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身欲望:悲伤的左手之年》 第1章 写在前面 在看三岛由纪夫的著作《潮骚》的时候,封面上标明了这样一句话:这是一个与文明隔绝的理想国度之探寻。 在每一个现实的日子里,我都是在青春的庇护下躲藏在城市的睡梦中懵懂的度过我生命中的流年。至少目前为止,应该是这样。 时间总是轻轻地如流水般将过往的光影重叠,交错。 对于我来说,或许青春的涵义真的只是一个理想的国度和虚无的梦境,而我一直沉醉于这样一种探寻理想的状态。 如今,我已经二十多岁的年纪,这是一个尴尬的岁月,岁数不算小,但是仍旧在城市中流浪,在地域间徘徊。就像是郊外的风,没有际涯的漂泊着。 在压抑的时光中写一些文字,用以释放内心沉积的一些东西是我现在仅存的嗜好之一。其实,在以前,我还拥有很多梦想,比如在音乐方面有所建树或者去参军,然后当一名空军飞行员。随着命运流向的转变,我来到了南京,这些梦想也就开始随着我逐渐增大的年纪,慢慢的消逝于心底的某个漩涡。 这部小说其实已经开始很久了,中间还搁置了一段时间。而如今,在指尖键盘仓促的敲打下,终于走向了结局,对此,我的内心是欣喜的。 开始的时候,我想写一些用以寄托情感与内心的文字,就像火车站前总是会有寄存包裹的地方,而我的灵魂也需要找到一种附属的安全感,需要放下这样沉重的包裹。因此,我开始一点点的完成着这样一个梦想。 后来,我仿佛看清楚了整个城市的模样,它冷峻、疲惫、复杂,充斥着人们形单影只而又匆忙的身影,无论是天黑或是黎明,始终未曾停歇过。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与心灵的匮乏。我选择了逃避,从一处到另一处,这是属于自己流浪的身影。 我是个喜欢回忆的人,尤其是生命中的那些过往。 而在回忆的浪潮下,我发现了青春的最终价值。它无疑是在努力的描绘着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为生命装点一些精彩的资本。我想在时光的末尾拼凑出青春的样子,却又不知道怎样才能够用键盘敲打出这个时代的重量,我认为这是任何一种话语所代表不了的力度。 从小到大,在别人眼里我一直是一个守规矩的孩子,甚至可以称为乖巧。他们都觉得我性格内向、进取、会为人处世、懂得世俗的一些规则。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生活是怎样。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过得幸福快乐,只是生活给予了太多的不是,它不给我们选择的机会,像是《寂寞在唱歌》里唱到的:谁说的人非要快乐不可,好像快乐由得人选择。 我出生在80年代的末尾。从我出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有了太多曾经未知的东西出现在身边。时尚,潮流,新时期所特有的物质、精神还有价值观。 我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可以用文字将一些东西直接或者间接的表达出来,但是这个方法依旧是太过于稚嫩。关于年轻的生命,关于各种情谊,关于世俗,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而这里面的故事却都是实实在在的在我们的生活中上演的。 现在,我写得最多的就是博客上的那些心情随笔,我以为时间总是会带给人一些东西,因此想记录下自己在各个时期的心路历程。 如今,我已彻底地迈进社会的洪流,而在此之前我便理解到了生活的艰辛与不易,有时候会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感到迷茫,不知道自己将会变成怎样的人,是否如期待的那样。经常在感觉疲累的时候,我会幻想着死亡,然后把这种方式看成是一种解脱。在大学毕业前,我几乎每年都会在或长或短的假期里找到一所庙宇,让自己整个人沉淀在晨钟暮鼓中,随和尚们出早晚课,也吃过长斋,念过梵文的经咒与箴言。“一尊古佛伴天涯,三柱清香度余生”的日子是我所憧憬而希冀的。不是每个人都在追求着小镇外的精彩,或许闲适和恬淡才是美景怡心的根本所在。 有很多人,穷其一生的苦苦追寻,试图让自己攀爬抵达到一个未知的高度,却不曾发现,在追逐的过程中总是有无法修补的缺失。 无尽的轮回,让我们作为独立的个体,不曾真的死去,也从未真的出生,只是在度过不同阶段的重复体验,这一切,没有终点。因果的交替,就像一部独特的戏剧,但现实的悲欢离合却又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虽然我确信自己只是一个庸人,但是仍旧会勤奋的将文字书写下去,直到逝去的那一刻。 余华先生在《活着》的中文版序言中写道: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的突出。内心会让他真实的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 现在,我不再是想简单地书写下寄托情感与内心的文字,而是想记述关于生命的真实感,它不再是任何单纯的一种寄托或是情感的诉说。我每天在黑夜里,敲击着键盘将一些零碎的东西整理拼凑,然后加以修饰,用文字诠释了一个故事,因此,成就了这部关于生命、灵魂及人性的小说,我希望大家能够明白,这是一种探讨,而不是单纯的故事或是笑话。 关于《悲伤的左手之年》,其实我想说的还有很多很多。我希望它能代表自己内心的独立自白,代表一种特定背景下对人们的诉说和映射,更多希望的是能够让大家进行思考。这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人们的内心已经因为一些虚无而变得扭曲,迷失。不断膨胀的欲望让生命变成了感叹号,这感叹号代表了一种无奈和困顿。 2009年的夏季,我一个人在南京,思绪着一些漂泊的故事,写下这段字的时候,外面的天空是阴沉的,还飘洒了一些小雨,我的耳边放着名叫《雨夜南禅寺》的钢琴曲,我开始更多的怀念,怀念旧时的朋友以及所经历的每一段流光。 2011年的夏季,作品即将付梓成书的前夕,仍旧是一个人,地点在北京,与两年前不同的是,这时的我已经告别了学生时代,有了一份足以养活自己的工作,而且我很热爱它。出差到北京的日子虽然忙碌,但我深知这是打磨与积淀的过程,而在这深沉的夜,内心的荒芜在不断的拥挤向前,只为纪念那些打马而过的岁月。 如果,你和我,我们能够通过文字获得同一种认知,那么,这就是灵魂相通的人。但我知道,关于青春的那些层层叠叠繁琐而冗长的心事,终有一天,会渐渐,渐渐地消失不见。 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亲眼见到了许多无法挽救的陌生灵魂,他们在走向更深的沉沦。我写出这个足以挽救我自己灵魂的故事,以此来慰藉自己,也对这些陌生的灵魂有一个交代。 一切再简单不过,仅此而已。 白艾昕。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初。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定。 第2章 伤逝 我想,我们活着生不如死,甚至还不如夏天里肆意交配的蚊子,它们可以产卵,孵化,最后孕育出自己不计其数的后代,继续和人类进行着顽强的战争。而我们,却不同,我们只能在人群中文明的交往,装出一幅文质彬彬的模样,却在黑暗中才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泄着自己的欲望。 天气本来就闷热,空气中泛着黏稠的气息,那团红色的火球泛着逼人的热气,让人无处躲藏。虽然江边的风呼啦啦的吹着,高大奢华的建筑物中,空调也在一如既往的运作着,但是我却没有丁点儿凉爽的感觉,此时的江风是热的,况且那奢华的建筑不是我能去的地方,我身上没钱,享受不起这昂贵的冷气,只能耷拉着脑袋走在街上,犹如缓慢蠕动的老妪,慢慢腾腾,空气中夹杂着潮湿和令人窒息的诡异,扑进每一个充满恐惧的毛孔里,以至于可以使角质层窒息,或者让我感到死亡的临近。 我不知道自己此刻想干什么,就是烦闷。下楼的时候,一层102的大妈还露出因为没戴假牙而暴露的缝隙,用她老人家那嗡嗡的声音问我:“这么晚了还出去啊?”我朝她老人家歪歪嘴说:“我无聊,出去散散心。” 顺着菜市场,那里始终是个热闹的地方,形形色色的什么人都有。从早上5点到晚上9点,吆喝个不停。我怀疑杨晓薇怎么就看上这么个地方呢,真搞不懂她怎么想的,究竟是为了我们一起做爱时有这不和谐的音乐伴奏,还是真的为了生活的便捷,因为我猜不透她,所以更琢磨不明白她的想法。 也许,她还有其他的目的。 这些城市的小市民们,我确实没有办法形容他们的素质。包括我和杨晓薇,尽管我们都是大学生。我觉得我们都是饥渴的动物,为了自己的欲望,才会结合在一起。这就像春天开花绽放的蒲公英,会借助着生命的意愿去寻找自己可以生长的沃土,在风中飞扬。然后再生根,发芽,开花,最终寻找属于自己的天地。虽然我们属于灵长目中比较高级的动物,其实,本质上还不如植物。 毕竟植物有顽强的生命力。 你可以想象,所有城市的菜市场都一样:这里是白菜萝卜,那里是蒜泥黄瓜,这里与那里之间是鲜活的水产品及早已死去的鸡鸭牛羊,其余的还有油盐酱醋。总之,我能闻到它们混合后奇怪的味道,腐烂的白菜、腥烂的鱼虾、呛人的佐料,直冲鼻孔,然后蹿进喉咙,进入我的呼吸器官,冲得我大脑发晕。还有那无比热情的叫卖声和无休止的讨价还价,与马路上汽车的鸣笛声交织在一起,这简直就是一曲完美的城市交响乐。 我习惯于每次吃饭都对杨晓薇说,人就是他妈的有种,吃的全是动物和植物的尸体,就是舍不得吃自己。 一个穿着宽花格衬衫的大姐,不,更确切地说应该是大婶。她肥胖、臃肿、粗俗的在人群里穿梭,尽管身体宽大,但还是在灵敏的行动着,就像猩猩在模仿长臂猿的行动一样可笑。她的行走是那样的富于规律,犹如一块宽大的木板,在别人的挪动下,竖立着,左右摇晃着,一上一下,前进着,但是这个前进很辛苦,举步维艰。 这就是人生,一天一天这么重复的过着。像我和杨晓薇,每天起床,洗脸,刷牙,吃饭,做爱,然后一起去上课。有的时候,我们根本就不用去上课,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醒了就互相对望着,傻笑,然后再睡去,然后再望着。我们彼此拥抱,没有距离,在温暖的被窝,只靠着身体的温度融化着日子的长度。天黑,天明,就这样三年。 我想,我们活着生不如死,甚至还不如夏天里肆意交配的蚊子,它们可以产卵,孵化,最后孕育出自己不计其数的后代,继续和人类进行着顽强的战争。而我们,却不同,我们只能在人群中文明的交往,装出一幅文质彬彬的模样,却在黑暗中才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泄着自己的欲望。杨晓薇,她在床上的声音是那么的富有节奏,但在同学面前,却俨然是一副淑女的样子。文静、贤惠、温柔、气质。这他妈的就是文明底下隐藏的丑恶的灵魂,每当在马路上见到这种人我就想上前撕下他的面具,让他赤裸裸的暴露在阳光下。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说我们是天之骄子,是希望和未来,二十一世纪的接班人,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等等。难道我还不清楚我们这些学生是什么东西么,很大一部分是杂碎,流氓,畜牲,是社会的败类和负担。 我对王厉彬说:“我还不如一只别人养的宠物狗,真的。那动物每天还有牛奶喝,晚上可以躺在女主人的胸前幸福的睡觉,甚至可以大胆的用它红润的舌头舔她的每一个部位,无拘无束。而我却不可以。” 这是我和王厉彬刚刚进入大学时,第一晚的深夜谈话。 王厉彬沉默许久后还夹杂着叹息说到:“他娘的,那我还不如狗拉的一堆屎。这叫生活,乱七八糟的生活。”我们的话题后来换成了女人、金钱、生命、还有政治,最后转到科学。一直到天亮。我发现时光就那么流失,竟然在言语中那么伶俐的流淌,我却抓不住它。就这样我和王厉彬迅速发展成无话不谈的亲密朋友。 这种迅速令我吃惊。 从我和杨晓薇租住的房间楼下左转拐两个弯就是菜市场。我从市场出来,在对面的一个小商店里买了一盒555香烟。我也不清楚为什么突然对这玩意有了兴趣,对它之深甚至超过对杨晓薇的感觉。杨晓薇是一个欲望没有尽头的女人,就像点燃的液化燃气,会急剧在房间里释放出它的能量。也可以说她的欲望就是大海,有多少水流淌过,她都可以注下,而且使你会和她自己本身一样,欲望变得越来越强烈。 我无法抗拒杨晓薇身体对我的诱惑。要不我怎么会拼命地追到她,据为己有。因为人的欲望本身就是一个浩瀚的天空,我不占有杨晓薇便会有其他人占有她。我说杨晓薇是我的私人财产。那个时候,她开心得要命,陶醉于爱情的女人最美丽,她那个时候就是一支鲜艳的令人涎水欲滴的玫瑰。 我能感觉到心跳在逐渐地加速,不明白今天为什么这么烦躁。我在马路边抽了两支烟,又坐了一会,大约15分钟的时间。蓝色的烟顺着天空往上爬,袅袅娜娜,最后和天空的蓝色化为一个整体。在蓝色的沥青路面上,我也融化成了蓝色。 马路对面是一个诺基亚手机的广告牌,一个漂亮女人的身影,在摆弄着她的曲线。女人的裙子下面,站立着一对情侣,他们在毫无顾忌的接吻。那个男的靠着漂亮广告女人的腿,他们是那么的不成比例,让人感觉十分的滑稽。女人用双手抱着他,很陶醉的样子。我肯定他们的舌头在彼此的身体里游动,就像两只没有拘束的鱼,在河里摩挲。或者就是两只光滑的蛇,彼此缠绕着,慢慢的蠕动,并且分泌着令人兴奋的液体。那个男的手一直塞进女的衣裙,寻觅着生活和生命的无限渴望。 看了这些,我轻蔑的笑了笑,这年头人都饥渴成这样。我把烟头掐灭,然后大步流星的往回走。 那个广告牌上的女人还是笑容可掬。裙角飞扬。 第3章 痕迹 我感觉到疼痛从骨头里面钻出,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一点点的融化着,像一块融冰,在炎热的夏季,我的灵魂在飞,朝着蔚蓝的天空,远处的西边有金黄色的阳光,洒满我的身躯,和着绯红的云朵,越飞越高,一直到天际。 生命就是在瞬间结束的。 我觉得人来到世间很难言喻长短,生命本就无常,所以我恐惧黑夜。每当夜晚,我总会难以入睡,害怕沉睡千年,第二天不会再醒来,就这样安详的死去,消失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人会知道,也许当人们发现的时候,我的尸体早已腐烂,面目全非。 我曾经和杨晓薇一个月没有上课,我们就徜徉在爱情的甜蜜里,躲在小楼中依偎着,管它春风夏雨,秋叶冬雪。在这样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没有人会在意我们的死活,也没人会在意我们是否穿梭于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我觉得我们就是城市里漂泊的风,没有身影,但却无辜的存在着,一丝丝的也没有方向,就这样四处流浪。 也许还会有更多的人和我们一样,用同样的方式生存着,苟且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说我干了一件蠢事,的确是一件十分愚蠢的事情。 我无趣地走回了家门口。就像周杰伦在动感地带广告里那种迷茫的眼神,我看到房门紧锁。 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我掏出那个发黑的钥匙,在左手的食指上转了一个圈,它却掉在黑暗的楼道里。靠。真是的。我把眼睛的焦距调到最佳状态,瞳孔放大到刚刚好,在黑暗中苦苦地寻觅,那家伙却安然地躺在门板的缝隙里。你猜,我在这个时候听到了什么,是杨晓薇的声音,是她叫床时动听的声音,从门缝里悠扬的溢出来,像浴缸里盛满了的水,流向四面八方,这个声音会随时勾起人的欲望,兽性的一面在此时崭露无疑。 我小心的开了门,穿过狭小的过道,杨晓薇的声音越来越大,从我们曾经拥抱过无数次的床上散发出来,犹如一股香水的味道,迅速的在房间里弥漫,充斥着房屋的每一个角落。杨晓薇贴在客厅的那张有点明星味道的照片对着我微笑,暧昧,妩媚,甜蜜,充满深情。 那个场面,在有生的记忆中,我会刻骨铭心。 杨晓薇穿着白色的睡衣,那是我在她20岁生日时送给她的礼物。她柔软的身体,在宽大的床上摆动着,嘴里哼哼呀呀的不停。神情陶醉,脸色红润,连整个身体都是通红的,与她洁白的睡衣相互映衬,像黄昏日落前的海面,白云朵朵。她的头发凌乱的铺在床上,拥抱着她白皙的脖子和脸,身体在不断起伏,像海上漂浮的渔船,随着海浪荡漾,她的头发都在欢快的呼唤,包括她每一个毛孔,全部舒展开来。 她的睡衣底下,也就是令她陶醉的地方,一个男人黑色的脑袋在不停的晃动,嘴里还不停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杨晓薇用手使劲按着那个男人的头,男人拼命地吮吸着。 三年前,有个人和我彻夜谈论女人,性,人的虚伪还有各自鲜为人知的家事,我们彼此成为最亲密的朋友。这个男人还告诉我,虽然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但是兄弟妻不可欺,兔子不吃窝边草。 三年后的今天,我却看见这个男人伏在杨晓薇的身下。 这个男人就是王厉彬。 我的愤怒油然而生,像岩浆从地下8000米的地方喷发出来。如果你在那个场面,你也会这么想的。你无法容忍你的老婆给你戴绿帽子,尽管杨晓薇还不是我的老婆,因为我们没有正式的红色小本的庇护。 你猜那个时候我干了什么!大步昂扬的进了厨房,操起我平时用来切西瓜的刀子。那刀刃足足有25公分长。虽然我的手有点颤抖,但是我还是镇静了一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操他妈的!杨晓薇的表情在我的眼前浮掠,我把刀刃在案台磕了一下。你妈的,老子豁出去了。我真的就那么出去了,3秒钟,肯定就三秒钟,因为厨房到卧室就那么一点距离。 王厉彬!你个狗娘养的。我举起刀。 王厉彬从白云朵朵中探出头来,惊奇地看着声音的震源。他的眼神迷离,无助,惊奇,质疑,无言以对,羞涩,停滞,没有光芒,就那么傻傻地对着我。我相信他还没有来得及思考,或者申诉什么,我的刀就很笨拙的刺进他的胸膛,那个包罗万象的胸膛。他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挣扎。随着刀刃的带出,我的蜡笔小新床单立刻成了红色,鲜艳的红。整个房间顷刻弥漫了一股血腥味道,咸咸的。这一刀下去王厉彬便蜷缩着倒在墙角,抽搐,痉挛,脸色发白,呻吟,直到最后没有了生命的气息。他的身下,血流成河,粘粘的液体,在地板上流动。 杨晓薇缩在床头,浑身哆嗦,牙齿咬着睡衣,噔噔的发抖。下身赤裸,大腿和脚上粘满王厉彬鲜艳的血液。 我就这么杀了人。王厉彬,我的大学同窗,算上前面拿刀的3秒,前后不过就8秒钟,从我杀人的念头开始闪烁,到最后得手,一共就8秒钟。当我把刀子从王厉彬身体里抽出来的那一瞬间,我后悔了,但是我无法相信我真的是杀了人,尽管此时我的脑子里还是杨晓薇白云朵朵漂浮的情景。 周围的喧嚣暂时冲淡了时间的停滞。 我和杨晓薇都没有了呼吸,只剩下恐惧。 “咣当”一声,我们才从死亡中惊醒。那是我手中的刀跌落地上时发出的悦耳声音,刀柄上的血迹逐渐凝固,像我在饭店里吃剩的红烧茄子的盘底,不可容忍。 我开始害怕起来,感觉黑暗在眼前浮动。疲惫,迷惘,周围全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冷峻不羁的目光。王厉彬面目狰狞,痛苦,眼球浑圆,一只手紧紧捂住那个我在几分钟之前制造出来的窟窿,却一动不动。我踉跄着站起来,从屋子里逃出来。一个东西绊了我一下,那是王厉彬的内裤,大红色的,像他鲜艳的血液。 我的目光呆滞,恐惧。 杨晓薇从桌子上摸起手机,战战兢兢的按着键盘。她的脸色苍白,像瓷器娃娃,一尘不染。 我知道她在报警。 我是从楼上扶着楼梯下来的,两腿发软,像两个棉花柱子,瞬间丧失了力气。我的脸上、胸前、胳膊、腿上全是血,像一个刚在浴缸里用血洗过澡的人。我害怕,但是我并没有逃跑的意思,虽然浑身发软,但仍旧从容不迫。 左拐两个弯穿过菜市场,那里依旧热闹非凡。这个时间是做生意的黄金时段,没有人会在意你的一举一动,因为他们忘却周围的一切,为了钱,其他的不足以关注。 四分钟,我又到了诺基亚的广告牌下。那对男女早已不见踪影,我能听见远处的警笛越来越近,那是欢迎我的声音。我站在那里,六神无主,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这个时候,我还是不敢确定自己真的杀死了王厉彬。 在玻璃橱窗的后面,广告女人还在笑,有深深的酒窝。 “妈个逼,笑个屁!”我感觉她在嘲笑我的无知。我从身后捡起一块石头,朝她红润的脸蛋砸去。他妈的,和杨晓薇一样恶心。那广告的玻璃立刻就碎成一片一片的,像一颗受伤破碎的心,我觉得我的心也在破碎。 周围目光汇聚,瀑布似的看着我满身的血迹斑斑,充满着疑惑和诧异。 一个警察把枪对着我:“站着别动!”他在老远的车子旁边大声喊道。 一群穿制服的警察开始朝我冲过来。 我得跑,我不能让他们抓到,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至少我还得给柳淑云打一个电话。我的念头在脑中闪烁,脚步就马上飞跃起来,这次我朝着警察相反的方向。 “你别跑!站住!”他们喊。 前面,又一群警察。妈的,杨晓薇,你叫这么多警察来抓我。我嘴里不满的念叨着,丝毫没有慌乱。 我从马路横穿过去,我看到那是白色的斑马线,我横穿马路是从来没有走过斑马线的,我觉得那是对人的约束,但是这却是第一次。警察从两头飞奔过来,把我夹在中间。我没有看红灯,准确地说是我没有机会看信号灯。时间就在一刹那间,就像我要杀王厉彬一样,就在一刹那间,一辆斯太尔货车从我眼前掠过。 我的身后是一个警察的声音:“小心汽车!” 我回头,看见他使劲的摇头,脸色非常难看,手臂在不停的摇摆。我的脑海没有任何的念头,只有一种奇怪的声音在回旋,随后是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接着是“砰”的声音,像我和杨晓薇举杯庆祝碰杯的声音,就这样我在空中飞翔起来。在此之前,我一直会做一个同样的梦,会在梦里自由的飞翔,无拘无束,周围是蓝色的天空和碧绿的草地、田野,还有潺潺的流水。 那个警察回过头去,用手捂住脸。 我的身体在天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在广告女人破碎的胸部前跌落了下来,她朝我微笑,像杨晓薇和我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微笑。那个司机则双手握着方向盘,两眼目光呆滞。 “他撞的我!他撞的我!”他用一只手指着躺在地上的我说。 我感觉到疼痛从骨头里面钻出,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一点点的融化着,像一块融冰,在炎热的夏季,我的灵魂在飞,朝着蔚蓝的天空,远处的西边有金黄色的阳光,洒满我的身躯,和着绯红的云朵,越飞越高,一直到天际。周围是童年的伙伴,故乡的一草一木,有满山遍野的牛羊,还有流淌的河流。突然我感觉到寒冷,哆嗦。我看见了杨晓薇,她抱着我,用她的体温温暖着我,我幸福的微笑,然后化成一团水,流淌进泥土里。我神情恍惚,她又从远方飘来,带着甜甜的笑容,在我的周围飞翔。最后又向远方飘去,微笑,挥着手,慢慢的消失,到远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我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 那是我第一次遵守交通规则。 这一年,我22岁。 我相信自己最终化成了一团泥土。 第4章 渊源 下面由我给你们讲述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吧。 当年日本鬼子进入东北的那阵子,也就是上个世纪的30年代,在黑龙江省东部的河畔,有个叫木家乡白家屯的小山村。 那一年的秋天,对于白家屯的人们来说,是一个灾难的年景。刚收完秋,很多人家还没有休息下来,小日本就打破了这个小村的宁静。我不明白日本人为什么会选择从东北进入中国,虽然那里有富饶的矿产,而且日本兵还派出大批的军队长年驻扎在那里。 那个时候,白玉玺正在山里头砍柴。你们应该知道的,在黑龙江的冬天,他们都需要大量的木柴来取暖。东北这疙瘩,就是冷。冬天冷得要命,有时候会在零下40度,所以必须有足够的柴禾过冬。 白玉玺是农历的八月末进的山。在山里,他拼命地砍着柴禾,娘说准备够了过冬的柴禾,就在春节的时候把王小翠娶回家来。王小翠是白玉玺的媳妇,一年前就订了婚,就是一直没有过门。刚刚二十出头的白玉玺一听到娘这样的话,浑身的劲就使不完。他约摸着,等他在山里待够半个月,家里过冬的问题就可以解决,而且自己娶媳妇的柴禾也够用,等到把王小翠娶进门,他就把炕头烧的火热火热,让王小翠和自己在被窝里舒服死,来年给他白家生个大胖儿子。白玉玺一想到这里,就会幸福得呵呵直笑。 他身材高大,肩背浑圆,胳膊粗壮。王小翠每次摸着他的身体的时候就会浅浅一笑,笑得白玉玺莫名其妙。 白玉玺不明白女人的心。 他是个粗人。 白玉玺赶着骡子回到村子的时候,他感到了世界的没落。其实我不用描述你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日本鬼子进村了,还能有什么好事情呢? 白家屯的头顶上被蓝色的烟雾笼罩,本来就很不整齐的房子七零八碎的扭在一旁。有的残橼还有袅娜的蓝色的烟缠绕。村口的碾子被推倒在一旁,有红色的血迹沾染在上面。整个村子安静得出奇,没有狗的叫声,也没有牛马的叫声,更没有孩子的欢笑。 白玉玺扔下骡子,从横七竖八的废墟里穿了过去,经过白七伯的门口,看到他家的房屋已经没有了顶,窗子掉了一扇,门烧掉了一半,黑黑的挂在墙上,像个腐烂的冬瓜。然后,他急忙越过墙,到了自己家的院子。 白玉玺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找遍整个屋子没有看见娘和大哥的身影,屋子里狼藉一片,衣服被乌七八糟的扔了一地。院子里有鲜红的血迹,从堂屋一直到门口。猪圈里快要生猪仔的母猪横躺在猪窝里,肚子已经开了膛,血浴着整个猪窝。外边,摆放着七八只白得发青的小猪仔,嘴咧开在一旁。那可是白玉玺母亲辛辛苦苦养了一年才有的老母猪。 白玉玺看到这样的情景,眼泪就哗哗地流了出来。 “狗娘养的小日本鬼子,老子老子——”白玉玺喊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浑身就没有了力气。 白玉玺趴在院子里哭了一天一夜,最后就昏睡了过去。那一夜,天空的星星格外明亮,他的周围有成群的萤火虫,偶尔还有猫头鹰的叫声。猫头鹰的叫声不吉利,农村有这个讲究。 白玉玺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太阳从东面照耀过来,红色清淡的光映着他的脸庞。他突然发现一张熟悉的脸在看着他。白玉玺眨了眨眼睛,他的哥哥白玉福对着他傻笑。“嘿嘿,嘿嘿。”在红色的阳光下,白玉玺抱着哥哥,无言。只有哭泣。 而后,傻子白玉福“嗯嗯”的指着村口的河边。白玉玺跟着过去,他发现了母亲的一只鞋。鞋静静地躺在那里,鞋帮上沾满了泥土,旁边是安详流淌的小河。 后来,白玉玺家的院子里多了一个坟冢,里面就只埋着一只鞋。 男人因为有了女人,才有生命的活力和生命的延续。 这个时候,白玉玺想到了王小翠,他那个还没过门的媳妇。白玉玺是循着日本鬼子的足迹追的。他拿着自己砍柴的那把斧廉,在磨石上磨得闪闪发光,甚至可以看见自己仇恨的目光。 狗日的。 白玉玺追了三天三夜才看到了鬼子的据点。那里有成群的鬼子把守,他根本无法接近。白玉玺躲在树林里一动不动,因为鬼子那边有炮楼。他在树林里伺机两天两夜,但是始终没有机会。就在他几乎绝望的时候,他的眼睛顿时闪烁起来。 那是个黄昏,夕阳燃烧着白云,天边绯红一片。 一辆三轮摩托从鬼子据点里开了出来,车上有两个鬼子,并排坐着,车兜里坐着一个女人。稍显老旧的三轮摩托在凹凸不平的土路上颠簸,后面是一股飞扬的尘土。 白玉玺揉揉干涩的眼睛,那不是王小翠么,的的确确是王小翠。白玉玺赶忙操起了斧头。我想象当时他和我操起西瓜刀的心情应该是一样的。我们有共同点和不同点,相同点都是为了女人,不同点是他为了他心爱的女人,我为了给我戴绿帽子的女人。我们还不处于同一个时代。当然,我只杀了一个人,手无寸铁。白玉玺是两个,而且那两个都带着枪。还有,他成了民族英雄,我成了社会的败类。就因为我们不是一个时代。所谓时代造英雄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白玉玺飞快地跑到路边,那是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挪动了一棵干枯的大树,横着挡住了去路。其实白玉玺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三只轱辘,呼呼地跑着,还不用骡子和马拉。他老老实实的藏在土堆的后面,等待着最终的行动。 鬼子的车越来越近,最后熄了火。白玉玺探出头。一个鬼子张牙舞爪:“八格牙路!”他对着另一个鬼子说。另一个鬼子叽里呱啦半天。然后,他们都下来搬那棵树。这时,白玉玺看到了王小翠,她神色黯然,目光呆滞,没有血色。白玉玺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他“腾”的从土堆后跃起,举起斧头,朝着那个撅着屁股的鬼子头上抡去,一道寒光闪过,鬼子的头就像一只皮球,掉在地上咕噜咕噜地打转,一直滚进了阴沟里。另一个鬼子回过头来,还没有来得及举起枪,白玉玺又是一抡,最后一个鬼子的头颅也就那样掉在了地上,不过它没有滚,眼睛睁得大大的,就像王厉彬临死之前的眼神,无辜,茫然。 随后是两个倒下的身躯的声音。白玉玺的身上溅满了血,这个情景和我当时杀死王厉彬的情节颇为相似。 王小翠看到自己心爱的男人,不由得热泪盈眶。 白玉玺把王小翠从车上解下来,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这是白玉玺一生最为脍炙人口的一段经历,也是他最为自豪的。因为他不仅救了他的女人,还缴获了两只枪,成为他以后人生一段不可诉说的财富。 接下来是白玉玺一路逃亡的故事,可能有些罗嗦,不过没关系,到了下面你们自然就会清楚了。 白玉玺救了王小翠以后就马不停蹄地往白家屯赶。又是三天,他们赶回到白家屯。 他的背上背着两杆崭新的步枪,那是他的战利品。为了逃避鬼子的追杀,他们开始了一路逃亡,包括他的傻子哥白玉福。往东是千万不行的,那里有大批的日本鬼子,听说满洲里都建了伪满州国,溥仪当了日本鬼子的傀儡皇帝。因此,他们选择一直往西。 他的骡子拉着行李和粮食,不出三天,他们就到了内蒙古草原。虽然是秋天的季节,但是草原仍旧有成群的野马在奔跑。 秋天的草原,一望无垠。在一条河边,他们停了下来。白玉玺拿出枪对着天空“砰”的一枪,立刻有藏在草丛里的鸟扑棱棱的飞出来,慢慢消失在天际中。王小翠冲着白玉玺甜甜的一笑。爱情可能永远都是需要一定的场合的,做爱也是。 白玉玺在那个时候油然升起一股冲动。他抱着王小翠,把她放在厚厚的草尖上,那是一个偌大的地毯。他的笨拙,强壮,生疏,激情,全然爆发出来。王小翠没有反抗,或者说她也渴望,渴望在这个广袤的空间里接受她心爱的男人。白玉玺把自己融入了王小翠的身体,他蠕动,用他的强悍与力量冲击着王小翠生命之歌的最深处。王小翠在碧波荡漾的大草原歌唱,声音悠扬,飘荡。他们的身下,是快乐的草尖,随着微微轻拂的秋风,一起一伏。 可能你难以想象,白玉玺还经历了一次生死的磨难。 那天是个黄昏。 有很多的故事都发生在鬼魅的黄昏。还是在这片草原上,虽然他们已经行走了数日,但是草原的广袤是你所想象不到的。他喂饱了那头骡子,白玉玺把王小翠安排好后,就拎着枪寻找食物去了。在茂密的草原上,有很多动物出没,白玉玺想着很快就可以找到猎物。 当他翻过一座小山头的时候,他看见一个日本鬼子骑着一匹膘肥的白马,在湖边不停地打转。稍远处的湖里,有女人欢快的笑声。白玉玺在茂密的草丛中穿梭,像一条光滑的蛇。在湖的另一边,他看清了有两个日本女人在洗澡。她们背对着他,皮肤白皙,浑圆的屁股,嘴里还不停的叽里呱啦地说着什么。 他奶奶的。小日本鬼子今天送上门了。白玉玺心里有股冲动。 他绕到那匹马的后面,因为草丛悉率的声音,一个日本女人对着那个鬼子喊:“纳尼?”(日语中“什么”的发音) 鬼子牵着马环顾一下,摇了摇头。白玉玺的心这才放了下来。不过,等他要从草丛里站起来的时候,鬼子还是发现了他。 “八格!”鬼子拔起刺刀,对着白玉玺一划。他顿时感到脸上、胸前一股火热,然后鲜血就哗哗地流了出来。 “操你奶奶的小日本!” 白玉玺举起步枪,狠狠地朝鬼子砸去。枪托正好砸在鬼子的脑袋上,开了花,鬼子从马上跌了下来,倒在草丛中抽搐。白马突然“昂”的一叫,回头便在草原中奔跑起来。 那两个在湖中洗澡的女人开始惊慌,拿着衣服匆忙地穿起来。 白玉玺对着天空哈哈大笑,用枪指着日本女人:“他妈的,日本娘们,让你们在我的家乡烧杀抢掠,老子今天要报仇。”他的笑声恐惧,满目狰狞,脸上一字形的伤口还在不停地往外冒着血,他却全然不顾,活像一只发狂的狮子。两个日本女人吓得往回一退,就倒在柔软的草丛里,露出了她们雪白的身体。 “把衣服给老子脱了。”白玉玺用枪指着。 日本女人听不懂他的话。 “奶奶的,还听不懂中国话。”他用裤带绑住了一个日本女人的手和双脚,另一个日本女人在旁边吓的缩成一团。 “过来。” 那个女人往后退。 “他妈的你给老子过来!” 那个女人再往后退,然后哭了起来。 “你们不是有本事么,到中国来逞强了。你现在逞啊!”白玉玺嘿嘿一笑。他把女人按倒在地,“嘶”的撕掉她的衣服,女人的胸脯马上就暴露在他的面前。 女人奋力反抗,他给了她一巴掌。 “再动老子就弄死你!” 虽然听不懂中国话,但是看了白玉玺的样子,她就老实的不动了,白白的脸上立刻有了五个红红的指印。 白玉玺粗暴的进入了日本女人的身体。那一刻,他兴奋得要死,他要替全白家屯的村民报仇,白七伯,狗子,他的母亲,他受伤的脸,还有被抢去的王小翠,白家屯全村的老老少少。他每想一下,就用力的冲击着,那个日本女人痛苦地嚎叫。他越想越生气,对着女人的胸部狠狠地一咬,女人的乳房便有了几个暗红的牙印。 “妈的,让你们杀中国人,老子让你回去全生我的儿子,到时候我们打到日本去。”白玉玺想着想着,又哈哈大笑起来。 再后来,白玉玺到了华北平原,在那个叫青龙寨的山寨里做了土匪头子。白玉玺还后悔地对兄弟们说:“那两个日本女人害的老子最后腰酸腿疼的,可惜了那匹白马,没有力气追上!”其实还远远不止这些,他弄完了那两个日本女人,他的疯狂使那两个女人感觉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动物,一只没有人性的畜牲。 他让她们跪在地上,他狂笑,变态,失去了理性,嗥叫,如一头野狼。他觉得他战胜了自己,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他此刻是至高无上的,统治着一切,这也包括他脚下踩着的草地。 白玉玺的弟兄们在听他讲述这些故事的时候口水直流,恨不得白玉玺把那两个日本女人带到青龙寨,让他们感觉一下,他们很兴奋,因为他们弄不明白,怎么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好事。 第5章 追忆(1) 我突然想起了范雨灵。 那个穿着大红色棉袄,上面有金黄色的花,下面穿着绿色的粗布裤子,长得盖着她翠绿色花格子布鞋的范雨灵。短短的头发,扎一个马尾巴小辫子,额前的毛发整整齐齐,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圆乎乎的脸蛋,那个白白净净的范雨灵。 1989年的那个光景,当时我还不懂得男女性事和爱情以及其他一些复杂又世俗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没有玩具,如果非要说我们有玩具,那也全是自己制造出来的:弹弓,跳方格子,玩方牌,火枪,弹玻璃球,扔口袋等,这些都是文明的游戏。还有捉迷藏,捉迷藏对我来说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我一点都不喜欢,但是他们竟然还会玩得十分开心。在新家岭,我们的这个小村,山山沟沟的,破房屋,土坡,就连村头的那棵槐树的中间都可以藏人。(因为中间已经空了,至今我也不知道它究竟有多少年,我们曾经有八个小朋友都没有抱住它,它是新家岭的历史见证,也是新家岭的守护神)所以藏猫猫这种把戏,真的很没劲。倘若你藏起来,随便找个地方,寻找你的那个人会找上半天,甚至有些时候到吃饭时间了他还没有找到。 那是个春天的晌午,有和煦的风儿吹着。那是我第一次玩藏猫猫,也是最后一次。现在感觉也是,人的一生就是在玩藏猫猫的游戏,只是规则发生了变化而已,并且有了道德的约束。我和胡可、黑子、赵奇,还有一群小孩子,只不过现在都记不起他们的名字,我们是手心对手背的分了组。当然,这样是为了体现公平的游戏原则。黑子的一声“一二开始”我们就飞也似的分散开来。我是被寻找的那一组,和胡可一起。这时他们便在偌大的空间里寻找自己可以安身的地方。 我是不会慌张的,从来不会,至少现在我妈还说油瓶倒了我也不会着急。当时我小跑的顺着坡往上爬,赵奇那个笨蛋藏在碾子底下,不用想象他很快就被发现了,那样的地方,我在《地道战》里就看到过很多,游击队的八路军叔叔从那里爬出来,干掉了好几个日本鬼子。我爬到坡顶上,唱了一首《让我们荡起双桨》,顺便还掏出小鸡鸡尿了一泡。我的尿可以射过我的头顶,然后形成一个抛物线,在重力的作用下落在黄土中,然后渗入大地母亲的怀抱。对方的人已经开始东跑西跑的到处找被抓的那方了。那群笨蛋,要么在墙角里,要么在碾子下,要么在破房子里,他们根本不会知道我藏在哪里。我尿完那泡尿,在山坡上摘了一只蒲公英,把它举过头顶,然后憋足气,使劲一吹,无数个降落伞就在天空中飞翔起来,在阳光下,浮浮沉沉,打着旋儿。我很惬意那个时候的自己,多么值得怀念的时光。可惜人生那样的光景太过于短暂,匆匆而逝。就像我考上大学,从坐绿皮火车,在拥挤的人群中夹着沉重的背包挤着找座位,经过一天多的行程跋涉到学院的那一刻,我都历历在目。包括我和杨晓薇、颜梦琳师姐、陈丽静她们和睦相处的3年多,都好像是昨天的事情。 吹蒲公英的时候是会给人很多幻想的。 大一的那个寒假,我又挤着绿皮火车,一如既往的从这个车站到那个车站。我从学院北边的车站上车,人就塞得满满的,像秋天收获时候的玉米棒子,在蒲篮里塞的紧紧地。你可以想象你坐车时的情景,可能你们从来不坐这样的绿皮车,或者你就是一个十分爱干净的人,甚至可以坐飞机。飞机打折后的票价应该会很便宜,可是我仍旧没有钱。这是一个梦,遥远的梦,就像我想象着某个女明星会给我当老婆一样的梦。 我习惯于在3号车厢。 那里有很多的学生,不过没有美女,美女从来就是坐卧铺的。我从一开始把自己塞进靠窗的17号座,就没有想象过以后还能出来。有两个女孩子坐在对面,她们是在大连下,这趟车的终点。我不是,我在唐山下,至少要比她们早一点。我的旁边坐了一个打工的男人,他的样子古怪,古怪的我无法给你描述:他瘦,皮肤黝黑,全是骨头,或者说全是黝黑的皮,包着他的内脏。我看见他的第一感觉好像我的旁边是站着一棵树,直直的,树皮皴着。他的脸狭长,宽窄和上下那么不成比例,根本没有黄金分割点的优化。甚至他根本就是一块板,细长,在过道里被人群几乎挤碎。他身上有一股特别的味道,汗臭,烟草,酒精,脚气,还有毛孔分泌的液体的味道。这些味道与车厢里泡面的味道混合在一起,难闻至极。 他一直沉默着。 火车像一匹骏马,在黑夜中,一直向着北边挺进,吞噬着远处的光明。窗子外边,早已灯火阑珊。像星星一样的灯火在飞速的流逝。还好,这节车厢里没有太多的民工和肥胖的大肚子男人,除了我旁边的那块木板。 晚上十点左右,对面两个女孩开始看书,好像是蜡笔小新的漫画,一摞一摞的。那个流氓小孩,简直就是混蛋一个,我如果将来有这么一个孩子,我还不如早把他掐死,免得以后太多的女生遭殃。她们看得津津有味,得意之时还会会心的一笑。一只手不停地在抓着桌子上的薯片吃。她们从一上车嘴就没有停过,饼干,牛奶,巧克力,口香糖。就连卫生纸都用了好几包,心相印的那种,带着香味,我在对面就可以闻到。奢侈,真他妈的浮华,中国还有多少人在贫困线以下呢。 我坐在角落,旁边有一个男生已经呼呼大睡,他靠着座背,嘴巴张的大大的,眼镜挂在鼻尖上,摇摇欲坠。不时还会呵呵地傻笑,他一定在做春梦,要么在意淫。 那张“木板”开始吃东西,他从屁股底下的蛇皮袋子掏出个红色的塑料袋,里面包着一个褪了瓷的缸子,没有了把儿,一侧黑黑的,盖子已经生锈。上面印着“全国铁路职工纪念一九七七年”,而且那几个字已经被磨得不清,“念”字被磨掉了一大半。他打开盖子,里面有几张饼,就是那种五毛钱一个的油饼。看着颜色不错,黄澄澄的,不过有点硬,应该是很硬,他咬了一口,咀嚼了几下,试图咽下去的时候,细长的脸有些变形。他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上面有红色的血迹和起了皮的白色东西。他舔了好几次,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将它咽了下去。我无法猜想他要去哪里,或者是否回家。此时的车厢里,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以挪动,更别说去打水。 一个肥胖的女人,穿着蓝色的制服,围着一块白色的裙子。说是白色的裙子,其实已经发黄了,上面还有分布不均的黑色污团。我无法知道那些黑色的污团到底是什么东西,她从车头到车尾,发黑的围裙要与多少个男男女女接触,别人的脸,胸部,屁股,甚至还有男人的命根。所以我也不敢确定那上面是否有着众多不知名的细菌。因此,我从来不会在这样的绿皮火车上吃东西,哪怕饿得半死。肥胖女人用一个大皮夹子不停地拍打着她推着的车子一侧。 “盒饭盒饭,十块十块啊!” 小车在慢慢的蠕动,比蚯蚓还要慢。 “起来起来,拿起你的包!” 她的声音带着轻蔑,鄙视,不屑,还有轻浮。犯困的那块“木板”抬起头,他的眼皮在打架。 “拿起你的包!听到没有!”肥胖女人踢了他一脚。 “别挡住路。盒饭盒饭啊,最后一次供应,十块了。”那块“木板”本能的站起来,后面过道的人也都呼地站了起来,拿起自己屁股底下的东西。肥胖女人摇摆着她臃肿的屁股,在人群的紧密结合中挤了过去。她的屁股摇摆,像个熟老了的冬瓜。木板在她走后又坐了下来,继续打瞌睡。 我的膀胱开始膨胀起来,有点隐隐作痛,里面的液体使我十分难受。我想上厕所,但是这几乎没有可能,厕所里挤满了人,就连座椅底下都是,几乎所有可以利用的空间都被合理利用了。我开始怀疑火车上为什么不罚超载,每一车厢定员118个,结果呢,我无法想象我所在的3号车厢到底有多少人,我根本数不清楚,就像卢沟桥上的石狮子,至今也没有人知道它有多少只。 我趴在座椅上,脚已经发麻,半天都没有知觉,搓了好久才感觉到温度。看着厕所所在的位置,虽然很近,我就在17号座,但是没有可能过去的。车厢的一侧挂了一幅穿着蓝色制服的警察提示画,最右面是一个女的,她很漂亮。他们神情自若,向我行着军礼。下面是一行黑体的“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右面挂着毛主席“为人民服务”的题词,这幅画已经破旧,泛黄。现在最主要的事情是:我不需要他们给我行军礼,也不必要为人民或者为人民币服务,我要上厕所。我的膀胱开始肿胀起来,我怕自己会得膀胱炎,书上说憋尿的人就会得膀胱炎,男的还会得前列腺炎,前列腺炎还会导致阳痿,早泄,最终就是没救了。我怕,我怕得要命。我的两腿紧夹着我的命根,它有点不由自主地往外溢,就像水龙头底下的盆子,满了就向四周流出来。我用手紧紧握住它,不停地在座椅上乱动。旁边的“眼镜”还没有掉下来,他换了个姿势,继续熟睡。他肯定是属猪的,我敢打赌。 我只有一个念头,把那使人难受的液体排泄出来。对面的两个女生此时已经趴在桌子上熟睡。凌晨一点多,我已经忍受了2个多小时的尿憋,深刻的感觉到自己随时要爆炸,全身像无数只蚂蚁在往上爬,还会不停地打着冷颤。 什么叫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最终撕去文明的面孔,也许还剩余一丁点文明的掺杂,而论证了这条古训。我不是3岁的孩子,因为孩子可以无拘无束的在人群里尿尿,甚至拉屎,并且招摇着自己还未发育的生殖器官。我只能拿起桌上那瓶还有一半的“脉动”饮料瓶,咕咚咕咚的喝完剩下的水。我要感谢“乐百氏”公司,他们在那个十万火急的时候帮助了我。本来一直想写给他们写一封感谢信,感谢他们的瓶子在拥挤的火车上给我充当了一次夜壶,只是愁于没有时间。 我把它一放进瓶口,就满满当当的喷洒出来。立刻,周围弥漫了一股味道,就像在公共厕所里那种扑鼻而来的味道。我终于舒服下来,如释重担,整个人轻松许多。我拉好拉链,然后将帮助我的脉动瓶子从窗口扔了出去。在黑夜里,它“嘭”的一声,我想象它一定洒在路边的树根下,来年,那里会枝叶繁茂,芊芊莽莽。 此时,我看到对面的女孩揉揉鼻子,又睡死过去。其实,那个脉动的瓶子是她放在桌上的。 这是2004年春节我回家路上所发生的片段。 其实我应该跟你们说,我是十分喜欢蒲公英的。那东西对我有一种十分特别的感情。因为它一开花,春天就到了。 2004年春节,我回到新家岭。此前我是坐了25个小时的火车到了唐山,然后转车。矮小破旧的中巴,一颠一颠的2个小时。最后我大包小包的走着回到了新家岭。这是我久违的故乡,虽然我不怎么喜欢它。那一年的春天,在新家岭来的特别的早。我在新家岭山坡的空地上看到了很多蒲公英,我摘了一只最大的,把它举过头顶,像十几年前在这里藏猫猫时候的情景,憋足气,使劲一吹,无数个降落伞就在天空中飞翔起来,浮浮沉沉,打着旋儿。十几年前的那天,阳光明媚,我脸上泛着天真的微笑,看着飘落的蒲公英种子,然后顺着山坡往北。那是一个偌大的草场,成垛成垛的麦草堆子,圆圆的像刚出锅的馒头。我爬上一个最高的麦草垛子,悠然的躺在上面。他们谁都不会找到我的,我深信不疑。 我嘴里含着一根野草,它可以发出口哨的声音。那里阳光和煦,温暖,让人惬意,舒服,甜蜜,温馨,想入非非。太阳的味道浓烈,我感觉过了很久那群家伙都没有找到。阳光在头顶上,我用手把它挡住。你猜我看到了什么?红色,橙色,绿色,蓝色,紫色在头顶上一圈一圈,忽隐忽现。我幸福的微笑,然后和这些颜色融合在一起,忽隐忽现,闪烁,消失。 范雨灵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她手上拿着一支麦秸,在我的鼻孔里捣。我痒痒,不耐烦,她就咯咯的笑。我睁开眼睛,看到阳光在她的背面,和五颜六色混在一起,她变成了天使。真的,范雨灵最后真的成了我的天使,同时也成了我初恋的情人。 “白朗杰,你睡在这里干啥呢?”她问我。 我睁开眼睛,揉去惺忪的睡意,看到的范雨灵穿着大红色外衣,上面有金黄色的花,下面穿着黑色的粗布裤子,长的盖着她翠绿色的花格子布鞋。短短的头发,扎一个马尾巴小辫子。额前的眼絮整整齐齐,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圆乎乎的脸蛋白白净净。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从高高的麦垛上跌了下来,我抱着范雨灵,在她红红的脸蛋上亲了一口。范雨灵把我推开:“你混蛋,白朗杰。” 我哈哈大笑,看着范雨灵撅嘴,就像一只生气的小绵羊。 我不明白,那个时候为什么要去亲范雨灵。在那样的年纪我是不懂得男女性事和爱情的。但是范雨灵的确是美丽的,她的脸蛋,眼睛,鼻子,嘴巴,都是美丽的。 最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原来我是善于发现美的,任何一个美丽的事物,都不会逃过我的眼睛。因此我本能的亲了范雨灵,因为范雨灵是美的。很可惜,我的初吻就这么轻易地给了别人。那一年,我才5岁,这是一个萌动的年龄。 我得给你们继续说说白玉玺的那个事。 白玉玺杀了那个骑着膘肥白马的日本人。那个临死之前的鬼子给他脸上和身上从此留下了一道永远无法忘却的疤痕,而且他又玩弄了两个在湖里洗澡的日本女人,发生这件事情是在1939年的秋天。 白玉玺从此拥有了两把枪,一把东洋刀。他有空的时候就会把那家伙擦得贼亮贼亮。他说,那是他用命换来的,和王小翠一样珍贵。 他们开始一路向南挺进。瘦弱的骡子拉着他和王小翠还有那个傻子哥哥白玉福。一直3个月,他们渡过无数条河,从内蒙古回到黑龙江南部,而后又从吉林、辽宁经过,直到进了河北,最后到了青龙寨这个地方。青龙寨离唐山市区有40里地。这是座孤独的小山,有一条叫还乡河的小河从山里穿过,山脚下有十分肥沃的土地,所以民国十八年年景之后,这里便有了一个叫李二歪的做了土匪,占领了这块风水宝地。忘记告诉你了,青龙寨离我们新家岭很近,估计就十来里地。 白玉玺走到青龙寨的时候已经是隆冬,北风呼呼的刮着,刺刺的直进入到胸膛。还乡河里的水早已结冰,厚厚的冰面,人和骡子可以站在上面。白玉玺沿着长长的结冰小道行走,他的骡子疲惫的驮着行囊,王小翠坐在上面,紧紧的包着自己的胸膛,生怕温暖流散到寒冷的空气中。 那是个早晨,阴天,风把干裂的树枝吹得“嘶嘶”的响。白玉玺捡了一些干柴,在一个树洞前点起了火准备取暖。这时,两个戴着火车头棉帽,手里扛着土枪的男人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们哆嗦,肯定是因为冷,战战兢兢。一个不停地搓着手,一个用枪指着他的头。 “干啥的?” “没干啥!” “那你跑到这里干啥?” “烤烤火。” “烤火?”一个家伙用眼睛瞅了瞅王小翠和白玉福,他们正在那里拾掇干柴。 “你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跑到这里烤火来了,老实说,跑来干啥来咧?” 第6章 追忆(2) 白玉玺明白他这是遇到了土匪,他在辽宁省境内的时候就遇到过一个土匪。不过他还是没有怕,单单他脸上那道长长的疤就吓退了那个打劫的家伙。他亮出了那把明晃晃的东洋刀,那个土匪自己就跳进了身旁滚滚流淌,浑浊的泥河里。 这时候那个拿枪的家伙踢了白玉玺一脚。 “问你呢,放个屁行不?” 白玉玺抬头,目光犀利,像一把匕首。他快速的从腰间抽出东洋刀,“哗”的一下砍掉了拿枪家伙的手。那家伙兀自的站在那里,看起来十分的疼痛,嘴咧着,用另一只手紧紧抱着断手的胳膊。地上,冰冷的泥土里,立刻覆盖了殷红的鲜血。另一个家伙看了拔腿就跑,手里的土枪不小心走了火,“嗵”的一声,惊起了枯树上栖留的麻雀。 这个断了右手的土匪叫李长富。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李长富记住了1940年的冬天有个叫白玉玺的人砍断了他一只手。 1973年,他终于报了仇。 时间间隔近34年。 1966年,你们应该都知道的。 毛主席一张大字报开始了中国轰轰烈烈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偏僻的新家岭也没有躲过这次浩劫,其实青龙寨那个时候已经被移为平地,晃晃的几年间,一群群强壮的男人推着手推车铲平了当年的那个小山头,成了一个小型水电站。白玉玺也被改造成了新家岭的一个普通农民。 新家岭的大革命是从晚些时候才进行的,因为他们那里没有广播,报纸也是几天以后才能被邮递员送过来,所以当公社的红头文件下发到新家岭的时候,那已经是1967年的春节之后了。也就是那一年,新家岭的大革命就轰轰烈烈的开始了。白玉玺家的成分是被选举出来的,因为新家岭地方偏僻,贫穷,二十几户都穷得揭不开锅,公社给了新家岭一个地主的名额,当仁不让的就扣在白玉玺的头上。这个名额是新家岭的代表们投票出来的,就因为白玉玺当过土匪头子,屯了当初积攒下来的十几麻袋粮食。他的傻子哥白玉福也有了个儿子。他们家目前看来是新家岭最为完美的一家。白玉玺当时也觉得没有什么,就欣然同意了。东北人的脾气,几十年了也没有改,他想着任何事情都能为乡亲们顶着,什么困难也吓不到他。其实他错了,就是因为这顶帽子,让他这辈子再没有翻身的机会。 那个叫李长富的人因为家里一无所有,整天举着一个没有了手的胳膊,光秃秃的像个干了的树桩,而且他是光棍,没有房子,住在村口的财神庙里,因此他当之无愧的成了新家岭最为贫困的人,又因此他无可非议的当了新家岭的一村之长,响应了毛主席他老人家“贫困人民站起来”的号召。 很多年前的那个冬天,一个端着土枪不小心走了火的家伙逃跑之后,白玉玺在树洞前和王小翠、白玉福一起烤火,在凛冽的冷风和郊外的冰冻中,眼前通红的火焰映照着他们的脸。 半个小时之后,那个戴着火车头棉帽的家伙带回来一帮扛着土枪的人。前面说过,那个被砍了一只手的叫李长富的,在疼痛中早已跑了回去。这群人当中,有一个穿着貂皮棉衣的男人,站在中间,他络腮胡子,四方脸,浓眉大眼,身材魁梧。 那群人瞬间包围了白玉玺的火堆,把红色的火焰围在了当中。 那个留有络腮胡子的魁梧男人指着白玉玺:“就是这个男人砍了李长富的手?”他问那个戴着棉帽的男人。 那个男人点点头,不过身体始终是在哆嗦着。他叫刘狗子。 “你小子真他妈的有种,敢砍我兄弟的手。你得还他一只手,知道不?”络腮胡子说。 白玉玺抬起了头说:“凭什么?” “凭这个!”络腮胡子拍拍自己腰间的手枪。 白玉玺呵呵冷笑着:“就这个?”说完,他从身边的麻包里抽出一杆枪。油黑,发亮,红红的枪托。白玉玺鄙夷地看了络腮胡子一眼:“那是你兄弟他活该,他应该庆幸我没有崩了他!” 后来白玉玺就和那个络腮胡子成了拜把的兄弟。这个络腮胡子就是我在前面提到的李二歪。至于他们那个时候最后拥抱在一起,在我的心里一直是一个谜团,因为王小翠没有给我讲过,李长富也没有,李长富也是绝对不会给我讲的,那是他身心都可以体现出的一个痛处。 因为当时就他们几个在场,关于其他的见证人,抗战的那阵,都参加了战争。因此,我对这一段历史,没有办法给你们描述。 就这样白玉玺坐上了青龙寨的第二把交椅。 在1941年的夏天,王小翠给白玉玺生了一个儿子,起名白羽凡。结果白羽凡两岁的时候得了风寒,夭折了。这给白玉玺的一生都带来了阴影。白玉玺说,因为王小翠和他始终是在逃亡,一路上颠沛流离,受尽了苦难,所以肚子里的孩子在娘胎里就身体不好,出生了也就自然而然的满身的毛病。 这是白玉玺躺在青龙寨的木榻上安慰王小翠的话。 日本人打进来的时候,一批批的难民从别的地方逃过来。大多数是从河南背井离乡的,白玉玺用一袋子粮食换了一个河南信阳的女人,给他的傻子哥哥白玉福当了老婆。这个河南信阳的女人最后成了我的奶奶,不过白玉福不是我爷爷,我爷爷是白玉玺,那个出粮食买下这个女人的男人。 那天情况基本上是这样,这是王小翠讲给我的: 还是冬天,我不明白,为什么白玉玺会有那么多的故事发生在冬天。那天他在青龙寨的山坡上追赶一只野兔子,结果他看见了穗子,就是那个河南信阳的女子,我的奶奶。他们是一家五口逃荒的,穗子,她爹,她娘,还有她两个弟弟。白玉玺没有追赶上那只野兔,因为它是顺着坡往上的,兔子的后腿长,前腿短,这是它上坡的优势。他很扫兴,因为他只有两条腿,没有兔子那样的优势。他可能不明白人饿了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从来没有被饿到过,即使在他逃亡的那段时间也是如此。他沿着那条曾经看见李长富的路,路上有很多逃荒的人。突然,一家五口托儿带小的跪在他面前。他们面黄肌瘦,所有的寒冷,哆嗦,疲惫都体现在脸上,他们用迷茫的眼神看着白玉玺。 一个男人拖着他的手说:“兄弟,你有媳妇么,我这女儿给你了,你给我们一些吃的吧,我们一家五口几天都没有东西吃了。” 白玉玺回头看见了穗子,她很瘦,娇小的样子,捂着一个头巾。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他,像两颗黑黑的葡萄。 白玉玺这个时候想到了白玉福,他的哥哥。于是他就牵走了这个叫穗子的女人,给了拖着他手的男人一大袋子的粮食。那个男人跪在他面前,哭着说:“恩人,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然后那家老小全给他跪在了地上。 那时的穗子要小白玉福十几岁。穗子当时才是一个16岁的小姑娘。 穗子最后嫁给了青龙寨二帮主的傻子哥哥。她认命了,很少说话。 几年后,那个叫白玉福的旧病复发,结果口吐白沫死在穗子给他缝的大红的被窝里。 穗子是第二天早晨才发现的。白玉福赤裸,冰凉,嘴巴裂开,濡濡的白沫流在嘴边还没有干涸。也正是因为白玉福的死,才成就了穗子成为我奶奶。 我问过王小翠,青龙寨那个时候没有去打日本鬼子么。王小翠说,打了,李二歪带了一帮兄弟,走在半路上,被国民党的军队抓住充了军。李二歪半路上逃跑,结果被乱枪打死了。李二歪到死的时候还没有见过日本人,他不瞑目。他的尸体被弟兄们背回青龙寨的时候,他的眼睛还睁得浑圆,荡漾着仇恨和不甘。 白玉玺自然而然成了青龙寨的老大,因为他曾经砍死过三个日本鬼子。 后来,那是个燥热的夏天,白玉福死的第二年,白玉玺看到了在河边洗衣服的穗子。穗子穿着一个月白衫子,娇小,柔弱,那么令人怜悯。白玉玺想起了当年从鬼子手里救出的王小翠,他的心顿时荡漾起来。 那晚,月光皎洁,繁星盈天,白玉玺从背后搂住正在黑夜中哼着小曲的穗子的时候,她就顺从地倒在了他的怀里。穗子说,白玉玺的气味她能闻到,就在他第一眼看到白玉玺的那一刻。很多年的时间过去了,她却还是记忆犹新。 那一夜,穗子给了白玉玺全新的一次感受。她细腻,温柔,体贴,但骨子里又有股风骚。她使他思绪万千,浮想联翩。她柔软的背,挺拔的胸脯,光滑的腿,以及那生长的一字形的完美的阴毛,都让白玉玺感觉到了自己生命的年轻。跟王小翠,没有。日本女人,没有。 白玉玺后悔遇到穗子这么晚,是她把他彻底融化,而他又使她飞翔,在黑夜里,像星星,像漫无边际的风,像秋天田野里的萤火虫。他幻想她就是身下的一团棉花,一团柔软的棉花,或者就像是一条柔滑的鱼,在水里,在他的体内游动。 在又一个春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穗子生下了一个7斤重的儿子。那时的穗子已经到了30岁左右的年纪,但是她幸福,快乐。白玉玺把孩子抱在怀里的时候,他乐开了怀,都合不拢嘴。 这个7斤的儿子叫白民乐,后来成了我爹。 再到李长富当了村长那阵,白玉玺被投票选举成地主的家庭成分以后。毛主席在天安门开始接见红卫兵。新家岭也开始了早汇报晚汇报。背毛主席语录,那是那个时代每一个中国人必需的一件大事。就连学校里的学生们,也都结束了以前的写字和算数,每人一本《毛主席语录》,早晨上课学习语录,下午参加劳动,去田里拾棉花,这对于学习不好的学生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好事。 白玉玺是个粗人,这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他斗大的字不识,让他背下那么多的条条框框,还不如直截了当的杀了他。 以下是白玉玺每天起来汇报的情形: 洗完了脸王小翠已经把早饭摆好在桌子上。他搓搓手,站在毛主席的像前,嘴里像念咒语似的说:“毛主席,您老人家先吃吧,吃饱了才会有劲领导我们干活,人是铁饭是钢嘛,这样才会把我们这些人改造过来。” 王小翠在一旁嘿嘿地笑:“看你个大老粗,你给毛主席他老人家怎么汇报呢,让他老人家听见还不笑掉大牙?到那个时候,怎么领导咱们呢?” 白玉玺点点头:“也是也是。”他嘿嘿的,笑声已经不再是当年,有了些沧桑,没有了气冲云天的豪气。也可以说他现在的声音已经布满了历史的皱纹。 吃完了饭白玉玺就开始干活。村长李长富给他安排的是最重最累的那种活——往青龙寨的坝上背石头。白玉玺知道李长富一直对他怀恨在心,就是因为他曾经砍断了他的一只手。白玉玺从那以后就悔恨不已,但是没有办法弥补李长富。即使他当了青龙寨的寨主,李长富也没有领过他的情,白玉玺从无怨言,因为他知道,现在不是过去,他要和李长富一直在新家岭生活下去,抬头不见低头见。 王小翠自从那个叫白羽凡的儿子夭折以后,就再也没有生过孩子。所以她就和白玉玺、穗子及穗子的儿子白民乐四个人一起住着。白民乐那个时候已经上了初三,在公社里念书。白民乐完全继承了白玉玺的一切:魁梧的身材,国字脸,粗黑的眉毛,宽大的肩膀,说话声音鸿震天穹。 那天白玉玺背完石头回来,倒在炕上。那时候,新家岭很穷困,没有电,点的是煤油灯。煤油灯的火苗一起一起的,映着白玉玺已经瘦干的脸,脸上的那道疤痕,斜斜的挂在上面,丑陋中透出了曾经的伤痛。 “咚”的一声有人踢开了门。前面是两个穿着绿色制服的年轻人,那在当年很流行,大街小巷都会有人穿。那时候在新家岭不是一般人可以穿的,只有公社的领导才有资格穿,进来的人胳膊上都有红色的袖章,这在那个年头就是一种权利的象征。 “你是白玉玺?”从门缝里挤进来一个年龄稍微大一点的轻蔑的说道。 白玉玺“呼”的从炕头起来:“我就是,咋了?” “赶快往出走!”穿着绿色制服的喊,同时一脸小人得志的表情。 “干什么?” “你说干什么!少给我在这儿装糊涂,你这个资本主义的走狗,革命的对象,人民的敌人,竟然还悠闲地躺在炕上。李长富!你们村的工作是怎么做的?啊?把人民的敌人拉出去。”那个年龄稍大的喊道,此时李长富从那人的屁股后头冒了出来。 “是,是!我们做得不好,我们一定补救,一定补救。”李长富唯唯诺诺,他的表情就像是一条在讨好主人的狗。 白玉玺还没有来得及穿鞋就被拉到新家岭的那棵空了心的老槐树底下。 “背一下《毛主席语录》第四十八页的第三条。”一个穿制服的人说。 白玉玺嘿嘿一笑:“兄弟,我不识字。” “什么?兄弟?谁是你兄弟?你这个资产阶级的走狗。我们不是一类,我是尊崇于毛主席的好孩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这人脸上挂着正义的微笑说道。 “是,是!您是毛主席的好孩子,是太阳,太阳,可是我真的不会背。” “那你以前怎么给毛主席他老人家汇报的?” “我说毛主席您老人家先吃饭吧,吃饱了才会有劲领导我们干活,人是铁饭是钢嘛,这样才会把我们这些人改造过来。” 第7章 追忆(3) 切!那人呵呵一笑,旁边围观的也跟着笑。“毛主席他老人家哪有功夫改造你,他老人家日理万机。知道什么叫日理万机么?说了你也不会懂。”他摇了摇头。“还是说说吧,你们这些大老爷们啊,真是无知。日理万机就是他老人家每天在北京要开会,吃饭,接见我们红卫兵,没有时间搭理你们这些改造分子,你得自己改造自己,懂了么?” “懂,我懂!”白玉玺站在人群中央。“就是毛主席他老人家太忙,没有时间吃我家的饭,要和大家开会,我下回做好了一定叫他老人家。” 那个年龄稍大的朝他笑笑:“这还差不多!李长富,你们新家岭的这个地主还蛮通情达理的么,这样吧,罚他坐三天牛棚,改过自新一下,好好学习毛主席的思想及时改造改造,还是个好同志嘛!” 如此一来,白玉玺就被揪到了新家岭的牛棚里,而李长富在牛棚外。“老白好好改造,别给咱们新家岭的人丢脸。”说罢就消失在无边的夜色中。 白玉玺在牛棚里蹲了三天三夜,王小翠和穗子急得不知所措。没有办法,红卫兵小将的命令就是毛主席他老人家的命令,她和穗子只能每天给白玉玺送三次饭,送了饭也不敢说话,只是相互看看,白玉玺朝王小翠笑笑,然后再看看穗子,王小翠就懂了他的意思。这就是这么多年相濡以沫的感情。 经过改造的白玉玺在思想上彻底重视起来,至少他会背了几句毛主席语录。李长富后来向红卫兵小将作了汇报,由于他的良好表现,这个被村民选举出来的地主,曾经是青龙寨土匪头子的家伙,被评为了公社的“改造模范”。 我的父亲白民乐此时正在公社读初中。那个夏天,他积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就在他的父亲白玉玺被从牛棚里放出来以后,他风光地加入了革命小将红卫兵的行列。其实他并不知道白玉玺是他的父亲,穗子也从来就没有告诉过他。他爹叫白玉福,很久以前已经死去,在青龙寨的半山腰上,有他的坟冢为证。 我的父亲白民乐那天穿了一身绿,带着鲜艳的绿色军帽,还挎着红军不怕远征难的光荣包,雄赳赳气昂昂的回到了新家岭。他是受过教育的,当时有这样一句话:一定要与资产阶级和人民的公敌斗争到底,打倒牛鬼蛇神。白民乐为此兴奋了一整天,因为他是学校里第一个参加红卫兵的,他要让母亲穗子看看自己神气的样子,看看自己在同学面前是多么的优秀,因为他也是毛主席的好孩子。 穗子看到儿子这么出息的时候,眼泪就哗哗的从眼角流出来。她说:“好儿子,真像你爸当年,他看见了一定会高兴的。” “我爸当年也是这么优秀么?”白民乐纳闷。 “不,我是说很像当年我认识他那时候的样子。”穗子紧紧地抱着儿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由于那个时候流行大串联,我的父亲白民乐和其他红卫兵小将一道,沿着铁路,最后步行到了北京。 我问:“你那个时候看到毛主席他老人家没有?” “看到了,不过太远,他老人家站在天安门上,我们在天安门广场的最外面,那个时候去的晚了,什么都给耽误了,没有抢到最前面的位子。我就是老远的看了看,也就算见到毛主席了吧,我可是咱新家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见过毛主席的人啊!” 我的父亲白民乐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神采奕奕,唾沫星子飞溅在灯光下面。 也就是我父亲白民乐在北京见到毛主席的日子,家里也出现了巨大的变革。 革命依旧还在继续着。 新家岭村口到处是“打倒革命公贼”“一定要割掉资本主义的尾巴,坚决不让资本主义出现在新家岭”“与一切反革命阶级斗争到底”等等之类的革命口号。如果说前面白玉玺坐了三天牛棚是象征性的话,那么现在进入的这个时期我感觉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那一阵子,革命的情绪异常高涨。公社的红卫兵小将拆了镇上的老财主郭本财的房子。把老财主扒光了衣服,只穿一件土布汗衫在大街上游行。脖子上还挂着一个牌子,写着:“反革命郭本财。”头顶上带着个高帽子,尖尖的,像传说中白无常头上带的那个东西,看上去很是滑稽,游行完毕还要在公社的广场上进行声色俱厉,拳脚相加的批斗。老财主跪着,一声不吭。其实,应该说他没有力气去吭声。红卫兵小将让他向人民赔罪。 郭本财,你有罪么? 我有罪。郭本财低着头。 你有什么罪? 我是资产阶级的走狗。 还有呢? 我是人民的公敌。 还有呢? 我不该反对党的领导。 还有呢? 我不该随便谈论领导。 还有呢? 我不该娶两个老婆。 还有呢? 我不该在镇上修祖宗祠堂。 还有呢? 我不该当地主。 还有呢? 一个带着红色袖章,气宇昂扬的女红卫兵站在老财主郭本财面前一句一句地审问。 郭本财不再回答,他低着头。哆嗦,恐惧,饥寒交迫。 “看来这个家伙反省不够认真,还要继续做人民的敌人。” “给他点颜色瞧瞧!”一个声音从人堆里扬出来。 “对!让他上凳子。”有人呼应。 郭本财被几个人推到了倒放的凳子上面,让他交叉站在四只腿的方凳子上。有人给他头上顶了两块砖。公社的广场有盏孤独的电灯,高高的悬在细细的电线杆上。在这寒冷的冬季越发显得昏黄,黯淡。 大约一个小时,郭本财在上面颤抖,打盹,但是他怕砖头掉下来,他站着不敢动,甚至不敢想象这样会到什么时候。 “郭本财,反省得怎么样了?”那个女红卫兵扯着嗓子喊。“还有呢?” “我——不——该——姓——郭。”郭本财一个字一个字,有气无力的从他的嘴里滑出来。 “大声点,让人民群众都听见。” “我不该姓郭,我不该叫郭本财。”然后他就低下了头。 另一个红卫兵对着凳子踹了一脚:“你名字还挺狂,明显是资本主义财主嘛!你这就是明着和我们作对,叫你不老实交代。” 郭本财在凳子上面扭动,头顶的砖头滑了下来,掉在地上,然后左右晃悠一下最终跌倒在了地上。人群中有人哄哄地大笑。 郭本财脸是先落地的,你可以想象结果是怎样——他掉了四颗门牙。躺在地上,抽搐,疼痛。一个红卫兵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狰狞的面目给人民看:他满脸的血,酱紫色的脸,灰暗发青。 “这就是资产阶级的嘴脸。”他朝郭本财脸上唾了一口唾沫,围观的人也跟着唾。 郭本财忍着疼痛和飞溅的唾沫星。 “这个资产阶级看来还比较顽固,我们让他自己在这里好好反省,明天再来让他交代,今天到此结束。”红卫兵的头目说。 于是人群就散了。 后来,我听王小翠说郭本财被冻死在了公社的广场上,好几天都没有人敢收他的尸体。再后来红卫兵领导的革命队伍出现了两个帮派,在公社的街道上战斗起来,工会开枪打死了另一帮的一个头目,那一帮为了报仇,把工会主席从一个防空洞里掏出来,活活淹死在了大水缸里。再后来又批斗了一个叫张子于的老头,他有四个儿子,分别取名治国,治民,治党,治浩。结果四个儿子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加起来就是:国民党浩(好)。这在当时的背景下就是典型的国民党残余分子,特务,反革命,需要专制,严厉打击。当然他最后的结果和郭本财也差不多,老头忍受不住折磨,自己跳了河。四个儿子除治党外,其他三人也都分别改了名字,叫治共,治产,治豪。也与老头子划清了界限,发誓坚决不与张子于同流合污。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时候儿子都不认了爹,还跟一个死人过不去,不同流合污。难以置信,难以理解,难以想象。 这股热情的革命之风很快就吹到了新家岭。新家岭的地主是由村民们选举出来的革命的对象。在中午还没有把旱烟兜放进嘴边的时候,白玉玺就被革命的队伍五花大绑到那棵空心的槐树底下。那个审讯郭本财的女红卫兵小将说:“白玉玺,我们重新来改造你,你接受么?” 白玉玺当时已经听说镇上的那个姓郭的财主的事情,所以十分的顺从:“接受,我白玉玺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地接受。” “那我问你,你解放前抢日本鬼子的枪呢?” 白玉玺打了个哆嗦,心里想着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这丫头小小年纪,她怎么知道。 “解放军上战场那阵,上缴给了解放军,收拾敌人了。” “那,那个东洋刀子呢?” “李二歪拿去抗日了,后来听说被国民党的人抢走了。”白玉玺抬头扫了一眼人群,王小翠和穗子挤在人群中,被一群穿着绿色制服的年轻人拦着,眼里闪出的是惊恐与担心。 “有人揭发你在青龙寨当土匪的时候,私藏了两斤黄金和一罐子大烟土。有这回事情么?” “没有,绝对没有。我白玉玺向毛主席保证,绝对没有。要是真有我就不姓白。” “嘿嘿!那镇上的那个财主郭本财还说自己不姓郭呢,最后还不是照样被我们处理了吗?你要老实交代,争取对你宽大处理。” “他对毛主席撒谎!”这时突然有人站出来说。“大炼钢铁的那阵子,白玉玺没有交出家里的那个铁柜子,我亲眼看见的,那是他当土匪的时候从蘑菇屯的薛地主家里抢来的。”这个站出来的人就是那个在青龙寨土枪走火了的家伙,他还带着一个狗皮一般的棉帽子,双手捅在袖口里,对着红卫兵汇报,形象极其猥琐。 “还有谁要反映情况?” “我!”李长富站出来。他望着白玉玺的脸,那张刀疤深深的脸,举着自己那只只有空气的袖管。 “白玉玺砍了我这只手,就在他当土匪的时候。” “把白玉玺给我挂起来。你们几个,去抄他的家,把刘二狗说的那个箱子也给我找出来。”一个红卫兵头目说。“给白玉玺用刑,让他老实坦白,这个顽固的家伙,我还以为你会改过自新呢,原来都是给毛主席他老人家戴的木头眼镜,外甥打灯笼,照旧我行我素啊,你胆子还不小呢!” 白玉玺被绑在了一个竖着的杆子上,有人给他的胳膊上架了一根横杠,两只胳膊紧紧地被缠在上面。这时他想起了日本人曾经用过的老虎凳。 “加磅,让你不交代,看你的嘴硬还是咱们的真理硬?” 有人在他的两个胳膊杠子上挂了两个磨爿,他的脚顿时往下陷去。他感觉到背上的横杠开始松动,疼痛在逐渐扩散,像有无数只蚂蚁在里面爬,急速,无法忍受。咔嚓一声,伴随着白玉玺一声撕声肺裂的尖叫,磨爿掉到地上,白玉玺昏死在杆子上。 这个时候,有人抬来了那个刘二狗说的箱子。箱子乌黑,表面上生锈,上面还有一把旧式大锁。 “把箱子打开。”一声令下,有人用锤子砸开了那把旧锁。倒出来,里面全是衣服,红色,金色,绿色,花花绿绿。这些都是白玉玺在去苏州的时候给穗子和王小翠买回来的布料。 “切!这家伙还装死,把他弄醒。” 有人朝他泼了一桶凉水,白玉玺身体一颤,微微的张开了眼睛。 “你看看,白玉玺,你看看,这都是些什么东西?资产阶级腐朽的东西。你留这些东西干什么?白玉玺。” 他摇了摇头。 “不说是吧,你不是厉害么。李长富,他不是砍了你一只手么,今天就让他给你还了!” 李长富吓得往后一缩。 穗子和王小翠冲了上来:“不要,不要。” “把这两个娘们给我撵走!”这时就有人上来把跪在地上的她们架了出去。 “砍啊!我给你做主,现在是人民政权,你怕什么?李长富!”那人大喝一声。 李长富流着眼泪,捂着嘴巴,右手拿着一把菜刀,战战兢兢,由于手发抖,他不得不用两只手。他走到白玉玺面前,闭上眼,然后锋利的刀刃落了下去。刀子也配合着当时的情境,准确无误的掉到了地上,并且和着白玉玺的吼叫。这一刀下去李长富的那只手就算被还了回来。 地上,五只粗大的指头,染满着血和沙子。 王小翠给我讲这些的时候,眼泪哗哗的,像一支没有尽头的河流,不知要流向何处,流到何时。她哭泣,用手捂住她布满皱纹的脸。破碎,涌动,没有思绪,神伤,脸色黯然。 当李长富的菜刀落下的一刹那,穗子和王小翠吓得昏了过去。 那一夜,风雨交加。整整一个晚上,狂风大雨没有停止,一直到天亮。 白玉玺最终死在村头那棵槐树的窟窿里;财神庙那一夜不知道为什么起了大火,烧死了李长富;穗子死在了白玉玺的怀里,她抱着那只手,面目安详,没有一点恐惧。 关于这段历史,我问过王小翠,但是她闭口不谈,直到她死去我也没有弄明白这段历史的真相。不过曾经听新家岭有着这样几个不同的版本流传着。 版本一:有人说白玉玺忍受不了红卫兵的批斗,挥刀自尽了。因为穗子太爱白玉玺,为了报答他,在那棵老槐树下自杀了。李长富内疚自己砍了白玉玺的一只手,放火烧死了自己。 版本二:有人说李长富砍了白玉玺的手后,害怕得一夜不敢睡。在风雨狂暴的夜晚,穗子拎着一把镰刀砍下了李长富的头,放火烧了财神庙,然后提着李长富的头祭奠了留血过多死去的白玉玺,最后用剪刀刺死了自己。 版本三:有人说白玉玺那个时候压根就没有死。穗子背着白玉玺离开新家岭的时候,李长富杀死了他们,然后回到庙里放火烧死了自己。 关于这三个版本,我无法确认哪一个最终与事实更接近。不过有诸多可以肯定,财神庙失火是真,穗子的死是真,白玉玺死是真,李长富死也是真,不过只字没有提到过王小翠,为什么没有提到呢?因为她压根就没事。 这是公元1973年的冬天。 第8章 过往(1) 公元1989年的春天,我亲了范雨灵。 献出我初吻的那一天,一个烫着卷头,身上有雪花膏香味,穿着时髦的年轻女人来到新家岭。她不高,身材匀称,富贵,气质脱俗,目光引人。 我回到我们住的平房的时候,这个女人出现在我的眼前。 王小翠蹒跚着出来。 王小翠那个时候已经70岁。她说:“白朗杰,快叫你妈,她是你妈。” 王小翠和蔼的笑,笑得那么阳光,明媚,和煦,宜人。这笑容里蕴藏着太多的历史记忆。你知道,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一个女人,时髦,气质脱俗,不同于我的时代,在我的记忆中完全是空白,然后却又让我叫她妈,这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情。但是她的的确确站在我的面前,也站在我的奶奶——王小翠的面前。 那个女人管王小翠叫婶子。 王小翠说:“她真的是你的亲妈,奶奶不会骗你,真的。” 我扭头,不理王小翠。 那个女人伸手拿出了几块糖,准备给我。 我说:“谁稀罕你的糖。”我打掉了她手上的糖,是包着喜字的那种,一毛钱5个。 她笑,没有介意,温柔的母性的微笑,没有一点敌意和歧视。 王小翠歉意地捡起地上的糖。 “你看这孩子,真是的。”她拍拍胸脯上的土。 这个女人在新家岭住了一个礼拜,我有三天没有搭理她。她总是浅浅地笑,露着洁白的牙齿,温柔,含蓄而又风情。 她每天早上起来刷牙,然后对着镜子搽雪花膏,在她白皙的脸上泛着淡淡的香味。她每两天中午都会在河边洗头,对着明媚的阳光。然后梳头。长长的头发,湿漉漉的,一直垂到腰间。我藏在石头后面,她发现我,会很开心地笑,然后向我招手。 这个女人最终用她的母性征服了我稚小的心灵,她把我带到一个新的世界,那个与我童年完全隔离的世界。 走的那天,王小翠抱着我哭:“朗杰,你要听你妈话,知道么?奶奶知道你是个好孩子。过年记着回来看奶奶。”她哭声沙哑,双手颤抖,青筋暴突。 我点点头。 这个女人摸摸我的头,对着我笑笑说:“朗杰,我们走吧。”我穿着她买给我的新衣服,是件蓝色的运动服,胳膊上有白色的道道,还有洁白的球鞋。 这个女人叫柳淑云,是一个城市军官的女儿,我的母亲。 我离开了新家岭,第一次经过青龙寨的那个发电站的大坝,柳淑云对着大坝看了好久。她的眼睛红润,像是在流泪。 我们到镇上坐汽车,然后是火车,最后总算到了东北的重点城市沈阳。一个吉普车接的我们,开车的是一个军人。威武,神气,英姿飒爽。把我们送到一个设有岗哨的院子。柳淑云把我抱下了车。 “白朗杰,我们到家了,以后这里就是你的新家。”柳淑云又摸摸我的头。 “我口渴,我要喝水。你别摸我头。”我说。 她冲我笑笑,笑得很歉意。 然后她带我进了一个独院的小楼,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出来接我们。他神采飞扬,刚毅,精神矍铄。 柳淑云说:“叫爷爷,快,朗杰。”她喊了那老头一声爸。 我不作声。 老头摸摸我的头:“没关系,孩子怕生,慢慢就习惯了。”他对着我欣喜地笑。 “别摸我的头,我不喜欢别人摸我的头。”我拨开了他的手,我的另一只手中是我在麦场里抢来的两个彩色的玻璃球。 “脾气挺倔的。很像我嘛。呵呵,呵呵,这就是我的孙子啊!”他望着柳淑云笑。柳淑云也笑笑。 这样我就开始了在筒子楼里的生活。拘束,很不习惯。看不到天空,看不到我的好伙伴,没有范雨灵,更没有可以惬意的麦草垛子,没有我们可以随意玩耍的地方,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 我的一切新生活从柳淑云给我洗澡开始。她给我脱衣服,我不。她说不洗澡爷爷会生气。但是我觉得我又不认识他,生气跟我有什么关系。王小翠说过,白玉玺是我爷爷,在很多年前就死了。(其实我真的不明白,我应该管这个军人叫姥爷)柳淑云又说:“你不洗澡奶奶也会生气,说朗杰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我想起山坡上步履艰难的王小翠,就依了她。我脱光衣服,就是一条光滑无比的鱼,在温暖的浴缸里穿梭,幸福无比。她一边温柔和蔼的笑,一边给我擦香皂。香皂的薄荷味道淡淡的在我皮肤上蔓延,一直到整个浴缸里,最后到整个房间。我在浴缸里吹泡泡,香味浓浓的泡沫,吹在她的脸上,身上。她还是笑,那是一种幸福与甜蜜的滋味。 后来呢。柳淑云说每次吃饭之前要洗手,上完厕所要洗手,洗手时候要搓肥皂,早晨起床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刷牙,洗完脸要擦油等等。我没有那么多的规矩,而且我也不喜欢这样的规矩束缚着我。在新家岭,我甚至可以拿着王小翠给我烙的油饼边吃边拉屎。我可以整个冬天都不擦油,直到手和脸颊被冻的裂了口子的时候,我才会勉强涂上一些。新家岭的白朗杰可以一个礼拜不洗脸,虽然小手黝黑,可还是幸福地生活着。我甚至长到5岁的年龄就没有用过牙刷,根本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玩意。 总之,在这里,我不能出去痛快地玩,没有满山遍野一簇簇盛开的野菊花,更没有我认识的好朋友们。我不能无拘无束地躺在麦草垛上看五颜六色的阳光,在白雪皑皑的冬天不能再和赵奇、刘晓、周迟他们一起追赶受伤的野兔。我的生活由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起床,吃饭,洗澡,玩的地域,玩的时间等等,都有了安排,还是写在一张纸上,条条框框的那种。 这是那个柳淑云让我叫他爷爷的人用毛笔写的: 关于白朗杰每天生活作息安排表 1每天早晨6∶45起床,5分钟穿衣服,10分钟刷牙洗脸。 27∶00和部队士兵一起正式参加广播体操。 37∶30吃早饭,然后和爷爷跑步,到8∶00。 48∶00以后可以自由活动一小时。 59∶00开始学习,识字、画画、背古诗到午饭时间,中间可适当休息。 612∶00开始吃午饭,饭后午休。 7下午2∶00学习书法,练琴,到4∶00,中间可适当休息。 84∶00以后陪爷爷遛狗,或者钓鱼,到吃晚饭。 9晚上可以看6点的动画片及自由活动,但不能超过9∶30。9∶30必须入睡。 以上几条周末可不执行。遇到特殊情况另行安排。其他事宜由柳淑云妈妈具体安排。 1989年4月26日 他竟然在用一个军人的思想来安排一个5岁孩子生活的点点滴滴,而且写完后还洋洋自得,欣赏了好久,把它贴在客厅的玻璃上,给我仔细地念了一遍。起初我还以为他老人家在写处方呢!因为我在新家岭曾经看到过一个中医就那么写的,用毛笔,小小的字,像蚂蚁的脚,一排一排爬过去。 那是来到这个小院的第一天早晨,一阵嘹亮的军号把我吵醒,然后有洪亮的喊声。 立正,稍息,向右看齐。 接下来是整齐的跑步声,不时会喊出“锻炼身体,保卫国家,保卫人民”的口号。 我柔软的小手从被子中伸展开,揉了揉眼睛。阳光从窗棂上爬进来,洒进我的眼眶。有股气息和新家岭的太阳一样的味道。窗外,一堆一堆的军人在院子里来回训练。我趴在窗台上,出神地看着。忘记了一切,忘记了我生命的全部。从那时候开始,我幻想自己将来会成为一名解放军叔叔,端起钢枪,迈着矫健的步伐,在人群中显得威武潇洒。然后,再给范雨灵看看,她一定会很幸福。这样,等我再吻她时她就不会生气了。 我对这个小院子充满了好奇和幻想,它有很多值得我去探索的地方。这与我们新家岭有着截然的不同。新家岭的地方我和赵奇曾经用一个上午就跑完了,钻完所有的洞,在山脚下的树林中还拉了一泡屎,我用杨树叶擦了屁股。赵奇对着小黑子家的西瓜地尿了一泡尿。小黑子家的那只大黑土狗对着他汪汪叫了两声,算是招呼。 我开始研究这里每一个人的行踪。柳淑云要上班,每天早上七点半就消失。然后,时间的安排就依照那个处方进行着。那个有着倔强脾气和白色头发的老军人会在中午的十点半出去买菜。八点以后,我就开始在整个院子里到处跑,好奇地打量着每一个从未见过的东西。还有很多地方,站着解放军叔叔。他们不让我进去,说那里是禁区。九点开始写字,我不会,什么都不会。甚至“人口手,上中下”。还有“aoe”什么的,我一个都不会。我就用铅笔在本子上画圈圈,画范雨灵,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画柳淑云,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画那个白发军人,头发竖直,四方的脸,黑黑的眉毛;画站岗的解放军叔叔,还有他那张独特的歪歪斜斜的嘴巴;画新家岭的那棵槐树;画小黑子家里的西瓜。我总觉得,我画画的天赋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显现出来的。一个中午的时间,我画完了两个生字本,而且还都用上了背面。 柳淑云中午是不回家的。吃过饭后,那个老头说:“朗杰,你睡觉吧,爷爷看看你中午写的字。”这时我就赶紧跑进小屋,把本子藏在怀里。 他说:“给爷爷看看。” “不。我不。我不给你看。” “听话,给爷爷看看,爷爷就带你出去看大炮,飞机。”我最终经受不住他的诱惑,在他对我的未知世界的一种好奇心中我交给了他。他一页一页地翻着。先是眉宇紧缩,上面起了疙瘩,然后又慢慢舒展开来,会心的微笑,像个小孩子那样天真,无邪。 他说:“原来,朗杰将来想当个画家,爷爷支持你,好好画,爷爷下午去给你买图画本还有彩色的蜡笔。” 下午,老头在客厅里看报纸,我从小屋的窗子爬了出去,然后从阳台上跳了下来,一个人在院子里溜达。这个地方比起我们新家岭小多了,不到四十分钟我就转完了。我在东面的那个仓库里看到一辆坦克。我个子不高,踮着脚跟都看不到的。在一跳一跳的努力下,终于看到了坦克长长的炮筒。我很想摸摸,但是它在一幢房子里,我只有想办法才可以进去。 有一个人拍拍我的头:“小朋友,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回过头,看了他半天,眨眨眼睛说:“我不认识你。我在看坦克。” “你是谁家的孩子。” “柳淑云。” “哦,不要到处乱跑,早点回家啊。” 我说:“嗯。” 之后我又沿着那个房子,一直往里走。里面是个空旷的靶场,每天都有人在那里打枪。我偷偷爬过铁丝网,因为我身材矮小,可以从铁丝网的下面钻过去。有很多解放军叔叔,端着枪,那样子神气得要命。 “小孩不能过来,这里危险,快回去!”我被一个人拎着衣领放回到靶场的外面。“以后不许来,来我拿枪崩了你。”他嘴里“嘭”的一声,然后哈哈大笑,朝着我说:“小家伙,你是谁家的孩子,胆子还挺大的。” “柳淑云。”我说。我一点都不害怕。 “柳淑云?”他疑惑半天。 “柳淑云不是刚结婚么?哪有这么大的孩子?” 我说:“我不知道,我是新家岭的白朗杰。”然后就跑开了。朝他撅撅屁股,做一个鬼脸,吐着舌头。他就大声地笑,笑声很豪放。 后来,我从阳台爬回去,钻进了屋子。那个老头还在看报纸,是《人民日报》,而我又佯装着学习起来。 我不习惯坐在马桶上拉屎,尿尿还可以,我站在凳子上,就可以画出一个美丽的弧线,像我画的画一样的完美。但是拉屎不行,我坐在上面拉不出来,然后我就站在上面,还是不行。后来,我干脆穿上裤子跑到靶场旁边的草地上,舒舒服服的进行了一次,完后还用一个土疙瘩擦了屁股。之后我还去过那里几次,像电线杆一样的一堆一堆的往里面拉,最后那里整整齐齐的堆放着我的杰作。让我没想到的是,那里竟然是一个雷区。我去过多少次都没有踩到过,算我运气好,命大。 在这里过了不到一个月,我已经熟悉了这里的一切。晚上我趁他们熟睡的时候爬上房顶,看天上的星星,和新家岭的一模一样,然后爬上墙头,在上面玩过独木桥,两只胳膊平着,一晃一晃,头顶上有昏黄的路灯。有时候会跑到公共浴室的房顶上看女人们洗澡,那里有很多的大屁股猪,那时的我会这样称呼那些肥胖的女人,偶尔我还会在站岗的警卫面前扮鬼脸,逗他们笑。等他们笑了,就会被罚,在院子里跑圈。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开心得要命。当我在院子里大摇大摆着晃悠的时候,有人就会在背后喊:白朗杰。我“哗”的站直,一个敬礼。到!他们就会哈哈大笑,因为愚弄我很成功。我甚至可以从放坦克那间房子的地沟里爬进去,只为了摸摸长长的炮筒,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因此对地沟的肮脏也就不管不顾了。 我开始想念新家岭,不再出门,甚至不吃饭。柳淑云以为我病了,带着我看最好的军医。做梦,吃饭,甚至站在马桶上尿尿我都会想起新家岭。柳淑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的转。 其实,一个孩子眼中的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单纯的。 那天,柳淑云上班,而那个老头被一个电话叫了出去。 我在屋子里,看着自己画的画,想起了王小翠,我的奶奶。我拿起蜡笔,在房间洁白的墙壁上画新家岭的太阳、月亮,画新家岭的河水,画王小翠,画柳淑云,画那个把我从靶场里拎出来的解放军叔叔,画赵奇,我给他画了好长好长的胡子,画小武,他长着牛一样的犄角,画小黑子家里的那只大黄狗,吐着舌头去舔小黑子的屁股。总之,我画完了我想到的一切,用完了所有的彩色铅笔。 这是我实施的第一步工作。 然后我拿起铅笔,开始像模像样的给柳淑云写信。 这段时间,我已经学会了拼音,并且学会了好多字。我终于有机会展示一些自己的学习成果。也正是这封信,使我的文学水平有了本质的发展和突飞猛进的飞跃,因此我的理想中又多了一项职业——作家。我一直幻想,并坚信着自己有着文学方面的天赋,也许这是一种自我安慰,这种安慰,直到我死去的那天,还坚定不移。 第9章 过往(2) 我用五个指头抱着铅笔,那个时候我还不太会使用铅笔,总是写写停停,或者咬着铅笔的尾端,努力的进行着思考。由于距离现在时间太久,我无法把信的原文一字一字的给你们回忆出来,不过大致内容如下: 亲爱的柳树(淑)云妈妈: 我想会(回)心(新)加(家)令(岭)。我在这里一点dou不kuaile。你门(们)对我很好。我那(拿)了你5块钱,以后会还给你。 白朗杰 你看到这封信的第一感觉一定是觉得好笑。其实,我为了这封信花了将近2个小时的时间,累到满头大汗。那个铅笔头被我咬去一大半,占了一张生字本的纸,歪歪斜斜,扭扭捏捏,没有间架结构。根本不像现在摆在你面前的信这样整齐,因为压根就没有人教过我怎么写信。我本来还想多写一点,比如,告诉他们说我还会回来,回来再看你们,这次就想回到新家岭看看王小翠,再看看我的小朋友们,你们对我都很好之类的话。结果那么久,就是因为没有文化,变成了现在这样的一封令人不可思议的信。 我把信压在柳淑云的雪花膏盒子下面,然后偷了一个馒头塞进怀里就跑了出来。出门之前从柳淑云枕头底下拿了5块钱。她那下面有很多很多的钱,钢镚,还有纸币。 我总是把白民乐忘记。 他在我的脑海如过眼烟云,和穗子一样。更多的时候我还是从王小翠的口中了解的他们,因此,他在我记忆中支离破碎的感觉也就开始慢慢的完整起来。 当年,白民乐见到了毛主席。这在新家岭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轰动。 可是,白民乐的归来让他见到了新家岭的另一番景象。新家岭从此再没有了地主,没有了贫富差距,没有了阶级斗争,新家岭的政权真正的属于了人民。这是参加批斗会的那个头头说的。因为他们妥善处置了那个唯一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地主,那个曾经是土匪头子的白玉玺。 你们看过电影《闪闪的红星》么?回到新家岭的白民乐,一身行头与那个叫潘冬子的神似。我不知道白民乐是怎么经受住了这样的打击。穗子死了,那是他的亲娘。白玉玺也死了,那是他的叔叔,确切地说应该是他的父亲。但是他回到家里却没有哭,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在王小翠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以后,他的嘴唇被牙齿咬出了深深的印痕。 “白民乐,你要与走资派白玉玺划清界限,他是人民的公敌。你知道么?”这是白民乐回到新家岭后的第二天村书记审讯他的问话。 “我坚决与他划清界限,他是历史的罪人,应该受到历史的惩罚。” “看来主席接见过的人就是觉悟高。那你在这个上面按个手印。” “我向毛主席保证,白民乐从此不认识白玉玺,更不认识王小翠。”然后他在一张有字的纸上按了红红的指印。他用的是大拇指,拼命地按了下去,力量很大,整个拇指的指纹清清楚楚。即便是在1995年,我所看到的时候,还是那样的清晰。就这样,他们没有了所谓的“血缘关系”。 打这以后,白民乐就青云直上。因为他与人民群众的专政对象白玉玺,以及他的唯一家属王小翠没有了任何关系,所以他很快就当上了新家岭的团委干事。 怎么说呢。可能因为太多的是上天和历史在安排,才得以使白民乐和柳淑云见面。柳淑云是最后一批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那一年,柳淑云才18岁,积极响应了国家的号召,奔赴祖国最艰苦的地方,把知识和文化带到农村去。也或许更多的是因为柳淑云的军官父亲,为了自己的面子,把柳淑云投放到滚滚的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的洪流之中。(其实柳淑云的父亲绝对有能力使自己的女儿留在城里,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 柳淑云先是坐火车,再是被一辆解放车载了一程,后来坐了辆吉普车,就到了新家岭。这与我从沈阳城回到新家岭的路线基本一致。 或许人的一生都在重复着同样的一条路,只是自己沉湎于其中浑然不觉罢了。 柳淑云扎着两个麻花辫子,绾起来像个羊角竖在头顶上。身着鲜艳绿色军装的她,可爱,漂亮,秀气的站在白民乐面前。她递给他一封介绍信,然后白民乐在上面从容的签了字,就算是报了到。白民乐的悉心与气质打动了少女柳淑云芬芳的心。他给她拿行李,安排处所,帮她打扫房间的卫生,给她买午饭,甚至给她准备好了卫生纸。男人喜欢女人的过程很多是在行动上战胜对方的,白民乐也不例外。就那一回,白民乐在柳淑云心目中的地位就坚不可摧了。尽管此时还有其他的下乡男知青,还有很多新家岭的男人对柳淑云垂涎三尺。 柳淑云有一个习惯。 这在她1989年的春天再次回到新家岭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头发,每两天中午都要洗一次头,在小河的岸边,对着明媚的阳光。她还会在小河里洗澡。 所有的这些保护工作交给了像当年土匪头子白玉玺一样剽悍的男人身上。我说过,柳淑云总是对着明媚的阳光梳头,湿漉漉的头发一直垂到腰间。就在这个瞬间,也是一个女人最美丽动人的时刻。也许就是因为白民乐在这样的情景之下,把心底对柳淑云的爱深化到了一个更深的层次。柳淑云洗澡时候的楚楚动人,更是令白民乐魂飞魄散。他时常幻想,他会和柳淑云在一起,两个人生活在一个遥远的地方,自由,那里没有政治,没有革命,只有他们甜蜜的爱情。而这个时候的柳淑云,则希望这个男人会和自己在一起,他会成为自己将来的白马王子。每到这个时候,她会在河边呆上很久很久,看坐在石头上的白民乐傻傻的样子。洗完之后,她会对着小小的镜子给自己脸上抹上香脂,那种淡淡的香味,始终在白民乐的鼻尖上荡漾。 那一年的春天,最后一批知识青年返城,柳淑云并没有跟随大部队回到城市的家中,而是找借口留在了白民乐的身边,在新家岭分管一些工作。 时间犹如细腻的长河。 又一年的春天,在青龙寨的大坝上,爱情成就了他们的融合。当年的柳淑云,身材匀称,目光引人,恬美的笑容把白民乐的魂魄埋葬在了坝上的草地。 柳淑云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女人。她细腻,柔软,还有那莞尔一笑的容颜。 那一夜,白民乐如痴如醉,两个人彼此融化了对方。新家岭上空眨眼睛的星星,周围洋槐花开的香味,他们身下颤抖与歌唱的小草,周围的一切都沉浸在了幸福与甜蜜中。 我向来是一个不善于与水打交道的人,即使说我是一条鱼。但我不明白,柳淑云和白民乐在大坝那一年春天的晚上,我居然击败了成千上万的对手,成为了最终唯一的胜利者,在柳淑云的子宫内自在的游泳,如一条鱼。 一切,如此。 2004年的春天,在从南京回到新家岭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人——王小翠。那时,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她临死之前的神情依旧刻在我的记忆中。 那天,在那个低矮的平房子里,昏暗的电灯下,王小翠奄奄一息。她瘦小,满脸的沟沟壑壑,眼角深深的鱼尾记录了她的一生。她躺在那个大土炕上,呼吸微弱。 大夫说:“她快不行了,找白朗杰说话,她要找白朗杰。” 我站在王小翠的面前,把耳朵伸到她的嘴边,一只手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冰凉,是一种刺骨的寒,如一块冰。她说:“白玉玺——”然后嘴角嗫嚅,就倒下了头。我就听到这三个字。我没有哭,真的。尽管除了我之外她没有了任何的亲人。新家岭的人说我不孝,没有人性,说我的书全读进了狗肚子,说我不是王小翠的亲孙子。不管他们怎么说,我就是没有哭。王小翠的一生新家岭的人谁都不会懂,从金山河畔的小姑娘到新家岭龙钟的老人。她是一个历史,经历过风风雨雨,从来,从来,她都没有倒下过。 关于文化大革命中提到的白玉玺窝藏金子和大烟土的事情。 1997年,也就是王小翠死去的前一年,新家岭所有的废弃平房都要被扒掉。那天,王小翠特意把我从学校里叫了回来。她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行走在我的前面。而我则在她后面,替她打着手电筒,因为她把我带进了我们曾经居住过的那个平房。那里已经蜘蛛网成群,麻雀到处做窝,房梁的顶上也已经裂缝。墙皮脱落,上面还贴着1970年左右的报纸。那个屋子我是熟悉的,小时候我经常会坐在炕上吃饭,是粘糊糊的玉米面糊糊,黄澄澄的,就着萝卜咸菜,非常可口。王小翠在黑暗中给我指着一个破了一半的缸子。 “把它挪开。”她用拐杖指着那个破缸子说。我挪开,下面有一块厚厚的板,潮湿,而且已经腐烂。我拿开它,里面出现一个地道。“进去看看。”她说。我从地道进去,这里只能容下一个人的身体,我趴着,感到很难受。里面弯弯曲曲的,一直到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在一个供奉着财神的龛里,我看到了一个积满尘土的坛子,还有一个生了锈的铁匣子。我在地道里停了好久,最后出来时候,王小翠问:“就看到这些么。” 我点头:“嗯。” 她说:“那就好。”其实我终于明白她最后一直只字不提那天穗子,白玉玺,李长富死的事情,一直到她死去。你知道么,那个地道,一直通到哪里。一直通到穗子住的那间平房的炕头上,就这么简单,我却一直没有明白。这个谜,终于被1997年冬天新家岭整地的爆炸声中埋藏下来。除了我,除了在1998年死去的王小翠,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知道。 我吹去坛子上的尘土。王小翠说:“打开吧!” 她拿着手电筒。我打开,里面的确是大烟土。不过已经发霉,有泥土的味道,长长的毛长在上面,像毛毛虫的背。然后我又打开了那个铁匣子,里面除了一个红色金丝手绢,空空如也。王小翠叹息了一下,摇了摇头。 第二年夏天,我听新家岭的周喜田说,在平地的时候,开推土机的汪彪捡了一疙瘩金子,就在你曾经住过的那个位置。此时,我终于后悔起来,后悔那天没有到穗子的房间里看看,哪怕从那个地道里钻过去看个究竟也好,至少还能弄明白那箱金子的下落。新家岭的老人们说,金子在地下会跑的,它不一定就一直在你发现的地方,除非你把它放在箱子或者盒子里。就这样,白玉玺平身积攒下来的所有的一切,都随着历史腐烂、消失。 人生无常,在我得知这个定律的时候,我还没意识到生命究竟是怎么回事,只是它随时都会离开,就像我以优美的姿态飞起一样,最终沦落为泥土,也变得腐烂,而后消失。 前面说了,我拿了柳淑云的五块钱,并且还给她写了一封自认为不错的信。当我从那座有着严密保卫的大院跑出来的时候,我就迷了路。但是我一点都不害怕。 在路边的商店里,我花1毛钱买了个棉花糖。然后我又买了一根棒棒糖,又花了一毛钱。我不知道我所期盼的新家岭在哪个方向,我开始在这个城市的小巷里无所事事。我不想回家,确切地说我压根就不知道那个家在什么地方。走了很久之后,我感觉到双腿异常的疲惫,当我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时,一个脏兮兮的男孩子过来抢我的棒棒糖。 “操你妈”。我说,随即给他唾了一口唾沫。 他把我的棒棒糖打在了地上,弄得满是土。我哭了,那是我离开新家岭后的第一次。“呜呜。”我用袖子擦着连续不断的眼泪。“操你妈。”我不解恨的骂他。 “我日你妈。”他很郑重的回应。 我扑上去弄倒了他,然后我们就同时倒在了地上,脸都贴在布满尘土的地面,他对着我吹起地上的尘土,有沙子迷了我的眼。我的腿死死缠住他,胳膊使劲的勒住他的脑袋。我们在地上打滚。他的脸铁青,而我的脸则挣得发紫。他腾出一只胳膊抓着我的头发,把我的头从他怀里揪了出来,而我在他肩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可能是太过于疼痛,他就此松了手。“你小子属狗的啊?我不跟你打了,你赖皮。”他把我的棒棒糖踩成了一块泥土,就像我在靶场旁边草丛堆里拉的屎。 我朝他唾了一口唾沫,我呸,然后摸摸口袋,还好剩余的钱还在。 我放弃了和他决斗,那家伙是个野孩子,浑身尽是牛劲。 之后我在路边的树下尿了一泡尿。一个戴着大盖帽的警察叔叔逮住了我。 “你是谁家的孩子?怎么在这里尿?” 我不吭声,扭着头。因为他长得一点都不可怕,像个圆脸娃娃。 “不说?那好,我把你关到公安局里,那里有很多大狼狗,我叫狗咬你,看你说不说。” 我说:“我不害怕狗。” “不害怕狗?那我把你关在监狱里,给你三天三夜不吃饭。” 然后,我就害怕起来。我看过电视,在柳淑云家里,那个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里面关了很多的犯人,他们有的的确是被活活饿死的。 “柳淑云。”我说。 “那你家在哪里?” “新家岭。” 他疑惑一会儿,然后问道:“新家岭在哪里?” “我不知道。” 他朝我歉意地一笑,最后把我带到一个办公室里。那有一个年龄稍长的警察叔叔。他看着我,我在那里吃了午饭,那个叔叔给了我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让我在那里等着,不要乱跑。 下午3点多,我看见了柳淑云,她和那个军官老头一起出现在办公室里。此时的柳淑云头发蓬乱,满头的大汗。 她看见我之后给了我一记狠狠的耳光。然后我哭,她抱着我,也在哭。我说,“我想回新家岭,回去看王小翠。”而此时,那个老头在柳淑云后面气喘吁吁。 我的行为终于改变了他们,柳淑云把我带回了新家岭。第二年夏天,我在那里开始上学,柳淑云每月会寄钱给我,还会隔三差五的来看我。我的沈阳之行就这样匆匆的结束了。 我记得离开沈阳之前,我在火车站的月台上望着那个前来送我们的军官老头喊了一声姥爷。他竟然在庞大的人群攒动中热泪盈眶。因为,在此之前,我没有叫过他一次。他用一只手绢,一直抹着眼睛,直到火车开动,我和柳淑云的身影随着火车缓慢的启动消失于站台。 第10章 大学(1) 不管怎么说,我是一个不善于言辞的人,在陌生人面前腼腆,显得有些冰冷。人家说我孤傲,像杨晓薇所言。 2003年夏秋交际的时候,夹杂着非典刚刚散去的恐慌,我从绿皮火车中一路颠簸。从天黑到天明,又从天明到天黑。终于在火车走不动的时候,看到了阳光在眼前的跳跃,这时也就到了南京,一个充满悲伤的城市。 当初,这是我梦想的城市。古韵,蓝天,碧水清波,金陵景色尤为出名。 这是我的大学,是我梦想放飞的地方。想着这些,我怀着些许的期待坐上了通往未来的地铁,然后就是大巴,当大巴停靠在终点时我也看到了我的大学。19分零6秒,整整19分零6秒,如果不是我看错,或者是我的表出了问题,我的大学就在我的面前。我的心有些支离破碎,像一个在阳光中夺目的肥皂泡,突然遇到风,就爆炸了,“啪”的一下,没有了缤纷的颜色。 我看到了王厉彬。他黑瘦,突兀,有些龅牙,像个木头一样立在我的面前。 此时,我的思绪飞跃,虽然我很失落,虽然我看到了令我恶心的王厉彬。可是,你们知道么,在那19分零6秒的时间里,我竟然发挥了我发现范雨灵那个时候的审美力量。这个地方竟然有这么多的美女,他妈的,大城市就是好。比起我们新家岭,沪宁杭三角区的开放程度就是高。我的思绪跟随着季节的细雨漫天飞舞。 夏季快要结束的时候,女生的裙角开始飞扬在校园的角角落落。 若干天以后,在校园里树叶渐渐泛黄的日子,我遇到了杨晓薇。她外表文静、贤惠、温柔。尤其是那双迷人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我没有谈过恋爱,即使和范雨灵,那也不叫什么恋爱。记得很多日子以后,我在大桥看长江的时候,我又想起了范雨灵。那个短短的头发,扎一个马尾小辫子,额前的毛发整整齐齐,小小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圆乎乎脸蛋的小女孩。若干个日子之后,我们彼此消失在这个世间里。2004年,在新家岭的山坡上,这个叫范雨灵的女孩站在我的面前。她双眼深情,目光聚集在我的身上。我看到她的眼角已经出现了鱼尾纹的影子,像我在若干年以前在柳淑云家里画的画中的人物,我知道这不单单是岁月所给予她的回馈,更多的应该是劳累和心境吧。我们本是同龄的人,她却显得瘦弱、苍老很多。最使我惊奇的是,她怀里抱着一个孩子,红红的小脸蛋,瘦弱的体格,显然是营养不良造成的。 范雨灵说:“好些年不见,听说你在城里念大学。” 我说:“凑合混着,要么我还能干什么?” 她笑,笑的寒碜,而且很不自然。 “那总比我要出息。” 我看了她一眼。 “呵呵,呵呵,我这还能有什么出息。”我的笑声也竟然那么不自然起来。 营养不良的孩子开始在她的怀里哭闹。她搂着孩子,不停地拍打着,嘴里还不停的发出“嗷嗷”声,哄着孩子。孩子最后还是兀自大声地哭喊起来,她歉意地看了我一下,眼神那么出奇,像是要诉说什么。然后她在我的面前解开了上衣的纽扣,把她乳晕混浊的乳头塞进了孩子的嘴里。那个小东西,他就那样伶俐的不哭了,开始吧嗒吧嗒吮吸起来。 若干年以前,准确的说应该是1998年的秋天,在新家岭的油菜地里,正是我和范雨灵放学回家的时间。范雨灵在摘油菜花的时候被蜜蜂蜇了一下。她的脖子,立刻就肿胀起来。她疼痛,眼泪盘旋在眼角,显得很委屈。 我说:“让我看看。” 她起初不愿意,最终还是同意了。她坐在路边的草丛中,我的手在她的脖子上游动,不停地吹着她被蜜蜂蜇过的地方。然后我就从她的领口里看见了属于年幼的乳房,小小的,红红的乳晕,像一个小馒头。我的手就开始不停的颤抖起来,然后慢慢的向她里面摸索。 “白朗杰,你干什么?” 我不理她,同时手还在不停地摸索。她开始挣扎了一下,当我的手完全落在她馒头般的乳房上的时候,她停止了挣扎。她开始有些微微的紧张,和我一样。我们都喘着粗气,而且心脏都在怦怦地直跳。此时我能感觉到范雨灵的心脏在不安的跳动,我把我的脸紧贴在她的背上,用双手紧紧搂住她,生怕她从我的面前逃走。她身上开始出汗,密密匝匝的汗水。我的手心湿润,在她的胸部,腹部以及大腿内侧抚摸。范雨灵,轻轻地呻吟,像一只蚊子,在我的耳边萦绕。我亲她,就像我们在新家岭的草垛旁,她也亲我,我们的舌头彼此缠绕,像两条不停游走的蛇。后来我就懂得了男女性事。范雨灵躺在草丛里,脸色红润。而她的腿上,有殷红色的血液,从她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流出。 我们站在那里很久,却没有说话,一直在看着那个营养不良的孩子吮奶。我开始讨厌她,因为我曾经的天使,成了一个标准的农村妇女。从此以后,那个我青梅竹马,一直喜欢的范雨灵在我的脑海里消失得一干二净,直到现在也不曾记起。 她嫁给了一个大她七岁的邻村男人。 杨晓薇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正在学生会的海报前写一副字。其实,有时候你会有一点点突出的地方,也因此就会博得一些女孩子的喜欢。比如我,就因为会写一点点的美术字,会一点点音乐和拳击,就成功地认识了杨晓薇。 杨晓薇站在我的身后,一直注视着我在用派克笔写字。当小黄指给我的时候,我才看见了杨晓薇。她长长的睫毛,外表文静,站在我的眼前。我冲她笑笑,她也冲我笑笑。这算是招呼。 那天晚上,我告诉王厉彬,我看到了我的女神,她终于出现在我的眼前。 王厉彬说:“我操,女人他妈的就是衣服,不要看到漂亮的女人就咿咿呀呀的,你还真来劲啊。现在这世道,要处女你得到幼儿园端着板凳排队预定。” 我说:“你怎么就他妈这么极端?” “狗屁!女人是用来玩的,不是用来爱的。你知道么?你小子还嫩着呢!找个小妞玩玩可以,千万别动真的感情。要不然你会吃亏的。”王厉彬说到女人就很激动。 我反驳他,但是只见他口水直流,唾沫星在床头和床头之间乱飞。 “王厉彬,你给我闭嘴,再叨逼别怪我不客气。” 我冲他吼了一顿,干脆不再理他,他也很识趣的没再罗嗦。然后我自己蒙着头想念杨晓薇,想她对我笑得温柔,那含情脉脉的眼神,风情万种。接着我就在被窝里,将我膨胀的生命之根握在手中,直到有液体浸满我的床单。 南京的天空蔚蓝,有时候蓝得出奇,映衬着白云,很美。还有江边柔顺的江风,它会伶俐的在你的肌肤上轻拂。我忘却了范雨灵,柳淑云没有给我打电话,除了这些,我也就没有了任何可以牵挂的人。我蓦然的困顿起来,感到孤独,失落,无助。茫然的心境困扰着我,我去学校旁边那个树林,那里有碧绿的草坪。我躺在草坪上,什么都不用想,嘴里会叼着一根稍显发黄的树叶,或者草根什么的,那会很惬意。我总喜欢自己的嘴里有东西在,这才会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还有生命的气息。很多天,在每个下午上完课的时候,我就这样慵懒的混迹在这个城市。 有一天,我嘴里含着树枝,畅想我在沈阳那个军营里看那些大屁股猪的快感并哼着小曲的时候,眯着眼,在微微的光芒中,有一只黑色的小点在游动,像一只蝌蚪,我一眨眼,它就消失,我眯起眼睛,它又慢慢的出现,在我的眼角膜上滑动。我会嘿嘿地傻笑,然后再闭上眼睛。突然一朵白云,挡住了我眼前漂浮的蝌蚪。我睁开眼,以为下雨,或者天要塌了下来,原来是杨晓薇。她微笑着,扎着马尾辫的脑袋显得轻盈。她在我旁边坐下,然后像我一样嘴里含着一根树枝。 “你就是白朗杰?其实我知道你是白朗杰,那天你在那里写字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叫白朗杰,东北人,家在河北,喜欢写艺术字,喜欢音乐,孤独,不喜欢和人交往,还有些傲慢和暴戾。” 她冲我笑笑。 “你怎么知道?你喜欢打探人家隐私吗?”我诧异。 她嘿嘿的一笑,调皮地说:“我叫杨晓薇,浙江绍兴的,这回咱们扯平了,你也算了解我了。”她脸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笑起来很甜。然后她说:“我们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在这里相遇,相遇其实就是一种缘份,老天为什么偏偏要我们在南京相遇,而不在其他城市呢?因为老天爷就是这样安排的,咱们前世就有缘份,所以我们就更要珍惜。”她还说:“青春的真谛源于生命的年轻,人活着,本身就很幸福,再加上有很多的朋友,那就更幸福。”说着说着,她就吐吐舌头,在我面前张扬它的红润。我想象着和她接吻肯定会很舒服。她的舌头给人一种欲望,十分冲动的欲望。 她开始说她喜欢的事情:“我喜欢看书,什么书都看。《边城》,《洛丽塔》,《十日谈》,《活着》以及感人的爱情故事,还有《红楼梦》。《红楼梦》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读懂它的真谛。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要薛宝钗当老婆,林黛玉当小情人。我还喜欢穿着美丽的裙子跳舞,有机会一定跳给你看。我还杀过人,真的。”她说这些的时候表情严肃,认真得像一个小孩子。 在杨晓薇让我真正了解了什么叫口若悬河和“大家闺秀”的时候,草地上的枯黄渐渐消失,那边山峦与天的衔接处成了绛紫色,远处有汽车的鸣笛声。一只黑色的毛毛虫在草丛中爬动,缓慢。我把它抓在手里,然后放到了杨晓薇的手心,她“啊”的叫了起来,把毛毛虫扔了出去,然后扑在了我的怀里。 我和杨晓薇就以这样的开场方式相识,逐渐地走向熟络。我们头一次见面到现在,她的坦白令我感到恐惧,我怀疑我们倘若再一次接触她还会告诉我更多。比如她的三围,月经期,还有其他等等。 我躺在床上思绪飞舞。 不管怎么说,我是一个不善于言语的人,在陌生人面前腼腆,显得有些冰冷。人家说我孤傲,像杨晓薇所言。 寝室里没有人,他们都去上自习了,从开学第一天的大学语文课结束,那群傻蛋就信誓旦旦的扬言要拼命学习,每天晚上坚持上自习,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了王厉彬。 我把所有新发下来的书都写上名字,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书架上。我知道那些东西写上“白朗杰”这个记号以后便会一直安静地躺在那里,像南京的很多陵墓一样,在沉睡千年以后才会被人发现。我拿了一本《大学生自我保健》,竟然是1983年的版本,现在还可以来教育人,而且还是现代大学生的保健,全是废品。我随便翻翻,眼睛的目光停止在最后几页的男女生殖器示意图上。 不过,仅仅几秒钟后我就把它扔进了厕所。 然后我无所事事,关了灯,就这样一个人躲在黑暗中,虽然我天生对黑夜有一种莫名的恐惧。窗子外面有校园的灯,昏黄的落在一个个细微的角落。我摸摸口袋,还有近10块钱的零钱。随即就关了门,一个人在校园的马路上溜达。经过那个运动场,旁边有一个小树林。有几对情侣在那里拥抱,情意绵绵,并且错落有致。我开始想象我和杨晓薇,我们某一天也会在那里,肆无忌惮的拥抱,接吻。 第11章 大学(2) 我去小卖部买了一支牙刷,还有牙膏,一共花了4块多钱。人在无聊的时候会忘记一些东西,就像我出门时忘记了带钥匙。我掏出口袋仅有的一张ic卡,50元面值的。这是开学时候学校强迫我买的,要么就不给我注册,我咬着牙关买来,主宰了它的生命。我把它捅进那个牛头锁里,不停地抖动,像我在中学时那次在张东海的办公室里做的那样。这里还要提一下,张东海是我的初三班主任,教语文的。临近中考的时候,我不回家,在学校里住宿。如果你去过乡下的中学,或许你就会明白,一个教室一样大的宿舍,平摆着两层床板,从房间的东面到西面,没有暖气,更没有空调,全是大通铺,不像我现在大学里的宿舍,最起码保证一人一张床位。 我中学的窗子,确切地说就没有玻璃,破旧,用蛇皮袋子糊着,更搞笑的是,有人还在那上面贴了一幅明星照,电影海报的那种,很大。还有简易的木头床架,人在上面睡就会左右摇晃。我不知道当初我们住了多少个人,老师安排了我们一班和二班的男生住,结果三班的几个男生也挤了过来。我们就像太平间的死人一样整整齐齐地摆了一大床。 那天晚上我上完自习,用凉水洗了脚,点着蜡烛躺在床上看金庸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我从郭靖回到牛家庄看到周伯通骑鲨遨游的那一段。然后有人就开始磨牙,在懵懂的睡梦中,开始说胡话,什么中位线的证明和三角函数的公式,后来变成了《岳阳楼记》,浩浩汤汤,横无际涯,岸芷汀兰的那一段。还有人在被窝里放屁,节奏明快,富于规律。我下了床,在黑暗的校园里游荡,因为我不困,周伯通的人影还在我的脑海里闪烁。这个时候,我经过了老师那一排的宿舍,张东海的门口。那个家伙,那次因为我睡过了头,迟到5分钟,罚我在操场上站了一个早读,而且还在我的脖子上狠狠地打了一巴掌。我看看周围,黑魆魆的夜色里,没有闪烁的眼睛。我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摸出我的身份证,还是当初15位数的那个。我将薄薄的塑胶卡片塞进张东海办公室的那个门缝,这时他一定不在的,我百分之一百个确定。因为我在下午的时候,看见他神采奕奕地骑着那个破旧的28自行车子出了校门。我的身份证在他的门里起伏两下,使劲一推,门就开了。我从容不迫地进了他的屋子,先是看见他桌子上的照片,笑得灿烂,戴着文绉绉的眼睛,是他念中专时候的纪念。我觉得那照片很恶心,我朝他的微笑吐吐舌头。然后开始翻他的抽屉,里面乱七八糟:笔,药,卫生纸,还有避孕套,带着香味的那种,各种各样的文件以及他笑容可掬的毕业证。最后,我在他的一沓子书中发现了一张照片,一个羊角辫子的小姑娘,站在一个梧桐树下,很文静,她旁边的梧桐树有嫩绿的叶子。我怀疑那是他的初恋情人。我还发现了一份情书,是张东海歪歪斜斜的书法,像出自于小孩子的手中。我躺在张东海的床上,他的床柔软,被子整洁,至少要比我们几十个人的集体宿舍要好。我惬意地躺在上面,脱掉外衣,脱掉衬衣,甚至脱掉内裤,任凭我的身体接触着张东海的被褥。天快亮的时候,我从温暖中爬出来,在张东海的被窝里撒了一泡尿,然后又倒了一缸子水,之后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想象他发现后的第一种表情。一定是气愤至极。我又拿起他桌子上的五块钱,在上面写着:我爱你张东海,爱的一塌糊涂,署名娇。歪歪斜斜,像他情书的字体。临走前,我在他桌子微笑的照片上画了个八撇胡子,像日本人的小胡子,看到我的一切艺术成果,我竟然幸福地笑了起来。 我终于捅开了宿舍门,不过我的ic卡生命就那样结束了,它被折成了两半。 我几乎想不起来自己那天做了什么,我的记忆老是出现反复的裂痕。反正我记得最后王厉彬他们回来的时候,我在看一本叫《情迷初夜》的色情小说。我那玩意在被窝里骄傲的站立,并且与我的被子亲密接触着。 我和王厉彬说:“你们还真是认真,自习了这么久,害得老子坏了一张ic卡。” 王厉彬笑笑:“切!我出去打了一晚上台球,上个鸟自习。” 我总是在琐碎的记忆中一点点地回忆些什么。 我认识杨晓薇的那个时候,中国的网络刚刚昂首阔步地进入民间。就像我这样的人,以前根本没有接触过电脑,也不明白那玩意还有一个名字叫计算机。这也就像是我和颜梦琳师姐在她的寝室里做爱的时候,还不明白女人一个月只排一个卵子一样的幼稚。 梁其琛那天说要带我出去通宵,当时我不敢,因为彻夜不归要被处分,严重的会被学校取消学位资格,这是那天开学例会上那个叫鳄鱼的教育处长说的。他的话一直在我的耳边萦绕。没有学位就等于没有上大学,没有上大学就等于没有高考。依此类推,就等于我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这个推理我不知道应该叫什么定理,我一直自称为“白朗杰定论”。 梁其琛说:“你怕个屁,像个娘们似的,去了你就知道了,那上面什么都有,不比你的《情迷初夜》差。”听他这么细致的描述,我真的心动了,甚至有些急不可待。我们等到10点半,寝室里熄了灯,然后蹑手蹑脚地出了楼门,从学校南面的墙上翻了出去。梁其琛的裤子挂在了上面,下来的时候撕了一个洞,他气的满嘴脏话,最后用脚踢了一下那个墙,随后又抱住自己的脚猛叫。那个通宵我花了15块钱,我什么都不会,梁其琛教我打开网页,然后在公共聊天室里如何和女生聊天,还有怎么打开色情网站,包括我的第一个qq号码就是那天晚上申请的。帮我弄完后,他自己就在一旁玩了起来。 网吧里烟气弥漫,键盘劈里啪啦的发出令人烦躁的声响。 我打开浏览器,只会看同一个页面,不知道点哪里才能转换。还有,郁闷的是,汉语拼音的输入法里竟然在键盘上没有“nu”的这个音。我和一个叫“小鸟飞翔”的网友说话,我想问她是男的还是女的,我竟然打不出来一个女字,急得我出了一头大汗。坐在旁边的一个男生后来帮我,他说五笔里面是u就可以打出女字,拼音里打nv就出来女字。梁其琛在一旁飞速地敲打着键盘,他的qq里大约有五个女孩的身影在不停地晃动,屏幕前是一幅幅赤裸的日本av女郎的写真照片。梁其琛在那边品尝得津津有味,口水流到了胸前,手里的鼠标飞快的点击那些色情图片的超级链接。我就这样对着电脑花了15块钱,让它陪我过了一夜。 我偶尔会去教室上上课,因为王厉彬说那个讨厌的老师会点名,旷课的次数多了就会被取消考试资格。怎么就他妈的那么多制度,我讨厌规矩的制度,虽然无规矩无以成方圆,但是有了方圆就一定有规矩么?关于这些我一直弄不明白,也不想弄明白。 后来,我发现我开始渐渐的喜欢上了上课,和喜欢杨晓薇一样。因为教室的课桌是一个精彩的天地,它的精彩甚至超过了厕所里那些淫秽的词句。我从一上课就开始欣赏它们,每一节课,每一个教室,我会换不同的座位,然后无比自在的琢磨,好的语句还会摘在课本里,我的那个《文艺学论纲》里还满满的记了很多。比如“x校自古无娇娘,残花败柳一行行;偶见鸳鸯一两对,还是野花配色狼”,“为什么要结婚,男人想开了,女人想通了;为什么要离婚,男人知道深浅了,女人知道长短了”等等;还有人当课桌是画板,画裸体美女,画日本漫画的小女人;也有人写直白的爱情独白,x我爱你之类,还留上自己的宿舍电话,更有甚者是寻找一夜情的小广告;有人还把这些写在蓝色的窗帘上,在阳光中照耀着,闪闪发光,传递着每一个词句的肮脏。我想,现在你们终于会明白为什么我在前面说我们这些学生是杂碎,流氓,社会的败类和负担了吧。 我几乎抄完了所有教室课桌上的打油诗和优美的诗句,我也自然学到了不少经典的诗句,比如:“绿窗深情不忍离,去离徊徨一转迷。久拟深山学修法,又延行程到后期。”还有“惆怅婵娟多寂寞,欢情只供一夜长。”这些就是我从那里学来的。一个酷爱仓央嘉措诗词的家伙,将它工工整整地写在逸夫馆104第一排的讲台下面。我怀疑那节课一定是枯燥无味的古代文学,要么就是中国史。我们最讨厌那个。 这个工作大约花了我两个星期,以至于我忘却了杨晓薇。我的那本《文艺学论纲》密密麻麻的全是记号。王厉彬说我聪明,自学能力强,两个礼拜就把书读成那样。 我说:“你知道么?有一种人,他的iq=eq=180+,就比如我。” 差点忘记了。我在逸夫馆104的桌子上抄了一个找一夜情的电话。那是一个俊秀的字迹,很像一个温柔的女生的笔迹。我古代文学课本的扉页上记下了它,因为我们经常在那里上《古代文学》。 我又遇到了杨晓薇,在教学楼的自习室里。那天我正在楼道里琢磨卞之琳的那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正在研究的时候,杨晓薇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在我几乎将她完全忘却的时候,她出现了,就像一个幽灵一样诡异。 “你也喜欢诗?” 我说:“是,就那么一点点喜欢,不是十分。”然后我补充:“其实写诗很简单,那些成名的诗人都是这么写诗的。比如海子,顾城,北岛。他们会在一片一片的白纸上分别写上大量的名词,形容词,动词,然后扔进纸篓里,等到郁闷的时候就一片一片地拣起来,写在信笺上,就成了一首诗。很简单。” 杨晓薇用狐疑的眼光看着我问到:“是么?” “不信你可以试试。”我非常坚定地告诉她。 然后她就把我拖进教室,真的拿出了一沓纸,撕成一片一片的。“写什么?”她问我。我说我来写吧,她就同意了。我略加思索一下,就提笔写道:灵魂,摇晃,生病,伤痛,阴影,爱情,痴情,孤岛,秋千,快乐,岸边,方向,结局,安宁,隐痛,黯淡,放逐,小船。 我让她扔在桌面上,然后她就一个一个的给我往上拿,我用笔记着:灵魂,摇晃,生病,阴影,伤痛,爱情,小船,秋千,痴情,快乐,孤岛,结局,岸边,方向,安宁,黯淡,放逐,隐痛。 “这也叫诗?” 我说:“这不叫诗,得稍作润饰。给它加上虚拟词和语气词之后你再看看。”我在白色的纸上用笔修改了一会,然后就出现了一首像模像样的诗: 隐痛 我的灵魂草木皆兵 随着我的感觉不停摇晃 在我的深处制造阴影的痛 我由此而一病不起 多日以来都坐在你的阴影下 苟活于世 我的亲爱,我策划了与你 共度此生的所有章节 撑一艘小船,轻弹古筝,轻吹竹箫 恍若秋千,荡漾所有的快乐 而你却远离我的痴情 把我放逐在忍耐和等待的孤岛 这样,我们的结局日渐清晰 日渐残酷。我惟有坐在我的此岸 望向你的方向,饮鸩止渴 穷此一生,奢望你来取走我的病根 给我一些安宁,把我的隐痛逐渐黯淡 而后放逐在我的过去 杨晓薇看着我,惊奇的嘴里能放进个苹果。 “原来诗是这么写的。当诗人就这么简单。” 我说:“你以为呢?嘿嘿。”我笑着,然后就拍拍她的脑袋。 “看来我也得郁闷上几回,然后弄出个成名作出来。”杨晓薇认真地说到。 其实杨晓薇不知道,那首诗是我高考之前做练习的时候写的,差点倒着给她背了。 于是,杨晓薇就这么让我轻松的愚弄了一回。 第12章 流年(1) 井里有水花荡漾,一上一下地翻腾着,像还乡河拐弯处的漩涡,我爸的身子在起伏。他所能做的只是在头能露出水面的时候拼命地呼喊,白朗杰,叫……然后他又沉没了下去,等再出现的时候,他把没喊完的话又重复——叫人。 在我回到新家岭之后,我的心情立刻就舒展起来,就像是放在水中的海绵那样,充分地享受着饱满的快乐。当然,柳淑云的脸上也有了笑容。 这一年的夏天,我在新家岭近郊的破庙里开始上学,是学前班。我不喜欢在课堂里整天背拼音和汉字,那个有着一双死鱼眼睛的老师还让我们几十几十遍的写,那么浪费本子,一点都不懂得节约。我索性就在路边光滑的地方用石灰棒画字,每天下午放学,我就把我所经过的路上画满字,从“一二三”到“上中下”,从“大小”到“多少”。那个死鱼眼老师每次看到都说:“白朗杰,你怎么这么不听老师的话,让你写在本子上你就是不听。” 我说:“我会写,要么你就考考我,我不会写的话你就罚我。”然后他就让我在讲台上开始默写第五课的“北京天安门,我爱北京我爱五星红旗,我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一段。我把它们整整齐齐地写在黑板的中央,像我在放学路上写的那样。因为黑板太高,我是站在凳子上的。然后还写了第十二课“弯弯的月儿小小的船。小小的船儿两头尖。我在小小的船里坐,只看见闪闪的星星蓝蓝的天。” 死鱼眼老师惊奇地看着我:“我们还没有讲到第十二课,老师才讲到‘红灯停,绿灯行’你怎么就自己看呢?” 我说:“那你也不能这样,我嫌你讲的慢,就自己看了。我在沈阳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了。”然后他让我站在讲台上,还让我放学后把看图识字和第一到第六课的生字全部写十遍。要不明天就罚站,而且还不能回家吃饭。 我第二天就没有去上课,当然更没有写那些生字。我最讨厌去上他的课,田字格里的字他都写不好,歪歪的像用脚写的。我在新家岭的瓦房里悠闲地晃悠,东面的那些平房早已经废弃了,那里面有很多的废品。我在那个长满蜘蛛网的小黑屋子里面捡了很多电池,我要用它们做碳棒,然后画生字。我在瓦房顶上的大树上端了个麻雀窝,那里面有5个蛋,灰不啦叽的,薄薄的皮。麻雀窝像枯燥的城市里女人流行的头发,乱糟糟的,显然麻雀没有审美观念,和那些女人一样。吃中午饭的时候,我拿回家,让王小翠给我煮着吃,王小翠就帮我把蛋煮了。我还留了两个麻雀蛋,因为这是我要给范雨灵吃的。我有了好东西一定要给她吃,要么我心里就会难受,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就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另一半。她有好东西的时候也会偷偷的分给我,我们这叫互相关心,我后来把这些理解成叫爱情的萌动。下午上课的时候,我把麻雀蛋塞进范雨灵的手里。范雨灵问我这是什么蛋,她不敢吃。我说:“你是个胆小鬼,麻雀蛋,很好吃的,我都吃了两个了,王小翠也吃了。” 听我说完她就小心翼翼地拨了皮,塞进嘴里,朝着我呵呵一笑。董国锋在范雨灵旁边看见,他一把抢过剩下的那只麻雀蛋。 “白朗杰,你掏麻雀窝,我给你告老师。” 我说:“你告吧,我才不怕呢。” 他就跑出了教室,其实是跑出了这个废弃了给我们做教室的大雄宝殿。范雨灵朝我吐吐舌头,我冲她笑笑。一会儿,董国锋就回来了,身后面是那个死鱼眼的老师,他是我最讨厌的家伙。 他问:“白朗杰,你早上怎么不来上课?” “我病了。” “那你怎么不请假。” 我从容地说:“我病了怎么请假。”此时,我看见他那个大方脸因为我的这番话胀得通红,显然有些生气。 “那你就不会让同学给你捎着请个假?” “我真忘记了。”我说完他就瞪着眼睛看我。 “你的生字写了没有,我昨天布置你的作业。” “我忘了。” “忘了?忘了你晚上就不要回去,你怎么不把吃饭忘了。” “我肚子饿了就想起吃饭,就是想不起写字。” 他听我说完便开始气喘吁吁。 “你还掏麻雀蛋!啊?你怎么就病了。”他开始用审讯的方式质问我。 “我就是病了,不信你摸摸我的头,我现在还发烧呢。”我拉着他的手放在我的额头上。 “我不摸,你就知道骗人,满嘴的瞎话。”他训我的时候,我看到董国锋这个混蛋在一旁嘿嘿地笑,他竟然吃掉了我最后一只麻雀蛋。死鱼眼的手碰到我的头,就不再说话。他感觉到的温度至少要比他体温高,就这样他让我坐回了座位上。 其实你们可能不知道,我的体温比别人要高,尤其额头,一直发烫。这样死鱼眼就信以为真了,没有罚我站着,我还按时吃到了晚饭,是稀稀的玉米面糊糊,我可以从嘴里一直倒进胃里。 夏日的新家岭阳光分外妖娆,就像少女的身体,让人浑身燥热,而此时她便寂寞难耐的将她的热度奉献给你的全身。 我和范雨灵放学回家的时候,太阳在西边还有一丝残红,映在对面土地庙的墙壁上。我看见歪歪斜斜的几行字,有我和范雨灵的名字。“白朗杰和范雨灵日x”,最后一个字我竟然不认识。前面的“我”字我当然是懂的。我问范雨灵,后面什么意思。范雨灵说不知道。我说是董国锋写的,肯定是。范雨灵也同意。你看这个字,就是那个家伙写的。当太阳完全被西面的云彩吞噬的时候,天空微微变暗。我经过了董国锋家门口。董国锋他爸正在院子里喂牛。我对着门,大声喊:“董国锋,我日你妈!你不是个好东西。”然后我拔腿就跑。 后来,我在我们所在的破庙厕所后面发现了一条白线蛇,我就把它抓起来装进瓶子,然后趁董国锋午睡的时候放进了他的书包。因为死鱼眼让我们在教室里午休,所以我有这个机会。董国锋醒来从书包拿铅笔的时候,“哇”的哭了起来,飞也似的逃出了教室。然后其他人都跟着跑了出来。董国锋哭喊着“蛇——蛇,我的书包里有一条蛇。”他还吓得哇哇大哭,脸色发白,像生字本的背面那么洁白光滑。死鱼眼听到哭声就跑了过来。他的手上拿了一根棍子,在董国锋的破书包里捣腾了一阵,然后那条白线蛇就委屈的蜷缩在棍子上。最后,死鱼眼把它扔进了土壕里。 死鱼眼回来的时候怒气冲冲:“都给我站着!说,是谁把蛇放进董国锋书包的?” 我默不作声,两只胳膊伸直站在人群中。大家都不说话,在那里互相挤眉弄眼。 “都不承认?那就中午都不要回家吃饭。”死鱼眼老是拿不吃饭来威胁我们,好像我们生下来就必须吃一样,除了这样,就没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此时的阳光明媚,照耀着我们稚嫩的脸庞,大约站了半个小时,就有弱不禁风的女生喊老师说不行了,我的眼睛冒星星了,接着便倒在了操场上。 放蛇事件就这样不了了之,因为死鱼眼和我们都在照顾那个晕倒的女同学,而这个女同学就是我所喜欢的范雨灵。 我喜欢玩弄精致的小东西,尤其像手表这一类的细小事物。 柳淑云在阴历八月十五月亮最圆的时候,带给我一块新款的电子表。我高兴得一天一夜几乎没合眼,把它戴在胳膊上,从左手手腕换到右手手腕,又从右手手腕换到左手手腕,眼睛一直盯着它上面的数字不停地变化,那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它的变化其实是很可怕的,如果我能抓住它,我情愿时间会定格在我童年的某一个时段中,哪怕它是丑陋的。 这次拿到电子表,就像那次我在别人家的猪圈里捡了一把玩具枪一样的兴奋。我看着那块表,看它一秒一秒的在我的眼前飞逝,我的眼睛蓦然模糊起来,记忆在一点一点的开始流淌,然后我就想起了我爸白民乐。 我爸白民乐也有一块表,不过不是电子的,他那块是梅花牌的机械表,非常好。 在我快到六岁的时候,我记得那是一个晴朗的秋天,新家岭的阳光温暖,对面不远处的山坡上有五颜六色的花,树的叶子部分已经变黄,像牛皮纸的颜色,贴在突兀嶙峋的枝干上,与周遭的环境格格不入。 我爸白民乐在红灯笼般的柿子树上摘柿子。树的位置在张佳琪家那口不大的水井旁边,下面是一簇一簇的石榴树。他的额头晶莹,有密密匝匝的汗水挂在那里。他要为我摘一个熟红了的柿子。 我爸说:“朗杰,你看看我口袋里的表几点了。” 我在一旁拿着高粱秸秆在做手枪玩,心不在焉的回答:“我不认得表,你还是自己看吧。” 他说:“那你给我拿过来吧。”我就一手拿着我的半成品手枪,一手从他挂在石榴树上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他的表。他的表崭新,每天晚上都小心翼翼的放在床头边,第二天再拿出来带上,像柳淑云买给我那个时候的样子。我当时只注意着我的手枪,没有在意其他的事物。 “给你。” 他从柿子树上伸手过来拿。 “够不着,还是你自己下来一趟吧。我的手臂不够长。”我只能这么说。 “你再递过来一些。”他身体只那么稍稍地一用力,柿子树的枝就“咔嚓”一下,断了。我爸像挂在架上的老葫芦,跟着枝干的声响掉了下来。同时还在喊:“朗杰,躲开。”然后树枝和我爸的身影就像一块美丽的图画,在我的眼前扬成一个“一”字,接着“咚”的一声,那口不大的井里溅起了漂亮的水花。 我被眼前的场景吓得哇哇大哭,扔掉手里的手枪和手表。我死命的喊:“我爸掉井里了,我爸掉井里了!”我可以明显感觉到声音嘶哑的厉害。 井里有水花荡漾,一上一下地翻腾着,像还乡河拐弯处的漩涡,我爸的身子在起伏。他所能做的只是在头能露出水面的时候拼命地呼喊,白朗杰,叫……然后他又沉没了下去,等再出现的时候,他把没喊完的话又重复——叫人。我拔腿跑开,在新家岭四处狂奔,我看到了张佳琪他爸,他在给牛割草。我哭喊着,急得话语错乱。 “我爸掉井里了。” 这时的我满脸的鼻涕眼泪。张佳琪他爸扔掉手中挥舞的镰刀,甩裆尿裤的跑到了井前。他迅速的折断了一根很长的树枝,扔进井里。 “白民乐,抓住他,抓住他。”其实那个时候,井里已经没有了汹涌的浪花。张佳琪他爸看见井里没有了反应,回头急促的对我说:“回去叫人,赶紧的。”说完,他也纵身跳进了井里。 我叫来了人,他们拿着绳子,在几个剽悍男人的努力下,张佳琪他爸和我爸两个人被从20多米深的水井里拉了出来。我看见张佳琪他爸在哆嗦,看来井里的水很冷,虽然清澈,虽然我们还一直吃着它的水,它却那么无情的把我爸淹没在里面。 白民乐躺在地上,他的衣服湿漉漉的,有清澈的井水在浸流。张佳琪他爸趴在他面前,对着他的嘴,自己吸一口,然后对着他吹一口。那个时候,有鲜艳的阳光洒在白民乐的身上,他的身体强悍,宽大,在地上犹如一块厚厚的松木板。阳光割断了他的脸庞,一脸的安详。这样很久,当阳光彻底笼罩了他的整个身躯,张佳琪的爸爸回过头来,对着大家摇摇头。他眼角挂着的液体,像冰块融化了一般剔透。 我记得这个时候,电视里开始播放一部很精彩的武打片,那天晚上我没有去村里那台唯一的黑白电视机前看他们绝世的武功。因为我爸白民乐死了,死在张佳琪家柿子树下的井中。我一直哭,眼睛红红的,我不知道我的父亲还会不会活过来,我的脑海里一直回想他给我摘柿子的情景。我后悔得要命,我应该不要吃柿子,或者我们不从那里过,再或者我们都不要看到那些个红彤彤的柿子,其实就是一千万个不应该让他上柿子树,我们就压根不要看表是几点。 王小翠坐在炕头上,一只手不停地擦着眼泪,一只手拼命地拍打着炕上的被子。一群邻居在劝她,她还是不停地哭喊着。就这样一直一个晚上,我站在地上,跟着王小翠一起哭。 第二天,东面漏出一点点鱼肚白,当黑暗被阳光即将吞噬的时候,我看见了柳淑云,那个个子不高,身材匀称,脱俗,富贵,气质,目光引人的女人。她站在我家的门口,眼睛红肿,然后扑过来抱着我,眼泪吧嗒吧嗒就滴了下来,同时也伴着她的啜泣声。 她看见了白民乐,一句话没有说,脸上的肌肉在颤抖,眼泪在她洁白的脸部皮肤上大颗大颗的往下淌,无所顾忌。她抱着王小翠,两个人蜷缩在一起,恸哭着,旁边的村里人也都是泪流满面。 那一夜,柳淑云一直守在我的父亲白民乐的身旁,依偎着他强悍,宽大的身体。她说话,很多,絮絮叨叨,然后会自己傻笑,还会哭,还会对着天喊。她说:“白民乐,你这个死鬼,我回来看你了,你醒醒啊,你醒来看我一眼啊。我知道你这几年过的很辛苦,你一直照顾着朗杰和小翠婶子。我是爱你的,你知道我这几年是怎么想你们的吗?其实那个时候我应该留下来,我就不应该抛下你和朗杰,但是,但是,我知道现在说什么也不能弥补了,可是你就这样走了,你怎么就不知道再给自己找一个人呢?我真后悔,后悔我回到城里,或者我当时就应该把你带到城里……” 天亮的时候,我父亲的遗体就被埋进了黄土,在白玉玺和穗子的坟冢旁边,又新添了一抔黄土。柳淑云在坟冢边,跪着,有鲜艳的阳光掠过她的脸。 这是1989年,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董国锋终于和我对立起来。就是因为那次我在他睡觉的时候给他的书包里放了蛇,他也长了记性,不再在破旧的那间寺庙斑驳的墙壁上写那些令人作呕的句子。我们彻底选择了自己的观点,一辈子不再说话。 星期五那天,天上下着蒙蒙的小雨,温柔地淋湿了路面。我和周凡在观音殿的废墟里弹玻璃球。周凡赢了我四个,我要再把它们赢回来。在这之前,我已经辛辛苦苦的赢够了50个玻璃球,再有10个奶白色的我就可以组成一盘跳棋了。我把那些玻璃球放在一个绿色的瓶子里,藏在了我们平房前的那个破瓦片堆里面。周凡趴在地上,眼睛眯成一条缝,然后用大拇指和食指夹着玻璃球,准确地弹了出去,“啪”的一下,就打中了我的那颗“蓝水晶”。他呵呵地笑着:“白朗杰啊,你都输完了,我不和你玩了。”我真诚地对他说:“你借我五个,我再输了就不和你玩了。”周凡用他粘满泥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五颜六色的玻璃球,从里面拣了5个最烂的给我。 “你得还我,知道么。”周凡把手伸给我的时候,天空中划出一道裂痕,打在我和周凡的手上,然后那些五颜六色的玻璃球就滚开了。董国锋看着我,哈哈大笑。周凡瞪着董国锋:“你弄丢了我的玻璃球,你还我。” 董国锋说:“滚!我收拾白朗杰来了,你少给我在这儿掺和。”周凡听董国锋说完后,拣起几个玻璃球,眼睛歪歪地看着他,接着就离开了。 我站在地上没有动,平静地说:“董国锋,你收拾谁?” “我收拾你,咋的?不行啊?” “就你?我的蛇差点没吓死你,还在这儿逞能。嘿嘿——嘿嘿。” “你看你那个样子,笑个屁。”他趁我没有注意就抬起脚,踢在我的小肚子上。 我抱着肚子,躺在地上打滚。我的衣服就沾满了清新的泥土味。其实,我是装的,因为在他踢之前,我就用手挡住了。 看到我这个样子,董国锋挎起他的破包,一溜烟地跑掉了。 我在地上滚了一会,感觉很没有意思。因为没有人理我,我还想着谁扶我起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董国锋闪烁的影子,大声喊:“董国锋,我操你妈,下回别让我碰见你,小心整死你,让你再张狂。” 董国锋回过头,吐着长长地舌头:“有本事你来打我啊,你就嘴硬。” 第13章 流年(2) 我再没有理他。起身后拍拍身上的泥,发现拍不掉,回家王小翠又会说我和别人打架,虽然我很皮实。我心里嘀咕,怎么收拾他呢。让你董国锋在这犯贱,妈的。给他家的牛槽里倒土,把牛给憋死?不行,他爸整天在牛身边。要么把他家花生全给拔了,让他家没有花生吃,或者就直接烧了他家的麦草垛,让他大冬天里睡不了热炕,他家的牛还没有草吃。想到这里,我就哈哈大笑起来。让他欺负我,我踢了脚下的石子,石子就在湿漉漉的地上一圈一圈滚起来。我在那里扫荡,恍恍惚惚的寻找被董国锋弄掉的玻璃球,不过一个都没有找回来。我就哼着《蓝精灵》在观音殿的胡同里转。这时候看见一只觅食的公鸡,高高的鸡冠子,脖子上有一缕白毛,雄赳赳的样子,后面跟着一群母鸡。我认出来了,这是董国锋他家的公鸡,我敢肯定。 我说:“公鸡啊,不是我不好,是你运气太差,遇到了董国锋给你当主,谁叫他欺负我。” 只见那只公鸡咕咕地叫着,不停地用爪子在枯干的树叶里拨着,时而环顾一下四周,如果发现别的鸡找到好吃的东西,便一股脑跑过去把人家赶走,然后自己慢慢啄着吃,很享受的样子,最后吃饱了就喔喔地叫。 我“呼”地朝公鸡扑去。 公鸡见我向它扑过来,便摇头晃脑地跑开了,屁股一摆一摆的。 我捡起一块板砖,朝公鸡狠狠地砸去,结果把公鸡砸瘸了。它躺在地上,翅膀还不停地扑腾着,那个样子痛不欲生。 我在胡同里找了一大气儿,找到一只干了的农药瓶子,对着鼻子闻了一下,是很臭很臭的农药。我咬着牙,费了很大的力气把瓶子拧开,然后给瓶子灌满了尿。 我闻到一股骚味在空气中弥漫,接着找了一根枯萎的树枝使劲搅了搅,那瓶泛黄的液体瞬间成了乳白色,像我在月子里吃的柳淑云的奶,不过这个瓶子里的液体和奶水不一样,它有股特别的味道,臊臊的。 我看在一旁的公鸡躺在那里不动了,估计是被砸晕了的缘故,就把公鸡抓起来,它抖擞了一下翅膀,醒了过来,头昂着要啄我的脸,我用树枝狠狠抡了一下它结识的胸脯,霎时间它就老实的垂下了头,红红的冠子耷拉着。 我一只手把公鸡嘴扳开,另一只手将乳白色的液体顺着鸡嘴灌了下去,那家伙竟然咕咚咕咚将那么多的尿喝光了,没有一丝挣扎。我在墙角下挖了一个坑,把公鸡扔了进去,用几块红砖盖了起来,上面还掩了土。完事之后站在上面来回踩了几下,铺上一些干枯的树叶。我在想象着董国锋和他爸在黄昏时分找鸡的情形,他们会晃头晃脑的在村里喔喔地叫,活像两只大公鸡。 我是在击败了成千上万的对手后,才能够在柳淑云的子宫内骄傲的游泳、戏耍的。 柳淑云温柔地躺在白民乐的怀里,小鸟依人的样子。在青龙坝上,夜晚的星星点缀了满天的夜色,远处花开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柳淑云看着白民乐的脸,一阵温暖的幸福涌上了心头,她用手摸摸他下巴上的胡子茬,来回地摩挲着,新鲜的胡楂,就犹如田里刚刚割完的麦茬一样,整齐地排列着。 白民乐怀抱着她,左手食指不停的在柳淑云的鼻子上,脸上画圈。白民乐说:“你真白。”然后他就笑笑。柳淑云说:“你的胡子还很硬呢,不过我喜欢。”白民乐脸上始终挂着幸福的笑容,紧紧抱着柳淑云轻盈的身体。两个人不再说话,把脸凑到了一起,在草坪上哼着小调子,脑袋不停的左右摇晃着。 白民乐躺在草尖上,望着天,用手指数星星。 柳淑云问他:“民乐。你真的爱我么?” “爱,很爱,我都恨不得把你吃了。” “那咱们将来结婚,再生个儿子,闺女也行,然后再盖个属于我们的小房子,一辈子安静地生活。” “好啊。等到那个时候你在家里,我出去挣钱。我们每天都这样看星星。” 柳淑云说:“好啊。”然后就像只小兔子,钻进了白民乐的怀里。 那天白民乐在办公室里看《代数》和《语文》书。那时正是80年代初期,刚刚恢复高考不久,他准备参加大学的考试。 柳淑云进了他的屋子。 “你进来也不敲门。”白民乐朝柳淑云笑笑,给她倒了一杯水。 “民乐,我不想喝水。”柳淑云坐在白民乐旁边。“我有事情和你商量。” 白民乐摸摸头,看了她一眼。 “你个傻丫头,什么事情?”他一只手伸到柳淑云脖子上。 “你别碰我,人家给你说正经的呢。”柳淑云有意避开他的手。 “你脖子上有根头发,不知好歹。” “我说真的呢。有件事情我得和你商量。你把门关上。” “嘿嘿,这么神秘的事情,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还怕人听见啊!”白民乐关了门。 “说吧。”白民乐说话的时候顺便拿掉了柳淑云脖子上的头发。 “我怀孕了。”她压低声音。 “什么?” “我说,我——怀孕了。” “真的?”白民乐从凳子上跳了起来,顺手拿起一个杯子递到了柳淑云手里。 “喝水。” 他的眼睛眯缝起来,深情的看着眼前的柳淑云。 “又没有水,你让我喝什么!”柳淑云推开白民乐递过来的空杯子。 “我们要把他生下来么?” 白民乐这才回过神来。他不作声,低着头,手在不停地挽着衣服的一角。柳淑云用期望的眼神注视着他。 “你说呢?”白民乐反问。 “我们没有结婚,人家会说闲话。我想,我们还是不要了吧。”柳淑云眼睛眨眨,看了白民乐一眼。他仍旧低着头。 “要不生下来?” “我不想,民乐。你知道我的心思。” 柳淑云离开后,白民乐点燃了一支烟。他举着烟,看着在眼前飘忽升腾的一缕一缕青色。烟头上的火焰闪烁。他叹息,端起带水的杯子,又放下,在房间里来回的转着圈。 晚上,白民乐躺在炕上,柳淑云在他的一侧,他看着她。 “要不我们再想想,想好了再说。” 柳淑云不说话,眼珠子忽闪。 “要不我去问问王小翠,还是我们先把他打掉,以后再要一个?” 柳淑云翻过身去,用被子蒙着头说:“你真烦。” 白民乐爬起来,拿掉被子。 “我这不是和你商量么,你又不说话。”他的一只手抚摸着柳淑云柔软的头发。 “白民乐,你压疼我了!”她推开他。 “让我摸摸。”白民乐把手伸向柳淑云的肚子。 “不要碰我。” 白民乐就平躺在炕上,像一只懒惰的海星,“哎”的一声叹息,然后也用被子蒙了头。柳淑云背对他说:“你说话。” “我说什么?”白民乐问。 “我不管你说什么,我就是要你说话。” “我不说,我现在也很烦。”白民乐有些气愤。柳淑云听后就掀起了白民乐的被子。 “人家都没有脸出去见人了,你还没一个主意,让我以后在你们新家岭人面前看笑话,你白民乐也跟着看笑话啊,没见过你这种男人!”在夜色里,柳淑云的头发披散起来,像一块黑色的帘子。 “要不明儿个我陪你去镇上的医院看看,做了算了。”白民乐说。 “你还是算了吧。我自己能去,免得你老人家没有面子,说你伤风败俗!”柳淑云又躺下。 “你在新家岭什么身份,不敢劳驾。”说完,他们俩就这样背靠背的躺着。 夜很静,没有一点声音,可以听见白民乐的呼吸。他不耐烦地翻身,用手抱着头,而后又拿开。柳淑云背对着他,在他眼前,瘦小的肩胛骨显得突兀,往下是她平坦的背。白民乐的手停在柳淑云的背上,又缩了回去。他又是“哎”的一声叹息,之后便把身体蜷缩起来。柳淑云眼睛睁着,在黑暗中一动不动。 就这样一夜。 天亮的时候,柳淑云刚擦完雪花膏。白民乐就在外面就喊:“我们去镇上的医院吧。”他推着一辆28型号的自行车,是向别人借来的。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你怎么就这么犟呢。只是去检查一下。” 吃饭的时候,白民乐胡乱的扒拉了两口就吃完了。柳淑云却不紧不慢,一口一口的,像是在表演。白民乐在一旁等着,一声不吭。 自行车在路上颠簸,柳淑云在车座后,紧紧抱着白民乐的腰。白民乐骑得很慢,柳淑云开始一言不发,一直到青龙寨的坝上,她开始唱《外婆的澎湖湾》,声音在他们的耳边缠绕,一直到镇上。 丰润镇的医院很简陋,一座三间的小房子,一个是药房,一个是治疗室,一个是住院室。医疗室里有一男一女两个大夫在那里聊天,谈话内容无疑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白民乐把头从门外探进来。 “你看病?”那个女大夫问。 “不是,是她。”白民乐用右手牵着从他身后走进来的柳淑云。 “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女大夫问。 白民乐笑笑,笑容憨厚,却又充满了歉意和苦涩。 柳淑云脸颊绯红。她看了白民乐一眼,又看了那个男大夫一眼。 女大夫说:“你先出去。”她指着白民乐,然后又对那个男医生说:“老王,你也先出去吧。” 第14章 流年(3) 白民乐就出去了,站在了过道里。他的两只手在胸前不停地搓着,脚步反复的迈动。那个男大夫则去了隔壁的药房。 女大夫说:“这回可以说了吧。” “我估计是怀孕了,最近我一直恶心。”柳淑云羞涩地说。 那个女大夫顿了一下,上下打量了柳淑云一番,看着她红扑扑的脸。 “有多久了?”她的目光鄙夷,心里肯定在想,这个小妖精,饥渴成这样,肯定是和刚才那个鬼鬼祟祟的男人瞎搞了,要不然怎么那么心虚。 “有三四个星期了。” 大夫用她沙子一般的手摸了柳淑云的肚子,然后用听诊器听了一会。 “要做就趁早吧,太晚了对大人也不好,你回去好好想想。看来你不是我们丰润镇上的人。” “嗯。”柳淑云点了点头,整理好她的衣服就走了出来,再没有说什么。 白民乐靠近她身边:“怎么,怎么样啊,大夫怎么说?” 柳淑云拉着他出来,路过药房的时候,那个男大夫突然停止了说话,一直对着他们俩歉意的笑。柳淑云说:“大夫说要做就要尽快。”白民乐一路小跑,脚步匆匆。而在他们身后,那个男大夫和药房的女人对着他们的背影指指点点。 这个时候,距离新家岭的知青返城已经过了很久。 柳淑云的父亲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打。说:“淑云,你可以回来了,整个下乡运动早都结束了,爸已经托人给你找好了上班的单位,还是在咱们城区。”柳淑云想了好些天,还是没有决定下来。 那天,柳淑云没有事情做,她洗完脸后就在新家岭的胡同里走。她的肚子已经变得明显起来,微微的鼓着。她寻思着,要么就把孩子生下来,再回到沈阳;要么就和白民乐在新家岭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呆上一辈子;要么就得让白民乐抓紧复习,到时候考到沈阳去上大学,他们两个就可以永远在一块。柳淑云最后坐在了田埂上,她看见一只羊在那里悠闲的吃草,旁边一只小羊羔蹦蹦跳跳的,一会儿用头去挤母羊,一会儿又偎依在母羊的身边。柳淑云笑了笑,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感觉很幸福。 柳淑云告诉白民乐:“你要好好复习,到时候考到沈阳去,我让我爸同意咱们两个结婚,现在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他不同意也要同意了。” 白民乐握着柳淑云的手说:“是,是。我一定好好努力,不辜负你的希望,也要对得起我们的孩子。”白民乐那天在丰润镇的集市上买了一斤鸡蛋,带给了王小翠,再三叮嘱要做给柳淑云吃。王小翠很诧异地说:“柳淑云不是好好的么,平白无故的给她吃什么鸡蛋,而且还得天天吃。” 白民乐编了个理由:“她最近身体不舒服,得好好的补一补。” 王小翠朝白民乐看了一眼,轻笑着:“还是你知道疼女人,比你爸那个老家伙强多了。”白民乐听后,心里觉得美滋滋的。 日子就那么一天一天简单的过着,就像我们永远抓不住时光的身影,只能看到它的尾巴。柳淑云看着新家岭的麦子由嫩绿变黄,她的肚子也就慢慢大了起来。她在这个时候几乎已经不再出门了,整天待在白民乐家的小院子里,人也明显胖了许多,脸蛋鼓鼓的,像个蒸熟的热馒头。柳淑云的父亲又开始一封信一封信地催柳淑云,说你再不回来工作就让别人顶替了,要么你就永远不要回来了,就当我没有生你这个女儿。柳淑云把这些信统统地扔进了火炉里,随着明灭的闪耀,化为灰色的粉末。白民乐这时候整天围在柳淑云的身边,像只跟屁虫,把柳淑云照顾得无微不至。 农历的五月,麦子收获的季节,新家岭麦场上到处是欢腾的景象。碾麦子的拖拉机一圈一圈的在麦场上转个不停,打麦机轰隆隆的叫着,旁边的人忙得不亦乐乎。地里一群一群的人在埋着头割麦子,头顶上是炎热的太阳。白朗杰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生的。 那天白民乐一到麦场上,王小翠就一颠一颠的一路小跑着追了过来。 “民乐,你赶紧回来。”她老远的喊。 白民乐回头:“你没有看见我正在忙着么。” “你忙个屁,柳淑云要生了。”王小翠凑近他低声耳语说。白民乐听后立即扔下手里的活,飞也似的跑回家,叫来了村里的接生婆,这个时候,柳淑云已经在炕头上疼得哇哇大叫了。她额头上爬着豆大的汗粒,接生婆在屋子里忙活着,她不停地对柳淑云说话,还吩咐着王小翠煮热水。白民乐在外面急得团团转,接生婆不让他进去。王小翠每次出来的时候他就问:“怎么样了,生了么?”王小翠说:“快了。这是女人生孩子,你以为是吃饭啊,两下就完事了?”白民乐听了也就不再作声。 太阳照在白民乐家平房烟囱顶上的时候,白民乐听到了婴儿的哭声。他在外面高兴得跳了起来。接生婆婆说:“白民乐,你有福了,是个儿子,七斤。你本事真大,把人家城里姑娘弄到手,还让人家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 此时的柳淑云虚弱地躺在炕上,抱着一堆刚出生的肉球白朗杰。白民乐一个劲地“好好”的说着,不知道他在好什么。王小翠说:“看你的傻劲,还不过来帮忙收拾东西。”看到地上堆满了红色的卫生纸,白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柳淑云看着他的样子,禁不住也嗤嗤的笑了起来。 白朗杰晚上总是哭闹,柳淑云从来没有带过孩子。她抱着孩子一个劲地哄着,但是哭声始终不断。柳淑云从炕的一角挪到另一角,他也从一角哭到另一角。王小翠说:“八成是孩子饿了,你给她吃点奶。”柳淑云就把衣服撩起来,露出她鼓鼓的乳房,她把他的小嘴往上含,他就是不含,眼睛闭的死死的,哇哇的哭个不停。白民乐站在地上,不知所措。就这样一夜。柳淑云累得眼角红肿,老是打哈欠。天亮的时候,那小家伙却安稳的睡起觉来,还打着呼噜,嘴唇咬得紧紧的,偶尔还会吧嗒一下。 可能太多的因素都是依赖于命运的安排,其实人的一生更多的是因为自己的命运。柳淑云也是如此。白朗杰生下的一个月之后,一辆吉普车开到了白民乐的家门口。一个50岁左右头发灰白的军人下了车,径直进了屋子。当他看见柳淑云的时候,柳淑云“哗”的从炕上坐起来,紧张地说道:“爸,你怎么来了?” “我就不能来么。”老头看了她一眼,目光落在她怀里的小孩的身上。 “你的孩子?”柳淑云低着头,嗯了一声,然后不再说话。 “我这老脸都让你丢尽了。”老头低声说。 王小翠从外面进来,她手在围裙上搓搓,“这是?” 柳淑云说:“婶儿,这是我爸。”王小翠看着眼前的这位军人,说:“他叔,你好啊,大老远来的不容易吧,快歇歇,喝口水。” 外面的一群孩子在围着吉普车玩,那个司机警卫不停地挥手让他们离开,小心碰坏了,碰坏了你们赔不起。那群小孩就跑远了,一会又会回来。老军人说:“我是来接我女儿回去的,你帮她收拾一下东西。” “要回也得吃顿饭啊。” “吃什么饭,都成什么样了,还有心思吃饭!” 王小翠听了这话,觉得心里发堵,把嘴里的唾沫又咽了回去。柳淑云苦笑着看了她一眼。 王小翠赶紧出去,她让同村的人叫白民乐赶快回来。白民乐一大早就去了村委会,等他回来时候,柳淑云已经收拾好了东西,说是收拾东西,其实就没有什么收拾的。白民乐一进门就懵了。那个老头问:“你就是白民乐?”白民乐点头:“嗯。” “麻烦你出来一下。”老头没有看他,只对身旁的影子抛出这么一句话。 白民乐注视着柳淑云,她朝他吐舌头,然后摇摇头。他还是跟着出来了。老头站在院子里,看了一圈。他终于把目光落在白民乐的脸上。 “小伙子,要是我当年的脾气,早就把你撕成两半扔进沟里了。你说,你这是做的什么事情,让我女儿回去怎么见人?” 白民乐低着头,我,我……我了半天没有一句话。 “这样吧,女儿我接回去,孩子留下来。这样你也不吃亏,有什么怨言可以到沈阳来找我。”然后他就进了吉普车。 “警卫!” 一旁的警卫“到”的一声。 “让淑云上车。” “是。” 然后,就快速进了屋子。 柳淑云抱起来小小的白朗杰,在他红扑扑的小脸蛋上亲了又亲,眼泪止不住“哗哗”的就落了下来,在脸上留下的泪痕像是一条条河水。王小翠说:“孩子别哭,总有办法的,你先跟你爸回去,从长计议。”柳淑云点了点头。白民乐也站在一旁,看着泪人儿般的柳淑云,不知所措。警卫则在门口等待着,帮她拿着东西。 柳淑云上了车,她又看着王小翠怀里的孩子,然后就回过头去大哭。吉普车轰隆一声,引擎发动,在开动的瞬间,车轮后扬起一股烟尘,漫天飞扬。 同一时间,白朗杰在王小翠的怀里“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白民乐像一尊冰雕,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第15章 时光(1) 女人,天生就是尤物。曾经听过一句话:女人的身体,是最伟大的艺术品。这一点你不得不承认。 其实,杨晓薇就是一件艺术品。 在刚来南京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杨晓薇就已经对南京大街小巷的具体位置了如指掌了。我很奇怪,为什么自己不行,那么多的小巷子,拐来拐去的。什么湖南路,山西路,中山路,云南路,北京东路,上海路……几乎整个中国城市的名字全给它用完了,这么复杂,一个月估计我是不行。 她领着我上了1路车。无袖的黑色毛衣包着她突兀的胸脯,在汽车的前进中上下晃动着。我的目光被它牵引。杨晓薇推了我一下:“看你色迷迷的样子。”我回过头去,车外面有时髦的女人闪过,还有很多洗头房和保健中心的招牌林立在道边,最后我们下车终于进了一家标有全国连锁的米线店。服务员朝我们笑笑,显然认为我们是一对小情侣。杨晓薇用手捋了一下额前的头发:“你想吃什么随便点吧。” 我说:“既然我们都这么熟了,那就不客气了,免得让你难为情,好不容易请我吃顿饭。”其实我心里在嘀咕,来这里能吃什么好的,不也就是米线么,再好也不过就是米线,还那么冠冕堂皇的,标榜得这么好。所谓请我吃饭,就是这样啊,女人就是那么小气。 我要了二十八块钱一份的过桥米线套餐。我估计那个时候杨晓薇脸上虽然笑嘻嘻的,心里肯定在骂我。不一会儿就上齐了米线套餐。“这家米线店在南京很火的。”杨晓薇边吃边和我说话。我嘴里含着一块牛肉,一只手拿着汽锅鸡里的小鸡腿。她说:“你能不能文明点,真丢人,以后再这样就不带你出来。”然后瞪着眼睛看我,一会又哈哈大笑。 “姐姐,你老人家别这么豪放,这里男人这么多,免得影响你老的形象。”我的眼光又不自觉得的聚焦到她的胸部上。 “吃饭的时候你都这样,回头让你摸摸,免得长期压抑,让你的身体受损。”杨晓薇把耳朵凑近我,挤眉弄眼。 “少给我来电,我的气场绝对不会受你的干扰。再说了,孔老先生不是早就说过么,食色性也,你说人吃饱了还能干什么啊!”我感觉到说完这句话的同时,她的脚在桌子下面踹了我一下。 吃完饭,又和她去了新街口,她就在那一家挨一家的转。这家店里摸摸这件衣服,那家店里看看那双鞋子。说都不错,就是自己没有钱。一会又瞅瞅那个包,爱不释手的样子。尤其在大洋百货看到那件毛茸茸的风衣,脸在上面不停的贴着,上下摩挲,很陶醉的样子。服务小姐说:“小姐不买请勿动。”她看看标价,人民币628000元。她就朝我莞尔一笑。我看看表,四点半,离天黑还早,虽然南京的黄昏暮色在这个季节降临的比较快。 “杨晓薇,我们没有事情出去转转吧,这里空气不太好,闷闷的。” 她回过头来:“你还不赶紧跟着我实习实习,等你有了女朋友你就会慢慢适应了,免得人家将来烦你。” “我女朋友还没有出生呢,还陪她逛街!” “那你就是要和幼女恋爱喽?犯法的哦。”她有意在调侃我。 我从容的回答:“那也不错,难得人生也潇洒一回。”她瞪我一眼,眼神里蕴含着不屑。 我们在新街口转累了,在路边的长凳上休息了一会。杨晓薇去肯德基买了两个巧克力奶油双色的甜筒,我说:“这东西就像人吃坏了东西吐出的颜色。” 她数落我:“你都要恶心死人了,还让人吃不,说话也不讲个场合。” “那你刚才吃米线里的排骨还是猪的尸体呢,干吗那么文明,就是换一种说法而已。” 她背过身子:“真没见过你这样恶心的人,真是的。” 新街口有很多美女,穿得一点不比杨晓薇的逊色。一个个前凸后翘的样子,弄得我神情恍惚,没有了吃甜筒的心思,奶油摸了一裤子。 那些看起来很龌龊的男人,旁边一定会有一个美女陪着。我就纳闷,我也不是很猥琐,但就是没有美女陪着我。尽管现在有杨晓薇,可是,我们和人家不一样,难怪王厉彬会说好女人都让狗霸占了。 我提议:“杨晓薇,哥哥给你算算你的年龄吧。”她掏出纸擦了擦她红润的嘴唇,然后问我:“怎么算,准不准啊。”我说:“不准我就不摸你,准了你让我摸一下。” “一言为定,不准你得听我的,我让你做什么你就要做什么,准了我就让你摸,一万下都行。”我嘿嘿地笑起来,“这是你说的,你千万别后悔。” “怎么会呢,我不后悔,本小姐说话从来就是算数的。” “我一面念你一面做,首先,挑一个数字(0—7)表示每个礼拜想出去走走的次数,把这个数字乘上2,然后加上5,再乘以50,如果你今年的生日已经过了,把得到的数目加上1754,如果还没过,加1753。最后一个步骤,用这个数目减去你出生的那一年,现在你会有一个三位数的数字,第一个位数是你一开始选择的数目,接下来的二个位数就是你的年龄。杨晓薇在一边自言自语,我是1985年5月14日,我一个礼拜想出走三次,按你说的,我的生日已经过了,她拿着手机的计算器在算着,“319?不会吧,这么准啊!”她惊讶的看着我,有点不相信这是真的。“不会不会的,我再算算。” “你不用算了,再算我也摸定你了。” “那就只让你摸一下,就一下,多了不行。” 我使坏的问:“那你让我摸哪里呢?” “你随便吧。” 我又故意问道:“那你最敏感的地方在哪里?” 她不好意思地看着我:“你说呢。”我就那么心怀不轨的看着她,呵呵地笑着。 王厉彬除了说关于女人的一些惊人话语外,还会有令人惊讶的行动。 我们宿舍有两部电话。突然有一天,铁通公司的那部电话居然所有的区域都可以打了,包括国际长途。也因此,整个楼就火热起来,一层一层的电话铃声会在每一天的每一个时间不断的响起,使人听到铃声会感到毛骨悚然。有一天晚上十一点钟,先是一个女生打电话到我们宿舍,武多连接的。她说:“我找3号床”。3号床是王厉彬。武多连回头看了半天。“他不在,刚出去,可能去厕所了。” 那个女生又说:“去厕所了?那我找你好了。” “我又不认识你,你找我干吗。”武多连有些不耐烦。 “反正你睡不着,咱们说会话吧。”那个女生丝毫没有挂电话的意思。 “你睡不着关我什么鸟事情,你不睡我还要睡呢,等3号床回来你找他吧。”说完武多连就挂了电话。 武多连的屁股还没有挨着床,电话又响了起来。弄得他满嘴的牢骚:“妈的,老是有电话,老子住下铺就这么倒霉,又是哪个混蛋的电话。”他生气的拿起电话,问:“你找谁?”对方说:“你混蛋,让3号床回来给81574562打个电话。”然后又挂断了。武多连听出是刚才那个女生的声音。 “他娘的,什么玩意啊。”他嘴里骂道,就拔了电话线。徐爽在上铺趴在床头看书,他的脑袋一点一点的。“嘿嘿,老大我说你啊,人家是找3号床,你在这瞎咋唬什么啊,再说了,有本事你也找个女生让她给4号床打个电话,让弟兄们也瞅瞅啊。”武多连由于年龄是我们宿舍最小的,为了平等,经过投票,给了他一个老大的称号,以显示我们的民主与进步。 王厉彬从厕所里回来,满脸幸福和快乐的样子。他只穿着一条蓝色的t型内裤,趿拉着拖鞋,嘴里哼着刘德华的《马桶》,整个楼道里一片哗然。突然啪的一声,有人从楼上扔下来一只破鞋,砸在我们的窗子上。 “楼下的,叫个屁,要唱回家唱去,哭丧似的,还让人睡觉不?”有人在上面的阳台上大喊。 王厉彬这个时候来了劲:“有本事你小子下来,我唱怎么了,哭丧又关你屁事?” 楼上的也不示弱:“有种你小子上来啊,唧唧歪歪的,跟只野鸡似的。”听完这挑衅般得话语后,王厉彬把手中的《扬子晚报》一扔,从阳台探出头,锁定了目标就气冲冲的上了楼,一脚踹开218的门。 “刚才谁在喊?” 里面五个人,都躺在床上,他们的目光几乎同时都汇集在王厉彬突出的牙齿上。 “没有啊,我们宿舍没有人喊啊!”显然他们被王厉彬的尊容给镇住了,失去了先前的锐气与锋芒。 “妈的,以后老实点,别瞎鸡巴叫,218的,我记住你们了!”然后啪的关了门,在楼道里留下了洒脱的背影。 回到宿舍的时候,王厉彬嘴里还嘟囔:“这群小子,在我面前还逞强,嫩着呢。”说话间,还把他红色的内裤提了提,里面包裹着的是他所谓的男人最锐利的武器。 武多连说:“3号床,刚才有个女的给你打电话,让你回来之后回电话。” 王厉彬满嘴脏话:“操,老子又不认识什么女生,谁会找我。” 徐爽歪过头来:“哈哈,人家送上门了,你还不趁机,啊——嘿嘿。”他笑得很含蓄。武多连不屑:“你知道什么叫便宜没好货么,送上门的东西,你见过上等的吗?”王厉彬对着镜子自我欣赏一番。“什么跟什么啊,你们两个瞎说什么?”徐爽接茬说:“彬哥这回走桃花运了,有了好的别忘记了兄弟们啊。”王厉彬不屑的看了他一眼。“嘁!就你?那东西跟萝卜头似的,白给你都用不了。”徐爽听了这话就老实的不再言语了,继续看他的故事。 王厉彬拿起电话,对着墙上的电话号码拨着。片刻,那边就有了声音。 “你找哪位?” “刚才谁给7号公寓118室打过电话?” 电话换了一个人,接着是另一个女生的声音:“是我。你就是3号床?” 王厉彬回应:“这还有假,找我有什么事?”他这人开门见山,从不拐弯抹角。(估计这是他唯一而且是最大的优点和缺点了) 那女生略带调皮地说:“也没有什么,就是好玩而已,我随便打一个,我也是3号床,所以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打了。” 王厉彬心里暗骂,这电话不花钱也太便宜这些人了吧,无聊就拿起来随便找个人聊天。他就顺着那个女的声音说道:“反正我也闲着无聊,不如我们说会儿话吧。” 那边一听反倒来劲了:“好啊好啊。”然后问:“同学,你的性格一定很直爽,我想知道你是哪里人啊?” “问这个干吗,你说些别的吧。”王厉彬对这问题比较反感。 对方又问:“那你喜欢什么啊?” 王厉彬顿了一下:“具体也没有什么,就是喜欢玩,对了,还有和女生一起聊天。” 那边还在继续接茬:“这么说你一定很有女人缘了。” 王厉彬在这一头暗自窃笑:“说我有女人缘,简直是搞笑哦。我不是特别有人缘的那种类型。” 那头呵呵一笑:“这样说话太累,你稍等一会,让我躺好了。”看来这女生准备让王厉彬见识一下持久战,并且已经做好了一切的战前准备了。王厉彬趁机把电话线扯到自己床上,也躺了下来,用被子蒙着头。一种可能是因为怕我们听到他的谈话内容,另一种可能是怕影响我们休息。其实,一个孤独的女生和一个饥渴的男人在抱着电话不停的调情,另外的五个男人是绝对不会没有反应的。 那边电话终于有了声音:“我就是觉得挺无聊的,想找个人说说话。请你不要介意。”王厉彬摆出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可以理解,人嘛,都一样,都是感情动物,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经常会有。所以你也不必担心太多。” 那女的音量提高了一倍:“你是我知己啊,我打了那么多的电话终于碰到一个与我有共同语言的人。”她开始变得兴奋。王厉彬心里想,八成是个烂货,要不然怎么会没有人要,哼哼唧唧的给那么多男人打电话,还是遇到我好,还可以成全你。他接话道:“人间知己千里寻啊,要不怎么叫缘份呢,有些人是有缘无份,有些人是有份无缘,我们是有缘有份,在正确的时间遇到了正确的人,这才是上帝的公平之处,你说是吧?” 那边甜甜一笑:“原来你也相信缘份啊,真是太难得了。” 后来,王厉彬在被窝里翻来覆去的换了n个姿势,那边也喊着:“天快亮了,我们睡觉吧。”我约摸算计着,王厉彬创了118宿舍有史以来打电话的记录,时间长于六小时。我先是趴在床头上听他们的谈话内容,后来就飘起来,飘到新家岭的观音庙里,嘴里还流着口水。不过我在懵懂中听到以下的内容: 王厉彬杜撰着,说他自己其实很孤独很无助,自己和高中的同学恋爱3年,结果上了大学,两个人考在了不同的城市,距离的因素导致了两个人分手。王厉彬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故意叹息一下,以显示他还是一个十分注重感情的人。那边不停地安慰:“没有关系的,那种女人不要为她后悔什么,这个世界上比她好的多了,到时候咱再找一个比她更好的,让她刮目相看。”那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显然和王厉彬的距离拉近了许多。 王厉彬又故意抽泣一下:“我这个人太注重感情,你说都在一起三年了,怎么就说分就分了,不是都说距离能够让两个人的心牵挂彼此么,真不明白女人心里都怎么想的。” 电话那头已经开始对王厉彬同情泛滥了:“过去都过去了,忘了她,咱还得好好活着,你说是吧?” 王厉彬装作感动:“你真好,她有你的一半就好了,如果你在我身边,我真想抱抱你。” 那个女生会心的一笑:“那你就来啊。” 王厉彬赶忙接上:“我可是说真的,没开玩笑。” 那女生从容的回答:“我又没有说假的啊。”再后来我什么都忘记了,但是有一点就是,他们说这个周末去新街口影城看电影,这个是真的。 我以为我和杨晓薇的一切都是上帝在安排,虽然我不相信主,我是一个纯粹的佛教徒。但是,我们都相见恨晚。 《红与黑》中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要打动人心就得伤害人心。我不知道我这次真的打动了她的心还是伤害了她的心。 那天在新街口逛完后,我和杨晓薇跑到了学校外面的网吧上网,看了三部情感剧。等再出来的时候,我看表,完了,差一刻零点,宿舍肯定已经关门了。男生宿舍11点30分熄灯的,女生宿舍则是10点30分。我问杨晓薇怎么办,她也一副没主意的样子。我说:“我现在还可以进去,我和管理员关系比较好,可以让他给我开门。” 杨晓薇无助地说:“你进去了我怎么办?” 我问她:“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让我们睡在马路上吧。”她朝我笑笑,笑容很暧昧。 “要不我们再去通宵吧,明天早上回去。”她提议。 由于之前我和梁其琛已经在网吧里有过一次通宵的“经历”,所以我果断地说出了“不”字:“要通你自己通,打死我都不会去的。” 杨晓薇听后嘟着嘴:“那至少我们要有个睡觉的地方吧?要不找个旅馆吧,凑合着一个晚上,明天回去继续睡觉,反正我明天前两节没有课。” 我困意四起地说着:“好吧。”嘴里带着连绵的哈欠。 我们顺着学校的马路拐过好几个胡同,终于看见一个私人开的小旅馆。这是10月的天,夜里凉爽,星星满天。月光照在马路上,树叶随着夜风涌动,影子像河流里流淌的水。一个大娘笑嘻嘻的迎出来:“小伙子啊要住宿啊?几个人?”她用着南京话。 我说:“两个。” 第16章 时光(2) 她开始努力地介绍起来:“两个人住双人间的比较划算,现在是旅游淡季,70块钱双人标间,而且你们两个人比较方便哎。”然后她抬头看看杨晓薇:“她是你女朋友吧,小姑娘长得挺漂亮的,你们是来南京旅游吧,我们南京好得很哦。都去哪里玩了?来了就多玩几天,我收你们便宜一点。我这里的床垫可都是新买的哎,不像有的人哎,全是买的黑心棉的垫子。” 我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只住一晚!”那个大娘听后就不再絮叨了,直奔主题:“带身份证没有?” 我说:“我忘记了。”其实我带着,就是不想拿出来而已,我不喜欢把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个号码留给别人,因为只有这个东西能在充斥着虚假的社会代表真正的自己,当然,这只是我认为。她拿着笔在一个本子上划着,然后说:“按道理讲,没有身份证的话是不让你们住的,看你们是学生,也就破例一次,下次一定记着带啊。”什么啊,谁也不是和钱过不去,还破什么例,我就不信今天我们没有身份证就住不下来,我和杨晓薇还没有结婚证,按道理我们还不能在同一个房间呢!我在心里嘀咕。杨晓薇在一旁就是不说话,装着淑女的模样。我交了钱,然后拿了钥匙就去了最南面的一个房间。还行,屋子里有个破电视,21寸的,两张床分别在角落。杨晓薇把包扔在床上,就去上厕所了。 我打开了电视,一个我不熟悉的频道正在放着一首名为《我要我们在一起》的歌曲。杨晓薇回来瞥了一眼躺在床上的我,我就像一只鱿鱼,平摊在床单上,脸贴着被子。我提醒她:“杨晓薇你不能赖账的,你说话得算数。” 她往手上涂着护手霜,回头问:“你在嘀咕什么呢?白朗杰。” 我有些无趣:“那算了,下午刚说过的,现在就开始装糊涂。” 她呵呵一笑:“哦,就让你摸摸啊,一会儿一会儿,我说话算数的,这不正在收拾着么。” 十分钟后,杨晓薇躺在床上,她的胸脯在均匀的呼吸中上下起伏着。 “白朗杰,我好了,你开始吧。”我回过头,目光立刻被她胸脯里面的东西吸引了过去。我看了一会,然后又回过头来。王厉彬说过,在女人面前千万不要那么轻易的出手,要不然女人会以为这个男人很肤浅,你越装的深沉她就越想了解你,要沉得住气。杨晓薇说:“白朗杰,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都答应你了。”她闭上眼睛,睫毛一眨一眨,上下跳动,薄薄地嘴唇微微张开。我就那样抱着她,开始一动不动,后来我就把手塞进她无袖的黑色毛衣里面。我的手有些凉,虽然我额头的温度始终要比别人的高,但是我的四肢却是冰冷的。我的手从她的毛衣,进入到她的内衣,杨晓薇感觉到了我手上冰冷的温度,动了一下,立刻又镇定下来。她的身体和我的上肢起了热传导作用,我的手开始温暖起来。我惊奇的是,她没有穿胸罩,我的手掌不是很大,刚好扣起来能够罩着她圆润的乳房。我猜测她是戴c罩杯的。我用手掌轻揉。她的乳房柔软,像我在南京的街上买的棉花糖那样,软绵绵的感觉。然后我掐她的乳头,黄豆一般大小。我可以感觉到她的乳头慢慢硬了起来,我就用手指钳住。“疼不疼?”我问。她说:“有一点,不过很舒服。”我的手掌已经在她的衣服里焐热了,有水珠在手心蔓延。我就使劲的压着,她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 后来,杨晓薇说过:“你那天令我很恐惧。我是第一次和男生在一起做那种事情。你虽然不像一个很坏的人,但是你的举动让我感到可怕。白朗杰,你总在想着要从身体里发泄什么,可能是因为性格孤僻,或者一些隐秘的原因。你的眼睛会散发一种奇怪的目光,还有身上有一股特别的味道,我也说不清,这个味道独属于你,让我能够知道躺在我身边的人就是你白朗杰。”她的话令我吃惊,虽然我明白女人有时候喜欢神经兮兮,故弄玄虚。但是,我终于明白,她的说法是正确的。时光倒退,我总能想起白民乐,王小翠以及和我亲近的一些人,我的一生在他们生死的过程中度过,他们的音容笑貌还会不时的出现在我的睡梦中。那天,我就在夜里梦见了王小翠,她带我去平房下面挖金子的那个情景,我从床上掉了下来,幸好床不是很高,要不然肯定会少几根肋骨。 我最后解答了杨晓薇的困惑:“你说的味道可能是因为那间屋子好久没有人住,是床垫发出的霉味,时间久了,就不知道什么味道了,反正不是我的。” 她摇摇头:“可能吧。” 我问她:“那你干吗不戴文胸?” 她平静的给了我问题的答案:“那东西戴着浑身不舒服,也憋着难受。”听了这个,我就明白为什么在大街上有很多女人的胸脯总是在起伏中舒展。 杨晓薇的身体就像一根弦,全部绷紧起来。虽然她很瘦,瘦得锁骨在垫着我胸部时我能感觉到疼痛。我的一只手伸到下面,她的身体开始一点点的颤抖。她说我很坏,看着没有那么坏,但其实却坏得要命。我开始亲她,先是她的脖子,她就伸得长长的。她的脖子白皙而修长。我的另一只手在她的耳垂上摸摸,她就哦哦的叫起来,然后就嘻嘻地笑。“你真坏!”她说。我不理她,我亲她的脸,她脸上还有化妆品的香味,我一口一口的把它们全吞进自己的嘴里,然后对着她红润的嘴唇。她就含着我的舌头,我们的舌头在一起交织着。她的指甲紧紧扣住我的身体,两条腿缠绕在我身上。我就顺势脱了她的外衣,内衣,还有裤子,她里面穿着黑色的蕾丝内裤,包裹着她诱人,神秘的令我思绪斐然的地方。她洁白,白的像瓷器娃娃,光亮,透明,娇艳欲滴,流淌着一股健康而高贵的肤色。她轻轻咬着我的肩膀,说:“你用点力,用点力。”我就用舌头舔她的乳房,胸脯,腹部,一直到大腿内侧,甚至她的脚。她的脚光滑,没有一点皴皮,像三四个月小孩的小脚丫。我摸她脚趾的时候,她就抬起了屁股,我看见有黑色的阴毛紧贴在那里,像刚洗过一般的湿润。她说:“白朗杰,你进去啊,我要。”她的声音颤抖。我就那样进去了,在她那温暖的足以让桃花盛开的地方寻找湿润与幸福的感觉。我的下面酸酸的,温暖,膨胀,仿佛要爆炸。然后我就向她的身体乞求可以解脱我欲望的处所。她大叫,声音悠扬,在房间里飘荡,节奏明快。随着杨晓薇在我身下的不断的震颤,我也被她融化掉了。她温顺,热烈,激昂,纤细的喘息声荡漾在房间的夜色中,温柔的发丝抚摸着我的胸部。我像一个鼓起的气球,从开始鼓胀到爆发,直至一点点的萎缩下来。最后,我幸福的趴在杨晓薇的身上,看到她的乳头还是微微的发硬,而且红润。 后来杨晓薇一把把我推开。 “白朗杰,你也得让我摸摸啊。”她调皮的眨着眼睛。 “那你摸吧,反正我把什么都给你了。”我感到很无辜。 她就开始用光滑柔软的手在我的脸上来回游动。她把手停在我下巴的胡子上面,很陶醉的样子。最后她的手就停在我的下身。它害羞,软绵绵地躺在那里。但是,她手掌的温度又使我感觉自己的生命之根霎时间膨胀起来,它开始一点一点的耸立,完全不受我的控制。杨晓薇说:“你真贪婪。” 我郑重的告诉她:“不是我,是它。”她就哈哈大笑起来,使劲拧了我一下。我条件反射的用手捂住我的重要部位,然后调侃她:“你的样子很可爱,好像对这事情很熟练。” “是么,那我问你,你还是不是处男?” 我反问:“你说呢?” “我看八成不是,看你也是老练的样子。”于是,我就把她再次压倒,她顺从的躺下。我说:“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能让你高兴,那就是本事。”听后,她就咯咯的笑起来,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腰。 第二天醒来,有柔和的阳光从窗帘上流淌进来,洒在我的眼睛里。我打开手机看看时间,八点半。我闻到身体散发的特殊味道,在蛇一般扭曲的床单上弥漫。杨晓薇在身边紧贴着我,柔软的乳房抵着我的肋骨。我抱住她,她咕哝了一声,翻过身,露出她大块光滑的脊背。阳光照着她的背,我觉得这个场景很是诱人,突然就想起那首“半江瑟瑟半江红”的诗句来,杨晓薇此刻的背部,完全可以这么形容。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真不明白我们两个人一晚上怎么在这张床睡觉的,感觉有些凄凉。 我的手指就在她的背上画着。她呵呵一笑,用被子裹着自己。 “你真烦。”她嗔怒道。 我下了床,在她的包里翻腾着。我有翻别人东西的嗜好,当然,是在别人允许的情况下。她的包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护手霜,唇蜜,纸巾,钱包,小饰品,我一样一样的看着,最后拿出来一支铅笔,我估计是她画眉毛用的。 关于铅笔我还是十分在行的,过去我喜欢写写画画的,整天都要用到铅笔,几乎什么型号的我都用过。5h,3h,2h,h,hb,b,2b,这一系列的铅笔,圆规要用b的,边框加粗用b或2b,这样的乌黑发亮,而且线的粗细还有严格的规定,画箭头要用削尖的h铅笔,写宋体字用2h以上。杨晓薇现在用的铅笔至少柔软度是2b的,要么比2b还软。她只剩了一小截,看不清铅笔的软硬。我就在手心里一划,感觉不会伤害她白皙的背。我拿着描眉的笔接着躺回去,在她的背上写字。“你烦不烦人,痒死了。”她咯咯的抖动着。我说:“就一会儿。”她就听话的不动了。笔迹的线条在她背上流淌,然后我用脸在她的肩上蹭了一下,起身说:“小懒虫赶紧起来。”她就娇滴滴地喊:“小色鬼,让我再躺一会。” 杨晓薇在穿衣服的时候,我给她拿来镜子。她看着镜中的图画,满脸的怒气。我在她的背上画了一只乌龟,旁边写着“白朗杰到此一游”。 学生时代是最幸福的,尤其是刚上大学的时候,课程不多,就可以有很多自由时间供自己支配。懒的时候,可以赖在宿舍里,买一大箱的方便面,打上开水,或者饿的时候直接打电话叫外卖。就这样好几天可以足不出户。这个时候,有很多人就开始了对年华和青春的大肆消遣。有言曰:我的青春喝醉了酒,在梦里,一个人行走。 那天星期五,下午没有课,徐爽和武多连揽了一群人在宿舍打牌。斗地主,很流行的游戏。那群人在宿舍里大喊大叫,弄得满屋子里乌烟瘴气,十月的下旬还有人光着膀子穿着裤头在楼道里疯跑。 王厉彬又给81574562的3号床电话。那边说3号床不在,有事出去了。王厉彬就怏怏的挂了电话。 王厉彬告诉我们:“3号床还行,人长得不错,有点味道。”这是礼拜五晚上兄弟们从他嘴里透漏出的信息。徐爽很羡慕:“给兄弟们引荐一下,看她们宿舍还有没有剩余的优秀资源,也给大家解决一下实际困难。”王厉彬白了他一眼:“什么事情你都想凑热闹,该干吗干吗去。”然后他就津津有味的讲述起来,依然口水飞溅。他说他那天还故意早去了一会,人家小姑娘就在那里等他了。他买了票,小姑娘买了爆米花,一起在新街口影城看电影。 “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看电影?”武多连问。 “哈,还是老大了解我,我心思就一直在她脸上,他妈的,那个地方太黑,我看不清她具体长什么样子,幸好最后出来的时候我提议请她吃烤肉串,总算借着路灯看清楚了。圆脸,身材可以,就是话太少。” “你小子说你没有揩人家油?对着本·拉登发誓。”武多连说。 “我揩个屁,倒是想了,就是一直没找到机会。”最后王厉彬就高兴的哼起了小曲。从这一天开始,王厉彬开始变得很注意形象,最明显的是,脏话少多了。 王厉彬放下电话,在床边靠了一会,点燃了一根烟。那个时候,他还是我们宿舍唯一一个吸烟的男人。 等烟灭了,他又拿起电话。2003年,我们还很贫穷。手机在那时的学生人群中仍旧是少数人所拥有的通讯工具,即便有,也是普通的黑白屏,我记得我那时用的是西门子的一款蓝色屏显的手机。值得一提的是,那个时期还有一部分人在使用传呼机。王厉彬的3号床就有一个,他拿起电话是在给3号床打传呼。他拨了传呼台的号码,一个很甜美的女人说:“先生请留言。” 王厉彬说:“让她速回电话,我姓王,麻烦你多呼几次。” 那边笑笑:“谢谢您的使用,107号话务员为您服务。” 挂断电话,王厉彬开始在宿舍里翻一本《电子游戏软件》,然后又翻完了一叠报纸,最后他的目光聚集在天花板上。“他妈的,怎么没有反应。”他骂了一句,可以看出他焦急的心情。 他又拿起电话:“请问你是哪位话务员?” 那边甜美的声音响起:“211为您服务,先生要呼哪位?” “麻烦你找一下107号。” “107号现在忙,你可以稍后再打。” “那她叫什么名字?”王厉彬心平气和的问道。 “对不起先生,这个我们不能告诉你。这是我们的工作制度,上班时间我们不能和别人聊天,先生您要哪里?” 王厉彬说了声:“算了,你们的服务真差”就挂了电话。 他拿起笔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会儿。在愚弄人的方面,我看他简直就是一个天才。他的聪明之处在于做了很多事情后,你会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又拿起电话,一个又一个的打,反正电话是免费的。一直等到那边有了107号甜美的声音。他的聪明是无可挑剔的,但是不在学习上。他确信是107号话务员,然后开始掺杂着50%的假音讲话: “can you call me the number 9685429?”王厉彬说的很慢。 那边一怔:“你说什么?” 王厉彬重复一遍:“can you call me the number 9685429?”那边没有应答,接着就急促的挂断了电话。王厉彬嘿嘿冷笑一下,让你服务这么差,我整死你。他在想象那边一定双手抱在胸前,紧张的喘息,胸脯一起一伏。他又拿起电话,他现在拿电话的姿势竟然那么优美和娴熟。这回拨打的是114,在一段优美的音乐之后,他查到了96688的服务台投诉电话。他讨厌这些东西,什么都没有做就开始计费,之前一大堆音乐,然后又是一大堆电脑语音提示,偶尔还有小广告和新业务,最后才是正经的事情。114在这点显然没有传呼台的服务人性化,具有亲和力和引诱性。 王厉彬拨通了投诉电话:“你们服务很差,我有意见。”他以严厉的口气训斥道。 “先生,请您慢点说。”那边还是一个女的。 “刚刚,我一个外国朋友给我打传呼,才说了一句话,你们的话务员就把电话挂断了,弄得我那朋友很扫兴,耽误了我的事情,你说你们的服务质量这么差,这不是在给中国人丢脸么。”王厉彬气势汹汹。 那个女的赶紧回应说:“是,是,我们调查一下,我们一定给你的朋友一个圆满的答复。先生您留个电话,以便我们联系。” 王厉彬更来了劲:“那好吧,有了结果给我通知一下,你们得及时处理。他留下了宿舍的电话。”最后还不忘撂下一句:“好像是107号话务员接的。” 说完他就乐呵呵地笑起来,他为自己装腔作势洋洋得意,开始想象107号话务员在领导面前落魄的样子。 “来求王大爷,王大爷就不整你了。”他嘴里念叨着。 第17章 烦恼(1) 约瑟夫·贝迪耶说过:不幸的人,他们因为分开而痛苦,然而更痛苦的则是他们相会时。 什么是烦恼?其实我不知道。莫扎特说过:“烦恼可能就是我不知道我是谁了,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时光如果可以倒退,我总想把它停滞在1999年的那段时光。我又想起了董国锋。 我在丰润镇上的中学读完初三。董国锋,那个时候他已经改了一个更为时髦的名字,而且听起来还有些女气,他叫董宇新。我们以同一个分数压着录取分数线进入了镇上的光明高中。柳淑云在那之前曾经苦口婆心的劝过我,让我去沈阳的一所一流的高中上学,我没有依她,尽管王小翠当时已经不在人世,我在新家岭只身一人。 光明高中的校长在开学迎新的大会上美其名曰:依山傍水,学习环境优美,每年金榜题名的学生不在少数,上线比率有90%。其实呀,前面压着一条河,还是排污与灌溉两用的,历史可能已经超过百年,这是所谓的傍水。后面还有一个小土坡,这是所谓的依山。考大学每年的上线人数也不是很高。因此对于我们来说,上大学无疑是一个纯洁而崇高的理想了。我和董宇新住在同一个宿舍。上高中了,估计宿舍应该上了一点档次,没有在初中时候像教室那么大的宿舍,小一点,不过人数还是不少,10个人一间。到此,我的心也就寒了。 我和董宇新刚满16岁的那天,我们下午是活动课,他就怂恿我从学校后墙的缺口中翻了出去。董宇新说:“白朗杰,我带你去见见世面。” 我说:“董国锋,你还带我见世面,笑话吧?” “那你看过a片么?”他轻蔑的看着我。 我说:“不就是黄片么。”我对他的态度表示厌恶。 他不屑:“一看你小子就没有看过,小屁孩儿。” 我问他:“你看过?” 他就抬起头:“那当然,什么三级片和毛片,还有3p恋的,我都看过。” 那个时候,我开始对董国锋产生了由衷的敬佩之心。 那天,我们两个沿着京沈铁路,在通往天边的轨道上行走,偶尔会有急速的火车从身边驶过。他的眼睛一直盯在轨道的枕木中间。 “你在瞅那些女人的卫生巾吧?”我讥笑他。 他回应:“你看,这些上面还有血呢!”我朝他指的地方看着,果然一个洁白的纸巾躺在那里,上面有殷红的血,旁边有一个肯德基的盒子,那个戴眼镜的老爷爷在含蓄地微笑着。董宇新最后捡了两个烟盒,他把有铝箔的那张撕下来,朝我窃窃的一笑。我嘲笑他:“看你的傻逼样,拿那玩意干什么?” 他故作神秘地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他把铝箔折得平平整整,在有信号灯的两个钢轨连接的地方,放上去,然后用脚踩了踩。 “白朗杰,你等着看好戏吧!” 我纳闷:“什么好戏?”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急个屁!”我就怯怯的不做声了。他把我拽着藏在旁边的玉米地里。然后我就看见火车的信号灯由绿色变为黄色又变为红色。董宇新说:“白朗杰,你看好了啊,变为红灯的时候火车在这里都会停的。”果然,一会一辆儿特快列车呜呜地叫了两下,在前面停了下来。司机从车头出来,下地看了一圈,拿出电话打了一通,又狐疑地看了一下四周,火车才慢慢地离开了。董宇新高兴地哈哈大笑。我问他:“万一两个火车撞了怎么办?”他笑笑,露出他的虎牙:“撞了就撞了,关咱们屁事。”然后我们两个就从玉米地里钻了出来,继续在轨道上数着枕木,向前走。大约五分钟,两个骑着金城摩托车的警察出现在我们面前。 “哎,小朋友!”他吆喝我和董宇新。谁是小朋友,我心里嘀咕。 董宇新抬起头:“你们干什么?” 他们从摩托车上下来:“看见刚才谁在铁路上捣乱了吗?把火车都弄停了,万一出事了,怎么办?”董宇新眯了一下眼睛:“不知道啊,我们没看见。”然后他又看看我:“白朗杰,是吧?我们没有看见有人啊,我们也是刚上来的。”一个警察瞅了我一眼。 “铁路上不能随便乱跑,谁让你们下去的,以后不要在铁轨附近玩,车速那么快,你们被撞到怎么办?” 董宇新说:“出不了事的,这年头,谁不想多活几年,我们还这么年轻。”两个警察听到后就哈哈大笑,随后也没有多问我们,就消失了。 后来我们去桌球室打了一下午的桌球。当天边的山峦吞噬了宛如蛋黄的太阳的时候,我和董宇新溜进了录像厅。一个大屏幕放在中央,底下全是沙发。我和董宇新猫腰坐在第一排,他说他没有戴眼镜,看不清局部。开始的时候是放一些港台片,成龙的《警察故事》以及李连杰的很多片子。等到我眼皮子开始打架的时候,有人在后边喊老板换碟。然后董宇新捅了捅我:“白朗杰,开始了,开始了!” 我问他:“什么开始了?” 他说:“还有什么,动物世界啊。”我就睁开眼睛,大屏幕里一个身体赤裸的金发女郎骑在一个黑人的身上,嘴里还哦耶哦耶地叫个不停。我突然想起我和范雨灵在新家岭的油菜地旁,她的声音微弱,不过令人魂牵梦绕。 董宇新后半夜老是去上厕所。我后来问他:“你小子一晚上尿个不停,是不是得了前列腺炎?”他嘿嘿一笑:“是急性肾炎。” “看那玩意不得肾炎才怪,你没有看见那些人都不停的上厕所么。”然后我就朝他诡秘的笑着。 第二天我们从录像厅出来的时候,天刚从灰色变白,晨风吹得脑袋发晕。我的眼前还是不停浮现着金发女郎身体一扭一扭的情节。董宇新和我慢吞吞地回到宿舍。我把鞋一踢,就摸上了床。我感觉自己在床上飘,床板就像在海上,随着浪漂浮。然后我就在甲板上晒太阳,阳光和煦,把我拥抱在怀里,然后不停的抚摸着,像一只温暖的手,在我的脖子,胸脯,直到大腿。然后我就不由自主地挺立起来。我感觉热,因为太阳渐渐暖和起来,离我那么近,在桅杆上。我就脱了衣服,翻了身,我觉出我的下体鼓胀,一股温暖将它噙着,慢慢的蠕动。然后我一阵抽搐,像电击一般的快感传遍全身。我睁开眼,一个偌大的躯体在我的被窝里,他疵着牙,朝我憨笑。我一脚把他踢下床。 一个声音在地上喊:“白朗杰,你干什么,我是董宇新。” 而就在这个时期,我开始极度的迷恋于刻章。我喜欢它并不是因为单纯的喜好,而是为了消磨无聊的时光。尤其是代数课和语文课,真的无聊透顶,那个教代数的秃子是个年纪足以让我们称为爷爷的老头,他每天照本宣科的在黑板上板书一遍例题,然后就乐呵呵的回家抱孙子去了,美其名曰让我们“举一反三”。而语文课则是一个中年男人教我们,毫无激情,一会儿分析这个中心思想,一会儿分析那个中心思想,也闹不清楚究竟有多少个中心思想。我就在他们的课堂上练习刻章的手艺,我用书在前面堵着,怕老师看见。然后在橡皮宽大的一面刻上字。因为我的水平处于初期,还不能在石头上刻。第一个成品是我的个人印章,楷体的“白朗杰印”。我趁同桌赵雯雯打瞌睡的时候在她的脸上盖了一个清晰的印痕。 赵雯雯被我弄醒了,瞪了我一眼,又转过脸去,我又在这边盖了一个,她并不知道我做了什么。 下课以后,她从厕所回来,全班同学都哈哈大笑起来。董宇新在一边喊:“赵雯雯你什么时候卖给了白朗杰了。哈哈哈!”赵雯雯在一旁纳闷。我则低着头,嘿嘿地笑着,装作不知道。赵雯雯更是摸不着头脑,究竟自己哪里会让同学们如此发笑。最后一个女生说:“你看看你脸蛋。”她就对着镜子,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接着在我后背给了我狠狠地一拳。董宇新凑过来:“还逞能?” 我白了他一眼:“有你什么事。”他就缩了回去。 当我们的课本学习到最后几个章节的时候,我的刻章技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不只是橡皮,还有石头,骨头,甚至萝卜。以至于在当时,我们班每个人都有了属于自己的私章。赵雯雯有两个,一个隶书,一个篆书,主要是我为了将功赎罪,向她大献殷勤。 其实,我一直对董宇新有些不满,自从他亵渎了我的青春之躯以后。那天我无所事事,就开始在白纸上胡乱的写着: 不要恣意调情, 血液中的火焰熊熊燃烧起来, 海誓山盟也会烧为灰烬。 ——莎士比亚传奇剧《暴风雨》 阴雨的黄昏,风不休地吹着。 我看着摇曳的树枝,想念着万物的伟大。 ——泰戈尔的《飞鸟集》 我爱赵雯雯。 我真爱赵雯雯。 我真的爱赵雯雯。 我真的就爱赵雯雯。 是你,将我的心破碎成漫天的樱花 然后,飘至虚无 赵雯雯…… ——白朗杰《我爱赵雯雯》 到了最后,她的名字我写了整整五页备课纸,用着不同的字体。我不知道赵雯雯最后看到了没有,反正我是写完以后就夹在了她的语文课本里。 在几百年以前,葡萄牙的修女们就有这样独白:“爱情,无论在多大的痛苦中,你都能使我们找到快乐。”其实我明白,那个时候的赵雯雯,可能就和董宇新有着一腿。后来的一件事情证明了我的猜测是完全正确的。 那天晚上我和董宇新看完录像,又翻墙回来,董宇新很悠闲地哼着小调。秋天的夜,天空那么高,感觉离地面很是遥远。不知名的昆虫在鸣叫,那声音划破幽静的黑暗。董宇新一只脚刚跨过墙头,突然从黑暗中射出一道光,照在他的脸上。有人喊:“谁!”我转身拔腿就跑。当时,董宇新还没来得及回头,就被那个人抓了起来。我在远处睁大眼睛,黑暗中的人形是政教处主任的身影。后来我就听见了他们的对白: 你是哪个班的? 高三十八班。 叫什么名字? 董宇新。 晚上跑出去干什么,学校有规定晚上不准擅自离校,你不知道吗? 我出去买东西。 买东西?那为什么不走大门? 大门关着。 刚才和你一起的那个人是谁? 我不认识。 真不认识? 真不认识! 后来董宇新就被政教处的主任带走了。我在远处的树底下一直蹲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等一切都恢复平静的时候,我飞也似的逃回了宿舍。 董宇新躺在床上,眼睛闪烁。“他妈的,还让我写检讨,写他妈个逼,总有一天我整死他,还打了我两个耳光。”他喃喃自语,任凭一个个词组在夜色中流淌。 我拍拍他的肩膀:“睡觉,睡觉,明天再说!” “白朗杰,就你跑得快,一点都不讲义气。”然后他就嘿嘿地傻笑,声音听起来异常的刺耳。 第二天早上,我在水龙头边用凉水洗头的时候,有人喊董宇新在打架。打架在整个中学时期无非就是几种可能:为了兄弟义气,为了自己的尊严,或者为了女生。在这样一个年龄,青春洋溢的鲜血无疑是促进了生命的鲜活形态,在食堂里打架则更多的是为了插队买饭。但是,这回与以往不大一样,董宇新是和分管食堂的值班老师打了起来。你可以想象,一个学生追着老师在满校园里跑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况。学生们都忘记了吃饭,在看现场直播。主角是董宇新和那个身材高挑的老师。学生们在一旁哈哈大笑,都在用欣赏和渴望的眼神,看着究竟哪方可以取得胜利,其中也包括那些端着饭碗的女生。董宇新在后面紧紧地追赶着,他嘴里不断地在骂:“你他妈的就知道说我插队,前面那么多人你就是不说,你看你那操行,有本事你停下。”这位老师已经跑的气喘吁吁,他回头来喊:“哪有你这种学生,社会的渣子,一点没有学生的素质。” 董宇新喊:“你这种狗日的就根本不配当老师,老师哪有你这种样子,简直是光明的耻辱,你还不如趁早回家抱着你老婆睡觉去。说我是渣子,你也好不了哪儿去。”旁边的学生发出哄然的笑声。那老师顿时涨红了脸,可以从这张脸上看到怒气的升腾。 第18章 烦恼(2) “你小子少在这儿放屁,敢骂我,再说我让你去见祖宗。”他快步跑回到食堂一层的办公室,从墙上拔出他晨练的那把没有开刃的剑,直冲冲的指在董宇新的面前。 “我正好不想活了,你捅啊,有本事你捅啊。”他闭着眼睛大声地吼道。那个老师气得牙齿打颤:“你再说,再说我……”他举起手中不算锋利的剑。董宇新回头拔腿就跑,大声地喊:“不好啦,老师杀人了,老师杀人了。” 后来,整个校园都因此而沸腾了,教室里的学生全部都站在楼道上观看,有的为了抢夺有利位置去了天台,而且为了增加气氛“吼吼”地大声喊叫。等到政教处主任和保卫科的那些人赶到现场的时候,食堂已经一片狼藉。有人把染着灰黑色酱油的面条倒在食堂的大门口,还有红色的辣椒酱在门上溅起来一个不规则的图形,像斑驳的血迹。食堂前的广场到处是没有吃的馒头和稀饭的残渣,生命力顽强的苍蝇在这片狼藉中寻找属于它们的幸福,嗡嗡嘤嘤。 政教处主任最后满怀痛恨的带走了董宇新,整个场景就这样怏怏的落幕,大家都在唏嘘慨叹。董宇新跟在政教处主任的后面,趾高气扬,面带微笑。路边有人给他竖起大拇指,他朝他们笑笑。 我洗完头,在用毛巾擦头发的时候,不经意间往上看了看。房梁的电灯线上,密密匝匝,有黑色的东西在蠕动。我对一旁洗头的同学说:“吴骏,你看电灯上是什么?” 他抬头看了一会:“没有什么啊。” 我说:“你再看。”他擦擦头,戴上了眼镜。等他低下头来的时候,他就哇的一下子吐出来。 “苍蝇,怎么那么多的苍蝇。” 这样,董宇新在整个光明高中一下子就出名了。可惜他那个上午一直没有来上课,而我也没有心思听讲。于是就拿出我的“宝箱”,开始刻起章来。我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刻了三个,都是给董宇新的,一个楷体,一个小篆,一个宋体。我想等到董宇新回来的时候送给他,以表示我们之间多年的兄弟之情,还有,那天晚上他没有把我供出来,我要感谢他。 中午吃饭的时候,董宇新像一棵脱了水的白菜,蔫头巴脑地就回来了。我问他:“怎么了?打算怎么处理?” 他抬了抬眼皮:“处理个屁,让我写检讨,还回家叫家长。我叫他妈个逼,只不过打架而已,那孙子他还要杀人呢,要检讨也得他先检讨,什么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都是狗屁秩序,我就是不想揭发而已,我要是把这事捅出去,看谁吃不了兜着走。”他骂了一阵,然后就钻进了被窝。 我始终相信被窝是一个畅所欲言的好地方,也是一个什么事情都可以发生的地方。那天晚上董宇新又爬进了我的被窝。他摸我,我是清醒的,我没有动,眼睛睁着。他最后发现了,先是一怔,然后就呵呵地笑。“原来你醒着。”他说。我没有吭声。他就在我身上不停地摸。过了一会,他说:“白朗杰,你是不是处男?”我望了他一眼,然后翻过身去,他就紧紧抱着我。那个时候我竟然莫名其妙地哭了,突然涌现出一股辛酸和无法言喻的悲伤。 半夜里,我突然被一场噩梦惊醒,发现董宇新已经不在身边。他的被子凌乱,卷成了一个人形,而我清醒了片刻后,接着又睡下了。 在光明高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要求每一个班级在周末派人全天轮流值班,说是为了学校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其实是那个政教处主任太懒,把自己的责任推给了学生。那个礼拜应该轮到我们班来值周,班长早早就安排了任务,然后分了白天和晚上两班,我和董宇新一组,我发现我们总是在一起,从小时候一起捉迷藏到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晚上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先在值班室的房间里打牌,还有的人下棋,其余的人会在校园四处巡逻。董宇新带着我在夜色里穿梭,不过不像以前那么鬼鬼祟祟。关于他和那个食堂老师打架的事情,学校已经处理完毕,他最后写了5000多字的检讨,而这个任务是我帮他完成的,我在一个晚上趴在被窝里写了三个多小时,成就了一份情感洋溢的检讨书,董宇新却在一旁打着呼噜,幸福地熟睡着,俨然事不关己的样子。至于叫家长,我最后给他拟写了一份保证,并模仿他爸董永生的签名,给董宇新当了一次爹。他的麻烦就这么结束了,还请我吃了一顿饭。 董宇新在院子里穿梭,先是带我到学校自己弄的一个猪圈里,他用手电筒照着大肥猪,然后在地上摸起一块板砖砸了进去,猪就哼哼唧唧的叫,在里面来回地跑。他说:“妈的,养着那么肥的猪,大伙就是吃不到肉,这群人渣,成天给我们吃白菜豆腐。”后来我们去了食堂。我趴在窗口上,居然听到了老鼠的声音。董宇新用手电筒一照。一群老鼠在案台上疾驰,像马路上的一辆辆车子,它们看到灯光,受到了惊吓,然后四处逃窜,立刻消失在黑暗中。案台上的面条,馒头就那么放着,给这群老鼠当夜宵。我想到那天在天花板的电灯上看到的苍蝇,心里一阵恶心涌了上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吴骏说他睡着了老鼠咬破了他的脚指头。在镇上的中学,看来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董宇新这个时候跺跺脚,夜幕中传来一股冷风。 “这学没法上了。白朗杰,以后你还在这儿吃饭么?”他问我。 我笑笑:“你说呢?这还吃个屁啊,你说都这样了能吃么,真不知道以前怎么吃进去的,还是眼不见为净的好。” 他最后把我带进了女生宿舍。女生宿舍是那种院落式的,有个正门,那天晚上竟然没有上锁。我们就小心翼翼地钻进去。借着淡淡的星光,我能看见女生熟睡的神情。有的睡姿安详,有的还打呼噜。董宇新说:“就这种女人谁会要啊?” 凌晨三点左右,一个女生起来,看样子要去上厕所。她懒洋洋地伸着胳膊,然后穿上衣服,是一件宽大的黄色格子睡衣。她开门看见在院子里的我和董宇新时,紧张地吓了一跳。我告诉她:“你不用怕,我们是高三十八班值夜班的。”她就打着哈欠进了厕所。随后,我们听到一股急促的水流声音,由高到低。 后来我们就巡逻到了那个董宇新被政教处主任抓住的墙根下,我们两个坐在那里,先是互相哈哈大笑。北方小镇的秋天,总有那么一点点的寒冷。夜里,偶尔有狗的叫声划过,远处的铁轨上,有飞奔的列车在夜色中疾驰而过,为黑暗带来一束短暂的光芒。 董宇新有些落寞:“白朗杰,我觉得我今年考不上。我看你是非常有希望的。” 我说:“我也不行。” “你说上学有什么意思?考上大学又有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我到现在还很迷茫。” 他听后就哈哈一笑:“以前咱们在新家岭的时候我就想将来能够学习一身武功,像李小龙一样。结果呢,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的很幼稚。要是到时候考不上,我就去少林寺拜师学艺去。” 我也跟着笑:“那我还想当个作家呢!” 后来就陷入了沉默。董宇新突然打破了沉寂:“你说人死了会是什么样子呢?” “我不知道。人死了就死了,还会怎么样呢?” “我想如果可以轮回那就好了,我下辈子宁愿变成植物。” 我告诉他:“要能轮回,我下辈子还要是我自己,我会好好挣钱,然后周游世界,享受美好生活。” 他就朝我笑笑,黑暗中,我看到他的脸部肌肉在抽搐。 后来他又问:“那天晚上你还没有回答我呢,你是不是处男?” “董国锋,你为什么老是问这个问题呢?换个吧!” “你就说吧,反正又没有外人,再说了我也不会告诉别人的。” “我不是,我初三的时候就不是了。” “那你是和谁啊?” 我不说,他也就不作声。然后他蓦然地哭起来,用手捂住了脸:“我真羡慕你,看来我真的落伍了。一个月以前我还没有摸过女生的手呢。看我整天还胡折腾,有时候真的会感觉活着没意思。” 后来他很正式的问我:“白朗杰,咱们是兄弟不?” 我很气愤:“废话,不是的话我和你坐在这里谈论这些问题吗?”他就不再哭,而是幸福地笑起来,像我们在新家岭的山坡上打完架以后又和好一样的幸福。 天快亮的时候,东面泛起一片青色。我和董宇新困得一塌糊涂,就一起回到了宿舍,拔起被子蒙头大睡。 我又在做梦了,是一个关于飞翔与漂浮的梦境。 突然有人抓起我的被子。 “白朗杰,你别睡了,董宇新杀了人,然后卧轨自杀了……” 我真的后悔当天没有把那三个印章送给董宇新。约瑟夫·贝迪耶说过:“不幸的人,他们因为分开而痛苦,然而更痛苦的则是他们相会时。”而我和董宇新相聚时没有感到那么痛苦,可是当他死去的时候,我却蓦然的悲伤黯淡起来,这种感觉甚至超越了我爸白民乐淹死在新家岭水井的那个时候。 我跟着同学赶到现场的时候,那里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我只看到铁路的枕木上有残垣的血迹,像我和董宇新看色情电影的那天下午路过时看到女人卫生巾一样的颜色。 中午,一个警察把我从教室里叫了出来,说是找我谈话。因为我是董宇新临死之前唯一的证人。我在校长的办公室里,头一直望着天花板。警察说:“董宇新临死之前和你都说了些什么?” 我皱了皱眉头:“我忘记了,你不要问我。”他就让我冷静一下,仔细想想。后来我就一五一十的将我和董宇新那天晚上的对话内容全部告诉了那个警察。最后,还在一页记录的后面签上了名字——白朗杰。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变得孤独起来。我勤奋地学习,不和别人说话,喜欢独来独往,以至于后来杨晓薇说我是一个孤独,不喜欢和人交往,还有些傲慢并且充满着对世俗偏见的人。其实太多的是因为董宇新的死。我一直在自责,而就在这样每日的荒芜中,半年的时间度过,我出乎别人的意料,考上了大学,来到了后来故事所发生的地方。 至于董宇新杀的人,就是那个半夜里拿着手电筒逮到他的那个政教处主任。我说过赵雯雯和董宇新有过一腿。董宇新杀人,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赵雯雯。在董宇新第一次问我,白朗杰你是不是处男的那个晚上,他不在宿舍的时候,是赵雯雯把他叫了出去。那天的情况基本是这样,这是我在后来的案件卷宗看到的:文字里记载政教处主任那天晚上出来巡逻,遇到了起夜上厕所的赵雯雯,然后就起了歹意,并蹂躏了她。赵雯雯后来找到董宇新,告诉了他整个的过程,董宇新便一直在谋划着,一直到那天晚上我们值班的时候,他趁着政教处主任熟睡的机会,钻进了他的屋子,用锤子敲碎了他的脑袋,然后跑到铁路上卧轨自杀了。整个过程就这么简单,我不明白并不出众的赵雯雯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的麻烦,竟然背上了两个人的性命。 后来,赵雯雯在光明中学再也无法忍受大家的言语和目光,转学走了。再后来,名人董宇新的事迹便随着高考的压力逐渐的在大家的谈论和记忆中被淡忘,时间是2002年的深秋。 2003年夏季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拿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整理旧书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在十八岁上,孤零零,无依无靠,头一回走进“纱笼”!一个女人的眼光就足以使我惊慌失措。我越是想讨人喜欢,越是变得笨拙。我对一切形成了最错误的看法,要么无缘无故地轻易信赖别人,要么我把一个人看成是敌人,只是他用严肃的眼光看了我。回忆起来羞怯造成的许多不幸中间,使美好的日子显得多么美好啊!我真想活着,可是我却厌倦了这个世界。 字迹是宋体,在最后盖了三个印章,是我刻给他的那些。一个楷体,一个小篆,一个宋体。 我知道这段话的前面部分是康德说过的,最后一句才是他自己的。 我的眼泪就这样抑制不住的流出来。 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刻章,因为我清楚的记得,那些印章,我当时并没有送给董国锋。 第19章 困惑(1) 《围城》里失恋后的方鸿渐曾感叹:“男人除了照例的梳头刮脸以外,没法用非常妆饰来表示自己照常。而女人有化妆品的援助,胭脂涂得浓些,粉擦得厚些,红白分明会掩饰了内心的凄黯。” 自从我在杨晓薇的背上写了字以后,她就隔三差五的来宿舍找我。来的时候,脸上化着淡淡的妆,我总能闻到一股清香的味道,只不过她的内心不是方鸿渐所说的凄黯,而是确确实实地鲜活着。 那天杨晓薇和我一起吃完晚饭,去图书馆看书,不经意间就百无聊赖起来。她困惑地看着我迷茫的神情,我们大眼瞪小眼,憋闷到不行,才从图书馆跑了出来。在我们学校的北苑,有一片小树林,我就和杨晓薇一起跑到那里。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颜梦琳师姐,当时她正坐在那里背英语单词,嘴里嘟囔着流利的语句。我对颜梦琳师姐的深刻印象甚至超过了对曾经的范雨灵。颜梦琳的身上有一种成熟的美在向外洋溢着。在深秋的蓝天下,在我的视野中,她的神情在飘荡。我朝她笑笑,她也对着我笑笑,我发现有的时候,一个唯美的笑容可以征服一切。 杨晓薇就坐在我的身边,像一只麻雀开始叽叽喳喳起来。她问我:“白朗杰,你说我们将来能结婚么?” “你觉得呢?”我反问。 “我觉得应该不行的吧,咱们专业差不多哦,同行不宜结婚的,因为都是行家,谁也哄不倒谁,丈夫不会莫测高深地崇拜太太,太太也不会盲目地崇拜丈夫,婚姻的基础就不牢靠。这话人家钱钟书先生可很早以前就说过了,我们可是同行啊。”说完后她就大笑。 我很平静:“不结最好了,免得我还要面对一棵大树而放弃一片森林!” “看来你还是比较明智的哦。”她巧妙地接过了话。后来我回头,发现不见了颜梦琳师姐的身影,我心里就突然失落的惆怅起来。我看着杨晓薇,她正歪着头,看着远处操场上踢足球的人。我上去抱起她,把她压倒在草地上。 她对此很惊讶:“白朗杰你要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你知道的。”我说完后,她就乖乖地不动了。我吻了她的脖子,然后是她涂了唇膏的嘴。我褪去她裙子底下白色的内裤。她的嘴里“嗯”了一声,被我又吞了回去。我拉开自己的拉链,让杨晓薇坐上去,然后用她的裙子遮蔽着人性最原始的面貌。杨晓薇就抱着我,钻进了怀里。这个姿势在道德的束缚下怎么说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况且在不算黑的傍晚,还是发生在校园里。我能感觉到杨晓薇的身体紧紧地包含着我,我膨胀着,一点点的融化。她睁着眼睛看我,带有鄙夷的目光。我亲她的嘴唇,她不让。 “白朗杰你是个流氓,十足的流氓。” 我很有勇气的回答她:“我就是流氓,是流氓怎么样?你是好人还和流氓一起?”她仍旧那样瞪着我。 我们一直坐着,直到星光满天,直到她说她困了,我把她送回宿舍。之后我爬上了学生活动中心的天台。除了校园的树林,天台是我的又一片乐土。在天台上可以使人思绪奔放,可以毫无顾忌的去想一些东西,或者可以说怀念。我站在天台上看到向北慢行的列车,会想到董国锋,也就是董宇新。 十一月的南京,寒冷已经开始逐步侵袭,带有江南潮湿地风会瑟瑟的渗入人的肌肤,再也不像夏日里需要的冷气那么可人。我一口气爬上楼顶,心情变得豁然开朗起来,我看见城市里流淌的灯光和天边星星的闪烁飘摇。这个时候,我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天台的另一角,是刚刚树林里的那个女孩——颜梦琳师姐。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这个世界有时候真的就是那么微小,我深信上帝或者是佛祖始终是在偏袒着我的。 她朝我笑笑,她的背后是被灰色洒满的夜空以及城市里撒下的霓虹灯的辉煌。 “你怎么也来这里,这么巧啊。”颜梦琳很惊讶。 我回答:“是,是啊。”显得有些慌乱。 我的心脏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的加速跳动起来。她回过头,晚风吹过她的脸庞,将她的衣领卷起来。 她说:“天台是个静谧的地方,尤其是晚间的时候,可以使人忘却过去,树立面对生活的信心,所以我经常来这里。”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一种倾诉。 我呵呵傻笑:“我是来看风景的。”她就会心的看着我,眼睛里充满着深情。 “你这个小子怎么这么可爱啊!”后来我知道她是化学系的研究生,名字叫颜梦琳。 那天,我们在天台上待了好久,直到马路上的汽车和行人开始变得稀少的时候,我把她送回了宿舍。我从下午看见她,就一直有一个充满幻想的想法,我想抱抱她,因为对她的感觉让我有点不可思议,甚至幻想至少可以碰一下她葱根一般的手指就心满意足了。 她进了研究生公寓的大门,我又开始困顿起来。突然她回过头,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白朗杰,我是中文系的。”我说。 她抿着嘴笑了一下,然后又跑回来说:“我有个礼物要给你。” 我呆愣着没有动,她伸起脖子,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没事啦,你回去吧,看你这么可爱,有空来找姐姐玩啊。” 我就顿在那里,用手摸着自己的额头,心里美滋滋的。我高兴地在校园的校道上奔跑,然后又跑进操场,直到自己大汗淋漓。经过小树林的时候,一对情侣正在那里接吻,他们看到我急匆匆的向他们奔跑过来也慌张起来。我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你们,请继续。”然后飞也似的逃走。 在我奔跑的背影后,留下了他们诧异的目光。 我听到身后有个女人的声音问:“那个人是不是神经病?” 杨晓薇在外面租了房子,理由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学习。她说宿舍里没有氛围,英语怕这次四级过不了。 我会偶尔去她那里过夜,因此我就不用担心在外面玩的时间晚宿舍关了楼门。我每天晚上抱着杨晓薇,就像研究中国地图一样研究着她身体的每一个部位。对于任何一个物体,如果比例太大,你肯定就对她有了偏见,尤其是在近距离之后。我认识颜梦琳师姐一个月以后,我对杨晓薇的身体就已经了如指掌,这种程度甚至超过了她自己。我开始厌恶她,因为她会向我撒娇,有时候娇气得要命。她背上的皮肤并不光滑,而且还有一颗很大的红色的胎记。让我想不到的是,她还会骂人,满嘴的污言秽语,喜欢强词夺理。她还有个癖好是喜欢裸睡,而且白天也不戴胸罩。 杨晓薇开始还给我打电话,接到电话我就会去看望她,后来当考试越来越逼近的时候她就顾不得我了,我就把原来看望杨晓薇的时间跑去看颜梦琳师姐。研究生公寓楼是男女混住的,我可以毫不费力的进去。那天是星期四,我没有上课,在校园里游荡了一阵,就进了研究生的公寓楼。我凭着自己简单的记忆,迈着步子。当我接近403房间的时候,我听见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像我从菜市场走到我和杨晓薇租住的那间房子一样的声音。我耳朵贴近门,里面一个女人哼哼唧唧,一个男人气喘吁吁,还夹杂着床板的扭动声。门的顶上有块天窗,由于常年累月没有人去打扫,它的棱角上已经积满了灰尘,好奇心驱使我爬上去一探究竟,我看到了屋子里的情形。一个头发散乱的女人躺在床上,那个男人站在地上,扛着她的腿在不停地摇晃着。我屏住呼吸,感觉心开始疼痛。我从天窗上挪下来,捂住胸口靠在墙上,满脑子里全是颜梦琳师姐的身影。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只手突然拍在我的肩上。 “白朗杰,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吓了一跳,回过神来。 “我是来找你的。” 颜梦琳师姐打量了我一眼,关心的问道:“你是不是不舒服。” “我可能有点感冒。” 她从包里翻出钥匙,准备开门,同时对我说:“我这里有药,给你拿些,回去吃上多休息就好了。”我就不吭声的跟在她身后。当她打开门的时候,我就看到了另一番情景。那个刚才头发披散的女人坐在桌子旁嗑着瓜子,那个男的则一本正经的翻看着新一期的《昕薇》杂志。颜梦琳师姐朝屋里笑笑:“丽静、陆剑老师,你们都在啊!”然后把钥匙拔了出来,我从颜梦琳的身后钻出来,朝他们点点头。 我就坐在另一个没有被他们蹂躏的床上,这应该是颜梦琳师姐的床。颜梦琳打开抽屉给我找了两粒快克,然后倒了杯白开水。陈丽静和所谓的陆剑老师坐了一会,然后那个男的起身说:“我还有事,得先走了。” 陈丽静深情地说:“那我送送你。”他们和颜梦琳寒暄了两句就出去了,还对我礼貌地点了点头。等他们走远了我问颜梦琳:“师姐,那个陆剑是干什么的?” “陈丽静的研究生导师啊,有什么奇怪的吗?” 我就惊讶得不再说话,嘴里能放进个灯泡。一个研究生导师,和他的学生,这有点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在想他们刚才的速度可真快,这么短的时间就收拾得没有一点蛛丝马迹,怪不得很多人说研究生研究着就会和老师研究到床上,于是我就怀疑起眼前的颜梦琳来。后来趁着颜梦琳师姐出去倒水的空儿,我发现陈丽静的床上扔了一根裤腰带,我就想起了那个叫陆剑的老师,这才明白为什么他刚才离开的时候手一直插在裤袋里。 颜梦琳很快就回来了,我趁她没有在的时候还做了另外一件事情:喝光了杯子里的白开水,把那两粒快克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她含蓄地看着我:“白朗杰,你下午没有课?” “我逃课出来的,太无聊了,都是那些纯理论的东西。”说这话的时候我很轻松。 她浅浅一笑:“看来你也不是个乖学生哦。” 听她这么说,我就故意把头昂的很高:“你说谁啊,谁啊!” “某些人真是没脸没皮啊,说谁谁知道。对了,那天和你在一起的女孩子是你的女朋友?小姑娘蛮不错的。”她把毛巾挂在门后,回过头来问我。 “就算是吧,不知道将来还是不是。” 她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声爽朗。 “现在的孩子们啊,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感情这东西,在你们手里简直就成了游戏。”她说这句话的意思显得她很老成,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摆弄资格。 “师姐,你看起来没有那么老吧?” “是么?我觉得自己够老了。”她就坐在我对面,拾起那本仍在床上的《昕薇》。这个时候的颜梦琳,被午后的阳光描绘出一个美丽的轮廓,她津津有味地翻着书,脑袋微微右倾,脸红润,弯弯的睫毛又浓又密,因为刚洗完头,她的长发没有盘起来,头发丝丝缕缕的,从肩头散落至胸前,顺着紧身衣服勾勒出的乳线铺在突兀有致的前胸。我的心莫名的突突跳得厉害起来。怎么说呢,其实对于女人,尤其刚洗完头发或者洗完澡的女人,当我看到她们头发湿漉漉的时候,我就有一股莫名的冲动。有一次,我把我的想法告诉杨晓薇的时候,她说我简直就是一个变态。其实,我在一本心理学的书上看到过,上面写:这样的人是缺乏安全感的。 我想,我一直如此。 王厉彬的确厉害。那个传呼通讯公司最终还是打来电话向他道歉,说是已经处理了107号话务员,还有等等一大堆不关乎王厉彬而且冠冕堂皇的话。最后王厉彬问:“你说完了?” 那边回答:“说完了,请问先生您还有问题么?谢谢您的监督批评和指导。” 王厉彬满不在乎:“我都忘了这回事儿了!不用客气。”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王厉彬和那个3号床就像两块塑料板,一遇到哥俩好那种强烈万能胶就迅速的粘在一起,怎么分都分不开。这个强烈万能胶就是王厉彬所谓的爱情的力量。他们开始成双成对地出入,吃饭,上自习,出去玩…… 学校的某些非权威组织甚至将他和三号床评为本年度最佳校园情侣的楷模,并撰文贴到了校园的论坛上,还有肇事者竟然偷拍了他们在教室里接吻的镜头,一下子使王厉彬风光大现。而王厉彬老是嘴里叼一根烟,满不在乎的样子。 时间正值寒冬,这是空气中潮湿的因子被冰冻的日子。我们都还熟睡在被窝里,大家集体逃课。王厉彬在被窝正睡着,就被一个长得很魁梧的男人拽了出去。隔了大概1个半小时左右,王厉彬回来了,脸上浮肿一片,眼睛乌青,嘴唇上有干裂的血迹。 他坐在床头,弓着身用手抱着头,喃喃自语:“凌小慧怀孕了。” 我纳闷,从被窝探头出来问他:“兄弟,你没事吧,凌小慧是谁?”我翻了个身,面对着墙,此时,我并没有看见王厉彬脸上的伤痕。 “就他妈是三号床啊!”他说。 颜梦琳翻完了那本《昕薇》杂志,然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那个时候一直盯着她的脸。她就歉意地那么一笑:“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你喜欢聊什么,给你看看我的照片吧。”她就弯下腰来,从床下托出一个箱子,打开,我看到满满一箱子的书,《名家散文集》,《李叔同读心经》,《围城》,《文艺心理学》,《情迷六月花》,《梦的诠释》,张爱玲文集全套等。我对于这个叫颜梦琳的大我将近四岁的女人突然肃然起敬起来。她从中间抽出来一个影集,递给我,然后对我说:“看这些书,你喜欢看哪本,自己找吧!”她拍拍双手,很干练的样子。我接过相册,她凑过来,坐在我身旁。一股熟悉的香味扑鼻而来,我被这香味弄得有些陶醉。她的头发不经意的散落下来,拂到我脸上,我的心又开始厉害地跳起来。颜梦琳就开始给我介绍她照片上的经历,从她很小时候的照片开始。最后我的目光落在一个穿着西装和颜梦琳站在一起的男人身上,这时她脸上开始泛出朵朵红晕。她给我介绍说那个是她以前的男朋友。我浑身就不自在起来,按道理说我应该为她高兴才对,但是我就是高兴不起来。我很快翻完了所有的照片,尤其有那个穿着西装男人的照片的时候。颜梦琳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她也不再做任何的解释,摆出清者自清的态度任凭我自己翻看。 每个人都曾经如醉如痴地渴望过,都曾经如饥似渴地等待过,但每当痴狂的期盼,苦闷的追求变成了一个可见的有形事物时,它反而失去了从前的那份痴迷,那份执著,那份焦虑,从而变得心如止水。这个时候,我开始幻想颜梦琳会和我生活在一起,而且我们会幸福无比。虽然我从未真正的等待过颜梦琳,但是我对她的感觉是真实的。 后来,颜梦琳开始给我削苹果,她削得很仔细,手法与常人不一样,别人都是刀子在转,而苹果不动的,她却是苹果在转,刀子不动。我就呵呵地笑出声来。她疑惑地看着我:“怎么了?削苹果也很好笑么?” 我说:“没有没有,让我来削吧,我怕割到你的手。”于是,就接过她的刀子。在那一刹那间,我碰了一下她葱肚一般洁白的手指,心头就那么突然的一颤,略微有些不自在起来,因此向外挪了挪身体的方向。 她问:“你和我削有什么不一样么?” “那当然。”听我这么肯定的回答,她更加疑惑。我就拿起苹果比划起削苹果的手法,她也哈哈的笑了起来。她的笑声总是显得豪放爽朗。 这个苹果很甜,就像蛋糕店水果蛋糕加上奶油的香甜味道。我注意到她的指甲,两个食指和中指都涂了粉红色的指甲油,晶莹透亮,就像中央商场一楼的珠宝一般吸引着我的目光。她一抬头,发现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就有点不好意思,接着飞快地变成了娇媚,眼帘不自觉的垂下去。我赶紧把苹果核扔到了垃圾桶里。 后来我们就都不说话了。 颜梦琳站在窗前看着外面午后的阳光和树枝,看得那么专注。又过了良久,我感觉到时间在飞逝,尤其是和颜梦琳在一起的时候。 空气凝滞。 第20章 困惑(2) 她突然回过头,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白朗杰,你真的很可爱!” 我一下子迷茫起来,很奇怪她怎么一下子从嘴里迸出这句话。那天在天台上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可是当同一个人重复说出第二遍的时候,我就有些疑惑不解了。我并没有作声。 “我漂亮么?”她问我。 我点点头,就那么傻傻地站着。 颜梦琳突然把我搂在怀里,我就像一个女生怀里的布娃娃,倒在她的肩上。那个时候,我是很紧张的,虽然我渴望得到她的一个拥抱,在一个小时前还有这样的念头,结果却被这样的情景打破了。她把我紧紧地抱着,胸脯贴着我的胸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她一只手在我的背上摩挲,像是在重复着同样的一个几何图形,又如同雨滴落在湖面上激荡起的水波,从手心一直荡漾到心底。她的脸紧紧贴着我的脖子,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均匀,沉闷,深邃。于是,我也挺直了腰,两只手揽着她纤细的腰间。我感觉她好像在哭。屋子里剩余的是沉默,我们就那样拥抱着。我想象这个女人肯定有着不平凡的经历,她一定受过很深很深的伤害,她的故事肯定像她那样深邃而令人不可捉摸,缥缈且虚无。后来颜梦琳移开头,她用手轻轻抚摸我的脸,轻轻的,就像杨晓薇抚摸那件几千块的衣服一样。颜梦琳饱满润泽的双唇微微张着,她的眼睛似乎放出一种炫目的光泽,五彩缤纷,让我有些应接不暇。 突然,她一把把我推开,慌张地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她的头发飘逸,像一条条藤蔓在她的肩上滑落下来。她镇静的坐下来,低着头。我的胳膊却还那么圈着,显得有些滑稽,像刚才搂她的姿势,诧异,迷茫,呆滞了半天。 再后来,我和颜梦琳去外面吃饭,我们没有了先前那么多的言语。菜齐的时候,她问服务员要了六瓶啤酒,然后倒满了杯子,举着给我示意一下,自己就咕咚咕咚地喝完,一点不示弱,完全把酒当成了水。喝干,又满上。然后就默默地吃东西。再喝,再干。她就那样重复着同样的一个动作。一直到盘子里的食物被我们打发干净的时候,颜梦琳的脸上泛起了红晕。 我终于领略了这个莫测女人的另一番姿态,俨然不像那个几周前我在树林里遇到的背英语的女生,不,确切地说应该是女人。她凝视我好久,目光有些犀利。突然的就趴在桌子上啜泣起来,我听到隐隐的哭声弥散在这家小店里。 我把颜梦琳送回宿舍的时候,她突然回过头对我说:“白朗杰,请不要过于相信生活的点滴,太多的是因为我们年少无知的幼稚。”随后就“砰”的一下关了门,我和她话语的尾音被隔在了门外。 我此刻对这个女人有了太多的感触,我非常想了解她,因为我对一切未知的事物都是十分感兴趣的。我想知道,是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是一部读不懂的故事,而想到这里我很自然的想起了佛朗索瓦一世的诗来,其中说:女人多变,信者太傻。 其实,存在的感觉和失去的感觉只不过隔着一层薄薄的纸,好比如生与死的转换只在一念间。 沈瀞雪是我的一位朋友,很喜欢写字,她把她的文章传给我,让我做她的第一位读者,而我则在电脑前对着一只橘子发呆。我开始苦思冥想在下午究竟要干什么。在看到她的小说“每天踩在深深浅浅的雪里,忙着奔赴所谓的未来。其实每个人都在忙,忙着生,忙着死。”就这段的时候,杨晓薇在宿舍的窗台上叫了起来:“白朗杰,你个混蛋,快出来,冷死我了!” 我站在窗前对外面说:“知道了,你等会,我马上,喊什么啊。”我白了她一眼,然后回头穿上外套。冬季,南京总有凛冽潮湿的风在不断的吹着,侵入人的骨缝。杨晓薇在外面开始发抖,她用衣服裹紧了自己的身体,像一条带子。 其实我这几天是很烦躁的,就是从那天见过颜梦琳开始。而王厉彬的事情也在这个冬季开始接二连三的到来。那个很剽悍的男人把王厉彬痛打以后,他就变得异常起来。那天我正在浴室里洗澡,他就急匆匆地把我拽出来。我用毛巾充当遮羞布,他就不耐烦起来:“你捂个蛋啊,好像谁没有见过似的。有没有钱,先给兄弟来点救救急,等下个月我再给你。” 我怔了一下,问他:“你要多少?” “你有多少?” “能借的最多就500,不过春节放假前你得还我,不然没车票钱回家了。” 他肯定地回答:“放心吧,跑不了的,没问题。” 我冷得瑟瑟发抖,披了个床单,不停地打着颤。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支点了起来,狠狠地吸了一口,然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好像这才彻底的放松下来。蓝色的烟在屋里缭绕,和着白色的水蒸气。我把钱拿给他,他拍拍我的肩膀:“你可真是我的好兄弟!”他的目光落在我的瞳孔里,放大,含着一丝悲凉和无助,还有真诚的感激。 从那个晚上起,他就开始彻夜不归,有时候甚至好几天不回宿舍,更谈不上去上课了。我有时候回来睡觉的时候,甚至想不起我们宿舍还有王厉彬这么个人。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和王厉彬在一座雪山峰探险,突然发生雪崩,王厉彬就被压在下面,我拼命地跑,气喘吁吁,等到没有力气的时候,一只雪地狼从我身后扑过来,咬断了我的脖子,我就抽搐地喊起来。杨晓薇一把把我推醒,关怀地问:“宝贝,怎么了?”我睁开眼睛,庆幸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擦擦额头上的汗。我说:“做了一个噩梦,没事,睡吧。”其实,我的被窝在这个时候都被汗水打湿了一片。 杨晓薇开了房灯,我就思考自己为什么不再做那个一直可以飞翔的梦。我也学着王厉彬点燃了一支烟,烟顺着墙壁往上爬,最后留在墙角里,紧贴在天花板上。杨晓薇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然后不耐烦地翻了一个身。她把被子卷起来,蜷缩成一团,半个身子裸露在我眼前,我说过杨晓薇是习惯裸睡的。灯光从一侧照过来,恰好映在她的身上,将她洁白的曲线玲珑的衬托出来,她就像珠宝店里的玉器,透明,发光,令人眼馋。我把她拥在怀里,掐灭了烟,另一只手摸她的胸脯。她很不情愿的嗯了一声又翻个身。我突然的就想起了她那并不光泽的后背和那颗红色的痣。我放开了她,躺倒在床上。 杨晓薇回过头来,用手在我的脸上摸了摸。“怎么了,你被噩梦吓到了?” “没事,睡觉吧,真没有什么!”我拨开她的手,然后向被子里滑去。我听到“吧嗒”一声,那是杨晓薇关灯的声响。 我从宿舍出来的时候,杨晓薇就径直的挽住了我的胳膊,在这个冬日,我们的穿着都显得很是臃肿。 沿着校道的小路,我们从南门走了出去,穿过菜市场,就到了杨晓薇说的我们爱情的小窝。杨晓薇在客厅里贴了张大幅的照片,是她那种具有明星气质的艺术照,上面的她微笑,暧昧,甜蜜,充满深情。 “你喜欢么?”她把下巴托在我的肩上。我的嘴角动了一下,本来我想说,没发现你还这么妩媚的,但是,突然就改变了说话的内容。 “没发现你还真有点明星的味道。”她听后就咧着嘴开心地笑了,露出她那两行洁白的牙齿,像刚成熟的石榴一般。 杨晓薇说:“我最近要去趟杭州,参加全国大学生的创业实习基础大赛,可能要一个星期哦,你好好在家看家。”我把手上的钥匙环套在手指上,让它不停地旋转,钥匙链上的感应灯就一闪一闪的,像农村秋天夜里飞翔的萤火虫。听她那么嘱咐着,我的头不停地点。杨晓薇就在一旁絮絮叨叨,等她说完的时候,我有些不耐烦:“你还真罗嗦,你知道么,你刚才就像一只麻雀,叽叽喳喳的。” 她顿了一下,就咯咯笑起来:“人家孔雀东南飞,我这只麻雀马上也就要东南飞了,这个礼拜是不会烦你的,你自己好好清静清静吧!”随即,她又朝我暧昧的一笑:“不要带别的女孩子来这里噢!这可是我们的爱情小窝。” 听了这话我就趾高气扬起来:“我凭什么不带啊,我不但要带,而且还要带回十个八个来。” 她就恶狠狠地说:“你敢?要是这样我会让你后悔的。”说出这话的同时,她的牙关紧咬着。 其实,我真的想说,女人,有时候真烦。 每个人只能选择一种生活,不管是风平浪静,春和景明,还是阴风怒号,浊浪排空。 杨晓薇走的第一天,我感到格外的清静。也许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止的逃离,从一个现实与梦想中逃亡到另一个现实与梦想,终点却永远是虚无缥缈的。 我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干。外面有阳光,一缕一缕,将一股新鲜的味道涌入房间,好久都没有这样的日子了。于是,我开始看一些关于财富积累的书籍。我总是幻想自己将来会很有钱,至少有房子,有车。对了,还应该有个老婆,她至少要满足以下的要求:1善良;2贤惠;3善解人意;4有品位和思想;5知书达理;6懂得要留给彼此自由的时间;7独立;8物质欲望不要过于贪婪;9良好的生活习惯;10天真;11懂得浪漫;12喜欢读书和音乐;13长相至少不能比杨晓薇差;14身体健康;15还要有生活的情趣。我想到这些的时候就开心地笑了。我把这些标准写在纸上,然后罗列上我认识的所有的女孩子的名字,用这15个标准逐一衡量,结果我发现最终的人选还是杨晓薇,只不过她有些任性和霸道。 第21章 困惑(3) 我感觉书上写的那些财富故事离我太过于遥远,于是就扔掉了它们。我不知道这个时候自己还能做些什么。王厉彬已经好久都不见踪影了,我连他现在的死活都不清楚。去找颜梦琳,可是我又有些怕见到她,虽然心底是有一种见她的渴望。于是,在种种设想都不能成真的情况下,我就开始翻看屋子里的报纸和旧杂志,我看完了所有的报纸,眼睛开始模模糊糊,我甚至看完了上面所有的治疗男女性病和丰胸的广告,天还没有黑,太阳还悬在西边,像一只蛋黄,孤零零的没有依靠。我开始百无聊赖起来,突然间就想到了柳淑云,我就想给她打个电话。 我披着衣服下了楼,在菜市场门口的电话亭里给她打电话,因为这里的话费要便宜好多。我听到柳淑云的声音,心里立刻就热乎起来。我说:“妈。” 她就在那边喊:“朗杰啊!南京冷么,冬天多穿点衣服。南方潮,稍不注意就容易惹上关节痛。” “嗯,嗯。我知道。” “你要好好上课啊,别没事就知道玩,少逃课!” 我就“嗯”了一声,说:“我知道了。”她就在那边甜蜜的笑。 在挂了电话的瞬间,我突然恐惧起来,我觉得杨晓薇不在的时候,我竟然不属于自己,甚至会开始害怕,感到无助。我在楼下买了份盖浇饭,狼吞虎咽的干掉了它,然后又回到了屋子,我看到客厅里杨晓薇的照片,就上去亲了一口。 我好像很久都没有写日记了,这个时候很安静,我应该配合这样的氛围写点东西。在此之前,我已经放弃了一个爱好,为了一个朋友,他的死令我一生难忘,我真的从此不再刻章。 于是,为了写些东西,我就在屋子里翻起来,我想我应该以后每天都记录下心里的点滴,至少把一天的心情写下来。 生活可真是的,有时候为了一点稿纸都会这么无奈。我翻遍了整个屋子,居然没有找到一张洁白的信纸或者是便笺。我就在杨晓薇的柜子里翻起来。虽然我和杨晓薇已经同居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可是我还没有动过她的东西。她曾经说,就凭这一点,我就是一个很好的男人。我翻她抽屉的时候特仔细,虽然我是一个十分马虎的人。我看到了我们平时使用过的那种安全套,还有她的发卡,化妆品之类,她的梳子上还沾满她泛黄的细长的头发,像成熟的麦秸秆。我的记忆总是出现问题,我老是把从前忘记,后来我在屋子里看见过什么我都忘记了,但是我在杨晓薇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锁的日记本,看起来有年头了,封皮已经磨损了很多,原本是金色的小锁也因为时间的缘故褪了漆,里面皱皱巴巴的。我突然间就冒出一股子欲望,我想打开它,这个欲望在不断的指使着我的眼睛和手。 其实,开这种锁对我来说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连那种很大的锁,我会在十分钟之内捅掉它的簧,然后把它拨开,就像我在镇上上中学的时候一样,可以很轻松的打开办公室的门。我找来一根细铁丝,在金色小锁上捣了一会,它就很听话的“咔哒”一声,弹了出来。 于是,我看见了杨晓薇的日记,也知道了她深藏在心底的秘密。 1997年5月9日阴星期五 妈妈早上总是很早就起来,她每天都为我准备好早饭,然后就去赶早集了。我真的心疼妈妈,她为了照顾我,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那天我放学走到集市的时候,看见妈妈正追着一个过路人促销自己代理的商品,那个人却连看一眼都没,朝妈妈骂了一句就离开了。我的眼泪已经止不住了。她这样日复一日,没有天黑天明的忙着,都是为了我,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考个大学找个好工作,赚好多钱,让妈妈过上幸福的日子。 1997年5月13日晴转多云星期二 那个混蛋酒鬼今天又回来了。我讨厌这个人,尽管妈妈还让我叫他爸,他压根就不配做我的爸爸,我爸不是这样的。晚上,他还在隔壁的房间里打妈妈,妈妈哭得很厉害,我恨不得过去杀了那个混蛋。后来我就听见妈妈在痛苦的叫,我生气的踢开门,妈妈赤身裸体的躺在床上,那个酒鬼趴在她的身上,我吓得赶紧逃了出来。我就在大街上没有目的的走下去,我不敢回家,后来我趴在以前爸爸的老房子门口,过了这一夜。 1997年5月14日多云星期三 今晚我回家了,看见妈妈趴在桌子上。她看到我之后,就一把把我揽进怀里,然后抱着我大哭。我也跟着哭了起来。她说她对不起我。我说我以后再也不乱跑了。妈妈的眼睛红肿着,眼角里已经布满了许多皱纹,她明显老了。我真希望现在自己能够快点长大,给妈妈分担一些忧愁和压力。 1997年5月21日中雨星期三 今天在路上看到了那个混蛋男人,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真恶心。他不但是个酒鬼,还是个赌棍,妈妈辛辛苦苦挣下来的钱都被他偷走了。那次我发现后,他说让我不要告诉妈妈,我偏不,他就打了我一耳光。我没有哭,因为不值得。我恨死他了。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决心在某一天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替妈妈扔掉这个累赘。 1997年5月29日晴星期四 今天我没去上学,我骗老师说病了。然后我去了公园,在那里看到了艺术馆的美术大展。回来的时候我捡了很多那里不要的塑料桶,一共卖了5块钱,我以后要攒许多钱,然后买我喜欢的美术书。对了,同桌的王小川还让我给他带本《英语课堂解析》呢,差点忘记了。 1997年5月31日晴星期六 今天我不去上课了,星期六放大假,可以在家睡懒觉。我就躺在被窝里看小说。中午的时候那个混蛋男人又回来了,他问妈妈要钱,妈妈没有给,说是要给我攒着上学用。他就自己在屋子里翻,后来他抢走了妈妈准备去买菜的钱。我骂了他一句:混蛋臭不要脸。他又打了我一耳光。他还说什么大人的事情你一个小丫头片子不要管。我已经快14岁了,我不是小丫头片子。他怎么就这么没有人性呢。我真羡慕别人的爸爸。我的脸到了晚上还一直在痛,妈妈用热毛巾给我敷了好久,现在好多了。 1997年10月12日阴星期日 妈妈病了。今天我陪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因为劳累过度,需要好好的休息才可以,让她以后多注意保养身体。我的课程也开始变得越来越重,我有点学不明白了。我怕自己将来考不上大学,对不起妈妈。我突然感到害怕。妈妈想帮我找个家教,我告诉她我自己努力一下,会赶上的。这个月的月考我有一门不及格,是生物,才考了58分。我不敢告诉妈妈,怕她伤心。老师让家长签字的时候,我让王小川给我代签的,反正老师又没有见过家长的签字。 1997年10月23日晴星期四 感恩节快到了。我想感谢一下妈妈这么多年对我用心的照顾。我在花店里买了一束康乃馨,送给了她。她感动得哭了,说我是个懂事的孩子。其实我最近挺心烦的,我真的一点都不想考大学,我就想高中毕业找个工作,这样我就真的长大了。她现在的病好像变得厉害了,每天晚上都会咳嗽,我心里真不好受。 1997年12月29日晴星期一 又一年快要过去了,我又长大一岁。人活着真迷茫,每天都这么匆忙的生活更是辛苦。那个男人今天又回来一次,他在屋子转了一圈,然后就出去了。因为妈妈没在家,我也没有搭理他。我想过完元旦去趟姥姥家,我很久都没有见过姥姥了,我很想她。 1998年2月14日晴星期六 今天是情人节。刚过完春节的假期,大家还没有从喜庆中苏醒过来。我们又开始了繁重的学习。因为课业繁重了许多,所以我们周六也要开始补课了。我有点恐惧上课,尤其听不懂的时候,我会发呆、睡觉。代数老师今天还说了我一顿。哎,怎么办呢?班上有个男生给我写了张纸条,让我和他做很好的朋友,我不知道怎么办。不过他真的是很优秀的男孩。 1998年3月6日阴星期五 妈妈住进医院了。我今天去看她,她很虚弱。我哭了。她不告诉我她得了什么病,我问医生医生也不告诉我。听护士们聊天时说,妈妈得的病是绝症,花很多很多钱也不一定能治好。妈妈说那个混蛋男人昨天来看她了,她显得很是兴奋。我没有说什么,我恨死那个家伙了。我给妈妈煲了一锅粥,她喝的时候又在哭,像个小孩一样。我的心在疼。 1998年5月26日晴星期二 今天是个黑色的日子,妈妈走了。我不知道以后的我该如何去面对生活,我感到孤独,寂寞,无助。我也不想活了,也不想上学了,上学有什么用啊,本来还想让妈妈将来能够幸福呢。我站在妈妈的遗像前整整哭了一天,眼泪都已经哭不出来了。老天爷为什么就这么捉弄我们啊,怎么这么不公平! 1998年6月25日晴星期四 我最近做梦总能梦见妈妈。梦见她以前的样子。姥姥已经搬过来和我一起过了,虽然不孤单,可是姥姥终究是年岁大了,很多活她都干不动,可是还是那么拼命地干,我说了她也不愿意听,姥姥让我好好上学,别乱想,不然对不起妈妈。 1998年7月10日晴星期五 今天那个酒鬼男人又回来了。姥姥不在,他在厨房里找了点东西吃。他醉醺醺的样子,满身的酒气,真讨厌。他竟然还在我身上乱摸,都要吓死了。我顺手找了一根棍子,在他的身上抡了一下,他就晕倒了。我有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我想杀了他。可是心里还是有些胆怯。 1998年7月25日晴星期六 我终于为自己找到了理由,鼓足了勇气,也做了计划。我告诉姥姥说我去找同学,然后我出门后就去了农贸市场,在街边转角的地方买了一包强效的老鼠药。我把它藏在书包里,我特别希望那个混蛋男人马上回来,我要让妈妈在九泉之下瞑目。 1998年8月9日晴星期日 他今天终于回来了。我和姥姥正好准备吃饭,他也要吃,我就把我买的药给他拌在了碗里。我亲眼看着他吃完了饭,那个时候的心情真像做贼似的,紧张得要命。我终于替妈妈出了一口气。哼,让他总是欺负妈妈,他就不应该有好下场,不得好死的人。下午我还去了墓地,到妈妈的坟头,把这件事情给妈妈说了,可她就是不理我。身边也总是有太多的人和事让我感到生命中困惑的存在,我感到虚无,空洞…… 第22章 流光(1) 始终以来我都是一个属于孤独寂寞的人,我喜欢安宁的生活,排斥着喧嚣的存在。我会在寂寥的黄昏里一个人爬到天台看日落,然后在夜色中看明净的月亮,在花开的季节看它们争相绽放,在凋零的季节看它们颓然衰败,然后,以外人的角度隐秘于世间,看着属于别人的悲欢离合,一切都是那样清楚,清醒。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那天,我还在出租屋打发时光,当王厉彬鬼使神差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才知道生活是什么。其实,生活就是简单的快乐,也像是日常的用品,我们永远离不开,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爱情就不一样,开始是新鲜,像刚买的新衣服,时间久了就开始厌恶,然后是绝对的世俗期,最终只留下了婚姻,如果对彼此不满意还会分道扬镳。 王厉彬被三号床彻底的改变了。 他出现的时候变得瘦骨嶙峋,给人感觉他很单薄,连走路都是轻飘飘的。他的牙齿更加突兀,一进了屋子就开始吸烟,烟夹在两根手指之间,散发着贪婪的烟雾。他一屁股坐下,疲惫地靠着椅子的一侧,沉默着。等烟抽完,他把烟头往地上一扔,用脚狠狠地碾了碾。“妈的,什么鬼东西!”他说。然后用一只手在脸上抹了一下,有抽鼻涕的声音从指缝中间发出。 他从那发黄的牛仔裤后屁股袋里掏出一大摞钱来,“唰唰”地从中间点出了五张。 “兄弟,还你钱。” 随后把剩下的随便一卷,装回了口袋。那五张印着伟大领袖头像的钞票躺在床单上,肃穆,庄严。他又摸了一把脸,然后问我:“兄弟,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我说:“还行吧。你呢?这阵子都干吗去了?” “快别提了,你说,这人活着咋就能这么累呢?”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有些许烦躁不安。 我问他:“你出什么事情了,和凌小慧的事情不是已经解决了吗?” 他就回过头去,冲着墙壁气愤地说:“是他妈的解决了。这个臭女人简直就是混蛋,她根本就没怀孕,和那个野男人串通好了骗我,老子总有一天会报这个仇的。 我拍拍他的肩膀:“兄弟,过去的都过去了,破财消灾,反正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你也没亏什么。”我那个时候全身上下都充满了阿q的精神,居然还会以这种精神的立足点劝说起了王厉彬。 他又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烟盒,在里面弹了几次,然后用手捣捣,最后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一支剩余了。他就拿着打火机在那不断的打火、灭火,黄色的火焰映在他枯瘦的脸上,感觉有些变形的恐怖,沧桑的面孔,不屑一顾的态度以及厌世的目光,都躲藏在了火苗的后面。 那天晚上,我和王厉彬都回到了久违的学校宿舍。宿舍的其他人都不在,我看到在我床头上贴的那些海报已经不知道让谁撕去了一大半,有的上面还被写了字。我索性把它们彻底撕毁,扔进了垃圾桶。后来我和王厉彬就跑到了学校的操场上,他去超市弄了一打啤酒,我们就蜷起身子,坐在操场的中央开始喝酒。看台上有一对对的情侣在那里拥抱,并且做着不堪入目的动作,还有人在外围的跑道上跑步,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王厉彬拿起一瓶,直接用牙齿起开盖子,递给我:“兄弟,喝。”然后又给自己起开一瓶。他咕咚咕咚的一口气便喝了个底翻。由于喝得太猛,以至于脸瞬间变得通红,像校道上为了各种缘由而打出来的红色条幅。我则喝了一半,就放下了瓶子,感觉太胀了。 “兄弟,你慢点喝。”他的头淹没在黑暗中,继续说道:“人活着真他妈的不容易,你说我不是个人该多好。” “王厉彬,这才一瓶你就开始高了?”我觉得他是在说酒话。 他说:“没有,我没醉。我就想着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么?爱情?是个狗屁。亲情?也他妈的是个屁,全都是互相算计,互相利用!”说完,他把那个空瓶子扔到上空,几秒钟以后,远处,“砰”的一声,有了玻璃破碎的声音,王厉彬完成了一个完美的创意,在周遭的黑暗中,他结束了一个瓶子的生命历程,从开启到破碎。我听到有人在远处低声说:“那小子有毛病吧。”他抬头看了看,昏黄的路灯下有两个被拉长的影子。他又起开了一瓶,喝掉,于是话就开始变得多了起来。 “朗杰,我们都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对不对?你知道,这有多不容易。从信息闭塞,文化缺失的小城镇到这么繁华的大都市,多难啊。你从河北来,而我从吉林,我们都算是北边了。咱哥俩有缘份能够在南京相见,这是我这辈子的福分,来,兄弟多喝点,今天喝个痛快。”于是,我喝完了刚才剩下的那半瓶。 “是,就凭这”缘份”二字,我应该敬你。”说完,我的手用力的握紧了瓶子。 他掰开我的手:“敬什么敬,咱兄弟不分你我,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咱也相处了好一阵子了,多不容易啊,真他妈不容易。”他又起开了一瓶。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的眼泪就“哗哗”的流下来,我第一次看到男人还会这样的哭泣。同时,我听见他嗓子里沙哑的声音在啜泣。 他突然躺倒在地上,眼睛望着深冬的天空。 “朗杰,有你这样的朋友我真觉得很荣幸,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至交。我就闹不明白,为什么我要从遥远的吉林来到这么个浮躁的地方,你又大老远的从河北过来?我们又都在这里相遇。” “这是命运,都是命运在操控安排着我们的每一步道路。”我像哲人一样,在回答着他的困惑。 “命运?命运还说让我去死呢,狗屁命运。”他语气里透着讥讽,明显的有些激动。 当凛冽的寒风带着冬日江水的味道开始从我们脸庞掠过的时候,王厉彬说:“这个世界有些时候就是莫名其妙。其实我有很多不明白的事情。在我上大学走之前,我爸突然告诉了我一些关于我身世的故事,他说,那年他和我妈结婚,他一直忙着在建筑工地打工挣钱,他想让我妈能够过上幸福的日子,然后再给他生个孩子。结果,我妈和别的男人私通,生下了我。后来我妈嫌我爸过于老实窝囊,就扔下了已经五个月大的我,跟那个男人跑了。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就长期在外面跟着工程队干活,直到把我养大成人,自己最终也没有再娶,还是单身汉一个。不是我自吹自擂,其实,我还是挺聪明,上了这么多年的学从没让他操心过,最终没有辜负他老人家的希望,考上了这所二流的大学。可就是这个时候,他告诉我,我不是他亲生的,我是我妈和别人的野种,而最可笑的是,我到现在为止都还不知道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我恨她。”王厉彬不屑,嘴里涌出让他痛楚的话。他说:“兄弟,我真的看不起自己,尤其是刚进校的时候,但是现在我知道了,世上谁都可以看不起自己,惟独自己不能这样想!” 我突然就想起了那天我和董国锋在光明高中值夜班时候的谈话。 我对王厉彬说:“其实什么事情都要想开,世上没有迈不过的坎,也没有过不去的桥。咱是爷们。”他听完就“哇”的一下趴在我肩膀上哭了,我的眼泪也不受控制,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此时的王厉彬和我,简直就像是落魄的狗,漂泊在繁华城市的角落里,我们几乎有着相同的家庭经历。 这他妈的狗屎地方!狗屁命运! 我们最后喝完了一打啤酒,王厉彬把每一个瓶子都变成了艺术品,陈列在操场中央。我们互相搀扶着摇晃的走出操场的时候,夜色里还有一对情侣在那里亲亲我我,那个男的不停地用手在那个女的脸上摸,那个女的就羞怯地笑。王厉彬对着他们大吼:“你们给我滚蛋!滚!”他的声音在夜空中震撼开来。那两个人则像是受到惊吓的兔子,在黑夜中逃窜。看他们狼狈的样子,王厉彬就开始哈哈大笑。借着路边也同样迷醉的灯光,我看到他的脸,和我一样,通红通红的。 我想起曾经一个人对我说过,我们只是这个平凡世界的平凡一角,有的只是孤寂和透彻心扉的寒冷,所能做的也只是无止境的伤痛。 我想,始终以来我都是一个属于孤独寂寞的人,我喜欢安宁的生活,排斥着喧嚣的存在。我会在寂寥的黄昏里一个人爬到天台看日落,然后在夜色中看明净的月亮,在花开的季节看它们争相绽放,在凋零的季节看它们颓然衰败,然后,以外人的角度隐秘于世间,看着属于别人的悲欢离合,一切都是那样清楚,清醒。 王厉彬有时候也会这样,也许我们有着共同的属性。 我又想起了颜梦琳,那个大我四岁,我对她颇有好感且口头称她为师姐的女人。 我看完杨晓薇的日记之后,便对这个在我面前始终展现出柔弱的女生有了一个彻头彻尾的了解。我终于相信她杀过人,不像第一次在树林里那种儿戏一般。她使我钦佩,又使我恐惧。 人生就像是一出折子戏,那一幕幕久远、看似浪漫的戏剧,只不过是人生这本精华读物上一个个美丽的注释,高低贵贱,忠烈邪奸,只是大千世界万千生命生存、影射命运的寓言故事而已,无论是在戏里戏外我们都在演绎一个平凡且又寂静安然的人生故事。我知道我和杨晓薇的故事是如何开始的,但是未来无定论,我不知道这一切会以怎样的结局收场。总之,我认为我是在亵渎她。 我没有找到颜梦琳。她宿舍的门仍然紧闭。我在外面喊了她的名字,虽然是周末,但是没人答应。我听到水房里有人在洗衣服,哗哗的流水声很是柔顺。一个女生在里面喊道:“颜梦琳在实验室。” “哪个实验室?”我迫切的想知道问题的答案。 “在化学楼那边。”她应了一下。 于是,我出了研究生的楼门,在通往化学楼的那片树林前面徘徊,我不知道该不该去找她,找到她我能说什么。其实,我就想看见她,其余的再没有半点欲望,可是我总不能说我只是来看你一眼,然后转身就走吧。我困惑地抬起头,正在我举棋不定的时候,我在裤袋里摸到了一枚一块钱的硬币。我就有了选择的主意,如果是正面,我就去,如果不是,那我就回去。虽然这方法太过于俗气,但是方便又好用。硬币从我手中向天空旋转,然后一个优美的自由落体运动,掉在了地上,平静地躺倒,是有数字的那面。 我决定去找颜梦琳。 因为杨晓薇不在的这些日子里,时间竟然变得淡然无味,而且过得极度缓慢。 我没有直接去化学楼,因为我忘记了刮胡子,所以特意返回宿舍,在武多连的抽屉里找到他的电动剃须刀,又用热水洗了脸,把自己收拾干净之后,才走出来。到了化学楼的实验室,发现整个楼道都寂静得要命。我敲实验室的门,一个陌生人开的,他有些不耐烦的问我:“你找谁啊?” “我找颜梦琳。”我坚定的答道。 走进去的时候,我看到颜梦琳正在实验台前记录着什么。她歪头看了一下我,很惊讶地说:“嗯?白朗杰?你怎么有空来这里?” “我没有事情,就过来找你了。”其实,我说的都是实话。 “那你自己先去坐一会儿,我记录一组数据,马上就结束了。” 于是,我就在实验室里好奇地四处观看,感觉这里很神秘。在一个角落,我看到了陈丽静,她悠闲地坐在椅子上,居然在实验室里玩着斗地主。我凑到她跟前搭讪说:“嗨!好久不见哦。”她回头看我,脸上呈现的是迟疑的表情。 “你是?哦,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白——”她“白”了半天也没说出来是什么,只是被定格住的姿势十分优美,一只手掌贴着额头,头发一绺一绺的滑落下来,遮着她的眼睛,有些妩媚。其实,在后来我发现,她的每一个姿态都显得暧昧温存。世界上有一种女人,她们天生就是那种给人能够带来风花雪月的人,风韵,诱人,像刚成熟的蜜桃,总是那么令人垂涎欲滴。我觉得陈丽静就是这一类女人,她最终还是想起来我的名字:“对,你叫白朗杰,颜梦琳在我面前提到过好几次。怎么?今天没有出去玩啊?” 我笑道:“有啊,我这不是到这里玩来了吗!” 她听完也呵呵地笑起来:“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全是做实验的机器和人。”突然颜梦琳在一旁喊我:“白朗杰,我ok了,姐姐带你出去玩哦。” 我就跟陈丽静说:“拜拜啦,有机会再继续聊。”她随即给我抛了一个媚眼儿,让人有些心动,随后又继续起她的游戏。 我本来是非常渴望见到颜梦琳的,可是现在跟她出来后,我开始有些后悔。冬季,冷风总是会在空气中无情的吹拂。我把衣服紧了紧。 颜梦琳问我:“你找姐姐什么事情啊,是不是想我了?”我突然觉出她的话语有点愚弄我的味道,伤人的自尊心。我竟然变得脆弱起来。于是我回答她:“我不想你,也没有什么事情。”她就停住了脚步,看了我一眼,又摸了一下我的额头。我仍旧低着头。 “朗杰,你病了?”她口中呼出的水蒸汽盖在我的脸上,由于当时我带着眼睛,致使眼前一片模糊。 “你才病了呢!”我说道。 其实,颜梦琳身上有一股母性的力量,这是所有男人都不能抗拒的。我忽然感到害怕,我担心自己不能从她的身影里自拔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我居然看到了杨晓薇的身影。她在远处的校道上走路,像一只骄傲的公鸡,头昂得老高,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和颜梦琳在这边。颜梦琳在听到我的话后像被突然浇了一盆凉水,伫立在风中,像一根桅杆。 我说了句“拜拜”,然后就转身离开了。当走到喷泉广场南边的时候,听见了杨晓薇的声音,但是我并没有停下来。估计是见我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她就急匆匆地赶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白朗杰,我叫你你怎么不回头呢?” “嗯?你叫我?什么时候?我没有听见啊。”我说完这句话,她就靠在我的胸前,撒娇地说:“你真是个大坏蛋。” 我终于平静了下来,我确信她刚才没有看到我和颜梦琳在一起。 “刚才人家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还想着你会到车站接我呢!你刚才干吗呢?”她问我。于是,我用一只胳膊搂住她小巧的身子,调侃地说:“你自己又不是不知道路哦,也没带着行李,就一个小包,不过我正准备去接你呢,没见我正往外走呢嘛!”没等我说完,她就在我的前胸上来了一拳,说:“讨厌,就知道和我贫,那我让你猜猜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 “那我可不知道。” “不知道才让你猜嘛!” “是内裤?”我有意在逗她。 “你真恶心,我估计你价值观有问题,是一块卡西欧的手表。”她就从包里拿出来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然后把表拿出来,给我戴在手腕上,一脸幸福的问我:“好看么?” “当然好看啦,也不看这是谁买的。”她就钻进我怀里,傻傻地笑。我的内心此时有些欣喜和骄傲,突然感觉到杨晓薇是那么温顺,又那么可爱,我确信我是离不开她的。 “白朗杰,你要怎么报答我呢?”她的头还埋在我的胸膛里。 我用一只手托着她的下巴,在她的嘴唇上浅浅地吻了一口。 2005年春天的新家岭,注定会有一些令人难忘的事情发生。 其实,当我站在这块属于自己童年和过往的土地上时,竟然感觉是如此的陌生。我看到了范雨灵,她抱着一个营养不良的孩子,旁边还有那个比她大七岁的男人。我瞬间就失落起来。我在村口通向农田的地方遥望了许久,然后去了我祖先的坟头。白玉福,白玉玺,穗子,王小翠,白民乐。一共五个坟冢,并不孤独的排列在新家岭后山的半山腰上。我对着每个坟头磕了三个头,烧了些纸钱,就离开了这个地方。 那是我在这一生当中最后一次回到新家岭。 第23章 流光(2) 2005年的寒假,我回到了柳淑云第一次带我来的那个地方——沈阳。她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每天都尽可能变着花样的给我做好吃的饭菜,每次到了吃饭的时间都会端到我的面前,甚至在晚上会给我打好洗脚水。早上,她很早起床,出去买早餐,然后在我的床头放一杯热牛奶,还有当天的报纸。晚上,我们坐在一起看电视,我可以看到她脸上挂着单纯而又幸福地微笑,像个天真的孩子。偶尔,在夜半三更的时候,我会被惊醒,然后突然钻出温暖的被窝,让自己的身体暴露在外面,因为我总是会做着那个飞翔的梦,乐此不疲。因为逃离了温暖,所以我会被冻醒,然后看到东北冬日的月亮像一团水,柔和地透过窗子散落进来。我想起了颜梦琳,我觉得我给她带来了伤害。 身边总是会有一些事情,当时我们会不以为然,可是当时光沉沦流淌很久的时候,才会品尝到后悔的滋味。我觉得我应该当面给她道个歉,这样不至于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僵硬。这事我和柳淑云说了,我说我伤害了一个女孩子。她问我是不是女朋友,我说不是,是我们学校的一个研究生,一个师姐。她就摸着我的头,轻声告诉我,应该向她真诚的道歉。我现在已经习惯了柳淑云摸我的头,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说那句不喜欢别人摸我的头之类的话。我发现柳淑云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她的黑头发里会有隐藏着的白发,而且不止是一根两根,尽管她还时不时地花很多钱去美发沙龙打理。当我们距离很近的时候,我可以看到她有些许细小的皱纹在脸上蔓延。任何一个美丽的女子都经不住时间的击打和命运的苦难,她已经失去了当年的风采,她早已经没有了爱情的滋润。在她回到沈阳之后,和她结婚的那个男人因为过度劳累而猝死。从那以后,柳淑云就把全身的精力放在了我的身上,我是她生命的全部。 开学的日子即将临近,我提前回到了南京,那时学校还没有正式上课,杨晓薇也还没从浙江回来。我回来的当天就给她电话,她说家里有事情要处理,要等到报到那天才能赶回来。 我发现研究生的楼门总是对外界敞开的,无论你是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无论你是什么学历,就像红庙附近的那些洗头房女人,她们的胸脯和裙子下面也在向外界敞开着。当我的脚步停留在那里的时候,思绪就完全被它占有了,有了牵绊,因为洗头房女人的裙子底下有太多的诱人的地方,我承认我很年轻、幼稚,而且最大的弱点就是经不起诱惑,这都是后来的事情。 我上了研究生公寓,直奔颜梦琳的房间,门没有上锁,我轻巧的把门推开,看到她躺在床上,她问:“是谁啊?”我听得出来,这声音很虚弱。 我站在门后,回答她:“是我,白朗杰。”她让我进来。 她的房子里暖和的要命,像一个蒸炉,我感到眼前有热气在摇晃。我看到她脸色苍白,同旁边的纸巾颜色相近。我关切地问:“你生病了?”她欠了欠身子,然后又躺下,点点头说:“感冒好几天了,吃药好像没顶住,越来越厉害。” 我把被子给她盖好,然后透着些许心疼的对她说:“你等我一会儿,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不要乱动哦。”然后一路小跑着到了校医值班室,找到大夫,装作急切地说:“大夫,快,再晚点就不行了。” 她就惊奇地问:“怎么了?这么匆忙。” “你快救命,病人在研究生公寓。”听完这番话,那个大夫显得很是慌张,被我拉着一路小跑地到了颜梦琳的房间。她给她检查了好一阵子,并且用听诊器放进她的胸脯,我看见了她粉红色的胸罩。大夫最后得出结论说:“没事的,挂两天水就没事了,病毒感冒导致的炎症而已,你不用那么夸张。” 我跟着大夫去拿药,然后又返回来接她去附近的医院。 看着透明的药滴在针管里嘀嗒,时间也就那么一滴一滴地过着,清晰到能看清楚每一滴的模样。当一袋子液体完了的时候,颜梦琳的气色开始转好,脸色也渐渐红润起来,并且开始和我聊天,有了话茬人便显得不再憔悴。 “这个药滴是无色还是白色?”我问颜梦琳。 “透明的应该是无色,白色还是有颜色,透明的就没有颜色。” 我又问:“那你说0是有还是没有?” “假如我说我有零分钱,和我没有钱,这两个意思都是我没有钱,所以零就是没有咯。”说完,她就可爱的笑了。 “你这不是在和我抬杠么!0就是一个符号,它表示没有,但是并不等于0就是没有。”我也在有意的混淆她的观念,我看到她稍有些婴儿肥的小脸呈现出一种粉色,我突然想上去摸一把。其实,放假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在过着禁欲的生活,偶尔难熬的时候,我会交给我的右手,这一点我毫不避讳。 颜梦琳打完点滴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我先把她送回宿舍,让她躺在那里好好休息,然后去丹凤街给她买了份桂花龙眼粥还有一份蒙古馅饼和小菜,她吃的时候津津有味。我告诉她:“生病了应该吃些清淡的,多喝点粥。” 她就抬起头说:“没事,很快我就会好了,谢谢你哦,明天还要继续挂水呢,要不要继续买粥给我啊?” 我看到她宽大的睡衣在随着胳膊摆动,里面是晃动的粉红色的文胸。我说:“买到你好了为止。”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不由自主的就钻进了她的睡衣。 颜梦琳在吃过晚饭后提出一个大胆的要求,让我晚上住在她的宿舍。她说她一个人会害怕,陈丽静这几天不在老是会在夜里做噩梦。我答应了她。 我躺在陈丽静的床上,闻到有淡淡的香味,开始有点想入非非,毕竟我是一个正常人,面对诱惑,应有的犹豫和矛盾无时无刻不在心底存在着。我开始不断地翻身,床就吱呀吱呀的响。颜梦琳问我:“朗杰,你睡不着?” 我言不由衷地说:“是啊,这床有点软,我还真有点不习惯。” “那没办法啊,我们女生都怕生硬的床板,你就将究一下吧,委屈你了。” 而后,我用被子蒙住头,身体蜷缩成一团,姿势就像一只柔弱的刺猬。 半夜里,我热得踢开了被子,然后就醒了。我听见对面床铺颜梦琳淡淡的呼吸声,均匀,轻盈。我想起她粉红色的胸罩,就有了奇怪的念头。我胆子突然就大了起来,爬进她的被窝,感受到她身体的温度。她翻了个身,床就空出一大半。我用一只胳膊抱住她的腰,她的背柔软,像吸了水的海绵。然后我的手就很伶俐的在她的胸脯上滑动。她转过身来,把我的手拿开。 “你怎么跑过来了,那边冷么?”她问我。 我知道她已经被我的动作弄醒了,我不吭声,而是把手又放到刚才的位置上。她又把我推开。我说:“让我抱抱你。” 她就睁开眼睛,娇气地说:“不行,这样会把你惯坏的。” 我说:“就一会。” 于是,她松开了手。我开始大胆地解她胸罩的扣子,她的圆润暴露在我面前。我不停地摸索,像我小时候在新家岭和泥巴时候的动作一样,一动一动。她的身体逐渐的伸张起来。我的手伸过她平坦的腹部,然后游走到她隐秘的地方。她就呻吟起来,声音急促、柔软。 她把脸贴在我的脖子上,我彻底感受到了春天的温暖。她问我:“你想要么?” 我点点头,于是,我们被欲望纠缠在一起。 我觉得每年到了情人节这个时间段,世界的任何角落都会涌出一段段最动人最浪漫的爱情故事,至少会有令人惊喜的事情被人为的制造出来。王厉彬在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里做了一件非常伟大且浪漫的事情。 那天早上,他急匆匆的把我从被窝里拉出来,我发现他这人做事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我揉着惺忪的睡眼,朦胧地问他:“你什么事情啊?” 他急促地说:“快跟我走,到了再告诉你。” 他把我拖到了篮球场上,告诉我:“今天是情人节。” “这我知道啊,这满大街的五颜六色,我还不至于笨到连情人节都看不出来,难道你要和我一起过节?我没这癖好啊。”我感到被他拉出来很无辜。 “兄弟,我真不和你扯淡,说真的呢,我爱上了一个小师妹,在学校的活动时见过她几次,知道她住在女生四号公寓,我今天想要跟她表明我的心思。” 我反问他:“你表白就表白吧,把我拉来干吗?难道让我替你去?” 看得出来他很急切:“这件事情你一定得帮帮兄弟,要是没有你我就办不了啊。” 我答应他道:“那行,你说吧,怎么帮你,不就追个小师妹么!” “那你得帮我多找些人来。” “要找几个?” “越多越好,最好全部都是女生。晚上就准备活动了。” 于是,我就开始打电话,把我认识的所有异性凡是有一点关系的都请了出来。 那天确实是个表白的好日子,白天晴朗,夜晚的气氛和天气状况也都非常好。六点半的时候,我们吃完晚饭,就聚集在王厉彬说的篮球场那里。女生的四号公寓就在篮球场的旁边。他今天穿了身笔挺的正装,给人感觉正式得要命。我朝他笑起来说:“兄弟,你这是整哪出啊?你是表白还是求婚啊?他只是笑笑,然后从手中一个很大的手提包里掏出一支支红色蜡烛,我开始莫名其妙起来。他在篮球场的中央用粉笔画了一个很大的心形,看到他这个举动我就彻底明白了他的计划。” “王厉彬,真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深藏不露啊,骗小姑娘真有一套。”听我说完,他又是深沉地一笑,露出突兀的牙齿,开始正式的忙碌起来。 “大家帮忙啊,谢谢啦。麻烦蜡烛十厘米放一支,一定要放牢了,这可关系到哥们的后半生呢。我可要创造出咱们学校表白史上的最强纪录,功劳是大家的啊。”说这话的时候,能看出来他很兴奋。 大约二十分钟左右,所有的工作都准备完毕了,王厉彬让大家把蜡烛全都点燃了起来。当时的情景是这样子的,这个由蜡烛组成的浪漫图案顷刻间便招揽了无数的学生来观摩,四号女生公寓南面的窗子全部打开着,有男生在一旁不停的吹口哨、喊叫,女生则用那种特肉麻的声音尖叫“好浪漫哦!”我看到有许多人用相机在拍照,甚至有人拿起了私人dv机,都想要把这个浪漫的瞬间记录下来,尤其是夜色中火烛的温存。 四号公寓楼下已经非常拥堵了,篮球场上挤满了人。我挺佩服王厉彬的,他那晚在操场上的话浮现在我脑海里:“兄弟,现在我才知道,世上谁都可以看不起自己,惟独自己不能这样想!” 第24章 流光(3) 偌大的一颗“心”在篮球场上燃烧着,中间是英文字母“i love you”,后面一个“娇”字,这一切组成了这个黑夜里一件美丽的艺术品,这是杰出的,令常人难以理解的,与此同时,看到煞费苦心的王厉彬在一旁焦急地等待着结果,我开始同情起他来。王厉彬先是给那个女生的宿舍打了个电话,她在屋子内。整个篮球场在今晚就是他秀出爱情的平台。那些围观的人目光好奇,不停地伸着长颈鹿一般的脖子向里张望。王厉彬抱着一捧玫瑰花,我没有看清究竟有多少朵,反正花语一定是代表爱情的。他站在心形的正中央,对着四号楼的窗子,大喊:崔静娇,我——爱——你。围观的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有人大声的在旁边喊“加油”!突然右侧三楼的一个女生在窗前探出头:“你丫的乱喊什么?”大家把目光同时聚焦到一处,她赶紧把头缩了回去。围观的人都在鼓动着王厉彬:“快上去啊,要把玫瑰亲自交给她,这才浪漫。” 王厉彬受到了群众的鼓动,开始大喊:“崔静娇,你今天要是不下来我就不走了,我爱你,我有爱你的权利。”他的声音在夜色里自由的穿梭。 一些事情总是会在不经意之间发生,这就叫做命运。 王厉彬第三遍喊崔静娇名字的时候,保卫处的保安就把他带走了。他没有达到今天不走的目的,挺遗憾的。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就被那些穿着制服,衣冠不整的人给破坏了,他们不单单是坏了王厉彬的好事,而且破坏了很多人心目中所期盼的带有罗曼蒂克色彩的爱情。人群中无不唏嘘哀叹,无奈地散了。我听到有人喊:“一群保安都是傻逼,吃闲饭的软蛋,就会欺软怕硬。呆逼!” 有的女生甚至激动地流出了泪水。蜡烛也在篮球场暗自伤悲的流着泪,一股风飘来,也就全都熄灭了。 王厉彬很快就从保卫处出来了。他的那身西装有点变形,白色的衬衣上还有一块污点,那是他和保安搏斗的痕迹。对此,宿舍的兄弟们谁都没有言语。王厉彬进屋以后一句话也没有说,脱了衣服就爬上了床。那是有史以来宿舍里最安静的一夜,大家都躺在被窝里。半夜的时候,我感觉到上铺在动,然后就听到了王厉彬在嘟囔着:“白朗杰,你是不是兄弟,让你喝你就喝,别磨叽,今天咱们不醉不归。”而后又开始打起了呼噜。在这瞬间,我的眼泪就蓦地流了出来。 第二天,教学楼的大厅前贴了一张纸,是全校的处分通告,这是决定了王厉彬一生的一张纸。内容如下: 关于处理王厉彬同学的处分决定。 我校中文系2003级二班学生王厉彬,于昨晚在校南苑篮球场肆意点燃蜡烛,并在公共场合骚扰女生,保卫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劝阻,其非但不承认错误,还欲殴打工作人员,终被制服。王厉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经学校有关部门商讨,给予王厉彬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其学位资格。 特此通知。 校保卫处 学校教务处 2005年2月15日 落款盖着一个红红的大印章,有点像董国锋在那张纸上盖的那种鲜艳的红。 那天我们班的同学竟然全部出勤,老师惊奇得要命。因为一年来,我们的出勤率向来都是百分之六十左右。上课的时候,徐爽给我递过来一份《扬子晚报》,他指指a4版,咱兄弟出名了。我看到了整整一个版关于王厉彬昨天晚上浪漫故事的报道。那个记者说:“南京某高校男生王某于昨天情人节的晚间,在学校篮球场点燃521根蜡烛,组成浪漫爱心,并送上一大捧玫瑰向同校一女生表白,整个场面令人惊叹,现场始终弥漫着温馨的……”后面的报道我就没有心思再看下去了。 放学的时候,王厉彬走出教学楼大厅。他对着门口那张盖着红色大印的大号白纸凝望了许久,然后“唰”的一把揭下它,撕得粉碎,扔过头顶,纸片像雪花一样,打着旋儿,落到了地上,也有一些飘落到他的身上。 “他妈的,什么破学校,一点都不懂浪漫!” 身后走出的那些同学向他投去惊奇的目光。 就因为要帮王厉彬的忙,我居然把杨晓薇忘在了脑后。情人节,这个全天下情人最甜蜜的日子里,我没有给自己喜欢的人送上一份礼物,哪怕是简单的一句话,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等于我犯下了滔天的罪过。当我回到属于我们的温馨小窝的时候,杨晓薇不理我了,她开始耍起了小姐脾气。 洛佩·德·维加说过:“如果我这样谨慎小心地寻欢作乐,那它对我来说就不是一种快乐了。”我觉得我和杨晓薇在一起已经不是一种快乐,而是被一种无形的痛苦所牵制。虽然我从寒假回来还一直没有碰过她,她说她在让我练习禁欲。 我乞求般的说:“小乖乖,我去帮王厉彬的忙,结果忘记了,我是真的忘记了,我给你补上,好么?原谅我。” 她扯着嗓子冲我大喊大叫:“不行,你这种做法让我很失望,你心里压根就没有我!” “怎么可能啊?我心里怎么可能没有你,我心里要是没有你我还能在这跟你道歉啊?” 她扬起脖子:“没有没有,就没有!要是有,你怎么不送我东西,哪怕一个浪漫的吻也好啊。” 我解释:“昨晚王厉彬他出事了,我们一直忙着帮他处理,要不然我昨晚就回来了。” 她仍旧很气愤:“王厉彬他出事了关你屁事,你去处理,那好啊,你和他恋爱算了,你们两个还真是臭味相投啊,你去找他吧,不要再回来,别让我看到你。”她的头发显得乱糟糟的,趴在她的头上。 我心里也开始有些不耐烦了,我冲杨晓薇喊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啊?理解一下就不行吗?有话好好说。” “我就这样,怎么了?这么快就嫌我烦,看不惯我了啊?看不惯我那你另找别人去啊!”听她说完这话,我满腔的怒火终于顶了上来。 “你这娘们怎么就他妈的这么不懂事呢。”她听到我骂她,就顺手把床上的枕头给我扔过来,正好砸在我的眼睛上,我能感觉到它在逐渐的肿起来,幸好今天没戴眼镜出来。我挥手给了她一个耳光,打在她柔软的脸上。我的手掌有些发麻,我在裤脚上偷偷的蹭了蹭,之后就逃了出来。杨晓薇蜷缩在床上,哇哇的大哭起来。 我在马路上没有目标的走着,我不知道应该去哪里。马路对面是一个诺基亚手机的广告牌,一个漂亮的女人的身影,在摆弄着她的曲线。我朝它不屑地一笑,然后沿着街徜徉起来。我沿着青苔斑斑的石阶走着,看到路边的电线杆上爬着很多的小广告。我突然对一则广告感了兴趣。什么酒店因业务拓展,急聘男女公关,要求形象好气质佳,身体健康,年龄18—25岁,月薪万元或日结400等等,后面还附有联系电话。我开始同情起那些洗头房的小姐来。她们为了生存,像只猫头鹰,在都市繁华的街头等待着猎物,而且还得隐蔽的生活,在洗头美容以及保健的招牌下营生,只不过为了混口饭吃。我想起香港电影里的一句台词“我是香港一个积极纳税的市民”那句话来。人家可是脱裤子挣钱,绝对是血汗和道德的积累,不容易啊,像王厉彬所说,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 我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当我快要走完青苔斑驳的石阶时,我看到了一排排的洗头房、保健店还有美容院,招牌很鲜亮,一个比一个耀眼,我朝里面望去,是一群穿着十分暴露的女人。她们穿着短裙,有的嘴里叼着女士的香烟,520的那种,薄荷味道的,在沙发上优哉的抽着,指甲上涂着大红或者大黑的指甲油,有些发亮。我在一个叫粉红丽人的门前停了下来,因为它里面的一幅画吸引了我的目光。是威廉·克莱因的那幅名叫《目光》的名作,画面上:一个男人扛着一幅油画,画中是一个半裸的女子,一个很时髦的过路女人一边走一边看着那幅画,旁边又有一名男子的目光盯着这个时髦女子的腹部。就在这个时候,我正看得入神,一个女子从里面走出来。 “小帅哥,要不要玩会儿啊?很舒服的。” 我看到眼前的女子漂亮,但是却没有气质,是很俗气的那种,她穿着黑色的短款紧身裙,刚好裹住她浑圆的屁股。我回头一看,身后没有人,我就确信了她是在对我说话。 我对着她问:“你是叫我么?”我指着自己。 她就“嘿嘿”的笑起来:“帅哥哦,除了你我还能叫谁啊,就你站在门口,难不成我跟鬼说话呢啊?”于是,我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就跟她进去了。 我站在那幅画前,凝视了一阵。里面五六个女人“哗”的都站了起来,说:“帅哥,坐,坐。”一个长头发的朝和我说话的女人低声说:“还是个小浪子,你得小心点哦,别把人家教坏了。” 黑裙子的女人拍了她一把:“去你的。”然后她就带我进了里屋的暗房。房间很小,刚好放下一张单人床。灯光是粉红色的,但是很昏暗,有点暧昧和引诱人的意思,照得墙壁也那么诱人。“帅哥,来吧?”她站在一旁说。 “来什么?” 她又哈哈笑起来:“帅哥,你可真是幽默哦,你说来这里能干什么。” “那是你叫我进来的啊,我就跟你进来了。”其实我是在故意和她装糊涂。 她就停住了放浪的笑声,说:“这样,姐姐算你便宜点,看你也是个学生,收你150。”她说着就脱了她的紧身裙,里面是同样黑色的胸罩和黑色的花边内裤。确实,那个场景诱惑了我,我在前面说过,我这个人是禁不起诱惑的。我看到她的身材苗条,皮肤光滑,腹部没有一丝赘肉,还有她黑色内裤里面隐藏的东西。我摸摸我的口袋,还有300多,我刚给饭卡充了100,还剩下这么多。我告诉她:“你必须便宜一点,要么我就走了。” “那就100吧,姐姐看你还小,优惠你一下。”她说得很自然。 于是,我就在床上躺了下来。杨晓薇开始给我禁欲以来我就没有碰过任何女人,当然,和颜梦琳那次没计算在内,我那个时候完全想的是要报复杨晓薇对我的态度,他妈的,反正都一样,和谁都是一样,没有你杨晓薇我还不能活了么。那个女的就熟练地解开我的皮带,对着我笑,含情脉脉。一股湿润和温暖从我的身体往出涌,我从容地伸直了腿和胳膊。我不知道那天为什么,居然对着一个洗头房的小姐那么听话。 期间,她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我说是,她就很兴奋的换了好几个姿势和动作。我的身体跟着她有节奏的晃动一阵后,就停止了,反倒是她自己在那里抽搐了半天。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100块钱,完成了我灵魂价值的交割。我们的交易就在不到30分钟的时间之内完成,我开始痛恨自己。因为就是这单纯的30分钟时间,我和一个嫖客画成了等号。 我走的时候她还对我说:“下次再来啊!”然后对着那100块眉开眼笑。 外面的那些女人朝我歪歪嘴,调侃地说道:“帅哥,舒服吧!”我朝她们瞪了一眼。 “看来他还真是个童子身呢!”一个声音在我迈出大门的瞬间,撂在了我的脑后。 而这事情,是发生在白天的。 第25章 偎依(1) 出了门,我摸摸口袋,除了刚才那一百,还剩二百多点,一股悔意立刻涌上心头。因为这等于我一个星期的伙食费,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把银行卡忘记在了我和杨晓薇的爱情小窝。也就是说,我得用这二百多块坚持到月底,如果我不回去的话,就很有可能断炊。最后我转到了新街口,新街口是南京文化和时尚潮流聚集的地方。 一提起文化我就有一种想拾起旧梦的冲动,因为我还有一手在高中时期练就的好本领——刻章。这应该算是手工艺文化产业吧。我自言自语,反正董国锋早就已经死了,是他自杀,和我的刻章又没关系。我下定决心准备用我的手艺来为自己谋求利益,我坐车准备回学校。当到达终点站的时候,我下车居然看见了刚刚从湖南路走出来的陈丽静,她拎着一个很大的纸带子,肩膀的一侧抬得高高的,满面春风,我叫住了她。她回过头来,头发也跟着人飘扬了一圈。“白——”,半天后,她终于说出“朗杰”来,和上次一个样。她说:“快来帮我个忙,帮我拎着这个袋子,累死我了。”我就顺手接过她的袋子。 她问我:“你小子,怎么又没上课啊?” “我在给自己放松精神呢。” “当你这样的学生可真是安逸,学校应该给你一个特殊贡献奖。” “有奖还能轮到我?一个比一个黑,不让我倒贴就是好事了。” 她就嘟了一下嘴说:“你这是什么话啊,傻样。” 我本以为她会回学校宿舍,结果她把我带到了她在外面租住的房子里。在经过“十八弯”后,终于把我带到一座居民楼。她的屋子很整洁,感觉跟她的人一样,虽然不大,但是很小资,透明的玻璃家具,纯白色的床单和帘布,以及桌面上摆放的赤霞珠红酒。我把东西放下,起身就准备走,因为我还想着我的营生呢,我要用自己的手艺谋求利益。她见我开门,就拉住我的胳膊:“你急什么,我还没有谢你呢,别急。” 一个成熟带有风韵的女人,曾经在某个地方跟你有过暧昧的动作,而且你心底对她确实有好感,这个时候,换作是你,你会有怎样的心情。 我说:“我还有事,咱们改天吧,你有空就叫我,有时间我会出来的。”她就很遗憾的松了手,眼睛充满失望的灰色。她的手很柔软,甚至超过颜梦琳。下楼的时候,我发现这里有很多的按摩洗头房,不过门都关着,有的直接在外面透明的玻璃上蒙上帘布,看不到里面。 回到宿舍,就徐爽一个人在屋里,他正在洗衣服。我拉开我的箱子,找到了令我久违的刻章的工具。我抹去盒子上面的尘土,估计这土还是新家岭上的黄土,细细的一层。我兴奋的拿着东西跑了出去。 已经中午了,由于污染和汽车尾气的原因天空显得发灰,但是阳光依旧灿烂。我坐着公交到了夫子庙,在一个人流比较多的地方打开了我的家什,然后把这些小东西按着顺序摆开,陈列出以前的作品,刚摆出来就有好多好奇的路人围观过来。有人问:“刻一个姓名的私章多少钱啊?” 我很明确的回答:“一般都是二十,要用石刻就贵些。”那个人听完往前靠了靠,蹲在我的面前。 “那你给我刻一个吧。”边说边拿起我的夹子看里面的那些印。 “这些都是你刻的?” “是啊。” 他就竖起大拇指:“小伙子年轻有为啊!”我知道他在拍我马屁,不就是让我便宜一下他。我诚恳的告诉他:“你是我第一个顾客,给你二十块,刻两个石刻,怎么样?” 他赶忙应声说:“好,好!”然后在盒子里找了两块石头,一个让我刻他的名字,一个刻他老婆的名字。他的名字很奇怪,叫骆澜鲲。 一支烟的工夫,我就完成了杰作,然后递给他,他验收,然后付了钱就满意的走了。我拿着20元钱摸了又摸,觉得挣钱其实挺容易。后来又来了好些人,我忙活了挺长时间的,等都忙完的时候,一个穿着西装的肥胖男人蹲在我面前,肚子那里的赘肉让我替他担心他能不能喘过气来,他对我笑着,笑得很不自然,脸上的肉也在颤抖,感觉有些阴险。他问我:“小兄弟,公章你能不能刻啊?” 这时,我开始警觉起来:“刻公章要介绍信的,要么就违法了!” “你就刻一个吧,你看大哥我现在着急,你就当帮帮忙,我给你二百,怎么样?”他在有意诱惑我。 “你有没有介绍信什么的?” 他在口袋里翻弄了半天:“哎哟!你看这事弄的,我出来的时候着急,就忘记拿了。”我知道他是在演戏,我就希望他可以再演下去。结果他一言不发了。 我最后做了决定,告诉他:“那这样,你给我再加一百,少一分我就不刻了。”我的语气非常肯定。 他对我的决定表示赞同:“那好,加一百就加一百。” 我问他:“你要刻什么?”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本,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歪歪扭扭的,像蚂蚁爬过一般。我相信这三百块钱是我非常容易就能赚到的,容易的程度超过了那些洗头房的小姐们,她们还得殷勤地为客人服务,受到肉体和心理上的折磨。 下午的阳光爬上了我的脸庞,我感觉到有些饿,就到那边一个快餐店买了快餐,坐在那里享受起来。王小翠说过,人要是饿了,心里就会发慌,饿过头了就不会感觉到饿了。不过我却是越饿越能吃的那种类型。我吃完了快餐,用纸巾摸了一下嘴唇,就这个当空,眼前泛起一片黑暗,是阳光被人遮挡住了。我的脸上涌现出一丝不快。我抬起头,眼前是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中年男人。我讨厌制服,尤其是那些穿着制服不办实事的人,整天知道搜刮民脂民膏。不过,我感觉出来了,这回我是确实出了麻烦,他是工商局的,我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税务登记证,也就不存在纳税的问题,没有尽到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他用眼睛看着我,像个机器人。 终于他动了一下嘴皮子:“你,收拾好东西,跟我过来。”我只能乖乖的跟着他走。他把我带到了办公室。 “身份证拿来。”我就听话的拿给他。 “还是河北的啊,你挺有本事的,跑这里来混事来了,你说这大老远的,多不容易啊!”他笑着拿出一支笔,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下,随后扔给我。我也赔着笑脸。当我看到上面的字时,我就笑不出来了:处罚单,罚款600,扰乱市场秩序。 我向他辩解:“我是x大的学生,我是出来进行社会实践的。” 他对此表示怀疑:“是么?那你把学生证拿给我看看?” 我摸索了半天,身上没有。 “谁出门没事带个学生证啊,要不然你给学校打个电话,你证实一下我们是不是有社会实践这项要求。”我告诉他系里办公室的电话,他真的就打了,独自嘟囔了一会。回头对我说:“那就象征性的罚你30,你要不是学生,我肯定不放过你。”我就极不情愿的掏出30块钱来给他。他拿在手上,然后举高,甩了甩,两张纸币发出沙沙的声音,随手扔进了抽屉。我还陪着笑说:“谢谢您了,您文明执法,也挺不容易的。” “没想到你还挺会说话,挺理解我们,下不为例啊,你这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知道吗?”随后就扬着手打发我出去。当我迈出办公室门的那一刻,心里愤恨得要命,穿身制服就这么不知道天高地厚吗?我在他门口唾了一口痰。 一个声音说:“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卫生?” 我回头说:“老子乐意,有本事你罚我款啊,你算什么东西啊!” 他看我说话这么强硬而且是北方口音,也就不再做声,怏怏地离开了。 刚回宿舍,徐爽就告诉我:“王厉彬让派出所扣押了,正等着你去拯救呢……” 杨晓薇后来还是不让我进门,她是真的发了脾气,因为我打了她那一巴掌。我回不了我们的爱情小屋,我就感觉有一种负担,心里别扭得很,什么书也看不进去,课也听不进去,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 那天,我在宿舍里躺了大半个下午,在床上很无聊,自然的就回想起了我和杨晓薇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地方。我跑出宿舍,来到那个树林里,又躺倒在了草地上,嘴里仍旧叼着一根树枝。后来感觉不过瘾,被我换成了树叶,可以吹出哨子声响的叶子含在嘴里也是很有质感的。 此时,南京的春天已经随着夏日的到来如潮水般褪去了,只觉得属于夏日的暖风柔和的刮在脖子上,我的身体开始变得轻盈。其实,一个人的时候,想安静下来,反而是更难的事情,我想杨晓薇,我开始准备与她和好。我开始心疼起杨晓薇来,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不能让她受委屈,她和我一样都是一个有着苦难经历的孩子。 对了,还要把王厉彬的事情交代完。那天我确实去鼓楼派出所拯救他了。开始的时候在派出所门口徘徊犹豫不定,最终我还是硬着头皮进去了。一个年轻的负责接待的警察过来问我:“你找谁?” “我来看王厉彬的。” “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同学,也是好朋友。”说完,他就叫我进了接待室。 几分钟后,王厉彬被带了出来,坐在我对面。显然,他看到我是非常兴奋的,虽说精神头不太好,但是能看出他仿佛是看到了救命稻草般的兴奋。我赶紧握住他的手说了声:“兄弟,你怎么回事?怎么跑这地方消遣来了?”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低下头,用一只手擦去眼泪,说:“兄弟,还是他妈的你好,让我怎么报答你呢。” “你这是说什么啊,咱俩谁跟谁,你说吧,到底怎么回事,你得让我知道啊,不然我怎么捞你啊。”我非常想知道事情的经过。 他就吭吭哧哧地开了口:“我把上回打我的那个鸟保安打了一顿,结果我去洗头房,被他跟踪了,那小子报了警,我就到这里了。我这回是栽在自己手上了。”他稍顿了一下,然后急切地问我:“你能不能想想办法,帮我弄2000块钱,把我捞出来。” “你放心,我一定给你想办法,谁让咱们是兄弟,我不能看着你现在的处境不管啊。”他听我说完,感激地抱住我,满脸都是泪水。 后来我东拼西凑弄了2000块,还搭上了我刻章赚下来的600块左右。王厉彬出来的时候跟我做了保证,说是要重新做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给了他机会,可惜学校这次再也没有给他机会。 他在宿舍里住了四天之后,系里下了开除的通知,限他在一星期内离开宿舍,办理退学手续。送他走的那天中午,宿舍的兄弟们请他吃了一顿饭,为他践行,就在学校旁边那家春水塘酒店内。这次喝的也是啤酒,买了两打。王厉彬经过这些事情看起来更加的沧桑,胡子拉碴的,好几天都没有剃,也没有洗头发,头发上都要长蘑菇了。武多连给大家都倒满了啤酒,然后呆呆地坐着。我先开了口:“彬子,还记得我说的话吗?命运,都是命运的安排,放心,天无绝人之路,离开这破学校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王厉彬就嘿嘿傻笑起来,他样子有些古怪。 “没事,没事,就他妈的这点事我还能扛过去,你们也放心,我不会想不开的。”他笑得有些牵强,说的话也没有底气。徐爽说:“厉彬,那福布斯名人榜上不是好多都是被学校开除的吗?咱兄弟几个还盼望着你出人头地呢,再过几年希望在福布斯上也能看到你的名字。”王厉彬听完就端起了杯子,一口气喝下,然后颇具英雄气概地说:“就冲大家对我说的这些话,我就应该敬哥儿几个,来,一人一杯。干了!” 后来,王厉彬则一直保持着沉默,我们喝完了两打啤酒,又喝了一瓶45度的百年皖酒。徐爽最后拉着王厉彬的胳膊,武多连架着他的脖子,我们趴在树林的长椅上互相拥抱着久久不愿放手,我看到每个人的眼里都有晶莹的东西在泛光。 最后我们顺着校道往门口走,校道两旁的梧桐树叶十分茂密地生长着,从缝隙洒落下来的阳光照在我们身上,像残飞的荧光,一点一滴。我还记得刚刚入学的日子,我与王厉彬就是在这里见面相识的,而如今,我们又在这里分别。人生,有时候真的是不公平,给予每个人的人生,无论多少,终究是有那么一丝忧伤覆盖着的。 我和王厉彬分手的时候,他拉着我的胳膊说:“兄弟,这将近两年的时间以来,你很照顾我,我非常感激你。如果爱一个人,就请你认真的好好爱,不要像我这样,真的。” 第26章 偎依(2) 他的话已经开始语无伦次,我能理解他此刻的心情。然后他就摇晃着从我的眼神中模糊起来,直到从校道上消失。 这个时候,有阳光斑驳的影子洒在我的身上。 心情就像是一个大水缸,水积得越满,心情就会越加显得沉重。 我给自己彻底地放了假,我一个人坐车去了南京郊外的浦口,然后准备去兜率寺那边的山里逛逛。 人确实是一种感情丰富的动物,在身处宁静的时候,心情还是会放轻松很多。幸好这个季节游客还不是很多,我最讨厌旅游的季节,那时候总会有大批大批地外地游客集结在一个地方,整个城市都开始拥挤,所有的钢筋水泥框架里都塞得满满的,让城市开始窒息。 我沿着山林走,沿途还看见了几对情侣在户外拍婚纱照。他们激发起了我的遐想,其实不过就是瞎想。我想我是和杨晓薇结婚呢,还是和颜梦琳,要么就是和陈丽静。最后我权衡再三,决定选择颜梦琳,她有一股成熟女人的味道;杨晓薇显得过于娇气;而陈丽静给人感觉太风月,但是我又舍不得杨晓薇和陈丽静。我想,我要赚很多钱,买大房子,让颜梦琳穿着美丽的婚纱,到时候我们都要坐在宝马车上,这才符合我们的身份,能够显示出我们的身价。后来我又想到了新家岭的范雨灵,我一定要请她参加我的婚礼,至少让她也出趟远门,来南京看看玩玩也行。我在一些树上看到很多有趣的爱情对白,有热恋的,有失恋的,有暗恋的,总而言之一切痴情的话语在沿途一路抒发着写作者的真实感受。 王厉彬告诉我说,要认真的好好地爱一个人。但是,有的人好好地爱着,却又被时光隔离起来,我又开始怀疑起爱情的真实性和时间性,我不但禁不住诱惑而且还生性多疑,我发现自己的缺点简直是越来越多了。兜率寺半山腰的那些桑椹已经都熟了,我摘了一些,弄得手上和嘴里都是紫色,像妖怪。这时候,我突然看到一个女人在前方的树干上挣扎着,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根绳子。我赶忙扔下桑椹,向那边急速跑去。自从我爸白民乐死了之后,我就非常抗拒看到死亡的过程。那个女人渐渐没了力气,腿脚还剩下一丝颤动,这个时候我已经到了绳子下面,快速将她放下来,她使劲的咳嗽着,脸已经憋成了茄子色。 你们猜这个时候发生了什么?是陈丽静,我救的人居然是陈丽静!这么戏剧化的事情连我自己都不信,你们会信么? 她怎么会一个人跑到浦口这边来上吊自杀,简直是噩梦。 爱情是什么?说通俗点,爱情就像是汤包,有的人是仔细的嘬汤,然后一口一口的细细品味包子的味道,这种人会体会到爱情的滋味;有的人就不管不顾,匆忙的喝汤,吃包子,结果就是没有品尝到任何的滋味,到头来还骂那些有过甜蜜经历的人是骗子。当我冷静下来的时候,就开始考虑属于我的爱情。可是我现在的状况已经让自己无法彻底的冷静下来,其实我是一个十分暴躁的人。都说寂寞不同,仰望的星空却是唯一,我在怅然若失的同时还在思考着究竟会有哪一个同样寂寞的女子和我仰望着唯一的同一片星空。 在这段时间里,我和杨晓薇有过一次见面的机会。那次是在金润发超市门口,我去买东西,刚要出来的时候,她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记得以前我们约好一起出去玩的时候,说好在学校门口见面,我会像风一样窜到她的前面,然后迈着大步往前走。她会在后面迈着细小的步子一路小跑的跟上来,气喘吁吁,她会说我:“白朗杰,你想累死我啊。”我记得当时我回答她说:“我是在锻炼你啊,免得以后因为速度不行而追不到心仪的男生。” 她就嘟起小嘴:“你再说,再说我就咬你。” “我还巴不得你咬我呢。”说完她就扑了过来,然后在我嘴唇上轻轻地咬上一口,我挺怀念那时候的日子的。 在超市门口,我看着杨晓薇一步步地走近。她看见我了,而且扔给我一个大白眼,然后远远地避开。我就跟着走了上去,还是像一股风,只不过这次是她在前面我在后面。我抓住她胳膊:“晓薇,你还生气啊?别闹了好么?我错了。” 她背对着我站住了,冷淡地说:“我不生气。” “那就好。那就好。” “我哪敢生您的气,您是谁啊,您是大名鼎鼎的白朗杰啊!我还敢生您的气么!”她赌气的补了一句。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女人,有时候真的就那么任性,为了赌一口气,把什么都忘了。我突然平静下来:“那好,你先忙你的,我先让你静静,先不吵你。”她听完就头也不回的涌入了交错的人流中。 这是南京的五月,暖风阵阵。我和陈丽静坐在去杭州的列车上。她说为了报答我的救命之恩,请我去杭州玩,我就很顺从地跟她出来了,反正杨晓薇还是不理我,而颜梦琳在我们有了肌肤之亲后,我反而更怕见到她了。 我在车上,外面景色万千,从眼前掠过。田野里麦子起身,青青油油的。算算日子,春天早已经离去,立夏都已经半月有余了,我却从没闻到过泥土的味道。 陈丽静坐在我旁边,她困得一直在打盹儿,头一颠一颠的,像以前我们家里那只有老母鸡的闹钟,走一秒就响一下。我想起去年的冬天,南京下了雪,雪很大很大,据说有很久没这样下过了,外面的雪堆雪人打雪仗足矣。当时我把王厉彬拽起来,虽然是晚上,我们跑到操场上,那里有很多女生已经在打雪仗了。我和王厉彬也加入了进去。我和王厉彬看准了一个穿着羽绒服的瘦高个女生,我先是拿雪球扔她,她就给我还回来,后来我干脆把她推倒在雪地,把雪直接灌进她的脖子。她躺在雪地里,嘿嘿地笑着,然后伸着脖子一只手背着开始往外面抖雪,等到融化的时候,她就装着生气,等我过去准备安慰她,她就把早已藏好的雪球塞进我的脖子,甚至我的嘴里。我就装着吞下,她为了报复还象征性的把我推倒在地。临走的时候,我把一块很大雪球塞进她的羽绒服帽子里,她走远的时候觉得有东西,然后拿下帽子,掏出那块雪球,就对着我喊:“你是坏人,下次我们再玩,坏人再见。”后来我在学校的迎新生晚会上看到过她,是她主持的那个节目。当时我就记住了这个女生的名字,她叫王若珊。 当火车报站提醒杭州到了的时候,我从睡梦中醒了过来,看到陈丽静还趴在我的肩膀上。我伸伸懒腰,准备下车了。这是我来南京上学以后跑的最远的一次,居然走出了江苏省。记得还有一次我一个人跑到苏州去游玩,结果弄得很累。因此,很多时候我宁愿呆在家里或者宿舍看书,也不愿意出去再遭这种洋罪了。陈丽静的一个姑姑家在杭州,我们也就省去了找住处的时间。其实我不明白陈丽静为什么要带我出来玩,而且是跨省的。报答我救命之恩也许只是一个简单的理由,对此,我一直很疑惑。 到她姑姑家,一个40多岁的女人殷勤的接待了我们。她给我们做饭,我就没事在屋子里转悠。房子不是很大,两房一厅,我就犯起愁来。因为不知道我们晚上该怎么住,因为一个房间一张床,而且还是一大一小。吃完饭,我要收拾碗筷,陈丽静不让,她说我是客人,不要客人动手,还说她姑姑家就是我姑姑家,太客气就见外了。我就点点头。说实在的,陈丽静的客气倒是让我觉得不好意思。 到了晚上,果然为难起来,她姑姑在地上忙得团团转。因为她家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女孩子,最后没有办法,女孩子和她姑姑睡一个房间,我和陈丽静睡一个房间,我是客人,睡床上,而陈丽静则要睡地铺了。我把自己蜷缩在被窝里,只留下一个头,我说:“陈丽静,你不怕我么?” 她就在地上翻过身来,笑着说:“我要是怕你还把你带到杭州?” 我有意逗她:“你就不怕我有其他想法?” “你能有什么想法?想了你也不敢做,这可在我姑姑家里的。”她自信的回答。 后来,我听到了她入睡的声音,就下了床,钻进了她的被窝。我轻轻咬住她的耳朵,她就醒了。 “白朗杰,你怎么进了我被窝?”她很惊讶,跟当初我钻进颜梦琳被子里时一样,两人的反应相差无几。 “你不是说我不敢么?我就想证明一下。”说话的同时我把她揽在怀里,然后又把她压在胸前,她柔软的胸令我魂飞魄散。她先是动,后来就乖乖的不再动弹。两只眼睛开始变得迷离,她在一直睁着看我,里面充满着柔情,任凭我的摆布。 我动手脱去她的睡衣,她突然问:“你是不是看见我和陆剑也这样了?” 我就惊奇地张大了嘴巴。 近来我发现自己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尤其是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们对我的诱惑变成了渴望燃烧的欲望。杭州之行后来短暂的结束了,因为陈丽静和我那个晚上最后的对话。她的理由很简单,她想把那个曾经和她上过床的研究生导师,那个文质彬彬的叫做陆剑的家伙扳倒,她要起诉他,要揭开这教育的黑幕,她想让我站出来给她出庭作证,这完全是为了私人的利益。我犹豫了,因为王厉彬是先例,他的爱情行动都受到了学校的处分,更何况那陆剑是研究生的导师,我有些胆怯。因为我明白一个道理,胳膊从来扳不过大腿,而在这种教育制度面前,与老师作对结果一定会是注定的。陈丽静最后说道:“在我得到出国名额之后,我一定会让他身败名裂。”她说这句话我完全相信,因为她这种女人,往往是说一不二,看着妩媚,其实却又是极具毁灭性的。 夏天即将结束的时候,一切也都快结束了,其实一些故事也应该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我收到了颜梦琳的信,信封上标明了是来自上海。 如果一个熟悉的人突然之间离你而去,你将会有一种悲凉的心情,怅然若失。她去了一家外企的制药公司上班,信上说如果有机会让我去上海找她,她会盛情款待我。她让我把曾经那一夜的事情完全忘掉,那是属于她的痛苦的回忆,与我无关,一切都要她来背负。信中还说我是一个很聪明的男人,一定要学会积极进取,要有自己的目标和梦想,不能整天在女人身上花太多的心思。其实,读完她的信我也会感到迷惘。这个叫做颜梦琳的女子是我魂牵梦绕的那种类型,她细腻,但不妩媚,文雅而又不拘泥,善良又不懦弱。在看到这封信的末尾,我才发觉,原来自己在颜梦琳的影子里居然已经陷的那么深。 她在信的末尾写道:朗杰,你知道吗?有些事情,因为过于沉重,是注定要背负一辈子的,我希望你能快乐。 自古以来,很多人在用不同的方式诠释着爱情,大多是失去之后才感慨万分。后来王若珊也来找过我,因为我在学校的一个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关于生命和爱情的文章,她说我的文章深深引起了她内心的共鸣,希望我能够做她男朋友。我知道在此以前她没有对一个男生心动过,但是我郑重地告诉她,太晚了,因为我有了女朋友,我深爱着她,我想,我会将王厉彬的话深深的刻在心底,并且去付诸实践,这辈子一定要深爱一个人,狠狠爱,好好的。王若珊听完我的回答就懊丧地离开,头也不回。其实,我完全能感受到王若珊当时的心境,但是我却明白了,爱情是要对一个人负责的。 那天我终于回到了我和杨晓薇的小窝,我已经身无分文。就那样,在楼下徘徊,一层102的大妈说:“小伙子,好久不见你了,最近在忙什么?” 我咧着嘴笑笑:“没有忙什么。”钥匙环同时在左手的食指上转圈。最后我做出了选择,开了门。杨晓薇在里屋洗衣服,她看见了我,放下手中正在浸水的衣服,用毛巾抹了抹湿湿的手,靠在了门框上。她的眼神中透着兴奋,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良许,她开口了:“你这个坏蛋,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不要我了。” 我把她揽在怀里,她冰凉的泪水滴在我的脖子上,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幸福,是实实在在的幸福,我能感觉她骨头碰触我的痛感,我很快乐。我们就这样偎依在了一起。 第27章 假期(1) 我沿着轨道,顺着枕木向前挪动,耳边不断有火车鸣笛的声音。眼前的路就像一座没有天际的梯子,一直到天边有太阳的地方,我蓦然的就兴奋起来。 马上就要到期末考试的日子了,我终于摆脱了旧日靡乱的心情以及不好的习惯,我开始积极向上。但是,整个学校变化飞速,快的使我陌生起来。教学楼,操场的跑道,甚至草坪和树林,都焕然一新。道路两旁的梧桐树上被挂上绳子,扯上了某些象征性的红色条幅。学生们都在拼命地自习,教室里没有空位子,我来回转了几个自习室,都显得很是拥挤。我讨厌拥挤的生活,因此只好站在楼道里面,看那些来来回回行走的人们,然后望着黑漆漆的楼道,我想,我应该尽快适应起新的生活。 我每天认真地学习,刚开始的时候确实不太适应,杨晓薇要负责监督工作,她不让我和她分开,生活如同关禁闭一般。就这样大约过了半个月的样子,我的作息以及思想行为完全被扭转过来,每天有了正常的生活规律,不再是以前那种吊儿郎当的状态。考试结束后,我在网站查了分数,居然奇迹般地通过了所有科目的考试。 那天清晨,当我还在被窝里酣睡的时候,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我按了接听键,是颜梦琳打来的。她问我最近可好?我说自己已经彻底改过自新了,像她所说的积极进取,成了一个标准的好学生!她就说,那就好那就好,真高兴你能这样。 她还告诉我一个很重要的消息,她上午就要回南京来了,来看看我。我问了她的车次和时间,准备去车站接她。好长时间不见,繁忙的时间几乎击碎了我思考和想念的细胞,一些事情甚至已经忘却。杨晓薇问我:“是谁打来的电话啊?你这么高兴。” 我就向她撒了个小谎,说:“是以前认识的研究生朋友,她已经工作了,这次来南京出差,顺道来看看我。” 杨晓薇就讽刺我:“没看出来啊,你路数还不少呢。” “什么呀,就是你吃醋。哪这么酸啊?”我忙遮掩。 她撇着嘴说:“吃你的醋?白先生,您可真会开玩笑!” 我开始准备起床,然后去火车站接颜梦琳。我换了件jack & jones黑色的衬衫,穿着灰色的休闲裤。出门前还洗了头,刮了胡子,这是我第一次用刮胡子的泡沫,有很香的味道弥漫在下巴上,我突然就那么开心起来,因为我觉得我是个男人了,坚硬的胡子茬告诉我,我已经是一个屹立于世间的男人了。我把整个人放轻松,然后出了门。 南京火车站不算是全国最大规模的,但是可以说是最漂亮的之一。车站前的广场景色很美,可以看到近处玄武湖的波澜。那天,天空飘着细微的小雨,我出来的时候还是毛毛碎碎的,结果从地铁出口出来,就看到天空已经彻底的阴沉下来。南京的夏天就是这样的状态,会很迅速的变脸。先是闪电,再是由远及近的雷声,最后落下的雨点就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了。 我下到地下的火车出站口,在一个柱子后面等着,一边用眼睛看着即将到站的车次表。我的周围,全是踮着脚伸着脖子的人们,有的人还拖着很大很大的包。一个瘦小的中年妇女,她拿着一份南京地图,却问我:“要不要发票?发票发票!”我摇摇头。“那你要不要地图?”我又摇摇头。“那你住不住店?”我挺直了身子,对她怒目而视。我不耐烦地说:“我是来接人的,不住不住,你这人有病吧。”她就生气地转身离开,嘴里有琐碎的言语,我听不清她在叨咕什么,但是肯定那不是什么好话。我感觉地下出站口还是有些闷热,就又从东出口乘电梯上了地面,看到雨还是没有停的意思,就像一张细密的帘子,挂在眼前。等我再回去的时候,火车就快到站了,聚在出站口的人顿时活跃起来,再次高昂起头,有的人手里举着牌子,写着接xx,字迹大而凌乱,还不如我用脚写的,人群开始变得拥挤。我不知道其他的地方是不是这样,我没有在车站接人的经验,所以也从没体会过这种感觉。我旁边站着一个穿着时尚的女孩儿。我问她:“您好,麻烦问下,从上海过来的车几点到?” 她说:“快了,还有10分钟左右,车次表上应该有写吧,你自己看吧。”她的态度有些冰冷,胳膊抱着胸脯。我就羞愧地缩了回去,仍旧站在柱子旁边。车站上开始播放广播,然后几个穿制服的警察就喊:“那边,往后退往后退,这边让开,别堵住出口。” 立刻,一股人流涌出来,像泄了堤的洪水。我也昂起了脖子,像一只长颈鹿,四处张望,因为我怕颜梦琳的身影从我的眼前溜走。有人啪啪的跑出来,看到接她的人,兴奋地竟然给了一个拥抱。有的人站在出口处,翘望着,可能是接她的人还没有来,等了一会就独自离开了。而我呢,望穿秋水也没有看到颜梦琳的半点影子。我一开始的激动和兴奋开始转变成失望,原本拥堵的出站口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稀落下来,跟刚才来的时候别无两样。偶尔还是有几个乘客出来,检票员就慵懒地检查着他们的车票。最后,我看到颜梦琳拖着一个小号的滚轴皮箱子,缓缓地从过道出来。她穿得也很休闲,老远就对着我笑,我就和她使劲地招手。她的脸还是嫩白,嘴唇上是淡淡的红色。这回我兴奋得要命,但是我头脑中的理智还是压制了我那瞬间兴奋的细胞。我朝思暮想的女人一点都没有变,她还是那么美丽,看到她这么开心,我也就满足了。 雨终于停了,阳光洒在了幸福的大街上。 我本来想让颜梦琳去我和杨晓薇的租住处,我出门之前已经让杨晓薇把那里彻底地打扫了一遍,而颜梦琳最后还是执意的要回她的宿舍,她的东西还在那里。我说:“好长时间不见姐姐了哦,我很想你的。”她就抬起头,边整理东西边看着我,然后说:“是么?你这个可爱的小子。”我突然感觉不知道说什么,十分陌生起来,对着颜梦琳。我又有了想抱她的冲动,但是我不敢,我彻底失去了以前的那种胆量。于是,我看到自己的双手在膝盖之间不停地摩挲,有些不知所措,这时候,也许脑袋已经一片空白了。 我安静地坐在一旁看她整理东西。 后来颜梦琳告诉我说:“白朗杰,我准备结婚了,也许再过两个月就要举行婚礼了。” 我这个时候充分的怀疑自己的耳朵,我怀疑它是不是出了问题。 学生们最期待的一个长假——暑期,终于到来了。 杨晓薇撒娇,非要让我把她送回老家绍兴,我用我的手艺给自己制造了一份带有公章的学生证,地址是绍兴的。学生证是杨晓薇向一个暑假在南京兼职的老乡借来的,我就在他的相片上面贴上我的照片,然后用我的印章在上面轻轻地敲了一下,上面就出现了一个模糊地钢印。杨晓薇拿在手里,惊奇又兴奋,她不停地在上面摸着。 “真没看出来,你还有这一手呢。” “其实我有好多个一手呢,你看到的只是局部罢了。”她听完就“呵呵”地笑起来,模样傻乎乎的。 后来我去买了半价的学生票,杨晓薇跟在我的旁边,一声不吭,她好像很紧张,一只手紧紧挽着我的胳膊,我对她耳语:“傻丫头,怕什么,就算这不管用我买全价就行了嘛!” 轮到我们的时候,她还是胆怯的看了我一眼,我朝她笑笑:“没事。”售票员接过我们的学生证,瞟了一眼。我说:“要两张明天到绍兴的k78。”她就给我们出了票。到了售票厅外面,杨晓薇就拿着车票左看右看,然后兴奋地跳起来。 而关于颜梦琳,我有种感觉,在我生命中所有与她相关的记忆至此就都要结束了。颜梦琳回来的日子其实十分的短暂,不到三天的时间。 那天晚上,我们去了学校附近的那家名叫半坡村的咖啡吧,是她的安排,我完全顺从了她。里面很有艺术情调,有很多画以及店主收藏的旧钢琴,留声机,还有各种老式的艺术品,灯光柔和,昏黄。在这样的氛围下,我是有很多话想要对颜梦琳说的,可是到头来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有轻柔的乐声在空气中流动,像秋天天空里的云彩,很温软的美。 颜梦琳起先不说话,眼睛一直注视着墙上的灯光,有些忧郁。我们要了科罗纳以及两种调酒,名字很独特,一杯迷藏,一杯风情万种。在气氛沉闷下来的时候,颜梦琳举起了杯子,细细地呷了一口。然后,她缓缓地说:“他有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孩子,是中年丧妻,我并不爱他。”这话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她右手举起杯子,眼光在杯子里的液体中蔓延开来,不停地把玩着,背后有黄光的映衬,更加显得悲凉。 许久,她又开了口:“虽然这个男人已经40多岁,但是他有钱,他很有钱,有钱也许就会拥有一切吧,这世道就是这样,钱能买来爱情。”她的声音开始断断续续,情绪也变得激动起来。“朗杰,你说我们上这么多年学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为了混口饭,多挣些钱,让自己,让家人过得更好吗?”我不知道她遭受了什么样的打击,我无言以对,不知道要以什么方式来安慰她。但是我猜测,她一定经受了很大的创伤,要比我想象中严重的多。时间在停滞中流动,音乐依然如丝。我掏出纸巾递给她,她擦了一下由于激动而变得绯红的脸。 “朗杰,你是个善良聪明的孩子,只是没有把心思完全放在一处。晓薇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在我认识你以前我就认识她,她进取,外向,乐观,懂得爱与生活。你一定要好好珍惜她,人这辈子,能遇到自己最爱的人那就是最大的幸福,能好好相爱,怕是一辈子也就够本了,我希望你、我、晓薇,我们都能够幸福的生活。”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有些沙哑。 后来,我们就坐在半坡村的长椅上,谁也不说话,默默地互相注视着对方。只有泰国艺人sara的那首《即使知道要见面》不停地在耳边诉说着。 夜晚的星星挂满天空,而我却把心情写在了黑暗的轮廓中。送走了颜梦琳,我感到了莫名的恐惧和孤独。我想哭,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行人在身边不停地流动,沿着街角,我感觉自己在慢慢地融化着。在靠近苏果超市的门口,一个满脸污垢的小姑娘蹲在墙角,胆怯地看着路边的人群。她睁着的那双大眼睛,刹那间与我的目光交织,从来不同情别人的我竟然感到一种油然而生的酸楚。摸摸口袋,口袋里的现金还剩下50多块钱。我朝她一步步地走近,她把自己慢慢的蜷缩起来。我露出了微笑,不过笑容有些勉强。我说:“小妹妹,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回家?我不是坏人。”然后我把一张新的20还有一张半旧的10块纸票递给她。她的手伸出来而后又缩了回去,可能从来没人给过10块以上的钱,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说:“你不要怕,拿着吧。”听我说完她就把钱接到手上,十分感激地看着我。我迈步向前走去,回头又看了一眼墙角的小姑娘,眼泪就情不自禁地流了出来。颜梦琳的声音不断地出现在我的耳边。其实,在社会与生活的面前,我们都只不过是个瑟缩的孩子,却总是要佯装得如此深沉。 第28章 假期(2) 回到住处的时候,杨晓薇兴奋地凑到我身边,从背后用胳膊环住我的腰,温柔地对我说:“老公,我今天给爸妈买了东西,你看还需要买什么?不管怎么样,你第一次去我家总要表现一下吧,反正咱们还是学生,随便买些什么,到时候没准他们还给你红包呢,咱们不亏还会赚回来的!”她歪着脖子,深情地看着我。 我丝毫没有犹豫的回答她:“好啊,我卡里还有钱,你最了解你爸妈了,你看着再买些吧。”其实,自从我看过杨晓薇的日记,就已经知道了她的家世,可能是她怕我有疑问,而特别的提起爸妈。我也没管那么多,只要她不说,我就当作什么都不知道。我转过身,嘴巴贴在了她的耳垂上,杨晓薇就顺势抱住了我。 后来我们都精疲力竭地躺在床上。杨晓薇翻过身,用手扳着我的脸说:“你今天有些不对头,你怎么了?” “你才不正常呢!我这不好好的吗?” 杨晓薇就傻傻地看着我,委屈写满红色的小脸蛋,随后便抱着我睡着了。 我对火车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尤其是一次次充当旅客在车厢徘徊荡漾的时候。黑夜里,风在窗外轻飘地吹着,外面是火车与铁轨碰撞的咔哒声,杨晓薇安静地躺在我怀里,像一只温柔的小羊羔,她在椅子上蜷缩着,幸福在脸上铺开来,能看出来,她不时还会做梦。我们对面的一个女生一边吃瓜子一边用南京话讲黄段子,讲到高潮之处会看我一眼,然后继续滔滔不绝起来。在我眼里,女生就应该是温柔贤淑,端庄秀丽,不要那么疯狂,弄得一副放荡不羁的样子,跟跑江湖的似的。我向她投去一丝不屑的目光。 对于浙江,除了陈丽静带我去杭州那次,其余的我是没有记忆的。到达绍兴站的时候,天空阴雨连绵,我们一路出了站台,就站在火车站的出站口等着雨停。杨晓薇还是不停地张大嘴巴打着哈欠,在车上肯定是休息不好的。我说:“我们现在怎么办,我这千里迢迢地来送您老人家,可惜老天不给面子啊。” 杨晓薇白了我一下,嗔怪道:“要不然你现在回去!”我便没再言语。 雨停了以后,我就拿起两个人的行李出了站前广场,杨晓薇还是小步匆匆地跟在我身后。 雨后的小城,街上的行人开始渐渐增多,整个城市也变得清新淡然。我们走到出租车的等车点,一辆车驶来靠在我们身旁,我把笨重的行李塞进了后备箱,杨晓薇朝我笑笑,告诉我:“十五分钟左右到家,你做好心理准备啊!”现在回想起来,我心里依然很不是滋味,自己明明当时很紧张,嘴上还说没有事情,两只手却已经不自然的在胸前摩挲了。我们在城市的风景中穿梭,行人和一排排小楼被甩在我们脑后。 当我们托着行李箱穿过几个弄堂,在一个铺就着青石板,略显伤痕的胡同里,杨晓薇带我进了一个小院。我就看见了奶奶,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她坐在院子的屋檐下,眯着眼睛,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屁股下的小椅子也随着她身体在不时的晃动。她的头发是雪白的银丝,像冬天布满大地的雪花,将她的年华风干,然后变色,继而干涸。小院子也是布满了久远的气息,看样子建筑年代已经很久远了,门窗都不同程度地褪了色裂开了缝,感觉像进入到我们新家岭的那个财神庙里。杨晓薇站在奶奶面前,不动声色,细细地看着摇晃的她,然后亲昵的喊了一声奶奶。奶奶才缓缓地睁开眼睛,兴奋霎时间写在布满皱纹的脸上。 “是薇薇回来啦,我还以为谁呢,呵呵,你不在的时候,奶奶可是整天盼着你回来啊。”奶奶说着,眼泪就哗哗地流了出来。杨晓薇就扶着奶奶,边说:“你看你,我这不是回来了么,你倒哭起来了。”她顺便瞥了我一眼。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王小翠,心里掠过一丝酸涩。 后来奶奶还问到我,杨晓薇说是她的男朋友,已经好了两年多了。她就在阳光下睁大眼睛,摸着我的脑袋不停地注视着我,左瞧瞧,右看看。我便露出了阳光般的微笑,笑得很含蓄,只露了六颗牙齿。奶奶就不再说话,脸上的褶皱像漾出的一朵花。 其实杨晓薇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子,像颜梦琳说的那样,她善良、乐观。她把奶奶照顾得无微不至,这份关爱绝对大于对我。每天早上,她都很早起来,给我们弄好早饭,然后出去买菜,回来叫我起床,奶奶很早便起来出去散步,在江南特有的那种悠长的小街上。然后我们便出去看城市的风景,就这样三四天,我就开始迷茫起来,感觉自己是个废物,整天除了吃喝就没有了其余要做的事情,就像有柳淑云在的日子,我是那么的幸福和自在,什么事情都不需要自己来管,自由许多。可是现在,却怎么也幸福不起来。第四天,天空黯淡,又开始飘起了绵绵的细雨。我讨厌有雨的日子,阳光会被乌云遮蔽,同时也覆盖了好的心情。那一夜,我没合眼,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脑子里的思绪万千,我想好了,我这辈子一定要和杨晓薇在一起,尽管有时候她会任性会倔强,我要相信颜梦琳的话,我们都会幸福。我想起了柳淑云,我有了要回家的念头。我的这个欲望像火炉上滚烫的热水,竟然越来越强烈起来,一直升腾着。 我感觉有阳光洒在眼前,我眯起了双眼,用手遮挡着。杨晓薇趴在我怀里,问我:“怎么了?昨晚没睡好啊?”我用手抚过她的头发,没有作声。她把衣服递给我,说:“起床吧,咱们吃饭。”然后会心的笑笑。 吃过饭后,我趁她收拾碗筷的时候,凑到她身边,告诉她:“宝贝,我准备回家,想在今天,好么?” 她呆望着我,用毛巾擦了擦手,一脸的茫然。沉默了一会。她问:“真的么?就今天?怎么这么快就决定要走啊?” “嗯。我要看看我妈。” 她就不再作声,回头干自己的活,我紧紧地把她抱住。我说:“薇薇,你相信我,我会永远的爱你,等我们毕业了就结婚,好么?” 杨晓薇把手里的活撇下,猛地把头塞进我怀里,呜呜大哭起来,她嘴里嗫嚅着:“你这个坏人,这么久了,你才说出这句话来……” 有的时候,年轻作为一种资本,会让我们轻视一切。 当我还在酣睡的时候,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瘦高个子男人把我推醒,说:“醒醒了啊,查票了,查票了,车票拿一下。” 我揉揉眼睛问道:“车到哪了?” “还有一个多小时到德州。” 我心想,怎么昨晚上的车,今天中午才查票,真是的。我在裤子的口袋里摸了半天,没有摸出那张红色的车票,然后就在上衣的口袋里摸,我有些紧张,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上了车后把车票夹进钱包里的,现在钱包怎么就不见了呢?我开始慌张起来。那个人就那么一直看着我,也不作声,肯定心里在想,你这种人我见多了,看你还能不能装下去!我看了一下周围,和我一起从绍兴车站上车的那些人都不见了踪影,他们的铺位也都换了一批无法给我作证的陌生人,他们都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就彻底的灰心了,杨晓薇上车之前还千叮咛万嘱咐的让我小心,睡觉时候要看好东西,这还不到一天呢,我就遭了难了。这他妈的是哪个缺德的混蛋偷了老子的钱包,做他烧纸的钱吧。我心里诅咒着。 穿蓝色制服的男人开始不耐烦起来:“哎,你找到没有啊?”我冲他摆了摆手,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我的钱包在睡觉的时候被偷了,车票在钱包里。”他看看我,然后指着我:“带着你的行李,跟我来一趟乘务室。”我就从行李架上拿下自己的那个小包,其实里面没有什么东西,除了几件衣服还有一本新版的《佛教史》,其余零碎的东西也没多少。我把包背在肩上,突然间感到自己有点像个被通缉的逃犯。 到了乘务室,那个列车员怕我不配合,还叫来一个乘警,他问我:“你是从哪儿上车的。” “绍兴” “有没有站台票?” “我要站台票干吗?我有车票的,就放在钱包里了,现在丢了。”我有些气愤。 “那你身份证呢?” “也在钱包里啊,都一起消失了!” “你到绍兴干什么?” 我不屑的答道:“送我女朋友回家。” “你乘这趟车准备到哪?” “沈阳北” “到沈阳干什么?” “我一个学生,还能干什么,现在是暑假,放暑假了我回家,行不行啊?我又没犯法,干吗像审讯犯人一样!”我开始不耐烦起来。 “你们还要问什么,我和我女朋友在南京上学,放暑假了,我先从南京送她回绍兴的家,然后又从绍兴坐车,准备回沈阳自己的家,就在我睡觉的时候,我的钱包被人偷了,车票和钱包在一起,它们一起不见了,我没有办法证明我是买了票的,我现在也拿不出身份证,你要是要身份证号码我就写给你,行了,你们还有什么要问,我一起给解答。”我把包扔在桌子上,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有吃的零食,有水,还有那本《佛教史》躺在桌子上,嘲笑着我们的无知,因为我们的吵闹已经与宁静疏远了。 列车员“呵呵”的笑了起来,然后说:“我也没有说什么,你看你急什么。这是我们的程序,你说,假如是通缉犯怎么办,犯人脸上又不写字,这也是我们的责任。好了,就这样吧,不过你要再去补张票。” 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然后说道:“哥们儿,开什么玩笑啊,你这不是火上浇油么,我都让人偷了,我拿什么补票,拜托,你能不能有点同情心啊,我可是在你们列车上丢的东西。” 他的眉头马上就紧锁了起来,很严厉的看着我:“那先把你的东西收拾好。”我也没有好气的装上了这些零杂的东西。 “你先回到你位子上,一会儿再说。”他说完后,我就昂扬的离去,啪的一声,乘务室的小窄门被我甩在屁股后面。 当车厢里的广播再次响起报站声音的时候,我就知道是德州站到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那一身令人生厌的蓝色制服第二次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一下严肃地说:“你带着东西,跟我过来一下。”我瞪了他一眼,然后气冲冲的跟在他后面。他把我领到火车的衔接口,然后打开车门,用手指着站台:“你下车吧,现在就下去,别挡后面人的路。”他的目光滑过一丝冷峻,我突然想到了小时候在电影中看到的日本鬼子的形象,那种寒风吹过的感觉,让人有些胆战。我没有下去的欲望,因为下了车,我就回不去沈阳。时间在我们的僵持中流失,后来我还是失败了,因为后面的人开始要下车,不断的吵闹着,而他作为这节车厢的负责人,用他那黑亮且略带着鞋跟的皮鞋把我一脚踹了下去。 当时的这个情节值得我用一生去回忆。我踉跄地倒在站台上,推着小轮车叫卖的中年妇女们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用凶狠的眼神将她们的眼光逼退。我不能从出站口出去了,因为不知道在德州站的出站口那些穿着制服的家伙在知道我没有车票之后又会对我做什么。 我沿着轨道,顺着枕木向前挪动,耳边不断有火车鸣笛的声音。眼前的路就像一座没有天际的梯子,一直到天边有太阳的地方,我蓦然的就兴奋起来。其实我们的生活也就是如此,在没有尽头的希望中寻找阳光,有些寻找了一辈子,最终也不一定能找到那块属于自己的阳光所在之地。 我是一直向北走的,有点困。我的身体告诉我,我需要补充能量。于是,我停下,坐在铁路旁的石阶上,拿出杨晓薇给我买的东西,开始享受起来。阳光洒在我的头顶,给予贪婪的我足够的热量。当我吃完的时候,我开始犯困了。眼皮抬不起来,觉得自己在飞,头顶着美丽的光环,伴着五颜六色的光泽在眼前飞舞。我把娃哈哈矿泉水倒在脸上,光圈一下子就消失了,不过我抬起头,却看见太阳旁边有一个偌大的日晕,弥漫在蓝色的天际中,后来,我感觉眩晕,倒在了地上,我知道这是中暑了。 第29章 追梦 沈瀞雪告诉我:青春的价值是要努力地去描绘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夜色轻盈,在这夜色下我们并不孤独,因为,我们曾有过往的回忆。这样的回忆沉睡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在黎明来临前它悄然醒来,如此看来,这苏醒便是让生命能够继续温暖下去的永恒的证据。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见到了久违的老同学,好兄弟王厉彬。他西装革履,一副飒爽的派头,给人感觉像是做了大事,有改头换面的意思。他的头型已经改变,头发剪得很短,竖立在坚毅的外表上,再加上他本身就有的阳刚之气,让人有些敬重。 王厉彬老远就开始喊我的名字,我循声而去,就看见他衣冠楚楚的样子。他灭了手上的烟头,亲切地过来和我拥抱,然后说:“呵呵,朗杰,兄弟,咱多长时间都没见了啊,你还好吗?” “还行,好不到哪里去,和原来差不多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怎么样。”他就嘿嘿朝我笑笑,然后狐疑地瞥了我一眼。我上下打量了他一阵,对他说:“看你这身行头,混得挺好的吧,最近忙什么呢?” 他就和我客套起来,谦虚地说:“哪有啊,瞎混呗。”我这才发现,他的额头上多了一块疤痕,是一块刀疤,斜斜的刻在那里,幸好额前有一束短短的头发挡住了它。 他撇撇嘴:“还是得感谢你啊!兄弟,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这辈子我王厉彬肯定忘不了你,你要是以后有什么困难,我就是赴汤蹈火拼了这条小命都会给你办好。” 我笑笑:“哪有这么严重啊!” 他的表情就变得严肃起来,很郑重地说:“我说真的呢,我王厉彬说话算话。” 我就附和着笑笑:“那没问题,以后兄弟我有事儿一定找你办。”听完我这话,他的神情才缓和过来。 后来,他口袋里就响起了动听的歌声,他掏出手机急匆匆地说了几句就挂断,放进了口袋里,然后很难为情地说:“你看,这事弄的,咱们哥俩好不容易见一次面,我这还有急事给赶上了,改天我去找你,咱们再好好聚聚,等有时间我也回宿舍见见咱们那帮兄弟。” 最后,他的背影就消失在了沥青的柏油路面上。 当假期结束,我们都从家里回来以后,杨晓薇把我们的小屋子收拾得非常整洁,俨然一对新婚小夫妻的新居。杨晓薇给自己做了未来的规划,她准备毕业后考研,她知道我不是喜欢读书的人,让我找个好工作,然后我们就准备结婚,好好在一起生活,相亲相爱。她那天在被窝里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我觉得她是那么单纯、可爱,像一张洁白的纸,却让我在上面写了浓浓的一笔,我要对她负责到底。我就很干脆地答应了她:“嗯,我们毕业了就马上登记结婚。”她就用她的胳膊挽着我,幸福了好一阵子。 其实,女人真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一句话就会让她们感动到不行,不像男人这样,欲望永无止境。 我开始在时间的空隙中回忆我从小到大的过往,我想要把一些东西忘记,想让时间停滞,我不要考虑我的过去,现在或是缥缈的未来。我的心里只容得下杨晓薇。但是,我怕岁月会嘲笑我的无知与渺小。毕竟,我是从远离城市的新家岭成长起来的,而杨晓薇却一直生活在江南的小城。 每次到了刚开学,学校都是空闲的要命。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太阳火辣得厉害,抵挡不住的秋老虎来了。我的小风扇突然罢工,开始了漫长的休假期。杨晓薇就抱怨说道:“这是什么天气嘛,都秋天了怎么还这么热啊。” 我说:“大姐,这才33度,你还没体验到真正的热呢。”杨晓薇把她偌大的t恤拨弄起来,不停地喊着热。她粉红色的内衣轮廓印在我的眼前,我突然很想亲她一口。我说:“让我抱抱你。” “这么热的天,你不要活人啦?” 我就沉默起来。 她过来安慰我,我故意扭过头不理她。她就拉我的胳膊,我又转过去。她又跟了过来。来回反复的几次,见我一直沉默,她就生气了,自己一个人坐到床上看起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我就哈哈大笑:“杨晓薇哦,原来你也是个小气鬼。” 她用白眼球瞪我一下,然后把我推倒,用床上的毛巾被裹住我的头上,用枕头劈里啪啦的打起来。我装作求饶,她还是不停手。我喊:“杨晓薇,我爱你。”她就停止了动作。 次日清晨,我还在睡梦中,我梦到了上课的自习室,梦到了杨晓薇早上叫我起床。我说让我再睡会,她说你还要睡啊,你看你都睡成什么样子了。我依旧在床上不动,她就用现代汉语词典来砸我。这个时候,我听到有人敲门,翻了个身看看身旁的杨晓薇,她早已经不在被窝里了。我披上衣服出去开门,门口是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姑娘,她的脸色白净,泛着红晕。她说:“有个姐姐给你的,然后塞给我一些东西。” 我揉揉眼睛,问她:“哪个姐姐?” “她没有说,反正这是给你的早点,钱已经给了。”说完,她就风一般的消失在光影交错的晨曦中。我面对着这油条和煎饼,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的确,我知道这是杨晓薇特意给我买的。我更知道她对我的感情在与日俱增,就像我对她的感觉一样,我觉得我们来到世上就是为了在人海中,千里迢迢的奔赴到一个上天早已指定好的地方,找到对方,然后结合,孕育出我们的后代,一家人幸福的一起生活。我想着想着,眼泪就不自觉的留下来,这是我上大学以来第二次因为感动而流泪,是打心底的流泪,其余的都不算,我把它写进了我的过往,写进了我的回忆。 那天是个星期五的黄昏。 我刚刚上完下午的新时期小说思潮课程,然后就回到了房间里。杨晓薇不在家,我打开电脑,看了一会泰国的电影,那段时间我非常迷恋泰国电影,那是一部诉说欲望的片子,看过之后我就后悔了,我觉得欲望是一个黑洞更像是一个魔爪,它会将人送往死亡的深渊。我关了电脑,也就象征性的切断了我的幻想与欲望。 随着关机声音的消失,门外有了清脆的响声,我以为是杨晓薇回来了,还心想怎么没带钥匙啊。随后让自己平静了一下思绪,开了门。 一只肤色偏黑的手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闻到了烟草的味道以及酒精散发的悠远,之后出现了一张脸。这是张我所熟悉的脸,坚毅,不可一世的轻浮以及偶尔的忧郁。我往前一靠,他就躺倒在我身上,整个身躯扑向我的胸前。我把他弄进屋子,屋子里也立即充满了酒精的浓度。 “你小子怎么就知道逞强啊?没本事你喝那么多干吗?还不错,喝多了还能到这里找到我。”我对他说。 他却拍拍我的背:“你……我告诉你,有本事咱们改天再喝。”我把他扔到地板上,刚一着地便睡死了过去。 其实这天我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心慌,心情不太好,而且右眼皮也在不时地跳动,结果就跳来了王厉彬。他醉醺醺地躺在客厅里,我看着他这副鬼模样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反正现在怎么骂他都没有效果的,已经不省人事了。 我给王厉彬身上盖了毛巾被,看了看墙上走动的挂表,已经快六点了,杨晓薇也应该快回来了,我要去买些吃的东西,晚上一起吃。我靠在窗前想了一会,脑袋却是一片茫然,像是镜面。我还是感觉心慌,就用右手把着左手的脉搏,查了一下心跳的频率,结果并不是那么严重。我站在客厅的窗户旁边抽了一支烟,青蓝色的烟雾顺着窗帘往墙上爬,然后透过窗子滑到室外,我站在窗口能看到楼下菜市场的人在进进出出。我突然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女生站在菜市场的门口,不停地张望着,大约等了两三分钟,然后也顺着进进出出的行人钻进了菜市场里面。 她在那里前后大约是五分钟的时间,我也在窗台观望了五分钟,我觉得这个人的背影非常熟悉,一定是在我的记忆中有那么一笔,我只是一下子想不起她的名字。陌生与熟悉划过我的脑际,我想了很久,想起了颜梦琳。对,那背影那么熟悉,那是颜梦琳,我踮了踮脚,她的身影已经游移不见了。当我从记忆的波澜中想起颜梦琳的时候,我感到了一阵苦涩。屈指算来,与颜梦琳离别的时光,也已经四个多月了,关于她的记忆开始在我的过往中漫漶起来,我就实实在在的叹息起人的虚伪面目。我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我想要验证一下那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女子是不是颜梦琳。我迅速地找出一支笔,给我的亲爱——杨晓薇,留了个纸条: 宝贝,我出去有点事情,一会就回来,王厉彬喝多了酒,你照顾他一下,我晚些时候回来。 你的老公:朗杰 写完之后,我就用夹子把它夹在了醒目的地方。王厉彬还在地板上死睡,四肢大大地展开,像条鲶鱼。 此时的我感觉心里有如沉积的火山,时刻将会爆发。我小步下了楼,下楼的时候,一层102的大妈露出嘴中的缝隙,用她老人家那嗡嗡的龙钟的声音问我:“这么晚了还出去啊?”我朝她歪歪嘴,笑着说:“我无聊,屋子里太闷,出去散散心。” “又是去喝酒吧?年轻人少喝点啊,对身体不好。” 我没有搭理她,我现在的心情不在这个上面。 径直穿过柏油路,我也钻进了菜市场。我将目光横扫,然后停留在每一个身着白色休闲衬衫的年轻女人身上,希望从她们的眼神中找出颜梦琳,可是,我已经穿过了整个街道,包括转角的位置,也没有发现颜梦琳的身影。我怀疑是我出现了幻觉。 我看见一个穿着宽大花格子衬衫的大婶,她看起来肥胖、臃肿、粗俗,在人群里穿梭着,尽管身体宽大,但还是灵敏的行动。她的行走是那么富于规律,犹如一块宽大的木板,在别人的挪动下,竖立着左右摇晃着,一上一下,前进着,但很辛苦,举步维履。 我在楼下的小卖部里买了一盒555香烟,在马路边抽了两支烟,以稳定我慌乱的心绪,大约15分钟的时间。蓝色的烟顺着天空往上爬,袅袅娜娜,最后和天空的蓝色化为整体。在蓝色的沥青路面上,把我也融化成了蓝色。 马路对面是一个诺基亚手机的广告牌,一个漂亮女人的身影,在摆弄着她的曲线。女人的裙子下面,站立着一对情侣,他们在毫无顾忌的接吻。那个男的靠着漂亮广告女人的腿,他们是那么的不成比例,给人感觉十分的滑稽。女人用双手抱着他,很陶醉的样子。我肯定他们的舌头在彼此的身体里游动,就像两只没有拘束的鱼,在河里摩挲。或者就是两只光滑的蛇,彼此缠绕着,慢慢的蠕动,并且分泌着令人兴奋的液体。那个男的手一直塞进女的衣裙,寻觅着生活和生命的无限渴望。 我并没有找到那个我所看到的颜梦琳,因此在马路对面注视这对接吻的男女很久。 当一辆红色的马自达6和一个骑着三轮摩托车的农民撞了后,互相辩理的时候,我就迈开了步子,我想起了王厉彬还在家里,他还醉着呢。 我走到门口,看到门仍旧紧锁。 在口袋里摸索,半天,我掏出那个发黑的钥匙。在左手的食指上转了一个圈,它却掉在黑暗的楼道里。我把眼睛调整到最佳状态,在楼道里苦苦的寻觅着它的踪迹,它却安然地躺在了门的缝隙里。这个时候我听到了杨晓薇叫床的动听声音,从门缝里悠扬地溢出来,像浴缸里溢满了的水流进我的耳朵。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听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像我刚才看到颜梦琳那样,其实没准只是个幻觉。 我小心地开了门,穿过狭小的过道,闻到屋子里弥漫着一股酒精的味道。杨晓薇的声音犹如浓浓的香水,充斥在房屋的每一个角落。她在客厅摆放的那张有点明星味道的照片对着我微笑,暧昧,甜蜜,充满深情。 后来啊,后来所发生的事情你们都已经知道了。 只是,可惜了我们这些青春斑斓的生命。 第30章 尾声 有一件事情我必须说明白,也算是在我杀人以后对自己有个坦白,对这二十多年来的心路历程有一个交代。 我在德州车站被那个穿蓝色制服的男人踹下车后,一直沿着天梯一般的轨道行走了一个下午,最后因为体力和天气的原因,我晕倒在马路旁。等到我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我仅有的那个背包也被洗劫一空,只剩下了自己身上的衣物。我开始抱怨这个世态的炎凉,满嘴的污言秽语,似乎准备将自己沉积在心内已久的所有怨恨都在此刻爆发出来。 对于当时的情况,我还是抱有一丝幻想的,幻想着会有人来帮助我,最好是个美女,她会给我车费让我回家。我甚至想到了去抢劫,别人偷我的东西,我就抢别人的东西,反正这个世界已经如此,也应该会容得下我做一次罪人吧。我发现这个念头虽然违法,但是确实是可以实施的,比幻想美女帮助我回家要现实的多,因此,我打起了精神,狠狠地在大腿上掐了自己一下,让自己彻底清醒过来,然后在铁轨上摸到一些黑煤炭的渣子,涂抹在自己脸上,我怕别人会认出我,然后再真的成为通缉犯。 我越过铁轨旁边的铁护栏,走进一个附近的小街道里,马上锁定了一个目标。一个打扮时髦的中年女人,我敢肯定她口袋里会有我回家的路费。我开始加快跟踪的脚步,然后把黑色的衬衫围在脖子上。她似乎发现了我,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朝前面一路小跑。穿过街道后,我看到那女人和一个路旁的男人在搭讪,我当时就打消了原本升起的恶念。我甚至还想跪在马路上,像我在南京新街口那边看到的那些人一样,写个牌子,一五一十的诉说我的经过,希望得到一些施舍。 在我最困苦的时候,我想起了远在沈阳的母亲——柳淑云。记得那还是我刚考上大学的那年,我们在沈阳往南京的火车上,柳淑云一路上都在苦口婆心的给我讲述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应该懂得的道理,她说:“朗杰,今后的生活无论怎样,属于你自己的路还是要踏踏实实的一步步走下去,你要记住,你是个男人,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作为男人就要有撑起半边天的臂膀和腰杆,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坚强。”当然,这些话只是她那天所说的一少部分,当她认真的向我讲述这些道理的时候,我还有些嘲笑她的无知,而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这话的涵义。 最后,我决定靠我自己的力量回到沈阳。我就一直沿着一条大路走,我相信自己会遇到一个给我机会的地方,只要我有足够的钱作为回家的路费,帮人干零活也行,虽然我除了刻章以外从没在社会上做过什么。而如今,我刻章的工具都没在身边,我就只好挨着一家一家地问有没有人要兼职员工什么的。我不敢去找警察,我怕他们把我当成一个盲流,然后再给我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其实,在内心里,我也是不想寻求那些制服的帮助的。 当看到太阳西下的时候,我已经累得走不动路了,便在一个破旧民居的门前台阶坐了下来,这个晚上还不知道住在哪里呢。我感到嘴唇有些渴得干裂,疲惫洋溢在身体的感官之间。 我看到街道拐角处有个水龙头,就在那里喝足了水,然后把脸上的污垢洗掉。当抬起头的时候,目光停留在了街道右侧那个坐着马扎的老奶奶身上,她朝我笑笑,然后挥手示意让我过去。她问我:“你不是这里人吧?” “嗯,在火车上东西被别人偷了,车票也不见了,被赶下来了。” 那个老人问我:“你是哪里人?晚饭吃了吗?” 我诚实的告诉她:“我是沈阳人。我没钱,没办法,还没吃。” 她告诉我等她一会儿,然后转身进了最近的一个单元房,等她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馒头还有一盘菜,她说:“你吃吧,晚上刚做的。”她慈祥的面孔笑眯眯的看着我。我双手接过,捧在眼前许久。 “你吃吧,还看什么,饿了就多吃点,馒头屋子里还有。” 我就把馒头直接塞进嘴里,大口的咀嚼,同时感觉喉头发紧,眼泪吧嗒吧嗒的落在了手上。 我流落在这个城市的街头,最终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找到了一份临时的工作,帮助打印店录入文件,并且可以留宿在店里。店老板是个面目慈善的矮胖男人,他耐心的听完了我的诉说,对我甚为同情,答应我每打出一千字的文件就付给我5元,这也就是意味着,我只要打印两万多字就有了回家的路费。 其实,这么长的故事到这里也就走近了尾声,它要结束了。我在火车上被人偷的这段经历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价值观,这价值观是个财富,甚至超越了我在大学期间所学到的任何一门知识以及所拥有的经历。 隔天,我为胖男人打印了4万字,他给了我200块的工钱。我向他道了谢,然后去车站买到了回家的车票,走之前我还回到了那个居民区,拿出50块钱给了那个慈祥的老人,剩余的都买了吃的。 我此刻脑子里仅剩下了唯一的一个念头,我要回家,我知道这趟火车路过唐山,路过我童年的新家岭,但是我现在一分钟都不想耽误,我要回到沈阳,回到柳淑云那里,然后好好地睡一觉。 窗外的景色开始变得明朗,越来越熟悉,华北平原,东北平原,我看到了熟悉的农作物在田间疯狂的生长,经过农村的屋舍也是一排一排的砖房,我开始激动得热泪盈眶。 尽管,这趟火车仍旧是绿皮车。 第31章 后记 丹麦一位名叫克尔凯郭尔的哲学家曾经以敏锐的心理洞察力记述过人类这样一种普遍的境况:“人们常常感到自己只是为了他人的需要而生存,不能根据自己的选择和意愿使自己成为自己,他只是试图按照别人认为应该的那样去思维、感受和行动……也就是说,他不得不选择做一个并非自己本人的人。”在创作这部作品之前,我就在以自己那浅薄的理解力来逐渐解释这些更可以称之为哲理的话,而后,有了这部对自己写作生涯上有颠覆意义的作品。文中的故事仅仅是一种虚拟的叙述,但是,我认为,小说必须能够表达出一些只有小说能表现的东西,比如,还原一个人真实的自我。首先要从故事性入手,其次是对心灵或者说对个体人物人性的挖掘,以及能够有自由的空间充分描绘出命运演变的轨迹。 小说最初的完稿是在几年前,由于经历及个人的人生体验在不断的被时间冲刷,期间几易其稿,直至现在才完成了最终的定稿,这个过程,对我来讲,是漫长的。我把它定义为一部后现代主义作品,在创作的同时,也努力把它描绘成一部三代人命运既为独立却又互相关联的断代史。或许有人无法接受这样一种对人及故事的诉说方式,我曾经也试图让自己以一种自我否定的角度来审视作品本身,但后来发现,一些内在的东西却让我能够聊以欣慰。或许,它还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但是它却真实的代表了写作者的内心以及想要诉说的欲望。 海德格尔说:“人曾在土壤,今在亲熟寻常之物中间迷行。超越只能指在这寻常事物中回忆不寻常的意义。”白玉玺、白民乐、白朗杰这三代人也仅仅是在我笔下他们各自的那个时代,有着相对不寻常的意义,或者说是个例。白玉玺暴躁却又善良,无知却也伟大;白民乐聪慧进步,却也在他那个时代里做了一些不平凡的事情;而白朗杰,更多的是在浮躁的时代背景中展现出了真实的内心与自我,他是一个矛盾的存在,处于荒谬的一个大环境,却又向往自由、理想而又诗意的生活,他喜爱幻想,会写一些小文字,爱耍小聪明,孤傲,但毫不掩饰对于一切事物的渴望。对于他们,我更多的给予了自由,因为在循规蹈矩的生活里,他们是从不喜欢遵守规则的人,也因此而印证了海德格尔的话。 其实,我也是个自由、随性且喜欢打破寻常规则的人。 时光漫漶,在我的文学生涯里,无论是小说、散文还是诗歌,并没有具体的文体限制,我热爱它们,只要它能够像潜藏一冬的枝蔓般,在经年的缝隙中萌芽拔节,那么就完全能够让我在平凡的生活中感受循环往复的光景所赐予的最美时光。经常会在深夜,为自己斟上一杯清酒,在微醺的状态下敲打着笔下的故事,于是,会站在自己创作的角色身边,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这生命流失,犹如左手年华一般的时日,正因为有了苦难,才能够清楚的看到他们发自内心的悲伤与孤寂所混入黑暗的过程,隐匿的痕迹之外,只能是内心的一片荒芜,以及,对所处角色的一种仓皇认知。 关于白朗杰的人物个性,或许与我本人是有所关联的,我向来是个缺乏安全感与归属感的人,这是一种心理上的真切感受,与朋友数量的多少或是现实的境遇没有丝毫关联。由于安全感的匮乏,以至于我不喜欢黑暗的房间,一个人的夜晚要有光才能睡去;不喜欢有人在我身后走路,尤其是还配上富有节奏与韵律的脚步声;一个人乘坐电梯时,在轿厢内甚至会感到些许的惶恐与不安;经常会做一些漂浮的梦境,像是灵魂不由自主的在四野荡。 关于故事里的爱情,无论是白玉玺和王小翠、穗子,还是白民乐与柳淑云,或是白朗杰与杨晓薇、范雨灵、颜梦琳和陈丽静等人,他们的主题都是想直面这个“爱”字,更多的是依靠人物个人的一种意志,爱的荡气回肠,并不避讳内心的情感,淳朴却又直接。故事中的他们,不会让付出爱的人变成记忆,更不会让被爱的人成为一段历史,更重要的是,在有限的时光内活在当下。而故事中一些对身体细节的描写,其实是人物内在的一种释放,也是对外界喧嚣及人们普遍通有欲望的一种对抗形式。 时光总是会在一瞬间被定格,随之定格的,还有那些温软的话语和轻柔的曲调。在安静的时候,它们会在骨子里寂寞的扎根,然后巧妙的蔓延生长开来,直到身体的每一处细枝末节。经常会在夜晚放起音乐,给自己一个思考的时间,然后体验内心,而这些,都是在创作这部作品时的基础情感积淀和人物情感转变的根基。 曾经有一段时期,我疯狂的迷恋于记忆中的某一段时光默片,总是想通过旧有的事物来迈进理想的现实。青春年少的日子人们都是认真经历过的,并且在那样美好的年华中我们总是期许,希冀着一个温暖的结局,但是故事中的这三代人最终却都像一阵飘零的风,在生命成长或走向完结的路途中被吹散而零落,和着他们琐碎的记忆往事,化为了一片片泥土。在整部作品的创作中,我更多投入的是一种自然状态,没有刻意去改变和修饰什么,而是更为直白的流露自己对于生活与情感的态度,以及用自己浅薄的意识对生命的一种深入探讨和思索。或许在今后的文学路途中,除自己擅长的小说、散文及诗歌文体外,我还会尝试一些影视文本的创作,希望到时候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我也始终都会坚持自己的做事原则,如果准备去做一件事,那么就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努力去争取到最好。 最后,对作品的意见及看法还是要交由大家来评论的,我想,更多的读者是能够与我灵魂相通的。那么,在此要感谢家人、朋友、诸位师长、后援的读者以及在我二十几年的岁月中给予我帮助及支持的因缘众生。 谨以此书,献给青春、理想及灵魂相通的人们。当然,还有我自己的信仰和内心。 白艾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