在北方吃三个鸡腿的钱,在南方只能吃一个。 汪小雨叹了长长的一口气,“人一辈子的事情真是难讲,之前我有那么多的朋友,每天我上学放学都是一大群人还有好多小男生围着我转。” “但是现在我遭难了,没有想到最后来送我一程的人居然是你而且你还愿意借给我那么多的钱。” “谢谢了。” 林夏确实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别人的道谢和施恩。 “你以后好好过日子就好。” 汪小雨一直笑,“你看起来年纪又不大,怎么说个话老气横秋的,也不知道是受了谁的影响。” 林夏低下头,默默的吃自己的薯条。 肯定是受了盛骄阳的影响。 “你去了男方可别再欺负人了。” 汪小雨听着一直笑,“我这人很聪明的,南方人都可厉害了,我哪敢去兴风作浪,肯定是夹着尾巴做人。” 林夏有些嫌弃的看了她一眼,“欺软怕硬。” 汪小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现在知道了,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以后会收敛着了。” 林夏有些怀疑自己到底是救了一条毒蛇,还是一个迷途知返的浪子。 不管那么多了。 反正她觉得汪小雨的处境和她差不多,她希望汪小宇会有改变命运的机会。 然后汪小雨哪壶不开提哪壶,问林夏和盛骄阳的关系。 “那个长得特别帅的男生,就是经常送你来学校,还和你一块大闹食堂的,你俩是什么关系?” 林夏愣住了一下,“那你和沈亦知是什么关系?” 汪小雨无奈的耸了耸肩,“我之前就是觉得他好看,斯斯文文的,现在我要走了,以后他就只是我记忆里的一个小片段了。” 这个大姐头还真是利落干脆。 “你喜欢他?” 林夏瞬间像是被人当头敲了一棒子,浑身所有的刺儿都竖起来了,紧紧的盯着汪小雨。 但是汪小雨像是察觉不到一样,还自说自话,大口大口的吸着冰可乐好像少吸一口,就是少占了便宜。 汪小雨这人挺难评价的。 第121章 秘密 可能混社会的人都有这种气质吧,希望她以后长大成熟一点,不要再那么讨厌了。 “我觉得那个男生也喜欢你,不过你俩这个性格都挺闷骚的,也不知道以后会是谁表白。” 林夏赶紧追着问,“你是怎么发现的?” 饭店的老板发现了,就连汪小雨都发现了,会不会盛骄阳也知道? 汪小雨伸出两个手指头,指了指眼睛。 “眼神啊!你从来没注意到吗?那个男生看你的眼神都要拉丝了,那么帅的一个男生啊,咱们学校的小女生也不少,胆子大的也不少,毕竟不少人的妈都是做那种职业的,耳濡目染的,也就学会往男人身上贴了。” “但是你没有发现每次他来的时候其他人都远远的,只敢看不敢过去吗?” “他绝对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能把人给吓死。” 这还真超出了林夏的理解范围。 在她的印象里,盛骄阳一直都是一个特别温柔可亲的人。 如同月光一样的温柔。 会像小说里的男主角一样穿着精致典雅的西装外套干干净净的白衬衣。 举手投足之间都是矜贵。 她很难想象,别人居然都会惧怕盛骄阳。 明明在一中的时候,林夏见到的,大家都和盛骄阳相处的很好还有好多女生过来打招呼呢。 汪小雨说谎的毛病就是不改。 以后还是不要再联系了。 但是汪晓雨还在继续说着,“你知道我表姐为什么没有转到我们学校吗?因为那个男生去过我表姐家里,我也不知道他和我姑姑姑父说了什么,反正我姑姑姑父吓的就不行,然后我表姐就没有转来了。” 林夏突然间想起,盛骄阳曾经询问过她学校的事情然后,他说全部交给他来解决,林夏什么都不用操心。 林夏真的什么都没有操心。 后来也确实没有再见过汪小雨,更没有见过汪小雨的表姐。 后来在餐厅见到汪小雨的时候,林夏还以为是汪小雨的家庭落魄了,所以她的表姐才没有来。 看来这是一个巧合。 盛骄阳到底是什么人? 这是一个林夏,从来不敢去深究,不敢去细想的问题。 汪小雨看了一下表,拍了拍林夏的肩膀。 “我的火车就要到了,我就要走了,你以后也要好好照顾好你自己,我看你的性格本质上和我是一样的,根本就不可能交到什么知心朋友。” 林夏再次沉默,虽然她很享受和黄月还有苏云一块上下学,但是本质上她们之间其实没有任何交集只是一块吃吃零食,玩玩闹闹的关系。 她确实没有朋友。 那些女孩子们每天都陷在自己的苦恼里,林夏虽然也如此,但是并没有办法真正的共情。 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别人在说她在听。 “以后遇到事情有点主见拿主意,如果我混得好的话,我会报答你的。” 然后汪小雨又点了一份全家桶,拎着走了。 看着汪小雨离开,林夏忽然间觉得汪小雨也不是那么讨厌。 她其实还是挺有趣的。 大概是因为骨子里汪小雨也是一个特别崇尚自由,厌恶一切枷锁的人。 她们本质上是相似的。 回到家的时候,天又下起了雪,因为是星期日,所以盛骄阳白天也在家。 盛骄阳每天有很多工作要处理,一个上午都在书房里忙碌,林夏回来的时候就没有过去打扰。 阿姨在厨房做饭,时不时飘来炖汤和蒸鱼的香气。 林夏坐在自己卧室的窗前,看着外面纷纷扬扬的雪花突然间感觉到了一种圆满。 心里是暖的,甜的,丰盛的。 倘若此生终结在此刻,也此生无悔,此生没有虚度。 她就静静的看着雪花纷纷扬扬,觉得人间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 一直到盛骄阳叫她吃饭,她才出来。 盛骄阳拿了一个大碗给她盛汤,女孩子来月经之前多吃一点肉汤可以缓解月经的疼痛。 一定要清淡,少油。 阿姨现在做菜已经完全可以按照她的口味来。 这全部都是盛骄阳,千叮咛万嘱咐过的当然也是给阿姨加了钱的,阿姨做得非常开心,这附近所有的阿姨都没有她赚的钱多。 “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林夏飞快的跑出来,对着盛骄阳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想你。” 盛骄阳所有的动作瞬间凝固,就连脸上的笑容都好像停滞了。 他一向来都是游刃有余的,一向来都是无所不能的,一向来都是稳重自持的。 但是这一刻像是泰山崩裂。 林夏瞬间感觉到了不太对劲,难道汪小雨说的都是真的? 盛骄阳只有看她的时候会很温柔,眼神都快要拉丝了。 所以盛骄阳也喜欢她吗? 但是盛骄阳是一个那么勇敢那么有规划那么运筹帷幄的人,如果真的喜欢,为什么不说呢? 所以为了避免尴尬,林夏赶紧急急忙忙的开口。 “我在想你什么时候会叫我吃饭。” 盛骄阳松了一口气,“你如果饿了的话可以先吃,不用等我。” 林夏开始喝汤,盛骄阳给她剥虾,一只只通红雪白的虾仁放在她的碗里。 以前林夏吃过期的饼干吃方便面的料包煮挂面,脸上总是会出痘,但是现在皮肤光滑细腻,好像是新生的鸡蛋白。 吃得好穿得好,睡得好,真的会变成美人。 不用在乎天长地久,不用在乎用不用把喜欢说出口,只要盛骄阳一直都这样对她好就可以。 等到她也有能力去爱一个人的时候,她愿意去告诉盛骄阳。 她的喜欢。 盛骄阳快吃完饭的时候和林夏说,“我有事情和你商量。” 林夏惊了一下,这两天发生的事情有点多,她总觉得心七上八下的。 “把元旦的时间空出来,我带你出去玩一趟,就当是送你一份生日礼物了。” 林夏看着外面的雪,有点抵触出门。 “我觉得家里就挺好的。” 盛骄阳笑了笑,“放心吧,我带你去的地方一点都不冷,保证你们这些女孩子特别喜欢。” 林夏赶紧问,“你要带我去哪里?” 盛骄阳眼角的笑如同微波荡漾,扣人心弦。 “秘密。” 第122章 听出了她的琴声 盛骄阳很擅长制造惊喜,接下来的每一天,林夏都觉得生活中充满了惊喜。 她真的好想问问盛骄阳到底是什么样的惊喜。 但是不管怎么软磨硬泡,盛骄阳都不说。 然后林夏对于即将到来的元旦就更加期待了。 盛骄阳没有干涉林夏的私事,甚至有时候晚上回来的早估摸着林夏不在家,还会在外面的肯德基坐一会儿。 看到林夏回来以后他才收拾东西回来。 天气越来越冷,小姑娘有时候口味挺重的,就喜欢吃点又咸又辣的东西。 所以盛骄阳回去的时候会给她带个汉堡包或者是炸薯条,有时候还会有吮指原味鸡。 看小姑娘吃的开心,他也开心。 林夏的感冒终于好起来了,说话的时候不再带着浓浓的鼻音,声音又脆又亮好像小黄鹂。 不过林夏的秘密,盛骄阳还是发现了。 临近元旦有几个同学的补课已经结束了,对方的家长邀请盛骄阳吃饭。 就选定在了林夏弹钢琴的那家餐厅。 盛骄阳一踏入餐厅的门,就听到了熟悉的钢琴声。 是林夏。 虽然是一样的谱子但是每一个人弹出来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才会有大师级别的演奏家和琴童的区别。 林夏的手指比这个年纪的其他小姑娘手指稍微长一些,更有力一些,所以弹出来的琴音更加清越,更加激昂。 她不是个感情外露的人,所以在特别表达感情的那些部分,也不会刻意的拉长。 也不会在比较难的部分刻意把动作做得更难,用来炫技。 就是很平稳很舒服。 像极了她这个人。 盛骄阳可以直接听出林夏在弹钢琴。 原来她一直没有回家,也退了郑修那边的钢琴练习,是在这里弹琴。 盛骄阳又踏出餐厅外,往后面退了好几步,找了一个角度,隔着玻璃窗远远的看着林夏。 林夏扎着一个高高的丸子头,穿着鹅黄色的裙子,画着浅浅的妆,素净优雅,如同一个高贵典雅的东方公主,正在弹奏钢琴。 她的神情也是端庄肃穆的,如同仙乐女神,掌控着音符。 很多食客在吃饭的时候,还会抬起头来看她。 盛骄阳最终没有进去,而是换了一家餐厅吃饭。 这个餐厅也在旁边,可以听到钢琴声,但是林夏不会发现他。 吃完饭以后,盛骄阳离开商场,外面又下起了大雪,纷纷扬扬的落满街头。 好像在迎接一场玫瑰的盛放。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林夏还是很开心,雀跃着奔向他。 一个人真正的开心,不只是因为得到了心爱的人,还因为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个世界。 可以自食其力,可以用自己想要的方式过完一生。 所有的一切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选择。 不必迁就,不必忍辱负重,不必忍气吞声,不必寄人篱下。 他很开心,林夏终于有了这样的选择。 只有拥有这样的能力,才拥有说不的权利,可以拒绝一切的不喜欢,只执着于自己的心意。 如果有一天在这样的情况下,林夏说出喜欢他。 这才是真正的喜欢。 晚上睡前总是要吃一点宵夜的,年轻人不吃宵夜饿的睡不着。 下午那一餐在学校,基本上都在五点半到六点左右,但是睡觉在十一点。 晚上一般是喝汤。 有时候是一点水果汤,有时候是比较清淡的排骨。 林夏晚上不喜欢吃鱼,总觉得有点腥。 但是林夏从来都不会说自己不喜欢吃什么。 盛骄阳发现她吃的少,就不让阿姨做了。 这个星期天和元旦是连着的,所以星期天和元旦就一块放假了。 明天是周六,后天是周日,一共有四天的假期。 相比后面的调休来说,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林夏还是很想知道盛骄阳要给她什么样的生日礼物。 到底是怎样的秘密,可以让他守口如瓶这么多天。 “你要给我什么东西?现在可以说了吗?” 盛骄阳眼中也有喜悦的光芒在闪动和林夏说。 “明天就不要安排别的事情了,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这些证件准备好,上午十点钟我们出发,大概到下午三四点钟就可以到达我们想要去的地方。” 林夏开心的差点跳起来。 盛骄阳要带她出去玩! 不过不知道是远处还是近处,但是都值得期待。 为了第二天有一个好心情好状态,林夏早早的就洗澡睡觉。 但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第二天早上醒来,盛骄阳已经做好了早饭,让林夏一块吃一点,然后换一件春秋薄款的衣服,不用穿的太厚。 吃完早饭以后两个人收拾好,盛骄阳带着林夏下楼,出租车就已经等在了不远处。 因为从楼里面出去一共走不了三分钟,所以虽然穿的很薄,也不觉得冷。 车一路向着郊区驶去。 林夏心里是有些期待的感觉,这就像是两个人的第一次约会。 “你是不是包下了一个小别墅,我听说里面有游泳池ktv还能打台球。” 盛骄阳笑而不语。 林夏又猜测了好几个别的项目,盛骄阳全部都微笑着摇头,意思是林夏猜错了。 林夏也就不猜了。 出租车距离市中心越来越远,有些地方还很荒凉。 但是她心里一点都不怕,盛骄阳又不会把她卖掉。 就算把她卖掉,她也乐意,心甘情愿帮着盛骄阳数钱。 很快车就抵达了目的地。 下车的时候林夏使劲看,居然是机场,因为这个机场是新修的,所以距离市中心很远,在非常郊区的位置。 林夏兴奋的不行。 她还从来没有坐过飞机,她们全班的同学应该都没有坐过飞机,只是在电影电视剧还有小说里看见过。 “你带我坐飞机吗?” 盛骄阳点了点头,从背包里掏出了飞机票。 “我们走吧。” 拿到飞机票以后,林夏才发现他们此次的目的地是三亚。 龙省的冬天特别的冷,晚上能到零下二十度到零下四十度,几乎每天都在下雪。 很多有钱人都会在海南买别墅买房子,像是候鸟一样,冬天去夏天回来。 林夏从来没有想过她也能去三亚。 第123章 太多了,太多了 三亚是个风景特别美的地方,听说那里的冬天就像是初夏一样的暖和。 海边有金色的沙滩,还有椰子树,树上还有好多好多的椰子。 大家都可以抱着冲浪板去冲浪,可以在海边晒太阳,可以在海里游泳潜水。 还有吃不完的各种海鲜,五颜六色的热带水果。 … 那边买了房子的人回来说,三亚就是人间天堂。 班里好多同学们都说,等到初中毕业以后就要去三亚打工,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就连之前汪小雨也说要不去三亚吧,所有人都说三亚好。 林夏特别开心,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一定要反复确定。 “我们是去三亚吗?” 盛骄阳笑笑,“是的,我们去放松一下,玩一趟,然后回来准备期末考试。” 林夏使劲点点头,“期末考试我一定要考第一名!” 盛骄阳揉揉她的头。 “就算考不了第一名,我也会经常带你出去玩儿的。” 盛骄阳买的是经济舱,挺普通的经济舱。 但是对于那时候的林夏而言,是腾空而起的梦想,是拔地而起的青云之志。 是十六岁的盛骄阳,可以给林夏的星辰大海。 等待值机,然后坐摆渡车去飞机前,再穿过长长的通道,然后上飞机坐好。 全程林夏都觉得特别特别的新奇。 盛骄阳给林夏买了一个靠近窗户的座位,这样她就能坐在窗边看外面的云彩。 林夏好奇的到处张望,“我发现飞机就是一个可以在空中飞的客车!” 盛骄阳点点头,“可以这么理解。” 飞机起飞的时候,林夏很害怕,嗖的一下就飞起来,那种瞬间失重的感觉,让人觉得很恐惧。 盛骄阳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别怕!” 在飞机起飞的时候,林夏看的不是外面的云彩,而是盛骄阳的眼睛。 他的眼睛里,有星辰大海。 飞机平稳以后,盛骄阳指给林夏看,“你看外面的云。” 因为江城在下雪,但是其他地方没有下雪,其他地方有的太阳出的比较晚,所以太阳光照射在云彩上面,金灿灿的。 一朵一朵又软又白,像是,看起来特别的软。 但是实际上当飞机穿过的时候,就会看到那些云特别的大。 林夏忍不住朝着下方看去,所有的一切都看起来小小的,越来越远,尤其是地面的工作人员,更是成了小黑点,再也看不到。 林夏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抓着盛骄阳的胳膊,使劲儿的摇。 “真的像是孙悟空在腾云驾雾!” 原来电影电视剧里面没有骗人,神仙腾云驾雾就是这样的。 又过了一个多钟头,到了中午十二点,空姐推着餐车开始送飞机餐。 林夏本来以为飞机上的食物都很贵,但是盛骄阳告诉她这些都是免费的,她就更期待了。 上飞机的时候不允许带打火机和饮料,两个人都是空着手来的,现在确实是有些渴了又有些饿了。 每个人发了一小瓶水。 还有一个锡纸包的餐盒,这趟飞机上可以选择米饭,也可以选择炸酱面。 还有一次性纸杯里面装的饮料,可以选雪碧,也可以选可乐。 林夏和盛骄阳选择的是不一样的,两个人能换着吃。 林夏还挺喜欢吃这个面条的,“面条软软的,酱汁很多,就是分量很少,我看到小说里面好多主角都在吐槽飞机餐难吃,到了难以下咽的程度,但是我觉得也不是很难吃啊,就是这个分量有点小,还不到一袋方便面的量。” 盛骄阳又把手里的米饭给林夏,林夏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这个肉馅很入味,而且是没放什么调料的那种,我喜欢这种清淡口的肉沫和米饭。” 然后喝可乐和雪碧的时候,两个人又互相交换了一下。 可乐和雪碧里面还可以加冰,气泡都打的很足。 吃完饭以后还发了一次小零食。 就是塑料袋里面装的非常小量的锅巴和饼干。 林夏挺喜欢吃这样的小零食。 一路上林夏一直是叽叽喳喳的,开心的不得了。 这是她第一次坐飞机,而且还是和盛骄阳一起坐飞机。 飞机还不能使用手机,要不然她一定要把她和盛骄阳全拍下来。 但是下飞机的时候她拍了。 两个人对着镜头都笑得特别甜。 盛骄阳看到林夏这么喜欢拍照片,就说,“马上就要过年了,回到江城,咱们也去找个影楼拍照吧。” 林夏的小脑袋一歪,“别人都是拍全家福,咱们俩是拍什么?” 盛骄阳把她的肩膀一揽。 “咱们俩也拍全家福啊,你和我在一起,咱们俩就是一家。” 林夏的眼中光彩熠熠。 “咱们俩是一家人?” 盛骄阳说,“对啊,咱们俩是一家人,你要是觉得只有咱们两个人画面有点空,还可以把猫抱上。” 林夏瞬间又充满了期待,他们两个去照全家福,再把小猫抱在怀中,这不就是一家三口吗? 想想就觉得美滋滋。 上飞机的时候需要走很长的通道,但是下飞机是直接下飞机就到了地面。 瞬间一股腥咸的暖风扑面而来,这样的空气不觉得难闻,反而是觉得有些舒服,大概是因为空气中的氧含量特别高。 身上穿着春秋的衣服,立马就觉得燥热起来。 之前觉得冷,现在觉得厚。 再往远处看去,真的有和海报上一样的椰子树,绿油油的。 天很蓝,云彩很白,整个人瞬间从雾蒙蒙的大雪弥漫的江城到了南国。 林夏也觉得被雪压了好久的压抑心情,突然间开心了起来。 盛骄阳拉着林夏去逛商场。 这边有很多免税店,而且南方的漂亮衣服特别时髦,花样特别多。 林夏简直看花了眼。 盛骄阳直接刷卡,先买了一个行李箱,然后开始给林夏买墨镜,夹脚人字拖,波西米亚长裙,亚麻裤子,色彩斑斓的防晒衣… 林夏看着这些东西觉得太多了,买这些东西的钱,足够给她买好几身的过年衣服了。 所以她赶紧阻止盛骄阳。 “我们只在这里待三四天,太多了,太多了,” 第124章 我带你去看海 所以来南方玩根本就不需要带行李。 目之所及,所有的商场都可以是林夏的衣柜。 盛骄阳已经痛快的掏出卡去刷,因为买的东西又多又贵,扫码支付现在是限额的,刷不出那么大的额度。 “不多不多,我们在这里待差不多半个月再回去。” 林夏有点不敢相信,盛骄阳居然会带着她出来玩半个月吗。 “那回去以后只剩下一个星期就要考试了!” 盛骄阳还在为林夏挑衣服,林夏就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衣服基本上都能穿得进去,盛骄阳只需要和服务员说给我拿她的码。 面对林夏的质问,他只是漫不经心的问。 “有什么问题吗?” 林夏非常忐忑,“只用一个星期复习,会不会考得很差,万一考得不好怎么办?我觉得我们要不还是早点回去复习吧。” 盛骄阳揉了揉林夏的头,小姑娘的头发真的是越来越柔软丝滑了,这段时间真的养得非常好。 “可是你的十四岁也只有这一次,我们这次如果不玩的话,明年你就十五岁了。” 林夏听了以后开始小纠结到底是留在这里好好玩,还是回去写作业。 她还从来没有来过南方,古人说的天涯海角好像都在这边,她都想要跑去看一看。 还有南方的海滩,沙滩,椰子树… 好多都很想体验一下。 纠结来纠结去书上的那些知识,其实已经学了一遍又一遍了,无非是背得更扎实熟练一些而已。 但是外面的这些东西她都没有见过,当然是要留在外面。 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来说,还是看世界比较重要。 免税店真的看起来特别豪华,可以说是特别奢华。 里面的每一件东西,林夏都觉得自己高攀不起。 但是盛骄阳在买的时候又给林夏一种,这些东西都不要钱的感觉。 林夏当然要赶紧阻止盛骄阳。 “买两套衣服用来换就好了。” 盛骄阳当然不同意,“两套衣服怎么穿?” “穿一套洗一套啊!” “女孩子在海边要拍很多美美的照片!” 林夏一想也是,就没有继续阻止盛骄阳,但是那些衣服都真的好贵好贵好贵。 本来她还觉得来这里买新衣服挺好的,这么多的店铺,现在觉得还不如在批发市场买。 一直到后来。 林夏去过了很多地方,见过了很多人,有人追她,为她发疯,为她狂,为她哐哐撞大墙。 所有人都说那是真爱,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真心。 但是林夏的眉头都不皱一下。 因为在很年少的时候,有人曾经捧着整个世界放在她的眼前。 明明是世界上最好的一切,但是却从不夸耀,只是看她喜欢,让她挑选。 这样的爱,只要得到过一次,就再也看不上其他所有的感情。 买完了衣服以后,两个人晃晃悠悠的离开了机场。 盛骄阳感觉还有很多想要买的东西,但是林夏赶紧拉着他走。 在这里买一包卫生巾,可以在外面买一箱了。 她完全看不出来这些东西有什么区别。 但是盛骄阳说,体会过纸醉金迷以后才不会被一点小钱迷惑。 买过大牌以后,才会知道真正的大牌和普通东西的差距。 以后再买大牌的时候不会觉得激动,买普通东西的时候也不会觉得低人一等。 所以现在买东西是很值得的。 盛骄阳是真的很认真的给林夏选包包,真皮的小书包,一个就要好几万。 林夏的眼睛都看直了。 她就算是读完大学,也用不了这么多的学费。 在盛骄阳出现以前,她别说使用书包了,每天都是拎一个食品包装袋。 特仑苏金典的袋子,没有多余的从来都舍不得拎,都是塑料的。 三四万块钱的一个包,她想都不敢想。 不管盛骄阳说这个包多么的衬她的气质背上以后特别俏,林夏都坚决不要。 和盛骄阳送的东西比起来,林夏攒钱要买的东西显得那样的单薄。 哪还有一点惊喜的意味。 “以后慢慢买,不差在这一时三刻的,咱俩都还是学生呢,我就不用那么贵的书包了。” “可是我想给你买。” “没有必要,我就算是背上最贵的书包,现在也考不上清华北大。” “万一考上了呢?” “那肯定是因为我勤奋学习,脑子聪明,绝对不是因为我背了一个特别贵的书包!” 盛骄阳听着哈哈大笑。 “那你如果考上清华北大,想要什么样的奖励?” 林夏想起来盛骄阳之前对于清华北大的评价。 “我其实不那么想去上清华北大。” “先考上再说。” “你打算奖励给我什么?” “秘密!” 盛骄阳的眼中依然是自信和笃定,林夏对他当然是放心的。 每一次盛骄阳都可以给她新的超级巨大的惊喜。 一想到高考结束后的暑假,林夏就感觉到心尖尖好像都在发颤。 在一个感觉陌生的城市,没有老师,同学也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林夏感觉到自己就好像是离开了笼子的小鸟。 她好像可以放得更开了,直接就抱着盛骄阳的胳膊。 这样的动作头一次是应该恐惧,第二次是下意识,第三次就已经自然而然了。 盛骄阳的动作僵了一下,随后默许了林夏这样的行为 朋友之间也是会这样打打闹闹的。 两个人直接打了一辆车去海边定下的别墅里。 到了别墅门口,别墅就在海边,走不了多远,就是海滩。 海苔是金色的,沙子特别细,特别绵,特别软。 踩在上面松松的,人不由自主的就脱了鞋光脚走在上面,特别舒服。 海边还有棕榈树,椰子树。 这边的风景很好,马路一路延伸到了海边,两边都是高大的落叶乔木。 海风咸咸的,潮潮的,一开始不太适应,但是现在已经习惯了。 有专门的管家过来办理房子的交接,身后还带了两个管理人员,负责这几天的食物采买,别墅的维护。 林夏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这么漂亮的别墅。 就像是小时候,日历海报上的风景一样。 三层的小楼,宽敞的落地窗,大大的开放式厨房,舒服的欧式沙发。 她只在电视剧里见过。 盛骄阳站在她的身后说,“我带你去看海。” 第125章 是今夜的月色很美,我想和你一起看 林夏还从来没有看过海。 她对大海所有的印象全部都从书上还有电视上看到的。 人生第一次看海,是和盛骄阳一块去的,想想就觉得特别开心。 林夏当然是开心的,赶紧答应。 “好呀好呀!” 两个人在别墅里把东西放下,然后就戴上遮阳帽,墨镜,换上适合海边穿的衣服。 别墅里的东西挺齐全的。 盛骄阳还去厨房里拿了一个桶和铲子。 林夏看的格外的惊喜,像个小孩子一样,一直追在盛骄阳的后面问。 “我们拿这个做什么?要堆小城堡吗?” 沈骄阳笑笑,把东西全都收拾好拎上。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其实这里距离他们要去的还还有一段距离,盛骄阳就骑了一个小摩托,把林夏给带上。 小摩托是这里的主要交通工具,大部分来这里旅游的人都会租一个,方便看景色也方便停。 如果是开车的话,比较麻烦,有些路很窄,车辆也没有办法通过。 而且很多地方都不允许停车,随随便便就会贴很多的罚单。 小摩托真的特别方便。 盛骄阳在前面骑着,林夏坐在后面,一阵一阵的海风吹过,世界都变得安静了。 穿着人字拖,穿着吊带和短裤,这是和江城寒冷的冬天,完全不一样的体验。 路上还遇见了一片特别大的水果摊。 之前第一次去沃尔玛超市的时候,林夏就见到了好多好多没有见过的水果,这次又见到了好多叫不出名字的水果。 花花绿绿的摆在一起特别好看,看着就很好吃。 盛骄阳给林夏买了不少,还买了一个椰子,在上面打了一个口,放个吸管让她可以在口渴的时候喝。 小姑娘两个手捧着椰子,使劲的吸了一口,新鲜甘甜的汁水沁入喉咙,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神情。 新鲜的椰子汁真好喝。 比超市里买的好喝的多。 而且海风吹着更有感觉。 这样度假过得太爽了! 盛骄阳很享受这样的乐趣,他自己其实是喝不出椰子什么味儿的。 好像他对这个世界所有的感知都很浅,但是透过林夏,世界会变得丰盈可爱。 “还有别的想吃的吗?” 林夏看着那一碗多的水果,赶紧摇头。 “够了够了,能把这些吃完就不错了。” 林夏发现盛骄阳不喝椰子汁,就拿一个水果给他,但是盛骄阳不要。 盛骄阳目光注视着小姑娘,潋滟如波的眼眸中盛满了深情。 “你现在还想回去写作业吗?” 林夏头摇的像波浪鼓一样。 “不想!” 能在外面疯玩,没有人喜欢写作业。 要不然古人怎么说,读书辛苦呢,十年寒窗苦读,头悬梁锥刺骨,最后才能一举成名天下知。 还是到处游山玩水比较快乐。 但是游山玩水的快乐是因为好好学习,又赚到了钱,才能心无负担。 要不然一颗心总是悬着的。 在路上的时候,林夏心里就想好了,反正她学的那些知识都不难,语文英语历史地理都是不需要复习的,靠的是平时的积累。 主要是数学,物理,化学,每天翻一本书,把上面的重点难点全部背诵一遍。 估计到时候就差不多了。 很快两个人就到了海边,海边有很多赶海的渔民。 盛骄阳去给一个大爷递了一根烟,两个人聊了一会儿。 远处的海看起来特别特别的漂亮,林夏特别想要跑过去。 但是她乖乖的在原地等着盛骄阳回来。 盛骄阳回来以后,带着她往海的方向走。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往前面走,盛骄阳的脚印比较大,林夏的脚印很小。 一前一后一块走着,好像这一生就能这么走完。 走了一会儿。 路上还碰到了有人在拍婚纱照。 女孩子穿着雪白的鱼尾裙,婚纱头上戴着简单的头纱,站在礁石上,看起来就像是海里刚刚走出来的人鱼。 旁边是穿着西装的新郎,两个人站在一起,看起来就是郎才女貌。 林夏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造型。 立刻指给盛骄阳看。 “你有没有感觉那个新娘好漂亮!” 盛骄阳手里拎着桶,拿着铲子,看了新娘子一眼就离开了目光,又看向了林夏。 眼睛里好像有期待。 “你以后做新娘的时候肯定更漂亮!” 她当新娘? 那还有好多好多年呢。 林夏感觉到心在扑通扑通的狂跳不止,一时之间呼吸都停止了,忘记了说话。 她以后也是要做新娘的。 但是他们老家新娘都不怎么好看,林夏清清楚楚的记得,新娘脸上画着五颜六色的像鬼一样的妆,然后穿着像麻袋一样的红衣服,还要再被裹一层。 结婚的时候,新娘子大部分都不开心。 因为像是一件货物被送到了男方家里。 婚姻是两个男人的交易,丈夫出钱,从父亲手里买下新娘的使用权,从此家里就多了一个会说话的牲口。 林夏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还在奇怪。 为什么书上的人结婚都那么开心,结婚不是去受苦了吗? 难道书里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不是一个世界吗?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在一片天空之下有那么多种生活方式。 有的女孩子从一出生就是被所有人捧在心尖子上的小公主。 出嫁的时候,穿上最华丽的盛装,一步一步走向心爱的人。 不用为奴为婢。 一辈子都在幸福的粉色海洋里。 日子甜美的冒泡。 从前林夏一直也觉得自己的出身是有原罪的,因为不是男孩子,所以辜负了父母的期待。 因为不能换成钱所以辜负了所有长辈的养育之恩。 但是从遇到盛骄阳开始,她也可以成为她自己。 所以有朝一日她也可以穿着漂漂亮亮的婚纱,一步一步走向心爱之人,而心爱之人也刚好想要和她永远在一起。 水天相接的地方,风吹起盛骄阳的白色长衬衫,整个世界都美好的,如同小说里的场景。 林夏感觉到自己好像要醉了。 醉的分不清楚现在是现实还是幻境。 如果是幻境的话,那就一辈子都不要出去好了。 这样的梦,想永远的做下去。 看到林夏在发呆,盛骄阳挥了挥手,声音还是温温润润的,好像在海边又有了别样的风情。 林夏感觉到自己的耳朵都是烫烫的。 “我们去赶海吧。” 拎着小桶在沙滩上找小螃蟹小海螺小贝壳,被称作赶海。 后来的小视频上这样的内容特别多特别火。 林夏学了一个新词汇。 “好呀!” 林夏也赶紧跑过去,盛骄阳发现了一个海螺,个头不是很大,但是特别光滑,是他们在这里发现的第1个有趣的东西。 盛骄阳从地上捡起来递给林夏吹了吹上面的沙子。 林夏接过来,往耳朵边凑,使劲的想要听一听。 “我听说这样就能听见海的声音。” 但是她仔细的晃了晃,还是没有听到。 “怎么会没有声呢?” 盛骄阳说,“这是因为海螺放在耳边的时候里面有回旋的气流,所以听到的不是大海的声音,而是气流。” 林夏笑着说,“科学道理我现在懂得了,但我还是想听一下想象中的海的声音,就像你之前告诉我的,有个人从来没有见过海,但是在贝多芬的音乐里听过了海的怒吼,然后就想要去见一见真正的海,可是在见过海以后,他觉得真正的海没有意思,还是更喜欢音乐中的海。” 盛骄阳觉得林夏说的很有道理然后又从地上捡了一个更大的海螺给林夏。 林夏超开心的,把海螺放在耳边,仔细的听,然后又给盛骄阳。 “你听真的有海的声音。” 盛骄阳也学着林夏的样子,把海螺放在耳边,好像真的有奔涌不息的海水从远处缓缓而来。 静水流深,缓缓呜咽,然后奔涌,咆哮至远方。 是一种全新的,非常有趣的感官体验。 林夏期待的看着他。 “好听吗?” 盛骄阳认真的点了点头。 “好听。” 林夏蹦蹦跳跳的朝着远处跑过去,手里的桶拎着转圈圈。 “我们去赶海了!” 她觉得这一天她要比那个新娘还要快乐。 海看起来挺近的,但是一直走都走不到海边,走了十几分钟才到了海边。 原来看起来那么近的海还那么远。 路上沙子特别柔软。 林夏和盛骄阳干脆就脱了鞋,一路疯跑着往前走。 海边的天空真蓝啊。 赤着脚一脚踏进海水里,海水居然是温的。 盛骄阳手捧起水,朝着林夏,撒了一点。 林夏也朝着盛骄阳泼水。 这边有很多贝壳,炒着吃特别好吃,然后两个人就一直在挖贝壳。 拉了半桶贝壳以后,发现有横着跑的小螃蟹,这种小螃蟹煮了吃也很好吃,如果炸了的话,当成零食就更加好吃,然后两个人又一直螃蟹。 找完了螃蟹以后找了块石头坐着,准备休息一下。 突然间发现不远处有个海龟,而且海龟不知道被哪个游客翻过来了。 海龟四脚朝天,看起来挺可怜的。 林夏就把海龟翻过来了,然后海龟动了动,朝着海的方向慢慢的爬了过去。 林夏看着小海龟想到了龟兔赛跑。 虽然兔子一开始跑得很快,但是乌龟永远都不停下,一直在往前跑往前跑最后乌龟赢了兔子。 但是盛骄阳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停下来等别人呢? 算了,不去想了。 此刻是幸福的就好。 两个人一直在海边疯玩,一直玩不动了的时候肩并着肩,站在海边看着远处船在缓缓的动。 盛骄阳掏出手机,“我们合个影吧。” 林夏一直都很喜欢和盛骄阳一块拍照就是拍照的时机比较少。 然后两个人背对着大海,对着手机的前置摄像头比划了一个剪刀手。 盛骄阳的笑容温柔和煦,眼睛里有盈盈的光。 林夏快活的像一个小兔子。 又过了一会儿,盛骄阳看了一下表,“我们回去吧。” 林夏还有一些恋恋不舍的,“到了明天早上我们来看日出好不好?早上等潮水落了以后,沙滩上的东西更好。” “下午三点钟以后就要涨潮了,我们现在回到公路上,就能看涨潮了。” 林夏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涨潮,只在课文里学过钱塘江大潮。 “涨潮是不是很壮观?” 盛骄阳点头,“是的,潮水涨起来以后,会把远处的船全部都送回来,很漂亮。” 林夏本来就是一个听话的小孩,尤其是听盛骄阳的话。 盛骄阳说走,她就一点留恋都没有了,立刻跟着一块走。 盛骄阳给林夏解释,就是海水会逐渐的涨起来,就像是家乡的小溪涨河,原本只有一尺宽的小溪会长到十几米宽。 林夏有点怕怕的。 “其实也没那么吓人了,每年都有人要抓潮头鱼,那个鱼的意头特别好。” 可是林夏还是觉得害怕,“可是洪水冲过来会把人给卷走的。” 盛骄阳刮了一下林夏的鼻子。 “富贵险中求!” 林夏觉得自己这个性子,这辈子可能都得不到一场富贵了。 她只想安安稳稳舒舒服服的老死。 就过现在的日子就很好,哪怕比现在的再稍微差一点也能接受。 两个人走了十几分钟回到了岸边。 然后盛骄阳又看了看表,让她坐在原地休息一会儿,吃一会儿水果。 林夏这会儿也确实是有点饿了,就开始吃水果。 南方的水果是真的好吃个大饱满,汁水特别丰富,特别甜,但是又不腻。 一口一口嘎嘣脆,真的特别好吃。 但是吃着吃着她就感觉到不对劲,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她嗯吃东西的声音,直到看到了远处的浪花。 浪花开始只有一点点。 在地平线上跳跃,然后一点一点往前推,高度也变大。 林夏的眼睛都瞪圆了,摇着盛骄阳的胳膊,跳起来喊着。 “涨潮了,涨潮了,真的涨潮了!” 她还是头一次见到大海居然会涨潮,潮水由远及近,缓缓而来,奔腾着,跳跃着,翻滚着,林夏感觉到自己的心里好像也像是一壶水在逐渐的烧开。 潮水持续的时间很长,一直到10分钟以后这才到了眼前。 潮水使劲拍打着岸边。 岸边距离沙滩还有十几米的高度,所以这个水上不来。 但是看着惊心动魄的,如果没有及时回来的话,就会被水给卷走了。 所以很多人去外面海边游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涨潮的时间点,扎帐篷的时候也要注意,千万不能把帐篷扎在潮汐区,要不然就会被卷走。 海风猎猎,天气有些凉了。 林夏觉得海水很有意思,又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然后两个人也累了就回别墅里去吃饭。 盛骄阳预定的服务都非常的贴心,厨师已经做好了饭,把菜都摆在了桌面上,应该是5分钟以前厨师离开的,所以菜都还是热的。 是林夏不认识的鱼和虾。 有一个盘子里放的全都是五角星,林夏还从来没有见过。 “这个是装饰品还是能吃?” 盛骄阳系上围裙,拎着他们桶里的海鲜进厨房开始收拾,再给林夏添一道菜,他们自己抓来的海鲜更有乐趣。 “这个叫做海鲜,可以吃的,就是味道稍微有一点腥,你掰开尝尝。” 盛骄阳走过来,把海星掰开然后递给林夏。 林夏吃里面的黄子,仔细品味道。 “有点像鱼籽,但是比鱼籽稍微绵密一点,挺好吃的,带着一点甜味儿,腥味也不太重。” 海鲜当然是要吃现炒现做的,林夏看到桌上的菜挺多的,就让盛骄阳不要收拾其他的了,坐下开始吃饭,等到晚上再吃他们抓回来的小螃蟹和小贝壳。 然后两个人就坐在桌子前开始吃东西。 “这个叫海兔。” 其实就是特别q弹的小鱿鱼,和韭菜和小米辣一块炒,味道特别鲜美。 “这个是皮皮虾。” 壳比较厚,要拿剪子剪开才能吃北方人吃的比较少,所以开起来不太熟练。 “这个叫芒果螺。” “这个叫蛏子。” …… 林夏感觉又是在逛动物园,每一样吃起来都特别的有趣味。 头一次吃海鲜不能吃的太多容易拉肚子,所以每一样都是简单的尝了一点点。 吃米饭的时候盛骄阳也让她多吃一点炒菜,不要全吃海鲜肠胃一个适应的过程。 吃饭之前还让她喝了一碗清鸡汤养一养胃。 吃饱喝足以后,林夏有些乏了,早上起来坐飞机,下午又赶海一直吹海风就算这边的天气热,也有些受不了。 “咱们先睡一觉,然后晚上去逛夜市。” 林夏一想到晚上还能出去逛,现在就有些睡不着了,感觉出来旅游每一分钟都应该在外面使劲的看景点。 但是盛骄阳揉揉她的头,“你刚来这里肯定会水土不服,先适应几天,习惯了以后每天出去疯玩。” 林夏确实是累了,眼皮都要睁不开了,就听话的上楼去睡觉。 卧室布置的很好。 和他们上次去酒店开房差不多,但是多了一些生活化的布置。 床单被罩全部都是雪白雪白的,大概因为是在南方空气很潮湿,所以房间里有除湿器而不是加湿器。 床特别的柔软,林夏躺上去不到10分钟就睡着了。 而且睡得特别香甜,连梦都没有做一个。 林夏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9:30了特别的懊恼,觉得自己浪费了好多的时间。 她急急忙忙的起床洗漱然后飞奔下楼。 然后他看到盛骄阳已经坐在餐桌那里用电脑处理事情了。 说的还是外语。 林夏觉得盛骄阳有重要的事情要忙,就不要过去打扰,准备轻轻的转身上楼梯。 但是却被盛骄阳发现了。 “你醒了,那我们就一块出去吧。” 林夏对于自己睡过头的事情,有一点不好意思。 “我是不是占用了你的时间,咱们明天出去玩也可以。” “不会的,我的这部分工作本来就是,什么时候处理都可以,刚才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 说着盛骄阳就起身关了电脑然后去门口拿衣服,衣架上已经放好了,两个人要穿的风衣还有鞋架上有运动鞋。 晚上外面的潮气重,海风刮过来还是挺冷的。 盛骄阳看了一下天气预报,说可能会下雨,还专门带了一把伞。 林夏感觉和盛骄阳出门,连脑子都不需要带了,只要跟着他走就可以。 盛骄阳出来打了个车,南方城市冬天的晚上还是很热闹的。 路边有很多小摊摊,小摊摊上都排队排了很多人,有本地人也有游客。 特别好吃的大片的烤鱿鱼,10块钱三串。 林夏看到那么多人在排队,也不由得分泌口水,盛骄阳干脆就下车给她买了三串。 小姑娘正在长身体,饿的比较快,睡了三个半钟头,中午吃的那点饭全部都消化完了。 林夏有点不好意思。 但是盛骄阳让她吃,“我们今天晚上本来就是出来吃小吃的,看到什么就吃什么,觉得好吃的,我们还可以返回来买第2次。” 出租车司机是一个稍微上了点年纪的老大爷,看到后座上的这一幕,不由得调侃两个小年轻。 “小姑娘,你看你男朋友多疼你,让你吃你就吃吧,等会儿逛着街消化消化又能吃不少东西呢。” 林夏闹了个大花脸,赶紧低下头吃鱿鱼。 鱿鱼真的特别特别的好吃,大概因为在海边,所以鱿鱼是新鲜的一口咬下去香脆爆汁,海边的人就是特别会做海鲜,这个酱汁也调的刚好不像在江城干巴巴的。 但是那句男朋友,更是让林夏心里心潮起伏。 她还偷偷的打量盛骄阳。 盛骄阳好像没有她这么激动,只是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一直看着窗外。 好像外面的万家烟火,特别特别的漂亮,特别特别的引人入胜。 盛骄阳还和司机大爷说,“女孩子嘛,我就喜欢多宠着她一点。” 司机大爷说,“听老婆话的男人会发达,小伙子我看你特别的有前途。” 老婆这两个字更是让林夏心花怒放,心都不知道飘到了哪里。 但是林夏一直以为这对于盛骄阳而言是一种冒犯。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林夏才后知后觉得想起,那个时候盛骄阳从来没有反驳过一个字。 他心里完全是认可的。 只是那个时候两个人年纪还小,谁也不会把这样的话直接的说出来。 真正的爱是什么? 是今夜的月色很美,我想要和你一起看。 第126章 夫妻店 南方的夜市,特别特别的好逛,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活蹦乱跳的海鲜。 林夏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海鲜。 大概因为是元旦,所以还有很多张灯结彩的活动。 南方挂的灯笼也小巧的多,有十二生肖,各种各样的传说。 林夏在夜市上又吃了好多东西。 毛鸡蛋看着很可怕,所以就没有吃,但是前面有游客,专门要吃那种还在蹦蹦跳跳的。 听说这个叫做活珠子吃了以后特别大补。 但是清补凉特别好吃,林夏吃完了一个,还想吃,考虑到胃比较小,决定第2天再出来一次。 又喝了一个小奶椰和下午的椰子完全不一样,但是都特别的清透。 晚餐重点吃了一个椰子鸡,单吃鸡肉有一股淡淡的椰香味,汤也很好喝配上秘制酱汁更香,这是完全和北方的炖鸡不一样的口味。 等椰子鸡的时候还吃了虾饼。 …… 她和盛骄阳两个人排队吃炒粉,这是一家特别火的炒粉摊子。 但是一个炒粉才卖8块钱,看起来份大量足,好多人都在讨论这个炒粉摊子一晚能赚多少钱。 盛骄阳让林夏也跟着算一算。 林夏就认真的观察起来。 炒粉是夫妻档,妻子负责准备粉,豆芽,肉末,虾仁,鱼片,鸡蛋这些配菜,在负责收钱,然后丈夫负责炒。 两个人特别的忙。 平均三分钟到5分钟出一份,有的两份一起,三份一起的可以同时炒,一个钟头可以出将近40份。 40x8,毛利润就是320块,一份粉的成本大概在三块左右,一份粉可以赚到5块。 一个小时可以赚最少200。 而且很多顾客都会专门点虾仁蛤蜊,这下还能再赚不少。 一个小时算220块。 晚上要在这里工作6个小时,1320块。 林夏非常惊讶,捧着粉出来吃的时候还是难以置信。 “就这样一个小小的炒粉摊子一个月居然能赚四五万,一年就可以赚五六十万,这比很多看起来很高端的商场都赚钱!” 很多看起来很高端的商场,其实是在赔钱的,因为根本没有客流量,还一直在付着高昂的租金。 林夏算完账以后才用一次性筷子开始吃粉,很饱满而有韧性别入味儿,带一股新鲜的香辣味,豆芽爽脆的,口感又很好,地中和了酱汁和粉的滑腻,吃完一口还想吃第2口。 女孩子本来就喜欢吃这样酸酸辣辣的口味, “这个粉炒的很好吃!” 林夏吃着粉还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那对小夫妻,两个人都表情严肃,手上忙个不停,偶尔和人找钱的时候,脸上露出笑意。 这么好的生意,几乎没有成本,每天晚上都是净赚,当然会很开心。 一年赚五六十万,对于小老百姓而言已经是很高很高的收入了。 不用担心贷款,不用担心催债不用担心,手底下还有好多人跟着要一块吃饭。 这样的幸福感已经甩了全国80%的人,好几十条街。 林夏想起了她和盛骄阳一块儿摆烧烤摊的时候。 每天也很赚钱,每天也很辛苦,但是每天都是踏踏实实睡着的。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所以夫妻店永远都不会倒闭,因为夫妻店是这个世界上最稳固的生意,兰州拉面,沙县小吃,还有我们很熟悉的,很多街头的小店基本上全都是夫妻店。” “夫妻两个人一个人在后面出苦力,一个人在前面算账,出力的人不惜力,算账的人不贪污,因为两个人还有共同的孩子这个目标。” “所以夫妻店肯定会赚钱的,成本是两个人的家,都会为了家努力的。” 林夏看着盛骄阳,她也很想和盛骄阳开一家夫妻店,但是盛骄阳的志向不在这里。 林夏又看了好一会儿,那个炒粉摊子,其实很想回头再去买一个炒粉,这个炒粉真的很好吃,值得排队20多分钟。 但是真的太饱了,已经吃不下了。 两个人一直逛到了凌晨。 原本林夏觉得已经到了回去的时间点,但是盛骄阳带她去了酒吧。 林夏心里是有些忐忑的,“咱们两个人的年龄不大。” 虽然他们今天穿的比较成熟,但是林夏的青嫩,还有盛骄阳明显少年的气质根本就骗不了人。 今天那个出租车司机把他们两个人认成情侣,也不是觉得他们年纪大就觉得他们好像是学校里偷偷谈恋爱的小男生和小女生。 南方城市比较开放,对于孩子们早恋,不会像北方那么旗帜鲜明的反对,反而是有一个正向的引导。 但是所有人都不会允许16岁14岁的小孩去酒吧。 那种地方实在是太乱了。 “没关系的,又不是洪水猛兽,年纪小的时候什么都见过,以后就不会被骗。” 其实林夏也挺向往的小说里经常有女主喝醉酒在酒吧和男主相遇。 酒吧在她眼里是一个特别狂野,特别奔放,燃烧着荷尔蒙的地方。 代表着浪漫突破禁忌还有神秘。 盛骄阳给门口守门的人拿了两张红彤彤的钞票,开门的人一句话都没有说,直接就放他们进去了。 舞池里好多人在摇,灯光五颜六色,盛骄阳拉着林夏去吧台坐下,然后点了两杯饮料。 临夏看到墙上有很多可以点的种类,长岛冰茶,血腥玛丽…… 这个地方的饮料是真的很贵。 就是一杯橙子汁,居然也卖出了180一杯。 但是这个橙汁好像调的很有层次感,用吸管从下往上吸是不一样的味道。 盛骄阳的那一杯里面全部都是沙冰,不知道喝起来是什么味道的盛骄阳看到林夏想喝,就把自己的杯子推过来。 他的习惯是一个吸管上分开叉出了两根,然后两个人同时吸的时候,就好像是在喝交杯酒,眼神瞬间互相碰撞。 其实这个杯子里没有酒。 但是林夏感觉到自己一瞬间醉的五迷三道,只看到霓虹在摇曳,所有人都在笑都在闹。 不知道是不是白天的海风吹得太猛,林夏不由自主的身体往前倾。 第127章 玫瑰 她害怕一脚踏在薄薄的冰面上,稍微一用力,把整个湖面都给惊塌了。 初冬的湖面特别脆弱,像是少女敏感的心,稍微一动就会伤到。 林夏选择了停下,然后闭上了眼睛,把所有的感官都给封存起来。 但是很惊讶的是她感觉到自己的唇上传来一片冰凉的触感。 像是有跳跳糖在嘴里,一下子就炸了。 她脑子里有烟花在炸响,噼里啪啦五颜六色的,然后她睁开眼睛,看到盛骄阳的眼睛,平静的看着舞池。 林夏的心像是在高空中极速坠落,一下子坠入深海,又一下子坠落在柔软的沙滩上。 所以他没有发现她的小心思。 还好还好,要不然今天晚上两个人都不知道要怎么一块共处一室。 其实是林夏没有注意,如果他注意到的话就会发现肾胶囊藏在下面的手紧紧的扣着椅子,青筋暴起,微微抖动。 哪怕是在几千人面前做演讲,盛骄阳都没有这样的紧张过。 但是这一刻他惶恐不安,到了极点。 年少时的爱恋,朝夕相处的思慕,就算是藏得再好,也会有露出端倪的时候。 明明就是很喜欢很喜欢,怎么可能会一直忍得住? 蜻蜓点水。 浅尝辄止。 就让这个梦做的时间再长一点再长一点,不要在最美好的时候让梦醒过来。 林夏看着那么多的人跳来跳去的还有好多相熟的朋友是在酒吧的卡座上。 感觉就像是班里的同学下了课以后一块去网吧,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其实正常的酒吧,没有那么多的不法交易,能够在大厅里舞池的正中央全部都是正常人。 林夏心里眼里都对酒吧这个地方祛魅了。 “原来酒吧就是这样的啊。” 盛骄阳笑笑,“那你以为呢?” 林夏压低了声音,凑近盛骄阳,小姑娘的声音柔柔的,软软的,在这个震耳欲聋五光十色的空间里像是一阵柔软的清风。 “我以为就和小说里写的一样,特别乱,正经人从来都不来,各种黄赌毒交易都在这里。” 盛娇阳说,“这么说倒是也没有错有的是正规的,有的是不正规的,但是这种游客特别多的地方还是比较正规的,我教你一个,就是你不管和谁出来玩儿那杯饮料但凡离开过你的视线,都绝对不要再喝,不要一个人去人少的场所。” 不光是酒吧,爬山看海,密室逃脱,野外探险全部都是同理。 有时候可怕的是环境,有时候可怕的是人心。 如果不是一个特别渴望探险的人,最好还是不要尝试那些危险的活动。 喝完了手里的橙汁,林夏其实是想要尝一下血腥玛丽的。 她当然知道血腥玛丽,是英国历史上一个特别有名的女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王权,一次性烧死了300个异教徒。 所以血腥玛丽这4个字本身就对她而言很有吸引力。 盛骄阳想了一下,还是点了一杯,但是让林夏只能尝一口一小口。 因为这是酒精很重的饮料。 林夏很听话,只轻轻的沾了一点点,感觉甜甜的,辣辣的过了喉咙以后特别的刺激。 不由自主的又喝了一大口。 然后盛骄阳赶紧把酒杯拿了过来,“不要喝了。” 但是已经晚了,小姑娘的脸已经红起来了,盛骄阳立刻带着林夏离开。 林夏走路已经开始飘了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踩在一团棉花上软软的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 但是眼前的盛骄阳却是如此的具象,她拉着盛骄阳的手,感觉特别宽厚,特别有力。 原来林夏的酒量这么浅! 之前在郑修的琴行,盛骄阳调酒的时候,只是沾了一点点红酒的味道所以林夏醉的不明显。 现在血腥玛丽喝一口,她就彻底的醉了。 出来以后林夏就开始拉着盛骄阳的手转圈圈,一直在笑。 本身她今天就穿的是花裙子,波西米亚风格的长发飘散,看起来像是一位公主。 而且是一个拥有着自由灵魂的公主。 路边还有人卖花,林夏要一朵红色的玫瑰。 “我亲爱的王子,我允许你送我一朵玫瑰。” 盛骄阳看着她琥珀色的眼睛,手紧紧的拉着她的手,似乎是害怕一转身林夏就会消失不见。 另一只手掏出手机去和卖花的人买了一朵玫瑰,他还挑选了半天在一篮子的玫瑰里面挑选了最漂亮的一朵,然后回过身来放在了林夏的手心。 “我愿意送你玫瑰,永远都送你一个人。” 林夏单手拿着玫瑰,就像是音乐家拿着指挥棒,又像是百变小樱魔术卡里面的卡通人物。 “我要开始变身啦!” …… 路过有的人驻足看,有的人躲远,反正都觉得这是一个小疯子。 但是盛骄阳觉得她是在解放天性。 林夏好像一直都特别的懂事,从来都不会主动要什么从来都不会很疼很难受,也不会像其他小孩一样,疯起来没个样子。 她一直都是乖乖巧巧的,谦虚谨慎的,温柔懂事的。 这样的小孩子是没有童年的。 一辈子都有阴影,有些忧郁,但是盛骄阳想让她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 一直闹累了,林夏就抱着盛骄阳的胳膊靠在他身上睡着了。 林夏只觉得自己一直在和盛骄阳跳舞。 在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世界的宫殿里,裙摆上下翻飞,跳累了就去吃一块好吃的奶油小蛋糕。 盛骄阳一直牵着她的手,两个人就好像是真正的王子和公主。 林夏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别墅的。 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金灿灿的太阳从窗户照进来窗帘是薄薄的白纱,被海风吹动着,特别的有感觉。 林夏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都换成了睡裙,而且脸和手明显是洗过的,不像是没有洗油腻腻的。 啊啊啊!!!!!!! 好丢人啊! 林夏蹑手蹑脚的下楼,不知道怎么面对盛骄阳,盛骄阳已经反复叮嘱过她不要喝多,尝一点点就行,但她还是忍不住喝了好大一口。 现在她知道了,她的酒量是真的不行。 但是下楼以后,她发现桌子上摆着一朵玫瑰,玫瑰已经插到了花瓶里,现在开的正鲜艳。 林夏瞬间恍然。 昨晚的一切难道都不是梦吗? 第128章 和鲨鱼亲密接触 她左顾右盼看了好大一会儿,才慢腾腾的下楼,就像是猫和老鼠里面,汤姆和杰瑞,动作很夸张,尽可能的不发出一点声音。 她想要仔细的看一下那朵玫瑰。 会不会昨天晚上发生的都不是真实的,这朵玫瑰是别墅里管家他们安排的装饰。 毕竟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太疯了。 她一直在马路上跳舞,一个人跳就算了,还拉着盛骄阳一块跳,盛骄阳不但没有拒绝,还和她一块跳,两个人在大马路上就像两个正在解放天性的神经病。 路过的交通警察是南方人,大概是见多识广,确认了一下,盛骄阳是个正常人就放了。 林夏长这么大,还没有这么丢脸过。 就像是过年的时候,她也是站在父母身后,只要父母不主动说话,她从来不会叫人。 反正不管是客气的和客人打招呼,还是不打招呼,晚上都会父母骂。 如果没有打招呼,就会说她没有礼貌,见了亲戚连个招呼都不打,别人家里都要笑话,他们家里养了个小白眼狼才多大,连人都不认了。 如果打了招呼,父母又会骂她,小小年纪嘴怎么那么长,大人说话呢,就随意插嘴,一点家教都没有,以后长大了,肯定也是个没眼色的。 反正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是错的。 昨天晚上她那么闹腾,盛骄阳肯定也会觉得特别丢脸。 但是她下楼的时候看到盛骄阳正在开放厨房里处理海鲜,就是昨天他们一块在海边抓的那些海货已经倒上了清油和盐吐干净的沙子现在可以直接下锅爆炒。 另一个锅里现在已经煮了粥,热气滚滚的,盛骄阳把鲜虾放进去,又加了小青菜,还有姜片,粥立刻就变得好看了,还香气扑鼻,让人闻着就特别想吃。 北方买海鲜不方便,买点鱼虾要去很远的大超市,所以很少吃这样的粥。 但是在南方几乎是随时随地可以吃。 林夏转过身就想要上楼。 但是被盛骄阳叫住了。 “我听到你开门了,所以开始做饭,昨天晚上喝多了,喉咙肯定很不舒服,今天炒菜就不往里面放辣椒了。” 林夏不敢跑,赶紧下楼规矩矩地坐在了餐桌前,准备好等着挨骂。 但是盛骄阳却坐在了她的对面,给他倒了一杯蜂蜜水,里面还切了柠檬放了羊胎菊,让她先喝一口,润润嗓子。 盛骄阳看起来比她还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跟她道歉。 “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你的酒量那么差!” 这一刻,盛骄阳看起来不是运筹帷幄的少年美男子,只是一个犯了错的小孩。 林夏喝了一口水,才发现自己的嗓子确实很干,干的都说不出话了。 她赶紧喝了好几口水才平复下来。 “没关系的。” 然后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有点沉默,然后林夏鼓足了勇气,问盛骄阳。 “我昨天晚上是不是很疯?” 盛骄阳一想到昨天晚上就忍不住笑,林夏心里像是皮球扎了一个孔,噌噌噌的一直泄气。 完了完了,这辈子最丢人的一面,刚好被盛骄阳给看见了。 但是盛骄阳隔着桌子揉了揉她的头。 “没有很疯,你很可爱。” 林夏的第一反应就是盛骄阳肯定在说反话,但是她仔细看盛骄阳的脸,特别的真诚,真诚的无可附加,所有的赞美都是发自内心的。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可爱的人,你可以一直这么可爱下去。” 林夏表面上尴尬的笑笑,世界上心里是拒绝的,她才不要像个小疯子呢。 盛骄阳做菜的速度特别快海鲜本来也熟的快,但是10分钟以后,他们俩就吃上了饭。 生滚粥,煎蛤蜊,炒花甲,炸小螃蟹……同样是花花绿绿,丰盛的摆了一桌子。 林夏赶紧拿出手机拍照。 盛骄阳说早餐吃的简单一点,但是林夏感觉自从和盛骄阳在一起,每一顿饭都吃得像年夜饭一样的丰盛。 以前就算是过年,她都没有吃过这么多这么好的东西。 这个粥特别好吃,就连里面的姜丝林夏都吃得干干净净。 花甲里面虽然没有放辣椒,但是大概因为是在海边,没有什么腥味儿,只有海鲜的鲜甜。 煎蛤蜊其实昨天晚上在夜市上也吃过了,但是现在吃盛骄阳做的还是觉得别有风味。 林夏忍不住问盛骄阳,“我怎么感觉你什么都会做,什么都做的特别好?” 盛骄阳在喝水,他吃饭吃的优雅又快,经常吃完了以后看着林夏吃。 “小时候跟着我父母去过很多地方,所以我什么都会一点点。” 这是盛骄阳第1次提起自己的家。 林夏看到盛骄阳不抵触才继续问,“你父母,他们还好吗?” 盛骄阳就像一本百科全书,好像什么都会,但是在听到林夏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沉默了好一会儿。 林夏有些难过,盛骄阳会不会已经是一个孤儿了? 但是盛骄阳笑了,如同云鹤的尾羽轻轻拂过湖面,不惊起任何涟漪,平静又优美。 “我父母他们很恩爱,很珍惜在一起的所有时光,他们给了我最好的一切。” 这是一个林夏早就想到的答案。 一定是一个不缺爱的家庭才能养出盛骄阳这样磊落豁达的人。 但是为什么盛骄阳不愿意回去呢? 能够拥有那样的一个家,是林夏梦寐以求的,曾经的她愿意用所有的一切换取父母的一点点怜爱。 哪怕只有一天,父母不再用嫌恶的眼神看着她就足够了。 但那也只是奢望。 盛骄阳可以轻而易举地拥有她所有此生求而不得的。 盛骄阳已经开始收盘子了,“吃完了饭,咱们今天去潜水。” 林夏眼睛一下子又亮了,真的是每天都有惊喜,每天的惊喜都不重样。 “潜水?” 盛骄阳点头已经把碗筷全部都放进了洗碗机,这个别墅里居然还有洗碗机这种存在,林夏刚看见的时候都惊呆了。 她觉得她洗碗也用不了几分钟的功夫,完全可以交给她来洗。 但是盛骄阳坚决认为宝贝的时间不能用来做家务。 盛骄阳已经重新坐下,姿势非常优雅慵懒,仿佛一个从水墨画中走出来的世家贵族。 但是盛骄阳已经强调过了,他是个暴发户,只是父亲爷爷这几代人沾了一点国家的光刚好踩在了风口浪尖赚了一点小钱。 “对啊,我们一块去潜水,在海底可以和鲨鱼近距离接触。” 第129章 水下的世界 这么刺激的吗? 说实话,林夏吓了一大跳,但是又觉得很期待。 “鲨鱼会不会吃人?” 这是林夏最关心的问题。 “不会的,我们在专门看鲨鱼的笼子里面,鲨鱼进不来。” “鲨鱼是不是特别大,特别可怕?” “等到你见到就知道了,” “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鲨鱼有好几座房子那么大,能好几个人在鲨鱼的血管里面游泳。” 盛骄阳不由的笑了。 “你说的那是鲸鱼!” 林夏有点尴尬的挠了挠头,“是吗?那是我记错了,鲨鱼比较小只吗?” 然后盛骄阳在网上搜索出鲨鱼的照片给林夏看,林夏看到以后觉得鲨鱼特别可爱。 “这么可爱的动物,居然这么凶残吗?” “你觉得老虎可爱吗?” 林夏点点头,对这个世界的危险还一无所知。 “当然很可爱呀,就是大号的猫咪,我还挺喜欢看网上的老虎视频的。” 盛骄阳突然想起来,还没有带林夏去动物园玩过。 “有时间咱们去动物园。” 林夏一想到可以看漂亮的孔雀,五彩斑斓的老虎,瞬间就开心起来。 两个人聊了半天之前的尴尬也没。 “好呀好呀!” 世界上怎么有那么多新奇好玩的事情? 林夏感觉每一天都过得特别新鲜,特别好玩。 然后两个人就去换衣服,出去以后和潜水教练汇合,然后坐船去海里。 一路上风景美如画。 盛骄阳定了两个教练,还有两个帮忙的工作人员,还在船上下钓竿,捕鱼以后就能吃。 这个钓鱼用的饵料,是一寸多长的小鱼,可以钓到十公斤以上的海鱼。 钓到海鱼以后,回去不管是烧烤还是炖汤,都特别的美味。 林夏发现,这些她觉得很新奇的事物,盛骄阳好像都觉得很平常。 尤其是这一趟潜水。 她在换衣服的时候,还在网上搜了一下攻略。 三四千块钱就可以体验一次潜水,她以为就是网上那种,大家排队等着下水一次上来。 万万没有想到,盛骄阳是专门找了两个教练和两个助理,潜水设备看起来都很高端,这条船上也只有他们几个人。 蓝天白云海风吹动,想玩多久就玩多久。 教练非常专业,而且脾气特别的好,有什么不懂的,林夏问出来他就给解答,特别的有耐心。 给他们讲解穿潜水衣的步骤,使用氧气瓶,还有进水多深,遇到危险要如何打手势求救。 然后教练先让两个人穿了一件救生衣,把说的重点复述一遍,然后才开始准备下水。 林夏之前有游泳的经验,但是那个水池子她只去过最深两米二的地方,这个海一个猛子扎下去,基本上就在三米开外了。 盛骄阳在穿潜水服之前跟她说,“我先下去游一圈,然后上了以后你跟着我下去,有任何不舒服的,你给我打个手势,咱们俩就马上一起上来。” 林夏点了点头。 盛骄阳换上潜水服以后,整个人优雅流畅的像是一条鱼一下子就跳进去了,水面纸巾起一个水花,然后就看不见了。 林夏心情有点忐忑,一直看着碧蓝色的海水。 过了十几分钟以后。 盛骄阳从船的另一个方向浮了起来,摘掉了氧气罩,朝着林夏挥手。 “下面的景色很漂亮,我们一起去看吧。” 林夏这才换上了潜水服,然后让教练检查一遍,盛骄阳又检查一遍,确定安全才跳下水。 潜水服其实挺重的,还要背着笨重的氧气瓶,但是进入水里以后就会发现很轻盈。 海水是咸的,浮力要比游泳馆的淡水浮力大得多。 林夏感觉自己是一条鱼。 因为天气很好,所以海面下面也都特别的清澈,他们现在是在浅水区,可以看到水下五彩斑斓的鱼,好多的贝壳,还有各种各样的珊瑚。 林夏忍不住停下来看这两条小鱼迷失在珊瑚丛里,怎么都绕不出去。 远处的景色看起来更美。 林夏也想要往远方走,但是盛骄阳碰了碰他的肩膀,然后朝着她挥了挥手,意思是不可以去很远的地方。 林夏突然就想起来,教练在水上讲过的,水下和陆地上不一样,看起来很近的地方,其实已经很远了。 说不定等浮起来的时候都找不到船了。 林夏赶紧停下来。 盛骄阳给林夏捡了一个贝壳,贝壳特别白,而且有手掌那么大,林夏还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贝壳。 盛骄阳把贝壳放在水下,两个人就绕着贝壳周围玩,感觉到远了就赶紧回来。 十几分钟以后,林夏感觉到有点累了,两个人就浮上水面。 摘了氧气罩以后感觉到空气特别的清新,还带着一丝丝甜味儿,和之前刚来的时候的腥咸完全不一样。 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大家就在船上吃饭。 用的是非常简单的灶具,但是看得出来一点都不简陋,有一个助理已经在做饭了,刚才已经钓上来两条鱼,还有一些贝壳海鲜。 贝壳海鲜是烧烤以后往上面撒一些简单的佐料,特别的鲜嫩可口。 海鱼直接做成了刺身,切成鱼片,蘸上芥末吃。 林夏不喜欢吃生东西,总觉得不太干净,但是咬了一口以后,感觉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居然特别的鲜甜可口。 主食是芒果糯米饭,水果配合米饭居然有这样鲜美的滋味。 吃完东西以后就躺在甲板上休息,南方人很会享受生活,还带了一大壶的凉茶。 林夏喝不出里面都有什么,就是觉得很鲜甜,口味层次非常丰富。 躺在甲板上,看着蓝天白云,又累了一上午,不由自主的就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就到了下午,盛骄阳又带着林夏下了一次海。 大概是因为有了经验,下午明显比上午好玩的多,灵活的多。 又来了好大一会儿两个人才上船。 然后盛骄阳和四个师傅约定了明天出海的时间,带着林夏去吃饭。 这次吃的不是小吃,而是比较有特色的馆子。 糟粕汤火锅。 汤底是酸酸辣辣的,特别开胃,里面下各种各样的海鲜。 第130章 我真心爱你 两个人已经吃了好几顿海鲜,林夏都没有拉肚子,所以这一顿就能放开吃了。 再加上疯玩了一天,体力已经到了极限,胃里咕噜咕噜的叫。 这一顿饭必须要敞开的吃。 里面下各种各样的鱼片,生蚝…… 北方人吃饭不能没有主食,林夏还要了一锅米饭。 煮好的海鲜配米饭,简直是人间绝配。 店里还有非常好喝的果汁,各种糯叽叽的小糕点,全部都是北方没有的。 尤其是上面撒了桂花的豆花,吃起来更是鲜滑爽口,林夏一连吃了三碗。 林夏一直到吃不动了,才停下,两个人几乎是扶墙出的。 看着桌上那么高一摞盘子,林夏知道今天的账单肯定爆了。 但是不管她花多少钱,盛骄阳总是面不改色的去结账,甚至不想让林夏问花了多少钱。 吃完以后,两个人就在路边散步。 其实这边还有很多的小酒馆,酒馆里面卖散装的酒水,也是调的甜甜的,冰冰的,会有一种微醺的口感。 和北方的烧刀子穿喉而过,完全不一样。 盛骄阳询问用不用给林夏买一杯,林夏赶紧拒绝。 “我不喝酒了!” 喝酒太可怕了,会变成小疯子在街上跳舞,万一被警察抓走就不好了,两个人在这种地方人生地不熟的。 街上还有跳广场舞的。 这个季节的北方城市晚上其实已经没什么人了,因为到处都在下大雪,到处都是光溜溜的一个不小心就会摔个大马趴。 但是这里的阿姨们,都穿着漂亮的裙子拿着折扇在跳舞,生活看起来慢悠悠的,悠闲又幸福。 还有一些老大爷和大妈在一块儿,跳两个人的交谊舞。 大爷大妈虽然年纪大了,但是穿着旗袍,穿着衬衫和西裤,看起来很有派头。 这一生如果可以这样优雅而富足的变老,其实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林夏看着这样的生活就心生向往。 盛骄阳对着她伸出了手,“我可以邀请你跳一只舞吗?” 林夏赶紧摇头,“可是我不会啊!” 盛骄阳笑一笑,“我教你!” 盛骄阳拉着她的手,教林夏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他的手放在林夏的腰间。 然后盛骄阳打着拍子,“一哒哒二哒哒…” 林夏就跟着盛骄阳一起往前走,然后转圈圈。 感觉两个人一块跳舞和潜水一样的好玩。 林夏有时候不小心踩到了盛骄阳,盛骄阳干脆就把他的腰抱住,然后转圈圈。 然后大爷大妈就看他们两个人跳舞,还有人拍手叫好。 街头的曲子其实很俗,是两只蝴蝶,但是却格外的应景。 好想就这样慢慢的变老。 南方的夜生活确实特别丰富多彩,两个人又玩又闹,回到别墅的时候又到了凌晨一点多。 林夏看到茶几上的玫瑰开的正鲜艳。 其实喝醉酒也挺好的。 然后她就脚步轻快的上楼去睡觉了。 第二天换了一个地方潜水,这个地方特别深,需要专业人员一起。 到了水下以后,有一个笼子,专业人员和林夏盛骄阳一起进去。 深水区和浅水区不一样。 深水区更加幽深,光线不太好,看着就有些害怕,甚至还能透过潜水服感觉到海水的冰冷。 这样的户外探险活动,其实已经算是极限运动了,并不推荐身体不好的人和胆小的人参加。 林夏其实是有些害怕的。 但是等了好大一会儿以后,真的有鲨鱼出现。 鲨鱼的牙齿是亮白亮白的。 大概因为活动量特别多,整个身体呈现流线型,在眼前成群结队的穿过。 这个场面相当的震撼! 林夏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完了整个鲨群的离开。 海底居然会有这样的景观! 真的是相当震撼! 看完了鲨鱼以后,专业人员提示可以出去了,在水下时间太长,对身体不好,水压过高,可能会压迫脏器。 但是林夏有点不太敢出去,害怕鲨鱼返回。 万一被鲨鱼吃掉怎么办?她不想葬身鱼腹。 盛骄阳明白她的顾虑,对她打了打手势,然后又温柔的拉着她的手。 然后三个人才慢慢的出来,游了一段时间,开始往上浮。 重新看到蓝天白云的那一刹那,林夏感觉到自己好像是得救了一样。 然后瞬间忍不住就抱住了盛骄阳,眼泪忍不住哗哗的往下流,刚才真的是太害怕了。 林夏不害怕任何牛鬼蛇神,只害怕真正的对生命有威胁的东西。 潜水很好,但是她再也不想来了。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看电影消失的她,林夏还会觉得心有余悸。 还看到好多潜水出事的报道。 有些渔民电鱼,潜水爱好者是直接被电死的。 还有一些人是在水下迷了路,水下也有很多湾流,还有很多曲曲折折的珊瑚什么的,钻进去以后根本辨认不清方向就出不来了。 林夏骨子里是一个比较保守的人。 更偏向于安全有效的娱乐方式。 就算是在游泳馆里游泳,她都希望有安全员在,而且那个安全员不能玩手机。 就算是在深夜无人的路边,车辆非常稀少,她都会等待,绿灯亮起,绝对不闯红灯。 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里有更宝贵的东西,绝对不能轻易的去冒险。 潜水这项活动结束以后,盛骄阳还想要去坐热气球。 林夏看到气球飞那么高,其实是害怕丹丹是盛骄阳想去,她就和盛骄阳一块去,但是提前一晚上一直在网上搜搜。 一定要确认安全才去。 她其实不是很能理解,坐热气球和坐飞机不是差不多吗? 但是上天以后感觉就不一样了。 坐热气球的人还挺多,热气球上天,然后就看到了各种各样像是动画片里一样的景色。 林夏激动的一直尖叫,原来草那么绿,原来树真的特别卡通。 “好漂亮啊!” 热气球升空以后,随着高度的增加会越来越冷,所以盛骄阳还准备了厚衣服。 热气球上还有其他的情侣,看起来都特别的恩爱,其中有一对干脆原地求婚了。 男生单膝下跪,满脸诚挚的看着女生。 “我真心爱你,想要和你共度此生,请问你愿意给我这个机会吗?” 第131章 万米高空上的求婚 林夏也看得特别激动,她还是头一次在现实生活里见到有人求婚。 在老家就是男方去女方家里送一下彩礼,双方大人摆个席,就算是婚事定下来了。 谈的更多的是我家给你多少钱,你家要多少钱,甚至还因为这些钱大打出手的。 这样浪漫的求婚很少。 林夏看着这样的场景特别沉醉,小姑娘还很年轻的时候,大部分都比较恋爱脑。 清醒过来差不多都到了三十,经历了各种结婚生子,和丈夫斗智斗勇斗小三,和婆婆妯娌也是各种乱斗,因为房子车子鸡飞狗跳。 所有人都是自私的,所有人都吃定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翻不出多大的浪。 所以女孩子的一辈子很少有什么浪漫的。 只在很年轻的时候,像玫瑰一样绽放,很短的花期,稍纵即逝。 然后就忙忙碌碌的为了生存而奔波。 男生把戒指给女生,两个人都是满脸的泪花。 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此时此刻的他们是真正真心的。 做好了共同面对生活里的风浪的准备。 但是意外突然间发生了! 不知道是女生太激动,还是风太大,女生的手一松开戒指居然从热气球边上滚下去了。 热气球上所有的人都在尖叫。 “掉下去了,掉下去了!” “怎么办?戒指肯定是找不回来了!” “哎呀,那个戒指看着还蛮大的,肯定还很贵!” 从热气球上可以看到下面的高楼大厦都已经很远了。 这个戒指肯定是找不回来了,男人把手伸出去,只握到了一片虚空,女孩子直接嚎啕大哭起来。 他们损失惨重。 女孩子一直在哭,“都怪我,戒指掉下去了,我们不能用那个戒指拍照了!” 男孩子紧紧握着她的手,“没有关系的,我还可以再为你买!” 女孩子抽抽嗒嗒的,“可是我心脏不好,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坐一次热气球了,就这一次坐热气球还是用药调整了很久!” 有些遗憾,一错过就是一辈子了。 林夏看着也觉得很可惜,好像是自己的婚姻和爱情也会像现在这样诸多波折。 “如果戒指没有掉下去就很完美了!” 盛骄阳拍了拍林夏的肩膀,“没关系的,只要他们的感情一辈子不变,就永远不会成为遗憾。” 说完盛骄阳走到了那个男孩子的面前,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 “我这里有一个戒指,方糖的,和你们那个款式不太一样,我可以送给你们。” 那个男孩子赶紧拒绝,“不行不行,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们这么能收,这也是你们的爱情信物。” 林夏还有些疑惑,盛骄阳什么时候买了个戒指? 她远远的看了一眼那个戒指,看起来好大好闪,一看就像是假的。 她虽然不逛珠宝店,但是看女明星的八卦。 女明星在结婚和订婚的时候,都会买特别特别贵的戒指,那么大的起码要几百上千万。 盛骄阳笑了笑,“不是很贵,我在路边的十元店里买的。” 男孩子将信将疑,“不像啊,这个戒指看起来比我们在珠宝店里看过的都好。” 盛骄阳已经把戒指塞到了他的手里,“你如果觉得这个戒指值钱的话,你给我个十块钱算了。” 男孩子仔细的看了一下盛骄阳和林夏,两个人身上都穿的花花绿绿的,一看就是来旅游的。 而且两个人的年纪看起来都很小,都不到二十的样子。 这么小的孩子,身上怎么可能随随便便能掏出顶级奢侈品。 所以这个戒指肯定是假的。 但是男孩子也坚决不会白要别人的东西,立刻把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掏出来了,足足两千块钱都塞到了盛骄阳的手里。 盛骄阳看他们两个人穿戴,其实是有些寒酸的,就想要把钱退回去。 女孩子还有严重的心脏病,以后用钱的地方肯定很多。 但是男孩子坚持把钱给盛骄阳。 “这是我一生的幸福,在这件事情上坚决不能打折!” 盛骄阳觉得这句话说的也挺有道理,就没有继续拒绝。 男孩子拿到了戒指,再三感谢盛骄阳和林夏,女孩子也腼腆的对着他们两个人说谢谢。 然后男孩子郑重的把戒指戴在了女孩子的手上。 这一次没有任何意外发生幸福,牢牢的锁定在了他们的手上。 万米高空之上,这样的求婚一生只有一次。 后来林夏才知道有个品牌,打的旗号就是男士一生只能凭借身份证定制一枚那样的戒指,用来求婚。 后来被爆出,多给五百块钱就能消除身份记录。 然后品牌的口碑暴跌。 一生一世。 是一个只能用漫长的岁月以及自己心灵的坚守才能完成的事情,任何外力都很难。 下了热气球以后,林夏明显又活泼了好多。 “不知道将来我结婚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求婚仪式。” 盛骄阳问林夏。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求婚仪式?” 林夏想了想说,“只要是和我真心喜欢的人在一起,不管什么样的求婚仪式都好。”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林夏脱口而出。 “我喜欢你这样的人。” 盛骄阳听着一直笑,“说不定等到你长大以后就不喜欢了。” “才不是呢,我这个人很专一的,我肯定会从十四岁喜欢到四十岁,然后喜欢到八十岁。” 盛骄阳揉揉她的头,小姑娘很少这样直白的表达感情,是因为今天看到了这对情侣在求婚,所以才有感而发。 后来的许多年,林夏又在一次旅行的时候见到了这对情侣。 他们依然在一起,生了三个孩子,日子过得相当的幸福美满。 女孩子已经是一位温柔的妻子,坚持要给林夏打一笔一千万的钱。 她告诉林夏。 他们在三十岁那年,差一点就撑不下去了,小生意做失败了,医院还有很多的住院费要交。 男生借了很多的网贷,全部交到了医院去。 然后一个人回到家里要开煤气自杀。 女生强撑着回到家里开窗通风,关了煤气,把男生送到医院。 那天鬼使神差的,她翻开了首饰盒,找到那枚戒指,然后跑去珠宝店。 她只是想要碰一碰运气,结果那枚戒指居然以回收价格,三百万的价钱卖掉了。 第132章 天涯海角 坐完热气球以后,两个人还挑了一个天气好的时候去了天涯海角。 就是古代官员被流放的最南边。 林夏站在礁石上,头发被风吹起,两个人看着彼此一首一首的背被流放到这里的官员的诗词。 主要是背苏轼的。 这个画面莫名的特别喜感。 背完了以后,林夏就在这里跑来跑去的。 游客很多,但又不是特别多,都是来天涯海角这里打个卡。 其实林夏觉得这里的景色还挺不错的。 “我觉得三亚是一个很好的地方,这边的物产特别丰富,天气又好,还能天天看海,为什么古人都不愿意来呢?” 盛骄阳笑了笑,“古代南方被称作南蛮之地,未开化,有瘴气,到这里以后容易生病,蛇虫鼠蚁大部分都是有毒的。” “我们现在看到的南方全部都是发达城市,不管是科技水平还是城市,发展程度都远远的,比北方要好得多。” “但是在古代却不是这样的,很多作物全部都是张骞,出使西域以后才带回来的,而且要经过一代又一代的繁育才成了现在的样子。” “而且以前的江里海里,都是有凶猛的鳄鱼一类的生物,山上还有老虎豺狼,当地的官员不只是要吟诗作赋,当官需要真正的做出政绩,要亲自拿着刀砍鳄鱼,亲自屯田。” 林夏每次听这些都觉得很新奇,世界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美好的,而是很多人不断的努力,一点一点的去打磨去创造。 才最终成为了现在很美好的样子。 逛完了天涯海角以后,盛骄阳又带着林夏去了海洋博物馆。 小姑娘就是喜欢看各种各样新奇的动物。 鲸鱼真的好大好大好大,站在亚克力玻璃材质下面,整个鲸鱼从头顶摆动着巨大的鱼尾,缓缓游过去。 林夏甚至感觉到了窒息。 真的好可怕! 这个品种的鲸鱼还不是最大的。 海里还有抹香鲸和虎鲸。 最大的鲸鱼的血管特别粗壮,人可以在鲸鱼的血管里游泳。 有些鱼特别漂亮,色彩斑斓的就像是鹦鹉一样。 “有海钓经验的人就知道钓上来特别好看的鱼,不能吃,很可能有毒。” 大自然界大部分漂亮的东西都是有毒的。 比如蘑菇,越漂亮的蘑菇毒性越大,最色彩斑斓的那些吃了以后,人可能就救不回来了。 后来林夏看的各种各样的书多了。 在金庸的小说里知道还有女人。 越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对于男人而言就是穿肠毒药。 可是长相好看的男人也是啊。 女人只需要看一眼,就会再也挪不开眼。 还有些鱼长得特别特别的丑,五官好像随意堆砌在一起。 盛骄阳笑着说,“这些鱼在水里特别特别深的地方,常年不见天日,没有任何光线,所以他们在进化的时候只讲究实用,不讲究美观,就都长得比较随意。” 但是这长得也太随意了吧,有的像一个刺猬球,有的像是五官被扔进了滚筒洗衣机。 属于多看一会儿,就连饭都不想吃的类型。 大千世界真的是无奇不有。 海洋动物园特别大,据说是整个亚洲最大的海洋动物园。 还有海狮,海豹,企鹅的表演。 还可以买票喂企鹅。 林夏一直以为企鹅是小小的一只,特别的可爱,就比鸡大不了多少,没想到企鹅有一米五多。 和企鹅站在一块,她都显得更袖珍了。 林夏和小动物互动的时候,盛骄阳就在旁边,给林夏拍照。 海豚表演了一上午,累了,趴在池子旁边不动,不愿意和人互动了。 工作人员也很尊重小动物,就让小动物休息休息,到了下午愿意工作的时候再动。 林夏真的很想和海豚互动,就一直等。 但是好像海豚亲人的名额用完了。 林夏很想要和海豚亲一下,海豚看起来真的特别特别的可爱。 盛骄阳跑过去,不知道和工作人员说了什么,工作人员就让林夏过来和海豚互动了。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林夏才知道那天盛骄阳和工作人员说的是。 我喜欢那个女孩,打算在高考结束以后和她表白的,那个女孩想要和海豚互动一下,我想为她拍一张照片,当做表白时候的礼物。 工作人员显然也是新婚燕尔,非常能理解这些小年轻的浪漫心思。 所以就同意了。 工作人员和海豚是很好的工作伙伴,工作人员又温柔,耐心地哄了自己的海豚好一会儿,海豚才傲娇的昂着头给林夏一个机会。 也许这个海豚也在发情期吧。 林夏和盛骄阳两个人互相含情脉脉,笑着闹着的时候,海豚非常给面子的各种求贴贴。 他们在海洋馆里玩了一天。 累了的时候就坐在观景台上看小动物,看小动物的时候吃东西。 海南的各种零食水果都特别的好吃,很多小摊摊上的食物一点都不比大饭店的差。 林夏吃东西的地方正好对着一对鱼,这两条鱼非常的安静。 就是一条鱼在前面游,后面一条跟着前面那条,如果不动了,后面那条也不动。 颜色不是很鲜艳,甚至看不出来特别出奇的地方,但是林夏就是看了这两条鱼,好大好大一会儿。 不知道是工作人员忘了,还是这两条鱼,就普通到没有名字。 他们的世界只有一个鱼缸很小很小,他们的世界又很大,他们完整的拥有彼此不用担心,四季寒暑往来,柴米油盐酱醋茶。 在七秒钟的记忆里,爱人是新的,世界是新的。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林夏在焦头烂额的工作中,抬头的时候还会想起那两条鱼。 也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她才明白朝花夕拾的意思。 就是人一生最宝贵的东西,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但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足够的感情去珍惜。 等到再回想起来的时候,时间就已经很晚很晚了。 喜欢的动物是可以重复观看的,林夏又跑去看海豚,但是这一次不会再闹着要和海豚互动了,就是安安静静的看着海豚玩水。 海豚确实是特别亲人的动物,看到那么多人都来看海豚,海豚就很给面子的顶着球在水里转圈圈,还时不时的喷水。 第133章 我们去看老虎 从海洋馆出来以后就已经到了下午,天气不算特别热,就是有点晒,需要打遮阳伞。 林夏本来是不想在身上擦防晒霜的,但是盛骄阳给她带了两大瓶,她就象征性的往脸上擦了一些结果,晚上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脸还是白白的,脖子已经特别黑。 以前她一直以为化妆品这些东西全部都是智商税。 几百上千的卖,都是在收割有钱人。 但是从这次以后,她对化妆品这种东西有了新的认识。 有时候该用就必须得用上,尤其是防晒。 没有防晒真的会被晒黑。 不过有的人好像天生就晒,不黑林夏没有看到盛骄阳往身上涂抹什么东西,但是他就一直是清清爽爽的,白白净净的。 真的好让人嫉妒。 从海洋馆出来以后,外面也有很多的小吃。 两个人就在外面吃竹筒糯米饭,汤粉,海鲜烧烤… 烟火腾腾的,玩了一天心里特别的满足,然后又吃的全部都是特别好吃的东西。 这样的日子真的比神仙还快乐。 因为连续封完了好几天,两个人都有些累了,所以就在别墅里面待了三天。 林夏觉得出来玩不赶紧把所有的景点都逛完,有点浪费。 盛骄阳摸摸她的头。 “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们下次还可以来,过年的时候你如果想来这里,我们还是可以过来的。” 林夏想了想,过年还是想要在家里过,总觉得那个两个人每天居住的,需要一起上学一起回来的地方才叫家这个别墅虽然特别好,特别大,各种现代化的设施特别齐全,风景也好,却只是旅游的地方不是家。 “我们今天可以坐在家里看看电视,不想让人上门做饭的话,我们也可以点外卖。” 那个时候的外卖还没有特别特别的火,只有一些特别大的商家才有外送服务。 不像是十年后的今天,外卖小哥已经成了一个单独的数量庞大的职业群体。 一三年,已经是十年前了。 不过待在家里还是特别闷,反正这里也距离海边不远,在海水涨潮的时候,盛骄阳拿着钓竿和鱼桶出去,林夏跟着他一块去。 顺手还把门口的网给扛上了。 两个人就坐在海边的礁石上,静静的看着浪花翻滚。 他们今天晚上吃什么取决于可以钓上来什么。 大概是因为南方的物产确实非常丰富吧。 盛骄阳居然钓上了一只很大的螃蟹。 林夏赶紧把螃蟹拍照下来,然后回去对比网上的图片,看这只螃蟹有没有毒,能不能吃。 还好能吃,就是比较大的梭子蟹。 盛骄阳还钓了一条很大的海鱼,林夏松了口气,是他们昨天就吃过的那种鱼。 网兜也有收获,居然晚到了两个小乌贼。 海鲜对于内陆人而言还是有些腥,所以直接水煮或者清蒸都会觉得味道特别淡。 所以螃蟹还是先炸后炒,加了花椒,辣椒,蒜苗,做成了避风塘口味的。 那条鱼清蒸一部分鱼头,完了以后倒上生抽,味道是真的很鲜美。 鱼尾油炸,鱼身香煎,整个房子都弥漫着饭菜的香味儿。 至于乌贼,盛骄阳的做法也非常的赞,直接和香辣泡面煮到了一块, q弹爽滑的口感配上泡面,真的是绝了,又香又辣。 这样的餐点真的是太丰盛了! 林夏从来都不知道泡面居然还能这么做。 看起来好像和桌上其他很昂贵的食材,格格不入,但是就是特别好吃。 盛骄阳往林夏的碟子里夹了一块炒螃蟹。 “食物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喜不喜欢吃,好不好吃。” 林夏咬一口嘎嘣脆,里面的肉特别特别的鲜甜,入味好吃。 之前她一直觉得螃蟹没什么好吃的,外面全是硬硬的壳,咬不动,里面的肉也没有多少,还特别的贵。 但是现在觉得特别好吃,吃着吃着就吃习惯了。 连续两三天的时间,两个人都是这么过日子的。 吹吹海风,散散步,吃吃饭,好像和繁忙的学习生活告别了。 林夏一直觉得有点浪费时间,但是盛骄阳这样说,每年或者隔一段时间都需要给自己安排这样的时光。 这叫做放空,放空是为了装进更多的东西。 “你看现在互联网越来越发达,以后的生活节奏肯定是越来越快,每天都有成百上千件的事情需要处理,人的脑子就会一直是嗡嗡嗡的,如果得不到足够的休息,人就会得抑郁症。” “什么叫做抑郁症?” “就是对所有的一切都失去兴趣,不再去爱,生活中的所有一切都变成了负担,就连喝一杯水都沉重到难以支撑。” “这么严重的吗?” “对,你可以选一个时间,可能不是出来游玩,就只是安安静静的自己一个人呆着,不被任何人和事情打扰,只自己和自己相处。” 林夏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得抑郁症。 因为和盛骄阳在一起的这段时光,每一天都是新鲜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未来所有不快乐的时间都可以拿出来反复咀嚼。 这样的快乐可以打败所有的困难。 那个时候抑郁症这个概念还没有现在这么火,很多人已经很长时间不开心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不开心,然后去医院挂各种各样的科,心肝五脏肺,全身上下所有的地方都是不舒服的,最后才去了心理科,然后被诊断出抑郁症。 后来的人们困在抑郁症中,拥有了最好的交通工具,最好的一切,但是却失去了快乐。 在家里休息了几天,然后盛骄阳带着林夏又出去玩了。 三亚也有动物园。 早上起来盛骄阳就和林夏商量。 “我们今天去看真正的老虎。” 林夏是真的超级喜欢老虎,感觉毛茸茸的,色彩鲜艳,特别特别的漂亮。 “真的吗?海边也有老虎吗?” 小姑娘总是天真又稚气,让人看着忍俊不禁。 “当然有啊,这里有动物园。” 他们住的地方离动物园比较远,所以让管家派车过来,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到动物园。 一路上穿过了跨海大桥,一片不知名的花海,还有南方热带风光的很多植物林… 第134章 一场漫长的时光旅行 林夏感觉到这像是一场漫长的时光旅行,在梦中穿梭一眼望不到头。 只有很困倦的时候,靠在盛骄阳的肩头,闻到少年淡淡的檀香木的味道,才会觉得特别真实。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林夏回想起自己遇到盛骄阳,还会觉得那是生命中的一场恩赐。 如果没有遇见盛骄阳,她又面临的是怎样的人生际遇? 很多年以后林夏又回过那个小乡村。 有同龄的女孩子,已经做了八个孩子的妈,还有的同龄女孩子已经因为难产死去,也有的疯了,也有的病死…… 日子过得很好的,只是少数人中的少数人。 女孩子要受到良好的教育,要得到一场丰盈的爱,要去看看世界。 然后整个人才会不一样,会从命运的泥潭中挣扎出来,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就算以后还会跌落深渊,还会遇到很多很多的困难,也有无穷无尽的勇气去改变当下的处境。 可以接受命运的捉弄,但是命运不一定一直会赢。 动物园也很大。 金丝猴真的特别可爱,和奶糖上的那个金丝猴长得一模一样。 袋鼠特别的壮硕,一拳就能把人给打晕厥,所以外号是拳击手。 这玩意儿我们看着很新奇,但是实际上在国外,尤其是澳洲早已经泛滥成灾,如果开车在路上不小心撞死的话,可以自己拖回家里煮着吃。 不过那个肉又老又腥又柴,没有几个人喜欢。 林夏后来在澳洲一个人晚上开车的时候,还曾经撞死过一个袋鼠,当时被吓得魂不附体。 不过看清楚是袋鼠以后松了口气。 后来我们国家的很多猫粮用的都是进口的袋鼠肉,可想而知这种东西有多么多。 豹子是急支糖浆,这个动物园的小动物都养的白白胖胖的,看起来就是吃饱了,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的样子。 就算是有很多人,豹子也只是冷冷的看所有人一眼。 林夏透过玻璃和铁丝网看里面的豹子。 “原来猎豹真的这么优雅啊。” 盛骄阳笑了笑,“几乎所有的食肉动物都非常的优雅,因为他们是追逐的一方主动权在自己的手里,什么时候进攻,什么时候停止,都是他们说了算。” 林夏马上捕捉到一个中心思想,那就是只有主动权在自己的手里才会优雅。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永远不会优雅。 所以后来林夏也总想着创业做生意,而且要把生意做得很大,而不是打工。 盛骄阳影响了她的一生。 看完了豹子,然后去看老虎和狮子,林夏不是很喜欢狮子,总觉得公狮子比母狮子漂亮,母狮子看起来好丑,头上光秃秃的。 明明漂亮的应该是女孩子嘛。 盛骄阳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理论,觉得很有趣。 “其实在整个自然界中,所有的生物里都是雄性比雌性更加好看。” “你看孔雀会开屏,是雄孔雀为了吸引雌孔雀的注意。” …… 林夏仔仔细细的看盛骄阳的脸,又看她自己的脸,用手机的前置摄像头反复的看。 “我的天哪,居然真的是你比我长得漂亮。” 盛骄阳这下知道自己捅了马蜂窝了,赶紧和林夏认错。 “不不不,你长得非常可爱,可爱比漂亮重要的多。” 林夏才不吃这一套呢,扭头就走。 女孩子生气了不好哄,怎么都不好哄的那种。 但是在看到老虎的时候,林夏觉得这种五彩斑斓的生物真的好漂亮好漂亮。 老虎也非常给面子的,走到了游客前方。 林夏这才看清楚,老虎居然有两米多长,整个身体圆滚滚的那张脸,有井盖那么大。 真的是好大好大好大的一只老虎。 从电视上和手机上看图片,还没觉得有什么,觉得只是一只放大的猫咪,但是近距离的去看老虎才能感受到恐惧。 尤其是老虎看着这些游客,虎躯一震发出了极其震撼的虎啸声。 这个声音特别大,特别有穿透力,整个山林感觉都在震动。 林夏吓了一大跳,整个人几乎是往后一蹦,摔倒在了盛骄阳的怀里。 她整个人软软的落在了一个坚实的怀抱里。 盛骄阳双手撑住她的肩膀,她的头靠着盛骄阳的胸膛,可以听到砰砰砰的心跳声如同擂鼓一般。 林夏感觉到自己的心也跳得特别厉害。 眼前的老虎似乎开始变得晶莹剔透,格外的可爱。 也有游客买活鸡,然后把鸡扔进笼子里面,老虎去追着鸡跑,两下就把一只鸡给撕开了,看着血淋淋的。 林夏是吃肉的,但是看着这样的场面还是觉得有些害怕,就不看老虎了,两个人坐在动物园的绿地上吃零食。 但是刚才的场面有点太吓人了,所以林夏吃不下零食就喝水。 盛骄阳说,其实很多很多的动物都是会伪装的。 比如熊猫,一米五的个子有将近三百斤重,跑起来有高铁那么快,但是现在是靠卖萌为生。 人类之所以养猫咪当宠物,而不是养老虎,当宠物是因为人类可以制服的猫科类体积也就只有那么大。 林夏觉得长见识了。 后来在职场里碰到一些看起来柔柔弱,好像风一吹就能倒的女孩子,她也从来不会轻敌。 这样的女孩子之所以可以坐在相对应的席位上,绝对是因为她有这样的能力和过人之处。 看完老虎回来,林夏还是很喜欢夜市,两个人又去夜市逛了两天,白天就在屋里看电视剧睡大觉。 生活过的漫无目的,可以说是无聊又充实。 然后就要回去了。 距离盛骄阳所说的十五天还有四五天的时间呢,林夏不知道他安排的是什么行程,早上起来居然就要退房了。 等到林夏出门的时候才知道。 是坐游轮! 坐游轮在海上玩几天,到达一个港口城市,然后再坐飞机回家。 这样的旅游方式,哪怕是放在十年后的二零二四年,也是非常炸裂的。 男生如果可以不惜时间金钱和精力,去追一个女生的话,可以试试这样的方式。 第135章 上船 林夏在玩过这一趟以后,后来不管遇到多么花里胡哨的表白仪式,都觉得徒有其表,毫不用心,一点意思都没有。 “轮船有什么好坐的?还这么贵,咱们两个人要花三万块钱啊?五天三万块,平均每天就要花六千,一个人一天花三千块,我的天哪,我觉得我大学毕业以后,一个月都不一定能赚到三千块!” 林夏无意中看到了账单,觉得心惊肉跳的。 盛骄阳只是笑一笑,把账单丢进了垃圾桶里。 “等到你二十四岁的时候,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一笔很大的钱,但是你会觉得在十四岁的时候花了这笔钱很值得。” 林夏将信将疑,“是货币贬值的速度很快吗?” 盛骄阳笑着摇了摇头,“是你升值的速度很快。” 林夏想到自己可以靠着弹钢琴,一个月赚一万多。 这个钱是不是就算是升值? 不过她是想要拿着那笔钱给盛骄阳买礼物的,所以坚决不能告诉盛骄阳。 一直到收拾行李离开之前,林夏还是这样的想法。 但是盛骄阳只是摸摸她的头,“很快就会有惊喜的。” 收拾好行李以后,盛骄阳并没有带着行李去轮船,而是直接打电话叫人把行李邮寄回了江城。 “等我们回去的时候,行李也刚好到家。” 盛骄阳喜欢轻装上阵,不喜欢带行李,就像他的人生一样,一定要轻盈。 做就是做,不做就是不做,干脆利落,只要选了就不会后悔。 然后盛骄阳真的只带着自己唯一的行李林夏,出去坐上了出租车。 当到了海边上轮船的时候,林夏才发现这是多么庞大的一艘邮轮。 远远的看过去不像是一艘船,而像是一个庞然大物的建筑物。 有五层楼那么高,目测比两个足球场还要大。 站在面前的时候,感觉这个建筑物真的特别巍峨。 然后他们排队上船。 林夏本来以为这个船会很摇晃,还在担心晕船的问题,但是真正上船以后才会发现真的特别平稳,就像是在陆地上一样。 上船以后,也是有专门的管家,带着他们去坐电梯,然后抵达他们所在的房舱。 盛骄阳选的是套房,两室一厅的房间,有非常漂亮的落地窗,外面有阳台,阳台上摆了两把椅子和一个小桌子,直接就可以看到海。 天气特别好,还有各种各样的海鸟飞来飞去,这种体验真的很不一样。 管家还告诉他们,“如果你们想钓鱼的话,我也可以为你们安排,就是这里距离海面有点远,钓鱼可能需要非常长的鱼竿和鱼线。” 盛骄阳确实是比较喜欢钓鱼,好像所有的男生都喜欢。 其实真正喜欢的是捕获的快乐。 狩猎追逐拥有,这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女孩子原本也是喜欢的,但是被社会和家庭还有教育驯化了。 盛骄阳就在外面下了鱼竿,因为距离水面比较远,所以需要拿望远镜观察鱼漂。 林夏就坐在椅子上,静静的欣赏,真正的置身大海上,观看这所有的一切真的很不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鱼很不好钓,一上午的时间盛骄阳只钓了一条鱼,而且还是色彩斑斓的,这鱼肯定是不能吃了海鱼也不能养殖,所以只好又把鱼重新扔回了海里。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管家打电话询问,他们是出去吃还是在房间里吃?可以把饭送到房间里来。 盛骄阳说出去吃。 然后两个人换了衣服去餐厅。 林夏本来以为,就像是食堂一样,只有一个餐厅,结果发现这里有好多个餐厅。 分成了中餐厅餐,日餐,泰餐……各种各样不同的风格。 刚上船,当然要吃没有吃过的东西,其实以前跟着盛骄阳是吃过法餐和日餐的,但是太菜没有吃过,当然要去尝尝。 冬阴功汤。 河粉。 …… 各种花花绿绿的水果和海鲜炒制在一起,大部分口味是酸酸辣辣的,还带着一丝回甘的甜。 味道竟然特别的不错。 女孩子肯定会特别的喜欢。 这边的餐点全部都是自助包含在船票费用里面。 林夏就敞开了肚子吃,一直到撑的吃不完,才停下来。 每天三千块钱呢,一定要吃回本。 回到房间里以后,林夏就撑得动不了了,还好盛骄阳,其他行李都没有带,但是带了健胃消食片,林夏直接吃了一板。 不管盛骄阳怎么开解她,食物是充足的可以保证,她每一顿都能吃得饱饱的,但是林夏始终对食物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疯狂。 可能这就是贫穷的后遗症。 总是担心吃了上顿没下顿,在所有可以吃饭的机会里,都一定要抓紧时间,吃的饱饱的。 这就是没有办法治愈的童年阴影。 林夏每次吃的特别撑的时候,都需要好好的睡一觉,因为盛骄阳让放松,所以她下午觉睡得也格外的漫长。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暮色四合了,外面金灿灿的阳光照在海面,落日熔金,格外的壮丽壮美。 林夏揉了揉眼睛,从床上坐起来就可以看到缓缓西沉的太阳。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原来是那样壮丽的景色。 盛骄阳坐在外面,好像是在看书,林夏也推开推拉门走出来。 桌子上放着两杯果汁。 盛骄阳让领一下,挑一杯喝,一杯是红色的,一杯是黄色的,可能是西瓜汁和橙子汁。 林夏挑了橙子汁,但是喝进嘴里以后才发现是混合的芒果汁菠萝汁,应该还加了一点菠萝蜜,所以口味层次特别的丰富。 水果加的特别多,又没有加糖,所以喝起来特别醇厚。 这简直是意外之喜。 林夏想要一口气把这一杯果汁全部喝完,但是盛骄阳阻止了她。 “我们晚上还要去吃自助餐,今天晚上换一个餐厅吃。” 林夏立刻停了下来,她肚子好像还有点饱,晚上吃不了那么多了。 瞬间心情都有一点难过了,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美食,而她却只有一个小小的胃。 “你可以每一种果汁都只喝一口。” 林夏看着果汁有点可惜,“那剩下的呢?” 盛骄阳已经把红色的果汁推过来,然后把黄色的果汁拿到了自己那边。 “我喝。” 第136章 赌上了尊严 林夏赶紧拦住了盛骄阳。 “那还是咱们俩都别喝了,尝尝味儿就行了。” 盛骄阳笑着说,“这可是花了钱的,不喝了,多浪费。” 林夏耳朵红扑扑的,看起来粉嫩粉嫩的,像是一个可爱的小兔子。 “我们已经为食物付过钱了,所以这就已经属于沉默成本,再多吃只会让自己难受,不舒服,却不会因此省下钱或者攒下钱。” “及时的放弃不是浪费,而是为身体健康着想。” 盛骄阳轻轻敲了一下林夏的脑袋。 “以后不用那么纠结,只要你自己可以负担得起,想吃就吃,不想吃就不吃了。” “不光是食物,还有你的人生都应该用这样的态度。” 林夏瞬间就笑了,然后和盛骄阳一块去吃东西。 又是一顿非常丰盛的自助餐,但是这次林夏挑着吃了些喜欢的,感觉到差不多饱了就不再吃了。 如果再吃的话,胃就会不舒服。 吃完饭以后,林夏本来以为是要进船舱休息的,但是盛骄阳说晚上有音乐会的表演。 这是林夏第一次听音乐剧。 那么多人齐刷刷到一起用各式各样的乐器演奏一首曲子,场面恢宏而且壮丽。 怪不得在听音乐的时候,经常会有环绕力提升选项。 但是环绕立体声怎么能比得上现场的震撼? 音乐如同浪潮一样,一波一波的席卷而来。 林夏被震撼的说不出话来。 只是闭上眼睛,一次又一次的去体会,去拥有,去拥抱…… 江城是一个北方城市,而且还是个二线城市,这样的演出很少,所以盛骄阳没有带着林夏去看过,但是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带林夏去体验各种不同的新事物。 听完音乐剧以后,就去甲板上吹着海风,耳边似乎还有音乐的旋律音符,在轻轻的跳跃。 伴随着海浪和海风,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体验。 林夏没有扎头发,披散着头发,长长的头发被海风吹起,有一种别样的丝柔感。 林夏突然间感觉到特别开心,干脆就把鞋子脱了,在甲板上疯跑。 盛骄阳就在旁边看着她,然后用手机咔咔咔的拍了好几张照片。 他们到另一面的时候看到了有几个年纪比较大的老兵,起码有八十岁左右了。 这几个老兵也是北方人,年轻的时候在南方在海边打过仗。 后来回到北方以后,再也没有去过南方,没有去看过海。 现在大家都年纪大了,儿孙满堂,就想要大家伙再见一次,每天聊聊天,看看海。 其中有些子女特别有出息,生意做的很大,官当的很大,就主动出钱承担了这个费用。 这些老兵们都特别的开心,经常在说话的时候就笑了,露出缺了牙齿的嘴。 但是这笑容很爽朗,很飒气。 邮轮一路走过,他们也看到了祖国海上的壮美。 这盛世如他们所愿。 看到林夏和盛骄阳这样的年轻人,老爷爷们眼中都是慈爱。 本来他们是没有打招呼的,但是中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这个游轮上不光有华夏人,也有外国人。 服务生给外国人送了酒以后,那个女外国人就一直在说。 “我觉得华夏的东西都特别的脏,根本就没有办法吃。” 另一个男子明明是华夏人的脸孔,但是却一直在说。 “我也这么觉得,我觉得我们湾国的东西更好。” …… 他们就这样聊了好大一会儿。 几个老兵们都觉得特别刺耳,但是他们看到老兵们脸上的表情以后更加肆无忌惮了,直接用英文开始交流。 还挑衅的问老兵。 “听不懂吧,老东西们。” 老兵们年纪大了,年轻的时候走南闯北落下一身的伤病,现在气的不行,其中一个人用手捂着胸口。 然后他们还换了好几种国外的语言,谈笑风生,周围好些华人都看不下去了,但是因为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所以插不进嘴。 林夏也看得很生气。 盛骄阳在林夏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 “没关系的,我来处理。” 林夏本来烦躁的心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只要有盛骄阳在,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 盛骄阳走过去坐下,用流利的外语说。 “你刚才说的是,我们华夏的酒比不上国外的酒?” 老外有点意外,这么小众的外语盛骄阳居然也会说。 “对啊,华夏的酒怎么和英国法国的酒比?” 另一个湾省的人也一脸谄媚的说。 “就是每次出来玩,我都要专门带葡萄酒出来,华夏的酒水简直就是难以下咽。” 盛骄阳说,“你是怎么发现的?” 湾省男子摇晃着手中的酒杯,“喝一口尝尝不就喝出来了吗?” 盛骄阳笑着说,“那看来你的舌头很灵敏。” 湾省的男子此刻还不知道盛骄阳给他挖了一个多大的坑。 “那是当然,我对酒特别有研究,一定要喝最好的。” 盛骄阳笑了笑,“那我们比比品酒?” 男子手往桌上一拍,“行呀!” 盛骄阳拿出了一张银行卡,“我没有带酒,但是我如果输了,我愿意支付这个船上所有的酒水钱。” 男子此刻还对即将到来的危险一无所知,也立马跟上。 他觉得眼前的男孩子,不过顶多是高中生,能有什么厉害的。 而且他和林夏两个人衣着都很普通,就起了小看的心思。 “行,我也跟,如果我输了,今天晚上这个酒吧里所有的消费我来买单。” 规则很简单,就是品酒。 酒吧的老板也出来了,“我用我的人品保证所有的酒水都是真的,我已经在这个船上经营二十多年了,如果卖一瓶假酒,今天我就从船上跳下去。” 而且老板还展示了他的各种证书,实在是看不惯外国人这么羞辱华夏。 但是总不能去把他们打一顿吧! 湾湾就是我国的一个省!还想上天呀! 这是一场赌上职业生涯的比赛。 老板今天就是赌了! 本来还有好多人在别的酒吧,现在也全部聚拢过来。 这样的热闹非看不可。 林夏还是头一次见这样的场面,也有一些兴奋激动的不行了。 第137章 真正的爱 比赛的规则很简单。 各种不同的酒水倒在杯子里,让两个人猜种类年份,是不是能对得上号。 全部猜对的人胜出。 这种比试很可能会有水分,所以还有接下来的笔试,那就是第一轮以后,双方可以进行调整,让对方和对方猜。 用的是第一轮的酒水,能够品尝出来的人胜出,尝不出来的人输。 还有第三轮,是盛骄阳自己提出来的。 双方可以自己拿酒水出来,让对方品尝,长出来渗出尝不出来,就算输了。 三局两胜。 盛骄阳自己没有带酒水,所以第三局完全是对对方有利。 激动人心的时刻开始了。 酒吧老板拿出来一百多瓶酒,其中还有不少私人珍藏。 然后一杯一点点的倒在酒杯里端给两个人。 “朗姆酒。” “白兰地。” “龙舌兰。” “这个干红是法国的。” “英国的,因为英国的日照不够充足,所以葡萄更偏酸一点。” …… 开始两个人几乎不分伯仲,老板的酒也确实很给力,全部都是真的。 一直到后面,几乎已经直接细分到酒庄,还有葡萄的年份。 弯弯就开始吃力了。 一连错了好几个,但是盛骄阳一个都没有错。 洋人看不过眼,洋人替弯弯上场。 但是洋人错的部分也比盛骄阳错的高一点。 …… 周围的人一直在尖叫,尤其是女生更激动,盛骄阳长得那么帅,还真的有本事。 “他好厉害,他猜对了!” “哇塞,真的好帅呀,我怀疑他是不是咱们国家某个知名酒庄的少东家。” “我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多种酒,他居然能全部分辨出来。” …… 结束以后,酒吧老板开心的一直在拍桌子,还拿出好几瓶酒,免费给现场的众人喝。 “恭喜这一轮是盛骄阳胜出。” 湾湾和洋鬼子两个人都气得脸色铁青,刚才还一直说葡萄酒最高贵,这酒是他们那边生产的,华夏人一点都不懂酒。 结果盛骄阳赢了他们。 他们都很不服气。 “你们华夏人最喜欢串通一气,坑骗别人啊。” 盛骄阳微笑着说,“所以我们开始第二局,你们调酒我来喝。” 弯弯和洋鬼子对视一眼,两个人都决定了,一定要把酒兑到几十种掺在一起特别复杂的程度。 盛骄阳还在和其他人谈笑风生,洋鬼子和弯弯两个人已经跑去调酒了。 很快一大杯酒就端到了盛骄阳的面前,半透明的琥珀色液体,根本就看不出本来的样子。 盛骄阳尝了一口开始报酒的名字。 “波尔多。” “霞多丽。” …… “九五年的拉菲。” …… 他报一会儿名字,就会再喝一口,不像是品尝里面还有什么别的酒水,而像是在润润嗓子。 周围已经有人尖叫起来了。 “我觉得他现在强的可怕!” “我家里是做香水的,能不能请他去做调香师?我可以给首席的位置。” “你觉得他喝过这么多品种的酒水,会缺你家开的那份工资吗?” …… 林夏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虽然两个人之前喝饮料的时候也会喝一口,就猜里面都用了什么原料,林夏可以拆出用的是糯米还是大米,她就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 但是盛骄阳可以尝出最最细微的差别。 一直到最后全场寂静。 洋鬼子和弯弯的脸色都变了,那个表情看起来特别的绝望。 当盛骄阳报完了最后一个酒水的名字,万万直接垮了坐在椅子上,有些颤抖的看着那么多的酒瓶。 今天的这一个错误,他大概需要自己未来三年来买单。 这有的酒很贵,一瓶就要十几万。 这么多的酒水,就算是有钱人,也有些扛不住。 盛骄阳报完了以后,轻敲了一下杯口,手指敲击玻璃的声音清润爽脆。 “我尝过了,是不是轮到你们了?” 弯弯绝望的摇了一下头,头一次没有看洋鬼子的脸色。 “我们认输。” 洋鬼子当然不会轻易认输的,冷傲又脸色铁青的看着盛骄阳。 盛骄阳拿起酒杯,站在全场中央。 “我国的这个酒字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也就是说我们从三千年前就已经开始酿酒了,我们又非常漫长的酒文化。” “我们在唐朝的时候就有了葡萄酒,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我们的葡萄酒才是最正宗的。” “我们对侵略别的国家没有任何兴趣,甚至我们在唐朝的时候还颁布了法律禁止戍守边疆的军队随意消灭别的国家。” “但是属于我们国家的东西,也绝对不允许其他人随意侵占,湾省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点我必须再三强调,也希望你们回去可以好好补一下文化知识,以后不要再犯这样基本常识性的错误。” 盛骄阳的话音落下,全场爆发雷鸣般的掌声。 几个老兵也为盛骄阳鼓掌。 洋鬼子和弯弯两个人几乎是刷爆了身上所有的卡灰溜溜的离开了。 然后老兵邀请盛骄阳喝酒,老兵们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有见过,看到后背如此的出戏,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神情。 中华儿女就是一代比一代优秀,代代都有人才出。 其中一个老兵从怀中掏出一个小酒瓶。 “这是我家里用高粱酿的酒,小伙子你尝尝。” ………………………………………… ………………………………………… 这几天有点忙,也比较卡,所以断更了,抱歉了,宝子们。 我看到好多人喜欢我也很激动。 可能前面几章写的不太好,比较劝退,所以我的流量不大,每天三毛三。 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在隆冬,我看着那么大的雪,感觉好冷好冷。 突然在想两个人一起取暖是什么样子的? 就是这个世界只有我和你,其他所有人都是npc,我们就专心致志的过自己的日子。 填补心里隐秘的伤痛,用所有的爱去拥抱对方。 知书达礼,温文尔雅,捧出整颗心。 没有权衡利弊,没有强取豪夺,只有小心翼翼的呵护,像是在等待一株玫瑰的长大。 一起抵御世界的风雪。 我本身就很爱幻想,特别爱看小说,就非常非常非常的想写一个两个人互相依靠,一起长大,坚定不移的认定彼此。 真正的爱是破碎深渊里的一缕光。 是我抬头的时候,从整个世界望去只能看到你。 其实现在有很多的宅女,很多的母胎单身,好多人都是头一次相亲结婚,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完了一生,没有小三,没有出轨,没有太多的波折。 我们的学习和工作中,对于我这样的90后而言,大家在上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以后好多朋友都是逐渐不再联系的。 工作中也很难会爱上同事,恨不得把同事给撕了。 下班以后大家也不想团建,也不想和同事玩。 我们真正爱的是抖音上关注的小哥哥,心里完美的爱豆。 下班回来以后只想躺着刷一刷沙雕视频。 男孩子们在现实里真正遇到的问题,是学业事业,是温吞生活里的一个机会。 女孩子们在现实里真正遇到的问题,是父母和社会编织出来的谎言,你只需要好好学习,将来找一份轻松的工作,嫁一个好男人就可以了。 事实上大学很不好考,轻松的工作几乎没有,嫁一个好男人更是难上加难。 我就想要为自己编织一个梦境。 女孩子需要去看世界,需要去认识自己,但是小女生年纪还小的时候懵懵懂懂,怎么可能会认得清世界,认得清自己? 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三观很正的人的正确引导,会不会一切就不一样了? 盛骄阳是我幻想出来的最完美的人。 他自信,阳光,聪明,三观特别的正,可以克服一切困难。 能够和他一起长大,是我的梦想。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最高级的爱,是让她变成更好的人,让她有谋生的力量,爱自己的心,和世界说不的勇气和实力。 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平等的欣赏。 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其实在生活中这样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 但是这样的准则也可以让我们快速筛选出渣男。 人身控制暴力冲突,肯定不是良配。 言语讥讽,忽冷忽热冷暴力,也不是良配。 不希望伴侣学习新的技能,这样的人也绝对不能要。 ……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这个小说结尾肯定是 happy end。 我希望真正的爱会乘风破浪,有一个最好的结局。 长大后的我们,也会像年少时那样用一颗赤子之心去保卫爱情,保卫家园。 年少时光,就是勇往直前,不畏惧任何阻挠。 只要认为眼前的路是对的,就要一门心思走到黑。 就像我一天挣三毛三,一个月还更新十几万。 哈哈! 希望宝子们有条件的话帮我宣传宣传,我也盼着可以有几万几十万的在读。 爱你们! 现实生活里我也不是在期待有人把我当成小公主捧着,而是希望有人带我见到更好的我自己。 真正的爱是我们彼此独立,认为每一天都很美好,期待每一天的到来。 第138章 上一次开坦克来的,不用护照 盛骄阳是众人的中心,和大家谈笑风生,他的动作是从容睿智的,但是面庞还青涩。 林夏就坐在旁边看着他。 盛骄阳给大家倒酒的时候,也给林夏倒了一点点。 然后在林夏的耳边轻声说。 “你尝个味道就好了。” 林夏听话的点点头。 一大群人一起举杯,大家互相碰杯,后来小老板又把音乐开了,大家开始跳舞。 盛骄阳拉着林夏的手转圈圈,又是唱又是跳。 昏暗的灯光下,心也跳得像打鼓。 只记得所有人都很开心,特别快乐,身体轻盈的好像要飞起来。 林夏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回船舱的,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在跟着她一起摇摆。 邮轮上还会放海上烟花。 绚烂的烟花在海上突然绽放,美轮美奂。 海上烟花和陆地上不一样,陆地上还有很多城市的霓虹灯光,会把烟花反衬得黯然失色。 但是海上的烟花就是漆黑的夜空中开出的一朵朵蓝色妖姬,芙蓉牡丹。 真的好美好美美的让人心醉。 盛骄阳拉着她的手,两个人站在甲板上,后面还有好多别的人,特别的热闹。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 林夏第一次对辛弃疾的元夕,有了这样切身的感受。 过节是真的很快乐。 热热闹闹的普天同庆,大家都在尽情的玩,尽情的疯。 转过头就可以看到盛骄阳。 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 从此以后她的酒量突飞猛进,千杯不倒。 盛骄阳都觉得很神奇。 从前的林夏,可是喝一点点就醉了。 其实是在这之前,她一直觉得酒是很坏很坏的东西,因为爸爸每次喝了酒就会打人,就会不认人。 但是现在她才知道,原来酒可以带来那么多的快乐。 那瓶二锅头是真的又香又醇,后来林夏喝过许多品种的粮食酿造酒,但是再也没有喝过那么香的酒。 第二天早上起来林夏有点头疼,已经吃不下任何油腻腻的餐点了,所以两个人去吃清淡的小粥小菜。 就是非常非常简单的白粥,一个人再拿一个水煮蛋,还有一碟子的凉拌白萝卜,白萝卜做的特别特别的爽口,里面只加了醋,盐,小米辣。 其他什么东西都不要了。 船上其实还有各种各样非常奢华的早餐,光小菜就有几十种,各种没见过的蘑菇,花花绿绿的小青菜。 但是两个人现在都只想吃一点萝卜。 就是这样的清粥,林夏居然喝了满满两碗。 “前几天一直觉得各种各样的肉好吃,我一定要把所有的肉吃完,现在我觉得小粥最好喝。” 盛骄阳把剥好的鸡蛋放到她的碟子里。 “人间有味是清欢。” 林夏总觉得一样的诗词,从她嘴里念出来,和从盛骄阳嘴里念出来,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风格。 盛骄阳念出来就会格外的好听。 她念出来,就有一点少不更事,年少无知的欢脱感。 但是盛骄阳说,那才是最好的时候。 少年时,为赋新词强说愁,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林夏本来以为这艘游轮就只是沿着国内的城市在海上转。 没有想到第三天的时候居然停在了韩国。 可以让大家随意的下船去游览一番,买买东西,逛逛街。 这就出国了? 林夏还是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盛骄阳已经找管家帮忙兑换了韩币,准备带着林夏出去。 那几个老兵他们是有固定想要去的地方。 导游让大家把护照都整理好,因为不管去哪一个国家,都一定要带好护照。 之前给林夏办身份证件,户籍的时候盛骄阳就已经把这些全部都办好了。 其中一个老兵嗓门特别大。 “真的是麻烦死了,来这么一个小国家,还需要这么多的证件,以前根本就不需要。” 就有人打趣儿,“这可是出国啊,该有的流程还是要有的,以前也是需要的。” 几个老兵纷纷表示。 “以前真的不需要!” “对啊,我上次来就没有人看我的护照!” “真没有人看。” 就有个奶声奶气的小男孩问,“爷爷,你们上次什么时候来的?” 其中一个老兵挺直了胸膛,瞬间看起来像是年轻了几十岁。 “一九五一年,我开着坦克来在三八线驻扎,不需要护照。” 周围几乎所有人都对着这几个老兵肃然起敬。 游客中有一个人是历史老师,眼泪哗哗往下流,立刻把脸上的眼泪擦了,然后喊了一声。 “立正!” 然后原本吵吵嚷嚷的人群全部都安静下来了。 这个历史老师又喊,“敬礼!” 然后甲板上齐刷刷的上百人全部都对着老兵们,举起手来敬礼。 原本有的老兵都已经需要用轮椅了,但是看到这一幕,全部都挺直腰杆回敬礼大家。 林夏的眼眶也红了。 那个年代当然不需要护照! 因为他们是扛着枪扛着炮和侵略者打仗,是为家园而战。 从心底里涌上的热血,让人觉得激昂,觉得沸腾。 从仁川上韩国,其实一三年的时候正好韩流正盛,大家追的电视剧,各种青春偶像剧,还有古装剧,大长今全部都是韩国的。 课本里面也写着,韩国是经济四小龙发达国家。 对韩国就有一种滤镜。 觉得韩国的东西就是特别好,觉得韩国的女孩子们男孩子们就是长得特别漂亮,特别帅。 但是因为有了这个小插曲,逛在街道上,林夏居然觉得没什么可买的。 甚至买东西的时候,当摊主说出。 “这可是大韩民国生产的东西,你们回去以后买不到的,赶紧抓紧时间买,要不然你肯定会后悔的!” 其实林夏的韩语说的还可以,毕竟经常看电视剧,全都是很生活化的语言。 但是每个国家的人精神气质都不一样,所以对方一眼就看出了她不是本国人。 林夏会很认真的说。 “你这个东西没有什么稀奇的,我在我的国家也可以买到,这个东西的成本根本就不值这个价,你们卖给当地人的价格我看到了,比你给我的价格要便宜一半以上。” 第139章 不可凝视的深渊 然后摊主还会带着几分遗憾和嫌弃,像是家里的长辈一样说。 “小姑娘这么斤斤计较不好啊,肯定没有男生喜欢的,女孩子主意大了可不好啊。” 如果是从前的林夏,肯定会觉得这种话没什么问题,还会觉得是自己的问题。 但是和盛骄阳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她现在强的可怕。 “我是叔叔,我今年才十六岁,说不定我将来要找的男人就喜欢我这样斤斤计较的呢?” “可是你婆婆肯定不喜欢啊,所有的婆婆都喜欢乖乖巧巧的儿媳妇。” “万一我婆婆也喜欢我这样的呢?” 小姑娘说话的时候语气特别认真,好像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看起来特别可爱。 盛骄阳就没有插嘴,在旁边看着林夏一直笑。 摊主显得很无奈,“小姑娘啊,你这么的要强,性格太强势,一点都不好,女孩子一定要温柔一点,那样才会让男生怜惜,公公婆婆才会对你好。” 不过摊主是真的很想把东西给卖出去,林夏也确实是想要买个纪念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以后林夏买了一个。 摊主断言,林夏如果长大以后,性格还是这个样子,绝对讨不到老公的欢心。 林夏只是嘻嘻哈哈,一点不放在心上。 怕什么呀? 她心里真正喜欢的人是盛骄阳,盛骄阳从来不会让她缩在家里当个宠物,盛骄阳希望她自信强大,光芒万丈。 她也觉得站得稳跑得快,这样的人生才比较爽。 后来的十年世界经历了巨变。 娇妻不再盛行。 韩国还在用老一套的那些思想去pua女性,直接在妇产医院打出广告,提醒女性在生孩子以前一定要给丈夫准备好一个星期的食物和换洗衣物。 规训结了婚的女性不要再抛头露面,一定要回归家庭。 好好伺候公公婆婆,早上要给丈夫做早餐,晚上要给丈夫准备夜宵,丈夫没有回家之前,要一直坐在客厅里等待。 …… 然后韩国的生育率直接跌破新低。 甚至还有各种各样的专家预测,韩国将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消失的国家。 原来大家心里都真正的渴望自由,想要被理解,想要被看见,想要拥有真正温柔友善被接纳的环境。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想要一直跪着去伺候人。 林夏和盛骄阳一块去吃了拉面,就是煮方便面,街头特别多。 面条确实更加筋道爽滑一些,特别耐煮,煮了好大一会儿才熟。 不像国内,直接用开水冲泡一下就可以,林夏吃着感觉更像是一种小吃,不像是可以顶一顿饭的东西。 但是当地人好像都这么吃,吃完了以后还会再泡面汤里面加一碗米饭。 林夏也试着加了个米饭,结果实在是吃不下。 各地的饮食差异确实是特别大。 鱼饼很好吃,像是关东煮一样,也像是火锅丸子。 林夏本来就很喜欢吃火锅,所以鱼饼一共吃了两片。 然后还去小摊摊上吃烤牛肠。 烤牛肠被烤的滋啦滋啦一直流油,配上洋葱生菜大蒜辣椒,一口一节q弹爽滑,吃起来特别爽。 林夏还是不太喜欢吃那么多的辣白菜,所以一直在吃烤牛肠。 腌菜哪有肉好吃? 结果她听到了旁边有人在议论。 这个小姑娘吃的也太多了! 这个小姑娘的出生是家庭沉重的负担,她怎么可以比男孩子还吃得多?给她当弟弟是要倒霉的。 我的天哪,她的父母一定很不幸! 盛骄阳,赶紧和林夏说,“吃吧吃吧,我带了很多钱,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可以管饱了吃,使劲吃。” 林夏扑哧一下就笑了,笑得花枝乱颤,嘴里的食物要不是手捂着都要喷出来了。 在这一刻,不被父母爱,长达十几年的阴霾,全部都驱散了。 就算不被父母爱,又如何? 盛骄阳很疼她,很尊重她,给了她一个人在成长中所需要的所有的庇护,宽容。 这就足够了。 这已经是真正的幸运。 林夏又夹起一块,烤牛肠确实很好吃,鲜嫩爽滑,吃起来比辣条带劲。 “那我就吃了?” 盛骄阳又给林夏点了一大盘子。 “吃吧,随便吃!” 他自己对食物没有那么多的偏执和喜爱,但是很喜欢看着林夏吃,特别享受投喂的乐趣。 然后在结算钱的时候,林夏一个人吃的量,就顶上了三个男人。 三个男人目瞪口呆,一再说将来绝对不要生一个这样能吃的女儿。 盛骄阳终于不耐烦了,冲着他们说了一句。 “你们养不起你们就别生,我养得起怎么了?” 导游还组织大家去购物,林夏没什么特别想买的东西,觉得那些衣服首饰也都一般,关键是只想逛,只想玩,不想买东西,拎在手里沉甸甸的。 然后盛骄阳就和导游说了一下,两个人又离开了队伍,跑去玩。 仁川是个比较浪漫的地方。 有一种特别萧索,又有些高级的感觉,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小资。 遍地咖啡馆。 两个人就找了一家咖啡馆,坐着喝咖啡。 外面的北风呼啦啦的吹着,山坡上的蒲公英被吹的四处飘散,芦苇也是东倒西歪。 手里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放足了糖和奶,嘬一口,看着萧索的屋外,心里涌起一种很甜蜜的幸福感。 盛骄阳不太喝热饮,他喝的是一杯冰美式,又苦又凉。 但是他总能记得林夏的喜好,从来不点错。 林夏看到不一样的风景不一样的地方,总会开心的跑来跑去的,但是盛骄阳每一次都好像已经阅尽山河,没有什么能惊起他眼中的波澜。 每当这个时候,林夏就会想盛骄阳到底是从什么样的家庭里出来的。 以后会不会有机会见到他的家人。 他们之间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盛骄阳才会离开他的家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可以让盛骄阳这样的人都难以面对,选择了离开这样的方式。 时间越久林夏的年龄越大想的越多,就越发充满了好奇。 好奇之外还有恐惧。 盛骄阳的背景绝对是不可凝视的深渊。 第140章 归来 大概是海风吹的太多了,林夏第四天有点发烧,只想躺在床上睡觉,根本就起不来。 看着外面海鸥在碧蓝色的大海上盘旋,金灿灿的阳光洒下,她是很想出去的。 盛骄阳烫了毛巾给她擦额头,擦手来降温。 “我抱你出去吧?” 林夏有点不好意思,“那不好吧。” 盛骄阳已经掀开了被子,拿了一件长风衣把她裹起来,然后拦腰抱起。 动作特别的丝滑。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一块出去看风景。” 身体一下子腾空而起,失重的感觉轻飘飘的,林夏吓得赶紧伸出双手,抱住了盛骄阳的脖子。 两个人就这样出来了,坐在藤椅上,看外面的海浪。 林夏昏昏欲睡,后来还真的睡着了,不过醒过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在床上了。 盛骄阳就躺在旁边的小单人沙发上,颀长的身体看起来有些弯曲,林夏有些不忍心,就在床上一直叫盛骄阳。 “你去床上睡吧!” 也不知道盛骄阳有没有听到,林夏昏昏沉沉的又睡着了。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半梦半醒之间,她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盛骄阳的脸,而且盛骄阳的手紧紧的扣着她的手。 林夏觉得很安心。 两个人就像是海上的一片叶子,飘啊飘。 小孩子生病其实都好的很快,第二天下午林夏又能跑来跑去了,不过旅途也快要结束了。 好多人在船上都认识了不少新朋友,大家忙着留念,因为落地以后就要去往不同的地方了。 很可能就是此生不再见面。 几个老兵都很喜欢盛骄阳,和盛骄阳合了好多的影。 酒吧的小老板,也让盛骄阳拍了照片,他要放在酒吧里,以后和客人们讲述盛骄阳的传说。 这可是一个活着的传奇。 下船的时候,天边燃起了火烧云,晚霞千里。 大家都在港口依依惜别,各自奔向人生,不一样的旅程。 盛骄阳带着林夏去机场赶飞机,步履匆匆忙忙,到了机场以后取机票登机,然后上飞机。 飞机上的空调开得很足,林夏又睡着了,睡着了就把头靠在盛骄阳的肩膀上。 下飞机的时候,飞机一直在剧烈的颠簸,好像是碰到了云层,外面还能看到在打雷。 林夏害怕的往盛骄阳的旁边躲。 “你说飞机会不会摔一下掉在地上?” 盛骄阳温柔的拍拍林夏的背。 “不用害怕,飞机是非常安全的交通工具,迄今为止,发生空难事故远远小于发生车祸。” 本来林夏还在害怕,但是听到盛骄阳这么说,立刻就不害怕了。 有时候人的信念感就是这么强。 尤其是这一趟的飞机餐还特别好吃。 居然有麻婆豆腐,红烧兔丁,鱼香肉丝,还有一小袋豆瓣酱。 林夏吃着简直是大开眼界。 这可是飞机餐,吃出了小吃的感觉。 后来林夏在工作中满世界乱飞,在国内更是满天飞,坐过各种各样的航空航班。 有些特别的奇葩,商务舱甚至不如经济舱,因为商务舱居然就只是隔了个帘子,然后能把空姐空少推销的,喇叭声听得清清楚楚。 在飞机上居然还能买到,比机场免税店还要便宜的口红和粉饼。 淡季的时候甚至抢到过九元的票。 坐下以后就连腿都伸不开,转身都很成问题。 有些特别奢华的商务舱里,一个人能占据将近一张床,羊绒毯子特别厚实,能一觉睡好几个小时。 ……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但是只要通晓了底层的逻辑,其他一切就显得那样平平无奇了。 飞机落地的时候就已经到了半夜。 盛骄阳提前叫了车,所以直接可以从机场回住的地方。 重新回到熟悉的城市,林夏透过出租车的玻璃窗看外面的雪景,恍如隔世。 “我感觉这几天的日子过得就像是进了穿越小说,到处游玩,到处浪,然后现在又回到现实世界了。” 盛骄阳也看着外面大雪银装素裹的世界,现在路灯亮着,给整个世界都铺上了一层淡淡的暖黄色的光辉。 “现在的江盛还是很像一个童话世界。” 如果可以的话,林夏希望童话故事永远都不会有结尾,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可以一直一直的延续下去。 他们回到家,林夏拿钥匙开门,刚一进门,暖融融的暖气扑面而来。 家里还开着灯,厨房里传来一阵阵炖汤的香味。 盛骄阳提前通知了阿姨,所以阿姨过来炖了一锅甜汤。 汤是银耳,梨子汤,喝下去特别的清凉去火。 小猫听到了主人的动静,赶紧跑出来,看到好久没见的主人,小奶猫喵喵的叫着,高兴的不行。 林夏好久没有见小猫了,想念的不行,一把手把小猫从地上捞起来,使劲摸着小猫的背。 小猫也很配合的,一拱一拱的。 外面再好也和家里不一样,回到家里才觉得心有了归处。 盛骄阳把汤放在桌子上,林夏过去拿勺子和筷子,一口甜汤落肚,感觉整个世界都美好起来了。 “这个汤里面虽然只有梨子和银耳,但是我感觉好像比咱们在外面喝的好喝多了,是有什么魔法吗?” 盛骄阳摇了摇头,“应该没有魔法,是因为那口锅我们一直在做我们喜欢吃的东西,所以做出来的味道就都是我们喜欢的。” 林夏觉得很有道理。 吃完东西以后简单的洗漱一下,林夏就去睡觉了,这些天天天都在外面玩,也实在是累得不行。 家里的大床好舒服,又柔软又大,而且也开着暖气,翻来滚去,特别的安逸。 尤其是没有了,在外面游玩有时间限制的紧迫感,就觉得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 所以林夏一直到了第二天中午一点多才醒过来。 醒过来的时候盛骄阳已经起来很久了,盛骄阳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桌子上摆着做了好多的试卷。 他还在继续做试卷。 要为接下来的考试做准备了,盛骄阳做事向来这样,全力以赴。 而且是该努力的时候就认真努力,该玩的时候就好好玩。 他认认真真的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 “饭在厨房的锅里,你去热一下就可以吃,水果在冰箱里,现在拿出来肯定有点凉,你放一会儿再吃。” 第141章 原来考试也可以很爽 林夏很担心自己接下来的考试考不好,但是盛骄阳说功夫在平时,不在这一时半刻,现在只需要把书拿出来温习一下就可以。 林夏也摊开了书本,开始看书。 但是突然间发现,原来书上的那些知识点,看起来陌生又熟悉,放下好久以后再捡起来,知识一下子就在往脑子里钻。 而且和之前学习的感觉不一样,好像全都有了新的感悟。 这种感觉很神奇。 林夏吃着饭的时候就一直在看书,越看越入迷。 做题的时候,不知不觉,觉得越做越顺手。 尤其是地理和历史的一些题目,感觉就和从前很不一样了。 做历史题的时候,看到要阐述一些意义,中华民族从此站起来了,林夏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甚至会眼泪汪汪的。 大概是因为真正的看过了大海,所以在看世界地图,看海洋气候,又和从前不一样了。 第二天上学。 林夏差点睡过了头有些急急忙忙的,盛骄阳就从容的多,骑着自行车带着她。 “我半个月没有上学,老师会不会骂我?” 盛骄阳笑一笑。 “按照我的经验,只要我可以考第一,老师就不会骂我,而且还会更喜欢我,更加尊重我,不会干涉我的其他事情。” 林夏稍微有一点心虚和不自信。 “可是我考不了第一。” 盛骄阳骑自行车的速度特别快,像是踩着风一样,声音也特别的轻快。 “那你就做好挨骂的准备吧。” 林夏有点幽怨。 “自己做的选择就要自己承担,况且只是挨骂十分钟而已,但是可以开心半个月,你不觉得很值得吗?” 盛骄阳这么一安慰,林夏觉得好像很有道理。 但是一想到老师那个又期待又失落的眼神,就觉得害怕。 这个世界上仇好报,恩难报。 几个任课老师们都对林夏特别的好,指望着林夏一飞冲天呢,结果在考试以前她跑出去玩了半个月。 想想要去上课就是一种煎熬。 盛骄阳把林夏送到了门口,分别的时候林夏还恋恋不舍的。 盛骄阳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家长,不管她做的好不好,她都是盛骄阳眼里做的最好的是唯一。 林夏一点都不怀疑,如果林夏和盛骄阳说不想上学了,想要去周游世界,盛骄阳会毫不犹豫的给林夏办退学,然后两个人就真的满世界去玩儿了。 果不其然。 上第一节课的时候是数学老师的课,上课的时候,数学老师就一直在看林夏,满脸的痛心疾首。 下课以后,数学老师又把林夏叫到了办公室。 “你怎么可以去玩那么长的时间?” “你不知道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吗?” “学生的初二特别关键,初二如果不能打好基础,考一个好成绩,初三就考不上好高中了。” “尤其是初二中间寒假的这场考试是关键中的关键!” …… 后来林夏才发现,所有的老师和家长都是这一套话术,把原本可以从容不迫的人生搞得紧张兮兮的。 老师和家长虽然是为了孩子们好。 但是在这样的高压氛围下,好多人都没有过快乐的童年,甚至没有过童年。 而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是日新月异的,变化特别快。 我们从前每天都要背下来考试,要考的太阳系周围的行星,后来有一个行星因为质量不达标居然被踢出去了。 科学也是一直修正的,是我们不断去感悟,不断去了解。 不是只靠着死记硬背和书上的那两行字就可以了解。 林夏等到老师把话全部都说完,眼巴巴的看着老师。 “老师啊,我只有期中考试考了第一名,我期中考试之前的那一场考试,我是全班的七十二名,在全校都是倒数。” “对我来说,只要比七十二名进步就全部叫做考得不错。” “大不了我就还考七十二名。” 数学老师没有想到一向来看起来乖乖巧巧,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的,林夏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而且一般老师训斥学生,学生也不会顶嘴。 林夏是怎么突然间转了性子的? 数学老师觉得很无语,“你就这样吧,等到考试成绩出来落后那么多就知道了,隔壁班的那个沈亦知,可是一门心思要考第一名呢,人家的目标是一中,每天一点都不松懈,来的早走的晚,还天天问老师问题,哪像你这么散漫。” 林夏还是笑一笑。 “老师第一名又不是皇位,只能我一个人继承,大家轮流做,让别人也开心一下嘛。” 数学老师直接被气笑了。 “算了算了,走吧走吧,我对你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本来是想要教育学生的,结果现在被学生给怼了,而且老师还觉得学生说的很有道理。 其他老师还想找林夏去谈话,但是被数学老师叫住了。 免得宁夏一个人舌战群儒,把所有的老师都怼一遍,这就不值得了。 小丫头片子,长脾气了。 然后林夏晚上回去的时候,盛骄阳问她一天过得怎么样。 林夏想到了一句网络上的用语。 “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盛骄阳笑的前俯后仰,小丫头真的是越来越可爱了。 在紧张忙碌中很快就赢来了期末考,林夏并不是只靠着脸皮去考试的,他每天晚上都看书到很晚,而且比之前学习的更加认真,一定要把玩了好几天缺漏下来的补起来。 老师们看她学习的态度更加认真,就不说什么了。 考试的那天林夏还稍微有点发烧,盛骄阳把林夏裹的厚厚的,没有骑着自行车让她吹寒风,而是打了个车。 “尽力而为就好,要是实在支撑不下去的话,就提前交卷出来,我带你去看医生。” 林夏一个喷嚏一个喷嚏,打着用纸擦鼻涕。 “知道了。” 但是在考场上好像是题目特别简单,林夏做着做着就进入了心流状态,很神奇的是,专注以后居然连鼻涕都不流了。 下午感冒居然差不多全都好了,第二天的状态也超级好。 林夏甚至感觉到自己写个卷子,还写出了诗歌的感觉。 原来考试也可以很爽。 第142章 西装滤镜 考完试以后不发成绩直接放假,想知道成绩的同学,直接给老师打电话就行。 有些孩子的父母一点也不关心孩子考了多少,也懒得花那个电话费,就不打电话,等到开了学以后去直接看。 三天以后就可以出成绩。 林夏还是有些忐忑的,不知道要不要给老师打电话,但是就在她纠结的时候,老师的电话打过来了。 完全是喜出望外。 激动的心情根本抑制不住。 “林夏,作为一个老师,我都觉得你好厉害,出去跑了半个月回来居然还可以考第一名。” “数学差三分满分,英语满分,历史和地理卷子都答得特别好。” “你是第一名啊!” …… 林夏听着也很激动,她考了第一名,她第二次考了第一名。 接老师电话的时候,她害怕考不到第一名,被盛骄阳看到她难受,就跑到卧室里接电话。 盛骄阳在客厅餐桌上温书,实际上一直偷偷的在听着林夏这边的动静。 看到林夏开开心心的出来就松了口气。 看来小丫头考得很不错。 林夏蹦蹦跳跳的,“我考了第一名!我居然还可以考第一名,我以为我出去玩了半个月,没有学习,名次肯定会落下来了,没有想到居然还是第一!” “怎么会发生这么神奇的事情!” “我的天呐!” 盛骄阳合上了书本,“学习的意义在于学会知识,而不在于在学校待了多长时间,有些人就算是和书每天在一块,最后和书也不熟,有些人只需要看一个上午就完全可以理解书里写的都是什么意思。” 林夏现在深以为然,“我明白了,就是做事情要有自己的节奏,只要掌握了知识和方法就可以了。” 盛骄阳起来伸了个懒腰,“走,我们去买菜做饭,今天中午你想吃什么?” “想吃炖鱼汤,蒸排骨,再要一个凉拌黄瓜。” 自从去过南方以后,林夏的口味开始,有了一点细微的改变,开始喜欢吃海鲜,而且是清淡口味的做法。 遇到没吃过的东西,也更愿意有好奇心去尝试。 “那我们中午就炖鲈鱼,蒸小排,凉拌黄瓜里面切一点小米辣。” “好呀,你要不要吃手擀面,我今天揉面,做面片子。” “可以!” 林夏忍不住问盛骄阳,“你的考试成绩怎么样?” “和上次一样!” 林夏的眼睛都亮了,“好厉害啊,你在一中这种地方还能一直考第一名!第一名是不是被你给承包了?” “我学习那么努力,书本上的知识全部都掌握了,而且还会有很多延伸的题目,我能考第一名不是很正常吗?” “不想揉面了,下午想弹钢琴。” “那我们就吃米饭。” 林夏经常想一出是一出的,好大个苹果,一次啃不完,啃两口放下,啃两口放下一个苹果啃两天。 盛骄阳觉得都可以,人在自己家里有什么不行的。 这么想想也对,还有人专门找盛骄阳补课,可以从三百名辅导到一百名左右。 他是真的可以融会贯通,一点就透。 两个人换衣服,换鞋,出门去买菜,这里距离周围好几个菜市场都很近,所以去买鱼买虾什么的也很方便。 买菜回来两个人做饭,边吃边聊。 盛骄阳是一个做事情很有条理的人,出门的时候就把大米放在锅里,设定了时间预约好。 林夏头一次看到这种可以预约的电饭锅,还觉得很神奇,居然可以预约六个小时,八个小时以后吃饭。 买菜回来以后先把排骨焯水炖上,然后是蒸鱼,鱼直接洗了就能放在盘子里,等着上锅蒸,切菜的时候就把葱一次性切好,往排骨里放往鱼下面垫,炒青菜的葱也一次切出来。 十分钟就可以完成所有动手的步骤,有时候比较安静,他就会放英语听力,两个人的时候就互相闲聊。 反正做饭不是负担,是非常好的增进感情的环节。 这个时候盛骄阳,就让阿姨不要来了。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林夏看到新闻上,小两口因为洗碗做饭的问题,发生争吵,最后对簿公堂,直接离婚。 她还是觉得很奇怪。 想在家里吃,两个人互相搭把手,复杂的不想吃就吃简单的,简单的也不想吃,就出去吃外卖。 人只要长了一张嘴,就都需要吃饭的,不管是在家里做东西吃还是出去吃,都是需要花时间精力金钱的。 怎么一个人的时候能吃得饱,吃饭不是问题,两个人反而就累死了? 她和盛骄阳在一起的时候,长得白白胖胖的。 盛骄阳每天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也从来没有觉得吃饭是一件负担。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三菜一汤就上桌了,林夏拿碗去盛米饭。 菜肴花花绿绿的,看起来就特别的下饭。 吃完饭以后林夏把盘子里的残渣倒掉,然后把碗筷塞进洗碗机里面。 一共也没有用掉五分钟。 米饭盛骄阳多做了一些,这样晚上就可以再炒个饭,拍个黄瓜,做个鸡蛋汤,简简单单就又是一顿。 北方的冬天是真的特别冷,外面有零下十几度,出去都是需要勇气的。 在家里吃饭,可比出去吃幸福多了。 盛骄阳挺忙碌的,好像马上要开一些高层会议,虽然是视频远程会议,但是也需要穿正装。 盛骄阳就带着林夏一块去找店铺做衣服。 盛骄阳做的是一套暗花色的非常细的条纹的西装,裁缝师傅要来回量,盛骄阳身高肩宽腰窄,就像是一个行走的衣架子,试衣服的时候都特别好看。 林夏呆呆的望着他。 好像看的电影里面中世纪的贵族,就长这个样子。 但是盛骄阳敲了一下她的额头。 “别对西装有太多的滤镜,现在只是一种大家约定俗成的社交礼仪,实际上西装的领带最早是为了擦嘴上的油渍。” “西装袖口的三颗扣子不是为了装饰,而是西班牙流感大流行的时候,为了防止士兵,还有将领用袖子擦鼻涕。” “至于西装肘部的那两块布也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耐磨。” 第143章 期盼过年 “穿着西装去上班,和服务员穿着工装去端盘子没有任何区别,不要觉得西装就很高端。” 盛骄阳已经量完了,并且去刷卡付了钱,那是一笔很大的很大的钱,林夏瞄了一眼,好像有四五万的样子。 一身西装就这么贵吗? 可是就算是盛骄阳已经把话说到了这个样子,裁缝和店里的服务员说话还是客客气气的,甚至脸上带着笑意。 “盛先生您说的真对,谁穿这种正式的衣服不是为了去工作?” 盛骄阳等着拿单子,然后带着林夏去做旗袍。 林夏赶紧摇头,“我不需要的。” 盛骄阳说,“我发现你这段时间个子长高了不少,明年肯定就不能在童装店里买衣服了,咱们去有些餐厅吃饭也需要一些衣服。” 林夏心里对西装的滤镜瞬间碎了一地,还在难过呢。 穿上旗袍以后,瞬间感觉全身都收紧了,坐下来的时候都要把小肚子给收回去,呼吸都不太流畅了。 然后盛骄阳和裁缝说,林夏还在长身体,所以好多地方都给留着点口,方便以后再改。 而且林夏是个小姑娘,不必做的太拘谨了。 这种正装让人穿的很不舒服。 “其实女明星参加晚宴的时候也会提前好久不吃饭,里面要穿很紧很紧的衣服,才能把腰身给显出来。” 林夏换上了自己的衣服,重新坐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呼吸着自由的空气。 “那也太难受了吧?” 盛骄阳和林夏一块坐着,两个人手里都拿着热饮,穿着宽松的衣服,美美的喝上一大口奶茶别提多舒服了。 “其实不管是中世纪的贵族,还是我国古代的贵族,都有过很长时间的为了美丽付出代价的时候。” “楚王好细腰,宫中就人人束腰。” “中世纪的人也喜欢细腰,他们戴的是鲨鱼的骨架和钢丝,有不少人都被活活勒死了。” “还有特别宽大的鱼尾裙的裙摆,有的人因为裙子着火被烧死了。” “头顶做着特别重的假发,摔一跤,脖子骨头就碎裂了。” 林夏听着觉得毛骨悚然,“就为了好看,这值得吗?” 盛骄阳笑一笑,“这都算什么呀,还有的人为了激发艺术灵感,专门要感染梅毒,为了脸色看起来苍白,眼睛水润,专门感染结核病。” 林夏已经不是觉得毛骨悚然了,而是觉得一阵阵恶寒,觉得那些人都是神经病。 “他们就不会觉得身体不舒服吗?” 盛骄阳两手一摊,“这是社会潮流,是整个时代的审美,是所有人都在追逐的东西。” 林夏摇头,“我才不会追逐这种很不健康的东西。” 盛骄阳点头,“我们追求健康的东西就很好。” 喝完了奶茶,继续逛商场。 从前看电视剧看各种小说,总是觉得那些穿西装的吸血鬼还有王子多帅呢,职场精英也全部都是穿着西装的,看着就特别飒气。 尤其是油画里的中世纪的贵妇,穿着宽宽大大的裙摆,看起来特别优雅,特别华贵。 但是现在盛骄阳这么解释,林夏瞬间感觉到穿西装的人一点也不帅了。 而且穿西装的不一定就是绅士,还可能是西装暴徒,斯文败类。 女明星穿的那些特别漂亮的裙子,十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她也不羡慕了。 一定程度上来说,漂亮就是受罪。 人是在为自己的审美买单,为自己追逐社会的潮流买单。 背后真正的密码,是身份,地位,美貌,智慧之间的博弈。 真正掌握话语权的是实力。 最强的那个人可以带起潮流,就像从前在盛唐时期,我们看外国人是赤发绿眼,但是在最近的这几十年,称呼为金发碧眼。 这就是背后的实力,决定了审美。 后来林夏也穿特别特别贵的衣服,需要去开很重要的会议。 她也很清楚所有人都是先敬衣裳再敬人,但是她不会再绝对的以貌取人,而是会综合考量。 林夏支取了自己的薪水,又偷偷的返回了那一家店,为盛骄阳买了一条定制的皮带。 买的时候脸红心跳的。 她不太担心盛骄阳喜不喜欢,因为是师傅帮忙挑的,肯定和西装是很搭的。 主要是心里有些紧张,这是男孩子贴身用的东西,而且皮带这种东西一般都做得很耐磨,用的时间特别长。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十四岁的少女心中的爱慕是可以言说的吗? 在装礼盒的时候,林夏也没有选择花哨的红色粉色那些装饰,而是用了一个很古朴的木匣子。 盛骄阳试西装的时候,就把腰带系上了,林夏偷偷看了好几眼,一直是脸红的。 虽然已经知道了西装就是工装,男人只要穿上西装就是上班了。 但是不得不承认,盛骄阳穿着西装的样子,真的好帅好帅,就是行走的荷尔蒙,每一步都踩在女生的心尖尖上。 锋利笔挺,又带着一些难以言喻的柔软。 盛骄阳朝着她走过来。 “这个腰带是你送我的,我真的非常喜欢,我会一直戴着。” 林夏脸红的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好像盛骄阳,把所有她想要说的话都给说出来了。 “这是你送我的第一份礼物,以后过节我不要求你送我礼物,但是你如果送我东西我会很开心的。” “我最期盼的不是可以一直收到你的礼物,而是每一个节日都可以和你一起度过。” 就像是网上搜到的,收到礼物以后很标准的答谢。 听起来是有些客气的。 但是林夏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软绵绵的,酥酥麻麻的。 因为这也是她的期望。 就这样平平淡淡平平安安的,永远在一起,在这个小城市里相互依偎,相互取暖。 日日复月月,月月复年年,年年复此生。 很快就到了买年货的环节,林夏超级兴奋,因为这是两个人过的第一个年。 “我们都买些什么?” 盛骄阳已经开始拿笔列清单了。 “你想要的,就是我们需要的,你都想要些什么?” 林夏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期盼着过年,今年真的是一个好年份,她遇到了盛骄阳。 “咱俩是不是都要戴红围巾,穿红鞋,穿红羽绒服?” 第144章 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命啊! 盛骄阳一向来穿的都是黑白灰的衣服,但是现在也穿的花红柳绿。 这是他以前从来都不会接触的配色,试衣服的时候还一直在怀疑人生。 “这么穿真的好吗?” 但是当他换好衣服,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好看。 林夏还站在他旁边说,“好看啊,特别好看,你不觉得你现在看起来洋溢着春天的气息吗?” 既然这样,那就勉为其难的接受吧。 盛骄阳看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和林夏,两个人都是五颜六色的,看起来像是两个没有烦恼的小孩。 很配。 他确实是有些喜欢了。 买完了过年穿的衣服,然后就去买年货,花生,瓜子,冰糖,对联,各种各样的蔬菜,想吃的小吃…… 反正想买的东西特别多。 两个人把东西先往家里送了一趟,然后又跑出去买。 一天没有买完,还要买第二天。 北方其实比南方有过年气氛,因为在北方,从三十号晚上一直到大年初八,甚至到十五,好多铺子都是不开门的。 家里就要囤货。 看着半个客厅里满满当当都堆的是东西,林夏感觉到心都被填的满满的。 小猫也围着林夏跑来跑去的,感觉要过年了,特别开心。 东西要一样一样的盘点,瓜果蔬菜类的可以放在阳台,阳台有一个推拉门,那边的温度在十度左右,暖气没那么干,放瓜果蔬菜能延长保质期。 屋里还有一个小储藏室也没有暖气,但是因为在屋里,所以特别干,就可以存放花生之类的干果,还可以放糖,就不会热化了。 林夏是头一次感觉到过年的乐趣。 生活里所有的大事小事都可以自己做主,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盛骄阳也没闲着,他要问林夏东西全部都放哪里。 “牛排放到冰箱的最下层,最下层不好往外拿,这种牛排一片一片往外抽就比较方便。” “元宵放到上面,咱们晚上偶尔是要吃宵夜的。” “阿姨包的饺子放在中间,分成小袋装好,要写个条贴在上面,猪肉牛肉羊肉鲅鱼都要分开。” 盛骄阳在写条子的时候还问林夏。 “可是你在吃饺子的时候,每次都是一样拿一个,为什么不混起来呢?” 林夏吃东西就是所有的味道都想要尝一尝,只吃一种又会觉得腻。 “可是全部混在一起,我觉得混的不匀,我就是想每一样都吃一个嘛。” 阿姨是三十上午打扫完屋子以后回家,过了大年初五再来。 盛骄阳也给阿姨包了一个特别大的红包,说了新年快乐! 阿姨还给他们拿了好多年货。 我国地大物博,稍微隔一些距离吃的用的东西就不太一样。 阿姨家里炸的豆腐丸子,炸的排骨,炸的粉面和牛肉两样的丸子,特别好吃。 尤其是那个牛肉丸子,里面加了很多淀粉,葱姜蒜,还把牛筋都给剁碎了,炸出来的丸子特别劲道,牛肉味十足,又很香。 每天早上煮方便面的时候抓一把味道很好。 后来林夏出差的时候去了山西省,后来才发现当地晋城那边早上就是这么吃的。 肉丸,方便面,荷包蛋。 过年的时候每天早上都要睡懒觉,醒来以后煮个方便面确实是比较方便。 然后到了晚上吃火锅的时候下丸子,那搭配在一起就是一顿丰盛的餐食。 下午两个人贴了对联。 是在大街上买的非常普通的对联,上联是迎新春年年如意,下联是接洪福步步登高,横批是吉星高照。 对联挺俗的,但是这就是最普通最美好的愿望。 贴完了对联以后,两个人把家里的垃圾都倒了一下,因为是从年三十一直到初五都不能倒垃圾了。 出去倒垃圾就是把自己家的财运给流出去了,不吉利。 北方的冬天,三十晚上是年夜饭。 两个人其实吃不了太多,但是盛骄阳还是准备了十来个菜,每一样菜都是夹个三四筷子就没了。 然后还煮了饺子。 林夏和盛骄阳两个人都不会包饺子,包出来的饺子,奇形怪状的,看起来就不像是能吃的东西。 所以包饺子的这个仪式感实在是不能进行了,只能吃阿姨之前包好的。 很难相信,两个人都可以在学习上考第一,居然被包饺子给难住了。 两个人吃年夜饭的时候,林夏还问盛骄阳。 “我们班上的小女生,有人给喜欢的男生织围巾纳鞋垫子,我好像全都不会。” 盛骄阳给林夏夹了一筷子鱼,还说了一句吉利话。 “多吃鱼,年年有余,明年肯定会比今年更好。” “现代工业大规模的发展,工业细分,用机器做出来的围巾鞋垫质量更好,针脚更加匀称,不需要手工去做了。” 盛骄阳蒸的鱼一向来,特别好吃,就是把鱼洗一下放到盘子里再切一点姜片蒸,然后把下面的水倒掉,放点生抽和葱花。 不知道为啥就那么好吃呢。 “可是那些手工裁缝,赚的特别多,说明手工还是有用的。” “那是一门谋生的技术,可以定制客户的私人化需求,每个人的高矮胖瘦都不一样,衣服经过改以后,可以更加贴合每一个人的身材,有需求就会有供应。” 林夏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再也不会觉得自己笨手笨脚了。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经常在网上看到一些博主,早上五点钟起来做花卷和馒头,或者是花三四个钟头做成了一个紫菜包饭,她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有那个时间,多睡会儿不好吗? 还有带孩子本身就已经很累很辛苦了,早上给孩子一人三块钱到五块钱,让他们出去吃早餐,让妈妈休息一会不好吗? 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命啊! 总有很多人说那是伟大的母爱,但是真正的伟大的母爱是包容,是支持,是在这个钢筋水泥冰冷的世界里,给自己的孩子信心勇气和希望。 不是每天早上两眼泪汪汪的端出两个馒头和花卷。 林夏和盛骄阳在一起,不纠结这些小事情。 吃完了晚饭以后锅碗瓢盆还是和原来一样直接塞进洗碗机里,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守岁。 第145章 只要行动起来就有了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坚持下去的动力 守岁其实也挺好守的,两个人就在沙发上盘着腿,坐姿特别轻松随意,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电视。 春晚还是很好看的。 林夏抱着薯片一直在笑。 岳云鹏第一次带着他的铁锤妹妹上春晚,这个萌贱的形象,居然后来火了十几年。 沈腾和马丽扶不扶,一个失误居然都可以造就经典。 …… 那时候的春晚还是很好看的。 那时候大家对春晚也很苛刻,但是春晚的梗就可以玩一年了。 不像后来的春晚,不但不做梗,居然集合的是一年网上的烂梗,还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说教意味,让人看着就难受。 那是林夏看过的最好看的春晚,本来以为是开头,结果却成了结束。 倒不是她和盛骄阳一五年的春晚不在一块过,而是因为一五年的春晚就不好看了。 后来看春晚的时候,林夏觉得挺可惜的,这么好的国民节目,为什么会办的一年不如一年呢? 盛骄阳说升级转衰是必然规律。 一个事物发展的很好,未必可以满足所有人的喜好。 年轻人有了更喜欢的娱乐活动,得到快乐的渠道多种多样,春晚想要照顾所有人的口味,必然是很难的。 八零九零零零零一,每个年龄段的人的喜好都不一样。 所以后来的车辆,导演们都在寻求稳妥,而不是追求出圈。 可能一个年龄段喜欢,另一个年龄段的人就会骂。 想要让所有人满意就会最终导致平庸,平庸就不可能出彩,不可能出圈。 像极了我们的人生。 所以后来林夏就明白了,盛骄阳说的,在所有振臂一呼的时候,就要做好千夫所指的准备。 不做事情就不会犯错,不犯错就不会挨骂。 我们不要害怕犯错,也不要害怕挨骂,我们只要去很努力的做我们想做的事情就可以了。 这样的人生态度深深的影响了林夏。 到了晚上十二点,电视上响起了跨年的钟声,林夏和盛骄阳两个人的手机也是响个不停。 以前的人还喜欢发各种各样的祝福短信。 林夏也抓紧时间赶紧和朋友们发消息。 她寒假基本上是和盛骄阳一块过的,主要是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从县城或者是村里来的,过年都要回老家。 黄月,苏云,他们也回了老家。 发完了短信以后大家在qq上聊的热火朝天。 黄月的妈妈又怀孕了。 妈妈现在正在烧香拜佛,求祖宗保佑一定要生一个男孩子,如果再生不出来男孩子,爸爸妈妈肯定是要离婚的。 黄月爸妈都在江城打工,家里其实一点都不富裕,上面已经有两个姐姐了,租的是民房上面加盖的三层。 当地人为了能拆迁的时候都算房子,故意在上面加盖加盖的质量又不好,完了以后拆迁一时半会儿又办不下来,就把多盖出来的房子租出去。 江城这么冷的天,三楼只有薄薄的,一巴掌厚的砖头四处漏风。 黄月和一个姐姐还是睡在阳台,阳台上有两个窗户。 “他们要是离婚了我应该跟着谁呀?” “他们肯定会要两个姐姐,因为姐姐年纪比我大,不需要上学了,可以直接打工,我还得上学。” “妈妈马上就要生了,村里的中医号脉以后说肯定是个女孩子,妈妈怀孕的时候皮肤变得特别好,肚子上有没有长毛毛。” …… 其实农村小孩的年并不好过。 并不是像电视上拍出来的其乐融融,大家都在做饭,还有新衣服穿。 很多时候过年就是父母回到乡下,抽烟打麻将,喝酒喝的夜不归宿,只要女人聚在一起,在冰水里面洗菜洗碗。 到手的压岁钱也不是自己的,父母会一把夺走,说这些是我送出去的人情,就你收了压岁钱,我没有往外给吗? …… 当年过完的时候,有些人的父母甚至会把一年的打工辛苦钱全给输光了,然后骂骂咧咧在家里打孩子打老婆。 小群里的气氛很压抑。 盛骄阳在旁边看着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然后告诉林夏。 “你可以带着大家一起好好学习,今年已经初二了,明年就是初三,只要可以考上好高中,大部分学校其实都有学费减免,还有生活费补助。” “江城一中贫困生的住宿费是免费的,生活费有周围几个大企业,年年都会发奖学金给考试在前面的人,从两千块钱到一万块钱不等。” “而且只要考上了大学,二本以上也会有六千块钱的奖金,如果考上清华北大会有十万。” “学习成绩比较一般的话,有绿色通道可以贷款。” “学习可以改变命运,就算将来很难大富大贵,但是养活自己肯定没有问题。” “纵使疾风起,人生不言弃。” 林夏本来心情挺灰暗的,但是听到了盛骄阳的话,突然间就豁然开朗了,这些也是之前盛骄阳和老师们说过的。 但是之前大家都没有他当一回事,觉得好好学习就是天方夜谭。 如果学习成了唯一的出路呢? 之前大家都不太当一回事是因为大家学习都不好,觉得考上江城一中是不可能的。 后来跟着林夏一块儿学习,好多人的成绩都有了相当大的提高。 然后林夏就在群里说学习的事情,逐渐的大家的氛围又好了起来。 “我们考最好的高中吧!” “可是考最好的高中很难啊,我看到那些城里的小孩,每天都上那么贵的补习班,请名师来教好像都考不上。” “他们考不上一中,顶多回家继承家业,但是我们考不上就得回家嫁人了!” “要么回去嫁人,要么继续留在大城市里好好学习,这两条路总得选一条吧?” …… 大家激烈的讨论了一会儿,到了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开始往群里面拍自己学习的图了。 只要行动起来就有了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坚持下去的动力,就会形成一个正向的循环。 当天晚上林夏收到了好多祝福短信。 不过有一个电话号码从来没见过,发的还不是新年快乐,只有一句江城一中见。 林夏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第146章 大年初一 第二天早上林夏起来的时候感觉到神清气爽,外面的雪已经停了,清粼粼的阳光照进来,整个世界好像都被重启了。 林夏出来的时候,盛骄阳就已经坐在餐桌旁边看书了。 看到林向他手里拿出一个红包。 “恭喜你今天十五岁了。” 林夏还是头一次收到这么正式的红包,红包看起来很漂亮,红色的信封,看起来鼓鼓囊囊的。 以前过年的时候,偶尔也会收到压岁钱,父母是从来不给的,认为已经管她吃管她住了,还要什么压岁钱。 况且压岁钱的人情往来,别人给了林夏,父母也要给别人。 超过十块钱数额的压岁钱在林夏手里捂不热,到不了五分钟就会又被父母收走。 父母还会嫌弃林夏不是个男孩子,所以在走亲戚的时候遭人白眼。 压岁钱在林夏的人生里从来都不是一个会让人感觉到温暖的词汇。 反而战战兢兢的。 这么多的钱她有点不太好意思收,但是盛骄阳已经把红包塞到了她的手里。 “给你的压岁钱。” “我还有压岁钱?” “当然啊,小孩子都有压岁钱。” “我还是小孩子吗?” “对啊,你比我小两岁,你就一直是小孩子。” 厚厚的红包塞在了林夏的手里,摸着沉甸甸的钱很多,盛骄阳的心意也很多。 厨房里已经做好了早餐,江城这边早上会吃烂糊糊面条,然后配一点咸菜。 盛骄阳会在烂糊糊面条里面切一切肉丝,打个散鸡蛋。 咸菜有时候盛骄阳会用牛肉干来代替,所以这个早餐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盛骄阳让林夏把红包放好,然后出来吃饭。 林夏回房间发红包。 红包真的好厚啊! 林夏拆开看了一下,居然是厚厚一沓红彤彤的新版连号钱。 而且还有一张一块钱。 林夏不由一下子笑了,盛骄阳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意思是林夏是万里挑一的珍贵。 后来他们在一起多少年,这万里挑一的红包,盛骄阳就发了多少年。 每一年林夏都把红包专门放在一个盒子里,一年又一年,后来居然攒了一面山。 原来一生有那么短那么长。 放好红包以后林夏出来吃饭,吃完饭以后,邻居就来拜年了。 盛骄阳和林夏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花生瓜子糖招待邻居。 大过年的邻居自然会问起他们的父母。 盛骄阳和林夏早已经准备好了一套说辞,那就是父母出差了,不在本地,他们兄妹两个人现在年纪已经比较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 前段时间过元旦的时候,刚刚团聚过小年,过了大年就不在一起过了。 本来大家也没有那么熟,就是过年没话找话互相聊一下,所以这个话题很快就过去了。 盛骄阳是江盛一中的好学生,可以说是真正的风云人物,他的照片甚至会被直接挂在学校的招生栏里。 林夏虽然读的学校不好,但是现在也考了第一名。 一个家里有两个第一名,这在大家朴素的价值观里面,这家的家风就特别的好。 而且盛骄阳和林夏待人特别礼貌,就不会有任何人往其他方面想。 一上午来了好几波邻居,邻居们拜访完了以后,盛骄阳和林夏一块去拜访邻居。 以前她其实很不喜欢社交,尤其是不喜欢和大人在一起,觉得很累很害怕,不知道那些人会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情让人难受。 而且父母还会让她洗碗做饭,动作稍微慢一点点,菜的咸淡稍微有一点点不合适。 整个屋子里所有的亲戚朋友就都在责怪林夏。 这么大人了,连个饭都做不好,以后肯定找不到好婆家。 这小妮子是毁了。 气性这么大,明明是个丫鬟的命,还想着当太太。 …… 林夏每一年都只是希望能够平平安安的把年过完就行了,没那么多多余的想法。 但是每一年都不太平有时候父母输了钱,有时候在外面亲戚们给父母脸色看,父母回来直接就骂她,打她来出气。 今年是林夏过得最好的一个年。 这些街坊邻居平时虽然不太打照面,见了面也只是点个头问个好。 但是有的人居然还给了林夏红包。 这会儿的压岁钱也就是三十到五十块钱,但是对于林夏来说,这背后隐藏的巨大善意,已经让她欢欣雀跃了。 盛骄阳不会白拿任何人的东西,他也会给别的小孩子发红包,他说他是哥哥,可以代表家里的大人。 两个人中午不在家里吃饭,盛骄阳在外面订了餐厅。 江城属于北方城市最隆重的份并不是年月份,而是大年初一中午的这一顿。 大家默认这一顿是年夜饭。 吃的东西其实也都很传统,就是一种油炸的果子,红烧排骨,饭桌中间再放一道油炸的干蹦蹦的鱼。 这条鱼不是用来吃的,要一直放到正月十五以后。 等过了正月十五,把这条鱼拿出来添一点水,里面放上葱姜蒜,再切一点萝卜丝炖。 正月十五把这条鱼吃掉,就意味着年年有余。 吃这条鱼就意味着可以接住来年一整年的好运气好时光。 意头特别的好。 以前在家里这条鱼都是表哥和表弟吃的,林夏从来都吃不到。 有时候最后洗锅的时候,林夏也想要沾沾喜气喝一口剩下的汤还会被几个婶母和伯母嘲笑,嘴怎么那么馋。 但是现在这条鱼,足足有四斤重,她可以和盛骄阳两个人慢慢享用,不会有人再说三道四了。 回家的时候,林夏一定要拎着这条鱼,手里沉甸甸的,就好像是拎着将来满满的幸福。 下午的时候两个人去了游乐场,大年初一的游乐场人满为患。 林夏特别喜欢玩跑跑卡丁车,觉得在游乐场里面撞来撞去的特别有意思。 但是这个项目挺贵,二十块钱只能玩五分钟。 林夏不知道盛骄阳交了多少钱,她感觉她和盛骄阳两个人在游乐场里足足过了快一个小时才出来,一直到她的手都快要拧不住方向盘了才停下。 第147章 正月十五的元宵灯会 虽然是大过年的,但是两个人也没什么亲戚要走,所以从初二开始就在家里看书,日子好像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这样来看,过年的气氛好像没那么足。 本来林夏以为年就这么过去了,但是盛骄阳是一个特别会整活的人,居然拿了社区的报名表格回来。 林夏看得特别新奇。 “过年虽然不让放烟花爆竹,但是会有闹元宵的活动,有跳舞的,唱歌的,还有打旗子的,舞狮子,舞龙的。” “你有没有想报名的活动?” “我看报名的人还挺多的,到了正月十五的元宵灯会,晚上就在大街上串场,一共有十五个点,从晚上七点钟一直到凌晨结束。” 林夏也拿过来报名表格看。 “你想参加哪一个?” 盛骄阳指着舞龙舞狮子。 “我觉得这两个比较有意思。” 林夏看着唱歌跳舞的项目,现在学习其实挺好的,人的反应动作都很快,游泳也很好,但是在跳舞方面好像就是天生的肢体不是特别协调,一定要盛骄阳带着才行。 唱歌的话这么冷的天。 林夏一想到要从晚上七点钟唱到十二点钟,就有点害怕,他平时唱了几首歌以后,就会感觉嗓子干干的根本撑不到这么长的时间。 这么长时间肯定唱不好,到了最后观众肯定会骂的。 小孩子的身体素质和成年人没法比。 盛骄阳看出了林夏的担忧。 “一般这种项目都会选歌舞剧团的人过来帮忙,报酬也比较丰厚。” 林夏愣了一下。 “这个还给钱吗?” 盛骄阳点点头。 “对啊,肯定是要给钱的,要不然谁有这么大的劲儿,组织这么大的活动,一天晚上能给一百五,提前训练一个星期,再加上上场的三天,一共可以给七八百块钱。” 盛骄阳不缺这个钱,而且人还挺忙碌的,主要就是为了一个过春节的氛围。 七八百对于林夏还有林夏的同学们来说是一笔很大的钱。 只是大家都是孩子,而且过年的时候都回了农村,所以没有这样的信息来源,不知道去哪里可以弄到钱。 十四五岁的小孩根本就找不到工作,如果出去打工的话,就是童工没有地方要。 但是过年的时候这种活动一般没有任何限制。 有些节目里就是需要小孩,和电视剧演员一样。 林夏突然之间像发现了新大陆特别开心。 “我可以叫我的其他同学们报名吗?” 如果过年期间每个人都能赚个七八百,其实小孩子花钱很少很少的,七八百就够一年的学杂费和零用了。 “当然可以,如果有什么需要的和我说。” 盛骄阳平时也经常会听林夏讲那些同学们,对同学们的家境和家里的情况都有一些了解,立刻就同意了。 而且还表示如果同学们回来江城家里没有暖气,没有生炉子,没有地方住的话,可以暂时住在他们家里。 现在家里有暖气,把沙发拉出来以后,就可以睡在客厅。 林夏觉得会不会有些打扰,有点很不好意思,他自己每天都在吃盛骄阳的,用盛骄阳的,如果再带回来几个人的话。 那脸皮也太厚了。 盛骄阳只是在林夏的脑袋上轻轻戳了一下。 “你的那些同学们都是好孩子。” 林夏就欢天喜地的联系大家去了,大家都有非常强烈的回来江城挣钱的想法。 七八百对于农村小孩来说几乎相当于天价了。 在村里压岁钱可能都收不到一百,身上的衣服都超不过两百。 女孩子在家里还会被骂。 能出来做点什么就真的太好了。 家长们本来是不同意的,但是林夏是个金字招牌,她考第一呀。 大家是跟着林夏去赚钱,又有什么不乐意的? 所以很快大家就陆陆续续的返回来了。 不过后续的事情也很好解决,盛骄阳又找中介。 盛骄阳真的是神通广大,住宿问题很快就解决了。 之前有个传销组织,被一锅端了。 那屋里有暖气,上下全部都是像宿舍一样的上下床,一个房间里可以睡八个人,房子空着的,房东也害怕影响不好,听说是几个十几岁的孩子住半个月,而且孩子们一个个看起来还挺不错的,也就同意了。 象征性的半个月收五百块钱的房租,五百块钱十几个人,分摊一下就不算什么大钱了。 吃饭问题更好解决了,大家把家里的锅拿来,自己带上碗,可以煮方便面,可以煮挂面焖米饭,简单炒个菜。 一群人在一块还热闹。 但是盛骄阳是一个很有威严的人,他们一般不太想和盛骄阳在一块玩,有点害怕。 就像是小孩子害怕家长那种。 但是盛骄阳带着大家去每天练习一个小时,大家都很开心,学的特别快。 盛骄阳是舞狮子,而且是狮头。 盛骄阳看起来那么严肃的一个人,居然可以把狮头舞的虎虎生风,特别灵动可爱。 但是快到元宵节的时候,盛骄阳请大家来家里吃饭,专门让阿姨准备了一大桌子的菜。 好多孩子们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 桌上的好多食材也没有见过。 大家也都很懂礼貌,询问盛骄阳能不能吃,然后才吃,看起来特别好的菜也是一人夹一筷子,平均分配绝对不多夹。 大家虽然大部分都有手机,但是时间上手机都是三四百块钱的便宜货,主要是用来学校偶尔会布置作业联系,家里还有好多网络填报的东西。 自从有了无线网络和智能手机普及以后,社会整个节奏其实是加快的,而且各种冗余的东西越来越多。 好多人都说自从有了手机就没有按时下过班,二十四小时都在待命。 在手机还没有普及的年代里,大家过年还会互相拜年,攒个局一块玩一玩,但是等到手机逐渐成为生活里的一部分,生活反而开始成为一个个孤岛。 吃完饭以后就到了下午的排练,下午排练的时候,大家还没有穿演出服,就是一块去跟着走位。 第148章 整花活 . 林夏的这些同学们都和林夏一样,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受到过任何重视,特别听话,一下子在那么多人面前表演,都很害怕。 盛骄阳在前面打着拍子,带着队伍往前面走。 本来大家都挺忐忑的,但是几个场子走下来竟然觉得表演挺有意思的。 尤其是李明和黄月,他们俩有一段双人舞是搭档,本来挺不好意思那么勾肩搭背的,但是越跳越好。 两个人甚至还在整花活,各种扮鬼脸,把周围的观众都逗笑了。 节目的效果很好。 大家嘻嘻哈哈的,就像玩儿一样,一般来说这种元宵节的表演会都是各个单位,还用社区的中老年人团体,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年轻人。 观众也全部都觉得非常新奇。 还有很多更小的孩子,一直绕着他们跑来跑去,跟着他们一个场子一个场子的转。 大家在跳的过程中逐渐的忘记了,是为了来挣钱,一个比一个开心。 元宵节本来就是用来玩的。 一直到了凌晨两点钟,场子才散了,居委会的人管饭。 就是大锅菜配馒头或者米饭,还有一些小凉菜,再加上汤。 大锅菜做的非常好吃,里面有切的厚厚的五花肉炸丸子,还有各种豆腐皮,豆腐卷,特别的健康营养,而且还顶饱。 每个人都在筷子上面扎了两个馒头。 吃完了以后回去睡觉,睡到下午一点钟左右,然后就要过来正式开始表演了。 正式表演的当天,还是大锅菜配馒头和米饭,热气腾腾,香气四溢,吃完了以后大家开始换上服装,然后排队化妆。 小孩子们其实都没有化过妆,父母都是出苦力的,哪有需要化妆的场合,这些口红眉笔粉饼,大家都是第一次见。 林夏也是头一次见。 虽然盛骄阳平时也会给她买很多的护肤品,但是还从来没有接触过彩妆。 化完妆以后,盛骄阳就拿着手机给大家拍照。 年纪还小的时候,不觉得这些时光有多好,总以为还有更好的在后头。 一直到许多年后,回想起来才会幡然醒悟,那时候就已经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了。 晚上的演出特别成功。 尤其是盛骄阳的舞狮子,盛骄阳本来就是一个特别灵活的人,舞狮子只是稍微学了一下,就可以舞得虎虎生风,还挑战了各种高难度技巧。 下面的人嗷嗷的一直叫,还有人专门拍摄的视频往网上传。 每年的元宵灯会都是县里新闻的重点项目。 元宵表演节目的时候,机位就注意到了,这一群小孩的节目特别好,就一直朝着他们拍。 就算只是一个大全景,大家也算是在电视台上露脸了。 盛骄阳的狮子舞的特别好,摄像师就直接给了好几个超大的特写。 结束以后大家都去吃饭的时候,记者还跑去采访盛骄阳。 小孩子们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纷纷聚拢在盛骄阳的旁边。 看着盛骄阳,对着镜头侃侃而谈。 “我认为这是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应该得到大力弘扬,我非常喜欢舞龙舞狮子,以后如果有机会还会继续。” 记者了解过盛骄阳的信息,知道盛骄阳是市里的中考状元,就继续问他。 “参加这样的活动,会不会影响你的学习?毕竟一中的学习还是非常紧张的。” 盛骄阳笑了笑,“我们好好学习是为了更加美好的生活,并不是生活为了学习,来的时候就应该好好玩,学习的时候就应该好好学习,这样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分门别类的处理好,如果学习的时候一直想着玩的时候一直想着学习,最后生活就会变成一团浆糊,什么都搞不好了。” 记者也是寒窗苦读出来的,现在每天九九六东奔西跑的,累得像条狗,认为盛骄阳说的很有道理,专门把这一段素材全部剪出来了,一帧不落的放在了新闻里。 当天晚上所有看新闻的人都看到了盛骄阳的采访。 林夏觉得特别激动,“哇塞哇塞,你上电视了,上电视了!” 大家回到家的时候就到了凌晨两三点,等到吃完饭睡觉以后,都累的不行,醒过来就到了下午。 社区请他们吃晚饭。 顺便把工资给结一下,之前说好的是八百块,但是因为他们这个节目太突出了,所以每人发了一千块,多给了盛骄阳一千块。 小孩子们哪见过这么多的钱,一个个激动的不行。 这是用自己的辛苦劳动换来的钱,十张一千块钱,厚厚的,沉甸甸的,可以买好多好多的好东西呢。 社区的人也特别激动,他们辛辛苦苦干了这么多年了,还从来没有记者这么大张旗鼓的来采访过,现在真的是出息了。 失去的人还反复叮嘱这些孩子们以后生活上学习上遇到了困难就过来和他们反映,他们的背后是党国家政府一定会出面为他们解决的。 那个时候其实已经有一些女孩子决定上完初中就不再读书了,但是因为有了这一千块钱,又有了社区人员的帮助,所以才可以继续好好学习。 他们这些农民工子弟,家里都在很不富裕的山村和县城,但是后来不少人都考取了医生教师,或者是自己做起了买卖,日子都还过得很不错。 人在年少时光里遇见一个很惊艳的人,就可以改变一生的命运。 在一切事物的最开始,蝴蝶稍微煽动一下翅膀,就可以引发一场飓风。 在亿万年前单细胞生物在传递遗传物质的时候,出现一个微小的失误,产生新的基因突变,就可以产生一个新的物种,积累下来就是我们现在色彩斑斓,物种丰富的世界。 过完元宵节以后,很快就开学了。 开学以后的日子还是忙忙碌碌的,不过因为生活有了奔头,所有的忙碌都是有意义的。 整个班级里的学习氛围都特别的浓郁,林夏还有一点紧张,之前她是班里的倒数第二名之所以可以考第一名是因为所有人都不学习,就她一个人学习,现在所有人都开始学习了,她会不会要吊车尾了? 第149章 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看到林夏每天早出晚归,眉头紧锁,只要有时间就在背单词,写作业看书。 春天了,林夏居然不想着出去春游看看花。 又一个星期天林夏醒过来就把书摊在桌上开始学习,盛骄阳把她的书给出走了。 “外面的杏花都开了,油菜花也开了,特别漂亮,你不打算出去春游踏青吗?” 林夏一想到黄色的杏花,大片大片的油菜花,在郊外的田野上走着,肯定特别心旷神怡。 但是一想到下次的竞争对手那么多,很可能考不了第一名,就非常坚决的摇了摇头。 小姑娘想要做成一件事情的时候,还是非常执着的,相当有毅力。 看到林夏软萌的样子,盛骄阳忍不住笑了。 “而且今天是疯狂星期四,不出去一趟你不觉得很可惜吗?疯狂星期四每个月只有四次,但是和杏花一起叠加就没几次。” 林夏的眼睛还放在书上,已经开始犹豫了,挣扎了好大一会儿才把书本合上了。 “我们还是去春游吧!” 春游还得和老师请假耽误一天的课程,林夏都有点心不在焉的,但是两个人骑着自行车到了郊外,看到了大片大片的油菜花,走在乡间小路上,旁边杏花开了。 远处天是蓝的,云是白的,整个世界都像是宫崎骏电影里面一样。 林夏的心境一下子就开阔了。 “好漂亮啊!” 盛骄阳折了一枝杏花,放在了林夏的手里,这里本来就不是旅游区,没有那么多的人,山间的野杏花也很多,所以折一枝无伤大雅。 摘了杏花以后,两个人中午在肯德基吃东西疯狂星期四给的东西还特别多。 那时候这种活动刚开始,所以特别的量大实惠,两个人就算点满满一桌的东西,也感觉花不了几个钱。 而且汉堡巨大,汉堡中间的牛肉也特别的扎实。 不像是后来所谓的疯狂星期四,居然是一大堆薯条,吃起来没滋没味儿的。 吃的饱饱的,晒着外面的太阳,手里还拿着杏花,突然间就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 林夏整个人都松弛下来。 人的一辈子是一场漫长的马拉松,而且每一个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不一样,没有必要因为别人跑得太快焦虑,也没有必要因为自己落后就使劲的责怪自己。 后来青少年的抑郁症概率越来越高,几乎达到了百分之十四,这些人在高考结束以后,成年以后还是很不快乐。 就是因为一辈子的发条都上的太紧了,每天都在一个逼仄的环境中,难以喘口气,久而久之,人感知快乐的那一部分神经就全部都坏了。 后来林夏每一次在遇到重大抉择的时候,都会安静下来,至少抽出两三个钟头的时间去看植物。 有公园的话就去公园,没有公园的话就去当地的花鸟鱼店,看着那些花,静静的鲜艳的开放着。 然后她也会得到真正的内心世界的平静。 人很容易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就是因为现在每一个人都在争分夺秒的学习,所以林夏才会感觉到压力,但是找到自己的节奏以后,周围人就不会再影响到她了。 很快就到了期中考试。 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林夏感觉到好像有一种剑客把剑放入剑鞘里的从容。 如果真的有别人考第一的话,那说明他们这个学校真的是卧虎藏龙,之前一直没有激发出那位大神的潜力。 如果他还可以继续考第一的话,说明她的辛苦付出都是值得的,而且她的智商一点都不比别人差。 认认真真的付出过,那就静静的等待结果。 不管是什么样的结果,都可以欣然接受。 星期四考完试,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一连好几天都是和五一假期连在一起的。 盛骄阳和林夏两个人去看了电影,小时代。 这部电影其实毁誉参半,被业内的知名影评人士骂的一塌糊涂。 但是林夏看了小说,然后又看电影角色特别的激动,她看过的小说居然可以被导演原作者自己拍成电影。 她觉得原作者的人生真的太成功了。 那些场景几乎都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还原,选择的演员也非常贴合角色。 从这一点上来说,这部电影是成功的。 而且里面的曲子非常好听。 林夏不太敢发表自己的观点,因为网上的专业人士全部都在骂,没有一个人给好话。 林夏就有一点闷闷不乐的。 甚至怀疑自己的眼光是不是出了问题,这个片子明明就很好看,从小女孩的眼光来看上流社会,不就是这样的纸醉金迷和肤浅吗? 而且国外的所谓的时尚大片被吹捧到了神坛的穿普拉达的女王,还有茜茜公主,罗马假日,林夏看过以后感觉也都一般,也就那样。 很多转折转场也很生硬,价值观也非常奇葩。 就因为他们是好莱坞的,所以就一定是最好的吗? 我们就不能拍摄自己喜欢看的时尚片吗? 林夏有很多很多的话要说,但是在拿起键盘的时候就沉默了,害怕成千上万条的攻击。 但是盛骄阳问她,她也不说。 “每一个人的审美都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就好像有些人吃香菜,有些人不吃香菜,这本质上没有正确或者错误,你觉得好就是你眼中的好,别人觉得不好就是别人觉得不好。” “大浪淘沙,时间会留下真正值得铭记的东西。”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娱乐圈的烂片更多了,小时代逐渐走上了神坛,大家纷纷表示当年吃的是真好,现在吃的是什么东西。 所以很多东西根本就不必争一时的长短,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不过很多年以后林夏再用成年人的视角看当年的那部片子,也会觉得里面的剧情一般,全靠各种扯头花,但是终于发现了里面所有的服装和布景是超一流。 看完电影以后没几天,成绩就下来了。 林夏的名字赫然写在第一排第一页,成绩傲视群雄,依旧是甩了第二名好几十分。 第150章 一个地方的人一个口味 这个成绩林夏还是有些意外的,最近她的心态真的是非常不稳,上蹿下跳的,而且学校发现大家居然都在好好学习,就开始给习题还是测验上难度了以前可以想都不想填答案的卷子,现在居然需要用草稿纸算半天。 以前的英语阅读,非常简单,全文也就一百多个单词,但是现在加到了三百个单词,还有很多不认识的单词。 语文也变得离谱了,除了诗词默写以外,居然还要回答作者的心境。 一群十来岁的中学生,怎么可能知道那些大文豪是怎么想的? 林夏本来很难理解那些诗词歌赋为什么都写的那么高档。 真的是国之瑰宝的存在。 林夏叹气自己一辈子可能都写不出那么好的句子,但是盛骄阳和她说,不用难过,这些诗词本来就是让人仰望的。 因为像苏轼,欧阳修,苏辙这些人,他们的本职工作根本就不是诗人,而是国家政府部门的高官。 仅次于皇帝的宰相。 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国务院总理。 写诗仅仅只是他们的个人私人爱好而已。 普通人怎么会那么容易和他们共情呢? 林夏瞬间就豁然开朗了。 …… 这么复杂的题目,林夏都是抓耳挠腮才做完的。 每天写完这些作业以后,感觉大脑都有十几分钟的宕机时间,需要坐着放空自己,缓慢的恢复一下。 那些智商比较高的同学应该不吃力吧。 但是现在这个考试结果证明了,林夏的脑子还是很好使的。 她瞬间就从忐忑不安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活泼可爱的采蘑菇的小姑娘。 拿到了考试结果以后,林夏就赶紧给盛骄阳发了消息。 “我又考了第一名!” 林夏的心情是激动的雀跃的,手心里都攥出了汗水,本来他觉得自己特别差劲,就像是一块顽石得到了盛骄阳的点拨,才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和真正优秀的人还有超级超级巨大的差距。 但是现在这个差距好像在逐渐的弥合。 盛骄阳对她的消息向来几乎一直都是秒回的。 “恭喜。” 简简单单的只有两个字,看起来好像有些敷衍,但是实际上盛骄阳几乎已经把林夏也考第一名,当成了很平常的事情。 就只有简单的恭喜两个字,林夏还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多遍。 以后在学校和学习有关的事情,她再也不会提心吊胆的了,连续三次的考试已经证明了她也有考好的能力。 学习是可以改变命运的,努力是可以改变未来的,将来的一切都特别的值得期待。 一四年没有发生什么太大的事情。 主要就是林夏钢琴考级过了十级拿到了证书,盛骄阳专门带林夏去北京考级。 这是林夏第一次去首都。 看到了巍峨的八达岭长城,古朴大气的故宫。 原来故宫就在天安门的背后,以前一直看各种阅兵式,还有看各种各样的故宫有关的题材的电视剧和小说。 从来都不知道天安门和故宫居然就是连着的,从天安门就可以走到故宫。 时空交错的玄妙,古今交织居然是这样的。 看着那些特别昂贵的瓷器,各种各样的珍宝,林夏的指尖都在微微发抖。 她到了北京了。 林夏在故宫激动的不行,在景仁宫坤宁宫,好几个宫殿门口驻足,还一直在御花园里溜达。 甄嬛传里的那些嫔妃们,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到了全国的首都政治经济文化政治中心,看到了很多的外国人,见识到了大都市的繁华。 中间还碰到了一群幼儿园的小朋友,来故宫上历史课。 故宫在旺季的时候门票是一百二十块钱,淡季的时候拿学生证是八十块钱。 这么多的钱,差不多相当于她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仅仅只是这些小孩子们一堂课的花费。 这些小孩子们手里的水壶,背包里的零食远远不止一百块钱。 林夏在旁边看着心生向往,眼睛里流露出羡慕。 其实大部分人是穷人,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很多很多很多的孩子一直到整个学习生涯结束,从来都没有去过少年宫,也不知道数学,物理,生物,奥林匹克竞赛能加分。 更不知道,只要体操跳得好就可以进清华了。 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上了个九年制的义务教育,然后普普通通的进厂打工,找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另一半,过完了平凡的一生。 这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就已经是一种幸运了,更多的人人生跌落,坠落到了无穷无尽的黑暗中。 林夏觉得盛骄阳不是主要想要提升一下她的音乐水平能力,而是为了带着她玩。 除了逛名胜古迹,盛骄阳还带着她去吃北京的各种各样的小吃。 林夏对炸酱面是有滤镜的,但是当吃到嘴里的时候,眉头就皱起来了。 “这个甜面酱也太油,太甜了吧,而且面条又粗又硬,一点也不爽滑。” 作为一个非常地道的北方人,林夏吃饭其实一直都挺简单的。 不是很能理解黄豆水萝卜丝菠菜葱花这些东西就分了六七个碟子的复杂盘子,然后又要全部都搅和到一个碗里,搅和完了以后,变成了一碗味道奇奇怪怪的面。 吃完了第一口林夏其实就不太愿意吃第二口了。 但是本着不浪费的原则,还是要吃完这么一碗面二十五块钱呢。 “我还以为有多好吃呢,没想到也就这么一般般嘛。” 他们在黑省江城,也吃很多很多的炸酱面,而且招牌挂的就是正宗老北京炸酱面。 就是一大碗面条,上面加了一勺浓浓的肉酱,然后再加一筷子的黄瓜丝,一勺黄豆,一勺黄豆皮,加上辣椒和醋以后搅匀自己,再去加一点蒜,加一点凉拌的辣椒。 味道真的好吃的不得了,他们上学忙的时候,一个星期至少要吃三四次。 而且才十块钱。 看到林夏吃的那么痛苦,盛骄阳把面倒到了自己的碗里。 笑着说。 “一个地方的人一个口味,也许他们去了我们那里,还会觉得我们那里的不正宗呢。” 第151章 小玫瑰在逐渐的盛开 除了吃炸酱面,他们还吃了老北京豆汁,那个味儿别说林夏接受不了,盛骄阳也是很难接受了。 两个人买了一碗,一人喝了一口就放下碗,付钱走人了。 而且出去以后直奔旁边的小超市买了两瓶水,一直在漱口。 这个味儿实在是太顶了。 两个人站在门口就看着别人吸溜吸溜的喝豆汁儿,看样子是特别好喝,但是他们实在是接受不了。 盛骄阳说人的口味会在十岁之前就完成驯化。 一个吃惯了国内烧饼的人,就算是吃到最好的法国面包也会觉得,好像比火烧还稍微差点味儿。 口味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地域饮食上的差异。 但是北京烤鸭非常好吃。 林夏不太喜欢吃那种特别肥的,虽然那个更正宗更贵。 她更喜欢吃的是那种瘦的,皮焦焦脆脆的,咸香咸香还带点辣椒味儿的,正宗的是肥嫩的烤鸭皮蘸上白糖,但是她也吃不惯,更喜欢的就是改良过的。 两个人从八达岭长城下来,进了烤鸭店以后,本来点了一份,后来感觉很不错,就又要了一份,两个人差不多一个人吃了一只烤鸭。 先吃饼子,卷肉卷菜,风卷残云一样。 然后把烤鸭架油炸过以后,再撒上一些烧烤料,吃起来就更爽了。 爆肚面也很好吃,qq弹弹的特别入味。 在北京待了好几天,除了逛一逛名胜古迹,还跑去大学逛。 一直在疫情之前,北大清华都可以随便进的。 刚好是开学以后清华的学生正在军训,林夏靠在栏杆上往里面看,眼睛睁得大大的。 这个是平均七百分以上的学生。 高考总分是七百五十分,一共考六门,也就是说每一门只能扣十分左右。 这是多么天才的脑子啊。 林夏看到了操场上的标语: 无体育不清华。 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 参观完清华大学以后,然后又去北大。 大概是因为已经去了很多地方,所以在看未名湖的时候,就没有那样的惊艳了,林夏只是坐在旁边安静的看了一会儿水中的游鱼。 这个地方很好。 参观完以后,两个人还去旁边吃东西。 学校食堂肯定是又好又便宜,但是需要刷卡,不对外开放,谁两个就在学校外面等饭店吃。 特别好吃的羊汤面才十五块钱,一个羊蹄才八块钱。 两个人吃了不到五十块钱出来,又买了十块钱三斤的葡萄,还有路边又大又香的烤红薯。 在北京,除了房租特别的贵,其他都不贵,甚至很多其他的生活用品比三四线城市的还要便宜,还要好。 两个人这么逛着其实也挺累的,回到宾馆以后就倒头大睡。 醒过来以后时间还早,就去吃夜宵。 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小馆子里,林夏居然吃到了最好吃的椒麻鸡。 完全不同于之前在江城买到的,又松又糯胀胀的那种工业花椒油的味道。 这个特别特别的香。 吃完了以后两个人去逛超市,超市特别特别的大,还可以坐在超市里面吃饭,超市里面就自带小吃街。 人流如织,川流不息。 大部分来逛超市,拖家带口的都是本地人,看起来还挺悠闲的。 夫妻两口子把小孩放在购物车上,慢悠悠的挑选商品。 林夏也买了好多东西。 好吃的芋泥卷麻薯,其实还很想买打折的牛排,看着就特别的好吃,但是因为他们在外面住酒店没有开火的条件就只好作罢了。 结完账出来,两个人手里都拿了一袋东西。 全是在江城买不到的。 林夏看着这沉甸甸的又便宜又好的零食小吃不由得感慨。 “如果出生就在北京的话,这一辈子过得得有多幸福呢。” 盛骄阳笑了笑。 “生活在北京的人也有自己的烦恼,并不是所有人都很有钱,这里有很多的普通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很有钱。” “两个普通的北京人结婚也是需要买房子的,而且房贷的压力还特别大,首付就要交好几百万,每个月还要还好几万的房贷。” “每天也是忙忙碌碌的,非常辛苦。” 虽然盛骄阳是这么说的,但是林夏还是非常羡慕那些出生在首都的人。 他们一出生就拥有了很多其他地方的普通人,一辈子都没有的。 盛骄阳出生的时候,也一定条件非常的优越,但是林夏是来自于一无所有的山区,所以对这些才会更有感觉。 因为成绩特别的稳定,盛骄阳就很喜欢带着林夏出去玩。 除了去北京,参加画画比赛的时候还去了上海。 林夏在东方明珠塔下面,吃着手拿的水果小火锅,就是下面是奶茶,上面是芒果,一口奶茶一口芒果,吃的不亦乐乎,盛骄阳就给她拍了个照。 上海的街道明显比北京的干净很多,而且建筑都很新。 到了上海肯定是要吃西餐喝咖啡的。 林夏的英语已经非常流利了,所以在点东西的时候一点都不露怯。 她穿着漂亮的花格子旗袍,下面配的是玛丽珍的小方鞋,看起来优雅又有气质,而且身高一直在往上猛窜。 看着就像谁家里千娇百宠养出来的大小姐。 还有人跑过来和林夏要联系方式。 看着这碧眼金发的洋人,还真是个长得不错的大帅哥,但是林夏也只能扶着额头。 “不好意思,我现在还是个初中生。” 在正经洋人的文化里,喜欢小女孩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 一听到林夏还没有成年,这个洋人就羞红了脸跑回去,还遭到了同伴们的嘲笑。 盛骄阳温柔的看着她,眼睛里流光溢彩。 他的小玫瑰在逐渐的盛开。 这是林夏第一次对自己的美貌有了具象的认知。 头发不再是乱糟糟的,干枯毛躁而是柔亮乌黑有光泽,就像是云朵一样堆积在一起,又像是瀑布一样缓缓散开。 身上的旗袍把身材衬托的玲珑有致,大概是因为长期学习画画和钢琴,所以走起来也是风姿约绰气质款款。 林夏在酒店里换衣服的时候,看着自己好像真的像是画报上的女孩子。 所以她是真的逐渐在长大。 从上海回去以后第二年,盛骄阳去广东参加电子科技青少年比赛,也把林夏给带过去了。 第152章 反正这趟广州之行,完全颠覆了她的认知 因为是去参加电子科技赛,所以大家穿的衣服也挺和谐统一的,全部都是半袖短裤加防晒衫和棒球帽,再背个双肩包。 盛骄阳还找了两件格子衬衫,两个人穿上以后比穿上校服还丑,直接扔到人堆里就查无此人了。 林夏本来还有点嫌弃这样的穿着,一点也不优雅,一点也不显身材。 明明是出来玩的,为什么要弄得这么丑? 但是只要能和盛骄阳出来,她还是挺高兴的, 飞机落地以后,盛骄阳联系的朋友过来接,林夏这几年也认识一些车了,这车可是真的不便宜,超级超级特别的贵,而且买这个车还得配货,买好几辆别的车才能买这辆车。 但是这么有钱的人,也穿的是格子衬衫短裤还趿拉个拖鞋,看起来吊儿郎当的。 林夏没有说,也没有问。 他们这么穿衣服,肯定是有他们的道理的,结果他们去买奶茶的时候,林夏突然间发现一街上的人都是这样的穿着。 林夏的眼睛都瞪大了。 主要是在北京和上海见到的都是时髦精,北京的人大部分都是西装革履的,女孩子们也全部都穿的是各种商业套装。 一个个的恨不得都把我最牛逼写在脸上。 林夏也觉得那才是真正的都市精英范儿,但是现在看着满街的夹脚凉拖,有点怀疑人生了。 不是说北上广深吗? 怎么广州如此的清新脱俗不一样? 而且大爷大妈们身上的短袖好像都有些年头了,看起来都是皱巴巴的。 这位英俊帅气的霸总,离开他的车以后,就没有了霸总的标志。 手上那块表倒是挺贵的,可能是劳力士水鬼一类的吧。 捧着奶茶,又上了霸总的车,然后霸总一边和盛骄阳胡吹乱侃,时不时的还叫林夏一声妹妹仔 这个普通话说的确实是挺塑料的,水平非常的一般。 把车朝着郊区开过去。 越往郊区的方向走,明显能看出来越来越荒凉了。 偶尔路过一些农家乐,农家乐的牌子都是歪歪扭扭的,不像是好好装修过的。 林夏甚至以为自己是不是遇到了人贩子。 下车的时候已经完全进了山,盛骄阳全程一直看着林夏的表情,嘴上憋着笑,看到林夏随时准备落荒而逃,还是忍不住告诉她。 “这边的人都这样,就算是家里有好几千万上亿,穿衣服的风格也是大裤衩和拖鞋。” “这里最火的美食也不是那些特别有名气的大店铺,而是老街坊吃了好几十年的小店铺。” “如果要对客人表达尊重的话,就会带客人去吃现杀的鸡,这边的鸡很有名的,等会儿你尝尝就知道了。” 但是林夏还是将信将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高端场所是这样的。 “那你和你这位朋友是怎么认识的?” 盛骄阳嘴角还是带着笑容。 “我们是网友,在网上认识的。” 林夏整个人快要翻白眼了,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盛骄阳居然可以在网上找到开好几百万车的人,而且还和这个人跑到山沟里来吃鸡。 这也太刺激了吧。 林夏把帽子扣好,把鞋带要系紧,随时准备跑路。 这位粤圈的霸总,还在用一口蹩脚的普通话介绍着他们这里的鸡。 “你们喝过就知道了,天下一绝,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绝对不会带着他来!” “要不是和你关系好,我才舍不得呢。” …… 林夏感觉到今天最肥的一道菜可能是盛骄阳。 但是又往前走了几百米,一栋三层楼的院子,突然间就出现在大家眼前,院子前后居然真的全部都是竹笼子边的鸡笼。 这里居然真的有鸡! “老火靓汤,口味纯正,走!” 霸总振臂一呼,随行的几个人眼睛都亮了,嘴角甚至不由自主的流出了口水。 什么鸡肉那么好吃? 林夏不由的也被吊起了胃口。 广东的鸡确实和别的地方味道都不一样,吃的是食材的鲜甜本味,要的就是一口嫩。 黑黢黢的砂锅上炖着香浓的鸡。 舀到碗里以后,还有一股浓郁的中药材味道,但是非常的鲜甜,入口层次感特别的丰富。 林夏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的鸡汤。 这个粤圈霸总还问呢,“怎么样?这个汤靓不靓?” 明显是在调侃林夏呢,林夏年纪还小,什么事情都还写在脸上,刚才那些表情全部都被人尽收眼底了。 她现在吃完了一碗,其实还想再吃一些,但是不好意思了。 盛骄阳又给林夏舀了一碗。 “你多喝点!” 那个鸡汤真的无敌美味,水是山泉水,鸡是走地鸡,就连里面的中草药材也全部都是在山上种植出来的。 吃完了以后就坐在树底下吃水果。 霸总悠哉悠哉的躺在太师椅上,舒舒服服的打着饱嗝。 “这么好吃的鸡汤,一般人我不告诉他,这个庄子是我从十多岁开始,我爸爸就在这里开始搭建的,现在刚好我能吃啥这么好的鸡!” 这个生活态度真的是绝了。 这个霸总也有一个非常广式的名字,姓陈,名字叫启明。 吃完饭以后,陈启明还带着他们去逛街,晚上喝凉茶,凉茶就没有奶茶好喝了,但是更健康。 凉茶很苦,但是特别的清凉下火。 晚上吃的还是正宗的粤菜,在一个小馆子,吃的是蒸猪排骨,米饭非常的鲜甜。 吃完饭以后去参观了霸总的公司。 让人非常惊讶的是,凌晨一点多大总居然又叫他们出去吃夜宵。 夜宵也非常的顶,吃的居然是猪杂粥火锅,味道虽然非常的好吃,但是林夏的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要是广东人养生,那吃的真的是非常的清淡健康可口,要说不养生,大半夜凌晨两三点还在街上觅食。 这一顿饭也把林夏给惊吓到了,三个人居然吃了六百七。 这么小一个破店,居然这么贵! 穿着可以破烂,但是吃的一定要上品。 反正这趟广州之行,完全颠覆了她的认知。 酒楼一定要吃最贵最好的,早茶那一桌,三个人可以吃好几百块钱,但是两块钱的纸巾绝对一个都不要。 第153章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才十八岁就拥有了八十岁的情商 这个消费观念真的很超前,该省的省,该花的花,绝对不会装逼,多花一分钱。 凡是他看不上的,绝对别想宰他。 就是这样的理念,让后来的林夏少花了很多的冤枉钱,在很多场合也能不怯场,勇敢的说,这个东西我不要了。 这一点对于很多山区出来的小孩来说,真的特别特别的重要。 人生可以过得不拧巴,减少精神内耗。 不用去支付,自己不喜欢的,支付不起的,就算是世界首富,也买不下整个地球。 就算是有钱人也是要死的。 谁又能永远硬挺着? 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装。 吃吃喝喝不是重头戏,真正的重头戏是科技交流。 那是林夏第一次见到各种各样的小机器人,科技感满满的。 进门的时候就是机器人带领大家进去,而且使用的,就已经是电子识别技术,见到人的第一眼就可以准确无误的叫出名字。 “林夏小朋友你好,欢迎来到科技世界。” 系统自动识别十六岁以下的人,叫做小朋友。 林夏今年十五岁。 “盛骄阳同学你好,欢迎来到科技世界。” 盛骄阳今年十七岁,所以不是小朋友了。 其实在很多时候,林夏不把自己当成小朋友,觉得自己和盛骄阳两个人已经是大人了。 这个年龄差啊,年纪小的时候希望快点长大,恨不得一天就可以到白头的那天。 但是年纪大了以后,又希望可以返老还童,恨不得回到无忧无虑,只听蝉鸣的夏天。 林夏一进来就被吸引住了,有机器人正在模拟人搬砖。 而且还会模拟人叹气。 霸总在旁边解释,“只要是工作就会累,所以这个叹气的声音是必须的,而且人的劳动强度是十二个小时,但是这个机器人的劳动强度是七个小时,如果超过七个小时的话就会降低寿命,必须得维修一次维修的话是二十万块。” 林夏微微皱了眉,“那意思不是说机器还是取代不了人工的,机器比人工还要贵。” 霸总挠了挠头,“确实是,不过机器一直在改进,相信未来会更好的。”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林夏看着工位上一直在疲倦的打工的白领,还是会想起那个叹气的搬砖机器人。 其实就连机器人都不喜欢打工。 真正的科技发展进步,应该给人带来更多的幸福感,而不是让人失业,所有的财富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更多的人拿着简历四处奔走,一份工作都找不到。 这位霸总很会黑色幽默。 “其实吧,机器是永远都取代不了人工的,因为机器不会做假账,不会替人坐牢。” 林夏感觉到一阵恶寒。 所以科技的发展进步其实是非常复杂的,不是简单的技术更新迭代就可以。 机器人和人下象棋,下围棋,下五子棋。 下象棋和下围棋,人类是绝对赢不了机器人的。 机器已经学会了人类成百上千年以来积攒的所有的棋谱,可以马上给出最优解。 甚至不惜破坏整个棋局的美感和布局。 林夏只看了一眼,就会觉得叹惋。 这大概也是后来的许多设计越来越丑的原因吧。 但是如果下五子棋的话,只要人可以先走一步,就可以赢。 林夏下围棋一直在输,但是下五子棋没有输过一把。 机器人的应用领域非常的广泛。 还有可以做手术的纳米机器人,这个机器人很有意思的点在于进入到人的腹腔里,做完手术以后,因为本身就是蛋白质和碳的结构,可以被人的消化酶分解吸收。 还有可以人机交互做设计,做各种绘画方面的内容…… 很多东西在当时看起来还只是一个天马行空的构想,但是在十年后,却几乎是横扫整个行业。 …… 在广东待了一个多星期,林夏再也不会觉得格子衬衫和夹脚凉拖不够优雅。 科技就是简约,简约就是时尚。 人的感受,人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这位小霸总特别的喜欢逗林夏,“我知道你们女孩子特别喜欢看韩剧,喜欢看清宫剧,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些剧里面的男女主角可以过得特别珍贵,特别优雅,背后有多少人在工作?” “地板要擦的一丝不苟,衣服也要烫的一丝不苟,但是如果我们可以使用吸尘器,洗碗机,这些现代化的科技产品是不是就不需要那么多的仆人了?” “如果在未来全屋智能家电彻底普及,进门的时候只需要对着厨房说一声,我想要吃饭,二十分钟以后,厨房机器人就做了美味的饭菜。” “觉得地板有点脏的话,就说我想要让家里干净一点,然后打扫的机器人就开始清洁全屋。” “这样的生活会不会比做皇帝有那么一大群人伺候更有意思?” …… 林夏确实是特别爱看古装,剧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几乎每个星期天都会抽出几个小时的时间看时下最热门的剧。 但是从现在开始,她就在思考这个问题了。 杨贵妃的生活非常奢靡,有三千多个绣娘专门给她缝制衣服。 但是如果有智能化的印染刺绣工艺,只需要对着机器说一声,就可以穿上漂亮的裙子了。 那些女工们是不是就可以去做别的事情? 人人生而平等,那些女工们也是有自己的父母亲人,有血有肉,有自己的思想的。 并不是生下来就要为奴为婢的,凭什么一生下来就要去伺候人了。 当科技进步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人们的生活可以因为极限带来超级的便利,会不会可以真正的解放生产力,让每一个人都得到自由呢? 这些全部都是林夏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 分别的时候,霸总又亲自开车把林夏和盛骄阳送到了机场。 “再见啊,常来玩儿啊,妹妹仔,你可千万不要忘了我啊。” …… 这些话也太不含蓄了,林夏听着一阵阵的脸红。 但是盛骄阳却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他们这种从小学着做生意的人就是这样。” 林夏又回头看了一眼霸总。 “那陈启明今年几岁?” 盛骄阳想都不想的就说,“十八啊!” 我的天,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才十八岁就拥有了八十岁的情商。 第154章 这两年的时光恍然如梦 林夏的性格是比较娇软害羞的,很多时候是不得不和人打交道的时候才会和人说话。 但是这个陈启明也太自来熟了,就算是其他人都没有说话,没有回应,他那张嘴也能叭叭叭的一直说个不停。 但是还说的都挺有道理的。 而且通过陈启明说的这些话,基本上就知道她想要表达什么样的观点,想要去做什么事情。 所以想要就要勇敢的说出来,想要表达也要让对方理解到那个意思才可以。 不能让对方猜来猜去。 陈启明是家里的独子,十几岁就跟着父母一块创业,在工厂里做过打包盒,在酒局上给合作方表演过节目。 人情冷暖,人情世故,他全部都已经见识过了。 最过分的是,甚至有一年一个特别重要的客户母亲过世,最遗憾的就是没有见到孙子。 因为这个客户是个不婚主义者,所以年过四十还没孩子。 陈启明他爸跑业务的时候一直带着他,这个客户特别的难搞,是一块特别特别难啃的硬骨头,几乎没有谈下来的任何希望了。 但是他们家里的生意刚起步,每一个订单都特别的珍贵。 如果能谈下来,将会改变他们家在这个行业的地位。 陈启明突发奇想,自己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下,就给人家哭丧去了。 这人可真是能屈能伸。 林夏听着陈启明的生平履历,真是瞠目结舌。 所以虽然人只有十八岁,但是工作经验有十年。 而且还是实打实的销售经历,一点都不掺杂丝毫水分。 林夏非常的不理解,惊讶到了极点,在她眼里这些霸总二代们一个个不应该是嚣张的无法无天吗? “他们家都这么有钱了,还需要靠出卖尊严吗?” 就像是郑修那样的,每天只需要吃喝玩乐,只要不惹是生非就好,一个月花个几百万的都无所谓。 陈启明也太努力了吧,这种努力的程度让普通人看了都觉得害怕。 盛骄阳笑了笑。 “每一个人的追求都是不一样的,陈启明他们家是做电子代加工起步的,将来是想要做自己家品牌的无人机的,这个需要很多很多的钱,资源,技术。” 林夏在上飞机以前还朝着陈启明车开走的方向看了一眼。 一个人可以做到什么程度,完全取决于他对梦想到底有多执着。 十五十六岁这两年,盛骄阳几乎是带着林夏走遍了大江南北,甚至还去过香港佳士得的拍卖会。 盛骄阳买了一个小物件。 是一个金镶玉的吊坠。 小小的一块玉坠子,上面包了一层金箔,居然就卖出了几十万的天价,而且还是整个拍卖会场上看起来很不起眼的东西。 林夏拿在手里的时候,如获至宝,玉坠子是个豌豆,外面包着的黄金是豆荚,看起来特别的精致小巧可爱。 林夏特别爱看各种古装剧,里面男女主互相送定情信物,就是送玉坠子,银梳子什么的。 这个豌豆荚真的特别漂亮。 盛骄阳直接就把玉坠子挂在了她的脖子上,“喜欢吗?” 林夏看着盛骄阳的眼睛,使劲的点了点头。 “喜欢。” 真的很喜欢,喜欢的不得了,恨不得就这样可以一眼万年。 林夏把玉坠子,小心贴身存放着,每天晚上都要拿出来把玩一会儿,然后抱着玉坠子进入梦乡,梦都是特别甜美的。 这两年的时光恍然如梦,很快就到了中考。 林夏中考的时候,盛骄阳刚好是高二,不需要专门请假去送林夏中考,因为中考会占用盛骄阳他们的学校,所以高一高二就全部都放假了。 高三考试时间比较早,高考完了就放假了。 所以中考的早上,盛骄阳骑着自行车把林夏带到了学校。 又给她检查了一遍文具和准考证,确认无误以后,把东西递到她的手里。 “考完了以后我们去吃土锅,点个你喜欢的麻油鸡。” 就像是很寻常的一天,早上吃的比较清淡,想到中午可以吃油滋滋的土锅,林夏嘴里还有点流口水。 真的是毫不紧张的考试。 考试的题目和平时也差不多,不是很难,也不是很简单,稍微细心一点都可以做出来。 不过其实需要好大一会儿才能做成,但是盛骄阳提前给老板打个电话,所以和林夏一块过去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吃了。 考了一上午的试,林夏累的不行,只顾着埋头干饭。 吃完以后又回去睡了一个午觉,盛骄阳又把林夏送到了学校,继续考试。 下午考完试以后时间还很早,两个人就吃着冰淇淋,就在绿化带外面,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因为不用上自习上课,所以时间真的特别宽裕,盛骄阳还带着林夏去周围逛了逛服装店给她买了好几件夏天穿的裙子。 然后晚上两个人吃点清淡的东西压一压马路,回去以后就到了晚上十点多正好可以睡觉了。 期间一点都没有聊到考试的事情。 连续考了三四天,林夏感觉这日子过得还挺好的,盛骄阳不需要上自习,就有了更多的时间陪她。 林夏考完试以后,盛骄阳还得继续上学,所以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又成了林夏一个人在家。 要从早上七点半待到晚上十点半。 林夏本来是想要去找盛骄阳吃个午饭的,但是天气实在太热了,盛骄阳现在也不出来了,就在食堂吃午饭,让林夏也自己到家里吃。 外面骄阳似火,一盆水泼在地上,都会惊起腾腾的热气。 林夏看着外面炙热的天气,常常会想到他们相遇的那个十四岁的夏天,恍如隔世。 很难想象,如果没有遇到盛骄阳的话,她这一生又会是什么样子。 往事不敢回想太多,生怕一回首就陷入进去,然后变成深不见底的深渊。 林夏感觉自己好像是没有童年的,也没有所谓的青少年时期,人生是遇到盛骄阳以后才变成了彩色。 林夏这个名字也是因为遇见了盛骄阳以后才开始有了意义。 居然以压倒性的优势成为了市中考状元。 第155章 可以在一起一生的人,绝对是花光了所有的运气 林夏简直不敢相信,她现在真的可以考第一名吗? 看到排行榜的那一刻,林夏感觉到天旋地转的,完全不敢相信她真的有那么优秀吗? 中考的考试和高考不一样。 高考会有一模二模,三模四模一直到高考前,所以各个学校对于排名,心里都是有数的。 但是中考没有那么频繁的摸底考试,大部分时候都是学校自己组织的考试。 所以这个成绩让林夏看得特别特别特别的震惊。 别说是林夏看的特别震惊,就连林夏的同学们,还有老师也全部看着排行榜久久回不过神来。 这也太厉害了! 尤其是林夏的代课老师们,语文老师比较感性,直接站在公布榜面前哭了。 数学老师在林夏身上付出的心血特别多,也忍不住眼睛红了。 “好样的,真的是好样的!” 林夏的其他同学们发挥,也比往年成绩要好得多得多得多。 全校一共有二十个人考入了一中。 那可是一中全市的尖子生全部都在一中,几乎全校的人都可以考上二本,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可以考上一本,火箭班和实验班的同学更是可以考到最好的高校。 黄月李明好几个人都把林夏簇拥在中间。 黄月考得也挺好的,“夏夏,以前你说咱们可以考上好高中,我还一直不相信呢,那么难的题怎么可能做得出来,现在我相信了,真的可以考得上!” 苏云也特别兴奋,“以前路过一中的时候,只敢偷偷的往里面瞅,以后咱们也可以去一中念书了!” 李明是擦着边考上的,现在手还在颤抖。 “以前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奇迹,现在我相信了!” 沈亦知本来是想要过来和林夏打个招呼的,他也考上了一中,但是没有考到特别好的分数。 考试之前他失眠了,失眠特别严重。 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各种各样的事情全部都挤在心头,白天昏昏沉沉的,甚至在进考场之前,要把冰镇的矿泉水淋在脸上,再用纸擦干才能进去考试。 沈亦知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明明是人生的重大时刻,却如此的拉胯。 可是看到林夏被那么多的人簇拥着,一群人说着叽叽喳喳,全都在跳,全都在笑,看起来那样的热闹热烈,夏天的阳光澄澈无比,照射在所有人的身上。 沈亦知想要过去说句话,脚步却退却了。 他觉得自己身上特别的阴冷,好像在缓慢的发霉,特别的不舒服。 以后在一个学校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见面,想到这一点,他的脚步一步一步的往后退,迅速的逃离了。 林夏的同班同学们还有老师们,提议出去好好庆祝一下。 “我们晚上去吃串串香吧?” 数学老师最开心了,“我们考得这么好,哪能只吃个串串香!” “那我们去吃什么?” “当然是吃火锅,吃烧烤,我是老师,我请客!” … 然后大家选了一家自助餐。 老师还让林夏把盛骄阳也给叫上,大家这段时间其实都混的挺熟的,盛骄阳还专门花时间给大家答疑解惑,他的很多方式方法比老师们的都好。 所以吃饭老师也让把盛骄阳一块给叫上。 路过蛋糕店的时候,盛骄阳还去定了一个特别大的蛋糕。 大家吃饭吃的饱饱的,然后去ktv唱歌。 林夏是中考状元,所以可以吃到蛋糕,中间的那个樱桃,但是她刚把樱桃吃下去,其他人也刚吃了一两口。 就不知道谁拿着奶油在她的脸上呼了一下。 然后灯光昏暗下来,大家都互相抓了蛋糕往别人的头上脸上抹奶油,大家都在玩,都在闹,都在笑。 …… 中考结束以后就是一个特别漫长的暑假。 也有很多没有考上的同学们,毕竟学校六七百个人也只有二十几个人考上一中,还有很多其他人考上了二中三中,也有的人要回老家去上学了。 很多人,离开以后可能就是这辈子都不再见面了。 那个时候林夏还觉得怎么可能呢,又不是以前没有电话手机的时代,大家都加了班级的群,关系好一点的人互相之间都有联系方式。 但是事实上随着人生际遇的各有不同,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生活的环境天差地别,慢慢就会断了联系。 之前还因为消息太多,一直闪烁的群被林夏拉到了群助手里面,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群消息,最后显示在了一年多以前。 人与人之间就是渐行渐远。 可以在一起一生的人,绝对是花光了所有的运气。 暑假林夏找了一个弹钢琴的工作,其实按照市中考状元的名头,可以去找一个课外辅导,而且有些教学机构直接就对着林夏伸出了橄榄枝,只需要把她的头像印在外面的宣传栏上就给一万。 林夏的很多考上一中的同学们也跑去当家教了,可以给高中攒一点生活费,就不用和家里伸手要钱了。 很多人家里都觉得十六岁就可以出去打工了。 继续上学就是在烧钱,现在出去理发店里当学徒的话,学上三年就能自己开个理发店了,剪一个头二十六七块钱一天剪了十几个头,月收入起码有个五六千了,但是如果上学的话,高中三年还有大学三年毕业以后顶多找个三五千的工作。 但是大部分人还是想继续好好学习的。 虽然现在也不知道上学有什么用,但是看到盛骄阳他们就觉得上学其实是更有前途的。 林夏没有去教育机构,她觉得有些喧哗取宠,她自己本人其实是不擅长教授文化课程的。 还是找个餐厅安安静静的弹钢琴比较好。 盛骄阳已经高二了,整个暑假只有十几天的时间,放暑假的时间很晚,开学的时间又很早。 所以两个人也没什么太多可以朝夕相处的时间。 就是偶尔盛骄阳会去林夏工作的餐厅找她吃饭,盛骄阳在放了暑假以后本来是打算带着林夏出去玩的。 但是天气特别的热,南方好多都出现了高温中暑,有人得了热射病。 第156章 我就只是想要给你一个家 这种天气已经不适合出门了,如果去南方的话,他们这些北方人绝对会中暑的。 绝对受不了,早上起来刚推开门,外面就是三十五度,一看天气预报就是高温预警。 那就不是出去玩了,而是出去受刑,如果在异乡中暑生了病,简直无法想象是多么悲惨的事情。 林夏有些遗憾,抱着冰激凌狂吃,用来填补心里的空缺。 “早知道之前上了学的时候,天气还好,春末夏初的时候就应该请假出去玩。” 盛骄阳在旁边看书,一边看一边做题,林夏之前看了一下,非常的晦涩难懂。 “但是那个时候你要上学,你说一天的课都不能误。” 林夏撇撇嘴,“我哪知道,我最后还能考第一名,考试以前心里也没有底,所以就觉得一定要准备更充分一些,我要是早知道我最后还能考第一名的话,我肯定全世界到处疯玩,才不会在学校乖乖上课呢。” 盛骄阳笑着用笔头敲了敲她的头。 “人生不可能像做菜,把所有的原料都准备好了再下锅。” 人生本来就是猝不及防的,就像当年盛骄阳突然之间推开了便利店的门,然后就打开了林夏这一生的窗户。 林夏好奇地看着盛骄阳的书。 “你这是在准备什么考试?” 盛骄阳说,“我准备参加一个物理一个数学的竞赛,你如果愿意出去玩的话,我就带上书出去看你,如果不去玩的话,我就报个培训班,你对这个感兴趣吗?感兴趣的话也给你报一个?” 林夏这个暑假确实是过得特别悠哉,几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完全可以再学一门技术。 但是林夏看着盛骄阳看着的书连连摇头,这些科目对于她来说还是太难了,待在自己的舒适区就好了,没有必要太挑战自我。 不过只在餐厅里弹钢琴,时间确实是得不到充分的利用,每天在家里也非常闲。 林夏想了想,“我准备天天去游泳馆游泳。” 盛骄阳和她击掌,“很不错,我去补习班的时候可以把你带过去。” 然后中考完的暑假,她就像是一条鱼,在水里自由自在的玩了一个多月。 开学之前,盛骄阳专门嘱咐阿姨在家里准备了一桌很好的饭菜,说是晚上要给林夏一个惊喜。 其实林夏现在已经不想收任何礼物了,因为她觉得每天的生活都是礼物。 但是盛骄阳说给一个惊喜,她还是兴奋的不得了,弹钢琴的时候一直看着时间流逝,刚到十点钟就赶紧抓起包包跑了。 像是看着时间一到就赶紧离开的灰姑娘。 到家里以后,盛骄阳已经在家了,身上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衣,坐在餐桌前朝着她打招呼。 桌上放着一个丝绒盒子,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林夏去换了拖鞋,洗了手,然后坐到餐桌前,有些忐忑,但是还要装作没那么在意的感觉。 “搞什么嘛,这么神神秘秘的。” 盛骄阳把丝绒盒子推到她的面前,微笑着说。 “打开看看。” 林夏稍微搓了搓手,“你每年给我的东西都特别多,其实也不需要这样的仪式感,我觉得每天都在一起吃饭,这已经很好了。” 但是盛骄阳说,“这些礼物的意义不一样,对我和你都不一样。” 林夏已经打开了丝绒盒子,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居然是房产证! 林夏的眼睛都瞪圆了,简直不敢相信盛骄阳说送的礼物居然是房产证。 她把房产证打开,上面写的居然是她一个人的名字! 江城的房价虽然没有帝都还有魔都那么逆天,但是一套市中心的房子的价格一点都不便宜,一平米也在一万块钱左右了,一套一百平米左右的三七室也得一百多万了。 江城的平均工资现在也就只有三千出头,好多在政府机关单位上班的夫妻,刚刚结婚也是只能租房子过渡。 有房有车,还有铺子收租,家里的钱多的花不完的,其实确实只是一少部分人。 大部分人还只是普通人,买房子会掏空六个钱包,差不多赌上了一生的命运。 下半辈子都一直在还房贷,三十岁买房子,房贷要还到六十岁那年。 林夏简直难以相信,手里的房产证沉甸甸的,她快要拿不住了。 “这这实在是太贵重了,怎么能给我呢?” 盛骄阳看着她的眼睛,很认真的说。 “你不要觉得担心,我就只是想要给你一个家,你今年才十六岁,以后还会去很多地方,还有很多很多年的路要走,我希望不管人在哪里,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只要想到还有一个家,心里就是暖的。” 就连她的父母都从来没有说过要给她一个家。 很小的时候,她刚刚来到这座大城市,看到大城市的繁华,看到其他的小朋友从小区楼房里面走出来。 甚至还天真的问过父母,什么时候我们可以有自己的家? 那个时候母亲用手指头戳着她的头。 大城市的房子是我们那想的吗?你快点长大,长大了以后嫁个好男人自然就有家了。 所以林夏才会一直看各种青春偶像剧,觉得只要长大了,就会有一个电视上那样的男朋友就会住上漂亮的房子,过上好日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知道的不是那样的。 其他小朋友从小就可以住的好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是因为他们的爸爸妈妈很勤奋很努力,很有头脑,赚到了钱,而且非常的爱他们。 越是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林夏就越会觉得很绝望,因为那些东西她没有一件。 一晃已经快要十年过去了。 她甚至以为自己会像是落花流水的浮萍一样,这一生的命运就这样漂浮下去。 但是盛骄阳现在说给她一个家,一个将来不管遇到了什么都可以回来的地方。 林夏的眼泪一下子就落下来。 其实盛骄阳已经很少看到林夏哭了,小姑娘每天都是快快乐乐的,像个小天使一样。 林夏一下子哭了,他马上就慌了。 “你是觉得这个房子太旧吗?” “如果不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再换!” …… 林夏突然间从椅子上站起来绕过桌子,跑到盛骄阳的旁边,张开双手抱住了他。 第157章 是有人爱,有人在等待,有一盏灯永远为她而亮 从前林夏的梦想是可以在这个城市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但是从遇到盛骄阳以后,她就明白了,家不是冷冰冰的钢筋水泥建筑,不是一个固定回去的地方。 是有人爱,有人在等待,有一盏灯永远为她而亮。 这才是家的意义。 林夏抱着盛骄阳使劲的哭,一开始是无声的流泪,然后是小声的哭,最后变成了嚎啕大哭。 盛骄阳轻轻拍着她的背。 “不要哭了,我永远都会陪着你,我不会走的,有你在的地方也是我家。” 盛骄阳真的特别会说话,林夏感觉她想要说的话全部都被盛骄阳说完了,然后就哭得更凶了。 盛骄阳也是她的家,是她唯一的家,是她此生的归处。 “如果咱们两个人吵架了的话,你就把门锁上,不要让我进去。” 本来林夏哭的还挺凶的,听到这句话以后瞬间就笑了,哭不出来了,又回到自己的凳子上坐下,在昏黄的灯光下看盛骄阳的脸。 好多人都说盛骄阳脾气不好,看起来凶巴巴的,但是林夏觉得盛骄阳是世界上最温柔可亲的人。 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盛骄阳永远都会温柔的站在身后,为她指点迷津,为她兜底。 “我哪敢把你关到外面,这房子是你出钱买的。” 两个人开始吃饭,盛骄阳给她夹菜,“咱们两个人不用分彼此,我们是家人啊。” 家人,这两个字真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词汇。 林夏也给盛骄阳夹菜,盛骄阳其实口味比较清淡,吃鱼都只需要清蒸就行,炖排骨之类的,里面一滴酱油都不需要放。 但是他从来都不说,一般都是按照林夏的口味来,林夏一直都比较重油重盐,觉得特别下饭特别香,但是时间长了感觉清淡的东西也很好吃不上火,皮肤特别的清透。 所以慢慢的桌上的菜都变成了清淡口味。 林夏还是忍不住好奇的一直问。 “你怎么会突然想到把这个房子买下来?” 盛骄阳优雅而缓慢的吃着饭。 “本来想送你别的东西,后来想想我们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这个房子里,房子里所有的一切都属于我们,但是这个房子不属于我们,至少还要在这里住三年,不如干脆直接买下来。” 这话说的轻飘飘的,好像只是随便进了一家小店,看到了一个适合林夏的发绳。 觉得很喜欢就买下来了。 但是林夏心里实在是激动死了,以后就再也不用租房子了,不用计算水电费,可以住在自己的家里。 林夏现在看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和从前的感觉不一样了,不再是寄住在别人家里的感觉,而是踏踏实实的自己家。 “那,那架钢琴呢?” 林夏有点担心明天房子的原主人会把那个钢琴给拉走,她还是很喜欢弹钢琴的。 盛骄阳忍不住笑。 “那个钢琴折价买下来了,一共花了四万块,房子里其他所有的布置你看看如果有不喜欢的,咱们可以换掉。” 这个房子的装修其实已经很老旧了,但是因为维护的比较好,看起来还是很有质感的。 林夏从前在山区,尤其是过年过节的时候,家里所有的人都回来了,经常没有地方睡觉,就睡在厨房,厨房里就是两个椅子拼起来。 早上四五点大家就要准备吃早饭,不管是谁吃饭都进去踹一脚凳子把她给叫醒,让她给做饭,白天她就没有地方睡觉了,因为椅子大家吃饭都要坐,打麻将也要坐,一直到晚上两三点麻将散了场,吃完宵夜她才能把凳子拼在一块睡觉。 后来和父母来了城里,虽然睡觉的地方只有一米宽,但是感觉已经很好了,可以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了。 后来又遇到盛骄阳了,日子简直是实现了质的飞跃。 这些家具在林夏的眼里其实已经很奢华了。 “不用不用的,我觉得这些家具都很好可以用很多很多年,你看桌子的漆都没有掉,沙发的皮子一点都没有磨起来,电视上一个雪花点都没有。” 盛骄阳笑着笑,他当初实在没有地方去,甚至可以直接睡在银行atm机旁边,显然是对物质要求也不是很高的人。 “那暂时就这样,你要是觉得不好的话,一定要和我说,咱们俩一块去买新的。” 林夏使劲点了点头。 “嗯嗯!” 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房子以后彻底属于她了,所以看屋子里的家具都觉得特别和蔼可亲,眉清目秀,独一无二。 林夏第二天早上醒来还是做了一些装饰的。 跑去花鸟市场买了个鱼缸,还在里面放了两条特别漂亮的小金鱼,结果回到家里不到三天,两条小金鱼全部都被猫猫给捞着吃了。 林夏教训猫猫的时候,猫猫一脸委屈看着她。 盛骄阳坐在旁边,觉得挺好笑,“在家里养了鱼就不能养猫了,要不然猫会馋死的。” 猫本来就是吃鱼的,主人为什么那么生气? 林夏看着眼前的盛骄阳和猫,实在是生不起气来。 “那好吧,不养了,看来家里的小动物只能养一个。” 房子买了以后,好像对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又好像什么影响都没有产生。 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都充满了仪式感,看一眼自己家阳台的小窗户,就觉得对晚上回家充满了期待。 后来林夏真的是看不上所有的追求者。 满嘴吹的天花乱坠,实际上紧紧盯着女生身上的价值,没有所谓的心动感觉和喜欢,只有满满的利益交换。 诚实利益交换的人,其实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但是更多的人想要的是占所有的便宜。 想要美貌,想要才华,想要金钱,想要社会地位。想要不通过任何付出和努力,就拥有女生身上所有美好的品质。 大家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互相属性匹配。 再也没有人有时间和耐心等待一朵玫瑰的成长。 后来很多人都说林夏很特别,身上有一种与世无争的书香门第的气质,一看就家教特别好。 林夏只是笑一笑,她身上所有的气质和才华都是盛骄阳在长达十年的光阴里,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 第158章 拥有全世界所有的幸福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捷径。 就算是很多有钱的富二代,家长忙于生意,疏于管教,也会不学无术,别说是有气质有修养,成为精英了,到处惹是生非,最后还锒铛入狱,成为父母眼中的耻辱。 这个世界上没有来的容易的任何事情。 林夏从来没有担心过盛骄阳会弃她而去,因为盛骄阳在她身上花的不只是金钱,还有时间精力所有少年人的心意。 他再也没有另一个十年可以这样毫无保留,细心耐心的去对待另一个人了。 很快就到了开学。 如果是从前,林夏会觉得一中高不可攀,迈进这扇大门,都觉得是对知识的一种亵渎,但是跟着盛骄阳来了好多次,她觉得一中就是一个普通的高中。 只要好好学习,考够了分数就可以来到这里。 每一个学生都没有什么不同。 盛骄阳骑着自行车把林夏带到了学校,然后林夏自己去报到。 林夏一出现就引起了轰动。 好多带着孩子来报名的家长,闻风而动,想要去看看考第一名的学生长什么样子。 江城十八中的学生居然可以考上一中,就差不多和看爽文效果一样了。 他们花费了多少时间精力,聘请了多少名师,吃了多少营养补品,天天围着孩子转。 最后居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拔得了头筹。 这个小女孩得有多优秀呢。 林夏一出场几乎就成了很多人的少年白月光,因为她的头发又黑又直又亮,穿着白色的裙子,和人打招呼的时候,微微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她不是清冷女神,而是非常清秀,看着还有些甜妹和迷糊可可爱爱的。 也不是过分的清瘦,小脸还有点圆圆的,看起来特别的软,特别的娇,特别的萌。 本来好多男生被父母拖上去看林夏,还有一些不乐意,但是看到林夏以后眼睛都直了,只恨自己没有早点过来。 本来以为从那种烂中学来的,肯定是一个长相特别奇葩的女怪物,没有想到居然是一个大美女。 他们和林夏搭讪,问林夏是哪个班的,学习用品都准备好了吗,谁来送的。 林夏也只是笑一笑,不太理人。 作为一个女孩子,客气礼貌的笑笑就可以了,她并不是一个喜欢交朋友的人。 开学当天只需要去交一下费用,报个名就可以了。 不过林夏作为中考状元,不是来交费的,而是来领钱的,如果住校的话,可以免除所有的学杂费和住宿费,还能住非常漂亮的单间,但是林夏不住校,就连同这一部分开支,还有奖金一块发放给她共两万块。 老师们都特别的友好,而且这些钱是专门取的连号的新钱用红纸包起来的。 还有市里的记者过来拍照。 林夏拿到钱的时候还是不敢相信,学习好居然可以拿到钱,而且还可以这么早的就拿到钱。 知识真的就是金钱,知识真的可以改变命运! 她也可以像盛骄阳一样在镜头前微笑,侃侃而谈,说了很多话,而且大家都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林夏的初中同学早就在旁边等着她了,一个个脸上都兴奋的涨红了,他们虽然也考上了市一中,但是都考进了普通班,基本上是插着录取线过来的。 虽然在他们学校已经可以说是最优秀的学生了,老师们泪洒当场。 但是在一中这种卧虎藏龙的地方,他们那个成绩不但说不上好,还有些拿不出手。 可是能够来一中上学,大家就已经很满意很满意了。 这里的操场真的好大好新,教学楼也特别的宽敞,而且全部都已经使用了多媒体办公。 林夏还有老师们说的,是真的只要学习特别的好就可以拿到奖学金可以拿到助学金,他们报名之前就已经打电话和学校咨询了,怎么申请贷款。 有好心人给他们出了学费,学校专门联系了社会基金会有专门负责这一块的人员,会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也减免了一部分住宿费,剩下的钱就比较少了,他们平时之前打零工的钱就够了。 不需要增加家庭负担就可以好好上学,这对于所有人来说都特别的好。 原本他们进了学校,身上的衣服穿的破破烂烂的,普通话还有英文发音都不那么标准,其他学生是有一些瞧不起,但是他们和林夏来自于同一个学校。 林夏可是状元。 同学们还可以抱团在一块,也就不觉得自己受到排挤了,其他同学们其实也是来自各种各样的学校,还没有形成自己的小团体,看到他们勤奋好学,也就陆陆续续的伸出了橄榄枝。 看不起他们的也只是少部分人。 “夏夏你真的好厉害啊!” “我觉得你说的真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个人命运改变而奋斗!” … 采访完以后,林夏和盛骄阳一块去把钱给存到银行卡里,现在她的小金库里已经有很多钱了。 林夏其实是想要和盛骄阳分摊生活开支的,但是盛骄阳从来都不让她掏钱。 家里的水电煤气费全部都绑定的是盛骄阳的卡。 阿姨发工资也是盛骄阳掏钱,两个人出去玩的时候,盛骄阳每次都会捂住她的手机,不让她扫码所以林夏几乎所有的收入都存起来了。 存完钱以后,盛骄阳带着林夏和她的朋友们在周边转一转,学校附近有非常多的小吃,还有小店。 马上就要开始高中生活了,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洋溢着兴奋和期待。 当天晚上吃了麻辣米线,水果披萨,烤酸奶,炸鸡腿…林夏想想都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怎么会那么能吃,感觉每天胃都填不满,要吃好多好多的东西,可以一个摊子一个摊子的吃下去,吃完整条小吃街。 那个时候真的拥有全世界所有的幸福。 最好的朋友在身边,最爱的人也在身边,青春正好。 报名完了以后,第三天就开始正式到学校军训,要不怎么都说一中好呢,这是正儿八经的军训,每个人都发了迷彩服。 第159章 军训其实挺苦逼的 和电视上的军训场景一模一样。 有训练有素的军人教官,学校还专门配备了保安团队医疗车,操场上足够容纳全校高一年级三十六个班。 放眼望去,远处的教学楼图书馆,学校的花园尽收眼底,能够感觉出庄严隆重肃穆。 和林夏从前念的十八中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她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稿子是提前准备好的,虽然她昂首挺胸步子,走得非常坚毅。 但是实际上心里特别的慌,有点担心一句话说不好。 盛骄阳在开学以后就升高三了,虽然学生会也在忙碌军训的事情,肩章上都带着学生会的标志,盛骄阳之前是学生会主席,但是高三的学生不参与。 林夏突然想起,从前盛骄阳也是在这个位置,代表全体新生讲话,然后就没有那么害怕了。 她心里甚至有一种隐隐的期待和开心。 这一生她会追随着盛骄阳的脚步,一步一步的往前走,走过所有盛骄阳走过的路,去过的地方,然后站在盛骄阳的旁边。 这样的一生是安稳和妥贴的。 “青少年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是民族的希望,是国家将来的主人,我们应该团结奋进,勇于向前……” 发言的过程很顺利。 可能是话筒的质量特别好,林夏感觉自己的声音挺好听的,清清脆脆的普通话也特别的标准,通过操场上好几个音响,全方位多角度的传递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学生代表讲话,完了以后是老师讲话,老师讲话完了以后是军训教官代表讲话,然后是年级主任总结陈词… 这个仪式感拉的满满的。 全部结束以后就开始军训。 军训的时候分班,男生女生不在一块军训,所以就三个班的女生合在一起,三个班的男生合在一起。 首先是站军姿,立正,稍息,然后是踢正步。 难免会犯些小错,还有大家刚认识要说悄悄话,就会被教官给抓到,抓到以后就要罚。 惩罚就是蛙跳鸭子步。 蛙跳完了以后,腿软的像是面条一样,稍微抱怨医生,教官就让再蛙跳一圈,然后大家都不敢说话了。 教官的年纪其实也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看到小女生一个个全部都用幽怨的表情看着他,忍不住笑了笑,然后给了十分钟的自由活动时间。 到了上午十一点钟左右的时候,所有人都有半个钟头左右的自由活动时间,这个时间可以去买水也可以和带来的水还能一块聊天。 本来林夏是打算去买矿泉水的,但是盛骄阳和几个他们班的同学抬了几箱水过来。 看到盛骄阳,林夏像是一只小兔子蹦蹦跳跳的跑过去,眼里全部都是惊喜。 高三的教室其实离操场这边挺远的,好多人高三这半个钟头都不太出来了,想要抓紧时间学习一会儿。 盛骄阳居然还专门来看她。 林夏觉得喜出望外,赶紧跑过来。 “你怎么来了?” 盛骄阳先拧了一瓶水给林夏,“我想来看看你就来了。” 然后又把其他的水分给别的同学,盛骄阳看起来就特别的英俊帅气,有一种小男生没有的沉稳和儒雅,这个气质把小女生给迷的死死的。 尤其是盛骄阳发水,小女生们从盛骄阳的手里接过水,一个个的眼睛全都亮了。 大家刚刚从初中到了高中,还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 林夏的脸上升起一片绯红。 就有小女生特别大胆的问,“学长啊,你和林夏是什么关系?” 林夏的心怦怦跳着,快要跳出胸膛了,盛骄阳温柔的看着林夏。 “你们猜呢,反正她不是我妹妹。” 林夏曾经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猜测盛骄阳到底喜不喜欢她,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 这个谜题整整贯穿了她的整个青春少年时光,但是实际上谜底就在谜面上。 盛骄阳和林夏坐在草场的草地上。 “第一天开学紧张吗?” 林夏摇了摇头。 “不紧张,我感觉还挺好玩的。” 沈骄阳笑笑。 “你们军训中午放学时间比较早,我就不和你一块吃饭了,你和你同学们一块去吃饭吧,这边食堂还都挺好吃的。” 林夏点了点头。 盛骄阳又嘱咐她,“防晒霜可以多涂一些,军训有差不多一个月了。” 林夏在使用化妆品方面其实挺抠搜的,总觉得有点舍不得,那么一小瓶那么贵,当然要省着点用,但是现在盛骄阳和她说防晒霜可以多用一些,然后他借着上厕所的时间赶紧跑去照镜子。 脖子上没有舍得涂防晒霜,脖子就已经被晒红了。 一般晒伤就是先晒红,然后被晒黑,还会被晒得脱皮,林夏赶紧在脖子上又涂了厚厚的一层防晒霜。 军训其实挺苦逼的,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要到操场。 先绕着操场跑十圈,当然速度不太快,但是还要喊着口号跑,头两天跑完了的时候,嗓子里都是火辣辣的,感觉在冒火,但是到了第三天第四天以后跑完了以后感觉还挺爽的。 人这种生物的适应性可真强。 也有的人不想跑,去和教官请假,教官一般直接都批了。 现在的小孩都是家里的宝贝,万一身上有个什么疾病的话,出点事情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林夏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素质好像比以前好了很多,跑完了以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 跑完了以后,教官会简单的交代一下白天的训练项目,然后就解散去吃早餐。 所有的高一学生都从操场上解散,就会把食堂给挤得水泄不通。 高二高三,吃饭的时间稍微早一点,所以盛骄阳就会先去买早餐,然后在食堂里等着林夏。 早餐还是挺丰盛的,有茶叶蛋,豆腐脑,小笼包。 头一天林夏是真的吃不下去,只抱着凉了的豆浆猛灌,才觉得自己回魂了。 到了第二天,第三天简直变成了饿魔附体。 盛骄阳还得提醒她。 “你吃慢一点,没有人和你抢,吃完了还能买。” 但是林夏的饭量还是很大,甚至都顾不上说话,一口一个肉包子。 “不行不行,实在是太饿了!” 第160章 怎么还会晒得这么黑 到了中午的时候,盛骄阳也会提前把菜给点好,然后林夏抱起大碗就开始吃饭。 就连饮料都要喝大瓶装的。 后来两个人想起那段时光,都会用一句广告词来总结。 横扫饥饿,做回自己。 十几岁的时候,大概是一辈子最能吃的时候,一个人就可以干掉一只鸡,两碗米饭,三瓶可乐,然后舒爽的打着嗝。 “今天有个女孩晕倒了,好像是因为贫血被带到医务室去了,看着真可怜,我们就只跑了几步,她就摔地上了。” 林夏想起那个女孩还觉得心有嘁嘁,因为以前她的身体素质也不好。 “然后她的家长来接她的时候还怪她,平时让她多喝点红糖水补血她不喝,要是多喝点的话,就不会当众晕倒了。” “校医问她平时饮食怎么样,她的家长说她是个纯素饮食,吃素的人当然身体不好了,校医当时就建议,早饭要吃鸡蛋,中午和晚饭要吃鱼虾肉。” “然后她那个家长还说她是胎里素宝宝,长这么大就没有吃过肉那种脏东西,和校医吵了一架走了。” 林夏很难理解,这年头居然还有人不吃肉。 肉是多么美好的东西,她小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赚好多的钱,然后顿顿都吃肉,吃好多好多的肉。 桌上每一盘吃光的菜,林夏才停下了筷子,然后询问盛骄阳。 “什么叫做胎里素?” 这个词盛骄阳也是头一次听说,“可能是在娘胎里就从来没有吃过肉吧。” 林夏啧啧啧了好几声。 “那也实在是太可怜了。” 有时候林夏也和同学们一块吃饭,那个晕倒的同学也在其中,看着桌上的鸡腿和牛肉,还有鱼香肉丝,尖椒肉丝,眼睛都在冒绿光,但是不敢伸筷子。 那个同学名字叫杜芳婷。 同学们让她吃,她举起来的筷子好几次又缩了回去。 “我一点也不爱吃,你们吃吧。” 她吃着自己碗里的蘑菇和胡萝卜,看起来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脸色看起来特别苍白,苍白的,都有一些蜡黄了,手和胳膊上都可以看到青筋。 就这么吃了好几天,杜芳婷又一次晕倒了。 林夏偷偷的给她塞了两个鸡蛋,她拿过去的时候手都在颤抖着,林夏和她商量着。 “你吃完了以后去好好的漱一下口,最好在课桌里面放盒牙膏和牙刷,牙杯子什么的,我和其他同学们商量一下,不要把你吃肉的事情告诉你父母。” 杜芳婷感激的看着林夏,但是又有些犹豫。 “这样真的可以吗?” 林夏心里其实也没有底,这种事情还是头一次做,而且杜芳婷的家长看起来是蛮不讲理那种,杜芳婷又特别的软弱。 如果事情被发现的话,林夏肯定会被对方的家长揪着打的,杜芳婷十有八九不会说一个字。 可是总不能看着杜芳婷天天晕倒。 如果每个星期晕倒一次的话,用不了多久,杜芳婷的命就没了。 “那我们也一定要试一试,但是咱们可说好,如果是你没有刷好牙,被你父母发现的话,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只要你父母来学校询问,我们都会说没有看到你吃肉,看到的就是你在吃蘑菇和豆腐。” 杜芳婷眼睛里都闪着泪花。 “这样就可以了,真的非常感谢你!” 然后杜芳婷狼吞虎咽的,把两个鸡蛋都给吃了,林夏又跑去给杜芳婷买了一个鸡腿,杜芳婷差点连骨头都给啃干净了。 下午大家一块吃饭的时候,吃的是牛肉饼牛肉汤,还有烧烤的牛肉串,因为林夏提前打好了招呼,所以杜芳婷也开始吃了。 说实话,大家看杜芳婷的眼神都挺同情的,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家庭这样的人。 一中在上课的时候是半封闭的学校,外面的社会闲散人员进不来,所以杜芳婷就这样吃了三年,她的父母也从来没有发现。 一个月以后,杜芳婷看起来就白白嫩嫩的,跑步的时候也有些劲儿了。 身体健康了以后,大家发现,杜芳婷原来是一个特别外向开朗的小姑娘,喜欢打羽毛球,喜欢打排球,见到人就远远的大声打招呼。 看来这人只要吃饱了,就会特别的有力气。 一点都不像,一开始认识杜方婷的时候,说话有气无力的,有时候一句话一口气说不来,还得休息一下,让人觉得就是天上掉下来一个林妹妹。 后来林夏才知道,杜芳婷的父亲是一个特别专制独裁的人,杜芳婷的母亲怀孕的时候不想在家里吃素,然后和姥姥住了一段时间,终于可以吃上肉了,每天可以吃鱼吃鸡,所以杜方婷才可以平安出生。 后来妈妈就把杜方婷放在姥姥家里,姥姥也是会给外甥女吃好东西,绝对不会让外孙女短了嘴巴。 但是上了初中以后,回到自己家里,那可就不得了了,每天都在父亲的监视下吃素。 只有父亲不在家的时候才能吃到肉,所以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现在住在学校附近来闹了那么一通,她有些担心父亲知道学校的情况过来找茬。 但是没有想到同学们都很好,愿意帮她打掩护。 那以后就不怕了,可以吃饭吃的饱饱的,不管是学习还是上体育课,都特别的有劲儿。 军训的一个月很快就结束了,林夏发现自己还是黑了两个度,站在盛骄阳的旁边,看起来就像是一块煤球。 林夏每天见到盛骄阳,都会赶紧把帽子拉低,然后跑走。 明明已经很注意防晒了,脸脖子手臂都涂得严严实实的,怎么还会晒得这么黑? 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 但是每天都要跑十圈,在操场上练整整一天,整个人看起来更结实了,而且个子长得飞快,从背影上来看完全不再像一个小孩子了,像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盛骄阳不但不觉得丑,还觉得特别可爱经常会逗她。 “星期天抽空去买换季衣服吧!” 林夏当然是不愿意的。 “不去!” 盛骄阳又想了想。 “那要不去给你买习题册吧,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怎么样?” 天呐,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如此丧心病狂的人。 第161章 不需要喝酒,就会感觉醉了 林夏只能把门开出一条缝来,和盛骄阳说话,但是不知不觉的门就全开了。 她后知后觉的用手捂住脸,盛骄阳还一定要从缝隙里看她的脸。 如果不是因为盛骄阳长这么帅的话,这个行为真的是很欠打的,林夏是真的生气了。 “咱们能不能一个月以后再见面,我再过一个月脸才能养白呢?我今天就去学校申请宿舍,你能不能别看了,我觉得我现在丑死了,我的脸现在好黑,而且还是红一块黑一块的。” 小姑娘真的觉得天都塌了! 盛骄阳把手放在林夏的脑袋上揉了揉,温柔又耐心的哄了哄。 “一辈子翻山越岭,又有很多的风风雨雨,人不可能一直保持容貌的完美,而且也是会变老的,眼角会有皱纹,脸上会有斑点,皮肤会松弛,不用太过于在意你,就是你,在我眼里,你和我刚遇见时的小豆芽菜,盛装穿旗袍的样子,还有现在晒得黑黢黢的样子,没有任何区别。” 盛骄阳的嗓音,温润充满雌性,好像一阵春风缓缓吹过干涸的土地。 但是林夏还是有点不太相信,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哪个小姑娘不爱美,尤其是林夏这样的好不容易从抽出的丢到人堆里,没有人认识的小女孩一下子变成了小公主更不愿意变丑了。 “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盛骄阳的眼神特别真挚。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我说你好看你就很好看,你在我眼里就是独一无二的,不需要任何的修饰,你不管是披个麻袋还是穿上龙袍,在我眼里都是一样的。” 话说的就很玛丽苏了。 但是林夏就是特别吃这一套,原本低落的心情瞬间就好起来了。 “那要不咱们踩着夏天的尾巴再去撸个串?” 小姑娘就是想一出是一出情绪来的快走的也快,一下子就不生气了,想要吃夜宵。 然后盛骄阳骑着自行车带着林夏,去找了一家串串店,特别的火爆,已经到了深夜十点多还是人满为患,两个人排队排了半个小时才进去,又过了十几分钟才终于吃上了。 等到油汪汪撒满了调料的肉串进嘴里的时候,已经是快要一个钟头以后了。 林夏咬了一口肉,特别满足的说,“我觉得饥饿才是最好的调料!” 盛骄阳拿餐巾纸给林夏擦嘴上的调料。 “你现在就是一只小花猫!” 林夏现在年纪已经大了,已经有十六岁了,比较重视仪态了,听到盛骄阳这么说,就有点不开心起来。 小姑娘的情绪就是来的快,去的也快。 “像一只可爱的布偶猫。” 林夏也觉得自己好幼稚,但是她自己的时候不是这样的,在同学们眼里也是一个踏实稳重的人。 只有和盛骄阳在一块的时候,才会有好多的小脾气。 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有点太过分了,脸一下子就拉下来了,怎么能那么对待盛骄阳,盛骄阳明明是这个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 但是好像那些小情绪就是忍不住,嗖的一下子就都出来了。 盛骄阳也从来没有说过她脾气大,反而会一直耐着性子哄她。 吃完这顿小烧烤,林夏就愿意出来见人了。 晒黑就晒黑了吧。 又不是去偷去抢了,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现在和盛骄阳在一个学校,每天早上盛骄阳就可以带着她一块上学。 不过因为互相带着上学的男生女生实在是太多了,不管是安全问题还是预防早恋的问题,都让人觉得特别头疼。 学校很快就出台了一个校规。 不允许男生女生互相骑自行车带着上学。 然后林夏又得自己骑着自行车上学了。 高三的学习任务比较重,自习的时间更早,所以每天盛骄阳都是一个人先走。 林夏很想要和他一块去上学,但是盛骄阳让她多睡一会儿。 进入高三以后,盛骄阳就把几乎所有的兼职都停掉了。 林夏觉得那些很赚钱的兼职还可以继续,如果盛骄阳没有时间做的,林夏也可以给做。 其实两个人每天在一块,盛骄阳的那些东西也会教给林夏。 林夏现在学习还挺快的,不管是做什么都可以很快的上手。 甚至还没有开学,林夏看着盛骄阳的课本就差不多已经把高一的课程过了一遍。 但是盛骄阳给林夏解释。 “人一辈子会遇见很多乱花渐欲迷人眼,这个世界上的好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但是我们能够留住的,也能够留住我们的,其实也就只有几件东西而已。” “只需要把我们想要抓住的重点抓住就可以了。” “其他的都不重要。” “如果我们想要的是长长久久的一生是最长期的目标,那么眼下的得失就不算什么了。” 林夏现在已经能够看得懂比较复杂的外文书籍和外文电影,但是盛骄阳有时候说的这些特别简单的话,她反而是听不明白。 不过盛骄阳说的肯定就是对的。 没有必要,现在为了赚这一笔快钱,就把更重要的事情给全部放下。 所以林夏每天还是晚上十点半睡觉,早上六点半起床。 从来不抱熬夜的脸看起来特别光洁。 国庆节的时候放假了,盛骄阳带着林夏去买了买换季的衣服,然后在周边找了一个城市溜达。 每次放假的时候,盛骄阳都会找地方带着林夏去玩。 这里有一个特别大的森林公园。 而且这个公园还没什么人,踩在厚厚的松针上,会有一种整个世界都在安然沉睡的感觉。 秋天的太阳温暖的洒下来,两个人就躺在松针上看着斑驳的日影。 甚至不需要喝酒,就会感觉醉了。 整个世界好像都在轻轻摇晃着,慢慢的荡漾到梦里,卷起一层层的涟漪。 梦里林夏轻轻靠近了盛骄阳,然后在他的脸颊上印下了一个轻轻的吻。 盛骄阳睡得特别熟,好像什么都没有看见,没有听见。 林夏也心安理得的躺在盛骄阳的旁边。 就让时间这样缓慢的粘稠的,带着像蜜糖一样的温润一点一点的走过。 第162章 你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好好学习,但是又觉得学习不下去 以前林夏从来都不知道,森林公园居然也会这么好玩。 山顶有一个项目叫做滑草,就是坐在橡胶圈上,沿着草地从山顶滑下来,这个项目也特别的惊险刺激,而且玩的人还比较少。 所以从上面滑下来会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御剑飞行穿过了整个茂密的丛林。 有的人坐一个橡胶圈,有的情侣两个人坐一个橡胶圈。 盛骄阳原本是想要和林夏一人坐一个橡胶圈的,但是看到林夏有点害怕,就过来和林夏两个人做一个橡胶圈。 风在耳边呼啸,这种感觉特别的美妙。 滑草完了以后还有峡谷漂流。 峡谷漂流非常的危险,必须要穿戴好救生设备,然后一定要听从导游的指挥,千万不能自己随意的倾斜,还有玩水,要求特别的多。 甚至导游还粗暴的按照高矮胖瘦来排布,每个人坐在橡胶船上的位置。 有人看到这么麻烦就不想玩了。 但是盛骄阳说,只有这样才比较安全,全国那么多的漂流项目,出事的实在是太多了,这家能这样已经算是比较正规的了。 林夏和盛骄阳被安排在了不同的位置。 漂流也是从高处往低处飘,凉凉的水冲下来的时候,一下子就把衣服全部都打湿了。 但是这种刺激的感觉就是觉得很爽。 写出那句广告词,雪碧,透心凉,心飞扬,的作者,肯定也是体会过漂流的,体会过那种干净的流动的水瞬间冲在头上身上,然后整个人一直在摇晃的感觉。 林夏在整个项目里都没有看别的地方,一直牢牢的看着盛骄阳的脸。 等到晚上的时候,林夏就做梦了。 梦里有好多她不愿意说出来的事情。 初二的时候课本上就已经讲过了,那个时候老师也不愿意讲这一部分内容,让大家自习一下就可以了。 好多男同学和女同学做同桌的时候,都会把脸别过去,生怕对方看到自己正在看这一部分的内容。 所以呢,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是云在飘是水在冲使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 现在林夏的年龄也稍微大一些了,所以和盛骄阳一块出来的时候,两个人是要订两间房的。 然后第二天林夏就给盛骄阳发短信,她身体不太舒服,就不出去玩了,想要在酒店里睡一天。 实际上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去面对盛骄阳。 真正的感情不是应该特别纯洁的吗? 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不纯洁的心思? 第二天休息了一天,林夏就连吃饭的时候都是让酒店的服务生送到房间,自己是坚决不会出门,不会下楼的。 到了第三天实在是拖不下去了,这才和盛骄阳出来又逛了一天,但是一天都是心不在焉的。 盛骄阳是一个看起来特别斯文的人,看起来就像是从画中抠出来的古代俊美男子。 这样的人就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和盛骄阳已经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林夏也看过好多讲婚姻的文章说两个人在一起以后滤镜就会跌碎,就会发现对方也会打嗝,放屁,会有各种各样的让人无法忍受的小缺点。 但是林夏发现盛骄阳一直都是特别彬彬有礼的。 做事情的时候始终有一种慢条斯理的柔顺感。 明明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很久很久。 她对盛骄阳还是有一种从心底里散发出来的深深的敬畏。 这段旅程结束以后,两个人就回到学校,要开始继续学习了。 盛骄阳现在特别特别的忙,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的。 甚至就连林夏过生日的时候,两个人也是抽空简单吃了一个饭。 因为林夏也要准备期中考试。 高一的学生因为军训了半个多月,所以课程方面落下了许多,并没有在国庆节之前进行期中考试,而是在快十一月份的时候考。 林夏现在知道为什么盛骄阳要花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了,因为这些书本和题目确实是真的很难。 和初中的题目不可同日而语。 林夏也经常要咬着笔头琢磨好久好久才能做一小部分。 期中考试的时候,林夏还是挺忐忑不安的,因为如果她考了第一名的话,那就是理所应当,因为她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江城一中的,如果她考了比较差的名次,大家就会说女孩子本来就上了高中以后成绩不好。 女孩子本来就没有男孩子聪明。 数理化那些科目本来就是给男孩子准备的,那些大科学家不都是男孩子吗? 甚至高中的有些老师都是这么说的。 原来就算是进了江城一中,也还有许许多多和从前差不多的地方。 甚至有些老师会因为林夏还有李明他们几个人是从最烂的高中来的,而对他们有歧视。 林夏心里憋着一口气,一定要考第一名。 一定要考个第一名,给他们好好的瞧瞧,女孩子就算是上了高中还是会继续优秀的。 就算是加了非常难的数理化科目,她还是可以力压群雄。 但是这样的心态就会让人特别的崩,学习的时候学着学着就学不进去了。 林夏学习不下去的时候,就是坐在桌子上发带,然后一直把手里一个小球扔到远方,让小猫再给丢回来。 这样子玩了好大一会儿,林夏就觉得心里更加空虚了。 盛骄阳刚好下自习比较早。 老师临时有事需要回家,而且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给学生放假了,就让大家想回家的,回家想自习的自习,盛骄阳感觉好久没有和林夏好好说话了,就早早回来了,看到的就是林夏珍坐在沙发上发呆。 盛骄阳泡了两杯柠檬蜂蜜水自己一杯,然后给林夏一杯。 “我知道你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好好学习,但是又觉得学习不下去。” 林夏点了点头喝了一口,觉得柠檬蜂蜜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好喝。 网上说喝柠檬蜂蜜水可以美白,她这段时间确实是白了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柠檬蜂蜜水的功劳。 盛骄阳一脸宠溺的看着林夏,小姑娘现在已经长大了,开始有自己的自我意识了。 第163章 山沟沟里居然还能飞出金凤凰! “是不是感觉越觉得应该看书越看不进去?” 林夏感觉盛骄阳这个人简直就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什么都知道的清清楚楚的。 立刻疯狂的点头。 “如果我不想的话还好,只要一想,就觉得看书好枯燥,为什么要把这些题目一遍又一遍的做好无聊啊。” 盛骄阳笑着揉了揉林夏的头。 “还有呢?” 林夏又喝了两口水,歪着头想了想。 “就是觉得那些老师还有同学们说的话很难听,我就一定要考一个特别好的成绩给他们看看,可是又觉得考好了又怎么样,为了让他们夸奖一句,好厉害啊,我就要费那么大的劲吗?” 盛骄阳听着哈哈大笑。 林夏低下头不说话了,专心致志的喝杯子里的水。 “大多数的小孩子也是这么想的,家长和小孩说,你考那么一点分,让我在单位多丢人,你考这么一点点分数就不怕同学们笑话吗?” “原本以为可以让小孩奋发图强,努力学习,结果小孩越来越懒散,越来越不爱学习了,家长还觉得特别奇怪,是自己的话没有说到位吗?孩子怎么比以前更厌学了?” “然后家长就会说的更多,说这下在单位里更抬不起头了,孩子如果稍微有一点羞耻心的话,就应该退学在家不要再去上学了。” 林夏也碰到了好多这样的同学,尤其是在一中这样的同学更多。 盛骄阳笑着坐在沙发上,整个身体柔软的靠着看起来特别的闲适慵懒。 “我就是这样想的,然后我现在是真的一点都看不进去了,可是马上就要考试了,我应该怎么办?” 盛骄阳看着林夏的眼睛,认真的说。 “你想一想,你学习只是为了得到他们的夸奖吗?只是为了让他们闭嘴吗?” 林夏摇了摇头。 “肯定不是啊,我学习是想要考上好大学,去更远的地方看一看,而且只有好好学习才可以和更厉害的人在一个空间下。” 盛骄阳点了点头又问,“那你自己本身喜欢学习吗?” 林夏想了想,“其实我觉得我还是挺喜欢学习的,我一个人做数学题也能做一整天,我一个人看历史书也能看一天,而且我还会看完了以后写思维导图,把看过的东西全部总结出来,我很喜欢这个过程。” 盛骄阳笑了,“你本来就很热爱学习,本来就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但是被其他人的话给影响了。” “其实其他人的意见一点都不重要,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的事情就行了,你把你认为对的事情做好。” “至于别人怎么想怎么说,我们其实是没有办法去干涉的。” “你看我打游戏,游戏里也有很多人骂我,我如果因为别人骂我就不干这份兼职了,那我是不是就赚不到这份钱了?” “我为什么要让别人称心如意呢?他们是给过我饭吃还是给过我钱花?” 林夏瞬间觉得醍醐灌顶。 其实很多道理一直都是浅显易懂的,只是女孩子年纪比较小的时候,所有人都在教导,要温顺,要听话,要贤惠,所以被人压榨,被人欺负,还想不到这些。 等到三十多岁醒悟的时候,人生就已经有些太迟了。 林夏后来才发现好多高知女性,赚到的高额工资自己几乎一分都花不上结婚以前被爸爸妈妈弟弟全部都拿走了,他们说女孩子生下来就是别人的人,能把女孩子养大就已经算是仁至义尽,女孩子就应该感恩戴德了。 结了婚以后又被规训说,必须要当一个好妻子,一个好妈妈,赚的钱都是婆家的。 然后钱财又被丈夫家里全部都给压榨光。 但是林夏现在就已经被盛骄阳教育出了锋利的棱角。 “所以当老师说我考不好,说我肯定不如那些男同学的时候,我应该告诉老师,你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说不定有更优秀的女孩子可以考得过男生。” “那些男生起哄说我上了高中,学习成绩肯定会一落千丈的,我应该也笑话他们连我一个女孩子都考不过,还好意思笑话我,长那么长的嘴,真的是一点用都没有。” “我喜欢学习,我就应该自己好好学习就行了,不是为了去堵上别人的嘴,而是为了我自己觉得有意思。” 盛骄阳伸手在林夏的头上摸了一把小姑娘的头发,现在发质特别好,柔滑的像是一匹锦缎。 “玫瑰一定要带刺,才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 这句话后来也成了林夏的人生格言。 她也可以在职场中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只要无愧于心就行了,完全不必想其她人是怎么议论她的。 上班和做生意是为了赚钱,难道是为了交朋友,为了去普度众生吗? 因为这样的心态,所以林夏在学校很快就没有人敢招惹了,好多人都说她脾气不好,离她远点。 甚至还有男生说,“林夏,你脾气这么差劲,肯定以后是没有男生要的,本来我还想着你如果稍微温柔一点,我可以追你现在你真的让我觉得很倒胃口。” 林夏看着这个男生的眼睛,带着鄙夷不屑。 “我来江城一中上学,是为了将来做你的老板,做你的领导,但是现在看来,你不配做我的员工。” 这话说的相当霸气! 其实学校里还有好多不太好惹的女孩子,也被男生取笑说母夜叉,现在大家有了共同的话语。 林夏也因为这样多了好几个好朋友。 期中考试成绩,很快就下来了。 林夏第一名,沈亦知第二名。 其实林夏和沈亦知之间一直都没有打过什么交道。 看到这个名字,还有一些新奇。 同学们中间却炸开了锅。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咱咱们学校的第1名和第2名居然全部都是来自江城十八中的。” “真的是难以置信。” “山沟沟里居然还能飞出金凤凰!” …… 以前林夏会觉得这些话本来特别的不好意思但是现在却觉得很无所谓。 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最重要的是,她学习很好,就足够了。 期中考试完了以后就是期末考试,然后盛骄阳就变得特别特别特别的忙。 因为盛骄阳是高三。 第164章 江若雪 林夏有时候不太理解,因为感觉那些内容,盛骄阳已经学了很长时间。 没有必要再花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 “我觉得你学习已经很好了,其实学习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为什么还要每天花那么多的时间去读书和做题呢,我觉得看这些课本挺没意思的。” 盛骄阳笑了笑。 “我要的是万无一失。” 盛骄阳是一个高标准严要求的人,但凡他想要做成的事情,都一定要付出100%的努力。 后来其实有很多观点,躺平摆烂,做一条咸鱼。 林夏觉得这样的说法也是对的,毕竟生存压力越来越大,社会上的机会越来越少每一个人都被洪流裹挟着。 但是就算是生存不易,人也应该还有自己心里想做的事情,应该有自己的坚持。 这样就不会觉得被裹挟着失去了自我。 人生还有明天的意义。 “因为人生有许许多多我们自己不能掌控的事情所以就尽力把自己可以掌握的事情去做好。” “这样我就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就不会焦虑了。” 所以林夏在看书的时候,也尽可能的把自己可以掌握的东西做到最熟练。 就是那种看一眼题目就可以写出答案的程度。 虽然答案很长,还特别的拗口,不太好写但是她也要一笔一划逐渐熟练起来。 时间长了,林夏发现,不管多么难的题目,其实也都是从最小的地方开始分析的。 所有的数学定理,物理定理考清华北大的秘诀都已经写在了书里。 但是需要每一个人自己去参悟,而每一个人的参悟能力都是不一样的。 现在两个人在一个学校了,其实在一块的时间更多,盛骄阳会尽可能的抽出时间和林夏一块吃饭。 高三转来了一个风头特别盛的女孩子。 长相特别的漂亮,而且还多才多艺,学校里举办活动的时候,她跳的芭蕾舞,让所有人尖叫。 尤其是她跳芭蕾舞的照片直接挂在了学校宣传栏。 每天大家进学校的时候都会看到江若雪的照片。 江若雪瞬间就成了学校里的女神好多男孩子都给她写情书,还有好多人下课以后就一直在议论江若雪。 而且还有一个特别文艺的名字。 江若雪。 林夏一向来是一个比较乖巧的女孩子,从来都不会和人无缘无故的情况下起任何冲突。 但是这个江若雪却故意找林夏的麻烦林夏在放了学以后,等待盛骄阳的时候。 江若雪靠在教室的门前,笑着和林夏打招呼。 “你就是盛骄阳的那个妹妹?” 林夏点点头,但是没有说话,她总觉得江若雪身上有一些气质,让她不太舒服。 “那你今天来的可太不凑巧了,盛骄阳今天晚上要给我哥哥补习功课,所以已经走了。” 林夏愣了一下,“你还有个哥哥?” 江若雪撩了一下头发,“对啊,我哥哥和盛骄阳是特别好的朋友,你哥哥从来都没有告诉你吗?” 这完全不在林夏的认知范围之内,这段时间盛骄阳特别的忙,怎么可能再去结交朋友。 盛骄阳自己也把其他所有的事情全部都停了,全心全意的准备高考。 所以林夏不相信江若雪。 “没关系,我哥哥忙完了以后肯定还会再来这里找我的。” 但是江若雪非要拉着林夏走,“走吧,你哥哥让我照顾你一下晚上带你去吃饭。” 林夏当然不走,“你放开我。” 两个人就在教室门口拉拉扯扯的,这时候教室里面的人听到了动静。 有人认识林夏就跑去教室里面叫盛骄阳。 “林夏来找你了,在教室门口和江若雪发生了冲突。” 盛骄阳赶紧出去,林夏从来没见过盛骄阳那么生气,对着江若雪冷冷的呵斥了一声。 “你放开林夏。” 江若雪这才不情不愿地放开了林夏。 林夏赶紧躲在了盛骄阳的身后,真不知道江若雪看起来一个乖乖巧巧的大家小姐,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气,都把她的胳膊拧红了。 江若雪欺负了人,还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理亏甚至是恶人先告状。 “你这个妹妹一点都不识好人心,她还不乐意。” 林夏赶紧争辩。 “不是她说的那样,她跟我说你不在教室,她说你和她哥哥出去了。” 盛骄阳看着江若雪,眼睛里全都是厌恶。 “你根本就没有哥哥,只有两个姐姐,以后你离我妹妹远点我真的很讨厌你。” 江若雪几乎已经是被盛骄阳指着鼻子骂了,因为盛骄阳是一个特别有教养的人从来不会和人说这么难听的话。 但是江若雪就好像听不到一样。 “林夏你也听到了吧,你看你哥哥多了解我家里,我无非就是想要和你开个玩笑而已,你怎么那么玩不起。” 盛骄阳拉着林夏离开。 “我们以后不和这种没素质的人打交道。” 好好的校园生活,突然多了这么一个讨厌的人确实是让人很不愉快的。 江若雪就像个狗皮膏药一样,一直黏着人。 甚至还直接找到林夏的班级里去了。 她从上而下打量着林夏身上的穿着。 “盛骄阳还挺舍得在你身上花钱的这些衣服鞋子还有发卡都挺贵的,不过人养个猫猫狗狗肯定会对猫猫狗狗好一点,这个我也能理解。” 江若雪那张嘴,真的是够贱的。 林夏真的从来没有这样讨厌过一个人,江若雪是一个例外。 “你到底想做什么?” 江若雪笑了笑,“你和盛骄阳在一块应该生活了有几年了吧,但是盛骄阳告诉过你他的家庭吗?你对盛骄阳又了解多少?我就是想劝你不要有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林夏这些年和盛骄阳生活在一起,绝对不是光长年龄不长脑子。 面对这样的挑衅,她也是很会反击的。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来这里有什么目的,但是我只知道一点那就是你在我和盛骄阳两个人的眼里就是垃圾,你这种垃圾如果不能主动离我们远一点,那么我们也会清扫垃圾。” 第165章 好羡慕你有这么厉害的爸爸 但是江若雪这个人好像天生就有着奇厚无比的脸皮,一点不生气,一直用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林夏。 “以后你就会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垃圾,不过我也知道盛骄阳为什么会喜欢你了,你炸毛的时候还挺可爱的。” 林夏气的转头就走。 但是江若雪不胜其烦时不时的就要去骚扰她一下,而且好几次都被盛骄阳给撞见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盛骄阳主动聊起了江若雪这个人。 天气冷了,所以两个人吃的是螺蛳粉,热辣滚烫的,年轻人就喜欢吃这些重口味的东西。 可以缓解一天的压力和紧张。 而且高碳水也可以让人感觉到特别的踏实。 “她是我的未婚妻。” 盛骄阳的声音不咸不淡的,但是却让林夏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嘴里的粉一下子就喷了出来,赶紧拿纸擦了半天,还在一直咳嗽。 其实林夏心理阴影有一些猜测,但是总觉得有点离谱。 而且她对自己和盛骄阳之间的关系还是非常自信的。 这些年盛骄阳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 不再患得患失,不再黑夜里独自等待,可以去抵御生活里的一切风霜雨雪。 但是这个消息还是让她觉得特别特别的意外,不是很能接受得了。 “我没有听错吧?” 看到林夏这么淡定,并不是因为生气而是觉得搞笑,盛骄阳也觉得挺有意思的,又给林夏叫了一杯冰饮料。 其实女孩子也是可以吃冰的,就是一次不吃太多就可以了。 而且在最年轻的季节里,这不能吃那不能吃,多痛苦呢。 喝着冰豆沙牛乳,林夏看着盛骄阳,等着他给一个解释。 其实盛骄阳不解释也行。 林夏很早就想明白了,盛骄阳肯定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而且和家里有不可调和的巨大矛盾。 这个说出来肯定比她和她父母之间的矛盾还要大得多。 果然单骄阳开口的第1句话就是,“我和我父母的关系不是很好,父亲是做生意的,我的父亲和姜若雪他们家里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商业往来。” 这个铺垫并不意外。 “还有呢?” 盛骄阳慢条斯理地吃着粉他不是特别喜欢吃这些看起来奇奇怪怪的东西,但是林夏很喜欢吃,他也就陪着林夏一块尝试。 “我出生以后没多久,两家就定了娃娃亲,江若雪从小就认为可以嫁给我,但是我认为不是。” 林夏看着盛骄阳这张盛世美颜。 “她肯定是图你的美貌啊!” 盛骄阳淡定的摇了摇头,“你有没有想过,她可能是图我的钱?” 林夏使劲的点了点头,果然智商和情商都特别高的,人脑回路也会特别的清奇。 江若雪看到盛骄阳的时候,眼睛里简直的冒火,恨不得直接把盛骄阳带回家里收藏起来了。 这样超强的控制欲,怎么能是不喜欢呢? 结果盛骄阳说,江若雪是图他的钱。 不过这也是极大概率的。 姜若雪还来找林夏的麻烦,但是林夏不搭理她,江若雪找了好多次,也就觉得自讨没趣了。 主要是每一次在林夏这里也没有讨到任何的便宜。 因为每次江若雪一离开,林夏就会和别人说。 “这个女孩子实在是太喜欢我哥哥了,所以就连我都嫉妒的不行,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处理这个事情了头好痛啊,怎么办。” “有一个那么优秀的哥哥就连我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好烦人呢。” 然后学校里的流言四起。 原本大家都把江若雪捧在手心里,觉得江若雪就是江城的校园女神。 校园女神有一个先决条件。 那就是必须当一朵高岭之花,不可侵犯可以为任何男生低头,只能独自美丽。 如果非要谈恋爱的话,一定要和那个男生情投意合,而且那个男生也必须特别特别的骄傲,特别特别的优秀。 这几乎是大家默认的规则。 但是高高在上的女神居然倒追。 而且还是天天去骚扰人家男生的妹妹。 江若雪现在脸上都挂不住了,气的好几天都没有上学。 然后她顶着乌黑的眼圈跑去找林夏。 “你在学校里乱说话,害得我名声都毁了,你这人怎么那么讨厌,你抢走了我的东西还败坏我的名声。” 林夏现在觉得江若雪稍微有那么一丁点的可爱了。 “盛骄阳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又不是你家里养的猫猫狗狗,你就算是多看几本爱情小说应该也知道,两个人在一块的感情又不是拉郎配。” “你说你们定了娃娃亲,国家法律承认吗?盛骄阳承认吗?拜托啊,大清早就亡了。” “盛骄阳现在18岁,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高考,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阻碍他好好高考,每天像个苍蝇一样的在这里乱转,只会让人觉得非常讨厌。” 江若雪的眼睛里瞬间就有了泪水,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羞辱过。 “林夏,我记住你了!像你这么寒酸的人,就只有一张嘴长得厉害。” 林夏觉得莫名其妙,“每一次都是你来找我的,你非要来找我骂你一顿,真不知道你图什么。” 江若雪直接快要被林夏给骂的自闭了。 她确实是想要找好多人孤立林夏,甚至是找人打林夏一顿。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实施。 然后江若雪转学了。 而且转学的那天还专门又来找了一趟林夏,“只有你这样的穷人才靠着高考翻身改命呢,我家里已经给我安排了留学,而且我还可以用外籍人士的身份,用比你们低好几百分的成绩去上你们的顶尖学府。” 林夏对着江若雪竖了个大拇指。 “好羡慕你有这么厉害的爸爸。” 不知道为什么林夏的态度虽然挺诚恳的,是真的特别羡慕,但是江若雪还是觉得特别的难受和憋屈。 “我再也不想和你这样的人打交道了!” 林夏当然是点了点头举双手赞成。 “和我想的一样。” 江若雪走的时候还留下一句特别嚣张的话。 “我告诉你,我最后一定会和盛骄阳结婚的。” 第166章 学校的老师看到她的成绩下滑,态度特别的恶劣 一辈子的时光那么长,以后的事情谁能想得到说得清楚呢? 从前林夏刚和盛骄阳在一块的时候,恨不得马上就可以白头,立刻就是地老天荒,现在却觉得人生还有无数种可能。 现在他们还不到20岁,如果人生有80年的话,还有3\/4的光阴。 那还急什么呀? 反正林夏现在是不着急了。 她现在终于可以在普通平凡的生活里早安安稳稳的幸福。 不用担心下一顿饭吃什么,不用担心无家可归,每天只要一醒来就可以见到盛骄阳。 这样的人生其实已经很圆满了,不是吗? 到了星期天的时候以前在十八中的小伙伴们还会聚在一块儿,吃吃饭或者是压压马路,吐槽一下最近的生活和学习。 然后大家把沈亦知给叫上了。 这是林夏第1次见到沈亦知,只觉得是一个斯文俊秀,好像不太爱说话的青少年, 脸上还是稚气未脱的,就坐在角落里默默的喝饮料。 盛骄阳是高三风头最健的男生,女孩子们只要看到盛骄阳,就会被深深的吸引住。 其实更多的是一种见到偶像的感觉。 就好像是喜欢电视上的明星。 但是高一的男生就不一样了,有的男生特别热爱体育,长得又高又壮,笑起来特别的阳光可爱也特别的得女生的青睐。 还有的男生斯斯文文的会写一手漂亮的好字,弹吉他,女孩子也喜欢这一款。 沈亦知的气质有些忧郁,戴着黑框眼镜,穿着白衬衫,就在人群中分外有一种雨巷里走出来的美感。 在粗粝的北方比较少见。 不管是杜婷婷,还是黄月和苏云,其实都把沈亦知当成校园男神了。 大家想要谈恋爱,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沈亦知。 就喜欢这种又乖又帅的小男生。 感觉好像死缠烂打死皮赖脸一点就能得到。 不过林夏好像对沈亦知没什么感觉,进来以后自己随便找了个位置就坐下了,也就简单的和沈亦知打了个招呼。 沈亦知其实知道自己很受欢迎。 林夏进来的时候,他还有些紧张无措,不知道林夏如果和他说很多话的话要怎么应对。 没有想到林夏进来以后直接就坐下了。 这一天沈亦知都觉得自己有些失魂落魄的。 后来又聚会了好几次,沈亦知每次都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好像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 但是林夏每一次也都是淡淡的。 林夏现在忙得飞起。 过完这个年以后,盛骄阳就到了高三的下半学期,等到高考结束以后,盛骄阳就要去很远的地方上大学了。 林夏不愿意距离盛骄阳太远,所以就也要特别特别的努力。 以后两个人要上一个学校。 要在一个城市。 她不知道什么叫做远方的梦想,但是知道盛骄阳所走的路都是康庄大道那她跟着盛骄阳一块走,肯定就没有错。 过年的时候,林夏和盛骄阳吃完饭然后和同学们一块玩了一天。 沈亦知总觉得有些话如果不是可能这一辈子就过去了。 但是兜兜转转到了林夏他们楼下,看到的是盛骄阳和林夏两个人戴着同色系的围巾,穿着同色系的羽绒服,高高兴兴的从外面走进来。 他们的快乐特别有感染力。 看着他们的笑脸就感觉到爆竹噼里啪啦的在燃放,辞旧迎新,一年比一年更好。 沈亦知突然间感觉到自己配不上林夏。 林夏那么好。 他每天都在阴暗的爬行每天都在权衡利弊,每天身上都背负了太多。 然后沈亦知就转过身走了。 高三的生活其实是非常非常苦闷的,所有有梦想的人会在这一年脱一层皮。 有的人会吃成一个大胖子,有的人会格外的消瘦。 还有的人发际线都会后移,然后爆一层痘痘,满面油光。 盛骄阳瘦了好多。 每天吃饭的时候也在大口大口吃饭,有鱼有肉有菜的搭配很丰富。 但是盛骄阳就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一大圈,眼睛都凹陷下去了,而且经常晚上要做题到很晚,早上还有几次,差点迟到了。 林夏看着盛骄阳这个样子,都有些担心。 盛骄阳摸了摸林夏的头。 “我跟你讲,所有人在拼命的时候,姿态都是一样的,奋不顾身水和泪水还有血水不断的往下淌,死死咬着牙关面目狰狞。” 林夏有点不相信,“可是我看有些人就可以一直特别的优雅。” 盛骄阳哈哈大笑,“那一定是表演给人看呢。” 后来林夏学会了一个词,那就是必须在人后特别特别的努力,然后才可以表演出毫不费力的样子。 她也用这一招,把对手打的措手不及。 明明是她熬了好几个晚上赶出来的东西,但是要通过化妆用美容的方式让自己看起来容光焕发,然后把对手给吓跑。 可以说是百试不爽。 又考了几次试其实林夏也有考砸的时候,有过好几次都掉到了十几名往外。 但是林夏也没有在意,因为她那段时间精力放在了别的地方。 钢琴考试。 绘画训练。 还有同声传译证书,她是考同声传译年龄最小的考生。 这些她全力以赴的考试,全部都取得了特别好的成绩,培训的老师都特别特别的欣赏她。 但是学校的老师看到她的成绩下滑,态度特别的恶劣。 “林夏,你要知道你是农村户口,你必须要比别人更加努力,高中三年特别的关键,一点都不能分心。” “你的其他同学们,人家父母是高官,父母是做大生意的,不上大学也有更好的出路,但是你没有。” “你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你这段时间,学习画画有什么用?难道你以后还能当艺术家吗?” “学钢琴有什么用以后就去外面的教育机构里当个小老师,教别人钢琴吗?” 老师们说的话特别的难听。 如果是以前的话,林夏看到这样失望的眼神,会觉得特别的难受,就会一直责怪自己觉得犯了错不够努力。 但是现在她会区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