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途似锦下堂妻》 第01章 【序言 不能选择出身,但能驾驭人生】 穿越故事之所以吸引人,就在于主角的韧性发挥,当主角身处在不同世代、不同思想文化的社会中时,她如何运用现代的知识求生、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以适应古代的规范,而在面对生长背景与她截然不同的男主时,如何攻守、如何交心…… 这一切靠的是勇气、靠的是行动力,才能织就成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女主穿越到一个祖父母超级大小眼,只顾长子前途不顾其他人死活的家庭,她才不要当别人的踏脚石,于是她尽她所能的求生存,除了画她擅长的丹青赚钱,也帮奶娘卖鱼招揽生意、帮忙画绣花样子、去找人收购「人肥」以灌溉田地…… 不论雅的俗的事她都做,她的积极影响了很多人,尤其是她那双被祖母欺凌成习惯,变得怯懦的父母,终于能抬头挺胸勇敢的和祖母持反对意见,扞卫自己的儿女,而非一味的愚孝。 小编有个朋友的母亲也是偏心到极点,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完全无法改变,有时听她诉说那些情绪勒索的事,总是忍不住握拳咬牙,好在,朋友今年终于自己搬出来,虽然仍无法远离母亲不合理的要求,但终究有她自己一个小空间可以喘息。 日子是人在过的,只要她想,总会有一条属于她的路可以走,至于能不能走出一条康庄大道? 一步一步踏实的走就对了。 这是小编读完故事后,很喜欢的一段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想的太多,担心太多,害怕太多,等我们终于鼓足勇气或自以为准备好,机会跟时间却往往已经默默地离我们远去,想要跟故事中的女主一样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just do it!一步一步踏实的走就对了。 【第一章 姑奶奶大归】 天色乌鸦鸦的,厚重的云层用力的压着地面,风呼啦啦的刮过来,街坊里本来忙着飞针走线做鞋底和唠叨家常的妇人们一看天色不对,有的撒开嗓门喊戏耍的孩子回家,有的收拾针线笸箩,回家收拾晾晒的衣裳、菜干、萝卜条。 也不过眨眼,黄豆大的雨点便泼撒了下来。 两匹并辔而骑的骏马,奔驰在原本被溽暑晒得有些滚烫的青石板上,扯着缰绳策马领先而行的人,裹着玄黑的披风,风掀起那人头上的披风一角,露出一张孤冷的脸,微微上挑的眼角,凌厉漂亮而浓烈,原本应该是青春的眉眼在日光下却沉黑如铁,覆着一层万年不退的冰霜。 落后一个马头的,是个面貌圆润俊逸的男子,他头戴金丝网巾,腰系镶宝石的玉腰带,身上穿的是团花锦绣的锦袍,粉红新兴皂靴,一看就是那种容易被人当肥羊宰的公子哥。 「阿岸,不能再走了,再赶下去,我们就变成落汤鸡了,找个地方避避雨吧。」公子哥皱起了好看的眉头,不会有人想在这样的天候下赶路,他的冰肌玉骨,新梳的发型,可禁不起风雨摧残。 名叫阿岸的男人仍御风而行,对元婴公子的叫声一点反应也没有,就好像聋了般。 对他来说无关紧要的小事,不需要关注甚至回应。 好友没有反应的反应元婴早已习以为常,这家伙就是个天聋地哑,真要没事开金口,才是不得了的事。 可他不行,要是一天不让他说话,他全身不自在。 「就算要回京覆命也不差这一时半刻,我的肌肤要是有半点损伤,你可得赔我。」 回应他的只有男子的一瞥,和哒哒的马蹄声。 这意思元婴明白,两人又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边关三年,山东蝗灾,河西兵变,什么风霜雨雪没见过,这点雨还算什么。 「我这不是想咱们多年没有回京,总不能坠了京城四大公子的名头,说我的脸糙了。」眼看得不到回应,元婴自顾自的拍了下大腿,「你不说话,我当你同意了。」 叫阿岸的青年其实不哑也不聋,他只是不喜欢说话,话语只要能表达意思,能少一个字都好,尤其是身边跟了个话痨,所有的话都让他说完了,他的回应与否,半点不重要,所以这回一如往常的省略了。 元婴公子兴致勃勃,也不觉得被冷落。 连彼岸瞥了眼已经成为雨帘,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天际,捋缰绳,踢马腹,调转了方向,瞧见一间三进宅子。「那就这家吧。」 「喂,你说什么?」 「去敲门。」 元婴跳下马,抖了抖身上的水珠,嘴里不住的哀怨着,「都是你说轻车便从,不让我带随身侍卫,说麻烦,你瞧,这等小事都要我来……」 只是嘴里嘀咕归嘀咕,拍门动作也没少,很快门里就探出了头。 元婴想哄人的时候是很俐落的,这一笑,两个左右的梨涡就是无敌神器,他表明路过想借个屋檐避雨,要是两匹马可以喂些马料就更好了。 门房瞧着磅礡的雨势,又见来人看来身分不俗,迟疑了一下,客客气气的请他进了外院的客室,又唤来马夫用上等的马料安置两匹大马,脚不沾地的赶忙进门去禀报主家了。 按理说,乡下人家只要是路人来要求避雨,要求碗水喝,无不竭力满足要求的,可门房为什么一脸的为难? 殊不知他们来的不是时候,屋里头为了三房姑奶奶大归正闹得不可开交,主子们哪来的心情招待贵客。 乐府是以布商发家,在平遥县算得上是一号人物。 乐家祖辈最早只是个布贩,后来南货北卖,发达了,一来一往挣下不少家业,娶妻生子后两代传承,子孙辈中有人出了仕,虽然只是七品芝麻官,到底是咸鱼翻身,脱离了贱籍。 尝到了读书带来的好处,对于子孙辈的教育便越发的上心,不只将有才的后辈往书院里送,男男女女都要能写字算数,能读能写能算,心心念念,为的就是想改换门庭。 可惜的是,有出息的凤毛麟角,往后的几辈人了不起到了童生试便再也上不去,到了人称乐老爷的乐伯畲这一代,他索性透过层层关系打点,花大钱给长房的嫡子乐启开捐了个候补知县的官。 第02章 候补知县也就是个虚职,毕竟如果现任官员在这个位置一坐十几年,难道要等上十几年不成? 只能说乐启开的运气好,捐官没多久,原本的知县就因为办事错谬、怠忽职守被问罪,还真让他坐上了平遥县的知县位置。 不过乐知县风光上任后,尚未把官位坐稳,做出一点政绩来,便发生了三房闺女被休回家的事情。 想捐官来做,花的都不是小钱,要上下打点,乐家是富裕没错,可家里上百个人要吃饭花销,那些不算,一个知县老爷,起码要几万个大钱,层层往上疏通,县、府、州……都城吏部,撒出去的银子好像是纸钱一样。 为了这件事,乐家二老除了拿出公中的银子贴补,乐老太太的棺材本也填了不少,这一来,银钱上的捉襟见肘很明确的反应在乐家人的生活上。 二、三、四房暗地里怨声载道,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乐家二老的心就是偏着大房的,而且偏到胳肢窝里去了。 两个老的一合计,便把歪脑筋动到了三房姑娘的身上,竟想卖了亲孙女替大伯父一房筹措银钱。 天下有这样的祖父母吗?孙女们不是他们的亲骨血吧? 大房可是有两个及笄的姑娘,一个十七,一个十八,花一样的年华,自己的爹缺钱,卖弟弟的女儿抵帐,哪门子的歪理? 不就是一种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的意思。 这种横竖说不通的道理三房是不愿的,只是胳膊哪扭得过大腿? 乐林氏口沫横飞的把大房为官后种种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她还以死要胁,大骂乐老三和杨氏要是不顺她的意就是大大的不孝,将来老大的福谁也别想跟着一起享。 不提那些的风光有没有他们的分,沾不沾得上边,孝道的大帽子扣下来,三房再不甘心,杨氏哭哑了嗓门,还是没能把女儿留下,凄风苦雨的让一抬小轿把姑娘给抬出了家门。 小轿?是的,与人为填房,哪里用得着八人大花轿? 两个自私的老人笑得开怀,谁敢说他们卖孙女捞钱?那多难听,这不是一家人,共体时艰吗,至于孙女能不能过得幸福,有什么重要? 大儿光宗耀祖,到时候一家子跟着风光,吃香喝辣,想在平遥县横着走谁敢说什么?到时候出嫁的孙女也脸上有光,不是吗? 对血液里流着在商言商的乐老爷子来说,不管女儿还是孙女,丫头就是赔钱货,女儿家的亲事本来就是用来为母家和兄弟铺路的,家中有事,活该她们替家里分忧解劳,也才不枉费这么些年浪费在她们身上的口粮。 这就叫回报父母恩。 强买强卖可不是什么好生意,如花似玉的年轻小姑娘被逼着用一生的青春去侍候一个年纪比她爹还要大的老人,谁甘愿? 三房才十四岁的长女乐不染一到高家,一见到那个大淫窟的污秽模样,用把小刀架在脖子上,寻死觅活的闹起了绝食和自刎。 由于她的激烈手段闹得高府鸡犬不宁,一下就惹恼了高员外,高府也不是什么善茬的人家,绝食自刎作妖?不过一个用钱买来的填房,饿你个几顿,三餐照打,看你从不从、听不听话,没多久用爬也爬到他的面前来! 于是新婚当天就把人关进了柴房,连水都不给,七天过后见她饿得连最后一口气都快没了,这才把人送回乐家,并且恶形恶状的讨要之前高府给的大笔银钱和所谓的赔偿金。 瞧瞧你们家送过来的是什么姑娘,当初可是你们自己贴上来的,如今闹得夫家鸡犬不宁,要是因此出了人命,他们可不负责。 看着躺在木板上和死人没两样的乐不染,乐林氏气得头发晕,一口气差点上不来。 这是偷鸡不着还要蚀把米啊! 乐不染的亲娘杨氏看见女儿的惨状,嗷叫了一声,直接晕倒了事。 大白天的,瞧见这动静的左邻右舍都沸腾了,你一言我一语的指着躺在木板上连条遮掩物都没有的乐不染,呦,这不是乐家不久前才出嫁的姑娘吗?好惨! 乐林氏几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屋的。 这是打她乐家的脸,打她的老脸,出嫁的女儿,一盆泼出去的水,现在不知是死是活的被人用一张薄木板送回来,往后他们乐家还有什么脸面在平遥县跟人家立足? 这都是乐不染这死丫头害的! 高家的打手一个个凶神恶煞,她拿高家人没奈何,可这个丫头片子居然给她弄出这么大的事来,不从她身上找补,她咽不下这口气。 男人们都出门去了,三房的杨氏被婆子背回了小院,不知什么时候会醒来,齐聚大厅的剩下大房、二房女眷,至于四房的方氏仗着自己有喜,且四房老么是乐林氏疼爱的么儿,虽然指头有长短,老太太的心是偏着长房的,可也没少过该给四房的东西。 再说了,三房那些个糟心事,也就这样了,还能搅出什么浪花来?出嫁的姑奶奶被夫家送回来可是大大的晦气事,要是冲撞了她腹中的胎儿怎么办?想必老太太不会为难她才是。 对于方氏的不出面,大家心知肚明,但是这节骨眼,谁也没空去理方氏那点拿翘的小心思。 几房人齐聚大厅,乐不染让人用水泼醒了,被壮硕的仆妇架着跪坐在大厅中央,她垂着头,双手搁在裙兜里,憔悴的脸色,头发披散,身上穿的还是七天前那套水红色的喜服,经过那么多天的折腾哪还有半点鲜妍的样子,根本是一团咸菜干。 「你这是装聋作哑给谁看?小贱蹄子,把我们乐家的脸都丢光了,你还有脸回来?」随着乐林氏尖锐刻薄的嗓门,一盏上等薄胎绘花卉的茶盏飞了过来,恰恰击中半点生气也没有的乐不染。 茶碗砸下来的时候她躲都没躲,就那样被砸个正着,滚烫的茶渍溅湿她的裙摆,四分五裂的碎瓷片划伤了她的脸蛋和手臂,但她没有呼痛喊疼,没有闪躲避让,就好像乐林氏砸过来的只是一块小点心。 对于内里已经换了芯子的乐不染而言,劈头充耳的斥骂,两旁之人高高挂起事不关己的冷视,她都不在意。 她听了半天的叫骂,只觉得耳朵嗡嗡叫,脑子糊里糊涂的,一个饿得连胆汁都吐不出来的人,哪来的心思听一个老虔婆……好,是原主的祖母吧,尖酸刻薄,夹枪带棍,脏话连篇的叫骂,那就是神人了。 第03章 这些人,都是她的亲人吧?却没人给她一口水,一块果腹的东西,问她遭遇了什么? 是的,饿了七天,滴水未进的那个原主翘辫子了,取而代之的是来自现代的一抹灵魂。 她不是不在意,有只苍蝇在你耳边嗡嗡叫,吵啊,只是她饿得厉害,全身发软,眼前金星乱迸,连手指头动上一动的力气都没有,那往她身上招呼的茶盏她哪里躲得开? 「你是我的亲奶奶?」她费力的抬头扬眉,身板慢慢端正,成了一竿青竹,声音虽然不显,语气里的嘲讽却让人想忽略都不行。 只要是女子,没有不在乎自己容貌的,把她的脸划花了,若非不是亲生孙女又怎么舍得下这样的重手毁她? 老太太被她一噎,额际直抽,看着枯槁却有力的手掌往几案上猛拍。「被休了回来,你还有脸问我,我们家几代从来没有大归的姑奶奶,你就是会死也得撑死在高家,这嫁出去才几天,乐家的老脸都被你丢光了!」 她从来没喜欢过三儿子乐启钊,生他时她难产差点没命,论长相,没长子俊逸可人,论学问比不上长子聪明,说到娶妻,也不是娶她看中的媳妇,包括三房的娃儿,一个比一个不讨喜,没一样合她心意。 这份对三儿子的不喜欢延伸到了小门小户出身的杨氏身上,就连杨氏第一胎的胎儿夭折了也算在她的帐上,虽然后来她又有孕,生出来的却是乐不染这个女娃,这种恶感达到了顶点,直到弟弟乐浅昙出生才略微改善。 乐林氏从来不去想,杨氏的男胎会小产全都是因为她这婆婆非要媳妇立规矩,甚至得知她有孕仍不间断的折腾她,孩子留得住才奇怪。 总之,她对三儿子的厌恶根深蒂固,老大的比重在她心里完全是一面倒的,弟弟成就大哥,理所当然。 如今看这老三养出来的女儿,没替娘家争到任何好处不说,现在吞进肚子里的还要吐出来还人家,简直是个废物,可恶透顶! 乐林氏越想越是一肚子的火,她面色狰狞。「我们家没有养姑奶奶的先例,你已经出了门子,也就是泼出去的水,是好是坏与娘家无关,说难听,你也别想赖在家里,就当我们家没有你这么个人。」 乐不染把披散的发撩到鬓边,心里冷笑,原主的记忆她全盘接收,这老婆子原来把她当作攀上大树的青云梯,这会儿失去了利用价值,一句话就想把一个小女子踢出家门? 这就是血浓于水的亲人? 所谓的不离不弃呢?她着实开了眼界。 大厅里的气氛一下沉入了窒息的死寂。 忽然有人远远的喊了一嗓子,对内扬声道:「老太太,有贵客。」 乐宅人丁不少,可整个宅子在雨中却显得幽静,长长的回廊过去,穿过垂花门便是一个院子,院子阶下种着几株月季,此时叶如凝翠,粉白红花苞点缀,颇有诗意。 领着元婴和连彼岸往客房去休憩的乐启开不敢多说什么,他原来在县衙陪乡绅父老泡茶,却被他娘不分青红皂白的叫回来。 这一旁敲侧击,不得了了,来人可是逍遥侯府的世子爷,谁敢怠慢? 乐启开卑躬屈膝,频频拿眼角去看这位世子爷,人家半个眼神也没施舍给他,反倒全神贯注在另一个不知来路,模样阴沉的年轻人身上,更令他想不透的是,那青年对世子爷却是爱理不睬的。 到底是什么来路? 可也因为元婴全副精神都放在连彼岸身上,没能注意到不远处的偏僻角门,两个粗壮婆子粗鲁的拖拉着一个少女出了门。 连彼岸看见了那一抹的水红裙角,眼色沉了沉。 可也仅仅这样。 角门外,两个婆子粗暴的把乐不染往外推搡,本来就失去气力的乐不染因为被这么一推,直接撞上窄巷的墙壁了。 「四姑奶奶也别怪婆子们心狠手辣,我们也是端人家饭碗的,得罪了!」说完麻利的关门上锁,乐府从此再没有这个姑娘了。 乐不染双手贴着墙面,像滩烂泥的往下滑,面着斑驳墙面蹲坐了下来,垂着头看见的是墙角边独自摇曳的一株小野花。 也管不了额头的刺痛,她把头抵在墙面上,冷却一下自己乱哄哄的脑袋。 她这是被赶出来了,在连原主的亲爹娘没能见上一面的情况下,被独断独行的老太婆丢出来了。 她应该要沮丧、愤恨、不甘,怨天尤人、怨天怨地吗? 不行,这些太费力气了。 她瞅着大雨乍歇,四处泥宁,被暮色笼罩了的弯曲小巷,还未散尽的乌云成了丝条,很快天就要暗了,她能去哪里?与其伤心难过骂人,倒不如想想有哪里能去的? 以前不时有吵杂声音的邻居,如今却安静得不像话。 人心一直是这样的,大家都不想找事,现在的她就是麻烦的代表。 可她总不能学现代街友找纸箱露宿街头吧,这年头可没有回收纸箱可以御寒的。 那不是她玉卿卿的作风,不,她现在叫什么?乐不染,不染就不染,只是她现在脏得不像样,就跟泥水泡出来的一样,哪里不染了? 「……姊,姊姊,呼……终于找到你了……你还好吗……人有没有怎样?你的脸……怎么会这样的……呼呼呼呼呼。」面色泛红的小少年一头的汗,气喘吁吁的从巷子口跑了过来,跑得太急了,来到乐不染跟前不忘叉着腰喘气,没等缓过来就想把乐不染扶起来。 他十岁的年纪,个子却只有八、九岁孩童的身高。 第04章 乐家不穷,唯独对三房横挑鼻子、竖挑眼睛的,原主一个小姑娘,自顾都不暇了,哪来的心思照看弟弟,杨氏又心结难解的一年到头卧床不起,小小少年有娘跟没娘没什么两样。 「……昙哥儿?」尽管快要虚脱了,乐不染还是打起精神支着地,瞄了两眼才看清楚竭力想让她站稳的人是谁。 这好像是原主的弟弟啊。 「是我。」 「哎呀,是哪来的小花猫跑来找姊姊了?」对于弟弟这种很萌的生物,乐不染是很感兴趣的,穿越前的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受尽宠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兄弟姊妹,没尝过那种打打闹闹产生的紧密家人感。 乐浅昙害羞的抿嘴,露出左颊浅浅的小酒窝,要不是这么苍白瘦弱,让他看起来弱不禁风,好好养着,将来会是个迷倒众生的翩翩美男子。 「我听他们说祖母不让姊姊回来,要赶你走,姊,你真的不能回家了吗?娘说她去求也没用,晕倒了好几回……」他眼睛红肿,脸颊上还有残留的泪痕,一张小脸真的像没洗脸的小花猫。 这是方才来寻她的时候狠狠哭过一阵了。 怯弱的娘亲,忙碌到顾不上他们的父亲,放任自生自灭的姊弟,组成了乐家三房依附着利字当头的祖父母过活的缩影。 这并不稀奇,有多少家族不都是这么过来的,有志气的自己寻求活路去了,没志气的就一辈子活在旁人的阴影下逆来顺受的苟活。 乐不染的父母没想过人生可以改变,生活可以不一样,也没有想过为人子女可以做点什么,凡事以无能为力就带过去了。 「是啊,所以姊姊打算到外头住一阵子。」用大拇指指腹轻柔的抹去小豆丁的涕泪,声音带着快意。 「等祖母气消了再回来?」他有些小害羞的问道。 「她往后就算用八人大轿请我,我都不会回来。」那样的家谁稀罕谁回去。 乐浅昙闻言,讶异的张大了嘴,这是他认识的那个,战战兢兢,和他常躲在暗处抱头痛哭的姊姊吗?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 「我不要,我不能没有姊姊。」 乐不染替他把柔软的碎发往耳后塞,天黑得快,这儿没有光,等等暗下来,便会让人分不清五指,乐不染瞅了眼天色,牵着乐浅昙的手往巷子口走,脚步迟慢,但一步一步。 「娘知道你出来吗?她身子弱,你还是赶紧回去,姊答应你一找到了落脚处就让你知道。」 被牵着手的小萌太很是听话。「对了,这个给姊姊。」 他从腰际解下一个半旧的荷包,又从袖子掏出一个小油纸包,放到乐不染的手里。 乐不染闻到了些微食物的香气,是糖油饼,绣了株兰花草的荷包有着些微的重量。「这是?」 「油纸包里是姊喜欢的糖油饼,」他看着有些变形了的纸包,有些歉疚,因为急着出门被他捏坏了。「荷包里的簪子是娘给的,还有我刚领到这月的零花和以前存下来的银子,都给姊姊。」 身为乐家三房子孙,乐浅昙的零花就比她多那么半两银子,是几房后辈里最少的,一碗水端平这五个字在乐家是不存在的。 可他从小懂事,长辈年节赏下来的银钱也好,礼物也好,都存了起来,从不乱花用。 乐不染顾不得好看不好看,拆了纸包,咬了口,油糖满口,她的胃早就饿过头,连胃酸都吐不出来,一口油糖进了肚子,才觉得好像又活了过来。 「好吃。」 至于荷包,她也没打算跟弟弟客气,身无分文的她不会矫情的把银子还回去,推说不用,清高骨气什么的在这时候跟个屁一样,不顶用。 蚊子不论多小都是肉,弟弟和娘亲人在府里,至少上有片瓦可以遮头,下有饭食可以填肚子,还不至于过不下去,她不一样,没听过一文钱逼死英雄汉吗?没了钱,她还真的一步路都走不了。 小萌太眼睛一亮。「姊姊要记得你答应了我,一找到落脚处就要通知我,我和娘都会担心的。」 「嗯,赶紧回去。」 他疾行两步,回过头。「姊姊,你会好好的吧?」 「你好好的,姊姊也会好。」她把荷包放进胸口的暗袋。 小少年终于放心,这次没有再回头,走进了渐渐点起簇簇灯火的夜色里了。 她站在那,不急着往哪里去,嘈杂散去,鸟倦风息,空气里弥漫着雨后的清凉,她把手上的糖油饼万分珍贵的一口一口吃完,一块饼虽然填不饱她几乎可以吃得下一座小山的肠胃,但是起码可以让她支持着去找到今夜的落脚处。 过了今夜,再去想明天。 不明白啊,穿越前她不过在赶上班的路上买个饮料,走出便利商店,弯腰低头去捡掉在马路上的一块钱,就被急驶而过的林肯车撞了个正着。 老天爷是嫌她穿越前过得太顺风顺水,让她一穿来就成了惨兮兮的苦主,可为了一块钱丢小命,也真是够了。 她觉得自己很冤,但是再冤也回不去了,如今只能想办法在这陌生的朝代里活下去。 对于一个没了夫家,没了娘家,孑然一身的女子来说,活下去,变成她现在唯一的目标。 v第05章[02.13] 不过穷有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她拍拍手上的油渍,对于一个人将面对的未来,她并不害怕,她吸了一口气,转身往大街上走去。 暗处忽地有只手朝她拦了过来,是不稳却带醇厚的男声,「小姐,是四小姐吗?」 乐不染后退了一大步。 「小姐还记得我吗?我是柴子,我娘找您找得都快疯了。」 乐不染一凛,影影绰绰的光线里是张满头大汗,像水往下流淌的憨厚脸孔,「柴子哥?」 原主的记忆里有这么一个人,是她奶娘的儿子,一个虎头虎脑,总是冲着她笑,要得了什么东西就给她的男孩。 有钱人家自持身分,是不会亲自给出生的婴儿哺乳的,奶娘就成了必备的人手之一,三房再不受乐林氏欢喜,面子上她还是给乐不染请了奶娘。 可也就那么几年,没等她满六岁,便以四姑娘已经不需要奶娘为理由,让柴王氏回家了。 就算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也没能改变祖母的心意。 杨氏体弱,照顾不来孩子,因此乐不染和母亲并不亲近,反倒一口两口的喊着奶娘,因为和柴王氏亲近,也就和柴子玩得很好。 「娘,四姑娘在这——」柴子往大街上喊了一嗓子。 没多久,一个看着矮小,却健步如飞的妇人撩着裙子跑了过来,嘴里乱七八糟的喊着,「哎呦喂啊,我的好小姐,终于找到你了!」说时迟,那时快,便将乐不染抱了个结结实实。 乐不染感觉到妇人的手是抖着的,她不习惯陌生人这样热烈的拥抱,身子僵了僵,只是看着妇人半白的头发和被岁月折磨的脸上沟渠,就静静的让她抱了一会儿。 第二章 开启营生的活儿 「我脏得很。」 「不脏、不脏,回去奶娘让你勺儿姊给你烧热水,你好好洗洗,洗去一身秽气,人就舒坦了啊。」勺娘是奶娘的女儿,已经二十岁,还待字闺中。 「什么都别想,跟奶娘回去……如果小姐不嫌老奴的家破旧简陋……」中年妇人有些不安。 不管怎么落魄,小姐可都是她奶大的小姐,怎么能和下人住一块? 「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 柴子有些支吾,「我、我娘一听到小姐被高家送回来,就担上了心,不等我下工便赶着让我到乐家门口去守着,就怕错过和小姐见面的机会,只是……哪里知道小姐竟是让人用门板扛回来的,这一急,」他搓起了手。「便跑回家把我娘带了过来,可惜不管我们怎么求门房就是不肯让我们进去见小姐。」 从大雨稀里哗啦的午后一直到夜幕四合,后来是他使了二十几个铜钱,门房这才告诉他们别傻等了,四小姐被老太太痛责一顿,撵出家门去了。 乐不染低头看着两人连草绳都忘了缠,已经湿透的鞋子,神情模样也没有比她的狼狈好多少,眼眶一热,鼻子发酸。 为了她啊,一个任何血缘关系也没有的人…… 乐不染就这么在城西柳巷柴家小院住了下来。 日常幽暗巷弄的柴家很小,是早年过世的柴老头留下的遗产,一明二暗三间房,小院用来晾晒衣服,屋檐下堆着柴火,后罩房隔成厨房、浴间和茅房,倒也足够柴王氏母子仨居住,不过如今多了一个她,本来不宽敞的地方就有点不够用了。 平时,柴子到附近的窑坊去上工,窑坊的老板并不管饭,柴王氏数十年如一日,雷打不动的天摸黑就起,给儿子准备早饭和午饭,早饭是馍馍夹咸菜,午饭是咸菜配馍馍。 接着她会担着批来的渔获到西市集去卖,下市时用卖不掉的鱼和相熟的贩子、店家换取一些蔬菜米粮回来,女儿勺娘就留在家里收拾家务,绣些荷包帕子贴补家用。 一家人多的没有,日子倒也凑合着过,只是,柴子十六岁,勺娘二十,如今还没有一门好亲事。 柴王氏那个心急啊,可惜柴子看来看去就是没有合眼缘的,勺娘呢,就更一言难尽了。 然而,她还是把曾经喝过她母乳的小姐,义无反顾的领回来了。 赚钱的人没有增加,吃口粮的人又多了一个。 然后她还不干活。 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不是乐不染的拿手活,她在家里晃来晃去,虽然有心做点什么,却帮不上任何忙,只有添乱的分。 她真不是故意的,她在现代因为是独生女,从来不碰阳春水,成年后,离了家,更不可能自己下厨,除非偶而心血来潮。 勺娘对这位四小姐还是有印象的,小时候家里要是有点什么新奇的东西,一定是这位小姐给的,年节一定会有一疋布料和一小袋的白米,所以当时她和柴子每到过年,都会有一套新的袄子和香甜的大白米饭吃。 这是她最鲜明的记忆。 在她心里,乐不染无论变成什么样子,她都是主家的小姐,娘亲的小主子,让主子动手,奴才就该死了。 彻底休息了两天,乐不染便开始动起了脑筋。 看样子,她暂时是得在柴家待着的,至于待多久,还没个定数。 v第06章[02.13] 她手头上就只有她娘给的一根有了年头的金簪,弟弟的二两半碎银子,能用多久?用完了之后呢? 柴家的家境不好,一间到处漏风,下雨漏水的破房子,虽然说家里有三个成人劳力,但柴子一个月也就一吊多的工钱,柴王氏的生意说不上好坏,顶多换点口粮吃,勺娘的刺绣得钱倒是多一点,但是她整天要忙家务,能拿针动线的时候有限,如今再加上她…… 嗯,她总得找点什么营生来做,至于改善这家人的生计……徐徐图之吧,左右一口气是吃不成胖子的。 「奶娘,不染没去过市集,您带我去瞧瞧好吗?」她身上穿的是勺娘的衣裳,洗得半白的窄袖短襦,上襦下裙,一块补丁也没有,是勺娘最好的一件衣裳了。 「市集没什么好玩的,都是不好的气味,大家都是混口饭吃的辛苦人,老奴怕小姐受不住,不如留在家里陪陪勺娘。」柴王氏已经担起盖上芋头叶的背篓,正要出门,去晚了可占不到什么好位置。 「没什么受不受得住的,凡事总有开头,还有啊,往后奶娘唤我名字就好了,您老是小姐小姐的叫我,我听着别扭。」如今的她是已婚妇人身分,为了在外头方便走动,她从善如流的挽了个妇人的小髻,随便用根筷子固定发髻,这样出门,也就没什么好忌讳的了。 柴王氏还想说点什么,却听乐不染道:「再不走就晚了喔,我只是去看看,看看而已,奶娘,带我去啦。」 好吧,就看看,看看能有什么事? 五月的平遥县凉爽的清晨不过一下子,日光高照,就热了起来,但街上的人群并没有减少,担葱卖菜的叫卖声说笑声,猪肉摊剁肉的声响此起彼落,铺面也十分整齐。 她的视线游来游去,看着市井容貌人情,这里还不是最热闹的街市,多是卖吃食玩物的小街,也有不少临街而住的居民,不少汉子翘着腿在早点摊子上吃烧饼油条,妇人裹着头巾脚边卖的是自家的青蔬,看起来安乐和平。 她知道这年头,男子只要有力气、识字、头脑灵活,要挣口饭吃并不难,但是女子想做营生抛头露面却处处受限,并没有那么容易。 但是这样就能难倒她吗? 并不,日子是人在过的,只要她想,总会有一条属于她的路可以走,至于能不能走出一条康庄大道? 一步一步踏实的走就对了。 柴王氏很快找到摆摊的地方,她是给了保护费的,只要不出差错,就可以在这里摆摊叫卖,也不会有闲汉、地痞流氓来找碴,就算找碴,也会有专管出来解围。 柴王氏是市集里的熟面孔,左边是个卖蔬果的贩子,黄杏桃子酸李,蒂头还连着叶子,几把韭葱,右边是个卖草鞋的老头。柴王氏把几个叠放的竹篾从背篓里层拿出来,铺上芋头叶子,再把底层的鱼货分门别类的摆上,便开始叫卖了。 「快来唷,刚捞上的小鲫鱼、新鲜大草鱼,鲤拐子、青鱼、花鲢……来晚了就要改天了,大婶、小娘子来看看我的鱼啊。」 她喊得起劲,却没几个过来,有的匆匆看了几眼便过去了。 她的生意一直不见起色,毕竟,她的生意算小众,可挑选的鱼类少,那些个买菜的妇人、富有人家的采买都往大的鱼摊子去,平日她也习惯了,可今日多了个乐不染在旁边,她老脸不由得有些发窘。 在一旁瞧着的乐不染嘻嘻一笑,声音不大,但只要是经过的人都能清清楚楚的听见她在说什么。「这鲤鱼可好吃了,譬如糖醋鲤鱼,配上青红椒、洋葱、生姜、青葱,浇上糖醋料酒,芡粉、面粉调成糊,先炸得酥香干脆……」接下来她又把鲫鱼豆腐汤、红烧青鱼段、豆豉蒸鲢鱼、剁椒鱼头、炸大小黄花、香煎带鱼都说了一遍,那些个大小婶子、婆子都停下脚步,不走了。 「怎么听起来怪好吃的……」 「我都没想过刺多的黄花鱼还可以这么做。」 「嗳,我还没想到今儿个要煮什么菜,我家里那个回回嫌我做的饭菜没滋味,我说小姑娘,你这几条黄花鱼我都包了,不过你得教会我那炸黄花鱼的窍门。」主妇难为,天天煮菜,有时候想变点新花样,讨家里老爷们的欢心,可也心有余而力不足。 她们只是主妇,可不是那些整天变花样的厨子。 柴王氏有些错愕的看着乐不染,只见她笑容满面。「行,看在您包下的分上,我还可以免费赠送您另外一道黄花鱼食谱。」 贪便宜是人性,靠人性赚钱也没什么,于是乐不染细细把鱼的作法说了几遍,该下多少油,鱼要反覆沥干水分……直到那妇人满意的离去。 「小姑娘,也给我两条大鲤鱼和草鱼,我买了两种鱼,除了本来的食谱,也得再送我两道免费食谱吧?」 精明会算计的主妇也不是没有,但是乐不染并不介意,也不去纠正对方对她的称呼,小姑娘也好,小妇人也罢,左右是为了行走方便。「您尝尝我们家的鱼,新鲜不带泥味,保证好吃。」 这一来一往的,陆陆续续又来了不少客人,乐不染仍旧打着赠送食谱的口号,这一来,柴王氏一担子的鱼很快就见底了,她见时间还早,「奶娘,我有点饿了,想去买点饼子吃。」 柴王氏的生意从来没这么热门过,常常得熬到收市才能卖完,今儿个她才坐下来多久,这孩子,是她的福星啊! 她想去买吃食,小孩子嘛,总是不禁饿,柴王氏还没从荷包叮咚响的喜悦里回过神来,便掏出几个铜板。「可别走远了。」 她完全没去研究乐不染为什么会懂那么多的鱼料理?毕竟小姐好歹是乐府的姑娘,虽然乐老太太苛刻,但是在那环境长大,吃食见识绝对比她们这些下人要多,能张口就来一道菜,一点都不稀奇。 乐不染从柴王氏粗糙的手掌拿了三个铜钱,慢慢的走出了她的视线,因为买鱼的客人又上门了,柴王氏只能看见她没入人群的一小片衣角。 乐不染也没去多久,赶在柴王氏收摊前就回来了,她的确买了些零嘴,是三块喷香的藤萝饼,另外还有一叠厚厚的纸卷,还是净皮宣纸,以及几枝大小狼毫笔。 藤萝饼是用白面薄酥做成的,紫藤花馅佐以百果馅,微火烘烤,上面再洒上新鲜的藤萝花瓣,看上去色泽鲜艳,吃起来有着清新的花香,在平遥这小县城算是季节性的名贵糕点了。 「你这孩子,怎么花钱去买这个?」她虽然只是个市井妇人,但也知道这带着香气的饼子三文钱可买不到……她还一口气买了三个。 这孩子连一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哪来的钱? 「我自己吃了一块,这三块一块给奶娘吃,剩下的带回去给柴子哥和勺娘姊。」 「这么矜贵的东西,不吃、不吃,你哪来的钱啊?」 v第07章[02.16] 「我出门时娘给了我一根簪子,昙哥儿给了我二两银子。」她也不隐藏,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方才去把簪子典了,质押了些钱。」她不只买了饼子,还去书肆买了宣纸,她有大用。 「你这孩子,一个烧饼就能对付过去的东西……」随便吃总是能饱的,实在没必要在吃食上花大钱,这般大手大脚,一根簪子又能用得了几时? 「奶娘,吃喝是小事,但也很重要啊,日子过得艰难,不更需要吃些好的,这样多少能熨贴心不是?」就因为现实磨人,才更要对自己好,偶而吃些平常吃不到的,图个心情愉快,也才有体力往下走。 柴王氏捧着饼子,心里却愁上了,他们一家三口,要图个温饱都很艰难了,对她来说,能省一个铜钱就有一个铜钱的好,心里对乐不染的不会算计有些微词,但是,那又如何,这孩子也不是自己吃独食,而是把家人都算进去了,他们甚至称不上她的家人……这么好的孩子在婚姻路上怎么就那么坎坷,未来该怎么办才好? 「奶娘,趁热赶紧吃,凉了风味可就没那么好了,您别一个饼子也舍不得吃,往后咱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她催促柴王氏,自己动手把空竹蔑收进背篓里,往肩上一背,之前装满鱼的背篓她没办法,这会儿鱼卖光了,空空的篓子她还是背得动的。 柴王氏没太把她的话放在心底,嘴里嚼着藤萝饼,却有些食不知味,现在,家里有四口人,既然今日的生意出乎意外的好,不如明日再多批些鱼来卖好了,至于料理这件事,真不行,她就多问问小姐,一定不会错的。 只是明天运气还能不能像今日那么好?她把最后一块带着肉丝的饼子放进嘴里,心里没准。 因为赚了钱,柴王氏割了昂贵的猪肉,也就是上肩肉,在相识的妇人那里得了一个菠萝,沽了油,买了粗糖,喜孜孜的对乐不染说道:「回去让你勺娘姊做咕咾肉吃。」 咕咾肉,酸酸甜甜,费糖又费油,奶娘为了她真舍得。 回到柴家小院,乐不染找到了正在小灶前忙碌的柴勺娘,她正在问柴王氏不年不节的怎么就割肉回来了? 柴王氏说今天生意好,顺道便割了肉回来。 这时见乐不染进来,才知道她想借柴子哥的笔墨砚。 柴子在窑场干的是窑烧后,在烧成瓷的釉面上描绘纹样、填彩的活儿,回到家,要是灵感一来,想到什么图样,便用纸笔记下来,自觉不错的纹样送到主家手上,有时也能得留用。 勺娘虽然不知道乐不染要笔砚做什么,仍是帮她去柴子的房间取来,半截墨条,几乎要见底了的砚台。 乐不染道了声谢,迳自去水缸取了一小木桶的水,然后对着勺娘道:「晚饭就不用喊我了,时间到我自己会出去的。」 没等勺娘回应,她便一头钻进房间,放下了帘子。 晚饭……这午饭还在锅子里,有什么事重要到连着两顿饭都可以不要吃的地步? 勺娘发誓自己不是故意要偷看的,只是她站在门帘处,透过缝隙看见乐不染将买回来的纸往炕上摊开,长长的纸起码有八尺长,炕不够放,她似乎不太满意,瞧了眼泥地,也不满意,最后折衷将白纸铺展开来,不够放的纸卷起来,用好几块外头捡来的卵石当作纸镇固定。 铺好了纸,她把买来的笔全部摆在炕头,便开始倒水研墨,展纸选笔研墨沉思,然后弯腰蹲在纸前面,看似随意的捻起一枝笔,一点一点的描绘起来。 她就这样蹲着,一手执笔,再也没有抬起头。 很快,纸上出现细致的图案,她始终没有起身,只慢慢移动脚步,随着她的挪动,脚下的白纸宛如魔法般生出片片的景色出来…… 就着炕床而作,因为只有一个砚台,她似乎有些不满意,因为要不停的停下来注水、研墨,继续,让她颇有微词,嘴里嘟哝着什么,然而,等她抱怨完,又佝偻着腰认真专注的画着自己脚下的线条……这边是城门,从市镇的巷道可以看得见小桥流水人家,河水轻流,老汉负手牵着驴拖板车,屋门前妇人逗弄小童,小黄狗追着蝴蝶,骡马牛车人头攒动,再往前走,码头的工人,正把货物从小舢板上运载到货船,熙熙攘攘,马路上还有各式各样的人,化缘的僧侣、客栈老板伙计、摇摇晃晃的读书人等,进入市中心,灯笼店、书肆铺子、金饰铺、药行、布庄、脚店、肉铺……琳琅满目。 纸上越来越热闹,热闹得勺娘都舍不得离开,也忘了灶上的东西,她不错眼的看着,直到柴王氏来拍了她一下。 「做什么呢,古里古怪的,你这丫头饭菜都烧焦了啊。」 勺娘转过头对她娘比了个「嘘」的手势,然后朝屋里比了比。 柴王氏循着她的手势看过去,看见乐不染低头作画,凝神专注。 柴王氏看了心里怦怦直跳,这是她认识那个小小姐吗? 她是不懂这些东西的,但是随着地上越来越热闹的画纸,她彷佛能看见一个缩小的人间天地在她眼前展开,要是图画好了,该是什么惊人的样子? 对于乐不染展现出来的才华她没半点质疑,虽然她离开乐府很久,也知道三房的处境,但是一个商户女能写会算并不是什么事,至于这风雅的画画什么的,显然三夫人没少教她。 「别看了,别扰了她。」她拉着勺娘,静悄悄的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 另外她掏出了今日卖鱼赚到的铜板,「你去一趟金纸店,多买几根蜡烛回来,我看她这势头,没把图画完,是停不下来的。」 「娘,」勺娘握着她娘给的几串铜钱,有些不明白。「我们还不知道小姐这是要做什么?」 蜡烛这么矜贵的东西,往常她就算赶着绣坊的活儿也只敢点一点灯油熬着,这会儿娘却要她多买几根蜡烛回来? 依照她那细致的图样,几根蜡烛又怎么够? 「娘相信她不会做无用工的,再说小姐也需要发泄发泄一下心情。」 被夫家休弃,再坚强的女子都受不了这种打击,小姐却始终不哼不吭,她还担心着她会闷坏了身子,既然想画画,就让她去画,画完,不敢指望她能振作起来,心情要是很顺畅些总是好的。 这一夜,乐不染直到午夜丑时才离开房间,她揉了揉眼睛,在灶头找到柴王氏给她留在蒸笼里的一大碗白饭,卧着一个荷包蛋,旁边还有一碟的咕咾肉。 她把饭菜扒了个精光,打了个饱嗝,把碗盘往桌上一推,往饭桌上一趴,指尖还留着未能洗干净的墨汁,压根没注意脸上也抹了一把的黑。 乐不染是在炕上醒来的,天色早已经大亮,白灼灼的日光虽然穿不透幽暗的房间,但起码从小窗子里仍能让人感觉得到那种敞亮。 v第08章[02.19] 地上的笔墨纸砚已经让人收拾干净,毛笔挂在竹制的笔架上晾晒,纸张也被虚虚的拢成了卷…… 她好像睡过头了,不过昨夜她是怎么回来的?她敲了下头,都不记得了。 她下炕,在木盆子里洗了脸,用五指梳了发,然后归拢成一束,俐落的盘起来,发现炕头有套干净的衣裳,知道那是勺娘要给她换洗的衣服,便又换了衣裳,这才拿了纸卷出了房门。 她出来正好碰到捧着空木盆的勺娘,她这是已经洗完衣服,晾晒好才进的门。 「奶娘出门做生意去了吗?」她睡得真迟啊,都日上三竿了。 「嗯,一早就出去了。」兴致勃勃的,还说要批更多的鱼来卖。 乐不染从桌上拿了一块烙饼,咬住,摆摆手。「那我也出门了。」 「小姐先吃饭吧。」勺娘看着木桌上动也没动的饭菜。 她晃了晃手里的饼子,嗯,是葱香的。「勺娘姊昨晚烧的咕咾肉真好吃。」摆摆手出门去了。 勺娘有些看不懂这位小姐,是的,她还没办法很自然的将她当成姊妹看待,毕竟她那样的出身,自从她住进他们家,没倒过半句苦水,没说过谁的一声不是,不需要侍候,不让人担心,看着好说话,他们吃什么,她也跟着吃什么,让人看不出来她好还是不好。 就拿昨儿个夜里的事来说,她起夜,见这位小姐居然就趴在桌面上睡着了,怎么被扶回房间的,一早晨起,要是寻常女子,无论如何也是要问个明白的,她倒心宽,问都不问一下。 勺娘哪里知道,没人哄的孩子遇事不会哭,也没有哭泣的权利,留着悲伤的精神想法子寻到生路才是正事。 平遥县是京城辖下最近的一个县,虽然只是个县,但其实非常的大,可以和一些小地方的州城相比。 乐不染这回没有去市集,闲闲走着,巷子口已经有许多人走动,这样走走停停,来到了一家名叫「如海居」的书铺,学问浩瀚如海啊,是这个意思吧? 她昨天就打听过,这如海居是平遥县最大的一间书肆,一进门,果然书香扑面,各式各书册、图画,笔墨纸砚,应有尽有。 「小哥,我想见你们铺子的老板,我有生意要与他谈。」她简单扼要的说。 忙着用鸡毛掸子扫尘的伙计虽然没有出言驱赶,但是看她一个梳妇人髻的少妇手里小心的拿着一个连卷轴都没有的图纸。「您这是?」 「小妇人有桩生意,想见老板一面。」她的声音客气,没高上半分,如花吐芬芳,晃了晃手里的纸卷。 伙计见她穿着虽然朴素,但态度真诚,又觉得她的声音实在好听,应该是个识字会读书的。「小娘子稍待。」便往后面去了。 片刻,一个穿文士服,长型脸,脸上留着三绺短须,眼带精明的男子从堆满杂物的后门出来,他也不在意乐不染寒酸的打扮,带着职业的笑脸问道:「小娘子有事找我?」 「可有大一点的地方?」她问。 如海居的老板一怔,做了个请的姿势。「请跟我来。」 乐不染颔首,丝毫没有要来询问于人该有的卑躬屈膝,态度平等,她将纸卷慢慢展开在一条长方桌案上。 老板脸色先是木然,接着是微讶,随着纸张的摊开,他的身形不由得也跟着动了,他站到图纸正面,后俯身,脸上的讶色越来越浓,接着匆匆掏出放大玳瑁镜,差点就把眼珠子瞪凸了的黏在纸张上。 穿越前,玉卿卿是跟着祖父长大的,每天坐着祖父摇摇晃晃的脚踏车到故宫去上班,中午在北门的食堂吃饭,到了她该上学的时候,便只能提着妈妈做的饭盒进宫去给祖父、父亲送饭,顺便在宫里逛一逛,玩一玩,就跟在自己家一样。 祖父总是告诉她,他们玉家五代人都是故宫人,五代以上的高祖是清末时的宫廷画师,曾祖父也是,尽管时代迁移,局势丕变,到了祖父,他仍屹立不摇的站在满是文物的故宫里,每天面对文物,好像在和过去的时空对话交流,和祖辈交流,后来的人甚至给了他故宫大内总管的称号。 故宫有接班的传统,不少工作人员都是接父母的班进来工作的,玉卿卿也躲不过这样的宿命,出了社会便栽进故宫的小办公室。 她天生对瓷器、珍玩、书画和玉铜便有极深的辨识能力,可以说她三十几年都在这器物四科打转,只要她说不的东西,没有人敢称是。 没想到的是穿到这莫名所以的朝代来,得靠上辈子的那么一点本事来赚银两。 书肆老板上上下下,前前后后,看了几乎一炷香那么久,才抬起佝偻许久的腰,长长吁出一口气。 他脸色泛红,两眼放光,慢半拍才发觉自己失态了,他咳了两声,像是要掩饰自己对这幅画的激赏,这太不符合他生意人在商言商的挑剔形象了。 「不知这放翁是小娘子家中什么人?」 画的末端落款写着放翁二字,笔端庄重,笔锋圆融遒劲。 「恕小妇人不能告知。」 「哦,那小娘子说的生意是?」他也不打破砂锅问到底。 「这张图老板看值多少银子?」她也不拖拉,面色坦然。 「不如小娘子开个价码。」画是好画,只是在大东朝这位「放翁」一点知名度也没有,这在价钱上可以做一下文章。 他是商人,从利字着手,谁敢说他不对? 她毫不犹豫竖起三根指头。 v第09章[02.22] 书肆老板有些色变,「小娘子这是?」 「我要的不多,三百两。」她语调轻松的像是在市场买大白菜。 这还叫不多?三百两可不是三十两、三两、三文钱,在平遥县一百多两就能买上一、二进的小院子,她好意思开口。 「八尺《天上人间图》,只要老板敢坐地起价,一千两也不是卖不出去,我只要三百两银子,并不多。」 「这……」 「我和老板第一次做生意,不好太占您的便宜,但是买卖双方要是有一方不情愿,这生意自然不能勉强。」她开始动手收拾长桌上的纸卷。 不好占他的便宜?难道她本来要的还不只这个价?这小妇人到底是谁给她的胆气? 她说得没错,这张图只要他敢卖,绝对少不了那些个自诩为文人雅士的品监家收藏,或是乡绅土豪用来人情馈赠买去,至于知名度,那根本不是问题,有多少所谓「大家」不是用炒作炒出来的? 第三章 赚到第一桶金 最重要的一点,真正的古画真伪难辨,而且历代淘洗,存世量少,不是人人都买得起的,这幅画作不论画工、构图都很精细,就连摊贩的衣角都能绘出阴阳向背,树枝的老枝新芽表现细腻,这幅画要是推出,不说小小平遥县,天下人都会震惊的。 他在思忖的片刻乐不染已经把画纸收好,看着空无一物的长桌,他有些没反应过来。 「你这是做什么?」 「买卖不成,趁着天色还早,我得赶紧去找下家。」 老板一下被噎住,接着板起了脸,「最多二百两,放翁什么知名度都没有,就要我花三百两银子收画,虽然这画的确不错,这是赔本……」瞧着她已经往外走,估计再说什么都没用,他痛心的喊道:「慢着,小娘子……价钱好谈,只是我有个条件。」 「请说。」 「我在这位放翁什么名气都没有的时候收了你的画,你不能在做了一锤子买卖之后就翻脸不认人,做人是得讲诚信的是不是啊?」 「那是当然。」 「往后小娘子再有放翁的画作一定要先往如海居送。」肥水不落外人田,他这要求不过分吧。 「正因为我讲诚信,才把丑话说在前头,要了您三百两银子,您收了我的画,为的是双方得利,我也不是那等贪得无厌的人,只要我在平遥县一天,放翁的画作你可以卖独家,给了你我不会再给别家铺子,至于往后我如果有机会离开这里,那么我说的这些就不算数了。」 她并没有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的打算,并且,人总是得给自己留后路,她并不打算一辈子都要待在这县城里,她还想去别的地方看看,一辈子那么长,谁知道以后又是怎么回事呢? 老板心道,这小丫头,哪来这么多的花花肠子,还从来没有人跟自己这么谈生意呢,这样的条件,他的心有些没底。 「你其实不用犹豫的,老板,这对你没损失,起码这几年放翁都还会留在平遥县,她的画作除了如海居又能给谁?」 这是两厢情愿的买卖,他要是觉得她的画值得,便给这个价,要是觉得不值,她也不勉强。 「行,我答应你,三百两就三百两,但,往后的合作契约我们还是要签的。」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也相信只要诚心合作,这位小娘子不是背信弃义的人。 两人都不是拖拉的人,把事情谈妥,老板起了起草契约,很快把手续办利索了。 也许,他的铺子能不能再进一步,就要从放翁的画作开始了。 一式两份的契约,乐不染很慎重的看了一遍,「那就这样,老板,就请您签字吧。」 林如海并不担心她看不懂契约,能懂绘画价值的人怎么可能是文盲白丁,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小娘子能识多少字,他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只是他一听到乐不染让他签名,就知道契约上的条文是难不倒她,要是不识字的人,现在就该让自己按手印了。 毛笔字对乐不染来说没有难度,只是为了区别画作上放翁的签名,她刻意用了左手,签好名字,又按了手印,乐不染将契约递回去一份。 当然,林老板根本没想过,乐不染的左右手都能写字。 接过庆祥钱庄银票二百两,余下的一百两,五十两兑成碎银,五十两换成一锭锭的银锭,抱着银子,觉得手里沉甸甸的,像是在作梦一样。 她知道财不可露白,借了书肆的暗房,把契约和匣子里的五十两银锭收进荷包,银票和五十两碎银藏进胸口的暗袋,确定没有问题了才离开书铺。 对乐不染来说,得了三百两,她第一件事就是替自己买两身衣裳、鞋袜、内衣,添置一些必备的生活用品,再来,也替勺娘买个两身,毕竟这些天穿的都是人家的衣裳,总是要还的……这一来,柴子哥和奶娘也不能少。 她美滋滋的想着有钱的感觉真好! 她的脚步轻快,就连单薄苗条的背影也看得出愉悦感,人还没走远,有道人影却在如海居门口站定,眼睛余光瞥了那离去的小姑娘一眼之后,再一眼,鬼使神差的又看了第三眼,黑暗的眼眸难得露出一丝的疑惑。 那苗条的身影和脚步,给他一种说不上来的似曾相识。 他看人从来看不进眼底,尤其女子,不论长相有多出众,他总是一眼就忘,偏生,他就是觉得自己看过她。 他向来相信自己的直觉,他野兽般的直觉挽救过他的性命多次,只是一个女子,有什么可在意的? v第10章[03.01] 「少君?」身后的长随康泰顺着主子的眼光看过去,乐不染的身影已经没入人群,没了踪迹。 「夜影。」连彼岸不回应他,喊了暗卫的名字。 神出鬼没的暗卫不见人影,让人只感觉到一阵风。 「查,不要惊动她。」 高处刮下来的风骤然消失。 连彼岸举步走进如海居,康泰跟着看了下书肆的匾额,就算不解,也没敢多问,主子的心思从来都不是他们能妄加揣测的,猜一百次,一百零一次都是错的,总之,跟着就是了。 小伙计正要上前招呼,却被连彼岸凉薄的一眼吓退,只敢怯怯的往里头喊了声,「老板……有贵客。」 老板头也不抬,痴迷的杵在乐不染的《天上人间图》前,敷衍的道:「你招呼就是了。」 连彼岸也不觉得自己被怠慢,他听到里面有人声,几个大步来到书肆老板面前,他身材高大,跟着俯看桌案前铺着的画。 那画一眼看去恍若繁星,从繁盛的街市到小柳桥下来来去去的渔船画舫,渔娘撑篙,水光粼粼,再到城门外越来越稀少的人烟,直到密林飞鸟远山,喧嚣跃出纸面,那么长的画卷不是山水也不是人物,是天上人间众生相。 暗影笼罩过来,终于让书肆老板抬起了头,这一抬,人顿时机灵的清醒过来,赶紧走出桌案,哈腰颔首。 他虽然只是平遥县一个书肆的老板,但是生意做久了,人的等次阶级他还是分得出来的。 眼前这男人带着天生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自从他站定,一股居高临下的压迫感便扑面而来,他那金堆玉砌的贵气,若是自己胆子小一点,绝对会没出息的腿软。 连彼岸对老板的招呼视而不见。 「康泰。」连彼岸喊道。「问,那位姑娘。」 哎呦喂啊我的少君,原来刚刚不是他眼花错觉,他们家少君刚刚真的是在盯着人家姑娘看,都派夜影去探察人家姑娘的底细了还不够,这会子还追根究底起来,这是天要下红雨了吗? 他心里打着小鼓,但表面什么都不显,「店家,我们家少君想知道方才从你家书肆出去的姑娘是为何而来?」 别问他为什么知道他们家少君想问什么,要是你从小就和自家少君一起长大,他又一直是这副不阴不阳,随便出去就得罪一票人的死德性,呃,是冷清性子,身为从小到大的长随、亲卫、发言人的他自然要肩负起重大的责任了。 「乐姑娘卖了这幅画与我。」虽然她的穿着打扮是个少妇,但通身看着却更像个姑娘家。 「买了。」孤冷的眼阵里从来就没有温度的男人,此刻眼里洋溢着他自己也不很理解的火花。 「咦?」别说书肆老板,康泰也木了。 连彼岸转头走了。 乐不染当然无从知道书肆里发生的事,她难得当了一回凯子娘,买买买买买,下手没节制的结果,最后只能雇伙计推着车把她买的东西推回柴家小院。 屋子里安安静静的,她让杂货铺的伙计把东西卸下来后,打发了赏钱,这才往屋里去,随手拿了两疋布料的脚才挪了挪……这是什么声音?这时间点,奶娘和柴子哥都还没回来,了不起家里就一个勺娘姊,怎么会有奇怪的声音? 哪知她一进堂屋,柴王氏和柴子、勺娘,一家三口居然都在,屋子里的气氛并不好,勺娘杏眼红肿,显然哭了不少时候,柴王氏也是一边的抹泪,唉声叹气,本来就憔悴渰桑的脸色更加蜡黄了,柴子则是坐在最边边的长凳上,一声不吭。 可也因为他面向着外头,所以他最早发现乐不染回来。 他尴尬的起身搓手,他个性耿直老实,即使乐不染乐意让他喊妹妹,但几日过去了,他就是喊不出口,小姐总是会让他不经意想起早夭的妹妹。 不过,要不是小姐,母亲又怎么能那么快的从丧女的悲痛中走出来,接受了小妹一出生就夭折的事实。 也许,再过个几日,那妹妹二字他就能喊出来了。 「奶娘,这是怎么了?」乐不染也不介意这些,朝柴子点了点头,没问他这时分怎么人却在家里,倒是勺娘见她回来,捣着脸,头也不回的跑回了房间。 柴王氏连忙摆手,「能有什么呢?一把年纪了,就是不像话的闹情绪,别理她。」柴王氏闪避,家丑有什么可说的。 不想说吗?乐不染对别人家的私事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想法,等他们想说的时候自然她就会知道了。 柴王氏用裙兜两三下抹干了脸,打起精神,「我听勺娘说你出门去了,这是去哪儿了?」虽然说她是小姐,自己是下人,管不着她,但是这两天她也看出来了,这位四小姐是个不拘的,想去哪就去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看似一点都不用她操心,却也让人操心透了。 邻里街坊对陌生的脸孔总是好奇的,在这县城,谁家的鸡下蛋都能说上半个月,谁家养几窝猪仔都能打听得清清楚楚,何况她还是个大活人。 这孩子倒好,见了人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该寒暄的寒暄,从没当自己身分敏感,闭门不出啊什么的,没这回事! 三姑六婶七姨婆的街坊,见她没什么心眼,小嘴也甜,凑上前就问她小小年纪怎么就梳了妇人头,可是成亲了?夫君是干什么的? 她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告诉人家她是寡妇,丈夫死得早,就留下她一个人,夫家娘家都不要她,日子过不下去只能来依亲,投靠柴王氏一家,语气也不见怎么可怜,却哄得那些人都信以为真,除了感叹她的家人无情无义,也说柴王氏仁义,居然收留这隔了好几房,什么丈夫的表舅的姨母的婶婶……的亲戚,换成她们,可不见得肯当这冤大头,毕竟多口人,就少份口粮,家家户户谁不这么紧逼着过啊,哪来的余粮? 只是这寡妇啊,年纪轻轻的就成了破鞋,日子还长得很,没人敢娶她,将来可怎么办? 真是可惜啊,一个白白净净,眉是眉,眼是眼的姑娘家,笑起来水润带闪,虽说瘦弱了点,要是能好好养着,应该也能有个好将来的,只是,现在说这些都无用了,都嫁过人了,还死了丈夫的女人能有什么盼头? v第11章[03.04] 这年头,不管什么原因被休弃,错处都在女人身上,所以很多女人即便在夫家被逼得日子过不下去,宁可自杀,也不提休离。 也因为这点同理心,柴王氏附近的邻里们对乐不染倒是颇为善意。 柴王氏感叹之余,又见她手上两疋丝绸布料,心里咯噔一下,她不会一个早上不见就把手上所剩无几的银两都花光了吧? 想想她昨天的作派,这也是有可能的事,头不禁有些晕眩了。 乐不染没有回应柴王氏的话,转头轻笑着,「柴子哥,劳驾你把外面的东西都搬进来好吗?」把布料往桌上一放,自己去倒水喝了。 在外面跑了小半天,还真渴了,连续喝了两杯的白水,柴子已经一脸惊讶的把外头的东西或箱或木匣子、油、黄草纸包都提了进来,一样样堆在方桌上。 柴王氏已经不会正常的说话了。 「你这没有节制的丫头,是把几家铺子都搬空了?」败家女三个字都在舌尖了,就是吐不出来。 乐不染从大大小小的箱盒里搬出一大一小,「这两个是我的,其他的,你们自己分了吧。」 柴王氏母子当场石化。 米面粮油菜布疋糖盐酱醋就不说了,还有夏被、蒲草蓆铺,那些大大小小的盒子都是些什么?居然都是他们母子仨的? 「对了,柴子哥,那套文房四宝是要给你的,我昨日不是向你借了笔砚?我用着还挺顺手的,就不还你了,奶娘,这六月的天热得人睡不着,勺娘姊女红了得,那藕色和湖蓝的丝绸听说是杭绸,轻薄柔软,您让她自己做两身衣裳,至于您,我给挑了杏黄色,一事不劳二主,也让勺娘姊给您做个两身,至于柴子哥的衣裳在盒子里,是淞江的飞花布,铺子的老板说这布料精细洁白,我摸着料子也不错,柴子哥你也知道我的女红不能看,只能用买的,款式要是你不中意,赶明儿个我再拿去换。」 给他置办衣裳、买文房四宝?柴子懵了,他长这么大也只有他娘得空时会给他裁缝两身衣裳。 「你这孩子,到底是哪里来的银子?」杭绸……绸缎布料啊,哪里是他们这样的人家穿得起的?年节时身上有件厚实的棉衣就很不得了了。 还有被子,买些棉花回来絮絮边,用旧被套装进去也就是了,谁家的被子不是妇人们自己动手缝制的,一床被子也算是好东西了,她倒好,一买好几床,这是将他们全家挨个的分都备上了,这孩子,叫人想骂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柴王氏激动的说不话来。 这一夜,不说柴王氏枕着芯子装了蔷麦和决明子的新枕头,盖着柔软的新被,听着夜里的虫鸣声,枕下的清爽和身下的舒坦,虽然不清楚具体是什么时辰睡着的,但睁眼看到天光微亮时,柴王氏笑了。 她一直有睡不好的毛病,家里两个孩子让她操碎了心不说,家里的经济重担又扛在她一个人身上,自从老头子过世后,她独立承担至今,第一次觉得睡得很沉实,很安稳。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花了这么多的钱,乐不染知道奶娘一定要问的,大家都住在一起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我不是画了一幅水墨画吗,今儿就是拿它到画铺换钱的。」 「那玩意居然能换钱?」柴王氏大字不识一个,勺娘也一样,只有柴子这要顶门户的男丁去私塾识过几天的字,也就是说他们一家三口都是靠着天生韧性的本能在过活,能得温饱已经很不容易。 柴王氏想起昨日小姐为了那幅画足足折腾了四个时辰,心疼不已,但是那样一幅画就能换回来那么多东西,难怪当年柴子爹坚持要让柴子进私塾去读书识字,后来要不是她一个寡母无力供养两个孩子,也不至于让他停了学。 贫家穷户,哪有比吃饭活命更要紧的事。 「对了,说到银子,」乐不染从荷包里掏出两个十两的银锭,一个十两的碎银,「这三十两是我这个月的生活费,要是不够,奶娘尽管跟我说。」 拿出生活费来,她是为了自己,这些天她真的吃够了粗粮混煮的膜馍配酸万头、以及柴王氏卖剩下腌渍的鱼肉,她不是不知道大东朝的小门小户一年到头是难得有一顿干饭吃的,平时有一碗稠粥就很了不起了,这粗粮馐馐恐怕还是因为她的到来才有的待遇,但是她私心觉得可以吃得更人性化一点。 没钱的时候有没钱的吃法,如今有了银子,在吃食这方面就没必要再苛刻自己,毕竟人是铁饭是钢,有了健康,才有拼搏的力气不是?省过头,就算有了钱没了健康也没用。 最惨的是,没钱也没了健康,那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白搭了。 其实一刚开始,她对这时代的银钱是怎么个算法,一点概念也没有,像她典了那便宜娘给的金簪,簪柄不值什么钱,只有簪头薄薄的几片金叶子,换了二十两银子,买了几枝狼毫笔和图纸,她还是挑最便宜的买,狼毫一枝就要一两银子,宣纸便宜些也半两银子,她这才明白,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贵得有多离谱,许多人连买都买不起,一户人家要供出一个读书人有多不容易,倾家之力都不见得能做到。 像柴家。 而原主的原生家庭,乐林氏偏心到找不到北的作为里,所有的兄弟都是为了乐启开而存在的工具,除此之外,一文不值,而这些还不是想供出个官人来。 可柴家与她不过是最寻常的雇佣关系,甚至在揭开这层布之后,南桥北路,两不相干,可就因为那喝过几年母乳的感情,柴王氏毫不考虑的收容了她这被家族放逐,无处可容身的弃子,给她温饱,给她关怀,收留无处可去的她,单是这点,乐家拍马都比不上,可她也不能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些好,她不知将来能不能加倍奉还,但在她能力范围内,愿意给予一切她能给的。 「我怎么能拿小姐的银子?不行的……」柴王氏很不安,直搓手,人也没清醒过来。 三十两,她就算卖鱼卖上一年也挣不到这么多的钱,这孩子却说这些银子要给她?还用什么生活费做借口。 「我挣了钱孝敬您一点东西,您就痛快的收下,至于银子,我力气小,做不来挑水劈柴的活,也不懂洗衣做饭,但我也不能在奶娘家白吃白喝,这些钱不多,往后我三个月就给您这数目,您觉得可行?」 「行行行……要我说,给太多了,你这孩子,不管画卖了多少钱,要先攒起来,任何时候有个急用也才不心急。」柴王氏拍着乐不染的手背,觉得既窝心又心酸,还有更多道不明的激动。 这孩子是知恩的,那些个乐家人怎么就半点不知道这孩子的好? 「来来柴子哥,你先把奶娘的这一沓收去她房里摆着。奶娘,我肚子饿了,什么都没吃,您有没有给我留午饭?」乐不染朝着还木立当场的柴子眨眼,挽着柴王氏的胳膊进厨房去了。 「有有有,给你留了一大碗的臊子面、圆肉瓜条和一小钵的水煮鱼。」 「奶娘,我们明日吃芋儿鸡吧?」某人在拟菜单了。芦花鸡肉滑润可口,荔浦芋头软而不烂,尤其是母芋,可微辣,可麻辣,只要有这一味上桌,她能吃得下好几碗饭。 v第12章[03.10] 「行,地窖里还有几条芋头,赶明儿个我让勺娘去向隔壁的李大娘买只鸡回来,咱们煮鸡吃。」 「咱们这买得到芦花鸡吗?」没有广西的荔浦芋头,要是能有产于山东的芦花鸡也能将就一下。 祖父闲暇最爱带着她去探索美食新大陆,不管是深夜幽静的偏僻巷子角落,新开要大排长龙的馆子,都有他们祖孙的足迹,祖父总说多旅行、多吃美食,可以打造不生病的体质,又或许和美食的相遇,一生只有一次,才能培养出对食物的品味。 但是,这些东西要是都在无法成立的条件下……人嘛,能屈能伸,普通的鸡,处处可见的芋头,只要有好手艺,也能煮出美食来的。 柴子看着一老一少进了厨房,有那么瞬间的错觉,他居然觉得娘和不染小姐更像一对母女。 他隐约还能听见她问娘今日鱼市的生意可好? 娘模模糊糊的应了什么,声音是愉悦的…… 他的记忆里,很少见到娘笑,她和城西大部分的市井妇人没有什么两样,总是从早忙到晚,年纪看着不大却已经有些驼了的背,一年比一年还多的白发,一心只想着如何让一家温饱的生活愁苦带走了她的笑容。 可四小姐来了,奇异的让娘的脸有了阳光,让冰冷的人心变得温馨。 他娘,笑的次数变多了。 柴子带着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松懈,低头将桌面上的杂货分门别类,分送到了柴王氏和勺娘共同的主屋,最后珍重的抱着新褥子和文房四宝进了自己的房间。 满天星夜,皓白的上弦月光似有若无的照进乐不染的房间,映得满室清亮。 新被子、新凉蓆,她洗了浑身舒畅的热水澡,身上也一身的新,对于她每天都要洗澡沐浴这件事,勺娘一开始是有些微词的,毕竟,柳巷的水井是公用的,想用水,就得去到大杂院的广场去提,不说来来去去的功夫,烧水还要费柴火,所以,柴家人忙碌了一天,顶多就泡个脚,洗把脸,隔个两天,擦个身子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偏偏身为寄居米虫的乐不染没半点自知,天天要洗澡,这不惹人白眼? 她能理解勺娘的辛苦,男人在外头打拼,看人眼色不容易,可女子守在家里也没轻松多少,家里庶务多如牛毛,谁活着都不是容易的事。 她今日给的生活费里,多少有些贴补勺娘的味道,至于勺娘体不体会得到,这就不管了。 挂好了蚊帐,房屋角落还点了艾草驱蚊,艾烟袅袅,今晚应该可以睡一个穿过来后没有蚊虫叮咬的好觉吧。 她可以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是讨厌蛇和睡不好,睡不好,是女人美容的大敌,乐不染心想,改明儿个一定要问一下柴子哥这附近哪里有藿香、香茅、薰衣草、薄荷还是菖蒲、夜来香这类能防蚊子侵扰的植物,要是能在屋子前后种上一圈,既能享受沁人肺腑的花香,还能防虫,一举数得。 再置口大水缸,缸里养青蛙,蚊子贪阴凉,一飞近就成了青蛙的口中餐,嗯,不坏……是啊,人只要肯努力,日子又能坏到哪里去? 再坏,还能坏过一周前的那个十四岁就被安排嫁人,还嫁了个糟老头,玩绝食玩掉小命的乐不染吗? 但是没有原主,又哪来的自己? 她不是什么胸中有丘壑的君子,也没想过要做什么顶天立地的人物,最好能当个混吃等死碌碌无为、肆意妄为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人,但是这种事说起来容易,要是没有大把的银钱来铺垫,难道喝白开水过日子?这是想醉也醉不起来吧? 所以在这之前,她得先设法找到立足点,脚根站稳了,再谈其他……放翁吗?不是替她赚到了第一桶金? 她并没有打算密集的利用放翁来牟利,她一个什么靠山都没有的小女子,久久推出一幅画,激不起什么浪花,人家不会注意,也不会说什么,可出头鸟就不然了,在这没有着作权,没有出版法,没有人权的地方,什么都没有的人,安分守己,谨小慎微,才是王道。 她胡思乱想,想得昏昏欲睡。 喀。 有什么砸中窗子的声音。 眼中的睡意顿时褪得一干二净,她尽量不弄出声响的翻身坐起,悄悄的穿上鞋子,手往枕下摸去—— 她的危机意识很强,在这龙蛇混杂的城西柳巷,她从来不会以为上有片瓦,下有门板就能防得住有心人,权贵人家有的是护院家丁看门,柴家可是连条狗也没有,没有自保能力,天真只信朝廷的治安是没有用的,没看见所有的影片警察都是在片尾最后才姗姗来迟的吗? 她就这样坐着,久到已经开始怀疑人生,喀地,第二块石头这回打中窗棂。 「屋内的姑娘,可否请出来一见?」中低音,陌生男子的声音。 「我说不行,你就走人吗?」说见就见,你是谁? 外头静了一下。 「除非姑娘想惊醒屋子里所有的人。」这回,换了一把更加低沉,甚至魔魅,带着不容拒绝的声音。 乐不染一凛,来人居然有两个? 她飞快的把自己这些天的行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想不出来自己哪里有出格的行为招人注目了? 母汤啊。 自己这距离美貌有八千万光年的脸蛋,营养不良的小身板,应该不会有人看上眼,更不可能是为了财,她出门穿的可都是勺娘的旧衣服,飞快过滤种种不可能,她也不罗唆,刷地打开了窗户。 窗,小得很,只够她露出小半身。 v第13章[03.14] 第四章 与神秘公子的交易 月色清明,照在窄小的庭院里,奇异的彷佛给所有的东西都打上了一层白霜,包括那个一半浸润在夜色里的男人。 说也奇怪,明明光线没有好到足够看清这个人的五官容貌,他光站在那里,但乐不染就没能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到貌似长随的另一人身上。 「如果翻墙只是为了要问路,出了巷子口,左转第一条街直走,右边数过来第一家是里正的家,不客气,不送!」两个眼生的大男人「迷路」迷到姑娘家的小偏房来,到底是真心迷路还是蓄意迷路?有待商榷。 所以,对他们客气,真没那必要。 「要不是知道你住在这,谁耐烦没事翻墙玩?」在康泰眼里,敢对他家少君不敬的人,这世上是不存在的,要不早翘了辫子,要不没出生,这姑娘到底是没眼光,还是无知者无畏? 乐不染眼神戒备,手往放在袖子的匕首摸去。 果然是冲着她来的。 那日她出了如海居,第一站便去了打铁铺,精钢的匕首不同于一般铁器,这把刀就花了她二十两银子。 「我数到三,你再不走人,我就要喊了,到时候你也别想落着什么好。」她的习惯向来是从最坏的恶意揣测一件事,况且夜半出没的,能是什么正经的善良之辈? 康泰还想说话,却让连彼岸一个眼神喝止。 他走向前两步,黑发、黑袍,双腿劲实修长,他立在月光下,明明月光那般的亮,可他的眸却仍像是沉在黑夜里,望不尽的冷漠,和看不透的孤冷,如同天边最冷冽的一颗寒星。 「姑娘,请问贵姓?」尽管康泰已经从书肆老板口中得知她的名字,回禀了他,再问一遍,为的是确定她是不是他想的那个女子。 他的声音在奇异的夜带着奇特韵味的磁性,被夜风一送,彷佛声音都融在风里,令人难忘。 「要问人家的名字,不知要先报上自己的吗?」乐不染没好气的说。 夜里,微风清凉,屋里一灯如豆,披着一头青丝的女子眉眼看不清晰,但烛光却映得她周身似起了一层淡淡的暖黄光晕,垂在肩头的发丝看似乌黑柔软,看似恬静,不料却很是伶牙俐齿。 男人看着她,眼神沉沉。 明明是很普通的一句话,他却想了很久。 这人看着就是个惜话如金的人,既然不想解释,也不想通报姓名,她决定关上窗户,熄灯睡觉才是王道。 看他这通身气派,也不像会硬要撬门墙进人家家门的人。 「连彼岸,你呢?」 「乐不染。」乐不染也学他惜话如金。 「你是乐家人?」他的声音始终微凉,带着漠然。 「你和那一家子有什么关系?」她竖起了戒备,原来是一丘之貉,可惜了这副好皮相。 她真的是那个被乐老太太赶出家门的大归姑奶奶,细雨蒙蒙的那日,从他眼尾余光掠过去的那片衣角,是她的。 再见,在书铺外,她留给他的仍是背影,他甚至没看清她的脸。 这回,第三次见她,总算解了他心底的疑惑。 「就避雨借宿了一晚。」 他借宿的那天,不会刚好就是她被赶出家门的那天吧?她隐约想起来,乐府那天似乎是来了了不起的客人,乐林氏没空管她,才叫婆子随便的把虚弱昏沉的她架出门,丢弃在外。 托了他的福,他在乐林氏还没想妥怎么处置她的时候出现,否则毫无反抗能力的她,只有被遣去家庙或是更不堪的地方的下场了。 「所以连公子是为了什么而来?我已经不是乐家人,有关于乐府的事,小女子什么忙都帮不上。」 连彼岸定定看着她,黑夜般的眼阵彷佛会将人吸进去,他性情冷淡,与生倶来冷漠肃杀的气度,往往一眼便会叫人腿都站不住,而他对着她这么长时间静止而专注的凝望,即便腿脚不软,也该心头小鹿乱撞了吧。 只可惜,他遇见的乐不染是来自后世哀豆、小鲜肉满天飞的时代,灵魂年纪早就过了发花痴的年纪,而且她从来都不是外貌协会的人,至少对皮囊看得不是那么重要,对于连彼岸她是好奇多过于对他容貌的关注,因此,眼神清澈,不见半点惊艳和爱慕之情。 「不是。」 不是什么?她一下没回过神来,他不是想问她关于乐府的任何事? 「我问一句,公子你回应一句,我若是不问,你就装聋作哑,既然没什么重要的事情,那么,就别浪费彼此的时间。」她作势要关上窗户,打算走开。 「哎。」 她走得很坚决,身后却有人一个箭步拉住了她的手腕。 她转回头,先看向自己的手腕,连彼岸也看着她的手腕,像是完全没想到自己会出手,可他并不打算放开,力道还微微的收紧,生怕他一松开,她当真走了。 v第14章[03.17] 「公子有话直说了就是。」吓死宝宝!一下、两下,挣不开,她心里有气,口气凶巴巴的。 长身而立的男子微微侧首,他看着自己以一别扭的姿态握住人家姑娘的手不放,她的手腕真细,他只用大拇指和食指就能圈住。 隔着不大的窗台,少女裸露在外的肌肤裹了层珠光似的,许是月光和烛光给他的错觉,连彼岸竟然觉得穿着浅绿衣衫,散着一头不是很丰盛黑发的她,如在画中。 心跳在这样的缄默里漏跳了一拍。 这画面,这简陋的偏院,却像是被人画下一笔淡淡的温柔。 康泰多此一举的捣住自己的眼,他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有、没有……眼疾发作真是糟糕的事。 「『放翁』是姑娘的别名?」他放开那纤细不盈一握的手腕,虽是隔着布料,在离开的刹那,指腹还留着属于姑娘家的触感。 他垂下的手,握成了拳。 乐不染多看了他两眼,内心也不纠结,爽快的认了,到底人家都找上门了,就不用多此一举的否认了。「公子买下了放翁的画?」 心底微微的诧异是没想到那幅画不到一天时间就卖了出去,亏她之前还几度小担心了一下,担心那幅画要是卖不出去,书肆老板可要怨死她了。 「是,我觉得上头的字好。」 乐不染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不是觉得构图活泼有趣,人物精彩生动,是因为上头的签名? 这审美观,该怎么说?说他慧眼独具,未免诛心,说他没眼光,人家买了她的画,觉得她字好……扪心自问,青菜萝卜各有所好,就当是赞美吧。 「那公子寻来为的是?」 「下月下旬是祖父的寿辰,想求放翁一幅字回去当成寿礼送给祖父。」 哇,二十七个字,没想到这人也能一口气说上这么长的话,其实不只有她哇而已,康泰也掉了下巴。 少君被什么附了身?他跟着少君几乎半辈子,他可以用他康泰的人格保证,少君说过的话,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个字,这回破了纪录,老太爷要是知道不知会做何感想? 「放翁写一幅字需要多久时间?」 「我还没答应要写。」任何能赚钱的机会她都不想放过,只是她原先的计画中,并没有打算频繁的推出放翁的作品,再来,这人实在又呆又萌又逗,她忍不住想逗逗他,就算不能逗他笑,惹急了也好,总而言之,她就想看他除了面瘫之外的表情。 连彼岸望着她,看出少女眼底戏弄的碎光。 他手一招。 康泰过来,双手奉上一小雕花匣子。「姑娘,这是订金,大面额五千两银票,三日后来取书法,再奉上五千两,可行?」 乐不染只瞄了匣子一眼,这是改拿银子当攻势,拿钱砸她? 嗯,砸得真好!她喜欢。 「我被夫家休离,你称呼我乐娘子便是。」在外头走动多了,知晓外头对女子的诸多不公,尤其一个被夫家休弃不要的弃妇,要不是柴家给了她一块可以庇护的屋瓦,她可能被排挤、欺负的更严重。 光凭她一人之力是改变不了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要在这女子地位低下的时代生活下去,只能护好自己,随波逐流。 弃妇难听吗? 这并不是没有选择的选择,没有选择的选择,从来都不是选择。 比起寸步难行的闺阁淑女,对她来说,已婚身分方便行事多了。 连彼岸脸上原本淡淡示威的意味并不明显,尽管只是一眼,但乐不染看得出来,他这拿银子打人脸的奸计,非常的恰到好处,因为她吃这套。 只是当他听见乐不染要人家称呼她乐娘子的时候,像是想到什么,脸上微微闪过一种不知所以的情绪。 乐不染觉得这会儿他看起来倒像个人了。 他抱拳,莫名坚持自己坚持的。「就请乐姑娘临摹一篇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帖。」 天下人皆知,他那三朝元老的祖父对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情有独钟,几乎到了惜之如命的地步,寻常物件再难讨好,他这一趟出来办差,来回费去时间颇多,眼看祖父的七十大寿在即,从那幅《天上人间图》得到了灵感,若是能顺道带回寿礼,书法与画作联璧,挨的骂应该会少一点吧。 乐不染一心扑在生意上头,没去注意连彼岸对她的称呼。 重金必有要求,要求必然刁钻,就知道银子不好赚,尤其这么爽快拿出大笔银子来的人,这不是挖了个大坑等着她呢。 这世间,那些个文人雅士,高官权贵,谁不知道王羲之手书的真迹已随唐太宗葬于墓中,后人能看到的全是摹本,这些摹本里又以唐朝冯承素的「神龙本」最令人称道。 「神龙」是唐中宗的年号,摹本上也有年号小印真迹得名,被认为是冯承素奉圣旨于兰亭集序真迹上所摹,应该是最接近真迹的摹本。 这完全就是一种没鱼虾也好的心态。 第15章 现今的人很难想像真迹的字有多美,美到使一代君王迷恋至此,甚至要带进墓里去,永绝于世,其实这所谓的「天下第一行书」其实是篇王羲之酒后的草稿,总计三百二十四个字,只是这位书圣酒醒后,曾经试图把原文重写好几回,只可惜都没有在兰亭集会时写得好,又因为唐太宗李世民对王羲之如痴如醉的迷恋,那时的长安城一夜间就冒出成千上万的王字真迹,外地的收藏也如潮水般的涌向京城,几位老臣为了监定真伪争得面红耳赤,最后也只能一网打尽,全部献给了李世民。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不论时代走到哪里,这样的人不管世代如何更迭,只有多没有少过。 李世民把王羲之捧为千古一帖,这故事,乐不染从她祖父口中听了又听,有一天,祖父酒兴一来,喝得微醺,神神秘秘的从保险柜里拿出层层包裹的东西来,是一叠分层叠放,比保护什么古玩奇珍、国家宝藏还要慎重的石刻摹拓本。 祖父说,那便是王羲之的神品「兰亭集序」的石刻摹拓本,虽是石刻摹拓本却是真迹。 她从来不会质疑祖父的话,祖父从不诓她,祖父对王羲之的喜爱,要她来说并不亚于唐太宗,痴迷程度甚至将兰亭集序的每个字,勾、撇、捺,翻来覆去研究个彻底。 这几片薄薄的石刻拓本,是祖父年轻时,去古玩市场时买回来的,除了她,就连她的爸爸都不知道祖父有那么件宝贝。 「看在公子的诚意上,我多问一句,不知公子要的是冯承素的神龙摹本还是王羲之的真迹摹本?」乐不染眼色清明,十分的淡定。 康泰听得一头雾水,但连彼岸倒是听出她的话中有话。 「王羲之的真迹摹本?」冯承素的神龙摹本已经够逼真的了,莫非? 「不论是冯承素抑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由放翁来写就只能是摹本。」 「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若是王羲之的真迹摹本,价格上又要往上提一提,更重要的,收礼的人要是不满意,我保证将银子全数退还。」 这不怕吹破了牛皮? 乐不染淡定得很,可连彼岸却淡定不起来了。 他不可思议的看着乐不染,这是第一回,他看不透一个女子。 乐不染才把窗户关上,就听到门板剥啄声。 「不染妹妹,我可以进来吗?」是勺娘带着试探又微扬的声音。 「勺娘姊进来吧。」乐不染一点睡意也无,心里正盘算着有笔大进帐后可以撒开手脚做点什么,对她来说,银子放着就是放着,也不会生出钱子钱孙来,再多也没用。 所以,投资就变得很重要了。 「我以为妹妹睡了。」勺娘手里捧着两块布料,是白天乐不染送的藕色和湖蓝丝绸。 乐不染随手剪了烛心,让烛光剔亮些。「我是夜猫子,不过子时不上床的。」 「夜猫子是什么意思啊?」勺娘珍重的把布料放下,怕粗糙木桌的小刺勾了丝绸料子的纱,下头还郑重的用一块粗麻布给铺垫着。 乐不染干笑两声,「呵,我的意思是我像夜鹭一样喜欢昼伏夜出,以前在家时习惯了到处磨蹭,回过神来半夜已经过去。」打着马虎眼过去,「不知勺娘姊这么晚过来为的是什么?」 「不染妹妹送我这两块料子,我很是欢喜,可是,你送我这么好的料子,自己穿的却是成衣铺子的成衣,太让我过意不去了,这块藕色的料子我瞧着适合妹妹的肤色,要是不嫌姊姊的女红没有外头的绣娘手艺好,就用来给你裁制两身外出衣裳可好?」她爱惜的目光从布料上掠过,显见十分喜欢。 「我这不是惫濑吗,只想着省事,想着成衣铺子方便,想挑什么款式没有,其他的倒没有想那么多,料子是专程为姊姊姊买的,你想做什都随意,给我倒是不必。」料子是就着勺娘的喜好去挑的,没道理又穿回自己的身上。 勺娘喜不自胜。「那我就收下了,你瞧瞧这湖蓝色多美,像夏天亮敞的晴空,要是用来给孩子做成半臂,再绣上不同的福字,穿在身上该有多舒坦,至于这块藕色的就给咱们姊妹做成裙子,你我各一件,穿出去人家一看就知道我俩是姊妹,你说可好?」 乐不染点头称好,以她一个现代人的眼光看,勺娘的女红没话说,刺绣功夫嘛,美则美矣,就是少了几分灵活度,只是,慢着,孩子? 勺娘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局促的摸着脸腮,动了唇,未语眼眶就先红了。 哎,她什么都没说就把人弄哭了,这下可怎么办?她最不会安慰人了。 乐不染无声的递过去自己的帕子。 勺娘揩了揩眼圈,「娘总以为把这事瞒得滴水不漏,只有天知地知,还有我们娘儿仨知道,其实我心里明白的很,我一个未婚却挺了个大肚子的女子,再怎么遮掩,又瞒得过谁……我夜里总是想我的廷哥儿想得睡不着,只能拼命的拿绣活回来做,我以为我们母子的缘分也就这样了……」 她到乐不染这里来,不是为了诉苦,也没想过可以从她那里得到什么,实在是心里太苦了,话匣子一开,积压在心里多年的苦楚委屈便如滔滔江水奔腾而出。 女子有孕,反胃恶心,月分一大,行动不便,左邻右舍住得近,根本瞒不过谁,虽说没有哪户人家吃饱撑着盯着旁人的家生事,但是真要有个什么,要做到一手遮天,像柴家这样的贫户人家,哪有这么容易。 「白日里,勺娘姊就是为了这事抹眼泪?」未婚生子啊,想不到看着保守谨慎的勺娘胆子这么大,这是有多喜欢那个男人?又或是年少轻狂,只想着一晌贪欢,压根没考虑过后面要承担的是什么? 年轻男女相爱,干柴烈火,在现代都是政府解决不了的社会问题,在这里,即便礼仪规范严峻,对女子尤为苛刻,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男欢女爱有了孩子,只要有心迎娶,谅也生不出什么事,勺娘这事,显然结局并不如人意。 原来,与她两情相悦的男子叫孙迟,是个童生,孙家家贫,孙母一心寄望在儿子身上,希望他能夺得秀才功名,甚至在之后的科举之路能青云直上,因此对家世也是一贫如洗的勺娘不只看不上,还多次阻拦,两个年轻人只能偷偷私下的来往。 哪知孙迟一举拿下秀才之名,要知道秀才是有许多特权的,能够当上秀才在地方上就已经是个人物了,拥有秀才功名,可以免赋税徭役,见县官不跪,就算无法再前进一步,社会地位也是超然的,随便想捞个族长、村里长来当,一点难度都没有。 偏偏当时的柴家,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境因为柴父一场大病,每况愈下。 没多久,孙迟整理行囊,去了省城参加秋闱乡试。 第16章 一般来说,一个县城能有几个秀才老爷已经很了不起,要是能考上举人,是可以算做地方官政绩的,更别提考上举人,那就正式踏入「官」的行列,对老百姓来说,已经属于大老爷等级的人物了。 孙迟中举的消息传来,轰动整县城,孙母干脆卖掉所有家当,举家搬去了省城,对她来说,小女儿家的那些个情情爱爱都没有她儿子前途重要,等儿子走上仕途,想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 勺娘和孙迟的感情就这样被硬生生的斩断,而柴父终究没能挨过这场大病,没多久也撒手人寰。 孙迟拍拍屁股走了,勺娘又历经了父丧,很迟才发现自己没来月事,她没敢声张,又等了两个月,这才悄悄的把自己有孕的事告诉柴王氏,柴王氏一掐日子,这孩子想堕掉它已经不可能,在愁眉苦脸了好几天后,果断的掏出十几年来积攒的私房,将勺娘送到了远亲家去待产,直到足月生下孩子,便作主送给了隔着好几个山头的人家收养。 勺娘如何的伤心欲绝,思念孩子也都是后话了。 几年过去,却转折听到那户收养廷哥儿的人家因为有了自己的孩子,日子一久,越觉得廷哥儿碍眼,便动了想卖掉他的主意。 勺娘听到这消息整颗心都碎了,辗转托了熟识的人去探问,告诉对方她想把孩子接回来,不料对方一知道是生母想要回孩子便狮子大开口,要孩子可以,拿银子来赎。 更夸张的是,对方不知从哪里得知勺娘未婚生子的事情,拿这件事当威吓的话柄,若是柴家不照他们的要求给银子,就要把廷哥儿的身世公诸于世,让所有的人都知晓他是奸生子,他的生母有多么的不知廉耻、失德和不贞。 老实的一家人愁了、怕了,坐困愁城,这一来别说妄想把孩子带回来,就算带回来,孩子的将来呢?一旦事情闹大,因为蒙羞自辱的柴家也可能因为这件事,无法在县城立足了。 一家人愁得头发都要白了,却没有人敢在乐不染面前表现出分毫来。 「你想把孩子接回来?」乐不染先要问清楚勺娘的想法。 她点头。「我弟和娘还有我自己把这些年一分一毫攒下来的钱都拿了出来,可是怎么凑也凑不出来对方要的一百两,娘说,要不就把屋子给卖了,地皮好歹值些钱。」 这已经不是狮子大开口,是贪得无厌的讹人了,虽然说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但是一百两,怎么不去抢比较快! 「就算卖了屋,把银子都给了那户人家,不怕对方食髓知味,拿你们当提款机?没了银子,你以后拿什么养孩子?跟着大人饿肚子?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还是跟着你们去流浪?睡大街,歇破庙?」虽说一家人能团聚比千金万银都值,就算日子再艰苦,心底只要有阳光,总能走出阴霾,但凭什么一家人做得要死要活,却便宜那些贪婪又无耻的人。 她以为万不得已非要给,多少给点辛苦费也就是了。 勺娘听乐不染这通分析下来,虽然听不懂什么叫「提款机」,但意思隐约是明白的,她脸色变幻,表情凄楚。 老实说,乐不染也知道自己为难勺娘了,对一个一心想把孩子要回来的母亲而言,她的话等于在寒天里泼了一桶冷水。 乐不染看不得这样彷佛被抽干生气的勺娘,她放软了三分语气,「这件事你再多想想,考虑得仔细一点吧。」 勺娘失魂落魄的走了,连料子都是乐不染提醒才抱走的。 连着两天,乐不染也没闲着。 工欲善其事便要利其器,答应了连彼岸要把王羲之真迹摹本的《兰亭集序》写出来,便要知道这幅字用的是什么纸和笔,要是连这点都做不到,字写得再好,很快也会被人识破,更别提什么价值了。 在后世,同样是珐琅彩瓷,在瓶底下印上「大清乾隆年制」是作伪,但若堂堂正正的题上自己的名字,那便是高仿的艺术品。 在这时空,也是同一个道理,哪来那么多的真品古董,即便是有,市场也就仅限于一小部分的人,更多的人拥有不了那些天下奇珍,如果打造高端品牌,走古代的高端市场,成为皇室贵族、高官富商争相收藏品,照样能拓展出广阔的市场空间来。 她去买了鼠须笔和蚕茧纸。 所谓的蚕茧纸,是利用缫丝的下脚料,连同浮在水上面的的蚕胶,用草帘子抄出,滤去水分,晾干后便成了纸状的薄片,就是絮纸,也叫蚕茧纸。 鼠须笔就是黄鼠狼尾巴加兔毫制成的毛笔。 东西买回来了,她看见柴王氏坐在堂屋的大桌子旁边在纳鞋底,这可不是好做的活儿,先得用家里的旧布打鞋样子,一层层的涂着浆糊,把千层鞋底子弄出来,再把麻搓成麻线,用顶针、锥子,一针针、一线线把麻线穿过去,把纳好的布鞋上鞋帮,这没一把力气是做不来的。 乐不染是穿越过来的主儿,压根不知道做鞋子这么麻烦,她只知道这不是什么轻省活,手可疼着的。 「好不容易集市休息,您怎么就纳起鞋底了?」 柴王氏手上也没闲下来,把乐不染好说了一通,说买的鞋子又贵又不舒服,完全是浪费钱。「都怪奶娘粗心,之前忙着家里的营生,没注意到你的鞋都磨平了底,我瞧着你虽然买了新鞋子,也不怎么合脚,得重新做。」 听到柴王氏的话,乐不染又朝鞋底看了一眼,可鞋底是要用旧布黏好并晾晒的,奶娘的手里怎么会有现成属于自己的鞋样子? 乐不染很诧异,见柴王氏不说话,她仔细的看了那鞋底,发现了些端倪。「奶娘,您不会把勺娘姊准备的鞋底修了,给我做鞋子吧?」 鞋底明显是后包上去的包边,包边的料子显然比原先的布料要好上许多。「我都买了新鞋,您怎么就把给勺娘姊的鞋底给剪了,剪了多可惜。」 「你瞧你那鞋都把脚跟咯红了,不合穿,也不吱声,你勺娘姊有的鞋子穿,不急,等家里又有了旧布,奶娘再给她做。」 乐不染顿时有些鼻酸。 奶娘能舍了女儿的东西给她用,但她这是抢了勺娘姊的东西,她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乐不染知道情谊就是这样处的,彼此互相惦记,互相付出,你对我好,我难道还会不付出真心吗? 为了这双鞋,勺娘和廷哥儿的事看起来她得管上一管了。 就当回报奶娘的心意吧。 第17章 第五章 连公子的情愫 第二天,她就着油灯一鼓作气的把王羲之真迹摹本《兰亭集序》给写了出来,笔墨未干,笔才搁下,腰还来不及伸上一伸—— 「乐姑娘。」 有人这回连石子也不扔了,轻盈如一片竹叶的飘进了乐不染的屋子。 他还是一身的玄黑,进了屋也不吭声,阳光照不透他沉黑的眉眼,就那样盯着和几天前又有些不同的乐不染。 她还是那张小小的瓜子脸,虽然就几天时间,但她脸上已经不见蜡黄苍白,修长的柳叶弯眉,水灵晶亮的杏眸,逐渐有了少女该有的姿态。 看似为了书写方便,她穿着一件月牙色的窄袖半臂,不合宜的露出一节藕般的白臂,还有老让他看不顺眼,很想动手把它拆了的小髻。 按理说,两人是第二次见面,就算成年人,在面对连彼岸这样身分的人时,都难免会局促不安,然而她却神色平淡,也不怕人多看了什么,生出不该有的遐思,好似她面前站着的是再寻常不过的人。 只是再寻常不过,他也是个男人,她对自己的吸引力也太过漫不经心了。 ……吸引力,他什么时候对一个人,还是个女子感兴趣了? 连彼岸被心里的认知给震撼了。 情动时,不知不觉间。 「连公子来早了。」乐不染眉毛微微一蹙,语气算不上好。他们约的是明日吧,这么早来监工吗? 看着寒酸的小窗他进出自如,这么自来熟,进她的房间就像入无人之境,完全没有半点不自在,万一她正在更衣还是沐浴……到底谁比较会想去死? 就算名义上的她,现在不是什么未出阁女子的身分……也不知道作为一个「看似」的权贵,怎么会对这样的环境,没显出半点的嫌弃来? 这姑娘看起来很不待见他,两次态度都说不上恭敬。 「你不怕我?」 「怕。」她唇边有笑,眼底的笑意却微凉。 道不同,不相为谋,还有,只有死人才不会觉得害怕。 「既然知道怕,为什么我听不出你语气里任何的恭敬?」他的嗓音骤然一沉。 「你我交易,你情我愿,你我是平等的,再说,你一次两次不请自来,是端方君子该有的行为吗,你觉得小女子如何恭敬得起来?」她不轻不重的损了回去。 平等?颇耐人寻味的字眼,一般女子要求的不是宠爱怜惜、荣华富贵和府中掌权的能力?她要的是平起平坐的意思吗? 见他还是那副呆木头的样子,乐不染做了总结。「下回别闷声不吭的出现,挺吓人的。」 「嗯,下回,我会注意的。」 他向来说的话,做的事,都带着一种天经地义的霸道,不容人有半点忤逆的,这样的连彼岸居然破天荒的让了步了。 其实他也不是非要她的恭敬不可,倘若她对他必恭必敬,和所有的人没有不同,他也不会惦记上她。 他凡事不上心,二十二载的岁月,活成了一座彻头彻尾的冰山,她却像暗夜里的一束光,勾引着他从黑暗无人处走出来,更像春日暮夜无人处突然绽开了的一朵花,让他总觉得非来看看不可,就连路过这样的借口都用上了。 乐不染也不是那种不知所谓的,她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转头见蚕茧纸上的墨迹已经干了,便朝着连彼岸招手。 「你要的摹本,过来瞧瞧可还满意?要是觉得可以,就顺便带走吧。」说好的五万两可得银货两讫才行。 连彼岸人过来了,眼珠子却在她右边的粉色小伤疤转了圈。「你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那小疤看着不明显,却和她发上的小髻一样让人碍眼。 「乐家老太太送我这不肖孙女大归的见面礼。」其实手背和颊上的伤痕已经没了感觉,只要细心照护,相信再过段时间就会消弭无踪,不留痕迹,但是这对待,她会记得这笔帐她已经离开乐家,根本不想理会那个家,她本来就不是乐家的女儿,也谈不上亲情,只是替原主不值,摊上势利自私贪婪,偏心到没边的祖母,为了长子的前途将亲孙女往火坑推,哪里想过,那可怜的女孩在高府过的是什么日子,一个年纪比她爹还要大,以凌虐为乐的丈夫,府里一个个落井下石的妾室,那种绝望和无助,让她一命归了阴不说,末了,还落了个弃妇的污名,这样的乐家人谈什么亲情?有什么好让她惦记的? 她不是原主,自己也不是这里人,更不是怯弱无助连撞柱都不敢,只能绝食求解脱的小姑娘。 一无是处的乐家,唯一能让她挂怀的,也只有一个给她送糖油饼的乐浅昙,但她清楚的知道,想单独把他接出来是不可能的,古代家族对于男丁子嗣的看重不是她一个外来人能想像的。 走着瞧吧,溪到山前总会有路的,至于乐启钊和杨氏,那生了原主的爹娘,到时候也一并看着办吧。 由于走了心思,她没看到他那黑暗的眸中闪过一道冷戾的光。 接着他把目光移到了木桌上的行帖,黑漆漆的眼底连续闪过闪电般的惊艳色彩。 连彼岸不是那种能武不能文的武夫,他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马上定乾坤,论起身分,还是大东朝硕果仅存,开国元老连东天的嫡孙。 摹本上每一个字勾勒的起笔、行笔、收笔,文字结构和章法结构之精准,维妙维肖,忠实的还原了原着,最令人惊叹的是三百二十四个字中,凡是重复的字都各不相同,拿其中二十个「之」字来说,各具风韵,皆无雷同。 连彼岸看了又看,无话可说。 第18章 「这是五万两银票。」 她看着那一摞超大面额的银票,心里抨评跳,不知躺在银票下面睡觉会是什么滋味?应该爽毙了吧?她微微睁大了眼,虽然没有一蹦三尺高,但圆润挺翘的鼻翼微微翕动着,显示出她的心思也不那么平静。 连彼岸看到了,面无表情的人,看似一如既往的漠然,然而嘴角微微勾起弧度,竟是笑了。 这一笑,面容如夏花浓艳,只可惜乐四姑娘忙着对那些银票流口水,错过了美好的风景。 「不用怕银票不能兑现,这是整个大东朝都能通用的庆祥钱庄银票,只要有庆祥钱庄的地方都能兑现,要是有人敢找你麻烦……」一块透雕白玉龙凤纹长宜子孙佩从他的腰际解下,他的手指修长,指甲整洁圆润,衬得这块玉佩更加美不胜收。 凭良心说,即便在器物三科的玉铜科浸润了三十几年,乐不染也不常见到这样挑不出任何瑕疵的好物,通体雪白剔透,莹洁温润不说,外有两只螭龙对首,两首间系绳作佩,绳穿两颗红玛瑙珠,中央直行镂雕「长宜子孙」四字篆书,表达对子孙的期许和厚望。 「长宜子孙」是中国传统大家族家长的观念,就是希望自己的家业能够世世代代传承下去,家业兴旺,子孙安逸富贵,玉佩表达了对后人的祝福和期望。 这块玉佩的背面虽然没有指出是御制物件,但横竖来看都不是寻常人家该有的东西。 这东西,她不能要,不敢要,不管它的来路是什么。 五万两虽多,没必要拿命去换。 就算他是一番好意,怕她单身女子去兑钱的时候被刁难,或是被闲汉给盯上了,拿着他的玉佩可以请来官差解围。 她沉吟了下,把四万两退了回去,留下原先说好的一万两,心疼得直抽。「不如这样,我想请连公子帮个忙,这四万两就充作跑腿费。」 连彼岸挑眉,睁大一双幽寒俊目,跑腿? 整个大东朝除了皇上和家里那个老爷子,还真没有人敢指使他去跑腿的,这丫头,真敢说,胆子肥着呢。 「来,你这边坐下,我慢慢说给你听,你听完再决定要不要帮这个忙。」她指了一张椅子,把那四万两和玉佩放在了一块,推向他。 连彼岸坐下,却没看银票和玉佩一眼。 「是这样的,我想请你出面,又或是透过关系找个有点家底的朋犮,去替我买个孩子……」穿到这个世界,他勉强算是她在这里唯一认识的「朋友」,不托他帮这个忙,她还真的想不出来能托谁了。 静静听她说完,看着她一双绽放精光的明澈双眸,冷静得像绝壁上的染雪青松,侃侃而谈,一字一句无不显示出主人的坚定和不退避。 「绕上一大圏,你为什么不自己出面?银子能解决的事都不是大事。」 「这不是不方便吗?对方随便一打探也知道我住在柴家,再说一开口就要一百两银子,我便宜谁也不想便宜这样忘恩负义的人家。」没有孩子的时候收养别人的孩子传递香火,等到有了自己的骨血却把当初抱来养的孩子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怎么都不对劲了,现在还想利用孩子的母亲那点亲情占尽便宜,他美喔! 「一个陌生人,值得你花上四万两银子替她把孩子赎回来?」 乐不染叹了一口真心实意的气,四万两,她容易吗?「是你值。」 也不知连彼岸被取悦了哪里,他深深看了乐不染一眼,起身。「有消息,我让人通知你。」 「多谢连公子。」她屈膝行礼。 连彼岸走了,仍是从窗户出去的,乐不染回过头来看到木桌上的玉佩和银票仍旧好端端的搁在那,「喂,连公子……」她没敢放开嗓子来叫。 连彼岸居然听见了,隐隐传来,「给了你,便是你的。」 乐不染无法,人家没把钱当钱,可她不一样,她的未来可都寄望这些银子呢,只是这块玉佩,可让她苦大仇深了。 要不是想让他收回玉佩,她又何必舍了那四万两?他人走了,留下玉佩这块烫手山芋,她要不要丢臭水沟,当没这回事? 月光洒入小院,穿过木窗,照映得窗台明亮和乐不染那张苦恼的小脸。 连彼岸如同黑色的大雁,足尖轻点,如履平地的翻过柴家围墙,又提气纵身往上,宛如一支箭矢般,全无声息的落在邻家黑黝黝的屋檐上。 「出来。」他道,手中不知弹出什么,只听着哎哟一声,一身圆润的元婴少爷便从瓦当处身形狼狈的爬上屋脊。 房子是矮房子,就算掉下去也死不了人,在连彼岸眼里,这位少爷就是惺惺作态,他连虚扶一把的意思都没有。 「你跟那位姑娘说了什么本少爷都没听到。」有人很快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连彼岸:「……」 「我说你啊就是个见色忘友的,平常我跟你说十句话,你会应我一句就神佛保佑了,可今儿个呢,你和那姑娘有来有往,连入云,做人不能这样的。」元婴拍拍屁股,往屋脊上一坐,掏啊掏的掏出一把扇子来,故作风流姿态的掮起风来,可神情却可比深闺怨妇。 入云,连彼岸的表字。 「敢偷听我说话的人只有一个下场……」连彼岸冷飕飕的说道。还出言要胁,小命玩腻了是吧。 「我哪里偷听了?外头暗地的夜影就不说了,明着不还有康泰在,他们可都知道我来了的。」他眼一瞪,可不依了。 那位姑娘可神奇了,放眼京城,只要有人一走近连彼岸身前,不论男女,只要他一抬眼,来人势必退避三丈外,那位姑娘却不然,这不是普通人做得到的,莫非他这兄弟几日早出晚归就为了她? 第19章 「你说完了?」 「哎呀,你就别藏着掖着了,有花堪折直须折,我从幼年光着屁股就认识你,十几年的兄弟情谊,头一回见到你对『人』,还是『女人』有兴趣,你千万要把握,别错失良机,要知道下一个能和你说上三句话没被你吓倒的姑娘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别再挑了,过了这村,就没那店了。」 连彼岸冷冷丢过一瞥。「罗唆!」 完全不懂看人脸色的元婴虽然双肩一缩,但立刻又振振有词,「要说别的,我拍马比不上你,可要论起评监女人,兄弟我可是一把罩,你信我绝对没错——」 「你不在驿站待着,出来做什么?」连彼岸没好气的打断他。 他们办完事,原本要直接赶回京城覆命的,启程那日却在书铺前面让他撞见了乐不染,回京的日子便又顺延了下来。 元婴趁机把平遥县逛了一圏,却觉得没滋没味。 在意她吗?连彼岸心想,不过是个能懂丹青的丫头……只是,一双水灵灵的乌黑大眼,端端正正的镶在一张粉光玉滑的巴掌脸上,瞪起人来的那股气势,翘着的小嘴弯弯如菱角……她的模样不断在脑海中浮现,清晰又明妍,令人多了些想法。 「那驿站又破又小,连个冰盆也没有,吃不好、睡不着,嘴都淡出鸟来了,入云,咱们早点启程回京吧。」他都瘦了一大圏,回府他娘亲见了不心疼死才怪。 再说京里好吃好玩的那么多,他都离开几年了,花满楼里又不知来了多少纤纤腰肢的歌舞伎,那勾魂的媚眼全是风情,一想起来叫人小心肝乱颤,骨头都酥了。 「去帮我办件事。」 「好哇、好哇,我正无聊……等等,你不会是要我去替那位姑娘买什么小孩吧?真要管这芝麻绿豆大的闲事?」 这不是不打自招吗?可见连彼岸和乐不染的对话都让他一字不漏的听了壁脚。 要说这两人自小在一起,元婴在外人眼里也算人中龙凤了,偏偏就是他吃亏。 底下奴才见了都说不应当,元婴是堂堂世子爷,皇朝宗室,就算连彼岸再高贵,说到底还是臣子,偏偏世子爷就是压不过连彼岸。 可元婴自己门儿清着,抛开身分不谈,自己还真不是连彼岸的对手。 连彼岸也从来没当他是外人,对真正的外人,连彼岸是「冰冰有礼」,可那礼让人由心底冒冷气。 只有对元婴,是兄弟一般,虽然话仍旧少得可怜,却是有担当的。 自小元婴就是个闯祸精,小事连彼岸是不管的,有的是他爹娘替他收拾,然而;遇到杀身之祸,或是伤了皇家颜面的大事,最后都由连彼岸来承担。 连彼岸说,我是臣,闹出了事情,不过捱一顿家法,你却是国法。 就这话,元婴就认准了连彼岸,自己跟他是一辈子分不开的兄弟了。 「还有,别当冤大头了。」连彼岸又多吩咐了一句。 她说了,一文钱都不想多给,不想让那无良的养父母占到丝毫便宜。 「呋,杀鸡焉用牛刀,这点小事,就让你见识小爷我的手段。」元婴挺了挺胸脯。 可不对啊,话说回来,入云也不知怎地,见了那姑娘,嘴就变得这样琐碎起来了?他在京里一向也是这副孤冷模样,没事连眼皮也懒得抬,跟女人不说话更是出了名的,所有人都以为他哪里出了问题,不近女色呢。 可为了一件芝麻小事,他却叮咛又叮咛,难道他真看上了那位姑娘? 慢着!那姑娘再好,可是个下堂妇,嫁过人的……好吧,就算金风玉露更胜人间无数,这面瘫男难道是真动了心肝? 不可能,八字连一撇都不可能有,他不信! 元婴不知死活的靠过去,嘿嘿直笑,「事要是办成,你要拿什么酬谢我?」 「我会把你经过胭脂城时,去招惹一个姑娘被摔得鼻青脸肿,还不要脸的说打是情,骂是爱的事,一字不漏,告诉侯爷夫人的。」到时候想要媳妇和抱孙子想疯了的侯爷夫人可是会追究的,至于怎么个追究法?那就是别人的家事了。 「啊……啊……入云,你太狠心了,倒打我一耙,我和那姑娘什么事都没有,你要闹到我娘那儿去,是要我小命啊!」他不要成亲,不要成亲……美人俯拾皆是,他干么要娶一个回来把他管头管尾的?他还年轻,心情还不定…… 「康泰。」连彼岸喊道。 「是,少君。」黑衣男子闪身一现,黑红脸庞高鼻梁,浓眉下衬着一双单眼皮,透出一股果断和干练。 「把这卷轴用盒子装了,快马送回府去。」 「老太爷要是问起,小的该怎么说?」康泰眼看主子的模样,是要留下来的趋势啊。 「随便你怎么说,左右,老太爷的大寿我是赶不回去了。」 啊,这样可以吗少君?老太爷要是追究起来,小的到底是要诚实禀报还是欺上瞒下?事发的话,谁替小的担待啊? 连彼岸不再理会康泰,转头向元婴道:「我回驿站等你消息。」纵身飞掠而去。 手头上有了银子,乐不染拿了帐簿一笔一笔的核算,五万三百多两的银子,自己也算得上是个小富婆了吧。 第20章 手里有钱,不说别的,最重要的就是置产。 田地是一定要买的,柴家一亩地也没有,家里的口粮一直是拿钱去米铺买的,十斤粗粮,了不起掺上一两斤白米,家里有人生病或是胃口不开的时候,用来骗骗嘴。 这地方由于稻米产量不足,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吃上一碗白米饭的,要吃好米饭,就要有好水田。 种稻子的概念她是有的,上辈子她研究过旁人家的稻田,从播种到收成只用了三个月,六月收了稻子又种上新的秧苗,入秋前还能收上一季,平遥县的气候得宜,稻米一年两熟,要她说,秋稻收完还能种上一季的冬麦。 庄子呢,也不用太大,最好是附带土地的,有个几百亩的土地,挖上四、五亩的池塘养鱼种荷,在庄子的四周种上果树,几百亩的土地用来种植粮食,玉米、红薯、马铃薯,怕的是这些外来种,在大东朝也不知有没有…… 再说这刮风漏风,下雨漏雨的宅子吧,改天勺娘的廷哥儿要是回来,那可就真的没地方住了。 这院子实在小,前后左右三间房,别说绿绿的小菜地都没法种上,连最基本的葱姜小白菜也得掏钱买。 她一来,占了勺娘本来的房间,她本想着能不能往左右扩建出去,可这里是哪里,城西柳巷,这儿人多地少,一户紧邻着一户,若是想买下别人的地,那得费多少力气? 她以为最好的办法便是买个二进宅子,够她和柴家几口住了,到时候,菜地、水井、猪圈、鸡鸭棚,甚至花园都能整治出来。 想做就做,吃晚饭的时候,乐不染就把买宅子的事情提了出来,也把本想就地扩建却行不通的想法说了一遍。 「什么?二进宅子,小染,那得花多少银子啊?」还有田地和庄子?老实的一家三口被她的壮举再度懵得说不出话来。 「田地嘛,县城里的要是不好下手,县城外的也不要紧,如果说庄子能够连带着田地那就更好了。」 她倒是不拘田地非要买在城内不可,县城里头有田地的人家除非遇到重大事故,否则是不太可能卖田的,城内外各有它的好处,价钱就是一项,城外的田地相对便宜些,她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就算不能每天净往城外跑,雇个老实的佃户庄头也不是不行。 这时,她就不得不感叹手底下没有可用的人手,她也知道人脉是无形的资产,你永远不会知道它会衍生出多少好处来,但培养人脉也是急不来的东西。 她想来想去能帮她跑腿,与人谈事的,目前也只有一个柴子哥。 她自己出马,凡事掌握在自己手里当然是好,可她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弃妇,要是突然拿出一大笔钱来置产,落在有心人眼里,恐怕好日子就到尽头了。 但无论等着她的会是什么,宅子庄子和田产是一定要置下的。 柴王氏今晚操办的这顿饭乐不染非常中意,她喜欢面食胜过米饭,这碗打卤面除了筋道鲜美,温水发了的大虾米、发好的香菇、木耳、腌了酱汁的肉丝、红萝卜、鸡蛋加到恰到好处的芡汁,上桌后配上油泼椒萸,新剁的蒜泥,下面正好。 面条吸进嘴里好像才嚼了两下,品了些劲道,就自动的滑进肚子里去了。 乐不染吃了两碗,小肚子撑得圆溜溜的。 柴子几口把面条囫囵下肚,抹了嘴,等着乐不染继续说。 他喜欢农地胜过去窑瓷场上工,看着稻穗黄澄澄的迎风摇曳,一年辛苦的收获,心里的那种满足,笔墨无法形容。 小时候的他总跟在柴老爹屁股后面下地,抓虫、除草,常常一身脏的回家,父子俩荷锄伴着夕阳归家的景象,是他犹深的记忆。 方才他被乐不染描绘的景象激起了对种地的美梦。 柴家原来是有田地的,只是给柴老爹治病的那些年,一亩、两亩的卖了,后来,柴老爹还是走了,娘仨只剩下一间破屋。 柴王氏见儿子一脸的跃跃欲试,看着小姐的眼睛都不会眨了,拍了下他。「你这孩子也不帮着娘劝劝小姐,还跟着附和,不像话。」 柴子委屈了。「娘,我这不是什么都没说吗?」 乐不染的视线落到了柴王氏的身上,点漆的灵动双眸像含了浅笑似的道:「奶娘您想啊,要是有了田地,种出来的粮食除了缴税,剩下的够我们一年的口粮,我们再也不用掏钱出去买粮食,吃不完的陈米,还可以卖钱,不是很好?所以这田地我是买定了。」 柴王氏一向知道四小姐主意大,买房、买地,是她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瞧着小姐那从里到外让笑浸透了似的笑意,曝嚅着说:「可这间房子毕竟是柴子的爹留下来的……」 故土难离,这是所有上了年纪的老人都有的舍不得,乐不染能理解。 「奶娘,买了宅子,咱们先去住看看,要是住不惯,再回来把旧宅翻修,您要想着了,随时都可以回来住个几天。」 柴王氏看着处处都替她想到了的小姐,咬了牙,「小姐有事尽管使唤柴子就是了,他从小在县城长大,上至乡绅,小到胡同,都有熟识的人。」 她不是顽固不知变通的妇人,也不会墨守成规,生在市井,半生看尽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不为她自己,她也希望她的孩子们都能过上更好的日子,小姐有能力置产,她心里门儿清,房产置下来,那就是小姐的,让他们一家过去住,那是情分,他们只有跟着高兴的分。这回小姐用得着柴子,那柴子就是小姐的人了。 「那小姐就等我消息吧。」柴子喝了茶,抹抹嘴,片刻也坐不住就想出去打探消息。 对于称呼,乐不染已经懒得纠正了,倘若他们这么喊觉得心安,就随他们去了。 第六章 大手大脚置产买地 柴子鼓足了劲去办事,两天后的午间,乐不染跟着柴子去了官牙行。 到了地方,一个中年汉子已经等在门口了。 「陆三叔。」柴子打了声招呼,又介绍乐不染。「三叔,这是我家小……我家小妹,小妹,这是陆叔。」 第21章 汉子一看就是和气生财的精明人,笑咪咪的一张脸,凹进去的小眼很是明亮,看人专注,说起话来更让人觉得诚恳得不掺任何水分。 乐不染微微颔首。 陆三叔笑呵呵的说道:「小娘子,我家姓陆,排行第三,您叫我一声陆三就成,前儿个柴子来过,说是您想要买宅子,我手头上正好有几间宅子要卖的,不如进来牙行,咱们慢慢分说?」 对于乐不染少女模样却挽着妇人髻,他没半点好奇,谁家没些事?他不是那些穷极无聊的妇道人家,靠说嘴过日子,对他来说赚钱才是正道,其他的都不重要。 乐不染点点头。 陆三介绍了两处宅子,一处在闹区,两进的宅子,柴家人不算多,绰绰有余了,只是价格不便宜,要价一百八十两。 乐不染首先便否定了这一处,闹市之中,太过闹腾,虽说买东西或是办事要便利一些,但是太过吵闹,价格还贵。 陆三笑道:「我也不建议小娘子选这一处,毕竟是住家,太过闹腾住着也不舒心,您再看这一处,这处宅子极好,四周住的都是耕读人家,还靠近咱们县里的蓝田书院,住在书院旁,听着朗朗读书声,也是很不错的。」 乐不染看了柴子一眼,有些心动,她去过柴子的房间,他幼年失学,可房间里都是自学的书籍,虽然没几册,却叫他翻得都起毛边了,嗯,倘若他有意回书院去学习,她倒可以成全他。 「那这一处价钱如何?」 陆三知道这小娘子是心动了,他笑得更加殷勤,「因为靠近书院,宅子、价钱都比之前那间宅子要大、要贵了些,对方咬死了一口价,也因为价格咬死了,卖了快半年都还没卖出去。」 这屋主原是个行商,来到这里置了产业,偶而来盘桓几个月,倒也惬意,只是一年前患病,很快去世,子孙为了争夺家产,便打算把这间宅子卖了变现,现在因为卖不出去,家里闹得不可开交,兄弟几乎成了仇人。 陆三鼓吹道:「要是您有意思,我就带您去看看。」 「对方打算要卖多少银子?」 「要价二百两,要我说这个价钱在县城是高了的,我可以帮您去要个实诚的价钱,大概还有一些谈判空间,不过我预估一百多两还是跑不掉的。」 「那就先去瞅瞅吧。」 宅子在城南的雁子胡同。 乐不染首先看到的是外沿的风火墙,足足有丈八,刷着灰白,墙头顶黑色瓦檐,看着低调又气派。 门里头,又是另一番景象。 绕过有着须弥座的照壁,有着三间房的一进门屋,两面墙爬了开着紫色小花的藤草,月洞门隔开内外二进的厅堂、东西厢房和跨院,绕过游廊,它的三进院落不像典型的宅子往目字形方向,也就是纵形方向进一步的发展,是沿着横向发展出去,自成一个院落。 三十来步深的庭院,铺着细白石子的走道,面上用鹅卵石嵌成莲花图案,院落宽绰舒朗,中央有两棵很有年头的垂丝海棠树以及也不知为什么会交缠在一起的桃杏树,树下安着石桌和四具石墩。 这些花树不是一年两年能打理出来的,可以发觉是能工巧匠妙思,费了不少力气的,只是许久没人住,看着荒废了不少。 她喜欢这间带着低调朴实还有岁月痕迹的宅子,她相信奶娘也会喜欢的。 「那就有劳陆三叔帮忙说合了。」 「小娘子好魄力,那我立即去找对方商量。」陆三心头一喜,要是买卖顺利,那他能拿的就更多了,他也不罗唆,送走乐不染兄妹,便着手办事去了。 兄妹俩回到家,乐不染将要买的宅子靠近书院的事情和柴王氏母女说了,还道,等签好约那天,也让大家都去瞧瞧,要是觉得哪里不舒心,再请人来修缮。 柴王氏和勺娘听了点头又摇头。「哪需要这么费功夫,小姐看中意的宅子肯定不会错。」 乐不染莞尔一笑,「说完了这事还有最重要的一件事要提一提,柴子哥,你也该考虑回学堂进学了。」 众人都怔住了。 「学堂?」 「我向陆三叔问过,蓝田书院一旁就是崇儒学堂。」 柴子没说话,他不是没想过继续进学之事,当初看见同学欢喜的去学堂读书,他也羡慕过,只是生活逼迫,慢慢便撇开了那点念想,曾经的雄心壮志,早被生活给磨灭了…… 「我年纪大了,不适合再回学堂去,会被人笑话的。」 「求学没什么年纪大不大的,你才十六岁,学海无涯,识字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和聪明,凡事就怕无心,再说,就算不往科举的路上走,柴子哥将来要替妹妹管理庄子田地,总不能让佃户给看轻了去。勺娘姊要有可依靠的娘家,将来要是盘了铺子做上生意,我也需要足够强大的人可以依靠,你觉得这个家谁来当这人最合适?」乐不染殷殷引诱。 柴子环顾一屋子的女人,所有的茫然和迟疑瞬间消散,他力拍胸脯。「我来!」 乐不染满意的点头,果然她没有看走眼。 她想把外头的事情交给柴子去负责,就她这些日子的观察,柴子是个有担当的男人,只是时运不济,他要是能立起来,对柴家的经济会有一定程度上的帮助,再有,她一个女人一下又是房又是田的买,还要买庄子呢,她不想因为这件事招来乐家那些豺狼虎豹的觊觎,生出别的事来,把柴子哥拉进来,他是男人,算得上是柴家当家作主的,也理直气壮些。 何况将来的庄子、田地、水塘、果树只会多不会少,她得趁机将柴子哥训练成能独当一面的人才。 陆三的行动力极强,不到两天便让人捎话来,说是和对方谈成了,约了中午在牙行签约。 第22章 乐不染领着柴家人去看了宅子。 柴王氏自打在门口看见长长的围墙、绕过影壁进屋后,惊叹声就没歇过,母女俩逐个去看了屋子,满意的直点头,一个说前后有两个水井,将来不用再去外面取水,家里要吃水、洗猴方便多了,听说城南的集市也在这附近;一个说屋里有着临窗大炕,光线充足,坐在上头做针线,再也不吃力了,放在心上没说的是,要是她的廷哥儿也能住在这样的地方,该有多好。 既然大家都高兴,转到牙行的时候,房东也到了,在牙人的见证下,房东和乐不染痛快的签了约,付了一百五十两的银子。 说实在,以一百五十两成交还真让她有几分诧异,陆三能砍掉对方四分之一的价钱,可见有多卖力的要促成这桩生意,这陆三是个能干的,因此,她又有了新的想法。 「小娘子爽快,那么就有劳哪位跟我到衙门去办交割登记?」 「柴子哥,就劳驾你和陆三叔跑一趟了。」乐不染道。 柴子自是当仁不让。 「另外,我还要偏劳陆三叔一件事。」乐不染木着脸,把买了宅子之后,反覆琢磨很久的事说了出来,「我要办女户。」 柴王氏和勺娘、柴子都齐齐抽了一口气,就连陆三也多看了乐不染好几眼,一脸的不确定和不赞同。「小娘子,这可不是玩笑,您可慎重考虑过了?」 女户是什么? 便是户籍里没有男丁,女人做了户长,但凡这样的人家要是有个儿子还好,等儿子长大成人,也就和大家一样了,若不幸连个儿子也没有,只好招赘婿。 这赘婿嘛,能有什么好的?任凭你花容月貌,本领通天,哪个好男人不到走投无路,肯入赘的? 她年纪这么轻,别一时想偏了,一辈子可就难了。 柴王氏把她拖到了一旁,循循劝导,想改变她的想法。 自从四小姐来到家里,她想做什么,柴王氏从来不曾有过意见,但是女户……小姐才几岁,还不满十八,就这样断绝了自己的婚姻之路,说什么她都不赞成! 乐不染知道奶娘担心忧愁的是什么,要是旁人的意见,她大可一笑置之,但奶娘是对她有恩的长辈,要没有她,又哪来现在的自己,对柴王氏,她得把事情掰开来分析给她听。 「奶娘,您是知道乐家人有多恶形恶状,小染在您这活得那么好,如今能买房置产,您猜乐家人会不会借机来找事?」 柴王氏一想到乐老太太的嘴脸,还想挣扎。「就算那家人得了消息来找碴,不还有你柴子哥在,再不济,奶娘这条老命跟他们拼了!」 乐不染温柔又坚定的摇头。「奶娘,不值得,除非我们能离开县城,让他们找不到我,要不然大家同住在一个县城里,有心要找一个人,就算我们从柳巷搬到了雁子胡同,也不是个难事。」 更现实的是买宅置地不可能静悄悄的暗着来,什么动静都没有,乐家人早晚要知道的,所以她也没打算要藏着掩着,她要立了女户,她就是独立的人了,谁能挟着亲恩从她嘴边抢食? 柴王氏被乐不染的一番话说得无言以对。「但是你的一辈子还那么长……这可怎么办?」 「奶娘,嫁不嫁人有什么重要的?要是嫁到不贴心的夫婿,凡事更得自己来,不嫁人不用侍候公婆,没有难相处的姑叔、勾心斗角的妯娌,一个人有什么不好?这世间,又有多少真正相敬如宾的夫妻?咱们只看眼前,还没到的事情,往后再说吧。」防人之心不可无,做另一手防备没什么不好。 其实她也知道这个时代不一样,女人别说出门是个大问题,女人的价值也无法在工作中体现出来,经商、掌管生意更是离经叛道,嫁人生子才是完整的一生,所以她需要柴子哥在外为她奔走,自己只在背后拿主意,还不都是为了避开不必要的风险,一部分和现实妥协。 柴王氏就算心里着急,却是长叹了口气,不再劝说了。 大东朝允许女子再嫁,无论守寡、和离,甚至休弃的女子都行,对女子尚且宽容,更不用说鳏夫再娶了,小姐是那样被夫家见弃,合该更有个良人伴她一生才是。 她们说话并没有刻意避着陆三,见她俩谈完了话,赶紧把话题岔开,「那这女户,小娘子还要办不?」 「办!」乐不染点头道。 「我办事,小娘子放心,我听柴兄弟说您还有意买田?」 「是有这想法。」 「那您可是找对人了,这平遥县不管城内城外的田地,没有我不知道的,您想要,我都能替您找到合意的。」陆三大包大揽的拍胸脯,语意巴结。 「这许多事都劳您去跑腿了,哪有什么信不过您的地方,既然您有门路,最好是找庄子能连着田地,不拘多少,一两百亩都可以,至于详细的情形,就让柴子哥跟您谈,咱们家的田地以后都归我大哥管理,这事,他说什么是什么,我就不再掺和了。」她对田地的知识都是从书本里来的,哪里及得上柴子哥和真正种地的农人。 一旦买了田地,那些佃户里一定不缺种田高手,到时候,她得用则用,不得用就去找,总能找到合她意的人。 柴子跟着陆三去了衙门交割房契、立户,又给了衙门的文书一两银子,将全家的户籍都转到城南来,柴王氏则是领着乐不染和勺娘回家。 至于陆三的仲介费用也没少给,乐得他笑逐颜开。 回到家,柴王氏迳自往后院的灶间走去,「买房是喜事,我来给你们做大劐肉、肉烧笋干,替小姐庆祝庆祝。」 乐不染一听柴王氏这么说,想到肉烧笋干的滋味,嘴里顿时有些馋了。 这里的笋干是毛笋尖,已经长得半大,甚至快有成竹大小的那种笋子,别看已经快要长成,可笋尖还可以吃,而且笋节特别长,切成块后放进坛子里,淘上烧开放凉的水和盐,不能有半点油星水分,放上七天,要是天气热时间更短,就是下饭的酸笋块片,用来做各种美食,更是美味中的美味。 柴王氏最擅长腌渍各式的泡菜,小红萝卜和黄瓜条白菜莴苣,经她的手一弄,都是上好的泡料,柴家一年到头桌上不中断的泡菜,都出自她的手笔。 大劐肉就是最注重刀工、火候的狮子头。 第23章 狮子头费工,没有等闲功夫真的做不来,这时候的人可没有绞肉机帮忙,要把肉变成肉末可得一刀一刀慢慢来,细切粗斩,揉成丸子的狮子头放油锅干煎后,将所有的佐料放进砂锅,再用文火炖上小半时辰。 「我去给娘打下手。」勺娘回屋子要换下外出服去灶间帮忙。 等糙米饭开始沸腾散发出米饭特有的香味,红烧的笋干香气也弥漫出来时,就听见门外有人叫唤。 某个等吃饭的闲人当仁不让的出去开门。 只见一辆乌木大马车停在门口,看着朴实无华,可拉车的马匹是不掺一丝杂毛的骏马,车夫也不是一般寻常的车夫。 要乐不染说,他活脱脱就是个门阀贵族的范儿,身上的衣服看着很不普通,发顶束着玉冠,袖口、领口、裤脚都是精致的绣样,甚至靴子上还绣着云纹,这样的人一看就是皇城根下实打实的公子爷,怎么跑来当车夫了? 里头难道是更了不起的人? 他的出现,不知为什么让乐不染想起那个一眼就能把人冻成冰渣的连彼岸,明明是完全不同的人,她却在这个胖墩的身上看到和连彼岸一样的贵族气息。 元婴笑咪咪的朝着乐不染拱手,故作不知的笑问:「敢问这里可是柳巷柴家?」 他虽然在远处见过乐不染,但是人家可没见过他,总得装腔作势一下,演戏嘛,总得把戏分做足了。 「你是谁?」 元婴还没回答,车帘就被人掀开,跳下来的人正是她心里嘀咕着的人,连彼岸深深瞅了乐不染一眼后,回头抱出一个小男孩,就那样一手抱着孩子,两个大人走了进来。 「不负所托。」连彼岸的声音不大,刚刚好乐不染能听见。 也不知是因为这句话还是他那一瞥,乐不染竟然觉得心序有些乱跳,一颗跳了十几年的心有那么一瞬间不是为自己而跳,是为了一个男人而跳得乱七八糟。 越过乐不染进了屋,连彼岸放下孩子但没放开孩子的手,好像那是他的孩子似的,瘦小身影穿着填满补丁的麻布衣裳,头发枯黄,脚上的肮脏布鞋露出了脚趾头见人,痩巴巴的,一阵风都能吹走。 乐不染看到了孩子满脸的不安和惊恐,拿出才买回来用碟子装着的窝丝糖,对他笑着道:「你是廷哥儿对吧?这是窝丝糖,是姨姨一早上街买的,松软酥脆,还不腻口,廷哥儿要吃吗?」 本来慌张的小脸和呆滞的眼神一见到冒着甜丝丝香甜的糖,先是把手指放进了嘴里,口水沿着嘴角漫了出来,想点头又不敢点头,犹豫极了。 那几滴口沫就那样弄湿了连彼岸的手臂衣料,他却什么都没有表示。 想不到这么冷硬的一个人对陌生的孩子却有着无比包容的耐心,这男人,心里应该有一块她无从见过,柔软的地方。 「来,姨姨陪你这边吃糖,好不好?」她拿了块茧状的糖递给他。 廷哥儿抽出沾满口水的手指接过糖饼就往嘴里塞,一副生怕吃不到的样子,乐不染示意连彼岸把人给她,慢慢牵着他的小手,下了地。「慢慢吃,家里还很多,往后廷哥儿想吃多少都有,不急喔。」 连彼岸瞧着比黑夜还冷还黑的眼阵因着她的温柔,慢慢泛出淬着春风般的浅笑。 元婴悚然,飞快的揉着眼睛,这是一眼能把人冻成渣渣的连彼岸会有的神情吗?幸好连彼岸不经常这么笑,要是在京里也这么着,他元婴还跟人家混什么? 廷哥儿乖顺的在长凳上坐下,乐不染回过头正要招呼连彼岸和元婴,却听见从厨房方向传出短促又惊讶的声响。 捣着嘴,红着眼眶的是听见堂屋里的动静跑出来看个究竟的勺娘。 她明亮的眼睛因为泪水模糊了,声音干涩又带着狂喜和不敢置信。「……廷哥儿,我的廷哥儿……娘的心肝宝贝……」接着跌跌撞撞的小跑着过来,她想得心都快要碎了的孩子啊! 一把被抱住的廷哥儿惊骇得连手里的糖饼都掉了,僵硬的小身子被勺娘紧紧搂住,看得出来他不知要向谁求助,天真的眼睛一片混乱,但是,片刻过去,许是母子天性,许是感受到了久违母亲温暖充满爱的怀抱,他怯怯地偎进了勺娘的怀抱,「……娘?你是我娘?」 这「娘」字一出口,拼了命压抑情绪,哭得不能自已的勺娘反而三两下抹干了眼泪,用红通通的眼眸温柔似水的瞅着廷哥儿。 她唯一的孩子啊,从生出就见过那么一面,后来她总是瞒着家人,没少往那户人家去偷看她的孩子,漫长的山道,不吃不喝也得走上大半天,匆匆一眼,又往回赶,只求看那一眼,知道孩子安好,她才能稍微放下那愧疚得缺了口的心。 哪里知道,起初他们也是真心把孩子当成己出的疼爱,可世事难料,人心易变,有了亲生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怎么看就怎么不顺眼了。 当初的声声保证和允诺,敌不过现实。 看着瘦小的孩子她又哭了,哭得肝肠寸断,哭自己命苦,哭喜获孩儿,廷哥儿也被她影响哭了起来,屋里的两个男人可尴尬了。 「别吓着了孩子。」闻声出来站着抹泪的柴王氏到底多长了年纪,「把孩子带下去洗洗脸,换个衣裳,有什么话,往后有的是时间,私下再说。」 勺娘颔首,掏出腰际的帕子抹干廷哥儿的泪,又替他整理头发,转过身,郑重的按着他和自己跪了下去,匍匍到底。「两位恩公的大恩大德,勺娘做牛做马都无以回报!」 连彼岸侧身闪开,倒是元婴笑呵呵的受了礼,但嘴上却撇净关系,「小娘子不用多礼,你要谢的是乐姑娘,要不是她发话,我兄弟俩也不会去跑这趟腿。」 勺娘不敢置信的抬头看向乐不染,她只能干笑。 「自家姊妹,就不说那些了。」肉麻话她不爱听。 眼看着勺娘跟孩子还跪在地上,乐不染直朝连彼岸使眼色。 然后,连彼岸又对着元婴哼声。 第24章 元婴两眼瞪大,险些吐血,清清喉咙道:「起来吧,地上凉。」 乐不染飞快的把勺娘扶了起来,勺娘也从善如流,对着连彼岸和元婴屈膝行了大礼后, 牵着儿子的小手进房去替他梳洗了。 「两位贵客帮了我们家这么大的忙,留下来用个饭吧,乡下地方,粗茶淡饭的,莫要嫌弃。」柴王氏压根不敢和连彼岸对眼,她倒是觉得另外一位和蔼可亲多了,因此这留他们下来吃饭也是冲着元婴去的。 他是嫌弃啊。「吃饭就不必了,我们赶了老远的山路,一身尘土,只想赶快回驿站洗洗刷刷,就不耽搁了。」乡里百姓的菜肴元婴还真看不上,他生性爱洁又挑嘴,只想回驿站洗澡,再好好吃上一顿好的,才是真的。 连彼岸的眼珠在乐不染身上溜了一圈,从头到尾一个字都没吭,感觉他就是元婴的影子似的。 只是那气场,说他是随从,十个人,有一百个人不会相信。 乐不染走上前,「谢谢你。」 连彼岸微微垂下的眼睫抬了起来,他那比黑夜还要冷的眼神,让周围的温度忽然下降几度,可那望不到尽头的深邃在看见走上前来的是乐不染时,很自然的多了点炙热和人气。 「你欠我一回。」这是要讨债的意思了。 「无论如何,我还是要谢谢你。」 「你已经说过。」 「没受什么刁难吧?」 「打趴,乖得像孙子似。」简单扼要的话里透着无言的暴力。 这是没给钱就把人抢回来吗?乐不染脑袋飞过乌鸦鸦一片。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连彼岸说道:「三十两,多了。」要是他,一两也不给。 「可让他们签名盖手印了?」她不想有什么后患。 连彼岸掏出一张纸给她。 乐不染把契约飞快的看了一遍,上头还有那村子村长的手印,不禁笑得像一块甜蜜蜜的藕蜜糖糕。「你真厉害!」 连彼岸的眼陡亮了,亮得就像受到褒奖的孩子! 他从来没被夸奖过,祖父不曾,爹娘更是不曾,可她,夸说他很厉害,所以,他真的很厉害吗? 连彼岸的耳廓悄悄泛起了不为人知的红晕。 不错眼的看着两人互动,元婴猛拍着脑袋瓜子,这是邀功啊,这两人你来我往的对话已经不稀奇了,可邀功,这便赤裸裸了,那个平日沉默寡言,属于老黄牛一派的连彼岸现在却像小奶狗蹭着主人,希望摸摸头给块小零食的意思吗? 这是那个小老头子连入云会干的事吗? 他抵死不相信自己看了什么!太坏形象了。 「赶了远路,不会连饭都还没吃上吧?」两人的脸上都带着风尘仆仆,外头的马车应该是专程为了廷哥儿才备的,至于在她家用饭,公子哥摆明了不愿意,那就带在路上,垫垫肚子就是了。连彼岸没应。 「你等等,别站着,我去去就来。」她瞥了他一眼,指了指一旁的凳子。 连彼岸从善如流的坐下。 元婴当自己眼瞎了,人家姑娘说一是一,连入云啊连入云,你最好是有那么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身为穿开裆裤的老友的我压根抵不上人家勾勾小指是吧。 友谊的小船摇摇欲坠啊。 乐不染用干净的油纸铺在桌上,挖松了饭,厚厚铺了一层在上头,挟了块大大的狮子头,酸菜、煎蛋、自制肉松和腌萝卜条,卤到已经入味的笋尖尾也挟了好几条,怕他吃不了辣,只加上一小匙的自制辣椒酱。 可惜家里没有油条,要是再加上油条,就满分了。 而所谓的满分,就是以她的喜好为喜好。 只是这一来,饭团因为她看到什么就添加什么,不断增加的后果,就变得有点巨大了。她也意思意思的给元婴捏上一个,至于他吃不吃,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竹筒水壶装了煮上放凉的金银花茶,用小竹篮装着,带去了堂屋。 「这是我捏的饭团,带在路上吃。」用干净纱布覆盖的小竹篮隐隐飘散出食物的香气。「你做的饭菜?」他是没少过吃喝,但是从来没有谁专程为他准备吃的。 「我们家饭菜做得最好的是勺娘姊,今天的大劐肉是奶娘的拿手活儿……我,我就不献丑了。」往自己脸上贴金这种事她做不来,烧饭做菜她不是不会,只是懒得碰那些油烟。陈毓华 要认真,也能烧一手好菜的,尤其在后世那瓦斯天然气一点就来的世界,心血来潮不想去外面吃饭,也会切切洗洗自己下厨,一个人的碗盘有洗碗机代劳,简单得很,真要馋了, 一趟公车的路程,回妈妈家蹭饭去,再不济,去外面大快朵颐一顿,南菜北馆,小摊子也没问题。可来到这里,一看到灶膛的火和完全要靠经验才能把菜炒好的大锅,她所有的好学向上的心就完全熄火了。 第25章 「下次见面,我要吃你煮的饭菜。」 「那你的肠胃可佳?」想起那四万两,拒绝嘛,就一顿饭,显得自己小气了,还有过河拆桥的嫌疑,不如吓他一吓。 反正他没事应该不会再回平遥县了,允就允了,没什么不行的,等他真的出现那也得她还在这里。 她买宅子的事,他可不知道。 「尚可。」 这是霸王要硬上钩,也罢。「先说好,想吃我的饭菜不许嫌弃。」 「不嫌弃。」他今天心情很好,看着身旁的乐不染,面色轻松。 乐不染身上穿的还是那件他见过的细棉衫子,腰间系着一根简单的宽带子,简单的装扮掩饰不了她的天生丽质,最令人刮目相看的是,虽然娴静似娇花照水,但说起话来却处处透露着狡黠。 他中意这样聪慧灵秀,又稳重坚韧的她。 乐不染想晕倒,人家都说不嫌弃了,她还能怎样? 把人送到了屋外,没想外头居然半个看热闹的街坊都没有,乐不染没细想,以为这时间点,那些个老是坐在门口小杌子上嗑瓜子说东道西的婆婆妈妈,都回家做饭去了,甚至吃饭、午憩,没什么多余的时间打探外头的动静。 她哪里知道那一堆好事的左右邻居早在看见这么一辆大马车停在柴家门时就骚动了,大马车全身漆黑,高大霸气,这样的马车,别说听过,见也没见过,这人肯定来头不小,可穷得裤裆干干净净的柴家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的人? 可惜别说靠近,那一拨又一拨的人全叫连彼岸身边的人给打发了。 第七章 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 元婴心里有谱,他就是个配角的命,很自觉的摸摸鼻子,走到一边看「风景」赏草去了。 他所认识的连彼岸从来没把任何女人看进眼里,更别提搁进心底了,可他知道,要是连彼岸把谁放进心底,八匹马都拉不住他想对那个女人的好。 只是这女人——怎么看都不适合好友…… 不过依连彼岸的性子又什么时候把这些问题当成问题了? 啧,这些事不是该他来烦恼吧,只是连彼岸一直赖在这里不走,他那些梦里的美人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一亲芳泽啊? 不知元婴心底哀怨的连彼岸低头看乐不染。「一别不知多久能再见,你不送我一点什么念想?」 乐不染玩心又起,甜甜的问道:「那一个拥抱如何?还是离别吻?」 连彼岸漆黑的眸子盯着总喜欢调戏他的女子,「如果我两个都要呢?」 乐不染顿时轻笑出声,笑吟吟的嘟起小嘴,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连彼岸被她的主动骇了一跳,本来岿然不动的人下意识退了半步,乐不染一见得逞,也飞快的倒退了好几步,表情遗憾极了,「是你不要的喔。」 连彼岸在她骤然倒退好几步时,就发现自己被耍了。 他没生气,把小竹篮交给了侍卫,倒是从马车里拿出了一束花,一蓬的芍药,每一朵都有碗口那么大,有粉有白有金有红,点缀着淡紫的勿忘草,满满当当一大把,花茎的地方还用粉色丝缎系上蝴蝶结。 这么娘娘腔的东西拿在连彼岸手上,有点奇怪,有点不搭调,可也有点异样的小情趣,这时代,应该不流行送女生花吧?友人之间,顶多折柳相送,因为「柳」是「留」的谐音。 乐不染意外了。 她知道芍药别名将离,有离别之意,却不知道在古代,代表男女欢爱之情的不是玫瑰,是芍药。 「你上回说要来见你得吱声,这回来不及让人先知会你,不是我说话不算话。」他从来不会向谁解释这些,但是谁都可以误会他,她不能。 连彼岸两眼灼灼的看着她,顿了顿,把花推过去。「我来了。」 乐不染竟然能感觉到他有点紧张,还有些害臊,她大方的接过那束花,放在鼻尖嗅了嗅。 两辈子统共加起来,他是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虽然和爱意没什么太大关联,但是这么大一束花,看着心情也愉悦不是? 不过,根据她几次和他「交手」,不,是接触得到的心得,这样又萌又单「蠢」的男人,不像是会送花给女子的人。 「是谁教你给我送花的?」 女人嘛,对花花草草一点抵抗力也没有,但是一个外表冷厉如同寒冬的人带着花,朝着她走来,就像是一直在黑暗里孤独行走的王者,有一天忽然愿意走近一个人,他带着致命的吸引力,让有幸见到的人,忍不住在这难得的温柔里,心头伴然。 他的温柔只有给他愿意给的人,像廷哥儿,像她—— 「你不喜欢?」连彼岸看了不远处的元婴一眼,心里不由得忐忑,原本好听的嗓音带了根微微上扬的小尾巴,挠得人心尖软软痒痒的。 「不,我,很喜欢。」 他沉沉的笑了声,连彼岸很少笑,笑容也向来浅淡,笑出声音来不只乐不染是第一次见,就连元婴和暗处的侍卫都瞠大眼掉了下巴。 第26章 乐不染只见男人微微低着头,那目光漾着笑,柔软又炙烈。 就因为她说了她喜欢吗? 少女捣住自己发烫的双眼,娇蕾似的粉颊,悄悄舒展了花瓣,嘴角无声扬起甜蜜的小弧。 「我听说你立了女户,为什么?」瞧得有些痴的男人,目光殷切,含着莫名炙热,不过他很果断的切断自己的视线。 他竟然知道? 「这是我的私事,没必要昭告天下。」乐不染嘟囔着。 乐不染的语气有些冲,这般的手眼通天,让她觉得自己被窥探了,一个大男人没事去打探一个女人的事情谁高兴得起来? 有事情想知道大大方方的来问不就是了,能说的,她不会隐瞒……不过,他这也算当面来问了不是? 「我没有恶意。」 乐不染深吸了口气。「你去过乐家,大概也知道那些人是什么嘴脸,我为什么被赶出来,因为我在他们眼中已经没有了利用价值,后来我因为懂那么一些丹青皮毛赚了钱,又因为你的缘故,我手头多了旁人一辈子都可能赚不到的钱,既然你能知道我办了女户,那么,我买宅子、想买庄子的事铁定也瞒不过你,这些,我只是想保护自己。」 「你不怕这样对女子的清誉有损?」 乐不染笑得很是张狂还有点讽刺,「清誉能当饭吃吗?不过是你们男人用来约束女子行为的桎梏,你瞧我现在的身分,一个下堂妇,走到哪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死,立女户什么的,我只要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就好。」 那些爱说三道四的人无非就是带着事不关己、落井下石的眼光在看别人笑话,他们哪里知道三人成虎,自己造口业的同时,谁又敢保证那些说嘴的人不会有落魄的那天。 连彼岸没见过这么愤世嫉俗的乐不染,更多涌上的是心疼,她一个弱女子,被亲人欺凌,什么都没有被赶出家门,要不是柴家人收留,今日不知流浪到哪里去了,在流浪的过程中会遇到什么,那惨状他不敢细想,可她这不屈不挠的性子,不管去了哪里,不管遇到什么,就算一时失意落魄,也不会憋屈太久。 就像她坚持要立女户那样。 既然立就立了,这样也好,杜绝一些不该靠近她的苍蝇蚊子。 「你说得有理,立了女户也好。」 咦?他这是同意了?这般轻易,她还以为身为大男人的他会有些什么激烈的排斥言词,就轻飘飘的点头了。 只是她有必要经过他的同意吗?好像他是她的什么人似的。 也许是离别在即,他的话变多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能有这么多话要说,连他自己也有些错愕。 「我给那高员外家送去了两个扬州瘦马,也算替你出了口气。」 一想到高员外那个变态,乐不染心里就作呕,府里不管是小妾、通房,甚至长得比较平头整脸的丫头都没能逃过他的狼爪,那么肮脏的人,让她连想都不愿。 扬州瘦马,作为一个拥有成熟灵魂的伪少女,乐不染知道那是什么。 是青楼里的翘楚,琴棋歌咏,百技精通,各方面都具备了小妾的条件,其实也就是被买卖的二奶。 「你答应她们什么了?要不然她们怎肯答应替你做事?」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她才不信。 「从良。」 这真是很大的诱因了。 不是所有的青楼女子都喜欢送往迎来,连哭都不能的卖笑生涯的。 从良的背后自然少不了要完全抹去青楼伎子的痕迹,去到一个完全没有人知道她过去的地方,重新开始,要做到这些,需要银钱、关系,还真不是平头百姓能应允下来的。 「你为什么要替我做这些?」她不觉得和他的交情足够他做这些,她脑子转来转去,忽然转到了什么,气定神闲的脸蛋忽然就有那么点不自在了。 想什么呢,乐不染? 女人就这点最糟糕了,只要某个不错的男人对你多做点什么,还是多看一眼,就自作多情的以为人家对你有意思。 其实真要有那么点心思,通常很快就会变成没意思了,更多时候,可能连普通的朋友都做不成了。 他还没能说点什么,勺娘、柴王氏和换了一身新衣的廷哥儿带着掩饰不住的喜气出来了。 两个大人一见连彼岸又要下跪。 连彼岸轻轻一阵掌风扫过去,托住两人的膝盖,让她们怎么都跪不下去,勺娘发现自己怎么都屈不下去,这才知道恩公不喜欢人家跪来跪去。 她满怀感激之情的见他上了马车,「马夫」元婴见状,也赶紧跳上车辕,别看他胖,这动作还真俐落得很,手握缰绳,吆喝一声,马车绝尘而去。勺娘弯着腰千恩万谢,无论多少言语都无法表达她的感谢。 「唷喝,终于可以回家了。」元大少爷是个安静不下来的人。 然而马车里的人又恢复蚌壳死性子了。 第27章 某人掀开车帘,「喂,你多说一句话会死啊?」见到连彼岸摊开的竹篮里那么大一颗的饭团,不依了。 「喂,我说连入云,你也太不够义气了,我刚刚分明看到乐姑娘捏的饭团也有我一份,你别独吞了。」 那香气……好香啊,他也饿了好不好。 连彼岸离开车厢,抬腿往车辕坐下,顺手扔了一颗小点的饭团给他。 「连彼岸,你见色忘友,我要绝交!」 连彼岸见元婴一脸嫌弃,不要吗?手里的饭团便收了回来。 「……你到底是不是朋友?」有人气炸了。 友谊的小船因为一颗饭团说翻就翻了。 搬家前几天柴王氏和勺娘开始收拾东西,本来以为没多少,而且都是一些不值钱的,可东西都已经搬过去两趟了,柴王氏却发现东西越收拾越多。 乐不染也不说什么,左右新宅子大得很,到时候奶娘一看旧东西和宅子不搭,自然会慢慢的汰旧换新,现在去叫她不要收拾那些旧东西,她一样也舍不得。 收拾了三天,雁子胡同那边也打扫出来了,毕竟宅子有段时间没住人了,有些灰尘和潮湿,所以乐不染事先除了草,又买了许多干艾草,堆放在各个角落,将蛇鼠虫蟮薰了薰。 如此连续薰了两天,这样一收拾,宅子的蚊虫什么的已少了很多。 这天,一家人早早起来,雇来的毛驴车已经在门口了,他们将所有的箱笼都装上去,柴王氏亲手锁了门,一行五人上了车,去新家了。 搬进新家后最乐的要数廷哥儿了,勺娘也不拘着他,让他在宅子里四处疯跑,只是这孩子总跑不远,片刻就蜇回来瞧瞧,见他娘手里忙着事,见着他,对他笑一笑,给他一个果子,他就心满意足的放了心,咧着嘴又到别处玩了。 几个人都看在眼里,这孩子还没有安定感,虽说到新宅子,一切和以前都不同了,但是怕被丢弃和送走的心,一时半刻怕是还无法消褪的,大人能做的就是尽量的让他明白,他是这个家的一分子,不会再有人要他走开的。 对于儿子能奇蹟般的回到身边,又从连彼岸口中得知这一切都是因为乐不染的缘故,是她出钱又出力的缘故,勺娘对乐不染除了感恩再感恩,在行事上也更是尽心尽力。 乐不染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博得谁的好感,还是收买人心,只是看着勺娘不再眉挂轻愁,家里还多了孩子的笑声,她觉得还顶不错的。 三进院子,光屋子就十几间,正房三间,中间堂屋,东西厢房,还有左右两耳房,柴王氏是长辈,推辞不了之下住进了正房,东西厢房同样也是三间,商量了一下,柴子住了东厢房,勺娘带着廷哥儿住了西厢房,乐不染自己一个独立跨院。 空出来的房间也就收拾了一间当客房,其他的也就不收拾了。 几天之后,总算安定下来了。 住在雁子胡同其实好处还不少,柴王氏继续批鱼卖鱼,雁子胡同距离以前的集市不远,路大条又好走,以前一同在集市卖东西的都是熟人,几个相熟的知道她搬了家,还打趣要来熟悉一下门路,要不然哪天想串门子都不知道往哪找人去了。 柴王氏脸上乐开花了,索性说过两天家里办席面,请几个亲近的婶子过来坐坐、喝茶。 只是柴王氏说得隐晦,并没有告诉好姊妹们自己搬进了三进的宅子,一群人也以为她只搬家,了不起换个刮风下雨比较不心慌的宅子,能有什么呢,大家嘴上应喝着,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哪里知道过了两天,一个揣了十颗鸡蛋,一个抓了只鸡,一个拾掇了几样糕点去到雁子胡同,看见那样一间宅子,连脚都不敢迈了。 知道宅子是乐不染买下的,几个妇人忙不迭的夸奖和羡慕,回了家之后,乐不染的能干却是传了出去。 柴子是男人,没什么适应上的问题,倒是勺娘有些为难,宅子漂亮归漂亮,住着也宽敞,但是距离她拿绣活回来的铺子太远了,远得几乎要绕过小半个南城,乐不染给她出主意,让她换东家。 勺娘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为了看宅子,乐不染在城南转过几回,知道城南这里有家巧繍坊规模还挺大的,铺子大,对绣品的要求自然就多,可想而知,要是绣娘的活儿做得好,给的价钱也不会少。 勺娘的刺绣活要是能得到巧绣坊的青眼,接到大户人家的活儿,怎样都比她苦苦绣了许多扇面、荷包和香囊只能换到十几文钱要值。 乐不染觉得勺娘的绣工不错,但弱在花样子不够灵动,她的花样子在县城里缺乏独特性,绣出来的成品也就少了那么点灵气。 要是有独一分的花样子,定能加分不少。 飞针走线,在布帛上绣出锦绣河山,她不行,可描图,画花样子,用色、布局,她行。 「勺娘姊,我闲时画了不少花样子,你要不看看喜不喜欢?」 她上辈子的奶奶可是苏绣的杰出艺术家和传人,名声响誉中外,绣件曾有花能生香,鸟能听声,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的美誉,年轻时还曾在各地收徒传艺,后来年纪大了,不耐烦到处奔波,便寻了一块清静地过起了逍遥的生活,住的是四合院屋子,吃的是自己亲手种的蒜苗、蔬菜、瓜果,身上穿的,脚上踩的都是古色古香有着美丽盘扣的中国服,优雅质朴,像泼墨山水一样,彷佛从古代穿越而来,安宁干净而纯粹。 奶奶生平最大的遗憾就是教不动她这笨手笨脚,一口气能捏弯绣针,弄破真丝绣面,把十根指头戳成猪头的孙女学会刺绣。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没办法的! 绣样拿来了,勺娘一张张翻过去,这张紫藤花树下双猫耍团球、那张鲤鱼蜻蜓戏荷、孔雀开屏、雀鸟梅枝啼春,每一张不是素描,而是一一上了颜色,活灵活现,这哪里是花样子,拿去卖,能得多少银子啊? 她爱不释手,用指尖虚描着那些花样,她把全部的花样子都抱在胸口,撒手不放。「这些全都可以给我吗?」 「勺娘姊要喜欢就拿去吧,搁在我那跟废纸似的,没多大用处。」 第28章 勺娘都不知该说什么了。「我也不贪心,只要能多挣点钱回来,能供廷哥儿也上学堂去,就好了。」 乐不染把在炕上玩竹篾球的廷哥儿唤过来,抱着他,用手巾抹掉他额头的汗。「廷哥儿想去学堂上学?」 那张和勺娘长得有四五分相似的小脸蛋点点头。「想。」 「为什么?到处去玩不是很好,被先生拘在课堂里可不能说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的喔。」乐不染其实并不觉得六岁多的孩子就得往学堂送,不说他们坐不坐得住,还没发育好的手指要是硬性压迫他们拿笔,对发育不好。 倒不如让孩子该揭瓦掏鸟蛋的时候去使劲的玩,这样该有的童年有了,长大才不会抱憾没有童年,过两年再送他去识字学习,这样孩子也比较容易专心。 「廷哥儿想和舅舅一起上学堂读书识字,明白做人的道理,赶快长大,可以赚很多钱来陈孝顺娘和姥姥。」他一直是知道的,当初就是因为家里养不起他所以才把他送养的。 「真是个好孩子。」乐不染说道。「有志气,姨姨最喜欢有志气的孩子了。」被儿子童言童语给收买了的勺娘把廷哥儿抱了回来,无言的用下颔摩挲着他柔软的头顶,听了乐不染的话,脸上露出与有荣焉的粲笑。 天下父母心,当母亲的,只要听到有人毫不吝啬的夸奖自己的孩子,哪有不照单全收的。 「那改天廷哥儿就和舅舅一起去学堂习字吧。」乐不染拍板。 按理说柴子十六岁,该是上蓝田书院的年纪,可他就只有幼年时候启蒙而已,若是让他去了书院,跟不上的挫折感不说,也学不到什么,不如让他进崇儒学堂重新学起,为此,她打听过崇儒学堂分启蒙馆和六艺馆,入学的对象一般是地主子弟和平民子弟。 这一来柴子和廷哥儿可以同在一个学院上学,只是不同教室和先生。 到时候每日上学,让柴子多带着廷哥儿就是了。 「小姐,这怎么可以?」勺娘可没想到会是这样。 廷哥儿倒是开心得一跃而起,后来发现自己太过忘形,又觉得娘的神情好像不是很赞同,遂小小声的问:「我、我真能跟着舅舅一起去学堂认字求学问?」 「廷哥儿要是喜欢当然可以。」虽然她不是很喜欢揠苗助长的教育,但是小孩子喜欢读书也没什么不好。 廷哥儿喜孜孜的,嘴角飞快的往上扬,又担心自己太过高兴会惹得姨姨不高兴,连忙努力的把嘴角往下压,倒是叫乐不染看了有些心疼,又有点心酸。 「不过啊……廷哥儿的书包、鞋袜、帕子女红这些姨姨帮不上忙,这些都要看你娘的了。」她两手一摊。 「娘!」廷哥儿欢呼了一声,扑进勺娘的怀抱,扑得她差点往后仰,幸好后面就是被褥,撑住了廷哥儿小牛般的去势。 「小姐,这不行的,廷哥儿还小,不急着要往学堂去的,小姐供大哥读书已经很不容易,哪能再添一个小的? 要是一大一小都上学去了,这束修、拜师礼、一年三节,平常孝敬,这得花多少银子?做人不可以太贪心,太不知足了。 「廷哥儿想读就去,在学校也有同年纪的朋友,对他好处很多,要是过个几年他真对读书没兴趣,但能读文会算写,将来不管去了哪里也不会随便被人朦了还不知情。」 世人都以为如今不是行行出状元的时代,想出息,不想让人小看了去,读书是唯一之道,大潮流这般,乐不染也不否认,至于柴子和廷哥儿往后要不要往仕途上走,就看个人的机遇造化了,这时候的她能帮上一把,有何不可。 乐不染看一直沉吟不答应的勺娘,不由得说道:「要是廷哥儿认了我当干娘,我这干娘送他去读书就没什么合不合理的问题了吧?」 勺娘有些怪异的瞅了乐不染一瞥,想说什么却又不好宣诸于口,在廷哥儿祈求的眼神中终于点了点头。 乐不染点点廷哥儿的鼻子,笑呵呵的说:「往后要改口喊我干娘了喔。」 廷哥儿看看他娘,见她颔首同意,冲着乐不染便喊:「干娘!」脸蛋还红红的。 乐不染慢半拍的想到自己才十四岁就当了人的干娘,会不会太那个了? 乌鸦鸦的黑云飘过之后,乐不染又开解自己,干娘是什么?就是出钱又出力的冤大头,和年纪没太大关系,如果这样想,就不纠结了。 晚上一家人围在桌上吃饭,柴子得知这消息,也很高兴,他摸了摸廷哥儿的头,「这往后我不就多了个小跟班?」 说到跟班,乐不染咬着筷子。「家里大的小的要读书,去了学堂身边总不好连个书僮也没有。」书院虽说是读书明道理的地方,可学生爱比较的心态几千年来都一样,谁家没个书僮小厮的肯定会被耻笑。 如果家里没办法,那就没话说,既然不是什么事,就把准备做足。 「再来,家里大了,连洒扫都费事,我是个帮不上忙的,家里只靠勺娘姊一个每天忙得后脚跟打脑杓,不如买人吧,我们也才有时间去做别的事。」 赚钱才是正经事,家务事这些能雇人来做就雇人,买宅子为的是什么,不就是让自己过更好的日子,要是被杂务给缠身了,每日还是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打转,宅子大了,反而变成累赘,就不美了。 已经很习惯听乐不染决策行事的众人也觉得有理,倒是没有太多反对的声音。 既然大家都赞成。「明儿个就请柴子哥陪我去一趟人市那儿,选几个得用的人回来。」 八月初立了秋,满城都飘着桂花香。 昨晚下了点小雨,空气倒是清新得很。 梳洗过后,乐不染加了件撒花褙子,出了二门,柴子已经拿了伞在角门处等着她了。 这不是怕冷不丁的又飘雨吗?他淋湿不要紧,小姐就麻烦了,今天要去的地方可不近。 第29章 原来说好是要去人市那儿的,不过昨夜陆三却让人递话过来,说田地那边有了消息,所以,她和柴子便决定先去看田地,至于下人,慢个两天,赶得上学堂开课就成了。 和陆三碰了头,他说这农庄的主人是个大地主,近年无意在某处发现了铁矿,大东朝的矿产都属于朝廷的,他却想先挖了再说,左右还没人知道,可市面上多了这么多来路不明的原铁,不只官府起了疑心,也被没能分到一杯羹的人举报上去,知情不报、侵占国产,完蛋了,随便两个罪名,便让他吃不完兜着走。 他散尽家产,到处走门路,希望把大事化小,但是小事化无是不可能的,家产能卖的卖,只求全须全尾的脱身,这处农庄便是他变卖的产业之一。 价格上倒也没有要得太离谱,可能为了尽快能拿到银子,三十亩的庄子加上二十顷地,还有庄子后面的一座小山,总共要价一千六百两。 一千六百两,附近没人买得起。 乐不染坐着牛车慢悠悠的绕着田地走,发现地是好地,放眼望去,四边都有沟渠可以用来引水灌溉,掰开稻穗看,结的稻谷还算饱满,眼看着再一两个月就能收割的田地,急着要卖,地主肯定是急得都快吐血了。 乐不染很干脆,看在那些黄澄澄的稻穗分上没砍他半毛钱,地主管家感激到不行,一同去换地契之前,他带着乐不染和柴子在庄子外转转,把庄子内外、田地、小山详详细细的介绍了,还心痛的说,要不是主子遇到这么大的难关,这么好的良田说什么也不会卖的。 乐不染不予置评,无常就是日常,谁都不知道将来会遇到的是什么,而将来,都在自己的一念之间。 管事说这里的气候佳,稻米一年有两熟的收成,一亩地有三、四石粮食的出产,已经算是高产。 乐不染倒认为若是能把地养好,再用现代农耕知识改良土质,一亩地的出产还不只这样。 乐不染大概心里有数了,四人一同回到县城衙门,花上小半个时辰,将农庄田地还有一座山都改登记在乐不染的名下,另外庄子还有二十户佃农。 该给陆三的谢金给了,送走了他和地主管事,转头,乐不染雇了牛车,和柴子又去了庄子。 第八章 苦命小姊妹 要去的时候没有知会任何人,没想到一到庄子,庄头却等在堂屋门前了。 原来佃农们知道庄子和田地都换了新东家后很是担心,毕竟,对那些地主来说只是地契换了个人这么简单,可对他们这些靠田地生活的佃农们来讲,田地就是他们的根本、他们的一切,新东家要是有个什么动静,就够他们喝一壶的了,身为庄头,自然得来看一看,探一探新主子的想法,回去也才好和大家商量应对。 只是,他们还真多想了,乐不染知道所有的田地都是佃出去的,所以她暂时没有要变动的意思。 她告诉看起来一脸老实又晒得黑黝黝的庄头,「既然这一片田地以前都是由你照看,那就照旧,至于往后会不会加租?我保证五年内都不会加租,但这前提是你们安分勤恳,如果有人偷懒耍滑,从中取巧,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方才庄头看到乐不染是买主的时候是有些不以为然的,年轻得过头了,这样的孩子,是家里的大人作主给她买的产业吧? 老实讲,他还真的一点信心也没有,担心她没经验,把好好的田地给糟蹋了,但是喝过茶,乐不染便让他带着她与柴子去后山。 她方才过来的时候,沿着乡间小道大致看了下田地,黄澄澄的稻穗已经垂得很低,即将可以收割,基本上只是稻子收成后出产多少的问题,她想先去看后山上有些什么。 庄头发现她不是随便闲逛过去而已,爬上小山腰后,她也不怕脏,蹲下来抓把土,在手指捻揉,问山上多种些什么果树,知道稀疏种了几株梅林,还有野白杏、红桃、黄李,此刻黄李已经过了采收期,但是杏子和红桃正结实系一紧的挂在树梢上,金黄杏子表面那抹晕红,还有桃子那香甜多汁的果肉都让人垂涎不已。 她随手摘了颗桃子,擦也不擦就往嘴里放,那香甜的果汁和果肉充盈在口腔里,见柴子和庄头都盯着她看,不好意思了一下。「好吃,你们也摘来尝尝吧。」 庄头有些错愕,以前的地主可吝啬小气了,山上的果子就算成熟掉到地上也不许他们庄子里的孩子捡拾,这位……却让他自己摘来吃? 他小心翼翼的挑拣了一颗,谨慎的捏在手心里,想一会儿可以带回家给孩子们尝尝。 乐不染也不知看穿他的心意还是什么的。「庄叔,一会儿你就让几个人把这些果子采收了,收拾后都抬到庄子去。」 庄头点头称是。 乐不染三两下吃完桃子,眼尖的发现除了这些果树,山上还有不少乌柏子树杂在果树之间。 在现代,因为奶奶对植物的热忱,没少听她老人家叨念的,所以山上草药没有她不认识的。 为了确认,她随手往低矮的树丛上一抓,手掌里便是灰灰白白的一小把,嗅,还真是这宝贝哩。 「哎呀,我当这是什么,原来是草籽!」庄头和柴子都好奇的凑过来看,看清之后却大失所望。 乐不染却一副捡到宝的神色。「这可是好东西,人家有大名的,叫乌柏子。」 用捣杵将乌柏子仁捣出油来,倒进油灯里再放进两根灯草,便是青油灯,乌柏子榨完油后留下的渣可以用来壅田,是挺好的堆肥。 庄头心里有数,看来待会儿不只要让人来摘果子,这有大名的草籽也得让人打下来才是。 从山上下来,到了池塘边,看见一方池塘,密密麻麻长了许多菱角叶,看过去绿油油一片。 这时候也正是菱角的采收期,但因为产权易主的关系,庄头没敢让人来采收,佃户也叮咛家里的小子不许靠近池塘摘嫩菱角当零嘴吃。 摘菱角要乘坐的不是小舢舨,是木制的大圆桶,又叫菱桶。 一般的采菱人都是匍匐在桶边,把菱角采收在圆桶里。 「小姐就别下去了,池子里都是烂泥巴。」 有过山上的经验,庄头不以为他劝得住这位特立独行的小姐,但是义务上,还是得说上一说,要是有个什么意外,他可是承担不起。 第30章 对乐不染来说,菱角可是好东西,吃法多不说,鲜老生熟皆是美味,尤其生菱角可以当水果吃,煮熟后也可以拿来当作主食。 比如菱角焖饭、菱角烧肉、菱角莲藕粥,都好吃得紧。 她也从善如流,没有坚持非要下池子,到了田埂边,只吩咐庄头在田地边上挖几个枢肥坑,告诉他秋粮收割后拾完穗子,将来翻地翻出来的草根千万别扔,挖出来的草根扔到枢肥坑里,晒成干草再烧成灰,这样的草木灰加上家家户户吃剩的馊水馊食,河塘里的淤积黑泥,全混在一起发酵,二十天左右翻动一次,堆放几个月便能成为地里最好的肥料。 她还说如果庄子上的人家有鸡粪、人肥,碾碎的虾蟹壳末,都可以收过来,放进里头。 最后再加上晒到钙化的动物骨头调配成的黑金肥料,地肥了,种什么都高产量。 她不是农业专家,可她上辈子的姥姥家就有一大片上好的水田,她童年时,每年七、八月总要回姥姥和姥爷家过暑假,等着吃割稻点心,跟着堂弟妹们不玩成个泥小子绝不回家。 对庄头来说,新东家要的草木灰他能理解,他们向来施肥除草时,拔草也是不烧的,等晒干后烧成灰,洒在地里,用来养肥土地。 淤积黑泥、馊水馊食都不是问题,但是东家最后说要鸡粪、人肥,乡里人谁都把鸡粪、人肥当宝,稀释了用来浇地,谁愿意把这拿出来呢? 像是知道他的难处,乐不染看看远处再看看自己脚下,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她把想法告诉了庄头。 庄头最后不可思议的走了。 乐不染摸摸自己的脸,抬头望着柴子。「我怎么觉得他看我的眼光,好像我是疯子似没想到,柴子也是一张和庄头一模一样的脸。 她跺了下脚。「哎呀,我一会儿说给柴子哥你听,你就不会觉得我乱花钱了。」家禽的粪便还称斤论两的买了,外人当然会想这不是钱太多还能怎么了? 柴子看着她难得娇俏的模样,有些不自在,慢慢的点头,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庄子。 庄子的厨娘已经烧了一桌的菜,这可是新东家头一次来巡视田地,说什么也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整治这顿饭,要是东家吃得喜欢,她这厨娘的饭碗就能继续稳稳的捧着,要是不合心意……她不敢往后面去想了。 饭菜有汤有肉,都是庄子里自家出产的,地里跑的鸡,池塘里的活鱼,新鲜的蔬菜,山里拔的菌子,还有一大盆煮好还冒着香气的菱角。 吃过饭,乐不染掏出帕子,里头包裹着方才在外头从香椒树上摘的椒子,在茶叶里加上几粒香椒子,那味道满口清香,精神一下就上来了。 乐不染完全没想到她这样的喝茶方式,庄头喝过一遭后,广为宣传,竟在庄子里流行了起来,尤其人疲惫,精神不振的时候喝上一杯椒子茶,不仅可以生津止渴,也不再有昏昏欲睡的感觉,成了夏天庄户必备的凉茶。 饭吃了,茶喝了,乐不染见庄头吆喝着下面的人把许多竹箩筐搬进来,杏、桃、菱角、乌柏子一蒌蒌堆得门前几乎要满出来,只能摆到晒谷场去。 乐不染还真没想到会这么多,她就一辆牛车,哪载得了这许多? 庄头搓着手,「这些东西小姐过目后小的就让人搬上车,给姑娘送到府里去,小的这也能跟着小姐好认一认路,往后要给小姐送东西就不至于迷路。」 听庄头把殷勤十分的合理化,乐不染妙目弯成两弯小小月亮。「这样吧,各色果子挑个几篓,庄子里的佃户都尝尝鲜,其他的我带回家,菱角嘛,给一篓吃了新鲜就行,剩下的,就全归庄子大家了。」 她发现这里的佃户生活都不算好,这庄子如今易主,这些佃农也就是她的人,她有责任照拂自己的人。 菱角看着有几百斤之多,因为是季节性的东西,在市面上价格都还不错,几亩地的收益看着不多,但是这些要是归了佃户,分摊后贴补家用,赚点小财也是好的。 庄头和站在外头没敢进来的佃农们都激动了,大家嚷着要来给乐不染磕头,乐不染摆手。「田地的活儿都要靠大家了,收成多,我也不会少了大家的好处,菱角就当作我给家里各个小子、小姑娘们的见面礼就是。」 佃农们感激的说着好话。 私下,乐不染多给了庄头两篓果子、菱角,他是庄头,理该得的比旁人多一点,而且,只是吃食,还真算不上什么。 往回走的回程路上,牛车摇摇晃晃的,后头跟着庄子里的几辆骡车。她摊开帕子,紫紫红红的刺泡儿和果实熟透了的拐枣,是柴子打后山给她摘的,权充饭后水果也不赖。 「咱们县里有路厕的吧?」 柴子见小姑娘一口一口吃得香甜,车赶得更起劲了,却忽然听到她这么一提,以为她急着想去解手。 女孩子嘛,不方便的事情多着,出门连上个茅厕都不方便,更别提更多的限制了,这也是为什么女子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的原因之一。 柴子有些脸红,扬起鞭子就往牛的屁股上挥。「你忍忍啊,我让黄牛跑快一点,咱们一会儿就进城,你就可以解手了。」 乐不染知道柴子想歪了,摇头。「我的意思是柴子哥是土生土长的县城人,知道县城有不少路厕吧?」 她这是想把关于人肥的事掰碎了说给柴子听。 柴子恍然大悟,是自己误会小姐了,小尴尬之余放慢了老黄牛的脚步,让自己专注在路厕的问题上。「有的,虽然比不上都城五十步一个茅厕,方便看守城门的士兵和达官贵人使用。」 至于城内居民也能在指定的地点使用厕所,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产生瘟疫。 他毕竟读过书,书册里对帝都的繁华描绘让他一心向往,可是也只是向往而已,平遥县再大也就是个县城,与帝都的方便性是无法比较的。 乐不染所谓的「路厕」,也就是县城里建于道路旁的厕所,也形同现代的公厕,只是大多简陋肮脏,基本上是一个坑两块砖,三尺土墙,要不就是木板围四边,挡住路人的眼光,女厕嘛,就更加简陋了,就摆个木桶,然后在木桶里面放石灰或者草木灰以供方便。 农村的粪便很好处理,要不直接浇灌田地,要不直接排到猪圈,可县城里怎么办?排不出去,又跑不掉,于是有了粪夫每天背着粪篓,专门收集粪便,再专倒一处。 第31章 这样的活儿臭气冲天,工钱又少得可怜,除非真的活不下去,一般人绝不会去揽这样的活来做,是以衙门对这些人肥也十分的头痛。 「小姐不会是想……」把主意打到粪夫的头上,向粪夫买粪……吧? 「柴子哥一点就通,咱们多雇几个人,负责收集人肥,再多付那些粪夫一些劳力钱,粪肥也有了去处,一举雨得的事,粪夫应该很乐意把那些看似没有用处的人肥卖给我们。」整个县城的人肥要是都归了她,往后田地的出产也就不用担心了。 「到底是谁跟你说这些的?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她的聪慧已经远远超过一般女子,那高员外到底有多么目光如豆,凭什么休弃这么美好的姑娘? 那个声名狼藉的高老头根本配不上小姐! 活该他如今后院失火,家宅不宁,那日听闻十几房的姨娘、小妾为了两个从扬州来的瘦马闹得不可开交,互相挠脸抓头发,打架打到大街上来,仆人婆子劝阻不了,也干脆做壁上观,直到高员外闻讯从外头匆匆赶回来,气得心肝肺都疼,一口老血堵在胸口,气了个绝倒。 只是本来就惨淡的名声经过后院女人这番闹腾,就连一丝遮羞布的名声也没有了。 年老体衰的高员外更无从得知,这场闹剧不过是开始,以前是多么左拥右抱的享尽人间艳福,从那天开始,每日就过得多么水深火热。 「都下来吧,将来这里就是你们住的地方。」乐不染领先跳下了牛车,回头对着牛车上一对衣衫褴褛,面色惶恐的小姊妹说道。 这两张有着七、八分相似、面黄肌瘦的小脸蛋,说是皮包骨也不为过,不问不知道妹妹小问已经十一岁,姊姊小暖十二岁有了。 两人搀扶着下了车,柴子转头指挥后头跟着的车队,让他们由后门进去把东西卸下,又等这边完事,再把牛车赶回去车行。 乐不染则是领着小姊妹进了家门。 这姊妹俩是淞州夏里人,家中祖父母、爹娘、兄弟,一家和乐融融,家境虽然只是小康,但是家人一条心,也没什么过不去的。 可连下了半个月暴雨使得江河溃堤,洪水破堤而出,一泻千里,整个淞州顿时成了水乡泽国,上万亩良田被毁,几个村落十室九空,哀鸿遍野。 发大水时,祖父母自知年迈,抵死不肯离开家园,孝顺的爹只能留下来,母亲带着哥哥弟弟和她们姊妹俩随着逃难的人潮往北走,先是弟弟染了风寒,后来母亲也倒下,身上不多的银两都为了给两人治病花得一滴不剩,身为长兄,哥哥咬牙护着她俩一路乞讨,然而离开家乡越来越远,完全失去方向的兄妹又被后面追上的难民潮冲散,一家五口,剩下举目无亲,茫然四顾,不知何去何从的她们。 姊妹俩身上那点粮食早就吃光了,沿路上,看着一个个撑不住的老弱妇孺撒手去了,一开始还有草蓆草草裹了,但每天都有人死去,睡着的时候,也不知道下一刻还睁不睁得开眼睛,就算睁开,也不知还能否活下去。 身上没有可以吃的东西,吃观音土、糠皮、豆萁、树皮、草根,甚至青苔,这还是有得吃的时候,没得吃的时候,眼睛发绿到什么都往嘴巴塞,肚子里也不知道塞进了多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勉强保住小命来到平遥县的不过寥寥数十人。 这县城的县官别说安置这些流民,施粥放药了,若不是她们进城进得及时,恐怕早像许多经过的州县一样,被关在城门外,压根不许进城。 她们到处被驱赶,已经伤了腿的小暖终于走不动了,知道自己不管再怎么努力也没有能耐带着妹妹继续走下去,甚至乞讨。 她知道姊妹俩想活下去,唯一的一条路便是把自己卖了,换上一点银子,让妹妹活下去。 她跪在大街上插草自卖自身,恰好被乐不染看到。 乐不染本来并没有打算要管这闲事的,世上可怜人多了去,哪管得过来?但是她见不得那些个伺机而动盯着姊妹瞧的闲汉和人贩子,她想到当初被赶出家门的自己,要是没有奶娘伸了把援手,自己下场并不会比这两姊妹好到哪去,也许更凄惨也说不定。 虽说路是人走出来的,但是,在必要的时候有人愿意给那么点机会,命运说不定就有改变的机会。 她和那位小姊姊商量,给她们二十两银子,姊妹和她一起回家。 柴子把牛车停在家门□,便去指挥庄头和佃农们把骡车赶进后门,乐不染则是领着两个怯生生的小丫头进了前门。 柴王氏和勺娘早听见动静,估摸着是乐不染和柴子从庄子回来了,两人放下手里的事,从主屋里探头出来,瞧见的便是乐不染身边两个蓬头垢面的小丫头。 哪来脏兮兮的小丫头? 柴王氏一听乐不染说明缘由,这才知道两个是姊妹,还是从淞州过来的流民,一时同情心大发,她年纪大了,心肠变得比年轻时更加柔软,见这两个小丫头这么小一点,居然从老远的淞州走了好几个月的路走到这里来,那得吃多少苦头啊? 一看那姊妹俩的小手小脚,全是冻疮和脚泡,身上没一块好的,只剩一双大得吓人的眼睛,真是惹人怜,看着看着,眼睛便湿了。 不过她很快便考虑到了现实面。「家里添两双筷子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两个这么小的丫头能做什么呢?买回来也没用啊。」 小暖是个识趣的,一见乐不染对柴王氏的态度宛如自家长辈一样恭敬,以为柴王氏是当家主母,拉着小问的手便咚地跪了下去,小暖诚诚恳恳的给柴王氏磕头。「奶奶,小暖很能干的,劈柴、烧水、煮饭、带孩子,以前家中一双弟妹都是小暖带大的,也能帮着我娘干活,奶奶有事尽管吩咐我,小暖一定会办得妥妥当当的,要不……请您留下我妹妹,给她一碗饭吃,小暖只要有地方住,不吃东西不要紧的……」 「赶紧起来,瞧瞧这丫头说的是什么,小姐带你们回来,哪还能少你们姊妹一碗饭吃,你们俩就安心住下来吧。」见她瘸着一条腿实在可怜,柴王氏便赶紧让小问扶着她姊姊起来。 「锅子有的是热水,我带两个丫头去洗洗,再出来吃饭。」勺娘只有廷哥儿一个孩子,见两个小丫头就像看见贴心小棉袄似的把人领进去了。 「那丫头的腿脚看起来是瘸的,到底是什么毛病,要是治不好,可怎么办?」柴王氏咕哝了句。 「先请个大夫来看再说吧。」 「我这就去。」柴王氏扭头就走。 大夫很快来了,说是伤了筋骨,拖的日子长了,一时缓不过来,但好在年纪还轻,只要吃好睡好,好好将养,将来行走跑跳都是没问题的。 留下方子,柴王氏又跟着去抓药。 第32章 逃难的日子连小命都可能转瞬失去,饥寒交迫之下,又伤了腿,饭都吃不上一口,哪来的银钱可以看病,拖啊拖的,小伤拖成了重伤,也亏这孩子能忍到今天,普通的女孩子家随便破块油皮就哭天抢地了,乐不染却没见她掉过一滴泪。 乐不染觉得,这小暖,要是她眼光不差,应该会是个得用的。 小半个时辰后,小姊妹一身干爽出现在乐不染面前,身上穿的是本来勺娘为廷哥儿准备的新衣,因为是放宽了尺寸下去裁制的,刚好适合小暖的身高,另外一身套在小问身上嫌大了,勺娘俐落的折了两折,快手快脚的缝上,细细的针脚,密密缝制,看得小问眼湿,她娘以前也是这么替她和姊姊缝制衣裳的…… 再让小问穿上修改好的衣裳,宽脚裤,恰到好处,成了一个清雅秀丽的小姑娘,勺娘带出来展示在乐不染面前,满意到不行。「先暂时这样穿着,过两天再帮你们缝两身新衣裳。」 这会儿,柴子和出去玩耍,已经取了大名叫柴昇的廷哥儿都已经回来,众人团团坐在餐桌前,对于家里出现两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眼里都是好奇。 接着柴王氏也进门了。 从勺娘口中得知这个家作主的人就是把她们从大街上带回来的恩人,小暖拉着妹妹的手一起跪下。「请恩人赐名。」 「恩人这两字以后就不要再说了,至于名字,」她看了眼小暖。「你以后叫日暖,小问就叫素问吧。」 「多谢小姐赐名!」姊妹俩相视一笑,小姐赐了名,表示她们就是这个家的人,往后就能安心的住下来,再不用担心被人到处驱赶了。 「都起来吃饭吧,你俩太久没进食,肠胃禁不起油腻,多用些藕粉小米粥,烤鸭把皮去了,吃上几片是无妨的,别贪多,往后想吃什么有的是机会。」 烤鸭是她回来时买的,方才趁着两个丫头去梳洗的时候,乐不染下厨烙了米纸,不同于一般的荷叶饼纸,乐不染的米纸虽然也是用来包肉和蔬菜的,顾名思义是用米浆做成,但是里头又混进了一定比例的面粉水,因此带着米纸的透明感和白饼的弹性,吃起来比一般的面饼皮还要好吃。 她做的菜卷色彩丰富,既可卷素,也能卷荤,素卷中的十香菜,炒豆芽中便有三种,黄豆芽、绿豆芽、豌豆苗,加上豆腐干、千张、金针、木耳、冬笋酱、姜腌芥菜、胡萝卜丝,每样菜通通切细,再分开炒熟,光是那切丝的功夫,就让这素菜卷华丽了起来。 荤菜卷则是摊蛋丝皮、油亮亮的鸡丝、腌制后下去爆炒的猪、牛、羊肉丝和片好的烤鸭,再加上一盘细如发丝的葱白和一盘甜面酱。 另外,一大锅的藕粉小米粥,掺入葡萄干、熟芝麻、山楂、花生碎等等。 廷哥儿很捧场的点头,迫不及待要开动。「想不到干娘会做菜,我以为干娘和我一样只会吃。」 乐不染赏他一个小栗爆,有必要这样揭她的短吗?方才那会子大家都在忙,她不下厨,谁下厨? 小姊妹掩了嘴偷偷的笑,这个家看起来很和乐融融,会是个好地方吧? 两人起初没敢上桌,这不合规矩吧? 毕竟年纪小,一家就这么几个人,乐不染也没意思要两个小孩在餐桌上立什么规矩,在众人的催促下,两姊妹上了桌,一桌人坐得满满当当,很快,风卷残云,两大盘的菜卷、一大盘的烤鸭片和小米粥吃得干干净净,尤其是廷哥儿和日暖姊妹,吃得头也不抬,两个小姑娘直到盘子都空了,还舍不得的用舌头舔了舔,而廷哥儿摸着滚圆的小肚子,直嚷着要他娘背他回屋子,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这不是让她们少吃一点吗?结果还是吃撑了。 于是乐不染去寻了胡椒,用药钵磨成细末,让姊妹俩服下去,胡椒能治胃疼,呕吐、腹泻,消化不良等多种肠胃不适,降气暖胃,效果奇好。 日暖暂时做不了什么事,乐不染便让她专心养伤,素问暂时跟着廷哥儿,陪他看书玩耍作伴。 小姊妹在柴家住下来的事也就这样定了。 隔几天,乐不染又出门,她着人打听淞州夏里的灾情,那人办事也俐落,很快她便得知淞州水退过后,紧接着爆发时疫,大街小巷,屍体堆叠如山,到处都可闻到腐败的屍臭味,日暖一家,怕是凶多吉少了。 事已至此,遂不再多想,带着柴子去了人市。 家中的老弱妇孺不说,柴子、廷哥儿再过两天便要上学去,学校就是个小型社会缩影,同侪会比较,会有小圈子,她不想他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点上,尤其是柴子,要温书、与同学交流、老师布置的功课都不能少,所以两人身边都得有人,加上柴子还要替她管着田庄土地,人肥的事也要靠他张罗,这下该忙都忙不过来了,添置人手的事情就变得势在必行了。 第一次踏进人市,乐不染觉得很违和,这些奴仆被允许在公开市场上叫卖和交易,阶级和牲畜一样,女子的价钱高些,男子的价钱廉价的不可思议。 这也难怪,一个个衣不蔽体的,有的身上脚下链着铁链,每个人的脸上除了茫然就是麻木。 「小姐?」柴子看出乐不染心底那份对人市的排斥。 「我没事,就这家人吧。」她看上了一家子,父亲大约四十出头岁,年纪偏大,矮壮的身躯看着削瘦,骨架却是不错,母亲的手上都是茧子,看得出日子不好过,二儿一女瞧着十四、五岁年纪,问了原因,竟是被兄弟陷害,一家五口被扫地出门,穷无立锥之地,破罐子破摔,这才想一家子卖身为奴,求一口安稳饭吃。 眼看着买家陆续领走了不少人,就剩这家子和一个瘦巴巴,形销骨立却满脸倔强的少年。 这家人乏人问津,年纪偏大是个因素,一家人坚决要一起卖,又是一个因素,至于那少年,她并没有打算要。 她只是多瞧了他一眼而已。 要乐不染说,她本来只想买两个强壮的婆子,两个小厮,可最后领着人回到家时,却是一串粽子似的人,还有落在最后面那个特立独行的小尾巴,她倒不是心疼银子,只是有些堵心,除了齐壮一家子,她居然也把那个叫温棠的少年给捎上了。 这种妇人之仁真要不得,不就是见不得他孤伶伶的杵在那吗。 妇人、妇人,也罢,她本来就是妇道人家! 齐壮和妻子珍娘被买下的时候,瞧着乐不染身上朴素的衣着,还有乘坐的牛车,以为就是很普通的人家,只是家里缺了帮手才来买人的,心里还打鼓着,一下买下他们一家子,这人使唤得过来吗? 但一看见这三进宅子,心里再没什么怀疑,对将来的生活还隐隐有了些期待和希冀。 第九章 乐家找上门 第33章 在乐不染的安排下,齐壮顶替了柴子的位置,家里需要外出跑腿的事都由他来,如果不出门子就守着大门或巡视宅子。 乐不染在尝过珍娘煮的几道菜之后,放心的把厨房灶下交给了她,珍娘也没让她失望,她对厨艺是有天分的,很多东西只要稍稍提点,就能做出不错的成果来,至于齐东和齐北两兄弟,齐东年纪大些,跟着柴子刚刚好,齐北比廷哥儿大上两岁,两人年纪相当,齐果儿是齐家大女儿,有张圆圆的喜脸,应对也伶俐,乐不染便让她跟在柴王氏身边,侍候她老人家。 柴王氏乐得呵呵笑,对乐不染的贴心觉得温暖又心酸,可她还是推辞。「我又不是那等手脚不俐落还是爱摆谱的富家老太太,哪需要人跟前跟后的?」 她可是个卖鱼的臭鱼贩,身边要是摆个丫头,岂不笑掉许多人的大牙? 乐不染知道她顾虑什么。 「奶娘,往后咱们不去集市卖鱼了。」 柴王氏吓了一跳。「你这孩子怎么说一出是一出,我鱼卖得好端端的,为啥不卖了?」 「奶娘,您听我说完,咱们盘家铺子,雇人来杀鱼卖鱼,您负责监督、数钱,这般可好?」奶娘有年纪了,实在不适合风雨无阻的往外跑,盘间铺子是她早有的打算,只是时间刚好,这时候提出来罢了。 盘铺子?柴王氏一点也不怀疑乐不染的能力,只是铺子,她作梦都没想过她卖鱼能卖到开鱼铺子? 「您这边坐着,仔细想想铺子开在哪里好,咱们让陆三叔帮我们找。」 她每天忙进忙出的,一直顾不上奶娘,可她仍细心的发现柴王氏是有些寂寞的,平常日子勺娘绕着廷哥儿转,柴子跟着她到处跑,柴王氏卖完鱼回到家,常常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乐不染便想在她身边放个人,多个可以说话的小丫头,人前人后的凡事以她为主,不是很好? 她也不勉强柴王氏,见她沉吟了半晌,便让勺娘把齐家人领了下去。 只是还有个小刺头。听卖家说,温棠是二度被发卖,因为性子桀骜不驯,在上个主家吃了不少苦头,既然难管教,主家也不要他,这才被发卖出来。 他自从进了大门,两只眼睛只盯着地下,对来来去去的人都当作没看到,一副你不来惹我,我也不鸟你的狠戾模样。 买了个这样的人回来,乐不染觉得自己是搬砖头砸自己的脚,正要开口,却听到瓷碗摔落地上的声音,接着,只见小素问冲到温棠跟前,往他的裤腿一抱,八爪章鱼抱着不放,哭喊着,「是……大哥、大哥……小问好想你……呜呜呜呜呜……」眼泪扑簌簌的掉了满襟。 大哥?这世上还有谁会这样喊他? 温棠整个人一震,僵硬恍惚的弯下腰,小心的捧起素问的脸蛋,不自觉的蹲下去与她平视,慢慢地,近乎麻木的眼神漾起一簇生命的火苗。「……小问,你是问儿?」 素问小鸟啄食般的拼命点头。「大哥,小问以为……呜……」她哭到打嗝。「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 「小问不哭,怎么只有你,小暖呢?」站在眼前的,是千真万确的么妹,那大妹呢?他有太多话想问、想说,却只能挑拣最重要的来问。 「姊姊在屋子里,我带哥去看。」素问擤了鼻子、抹了泪,小手握住温棠的手不放,就想把他往后罩房的屋子带。 可这一转头撞见了目光清澈,眉目嫣然的乐不染,素问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身分,呐呐的喊了声小姐。 不想温棠昂起倔强的脸,双膝落地后,匍匐在地,「请小姐莫要怪罪。」 护雏的态度昭然若揭。 「男儿双膝贵比黄金,往后不要动辄跪人。」她只有这两句话要说。 兜来转去,命运真是神奇,血缘兄妹能在异地相逢,虽是她错打错着,也是机缘巧合,命运透过她这牵线人,让一家重逢,好像也不坏。 「是。」 「素问打破的碗就从你将来的工钱里扣。」 温棠恭敬的给乐不染磕了头。「小姐大恩,温棠一生谨记在心。」 「素问,带哥哥去见你姊姊吧。」兄妹重逢,该有不少话要说,先让他们去说个够吧。 把心里的愧疚思念倾吐完毕,块垒尽去,大概就没事了。 温家兄妹说了什么乐不染不知道,只是从翌日起,她见到了「改头换面」的温棠,一个勤快努力,里里外外都能搭上手,会笑说妹妹长妹妹短,然后害羞搔头的大哥哥。 因为弄丢了两个妹妹,自责不已,这才性子大变,如今兄妹重逢,破碎的家又圆了回来,感恩戴德之余,兄妹仨都下定决心,只要小姐不撵他们走,这辈子是跟定了小姐了。 家里一口气多了那么多人,干起活来可省事了,那么多的桃子、杏子、乌柏子,甚至还有庄子出产的蔬菜、鸡蛋,该放地窖的放地窖,该挂梁上的、该馈赠左邻右舍的,都让柴王氏拿去走动,倒是那些个水果任凭素问和廷哥儿每天吃得眉开眼笑,也消耗不了多少,乐不染决定都做成干脯,桃脯和杏脯好存放,平常又是小零嘴。 果脯嘛,由女人们来做,女子细心,做果脯要选料、分切、去皮、核,微微晾干水分后下锅稍微煮过,放下适量的糖,倒进浸渍缸里,等桃子吸满糖液,沥干糖分之后再进行晾晒、烘制。 这桃脯费工得很,单单下锅便要两次煮制,何况还有杏子,粗心大意的男人哪有办法,几个男人全被撵去榨乌柏子了。 有了乌柏子压榨成油,家中再也不必费灯油钱,将来可以爱怎么用就怎么用,不必再为了节省灯油把眼睛弄坏了。 其实,现在的她也不是买不起蜡烛,但是由奢入俭难,有现成的东西,当然要善加利用,能省的也不要浪费了,她觉得这才是过日子的不二法门。 除此之外也能便宜的卖给需要的人,多少收点人工支出的钱回来。 一屋子的人忙得热火朝天,但是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样有奔头的日子棒极了! 第34章 暮秋九月,白露凝,微霜结,草木凋零。 九月田地要收稻子也是大事。 柴子和廷哥儿早早便起,焕然一新的穿着勺娘缝制的新衣鞋袜,手提书箧,神情掩不住雀跃的带着齐东和齐北两个书僮,再加上乐不染去了学堂。 崇儒学堂与蓝田书院为邻,又傍着石鼓寺院,学堂、书院这样选址而建有几分避世不出,置身世外的意味,更为了能让学子们静心求学不被外界干扰。 由齐壮赶的牛车送两人到了学堂,行过拜师礼,奉上束修,廷哥儿那屁孩没半分不舍的随着夫子进启蒙学堂去了。 柴子也恭敬的随着老师由另外一条岔路去了自己的学堂。 该交代的,乐不染相信勺娘和奶娘都耳提面命过了,她也就不罗唆了。 反正她就是个伪家长,见一切妥贴,开心的打道回府。 乐不染觉得再没有日子像现在这样悠哉了,说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不为过。 日前勺娘就着她给的那些绣样绣出了几幅的扇面和荷包,送到了巧绣坊,得了那女老板的欢喜,领了几件的女子亵衣和一件质地甚好的八幅罗裙回来,也不给图样,说是让勺娘自己去设计,要是设计得好,价钱不低。 勺娘苦思几日,仿着乐不染以前给的花样子画了几张图,拿来给乐不染看,两人交换了意见后,勺娘喜孜孜的捧着图纸走了。 柴王氏的鱼铺子也盘妥了,地点在集市不远处,这几天脚不沾地的带着齐果儿和几个木匠忙着,联络鱼贩子。 日子看似正往着顺遂安乐而去。 可都说天无三日晴,还没真正过上无忧舒坦的日子,她刚从柴王氏的鱼铺子回来,前脚刚进家门,就见一个婆子风般来到她面前。 「姑奶奶赶紧收拾收拾,跟老奴回家去吧!」语气冰冷,一副居高临下的态度。 乐不染认出她来,是乐家侍候在老夫人身边的段嬷嬷。 说穿了就是为虎作偎的狗耙子。 专门逢高踩低,欺凌三房的事没少做,自诩是忠仆,虽然是个奴才,却自认在老太太面前得脸,寻常也不把几房的大丫头们放在眼里,端得是二五八万,去到哪儿,谱都摆得很足。 她是有嚣张的本钱,因为是乐老太太的陪房,一路侍候着过来,原身的乐不染在她手里也没少吃过亏。 「不知道你哪位?」 「呦,都说贵人多忘事,可姑奶奶您离贵人可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您就算化成灰老奴也认得,」不就一脸倒楣相吗?「老奴不相信不过短短几月不见,姑奶奶就把老奴给忘了。」她的语气更加不耐烦,身穿碎花斜纹绸衫的肥胖身躯和脸上的横肉不断的颤抖着。 「原来是段嬷嬷,也就那么几个月不见,你吃好睡香,身子不只胖了两圈,连眼睛都小了,乍看之下,我没认出你来。」 之前大房程氏跟乐林氏提过,眼下的乐不染不同以往,但是来接人的段嬷嬷根本没听进去,一到乐不染面前仍旧对她十分无礼。 段嬷嬷完全没想到现在的乐不染早就不是以前那个总是忍气吞声的四姑娘,被嘲弄了一顿,心高气傲的她哪能忍? 只是她要没把姑奶奶请回去,说不定自己也会被老太太迁怒,所以这口气她硬生生的吞下肚了。 「天色不早了,老太太还在家等着呢,姑奶奶赶紧收拾东西,以免回去晚了,又惹老太太生气。」 「我听嬷嬷话里的意思,怕是老太太见到我,十之八九会气得更厉害,我虽然已经净身出户,但为人晚辈,也不好让长辈不高兴,你回去吧,告诉老太太,我就不回去惹她老人家生气了。」她没那习惯,让人挥之即来,呼之即去,也不想回去惹那些闲气。 段嬷嬷暴跳如雷,实在不耐烦再和乐不染磨蹭下去。「来人,你们都是死人吗?还不赶紧请姑奶奶回去!」 她这一喊,两个身材粗壮的婆子就一副想动手的模样,完全不去想自己站的地儿可是别人的地盘。 「嬷嬷不请自来我都没说什么了,还想动粗?你这是当我这里没人了吗?」乐不染冷下脸,语气宛如屋檐上的冰棱子,要多寒碜人就有多寒碜人。 早就看出不对劲,守在乐不染身后的齐壮和温棠毫不客气的把三个讨不着好的乐家奴才赶了出去,门砰地关上,力量之大差点撞歪了段嬷嬷的鼻子。 乐不染回过神来只见齐果儿跪在她面前,神色惶恐。「都是奴婢的错,没问清楚就把人放进来,请小姐处罚。」 「你不知道那家是什么样的人,记住了,往后只要是乐家人一律乱棍赶出去!」 她担心的事还是来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段时日她又是买屋又是置田,动作太大,乐家老大乐启开可是平遥县的县老爷,这件事只要他留心,终究是瞒不住的。 只是她也不怕,她和乐家已经没什么干系,这回乐老太太又死皮赖脸的想要她回去,对那个凉薄的老太太来说,看上的无非就是她手头上的东西,在没有把她搜刮干净之前,乐老太太是不会放过她的。 这事情还没完! 果然如她所想,当天中午乐不染刚吃过饭,乐家又来人了,这回来的竟是乐不染的父亲乐启钊和母亲杨氏。 听说是小姐的爹娘,本来想直接撵人的齐壮不得不去禀报乐不染,问她可是要见? 没有想像中的闭门羹吃,乐启钊和杨氏被请进了屋子。 第35章 乐不染对乐启钊这个爹印象不深,一来他事多人忙,一年到头没几天是在家的,就算人在家里,也只想着要安静的休息,毕竟在外头天天要应酬那么多人,回到家来,对于妻女只想着不要来烦他就好。 唯一能让他拨出时间询问一二的,只有乐浅昙这个独子。 才四十出头岁的男人,两鬓都白了,眼角的鱼尾纹深深的形成了沟渠,中等身材,一袭墨绿缎袍,没有商贾一贯给人红光满面,吃得脑满肠肥的模样,身上挥之不去的是种心力交瘁的无奈。 乐启钊管着乐家布庄,名义上是掌柜,实际上的掌权人却是乐老太太,乐不染对乐老太太捏着权力不放很不以为然,但是她半点不同情这样的乐启钊。 事在人为,他没有放手一搏的勇气,只想着在父母庇佑下过安稳日子,丝毫不替他的妻女着想,这样的男人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杨氏掩不住病容,原本称得上秀丽端庄的五官只见憔悴——一双眼因为久病没什么元气精神,看着坐在距离他们远远的女儿,眼里漾满了无能为力的眼泪。 不管怎么说,那是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女儿,被婆母赶出家门后,女儿却活得越来越好,自己买了宅子甚至田地,乍然听见的时候她还不敢相信,可是女儿那白里透红的气色,不输乐府的三进宅子,满屋侍候的仆佣,她心里错综复杂极了。看在杨氏曾给过她一根簪子的情分上,乐不染亲自给她倒了桂花蜂蜜茶,说是甜甜口,至于乐启钊,便很差别待遇的只有一杯白水,连茶叶都省了。 乐不染对这对父母真没什么话好说的,只有无言二字。 段嬷嬷叫不动她,就换她爹娘来了。 她要是敢忤逆就是不孝,脊梁骨可能会被人戳断了。 「染姊儿,你就跟为父的回去吧。」乐启钊再漠视后院的事,女儿为了大房被逼迫嫁人,大归后被赶出家门,他都知道,但是作主的是他亲娘,他能怎么办? 也才多久,当初被弃之如敝屣的女儿居然凭她自己的能力闯出一片天,这样的她,他没想到,母亲没想到,更遑论乐家所有的人都想不到。 他们都以为她应该沦落到更不堪的地方去了,哪里想过她替自己挣得了这许多寻常男子一辈子也挣不来的家产。 「嗯,回去吧。」杨氏也开了口。 乐不染冷淡的看了杨氏一眼,称好。 她吩咐素问去替她收拾东西,这一回去,短时间应该是回不来了,至于乐家的情况,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什么好怕的! 「小姐,老奴跟你去!」柴王氏一进门知道小姐见的是她的父母、自己的旧主子,不敢贸贸然的进去,便躲在堂屋后面听了这么一耳朵。 孰料越听越生气,本来以为可以见到旧主子热切凉了大半,这样糊涂的爹娘,到底知不知道小姐回去会怎么被折磨整治,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小姐一个人回那龙潭虎穴去。 「让日暖和温棠跟着我就好,或许两天就回来了,再说昨儿个庄子送来上百篓的柿子,得晒柿饼,您可得在家帮我盯着。」她宽慰柴王氏,一脸的平常心。 日前庄头带人收了满山遍野的柿子和收割的米粮,给送来二十几车,米仓和地窖都快放不下了,一家人也忙翻了。 这米粮铺看起来是得提上行程。 「你那祖母不是好对付的。」柴王氏不放心。 「总之,见招拆招就是了,现在烦恼也没有用。」这是乐不染的真心话。 乐老太太有多么迫不及待的想见到乐不染这个孙女,由她才下马车,从侧门进来,就被眼带鄙夷的段嬷嬷领着,去了乐老太太的博怀堂就知道了。 进屋看见乐老太太在窗边的榻上斜倚着,大太太程氏坐在下首,丫鬟打扇掮风,槌腿捏背,都暮秋了,可乐老太太人福态怕热,屋子的四角这时还搁着冰盆,几案上放着只吃了两口的冰镇红枣银耳莲子羹。 段嬷嬷把人带进来就站到老太太的身边去了。 二房的周氏和四房的方氏都没见着人影,屋子里静悄悄的,想来是都不想蹚这样的浑水。 乐启钊和杨氏各自向老太太行礼,见乐老太太不怎么理会他们,垂了手站到一边去。 这个家就是乐老太太说了算的,就算乐老爷子在某些时候也要听她的,她总认为,当年是她带着大批的嫁妆嫁进乐家,乐家才有今天的门面,儿女们又在她的手底下讨生活,更是唯命是从,山老虎做久了,常常就会忘记自己只是个窝里横的,不知外头的天高和地远。 她穿着万字不断纹的冰丝万寿绵长褙子,缂丝绣老福星摘寿桃抹额,容长脸下的法令纹拉得长长的,对儿子和媳妇的问候视若无睹,不善的眼光宛如毒蛇的盯着跨进门的乐不染,让人背后发凉。 大东朝对于商贾、平民的穿着并没有严厉的规定,只是在士大夫眼中,商人就是投机者,并不能给社会带来实际价值,因此地位低下,商贾无形中为了投上位者所好,在穿着上便会适时的调整,不会一味的讲求华丽奢侈。 可老太太自觉是后院妇人,又家里开着布庄,家里现有的东西,自己不拿来用,难道要留给跟她不同心的外姓人用? 是的,在老太太的眼中,媳妇都是外姓人,就连外姓人生的丫头也只能是替兄弟铺路的工具。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对乐家来说也是个外姓人,她作威作福久了,也还真没人敢直接这样打她的脸。 对于布料要求,她非绫罗绸缎不穿,非缂丝冰丝不穿,比一些权贵家的老夫人还讲究。 对她来说这些都是她应得的,至于这些东西是不是乐家代代勤劳积攒下来的基业,她的嫁妆不过是替人家添砖家瓦?这她都不在乎,在刻意的漠视后,乐家便是靠她一力支撑发家的了。 这样的自以为是,日子一久,她也就自认是乐家的大功臣,行事越发的随心所欲,老实说,这位老太太着实有点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乐不染给乐老太太行了个福礼,也没等叫起,便自动站到一边去。 乐老太太一股气就往脑子里窜,只差没哆嗦,「你瞧瞧你这什么样子,长辈可叫起了?你娘教你的礼仪规矩都喂狗了吗?不知礼仪,不知所谓!」 第36章 乐不染恬淡一笑。「就因为我没向老太太磕头跪拜见礼就是不知所谓了?恕不染懵懂,这是哪家的规矩?」 「你这抛头露面丢尽我乐家脸面的贱丫头,我可是你的祖母,见了长辈竟然连下跪都不知道,怜不清的玩意!」 她是贱丫头,那生下她爹的这位老太太你又是什么? 「您消消气,要是气坏了身子我可就罪过了,不过我很忙,老太太有话就直说吧。」她可不是来跟这老太婆打嘴炮仗的,没那闲情。 乐老太太冷笑,脸色更加难看。「你不要以为我拿你没办法,就为所欲为,跟我斗,你还差得远了,你要伏低做小,我还能考虑让你回来去祠堂伴着青灯古佛,安稳的过日子,你却一进门就跟我耍这种把戏,你活得不耐烦了吗?」 「不就是磕头吗,我心不诚,意不正,还名不顺,您非要我磕这头,只是仗着您的年纪吗?我有些糊涂,请老太太明示才好。」 这话把乐老太太顶得差点翻个白眼背过去,程氏连忙向前给老太太抚背顺气,还能分神骂乐不染给老太太出气。 「我说呢,你这丫头不过在外面置了些田地,说话就这般猖狂,眼中连祖母都没有了,我看你还是回祠堂去跪着,等你祖母缓过气来再过来说话吧。」 贵为县太爷夫人的程氏从来没想过三房的这个丫头敢如此大胆的和婆母抬杠,分寸不让,这是那个不论说什么都只会哭的无用丫头吗? 乐不染看着那婆媳俩越来越黑的脸,心中冷笑不已。「拿捏我就这么有趣吗?让你们乐此不疲,你们不就欺负我爹娘软弱,无法替儿女扛起风雨,我替自己挣口气还惹你们看不顺眼了?」 程氏今天算是见识了,这个平常乱棒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臭丫头,居然这般的伶牙俐齿。 她气得恨不得撕了乐不染的嘴,不过她逼着自己咽下这口气,「我说染姐儿,你要知道,我们都是为你好,你在外头抛头露面,可知道流言四起,说得有多难听?让你回来是让你把手头上的产业交出来,由长辈处理,旁人要是来问话,咱们也有话说,你还小可能不知道没分家前,儿女是不容许有私产的,全归公中所有,谁敢私攒置产,轻则没收,重者除籍,净身出户,你祖母是疼你,好好跟你商量这事,你可别想歪了。」 「如果我说不呢?」她这是和家里彻底撕破脸了。 「哼,这由不得你!你忘记你大伯可是咱们县的县官,就算你立了女户,让你消籍,只要老太太一句话,到时候你还不是得把名下的产业都交出来?」程氏觑着乐不染的脸色变了,心里可得意了。 大老爷有意往上爬升,家里还正想着法子呢,却得知三房那个被撵出家门的丫头,手里居然攒了不少钱,这绝对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那些个庄子田地、宅子要是能拿到手,老爷想官升一级,也许好几级都没问题! 只要老爷升官去了别处,她就能用家眷的名义跟着去享福,再也不用留在这一分三敢地的老家,名为主持中馈,家里的银钱却是全部捏在老太太手里,动辄得咎,还要随时听候召唤侍候这老太婆。 她厌倦了! 「还有,」她越想越兴奋,恨不得把手里的好牌都打出来,看着乐不染吃瘪。「染姐儿你可别忘了,你的终身大事可都得看老太太的意思,你要乖巧听话懂事,你祖母这回一定会替你挑个门当户对的人家,让你平平顺顺的过小日子去,要是还倔着,把你一辈子放在家里不嫁人也不是不行。」 就当养一条狗。 乐不染看着这个名义上是她大伯母的女人还有乐老太太,这对婆媳真是心黑,要是不顺她们的心意就把你往死里整。 乐不染拍拍身上看不见的灰尘,语气仍是一贯的平淡。「大伯母似乎忘记一件事。」 「什么事?」 「当初你们怕我死在家里,传出去不好听,迫不及待的把只剩下一口气的我丢出家门,划清界线,祖母还扬言要把我除籍,再也不认我这个孙女,这是一桩,再说,我已出嫁,早就不是你们乐家的人了,老太太想行使祖母的权力,恐怕是把自己想得太无所不能了。」她眼底看不见一丝阳光,全是决绝。 乐林氏刚缓过来的脸色又愤怒得通红,简直要滴血般,手重重的在桌上拍了一下,震得桌上的茶盅都跳了起来,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娘!」程氏、杨氏和乐启钊全都慌得喊了声。 「你这孩子是怎么说话的,这是对祖母该有的态度吗?不过是一些身外之物,交给你祖母,有人帮你打理你应该感谢才是。」乐启钊出声斥责。 「这件事不劳父亲大人您操心。」这就是她的爹,亲爹。真是有够讽刺的。「我当初嫁给高员外那个畜生您没出声,我被赶出家门,您没出声,现在您哪来的脸面叫我把所有都交出来?」 乐启钊被女儿这一堵,一口气差点上不来,脸抽搐,握起的拳头捏了又放,但终究没再坑声了。 「娘,染姐儿不懂事……有话好说。」杨氏看着女儿孤伶伶的公然挑战老太太权威,虽然句句都在理,还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乐老太太连理都没理她,脸色狰狞的瞪着乐不染。「你就是个桀骜不驯的,梗着脖子和我硬杠,行,进了家门,你休想再踏出去一步,给我回你的院子去好好反省,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让你出来,若是一直糊里糊涂的想不通,就别怪我随便找户人家把你打发了,到时候你一样落不着好。」 再嫁女能嫁什么好人家?鳏夫、残废、乞丐,她的将来还不是握在她手里,想摆脱,门都没有! 乐不染知道说什么都是白说,千防万防,终究是没防住层出不穷的算计,她心里着实不好受,她那些努力用心都是为人作嫁吗? 到后来难道只能是一场空? 她握住拳头,心里头的厌恶简直要藏不住,往外溢了出去。「你不能……」 乐老太太笑得狡猾又张扬,「我是你的祖母,你就看我能不能!」 摆布一个臭丫头,有什么难的,脸面都撕了,那她还跟这贱丫头客气什么。 「是不能。」一道冷如山泉高涧的声音如入无人之地的传了进来,令气氛窒息的内室透进了一股冷飕飕的冷冽之气。 第十章 神一般的英雄救美 一团黑暗之气,不,是这人只能用黑暗来形容,虽然俊美无俦,但眉宇孤绝冷清,气息无情冷漠,眼眸中除了睥睨就是全然的冷漠,一屋子的人在他眼里都不算什么。 第37章 全身令人不敢樱其锋的气场,只有在看见乐不染的时候略微收敛了些,可再仔细看见她苍白的小脸,那点柔软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她不嫁任何人。」他吐出六个字,像铁锚,震得所有人哑口无言。 他太过出类拔萃的长相令人瞩目,虽然在场的只有年轻的丫头,连程氏也是目不转睛,悄悄红了腮。 当初他和元婴来避雨,抵不过乐启开热忱的挽留便留宿了一夜,却没想到一整晚的敲门声竟没断过,借故送茶点、宵夜,百般借口就是要进他们房间的女子络绎不绝,更令人厌恶的是,那乐启开竟也送了两个美婢说是要侍候他们,他不胜其扰,拂袖而去。 一个府邸的姑娘教养如何,从这点小事就能看出来,这个表面看似富贵的家,在连彼岸眼中,并不是那么正派的人家。 乐不染瞠大眼,琢磨着是不要捏一下自己的大腿,这男人不是回京去了?他怎么会在这里? 连彼岸迳自来到乐不染面前,举起手里垂下的花束。「我来了。」 眼前的少女皮肤白皙,彷佛一块温润的羊脂玉,眉如远山,目似桃花,笑起来时弯弯如新月一般,眼波若含着水雾烟波,娴静优雅的宛如三月春暖。 乐不染看见举到她面前的捧花,还是碗口大的芍药,有粉有白有金有红,缀着淡紫的勿忘草,仍是用粉色缎带系上蝴蝶结。 乐不染啼笑皆非,这男人不能换点别的花?随便什么都好。 「不喜欢?」他问。 「下次可以换点别的,不必那么大一束,一朵也行。」她要是不说,他可能会一直一样的送下去,幸好他们不可能天天见面,否则她的屋子不早花满为患了才怪。 他想了下。「好,但你还是喜欢是吧?」 她颔首。「你怎么来了?」 「皇上让我出来办差,」其实是他自己请旨出来,「顺路就来到这了。」 顺路?候在门处和日暖大眼瞪小眼的康泰几乎要翻白眼了,淞州府水患告急,主子奉圣命为南巡巡抚,一北一南,哪里顺了? 虽然说委由地方官吏负责的粮食和赈银都已经发下去,但是说真的,能到灾民手里不知还能剩下多少,皇上便责成连彼岸去主持赈灾事宜,便是怕当地的官僚层层剥削下来,真正的灾民一无所得,顺便将所遇、所见的贪官污吏抓出来,以儆效尤。 乐不染脑筋一转便知道这男人所谓的顺路,是已经去过雁子胡同那边,知道她回了乐府,这又过来的吧?一屋子的人看见乐不染和这男人居然看似热络,他那人畜退散的庞大气场一来到乐不染面前,居然褪得一干二净,众人心里都诧异不已。 要是任他们这么旁若无人的聊下去,他们算什么?摆设吗?实在是太目中无人了! 乐老太太轻咳了声,极力掩盖心里的吃惊,心里七上八下的乱转了数十个念头,「少君和我家染姐儿竟是熟识?」 她是知道连彼岸身分的,当日来避雨借宿,她便鼓动大儿子去套话,连彼岸是个嘴巴严实如珠蚌的人,十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可元婴就是个唠叨货,只要投他所好,打开话匣子,什么忌讳都不存在。 大东立朝,家族经过百年还依旧兴盛的,只有陇西李氏,太原王氏,琅琊胡氏和清河崔氏了。 然而,相较这四家,还有个连家历经四朝而不倒,名望地位乃至底蕴,犹在他们之上,连家最出名的有二,一是一门三帝师,另一是治国之士辈出。 第一代大东开朝帝王便师从连家高祖,深受帝王赏识与重用,连彼岸的祖父连东天更是先帝还在潜邸时的太子太傅兼文华殿大学士,又兼吏兵二部尚书,而现任的连家家主,眼下刚过不惑年纪,却已经官居户部尚书,可惜的是家族后辈只有嫡子连彼岸最为突出,十岁以神童之姿中秀才,十二岁高中解元,就在满京城以为他有可能摘下三元及第殊荣,成为科举史上少数的绝无仅有时,他却放弃了殿试,不再往仕途上更进一步。 新帝登基后,身为太子伴读的他被视为太渊帝的左臂右膀,虽然只挂名一个从三品散阶中议大夫的闲职,但是却能不经召唤面见圣上,朝臣议事他也能旁听左右,圣眷隆重。 若非他推辞不受,品阶绝非如此而已。 乐家想巴结他都来不及了,家里要是随便一个姑娘能攀上这棵大树,那荣华富贵指日可待,谁知道他油盐不进,不告而别也就算了,还留下百两纹银当作宿资,摆明了只把乐府当成客栈,不想与之有任何干系。 这回为什么不请自来? 连彼岸全然不理会乐老太太的弦外之音,说话仍旧简洁,「她,我的。」 乐老太太还在思考他这句话,程氏却忍不住了。「她嫁不嫁可不是少君您说了算的。」 一个上有祖父母,下有爹娘的,甚至还有她这大伯母在的人,哪轮得到别人置喙。 她心里也有一肚子盘算,这位连少君出身不凡,哪里能让乐不染这小贱人占了便宜,只有她的女儿才配得上这样顶尖的人家。 「我的。」连彼岸才不管她说什么,仍是这两个字。 「男未婚,女未嫁,她怎么就成了你的,除非——」程氏拉长了声音,表情是暧昧不明的若有所指。「你们在外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私情了?」 程氏笑得掩嘴,这与人私通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连彼岸一翻掌心,便要朝着程氏搨去,然而他的胳臂却叫乐不染按住,他感觉到她手心里的温度和安抚,本来掴向程氏的掌风改了方向,一下拍在桌子上。 客厅的桌子是红木雕实花的,被他一掌拍下,变成了齎粉,剩下的一半桌面砰然倒地,桌面的东西也碎了一地。 每个人都变了脸色,只有乐不染动也不动,始终按着连彼岸。 程氏脸色变了好几变,顿时成了鹌鹑。 第38章 倚老卖老的乐林氏出声打圆场。「少君口口声声说我们家四丫头是你的,她年纪轻不懂事,少君出身大家,男女大防也不懂吗?这样的事情哪能挂嘴边到处嚷嚷,得有真凭实据,少君不知道吧,我这孙女是被夫家撵回来的弃妇,破鞋一只,哪能入得了少君您的眼?」 连彼岸怒火中烧,一想到她是在这样的家庭长大,心里就有杀了这一家人的冲动,他笑得如同杀神再现。「我瞧你活了一把年纪也就是个是非不分的,我要让乐伯畲休了你,你不也是只老破鞋!」 乐林氏正在慢条斯理的喝茶,闻言,一口茶水全喷了出来,不少茶水滑进喉咙,呛得她咳嗽不已,她骄横了一辈子,现在却被人用言语这般糟蹋,她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丫头婆子纷纷过来帮她拍背顺气。 她被噎得死去活来,差点翻了白眼,但是又不能真的昏倒了事,在昏和不昏之间,那白眼翻得可辛苦了,「你……你你……你……」 她的声音惊得都变了调,媳妇和丫鬟婆子都过去搀扶、拿水、顺气,厅里乱成了一团。 乐不染也没想到连彼岸的毒牙这般凶猛,还能把老太太气翻了,顿时愣在当场,眼底慢慢的露出少许的笑意。 「少君,」杨氏微颤的出声,这人再可怕,她也得问上一问。「您的意思是要娶小女吗?」 「你能作主?」 「我是她娘。」 「是的,我欲聘她为妻。」 「这事……少君家里可知道?同意吗?」在权力面前,他们只是单薄的商户人家,他来头甚大,要是家里不同意,女儿不又成了整个平遥县的笑话? 连彼岸面对杨氏的目光,「家里有祖父、两位叔叔,我的亲事只需要禀给祖父知道,其他人无权置喙。」 杨氏听着,心里觉得这听起来不错,家中人口不复杂,连老太爷是一家之主,就算是叔叔,还真管不到他的亲事,只是,「少君,那您的父母呢?」 连彼岸的面色如常,声音听起来也没什么不对。「他们都已经去世了。」 杨氏很是迟疑,「少君这样的年纪……可曾婚配,可有通房小妾?要是过门会不会薄待染姐儿?」 杨氏不傻,这个家没她插手的分,且她也是看透了,这一大家子各有各的盘算心思,没有一个把他们三房当回事,她再不站出来替女儿盘算,女儿又会像上回那样,随便被当成物品送了出去。 当初她要是勇敢一点,像现在这样站出来替女儿说话,女儿又怎么会落得弃妇的下场?都是她的错,害惨了女儿,害好好的一个孩子名声带了污点,这孩子还有大把的人生要过啊。 虽然不知道女儿在外这些日子是如何遇上这男子的,可他毫无惧色的扞卫女儿,连那么悖礼的话都敢出口,把老太太气得七窍生烟,这样的男人要是心里没有染姐儿又怎么会站出来? 老实讲,她是泥人,只要日子过得去,也没什么太大的想望,可泥人也有三分土性,自嫁进乐家她便不受重视,娘家小门小户,她连一点底气也不敢有,到处陪小心,公婆妯娌人家想要什么,她连声不都不敢说出口,就怕婆家的人不喜欢她,可到头来,无论她陪了多少小心,甚至女儿也赔上了,婆母还是不喜欢她。 她自忖要是不替女儿争取这一把,女儿怕是永远都会跟她离心,再也不稀罕她这娘了。 再说,她就昙哥儿一个儿子,女儿要是能嫁得好,儿子将来便有了倚仗,就算这连公子看起来冷了点,话少了点,只要心里有染姐儿,将来惜花连盆,泽被弟弟也不是不可能,只要儿子成器,身为娘亲的她何愁将来没有指望。 的确,她是抱着私心,但是谁没有私心? 她希望女儿好,希望儿子好,希望他们三房都好,可摊上那样的夫君,她这无能懦弱的娘亲能做的不多,她就赌这一次! 赌输了,了不起继续过回伏低做小受气的日子,赌赢了这一把,也许就能替孩子们挣个好前程。 「小妾、通房,没有。」除了乐不染,他不曾对谁有问有答过,但是看在杨氏是她娘的分上,忍了下来。 「您要娶她进连家,不怕娶了她进门遭人轻视吗?」 「我连彼岸的妻子,谁敢轻视?」 「您确定她一个商家教养的姑娘能掌管大家族,做连府的宗妇?」商人在为官的眼中地位很低,商家女别说要掌管大家族,便是嫁入官宦人家也不够格。 连彼岸看着乐不染两弯秀眉轻皱着,白里透红的脸蛋有着少许的红晕,但神情看得出来是不高兴。 这种被挟持,没有经过她同意的婚事,形同买卖,她怎么高兴得起来?没有人想过要问一下她的意思吗?连这混蛋也没有! 他看着她,突然露出一丝像是哀求的眼神,捏在手里的小手始终不放。 「她很好。」 从她方才和乐老太太对峙的勇气,他相信只要她想,什么都能做好,要是她不想,宗妇什么的,又有什么重要。 他想要的是染姐儿这个人,不是她身上的东西。 杨氏看着这伟岸出色到她没办法用言语形容的男子,居然当众说出这么深情的话来,也许从他刚刚当众把那五彩鲜艳的花束送给女儿的时候,虽然不知道送花是什么意思,但是只要是女子应该都喜欢吧,从这点小事就看得出来他对染姐儿志在必得的占有欲。 「你,也很好,是个好孩子。」杨氏没敢伸手去拍他的肩膀,也没那胆子,但是由衷的称赞了他一句。 只是她的话刚说完,已经缓过气的乐林氏暴跳如雷,指着她的鼻子大骂,「你这府里的蛀虫,下贱蹄子生出来的贱种,哪里有你说话的余地,你还敢自作主张了?眼里有没有我?什么东西!」 在乐林氏威权下生活多年的杨氏,表面虽然懂得要反驳了,可骨子里早就把婆母的恶霸当成了习惯,这一缩,方才那一鼓作气的勇气顿时消弭得无影无踪,不敢再说什么了。 第39章 连彼岸的眼里根本没有乐老太太这个人的存在,纯粹当她狗吠。 「你答应也好,不答应也罢,我劝老太太想想不答应的后果。」 「你还敢做出强抢民女的恶事来了。」完全不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的乐林氏只想出了胸口那股恶气,全然不管后果。 「本官此次出巡,奉皇帝谕令,查出平遥县官乐启开不知替皇上分忧,安抚庇护淞州府流民,规避职责,任其流窜扰乱治安,饥死者甚,你问问他这地方父母官头上那顶乌纱帽戴是不戴了?」 「你……」这明晃晃的威胁,乐林氏一窒,即使被气得要吐老血了,可凡事只要扯上大儿子,她便得三思再三思,尽管百般不愿,方才的气焰被连彼岸三言两语给浇没了。 「明日我让官媒送庚帖过来合八字,就近选个好日子,将聘书送来。」 连彼岸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威胁别人有什么不对,对于无脑的人,跟她说理,是和自己过不去,和自己过不去的事他从来不做。 而他所谓的「就近」最好是越快越好。 他恨不得立即就把人带回去,当然这样的想法太不实际,如今能做的就是先把婚事定下来,确定人会是他的,送大礼的日子可以等他从淞州府回来再议。 杨氏点头,眼里都是欣慰,也不管目瞪口呆的乐启钊和气到头发根根竖起来,巴不得挠花她那张脸的乐林氏。 面对从来都把三房当成鸡肋的婆母,杨氏还是带怯的,但是该说的话还是得说:「娘,我们三房的事您就莫管了,染姐儿之前和高家的婚事是由您作的主,这回,就由我这为娘的来吧。」 「反了、反了,老三,你娶的好媳妇居然敢这样跟我说话!」乐林氏喘着气,咬着牙,面对连彼岸这冷面罗刹她有火无处发,可老三媳妇竟敢趁着她应付外人的时候上窜下跳的扯她后腿,等这边的事了,有得她瞧的! 「娘——」无事牌高高挂起的乐启钊面对亲娘的怒火无从招架,这些日子,他为了布庄的事已经焦头烂额,哪来的心思听女人这些掰扯,眼前的男子也好,女儿也罢,他半点不关心,神情十分不耐。 连彼岸可没耐心听他们的家务事,众目睽睽下,牵着乐不染的手出了乐家厅堂。 隐隐还听到程氏喊着「你们都给我站住、站住,太不成体统了」的话…… 康泰和日暖默默地跟在主子后头,直到连彼岸和乐不染停在一大丛的蔷薇花树前面,花树下摆着青石墩,见两人要在这里说话,他们才往一旁守着去了。 乐不染把捧花往连彼岸怀里一塞,顺势挣脱他握着自己的手,因为力气太大,几片花瓣落到了地面。 「生气了?」 「谁答应嫁给你了,你倒好,自作主张了?你可问过我,我想不想嫁你,我心悦你吗?」 即使是在她穿过来最艰难的那段日子,她也没有随便找个男人把自己嫁了,把男人当饭票的想法。 她不否认自己的日子能越过越顺遂和连彼岸的大方脱不了干系,可她一点不心虚,她凭自己的实力获得肯定,银货两讫。 但他一而再的以霸道姿态闯进她的生活,宣告她爱情来了,撩动她的心,令她在困扰里又掺进了不少说不出的情绪。 这样优秀绝伦的男人她要是不动心,她就不是人了,她也有七情六欲,想要爱人和被爱。 可要和一个男人睡一张床,同一张桌子吃饭,甚至还会互相看到上马桶的样子,要是没有深厚的感情当基础,两人之间的新鲜感一过去,能维持多久?这就要非常用力的考虑了。 何况,要与这人过一辈子的是她,手牵手,脸贴脸,心挨着心,这么亲密的关系若不是心甘情愿,要如何支撑下去? 「我,心,悦,你。」他只说他想说的话,怕她腿酸,掏出一条方手巾铺在青石上,让她坐下。 乐不染不想领情,她羞愤的瞪了他一眼,她不想纵着这男人,要是这回让他糊弄过去,往后他行事都照这样来,岂不还有得她生气的时候? 她伸手去拨他的手。「我连你的身分家世都不知道,你当自己的皮相好,随便抛个媚眼,就能为所欲为,我就会乖乖的跟着你走了?」 听到「为所欲为」四个字,连彼岸的眼神忽然变深,往她细白如雪的颈项看了一眼,但是他知道现在不是时候,他要是没能把炸了毛的小姑娘抚顺,想把她娶回家的念头就可以直接掐灭了。 可他掐不了,要是没有她,他也就不需要自己的人生了。 连彼岸按着乐不染坐下,单膝跪在她面前,神情揉合着不知该如何是好和一种从来未曾在他冷酷脸上出现过的感情。 乐不染被他这一跪骇得差点坐不住,要不是连彼岸扣住了她收在裙兜里的双手,她都要跳起来了。 这时代的男人膝下是有黄金的,能跪天地君亲师,绝没有单膝跪女人求婚的道理。 「从我的眼睛落在你身上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你会是我的。」 他说出来的话总考验人的心脏强度!「可你有问过我喜欢你吗?」乐不染气恼的说。 「你喜欢我的。」他语气坚定的如同磐石。 自恋!乐不染反手将那束花和他的手抓住,在他虎口的位置狠狠的咬了下去,咬住了还使劲了半天,才松开。 连彼岸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不成熟的孩子在胡闹,连喊声痛都没有。 乐不染看着他被自己咬的地方,深深的两排牙印,都已经出血了。 第40章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咬他,就是一肚子的火,想发脾气,想生气,如今咬完了,心头茫然。 「你为什么不躲?」 「气消了?」连彼岸看着她又是羞愧,又红扑扑的脸蛋好笑。 「算是吧。」 「嫁我,我是认真的。」 他没想过要这么仓促求亲的,他想先得到她的同意,再正式的让官媒去求亲,哪里知道去了柴家知道她被带回乐府了,等他赶过来,看见她一个人孤伶伶的对抗那高高在上的老太婆,满屋子的人无一帮衬,怒气再也忍不住了。 既然忍不住,他也不忍,时间提前,那更好! 他要把她娶回家,护在自己的羽翼下爱护疼惜,给她一辈子的幸福和圆满。 「我让日暖去拿药,你这……得上药消毒一下伤口,这样露着会沾染上不干净的东西。」两排牙印看样子要留下痕迹了,真不知道自己发什么疯,为什么咬他,有事不能好好的说吗? 她转头把日暖唤来,让她去找管事要点药粉过来。 日暖飞快去了,片刻后居然真的拿了小瓶的药粉回来,说是三太太给的。 三……不就是原主的娘,她这娘瞧着是比她那爹要像话,起码,是会跳出来替她说话的人。 乐不染在自己腿上铺了块手绢,叫连彼岸把手放在上面,认真的给他上药,上了药,还往伤口处熨了熨,原来她还考虑要不要包紮,但若包紮了,还真有点夸张了。 「你这是答应我了?」他拉住她要离开的手,这会儿他坐在另一块青石墩上,就像两人坐一起谈心似的,凉凉的风拂过,带来淡淡的香风,璧人一对,如画一般。 他的指头修长,摩挲她的指腹有着薄薄的茧,这不是一双养尊处优,什么都不做的大手。 「连亲都没有亲过,就谈结婚……」她嘟囔,以为只有自己听到,没想到那个婚字还在唇边,一个暗影就覆了上来,立即夺去了她的呼吸。 这吻迫切狂肆,气息沉沉,这些日子所有的思念都化在这一吻上,极尽索取,直到乐不染全身发软,气息短促,连彼岸仍紧紧的圈着她,没有半点放开的意思。 乐不染双颊染上桃花般的颜色,连瞪他的力气都没了。 连彼岸眼中似有流华,笑意暖熙,盯着姑娘红肿的唇和脸上的薄晕,大有还不够餍足,再索讨一次的意思。 他真的又靠近,近到他能感受到乐不染有些急促呵吐的气息,当他轻轻碰到那如桃花瓣一般的唇时,他这回不敢莽撞了,小心翼翼的,就宛如在亲吻一片花瓣一样的轻轻厮磨,从他轻慢温柔的动作中,透露出无限的眷恋与怜惜。 他的气息熨烫着她,又烫又痒,乐不染整颗心化成了江南的绵绵细雨,但好在她还保有一丝清明,伸手捣住了他的唇。「说正事。」 看来以后不能再随便逗他了,这人要当真起来,是会贯彻到底的。 连彼岸漆黑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她,像是要借着这一眼仔细看明白对方眼底的神色,一直看到她的心里去一般。 大概过了一瞬,又或者许久,乐不染望着他,连彼岸也望着她,两人对视许久,彷佛都忘了时间。 乐不染望着眼前的他,目光幽晦如海,又透露着固执与深情,他那双眼里满满的,都是她。 「你都在我唇上盖了章,总该让我知道我将来要嫁的人有没有份正经工作,若是要让我养,得事先说。」 几次接触,心里虽然隐约明白他的出身不一般,能随时拿出几万两银票来的人一般的了吗?再瞧瞧老太太对他谄媚的态度,他都不会是张三还是李四。 「我,品阶不高,只是个从三品的大夫。」 一般散阶文官是按阶品授官,有官名,没有任何职务,看似闲差,只有少数人知道他的职务随皇帝行止而变,除了散阶大夫,他还是神策营的监军、京畿处侍卫营的统领,手里握有十万以上的兵马。京畿侍卫营是专门给禁卫军和侍卫,训练及选拔人手的地方,这两队人手常年要保持在万人以上,所以选拔训练的人一般都在三万人左右,而神策营这支部队退驻陕州,作为皇室禁卫军的后备支援,对外抵御吐蕃,对内威镇讨伐叛乱。 平日他已经忙得不可开交,这回的巡抚钦差虽说是圣上御笔亲点,但实际是他讨来的差事,为的就是想来见她一面。 他回京之后,说不出有多想她,想着她的眼,她的眉,她的一举一动,就连她说过的话都再三回味品尝,那次数多到他自己都说不出来了,元婴看他不是回事,便给他献策,让他找个借口离京,反正平遥县也不远嘛。 于是他便讨了这差事。 乐不染对大东朝的官职品阶没研究,从三品,听着好像也不小了,只是,什么神策营的监军、京畿处侍卫营的统领,听着就不是什么轻省的活儿。 这是文的武的一把抓吗? 「你兼这么多的职,俸禄多吗?」那双如秋水般的眼里有细碎的亮光。 「足以养妻小。」 他还真是客气了,老实说,连彼岸也不清楚自己有多少资产,但是,乐不染就小小一只,能用得着多少银子?他的便是她的,随她爱怎么用就是了。 第十一章 一麻袋好东西 「你娶了我就只能有我一个妻子,我很小气,不与人分享丈夫的。」在这古代,这样的要求近乎无理,习惯三妻四妾,把女人当把葱买的男人都不会答应。 第41章 「没有别人,只有你。」他的眼睛除了她,再也看不进别的女子。 当他的眼睛落在她身上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她会是他的,没有谁可以替代。 乐不染长长的睫毛轻轻眨了下,好像是要借着这一眼,仔细看清对方的神色,一直看到他的心里去那样。 连彼岸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心上,感受他没有变过的心跳。「这便是我的答案。」 过了片刻,她忽然笑了。「我信!」 因为这短短两个字,连彼岸方才提起的心立刻落回了原地,脸上浮现欣喜若狂的顔色。他用力搂住怀中的女子,再也无法克制心中的爱意,唤着她的名字。「阿染、阿染。」 「阿岸。」她喊。 两人相视一笑,只觉得彼此间的距离又近了几分。 她面上难得闪过几分羞涩。「别怪我把难听的话说在前头,我知道自己的个性,我做不来你们男人要的贤良淑德,我也不会要求你当了人家夫君就该有什么夫君的样子,你做你自己就好了。」 这婚事来得突然又仓促,还有种草率的感觉,若是有时间能相处了解,那就更好了,但是比起随便让老太太安排自己的婚姻,也许和他能相偕到老也说不定。 也是,他除了不爱说话,人冷了点,大体上说起来也没什么缺点。 「如果你不是你,就不是我想要的你。」连彼岸笑了起来,阵色转深,这话翻过来的意思是捡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可一朝看上了中意的枝头,哪能放过? 乐不染一双弯弯的月亮笑挂在脸上,连彼岸眼色深邃黝黑,「我明日让官媒送庚帖过来合八字,就近再挑个好日子,将聘书送来。」 要是婚事定下,便不会再发生变故,婚礼的日子便可以等他从淞州府回来再议。 他厌烦这些程序,巴不得明日便把人娶回家,但元婴说只要是女子都注重三书六礼明媒正娶的仪式,他心里再急,这些也不能省。 「这么赶,是有事?」 「我不放心你在这里。」他并不在意灭了那个老太婆子,以绝后患。 「这里的事不过就是一些妇人之争,我自己就能应付,老太太要是再来找碴,我就回雁子胡同那边的宅子,你安心去办你的差吧。」 她把手覆上他的,他惊喜的一把搂住她的腰,将胸膛贴上她的,完全不管合不合宜。 「从淞州府回来,娶你,一道回京城。」他不是很情愿的拉开两人距离,可也就一根小指头的宽度。 大雨积水成灾,淞州、燕州、陵潭、武顺四府汪洋一片,大水淹城二月方退,浮屍蔽江,疫情严重,与他同行的还有太医署的太医们,除了追究全责,安抚难民,更要将瘟疫压制下去,都是当下之重,所以他只能在平遥县稍做停留。 「你去吧,我等你,不管做什么都要万事小心。」 「是。」他俯身吻了她的额,再吻她的唇,真不想离开。 因为这桩婚事,乐不染只能以待嫁女儿的身分在乐家住下来,住的是原主以前那个小院子。 连彼岸一离开,她便让温棠回去雁子胡同传话,说她得在这里住几天,让奶娘不用担心她,也让奶娘给素问说一声,日暖留下来跟她作伴了。 杨氏高兴的给她张罗新被褥和一应用具,忙得活络,体虚的神色倒是明朗了不少。 女儿回来了,就算住不了多久又要嫁人,但看得着,摸得到,总好过之前连面都见不着,也不知道她流落到哪去,想起来就揪心的好。 从家塾下学回来的乐浅昙一听母亲说姊姊回来了,立刻奔过来乐不染的小院,见到人就红了眼眶,呜咽的抱着乐不染不撒手,歪缠在她身边许久。 这也难怪他情绪激动,三房就他们两个孩子,乐启钊不管后院的事,杨氏的身体又不好,两个孩子从小便是互相护持着长大的,乐不染对他来说就像另一小娘亲,感情自然深厚。 自从老太太把乐不染赶出家门之后,他心生反感,也不太往正房去了,平时的请安也能避就避,乍听姊姊回来了,顾不得其他,一溜烟就过来找人了。 难得下厨的乐不染去厨房做了他最爱吃的心太软,当她在做这些吃食的时候,乐浅昙就搬张小凳子坐一旁托着下巴看她,笑得小嘴都合不拢。 红枣去硬籽,用蜂蜜泡软,填上糯米馅,馅里掺了白芝麻粉,吃起来甜糯香软还带芝麻的特殊香气,他吃得眉开眼笑,哪知吃了几个,乐浅昙才知道姊姊回来竟是要备嫁的。 心底不开心,东西也不吃了。「我就知道祖母让你回来肯定没好事,你又要嫁人……倒不如不回来算了,一个人在外头也得了个自在。」 「这回是姊姊自己愿意的,你那未来的姊夫看着……是个不错的人。」 乐浅昙仍不高兴,乐不染便转移了话题。「不说这个了,姊姊买了庄子和田地,那后山还有个小瀑布,庄子的池塘也有大肥草鱼可以抓,改天等你放假,姊姊带你去玩可好?」 左右小舅子和姊夫之间的关系要如何处得融洽,要合得来,这得看那个姊夫的手段了,让连彼岸自己去发愁吧。 乐浅昙毕竟还是个孩子,听说庄子里有好吃好玩的,立刻就上心了,乐不染从弟弟口中得知父亲的生意起起落落,头寸常常周转不灵,一旦拿不出应该给祖母的利钱,祖母便要发一顿脾气,骂父亲无能。 也因为银钱不便,狡猾的程氏便以乐启钊没有拿钱回来当借口,拖延不发几房的月例。 为了这件事,二房和四房没少和大房发生龃龉,四房更是脱口说要分家,祖母没有对四房说什么,却把二房斥责了一顿。 第42章 「你小孩子家家的不专心在自己的学业上,打听这些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做什么?没得分心了。」乐不染只是嘴里嘀咕,却没有半点责怪弟弟的意思。 老太太对四房虽然不似对大房无底限的宠溺,但若和二、三两房一比较,哪边高哪边低,谁都看得出来。 乐浅昙低下头,表情有一抹倔强。「姊姊不在家,我们家就我一个男丁,我要不注意着这些,哪天我们要是被赶出去,看怎么办?」他倔强的抿着嘴。 姊姊不曾经也是家人吗?可祖母二话不说就把人赶了出去,要是哪天祖母觉得三房一点用也没有,还是碍着了她什么,被赶出家门这种自断臂膀的事情,祖母也不是做不出来。 「你别担心这些,别忘了还有姊姊呢,真走到那一步,咱们就搬出去自己住,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读书,争气的走出一条路,别让那些人小看了咱们!知道吗?」这个乌烟瘴气的家她也不稀罕,家族什么的听起来很了不起,彷佛只要你乖乖驯服听话,做好这个家庭的一分子,就能得到想要的庇荫,其实不然,像她父亲这种不受父母看重的孩子,在家族里不过是个无举足轻重的人,人家凭什么把大好资源给你用? 家族愿不愿意拿出资源庇荫你这个人,是得看你有没有能力,能替家族挣脸出头你就是光宗耀祖,要是平凡的让人过目即忘,被人当成了累赘,不肖子孙也不是不可能。 说来说去,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想得到什么,自己去挣比较实在,若是不想为他人欺负,便要自己强大起来,唯有如此,才能站在他人无法企及的高度,令他人仰望。 乐不染这席话彷佛一粒小小的种子,播进了乐浅昙还懵懂的心间,等破土而出的那日到来,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乐不染又摸了摸弟弟的头,姊弟俩聊了许多,乐浅昙知道姊姊会在家里住上一阵子,加上天色也晚了,这才依依不舍的回去。 折腾了一天,她实在也累了,日暖就着三房的小厨房做了饭,三菜一汤,都是家常菜色,她这时候才想起来,连彼岸离开前留下两个暗卫给她,说是放在暗处,有事召唤,无事就不用管他们了。 她让日暖多做几个菜,把晚饭送去给暗卫,暗卫也是人,也得吃饭的吧。 她吃了饭,本想着还要去圔子消消食,却听收拾碗筷的日暖说道:「小姐,那位连公子留下了几个麻袋,要怎么处理?」 连彼岸来去匆匆,临走前留下好几个大麻袋,说是他从广西、甘肃、西域蒐罗来的种子,知道她买了田地,便带过来让她瞧瞧,因为都是没见过的植物,看派不派得上用场。 那几个大麻袋里有玉米、马铃薯和向日葵籽,看得乐不染喜出望外,在只有五谷杂粮,也就是大米小米青稞高粱和稻米的大东朝,像马铃薯和玉米这类的粮食,都还未见过。 乐不染推算,这个分岔出历史轨道的大东朝是介于元、明之间,因为不管是玉米、马铃薯和向日葵籽这东西,据她所知,是明末才渐渐从西域引进来的。 玉米和马铃薯可以作为粮食,葵花籽可以当瓜子吃,可以榨油,大东朝人还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好处,倒也不足为奇了。 她手上有了这些东西,何愁不发家! 粮食一直都是国家的大问题,就算到了后代,大部分的人已经不愁吃穿,这粮食、资源却也在越来越严峻的气候改变下,变成让掌权者不得不注意的问题。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百姓们日日忙得脚不沾地,为的不就是一口安稳饭? 在这生产力和资讯稀缺,还有物种劣势,普通农家辛辛苦苦忙碌了一年,除了缴税、留种、剩下来的口粮不多,太平盛世勉强可以吃到开春,要是运气差,遇上年道不好,天灾人祸,又或者国家要打仗,还要额外上缴军粮,那就得勒紧腰带过日子了。 所以粮食的种植真是太重要却也太不容易了。 连彼岸告诉她,马铃薯在这里有个名字叫阳芋,听说陕西、甘肃那边的人都这么叫的。 马铃薯的淀粉含量高,对土地的要求又不高,完全可以成为主粮的。 日暖看着小姐对那几个麻袋看了又看,翻了又翻,她不由得也就多看了两眼,便呀了声。 「这是坏掉了吗?」 瞧着马铃薯这东西长得奇怪不说,因为闷在麻袋里有些时日,还处处冒着小芽眼。 「这是好东西,有很高的营养价值,没有芽眼的马铃薯是可以吃的,长了芽眼的就只能留下来种地了,正好,我估摸着咱们地里的稻子都收割了,你瞧,只要把马铃薯的块茎芽部切开,插入地里,就可以长出大量的马铃薯来,这叫分裂生殖。」乐不染怕日暖听不懂这些,还拿刀子照着芽眼的地方切出块茎给她看,没想到日暖一点就通。这不稀奇,她爹和那些叔伯住在一起的时候,家里除了自家几亩地,也佃了不少的田来做,对农务她也懂一点的。 连彼岸带来的马铃薯会这么快发芽,和运输的路程有极大的关系,应该是先在潮湿闷热的船舱住了好些时候,从产地到了京里,又从连彼岸的手里到了她这里,也不知耗费了多少时日,闷在麻袋里的马铃薯大部分已经发芽,看起来,明天得让齐壮来一趟,送去给庄叔,让他捡几处沙地,把这几样东西赶紧下种才是,要不就可惜了。 她说做就做,等暗卫过来还碗盘的时候,让其中一个跑一趟雁子胡同,说是让齐壮明日过来一趟。 她这不是没办法去庄子吗?要不然哪需要这么麻烦。 估摸着庄子的稻子都收割了,按照她原来的打算,秋收后是冬麦,可如今手头上有了些东西,不如先拨出几亩地种这些作物,余下的百亩地可以把油菜花种上,来年要是都能量产,油菜好、葵花籽油可都是好东西,盘个榨油的作坊还有米铺都能排上行程表了。 吃人嘴软,暗卫又是奉少君的命令要听乐不染吩咐,既然小姐吩咐了,跑一趟路,递个口讯也不是什么大事。 切成好几个块茎的马铃薯也不能浪费,乐不染找了个浅钵,装上水,就给养在钵里,过两天冒出新绿的叶子来,也能替屋里增添一点新意。 弄完这些,她早早梳洗,因为习惯了自己动手,速度很快,披散着晾了半干的头发,上了床。 「你也去歇着吧,腿还没好利索呢,我通常一觉到天亮,这里不用人侍候。」她让整天陪着她转的日暖去歇息。 天才亮,乐不染梳洗过后,踩着有些冷冽的斑驳砖地,也没让日暖跟着,自己去了杨氏的院子。 九月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墙边的大叶杨叶子早就落光了,堆在地上,一脚踩上去,软绵绵的,一丝声音也无。 乐不染望着安静的院子,不管怎样,杨氏都是她的母亲,情理上她都得来请安,至于老太太那边,她恐怕不会想见她,她也就不费那个劲去讨脸色看了。 杨氏坐在梳妆台前,丫头正给她梳头,未曾上妆的脸还是显得蜡黄苍白,一见乐不染来,随意拢了拢头发,簪上发篦后,挥退侍候的丫头。「没你的事了,下去吧。」 第43章 她伸手想给乐不染斟茶,乐不染看着她那细瘦如枯枝的指头,拿过茶壶,一摸,茶是冷的,显然是从昨夜搁到今早。 「我在自己的屋子里已经喝过早茶,这里就不喝了。」她也不是来喝茶的。 杨氏也发现茶壶是冷的,夏天喝点凉茶倒没什么,可转眼就要深秋,冷东西是不能沾的。 「我让丫头去沏壶热茶过来。」杨氏扬高了些声音,「白兰!白兰!」 连叫好几声,外头却像是没有人一般,好一会儿才有道声音匆匆的推门进来,「太太,白兰不知道哪去了,有事您吩咐奴婢吧。」 「这丫头怎么又眨眼不见人了?」杨氏表情无奈,显然这叫白兰的丫头不是第一次撇下身边的事偷懒去了。 「茶水就不必了,侍花姊姊,劳你跑一趟小厨房,泡盅枸杞红枣加参茶来给太太吧。」乐不染出声。 乐家几房各有各的小厨房,小厨房管着每一房的三顿饭,没有老太太召唤的时候,便自己开伙,按理说乐家几房还未分家,就算自己开伙,一应用度也应该由公中出,可管着家中用度的程氏却等到月底要支钱的时候,每每找借口搪塞过去。 一次两次杨氏也明白了,这是存心拿他们三房的钱贴补其他几房,让他们吃哑巴亏。 这哑巴亏依照杨氏软绵绵的性子,憋屈的哭完了只能自我安慰,左右老爷甚少回家吃饭,她一个妇人吃不了多少东西,一向脾胃也不开,只要省着点,管昙哥儿吃得饱也就过得去了。 真不行,拿她的私房银子贴补就是了。 可贴补来贴补去,她又有多少私房可以贴? 因为银钱左支右绌,使不开来,连丫头婆子们也开始有了异心,不怎么听使唤了。 这个白兰明显就是那个心不在三房的人。 侍花听吩咐去了。屋里陷入了相对两无语的静谧。 杨氏看了看女儿的脸色,瞧着没什么波澜,打这女儿昨日进门后就是这副不咸不淡,宠辱不惊的神情,杨氏看得明白,这个女儿和以前不一样了。 到底,还是杨氏先开了口,「娘知道你心里还怨我,怨我让你祖母作主将你嫁给高员外那个年纪一把都能当你爷爷的人。」 明白女儿对自己的疏离,杨氏一说完便掩着唇,轻咳了起来。 「都过去的事了。」她见木制屏风上挂着一件杨氏的家常褙子,过去拿下披在她肩上。 「幸好女儿离开了那里,否则恐怕连这一面我们都见不着了。」 杨氏一噎,女儿有说错吗?没有,高员外那棺材都进了一脚的年纪,仗着有钱,家里莺莺燕燕一堆,女儿嫁过去,却被糟蹋成只剩下一口气,奄奄一息的回来,说来说去,都是大房造的孽。 杨氏摇头叹息。 「您身子不好,可请大夫来看过?大夫都说了些什么?」她岔开话题。 年纪分明不大,眼角却已经有了皱纹的杨氏苦笑,「也就是老毛病,连我都会说了,体虚气弱,一年一年的也习惯了。」 「生病怎么会习惯,身子不舒服就得请大夫。」有病就要治,一拖小病也拖成大病了。 她这么一说,杨氏却显而易见的着急起来。「孩子,你可别为了这事又和老太太杠上,老太太不让请的。」 「不让请?」她竖起了眉。 「你祖母说我这毛病是惯出来的,只让我养着。」怎么养,一天三顿也就那些吃食,饿不死人罢了,夫君十天半个月不进她的房,女儿不知去向了,病恹恹的身子就这样撑着,拖过了一天算一天。 这是不给钱,不让看大夫了?她那爹到底都干什么去了?「爹怎么说?」 「他连我的房都不愿意进了,怕我把病气过给了他。」一时脱口而出的话忽然就觉得不妥了,夫妻间的事怎好在儿女前面说呢。「这些天,你尽量避着老太太,她正为了你的婚事不高兴,若为了这点小事再去触怒她,娘怕你的婚事要黄了。」 婆媳做久了,婆婆的个性有多专横霸道,不近人情,她怎会不知,加上她又是几房媳妇里最不待见的,能躲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乐不染不置可否,老太太真要找她麻烦,可不是她想避就能避开,至于亲事,乐不染觉得照连彼岸那家世,就算是老太太,非到万不得已,除非脑残,也不会选择与其硬碰硬的。 她不过就一个三房的女儿,说难听,还是被利用过了,对那位眼里只有大房,恨不得想把所有的好处都堆到大房跟前的老太太来说,她现在唯一的价值,不是她这个人,是她名下的产业。 侍花很快回来,茶是泡来了,盅子的杯盖一掀开,乐不染看就几根参脚充数,枸杞和红枣也不是好品相,一看就是放置经年的老枣和枸杞。 她心里有了数,什么都没说,借口说还有事,便出了杨氏的院子,侍花送她出来,她这才知道三房捉襟见肘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 自从三老爷的布庄出了事,说是货商扣押了布庄三万匹的丝绸,一下便有些周转不过来,听见消息的下游零售也怕损失,一个两个一到结帐日便来催着要钱,这一来二去的,雪球越滚越大,雪上加霜,无论上下游的合作对象都开始紧缩银根,使得乐启钊想借贷也无从周转,他最后向老太太求助,不想被老太太劈头盖脸斥责了一顿,既然做不好,有的是想上位的人。 还有,他也别想拍拍屁股走人,若是布庄的掌柜换人,他得把亏空的银钱拿出来填上。 老太太完全不想乐家的布庄挂的是她的名,真正损失的是她这东家,可不是掌柜的乐启刹。 三老爷愁得天天借酒浇愁,家也不回了。 第44章 如今布庄由二老爷掌着,三老爷算是被架空了。 侍花还说,要不是她们这些丫头婆子的月钱是由公中那边给的,照三房如今的窘境,恐怕下人全都跑光了。 乐不染倒不意外,像白兰那样身在楚营心在汉的人应该不会少,墙倒众人推,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她看着侍花那气愤填膺的脸蛋,她的记忆中,侍花的娘是杨氏的陪房,可惜去得早,只留下侍花和一个不甚聪明的弟弟,自从她有记忆起,侍花就在她娘身边侍候,比起那些还不知深浅的下人,她应该是可以信任的。 就算她看错人,花点小钱能看清人性的深浅,买个教训,也没什么不行。 乐不染打定主意也不罗唆,花姊,角门的婆子你可熟悉?这二两银子,你拿着去打点,别舍不得,往后咱们要进进出出的图个方便。再去请个好大夫来给太太瞧瞧,大夫说咱们该怎么治就怎么治,银子不必省,要不够了,我再让日暖送过来。」 侍花没说什么,很坦然的接过乐不染手里的一锭十两的两个小元宝,还有一个二两银锞子。 昨儿个正房的事早就传开了,彷佛变了个人似的四小姐将老太太驳得差点翻白眼晕过去,小姐变得不一样了…… 三房终于有个主儿敢站出来说话,她只希望太太和小姐的坚持不是昙花一现,毕竟主子是她们的主心骨,而三房沉寂太久了。 「另外,拿五两银子给厨房的采买,该买什么,不必手软,多给太太做些营养的食品,告诉她一个月要花多少菜钱,让厨娘把菜单列出来,报上来就是。」吃得好、吃得营养,人才会有精神元气和活力,自从她手头宽裕了,不管对自己还是旁人,都不会吝啬一点吃食。 还未回到自己院子,便瞧见日暖站在门口直往外瞅,见到她进门就快步过来说齐壮和她哥已经等在外头。 之前,温棠随着她回乐府,她暂且把他安置在外院,这是看齐壮来了,想帮把手。 「让他们进来。」 日暖应了声是,步履轻快的出去。 那些角门婆子刚得了乐不染的好处,片刻,就让日暖把人领进了小院。 商贾之家没有勋贵、世族那么多规矩,仆役、小厮是可以进出内院的,但是只能待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到处乱跑,办完事更得早早离去。 两人给乐不染见过礼,乐不染便说把他们叫来是为了那几大麻袋的种子,要他们尽快送到庄子去给庄头,让他种上。 几种种子该如何种,乐不染细细给说了一遍,包括要把晒干的玉米粒剥下来,挖沟造睦,土壤排水好,阳光充足,肥料足够,玉米自然会长得又高又漂亮,地里的田陇一个洞该丢上几颗玉米粒,又出芽的马铃薯块该怎么切,怎么阡插,还有葵花籽……最后让齐壮口述一遍,没有出错,才点了头。 「要是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我把法子写在单子上,让庄头照着上头的法子做就是了。」她一点都不担心她没能亲自示范监工,庄头会把事办差了。 她看庄叔就是个老道的,只要关于粮食的事情他们随便一个懂得都比她多,所以,她还真不担心。 「小姐,您说这些个什么玉米、马什么的都是吃食?」齐壮是泥地出身的,他只认得麻黍稷麦菽五谷,眼前的这些东西他压根没见过。 「要是地里能把这些东西种出来,将来辛苦耕作的农人再也不用担心家里的口粮青黄不接,小孩挨饿,就算年头不好,这东西放在地窖一个冬天都没事,你瞧是不是好东西?」 齐壮一听眼睛就亮了,可他虽然满心兴奋,可乐不染仍看得出来他还有一肚子的疑问。 乐不染笑了笑,一排洁白的编贝闪了闪。「日暖,锅子里的马铃薯炖肉应该好了,你把剩下来的薯条一块端出来让齐叔和你哥尝尝吧,别说我吹牛糊弄他们。」 「哎呀,小姐还要分齐叔他们吃啊?马铃薯炖肉我连一口都没吃到。」日暖一脸促狭。「那么好吃的薯条咱们自个吃都不够呢。」 「你啊,以后那些可有你吃厌的时候。」她轻睨了日暖一眼,点了点她的鼻子。 日暖吐吐舌,进去了。 第十二章 三房意外突生 她们的话可勾起了两个男人的好奇了,伸着脖子直往里头瞧,又觉得自己太没规矩,回过神便看到日暖来了,漆盘里端着两小盆的东西和碗筷。 温棠赶紧去接了过来,鼻端乍然闻到香喷喷的气味,忍不住就咽了咽泛滥的口水。 「都尝尝。」乐不染说道。 一早她挑了几个还没长出芽眼的马铃薯,炸了薯条和烧了马铃薯炖肉,炖肉要人看着灶火,她便让日暖留下来,迳自去了杨氏那里。 这时间点,炖肉的火候足了,最是好吃,就是薯条出锅的时间有点久,香脆度不够,会有点软。 「小姐说薯条要沾着这个西红柿的酱汁一道吃,包准你会吃到……不要不要的。」日暖学着乐不染的语调,表情都是自豪,因为真的好吃到不要不要啊。 两个男人也不客气的开动了,这尝一口,那尝一块,接着再也没有其他,只有咀嚼的声音响起。 「要是来碗大米饭就好了。」齐壮发出满足的喟叹。 温棠却思索着要是能给小问带一点回去就好了。 乐不染像是看出两人心底所想,笑道:「马铃薯长三到四个月,短期就能收成,要是赶一赶,年前就能看到成果了。」到时候,大家也能过个好年吧。 看着连汤汁都让薯条给沾着,扫得一干二净的盘子,乐不染笑着拿出两个让日暖捡着碎布缝制的小布袋,「我用葵花籽炒了瓜子,齐叔带回去夜里可以下酒。」 第45章 另外一小包给了温棠,说是给小问当零嘴。 送走了齐壮和温棠,老太太这边迎来了据说是县城最出名的官媒,老太太称病,不克招待,由程氏接了。 官媒也算是见惯风浪的人了,老太太病着,她能理解,可女方家长一个不见,却由不相干的大伯母出面,这等作派,肯定是有猫腻。 只是她已经拿了男方的谢礼,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事给办妥才是。 果真,她一直等到茶水都沏了三回,喝到一肚子的水,才等到程氏不情不愿的拿出女方庚帖,她妥贴收好,这才离开乐家。 这事还不算完,若是八字没问题,便就近选个好日子,将聘书送来,这件亲事也算板上钉钉了。 送走官媒,程氏忌妒得想撕碎连彼岸的庚帖,好黄了这门亲事。 这门别人求都求不来的亲事,为什么不是给黛姐儿和蕙姐儿的? 程氏原先盘算着自家老爷当上知县后,女儿的亲事便能水涨船高,攀上更好的高枝,再也不用和那些眼皮浅的小民小户打交道,因此,有人上门说亲时,她一个也看不上,殊不知这官场水深得很,每个眼睛都长在头顶上,那些个官眷夫人每每有邀宴聚会,都没她的分。 就算去了,也只能是最末座的陪衬。 她可不服了,老爷好歹管理着偌大的县城,怎么那些人就瞧不上她? 她哪里知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些个夫人们不也存了同样的心思,眼里只想替夫君结交权贵,替儿女铺路,一个下属夫人能给她们什么荣华富贵?给她帖子已经是给面子了。 程氏发现这条路不通,左思右想,她简单粗暴的请媒婆去知州府提亲,说是家里的姑娘对二少爷一见倾心,有意结亲。 知州夫人这回倒是客气,客气的听完媒婆的花言巧语,客气的把人打发出去,却是从此再没有任何音讯。 日子一久,程氏也知道这件亲事没戏了。 我呸,不过是个直隶州知州的少爷,还是庶子呢,有什么了不起的,看不上她的女儿,她还瞧不起一个旁支庶子,能有什么作为,还不得靠嫡子给他一口饭吃? 这条路不通,县城里多的是乡绅富贵人家,让她就这样把女儿嫁了,心底又不甘心,凭什么便宜那些下等人? 他们家老爷可是一县的父母官,说什么女儿都要高嫁才是。 她日夜温柔小意的对着乐启开吹枕头风,鼓吹他再去捐个官,总要爬得比那知州更高,才能消她满腹被看轻的怒火。 一回两回,虽然程氏只要提了个头就被乐启开给斥了,可转过头去,乐启开架不住心里那点评然心动,是啊,县太爷的官就这么丁点大,不管去到哪,自己就是敬陪末座的那个,要是能让自己再往上升一升,再美不过了。 这心思一动,他便往老太太那里去了,母子俩一合计,这才有了乐不染被带回府的事情发生。 程氏拿着连彼岸的庚帖,她也没想要送去三房,而是直接拿去正房。 老太太没空见她,她屋里也唱着一出大戏。 程氏从丫头的口中得知屋里的是三房的老爷,抿了抿唇,露出一抹她就知道的讽笑,迳自去了。 乐林氏压根没把连彼岸送庚帖的事当回事,由着程氏应付,自己却是把乐启钊找来了,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原来,三房这些天的动静被有心人很快地传到她的耳里。 「瞧瞧你这副鬼样子,满身酒臭,臭不可闻,离我远一点!」 乐启钊是在酒楼里泡着被叫回来的,满身酒气呛人得很,乐林氏嫌弃得不得了,就是个没出息的东西,恨不得打他两棍子出气。 乐启钊乖乖的退到下首最后面的位置,酒也醒了一半,看着老太太,他只有两腿打颤的分。 「我活到七老八十都没能享到你们三房半点福气,你院子里那个女人倒是好命,人参燕窝鱼翅轮流着漱口,呵,还山东阿胶呢,可曾想过孝敬我这老太婆一分半点?」指头有长短,儿子就算一样从她肚子里蹦出来的,也分亲疏远近,她每每只要见到这个读书不成,做生意也平平的儿子,眼里就长针眼,心里就有气。 发作他,多少带着因为拿捏不到乐不染的怒气。 可接下来的事又非要他去办不行,这才把眼不见为净的老三又叫过来。 「娘,您的话儿子不明白,您不想见青娘,我也让她少在您跟前出现,她到底又哪里惹您不快了?」 「你自己回去问问你那跟我对着干的女儿,仗着在外面不明不白赚了钱,用她来路不明的银子都干了什么好事。」 「娘,您这话也太寒碜人了,什么来路不明的银子,染姐儿的性子我还是了解的,她不是那种会与人不清不楚的孩子……」乐启钊这些日子虽然回家倒头便睡,两耳不闻窗外事,母亲看妻子女儿不顺眼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总归是不知染姐儿做了什么让母亲不开心的事,母亲找碴。 「住嘴,回去告诉染丫头,乖乖的把庄子、田地宅子的契书交出来,我便让她顺利的嫁出去,还有,要是她听话,布庄的掌柜位置还是你的,要是不知好歹,就别想出我乐家的大门。」 「娘,您又不缺那点钱,染姐儿就要嫁人了,还是那样的人家,身上有点银子傍着,也有点底气,她要是嫁得好,也会回来孝敬您一二的。」他几乎要叫了出来。 乐启钊心底无比憋屈,这些年他做牛做马是为什么?委屈妻儿屡屡的退让忍耐又是为了什么?不就是想从母亲这里得到一句称赞,说他做得好。可母亲的眼里根本没有他,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往后……更不可能有。 而因为他那点私心,连累了妻子女儿…… 第46章 「大胆!我叫你做你去做就是了!」乐林氏没想到这说一他不敢说二的儿子居然反驳她,这三房是串通好要忤逆她了是吧? 乐起钊委屈的眼眶都泛红了。「娘,您逼着染姐儿要她的私房,是为了大哥吧?」 乐林氏重重拍了下圈椅的扶手,眼底没半点被识破的心虚,反倒豁了出去一般。 「你还敢问,我要不是为了周全这一大家子,何必这么用心计较,老三啊,你和你那媳妇也不反省反省,瞧着把染姐儿教成了什么样子,不孝不敬不悌,不知礼,不明规矩,不懂廉耻,要是我都没脸见人了,这个家要不是有你大哥撑着,哪来你们几个吃香喝辣穿金戴银的过着优渥的日子?如今你大哥想往上升一升,我们不帮他谁帮他,我今天把话撂在这,你们谁要挡了老大的青云路,就给我搬出去,我们家不养忘恩负义的无用之人!」早就该把这家子撵出去了,半点都不知道感恩图报,不省心的! 乐启钊的嘴张了又张,最后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心如槁木的离开了正房。 他在书房里发呆了半天后,去了杨氏的院子。 尽管夫妻关系疏离,但终究也成亲这么多年了,杨氏看着浑身酒意未退,神情却无比清醒的丈夫,直觉有事。 「青娘,你嫁给我这些年,可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 杨氏没有回答,瞥了这枕边人一眼,「你可是在婆母那里受气了?」 乐启钊的眼里闪过一抹了然。 这是没有吧,他的结发妻子跟着他,连一天的好日子都没过过,他艰难的启齿,「娘说……」 说什么?要他这当人家亲爹的去挖出女儿的体己,供大房用?他忽然语塞。 多么熟悉的场景。 之前,为了大哥,他放弃了女儿,这回,又是为了大哥,他到底要退让什么时候,他娘才能见他的好? 「如果你要说那些我不想听的,趁早把那些话收回去。」一听到丈夫说出那两个字,杨氏便不想再听下去。 她嘴里还喝着女儿让人买回来的补品药膳,房里摆着女儿送来的银霜炭盆,他这爹却打起女儿的那点体己的主意,婆母要丈夫回来转述的话从来没好话,她已经厌烦到不行,这回又要他们三房拿出什么来?他们已经什么都没有了,贪得无厌的老太婆还要什么? 「我——」 「如果你还有时间替婆母传话,倒不如想想自己将来怎么办?我听说四弟打算要接二伯的庶务,这个家……已经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处了。」 「如果染姐儿肯把银子拿出来替大哥铺路……」 又是这句话!这句话挑起了杨氏敏感的神经。 「你想都不要想!」她虎着脸,用乐启钊从来没见过的厌烦神情冷瞪着他。 一向没有大声讲过话,脸红过的夫妻,因为杨氏的态度转变,乐启钊在一向好说话的妻子前面碰了个大钉子。 「你眼里除了你娘还有没有我们娘仨?你继续这么昏聩糊涂下去,我们娘儿仨也不指望你了,我们搬出去住!我就不信活不下去!」她的声音不大,语气却很重。 乐启钊像被针刺到了般的跳起来,挥着大袖。「你胡说些什么?」 「是你逼我的!」 三老爷这一夜在书房搭了铺,宿在那,杨氏睡在自己的院子。 这对夫妻算是闹崩了。 消息传到乐不染那里,她正忙着,就算知道爹娘闹了龃龉,却只是听听,丝毫没有去劝和的意思。 她是觉得没什么,她对乐家,也就是这样了,而且,就算乐启钊和老太太不欢而散,吵归吵,乐启钊恐怕没有任何能够想改变妻子小孩生活的想法和行动。 没办法,他就是那种人,懦弱、愚孝,没有任何勇气反抗的念头,觉得有那样的念头都是大逆不道。 所以,乐不染也不指望这个便宜爹,对于把原主逼迫到无路可走,打算玉石倶焚的乐家,她实在投入不了什么感情。 唯一能叫她心软的只有那个弟弟。弟弟,她很喜欢。 乐不染正挽起袖子,穿着裙兜,头发高高的用簪子挽起来,露出白藕般的胳臂握着石杵,用力的研捣着扁扁瓷盆里的事物,盆中有水,水里是研磨得极细的颜料。 长长的案桌上放着好一个大盒子,盒子里是各色的矿石。 赭石块、蓝铜矿、孔雀石、雌黄、朱砂、高岭土、藤黄、铅丹、碑磲……全是她花钱叫人蒐罗来,或是去作坊买回来的。 也庆幸她所在的这年代,这些矿石不像现代那么难找,有的还近乎绝迹,但也使了不少银子才买到这些。 拿碑磲来说,是海洋最大的贝类,是稀有有机宝石,白皙如玉,是佛教七宝之一,研磨之后,用上好的阿胶调色,其洁白无瑕,可以保宣纸不褪色。 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 除了矿物颜料,还有植物,譬如可以炼成胭脂的红蓝花,长在地里的蓼蓝草、用海藤树皮炼制的藤黄……真的想做,一辈子够琢磨的了,只可惜就她一个劳力,日暖要替她打点前后,人手严重不足,植物顔料暂时是做不了了。 第47章 传统的水墨画是没有顔色的,只有黑灰白,虽说经过笔法渲染,意境深远,但是添上这些自然颜料,像由远及近的黛山,由春到夏的绿叶,由深至浅的湖色,漂洗妩媚的胭脂,跳跃的藤黄,清冷的花青……它们呈色持久鲜艳,较之水墨画,彩墨画在色彩上丰满、明快又鲜亮,而且,这些颜料可保千年不会褪色,是现代手段生产出来的颜料无法代替的。 即使是不会画画的日暖,也被这些颜色魅惑,看得目不转睛,恨不得各装一个小瓶子回去珍藏。 乐不染一样样敲碎、磨粉、细筛、漂清、冲洗、静置、分离、烘干,才能形成第一道颜色,这样周而复始,才能得到由深至浅分离出来的四道颜色。 做颜料既花心思又费力气,乐不染却浑然不觉得累,沉静如岁月,这一埋首便是四个时辰过去。 县城因为靠着北边,冬天来得早,没两日便下起雪来,恍如盐粒子的雪纷纷扬扬,从下午开始,一直到第二天都不见停。 因为腊月不娶,正月不嫁的习俗,她和连彼岸的好日子只能挑在仲春二月,连彼岸觉得时间太久,可眼下都十一月了,他也无能为力。 连彼岸没奈何,且淞州府的灾情也不能等,他离去的那个夜晚,在乐不染的案桌上放了一朵盛开的芍药,乐不染追了出去,却已经见不到他的人影。 腊月这天,乐不染收到连彼岸寄来的信,信封上用遒逸婉丽的馆阁体写着她的名字,拆开信封,纸上只有一行字——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从一日不见如隔三月,到三秋,再到三岁,期盼与她见面的焦急心情,可以想见思念的煎熬。 他的字筋力有度,气派雍容,又带着股金钩铁划扑眼而来,看起来非常的舒服,乐不染把信看了又看,贴着胸口,彷佛感受文字间的温度和他的思念之情。 空气静默的没有一丝声音,在这安静到极致的寂然里,乐不染彷佛听到了一点什么声响。 扑通、扑通。 那不是她的心跳声,是连彼岸的。 他思念的心声。 她用银簪挑了灯芯,摊开笔墨宣纸,开始写回信。 待写了一张纸,总觉得不满意,他应该不会喜欢自己写在信纸上的日常吧,皱着眉把纸揉成团,扔到一边。 一封信,她翻来覆去的写了小半个时辰,又扔了,最后,她拿来宣纸画笔和颜料画了一小长幅条的山禽腊梅图,落款是一首五言绝句—— 山禽矜逸态,梅粉弄轻柔,已有丹青约,千秋指白头。 终于觉得可以,待墨汁干透,封了信,让日暖帮她寄出去。 都说瑞雪庆丰年,一场大雪下到年关。 下雪的天气虽然恶劣,却不冷,真正冷的是雪融的时候,人只要随便往外面一站,不出片刻,就冷得连骨缝里都冒寒气。 对乐不染来说,这一年是丰收年,光是粮食的收益就超过万两,果子的收益也有千两之多,至于马铃薯和玉米她没想要卖,让人悉数收进地窖作为种子,来年便可以开始大肆的种植,那时的收成会更多,银子也会滚滚而来。 另外,她送了两幅彩墨画到如海居,老板还没摊开之前直嘀咕她不够意思,都多久了才送来两幅丹青,之前的两幅小画生吃都不够等等等等等。 等画作摊开后,他直接拦着乐不染不让走了,「这样的芙蓉锦鸡图老夫从来没见过,锦鸡毛色鲜亮,眼神睨人,还有这幅笔画,这色彩……好姑奶奶,求求您可否让我见放翁老人家一面,目睹他老人家的风采?」 乐不染被缠得无法,只好答应再给两幅书法和条画,老板才放她走人。 她不知道,如今县里那些个达官雅士和文人书生对这不知来历,技艺极精,却画作很少,少到一出现便引人争购的画师有多火爆和追捧。 更别提她引领先驱的彩墨画为委靡的画坛注入一股清新的气息,缔造了崭新的风格,在画坛留下重墨浓彩的一笔。这是后话了。 现在老板担心的是,等他推出这两幅叫彩墨画的画作……如海居的大门不知道会不会被挤破? 乐不染很快乐的捧着几乎是钜款的银子,准备回家过年了。 十一月中旬,她便往柴家送了年礼,衣料、布疋、药材、还有一整条的大火腿,一扇绪肉,庄子里的庄头还有佃农们也收到了五斤的白米,三斤肉、鸡鸭各一只,活鱼一条,鸡蛋十个,还有一疋上好的布料。 已经开始放年假的乐浅昙不用去上学,乐不染便带着他这小劳力去了东市,买了不少年货,还专挑他爱吃的东西买,一点也不手软。 「先生说我今年不错,明年就可以参加童试,我想去试试。」他脸上有着初生之犊不畏虎的气魄。 「你可以的,你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咱们家的顶梁柱,以后你就要立起来,努力过了童试,比什么都强。」 「我会记住姊姊的教导。」他一定要好好的努力学习,才不会辜负家人对他的期望。 小除夕这天,乐不染又提前发放了年终的赏钱,对日暖还特意赏了她一根玉簪子和两身新衣裳,让她回去和家人团聚,一起守岁过年。 日暖收下东西,给乐不染磕了头,却道:「小姐身边就日暖一个人侍候,奴婢要是回去,小姐怎么办?」 乐不染笑得暖心,她的付出这丫头都看在眼底,记在心底。「让你回去,一来是让你回去和大家吃团圆饭,二来,是让你问问你大哥和妹妹年后愿不愿意一起陪我到京城,要是他们同意,开工日就一起过来。」 日暖不敢置信的问道:「小姐的意思是?」 第48章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她身边只有日暖一人,实在不够,她思忖着,奶娘那边也不差素问一个,干脆让他们到自己这里来,让他们一家团聚。 「奴婢马上回去,得了讯立刻来回禀小姐。」一直以来,他们兄妹仨的月例都是由小姐这里出的,能过来侍候小姐,有什么好不乐意的? 日暖这边乐陶陶的出了乐家的门。 只是,她这边出了门,正房那边却有消息传回来,乐启钊出事了! 乐启钊趁着小年到处去拜访货商,试着想从旧识那里批些过季布料过来,赚点小钱,却被马车给撞断了腿。 来传话的人说因为连日大雪,路面湿滑,又年关近,街市出出入入的马车忙碌,大家都急,互相抢了道,他被惊慌的马匹狠狠踩了两脚,摔出去的时候又被松动的大雪覆盖了个满头满面,被抬回来时全身是血,人也几乎冻成了冰棍子! 乐家立刻就炸了,连忙请大夫来,结果大夫说了,人是救的回来,只是这腿是废定了! 乐不染赶到父母的院子时,一屋子的人不知在说什么,还发出争执的声音。 她一进来就发现很难得的,甚少看见的祖父乐伯畲、乐林氏,二、四房的人都在,而大房只有一个程氏。 她喊了声爷奶、长辈,便迳自进了内间。 杨氏的床上躺着因为失血过多,脸色惨白透着青灰的乐启钊。 「姊。」乐浅昙听到动静回过头,眼睛立刻红了。 乐不染立刻去拉住弟弟的手,轻拍他的手,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然后问向乐启钊,「爹,您的腿怎么样?」 乐启钊虽然醒着,但他透支了全部的体力,已经没了说话的力气,只虚弱的说:「废……了……」 杨氏边哭边说:「大夫看过,说你爹的腿即便好了,也要调养,要是没调养好,恐怕以后不良于行。」 「只要人还在,花钱是小事。」乐不染的眼落在乐启钊那层层包裹着布条,却还渗着血水的伤腿。「那撞了爹的马车主人呢?可来打过招呼?」 「兵荒马乱的,闯了祸早就跑了,要不是乡里乡亲帮忙,你爹可能就埋在雪地里没人管了。」杨氏气得双眼通红。 话声刚落,侍花端着冒着热气的药碗走进来,杨氏连忙去接过来给乐启钊喂药。 乐启钊沉默的喝了药便睡下,气氛刚缓和些,就听见程氏身边的大丫头来喊人,要三房的人到正房去,说有事商量。 「你和侍花留在这里照看爹,我陪娘过去。」乐不染说道。 「只有姊姊和娘,你们可以吗?」乐浅昙的脸上带着几分冷意,商量?哪次家里的事是真的有商有量的?还不都是爷奶一声令下,他们三房的人照办? 「沉住气,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们走着瞧就是了。」 「我知道了。」看见姊姊那能安定人心的眼神,乐浅昙彷佛心底有了底气,重重的颔首。 乐不染扶着杨氏去了前头的正房。 刚走进正房就听到程氏尖锐的声音,「娘,虽然说长兄照顾弟弟是应该的,可三叔那模样,得烧多少银子才调养的起来?您要咱们拿钱,好歹给个数,要是这数用完了,还要无止境的掏吗?说出去捅破天也没这道理!」 「娘,大嫂考虑的极是。」是四房的声音。 「闭嘴!」乐林氏喝斥,「喊什么喊,了不起这钱公中出就是了。」 「娘!」程氏没想到婆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乐不染陪着杨氏走进来,正房里只有乐伯畲夫妻、程氏和二、四房两家子,至于那位大伯,忙着处理公务,怕是没空理会这些家事。 众人的脸上都极其难看。 乐不染被乐林氏的话给惊了下,不过随即明白过来,无论如何,她爹毕竟是乐林氏生的,再不待见也不能真的不管不问。 程氏不吭声了,可二房的乐启天说话了,「娘,给弟弟治伤是应该的,只是咱们也该讨论个章程来,弟弟这腿骨只怕没有百两银子能好全吗?」 瞧,这会说话的人就是这样,把好话先说了,兄弟情深,可真正的意思在后头,要是公中这回把银子掏出来,可乐启钊还没好全,继续的花费谁出?公中吗? 乐伯畲夫妻对看了一眼。 要出这笔钱,夫妻俩也是心疼的,可再怎么心疼,老三终究还是自己的儿子,何况,平日的偏心,已经很招人闲话了,大儿子在当官,最要紧的是名声,可不能替他脸上抹灰,为此,总要顾忌着些。 「儿子的爹,你说该怎么办?」乐林氏把烫手山芋丢给乐伯畲。 乐伯畲转着手上的扳指,看了眼众人,沉吟后才道:「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只是家中这些年只出不进,小子们虽然读的是家塾,可笔墨束修就不知花了多少,更何况布庄的生意一年比一年差,家里这么多口人要吃饭,这些都是不能省的。」 其实最花银子的是老大想往上爬,那不知又要烧掉多少银子?如今新帝登基,对捐官一事感冒得紧,上行下效,那些个卖官鬻爵的也收紧了风口,要撬开这口子,更不容易。 所谓官商一家,乐伯畲做生意一辈子,对官府的动静就像出远门要看天气一样,总得瞧好了,才能决定下一步该怎么走。 第49章 乐伯畲说到这里,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只是屋里一片静寂,没有人要接话。 按理,杨氏是要出来接话的,可惜她想开口的时候,乐不染在她的手心里捏了捏。 杨氏意会的闭紧了唇。 乐林氏可不乐意了。「老三媳妇,你也说说该怎么着,受伤的可是你夫君,要不是你这个贪财的女人逼着老三去找活儿,他也不会被车撞了,都说妻贤祸事少,你这不贤不肖的搅家精。 第十三章 年节时分家 因为头胎夭折,之后生的是女儿,无论杨氏如何孝顺恭敬,都得不到好脸色,每每见到的都是冷脸和训斥,她抖着唇,怯怯的看着乐林氏威逼的眼神,又看着女儿从容的神情,鼓起了这辈子全部的勇气。「娘,要不是您嫌夫君做得不好,免了他掌柜的职责,他用得着赶在年关到处奔波,想多少谋些活路来吗?」 乐林氏不干了,眼神可怕的盯着杨氏。「你放屁,我们乐家到底是哪里缺你吃少你穿了,你这黑心烂肺的贱蹄子敢把脏水往我身上泼,看我怎么收拾你!」 乐不染对乐林氏的谩骂实在忍无可忍,看见她上前想刮自己娘亲耳光,连忙上前一步,抢先开口。 「老太太,您凭良心说,这十几年由我爹管着的布庄月收也有几百两银子吧,一年下来上十几万两银子跑不掉,可我们三房吃的是最差的,住的房子是最小的,有时月钱还拿不到,这让孙女忍不住要问,这么多年,这么多银子都上哪去了?」 乐林氏和程氏对看一眼,神情就像吞了只苍蝇似的,扭头又去看自家老头子。 「染丫头,你一个大归的姑奶奶,家里的事不要管太多了。」她的脸色冷淡,但眉眼间生出的气度让乐伯畲愕然。 摸着良心说,乐伯畲是没怎么关注过这孙女的。 说到底,那是将来要嫁出去的,被休回来,也已经不是乐家的人,是外人,让她在家里备嫁,看的是那未来孙婿的面子。 中议大夫在权贵满街跑的京城算不了什么,可对大儿子来讲,却是不能轻易得罪的。 另外,他的家世身分都不是一个商户得罪的起的。 「老太爷,我是个出嫁女,还除了籍,这里本没有我说话的分,只是我爹的伤无论如何是得治的,说难听点,将来您百年之后分了家,我大伯、二伯、四叔也不会乐意养着我爹吧?」 乐不染的话让乐伯畲陷入沉思,这孙女似乎变了很多。 「爹,我是家里的老么,大哥、二哥都还在,怎么可能是我养三哥一家?」四房最快跳出来撇清。 乐伯畲虽然不喜小儿子的自私自利,可又觉得小儿子讲的有些道理。 老二乐启天皱眉,目光落到乐伯畲身上,他爹这什么意思?还没想透,胳肢窝最软的那块肉突然传来剧痛,回过头去,是周氏朝着他挤眉弄眼,还捏了捏拳头——你要敢应下,回去就死定了! 「爹,我院子里十几口人要养,不是儿子不念兄弟情,是实在没办法,总不能因为老三,这些都不顾了。」 很好,两个兄弟都切割了,那老大呢? 「老大媳妇,你是怎么想的?」所有的眼光都落到程氏脸上了。 程氏也不客气,「爹,这种事媳妇是不好越俎代庖的,可老爷不在家,这件事就由媳妇作主了,媳妇也有自己的家,将来还要奉养您和娘,您也知道老爷一个月就那点俸禄,媳妇时不时都还要来向您二老伸手了,实在不是媳妇不近人情,我们哪养得起三叔一家这么多口人。」 别的不说,杨氏、乐不染在她眼里就是外人,乐浅昙嘛,年岁还小,将来是龙是虫也不知道,更何况都懂事的年纪了,就算不差那一口饭,又何必白白替人家养儿子? 程氏的话让乐林氏和乐伯畲互看一眼,这是不愿意啊。「老大媳妇你就说吧,老三这事要怎么办?」 「爹,看您说的,这家里虽然是媳妇管着中馈的,可媳妇的手头可没有染姐儿宽松,瞧她回来的这些时日,往三房添置了多少好东西,别说我们这些伯婶想分杯羹,就连口汤都没得喝,要我说,公中、兄弟的钱都不用出了,大家都是苦哈哈的,三叔是染姐儿的爹是吧,就让她摊分些三叔的医药费,尽尽孝道也没什么不对。」 老人的眼神刷刷地把乐不染彻头彻尾打量了一遍。 她这些日子净往三房搬东西,程氏和乐林氏可都看在眼里,只是闷不作声,原来等着时机发作。 「成,既然大伯母都这么说了,受伤的是我爹,我多付出些也没什么,只是,老太爷,您可别忘了,不管一嫁二嫁,我都是出嫁女,乐家偌大的家产却让一个除了籍的出嫁女给娘家爹治病,我不在乎人家怎么说,可这声誉对大伯影响可不只一星半点,到时候人家戳着大伯的脊梁骨说话,可就不关我的事了。」 掏钱,不是大事,但是三房也不能老是挨打不还手,瞧瞧这些人都把他们当成什么了?乐伯畲皱起了眉头。 没错,他们两个老的以后是要跟着大儿子过活的,但这事要是给大儿子留下话柄,对他的前程有碍。 至于他自己,脸面自然是要的。 于是,两个老的商量了一宿,让程氏把乐启开叫回来。 乐启开自从当了知县,大宴小酌,酒楼青楼,应酬来者不拒,明显发福了不少,他也不是傻子二化大钱捐官,白花花的银子扔出去,自然也要捞回来,对于有油水可捞的事情绝对鞍前马后,没有油水可捞的,就先搁着吧,等他大老爷哪天想到再说。 年关近,朝廷已经封印,县衙里也没他什么事,忙的无非是往来送礼,到处送礼和收礼,为将来铺路。 他想花钱搞一个有实权还能捞钱的都转运盐使来做做,就算不成,都转运盐同知也行。都转运盐使这职位可不简单,掌控着一路或数路的财政,那些个赋税钱谷仓库出纳,是个大大的肥缺。 既然是肥缺,自然需要不少银钱打点,他打听过,开价要十七万两纹银。 银钱嘛,他倒不是那么担心,自己要真筹不出来,开口向爹娘要就是了。 第50章 他回家之前已经和程氏通过气,知道爹娘要他回家为的是什么了。 「老大,老三这事你看怎么办?」乐伯畲眼巴巴的等着大儿子拿主意。 「爹啊,我以为不如咱们分家吧,把老二、老三、老四都分出去吧。」他语不惊人死不休。 乐伯畲托在几案上的胳臂肘差点滑了下去,眉毛竖了起来,就想拍桌子。「你当官当昏头了,把他们都分出去你的官声怎么办?」 「爹,您先别生气,听我说,不管如何,老二、老三、老四都是我的弟弟,这家业,尤其是老三他也是出了力的,您想想,我们要是只把三房分出去,会遭人诟病,但是树大分枝,是每个家族早晚都会碰到的事,往后,我要是捐纳了都转运盐使,您和娘是都得跟着我走吧,但弟弟们我可没办法都包揽,一家近百口人,我一个小小的县令也养不起,倒不如趁这时把该给他们的给了,让他们出去。」 乐伯畲不作声。 「您看看,老三呢,要不就给他治伤的银子,再把剩下的公中银子分成两份,给老二、老四,至于铺子和田地可就不能再这么分了,爹,不是儿子不念兄弟情,我将来还想往上升,还要养您和娘,可不能因为几个弟弟,这些都不顾了。」 他盘算的是,趁机把弟弟们都分出去,分家产时,他是老大,自然占大头,在他看来,老俩口的私房就是大房的囊中之物,利用公中的银子把弟弟们分出去,贴上几亩旱田和沙田,这笔生意划算得很,将来,他想怎么用钱都由他打算了! 乐伯畲被大儿子这番话给惊坏了,原来只打算将老三一家分出去,可没想到老二和老四。 乐启开哪可能看不出来他爹心里在犹豫什么。「爹,往后我的官位要是一路顺风,对弟弟们也是一样照拂的,侄儿们要是往仕途道上走,不还需要我这个伯父出力?您压根不用担心他们。」 乐启开的话让乐伯畲本来还有点浮动的心落定下来。 几房人被告知老太爷作主将二、三、四房都分出去的消息,又请里正过来写了文书,按了手印,错愕、惊讶、大闹的都有,相较起二、四房的晴天霹雳,三房却是一片死寂。 乐启钊灰白着脸躺在床上,已经一整天不吃不喝,不言不语,连药都不喝了。 看着哀莫大于心死的父亲,乐不染估计着这是打击太大,一时无法接受自己的亲生爹娘会趁他最无助的时候把自己踢出门,生怕受累吧。 杨氏的眼睛都快哭瞎了,她哭着把分家文书拿出来给乐不染看,又说道:「说是要过年了,分房不搬家,你大伯母说了,老宅子归长房,这院子暂时还让我们住着,开春后再搬出去……他们真的太欺负人了。」 最过分的是还说三房有个这么会搂银子的闺女,大概也看不上家里这点分家银,所以除了六十两的治伤银子,三房什么都没有。 甚至没有人想过,三房还有个待嫁的姑娘,这会儿,嫁妆什么的,全都省下来了。 这是赤裸裸的净身出户。 这乐家两老真够看不起人的,真以为三房离了乐家这棵树,就活不下去了吗?不,他们反倒要活得更好,更惬意! 乐不染坐到床沿,「爹啊,这家分就分了,早晚也是要分的,您为了这事伤心,不想活,但心疼您的也只有我们这些家人,大伯怕我们沾他的光,拖累他,咱们就要活得好好的给他瞧,您为了这事伤心,把身子弄坏了,一点都不值,倒不如把身子养好了强,您想想,昙哥儿还没成人,没了您,他怎么办?娘怎么办?」 尽管除了弟弟,她对这家人一点好感也没有,但是现在她还能置身事外,视而不见吗?毕竟,她还占用了人家女儿的身子。 乐启钊的眼紧紧闭着,只能从眼皮瞧见他转动的眼珠,显示出乐不染的话有些打动了他。 「爹,您想想吧,老太太对您的不公平又不是今儿个才开始。」 乐启钊霍地睁开眼睛,看着乐不染不吭气。 「药。」他沙哑粗砺的喊。 杨氏喜极而泣,一直沉默的乐启钊突然口,别提她有多惊喜了。 侍花端进来药碗,杨氏接过手,耐心的一勺一勺喂乐启钊,他吃得一滴不剩,闭上眼便睡了。 明明是年味浓厚的除夕,零星的鞭炮声从远处传来,只见院子里鹅毛的雪花依旧撒落,三房在自家院子里吃着迟来的午饭,备受乐林氏疼爱的四房却在正房里闹上了。 乐不染没有兴趣去知道乐林氏是怎么安抚几乎要掀翻天的两房,因为分家,谁也没心思去安排年夜饭这等大事,程氏更是直接撒手当没这事,幸好乐不染之前已经买了不少年货,倒也不愁团圆饭没着落。 等到她和侍花和杨氏一起把年夜饭准备好了,过年的应景菜肴很是齐全,天上飞的,水里游的,腊肉、腊肠、鸡鸭鱼……冷盘大菜热炒点心,一样没少,饭桌摆在乐启钊床边,杨氏先给乐启钊喂了碗用鸡汤、大骨高汤熬煮出来的白米粥,里头还掺上鱼胶和海参,既补气又有胶原蛋白,对伤口最好了。 等他吃完饭,乐不染又倒了一小杯的屠苏酒让他沾唇,大伙儿这才开动吃饭,直到戌时,三房已经吃了八分饱,乐林氏才让人来传话,让他们过去吃团圆饭。 都分家了,还吃什么团圆饭,会不会太多此一举了。 可乐启钊的意思让大家去,「去吧,反正是最后一次。」 走过场也就罢了,可惜的是一顿饭吃得大家形同嚼蜡,乐不染实在看不出来谁有心思吃这顿饭?小辈藏不住心事,心情全挂在脸上,四房干脆就不来了,撂话说要打包行李,饭就不吃了。 乐林氏被气得脸色一下青一下白,捣着心口直喊疼。 老四可是她最疼宠的么儿,虽然是分家,她把自己的私房给了他不少,还偷偷替他置办了一间宅子,可这会儿,他居然连叫都叫不来了。 至于摆天地桌接神,熬通宵等天明给长辈请了大安,几房人才各自归院的惯例更是草草结束,哪里有半点过年的气氛。 乐不染回到自己的小院,也不进屋,裹着石青刻丝灰鼠皮斗篷,袖子里拢着手炉,往微翘的屋檐看去,冬天的月亮隐藏在棉絮般的雪夜里,让人看得都不真切了,在这里,外头的鞭炮声变得恍惚又遥远,在这种大雪下不停的年夜,雪花沾在睫毛立刻化成冰的气候,远在淞州的那个人,在做什么? 年过去了,转眼便是景泰五年。 第51章 屋角的春芽挣破了冬土,冒出了嫩绿的头,带来料峭寒冬中的一抹春意。 因着大年初一到初四禁忌最多,到了初五皆可破,所以又叫破五。 没等到开春,三房选择在这一天搬出乐家。 因着乐启钊的伤还受不住颠簸,乐不染雇了两辆马车、一辆骡车,另外请了个马夫,他们一家人一辆车,由温棠驾车,侍花、日暖和素问一辆,骡车则载着三房所有的家当和温家几人还来不及打开的行李。 人的感情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虽然乐启钊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乐家,可心里却不能说一点芥蒂也没有。 对他来说,明明知道爹娘的所作所为对他有多不公平,只是这个家,他从小住到大,住到娶妻生子,几乎囊括了他的一生,现在说走就走,心里的感受怕是无人能够体会的。 「小棠,东西要是都齐了,就走吧。」 乐不染对这个家半点留恋也没有,她原来就想开粮食铺和榨油坊,因此很早就托了陆三替她找铺子。 她看上的是东市一间两层楼的铺子,本打算一楼前头用来做生意,二进作为粮仓和轮夜伙计的小间,后头有个后门,用来卸货、进货、停车之用,二楼她若是去查帐时,作为歇息的地方,为了车辆进出方便,她还连着隔壁一块地也买下,而这会儿修缮成适合居住的住家倒也宽阔。 分家后,她立即请人把厨房和灶台搭起来,去家具铺子打床买桌椅,又添了被褥帐子桌围椅垫什么的。 因为年节木工匠不好请,所有的工人都回家过年了,她还花了双倍的钱才请来泥瓦匠,颇费了一番功夫。 春节还没过完,家家户户都还沉浸在过节的气氛中,他们这样看着就是搬家的模样,格外引人注目。 马车来到铺子前,没想到门是开着的,听见马匹的嘶鸣声还有辘轳声,里头涌出了许多的人,原来是柴家人和齐壮一家都来了。 「太太。」柴王氏一见到杨氏便要过来扶她。 「奶娘。」乐不染喊。 「你是……染姐儿的奶娘……霜娘?」杨氏一下没能认出眼前神色红润,气色健朗,一身石榴红褙子,发髻还簪了根金包银簪子的妇人,直到乐不染喊了声她才想起柴王氏来。 柴子和勺娘向杨氏行礼后去帮温棠把乐启钊的担架搬进屋里去,廷哥儿一见到年纪大他没几岁,感觉气质很相近的乐浅昙,便凑上前过去攀谈,知道两人都有心向学,交换了姓名后,就忘乎所以的聊在了一块。 杨氏早就听乐不染说过,她被赶出家门后是柴家人收留了她,相互帮衬,她才有今日,两人一打开话匣子,多年的隔阂好像根本不存在,一时间倒有说不完的话了。 「知道太太您要搬出来,老奴和小姐提过,雁子胡同那边有的是现成的屋子,怎能让您和老爷住到铺子来。」柴王氏原想把宅子让给杨氏一家住,乐不染没有同意。 她告诉柴王氏,雁子胡同的宅子本来就是为他们一家人买的,铺子那边,要是她爹娘不想随她进京,那么粮食铺开张,就由她爹顾着,两家人到时候想亲近就亲近,要是没事,各过各的生活,互相不妨碍,这样比较好。 说到底,她虽然穿过来时日长了,但是上辈子独立生活的习惯根深蒂固,加上一穿过来就遇到个拿亲情当情绪勒索的乐老太太,一大家子的人像藤蔓纠缠在一起,痛苦万分又难依难舍。 对她来说,不是腻在一起才叫家人,门户独立,经济独立,这样会少掉很多摩擦、冲突和对立。 有了自己的家,她娘可以当家作主,个性上也能稍微立起来,何况雁子胡同虽在城南,可离东市不远,小半时辰就能到,往后她娘有了奶娘这个伴,日子也不怕无聊了。 「娘,我去看着爹安置得如何了,您和奶娘慢慢聊。」乐不染垂眸想往里头走去,并没有抬眼,却敏感的发现杨氏和奶娘的声音停了。 话说多了,人总是要歇歇,换口气,只是这口气歇得也太长,而且连小棠、柴子他们搬东西制造出来的杂音都消失了,只剩大街上百姓路人的微哗声。 她察觉不对劲的回过头来,抬眼,却,愣住了。 两匹军中的骏马尘土不扬的来到铺子前面,后头跟着一小列队的兵士,一行人神情严肃,踏着整齐的步伐,携带的兵器在朝阳下闪烁着令人不自在的光芒,路人的心尖都跟着顚了一颤。 大过年的,这是怎么回事?又是搬家,又是兵士,虽然只是不到十人的小队,也够叫人胆颤心惊的了。 一匹马缓缓的来到铺子前面,马上的人一跃而下。 一身玄衣广袖,黑丝绢长袍,腰间系着银色丝绦和朱雀玉佩,脚踏一双新兴的朱雀云纹快靴,挟一身的孤傲凌厉气势。 他向着乐不染走来,深邃的眸如最漆黑的暗夜,满街喜气洋洋的年节气氛也浸染不了他半分的暖意。 直到他的目光锁住乐不染的刹那,他宛如子夜的黑眸才浮现情绪,眼里只有她一人,向她直直走去。 「你让我好找。」他向来冷淡到几乎没有温度的声音,因为看见她完好无缺的模样,难得有了微温。 「你回来了?怎么信里也不说一声?」她有些错愕,还有这些兵士是怎么回事? 「嗯,想给你一个惊喜。」结果,饱受惊吓的人是他。 她不见了。 「我不正在搬家嘛。」这回,他应该又是扑空了,上回她回了乐家,这回提前从乐家搬出来,因为他都不在,也来不及知会,就变成了让他一番好找的情形了。 她真不是故意的,谁知道这么凑巧? 马匹上的康泰见主子找着了乐姑娘,摸着鼻子,向那些兵士挥手道:「任务完成,都散了!」 第52章 想不到在战场上最擅长察探、偷袭的先锋兵被派上了用场,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了乐姑娘。 连彼岸向来都不是那种爱显摆的人,乐不染一想就理通了关节,她向那兵士的领头道:「这位大哥,新春年节的,还劳动大家出任务,太辛苦了,要是不嫌弃,一会儿大家歇息够了,我在玉楼春摆两桌酒席,请各位赏脸,可好?」 那领头的看了眼康泰,见他没表示什么,拱手道:「多谢小娘子好意,县郊外还有我们弟兄紮营,就不叨扰了。」 「这样啊,大概多少人?」 领头又看了眼连彼岸,见他也没表示,心里打着鼓到底能不能说?可又看到乐不染鼓励的眼神,估摸着说了一个隐约的数字,「约莫百人。」 「这大过年的,总不能让大家连口热汤都没得喝,要不这样吧——」她唤来齐壮,让他去和玉楼春的掌柜商量,将宴席改成外炝,要是人手和食材不够的话,告诉她,她再设法垫上。 花销多少,也都由她应付。 虽说这么临时不好筹措,不过,她也不担心,酒楼最多的就是食材,虽说在蔬食上可能有所欠缺,但荤菜绝对不会少,要让百来口人吃饱喝足,是没有问题的。 齐壮带着齐东和齐北去办事。 「还不谢谢乐姑娘?」连彼岸终于吭声。 兵士们一喜,雷打的声音欢声雷动。「谢谢乐姑娘!」 乐不染笑得十分欢畅,比起宅子里那些眼界只有芝麻大的女人,和直爽的人相处起来真是简单愉快多了。 某人可看不下去她和这些人越说越热呼,感觉被冷落的连大人气息沉沉道:「进去。」 几月不见的蚀骨思念,两地相隔的折磨,占据了他的夜晚和梦,就算收到她的信也只能慰藉万一,无论怎么都比不上可以看见她的人,听见她的声音,摸到她柔软的小手,还有汲取她身上的香馥来得好。 他故意落后乐不染一步,叫了声,「康泰。」 康泰从廊下窜了上来,弯腰对着连彼岸。「少君。」 「让人去查平遥县令乐启开所有的不法勾当,交给知府严办!」 「是。」 连彼岸转身进了铺面,他向来睚皆必报,既然乐家的人没把他的交代当回事,竟把三房逼得分家,那好,反正已经毫无干系,他也无须看在心爱女子的分上给他们留任何后路。 只是那二、四房侥幸逃过一劫,但是树倒猢狲散,那两房又能落着什么好果子吃? 外堂的家具虽然还未置办齐全,不过勺娘和珍娘还有齐果儿拾掇得一尘不染,东西都归置在该在的地方,看着倒也宽敞整齐。 方才避进屋里来的杨氏和柴王氏是都知道连彼岸的,连彼岸向两人道了声好,明明这青年眉目温润,称得上彬彬有礼,可没来由的,两人都不约而同觉得屋里的温度降得有点低了。 尤其是杨氏,之前在乐林氏面前,连彼岸那强势专制又杀伐的眼神,太令人记忆犹新了,就算是后来由她开口允了这门亲事,他成了女儿未来的夫君、她未来的女婿,她还是没那胆子去示好。 「娘叫我阿岸就好。」 娘……这怎么就叫上了?杨氏打了个冷颤,怎么屋里越发的冷了? 只是……将要成婚的男女这会子是不宜见面的吧? 算了、算了,家里如今一团乱,这两个孩子都是懂事的,久久不见,就让他们说会儿话,也不至于就生出什么事来。 杨氏宽慰着自己,然后拉着柴王氏往里边去了。「后边的事我们来盯着就好,你们小俩口有话慢慢说。」 「可用过饭了?」乐不染问道。 「未曾。」淞州府的事情一了,他便彻夜往回赶,半道却遇上流窜的盗匪,又花了几天的时间剿了对方的老巢,这时接到暗卫传回来的消息,说乐老太婆把三房分了出去。 他心里直冷笑,这个看似富贵的老太太是把好日子过到头了,为了跌他的面子,为了挣回那点意气,也不想想家里待嫁的孙女,更没想过她这么不管不顾的蛮干,使出来的昏招会不会彻底得罪连家? 她以为天高皇帝远是吗? 那么他就让她尝尝只要他想,没什么不能的后果。 一个女人为了私利,弄垮一个门庭,她也算头一分了。 所有的心焦在见到乐不染后,化成只想把她拥在怀里,抵死也不放的冲动,他想吃她,把她拆卸入腹,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我去给你下碗面吃,还是看看厨房里有什么,你就吃什么好吗?」 「好,」他的声音沙哑的带着勾人的磁性。「……有什么吃什么……阿染、阿染……」一声、两声,声音轻得像是叹息,随时会被风吹散。 乐不染还未回过神,就被后面的两条胳臂给揽住了腰肢,她的腰可以称得上是柳腰,连彼岸一环,手臂交握还有余裕。 第53章 他把人轻轻的扳了过来,叹息的噙住他思念许久的樱唇,解渴般的印了上去。 这一吻,吻得乐不染差点没气,直拍他的肩膀,男人才依依不舍的放开被他亲得嫣红的粉唇,最后又往唇上啄了一下,却仍不放手。 「阿染,我想你!」稀松平常的话由连彼岸这样冷硬的男人口中吐出来,平白多了份牵肠挂肚,千回百折的味道。 听见这句话,乐不染的心宛如泡进了温水,软成了一团。 她何尝不是呢? 第十四章 欢喜嫁娶 「你瘦了。」也黑了。 「我想吃你煮的饭菜。」 乐不染的眼睛竟是有些热辣辣的。「饭菜马上就来。」 她转身进了厨房,没想到连彼岸化成小尾巴,也跟着她进了厨房。 「要不,你在外头等着,我做好给你送去?」 他挽起袖子,面不改色。「我给你生火。」 「你会?」 「你瞧瞧就知道。」他在军中多年,埋锅造饭不是难事。 「那好,我就等着瞧。」 灶台上已经摆着几样齐果儿准备要下锅炒的菜,大碗公里的大排全腌上了,瓦罐焖的饭也熟了,她一见乐不染进来,后面还跟着一条大尾巴,很自觉的交出了厨娘的掌勺权。 连彼岸熟门熟路的添了根木柴进去,用烧火棍捅了下灶膛里的火头,乐不染初初愣了愣,不过看他是真的行,也就没管他,忙活了起来。 美食她喜欢,下厨却没有特别爱好,不过认真起来,也不会太差,这会儿要做饭给心上人吃,便难得用心了起来。 她先抓了一把面粉、少许今年自家碾出来的玉米粉,再加入调料,又敲了三个蛋,打成蛋汁,大排先在面糊里反覆裹粉,再放进蛋汁里,静置后再裹一次面粉。 接着她拿出一瓦罐秋天蟹肥时炼好的秃黄油,挖了几勺放进笼屉里用小火煨热。 秃黄油是以大闸蟹公的白膏还有母蟹的黄膏加上熟透的肥膘末,然后用葱、姜爆香,再用黄酒和花雕焖透,最后放香醋,她一口气做了好几坛子,柴家人都觉得好吃,奶娘拿了两小瓶送给邻居,这一来,口耳相传,还居然有人登门来讨,匀来匀去的,最后,剩下两坛子,她再舍不得给人,也都告诉对方,要吃得等来年了。 她又想到外头那几个小的,在稍热的油锅倒油,把大排放进锅里炸了起来,片刻,一块块比脸还要大的排骨出了锅。 洒上梅子粉和胡椒粉,乐不染让齐果儿去招呼外头的小子们吃大排,自己又烧了一锅的水,等水开,放入波棱菜,焯了水,用凉水给它冲凉,然后拍了蒜头,丢锅里快炒起锅。 初春的波棱菜最是鲜嫩,根红叶绿,最为可口。 连大人好奇了。「这菜,怎么是连着红根,能吃吗?」 「红根是好东西,波菜所有的含铁量都在根上。」乐不染忙着手里的活儿,没顾得上修饰,说出了连彼岸听得莫名的词。 「吃了对身体有益处?」连彼岸也没追究。 「是。」 那就是了,未来老婆说的话都是对的! 待用各种蘑菇、菌菇、豆腐、鸡高汤下去煮的菇菇豆腐汤起锅,连彼岸拿了托盘,端了一大碗浇上秃黄油,纯纯蟹黄的白饭,大排骨和一菜一汤,回到了前头。 连彼岸坐下来端起菇菇汤喝了一口,满嘴的鲜甜涌进喉咙,温暖了干冷的肚肠,接着他又扒了一大口的饭,一入口,蟹膏味充斥口中,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乐不染坐在他对面。「好吃吗?」 「我没吃过这个。」他指着蟹黄膏。 「这东西费工,十几大篓的螃蟹就做了几坛秃黄油,你要喜欢,我还剩下两坛,给你带回去。」她不好这一口,只是偶而想到时,用来解解馋。 「好。」 「淞州府的灾情可得到控制了?」 连彼岸夹起大排骨咬了一口,酥香甜脆,肉汁在嘴里形成一种独特的口感。「算是。」 乐不染挑眉看他。 第54章 「因为水灾,淞州府粮仓里的粮食都让大水和黄泥泡坏了,粮仓亏空,明年复耕的机会很小。」别说存粮,明年地里的种子都成问题,虽然圣上下令各州府县开仓赈灾,他也带了八十万石的粮食去了淞州,但粮食吃完,地里的收获还赶不上,又会是严峻的大问题。 这对刚登上圣位没多久,基础还不稳的陛下而言,会是个重大的考验,但是身为九五之尊,要经历的考验只会多不会少,身为臣子的他能分担多少算多少吧。 但是他没打算把这些事对乐不染说,对他来说,把心爱的女子娶过门,带她回京,才是重中之重。 「我倒是有个想法……你还记得你要去淞州府之前带给我的那些种子吗?」朝廷什么的她没兴趣,当今皇帝圣明与否她也不关心,但显而易见的,婚后她是要跟着连彼岸回京的,连彼岸既然在皇帝的手下做事,能替皇帝分担一二就分担一二,说来说去,那些个种子也是连彼岸给的,要是能替淞州百姓做点事,也是好的。 「你试种的如何了?」 「大丰收!」她的语气里掩不住得意,那些枢了肥的田收了成吨的马铃薯和山一样高的玉米,至于葵花籽榨的油,颜色金黄,澄清透明,这么好的植物油,等她的油坊盖好,推广出去,又是一条生财的道。 「那些全都是好东西,只要有地就可以种上,而且三个月就能收成,可以解决一部分粮食不足的困扰。」 「你的意思是要把那些种子呈给陛下?」连彼岸也不知是想让乐不染多认识他这个人还是怎么着,现在的话比以前多了不少。 「皇帝要是点头的话,我只要留下少部分明年的种子就可以了。」是人都要吃饭的,遭灾已经够不幸的了,要因为这样连口饭都吃不上,成了流民,甚至抢盗,影响都不是一个州一个府的事情,是全面性的。 如果可以让这些作物普及到整个王朝,受惠百姓也没什么不好,粮食多样化,人民挨饥的机率就会少掉很多,吃饱了饭,有力气干活,思绪活络,国家才能迈向富强康乐。 「我马上修书,那些作物也一并让康泰带回去。」这种事是不能拖延的,早一日解决,人心才能早日安定。 「那我把种植的法子写上,另外,把食谱也附上,让皇帝尝尝这些东西有多好吃,有多管饱。」至于谁做给皇帝吃,这就不劳她操心了,宫里头的御膳房有的是大厨,到时候变出来的花样可能比她知道的还要多。 两人分头去写信和方子,半个时辰后,康泰快马带着三个大麻袋回京了,乐不染也没让他挨饿,给他带了三大块的大排和一油纸袋的牛肉干,一皮囊的青草茶。 依照惯例,成婚的男女是不好见面的,搬家日的碰面算是意外,没人会追究,不过,接下来的日子,这位连大人也日日来报到,要不蹭顿饭,要不握个小手,要不一个看书,一个看帐,甚至下盘棋,甚至,什么都不做,总之,只要能见着乐不染就好。 乐不染思忖着,这不会是被她接二连三的不告而别给种下心病,非得瞧着,才有安全感? 乐家爹娘虽然也看着不像样,但是只敢背地叨念,一见着连彼岸,就像耗子见着了猫,连吱声都不敢。 这是个雷厉风行、杀伐决断的主,不声不响的就整治了大房一家,据说乐启开这县令被查出贪污收贿,纵容衙役压榨百姓,巧立名目搜刮民财,贪得无厌的变着法子敲诈勒索,知府抄家竟然从县府后衙抄出了十万两的白银、珊瑚树若干,元宝百锭。 想想乐启开这县令才当了多久,一年都不到,都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他用不到一年时间就贪了这么多银子,就连见惯贪官污吏的知府也直摇头。 被连坐的乐府更是鸡飞狗跳,本想赖着不走的二房和四房为了撇清关系,居然立马搬出了乐家,气得内忧外患的乐林氏卒中了。 据说是偏瘫的卒中,不能动弹,口水直流,也不能说话了。 乐不染半点不同情。 二月初一早上,乐不染寅时就被几个丫头轮番叫起来,不是她赖床,是昨夜被杨氏捉着「促膝谈心」谈了许久,杨氏一直觉得对她抱歉,这么仓促的婚期,她实在没办法替女儿置办出什么像样的嫁妆来。 「娘,他不是那样的人,再说,他要真是那种想贪妻子嫁妆的人,我才不嫁他!」 杨氏拍了一下女儿。「你啊,几时主意变得这么大,娘看着那孩子事事依着你,你也不能太过了,夫妻要相敬相爱,一辈子才能圆满幸福。」 乐不染嘴里应是,心里却打趣的想着,这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了啊? 外头的院子不到天亮就已经传来走动、说话的声音,到处是红彤彤的喜字和绸带,下人穿扮也都焕然一新,都在腰际系上了红绸带,倒是乐不染这院子是打她起身才开始有了动静。 洗漱换衣,梳妆打扮,单是那十几层的嫁衣就够乐不染喰的,喜娘、全福太太叮嘱了又叮嘱,又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传来炮仗声,接着鞭炮的声音密集了起来,喜庆的味道浓烈又欢乐。 给杨氏和乐启钊磕过头后,在喜娘和全福太太的扶持下踩着红毡毯出了闺门。 喜娘弯下了腰让新娘子伏在背上,这是平遥的婚礼习俗,姑娘出嫁,脚是不能沾地的,由兄弟将新娘子送到门口,再由新郎背上轿子,直到夫家。 乐浅昙年纪小,所以送姑娘出门的任务就由壮实的喜娘代劳了。 迎亲队伍被档在门口,围观的路人大声起哄,讨利市,说吉祥话,迎亲队伍里几个乐不染曾见过的面孔忙着散发花红钱物、红枣喜糖,人人都有,一派喜气洋洋。 相较于站在门口的新郎,没有人敢给他考验,连彼岸往大门一站,气场惊人,元婴手里的大红封如流水般的发去,几个拦门的半大小子和自告奋勇拦新郎的全都蔫了。 喜娘将新娘子交给了来迎娶的新郎,连彼岸睇着披着盖头,凤冠霞帔出现的乐不染,那一刻,他的眼里就再也瞧不见别人。 乐不染只觉得自己落入一个宽阔的怀抱,连彼岸竟是用公主抱,将她送进了八人抬的大轿子里。 一时锣鼓喧天,喷呐齐鸣,应和着鼓乐笙箫,空气里洋溢着喜悦的气氛,令人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起轿后,八抬大轿的前后各有十二对穿着鲜艳的女子提着精致的宫灯,飘然而过,后面紧接着也是十二对手捧各式各样珍贵物品的家丁,最后才是嫁妆车。 迎亲场面看似不大,却给了大街上的人耳目一新之感,虽然还是免不了几句闲言碎语,但是多数人看见这般精致而隆重的迎亲场面还是给予最诚挚的祝福。 一个下堂妇要找到这样的下家,是积了八辈子的福啊! 第55章 连彼岸娶亲的宅子是租来的,因为只住两天,隔日他们便要启程回京,因此对新房的要求便没有太多,只交代元婴找一间方正干净的宅子就可以了。 乐不染是真的无所谓,只要有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同在,去到哪都可以是家。 来到红漆大门的宅子前,轿子一停,乐不染的手里被塞进一团软软的绸布,是红绸做的大红花,有人掀起了轿帘,地上铺着长长的红毡毯,绵延到了礼堂。 新娘落了地,由盖头下看见自己手里攒着的红绸延伸到另外一只男人的手上,锦绸的一端是连彼岸,一想到这里,乐不染的心立刻安定了下来,那些个热闹,令人不安的声音都逐渐淡去。 这就是她新的人生,要随着他走往后的路。 是的,这是她自己选择的道路,她将无悔的走下去。 他爱她多久,她就陪着他走多久。 因为男方的长辈都不在这里,权充司仪的元婴大手一挥,直接让新郎将新娘子送进了洞房。 连彼岸手里让喜娘塞了喜秤,喜娘还未让他揭红盖头,他已经把新娘子的盖头给揭了下来。 喜娘像流水一样的好话成串的往外丢。 少女穿着大红嫁衣,大红喜烛将那鲜艳的红照映得耀眼万分,金丝绣成的并蒂凤凰纹折射出炫目的光,她的眉目被衬得如染云霞,焕发出令人惊艳的美丽。 「嗯,出去!」 任谁都没想到新郎会在这节骨眼上把屋里侍候的人都往外赶,可谁敢不从。 「哎呦,我的爷啊,这还没喝合誉酒,结发呢,爷还要出去敬酒……」 喜娘被日暖轻轻推了出去,手里的大红包笑嘻嘻递上,总算封住喜娘的嘴。 而外面的贺客几乎都是连彼岸的手下,谁敢真的让他出来敬酒,又不是想冷场。 好在有元婴这么个爱热闹的人满场飞,就算少了新郎敬酒,大家还觉得自在许多。乐不染仰起脸,从连彼岸这角度,能清楚的看见少女乌黑的鬓发,饱满雪白的额头,小巧秀气的鼻子,形成一道优美的弧线,她眉若远山翠,睫若蝶翼,似乎伸手一碰就会翩然飞去。 连彼岸在她旁边坐下,心里有种得偿所愿的如释重负,彷佛世上最美好的一切都来到他的面前,太不真实了,以至于他看痴了过去。 「你掐我一把。」他忽道。 「做什么?」头冠很重耶,他不会打算让自己的颈子扛一晚吧? 「我觉得自己好像作梦,梦见和你成亲了。」 乐不染笑得明媚又狡猾,「要不,你的手再让我咬一次,好确定真假?」 他还真伸出手。 乐不染把他的手按下,瞋了他一眼。「傻子,你把我的丫头赶出去了,那你来替我把凤冠取下来,压得我脖子疼。」 「我来。」他轻轻一提,替她卸下沉重的凤冠,微微勾起的几缕发丝也让他细心的拉开,放到前胸。 「我对不住你,没能给你一生难忘,人人艳羡的婚礼。」如果可以,他并不想这般潦草的把乐不染娶回家,一切都从简,比寻常人家还不如,她值得最好的。 乐不染没想到他心里挂意着这个,眉眼柔和了下来,彷佛化做了水般。「为了让我离开那个家,你已经给了我最好的,对我来说婚礼的盛大与否真的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不是能携手一直走下去,要是半途谁变心了,婚礼的大小,又有什么意义?」就算宾客如云,冠盖满京华又如何,有多少人是真心诚意来给予他们祝福的? 她只要知道这个男人是爱她的就好了,婚礼大小不过是附加价值。 「阿染。」 乐不染感觉到额角传来滚烫气息,连彼岸低头从她的额头、眉心,一路往下,一路制造着火热的感觉,到了唇边,辗转的咬了起来。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乐不染睁眼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阳光透过大窗洒遍整个房里,她试着起身,不想身体酸麻的爬不起来,她撑起半个身子才发现衣衫半开。 后半夜擦洗后,她迷迷糊糊的睡了,也不记得中衣的衣带到底扣紧了没有。 一旁的男人听见动静,长臂一拉,她又滚回了他的怀里。 「阿岸!」 乐不染只见他长长的睫毛一闪,干脆把头埋在她脖子里,张嘴细细的啃咬,咬得她又麻又疼,真真要了她的命。 「喊夫君。」等她用手捣住他的嘴,他趁机用舌头舔了她的手心。 第56章 「不喊。」 他干脆从她的胳臂内侧舔到锁骨,闹得乐不染又痒又受不了的咯咯直笑。 乐不染实在没想到这个冰山一样的男人居然这么能闹腾,缩回手,求饶的喊,「夫……君。」 他这才心满意足的放过她。「咱们再睡一会儿。」 「我爹娘不跟着我们上京,咱们明天要走,今天不是得去辞行?」还有三日的回门,今日都得一起办了,奶娘那里也得去一趟。 她这一走,田庄、铺子有柴子管着,她倒是不担心。 她放不下的是弟弟乐浅昙,他聪明好学,让他跟着爹娘,未免太埋没人才,原先她打算把弟弟带到京里去,那里的师资胜过县城许多,好的师资加上勤恳好学的学生,事半功倍,加上还有连彼岸这个姊夫,就算一时进不了国子监,找一所好的书院想必不成问题。 但杨氏担心的和她却完全是不同层次上的问题,她娘觉得她一个没有经过男方长辈就私自完婚的女子去了夫家,不知会遭受多少刁难,要是再带个小舅子,人家不知道会怎么看她。 读书是一辈子的事,倘若她真的有心,安顿下来后再把弟弟接去京城也不迟。 她衡量过后觉得杨氏的想法也没错,平遥县和京城也不过百里的距离,就算不赶路,一天就能到,还真是不急在一时了。 热闹又不舍的跟大家过了一天,第三天,乐不染坐上连彼岸安排好的马车,向着京城而去。 连彼岸吩咐马车能走多慢就走多慢,不想让马车颠了她是原因之一,之二是他发现自己洞房花烛夜把小妻子折腾得太狠,乐不染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昨天陪她回娘家时,便敏感的发现她的行动有些不便,连马车的脚凳都有些上不了。 他歉疚极了,明知道她的年纪还小,自己却色急得像没吃饱的饿狼,直向她索求,昨夜他只能把小妻子搂在怀里睡觉,什么都没做。 今天他让人在马车里铺了厚厚的羊毛毯和绣花软垫,就连车厢也铺了厚实的软垫,乐不染被他的殷勤闹得啼笑皆非,这位爷,这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明晃晃的告诉别人她身子不适,人家一联想就会想到那啥的上头,她还要不要做人了? 但事实证明连大爷是对的,她坐在宽阔的乌木大马车上,一点也不觉得颠簸,官道平坦不说,马车里茶碗点心瓜果都有,还有让她消遣的话本,只是她头一遭上京,眼睛有些不够用,哪来的时间看话本。 春寒料峭的季节,京城郊野已经大地回春,草桥、老树,一片的柳林,枝头已经泛着嫩绿,巡田水的农夫,三两个脚夫赶着驮炭的毛驴向城内走来。 进了偌大的城门,天子脚下的京城气象万千,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四周的屋舍,鳞次栉比,茶坊、酒楼、香火纸马、珍珠香料、绫罗绸缎,大商店外悬挂市招旗帜,乐不染还多看了公廨一眼,要不是在车上,她还想过去见识一下都城的公厕和平遥县有什么不同。 街市行人,摩肩擦踵,川流不息,八街九陌,繁荣似锦,车水马龙,铺子门庭若市,一派繁华景象宛如画卷般呈现在眼前。 连彼岸见她看得专注,也不干扰她,只道:「往后在京里住下来,你喜欢怎么逛,多的是时间。」 在马车上,连彼岸也大致跟她说了连家的情形,连府人口不复杂,连老太爷往昔的功绩就不说了,老人家年岁已高,长住在西北大院,闲来时莳花养草,到处溜达,掩姓埋名找棋友拼棋,生活过得十分滋润。 老太爷有三个儿子,老大一家,也就是连彼岸的爹娘早逝,如今是两个叔父同住在大宅里。 二叔父连竞诚娶妻太原王氏,王氏闺名王雅致,出自四大名门的王家,是王家嫡支小姐。 王小姐嫁入连府,属于门当户对,天作之合,一年后,生下长子连彼衡,娶妻童氏,长女连锦绣嫁与逍遥侯府嫡系二少爷元梦为妻。 连竞诚承接老太爷的余荫,十七岁便入朝为官,一路往上爬,三十五岁已经是六部的户部尚书,一妻一妾,倒也不多。 三叔父连竞晏也不遑多让,二十岁高中进士,被榜下捉婿,娶妻华氏,华氏出身是名门贵族,累世仕宦,琴棋书画皆通,又是华府唯一嫡女,十成十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女。 两人育有一子一女,连彼锦与连烟岚。 因为有连竞诚这个珠玉哥哥在前,连竞晏妥妥便是那种生来就好命的人,出身显贵不说,还长得相貌堂堂,在礼部忝居右侍郎的位置,混得是风生水起,一妻三妾,一个赛一个漂亮,皆出身高门大家,倒也替人丁不旺的连府增添了几分生气。 时近戌时,天还未黑全,三辆乌木马车来到城东乌衣巷的三保胡同,这三保胡同素来是达官贵人云集的地方,胡同深处有一大院,左右蹲着两只栩栩如生的大狮子,这便是连府。 二十来个骑马的护卫分散前后,护着中间的马车。 「少君。」护卫喊道。 「到家了。」连彼岸从马车下来,伸出手要扶乐不染一把,没想到她自己踩着脚凳慢悠悠的下来了。 看门的老许头一见是许久不曾回府的大少爷,忙躬着腰上前,「大少爷,您可回来了,小的马上去知会老太爷。」 「开中门。」连彼岸道。 老许头愣了下,他万万没想到向来冷若寒冰的大少爷会跟他说话,立刻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让小厮开了中门。「来人,开中门……大少爷回来了!」 正门上有一脾匾,匾上黑底红金漆字的「连府」二字,雕刻得龙飞凤舞,初来乍到的乐不染只觉那字颇有风骨,没有人说,当然她也不会知道那可是大东朝高祖皇帝的亲笔。 看着古朴不张扬的大门,她拉了连彼岸一把。「我们走旁门就可以了,不用大张旗鼓。」 「不能八抬大轿让你进门已经是我的失误,你是我连家妇,头遭入门,说什么都该从中门堂堂正正的进去。」他很坚持。 不说乐不染了,老许头是府邸的家生子,也就是看着连彼岸长大的,他可以用他的人头发誓,他从来没见过大少爷一口气说出这么多的话来。 第57章 雷劈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再说这位娘子到底是……大少爷方才称呼她连家妇……难道……难道是…… 第十五章 高门大户的连家 不由得乐不染要说,这连府外头看着不显,一进门却是一道砖雕的大照壁,前有福字后有百寿,装饰精美,匠心独具。 此时不过戌时一刻,处处大红灯笼已经高高挂,敞亮的宛如白昼。 连彼岸牵着她的手往里走,告诉她,宅子分东西大院,南北街道,前堂后寝,层楼叠院,其他的……他就不知道了…… 对于一个长年不在家,从爹娘过世后就进入军队磨练的连彼岸而言,这个家,只是一个住着祖父的地方而已。 不说那些个错落有致的楼院,古朴庄严,法帖刻石,堂殿轩阁,环山衔水,巧妙连缀的回廊拱门,一个转弯,藤萝掩映,亭台楼阁,一个回身,便是丘壑深深的太湖石群,抑是浅浅的竹影,甚至是小河潺潺,一年四季流淌,随处可见巧思。 乐不染心里惊叹,这个家的文化厚度和艺术品味都非常的耐人寻味,只是回廊、各种拱门、廊道便走出让人惊叹的视觉大观,里头的院子、园子可想而知是更为可观的了。 这个家的底蕴完全无法用笔墨言语来形容的! 至于行走间的丫鬟、婆子在看见来人是大少爷,手里还破天荒的牵着一个女子的手,错愕了一下,又赶紧垂下头避到了一边。 一条青石板铺就的路曲曲折折,乐不染相信要是没有连彼岸带着,她一定会迷路。 宅子西北角是连老太爷住的彝石堂,六间大屋,环境清幽,此时正逢初春,早春的杜鹃、樱花、杏花,有的全开了,花团锦簇,还有许多她见也没见过的稀奇花丼和树木。 屋前一大片的空地,两株很有年头的青松伴着两株长势也十分可喜的梅花树,而花树下摆着藤编的摇椅,上面飘零着几根松针和杜鹃花瓣。 连彼岸说这里的一草一木,一亭一榭都是着名的园林大师打造,里面有许多珍稀名花,改天再带她去逛逛。 连彼岸推门而入,堂屋里灯火敞亮,却不见人,他迳自拐进书房,书房门口的长随看见他,显得分外惊喜。「大少爷!」 「董叔。」 「老太爷知道您要回来,正等着您……们。」叫董叔的男人觑了眼乐不染,见她对自己微微笑,一下没反应过来,但很快的垂下头。他心想,倒是个平易近人的。 连彼岸推门让乐不染先进去,一点将乐不染留在门外的意思都没有。 书房里,年近古稀的连老太爷正在长长的案桌上写字,墨香淡淡,老人举手挥毫,一气呵成。 她的目光看向书房里唯一的一幅墨宝,那幅墨宝挂在书房最显眼的地方,那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落款正是她这临摹者的亲笔。 只见老人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神态威严,面色红润,神清气爽,穿着一袭雪白的长袍,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书房几个多宝槁中有金石青铜,秦碑周彝,天下珍奇,还有一屋子的书,乐不染瞬间有股错觉,她好像回到现代她祖父的书房里,只是她祖父的书房更为杂乱,不像这位的一尘不染。 老人看见穿着天青色天马箭袖衫的孙子,先是咦了声,挑了雪白的长眉,一年到头总是穿着一袭玄衣的臭小子竟然转性了? 放下手里的紫貂毫笔,一旁的书僮递上洁白的巾帕让老人擦手,等他擦完手,这才退了出去。 「舍得回来啦?」这话,是朝着连彼岸去的。 连彼岸微微垂下头却不吭声,老人想来是司空见惯也不觉得什么,目光倒是转向乐不染,威严的眼光一闪。 莹白的肌肤,小小的瓜子脸,黑亮的眸子眼波流转,素净的脸上有着浅浅的微笑,端静大气,更显得人淡如菊。 今天的乐不染穿秋水蓝圆领薄缎直身长袄,下着烟霞如意绫长裙,两只点翠白玉兰簪子,在老人家眼里看来,虽然素净了些,但通身挑不出错来。 连东天拿起以荷叶为托,荷叶为盏的青翠荷花托盏,抿了口上好的贵州湄潭雀舌。「就这小丫头?」 「不染见过老爷子。」她真心实意的两膝齐跪,双手举至额际,再下拜不碰到地,行了个了肃拜礼。 都说六肃三跪三拜大礼,连东天没想到她会给自己行肃礼,而且动作流畅,合乎规范。惊讶过后,连东天眼里闪过一抹赞赏。 即使是家里最受他疼爱的孙女也未必能做到她这样,动作行云流水,优雅而赏心悦目,这样的功底非一朝一夕可得,可见是下过苦功的。 连东天为人不古板,但是却最看重礼仪,他认为一个女子之所以让人称赞,不光是外貌,她所具备的技艺、品格、教养和礼仪都能体现她的德性。 今日一见,果然没让他失望。 连东天嘴角扬起,「起来吧。」 乐不染依言起身,垂手站在原地。 看见她这样,连东天就更为满意了。 第58章 他随手指了指一旁的圈椅,「坐下说话。」 这是要长篇大论了吗?连彼岸可不依了。「祖父,染儿赶了一天的车,明日一早我们再过来请安。」 连东天吹胡子瞪眼睛,可见两人的确有风尘仆仆之色,倒也不勉强,只是哼了声。「你这兔崽子,问几句就心疼了?」 连老爷子发起威来,连家上下都要抖三抖,只是他在这面瘫嘴也瘫的大孙儿面前却是无比的好说话。 连彼岸:「……」 「小丫头,这『放翁』是你,你就是『放翁』?」连老太爷瞄了眼书房那幅「墨宝」说道。 「是我。」她坦荡明白。 「你既然能临摹王羲之的亲笔,为什么落款却是自己的笔名?」连老太爷眼光灼灼,像是要从她的眼神里瞧出一朵花来。 「我听夫君说过,老太爷对《兰亭集序》情有独钟,一笔字矫若游龙,飘若浮云,乃是京里一绝,晚辈本事不敢卖弄,怕您笑话了去,但是既然我已经答应要把『真迹』写出来,通篇兰亭集序自然无一虚字,但落款不然,无论晚辈再如何将《兰亭集序》摹得胜过王羲之亲笔,但终究不是王羲之,哪能以前人的名字落款。」 好厉害的马屁,好狂的口气,可又不失文人该有的气度和风骨! 「你小小年纪,出身商家,又如何见过《兰亭集序》还能将它摹得一样?」没有数十年的笔墨功力浸淫,她小小年纪是绝对写不出来,除非是天才。 最令人费解的是,相较于冯承素的摹本,她这幅字比起「神龙本」的细心钩摹,线条转折维妙维肖,不但墨色浓淡相当,笔下的锋芒、破笔的分岔和使转间的游丝也十分逼真,从中可以窥知王羲之书写时的徐疾、顿挫和一波三折的绝妙笔意。 说是《兰亭集序》的真迹,真的一点破绽也没有! 「我如果说我见过《兰亭集序》的真迹,老太爷信吗?」 「什么?」连老太爷跳了起来。 「这说来话长。」 连老太爷利眼一瞪,胡子喷了老远,「长话短说!」 乐不染眼珠轻转。「您信我,我从不撒谎,不如这样,您有透镜吗?我先告诉您一个欣赏这幅字的乐趣,真迹的来处,改天我再细细说给您听。」 他瞄到一旁孙子要吃人的眼光,哼哼半声,「你要是敢说话不算话,别以为你和彼岸成亲了,我就投鼠忌器,不敢让人把你扔出去!」 这话说得就有些负气了,气这丫头吊他胃口!还气那对着他虎视眈眈的孙子,难道他还会吃了这丫头不成? 乐不染却不管他,走到《兰亭集序》的前面,纤纤长指一指,「您瞧这幅字里共几个之字?」 「哼哼,二十个。」雕虫小技,他还真的数过。 乐不染微笑,「那您可研究过这二十个之字,有哪里不同?」 老太爷难得吹胡子瞪眼睛的无言了。 乐不染接过连老爷子从抽屉里拿出来水晶石磨成的透镜,「最妙的不是它二十个之字各具风韵,无一雷同,您瞧这『永』字,捺如石,钩如竹,撇如水势,转折如剑,再看『和』字,看似温和润透……每个字放大来看都这么漂亮。」 连老爷子听她这一说,心痒难骚,竟是命外头的董叔把墙上的字给拿下来,嘴里却不住唠叨,「每个字都美,能有多美?说穿了就是往你自己脸上贴金,自诩临摹得栩栩如生是吧?」 说完,拿起她放在书案上的透镜,认认真真的研究了起来。 乐不染哭笑不得。 「去吧、去吧,晚上过来吃个家宴,把家里人都认一认。」他不忘威严的吼了一嗓子。乐不染看他那用一根指头随着笔划描来绘去的入迷模样,这是认了她吗? 老人家这么好商量,想来那个冰块男人没和她说假话,娶她,是经过这位老人家同意的,否则哪能那么轻易的放她一马? 要不然,就是等着看她怎么应付其他的长辈—— 虽然连彼岸告诉过她不用太在意他那几位叔婶,要她别放心上,但是这样的门户家族哪里简单得了,一个行差踏错,等着她的不知道会是什么? 唉,门不当户不对,就是这么麻烦。 这世上的婚姻,看的不是男女双方喜不喜欢,是门户配不配,长辈乐不乐意。 这时才想到这些会不会太晚了? 她和连彼岸的门户相差悬殊,就像相差悬殊的杨氏和乐启钊,老太太口口声声说杨氏高攀了他们乐家,这些还不够让她警醒吗? 她一点高攀的念头也没有,只是面对连彼岸的一心一意,哪个女人能拒绝这样痴心以对的男子? 既然良人与她同心,那么连家这样水深似海的门阀,她就试试吧! 第59章 要是连这关都过不去,她拿什么和心爱的人谈以后? 东想西想没有用,不是晚上还有家宴,连家人对她有什么说法,到时候走着瞧,看着办就是了。 连彼岸住的归去轩是独立的院子,院子洒扫得非常干净,一片黄叶子都看不见。 因为是嫡长孙住的地方,格局大,房间也多,正面五间上房,中间一间是厅堂,左右各两个次间,如今她坐着的是日常活动的屋子。 正房屋里一色都是铁梨木家具,平滑洁净的木质地板,中间是厅堂,挂着细竹丝帘幔,往两旁撩起,里面设有坐榻、矮几、案桌,用来招待客人。 东间书房,西间是卧房,东西间都是用月洞门落地屏风隔开,而正房里最显眼的是一幅挂在壁上八尺大,裱褙好的《天上人间图》。 她想假装没看到都不行。 「这是?」 「是。」 她从不曾想过兜兜转转,这幅画还会回到她手里。 她忽然想起她不是很放在心上的一件事。「那你给我那个白玉龙凤纹长宜子孙佩?」 「是家传玉佩,传子不传女,我娘过世前叮嘱我要交给未来媳妇,将来,留给我们的孩子。」代代传承下去。 乐不染的声音有些不稳,当时她就觉得烫手,可怎么就是没想到这事上?「你到底什么时候看上我的?」 他微微一笑,倾城倾国。「第一次你对我笑的时候。」 忽见她的笑颜,那一抹宁静唤醒沉睡的他,突然就入了心底。 笑,这实在太考验人的记忆力了,大爷你就不能说得立体点,别那么抽象?好吧,她的脑容量就金鱼大小,还是别折腾自己了。 总之,栽就栽了,也只能认了呗。 进了内室,一张雕花百工床,床柱上悬着烟霞绣金彩荷花轻容纱帐子,梳妆台是整套的,款式别致新颖,五层高的紫檀木衣柜就有两个,看得出来这几样东西都是因为她而准备的,再靠里面一些的位置用屏风隔开,应该是净室。 说起来她也心酸,这些应该属于女子嫁妆要准备的东西,她爹娘半样也没替她张罗,倒是连彼岸不以为意,暗地里都替她备妥了。 内室还有一张八仙桌、长书案,上面摆着笔墨纸砚,窗边位置则有一张罗汉榻和美人榻,窗扇敞开,就能看到庭院的景致。 看着该有的家具都不缺,干净、俐落、亮堂,但是看来看去都是属于她的物品,男人的东西,家庭的味道和人气都没有。 连彼岸两只胳臂从后头揽住了她,头顶着她的颈窝,呼吸热得她发痒。「需要什么,去库房找,要是没有中意的,慢慢添置就是了。」 「嗯,那过两天我们去逛街采买,我买,你付帐。」 「好,你买,我付帐。」他完全没有异议。 手下又更搂紧了一些,可惜,乐不染痒得直躲,把他的脸拍开了些。「这地方你一年回来几次?看着还很干净。」一点岁月痕迹都没有。 「以前在军营不常回来,后来成了太子的伴读又都宿在宫里,这些年替皇上办差,东奔西跑,一年也不知道有没有回来一次,是府里留有我爹娘时的旧人,他们如今在我的院子里当差,会过来收拾。」 那倒便利,她本来还想着只带了温家一家陪房,人手怕是不够,有了正经婆婆留下来的人手,省得她还要从头培养新人。 而且,用世仆的好处是知根知底,不会有乱七八糟的人混进来,也不用特意的教规矩和礼节,但是世仆经的事太多,一个比一个油滑,当家太太要是能力稍弱,就吃不住他们了。 只是既然是婆婆留下来的人,她也不必急着出手收服人,看着办吧。 「那咱们就歇会儿吧,晚上不是还有家宴?」赶了一天的路,她想去泡个热呼呼的热水澡,好好舒缓舒缓。 「家宴去不去不打紧。」男人忽然盯紧了她。 这几天日以继夜的相处下来,乐不染太明白这前奏是什么,刚开荤的男人太生猛了,根本是一头喂不饱的饿狼。 明知道他的意思,乐不染却还是想逗他。「你是他们的家人,去不去不打紧,我可是外人,要是第一次宴会就没到,老太爷还有叔叔婶婶堂弟堂妹们会怎么看我?」 「你不是外人,是我的娘子。」 真是个老实头,乐不染推了他一下。「天还没黑透,你就不能想些正经的?」 男人还是眼也不眨的盯着她。 她偎进他怀里,搂着他腻歪了一下,没有肉先给点汤可以吧,然后道:「你帮我喊日暖进来吧,箱笼都由她管着,一会家宴,我总不能又穿这一身出去,你知道女人梳妆很花时间的。」 这一生,她坚定的确信自己会和这个男人过了,但是心里总想逗逗他,不想随时随地都应他。 第60章 他果然去外头把日暖喊了进来,但一同进来的还有一个胡嬷嬷和一个身形高大的中年汉子。 乐不染见那胡嬷嬷年纪不大,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头簪华胜,一件青玉色褙子,俐落又端庄,一看就知道是府里体面的婆子。 中年汉子一身的墨绿袍子,浓眉大眼、面目清隽,留着一撇小胡髭,看来也十分的干练精明。 乐不染猜想这位嬷嬷和汉子,应该都是她那早逝婆母的人。 「大少奶奶,老奴姓胡,人家称老奴一声胡嬷嬷。」 「大少奶奶,老奴姓蔡,人家称老奴蔡管事。」 连彼岸开口道:「胡嬷嬷对府里熟得很,暂时我想由她替你看着内院,外院有任何事都可以交代蔡管事去办。」 连彼岸替两个老人介绍,虽然轻描淡写,但是能让他开口,可见这两人在他的心目中,地位不低。 「有劳两位了。」乐不染得体有礼的称谢。 「还有,跟着你来的那个温家小子,就让他跟着蔡管事,过段日子,再交给你用,你那两个丫头就跟着胡嬷嬷学规矩。」这样的小事,连彼岸都替她打算好了。 「一会儿的家宴由奴婢来替您梳妆。」胡嬷嬷说道。 乐不染看了连彼岸一眼,见他颔首,她自然也没意见。「有劳嬷嬷了。」 高门大户,她还真没想到要过这样的日子,只能说既来之,只好努力适应了。 「少奶奶客气了,那是老奴本分。」 乐不染在绣凳上坐下。 胡嬷嬷看了少爷一眼,她要替少奶奶梳妆,少爷于礼不是该回避吗? 但见连彼岸随手拿了本书,往罗汉榻上一歪,没半点要离去的意思。 这是……新婚夫妻蜜里调油,不愿分开,大少爷这么稀罕少奶奶,这是真的上心了。只是啊,这府里都是人精,这位少奶奶看着年轻稚嫩,也不知道能不能应付得来? 不过,她可以不相信任何人,对大少爷的识人之能却坚定不移,她从小看大的孩子,眼光会差到哪里去? 也罢!就先这么着,胡嬷嬷收拢心思,替乐不染卸了钗鐶,散了一头乌黑如绸缎的长发,拿起象牙梳子梳理了起来。 连老爷子亲口发话,让一家人吃饭,说是家宴,王氏和华氏心里却是明白,这是让家里人见见新妇的意思。 老太爷千年难得出来见人一回,平日也不让人去请安,唯独二房长女连锦绣还未出嫁时,能在他面前说上几句话。 多少年了,老太爷总说他在朝堂数十年天天早起,致仕了还要早起让子媳孙辈请安,他才不干!要大家都别麻烦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 因此除非连竞诚、连竞晏在朝堂的政治筹谋,尔虞我诈的圈套陷阱中游走,有不解的问题找到彝石堂去,寻常是看不到连老太爷的。 于是今日连老太爷一声令下,尽管还不到饭点,两房却是早早就到了。 王氏今天欢喜,穿了件喜庆颜色的衣服,银盘粉脸上都是欢喜,儿媳童氏款款而立,细步香尘,也是一身的喜庆,王氏膝下只有一儿一女,儿子是个一心向学的,日前随着邹鲁大儒去魏国游学,一年半载的还回不来,女儿前年嫁给了打小认识的逍遥侯二子,说起来元婴和连家还有那么一份姻亲关系,身边如今就儿媳妇作伴,婆媳俩处得倒是愉快。 连竞晏四口也齐齐到了,华氏是精心打扮过的,一身的珠光宝气,珠翠环绕,把门阀大户的气势表现得淋漓尽致,至于连烟岚也不差,云鬓花顔金步摇,年纪不过十六、七,她在打量乐不染的同时,乐不染也在打量连烟岚,她除了五官精致,皮肤还特别好,只是一双眼睛看人的时候总是睨着,带着几分的恃宠而骄。 连彼锦则是肖父,眼底自有清风明月,更多的是勋门权贵子弟特有的清高和气势,桃花眼里一闪而过的轻佻倒也不会令人太讨厌,但也喜欢不起来就是了。 不说连家是怎样的门第,女子嫁进夫家,第一次拜见夫家的人,绝对是能多隆重就往多隆重里奔,可来到厅堂,两房的人才发现这对新人居然很……家常。 连彼岸一身冰蓝色丝绸直裰深衣,上面绣着藻纹,腰际绑着涡纹锦带,发束玉冠,精美绝伦的脸庞上,冰与火矛盾交融的五官,深邃如海的黑眸犹如海面上的繁星,熠熠闪光。 乐不染脸上淡施脂粉,肤如珠光,身上是蜜花色的衫子,金线绣石榴花彩裙的石榴裙,乌黑油亮的发髻上是一柄双鸟徘徊旋飞衔红玛瑙芍药步摇,同一块红玛瑙雕的芍药耳坠子,腰际系的是白玉龙凤纹长宜子孙玉佩,清雅中带着贵气。 那玉佩是被她当成禁步使了。 平日喜欢素雅颜色的乐不染,苗条的身姿居然很恰如其分的撑起了那份奔放的浓烈,行走间便看出那份属于她自己的旺盛生命力和风华。 屋里人都看呆了,就连一向自视甚高,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连烟岚都瞪大了眼,发现自己失态后,脸色发红的别过脸去了。 什么小门小户的寒酸,上不了台面,这是在说谁啊?又或者只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空壳子,就一张脸面唬人罢了。 连彼岸只当屋里人是空气,看都不看一眼,可经过王氏身边时,态度明显柔软了不少,他就这样牵着乐不染的手进了厅堂。 乐不染团团向众人福了福,这才落坐。 「往后就一家人了,先认一认人吧。」老太爷对于身为晚辈却姗姗来迟的小俩口什么斥责的话都没有。 第61章 其实要乐不染说,他们就是踩着饭点到的,不早不晚,心里也不觉得有什么好愧疚的。 安静的气氛里,乐不染看过去,因为是家宴,没有男女分桌,而是团团围着八仙桌而坐,老太爷左首的第一个位置是空着的,却搁着一副碗筷,这是为连彼岸父亲设的位置,下首是几个连家长辈,然后是连彼锦、连烟岚。 几个连家二代目光落到乐不染裙摆上的禁步时都微微变了脸色。 白玉龙凤纹长宜子孙玉佩在连家代表着什么,众人心知肚明,最早是由连老夫人的手上交给了长媳,如今挂在那丫头的身上,这表示老爷子私下已经承认她的身分了吗? 乐不染的目光不动声色的在几个长辈身上滑过。 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年轻的一辈长得好,长辈也不遑多让,连竞诚四十出头的年纪,保养得却像三十岁模样,一身紫袍,风流中透着倜傥,倜傥中透着尔雅,尔雅又不失精明,唯有一双眼十分深沉,透露出老谋深算。 连竞晏中等身材,宽肩窄腰,纱袍着身,看似和善,谦和有礼,但是乐不染以为生为连家人,还官居礼部右侍郎,能爬到这样的高度,胸中没有半点城府是不可能的。 在连彼岸介绍过一圈之后,乐不染颔首微笑,「叔叔婶婶好。」 王氏是最先释出善意的人,她保养得宜的脸笑起来微微露出淡淡的鱼尾纹,可这样一点也不影响她的美丽。「这孩子真大方,按规矩,第一次见面是要给红包的,这头面是叔叔和婶婶的一点心意,你拿着去买点爱吃好玩的。」 乐不染看着匣子里整套的金嵌宝凤凰头面,挑心、分心、满冠、顶簪、掩鬓、头箍、围髻、簪子、耳环……竟有二十几样。 这见面礼很重。 乐不染大方的收了。 心想,这个家除了老爷子,这个婶婶看起来对连彼岸也不错的,她这是爱屋及乌了,自己算是沾了连彼岸的光。 华氏在一旁看着,扯着脸皮,皮笑肉不笑的也拿出一个红包袋,却什么都没说。 乐不染当作没看见,大方的接过红包。「谢谢二婶、三婶。」 她转过头去,这才看向童氏、连彼锦和连烟岚。 连彼锦还是少年心性,笑呵呵的,乐不染接过胡嬷嬷递来的三个鸡翅木盒子,给了三人。 王氏和华氏看见胡嬷嬷时,脸上都出现了原来如此的神色。胡嬷嬷身为大房的陪嫁和贴身体面大丫鬟,据说聪颖机灵,还识文字,连府里有谁不识,只是大房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以后,谁都没有心思去管那些下人的去处,后来也只听说连彼岸将几个得用的奴才都收进了他的院子,等闲不会出来外面乱走。 连家是什么人家,平日人情往来已经够复杂的了,所以这些事也就在心上过了过,没有人把他们往心底放。 这会儿见到久违的胡嬷嬷,这才恍然大悟,这是给未来的当家主母铺路呢。 王氏是赞成的,连府的水虽然不若其他勋贵人家的复杂水深,但是,要适应其中,若有一个可以指导辅佐的嬷嬷,会省不少心力。 华氏则是心思转了好几转,没说什么。 第十六章 皇上认义妹 连彼锦收到见面礼也不客气,打开一看,是两柄金错刀,连烟岚却是看也不看,随手扔给了一旁侍候的丫鬟,乡下出身的村姑能给什么好东西? 童氏看见自己盒子里是一对冰种满绿翡翠手镯,水汪汪的,非常漂亮,就连一旁见惯好物件的王氏都称赞的颔首。 这也引得连烟岚多看了一眼,心里可不怎么高兴了。 连彼锦把玩那两柄造型奇特的金错刀,连上头的字都不认得,可连家几个男人却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西汉末年枭雄王莽热衷制造金银钱币,又叫「一刀平五千」的金错刀是当时发行货币的其中一种,可使用的时间很短,不到十年的时间就被废除,因此存世数量很少。 又因为它造型奇特,制作精美,也成为很多钱币收藏家的珍爱,历代文人雅士更留下「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的诗句。 乐不染这两枚一刀平五千可以说是礼轻情义重。 「爹,这是?」连彼锦问道。 「是好东西,回去我再与你细说。」连竞晏也是钱币收藏的爱好者,一看儿子不识金镶玉,便打算拿样等值相同的东西换过来,收为己有。 至于女儿那里,想必是女儿家家的玩意,他不在意。 连烟岚斜睨着乐不染,见到她肌肤晶莹剔透,樱唇嫣红饱满,连烟岚的脸色更不好。 没来由的,她就是不喜欢这个人。 「人都到了,传膳吧。」老太爷说道。 一时间,丫鬟们提着食盒鱼贯的进来。 第62章 家宴讲究的就是「平常」,老大媳妇和儿房孙媳妇穿得还算端庄,可老二家的女眷们花枝招展,浓妆艳抹,还穿上了大礼服,那个小的也不遑多让,简直俗不可耐。 令连东天感到兴味的是乐不染这丫头却反其道而行,一改之前去给他请安时的清雅,这会儿多了浓烈的喜庆,还把家传玉佩给戴出来了,谦和不张扬的把他这老头子当挡箭牌,宠辱不惊,淡然微笑的神色很得他欢心。 这丫头不是个弱的,想来在这府里是能生活下去的,至于能不能活得如鱼得水,就看她以后的表现和态度了。 说是家宴,可连府这样的人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满桌的大菜,冷菜热菜汤菜小菜瓜果蜜饯点心糕饼,荤素齐全,厨子煎煮炒蒸炸的功夫全使上了,和满汉大餐没什么两样。 连彼岸用白玉筷子给乐不染挟了一块松鼠鳜鱼肉,又用水晶白玉碗盛了佛跳墙示意她尝。 乐不染自从穿过来后,还没吃过这么多精致的大菜,因此是准备放开怀大吃一顿的。 只是在座的所有人看见连彼岸竟然亲自侍候人,都掉了下巴,神色不明。 乐不染觉得那佛跳墙滋味甚美,入口即化,也给不怎么吃的连彼岸舀了一小碗。 乐不染盛给他的,连彼岸便吃了两口,吃完两口,自己拿了胰子细细洗了手,专心一意的给乐不染布菜、盛汤、剥虾、剔鱼刺。 连彼岸是头一遭侍候人,满心等着乐不染的夸赞,却听到连烟岚啪地放下了筷子。 连烟岚是知道她这大堂哥在这个家地位是很超然的。 他曾是皇帝在潜邸时的伴读、陪玩,甚至是幕僚,后来就是整个连家都知道的事,大伯为了救遭刺杀的先帝命丧黄泉,大伯母哀恸之下也随着去了,他一天之内失去了爹娘,他不哭也不闹,就那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恍若没有灵魂的木偶,祖父无奈,作主让他去了军中历练,这一去就是十年。 这些年他在皇帝身边办差,一年中只有在祖父的寿诞才能见到他,年却只见礼物到,人连影子都不见。 他从来没有给过他们三房好脸色,应该说他对连家的人都是同样冷冰冰的态度,就算你开口跟他讲话,他也不见得会回应。 她心里很早就不满了,要不是祖父一味的偏宠他,这个家哪里还有他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的位置? 等祖父百年之后,看看这个家到底是谁作主? 连烟岚是世家贵女,这样教养下出身的姑娘表面上虽骄傲却有涵养,但是她的涵养是看人给的,言语得体也得看对方的分量够不够,很可惜,乐不染在她心目中,连和她同桌吃饭的「格」都构不上。 她有心摆摆派头,「我说你啊多吃一点吧,我们家的厨子可是御厨出身,别人想吃这皇宴般的菜色,恐怕得烧八辈子的香还不知道吃不吃得到。」 乐不染吃了那块鱼的月牙肉,用夜光杯给连彼岸斟了一小盏的葡萄酒,也不急着要反击,脸上浮起没什么诚意的笑,「我这不正在享用吗?这样的满汉大餐想必你吃得不少?」 「了无新意的宴席罢了。」连烟岚一脸的不屑。 连彼岸微微的抬了一眼,然后垂下眼。 乐不染把剥好放在小碟子的虾挟给慢慢停下手的连彼岸,悄声道:「别因为不相干的人坏了自己的胃口。」 她眼波流转的见连彼岸吃了虾,又拿起调羹慢慢喝了翅尖酸笋汤,这才放下筷子,「二小姐命好,托生在连府,似我这般被爹娘放生的人,抛头露面,像野草般的过活,但是一枝草一点露,就算平日吃得没有二小姐好,也是活下来了。」 「果然是蓬门小户出身,难怪这般的没规矩,不经过长辈主婚,你们就这么完婚,是哪家的规矩?」她得寸进尺,越说越起劲了,只是一桌的大人居然没人出声阻止她的无礼。 就连王氏也只是微微蹙了眉。 乐不染把一桌子人的神色都收进眼底。 这些人,就连老太爷也闷不吭声的在冷眼旁观她会怎么反应,然后再决定要站在哪一边是吗? 「这女人出身低贱的商户,还被夫家休弃,是个人人喊打的下堂妇,这样的女人有什么好?她哪里配得上连家?没得让我们连家成为整个京里的大笑话!哥哥将来出去不被同侪笑话死才怪,爹爹的面子又往哪里放,更别提我以后出嫁,夫家会怎么看我了。」连烟岚这是豁出去了。 在连家,除了出嫁的连锦绣,她是唯一的姑娘,老太爷虽然严厉,却是疼她的,只要在他面前表现的乖巧,父母更是没话说,京城上流圈子贵妇千金更是把她捧得极高,她想要天上的星星,谁敢摘月亮? 所以,就算她说了什么不得体的话,还不是雷声大雨点小,也不会有人真的追究她什么的。 连彼岸阵色暗沉,身上寒气一丝丝渗出,身上的疏离和寒冬冰雪没两样。 「不染是我认定的媳妇,是我真心想求娶,一生相伴的人,与你无关!」 连烟岚被骇得脊椎骨宛如被抽掉般的软下来。「大哥,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说话?」 乐不染轻轻的,安抚的拍着他的手背,「我们是来吃饭,不是来拌嘴的。」是挑衅的没品。 华氏见女儿那委屈的样子,看似责备,其实是袒护女儿的说:「你这孩子,不管怎么说她可是你大哥刚入门的妻子,商家女养出来的孩子,哪有什么仪态和教养?说难听些……哎呦,」她用丝帕做作的掩唇。「没有爹娘帮忙相看,年轻人不小心见到一心想攀龙附凤的,遭了人家的道也不是不可能。」 华氏逞完口舌后,瞥见连彼岸那一瞬间投射过来的眼神,冷汗立时沿着背脊滑下来,浑身冰冷,身上的布料一下就濡湿成了一片。 那种感觉就好像有条蛇正往她的身上爬,而她就是那块腐肉。 那是想致人于死的眼神,那个混帐想杀了她。 第63章 连彼岸的性子,就是个怪物,叫人发怵,但她很快安慰自己,她可是他的婶婶,是长辈,若说他真敢对她做什么,她是不信的。 乐不染一直神情柔软的安抚摸着连彼岸的手,一直没放。 乐不染对连家人并没有什么感情,对她来说这家人和她唯一有牵连的只有连彼岸,大家是否能和平相处,那就得看他们是否敬她。 连彼岸曾说除了祖父,其他人都不重要。既然是不相干的人说出来的话,她又何必在意? 但是,她也不是软柿子,不是谁想捏都可以。 她的声音干净冷冽又清脆。「婶婶随便怎么说我都没关系,但是侮辱到我娘不行,商户有什么不好?都说商人近利唯利是图,你们只看见商人在流通领域低买高卖,赚取差价,觉得他们狡猾,不事生产徒分其利,但你们可曾想过,商业会带来社会财富的重新累积分配,这世上要是没有了商贾,哪来的货物流通,哪来你们身上的绫罗绸缎和满桌的吃食,你们敢说你们名下没有半间陪嫁铺子?没有那些掌柜伙计用心计较的替你们打理,府里的一应花销,庞大开支花费,又从哪来?」 都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没人会蠢得当面说商户低贱,这事会犯众怒的。 华氏犯了最不该犯的错,但她高高在上习惯了,并不觉得自己有哪里错。 自古以来商人始终是财富的宠儿,地位的弃儿,而地位会这么低下,和封建社会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是分不开的,并不是它本身的错。 乐不染看着被教育了的众人,男人们包括老爷子都点了头。 连老太爷以为一个女子能有这样的见识很不容易了,王氏也淡淡的颔首,只有华氏母女不以为然。 低贱的女人生得一张天花乱坠的嘴,否则是怎么进了连家门的? 乐不染一说完这些,连彼岸便递过来一盅放了浮冰的葡萄酒。 她喝了口,清凉润脾,索性把它喝个精光,接着,示意连彼岸再斟上。 连彼岸瞧着喝了葡萄酒后微微醺红的双颊,更美得不可方物,拿来水晶壶,又少少的斟了一小盅给她。 这位连大少爷,别说轻易侍候谁了,他根本是众目睽睽下把侍候这个女人当成乐趣了。桌上几个女人在吃味之余,想到自己的枕边人,成亲多年别说替她们挟菜,主动要他做点什么,马上一脸嫌弃的说家里满坑满谷的下人,是买来做什么的?为什么要他一个大老爷侍候女人? 就连王氏都睐了连竞诚一眼。 华氏更是一肚子的气,男人靠不住,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的身上,她无法阻止连彼岸的媳妇进连家门,要是连彼岸的媳妇生不出孩子就好了。 乐不染这时候还不知道华氏恶毒的心思,她看似自言自语的自我调侃,「我这么聪明能干,有手有脚有脑子,会干活能赚钱,合着嫁了人是来吃苦锻链的?那我嫁人图的是什么呢?」 吃饱了撑着,自找不痛快? 乐不染想了又想,这才发现自己嫁这个夫君太不划算了,明明知道勋贵人家是个坑,还跳了进来,自己嫁人到底图的是什么?一时脑热?被男色勾引? 应该是都有吧。 「我爱重你,你是我求来的。」连彼岸不鸣则矣,一鸣,语惊四座。 这么高调示爱的连彼岸教乐不染心跳得有些快,她真心觉得连彼岸这样对着她笑,真的好好看。 「真是的,让你们过来吃顿饭,哪来这么多废话,你们身为连哥儿的长辈,有哪个真心替他打算过,京城的公子哥哪个不是十七、八岁订亲,十八、九岁就成亲的,能拖到他这把年纪的,哪户勋贵人家是这样的?」老爷子的目光威严得可怕。 没有人敢说什么,只是……连彼岸是那种能替他打算的人吗? 放眼整个皇朝,只有他看不上人家,哪有人家嫌弃他的道理? 老爷子还没训完,「他的性格冷淡,成天冰着一张脸,好像别人都欠他钱似的,这种脾气我见了都烦,更别提姑娘家了,如今能有一个肯跟他谈天说笑,不嫌弃他,又合他心意的人,已经不错了,你们却来挑三捡四,不像话!」 老爷子就是连家的一言堂,他发了话,没有人再敢多说一句。 「连家已经够风光显赫了,子孙辈不需要跟同样显赫的勋贵联姻,否则强强联手,很容易惹来皇家的猜忌,这一层,你们可曾想过?」 连竞诚兄弟凛然挺身坐了起来,垂耳听训。 「如今岸哥儿有了他自己看中意的姑娘,秀外慧中,知书达礼,待人接物进退有度,他肩负大房的重任,能找到与他心意相通,又能做他贤内助的女人,有什么不好?」他这孙子性情冷傲,让人难以接近,也不轻易接近人,这样的性格也只有这丫头才治得了。「你们祝福也罢,不看好也罢,染丫头的出身到这里为止,以后谁都不许再拿出来说嘴,尊重岸哥儿的选择。」连老太爷揉了揉太阳穴。 乐不染微笑,她很想给老太爷拍手,不过她识相的什么表示也没有,只是继续给连彼岸挟菜,也顺道挟点软嫩,好入口的给老爷子。 老太爷看着碟子里的蹄膀,这丫头怎么知道他好这一口?只是他年纪大了,儿子媳妇们管束得紧,久久才让他吃一小块过瘾。 这丫头还真是个鬼灵精! 「老二、老三从小没吃过苦,你们这些身为人家媳妇、子女的就更别说了,一个赛一个好命,许多人家一辈子也吃不上的宴席到了你们这里半点不稀奇,一个个自视甚高,眼睛长在头顶上。」 他们哪里知道他和大儿是苦过来的,最穷的时候,吃的是山里的野菜和米糠,喝的是山泉里的水,冬天爷娘住裹着一床破棉褥子取暖过冬。 这一顿饭,他哪里听不出来老三媳妇的意思,他故意让她说,为的是想看看这丫头会怎么应对。他虽没有门庭观念,但是如今的连家是什么地位,可不是坐享其成这么容易,她想成为连家的主母,将来很多情况她都要面对。 第64章 她倒好,该闭嘴的时候闭嘴,该反击的时候也恰如其分的反击,该吃……也没少吃,真是个心宽的。 没想到老爷子话刚说完,小厮在外头禀报说圣旨到。 都这时候了,怎么会有圣旨? 来传旨的是太渊帝身边的秉笔太监魏门,魏门虽然年轻,却是太渊帝面前得宠的大太监。 皇帝派他连夜来传诏,可见对这份诏书的看重。 皇帝亲拟的旨意,认乐不染为义妹,敕封永乐公主,授金册,禄二千石,封地是离京城不远的永乐县。 另外,他又说义妹大婚,朕身为兄长却不克前往,为了贺永乐公主下嫁,赐下赏银无数,金银器皿、衣冠朝服、绫罗绸缎、驴、骡、马车辆,女官数名,侍女六十六名,长吏二人,一百六十名护卫军,至于田庄、铺子、可收房租的宅子六十间,什刹海公主府邸一座,每月还可领奉银六百两。 乐不染一头雾水的接了圣旨,心里却没少嘀咕,这圣旨来得也太过蹊跷了吧? 她低伏的头偷偷觑了连彼岸一眼,想不到连彼岸也在偷看她,对着她眨了眨眼,她赶紧垂眉歛目,把心思收回来。 魏门拍了拍手。 两队太监逶迤而入,每个太监手上都端着描金漆盘,全是田庄铺子的契书和丫鬟侍女们的身契,还有各色宝石珍玩。 这般的大手笔,即使见惯富贵的连家人也都齐齐吸了一口气。 陛下到底是有多看重连彼岸,居然为了笼络这个长房孤儿,还认了乐不染这么个野丫头为义妹,这么多的赏赐看了都叫人眼红! 魏门将圣旨交给乐不染后,留下连彼岸,为的是传陛下口喻,「别忘记与朕的约定,赐你十天婚嫁,假满,就去吏部报到吧。」 连彼岸无言的叩头谢恩。 「辛劳魏公公了。」 「不敢当连大人的谢,咱家还要恭喜连大人新婚、高陞双喜临门!」魏门在皇帝还是东宫太子的时候便服侍在身边,连彼岸又是伴读,主仆君臣三人在某方面来说可以说是在荆棘满布的太子路上一同长大的,交情自是分外不同。 办完了正事,两人讲话就随意了些,对魏门来说,皇朝如今派系林立,老人恋栈权力,把持朝政不放,这成了陛下的大忌。 一朝天子一朝臣,陛下为了稳定朝局,让自己培养的人上手,用尽心思的想把这位手握禁卫军权,文武双全的心腹往一品大员的路上推,所以就算有了一定的交情,说起话来也分外的客气。 连彼岸示意康泰送来两个黄花梨木雕麒麟的小木匣子。「我听说公公淘寻一副绿翡翠棋盘许久,便着白玉河匠人打造,魏公公看着可还喜欢?」 「难得连大人还想着奴才。」魏门是个棋痴,就算日夜侍候在皇帝跟前,只要得空,一个人左右手也能下个半天,自得其乐。 不过,他的棋品实在不好,一个臭棋篓子,除了宫里那些小太监,还真没有人想陪他下棋。 连彼岸知道他这点喜好,寻常的棋盘他也看不上眼,金银财宝,魏门如今地位,要多少没有,说起来算是投其所好罢了。 盒子不大,按理说是装不下一副棋盘的,巴掌方块大的和阗玉石棋盘一拿出匣子,也不知康泰按了哪里的暗钮,便前后左右伸展,弹出了方方正正的棋盘。 魏门呀了声,眼眉带笑,这是可折叠携带的棋盘,真是妙思。 再看见用绿篛翠和白玉石磨就的棋子,就不肯撒手了。 嘴里连迭的喊着太贵重了,又怕连彼岸反悔,搂着两个匣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夜深了,厅堂外,二、三房各怀抱心思的走了,连老太爷也由着董叔扶着回了彝石堂,散发着浓郁花香的回廊里只有乐不染和随侍的日暖、胡嬷嬷。 连彼岸流星大步走向前,握住乐不染的手,虽然不觉得凉,可他舍不得她吹那么久的风,早知道她会在这里等着,就不和魏门那么多废话了。「夜凉,怎么不先回院子去?」 「我想等你。」虽说仲春还带凉意,她却觉得凉得刚刚好,还不到要加衣的地步。 连彼岸被取悦了,他瞧着乐不染,怎么看都觉得好,怎么看都看不够。 两人手牵手沿着回廊慢慢往归去轩那道门散步过去。 「我这什么公主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吧?」看来她若不开这个口,这位省话一哥是不会自己交代的。 公主不都是话本故事里的人物?不真实,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嗯。」 他也不瞒她,这公主头衔是他去求来的,交换条件就是答应皇上去六部历练,作为进内阁的准备。 皇帝刚登大位的时候便有意提拔他当国家次辅,只是他太年轻,怕朝臣激起反对声浪,引起朝野动荡不安,又当时的太渊帝根基未稳,便照他的意思把这件事按下。 只是按下不见得太渊帝就抛诸脑后了,这回连彼岸为了乐不染的事情求到他跟前,他顺水推舟,把次辅位置拿来当交换条件。 第65章 在太渊帝心里,连彼岸是首辅当仁不让的人选,文武双全,能文能武,这样的人要是不能替他掌管内阁六部,作为辅佐能臣,那还有谁堪用? 只是连彼岸对次辅的位置并不热衷,「陛下认了内子为义妹,那微臣便尚了公主,如何能坐上次辅的位置?」 任何男人尚了公主,对没有能力的男人来说是平步青云,一辈子享乐不尽,但是对于连彼岸来说却只能止步于驸马都尉,皇帝很不以为然的横他一眼。 「为了一个对你没有任何助力的女子还赌上了你的前程,以后不会后悔吗?」男人对于感情一开始总是头昏脑热的,但是等感情消退,不会为今天的行为感到懊悔吗? 「有生之年,不悔。」他想也不想,斩钉截铁。 「以前朕也想给你指婚,你说家业未成,何以安家,现在遇到能打开你心扉的女子,怎么不拿之前那一套来应付朕?」 「我不喜欢那些姑娘。」 「你的口齿倒是越发便给了,以前朕问你十句,能得你一句话就要感激不尽了,这个女子倒好,让你有了那么点人味。」 连彼岸:「……」 「得了,既然你要朕抬举那位姑娘,让她好在连府站稳脚跟,朕允你就是了,不过,既然是朕认下的义妹,你也不用拿什么驸马都尉这件事推卸朕的托付,就按照约定,君子一诺,如今吏部尚书空缺,你去暂时代管,等你从吏部回来,朕再酌情看调派你去兵部还是工部。」他想用的人,即便他尚了真正的公主,他也有办法。 老实说,他也曾打过把自己妹子许配给这冰块的念头,可惜人家看不上。 连彼岸:「……」 太渊帝瞪了又是一副死样子的心腹,终于说出真心话,「其实,朕本来就想着要如何犒赏那进献新粮食的姑娘,她替朕解决了淞州饥荒的大问题,朕将颁布政令,让全国上下都种上马铃薯和玉米这两种新粮食,她有功于国家,朕就照爱卿所请,准奏,认乐家姑娘为义妹,另外赐公主府,往后她想进宫就进宫,也用不着递牌子了。」 粮食是生命,也是财富,谁掌控食物,谁就掌握了权力,乐不染进献的新粮食在未来不只解决了大部分人吃饭的问题,被应用到战争上,也成为无往不利的粮食补给。 对一个君王而言,粮食的多寡,可以兴邦,也可以亡国,有历史以来,一直是各国王朝的大事,即便乐不染向他索讨官位,他也会给的。 乐不染也没想到只是一份同理心,在大东朝的历史上留下浓彩重墨的一笔,在未来的数十年,因为粮食的无虞,导致人口的大幅增长,也替王朝的盛世埋下了重要的伏笔。 这时,在连府后院的乐不染自然是一无所知的。 「还有一事。」太渊帝沉吟了下。 「身为罗郡世子的你,可准备好要承爵了?」 连彼岸的父亲连竞龢是个不世奇才,除了有功于国,还是抗倭英雄,曾被先帝敕封为罗郡侯,可是,罗郡侯逝世后,爵位至今无人承袭,先帝也未曾收回这个敕封,个中原因其实不复杂,连竞龢在封爵后便请立了襁褓中的连彼岸为世子,可惜连竞龢替先帝挡了刺客的刀过世,先帝为了感怀连竞龢这一刀之恩,又给了龢国公的敕封,说起来,连彼岸该继承的应该是国公的爵位才是。 只不过当时年纪小小的连彼岸却推辞不受,婉拒了先帝的恩赐。 他说国公爵位是用他父亲的鲜血换来的,他身为人子,没有办法踩着父亲的血迹去享受这些得来的荣华富贵。 先帝感叹之余,在病重弥留之际,殷殷的告诫太子,将来务必把龢国公的爵位还给连彼岸,他才有脸到黄泉去见他的爱卿。 「臣,再思考二一。」这回连彼岸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应承。 这些都是前话。 连府里,乐不染把自己的手从连彼岸那里挣出来。 连彼岸一下觉得手里空落落的,快步向前拦住她。「怎么了?」 「我只是有些事要想想。」 「告诉我,我给你意见。」 「你要听真心话?」 连彼岸目光如炬的盯着乐不染,一言不发。 不知为什么,她的侧影看起来很美好,又有些不真实,彷佛一阵风过,就会被吹走。他不喜欢这种感觉。「无论你说什么我都听。」 「你们家这顿饭是鸿门宴吧?」连家人看不起她,她不是他们属意的孙媳妇。虽然心里早就有数,但是要说心里不受伤,好像也不能。 「三婶的话让你不舒服,我知道。」 「她说什么我不在意,我只是寒心,寒心这府里的人这么待你,难怪你不喜欢待在这里。」 他的父亲是为了救先帝而亡,母亲也因此没了,府里除了老爷子,两位叔叔看他就像看一个外人似的。 二个婶婶,二房的看起来还好些,三房就不然了。 说难听些,这连府的家业不该也有他的分吗?但是看起来似乎有人并不这么想。 第66章 连彼岸何尝不知道,他离开这个家十年,这里早就变了样,根本没有他的位置,如今是因为祖父还健在,没人敢堂而皇之的做些什么,但私底下,别有心思的人又岂会轻易松开已经是囊中之物的东西? 无所谓,只要是他的东西,谁也拿不走!他不要的,谁都可以拿去! 「所以,你后悔嫁给我了吗?你已经被我叼回窝,哪里也别想去!」 乐不染深深的看着他,眼眸里映着他紧绷起来的面孔。 这个傻子,她在心里叹息。「我后悔自己太晚嫁给你了。」要不然,她多少能替他分担一些悲伤和痛苦。 连彼岸看着她那似嗔似喜又似恼的桃花面,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把她紧紧的揉进骨血里,再也不放手。 归去轩内院正房内点着六座鎏金青铜鹿灯,照得一室通明。 小夫妻回到内间,连彼岸挥退了想进来侍候的胡嬷嬷和曰暖,两人相偎的并躺在罗汉榻上。 「我是真心觉得热饭暖床虽然重要,但是只要勤快,天大地大,又哪里能饿死人,何处不比这深宅大院来得自在?不用看人脸色,不用费尽心思去猜人前一张嘴,人后打的又是什么盘算?不用提防旁人暗箭。春日看花赏景,艳夏戏水游船,金秋吃蟹品酒,冬日玩雪泡温泉,得一谈得来的男子,度一生一世。」她定定的看着连彼岸那张过分专注,一直没放松下来的脸,因为一口气说了那么多的话,唇舌有些干。 「我说过,你想要的我都能给你。」 「我知道你是个言而有信,重承诺的人。」她从来不怀疑他说的话,有夫如此,夫复何求? 「得一男子,一生一世,除了后面这一项,没有你,我都能办到,但是因为有你,四季所有的美景和快乐我都希望有你一起,我只是不想你为了我去做不愿意的事。」譬如请封公主这件事。 「我没有不愿意,我知道我是连家子孙,知道以后要做什么,也想以自己的能力,看能走到哪里?陛下认你为义妹,是因为他觉得你功在社稷,给你的赏赐,要是你不值,以我对陛下的认识,就算我跪断了腿,也不会答应我的要求的。」 她点头,没有反驳。 一整天下来,先是坐了一天的马车,又是拜见连老太爷,又是连府家宴的,乐不染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现在窝在连彼岸温暖宽阔的胸膛里,终于放松了,只觉得昏昏欲睡。连彼岸很快就发现怀里的人儿鼻息均匀,闭上眼,安静地睡了过去。 这样妥贴安稳的时光,互相听着彼此心跳,相拥而眠的岁月,他无比的欢喜,紧了紧手里的娇躯,他闓上眼,也沉入黑甜的睡眠海。 【尾声 圣音再一道】 隔天,她睁眼的时候,身边的人已经不见了,而她,是在柔软舒适的床上醒来的。 还未拉响银铃让人进来侍候,早就候在外面的日暖和胡嬷嬷提拔上来的杜箬便捧着盥洗用具进来了。 「少奶奶,少爷出去的时候吩咐奴婢不要吵醒您,让您歇息,少爷还说他有事要办,不知何时能回,让少奶奶不必等他。」日暖俐落的侍候乐不染洗漱,一起进来服侍的杜箬则是胡嬷嬷从自己信得过的人里挑选出来的,看着低眉顺目的,虽然一时半会儿还看不出来人心深浅,暂时,乐不染对这样的安排没什么意见。 至于素问因为年纪还小,胡嬷嬷让她暂时领了二等丫鬟缺,平日跑跑腿什么的。 连府的早膳分量不多,种类却有十几个碟子,样式精致,少少几口吃下来,倒也饱足。 因为连老太爷不让人一早去打扰,乐不染便带着两个丫头大致逛了下归去轩附近的园子,然后让胡嬷嬷将昨夜皇帝赐下来的那些女官、宫女叫到院前。 胡嬷嬷依照乐不染的吩咐,留下一名女官,一名长吏,十名宫女,其他的便连同护卫军打发到公主府去当差。 老实讲,要不是皇帝给了永乐公主俸禄银两,她真不想养那么多人,她甚至天马行空的想,她不是还有田庄、铺子,可收房租的宅子?干脆把这些人下放到那些地方去,人尽其才嘛。 女官姓秦,人称秦姑姑,年纪三十出头,一张圆圚的脸,看着倒是和眉善目,乐不染让她协同胡嬷嬷统管内院。 还有她自己也得把宫廷礼仪学起来,往后,她有的是机会进宫去,总不能太丢人,因此,她打算让秦姑姑来教她。 十个宫女都是十三、四岁年纪,长得眉清目秀,只是从宫里出来的人,有些个面上仍带着自觉高人一等的傲气,乐不染没说什么,把这些个打发去守门烧水做些杂务,有两个擅长厨艺,便留在归去轩的小厨房,还有一个叫春澜,鹅蛋脸,擅长针线,所以让她跟着日暖进屋服侍,顺便负责针线工作,一个叫宝珠,便负责打理她的衣服和首饰。 至于她那些铺子庄子的帐目便交给了姓孙的长吏。 安排好后,她打算去给连老太爷请安,顺便出门去逛逛。 家里两个五层衣柜放的都是属于她的衣物,连彼岸的衣物却没几件,所以她想趁着逛街之便,给那个不知道照顾自己的男人买一些应时的衣物,布置屋子的东西也不能少。 要是时间来得及,看一下皇帝给的那些宅子,又或许可以瞧瞧哪里的铺子适合做生意。 她一直想把粮食铺开到京城来,她也没忘记自己的老本行,书画斋。 总之,她迫不及待的想出门。 只是经胡嬷嬷提醒才得知,像连府这样的门第有的是裁缝、绣娘,主人的衣物吩咐下去就会有人按着四季把衣服送过来,若是想看看京里的时新衣物和首饰,也会有专门的人送进府给女眷挑选的,有时候连院门都不用踏出一步。 她的计画很丰满,却被突如其来的圣旨给打乱了,蔡管事让日暖进来传话,说前头来了皇帝的圣旨,让她赶快换衣服出去迎接。 连着两天,两道圣旨,昨日的余波荡漾还未过去,这回,连彼岸承袭龢国公连竞龢的一等国公爵位,世袭罔替,连妻乐氏为一品诰命夫人的圣旨又接着到来,诰命文书、朝服、凤冠一样不缺。 王氏和华氏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接连的圣恩,放眼大东朝,哪个功勋权贵得过这样的厚遇? 第67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vip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就连乐不染自己也很错愕。 倒是连老太爷秉持一如往常的态度,没有任何不寻常的表情,似乎感觉本来就该这样。 连家人客气的送走了传旨的太监公公。 香案撤除后的厅堂有了冗长的沉寂。 连老太爷喝了口董叔送上来的茶。「丫头,这件事你怎么看?」 首先被点名的乐不染吸了一口气,温和平静的说道:「丫头起床还未见过阿岸,老太爷要不等他回来,自然能问个分明?」 「他天不亮就出的门?」 「是。」她总不能当着这么多人面前承认说她一觉睡到自然醒,连夫君出门都不知道,真让人左右为难。 「爹,岸哥儿不是已经上奏推掉袭爵,怎么隔了这么些年又答应承公爵爵位?」还未来得及上衙的连竞晏有些揣惴不安。 在他们的认知里,只要连彼岸一日不袭爵,这龢国公的爵位就有可能落在二房或是他儿子头上,一道圣旨把他心底不能说的隐隐希冀打碎了。 连竞诚倒是平常心,对于大哥的爵位他压根没想过,他以为如今也算是物归原主,何况这些年来岸哥儿的表现突出,已经凌驾二房和三房的子嗣,坐上爵位,只能说当之无愧。 比较耐人寻味的是,家里一个公主府已经叫人意外,现在又多了龢国公府,还有,岸哥儿那孩子什么时候不答应,却挑在这时候答应袭爵? 莫非是为了刚入门的小妻子?这般的爱重,不是空口白话。 「本来就是属于他的爵位,拿不拿,什么时候拿,都是属于岸哥儿的东西,有什么好诧异的。」老太爷说了句很中肯的话。 「这……」连竞晏语塞。 虽然不过几句话,乐不染也听出些许苗头,看来连彼岸爹这龢国公的公爵位置,很令人眼红。 这时,门口突然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这事就由我来说吧!」 语毕,一身墨色袍子,领口袖子和袍子下摆皆绣着大红木槿花纹的连彼岸走了进来。 他经过乐不染时悄悄朝着她眨眼,「我和祖父、叔父有事要商量,你先回去等我。」乐不染微瞪了他一眼,表情很快恢复自若,向长辈们行礼告辞,离开了厅堂。 乐不染回到归去轩不到一盏茶时间,他就回来了。 她抛下手里一个字都没进去的书。「一早就出门,可用过饭了?」 「和陛下在养心殿一起用了。」连彼岸过来和乐不染挤一张榻,见她不是很情愿,索性把人抱起来,放在大腿上。 论力气,乐不染挣不过他,也就干脆靠着他的肩窝,捣蛋的拉着他乌黑如墨的发丝玩。连彼岸见她还有心淘气,可见没有气得很过头,便用手指轻轻掐了把她像水一样软嫩的险颂。 「你又捏我?」也不知道这男人从哪时候养成的习惯,动不动就喜欢捏她,「咬你喔!」 连彼岸眼色突然就深了,他凑向乐不染的耳畔。「我喜欢你咬我那里的感觉……要不我们再来试一回?」轻咙慢舔,销魂至极…… 咬那里?哪里? 他那暧昧的语气让乐不染慢半拍的想到他身下的某处,身子像自有意识般的不自在了起来,这匹永远吃不饱的大色狼,明明很正经的话题,到了他那里就能想到那处去! 她脸像着了火似的烧起来。「你正经些!」 「嗯,正经完了就可以吗?」不屈不挠,不放弃的开始扮柔弱。 乐不染揉起太阳穴。 连彼岸很自觉得替她揉捏起额际。「十五天后我们搬回龢国公府吧?」 虾毁? 「我没告诉过你,先帝赐给我爹一座国公府,只是荒着多年,陛下答应我会派人去修缮,大概半个月就能搬过去。」 「你一早去面见陛下,为的就是这个?」这人的心里到底都藏着什么呀? 「那个宅子我一直很排斥。」 乐不染知道他在说什么,爹娘都不在了,叫他情何以堪,就算没有看到一草一木,也会想起家人的情形,未免触景伤情,索性眼不见为净。 如今,为了给她一个住着舒心清静,没有勾心斗角的地方,他义无反顾的去担下更多的责任和给她一个无忧的家。 乐不染举手,温柔至极的抚摸连彼岸的嘴角、下巴。 第68章 【注:豆豆独家连载vip作品,以下章节设置了防盗,阅读中遇到乱码漏字等,请联系豆豆客服。】 「我已经和祖父说好,大房搬去国公府住,老宅就留给二叔和三叔,毕竟,他们还要担起奉养祖父的责任,自然,我也会孝敬他老人家的。」纵使连老太爷只靠他一个人积攒下来的名声财富,十辈子也花不完,但是,二叔、三叔也是他的儿子,就算他的心偏向大儿子多些,也希望能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 他身为长孙,理应替父亲担起奉养祖父的责任,更何况他幼年时,若是没有祖父的照顾扶持,一力承担,恐怕早不在这人世间,更遑论遇到自己心爱的女子,比翼双飞。 乐不染啄了下他性格的下巴。「你听过嫁鸡随鸡飞,嫁狗随狗走吧?我是你的人了,阿岸走到哪,小媳妇我只能跟上罗!」 连彼岸一喜,扑上前压住乐不染的小身子,先是噙住她红艳艳的软唇,把她从头到尾啃了个干干净净,拆卸入腹,带着她一起沉沦…… 得一知心人,百年不相负。 【番外:兰亭集序传奇】 有关兰亭集序真迹下落的传说一直是有很多版本,版版都是传奇。 根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不只创造了史书上数一数二的盛世,后人称为贞观之治,他也是个书法迷和优秀的书法家,只不过他在政治上卓越的成就掩盖了他书法上的成就。 他对兰亭集序的疯魔着迷不只给王羲之安上了「书圣」的头衔,还否定了所有的书法家,将《兰亭集序》捧为千古一帖。 李世民醉心蒐罗王羲之的墨宝,但是身为帝王的他却苦于找不到神品《兰亭集序》的真迹。 这时候的王羲之早就作古,他耗费许多心力,查到了王羲之的七世孙那里,但此时,王羲之的七世孙也已经去世多时。 对于一个天下江山都是属于李家人的帝王来说,只有他想要的,没有要不到的,李世民召见了王家七世孙的弟子辩才。 辩才坚决否认,说他临摹的只是师傅的摹本,不是真迹。 李世民没有强行索讨,他打算智取。 李世民派出能臣,乔装成一名落魄书生,从洛阳随着商船去了浙江的永欣寺,永欣寺便是辩才的所在。 他设计让辩才注意到他,两人也搭上了话,两人吟诗下棋,十分的谈得来,一段时日后,辩才将能臣引为知己,两人聊起了书法,辩才一时兴奋,便吐露了《兰亭集序》真迹的秘密。 能臣窃取了真迹后,自己又留了个心眼,命巧匠用最短的时间打造出石刻摹本来与真迹一同带回洛阳,作为传家之宝。 能臣将真迹献给了李世民,皇帝龙心大悦,重赏了能臣。 不说一代明君为了《兰亭集序》真迹做出这样的事情,那位能臣真的代代将石刻摹本传了下去,但是,世事难料,刻本最后却流落地摊上,被后人给收藏了去。 入秋,龢国公府上上下下都换上了秋衣,枫叶变黄转红,秋意盎然,湖中的鱼扑腾的以鱼尾掀起水花,然后悠然的钻进更深处的水中。 挂着锦缎帐幔的亭子里,说故事的少妇身边围坐着三个一模一样的垂髫小儿,看着年纪小些的抓着他娘亲的袖子不放,「娘,您说的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二弟,你真笨,故事就是故事,要是追究真假就不是故事了。」一派老成的是三兄弟中的老大。 少妇看着拌嘴的两兄弟,笑得很是温柔,「真真假假,也许是史实,也许是传说,我们不得而知,总之……日暖姑姑今天做了糖酪浇樱桃,你们谁要吃?」 「我我我……」三个小不点异口同声。 「好,那咱们去书房把爹爹喊出来,一起去吃糖酪浇樱桃。」 「耶!」最机灵的老么转身就跑。 剩下的两个也追了上去。 一群侍女婆子都跟了过去。 乐不染慢慢的从铺了芙蓉花软垫的石椅上起身,侍候的春澜和素问连忙扶着她,乐不染微微的挺起腰,可以看见她微微隆起的小腹。 真希望这一胎是个女娃,男孩子虽然也好,却太闹心了。 她才往前迈了两步,身材伟岸高大的男人带笑从月洞门快步向她走来,一旁是被三个包子缠上的乐浅昙。 他应付的左支右绌,一个两个都吊在他的胳臂上,一个却委屈的含了泡泪跟在屁股后面。 这些年,乐浅昙过关斩将,春天已经通过会试,眼下等着他的是殿试。 乐不染已经看见茁壮的小树,在不远的将来,会更加茁壮而坚强变成参天绿荫大树。连彼岸二话不说,把被落下的那个包子扛上了肩头。 本来委屈得不得了的小包子破涕而笑,继而露出得意的笑脸,朝着兄弟做鬼脸。 乐不染看着向她走来的家人,扬起欣喜的笑容迎了上去。 【全书完】 注:本作品由豆豆网提供,感谢您的阅读。希望一如既往支持豆豆网,有您的支持,我们将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