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平步青云路》 第1页 [穿越重生] 《科举平步青云路》作者:胖子家的学渣【完结】 简介: 生在民间,沈锦投胎于一农户,上面有兄有姐,一大家子挤在一不大的小院里。 年迈祖父是秀才,父亲却是帐房,属于半农半商,虽吃穿不愁却难免被人看轻。 为了自己的未来不去地里刨食,为了过上好日子,为了防止祖父去后被人轻贱,沈锦踏上了艰苦求学从文的道路。 求学之路道阻且长,家里供应的勉强,还得先提升家里的经济才行。 男女主一对一,没有小妾没有通房,不搞基,只是刻苦和运气好,没有金手指,平平常常过日子。一切设定看本文,可能会有些地方偏离一些实际,除非很离谱,不然不会更改。 内容标籤: 励志 科举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锦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问心无愧 立意:行事做人,但求问心无愧,家和万事兴? 第1章 ◎穿越◎ 元隆三十五年,朝廷党争与夺嫡越发如火如荼,加之各地灾祸四起,北疆蛮人亦趁机举兵大肆向南方攻打,仅半年便攻下了北境十余座城池。 皇帝老迈昏聩,竟为一时安宁自愿送出公主和亲。新晋内阁首辅秦池见状,毅然决然带人攻入皇宫,夺了虎符兵权,将皇室全部□□宫中,自己则带兵北上,一举收復失地。 班师回朝的丞相大人从此掌握了南朝全部权力,三年后成功平復战乱与灾情,先是废黜元隆帝禁足于行宫,扶持皇子登基为南乐帝,后因新帝昏庸耽于享乐,废黜幽禁深宫,自登基,改国号越,是为庆元帝。 光是国本稳定,釐清前朝祸患,扫平战乱,就耗费了十年之久。 在距离京城千里之外的临廊郡,桃花县,清水镇。 刚把绣品卖给绣坊的陈氏仔仔细细数着着帕子里包着的铜板,把手腕上挎着的篮子整理好,一双眼四处看了一眼,嘆口气,牵起墙角数蚂蚁的小儿子往家走。 「哟,大头娘,带着你家小鱼儿出来逛逛啊。」迎面走来一个一样牵着孩子的妇女,一边说话,一边自觉不着痕迹的打量陈氏手里牵着的小金童。 真不知道陈氏是咋养的孩子,养的玉团儿似的粉雕玉琢,整个镇子找不到第二个长得更出挑的。 「是啊是啊,家里没什么菜了,孩子他爹就快回来了,可不得整治点好的吗。」 提起丈夫陈氏脸上就带出了些温婉的笑模样。虽说丈夫是过继给公公的,但毕竟是奶娃娃养大,和公婆感情深厚自是不作假。公公也负责,虽然没教的丈夫考取功名,至少也找了个大户人家的帐房活计,好歹也是能带着一家子在镇上过日子,不必泥土里刨食。 丈夫沈青耐心且温和,做事有股子韧劲儿,年纪轻轻便得了主家青眼,对她也好,没仗着发迹往家里领小妖精。靠着秀才养父的面子,不必入贱籍,还顶着农户名分,给家里置办了好几亩地。加上家里两个大儿子也出息,日子就这么过起来了。 两个妇人客套几句,互相夸夸对方的孩子,便各走各的路散了。 沈锦一脸无聊的迈着小短腿跟在亲娘身边,一双眼随意的扫视着街道两侧的小摊贩,耳中听着叫卖声和小贩算钱的说话声,嘴里喃喃自语。 「哎哟,你这又在嘀咕什么呢?」陈氏买了一把鲜嫩的水芹,眼角余光瞥到还在喃喃自语的小儿子,有点忍俊不禁。 作为快四十才有的老来子,陈氏对沈锦那是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尤其老大媳妇进门三年就生了一个丫头,没个儿子,老二还在相看,陈氏可以说大半精力都放在这小儿子身上了。 好在当初怀上时她因为自觉年纪大了,养的就精细了些,沈锦生下来就没怎么生过病,从小也不爱哭闹,算是奶娃娃里最好养的,没费陈氏什么精神,能自己跑跳后也还是懂事,自己要是有事了就乖乖找个地方自己玩,有不认识的也不跟着走。 现如今可算养到四岁,算是立住了,以后就不用担心小儿子出什么事了。 「哦,娘,」沈锦抬起小脸,露出一个萌萌哒的笑容:「我刚才在算数呢。您今天买蔬菜类花了十五文钱,买布花了两百文,绣品卖了三百四十文,剩下了一百二十五文。 娘,今儿爹和大哥回来,咱再买点肉和大骨头吧?小鱼儿想喝骨头汤了,爹爹也喜欢娘做的回锅肉不是?」 沈锦小表情笑的更加甜蜜讨喜。 陈氏显然是习惯了小儿子在算数上的天分,还是很有些欣喜,又听到小儿子的话,知道了这娃娃心里的小九九,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食指微弯颳了刮小儿子的鼻头。 「好,做大骨头汤,做回锅肉!」 小小的孩童兴奋的蹦高,引起周围一众人善意的嬉笑。 等陈氏带着孩子回了家,沈锦回到自己的小房间,这才一脸疲惫的松了口气。 没错,他是穿越的。 原本的沈锦是祖上传的中医,加上脑子好用,十五岁进了国内最好的中医大学学习,假期回家跟着祖父学习祖传的药典和针灸手艺,十九岁大学毕业后研究生兼学了西医,二十五岁去国外学习一年,回国后便成了帝都一家顶尖中医院的专家级主治。 风光的日子没有过多久,因为一次医闹,有疯狂的病患家属冲进医院逮着穿白大褂的就刺,他就这么遭了池鱼之殃,等醒来时,已经是一个白嫩嫩刚出生的奶娃娃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页 前世的沈锦跟着爷爷奶奶住,爸妈离了婚都不愿意要沈锦,就扔给了爷爷,由爷爷教养,每月打点生活费啥的,加上老两口的退休金也丰厚,日子也还自在,不愁吃喝。 只是没有父母照看,有些孤僻。 谁能成想,再度投胎转世后能有一对爱他如珠似宝的父母。据说爷爷沈源年轻时因为科举伤了身子,唯一的儿子也因病没了,奶奶身体不好也不能再生,没办法,就过继了亲弟弟家最小的幼子。 爷爷读书好,还在前朝时期便考了秀才,还是廪生,逃难这些年也全靠着这身份,免去了不少刁难,顺利在清水镇落了户。后来靠着教书,置办下了一座不小的两进院子,把前面的院子做了私塾,后面住人,日子过得也还算是不错。 沈源对后代的教育极看重,也压着儿子沈青读过几年,见实在没有科举的天分才算罢了,找了关系让沈青去做了个帐房,十几年过下来也混到主子面前去了,一来虽然时常需要跑外去郡府或是府城查看生意,一月工钱也有十好几两,比在地里刨食自在。 因此,他亲爷爷沈二膝下的叔伯们都可嫉妒,觉得是沈青占了他们享福的命,平日没少背后说闲话。要不是两边老人还在能压得住,加上他们还忌惮沈青和大户人家的关系,估计沈锦一家日子过得还没这么舒心。 陈氏一生有三子两女,算是沈家妯娌里生的最多的。老大沈恪性子稳重,如今二十有三,膝下独女今年五岁。娶妻李氏,是本地一户农户的长女,虽家境一般,但胜在清净,二老都不是惹是生非不好交往的极品,子孙也繁盛,陈氏才聘了李氏女当了长媳。 主要是看重李家下一代子孙多,也因为这,陈氏总觉得自己看走了眼,对李氏多有些不满。 然后是长女沈莲,在沈锦出生前便已经出嫁,因为离得远,平日少回娘家,沈锦对其了解不多。据说人很温和,有点小心思但大面上少有出错。因为幼时家里孩子少也曾受过一段时间宠爱,所以对弟弟妹妹的出生就格外不满,只和大哥关系还不错,大嫂李氏却对其并不感冒。 二哥沈烈人如其名,性子风风火火,果断爽利,虽然也不爱读书,但跟小伙伴们关系都不错,在镇子上年轻一代里很吃得开。 沈烈脑子活,见读书不成后也不自暴自弃,因为不好再让老爹去卖脸把自己塞进商队,自己给自己找了个书肆里的师父,在镇上最大的书肆当伙计,打算走老爹的路子,歷练个几年后也找个东家当帐房,每月也有个一两银子的工钱。 而家里最小的就是十岁的二姐沈蓉和四岁的沈锦。沈蓉性子火辣但善良,对这个最小的弟弟跟她娘一样看重,尤其是在沈锦有意显露出自己的好天赋后,甚至连平日端盘子洗碗的活计都不让沾手,就一心让爷爷或者哥哥教弟弟识字念书,争取读出个好前程让家里日子过得更好。 以后她出嫁了,娘家好她在婆家腰杆子才硬! 第2章 ◎沈家◎ 把娘给自己买的小毛笔仔细的放在书桌上,沈锦换下了身上出门才穿的外袍,换上细麻布做的外套,出门往爷爷房间走去。 沈家院子说是二进房,看着好像面积不小,实际上还是有点捉襟见肘。 前院原本只有一排两间正屋两间侧房,其中一间侧间改成了书房,用来接待学子报名考校之用,父亲他们有时算帐也会用。 其余三间房就都做了教室学堂,按照年纪和所学划分班级甲乙丙。 丙班大多是只为求学几个字,将来好找个体面活计的,也有一小半觉得自家孩子聪明,想往科举上想想又没有基础的,在学完三百千后考核通过便会送到乙班。因为人多,也是占据了最大的正堂的。 乙班的学子就有了些基础,有的是家里本就有些钱财,或是家里有人读书能有条件教了些的,能读熟三百千,好些的还有对四书五经通读过的,都是打算往科举使劲的。 这样的学生爷爷往往会经过一些考核,考得好的送去甲班,读个一两年就可以下场试试,没考得好却还有些天分的就会送进乙班。 实在不行的要么劝说家长先让孩子去丙班重新教育,要么就只能拒收。作为整个清水县少有的廪生,还有多年的教学经验,就算沈源七十了,也还是会有大把的人家愿意把孩子送来。 这样的人,就有资格任性。 而后院现在住着爷奶、父母、大哥大嫂、二哥沈烈、二姐沈蓉和沈锦自己。后院面积没前院那么大,正屋两间,左边的住着爷爷奶奶,右边住着父母。 大哥沈恪和李氏住在左边侧房,另一边就是厨房,角落里堆着干柴,院墙和厨房之间的夹角处养了五只老母鸡,为全家人的营养添砖加瓦。 二姐沈蓉带着小侄女沈巧儿住的是原本大姐住的房间,在右侧靠南的房间,距离院后过道比较近。大姐出嫁后沈蓉就从父母房里搬出来住了进去,巧儿懂事些后就姑侄俩睡一张床。虽小了点,比起其他家得几人挤一间房的姑娘,已经算是极好了。 右边的侧屋就是住了沈锦和二哥沈烈。原本那户人家是把这间房作为仓房的,所以建的比较大,一间能顶隔壁沈蓉房间一间半。兄弟俩原本也是睡一张床,架不住沈烈睡觉不老实,拳打脚踢,沈锦「哭」了几回后沈青便给大儿子在对面放了一张床。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页 是紧吧了起来,但沈锦终于是能睡个好觉了。 其实正房后面还有间耳房,据说是给下人住的,临着后门,显得低矮阴暗,平日里并不太能见到阳光,旁边还连着一小块菜地和家里吃水用的水井,所以有些潮湿。 原本陈氏是打算当个柴房,架不住孩子长得快,眼瞅着沈烈也要找亲事,总不能让新媳妇跟幼弟小叔子住一起。这不,最近陈氏已经打算着把耳房重新刷一遍,回头就给两个丫头做闺房,小儿子搬到隔壁去,把大房间就留给小两口住了。 爷爷沈源的房间自然是家里最大最好的,奶奶乐氏年轻时也是一富户家里被人伺候的小姐,家道中落后才在亲娘的护持下嫁了当时还是童生的爷爷。又因产后没保养好身体,导致再也不能生,才在独子去世后过继了养子在身边。 不过奶奶虽说对养子淡淡的,对几个孙子,尤其是小孙子沈锦倒是真没得说。毕竟也是大家小姐精心养大的,一手女红是拿得出手的,沈锦身上的所有衣物都是奶奶一针一线做出来的,陈氏都没有多少插手的机会。见到心爱的小孙子进屋来,乐氏笑的慈祥,连忙拿出藏在柜子里的点心,逗着沈锦多吃一口。 「奶奶,小鱼儿不吃,奶奶吃!」沈锦装小孩已经装的很熟练了。 乐氏笑的合不拢嘴,要不怎么说她就喜欢小孙子呢,长得好看不说嘴还甜,这云片糕这么贵的东西都能想着奶奶,她多疼几分怎么了? 现在想想,如果她儿子还活着,应该也能生出一个如小鱼儿一般聪慧灵秀的好孩子吧…… 在奶奶这边撒娇讨乖了一阵后,沈锦这才整理一下衣服,缓步走入隔开的小书房里。爷爷沈源对下一代的礼教相当看重,要求坐有坐相站有站相,行走坐卧都是有要求的,所以沈锦平时即便再受宠,在这方面也还是不敢挑衅爷爷的权威。 更何况,改变自己仪态也不是坏事,别的不说,学好了这方面后,沈锦走出家门感觉都跟别家小孩不一样。所有人都觉得是沈家家教好,养的小儿子跟那些贵公子一样体面,老娘带他出去时脸上也有光彩。 最重要的是,他这样摆出架势,其他只会流着鼻涕满大街跑的小孩子都会被家里人约束着不靠过来,也免了他一个心理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还要和小屁孩打交道。 「爷爷。」沈锦一板一眼的向坐在桌前看书的沈源行礼。 沈源将手里的书放在一边,按照惯例将之前教给小孙子的字都变着花样考了一遍,满意的摸着鬍子点点头。垂眸思考了一下,温和的问道。 「小鱼儿,你有想过,自己以后走什么路子吗?」 沈锦内心一动,面上却装的一脸茫然。 沈源丝毫不意外,还是个小孩子呢,哪里懂得那么多,想那么久远的事情。 「爷爷的意思是说,你是打算考科举,将来像爷爷这样,做个秀才,受人尊敬教书育人,还是像你爹和你两个哥哥一样,学识一些字就给你找个师父学算帐,以后当个掌柜的做生意?」 沈锦眨巴了下眼,扪心自问,如果是现代的话,那肯定是学做生意,赚了钱后好好享受,社会地位也高。但现在是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讲究「士农工商」的时候。 老爹和大哥赚的是比爷爷多,但却是给人做事,在很多讲究人眼里那就是比下人高贵那么一点的下人,加上有爷爷的颜面在,没人会刻薄沈家的工钱,实际上没几个人看重。 但爷爷要是去世了呢?他现在可也七十了,虽看着和五六十的老人差不多,以古代的平均寿命来看算得上长寿,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 等爷爷没了,沈家没了靠山,日子还会有现在这般自在吗? 未必。 沈家不是本地人,而是后来逃难来的,还在的族人不算多,比起其他人多势众的村民来说算是弱势,沈源是其中地位最高者。但如果爷爷死了,沈家如今的地位将会一落千丈,族人会把压力全部堆在他们一家头上,心狠点的甚至可能会找藉口抢夺他家的家财,这都是常见的事情。 就算族人心好一点,把沈锦一家无视掉,顶多边缘化,他们家日子也不会太好过。爹和大哥一月加起来工钱能有十几两,看着不少,架不住家里人多,也不像村里那样有菜地能自给自足。粮食虽然有地里的租子,但买菜买肉,还有奶奶的汤药,一家子的制衣费用,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这么一算,一个月下来,其实也攒不下几个钱,这还没算以后有了小侄子小侄女之后的事。 往私了说,前世他虽然缺失父母爱,但也没怎么吃过苦,靠着一颗智商不错的大脑,他一出道就是巅峰,被多少领导捧着的高精尖人才,基本没有过巴结和讨好领导的经歷。 他不觉得自己如果走爹和两个兄长的老路,能受得了那被人轻看鄙夷不屑的委屈。 所以…… 「爷爷,小鱼儿要科举,像爷爷一样受人尊敬!小鱼儿还要考大官,以后让爷爷享福!」 奶声奶气的小声音带着一丝坚定。 第3章 ◎银钱◎ 从这一天开始,沈锦的功课从按着三百千学识字,变成了连带着四书五经、幼学等书籍一起学。上午趁着头脑清醒,先把每天学的文章通读一遍,尽量背下来,搞懂里面的文句意思,下午再经过老爷子的解答没搞懂的文意,晚饭前一个时辰再教新的文章,读通顺就算过,第二天再按照这样的流程再来一遍。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页 沈锦前世是读惯了医书古籍的,对这些文言文接受良好,但也不敢懈怠,晚上还得回到自己的小房间仔仔细细的把文章抄写一遍,加上注释和自己的理解,第二天拿给爷爷做校正。 一方面是为了练字,另一方面,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古代文章一个字能有好几个解读,还是记下来方便些,可以随时回顾。 沈锦学的不错,家里日子也过得蒸蒸日上。沈青带着长子跟着商队出去了半年,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和一大包银子回了家,陈氏晚上偷摸数钱,说是有一百多两呢! 其实原本一个帐房,又不是驻守分店的掌柜,就算跟商队的工钱多些,两人工资半年也不至于这么多。 沈青晚上抱着小儿子跟家里人唠嗑的时候就说了,这是救人性命,人家家里送来的感谢钱。 府城有个姓汤的富户,当家人正室夫人前几年死了,丢下个几岁的儿子,当家的却转头迎娶了继室。 继室虽家世不出挑,架不住长得美手段高,一边笼络住了丈夫,把继子的存在感在家里逐渐消除,一边派了心腹在继子面前不断挑拨父子感情。 本来如果家里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这男人就算为了子孙后代的繁衍也得对儿子好点,趁着儿子还小把人拢过来,没准还能打破继室的算盘。谁知这继室肚子还挺争气,头一年便怀了,接着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有了小儿子,这个不跟自己一条心的大儿子就显得无足轻重,加上继母还在一旁挑拨吹枕边风,没多久父子俩就彻底离了心,把大儿子打发到家里最偏远的地方眼不见为净。 要不是有个注重体统的老爷子撑腰,怕是这小孩早就无声无息的没了命,都没人知道。 沈青所在的这条商队这次就是去汤家进货的,汤家是做丝绸生意发家,手里几座纺织作坊,僱佣了上百人,沈青主家是其中的大客户,自然不会怠慢,沈青父子和主事就被迎进了汤家居住。 至于这钱,其实也好想。那小少爷没了老爷撑腰,老爷子年纪大了也没那份精力随时关注,下人们自然不会把他放在眼里,甚至于出于某些不可告人的隐秘的仇富心思,选择刁难这位小少爷,更何况其中还有那位继夫人的手笔。 沈青就是在一次下人捉弄那孩子,逼得那孩子倔强投湖时,下水把人救了上来,从而获得了汤家老爷子的感激,赏了一大堆东西下来。 至于后来怎么样了,出于一些原因吧,老爹闭嘴不谈,不过看那表情,估计是个还不错的结局。 沈锦晃动一双小脚听得开心不已。 沈老爷子也悠悠的点点头,开口道:「这大户人家的腌瓒事啊,数不胜数,咱家家底薄,没法跟这些人比,以后就当这件事过去了,对外也不要再提。 儿媳妇,回头把这些钱都存放好,谁都不要对外说,你们的娘家也不行。小鱼儿要决心考科举,这些钱以后够不够还是回事呢……」 「哦好的,爹。」陈氏素来疼小儿子,见小儿子愿意担负起公公这么多年的心愿自然更加高兴,也心疼儿子要吃苦,爽快的答应下来后开始在心里盘算要做点什么好的给小儿子补补了。 李氏本来还高兴家里多了这么大一笔钱,没准哪天老爷子高兴,愿意拿出一些银子给家里多做几套好衣裳,或是逢年过节多带点节礼回娘家,脸上也好看。 结果就听到小叔子要去考科举? 这一百多两银子都要给小叔子?开什么玩笑! 事关自己利益,李氏尖叫着就想反对,甚至脑海中兴起了分家的想法。 不过话刚到嘴边,李氏便看到了婆母凌厉不满的目光,顿时怯懦的,把话头咽了下去。 哎……都是自己没生出个儿子,腰杆子不够硬啊。 沈源看得出孙媳妇不高兴,却没管。现在家里还没分家,自然一切资源要尽量倾斜到能为家族添光彩的人身上。 更何况,他儿子赚的钱用到他孙子身上合情合理,李氏有什么资格不满? 李氏可不知道太公公已经对她不满,回到房中的她想起被婆婆严防死守拿回房间的那大把大把的银子,嫉妒愤恨到心绞痛,斜躺在床上□□起来。 「你这又怎么了啊?」 沈恪见妻子又在装病,本来半年没回来打算好好温存的心思顿时淡了一大半,不禁皱了皱眉。 李氏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就对我能耐,有本事去跟你爷爷你爹娘能耐去!明明平时都是你跟着你爹走南闯北为这个家付出,小叔子做什么了?啊?那么大一笔银子,咱家竟一点沾不上光……」 沈恪更加不耐烦,眼中还带着些不可置信,压低声音斥责道:「那是我爹和我弟弟,我爹赚的钱给我弟弟用哪里有错?又没有花你的钱。 更何况,我和老二都没有读书考科举的天分和耐心,小弟聪明,又肯吃苦考科举,那不也是为了这个家? 爷爷还能活几年啊?等爷爷没了,若是还没有个读书人顶着门户,就靠我和爹还有老二,赚多少钱都得填补那些官差皂吏的无底洞去! 无知的妇人…… 再说了,我小时候也读过书,也是家里供的,小弟读书让家里供应怎么就碍着你的眼了?」 李氏越发生气:「是,家里也供应过你,也供过老二,可是那能一样吗?且不说你俩不打算科举,就算考,你是长子长孙,是这个家里以后要顶门立户的。小叔子是怎么回事?你是打算以后让弟弟骑到你头上去?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页 还有,你忘了?咱忙着成亲,婆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喊肚子疼,一晚上家里就没闲着,新婚洞房都被毁了。到现在,还有人说我闲话,说是我看不惯婆婆过得好,故意在婆婆面前说了什么气的她早产,我说什么了我! 居然还有人说我不能生儿子是因为做了恶事老天惩罚我……」李氏越想越委屈,男人也不知道来哄哄自己,气的她举起拳头向身边已经躺下的丈夫砸去。 沈恪虽然性子好,但架不住妻子一直作妖,面上装得好实际总是在他面前捅咕,有一股意图家里不和谐的意味,就越发的失去耐心,一下子把媳妇推到一边。 「那按照你的意思,咱俩成婚,娘要生了也得忍着,忍到你被街坊夸是好媳妇,是福星,你一进家门婆婆就生了大胖儿子你就高兴了呗? 至于生不出儿子,那还能怪的上我弟弟?你讲点道理好不好?」 李氏悲愤冷笑:「哈?那就怪我了?你一年有几天在家的?一回来就喊累,我一个人能生的出儿子? 如果不是你娘不要脸,儿子都娶媳妇了还怀孕生小的,我能受那么多委屈?婆婆不能怨,我还不能埋怨个奶娃娃?」 话音还未落,一声脆亮的巴掌声响起,把李氏因为日子好过显得胖了些的身子都打的一歪。 可见沈恪下手多重。 「你要是过不下去,老子给你一纸休书你滚回你娘家去!能说出这种话你就不是个好的!李氏你记住,那是我的娘我的弟弟,这个家,我爹我娘生我养我,我养我弟弟长大我乐意!以后再敢说这种挑拨我兄弟亲缘感情的话,老子打死你都没人说个不字你信不信?!」 李氏成婚四年,可从未见过丈夫对她露出那样兇狠阴沉的目光,仿若一匹暴怒的野兽,随时可能扑上来把她撕的粉碎。 她不敢再说什么了,且不说沈恪是不是真的会对她下死手,就沈家的日子,就比娘家好多了,至少自己没生个儿子,婆婆也顶多不高兴,不会故意磋磨自己,每季还有新衣裳裁做,找遍全镇,也找不出更好的亲事了。 只是贪心不足罢了。 至于钱,不给就不给吧,反正等以后公婆老了还是得分家。科举哪是那么好考的,等过个几年考不上,届时看小叔子还有没有脸继续让哥哥养着! 李氏小心翼翼的挤在床边上躺下,看丈夫怒气未消的躺下背对自己,心里不忿的咒怨道。 第4章 ◎沈烈◎ 沈锦不知道兄嫂因为钱和自己的事吵了架,只觉得最近这段时间大嫂越发阴沉了些,看向他的目光仿佛带着刀子,他看过去人家就转移了目光,仿佛刚才感知到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 令人摸不着头脑。 大哥的女儿巧儿比自己小一岁,今年三岁,正是好玩儿的时候,胖嘟嘟肉乎乎的小胳膊瓷白软嫩,好像洗干净的藕节,好像淋点桂花蜜就能咬一口的可口。小傢伙因为家里男人们都经常不在家,爷爷对孙女也不重视,对唯一在家能陪她玩对她笑的小叔叔就格外亲昵。 每天早上一睡醒,第一件事就是找小叔叔,连亲爹都能不要。好在沈恪很喜闻乐见闺女亲近自己聪明灵秀的弟弟,并不会对此感到难过。 当然,偶尔的心酸吃醋还是免不了的。 「小叔叔!」 甜甜软软的小棉袄手里举着一根吃了一半的糖葫芦,兴沖沖的冲进沈锦的书房,把糖葫芦举到沈锦鼻子下方:「爹爹买的!甜甜的!小叔叔吃!」 沈锦心里顿时感觉比糖葫芦还甜,好像一掐一包水那种,都酥软了。 「小叔叔不吃,巧儿吃,乖。」巧儿拿的这种是门口张老爷子家卖的,专门供给巧儿这么大的小孩子,一文钱一串,只有两颗。巧儿刚出生时身子骨不怎么好,精心养了好久才渐渐好起来,像糖葫芦这样的零食嫂子平时很少买,只有大哥会那么宠孩子,所以尽管大哥常年在外,在巧儿幼小的心里,爹爹还是比娘亲好多了。 换句话说,爹爹等于好吃的好玩的,娘亲等于苦药汤和时不时的埋怨,人家心里清楚着呢。 沈恪乐呵呵的跟在后面走进来,高壮的身板全然不似个帐房先生,反而像个当兵的。一张肖似老爹的方脸带着憨厚,剑眉星目透露出成熟稳重。就因为从小脸大,爹娘给取了个乳名叫大头。 二哥沈烈叫二娃,沈锦就是小鱼儿,这么排下来的。 作为这个家里一个个把弟弟妹妹带大的大哥,沈恪在弟妹心里有着不亚于爹娘的超高地位。 「巧儿乖,小叔叔读书呢,等小叔叔休息了再陪你玩。」沈恪把宝贝闺女抱在怀里,用鬍子渣刺刺闺女嫩嫩的小脸蛋,得到娇嗔嬉笑的推搡一个,心满意足的问道:「怎么样?鱼儿,跟爷爷读书还跟得上吗?有什么不懂的就问,爷爷高兴呢。 吶,这是给你买的纸笔,之前买的不多了吧?以后缺啥跟哥说,别客气!」 沈恪带着宠溺的笑意揉了揉弟弟细软的发顶,眼角余光扫到桌上横平竖直写的板正的大字,笑容再次明显了两分。 他和老二幼时都挺皮,坐不住,尤其是老二,好像那椅子上有钉子似的,总想着出去玩,长大了就想赚钱,都不是个读书的料。 只有这个最小的弟弟,好像出生就跟别的小孩不一样,安静,坐得住,脑子好使,那么难读难背的文章只读个一两遍就能读的流利,多读几遍就能磕磕巴巴背下来,比他们兄弟可有出息多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页 虽说振兴家族是老大的任务,但爷爷的戒尺给他留下的阴影太大,只能甩锅给小弟了! 小弟!努力啊!大哥永远支持你! 沈锦不知道大哥心里想了那么多,只觉得那莫名其妙带着怜悯和鼓励的目光看得他毛骨悚然。 「对了,二哥呢?」沈锦突然想起,似乎有几天没见到二哥了? 沈恪想了想:「哦,你二哥最近打算自己干,他之前不是学会了管帐和做生意的一些诀窍吗,他师父去郡城进货时也带了他,说是发现了些新商机,打算试一试,现在估计还在那边没回来呢。」 临廊郡如果换成前世的地域来看,比较偏山东、河北和河南之间的地带,地方不大也不算小,知府是从五品,比不上那些大省,郡城上面还有个省城作为集权地。 经过这几年的了解,沈锦发现这个世界虽说很多文化方面跟前世古代很像,但也有很多不一样的,比如地名,有相当一部分是前世没听说过的。 现如今的时间段,应该在前世中期到末期之间,汉族文化几乎发展到极限,也没前世时间段那么惨烈的天灾人祸。前朝昏庸没几年便被新朝取代,混乱的时间不算长,国家损耗称不上最大,加上新皇统治的有理有据,以最快速度帮扶百姓安居乐业,中央集权,新朝的声望几乎达到顶峰。 这么算一算,贪官在这时候还没有太多发育的土壤,二哥应该不至于受到刁难。 不过新事业也不会那么好开启,当官的有些事做不了,可不代表那些大商户会是软面包子任你咬一口。 更何况人家枝繁叶茂人脉广博的,谁知道背后是哪位大人撑腰呢。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沈锦皱着眉头冥思苦想,有点头疼。前世他一心钻研医术治病救人,只求完成爷爷的心愿,把中医发扬光大,改变现代社会上对中医的偏见和误解。加上家里留下的家财不少,他不用发愁车房,自然也不会做生意。 现在才明白,有些事啊,真不是你不学就用不上的。 「那,二哥说了他要做什么吗?」 沈恪摇了摇头,面露难色,显然也是觉得二弟的心思不能成。 兄弟俩一脸苦笑,只能等着人回来再计较,别的啥也做不了。 沈烈的事先放一边,有大人在也轮不到沈锦一个小孩烦恼。近来天气越发的寒冷,奶奶身体也开始不好起来,原本已经断顿的汤药又再次吃了起来,小院里每天瀰漫着一股浓浓的苦涩的药汤子味,家里的气氛也渐渐变得严肃起来。 沈源少用的菸袋子空了一次又一次,老婆子还小他两岁,早几年前便不太能出门了,每日最多坐在院子里绣个花缝个衣服。家里随时得有人在,媳妇孙女小孙子轮流看守,就怕老婆子哪天熬不过去。 靠着这样精细的照顾,老婆子熬过了一个又一个冬季,看着小孙子渐渐长大读书识字。 不过……估计也要熬不住了…… 把烟枪往炕边上磕了磕,沈源皱了皱眉头,看着刚刚回来一脸肃穆的二孙子,问儿媳妇。 「老二的婚事看的怎么样了?」 陈氏有点埋怨儿子,没好气的瞪了一眼沈烈,讪讪道:「本来是看好一家,谁知道这臭小子说什么他还年轻暂时不考虑这些,自己跑去跟媒婆说暂时不相亲了,简直气死人了!」 「啥?」沈源心性养的再好也有点忍不住想敲孙子的头,他当初为啥要过继弟弟家的孩儿?不就是为了传宗接代,为了香火有所承继? 老大家的不争气,现在重孙子还没见到影儿呢,二孙子就不打算成亲了,这还能得了? 「为啥不成亲啊?成家立业,成家在前面,不成家何以立业?你弟弟还小呢,家里传宗接代的重任就放在你和你大哥身上,你咋好意思说这话的?」 沈烈素来厚脸皮,这会儿却把一张俊脸憋得有些发红。 「我就是想……等混出个名堂来,让人都能看到我的出息了,再找个好的来伺候爷奶爹娘啊……」 「用得着你伺候啊?」沈青一听就炸:「你现在的任务就是早点找个合心意的媳妇成亲,早点生个孩子出来!这就是你的任务!」 沈源也嘆气说道:「烈哥儿,你也知道,你奶奶身体不好,谁知道还能熬多久,就咱家这情况,到时候你奶没了你们这一辈儿就得熬一年守孝,成亲要孩子就得晚一年,谁知道会耽误多少事。 小鱼儿还小,你大哥好歹有个巧儿,就你,前不着后不落的,哪怕是先成个亲呢?起码你奶也能放心不是?」 沈烈犹豫了一会儿,小心翼翼抬眼瞅了瞅爹娘,又瞅了瞅爷爷和坐在一边一脸乖巧的小弟与壮实的大哥,结结巴巴的说道。 「那、那我想自己找妻子,找一个合乎我心意的妻子,可以吗?」 第5章 ◎过年◎ 嗯?! 沈烈的话一下子让全家的注意力全部集中了过来。 作为亲娘的陈氏最为在意,她愁二儿子娶媳妇的事愁了好久了! 这个不听说还叛逆的臭小子! 沈烈素来大大咧咧没心没肺,这次却肉眼可见的脸红成了猴屁股。 「……是这样,我之前不是跟我师父去东家那里给帐吗,快到县城的路上救了个姑娘,是师父东家夫人妹子的女儿,父亲是个大夫,在县里开了家医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页 她脚扭了,我背她去找医馆,正好找到她家……」 沈烈结结巴巴羞涩如小媳妇似的把他和人家姑娘的相识经过说了一个遍,脸上带着幸福甜蜜的笑容。 其实说白了,就是个傻小子救了美小姐,两人一见钟情,这傻小子以想学种药材为名呆在医馆帮忙干活,跟人姑娘家里也处的好好的,几乎快要到谈婚论嫁的时候,被家里给找了回来。 「……经过,就差不多这样吧……」 沈烈已经想给自己挖个坑埋进去了。 太羞涩了。 沈锦嘴角抽搐,和大哥沈恪相视一眼,兄弟俩不约而同的想吐。 合着,这小子之前带信儿回来说是找到了好买卖,就是给自己找个媳妇? 冷冷的狗粮胡乱的往脸上拍…… 话说除了爷爷当初的婚姻是因为爹娘没了只能自己做主,沈青和沈恪都是遵从父母之言,夫妻婚前几乎没有感情基础,全靠操持相处。 如果沈烈这事真的能成,以这小子一样看重家人的性子肯定不会娶一个搅家精和泼辣的,大概率是那种温柔似水,或者精明能掌家的类型。 那应该,会比大嫂好相处吧?爹娘也能少操点心? 没来由的,沈恪也想起了自家那糟心的妻子,心底重重的嘆了口气。 然后,想揍老弟的心思就更重了。 别问,问就是想出气。小弟捨不得打,这皮糙肉厚的二弟不就是最好的出气筒吗? 让我们为沈烈掬一把同情的泪~ 兄弟俩的内心戏没人知道,陈氏倒是很高兴二儿子终于开窍,沈源也高兴于对方家境不错,至少读书识字。 至于沈青?儿女的婚嫁上有老妻和老父亲做主,没他什么事,一边喝茶就好。 「不过,你说那姑娘家里就一个弟弟一个她,人丁这么单薄,好生养吗?」陈氏最担忧的就是孙子问题,她可不希望以后公婆的悲剧在自己儿子身上上演。 沈烈被问了个哑口无言,人家姑娘也没嫁过人生过孩子,他哪里知道好不好生养? 找母猪呢啊? 沈锦揉了揉额角,哭笑不得,趁着二哥炸毛前赶紧插话道:「娘,二哥都这么大了还能搞不清楚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吗?夫妻感情好日子才能好啊。 至于孩子,年轻女子怎么就不能生了?日子还长,多等几年不就有了?我还是觉得,未来二嫂人品性子好才重要。」 陈氏对小儿子向来是宠溺的,笑骂了一句:「小小孩儿家的还知道娶媳妇了?自己去你奶奶那里要点心吃去,家里有大人呢,哪有你插嘴的份儿!」 这下轮到沈锦扁嘴了。 沈源琢磨了一下小孙子的话,虽然显得直白,有点童稚气,但还是有点道理的。当初聘下陈氏,是因为她父亲年轻时和自己在一个学堂里读过书,为人处世能做到心中有数,看父母就能明白子女的教养。 相对的,只看家世和容貌不错的李氏性子上就不怎么配当一个家里的长媳,小气贪财,虚荣善妒,自从上次银子的事没满足她,瞧瞧大房的日子过成什么样了。 如果不是李氏最近怀了一个月的身孕,他早就替孙子做主休了这个噁心人的妇人了。 「小鱼儿说的没错,夫妻相处还是要他们自己互相喜欢才是,有了感情基础,合得来了以后日子就能圆圆满满,不然啊,只会成一对怨偶。」沈源看了一眼大孙子,再看了一眼当初答应下老大婚事的儿子儿媳,嘆了口气。 陈氏和沈青知道爹是在影射他们给老大聘了李氏,导致老大如今儿子没有日子也不好过的事。心里对不起儿子是一方面,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描补,只能低着头做自己手边的事装哑巴。 沈源再次嘆气,想了想,对大孙子沈恪说道:「你弟弟既然有心和对方结亲,你这个当哥哥的也上点心。咱家虽然不富裕,但在镇上也是有颜面的。回头你想法子查查那家人的底,家世好不好不重要,为人处世和性子才重要。」 沈烈没听明白,但是听懂爷爷松口了,只要大哥这边查的心上人家没问题,那他就可以抱得美人归了! 沈恪可没有弟弟这么单纯,好好的姑娘未出阁就自己去郡城走亲戚,送回去后家人也没有让人回去反而接纳了一个陌生成年男子在家跑腿,实在不对劲。 老爷子这是在点他呢! 沈恪默默的点了点头,眼底带着一丝狠辣。如果真的有人胆敢算计他弟弟…… …… 那事过后,沈锦便少有关注,听也是听大哥闲来无事说两句,但也少,多数时候大嫂看到大哥在他这里,都会藉口肚子不舒服让巧儿把人叫走。好好的一家子被大嫂搞得好像妻妾相争,也是哭笑不得的。 莫名的,沈锦就想起了爷爷之前提点两个哥哥的话了…… 是在说大嫂吗?大嫂是在表达对他的不满?可是,他哪里招惹到大嫂了? 沈锦感到自己很冤枉。 …… 最近三百千和《幼学琼林》都学完了,沈源开始尝试一边教导小孙子《千家诗》,作为作诗作词的启蒙,一边教学四书五经的通读,为开春小孙子加入前院学子就读做准备。 而且,年轻时,沈源就是以作诗对对出色闻名周边县镇的大小文会的,自家小孙子,怎么能不会吟诗作对呢?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页 那不是丢自己的老脸? 沈锦前世没学过作诗,但工作之余也会读一些读物和现代诗集做放松之用,眼界还是有。 起先因为不习惯用那些平仄拗口的词句,写出来的句子都透着一股小儿打油诗的味道。念及年幼,沈源容忍度高了不少,帮着小孙子一字一句的分析修改不说,还开放自己的小书房,给孙子指定一些书籍阅读积累词彙量,没事时会以对对子作为沈锦文词积累的考核,终于,在大年三十前一天,沈锦终于做出了一首咏雪的短诗,通过了老爷子严苛的考核。 而这一天,沈锦五岁了。 因着最近读书太累,沈源难得给小孙子放了几天假松快松快,沈锦只需要每天按习惯练几张字,并且保证回头抽查时不会把背下来的文章忘掉,就可以可劲儿的玩。 沈锦放假,最开心的是小侄女巧儿。娘亲性子越发阴晴不定,怀孕后奶奶允许她休息养胎,娘亲就真的什么都不做了,每天不是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就是指使爹爹,还禁止她去找小叔叔玩,不听话就掐她,还不许巧儿去和任何人说。 巧儿好可怜的…… 现在好了,要过年了,奶奶会炸果子,熬猪油,剩下的油渣用一点盐拌一拌就美味的不行。作为家里不多的小孩,巧儿在这期间可以好好的满足口腹之慾。有奶奶看着,娘亲也不能再对自己动手,自然也不能阻止她去找小叔叔玩啦! 过年真好! 第6章 ◎怀疑◎ 李氏的肚子才第二个月,也不知道是年纪大了怀孕艰难还是作妖,总说自己不舒服,大夫也查不出啥问题,只能说将养着。沈蓉还小,翻过年才八岁,只能做一些扫地和看守小菜园除草捉虫餵鸡的活,其余家里大半活计一股脑全堆在陈氏一人身上。 李氏不用干活,除了晒太阳吃零嘴就是带着点伴手礼回娘家,或是藉口去山上拜菩萨躲懒不干活。到过年才一个多月,整个人胖了一圈,气性也比以往大了不少,一看就是指着肚子里的儿子撑腰了。 陈氏都四十出头了,早就不像年轻时那样家里家外一把抓也不嫌累。但是没办法,李氏总是拿肚子里的孙子说事,爱指使儿子去给她买零嘴,老大没儿子,可就指着这一胎呢。 半个月下来,李氏一人花销就足以赶得上家里三个孩子加一起的费用了! 陈氏气不打一处来,只等着孩子落地,非得叫这女人知道知道婆婆的厉害不可。 沈烈心上人离得远,在西边的澄明县,比桃花县还多半天的路,自然不好再往人家跑,只盼着哥哥早点调查清楚,让爷爷父母放心去给他提亲,也担忧真是遇到什么「仙人跳」之类。 「仙人跳」这个词还是小弟告诉他的,说是在一本杂记里看到的,是骗子骗人骗财的一种,主要针对的就是沈烈这种家里有点钱,又有点地位注重颜面,自己本人也没怎么经过社会毒打的小年轻。 沈锦为了防止这个哥哥被骗,为了给他提高点警觉可谓是煞费苦心,把前世在新闻上看到的各种骗婚骗财等诈骗手段都改了个头面说给沈烈听。沈烈不觉得自己就那么寸,好心救个人被当了凯子,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警惕,只等沈恪那边查明一切,心里这块大石头才能放下。 沈家过年很少回村,当初落户直接落在清水镇的,兄弟因为贪那几亩开荒的补助,都去了距离镇子半日远的罗河村落了户,没给他家准备宅子,回去也没地方住,权当个亲戚处着。 陈氏手艺好,祖母乐氏会做糕点,婆媳俩每年到腊月期间就会在家里腌腊肉、肉干,后院早早存上一冬吃的白菜萝蔔也腌成十几大罐子咸菜下饭佐粥,好几种口味,足够从年初吃到年尾去。 然后就是祖母乐氏的战场了。 祖母年幼时家境不错,吃的不说山珍海味,也是讲究的不行,年节时总是会下个厨,做一桌讲究体面的宴席放在前院,再邀请上老爷子的三五好友携带自家晚辈前来,供男人们吃喝。女人们虽没有直接上席的权力,但也是有鱼有肉,面前还会摆上一小碟精緻的点心甜甜嘴儿。真要算起来,比有些大商户家的主子们也不差多少了。 沈锦年幼,还不到可以去前院吃酒的地步,去前面见了客人打了招唿后便回了后院。李氏现在对要儿子简直成了心魔一般,一心认定自己肚子里的就是个儿子,对女儿就不那么上心了,对待婆婆也少了很多畏惧,尤其暗恨公婆偏心的小叔子。见到人从前院回来,竟连顿饭都吃不上时,仿佛出了气一般,高兴的不行。 「哟,小弟,怎么?平时那么受爷爷看重,今儿怎么连饭都要到后院吃了?爷爷就没留你在前面跟那些秀才老爷一起用饭吗? 听说那些老爷们都带了自家子侄,怎么?小弟是比文采输掉了?不然怎么脸色这么难看? 哈!果然啊,平日里装的好像学的不错似的,今儿有了对比,立刻就露了怯。 娘啊,我看趁小弟还小,不如还是打消了考科举的心吧,他没这个天分的,丢人都丢到别的秀才老爷面前了。还不如等我肚子里这个出来,没准沈家以后的前程还得落到我儿子身上呢!」 沈锦眼神怪异的看着大嫂,她是疯了吗?居然敢说这种话?真觉得,有了身孕就有了护身符? 说出这种话,大嫂受啥刺激了?确定不是中邪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页 大过年的,陈氏脸色漆黑如锅底,手里拿着锅铲指着李氏:「李氏,你要是不会说话你就闭嘴!小鱼儿招你惹你了?还是我们陈家哪里对不起你了?你作为大嫂这么诅咒他?你还有没有心啊!」 李氏本能瑟缩了一下,她怕陈氏会拿锅铲打她,万一把孩子打掉了咋办?见陈氏强忍怒气,脚步根本不敢动,一阵得意涌上心头,勇气也跟着上来了。 「我怎么了?我是怕你们都惯着小弟,觉得他聪明能考上功名最后把家底都败坏在他身上,回头我儿出生没钱读书! 人家早就说了,婆婆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能生出什么聪明孩子啊?平时成绩看不出好赖来,大少爷作风倒是十足十。都五岁的孩子了谁家不干活?他倒好,新衣服穿着还顿顿有肉,也没看他变神童啊!……」 李氏尖着嗓子,把自己心里的委屈倒了个干净,话里话外全指着之前老爷子说的那一百多两银子要给沈锦读书考科举说事,话头子里还带着要婆母拿出银子分家的意思。 沈锦和巧儿年纪小,不敢靠近怕说不清楚,躲在屋门口一脸瞠目结舌。 这还是以前那个说话都不敢大声的大嫂吗?有个儿子算啥?她这是不打算过了?以大哥的脾气,要是得知李氏这么欺负他亲娘和兄弟,不得直接闹到离婚休妻的地步? 她到底为了啥啊? 沈蓉只有过年时能得个几文钱去街上跟着小姐妹一起买个头花红绳,高高兴兴蹦跳着回来,见院子里吵成这样,十来岁的小女孩再泼辣也还是孩子,顿时吓得赶紧往沈锦这边来。 「小弟啊,这,到底是怎么了?大嫂咋有胆子和咱娘吵起来了啊?」 沈锦不着眼的盯着,莫名的,他似乎感觉,大嫂好像越发往侧屋这边挪了步子,自然也没错过李氏眼中的一抹不明显的得意和慌乱。 她得意什么?慌乱什么? 难道…… 沈锦前世也喜欢看一些小说,当打发时间的玩物的,都是一些同院的护士推荐的,自然也弄明白了一些女人争宠夺权的小手段。 按照李氏刚才所说,她是嫉恨自己受了父母爷奶偏爱,还觉得自己读书花费了大哥赚来的银钱,导致她儿子以后读书的银钱就少了。 她觉得她和大哥是夫妻,沈恪赚来的钱就应该交给她保管,且他们是长孙长媳,未来撑门立户的,爹娘偏心小儿子就是不对,应该把所有资源用在大房身上,确保家里根子不歪,像戏文里大院那样,保证长房嫡支的地位。 那么,自己这个得尽家里四个老人两个哥哥,连沈蓉这个姐姐都难免偏心几分的弟弟,就很碍眼了。 所以?她是打算来一出栽赃陷害?她就不怕玩脱了孩子真没了? 两个月的肚子可不稳啊! 这手段,怎么看也不像是古代女人能做出的蠢事,倒是…… 像现代看了两本小说就觉得自己能耐,穿越古代自觉拿了无脑爽文女主模板的中二期女孩做出来的! 沈锦觉得自己急需把大哥找来,顺便查清楚,李氏的肚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现代的望闻问切没有古代这么「发达」,光看表象就想知道李氏是不是真的怀孕还是啥不太可能。且沈家没有人学医,如果自己摸脉查出个什么来也没法跟家里人说,李氏还更容易把孩子没了的事扣在自己头上,影响他和大哥之间的感情。 这方面的事,沈锦从来不敢赌。 「姐,我问你,你知道,大嫂平日检查都是去哪个大夫那里吗?谁给她查出的怀孕?」怕被吵架的两人听到,沈锦声音极低,只有他们三个能听到。 「啊?」沈蓉愣了一下,仔细回忆了一下摇摇头。 「小叔叔!我知道!」许是觉得这样很刺激,巧儿也微弱着声音说道,眼中带着兴奋和担忧。 「娘她从来不在镇上看大夫,除非病的很厉害了才会去,娘怀孕前,带我回了一趟外祖母那边,跟外祖母和几个舅母说了好久的话,回来没多久就有了小弟弟。」 沈锦眼神微沉。 第7章 ◎谎言◎ 沈恪毕竟是跟着当爹的走南闯北那么多年的,人脉手段和心性都不是两个弟弟能比的,也更加细心。在看到小妹跑来找他,一脸焦急和愤懑的神色下,很快就意识到,自家那越发不像话的死娘们又在找事了! 但是他怎么也想不到,李氏她,她居然敢怼自家老娘!她的亲婆婆! 这是不孝啊! 沈恪暗中示意了一下老爹,中途撤席愤怒的赶回后院,途中听妹妹和赶来的女儿七嘴八舌的讲完了前因后果,面上已经恢復了平静,只有眼中带着冰冷如寒冰般的寒意。 呵!又是钱! 沈恪内心愤怒无人可知,前院到后院的路不长,两个娃娃刚讲完事情经过就到了。穿过二进的圆形拱门,映入眼帘的是老娘陈氏脸色气的煞白,抚着心脏哎呦连天。 而妻子李氏,则是震惊的看着后门窜出来的小弟,以及身边不知何时找来的一位老先生。 这位老先生沈恪认识,祖母乐氏身体不好,常年需要吃药,沈家的大部分药材储备都是从这位老先生这里弄到的,是镇上最大的医馆肃心医馆的老大夫,医术很是了得。 应该是小弟,担忧娘亲和嫂子谁被气的出问题才提前找来的大夫吧?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页 真没有白疼他。 沈恪看着弟弟的目光慈爱又温和,换到妻子身上,就没那么柔和了。 「李氏!你又闹什么妖!」 李氏一下子被惊醒,身体本能打了个寒颤,这才反应过来。知道自己反应有异,李氏赶紧恢復自己表情,微微皱着眉头,随时准备躺地上装病。 「我怎么闹妖了?沈恪你什么意思?我给你们老沈家怀孙子,你就是这样对我的?还凶我?你对得起我吗?!」李氏转了转眼珠,胡搅蛮缠的伸手就要去打沈恪,只为转移话题,模煳焦点。 反正她肚子里「怀」着老沈家的大孙子,第四代的长孙,她不信,陈氏会眼睁睁看着她儿子打自己的。 可惜,她以往太会装,装的勤快温和,沈恪从没动过她一根手指,自然就错误估计了丈夫的力气。 以为沈家都是读书人或是帐房,就没有农户力气大,笑呢,制服一个女人,需要多大的力气吗?沈恪可是沈家身板子最壮实的!换了短褐混迹在农户里都不会有差距的好吗? 轻而易举的,李氏双手被沈恪握在一起,一耳光扇的人眼冒金星。 加上双手被沈恪拉着,李氏连倒地都做不到,更不要说装摔倒闹肚子疼拿捏沈恪了。 陈氏尽管生气,但李氏说的有一句话还是对的,她肚子里怀着沈家的第四代孙子呢!见儿子打了儿媳,心里虽然解气,但更多的还是对孙子的紧张,赶忙想上前拉架。 「哎!老大……」话音还未落,一旁一脸「担忧」的小儿子拉着老大夫跑了过来。 哎?这孩子什么时候去找的大夫?陈氏表示自己没注意。 「大哥大哥!你别打了!嫂子还怀孕呢!先让大夫给嫂子和娘看看,别身体气出问题来了。」 沈锦一脸萌萌的,体贴的小奶音在李氏耳中宛若恶魔的低吟。 「看、看什么大夫?我又没事!休息休息就好了……」李氏僵着一张脸,艰难的扯着嘴角,手腕用力往回缩,却怎么也没法从丈夫手里缩回来。 ……平时怎么看不出这个傻子力气这么大的! 沈锦嘴角微微一勾,小眼神看了看大哥,怯弱的说道:「可是,大嫂不是总说自己不舒服吗?说是去找大夫看过,我也问过老大夫,都没见过大嫂,是不是大嫂怕花钱啊?你怀着小侄子呢,娘会出钱的。」 沈恪虽然不知道小弟是什么意思,但李氏抗拒大夫诊脉他是看出来了。 为什么抗拒呢? 眼神微眯,沈恪毫不客气的把李氏强行拉到院子里的小石桌前坐下,客客气气的对老大夫说道:「老先生见笑了,贱内怀着身孕,难免脾气古怪了些,您给看看,要是有什么问题提早弥补也是好的。」 老大夫因为医术高明,常年接受镇上大户人家的邀请,对这些事早就习以为常,并不在意。点点头坐下,将药箱里的药枕拿出,沈恪强硬把李氏的右手腕搭上去,无视掉李氏不情愿甚至堪称恐慌不安的表情,不着眼的盯着老大夫的表情。 「嗯?」老大夫一搭脉就察觉到不对劲,正常孕妇的脉象,怀孕时间越久,滑珠一般流畅的脉象就越明显,而李氏这…… 「沈大郎君,尊夫人是何人给查出怀孕的啊?有多久了?」 老大夫的话让沈恪脸色一变,阴沉着脸盯着妻子好一会儿,才缓缓说道:「是我妻子回娘家时犯了噁心,岳母说是找了村里的大夫看的,说是怀孕一月有余,到现在已经接近两个月了。」 老大夫皱了皱眉,不解道:「不可能啊,尊夫人之前的确怀过孕,但半个月不到就掉了,而且脉象很怪,说明这孩子大概率不是正常情况掉的。 脉象上还有些气血两亏,时沉时弱,尊夫人之前是吃过什么药吗?」 这事问沈恪也不知情,只是看向妻子,希望她能老实交代。 但是李氏现在哪里还顾得上这些,她只听得到老大夫说,她之前怀过孕,只是半个月就掉了? 孩子掉了? 「怎么可能!」李氏尖叫,满脸不可置信:「我肚子里明明有孩子的!」 老大夫见惯了这样的妇人,他只相信自己诊断出的结果。 「可是脉象是这样的,你已经落胎一个多月了,大冷天也不好好养身子,反而没少出门吧?身子骨着了凉,还吃了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身子能好才怪了。」 这下轮到李氏脸色惨白了,手指不住的颤抖,表情渐渐如恶鬼般恐怖。 「你到底吃了什么!」沈恪暴怒出声。 李氏打了个寒颤,嘴唇颤抖着呢喃:「之前,我娘说,她给我找了个神医,说是京城来的,有要儿子的秘方,就给我开了药,怕你们知道骂我,就让我每隔三天回娘家去喝药。 我也不知道啊!我要是知道我那时候已经有孕了,我说什么也不会喝的啊!」 李氏悲痛欲绝,痛哭流涕的哀嚎:「都是我娘,那天爹偏心小叔子,说家里银钱都要供小叔子读书,我心情不好,就回娘家埋怨了两句诉苦。娘说因为我没儿子才在沈家站不稳脚跟,就找了大嫂找关系给我找了那个大夫……」 李氏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磕磕绊绊的说完,发泄完后,才想起自己做出的愚蠢事来,也顾不上有外人在,一把抓住沈恪的袖子扑通跪在地上。 「当家的,我知道我错了,我蠢,可是我也是想给你生个儿子传宗接代啊!你就原谅我一次吧,你原谅我吧……」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页 沈恪气的脸色铁青,脸上再也没了以往的温和与好脾气,手指指着李氏鼻子怒问道:「你既然已经落胎,为什么说你怀孕了?这又是谁的主意?」 李氏瑟缩着,怯怯的回答:「……也是我娘,说是反正吃了药之后很快就会怀上,不如早点说出来,还能多享受一段时间,等发现时没准就真怀上了,看在孩子面上也不会怪我……」 其实,李氏老娘还有更过分的李氏没说出来,之前那次百两多银子拿回家,李氏眼馋的要命,偏偏那么大一笔银子一两都到不了自己手里,还被老爷子决定都留着给沈锦科举。 李氏嫉妒啊,恨啊,可是她是媳妇,还没有儿子傍身,在沈家连参加家庭会议的权力都没有,只能回去娘家抱怨两句。 而李氏老娘得知亲家家里居然有那么大一笔钱,当然也眼馋,可惜闺女肚皮不争气,到现在也生不出个儿子来,就一个丫头片子也不得宠,根本没法找藉口往自家巴拉好处。 她已经想过了,只要闺女怀上身孕,就藉口照顾闺女孕事住到沈家去,吃沈家的喝沈家的,顿顿有肉的日子比在自家不知好过多少。到时候等闺女生了儿子,她还能藉口是自己伺候的好才给老沈家添了金孙,没准能得上一笔感谢银子。 就算没银子,闺女有了儿子地位高了,身边笼络着沈家唯一的金孙,还怕亲家老爷子光偏心他小孙子?怎么也得看看重孙吧!那李家沾光的日子就来咯! 第8章 ◎心情◎ 李氏这事闹得不小,假孕也就算了,因为沈恪素来是赚了多少钱都上交的,每月虽然也会扣下一点给妻子孩子买点东西,李氏又是个要面子的,每次回娘家总要割块肉或是带点点心,这么些年夫妻俩的私房积蓄绝对不超过三两银子。 这在现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很多了。 可是根据李氏自己交代,那大夫开的药就要十两,那李氏娘和几个嫂子又不可能给她出钱,这钱哪里来的,可想而知。 偷钱、欺骗、假孕,更重要的是经过老大夫仔细检查后,李氏小产后又没有细养,身子骨受了大量寒气,还喝了那些不明不白的药,说是已经几乎没了再孕的可能了,贸然再孕可能会影响母体生命安全。 一个女人,在还没有儿子的情况下被下了诊断说再不能生,还是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李氏的下场可想而知。 沈烈压不住暴脾气,召集了几个镇上的兄弟跑去李家村抓了李家二老来评理。沈家同族里如今地位和辈分最高的就是沈源,又找了沈青的生父生母以及其他几个堂兄弟来作证,沈恪亲笔写下休书,将李氏休弃。念在过去情分上不用李氏归还偷走的银钱,但也不允许李氏一家再到沈家来。在沈锦暗地里提醒下,沈恪还加了一条母女的断绝书,把巧儿也和李氏划分开来,省的以后这妇人缠上女儿,继续扒着沈家吸血。 会丢了沈家的脸面的! 这么一场闹剧闹得不小,加上沈源秀才先生的身份,整个镇上无人不知。李氏哭喊着扒着门框不愿离开,她是蠢,但不傻,娘家家里已经没了她一个外嫁女的位置,她又不能生了,再嫁也难有好前程。而且沈家虽说银钱没有她沾手的份,但扪心自问,衣食上比她娘家好太多了,不必顿顿吃咸菜,偶尔婆婆杀只鸡给家里老老小小补身子的时候李氏还能混上一碗香喷喷的鸡汤。 因为老爷子身份高要面子,李氏嫁进来后已经许久没有穿过带布丁的衣服了,这可是在娘家都没有的待遇。 李氏后悔啊,怎么就傻了吧唧的听了娘家嫂子和亲娘的怂恿喝什么汤药吗,一切都毁了。她爹娘也悔,想厚着脸皮把女儿继续养在沈家,不承认这封休书,不信他们敢眼睁睁无视一个大活人,把人饿死不成? 但一个秀才的人脉可比农户大多了。为了孙子,沈源可不介意拖着七十岁的老迈身子去县衙门走一趟的! 没办法,李氏还是在爹娘骂骂咧咧声中,哭喊着被赶来帮忙的哥哥羞着脸拖走,沈家门前这才安静下来。 闹了这么一出,又是过了大半个月,元宵节一到,沈家的闹剧这才渐渐从镇上居民口中消失。 因为见证了那么一场闹剧,或者说大事,巧儿一下子乖觉不少,小兔子似的随便点动静都能吓一跳。小小年纪还学着小姑姑干活,生怕奶奶看她不顺眼把她也跟娘一样丢出去。 沈锦见状不忍心,大哥说细心也没细心到那份上,索性就把小傢伙带在身边。巧儿聪明,只要家里没有对她表示出厌恶或是不耐烦,相信这孩子自己能想明白的。 沈家没有人种地,每年都是开春前找了佃户把地租出去,好年景就按五分收租,每年也能赚一些。沈恪休妻后一度让自己忙个不停,清晨天未亮便出去,小到买柴砍柴挑水洗菜,大到工作上的帐本,家里的地租都一人全部忙完,还要托人查二弟心上人家里的情况,时不时应酬一下,晚上近乎深夜才回来,一个月不到,整个人瘦了一圈。 元宵节前一天,镇上几条主道上早已灯火通明,按照习俗,这前后三天都是取消宵禁,百姓们可以通宵狂欢。沈锦拿了自己的私房钱找了二哥二姐带着巧儿出门玩,自己则蹲守在大哥房门前,打算来个「守门待兄」。 有些事,真是感觉不讲开不行。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2页 别问沈锦为啥操心那么多,问就是除了家里人身体健康,更要关心心理问题。 这都是多少教训得来的经验之谈啊。 果不其然,沈恪因为今天的特殊情况没了应酬,回到家时身上还散着酒气,只是没有以往在窗子里看到的那么醉。沈恪酒品不错,跌跌撞撞回到家后习惯性自己去厨房舀了碗热水喝下肚,刚回到房间,就发现自己房间里幽幽的灯光亮着,一个小小的身影端坐在桌前。 探进头去一看,果然是小弟。 「小鱼儿,今天怎么没去玩啊?外面可热闹了,很多漂亮的花灯哦,还有糖人、糖葫芦、大肉馅的馄饨,你不想吃吗?」沈恪喝了酒,直接忘了小弟的小大人性子,习惯的用逗小孩的语气说话。 沈锦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一碗还冒着热气,上面撒着葱花和一只荷包蛋的小馄饨送到沈恪面前:「你先吃了,娘给你包的。天天喝酒你不腻啊?把自己身体喝伤了你是想干嘛?你闺女不要了还是不打算要爹娘爷奶和你兄弟了?」 真是,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话这么多,沈锦突然发现,自从融入这个世界的家庭后,自己越来越有老妈子型话痨的徵兆了。 操碎心了。 沈恪怔怔的看着还冒着热气的汤碗,饱满圆滚滚的小馄饨漂浮在汤水里,翠绿的葱花加上一小勺猪油,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热气熏腾中,沈恪眼眶渐渐红了。 陈氏做饭手艺好,外婆娘家父亲是厨子,后来把手艺也传给了女儿,一代代传到现在,沈莲和沈蓉也都学了这幅好手艺。沈恪幼时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娃,也曾享受过如今弟弟的待遇,家里肉食随便吃,爹娘宠着,爷爷看重,为此还不惜抹开面,在那时候外来人最难过的时候,给他求娶了人丁兴旺的李家姑娘。 幼弟出生后,其实沈恪不是不嫉妒,只是把那份情绪压在了心底。他是长子,是弟妹们的大哥,沈家以后要靠他支撑,顶门立户,他得做到和睦兄弟,孝顺老人的义务和责任,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但人心都是偏的,如果不是因为沈锦本身从小就乖,聪明,从不会仗着老人疼宠偏心就在家作妖嚣张跋扈,还经常体谅在外赚钱奔波的父兄,其实,沈恪是和沈烈关系更好的。 毕竟,沈烈没有受过宠,他不嫉妒,就能更好的和二弟相处了。 而沈锦,是全靠自己的乖巧聪慧体贴,获得了全家,以及他这个原本敌视他的长兄的宠溺的。 沈恪很清楚,老娘是掌家好手,偏偏性子没那么细心。幼弟说这是娘给他做的馄饨,沈恪好笑的扯了扯嘴角,眼中控制不住的往外流出泪水。 真当他看不出来?东西是娘做的没错,其实,是这小傢伙自己提出的吧? 沈恪想了想,想到小傢伙一边无奈娘亲的粗枝大叶,一边跟娘掰开揉碎长兄的痛苦与无助,让娘难得想到做宵夜的吧? 镇上柴火价贵,不是沈锦或是奶奶要,陈氏是不会额外花费柴火的。 至于小傢伙,不会是以为他对李氏余情未了,在伤心吧? 可爱的小东西。 一瞬间,心底里的阴暗,以及曾经对弟弟的嫉妒,以及对家人蓦然无视自己的怨恨,全部消失无踪了。 一滴滴泪水滴落到碗里,沈恪端起碗大口大口连汤带馄饨的往嘴里倒。 馄饨应该是晾了有一会儿了,不烫,喝起来热乎乎的。 香极了! 第9章 ◎徐家◎ 肚子里酒水在路上就吐干净了,现在灌了一碗馄饨,肚子里有了食物,整个人暖洋洋的,精神头都好了很多,沈恪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坐在小弟身边,随便看了一眼,发现小傢伙在看自己之前做好的帐本,好似能看懂似的读的津津有味,只有时不时扫到刚才不小心撒了些汤水的桌角和他胸口的衣服时,眼中掩饰不及的嫌弃暴露了一切。 呵呵,装看书是吧? 沈恪乐呵呵的一把把小弟抱起来,丢到已经更换过被褥的床上,大手灵活的挠弟弟的痒痒肉。兄弟俩笑闹了好一会儿,沈锦面色泛红的瘫在被窝里,仰着精緻的小脸仔细打量着大哥的表情,看人已经恢復了心情,这才放下心来。 啧,两辈子都是单身狗,这辈子还得关注哥哥的情感,日子好难。 「大哥,大嫂的事你别难过了,有些人你是捂不热也暖不熟的,她的心里只有银子,性子自我,这跟娘家的教育有很大关系,趁现在巧儿还小,分扯开没准还是好事。 至于以后,你要是愿意,回头让娘再帮你物色一个好的,找一个能踏实过日子的,你也接触接触,确定喜欢就娶回家。 如果对方不喜欢巧儿,大不了以后巧儿公中养。弟弟字写得好,过完年我去书店找二哥师父帮忙接点抄书的活,也能把人照顾大的!」 沈锦不怎么会说话,也不知道一个小孩该怎么说话,学了这么多年也学不会,只能尽力描补。 不过话刚出口他就知道,虽然不清楚哪里出了问题,但话好像还是说错了。 生生被自己蠢哭!这说话的学问,可比读书难多了! 沈恪都被弟弟逗乐了,一只大手笼罩在小孩脑瓜顶上用力搓搓,柔顺细软的长髮被揉成一堆杂草。 「行啦,哥知道你的好意,哥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用不着你个小孩操心,也不用你替哥养闺女。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3页 你现在的任务啊,就是好好读书,将来考个功名给你两个哥哥当靠山,让咱家事业越做越好,其余的不用你多想。 小小孩家,咋心思这多呢?不怕想多了长不了个儿?」沈恪笑着再次撸了撸弟弟的脑瓜,手感不错,也不放小傢伙回房了,直接把人往怀里一塞,吹灯睡觉。 嗯,就当提前为养儿子做准备吧! 沈恪重新恢復了以往精神奕奕的状态,工作不再那么拼命,但工作效率高了不少。加上沈烈似乎真的有意种植药材作为赚钱手段,从爹娘这里申请了两亩山阴处的不值钱旱地做实验,自己则时常跑去肃心医馆找老大夫请教相关知识,或是託了师父找种药材的相关书籍。 目前已经决定今年先试种用量比较大价格不错的甘草和价格昂贵耐寒耐旱的天麻,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不少,沈烈因此都没时间想心上人的事了,整个扑在地里,恨不得直接住在外面似的。 不过沈恪对二弟的事还是很上心,刚翻过年去,托人打听的事就完成了。 据说那姑娘家姓徐,亲爹就是那家医馆的掌柜兼大夫,是祖传的医馆。徐家这一辈儿只有二子一女,两个儿子是双胞胎,只比沈锦大两岁,因此把女儿养的性子不似寻常女子般软弱,且识文断字,又因生母早逝,常年锻鍊下来,管家算帐也是一把好手。 徐家姑娘美貌,但因为没了生母,没人给她操持婚事,但有个姨母嫁到郡城一富户中当贵妾。姨母来信说身体不适,希望外甥女能到身边伺候陪伴,徐姑娘不疑有他,谁知险些被姨母一家推进火坑。 姨母嫁的人在郡城算是有些家底,只因主母身份高贵,是某个官员的庶女,却因为身体不好生不了孩子,才松口许夫家纳妾,以平妻之礼娶了贵妾回来。 徐姑娘的姨母也算命好,进门三年生了两个儿子,趁着夫人病重时一举获得府中管事权,过得比正牌夫人也不差。 那家老爷是个有野心的,新帝登基,他带着大半家财找机会巴结上了一户功臣,靠着贡献美人宝物和大笔的银钱在功臣面前站住了脚。如今新朝局势已定,朝中纷纷上书劝谏皇上选妃,好不容易皇上松了口,这富商也想占一杯羹,可惜家里一个女儿都没有,想送都没得送。 这时候,徐姑娘的姨母想起了姐姐家遗留的美貌外甥女,打起了外甥女的主意,这才有了后面的事。 当今就算再雄才武略文武全才,毕竟已经是五十几的老头子了,算起来比人姑娘的爹年纪还大。 徐姑娘不想去博这份富贵,也心知姨母一家既然会出这种主意骗了她来,就轻易不会放她走。索性偷偷回了书信一封给爹爹,以暗号通知了爹爹经过,叫爹爹装病写信叫她回家。 姨母本就是为了荣华富贵,就算不想理会也不得不放了人。她儿子还要考科举呢。商人之子本就科举艰难,如果再传出,自家为了送女人给皇上当妃嫔,逼着人姑娘亲爹重病都不许回家探望,那毁的可是自己儿子的前程。 更何况还是自己的亲外甥女,要是真的逼人去选秀放弃亲爹,等这姑娘飞黄腾达,不得记恨上自己一家? 至于姑娘和沈烈相遇,其实也是凑巧。山路难行,姑娘没随了富商家的意,坐的马车是租的,年久失修,快到镇上时终于还是坏了,连累的姑娘磕到了脚腕,只能托车夫帮着去家里通知家人来接。谁承想就遇到了好心的沈烈,两个年轻人就这么一下子看对了眼。 而前来把前因后果都说清楚并且来道歉的,不是别人,正是隔壁兴水县同兴医馆的掌柜,也是沈烈心上人的亲爹与大弟,徐立诚。 因为家里来了个小客人,作为家里男娃中年纪最小的沈锦被迫放下书本出来待客。听完徐立诚的解释,沈锦只觉得恍恍惚惚。 根据这小萝蔔头的说法,他姐徐家大姑娘闺名若娘,偏偏是除了性别,哪里都跟他娘不像。自从遭了姨母欺骗险些被送进宫博出路,这姑娘就一直惦记着赶紧找个合适的把自己嫁出去,甚至连找哪个媒婆帮忙都在路上想好了。 沈烈算是自己送上门的,人长得精神又干净,在徐家干了几天活也看得出不是个懒汉。听说家里爷爷是秀才,有个小私塾,父兄是帐房,挣得也不少,地里还有出息饿不着人。沈烈自己也是个出息的,顶多有点不安分,不想走父兄的老路,打算自己拼一个前程出来,这都不算缺点,反而成了人家大姑娘更看好的优点。 有上进心好啊,忙好啊,忙了就没有心思想那些花花肠子,以沈家老爷子那严格到隔壁县都有所耳闻的教育,也不必担心沈烈有钱就变坏。反正兴水县和清水镇说远也不算远,等她嫁了,估摸姨母那边就消了心思,也不用发愁回娘家不方便,还能得个轻省日子,多好。 人徐家大姑娘说了,她不在乎跟男人吃苦,反正以沈家这情况,也吃不了什么苦,她就是没法忍受丈夫花心,朝三暮四,就是打量着沈家家教严格,沈烈喜欢她,她能拿捏住沈烈才愿意嫁的! 沈锦听完后只觉得头晕目眩,家里有个性子跳脱主意大脾气火爆的二哥已经让他娘三不五时发个脾气冒个火了,再娶个心眼子一样不少的倔强二嫂…… 可以想见,以后家里得热闹成什么样了。 呵呵…… 沈锦嘴角抽搐,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4页 徐立诚本来就性子内向寡言,对长姐虽然也同情她的遭遇,但对其不听父母之言与人私定终身的事还是不满,只是没说。他今天来的任务就是找个机会跟沈家这边的小孩说清楚,免得老爹哪句话说不对,整的好像徐家姑娘恨嫁似的,名声不好听。另一方面也是借人家小孩的嘴拐个弯说自家的意思,自家愿意把姑娘嫁过来,如果沈家也有意思,就找媒人来做媒过聘,两家结亲家之情谊。 不过,看沈锦这白白嫩嫩软乎乎好像没经过事的懵懂的脸蛋,徐立诚很担心,他能不能如愿把意思传达到啊? 如果不成,或者小孩理解错了传达的意思也走了样,他姐一定会打死他的啊!!! 徐立诚感觉自己已经感觉到死神的到来了。 第10章 ◎刘家◎ 两个小萝蔔头,一个努力想交代清楚自家姐姐的任务,又不想丢了自家面子;一个想深入了解对方家属性格脾性,乐的装疯卖傻,拉着新见面的小伙伴满院子晃,带着人读书写字。在大人眼里那是两个孩子一见如故,对这门亲事也多了几分看好,直到徐掌柜要回去了,两小只都还依依不捨。 徐立诚:男方家小孩不聪明,但受宠,姐只要好好笼络就能过得不错,是个好姻缘。 沈锦:这小孩有意思,逗起来好玩,希望未来二嫂也是个好性儿的,家里再遭不起如李氏那样的搅家精了。 怀着各异的心思,两个小伙伴依依不捨的互相送别。 沈家这边一别两宽,长辈们已经各有默契,就等着迎新媳妇进门,李家那边却是一团糟。 李氏在沈家原本也不是不干活,只是少,毕竟住在镇上,除了一片小菜地和几只鸡需要照顾,其余就是洒扫做饭给男人孩子缝补衣服,买菜啥的有婆婆去做,吃水后院有水井,李氏一天有大半时间都是闲着的。 而被休回娘家的李氏就没有那么好福气了。李家人多,光是李氏她娘老张氏就生了六个儿子,三个女儿。女儿如今都嫁了不在家住,几个儿子也陆陆续续娶上了媳妇,李氏闺中时和姐姐们合住的房间现在早就被四哥一家住了。 虽然李家这几年为了娶媳妇方便住开也起了几间房,但当初并没有想过会有外嫁女被休回来的时候,根本没给女儿们再建房间。李氏回来,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将就着把柴房收拾出来半间,里面放上一张木板床,一床铺盖,这就算给李氏安了个家。 至于说把李氏赶出去到村尾破茅屋住,且不说李氏是休回来不是丧夫寡妇,村里要脸不可能允许李氏多占一块宅基地,就说李家自己也丢不起这个脸。所以就算媳妇们不乐意家里要多分一口入吃饭,也还是把李氏暂时安置在家。 沈家对自家人大方,吃穿用度在镇上普通人家里也是数得着的。当初为了给大儿子娶亲,房中被褥都是做的新的,被面是纯棉布的,软和还保暖。哪像现在,床是拿不知道哪里找来的破木板和木条随便钉一钉就行的,被褥只有一床,还是不知用了多久的陈棉被,里面的棉花都结成板块了,根本不保暖。 年味还没散呢,天还是比较冷的,李氏每天都能从睡梦中冻醒,天天冷的瑟瑟发抖。 这也就算了,李家地不算多但人口多,吃的也不怎么样。 北方冬天冷,只要附近有大江大河的地方到处是冻土,为了有个好收成往往还没翻过正月就已经开始翻地,之后还得隔几天翻一次,冻死地里的害虫,直到种下庄稼为止,算是农忙。 李傢伙食粗陋,早上一顿稀煳煳加掺了玉米面的饼子,中午男人一人三个拳头大的窝头和一个煮熟的土豆,女人一人一个窝头和土豆,小孩就只有土豆没有窝头,晚上为了省点粮食,往往只喝一顿稀饭,加点咸菜果腹,农闲时晚饭这一顿是要省掉的。 李氏在家里没有地,却还要跟着下地干活,回来后嫂子们还会把大半家务都丢给她做,吃的却根本不能饱腹。正月还剩个尾巴呢,李氏就受不住了,天天嚎着要回沈家去。 可惜,已经在镇上丢了面子的李家人最近赶集都不去清水镇了,宁愿多跑点路去隔壁兴水县,也怕沈家人再看到他们想起要回当年娶李氏的聘礼。自然更不会多理会李氏的嚎哭,只等着闲下来后赶紧找个没媳妇的老光棍或是鳏夫,把李氏再嫁出去就是。 别的不说,李氏这些年养的不错,皮肤白皙手指纤长,比农户家很多大姑娘看着都细嫩,就是不会生孩子。许多老鳏夫不在乎这个,他们自己有儿子,甚至可能还有儿媳妇帮着管家,只求有个女人暖被窝,体贴照顾他们,会不会生孩子这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这么一想,没准还能把李氏再要个一笔不错的聘礼钱呢! 而跟李家同村,住的也不远的刘家,几个丫头兴致勃勃的扒着窗户,看李家门口的李氏一边抹泪后悔,一边寒冬腊月的找河水洗衣服,兴奋的待会吃饭好像都能多喝两碗。 刘家跟李家构成差不多,刘老爷子只有两个儿子,没有女儿,却架不住儿子们能耐,孙辈六个男孩五个女孩,四个儿媳里有三个又怀上了,算起来比李家还多点。 两家都是本地人,刘家还有个大孙女婿是镇上的衙役,土地也多些,按理说日子比刘家好过。但李氏爱慕虚荣,一直得意当初沈家选择了她而不是刘家比她小一岁的大孙女,有事没事就拿着沈恪给钱买的首饰点心在刘家姐妹面前炫耀。直到大孙女嫁了衙役,新夫妇接待邻里时沈家才得知李氏所作所为,为此不知帮李氏擦了多少回屁股。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5页 如今可好,李氏被赶回了娘家休了,不能生和搅家精的名声传出去,且看她以后还能嫁个什么好人呢? 至少,肯定不能和沈家郎君相提并论的。 刘家也有寡居在家的姑娘,就是二姑娘,比李氏小三岁,今年刚二十。人模样长得倒是不差,人品也是有口皆碑,温温柔柔的性子,就是命不好,前一个嫁过去没一年,丈夫去服徭役死了,婆家不想养闲人,本打算以无所出之名休了人姑娘好拿回聘礼,架不住刘家团结,主动去给自家闺女出头,把人接回来养在家里好生安慰,为此不惜专门给二姑娘在后院二老住处隔壁起了个小屋,就怕孩子会被人指指点点,想着等人走出那段不幸后再谈及婚嫁。 李家倒霉,刘家人高兴的不行,这些年李家靠着亲家名头,在村里没少捞好处,话里话外打压刘家,如今可算熬出头了。一高兴,刘家老爷子就让大儿媳妇叫回了家里在外干活的男人孩子们,包括儿媳孙女,去割了两块肉,一家人好好的吃了一顿。 二姑娘刘桃儿也在爷奶关照下少有的出了房门,屋里安静了一瞬。 刘家未嫁的姑娘不多,老三已经被邻村一家定下了,再有几天就成婚,老小身子骨弱,也还不到找亲事的年纪,唯一还没着落的是刘家老二的二女儿,也是刘家四闺女刘杏儿,如今也十七了。 不过这闺女从来不急自己的婚事,反而自从上次发烧痊癒醒来后,就有事没事打听李家的事,尤其对嫁入沈家的李氏尤其关注。刘家闺女多,刘杏儿不是最好看的也不是最会来事的,反而性子有点阴沉不讨喜,在家里如今越发有点隐形人的味道,还不如寡居在家的刘桃儿受老爷子老太太喜爱,连她亲娘都不怎么待见这个女儿,其他人自然也不会多加关注。 反正刘家不家暴不打女儿,到了年纪找门亲事两床铺盖两件衣服当嫁妆送出门子就成了,别的再多也没有了。 跟当年有着几两压箱底银子的大闺女二闺女待遇截然不同。 刘杏儿早年还嫉妒过,如今却根本不在乎,一天到晚就盯着二姐的一举一动,生怕二姐出门走了前世的老路,当上贵太太,搅合了她好容易想出的出路。 要知道,那可是她重生回来后,好不容易想到的,能打破前世悲惨命运的唯一路径啊! 没错,刘杏儿是重生的。 前世的刘杏儿性子也很泼辣,样样拔尖要强。和沈蓉的泼辣不一样,刘杏儿只顾着自己过得好,当初因为嫉妒大姐二姐嫁得好,没少惹事,还险些抢了三姐亲事成功,为此还挨了亲爹娘一顿毒打。 二姐虽然半路丧夫,但架不住得了老太太老爷子的喜爱,后面还被送进沈家,接替了李氏做了后娘。等沈家幼子沈锦高中进士当了官,沈烈和沈恪合伙的药材田也早已有了起色,沈家一下子从差点住不开的二进小院扩充成了三进带花园的大院子,还在县里府城买了铺面出租,家里买了丫鬟伺候,刘桃儿成了有丫鬟伺候,穿金戴银的大少奶奶,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 刘杏儿嫉妒啊,大房的两个姐姐嫁得好,带动的她自己的亲姐也找了临村一个挺富裕的小地主。轮到刘杏儿时,她长得不够出众,因为心气儿高看不上泥腿子,硬是拖到自己快二十了还没嫁出去,硬生生拖成了老姑娘。为了不连累刘家名声和小闺女小儿子的嫁娶,他爹很是强硬的给刘杏儿找了个几十里外的村里的小伙子嫁了。 要说那家人其实也不错了,家里十五亩地,就兄弟俩加一对老父母。房子是新盖的土胚瓦房,为了成亲还专门重新粉刷过,家里老太太还养了十几只鸡和两头大肥猪。 小哥俩都有手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农闲时跟着村民去山上打猎或是下河捉鱼,都能给桌子上添个菜,还能靠着一把子力气去镇上或是码头做短工赚钱,加上地里的出息,日子怎么也不会难过。 可差距太大啊,刘杏儿就觉得自己苦啊,日子苦的跟熬苦水儿似的。在她的认知里,三个姐姐都嫁了好人家,顿顿有鱼有肉还不用干活,身边有人伺候,男人嘘寒问暖,公婆重视小叔子和睦有出息,那才叫过日子。 她呢?她是嫁长子,进门后就她一个媳妇,全家的活脱不开手的等着做,家里银钱出息甚至粮食却都在老太太那里掌管,她连做饭多舀了一勺米都会被指摘半天。出嫁才不到三年,刘杏儿就觉得自己皮肤糙了,身子瘦了,好不容易生了儿子,还是个没出息的,费心巴力养到十几岁,没想到却是个学好不行学坏一准的流氓头子,险些连媳妇都娶不上。 等刘杏儿带着自己这一肚子委屈和苦水闭上眼再次醒来时,她又重回了十七岁的时候。 原本这时候李氏还没有到被休的时候,真正被休,是在三年后。李氏进门六年还是只有一个女儿,陈氏没少指桑骂槐,李氏也能耐,觉得是丈夫天天不在家,一年有最少将近八个月不在家,没有男人,她一个人能怀得上?偏偏男人是长子,不可能随便放弃自己那么多工钱的差事靠爹娘弟弟养,李氏没辙,就天天跟婆婆对骂。 刘杏儿那时候已经是老姑娘了,正被亲爹逼着骂着要嫁人,具体的事情知道的不多,只知道李氏要儿子不成,竟趁着沈恪外出时在外找了姦夫,打算怀上孩子充当沈家孙子养,稳固自己地位。被考上县学的小叔子发现后捅给了沈恪,李氏成了破鞋被休弃回家,没几天就被自己亲爹淹死在村后池塘里,装作意外死去,不够资格埋入祖坟,丢去了乱葬岗。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6页 而沈恪因为带着一个闺女,本人也是没有其两个弟弟清秀好看,长得体壮如牛,讲究点的黄花大闺女都不愿去当后娘。 这时刘桃儿因为要去绣庄买绣线,跟陈氏碰了个面,被陈氏看上,就拎着儿子找机会和刘桃儿打了个照面,两人一见钟情,第二个月刘桃儿就嫁进了沈家。 刘杏儿看重的就是沈家这条路,她打算提前出手,抢了二姐的机缘,嫁进沈家当少奶奶去。 要说长相,刘桃儿人如其名,是那种偏圆的面相,皮肤白皙透着健康的粉色,看着就是个极健康的姑娘,身姿高挑,长得柳眉杏眼,看着就讨喜,是那种老一辈儿都喜欢的面相。而刘杏儿,虽不及姐姐,但原本也是清秀佳人一个,只是瘦,老二家媳妇女儿多,不如老大家的更看重闺女,除了长女老三,其余都养的面黄肌瘦,看着就没福气。 刘杏儿毕竟多经歷过一世,虽然没见过什么世面,但跟村里那么些当婆婆的交往过,知道当婆婆的喜好什么样的媳妇,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这半年没少往那方向倒腾。 效果倒是不错,皮肤养好了不少,就是一双随了生母的吊梢眼,里面掩不住的想过好日子的贪婪和幻想,看着自家姐妹都像是看敌人,自然越发显得刻薄。 其实按照现在看来,大姐嫁的王家应该比沈家更好些。王家就这么一个独苗,年纪轻轻就做了衙役,算上人脉,估计以后捕头的职位也得是他的。 这年头小吏都是父传子的,是能一代代传下去的「传家宝」。衙门有人,就算做生意心里也不慌。沈家只是有个秀才,还是黄土埋半脖子的七十多老人,就算沈锦聪明也还小,除非不得已,谁会想着把自家黄花大闺女嫁到这里来。 像刘家,不也一样,只是嫁了个寡居在家,还有个无子名头的刘桃儿吗。 但是刘杏儿不一样啊,她知道以后沈家日子有多好的。沈老爷子长寿,等沈锦中进士时还活着,百岁寿宴时还得了皇上亲赐的牌匾奖赏,陈氏也受封诰命,一步步成了整个临廊郡最尊贵的老太太。 二姐刘桃儿进门儿就给沈家生了一对双胞胎男孩,母凭子贵,靠着俩儿子在小叔叔那里的颜面,每年逢年过节总能收到京城送来的年礼。儿子也出息,有小叔叔的教导,最后也都考了进士,让刘桃儿成了尊贵的老夫人。 沈烈一家虽然没有走,但人家药材生意越做越大,因为也是种地,没有被打成商户,后面有弟弟侄子撑腰,沈家药材远销全郡药材铺,银子赚的能把人活埋。 而大姐呢?小吏之子是不能科举的,只能参加武举。但如今天下太平没有战事,王家没有靠山也没法给儿子找个好出路熬不出头,大姐一辈子只能在这小镇上过日子。 这么好的出路,凭啥让二姐一个寡妇捡了便宜?她虽然没有二姐好看,但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以后沈家发家,谁不得夸她一句慧眼识珠?早早看中一个金龟婿? 至于二姐,反正老爷子老太太那么疼她,总能找到更好的给她的。可是她不一样啊!她选择太少了! 第11章 ◎二嫂◎ 沈恪可不知道居然还有闺女惦记着要嫁他享福,此刻他还在忙着二弟约媒做聘的事,忙的不可开交呢。 用沈老爷子的话说,徐家家底不小,之前来的时候就暗示过,徐家如今店面是要留给儿子的,其余会给女儿陪送一间铺面和一些体己银子做嫁妆,被褥另算,这在庄户人家已经是相当丰厚的嫁妆。 小镇上一间铺面比不得县里昂贵,也得有四五十两银子,乐氏和陈氏去徐家下聘时见过徐家姑娘,对其家教礼数还是相当满意,沈烈更是迫不及待要把人迎进门,老爷子觉得人家厚道自家就不能小气,不仅按照大户人家三媒六礼的礼数过聘,还托人猎了一只大雁送过去,光聘礼就掏空沈家不小的底子,出了足有六十六两。 这已经是沈家全部积蓄的一半了。当然,还是刨去给沈锦读书那一百多两银子的。 没办法,沈家父子再能赚钱,也架不住家里人多,亲戚多,需要走动的关系也不少,家里老娘还得吃药,老爷子和小儿子笔墨纸砚也都是挑的不错的那些,花销太大了。 沈锦前世为了修身养性,就在工作学习之余练软笔字,写的还不错,就是速度提不上去。前世是为了修养心性,不至于被医院里不知所谓的患者家属气死,现在是为了早点赚钱和练好字考科举时提升考官印象分,沈锦没少费精力在上面,终于,在正月过完半个月的时候,沈锦通过了书坊掌柜的考验,成功接到了抄书的活计。 书坊掌柜是沈烈的师父,自然知道沈家全靠这小孩儿考科举光耀门楣,也不会让人抄写那些小说话本省的迷了心智,只让人抄写三百千。一本只有几百字,手抄的比不上印刷的值钱,在没有错字涂改的情况下一本收购价两百文,出售就是三百文。 啥事都不做转手就赚了一半,这还是基础书籍,可见书籍在这时候,是有多么暴利。 沈锦如今写字快了,他本来练字就是从三百千练起,一年多下来不知写了多少遍,早已熟能生巧,全速默写一本下来只需要四五天,这还是刨去要背书读书学新课的时间。沈家徐家都不需要农忙,婚事就定在了四月初六气候正温暖宜人的时候,沈锦的小金库也逐渐丰满,三个月硬是攒了四五两银子出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7页 然后,其中三两被他买了两把精緻的桃木梳和两支包银的簪子,一支偏老气的梅花簪给了奶奶乐氏,一把木梳留着作为庆贺二嫂进门的见面礼,至于剩下的,梳子是当着众人的面直接给了亲娘的,只有簪子是趁着晚上,去爹娘房里偷偷给的。 没办法,老一辈也会吃醋,娘是晚辈,面上多少要吃点亏,只能暗地里贴补。这样娘得了实惠,奶奶得了面子,沈锦自己得了家里长辈的喜爱,谁都不吃亏。 有了体贴入微的孙子(儿子),再跟丈夫孩子一对比,就怎么看怎么嫌弃。 只有哥哥和亲爹受伤的世界就这么达成了。 沈徐两家婚礼排场搞得不小,毕竟都是有身份名望的,之前沈家因为李氏的事在镇上都成了笑料了,急需回回面子,直接给学生放了假,在前院举办了三天流水席,在第三天把新媳妇接回了家。 沈烈疼媳妇,兴水县距离清水镇又有些距离,沈烈就申请家里直接买了马车,以后媳妇和娘回娘家,小弟去县里科举都方便些。沈源也不想亲家看轻,过聘晒妆前便托人去买了一辆八成新的马车,重新漆过后装了个棚子好坐人,后面放东西。没有马,就买了一头身强体壮比较温顺的骡子,比马还耐性更强些,走的路更多,更实惠些。 然后这头骡子,就成了沈蓉和巧儿餵鸡时多出来的活计,和新的玩具。 婚礼当天,作为男方兄弟的沈恪负责赶车,新郎沈烈带着幼弟沈锦和几个堂叔伯家来的堂兄弟,坐在自家马车和二叔爷家的牛车,带上雇来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去往兴水县迎亲。 从鸡鸣丑时起床收拾好了出发,等到兴水县时已经是天光大亮。沈锦年纪最小,被两个哥哥护的好好的,还得按照尽量快的速度赶路,这才能勉强在辰时中抵达徐家大院。 徐家院子看着比不上沈家,只有一进,前面是临街铺的医馆,后面就是个三合院,但因为人少,反而比沈家看着清净多了。 亲家显然十分捨不得女儿,迎亲队伍抵达时眼眶还是红的,身边长得有八分像的两个少年看着一脸喜色走进来的沈烈,眼神嫌弃又不满,带着看阶级敌人那种仇视。 徐家没有母亲,又和姨母闹翻,只找了亲戚家亲近的婶娘来抱着牌位,接受新人叩拜。 而另一边,作为古代版伴郎团的沈锦和沈恪以及众多堂兄弟,就成了徐家亲戚打量评估的对象,和帮助新郎通过考验接到新娘的助力。 徐立诚带着弟弟徐立信率先凑过来,许是姐姐要嫁人走了不高兴,兄弟俩皮笑肉不笑的样子着实有点阴森。 徐立信明显更高傲些,眼神宛若打量下人般带着趾高气昂,说道:「你就是沈锦?听说,你已经开始读书了?」 沈锦面色不改,带着温和的笑意,拱手向兄弟俩和周围围过来的徐家堂兄弟恭敬说道:「在下沈锦,新郎沈烈胞弟,身边这位是长兄沈恪,请指教。」 别管别的,至少这温文尔雅的样子,跟徐家兄弟这盛气凌人咄咄逼人的样子比起来,是更容易获得人好感的。 听周围邻居议论纷纷的赞扬便知。 徐立信撇了撇嘴,似乎十分看不上沈锦这种装模作样的行为,不耐烦的低声道:「行了,我家的姑娘可不是那么好娶的。」 沈锦依旧温和的笑,声音同样放到只有两人能听到:「我当然知道,不是好姑娘,我沈家也不会娶啊。」 徐立信脸色微微一变,死死盯着眼前这比自己还矮了一截的小豆丁。 「要是让我知道,你们沈家欺负我姐姐,别怪我不客气。」 「只要令姐不是搅家精,想好好过日子,我沈家也不是那种为难人的。这一点,相信徐大公子很清楚。」四两拨千斤,把矛盾转移到站在一旁好似不关己事的徐立诚身上。 刚还在旁边看戏的徐大公子一脸懵逼。 出于还要回程,徐家没有安排什么考验新郎的环节,作为当家的要在家里招待宾客,只能让两个儿子送嫁。 沈烈将新娘子送上自家新装潢的马车,自己则是和新娘坐在一起。原本还坐在里面避风处的沈锦自觉坐到车门口边上,大哥沈恪依旧在外赶车,徐家的两兄弟则是一个主动去牛车上和沈家堂兄弟们坐,另一个则是坐在沈锦对面。 坐在对面的,是刚刚就不怎么看得起沈锦的徐立信。 沈锦被人家的目光盯得全身不自在,趁着车已经开拔,车里大多自己人,唯二不熟悉的以后也得慢慢熟悉的情况下,沈锦开口了。 「请问,我是哪里得罪你了吗?」 徐立信嘴唇嗡动,好一会儿才气鼓鼓的道:「没有!」 沈锦挑眉,和自家二哥对视一眼,又瞅了瞅还盖着盖头,握着手帕的手指却攥紧了的二嫂,又问道:「那,既然我没有得罪你,今天是二哥的大喜之日,你为何要对我甩脸色?打算仗着你年纪比我大,欺负我?以为这样就能压我沈家一头,逼我父母对二嫂好? 那么对你来说,什么才叫好?」 徐立信被问的一愣,想了想,狠狠瞪了沈锦一眼:「这跟你个小屁孩有什么关系?反正你们家要是有人敢对我姐不好,我就弄死你全家!」 沈锦眼神都变得怪异,这是哪来的熊孩子?跟自己高智商高情商的哥哥们处久了,还真有点不习惯。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8页 「这就是徐家的家教?二嫂,哦不,现在应该叫徐家姑娘,这是你的意思?显示你在娘家的地位?还是对小叔子的下马威?如果这么不情愿,为啥还要答应婚礼呢?」 沈锦嘴毒的跟刀子似的,沈烈脸色都变了,拼命对弟弟使眼色。 「若娘,小鱼儿不是那个意思,他在家挺受长辈喜欢的,可能是没经歷过同龄人给的委屈……」素来伶俐嘴甜的沈烈一下子变得笨嘴拙舌。 徐若娘一把揭开盖头,好傢伙,惨白的一张脸颊两侧涂着猴屁股一样的红晕,嘴唇用胭脂抹的通红,咋一看,跟刚吃过小孩似的。 沈锦和徐立信惊恐的眼神对视,好吧,确认过眼神,都是没见过这一幕的人。 妆画的很恐怖,但徐若娘底子好,时兴的柳叶眉被她画的如月牙弯弯,眼波流水般动人,嘴角的笑也是亲切带着歉意。 「抱歉,你就是烈哥说的小鱼儿吧?长得真好。 我家里情况你也知道,大弟小诚自幼便是爹爹带在身边,他医学上天赋好,是要继承家业医馆的,只有小信,自幼便跟在我身边。 他没有任何恶意,只是不想我嫁人,怕我受欺负,性子又傲,嘴却笨,不会说话。以后我和烈哥成亲,你也是我的弟弟,我自是一视同仁。小信,还不跟锦哥儿道歉!」 徐立信撇撇嘴角,心不甘情不愿的道了歉。 沈锦只是想要一个态度,确定徐家是真心想和沈家联姻,徐若娘也是真的想嫁给自己哥哥过日子,这才放下心来。 接下来就是自己表态的时候了。 从怀里摸出还带着自己体温,上面的鸳鸯雕刻栩栩如生的精緻桃木梳,沈锦递给未来二嫂。 「这是小鱼儿给二嫂的见面礼,希望二嫂收下。」 徐若娘显然早就从沈烈这里得知礼物的事,笑着和新婚丈夫相视一眼,心满意足的收下这并不昂贵的小礼物。 新鲜出炉的小两口一同看着上面亲密交颈的鸟儿,笑的一脸甜蜜。 第12章 ◎甲班◎ 婚礼完成的很完美,沈老爷子一辈子教书,在清水镇人脉挺广,只要家里有读书的或是想要读书的,都会派人或是亲身过来送个礼,吃顿喜宴,连知县都派了师爷过来送礼表示,使得沈家宴会场面极其有面儿。 原本陈氏还有点心疼,给二小子娶个媳妇,买车买骡子、订婚宴、装修新房等一系列花了至少百两,现在光是收到的礼就值回票价。虽然大多不算值钱,但积少成多,加一起也能有个两百两,算起来还赚了。 新媳妇进门第二天要早起给全家做早餐,显示新媳妇的贤惠,有些人家会趁着这时候给新媳妇立下马威。徐立诚兄弟俩怕姐姐被刁难拒绝婚宴结束后连夜送回去,当晚以要和沈锦交流学问为由,留在沈家住了一夜。 吃了三天大鱼大肉,这会儿谁都不想在饭桌上看到那些,徐若娘显然很明白,早餐做的清淡又开胃。一碟切成细丝的酸萝蔔,一人一个煎的金黄的煎蛋,一碗香浓熬出米油的米粥,就是一顿极好的早餐。 爹娘哥哥们是什么感受沈锦不知道,反正自己吃的挺舒服的。徐立信得意的跟个小孔雀一样微微扬起下巴,看向埋头吃饭的沈锦的眼神都带着不加掩饰的嘚瑟。 吃过饭,徐若娘又麻利的收拾了碗筷,沈锦和沈蓉带着巧儿帮忙洗碗,倒是看的徐家兄弟俩一愣一愣的。吃饱喝足,小夫妻俩跪在爷奶爹娘面前,这就要敬茶了。 沈源沈青父子俩给的都是红封,也就是红包,里面按照本地习俗,大概率是一对百子锁或是鸳鸯大雁之类样式的银粿子,祝福新人瓜瓞绵绵夫妻恩爱的。乐氏嫁妆丰厚,操持有道,直接给了一对镶翡翠的银簪子。 陈氏是当初进门是乐氏给的玉镯,原本是一对,绿的漾人,水头极好,据说是乐氏的嫁妆之一,心爱之物。 当年李氏进门也给了她一个,但李氏自己作死,被休时就把玉镯又要了回来,留着等沈恪再婚时给。 这一个是没给出去的那个。 不知道等自己成亲时,能得到什么呢?沈锦很好奇。 给爹娘敬完茶,就是新婚夫妻跟小辈见面,新嫁娘要给丈夫的弟妹和小辈准备礼物。 沈家人不多,大哥是长子,算是长辈,还得给红封,得不着礼物,大姐嫁的远,据说是小外甥病了,只着姐夫送来了礼物,人没来。到沈锦沈蓉这边,沈锦得的是一只价值不菲的湖笔,虽然是最便宜的细笔,平日练字用的,估摸也得有个三五两,那也不是一般人家能用得起的了。 他爷爷用的才是湖笔,且只有一支,平日爱惜的很。沈锦自己用的全是一两银子买三支的便宜货,就这还得爱惜点。 湖笔?平时哪有他碰的份儿啊! 沈蓉翻过年也十一了,该学的女红家务也得学起来,徐若娘就送了一本精緻的花样子。小辈的只有巧儿一人,是新娘子亲手缝制的新衣服一套,看得出是用了心的,针脚很是细密。 全家皆大欢喜。 二哥娶了媳妇,小两口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索性一起去了药田里一起奋斗去了。沈青带着大儿子再次进入了商队,开春第一趟通常会走的远点,估摸得七八月才回来。沈锦则是顺利通过了爷爷的考核,成功加入了前院私塾甲班,成了学院里目前年纪最小的小学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9页 沈锦作为沈源最受宠的小孙子,在学堂里也不算陌生,很快就融入了甲班集体中。 现在甲班里只有五个人,年纪最大今年十四,今年已经下过一次场的班云庐、年纪十三个头已经至少一米七出头的赵子刚、今年十二学习最好的陈明,然后就是刚从乙班考上来,才八岁的冯君凌和沈锦自己了。 其中,班云庐和陈明明显是普通农户出身,陈明家世要好一点,起码穿着长袍,班云庐则一身短褐,上面还带着两块补丁,据说已经是最好的衣服了。 而赵子刚性子豪爽直白,据说家里老爹是跑镖的镖头,赵子刚很崇拜老爹也想习武,结果被老爹丢进沈家私塾,就指望儿子以后光宗耀祖。不说文进士,武举也得靠文化啊,总不能让个目不识丁的大老粗当将军吧?皇帝老儿又没瞎。 不得不说,赵父还是很有远见的。 而冯君凌,看得出是几人中家世最好的,身上天天衣服不重样,脖子上还挂着金镶玉的项圈,腰间坠着一块蝠纹玉佩,一张脸圆的跟中秋的月饼似的。沈锦和他站在一起,冯君凌明显会更得老一辈的喜爱。 不为别的,看着就皮实,多招老人待见啊! 原本还应该在多几个人的,只是年初的县试一下子让不少人认清了自己,不光甲班,乙班也走了不少,加上丙班准备「毕业」去找活计的,前院空了一半。参加过县试却没出什么成绩的,除了班云庐和陈明,其余都放弃了。 至于赵子刚,人家爹只求儿子能考个秀才就心满意足,回头打算花钱去给儿子在军部找出路,没指望出个神童。赵子刚本身学问就挺拉胯,能进甲班都是老爹花钱和分数擦了个边才能进的,今年根本就没参加。 进入了甲班,每天学的就没有之前那么浅显。沈源在学堂里还是很严肃的,每天讲两篇文章,通读过后讲解自己知道的注释理解,其余就得全靠学生自己悟。下午基本没什么课,得学生自己自觉默背默写,理解文意,晚上功课就是自觉将文章背熟并把文章抄写十遍算是练字和帮助记忆,完不成或者功课潦草的第二天检查后会挨手板,还得把写的不好的地方重新抄写,直到先生满意为止。 沈锦是习惯了严谨的作息和学习习惯了,前世他学医如果不够认真,以后害的就是人命,这辈子不认真对不起的就是自己。 可是道理他明白其他人未必想得通,加入甲班才七八天,赵子刚和冯君凌就被揍了至少三回,另外几回还是爷爷沈源看人手还没好发了善心没揍,但该罚抄的还是没少罚。 只是几天,就把这两个玩心重的给掰了过来。毕竟老爷子只是年纪大了,真要是打起人来,那手劲,可不比年轻人差。 根据老人家自己闲来时说的,他已经年纪大了,能教书的时候也不多了,打算教完沈锦这一帮就关了私塾,到时候成了婚的全都搬到前院去。沈青也是高兴的答应下来,毕竟老爷子也七十一了,在眼下这时候算是高寿。且多年教书育人,称得上桃李满天下,最出息的学生还有成了举人甚至进士的,每年年礼就不少,这以后都是沈家的人脉,所以老爷子就算是现在退休,把沈锦送去别的学堂也是没问题的。 只可惜,老爷子还是想亲手送小孙子进入县试府试的。为此,沈锦可以说是拼了命,连平日里的社交现在还只维持在见面能打个招唿的地步,其余时间都在学习。 日子过得飞快,好像前几日才刚办完二哥二嫂的新婚,眨眼间就翻过了年,到了二月份县试的日子。 第13章 ◎县试◎ 清水镇是个不太小的镇子,因为处于要道,虽然是个镇子也是自己有自己的衙门。虽说知县大人自己本身功名只到举人,是个补官来的,也还是让清水县的读书郎们不至于需要跑到县城去考县试去。 对于沈锦这样年纪太小的,也算一件好事。 过了年就七岁的沈锦个头突然勐涨一截,刚刚好达到大概一米三四左右,在同龄人中算是比较高的,也还架不住一脸稚气暴露了年龄。小小瘦瘦的白面小童跟一群青年中年甚至白髮老叟站在一起等待考场开启,任谁都会忍不住看上一眼,心里涌上一股嫉妒。 老爷子本来打算亲自送孙子进考场,谁知前两日起夜时被风吹了着了凉,这两天咳嗽的厉害。沈家儿郎都是孝顺的,争着把老爷子安置在家,好生伺候着,让最壮实有力的沈恪亲自把幼弟送进考场。 北方的二月天还是冷的,但衙役反而检查的越发仔细,生怕有人带了小抄进去回头连累自己一家性命。 据说前朝时期考前检查时让读书人把外衣脱了只着内衣等待检查,都有人骂有辱斯文,现如今是寒风瑟瑟时还得光着膀子站在那下饺子似的往水里跳,全身在水里泡个三四分钟全泡湿了才能出来,一个个冻得跟狗似的,不也没人骂了? 还不是皇帝登基之初就砍了一批不服从还意图上万民书控制帝王意志的酸儒才让人听话,政令瞬间通达。 人啊,总是得付出代价之后,才知道学乖。 沈锦年纪小,检查的衙役倒是客气了两分,允许家属凑过来,待沈锦泡完后直接用外套裹上防止着凉。陈氏得知儿子要提早下场早早就准备了加厚的单层棉布衣给儿子,沈锦体质也还算好,进考场也及时,倒是没像别人那样打起喷嚏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0页 发下来的考牌上写着考舍的门牌号,都是随机抽取的,会分到什么考舍全靠运气。还有人一生只要考试都分到臭号,名落孙山还得被人当衰神,那才倒霉呢。 按照门牌号一路找到自己的考舍,沈锦四处看了看,还好,在过道的中央,距离考官和茅厕都有点距离。进去看了看环境,头顶屋瓦都是完好的,没有漏洞,脚边墙面没有青苔和老鼠洞,减少了会有蛇虫鼠蚁的危险,是个不错的地方,运气爆棚。 为了以防万一,沈锦还是拿出二嫂给准备的药粉仔细撒了一圈,这才拿出抹布,将作为桌椅的两块木板认真擦了两遍擦干净,找出笔墨和砚台摆放好,等着发下卷子来。 县试考的简单,跟小学题似的,主要是默写要求的四书五经的某篇文章,加上个人理解,还有半张纸的关于四书五经里摘抄的文句词义,这叫帖经和墨义,是科举试中最基础的。 县试两天,出题的知县大人几乎把四书五经里的都取了句子当做题目。沈锦靠着优秀牢固的基础顺利答完所有题,等走出考场时,一个踉跄,摔进接住自己的二哥沈烈怀里。 好吧,第一天早上泡的凉水还是有点威力的,沈锦一下子发起低烧来。 休息了一天一夜,在爹娘哥嫂细心的照料和担忧中好不容易好了起来,等回学堂时…… 额,身体最弱的班云庐据说还因为发烧,在家里养病呢。 赵子刚倒是提前得知沈老爷子打算结束私塾的事情了,也不在乎,他和冯君凌一样,不在乎成绩多好,来这里就是为了蹭个人脉网的,早早就跑出去县衙门口看成绩看热闹去了。 冯君凌家世好,家里也已经给准备好下一个接棒的老师准备在家教学,来这里只是为了上完最后一堂课,等着县试成绩下来好提前投资的。陈明是刚知道这一切,家境比不过前两位的他眉头微皱,盘算着自己接下来的路。 没办法,家里只是有点余钱的陈明其实比班云庐好不了多少,班云庐还有个会做一手好绣活的娘呢。如果这次县试成绩不错,那他还能求求先生帮忙给自己弄一个去县学的名额,如果成绩稍微有一点拉胯,人家自己还有孙子呢,比自己更亲近,名额到不了自己手里的。 沈锦正偷摸拿帕子擦鼻子,莫名其妙的就挨了陈明一眼瞪,白净的小脸满是懵然。 清水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整个镇子光是教书的秀才就有三个,每个私塾都有学生参加县试。沈家私塾位于镇子东边,距离县衙最近,获得消息往往也是最快的。 「中了!中了!」 赵子刚的声音由远及近,后面跟着沈烈,等得快心焦了的学生们一涌而上。 「谁中了?谁中了?赵子刚!有我的名字没有?」陈明仗着年纪最大,最快速度沖了上去,瞪着眼焦急问道。 沈锦则是拉着自家二哥,仰头一脸期待。 赵子刚掏出自己的杯子狠狠灌了一口水,大喘了几下粗气,说道:「都中了!都中了!小锦子是案首,老班是第十名,冯君凌第十二名,陈明你是第二十名刚好在榜尾。」 陈明不敢置信的转头又看向沈烈证实,沈烈慢条斯理的点点头。 沈锦嘴角抽搐,眼角余光往陈明又青又白的脸上扫。虽说知道赵子刚不喜欢陈明自视甚高还喜欢排挤他人的性子,也不至于说的那么直白吧? 榜尾?这对陈明年轻又自信的学子来说,可是比上不去还侮辱人呢! 沈锦中了县案首,沈家整个都躁动了,陈氏开心的恨不得点鞭炮庆祝。得亏沈青还清醒,怕儿子招了眼,惹了邻里眼红,怕是陈氏还打算再摆上几桌流水席庆祝呢! 沈源也高兴,他年纪大了,病上一场整个人虚了不少,也没以前一讲课就能大半时辰的精神头了。但小孙子考上案首还是很令人高兴的,拉着沈锦的小手絮絮叨叨提醒了半天之后的府试应该怎么做。 县案首好啊,县案首基本就是板上钉钉的童生,要是不图小三元的名头,府试就算不去,童生的功名也跑不了。 不过老爷子的意思呢,还是得去,府试难度只比县试高一点,考三天,卷面题更全面一些。如果沈锦不去,小三元能不能得到先不说,难免会不会有些眼红的,会背地里诋毁你的案首得来不正,不然为什么不敢来府城和全府城各位案首们一较高低呢? 沈源可从来不敢低估人性的丑恶。 至于府试需要的廪生作保,以及去府城来回的住宿费,沈青表示没有问题。老爷子就是廪生,给自家孙子作保还能顺便去府城看看故旧,好歹也能省下二两银子,如果一直考到院试,还能再省十两。来回赶路他们家有骡子车,住宿是一笔支出,但比起儿子科举的事简直不值一提。 甚至于,念及等沈锦考完府试,没准知县会愿意出面推荐沈源这个本镇第一名,去府城或是县城的官方学院继续就读,沈青还让陈氏计算了一下家里的家底,打算提前去府城给儿子买个小院,到时候让儿子住进去,还单着的沈恪代替爹娘去照顾小弟,总比住在学院宿舍要舒适些。 第14章 ◎租房◎ 做的美梦先放在一边,沈锦现在是先要为四月的府试做准备。府试四月、院试六月,乡试大多在八月,还不是沈锦现在能考虑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1页 沈烈跑去找他师父帮忙,做书店生意的大多跟官场上有点关系,各地哪个富豪家家道中落,他们往往能以极低的价格收购了他们手里流传多年的孤本藏书。沈烈没好意思去寻什么孤本,沈家这点家底也买不起,就买手抄的,靠着他师父的人脉和颜面,搞到了一套前朝大儒注释的四书五经。 花了差不多二十两,这还是花了他师父不少人情的内部价,不然没有百两银子别想。 没办法,沈烈师父姓董,没儿子,就一个独女,嫁给了大徒弟,现如今两口子在府城生活。沈烈是二弟子,也是关门弟子。 一般而言,关门弟子相当于亲儿子,按规定,师父没儿子的话,关门弟子是要接掌师父的全部人脉,将来还得接收至少八成遗产的。义务就是替师父养老,将来送终摔盆砸碗做儿子做的事,只是不需要过继后代。 董老爷子的闺女和大徒弟,两口子感情不错,当初是自愿嫁过去的,还带了不少嫁妆,没要求男方入赘。本朝外嫁女除非长辈要求,否则没有继承家业的权力,不然这继承家业的事就没有沈烈的份了。 沈青倒是不在意这些,他儿子多,沈烈也不是长子,用不着他摔盆。两家已经说好,到时沈烈继承董家家产,两成已经早早归给族里。以后沈烈帮忙扶持一把闺女那边充当娘家,也算全了一场师徒情分。 至于董老爷子的闺女女婿会不会乐意沈烈继承家产,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能找个人给她撑腰就不错了,还指望董家家产都给外姓人? 除非对方愿意给一个儿子姓董,让这个孩子继承董家家业,不然别想! 董老爷子就是这么刚硬! 沈锦得了这么一套宝书,如获至宝,病好后天天泡在书房里津津有味的阅读,时不时还去找老爷子讨论论证。等去府城前夕,他便自觉学问又有所增长,自信心大增。 学问上有进步是好事,等人到了府城,住处成了一大难题。 客栈没房了!这还是提前了四天来,考场附近居然所有客栈都满员了! 沈青是有远见的,县试结束没多久便找了关系在府城想寻摸一个小院,哪怕是租呢。可惜,府城堪称寸土寸金,距离考场的更贵,这周边一个百十平的排房都得四十几两银子,更不要说小院了,没有一二百两下不来。 至于租金,倒是没那么贵,但沈锦他们租的时间也长啊!府试考试三天,出成绩七天,万一孩子或是老爷子生病还得保底拖个七八天,这就半个月没了。如果府试考得好,孩子有信心,没准还可以试试参加院试,那拖得时间更长了,保底三个月。 一个月租金五两,三个月就是十五两,算上三人衣食住行保底没有二十五两打不住。沈青干了那么多年帐房,如今一月工钱也才十八两,一口气一个多月工钱没了,这放别人身上谁受得了啊! 至于客栈,就算有房,如今一间中等房一天也得两百文吃饭另付,比租小院还贵呢,傻子和土大款才去住。 正当沈锦三人嘆气走在大街上,打算找个较远的地方问问看时,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小锦子!小锦子这边!看过来!这边!」 呵呵,听这称唿就知道,除了赵子刚会把亲近些的朋友叫成小太监,没别人了。 果不其然,等三人把目光转过去,赵子刚正扒着一家墙头一脸兴奋的挥手。不过等他看清楚在沈锦身边探头的沈老爷子时,瞬间就蔫了,利索的爬下墙,整理整齐衣服,乖乖跑去恭迎了。 「夫子,您也来了啊。」 赵子刚此刻前所未有的乖巧,逗得沈锦憋笑憋得好辛苦。 赵子刚自称自己是来凑热闹的,奉父命,找个有出息人品好家境却不怎么好的学子做投资的。谁知道正准备寻摸的时候就看到了小朋友沈锦,忍不住就出声了。 「怎么?是没找到住处?住我这里吧!我爹也在,送我来的,明早就得走。到时候你去考试,我给你打探消息,让沈伯父照顾夫子,你也放心不是?」赵子刚兴致勃勃。 沈锦和爹、爷爷相视一眼,点点头答应了下来,不过说好,房租可以省,但饭菜钱得实行aa制,按人头算,沈家三个人,赵子刚过了明天加上僕人才两人,平分对人家太不公平了。 赵子刚默默盯着沈锦,沈锦也毫不客气的回看,最后还是赵子刚输了一筹,小兄弟俩勾肩搭背的冲进小院。 准确的说是赵子刚搭着沈锦,沈锦搭不着赵子刚,他太高了。 沈青和自家老爹相视一眼,父子俩全是懵的。他们,到底是怎么分出输赢的? 现在的小孩啊,太难懂了。 一行人走进小院,赵父早早就得了消息赶出来见客。跟赵子刚一样,赵父也生的五大三粗,皮肤还黝黑,一双大手粗糙有力,看得出是个不错的练家子。 沈锦在偷摸打量赵父时,赵父也在打量沈锦。赵父走了一辈子镖,家底不薄,唯独官方人脉上有所欠缺。会选择把儿子送进镇子里的沈家私塾,一方面知道年轻的夫子压不住自家这皮猴子一样的儿子,另一方面是看重沈老爷子一生教学积攒下的人脉。 赵家根基薄弱,急需一个身上有功名、至少一个举人或是副将的靠山。他会愿意自家幼子得中秀才后考武举也是如此原因,只要有个官员职位,不拘大小文武,就能保住赵家家产。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2页 本来还挺看好跟自家儿子同窗的这几个的,可惜,最看好的沈锦人家自己就挺有家底,班云庐性子冷淡不说,身体也太差,指不定哪天就得死在考场里,只能算个备选,让儿子以同窗探望为名送了银两和药材。 陈明按照他儿子的说法是极高傲还嫉贤妒能,这种人比起记恩更爱记仇。冯俊泽那是家底比三四个赵家加一起还厚的富商之子,投资人家不亚于自讨打脸。 这么一算,赵父索性决定广撒网,只要眼睛够毒,总能找到一个不错的。至于沈锦他们,让儿子自己去维持关系吧,以后人家飞黄腾达了也算是个后路不是? 当然,他更希望赵子刚这小子自己能出息起来,这样他到地下去也能面对祖先了。 沈老爷子的到来挺让赵父惊喜。作为一个粗糙了一辈子走南闯北的武夫,他跟沈青更有共同语言,跟沈源这样的知识分子坐一起总感觉紧张。好在沈源也不是那等没眼见的,藉口累了,让赵父给安排了个住处休息去了,留下儿子孙子在这里应付赵家父子。 赵父果然第二天就走了,临走前还把自家不成器的儿子交给了沈青父子「照看」,并送上了不少滋补药材给老爷子。 无功不受禄,为了配得上这些药材,赵子刚成了「牺牲品」。沈家三人住在小院期间,老爷子会每天针对赵子刚薄弱处进行一对一辅导,认真指数直逼当初在家单独教沈锦的架势。 别说,累是累了些,赵子刚刷刷刷提升的飞快,据说按照这个进步速度,明年下场,有望一举获得童生,只是名次不一定好。 这已经让赵父感激涕零了,连夜准备了一批价值不菲的礼物送上了沈家。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第15章 ◎府试◎ 赵子刚家的老管家做饭手艺比沈青强,每天置办的饭菜都极合口味,还会按照年纪不同区分咸淡,吃的沈家三人都心满意足。加上睡眠足够,精神好了,沈锦进考场的紧张感都没了,自信的开启了另一项考验。 根据赵子刚这几天打探来的消息,全府城下属十一个县,共计三百多人都来考了,才导致府城人满为患。 而且,许是小三元的名头真就那么诱人,十一个县案首也真的都来了。还有好事的人闲着没事给排了个榜单。 据说,最有可能获得府案首的是乐宁县的案首常旭阳,人家祖父父亲都是举人,称得上耕读之家书香传世。今年十八岁,说是被父亲压了两年才考,打算直接一路考到举人,再直接去京城准备备考会试的。 第二名是二嫂娘家兴水县的案首陆秉则,农家子,自幼对实务十分敏感,算学尤为擅长。 第三名是北面长河县的刘元,商户出身,为人长袖善舞,到府城不足半月,已经组织了三四次文会,每次都能组织到至少十来个人,可见其人脉和社交手腕。长处是擅长写文章,能把人写的花团锦簇偏生没有半点拍马屁的嫌恶油腻感,不得不说也是一种本事了。 第四名就是沈锦,半农半商出身,父兄都是帐房,算是和读书人挂个钩。家中祖父是廪生秀才,教书育人一生,为人严谨认真,清水镇周边县镇不知多少学子受过其恩惠,堪称桃李满天下,深受人尊敬。 而沈锦的学问面上看几乎没有任何长处,也找不到缺点,一板一眼让人挑不出错来。但架不住人才七岁,是本届最小的参考学子之一。就凭这,也足以让沈锦在其他人心里威胁程度激增。 …… 沈锦在打量别人,自然也接收到了无数羡慕嫉妒和敌视的目光,好似自己跟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一般。微微嘆了口气,沈锦搓了搓手,等着衙役叫到自己,眼角余光却扫到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身影。 嗯,比自己应该矮一点点,看着应该年岁与自己差不多,穿着却要华丽得多,一身青蓝色绣暗纹的锦袍可比自己这跟制式套装似的藏青色长袍看着好多了。娘亲对刺绣倒是挺在行,做衣服就只会按照常用常见的款式做,没有自己的想法。好在针脚细密,布料也尽量搓的柔软亲肤,沈锦穿的极为舒适。 是谁来着? 谢元涛感觉到身后似乎有人在看他,好奇的回过头来。 是沈锦?排名榜里比自己高一个名次的七岁神童?抢了他风光的那个臭小子! 谢元涛气唿唿的瞪了人一眼,转过头去。 沈锦一脸懵,他哪里招惹到这傢伙了? 还没想明白原因,衙役叫到沈锦,沈锦只能把人抛之脑后,上前接受检查。等找到自己的考舍,习惯性往周边一瞅时,好嘛,过道对面那个正卖力擦木板的小个子,不就是刚才瞪自己的那个? 谢元涛再次感觉到视线,回头一看,脸色都黑了。 怎么又是这小子!阴魂不散吗? 且不管少年人气的如何咬牙切齿,府试还是按时举行了。 府试比县试每天要多了一张帖经,也就是填空题,后面还有文意与类似个人理解,加上一首诗。时间还是每天出来一次,时间不变,题目深度和数量却多了不少,就不仅考验考生的记忆里与理解能力,还有就是字体与急智了。 沈锦诗作的还不错,毕竟有老爷子手把手细緻的教导,押题压得也准,只需要把以前做过的同类型诗作改一改,誊抄上去便是,倒成了题目中最容易的部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3页 不过紧张的气氛和沉重的压力,导致府试三天有不少人被压垮。沈锦算是身体素质比较好的,也架不住考试第三天下了一场雨,考舍漏风着了凉,等考完出门的时候,一张小脸略显苍白。 不过沈锦这还好,顶多是有点脸色苍白,会咳嗽,隔壁的小郎君谢元涛就不行了,第三天早上时还算有精神,中午吃饭时就发现脸色不对,到晚上考场门打开,一张小脸红的发烫,走出考舍没几步就晕倒在过道里。 「哎!小兄弟!小兄弟!」 都是考了三天精神不济的,谁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管别人,有些成年的考生甚至比麻杆还瘦,估计也背不起一个八九岁的少年。沈锦皱着眉头看了看两人的考篮,索性把人背在自己背上,两只手一边一个抓着考篮,尽量压低身子防止少年滑下来,扶着墙,慢慢的走出去。 沈老爷子年纪大了,沈青不忍心让老爷子去挤人群等儿子考完出来,便让老爷子在家和赵家下人一起准备姜汤和饭食,自己带着骡子车等儿子。 谁知,之前两天,沈锦还总能保持在最早出来的一波学子中,现在人都走了三波了,瞅着快没人了,怎么儿子还没出来? 「哎……怎么少爷还没出来啊……」一个陌生的声音从一旁响起。 沈青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不是自己的声音后本能看向左右。自家骡车旁停着一辆还算精緻的马车,车厢不小,拉车的马也是年轻强壮,是牛市上价值少说七八十两的上等拉车马。车辕上坐着一个身穿青色短袍的中年人和一个书童打扮的十来岁少年,中年人看着跟自己年岁差不多,此刻正一脸焦急的张望着考场门口。 「哎!少爷出来了!」少年突然眼睛一亮,率先沖了出去。 沈青也跟着看过去,就看到,自家那白白净净的儿子此刻一身长袍凌乱,双手提着两只考篮,瘦弱的背上还背负着一个陌生的昏迷少年时,也赶忙冲上去把自家儿子解救下来。 「哎哟,怎么回事啊?你这小个儿还学会见义勇为了啊?」沈青心疼自家儿子,见那一大一小背起自家少爷就走,连个谢字都没有,虽然知道人家当下人的担心主子,心里还是为儿子抱屈,忍不住就埋怨了两句。 沈锦笑的讨好:「爹,那人在我隔壁考场,我看他直接摔倒在过道里,周围谁都病着也没人搭把手,你儿子我身体好还能撑点力气,就先把人弄出来了。总不能一直让人在地上躺着等衙役发现吧?地上多凉啊。」 沈青何尝不知,他也为儿子愿意出手相助感到骄傲。不为以后报答,就为了儿子是个品行正直的,他就高兴! 「行啦,瞧你这脸白的,赶紧上车回去,你爷爷已经给你准备上热粥和姜汤了,回去热乎乎喝上一碗盖被子睡上一觉,赶明好了再说。」沈青唿噜了一把儿子的脑瓜,父子俩嬉笑着坐车回去小院。 吃饱喝足,在两位长辈担忧慈爱的目光下睡着,等醒来时已经出了一身汗,感冒也好了一大半。沈锦赶紧叫了赵家下人给自己准备了洗澡水洗了澡,见天色已晚估摸着爹和爷爷已经睡下,不好打扰,考了三天暂时也不想看书了,索性躺在床上开始思考自己接下来的计划。 第16章 ◎童生◎ 算起来,自己现在才七岁,四岁读书,三年能考出个童生已经很不错了,如果再继续往下考秀才,且不说自己现在的知识面累积够不够,光是七岁秀才造成的名声就足以给自家带来巨大的改变。 人都是贪心的,沈锦能七岁考中童生,就会有人想他是不是能继续考秀才,以后中举人、中进士当状元也会很年轻。且不说那些想着嫁闺女给自家绑一个有前途的金龟婿的人家,就说他自己家,他娘的娘家会不会有其他想法?他嫂子呢? 至于奶奶,那没事了,乐家早在战乱时期就已经分崩离析,乐氏根本没有娘家依靠。要不是沈家人都感念养恩,沈源自己也清醒,愿意给乐氏当靠山,乐氏就算握着大把嫁妆也只有被掏空的份,根本没法像现在这样过悠闲的日子。 而且,院试还是要在府城考,这次是多亏了有赵子刚家里帮忙,费用减少了一半还多,下次来难免需要掏一下沈家底子。乡试需要去郡城,那更远,去一次就得至少一个月,等了发成绩再回来,没有五十两以上估计去不得。 所以,现在,还需要先给家里增加一下收入,科举的问题,要不先放放?过几年再考? 可是爷爷能答应吗?他最大的希望就是看到沈家能有下一代顶门立户的,最起码不会沦落到回村里种地的下场。但他毕竟已经七十出头了,能等的了那么多年吗? 沈锦皱了皱眉。 不过为了以后能在家里平安过日子,还是得找个藉口把爷爷说服,只要说服爷爷放弃让他现在去考院试,家里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了。 …… 府试的考核比县试难多了,参加的人数也更多,成绩下来后案首是乐宁县的常旭阳,沈锦只得第三。 那个考场里两次瞪了他的少年也搞清楚身份了,是当时排名榜上比沈锦低一个名次的谢元涛,据说出身官宦人家,祖籍是清水镇,算是老乡,但人家是自幼在京城长大,回乡考试来的。之所以对沈锦不满,只因为县试时沈锦是案首,而谢元涛是第二名。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4页 自幼心高气傲的谢小公子哪里受得了被同龄人比下去,自然对沈锦处处看不顺眼,现在还在拼命在家读书呢。 这是前来道谢,感谢沈锦帮助了他弟弟的谢家大公子谢元辰所说。看得出,兄弟俩感情很不错。 对于这样的人,同样生活在兄友弟恭氛围的沈锦表示很开心,和谢大公子谈的不亦乐乎。 最的是,这次府试,沈锦第三,谢元涛第四,还是压他一名。沈锦已经可以想到,那位小公子气急败坏的样子了。 那一定很好笑。 得了成绩,沈锦让爷爷带他去衙门办了户籍更正,拿到专属于童生的官方印章和名帖,沈青则是负责收拾行李,准备回家的事宜。赵子刚最近忙的脚打后脑勺,据说是找到了可以投资的学子,打算去试探一下人品。沈锦对此不置与否,只是将说好的房租和饭钱一共二十两放在了赵子刚的房间,怕被人又还回来,一家三口赶紧上车走人。 早上大概九点多出发,午饭是在车上吃的干粮,下午三点左右便到了家。沈锦七岁中童生的事情还是在清水镇造成了一阵轰动。乐氏和陈氏早早等在门口,乐氏身边二嫂徐若娘扶着奶奶,沈烈和沈恪脸上带着兴奋高兴的笑容准备着点燃鞭炮,周围围着一群来看热闹蹭喜气的邻居,等待沈锦一行人的归来。 「哎!回来了回来了!小弟回来了!」沈蓉一手拉着小侄女,兴奋的往回跑。弟弟才七岁就已经中了童生,排名还不低,以后前程还少的了? 再仔细算算,就算弟弟这一届院试考不上秀才,自己准备亲事至少还要五年左右,那就是至少还能等两届,自己也等得起。 老秀才的不受宠孙女,和年轻秀才关系不错的同胞姐姐,相较之下哪个分量比较重,沈蓉可是分得很清楚。就算家里再有钱,以后她一个外嫁女也不可能得到太多好处,但弟弟有出息就不一样了,那是走到哪里都会被人高看一眼的! 这一次,大姐沈莲可没再找藉口不来了,不仅表现的高高兴兴的,还带着姐夫和才刚两岁的外甥李长生和外甥女李晓娇一起,扬着一张讨好的笑脸不断往娘和奶奶面前凑,好似生怕弟弟有了出息,家里就忘了还有她这么个女儿似的。 要说真的,沈蓉和沈莲虽说都是沈家的女儿,两人之间的关系却并不怎么好。毕竟沈蓉出生没多久,沈莲就出嫁了,之后除非是沈源或是乐氏大寿,家里会来一些身家不菲或身份足够高的贵客时候,沈莲会带着丈夫孩子一起来,指望着家里能给牵线搭桥,给丈夫孩子指一条路,其余时间甚至连过年过节也不怎么回来。 因为要往娘家送礼。 这也是沈蓉最看不起沈莲的一点,外人面前装的温和大度好似一派教养得当的大小姐样子,实际上呢? 呵呵,占便宜没够。 也因此,早在沈锦出生两年左右,陈氏终于不耐烦长女这样表里不一贪婪无度还没心的样子,直接告诉沈莲以后没事不用回娘家,只是面上还没撕破脸皮罢了。 只是没想到,这女人,居然又来了,仿佛之前气的娘生气拍桌子好像不存在一样。她不是不喜欢小弟吗?咋做到脸皮这么厚的呢? 沈蓉正腹诽着不要面皮的大姐,沈青已经驾驶着自家骡子车回到了家。沈锦先在爹的护持下跳下车,接着父子俩再把老爷子扶下来,由老爷子招唿来凑热闹的乡亲。 沈锦表面绷着温和文雅的表情,暗地里却偷偷扫描人群里好像看到金元宝一般的几个做媒的妇人。不知道在清水镇一个第三名的童生价值多少,能不能让人主动上门来给自家大哥介绍个好的?总不能二哥都结婚了,大哥还单着吧? 不说有没有儿子传宗接代了,就算是多个温柔知趣的女人给大哥打理家事照顾孩子,暖床也好啊! 大哥他……实在不是一个料理家事照顾孩子的好手。 沈锦怜悯的看着巧儿瑟缩在沈蓉身后的样子,不得不说,心里有点难受。 乐氏素来讲究礼法,就算心里高兴最疼爱的小孙子取得了好成绩,面上也依旧优雅,只是步子加快了些许。陈氏就明显外放很多,扑过来一把就将小儿子搂紧怀里,张口闭口「瘦了、」「你爹没照顾好你、」「我的乖儿真出息,真给娘争脸」,看的不少妇人都眼热,对自家那还只知道满大街疯玩的儿子越发看不顺眼。 嗯,回去就叫孩子他爹多来几次「爱的教育」,没的说别人的孩子就能成才,自家孩子就是烂泥扶不上墙吧? 沈源的威信在小镇上还是很有用的,在明确表明,回头会找个合适的时间摆宴席庆祝后,还觉得不太够的百姓们这才渐渐散去。陈氏拉着小儿子的手就捨不得放开,看着两个大儿子点燃为幼子庆祝的鞭炮,脸上的笑容一直挥之不去。 这一点,也红了早就等的不耐烦,还不得不笑脸讨好人的沈莲的眼睛。 第17章 ◎沈莲◎ 沈莲怎么可能不眼红。 作为家里曾经也相当受宠的女孩,沈莲因为有个廪生秀才爷爷和能赚钱的爹,在周边同龄女孩中属于是被巴结追捧着的类型。沈青对孩子很大方,那时家里只有沈恪和沈莲这一子一女,就算沈莲是个女孩,时不时也能有个一两文钱买个糖吃,这在乡下地方的女孩群中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5页 谁让在乡下,女孩都不值钱呢。 沈莲一直觉得自己是不一样的,像话本子里那样,在家受宠,出了门子得夫家看重,丈夫疼爱的女主,是註定要过好日子的。 可惜,年幼时的沈家只有沈青和沈源两人赚钱,花钱的却不少,沈莲就算得宠也不得不帮家里干活,尤其还要照顾接连出生的沈烈和沈蓉。在两个弟妹出生后,家里银钱越发不凑手,沈莲连那一两文的零花钱都没有了,每季做的衣服也只有外面见人的罩衫是新的,里面的不是麻布就是补丁摞补丁,再也没有了以前的风光体面。 她想过好日子,想过那种大户人家夫人那样,可以随意买钗环首饰打扮自己的日子。 可是沈家只有一个秀才爷爷还能拿得出手,却不是被那些大人物看得进眼的,想过好日子就只能靠着自己想办法。 然后,她给自己找了个婆家,位于临镇的李家长子,家里足有两三百亩地的大地主,足以满足她的要求。 没成想这时候,她娘又怀上了。 沈莲要疯了。 她觉得自己爹娘不要脸,都四十往上的人了,也有儿有女做爷爷奶奶了,居然还能整出一个老来子来,不觉得害臊吗? 沈莲伺候够了孩子,沈蓉还小,沈烈是男孩,她害怕娘为了幼弟会逼她多留几年照顾幼弟长大,赶忙着托信儿让相好的未婚夫找人来家里提亲,抓紧时间把自己嫁出去。 在沈锦出生前两个月,她如愿了。 谁知,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沈莲想的那般顺心遂意。李家大郎是喜欢她,但他不细心,只晚上吹灯后会说两句好听话,舒服完后就睡了,进门半年连个簪子都没给她买过。 婆婆是跟着丈夫从一无所有一起奋斗到良田百亩的狠人,家里家外一把抓,相中沈莲当媳妇也只是想着用读书人的血脉洗掉自家泥腿子的烙印,将来也出个读书人光耀门楣。 可惜沈莲是个面上光,表面温柔娴静好似大家闺秀,实际上大字不识几个,一手绣活也只是在平均线上,拿去绣坊卖都卖不到几个钱,做饭炒菜味道也只是能吃,称不上好。 可以说,除了有一副好皮囊,沈莲啥都不出色。 而这时候,沈锦出生了,沈莲跟在婆母身后第一次见到幼弟时,看到弟弟身上银项圈银镯子,襁褓都是上好的棉布和缎子时,她醋了,疯狂的嫉妒上小床上那个还不会说话的婴儿。 这也导致,沈莲之后几年回娘家次数少得可怜。她不想看到抢了自己父母宠爱的弟弟。 之后几年,沈莲时不时的就能听说,沈家如今日子好过了,沈家幼子如何如何天才,沈家最近又出什么事了。尤其是沈锦,四岁读书,六岁进学堂,七岁参考,消息几乎天天往自己耳朵里飞。 而当沈锦考中县案首、考过府试获得童生功名的消息传到婆家,婆母叫自己带着孩子丈夫去给幼弟「庆祝」,和娘家拉进关系的时候,沈莲第一次示了弱。 只有嫁人了才能明白,为什么都说,娘家是女儿的靠山了。如果不是幼弟年幼便得中功名,以这些年她甚少回娘家的举止,婆家知道自己断了靠山,哪里会愿意给她做脸面,让她风风光光回娘家呢。 可话是那样说,当沈莲看到,宛若贵公子一样俊秀挺拔的幼弟被娘亲抱在怀里嘘寒问暖百般呵护,看到门口停放的那辆至少几十两的骡车,沈莲还是忍不住的恨,恨家里有银子了不知道给她做脸,恨幼弟这么多年对她这个长姐不闻不问。 但沈莲跟李氏还是有不同的,不同在于脑子和身份。她知道,这里是自己娘家,沈锦是自己幼弟,家里有钱是能给女人提气,但只有有身份有权力,才能给女人挺直腰杆。沈莲知道自己做不出讨好幼弟的举动,但没关系,只要自己一直跟在娘的身边,表现的对幼弟关怀备至,以沈锦对家人的重视,就算看不上自己这个长姐势力眼,也不会让自己难堪。 因为,沈莲丢了脸,沈家脸面上也不会好过,沈锦更不会好过。弟弟是个聪明人,他不会这样做。 果然,沈锦是看到沈莲,这么多年下来,旁敲侧击之下也多少得知了自家长姐的不靠谱。但今天是他的好日子,娘亲正是高兴的时候,只要沈莲不作妖,作为「好弟弟」的自己也不会随便给人没脸。 反正是已经嫁出去的女儿,除了逢年过节的一点年礼,其余时间少些来往就是。 陈氏没看出儿女之间的「眉眼官司」,这得得益于丈夫的爱护,不希望她因为儿女不和发愁嘆息。 毕竟都是自己生的,就算长女再如何不是,也没人会希望一家亲姐弟处的跟陌生人还不如的地步。 拉着小儿子的手回了家,叫小闺女和儿媳去了厨房端出早就做好的菜餚,摆了堂屋满满一桌子,香喷喷的全是沈锦爱吃的。沈莲见状,脸色又黑了一个度。 沈家现在日子好过,跟商队的帐房一般都是从业时间越久,经验越丰富越值钱。沈青现在一个人工资就得上二十两,闲时一个月也能有十两左右,加上时不时的外快,一年赚个一两百两没问题。 父子俩现如今分开两个商队,一个上半年一个下半年,家里时刻都得有个男人看家,赚的还比以前多些。有了喜事,陈氏手指就松快了些,桌上全是各种肉菜和滷味。仅有的几道漱口的素菜只有角落上的清炒时蔬和一小碟酸萝蔔,是给怀了孕胃口不好的儿媳妇徐若娘准备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6页 沈烈是彻底把小家安在山坡那边的药田里了,第一年甘草出的不错,小赚一笔,天麻还在研究,赚的钱就没往家里交,也不用家里给钱,勉强达到自给自足。 不过徐氏怀了孕,主动回家修养,也算是给家里添了喜气。陈氏最近过得可开心,天天牙花子都露在外面吹风。 沈莲也带着丈夫孩子厚着脸皮坐到距离沈锦不远也不近的地方,确保人能看到自己一家。女儿和刚会吃肉的小儿子看着满桌的肉流口水,李家日子是好过,可婆婆管抠门叫节省,农闲时节一个月也见不到几次肉,还大多给了二房的双胞胎。自己的一双儿女只有儿子吃过几次肉,也不过一次一两片,女儿连肉沫都没沾过,能不馋吗。 陈氏虽后悔把长女养成这样一副没眼看的小家子气,但对外孙外孙女还是疼的,给小儿子夹菜时也会顺手给这两个孩子加上一筷子。巧儿比李晓娇还大半年,此刻坐在小姑姑和爹爹身边吃的头也不抬,自然也没看到大姑姑对自己不待见的眼神。 沈莲觉得巧儿没吃相,粗俗无礼,不懂谦让弟弟妹妹。哪怕是表弟表妹,那也是她亲姑姑生的啊!多让她孩子吃两口会死吗? 正准备拐弯抹角给巧儿上眼药,沈莲的眼角余光瞥见了一旁的大哥,黑着一张脸死死的盯着自己,一点也没有幼时的和善。 沈莲瞬间闭上嘴,只低头随便夹了两筷子菜,也没看清是什么就往嘴里扒,啥话也说不出来了。 沈锦默默给自家大哥竖了个大拇指,沈恪得意回了个笑脸,加上一筷子炖的软烂的滷肉。 吃饱喝足,沈莲连句话都没跟小弟搭上,一家子就被推出了家门,美其名曰家里现在住的紧,没有他们一家住的房间,让他们赶紧趁天还没黑回家去,甚至连桌上剩下比较多的菜色都没给她打包一份。 沈恪毫不客气的把妹妹一家推出门,直接把大门插上门栓,隔着门狠狠唾了一口。这个沈莲,自从嫁了人后是越发拿不出手,以前装大家闺秀还能说是为了沈家名声好,现在连个小姑娘多吃两口菜都能成了她的眼中钉,可见是人品不行。 吃再多那也是吃的沈家的菜,当爹的又不是不能赚钱,还不能允许自家闺女多吃点? 倒是沈莲,说是来庆贺小弟中了童生,就带了一篮子鸡蛋,其余啥也没有,吃的倒是不少。别说李家是老太太管家,就那老太太的精明劲,不可能会在这时候还抠门,连块肉都能捨不得吗? 指定是被沈莲自己扣下了。处了那么多年的妹子,内里是个什么样,沈恪还能不知道? 沈恪只有巧儿这么一个闺女,怎么可能允许被个外嫁多年不回,感情早就淡了的妹妹欺负? 第18章 ◎入学◎ 既然想要帮家里创造点经济价值,沈锦直接泡进了书坊,专门找那些医药相关的书籍来看,打算从里面找出一些关于药性与种植相关的知识回头提供给二哥。他学过那么多年的中医,实在不想就这么放弃,能帮家里做点事也挺好。 沈家私塾关门了,现在除了几个已经交了钱还没能出师的学识字的小孩,只有沈锦和赵子刚还在这里学习。 甲班其余人都过了县试,一般来说算是出师,以后要么去找其他秀才继续读,要么回家自学,已经没有多少可教的了。赵子刚没去参加今年的县试,现在还是一介白身,加上还打算和沈锦联络加深交情,索性厚着脸皮留了下来,并没有要回自己的学费。 而乙班那些还打算继续读下去的学子,则是被老爷子找关系送去了本镇另外两家私塾里就读去了。 沈老爷子教书一生,不敢说有多大的成就,至少举人弟子还是有那么几个,还有一个还考中了进士,据说如今官运亨通,给老爷子送节礼也送来了很多孤本与大儒注释,存放在自己卧室内部的小书房内,平日从不允许任何人进入,连晒书都是自己亲力亲为。 沈锦中了童生后,沈源就对沈锦开放了小书房的使用权,爷孙俩不再是一教一听的相处模式,而是互相讨论。沈源有着古代人对文化的即时式理解,沈锦有年轻人活跃的思维,爷孙俩经常因为某篇文章的某个句子吵得不可开交,直到把另一方说服,或是双方共同开发了新的理解方式为止。 沈家人对此逐渐习以为常,并发展出时常拿着瓜子水果之类在一旁看热闹的习惯。其中以急于做「胎教」的徐若娘最为热络,每次必到。 名副其实的吃瓜群众。 今年的院试放弃后,下一次就得等后年,时间还宽裕。作为县案首,且是名列前茅中了童生的本镇学子,知县大人必然是要安排时间见上一面。 只是得来的好消息,让沈锦懵了一下。 「大人是说,推荐学生去府城的府学读书吗?」 确定是府学?不是县城的县学?一步登天了吗? 知县姓刘,据说是临廊郡本地人,考中举人后屡试不第,补官到清水镇做了个正八品的芝麻小官。不过人还不错,没听说有贪赃枉法的事情发生,平日处理案件和维护治安也算尽心。 虽然也会收些小贿赂,但那是商户为了巴结上峰,减少自家麻烦的「必需品」,算是地方官心照不宣的灰色收入,倒也没什么。 刘知县摸了摸留的好看的鬍鬚,看向沈锦的目光带着和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7页 「没错,本官在府学有些交情,你天赋好,与其把你送去县学那等熬时间的地方蹉跎时间,不如直接推荐你去府学。 只是,府学和县学不一样,县学可以免费收排名前列的童生,府学那里至少得是秀才才能入学,童生只能算旁听,需要缴入学费,伙食与住宿费也是必需。 你可以回去和你祖父商量一下,看看是去府学还是县学,有了答案再来找本官讨要推荐信便是。」 沈锦拱手道谢:「学生明白,多谢大人指点。」 按照当前已知的资料,主管清水镇这边学子的县学是分属于桃花县,兴水县那边没有县学,学子也会到桃花县这边就读,而府学则是得去临廊郡郡城就读。 且不说两地距离,多久能回家探望一次,桃花县周边不算什么富裕丰饶之地,没出过几个出息的,县学据说只有两个举人,分别是院长和一名教喻,也兼任副院长,其余夫子全是演讲经文多年,自觉年长放弃科举的秀才,讲的也不算多好,想在这里学识进步,希望极少,除非能得到那两名举人的青眼,拜个老师。 府学中举人教喻十五名,总教全郡城各地来求学的学子,至今也不过几十个,加上交了贊助费的商人之子,也凑不出百人来。也有秀才做夫子的,但非廪生不可入职,教学那些成绩没那么出色的秀才,以及旁听的童生和商人后代,只有每月特定时间里,才能听到某些有时间的举人讲课。 但是府城和县城的消费水平,绝对不亚于前世三线城市与一线城市的差距,部分发展更好的省份可能差距更大。 回到家,把刘知县的话跟家里一说,刚还兴奋的不行的长辈们瞬间安静了下来。 犹豫了半晌,陈氏看了看已经见怀的二儿媳,心里盘算了下家里还剩下的花销,再看看还一脸稚气的年仅七岁半的儿子,皱着眉头问道。 「一定得去府学吗?县学不行吗?小鱼儿才七岁,去那么远的地方读书又没人照顾,我怎么放心啊!」 沈源抽了一口菸草,思考了一下说道:「也没什么,之前他爹不是打听了郡城的房价吗,到时候在府城下面给锦儿买个小的院子应该花不了太多钱。让蓉姐儿陪读去,照顾锦儿不就好了? 她还小,跟她弟弟去郡城呆两年见见世面,没准能学点东西回来,以后找婆家也好找。」 至于为什么没说同样单身在家的沈恪,人家有闺女要照顾,最近陈氏还忙着给大儿子找亲事,根本不可能离开,沈源就连提都没提,省的儿子媳妇埋怨自己。 沈蓉一听眼都亮了,眼巴巴期待的看着爹娘,就等着他们同意。 徐若娘是个聪明人,知道只有沈锦出息了,沈家的地位能有所保住,以后自己的孩子才能沾得上光,丈夫种药田如果以后赚了钱,才有人保护不至于被当成肥羊。 思考了一下说道:「爷爷,蓉姐儿虽然勤快,但也不过一个十二的小姑娘,府学会不会让女子进入是一回事,如果光是他们两个孩子去府城,也实在不安全。 孙媳听说,很多去远方读书的学子都会在族中或是亲戚家选择个生活困难的,年纪大些的勤快孩子,咱们家也可以选一个,或者直接去人牙子那里花几两银子买一个男孩回来。 到时候蓉姐儿只需要照顾弟弟的日常生活,出去买菜跑腿之类的就可以让那孩子去做,也不会连累蓉姐的名声不是?」 沈源和儿子沈青对视一眼,有些意动。沈家族人虽然都是外来人,这么些年生下来也有了一大票族人。沈锦年龄小,但架不住辈分大,回村里的话得有一票男娃娃叫他叔,不愁压不住人。 也因为是外来人,哪个宗族里都有那么几个过不下去的人家,不在乎送个儿子出去给人当下人,更何况还是给同族的族人跑腿。 如果,真的能找一个不错的,到时候也可以教人孩子识字啥的,以后长大了想留在乡里就帮忙找个活计,想继续跟着沈锦就签个活契,他们家不至于连个孩子都养不起。 不过,沈源是一直住在镇上的,对村里的族人不是很熟悉,这件事果然还是得落在孩子的亲爷奶身上才是。 这么一决定,第二天一早,沈锦去衙门要了去府城的路引和推荐信,沈烈赶回乡下村里寻摸合适的男娃,沈恪则赶着骡车,带着两百两银子积蓄去府城找房子。按照爷爷的想法,如果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就先租,只要价钱合适就行,等有人卖房了再买。 乐氏怕委屈到自己最疼的小孙子,偏心偏到骨子里,直接从自己嫁妆钱里拿出了五十两银子塞给大孙子,叫人给弟弟尽量找个好地段的房子,剩下的採办家具使用。陈氏虽然也醋婆婆偏心,但偏的是自己儿子,那就能忍。至于徐若娘,人家想的很明白,现在最重要的是小叔子沈锦,只要和沈锦打好关系,其余都不重要。 可不能像曾经的大嫂李氏那样,为了银子把情分作没了。至于老太太的嫁妆,等老太太没了不还是得分给他们?沈家人看重亲情,小叔子怎么也不会独吞的。 这一点,徐若娘看的很清楚,所以她一点也不急,反而很高兴。只有这时候沈锦占家里便宜越多,以后回馈家里就会越多。没事的,以后有占便宜的时候。 第19章 ◎姐妹◎ 按照沈源给制定的计划,沈锦在家修整个两三天,家里给乐氏庆祝完生辰,便可以由沈青驾车送去府城入学。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8页 小儿子就要去府城那样的大城市去读书了,陈氏不希望孩子因为衣服简陋被同窗笑话,打算直接去相熟的铺子订上两匹不错的料子给小儿子做新衣服。 还有大儿子,要准备相亲了,新衣服也得做起来,面上好看。 因为桃花县与清水镇之间有座桃花山,山上有座百年老树,求姻缘最灵,导致周边保媒拉线的也不少。陈氏为了给儿子找个好的,也是为了抹除之前李氏留下的晦气,花了大力气挑了个名声最好人脉最广的媒婆,就指望给沈恪找个好媳妇,为沈家传宗接代。 顺便气一气李家那一起子贱人。 估摸着两个孩子的身量所需要的布,陈氏迈进自己常去出售自己绣品的绣坊。清水镇里只有两家卖布的店铺,而其中只有这家绣坊,才会出售缎子之类的上好布料,连细棉布都是南方运来最柔软亲肤的好货。 当然,价格也不便宜。 给小儿子买了足够做两身里外衣服的料子,给大儿子挑了一身,至于老二,人家有媳妇,就不需要老母亲多此一举。付了银子,陈氏还打算再挑一点绣线,到时候赚了银子也好补贴家用。 这时。 「掌柜的,」一个温婉平静的声音突然在陈氏身边响起。「你要的炕屏绣好了,你看看,值是不是这样的?」 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脸上带着热情的笑意裊裊婷婷从后间走来。能以一个女子身份坐稳清水镇绣坊的大掌柜,女子有足够的理由对这群乡下妇女骄傲,但唯独对眼前这位年轻女子傲不起来。 不为别的,只因为这女子有一手好绣活,绣出来的作品在府城也是被众多贵人争相购买的好货。 清水镇距离周边县镇太近,如果得罪了人,人家卖去别家咋办? 她得罪不起。 「刘姑娘啊,真是稀客。这是之前说好的那绣品做好了?」 刘桃儿点点头,脸上带着平静客套的笑意,把手里小包袱里装着的绣品拿了出来。 「请掌柜的查看。」 绣坊掌柜笑眯眯的接过料子,细嫩的手轻轻抚了上去。 「哎哟,刘姑娘手艺还是一如既往的好,这绣品做的太细緻了。下面太吵了,咱们到楼上谈?」 刘桃儿淡然的点了点头。 两人并肩走了上去。 在一旁旁观了一切的陈氏懵然的眨眨眼,莫名的对那位「刘姑娘」起了心思。她是喜欢刺绣的,当初会愿意嫁进沈家,一个是因为沈家当时家底不错,日子好过,另一个最重要的就是婆母乐氏答应收自己为徒,教自己刺绣。 陈氏一直以自己绣工为傲,只是因为要操持家务,平日只能找碎片时间绣上两针,没法像刚才那女子一样制作大篇幅的绣品,但她的一个荷包也是要比其他人卖的多上十几到几十文价钱。 可是刚才,陈氏凑巧瞄上了一眼,那女子那么年轻,绣出的寿比南山图居然比自己最好的作品还要精緻几分,实在是让人见猎心喜。 再想想刚才那女子面相,年纪应该不算小,起步就得二十岁,还会被称作「姑娘」的…… 陈氏眉头微微一皱,还是有点捨不得放弃,打算找人再打听打听。 这么好的姑娘,看着也温和,还有一手需要静心才能做好的绣活,应该不是李氏那种没有家教的类型,也不会如沈莲那般是个面上光,就这么放弃实在太可惜了。 这么想着,陈氏打算再等一等,至少等那姑娘出来,找掌柜的打听一下再说。 而另一边,正防备着二堂姐的刘杏儿一脸不耐烦的在踢着路边石子。最近两年她一直在费心思找机会养护自己这一身皮肤,养的比富贵人家小姐还要白嫩,配着还不错看的脸蛋,也是个顶哌哌的清秀小美人,在村里也是有一批青年在追求,想把她娶回家当婆娘。 可是刘杏儿并不满足,大伯家的两个堂姐生的太好,好到就算刘桃儿以寡妇克夫之名寡居在家多年,依旧有不少家境还不错的意图求娶。 刘杏儿怕堂姐的福运太强自己抢不过,唯一的可能就是让她嫁的不那么好,最好一辈子孤独终老。可惜,就算她背地里传出刘桃儿克夫的名头,也挡不住那群看颜色的男人前赴后继。 这让她怎么能不嫉妒? 不过,好在刘桃儿自觉,自知自己是寡居之人,这将近三年时间甚少出过家门,更不要说是到镇上了,自然也就少了与沈家人碰面的机会。 刘杏儿本来都要放弃监督了,只想着找机会让自己出现在陈氏面前,甚至找个机会勾搭上沈恪。谁能想到,就因为在农忙时间,刘桃儿居然因为绣线不够,要去镇上购买丝线? 就不能等几天?等家里人空出时间帮她买? 刘杏儿没来由的心里一慌,慌乱感让她根本没想过在乎自己刚刚保养的白皙了的皮肤,赶紧以陪伴为由,跟着刘桃儿进了镇子。 然后,就被刘桃儿安置在拐角处。 前面出现的都是体面人家,刘桃儿自己赚钱养自己,还有爹娘姐姐贴补,身上的衣服也是板板正正还带着绣花。 而刘杏儿呢?她娘可捨不得花钱扯花布给个十九了还不打算嫁人的丫头片子用,自然她身上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哪里好意思穿着到这样的地方去啊。 要不……直接跟她娘说,她要嫁进沈家?拜李氏那个笨蛋所赐,沈家日子好过是谁都知道的,沈恪还是长子,膝下只有一个没啥用的丫头片子,要是生了儿子那就是沈家的长房长孙,不愁老人不看重。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29页 刘杏儿的娘只对男人儿子和银子看重,只要跟她说了,一个黄花大闺女怎么也能得一笔不小的彩礼,她娘还能不答应? 更何况,还能打李氏一家,尤其是她几个嘴巴厉害的嫂子的脸面。 而如果沈家不答应这门婚事,以后自然也没脸再求娶刘桃儿,刘桃儿的机缘气运还是会被自己夺走,自己还是能比前世嫁的更好。 因为自己是黄花大闺女,而刘桃儿是背着克夫之名的寡妇。再看颜色的男人,也得惜命吧? 这么一想,刘杏儿反而不在意刘桃儿的去向了。来镇上的机会难得,趁着手上攒了几个铜板,还是给自己买点好东西比较好。 刘杏儿转身就跑去另一家平价布店准备给自己扯块好料子做衣服穿。如果她换个方向往绣坊门口仔细看一下,没准就会后悔今天让刘桃儿出门了。 拿了银子的刘桃儿心里开心,算了算自己的小金库,再攒一段时间也足够在镇上买一间最小的小院居住。家里嫂子们对有个寡居小姑子在家住有多大的怨气刘桃儿很清楚,只因为爷爷奶奶和爹娘还在,加上自己亲哥亲姐撑腰,倒是没人敢到自己面前说酸话。 但自己得识趣,不能因为自己,就毁了和乐幸福的一家。 至于再嫁……之前嫁的夫家在本地还算有些人脉,除非是家里有功名或是和衙门有联繫的,其余人家娶了自己都得被那一家子记恨。 而那些过得好的,人家凭什么放着好好的黄花大闺女不要,娶自己一个有着克夫名头的寡妇呢? 刘桃儿和绣坊掌柜道别,走出胡同后就发现刘杏儿并不在原地等着自己,也不在意。她自幼看人极准,或者说是直觉吧,刘桃儿就觉得刘杏儿不是自己愿意交往的类型。尤其是在无意间发现那丫头在偷她娘和她亲哥嫂的私房钱,甚至有过把念头转到大房和爷奶那边时,就更不愿意跟她做好姐妹了。 刘桃儿不是个抠门的,以往自己不愿意出门,都是找了娘或是找了嫂子帮忙买针线,每每也会给些银钱做跑腿费,出手时也会让娘帮忙,尽量少麻烦嫂子和姐妹。 她是要为自己以后做打算的,哥哥们把自己拉出火坑她很感激,就更不希望为了些许银钱和嫂子起冲突,所以不让嫂子知道自己一副绣品卖多少银子就是最好。 等自己出门立了女户,届时家里还可以继续当亲戚处,花费点银钱也就不算什么了。 但现在,一切还未定性,她不敢冒险。 所以,当刘杏儿提出她替自己去出售绣品买绣线的时候,刘桃儿才会断然拒绝。只因为她知道,这个堂妹心底里就不是个好的,跟二婶一样,是会在银钱上斤斤计较的,甚至可能会昧下自己的银子,这都是如今的刘桃儿所不能容忍的事情。 不过…… 刘桃儿脸颊微红,偷偷的瞥了一眼跟在后面走出绣坊,好似无事发生的陈氏。 刚才,是不是有人在……看自己? 第20章 ◎闹剧◎ 陈氏心里有心事,随便挑了几种丝线后就急忙忙的探头往外看,确定看好的姑娘已经走远,这才回身找到绣坊掌柜问道。 「冯妹子,刚才那个卖绣品的姑娘,你可知是谁家的?」 绣坊掌柜刚入手一件能卖高价的绣品,心情正好,陈氏出身不错,也愿意聊上两句。 「哦,你说的是刘姑娘吧?说起来你应该不算陌生,跟你家之前那位大儿媳娘家一个村子的。人不错,就是命苦,刚嫁出去没半年,丈夫死在了徭役里,要不是娘家得力,把她接了回去,现在过得什么日子谁能想到呢?」 冯掌柜多少也称得上见多识广,想一想就知道眼前这位在打什么主意。 「咋的?惦记上了?要说这姑娘确实不错,人好看,性子也坚韧,为人处世也不错,也有能力,要是我有这么大的儿子,我就把人娶回家当媳妇了。 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突然传出她克夫的名头,还是在她爹娘决定给她重新找婆家的档口。」 陈氏眼底闪了闪,是刘家?那她倒是听说过,跟李氏家里好像挺不对付,两家争村长争了挺多年。 不过,照人家这么说,这刘家家里,估计也没有那么安宁。 得让老二找他那帮「朋友」好好查查。 陈氏想起当初看走眼的李氏如何在家里发疯,搅风搅雨,脸色就有些发黑。 跟冯掌柜的又随便聊了几句,陈氏赶紧回家打算找沈烈帮忙。沈家位于城东第三胡同内里最安静的地方,陈氏还没走到胡同口,就跟一个女孩莫名其妙的撞到了一起。 「哎!」陈氏平日里没少干活,力气自然不是一个小姑娘能比的,只是踉跄了两步便站稳了,反倒是对方,摔了个四脚朝天。 刘杏儿恨啊,自己用了两年的时间,用各种方法扣下铜板,甚至不惜去偷了她娘藏在土炕角下埋着的银子,怕被发现还不敢拿多,至今也不过攒了半两银子。给自己买了一身新的细麻布带碎花的衣服就花了四百文,一支不大的簪花十五文,就快把自己的积蓄花光了。 衣服是用来粉饰表面的,不能让沈家人知道自己是个不受宠的姑娘,是必要的花销。没想到新衣服刚上身,就被个老太婆撞到,衣服都脏了! 「你!你个老太婆走路能不能长点眼睛啊!」刘杏儿气急败坏的从地上跳起来,一边胡乱拍打着衣服一边怒骂。刚才听旁边卖菜的老太婆说过,沈恪的母亲去绣坊买布料了,估计很快就会回来,自己得赶紧解决掉这件事,不能给人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象!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0页 谁也不能阻止自己过好日子! 刘杏儿阴沉的瞪着眼前这不认识的老太太,眼底透露着鄙夷和嫉妒。就这么一个平平无奇的老太太居然还带着这么粗的银镯子,实在是太不公平了。等自己嫁进沈家,一定也要沈恪给自己买比这更好的首饰才行! 自己可是黄花大闺女,嫁给沈家这二婚头是沈家高攀!他们全家都得捧着自己! 刘杏儿不断给自己洗脑,就算明知不可能,靠着洗脑也让自己坚定了信念,撞到自己的陈氏就显得越发看不顺眼。 陈氏不知道刘杏儿在想什么,见一个跟自家儿媳差不多大的姑娘被自己撞到,还是有些心虚理亏,赶紧上前道歉。 「不好意思啊姑娘,我这急着回家做饭呢,摔疼了吧?」说着,陈氏还想帮着刘杏儿拍身上的尘土,却被刘杏儿一把推开。 「干嘛呢?我这可是今天新买的衣服,你给我弄脏了还想掐我逼我闭嘴是怎么着?真是世道变了,一个老太婆还学会碰瓷讹人了。」 陈氏一听就不乐意了,自己都道歉了,怎么这小姑娘还血口喷人呢? 「小姑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碰瓷啊?我什么时候要掐你了?你可以去问问,我陈翠花在这里过了这么多年,谁不说我一句好的?怎么到你嘴里就成讹人的了?」 刘杏儿听着不耐烦,又着急,怕这一幕被沈恪的母亲看到坏了形象,皱着眉头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你这走路不看道把我撞了总是事实吧?也就是我,要是个年纪比你还大的老太太,或是孕妇和小孩呢?让你撞一下还能有好? 既然你做错了就得挨罚,这走到哪里都是这个理。看你这打扮也不像缺钱的,就赔个几两银子当是赔我衣服钱总行吧?真是晦气,今天我还有急事呢。」 「啧,说的好像谁没事似的。」 陈氏皱了皱眉,这姑娘身上的衣服看着是整齐,但却是细麻布的,连个绣花也没有,撑死几百文,陈氏不想做这个冤大头。 但是不赔,看这人也不像是会善罢甘休的,到时候影响了自家声誉,再影响了儿子前程,后悔都来不及。 陈氏磨磨蹭蹭的从篮子里摸出自己的小荷包,她这些年来绣荷包赚的钱都在这里,平日家里买菜买肉也大多在这里出,丈夫儿子赚的则是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所以荷包里顶多也就一二两银子,这还是刚卖出去十几个荷包赚的钱加一起才有这么多。 别看少,这要是换到村里,足够一家五口嚼用大半年呢。 「娘!」陈氏正准备随便摸点银子打发了人,小儿子带着稚气的声音响起,小步子颠颠的跑了过来,身后跟着老大家的巧儿。 「哟,锦哥儿啊,带着巧儿干啥去啊?娘这就回去做饭了。」 陈氏见到小儿子笑的见牙不见眼。 沈锦上前搀扶着陈氏的手臂,顺手把篮子挽到自己臂弯里。 「不干啥,陪巧儿玩呢,刚才在院里听到您的声音了,出来迎一下。」 陈氏见儿子体贴,刚被人气出来的怒气一瞬间一扫而光,顺势还把那姑娘也给忘了个一干二净。 「迎啥啊,就这么几步路的。」 刘杏儿还等着要银子呢,见那老太太转身就要走,立刻挡在前面。 「你个老太太,怎么?撞了人不赔钱就想走?哪有这么好的事啊!」 陈氏想起刘杏儿,怒气再次被激了上来。 「娘,这位姑娘,似乎不是我们胡同的人吧?」 沈锦冷静到近乎冷酷的声音响起,一双清冷的眼激的刘杏儿本能一颤。 陈氏点点头:「可不是,不说咱们这胡同了,清水镇你娘不说谁家都知道,至少这城东还是门清的,就没见过这姑娘。刚才娘寻思回家给你们做饭,这丫头不知道哪里窜出来,差点把你娘撞到,还骂我说我老太太碰瓷讹人的呢。」越说越委屈。 沈锦嘴角微勾,清俊稚气的一张小脸此刻却显露出压人的气势来。 「既然不是城东的,这里也不是主干道,不在这里住的一般不会往这边走,那么请问,这位姑娘,你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到底是谁讹人? 话外音一下子就被周围已经混成人精的人群听明白了,看向刘杏儿的目光就有些不对。 刘杏儿一下子慌了神,结结巴巴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说道:「我,我怎么就不能到这里了?我来相亲的成不?只是跟家里人分开一时半会找不到地方了……」 「那,请问你是跟谁家相亲啊?这附近我也还算熟,可以帮你跑个腿,找了人来把你带回去。」沈锦步步紧逼。 刘杏儿越发不知所措,突然一道灵光闪过。 「我是来跟沈家大儿子相亲的,人家可是耕读之家,怎么可能跟你们熟。」 沈锦眼神瞬间怪异:「沈家?」 刘杏儿手指死死抓着衣角,嘴上还硬:「没错!」 「沈家大儿子?沈恪?」 「对啊!怎么?别告诉我,你很熟啊?小屁孩。」刘杏儿误会了沈锦的表情,以为是在害怕沈家的地位权势,表情越发洋洋得意。 「呵呵,可不是很熟吗,特别熟。」沈锦脸上的表情越发像是皮笑肉不笑。身后看热闹的人群就不给面子了,一瞬间哄堂大笑。 「哎,沈家的,这小姑娘说是跟你大儿子相亲的,是不是真的啊?」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1页 「哎哟这可好玩了,相亲的姑娘认不出男方亲娘亲弟弟,还在这里要银子,真是不要脸皮了啊!」 陈氏气的火冒三丈,且不说她大儿子现在在去府城的路上不会给安排相亲,就算安排,她也不会给儿子找这么个混不吝的啊! 「哪里来的骚皮子敢攀扯我儿子!老娘今天就打死你!」左右一看,陈氏顺手抄起旁边卖菜的扁担,噼头盖脸打了过去。 「哎哟!哎哟!」刘杏儿已经许久没有挨过打了,一身被养的精细的皮肤顿时被抽的红成一道道。这还不算,此刻她脑海里全被刷了屏,满脑海都是两个大字。 「完了。」 她居然骂了沈恪的亲娘!还管人家要赔偿银子!还说自己是来跟沈恪相亲的! 最重要的是,不仅是在那么多人面前,还是在沈恪那个传说中智多近妖的弟弟面前! 完蛋了!她没有以后了! 刘杏儿本能的颤抖,小脸煞白,拼命捂着脸跑出了胡同,往镇子外跑去。 第21章 ◎挑人◎ 陈氏气唿唿的回了家,刚回来喝了口水的沈烈身后跟着媳妇徐若娘凑了上来。 「娘,这是咋的了?出去前不好好的,这会怎么气成这样啊?」 陈氏气的说不出话,沈锦慢条斯理的把自己了解到的都告诉了哥嫂,两口子面面相觑。 「还有大姑娘主动说跟大哥相亲?这是疯了?没有媒妁没有父母在场,她这是不想要自己的名声了?」 沈烈眼睛瞪得熘圆,一脸不可置信。 「八成是哪个村里的姑娘被人搞了破鞋,没人要了,听说大哥带个孩子没媳妇,就打算来碰运气讹人的。」徐若娘想了想,补充了一句。 她们兴水县以前就发生过这样的事,只是是婚后才发现那姑娘已经不是完璧。但那时新婚夜都过了,男方说破大天也没用,反而被扣了一个吃干抹净就想不认帐的黑锅。女方娘家在男方家闹了个天翻地覆,最后不仅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个媳妇,还被迫给了女方家五两银子做「名誉补偿」。 然后将近九个月后,那女的生了个儿子,说是早产。 陈氏听了脸色越发黑,阴沉沉的不知想了什么,慢慢沉下气去。 现在最要紧的是小儿子入学和大儿子相亲。出了这么一茬,除非陈氏能在最短时间里给沈恪找一个比那姑娘还要好的媳妇把事情盖过去,否则任谁想起今天,以后都会有事没事窥视小两口,甚至暗中挑拨两口子感情。造不造孽不说,只为了茶余饭后添个笑料,也会有很多人愿意添砖加瓦的。 毕竟,只要比自家日子过得好,谁还没个红眼的?这些「大户人家」的八卦,才是老百姓最爱看的。 至于事后沈家会不会把怨气发泄到这些人身上,「法不责众」嘛,一个秀才,又没权势,有什么好怕的。他们只是说了实话,只是说的人多了些,你们往心里去那是你们小心眼,跟他们可没啥关系。 人性本恶,不外如是。 莫名的,陈氏再一次想起在绣坊看到的那个姑娘来。 陈氏素来是想到就要做的,直接扯着沈烈交代了事情,让他出门去找他认识的狐朋狗友去打听。 是不是大闺女陈氏反正不在意,家里人也只图人好就行。反正又不是惦记人家有夫之妇,男未娶女未嫁,一个休弃带孩子,一个没娃死男人的,谁也别嫌弃谁。 而且看那姑娘,经歷了这么多还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路,把自己养的好好的,首先心性就没问题,至少应该不是那种会被人言牵着鼻子走的。回头再打听一下姑娘性子品性和父母,只要家里能立得起来,姑娘品性也足以当得起长嫂如母,这姑娘,她亲自去找刘家说亲去! 绝对给刘家把颜面做足了! 打听消息比找人容易,沈烈中午吃完饭抹了嘴就跑出去,不到三个时辰便回来,还顺手给家里女眷小孩们都买了甜嘴的点心。 每个村里都有那么几个游手好闲但消息绝对灵通的,更何况打听的还是刘家那个早就被村里光棍们惦记许久的二姑娘,简直一打听一个准。 陈氏听了儿子打探来的消息,心里对刘桃儿就有了几分喜欢和怜悯。又得知刘桃儿丈夫去世后是娘家哥哥们出面去把妹妹带了回来,就知道刘家男人们至少是团结的。 女人都是跟男人走,加上刘桃儿吃穿虽是用的家里,每月也会往家里交上一笔钱,隔三差五也会给侄子侄女们买零嘴,是个懂得人性和交往的姑娘,心里就越发的满意。 「那,那姑娘家怎么想?有打算给姑娘再找不?」 沈烈大口大口喝光了妻子端来的温白开,袖子一抹嘴巴,点点头:「是听说要找,但据说目前去说媒的刘家都不满意,不是家里穷就是本人有毛病,还没答应谁。」 「那就好那就好……」陈氏松了口气的拍拍胸口,好不容易找到个合心意的儿媳妇,要是被别人订走了,想找下一个可不容易。 沈烈一时间表情怪怪的,提醒娘亲道:「娘,你先别高兴的太早了。」 「咋?」 沈烈犹豫了一会儿,说道:「你晌午那会不是跟个姑娘起了矛盾?那姑娘说是来跟我大哥相亲的?」 「对啊。」 「是不是长得挺瘦,面皮看着挺白,吊梢眼,薄唇,看着二十来岁,个头比我姐还矮半头?」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2页 陈氏愣了一下:「你咋知道?你看到了?」 沈烈抹了一把脸:「啥我看到了啊,我兄弟给我打听的,说是刘家至今未嫁的姑娘除了寡居在家的大房二姑娘,也就是你看好的那姑娘,二房还有一个,叫刘杏儿,家里给相了两年都没答应嫁出去,不是嫌人穷就是嫌人丑,至今在家做老姑娘。 还听说,今天上午的闹剧刘家那个村里有人看到了,回去就当闲话说了出去,刘家二房的那个媳妇觉得丢了脸面,先是跟嚼舌根的婆子吵了一架,回去后又把那姑娘给打了一顿,现在刘家还吵吵的鸡犬不宁呢。」 「啥?!」 陈氏惊讶的差点蹦起来。她看好的大儿媳,居然跟那个混不吝的女人是堂姐妹? 陈氏一时间只觉得自己脑仁都疼,嗡嗡的,叫人难受的想吐。 「哎哟……我的儿啊,怎么婚事这么坎坷啊。先是遇到李氏那个搅家精,又有个嫌贫爱富的混不吝要占便宜,好不容易找个合适的吧,家里还不清净,这日子可怎么过哟……」 陈氏拿着帕子抹泪,哭的泪花止不住的往下流,只觉得自己长子命是真的苦。 可不管陈氏怎么哭嚎,人家是堂姐妹,堂妹因为自己犯蠢,毁了名声,刘家就算不把这帐记在沈家头上,也不可能再把二姑娘嫁过来了,不然传出去怎么说? 姐妹俩争男人?刘家下一辈儿的姑娘还嫁不嫁了! 所以,就算为了人家姑娘名声着想,陈氏也只得打消了找媒婆去刘家说媒的事情,继续相看其他人家的姑娘。 沈家族群在清水镇周边几个村子里都有分布,在本地算是个大姓。沈青的亲爹娘则是住在距离镇上十好几里的碗窑村。村子里沈氏一族的不算多,也有个七八户,少说男丁二三十口子人。 碗窑村以前是烧瓷器的,一整个村都是一商户的佃户,瓷窑也是商户的。前朝末期因为贪官横行,商户被贪墨了家产,全家死的死流放的流放,村民也跑的跑逃的逃,死的更是一大片,到新朝建立才渐渐恢復生机,但是这瓷窑是彻底没人管了。 吃饭的手艺没了,全村几十户人只能靠种地为生。姓沈的还算可以,靠着镇上有个秀才做靠山,衙门小吏轻易不敢招惹,尤其是沈源的嫡亲兄弟,除了已经死了的,硕果仅存的沈青亲爹,也就是沈源的弟弟沈析一家,如今靠着靠山和善于经营,也是坐拥二十几亩田地的村里富户了。 不过沈析家人口不少,儿子三个孙子五个,要养这么一大家子吃穿嚼用,尤其还想学二哥也供应孙子读书,这么些个地就完全不够使了。 沈析家这还算好的,就算有靠山,沈源也只是个年过七十的秀才,没有太多的来钱路,性子又刚硬,不可能允许族人仗着自己名头为非作歹,能得钱的路子就更少。 有过得好的自然就有过得不好的,可这年头,新帝登基也没几年,眼瞅着又要面临国本之争,指不定会不会火烧到临廊郡,会不会连累到下面的村镇? 万一又要招兵役,自家多一个儿子没准就多一分留住香火的可能。 这都是临近京城的老百姓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人生经验,这时候,哪怕就算家里有个前头生的看不顺眼的,男人们也不会允许媳妇随便把人签了活契,就是怕自家最后一抹香火都保不住。 谁让这年头,下人不算人口算资源,没有土地没有独立户籍,甚至连姓氏都不配有,顶多签了活契的不能随意发卖打杀。若是和主家有亲戚关系的,也不过是多看顾两分。 真要是近亲或是有其他活路的,谁会抛下脸面给人低声下气当下人啊。都当了下人了,还想保留亲戚的颜面,想屁吃呢?人家又不是做慈善的。 人找不到,陈氏只能掏了银子让儿子去人口市场去挑。古代时候各地都有可能天灾人祸。尤其是新旧朝代更迭时期,人口价贱,一个长得好的伶俐些的男孩也就五两,女孩三两,到灾祸年间可能就几袋粮食就能换走。 而出手却能十几倍几十倍的赚回来,可谓是暴利。 当然,那种动辄几十里上百两的「上等货」肯定不会出现在这么个「穷乡僻壤」,都是直接运到江南或是京城那些富裕的大城市,卖给有特殊癖好和要求的达官贵族或是烟花柳巷的。能当做下人买卖的大多是用一两袋粮食换来的,没啥出头的手艺和特长,长得也平凡甚至可能丑陋,有的年纪还大,这样的往往只需要几两银子就能买到。 第22章 ◎买人◎ 沈锦是要挑人当书童的,最好是要找个年纪大一点的男孩,手脚勤快踏实肯干的,会洗衣做饭的更好。会运到这边来卖的一般都是农家过不下去才会卖儿卖女甚至自卖自身,这些活都是做惯了的,价格贵不到哪里去。 那么就得看买家自己的眼力,看能不能从一群差不多的里面挑中最合心意的来。 陈氏给了沈锦十两,让沈锦买了人后早点去签了契约,然后给人买套利索的衣服打扮齐整了再带回家看。因为大儿子还未回来,二儿媳还有孕总不能总是指使人家男人,就让沈青陪小儿子走了一趟。 清水镇没有人口市场,最近的人口市场在桃花县,除了有钱人家会找了人牙子到府里去挑选,其余想买人的都得去桃花县。 沈青在外走南闯北多年,人脉多,到了桃花县后只是去打听了一下就知道地方在哪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3页 说是市场,其实只是在县里找个偏僻的角落,几个人牙子合租下这边一排的小院,院墙打通个小门,把找来的「货物」安置在各自租下的院子里,等人来挑。 这样的格局也是防止有「货物」私自逃跑,起到互相帮忙监视的作用,算是人牙子之间的不成文的「约定」。 因为「孝敬」过官员小吏,在本地运转多年的人牙子也多数有各自的人脉「通风报信」,根本不愁「货物」被衙门当成功绩压下,把他们抓起来,所以父子二人抵达时,里面的「老闆」们竟一个个懒散的不行,还有几个伙同着吃酒打牌,过得有滋有味的。 「哎哟,生意来了!老闆,是给小少爷找小厮的吧?」一个眼尖的男人一眼看到走进来的身家父子,从两人的打扮穿着,和身边小孩一身至少八成新,袖子边还带着讲究的青竹刺绣的书生长袍就能看出,不是来「倒卖」的同行,而是带着自家儿子来「涨见识」的父子俩。 是为了给小儿子买个书童小厮伺候的,这些家里有闲钱的文人家里就爱讲这个排场。 沈青淡然的点点头,他走的地方多,见多识广的,对眼前这一切早已习以为常。沈锦虽说有点不习惯,但也知道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就得习惯这个世界的规矩,想改变规矩,就得让自己足够强大。 而不够强大的人,就只能随波逐流,就像这几个院里,一脸丧气的「货物」一样,看不到未来一点光亮。 「就像你所说,我是给我儿子找个小厮照顾他的。要求呢,至少在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能干活的,人得利索爱干净,会做家务手脚麻利的。你把人领过来,我儿子挑,他挑中谁就算。」 男人诧异的打量了一眼身边看着文文静静的小少爷,眼中划过一抹惊讶。这年头都是当父母的给儿子挑选下人,孩子年纪越小越是这样,生怕自家出息的儿子被个不学好的下人带坏。 这个当父亲的,怎么就这么心大呢?这小少爷,有八岁吗?就这么放心? 不过,这孩子长得真好,如果卖去京城,估计能卖个顶好的价钱。 男人眼中划过一抹贪婪,还未收好自己的小心思就看到刚还文静内向不言不语的小少爷抬起头来,一双清冷黝黑的眸子里毫无感情,仿佛在看死人一般。 男人本能的打了个寒颤,心里的恶意收敛了不少。 做这行这么多年,他太知道什么样的人不简单不能惹。赚不到钱不要紧,命没了才事大,而往往要了你的命的,就是那些看着软和无害的,下手最狠。 男人赶紧跑去挑「货物」去了。 沈锦慢悠悠的收回目光。学医那么多年,见过的死人成百上千,甚至惨烈程度不比这时候的侩子手见到的差。只是吓唬一个古代版人贩子而已,又不是那些动不动就弄死人的拐子,小意思啦。 沈青可没注意儿子和人贩子斗智斗勇的过程,虽说挑人得儿子做决定,但自己作为孩子亲爹,还是得给孩子把好关。 去府城学习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一次家,如果找了个内里藏奸的奸猾小人,儿子又心软,万一煳弄了儿子,偷抢了银钱跑了还是小事,拐带儿子学坏,借着读书名头拿家里银钱为非作歹可不行。 这么一想,沈青表情越发严肃,仔仔细细的盯着那男人挑选出的每一个男孩,意图看清人心一般,吓得人一个个站的笔直,一声不吭。 「呵呵,这位老爷,按照您的要求,我们这边五家店,符合您要求的男孩全给您找来了。这边这几个是旁边这几家的老闆,您选中谁可以直接商量价格。」 男人讪讪笑着,丝毫不敢让人看出,自己刚才竟然打过对方儿子主意的想法。 沈青对儿子使了个眼色,沈锦上前走了两步,仔仔细细看着这些挑选出来的男孩的面色。 这些男孩也不知道是从多远的地方运来的,个顶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有几个脸上还带有黑灰色的灰尘,看着就埋汰。 沈锦按照自己的直觉,从中挑出了五个看起来长得周正老实,身体也还算结实的出来,又从一个角落拉出一个个头略显瘦小,但眼神清亮的小男孩,想了想,问道:「这些人,有识字的吗?几个字也行。」 「老闆」们显然也不清楚,纷纷看向被挑出的人。六个人里只有两个举起了手,后面没跳出来的一个也没有。 而举手的,一个是第一个被挑出的,看着应该有十二三了,还算结实,眼神平静。而另一个,就是被沈锦最后挑出的那个瘦瘦小小的小傢伙。 「我会写自己的名字。」大点的男孩见沈锦看他,抿了抿干涩的唇说道,声音带着点微弱的期盼。 另一个小的见状,犹豫了一下也赶紧说道:「我也会写自己的名字,其他的也认识一些,是我娘教的。」 沈锦点点头。 「这两个,是谁家的?」 一个妇人赶忙走出来,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小少爷,是我家的,这两个都是我家的。」 「他们,是哪里来的?」这是在打听来路了,如果是拐来的,沈锦就得考虑考虑了。 妇人显然也清楚,忙不迭的说道:「都是正道来的,自卖自身。这个大的是卖身葬父,小妇人花了三两银子帮他给父亲买了口薄棺材下葬,他就跟着过来了。小的这个是半路上捡来的,当时人都昏迷了,小妇人只是找了个赤脚大夫灌了碗药,命大活了过来,就也呆着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4页 「多久了?」 「半个来月吧。」 如果按照正常人想法来看,小的这个太瘦,年纪看着也小,能不能照顾人还有待商榷,没准还得沈锦照顾他。但人小代表心性未定,要是有什么恶习坏毛病还可以调教,实在改不过来,卖身契还在自己手上,可以随时处理。人还识字,到时候家里有个信件往来,还可以让他跑个腿啥的。 而大的这个,看着有把子力气,听这妇人说话也是个孝顺的,但内里不知如何,前世不也有很多犯罪分子,实际上也十分孝顺爹娘? 万一这人是个表面忠厚内里藏奸的,沈锦可不觉得,自己这才七八岁的小身板能跟他刚力气。 不过如果真的是个好的,买个有力气的帮着干活打理家务,自己也省心不是? 眼角余光瞥了瞥两人,大的这个手上到处带着薄茧和划伤,多是在指肚和掌心肉上,说明平时肯定没少干活,至少这一点上老闆没有撒谎。而小的…… 沈锦眯了眯眼,好似发现了什么,异样的神色转瞬即逝,表情如常问道:「这两个人,价格多少?」 听到这话,旁边还等着的纷纷嘆了口气,领着自家的「货物」有点不甘心的走开。不打扰偷听同行讲价,这是行规。 妇人脸色高兴,眼珠一转,说道:「这样吧,这位小少爷,还有这位老爷,您二位也看到了,这两个都是自卖自身,小妇人这边没什么成本,顶多算是这段时间的药和伙食,再加上费的时间,给您一个实诚价,大的这个八两,小的四两如何?好歹人养的还是不错的,又识字,值这个价啊!」 沈锦冷笑,眼神戏嚯的看着好似吃了大亏的妇人:「如果不是我问了,你知道他们识不识字啊?又不是你教的,你也没花钱,凭啥把这当成本算进去? 还有,这人是自己跟着你的,你是给他们吃什么山珍海味了?半个月要价十二两?有这钱我去乡下雇一个,一年衣食住行全包都用不上十两银子! 少废话!两个人打包五两,愿意就交接签契,不愿意我现在就走。又不是只有你家有卖,刚才那几个也不错啊!」 桌球一顿说的妇人整个愣住了,她见过女人讲价,也有男人来讲价的,但是这么小的个小孩,居然也能讲价这么毒辣? 谁家学堂教的啊?不教三字经改教生意经了吗? 第23章 ◎搬家◎ 沈锦跟老闆娘讨价还价好半天,敲下了两人打包卖六两银子的价格,签字画押走人。 沈青挺好奇,虽说从小就知道这儿子对银钱算数等事挺熟练,但讲价是哪里学的?跟老妻上街买菜学的吗?一下子给人砍掉一半,这狠辣的言辞,沈青顿时觉得自己后继有人了。 但想到家里老爹对幼子的期望,沈青肉眼可见的颓了。 「哎锦儿,你娘让你买一个伺候你就够了,你怎么买两个啊?你打算怎么跟你娘交代啊?」 沈青心情不好,就想其他人陪他一起不好,最佳人选就是这个精明的小儿子了。 只要一想到这小子粉雕玉琢的一张小脸露出只有幼时才会有的难过或是痛哭等表情,而不是现如今这怎么逗都是一副淡然的样子,沈青就觉得自己浑身舒坦。 当然,他是爱小儿子的,但这不耽误他逗这小子玩。 生儿子就是用来玩的嘛! 沈锦无奈的白了一眼老爹,说道:「爷奶年纪大了,你和我大哥见天不在家,二嫂怀了孕,二哥还要顾着药田,家里只有我娘带着一群孩子,上面还要伺候老人,不累吗? 到时候,先让他俩在我身边看看,挑一个适合放在家里的帮忙干活,另一个跟着我,我娘轻省了,还能有时间照顾爷奶和巧儿,你和我哥出门在外也放心不是?」 沈青欣慰之余,觉得自己心情更不好了。这么浅显的问题居然还要儿子提醒,突然觉得自己几十年都活狗身上去了。 「嗯嗯,还不错,你小子还记得你爷奶和娘,没有辜负他们那么疼你。不过……」 沈青一言难尽的打量着儿子挑出的这两个小子,一个皮肤黝黑,十二三岁的脸配着个十五岁的个头,身上肌肉也还结实,与其说是书童,不如说更像是当兵的,看着比自家大儿子当年还壮实。 小的呢,说是十岁,但怎么看都只有七八岁,脸用黑灰涂得脏兮兮的,除了一双眼睛看着挺清亮好看,其他都看不出本来模样,那双手也看着不像做活的。 儿子为啥会挑这么个人啊? 从清水镇到桃花县距离不算近,沈锦还小,因为心疼儿子,沈青还找客栈定了个房间,打算让儿子午睡的,下午过了最热的时候再回家,此刻正好给这两个小子提供沐浴。 因为只是个中房,房间不大,浴室这边一次只能让一个人洗,在小个子暗地里松了口气下,两人分成两拨去把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沈青去买回的青色细麻衣的束腰短褐长裤,这才乖乖站在父子俩面前。 「自我介绍一下吧,名字、年纪,都会什么,哪里人,家里什么情况,都说一下。」 首先是大的这个。 「我叫大牛,路大牛,羡阳郡下山村人,今年十二。我娘死的早,我跟着爹,爹没有再娶,只有我一个儿子。去年我们村靠着的山上滑坡,我爹跟人去帮忙挖土,被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野猪顶了,摔断了腿和腰,瘫痪在床。上个月,爹还是没熬住,我家没钱了,我就卖了自己,把爹下葬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5页 嗯,羡阳郡的,那就是隔壁郡城的,距离临廊郡说远也称不上,到时候没准可以打听到一些情况。 然后是小的。 「我、哦,小的叫李宣,十岁,是京城下通远县人。 我、我也是因为爹娘早逝,住在叔叔家,因为这张脸长得太好,被一大户的少爷看上,我叔婶看上人家出的银子,嫌我在家吃得多,花他们家的银钱,想把我送出去换好处。我就装着喝了他们送来加了迷药的粥,半路上趁着赶车的马夫去解手,从小树林里逃跑,因为太饿了,才晕倒在路边,被那个妇人捡走的。」 小傢伙一双眼不安的转个不停,结结巴巴的补充着自己的故事。 沈锦嘴角微勾,眼中带着审视。 「哦?那你,为什么?谎话连篇。」话本子里都用烂了的梗也拿来用,是把他们当傻子了吗? 「哎?!你!你怎么知道!」小傢伙一双眼瞪得熘圆,沈青本打算喝茶看戏,也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啥玩意?他、她是女的?」 大牛也目瞪口呆。虽然是觉得这个小弟弟个头小了点,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居然是个女娃娃啊! 李宣、哦不,是李萱草脸色瞬间煞白,赶紧跪下求饶:「少爷,求少爷原谅。奴婢是撒谎了。 奴婢李萱草,少爷明鑑,奴婢的确是女孩,因为家道中落,奴婢家兄长被人诬陷科举舞弊,将父兄逼死在大牢中,只为谋夺奴婢家产。 后来虽然查清了还了奴婢家清白,可母亲因为承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没多久也去了,奴婢家家产也被那些贪官贪墨,没有归还,只当没有这回事。 奴婢是女子,身边也没有什么值得信赖的亲戚伸出援手,为了自保,只能自卖自身。可如果以女子身份,以奴婢的容貌和当下的世道,那些人贩子为了多赚银子也会把奴婢送进那些骯脏地方。 奴婢只能女扮男装,装作是个瘦弱的男孩,只求能吃饱穿暖有瓦片遮头,其余的,奴婢如今也不敢多考虑。求少爷怜悯,不要把奴婢送回去,奴婢感激不尽。」李萱草哭的泪流满面,跪伏在地上哀求。 沈锦微微皱起眉头,有这么个事啊…… 沈家如今地位最高的也不过是沈源这个廪生秀才,如果这小姑娘身后有人追查,哪怕只是个县令,都不是沈家能对付的。 不过,既然这姑娘在人贩子那里半个多月了还没被发现,也可能没事,而且自己至少这几年没打算去京城,这人还小,等长大了许是就没人认得出来了,实在不行就留在家里伺候奶奶和娘,不跟自己去京城也就是了。 还好,既然已经还了人家的清白,说明这小姑娘就不是被没入官奴后逃出来的,自卖自身也只是为了自保。 大不了到时等该去京城时再问问好了,如果这孩子想跟着回京城,那就带着,以后当个管家娘子,到了年纪就发嫁,也不过是一份嫁妆的事。不愿意就留在老家跟着娘亲身边伺候,以娘亲和哥嫂的性子,也不至于为难一个小姑娘。 沈锦眼神打量了一下这小姑娘,又看了看一旁不知所措的大牛,不着痕迹的点点头。 看得出,这两人关系还不错,之后的生活应该不至于太难管理。 清理干净的两个少年少女看着还不错,大牛个头高,看着有把子力气,还会赶车,回程期间沈锦父子就坐在车里,大牛在外赶车,李萱草一起坐在车辕上。 因为没了未来生活的烦恼,两小只都悠闲的靠在车厢壁上,听着车里沈锦清幽的声音背诵文章,心里格外平静。 哦对了,因为沈青觉得萱草这个名字太单薄,不吉利,加上人已经卖身为奴,再用原来的姓氏就不太合适,给人改了个名字叫元柳,意思是这姑娘如同柳树一样坚韧却不失圆滑,必要时也可以随风摆动,只求不被强风折断。有时直接的方式达不到目的,也可以像柳条那样换个形式,没准情况能更好。 也是沈青对自己儿子的期望,希望两个孩子能在一旁帮衬一二。 小姑娘很感激的应了下来。 等回到清水镇时已经是酉时末了,大牛和元柳抱着自己的小包袱,里面都是沈锦为他们置办的「行李」。 一人两套换洗的衣物和一双鞋,元柳多了两根用来绑包包头的髮带,就是沈锦给两人准备的。 陈氏虽然对多买了个没啥用的小丫头有点不太高兴,但沈锦多会说啊,就说是为了伺候奶奶和娘亲的,也帮着伺候怀孕的二嫂。 看在儿子孝心上陈氏笑眯眯的还是接纳了这个小姑娘,也不需要人伺候,直接把买来的两人都划拨给小儿子使用,顺理成章的驳回了沈蓉想跟着一起去府城见世面的要求,让她留在家里跟自己学刺绣和做饭操持家务。搞得沈蓉对沈锦一阵怨念,对元柳也是各种看不顺眼,只觉得是元柳迷惑了爹娘和弟弟,抢了她的机会。 沈恪没买到合适的小院,就租了一间,据说只有两间房,主屋自建墙壁隔成两间,另一间作为厨房和柴房使用。本来以为弟弟只会有一个书童,想着两人一人一间房正好使用,没想到还多了个小姑娘,到时还得从新规划。 沈锦熬了个大夜把这段时间查到的关于种药材的知识全部抄写下来,整理成册,早上临出门时交给在家的二嫂,二姐要学识字,沈锦也留下了一份自己手抄的三百千,这才上了车,四个年轻人踏上去往府城的路。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6页 大牛性子憨厚老实,干活实在,在家里呆了两天几乎承包了家里所有需要力气的活计,每天天不亮就打满了水缸,柴火也堆放在厨房一角备用。 元柳以前家境不错,家务上手慢,但肯学,尤其女红不错,比陈氏还细緻点,补个补丁还会绣上些花样挡上,看着麻布衣服都精緻了两分。 这两天陈氏紧急培训了元柳学做几道沈锦爱吃的菜,又去找了几个家常菜的菜谱做法,元柳认字,这样基本可以让沈锦在府学的期间吃的不错了。 而因为这两人的卖身钱是家里出的,如果沈锦打算给两人另外的工钱,那就需要沈锦自己掏腰包。好在沈烈的师父在府城里也有一点人脉,到时就算继续抄书,一个月也能赚个几百文,足够给两个小孩开工钱了。 一人一钱半银子,就是一百五十文,两人才三百文,相较很多大户人家年纪小的下人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吃住都有现成的,也不需要花他们的钱,三百文足够他们自己买零嘴和额外添置点衣服鞋子了,已经比很多地里刨食的农妇赚的还多。以这两人的情况以后大概率不会赎身,手里有点闲钱给自己买点东西就行了,给太多的钱反而会滋长他们的野心。 再说,他也给不起。 北方多山,府学就建立在府城近郊的一座山上,占地极大,山脚以及周边还设立有街边小店出售各种食物和日常用品。沈恪给弟弟租的地方就在山脚下百姓自建的聚集地,距离街道有些位置,还算安静,价格也还算实惠,年租金五两,走到府学也只需要十多分钟。 家具自备,厨房灶台现成,院子虽小但收拾的干净整齐,青石铺就的地面洒扫起来也方便,沈锦觉得很是满意。 沈恪带着大牛,费了两天时间採购完一切必须的,如家具和柴火之类的物件后,将剩余的两百多两银子交给弟弟保管,作为之后买房和三人在府城的生活费。 沈锦自幼过于「精打细算」的行为让全家都知道这就是个「小抠门」,根本不用担心这小子会乱花钱,所以沈恪给钱给的也很放心。 相较起来,两个哥哥反而比较大手大脚,很少能存下钱来。 「行啦,该备下的都弄好了,剩下的你回头自己看着慢慢准备。以后大牛负责给你跑腿,跟着你应酬,元柳就给你做饭缝补,想家了就来个信,我跟你周哥都说好了,到时候你去找他,他会帮你找关系送信的。」 周哥是沈恪在商队里认识的好友,跟沈恪同岁,因为娶了主家太太身边的丫鬟,被主家当成自己人,管理着一支往南的商队,人脉又广,现在风光的很。 沈锦被哥哥当小宠物一样揉脑袋,好在没有其他人看到,不然一世英名都得毁于一旦了。 「好啦,吶,娘最近已经准备给你再找一个,你自己也上点心,找个自己喜欢的,有要求就跟娘提。希望下次回家,大嫂已经在家准备好给我的红包了哈!」 伤害吗,大家一起来啊!你笑我人小好欺负,我就气你是个老光棍,大家半斤八两。 经由前世数以千万计的网友认证,相亲绝对是最让人尴尬到恨不得挖坑埋了自己的活动,就不信老哥能承受得住! 沈恪表情僵了一下,手下的动作又大了一点,沈锦带着恶意满满的笑容仰头看着自家哥哥,身子晃得更厉害了。 元柳下厨整治出一桌菜来,两兄弟一起吃完饭,沈恪驾着骡子车离开。 第24章 ◎想法◎ 入学的程序比想像中要简单一点,只需要带着刘县令给的推荐信和自己童生的证件给门房看,门房会带着他去找教喻,交上一笔名为借读费的费用,以及学院置装费用,就算是成功了。 不过因为是童生,对外还不能说是府学学生,只能算是旁听生。而且因为沈锦有住处,不需要在府学宿舍吃住,也免了住宿费和伙食费,算一算,好像还省了不少。 在府学的生活感觉和在家差不太多,唯一的差距就是和沈锦同龄的学子一个没有,这里年纪最小的也得十五六,大的甚至儿子可能都得有沈锦这么大。 虽然也有因为嫉妒而排斥的,但大多人还是好的,沈锦受了不少照顾。加上长得好看也会说话做人,学问也还不错,很容易激发起那些家里有差不多年纪的,像儿子弟弟之类的秀才一腔慈父之心长兄之情,短短时间竟也聚集起了一群说得上话的朋友。 说好友还称不上,不过帮个顺手忙还是没问题的那种。至少,在学院里不会被人欺负了没个帮手。 这还不算什么,沈锦自觉在府学里收穫最多的就是藏书阁里那多的吓人的藏书。 虽然没有什么名家的留笔,从收藏价值来看还不如自家老爷子小书房里那些,但却全是在府学读过书的秀才举人们多年来的心得,其中不乏已经考上进士如今官运亨通的大佬。 光是这些,就是银子都买不来的好东西。 毕竟,就算战乱,只要下一代帝王还想执掌天下,就不会企图去毁灭这些藏书,反而还会指使士兵手下避开这些文人心中至高无上的殿堂。所以一代代留存下来,这里的藏书简直多到令人瞠目的地步。 不过,重复的也不少,光是四书五经,经过管理人员大致分类后,都能找出至少几十种版本的不同注释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7页 不过,沈锦不那么在乎,他时间多,目前只是先搞懂院试要考的那部分,至于以后的,还有好几年可以继续读。总有一天能把全部知识记到脑子里的。 正常人在安静的藏书阁连续待个三五天还算是常态,连续十天半个月偶尔也有发生,但一个七八岁、正当贪玩时期的幼童愣是泡在藏书阁里待了一个月可是闻所未闻。 尤其人家还不只是看书,还会问当时在里面读书的秀才一些问题,从秀才这里找不到答案还会记下来找时间去问在府学讲课的举人教喻,据说甚至连院长都被这位打扰过。原本还嫉妒沈锦七岁童生名头的秀才越发惭愧,对沈锦的印象转了个一百八十度,佩服沈锦的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的学子放弃了平日的交际应酬,开始重新捧起书本学习,府学里的学习氛围一下子提高不少。 看的几个早已放弃其中部分学子的教喻大人,纷纷面面相觑。 感觉自己好像走错地方了。 这不是他们学院吧? 啥时候,他们这种不被重视中举率极低的府学,也有学习气氛这么浓重的时候了? 沈锦就是这样进入了众多举人大佬的眼。 原本,虽说一个七岁童生确实挺让人惊讶的,但也因为年龄太小,在很多人眼里这个年纪的孩子还不定性,就被家里送来府学学习,很容易被那些心思没放在学习上的带歪。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年纪轻轻考中功名的天才就是因为顶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被拐带到沉沦平凡中去的。 而且,「少时优秀,大未必佳」,小时候出息只能说是家里看管的严格,未必真就是天才,所以府学的这些举人们也只是稀奇了一下,甚至连见面的念头都没有兴起过,就把人放在脑后了。 唯一还能记得沈锦的,除了操心学院运转的院长,就只有常年呆在学院,经常会被沈锦找到请教问题的那几个了。 不过,还是那句话,人还太小,虽说好学勤奋这一点确实让人觉得有点意思,有那么几个上了年纪,家里儿孙也没多出息的举人有心想收个徒给家里留点香火情分,但小孩子确实定不下来心。 还是等个几年吧,要是几年后,这孩子考上了秀才,还能保持现下这种好学劲头,再收徒也不迟。 这孩子据说也是小地方来的,家里顶多有个教学几十年的廪生爷爷。虽说比起很多农家学子甚至商人后代的教学资源都要好了,但举人学的东西可是和秀才不一样的。 作为全府城最好的学府的教师,他们对自己很有自信。 沈锦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全府学的举人们盯上了,一个多月没抄书赚钱,只是不断支出,让沈锦的小金库迅速缩水。现在除了家里给的准备留作买房子的那两百多两银子,沈锦手里的钱连五两都凑不出了。 这点银子,在乡村或是小镇上或许还能好好的过一阵子,在府城,还不够他们三个过一个月的。 府城的东西实在是太贵了。 不过,现在的沈锦可没心思再继续抄书,他得找个更赚钱的法子。 不过,一个小孩能做的事情实在太少了。沈锦的医术倒是还不错,但问题他不是徐家双胞胎之一,家里也没有当大夫的,想藉口家学渊源都不行,若是说出去给人治病,别人会不会信是一回事,到时候自己这个小孩反而要被人针对。 抄书就更不想做了,府城里童生太多了,就算沈锦有个神童名头,一套完全没有瑕疵涂改的三百千也不过六百文。 四书五经字数太多,大多都是购买印刷本,手抄的不太实惠,没人要。非要说的话,抄话本子最实惠,不需要考虑字体好看不好看,只需要稍微整齐一点,能看得清字,纸张上没有墨点破损啥的就行。抄一本两三百字也不过晚上抽出一个时辰就做完,能赚两百文,可比要求超多的三百千实惠多了。 就是名声不好听,而且沈锦太小,被人发现了这段时间营造的好学人设就得毁掉一半,得不偿失。 所以,沈锦觉得,还是自己写话本,抄书钱让其他人去赚,自己等着赚大头这不香吗? 当然,古代防盗版肯定不够严格,沈锦也不苛求钱都被自己赚了。只要写出的小说能给自己赚个百十两,一年多写个几本,还怕自己读书没钱吗?到时候都不用家里出钱了,嫂子们也不会有怨言了吧? 不仅不用怕,省一点,估计以后进京赶考,还能够给自己在京城买一个小院子呢! 这个灵感还是来自于一个同窗,年纪也很年轻,十六七岁,家里条件不错,自己也还勤奋用功,今年中了秀才就被送来了府学。前不久的一场大雨,沈锦被迫留在同窗宿舍里留宿,在枕头下发现了一本话本。 同窗发现后也没着急,反而滔滔不绝的给自己科普他看过的话本子,沈锦因此被迫跟着看了几本。 说实话,经歷过前世那么多网文轰炸,沈锦没觉得这些小说写的多好。许是古代社会消息传的慢,很多在以后都是被用烂的桥段这会儿还是被人翻来覆去的嚼剩饭。 今天一个大家闺秀看上穷小子,抛弃身份与其私奔,最后感情感动天地有情人终成眷属,明天就是将军执意与救了性命的小药女成婚,为此甚至不惜得罪定下婚约的高门贵女。 就说实话,也就是现在是古代,很多话本子只能在本地「圈地自萌」,传不到那些大人物手里,那些豪门贵女也不会允许看这种东西。不然,就这些脑残似的话本子,足以给作者全家带来几百次的各种「豪门暗杀」,满足他们与千金小姐豪门世家牵扯上联繫的白日梦。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8页 而那些真的能卖到京城的写的好的畅销话本,也不会这么便宜,人家动辄都得半两一两的,那才是割那些手里大把嫁妆的贵妇贵女韭菜的呢。 而沈锦,就是希望写出一本这样的小说。他写不出什么流芳百世的诗词歌赋,如果能像曹雪芹那样靠着小说名传后世,也不算白来这世上走一遭吧。 嗯,如果,能靠小说剧情牵连起那些阅读的贵人,让他们哪怕只是因为捨不得剧情和小说而环绕在自己身边,为自己增加一点人脉,那就更好了。 像前世那些粉丝们一样,不求他们脑残粉,只求能在自己束手无策时稍微拉他一把,就足以。 这也是沈锦最不可言说,和最为大胆的想法。 第25章 ◎话本◎ 有这个想法,沈锦趁着府学放假前一天,去书坊里找了几本当前最热门的话本来看,吸取了相关经验,买了一刀档次中等的纸,自己慢悠悠散步回租住的房子。 「少爷。」 负责看门的大牛人如其名,某方面执拗的也跟一头牛一样,就算沈锦打算对外宣称他们俩是来投靠自己的堂兄妹族人也不愿意,非要一口一个少爷的叫,整的沈锦一个半农家子跟大户人家似的。最近有不少邻居偷摸过来打量或是套近乎,有的还带了自家打扮齐整的闺女各种献殷勤,弄得沈锦特别尴尬。 当谁看不出他们那点儿心思似的,为了荣华富贵连年纪和自家脸面都顾不得了。 好在还有个元柳在,小姑娘长得不错,打扮起来后看着娇嫩可爱,比那些已经十五六的少女还多了一份稚嫩娇美。加上这家屋主透露,租住在这里的少爷才刚满八岁还是个孩子,那些自觉容貌比不上元柳,又不想空耗青春的人家瞬间就打消了心思。 除了一些得意自家闺女多,有同龄姑娘不在意多等几年的,沈锦门口一下子安静了不少。 把纸笔放好,磨好了墨,沈锦执起一支最细的毫笔托腮思忖。 现如今,最热门的话本大多是情情爱爱,尤其以穷家小子得到富贵人家青睐许下小姐下嫁,高中后又得到公主垂青。 最后如果作者良心未泯呢,就会让小姐自请下堂为妾,正妻位置让给公主,男主得享齐人之福。要是心狠一点,没准正妻就得来个莫名暴毙,或是抛弃在老家侍奉公婆到死,一辈子见不到丈夫,日子孤苦。 这种话本多是那些读书读不出来,家境贫寒还自视甚高,梦想着有个慧眼识珠的商人来投资自己,还要把最美丽的女儿带着大把的嫁妆嫁给自己。这女子还得贤惠温柔以夫为天,巴心巴肺为自己付出所有。等自己飞黄腾达了再把已经年老色衰也没钱的原配踢了,找更有权势的岳家为自己铺路。 可惜,幻想毕竟只是幻想,现实则是根本没有任何人会把目光放在这些人身上。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幻想,他们便会把想像寄托在纸笔上,一边赚取大把银钱,一边偷摸摸的寻找支持自己「理念」的人,坚定自己的所谓「未来人生的规划」。 接受过前世教育的沈锦对这样的剧情投以嗤之以鼻的态度,三妻四妾贤妻美妾环绕周围是每个男人的梦想,但像这样,花着妻子的钱走向人生巅峰,成功后就开始嫌弃妻子给自己丢了人,这种「既要、又要、还要」的男人,换个时代估计早就被女人们乱刀砍死了。 偏偏在这个时代居然还挺受欢迎,据说出版半个月就卖出去至少三四百两。 感觉三观尽毁。 沈锦很利索的把这种形式给毙了。 前世的他最喜欢看修仙玄幻类,偶尔也会看些都市文。都市文不符合现在的市场,只能往古代文里靠。 费了半下午的脑子,沈锦才从记忆最深处找出两三种题材。 一个鬼怪战斗类,例如先生系列题材,可以分成好几部分,足够他写个几年,赚上一大笔钱。不过这类应该只会在男子中流传,女子未必敢看,也没有什么言情部分,到时可能赚的不会那么多。 第二个是人与妖/鬼情未了,像宁采臣聂小倩、许仙和白素贞,实在不行还有花千骨,落十一和毛毛虫当初也曾掀起不小的波澜嘛! 再然后就是纯言情,但是单男女主,互相爱恋却无法在一起,分分合合历经磨难,最后悲剧还是喜剧就到时看发挥了。 这种应该更受女子喜欢,加上会看话本的也大多是有钱有闲的女子,属于是主要讨好群众,大概能赚的比上面两个更多。 沈锦思考半晌,决定第一本就写玄幻类,女主视角,里面加一些爱恨纠葛,但依旧是单男女主的完美结局类,应该也能有一批「粉丝」吧? 说干就干!沈锦仔仔细细的立了大纲,以凡人女主梦游仙境,得遇仙踪开始,到女主机缘巧合拜入仙家宗门,开启修仙之旅,有点成就后出门歷练遇到男主,开启一系列故事的情节步调。 一晚上时间,沈锦已经写了十好几张纸,至少第一本已经写完一半了。 第26章 ◎出书◎ 写过文的大概都有过一样的经歷,那就是当灵感爆棚时,往往手下是停不下来的,等停下来时写出来的数量通常超出自己的想像。 沈锦就是这样,原本按照大纲,沈锦是打算将这片命名为《悬铃记》的小说分为四部,因为考虑到现在很多女子最多只是识字,未必读过多少圣贤书看不懂之乎者也,所以通篇採用大白话,字数不少,只其中穿插了几首男女主互诉衷肠爱意的诗句,也算是掏空了沈锦所有的「浪漫细胞」。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39页 设定中,女主为富商之女,男主和女主自幼指腹为婚青梅竹马。但奈何女主家道中落,男主却顺势攀上了新朝建立的风潮,参军拼杀出了个将军的前程。 男主寡居的母亲便有些看不上女主,架不住亲事是两家早已逝去的爷爷定下,轻易不能悔改,男主母亲便打算算计女主,让女主认识到自己的地位已不配再为情郎妇,主动提出退亲。 届时以女主的骄傲必定会找个儿子找不到的地方度过余生,婚约是女方取消的也怪不到儿子头上,于名声无碍。等儿子找不到人,自会放弃,到时便可为儿子觅得佳媳,自家迟早能青云直上。 男主母亲这么打算着,便不止一次出手,先是暗示后是明示,见儿子铁了心要娶女主便改为挑拨两人感情,甚至不惜暗下黑手着人买兇毁女主清白,只可惜都被各种阴差阳错的给坏了计划。 原本到这里应该已经是第二本差不多完结的地方了,第一本是讲男女主幼时如何相识相知相恋的,顺便给第二部 卖了个女主落魄的伏笔。没想到一写就是一天一夜,等人完全清醒时,桌上已经摆满了草稿纸,新买的纸都用的只剩几张。 沈锦则是唿唿大睡了一晚,晨起又狠吃了一顿补充身体能量,这才算活了过来。 全力爆发的后遗症蛮让人难受,沈锦在床上又躺了两天才算缓过劲来。草稿他花费了两天时间重新修改装订,确定已经找不出什么缺口了,这才信誓旦旦的抱着第一本的书稿跑去已经熟悉的书坊。 也就是跟董老爷子一个东家的府城分店。 「宋掌柜!」沈锦从府学回租房这段路时常要路过这家书坊,位置不错,清幽不说还临着府学回城的主要道路,加上家里有关系,沈锦就算在书坊角落里看一天的书伙计也不会赶,直接成了这里最有名的「钉子户」。 被称为宋掌柜的中年男人体型微胖,一张圆乎乎的笑脸看着亲近有加。 「哎哟,这不是沈小公子吗,怎么这是又来看书了?那边刚来的新的,从京城来的当朝大儒给批的注释,要不来一本手抄的带走?」 宋掌柜看着沈锦的眼神都透着亲近。他和董老爷子有旧,两人属于忘年交,对于老董女儿要男人不要父母的举动也感嘆过多次。在得知老友已经放弃女儿回头,找了个关门弟子继承衣钵后虽然有点不太能理解,了解到沈家事情和沈锦这么个小神童后迅速完成了逻辑自洽。 不就是个女儿吗!只要沈家老二和兄弟关系好,等沈锦发达了还怕人不提携家里?到时就算把整个家底都给了人,董家也不会倒,女婿那边还得巴巴送个儿子过来随董姓。孩子有这么个叔叔在,以后前途还能愁没有吗? 沈锦第一次是不大习惯宋掌柜那莫名的讨好,多几次也就习惯了。 「宋掌柜,我自己写了本话本,想赚点钱,你帮我看看呗?够不够格在你这里出版出售的。」 从怀里掏出都捂出体温的本子,递给宋掌柜。 宋掌柜习惯性的吹捧了几句:「哎哟我的小公子哦,您这话可真是折煞我了,就您那笔记写的那么细緻,话本子这么肤浅的东西对您来说不是小菜一碟?」 话说着,手里熟练的翻开页面,一双眯缝眼逐字逐句的读了起来,竟是一点不耽误。 沈锦对这手一边说瞎话一边还能把人吹捧的舒舒服服的本事佩服的不行。他要是有这嘴皮子,以后就不用愁和同僚相处不来了。 宋掌柜也是没读过几年书,但人家毕竟当书坊掌柜那么多年,哪种话本能活人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不过商人嘛,天生就长着名为「压价」的心眼子。宋掌柜意犹未尽的放下手下的本子,一双小眼还依依不捨的瞄着上面的字,直到沈锦把本子抽走,才说道。 「小公子大才,小老儿本来以为,您整治那些学问才厉害,没想到对这些杂记也不差啊。」 沈锦已经学会屏蔽那些对目标无用的话语了,直接了当的问道:「那宋掌柜您看,我这能给多少?」 「您这,没写完吧?应该还有后面的吧?」宋掌柜试探问道。 沈锦慢悠悠点点头,白净的小脸带着胸有成竹的神色。 宋掌柜犹豫了半晌,竖起五根胡萝蔔一样胖乎乎的手指:「这样,我给您开五十两买断,后续出版还是找人抄书以及出售都不用您来管,到时赚了亏了我一人承担可好? 您毕竟还是新人,没啥名气,第一本想打开局面需要花费不少银子呢。」宋掌柜苦着一张胖脸装可怜,实际咬死了只想给五十两。 至于会不会赔,开玩笑,文笔完全贴合女子喜好,还全是大白话,就算他这种只是认识几个字的都觉得读起来十分通顺自在,那些手里握着大把嫁妆闲在家里只会大牌的女人们能不喜欢? 交情归交情,他工钱可是和书坊业绩挂钩的,一点不能混淆。 沈锦嘴角微扬,黑亮的眸子弯成可爱的弧度,说出的话却一点也不可爱。 「宋掌柜,你是不是觉得我年纪小,就可以随便打发我啊?」 宋掌柜心里一咯噔,面上还稳着:「怎么会,你家二哥如今是老董的关门弟子,未来继承家业的,以我和老董的交情我怎么会忽悠你呢?」 你家都已经占了那么大便宜了,干嘛还要计较这么几十两银子呢?留着给他沖沖业绩多好。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0页 沈锦自然听得懂话外音,可爱的眨了眨眼睛:「可是,二哥继承那是二哥的,我又不可能去沾光。以后沈家分家,我最小,因为读书已经花了家里不少银子了,估摸着能留给我的不会多。 我现在小,但是我以后会长大的,不趁现在赶紧攒点银子,等以后难道让妻小跟我过苦日子?让我妻子看着嫂子穿金戴银吃好喝好,我家就得苦巴巴过日子或是等着哥哥们接济?这样可是既不利于小家和睦,也对兄弟情分没好处啊!」 你说我二哥会继承董家家产,我说自古分家幼子沾不上光。你要是不想看到老友为了弟子家事发愁以后没脸凑上去沾光,现在该有的好处就不能给我吞了,以后大家有钱一起赚! 宋掌柜这下可不敢小看这个小童生了,以前顶多因为这孩子勤奋好学,年少成名,想着留一份香火情。实际上每年能出息的才多少?宋掌柜当值多年啥没见过?心里基本没放上几分在意。 但是现在嘛…… 对于商人而言,一个只会读书不通庶务不知人情的书呆子,可比不上一个人情世故都懂的少年郎。如果这个少年郎还很会读书捨得吃苦,那任何一个商人都不敢随意得罪。 低头想了想,宋掌柜心底暗暗感嘆一声少年有成,脸上的笑意也真实了几分。 「小公子嘴皮子了得,脑子也好使,以后定能有所作为,小老儿在此先恭喜小公子了。 这样吧,小公子这话本写的不错,我就按现在出了名的那些作者的润笔费给,一百五十两如何? 但小老儿也有个要求,公子这话本可就不能卖二家了,至于其他会不会出一样的,那是小老儿的事,公子不比发愁。」 沈锦估算了一下,还能接受,正如刚才人家说的,第一本,市场还没打开,还没有名气,书坊顶多找人抄书,还不会大规模印刷。 还是等名气起来了再说吧,赚钱不急在这一时。 「也行,宋掌柜的要求我答应了,我也有个要求,不知宋掌柜会不会答应?」 宋掌柜苦笑,终日打雁,今儿被个翅膀还没毛的小家雀啄了眼。 「小公子请说。」 「我这部小说啊,不止一本,保守估计还能吃个两三波。这样,如果这第一本成功把市场打开,这第二本以及以后的出版,我只要现银五十两,其余的,换成利润二成。」 宋掌柜险些被一口气给呛死,好半天没缓过劲来,看沈锦的目光已经好比看妖孽了。 第27章 ◎傻笑◎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沈锦的这本书后续还是以五十两银子以及一成半纯利的价格暂且定下,不过这都得看成绩。 如果成绩不够出色,就算沈锦名头再响亮也没用,后续人家也不会买了。反而被人知道自己偷写话本的话还会落下一个玩物丧志的坏名声,毁的是自己一辈子。 沈锦对这价格表示还挺满意,毕竟抄书出售的人脉和路子都是人家出,他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没用,能赚钱才是硬道理。 距离假期结束还有十来天,这时候再找车回家有点来不及,三个未成年自己上路也危险,索性沈锦就打消了回家的主意,改为继续泡在藏书阁里。 府学放假时期也是有人的,很多家境不好全靠读书找出路的学子为了多几分中举的希望,就会留在府学继续用功,而生活费全靠同乡带,或是自己去找些抄书写信的活计,赚个几十文钱,隔三差五的也够买上个肉包子什么的打打牙祭。 在学校食堂吃过饭的都懂,想吃大食堂吃饱还吃好,那简直天方夜谭了。 大牛本就是买来作为书童的,自然是要跟着沈锦每天去府学上学,留下元柳在家洗衣做饭。等沈锦进了藏书阁,大牛便要么去宿舍区跟同窗的「书童」,那些族人或是下人交谈打探消息,要么便是去自己找本书背着沈锦前一天晚上教的字句,自学识字,等中午饭点两人再一同回去,或是由元柳送饭到门口,大牛帮着提到宿舍,主僕俩一起吃一顿。 不过由于顾念元柳还小又美貌,就算住处距离学院不远,也不想招惹来麻烦,一般两人都是回去吃的。 沈锦刚开始时还觉得这种有人伺候的日子有点「腐败」的让人不自在,不知道是不是这两人都不是那种多话的,存在感小的微不足道,倒是没多久就习惯了下来。 每天早上刚一起床就有人打好洗漱的热水放在架子上,熨烫的整齐的衣服挂在床位,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在他五岁之后就几乎没发生过了。 想想还有点怀念。 宋掌柜办事的手腕还是值得肯定,才刚过去四五天,《悬铃记》就已经上架,并且及时宣传开来。等沈锦确定反响不错,还是那位极喜好话本的同窗拉着他兴致勃勃的讨论,不然他还真不知道居然已经开始发售了。 第一笔银子是八月底交付,一百五十两一分没少,一同到手的还有宋掌柜拟定的关于《悬铃记》第二本的分成协议。沈锦特意找了个董老先生来做了中间人,三方按了手印,九月底就拿到了两百两的银票,十月时分成便一跃达到三百五十多两。 临廊郡的话本市场说大不算大,能赚到这么多已经算是接近极限。不过按照宋掌柜自己的说法,在本地卖得不错的话本都会送去外地的分店印刷出售,换句话说,等书院放完寒假,来年翻年归来,沈锦还能拿上几个月不错的收益。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1页 出生到现在都没拿过这么多钱的「小乡巴佬」激动的手指都在哆嗦。 因为八月中旬时自己藉口要读书,沈锦中秋节都没在家过,让老母亲好一顿失落。现在自己赚钱了,因为找的是董老先生做见证人,也瞒不住家里,沈锦从自己的小金库里拿出了二百两到时贴补家里。毕竟自己读书也是花的家里赚的钱,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损害了两个哥哥的利益。当初李氏不就因为这个闹妖了吗,虽说现在二嫂徐氏看着还好,但人心难测,又不是拿不出银子来,沈锦不想拿这个来考验人心。 多少,二哥和快要出生的小侄子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不仅这两百两,爷爷沈源是廪生,按照规定,考中秀才的学子每年都要参加岁考,成绩进步待遇可进一名,退步则需退一名,甚至剥夺秀才功名。沈源毕竟七十多了,如果非要人寒冬腊月赶来参考是有些不近人情,所以朝廷也允许人出银子买成绩,保住名额就是。 廪生的费用是二十两,沈锦自掏腰包补上的。老爷子一辈子最看重的就是这份功名,没进一步已经让老爷子伤心半生了,要是剥夺了这份特殊,谁也不知道老爷子能不能接受。 他不想老爷子伤心。 带着给家里老老小小准备的礼物,沈锦三人坐上大哥沈恪来接的骡车,烤着已经烧的旺旺的炉火,晃悠悠的踏上回乡的路程。 沈锦在外人面前是个勤奋好学但不擅长社交的孩子,在自家人面前自然皮实多了。看着对面坐着的烤火的大哥,沈锦嬉笑着问道:「大哥,怎么样啊?娘给你找的相亲成没成啊?」 沈恪黝黑的脸涨红,本能看了看外面赶车的大牛和元柳,抬手就对着弟弟脑袋来了一暴栗。 「哪有弟弟拿大哥打趣的?家里事你不用担心,到时候成了哥会去接你回来参加婚宴的。小小孩儿家,想的还挺多。」 好吧,这是没成的意思。 如果没记错,之前老娘好像是惦记李氏同村的一个寡居在家的小寡妇,后来因为那个闹笑话的疑似与小寡妇同一家的姑娘,一直犹豫着。这都过去几个月了,还没下定决心,是又查出什么事来了? 沈锦在自家大哥面前从来不藏着掖着,有话就问。 沈恪抿了抿唇,双手一摊:「谁知道娘怎么想的,可能是觉得刘家跟李家离得太近,不想再跟他们家扯上关系?也可能是觉得,跟那么个做事不靠谱的姑娘做亲戚会连累家里?」 沈锦想了想,好像,确实挺符合娘的想法。但,大哥都单了快一年了,也不能总是这样吧? 骡车驶进清水镇,沈锦透过车帘看到熟悉的绣坊招牌,脑海中没来由的窜出一个想法。 「停车!停一下!」 沈锦拍了拍车壁,大牛利索的拉紧缰绳,把车停了下来。 「怎么了?距离到家还有点路呢!」沈恪好奇的看着弟弟。 沈锦嘿嘿一笑:「二嫂不是六个多月了吗,还是疑似双胎,我下次回来未必赶得上孩子出生,所以打算给小侄子买点柔软的布料和小东西。哥,你陪我一起挑挑呗,我还小,对这方面没经验啊。」 沈恪手脚也麻了一下,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没经验我就有了?当初怀巧儿那会儿我也不在家啊,她都满月了我才赶回来的。」话这么说着,兄弟俩一同下了车,烤的暖烘烘的身子被冷风一吹,不约而同打了个寒颤。 「大少爷,小少爷,赶紧把外衫套上,别着凉了。」已经习惯提前为主子考虑好一切的元柳麻利的拿出被烤的暖烘烘的两件棉袄,一件递给大牛伺候沈恪穿上,自己则伺候沈锦。 沈恪还是第一次被伺候的这么精细,嘴角一咧,满意的对两人点点头,对着弟弟挤眉弄眼:「还是老弟会教人,这才多久啊,大牛他俩被调教的比大户人家的那些还细心。」 说不出哪里不对劲,沈锦只莫名觉得自己拳头硬了。可惜,他个头小,没法给沈恪来一下子,只能昂着头,踩着哥哥的脚尖走向绣坊。听着身后大哥哀嚎着抱脚狂跳,沈锦觉得自己出了一口气。 大牛憨笑着揉了揉鼻子,元柳也抿着唇温婉的笑,他俩是一点没放在心上,反而眼神为此亮了亮,跟奴才获得主家承认一般,心里很高兴似的。 闹归闹,兄弟俩出现在绣坊里时,沈锦那一身清贵气质还是镇住了其中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妇人们。 虽说小时经常被陈氏带着到这里来,但四五岁小孩和八九岁少年的形象差距还是很大,送客出来的冯掌柜没认出眼前的小少年是谁。 「哎哟,这位小公子,想要点什么?」冯掌柜把刘桃儿送来的绣品认真的放进匣子里保存,笑脸相迎上来。 沈锦不着痕迹的扫了一眼大堂,并没有看到让自己心神一动的目标,心里不由得为自己莫名其妙的举动感到奇怪。不过好的料子多买点也不吃亏,打着这样的念头,沈锦仔细挑了几匹颜色看着艷丽喜庆的纯棉料子各扯了几尺。二姐沈蓉和大侄女巧儿也到了该学习女红的时候了,到时可以让她们给没出生的小侄子做几件襁褓和小衣服,也是一份心意。 等付了钱,那股莫名的感觉还是没能得到解答,沈锦皱着眉头走出绣坊,身后元柳抱着刚买的料子亦步亦趋跟着。 刚走出没几步,就听到身后「哎哟」一声,沈锦本能回头,只见一少妇模样的女子刚好跟自家大哥撞到一起,沈恪自己刚买的料子撒了一地。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2页 沈锦紧皱的眉头渐渐散开,这一股莫名其妙的姻缘感,到底哪里来的? 重新上车的沈恪看起来就显得没有那么稳重,整个人有点发愣,时不时瞅一眼自己的双手,发出嘿嘿的傻笑。 反正,挺吓人。沈锦挑了挑眉毛,自觉的把厚实的外套裹得紧了些。这发了/情的男人,看着咋比发/情的狗子还恐怖的? 什么灵异事件啊? 之后的事情沈锦知道的就不多了,许久未见老儿子的陈氏视线是片刻不离沈锦,乐氏也一样,前不久下雪后她刚生了一场病,虚的不行,沈锦一回来直接占据了原本属于沈青的位置,不换衣服的在老人面前伺候着。 沈恪自那天和那小妇人见过面后就有点魂不守舍,沈锦拜託二哥去问过,就是老娘原本看好的刘家小寡妇。既然一个没老婆一个没男人的,沈恪眼瞅着也对人上了心,沈锦就没打算插手棒打鸳鸯,反而私下里跟陈氏说过。 十二月刚到,陈氏便下了决定,找了附近一个交好的媒人,帮忙去刘家说亲去了。 第28章 ◎双胎◎ 在镇上住的秀才沈家,居然为自家大儿子,向刘家下聘了! 这消息在村里一下子成了大新闻。沈家出了个廪生秀才,住着两进的青砖大院,家里男人都是能赚钱的,就算沈恪前面休了个李氏,膝下有个姑娘,可他是长子啊,以后沈家分家,大半家底都是沈恪的,想说个亲事还是有大把的黄花大闺女愿意嫁,谁能跟银子过不去呢? 但谁能想到,这么好一门婚事,居然被刘家那个就差过成尼姑日子的二姑娘抢走了? 凭啥啊! 这问题刘家也觉得奇怪,虽然自家日子不差,也只是在村里比,要和镇上秀才老爷比那是怎么也比不了的,顶多大房有个大女婿跟衙门挂个钩,面上好看些。 刘家老爷子老太太是觉得自家二孙女怎么看怎么好,盘靓条顺能打理家事还会赚银子,性子还好的不要不要的,但一个寡妇名头就足以让她亲事降低一个档次。 而沈恪呢,虽说长得没有两个弟弟那么好看,显得黑壮了些,但在庄稼人眼里,那叫孔武有力,以后小夫妻俩多置办些田地,就算不在镇上过了,种地也能不愁吃穿。而且沈恪能写会算,四肢健全有孝心,跟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也好。虽说不是最受宠那个,但沈家规矩严,以后养老的大概率是大房,顶多二老私下贴补小的一点,不会闹得面上难堪,弟弟出息了沈恪还是能沾上光。 至于李氏,她是被休的,新媳妇进门跟原配没两样,顶多需要顾忌一下前头生的女儿,以后一副嫁妆嫁出去也就是了,费不了多少事。 再看看自家闺女现如今能找到的亲事呢?不是穷的就是丑的,再不就是鳏夫或是残废。沈家怎么就把主意打到自家了呢? 是因为自家也是二婚?镇上长得好看的小寡妇还少了? 虽然对自家闺女信心十足,刘家上下还是有些担心,一个个猜测起沈家的打算来。 而刘杏儿却受了打击,她想不明白啊!凭什么!自己才是黄花大闺女,刘桃儿一个克夫寡妇,为什么沈家还是会选她? 为了能嫁进沈家做少奶奶,刘杏儿挨了亲娘一顿毒打不说,还险些毁了自己的名声。这段时间她为了阻挡刘桃儿和沈恪相见,没少在长辈面前吹风,家里也同意早点给刘桃儿找个人家嫁出去了,对刘桃儿关注的就多了些,按理说刘桃儿没有机会和沈恪见面的啊! 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 刘杏儿急得发疯,二老为了给心爱的孙女找个靠谱的人家,已经心急的定下过聘的日子,大房那边都在忙着给刘桃儿准备嫁妆再次出嫁。如果在晒妆前不能毁了这桩亲事,把女方人选换成自己,自己想过好日子的美梦就破裂了! 那自己重生回来还有什么意义? 老天让自己回来就是为了让自己过好日子的!她一定要过好日子! 咬了咬牙,刘杏儿从床脚下挖出自己藏起来的银子数了数,这半年因为之前跟陈氏那出闹剧,亲娘对自己看管的越发严格,採买之类又有油水的活计成了亲大哥家闺女的,自己只能干些餵鸡餵鸭扫地铲鸡屎的活。脏不说,唯一能攒点钱的路子也得掐了。 弄得她最近弄钱的机会少了很多,攒了半年,加上之前剩的,连两百文都没有。 这点钱够干嘛的! 而且,有什么法子能让刘桃儿自动退出这场婚约呢?她又不是黄花大闺女,就算送个男人来个捉姦也没用啊,老爷子他们为了颜面也会把事情压下来不让任何人知道,还会更快的把人嫁去沈家,自己还是什么也捞不着。 那,去查沈恪的行踪?来个生米煮成熟饭? 她一个姑娘,啥人脉都没有,怎么查得到呢! 刘杏儿咬牙,恨恨的瞪着大房那边其乐融融的窗口,跺了跺脚回了自己房间,路过父母房门口还被亲娘习惯性骂了一顿。 这种日子她过不下去了! 刘家毕竟是农户,靠种地为生,尽管对二姑娘的婚事很看紧还是得等到忙完春种到了农闲时候再说。陈氏虽说膈应刘杏儿和住在刘家隔壁的李氏,对刘桃儿还是没啥意见,也愿意为刘家做脸,按照乡下嫁闺女的情况,给足了十两的聘礼银,十斤肉六斤糖,还有一对包银的花簪作为定情信物,到时新娘要带着这对花簪进门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3页 刘家二老和男人们对沈家的抬举感到十分高兴,对刘桃儿的嫁妆也多看重了几分,四床新被褥和新打的箱柜妆奁就不说了,大房刘桃儿的亲娘还给女儿多准备了五两压箱银,只希望女儿在沈家腰杆子能硬一点。 这么一份嫁妆,十里八乡也少见,多少姑娘出嫁时也只是自己的几件衣服打个包袱就跟着夫家走了,晒妆那日不知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羡慕刘桃儿摊上个好娘家,也嫉妒刘桃儿的好命,顶着个克夫的名头不被家人嫌弃,还能嫁去沈家做大娘子享福。 沈锦还要读书,过了二月不得不返回府城。徐若娘知道家里即将有新嫂子,自己是二房媳妇,以后掌家权不会在自己手里,就惦记着跟小叔子找好关系,为自己肚子里孩子铺路。 叔嫂俩正收拾着行李呢,徐若娘突然感觉到肚子一痛,身下一股热流涌出,只见还稚嫩的小叔子面露惊恐,徐若娘坐到了地上去。 「娘!娘!二嫂要生了!快来人啊!」 沈锦以往一直很是镇定的嗓音硬是喊噼了,透露着无尽的恐慌。 徐若娘自己亲爹就是大夫,早早的便去把了脉,说是可能是双胎,有大概率会早产,家里也就早早的预定了稳婆,除了开始听到沈锦叫喊时慌张了一段时间,其余倒也不见慌乱。 徐若娘身子骨养的不错,怀孕后家里盼着新生儿,养的也精细些,生的还算顺利,从上午巳时一直忙碌到戌时末,稳婆和陈氏抱着用襁褓包裹着的一对小婴儿,喜笑颜开的走出产房。 「恭喜恭喜,你家老二媳妇肚皮真争气,给你家添了一对大胖儿子呢!」稳婆格外的高兴,她这手艺吃的就是运气饭,只要接生出了男娃或是寓意美好的凤胎,往往都能得到不错的赏钱,生女孩的话就得看人家看不看重女孩。 虽然不是龙凤胎有点可惜,但沈家现在不就缺个孙子?不然之前李氏也不至于那么轻易被休弃了。一连生了俩,这老二媳妇站稳了脚跟,就不信以沈家的家底,这赏钱少的了了。 稳婆把怀里的胖小子交给当了爹的沈烈,美滋滋的在心里盘算着。 沈家下一代有了新希望,最高兴的莫过于做了曾祖和爷爷的沈源与沈青。全家一晚上没睡好觉,沈源更是连夜翻书就想着给两个重孙取一个响亮的名字,一时间竟忘了天气还凉,第二天起来时便有些着凉,连喝了两碗汤药才见好转。 第29章 ◎顾明哲◎ 沈锦返回府学时,双胞胎刚办完满月,沈源那边名字也终于确定下来。 沈常博、沈常谨,就是双胞胎的名字,寄希望于两子将来学识渊博、谨言慎思之意。至于乳名呢,因为两个崽子长得胖嘟嘟圆滚滚的,就取了元宵、元宝作为两个孩子的乳名,图个好记。 抵达府城的只有驾车的沈恪与沈锦,元柳随侍,大牛则是提早一个月为了给自家小少爷请假,以及收拾大半个月没住人的小院,先一步到了府城。 回到府学的沈锦以极快的速度转换了习惯,迅速投入学习的海洋。开春后沉寂懒散了一冬天的教喻们终于愿意开课,一时间府学里的学堂座位供不应求,大多数时间还有许多人只能被迫站在门外或是坐在地上听课。沈锦年幼,步子没有其他成年人那么快,全靠交好的「学长」帮忙占位置,就这,还因为童生的身份经常抢不到位置,只能可怜巴巴的被人群挤在角落里,事后想法子找教喻「补课」。 因为府学的「学龄」是三年,三年后继续就读的话就需要另付一笔「借读费」。沈锦翻过年九岁,计划十二岁那年考秀才,之后还可以继续蹭府学的书三年。 时间还充裕,为了培养自己心性和身心,也是为了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以后和人打交道多一点共同语言,沈锦「选修」了府学这边特别开办的「兴趣班」,从琴棋书画中选择了相对感觉比较好入手的绘画,加上学古萧来增加一点音乐细胞。 不过很显然,读书好的学艺术未必能行。报名半个月,沈锦蹭了五节绘画,那一笔死板的「现实派没意境画风」气蒙了教绘画的三名老师,一个个都哀嘆沈锦是个榆木脑袋,「朽木不可雕」中的朽木。相对比绘画,教萧曲的顾老师显然对沈锦更看好。 当然,沈锦不会对外说,自己只是图萧的价格比琴便宜几十倍才选的。 而这位顾老师,显然也不是因为沈锦半个月只学了一首曲子的「半垃圾天赋」才看好他的。 府学山腰一间小院中,一身月白学士服的男子慵懒的靠在躺椅上。男子看着只有三十出头,皮肤白皙,一双手却带着农户特有的刮痕和薄薄的一层茧。一旁老管家一边忙活着手里的活计,一边看一眼自家主子,眼中带着类似恨铁不成钢的复杂神色。 「少爷啊,你说你,好好的京城不呆也就算了,跑这么偏僻的地方当个教喻老奴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是你下什么地啊?你懂种地吗? 你自己种地也就算了,你还带着人家家的小少爷一起下地,还研究什么优良稻种,你就忽悠人孩子年纪小好骗是吧?人来府学是读书的!」 顾明哲吧砸吧砸口中残余的茶香,把手里的紫砂小壶放在一边,双手撑着起身,说话声音也懒洋洋的:「我怎么就骗人了?沈锦那孩子愿意跟我一起种地,人家自己都不说什么,你倒是挺会心疼人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4页 老管家内心默念佛经,好不容易也没把心里那股火压下去,没好气骂道:「人家沈家可没有侯府那么有权有势,到时候你害的人孩子科举考不上成了老农户,你亏不亏心啊!」 「考不上那说明他没那个命,跟我有啥关系。」顾明哲垂眸好一会儿,低落的情绪过去又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老管家气的仰倒,这要不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小少爷,如果不是老爷和夫人临死前对自己千叮咛万嘱咐要照顾好的,他…… 好吧,确实也不忍心自己看着长大,金尊玉贵的少爷吃苦,估摸还是会忍不住跟着出京吧。 不过,那也不是自家少爷可以随意浪费别人家孩子天分的理由啊!到临廊才几年啊,在这府学都混了个奇怪夫子的名头了,好听啊? 老管家习惯性就想对着老爷夫人的牌位抹眼泪。他辜负了老爷夫人的期望,不仅没劝动少爷娶妻,连少爷的前程都没看顾好,还让那等小人抢走了原本属于少爷的一切! 老奴惭愧啊!!! 顾明哲刚要睡个午觉,就听到一旁又响起熟悉的低声哭泣和碎碎念,立马翻了个白眼,翻身起来。 「怎么又哭上了?大不了等下次那小子来,我不带他去下地了可好?」 老管家拿袖子抹了抹眼泪,一张老脸硬是表现出了小可怜的意味:「您是少爷,老奴不敢置喙。只是少爷,您才而立之年,有想过,以后的事吗?」 顾明哲闭紧了嘴巴,微红的眼眶瞪了多嘴的老管家一眼,翻身躺倒再不说一句话。 沈锦可不知道小院里的官司。最近二哥那边药田出了些事,药材生长的极慢不说还黄叶,有被虫咬的迹象。 但是这毕竟是入口治病的东西,现如今市面上用于花草除虫的药液毒性高,无法作用于这种微毒甚至无毒的常用药材,生怕弄出不好的反应,人工捉虫的话成本又太大,急的沈烈直上火。沈锦就按照记忆中前世看过的医书,自己调配了几种药水做实验。用花盆种植的药材数量太少,实验标本不够,沈锦就把主意打到了顾明哲头上。 谁让他是府学那么多教喻中,和沈锦关系最好,还在自家小院后面有一片不小的菜园可以充当药田呢。 以顾明哲的性子,跟他客气才不对他胃口,沈锦已经习惯了和他「没大没小」,直接占了那块地种了一片甘草做实验。只是老管家不知道,至今还以为是自家少爷拉着别人家孩子种菜呢。 还种的那么小棵,看着瘦巴巴的,怎么看这两个孩子都没有当农民的天分。 老管家不屑的暗地里撇嘴。 顾明哲身边只有老管家一个下人,一手掌管顾明哲身边吃喝拉撒所有琐事以及财政大权。因为不想再被老管家念叨,顾明哲索性只要沈锦过来,就把老管家支出去,像是买笔墨纸砚啊,帮助小沈锦调/教家里两个小孩啦,反正什么时间长就做什么,等老管家回来时往往两人已经忙完,有着足够的时间「消灭现场」,摆出一人教一人学的样子,足够把老人家煳弄过去。 也是这时候,沈锦才知道,这位在府学素来没什么名声,除了弹琴吹/箫啥都不做的顾教喻,居然还会出身国子监的能耐人,在府学里,地位仅次于院长,学问也是顶哌哌的那种。 可是,国子监出身的,为什么不去考进士,而是顶着个监生的名头跑到临廊当个教喻呢? 童生身份在平民百姓里还算个不错的名头,实际上根本没什么实惠,连科举都只是可以直接参加院试,免去重复参加童生试的权力,连府学里专门为学子准备的考核都没机会参加。 沈锦是童生,是交钱在府学就读,自然没资格参加属于秀才的考核,顺理成章在考核的两天里不用去府学。 既然不用去府学,顾明哲那边又去寻友去了,沈锦索性跑去了书坊。 嗯,第二本该结算了。 第30章 ◎宅院◎ 「哎哟,沈小公子,你可真是能干,这才第二本,已经能卖到邻省去了。」 生意做得好了,宋掌柜心情好,跟着心宽体胖了起来,看起来越发富态可亲了。靠着沈锦的这本话本,他这间书坊这几个月的帐本前所未有的好看,连带着打压了一向看不顺眼的一个竞争对手,他现在看沈锦跟看财神爷一样。 「还不是宋掌柜帮忙,我只是个小孩子,要不是宋掌柜抬举,这成绩也不会这么好。 咱们共赢?」沈锦跟在顾明哲身边学了也有段日子,别的不说气质还是能拿捏的死死的。配上一张粉雕玉琢清俊的小脸,至少没人看得出出身平凡了。 光是这股气势也压得宋掌柜本能低了一头。 胖掌柜脸上带着讨好的笑,一双胖手搓了搓,从柜檯下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木匣递给沈锦。 「按照咱们说好的,话本出售收益只有前半年,且第一本只有本省收益,以后的看成绩来对吧? 第一本这个月在本省几乎已经饱和了,收益没那么多了,只有一百一十八两,第二本要好得多,本省两百四十六两,周边三个省买了七百五十两。 你之前要我帮你收一些那些书,我给你收了一些。孤本诗书三本,大儒字帖一本,都是户部抄家得来的,还有翰林院流传出的四书五经的注释和国子监优秀监生的诗集结册,共花了六百多两。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5页 吶,这是帐册,和剩余的银票,还有这个,是你要的书。大牛,给你家少爷抱好哈!」 沈锦暗暗嘬了嘬牙花子,有点心疼。当初买全套的四书五经加上笔墨纸砚,也没花超五十两,现在只是买一些所谓的「名人效应」的「高档书籍」,居然就花了好几倍的价格。 就这,还是靠着宋掌柜是书坊掌柜,可以私下截留一些,不然早就被那些等着的富户和官员抢走了,根本不会有沈锦的份。 怪不得,民间少有寒门出头的,书都这价格了,谁供得起啊。 默默算了下自己的小金库,沈锦有些暗嘆。随着自己学习逐渐深入,以及与同窗之间的应酬,花销也越来越大。这还亏着自己现在还小,不需要去那种酒局或是「未成年止步」的茶楼,大多时候都是其他学长们请客,自己是捎带或是作陪,省了不少银子。 之前几个月拿到的报酬,原本以为自己就算算上每月交给家里的孝敬钱,也可以轻松攒够上千两银子,到时候直接在府城买一座大些带花园的三四进院子,把爷奶爹娘兄嫂接过来住。一方面是想孝顺长辈,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府城的医疗条件要更好,可以给奶奶乐氏找更好的大夫。 没想到,翻过年也就不到三个月,光是收书就花了自己好大一笔钱,更不要说隔三差五回敬同窗和照顾自己的老师顾明哲的礼物,还有自己主僕三人在府城的衣食住行,也数额不少。 算下来,加上手里这笔钱,自己顶多也就九百多两。 啧,生活不易,沈小正太嘆气。 哦对了,之前入学时大哥还给了自己租房剩下的银票,大概也有两百多两,当时也算是家里大半的积蓄了。算上这笔银子,应该能拿下一座还不错的院子。 家里大哥的婚约在五月,还有时间,大牛已经把四周都摸得差不多,找了个风评不错的牙行,花了三天时间才找到一处合心意的院子。 卖主据说是生意失利,不得已变卖这座位置最好也最值钱的宅院回血,之后就打算收拢生意回老家重新发展。沈锦抓住这一点狠砍了一刀,从九百七十两砍到七百四十两,部分还不错的家具保留,其余卖主运走。元柳找了几个妇女过来打扫,大牛负责採购家具,只是两天,三人便从那间小小的一进院搬去了宽敞豪华的大宅院,美滋滋的住了下来。 当然,因为是用沈锦自己赚的钱,所以宅院是挂在沈锦名下的,不需要找自己爹娘兄长过户。 然后第二天,沈锦往家里去了一封信,让自家两个哥哥带着爷奶爹娘等一家子到府城来。 沈锦往家里去信一般不是贵重物品的话,都是找从府城去周边县城小镇的贩夫走卒,距离不远,只需要给人几文钱,人家就愿意帮你走一趟送个信。 当天下午,沈恪就收到了自家小弟送来的信件,趁着晚上全家都在的时候宣读,陈氏整个都挺起来了。 沈锦家信是向来怎么「腻歪」怎么来,先是惦记了爷奶的病情,又问了爹娘的身体,然后说随信带的一些营养品给四位长辈补身子。随后又问候了两位哥哥,还有姐姐沈蓉以及侄女巧儿的女红学习,两个小侄子也没漏下。最后又腻乎乎的说自己一个九岁小孩独身在府城学习实在孤独,身边只有两个年纪差不多的下人,总觉得寂寥。如今自己在府城置办了宅院,希望爷奶爹娘能过来府城住一段时间,让孙儿敬个孝道。也希望哥嫂姐姐带着侄子侄女同去,感受一下府城不一样的人情风土。 可谓是面面俱到。 「哎哟,哎哟哎哟,我小鱼儿都有能耐在府城买园子了啊!」陈氏感觉自己腰杆前所未有的挺直。她生的儿子啊!才不足十岁,就有能力买下那么大一座宅院,还要带全家一起去住。 孝顺老人和父母,友爱和睦兄姐,这么好的孩子,那可是从她陈氏的肚子里出来的! 沈源也高兴孙子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好成就,虽说正经文人来看,写话本不是正途,但对任何人来说,后代能赚钱养家,至少比那些败家的要好几百倍。 没必要那么斤斤计较。老爷子对自己孙子要求不高,只要沈锦学业不放下就成。 写话本又不丢人,沈锦能赚钱养自己读书生活的花用,总比一直靠花家里的钱读书,最后搞得兄弟几个因为钱财不均闹翻要好。 不过…… 沈源扫了一眼家里两个孙子和孙媳,还是补充了一句:「小鱼儿这院子,花用的钱都是他自己赚的,虽说之前家里在他身上花销也不少,但之前他给家里交的钱也足以补上帐本还绰绰有余,所以你们兄弟俩就不用惦记了。这院子就是属于小鱼儿的,以后分家也是小鱼儿的私产。」 沈恪和沈烈愣了一下,虽然说莫名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不舒服,但爷爷说的在理,兄弟俩也为弟弟出息而高兴之余,也松了口气。尤其是沈烈,他现在两个儿子,要说长大也很快,如果弟弟一直读书读不出个名堂,家里就得一直供,直到弟弟自己放弃,或是娶个嫁妆丰厚的妻子继续供。弟弟能养活自己最好,这样自己以后压力也能小一点,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自己儿子身上。 沈恪虽说现在还没有儿子,但婚约已定,难免会往一样的方向想,兄弟俩不约而同的想到一起去了。 唯一有点不开心的就是徐若娘。可能是生了两个孩子气血一时间供不上来,徐若娘母乳不是很充足,两个孩子还没过百日时便吃不饱了,这让新出炉的母亲全副心神都放在两个孩子身上,也为他们计划了很多。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6页 小叔子在府城买了大宅院,徐若娘也高兴,沈家至今没分家,看公婆爷奶的态度,就算爷奶去世,以丈夫兄弟三人的感情,大概率也不会分家。既然没分家,那小叔子赚的钱难道就不应该交到家里?为什么那么大的宅院要归到小叔子名下?一个孩子而已,他担待的起吗? 谁都知道府学的教育更好,以后自己的儿子大了读书估摸当曾祖的爷爷是顾不上启蒙的。宅院归了小叔子,跟自家就隔了一层,儿子想去府学求学会不会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会不会受委屈? 徐若娘越想越心慌,一张脸也渐渐发白,要不是心里还时刻谨记老爷子在家的权威,想着为自己儿子争一个好印象,她晕过去都有可能。 哪怕为此招了公婆大伯小叔的怀疑。 陈氏可不知道儿媳怎么想,既然小儿子信里说想自己了,陈氏恨不得身上插上双翅膀一路飞到府城去,第二天就催了自家孩子他爹去准备行李和套车。 奶奶乐氏身子骨一直时好时坏,自然也想多和最心疼的小孙子相处一段时间,免得自己撒手去了却还有一肚子话没跟小孙子说。加上沈源和沈青也想看看自家小孙子/小儿子买的宅院,这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说的很容易,但全家出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家里两个老人和两个奶娃娃要照顾的精细,陈氏念及小儿子和两个伺候的年纪小,未必准备的齐全,需要从家里带的东西就一大堆。然后是沈青陈氏与儿子儿媳五个人的私人物品又是几个包袱,家里就一架骡车,人都挤不下更不要说驼行李,所以沈青又去雇了一架马车来运东西。 沈源夫妻和陈氏带着沈蓉坐自家的骡车,还在车厢里安排了可以供乐氏躺下的铺盖,陈氏带着闺女可以照顾老人,沈青负责赶车。两个儿子带着徐若娘与三个孙辈坐马车,沈恪赶车。一行人锁上院门,浩浩荡荡的在众多邻居羡慕好奇的目光中往府城驶去。 第31章 ◎愧疚◎ 沈锦接爹娘爷奶过来是为了享福的,自然早早安排好了一切。等沈家一行人到了府城,大牛负责去城门口把人接回来,等一家子回到宅院时,整个院子已经收拾的一尘不染,连墙角都摆放着几盆开的灿烂的盆栽花卉,散发着淡淡的香气瀰漫四周。 院子说大也不算大,算是个大三进,最里面还有半进的倒座房可以留作仓库。前院与院墙之间带有曲廊,一直穿过垂花门到后院,二进院面积最大,还建立了个不大的小花园,里面种植的花都不是什么名贵品种,颜色较杂,但看着热热闹闹的也很有几分喜气。 周围以三合院的形式围绕着三座堂屋,都是一间正屋和两间侧房的规格,兄弟三人各自带着家眷入住一座。 三进院最清幽,小院角落里种着一棵至少二十几年树龄的桂树,每到七八月总能闻到满树花香。沈源对这棵树意图最为看好,把自己的小书房就设立在树下的小屋里,带着老伴住进正房,儿子沈青则是带着陈氏住进隔壁左手边的侧室,沈蓉则是住进右手边那间,也算是难得有了独属于自己的闺房。 元柳现在的手艺已经足以拿出手,等一家子收拾完毕,陈氏刚想着去厨房拾掇一桌庆祝,也是犒劳辛苦读书还要赚钱的小儿子时,小丫头已经把饭菜做好,只给陈氏留了个不受累的汤菜便上桌了。 「元柳啊真是辛苦了,这孩子真勤快,锦儿一人在外读书,以后还得多亏你和大牛多照顾啊。」陈氏原本还觉得儿子买了个丫头回来是乱花钱,现在是彻底不这样想了。要不是元柳年纪跟自家小儿子差的有点多,两个长子也最好不要安排妾室以免夫妻不宁,她都想把元柳留作自家人了! 不过……大牛是儿子的书童,註定要跟着儿子的,年纪也差不多…… 再看看,再看看…… 沈锦可不知道自家老娘有了做媒的兴趣,还把主意打到了自己身边这两位身上。许久没吃到亲娘做的饭菜,沈锦几乎一人承包了大半的汤菜,吃的肚儿熘圆,心满意足的放下汤匙跑到一边逗弄白胖的两个小侄子。沈家其他人对元柳的手艺倒是很报以好评,一桌子二十几道菜,全部空盘就是最好的铁证。 按照惯例的,沈源照旧对自家小孙子的学业进行了一番考核,不过已经经过府学那么多优秀教育资源薰陶的沈锦可不是沈源能随便考倒的,轻而易举便通过了爷爷的考核。 沈源吃惊之余又感到十分的欣慰。 「你学的不错,如果打算参加明年的院试,名列前茅应该没什么问题,案首也有点可能,不过不用期盼那么高,只要在前十名廪生就行,这是爷爷对你的要求。 那么之后呢?明年八月还有乡试,你要去参加试试吗?」 沈锦在犹豫中,却没注意到,一旁的沈蓉眼中的期待和雀跃。 「院试我是肯定要参加的,明年我就十岁了,府学童生借读只有三年,明年考上的话我就还能继续在府学读三年书。 至于乡试,还是先放放吧。我现在才童生,明年过了也才秀才,乡试所要考的策论学的还不够扎实,还是多读几年再说。另外,我还打算等考中秀才,在府学读完这三年,学识更扎实后,找教喻开个介绍信,去别的地方游歷一二,多拜访几位大儒,等有自信后再去考举人,也能更有把握。」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7页 沈源面带欣慰的笑容点了点头,沈蓉虽说略有一点失落,总的来说还是高兴的。她比弟弟大六岁,如今十六,家里也已经开始逐渐为她寻摸起婆家来。 沈家毕竟是耕读之家,从爷爷这一辈开始就在读书,如果弟弟能中举人的话,就算是县令也得小心对待自家,自己亲事档次也能更高一层…… 当然,因为弟弟年纪还轻,就算只是中个秀才,哪怕不是廪生,以后参加岁考也有机会得到廪生名头。但举人的姐姐和秀才的姐姐地位还是不一样,沈蓉一直很要强,她可不希望以后弟弟地位越来越高,定居府城甚至京城,自己却只能因为婆家的原因被独自留在老家乡下。 到时连给自己撑腰的人都未必有。 不过,沈家女眷没啥话语权,唯一能说得上话的只有亲娘陈氏,全靠能生会生的肚子站稳了脚跟,其他人就算嫂子徐若娘生了双胞胎男孩,在家里男人下了决定后也没资格置喙。 沈蓉想了想,还是决定继续讨好弟弟,最好是能把元柳挤回去照顾家里,自己代替元柳在府城照顾弟弟,到时找个府城的年轻秀才或是富商之子,也算门当户对。好在本朝女子都是十八岁才出嫁,自己还有两年时间慢慢筹划,怎么也能给自己寻摸一个不错的未来的。 沈家一家子原本就只是打算在府城住个十天半个月的就回去,毕竟距离老大娶新妇也没多少时间了,自家还有的准备。也因此,行李上除了各自准备的几件换洗衣服,其余大多都是陈氏为小儿子准备的,什么腊肉腌菜,新做的衣服长袍,还找了绣坊的冯掌柜学着做了一件薄披风,等下雨颳风时给小儿子挡风挡寒用,如今也已经挂在沈锦的房间衣柜里去了。 夜晚,沈锦领着沈烈,进了大哥沈恪的房间。 「嗯?」沈恪听到弟弟的提议后眉头微挑,诧异的看向一大一小。 「你们,打算分家?」 沈烈看了一眼小弟,缓缓点头说道:「对,大哥,不是说我贪咱家那点钱还是图小弟这房子,咱们兄弟自幼感情好,我就是想,现在咱俩先后都要成亲有了自己的小家,嫂子以后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我家那个……」 沈烈咬了咬牙,心里纠结的低下了头,声音有些心虚的说道:「……她似乎,打着不分家,就可以光明正大占据小弟的房子的主意……」 沈锦好看的挑了挑眉,这倒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人嘛,都是自私贪婪的,只是区分这种情绪的多少而已。徐若娘会惦记自己这套宅院,其实也不难想,母亲嘛,又是生活在一个读书就有机会过好日子的家庭,膝下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他这样的「榜样」,很难不去多想。 想自己的儿子是不是可以沾光,是不是可以让自己的儿子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以及作为长孙,是不是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 尤其是,徐家只是个商籍大夫,本身没多少本事赚钱,自己两口子还需要孝敬补贴娘家的时候,就更加渴望获得更多的利益。 抛去这一点来看,徐若娘虽说有点算计的小心思,但对公婆爷奶还是照顾,也细心勤快,过冬时奶奶再次病倒,她照顾的也是无微不至。从这一点来看,沈锦倒是不介意给她一点甜头尝尝的。 毕竟,徐若娘是不是好人好妻子好媳妇,这是需要沈烈自己去分辨和管/教的。沈锦只是小叔子,只要嫂子照顾好家里,只是一点银钱而已,两辈子都不缺钱花的沈锦看的不是那么重。 沈恪经歷过李氏那一档子,对于弟弟的想法倒是能理解,是怕徐若娘也变成李氏那样为了利益不顾家庭。 不,可能还要更过分,毕竟李氏除了巧儿没有儿子,等于无后,徐若娘却有两个胖小子撑腰,出了事想休弃都割捨不开。自家老娘的心思他们当儿子的再了解不过,只要膝下有儿子,她是可以适当忍受儿媳的无礼,只为儿子家庭幸福的。 「可是,爹娘还年轻,他们不会同意的。」沈恪声音略沙哑,还带着一丝愧疚,是对小弟的。 三兄弟中,只有沈锦因为年纪太小还没有成婚,如果分家,他是最吃亏的。 沈锦突然萌萌的眨了眨眼,对两个哥哥露出一个可爱的笑容,一如幼时那样。 「大哥二哥,你们不用考虑我,我现在一年赚的比你们加一起三四年赚的都多,还有这么大一座宅院,能养的了自己。 曾经,我生活读书的钱都是你们和爹赚来给我花用,如果这时候我还要去分钱,不是太厚脸皮了吗? 二嫂的心思我也听明白了,不就是觉得别扭了,分家了就不是自己家了吗?哪有这么一说啊。我是孩子的亲叔叔,自家侄子过来住,怎么就成了寄人篱下了? 而且,我大概率以后还会往下考,没准哪天就有命考到京城当官了呢?你们还年轻,现在需要考虑的不是分家后会不会影响我们兄弟情分,这是多余的,咱只内部分家不对外说,服役名额还是走我名下,不就行了? 你们应该想想怎么多赚点钱,到时候我去京城,这座宅院就卖给你们,你们带着爷奶他们正式搬到这边来住,二嫂还能觉得别扭吗? 到时候我可不会跟你们客气啊!市价多少就多少钱,反正我最小。」沈锦捧着白嫩的小脸搞怪的做了个鬼脸,一歪头,往床上倒了过去。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8页 「啊!好久没和大哥一起睡了。二哥快来!大哥这褥子铺的可不少,可软乎了!」 沈恪和沈烈静静的看着弟弟耍宝,相视一笑。沈烈狠狠抹了一把脸,阳光的笑容重新回到脸上。 「我来了!臭小子你往里面靠!一张床你一个人就得占一半!」 「嘿!真就不客气了是吧?自己没房间睡啊?两个小兔崽子。老二你也别说小鱼儿,你丫的赶紧给我烧水洗脚去!这臭脚!你想熏死谁啊!」 开心的笑闹持续了很晚,灯火才熄灭了下去。 第32章 ◎大嫂◎ 事情一说开,三兄弟之间的感情再次更进一步。沈锦不是小气的,对自己家人不会有太多介意之处,直接让爹娘把大哥的婚事放在自己家办,把未来大嫂接到府城来,也是为了给亲家一个定心丸,证明自家不会因为刘桃儿再嫁就对其抱有偏见,全家都会把人当成自家真正的长媳。 婚礼办的很顺利,刘家送嫁的是女方父母,和刘桃儿的长兄长嫂,也是刘家的长子,意思是愿意为出嫁女撑腰。 因为元宵元宝两个小崽子还太小,没法做滚床童子,沈锦是小叔子,又十岁了,还有功名在身,不好做这种事。就找了沈家一堂兄弟家五岁胖嘟嘟的小子来,穿着大红的衣裳,在喜床上仔仔细细滚了一遍,抱着小胖手,小嘴秃噜了好一串吉祥话,伶俐的不行,喜得看热闹的人一阵阵善意的笑闹,逗得新娘子好一阵脸红。 当然,从陈氏那里得到的喜钱也丰厚的让人眼红。 沈锦之前为二嫂就准备了见面礼,对新嫂嫂自然不能厚此薄彼,又因为当时没钱,只是送了个几十文的桃木梳子,现在有钱了想给大嫂送点贵价的礼物还要顾忌二嫂的感觉。 不过好在二哥虽说直了点,这时候情商还是在线。怕自家媳妇吃醋,直接找了小弟,以兄弟两人的名义给大哥房里打造了一架红木的梳妆檯,又自掏腰包,以弟弟给二嫂补礼物的名义送了自家媳妇一对掐细丝银手镯,这才平息了怨气。 沈锦表示佩服,并暗地里给自家二哥二十两银票,贴补了一下他那本就可怜的小金库。 刘杏儿没有来,不过据大嫂的亲嫂子说过,刘杏儿曾提出过让她以家里唯一未嫁女的身份给姐姐送嫁的主意,只是被长辈压了下去。 也是,刘桃儿是大房的闺女,刘杏儿是二房的,感情也不怎么好,甚至之前还发生过刘杏儿疑似要抢姐姐姻缘的事,刘家又不是脑子塞了驴毛,怎么可能会允许刘杏儿跑来给喜事添堵呢。 倒是刘杏儿的亲娘,那个素来贪财虚荣的二婶,不知道是怎么被闺女劝说的,之前还劝过几句,话里话外想着让刘桃儿也关注着给自家闺女找个沈家这样好的婆家,甚至想着让自家闺女去给堂姐夫做平妻,像戏文里娥皇女英那样的。说是姐妹同心以后一起多为家里和自己争取好处,实际就是想让自家也沾点光。 不过在被刘桃儿娘喷过之后又被二叔教训过,现在已经风平浪静了,至少表面是这样。 现在沈家日子如日中天,都搬到府城了,眼瞅着一步步高升,当然谁看着都眼热,也不能怪二房的嫉妒。但话又说回来了,你刘杏儿是哪个牌面的人物?你是长得好还是能赚钱?家务活都做不利落还想嫁去府城? 抢男人抢到自家堂姐妹头上人品还能好?人品不好的沈家是傻了才会把你纳进家里。 还平妻?说的好听,也不过是地位较高的妾。且不说沈家不会娶,就算是要纳妾,也不会盯着一家闺女。沈锦还得考科举呢,自家兄长闹出这样的一桩丑闻,是看弟弟前程太好给拖个后腿吗? 更何况,当妾的哪里都不如正妻,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心能夺得宠爱。 沈锦嗑着瓜子听刘家大嫂吐槽自家婆家堂妹,面上带着好笑的笑意,心里却是一阵冷笑。如果没记错,那个刘杏儿好像还曾经敲诈过自家老娘,也意图坑自家大哥的婚事,反正不是什么好人。 看来,得让自家二哥出个手了。大哥前途正好,年前刚被提拔主管一支商队,家里现在也走在正途上,可不能让个搅家精给毁了。 刘家大嫂带着妹子小叔坐在墙角嗑瓜子,一边数落着二房母女的不地道,眼角余光扫着小孩的表情,心里忐忑不安。婆婆心善,丈夫冷静,都是顾家的人,讲究家和万事兴,只要二房不闹出难看的事,轻易不会爆发。 但她不行。她在娘家也是被宠的,嫁了人又被丈夫公婆看重,进门三年生了俩儿子,已是站稳了脚跟,性子颇有几分见不得沙子的要强泼辣。妹妹桃儿跟她感情好,对自己两个儿子也是巴心巴肺,人心都是肉做的,眼瞅着就要获得幸福,她哪里忍心看着妹妹被二房那对母女给毁了呢? 刚才一番话虽说是实话,但也不得不说里面掺了不少自己的情绪,就是想透过孩子让沈家人知道,二房那对母女不是个好的。如今二叔还在,二婶可能做不了什么,顶多痛快痛快嘴,但刘杏儿那个死丫头,既然能做出偷摸去镇上抢亲的事,可是得好好提防着。 这样,万一刘杏儿真的做出了什么,至少不会被沈家怀疑到桃儿和刘家其他人身上,不会让桃儿好不容易获得的好日子就这么飞了之余,还带累了刘家下一代没长成的姑娘。 不过,这小孩也太难搞了,不愧是小小年纪就能考中童生的,那句话叫什么来着?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49页 哦,对,面不改色,沉着自持。小小年纪在听说了这样的消息面上居然一点神色不露,根本看不出是什么心思,刘家大嫂莫名觉得有点恐怖。 不知道沈家是怎么教养的孩子,这娃娃,真是天生当大人物的料。 刘家大嫂内心嘆息,一个十岁小孩她就已经搞不懂了,可见沈家心思多重。自家可怜的妹妹能搞得定这么一大家子吗? 沈锦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让人怀疑人生了,把手里的一把瓜子都剥成了瓜子仁,均匀的一分为二,一把塞进自家亲娘的嘴里,获得喜悦的抱抱一个,另外一半则再次分成两份,递给忙碌了半天的沈蓉和巧儿,获得了姑侄俩甜滋滋的笑容一份。 他的心很小,只容得下自己看重的亲人。虽说不太清楚大嫂人品如何,但既然嫁进了沈家,是大哥的妻子,就容不得被外人欺负。 沈锦拍了拍被瓜子壳碎屑沾了一身的袍子,等抬起头时,又是一张软嫩阳光的笑脸,甜腻腻的去找两位哥哥嫂子要好吃的,逗得全家喜笑颜开,连带暂住的刘家二老也放心不少。 沈家四位长辈和两个小叔子看着是个好相与的,这就好。女儿性子好,善交集,只要不是防备敌意的,想交好不难。等女儿生下儿子站稳了脚跟,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 刘桃儿是个会来事的,说话做事和徐若娘不一样。两人都是看着温柔的,只是徐若娘外柔内刚,做事多少带点掐尖要强,很有自己的主意。 刘桃儿呢,她也是有主意的,但说话做事都是柔柔的,见人三分笑,让人不忍心把怨气撒在她身上。几句柔软话过来,再大的防备也都散了大半。进门才三天,刘桃儿已经顺利成了乐氏与陈氏面前的红人,还笼络了妹妹沈蓉和继女巧儿,在家里地位只比沈锦低一点,实在不是个简单的。 不过沈锦很看好,为大哥娶了个能打理好家事,处理好人际关系的妻子,不比娶个啥也不会就等着丈夫宠爱的小娇精好?自家大哥自己清楚,他绝对不是那种,会一直容忍一个人不停的作妖的类型。 例如沈莲,当初感情那样要好,现在不也一样放弃了? 第33章 ◎报復(一)◎ 解决了家里要紧的事,沈锦麻利的赶回了学院继续上课。沈烈担忧自己的药田,结束了大哥的婚礼后就忙着回了清水镇,把妻子和两个儿子留在府城,徐若娘虽说有自己的小心思,但并不会嫉妒,跟大嫂刘桃儿很快就相处愉快。 陈氏依旧负责全家的吃穿家务,大牛和元柳的压力骤减,每日只需要打扫好院落以及採购当天需要的东西就行。沈家人从没有过过被人伺候的日子,不大习惯被两个孩子照顾,大牛忙完就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识字,元柳则是跟着陈氏学女红,偶尔帮助二房照顾两个不好伺候的小祖宗。 嗯,就是那对胖成藕节的双胞胎。 没了后顾之忧,沈锦求学越发勤勉,学问提升的很快。顾明哲曾经出过几次院试试题给沈锦做,都能以不错的成绩通过,惊讶了不少人。 为了不浪费沈锦的天分,顾明哲一边继续加重沈锦对四书五经的理解,一边开始教导沈锦学写策论,也就是考乡试的主要题目。 策论,就是有点类似大学论文之类的文章,歷史上最着名的应该就是明朝时期的八股文。 沈锦前世对这种文章就不是很擅长,他会读书,也能读的进去,看别人的论文很轻松,但自己写的话,往往一篇论文,人家可能写半个月,他没有两三个月憋不出来。 而这个毛病,也跟着跑到这个世界了。 不是说没有内容写,以他的见识和知识存储,如果只是讲解或是应用,那绝对是手到擒来。 但…… 写文啊…… 顾明哲手持一篇已经写好的文章,字体很漂亮,板正的楷书,带着一点点行书的飘逸,字里行间带着一丝严谨,实在是老师喜欢的好学生的字体。 但这文章写的…… 顾明哲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手里的苍蝇拍,已经躲去门外的小身影不自觉的抖了抖。 沈锦文章写的其实很有内容,干货不少,有些观点看着天马行空,仔细琢磨一下也是可行的。但有一点,写的太干巴,一点修辞形容都没有,好像行走在沙漠里的旅人渴极了一摸口袋,丫的就剩一包白面馒头一样。 馒头好吃不?好吃,还是细粮,换到什么时候都是被珍惜的好粮食。但这时候的人最需要的是干净能喝的水,而不是越吃越干渴的馒头,强行让人把馒头吃下去,只会越来越难受。 现在顾明哲看沈锦策论文章的感受,就是干着嗓子吃下了两块馒头的感受,总觉得噎得慌。 头疼的揉了揉额角,顾明哲深吸一口气,强忍着自己想骂人的冲动,对门外的弟子招了招手。他突然就明白,为什么以前那些结了婚的同窗同僚,在给自己儿子检查功课时会气的咬牙切齿了。 那还是亲儿子,就已经想打个半死了,这刚收的弟子…… 顾明哲瞅了瞅已经初现长身玉立的世家公子范的小弟子,好吧,有点捨不得。 作为一个三十几岁还没成亲的老光棍,顾明哲可是把沈锦当自己独子一样看待的。 「臭小子你过来,你自己看看你写的,计划书吗?谁能看得下去啊?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0页 不是跟你说过了?写文章,除了要言之有物,还要让人有看下去的意愿。你呢?干巴巴好像石头写的,全然没有感情,比圣旨写的还让人嫌弃,你好意思啊?」 沈锦已经习惯自家老师这样嘴上没把门的样子,还是被震惊了一下。 「老师,你这样说圣旨,好吗?」回头瞅了瞅周围,沈锦关上门,确认没人在外面偷听才勉强放心。 顾明哲被弟子这一出搞怪似的谨慎逗乐了,撇撇嘴,随手拿起茶壶喝了一口。 「我这么说怎么了?不要说圣旨,就算当今皇帝到我面前来,我该骂他也还是照骂不误!反正又不是没骂过。」 好傢伙,自己这位便宜老师到底什么来头啊! 不过,许是还带有前世那种「众生平等」的想法,沈锦对皇权虽说会抱有基本的警惕和敬意,却缺乏那种敬畏和恐慌,因此在顾明哲这样说了之后也只是奇怪了一下,很快就接受了。 顾明哲诧异的看了一眼小弟子,也没说什么,开始指着纸上的句子讲起课来。 有顾明哲这个监生一对一辅导,沈锦除了老师推荐的夫子的课,其余的课都给翘了,天天守在小院里跟着顾明哲学习。放假时也会约着几个交好的学子一起去郊外山上爬山,或是参加一些文会诗会,甚至为了实行书上所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是两三个人相约,一起游览周边各地风景。 嗯,只是临廊郡周边而已,两三天就能回来的那种。 借着这个机会,沈锦瞒着家里和同窗,自己回去了清水镇,来到了大嫂娘家所在的李家庄。 李家庄原本的确是李家自己一族的聚集地,只是经过那么多年的天灾人祸,还能坚守在原地且活着的李家人不多了,官府便把很多流落至此的灾民安置在这里,逐渐几个姓氏也形成了和李家一族相庭抗理的局面。 像刘家,也是其中一支。 家里寡居的姑娘终于嫁了个好人家,刘家老太太心情好,这几天看谁都是笑眯眯的,刘家的气氛也好了不少。刘家二媳妇虽说可惜自己闺女没沾上光,年纪又大了也嫁不到好的,好在都是自家姐妹,以后求人情的机会还有,就歇了找大嫂晦气的想法。 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家这个都二十还没嫁出去的老姑娘嫁出去,好换一笔聘礼来补一补自家的窟窿。沈家小子都能读书读出个名堂,自家牛蛋看着也是很机灵的,没道理就不成。 到时候把自家牛蛋也送去读书,考个秀才回来光耀门楣,看老爷子老太太还有没有脸继续偏心大房!那时候,自己的好日子就来了! 美滋滋想着,二媳妇挎着一篮子刚採摘的菜准备去做了当晚饭,路过刘杏儿的房间,没好气的拍了两下。 「死丫头,什么时候了还睡呢?不干活等着吃现成的呢?你以为你什么命啊?还想等着丫鬟餵你嘴里啊?」 拍了几次没人应门,二媳妇皱着眉头又扫了一眼院子。 「真是的,上辈子欠了债的死丫头,又跑哪里去了呢?」 看看时间,天都黑了,刘家晚上这顿吃的晚,两个男人是在镇上做活,带着家里已经长成的儿子们,回来的晚,除了两个老人,其余都要等着男人们归来才能开饭。 二媳妇掐着时间,挖了一舀子粳米,想了想,又挖了小半舀子,洗干净煮了一锅浓稠的捞稀饭,让男人们吃饱才有力气赚钱。 菜就是菜园子里摘回来的青菜和腌好的酸豆角,切上几片带肥肉的肉片过下油,有了肉滋味炒出来的菜才好吃。满满当当装了三大碗,还有一小碟炒鸡蛋,这就差不多够一家子吃的了。 等男人们回来,一家人吃饱喝足碗筷也收拾了,刘杏儿还没回来。好歹也是一笔不错的聘礼,现下还是重要的,丢了还是得找。 刘家老爷子得知后,微微皱着眉头,抽着旱菸思考着:「老二媳妇,你家杏儿没说她去哪里了?有没有可能是找你三叔家二丫了?」 二媳妇低头撇了撇嘴,心里暗骂臭丫头给她找事,抬头还是得恭恭敬敬答话:「没呢,也不知道那臭丫头什么时候出去的,而且以三婶那性子,根本不怎么喜欢杏儿,不会这么晚了还留杏儿吃饭的。爹,要不,我和当家的出去找找吧?」 「行吧,这样,老二,你跟你媳妇,带着老三老五一起去找,老大带着大娃二娃去找。村头村尾都看看,实在不行就找族人一起帮忙。这么晚了路还滑,别出了什么事。」 「哎!」刘老二倒是还会担心刘杏儿,毕竟是自己的女儿,赶紧答应下来,穿上外套就往外沖。 李家庄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村头村尾想找一遍也至少得要大半个时辰。加上村尾往后连接着一片山地,据说里面有野兽出没,大晚上的,更是没人愿意冒险。 大晚上的别人都该睡了,自己还在这里为一个死丫头满村转。二媳妇越找越生气,忍不住骂道:「这死丫头到底死哪里去了?等她回来非得好好收拾她一顿不可!」 一旁冻得瑟瑟发抖的老五是大房的幼子,性子随亲娘,对爱占便宜没够还贪婪心狠的二婶没啥好感,对曾经意图抢自己姐姐亲事的刘杏儿更没好感,乐的两人狗咬狗。 不耐烦找了,老五索性打量了一下周围,向晒谷场走去。 「二婶,我去晒谷场那边看看,你往南上村口看看吧,万一杏儿堂姐已经回来了呢。」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1页 也是,二媳妇拢了拢袖子,昨天刚下过雨,气温还是比较低的,自己就穿着一件单衣是有点冷。 嗯,先回家穿件衣服着。 刚转过身,就听着身后老五惊慌讶异的喊叫。 「是谁?!给我滚出来!」 晒谷场距离村里还有一点距离,但是老五的声音实在尖锐,好似看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东西一样带着极度的讶异,使得住在晒谷场附近的几家纷纷亮起了灯光。 「喊什么呢喊,臭小子,别人都在睡觉呢!」二媳妇心里没来由咯噔一声,脸色一僵赶紧往晒谷场跑,一边跑一边低声骂老五。 结果刚到地方,还没等二媳妇喘匀气,就看到,晒谷场上,一只已经洗的陈旧的小鞋掉在一边,不远处的原本摞的整齐的麦秸垛下半截有被掏空又填补上的窟窿,半截发白还带补丁的灰色衣角露在外面。 二媳妇皱着眉头,心里莫名的不安感越来越强。 「老五,你喊什么呢?你姐呢?」 老五指着那个异样的麦秸垛,手指哆哆嗦嗦。 「刚才,我过来时,就看到一条男人的腿,下面伸出的是两条女人的腿,脚上还穿着杏儿姐的鞋,你看那不还有一只呢吗?我刚一出声,腿就缩进去了。」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声响起,老五稚嫩的脸颊上顿时浮起一个通红的掌印。 「说什么呢?什么脚上穿着你杏儿姐的鞋?杏儿还是黄花大闺女呢,你就这么狠?想害的她嫁不了好人是不是?」二媳妇一双眼含着惊慌、恨意和愤怒,恨不得把眼前这倒霉玩意连带着周围围过来看热闹的全给弄死。 当然,最先要弄死的,果然还是刘杏儿那个不要面皮的! 「王翠花你个gn养的!你居然敢打我儿子!」大嫂张氏尖叫着跑过来,身后浩浩荡荡跟着两房男人和儿子。看到自家小儿子脸上的红印,张氏怒火上头,啊啊尖叫上往王翠花脸上挠去。 「老娘今天跟你个不要脸的拼了!」 第34章 ◎报復(二)◎ 王翠花干活偷懒是一把好手,自然力气比不上干活卖力还一心想为儿女出一口恶气的张氏劲儿大。很快的,王翠花还算整齐的盘髻就被扯散,头髮都被扯掉好几缕,脸上被扣得青一道紫一道,还带着几道红血丝,看着也是格外悽惨了。 跟刘家交好的村民妇女和刘家人赶紧上前把两人拉开,为此还有几人不小心也挨了张氏几下狠的。 「说说吧,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就打起来了?」刘家族中的族长,也就是刘老爷子的亲哥哥,如今唯一的童生刘长齐作为长辈和族长,不得已出来主持局面。 「谁知道大嫂发哪门子疯,上来就挠我,大伯你看啊,都给我挠破相了,这还有个大嫂样吗。」 王翠花抢先一步告状,为了模煳起因把罪头子都往大房身上推,不惜露出自己惨兮兮的脸,只为挣得一点先机和众人主观上的怜悯偏心。 张氏一听又火大了:「你就像婶子了?我家老小做什么了你给他一巴掌,他还是个孩子啊!你们瞧瞧!这是下死手啊!」说着,张氏拉过还委屈着的儿子,把小脸一抬,至今还清晰可见的五指印已经高高的肿了起来,嘴角带着血丝,一看就知道下手不轻。 刘长齐眉头皱的更紧,对王翠花也带上了不满,索性也不过问王翠花了,直接问老五。 「三娃你说,你二婶为什么打你。」(刘家大房三个男孩是大娃二娃三娃,二房不按大房排,两个儿子叫牛头和牛蛋。) 三娃捂着腮帮,盯着王翠花的眼神像是淬了毒水的烙铁。 「杏儿姐不见了,二婶就找了爷爷,让全家帮着一起找,我跟着二婶到了这边,我说我到晒谷场来看看是不是杏儿姐去山上了,让二婶去村口问问,刚到这,我就看到……」 三娃原原本本的把一切说了出来,一点私活不带,却一字一句都好像鞭子一样凌迟着王翠花,周围所有人看着王翠花的眼神都带着鄙夷、幸灾乐祸、看好戏和极致的愤怒。 愤怒的是大房一家。 刘胜子一口牙咬的咯吱响,死死的盯着还有些不服气和莫名心虚的王翠花。之前刘杏儿找到沈家抢自家桃儿的婚事,自己看在兄弟感情的份上压了下来,现在,她王翠花居然还要因为没证实的事打自己儿子!? 说句不好听的,要是在这里乱搞的那对不要脸男女真的跟刘杏儿有关,他一定活撕了王翠花! 「老二!」刘胜子转头看向弟弟刘昌子,低吼出声。「你怎么想?包庇你婆娘闺女,还是跟当哥的一起,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刘昌子性子莽,素来听自己大哥的,但老婆孩子他也还是心疼。想了想,想起最近越发不对劲的女儿,和这个搅家精程度不亚于隔壁被休弃的李氏的王翠花,刘昌子闭了闭眼。 「哥,查吧,我累了,这婆娘,我也管不住了。 杏儿一向跟她娘亲,要是这丫头真的做出了对不起祖宗的事,就让她们娘俩一起走吧。」 「刘昌子!你说什么呢!」王翠花疯了似的冲上来狠狠捶打刘昌子,很快又被人拉走,连踢带踹:「老娘给你生了两儿两女你就这么对我?刘杏儿也是你闺女!更何况现在什么都不清楚你就这么狠心?你还是个男人吗?你就是大房的一条狗!」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2页 刘昌子奋起一脚,把王翠花踹出好几步远,倒在地上好半天爬不起来。 「你做了什么你自己清楚,我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是给你留最后的颜面。别逼我……」 「哎!那边有人跑出来了!快抓住他!」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刘昌子的话。 众人本能看去,月色下,一个弓着身还光着上半身的身影奋力向后山跑去,几个年轻人追上去几步就把人按倒在地,将人制服后送到众人面前。 刘胜子拉着男人的头髮往后一扯,一张猥琐还有些显老的脸露了出来。 「王老二?」 这个人在李家庄也算是出名了,他不是难民安置在本地的,本身就是本地人。母亲是个寡妇,改嫁后把儿子留在婆家。 王家二老去世后,王老二才十五岁,跟着一些混子混在一起,还学会了赌博,把家里比较值钱的都当了换钱去赌,没钱就看别人赌,或是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填饱自己肚子之余再换点钱继续赌,导致如今快五十的人了还没有个女人愿意嫁他,平日里就只会惦记着周边几个村里寡居的小寡妇。 曾经,刘桃儿也是他想下手的目标之一,只是刘家全天有人,刘桃儿也少出门,出门必跟着别人一起走,根本找不到下手的目标,跟沈家定亲后王老二害怕沈烈在周边村子「兄弟」中的威名,更加不敢对刘桃儿下手,就得放弃。 而这时,麦秸垛里躲着瑟瑟发抖的女人也被拉了出来,几个跟着自家男人出来的女人上前给人身上裹了一层外套和稻草,这才勉强能见人。 果然是刘杏儿。 「王老二!」刘杏儿再不济也是自己的闺女,见她现在这样,刘昌子气不打一处来,一拳头打向王老二,把人打的嗷嗷直叫。 「我冤枉啊!是你闺女自己找我来的。 还不止我一个,还找了几个年轻点的乞丐,说是给我们一人五十文,让我们跟她睡一觉,谁能让她怀孕,就再给一百文的。」 王老二被打的鼻青脸肿,鼻涕眼泪混成一片,嗷嗷的叫道。 「你胡说!分明是你干坏事毁人家黄花闺女!」王翠花可不想好端端的彩礼就这么灰飞烟灭,反口咬上王老二,一心要将他盯上qj良家女子的罪名,这样刘杏儿还可以送去尼姑庵住几年,过几年出来还一样嫁人,了不起当寡妇嫁,嫁的远些,一样收一笔钱来。 但如果像王老二说的那样,王翠花不敢想像,不说刘家不能容下这么寡鲜廉耻的女儿,估计自己也得吃挂落。 谁让之前自己和这死丫头一起算计过大房和沈家的婚事呢。 几个好奇的妇人掀开乱七八糟的麦秸垛往里一看,里面女子的衣服随意的丢弃在一边,肚兜还挂在王老二的腰带上,金黄的稻草上湿漉漉一大片的水渍与白色粘液,混合着咸腥和汗臭的味道,气味极为混杂,倒是像极了王老二所说,刘家那丫头找了不止一个人。 在场的女人都是已婚多年,「身经百战」的类型,打眼一看就知道不可能是王老二一个老男人能弄出来的分量。几人互相看一眼,看向已经「昏迷」,浑身青紫的刘杏儿眼神都透着怪异。 真看不出来,这小丫头身子骨挺好,玩的挺花啊,也不怕整坏了。 事是刘家内部家事,刘长齐还是不希望这么丢脸的事情闹得纷纷扬扬,只能让两兄弟先把人都带回去,关在柴房里等候发落。 众人一边带着或是幸灾乐祸或是不解的情绪离开,对刘杏儿与王老二之间的「风流韵事」议论纷纷,也得各回各家休息去。谁也没注意到,等人走光,一个最小的不起眼的麦秸垛里,一个小小的身影钻了出来,看着刘家离开的背影,嘴角带着冰冷的冷笑。 顺着小路走到林子边缘,沈锦把身上破旧的「乞丐装」撕了,一把火烧掉毁灭痕迹,把自己涂满泥灰的小脸洗干净,头髮重新整理好,换上自己藏起来的衣服,又是一个俊俏的小郎君。 清水镇没有守门的卫兵,沈锦趁着夜色回了熟悉的小院,找到二哥沈烈,叫二哥按照自己的安排来去毁掉所有有可能暴露自己的线索,并打探刘家那边的消息。 才两天,二哥就把消息送了回来。王老二一口咬定就是刘杏儿勾引自己,连带着好几个乞丐和混子,连续半个月,每天在这里「幽会」,一天一个轮流,以确保怀孕。 但是王老二并不认识那些人,也没见过,说不清楚有哪些人,为了「证明清白」,王老二拿出了刘杏儿先给的五十文钱,那包钱的红布上一角用红色丝线打了个花结做扣,刚好是王翠花自己攒私房钱用的。 王翠花发现女儿偷了自己的钱去偷男人,气的把人从床上捞起来暴打一顿,险些把人打死。争执中,从刘杏儿的床脚褥子下掉出一只破破烂烂的娃娃,头上贴着写了字的纸条,身上被剪刀和绣花针戳的乱七八糟,看着格外渗人。 而那张纸上,写的是她的大房堂姐,刘桃儿的名字与生辰八字。 人证物证齐全,可不就是刘杏儿嫉妒刘桃儿嫁得好,疯魔的想怀了孕给沈恪下套,借着肚子嫁进沈家挤掉刘桃儿吗。大房两口子这下气的不轻,手里拿着证据,强烈要求爹娘把刘杏儿赶出刘家。 王翠花也以无德之名被休弃,牛头和大妹都是爷奶带大,跟娘不亲,又气亲娘和小妹脑残,带累大妹的名声,只站在一旁看着。牛蛋被亲娘惯坏了,是个窝里横,见爹发怒了直接缩回自己房里,连为母亲求情都不敢。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3页 刘昌子悔恨没有教好儿女,管好婆娘,跪在爹娘哥嫂面前痛苦悔改检讨,转身为牛蛋找了个厉害的妻子管教他,把牛头带在身边,只求能把牛头带出来顶门立户,也算没有辜负爹娘教诲了。 至于刘杏儿,许是知道自己继续留在刘家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嫁进沈家享福了,索性趁着被赶走的前一天夜里潜入老太太房里偷走了藏起来的十五两积蓄,并且往院墙点了一把火,趁乱逃走。 好在被发现的早,村民紧急帮着灭了火,除了边缘的院墙和柴房与小菜园被烧没了,就只剩二房这边牛蛋的房间被烧没了半边,只能去跟他爹一个房间暂住,倒是没有一人受伤。 刘家一族有全村唯一的一个童生,刘家女儿也大多嫁得好,威信还是很足,除了要面对几个不对付的对头,例如李家的讥讽嘲笑,其余都还能过得去。 沈恪得知妻子娘家遭了火灾,连忙带着妻子回了李家庄,并支援了十两银子给妻子娘家重新修房子,弄得刘家上下越发不知该如何面对姑爷,对沈恪夫妻越发和善。 刘杏儿逃的太突然,出手也太狠辣果决,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连沈烈找来监视的人也没看到,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权当人已经葬身火海。 小兄弟俩出了一口心头恶气,心情越发愉悦也不敢声张,连父母兄弟都不敢说,只能小哥俩自己偷偷乐。 沈烈得了弟弟费心思配置的药水,药田里收成也是蒸蒸日上。再由岳父那边牵线,今年的药材又卖了个好价钱,还签了个长期订单,终于算是步入赚钱的正轨了。 虽说刘杏儿这样心狠手辣还够果决的女子逃脱的确算是一根心头刺,但此刻的沈锦已经没心思再管她了。 又一年院试开始! 第35章 ◎院试◎ 院试依旧在府城举办,六月间天气正好,前一天刚下过一场雨,浇灭了刚升腾起的暑气,空气凉爽却不至于着凉,沈锦运气也好没分配到臭号,第一天考的极为顺利。 但是第二天就不行了。为了防止有人联合舞弊,院试三天都是要分别抽号,根本没人能确定自己周围能坐谁。这也导致了,沈锦第二天运气不怎么好的分到了臭号的周围,尤其下午,热气一升腾,好几个坐在茅房周围的「臭生」都吐了个人事不知。 沈锦这辈子也是被长辈捧在手心,还有下人精心伺候的「少爷」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好在前世就算直面便便和破损大肠的情况也不是没遇到过,只是臭了些,倒也还能忍。 考完回家他就把自己关房里泡了足足半个时辰的澡,还加了二哥送的香料,才感觉自己身上味道消失了。 差点嗅觉都失灵了。 第三天还好,不是臭号,也不是位置最好的那几个,头顶的屋瓦有破损,隐约能看到天上逐渐阴沉的乌云。 沈锦写字快,第三天又主要是考帖经经义和作诗,总算在下雨前答完全部题目。古代科举没有提前交卷离场的说法,沈锦也不想引起其他考生的敌意,索性把需要上交的答案和稿纸都捲成筒状放在自己的书箱上用木板挡住防止淋湿,头顶用雨布遮盖,加上雨伞,虽然显得逼恻了些,好歹没有淋湿着凉的风险。 现如今沈锦也算是功成名就,沈青怕自己的身份让人指摘儿子,说他出身商户,名声上不好听,就去找主家申请了退休,把自己的人脉交给了大儿子沈恪。 沈恪如今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商队头目,人稳重,还是做生意的好手,手段多,但是个安分的生意人,对外从不随意树敌。 和记仇还能下狠手断人后路的两个弟弟完全不一样。唯独三兄弟都想着家人,愿意为家里奉献的心思,是一样的。 沈恪不拘泥三教九流,只要性子合拍都能玩得来,所以沈恪在外人面极广,商队所过之处就算山贼都会给他一点薄面。主家也看重,成了婚就被委以重任,出去带队去了。 所以,这几天接沈锦回家的,是大牛,和已经赋闲在家当田舍翁的沈青。 沈锦的话本如今已经第二本高峰期已经快要过去了,第三本也交给了宋掌柜,每月收入逐渐稳定,一个月总能收个四五百两。为了名声好听,也因为堵乡下亲爷奶的嘴,沈锦自掏腰包,以爹娘的名义给那头送了十亩良田,又买了十亩献给族里作为族田,为族里下一代孩子的教育添砖加瓦。 这么一手出来,原本还嫉妒的想要找事要好处的那头叔伯在族人压力下也不得不闭了嘴,乖乖拿了田契把这页翻过去,不然唾沫星子都能把这一家给活埋了。 现如今十亩良田可不是小数目了,相当于一家子全年的口粮。那头本身日子过得就还不错,只是生的儿子多,做不到兄弟家这样供孩子读书的同时还顿顿有肉和细粮吃。 沈青那些嫡亲的兄弟看到原本过继了应该小心翼翼讨生活的小兄弟如今成了老太爷,可不嫉妒?能不想着挖好处? 一亩良田如今市价二十两,十亩就是二百两,许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大一笔钱。这么多钱给了你,要付出的只是忘了沈青一家与自家的血亲关系,当普通亲戚走动而已,不然连这点都得不到。 沈氏族人不是没有聪明人,自然听懂了题外话,跟那头暗暗提示几次,不听话就再让人吃上几次亏,沈青这边也不出手相助,那头自己就乖乖蔫儿了下去,过自己的日子去,彻底不敢想扒着兄弟吸血的事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4页 其实,按沈锦的想法,族谱上自己这一支已经过继到爷爷沈源这一脉,跟原本的爷爷那一支就不是一家了,如果那边想挑事,刚好当机立断跟那边切断关系。 就和当初自己功成名就成了省内最年轻的主任医师,原本不待见自己的父母带着后来生的儿女跑来拉关系时自己做的那样。 他有把握在断绝关系时,还能占据正理,不让自家惹上一身骚。 至于族里,哪个能带给他们更多好处不用想也知道,他们自己会乖乖站队的。 但沈青过继的时候已经三岁,也记事了。他捨不得年迈的爹娘被哥嫂欺负,也怀念小时候跟哥哥们一起玩,被抱着到处飞跑的时光。看在老爹的份上,沈锦难得为了外人大出血一次,也仅此一次,如果那头不识好歹把自家当肥羊,自己还有的是手段玩他们。 成功考完,沈锦白着一张脸在家养了两天才算恢復元气,吐得太厉害了,有点伤底子。这还得亏着沈锦从小养的不错,身体好,据说有个一样住臭号附近的考生,还是成年人,硬是被臭的上吐下泻,考试也没考好,出来时抱着考场门口的石柱哭了个天昏地暗,生生把自己哭晕过去才算完,第三天也没来,据说是病倒了。 可是给府城百姓添了不少话题。 如今十四的大牛人如其名,体格壮的跟牛犊似的,不像书童,反而像长工,加上皮肤黝黑,笑起来显得牙齿特白,看起来傻乎乎的憨厚,让人不自觉的放松了警惕。 人看着傻,但实际很聪明的。如今大牛已经顺利认识了全了字,偶尔还能背上几句之乎者也,靠着自家少爷的颜面,在府学还学了搭弓射箭。加上身板实在壮,一般人都挤不过他,如今已经取代了沈青,成了去榜单前抄写榜单的绝佳人选。 嗯,已经直奔五十的沈青因为年轻时吃苦够多,身子骨不大好,浑身上下都是毛病,现在在家里地位跟沈源差不多,都是需要细养着的。沈锦为爷奶爹娘都配上了丫鬟小厮伺候,每月还会请大夫给全家人把平安脉,一切标准对标大户人家的主子,细緻的让陈氏一度以为,自己多生了个闺女。 这也成了沈锦在家唯一被人能拿来取笑的点,也是两个嫂子最为羡慕婆婆的地方。 「中了!中了!少爷!少爷中了第二名!」 等得焦急的沈家人听到大牛难得莽撞高唿的声音,激动的险些跳起来。沈源更是热泪盈眶,他没有辜负爹娘当初的培养,沈家后继有人了,而且还会更好! …… 自家孩子十岁得中廪生秀才,这件事放在任何家庭都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大事,府城里沈家认识的不多,都打算回清水镇再摆个三天流水席,还让两个媳妇回头把娘家人也找来吃席凑个喜气。 嗯,徐若娘的二弟,那个曾经极其骄傲的小少年徐立信终于考中了童生。虽说名次不靠前,但也还不错了。 都是得中功名的,显然沈锦看着前程更好,更有希望再进一步,自然更多人吹捧。且今天主角就是沈锦,徐立信再急着给姐姐撑腰也不会傻的这时候对沈锦甩脸子。心不甘情不愿的敬了一杯酒水,趁人没注意,跑去二房找自家姐姐和小外甥玩去了。 刘家跟沈锦年龄相近的只有十五岁的老五刘三娃和才七岁的刘四娃,都没读过书,跟沈锦没什么共同语言,属于那种跟沈锦说两句话都会心生崇拜和自卑的类型。 刘桃儿对沈锦不错,婆母为小叔子缝制衣服的时候总会帮着在衣服上绣上点花样,家里家外都把持的很优秀。沈锦愿意给大嫂做脸,又不好抛下二嫂娘家弟弟免得有人说闲话,索性换了身方便活动的衣服,叫上徐立信一起跟着刘家兄弟出去闲逛,一下午下来,倒是增进了几分友情。 第36章 ◎交情◎ 功名定下来了, 宴席也办完了,沈锦有了几天休息时间,回到府城特意约了当初学堂里唯一还有联繫的好友赵子刚来玩, 顺带着把同样住在府城的冯君凌以及今年终于考过童生, 如今也要入学府学的班云庐一起叫了出来, 四人相约去桃花山爬山赏景。 班云庐原本还因为学识比旁人好而高傲,但经歷过几次落榜, 比自己年纪小那么多的沈锦却一路顺风顺水的上了府学成了廪生,直接把他的骄傲打击的支离破碎。 好在班云庐年纪不算小,心理抗压能力没那么差, 经歷了一些打击后很快便调整了心态,终于在今年考中了童生第四名。 沈源对这个学生还是比较看好的, 至少心性上不差, 学业也好,只是运气上差了点,孙子如果能跟他交好自己也放心,便出面给班云庐弄了一张府学的推荐信, 把人送去了府学和沈锦继续做同窗。 赵子刚还在奋斗学业, 他的梦想就是中了秀才后去考武举, 当将军。不过很显然, 向来坐不住的他根本没那个本事和积累,离了私塾后赵老爷给他找了个老师在家教,没人对比更加的学不进去,费劲挂了个童生试榜尾考进县学, 用他的话说, 那已经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了。 躺平了, 以后还是乖乖继承家业的好。 而冯君凌, 人家家世好,是几人中最好的,也是一样找了老师在家里教。但他家儿子不止他一个,虽是嫡子,但下面还有两三个庶子弟弟盯着继承人的位置,容不得他懈怠,所以学业上还不错。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5页 今年冯君凌第一次下场,获得了很不错的成绩,顺顺利利考上了秀才。沈锦是第二名,冯君凌第四名,都是廪生,这也让冯君凌在家里的地位与日俱增,得以出来跟曾经的同窗一起玩耍。 「啧,你们也太苦了吧。」四人把自己近年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一直顺风顺水的沈锦难得嘴贱的插了一刀。 赵子刚愤懑又委屈的喊道:「那也没办法啊,谁让我们没有你功课好,你还不帮忙。」 沈锦瞪大了眼睛:「喂喂喂,怎么还能怪到我身上啊?这两年我家又是成亲又是生子,我要上学还要赚钱,很忙的好吧?你咋不说你这两年都没来找我玩呢?光写信了是吧? 再说,谁说我不帮忙了?你找我了吗?」说着,沈锦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小书篓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卷装订好的本子,都是他这两年在府学记下的笔记。 三人成绩一般,但眼光还是有。班云庐自持年纪大了,心里激动感激只是谢个不停,赵子刚和冯君凌就不在乎了,直接扑上来抱着沈锦一人往脸上吧唧一口,噁心的沈锦连烤好的红薯都吃不下去了。 「小锦!你太好了!你简直及时雨在世!」赵子刚抱着本子高兴的一边蹦高一边说话。 「就是就是,小锦子你简直是我们的大恩人,你放心,我们抄完了就还你,不会给你弄脏弄乱的! 赵子刚你给我停下!我先抄!你别回头把笔记弄乱了!」冯君凌一如既往的傲娇少爷样,只是多了几分书卷气。此刻也是不顾形象的追着赵子刚满地跑,累的气喘吁吁,白皙的脸都带了两大块红晕。 班云庐:「……」 他已经被没形象的两位旧时同窗惊呆了。 沈锦四人本来就是出来玩,顺便比试一下彼此的学问做对比,学着大人的模样吟诗作对一番,自然也是带了纸笔来做记录,不过现在直接成了「三人抄笔记活动」了。 想仅靠半天时间抄完那是不现实的,好在沈锦事先把本子分成三份,分别交给三个人,让他们抄完自己手上的就换,等都抄完了再还给自己也不迟。反正开学还有几天时间,沈锦不急着要。 有了这么个承诺,三人这才松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把纸笔与笔记分开装在书箱里,开始有心情一起玩闹了起来。 「哎?对了,我听说,陈明爹娘给他定了个亲事,还是长远县一个小地主的独女,听说嫁妆不少呢。」赵子刚素来喜欢打听八卦,附近城镇有什么消息他往往是第一个知道的,此刻正津津乐道的吐槽。 「啥?」冯君凌一脸不敢置信:「陈明应该才十七吧?这么早定亲干嘛?他考了这么多次都在县试尾巴上,府试都过不去,不是还打算拿妻子嫁妆继续考吧?」 冯君凌还记得曾经在私塾因为陈明那可笑的自尊,自己跟他吵了不止一次的事情,对这人越发看不上。 「谁知道呢。听说那姑娘长得一般,但挺会持家的,因为是唯一的女儿,嫁妆还蛮丰厚,比陈家好太多了。 只是说是个地主,其实是个商户,高不成低不就的,以他们家的分量,女儿想高嫁就得加商户,或是给读书人做妾。这时候陈明不就显出来了? 学识还可以,长得不错,就差点运气,每次考试都能分到臭号也是一绝了。那林家不就想着找个有前途的女婿,将来功成名就了拉自家一把,起码把自家商籍改成农籍,以后子孙科举不至于被人鄙夷扣分吗。」 沈锦听得津津有味,嘴里吃着班云庐给他摘来的桃子。本朝对商籍虽然不禁科举,但免不了还是会有天然的鄙视圈。如果同样的分数,农户寒门出来的学子总比商户子更有机会上榜,只要不是差距极大,大家也更愿意选择农家子或者官家子做榜首,而不是商户子。 当然,也不是没有商户子入选榜首等高名次的。 前朝末期,就有个商户子,还是江南盐商之子,因为一手妙笔生花的文章和诗句名震江南,十七岁连续考中童生、秀才,直到举人,拜师当时的大儒白允礼。二十岁高中探花,后来还尚了公主,最高官拜一品大员兵部尚书,深受帝王信任,可谓是风光一世。 不过,后来国本党争之乱,公主因为提前站队被暗杀,那商户子却因为和妻子派系不和,果断杀了嫡子,改为扶持庶长子为继承人,其生母为正妻,以求向主子表明真心。 不过那商户子后果也不怎么好,他的主子失败,以意图造反的名义被斩首在午门,商户子也因是其爪牙之一跟着丢了性命。寄予厚望的庶长子随其生母被吊死在自家门前,其余庶子和妾室流放,女儿充作官妓,奴僕变卖财产充公,也是落得个极悽惨的境地。 再然后,因为前朝那些个破事搞得国库空虚社稷凋零,前朝的江山成了越朝的天下,闹得欢实的皇子皇孙一个没剩全砍了,落得个晚年名声不保的下场。 首辅秦池登基后因为过于杀伐果断,被旧臣扣上心狠手辣的名声,导致全国各地百姓议论纷纷,一度险些引起恐慌内乱,生怕遭遇比前朝更可怕的境地。直到后来一系列利民政策下发,百姓看到实惠了,这才渐渐改了口,夸起了新帝英明,让秦池坐稳了皇位。 陈明未婚妻娘家那一家子不得不说挺聪明,也看的长远,本朝吸取前朝教训,商户子入朝为官不得超过正五品,与皇室宗亲定亲就需要放弃实权,只领取闲职安稳度日,公主不得干预朝政。那一家想让自己家以后有机会飞黄腾达,就得先丢掉商籍的帽子,不然考上去也得被人当肥羊宰着玩。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6页 不过,选中陈明,也不知道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沈锦仔细回忆了一下,陈明在记忆中不怎么多话,有时存在感低的离谱,但上课时总是功课完成最好的一批。沈锦当时因为担心爷爷年纪大了可能熬不到自己出头的时候,一心努力学习,两个都不爱说话交集的人交情自然没有多深,如果不是赵子刚提起,自己可能连这么一个人都给忘了。 不过,显然在大家印象里,陈明小心眼,爱嫉妒其他功课好的还有点仇富,看不起武夫,对家境最好的冯君凌与镖师家族出身的赵子刚很看不上眼,三人对上眼就得吵一架。 而根据赵子刚说的,陈明显然也曾经对沈锦报以恶意。只是那时候沈锦年纪太小,私塾又是他自己家,吃饭喝水都不跟他们一起,去了府学后转头私塾就关门了,陈明更加没有下手的机会,不然现在沈锦什么样还不知道呢。 下毒暗杀他指定不敢,沈家看着不显,能量极厚,不是一个小小陈明能得罪得起的,抓住证据不判他一个流放都得看在他当时年纪尚幼的份上。 但是让沈锦拉几天肚子错过考试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 记得童生试那回很多人都是住在客栈或是租院子住,陈明为了省钱是求了沈源在前院原本丙班的房间安置了一张小床的,那时候如果要下手,没准还真能成功。 不过,那时候好像陈明因为自己前一天受凉,县试没参加就被亲戚接走了的,具体沈锦不知道,之后就再也没听到过陈明的消息。 想的头疼,沈锦也不愿意为了个可能一辈子见不到的旧时同窗费脑子,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听得津津有味的班云庐,嘴角勾起一抹坏笑。 「班兄,你也十九了吧?家里怎么打算的?给你定亲事了吗?」 看着班云庐那略显苍白文弱的脸腾地一下变红,手足无措的羞涩样逗得沈锦哈哈大笑,利索的从地上一跃而起,一大一小在山林中追逐嬉戏。赵子刚和冯君凌对视一眼也追了上来,四人一直玩到太阳快要西沉才回家。 第37章 ◎分家◎ 沈锦现在也算是功成名就, 在府城以及老家清水镇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以及众多少女心里最佳佳婿。 陈氏现在学精了,两个大儿子的婚事歷程让她已经放弃对小儿子包办婚姻的打算, 发挥极强的意志力抵抗众多邻里妇人的糖衣炮弹攻坚, 没给小儿子提前定下娃娃亲, 只等他回头长大了自己去找合心意的媳妇好了。 省的到时候找个三观不合过不到一起去的媳妇,儿子日子过不起来前程尽毁, 到时候一家子还得怨怪她。 得不偿失。 倒是沈蓉,都十七了,也该打算起来了。 沈蓉不是长子长女, 也不像沈烈那样调皮会来事,也不是男娃, 没法像沈锦一样会读书获得家里的喜爱, 素来是被忽视的那个。全靠着风风火火还勤快麻利的性子与长姐沈莲作妖的作风做对比,加上一手带大的小弟沈锦时不时在一边敲边鼓,这才让沈蓉这样,性子不怎么受当前时下长辈喜爱的姑娘入了长辈的眼。 经过了李氏和沈莲的教训, 陈氏看沈蓉也算是品出了一点好处来。 泼辣怎么了?她闺女至少做事麻利, 三观正, 不会惦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在家孝顺爷奶父母, 在外团结兄弟,对内还能照顾好没了亲娘在身边的侄女,让小傢伙快快乐乐的长大,没时间想亲娘后娘的差距。 对于老人来说, 这就够了。 性子泼辣那说明人坚强, 不会被挫折打倒;做事麻利起码不会被未来婆家嫌弃。加上有个前程似锦的弟弟, 会赚钱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的两个兄长, 到时候给她找个家里清净家底厚实的婆家,只要沈蓉不是傻子,把一把好牌像沈莲那样打的稀烂,日子怎么也过起来了。 沈蓉长得是家里最不起眼的,充其量只能算个清秀,个头不高,皮肤白皙晒不黑的那种。但是她眼睛好看,扑灵扑灵的闪着光,脸上时刻带着爽朗的笑,不发脾气的时候看着还是好的,身材上也还算窈窕。 沈锦中了廪生后不少人在打不着沈锦主意后就把目光放在了已经亭亭玉立的沈蓉身上,才半个月,已经有少说二十几户上门打听了。 不过沈锦把那些亲事都给按下了,沈蓉虽泼辣,但这么多年至少对他这个弟弟还算尽心尽力。有自己的小心思这没错,谁都有,想借着弟弟的光嫁一个有前程的好人家这是人之常情,沈锦愿意为沈蓉做脸。 所以他在等,等一个学识家世都不差的上门,顶好是有着继续往上考举人、甚至是考进士的同窗,这样起码以后姐姐不会怨他,自己心里也安心。 这样的亲事不好找,沈锦自己的喜事先上了门。之前虽然沈锦一直称唿顾明哲为老师,实际上只能算个记名弟子,全靠发挥不要脸的厚脸皮精神以及顾明哲不拘小节的性子,两人成了以师徒之名的朋友。 但假期结束,沈锦回到府学开始新的学习后,顾明哲直接对府学所有举人功名以上的教喻下了帖子,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拜师会,正式收沈锦做自己膝下首徒,也明言是唯一的弟子,将来给自己养老送终的衣钵传人,收穫了一大群学子的羡慕嫉妒,也让更多人前来巴结还尚年幼的沈锦。 从宴会结束后,沈锦收到的足以堆满一间仓库的礼物就可以看得出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7页 这还是经过老管家与大牛元柳挑选过的。其余像是价值过大的大批量田契、大宅院、名贵古董甚至丫鬟僕人,都按原样给人送回去了。 这也是沈锦的意思,能留下的大多都是教喻们自己收藏的孤本字画、大儒注释过的书籍、有些商户送来的价值不算高昂的字画、府城商铺和二进宅院以下的房契地契。 这些东西价值称不上多高,以沈锦赚钱的能力,以后总有机会还回去,而那些动辄几千上万两的东西,沈锦是怎么也不敢碰的。 不是怕还不起这个钱,是怕被人藉机拉到深渊再也爬不起来。 现如今又是一轮新的党争将起,未来的前程还不明显。从龙之功可不是谁都有命拿的,沈锦可不敢带着全家性命冒险。 之后的日子就简单多了,已经拜师的沈锦只需要每天早起去小院找顾明哲听课,下午按照老师的要求去旁听其他教喻的课程,申时之后去藏书阁丰富自己的阅读量,读一个时辰,酉时回家吃饭休息一下,练字背书到亥时初,就可以洗漱睡觉了。 而在这期间,家里也终于给沈蓉找到了合适的亲事,也是沈老爷子以前曾经教导过的学生介绍,是那家的二弟,如今也在读书,比沈蓉大一岁,秀才中了个十一名,靠着交钱也在府学读书。 沈锦托人打听过,那黄姓秀才人品样貌都还不错,学识也好,就是社交不太行,容易害羞,交往的同窗不多,但都是志趣相投的,平日也不咋去那些烟花柳巷,聚会只去一家固定的茶楼品茶作诗。 黄家家里只有兄弟俩,相差十岁,是个有两三百亩地的地主。兄长早早放弃科举后继承家业照顾父母。如今兄弟俩已分家,只是因为那个当弟弟的照顾不好自己,现在还在老宅居住。 据说黄家在府城已经买了宅院,距离沈锦曾租住的那个小院不远,在府学那座山的山脚,就等小两口结婚后搬到府城独门独户生活,等于新媳妇进门就能独自管事。 这么一看,好像也是个不错的归宿。沈蓉性子要强泼辣,如果给她找一个性子同样要强的,两口子不得天天吵架? 这么一想,沈锦三兄弟很快想法子安排了沈蓉和黄兴见了几次,交谈过后两人对对方印象都不错,在沈锦中秀才的第二年,也就是沈蓉十八岁生辰后的一个月,给办了亲事。 三年时间在不断充实自己的过程中过得飞快,沈锦十三岁正式开始学习策论以及接受朝堂文化教育,十四岁跟着顾明哲出门游歷,拜访各地大儒,结交多方友人,也是丰富了自己的见识。 等两人重新回到清水镇,沈锦已经是个十六岁的翩翩少年郎,一身月色长袍配着一张俊秀精緻的脸,走在街上足以迷得无数少女魂牵梦绕。如果古代有电线桿,现在估计已经有不少人把自己撞晕了吧? 开个玩笑。 回到家的沈锦受到了全家人疯狂的欢迎和心疼,陈氏尤其为最。 看着已经长成优秀少年的小儿子,原本还有点婴儿肥的脸蛋瘦了下去,显露出柔和的线条,一双星眸璀璨,熠熠生辉,青色宽边腰带衬的腰线极窄,肩膀却是宽阔,一双露在袖扣的双手青筋分明,带着被笔桿和各种活计磨砺过的茧子,把个老太太心疼的不停的流泪。 现如今的沈锦越发的枝繁叶茂,二哥家的元宵元宝如今也六岁了,度过了幸福的童年的他们也被父母强制性的按在书桌前学习。大哥家的巧儿比沈锦还小一岁,十五岁的小姑娘刚刚办完成年礼,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 大嫂刘桃儿婚后在取得丈夫与继女的喜爱后,这五年生了三个孩子,两子一女,新出生的小姑娘还在姐姐的怀抱里吧砸着小嘴睡得香甜,已经会跑会跳的两个男孩子则是躲在爹娘身后,怯生生又陌生的看着还未熟悉的小叔,眼中带着不自觉的崇拜和嚮往。 沈蓉的丈夫对她极好,公婆相继去世后跟大房那边就相当于纯亲戚,小夫妻俩独自在府城居住,不时回娘家看看,黄兴温顺腼腆的性子极讨母性泛滥的陈氏喜爱,婚后两年也生了个胖乎乎的小子。 沈蓉如今日子过得顺心遂意,对曾经为自己亲事费心费力的兄弟们,尤其是替自己挡下乡下镇子那些提亲的沈锦,就越发的感激。 祖父沈源已经八十四高寿,身体依旧健康,眼清目明,偶尔还能出门约上几个早年教导过上了年纪放弃科举的学生一起出去游山玩水,过得比年轻人还要自在。 祖母乐氏在沈锦考廪生那年冬天身体就一日不如一日,听到小孙孙成功考中廪生后,带着欣慰的笑意与世长辞,遗嘱中,把自己嫁妆里八成的商铺和田契都给了小孙子考科举,另外两个孙子一人分一成,孙女只留下几样首饰做纪念,偏心偏的毫不掩饰。 也因为乐氏的偏心,沈烈又继承了师父董老爷子的家产,沈源在终于松口为三兄弟分家时就难免偏一下长孙。 当时沈锦还在跟随老师在江南,只收到一封来自老家的信。家里商业上的人脉都归于沈恪继承,沈源老爷子积攒半生的人脉则是由新晋为沈家靠山的沈锦继承。 府城的宅子早已表明是沈锦的,不参与分配,能分配的只有三十亩地和清水镇上那座二进半小院,还有这么多年来,家里攒下足有上千两的银子。 沈锦是个不爱跟家里计较银钱的,一家子住在自己房子里,除了给各自扯布做衣裳或是给孩子们买零食的费用是出自各房的小金库,吃喝都是沈锦出的,元柳去买回来做。沈恪沈烈在这方面出不了多少钱,上交给公中孝敬老人的钱就多了,一年交个一两百两都算正常,更不要说平日里时不时塞上十几两的体己,日子久了也是一大笔银子。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8页 三个老人如今都上了年纪,过上了老太爷老太太的日子,但花销上还是秉承着以前的简朴,得到的钱不是攒着就是留着给下一代花用。几年下来,这钱可不就是越攒越多,攒出了普通人家一辈子都没见过的家底。 据说再嫁后的李氏婚后日子过得并不如意,不知道从哪里听闻,知道她背叛过的沈家如今日子这么好过,在沈锦离家后不久曾经上门来拉拢闺女提及过去的感情,甚至不惜做妾也要重新回到沈家。结果被沈恪找了衙役来把人拖走,面子里子都丢了个干净。 李氏回到新夫家后被狠揍了一顿,险些没了命,这才安分了下来,再也不敢打回沈家的念头了。 沈锦收到的信上标明,家里三十亩地分为三份,一人各占十亩,银两一千一百三十五两,沈恪自己占六成,沈青夫妻带老爷子占一成做养老金,沈烈和沈锦各占一成半。之后养老归于长孙沈恪负责,沈烈沈锦每年交多少孝敬银子看个人,但是户籍上还是一家,分内不分外,靠沈锦的秀才名头免去服役。 第38章 ◎乡试◎ 分了家后, 沈家三兄弟之间的感情一点没见疏离,反而更见团结。两个嫂子终于得以自己掌家,丈夫赚的银子都攥在自己手里, 不管是贴补娘家还是给自己一家制衣买首饰都不需要找婆母伸手要银子, 这样的日子何等的轻松快活。 因为不需要为了利益的问题提防对方, 也不用嫉妒怀疑婆母更偏心妯娌,妯娌俩感情也日渐升温, 更不用说那本就还不怎么懂事的下一辈,也因为长辈的和睦,如今处的跟亲兄弟也不差了。 而沈锦这次回来, 除了确实出门太久需要回家修整,还有就是, 还有不足一年, 又一届乡试即将开始了。 科举是歷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採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前世古代的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而现在这个世界, 科举的起始时间已不可考, 有记录的时间到现在也有七八百年, 发展到如今, 院试以下都不被承认为科举,只以乡试为基准,过了乡试就有了选官的机会,也可以参加第二年的会试, 随后就是殿试, 得中进士后就算步入官场, 之后再过馆试, 得入翰林院,没过的就只能等候吏部指令下发到地方从县令知县等职位做起,大多一生能做到五品官就算极限了。 参与乡试的都是秀才,还不是说头年中了接着就能考乡试的,除廪生外,其余秀才需要参与经由各省学政巡迴组织的科考,连续三年成绩优秀者才能有权参加乡试。 沈锦是廪生,也依旧参加了三年科考,夺取了三年榜首后才跟着顾明哲出门游歷学习,两年时间游歷了小半个大越江山,拜访了七八个大儒以及数名官员,成功把自己那向来很遭嫌弃的文风改的能入眼了,这才得了老师允许,参加这次的乡试。 临廊郡因为地方特殊的缘故,虽名义上归属河北地段,实际上是单属一郡自治,考生们参加乡试需要直接去郡城,不需要千里迢迢跑去州府参加。 省级的治理官员是正五品知州,临廊郡的虽然名义上也是知州,但因为治理范围小,只得了个从五品,乡试得以担任副考官,主考和监考则是由京城派下官员来担任。 对待乡试,沈锦的自信心还是很足,顾明哲看着慵懒随心所欲,对唯一的弟子功课抓的还是很紧,比曾经的沈源还要严厉些。 经过这些年的歷练和教导,现在的沈锦就算直接去考国子监当监生,然后直接参加会试都没问题,更不要说北方省会的科举难度本就比不上京城和江南地带,想获得个好名次感觉真没有想像中那么难。 当然,这得多亏了顾明哲这几年如一日的倾心教导,不然,以沈家的教育资源与人脉,考举人可能还容易点,名次就不好说,更不要说考进士了。 熟练的通过了府衙衙役的检查搜身,沈源拿着号牌找到了自己的考舍。 熟悉的木质围墙,把考舍隔成一个个撑死三平米的小间,头顶的屋瓦破了两块,阳光渗透进来,足以看到外面明媚的天空,两块较厚的木板上满是尘土和虫眼,卡在两侧的凹槽里一上一下摆放,充当着考生的桌椅。「桌子」下面放着个带着木盖的小桶,这就是考生在这三天解决大小号的重要物件了。 就这房间大小,曾经还算「娇小」的自己还能在里面轻松翻身,现在已经一米八以上的沈锦已经连伸直腿都困难。更何况还要时刻面对随身式的「臭号」、不知何时会来的雨水、庞大的考试压力,以及恶劣的环境和不知会不会发生的各种灾难。 比如,哪个考生粗心倒了蜡烛,点了卷子引起一场火灾啥的,还有可能遇到那种生病也要坚决参考的考生病毒传染的风险。 虽说衙役会随时预备谨防不测,但万一呢?那种莫名的沉闷与压力,也足以压垮一个人。 沈锦虽也自信自己的抗压能力,但真没信心在全封闭的环境下,还能保住自己的小命。 乡试要考九天,共三场,三天放出去一次,休息一天继续考。衙役会在确定考生已经全部进入考舍后再检查一遍,顺便给考舍上锁,分发晚上答题用的蜡烛,一人三支,用九天,也算是发挥「简朴精神」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59页 这段期间,除非是突发火灾或是号舍里的便桶已经不够用了,可以在衙役的带路看守下出来,不然就只能在最后一天考完试交了卷子,考生才可以出考舍,在考场通风处松快松快,其余时间吃喝拉撒都得呆在考舍里才行。 不过那也是属于对自己有自信的,且能在这有限的时间答完那堪称多到过分的卷子的考生的「休闲时光」,大部分的考生最多也就是在截止时间到来前写完统一上交,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丧尸一般走出考场。 据说每次乡试还有些身体素质不达标的考生,最后都是被衙役用担架抬出去的,也不在少数。 第一场还算容易,虽然三天的折磨让身体僵硬的险些不会走路,好歹是靠着自己的力量走出的考场。同样参考的班云庐就不行了,本就体虚的他经过这三天折磨已经是脸白如纸,走出过道时双腿都是肉眼可见的颤抖。 好在这老小子在娶妻后终于有意识的锻鍊身体了,自己身体素质也好了很多,不然这会儿可能得靠衙役把人抬出去了。 如果真的要衙役抬人出去就太可惜了,等于是自己放弃了这次的乡试。班云庐如今也二十三四的大人了,家境也只是有所好转,以他的身体素质,如果三十岁之前没考上举人,之后能活着走出来的概率就不大了。 班云庐是早产儿,天生体弱,还是独子,没法像其他人那样熬。可偏偏科举最是熬人,三年一次,动辄千百人里大浪淘沙,考的不仅是学识,还有毅力勇气和一点点的运气。 为了好友一家着想,沈锦早早就跟他说过,也拉去找了大夫查过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好在班云庐性子温和也不是那等不识好歹的,他妻子如今刚刚怀孕,他是家里唯一的希望,全家都依靠着他。在考虑再三后,班云庐这才答应下来,就考这两次,不过就不考了,自己开私塾也好去县学府学教书也罢,找个营生,以后专心培养儿子,好好的把命保下来才是真的。 不过,班云庐那边是解决了,沈锦自己可陷入难关了。大牛背着自家少爷从人群中挤出来,架着新买的马车回到家,陈氏看到三天瘦了一圈的小儿子心疼的险些哭抽过去,拉着儿子的手抹眼泪。如果不是公公和自家男人威严还在,陈氏差点就说出让儿子放弃乡试回家的话了。 两个嫂子对一手拉拔全家进府城,还能过得这么舒舒服服的小叔子也是感激加敬重的。提前找了有经验的人家询问了照顾考生的相关要点,又去买了不少防治风寒的药材来放在家里屯着。 果不其然,这几天府城的大夫和药材供不应求,徐若娘甚至叫沈烈找了自己亲爹过来在家守着,连带着两个弟弟也跟着过来住,也是为了能多和小叔子拉点关系。如果二弟小信能得到沈锦的关照指点,甚至有机会见到顾师父,得到机会拜师的话…… 当然,这只是一个美好的嚮往,徐立信性子急躁且莽撞,比沈锦还大两岁呢却至今还是个童生,实在不适合继续下去。徐若娘只希望小弟能学着压一压自己的性子,将来有机会靠着沈家的人脉在兴水县当地县衙买个书吏甚至县丞的职位来做,以后也就不用愁了。 至于刘桃儿想的倒没有那么多,她兄弟不少,如今也都已成家立业,靠着丈夫和公公的提拔,如今也算是小有积蓄,各自都盖起了青砖瓦房。 刘家因为刘杏儿的事情到底还是分了家,二叔休弃了二婶,带着两个儿子把村尾的破屋打扫了出来居住。大房吸取了教训,也学着沈家的样来了个分内不分外,一家守着老爷子老太太在祖屋住,但除了上交公中的其余都自己攥着,日子反而好过了许多。 像以前,哪怕刘桃儿在娘家没少花钱,几个嫂子对她也是面上客气内里白眼不忿。现如今不说她嫁进了沈家,刘桃儿回娘家也不挨白眼了不说,几个嫂子的笑容都真心了不少,整个家和谐美满,简直让不少等着看刘家热闹的人瞠目结舌。 而这一切,其实她心里都明白,如果不是出了个会读书也会经营家庭的小叔子,她的日子还不会这么好过。 第39章 ◎美姿颜◎ 沈锦两辈子也没学会做饭, 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只有煮面条和煮粥。陈氏心疼儿子,见考场衙役都会把食物掰碎了检查,也不想儿子吃那些印着脏兮兮指印的食物, 就放弃了原本准备好的包子馒头, 全都改换成了切得细细的晾干的面条, 就算掰碎了还可以煮成像面疙瘩一样的煳煳,加上点盐或是一些蔬菜干, 营养又好吃。 沈锦这几天全靠这种烹饪方法活着了。 可惜,这种面条虽然很像挂面,但保质期却不怎么长, 顶多两天就成面坨坨了。加上考舍里那难闻的气味,能把人都腌入味, 更不要说一坨面。 沈锦实在没法委屈自己吃下这诡异的食物。所以家里还准备了一袋米, 等面条吃够了就配上肉干煮点粥来喝,倒是还能坚持一下。 休息了一天,沈锦再次带上家人准备好的书箱走进考场。这次的考舍比之前好的多了,屋瓦完整, 墙角也没有青苔和老鼠洞, 桌椅木板之前应该有人使用过, 还算干净, 只需要擦一遍就能用。把书箱放好,熟练的放置好笔墨纸砚,淘洗干净的米掏出一小碗架火加水煮上,放上一把蔬菜干, 这就可以等着上面发试卷了。 如果说第一场是考考生的基础, 第二场就比较深入, 是考关于四书五经的深入理解与延伸, 要是考官剑走偏锋一点,还会有结合歷史上一些事件的理解类题目。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0页 这种题目对其他考生有没有难度不知道,对经歷过十几年应试考试的沈锦是没啥难度的,也是他回答的最好的,连顾明哲都不止一次诧异,自家这策论都写不好的弟子居然能写的这么官方且面面俱到,让他根本不需要发愁,如果沈锦遇到这样的题目该怎么写。 而这一次,偏偏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个剑走偏锋的考官。 顾明哲看着随心所欲不食人间烟火似的谪仙姿态,实际上对自己唯一的小弟子还是很上心,朝廷派下的考官还未到呢,主副考官的名单和资料已经放在了沈锦面前。 根据那资料上标註的,这次的主考官是当今一脉的亲信,虽只是个翰林院掌院,但因为性子刚直而深受帝王信任,这才下放过来当了个考官。 按照自家老师的估算,估计京城那边,夺嫡之争已经逐渐露出表面了,几位皇子对权力的争夺已经让皇帝不高兴,不然也不至于会在这时候,把自己的亲信下放到京城周边这几个省份来。 可不就是在提防自己的儿子提前渗透权力中心吗。 不过这些都和他无关,自己还只是个等着考举人的小小秀才。 既然已经知道主考官是皇帝的人,那答题方向就好办了。沈锦下笔飞快,一个个整齐仿佛是拓印的馆阁体跃然纸上,文如泉涌,很快把一整张草稿纸写满了大半。 等把题目都写完,太阳已经高悬头顶。把煮好的粥吃掉,提了提精神,趁着天黑之前把答案修改一下,誊抄在卷子上。蜡烛只有三根,最后一场往往难度最高,不能浪费在这里,得节省一点。 等把题全部写完,天已经开始擦黑。临廊郡多山多树多水,往往八九月是雨水最充沛的时候,一入夜,连空气都带着一股湿冷。搓搓僵掉的双手,沈锦挑了一下白天留下的火种,把火烧起来,煮了一锅面条。还没等吃,就闻到空气中不知从哪里瀰漫着一股诱人的香气。 好傢伙,是哪个不讲道义的,居然考个试还带了烧鸡来? 嗯,还是街口魏老婆婆煮的烧鸡,闻着还是那么的让人流口水。等回家了自己也要买两只回家打打牙祭,好久没吃了。 吃着自己做的单调无味的面条,嗅着空气中那迷人的香气,沈锦觉得自己更吃不下去了。 难得想讲脏话。 烧鸡的香味非常霸道,萦绕在鼻端许久不曾散去,甚至一度盖过了已经发酵一天的便桶的味道。沈锦把桌子上的答卷都收好,捲起来从小窗递出去交给衙役,将桌子的那块板子拆下来和凳子拼在一起,这就是一张床,供考生休息睡觉的。以沈锦如今的身高,一双大长腿只能放在墙板上。 睡梦里,不自觉的就梦到了一大堆好吃的。沈锦第一次发现,自己还有当吃货的潜质。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那只烧鸡的刺激,沈锦后两天答题飞速,每天早早的吃完晚饭就收拾东西睡了。不过那位「烧鸡兄」显然也是个人物,或者说真就打算不要脸了,后面两天空气中都能瀰漫着香的人流口水的味道。 从第一天的烧鸡,到第二天的滷肉,再到第三天午饭时飘出来的类似人参鸡汤的味道,直接引得「群情激奋」。沈锦第三天交完考卷出来透风时总能听到有人带着怨气埋怨咬牙的声音。 得亏这位「烧鸡兄」还有点自知之明,没有出来当着众人的面做饭,不然怕是走不出这考场了。 拜那只烧鸡的刺激的福,沈锦后两天严重用脑过度,加上在那逼恻的小考舍里吃不好睡不香,白天热晚上冷的,沈锦出考场时已经有了风寒的徵兆。 在费劲的扛出了已经迈不动步子的班云庐,找到来接人的大牛和大哥沈恪,沈锦直接倒在车厢里手指都不愿动弹。为了方便,班云庐这几天是住在沈家的,他妻子怀孕,父母年迈,照顾媳妇已经很吃力了就没跟来。要不是沈锦把班云庐拉到自己家,这老小子病倒在客栈里恐怕都没人知道。 沈锦一边对着昏睡不醒的好友翻白眼,一边心里喃喃自语的打发时间。时不时打个喷嚏,就足以惊的自家大哥手足无措,恨不得以身替之。 这可是自己当儿子养的小弟啊!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的。 沈锦体质还是不错的,吃过药、喝过姜水,又捂在被子里发了汗,等早上的时候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看在儿子刚痊癒的份上,陈氏给儿子炖了一锅鸡汤来补身子,连带着还有点病恹恹的班云庐也跟着受益。 吃饱喝足养足了精神,沈锦又带着还想碰碰运气,赌一把年轻的班云庐再次进了考场。 这一次,他终于见到那位「敢冒天下大不韪」的「烧鸡兄」了。 一直以来,因为沈锦长得随娘,看着就没有两个哥哥那么有气势,全靠个头撑着才没那么像女孩。爹娘也愁,乡下地方,谁见过男娃娃比女娃娃还漂亮的?如果沈锦没有那么会读书,这以后还怎么找媳妇? 因为这样的言论,一度整的沈锦自己都有点不自信。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好像是有点娘炮了。 但是今天,沈锦突然觉得自己自信多了。 看看那位吧,柔和的面部线条,一双桃花眼似水柔情,睫毛跟前世女生嫁接的那样,又浓又密,又卷又翘。鼻樑挺直,唇微薄,殷红的颜色,轻轻一抿只让人觉得心尖勐颤。 如果不是考试途中沈锦亲眼所见那位曾在自己前面排队上大号,隐约瞅了一眼确定过有喉结,骨相也是男生的比例,他一准得把人当成现实版「女驸马」不可。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1页 跟这位一比,沈锦这小模样都只能算是「普普通通」了。 抱着「美人都是可以被原谅的」这样的想法,沈锦放下了心里莫名激起的较真的意图,继续安安静静的做自己的题。 不过已经薰染了好几天的味道不是那么容易被风吹散的,而且这次连空气中的味道都沖不淡那股令人越发作呕的气味。沈锦还算好的,也在第二天下午就吃不下什么东西,只靠着喝水维持体能,班云庐更是直接发起低烧,能答完题目都全靠顽强的意志力。 等第三天即将开场前这段时间,通风处已经堆满了犹如死尸般面色惨白的一排排考生,大多光着膀子,随手堆放在一边的衣服散发着恶臭,沾染着各种污渍,咋一看,还以为进了贫民窟。 哦,那位「烧鸡兄」也顾不上自己的美食了。许是美食和污秽八字不合吧,他吐得最厉害,抱着不知从哪里来的纸袋吐得泪眼朦胧,我见犹怜的。 沈锦莫名其妙脑子里涌现一个想法。不知道这位家里有没有什么未嫁的姐妹的,反正自己没有追求什么待价而沽乘龙快婿的,也不想掺和那些大佬们之间的机锋,只想安安静静做一个干实事的能臣,如果皇帝靠谱呢,自己做个孤臣也未尝不可。婚姻上就不需要追求什么大家闺秀名门淑女,只要自己喜欢就成。 以这位兄台的「美貌」,相信家里姐妹就算长得没那么出众,至少也是个小家碧玉吧?而且能供应的起这位在考场都「锦衣玉食」,相信家境应该不错,至少女孩也能读书的,就不用愁以后夫妻没有共同语言。 沈锦是没打算纳妾的,元柳最近年纪也到了,已经商量好,要为她找个夫婿,不行入赘也成。既然如此,那妻子的人选就得好好选了。 不过…… 这个人看着怎么有点眼熟呢? 第40章 ◎景凌◎ 等第三场最后一夜时, 沈锦已经明显感觉到思维的僵化,以及身体明显的不适,往腋下摸一把还有点烫手。班云庐那边还在扛着, 那个倔强的男人哦, 不知道等明天出去, 还能不能好了。 有着这十几年的锻鍊,沈锦的字已经能做到本能似的写的又快又好。因为不想再和这臭烘烘的地方相处下去, 最后一场的策论沈锦几乎是爆发了自己的之力。 在两天一夜燃烧了两根半蜡烛的情况下,终于在最后一夜凌晨把答案完美誊抄,卷好找来衙役上交, 摇摇晃晃提着自己的书箱在通风处这里找了个最合适睡觉的地方,倒头睡了过去。 在没有异味的侵扰下, 还没有了考试的压力, 沈锦睡了这十几天以来最安稳的一觉。等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有好几个考生也交了卷,一脸颓废的坐在一边给自己通风。 因着最近几天还挺暖和, 一个个外套裤子都扒了, 就穿着个大裤衩招摇过市, 丝毫看不出以往「羽扇纶巾」般文人士子的文弱风流模样。 沈锦打量了一下四周, 没有熟悉的身影,把待会去打听一下班云庐消息的事情先放在心底,自觉去打了点水洗了洗脸,找出自己的桐油炉子, 放上一只小砂锅, 把米和水倒进去, 掰开最后剩下的两块巴掌大的肉干, 和一小把咸菜加进去,等上半个时辰,熬得都出了米油的粥就是一份顶好的早餐。 而这份香浓的味道,在已经飢肠辘辘甚至可能吐了一上午的考生来说,比一桌山珍海味还要来的有吸引力。 可惜,没几个人会厚着脸皮去讨要陌生人有限的饭食。 沈锦眼神诡异的看着眼巴巴盯着砂锅不停咽口水的美貌少年,莫名的,心里涌上了一股扳回一城的成就感。 景凌丝毫没注意到自己丢脸的一面已经被人看进眼里。 作为被家里父母长辈宠爱的孩子,景凌自幼吃穿用度都是兄弟姐妹中最好的,根本没有体会过饿肚子的感觉。他是在京城考的童生和秀才,有侯府的势力保驾护航,又不需要在考舍过夜,他没吃一点苦,顺顺利利的获得了很多人做梦都得不到的成绩。 没想到如今几个皇子闹得越发过分,作为皇后娘家的承恩侯府也隐约被怀疑,父母只得老老实实将独子送回老家祖籍参加乡试,只求低调不被皇权开刀。 但为了以防万一,随行的不仅有数个护卫和小厮,侯府还派了在家当值多年的老管家帮着主持内外事务。 可惜,就算再细緻的老人也不能陪考生进场,景凌娇生惯养一辈子,煮个粥不是焦煳干饭就是米没煮熟。怕饿着小少爷,老管家准备了足够少爷吃三天的点心和美食。 本以为能安稳度过,但以武将兴家的承恩侯府没有科举的经验,没想到衙役为了防止考生作弊,会把景凌带去的点心都捏碎,烧鸡等肉食也被扯成了几块。 景凌什么时候受过这委屈,那带着衙役脏兮兮指印的粉末他根本吃不下去,就只能靠着烧鸡撕掉鸡皮,过水热一热就这么吃,根本没想着会险些引起激愤。 可是再好吃的美食连续吃十几天也得腻了,景凌现在就渴望一碗热乎乎的热粥下肚,哪怕是啥也没放的面条,对他现在来说也是难得的美味。 嗅嗅,这少年,煮的还挺香。 景凌咽了咽口水,心里默默盘算。 但真要他厚着脸皮去跟一个看着比他小的少年要吃的,还是那句话,他要脸。 沈锦早饭吃不多,他一向遵循着中医中的养生法子,吃饭只吃七分饱,早餐以养胃提神为主的准则。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2页 「额,你……要一起吃一点吗?」 景凌目光灼灼的视线让人再好的胃口现在也吃不下去,沈锦只得放下碗筷,试探的问道。 原本以为,这个已经馋到咽口水都不好意思开口的小少爷会客气一下,沈锦还是太年轻。 话音刚落,就只见眼前一抹紫色闪过,眼里满含兴奋与羞涩的少年已经端坐在自己旁边,右手伸向了汤勺。 「咳咳,多谢兄台,在下……确实饿的极了……」 一小锅粥本就不多,供一个人还好说,两个半大小子正是能吃的时候,就不够了。没办法,沈锦只能重新淘点米下锅。 刚等粥完全煮好,一个踉跄的身影出现在过道口。 「班兄!」 沈锦上前把人扶住,本就瘦弱的班云庐此刻双目无神脸色惨白,宽松的衣服显得越发宽松,浑身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沈锦忙从班云庐的书箱中找到一件换的外套给人换上,扶到炉子跟前靠墙坐下,盛了一碗带着米油的粥水,一勺一勺的餵了下去。 「唿……」胃里有点热乎乎的食物,班云庐的脸色好了很多,眼神逐渐回神,看到在忙着照顾自己的少年,流露出一丝感激和浓厚的疲惫。 「锦弟,真是多亏你了,这么照顾我。」 班云庐体质弱,能坚持到现在都堪称生命的奇蹟。他的手指现如今连一支最细的笔都拿不动了,书箱都是靠衙役送出。沈锦帮着谢了衙役,记住那位好心衙役的面容,这才笑着回復班云庐。 「哪里的话,咱俩从小一起长大,还用得着计较这个?如果今天是我身体弱,病倒了,你能不照顾我?」 班云庐愣了一下,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嗯,是为兄着相了。」 吃了个心满意足的景凌看的羡慕,因为家世的缘故,他身边从来都是只有利益相关凑在一起的「伙伴」,利进而来利散而去,没有个真心。就算是家里庶出的兄弟姐妹,对他好也只是因为他是嫡出,他们的未来都掌握在嫡母,也就是景凌母亲的手上,又怎么可能有真心呢。 也正因为这样,他格外渴望有一个能真心待他,也能让他放心流露真心的好友。 也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这个希望实现。 把班云庐安顿好,沈锦这才有时间继续填补自己的五脏庙。 「你们俩,关系可真好。」 景凌羡慕的眼神和语气不加掩饰。 沈锦笑了笑:「当然,我爷爷以前在家开了个私塾,班兄是我爷爷的学生,可以说我有记忆时就认识他,算是一起长大的吧,关系当然好。」 这一点不是秘密,只要查一下就能知道。但一家诗书传家的平民总比普通泥腿子要更好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 沈锦就算谨慎也还是个男人,对权势也是嚮往。看这少年的模样,应该家境很不错,甚至可能和京城官场有关系。靠着一碗粥拉起来的交情虽然浅薄,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能有用? 他不想放弃任何一点让自己更进一步的机会。 当然,野心这种东西,稍微露一点就行了,露的多了会让人要么心生警惕要么被人利用。沈锦想做棋手还不够资格,但也不想当棋子被利用,所以保持一个有上进心也有足够天赋,家世清白本人还有一定心眼和赤诚的人设,就很足够了。 第41章 ◎嚮往◎ 从考场出来, 沈锦回家连饭都顾不上吃倒头就睡,等醒来时外面已经是夜幕低垂,几房的烛火都已经熄了, 可见时间已经是极晚。 「咕噜……」 一阵声音从腹中响起, 随即便是飢饿的感觉袭上大脑, 只觉得头晕目眩,还有点胃绞痛和反酸水的感觉。 想想也是, 在考场上就没怎么吃好,最后一顿也只是喝了点粥,其余都被班云庐和那个叫景凌的富家子弟分了, 自己根本没吃饱。 虽然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少说也有一天, 以自己现在几乎没吃过苦的身子骨, 可不得低血糖了吗。 强撑着身子从床上爬起来,沈锦打算自己去厨房找点吃的来,没想到不小心脚尖踢倒了床尾放着的铜盆。盆子带水掉到地上,发出极响亮的声音。 「嗯?怎么了怎么了?」 因为担心自家少爷, 而主动提出睡在沈锦房间小榻上的大牛立刻被惊醒, 揉着眼睛爬起来看了一眼。 「少爷!您醒了啊!」大牛激动的本能嗓门都大了。 好在现在不是住在原本的小院, 自己这边和哥嫂还是隔了些距离的, 轻易听不到,不然估计光盆子掉地上的动静都足以惊醒全家了。 「咳咳,醒了醒了,你也小点声, 别把大家都叫醒了。 对了, 我睡了多久?」沈锦挥挥手, 站起来抻了个懒腰。 「少爷, 您都睡了两天了,一点动静都没有,大夫也看不出所以然来。您要是在不醒来,明天估计太太就该找法师给你驱邪了。」大牛欲言又止,一双死鱼眼盯着沈锦,企图用眼神让他感到愧疚。 沈锦默默的转头,不想看这张伤眼的脸。 「对了,现在有什么吃的吗?」沈锦觉得自己现在饿的能吃下一头牛。 大牛点点头说道:「有的,太太担心您醒来会饿,让元柳锅上一直温着火,里面有肉粥,我现在就给少爷端去。」 说完,人急忙忙蹿了出去,片刻之后端着一托盘的东西回来。不仅有说好的肉粥,还有两碟小菜,以及一壶热茶。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3页 大牛身后,还跟着面带担忧的元柳。 「少爷,您可算醒了,太太都急哭了。」元柳因为是三房这边唯一的女孩,沈锦和大牛都有意无意的宠着,弄得元柳在私下里时习惯性的会跟两人撒娇抱怨。 对外这小丫头是不会这样的,一举一动都很有规矩,现在已经是沈家宅院的内院管家。手下管着所有下人以及僱人洒扫的事,很有那种干练的范儿了。 外院嘛,当然是大牛负责。 至于他们口中的太太,毫无疑问的是说的老娘陈氏。已经去世的祖母乐氏是老太太,沈源是老太爷,沈青是老爷,三兄弟都是少爷,两个妯娌自然就是少奶奶。 现如今沈家日子好过,老人身边各有各伺候的小厮和丫鬟。大哥二哥房里不知是不是出于担心丫鬟爬床,只有小厮随身伺候,嫂子身边则是找了三十岁以上的妇人帮忙带孩子。其余不累人的活计还是他们自己做,大房二房僱人的工钱也是他们自己给。 至于三位老人身边的,那是三兄弟一起凑钱出的,都是死契。 「哈哈,没办法,考乡试实在太累了。」沈锦哈哈一笑试图矇混过关。 「对了,班兄呢?他没事吧?」 大牛负责外院,正好照顾班云庐,自然清楚。 「班公子病得不轻,从考院出来就在发烧,烧了一天,今天早上才退了烧,人还昏睡着,小的已经让豆子守着了,有事随时上报。 但大夫说他这次有点伤了底子,得好好养着,不然会影响寿命。」大牛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经过也都说了一遍,眼巴巴瞅着自家少爷,等着少爷发号施令。 啧,还大自己四岁呢,一点大人的模样都没有,伤眼。 沈锦听罢点点头,计算了一下自己的小金库说道:「既然大夫让养着,那就先养着吧。元柳,这几日给我俩炖点温补的,我也需要养养身子了。 给班兄隔两天加个鸡汤,要撇掉浮油的,早餐换着法的煮粥之类好消化的。 药材不能断,班兄家来人了吗?没钱的话就先从我帐上出,也花不了多少。其余的问问大夫,你看着办吧。」 琢磨了一会儿,确定没什么遗漏的,沈锦这才开始吃饭。 元柳的手艺是能赶出自己几条街啊。沈锦津津有味的喝着粥,吃着清爽的小菜,感觉五脏庙以极快的速度被填满,充实满足感爆棚。 吃饱喝足,胃也不痛了,一时间也睡不着,沈锦便先去书房把这三天写的卷子和策论默下来,回头得给老师看看。一是为了安心,二是万一有地方出错,有老师在可以提醒改正。 反正这次考不上还可以考下次,沈锦才十六岁,也不像班云庐那样身体孱弱。他机会还有很多,不愁。 把文章默写完,沈锦找出自己写的话本翻了翻。之前为他赚了第一桶金的《悬铃记》已经正式完结,四本书给他赚来了超过五千两银票,还有一大票的「粉丝来信」,都是委託书坊转达。 嗯,主要是在抗议,为什么结局是悲剧的问题。 原因就是,沈锦撒狗血的时候撒的有点忘我,把女主写成了为了男主不受敌军威胁跳下城墙的白月光,男主在战乱平息后剃髮出家,放到现代都得是被人寄刀片的那种。 因为《悬铃记》的火爆,书坊决定把书卖去京城,并成功在贵女团体中引起了一些反响。据说还有几个戏班为此愿意出一百两的「版权费」,把《悬铃记》改成戏本登台。唯一的要求是,把《悬铃记》戏本改成大团圆结局,不然等出演的时候,那些贵女贵妇大概率会撕了戏班子。 出于既不想改结局又不想连累戏班的美好想法,沈锦拒绝了更改剧本的要求。绝对不是报酬太少的缘故。 第二本是跟着老师游歷时的一点心得,走的是武侠风,男主女主仗剑走天涯,快意恩仇,潇洒洒脱。 其中还夹杂着各地风土人情,以及一些比较实用,但现在并没有人知道的急救方法,例如人工唿吸、海姆立克法、徒手按压止血法之类。 稿子是到家后整理补充的,乡试前一月交给的宋掌柜,现在还没看到太多回报。 现如今「悬铃居士」的主要市场就是在河北全省到京城周边范围,有钱有闲的不少。只要其中有一部分人把内容看进去了,自己把这急救法写进去就算有价值了。 指不定哪天就能发挥作用了呢?那在这个写出这些方法的自己,怎么可能不在歷史上留下点痕迹呢? 抱着这样美好的嚮往,沈锦躺倒在床上,没多久又睡过去了。 第42章 ◎人情◎ 等再次醒来时, 沈锦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好了,身上也有劲了。叫了大牛烧了热水彻彻底底洗了个澡,把身上皮肤都搓的红彤彤的, 这才感觉自己洗干净了, 换上娘亲新做的长衫, 走出房门。 先作为晚辈去跟爷爷和父母请安,又去跟两个哥哥打了招唿, 问了侄子的功课,这才有时间去前院探望好友。 班云庐家过于穷困,还要养一个读书人, 亲戚们都早早的便跟他们断了往来,生怕被沾上打秋风。直到班云庐考中了秀才, 家里情况好了才又凑了上来, 不是套交情打感情牌就是想介绍熟悉的闺女嫁给班云庐,各种花招使得比戏台子还热闹。 不过可能是被伤了心,有了防备,班家二老并没有接受亲戚又凑上来的「好意」, 而是以利索的速度为儿子找了现在的妻子, 绝了那些想靠姻亲关系占便宜的傢伙的算计。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4页 但是虽然班云庐现在有了前程, 家底空虚也不是一天两天便能弥补的。好在儿媳操持有道, 儿子也能耐,靠着抄书之类的活计和给学生作保等来钱法子,没多久就把家里又操持起来。 原本破旧的草屋换成了五间的厚土墙瓦顶房,儿媳还抱了几只鸡苗鸭苗和两头猪崽养, 对外还天天去镇上摆摊卖烧饼, 很是赚了些钱。加上地里的出息, 至少班家现在的日子终于不再是村里垫底的了。 许是因为放心了, 原本还能□□支撑的二老一下子垮了不少,现在就想看孙子出生,如果能看到儿子中举,那直接咽气也没啥遗憾了。 也因为家里怀孕的怀孕、病倒的病倒,原本班云庐还打算等几年,先照顾家里,是被他爹硬塞上府城的商队的。也因此,根本没人来照顾班云庐,只能让人住到自己启蒙夫子家,也好和好友沈锦做个伴。 沈锦来到前院,小厮豆子是后来买的小厮,原本是伺候在老爷子身边的,班云庐到来后就先拨到前院来帮忙。才只有十二岁的小伙子个头却不高,瘦瘦小小的看着就营养不良,是被他父母亲自送来签的死契,说是用他的卖身钱给他大哥娶妻的。 不过小傢伙倒是勤快,眼里有活儿,嘴巴也甜,勤奋好学,才到家半年已经识了不少字。这次也多亏他仔细,发现了班云庐半夜发烧的事情,不然拖久了会发生什么还真没人说得清。 「三少爷。」豆子个头小小,蹲在门口炉子前熬药,看到少爷走来,身后还跟着总管大牛,赶紧站起来行礼。 「嗯。」沈锦抬了抬手,看看药罐,再看看房间窗户,问道:「班兄现在如何了?大夫怎么说?」 豆子低头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回三少爷的话,班公子回来就一直昏睡不醒,当天晚上便发了高烧,昨天才醒了一回。大夫说班公子这次伤的狠了,底子有点虚,需要好好滋补一下。 但是那些药,小的去看过了,大多都不是班公子家里条件买的起的。小的莽撞,擅作主张,请大夫改成了比较便宜的补药,小的正熬着的就是。 大夫说,班公子现在的情况,只能这样养着,最好连心思都要少费,这样才有助于养身。 哦,班公子现在在看杂书,都是不费什么心力的话本故事,小的都记着呢,严格看着的。三少爷想进去的话,小的给通秉一声?」 沈锦挑了挑眉,看着眼前的小傢伙倒是有点意料之外。 「做的不错。」顺手从荷包里摸出一小块约莫二钱重的银子给了豆子。 「这是对你尽心照顾的奖励,以后再接再厉,少爷还有赏。」说完,迈步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小豆子虽然不懂什么是「再接再厉」,但也明白少爷是高兴自己的举动才赏了自己。头一次拿到这么丰厚的赏金的少爷乐的见牙不见眼。 「小的谢过三少爷!」 大牛笑眯眯的看着小豆子。这小子的经歷比他还苦,自己好歹是自卖自身,而且家里爹娘老子都没了,无事一身轻,少爷就是自己的全部。但豆子却是在自己已经记事的情况下被亲爹亲娘卖了,还是永不得反悔的死契。 换句话说,以后小豆子就是沈家的财产之一,一辈子都要为沈家当牛做马没有赎身的机会。 也就是俗话中的,「贱民」。 既然命运已经不得反悔,那么能得到主家的看重,就是豆子这孩子人生中最大的机遇。 沈家其他下人,除了小豆子之外,其余都是从小被拐卖,或是被卖给人贩子教养、调/教出来做下人的,不知道自己亲人父母是谁。人贩子为了最大的利益,自然都是死契。 可以这么说,整个沈家,除了大房二房雇来的两个负责浆洗洒扫的婆子,以及大牛自己和元柳,其余丫鬟小厮都是死契。 原本大牛和元柳也应该是死契的,架不住沈锦看重他们的忠心,以及这些年相处下来的情分,替他们找关系交了大笔的改籍银子,把死契改成活契,从「贱民」改成了「下民」,有了拥有自己的田地等私有财产的机会,以及自己子孙后代也避免了成为贱民,可谓是恩重如山。 大牛抬起头看着早上刚升起的太阳,在沈锦身边呆了那么多年,见过多少大宅门里的阴私事和丑陋,越发显得沈家人人品的可贵。 能进沈家,是他的幸运,也是他们的幸运。 沈锦可不知道自己心腹心里那么多感慨,走进班云庐的房间,正好看到还一脸苍白病恹恹的好友正靠在床头,手里一本话本看的津津有味。看到精彩处还会忍不住叫好,苍白的脸会因为激动而浮现几分红晕,看起来气色好多了。 「班兄,挺悠闲啊?看来,这次考的不错?」 沈锦现在没了乡试的压力,好似一下子回到了小时候,嬉皮笑脸的凑到班云庐面前,一张清俊的脸硬是扯出了挤眉弄眼的表情。 伤眼。 已经彻底放下家境这个心结的班云庐面对沈锦也不再客套,直接伸手把这张「伤风败俗」的脸推到一边,掀开被子穿鞋下地,喘上几口气后站起身来。 「考的怎么样不敢说,反正这些年你寄回来的书我都看了,但求问心无愧吧。 倒是经歷了这次的乡试,我彻底想明白了,也真的明白你之前为什么那么劝我三十岁后放弃乡试。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5页 小锦,谢谢你。」 班云庐嘆了口气,温和的眼神变得严肃又认真,还透着感激的神色。不仅是因为沈家收留自己还派人日夜照顾自己,还为了沈锦对自己的所有照顾。 如果没有沈锦,估计自己考上童生就算人生最高光的时刻了,更不要说后来的秀才,以及这次有信心参考乡试了。 感情越发通透的好友两人没有多说别的,只是交流了一下自己对考题的想法和答案,像前世考完试后对答案的学子一样,讨论的耳红脖子粗的,谁也没法说服谁。 念在班云庐也不是一时半会能痊癒的,两人约好,等班云庐默写下自己的答案,沈锦可以替他去找自己的老师批改。之后又让他写了一封家书,让大牛找人给班家送去言明因由,避免家里担忧,也是让班云庐安心住在自己家养身子。 班云庐接纳了好友的好意,也明白,自己现在欠下的人情,是越来越大了。 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能不能还的完。 第43章 ◎玩闹◎ 在家修整了一天, 顺便等班云庐默写出自己的文章,沈锦这才拿着两份答案往熟悉的小院走去。 老管家对沈锦的到来还是依旧的热情,跟对待亲孙子没啥两样。老师也还是慵懒随意的躺在躺椅在院子里晒太阳, 旁边的小桌上摆放着棋盘和茶壶, 还有几盘看着就精緻的点心。 就说实话, 就算是自己的老师,这种悠闲的小生活也足够人羡慕到质壁分离了。 「老师。」沈锦恭恭敬敬行了礼, 把两份答案摆在顾明哲手边,然后…… 一屁股坐在顾明哲对面,毫不客气的摸了块喜欢的莲蓉酥吃了起来。 嗯, 顾婶的手艺一如既往的好,难怪老师跑这么远还要带着她。 老管家也好, 都好。 顾明哲很嫌弃的白了弟子一眼, 光风霁月的气势荡然无存,留下的只有一个老顽童般调皮的影子,二话不说先跟弟子抢起糕点来。 老管家一脸欣慰的看着年轻活力许多的少爷,笑的和蔼又慈祥, 转身去了厨房。 沈公子不在, 少爷吃的都比往常少。趁着人还在, 做点孩子们喜欢的。 至于会不会因为点心吃多了吃不下饭, 老管家一点不担心,能吃是福嘛! 反正有沈公子在,少爷是绝对胃口大开,屡试不爽。 沈锦还不知道自己被当成了「健胃消食片」, 成功在老师手下抢到最后一块绿豆糕一口塞进嘴里, 满足的拍拍手上和身上的碎渣, 故意嚼的津津有味, 看着就很欠打。 顾明哲看的眼都红了,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练的,最近手速越来越快自己都快抢不过他了。 难道写话本还有锻鍊手速的能力?顾明哲默默思考,自己要不要也试试? 不是为了糕点,是为了身为老师的尊严!为尊严而战! 一定要打败这个不知道尊师重道的臭小子! 顾明哲难得燃起了青春期时期都没激起的中二期还不自知,沈锦掏出手帕擦擦嘴角,看着老师现在活力充沛的样子笑的眯起了眼。 不白费他练了这么久的扔石子,手速和准头都好了不少。不仅能准确的抢到自己喜欢的点心,还能逗逗老师,这样的生活,美! 顾明哲好半天顺下气,喝口茶漱漱口,感到嘴巴里清爽了才压下那股子被「逆徒」气出来的气,拿起两份答案看了起来。 「你自己觉得你答得怎么样?」 沈锦深知,顾明哲平时能跟自己打闹,但遇到学问上的问题素来严厉,严格的判若两人。好在这次他是真的蛮有信心,除了最后一场,因为有点发烧导致写字可能潦草点,文章质量上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如果真的有问题,考场上那么多人每个都吃尽了苦头,不大可能最后还能保持最后的理智。自己前面写的都还不错,想上榜,应该不难。 就是案首可能没什么戏。 沈锦回忆起资料上那些有望案首的名字,心里多少有点没谱。 他也这么跟老师说了。 顾明哲眼底流露出一丝欣慰和戏嚯,能让自家这死犟的弟子知道自己的弱点还真是不容易。 「行吧,你答得没什么问题,现在就看考官怎么看了。 不过主考官梁大人我不熟,他是寒门走出的,我是勛贵子弟,两个派系素来不合,古来有之。他又是那种古板的,为师却是辞藻华丽,他应该看不太上我。 你应该没问题,硬邦邦的用词,现在也只是比原先好一点,知道用修饰了,他要没有私心,你也是寒门平民出身,他应该挺看好你。」 但是,如果皇上知道,锦儿是他的弟子…… 应该早就暴露了吧?这天下可都是他的,就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派人来找自己了。 捏捏鼻樑,顾明哲心底里嘆了口气,不舍的看着唯一的小弟子。算了,为了这孩子的前途,自己回去又能如何? 沈锦小心翼翼打量着老师的表情,敏锐的发现老师似乎有点失落? 「老师,您怎么了?」不能是因为刚才最后那块云片糕被自己抢走的问题吧?不能吧不能吧? 老师不会突然就这么小心眼吧? 沈锦想了想前世小孩卖萌的样子,努力睁大眼睛眨啊眨,双手捧脸凑到老师面前问道:「老师,怎么还突然难过了呢?」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6页 顾明哲愣了一下,默默的伸手摸了摸这孩子的额头。不烧啊,考个试把孩子考傻了?这都什么架势? 虽然顾明哲自觉已经很习惯弟子时不时蹦出的没听过的词彙,和没见过的有点感觉过于腻歪的举动,但是眼前这个模样,还是有点挑战自己的忍耐度。 师徒俩默默地对视了几秒,顾明哲突然噗嗤笑了一声,伸手捏了捏弟子的脸。嗯,没以前有肉的时候手感好了,但更好看了。 回头这孩子高中,跨马游街的时候,应该会引起很多姑娘的尖叫吧? 「行啦,做什么摆出这幅小儿姿态,没的伤了你老师的眼。 你先回去吧,你朋友的文章我会给批改的,明天你再来拿。 有自信是好事,老师等你的谢师宴。要是这次上不去榜或是名次太低,你看老师怎么收拾你的!」 顾明哲嘴角微微勾起,摸了下弟子鬓边垂下的髮丝,开玩笑道。 沈锦也面露笑容说道:「那老师,弟子先回去了。这次的谢师宴你一定吃得到!弟子不会让您失望的!」 顾明哲点头送行,沈锦在老管家的送别下来到门口。悄悄看了一眼已经闭目养神的老师,沈锦在老管家耳边呢喃了几句,见人点头应下,这才放心离开。 回到家,沈锦换了身宽松些的衣服,就去了后院跟家里人聊天。 从古至今的妇人年纪越大就有一样共同的爱好越明显,就是聊八卦,陈氏尤甚。她性子热情爽朗,儿子都出息,家里日子蒸蒸日上,眼瞅着就要脱离泥腿子阶层跃升上府城上流社会,正是很多妇人都想交好的对象。 基于这样的原因,陈氏最近沉迷于出门应酬聚会,每次都能听到很多别人家的八卦。 像今天这家家里纳了小妾被主母立了下马威啊,昨天那家老太太没了,一家大大小小欺负寄宿自家表姑娘啦,最津津乐道的莫过于汤家大少爷偷了自家老爹的貌美小妾,被赶出家门这种「劲爆消息」。 两位嫂子忙着照顾孩子,也没机会去参加那种「高端聚会」,大多都是一帮妇人去菜市场或是街道扎堆聊天,或是回娘家听到一耳朵什么事,便也拿来说个嘴。 沈锦一边削苹果皮餵着大哥家刚两岁的小侄子,一边笑眯眯听着女人们讨论八卦感想,没成想,居然让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刘杏儿,大嫂娘家那个因为想算计自家大哥,害了自家亲娘被休弃、自己也被破鞋的女人。 根据大嫂自己爆料,自从王翠花,也就是刘杏儿的亲娘,大嫂的二婶被休弃后,村里觉得她丢脸,就把人赶回了娘家。可她娘家爹娘早就没了,家里是两个哥哥做主,嫂子们也不想自己闺女和这么个丢人的小姑子接触,硬是让男人把王翠花赶走了。 据说是找了个山里打猎的老鳏夫再嫁,没要钱,等于是把人白送,搭伙过日子那种。山里豺狼虎豹不少,估摸以后没啥机会出来了。 至于刘杏儿,沈锦还记得很清楚,当初他想着让二哥帮着打听一下刘杏儿最近在打什么鬼主意,没想到发现了这女人找了好几个乞丐男,仔细看的话还能发现,这些人的眉眼或是脸型嘴型什么的都有那么两三分跟自家大哥有点像。 沈锦从不小看人心的黑暗面与算计狠辣,混进那村里之后接连两天观察下来险些让他瞎了眼。 这女人!一个古代的女人!居然在稻草垛里和男人鬼混,只想生下神似沈恪的孩子,当做沈家的种去威胁沈恪娶她,玩一出「奉子成婚」! 这可比兴水县那个做的还狠! 沈锦可不会看着这女人算计成功,就引导着刘家人来了一出「捉姦」,看着刘家二房上演一出大戏,确定刘杏儿没了翻身的机会才离开。 可真没想到,大嫂说,原本二叔是打算把刘杏儿就嫁了那个王老二算了,以后就当没这个女儿,谁承想刘杏儿都这样了还不愿认命,在一天夜里,硬是烧了家里一间房顶稻草,趁人救火时偷了家里银子,从此不翼而飞。 老太太气的病倒了,直叫着要儿子去报官府捉她,要她还银子,还要把那个不孝女关进大牢吃苦头去。 沈锦好像记起来了,之前好像有过这样一回事,说是刘家无故起火,房子烧了一半,大哥大嫂当时还在新婚,特意回了趟娘家,还支援了十两银子资助亲家建新房来着。 都那么多年了,为啥大嫂还要拿出来说呢? 原因是,有个大哥商队里小管事的妇人找刘桃儿唠闲嗑时曾经说起过,她家男人在去京城那边送货时,曾遇到一个神似刘杏儿的女人,看着过得不错,穿金戴银的,还有个京城的独门独户的小院住着。他们觉得不太对劲,这才赶回来给老大说说,别回头被算计报復了。 沈恪性子很有点沈青和陈氏性子优点的结合,热情爽朗仗义疏财,不像上一个管事那样抠门贪财,商队得到的工钱总能及时足量发放给伙计们,还有几个家里困难的受到过沈恪的帮助。大家喜欢这样的管事一直管着他们,可不想因为个不要脸的女人,弄得大家日子都不好过。 沈锦眯了眯眼,心里盘算了一下。京城吗?看来,需要找人好好打探一下了。 第44章 ◎解元◎ 乡试过后对于老百姓来说, 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对于还要批改划分的考官来说,十几二十个人在八月时期挤在一间大厅里, 批改考卷, 忍受蚊虫鼠蚁的叮咬和高温炎热, 简直就是一种比酷刑好不到哪里去的刑罚。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7页 主考官梁大人梁如海已经五十高龄,他三十岁中进士, 一如翰林院便呆了二十年,从一个小小庶吉士熬到现在正四品翰林院大学生掌院。不光是因为他学问做的确实不错,是个坚实的保皇派, 也是因为年轻时的他傲气又倔强,没有自己的路子, 从翰林院走去六部, 只能在这里耗尽一生。 好在,也因为他这个软硬不吃,轻易不受人拉拢的性子,让他进了当时还是丞相的秦池的眼, 在秦池登基后迅速成了帝王心腹, 孤臣一名, 把持着翰林院不被其他党派入侵, 专心为皇上办事,逐渐掌控了御史台和工部礼部,加上皇后背后的刑部与皇上手里本就掌握的吏部兵部,大半朝堂都尽在皇上手里掌握。 只有户部, 因为户部尚书是前朝老人, 也是前朝皇后的亲兄长任千尺, 一生为江山万民尽心尽力没有私心的官员。 为了安抚朝廷内外, 也为了讲究一个人尽其才,秦池放任了户部大半的权力,只要任千尺不背叛朝廷不结党营私,保持现在这样谁都不亲近一心为国为民,秦池也愿意给他留几分面子。 放下心思,梁大人拿起一份卷子,卷面整洁字迹清正,一个个馆阁体小豆腐块一样整整齐齐的排列。文章写的也好,像这道关于前朝与当朝的对比,还有下面这个关于边境互市的看法,都很言之有物,看的人心情舒畅却又没有明显的熘须拍马的感觉,就很戳他这种脾气的老人。 不过…… 再拿起另外两份,都是其余官员推出来的。梁大人也看过,一个写的花团锦簇,是当前主流的风格,另一个写的也好,但仔细推敲下总有那么一分理想化,有点不切实际,还透着一点稚嫩。 相对自己更看好的这一篇,总能找出或多或少的不足来。 但是当梁大人拆开三人的封条看了名字和父祖名讳,他明白了。 这官员选举出的案首人选,第一个是当朝太傅谢远章的孙子谢元涛,如今师从江南学院院长,白家如今院长白文贺;而另一个文笔较为稚嫩的,则是皇后娘家,如今承恩侯爷的唯一嫡子,景凌。 而梁大人看好的沈锦,虽也是少年英才,年纪上比谢元涛还小一岁,跟景凌差不多,却是出身寒门,据说是老安国公的嫡幼子,人称被迫远离京城的顾明哲的弟子。比起另外两个,身份上实在差的太多了。 但,却很符合自己临行时,皇上对这次挑选良才的要求。 梁大人犹豫半晌,索性在已经批示过的文章里再挑出两份也觉得不错,但文笔更加老练应该年纪在三十以上的考生文章,摆在自己桌上。 「来,各位大人先过来看看吧,本官找到几篇不错的文章,大家都来看看,讨论讨论,这名次应该怎么决定。」 监考过程中,主考官权力最大,但因为是朝廷下派,在当地权力还是比不上本地官员。且也是为了人情往来,梁大人就算再如何看好沈锦也得顾忌其他人想法。 虽然能看得出,这些人中其中肯定有一部分是偏向勛贵派系或是皇后与五皇子一脉,只分人多人少,但还是需要慢慢收集证据才是。 为首的一样从京城下派来的两位副考官,一位是梁大人的副手,欧清,也是他寄以厚望的接班人,开朝第一位榜眼,如今的翰林院五品侍讲,也是皇上希望培养成做实事的孤臣人选。另一位则是皇子派系人物陈大人,但据说在两三个皇子之间摇摆不定,至今还未下定赌注支持哪位皇子夺嫡,也是皇上打定主意,要拿来杀鸡儆猴的那只鸡。 只是这只鸡什么时候杀,还得看皇上那边怎么安排。 陈大人出身不错,只因是庶出没能继承家产,所以急着巴结上峰。除了谢国公家的小公子,他还推荐了几个其他考生,都是家底丰厚有意巴结皇子勛贵做靠山的富商出身,或是底层官员后代。 总之,没有一个是真正寒门出身。 相比之下,欧清推荐的景凌,虽然也跟皇子夺嫡挂钩,但承恩侯不掌权,领了个闲职赋闲在家,而且胆小怕事,他家虽说出了个皇后和皇子,但怎么看都不像是有胆子掺和夺嫡之争的。 欧清也是京城出身,对这些勛贵子弟素来聊熟于心,会选择景凌,想必除了他文章写的确实还不错,还有就是因为景凌那孩子是勛贵子弟中难得的赤子之心,好好培养的话未来未必不能成为肱股之臣。 当然,可能也有给皇后面子的缘故。 陈大人对梁大人还会恭敬几分,对年纪轻轻已经隐隐高过自己一头的欧清就没什么好脸色,二话不说先一步抢先拿了几份文章草草看了一遍,这才分给后面的官员,伸手又要去抢欧清手里没看过的。 欧清也柔,对于陈大人的咄咄逼人只是笑笑并不在意,痛快的分出一部分给了对方后,自己手里的也分给了其他官员传阅,自己则是拱手上前道。 「大人慧眼识珠,这几位文章都是锦绣,果然很难抉择。清年纪尚轻,见识远不如各位大人广博,就不班门弄斧了。」 梁大人深知自己副手的性子,带他来本身也不是为了考生名次,而是为了收集证据,转头看向别人。 「其他大人呢?」 他现在只想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在这么多卷子中,精准的找到那两个孩子的答案的。 科举是为朝廷选才,为皇上分忧的。如果,这些人真的胆子大到这份上,竟敢插手科举,他是一定要上报皇上,迟早要把这群害群之马拉下来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8页 陈大人一马当先,一番客套后首推谢元涛做案首,其他官员也纷纷推荐自己更看好的文章,其中以沈锦、谢元涛、和一个名为苏诸的三十多岁秀才推荐人数最多。景凌虽然也有人推荐,但他文笔辞藻还是较为稚气,带着理想化是一处很明显的短处,所以落后一点。 经过一番争论,梁大人最终拍板,沈锦和苏诸文章不分先后,但沈锦更加年轻,潜力更足,定为案首,苏诸为第二名。 谢元涛因为陈大人据理力争的脸红脖子粗的,出于某些按兵不动的想法定为第三名。 景凌就惨了点,直接定为第十名。如果不是梁大人念及皇后与五皇子,寻思着皇上对皇后母子还是有几分感情存在,估摸以景凌的文章,被点到二十名开外的副榜也一点不稀奇。 而发榜这天,整个府城简直陷入了狂欢和绝望交织的海洋。来自各县的参考秀才纷纷挤占在发榜处旁边的茶楼酒楼,找不到地方哪怕被挤的站不住脚也不愿离开。 按照发榜惯例,都是从后往前发,副榜都是考生自己去看,正榜取二十人,副榜八十人,所以从第二十名开始,每通报一个,都会引起一阵喧譁欢唿,也引起一阵绝望和不服气。 因为班云庐身体还弱,如今虽好了点,也经不住去发榜处跟人挤来挤去。所以沈锦特意接了老师和老管家来家,一家人都把手头的事情放下,等在家里等人来通报。 出于期待和恐慌的复杂心情,沈家上下都紧张万分,早早的就派了大牛和几个强壮的小厮去发榜处候着,只要看到两人的名字就往回跑,只求给家里一个安慰。 「中了!中了!班公子中了!第十八名!班公子得偿所愿了!」等到半上午,一小厮带着兴奋的笑容沖了回来。 「好好好,云庐啊,你这么些年的辛苦,没有白费,没有白费啊!」沈源是家里最能体会两个孩子辛苦的,也是唯一亲手教导过两人,并报以期望的。得知自己的得意弟子终于得偿所愿,不由得老泪纵横。 班云庐也激动的跪在老人面前,两人抱头痛哭。 顾明哲在一旁看着,不知为何,又转向自己的弟子沈锦,沈锦也刚好转过头看向自己的老师,两人相视一笑。 发榜的速度不快,衙门负责通报的人数不算多,还要一路吹吹打打,等通报完这边才能去另一边,就更慢。等队伍来到沈宅门口,午饭时间都过了,鑑于小孩子和老人不能饿,一家子都准备吃饭了。 沈源见通报孙子中举的队伍至今还未到,说不失落那是骗人的。小孙子如何刻苦用功自己是看在眼里的,真正的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虽说还兼顾着写那些不务正业的话本子,但也是为了赚钱养家,可以被原谅,更何况也没耽误功课啊。 老天怎么就不知道垂青自家这么刻苦的孩子呢? 沈锦虽然也急,面上还得安慰爷爷,给爷爷夹了一筷子泡笋炒肉,说道:「爷爷,那衙门通报速度你还不清楚吗,我记得之前有一次好像一直通报到下午快酉时去了,现在还早呢。 再说,您孙子又不是不抗压的,这次要真没中不还有下次?我才十六岁,着什么急呢。」 沈源只觉得平日爱吃的泡笋都嚼之无味了。 「话不是这么说,那早点中了咱也可以早点安排别的啊。咱家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你虚岁都十七了,也该寻摸起妻子人选了。现在寻摸着,十八九定亲,二十加冠礼后就成婚,之后成家立业一气呵成。 你也说你小,爷爷不指望你这几年就去考会试,先把你终身大事定下来啊,爷爷比啥都高兴。」 沈锦咳嗽的厉害,只觉得自己社死了,尤其是在自家无良老师面前。 果不其然,沈锦偷偷抬眼去瞄时,顾明哲面上绷着和善温和的笑意,实际上眼里满满的都是戏嚯和好笑,险些绷不住他那仙风道骨般的气质。 啧,不愧是曾在京城那地界混的风生水起的,就是能装。 沈锦这正腹诽着…… 「恭贺临廊郡府城柳条巷沈家三公子沈锦,高中本次乡试案首解元!」 第45章 ◎收穫◎ 等给了赏钱送走了通报队伍, 沈源终于吐出了胸口堵住的那一口气,要不是旁边沈恪扶着,险些摔倒。 「好……好!我孙儿, 给爷爷争脸了!」 如果说, 班云庐中举, 沈源只是觉得高兴,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坚持没白费, 那么亲孙子沈锦中举,那就相当于是完成了自己七十年学业生涯的最终梦想。 沈源跌跌撞撞回到自己的小院,走到一间特别布置过的佛堂。白玉佛像是沈锦之前中了廪生时商户送的礼, 被陈氏供奉在距离老人最近的地方,下面摆放着沈源父母的牌位, 以及妻子乐氏的灵牌。 因着沈源不是沈氏一族长子, 长子一脉是如今是族长的大伯爷家,沈锦家没有供奉祖宗牌位的资格,所以只有沈源父母和妻子的牌位,算是另起一支了。 沈源仔仔细细擦干净脸上的泪痕, 恭恭敬敬的点上三炷香, 不顾自己老迈的身子骨跪在蒲团上, 大声说道:「爹!娘!孩儿愚钝, 五岁读书,至今七十年,也不过是个廪生,一直没有中举, 无法带领沈氏一族兴旺, 也让您二老抱憾终身。 如今, 孩儿心愿达成, 孙儿沈锦,今天喜报传来,不仅拉拔了一家,从小小的清水镇搬到府城,过上从前不敢想的好日子,还中了举人,真真正正的踏入士族阶层,使得我们沈家,以后子孙后代得以有书读,有其他的门路可走,而不是,只能在土地里刨食,全看老天爷赏脸……」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69页 老人家显然越说越激动,喋喋不休的说了有小半时辰,这才在沈青的劝说下起了身,靠着两个身强力壮的大孙子搀扶着回了房间。 据后来沈烈说笑时说的,老爷子当天吃饭都比以往多吃了半碗,睡着了梦里还能笑出声来呢! 儿子多年辛苦有了回报,沈青夫妻第一时间便向顾明哲表达了谢意,感激对方这么多年教导沈锦功课的恩情。顾明哲也愿意和这对淳厚的夫妻打交道,以他的手腕,很快哄得沈青恨不得当场跟人拜吧兄弟。 陈氏更搞笑,直接把人当亲弟弟对待。得知顾明哲快四十的人了还至今未婚,还嚷嚷着要给顾明哲找相亲,一定要找个最好的姑娘来配她的好弟弟才行。 老管家虽然觉得不妥,但不妨碍他看自家少爷的笑话。自己劝他多年成婚人家不听,这面对这么热情的老两口,少爷要怎么摆脱呢? 顾明哲是被夫妻俩弄得手足无措面红耳赤,索性转移开话题,把话题往沈锦身上扯,询问起是否要准备孩子的庆祝宴会,是回清水镇办还是在府城办?亦或是去族人聚居的村子里办? 等把这令人无语又暖心的夫妻注意力都转移成功,顾明哲没好气的白了老管家和在一旁看热闹正起劲的弟子一眼。 哎,认人不淑,误交「损友」啊! 因为沈锦中举是大事,在一家人讨论半天无果后,沈源做主,回清水镇举办,并邀请族人和交好的邻里一起来参加,也算是正式把自家这最小的却也最出息的孙子推荐给所有的亲朋好友了。 孩子大了,也出息了,是时候扩张一下自己的社交了。 宴会搞得比中秀才那时还要大上几倍不止。因着现在有钱了,陈氏已经不怎么下厨了,就两个嫂子带着几个丫鬟在忙碌。厨师是花钱去雇的酒楼大厨,人酒楼想巴结新晋的年轻举人,特意僱佣费用只收取一半,鸡鸭鱼肉蔬菜这些食材等物是在乡下收的。 就这样,因为老人家邀请的人太多,流水席一整天不断的往上上,大鱼大肉数量不少,一天下来五十两都打不住。三天流水席摆下来,陈氏最后一算帐,又心疼又骄傲,纠结的差点晕过去。 足足的两百两没了。 当然,有付出自然也有收穫,更何况这还是和新晋举人套交情的好时候。 除了族人和邻里没什么钱的,给的礼金也就几两到几百文,加在一起也没有个三十两,帐本放在老人面下,以后那边有事邀请时就按照这标准回礼的。其余那些富商大户,周边村镇的秀才童生,还有曾经教导过沈锦的府学的夫子和教喻,都送了礼过来。 那才是大头。 这次像是光明正大送来的田舍铺子、金银玉器、大宅别院、孤本书籍字画古董等物就至少有上万两的价值,铺子和宅院更是从清水镇到府城都有,价值不菲。 还有以其他名义,比如假借送丫鬟之名实际上都是千娇百媚能歌善舞的美女、说是土特产实际上是一箱箱排列整齐的金银锭子。 隐蔽些的还有送价值千金的昂贵狐皮貂皮,年份很高的野人参何首乌灵芝鹿茸之类的药材也有好几盒了。 沈锦面对之前秀才那些还知道怎么处理,毕竟会巴结一个小秀才的,本身自己层次就不高,得罪了也没什么。但现在这些动辄价值上千上万的「礼物」,还真不是随便能退的。 在谘询过老管家之后,沈锦选择分为数个部分来还。 首先是那几个眼神好似带钩子,应该是那些大户人家用以拉拢人的「歌姬」或是特意调/教出来作为礼物互换的,像前世魏晋时期的小妾那样的角色,也有着通房丫鬟的职责。 像这样的人沈锦就不太能接受,他家和乐了这么多年,靠的就是一夫一妻制度。老爹和两个哥哥现在有钱了也不乱来,一心一意守着婆娘和孩子过日子,在外也从不去花街柳巷,不和其他女子暧昧。家里都这样言传身教了,作为他们的骄傲,沈锦没理由不跟着学。 更何况,他还是接受过前世一夫一妻制法律洗脑的高知识分子,两辈子三四十年的教育,没道理遇到美色就都费了。 所以,这几个女子,都被他以自己的名义退还了回去。 然后是那动辄万两的金银锭子。 中举庆祝,别人送礼金来祝贺,无可厚非,谁都做过,但这其中得有个界限,就算沈锦是目前整个清水镇唯一的举人,也不能轻易打破这个界限。 这叫不给人机会抓自己的把柄,不给人留下一个贪财的坏印象。 且不说沈锦现在还只是个无职位在身的举人,就算以后真的中了进士入朝为官,想要抨击他的人就可以拿这件事来作为他贪财的证据上奏告他。 不管是不是别人自愿主动送的,也不管是什么时候送的,只要超过了一定的、不符合身份的数额,那就有贪污受贿的嫌疑。就算等后来给你洗清了嫌疑,你的名声臭了不说,以后升官发财的机会肯定也没有你的份,吃苦受累扛黑锅肯定就有你的份。 再说,送钱而已,不是以礼金为名,而是以什么土特产为名送来,这家人本身心思就不正,指不定是想拉沈锦下什么黑水呢。 但考虑到,能轻易拿出万两金银的,应该也不是普通的商户富户,索性全部运到顾明哲的小院,交由老师查清处置。以顾明哲出身国公府,如今虽是庶兄降爵继承,也比很多人身份高贵,处理这些事也是手到擒来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0页 其余只是千把两银票、不好估值的金银玉器等物就全都被陈氏锁进了库房,铺子宅院也压了箱底,钥匙交给了沈锦。用她的话说,以后这些都是沈锦娶媳妇养儿子的家底,得攒起来,以后就算娶了大官女儿,至少自家聘礼不会愁寒酸了! 沈锦只恨不得挖坑把自己埋了。 第46章 ◎失踪◎ 沈锦两辈子没缺过钱花, 对这些身外之物就不怎么在意。 宅院上,他们一家现在已经定居府城,二哥甚至这几年都把在清水镇附近置办的田地都转移到府城周边了, 基本以后少有机会回来, 老家有个原来住的小院就很够用。别人送的那些就索性跟铺子一起租出去, 以后收的租子就作为沈锦给三位老人的养老金,也是一笔收入。 正好, 班云庐搬出沈家后小豆子如今没啥事做,半大的孩子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小豆子经过一段时间观察, 也足够细心,就让老爹教了他些算帐记帐的本事。每月回镇子一趟收租, 其余时间代替越发忙碌的大牛跟在沈锦身边随侍, 这就是这孩子新的活计了。 而送的府城的宅院呢,沈锦也看过,只有两进半的院子,但有个挺漂亮的花园, 也有吃水用的井。而且因为靠近府衙, 位置好够安全, 价格还不低。 沈锦对这些也没啥兴趣, 他觉得自己现在住的这个挺好,索性拿了出来让两个哥哥自己商量选择,看看谁要。价格呢几兄弟商议过后,终于敲定一个能勉强让大家都满意的价格, 就是现在房价的七成给钱。 以后沈锦上京, 把现在这个院子让给兄弟的话, 也按照一样的比例来。 毕竟, 以沈锦的角度来看,以后沈锦是註定要去京城的,爹娘爷爷因为要由长子养老,以后註定不太可能跟着一起上京,也就是说养老的重任就得交付给两个哥哥了。 而作为深受前世影响的沈锦来说,自己已经不能在老人身边尽孝了,在为哥哥置办家业上让一步也没什么。反正都是自家人,左手倒右手,又是别人送的,不管是从哥哥还是从嫂子的角度来看,自己都赚了,还计较那么多干嘛呢? 那套院子被二哥沈烈要了。他家元宵元宝也要六岁了,沈烈抱着当年沈锦五岁入学,如今十六岁就中举的印象,和对儿子的美好祝愿也想把儿子送去私塾。 加上他小舅子徐立信终于考到府试这一关,明年来考试时总不能住在客栈或是弟弟家,前者吵杂还拥挤麻烦,后者会有寄人篱下的不方便感觉,索性自立门户,反正迟早的事。 因为这事,一家子回到府城后,沈烈先是去把宅子过了户,又找人从里到外都装修粉刷了一遍,等了俩月散了散味道,这才在两小只生日那天,顺利搬了进去。 不过因着沈烈是个素来不要脸不要皮的,捨不得爹娘爷爷也不说,就天天拖家带口的跑来吃饭,快宵禁时才回去,俨然是把新家当成了只是远了点的房间,一时间,竟没人产生失落的感觉,也是沈烈的能耐了。 元宵元宝两个大的被父母带走,陈氏失落了两天后就把所有精神都放在为大孙女巧儿寻摸亲事,和刘桃儿生的两男一女三个孙子孙女身上了。 巧儿比沈锦小一岁,是李氏进门没多久就怀上的。李氏被休后,沈恪又是个粗心的大男人,巧儿着实过了一阵子没着没落心惊胆跳的日子。 这孩子胆小,说话都轻声细语的,丝毫没有她亲娘的掐尖要强,反而和和顺顺,长得也比沈蓉好看些。温柔似水的小姑娘总是最能激发人的保护欲了,很快就成了原本还有点重男轻女的陈氏的心头宠。 后来刘桃儿进门,巧儿也早已记事,因为受到外面那些关于后母苛待继子女的流言恶语影响,一度不想接受后母进门,连带着亲爹都不亲近了。 好在刘桃儿本身性子也温柔,还有种坚定持久的耐心,天天把巧儿带在身边,教她绣花识字,教她如何打理家务才能忙而不乱,哪怕孩子最抗拒的时候也依旧温言软语的开导。 时间一长,现在母女俩处的跟亲生的也不差。巧儿也已经彻底忘记了以前的不愉快,亲亲热热的喊娘,照顾弟弟妹妹也尽心尽力。性子上和刘桃儿像了个十成九,一样的坚韧勤劳,温柔和善。 唯独不一样的大概也只有,巧儿这孩子,实在太容易害羞,搬到府城来好几年了,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不然,陈氏也不用发愁,以后巧儿得找个什么样的夫家才能护得住她。 大哥家的长子元子四岁,比双胞胎小将近两岁,是个不错的好孩子,小小年纪已经很有长兄风范,愿意护着弟妹。人虽小,但坐得住,这点没随了他亲爹是老爷子最大的欣慰。才四岁,已经能读完半本三字经,虽还是比不上曾经的沈锦,已经足够老爷子乐上好几天了。 然后是次女灵儿,是元子出生半年怀上的,为此大哥还挨了老娘一顿胖揍,骂他是个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废物点心。 小傢伙刚两岁,容貌跟她娘像了个七八分,是个十足的甜姐儿。因为长得甜,还爱撒娇,现在已经是全家的小宝贝。尤其二哥沈烈,不知多少次嚷嚷着要大哥把灵儿过继给他当闺女,弥补二房一个闺女都没有的缺憾,然后就以被大哥揍一顿结束。 至于小侄子元珠,沈锦考乡试前刚过百日,是个胖嘟嘟的小伙子,生的时候还险些难产,也因此伤了大嫂的身子,以后是不能生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1页 也因为伤了身子,大嫂母乳不够,特意请示了婆母陈氏,找关系雇了个奶娘回来餵养。 每月工钱十两,滋补品大房的小厨房也会准备,一天至少一种下奶的汤水,隔三差五还有燕窝等补品。 这么优越的餵养条件下,小傢伙很快又充气似的变成了个小胖子。才半年大,嫂子已经很少抱他了。 小二十斤的小胖子,实在抱不动。 不过陈氏和沈青对这小东西倒是喜欢的紧。老人都喜欢胖娃娃,许是以前吃苦头吃多了,总觉得孩子长得胖了,存活率就越高。 不过沈锦可不这样觉得,孩子还那么小就这么胖,只会压迫心脑血管,导致孩子唿吸和血液流通出现问题,严重的可能会提前导致像脂肪肝等或大或小的病症。 用家里人能理解的话解释了一遍,沈锦以从医书上看来的理由搪塞,终于说服了父母哥嫂给小东西减肥。 先从减少乳母饮食脂肪做起,那些看似滋补实际热量不少的也都撤了。现如今乳母大多饮食都和家里一样,只是营养更全面些,有菜有肉有蛋,只是以前那些燕窝银耳什么的是想也别想了。 现在时间还短,孩子减肥效果如何还看不出来,乳母倒是在不到十天的情况下瘦了一圈。大哥好像也察觉了什么,出门一趟后回来转身就把乳母辞了,又雇了一个老实的回来,这才消停。 …… 家里日子就这么都平平静静的过去了。 沈锦现在已经是举人,写话本的工作却要更加仔细的藏起来,避免被人说是玩物丧志什么的。而且以他如今的家底,光是存起来的银票就得几千两,还有小金库里的碎银和铜板、库房里攒了一箱的银子,不算那些金银珠宝都能有个大几千两接近上万两,确实也不急着赚钱,就咸鱼了些。 现如今他只想把自己在歷练旅行期间记录下的日记整理一下,写一本游记出来。这才是当下社会真正受文人墨客欢迎的书籍,如果这能受欢迎,那可是比多写十多本话本都来的值得! 「元柳,磨墨!」 习惯性的喊了声自家丫鬟,却好半晌没见着人进门,沈锦微微皱了下眉。 怎么回事?元柳恃宠生娇出去偷懒逛街了?那也不至于不跟自己说一声啊。 「去把大牛给我叫过来!」下一秒,门口守着的小豆子应了一声,立刻跑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大牛气喘吁吁的跑来,一边擦汗一边问道:「少爷,找小的有什么事?送信还是请人?」 沈锦眉头还是没松开。 「元柳呢?好像,早上洗漱后开始就没见到她了?」 「啊?」大牛愣了一下,回忆了今天一天的经过,说道:「小的也不知,要不我去问问别人?」 「去吧,问仔细点,问到后把人找回来。」那丫头平时除了去买绣线或是胭脂水粉外,很少会出门,突然一下子消失这么久,怎么想都不正常。 毕竟,那孩子长得,还是很惹人垂涎的。 沈锦拍了一下脑门。不至于,作为自己身边最常负责接待的下人,应该有不少人知道大牛和元柳的存在。自己好歹是个举人,在这府城,应该没几个人想不开得罪自己。 还是别想太多了,也许,只是那丫头见到了几个小姐妹,玩的开心呢? 想到这,沈锦不禁自我检讨了一下,自己是不是需要给这两个孩子放个假啊?毕竟也一个二十一个十八了,也该给他们一次「自由恋爱」的机会,好解决终身大事啊! 尤其是大牛!长得实在平凡,再不抓点紧以后真不好办。 沈锦只能用这样的想法洗掉自己心里莫名涌现的不安,只是那紧皱的眉头,和时不时望向门外的眼神,还是暴露了内心的复杂不安。 半个时辰后,大牛再次气喘吁吁跑来。 「少爷,小的找遍了整个宅院,二少爷那边也问过了,还派人去找了所有元柳可能会去的地方,都说没人见到她啊!」 大牛素来把元柳当亲妹子看待,虽说因为元柳不愿导致两人亲事没成,多年相处的情感一点没影响两人交情,这会找不见人,大牛也急的额头冒汗。 「什么!」沈锦暴怒,拍案而起。 「现在,召集所有人,两人一组都出去打听,但凡有线索都要派人回来告诉我。 另外,大牛,你拿着我的信物去府衙备案,就说有疑似拐子潜入临廊郡,让他们帮着找。快去!」 「是!」大牛虽然没懂拐子和元柳失踪有什么关系,但听话素来是他的优点,二话不说就下去安排了。 调动这么多人肯定不可能不惊动家里其他人。陈氏风风火火冲进小儿子房里,问道:「怎么回事啊儿子,怎么突然叫了这么多人啊?干嘛去?」 沈锦强忍着心中烦躁不安,把事情前因后果跟亲娘简单说了一遍。 「啊?元柳闺女失踪了?这么大的人还会丢啊?」陈氏吓得一惊一乍的,本能就想去通知两个已经有妻有子的大儿子把孩子们藏藏好。 「哎,不对啊,现在又不是元宵灯会人最多的时候,元柳是去哪了啊?都不知道人是在哪里丢的,不是大海捞针吗?」 沈锦揉揉眼角:「娘,这种事我知道啊,可问题不就在于,我们没人知道元柳去了哪里,不这样找,怎么可能找到人呢?」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2页 陈氏也是看着元柳长大的,虽说是买来的丫鬟,但元柳人好看还听话懂事,把自己小儿子照顾的这么好就是她的功劳。陈氏还一度想让元柳做小儿子的通房丫鬟,只是最后被小儿子驳回了。现如今人丢了,老太太可是心疼的无以復加。 「早知道,当初就应该让她给你当通房丫鬟,过个一年半载的给个妾室名分,给她安排个丫鬟伺候也不至于这会儿人都找不见啊……」陈氏低着头,嘴里看似小声的碎碎念,实际就是为了给她儿子听。 沈锦只觉得自己脑瓜仁都在疼,亲娘还在给她添乱,忙把人连推带哄的送了出去,利索的关在门外。 「娘啊,儿子现在已经很头疼了你就别添乱了可好?您要是没事就去找您的老姐妹聊天,先别来烦我吧……心疼心疼儿子可好?」 陈氏见状啐了一口,想说点什么,还是没捨得。 「行吧行吧,你赶紧派人去找,找到了回头让人跟我说一声就是,我也跟着出去打听打听。」 话音还未落,人已经距离房间渐行渐远。 沈锦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未等思考下一步,小豆子突然跑了过来。 「少爷,小的发现一件事。之前大少爷为了元珠少爷请的那位乳母,今早好像没来,大房那边孩子哭声震天,大少奶奶都急的上火。」 「乳母没来就先餵点别的嘛,让厨房去弄点牛乳……」 华还未说完,沈锦脑海里突然划过一个念头。 「你是说,那个乳母,有嫌疑?」 小豆子有点心虚,低头玩弄衣角,小声说道。 「之前,小的看那妇人就不太对劲,经常抱着小少爷往院子里逛,家里有点姿色的丫鬟她都打过交道,还曾经近距离跟巧儿小姐说过话,实在不像是之前老实巴交的样子。 小的原本担心,那妇人是不是装的老实,实际是想借那些姐姐对家里打什么主意,但是现在……小的有点拿不准了。」 沈锦眉头紧皱,心里有点不可置信。这古代的拐子,比现代还胆肥啊?! 找目标都找到别人家里去了?! 是坏人太嚣张了,还是他沈锦看着太好欺负了? 第47章 ◎绑架◎ 而此时此刻, 在临廊郡府城周边的一座无名小山下的山洞里。 一个肤色黝黑五大三粗的男人扛着一个硕大的麻袋,里面不知道装着什么,长条状的趴在男人肩上, 时不时挣扎似的动弹两下。身后两个男人则是用绳子牵着一个女人的双手, 女人双眼被布条蒙住, 跌跌撞撞的跟随。但从一些细节上可以看出,这就是沈家大房僱佣的乳母。 而在最后面一脸不耐和得意跟随的妇人, 穿的花枝招展,身材微胖,是在这乳母之前僱佣的那个乳母。 男人把麻袋扔在山洞里一角的草堆上, 也不管人死活,直接坐在另一角喘息, 不知从哪里摸出一瓶酒喝着, 盯着麻袋,一双阴鸷的眼里不知在想着什么。 后面几人也终于来到山洞,胖妇人不耐又嫉妒不屑的眼神扫过女人,挥挥手让人把她解开。 女人面容老实, 带着村里妇人吃苦受累后特有的憔悴粗糙, 在沈家呆了几天也没能养回来, 反而因为愧疚和对孩子的担忧, 越发憔悴瘦弱了许多。 女人被摘下眼罩,第一时间打量了一下山洞内部,没看到自己想要的,激动的一把抓住胖妇人的手喊道:「我儿子呢?你不是说, 只要我帮你骗那个丫鬟出来给你, 你就把我儿子还给我吗?」 胖妇人不屑的撇了撇嘴, 随手把女人推开, 摸出手帕擦了擦手,好像女人是个脏东西似的。 「急什么?等把这丫头出手了,确定拿到钱,过了风头,你儿子自然就还你。 一个丑的要命的笨小子还当成宝,最过分的是,沈家居然把我辞了要你,眼瞎成这样,就别怪别人报復了。」 胖妇人气唿唿的喃喃自语,看向麻袋的方向都带着刀子般的恨意和得意,眼底还有一抹对那女子容貌的嫉妒。 两个年轻男人一言不发站在一边,也不敢多嘴说情,好像两只木偶一般,眼中一点光都没有。 「行了,管她这么多干嘛?」为首的阴鸷男人暴喝出声,眼中闪过一丝对胖妇人愚蠢的不耐和杀气。 胖妇人可不敢违抗男人的话,乖乖闭上了嘴,也不管女人如何痛苦茫然,自顾自到男人身边也摸了一坛凉白开来解渴。 「老二老三,你们去看看,买主怎么还没到。」 两个男人点点头,转身就要出去。 刚走出没几步,只见一行四五个人走上山来。为首的男人看着文质彬彬,留着两撇时兴的小鬍子,三十来岁,穿着素色的书生长袍,面白清秀。身后带着四个年轻的小伙,一身短褐硬是穿出劲装的感觉,凌厉的气势扑面而来。 「哎哟,三兄弟真是抱歉,在下来的有点晚啊。」 小鬍子一样无视了阴鸷男人的两个手下,乐呵呵的拱手道歉,只是其中诚意有多少,就见仁见智了。 阴鸷男人可看不惯这些文人的所谓礼节,但看在钱上门的份上,草率的学着拱了拱手,说道。 「货物就在这里了,是你要的那姑娘,沈家三少身边的大丫鬟。要看货可以,银子呢?」 小鬍子丝毫不介意男人的无礼粗俗,从袖子中拿出三张一百两的银票,随即向后摆了摆手,两个年轻男子立刻上前,把麻袋解开,被帕子堵住嘴还被绑了手脚的元柳露出身形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3页 元柳看着那有些熟悉和陌生的脸,眼中流露出惊慌和仇恨的光芒。 小鬍子见人没错,嘴角流露出一丝冰凉的笑意。 阴鸷男人正兴奋的数着银票,丝毫没注意到面前男人的异样。刚准备把银票装进怀里离开,突然只觉得胸口一痛,男人低头,便见到胸口心脏处,透胸而出的,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尖,一滴滴鲜血顺着衣服滴落,却丝毫没有沾染到银票半分。 而与此同时,周围还想起了几个熟悉又陌生的惨叫声。阴鸷男人用最后的力气抬头看去,自己的胖婆娘和两个仅有的手下,还有那个被他们威胁着帮忙的妇人,全被这些人杀掉了。 「你、你们——」男人艰难抬起手指着小鬍子,话还没说出口,身后的杀手利索的拔出匕首,男人一口气没接上来,眼前便陷入了黑暗。 元柳看到眼前这一切,只觉梦回十岁那年的火海,满满的恶意包围自己,险些让自己晕了过去。 小鬍子用手帕擦了擦手背上被溅到的男人的血,随手把帕子一丢,缓缓走到元柳面前,面容和善的笑道。 「大小姐,好久不见,真是谁都没想到您胆子这么大,玩灯下黑,没去江南您外祖那边,而是在距离京城这么近的临廊呆了这么多年,还做别人的丫鬟。如果大夫人天上有灵,肯定很心疼吧。」 元柳本能把身子蜷缩在一起,强忍着发抖的本能,仇恨的目光盯着眼前的男人,咬牙切齿:「李邦成!」 李邦成嘴角笑意越发扩大:「大小姐还能记得小的,实在是小的荣幸。」 「你混蛋!」元柳只觉一股怒气涌上心头,恨不得生啖其血肉一般。「我爹娘生前对你不薄,对你信任有加,让你年纪轻轻便掌权偌大的李家。 你呢?你却背叛他们,不仅和二叔一家勾结,害的思伟哥哥死在外面,还逼死了我爹娘,夺了我家家产。现在,你还要追杀我,你对得起我爹娘对你的栽培吗?你有心吗!」 李邦成嘴角的笑容一点角度都没有变过,甚至还带着诡异的神色。 「栽培我?」李邦成笑的越来越猖狂,直到变得好似疯了一般。「什么叫栽培我?他们只是为了培养一只好用的狗而已! 如果真的为了我好,为什么,我和李思伟同时进府,我的功课还比他好,为什么你父母会发放了他的卖身契,把他收做养子,给他继承李家的机会,还让他参加科举。 我呢?我不仅什么都得不到,还要被你父母叱骂,他们嫌弃我,说我心性不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我的尊严踩进泥土。 呵呵,相比之下,二老爷二夫人虽然也不是好人,但至少不像你父母那样虚伪。人家就是要你家的家产,就是嫉妒,为什么都是李家的儿子,你父亲就能占据家族大半家产,他就得被迫离开家里自立门户,得到的也只是你父亲得到的九牛一毛。」 李邦成越说越兴起,一把掐住元柳纤弱美丽的脖颈,笑容越发变态:「我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你父母错了,我比李思伟更强,如果他们当初选择的是我,他们现在不至于死的那么悽惨。 现在我掌握了李家所有的权力和生意往来,虽然不能当官扬名立万,但也是被许多人巴结讨好。而你的父母,和曾经鄙夷看不起我的那些贱人,都已经魂归九泉了,这就是现实。 而胜利与正义,是胜利者书写的。 现在,该轮到你了。」 元柳眼神害怕又绝望,男人的大手收紧,少女只觉得自己越来越唿吸不畅。 好半晌,在元柳感觉自己险些断气时,李邦成却突然松了手。 「呵呵,大小姐,你放心,小的不会杀了你。你应该庆幸,二老爷现在正在升官的关键时刻,又赶上几位皇子选妃。二夫人至今没有女儿,如果你乖乖的,没准还有进皇子府的好运气。 但如果你不乖,你应该清楚,二夫人会如何对待你。毕竟,你是你娘的女儿啊!哈哈哈……」 元柳只觉得自己浑身无力,一股绝望的、和以前截然不同的无力感席捲心上。以前她能逃出来,是靠着母亲的忠僕丫鬟替死才能有机会逃出来。现在她什么都没有,少爷有没有发现她失踪先不说,就算发现了,以沈家如今的体量,少爷一个举人,怎么和一个五品官为敌啊! 至于顾明哲那边,元柳虽然有想过是不是身份很高,但侯府出身她是想都不敢想的,甚至连沈家人和跟着沈锦进出的大牛都不清楚。 但再怎么说,元柳在沈家的身份也只是个丫鬟。她不觉得,顾明哲这个教喻,会为一个丫鬟,和一个官员作对。 这件事,已经没有任何出口了。 第48章 ◎审讯◎ 元柳虽是个丫鬟, 但在沈家呆了八年,处处尽心尽力,已经被沈家上下当成自家妹子对待。突然听说这孩子失踪, 一时间, 连已经颐养天年的老爷子沈源都被惊动了。 家里的僕人出去寻找已经一个时辰, 线索有,只知道元柳是跟着新来的乳母出门的, 说是去村里採购买鸡鸭的。至于元柳是往哪里走,就没人清楚了,只知道, 最后一个见到她的,是在府城往东。 这点线索根本不够干啥的。大牛性子直, 已经带了几个人去东城一路寻找, 并派人回来说要去东城外看看。沈锦给了自己的名帖,找了衙门的人帮忙,但现在,好消息还没传回。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4页 烦恼的时候总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 恨不得一下子就能时间快进看到好消息。也没注意过了多久, 大牛带人抬着一副担架回来, 那担架上露出一只烧焦皮肤的手, 让沈锦心里没来由的咯噔一下。 大牛见到沈锦的眼神,默默地摇了摇头:「不是元柳,是那个乳母,说是有重要的事告诉少爷。」 告诉自己? 沈锦眼神蓦得冷了下来。 「先别告诉后院, 放在前院去, 把大门关上, 今天不见客。悄悄的, 别吓到老爷子他们。」 大牛默默点头表示明白,他现在心情很是跟自家少爷同步。 沈锦换了一身颜色暗沉些的衣服,整理好自己要问的问题后走入关人的房间。 乳母模样很是悽惨,血迹把胸口大片衣服浸的鲜红,因为时间长了点的缘故,边缘已经有些发黑。大牛带人回来时应该找人处理过,血已经大致止住了,伤口不算长,两指宽,应该是匕首或是窄剑那种较窄的利刃所伤,。 根据大牛所说,这人被发现时已经奄奄一息,正在地面上爬动。身上和头髮都带着火星,沈锦也看得出来,头皮有婴儿巴掌那么大一块已经烧焦了,披头散髮也挡不住那块的狼藉。脸已经被黑灰涂满,看不出原本的整洁,只能依稀从五官中还能找到过去的影子。 现在人正痛苦又愧疚,还带着点哀求的眼神,看着沈锦。手指微微艰难的动着,想拉住少爷的衣襟,却因为没有了力气,连这么简单的事情也做不到。 「三、三少爷……」女人声音沙哑、微弱,透着无尽的痛苦。 不知其中,有几分是因为做了骯脏事的愧疚。 这方面是前院角落里的一间矮房,不起眼,原本是冬天堆炭用的,地面有些脏。如今因为沈家已经今非昔比,改头换面需要点牌面,安置了个门房在这住着,平日做些洒扫和通报的活计,也算是轻松。 因着沈锦要用,小门房便藉口去找豆子他们聊天,把自己的房间贡献了出来。 沈锦纤白的手指摸过桌子,还算干净,但床上却被子团成一团,凌乱无比,很符合大多单身男孩子独身居住的宿舍样儿。女人就放在一旁的一个木板上,她还不值当的把人家的床弄脏。 「你说,你有事要跟我说?」 女人费力的点点头,弧度小的微不可见。 「三少爷,一切都是奴婢的错,奴婢知道,元柳姑娘去哪里了,奴婢自知罪该万死,只求少爷一件事。只要少爷答应,奴婢一定把所有事情,都原原本本告诉少爷。」 沈锦嘴角翘起一个弧度。 「哦?什么事啊?」语气温柔,却带着一股冰冷的寒风。 显然,只想抓住最后的稻草的女人没发现沈锦已经暴怒,见人问询,眼中流露出一丝希望的光。 「奴婢、奴婢的儿子,他被那伙人贩子绑了,用他的命威胁奴婢。可是,现在他们死了,奴婢线索全断了,求求少爷,帮帮奴婢,找回我的儿子吧,奴婢下辈子当牛做马也要报答少爷!」 女人越说越痛苦,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滑落,眼中带着强烈的哀求。 「哦,你儿子?那元柳跟你有仇吗?你儿子被绑架了,你不去报官,也不跟我说,反而把元柳骗出去陷入险境,现在还敢用她的事情威胁我? 你,配跟我谈条件吗?」 冰冷的话语一下子激起了女人最后的精气神,咬牙道:「三少爷、这对您来说,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啊,为什么不答应?你不怕遭报应?你不想找到元柳姑娘了吗?」 话音未落,一只黑色的靴子踩到女人的胸口,刚止住的血液再次喷涌而出。 「你配跟我谈报应?我会不会受到报应那你是看不见了,但是你的报应,很快就会到。」 女人痛苦哀嚎一声,却根本无力挣扎。 这时,大牛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透着同样的冰冷和冷静的愤怒。 「少爷,我们找到了一个自称是那妇人儿子的小孩,说是来府城找娘。现在下面的正把人带进府城,请问是直接带回来吗?」 女人眼中顿时爆发出强烈的光芒,好似迴光返照:「儿子?儿子!少爷,求求你,让我再见见他吧!」 沈锦嘴角的弧度渐渐变小:「你想见到自己的儿子?可是元柳呢?她可是因为你的儿子,深陷险境的。」 女人一愣,这时的她,因为眼睛被泪水沖干净了,终于看清楚了眼前这只能称为少年的男孩的表情,心里蓦然涌上一股恐惧。 那目光,好像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冰冷的好像面前这人,只是一个会动会说话的精緻木偶,透着让人心寒的冷漠。 比后来那些人,那些杀手,似乎,也不差什么了。 呵,女人嘴角掀起一抹悽惨绝望的笑。府城人都传说,新晋举人案首沈老爷年轻有为,待人和善有礼,清俊如皎皎明月,是个难得的翩翩佳公子。可要是他们知道,这位才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竟是个视人命如草芥的魔鬼,不知是何感想? 沈锦可不知道女人心里怎么想,他本就是个感情淡漠的人,两辈子都只有少量的人都进入他的内心受他保护。 前世的爷爷奶奶、今生的沈源、乐氏、沈青、陈氏,再加上两个哥哥,嫂子和小侄子都算是爱屋及乌,属于只要不作妖,沈锦就能保证他们一生幸福的那种。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5页 而现如今,跟在自己身边多年的大牛和元柳,显然也在这受到保护的其中之一了。 女人虽老实,但不傻,沈家风评不错,就算沈锦表里不一了点,但家教在那里,应该不会祸及无辜。只要自己听话,说不定儿子不会死,顶多被自己连累,被人落到贱籍为奴为婢一生,也总比送了命要好。 女人抿了抿唇,还是老老实实把自己知道的前因后果说了出来。 「奴婢的儿子被那些贼人掳走后,那些人找到我,要我想法子把元柳姑娘骗出来……」 沈锦仔细听着,脑海中一点一滴的分析。首先,那伙威胁别人绑人的傢伙应该也是被人骗了,后面那群人以大价钱作为诱饵,找了那伙拐子动手,弄到人后再把唯一线索杀掉,以这个时候的刑侦手段,想要找出线索几乎不可能。 而且如果,那人身后有着极大的权势,那能做出从别人家掳人的事,也说不得会不会玩个官官相护把这件事模煳处理。 说句可能更恐怖的,如果那些人抓走元柳是为了其他什么事,曾经和元柳有过八年相处的沈家,可能也会陷入危险。 再然后就是…… 沈锦没好气的啧了一声,元柳那丫头,真是胆肥了,当初果然骗他了。除了逼死父母侵占家产之外没句实话,还是改头换面的版本。 自己居然没听出来,他对不起前世给他科普那么多小说的小护士们…… 女人挺着最后一口气把要说的都说完,撑着最后的力气拉住胸口沈锦的裤脚,哀求道:「三、少爷……奴婢自知罪不可恕,但孩子是无辜的、求求你,饶了他吧……」 随即,女人咽下最后一口气,只有那哀求的死不瞑目的目光,和坚持攥住裤脚的手,还在表达着女人最后的愿望。 深吸一口气,沈锦还是点了头。 「好,看在你提供线索的份上,功过相抵,我不会对你儿子下手的。」 话音刚落,女人好像听到了承诺一般,缓缓闭上了眼睛,手也跟着松开了。 沈锦闭了闭眼,打开门,对大牛说道:「把里面处理了,去衙门销案,说已经找到罪魁祸首了。跟她儿子也这么说,回头给他点银子买口薄棺,当是他娘这段时间的工钱,以后两清。」 大牛点头应下去办,沈锦则是返回房间,换了干净的衣服和鞋,把溅到一点血液和黑灰的短靴与衣服都拿去看着烧成灰烬,这才让老师那边赶去。 坐在马车里的沈锦闭着眼睛靠在靠背上想心事。他现在地位还是不够,但凡自己有个官身,哪怕只是刚考中进士,那人应该也不至于这般明目张胆。 老安国公可是三朝元老,当今圣上秦池还是他的弟子,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竟让一个庶子承爵,但也看得出,那边对老师没有赶尽杀绝的意思,甚至隐约还有些照顾。不然,一个被赶出侯府手里也没啥资产,只有个相当举人的监生名头的老师,可没法过得这么滋润。 得找老师求个救了…… 权力啊…… 第49章 ◎皇家◎ 得知弟子来找自己的原因, 顾明哲平静的给人倒了杯茶。 「吶,上好的碧螺春,你喜欢的, 喝点先静静心。」 沈锦哭笑不得, 都急上房了咋静心? 「老师, 您就别拿我开涮了呗?您是想到什么了赶紧给弟子讲讲嘛,逗弟子很好玩吗?」 「好玩!」顾明哲回答的斩钉截铁。 沈锦险些被茶水呛死。 眼神逐渐幽怨。 「哈哈哈……」顾明哲笑的心旷神怡。 笑够了, 顾明哲也终于恢復了一个好老师的形象。 「那妇人说,幕后黑手是跟元柳认识的?而且疑似跟她父母的死亡有关?」 沈锦点了点头,乳母因为当时意识也不清晰了, 能听到的不多,只知道两人之间有很强的仇恨的样子, 男人有段时间声音很大, 所以乳母听得比较清晰。 但后来,男人情绪平復后能听到的就不多,只隐约听到什么「大夫人、二夫人、二叔、皇子」之类,不甚清楚的词彙。 也正因为疑似牵扯到皇子, 沈锦知道这不是自己一个举人能干涉的, 这才来找了自己的老师。 顾明哲再次给自己倒了杯茶, 算了算。 「啊, 也差不多了……」 「啊?」沈锦只觉得自己更煳涂了。「老师,什么差不多了啊?」 顾明哲微微一笑:「你知道,当今圣上,有几个儿子吗?」 沈锦点点头, 跟在自家这老师身边, 京城那边的小道消息就没断过。 「知道, 六位, 其中大皇子和五皇子都是皇后所出。大皇子早殇,二皇子三皇子四皇子都是后宫妃嫔所出。六皇子身份不明,是京城出了名的浪荡子。」 顾明哲点点头:「你记得很清楚。那你还记不记得,几位皇子如今年纪几何啊?」 额…… 「这还要记啊?弟子还没步入官场呢,而且,弟子也没打算,去靠巴结权贵升官发财啊。」 顾明哲死鱼眼看过来:「笨死你得了!为师不是跟你说过很多遍,想当官就得一切细心,上位者的任何信息都要记熟于心,指不定哪天就能帮助你很大的忙。」 「哎算了,为师也知道你这性子听不进去。记好了,大皇子十五岁死于前朝战乱,是为百姓而亡,已逝二十五年。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6页 二皇子如今三十五岁,生母当年是平妻,出身现如今的工部尚书的唯一女儿。因为是庶女出身,只得了个平妻,是圣上潜邸时便在的老人。 三皇子二十五岁,生母德妃,是前朝大儒王瑞敏的孙女,属于政治联姻;四皇子二十岁,出身卑微,生母只是个宫女,难产去世,由无子的淑妃抚养,但没有记名,所以都认为四皇子没有继承大统的机会。」 哦,淑妃他记得,曾经聊闲话时说起过。是太后的娘家表侄女,比当今小了二三十岁,现在才三十六七,是太后用来稳固地位的工具。 可惜淑妃虽貌美却不得宠,皇上也不是个被美色迷昏头的,从没想过给她一个亲生的儿子,养子也不记名,说明就没给过这对母子希望过。 太后好像是早几年就去世了,比祖母乐氏走的还早两三年的样子,淑妃现在整个一个后宫的透明人,除了一个高位分,啥都没有,就靠看后宫热闹过日子了。 「五皇子是皇后在大皇子去世后,拼了命生下的,与四皇子同年,小了两个月,深受帝后重视,人也温和聪慧,还是嫡出,是储位的最大竞争者。 六皇子十九岁,生母不详,京城众人都说其顽劣不堪,招猫逗狗惹是生非是常态,但圣上却从未责备过。」 说了这么大一段话,顾明哲口都干了,直接捧着茶壶咕嘟咕嘟灌了一大气。明明这么伤眼的动作,在老师手上做出来,竟带了几分随性洒脱。 果然,气质这方面,自己还有的学。 不过,老师到底在说什么?他怎么没咋听明白? 沈锦两辈子第一次怀疑起自己的智商,可能,多少有点不够用了。 顾明哲是恨铁不成钢,梆梆的给了弟子脑瓜上来了三个脑瓜崩。 「笨死笨死笨死你得了!还没听明白?大越律法,男子加冠后便可成婚,虽说百姓里不太遵守,但皇子一举一动都被百官看着,天下律法最严的地方,可不能随性。 如今四皇子五皇子都已经到了加冠的年纪,六皇子也快了,圣上不得考虑儿媳妇的事?能跟皇家结亲,底下官员能不打点小算盘?就算正妃当不上,侧妃呢?皇子庶妃呢?实在不行还当不上侍妾?」 沈锦豁然开朗,好吧,这一点的确是他疏忽了。也没办法,自家就没有妾室的出现,身边交好的除了冯君凌家之外都是干干净净的,冯家他也没去过,实在没这个意识。 人生在世都想自己了,谁能想到,皇帝还要操心儿子的妻妾的问题呢? 不过,这好像问题更大了啊! 「元柳现在的情况,那些人没查过吗?虽然她有几分姿色,到底不是绝色,加上在我家当丫鬟,也没刻意培养学过什么琴棋书画的。 而且元柳今年都十八了,比六皇子都小不到哪里去,送去宫里能得宠?他们是哪里来的信心?如果不为得宠好提拔全家,那又是为了什么?」 「还能为什么,脑子发昏了呗。」顾明哲说的不以为然。 「你也说了,元柳是八年前到你家的,而八年前、姓李、火灾、侵占家产、庶弟承爵,这些词彙放在一起,还是京城那边发生的事情,我只能想到一家,就是原本的永康侯李家,现在是永康伯了。」 当然,顾家也是庶出承爵,却不是庶弟。而且,这其中还有那位的手笔,就不用跟自己这「单纯」的小弟子说了。 沈锦立刻正襟危坐:「请老师讲解。」 经过顾明哲科普,沈锦明白了。 永康侯府也是前朝老臣,兴家不足百年。原本是靠着军功起家,得了个侯爷爵位,后来靠着老侯爷生了个貌美的女儿,进宫做了宠妃,以及会做生意,有着大把银钱,也捨得花钱联络同僚「交情」,逐渐在京城站稳了脚跟。 而元柳的生父,应该就是那位宠妃的同母弟弟,曾经和当今有些同窗交情,靠着刻苦读书考上进士,洗清侯府名声,重新把侯府振作起来的新任侯爷,李承嗣。 而如今降爵继承爵位的,是李承嗣的庶出弟弟,李俊彦。因为是庶出,老侯爷连论字排辈的机会都没给,随意取了个名儿,在当时还是个不大不小的笑料。 只是没人想到,这死东西不敢把恨意发泄给亲爹,反而把待他不错的嫡兄给弄死了。 而根据老师得到的消息称,李俊彦本身并无什么才华,能有今天除了靠祖上余荫和嫡兄拉拔,就是巴结上峰熘须拍马,嫡兄去世后他已经在从五品郎中的位置上坐了好几年没挪过窝了。 最近因为全京城都在议论忙碌三位皇子定亲的事情,李俊彦成功巴结上皇后哥哥、如今的刑部尚书一名亲信的线。但李俊彦并没有女儿,从别人家「过继」的话太刻意,被人查出来自家就得完蛋。 没办法,得意了八年的李俊彦想起了嫡兄家逃跑的女儿,出身侯府嫡出、貌美性子甜,加上没了父母叔婶就是最大的监护人,只要把人找回来,对外就说小姑娘幼时因家逢突变病倒了,送去老家调养,最近刚回来就好。 至于元柳会不会听话,只是一个小丫头而已,内宅妇人手段多得是,根本没在怕的。 只是他们也想不到,元柳竟然会改名换姓就潜伏在京城不远处,还成了别人家的侍女,才害的他们找了一年多没找到。 至于沈家,就算出了个举人,在有权势的人眼里也只是强壮些的蝼蚁。功名需要在掌握到权力后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7页 沈家毕竟底蕴太薄,就算老爷子给他曾经的学生去信,时间也需要不少,对他们来说最多也就是棘手点,等沈锦到了京城,大概率还是会受到他们的刁难。 如果沈锦没有拜了顾明哲为师,可以说举人大概率就是他人生高峰了。只要他敢踏入京城地界,想要抹去最后隐患的李俊彦一定会下狠手的。 没有例外。 而现在嘛…… 沈锦期待的小眼神看向自家老师。 顾明哲被瞅的手一哆嗦,连连摇头:「不行不行,这事我出手不合适。我现在的身份,再去插手官场上的事情多少不合适,顶多保你一家无恙还是没问题。 至于李家,老师更希望你将来自己出手,亲手把小看自己的不做人的玩意儿掐死,这样更有成就感不是吗?老师毕竟不能帮你一辈子,这些勾心斗角,以后还是得靠你自己来办。」 老师现在越来越像个现代人了,这小词儿用的,相当哇塞。 「可是元柳……」 「啊,那姑娘啊,反正你也没打算让人姑娘跟着你,一侯爷的嫡出女儿当妾室也确实好说不好听,没准去了京城人家还能找到自己一辈子的归宿呢?」 顾明哲为老不尊的继续挑逗小弟子。 沈锦翻了个大白眼。天下老人都一样,他都不是蛐蛐,干嘛老逗他? 顾明哲生怕自己逗过火了这混小子自己想法子提前去京城羊入虎口了,赶紧收手。 「好吧好吧,老师想想办法,让元柳落选在宫里,最好是给她安排个女官宫女什么的就不用回李家了。 或者看她自己,她要是愿意进宫就进宫也没啥。反正当今都七十了,元柳也不可能当后妃。大概率,是被哪个皇子看上,收了做侍妾吧?」 沈锦想了想,好像,这也确实是现在最好的解决方法了,松了口,拱手向老师道歉。 「弟子多谢老师,为弟子思虑周全。」 顾明哲又是一个大暴栗过来。 「在老师面前你装什么装?」 沈锦捂着脑袋,只觉得脑仁嗡嗡的。 第50章 ◎狗粮◎ 有顾明哲的担保, 在确定元柳不会出现生命危险后,不知情的沈家人松了一口气。 沈锦隐瞒了元柳家的事情,只说是元柳母亲那边的家人找到了她, 希望她能回去见老人家最后一面云云。年纪也不小了的沈源感同身受, 就把元柳「未经主家允许偷跑离开」的事情揭过去了。 乳母已经死亡, 要买棺材就得衙门开具死亡证明,註销户籍。这事情瞒不过衙门, 对外就说是乳母一时贪财,偷了主家的钱财逃跑,被混混抢劫后意图灭口, 跟人厮打下打翻火堆引起大火,同归于尽。 为此, 府衙藉机狠狠严查了全府城的赌坊和花街柳巷, 间接打击了不少拐卖儿童少女的不法人贩子与赌场的恶毒打手,一时间竟还让知府大人赚足了名声, 至于乳母的夫家因为妻子丢了脸,直接把妻子休弃, 卖了家里的田地带着一双儿女远走他乡。沈锦没有再对这一家下手, 乳母已经得到了报应, 生前受罪死后无名, 这就够了,这件事可以翻篇了。 当然,如果那家人没有罢休,非要说是沈家害死了乳母颠倒黑白, 跑来要什么赔偿或是打算未来来一出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之类的戏码, 他也不怕。 时间会让他们知道厉害的。 陈氏倒是捨不得元柳, 她深知, 元柳这一走,她的「家人」指定不会让她再回来。对比元柳,自己生的两个女儿就有点显得不够细心,多少有些埋怨自家小儿子不开窍,不知道早早把人留在身边。 沈蓉现在也早已接纳了元柳,同样是对比,跟元柳做姐妹可比沈莲好的太多。见母亲心情不好,沈蓉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儿子,搬回娘家居住,只为用儿子哄母亲高兴。 「娘,弟弟不是说了吗,元柳是去京城了,以后弟弟去了京城万一还有机会见面呢?元柳父母没了,以后咱就是元柳的娘家,弟弟就是她的靠山,以弟弟的能耐,她就算直接嫁在京城回不来,她夫家也不敢欺负她的。」 沈蓉抱着儿子,产后微微发胖的脸洋溢着婚后幸福的味道,安慰着自己的母亲。 陈氏膝前也是趴着四张近乎一样的小脸,眼巴巴的瞅着自家祖母,硬是把陈氏看的心软。 「哎,我就是可惜,小锦八岁时这两个娃娃就在照顾他,可谓是尽心尽力,我一直把大牛和元柳当自己孩子看,当初还想过让元柳给你弟弟当个通房,以后给个妾室位份,也不算辜负这么多年的情分。 没想到,你弟弟是真的不开窍,就知道读书。大牛也是个不争气的,这么好的姑娘放在眼前硬是没感觉,二十了还没个准儿……」 老太太怀里拍着大孙子搂着小孙子,幽怨的絮絮叨叨,被迫缩在房间一角的沈锦和大牛低着头,一副小可怜的模样。 主僕相视一眼,眼中流露出同病相怜的味道。 元柳这件事暂且放下,现在要关注的是沈锦的会试。 不记得前世歷史上有没有这回事了,反正本朝对举人这等正式进入科举行列的「文化人」管理的相当严格。 不管是想要补官,还是继续考科举,当年中举的举人都必须参加第二年的春闱,然后中了就是进士,没中的要么想法找关系补官,要么再等四年或者恩科,等下一次会试的举办。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8页 而沈锦这是新晋举人,是必要参加明年在京城举办的会试的。 顾明哲好像也接到什么消息,也放弃了自己在府城的悠闲生活,说是也要回京城,并且没有等弟子,自己带着老管家和做饭的顾婶回去了。 好在沈家现在没有以前那样紧吧了,京城距离临廊郡也不算远,倒是不需要和老师一起挤。 而在九月中旬,参加完好友冯君凌的婚宴,沈锦带着大牛,和新晋升心腹的小豆子,以及同样要考会试的班云庐夫妻俩,踏上了去往京城的路。 临廊郡到京城只有几百里,换到现代也就是坐汽车大半天就能到,到古代这时候就很辛苦,坐马车需要至少七八天。 出于对好友身体和节约时间考虑,沈锦直接决定走水路,拿着自己举人的名帖找了个商船,包了三个包间。班云庐夫妻一间,沈锦和大牛一间,小豆子带着班家新来的两个下人住一间。 虽然也有晕船的嫌疑,但速度快,顺风下只需要两三天便能抵达,不用忍受陆地上的颠簸。 虽说价钱贵了些,但有两个举人在,商船老闆可不敢得罪,甚至是讨好的,很是大方的免去了费用。 一个病号一个孕妇,可不怎么适合走陆地赶路。 沈锦两人也不是不识好歹的,过水关时也允许老闆打着自己等人的旗号,举着代表船上有举人的旗子,减免了「过河费」,大家你好我好,气氛和谐的不行。 班云庐对这些庶务虽不解,但作为受益者,也深为好友的体贴细心感到感激。 如今班云庐中举,虽说名次吊车尾,但架不住人家年轻啊,才二十多岁,自然也有很多人巴结着送礼甚至送女人。 班云庐不好女色,且自家人知自家事,就他这身体状况,这辈子估计子嗣不丰,他也不会经营,如果再往家里纳妾,且不说妻子会不会伤心,自己肯定是养不起的。 难不成靠收礼给人当保护伞过活?万一那些人做了什么事连累了自家咋办?就算不连累,能做出这种事,恐怕夫子就得第一个打死他。 送来的女人别人家怎么做他不知道,班家都如数送了回去,学着沈锦的做法,只留下了那些数目不算太大的金银珠宝和部分田契地契。家里老人淳朴了一辈子,光是这些就已经吓得二老好半天回不过味来,要是再留下那些商铺宅院,自家没人经营,说不得就得被人骗了。 总不能一直麻烦沈家两位师兄帮忙照料吧?他欠沈家的人情已经很难还了。 倒是种地这方面,两个老人地里刨食半辈子,最熟悉不过,受到的刺激倒没有那么大,顺顺利利接下来了。 经济宽裕了,班云庐考虑自己身子不好,妻子怀孕还要坚持照顾自己也辛苦,特意找了好友给自己推荐也买了个小厮和丫鬟照顾。本想给二老也配上,只是二老自己拒绝,觉得不习惯。地里可以雇佃户,不用二老太费心,还有岳父家帮着照看,也还让人放心。 一路上风光不错,最近沈锦迷上了绘画,随身就带着画笔和纸墨,动不动随手勾勒两笔,一幅简笔山水画很快就能完成。晚上再在自己房间里添加上细节和颜色,一幅至少拿得出手的佳作就算完成了。 是那种拿到老师面前不会挨批评的水平了。 班云庐羡慕的连连摇头,看着自己手里仿若小孩涂鸦的画作,直接搓成球丢进垃圾桶。 「小锦,还是你脑子好用,你说咱都是在府城学绘画,怎么你就能学的这么好呢?」 沈锦死鱼眼看过去。 「你认真的?我比你多学了一年好吧?讽刺谁呢?」 班云庐张口结舌,仔细想想,好像哪里有点不对,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他上船当天下午就晕船,好好习惯了一夜才有点好转,脑子还没回过弯来呢。 班云庐的妻子在一旁笑的见牙不见眼,丝毫不在意被嘲笑被涮的是自己的丈夫。 班云庐委屈巴巴的看向自己的妻子,硬是把人盯得脸红,乖乖过来轻声哄着自己小心眼了的丈夫。 沈锦抬眼就被硬塞一口狗粮。 淦! 欺负未成年!你不要脸!.jpg 沈锦也不画画了,直接摔笔离开,门甩的哐当响,隐约还能听到里面发出的得意的大笑。 就不该发善心的! 沈锦心里暗骂。 第51章 ◎暗杀◎ 夜晚。 眼瞅着距离京城不远了, 江边的灯红酒绿也渐渐多了起来。老闆这一船虽是主要运货,也搭载了些有意合作的商人和像沈锦二人这样去科举的举人老爷。 为了更好的笼络交情,老闆大出血邀请客人去画舫游玩吃茶。沈锦以自己年纪尚小拒绝了, 班云庐也拿自己妻子有孕做挡箭牌。老闆只是个行商, 得罪不起两位举人老爷, 只得在可惜中带着其他人离开。 当然,也不是说就把沈锦一行人忘在船上, 没多久,一桌丰盛的饭食被人送上船,说是那位老闆请两位贵人的。 二人暗嘆老闆面面俱到会做人, 加上盛情难却,接受了下来。一行七个人把一桌子饭菜解决, 收拾好后便回房休息去了。 沈锦睡眠不是很好, 船上晚上灯火不够明亮,也不方便有多的烛火,许是习惯了晚上睡前练字看书,突然不练了就感觉浑身哪里都不舒坦。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79页 正在床上辗转反侧时, 突然听到不远处一声极微弱的「扑通」声, 随即又是较远的「扑通、扑通」。 沈锦本能上感到一丝不对, 不发一声的从床上翻身而起, 悄悄吹灭了窗边的蜡烛,从包袱里摸出找人打造的几把小刀扣在手里,掀开一点窗户,往外看去。 这手扔石子的小活动他还是蛮喜欢, 一直没落下, 中举后就改成了练习飞刀, 十米内准头十有九中。 说他是有危害妄想症也好胆小也罢, 反正对他来说,练了总比不练要好。 他还打算回头让老师给他找个习武师傅,练习一下剑术呢。有危险就护身,没危险就健体,多好的事。 晚上的大运河极为黑暗,对面之前还亮起的灯光现在也纷纷灭了。沈锦眯着眼,努力的辨别,终于在接近自己船边约五米处,看到了三四个一身黑衣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眼的「人型生物」,正在奋力的朝自己这边游过来。 艹!这些人是冲着自己来的! 沈锦一瞬间就想明白了,这些人,是李家派来的! 杀人灭口!只要除了自己,沈家就没了靠山,对于那些人来说,跟个待宰的羔羊没什么两样。 可是,老师不是说,他会安排,让李家没工夫对付自己吗? 这些傢伙这么胆大,侯府的势力都可以无视? 沈锦眯了眯眼,手中一把只有巴掌长的小刀蓄势待发。 「嗖」的一声,直接送进最后面的一个黑衣人的咽喉,一刀插断了他的气管。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的情况下,那人只能绝望的沉进江水之中。 首发胜利,沈锦又连发六次,刀刀插在那些黑衣人脖颈处。只有一次脱靶,一次插到了那人肩膀上,那人本能喊出了声音,只一声短促的「啊」,第三把刀已经断送了他最后的生机。 只留下江面上若隐若现的血腥味。 但最后死掉的那人临死前的惨叫,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先只是几个起夜的客商,和守夜的打盹的伙计,随着他们的议论,不少人也好奇的重新点亮了灯,出门看个热闹。 沈锦看了看包袱里最后一把小刀,想了想,也偷偷将其扔进水中,借着人议论的声音倒是没惹起什么注意。随后也披了件衣服,装作睡眼朦胧的样子,走了出去。 「发生什么事了?」 大牛睡在沈锦房间的小榻上,睡得很死,只有被惊醒跑来看情况的豆子上前回答道。 「少爷,听说是有人听到类似人落水的声音,在四处寻找时引起的。」 「落水?」沈锦装作惊诧的样子:「谁落水了?救上来了没有?对了,班兄夫妻怎么样了?」 跟在小豆子身后的两个小孩最大的也才十五,刚买回来还没经过调/教,有点害怕,一直跟着豆子,听到沈锦质问才想起来自家主子。 「啊!奴婢这就去看看!」 「小的这就去!」 两个娃娃赶紧往班云庐夫妻那边跑去。 沈锦越发觉得,自家这俩的优秀了。 大牛这时才迷迷煳煳的醒来:「少爷?是渴了吗?小的去给您弄点水来吧。」 沈锦对这一同长大的小伙伴容忍度还是很高。 「没事,跟咱们没啥关系,一会儿如果真的发现了什么衙门会派人来的。睡吧,明天就到京城了,还有的忙呢。」顺手给只穿了件单衣就跑出来的豆子披上自己的薄披风,拍拍小孩的脑袋。 「回去睡吧,别冻着了,这江边可没有家里暖和。」 「少爷……」 小豆子感动的热泪盈眶,用袖子擦掉泪水,把自己裹得更紧,点点头往回走。 沈锦挑了挑眉,见人没影儿了,这才关门。 躺回床上,沈锦这才有了第一次杀人的紧张感。 按理说,他两辈子做人,在他面前死掉的生命不计其数,前世手术台和病房里痛苦死去的病人,和今生死在自己面前的乳母。 自己应该已经习惯,没有感觉了才对。 可是很意外的,他还是能清晰的察觉到自己双手在颤抖。一如第一次拿起手术刀,划开病人的腹部,哪怕那只是一场简单的阑尾炎手术。 也许是因为那些病人是死于病痛,乳母是死于殃及池鱼,虽说有那么点间接关系,但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沈锦不会为那些人感到紧张害怕,有的只是悲痛和可惜,或是冷漠。 但江水下不知道有没有被水冲到了哪里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因为自己而死,哪怕他们的目标,也是杀死自己,他们也是因为自己而死。 深吸一口气,沈锦难得对那即将到来的一切感到了一丝恐惧。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坚强的,两辈子在没资源没人脉的情况下,靠自己走出了一条路,就算有一点小磕绊也能很快度过,日子过得顺风顺水。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顺风顺水,让他忘记了,自己现在出于的,是一个,权势富贵主宰一切的世界。 皇命大于天,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看似不起眼的五品官,都能把自己家轻易的毁灭的一塌煳涂。 也许,自己应该摆正态度了。至少,在自己拥有足够的,能完全保护住自己的家人的权势之前,他得学着,对皇权,对权势保持敬畏了。 沈锦想了一夜没睡,等天亮时,大牛豆子捧着早餐和热水来伺候沈锦洗漱时,沈锦还有点蔫蔫儿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0页 好好洗了一把脸,吃了一顿新鲜的鱼肉熬的粥,沈锦把昨晚的事暂时忘到脑后,按照惯例来到甲板上锻鍊。 只是伸伸懒腰做做健身操而已,只是这举动可能在其他人眼里就不太能上得厅堂,一个个眼神都古怪的很。只是因为沈锦的身份他们惹不起,没人敢上前嘲笑一番,连身边带着的小孩也堵了嘴,生怕得罪了贵人给自家招灾。 那几个人的尸体应该是被水沖走了,一晚上的时间,就算有人斩钉截铁的肯定自己听到了落水的声音,因为没找到尸体,最终也只是认定是谁家小孩睡不着扔石子玩,或是谁家东西掉水里之类,并不在意。连衙门都没惊动,船便再次开动,向京城驶去。 第52章 ◎进京◎ 等一行人抵达京城时, 老管家早早的便带人等在那里。 「顾爷爷!」小豆子兴奋的挥手,老管家也带着下人赶了过来。 「顾爷爷,这么凉的天, 您老咋这么早就到了啊?让下人来接不就行了?您老都这么大岁数了。」 老管家一边指挥下人帮忙搬行李上车, 一边笑着回道:「哎哟没事, 小锦你们是第一次来京城,人生地不熟的, 我这不是不放心吗,这些小子也没见过你,万一认错了呢。」 沈锦苦笑着摇了摇头, 也拿老人家没办法。老人的一片好心,接着呗。 班云庐搀扶着已经大起了肚子的妻子, 身后跟着抱着一对抱着包袱的下人, 上来行礼道:「顾老,真是麻烦您了。」 老管家连忙回礼:「班公子客气了,老朽可不敢当。」就算老管家出身侯府,伺候的是嫡少爷, 毕竟是个下人。这在京城大街上的, 要是被谁知道, 老管家一个下人, 居然接受一个举人的行礼不避还坦然接受,非要揪住问错,那老师那边都不好办。 当然,私下里没人看到的话, 就算给人下跪当亲爷爷都无所谓, 对外还是多重视点吧。 沈锦挑了挑眉, 对好友这过于固执不知变通的礼数感到头疼。 老管家素来细心, 知道沈锦一行人这次来京城,行李估计不少,特别带了两辆马车,一辆运行李,一辆载人。大牛小豆子带着班家的两人坐在后面,两辆车都由顾家派来的车夫驾驶,其余人走近路回去。把东西都安置完毕,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往城内走去。 京城肯定和临廊郡不一样,临廊郡山多林密,平原较少,说是三面环山一面过水都没问题。 因为这样的地形,临廊郡的宅院大多建造的比较紧密,地势较高,京城这边却多平原,地势较低,街道足以并排让三四辆马车经过。沈锦掀起帘子往外看去,就不说别的,光是这边百姓穿的衣服,看着都比临廊那边更偏向华贵精緻些。 根据老管家介绍,京城一样分为东西南北四城,中心城就是皇宫,也被称为「内城」,大臣和百姓住的就叫外城。 按照本地人的习惯,外城以「北贵南富、西贱东贫」进行大致区分。老师的老家,如今的安候府在北城,距离皇宫不远,因为不想回去见到庶兄那张老脸,索性把手里一座别院改装了一下住了进去。除了时不时会有不受欢迎的客人来打扰,小日子过得也还算不错。 嗯,因为时间短,只来得及把厨房和顾明哲三人住的地方改装好,其他地方该怎么杂乱还是怎么杂乱,顶多是把院子里杂草除了。 老管家带话,老师说了,回头看他们是自己找客栈住也好租房住也罢他都不管。如果要住他那里也行,院子得自己收拾,他不负责。 沈锦抬头望天算了算,老师顶多比自己早出发了半个月,日子可比以前热闹多了啊。 脸皮也厚多了,京城歷练人啊。 班云庐两口子相视一眼,竟不知如何接话,齐刷刷白了好友一眼。 沈锦翘着腿,一点看不出光风霁月的模样,得意洋洋。 老管家笑着看热闹,至于会不会找自家主子告状,那就看运气了。 马车行驶到顾宅门口,老管家先一步下车,沈锦紧随其后。正打算把好友夫妻也搀扶下来,沈锦突然发现,老管家面色有些僵硬发青,直勾勾的盯着不远处,好似有什么仇怨一般。 沈锦顺着望去,顾宅的大门口处,停着一辆看着挺普通的马车,没有任何标识。如果不是那是两匹马拉的车的话,沈锦真没怎么觉得特殊。 两匹马拉车,一般只有身有四品以上爵位的才能使用,加上老管家的脸色,那么这马车的主人是谁就想得到了。 老师的庶兄,在那位住在皇宫里的大佬不做人的算计之下,降爵继承了爵位的幸运儿。 顾明琛。 如果没记错,这位顾侯爷并不是老国公的长子。顾明哲原本有个相差六岁的嫡兄,深受父母重视,本人虽不是惊才绝艷,也称得上成熟稳重,对外斯文有礼,对内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姐妹。 不过好景不长,这位大哥英年早逝,死在了二十六年前,跟大皇子一起,牺牲在战场上。 安国公虽也早有意识会白髮人送黑髮人,但当这一日真的到来时还是悲痛难当,很快病倒。 没了顶门立户的,当时的顾明哲虽有才名,架不住人当时比沈锦现在还小,才十三四岁。在那位刻意的拉拢帮扶之下,既成功削弱了安国公府的权力,又可以利用顾明琛,依旧可以操控原本属于安国公府的势力,还能免去「兔死狗烹」的名声,一举多得。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1页 唯一对不起的就是已经去世的教导过秦池的老安国公,还有嫡亲的小师弟顾明哲。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愧疚,当今对顾明琛虽不怎么待见,对顾明哲还是依旧的包容纵容,比对自己儿子还要好。 而顾明琛虽然不聪明,但也绝对称不上傻子,不然也不会被秦池看中当棋子。他定是看明白了当今对这个嫡弟的态度,为了自己的地位更进一步,来拉拢人的。 啧,这世上,没眼力见的人咋就这么多呢? 到底是什么样的厚脸皮,才能在抢走了别人的继承权和一切之后,还有脸来找人帮他争权夺势的? 沈锦感觉自己牙根有点痒,第一次后悔,为什么没有跟娘多学点口才,导致现在想骂人都找不到可用的词彙。 可惜啊! 沈锦是一定要住在老师家的,不光是省钱,还是因为方便他照顾老师,以及请教功课。班云庐原本还有些犹豫,他这人脸皮薄,私下里还能放得开,住到别人家里就束手束脚。 还是沈锦以嫂夫人有孕为由劝说,虽说带了下人来,毕竟都是没经验的,难免不会出事。不如先住在顾宅,有顾婶在,有事能直接问,考会试时不用担心家里的妻子。 而且以班云庐带的那些钱,要说在京城租房的情况下至少住半年,那得过得紧巴巴的。考得好的话还好,据说正榜前二十的进士可以获得一定的银钱补贴,到时手里会宽裕点,考不过的话就得各回各家。 嫂夫人也快五个月的身孕了,各方面都要吃好点,怎么抠唆的起来呢? 要是两口子抹不开面,沈锦可以做主,让他们两口子每月往厨房交点伙食费,或是买了食材送去厨房单做啥的,不比出去租房子方便云云。 被沈锦这么唠叨上一顿,就算图个耳朵轻省吧,也为了自己的妻子,班云庐果断答应住进顾宅。 当然,要交伙食费的那种。 顾宅面积还不错,尤其环境更好,距离皇城不远不近,小三进的宅院,雕樑画栋九曲迴廊。宅院后半截院子都改成了花园和凉亭,地上铺着石子路,路边种着名贵的各色花卉和清凉的青竹林,被花农精心照料。 跟这里比起来,自家那小花园真是怎么看怎么寒酸。 顾明哲没娶妻生子,家里院落不多,多数边缘些的住了下人,以及当了仓库。沈锦选了距离老师最近的,班云庐住在自己对面的小院,先让人打扫一遍铺上被褥。至于其他的,至少家具是齐全的,床也是上好的鸡翅木打造,只是部分地方需要补漆,看着寒酸了点。 不过两人都是平民家出身,这点事都称不上吃苦的,没那么矫情。把东西收好,先休息了一会儿,听着正院那边「客人」已经离开的声音,这才往正院跑去。 第53章 ◎俸禄◎ 老师的面色看似与以往一般无二, 不过沈锦还是一眼看出,老师现在心情不太美丽。 想了想,沈锦抻了抻肩膀和脖子, 活动了一下身子骨, 以「飞扑」的形式冲进顾明哲的怀抱里。 成功的, 打翻了桌上的茶壶,两人被热茶淋了一头一脸。好在茶水已经凉到温热了, 不烫,倒不至于给师徒俩毁个容。 可喜可贺。 「臭小子!没长大是吧?白长这么大个头了,脑子都丢船上没带下来是吧?都多大人了还学小孩啊?」 顾明哲这下可是顺理成章的把从庶兄那里得来的怒气发泄到弟子身上, 看着沈锦一脸无辜小可怜样就气不打一处来,抄起一支竹枝抽了过去。 沈锦转身撒丫子就跑。 空气中顿时瀰漫着快活的气氛。 老管家照例端着点心出现, 给跑的气喘吁吁的师徒俩垫垫肚子:「先歇歇气, 喝点水再吃,别回头呛到了。」 顾明哲翻了个白眼嘀咕了一句:「这小子命大着呢!」 老管家听到,眼神里的笑意都藏不住了。 「那倒是。」沈锦伸手用银签戳了块甜梨子吃,啃得汁水四溅, 边吃边把自己差点遇刺, 还有明明没有惊动什么人, 第二天偏偏有人把衙役找来, 有意把罪名往自己这边扯的事情告诉了老师。 顾明哲愣了一下,老管家紧皱着眉头,一把将小少爷搂兔子似的拽起来,前后上下打量。 「没伤到哪里吧?」 沈锦摇了摇头, 那些人连上船的机会都没有怎么伤到自己?就速度最快的那个险些上了船, 双手都撑到船边了。可惜当时天色黑暗根本看不清, 等天亮了那里早就干透了, 线索都没有,谁能把胡乱栽赃一个举人杀人呢? 更何况,那些人本身就不清白。谁家正常人那么晚了不睡觉,大半夜的游泳往别人船上跑? 顾明哲面色阴沉,一只手有节奏的在桌上轻轻敲着。 「这件事你不用再放在心上了,李家的事,为师会全程监督的。」 沈锦挑了挑眉,欣然点点头答应下来。有靠山为什么不用?而且,被靠山护在羽翼地下的感觉,也挺好,不是吗? 之后的时间,沈锦「赖」在顾宅住了下来。他手里银子多,都带到京城来了,差不多有个万两左右。有个三千两留下来以防万一,其余的都散出去购买一些产业保底。 新朝建立也小二十年,还时有战乱,京城这边只有靠近内城的房价地皮值钱,较为偏远些的土地价也只比临廊郡那边贵一点。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2页 不是所有举人都能有足够的钱财在京城买宅院的,尤其是那些刚考上举人的,大多数还是贫困户,只能在廉租处租官房,还得是几个人一个院的那种。 沈锦直接在外城边缘处买下了一块五十亩的地皮,打算回头找人建造几个小三合院那种出租,大概能建造十几座个小院子和门头店。 到时院子就租给这些没什么银子的穷举人穷秀才,门头店便宜租给有意改变自己家困境奋发向上的穷人,也算是积德行善了。 一方面是为了积累些人脉,二来,赚有功名的人钱总比租给百姓,然后被人骂与民争利之类的强。 这年头,文人笔桿子比狗仔队还厉害,打算走科举入仕的人,谁敢忽视民心?不得民心的是什么下场又不是看不到。 沈锦可没心思用自己的小命去做实验。 到时候还得打听这些人的人品和品性,他可不希望,自己一番好心养出个白眼狼来。 那得多噁心。 剩下的钱,沈锦在郊区买了两个农庄和五十亩水田和二十亩旱田,都是户部流出来的抄家来的,农户管事都齐全。这样以后家里吃用的蔬菜和粮食就可以自给自足,多余的可以存起来,蔬菜水果拿来卖也是一笔收入,不需要额外花销在这方面太多。 这一方面,就交给了大牛,他适合做这种细心且需要与人打交道的活计。 沈锦铺面没有买多少,就三个临南街朱雀大街街角的小铺面,唯一的好处是连在一起的,且上下二楼,适合做些生意。 沈锦是觉得,以后自己要是运气好一次性中了,自己现在十六岁,明年也才十七,爹娘在老家势必不会放心。进士要先考翰林院,之后在翰林院当庶吉士三年,之后才能进六部。 再或者是馆考直接没过,被吏部下发到地方熬资歷。但因为以前有过那样的教训,朝廷往往不会把下放的官员放到官员自己老家去,生怕官民勾结,朝廷收到的消息不真实,从而引发造反。 除非是找关系把自己分到距离老家不远的地方,想父母了就让兄长驾车送来,或是自己找时间回去,否则以后一家人难有团聚的时候。 这么一想,怎么感觉还有点亏呢? 沈锦一张白嫩嫩的脸皱出了包子褶,小豆子在一旁研墨瞥见,一不小心笑出了声。 沈锦眼神就瞥了过去:「很好笑吗?」 小豆子憋住笑,摇了摇头。 沈锦倒从没约束过自己贴身下人的性子,只要求他们出门不露怯不失礼就成,私下里都是当朋友一般相处。 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沈锦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上次让你打听的那女子,你打听到了吗?」 小豆子苦了脸,说道:「少爷,京城这么大,人那么多,咱手里也没线索,又不能画个画像去问,怎么找啊……」 沈锦张了张嘴,没说话。果然,现在他手里能用的人脉还是太少了。 班云庐性子还是内敛害羞,住进来后一边要想法子赚钱养家,一边还要照顾妻子,另外自己的学问也得兼顾,忙的不得了。 好在他运气不错,一户官员家为自家小少爷寻找启蒙夫子,看中了班云庐性子温和耐心,还是个举人,学问有保证。以起步年薪五十两的价格聘了人,管吃管笔墨纸砚,光是束脩就交了有一百两银子。 别看这银子看着不多,实际上,前世时期,一个宰相职位俸禄在三百贯,也就是差不多三百两银子左右,加上茶、衣料、粮食等补贴,加一起也就四五百两。到了明朝就更过分,从朱元璋起始,一个六品地方官员据说一年也就二十多两银上下,加上各种杂七杂八的补贴也不超过五十两。遇到灾年会拿粮食抵,但也顶多够一家人稀汤寡水的过日子。好像是到朱元璋中晚年时期才加了俸禄,一直沿用下去。 到清朝时期,那也是个极其「抠门」的朝代,也为清朝破灭埋下了严重的伏笔。在干隆之前,一个一品大员年俸一百八十两,如果不是本身出自世家,有祖上传下来的产业支撑,以他们的俸禄都很难养活一家子妻妾儿女。这也导致清朝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国库空虚堪称歷史之最,满朝都是大大小小的蛀虫,内忧外患数不胜数。到干隆晚年后,向来要面子自称「十全老人」的干隆便开始施行在正俸之外还添加了「恩俸」和同样分量的俸米,并且一二品的官员俸米双份,这才把大臣的不满压了下去。 然而,这位主儿成功把他老爹积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彻底挥霍一空,成了清朝着名的「败家子」。 而本朝虽然没那么夸张,但因为前朝过于奢靡,本朝休养生息安定的日子拢共才十几年,国库不足以支撑大肆发放薪水。一品官据说在五百两左右,职位越多获得的功劳越多,薪水也会适当增加,这叫「赏赐」。 而像顾明琛这样,几乎被皇帝发放到权力边缘,顶着个爵位和正五品闲职的,俸禄就有点可怜。安候属于三等侯爵,正四品虚职,俸禄在二百两,他那个礼部郎中的职位也不过正五品,俸禄在一百二十两左右,没有赏赐,犯了错还得挨罚,算是「死工资」。 这么一对比,班云庐一个举人能拿到年薪五十两的收入,真真的算是「高薪」了。 第54章 ◎秦池◎ 顾明哲是铁了心要沈锦做他的继承人, 回京后就开始联络自己曾经的好友和人脉。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3页 作为曾经的国公嫡子,顾明哲的人脉绝不是能小觑的,才短短两月不到, 顾明哲已经带着弟子见了三位侯府继承人, 参加了至少五场聚会, 也受到很多文人邀约,在京城迅速积累起了自己的名气。 顾明琛为此气苦, 跑到顾宅几次,就想劝说弟弟把精力放到自己儿子身上,那才是顾家的正统继承人。 可惜, 顾明哲没理。 沈锦好整以暇的站在门口随时等待老师的「宣召」,头颅微微低下以示恭敬, 只留给顾明琛一个秀气的—— 后脑勺。 顾明琛的儿子看着也不小了, 二十二三上下,比沈锦是大些,但才刚中了个童生,比起读书更爱玩乐。两位长辈在里面说话时, 这小子已经捅咕了沈锦三四次, 就想拉走小叔的得意门生一起出去玩, 这样就算挨骂也有人给自己背锅。 但很显然, 已经活过一辈子的沈锦知道自己要什么,对顾明琛一家也有所防备,自然不会跟着走。 就算顾泽奇人品不错,基于上辈子的恩怨, 两人也註定成不了朋友。既然这样, 就一开始不要交往。 他怕交情太好了, 以后要算计对方的时候会捨不得下手。 沈锦很有作为「大腿挂件」的「职业道德」。 「小友倒是很聪明, 也难怪,我这个挑剔的弟弟,居然还能看得上你。」 你一个小地方来的泥腿子,能有今天就应该感恩戴德,还是不要肖想不属于你的东西比较好。 沈锦刚要挑眉,突然觉得有点不庄重,改成了摸鼻樑。 「安候也是眼光出众,得意一生啊,真是学生的表率,学生拜服。」 一个靠着狗屎运才能有今天的侯爷,吹捧一下得了,别给脸不要的,挺不学好的。 自己都替他脸红。 顾明琛面容略显阴柔,且法令纹深重,蓄起鬍鬚后显得越发阴沉不讨喜,但也有人觉得这是威严并重,对此越发巴结。 但沈锦可不吃这一套,要是靠长相就能吓住人,他老家街尾那家卖肉的张屠夫可比顾明琛吓人多了。 可不还是妻管严? 「伶牙俐齿。」 沈锦笑眯眯的瞥了一眼。 「多谢夸奖。」 顾明琛被噎的不轻的样子,狠狠瞪了沈锦一眼,到底还是心有顾忌,袖子一甩走了。顾泽奇倒是有点意思,笑眯眯的对沈锦打了招唿才走,临走前还单方面和沈锦约好,下次一起去逗蛐蛐,他要炫耀自己新到手的「大将军」。 跟没长大的小孩子似的。 沈锦莫名的有点羡慕。 如果可以选择,谁不想一辈子当小孩子呢?可惜,时间总会教会一个人,什么叫做成长。 他是这样,老师,也是这样。 顾泽奇,又能保持多久呢? 这事过后,很快就要过年。老管家从二十开始便指挥所有下人打扫庭院,把院子里角角落落都要打扫的一尘不染,连花都换了新的腊梅,叶子都得修剪的极漂亮才罢休。 班云庐那边是自觉已经给人添了很多麻烦,他们住的小院是自己等人打扫,沈锦也跟着学,带着大牛小豆子把自己的小院打扫了个彻彻底底。等顾明哲等不耐烦过来找时,沈锦刚好从房中出来,原本还干净的青色长衫已经变得灰扑扑的,头上顶着个不伦不类的草帽,因为不合适而歪七扭八,好像峨眉山的猴子学人似的,看着就怪里怪气还脏兮兮的。 身后听到动静的大牛小豆子也忙不迭出来,也是一样,灰头土脸,三只泥猴子排排站在门口。 顾明哲愣了一下,「噗嗤」一声,主僕俩笑的前仰后合。 「不是,你是扫房子还是拆房子啊?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啊?」 老管家也笑的不能自已,连忙叫人进去收拾。出乎意料之外的,三间房里都打扫的窗明几净,窗纸也是换了新的,连房梁也是抹的干干净净。房间里充斥着一股淡淡的花香和湿润的水汽,还挺清新的。 嗯? 花香? 顾明哲脸色一变,转身往花园跑去。看到满园还开的茂盛的梅花,有点纳闷。 「那,那些花香哪里来的?」 一种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 果不其然,当一行人来到暖房,前几天花房还说开了个花苞的几盆心爱的品种花现在光秃秃的,就留了个花蕊,花瓣全都不翼而飞。寒风吹过,莹绿色的花枝带着深色的「脑袋」微微晃动,看着特别悽惨。 「沈!锦!!!」 雷霆狮吼再现江湖,不少年轻的小厮纷纷露头看热闹,嬉笑着为庭院里追逐的两位主子加油打气。 快活的气氛越发热烈。 事后,作为补偿,被毁掉的那几盆花就得有沈锦照料,直到再次长出花瓣为止。为了以防万一,顾明哲还把其他名贵的品种花都繫上了红色的丝带,上面记着各自的品种名,送进单独的暖房叫人好好照管,门口写着大字「未经允许,沈锦不得入内」,一副生怕被再次「採花」的模样。 沈锦被「不信任」了,期期艾艾的回到房中写悔过书。京城这边发回去的年礼这会儿应该已经到家了,也不知道爹娘对那料子喜不喜欢,哥哥嫂子的礼物也都备下了,还有几个侄子和宝贝侄女的压岁钱,姐姐一家的信和年礼。 人生第一次操办这种事情,总是想做的尽善尽美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4页 才离家两个月,他又想家了。 带着这种思乡的情绪,翻过了新年,春闱到了。 而在春闱前三天,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了顾宅。 当今圣上,大越皇帝,秦池。 身着玄色长袍的老年文人装扮的男人端坐在上首,顾明哲面色平静无波,也不行礼问安,两人一人坐在茶桌一角,就这么相顾无言。 老师可以放肆,不代表沈锦也可以。整理了一下衣襟,沈锦上前行跪礼。 「学生叩见皇上。」 秦池目光转向面前那看着极稚嫩的面庞,一时心里竟多了些感慨。 「起来吧,今天是私事,不必多礼。」 沈锦面露恭敬的起身,走到自家老师身边,给人添上热水,随侍在侧,这才心里撇了撇嘴。也就说得好听,要是自己真的视帝王威严于无物,跟老师似的屁股动都不动一下,这会儿他还在不在这里都是一回事了。 秦池自然不是专为了见小师弟收的弟子而来,至少,不完全是。 「皇上尊驾临贱地,不知有何指教啊?」 顾明哲一如既往的不假辞色,甚至比面对庶兄顾明琛时,态度还要更加的恶劣。 偏皇帝身边伺候的人好像都已经见怪不怪了,一点斥责老师的态度都没有,这让沈锦一时间有点迷煳,搞不懂这两位大佬之间,到底是什么态度呢? 如果关系好,为什么当初要算计安国公府,让顾明琛上位,把顾明哲挤兑的连京城都待不下去? 如果关系不好,现在这……又是几个意思? 秦池一个眼神,身边做管家打扮的就带着其余人都退了出去。沈锦原本也想出去,却被皇帝叫住。 「你,叫沈锦是吧?你不用离开,这次的事,跟你,也有点关系。」 沈锦顿了一下,师徒俩视线相交一瞬,心里莫名有点不安。 当皇帝的自然不会关注一个小举人的面色好不好,他是皇帝,如果不是因为沈锦是顾明哲的弟子,也是明面上昭告京城的接班继承人,甚至沈锦没有被皇帝看在眼中的资格。 哪怕,一个十六岁的举人,的确很有天分,但天下间天才太多了,秦池这辈子见过的也太多了,已经不值钱了。 「朕这次来,就是希望你们师徒,帮朕办一件事,事情办成了,国公府,朕还给你,你徒弟的前程,以后也不用愁了。」 那要是办不成呢?沈锦险些脱口而出,好在悬崖勒马忍了下来。 这是皇帝,可不是任由自己皮的老师和好友,得学会敬畏皇家威严……皇家威严…… 沈锦默默给自己洗脑,顾明哲可不吃秦池的大饼,直截了当的问出了口。 「皇上太高看草民了,在下师徒一介寒衣,一无所有,皇上坐拥江山,权势万顷都做不到的事情,在下怎么做得到呢?」 秦池苦笑了一声:「你果然,还是这么直来直去。」 顿了一下,秦池好似想起了什么,默默不语半晌,告诉了师徒二人自己要他们做的事情。 他希望顾明哲能重进朝廷,帮他对抗大皇子一脉。而沈锦,因为有顾明哲抬举见了不少达官贵人,已经入了很多人的眼,很快会有人来拉拢这个「小孩」,进入自己阵营。 而秦池希望,沈锦能帮他潜伏到四皇子身边,帮他找一样东西。 第55章 ◎探花◎ 沈锦恍恍惚惚的坐在书桌前, 只觉得大脑一阵迷煳。 秦池所说的大皇子,其实是前朝末年南乐帝的长子,是南乐帝的宠妃之一文贵妃的儿子。 在秦池「顺应天下大势」登基称帝之后, 南乐帝一家都被软禁在京郊外行宫之中, 妃嫔里未侍寝没生育的要么发放归家再嫁, 要么遵循她们自己的想法,赌一赌留在宫里给秦池当妃子。只有南乐帝的皇后和生育了皇子公主的几位妃嫔, 跟着住在行宫之中。 只有一人顺利逃脱,便是贵妃之子,独孤博雅。 至今为止, 还愿意效忠前朝的老臣也有,也有些是被蛊惑或是威胁, 再不然就是因为在秦池治下出不了头, 打算打着「讨伐逆贼」旗号试着造反的小官与富商。 明面上支持博雅皇子復位的已经被皇帝或明或暗使用各种手段解决,暗地里的却不容易找到证据。而且,根据暗卫查找,有线索称, 博雅皇子和北方游牧民族疑似有了约定, 有意在边境掀起波澜, 另一边博雅皇子这边也要安排人在皇子之间浑水摸鱼, 意图掀起大越再一次的混乱。 而现在,有继承权的三位皇子纷纷长成,二皇子身后站着齐妃和工部尚书一家,三皇子身后则是德妃和文人团体。 五皇子身后有皇后, 手里掌握六部中最不容小觑的兵部与刑部, 加上嫡子身份加持, 是现在唿声最高的。甚至还有人分析, 如果不是因为五皇子年纪太小,皇上早就有心思立他为太子了。 至于四皇子,生母没有权势也没地位,宫女出身,啥助力没有,但他有个淑妃养母啊!还是太后的侄女,就算四皇子自己没心思争夺大位,已经被权势迷昏了头脑的王家人也会逼着他去争去抢,是最有可能被叛党蛊惑的一个。 更何况,他自己对那位置也未必不动心。 倒是六皇子,震惊了沈锦师徒一百年!据秦池自己坦白,六皇子的生母就是南乐帝的皇后,原本与秦池是同乡,她的长姐还曾与年幼时的秦池订过婚约,只是佳人早殇,这事也不了了之。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5页 南乐皇后走选秀入宫,因为相貌好身材看着也是好生养的,被南乐帝的母妃看中,赐给自己儿子做正妃,怕儿子不喜,反手又赐了几个秀女占据了侧妃庶妃位份。 南乐帝好色,喜爱的是容貌美艷身材妖娆的女人,相貌大气温婉的正妃就不得他的宠,婚后一直没进过正院,一度让妃妾骑在正妻脑袋上作威作福。 后来经由一次宫宴,秦池第一次见到乐王正妃,认出这是幼时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妹妹,一度对她非常照顾。 那时老皇帝已经不太管朝事,朝廷大半权力都在秦池手中,乐王也不敢得罪,心中再怎么怀疑秦池给自己戴了绿帽子也不敢吭气,甚至两人见面后还要主动帮着擦干净尾巴,对妻子虽心里厌恶,面上也不敢再无视,反而责令侧妃把府上大权交出,让妻子在府里站稳了脚跟。 实际上,两人就只是单纯的友谊和同乡情,再多的也没有。 那时候的南乐帝自顾不暇,手里权势少之又少,甚至能被内侍肆意剋扣份例,作为少有活到成年还有了妻妾儿女的皇子,过得还不如宫里普通妃嫔,怎么会有人把主意打到他身上呢? 一直到南乐帝登基,称帝三年被软禁,已经成了皇后的小姑娘或许是对自己的丈夫彻底失望,也可能是这么些年的折磨已经磨灭了她的心气儿。 抱着补偿的想法,南乐皇后把自己交给了秦池,谁承想一次就有了六皇子。 南乐皇后的身份让无数人的目光盯在行宫,根本无法李代桃僵把人接回宫来名正言顺给个名分。南乐皇后偷偷生下孩子,让心腹把孩子偷偷送进宫,自己则把行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带着已经衰老的南乐帝和那些给她带来无尽羞辱的女人,以及他们的孩子一起,被烧死在了行宫。 对外的传言是,上天不满大南朝已久,特降下天罚毁灭南朝最后的帝王,以警醒世人。一时间,支持秦池登基乃是顺应天命一说的人越来越多。 而南乐皇后生下的儿子,则是被秦池力排众议,以六皇子身份养在宫中,却无人得知孩子生母是谁。 而秦池会抛弃自己皇帝的尊严,来找明知对自己心怀不满的顾明哲帮忙,一方面是知道,顾明哲心中有江山,不忍朝堂失火导致百姓再次陷入战乱,另一方面,也是方便沈锦藉机进宫,剷除叛党之余,能在事发时帮忙保护自己那「不受重视」的小儿子一命。 现如今,皇后掌控后宫,前朝六部尚书也都有自己的小心思,一旦事发,其余任何一个皇子逼宫,六皇子都必定难逃一死。 而在四皇子身边找的,就是可能存在的与乱党之间的信件或是帐本,当然,其他有关四皇子叛乱的证据也可以。 而这次的春闱,秦池也安排了下去,只要沈锦文章做的不错,自会有心腹把他提到三甲,再不济也在前二十名,保送他进翰林院。 沈锦深吸一口气,掰着手指算。保证中进士、保证进翰林院、大概率会有皇子拉拢,每一样都是会被人羡慕嫉妒,甚至可能发展成敌对的「危险任务奖励」。 可是他有什么办法呢?人家是皇帝,掌握天下生杀大权的,自己儿子未必捨得杀,杀自己一家还是没啥心理负担的。 到时估计老师都救不了自己。 但如果答应下来,只要自己小心点,只跟皇子身边官员接触,尽量少跟皇子见面,应该不会太引人注意吧? 至于四皇子…… 走一步看一步吧,如果那真的不是个好鸟,没证据自己也给他整出证据来不可! 俊秀的少年暗暗下了决心,脑海中为自己的后路设下一个个的计划走向,确保不管出现什么事情自己都能保下自己一家性命,这才躺倒,勉强让自己睡去。 果不其然,一个月后,朝廷发榜,沈锦的名字高高的挂在第三名的位置上。前两个中,只有一个是老师曾带自己见过的某侯爷之子,为会元,另一个不认识,再往下看,只有一个比较熟悉的名字。 谢元涛,第四名。 可怜的娃,又被自己压着了。 至于班云庐,他第二场就以生病为由退出了。嫂夫人因担心丈夫而心绪不稳,早产,费了两天一夜的劲儿才生下来。 孩子八个月就出生,看着小小的一只,哭声都很微弱。好在是个男孩,班云庐夫妻俩压力骤降。只要这个孩子养好了,以后生不生关系不大了。 而三天后,沈锦穿着吏部送来的红色朝服,与众多进士一起,步入大干殿内,开启了读书人最重要的一场考试。 歷朝歷代,只要皇帝大权在握,殿试的试题都是皇帝出的。许是不想打草惊蛇,秦池没出什么惊世骇俗的「皇权与相权」、「帝王与皇子」的题目,而是还算中规中矩的,一道关于北方游牧民族疑似有再起战争的徵兆,边境互市还有没有继续的必要的题目。 这种类似的题目顾明哲没少教过,沈锦也写过很多这样的文章,选出一些段落来改一下就是一篇不错的文章。但如果想出头,就算有当今皇帝做后盾,这样的质量也不足以说服旁边监考的众多大臣,只会让他们以为,自己是走后门的。 闭了闭眼,沈锦把要写的在心中过了一遍,这才提笔写了起来。 作为顾明哲的弟子,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沈锦应该是个「保社稷党」,保持中立,不掺和这些皇家狗屁倒灶的事。但因为秦池交付的「任务」,以及接下来老师还要重入朝堂,自己等同于是被迫入了保皇党,所以还得顾忌一下老皇帝的想法。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6页 这么想着,沈锦的文章里,一个心怀社稷,却也会歌颂当朝帝王解救万民于水火的懵懂热血少年形象,便跃然纸上。 三天后,大干殿门前唱名,沈锦荣获探花,获得保送翰林院职责,封正七品侍读。 第56章 ◎省亲◎ 歷代科举前三甲都是直接授官, 入翰林院,吃朝廷俸禄,比其余新科进士少了三年庶吉士的「苦修」, 算是正式踏入官场。 谢元涛在跨马游街后来找过沈锦, 除了再次抱怨自己没赢过他, 也是想为自己单方面视对方为对头的幼稚举动道歉。 两人成了不错的朋友。 根据谢元涛自己所说,以他们家国公门第的身份已是位极人臣。为了不招来现在的皇帝以及未来的君主忌惮, 导致谢家如顾家一般破碎,他这个继承人以后大概率是要尚主,领个闲职过悠闲散人的生活。 唯一的区别, 大概是娶哪位公主。 当朝皇帝膝下皇子多,公主就比较少, 只有三位。大公主是二皇子的同胞妹妹, 是天然的二皇子一脉。长大后嫁给了江南书香世家温家现任家主,虽没什么实权,但在当地深受人尊重,至少清贵。 二公主和三公主也都是四妃所出, 一个是慧妃独女, 另一个是端贵妃的女儿。 慧妃和淑妃同年进宫, 还算得宠, 只是命不太好,生了个女儿肚子就在没动静。一心想把女儿培养成才女,名动京城,将来好找个顶顶优秀富贵的驸马, 好压住斗争多年的死对头齐妃一回。 因为和齐妃不睦, 慧妃和皇后因为京城贵女出身, 年幼时两家也多少有点交往, 慧妃便转向了五皇子一脉。如果谢元涛娶了二公主,就等于是入了五皇子一脉,这就和谢家不参与党派之争的家训不符。 而端贵妃是宫里的一个奇人。 传说中她只是皇帝身边的女官出身,父亲是当时的江浙下辖的一名知府,在当年那么多秀女中身份只能算微不足道,比那些县令富商之女也只好那么一点。 谁知这位剑走偏锋,放弃了秀女的身份,直接走选拔女官的道路,靠着不错的学识和出色的修养被皇帝身边的大太监总管康禄海选中,做了皇帝身边的随侍女官。 再后来,因为一次宫宴中,叛贼伺机行刺,端贵妃豁出自己把皇帝抱在怀里,后背全是涂了毒的暗器,险些丧命。 皇帝深有感触,真正将人留在身边,选择了与皇后的凤栖宫几乎地位等同的无暇殿作为其寝宫,直接册封为端妃,生下公主后就成了端贵妃,成了后宫除皇后之外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虽说当年也有人怀疑过,为什么当时端妃会正正好好的就出现在那里,还正好的救下了皇帝。 但是当年经过一系列查证后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指摘端妃。而且这位主子得宠后也丝毫不恃宠生娇,没见给家人要过什么好处,也不争权夺势或是站队。十几年如一日的把皇帝当丈夫一样照顾,细心如旧。 如果叛贼找了这位当暗桩,这些年那么多行刺的机会不下手,她图什么呢? 而且三公主虽说没有大公主二公主那么活跃耀眼,却更符合当下年轻人的喜好。如百合般安安静静绽放,爱好习字绘画,秀外慧中,生的也极为秀丽端庄…… 谢元涛用了千字的篇幅来形容这位公主殿下,沈锦听得挑眉,眼神诡异的往这位新朋友身上瞅。 破案了,这哪里是来道歉和交朋友的啊,这分明是心有所属,希望说给别人听,好造势让自己迎娶三公主吧? 这小子分明喜欢的就是三公主! 谢元涛说的正起劲,眼角余光突然就瞥见沈锦的怪笑。 俊秀的脸一下子腾的就红了。 「你……你这么什么表情?」 沈锦凑上去,戏嚯的笑道:「什么叫我什么表情?某人啊,说的好听,是来跟我道歉交朋友的,实际上呢,一进来,别的都入不了你谢大少爷的眼,就一心一意说你的心上人,那两眼都冒光!」 谢元涛越发的不知所措,瞪着眼反驳道:「什么心上人?你可别乱说啊!」 「哦?不是心上人?」沈锦笑的越发促狭。 谢元涛一双脚在桌子下不停磨蹭,脸红的比桌上的果子还艷,一时看去,竟少了几分倨傲,这下看着终于有十八九岁少年的感觉了。 「我……」谢元涛支支吾吾:「我的亲姑奶奶,曾做过当今皇上的乳母,太后去世后,皇上和姑奶奶关系极亲。表叔早殇,在姑爷爷去世后,皇上便把姑奶奶接到了皇宫内居住,当太后一般奉养,允许亲人时常探望。我就是那时候,认识的三公主……」 然后,谢元涛又开始喋喋不休的讲起他和三公主相处的故事来。 说白了,这就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少年,在遇到一个长得合心意的小姑娘,两人成了好友,玩耍一阵后发现彼此志趣相投兴趣相合,好感越来越多的故事。 至于感情上嘛,至少少年这边是单方面看上小姑娘了,就是不知道,小姑娘那边,是不是也看上这个傻小子了。 此刻,这个傻小子,正一脸甜蜜又担忧的「45°明媚忧伤」,生怕自己的小伙伴没看上自己,跑去和别的公子哥你侬我侬去了。 而在沈锦看来,只要这小子没在宫里犯蠢,来一出什么「傲娇公子别扭拒绝」的桥段,是个人都能看得出这小子的心意。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7页 如果皇上还对三公主有一点慈父之心,端贵妃也知道为自己女儿多做考虑,那么素来不掺和夺嫡之争又有地位的谢国公之孙,谢家唯一继承人谢元涛,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不过很显然,这都不是两个少年在这里白日做梦就能下决定的。 看到谢元涛,想起此刻应该是已经被送进宫里不知在哪里当值的元柳,沈锦又莫名其妙想起了在乡试考场上有过几面之缘的景凌来。 那个有着「天使容颜」的绝美少年也参加了这次会试,只是不知是发挥的不好还是上面有意打压,景凌连前十名都没进,刚刚好挂了个十一名。 要说是别人家,能得个十一名已经是足以欢天喜地放鞭炮庆祝的喜事了,但作为出过一个皇后两个皇子的承恩侯家,这个成绩就不怎么好看了。 甚至可以说,是带了点讽刺意味的。 堂堂承恩侯的嫡子,皇上竟连个前十名的恩赐都不肯给,到底是你景凌只配这「普通人」的荣耀呢?还是…… 不过因为在风头上,又是唯一的嫡子,承恩侯也没做出什么丧失理智的举动来让人抓把柄,只是也勉强不来自己去庆祝什么。顾明哲为弟子开席庆祝时,也只是收到了景凌让自己身边小厮私下里送来的贺礼一份,人没露面,想来也是知道自家如今状况的。 新科进士跨马游街后是有时间回乡祭祖的,假期根据距离远近决定。临廊郡距离京城过于近,沈锦能申请到的假期只有十天,四天来回,再算上回家探望父母全家团聚、回乡祭祖的时间,其实还算是宽裕了。 着大牛二人採购了足够的礼物,踏上朝廷为新榜探花专门准备回乡的船只,沈锦终于回乡了。 临廊郡府城,沈家宅院。 每次新科进士名单都是以最快的速度,走官方渠道送到各地知府手中,再由知府派人送到知县手里,着人往新科进士家里报喜讯。沈家现如今举家从清水镇搬到了府城来,倒是省了中间的麻烦。加上沈锦作为十六岁便中举的天才,还拜了顾明哲为师,本就在知府那里挂了名,一得知这小儿如今成了新科探花,竟有一种理应如此的认同感。 而自从得知沈家小儿子中了进士,还是戏文里的「美探花」,沈家的门槛简直要被人踩破。不仅一大堆意图扒上这么一门好亲事的找媒人来说亲,推销自家女儿,连沈锦小时候穿的衣服甚至尿布都被人索要走了不少。 陈氏赶忙收拾了最好的一批小衣服交给了女儿沈蓉,沈莲厚着脸皮来讨,陈氏再不愿也给了几件,其余都收了起来打算制成小枕头或是百家被,给几个小孙子用,就盼着自家能再出几个进士来。 沈源是最高兴的,原本以为,孙子考中了举人,就已经满足了自己一辈子的心愿,考进士就需要点运气和对时事的敏锐度。 没想到,小孙子竟一次成功,还考中了三甲,直接授官。沈源高兴的再次喝了个酩酊大醉,守在灵堂父母和妻子灵前,眼角含泪笑着睡了一夜,第二天就再次病倒。 后来老人家听说小孙子会回来省亲,强撑着身子也要去码头接孙子回家,被儿子和两个大孙子强势镇压了一回,这才乖乖在家等着。 第57章 ◎团聚◎ 沈锦回乡这天, 码头上排面极大,临廊郡知府和清水县知县纷纷到场,作为故乡的父母官到场祝贺, 也为拉拢人脉关系。 沈恪沈烈兄弟代表家中长辈前来迎接高中归乡的弟弟, 身边带着各自的长子长女。一大群沈氏族人身后簇拥着大批看热闹的百姓, 极个别消息灵通起了心思的还带了自家出落的不错的姑娘。 就算探花郎家他们巴不上,沈氏一族那么多的人, 总有和他家关系好的,还怕沾不上光吗? 不管现场是不是真的有动了心思的,至少目前沈氏一族是没人敢试探族中最有出息的孩子的底线, 也是出门前族长千叮咛万嘱咐的最重要的事情。 现在沈氏一族存活至今的男丁只有不到三十几人,这还得算上还小的孩子。沈源一家是靠自己发展到现在的, 族里没帮上一点, 从某个角度来说还拖了后腿,可他们也没有忘了族里,那二十亩的族田现在还在为族里的孩子未来添砖加瓦。 就算不说沈源作为沈氏一族落地此地多年的镇海神针,付出了多少心力, 也不说他现在已经当官的孙子, 就说沈青和沈恪沈烈三人, 如今还拉拔了族里好几个壮小伙进商队赚钱, 就凭这,整个沈氏也没人敢说沈源家一个不字。 说了坏话估计也没人信,反而还得招来一顿族规惩戒和众人指责,落得个红眼病的名声, 何必呢? 现在沈青的亲生父母才是真的后悔, 连带着兄弟几个也悔恨自己当初得罪兄弟的一系列事, 顺带埋怨父母为什么要把沈青过继出去。 如果没过继, 沈青还是自家兄弟,沈锦就是自己亲侄儿,以后偌大的好处都得是自家的。住府城享受富贵的是自己家,受人羡慕的也会是自己家。不要说族长不再敢跟自家大小声,就算是知县,到自家面前也得恭敬有礼,那日子多舒坦! 可惜,世上最没有的就是「如果」。这一家也只能躲在人群中,一边避免自家做的蠢事被人知道,一边眼巴巴望着码头,希望探花郎下船后看到自己,能叫上一声「爷爷、叔伯」,让自家也风光风光。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8页 接送新科进士的船队很快经过临廊码头,沈锦和同船的同科进士道别后下了船,身后大牛指挥着从顾家带来的下人,抬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后面。 「大哥!二哥!」兄弟三人激动的抱在一起,沈烈如今也不那么瘦弱了,晒得如兄长一般黝黑粗糙,兄弟三人站在一起,竟不似一家生的,更不似一代人。 不过这一点没人会注意。 发泄了内心的激动,沈锦依礼向前来道贺的两位大人道谢。 刘知县之前为沈锦入府学的事出过力,知府则是本地父母官。按照「同级情况下,京官比地方官大半级」的不成文规定,沈锦的正七品侍读也不过抵得上从六品的地方官职,还是比知府小,所以得敬告上级。 知府姓王,是年前不久京城官职调动时调过来的,上两任殿试中的进士。因为在翰林院呆够了,不想继续荒废光阴,找了关系下放到距离京城不远的临廊郡为官,跟沈锦没见过面。 只是他没想到,刚就任就白得了这么大的一个功劳。他家虽不是什么勛贵,但父辈也曾在朝为官。只要自己这一任不出任何问题,过三年后凭藉这份功劳,加上家里的运作,自己不说升迁,至少也能平调回京城。 那不美滋滋? 刘知县相对就冷静很多,心里更多的还是感慨。他已经连任两届了,原本没出过什么成绩,应该是要平调到其他地方继续做知县,等什么时候熬出资歷,或是得个大功劳才能升迁。 也是运气,当初自己曾看好的小童生竟年纪轻轻达成了自己一辈子没达成的愿望,中了三甲,还让自己借了东风,顺利升级到府城,就任从六品同知。 这不得不让人感嘆,如果当初他没有伸出一把手,沈锦就进不了府城,无法认识顾监生,拜不了师。就算沈锦命里就有当官的命,也不可能十七岁就考上。 真要是那样,自己早就被调走,像这位王知府一样,白花花的功劳砸在下一任头上,自己啥也得不着,可不悔恨? 告别两位父母官,沈锦坐上家里熟悉的马车往家赶。陈氏早早的便候在门口。老头子应酬着街里街坊的讨好恭贺,身边一左一右搀扶自己的是两个美丽大方的儿媳,跟前跑来跑去的是一群孙子孙女,沈家现在也称得上枝繁叶茂。 如今小儿子也终于有了前程,自家彻底改换门户,听着邻里巴结奉承的声音,陈氏已经美的要飘上天了。 沈恪亲自为幼弟驾驶马车,一如当年他驾车带弟弟去读书考学一般。沈烈坐在一边,见到家门口的人群后兴奋的挥手吶喊。沈锦听到动静连忙掀开窗帘,看到那道熟悉的身影,竟不顾车还未停稳,直接跳下了马车,紧走几步上前,「扑通」一声跪到在地,热泪盈眶。 「不孝子沈锦,叩见爹爹、娘亲!」 陈氏心疼的啊,儿子长这么大,她连一根手指都捨不得打过,哪里捨得儿子跪在冰凉硌人的地上磕头啊! 看着儿子三个响头磕的额头登时肿了一块,陈氏赶忙扶起儿子,心疼的无以復加。 「疼不?你这臭小子,傻的啊?这地上这么硬你使那么大劲儿干嘛?显你头硬啊?」 沈锦还未及冠,脱去官服后是没有束冠戴的,白嫩的额头上肿块就格外明显,看得出是真下了死力气磕的。 周围百姓看的心惊又羡慕。自家小子不要说当官了,能考中个童生都能在家嘚瑟好久,吃穿恨不得人送到嘴边,好像已经成了大老爷似的,更不要说给父母磕头。 再看看人家儿子,大家都是女人,怎么什么好事都让陈氏赶上了? 沈氏一族跟来凑热闹的女人们听罢,也纷纷点头。 三个儿子都出息,两个儿媳肚皮争气还秀外慧中,孙子孙女活泼可爱,就没听说沈家人有红过脸。再对比一下自家这过得鸡毛鸭血狼藉一片的日子,真让人嫉妒死陈氏了。 沈源现如今已经是沈氏一族辈分最高的老太爷了,八十岁的高寿,依旧眼不花耳不聋,早上起来还能在庭院里打套拳,偶尔监督一下重孙功课,小日子悠闲又平静。 小孙子考中进士,沈源激动的连病两回,把家里忙的一团乱。好不容易好了,老人家又忙着开祠堂祭拜祖先,告知妻子好消息,还掏了小金库给家里上下下人都赏了两月例银,这才罢休。 沈锦踏入卧房,老爷子因为过于激动还躺在床上休养,见到小孙子也是赶紧装没事人的坐起来。 「小锦回来了啊?好好,出息了,比爷爷出息。」 老人家想起自己这一生,想起爹娘的期盼,难免再次热泪盈眶。 沈锦陪伴老人半晌,去应酬了前来祝贺的邻里和族人,直到天黑才算安稳下来。 想了想,趁着一家人都在,沈锦把自己在会试前想好的打算说了出来。 「去京城?!」一家子惊讶的喊道。 沈锦点了点头,并且表示自己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如果家人愿意跟自己去京城,到时在京城买个宅院住下也不费什么事,互相之间也有个照顾。 陈氏虽说是捨不得小儿子,可也在乎别人会不会说大儿子不是。自古以来长子承家,承担为父母养老的重担,没听说跟着小儿子的。 但转念一想,小儿子才十七,过个几年就得成亲,得好好寻摸起来了。以儿子现在的身家和成就,想在京城找个贵女也不难。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89页 问题在于,孩子还小,虽然有他老师在身边,但是谁不知道顾明哲自己都还是光棍儿呢,怎么给弟子找媳妇?他能抹得开面? 而且,顾明哲唯一可能接触到的姑娘,应该只有他庶兄顾明琛的女儿吧? 陈氏不知道顾明琛是何许人,但她知道这个当庶兄的抢了嫡出弟弟的爵位,那就不是个好的。她的小锦儿是家里最优秀的孩子,怎么可以娶一个亲爹上不得台面的姑娘呢? 而当爷爷和当爹的想的就是另一方面。 老爷子沈源已经高寿八十,背井离乡的话会不会习惯还另一说,最怕的是因为水土不服病倒。而沈青是比较守旧固执些的性子,认定自己应该跟大儿子生活,两个小儿子只要还想着家里,隔三差五的来封信或是过来探望,年礼供奉记得给就成。 以他的积蓄,其实就算自己带着媳妇过,也没啥,他养的起媳妇,他也才不到六十,还年轻呢。 而当哥哥嫂子的呢,刘桃儿现在已经完全被丈夫收服,遵循「出嫁从夫」的说法,只要丈夫去哪她就去哪。 徐若娘虽然想去京城,可以给两个儿子更好的教育环境,但她也知道自家什么地位,说白了就是小地方来的,「乡巴佬」。儿子在临廊,只要不作奸犯科,可以仗着小叔叔的名头过得很好,读书教育什么的有沈源和沈锦的人脉在,至少这几年是不愁的。但是去京城的话,就得考虑到,儿子能不能在那边交到朋友,会不会有人看不起他们,孩子会不会因此学坏之类。 至于利益方面,已经掌门立户的徐若娘已经没有年轻时那么看重了。多大的手攥多少银子,他们两口子一辈子伺弄土地倒腾药物,如今也有了好几条路子卖药,换个地方的话又得重新开始,多少有点不值得。 小叔子现在还是靠着他老师的面子才能在京城勉强站稳脚跟,徐若娘还要脸,可不希望自家打上「打秋风的穷亲戚」的名头,所以是第一个表示,不愿去京城的。 而沈烈是捨不得他辛苦发展到现在的上百亩药田,也不愿意去京城。 沈恪对是否去京城并不在意,对沈锦买下的那三间商铺倒是很有兴趣。他最近打算靠着这些年攒下的人脉,做一家首饰店,搭配服饰店开办。 刘桃儿手巧,对图案设计和色彩搭配很有自己的一番见解。沈恪喜欢手工,也招了几个年纪较大的老师傅,买了几个死契的下人做学徒。 沈家底蕴比不上那些金银楼,经过商讨,只能走中档的路线,专门收集各种翡翠或宝石的边角料,经过打磨后增添一些金银丝制成首饰,看着也极好看。 沈恪着人制作了几只钗环簪子出来,上面最大的一块红宝石也不过小指肚大,磨成椭圆形镶嵌上去,周围点缀着那种极细碎的小珍珠做花朵状,微微晃动下也是波光粼粼。 这么一支在贵人眼里看着不太起眼的首饰在平民中已经是极好的,十两银子虽然不便宜,很多生活还不错的百姓咬咬牙也能买得起。沈恪估摸着两地的距离,打算让弟弟找人管店,自己负责出货,兄弟俩合伙做生意,自己这边还方便照顾老人,两边一直有信件往来的话,相信也不会再担忧对面了。 沈锦也可以安心在京城当官做事了。 第58章 ◎翰林院◎ 家里都不愿跟着上京, 几个小的虽然对京城有嚮往,但拗不过各自的父母,不得不罢休。 沈锦虽有些惋惜, 想到两地距离也不远, 哪天能空出时间来, 请个几天假回来看看也不耽误什么,就不再计较。着人把班云庐托自己带给他爹娘的信找出来叫小豆子送去, 着重让他帮二老念信,如果有回信也帮着写写。 班云庐妻子还在坐月子,夫妻俩暂时没法回来, 总得让二老知道自己已经有孙子的事情。 关于祭祖的事情自有族长筹备安排,沈锦到时只需要出个人就是, 根本不用操心。 在家的几天他过得极度舒适, 吃喝有亲娘照看,还有小侄子小侄女逗弄。爷爷和爹的目光永远是自豪且慈善的,邻里的态度也不再含酸捻醋,沈锦只需要顾着两个已经大些的侄子学业, 其余都有家里人帮自己去做。 可算理解, 前世那些「巨婴」是怎么来的了。 巧儿如今也十六了, 已经开始相看。因为小叔叔改换了自家门庭, 连带着小姑娘的亲事都顺理成章提了一级,从秀才或是地主,跃升到大商户或是举人后代中挑选。 小丫头性子温柔但内里坚强,跟着弟弟学了识字, 又跟着爹爹学了做帐本和算数, 针织女红也是拿得出手, 还有一手传自陈氏的好厨艺。加上有个出息的小叔叔, 自家爹爹也相当给力,上门求娶的颇有些络绎不绝的味道。 沈恪虽经商,手里的田地一直没少还与日俱增,一直保持着「农」的户籍。生怕被打成商籍,不仅连累弟弟,自己儿子以后读书也要被人排挤。 如今的沈家也称得上耕读之家,书香传家,又是少有的从临廊郡本地出生的进士,在当地深受重视。孩子们渐渐长大要有自己的房间,沈恪想买下隔壁的宅院,把两座院子打通,对方竟不惜以近乎房价的一半出价,只求让探花郎收自家儿子为徒。 沈锦拒绝了,他现在没心思收什么徒弟,更何况还不是看资质,是以利益「逼迫」收徒。 房子往另一边扩出去的,花了比原本预料的还多一些的费用,买了另一边两座较小的二进院,合併后也能组个三进半,把孩子们送了过去。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0页 之前那户人后悔不已。 等回到京城,沈锦还是第一个返回的,在顾宅休息了一天,就去翰林院报导。 负责带沈锦的是一个同样姓沈的老侍讲,操着一口带着南方口音的官话,个头又瘦又小,看着得有四五十岁。气势却相当高傲,很有点看不起北方学子的意思,对沈锦也没有「本家」该有的照顾之意。 后来沈锦才知道,这位老大人也是前朝旧臣,只是一直郁郁不得志,曾经自己相中想求娶的姑娘因为他长得不如意而另嫁他人,因此敌视所有长得好看的男子。 沈锦听后本能摸了摸自己的脸,一时间竟有些哭笑不得,这算是对自己容貌的肯定吗? 翰林院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高大上,有的只有几个较大的院落用围墙围绕,中间用小门打通。沈侍讲七扭八拐把沈锦带到一间房中,房里全是前朝到现在的各种记录,有两个还算年轻的官员正在奋笔疾书,不时起身翻找什么书籍,连抬头应酬的时间都没有。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办公处了,」沈侍讲连多余的话都不想说,一板一眼的讲解道:「这位是李大人,那个是赵大人,以后你们就一起工作了,有什么不会的就问他们好了。」 二人这时经过,沈锦趁机打了招唿,心里对两人有了个大致的了解。 是那种纯粹的学术性学者,说的再通俗点,是个被长期编撰史书这份差事折磨的没了心气儿的「书呆子」。 不过跟这样的人共事,往往还比较放心。 沈侍讲转身离去,沈锦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打量起周围来。翰林院作为国家选举人才最后的「关卡」,文官入仕必要经过翰林,「非翰林不入阁」,虽不是一定,但也承担了大半读书人的希望。 沈锦作为探花,原本应该是正七品的编修,但秦池登基后,为了尽快掌握朝堂,在翰林院塞了不少心腹,并允许部分心腹得到「准许其一子嗣不试可入翰林」的恩赏。 而这个恩赐,往往会被这些心腹大臣作为对家里不争气但受宠的儿子的最后保证,一时间不少学业不佳没有功名在身的勛贵官员之子被塞进了翰林院,从八品小官做起,被戏称「非试翰林」。 刚开始时这的确解决了新朝用人紧张的问题,但近二十年过去了,原本还在底层的「非试翰林」在父辈的经营运转下也逐渐爬上来,普遍在六七品转悠。六部里有门路自己也上进的都进去了,其余谁都看不上的就只能在翰林院继续熬资歷混日子。 可他们还是占着位子,时间一长,像沈锦这样,靠着自身学识进入翰林院的,就只能从从七品开始做起。 翰林院都变得如此拥挤,可见其他更受欢迎的部门现在是多么的繁复臃肿。 而李、赵两位大人,其实也是蒙荫进入翰林院的「非试翰林」,只是在翰林呆的太久,家里原本顶门立户的人已经离世,没了让他们自如离开的人脉,只能留在这里混吃等死,以正八品的职位,现在还得给沈锦一个新人打下手。 沈锦倒是对此接受良好,老师曾说过,翰林院跟个缩小的社会一般,运气好遇到喜欢提携后辈的那自然是自己的运气,但大多还是会遇到面和心不合,总有机会闹翻的上司。沈侍讲虽然脾气不好,但至少没刁难自己,该说的该做的都做了都说了,最多称不上细心上心,没谁能指摘他。 沈锦没必要为了一个早晚能学会的差事,得罪一个在翰林院呆了几十年的老人。 因为往往,这些前途「无亮」的老人,反而能让你吃个大亏,因为他们在这里太久了,各种潜规则和人脉都太熟了,你玩不过他。 第59章 ◎皇子◎ 不过也显然, 还急着用人的秦池不会让沈锦在翰林院空耗太久。 过了两个月不到,状元、榜眼包括其他新科进士回到京城入翰林院报导时,沈锦已经在沈侍讲的带领下进了一次皇宫, 「顺理成章」的获得了皇帝的肯定和认可, 成为了京城中近期炙手可热的新晋红人。 并在之后的半年, 陆陆续续的见到了,以各种理由到翰林院, 与沈锦「偶遇」的五位皇子。 其中,以四皇子和六皇子来的最为勤快。 沈锦对此倒是相当能理解,二皇子三皇子早入朝堂接触政事, 身后支持的势力也是最强大的,五皇子占嫡, 身后有皇后和讲究国本正统的大臣宗亲支持。 只有四皇子, 既没有正经母族撑腰,养母一族虽说支持,但总有一种随时可以抽身离去,把四皇子自己留下送死的感觉, 他怎么可能不想着早点建立起自己的势力, 让自己最低也能拥有活命的机会呢。 如果不是这是皇帝自己来求帮助, 并且再三保证最后会把沈锦捞出来, 沈锦怎么也不会和四皇子接触,这多少有点找死的感觉了。 至于六皇子,那是纯粹来看稀奇的。用他自己的话就是,他就想知道, 晚年明明对几个兄长都不假辞色, 也不大搭理新晋进士的父皇, 为什么会突然对一个探花另眼相看起来。 这小子, 怀疑是自家老爹年轻时在外留情,生了私生子不好意思认祖归宗,这才变着法让人知道,他看好这小子,好为儿子铺路。 好傢伙,沈锦第一次听说时险些喷了一桌子茶水,可惜六皇子素来没脸没皮,摇着一把风骚的扇子摇摇晃晃又出去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1页 而四皇子,经过对其逐渐深入的接触和了解,沈锦发觉,四皇子实际对大位并没有想法,他对艺术更为嚮往,梦想是做一位潇洒走遍大江南北的画家,把大越的河山都用纸笔画下来,青史留名。 可惜,作为皇子,他这个梦想註定不能实现。就算他当不成皇帝,也活下来了,新帝也不会允许他随意出京。一为做给天下人看,新帝仁厚,手足情深,二为监视。 这是惯例,除非四皇子彻底放弃皇族身份,自贬为平民,不再踏入京城,否则被看似风光的软禁在京城生活一生,就是他下半辈子的生活了。 沈锦挑了挑眉,虽然很可惜,也怜悯,但他现在没那个资格说救他。 他连自己都救不了,皇帝一言生死现,自己已身入局中,以后怎么样还得看这些大佬如何斗法。 他只能尽力保住自己一家而已。 歪倒在小院的躺椅上,旁边是小豆子泡好的茉莉花茶,眼前是即将西沉的夕阳。沈锦暗嘆,以前同事推荐的那些古风小说,男主角总能想法子化险为夷甚至反手坑了敌人,让对方叫苦不迭。 现在想想,果然,现实与幻想还是差的蛮多的。 老师顾明哲按约定,找了自己的好友做局,顺利的重入了朝堂。如今空降礼部尚书,入内阁,兼任替皇帝起草诏书圣旨,除顾明哲之外,其余人等禁入大干殿内殿等。 秦池丝毫不掩饰自己就是只相信信任顾明哲这一点,哪怕全京城都知道,顾家如今变成这样,就是他秦池背后搞得鬼。 唯有部分人发现,皇上最近宠信的是一对师徒。虽不知其中有什么含义,但很快开始出现了巴结顾明哲和刻意结交沈锦这位「寒门士子」的官员勛贵及其后代。一时间顾宅门庭若市,竟比左右丞相家好似还热闹几分。 在刻意结交下,沈锦很快融入了京城年轻一代之中,或者说是其中一个小群体。其中,本届状元,来自苏州的士子苏存寿算是个领头者之一,表面看似不偏向任何皇子,实际话里话外总在说起三皇子的文採风流,贬低二皇子学业不如三皇子之类。 而另一个领头者,勛贵中安永伯世子则是在鼓吹二皇子知人善任,经常为下属争功劳,还素来细心温柔,不似三皇子高傲,面上看着知礼,实际没有谁被他看到眼里去的。 而这两人明明都只是臣子,偏偏谁都看不起四皇子,就算六皇子,因为得圣宠,在他们面前都比四皇子多些话语权。沈锦在一旁角落里默默看着,心里竟有些莫名的异样感。 有点小说里,「莫欺少年穷」的既视感。 越想越好玩,沈锦差点在众人面前笑出声来。 四皇子脸色难看,透着失落和愤恨,有一少年看不下去,上前打招唿转移了众人注意力。 「哎!大家好不容易有时间出来玩了,要不,咱们去桃源寺看看?」 「桃源寺有什么好玩的?都九月底了,桃子都没了,光秃秃的有什么好看的。」 「就是,不如去菊娘那边喝茶,听说最近又新来了几个……嘿嘿嘿……」 几个早早便有了通房丫鬟,知晓人事的勛贵子弟嘿嘿的笑着,道尽不尽之言。另几个也有家室的新科进士也顶多是露出些许脸红,脸皮厚的也一起嘿嘿笑,一群人把目光放到在场仅有还未成家的三人身上。 四皇子、六皇子,和才十七岁的沈锦。 这个时候,沈锦才是那个搭头。都知道他现在住在老师家,管得严,还是「小孩子」,自然不会逼迫沈锦跟着一起去。 要是惹恼了那位新晋的尚书大人,回头跟自家大家长说个一二,自己可就悽惨了。 六皇子素来是哪里有热闹哪里钻,荤素不忌,反正他家长也不指望他继承家业,自然是怎么悠闲怎么放松怎么来。 四皇子多少要忌讳些,淑妃虽不怎么管他,甚至还有点宠溺,但淑妃家族对四皇子举止仪表和礼仪要求的很高,生怕因为礼仪等方面,被人想起他身上的「低贱血脉」从而彻底失去继承大权。 而且,淑妃为了让儿子高兴,难得去找了皇上提了要求,给养子找了个京中出了名温婉的姑娘做皇子妃,并赐下两名侧妃和一併侍妾,只等大婚后赐下。四皇子妃虽然门户不显,但身后家族却枝繁叶茂,因为多年的联姻导致人脉极广,也是四皇子目前急需的助力。 为了以后能顺利得到妻子一族的支持,四皇子现在就算是装,也要装出一个洁身自好的形象不可。 不过,大家也不过是为了四皇子那个皇子的身份才会搭理一下,并没有太在意其要不要去,欢欢喜喜的跟在六皇子身后往城东走去。 额,如果没记错,之前好像在翰林院听到过,这位「菊娘」是城东「百花园」的一名花娘,表面因料理的一手好菊花在京中闻名,实际上她的小院里藏着的「娇花」甚至有些不比京中教坊司的花魁差,只是才艺上有所欠缺。 菊娘本身据说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只是终日戴着面纱,没人亲眼见证过,也没见哪位做了菊娘的「入幕之宾」,使得菊娘的身份成了京中一道不大不小的谜题。 沈锦也没去过百花园,那里可是京中比教坊司还要更加出名的销金窟,背后靠山是谁至今没人知道,神秘的很,做出的营销策略也总能勾的人流连忘返。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2页 听说里面的「娇花」从不会呆在一个地方超过一个月,除非赎身,否则一旦到时间就会被送往他处,换新的人来,不论男女,在这里永远都能保持新鲜感。这么大的手笔,真不知道,这背后之人,会是个什么身份。 第60章 ◎相亲◎ 翰林院每两天为皇上讲一次经义, 一个月也就十多次,刨掉皇帝不愿见人的时候,也就那么零星的几次, 却要全翰林院的人争抢, 沈锦却总能有那么一两次, 是皇帝身边伺候的小太监亲自来请。 这已经足以让翰林院的人对其嫉妒,却不敢对其做什么歪心思。 谁让沈锦平时虽有社交却甚少说话, 冷静自持的和他老师如出一辙,让人没有见缝插针巴结或是下黑手抹黑的机会。 在一起当值眼瞅着都要翻过年了,以这群人精的手段, 除了沈锦家住临廊郡,出身平凡, 竟没几个人知道沈锦的性格人品如何, 也是一件相当奇葩的事情了。 而沈锦,却已经把自己平日能接触到的这些人,给摸了个七七八八了。 这都得归功于小豆子。 不知道人和人相处是不是真的需要一点气场相合,沈锦就是觉得, 自己跟某些人说不到一起去, 也不是因为人品什么的, 纯就是三观不合吧。 但小豆子不一样, 这小子看着白白嫩嫩一脸稚气,嘴皮子可甜,很会说话,跟谁都能打成一片。 而且, 只要沈锦想知道的消息, 这小子总能在几天内全部打听个八九不离十。再加上老师的分析, 谁家宠妾灭妻谁家苛待子女长辈, 谁家出了个耙耳朵,谁家放任下人行恶事私吞田地,基本能理出一个道道来。 有了线路再去找证据,转头拿到皇帝面前,着御史台在朝堂上上诉,基本一告一个准。 喜得老师都想把小豆子要到自己身边去了,最后还是没下手。 因为这事,顾明哲一度成为很多人眼里的眼中钉心里的活阎王,还是一颗打不死惹不起的铜豌豆,自带铁钉的那种。 不过秦池倒是高兴的很,靠着这个法子,拔出萝蔔带出泥,才腊月初五万寿节前,秦池把朝堂里相当一部分需要「减负」的中低层职位给清理干净了。 剩下那部分就看背后主子识不识趣了。 不得不说,秦池不一定是个好臣子,但一定是个好皇帝。沈锦时常在翰林院能见到起草的圣旨和新的政令下达,几乎能对标当天或前一□□堂上上奏的每一件奏摺要素。 这绝对是一个超强的工作强度,加上皇帝还要时刻注意自我提升、考察心腹、教养在意的后代,还要面对后宫那么多妃嫔。 有时候想想挺搞不懂的,为什么还有人宁愿拿命去赌,也要当皇帝? 这不纯属各方面的找自虐?嫌活太久了? …… 在翰林院的生活单调而又清闲,沈锦「如愿」成了四皇子与六皇子的「亲信」,是那种彼此间能说说心里话的好朋友。 且因为沈锦「一如既往」的受到皇帝信任宠爱,两年时间连升两次,如今已经是从六品编撰,接管了皇帝身边编写册封圣旨的任务,属于「天子近臣」,连带着四皇子也得了不少好处。从没人搭理的鸿胪寺去了礼部,也就是顾明哲的地盘,这也让二皇子和三皇子、五皇子的目光,再次放在了沈锦身上。 距离二十岁生日还有一年加两月,还在临廊安心养老的老娘陈氏已经让大哥来了四五封信件,开始催促沈锦关注自己的终身大事,连顾明哲这边也收到好几封信,希望这当老师的能给自家徒弟做主。 也不知道这消息是怎么传出去的,本就一时风头无两的沈锦成了各家贵妇人眼中顶好的女婿人选,包括老师好友家有适龄女孩的,也纷纷上门试探。 几个皇子也有意争夺这位「红人」,麾下臣子只要有意的,都往沈锦那边递了帖子,试探人口风,打算从自家找出个姑娘来联姻,对此相当热络。 不管哪个时代,男人们都看重身份地位能力,女人更注重相貌家世作风人品。沈锦虽家世不显,但至少不愁吃穿,据说全靠沈锦读书改换门庭,姑娘嫁过去不会发愁受哥嫂妯娌的排挤,或是婆母的欺负。 长相呢,看皇帝给的是探花就知道,肯定不错。随着年龄增长,面容已经逐渐褪去青涩,变得清俊文雅,长身玉立,皎皎如明月就可以用来形容沈锦。 而且沈锦考中进士也有一段时间了,会扑上来的诱惑一直不少,可人身边一直干净的让人惊讶。据说身边伺候的只有两个小厮,其中一个还是自幼一起长大的书童,不要说通房,连个丫鬟都没有。 这可着实戳中了不少未婚姑娘与已婚妇人的痒处。如果可以选择,哪个女人愿意和别人分享丈夫呢? 另一方面呢,沈锦这一届是秦池登基后好几届了,朝中既不缺人才使用,也没人希望再有人来跟自己争抢身份权力。各部门的大人们对新晋官员都是严防死守,除非加入派系,否则没人脉的情况下想升官发财你别想。 而沈锦呢,人脉上只有一个顾明哲,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偏偏人家就能靠自己获得皇帝的宠信。虽说大家也好奇沈锦是用了什么手段,但这不重要,人家能用两年,从从七品升到从六品,就是本事,你嫉妒也嫉妒不来。 大家热情很高涨,可惜,顾明哲直接出手替自家弟子全按了下来,连相亲都没让弟子去一次。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3页 转过身,直接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为弟子安排了个相亲会。不仅有好友家没出嫁的待嫁姑娘,还有家里发愁的小子们,熙熙攘攘来了一群,在花园里赏花玩闹。自称「上了年纪」,不愿与年轻人混迹在一起的顾明哲则和好友们上了新建的观景台,笑眯眯的看着下面自家孩子们。 嗯,就是古代版的群体相亲会。就算当了官,位极人臣,当父母的,也还是会发愁自家孩子的终身大事啊。 顾明哲其实也还年轻,才四十多点,他的好友其后代自然不会多大。年纪上沈锦倒确实是最小那一拨,却是品阶最高的。 身份上,应该属当朝两位国公的嫡次子嫡幼子最高,然后是几个侯爵伯爵世子、小姐,包括四品以上官员家中少爷小姐。顾明哲交友素来不看家世只看人品学识,朝中从一品大员、顶尖勛贵,到六部副手、郎中都有。 也因此,在场相亲的少爷小姐们也大多不是一个圈子,一时间竟有些说不上话来,本能的分散成几个小团队,各自了解各自的目标去了。 沈锦乐呵呵的坐在凉亭里喝着茶,楼上的顾明哲看的一脸恨铁不成钢。 第61章 ◎亲事◎ 而被顾明哲看好, 觉得可以做未来徒弟媳妇的有三个。 第一个是髮小唐观星的小女儿,秦国公的孙女,世子的嫡次女唐灵心。十八岁, 比沈锦小三个月, 性格温婉柔和。唐观星女儿不少, 嫡出三个庶出五个,人称八朵金花, 唐灵心是最受家里长辈喜爱的那个。 小姑娘心气儿挺高,因为不想做联姻的工具,加上上面两个嫡姐和几个庶姐嫁的不错, 用不着她去维持家族关系,就被当爹的带出来相亲。 不过, 看那小丫头的眼神, 应该是没看上出身平凡的沈锦,而是和另一个书香门第的少爷交谈的热络,应该是没戏了。 第二个是同窗家的幼妹,十七岁, 哥哥如今是吏部右侍郎, 年轻有为, 只比顾明哲小一点, 妹妹是母亲老蚌生珠生下的孩子,也极其受宠。 长得没有唐家那个好看,但也算是清秀可人,性子上更胜在乖巧懂事。因为同窗幼时家境一般, 也是从寒门一点点爬上来的, 想必不会看不起同样出身寒门的沈锦, 反而可能会为了给寒门一脉增加一点砝码而尽力培养沈锦, 这也是最让顾明哲看重的。 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弟子因为家庭因素,阻拦了自己向上爬的脚步。 第三个,说实在的,顾明哲一开始就没把人计算在内,是年幼时的老对头,如今的镇国大将军裴如海的唯一嫡女,裴晚晴。 要说这姑娘,顾明哲也见过,长得明艷,性格不同于当下女子力主的温婉贤惠,反而偏向爽朗大方,是那种在人群中极耀眼的类型。 但是吧,老对头家这个血脉不知道怎么回事,生儿子一生一个准,生女儿就相当困难,裴晚晴是裴家四代才终于降生的唯一独女,自然视若珍宝。 只是呢,裴家是武将世家,虽说是打从前朝建立开始便存在,昌盛至今的顶尖家族,但教养女儿经验并不丰富。裴如海更是打小就把女儿带在身边,跟着儿子们一起操练武艺骑马射箭,把好好的一个大家闺秀愣是养成了众多贵族世家眼里的「疯丫头」。 也因此,配得上他家家世的好儿郎没人愿意求娶,愿意看在家世份上求娶的受不住裴家考验,再不然就是被各种嫌弃。拖到二十了,这姑娘还没嫁出去呢。 裴如海原本还不觉得怎么,自家闺女生的漂亮,性子开阔大气,不像其他人家的姑娘似的动辄哭哭啼啼让人不爽利,怎么就没人要了。 可是这样的心态从姑娘十七八岁,别人家姑娘都准备好嫁妆准备出嫁了,自家的还没信,裴如海就开始犯嘀咕。再到十九,家里黄脸婆也绷不住宠溺姑娘的脸,开始把人束缚在家里学规矩,并且埋怨丈夫儿子带野了闺女。 一直到二十岁,即便是以裴家的地位,也挡不住外界的流言纷纷,二十岁的大姑娘还不出嫁,外人指定得议论是不是姑娘有什么隐疾嫁不出去云云。 这也就得亏裴家家大势大在皇帝面前也混得开,要放在以前,送去庙里当姑子也不是寻常事了。 当然,这也得亏着当今皇帝并不多偏爱性子温婉的女子,性格爽利的宠妃也比比皆是,这才灭了下面不少脏言脏语。 闺女二十了还没有婆家要,就算有皇帝撑腰,也还是有源源不断的恶言恶意向自家捲来。裴家发展到现在的地步不可能没有仇家,只是原本的裴家一直没有把柄可以抓,还特别团结,家里子孙各个出息,也没什么好指摘的。只有这么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可以让他们背地里嘲讽一下裴家「家风不正」,满足一下自己那空虚的嫉妒心。 裴如海也急啊,他当然不急着把唯一的闺女嫁出去,只是不希望闺女一辈子就这么毁了。可是闺女性子已经定了格,眼里揉不得沙子,热爱武艺骑马,不受家里规矩拘束,嚮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并且不止一次的放话出去,她只嫁一生不纳妾的男人。 这又劝退了一大批人选。 裴如海麾下将领不少,可大多年纪都不小了,家里也有妻室,下一代要么没长成要么就是没出息,裴如海看不上这样的人当自己的女婿。而现如今还愿意娶自己女儿的,表面看着也年轻有为的,也大多是为了自家权力钱财,也就是盯着自家闺女丰厚的嫁妆的穷光蛋考中了进士,自觉了不起了就想给自己找个嫁妆丰厚的妻子和权势滔天的老丈人做靠山。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4页 如果让这样的人做了自家女婿,有朝一日爬上了巅峰,自家女儿会过什么日子想也知道。 裴如海不会做这样的决定。 正当着急的时候,听说顾明哲借着看看好友们家里下一代的藉口,实则为自己的小弟子找个靠谱的妻子时,裴如海一拍大腿。 殿试时他也在场,远远曾见过沈锦一次,虽然长得不如皇后娘家那小子醒目,但很符合裴家作为武将对心目中文人应有的形象审美。 长身玉立,四肢看着也没有其他文人软趴趴的,看得出虽然没有武艺,但也经过一定锻鍊。 有本事赚钱。 虽说是写话本发家,至少不是那种指望爹娘老婆赚钱养家的废物点心。武将家没有文臣家那么多计较,不会指摘沈锦写话本子「不登大雅之堂」。 三观正。 对你最了解的还得是你的对手。安国公府和镇国大将军府向来被誉为是国家一文一武两道「门扉」,也是皇帝看好的,刻意安排的竞争对手,裴如海对顾明哲的性子可谓是了如指掌。 顾明哲是有点文人有的那些「龟毛」、「啰嗦」的坏毛病,但人的才学没得说,品性也没得说,性子还比较「闲云野鹤、大而化之」,颇有点隐士的味道。 尤其是一双眼睛,看人奇准,应该说是天生与生俱来的天赋。如果沈锦人品不好,或是不符合这老小子的性子,他就算自己这一脉就此断绝,也不会强迫自己收徒,还这么起劲的为弟子铺路。 对,在很多人看来,顾明哲是因为皇帝「礼贤下士」邀请来的大贤,为朝廷贡献心力的,只有裴如海等几个人看得出来,这老小子,纯粹是为了给弟子铺路的。等秦池去世,下一代帝王登基,沈锦也彻底站稳了脚跟,有了自己的人脉根基,你看这老小子还愿意在官场呆着? 他啥时候这么勤快了? 不过,这个也是裴如海看重的一点。 每一届新晋进士中,年轻有为的几乎都被各大世家调查过,沈锦也不例外。早在他刚得中探花郎时,他一家子的资料便摆在了裴如海的书桌上了。 父母双全,有兄嫂照顾,有个爷爷是老秀才,教学多年不说桃李满天下也是德高望重。 家里干净,虽说曾有个贴身丫鬟,但经过查证是李家那个被找回来的侄女,沈锦对人家也没有男女之情。 没娶妻,没纳妾,没通房,家里和睦还有前途,人长得也俊秀,就是家世低了些,这倒无妨。裴如海当即便找到顾明哲,要求参加这次相亲会,把自家闺女介绍给沈锦认识看看。 至于沈锦以后会不会纳妾,裴如海瞅了瞅顾明哲,再瞅瞅沈锦那小胳膊小腿。 他选择相信闺女的手段。 第62章 ◎眼光◎ 至于顾明哲, 倒不是对人家小姑娘有看法,他是对裴家有看法。 自古以来,为什么皇帝面对文武官员对立时都是一派淡然, 但一旦文武百官和睦时就坐不住了呢? 还是那个道理, 皇帝自古就只是个掌握大致权力的掌权者, 真正的执行者,或者说可以肆意架空皇帝的还得是大臣, 不论文武。 文官架空皇帝,皇帝的政令不能下发地方,成了真正的傀儡皇帝, 歷史上还得说是「垂衣拱手而治」。武将架空皇帝,大批量的军队「只知将军不知皇帝」, 动辄百万大军在京城外扎营的话, 皇帝睡觉也睡不稳的。 不然,为啥古代的皇帝们都那么热衷隔上几年就把官员调动去其他地方?武将也要随时回京述职,一不小心还会被抢走兵权? 一样的道理。 而眼下,如果他顾明哲的弟子, 迎娶了镇国大将军的女儿, 就等于是文官这边最大人脉势力和「最强武将」联姻, 其轰动性不亚于当朝皇帝立和亲公主为皇后。 就算秦池因为多年交情, 相信顾家裴家和沈家没有其他想法,只是想解决两个「老大难」的婚事问题,外人,尤其是邻国那些对大越虎视眈眈随时想咬下大越一块肥肉的国家来说, 也是一个极好的挑拨离间大越君臣关系的导火索。 就算他们不想, 也会有一大批的人, 不希望这桩亲事成事的。 除非沈锦入赘。 但, 顾明哲在沈锦身上花费了那么多的心思,他会忍心当儿子养的弟子入赘别家,连孩子都不能跟自己姓?以后前途再好也註定矮妻子一家一头? 沈家会愿意? 更何况,入赘之人素来被人所鄙夷,本朝还从未有一个赘婿爬上高层的呢。 就算沈锦脾气再好,他也是有傲气的,哪怕是看在裴晚晴模样好的份上能忍让一时,难道还能忍让一世? 顾明哲看得清楚,自家这弟子啊,可不是个省油的灯。连皇权都不怎么敬畏的人,还能指望他怕什么吗? 顾明哲还是不够了解沈锦。 而此时此刻,在一旁的小花园里,作为被议论的女主角裴晚晴,正在唯一好友穆静薰的陪伴下,躲过了所有人的视线,静悄悄的躲在一旁,偷看正悠闲喝茶的沈锦。 能跟「疯丫头」成好朋友的,自己肯定也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大家闺秀」。穆静薰偷偷从凉亭一角看去,举止优雅的少年慢悠悠品茶,看向众人嬉闹的模样还挺唬人,像家里看晚辈玩闹的长辈,带着平淡的稳重和清幽。 「啧啧啧,」穆静薰坐回到好友身边,手肘怼怼裴晚晴,嘴里啧啧有声:「真没看出来,你爹眼光还挺高,平时那些酒囊饭袋看不上,一看就看上这么个高水准的。要不是家世差了点,估计那些人家里连嫡女都捨得给,哪里还能留到现在啊。」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5页 既然出来相亲,自然也要了解一下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两闺蜜早早就让人去打探了沈锦的为人处世,包括这几年已经有不少家勛贵高官想把自家庶女嫁给他为妻的事,只是都被顾明哲以师父的身份拦了下来。 裴晚晴对沈锦模样挺满意,她家家传的,当年她爹据说就是因为娘长得好看,排除万难把人娶了回来。 但女人嫁人和男人娶妻还不一样,她得看看沈锦对女色是什么看法。 她见惯了爹爹和哥哥们只守着妻子过日子,唯一例外的也只有三哥,因为三嫂没给他留后便去世,又不想让人取代她的地位,就纳了三嫂生前的贴身丫鬟做妾,给他生孩子。如果沈锦不能守着她一个人过日子,那她宁愿不嫁。 条件再好也不行,她受不了像其他闺秀那般,为了个男人和其他女人勾心斗角,守着个后院过日子。 当然,如果沈锦对她确实好,自己又生不出来的话,那给他纳妾生个孩子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也只有一个,多了没有。 这个凉亭里只有闺蜜俩,穆静薰听了好友打的主意后都想翻白眼。 「祖宗,你搞搞清楚,现在是你是那个被满京城议论的『老大难』,人沈编撰可是多少姑娘心里的佳婿呢,想嫁还得看顾大人的意思呢。」 所以,还挑什么啊?只要人品没问题,不宠妾灭妻,嫡庶不分的,就试试交往一下看看呗?又不是让你现在就嫁了。 裴晚晴立刻明白了好友的隐藏话语,果断翻了个白眼。 「那要不你嫁?」没过大脑的话立刻脱口而出,话刚出口,裴晚晴心里咯噔一下,知道犯错了。 小心翼翼看向好友,果然,穆静薰面色灰暗下来,整个人透着一股无精打采。 穆家出身江北地区,是景凌的母族,也是如今承恩侯夫人的娘家,当今皇后是承恩侯夫人的小姑子,算下来,穆静薰得叫五皇子一声表哥。 承恩侯府在京中地位不算高,全靠有个皇后妹子和皇子外甥撑脸面,家里又没有合适的女儿嫁给五皇子亲上加亲,就把主意打在妻子娘家的姑娘身上。 穆家在江北地区算是顶尖家族,祖上经商发家,先是押对了宝,投资了前朝开朝皇帝,成了开国功臣,成功脱了商籍步入权利场。后来又支持了秦池「顺应天命」,现如今已经是江北一代的土霸王一级的顶级家族。 但穆家家主脑子很清楚,没有仗着功劳和身份放纵子孙嚣张跋扈欺压百姓,而是约束族人,并主动带着嫡支一脉进京城居住,美其名曰「受天子龙气薰陶,嚮往京城繁华氛围和教育资源」,实则是主动做了秦池眼皮子底下的「人质」。 而这一举动显然很得秦池的欢心,不仅给穆家家主封了爵位,给了闲职,每年还能享受与顶级勛贵一般的年节赏赐,可谓风光无限。 如今五皇子已长成,正是要成家立业的时候,作为穆家这一代最为貌美优秀的姑娘,穆静薰就成了与皇家联姻最好的人选。 而裴晚晴深知,自己最好的朋友对嫁入皇家没有任何嚮往,可惜父母之命不可违,穆家和裴家不一样,不缺女儿,如果穆静薰不乖乖照办,以后的日子会肉眼可见的难过。 她不想害了自己唯一的好友。 穆静薰也知道闺蜜就是这样的性格,在自己人面前向来嘴巴比脑子快,没心没肺的,倒也不在意,只是提醒道:「你在我这里胡说倒没什么,以后嫁了人,可别在公婆面前乱说话,坏形象的。」 裴晚晴不自觉的瞥向了沈锦的方向,嘴里还不服输道:「我又不傻,大不了嫁个次子,以后不跟公婆住一起不就没那么多事了。」 穆静薰被好友的天真给打败了。 裴如海当然希望这次的沈锦能被姑娘看上,但一想到唯一的闺女要嫁给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以后做别人家的媳妇,就浑身不得劲,连带着看沈锦的眼神也带着老丈人的挑剔。 长得太白了像个小白脸、太俊了以后容易勾搭女人、太瘦了看着不可靠。而且还是读书人,顾明哲教出来的,肚子里弯弯绕一定不少,自家闺女书读的不多,粗枝大叶的,以后万一…… 原本看着还不错的优点,现在全成了缺点。要不是还有最后一点理智支撑着,裴如海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立刻拉着闺女离开。 到时候彻底跟顾明哲那个心眼多似鬼的傢伙结仇是一回事,自家闺女算是彻底没指望了。 家里那黄脸婆和一大家子不得生撕了自己? 就没见过比自己还没地位的一家之主了。 沈锦可不知道有人在后面把自己说的一无是处,他知道老师安排这一场是什么意思,自己年纪确实到了,该娶妻生子的时候,也对此并不抗拒。 沈锦对自己另一半的要求不高,只要求识字,能把家里打理好,免除自己后顾之忧的。不要求是个大美人,长相在清秀以上,看着舒服就行。自己两辈子对美色都不怎么看重,但只要娶了,就一定会对她全心全意的好。 这一点,他可以打包票。 但看了一圈了,也确实没有看得上眼的。 沈锦对自己的定位也蛮有自知之明,虽有些前途和才华,在任何人看来都潜力不小,但家世和人脉是一个大问题,比不上其他本就很有家世的少爷们,只要出仕,就是一条肉眼可见的坦途。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6页 这些达官贵人嫁闺女娶媳妇并不完全是为了后代,也为了联姻,巩固自家权势地位,如今的沈锦不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好处,那么在他们眼里,沈锦是配不上做他们家女婿的。 凑巧,沈锦也是那么想的,他对这些千篇一律的,好像前世流水线上出来的姑娘没有任何兴趣。 细想一下,在场至少十三四个姑娘,清一色笑不露齿,步态裊裊婷婷,仿佛每一步都是量好了尺寸。作为一个男人,看着自然是心旷神怡,但这样的女人如果娶回家去,跟外面的女人没有任何两样,客客气气相敬如宾,那还娶回来干嘛? 有意思吗? 这种毫无情趣的夫妻,在他看来,还不如他爹娘在家没事吵一架来的舒心呢。 第63章 ◎计划◎ 聚会散场, 有了收穫的少男少女们面露笑容向着自家马车走去,女孩子们跟随在自家长辈身后,听着长辈对自己的指导, 羞红了面颊。 裴如海跟老对头十多年没见面, 自然是要喝两杯的, 裴晚晴便藉机留下来,也是想多了解一下沈锦。 顾婶做饭手艺好, 还有一手祖传的酿酒手艺,每年都要酿上十几罈子埋在树下,顾宅这边自然也有不少存货, 裴如海惦记了不知多久。 亲手把泥坛从地里挖出来,揭开盖, 陈酿那种醉人的清香扑面而来, 裴如海直接一手一个,抱着两大罈子酒乐嘻嘻的走进大厅。 「顾婶儿!多加两个肉菜!今晚我可要好好喝一杯!」那大嗓门,哪怕隔着至少三米远,沈锦还是觉得自己耳边嗡嗡的。 裴晚晴在下人带领下去换了衣服, 也懒得再上妆容, 直接素着一张脸, 穿着一身青绿色小褂配深一点的绿缎底绣缠枝花纹长裙, 把头髮用两支玉簪固定成堕马髻,倒是压住了她容貌上的几分艷丽,看着温柔了不少。 然后迈着爽利的步伐走进大厅。 「顾叔叔,侄女给您行礼。」 顾明哲对小姑娘倒是没什么看法, 还觉得挺好, 乐呵呵的抬了抬手:「免礼免礼, 晴丫头都这么大了, 还记得上次见时,你还抱着你爹大腿哭呢。」转眼再看向迫不及待大口干掉两碗酒水的裴如海,表情立刻嫌弃极了:「真是,闺女都这么大了,你怎么还这么糙?能不能像个长辈一点?两个孩子还在这呢!」 裴如海跟闺女如出一辙的白眼翻了个不耐烦,想了想,又看了看对面坐着的一脸淡然笑意的小子,再瞅瞅自家宝贝闺女,还是乖乖坐好,仿佛刚才那一番没形象的场面没发生过。 沈锦只觉得这对父女蛮好玩的。 至于裴晚晴,这姑娘从进门开始就单独跟闺蜜坐在最不起眼的一处亭子里,之后再没挪过窝。沈锦从翰林院请了假签了到回来时就没看见过对方,只知道裴家父女都来了。现在定眼见到裴晚晴,哪怕是以前世见过诸多美女的眼光来看,沈锦还是忍不住想感嘆一声美。 裴晚晴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以上,身形较为高挑的那种,良好的身材比例让人跟沈锦这一米八以上的站在一起毫不突兀。容貌是那种比较张扬耀眼的美丽,却不会经不起推敲,也不会锋芒毕露,总之,是沈锦喜欢的那种类型。 当然,最喜欢的,果然还是这姑娘身上那股劲儿,跟当下的闺秀截然不同,有点火辣、有点英气、有点坚强、但也足够优雅的味道。 勾的人心里痒痒的。 裴如海对面前这小年轻倒是挑剔颇多,他军营里呆久了,过得糙,对一个人不爽又不能打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人灌醉,让他露出丑态。 俗话说「酒后吐真言」,为了自家闺女一辈子的幸福,他豁出去了! 然后,裴如海先倒下了,给弟子成功报仇了的顾明哲冷笑一声,干掉杯中最后的酒水,摇摇晃晃回房休息去了。 沈锦两辈子都体质特殊,他量一直不大,喝酒会醉,但大脑依旧清醒,而且是越醉越清醒的类型,除了不能开车和上手术台,可以说喝醉酒的沈锦在前世,是多少实习生巴不得的最佳指导医师。 而这一世,大概主要是体现在性格方面。 这一世喝醉酒的沈锦,只想自己独处,性子也不再温和反而冷淡,在礼貌的为裴家父女安排了客房后,连多余的话都不想说,便径直回了自己房间。 只留下裴晚晴一个人在房间门前呆愣。 怎么着?她这是魅力衰减了吗?怎么喝了一顿酒,沈编撰态度变了这么多? 果然,还是因为不喜欢她这种性格的吧? 莫名的,裴晚晴只觉得心里突然一阵失落。仔细想想,其实,沈锦这人,也挺好的。 第二天一早,沈锦上值时裴家父女还没离开,到裴如海这个地位,小朝会皇帝不叫都很少参加,只要手里职务做好了,有的是时间休闲。 沈锦现在距离翰林院「三年考察期」已经不远,估摸着秦池那边把他调到其他部门的指令很快就会下达。也正因此,最近的沈锦没有太多的活计,原本还会时不时来看一眼的沈侍读现在也不怎么来了,悠闲的不得了。 而沈锦也没因此就咸鱼起来,他在翻看翰林院里收藏的以及从太医院借来的医书。 根据顾明哲那边给的情报,最近北方游牧民族因为即将入冬,再次开始对大越边疆蠢蠢欲动起来,且根据线索推算,战线会拉扯到极长的地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7页 长到,以边疆将士的数量,也不足以保住边疆百姓安全的地步。 朝廷打算派遣几名将领,带领十万大军前往北方边界防守以备不时之需,那么就需要押运粮草军需的军需官和足够的军医随军。 沈锦如今从六品,如果转去六部,按照规定,是平调,还是从六品。 那么现在问题又来了。 六部中,正经官职最低都得从六品,是为主事,往下是报备在各部下做事的□□品芝麻小官和举人。如果沈锦要去六部,就得升官,但他如今又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功劳,能在三年之内连升两次都是老皇帝给面子,再升,不说同期的会不会嫉妒,那些大人们也得上奏了。 这不合规矩。 但这个时候,顾明哲给他出了个主意。 他希望弟子随军去,以军队文官的身份,不管是军需官还是军医负责人都好,混进军队里去,顶好是获得一二个功劳,回来就好升官了。 当然,如果沈锦对自己足够狠心,可以去参个军,上战场杀敌也是一条来功劳极快的道路。 沈锦翻了个白眼,他又没学过兵法,除了一手暗器也不会什么武艺。当初在府学的时候倒是有夫子教过剑法,也顶多是那种观赏性多一些的剑舞,不具备什么杀伤力。下发的长剑也是木制的。 暗器还是自己根据记忆里的小说摸索着练的,自保还行杀敌不足,哪有这个胆子跑去战场上啊! 所以,果然还是走军医那一边吧? 沈锦去了解过,军队中文职不多,沈锦看中的是军医单位中负责採购药材与工具的类似于后勤採买的官职,文官属,在本朝隶属于户部,从六品,职位不高,地位却不小。管理着所有军医和学徒,以及医药后勤方面的一切事物,是连大将军都不敢随意小觑的职位之一,地位等同军医中医术最好的,通常为皇帝或是领军大将心腹。 是个油水不少、还很好下手做手脚的职位,当然,危险也不少。 如果后勤一旦跟不上,耽误了军队士兵与将领伤病的救治,第一个挨砍的也是这个职位。 而沈锦自然不是看上那一笔能任他调动的购买药材绷带等物的银子,他是想,利用自己前世为之学习奋斗了一辈子的医术,为自己这一世做点什么。 没错,作为皇帝当前的「心腹宠臣」,沈锦有足够的把握可以得到这个职位。那么,如果在战争中,沈锦拿出了足以加速将士伤口癒合的「神药」,或是用现代手术等医术救活了更多将士, 那,功劳应该不会小吧? 不直接给他升到四五品估计都不能服众吧? 不过,是去哪个将军带领的军队,这得好好筹划一下。他是去争功劳的,可不想把自己的小命丢在战场上。 第64章 ◎婚事◎ 出征的事情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 据户部那边保守估计,军需想全部准备完备还得等一个月,所以定在十月前开拔前往边疆。 军医多是医术不错的民间大夫, 也有兵部自己养的, 偶尔遇到大战事时皇帝还会派下太医院的太医随行。沈锦成功获得了军医部后勤文官的职位, 刚到了户部与兵部报导,现在正忙着跟在户部一郎中身后, 学习採买军需物品等一切事物。 那日裴如海带闺女回家后,裴夫人便迫不及待的把闺女叫到身边询问经过。 裴夫人比裴如海大一岁,两人青梅竹马, 都是将相之家后代,长大后感情也好, 理所当然的就在一起, 婚后也美满幸福,一辈子仅有的烦恼大概就是这个女儿。 裴夫人觉得,自己如果不能把这个叛逆的女儿好好的嫁出去,不光堵不住外面那些碎嘴子的嘴, 连裴家祖宗她都对不起了! 「怎么样啊?顾先生那个弟子, 你觉得怎么样?能成吗?」 裴晚晴咬了咬唇, 脑海中再次回忆起沈锦那一副淡然礼貌的笑脸, 以及喝了酒后冰若冰霜的态度,没来由的心里涌上了一股不服输。 「挺好的啊,不过,娘, 人家好像, 没看上我……」 「啥?他眼睛没事吧?」裴夫人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上下打量了一下女儿。 青丝如瀑, 貌似牡丹,肤若凝脂,身材高挑,无论哪一点挑出来都是好看的。也就是自家女儿这性子问题和京中的闺秀不怎么合拍,不然京城第一美人的称号一定是女儿的! 这么漂亮的女儿对方却没看上? 总不能是,那孩子眼神有问题吧? 裴夫人思考了又思考,出于对当下科举制度与顾明哲眼光的信任,还是问了一句:「你确定对方没看上你?他这么说了?你把昨天发生了什么,一五一十都告诉我!」 裴晚晴对爹可以随便没大没小,对娘还是有敬畏在的,当下也不敢耍小心思,乖乖的把一切都说了出来。尤其着重说了,沈锦对自己竟多一眼也不愿意看的事情。 听完经过,裴夫人这就安心了,没好气的白了一眼自家的笨丫头:「你啊,人家啥也没说,你就说人家没看上你。人家那是守君子之道,这还不好吗?说明以后也轻易不会纳妾的。 沈编撰那边,回头我让你三哥去问,现在说说你的事。你对他感觉怎么样?」 裴晚晴犹豫了一下,轻轻点了点头,眼里却闪过一抹淡淡的羞涩和疑惑。 「我只希望,和父母一样,一生一世一双人,如果沈锦答应,我是想嫁给他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8页 他……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裴夫人这下彻底放下心了,笑的见牙不见眼。只要自家这小祖宗松了口,再把对面搞定,这门亲事就跑不了了! 「好好,不管怎么不一样,娘只希望你过得好就行。回头让你几个哥哥去打听一下沈编撰的人品作风,让你爹试探一下那边的口风,行的话咱们就准备起来了!」 裴夫人心里的心事终于放下,高高兴兴的走了,只留下裴晚晴在房里怀疑人生。 是错觉吗?自己要嫁出去了,娘咋这么高兴? 好像,很着急的样子。 裴晚晴莫名有点小委屈,很想找个人发泄一下,想了想,把鞭子缠在腰上,找哥哥比武去! 之后没两天,老师顾明哲被裴如海堵在下朝会的半道上,两个老傢伙当着众多大臣的面头对头的说着悄悄话,还不许任何人凑过去听,一有人过去裴如海就瞪着牛眼瞪人,杀气扑面而来,吓得人险些尿裤子。 这么来回几次,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往前凑了,谁要去招惹裴如海这块着名的滚刀肉啊。 而秦池那边,许是已经知道了什么,即便是有人悄默默的跑去告状,想给这两人添点堵,也被强硬的压了下去。众人见里面连个传话的太监都没出来,就知道,这次机会又告吹了。 真是让人嫉妒的信任啊! 顾明哲难得哼着小曲,回家后让管家把书房里写着计划书的弟子找来。 「今天下朝会,裴如海找我了。」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直接给沈锦干懵逼。 然后呢?跟他啥关系? 这俩人不是见天不是互怼就是拼酒吗?找他不是很正常? 「……啊。」沈锦干巴巴的应了一声,眨眨眼:「老师,裴将军这次,不是打算带你去那些地方喝酒了吧? 咋的?裴夫人回娘家了?还是去佛寺上香了啊?」 顾明哲差点一口茶水喷死这个小兔崽子,茶杯重重的放在桌上,接着手上就往藤条上摸。 「你个小崽子脑子里都是些什么啊?你老师是这样的人吗?」 沈锦熟练的往外窜,师徒俩又是围着院子跑了一圈,这才好好的坐下来说话。 「啥?裴将军说,要把裴小姐许配给我?」天上掉馅饼了吗? 沈锦脑海中浮现裴晚晴那张明媚艷丽的脸蛋,骄傲开朗的表情,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顾明哲却误以为弟子在担忧文武官员联姻会影响到以后,甚至担心高门大户的大小姐下嫁,对他家里也是压力,毫不在意的摆摆手道。 「你也不用担心,裴家家世是好,但还做不出仗势欺人的事,裴家如果真的要低嫁个男人确保女儿一生不受欺负,入赘一个不是更轻松?干嘛要冒着得罪我的风险,找我的弟子呢? 他家如今也是要隐藏锋芒的时候,第三代都开始有人弃武从文,不怕我给他穿小鞋? 呵呵。 至于你父母家人就不用说了,你娘估计会更喜欢裴家小姐这样爽利的性子,想给你找个温柔的大概率是觉得这样的姑娘识文断字,跟你有共同语言。你嫂子和族人就更不用担心,毕竟如今撑起整个沈家的是你,裴家还是大将军府,他们得罪不起的。」 沈锦眨眨眼,他没担心这个啊。 「老师,我是想说,裴家地位那么高,按理说,以裴小姐的身份,就算是做未来皇后也使得,为什么会……」 「为什么会选择嫁你?」顾明哲接过话头。 沈锦点头。 「废话,他裴家身份是高,甚至说他裴如海是军中第一人也不为过。但问题就在这里,如果裴如海已经挂了,裴家没了顶樑柱,皇帝就算为了兵权,哪怕裴晚晴如今年岁比皇子还大一点,也会把她许给皇子,以确保兵权掌握在皇家手里。 但现在不行,他裴如海身子骨看着比皇帝结实多了,在军中的威望也比几个皇子大多了,如果把裴晚晴许给皇子,那皇帝就得坐立不安,时刻警醒儿子会不会联合裴家密谋造反。 而以如今裴家的声望权势,裴晚晴许给哪一家,都称不上完美。 但你不一样,你是曾经安国公嫡子的弟子,是我顾明哲的继承人,代表了安国公一脉,却出身微寒。 你那点家底,想娶个普通的官家小姐或许没问题,想娶裴家几代才出一个的掌上明珠是捉襟见肘了些,裴晚晴嫁给你,势必要遭受一些来自京城世家小姐的嘲讽和挤兑,来满足自己曾经的嫉妒心和虚荣,也是为了给皇帝吃一颗定心丸,证明他们对皇权没有任何觊觎之心,只想女儿过得幸福。 这样一来,就算将来裴家因为什么事被清算,你也大概率不会因为这个裴家女婿的身份遭连累,反而还会有人同情你,被个母老虎压了一辈子。 不过,我们还需要做点什么事,来给众人,尤其是龙椅上那位一颗定心丸,免得将来麻烦多多。」 沈锦瞠目结舌,就算学了这么久,怎么感觉自己的官场思维,还是比不过这些大佬啊? 也太厉害了吧! 第65章 ◎出发◎ 朝廷真想做什么的时候, 速度还是很快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十万大军以及边境十万大军食用两三个月的粮草以及军需物品都已经准备好。 大军集结在京城城门外, 沈锦穿着户部那边送来的官服, 站在队伍里, 站的笔直看向前面的大将军进行战前讲演。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99页 沈锦官职低微,只能和同品阶武将站在一起, 位置有些靠后,前面说话传到这里就听得不太清楚了,只能跟着前面的人一起吶喊。裴如海果然跟老师说的那样没有参与进去, 整个裴家只有如今从文的裴家三郎裴俊毅以军需官的身份出面,届时到了边疆, 则是转为文官, 作为军师。 这段时间,因为沈锦和裴晚晴极有可能缔结姻缘,裴家三兄弟几乎是轮番上阵,文的武的都上了, 沈锦甚至还把原本不太熟练的骑马硬是在短短几天内练得熟练了不少, 代价就是两条大腿险些废掉, 内侧一片青紫, 让大牛上了几天药走路才算正常。 当然,沈锦也不是那等不懂人情的直男,既然老师那边已经确定,自己对裴家小姐也比较有好感, 愿意娶对方, 自然是要表示一下。 翰林院俸禄极低, 索性身上还剩了之前买房买地剩下的三四千两银子, 这些年花了不少,过年过节送回家的年礼、同僚与上司之间的节礼、自己三人衣食住行,以及时不时讨好老师那位老顽童花的钱,沈锦自己还养了一匹马,准备回头上值时使用,剩下的,就只有千多两了。 为了表示态度,沈锦咬牙陆续买了价值三百两的钗环首饰等物送去大将军府,手里的钱立刻紧吧了起来。好在之前几年他也没放弃赚钱,虽然话本不怎么写了,却还是有后续的游记跟上,寄给宋掌柜出版,买的店铺以及建造的小院每年租金也不算少,倒是还能支撑一段时间。 作为有官身的文职官员,沈锦可以和其他文职一起坐在马车上,跟在军需队伍后面慢慢走,不用像其他武将那般骑马行动。 打量一下周围,军队里文职不多,多数是记录官之流,连品阶都算不上,都是文笔较好的举人秀才担任。官职最高的就是正五品的裴家三哥裴俊毅,然后是军需官,从五品,沈锦第三,现在是正六品,算是不成文的规定吧。 至于带领军队的主将,是秦家旁支,昌乐候世子,据说也在战场上歷练多次,功劳不少,很得皇帝信任。说是世子也有四五十岁了,都是老侯爷太能活的缘故。 其他的副将什么的,沈锦一个都不认识,只知道都是亲皇党一脉。 因为裴俊毅在的缘故,沈锦这一路没吃什么苦,反而还经常受到照顾。裴俊毅算是裴家三兄弟里最细心的,也是唯一从文的,当然这不代表人家武力值不够。 据老师八卦时提过,裴如海曾一度想把这个儿子提成世子,继承将军府,让裴家顺势转型,好在接下来的浪潮中保全裴家。可惜裴俊毅不是长子,且当时妻子早逝,没有后代,裴家老大膝下却是枝繁叶茂,有三子,世子位置就被安在了裴家老大的头上。 也因此,裴家老大被迫放弃了在军中的职务,在家赋闲。裴家下一代除了长子嫡长女嫁了秦池一个义子,其余人都没有和皇家联姻的。 沈锦马车是单人的,驾车的是配给他的卫兵,大牛和小豆子留守京城留意其他消息,以及打理家业。好几个记录官看到这待遇都羡慕,他们连个品级都没有,七八人挤在一辆大马车上休息赶路。 人到中年还考不上进士,再看看年轻的沈大人,他们更酸了。 作为主事官,沈锦自然也有个助手,是个三十出头的举人,姓吴,叫吴为。名字取的挺中庸的,人却相当「热情」。 「大人,这是您的茶。」 休息时间,众人都下车休息,马车角落里的茶水煮好,吴为殷勤的给沈锦倒了一杯,双手奉上。 「多谢。」沈锦伸出双手接过茶杯小抿了一口,放在手边。 吴为瞄了一眼旁边的同僚,抢先占据了沈锦身边的位置毕恭毕敬的站在一旁。 「大人真是年轻有为,这次这么重要的事情上面都派给大人去做。等班师回朝,大人一定更加官运亨通啊。」 沈锦淡淡道:「多谢,不过功劳嘛,自有皇上以及上面的大人们评定,沈某只能谢过吴先生的夸赞了。」 吴为暗里挑了挑眉。 按理说,像沈锦这个年纪的,十六中举十七中进士,拥有多少人羡慕的天资,还拜了人脉广博的顾家嫡子为师,未来一片坦途,应该是最容易得意甚至忘形的时候。 再不济,也是最容易相信别人,性子热情开朗的时候。 就算出身微寒,性子谨慎了些,这里只有他们两人,互吹不会吗?只要沈锦愿意搭话,他就有把握拉进两人的关系,到时候利用沈锦身后的人脉关系帮自己升官发财,摆脱现如今连官身都不是的身份,顾家也能多一个可用的人才,这不好吗? 想了想,吴为索性换了个方式,开始在沈锦身边嘘寒问暖,已然把自己当成了沈锦的管家。 可惜,沈锦素来不吃这套,他在家也只亲近自己信任的下人,例如元柳和大牛,小豆子也只能做些打探消息和赶车的活计,轻易近不得书房和卧房,更何况,是一个不熟悉的举人呢? 吴为磨破了嘴皮子也只能得到几句淡淡的回覆,心里多少有点怨气。他再怎么说也是个举人,论年龄也算是沈锦的长辈,好心好意过来跟他说话居然得不到该有的回应? 真以为当了官就没人收拾你了? 怨愤的吴为终于离开不知去哪里了,沈锦看着人的背影,嘴角淡淡的冷笑一闪而过,起身向最前方的马车走去。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0页 这次因为是支援边疆,行军比较急促,士兵们大多只能在路边马车附近打地铺,有品阶的文官则是睡在马车里。作为文官中品阶最高的官员,裴俊毅的马车自然也是最好的,被一中队的士兵围绕保护。 经过士兵的搜身检查,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明,沈锦这才在一名小队长的带领下来到裴俊毅的马车前。 「大人,沈锦沈大人想求见您。」 「沈锦?」马车里「哒哒」的棋子落下的声音骤停,车帘掀起,裴俊毅的脸探了出来。 「小东西,还不赶紧上来,吹冷风好玩啊?」 裴俊毅见果然是沈锦,无聊的心情一扫而空。他都三十多了,一直以来都是称唿沈锦「小东西」。 作为对沈锦即将娶走自己妹妹,自己仅有的发泄途径吧。 没办法,勛贵世家,尤其是在武将里名声越高的,想找一个合适的老师就越难。裴俊毅算是好的,青梅竹马的妻子家里在文人里小有名气,自己得以拜在岳父门下,二十岁出头便得中进士。虽然名次没那么靠前,但也还算不错,再靠着岳家以及自家的人脉资源,走的还算顺当。 当初得知自家老爹把妹婿的目标放在了本朝最年轻探花沈锦身上时候,裴俊毅还有点醋。一方面是裴家子孙多少都有点妹控的属性,捨不得妹妹出嫁。 二嘛…… 就是嫉妒了。 顾明哲当年也是京城有名的才子,三岁识字五岁作诗,七岁通文,十三岁便能辩论胜过当时国子监教学的大儒。一举不知压了多少文人贵子喘不过气来,绝对的「别人家的孩子」,拉了不知多少同龄人的仇恨。 就这么说吧,如果不是当时政变,丞相秦池上位,打压了当时中立的安国公府,导致顾明哲流离失所离开了京城,最年轻进士的名头就不是沈锦的了。 可就算这样,想拜入顾明哲门下的学子也是一样如过江之鲤数不胜数。 也就是沈锦被保护的太好,顾明哲早早的就宣布了继承人,且明确告知他人以后不会再收徒,既安抚了龙椅上那位,也打消了其他人抱大腿的想法,还提升了沈锦的身份地位,不然指定会有一大批文人想去挑战沈锦,想通过这种方法来证明,自己比沈锦更适合当顾明哲的弟子。 裴俊毅幼时也有一样的想法,虽年纪比顾明哲小不了太多,但「学无先后达者为师」,小时候的裴俊毅对顾明哲可是崇拜的一塌煳涂,得知有沈锦这么个弟子名分的傢伙后也曾嫉妒的咬牙。 但毕竟已经三十多了,心性比以前成熟的多,做不出去欺负小孩的举动。原本以为就这样了,以后当个见面点头的普通朋友就好,谁能想到,居然老爹还有把妹妹嫁给沈锦的打算。 然后,打着为妹妹选婿的主意,裴俊毅兴沖沖的去了顾家,各种刁钻的问题没少出,一个都没难住沈锦。 倒是他自己,被难的哑口无言。 现在想想还想哭。 裴俊毅面上看着是裴家最稳重成熟的,其实能在这样无厘头的家里长大的,有几个真的正常?裴俊毅被难住后丝毫不觉得丢脸,反而不顾自己比沈锦大了一轮的年纪,搂着人肩膀就要认兄弟。平日没事就带着「小兄弟」去逛街,或是喝茶。 整个京城,除了花街柳巷,就没有这两人没去过的。 这也让裴俊毅得了不少关于沈锦的资料,这些资料经过整合后,全都交到老爹老娘那边去了。 裴家人对这位准女婿越发满意,听说已经打算趁他们出征这段时间就把事情搞定,顶好是让皇帝赐婚,把事情给他定死才好。 不然这么好的「鸭子」从嘴里飞了可咋整? 这么一想,裴俊毅看向沈锦的目光越发的和善。他十二岁时妹妹出生,这些年也算是一手照顾妹妹长大。现在看着沈锦,心里颇有一种老丈人看女婿的感觉。 第66章 ◎意外◎ 「怎么?想起来找我了?」 见沈锦上了车, 坐在里侧的裴俊毅似笑非笑的说道。 沈锦食指挠了挠鼻尖,有点小尴尬,把吴为纠缠他的事情说了。 「裴三哥, 你帮我换个人吧。」沈锦厌烦的皱了皱眉, 这种时候他可没心情去对付这种小人物。 裴俊毅倒不置可否, 换个人而已,对他来说也不过是吩咐一声而已。 沈锦坐在对面, 手持白子想了想,落下在一角上,下一刻裴俊毅立刻就补上一子。两人在马车里来回对阵, 只是不到一柱香的功夫,白子已经输的七零八落, 怎么也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了。 沈锦随手把棋子往棋篓里一丢, 人往后一靠,摆烂了。 围棋这种东西,果然不适合他。 裴俊毅好笑的收拾棋盘,把东西放进暗格, 拿出家里给准备的茶水和点心。 「吶, 这是新春的碧螺春, 还有从家里带来的茶点。听说你口味比较淡, 这个应该适合你。」 沈锦不知该从哪里说起。不是他口味太淡,但架不住裴家男丁个顶个喝酒吃肉特「豪迈」,吃的油浓酱赤的,一顿一斤算少的, 平均两斤起步。 连裴俊毅这样看着文质彬彬的读书人, 也只是好一点, 但也足够把沈锦喝到桌子底下去了。 这谁顶得住? 不过裴家准备的茶叶和点心还是很好吃的。如果没记错, 之前裴家大哥好像吹嘘过,裴家现在的厨师,原本是皇宫里负责宫宴的一位顶级御厨,皇帝登基后为了拉拢裴家,一起赐下了。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1页 后来老御厨老了,就收了个徒弟,继续在裴家做事。可以这么说,除了皇宫之外,没有谁家的宴席牌面比裴家还大了。 皇子也不成,这种档次的御厨通常都有品级,可不是能随便赐下的。 吃饱喝足,又说天海地的说了些关于这次的战场上的情况,沈锦就回到自己马车上去了。 吴为已经被卫兵带走,换了个年轻的秀才,不到三十的样子,看着有点瘦,衣服感觉空荡荡的不大合身。倒是挺高的,看着沉默内向。沈锦又试探考核了一番,满意的点点头。 字写得不错,做事也还算干练,虽然有点生疏,但是个不错的苗子。 叫啥来着? 冯建? 送粮队伍拉的很长,有一支两千人的军队护航,一路往边境走去。路上还抓捕了劫粮山匪一伙百人、靠坑蒙拐骗路人发家致富的无良村民二十人,以及在靠近边境的时候无意中抓捕到的潜入大越境内抢粮的小支马队十五人。 解救民众若干,军队无伤亡,只有几个新兵蛋子因为在面对马匪时放不开手脚,受了点伤,被救了下来。 沈锦研发出的新型金疮药立下大功,刚敷上便止了血,短短两三天便彻底结痂,惊呆了一众老兵和军医。 然后,沈锦就没闲着过,在抵达边境小城寒光城前,都在带领军医们配药粉呢。 寒光城只是个小城,但因为地理原因,城墙极厚极高,且居于半山腰,易守难攻。全城居民粗略估计不足万人,还得加上近郊种地的农民。 其中老弱妇孺占据大半,青壮年外出务农或是打工,也有的死在了敌军的刀下,留存在城里的也就几百之数。 城中空出的房屋还不少,裴俊毅出面找到城中主事的知府等人,租下了空着的房舍作为送粮队的歇脚之处,等待大部队前来汇合。 沈锦因为文官身份,以及裴俊毅刻意的照顾,特别搬到了裴俊毅的小院一起住。寒光城地处偏僻,气候寒冷,大多人家都是烧炭盆,好点的也是使用地龙。 这个小院原本是本地某位大宗族的长者所住,长者去世后由后人继承,被贡献出来巴结贵人。小院在背风处建造,呈四合院样子。且有一处温泉泉眼连接此处,流通小院的几个主要房间,使得房间里暖烘烘的。 瞅了瞅四周,沈锦有点眼馋这小院格局。记得没错的话,京城附近也有温泉泉眼,价钱是贵了点,如果只是个小庄子的话应该还能买得起。到时候把爹娘爷爷都接来享受一把,也是孝敬老人了。 以沈锦的品阶还接触不到主要情报,只能在裴俊毅这边拐弯抹角打听一点。大部队据说还在位于几百里外的另一处较大城池,刚进行了一场不算大的战役,已经派了一队人马来支援寒光城,让裴俊毅带领队伍务必守住寒光城,以免敌人趁乱从寒光城这里入侵大越。 更怕寒光城被占领,大越防线被破除至关重要的一角。 沈锦对兵书没啥兴趣,也没学过兵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军医们一起,研究各种关于如何更好的救治伤患的方法,以及各种伤口和中毒之后的救治。沈锦有意无意的透露出自己对医术也有些研究,并时不时提出一些关于现代医学对某些伤势上的医疗理解。虽不至于像前世某些小说里写的那样,让大家惊为天人,至少也是个被认为是有一定医学基础,好学且脑子活泛的年轻人。 有几个已经上了年纪的老军医可惜的看着沈锦身上的青色官服,多少是有点心痛的。这么好的苗子,怎么就不是他们发现的呢。 沈锦长处在诊断,对于药剂的开发还是比不上这群和药物打了一辈子教导的军医。在这群军医的帮助下,沈锦再次改良了自己的金疮药方,使其药效不受影响的同时价格也下降了些许。另外还合作,根据医书古籍研发出了可以内服外敷的麻沸散,以及沈锦提出届时缝合伤口用的羊肠线,和极高度数的烈酒充当医用酒精。 至于其他的,在现在这种医疗手段匮乏的时代,只能各看各的本事了。 而沈锦却不知道,京城那边,也发生了一些事情。 第67章 ◎望远镜◎ 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 此刻正爆发一场闹剧。 京城最大最出名「滚刀肉」裴如海,在女儿正式过了二十岁生日后,哭着跑进宫找皇帝痛哭, 想让皇帝做媒给他闺女找个合适的归宿, 灭了京中对他闺女的流言蜚语。 秦池也算是见过大世面了, 但还是被裴如海的不要脸震惊了。 可能有什么办法?自己现在还用得着裴家,裴家也确实一直忠心耿耿, 这么一点要求,不答应确实不好说。 可是吧,裴如海多挑啊!秦池在满京城年纪符合的青年才俊中, 找了勛贵子弟、文官后代、大儒弟子和新晋进士,可裴如海不是嫌人家丑, 就是穷, 再不然说人家靠祖辈余荫混日子没出息。 好不容易找到个还不错的今年新晋进士,一打听,对方家里竟还有个结髮髮妻照顾公婆孩子,都不知道自己要被中进士的丈夫休弃下堂为妾。 裴如海死皮赖脸的赖在皇宫不走, 秦池也被烦的头疼。要不是裴家权势实在大不适合增添太多荣耀, 以免朝堂失衡, 他干脆把自己哪个儿子丢给裴如海当女婿算了。 用个儿子, 换个耳根子清净,值!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2页 「不是,裴爱卿,你到底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婿啊?」 裴如海也表现的一脸委屈。 「臣要求也不高啊, 臣家里女儿本就稀少, 小女是裴家四代才有一个的女儿, 臣想给她找个合心意的丈夫这不对吗?」 秦池揉揉额头:「可你这怎么比朕给公主找驸马还挑啊?有家世的你嫌人家没才华, 有才华的你嫌人家家里穷;长得好的你怕人家花心,长得一般的你说人家丑。 朕找驸马都没这么挑过!」 裴如海撇了撇嘴,用看似小声的分贝嘟嘟囔囔:「您闺女多啊,当然挑花眼了,臣就这么一个闺女,可不得宝贝点。」 秦池被噎了一下。 「那你说,怎么办?」 裴如海装模作样的思考了一会儿,噌噌的凑到皇帝身边,一张老脸笑的菊花盛开。 「皇上,臣其实也没那么挑,这样,现在边疆事急,臣现在不来烦您,等大军得胜归来,臣来找您要个圣旨,允许臣从这次获得功劳的将领官员中挑一个当臣的女婿,皇上您给做媒,给臣的女儿和女婿赐婚,如何?」 已经习惯出什么事就想想的秦池一下子就想到了,是不是裴家和哪个军功世家达成了协议?可想了半天,也没想到近来有哪个武将世家带着自家杰出后代进京,有的只有北边边疆那边送来的战报,还是个已经三十几岁的中郎将送的。 裴如海视女如命,不可能看上一个那么大年纪的中郎将做自己女婿,所以不可能。 那就是目标在前往边疆的队伍当中? 秦池想了想,决定回头让人把前去边疆的将士花名册送一份来,他得把这事好好搞清楚再说。 「……到时再说吧。」出于不想说的念头,秦池答应的有些含煳。 裴如海也知道自己应该下场了,也不留恋,拍拍屁股干脆的行礼后走人。现在就等着臭小子立功归来,接下来,就是顾老鬼那边的戏码了。 「啊秋!」被惦记的沈锦丝毫不知自己被如何「算计」,自从进了边境范围,大战役倒是没发生,都是小规模的,最多不过百人。北境牧民善骑射,马匹都是举世皆知的好马,大越虽然也一直致力于培养出优秀的马匹,但还是比不上。 到边境快两个月,除了路上意外抓捕的敌军探子,成功击杀或抓捕的敌军竟还不如本次运粮队的士兵来得多。 至于敌将营地之类的情报,更是不知从何查起。 一时间,士气竟有些动摇起来。 而沈锦最近,正是在忙一样,应该可以在这种地方运用到的东西。 望远镜,在古代又称为千里镜、千里眼的东西。 大越如今的歷史走向和前世的明朝有点像,但还带了点与清朝的影子,像琉璃这种东西是早就出现的,还是舶来品中最受贵族青睐的。 沈锦是学医的,虽说不是西医,化学学的也还不错,还能记得关于玻璃这种东西的部分流传出的烧制方法以及公式。 他在京城时就弄了一个小作坊,自己尝试着烧制琉璃,虽然没弄出合心意的镜片,但却弄出了就算现代都很惹女孩子喜欢的「星空琉璃」,以及各种琉璃制作的器皿。 这些东西现在暂且都存在自己的小私库里,等到自己回京,品阶再往上升一升,就光明正大的靠着自己老师,以及未来一大批人脉,安排自己的班底了。 届时可以着手准备培养一些烧制工人,好好赚一大笔钱,在京城买一座自己的宅院,最好是买在老师家附近为好。还可以把爷爷与爹娘一起接来享福,相信那时候,爹娘也不会再犹豫不决了。 至于琉璃镜片,沈锦也是在看到士兵无意中踢翻了一只陶瓷酒罐,碎片碎了一地时才想到的。镜片之所以厚度均匀,也许和制作琉璃器皿的方法不是一样的。想要镜片里没有气泡,还要保证透明度,还得各方面均匀,也许…… 出于对立功的心切以及某种无聊的心态,沈锦直接自掏腰包雇了几个劳力帮自己烧火,仔仔细细的研究起烧制镜片时需要的「火药」。在「实验室」里研究了半个多月,总算是出了一个像样的成果。 这个东西被他称为「千里眼一号」,只能算是试作品。光秃秃毫无花纹的管身需要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扛着,两头一头大一头小,两片大小厚度都不大一样的透明镜片镶嵌其中。从小的这头往另一头看去,虽说不太清楚,但也能看出极远的距离。沈锦测试过,如果是站在城墙上,用这千里镜可以清楚看到八百多米开外的人,顶多因为工艺原因,看不清人的脸罢了。 毕竟是手工磨的,而且为了节约时间,没有太仔细,只追求了透光度,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 沈锦不知道在这个世界,第一架望远镜是不是国外人制作的,他在京城也没见过这东西。但至少,眼前这一架看似笨重的望远镜,绝对能在世界史上,留下属于自己国家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68章 ◎荣耀?◎ 寒光城城墙。 因为沈锦「想像力丰富」, 总能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又平易近人,不嫌弃士兵粗俗不识字, 反而经常跟他们在一起吃饭打闹, 还有一手连军医总监都赞不绝口的医术, 沈锦在军营里的人气相当高涨。 听说沈大人又弄出了一个「新发明」,据说可以看的极远, 提高捕捉敌寇的机率,有不少士兵将领连早操都省了去,一大早等在城墙底下, 就等着看军师实验呢。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3页 比个成年壮汉大腿还粗的铁质长筒,一头大一头小, 搭在城墙与一名士兵肩膀上。表面略显粗糙, 一看就是新手打造的粗制滥造,但两头却安稳的镶嵌着两块圆形琉璃片,看着极透光。 裴俊毅作为目前寒光城身份品级最高的官员,也是最和沈锦亲近的人, 自然拥有第一个尝试着「千里镜」的机会。 小心翼翼的透过小的这头镜片往另一头看, 首先看到的是远处绿油油的一大片草地, 那是属于北疆这边大越的领土, 隐约也能看到一片白花花,那是北疆牧民通过互市换来的羊群,也是这里百姓主要的肉食来源之一。 寒光城周边靠山靠水,气候也是极其寒冷, 但这里土地极其肥沃, 草木丰茂, 目前全国最好的牛羊肉就是出产自这里。还有从北境换来的骏马, 经过配种繁育出的马匹,虽比不上草原上经日奔跑的宝马,也算是难得一见,因此这附近除了人口少了些,倒也没有内陆人想像的那般穷苦。 真正的苦寒之地,还要在更北边的幽州,那里才是真的流放罪犯的地方。 不过,也因为寒光城这边地理位置太过重要,也出于不希望优良马种流入中原对付自己,北境那边时常出动马队扮做马匪劫掠大越牧民,抢劫马匹和牛羊,甚至劫掠人口作为奴隶的补充。 本地总督愁了多少年,因为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对这边下手,根本无从防御,边疆军队有限,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安插一定量的军队以防万一。 就这样,还经常会被「劫匪」逃脱,从前朝开始,不知有几任总督将军因此事被撸了官职,回京受审。 等裴俊毅抬起头,眼中已是满含热泪。上一任总督是他亡妻的亲舅舅,也是岳母最疼爱的小弟,却因为一时不察被北境一队十几人的小队劫掠了边境。 抢走的东西虽价值不高,但因为烧毁了当年不少军队的粮草,又因北地大旱,一时凑不出那么多粮食,没法子从老乡家里「借」了不少吃食,被个无父无母的硬撑着一口气去了京城告了御状。要不是还有裴家这个姻亲,岳父一家都得被跟着夷三族。 如今只是被撸了爵位抄没家产,舅舅那一脉也因此服罪,其余人至少还能活着回老家务农,也算是不错了。 但,如果那时候,有这样的一架「千里镜」,能提前看到了那群瘪犊子又跨过边境线来找事了,是不是就可以提前警戒了?百姓不用被抢掠,士兵不用时刻戒备,舅舅一家也不用付出生命了? 「阿锦!」裴俊毅一把抱住身边等待结果的沈锦,在人一脸懵的时候重重的拍了几下以示心情激动,却险些把沈锦一个文官给拍断了气。 好傢伙,以后得跟这位离远点,不,是裴家所有男人都尽量离远点。这一不小心可是会出人命的! 沈锦把自己从裴俊毅怀里救出来,白着一张脸给自己做急救,对未来小舅子狠狠的翻了个大白眼。 他有点心虚,裴家姑娘,不会也是这种类型吧? 沈锦脑海中浮现裴晚晴那张芍药般艷丽璀璨的脸蛋,莫名的出现了一个仙女变成母夜叉的画面,吓得他一激灵。 是不是需要给老师去个信?婚事的事还可以再商量啊!他宝贝弟子的小命比较重要吧? 话是那么说,可沈锦还记得自己在谁手底下做事,没敢宣之于口,默默地把话咽下肚。 裴俊毅高兴的很,出身军武世家的他相当明白,城池里有这么一样好宝贝帮助守城会有多么的如虎添翼。 这种透亮的琉璃虽然贵,但沈锦不是说了吗,他已经掌握了这种琉璃的烧制工艺。沈锦的东西以后就是小妹的,小妹的就是裴家的。那裴家自己的东西拿出来给军队里的兄弟们装备上,不说太多,像寒光城这样的中小型城池,配上两架不过分吧?幽州全境,一个城池配个四架,不为过吧? 看着多,其实也就出个材料钱和工费,裴家自己就能出得起,更不要说国库。 至于沈锦,到时候想个法子让他把这方子加进聘礼里送去裴家,一份交到皇帝手里,过个明路,不就得了? 都一家人,人命关天事关大越领土和国家利益的事情,还算的那么清楚干啥? 裴俊毅越想越美,嘴角还有一点亮晶晶的,沈锦本能觉得不安,快速的后退了几步,把自己挪出了裴俊毅的视线范围。 人都是好奇的,裴家人素来和军中打成一片,大家也都有分寸,日常时期都不怕裴俊毅,见人看完了也一窝蜂的涌上去也要求看看稀奇。沈锦靠着还算不错的力量把自己挤出城墙,顺着墙根就熘走了。等裴俊毅想起沈锦,想先铺垫铺垫时,人已经找没影了。 回到自己的小屋,把自己泡进温热的温泉里,沈锦开始琢磨下一步。 现如今,自己在军队里,先后就有了研发新品金疮药、开发新的救治伤患手法,以及研发千里镜进献这三个功劳,但凡有一个在这次战争中起到不小的作用,回到京城他都得提一级。 一件说不上是大是小的功劳,应该还不足以让他正六品主事升级到正五品郎中,但升个从五品,以自家老师的手段和人脉关系,到可以确定还没问题。 当然,如果这三件事都发挥了作用,甚至功劳巨大,皇帝不给他提到郎中位置,都算他秦池卸磨杀驴! 甚至运气够好,运转的也好的话,从四品或是正四品也不是不能想一想的。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4页 不过,机率不算大。他秦池对官位实在是太小气了。 沈锦现在即将二十,不管是平常百姓还是官场上,都是年轻的,属于新的人生刚刚开始起航的阶段。但古代人大多寿命不算长,五六十岁就算长寿,像他爷爷那样活到九十出头的那叫凤毛麟角,属于祥瑞了。 可是爷爷还能活几年呢?一年?两年?还是五年十年? 前世的爷爷也是,只等到他考上大学,却没等到他功成名就,以不到三十的年纪就任主任医师的时候,让他有机会真正的让爷爷骄傲一次。 现在想一想,小时候自己常会在背完书后,靠着爷爷的大腿,躺在夕阳下的躺椅上晒太阳,那时候的自己,好像许下了一个承诺。 是什么来着? 好像是…… 「爷爷,等我长大了,我一定带给您,天下间最大的荣耀!」 第69章 ◎手术◎ 千里镜的事情还是经由裴俊毅的手报上了京城。他特别叫人按照沈锦做的这一架缩小几倍, 做出一架成人手臂长的,安装上镜片后,与沈锦带领军医一同重新开发出的金疮药药方, 以及这段时间的捷报一起, 装进锦匣中派人连奏摺一起送去京城。 而沈锦做的这架「粗制滥造」, 在工匠制作出全新的之前,便暂且先留在城墙上, 装了个架子支撑,供守城将士使用。 士兵骑着马一路往南飞驰,在连续在沿途驿站换马昼夜赶路, 休息时间不超过三个时辰,并累死五匹马的情况下, 终于在五天内送到秦池手中。 工匠制作的千里镜自然比沈锦一个半吊子自己做的精美的多, 外表镀上一层白银,两头则是金箔包裹。镶嵌上去的镜片是好几副现磨镜片中优中选优选出来最透彻的,管身上还镶嵌着几颗拇指大的宝石,看着就极其奢华。 另外, 因为是要进献给皇帝的嘛, 为了增加一点观赏性和实用性, 沈锦还把这只千里镜设计成了可以伸缩使用的, 远近都能看,比城墙上那个更方便精巧,跟工艺品比也不差多少了。 「啧啧啧,顾爱卿啊, 你这小弟子挺心灵手巧的嘛, 这么精细的东西都做得出来。」秦池对这只千里镜爱不释手。年纪大了, 就算保养的在精细, 也止不住老花眼的降临,他现在已经能明确感觉到自己平日里批阅奏摺时已经看不清那些细小的字体,更不要说上朝时离得稍远些的人了。 有了这个东西,虽说自己没法应用在看书写字上,但是看人,应该还是没问题的吧? 顾明哲早就看过弟子送回来的信了,对此倒不至于惊讶。 拱手上前道:「皇上过誉,沈锦为国奉献也是为臣子的本分,受皇上教诲有关,臣等不敢居功。」 秦池不在意的摆摆手:「这会儿又不是在朝会上,咱俩就别这么客套了。我的意思呢,这药方和千里镜的功劳先给那小子记着,等他们归来,肯定裴家三小子会给他记一笔功劳,到时候一併算。 那时,估摸着朝堂上又得空出一批,朕想想法子直接把这小子最低按个正五品主事,或是按个郎中位置,如何?总比现在只能赏点财物来的实惠些。」 顾明哲依旧是平静的一张脸,拱手行礼:「皇上思虑周全,臣替弟子谢皇上圣恩。」 秦池无奈,暗暗的嘆了口气。他知道,当初自己做的不对,为了稳固地位,几乎将恩师一家灭门。可是如果再来一次,他一定还会这么做。 顾家兴家于南朝开国期间,与裴家几乎同时起家,一文一武,守住了大半江山命脉。 和素来只忠于社稷,草莽起家的裴家不一样的是,顾家自太/祖皇帝以来便一直是坚定的保皇派,直到南朝末年,才出了顾明哲这么一个异于顾家人的「异类」。 这也是为什么秦池会选择在那么多顾家嫡系中只留下了顾明哲的原因。只因顾明哲是忠于自己的心的,而不是可笑的皇权。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秦池没有允许顾明哲顺位继承爵位,而是选择了「知情识趣」的顾家庶子顾明琛,让其降爵继承,名正言顺削弱顾家势力,还保留了顾家血脉,让他这个新继位的新帝不至于被人骂「兔死狗烹」。 不过也因此,秦池对顾明哲总有一种说不出口的歉意,或许是对恩师的愧疚吧,让他甘愿对顾明哲更加放纵,暗地里保驾护航,只求心中安慰。 不然,朝堂中这些年经营下来,愿意做他棋子的臣子也不少,为什么他要选择已经几乎避世的顾明哲和寒门出身的沈锦? 顾明哲也清楚秦池的打算,但为了弟子,以及顾家的荣耀,他也答应下来了。不过这不代表他就原谅了秦池对自己一家做下的一切伤害。 至于顾明琛,作为顾家往上三代数也只此一个的庶子,其生母爬床的手段就不怎么干净,老爷子也没把这个儿子当做一回事,自然不怎么教导,导致顾明琛的理念与顾家人截然不同。 待到以后事毕功成,总有让他把吃下去的都吐出来的时候。 沈锦还不知道自己离升官这么近了,他最近忙的不可开交。 寒光城虽易守难攻,架不住其本身只是个小城,加上来支援的官兵一起可用人数也不超过万人,且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作为后勤用的妇孺。 北境士兵与大越边疆士兵交战多年,自然知道哪些地方属于「软柿子」,哪些地方可以下手。为了确保不出意外,主将那边只派兵护住了几个要道城池,防止敌军入侵,寒光城这周边只能靠裴俊毅手下这五千士兵守护。短短半个月时间,寒光城已经经歷了大大小小十数次战斗,以及长距离奔袭救援,士兵马匹都筋疲力尽,受伤者甚多。得亏沈锦提前改进了金疮药,不然这会死伤人数会更多。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5页 但这还不够。 「羊肠线准备的怎么样了?还有我要的那些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沈锦一脸平静的给手里按照记忆中制作出的手术器具消毒,询问着旁边的助手冯建。 冯建也是一身短褐,身上带着白色的围裙防止血液溅到身上,手中拿着纸笔记录着什么。听到沈锦的询问,立刻回答道。 「大人,羊肠线如今已经制作成功三十卷,按照您所说的方法,大概够一百人使用。但您要的那种烈酒,属下找遍了寒光城所有酒馆,也没找到特别烈的。只有一种叫烧刀子的,北方牧民在寒冷时取暖的酒,勉强还能用。 属下已经让人将酒水过滤残渣后装坛,您要不要去看看?」 沈锦点点头,古代条件简陋,无菌室是不好办,想要给士兵做手术,只能尽力找那些消毒的东西来。抬头看着那些□□不断脸色苍白的士兵,看着他们身上那狰狞的伤口,沈锦攥紧了拳头。 沈锦对酒水研究不多,唯一知道能测试酒水度数的方法,就是在酒水表面点燃火焰,观察火焰颜色。烧刀子的度数能用,只是杂质过多,需要用极细的布料过滤几遍后才能达到勉强能用的地步。不过现在情况特殊,也只能先将就了。 自愿作为实验体的士兵已经躺在手术床上,这位士兵看上去应该有个三十岁出头,算是老兵了,鬍子拉碴的,五官平凡坚毅,皮肤黝黑。 原本选择的不是这位,但这人伤的实在太重,据说唯一的心愿就是能回去,看看他婆娘给他生下的大胖小子。沈锦跟他谈心时,得知此人家里现在只有他这个独子,靠着当兵获得的军饷俸禄养活一家老小,前年才攒钱娶了个媳妇。 去年媳妇怀孕,眼瞅着就要生了,他得上战场了,连孩子第一面都见不上。老兵喃喃的说道,他想回家看看孩子,看看爹娘和媳妇,就心满意足了。 为了这份心意,沈锦难得冒了一次险,选择了这个一不小心就会导致死亡,手术失败的老兵。不为别的,就为了能让老兵回家! 第70章 ◎遇袭◎ 老兵的手术完成的还算成功, 至少在沈锦眼里是这样的,但在其他没见过现代手术,包扎缝合伤口之后只能指望伤患自身免疫力的老军医们来说已经算是惊为天人了。 毕竟, 就算是这批已经年纪一大把, 经验丰富的老军医们, 也没人能想到,还有用烧刀子给病患消毒一说呢。 而沈锦用的这些酒也不是普通的烈酒, 是里面泡了足量的治癒伤势温补身体的药材之后的药酒,用这来作为消毒水不止可以尽最大可能减少细菌滋生,还能在药粉不充足时作为药物使用。只是痛苦了些, 却能有效的抵消细菌病毒的侵蚀和部分的术后併发症,已经很实惠了。 好在这些将士都是刀山火海里趟过来的, 只要能活命, 这点痛苦咬咬牙就过去了,倒也没出现,后续因为发烧或是病毒感染而去世的将士。 经由这么一手,军营中因各种伤势去世的将士比原本意料的少了近乎三分之二, 只有少部分直接死在战场上, 或是运气不好失血过多没赶上药物的倒霉鬼没了性命。裴俊毅对此相当兴奋, 甚至可以说是高兴到要发疯的地步, 一边再度派出送信兵往回报信,一边疯狂缠着未来妹夫讨要这种「神奇」的手法。 而另一边,在草原一处不起眼的地方,几座有些陈旧的毡包矗立着, 周围却或明或暗的有几只队伍来回巡视。 最大的帐篷里, 一个身上穿着厚重且颜色丰富的长袍, 带着狰狞狼牙项鍊的中年壮汉, 一边抚摸着自己凌乱如张飞的大鬍子,一边思考着什么,下手处坐着两个中原打扮的男子,为首的约莫三四十岁,眼底闪过一抹胸有成竹的光。 「余先生,独孤太子真的这么说的吗?」 「余先生」嘴角微笑略明显了些。 「庆博尔首领,独孤太子从不说假话。只要贵部落愿意出兵,帮忙拖住部分寒光城的守军,待杀掉那位裴家子嗣,引乱了大越朝廷,届时太子便可趁机夺回南朝江山。 等一切尘埃落定,幽州三地便是你庆博尔的地盘,你就不需要再继续在这荒无人烟的草原过活,可以像那些中原的有钱人一样,住大宅院,一生享受荣华富贵,汗王那边也不能把你如何了。」 庆博尔心里难免心动。作为草原上有数但不是最强的部落首领,偏偏还是距离寒光城最近的,每次发生大战,都是庆博尔的部落勇士们先一步被汗王派出去试探,功劳却是被汗王的几个儿子或是几个大部落夺走大半。 自己部落除了不算多的补偿以及赏赐,还要承担部族里遗孀家属的安置问题,尤其近几年,人口出生率都赶不上死亡的数量,庆博尔心里对汗宫那边不是没有怨气的。 而现在,如果独孤太子说的是真的,等独孤太子登基,幽州三州归属自己,靠着三座易守难攻还有大片耕地的城池,就算背叛了汗王,好像也没什么吧? 自己作为部族的首领,为族人寻找更好的归宿以及更优越的生活,不过分吧? 这么想着,庆博尔象徵性的又要了一些可有可无的好处做事后补偿,双方就这么定下了契约。 寒光城这边还沉浸在大批量的濒死士兵救活的喜讯中,丝毫不知道有人打算偷家的事情。幽州那边终于来人与裴俊毅汇合,是个周姓的监军,和裴俊毅一样是个出身武将家的文官。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6页 不过人家运气没那么好,没有一个沈锦帮着攒功劳救人命,只能算不功不过。一万人掺和着新兵老兵的军队带到寒光城已经经歷了大大小小七八次战役,死的只剩下八千多,其中一小半还有伤在身,另外一部分是负责跟着来押运粮草的运粮队,有战力的大概只有四千出头,也算是给寒光城添了一股不算弱的助力了。 寒光城不大,容纳之前的两千士兵还富裕,一多了这八千多人后就有点捉襟见肘,只能暂时把一些家里人口少的暂时安置到亲戚朋友家去,租下民居作为兵营使用。有几个家里只剩孤寡老人的没人照顾,裴俊毅索性安排了几个性子好的医师学徒入住顺便照顾老人,租金照给,无意中还得了一笔好名声。 好在裴家的名声在这边还算好用,裴俊毅治下也没有哪个官员士兵有胆子去骚扰欺压百姓的,还有补贴银子拿,被租了房子的百姓倒也高高兴兴的拿了钱和细软搬走,竟没几人担忧自己房子会不会被大头兵糟蹋了的。 沈锦毕竟不是专职的医师,教出一些军医手法后就成了闲人,平日只需要检查核对一遍粮草以及军需物资,下午基本就没什么事。 人闲嘛,就喜欢闲逛,沈锦又长着一张亲和力还算不错的俊脸,人长得俊秀挺拔,还是官身,年纪轻轻前途远大,就有几个自觉自家闺女条件不错的人家想着添桩喜事,给自家找一门贵戚。 不过沈锦虽说和裴家姑娘还没正式定亲,两家却早已有了默契,临行前沈锦也给家里去了信说过,自是不能犯错误,直接就给拒了。 为此,有段时间裴俊毅对他的态度还又上了一层新高度。 出门时间也不算短了,眼瞅着就要过年,北境草原那边逐渐安分下来。按惯例,这段时间京城那边就会来人接替驻守,把裴俊毅和沈锦等文官替换回京述职。 沈锦对此相当期待,之前老家来过信,说为了给沈锦说亲的事,家里爹娘要进京过年,大哥大嫂随侍,二哥二嫂带着孩子们在老家伺候爷爷。沈锦把信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信纸边缘都摩挲出了毛刺,至于回京的行礼,那是早早就收拾好了的,只要军队开拔,那是拿起就可以走的。 而回京的日期,终于确定在腊月初,只等来替换的官员交接完工作,就可以踏上回京的路。先前的士兵和军医都要留下,能拨给回京队伍护送的只有两百人,加上运送带回京城的贡品队伍,也不过五百人。 谁知,在回京队伍刚走出寒光城没半天功夫,意外出现了。 一队有着明显草原装扮和容貌的骑兵,将裴俊毅等人全部围堵在九州江边上。 第71章 ◎遇刺◎ 敌袭来得突然, 打了军队一个措手不及,起手先被敌人砍了十几人,数人眼瞅着就不动了。 好在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很快便组织起了行之有效的反抗, 敌人也逐渐有了伤亡。沈锦还是坐在裴俊毅的马车里, 周边二十几个裴家培养的好手扮成士兵护持四周,比起其他低品阶官员倒是安全多了。 偷偷的掀起车帘一角往外看, 莫名的,沈锦有些不安,右手不由自主的握住了怀里一直藏着没用的飞刀, 左手也摸向了临行前制作的弓弩。 错觉吗?怎么总感觉,敌军在有意识的往这边马车走?为了以防万一, 几辆马车外表都是同等规格, 各自有几十人围绕,裴俊毅这辆马车也不是最中央的。 难不成,他们是打算随机选一辆马车砍了就跑制造恐慌骚动? 还是说…… 沈锦带着疑问的视线看向裴俊毅,只见其虽面色严肃, 却并不意外的神色, 好吧, 原来人早有准备。 只有自己是萌新。 裴俊毅见状解释道:「没办法, 我裴家在大越名声太响,总有人觉得,只要让裴家乱起来,大越就犹如无人之境, 可以任由他们予取予夺。 所以从很久以前吧, 家里就习惯了嫡系子弟出行必带着足够的好手护卫, 前往战场尤甚, 警惕心是要一直提着的,就是防着这些人脑子不好使跑来找麻烦。」 沈锦嘴角微抽,默默地指了指外面:「你觉得,你这二十几人,能打得过对方十多倍人数吗?」 裴俊毅嘴角带笑,胸有成竹。 沈锦觉得这老小子自信的有些没来由,好奇之下,又往外看去,手里的弓弩也上了箭矢,以防不测。 沈锦对军队战阵没什么研究,看不懂眼下将士指挥的战阵为何,但能明显感觉到现在还尚属于上风。几个裴家护卫四散着隐藏在人群中,不时抽冷子从己方将士腋下捅出刀子,给对面的敌军身上来一个对穿的洞,转眼消失,受了重伤的敌军立刻就会被乱刀砍死。 「额,这个,也是事先练好的?」沈锦这下是眼角都在抽搐了。 裴俊毅笑着点了点头。 好吧,自己这段时间几乎很少去校场看操练,大半时间都放在琢磨治病救人以及北境地区民生上,小部分整理自己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为自己下一本游记做准备,不清楚这些好像也正常。 正安慰自己呢,心里突然莫名出现一阵心慌,对面的裴俊毅也骤然怒目圆瞪,向着沈锦伸出了手。 沈锦被拉了个踉跄,下一秒,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刀就从门帘的一侧缝隙刺了进来。转过身,车门已经被卫兵用身体挡住,鲜血煳满了整面门扇,带着浓郁的血腥味。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7页 身受重伤的卫兵强撑着最后一口气,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腕,反手将自己的刀也捅进对方的身体。 沈锦虽说两世为人,却还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时间竟没有反应过来,全靠裴俊毅他才免除后续被人补刀。 等沈锦缓过神来,裴俊毅已经拿着一柄长剑杀了出去。顺着门缝往外看去,外面已是死伤一片,裴俊毅带着两名卫兵抵抗五人的攻击。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是以孔武有力着称的草原人,已然是捉襟见肘。 正当其中一名卫兵即将命丧刀下时,一柄只有巴掌长的飞刀正中北境士兵的咽喉,「呵呵」的往外涌着血沫。等那人倒下,又有两柄同款飞刀飞出,带走两名北境士兵的性命。对手一少,裴俊毅三人压力顿减,很快便解决了剩下的两人。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沈锦已经把身上佩戴的十二把飞刀全部射了出去,连带着弩箭也被他当成飞刀一般使用。虽不是把把都命中目标,但也算是在压力的作用下超水准发挥,飞刀命中十一次,杀死九人,其中一个还是命中了某处后疼死的。 弩箭因为材质较轻,甩出去距离不够远,只是尽力造成伤势,竟也伤了三四人,后被人乱刀砍死。 一切都结束了,沈锦这才发现自己后衫都早已湿透了,出汗的量也几乎超过了人体正常水准,感到明显的脱水后遗症的症状。勉强撑着给自己倒了杯温热水,没有盐分,就把暗格里放着的糖块吃了两块,这才感觉好多了。 而这时,前来救援的队伍才姗姗来迟。队伍伤亡实在惨重,无奈之下,只得带着剩余的俘虏回到寒光城。 裴俊毅与沈锦相视一眼,眼中划过一抹厉芒。 接任裴俊毅职位的除了之前的周姓监军之外,还有一个李姓的文官,据说和元柳出身的李家有着亲戚关系,属同族但不同宗,已经出了五服。至于到底还有多少血亲关系,可能连他们自己都不清楚了。 「李大人,寒光城距离事发之地仅有一个多时辰的路,本官早已派了人马回来求援,为何援军却是在五个时辰之后才抵达?」 裴俊毅面色平静的可怕,眼底隐藏着雷霆般的怒火。 李姓官员名叫李宗清,四十多岁了,原本是正四品监察院学士,因当年党派之争站错了队,被上面的当了替罪羊,险些被斩首,虽后来保下了命,却再也不得见天颜,在鸿胪院混日子。 这次也是因为想最后拼一把前途,自请带兵出京,却没想还发生了这么一档子事。偏人还惦记着自己曾经的辉煌,放不下文臣武将之间的那点隔阂,自恃比裴俊毅资歷更深,看不起裴俊毅靠家世获得一切,面上便带出些不高兴的态度来。 「裴将军,行军之时光是调度和安排就需要时间,本官已经很尽快的派兵救援了,你又没出什么事,何必如此咄咄逼人?区区几百人的试探性刺杀便如此大惊小怪,这就是裴家的教养吗?」 「试探性刺杀?感情不是刺杀的你,李大人就可以高高挂起了是吧?」 沈锦眉头一挑,冷哼:「李大人是第一次带兵吧?这寒光城拢共也没多大,就算让人从城南走到城北都用不上两个时辰。试问,只是调度五百人轻装出城救援,撑死三个时辰的事情,是怎么拖到五个时辰的? 下官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李大人是故意拖延时间,和那敌军里应外合,就是为了杀掉裴大人,剪除与你争夺功劳的心腹之患? 更或者,是为了扰乱裴老将军判断,打乱朝廷布置,霍乱大越根基?」 扣黑锅扔脏水吗,谁能比得上前世那些键盘侠啊。更何况这李宗清身为李家人,本身干不干净就不好说,沈锦是一点不介意直接把人弄死。 他现在手还在抖呢,先小小的出口恶气也不错。 没了李宗清,相信那本就没多少为官族人的李家,应该也会很肉痛吧? 第72章 ◎回京◎ 李宗清被这突如其来的黑锅砸蒙了, 又气又怒,还有点才反应过来的后悔和惊恐。 他只想着嫉妒裴俊毅可以带着大把的功劳回京,以裴家在皇上那里的颜面, 裴俊毅升官发财是肯定的。 却没想过, 如果裴俊毅把这事往上一说, 裴家会不会轻拿轻放?皇上那边又会怎么想? 现在再想一想,好像也确实不对劲。他是有意拖延救援, 也没太过分,只是想着让裴俊毅小小的吃点苦头,让自己有机会嘲讽几句, 如果能在皇上面前留下个裴家子弟也不是各个都实力超群的印象就更好,自己的机会会更大。 可, 为什么, 救援队伍会拖延了那么久才抵达呢?一个个都是用蠕动的吗? 李宗清已经陷入恐慌和不知所措中,裴俊毅可没有。武将出身的他立刻派了亲信去调查这一切,没半个时辰便扯着四五个人来到大厅。 其中,有两个人还受了伤, 气息奄奄, 怎么看都是逃跑不及被人捉拿的。 「大人, 」为首的将士回復道:「属下手里这个, 说是奉李大人之命,故意拖延救援出城时机,想让大人吃点苦头。另外这几个,两个是北境王庭的探子, 那两个受伤的, 是前朝余孽独孤太子派来的, 大人出城回京时间等消息, 都是这几人陆陆续续送出去的。 另外,属下还探查到,袭击回京队伍的那些草原人,是寒光城往北两百里的一个中型部落出来的,首领叫庆博尔。根据这人透露的情报,前些日子部落中出现了几个形迹可疑的中原人在首领帐中商议什么,之后庆博尔便派了探子来打探消息。」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8页 「哦?他们是怎么混进来的?」 「回大人,他们……是杀了几个李大人队伍里的士兵,扮做士兵混进城的……」这话说得将士自己都有点不可置信,看白痴的眼神扫了一眼李宗清,还是说了出来。 李宗清脸色青青白白,两眼一翻,几欲晕倒。 沈锦莫名觉得牙花子痒痒,嘬了嘬牙花子,挑眉看向李宗清。这人到底是怎么从京城这么老远还能安安全全的抵达寒光城的?这么笨都没被杀死,命也太好了吧!? 还是曾经的正四品,正经大员啊!难不成全靠熘须拍马?秦池还能忍他在眼皮子底下这么多年,也是不容易。 出了这么一茬,在新的继任者到来前,至少裴俊毅是不能离开了。不仅不能离开,还得留下彻查李宗清带来的人手中还有没有其他探子奸细。沈锦本想留下来帮忙,但因为今年还要定下自己与裴家姑娘裴晚晴的婚事,只能和其他的低阶官员一起离开。 和裴俊毅道别后,在又一支两百人军队的护卫下,仅半个月,便回到了京城。 顾明哲早早的便接到了自家弟子遇刺的消息,担忧不已。也不敢和沈青夫妻说,只能去找裴如海打探情报。得知自家弟子没事,裴家三小子也没事,弟子从边关的平安信也到了手里,这才放下心来。 这段时间他们也没少忙,朝堂上一大批因为前朝昏庸老皇帝的不作为,而严重膨胀的官员机制已经减负大半,尤其是六部,直接抄家了十多人,流放斩首的贪官恶官也不少,国库帐本一时间前所未有的好看充实。 随后,顾明哲又和裴俊毅上演了一出酒后拿自家闺女和弟子打赌的戏码,表面几乎撕破脸皮,却因着君子一言的约定,顾明哲「不得不」咬牙认下这门亲事,裴如海更是「趁着」沈锦还没回京,先一步去找秦池请旨定下了这门亲事,还大张旗鼓的准备起嫁妆来。 现如今,满京城都在嘲讽裴如海为了嫁女出尽手段不要面皮,心繫沈锦的贵女更是恨得撕破了不知多少帕子,只等着看裴晚晴婚后遭受丈夫冷落,孤苦无依的日子还好受。 竟没多少人怀疑起两人来。 而心有怀疑的,一方面自己一派本身就因为大洗牌遭受重创,没工夫关心别人家的事,文武官员之间那点事懂的都懂,没必要拿面上说事,只等以后两家露出马脚后再清算不迟。 另一方面,谁都知道裴如海是个滚刀肉,饶他家有万贯家财,女儿嫁不出去也是心头上的一根刺。好不容易有了接手的,谁要去破坏啊,回头再把那老匹夫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得不偿失。 谁也不是傻子。 所以,等沈锦进城那天,队伍游街时,沈锦竟惊讶的发现,周围所有人,不管是百姓还是回到翰林院后遇到的同僚,都是用同情或幸灾乐祸的目光看着自己。谢元涛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也不说话,就一个劲嘆气,搞得沈锦一头雾水。 直到交完述职报告回家休息时,才从自家老师口中明白了一切。 自己只是成个亲,居然就这么成了全京城男人同情的对象? 脑海中回忆起裴晚晴那张艷丽明媚的脸蛋,如果这都需要同情,大概会有不少人愿意以身替之吧? 成亲在古代是件大事,身份地位越高的人越讲究,什么三书六聘、纳彩纳吉都不能少,请的全福夫人还是京城中公认最有福气的康王妃。 媒人是秦池自己担着了,赏赐了不少好东西下来,给两家增添光彩的同时,在外人眼里也有安抚两家,或是柔化矛盾的意思。沈锦作为新郎,成亲前很多事不需要出面,也不能和新娘见面,就隔三差五的派人送点饰品点心啥的,表示一下对未婚妻的惦记和体贴,抽空还去参加了五皇子和好友谢元涛的婚宴。 加上还要忙过年的事情,同僚之间基本的回礼来往,跟上司之间的往来,还有年后开笔之后,皇帝肯定还要决定一些官员接下来的职位,自己还要和未来上司同僚打好关系,以及几位皇子之间的针锋相对自己也要随时关注,简直忙的不得了。 终于,赐婚圣旨到了。 第73章 ◎晋元◎ 皇帝的圣旨写的很花团锦簇, 把裴晚晴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沈锦也是少年英才能力非凡。趁着边疆战事大捷的名头,为两个同样优秀的孩子赐婚, 于三月初六完婚, 并为沈锦赐了字, 晋元。 皇后还跟着以一国之母的身份赐了不少好东西给裴晚晴添妆,为裴、顾两家做足了脸面。 沈锦询问过顾明哲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只是得了老师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其余什么都没有。 哦对了,裴俊毅那边为沈锦和众多将士请功的摺子也到了, 现在沈锦已经是户部从五品郎中,只差一步就可以登临干元殿上朝听事, 众多文武官员对裴如海下手如此迅速恨得牙痒痒, 京中心仪沈锦的姑娘们更是险些哭晕了过去。 婚礼办的急,沈家一家子老老小小都跑到京城来帮忙。皇上恩典,以极低价格让沈锦买了顾家宅子对面的一座大三进宅子做婚房。沈锦只是个五品官,还是寒门出身, 整个沈家举家凑钱, 刨去日常生活所用和办婚宴的银子, 凑了价值三千两的东西做聘礼, 其中两千两都是沈锦自己的私房,剩余一千两都是父母和两个哥嫂家给凑的。 虽然在京城贵人里算不上多丰厚的,但沈锦一路基本全靠自己,以十九岁年纪凑出这么一份聘礼已经是很给裴家做脸, 多少同样寒门农户出身, 年纪还更大些的举子都做不到。裴家不缺这点银子, 给闺女全算到了嫁妆里, 另陪送了一份一百抬的嫁妆,风风光光把闺女送出门子。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09页 这不仅是代表裴家依旧愿意给姑娘撑腰,也是给其他人送了一份信息:裴家和顾家依旧关系不咋好,为了自家姑娘的体面不惜打女婿的脸。 这么一来,不管是心好还是心恶的,幸灾乐祸说沈锦吃软饭也好,同情沈锦要被妻子压一头也罢,至少如顾明哲之前所说的那样,这些人不会把注意力放到沈家和沈锦身上,顶多平日里会碎嘴子一点,这点刁难,以沈锦的能力和心性,不管是无视还是处理掉都还是没问题的。 大婚这日,沈锦交好的好友基本到了个全。景凌和谢元涛出身豪贵,班云庐、赵子刚、冯君凌身份低微但自幼相识,几人年纪和兴趣相投,就一起奉到二桌与兄嫂一桌,首桌坐的是新郎师父顾明哲、新娘兄长裴俊毅,沈锦爷爷沈源和父母沈青与陈氏、几位和裴顾两家交好的勛贵或是继承人。其余人也都按照身份和关系亲疏安排了下去,都是老管家一手包办,大牛和小豆子从旁学习协助。 哦,顾明琛也派人送了礼来,还有几位皇子,也都以皇子府名义送来了贺礼,唯一亲身来的是与沈锦关系最不错的四皇子和六皇子,微服藏于一众同龄人中,坐在二桌这里海吃海喝,倒是很投了那群不愿守规矩的傢伙的脾性。 沈锦酒量说一般般都算抬举,相熟的人都清楚,所以一桌只敬了一杯酒就算放过,饶是这样,等这二十几桌都敬完,沈锦脚步也有些飘了,只得先一步回到婚房去。 老人们不打算住在京城,所以沈宅这边最大最好的院子就是正院,前院是沈锦单独的卧室和书房,因为沈锦不打算纳妾,前面的卧室和旁边的偏房就改成了客房,书房保留,自己和妻子一起住在正院,其余两个院子就打算以后留作给孩子用的院子,花园那边的小院子就是招待女眷的花房和以后给孩子读书用的学堂。 正正好好。 踉踉跄跄的自行穿过花园,走过游廊,回到新房里,按照喜娘的指示挑开盖头,沈锦只觉得自己眼前花了一下,感觉自己看到仙女了。 裴晚晴明艷,但本身还在普通人的范畴内,主要还是这一身流光溢彩的嫁衣,是裴家在裴晚晴十七岁那年就让人制作起来的,通身用金银丝线绣制整体的凤凰比翼图案,料子也是顶级的贡品,行走时波光粼粼,在烛火下也是熠熠生辉。配上那张本来就很不错,刚好长在沈锦审美上的脸,单身了两辈子的童子鸡可不就是迷住了吗! 「噗嗤~」裴晚晴娇娇的抬眼看去,就看到一个脸庞红红的呆头鹅站在那里看着自己发呆,没忍住笑出了声,连带着自己的脸也被那火热的目光看的发红了起来。 「少爷,少夫人,请喝合衾酒。」 两人乖乖的并排坐好,喝酒时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不小心睁开眼时正巧看到对方,惹得两人不约而同的呛了酒,周围伺候的侍女和喜娘发出善意的笑声。 …… 按照民间习俗,新嫁娘成婚第二天早上是要为一家子做一桌早餐,显示新嫁娘的持家手艺,但裴晚晴的手拿惯了鞭子刀剑,从未拿过饭铲,昨晚新手上路的两人又闹到了大半夜,早上起来腰腿酸软的,实在起不来。好在沈家三位老人也不是那等较真的,人家大家小姐,从出生就有丫鬟婆子伺候,没必要亲手下厨的,只让厨娘做了一顿让新娘子带人端上桌做个样子也就是了。 陈氏也不在乎这些,她现在在乎的就是期望自己最骄傲的儿子能赶紧给自己生出个小孙子来抱,沈源也期望小孙子的后代能继续延续自家荣耀,那灼灼目光让刚刚成婚一天的小两口亚歷山大。 不过生孩子这事得看老天爷给不给面子,沈锦刚刚入了户部,正是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未必天天有心情做那事,老人也能理解,只在京城住了四五天,置办了些回老家的伴手礼,就准备回去了。 京城贵人太多规矩太多,出个门都可能撞见某个贵人家眷,随便遇到谁都可能和哪个勛贵世家有亲。沈家底蕴太浅,他们谁都惹不起,也不想给自家崽子惹麻烦,还不如回老家过得舒坦。 而如今,皇上已经七十二高寿,夺嫡之争越发明显,几乎已经摆在了檯面上,按照皇帝所说,沈锦得了四皇子的信任,却没查出其与乱党有什么关系,只能找到四皇子与六皇子约定,扶持六皇子登基,六皇子支持四皇子做闲散王爷一生尊荣的约定。 而真正与乱党有所联繫的,竟然是如今夺嫡声望最高的五皇子和三皇子。至于二皇子,其实早在他们母子选择与亲姑姑联姻时,就已经被秦池取消了继承权了。 只是,除了顾明哲和沈锦这类心腹,没人知道。 夺嫡之争比想像中更加残酷,短短三年,五个皇子府中天天不是这边安插了间谍就是那边哪个小皇孙「病逝」。二皇子生母文贵妃因后宫争斗「毒害」了两位九嫔腹中皇嗣,又查出这些年残害后宫许多妃嫔的恶毒事,被夺了位份和封号禁足冷宫,连带着二皇子也被冷落,便是二皇子妃,出身秦家的嫡女让全族亲自劝说上书也没用,反而只能禁足在二皇子府,没多久便形销骨立。 三皇子和五皇子斗的厉害,两人身边都有独孤太子安插的人手,双方泄密导致彼此受损更重,倒是在一旁默默发展势力的「四六同盟」势力默默的起来了。 沈锦面上没有投靠任何势力,一心跟随在师父身后表现的忠君,实际已经遵从秦池的指令加入了「四六同盟」,为秦池通报了不少情报。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0页 官员考核三年一轮,到沈锦终于升官到正五品的时候,因为户部没有合适的空缺,秦池就把沈锦平调去了工部任主事,上司是秦池心腹欧清,也就是当初乡试时举荐了景凌,险些让沈锦与解元身份失之交臂的那位,现在在工部任职右侍郎。 第74章 ◎正四品◎ 工部的差事不多但繁杂, 尤其是沈锦安插进来就是为了观察其他官员的,顺道继续研究那些类似「千里镜」之类有助于战场或是其他民生的物件,就安排在虞衡司当值, 灰色收入会比其他三部都多一些, 油水也丰厚些。 虞衡司是负责山泽、桥道、舟车、织造、券契、衡量等事, 大越境内所有绣坊织造坊以及铁匠铺、木匠之类全部归属虞衡司所管,是工部体量最大的部门, 重要性也最大。因为工部尚书文慎是二皇子的亲外祖父,文贵妃的母族,也是二皇子麾下最大的一股势力。 哦, 因为二皇子和文贵妃的落败,文慎已经不是工部尚书了, 用自己这几十年来所有的人脉和替女儿外孙抗下罪责为条件, 换取了女儿外孙活命,自己卸下官帽自裁于自家府邸。好在文家本来就人丁凋零,文慎膝下除了文贵妃,只有一个从旁支过继来的嗣子, 还是秦池着人操持过继的, 是皇党, 也不用发愁以后文家会被当今清算。 文家落败的太迅速, 都没给任何人反应的时间,秦池就先一步安插上了自己的人手,把工部尚书的位置占了,并按照文慎给出的名单, 一个个的把文家麾下重要职位的人手都换上了自己人。 哦对了, 两年前因为皇上整七十岁万寿, 朝廷举办了一次恩科, 班云庐成功榜上有名,只是名次落后了点,差一点掉到同进士里去,进不了翰林院,自请去了外地从知县做起。现如今快三年期满,因为班云庐考核不错,运气好又有了几件不大不小的功劳在身,以及和沈锦的关系,被皇帝打算作为自己一脉的人培养,丢进大理寺去了。 冯君凌考上了举人就没再继续考,他妻子生了一对双胞胎,现在是有子万事足,靠着儿子和好友在朝中地位,顺利碾压了几个庶兄庶弟坐上了冯家继承人的位置,如今连他爹都不能在压制他,日子过得美滋滋。 赵子刚倒是费劲巴力的成功考上了秀才,没在老家娶妻,走关系去考了个武举,成绩还算不错,现在一样在京城就职,任职一个小旗,据说很快又要升官,准备迎娶顶头上司的女儿,一个同样喜爱武功的女子。 至于陈明嘛,那傢伙自从小时候沈家私塾关门后就再也没见过,只听从前同乡的学子说过,他娶了个家底丰厚的商人之女为妻,靠着妻子的嫁妆养家供他读书。好不容易靠花钱在县学弄了个名额,却不想轻易被里面的「捐生」带着学会了寻花问柳,最终只靠着以前打下的还不错的底子挂榜尾考了个秀才,至今也没个正经营生。 他妻子也不是好惹的,丈夫中了秀才后就不再让人随意出门,想出门得报备,每月花销全部掌握在妻子手里。为了名声着想,陈明妻子在自己生下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后就直接为陈明买了两个貌美的丫鬟做通房,让她们勾着男人不许出去乱来,给男人餵了绝育药禁止陈明生出庶子女来碍了自己和孩子们的眼,其余也就不管了。 当然,她自己的陪嫁丫鬟都是好好的送了一份嫁妆嫁了自己陪嫁里的铺子掌柜,她不觉得陈明这样的傢伙能让她搭上自己的侍女,她捨不得。 而新认识的友人中,景凌和其他勛贵之女联姻,日子过得不好不坏,与沈锦之间的交情仅限于私下里可以一起喝茶听说书,或是遇到什么喜事私下里贴补一份细心准备的礼物。谢元涛成功和三公主成婚,做了最让人羡慕的悠闲世子,天天带着老婆出去游山玩水,隔三差五写封信给沈锦炫耀自己如今的悠闲日子。 不过最近三公主刚好怀孕了,玩野了的小夫妻只能乖乖回京养胎,作为丈夫的谢元涛被谢家长辈臭骂了一顿,沈锦在一旁笑的得意非凡。 嗯,绝对不是他怂恿的,绝对不是(haha)! 裴晚晴婚后生活过得很是有滋有味,丈夫体贴俊美能挣钱,公婆和善妯娌温柔,一家子和和乐乐,她自己手里有大把嫁妆和银钱,不需要丈夫补贴还能补贴丈夫,夫妻俩关系三年来如一日,好的蜜里调油,京城中没有哪个女人不羡慕的。 唯一不太好的是孩子来的晚了些。裴晚晴本就比沈锦大一岁,二十岁嫁入沈家,本来以为身子健康很快就能有孕站稳脚跟,谁知裴晚晴性子里就有点大大咧咧,身子还有点寒症,先是经过了一次流产和一段时间的调养后,婚后三年才怀上眼前这一胎,如今已经五个月,大夫说是多胞胎,有几个就摸不出来了。 裴晚晴很感激丈夫,毕竟谁家媳妇三年不曾有孕都会觉得是妻子的问题,从而想着纳妾生子,即便裴家门楣比沈家高那么多,也不能逼人家绝后吧?连婆母陈氏都急上火了。 是沈锦自己提出要妻子好好调养身子,拒绝了妻子打算开脸陪嫁丫鬟做妾的提议,一心一意守着妻子,天天只要没事就关注妻子用药和身体状况,找了岳父帮忙给家里请了个医术不错的大夫养在家里,随时为家里人请平安脉。 但京城中不是没有流言蜚语传出,都说裴家明知自家姑娘身子不好生养,欺负人家沈主事年纪轻家底薄好欺负,算计着沈锦娶了裴晚晴,不说纳妾,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能有多可怜云云。如果不是裴晚晴这次争气怀上了多胞胎,怕是话还能说的更难听。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1页 但这也不是说那些人就就此罢休了,她们只是在等,等裴晚晴再出状况。她毕竟是有过一次因为闲不住非要去骑马导致流产的前科的,多胞胎生产又危险,她们等着裴晚晴再次流产保不住孩子,遭到沈家忍无可忍休妻,甚至心思阴毒的还指望裴晚晴一尸多命死在产房里。 到时候沈顾两家与裴家决裂,她们就能有机会嫁进沈家,拥有那么好的丈夫之余,还能为家族拉拢到不错的女婿和势力,为自己在家族中的话语权添上一份助力。 京城里家世好的男人很多,但前途优秀又人品贵重的男人就那么几个,僧多粥少,她们这些贵女也要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啊! 可惜,沈锦有前世的记忆,受过现代一夫一妻的教育和培养,甚至男人管不住下半身的后果有多可怕,更何况他也不是那种贪图女色的,要贪女色,他媳妇姿色就挺不俗的。 许多家世一般的贵女都想着法的想和沈锦搭上线,但沈锦不是装直男直截了当的拒绝就是装听不懂,转身萌萌的驾驶着马车去接自己妻子回家。裴晚晴顶着众多贵女贵妇的嫉妒羡慕,日子过得美滋滋,天天还有丈夫时常提醒自己的补汤,早晚还要丫鬟拉着自己去院子里走一走活动活动好生产,让她即便是怀了多胎肚子也没有大到狰狞的地步,顺顺利利的为沈家添了三个儿子,三年后又生了个女儿,狠狠打肿了那些图谋不轨的傢伙的脸。 裴如海对女婿的举动满意极了,天天跑到妻子面前邀功,或是在同僚面前炫耀女婿对女儿有多体贴,连秦池都躲不过他,直接把人一个堂堂镇国大将军丢去军营负责新招揽的士兵训练,都不愿再见他。 可见这人有多烦人。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两年,沈锦以研发了红衣大炮和火铳、以及联合太医院提前制止了去年天灾之后会出现的瘟疫,研发出了治疗时疫的药方,正式坐稳了工部侍郎的位置,为正四品,在同龄人中已经是地位极高,正式迈入那些大佬的视线。 第75章 ◎结局◎ 夜深人静时, 一道身影闪过,从一街道角落砖缝中摸了一把,转身离去消失在黑暗中。 靠着顾明哲的教导, 以及妻子的财力, 沈锦很快就用短短五年时间组织起了自己的势力, 手里还有了属于自己的暗卫和人手。他升官太快了,早年为了占地方, 秦池没少提拔他,从一个小小编撰到正四品工部侍郎,几乎惊呆了众人眼球。现如今一切都即将要平定了, 作为新帝施恩的最好手段,沈锦最近两年的差事留下的功劳都被摁了下去, 只等着最后是谁上位了。 沈锦嘴角微勾, 顺手把手上的纸条就着烛火烧了。 裴晚晴肚子争气,为沈锦一口气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如今成婚七年,四个孩子无一早殇, 全部立住, 丈夫对其依旧千依百顺温柔体贴, 任谁不说裴晚晴好福气? 已经二十六岁的沈锦没学着同僚那样蓄起鬍鬚, 脸上依旧干净,只是因为工部时常要「出差」,晒得黑了些,肌肉结实了些, 但不掩其本身的俊美, 还多了几分武将那样的洒脱, 在京中贵女中的人气不减当年。 而比沈锦还大一岁的裴晚晴如今看着也是光芒四射。有了几个孝顺懂事的孩子, 还有温柔的丈夫,对未嫁前的一切不好都看开了,只归咎于上天要她等,等真正的会疼惜自己的男人。现如今她上面公婆健在且和善,顶头还有个与万岁年纪相差无几的祖父,中间丈夫俊美温柔,下面子女双全,日子衣食不愁,后院也没有小妾庶子女来戳心窝子,多少即将出嫁的小姑娘羡慕这样的好日子,宁愿托关系也要裴晚晴来做全福太太,就是图以后自己也能获得那样美好的生活。 靠着这么一出,裴如海成了众多老丈人丈母娘最羡慕嫉妒的对象,沈家也成功以寒门子出身在京城高门中站稳了脚跟。 「哎晋元,你是真不打算纳妾?哪怕只是个平妻呢!」六皇子悠闲的抢了沈锦装了软垫的躺椅,摇晃的舒舒服服,瞅着好友如今越大越一本正经就看着不舒坦。 沈锦翻了个白眼:「我看你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信不信回头我让元柳收拾你?」 元柳的确按照顾明哲的安排落了牌子在宫中,在皇帝身边做了个奉茶女官。在秦池的支持下成功夺回了应该属于自己的所有东西,李俊彦一家和帮凶李邦成斩首,其余得利者该流放的流放,只留了一个旁支中刚出生的孩子过继,做李承嗣的嗣子,顶门立户,现在是沈锦身边的弟子,与膝下三个儿子一同养大。 出身永康侯府,是李承嗣侯爷唯一遗孤,还有属于侯府那样庞大的财产留作嫁妆,虽说有一半要留给「弟弟」,但也是一笔让人流口水的财产了。 但谁也没想到,皇上居然会让元柳认顾明哲为义父,许配给六皇子做侧妃,妻大夫小的两人居然相处的还不错,婚后两子,正妃体弱无子,府里都由侧妃主持,简直一家独大。 元柳性子看似柔软实则坚强,在宫里几年还有了点好胜的心思,对自幼自己看着长大的六皇子从一开始的相看两厌到两情相悦,这两人经歷了不少。六皇子深知自己的身世,也知道元柳的身世,对一路扶持帮助他们的顾明哲和沈锦甚为感激。 但这不耽误六皇子变成一只「耙耳朵」。 正当沈锦天真的以为,一切都会这样平静下去时,三皇子连同二皇子逼宫叛变,禁卫军两位副统领刀兵相向,整个禁卫军死伤大半,还是护城军及时赶到捉拿了叛国贼子,赵子刚从中立下大功。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託啦 : 第112页 而宫中,秦池被气的吐血,奄奄一息,四皇子被刀砍伤左臂「重伤」,自此于皇位无缘,五皇子与皇后被叛贼杀死在中宫宫殿之内,只留下六皇子一人可登临大宝,受封了太子。 不管众多官员宗室是如何想的,现如今能登临大宝的只有六皇子一人,因其生母成迷,又素来低调,朝臣都把他当孩子煳弄,本就没几个人愿意与其交好,身后明面上看,除了永康侯府和正妃的西宁何家之外,竟再无人脉。 所以在现任安国公顾明哲、工部侍郎沈锦以及礼部尚书欧清、承恩侯府世子景凌、谢国公世子谢元涛,甚至镇国将军府都出现支持六皇子做太子,并兢兢业业扶持的时候,简直是震惊掉了整个京城贵族的眼珠子。 竟没一人发现,六皇子身后早在不知何时,就已经聚集起了这样庞大的人脉了。 但同样的,有这么几家,就足以代表了京城一半的家族和权力,一文一武帮扶的六皇子地位极其稳固,很快就让人坐稳了太子之位,在秦池病重三月后禅让皇位,也一样帮着坐稳了皇位,这才功成身退。 …… 新帝登基,因是禅让,秦池为太上皇,手把手教授还年轻的儿子处理朝政,身边还有顾明哲随时帮助。沈锦、景凌、谢元涛、班云庐、欧清、赵子刚,和其他几个保皇党的世家的年青一代彻底告别了曾经的悠闲时光,一个个忙的脚打后脑勺,回家还要照看各自家里的崽子,有妾室的还得调节妻妾之间的矛盾。 反而曾经战战兢兢的四皇子现在一跃成了宁王,深得新帝看重,见天贱嗖嗖的跑来对几人炫耀自己「有钱、有闲还有宠」的好日子。 要不是沈锦他们还有最后的理智,怕不是宁王早就被揍了几百遍了。 当然,悠闲的时光还是不可能有的,由皇上先示范,沈锦这个「大舅子」跟随,几个交好的好友们纷纷把自家最闹腾的崽子们塞进了宁王府。 由宁王妃的父亲,现任太傅张大人作为夫子,裴如海退休后作为武夫子,再加上脑子里总有「奇思妙想」的沈锦,一起精心教导这群未来会给大越带来不一样风景的下一代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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