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之蝶梦》 第1章 蝶问 他坐在礁岸上,前方是悬崖,落差高达十几二十米的悬崖。一望无际的大海,就在眼前,他却始终都是闭着眼的状态。 刮动的大风,带着激涌的浪潮打来,拍打在礁石上头,破碎成了无数细小的水花,声音震耳欲聋。每一声,都在耳边狠狠的炸裂,一下接着一下,无休无止。潮水的短暂退去,只不过是要酝酿着下一次更大的拍击,仿佛要将挡住它们前进的这堵“墙”给摧毁,将墙上的男人给掀翻下来。 他还是没有睁眼,盘腿坐着,一动不动。一只手抵在大腿上,柱着半边的脸颊,均匀而缓慢的呼吸着。 他在沉睡,睡梦当中,潮水拍岸声没能够将他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那似乎是一个美梦,男子的嘴角微微翘起,勾勒出了一道迷人的弧线出来。在他脸上出现的笑容很淡,却足够吸引人,十分的温暖。 突然,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又长又翘的睫毛颤动着,另一只平放于膝上的手更是猛的攥紧了。 他睁开了眼,清澈纯净的眼睛中,倒映出一个幻灭的世界,还带着隐约的水光。 伸出了手,像是要抓住什么,食指上,两只蝴蝶在周围翩翩起舞。舞动着,两只蝴蝶却变得越来越淡,在又一次交缠在一起的时候,两只蝴蝶的翅膀,以及身体,都已经完全的消失。 “啵”的一声,刚刚还鲜活存在的两只蝴蝶,如同镜花水月一般,彻底的消失了。一丝一毫的痕迹都没有存留下来,有的只有男子食指上缠绕的那一点花香味。 缠绕食指上的花香味,也很快散去了,被刮来的腥涩的海风给带离。那两只蝴蝶存在的痕迹,便彻底的被从这个世界抹除了。再没有人,没有物记得起他们,除了这名男子。 他在哭,泪珠自眼眶中出现,一滴滴的,在脸颊上往下滑动,带出了一条湿润的水痕。 温热,又很快的变得冰冷。从最初感受得极清楚,到后面已经不在那样的明显了,直至最终泪珠脱离脸庞,下坠到男子的衣袍上。 为什么要哭呢? 庄周问着自己,不知道多少次从睡梦中醒来,似乎每一次,他都是哭着的。一次又一次的梦见,一次又一次的轮回,一分一秒,数月上年,还是几千几万年? 唯一一样的,大概是每一次的结束,庄周都是带着怅然与伤感,有些时候,甚至是…眼泪。 他是蝴蝶,亦或者蝴蝶是他? 庄周梦蝶,究竟是庄周梦到了蝴蝶,还是蝴蝶梦到了庄周? 有些不解,虽然他是他,他是庄周,庄周是他,可是他还是没有能够给自己一个解答。这个分不清虚幻还是真实,分不清是他做了一个梦,还是他在别人做的一个梦的世界里面,唯一,唯一能够让庄周感觉到真正存在的,是心中的痛楚吧。 痛楚啊。 你以为蝴蝶只是一只小昆虫,没有情感情绪,可那只是你以为。你不是蝴蝶,又怎么知道蝴蝶没有情感与情绪? 在那个梦中,那个世界里面,他成了一只蝴蝶,一只有着丰富情感的蝴蝶,再然后,生离死别。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昆虫,似乎都是这样的,不是生的离别,便是死的离别。再想留住,也始终会发现,有些人,有些事,突然,那么的没了,消失,彻底的远离。 世间永恒的究竟是什么呢?是情感吧?但是死了之后,还会有情感存在么?是铭刻在金刚石上头的印记?可是,时间能够冲刷一切,哪怕是坚硬的金刚石,终有一天也会成为粉末。 那么永恒的究竟是什么呢? 庄周收回手来,抬起头,看着蔚蓝的天空。 天空辽阔,人所看到的只有一角,目力所及的一片。 天空之上是什么,是另一片天空么?他现在抬起头,看向天空,是不是又会有一双眼睛,从天空中,向下探望着他? 许多的问题,都在他的心里面,想得到一个解答,却没有答案。 庄周的手掌放在心脏的位置上,感受着心脏每一刻有力的跳动,一次一次向他传递来的对于生命的渴望与执着。 是啊,永恒的是什么呢? 是此刻,跳动着的这颗心脏吧。只要它存在一刻,还会跳动,还在为解答那些谜题提供着力量,那么对于庄周来说,这一刻就都是永恒的。 他可以不留下一些什么,没能留下一些什么,但绝不可以留下的是他的遗憾。天之一角,哪怕仅仅只能够窥破一点真实,哪怕这一点真实本质还是虚假的,但至少,他离得又近了一点不是么? “啾,啾!” 手反射性的挡在了面前,一道水柱,精准的命中了庄周的手掌,变成了一团水花,四下飞溅。庄周虽然避免了被当头浇成一只落汤鸡的命运,但他的衣袍还是湿了。 “小鲲你这家伙。”庄周无奈的一笑,挥了挥手,将手上的海水甩落。 “啾,啾!”一条蔚蓝色的大鱼,从海中跃了起来,飞翔在半空之中,发出了欢快的叫声。 那条鱼尾一甩,又是一蓬海水打了过来。 “哗啦。” 庄周没有预料到还有第二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立刻就被淋成了一只落汤鸡,整个个人都湿透了。 海水顺着头发,往下淌落,像是一条条细小的溪流。庄周伸手抹了一把脸,满手的海水,但海水继续往脸上流,他又再抹了第二次,第三次…海水苦涩咸的味道,瞬间,充斥满了他的口腔。 “呸呸呸,小鲲你这家伙!”庄周连连呸了三下,将嘴里面的海水吐掉。举目四望,但现在哪里还有小鲲那条大鱼的影子? 虽然被淋了一身的海水,让庄周感觉浑身上下有点不舒服,不过,他依旧没有生气,脸上反而出现了笑容。 小鲲这家伙,打岔的功夫也越来越精深了,经过这么一搅和,他刚刚的那种失落,茫然感也减轻了许多。 庄周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至少他还有力量,还有时间去解答心中的疑问不是么? 海面下,鲲偷偷的探出头来,观察了庄周一眼。在看到庄周脸上出现的笑容的时候,它才放心的又潜入了水中。 它现在可还是饿着的呢!像它这种正在长身体的鲲,营养是绝对不能够落下的,早餐更是重中之重! (本章完) 第2章 加入战场 继续吹着海风,庄周眯起了眼睛,看着天空一角阴云当中透漏出来的一点阳光。从他的身后响起了脚步声,一点一点的靠近。 没有回头,庄周知道来者究竟是谁,因为走得近了,他已经闻到了那种从后者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酒的味道。 “呦,老庄,这么早,兴致挺不错嘛。”慵懒的声音当中带着一点诧异,走路像是在飘的李白,一路飘到了庄周的身边。 他穿着一身简单的布衣,灰朴朴的那一种,完全像是一个路人甲。在他的背上背负着一柄连鞘长剑,干净利落的短发,一张帅气的脸庞,半边刘海遮住了他的右眼,没有刘海遮蔽的左眼显得格外的有神。 然而,庄周根据他的经验,能够判断出来,现在的李白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用一句话来形容,那便是曾经他的眼睛中剑意凛冽,现在则是醉眼朦胧。 “嗝。”打了一个酒嗝,李白转过头来,看着注视他一脸无语的庄周:“怎么了老庄,没有看过如我这般英俊帅气又富有实力的剑客么?” 闻着扑面而来的酒气,一向淡定的庄周忍不住的吐槽道:“大清早的,你就不能少喝一点酒么?” 李白果断拒绝道:“不行。” 说完,又拿起了手里面的酒葫芦,往嘴里面灌上一口,发出了惬意的叹息声。 庄周无奈的摇摇头,他也是习惯性的这么一问,完全不奢望会得到李白正面的回答。在过去与李白相识的那些时间里面,他曾经无数次劝过让李白戒酒,李白的不要,同样也回答了无数次。 庄周也喝酒,但他喝酒只不过是为了更容易的入睡,小抿一口。并非李白这样,一天喝个好几次,每一次都喝得醉眼朦胧。 青莲剑仙?庄周只想吐槽一句,青莲酒鬼还差不多。 “怎么,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庄周问道。 他又自顾自的说了下去,“如果是那个的话,不行。” 闻言,李白手一抖,酒葫芦里面的酒水晃荡了起来。“小气!” 庄周笑了笑,将这句话自动过滤掉了。这样的评价,在过去的日子里面,他很荣幸,每一天都得到了。 “小气,小气,小气!” 你看,说的还不是一遍,是很多遍。反正庄周听到后面,他也觉得是自己是一个极小气的人了,既然他这么的小气,自然不能够让李白得意! “多年的感情,人生得意须尽欢,你竟然不让我在得意的时候欢畅欢畅…真是…令人失望!”李白语带颤抖,仿佛第一次真正看清了庄周一样。 “哦?人生得意须尽欢?只怕没有人比你李太白还得意吧!别人或许是每隔一段时间得意一次,更频繁者三天两头,而你,每天,分早中中晚都是得意的。让你尽欢,不敢,不敢。”庄周继续补刀。 “一点,就一点!”李白伸出一根手指,摇晃着。 “不要。”庄周不为所动道。 被坑了太多次了,导致于他现在变得聪明了许多。别看李白现在嘴里面说的是一点,比出来的是一根手指,他要是答应下来,那么最终可能变成的就是一坛了。 在喝酒这件事情上,李白从来都是无耻的。并且这家伙,自从喝过他的蝶梦酒以后,便挂念上了,心心念念的,都是要把他的酿的酒给掏光。 蝶梦蝶梦,作为他在梦中游历诸多世界的产物,可是有着一酒一幻梦的说法。每一口入喉,蝶梦酒都能够让人品味到他想品味出的情感,品味出的味道。在过后,又如一场幻梦般烟消云散,让人怅然若失。 他喝酒,喝的是情调,至于李白?呵呵,庄周只想说认识他这么久了,青莲酒鬼一直喝的都是酒!好酒,劣酒,都是被李白一口闷的。既然如此,那还是让他好好的喝着劣酒就行了。 “唉。”叹了一声气,李白表示很忧郁。忧郁之下,又拿起了酒葫芦,往嘴里面灌了几口。 酒液入喉,辛辣感发酵,总算让他的忧郁少上了许多。 一屁股坐了下来,李白顺着庄周的视线看出去,远处天海苍茫。 “这种景色,当浮一大白!”他道。 “休想。”庄周的冷酷无情依然如故。 “啊。我的心,好疼。”李白的手捂在了胸口处。 “别装,你捂错位置了。” 李白低下头来一看,他的手捂在左边的胸膛处,没有错啊!旋即立刻便反应了过来,庄周这是在诈他呢! 表示了一下对于岁月无情的感叹,再知道要酒无望了以后,李白终于正经了起来。 他凝视着眼前汹涌的大海,问道:“怎么样,决定好了么?” “啊,决定好了。”庄周回答。 摇晃着酒葫芦中的酒,李白掂量了一下,所剩不多。他于是仰起头来,将葫芦里面的酒一饮而尽,这才放下了酒葫芦,舌头往嘴角一舔,将嘴角的酒液给纳进了嘴中,这才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早这样不就行了嘛,非要想得那么的复杂。没事多动一动,打打架,打着打着,很多时候你也忘了之前想着的是什么了。” “就算这个世界是虚假的话,那又如何?只需要我们真真正正存在过,活过就行。只要相信,我是我,真的我,其他的全是虚假,那又如何!”李白表达着自身的乐观。 真假,真的有时候没有那么重要,对于李白来说。他这辈子在意的,无非酒,诗,剑,这三项罢了。要知道。他可是号称德艺双馨,人生三绝的李太白! “是啊。那又如何。”庄周喃喃说道。那他还是来做就好了,看看外面那个真实的世界,究竟和他所在的这个世界区分在哪里。 “滴滴滴。”李白低下头来,手腕上的腕表滴滴的叫着。 手指轻触腕表,立刻有新信息传入了进来。 小乔:“太白,太白,快上线啊。公瑾哥哥和昭君姐姐都来了,就差你一个了,四黑走去。” “马上。”李白立刻回复。 “老庄,走了。”他招呼了一声。 “好。”庄周点头,轻轻的呼唤,“小鲲。” 海面下的鲲,跃出了海面,高高的飞翔在了天空之中。 “我们走。” (本章完) 第3章 庄周的新手训练营之旅 拔剑出鞘,李白手中的长剑发出一声啸鸣声,自他的手掌中飞射出去。剑身开始暴涨,成了一柄宽阔的大剑悬停在李白的身前。 起身,拍拍屁股下面的泥沙,李白一步跨上了剑,脚踩踏在剑身上,剑微微的晃荡着。在他的身前左右,都是空无一物的,落下去,十几二十米的落差高度,足够将一个人摔一个粉碎碎骨。 李白虽然喝多了酒,脚却踩得十分的稳。身为剑仙之流,要是从飞剑上摔下来,那便太过于可笑了。所以从一开始,李白首先锻炼的不是怎么操作飞剑飞行,而是如何在醉酒状态的时候不从飞剑上掉下来。 李白心意一动,飞剑“咻”的带着他朝前飞窜了出去,直到飞出去了两三秒之后,留在原地的声音才爆炸开来。 “这家伙。”庄周朝着李白离开的方向看去,已经没有李白的踪影了,天空中余留的只有那拉长着的一条白色的线条。 一步跨出,站在了鲲宽厚的后背上,庄周盘腿坐了下来。拍了拍,轻道一声,“小鲲,麻烦你了。” “啾!”鲲甩着尾巴,双鳍一摆,朝着李白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只不过两三秒的时间,庄周便看到了前方李白的背影,再一秒,他就已经与李白并行了。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庄周的鲲虽然还是幼年期,同时由于这方天地的限制,不能够拥有那样的体型。可是,它的速度,依旧不是李白的飞剑能够比拟的。 “老庄。”李白放慢了飞剑的速度,不然他根本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什么事?”庄周随之让鲲的速度放慢。 “记得要淡定,不管看到什么,慢慢学习就好了。”李白说道。 点点头,庄周回答道:“知道了。” 他抬头望着天穹,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有一种雀跃,兴奋的情绪产生。拍了拍鲲的背,下一刻,他超越了李白,并将李白彻底的甩开了。 “切!”李白不屑的哼了一声,往日里面都是他让别人落在他屁股后面吃灰,只有在庄周这里,是颠倒过来的。 不过他是不会羡慕的。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嘴一张,不知道吃多少鱼也。养得四鲲的,也就只有庄周这种闲得要死,又随便能鼓捣出东西来的人了。他李白要是养上一条鲲,虽然这个世界也没有第二条鲲的存在,他却还是知道会落一个下场的。 必然倾家荡产,最后天天没酒喝,再然后,没有饭吃的鲲离家出走! 想一想,还是他的青莲可靠,不仅不需要喂食,同时也不会冷不丁的给你来上那么一下。 李白点头,脚下的飞剑无声的加快了前行的速度,追赶庄周而去。 一阵刀剑的碰撞声,在庄周的耳边响起,从他的眼前,拉开了一扇门,光亮随之占据了整个视野。等到光芒散去之后,庄周才发现到了一个他从来没有来到过的世界,却依稀有一些熟悉,再那无尽的梦中,他曾经也来到过这里,或者说看见过这个世界。 乔乔:“太白,你来了啊?” 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李白好友列表的窗口抖动着,一点进去,李白就看到了小乔发过来的信息,和一条组队邀请。 选择了同意之后,李白就进入了队伍里面。不过他在进入队伍的时候,连忙在队伍频道当中喊了一句。 既帅且白李太白:“等一等,先不要开,还有人没到。” 乔乔:“谁?是谁?五黑走起吗!我要冲段,冲段!” 这个昭君不太冷:“(?o?o?)。” 既帅且白李太白:“不说,等他到了之后小乔你就知道是水了!” 乔乔:“切!搞得那么神秘!” 火烧单身狗:“那就等一下吧。” 乔乔:“公瑾哥哥都发话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等一下吧。” 十分钟后… 乔乔:“太白,人呢人呢,怎么还不来!” 既帅且白李太白:“额…大概,大概是在新手训练吧?” 乔乔:“什么!太白你要带一个菜鸡吗!” 这个昭君不太冷:“⊙▽⊙。” 新手训练营里面,庄周正对着塔啧啧称奇,研究着塔中的奥秘。这似乎是一种以防御为主要功能的建筑,只要有敌人靠近的时候,塔就会主动发出光束去攻击敌人。并且在庄周看来,这光束的速度实在太快,以他的反应和鲲的速度,可能都躲不过去。 三十分钟过去… 乔乔:“太白,太白,你睡了吗!人怎么还不来!等得我花儿都谢了,这时间都够我去上个分了!” 这个昭君不太冷:“⊙﹏⊙。” 既帅且白李太白:“没有,我怎么会睡下去呢!虽然早上喝酒了,现在的确想要睡一觉的说。不过,要对新手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恒心,再多一点爱,可能他会还你美丽未来呢!” 乔乔:“哼,美丽未来?!不挖个坑埋我,那就万事大吉了!” 火烧单身狗:“小乔,要有耐心,没事,慢慢等一等。” 乔乔:“既然公瑾哥哥发话了,那我就再等一等!” 新手训练营里面,庄周正在观察着野区的狼,慢慢的靠近,慢慢的靠近。然后鲲一摆尾巴,朝着狼拍了过去,“啾!” 怒拍楼上屁股! 一个小时后… 乔乔:“李白,李太白!!!!!你给本小姐出来!!!” 既帅且白李太白:“别理我,我不想说话…” 这个昭君不太冷:“(ノ=Д=)ノ┻━┻。” 火烧单身狗:“等他来了,烧死他!” 乔乔,既帅且白李太白,这个昭君不太冷:“+1,+1,+1!” 新手训练营中。 庄周注视着远处疯狂扫射的鲁班三号,大声呼喊道:“鲁班三号,鲁班三号,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庄周啊!” 鲁班三号没有回答他,冷漠的看向他,抬起枪口,子弹朝着庄周倾泻而来。 “哒哒哒哒。” 庄周还在思考鲁班三号究竟怎么了的时候,座下的鲲却忍耐不了了,发出“啾”的一声怒吼,带着庄周飞扑了过去。尾巴一甩,拍向鲁班三号。 怒拍鲁班三号的屁股! (本章完) 第4章 替补程咬金正在路上向您疾驰而来 李白在界面主世界来回的踱着步子,今天他的签到也签了,抽奖也抽了,开包也开了,现在等着做的只剩下任务了。 可庄周迟迟没有出来,他深切的感觉到今天带着庄周来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用和他对战的那些玩家们骂队友的话来说,是你不仅拖到我的后腿,还扯到蛋了。 李白现在就有这么一种淡淡的忧桑。 自从发现了这个新世界以后,多出的乐子让李白每天都来到这里,搏斗个几场。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从何而来,又是因为而生,却只有一个字,爽! 畅快的战斗,畅快的挥洒热血,畅快的狠揍他早想要揍的人,又或者被人给揪住猛揍。 他没有其他人那么多的心思,反正有,他就玩。至于这个世界的种种问题,李白都不想花费半点脑细胞去猜想,该知道的时候他会知道,不该知道的永远都不会知道。 人生得意须尽欢,有那么多的疑惑,那么多的背负,那人生可是一点都不好玩了。 环视着所在的这个大厅,厅中星光点点,李白面前有着一块宽广的屏幕,屏幕上头映照出来的是各种不同的界面。李白曾经问过其他人,他们进入这个世界后,置身的大厅也是和他一样的。 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办法到别人家串门,李白深表遗憾。这应该是这个世界的限制吧?反正李白想一想,只得出了这么一个回答。 现在,占据了主界面的是组队频道,看着上面一排排刷下来的文字,李白抚额。突然感觉到庆幸,还好不能串门,否则迎接他的将是一阵狂风骤雨,冰雪烈火。 不怪他,他也无能为力啊!谁知道庄周那么一个聪明的人,进去新手训练营这么久了都还没有出来。 李白一愣,明白了他究竟漏掉什么了。庄周是他们公认的思想家,思想家的思想一旦泛滥起来,可能等一下就好,也可能一天都不能好。 摇摇头,李白对着组队频道说道,语音自动变化成了文字,输入了进去。 既帅且白李太白:“别吵了别吵了,大哥小妹们,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这留去给你们找另外一个五黑大佬来!” 队伍频道的界面被李白拖向了一旁,他注视着好友列表,第一到第三个亮着的头像直接被他忽略。在看到第四个高亮头像的时候,顿了顿,果断把这个选择给咔嚓了,他继续向下看去。 灰的,灰的,还是灰的。一整排的好友,除了前四个头像是亮着的之外,其他的都不在线。 什么鬼? 今天究竟是一个什么日子?!李白感受到了世界对于他的满满恶意。 又看了看平静的组队频道,李白内心做着激烈的斗争,他在考虑是不是再等庄周一下,或者把那货给拉进队里面来,还是直接气黑走起。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李白有着隐隐的预感,这选择有可能决定了今天他的荣耀之旅是否悲惨。 他想好了,立刻向着那好友列表第四个高亮的头像发出了消息。 既帅且白李太白:“老程,在吗?” 三斧镇荣耀:“咋了,俺在啊,老李啥事?” 既帅且白李太白:“没有就想问问你今天排得怎么样。” 李白打算想试探一下,看看程咬金这家伙今天坑不坑,坑的话他也是带不动的节奏。 作为一名浸淫王者荣耀,别问他怎么知道这个世界叫做王者荣耀的,面板上头不是写着呢吧!好了,扯回正题,他浸淫王者荣耀已经一个月又零八天了,远远不是那些菜鸡所能比拟的了。可是要是带上一个程咬金,那难度也远远不是他所能够去抗衡的了。 输他倒是不怕,问题是程咬金这家伙,进入战斗的时候,输了赢了都全靠吼!那种音波攻击,即使李白是如此的洒脱,他也没办法将其抛在身后。 三斧镇荣耀:“唉,别说了,今天遇上一群青铜的菜鸡,把劳资拉降段了!原来的银框,现在变成了铜框了!” 既帅且白李太白:“怎么回事?” 三斧镇荣耀:“有个傻叉玩意,看劳资玩得太好,一直在旁边指挥我,还骂骂咧咧的,说俺太奔放,只会硬刚,连一点配合都打不出来。” “我能忍吗?真男人,就是要奔放!可以没钱,没地位,就是要奔放!见什么刚什么,才是真男人!我当下就和他喷起来了,小兔崽子,直接被我骂断线了!” “哼,想我老程,当年长坂坡上一吼,阻退曹操百万大军!又怎么会是那一个小兔崽子可以承受的!” 既帅且白李太白:“…” 好了,他明白了,肯定是一场骂战,程咬金把他的那队友给喷走了。又或许他的队友实在是承受不了程咬金的音波攻击,直接吐血而亡了也说不一定。 要知道程咬金火力全开起来,骂人那都不带重样的,承受能力不行的人,被轰炸一番过后,一条命只能剩下三分气。 三斧镇荣耀:“怎么,老李,我看你在组队里面,是不是要找我一起开黑。” 李白心里面咯噔一下,带程咬金?他傻了吧唧的才做这种事情,连忙回道。 “不不不,我只是随便问一下而已,正准备开,正准备开。” 对比下程咬金,李白愿意等,愿意去等庄周出来。要跟程咬金这家伙在一起,他堂堂的剑仙,只怕也得光着膀子,一见人上去一顿刚。不然,程咬金看到了,还会批判你不是真男人。 他能不是真男人吗? 王者峡谷李太白,越塔杀人只一剑。剑下那些无数亡魂,什么石像啊,狼啊,巨龙啊,主宰啊什么的,都证明了他是一个真男人。 三斧镇荣耀:“哦,这样啊。那俺继续去冲段了,等一下如果需要俺带你的话,尽管开口,保证带你上天!” 带我上天?我还怕下地狱呢!李白在心中默默的吐槽着,想象着程咬金拍着胸的样子,他越发的无语。 好了,再等庄周十分钟! (本章完) 第5章 女人的问题,大多数都是礼物可以解决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突然,庄周的身形闪现,出现在空空荡荡的界面世界里面。 一抬头,庄周发现了面前有个界面,界面上有着一块块不同文字,不同风格的屏幕镶嵌在上头。 这界面,似乎有一点熟悉的样子? 庄周仔细的想了想,他记得曾经在哪里见过,这个世界其实对于他来说并不陌生。只是一时间,想要去想,翻阅那些记忆的时候,他又突然想不起来了。 “对了!”一拍手,庄周想起来了,他在梦中,曾经来过。不,不对,是他梦中化身为一个少年的时候,捧着一块长方形又闪着亮光带着图案声音被称之为手机的东西的时候,看到过里面出现的现在在他眼前的这一幕。 这世界,其实是一个游戏世界? 庄周隐隐有了一些明悟,似乎他变成的那个少年所在的世界,才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世界。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只不过是一个他到过的那个世界的人作为娱乐供其消遣的游戏世界罢了。 那么他所在的那个世界,究竟是真是假? 庄周又陷入了沉思当中。他这个人很爱想,很爱去思考,只要心中出现一个什么问题,不管在做着什么,都会立刻停下来,去想那个问题,直到能够获得解答,才会清醒过来。 “滴滴滴。” 陷入沉思状态还没有一分钟的庄周,突然被一阵震动,以及一连串的响声给惊醒了过来。 界面上,弹出一个窗口。 附近的人:既帅且白李太白:“老庄,你好了吗?” 庄周想了想,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李白,是他不知道怎么去回答。想了想,继续在脑中记忆的深处寻找着关于那个少年的记忆,他才终于从浩瀚庞大的梦境记忆当中,提取到了一段记忆。 蝶梦:“好了。”庄周回道。 “您附近的人既帅且白李太白发来一条组队信息,请问是否接受?是/否。” 庄周果断选择了是,并且在记忆深处越挖越深,他觉得那少年的记忆,肯定对于他接下来探索这个世界的行动有所帮助。 “蝶梦加入开黑频道。” 随着系统的一声提醒,组队开黑频道里面,原来已经停止刷屏的三人,突然又冒了出来。 乔乔:“蝶梦是谁?好像是一个女人的名字,但是荆轲花木兰她们我都有加啊,也不是她们的名字啊。” 这个昭君不太冷:“(?o?o?)。” 乔乔:“公瑾哥哥你怎么看?” 火烧单身狗:“这个…” 另一个界面世界的周瑜突然反应了过来,他又不是那个天天狄仁杰一遇到什么问题,就去询问他的李元芳。但由于问他的人是心爱的小乔,周瑜也不会生气的。 火烧单身狗:“问问他不就知道了?” 想一想娇俏可人的小乔,周瑜情不自禁的嘴角翘了起来,露出了足够吸引诸多女人目光的笑容。 他当初之所以选择进入这个世界,不是因为别的,是为了小乔。他是听见和小乔一起来这里的花木兰说起的,说在这里,有一个名为fff团的组织,虽然周瑜直到现在也不明白这个组织究竟是什么组织。但他只知道一点,这个组织每一名的成员都自称单身狗,见一对拆一对,拆散不掉的情侣,他们就会用火去烧。 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周瑜,昔日火烧赤壁,竟然还有人想把火烧到他头上来? 忍不了!于是周瑜来到了这里,他要用他的火焰,给那些单身狗们,予以制裁! 乔乔:“蝶梦你是谁?速速报上名来,本小姐可让你死得痛快一点。” 庄周一愣,一阵的迷茫,怎么回事?怎么他一出现,小乔一下子要让他去死?不解,可他还是回道。 蝶梦:“我是庄周。” 乔乔:“什么嘛,原来是庄周大叔!” 这个昭君不太冷:“(?o?o?)。” 大叔… 庄周忍不住用手去抚摸他的脸庞,没有什么问题啊还是挺光滑的,以他皮肤这质量,也跟什么大叔完全的搭不上边。有过许多次被叫大叔经验的他,到现在,依旧不能够释怀。 “小鲲,你说我有那么老么?”庄周询问着座下的鲲。 “啾,啾啾啾!”鲲欢快的鸣叫了几声,摆摆尾巴。 听完了鲲的回答,庄周脸上忧郁更甚,深深的觉得经过这么一波打击,他变得更老了。不过…想起了梦中他变成那名少年的经历,在另一个世界里面,男人是越老越吃香的,尤其是大叔。 年龄大,代表有钱,代表有地位,能够获得一名,几名,十几名女性的青睐。没有错,他变成的那个少年。原本是有一个女朋友的,可惜最终貌似是投入了另一个有钱大叔的怀抱了。 “自相伤害啊。”庄周叹了一声气,等他变成的那梦中少年那个年龄段的成了大叔,那么苦的应该是顺延下去那一波少年们了。 乔乔:“没想到竟然是庄周大叔!既然是庄周大叔的话,我觉得再等一会儿也没有关系哒!” 这个昭君不太冷:“同意(?o?o?)。” 既帅且白李太白:“…” 李白沉默的看着开黑频道上飘过的文字,一向惜字如金的昭君妹子也说话了,可她们两个人刚刚可不是这么说的! 烧死庄周呢!说好的要烧死他呢? 果然,女人翻脸,比翻书要快。李白摸了摸下巴,心中油然生出感叹来。 乔乔:“只要庄周大叔下一次有新的香水,送我一瓶就好啦。(附上睁着两颗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可怜表情一枚),人家可是等了有几个小时了呢,容颜都苍老了些许,要是公瑾哥哥不要我了怎么办,嘤嘤嘤…” 这个昭君不太冷:“附议,我要冰川水面膜?(''w'')?。” 心知在新手训练营里面耽误的时间太久的庄周,心里面有愧,连忙发出了消息。 蝶梦:“好好好,等下离开了来我家里面给你们拿。” 苍天!李白抬头,没有看见苍天,只有黑黝黝的一片。 如果今天让小乔他们等的是他,李白知道自己会是一种什么下场,离开这个世界以后,肯定会被小乔组队讨伐一番。对比下庄周,他就突然的心痛。 心痛之余,李白决定到游戏里面找一找存在感,于是果断的开始了匹配。 (本章完) 第6章 有时候坐骑真的不如两条腿 “玩家选择英雄。” “噔噔噔。” 没有片刻延迟的,庄周一方的五人全部选择了英雄。事实上他们也没有选择,因为一进选择英雄界面,只能够选择的只有他们本人,孤零零的一只,系统已经自动锁定住了。 不管是比赛的选择英雄界面,还是主界面世界的商店,除了自己本来的皮肤,已经那一些符文石之外,他们也是买不了英雄的。 默默思考了一会儿,又看了看其他人带的天赋技能,庄周依循着梦中的经验,选择带了一个治疗术。 貌似带了这个,在有些时候,别人都是喊你爸爸的,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哦,不对,庄周突然想起来,应该是叫他奶爸才是。 “5.4.3.2.1.”随着倒数计时的结束,一声女声出现,“欢迎来到王者荣耀!。” 视野一暗,又重新明亮了起来,庄周又回到了之前在新手训练营里面那让他探索了个七零八落的王者峡谷里面。 庄周还在发愣的时候,旁边则响起了一阵阵的声响。“咔嚓。啪啦。” 李白在他旁边扭着手腕,脚踝,骨骼发出了一阵阵的爆响声。又原地蹦跳了几下,拔出剑来,长剑挽出了一朵朵凌厉的剑花来。 李白十分的迫不及待,刚刚遭受活重大挫折的他,无疑证明自己的机会,就在战场里面。他要用自己的实力,证明给其他三个人看。 他,李白,才是比庄周更为可靠的存在! “老庄你去上路,我先走了。”说完一句话,李白已经一溜烟的跑出了泉水,朝着野区前进。 像他这样子的剑客,通常都必须单人独剑,才更能够展现出风采来。野区霸主,这四个字可不是说假的,说的是他,和他手中的剑! “杀人红尘中,脱身白刃里。”朗声一笑,李白身随剑动,带过一道剑光,出现在了远处。 又是一记“将进酒”,他又出现在了更远的地方。他已经迫不及待了,如果不是这个世界有着限制,只能够施展出他的两三招剑法的话,现在他都冲进地方总部大杀特杀了。 不过这样也好,只有在公平的条件之下,才能展现他非凡的实力不是么?像他这种绝世剑客,如果不增加一点难度的话,他都会觉得实在太过于简单了! 另一边,周瑜,小乔,王昭君也都已经买好了装备,直接出门。 “庄大叔,加油啊,我看好你呦!”临走时,小乔还不忘给庄周鼓励道。 看着他们走的方向,周瑜应该是向着中路而去,小乔和王昭君,走的是下路。 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于这个世界,我还只是一个新手菜鸟啊,你们这样对待我,将我一个人扔到上路真的好么? 转眼间热闹的泉水,只剩下了庄周一个人,变得冷冷清清的。与之相反的是,庄周旁边的鲲,正在自个儿玩着,玩得不亦乐乎。不断的在温泉中翻来覆去,时不时“滋溜”出一束水花来,在天空中形成一道喷泉。 庄周面色凝重,队友浓浓的信赖,都让他肩上多出了一份压力。从梦中记忆里面他知道,一个人走一条路,在这个世界里面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信任,意味着实力,意味着战局的关键! 下方的道路上,小乔和王昭君正在像一塔赶去。 “君君,你说我们这样做会不会太草率了一点?”小乔问。 王昭君一顿,清冷的眸子里面一片冷漠,她缓缓又坚定的摇了摇头,轻轻道:“不会。” “我就说嘛。”小乔轻快的蹦了起来,嘴里面哼哼着小调,“反正我对于庄大叔是极其不看好的,让庄大叔到其他路捣乱,不如直接让他自己一个人去一条路上摸摸鱼。” “恩。”言简意赅的王昭君表示着赞同。 庄周开始浏览起商店来,他不断在咒术典籍,红玛瑙上面,表现出来了迟疑。最终,稳重如庄周,还是放弃了购买咒术典籍的打算,入手了红玛瑙。 红玛瑙一入手,庄周立刻就感觉到了红玛瑙里面一股生命的力量,注入到了他虚弱的身体当中。再看了看血量,没错,有所增加。 庄周曾经做过的那个梦,他在梦中变成的那个少年,玩此类游戏的时候,走的都是与大众不同的路线。别人都是拼了命往输出上靠,要大杀特杀,他却无比的清新,最为关注的是血量以及移动速度。 打不过别人,你能扛就行了。扛不住,你能跑就行了。在这两点上得到保证之后,才会去考虑其他。 继承着这段记忆的庄周,在选装上面,也继承了这一种风格。 稳! 不论什么情况下,稳住就行了! “我方军团将在五秒后出击。” “我方军团开始进军!全军出击,摧毁敌方!” 庄周一愣,什么鬼,这么的快?等他发了一下呆的时候,都看到远方的大本营,三列士兵都已经开始奔赴战场了。 “小鲲,起来,该走了。”庄周叫了叫,等了一会儿,没有反应。 他回过头去一看,鲲正在泉水里面翻滚,肚皮朝上,浮在泉水上面惬意的随着水流来回的漂浮。 “啾啾啾,啾啾啾啾啾啾啾。(别吵我,让我多泡一会儿。)”鲲划着水,漂离了庄周。 庄周一看,这不行啊,第一波士兵都跑得没影了,他还在泉水里头。 低头看了看双手,又抬头看了看鲲那对比他,显得无比庞大的身体。果然,什么举着坐骑跑出去的方法也根本不可行。 “小鲲,你给我起来!” “啾啾!啾啾啾?!” 另一边,上路的线上,一只鲁班三号出现。先是站在兵线后面输出了一会儿,打出的子弹带来了小兵的金钱收益,又开始打起河道蟹来。 “什么鬼,人呢?”操作着鲁班三号的玩家在手机前一脸的懵逼。 看了看小地图,中路下路都有人在,只有他这上路,只有孤零零的自己一个人。 “美滋滋啊美滋滋。” 像这种局是最好混的了,遇到对手挂机,真是跟夏天喝了雪碧一样的透心凉,整颗心都飞扬起来。只有一个字,爽! (本章完) 第7章 第一下永远都要打出气势来 李白在野区里面快速的穿行着,在他的两旁是一棵棵的大树,将他投向远方的视线给阻隔开来。他看不到太远的地方,尤其是当还有一股迷雾笼罩着的时候,除了再继续向迷雾深处挺进,没有第二种办法可以让视野能够完全的扩散开来。 “啧,老庄。”李白看了看视野右下角悬着的小地图,上面清晰的标注出了敌我双方的位置,现在有一个浅色的点还停留在他们总部泉水里头。 不用多想,李白立刻意识到了那是庄周。他根本不用特意的转换到小地图的视角,回到泉水那边再去看一下,因为他们的上路没人。 在这战场当中,最为悲哀的,莫过于当你突然的发现需要把自己当成两个人用的时候。 看了一眼小地图,李白眼睛移开了,看向前方出现的一丛等人高的草丛,毫不犹豫的向着里面踏了进去。 靠人不如靠己,在拉庄周进这个世界,还有和他一起组队战斗的时候,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李白都想清楚了。不过,那又如何?四打五,那又如何?以他们这个阵容来说,只要团战的时候,他可以将对法师有威胁的敌人除掉,彻底的让法师放开手大战一番,结果也不言而喻了。 即使如此,看到对面的阵容的时候,李白还是觉得棘手。“妲己,鲁班,后羿,露娜,达摩。不好办啊不好办。” 他通常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又无比的重视敌人。尤其是在面对这样的阵容,如此刚猛阵容的情况下,李白更是松懈。 他毫不犹豫深入野区,和野外的石像战斗了起来。 “嘭!” 蓝色石像锤击下来的拳头,狠狠打在李白脚一侧的地面上,将地面捶打出了一个大坑,碎石飞溅。 他的眼睛也不眨,脚步踏上,迎着那比他来说远远要高大的石像,悍然出剑。一剑刺去,剑尖精准的刺中了石像一只脚的关节上头。 “叮。” 李白打出了深红色字体的伤害出来,虽然如此,比起石像的血量来说,还是稍显不足。 他轻巧的一跳,躲开了石像再次锤下的一只拳头,并顺着石像的手臂,向前跑去,快速的接近了石像。 “将进酒!”身形一闪,人影,剑影,突然的消失,下一刻再出现,已然出现在了石像的眼前。 一连串的深红色伤害,再次被打了出来,让人触目惊心。如果有玩家站在这里的话,肯定会大喊作弊,因为李白竟然连一滴血都没有掉。 长剑偏转,将进酒的收式被李白用了出来,他回到了之前出剑的那地方。在他身前,石像轰然的倒下,碎石飞溅,垒成了一堆石块,又逐渐的隐没消失。再看他的脚下,已经多出了一道蓝色的,有着玄之又玄气息的蓝色光环。 李白不知道他的对手打野怪的时候是怎样的,每一次他穿过河道,去到对面野区的话,都会看到对手在那艰难的打着野怪,时不时的掉下一些血量。但对于他来说,这些野怪的近身攻击,实在太过于不值一提,属于那一种可以躲避的攻击之一。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掉血? 点了第二个技能之后,李白没有去杀红色石像的打算,马不停蹄的朝着上路赶去,在那里,还有他必须要杀死的猎物。 “哈哈哈,舒服!”操作着鲁班七号在上路收了两波线的玩家,表现出来了轻松的姿态。 虽然如此,他也会在清完线之后,退回到己方防御塔的范围之内。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还没有放松警惕,提防着可能出现的偷袭。 “没人?…”一切风平浪静,这时候,他的心微微的松懈了下来,在下一波兵出现的时候,稍稍向前推进了一点。 刚刚准备回去。冷不防的,从他的身后,杀出了一只李白来。在距离他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对方的李白果断的用了技能将进酒,一段突刺,逼近了他,又一段突刺,从他控制的鲁班七号身上带出伤害的同时,还接近了他。 “唰唰唰。” 三剑,到第四剑的时候,李白出手的凌厉程度立刻小小提升了一下。 玩家控制着他的鲁班七号撒腿就跑,现在鲁班三号的等级,比李白多了一级,这却不会是他可以站着和李白硬怼的凭依。 “神来之笔!”李白不慌不忙,对于鲁班七号的逃跑,他没有去追,再次追加了一记伤害技能。 以他为中心点,青莲剑阵被演化了出来。这时候刚刚跑到边缘处,差一点要跑出剑圈之外的鲁班七号,再次吃了一波伤害,移动速度也变得缓慢了起来。 “草,这李白真狠!”玩家骂了一声,继续控制着鲁班七号逃跑,再他看来,对方用李白神来之笔技能的时机,完全是一个败笔,他选择了继续跑! 希望,就在前方!为了保证不被李白再一次追上来砍几剑的悲惨命运,他还使用了治疗术,给鲁班七号回了一下血,同时还驱散了神来之笔技能带来的短暂的减缓移动速度的减益效果。 治疗术的光芒刚刚闪现,又消褪了下去,逃出生天的欢喜刚刚升起,玩家在手机前面笑着的脸立刻凝滞住了。 在鲁班七号的前方出现了一只李白,挡在了必逃之路上面。 他意识到了自己究竟遗漏了什么,是技能,是李白的将进酒技能!这一招可进可退,可攻可守的技能! 一瞬间,玩家有了想要把手中手机砸了的冲动敢情他刚刚的心理活动,这么艰难的逃跑,还有这为此而生的喜悦,都是一场错觉? 眼看着控制的鲁班七号被李白杀死,他又将举起的手慢慢的放了下来。他不能生气,不能生气,游戏才刚刚开始,而且他的手机,还是新买的手机! “第一滴血!” 在随着响起的音乐声,他的手机屏幕上,出现了李白击杀鲁班七号的图像讯息。 远在泉水的庄周抬起头来,看着天边出现的大字,他又缓缓的低下了头去,双手抓着鲲,用力的向泉水之外拽去。 (本章完) 第8章 我一道剑气分分钟百万伤害 “啧,李白这家伙。”中路的周瑜眼中燃起了火焰来,不过他依旧十分的克制,注意着自己的走位。 他明白他究竟有多么爱小乔,可是对面的是妲己,他的对手是小妲己。在妲己的魅惑面前,对于小乔的爱是没有用的,该被魅惑的时候还是会被魅惑的,这是他用无数惨痛的教训得到的领悟。 在中路这种地方,你不能够出现任何的失误,尤其是面对着妲己这类的英雄,一旦被魅惑到,那么一套技能输出,耗血是十分严重的。当然,对面的妲己也十分的克制,不敢走上来,不敢太过于靠近兵线,怕被周瑜的技能消耗血量。 谁先踏错一步,谁先露出破绽,给对方找到机会,被杀死了,那么在没有其他路力量的支援下,被杀的那一方,到后面都会被压制住的。所谓优势累积,便是如此,先是一点,再继续积累,又像是滚雪球一般,疯狂的堆积起来。 你来我往之间,双方都多出了一股火气,越积越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开来至少现在很和谐,表面上如此。 下路则是从一开始,便陷入了争斗的漩涡当中,只不过到现在也没有人头进账罢了。小乔与王昭君配合十分的默契,再加上都有伤害技能,压得后羿都不敢轻易的露出头来。至于露娜…玩家曾经操控着她,突进到了王昭君的身边,然后,没有然后了。 幸亏后面还有后羿在掩护,否则根本回不来。如王昭君这种自带护盾的英雄,最让人觉得恶心的是如果你没有什么控制,持续输出的手段,击破她护盾的那一刹那,接下去两套技能砸来,该哭的变成了你。更别说还有一个控制技能,冰冻住敌人了,那她还可以拉开距离。 此刻,操作的露娜的玩家只想哭。不管他怎么突进用什么姿势,什么办法接近王昭君,都会被对方冷静的应对,再然后被打得满头包灰溜溜的跑回来。 他的对手实在是太过于冷静了,像是他所有的操作,所有的想法,都被对方给预知到了一般,再从容的进行应对。手机前的玩家知道,他想的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唯一能够解释清楚的,大概是他的对手是个高手,高手的风范从来都是这样子的。 但是,这他丫的只是白银青铜局啊,为什么要玩得这么累?为什么?啊?!使用回城技能让露娜回家回血的他,在技能施放的过程中,深深的思考着这个问题。 “啊对了。”手机面前的玩家突然的反应过来,留下后羿一个人不会有事吧?总感觉特别危险的样子? 手快速的在手机屏幕上敲击着,他打出了,“我回家,后羿你小心点。” 后羿没有回他,不过看到后羿往后退了退,他才放下了心来。 “你给我下来!” “你给我上来!” 上河道的野区,一道小坡将李白与达摩给隔绝开来了,这种地形是没有办法直接跨越过去的。所以李白在下面,达摩在上面,站在野区里面,竟多出了几分如同野餐一样和谐的气氛。 “你如果能够上来,我就让你嘿嘿嘿!”脚踢北海幼儿园在全体频道里面发出嘲讽。 看着下方的李白,他已经有了决定,四级的达摩,对上同样四级的李白,再怎么样他都是不会虚的! 既帅且白李太白:“我不上去,我就不上去,你这么丑,像我这种帅哥怎么会听你的话?再说了,你这么丑,看到你,我真的,没有什么出手的冲动啊!” 李白一动不动,不为所动,身为一名剑客,他怎么可能因为敌人的一句话去轻易的动摇! 脚踢北海幼儿园:“你丑!” 既帅且白李太白:“对!你丑!” “是你丑!”继续纠正着,脚踢北海幼儿园拿着手机的双手,都冒出了青筋来。 既帅且白李太白继续附和:“对对对,你很丑!没想到你这种人竟然还有这么老实的时候,说出这样诚恳的话来!” “你丑!” “你丑!” … 我靠这是什么鬼! 不管是操作鲁班七号的玩家,还是操作露娜后羿,妲己的玩家,此时都是一阵的目瞪口呆。什么鬼?他们看到了什么?看到了己方达摩和敌方李白,站在限制地形的两边对望,“亲切”,“友好”的交谈刷爆了整个聊天栏。 至于周瑜小乔与王昭君,不为所动,这样的李白他们早就免疫了。 “是是是,我丑,我丑。”北海幼儿园激怒之下,手指轻巧的在手机屏幕上跳跃着,再一点,新的文字已经发送了出去。 然后,他对着手机屏幕沉思半晌,果然,和敌人说话完全是多余的啊,就应该直接打他丫的! 既帅且白李太白:“对对对,好孩子你终于承认了。” “草!”怒骂了一声,北海幼儿园操控着达摩,一记真言-无相,立刻朝着李白打了过来,他现在不想说话,只想揍死这只讨厌的李白! 冲刺,穿越地形,达摩下来了之后,脚踢北海幼儿园突然的懵逼了,人呢,李白人呢?他的眼睛往上面一移,没错,李白站在了他刚刚待着的位置。 尼玛,这就是对上同样是位移英雄的悲哀啊! 真想小拳拳锤他的胸口,无奈,对方跑得实在太快啊! 脚踢北海幼儿园:“你给我下来!” “不下!”既帅且白李太白回复。 脚踢北海幼儿园嘲讽,“你实在是个孬种知道吗!像你这样的,真的,我必须承认,你丁丁短而且软,才会这么的怂吧!” “不不不不,这位兄台你肝火太盛,小心引火自燃。” “而且,我这是为你好啊,好孩子!要知道,我一剑下去,一道剑气分分钟百万伤害,我怕你承受不住!”既帅且白李太白诚恳的在聊天栏里面说道。 “尼玛!”脚踢幼儿园只想要吐出一口老血,他操作着达摩就走,不想要在这里和这只贼贱的李白纠缠。 “别走别走,叔叔有好东西要让你看一看!” “你看!分分钟百万伤害的剑气!” (本章完) 第9章 像我这么帅理应得到世界温柔对待 屏幕里面的字刚刚出现,脚踢北海幼儿园立刻便发现了李白再一次的来到了他操作的达摩的屁股后面。一剑跨越了地形,再一剑,撩过了达摩的身体,达摩的血量瞬间少了一百多点。 讲真,脚踢北海幼儿园玩了荣耀这么长的时间了,他所遭遇过的李白,不论什么时候,都透着一股凌厉劲。唯一现在遇到的这只李白,不论怎么看,他都觉得猥琐和阴险。 他的反应已经很快了,手指已经放在了大招的图框当中,一记真言-普度已经蓄势待发,要一拳超度李白。 什么剑气分分钟百万伤害,吹牛谁都会!他这一拳下去,李白可能会死。 但…人呢? 一阵懵逼过后,他才发现,刚刚突进到他身边的李白,又回到了山坡上头。如果不是那被消耗的血量现在还在缓慢的回复当中,脚踢北海幼儿园真的会以为刚刚的事情只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梦境。 快,实在是太快了。 这种操作,一点拖泥带水都没有,一击之后,立刻远离。也不管是不是还能够多a一下,多放一招技能。 他刚刚突如其来之下,再放技能要去打李白的时候,已经慢了。可如果对方的李白贪那么一下,想多放一套技能的话,他的达摩一拳轰出,肯定可以对李白带去一套伤害的。 “怎么样?叔叔的剑气怎么样?一般人可是见不到的,只有非常一般的人我才会对着他们用上这一招!”既帅且白李太白站在山坡上头,风吹过他,拂动了他的衣衫,猎猎作响。 高手寂寞,他现在,非常的寂寞! 玩家脚踢北海幼儿园额头上冒出了一脑门子的黑线。 “不能生气,不能生气。”他开始劝说着自己。 但这丝毫没有作用,他现在非常想要杀死李白,很想很想。不把李白干掉,他感觉自己下一刻都极有可能要爆炸了。 达摩跑到己方上路野区对着野怪挥动挥动双拳,一拳一拳,怒气不断促使着他的拳头带着最为强劲的力量。然而没有卵用,操作着达摩的脚踢北海幼儿园看着那逐渐消失的野怪尸体,心中的怒火一点都没有平息下来。 “小方,大刘,来帮我抓李白!今天晚上吃你们撸串!”脚踢北海幼儿园心中隐隐的抽疼,不过一想到李白死了之后的模样,撸个串算什么! “我要十串腰子。”中路的妲己立刻回道。 鲁班七号也附和着,“对对对,我也是要十串腰子。没办法,被李白气得肾疼,要好好补一补先。” 脚踢北海幼儿园一脸的黑人问号脸。话说,被李白气得肝疼的是他吧?!还有什么时候生气,连肾都会疼了啊! 想到了李白刚刚总总对他的嘲讽,一咬牙,脚踢北海幼儿园还是答应了下来。“好。只要把李白杀了,一切都好说!” 其实开局到现在,所用的时间不过是四分多钟罢了。乍看之下,四分多钟可能仅仅只是发个呆的时间,可在王者荣耀里面,能够发生的事情可就多了。 没错,四分多钟多后,一级的庄周还停留在泉水里面。还在时间刚刚向着五分钟迈进的时候,庄周终于说服了鲲,以等一下去新手训练营泡温泉为代价,如愿以偿的坐在了鲲的背上,朝着上路挺进。 庄周并非没有脚,不能够自己走去上路。只不过他知道,在这个世界里面,或者说是游戏的世界里面,他是与鲲形影不离的。要是徒步走出去,他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问题。 趁着庄周还没有到,上路的鲁班七号又收起钱来。对于鲁班七号这样的英雄,根本不需要用技能去收钱,只需要打出被动也就好了。似有疑虑,鲁班七号往往收完钱以后,立刻转头退到了距离防御塔不远处的地方,并不着急推塔。 他担心的并非庄周。以庄周现在的等级与装备,出来与他对线,与找死差不了多少。 李白又来了,躲藏在河道的草丛里面,从草丛内向外投射出去目光,暗中观察着。 鲁班七号他是必须遏制住的,否则中后期的话,只要让鲁班七号有一个输出的空间,那么他们这种阵容,很容易得跪。中路下路他也都不需要管,至少现在还不需要管,做为开黑专业退,其他人的游戏本领还不是庄周这种菜鸡能够比拟的。 上野,三叉交口处的草丛里面,同样有人在等待,隐藏着。 脚踢北海幼儿园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眼睛紧紧看着上路的情况,别看现在风平浪静,他却知道,李白肯定躲在了某个地方。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他的话,也不可能放任鲁班默默的收钱推线,再垒出神装来。 “老北,我来了。” 妲己在故意的踏错一步,被周瑜输出了一波,血量骤减之后,终于有了说得过去的理由消失。 “你说中路的周瑜会不会提示miss?”妲己问,还是有些不确定。 “应该不会。”脚踢北海幼儿园看了看妲己的血量,在对话框里面回复道。 正常情况下,有人到了妲己这样的血量的时候,都是会回家的。可妲己偏偏没有回家,出现在了这里,是很难被人看穿的。 “好了!小方,可以了,交给你了!” “好叻。” 鲁班七号再一次观察了周围情况后,离开了己方防御塔,朝着距离不远处菜鸡互啄的那些小兵跑去。 aaa。a了几下,打出被动来,前头的小兵被鲁班七号一扫而空,只有在最后面的炮车幸免于难。 鲁班七号站在了原地,似乎是在犹豫该不该上去打。在迟疑了一番之后,他终于跑了上去,开始打起炮车来。 “机会!”李白瞅见了机会,从草丛中跑了出来,跑出一段距离之后,果断的以“将进酒”技能为先手,突进到了鲁班的身边。 鲁班七号像是被吓坏了一样,亦或者是自信心膨胀,并没有跑,而是一发火箭,向着李白射了过来,还有一颗手雷,原地落下。 “不对劲!”李白感觉到了不对劲,想要用“将进酒”的二段技能突走的时候,已经晚了。 在他的身后,妲己出现,粉红色的心,向着李白飘了过来。 “魅惑!” 在妲己的身旁,达摩冲出。 “真言-无相。”他的拳头击打在李白的身上,将李白往后击飞了一段距离。 “真言-明王。”接上技能,五次快速的拳头的朝前击打,拳拳到肉,伴随着一连串的伤害。 李白的血量瞬间被清空了一大截,当他从魅惑的状态中脱离出来了之后,一个更大的拳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真言-普渡!” 一拳,李白被一拳打了出去,再也没有动了。他的视角,开始变得灰暗了起来。 “达摩击杀李白!” 直到以灵魂状态漂浮之后,李白都是有一些迷惑的,他明明什么都没有做,莫名其妙的对面的三个敌人专门就来针对他了。 为什么像他这样帅的男子不能够得到世界温柔的对待?李白陷进了沉思当中,等到他复活了以后,重回多彩世界,他才明白。 他,肯定是帅爆了!才会遭受到这种暴力的对待。 哼,嫉妒! (本章完) 第10章 姗姗来迟并不是迟到 从总部泉水,到上路的第一座防御塔那里,对于许多在手机面前玩着游戏的玩家们来说,这都不是一段称得上长的距离。只需要用手指那么一移,再等上个近十秒中,控制的英雄也就出现在了防御塔附近了。 对于庄周来说,他用的时间,其实与这些玩家差不了多少。唯一的不同,是庄周随着在游戏里面度过的时间,逐渐发掘出了在梦境当中成为的那少年的记忆,才知道的。 这个世界,对于如那少年一样的人来说,真的只是一个游戏。不管是看到的,触摸到的,都与现在他所置身的截然不同。 用一句梦境中他知晓的话来说,那些人玩的是一个平面游戏,他则是置身于全息模拟的环境之中。 一路上看到的树,道路旁边的碎石,以及天空中传来的鸟儿翅膀的扑扇,一声声清脆的鸣叫声。这完全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如果庄周没有那穿梭于各种各样梦境之中的能力的话,他大概也只会认为这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那些与记忆完全格格不入,现在庄周最为真实的观感,都在提醒着庄周,他所置身的世界,或许只是一个更高纬度生物的游乐场罢了。 更高纬度?应该是这样说的吧,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 拉长了的尖啸声,拉长了的尾音,从道路尽头处出现,并以飞快的速度接近了庄周。 “轰!” 来不及反应的庄周,被飞来的火箭直接命中。硝烟猛然腾起,将他整个人都包裹在了里头,显得有一些灰头土脸的。 “咦?这货出来了啊?”借助火箭命中目标所打出来的一瞬间的视野,操作鲁班七号的玩家发现了庄周的踪迹。 他开始摩拳擦掌起来,对于庄周,他其实并不放在心上。现在的这个时候,庄周出来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的作用了,不管是等级差距,还是装备差距,都足够让他将这只庄周碾压成为粉尘。 是啊,粉尘。 当鲲带着庄周从硝烟中冲出来的时候,刺鼻的粉尘味道,依旧还在庄周的鼻间缠绕着。再看他的血量,已经下降了一大截,触目惊心。 按照这伤害来说,只需要再中四发,基本上也差不了多少了。 “差距啊。”坐在鲲上面的庄周慨然长叹,要不是小鲲这家伙的话,他现在也不可能这么的惨,估计正和鲁班七号在上路有来有往,打个火热呢。 不过还好,他还有机会,只要小心一点,不要被鲁班七号抓住机会突突死,将差距拉得更大的话,他是可以努力的追上经济差的。 庄周伸出去,准备拍鲲的头的手,停住了。他突然想到,要是这一拍之下,鲲突然停住不动了他该怎么办?于是改拍为抚,庄周的手掌轻轻的抚摸过了鲲的头。 ??? 鲲不知道庄周为什么这时候要抚摸他的头,它摆了摆鱼尾,确实挺舒服的。 庄周的耳边又出现了尖啸,视野里面,再次出现了火箭的踪迹。这时候早有提防的他,让鲲朝着旁边一躲,与火箭擦肩而过。否则再中一发,真的是有一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意味存在这里头。 到了。 庄周来到上路一塔的时候,小兵们已经冲上来到了防御塔的攻击范围之内,向着防御塔发动了抵死冲锋。防御塔也开始闪烁起了光芒,随着能量的汇聚,一道光束,向着第一只跑攻击范围的小兵打去。 看来这一幕,上路的塔已经经历过许多遍了。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将这些小兵杀死,击退这些进攻,可是防御塔也出现了破损,一整段的血量空缺出了一块来。 大概防御塔现在会说话,能说话的话,此刻一连串的骂声估计将庄周给覆盖住了。在它漫长的防守生涯中,经历了无数次被摧毁,无数次又出现守护着英雄以及背后的大本营,最怕的,是庄周这种挂机党。 它是塔没错,可谁说塔就一定不需要别人的保护啊!他也有一颗少女心,想要被人守护,被捧在手心里面爱护的啊! 庄周凝视着防御塔,似乎是听见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听见。起手,一只只的蝴蝶,从他的手中被幻化出来,晶莹透明,蝶翅有星光点点,流散四溢。 “化蝶!” 蝴蝶们朝着前方冲出,在一刹那间没有了那股自在安宁的氛围,转而多出了几分肃杀的气息来。扑击到了那些小兵的身上,又继续朝后冲出,这才蝶影轻翩,消失得无影无踪。 作为庄周的伤害技能之一,现在的化蝶虽然只有一级,对于那些小兵造成的伤害也是可观的伤害了。 对于庄周这种裸红水晶出门,又挂机了四五分钟的英雄来说,对那被无情抛弃,迎接了敌方小兵无情炮火洗礼的防御塔来说。有,总比没有的好。 至少你看见那些小兵的血量下降,心中总有一丝安慰存在的吧… 鲁班七号躲在自家的防御塔里面,借助着己方小兵的视野,又是一发火箭弹朝着庄周打了过去。他可不敢跑过去压线,即使那样做可以有效的压制住庄周,还有机会把庄周打残,或者把他打死,他也不敢去。 默默的看了一眼聊天框里面那对全体发送的消失,这玩家总感觉膈应得慌,总觉得李白在某个阴暗的角落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遇上这么一个李白,他表示真的十分有压力,尤其对方还是嘴炮满级。 “我靠,躲开了?”看着火箭弹再次擦着庄周掠过,玩家不由得骂出声音来。 除了第一发随手一放,中了庄周一下之后,接下来的第二发,第三发的火箭弹,都被庄周成功的躲过去了。他真的看不出来,这究竟是操作的原因,还是运气的原因。 不过庄周这时候才出来,已经晚了!有了几分钟的优势时间,他可真的不虚这挂机的庄周! (本章完) 第11章 放开那个妲己,让我来! 中路,燃烧的炼狱,在双方小兵交战着的位置,一片火区蔓延,给站在其上的敌方小兵,带来了阵阵的热意,以及一下下跳动的伤害。 三级的流火之矢,加上周瑜回家出的圣杯,还有半成品的回响法杖,伤害已经足够可观。再加上圣杯的回蓝加成,他都可以在每一波兵到来的时候,打出一发流火之矢。 流火之矢这种技能最为恶心的一点是在释放的区域,会留下一片存在8秒的火区,每0.5秒对踏进火区的敌方单位造成伤害。这在无形中,会挤压敌方英雄的活动空间,影响到他的补兵,提高获取经济的难度。 你过去吧,还要绕开火区,可能一下稍稍的偏移,那只小兵的钱就收不到了。要是过去吧,又要从火区上面过,燃烧的伤害即使不多,累积下来也是足够让人畏惧了。 操作妲己的大刘感觉到了一丝丝的蛋疼,与他从前遇到的周瑜不同,这只周瑜火区卡的位置十分的刁钻,正好出现在必经之路上面。他刚刚为了吃钱和经验,小小的绕了一圈,从火区边缘走过,可一发流火之矢过后,让他恨得牙痒痒的。 尼玛,感情他就是上来吃这发技能的? 担心周瑜再一阵东风连套技能,他又跑回去了。是的,是分委屈的踏过火区,连吃了两个伤害,回到了刚刚站着的位置。 不管怎么说来,这样的周瑜实在让人浑身觉得不得劲,死死的卡住了你的节奏。他现在根本是进退不得,要找机会魅惑住周瑜,可还没有等他靠近,对方一记流火之矢送过来后逃之夭夭,你不仅无可奈何,还得硬吃一下伤害。 放着不管吧,现在他与周瑜,已经有了经济上的差距了。再继续被这样拉下去,他的经济肯定是比不上周瑜的,还很有可能在周瑜第二次回家更新装备出来后,被他抓机会一波输出死。 面对这样的周瑜,他已经感觉到了棘手,于是开始叫起了帮手来。 周瑜计算着消耗的蓝量,面无表情的看着远处的妲己,他的流火之矢大部分放着的范围,都是在兵线后面一点的位置。否则用来清兵,根本不实际,更加达不到制压对方经济的目的。 如果小兵被小兵杀死,或者被其他英雄杀死,被防御塔杀死,只要你在距离不远的地方,都是可以收到钱的。想要压对面的经济,只能够靠不断的挤压他的活动空间,再让尽可能多的敌方小兵,死在我方小兵的手中。 否则要是一波兵无损冲到敌人的塔下去,虽然可以给敌方的防御塔带去一点微不足道的伤害,可敌人的等于全收到了这一波的经济。 身为一名谋士,周瑜计算得十分的清楚,以他的能力来说,这种小战场实在是太过简单了。现在之所以手中还没有任何的一个人头,全在于对面的妲己是一个猥琐之辈,十分的在意自身的血量,一看到血量到达一条警戒线的时候,立刻缩了回去。 “我到了。”操控达摩的脚踢北海幼儿园来到了靠近中路的下河道的草丛里面,他没有选择动手,准备等妲己一起来搞死周瑜。 小地图上面,妲己的信号闪烁着。 在又一波兵出来的时候,妲己又跟着这一波兵跑了出来。毫无疑问,迎接她的,又是一波流火之矢,一波带着火焰的箭雨冲天降下,落在了妲己的前方。 妲己没有踏进覆盖着火焰的区域,她绕了一个圈,又准备上前来吃钱。 周瑜再度释放流火之矢,迎头朝着妲己落下。 妲己不闪不避,硬吃了这套技能后,继续朝着周瑜冲了过来。 周瑜的眉头在这一瞬间微皱了起来,这一下皱眉,真的会使许多女人在看到他的时候,不由得有一种想要去抚慰他的冲动。作为一个帅哥来说,周瑜所到达的高度是其他人所不能够比拟的。 轻笑,妲己的前进出乎周瑜的意料之外,却在他的预料当中。结合刚刚妲己的一系列表现,他也能够猜想得出来,肯定是达摩到了。 但,那又如何? 退后了几步,迎着从草丛当中跑出来,一记真言-无相冲到他面前的达摩,周瑜储蓄的最后一道流火之矢立刻朝着近前释放下去。再紧接着,东风浩荡,刮起的东风将达摩朝后击退了一段距离,带起的火焰随风而长,甚至蔓延到了达摩的脚下土地。 世人都只道诸葛亮借东风,却不知道为将者,当晓天时,明地理,通人和。赤壁之战中,那东风可不是谁借来的,只不过是他周瑜,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恰好”遇上了东风罢了。 连续两个技能过后,周瑜也向下移动了一段距离,达摩与妲己,正好都在他面前的扇形范围之内。这也是周瑜特意将达摩给击退的原因,不只是因为达摩的击退与控制的技能,也因为,他想要把两个人都留下来! 大招:烽火赤壁! 一片火焰,席卷开去,肆意而狂野。在经过火区的时候,更是带出了火风来,将那风,都给燃烧成了火焰,使火区中的火焰,越加的沸腾。 一套技能下去,挡在最前头的达摩,血量已经到了危险的境地。妲己也是一样,本身血量又不多,为了吸引住周瑜,还自己卖血。现在经过周瑜大招一烧,她已经到了残血的状态了。 跑?不跑? 两个选择迅速在脑中过了一遍,最终达摩与妲己还是没有选择撤退。原因不是别的,是现在的周瑜,已经没有技能了! 此刻,正当他们怀抱希望,想要再靠近周瑜一步,好将他揽到技能范围之中的时候,聊天框里面的一条消息,却让他们的心凉了半截,转头就跑。 既帅且白李太白:“放开那个妲己,让我来!” “这个人头狗!”暗骂一声,周瑜连忙冲上前去,普a攻击落在了后面的达摩身上。 他靠着普a,触发被动效果的话,那也是可以带来大额的伤害的。更重要的是,人是他凭实力打成残血的,人头怎么可以让李白来收割! 在上方河道旁临近野区森林的小道上,李白的身影突然的出现,剑化冷光,朝着妲己刺去。 “将进酒!” (本章完) 第12章 辣手摧花人头狗 李白满心欢喜,之前被抓杀回家的时候,他感受到了这个世界对于他极大的恶意。等到再出来,刷了一波野之后,来到中路的时候,等待他的,是如此让人心动的一幕。 对于世界的怨怼,已经变得十分浅淡了。李白明白,颜值即是正义,颜值即是天命!像他这么帅,又飘逸,又有才华的男子,果然世界还是十分爱戴他的。 他还知道,许多妹子都喜欢玩他。哦不对不对,堂堂的青莲居士怎么可以被别人亵玩?哪怕是大美女也不行!应该说是有很多妹子被他吸引,被他的样貌,才华,剑术吸引,才会选择他进入战场! 作为一名出场率很高的英雄,李白深深的觉得他的曝光率实在太高了,应该给其他人留下一点机会才是。不过他也知道,他的魅力对于妹子,汉子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不可阻挡。 妹子想拥有他,汉子想成为他。但,不是所有的李白都是李白,有人模仿他的脸,有人模仿他的装扮,他们通通都不可能变成他! 世界刚刚被杀了一次之后,立刻送来这么一份大礼包来抚慰他受伤的心灵,那他只有却之不恭了! 突进! 突进! 妲己那娇小,又有着玲珑曲线的身躯,已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距离只有几步了。随风飘摇的腰肢,仿佛扭一下就会断折,让人不由得为此担心。还有那挺翘的翘臀,一扭一扭,总是能够在不经意之间挑起男人心中原始的欲望。 问题是,李白现在心里面毫无欲望可言。他的确是个男人,货真价实的男人,可他现在心里面毫无任何香艳的念头。唯一呈现在他脑海中的,是庄周的鲲,扑上去怒拍妲己屁股,将娇媚可爱的妲己一尾巴击飞出去的场景。 李白“哈哈哈”笑了起来,这笑声传不进那些玩家的耳朵里面,他也没有顾忌。 脚一顿,李白准备接上一招技能,拿走妲己的人头。他的大招青莲剑歌是用不了的,大招的前置条件是必须普a敌人四下,进入侠客行的状态才能够解封大招。 换成不在这个世界里面,李白有一百种办法杀死现在的妲己,可是现在他手里面的三个技能,一个三段位移的将进酒已经到了第三段,一用会回到原点,还有一个是无法解封的大招。 真是让人有些忧郁,不过还好,他还有一招神来之笔。 脚一顿,李白停了下来,长剑斜指,神来之笔已经就绪。 突然,他的旁边多出了一道身影,达摩出现。狠狠的一记真言-普渡,打在了李白的身上。 不仅击飞了李白,同时还将他击退到了地形的边缘,使他陷入了眩晕的状态中! 原来脚踢北海幼儿园是打算跑的,不管妲己直接离开,可是在看见李白后,他完全放弃了刚刚的想法!揍,揍他丫的,哪怕是人头被周瑜收了他也无所谓,只要不让李白拿了就好。 达摩飞起朝着李白再度踹了过去,这是真言-普渡的二段技能,在将敌人打到地形边缘使其陷入晕眩状态中,还可以持续输出一下。 李白眼睁睁的看着血量又掉下了一截,虽然他陷入眩晕状态里面,动不了的只是他的身体,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还是可以清晰感知得到的。 “灵魂冲击!” 妲己这个时候也回过了身来,一道灵魂冲击朝着李白打来,正中李白。 抓住机会输出才是硬道理,两个人打出的三连技能,已经让李白血量掉了一大截,到了危险的地步。 因为不管是达摩,还是妲己,身上都还有技能留存着,只需要再输出一波,便会将李白带走。 这时候,周瑜赶到,流火之矢每十秒可以积蓄一次,距离到他最开始释放流火之矢的时间,也恰好超过了十秒钟。 起手,火焰箭矢向着妲己站着的位置轰击下去,一支支的火箭带着冰冷至极的绝杀之意,倾泻。瞬间,妲己所剩无几的血量被清空,直接死亡。 “周瑜击杀妲己!” 周瑜不停,继续朝前几步,普a落在了达摩的身上,加上之前打的那几下,触发出了被动,达摩的身上有火焰燃烧,向着身体的各个部位蔓延。 “草!”脚踢北海幼儿园骂了一声,他控制的达摩正向着李白挥动拳头,一下一下带出伤害。 要是妲己现在还在的话,李白已经死了,几乎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是妲己死了,周瑜又跟了上来,对于他来说,究竟能不能击杀李白都是一个问题。 可他根本不想退啊,不想放弃这个杀李白的机会,只要有一点可能,他也必须要把李白给锤死!况且达摩的被动,还是可以累加防御的,现在周瑜身上也是空技能的状态,普a加上状态燃烧想要杀死他都还需要一段时间。 锤!一拳打下去,李白的血量又掉了。只可惜达摩的攻击速度不能够更快一点,看得他实在有一些着急。 “可恶!”李白满腔的怒火,从眩晕状态中脱离了出来厚,立刻倾泻出来。 他的人头,还被揪住打了这么多下,他李白不要面子的啊!这个死达摩,看来他还是下的手太轻了,没能够让达摩长记性! “神来之笔。” 以身化剑,身体周遭形成剑域,剑气蔓延。之前的怒火,在此刻已经变成了冰冷,只剩下了一颗纯粹的剑心,杀死敌人的剑心。 李白仿佛已经看到了达摩死在他的剑气下面了。 异变突生,一阵风掠过他的剑域,将达摩朝后推去,送进了妲己死亡后还继续存在的火海里面。 达摩身上的伤害又跳动了起来,周瑜在召出东风将他推离后追在的一记普a,那颗小小的火球,也在这时候落在了达摩的身上。 “周瑜击杀达摩!” “双杀!” 从技能状态脱离了出来的李白,一下子跑到了周瑜的面前,噼里啪啦一顿臭骂。 “周瑜你这个辣手摧花的人头狗!妲己那么可爱,娇弱,你竟然也舍得下手!我真是看错你了!” “我好心好意来帮你,你竟然如此忘恩负义,狼子野心,残忍无情,大逆不道,一个人头也不留给我!” 周瑜的手颤抖着,指尖“啪嗒”一声,一朵小小的火焰冒了出来。 他快忍不住了,如果不是队友不能够互相伤害的话,现在他肯定用当年曾经火烧赤壁的火焰来给李白烤个火。 什么叫做辣手摧花人头狗?你李白才是好吗!刚刚是谁饿虎扑食,朝着妲己杀了过去的?还娇弱可爱,你眼里面有这两个词么? 还有那些成语都是什么鬼?成语不能乱用的好吗,明明抢人头的是你最后怎么全部都是我的锅? 果然,自从进了这个世界之后,李白这家伙的自我都不知道被放飞到哪里去了。 (本章完) 第13章 秀恩爱一般死得快 “看来今天你是打算和我李太白过不去了?”李白面色不善。 周瑜淡淡笑着,回答道:“那又如何?” 两人之间一片肃杀,厚重的气势更在彼此的纠缠,碰撞。当然这只有他们两个人可以感受到,将视野移到中路来的玩家是怎么都感受不到的,他们只会对于李白和周瑜还傻傻站在中路感觉到疑惑。 剑仙剑仙,剑乃杀伐之器,剑中之仙,都是杀人无算,才可称仙。由是李白身上的气势,是一股锐利无比的,带着锋锐剑意的气势,无坚不摧。 周瑜也不差,作为在赤壁之战里面,将曹操的百万大军烧得没有剩下多少之人。他的气势,侵略如火,像火一般肆意,张狂,无孔不入。 乔乔:“公瑾哥哥,你好胖胖哦!” “算了算了,今天不和你一般计较。”李白挥挥手,钻进了草丛里面,他现在的血量不多,但足够刷一波野再回家。 哼,他李白可不是什么傻子。双拳难敌四手,在周瑜还有一个小乔的情况下,过过嘴瘾是讨不了好的。 他不是怕争辩,口才无敌的他,哪里怕与谁口头争锋?问题是,女人一般可不会管你这些,等一下结束了,分分钟跑到你家里拆家你信不信? 还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带着俩,组团来刷你。人民战争的海洋,他已经经历过许多遍了,再也经受不起了。 火烧单身狗:“必须的!” 周瑜放任英雄自己攻击,开始与小乔在聊天框里面聊起天来,他并没有注意到,消息一直发送出去的都是全体可见的状态。不过哪怕是注意到了,周瑜也不会在意,他更加在意的是及时回复小乔的消息。 “可恶,看来他们还是一起的啊!”操作后羿的玩家在队伍里面语音频道说道,颇有些咬牙切齿。 “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竟然如此光明正大的秀恩爱,简直让人不能忍!”用露娜的玩家也是一个男的,从他的语音里面都可以听到咬牙切齿的细微声音。 “游戏体验极差” 鲁班七号的玩家小方也发话了,对于在游戏里面秀恩爱,不顾其他人游戏体验的玩家,他一向都是无比厌恶的。更重要的是,他是一只单身狗,平日里面,只有左姑娘,右姑娘的陪伴,他怎么可能忍? 是单身狗就忍不了啊?! “干他!”脚踢北海幼儿园发话。 “对!干!绝对不能任由情侣党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让他们尝试一下火焰汹涌,被火焰吞噬,淹没的滋味吧!”大刘颇有些慷慨激昂,如同吹响了圣战的号角! 是时候该展现一下单身狗令人震撼的力量了,必须要洗净这个污浊的尘世,把那些因为爱联系到一起的男女,彻底的拆散开来,让他们领悟何为幸福的真谛,投入单身狗的大军中来。只要你是一名单身狗,那么也就有义务,有这个必要,让那些迷路的男女迷途知返,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露娜,你回家,等一下去中路,下路交给我就行。等一下我会用大招远程支援你们的。”用后羿的玩家说道。 他很想亲自参与击杀周瑜的行动中去,可是一旦他也离开,那么势必会让周瑜警惕。想了想,他还是按捺下心里面的迫切,决定到时候送周瑜一发穿云箭,让他上天。 小方也说道:“我也是,到时候用技能支援你们,也不能下去了。上路这只庄周很贼,我要是离开的话,让他经济得到恢复那就惨了。” “放心,交给我们了!有你们的信念在背后,周瑜是必死无疑的!”脚踢北海幼儿园说得铿锵有力,带着浓厚的自信。 像他们这种单身狗,每个人都是fff团的团员,默契十足。在面对着情侣带来的伤害的时候,更会爆发出不一样的力量来,得到强力的加成。 小小的一个周瑜算什么?!哪怕是神,只要在他们面前秀恩爱,也杀给你看!还火烧单身狗,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单身狗去烧别人的时候,不会有被人烧的时候! 周瑜对此一无所觉,在回家出了一下装备后,他又来到了中路,与妲己对起线来。他所要做的,是牢牢的保持住优势,将妲己压制到死。 流火之矢出手,落下,留下火区,开始继续着之前的卡经济的策略。注视着对面的妲己,周瑜在寻找能够将她击杀的机会,现在装备的差距已经使他面对起妲己来有了一定的优势了。 稍稍站位靠前了一点,看着妲己又有异动的架势,再一发流火之矢,将妲己前行的道路给封阻住了。 冷不丁的,周瑜看到了小地图上面,他的背后出现的那个达摩的图标。他立刻回过身去,一记东风浩荡,将达摩向后推开。他立刻向着上面的草丛跑去,妲己已经越过火区了,只要被控制到,他是必死无疑的! 刚刚接近草丛,快要钻进去的时候,周瑜的心凉了。在他面前,钻出了一只露娜来,一次普攻之后,露娜立刻冲锋到了他的身边。 一愣,从小地图上面出现的一枝箭,射了过来,命中了他,直接让他陷进了眩晕的状态中。再紧接着,又一发火箭,落在了他的头上,一阵轰鸣,爆炸开来,周瑜的血量猛的降了一截。 “这是怎么回事?”周瑜心知已经凉凉,也不动了,任由对面的英雄将他击杀。 直到死了之后,以灵魂状态出现,他都是满心迷惑的。为什么会这样子?杀他用得着这么多人么?几乎是五个人一起参与啊,他究竟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了? 周瑜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他当然不会知道,在某个世界里面,单身狗作为传奇生物的力量。更为可怕的是,不管是哪只单身狗,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组织,拥有无数身披黑袍手拿火把的同志。 在他们的面前,不管你是谁,只要是情侣,最终都会被碾压过去,架到火堆上头,烧成灰烬。 (本章完) 第14章 单身有力量 “公瑾哥哥!” 小乔看到周瑜死了,感到万分的惊愕,她根本没有想到,刚刚夸奖完她的公瑾哥哥,她的公瑾哥哥过了没多久就被击杀了。 看着视野一侧,代表着周瑜的头像框变得灰暗,小乔心中突然涌动出了一股力量。 不可饶恕!真的不可饶恕!哪怕在这里死亡,不是真的死亡,也不会有痛苦,可愤怒,还是占据了小乔的内心。 他们竟然敢,竟然敢这样对待他的公瑾哥哥! 蓦然间,小乔脑海里面,记起了和周瑜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天。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他和周瑜一起在峡谷里面游玩,在中路那条小河旁边戏着水花。那个时候,她还去山坡上采了很多的花,跑来想要让周瑜帮她编织成为花环。 他们原以为这是个平和安详的世界,可是却被现实击打了个粉碎。等到小乔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周瑜被围杀的一幕,周瑜在她面前倒了下去。 那群人还不罢休,又向着她扑了过来,最终,她也死了。 那些人还喊着她无法理解的话,像什么。 “圣战圣战!” “污浊的尘世是时候清理一波了,让我心中的火焰,将这一切尽皆驱逐吧。” “情侣不散,我心不死!” 一连串之类的话。 原来在听过来到这个世界的同伴,讲起这个世界的许多趣闻的时候,小乔那个时候还不肯相信有对于情侣有如此仇恨的人存在。可当她自己亲身经历了一回之后,才终于确信。 原来真的有人要让她和公瑾哥哥分开,想要拆散他们! 那么你们…全部都给我去死吧! Σ(っ°Д°;)っ 王昭君被身旁那团燃烧的火焰给吓得回过了头来,现在的小乔在她的眼睛里面,完全变成了一团火焰的化身。她操控的冰雪之力,对此尤为敏感。 所感知到的小乔心中的那团火,带着浓郁的毁灭气息,几近可以焚烧一切。 王昭君的眼睛都有一些发酸了,想要流下眼泪来,再看下去,她的眼皮子也会控制不住的跳动起来。 她回过了头来,结果眼前一道身影飞掠,小乔已经朝着躲在后面的后羿冲了过去。 乔乔:“单身狗受死!” 这个昭君不太冷:“Σ(っ°Д°;)っ。” 王昭君连忙跟了上去,以免出现什么意外的情况。 “什么鬼!”操控后羿的玩家被吓了一跳。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坐在床上的他,竟然感觉到了一阵冰凉,身体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颤。 看着飞过来的扇子,他连忙操控着后羿向后一缩,躲开了小乔的技能攻击。对于现在的这只小乔,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和之前的小乔不一样了,似乎变得更加杀气腾腾的样子了!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他干脆也不让后羿出去外面收兵了,直接站在防御塔的旁边,不得不说这样真的挺让人有安全感的。 可是,看着站在防御塔攻击范围之外虎视眈眈的小乔,这安全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减弱很多了。虽然明知道小乔不能够强行越塔来杀人,可他还是虚! 手指飞快的在手机上敲打着,别的事情他做不了,叫叫支援还不能做么?情侣得愤怒算什么,身为一名单身狗,要有觉悟,随时呼叫大军的觉悟啊! 什么叫单身狗? 虽然你只有一个人,比起情侣来是名符其实的单身狗。可是,在世界上大大小小的地方,游戏里面,都有志同道合的伙伴。 一对情侣两个人,可他们,是无数的同志!属于单身狗的优势,便是人多势众,他现在也要发挥出这一种优势出来,呼朋唤友! 人多势众,从来都不会只是一句空话。人多欺负人少,以多大少,群众的海洋淹没一切,自古以来也是被认可的策略! “来了!” 露娜和达摩正在快速朝着下路接近当中,一方的同志被情侣伤害了,八方的同志便会迅速来援。杀了周瑜也还不够,明显没能起到教育作用,他们于是将目光瞄准在了小乔的身上。 所谓教育,是杀,杀得操控周瑜和小乔的那对情侣不敢再秀恩爱!来一次杀一次,来一双杀一双,杀得让他们恐惧,害怕,不敢再在游戏里面走到一起。 “小乔,该走了,这样堵着也不是事,对面很快会来人呢!”王昭君在旁边劝解着小乔。 她其实很不想开口说话的,可是现在这情况,如果不赶快把小乔劝回去,那么死在这里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虽然在这里死亡算不得什么事情,可战斗,不管大小,不管真实虚假,总归要全力以赴的不是么? 或许有时候你会认为这是在娱乐,不以为然,可只要有一个队友还在奋战,认真战斗着,那么你也得奉陪到底!无关其他,这是一种态度。 小乔回头看了一眼王昭君,没有说话,技能冷却时间好了之后,回过头去,手中扇子一扇,扇影朝着后羿飞了过去。 没有打中,后羿站得那么远,完全不在她的技能范围之内。小乔这样做更像是在泄愤,示威,她心中还存有最基本的理智,没有冲进防御塔里面去向后羿发动攻击。 “恋爱中的女人(?o?o?)!”王昭君抚额,一阵无语。小乔现在根本听不进去她的话,这让王昭君十分的感叹。 在泉水里面,复活时间还只剩下五秒的周瑜,把他的视野定在了小乔那边。在看到小乔一系列的表现之后,他也十分的感动,不过他还是在队内聊天里面迅速的说道。 “小乔,回来,我没事。” “好的。” 看见小乔乖乖的走了回来,王昭君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个颜表情,“Σ(っ°Д°;)っ。” 敢情她刚刚废了那么一句话,还有那一些担心都是白担心的了?嘁,真是搞不懂恋爱中的男女,她反正也不想懂。 这种麻烦事谁爱懂谁去懂去,她觉得只有自己一个人也非常有力量(???_??)?! (本章完) 第15章 是时候把歪了的剧情拉回来了 游戏进行到这里,场上的人头总共才五个而已,双方的差距其实并不大,可以说十分的小。在这种快节奏的游戏里面,这一种进度算是慢的了非常的慢。 李白一方三个人头,一个是李白拿的,另外的两个在周瑜的身上。对面的人头与他们相差只有一个,两个人头还都是拿的有人头数的李白和周瑜两个人。 用老司机的话来说,这太克制了,打得实在是太过于克制了。换成是其他普通的对局来说,现在都已经彼此把对方打出狗脑子了,不会出现这种双方都是人头寡寡的局面。 这一切也都并非不是没有原因的,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脚踢北海幼儿园觉得一向奔放的他,今天太过于异常了,打得很猥琐。也不知道是因为对面给他的压力,还是晚上还要请吃撸串的压力。 这一局要是赢不了,他总觉得很亏啊,亏死了都。现在一想,他之前还是太过于冲动了,不过一个李白罢了,他花一顿串的钱去杀李白,是不是傻?怎么看对面的李白都不值那个价钱! “话说李白呢?”在小地图上搜寻了一圈,脚踢北海幼儿园并没有发现李白的踪影,再看看各路的情况,猥琐成狗!没有任何机会的他,只好再度向野区挺进,杀野怪赚经济。 双方三路的一塔也都互有损伤,这里面损伤得最严重的,是庄周所在的上路的塔,现在已经摇摇欲坠了。 当控制着鲁班七号的玩家看着兵线推进去的时候,他其实是有一种躁郁感存在的。如果不是因为担心那神出鬼没,又特别贱的李白出现的话,防御塔早在他的攻击下成为废墟了。 现在他虽然没有发现李白在哪里,可或许,李白正在暗处偷偷的观察着他,准备等到他一个放松之后,再杀出来。 “咕噜噜。”李白拿着大酒葫芦,仰头喝着酒,十分的欢畅。 在他的脚下,野怪的尸体渐渐的消失不见。 这是他为什么喜欢来这里的原因,十分的简单,因为有怎么喝都喝不完的酒,并且这酒还不要钱!这个原因已经足够抵得上其他的东西了,反正李白也不在乎其他的方面,只要能够有酒喝就行。 不胜人间一场醉。有时候人生吧,那么稀里糊涂的过去了,到最后也是稀里糊涂的。和你喝醉了酒一样,一醉,眼一闭,一醒,眼再一睁,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什么忧愁都忘掉。 酒中有真滋味,这才是李白为什么会那么喜欢喝酒的原因。 非是他是个酒鬼,实在是人生对于现在的李白来说,着实无趣了一点,大部分的时候都需要用酒来滋润滋润。 扁鹊也说,照他这个喝酒的量持续下去,很快会死在酒上面。可惜的是李白并不知道很快是多快,反正他现在还活蹦乱跳的,完全没有什么问题。管他的呢,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他虽然没有金樽,可还有月亮不是。 对影都还可以成三人。 摇晃着酒葫芦,又是仰头一口,酒液入喉,李白脸上浮现满足之色。 他确实很想知道如他这种剑仙之流什么时候会死,直到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才知道死法有各式各样的,还能够花样作死。哪怕他真的死了,在这个世界上,依旧会有无数个他在战斗,在死亡,又再度的重生,继续永无止尽的战斗。 可他们都不是李白,真正的李白不动手的时候绝对不会动手,他更喜欢喝酒。 整天打打杀杀的,冤冤相报何时了?人头拿得再多又有什么用?不过的确是挺爽的,只要不被人杀死,这种爽快赶还可以遗留得很久。 一边喝酒,李白一边盯着上路的情况。 虽然说庄周还是一只菜鸡,在李白眼中已经很不错了,至少要比程咬金强。程咬金那家伙,不管是多劣势,都是敢于出去怼,送人头的那一种。 跟他们组队还好,能和程咬金呆一起的,基本也算是十分熟悉程咬金,对于程咬金这种浪货有所免疫。有些时候如果和程咬金开黑,双人黑的那一种,遇上匹配来的那种队友,最终会演变成为骂战,程咬金以一敌三的那一种, 有时候李白都会怀疑,当年诸葛亮要是舌辩群儒的时候,在阵前骂王朗的时候,遇上了程咬金会怎么样。只怕,吐血,哑口无言的要换成诸葛亮才是。 寂寞如雪啊,李白想想还没有进入到这里,没有和程咬金开黑的那些日子,他也是翩翩一剑仙。结果遇上了程咬金,和这个世界里面那些个玩家的唇枪舌剑之后,他的剑术终于超脱到了另一种程度,杀人不用剑,唰贱的那一种。 挠挠头,现在没有雪,不过好歹还有头皮屑飘落,还可以把它当成雪。 寂寞,人生寂寞,如雪,如头皮屑。不管什么时候,寂寞总是无孔不入,不管把你的头发打理得再好,也总会有头皮屑出现。 李白虽然把庄周单独放上路,却不是完全不管了。按照他们这边的阵容来说,缺少一个耐揍,挨打的那一个,庄周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再加上对面的阵容其实也有几只是有强控技能存在的,随之庄周的定位也变成核心定位了。 况且庄周也做得很不错,李白在杀野怪的时候,关注着上路的情况。庄周虽然被压得很惨,可基本的经济收入还是可以保持的,更加没有让鲁班七号拿到什么人头。 稳。 李白只有这一个字可以评价,稳如老狗,稳如泰山。真的,李白看到庄周这样子对线的时候,不相信这才是庄周第一次进入这个世界。 不过再仔细想一想,庄周那一梦一世界的本事,李白也不觉得奇怪了。 一场幻梦,一场人生,庄周究竟经历过什么,在梦境里面遇到过什么,大概只有他自己清楚。 把酒葫芦系在腰上,看到上路没有什么机会,李白把目光瞄准到了中路。虽然讨厌周瑜这个人头狗,不过身为队友,李白还是很有气度的。 走!拍妲己那小娘皮的屁股去! (本章完) 第16章 真男人程咬金 “啊嚏。”游戏里面的程咬金鼻子一痒,打出了一个喷嚏。 “是不是有人在说我的坏话?!肯定是这样的!麻辣个鸡,要是让大爷知道是谁背后伤人,一定送他三板斧吃吃!”程咬金骂了几声,以他的这个身体素质,不管是春夏秋冬,穿得都那么的少,一身强健的体魄,怎么可能会没事打喷嚏? 这很明显是有人在背后说他坏话,但这仅仅只是一种可能罢了。程咬金更愿意相信的,是有人被他犀利的操作给震惊,正在偷偷的膜拜他! 不过这时候他也懒得计较那么多了,朝着杀来的攻城兵奋力一跃,整个人都置身在了半空中,猛的落下,重重的砸落在了小兵之中。程咬金手中的双斧挥砍开来,一只只的小兵倒在他的双斧之下,如同收割韭菜一样。 “杀啊!随我冲锋!”程咬金的大嗓门在语音频道响起,像是打雷一样。 程咬金的队友默默的将语音的声音再调低了一点,如果不是因为手机打字还要耽误时间的话,他们连开都不想开语音。这一切都源自他们的队友,这只程咬金,被大嗓门支配的恐惧。 向着中路那五只推进的敌对英雄冲出,程咬金跑出了一段路,又突然停了下来。他发现其他的四名队友,全部都站在高地塔旁边,对于他的离去毫无任何的反应,更加没有响应他的冲锋号召的意思。 “你们在做什么!随我杀啊!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够龟缩起来像一只乌龟一样?真男人,就是要干,要怼!这才是男人该有的正确姿势!”程咬金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这些玩家,包括他认识的李白等人,有时候都太缩了。真的程咬金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明明一顿怼的事情,非要那么的猥琐。 男人嘛!要死,要败,也都要轰轰烈烈的,无声无息的实在太过于掉价。 “守高地啊,大哥。”一名玩家有气无力的回答,甚至带上了一点哀求的意味。 他原来是所有玩家里面喷程咬金喷得最狠的,还和程咬金掀起了无数骂战的那一个。可现在他完全的服了,不服不行,连自尊心都渣渣不剩了。 究竟是什么使他放弃了希望?究竟是什么让他连回骂都不敢回骂了?究竟是什么让他连强退这个最后的武器都没有用出来? 是程咬金,还是程咬金。一次又一次的被程咬金击溃,遍体鳞伤之后,这玩家终于明白,什么叫做语言的魅力。 他要向程咬金学习,用语言的魅力去征服别人,击溃别人!于是他留在了这里,抱着一种学习的心态。 “守什么塔!人生就是要干,敢于直面人生的惨淡,把它按在地上摩擦这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程咬金继续用他的人生感悟劝诫着队友们。 虽然觉得程咬金说得没错,他们也想将人生与命运这两个小婊砸给按在地上强行摩擦,可是人生的惨淡,有时候像是现在的情况一样。你不出去吧,死得慢一点,甚至还有机会翻盘,虽然这机会微乎其微。你出去吧,壮烈是壮烈了,但死得贼快,一波走。 人生就是这样,不管你是谁,想要怎么样。在大多数的时候,都得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一样,被人生按在地上摩擦。和滑板鞋差不了多少,整天摩擦摩擦,用最魔鬼的步伐。 好吧,其他的四名玩家都有一些茫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将这游戏扯到人生的话题上面了。 有玩家出声道:“还是守高地吧,找机会看能不能杀对面的几个,再借机会反推。” “是啊是啊。”他的提议得到了其他三名玩家的赞同。 娱乐是娱乐,却不代表他们把胜负看得不重要。有时候赢上一盘游戏,还可以让你几个小时心情愉悦,反之,则是几个小时的低落心情。 再说他们这是排位啊!排位赛!虽然是青铜级的排位赛,但青铜就没有尊严么?好吧,青铜的确是没有多少尊严的,但每一个青铜玩家,都有着向白银段踏近的野心啊! 他们知道其他段位的玩家,都在说青铜什么什么,可那只是操作的原因罢了!不要看不起青铜玩家那!青铜玩家的一颗心,是与其他段位玩家的心一模一样的,最多只是有心无力。 怎么能够轻言放弃?不能浪,绝对不能浪! 沉默,正当其他四名玩家们以为程咬金又要说一说身为男人该有的果敢,继续要求他们死命怼的时候。却见到程咬金又跑了回来,来到高地塔附近与他们站在了一起。 手机前面的玩家们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用手擦去额头的汗珠,总算在这个关键时候程咬金没有脱轨,让他们觉得又有机会了起来。所以说,有时候给队友一点爱,可能他则会还你不一样的未来也说不定,人间自有真情在! 用程咬金的这家伙吧,嘴炮无敌,同样无敌的还有他的出装,够肉。一个肉字,可以将所有对上程咬金的玩家们的血泪史道尽。 现在有这么一个肉的程咬金在,对面是肯定不敢强冲高地的。程咬金足够肉,去卖卖血也没有关系,足可保高地塔不失。 “哼!”程咬金的脚在地上跺了一下,脚下的石板突兀的出现了裂缝。 他可不是怕了,这叫顾全大局!一个男人,真男人,就该能屈能伸,必要的时候做出一点牺牲也是未尝不可的! 什么叫能屈能伸?通俗一点的话来说,是在该软的时候软,该硬的时候硬,这就叫能屈能伸。 真男人,都这样。 双手拎着两把大板斧,吹着从中路吹来的风,看着对面越来越靠近的英雄,程咬金摩拳擦掌,迫不及待。 是时候让这些渣渣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真男人了!一个真男人,最厉害的不是他能伸的时候,是选择屈的那时候。 现在一句话可以表明他所有的情绪。 “一个字:干!” (本章完) 第17章 侠客行 “李白击杀妲己!” “什么鬼!”手机前面的大刘恨恨骂了一声,刚刚他好不容易控制住了周瑜,正待一套带走周瑜的时候,结果李白来了! 那时候是让人绝望的,当你面前摆着一个鲜活的人头的时候,又看着鲜活的人头离你远去,那种心情复杂感难以言喻。尤其是当你成为别人收割的人头的时候,绝望又再加上一倍。 怎么哪里都有这个李白? 没有和周瑜多说话,杀完了妲己之后,李白再次进入了野区之中。他和周瑜说归说,有时候为了人头还是会互相算计一番,可真正到了需要默契的时候,一点默契也不差的。 刚刚是周瑜勾引,伪装成大意,为了多打一些输出被妲己控制住的。也只有这样,李白才有机会靠近妲己,否则在妲己先手控制还在的时候,他这种英雄想要杀死妲己,那可能性是十分的低的。 面上带着淡漠,人头数的增加,完全没有给李白带来一点情绪上的波动。他进入到了状态里面,那种古时候的侠客,大抵在杀人的时候,也与他现在差不了多少。 出手时冷漠,收手时淡漠。 饮一杯酒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杀什么人,那人的身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何杀人,是为心中的信念,还是侠义,亦或者道义,方是最为重要的。 侠客为何而行? 因有行之可为者,因那一刻心脏跳动的猛烈,以及一腔的热血。 血哪怕会冷,但只要有过一瞬间的炙热也便行了。 向着下路跑出,顺手拿了个红,又刷了一波野怪。在有两件大件装备的情况下,刷这些野怪是十分简单的,根本不需要费多少的功夫。 当然,对于李白来说,所谓的简单,是他脚步轻灵,将野怪的攻击全部给躲闪掉。有没有装备,有没有等级,他都可以无伤打野。 野区只要不走过来,基本都是一片黑暗的视野,所以对局的玩家们并不能看到这一种操作。如果他们看到了,只怕会开始骂娘,因为这种操作不是什么操作,算得上是灵异事件了。 怎么可能有人在打野怪的时候,可以无伤打野,让英雄躲过野怪全部的攻击?这太不可思议了,让职业战队的队员来,也做不到这一点。 然而李白能,在有些时候他表现出来不能,是有敌方英雄出现的时候。李白可是悄悄看过敌方英雄打野的,也知道与他们差异究竟差异在哪里,于是他学会了伪装,在必要时候卖那么一点血无关紧要。 好歹也不可以把人吓出神经病来,以为见到了灵异事件的发生。 他轻轻挽了个剑花,剑刃偏斜,悬停在了一只正在往前飞行的蝴蝶下面。与那只蝴蝶十分的接近,看起来几乎是没有一点的缝隙,仿佛蝴蝶停在了剑刃上头一样。 剑来得太快,直到剑刃悬停了一秒之后,那蝴蝶才反应了过来,受到了惊吓。蝴蝶翅膀轻轻的一挥,连忙飞离了这里。 李白以往练剑的时候,在树林里边,一些会飞的昆虫之类的,都成了他的剑下亡魂,唯有蝴蝶可以幸免于难。实在是李白不知道庄周会不会在梦中变成一只蝴蝶,又惨死在他的剑下,最后一怒之下蝶梦酒再不供应。 前一段话可以省略,根本他还是为了酒。反正树林里面的小蜜蜂很多,蝴蝶这种目标更大的昆虫,放过也就放过了。 看着下路,李白站在草丛中间,视野可以使他看清楚一点河道的情况。 没有人,达摩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或许与他一样躲在某处观察? 这不在李白的考虑之中,怕是不会怕的,达摩来与不来,对于李白都没有差别。他既然来到这里,不收一点利息,也就路会走。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李白自认为他不算怂人,也是一个胆大包天之辈,又加上喝了那么多的酒,他的胆子有多大反正自己也不清楚。若如猴子那厮所说,哪一天西王母出现在他们居住的地方,李白也敢去向西王母讨一杯酒来喝。 西王母给不给,那不在李白的考虑之中,这世上的酒,还真没有他喝不到嘴里面的。 手中有剑,天若不予,自是向天去拿。人若不予,再借,不借,后拿。 我辈剑仙,手中持剑,当效剑行。 他动了,看到下路发生的战斗,立刻跑出了草丛,顺着河道向下绕过去。 在李白的后面,达摩也出现了,刚刚打完野的达摩,看到下路发生的情况,也赶快跑了下来。看到了李白,他一愣,旋即没有半分犹豫的,一记真言-无相打出,朝前冲刺了一段距离。再接着,要打出大招,将李白击飞的时候,他才发现,又离得李白更远了。 两次侠客行技能的释放,让李白连续二段位移,远离了后面碍事的达摩,迅速来到了下路。 他到的时候,看见的是仓惶向后逃离的露娜和后羿,两只英雄都是残血的状态。 刚刚开打是极其意外的,原来先手的后羿已经用大招眩晕住了小乔,露娜隐藏在草丛中,准备被动触发到小乔身边的时候,王昭君出现了。 她接住了露娜,又向后面紧跟着跑上来想要输出的后羿的必经之路上甩了一发禁锢寒霜,短暂的延迟之后,踏上那一块区域的后羿躲无可躲,正中技能。 王昭君直接开了大招,天空中凛冽的暴风雪落下,同时她的身上那层被露娜打掉的寒冰护盾又重新出现,自身还增加了600点的物理防御。 被短暂眩晕的小乔,在王昭君的拖延之下,脱离了眩晕状态。原来就是满心怒火的她,直接把一波技能甩了出来。 后羿还好,加了一波治疗后,将血量给加了起来。露娜的血量被治疗了一发之后,依旧是危险的状态,两个人只好迅速的撤退。 李白刚刚好,这时候赶到了这里,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 “李白击杀露娜!” “李白击杀后羿!” “双杀!” “大杀特杀!” 作侠客行者,一路无畏。 (本章完) 第18章 进击吧庄周 摸了摸鲲的背,庄周抬起头来,看着身边摇摇欲坠的防御塔,总算它还没有立刻的倒下。不过也快了,只要再来几波小兵的摧残,它也即将完成那身为防御塔的历史使命。 看着又一波气势汹汹杀过来的攻城小兵,庄周骑着鲲跑了出去,迎向了这些小兵。起手一记“化蝶”,于他的指尖,一只翩然飞舞,顷刻间幻化出来了几只蝴蝶,朝着攻城小兵飞去,打出了一连串的伤害。 再是“蝴蝶效应”,庄周的身边,荡开一圈波纹,那些靠近庄周的攻城小兵的血量又降了一截。再加上跳动着的火焰,这些小兵刚刚冲到庄周身边,还没有攻击庄周的时候,已经死了。 梦中蝴蝶飞舞现实,只有庄周知道,一只蝴蝶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或许在这里一个小小的振翅,无数时空之外的某处,可能掀起的是一阵狂风。 这便是蝴蝶效应的由来。 有时候他才会这么的迷惘,不知道自己是蝴蝶,还是蝴蝶是他。在那无数的梦境当中,他看过太多的东西,太多的迷惑,还能够保持住本我已经很厉害了。可心中的疑惑,还是没能减轻半分。 鲁班七号还是在己方防御塔不远处默默的看着庄周清兵。 其他路的喧嚣,完全影响不到上路的平静,这没有一丝波澜的对线,足够将那些满心想要拿人头的玩家逼疯。可他没有,一直很镇定,对面的庄周就是这么的缩,你还能有什么办法? 走是不能走的,最起码要先把一塔给拆了,再去其他路帮忙。可那时而出现,时而消失的李白,给了他太大的压力,尤其当李白已经收割了六个人头的时候。只有看见李白的踪迹后,他才敢出去压庄周,带线推进去,看不见李白的时候,又迅速的撤了回来,以防半路杀出一个李白来。 有了六个人头的李白,那装备,他这只小鲁班可扛不了几下。 遇上这么个庄周,他很忧郁,忧郁却不能改变既定的事实。再看庄周的出装,他更加的忧郁,影忍之足,红莲斗篷,反伤刺甲,完全是为了对付他这种adc的出装。 这只庄周是疯了吧?肯定是疯了吧?他们这边还有一只妲己和露娜,adc的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为什么你非要盯着adc出装?! 又盯着庄周看了半晌,操控鲁班七号的玩家小方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不想再和庄周在这里继续耗下去了。其他路他们这一队的劣势十分的明显,他还不如去其他路帮忙,只要一路能够突破进去,差距也会减少许多。 他控制鲁班七号朝着防御塔下那三岔路口的草丛走去,径直穿过,下到了河道里,朝着中路走去。 冷不丁的,从他背后打来了一记技能。 蝴蝶冲出,掠过鲁班七号,打出的伤害不多,可已经使鲁班七号变成了减速状态。 庄周从草丛里面冲了出来,幻梦中行,他的身形变得虚幻,像是突然消失在这个世界里面。只不过片刻后,身形凝实,再度出现,移动速度又变得更快了许多。 “河豚手雷!”鲁班七号扔出了手雷来,要利用河豚手雷的减速效果来拉开与庄周的距离。 小方可是非常明白被庄周贴脸的后果的,对方身上的装备,每秒灼烧伤害的红莲斗篷,再加上蝴蝶效应的被动触发,以及本身技能的快速冷却时间,一但被贴身,几乎等于要爆炸。别说庄周现在的物理防御力高达600多点,近乎700的防御。再说影忍之足,它的效果可是减少普通攻击的15%伤害! 怎么打?再被贴脸了根本打不了! “我草!”手机前面的小方骂出声音来,眼睁睁看着庄周一个风骚的走位,躲过了他扔下的手雷。 这,这,这tm这只庄周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犀利了?还是根本不像他一开始想的那样,这只庄周之所以挂机,是因为他是大神?!比赛前开始都要让对手几分钟的那一种?! 由于河豚手雷没有砸中庄周,加上一开始被庄周减速的缘故没有跑得多远,鲁班七号就被庄周追上了。 蝴蝶效应炸开,给他带来了一次伤害,还有庄周装备着的红莲斗篷,也在不断灼烧着他。 跑是跑不掉了,再看看地图,中路也正打得火热,队友赶不过来。只有一个字了,干! “空中支援!” 直接放出大招,鲁班七号回身a去,河豚手雷带来的效果,立刻使他的普通攻击变成了扫射的状态。 扫射出的子弹,打在庄周的身上,立刻打出了一连串的伤害。 毛毛雨,对于现在的庄周来说,这种伤害不算什么。他好不容易出的这三件装备,为的是应付这种状况的出现,否则又何必苦苦在上路缩了那么久? 因为稳啊! “我方防御塔被摧毁。” 系统的提示音传来,庄周不为所动,一塔他早想放弃的了。以上路一塔的血量来说,他只要回家一次,必定会爆的,不如最后废物利用一下,所以他出现在了这里,埋伏了鲁班七号一波。 在外面,庄周与鲁班七号也是好友,这才导致了他在新手训练营被鲁班七号打了那么多下。但现在不会了,他已经差不多明白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也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去面对。 火箭弹飞来,“嘭”,庄周不闪不避,硬是吃了这一下技能。 不仅因为距离实在太近,也因为他的鲲,现在正打得起劲,不断的甩动着尾巴,朝着鲁班七号一下下的拍下。 他可以躲的,确实可以躲的,只要跳下鲲,朝着旁边跑开便是了。可庄周也明白,在这世界里面该用怎么样的姿势,要是他突然跳下鲲自己跑了,这个鲁班七号一定会被吓傻的吧? 肯定会的。 天空中飞艇出现的轮廓,还在不断的落下导弹来,在庄周的身边炸开,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害。 他则没有躲闪,继续跟在鲁班七号的身边,一阵涟漪,再次扩散开来。 (本章完) 第19章 对面那只鲲竟然会呲水! “嗒嗒嗒…” 鲁班七号无情的向着庄周倾泻子弹,原来经济上面比庄周还要好的他,即使被杀过一次,身上也有了急速战靴,以及闪电匕首,泣血之刃,无尽战刃三件大件,攻击力高达400多点,接近了500这一个数值。 乍看之下,比起庄周的600多点防御远远的不如,可实际上,鲁班七号现在的暴击率是很高的,加上攻击速度快,时不时一个暴击,都是一次庄周血量的向下跳动。在输出的同时,泣血之刃的吸血效果,也让鲁班七号在输出庄周的同时,能够从打出的伤害里面吸取一定的血量补回自身。 小方十分明白,也十分清楚,在这个时候不能够跑。唯一的方法是站着和庄周怼,一个adc,跑的时候是最为脆弱的,更别说遇上庄周这样的贴脸怪,跑得越快,死得也越快。 狭路相逢勇者胜,他们在比的,只不过是双方谁输出得比较快,谁打出的输出比较高罢了! 子弹在庄周的身上炸裂开来,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明明子弹射中了身体,庄周却没有一点痛苦之感。有的,只有血量的下降。 堆叠了如此高的防御,庄周的血量还是控制不住的下叠着。由于出的是防御装,身上没有半件对于法术强度有所加成的装备,庄周打出来的技能都是货真价实的“天然伤害。” 走位,走位,庄周绕着鲁班七号走位。座下的鲲在这时候变得极老实,似乎是拍鲁班七号的屁股拍累了,现在完全没有任何反叛的行为。 所以现在的鲲最可爱了,青春叛逆期的什么的还是很可爱的,唯一不好的一点便是叛逆。这也和那些熊孩子一样,如果去掉前面的那个熊字,也是讨人喜欢的,最差不会有人想要一巴掌呼死他们。 随着血量的一次下降,暴击伤害带来的最直观的数字冲击使庄周脱离了脑海中不必要的想法。他现在正和鲁班绕着圈,鲁班七号的被动是在几下攻击之后,下一次的攻击换成扫射状态。 扫射状态的时候,可以一瞬间打出多下的普通攻击,可以说是枪林弹雨。唯一的一个缺点是,扫射状态当中,那些子弹是只朝着一个方向,一个位置打出的,只要离开那个区域的话,子弹也不会跟着你跑。 如果鲁班七号的扫射真的变成那么强力,可以让子弹飞,跟必中的一样的话,王者荣耀里面也没有多少的英雄可以阻止他了。 靠着不断的移动,庄周得到了喘息,他与鲁班七号的血量都在飞快的下跌着。如果不是他为了稳选择出了肉装的话,现在已经死了,当然没有肉装庄周也不可能出来跟鲁班七号怼。 这样一只鲁班七号庄周觉得还可以接受,他和李白等人开始组队之前,从新手训练营出来那时候,还曾经去过商店看了一下,那些英雄里面,并没有鲁班大师的另外的作品。 即是初代,鲁班一号,人送外号铁金刚,那种头铁身体也铁的,一个字,刚。还有鲁班三号,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法术,还能够运用电能,风能,总之让人烦不胜烦。 鲁班大师一系列的作品,这三种型号,另外两者要是出现在这里,只怕也是要掀起一阵鲁班的旋风来。 蝴蝶效应再次炸开,泛起的涟漪撞击到了鲁班七号的身上,再次带来了鲁班七号血量的下降。 不管是庄周还是鲁班七号,现在的血量都已经下降到了极其危险的地步。 像是防御力最强的盾,与攻击力最强的矛,两相碰撞。这时候,考虑的并非是其他,而是谁能够撑得更久一点。 “我靠?!什么鬼?”手机前面的小方一愣,连鲁班七号都忘记去操作了。 他呆愣愣的看着手机屏幕,用手去揉了揉眼皮子,再次定睛去看。没有错,他不是眼花,不是眼前出现幻觉,真的,他看到了。 神tm鲲呲水! 庄周的鲲呲了他的鲁班七号一脸水,什么鬼,什么时候鲲还有这种操作了? 庄周皮肤的问题? 不是,庄周的皮肤是十分正常的皮肤,那一种最大众,每一名玩家选择庄周之后都有的默认皮肤。 你确定这不是在逗我? “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小方沉默,是他在梦里面,还是玩着的这个王者荣耀是假的王者荣耀? “庄周击杀鲁班七号!” 所有人的视野里面,出现了庄周击杀鲁班七号的信息。一下子,整个鲁班七号一边的玩家们都炸锅了。 “小方,你怎么死了?”这是现实与小方认识的脚踢北海幼儿园问的。 中路的妲己也问道:“小方你怎么死的?” 下路的露娜和后羿就不那么客气了。 “我靠,鲁班七号你怎么搞的?怎么被庄周杀了?经济差那么多,你竟然会死?!” “嘁,要是我在上路,现在庄周都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辣鸡鲁班!” 我辣鸡?你妹,你们看到了吗? “我擦,对面庄周的鲲会呲水!呲水啊!还打了我鲁班七号一下伤害,还带致盲效果!”小方辩解道,他知道没有人会相信他的,除非他们也经历过和他一样的场景。 “小方你青光眼犯了吧?鲲会呲水?那我用韩信岂不是把庄周的鲲给偷走了?”大刘惊呼一声,没有给小方留多少面子。 说实话,他不相信小方的说词,也估计是小方因为被庄周杀死,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才会这样说的,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开启了损友模式。 脚踢北海幼儿园也用悲戚的语气说道:“没有想到我的朋友,竟然会是如此厚颜无耻之辈!好了,晚上的撸串你就不要来了!就当我没有要请你撸串这一回事!” 手机屏幕前的小方无语望天,眼神中透露出了一丝浓厚的悲哀。 这什么世道,怎么说真话都没有人信了?对面的庄周的鲲,真的呲了他的鲁班七号一脸水啊! (本章完) 第20章 它也喜欢干一些男人都喜欢做的事情 “呼。” 差一点,只差一点。 庄周缓缓吐出胸中一口浊气,饶是经历过形形色色事件,有过其他人一生几千倍总和的他,也感到了一丝刺激与紧张。真的有一些的后怕,他的血量基本已经到底了,只需要鲁班七号再打他那么几下,也就死了。 以鲁班七号的攻击速度来说,几下,也不过是一秒多一点的时间。再加上被动的扫射,不管庄周躲得再快,也会被扫到一点。 庄周并不怕死,尤其这个世界的死亡,是那么的没有痛苦。没有生离,没有死别,一种最为麻木的死亡,连一点多余的东西都不会有。 大概追求胜负的死亡,或者生存都是这样子的。当然,如果不是这样子,据庄周所知道的,每一天,王者峡谷里面都不知道有多少的英雄死去,再复活,再死去。 按照这个数据来说,现在他的脚下,王者峡谷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角落,都应该堆满尸体了。还不只是一层那么的简单,是堆叠的密密麻麻,一层又一层垒加上去的那一种。 庄周现在已经把记忆里面,有关于他现在所站着的这片土地,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发掘出来了。每一个人所经历的,所拥有的,那些记忆,被庄周一一翻阅,提取所需要的,有用的为之所用。 甚至庄周还知道,有许多人都想偷走他的鲲,美名其曰为了韩信,为了队伍。对此庄周不发表意见,只要那些人能够承受得住被鲲拍屁股的痛苦,那么想偷他就来吧! 之所以庄周感觉到后怕,是因为其他人对于他的信任,将上路这么一条关键的路给了他一个人!如此浓烈的信任,让庄周怎么可以轻易的认输,告诉李白他们说我上路守不住了,不仅守不住,还被鲁班七号给杀了,送去一波经验和经济。 不能够! 庄周这才会对于生死,胜负如此的看重。他如果在这里倒下的话,总觉得会对不起其他人,也幸好他没有倒下。 看了看其他两路,还在战斗着,没有一个人对于他杀死鲁班七号表现出来任何的惊讶,更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 信任!还是信任,浓浓的信赖! 队友们,竟然如此的相信他,这让庄周感动不已。他们竟是没有任何犹疑,相信他能够杀死鲁班七号,可以在上路好好的发展! 幸好,他没有辜负他们。 摸了摸鲲的背,庄周由衷的表示感谢。这一次要是没有了鲲,他还真是危险了,多亏刚才关键的那一呲水。 比起其他人来,庄周觉得他是幸运的。其他人都只有一个人在战斗,他却永远也不孤单,一个人,一只鲲,必要时候鲲还会来一个场外支援,简直美滋滋。 “话说?对面的鲁班七号现在肯定是傻了吧?”庄周不由得这样想到。 他可是知道刚刚鲲呲的那一下水,对于那些玩家们的刺激的,心理承受不能的人,估计都要觉得见鬼了。 很不幸,现在的小方是这样子的。被队友们轰炸了许多次之后,他的鲁班七号复活了,他的手指无意识的在手机屏幕上滑动着,鲁班七号也随着他的手指在总部里面不断的来回走动。 见鬼了,见鬼了,真的是见鬼了。那只鲲,究竟是怎么呲水的?不管怎么回忆,他平时也是会去逛王者荣耀官方论坛的,也没有看见其他人有过与他一样的经历啊!如果有,只怕网上都传疯了。 这就和突然有一天,你玩的是庄周,结果打到一半,突然发现鲲被对面的韩信给偷了一样。现在小方的心情是一模一样的,还比这更糟。 韩信起码是个人,鲲连人都不是,可它做的一切却比韩信还要狠,直接决定了他的鲁班七号的生死。 手指离开手机,他的手掌覆盖在额头上,掌心的温度告诉小方他并没有发烧。 那么刚刚他看到的是真的?还是其实是假的,是他犯的什么病,造成幻觉? 深深觉得有必要去体检一番的小方,已经没有心思把游戏玩下去了,如果不是因为和达摩和妲己开黑的话,他都强行断开游戏了。 庄周开始回城,在他身边,回城形成的传送光圈正在形成,随着时间的经过,变得越来越清晰。 接着,传送光圈发出最为璀璨的亮光,河道的庄周消失了。 他出现在了己方总部的泉水里面,等到看清楚周围之后,一愣。庄周低下头来,看到的是踩踏在石板上面的双腿。 鲲呢? 他又向着四周看了看,没有鲲的踪影,不在他视线所至的任何地方。在他身后,那泉水里面,也没有鲲的踪影。 这厮又跑出去闯祸了… 庄周摇摇头,开始选购起接下来要出的装备。以他的腿是怎么都追不上鲲的,再说正处在青春叛逆期里面的鲲也不会来听他的话。现在他只能够希望,对面的那些玩家心理承受能力高一点,不会被鲲吓傻才好。 “我靠,那是什么鬼?”中路的大刘看着手机屏幕里面妲己视野中飞过去的一道光,一脸懵逼。 什么时候王者荣耀还加流星特效了? 看着来势汹汹的周瑜,他很快把刚刚的那道光给抛在了脑后,开始专心应付起周瑜来。 鲲飞到了妲己一方的总部,到了在总部里面来回不断行走的鲁班七号面前,鱼尾一甩。 “啪。” 鲁班七号被打了一个踉跄。 “啪,啪,啪。” 接连打了几下,鲁班七号连连后退,到最后竟是一屁股墩坐在了地上。 “哗啦。” 鲲又呲出水柱,正中鲁班七号,四下水花飞溅,将鲁班七号变成了一只落汤鸡。 回过神来的小方看着他控制的鲁班七号这狼狈的模样,再看了看停在前方的鲲,他使劲的眨了眨眼睛。 一黑一亮,等他再次看向手机屏幕的时候,鲲已经不见了,他的鲁班七号也停在原地,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可他,似乎刚刚真的什么都看见了。 完了! 小方心里面一个咯噔,他的病情好像加重了! (本章完) 第21章 稳重之人划船绝对用桨不靠浪 “鲁班鲁班,快来中路团!” “我靠,鲁班七号你梦游呐?快来中路团啊你妹!” 小地图上面,不断有信号从中路发出,一遍又一遍。加加上语音的轰炸,终于使小方清醒了过来。 他看了看中路,对面五个人已经站在了一起,正跟着兵线接近着中路的二塔。至于一塔,早已经成了废墟了。 没有多想,他控制着鲁班七号向着中路赶去。 真的,小方觉得他真的是那一种值得敬佩的队友,拥有比赛精神的玩家,可敬的敌人。在已经患了一种能让他出现幻觉的重症之下,依然坚持要完成现在进行的这场比赛。 他已经称得上是栋梁之材!下次集五福的活动,谁再缺少敬业福的话可以来找他。不过小方也不清楚他能不能够活到那时候,怎么看来他的病都是需要做脑部ct的那一种。 中路。 重兵集结,不管是谁都没有打算要离开的意思,在中路二塔外对峙着。李白这方的小兵杀上去,刚刚冲到防御塔下面不远处,还没有接触到防御塔,立刻被妲己的技能和后羿给收割了。 加上露娜和达摩在旁边虎视眈眈,李白他们只有在远离防御塔攻击范围的地方看着,不敢强行冲塔。 优势可以说是在他们这一边了,可冲塔这种事情还是不能随便做的。一个人浪,死了只死一个人,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五个人一起浪,哪怕是死了三个都是大问题。敌人可以借这机会反攻,如果其他两个人守不住,再被杀掉一个人的话,那么敌人还可以拿大龙,或者直推总部! 求稳,绝非弄险。 周瑜深深明白这一点,赤壁之战时,他便是在弄险。他在赌,赌曹操骄傲轻敌,赌其不通水战。那次赌博是他赢了,然而很多时候,运气总不会那么深切的眷顾某一个人的。 弄险用奇者,往往是处在下风处,不得不去弄险,用奇,因他已经无路可走。 他们现在占尽上风,只需要稳,稳下来缓步推进必定可以胜利。在这个时候为什么要去作死?非要增添难度? 周瑜不开五黑,或者和小乔,或者自己开启一场战斗的时候。他看不懂那一些他的队友们,明明是一起造就的大好局势,却常常在一个人几个人的手里面糟蹋得一塌糊涂,以至于最终输了。 追求那一刻的爽快真的很爽吗?周瑜实在是不懂,但他可以理解这些玩家的思维,这仅仅是一场游戏罢了。然而理解并不等于周瑜会去这么做,会这么去学,他在下一盘棋的时候都会无比的认真,把那当成一场真正的战事去对待。 在又一波小兵冲上防御塔的时候,周瑜向前走出了几步,流火之矢出手,火箭落下,在敌方防御塔下留下了一片火区。 虽然够不着,他还是想要试试看。很可惜的是,正如所想,流火之矢的距离远远够不到防御塔后面站着的四只英雄,更别谈躲在后面的他们不会脚欠来踩到火区里面了。 妲己只需要远远的一记灵魂冲击,还有远程后羿的支援,根本没有达摩与露娜的什么事情了。 周瑜不敢再进去,对面有达摩和妲己在,随时是可以教他做人的。哪怕身后的庄周有解控制的技能,但问题是人家控制技能可不只有一个,是几套!一步踏错,很有可能他就死了,他死了之后,小乔肯定也会上的,然后一切都会演变成为最不想看到的那种结果。 谋者,是要将人心,人性全部都谋算到的。所以周瑜十分的小心,他死了带倒整个队伍。换成是李白的话,李白死了就死了,大家还是该干嘛干嘛去! 这四个人,牢牢的躲在防御塔后面,其他的也不管。 “不对,是五个了。”周瑜又看到了赶来的鲁班七号,以及向着李白射去的一发火箭弹。 “将进酒!”李白持剑一刺,身形隐没,躲开了鲁班七号射过来的火箭弹。 中一下没什么事,可李白不想中,被炸到了可是影响到他的剑仙风范的。 “嘿嘿嘿,来呀来呀,小姑娘们出来玩啊~哥哥保证不打死你们!真的!我会用剑一个个戳死你们的!”李白发送文字信息在全体频道里面嘲讽。 周瑜见状点点头,李白这厮别的本事没有,和他手里面的剑一样厉害的,是他的嘴炮技能,让他来激怒对面的对手是再好不过了。 “你妹!”操作后羿的玩家骂了一声,手指已经点在了后羿的大招图标上,准备送李白一发大宝箭,让他尝一尝当年九颗太阳是怎么被后羿日下来的滋味。 “别冲动,别冲动。”脚踢北海幼儿园连忙说道,他听到了语音频道里面加重了的呼吸声。 这个时候不会是在进行那种不可描述的活动,只可能是被李白气的。 他又冷静的补充道:“他在激怒我们!但越是这样,我们越不能让他如意。反正他想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偏不做,如果按照他说的去做的话,那我们岂不是把自己当成什么了?!” 闻言,操作后羿的玩家的手指离开了手机屏幕。只不过他的眼睛紧紧盯着李白,心里面暗暗盘算着等一下打起来的话,肯定要把输出全部都打在这嘴欠的家伙身上。 却不知,此刻其他的玩家,达摩,还有妲己,露娜,都是一样的想法。只有鲁班七号的玩家小方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可能他都活不了多久了,还在意这么多游戏里面的恩怨情仇干什么? 挠了挠头,李白看着对面的反应,怎么都不像是要出来和他怼的意思,连一句回话都没有。这对于他来说完全不是事情,不管对手说不说话,回不回答,他都有那种自顾自说下去的能力。 只不过,他看了看身上的七个人头。还是算了吧,这时候该表现出来的,是属于一名剑仙的高冷范! 反正他们不出来,他也不会进去的。身为王者荣耀老司机,在这个世界里面战斗了挺久一段时间的他,是看过太多人,太多的船浪翻的。 像他这么稳重的人,怎么可能会犯一样的错误? (本章完) 第22章 所以时间短是可以被原谅的 话虽如此,李白却明白有些事情他不得不做,有些浪,有些船他不得不翻。他们这一边,只缺一个机会,一个输出的机会。 看看他们的阵容吧!三大输出大佬,周瑜,小乔,王昭君。三个人里面,只要有完整的两个人打出一整套伤害来,对面立刻爆炸。 这便是法师,法爷有时候是这样的任性,毫不讲道理。尤其是有钱有装备的法爷,那打起来是分分钟被他解决的事情。尤其法爷这种生物,一旦累加起优势来,哪怕肉盾站在他面前,没有相同的经济基础,也是被吊打的。 可以尽快解决的事情,李白绝对不想再拖。他们不可以拖,己方没有adc,越拖变数越大。这时候应该有人站出来,来制造机会,给身后的队友制造机会。 这个人,是他。 身为人头数拿得最多的人,李白心中生出了一种带头大哥的气概。虽然庄周是肉装,同样还有解除控制的技能,可鲲的小短腿。哦不对,鲲没有腿,反正不管有没有腿,反正鲲载着庄周进去死定了。 现在这个队伍可以离得开他李白,却离不开庄周的,身为一名刺客,李白清楚自己的局限。在输出足够的情况下,有没有刺客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一轮可以轰炸死对方,还有什么刺客可以展现的地方? 没有。同时,对于自己的帅,李白是有所预计的。他明白正因为他太帅了,对面的那些人才会不遗余力的攻击他,内心的自卑,让他们对于美的事物是如此的仇恨。 舍我其谁? 敌方的小兵到来,没有意外的被周瑜与小乔的技能直接清光了。己方的小兵没有了阻挡,直接向着防御塔开进,王昭君也跟着朝前,一发技能朝着防御塔旁边的敌方英雄打了下去。 “禁锢寒霜!” 站在那个位置的敌方英雄纷纷走位,闭开了技能,只有妲己因为要清理兵线,站得稍微靠前了一点。 “将进酒。”剑动,人动,剑光一闪,再闪。两次之后,李白已经出现在了妲己的身旁,一剑朝着妲己削了下去。 妲己的血量顿时有所下降。 李白的第二剑并没有落下,在他用将进酒突进到妲己面前的时候,等待许久的露娜的弦月斩直接朝妲己的方向削了过来。当李白到达妲己的身边的时候,他就吃了这一下技能,身上出现了被标记的状态。 再一记“新月突击”,露娜直接冲到了李白的身旁,给李白带来伤害的同时。炙热剑芒紧接着打了出来,将李白向她牵引,同时还带来了0.5秒的眩晕伤害。 区区的0.5秒时间,不算什么,连一个人发一下呆的时间都称不上。可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0.5秒已经可以决定很多的事情了,决定生死,决定你是否可以逃离,能不能反杀。 得到了0.5秒时间的妲己,很快出手了,“偶像魅力”一出,带来伤害的同时,还让李白继续陷进眩晕状态里面,动弹不得。操控妲己的大刘就是知道后面有队友的存在,才会走出这么一步,既是为了清兵,同时更准确的目的是把自己当成诱饵,勾人上钩。 这不,鱼儿来了。 鲁班七号与后羿,也紧随着上前,也不用技能,普攻朝着李白打下。 这都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情,周瑜也不会站着看李白被击杀,事实上这是他们的默契一直以来的默契。他踏进了防御塔的攻击范围之内,连续三记流火之矢朝着地方英雄站着的位置落下。 火区蔓延,整个地面都是燃烧的火焰。 他正准备打出大招“烽火赤壁”的时候,冷不丁的,达摩的朝着周瑜飞了过来,早已等待多时的达摩,立刻打出了“真言-无相”,他是不会让周瑜从容发出大招的。 “我擦,这操作!”脚踢北海幼儿园爆出了粗口来,他的达摩朝着周瑜冲去,冲到一半的时候,竟被迎面而来的一道旋风给向后击飞了! 完了! 脚踢北海幼儿园的第一反应,这一对狗男女配合这么的默契,来青铜局干什么?欺负他们这些青铜单身狗很好玩啊?他们都是青铜了,还是单身,谁有他们的惨?结果有人偏偏还要让他们更惨,在伤口上撒了把盐之后,还要狠狠的踩上一脚! 周瑜的大招“烽火赤壁”出手,火焰燃烧,熊熊的烈火,在落到火区里面的时候,立刻刮起了火风!不管是被击飞的达摩,还是原来的妲己露娜,还有鲁班七号与后羿,都被这大招给囊括在了里面。 “眩晕!” 他们每一只英雄上面,跳动出来的状态显示都是一样的。 0.5秒足够决定很多事情了,因为0.5秒,李白被控制住,并在后羿的一下普攻下死亡。他的荣耀被终止在这一刻,在所有人视野可及的地方,更是出现了李白被后羿击杀,以及终结的字样。 那么1.5秒,能够决定的事情更多了。 在敌方所有人都被周瑜的大招眩晕住的时候,王昭君一个闪现,径直出现在了人群当中。 “凛冬已至!” 0.5秒的引导时间过后,暴风雪朝着被眩晕住的敌方砸落。此刻的王昭君完全不怕那还存留的敌方防御塔攻击她,在寒冰护盾刷新,身上还有600物理防御在身的她,几近等于一只小坦克。 冰火两重天! 剩下的一秒钟的时间,过得十分的快,简直是瞬息。可是,那疯狂下降的血量,也和这时间一样,飞快。 他们快死了,不仅是死,还会输。在中路二塔被团灭这么一次,总部无人可守的情况下,只需一波兵,对面可以直推总部,把总部给摧毁掉。 那火,烧得他们躁郁。那雪,落得他们冰冷。 以视野状态看着这一幕的李白,满意的点了点头,他这一死死得非常值得,是属于重于泰山,决定胜负的一死。 美滋滋,美滋滋,可惜他是灵魂状态,否则再喝上一口小酒那滋味,更别提了。 可当他看见那跨坐着鲲的蓝色身影出现在战场中的时候,美滋滋之感,顿时变成了惊愕。 他看到了什么? 一场灾难! (本章完) 第23章 社会我鲲哥,超狠话不多 庄周穿行在冰雪与火焰当中,座下的鲲带着他以最快的速度加入了战场,无视了那正酝酿着攻击的防御塔。 一溜烟,还不等庄周有什么动作,鲲已经带着他到了达摩的面前。 鱼尾一摆,再重重的落下,“啪”的一下,打在了达摩的脸上。那清脆的响声,让庄周听了都替达摩觉得疼,尤其是这种打脸的姿势。 他再仔细去看,都可以看见达摩的半边脸上留下的红色的印记,可想而知这一下有多么的狠。 还好,这只达摩不是真的达摩,虽然外表是一模一样的,可却没有一个有趣的灵魂。庄周松了一口气,佛陀亦有嗔怒的时候,更别提达摩了,不然他这个时候就该溜之大吉了。 以鲲的速度,想跑,那是追不上的。这也才造成了现在鲲的恶劣习惯,只要有它想拍的,毫不犹豫的会去拍,拍完又溜之大吉。 如果不是庄周与世无争,在其他人眼中就是一个天人的话,他早被打死了!抓不到宠物,那打主人也是可以的! “啪,啪。” 又是接连的两下。 手机面前的脚踢北海幼儿园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动弹不得的达摩倒了下去,屈辱的死在了庄周的手中。 “庄周击杀达摩!” 至始至终,他都认为是庄周这只人头狗出来抢他的人头。作为一只大肉盾,他的达摩血量是足够的,可是被狂轰滥炸了一番之后,终于死在了庄周一记普普通通的普通攻击下面。 屈辱。欲哭无泪,脚踢北海幼儿园知道,他即将面对的是与他的朋友小方一样的情形,被钉在耻辱柱上面动弹不得。 没让脚踢幼儿园等多久,那根耻辱柱上,他的伙伴,又多上了一个人。 “啪!” 随着露娜的血量清空,“庄周击杀露娜!” “二连击破!” “大杀特杀!” 操作露娜的玩家一脸的懵逼,怎么他的露娜就死了,还是死在庄周的手上? “什么鬼?” 他还是想不通,以周瑜和王昭君的输出,那种剧烈跳动的伤害额度,他真的不知道庄周是怎么火中取栗,拿到了他的人头的。 同样的迷惑,也出现了正在使劲攻击防御塔的小乔身上。她本以为她的一个技能接下去,也会得到一两个人头的,却没有想到反而是被庄周给拿走了人头。 果然,像是庄大叔这种与世无争的人,在进入了战斗里面也立刻变成了另一副样子!对于人头是如此的执着,顶着防御塔的炮火朝前冲锋,一点顾忌都没有。 周瑜也在朝着防御塔输出,看着提示的两条消息,他并没有多余的反应。人头而已,也不是非得不可的东西,他才会如此的不在意。 至于那人头是庄周拿的?周瑜对此表示疑问,怎么着看,都更像是鲲在出手,用尾巴蹂躏着对面的英雄。而庄周,只不过是一个看戏的了罢了,连一招技能都没有打出来。 鲲继续往前,眼睛当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仔细一看,还能看得出一点难以抑制的兴奋。作为一只有理想,有追求的鲲,那么在很多时候都要表现出与众不同出来。 没错,鲲要拍死这些人!反正能拍,还不会被人追着打,它当然要往死里面拍了。 一只鲲,就要有一只鲲的样子!平时多活动,才能多吃,才会长得更壮! 双鳍一挥,朝着妲己接连的拍打下去。 “庄周击杀妲己!” “三连决胜!” “啪。” “啪。” 不停,鲲的鱼尾挥动,尾巴上的水花随着它的挥动甩溅出来,在阳光的遮射下,带着点点晶莹的光亮。 “庄周击杀鲁班七号!” “四连超凡!” “庄周击杀后羿!” “五连绝世!” “横扫千军!” 一连串的信息提示,以及音效接连不断的响了起来,每一句话里面,都带着一个主角,那便是庄周! 鲲得意洋洋的摆着尾巴,堪堪在防御塔的攻击范围之外停了下来。刚刚防御塔打下来的攻击,都没有打到它半点,全被其背上的庄周硬生生的吃受了。 满足,惬意,足够说明现在鲲的心情。虽然耳朵里面听到的声音没有提及到它,不过鲲早已经习惯这一种不留名的生活了。作为幕后英雄,它只需要默默的拍别人那么几下,再在其反应不过来的时候溜掉,这一向都是它的主张! 在鲲的身后,防御塔再坚持不住,坍塌了下来,成为了废墟。 “发生了什么事?”后羿在语音频道里面问道。 “还能发生什么事,被庄周给杀了呗。”露娜回答着他。 “庄周…?这个挂机货?”后羿憋了许久,才吐出这么一句。 想到之前嘲讽鲁班七号的话,后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痛,像有人在狠狠的拍击着他的脸一样。很疼,“啪啪啪”的响声不绝于耳,每一下都直击心灵。 他不想玩了,再继续看着总部被摧毁,他觉得这一整天都没有力气再继续玩王者荣耀的。人生已经是如此的艰难,却没有想到,当你以为可以在游戏里面得到一些什么的时候,迎来的是更大的打击! “我方后羿发起投降。” 随着投降的投票界面迅速的出现,十分快的,其他四个人都选择了投降。 灾难,这便是李白看到的灾难。等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出现的已经是胜利的标识了。 果然,被鲲打击了什么的,是谁都接受不了的。也包括李白,作为一名有理想的剑仙,他十分不明白,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分钟的时间里面,庄周的人头数已经与他并驾齐驱了! 他与庄周的人头数,中间只差了一个。 社会我鲲哥,超狠话不多。李白想起了这一句话,他有些羡慕庄周了,有鲲这么一员大将在手,躺着也能随便赢。 至于他的青莲剑,是极好的一柄剑。可是,用青莲剑杀人,却需要他的操控,不像庄周一样,随时可以放飞自我,任鲲自由行动。 人比人啊,李白有一些忧郁。 (本章完) 第24章 小方的人生关键时刻 寝室里面,小方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原本这个时候,输掉了游戏的他,应该会有一种愤愤然之感。可他现在心如止水,也可以说是心如一潭死水。 没有波动,一点多余的东西都没有,赢也好,输也好,都变得不再重要了。 大概每一个像他这样子得病的人,都会生出这样的感觉罢? 小方不知道,以他理工男的角度看来,为所不多的对于医疗方面的知识。他之所以刚刚看到的那些幻觉,极大可能是脑子里面的问题。 将手机放进裤兜里面,小方从床上爬了下来,穿了鞋。临走之前看了看一旁放着的镜子,镜面里面倒映出来的是一张不太帅,可也有着中等水准的脸庞。 脸色十分的正常,和平时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眼睛稍显呆滞。这更让小方坚定了之前他的那一个想法,这病真的是脑子里面的问题,身体才会一点警兆预示都没有。 小方向着寝室外走去,他准备到最近的医院检查一番。正好他也许久没有体检过了,做一个全身检查的同时,再做个脑部ct也就好了。 迎面走来的海哥,游戏里面的脚踢北海幼儿园,看见小方的时候招呼道:“小方,晚上撸串去?哎?” 小方却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一样,径直的从海哥身边走了过去。这让海哥觉得小方有一点不对劲,可具体的不对劲又说不上来,莫名其妙的。 海哥也不想去多管了,他自己满心都还有一股气呢!没想到请一顿撸串之后,只杀了李白一次,最后还输了,这让人怎么开心得起来? 小方一路走,心思完全都没有放在对于周遭事物的观察上面,不管是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在他眼里面真的像是擦肩而过,溜走的一阵风一样。 他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到学校门口,又是什么时候到达的公交站台,又是什么时候搭上的公交车。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到达了他们学校附近的附属医院了。 站在医院外面,眺望着远处医院的主楼,身边是来来往往的病患,或者病患家属。小方觉得十分的孤单,有一些委屈,还有一些发愣,他是如此的年轻,这么年轻要去面对是人都接受不能的残酷,对他来说实在太过于艰难了。 他做过了什么么?没有,平时没有事情的时候玩玩王者荣耀,在游戏里面有时候和其他玩家的一样骂骂街,该上课的时候去上课,也没有那一些有女朋友的乱七八糟的事情。作为一名大学生,小方觉得他是那一种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可苍天何其的不公!在他如同往常一样玩着喜爱的王者荣耀的时候,竟是让他在不经意之间,发现了身体的问题。 向左走,向右走。向前进,向后退。人生似乎总是有这么多的分岔路口,让人无从去选择,不敢去选择。 他又想起了那只鲲跳跃的身影,尾巴甩动着的弧度,以及那溅起的点点晶莹的水花。那抹蔚蓝色,似乎还在他的眼前闪现着,掠过,是天空与大海的颜色。 那只鲲,那个时候他所看到的,那双眼睛。眼睛里面的情绪,现在的小方读懂了,那大约是一种嘲讽? 朝前踏出一步,迈着坚定的步伐,小方朝着附属医院的主楼走去。那只鲲的嘲讽,是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去接受的,如他现在的怯弱一样,如果让那鲲看见了,必然又是更加不屑的嘲讽。 一个半小时之后,小方坐在科室外面的椅子上,静静的等待着最后的结果的宣判。除了一连串用来检查的时间过得比较快之外,接下去这些等待的时间,分明是一种煎熬。 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十分的漫长,像一辈子那样的遥远。光是坐在椅子上等待的这一段时间,已经让小方觉得,等他起身的那时候,他的人生,到这里便止步了。 “方轩浩。” 听到护士的声音,小方连忙站起了身来。“到!” “噗嗤。”科室门口的年轻护士笑出了声音来,怎么都觉得这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古怪,和一些军训教官在点名的时候的场景差不多。 如果是原来的小方,这个时候也会关注起这名年轻漂亮的小姐姐的,不过明知道可能人生要终止的他,已经没有这种心情了。 迈着步子,朝着打开的科室门走去。这一刻的小方终于体会到那些古代的义士们,在迈向刑场断头台的时候的感受究竟是什么样了,应该与他现在差不了多少。 当然,他们是悲壮,而他,是苦逼。 短短的几分钟过后,小方从科室里面踏出来后,整个人都与之前不同了,整个人又重新的活了过来!低下头,看着手里面拿着的检验报告,恍如隔世。 因为不信,小方还在科室里面追问了很多次主治医生。在被主治医生以职业的素养严正告诉他他没有任何问题的时候,那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他没有事!真的没有事! 那那个时候,他看到的那一幕,关于庄周的鲲的那一幕?是他眼花了,还是… 不,不是眼花,小方十分的确定。排除了眼花,又排除了他自身的毛病,所剩下来的最后一个选项,就只有,他看到的,是真实发生的一幕。 可这怎么可能?作为一名王者荣耀的老玩家,他经历过的战斗,没有几百,也有几千,平时拿匹配当玩儿一样。身为一名游戏的老司机,却没有看见过类似的一幕,连消息都不曾得知到一点。 这更加不可能是王者荣耀里面的游戏bug,彩蛋。要是这两者,肯定会被千千万万的玩家给探听到了。毕竟在这个国度,或许什么都会缺,可唯一不缺的,是人。 有什么bug,彩蛋的的话,哪还会等着他来发现。 百思不得其解,小方觉得有必要好好的研究一下。不仅是为了他心中的迷惑,还为那瘪了的钱包。 “啾?”新手训练营泉水里面的鲲疑惑的抬起头来,又重新的躺在了泉水里面,惬意的享受着愉悦的时刻。 (本章完) 第25章 王者荣耀灵异研究会 手里面拿着体检报告,小方直接又找了一处公共座椅坐了下来,从裤兜里面掏出手机来,一解锁,点进浏览器软件。 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又想要得到答案那么只剩下了一个老办法。摆渡一下,一摆一渡,有什么不知道的,网上的网友大约也是和你一样有着迷惑的,只要有人问,也会有答案出来。哪怕是再奇葩的问题,上面也有,再奇葩的回答,也有。 手指在手机屏上点击着,单身十多年的手速让小方打字的速度飞快,很快把问题给输入到了搜索栏里面。 摆渡一下:庄周的鲲。 小方的面前出现了一排搜索结果,用手指往下拖拉,小方细细的查看着。 没有,还是没有。除了一大堆庄周的鲲是什么样子的,是海豚还是别的什么的,再有就是庄周丢了鲲之后的漫画,还有韩信把鲲偷了的梗。更奇葩的是,连掏宝上面,都有人在出售鲲,这让小方想要喷出一口血。 都是些什么东西?强忍着心头的不耐烦,小方继续翻转着,然而连续的翻了几页的搜索页,再看了看那共为您找到来源的后面那一连串的数字。 小方沉默了,玩了王者荣耀这么多年,他竟是不知道鲲,这条大鱼有这么的受欢迎。有人还在漫展上,cos过鲲,只差一个庄周骑在他的身上了! 再找也是多半找不出结果的,一个个的标题,点进去都是大同小异的,完全没有小方所关心的那个问题。索性关掉了搜索界面,他开始沉思,要怎么去用文字表达出心中的迷惑来。 脑中灵光一闪,出现的一个念头,一个荒诞的念头让小方有了决定。 他又迅速的在搜索栏里面输入了:王者荣耀灵异事件。 没错,是灵异事件!排除了他自身的问题,再排除了游戏bug,彩蛋的问题,剩下来的,只有一个答案,他遇到灵异事件了。 把所有不知道的问题,归结于灵异事件是再好不过了。以他这种理科生的专业角度看来,科学在一开始的时候,也都是种种不可思议的灵异。再说那些赫赫有名的科学家,牛顿爱因斯坦之类的,最后还不是把问题都丢给了上帝?这也是非常灵异的一件事情了。 手指又开始滑动界面,把一系列什么半夜玩王者荣耀遭遇灵异事件的搜索结果给无视掉,小方终于看到了他想要找到的。一个锅吧,摆渡锅吧,一个算是非常大的社交平台。 “王者荣耀灵异研究会?”念叨着,看着锅吧信息下面显示着的一百多条的主题,再看看那只有几十人的成员数,小方并不知道这是不是他要找的。 手指一点,他进入到了这个王者荣耀灵异研究会的锅吧内。 一眼扫下来,光看那些帖子的标题,小方便知道这应该是他要找的了。 《对面的三缺一牌局》,《那年的刘邦和项羽还有虞姬》,《花木兰竟然在空闲拿出针线来织了一件小马甲》。三个热度最高的帖子,被顶在锅吧的最上方的位置。这个吧里面的人十分的少,可看到显示的评论数量,每个帖子都差不多有着数百条,分摊到几十个人的头上,可想而知这些吧友聊得有多么的热烈了。 小方点进去了最上方的那个帖子,《对面的三缺一牌局》。光看标题,完全猜测不到内容,可正是如此,小方的直觉才越是相信,这真的可能真的与他亲身经历的灵异有关。 换成他没有亲眼看见鲲呲水的话,只怕有人跟他说鲲会呲水,他也不会相信,只会以为这是一个低劣的玩笑。 “你们相信吗?我tm玩一盘排位,遇上了对面的刘关张兄弟,本来以为对方是开黑的。结果我tm,一次去对面野区刷野的时候,看见他们,看见他们,看见这三个货在搓麻将!当下我就愣了,三缺一,三缺一啊!三缺一打个屁麻将!” “再一想,不对啊,王者荣耀里面怎么可能有麻将桌?还能搓麻将?然后刘关张就冲上来了。没有错,你没有看错,他们冲上来了,在三缺一的时候,把我给杀死了。” 在后面,楼主还附上了一张图片,是他的英雄倒在地上,旁边站着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的图片。可是小方仔细看了看,上面并没有楼主所说的麻将桌,也根本不可能有。王者荣耀里面怎么可能有麻将桌? 这个疑问,小方是与楼主完全一样想法的,直觉认为王者荣耀里面根本没有麻将桌。没有却不证明一定不会有,小方明白,他见过的鲲呲水,也不会有人相信,可他偏偏看见了! “对了!”小方又想了起来一样关键的证据,回放! 回放功能是王者荣耀新推出的一项功能,可以将一场战斗给留存在手机里面,压缩成为视频文件,不是好手机根本带不动这功能。这项功能是专门用来装x的必备,小方以前也使用过,现在才想起来,只是因为打的那一场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一次足够耻辱的经历。 退掉浏览器,小方点开了王者荣耀,进入熟悉的界面,他操作着,很快找到了那场比赛的信息。一点,随着缓存读条达到百分百,比赛回放已经开始了播放。 手指在进度条上移动,小方根据记忆,迅速找到了关键的时间段。 “怎么会?怎么没有?”不信邪的倒退,又重新开始播放,小方完全不敢相信,回放里面,只有十分平常的他与庄周对战的场景,没有鲲呲水的一幕。 “这…真的是灵异事件啊…”喃喃自语着,小方得目光变得呆滞。 见鬼,这真是见鬼了。 退掉游戏,小方又重新打开浏览器进入了王者荣耀灵异研究会,他有必要和这些同病相怜的吧友们好好的聊一聊。作为千千万荣耀玩家的一员,为什么他们会这么的“荣幸”,能够遇到这别人所遇不到的一幕。 (本章完) 第26章 timi二三事 sz。企鹅总部。 作为国内互联网市场占有率高达百分之七八十的企业,企鹅公司一直屹立在城市的一角。在这寸土寸金的城市里面,加上总部大楼上那企鹅标志的logo,无疑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当然,我们现在不是在细数企鹅公司现如今的辉煌,也不是在回忆它过去披荆斩棘的历程,我只是单纯的在为接下去内容做一个铺垫罢了。 企鹅总部第十六层。 只要从电梯里面踏出来,一入眼的,便可以看见天美(timi)的标志,那一朵云彩。作为企鹅公司旗下的自主游戏工作室团队,再加上也是开发了多款热门游戏的工作室,能够在总部大楼拥有一个专属于工作室工作的楼层,也说明了他们所受到的重视。天美无疑是外人眼中的企鹅公司的亲儿子。 作为一个独立运行的游戏工作室,天美内部也有些许多职能部门的划分,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但它确实不小,至少企鹅总部一层楼的空间还装不下天美的所有人员。 在sh,bj,天美还有两个分部存在。 时至午后,阳光正好,这个时候是一天中最让人感觉到慵懒的时间段,好好的睡上一觉简直是一种享受。然而整个16层早已经忙碌起来,各自部门的一把手,则是朝着会议室赶了过去。 “主管,这是这段时间以来的玩家投诉归结表。”怀中抱着文件夹的女子快步的跟在一名男子的身侧。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走,前面其他人也都是差不多的。作为各自部门的一把手,他们平时也都是十分忙碌的状态,更别说到了这半个月一次的全体会议的时间段,都各自需要把遇到的问题,以及各自任务的进度反馈上去。 客服部的主管接过文件夹来,打开,迅速的在上面看了看。 他算是诸多部门主管里面最忙碌的那一个了,主管的是方方面面的问题,可以说,每一个游戏里面出现的杂七杂八的事情,都会反馈到他这里,再然后统一整理之后上报,最后由相应的部门去处理。别以为客服不重要,事实上,不管是游戏,还是实体零售,客户都是上帝。 你如果没有办法听取上帝的意见,根据上帝的喜好去及时的调整,挠到上帝的痒处,是无法存活得太久的。用再简单的话来说,只要你成功抓住了上帝的心,那么不管他有多恨,爱也是同样深的,爱恨交织之下,该花的钱一定会花。 在翻到一页文件的时候,男子的眉头皱了起来,他问道:“这个问题还没有处理好?现在人数还在递增吧?而且这些人,都是游戏大户啊。” “是的主管。技术部已经查过了,貌似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来投诉的玩家变得越来越多了。”女子说话的语速极快。 “貌似?技术部那边查了这么久就给出了貌似?”男子的语气变得有些不善了起来。 所谓的游戏大户,是在企鹅的多款产品上面都有大额消费的那一种,也即是他们客服部所针对的客户群体之一。 “算了。”他摆摆手,停下了脚步来,会议室的玻璃门已经在眼前。“你回去吧,再催一催技术部那一边,我要的可不是貌似两个字。” 站在会议室的门前,经过了人脸扫描的必要程序之后,玻璃门自动打开了,他踏进了会议室里面。这个时候会议室里面各部门的主管都来得差不多了,各自坐在了座椅上头,正等待着人到齐之后开始会议。 对着其他人点了点头,客服部主管径直走到了他的座位上坐了下来。将文件夹放在会议桌上,他已经恢复了过来,之前的愁眉舒缓了不少。 身处客服部,心理承受能力如果不强,是根本没有办法在这个地方呆下去的。也幸好他不是那些负责与玩家交流的客服人员,否则现在也不可能还可以安然的坐在这里。 坐在他旁边的青年伸过了手,拿起文件夹翻动着。 “老王,这个奇葩问题还没有解决?”他顿了顿,抬起头来,看向客服部主管。 老王? 客服部主管的额头冒出了几根青筋出来。你才是老王,你全家都是老王! 他一点也不老好吗!只不过是姓了一个王罢了,哪里是老王了? “我要是老王的话,以后你有女朋友可给我小心一点。”王坤杀气腾腾的回道。 “啧,您还是省省吧。女朋友什么的不会有的,老婆什么的也不会有的,身为一只it狗,在本汪的世界里面,不需要有任何的雌性生物的存在。”叶声合上文件夹,放回原处,伸了一个懒腰。 “至于你,老王,要小心一点啊,别哪天爆出一条大新闻出来。”叶声语重心长的道,替王坤考虑起了未来的安全问题。 更多的青筋从王坤的额头冒出。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决定不和这个伶牙俐齿,毒舌技能max的叶声纠缠下去。 这家伙,别看年纪轻,可现在已经是技术部的主管了。在技术这一块上面,是没有资历之分的,行就上,不行就下,叶声无疑是从人群中里面冲杀出来的能行的人。然而这么一个人,完全不是普通的it民工,社交技能满分,长得又帅,唯一的缺点是他的毒舌,哪怕那女的再优秀,也无法逃脱叶声的言语制裁。 “话说,我不是叫你过问一下吗?怎么问题还没有解决?”王坤问道。 “过问了,有未知的程序问题,还在排查,现在还解决不了,问题的大小不能确定。”讲到工作上,叶声那吊儿郎当的状态立刻从身上消失了。 “唉…快点解决吧,等下还不知道要被老大怎么奚落呢。”无奈的叹气,王坤挠了挠头。 这一下,几根头发被他揪了下来。 什么鬼? 王坤继续发愣,貌似他这是提前迈入中年男人的秃顶时期了? “哈哈哈哈。”看见这一幕的叶声笑了起来,把会议桌上自己准备好的那杯绿茶推到了王坤的面前,说道:“喝杯绿茶吧,茶多酚,抗衰老。” “不过看样子已经来不及了啊,老王!哦不对不对,以后我还是叫你老吴好了,光头吴克就是你的未来!” (本章完) 第27章 南天,伊美(上) 吴克!吴克你妹啊! 虽然他已经是三十岁,成家立业的男人,可在游戏工作室工作,无法紧跟时代的潮流是必然要被淘汰的。吴克的梗,他也是多少知道一点。 王坤表示无力吐槽,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着叶声的时候,那专属于客服部老大的淡定心情完全保持不了,还有一点狂躁。 拿起面前的杯子,咕噜噜的喝了几口,王坤才感觉整个人好上了不少。茶是好茶,可是泡茶的人嘛,就不怎么样了。 人到中年,工作压力大,和同事的相处也是一个问题啊。 “唉,苦啊。”放下杯子,王坤叹息了一声。 “唉,中年男人的悲鸣啊。”叶声在一旁附和道。 瞥了叶声一眼,王坤道:“等你到中年了也会发出悲鸣!” “不不不,起码我到中年也不会脱发,更加不会向着吴克靠近。”一甩头,额前的刘海证明着叶声的自信。 “噗嗤”,王坤的心上中了一箭。 “而且,老王啊。脱发的男人,那个你知道的吧?虽然你是吴克,但也要小心啊,别被王家人趁虚而入了。”叶声持续补刀状态中。 “噗嗤”,王坤的膝盖上又中了一箭。 他觉得人生实在很悲凉,已经如此艰难了,却总有一些人在不断的向你泼洒毒鸡汤,一碗又一碗,死命的浇灌你。 “好了好了,时间到了。”有人开口说道。 瞬间,在交谈着的众人立刻坐好,脸上的笑容全部收敛,进入到了一种工作状态中。 投影仪在幕布上面投影出了影像。 阳光,沙滩,蓝天,以及远处的大海。还有海边的比基尼美女,近处躺在躺椅上,上身穿着一件薄t恤,下身穿着一件沙滩裤的戴着太阳眼镜的帅气男子,这便是众人所看到的一切了。 “老大,你这是在哪里?”叶声好奇的问道。 “当然是夏威夷啊!阳光,沙滩,你们看,现在就缺一个老船长了。”男子慵懒的伸着懒腰,手去拿旁边矮桌上放着的果汁,果汁移到嘴边,他叼着吸管一口一口“滋溜”的吸着。 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让众人感觉到一股憋闷,会议体验极差! 他们在这里辛苦的上着班,他在那里悠闲的度着假,这种无形的伤害最为致命。比较一下,他们这生活简直碎成渣了好不好!更加关键的是,缺一个老船长是有毛病吧?是真的有毛病啊! 你缺个什么老船长啊混蛋! 应该是比基尼美女,比基尼美女才对啊!这是众多男性主管内心的咆哮。 我要帅气英俊又有一身流线型身材的帅哥啊!这是众多女性主管不变的追求。 内心有无数吐槽,然而却没有人真正的吐槽出来。因为那边的是老大,有着南天王之称的南天,天美工作室前面那个天字由来的男人。 “怎么?看你们的表情好像很不服气啊?”南天吸了一口果汁,慢悠悠的问。 没有人回答,会议室里面一片静默。沉默等于默认,没有说话,本就是表明出了他们的一种态度。 “我度假有什么问题吗?身为老大,我就应该度假啊!如果我不度假,跟你们一样工作的话,那我还需要你们干嘛!” 沉默,还是沉默。但不得不说,众人莫名觉得老大讲的话很中听,十分的中肯,很有道理的样子。 下一刻,所有人心里面都是齐齐骂了一声“卧槽”。 原来你这混蛋心安理得的去度假,是因为我们辛勤的在工作啊! 可是,貌似也没有什么毛病的样子? 叶声想到了关键性的问题。 他伸出手指,小心翼翼的指着天花板,小声道:“可是老大,你上面还有老大啊。要是大佬知道你没在工作,跑去夏威夷度假,他又在工作的话,那怎么办?” “卧槽。”南天惊得把嘴里面的吸管给咬瘪了,他现在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的说。 他认真的思考一番,最后才得出了答案。 “那我应该凉了。” “不过嘛。”南天咂吧咂吧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继续道:“我这些年的奖金也拿得够多了,是时候急流勇退,自己去当一个掌柜了。” 会议室里面的所有人仔细的看着投影仪投影出的南天的那张脸,默默的在心中为他点了一根蜡烛。 老大,你要知道,你这些话如果真的被大佬听见了,你一定会被炒出去的。 “对了!再说咱们最近不是和阅文集团有个合作嘛。嘿嘿嘿…”嘿嘿笑着,南天把果汁放回了矮桌上,拿起了ipad来,在上面操作着。 过了一会儿,他才把ipad的一面转了过来。 会议室的众人看得十分的清楚,上面显示的正是一本名为《王者荣耀之蝶梦》的小说,书页简介上的2018王者荣耀文学大赛征文参赛作品一行字格外的显眼。 南天的话也适时的插入了进来。“这是我写的一本小说,你们没有看错,你们的老大的确有如此的天赋,竟然让编辑在我才发一章的时候,便主动的找上了门来!果然,像我这种人,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能够发光的!” “想当年,你们的老大,也曾经是所在小学的风云人物!从小学开始,只要是语文考试,作文都是高分通过的天才儿童!只可惜,一入it深似海,从此文采是浮云。蹉叹,真是蹉叹啊。”南天用着感怀的语气说。 “记得给我投票,支持一下!老唐和老蓝那边我都说好了,他们都说要为我两肋插刀的,到时候肯定选我。不愧是一起爬过珠穆朗玛峰,一起下过马里亚纳海沟的好兄弟啊!到时候拿到奖金了一人分你们一个大红包!” 默默的盯着那《王者荣耀之蝶梦》的小说看了许久,此刻所有人都只想问那么一句:老大你真的没病吗?用你纵横小学的作文要在网文界冲出一片天确定不是在做梦? 这肯定是在做梦吧!好好的it界不待,你还真的想要去网文界发展啊混蛋! (本章完) 第28章 南天,伊美(下) “老大,你确定你没有发烧?”叶声问。 “烧,你才烧,你才发烧!我要是发烧能躺在这里晒太阳的嘛!”南天回答。 “那老大,你小时候肯定多才多艺,学过很多种乐器的吧?”叶声又问。 “对啊,你怎么知道你老大我小时候多才多艺?精通多种乐器?” “看看老大吹牛皮吹得这么利索我就知道了。”叶声认真的说道。 “噗嗤。”会议室里面的所有人,都在听到叶声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再憋不住笑,发出了肆意的笑声。 还好会议室专门做了隔音的设计,声音传不出去,不然此刻在办公区域的那些员工肯定一脸的懵逼。 “你这小子,嘴皮子越来越6了啊。”南天摆摆手,对开的玩笑毫不在意。 “对了老大,你这本小说有系统么?”企划部的安鱼问道。她是一个妹子,同时也是天美工作室里面唯一和it搭不上边的一个,平时负责的是工作室名下的诸多游戏的宣传,活动等等工作。 这一次和同为企鹅名下的阅文集团的合作,便是由她负责,出面洽谈的。 “系统?那是什么鬼玩意?”南天一愣,连忙问道。 “系统嘛,算是游戏作弊器的一种,主角必备的东西!每一个主角都是那种亿万年一出的幸运儿,天生自带系统,不管重生,穿越,都是势在必得!”安鱼用南天听得懂的话解释道。 “没有。”南天老老实实的答道。 “那我看老大你黄了,没有系统什么的,金手指什么的,你注定是火不了的!要跟上时代潮流啊,跟不上时代潮流的话,老大你只能被拍死在沙滩上了!”安鱼拿起杯子来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最终下了定论。 “老大老大,可以越级杀人,每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来踩你,然后被你打脸反踩,锤爆诸多职业选手,最终成就世界第一人吗?”叶声的关注点完全在另一个方面。 “没有。” “老大。”王坤举手,发言道:“是不是从王者荣耀里面获得了第一桶金,然后成为一名商业奇才,制霸多行业,成为了福布斯排行榜上的第一富豪?” “不是。你这中年丧犬想钱想疯了是吧?!” 王坤一脸怨念。 “老大老大,会不会美女成群,组建后宫啊?听说现在的小说流行这个,主角没有百八万个美女环绕身旁,天生自带魅力max加成,吸引美女一见钟情光环,死缠烂打技能,逼格都不会高!”策划部的林荣耀问道。 “荣耀啊,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招你进策划部么?”南天道。 “为什么?”林荣耀好奇的问。 “因为你名字里面有荣耀两个字啊!”南天摘下太阳眼镜下来,露出一脸沉重的表情。 “你这家伙是想当泰迪想当很久了吧?混蛋,我南天笔下怎么可能出现泰日天这种人物啊!” “老大这样子你小说里面的主角很是凄惨啊!而且老大你真的黄定了,节哀。”众人异口同声的道。 南天重新戴上太阳眼镜,遮掩住了那双漂亮的眸子。 “好了不说这个。记得每个人去给我打赏一个盟主,哼哼,我可是记得你们的人数。” “不打赏会这么样?”叶声问道。 “当然是炒了你们啊!”南天得意洋洋的说道, 众人脸上都是出现了一条黑线,这光明正大的威胁是怎么回事? 叶声已经拿起了手机来,在上面翻动着通讯录。他记得的,他手机里面有总裁办公室的电话的,但就是忘了是哪一个了。 “叶声,你这家伙肯定是想打小报告是吧?一定要打小报告是吧?”南天注意到了叶声的小动作。 闪电般的把手机揣进兜里面,叶声笑了笑,解释道:“哪里有,我怎么敢啊老大!我这是看看手机是不是关无声状态,要是等一下在老大发表重要讲话的时候打扰了老大那就是我的罪过了!” “算了算了,不开玩笑了,认真一点。”南天从躺椅上坐了起来。 “话说你们如果看到有叫王者的求职员工,记得把他收进来。” 混蛋!你叫我们开会来说就是为了这个?认真一点?究竟认真到哪里去了啊? “呼。”呼出一口气,王坤总感觉他又苍老了一岁。 “哎,哎,疼疼疼,别揪我耳朵了好吗!这么多人看着呢!”那边的南天发出了痛苦的叫喊声,随着那只揪住他的耳朵的手越提越高,他的整个人都站了起来。 看见南天这一刻的惨状,会议室里面弥漫着一股愉快又轻松的气氛,怎一个爽字了得。 “美姐,制裁他!”叶声激动的从座椅上站起来大喊道。 当那张绝美又带着冻彻人心的脸出现的时候,叶声又默默的坐了回去,再不敢多说一句话。刚刚看向他的那眼睛中的寒意,直接让所有还想要说出的话又吞回了肚子里面了,连同刚刚说出的那句话可以的话都想把它收回来。 等到伊美出现在所有人的眼睛里面的时候,会议室里面传来了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不论男女都是。 虽然身穿着普通的泳衣,不像比基尼那样的凸显身材。可有些人的身材,包括美貌,都是不用昂贵的衣装来体现的。只需要站在那里,一下子所有人的视线都会被吸摄过来。 叶声吸了吸鼻子,感觉有温热的液体正在流下,他连忙伸出手去擦了擦。 把可疑的痕迹擦去之后,他侧过头去,看见了旁边的王坤也是用一种“原来你也一样”的眼神朝他看了过来。 两个人相视苦笑,也不用去看其他人了,基本上大家都是一样的。 所以他们这是找了一个什么工作啊?工作压力大,还有这样的老大,以及这样子的姐大,总感觉会未老先衰,某一天敬业的死在这工作岗位上头啊! 伊美,天美两个字后面美字的由来。人如其名,非常美,与美貌相同的是她的能力也是顶尖的那一种,否则也不可能成为天美工作室的两位老大之一。 至今还有许多星探在孜孜不倦的想要让她进入娱乐圈发展,甚至还给企鹅公司投来了大量的投诉信件,控诉it业的暴殄天物。 “好了。会议开始。”伊美松开了揪着南天的手,十分认真的说道。 会议室里面的众人立刻端坐,之前南天出现的时候他们都知道要扯到正事上面还得扯很久。伊美,姐大出现了则不同了,追求高效做事的她,一般都是直接切入主题的。 (本章完) 第29章 天人 看着在温泉躺得安详的鲲,庄周有些失笑,嘴角翘了起来,温和的笑容带着一丝和煦的暖风。 温暖的笑容是那种让人一看都觉得内心也跟随着温暖起来的笑,尤其这样的笑容里面还带着许多的故事,让人禁不住想要去探究一番。这还是庄周还未开口的情况下,他一开口,苏到极点。 用外面的世界很流行的一句话来说,不知道有多少人要为庄周生猴子。 然而知道庄周的人,是清楚没有人可以做到这一点的。 再美艳的女人都不行。 他是天人。 何为天人?所谓天人,便是将后面那个人字给摒弃了之后,只剩下天字时类似天道运转的存在。 天道无情,无欲,无求,静静看着沧海桑田,人世变迁。无论什么东西都无法动摇,影响到它,连一点迟滞都不会有。 除却现在还身为一个人之外,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里面,庄周表现出来的,都是一种毫无人味的状态。 庄周很清楚这样一来的弊端,他究竟是一种什么的状态,又会在以后走向何方。 生而为人,人在世上是有太多的需求,欲望,情感牵绊的。无论是什么人都无法杜绝这一点,也不能说他便不需要什么东西,不去追求什么东西。 如李白,放浪不羁,以酒相伴,仗剑纵歌行。谁又会知道,他心中对于故国的怀念? 每名唐人都有一样的执念,对于盛唐的执念。 愁中更有愁滋味,每一名喜欢喝酒的酒鬼,都有两种原因。一种是他真的离不开酒,犯了酒瘾。另一种,是他需要用酒来缓解心中的忧愁。可惜,酒醒了之后,愁上加愁。于是又需要更多的酒来解愁,于是又更愁,难解的忧愁一层又一层的累积。 李白当然是后者,否则庄周也看不到他在喝蝶梦酒的时候,在一场幻梦,一场空之后那眼中含着的泪水。 用剑之人有大毅力,大慧根。可惜啊,这世间也有用再锋利的剑也无法去斩断的东西,不愿意去斩断的东西。 或人,或事,或物,或情,一个念头,一份执着。 如妲己,如杨玉环,倾城倾国,只要她们愿意,有无数的男人会为她们舍身赴死。然而,两人眼中,至始至终都只有纣王,与明皇罢了。 什么祸国殃民,红颜祸水之类的词语,她们也不在乎。哪怕笑得再灿烂的时候都会有一瞬间的黯淡,还在等待,等待那可能永远都不会到来的一次相见。 又如曹操,布局天下,搅弄天下局势,只为大行霸道。在他眼中,谋夺天下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一切尽可抛弃。 意义?有意义?没有意义?大概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庄周也清楚。可能你所在路边看到的一朵不知名的野花,对于其他人来说都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他可以是任何人,任何人却都成为不了他。 他的蝴蝶,飞到了太多人的世界当中,在里面自由的翱翔。每一次的振翅,都是一段人生的开始,再一挥动,扇动的风暴吹过一生,翩然飞出,身后的一切支离破碎。 看得太多终究不是一件好事情,对于庄周来说,人世已经没有太多值得留恋的东西。该经历的他都经历了,不该经历的他也经历了,所以他是无数人。 他曾经相随一名才情横溢的剑客,从他的幼年到中年,走过跌宕的一生。看着他殿前献诗,又看着他落寞离开京城,看着他纵酒放歌,对影,对月竞成三人。 也曾相随倾城倾国的美人,从民间,到宫中,一个民间的女子,成为了集三千宠爱为一身的高贵女子。看着她艳若桃李,看着她霓裳羽衣舞一曲,又看着她在战乱中的凄婉别离。 他曾站在万人之前,坐在天下之巅,俯瞰众生。也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时。他还有富甲天下,也有穷困潦倒,有美女如云,也有孤苦一生。 他是任何人,任何人却不能成为他,他是庄周。 一个人一生所能经历的,所不能经历的,庄周都经历过了。 他是天人,也只是天人,后面有一个人字。正是这个人,让庄周坐在这里,存在这里,并不是成为那虚无缥缈的天道的一部分。 他还有执着,还有想要触碰到的东西,还有存在的理由。 他究竟是蝴蝶,还是庄周?所在的地方,是一场幻梦,还是真真正正存在的世界?他是真实存在的一个个体,亦或者是别人梦中的一个存在? 这是庄周脑海的问题,大大的问号。他知道的有很多,不知道的大概只有这一个,近乎于道。 有时候庄周真的会想到李白所说的,真实与虚假,是否真的那么的重要么?只要自己真正的存在过,只要你会哭,会笑,吃得下饭,喝得下水,这些都是真正存在的印记。 活着,似乎不需要得到那么多的答案,不管得没得到解答,都还是一样的活着。 重要么? 不重要么? 对于庄周来说,是很重要的。既然他还活着,那为什么不多知道一点东西,多得到一点问题的解答? 他盘腿坐在在防御塔后面的地面上,将手伸出,一只蝴蝶自虚无中翩然飞出,停在了他的指尖上头。蝴蝶的双翅不再扇动的时候,也有点点晶莹的星光,环绕在这只蝴蝶的身旁。 迷幻的色彩,让这只蝴蝶根本不像是真正存在的一般。 又有更多的蝴蝶出现,环绕在了庄周的身遭飞舞着,星光遍布,有如星河。 庄周看到了,看到了他是怎么来的,也看到了他所在的世界是怎么来的,还看到了他的迷惑。 “名为南天的男人啊。”庄周轻轻叹息着。 他不喜欢战斗,一点都不喜欢,然而对于战斗,庄周一点都不陌生。 那么,想要更加靠近真实的话,只有杀出一条血路了吧? 得到一个关注,一个站在所有人面前的机会,在那名为联赛的战场上头。 前方不远处的防御塔轰然破碎,由电脑控制的廉颇带着小兵杀气腾腾的朝着庄周杀了过来。 他站起了身,身边环绕飞舞的蝴蝶,重叠为停在他指尖上面的那一只蝴蝶。轻轻一弹指,数只蝴蝶朝前冲出,飞向了杀来的廉颇与那些小兵。 (本章完) 第30章 最近体验生活的玩家突然多了起来 移动着视角,青年往家里泉水的位置看去,他再次忧郁的叹了一声气。操纵着的后羿也懒得移动了,直接随缘点兵,一副自暴自弃的样子。 这可不是他想这样子的,是泉水里面挂机的那货,让他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心思。 五打四?怎么可能赢?还别说他这个可怜的adc,被死死的压在防御塔里面,不敢冒出头去,否则一顿的狂风骤雨袭来,他也不知道能不能幸存。 见了鬼了,真的是见了鬼了。他好不容易下了班,一天的疲倦累积,想要在王者荣耀里面大杀四方,究竟惹了谁了? 没能把疲倦发泄出去,反而搞得现在一肚子气,怀疑起人生来。 这个游戏,这些人,真有毒! 好好的游戏,非要这样玩。好好的人,玩个游戏非要说是来体验生活。 体验生活你妹啊!游戏里面有个屁生活啊,你是在现实里面生活得还不够,还要来游戏里面继续体验生活的艰辛是不是? 无数的吐槽,无数的无可奈何,在这时候只汇聚成为一个念头。如果这些体验生活的人在他面前的话,他不会有任何的犹豫,会用拳头把来自生活的艰辛通通发泄出来,让这些人好好“体验”一下生活。 是这些,不是一两个。 玩游戏时不时遇上一个奇葩是有的,可是一连串遇上许多个奇葩,是有些不可思议了。 他今天已经遇上了好几波体验生活的玩家了啊!所以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是他落后时代,还是现在都流行在游戏里面找寻生活了? 心中的吐槽,通通化为无可奈何带着沉重意味的一声咕哝。 “我靠廉颇你还出不出来了?你有病吧?没事挂机来报复社会吗?!”队友的控诉响了起来,那是男人的声音,带着几分疲倦的那一种。 “我哪里有挂机了?这不是还时不时动一下的嘛?还报复社会?好歹我还没有出去送呢,少年,说话必须注意一下影响啊!”挂机的那货说道。 威胁,赤罗裸的威胁。 讲真,他和他的队友们,真的没有见过这么厚颜无耻之人。明明在泉水里面,挪动也只是挪动几下,避免进入挂机判定,这还叫不挂机?还口口声声的注意影响,你的影响才大好吗!一个人挂机,影响到了其他四个人的游戏体验,影响到了几个小时的心情! 他感觉到了一阵疲倦,决定还是不多费口水了,老老实实的等着时间到,直接投降算了。看看其他的队友们,这时候连一句话都不说,也应该是抱着和他一样的想法。 在兵线没有压上来的时候,青年放下了手机,趁这机会拿起旁边的水瓶来,转开瓶盖,大口的喝着水。 嗓子有些哑,干哑,都是刚刚吼叫带来的副作用。像是刚刚说话的那个队友,之所以声音里面带着疲倦,也是和他一样,在刚进游戏的时候用各种语言好好问候了那名玩家,最终到了连一句话都懒得再说的地步了。 白费口水。 说得再多都没有用,可能人家直接关掉了队友语音,可能也没有,但他不鸟你,你有什么办法? 又活动活动了手指,刚刚语音轰炸不成,他又爆一波手速,用文字表达内心的愤怒。然后,现在五指都变得有些酸疼了。 重新拿起手机来,他继续操控着后羿清理着攻击己方防御塔的小兵。如果不是泉水里面有那个讨厌的挂机党存在,他也跑进去挂机,直接让敌方随便拆,好结束这一局游戏了。 “ggggg。”又有队友打出了一行字来。 “别啊!坚持住!有我在随便赢!”挂机党打出的字里面带着感叹号,似乎有着强烈的自信。 “赢你妹,看看你和对面的等级差距,还有经济差距吧!怕不是还没有睡醒,在做梦?”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敲击着,青年快速发出了一段话。 “哼!你们真的以为我就是随便来体验生活的吗!” “不然呢?其实你是抖m,特意来游戏里面找虐的?”队友不客气的反驳道。 “不不不,这你们就想错了。我不是来找虐的,我只是来虐人的!” “之所以现在挂机,是因为我要让对面在最高兴,觉得胜券在握,以为可以肆意嘲讽我们的时候,来一个极限的翻盘!” “这便是高手寂寞!一个高手,必须要让别人以为你的脸很好踩的时候,再狠狠的把对方踩回去!所谓扮猪吃老虎,你们不懂吗?这种情节,可是现在最流行的爽文情节,可以让人浑身一阵舒爽,如同一阵抽搐过后,什么东西自身体里面流失出去了一样,过后一阵空虚寂寞,还有点冷。” “呦呵,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段子手。”青年回道。 “必须的。像我这种立志要成为大神的作家,深知要怎么样抓住那些读者的心!便是让他们即使意识到这样做不好,可是那种爽快感,还是会让他们继续下去。哪怕过后如同圣人一般无欲无求,但是下一次事到临头的时候,还是会继续下去,简称上瘾!” “作家?”青年有些迷惑,旋即意识了过来,“你好好的写你的小说就行了,为什么非要出来伤害别人!” “什么叫伤害?怪我咯!谁叫我现在写的是有关于王者荣耀的小说,要写好不来好好的玩一玩,体验一下生活怎么能行?” “卧槽,莫非是那个王者荣耀征文活动?”一名队友想到了常去的那一个网站主页高高悬挂在醒目位置的活动。 青年这时候也才反应了过来,难怪最近游戏里面遇到了那么多的菜鸡,和那些挂机党,原来都是披着玩家马甲的码农! “相逢即是有缘,正好我也看小说,来吧报上你的小说名字。”青年说道,准备在得到这家伙的小说书名后,好好去刷一波差评。 “王者荣耀之霸王再生!不用谢,你去看吧!”来体验生活的这名码农也是暗暗窃喜。 他为什么来体验生活的同时,还要报复社会?是因为他的书评区太过冷清了啊!要是有人去留言骂他说他的书不好,都是一种变相的宣传! 最起码有人点进书页的时候,看到评论一大波刷差评的,也会有一种好奇心,想要来看看他的书究竟有多差。这个时候流量不是来了? (本章完) 第31章 听说是为了一个广为人知的原因 夏威夷海边的一座别墅里面,南天坐在阳台中,屁股下面是用夏威夷本地的一种藤蔓植物手工编织成的藤椅,在他前面的矮桌上,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从他这里看出去,可以看见十分美丽的海景,徐徐的海风吹来,更是带来了一种咸咸的属于海风独有的味道。然而这样的美景,却没有得到南天一点关注,连多看一眼都没有。 他修长的五指正在一个个键位上跳动着,每一下敲击都伴随着一下轻响,十分的流畅,没有任何的滞涩。乍听上去,完全可以将其当成一首乐曲来听,只不过没有钢琴那样丰富的音调与音色罢了。 不说别的,南天小时候还真的学过钢琴。他那个年代的孩子,不去上个什么兴趣班,那几乎都像是家长的不重视一样,跟不上时代的大潮。 他是那种极受重视的那一种,小时候一天的时间几乎被排得满满当当的,没有什么自由支配的空间。像什么小提琴啦,钢琴啦,书法,围棋什么的课程,比比皆是。 很遗憾的是,他最终辜负了父母的期望。没有成为小提琴家,也没有成为钢琴家,毛笔很久没有拿过了,围棋只有在前一段时间阿法狗横扫世界棋坛的时候才有去关注那么一下。 轻轻的叹息一声,那么多的领域,没有他南天的身影,简直是无比大的损失啊! 他看了看笔记本电脑屏幕上的一行行的文字,上面已经写了一大段了,几乎没有任何一个错别字。 好在他现在又开始了文学之路,并且,网文界即将又多出了一颗冉冉生起的新星出来! 伊美从别墅里面走来,来到了南天的身后,把刚刚泡好的热茶放在南天面前矮桌上。 “还在忙?”她问道,伸出手去,将额前被海风吹得胡乱飘动的发丝收拢在了一起。 极有韵味的动作,南天却看也不看,盯着笔记本电脑双手不断的敲击键盘。 “恩。”应了一声之后,南天再也没有任何反应了。 伊美也不生气,只是站在南天的身后,看着屏幕里面的文字逐渐增多,没有发出任何多余的声响。静静的站着,静静的看着,时不时的会用手把那些调皮作弄的头发整理好。 两个人,一个人专心码字,一个人专心看,场面一度非常的安静。 像他们这种有各自生活,各自工作的人来说,一天之中有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彼此忙碌中度过的。 “呼。终于好了。”打下了最后一个句号,南天伸了伸懒腰,满意的点了点头。他的手放在了外设鼠标上头,一移动,手指在鼠标上头点了点,新鲜的一章章节已经上传到了网站上。 “喝点茶吧,抗氧化,还抗辐射。”伊美这个时候才重新开口说道。 “好。”南天合上了笔记本电脑,端起了茶杯来,喝了一口还热气腾腾的绿茶。 茶有些苦,苦中又带着一丝甘甜,这也是南天为什么喜欢喝绿茶的原因。那种淡淡的清香,萦绕在鼻尖,再让人感觉舒适不过了。 “你真的确定要这样来写一本小说?”伊美问,轻皱起的眉头,在绝美的面容上显得无比的惹人怜惜。 南天耸耸肩,放下了茶杯来,说道:“当然,我南天想做什么事情,还没有不去做的时候。” “那我看看。”伊美从家居服两侧的大口袋里面掏出了手机来,开始翻阅起了手机里面的信息。 “我已经让安鱼和阅文那边沟通过了,据说现在统计的有关于这次征文活动的小说数量,已经接近了十万大关了。并且数量还在不断的上升当中,随时可能突破十万,” “什么,这么多?”南天咋舌。他有想过人很多,小说的数量很多,却没有想过真的会是这么的多。 “当然。”伊美点点头,将手机重新放回了口袋里面。 她的双手放进家居服两侧的口袋里面。 “网文这个行业每年可是有许多人怀揣着暴富,成为一名大神的想法走进来。可所有人只看到了大神身上那道靓丽的光环,却没有想到这里是一处多么残酷的地方,至少被淘汰,被自己淘汰的人都有很多。” “你或许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没有错,可真的说起来,要是不适合这一行,你永远都不可能在这一行生存下来。” “所以你还是准备这样做么?”伊美问。 “当然。”南天不假思索的回答。 “再难有追你难的嘛?想当年,追你的男人从公司地下停车场排到了最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多优秀多有家世的人也好,最终还不是只有我成功了!”南天得意洋洋的翘起了二郎腿来,述说着他人生中的这一次浓墨重彩的一笔,傲人的光辉战绩。 写小说还能有这难?想当年,他披荆斩棘,踏着一路的鲜血而行,与无数人进行了表面不见硝烟,暗地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斗争,才最终成为离伊美最近的那一个男人。 这段经历,再添油加醋,完全可以写成一部都市题材的小说了! “雄性生物愚蠢的攀比行为啊。”伊美虚着眼吐槽了一句。 在下一刻,她补上了一把锋利的刀。 “没有结婚也无法决定说是不是可以走一生的伴侣,哪怕结婚了,也不一定会是可以相伴一生的伴侣。” “知道啦知道啦,反正走走看看呗。”南天不在意的挥手。 他失去很多,也拥有很多,失去与拥有的,都是比常人多出几倍的数量。 “那你还在这里写小说?” “写完了。”南天老老实实的回道,他也听出了伊美的言外之意,是要好好陪陪她。 正准备好好陪陪伊美度过着平静惬意一段时光的南天,手机突然发出了几声急促的提示声响。他从裤子口袋里面掏出手机来一看,嘴角不自觉上扬了起来,那两个比他忙碌得多的家伙也要下场体验生活了。 “马上来。”南天打出三个字,点击发送了出去。 他很清楚要走的这条路有多么的艰难,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你不见得对文学有多么的热爱,但对钱的热爱一定是足够的。这是广为人知的原因,也是许多人的努力之所在。 但要真的说起来的话… 南天抬起头来,看向远方澄净的天空。 有些人不只养家糊口,同时在完成的,或许也是一段梦吧。 (本章完) 第32章 少年,我在等你,你就是下一个王者! “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都是辣鸡。”讨论群里面迅速出现了一行字,字里行间带着浓浓的不屑的挑衅含义。 “看来你是不把专门做鸡的啃得鸡放在眼里咯?”又有人问。 “怎么?要互相伤害吗?” “来啊,互相伤害谁怕谁啊?是时候让所有人看一看群里面的一哥是谁了!” 硝烟四起,弥漫着的浓厚血腥味,在群中散开,一下子讨论群组里面的宁静被打破了。 “666,大神之战,搬好我的小板凳默默关注。” “前排出售香烟,瓜子,啤酒,飞机票,百年难得一见的神战,不要错过,要看就看现场!是时候享受一波极好的观影体验了!” “吓得我一个猛子从水里面钻了出来。” “你还好…我才是被吓得最惨的那一个,原来卡文卡得不行,现在满脑子的两人互殴情节,总感觉心潮澎湃,甚至还有些小激动啊!之前想好的情节,一个字都剩不下了啊!” “哼!可笑!知道这次的王者荣耀征文为什么要请我做王者导师么?”最早发言的人又说话了。 “为什么?”群里面一个个在外界看来高不可攀的大神,中神,此刻像是好奇宝宝一样整齐一致的问道。 “因为我就是王者啊!只有王者,才能够成为王者的导师!” “我呸,看来是时候祭出我拍的vcr了!”另一个声音也毫不示弱,发送了一个视频文件。 众人纷纷点开了那个视频文件。 只见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走来,头发梳得油光发亮,每一步走得极慢,又带着一种特别的气势。没错,让人心脏的跳动不自觉漏了一拍,又在暗暗的为之着急。 因为走得实在太慢了! 在众人心中有强烈的一脚想要冲上去狠狠踹上一脚,让男子走得更快一点的冲动的时候。最终,男子停了下来,皮鞋踩踏在地面发出了一声响声。他伸出了手来,手指与中指并拢,指向前方,眼神凌厉,用慷慨激昂的语气说道:“你,就是下一个王者!” “王者荣耀,王者必将闪耀!我是蝴蝶蓝,我在这里等你,等待下一个王者的降临!” 视频只有短短的几十秒的时间,非常的简短,把能交待的都给交待了,直入主题,言简意赅。可正是这么简单的,才能给人造成冲击。 说什么梦想什么的,那属于鸡汤,太不实际了一点。一个词两个字,王者! 有谁不想成为网文界的王者?哪怕只是王者荣耀里面的王者! “666…”一波6666汹涌的刷了过去。 “我靠,突然觉得有一点莫名的激动是怎么回事?唉~如果不是我已经是年薪百万之人,不然现在已经接受大佬的召唤,成为一名闪耀的王者了!”有人忧郁的叹气。 他再次伤感的叹息道:“可怜这世间,又少了一名孤独的王者!” “成功人士的标配,装x必备!”有人也开始蠢蠢欲动了,心中暗暗酝酿着下一次的征文是不是要联系一下,也来一波王者的导师。 “帅,酷,炫!重要的是骚!” “没错,小伙子总结的很精辟,我很看好你。”蝴蝶蓝发了一个看好你的表情,又继续在群里面说道:“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要骚!你可以没钱,可以没地位,但是骚却是必须要有的!” “凭我这个vcr,怕是要火一年!” 唐三不信邪的又点了视频文件一下,重新看了一次视频。过了良久,他才出声问道:“这个我怎么没有?” “当然是某人说自己比较忙咯,还要下赛季才出场咯,所以不拍你也是情有可原的。”蝴蝶蓝说道,语气是得意洋洋的那一种。 张飞(匿名):“听说后面出场的都是压轴的。” 蝴蝶蓝这下不干了,没想到群里面竟然有唐三的铁杆,敢公然挑衅他的权威! “是谁!给我站出来,看我不打死你!” 沉默,没有人说话,群里面又恢复了一片寂静,只有刚刚的发言记录还在证明这里曾经热闹过的事实。 像他们这一种群,每天热闹的时间也只有那么一小段,许多人根本没有多少闲聊的时间的。一次小小的断更,卡文,都会有有众多的人出来讨伐。 但写书这种事情吧,和女性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都是差不多的。男人一个月也有那么几天,懒洋洋躺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觉得腰酸背痛,全身被掏空的时候。也和牙膏差不多,有时候一挤一大管,有时候是怎么挤都挤不出来。 是人都有便秘的时候吧?所以不要催,因为这时候你越催,越是拉不出来(自行想象女厕那些排着长队的女性朋友们,还有你闹肚子时紧闭着的厕所隔间门)。当喜欢的作者断更的时候,你只要想象他蹲在马桶上,满头大汗,带着强烈的痛苦却还是在坚持着。 那个时候,什么愤怒都会没有了,甚至还会有一点同情。 当然,蝴蝶蓝默默注视着那几个头像高亮的人,根本他和这几个人,都是属于那种网文界的奇葩。用俗语来说死猪不怕开水烫,对于一切毫无畏惧,因为他们的主要受众书友吧… 其实一直以来,他和这几个人都在下一盘大棋,书友养成计划。现在这个计划已经成功了大半了,相对于其他人来说,当他们急得满脸通红,满头大汗的时候,他们还可以施施然泡一杯热茶,享受一下悠闲的时光。 这,才是身为王者该有的生活啊。 聊天窗口突然震动了起来,看到上面发来的消息,蝴蝶蓝点了点头,回复:马上。 “唐三,走了。去看看谁才是真正的王者吧!” 唐三不甘示弱的回复道:“走就走!谁怕谁啊!哼,我码字十多年的手数,足够将所有面前的阻碍爆成渣渣!” “你们去哪里?”又有围观群众不甘寂寞的冒了出来。 “当然是王者荣耀啊!” 王者荣耀?… 围观群众看了看聊天栏,又看了看那打开的码字界面显示出来的字数,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混蛋! 羡慕嫉妒恨啊! (本章完) 第33章 糖加三勺与蝴蝶灰常蓝 “您的好友糖加三勺已经上线。” “您的好友蝴蝶灰常蓝已经上线。” 看到接连两条上线的消息,南天才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总算是没有被放鸽子。 这两位大佬,不管是其中的哪一个,都属于那种整天忙碌的那一种。平时哪怕不码字吧,以他们的身份地位,也是各地跑活动。 他们坐在电脑前的时间很多,用手机的时间也很多,但用手机玩游戏的时间。别说了,估计也没有多少。 这还是借着这一次当王者导师的机会,他们才能如此光明正大的来放纵一回,撸上一两把的游戏。美名其曰,想要评论一本小说的好坏,必须先深入了解王者荣耀是一款怎么样的游戏。 南天点击了开始游戏,又选择了组队匹配,把糖加三勺和蝴蝶灰常蓝给拉进了队伍里面。 “啧啧,唐三,你这名字起得有一点莫名其妙啊!糖加三勺,你平时吃这么多的糖?” “在此我必须郑重的警告你,糖吃太多对于身体是很不好的!体现得最明显的一点,是糖分摄入量过多的人群,不仅会有很多毛病,同时平均寿命还不高!” 蝴蝶灰常蓝与糖加三勺是先后出现在队伍频道里面的,当他看到了糖加三勺的名字与头像的时候,顿时打出了一连串的字来表现自身知识的渊博与优越性来。 “你这是诅咒吧?明显是诅咒吧?!!!!”糖加三勺回复,后面一连串的感叹号表现出来他现在心情的强烈波动。 “嘿嘿嘿嘿…”一连串意味深长的嘿嘿嘿出现在了队伍聊天频道里面。 暗中观察的南天深深的咋舌,果然不管哪一行的行业竞争都是非常严重的那一种,表面上风平浪静,实则暗地里面波涛汹涌。要不是亲眼所见,他完全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一幕发生! 乐见其成,吃瓜群众表示无所畏惧。 不甘寂寞,糖加三勺也针对性的发起了反击。 “话说你这名字是什么鬼?蝴蝶蓝我倒是见过,蝴蝶还有灰色的?还灰常蓝色的?渐变色吗!” “哼。头发短见识短。灰蝴蝶见过吗?蓝蝴蝶见过吗?杂交品种见过吗!灰蝴蝶和蓝蝴蝶产下的蝴蝶,是灰常蓝色的!” “不仅如此,我还有粉福蝶,白福蝶,红福蝶,绿福蝶,花福蝶,各种福蝶。所以说,人啊,不管到任何的年纪,都不能放弃学习。” “唉~南天啊。”蝴蝶灰常蓝突然把话题引向了南天。 “恩?”吃瓜群众南天一脸迷惑。 “我们要活到老学到老,充实自己,可不能像某个同志一样!” 三个人,只有三个人啊!三个人的情况下你还含沙射影,指桑骂槐,谁不知道你说的就是我? 糖加三勺内心此刻充满了强烈想要吐槽的冲动,只不过他没有将冲动化为行动,因为有些人真的是嘴炮王者。对付嘴炮王者的有效办法,是不能够按照他的节奏去走,否则在一轮又一轮的嘴炮攻势下,你只能够退避三舍。 糖加三勺当然不会畏惧,码字那么多年的手术,不管是在电脑的键盘上,还是手机的虚拟键盘上头,他都没有虚过任何人。可唯有一点,是他所不能够做到的,是没有像蝴蝶灰常蓝那样子的没脸没皮,金句频出。 “solo吗?”糖加三勺问。 他十分有底气,作为一个未虑胜,先虑败的智慧型选手,在决定一件事是否可做之时,他都会先做好准备。这一次也不例外,为了不使大神之名受到玷污,在一些空闲的时间段里面,他也有偷偷玩过几次的王者荣耀! 虽然已是中年,可是糖加三勺还是觉得他的学习能力十分不错的!想当年他也曾经纵横星海,横行于艾泽拉斯大陆上,到如今依旧宝刀未老! 若有人问他一句:廉颇尚能饭否?他肯定回他一句:一吃十大碗,荤素不忌! 手机前面的糖加三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窗外的阳光折射进来,手机屏幕上倒映出了了他自觉不错的侧颜。他在笑,笑得很灿烂的那一种,目光却变得越来越冷。 他似乎已经看到了,站在蝴蝶灰常蓝面前,左右开弓,一巴掌拍打在脸上,一次次“啪啪啪”响的场景。 爽! 光是想就让人觉得一阵的身体舒爽,要是真的等到这一幕发生,他只会更爽! 手机前的蝴蝶灰常蓝此刻也在笑,一种奸计得逞的笑容浮现在了他的脸上。 没有迟疑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快速的点着,一行字已经打了出来,又被他发送了出去。 “solo就solo,谁怕谁?” 等糖加三勺的这句话,蝴蝶灰常蓝已经等了很久了。甚至从一开始,他说的那一些话,都是刻意的嘲讽,有计划有阴谋,为的便是这一刻! 身为笔下写出过职业大神之人,蝴蝶灰常蓝自认他的游戏天赋也是无人能敌的!叶小俢的天赋他不必全部拥有,只要拥有个十之一二,用在王者荣耀这款游戏里面已经足够了啊。 别说,要对付的还是唐三这个整天沉迷码字不可自拔的家伙。 浓浓的优越感自心中生出,大概叶小俢当年屹立在那山巅之上,也是如他现在一般的孤独寂寞的吧? 蝴蝶灰常蓝在所住这栋大厦的第三层自家家中,竟有一种高处不胜寒之感出现。 他站起了身来,朝前走了几步,抬头挺胸,凛凛然一股藐视一切的气势从身遭散发出来。他低下头去,想要俯视那位于山脚下的唐三。 “哎呦。”他痛叫了一声,整个人往后跌坐在了沙发上头,龇牙咧嘴,痛不欲生。 步子跨得太大,不小心碰到茶几的一角,疼得让他眼前一片模糊,也看不到什么山脚下的唐三了。 直吸几口凉气,蝴蝶灰常蓝强自使自己镇定了下来,用手抚摸着擦碰到的大腿那块区域,过了一会儿才感觉好上了许多。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没错,现在这点小小的苦痛,其实是在告诉他等一下糖加三勺的下场! (本章完) 第34章 来自玄学大师的警告 南天一脸的懵逼,完全不清楚怎么事情发展到现在这种程度了。 他们不是说好的来开黑的嘛?怎么现在变成了内战,还是大神solo,大干一场的那一种。 南天心知不能任由他们两个这样子下去,他好不容易出门度一次假容易嘛?不容易,十分的不容易,这还是难得的二人时光。 他怎么可能把这美好的时光浪费在看两只菜鸡互啄这一件事情上?没有错,糖加三勺和蝴蝶灰常蓝,虽然是网络小说界鼎鼎有名的大神,可在他的眼睛里面,在王者荣耀里面只是两只菜鸡罢了。 他要这么说,可能有很多两个人的粉丝十分不服了,可想要让他改变看法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看过糖加三勺和蝴蝶灰常蓝的段位,是空白的,没有段位!也就是说,他们两个连青铜都不如! 他连忙插话,从中打断,快速的在队伍聊天频道里面打下了一段话。 “话说唐三,听说你当年原来是准备取这个名字的,然后手滑打成了现在的那个笔名对不对?” “没错没错。这个我可以替唐三回答,他当年就是因为手滑,青涩的年华里面,总有那么几下手误的时候,于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成了现在的唐三。当然了,我以为现在的这个笔名是挺好的,否则咱们都得叫他三勺。”蝴蝶灰常蓝迫不及待的发言。 糖加三勺的手指刚刚准备点击在发送的那个键上,后来看到了蝴蝶灰常蓝已经替他说了这么一大串了,他还能说什么?于是他默默的把这一段字给删除了。 当年…糖加三勺陷进了回忆里面。 当年他还是一名青年的那时候,刚刚发布第一本小说的时候,怀着的是怎样的心情?大概和现在那一些,第一次写小说,准备发布到网上的那一些作者们是一样的吧? 充满激情,怀揣一份热血!这一份激情,与热血,导致当年他在输入笔名的时候,很不幸的打成了现在这个笔名,而非原来设想的糖加三勺。 不过也没有关系,因为不论是现在这一个网文界鼎鼎大名的笔名,还是这一个糖加三勺。其实不论是哪一个,只要是他在用,迟早也可以成为让所有人都知晓的大名。 这是他的自信。 有时候自信来得这样的简单,不管是在写作上,还是现在在游戏当中,都是一样的。 “话说南天,我看了看你的笔名,注定火不了啊。”蝴蝶灰常蓝又发言了。 “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我可是会看相的!如同现实里面,每一个人的名字,看上去其实没有什么差别,可是,这可是关系到人一生的走势的啊!” “笔名也是一样。你没有看错,笔名同样也决定了一名写手的最终高度!” 得了吧你…糖加三勺现在可以想像出来蝴蝶灰常蓝的模样,应该会是那种一幅神秘兮兮的样子。大概和你小时候在路上走着,突然有一名流浪汉叫住了你,从裤裆里面掏出一本脏兮兮的小册子告诉你只需要五毛钱,五毛钱可以买一本绝世武功秘籍的情形一模一样。 糖加三勺开始围观起这种推销武功秘籍的过程起来,再加上他也十分好奇蝴蝶灰常蓝这家伙会扯出什么莫名其妙的理论。 “什么!竟然还有一种说法?”南天有些纳闷了,他倒是没有听人说过还有这种方面的问题。 他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态,毕竟在手机屏幕里面的那个蝴蝶灰常蓝,已经是在这一行混迹了多年的老司机了。他清楚的事实肯定要比他这个纯萌新要多得多,更别说一些极其隐秘的事情。 “对!”蝴蝶灰常蓝发了一个用手指指着你,眼睛旁边还闪着光的表情。 “其实你只要多看一些小说,就会发现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南天问。 被询问的蝴蝶灰常蓝,此刻感觉到了一种身为老师的自豪与使命感油然而生。至于与糖加三勺的solo?他现在没空,等一下再说! “自古大神,中神,,你会看见什么蔬菜瓜果,食物甚至于是啃得鸡推出的一款汉堡的名字居多。再就就是动物啊,比如天上飞得,海底游的,地上跑的。还有是什么地点,人名,典故之类的。” “所以,笔名一定要有涵养!没有一点深层的含义的话,别人根本记不住你。要不然要那种非常大众的,像我爱吃什么一样的,或者糖加三勺这样的如此亲民也会让人记住你!” “总之,取一个好的笔名,和你生孩子给孩子取名字一样!要慎重!” 听完了蝴蝶灰常蓝的讲述,南天觉得还有些道理,仔细一想还真的是这样子。这时候他才想起了自己顺手取的笔名,不知道现在去改还来得及来不及? 似乎,不管是前一次赖会,还是现在蝴蝶灰常蓝讲的东西,都在说明着一件事。 他的书,黄定了! “那你当年取的笔名有什么考究?”南天十分的好奇。 “啊,也没什么。当年家里养了一盆蝴蝶兰,想笔名的时候于是想取个蝴蝶兰,控制不住我的手速,打成了蓝了!”蝴蝶灰常蓝回答。 “你这家伙区别对待啊!我手误打错了,你就说我青涩的年华里面总有那么几下手误的时候,看来你的年华也很青涩啊!”再按捺不住的糖加三勺,果断跑了出来谴责起了蝴蝶灰常蓝。 “怎么?没看见过双标吗?说你和说我自己,自然是极不一样的!等你哪天变得和我一样优秀,到时候我会好好夸夸你,可惜的是可能你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像我这样一枝独秀了!”蝴蝶灰常蓝理直气壮的回答,手机前的他一脸的坦荡,面带荡漾并且洋溢的笑容。 眼看着两个人的斗嘴又要开始,为了避免再度陷进去之前那样充满火药味的场景里面,南天果断点下了开始游戏! 排位赛走起!让这两只菜鸡在游戏的世界里面战栗! 他的恶趣味正在汹涌喷薄。 (本章完) 第35章 注定有些缘分让人相遇 “玩家进入选人界面。” 庄周果断选择了庄周,这话听起来有些绕口,可庄周的确只能选择庄周。在他的可用英雄里面,只有一只庄周,即是他自己。 说来也有些奇怪,庄周是记得得拥有一定的英雄数量,才可以进入排位赛的。可他竟然可以排位,这就十分让人搞不懂了,不过庄周也随他去,既然没有限制的话,他也直接开始了排位旅程。 从之前的两场比赛里面,庄周成功的从无段位的选手,晋升到了现在的青铜三的段位。青铜二近在咫尺,稳稳的,只需要再赢下一盘。 其实他按照进度现在完全可以到达白银段的,他的实力不是这些低等段位的可以阻碍他的前行的。如果真的按照实力来说的话,庄周随便从脑海中的那些记忆选择一段融合进去,都可以达到铂金段位,更高的还有职业选手级别的。只是庄周永远都只会是他自己,这些记忆存在他的脑海当中,像是一本本书一样,任他翻看。 一个看书的人,只要他不想,是永远不会成为书里面的人物的。 之所以庄周现在没有到达白银段位,实在是有些玩家不知道怎么的,看见他选了庄周之后,莫名其妙的发了一通游戏,接着怒退。然后,庄周便继续在青铜的海洋中徜徉了。 看见了第一个队友选择了庄周,南天不自觉的皱起眉头来,手指迅速的在手机上敲击着,“庄周?上单给我可以么?” 身为天美工作室的带头大哥,好吧,这是他在脑海里面想一想,平时很少说的。像他这种富有文化气息的人怎么着也不像是社会人啊!要是别人针对说企鹅是个社会公司怎么办? 他还是清楚的知道现在的游戏走势的,低端局还好说,中高端局的话,完全可以称之为肉坦荣耀,坦克称霸!不选坦克基本是没办法玩的,别说现在职业比赛里面,都出现了adc去打野的分配出来。 不过这种态势很快会被改变,他上一次的会议,也是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开的。很快工作室将会推出玩家从未看过的船新版本,包括两款氪金即是力量的皮肤,以及一名新英雄,还有平衡性的调整。 现在版本还未更新,南天也只好慎重着来了。身为天美工作室的老大,他要是没人知道的时候输几盘都没有事,但现在是和糖加三勺还有蝴蝶灰常蓝开黑,他必须扞卫天美的声名! 不容许有意外发生,不容许失败! “呃…”庄周呐呐,他能说自己只有一只庄周可以选么? 之前他也说过,却没有一个队友相信他说的话,他们还以为他是在扯淡呢。接过那一盘比赛也没有开成,直接重新匹配了,这不才继续匹配到了现在的这一盘。 沉默…庄周迟迟没有选择确定下去。 “南天没事,放心放心,有本蝴蝶在,法师之王横行世间!”蝴蝶灰常蓝发了一个龇牙大笑的表情。 “还有我。蝴蝶灰常蓝这厮是不可靠的,到时候靠我就行了。”糖加三勺也适当的表现出了存在感,并借此贬低了一下蝴蝶灰常蓝。 南天沉默,看着聊天框里面的蝴蝶灰常蓝和糖加三勺的发言,此刻只想吐槽一句,你们这样子有自信我真的很方啊。 论码字南天可能不如他们,可论到玩游戏,南天自觉可以锤爆他们两个人。现在这两个货说要带他,这种莫名的自信爆棚是怎么回事? 不懂,他真的不懂。 看见蝶梦迟迟没有换英雄的打算,南天也只好叹了一声气,随便了,反正他是最后一个选择英雄的,最后补位吧。以他的水平来说,替以上的四个人擦擦屁股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等等…蝶梦?”南天看了看选择庄周的那名玩家的id名,莫名觉得眼熟。 过了一会儿,他才突然想起来,这就是他那本小说书名的后面两个字啊! 再看看蝶梦选择的英雄一庄周。庄周梦蝶?蝶梦庄周?不管怎么样理解,似乎都是可以的,没有半点违和感。 什么鬼?…南天竟有一种突然等到你,缘分在眼前的感觉涌上心头。 特么的,这要是女人他还可以接受,总归是有缘分嘛。要是男人的话,想一想,这种缘分他还是不要算了! 熟悉,真的是一种突如其来,莫名其妙的熟悉啊。 南天摇摇头,他还是准备把全部的注意力投入到游戏里面,不要再继续想下去了。要是这文艺范十足,又和他充满缘分的一个名字后面,手机那一端,是一个此刻正抠着臭脚丫子的大汉怎么办? 想到了这一幕,他脸都绿了,南天及时停止了思绪的泛滥。 “南天。”庄周也注意到了南天的id。 他抚摸着鲲的背,脸上了似笑非笑的浅笑。 如果这个南天便是他化作蝴蝶梦到的那个南天的话,那么世事还真的无常,有些人似乎你不相遇还不行。如果不是,那也正常,庄周可是知道那一个在他眼中真实的世界人口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量的。 是啊,正是那个世界,创造了他们不是么? 庄周很想说不是,可是他曾经看到过的,化作蝴蝶飞舞过去的梦境,其中一些都在说明着这一点。所以,庄周才会想要去看一看,不是以蝴蝶的身份,而是以他,庄周这个人的身份去看一看,亲自踏足,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时间的流逝,还没有等庄周确认选择的英雄的时候,系统自动锁定了英雄。“噔。” 对面也迅速的选择好了英雄。 再往下,庄周这一队的队友选择的英雄分别是。 蝴蝶灰常蓝:诸葛亮。 糖加三勺:哪吒。 路人甲乙丙丁:孙尚香。 南天:廉颇。 进入了游戏加载的界面。 手机前面的蝴蝶灰常蓝磨拳擦掌,正准备证明自己法师之王的地位。 糖加三勺一脸的严肃,大有将这当成当成一场硬仗来打的架势。 回过头去,看了看身旁的伊美的南天,面带坚决。没错,一个男人绝对不能够在自己女朋友的面前表现出不行来,所以他要赢! (本章完) 第36章 n条姜子牙打不过诸葛亮的铁则 “进入战场!敌军将在三十秒后到达战场,请玩家做好准备!” 熟悉的声音出现的那一刻,扩散开来,蝴蝶灰常蓝已经迫不及待的操控着诸葛亮买好了装备,直奔中路了。身为一名有追求的玩家,不管是第一次接触王者荣耀这游戏的时候,还是接下来为了当王者导师再次玩的那几盘,他玩的都是法师,走的都是中路! 他的对手是姜子牙,这在蝴蝶灰常蓝的眼睛里面,算是十分不匹配他身份的对手了,简直是对于他的侮辱。这个老掉牙的姜子牙,在历史上可是六七十了才出山,怎么能够和他的这只年纪轻轻便被刘备三顾茅庐,不出隆中便知天下世,隆中对更是直指三分天下的年轻俊杰诸葛亮! 姜子牙辅助姬发创建周朝,看功绩似乎是比诸葛亮大了可他充其量,也不过是一名执行总裁罢了,后面还有董事会主席姬发的压制。诸葛亮则不同,虽然他辅助刘备建立的只是蜀国,远远没有达到立一朝的程度。可在刘备挂掉了之后,他可是成为了蜀国集团董事会的董事会主席!阿斗什么的,只不过是名誉主席罢了,只有一个名头,其他全部都是诸葛亮在管事。 在职场履历上,姜子牙便被诸葛亮爆一个体无完肤啊! 再提相貌,姜子牙都是一名老年人了,再帅也帅不到哪里去!鹤发龟颜,满脸的皱纹估计都比你吃过的盐还多,再加上满脸的老人斑,一只脚踏进棺材里面的人了。 诸葛亮则不同,年轻又帅,身高两米几,郎眉星目,面如冠玉!再加上羽扇纶巾谈笑间,谈笑间灰飞烟灭的气质,完爆了姜子牙啊! 再说老婆,姜子牙可是被他老婆给休掉的孤苦老男人,失孤老人一个!诸葛亮的夫人黄月英,可不见得是丑的,史书上可没有确凿记载过她很丑。所以说,黄月英有可能又漂亮,身材又好,又聪明,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伴侣人选了! 好了,姜子牙又一项被完爆了。不是蝴蝶灰常蓝对于姜子牙有什么意见,实在是他选择的诸葛亮太过优秀了,没办法大概一枝独秀的人,天秀便是如此的无法去相互比较吧。 姜子牙一和诸葛亮比较,成渣了。 再提两者的行事,姜子牙可以说是顺天而行,诸葛亮是逆天。 顺天逆天哪家强? 必须是逆天啊! 你没有看见过那些小说主角,天天把天逆着去玩的么?凡是顺天的,为天作伥的都是配角,伪主角,全部都会成为他路上的踏脚石,被狠狠的践踏。最后连天,都要被他捅一个稀巴烂,跨坐在天的身上,像是教训自家媳妇一般的对天百般蹂躏。觉得不舒服了,看天不顺眼了,还可以换一个顺眼的,技巧更好的天去玩。 在这个时代,你不多逆几个天,怎么好意思当主角?怎么好意思出来遛一遛? 诸葛亮虽然逆天失败了,但他也是妥妥主角的命格啊!他的失败,只能证明着三国演义是一本扑街小说,并不证明主角的失败! 蝴蝶灰常蓝不想再说下去了,真的,越说,他越觉得对面的姜子牙爆定了。真的不是他想要欺负姜子牙,实在是他太强大了。 是啊,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太强了,是他控制的诸葛亮,只要是他控制的诸葛亮,那么打爆对面的姜子牙不解释。 从控制者的层面来说,他完爆了对面的那名玩家,也导致诸葛亮完爆了姜子牙。所以如果姜子牙要怪的话,不能够怪他,要责怪只有去责怪控制他的那名玩家。 手机前的蝴蝶灰常蓝操纵的诸葛亮站在了自家防御塔的前面,等诸葛亮站定了之后,他的两根手指相对着一提拉,放大了视野。屏幕里面的诸葛亮,呈现出来的只有一个字,帅! 衣衫飘飘,一头利落的短发潇洒无比。 这是诸葛亮,他控制的诸葛亮,王者荣耀女玩家口中,眼中的亮哥哥。瞧瞧这人物装扮,瞧瞧这散发出来的气势,真亮! 突然一道光,出现在了蝴蝶灰常蓝眼中。 “好亮…” 他擦了擦眼睛,突然发现诸葛亮的血量往下掉了一截,连忙手指提拉着把视野恢复正常。蝴蝶灰常蓝往四周看了一圈,从英雄的视野边缘,看到了偷偷摸摸,手里面拿着一根棒子的姜子牙! 刚刚的那道光,是姜子牙的技能! 蝴蝶灰常蓝瞬间的愤怒了起来,他没去找对面姜子牙的麻烦,他姜子牙竟然首先对他出手了?还是在他完全没有防备,正在欣赏诸葛亮英姿的时候?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叔叔可以忍,婶婶也可以忍,他蝴蝶灰常蓝不能忍! 无关胜负,无关血量,有关于面子。刚刚他那么多的心理活动,结果才说完,姜子牙“呼啦”的一巴掌拍了上来,妥妥的打脸啊! 拍的那在蝴蝶灰常蓝心里面回荡得很久的一种声音!如果他的心理活动能够被别人知道,别人又看到了刚刚的那一幕的时候,他的脸面何存?把脸往哪里去放? 现在又多上一条姜子牙打不过诸葛亮的铁则了,是他生气了。 蝴蝶灰常蓝不会告诉别人他生气的时候会多么的可怕,但他可以明确的用行动来表现出来。身为大神,他也有大神的骄傲所在,在游戏里面被打脸了,他也得冲上去还对方十巴掌。 君子报仇,只早不晚!不是不报,是要酝酿怒气,等到最后撸出一发大招给一次狠的。 看着总部的小兵走了出来,蝴蝶灰常蓝已经迫不及待了。他的诸葛亮势必要让对面的姜子牙,包括控制姜子牙的玩家绝望! 正如那逆天的主角,往往一脚把顺天的配角给踩在脚下,把配角的脸用脚摁在地上摩擦的那一种。 蝴蝶灰常蓝也要把对面玩家和姜子牙的脸摁在地上,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摩擦摩擦,用魔鬼的步伐! (本章完) 第37章 为法师带盐的男人 小兵一经过防御塔,从中路走出来了之后,蝴蝶灰常蓝控制着诸葛亮连忙跟了上去。他第一个点的技能和其他用诸葛亮的玩家的选择都不一样,大部分人选择的都是先点东风破袭,他点的技能则是时空穿梭。 至于装备,法师出门都是一件套,这也不必说了。 站a,蝴蝶灰常蓝随便选择了一只小兵,让诸葛亮自己进入攻击状态当中。他则有闲工夫的朝着其他队友那里一看,呦呵,一片祥和。 着重的看了看糖加三勺在野区奋战的哪吒,蝴蝶灰常蓝带着一丝的窃笑。 迎面又是一记姜子牙的技能打下,他懒得躲,也不想去躲,硬生生的吃下了这个技能。他的这个号,可是属于那种铭文一大堆的号,法师,战士,冷却流,防御流,每一套的铭文一大堆。 这些都不是蝴蝶灰常蓝的成果,也不必那么的麻烦。身为王者导师,他理应有导师的待遇,像是他身上一大堆的英雄,皮肤,以及铭文,全部都是游戏公司送的! 现在带在身上的,是一套全满级别的攻击回血铭文套。 姜子牙一级的技能也就那么一点伤害,毛毛雨,蝴蝶灰常蓝完全路把这点伤害放在心上。等到时间一过,他的诸葛亮也就回好血了,正和现在一般,吃到第二下技能的时候,他的诸葛亮已经是满血的状态了。 回血速度堪称所有法师中最快的。 对面的玩家一愣,明显发现了诸葛亮血量的不对劲,明明他刚刚才用姜子牙的忏悔技能打中了诸葛亮。结果硬生生的在他眼皮子底下,诸葛亮的血量不断的往上跳动着,这种回血速度是怎么回事? 妈蛋,怎么感觉他是在和一只坦克型英雄在打啊? 随着英雄身上那升级的光亮闪烁,蝴蝶灰常蓝迅速的点了东风破袭技能。他并不着急,身为一名笔下写出过两名法师之王的男人,他深深的明白作为一名法师,并不是谁先出手谁就能够抢占优势的。 那种法师,不是蝴蝶灰常蓝要的法师。 姜子牙也紧随着诸葛亮升级了,第二个技能点的是湮灭。玩家控制着姜子牙朝前走了几步,在技能的释放范围把诸葛亮纳入在其中的时候,迅速的出手。 一记“湮灭”,朝着诸葛亮打下。 来了! 蝴蝶灰常蓝身体一抖,这当然不是抽搐,更加不会是吓的,是他激动不已的表现。在湮灭的技能光效朝着他的诸葛亮打来之时,说时迟,那时快,蝴蝶灰常蓝早已经准备好的手指轻巧的一滑,诸葛亮留在原地,被湮灭技能打到的,只是一个残影。 “时空穿梭。” 跳到姜子牙身前不远处的诸葛亮,紧接着释放了东风破袭的技能,三颗法球呈锥形朝着前方冲出,最中间的那一颗,直直的命中了姜子牙。 姜子牙的血量下降了一截,然而还未等操控他的玩家反应过来,诸葛亮的平a随之到来,再度追加了一记伤害。 这完全打乱了与蝴蝶灰常蓝对线的这名玩家的节奏,他原来是想用湮灭的技能效果,将诸葛亮击退,再追加忏悔造成二段伤害的。这样子一来,即使诸葛亮有着时空穿梭这种位移技能,在吃了击退与减速的双重技能效果叠加的时候,第一下时空穿梭的使用,也追不上他。 时空穿梭两秒的冷却时间,已经足够他把距离拉开,或者跑进防御塔的防御范围里面了。即使他吃到诸葛亮的东风破袭的技能伤害他也是赚的,因为姜子牙的忏悔技能是持续释放的那一种,只要你不赶紧离开技能范围,五秒时间内,每0.5秒都会叠加一次伤害所以诸葛亮只要选择输出,那么他必然吃到的伤害,掉的血要比他多得多。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很多的剧本都不会按照常识来写。他被打得一顿懵,尤其是当看见直线下降的姜子牙的血量的时候玩家心里面一哆嗦,连忙控制着姜子牙后退。 “我靠!对面那人有病吧?带的什么铭文,攻击力怎么那么高?”他骂了一声,正准备去看看诸葛亮现在的攻击力。 要是刚刚他没有看错的话,对面诸葛亮一下的普a,最起码有一百上下的伤害值浮动!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诸葛亮这厮的攻击力,在2级的时候,必然是在一百多点的攻击力上面的。否则他的姜子牙又不是没有物理防御,伤害豁免之下,要没有这样高的攻击力,怎么可能打出这种让人觉得和一名战士站着对撸的伤害? 没等这玩家将心动变成行动,姜子牙刚刚跑到接近防御塔防御范围的那个圈线附近的时候。两秒时间一过,诸葛亮再次一个时空穿梭,落在了姜子牙身边。 这次时空穿梭技能到达目的地之后留下的法力场,终于是将姜子牙给纳入其中,一下子,姜子牙的血量再度下跌了一截。 心里面又一咯噔,这玩家也不想再去看一看诸葛亮的攻击力有多高了,反正又不是没有机会看。他操纵着姜子牙连忙跑进了防御塔防御范围之内,像是一个受了气的孩子急忙找着父母的怀抱一般,但背影怎么看怎么的苍凉。 因为诸葛亮又追加了两次的普攻,从他手中搓出的两颗能量球,先后命中了姜子牙。 “嗷!”手机前的玩家发出一声痛苦的呜咽声,连忙使用了疗伤技能。 他这个血量怎么看怎么都不安全啊!至少在没能把血量回到一个安全的数值之内的时候,他是怎么都不能到线上去的了。否则诸葛亮只需要追上来一发东风破袭,再加上一辆下的普攻,绝对升天。 满意的点点头,看到姜子牙凄惨的模样,蝴蝶灰常蓝这才操控着诸葛亮施施然的回到小兵交战的区域打起钱来。 说他不会玩法师的,近战法师了解一下,叶小俢了解一下!如果他不会玩法师的话,那么法师也没有人可以玩了,他可是法师的代言人! 为所有崇尚暴力艺术,用一身流线型肌肉锤杀敌人的法师带盐! (本章完) 第38章 中年男人糖加三勺的人生信条 与其他路的一路硝烟不同,糖加三勺控制的哪吒在野区慢慢的刷着野。他一点也不急,作为一个稳重的中年人,他深知怎么样的态度来进行这一场游戏。 他之所以选择用哪吒,不是别的原因,正是因为他的大招。 人到中年,保温杯,温水泡枸杞,看电视看到养生节目都会不自觉的停下来看一看。也没有年轻时候那样的精力了,码一会儿休息一会儿,总感觉时不时的被掏空。 玩游戏也是一样的,难得的休闲游戏,糖加三勺选择的都是那种一刀99级,砍完一只怪立爆神器的快节奏游戏。他怕麻烦,大多数的游戏操作对于他来说都是一种麻烦,当然要找不麻烦的游戏来玩了。 王者荣耀对于他来说也十分的麻烦,好在哪吒这只英雄不麻烦,只需要拿到大招,该到哪里到哪里。找一只英雄飞过去一顿锤,锤不过的话又光速回家,对于他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他这才沉浸在刷野的过程当中,也不想去帮着其他路抓人了。太麻烦的事情不做,中年男人都是一样的选择,还不如刷到四级,直接大招飞过去来得快捷得多。 一个人头出现,糖加三勺看了看,发现不是蝴蝶灰常蓝拿的之后,重新投入了刷野的工作中。只要不是蝴蝶灰常蓝拿的人头,只要蝴蝶灰常蓝不会有嘲讽他的理由,他可以在野区待到游戏结束! 手机前面的糖加三勺打了一下哈欠,一只手拿着手机,一只手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他原来是想拿ipad玩的,不过想一想还是算了,麻烦! 在手机屏幕上手指的滑动距离相对较短,换成ipad上那便相对应的变长了,像他这种绝顶聪明之辈,怎么可能会选择比较笨的一种方式? 原以为会在野区待上一辈子躺赢的糖加三勺,他的哪吒身上突然发出了升级的光芒,再一看,身上的等级已经跳到了四级了。迅速的点了大招,糖加三勺开启了回城技能,准备回家买下装备。 不知不觉的,己方已经拥有了四个人头了。糖加三勺也没有打开数据表,直觉这里面的人头是没有一个是属于蝴蝶灰常蓝的,否则这厮肯定不会像是开启了静音模式一样,一句话都不吭。 现在估计心里面憋着气呢。 糖加三勺不由得乐了起来,一想到蝴蝶灰常蓝急切想要在他面前表现,又表现不出来的心情,真是让人暗爽。 如果非要拿一个人来形容蝴蝶灰常蓝的话,可以用蝴蝶灰常蓝笔下的黄少天来表示,平时在外人眼里是极正经的,可在熟悉的人面前一下子会变成老司机。嘴里面和手上都是闲不住的,他还有一手和旁边的人说话聊天,还可以一边同时在几个群里面冒泡,在灌水区和书友灌水吹牛皮的本事。 这样一口大炮,哑了。整个世界顿时清净了很多。 人到中年啊,总是习惯周围的一切没有改变,平平静静的。这种习惯也不自觉的融入了他的文字当中,变成了一种符号,一种不会随着时间流逝的东西。 不变比改变更难,正如你想要留下什么,不论多么努力,最终都会失去什么一样。他现在也成为了别人不想失去的东西之一了,也包括他的文字,都成为可以让人记起众多回忆的一把钥匙,让他们看到过去的一面镜子。 莫名其妙的人生哲学,糖加三勺扶额。最近他总会时不时的开启这种状态,大概随着年龄的增长,每几天补身体的鸡汤喝着,他整个人不仅思想,连说话,从内而外都在散发一种鸡汤的芬芳与营养吧。 把注意力放回游戏本身,糖加三勺迅速购买好了装备,推荐装备,根本不需要他浪费时间再去挑选。 移动视角,看向了上路,那里队友的庄周正与敌方的亚瑟打得激烈。不知道怎么的,庄周几下的走位,都极为的失败,被亚瑟连连一套技能连下,血量已经失去了一半。 庄周匆忙的跑进了防御塔里面,亚瑟也跟着兵线冲了进来,再一刀普攻,打在了庄周的身上,庄周血量继续下降。亚瑟应该还留着大招,准备到时候一举击杀掉庄周。 正在糖加三勺考虑要不要飞过去的时候,他才发现庄周开始拉着亚瑟绕起了塔,而身后的亚瑟在1技能冷却好使用了之后,依旧是追不上庄周,他才放弃了打算。 这只蠢亚瑟,死定了。 果不其然,当糖加三勺把视角移动到了中路的同时,已经出现了庄周击杀亚瑟的消息。是防御塔击杀的,可庄周之前是有用技能“化蝶”给敌方亚瑟追加减速效果的,于是人头计算在了庄周的身上。 “嗯?”糖加三勺一声长嗯,瞬间打起了精神来。 没有迟疑的,他就开启了哪吒的大招。 手指又一点,点在了中路的姜子牙的身上。他的哪吒开始飞行,踩在风火轮的上面,朝着中路赶过去,一路的所有地形在他的脚下都不再是阻碍。 “死吧!愚蠢的姜子牙!”蝴蝶灰常蓝面露笑容,逃窜的姜子牙在他眼中已经如同一只被放了血拼命逃窜的猎物。 他死定了! 蝴蝶灰常蓝的手指已经点在了时空穿梭的技能图标上面,技能的冷却已经完成。手指往前一移,诸葛亮已经消失,下一刻出现在了姜子牙的脚下。 法力场向着周围扩散开来。 可蝴蝶灰常蓝的脸上却没有一点杀了姜子牙的欣喜。在他的诸葛亮面前,一道身影早已出现。 哪吒雄赳赳气昂昂十分威风的站在了姜子牙的尸体面前,身上的浑天绫飘动着,脚下是姜子牙早已经凉透了的尸体。 “哪吒击杀姜子牙!” “糖加三勺你这混蛋!”蝴蝶灰常蓝不可抑制的骂出声音来,脸色狰狞。 他记住了这一刻的屈辱! (本章完) 第39章 青铜的战斗快无边际 如果这个游戏有队友伤害系统的话,那么哪吒现在已经成为了地上的一条死鱼了。 蝴蝶灰常蓝这样想。 如果这个游戏有队友伤害系统的话,那么他不介意从背后捅诸葛亮一刀。 糖加三勺这样想。 沉默了一瞬,正在等待着蝴蝶灰常蓝语音加文字轰炸的糖加三勺有些发愣,预想中的场景没有如约而至。真是奇了怪了,要是蝴蝶灰常蓝现在坐在他的身边,他免不了要伸出手去测一测看他有没有发烧,是不是被烧坏了。 既然没有,他糖加三勺也不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原本准备好的那些嘲讽的话语只好留着下次使用了。看了看大招的冷却时间,还要75秒,这么久的时间,糖加三勺操控着哪吒又退回了自家的野区里面。 “这家伙!”看着哪吒大摇大摆的离开,蝴蝶灰常蓝咬牙切齿道。 他决定了,下线之后便去和天美工作室那边联系一下,推荐他们推出队友之间可以互相伤害的地图。没有错,表现出队友间浓厚情谊的,正是那从背后捅来的刀子,和炸来的技能啊! 如果缺少了这一种可以互相伤害的模式,那将使多少玩家丢失掉游戏的乐趣?! 将所有的情绪压于内心,蝴蝶灰常蓝操控着诸葛亮回到了兵线后面a起了小兵来。下一次他杀人的速度必须更快,还要挑个好时间,在哪吒没有大招的时候出手。 他要早知道糖加三勺这么的不要脸,是个如此厚颜无耻的人头狗,肯定带的是终结,不会是闪现了! 哼,身为王者导师,这个号的等级当然不用自己练了,全由天美工作室那边搞定。 “按照这个情况,看起来再打一两场的话,便能够到达白银段了。”庄周在上路沉吟道。 他的队友还是很可靠的,没有出现什么幺蛾子,更不是什么奇葩队友。他前一盘队友里面也有奇葩,幸好庄周从来没有想要信任这些素未相识的队友,否则他那盘肯定死定了。 这种青铜局的素质,堪忧啊。不管是敌人的,还是队友的,都会出现那一种来报复社会的。恩,他的报复社会这个词语应该没有用错。还看见过互相伤害的,在全体频道,队友频道展开口头厮杀,不把对方祖宗十八代骂一遍不罢休的情况。 他有一个好的习惯,便是化成蝴蝶在梦中穿过无数世界的时候,所见所闻都不会把它当作真实的来看,只有等到真正确认了,他才会彻底的相信。 庄周本来以为青铜局会和之前他和李白玩的匹配局游戏一样,才发现确实完全的不同。最起码的,那些玩游戏的玩家,个个像是有了引线的火药桶一般,有点火星了,一下子爆炸。 他看了看重生之后又跑回来的亚瑟,摇了摇头,自语道:“太弱了。” 身下的鲲也是赞同的点了点头,尾巴甩动了一下,几点水花飞溅了起来,就差没在亚瑟身上写上水货两个字表明它的心迹了。 它可是鲲,一只骄傲的鲲!从来不拍无名之辈,也不拍水货,不然实在掉价! 庄周刚刚杀了亚瑟后,没有回家,只是吃了防御塔后面的一个回复符文,等到回复时间一过,又用了自身携带的回复技能。至于治疗术,他没有用的意思,这是要等到关键时候使用的。 亚瑟是个弱者,不代表庄周也会随之放松警惕,他可是知道亚瑟三件套的。再菜的亚瑟,只要会把身上的三招技能甩出来的话,他也能够杀人。 庄周的治疗,是留在这个时候用的。 不过,看起来是没有机会用了… 看着这只死了两次还没有学乖,一心冲上来想要报仇的亚瑟,庄周一记“化蝶”出手,再让鲲往后退了退。减速效果之下,亚瑟用了技能也追不上他,别谈还想把手里面举着的剑朝他猛砍一下了。 只需要再消耗一下,不管是硬怼,还是勾引,亚瑟都跑不了。 下路南天控制的廉颇一路奔放,潇洒的战斗,展现出了天美工作室老大该有的技术出来。 看了看手上的人头数,一个人头是他的,另外两个是adc孙尚香的。南天也不生气,反正他的廉颇是一只抗揍的英雄,更多的输出是后面的孙尚香来打的,人头这样子的分配也十分的合理。 敌方的英雄又走上来了一点,他立刻使用了“豪情突进”技能,突进到了敌方英雄的旁边,接着又是“激情迸发”技能,给自己套上护盾的同时,还对周围造成了范围的伤害与减速效果。身后的孙尚香也不慢,看见这一幕,一个翻滚跟了上来,炮火无情的倾泻。 南天之前还想叫这些对手给力一点,至少要把蝴蝶灰常蓝和糖加三勺的脸给打上一打。可现在他完全没有这种心思了,让他们这种水准的去打脸? 这种奇迹他想是来是不会出现的了,胜负在南天看来已经早决定了。 青铜局往往结束得都是比较快的,当一方有实力在推,另一方因为没有实力没有办法去阻止的时候,结束的时间便异常的飞快了。这一点用蝴蝶灰常蓝的话来形容,是说现在的网文界,在写到往往让读者心潮澎湃想要一睹为快观看男主的御女之术的激情情节的时候,被作者几笔带了过去。 正是那样的快,快得让人不知所措,有一种明明我都还没有开始,怎么突然结束了的懊恼在里头。 青铜局正是如此,快无边际。所以说,男人可以是青铜段位的,可绝对不能和青铜局一样。 在三路推进敌方总部的时候,眼看人头无法超越糖加三勺,蝴蝶灰常蓝果断邀战:“唐三你这个混蛋,我要和你solo!” “solo就solo!人头数少我一个的渣渣,真以为我怕你吗!”糖加三勺憋了十分钟的嘲讽话语已经变成了极度精简的一句话了。 “哼,就凭你!明明是抢我人头的人头狗!” … 南天懒得去听两人的嘴炮大战了,他手指敲击着手机屏幕,快速发出了一段话。 “庄周,游戏结束后我加你好友。” “好。”庄周回应道。 不管是庄周,还是南天,此刻一个要加好友,一个答应,都只不过是因为眼熟,觉得有缘而已。如此简单。 (本章完) 第40章 长城的秋 残阳如血,当天边的霞光投射下来的时候,一寸又一寸的红色辉光,映照在长城上的每一块的砖石上,都像是新鲜泼洒上去的鲜血。 那么鲜活,如同火焰跳跃,却无法使人感觉到片刻的暖意,反而凛冽。 那连接长城内外两个世界的道路两旁,包括长城内外的山野间,也都是鲜红的火焰。 一棵又一棵的红枫漫山遍野,风一吹过,枝叶摇晃起来。从树上,有火红的枫叶落下,随风飘远,似乎要去向远方,可最终,它坠落于地,成了伶仃的一片。或者与其他相同境遇的枫叶混杂在一起,始终无法改变的是那零落成泥的命运。 天与地,泾渭分明,可又是同样的一个世界,同样的有血的颜色,鲜血淋漓。 人站于大地之上,死了之后又埋入地里面长眠,灵魂升上天空,进入那虚无缥缈中的梦幻世界。 死了的人,在天上,朝地下看活着的人,守护着他们。活着的人,在地上,往天上看那死去的人,守护着还活着的人。 是啊,有些守护,是你宁死都要去做到,坚持的。 “我在等你,你还回来么?” “即使不回来的话,我也会继续等下去的,因为这是我们的约定啊。” “既然是约定,那么不管生和死都要遵守下去。我想活着看到你,但如果我活着等不到约定的那一天的话,虽然死了,只要你来,我还是可以看到你的。” 百里守约轻轻叹息一声,银白色的短发被风带得不断的飘动,两只毛茸茸的耳朵隐藏在其中,让这本来冰冷的发色多上了几点萌意。 他坐在垛口上头,背上背着是那把有着成人一条手臂长短的大枪,枪身每一个线条都刻画得十分的清晰,坚硬,尤为狰狞。任谁都不想要被这枪射出的子弹给射到,否则出现的可不会是一个小洞那么简单,会是一个大窟窿。 他一向甲不离身,枪不离身,在长城上,无论身处什么地方,在做什么,你的武器都不能够离得身边太远。战斗随时可能发生,你在拿起武器的那一瞬间,可能你死了,也可能因为你拿武器的这个动作,浪费的那点时间,你的同袍死了。 时间在这里尤为珍贵,不仅仅是那些生与死的间距,还有活着的每一分一秒。 当你站立在长城之上,选择成为一名长城卫士的时候,你的生死,由不得你了。 看看那长城外漫山遍野的红枫吧,之所以这么的茂盛,那是因为这里的土地下面,每一寸的土壤中,都不知道有多少长城人的鲜血,埋藏有多少的骨头。它才会长得这么的好,每到秋天出现这样艳丽的鲜红色,浇灌它的,永远都是鲜血啊。 有无数孤儿寡母哭嚎,有无数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流的也不是眼泪,是血泪。那一滴滴的,虽然是干净透明的泪水,可心里面鸣泣的却是鲜血。 哭得撕心裂肺,哭完之后,他们又把眼泪擦干净。男人死了,父亲死了,儿子死了,可他们还活着,因为他的守护而活着。既然活着,那么也要继续的活下去,拿起武器,为了他守护的信念坚守下去。 不过那是最后的事情了,让孤儿寡母上战场,让老人上战场,只有一种可能。便是他百里守约死了,花木兰死了,铠死了,苏烈死了,长城上,长城脚下,所有的成人男子全都死了! 否则,还轮不到那些战死长城卫士所守护,最为珍惜之人付出生命。 长城连绵上百里,之所以称之为长城,其实只不过因为是一大段十分长的城墙罢了。沿平地山岭走势,修筑城墙,战堡,烽火台,一代一代长城人的努力,终于是成功的将长城给修筑起来,成为了阻挡蛮荒进攻的铜墙铁壁。 说是铜墙铁壁也算不上吧,不管再坚固的堡垒,总是会有被突破的一天的。真正的堡垒,真正的铜墙铁壁,其实是在长城边脚下生活的那一些人们啊。 他们不论是哪个国家的人,来自于哪里,当来到长城脚下生活的时候,注定了他们只有一个名字一长城人。 长城不是城,只有一段城墙,很长很长的城墙。如果把这城墙按照一座城市的城墙开规划的话,完全可以圈画出一座城市的雏形出来。 它虽不是一座城,可在生活在这里的人的眼睛里面,它就是一座城,长城。他们都骄傲的称呼为自己作长城人,即使很多人都把他们当作笑话来看,他们也不改心中的自豪。 长城修建的选址是在崇山天险之间,蛮人与荒人除了从这里入侵再没有别的选择。要是走崇山天险,山中的那些怪物魔兽,足够将进去的蛮人与荒人给吞噬掉,更别说里面还有剧毒瘴气,以及各种不知名的致命危险。 蛮荒入侵,选择只能选择长城,从他屁股坐着的垛口下面的城门入侵。这里是整段长城唯一的一个关卡,也是连同内外的必要之所,只要拿下这里,蛮荒的大军可以一路畅通的进入长城内大开杀戒,烧杀劫掠,并将战火蔓延自内陆的国家里面。 百里守约感觉有一些冷,秋天的天气是多变的,每到下午,夕阳西下的时候,气温总会骤降。现在的风,吹过来的风已经带着一丝冷意了。 然而他知道,这不是气温的问题,是他的心,冷。 一抹红色,从眼前飘过,百里守约的手闪电般的伸了出去,双指一夹,夹住了这一片被风带过来的鲜红的枫叶。手指轻轻的摩挲着,他似乎还可以从枫叶上感觉到一丝阳光的暖意。 更多的枫叶飞落,随风飘动,一片一片的在天空中肆意的散放。 你看,秋到了,可是你还没有回来呢。 那么在这个火红枫叶如血殷红的季节里面,又有多少人再也回不去呢?又有多少人,会为了一个或许永远都不会实现的约定,和我一样站在这里?并一直站到再也无法站着的那一刻呢? 大陆的秋煞人,可长城的秋,会杀人。 (本章完) 第41章 长城人,不相信眼泪 铠沿着长城的城头过道行走着,背上背着那柄造型霸气的大剑,行走间身上铠甲的甲叶互相碰撞着,发出了有些刺耳的响动声。这是他每天的工作之一,进入了秋季更是如此。 这一段路途,他每一天都在行走,一寸一寸的丈量,从天明走到日落,整个长城上的各处,都留下了他的脚印。 长城的城墙上的过道很宽,宽到可供四匹马并排疾驰着。这是由于长城的特殊环境决定的,因为战线拉得太长,在蛮荒入侵奇袭某一段城墙的时候,更远处的卫士需要骑乘着战马才能够及时的赶过去支援,因此需要足够宽敞的过道。 闭着眼睛,铠也能够在长城上自如的行走,不会触碰到周围守卫的卫士,脚步更加不会偏移。每一步,都仿佛是丈量过的一样,迈开的距离完全没有差异。 如此熟悉的环境里面,铠却是没有闭上眼睛来,哪怕他光凭耳朵便能够从呼吸声中判断出其他人的位置。 睁着眼睛的感觉真好啊,可以看见鲜活的一切,看见鲜活的人与枫叶,和那一些活着的执着的理由。 活着,真切的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即使他过去什么都不记得了,可铠现在依旧还感觉到开心,因为他还活着。当活着的意义,只剩下活着本身,已经值得足够的欢喜。 最起码你明白了生命的意义。 正像那时候,那只朝他伸出的手掌,那火红的身影,如生命本身般热烈不羁。 “你想活着么?活着走下去,到那一些远方,活到你再也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再回头看看这一生的经历。如果愿意,你就跟我走吧。” “啊。” 铠那时候只应了一声,就跟她来到了这里。 有时候事情是如此的简单而不可思议,相信一个人,也只需要一个眼神的对焦。 曾经他为活着的理由感觉到焦虑,一片迷离,可是自当来到这里,跟她一起看见长城脚下生活着的人们的那纯粹的笑容,极为灿烂的笑意的时候,什么疑惑都不会有了。 那是光芒,黑暗中的曦光,如此温暖,让人不自觉有种要去拥抱的冲动。和最初他在黑暗中摸索着,感觉被全世界抛弃之时,朝他伸出来那只手掌一样。 他抓住了,不会再放开了。 为一个纯粹的理由活下去,活着。 人有时候也是如此的简单,不需要太远太虚无缥缈足够困难的东西,一句话,一个人,一张笑脸,也就是一生了。 生命如此短暂,如此的漫长,左右不过是剑刃间的间寸罢了。 他怕死么? 不,他不怕。只不过是拒绝死亡的来临罢了,看见的笑脸越多,那温暖本身,真是让人不自觉的沉浸下去啊。 铠觉得他不能死,至少也不能死在还没有看够这一些东西的时候。 他曾经死过一次,不过没死成。那么不管是谁,想让他第二次接近死亡,彻底的死去,他都会让他付出巨大的代价。况且有过第一次的经验,那么第二次… 用百里守约的话来说,应该是说熟能生巧吧?面对的死亡多了,再想死,也不那么的容易了。 铠每走过一段城墙,城头守卫的长城卫士们看到他,都会微微的低头致意。这是他们能够表示出的最大的敬意了,因为现在还在值守。 铠在他们眼中是那种极度冷漠的人,不会回应,远远的走过来,更是让人感觉到身边温度瞬间的下降。 透心凉,这个秋已经让人感觉到些许的寒冷,这下又变得更冷了。 可对于铠的尊敬,他们是一分不少的。 他值得他们去尊敬。 对于卫士们的表示,铠没有回应。一路走过来,他都没有回应过哪怕一次。 他的心在很多时候都是冰封住的,只有在少数时候,才会泛起一些涟漪。然而有些时候,等他真正想要开口说话的时候,他才发现,太久没有说话,已经忘了怎么去表达了。 在又走过一段距离的时候,铠驻足了下来,眉头轻皱了起来。 他看见城垛旁一名身材有些单薄的卫士的肩膀正轻轻抽动着,他还听见了十分细微的抽泣声,和风声混杂在一起,十分难分辨。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那断了线的水滴,被风一吹消散的,那应该是眼泪? 铠走了过去,站在这名卫士的身后,他足足比这卫士高出一个头来,可他的眼睛却直视着前方,没有低下头去看这名长城卫士的模样。 看着,等着,铠默不作声。 眼泪?他好像已经很久没有流过了,更别说像这样子断了线的流。 悲伤是种什么情绪? 他也不清楚。 司南在哭,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哭出来了。他只不过是想到了家中的母亲,以及年幼的妹妹而已,眼泪却如同断了线一下子流出来。 他低着头,努力的不让自己的异样被其他人发觉,一手持着长枪,另一手,则用手心手背不断的抹着眼角的泪水。转眼间,不管手心还是手背都已经湿漉漉的了。 不能哭,不能哭。 他告诉自己不能哭,已经是一个男子汉了,不能够再让眼泪轻易的掉落下来。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长城卫士,无论怎么样也不能够哭泣,因为哭泣无法改变一切。 可还在哭,眼泪滴淌下来,从温热,变成冰冷,他都感受得极为清楚。 真是懦弱呢,这样子的自己怎么能够守护住想要守护着的她们呢… 他突然睁大了眼睛看见了城砖上映照出来的覆盖住自己的阴影。 一只手掌,抓住了他的肩膀。 “长城人,不相信眼泪,只相信自己,那颗迫切想要去守护的心灵,以及手中的刀剑。”铠冷酷的声线响了起来,出乎意料的使人安心。 “你可以哭,可是哭泣之后,请把眼泪擦拭掉。请记住你为什么而哭泣,也请记住那些记忆里面使你笑着的感觉到温暖的东西。再告诉自己,你可以。因为如果不可以,你会失去,会沉溺在眼泪化成的湖泊里,失去一切欢颜。” “铠大人。”司南连忙又抹了抹脸,低声说道,声音有些沙哑,他自己都不认识了。 想转过头去,可是那只手掌却紧紧的摁住了自己,又重重的拍了两下。 有些疼,即使身体随之摇晃,他也努力挺直了腰。 “不要叫大人,在这里,没有大人,只有将军,还有同袍。” “还有,你不必转过头来。我不想看见别人的眼泪,也不想看见他哭泣的样子,你也是一样不想让人看见这些的吧?” 手掌离开了他的肩膀,脚步声也渐渐远去了。 却,出奇的让人觉得安心呢。 “铠将军。”司南自语着,嘴角不自觉的翘动了起来,露出了微笑。 总有一天,我会站在你面前的,用我的灿烂笑脸! (本章完) 第42章 简单的守护 秋天的长城上,是一片肃然的,每一名长城卫士散发出来的凝重气息,都可以让周围的空气不再那么的轻松。 长城下,关卡内,却是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象。市集里面,繁忙依旧,来自四面八方的商人于此处汇聚,挑选着想要带回内陆的商品,用带过来的商品与之交换,最终达成交易。 长城下的市集,是与别处完全不同的一种商业模式,不用钱币,以物易物。这完全是因为长城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它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境内,有钱也不一定花得出去,也不知道要到哪里花去,倒不如去交换需要的一切生活用品。 大部分的东西,长城这边的工匠都可以自己制作,做出来的物品也都一贯秉持着长城人对于物品好坏的两种判断方式,实用,以及耐用。可那些来自各国的特产品,盐茶,就不是工匠们所能制作得了的了,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军械。 世上最为厉害的东西,其实是钱币,也可以称之为足够的利益。它可以让一名胆小如鼠的人,变得视死如归,也可以让一个正义的人堕落,变得无恶不作,更可以让人去挑战那些严酷的律法,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面也要去赚取。 当你站在长城内的世界,往外看去,看到长城之外的那个世界,所谓的美好的时候。你才会发现,那里其实复杂得多,许多人活着,也跟死了一样,如行尸走肉,已经抛弃了太多称之为美好的东西。 苏烈如同往常一样带着一队长城卫士,在市集上走动,巡视着。他的身形高大,健壮,再加上手中抱着的那根圆柱,无疑是所有人眼中如同天神一般的存在,一个庞然大物。 长城之下的每一个的固定市集,都会有专门的长城卫士在巡视,维护市集本身的安定,还有便是抓出那一些为了利益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亡命徒们。 各地的商人来到这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种致命的威胁。他们是抱着与蛮荒异族通商的目的来的,想要将手里面那些淘汰下来的军械,或者干脆是制作军械的图纸卖出去。 蛮荒那边,对于这类带有技术性的资源,一向是舍得出大价钱的。并且还和他们一贯以来的做事方式完全不同,对于商人们,都是以礼相待,在给予远远超出物品价值的资源的时候,还会派战士保护商人,将他安然的送回来。 这才会有如此多的商人趋之若鹜,与蛮荒异族做生意可以一本万利,还没有任何的危险,简直是再好不过的生意了。所以每年,都有商人在试图偷运违禁品过关的时候被杀,然而,却屡禁不止。 一群蚂蝗在见了血之后,又怎么可能罢休? 他们或许都不知道吧,那些军械,那些被各国淘汰的军用技术,被蛮荒异族购买到手之后,会被破解,仿制。制造出来的军械,装备,会将蛮荒异族的战士武装到牙齿,最后,投入到战场上头。 商人们或许也知道,但他们毫不在意,因为长城在他们眼中可能只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没有了更好,没有了他们做生意也不会再有阻碍,能赚取更多的钱财了。自然,生活在长城脚下的人们,也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了,真论起来,可连他们的同胞都称不上啊,这群傻子。 傻子。 这是苏烈有一次无意之间从闲聊的商人那里听到的对于长城人的称呼,他便牢牢的记在了心里面。由于花木兰的军令,在市集里面,他没有动手,而是等到这群商人离开,在返回的路上的时候,他伪装了一番,过去将这群人狠狠的揍了一顿,发泄出了心中的怒气。 苏烈也是一个傻子,这也是有些人对于他的评判。他毫不在意,真正在笑傻子傻的人,却不知道,真正可笑的是他们。 你在笑别人可笑的时候,可能真正可笑的其实是你。 傻子永远都不可笑,不能称之为可笑。在面对重要的东西,人事物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誓死保护。 这一点完全是那些聪明人做不来的,他们会犹豫,胆怯,会审时度势,甚至可能会逃跑。 长城的傻子很多,多得是。 苏烈在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完全不懂得他们为什么要这样的坚持,明明退往内陆的国家,生活应该会更好一点,也不用再往里面填入这么多的人命。所以他去问花木兰,去问那些卫士们,再后来,问生活在长城脚下的人们。 得到的回答,都只有一个。 “这是家。” “家人们,又怎么可能抛弃自己的家,抛弃其他的家人离开呢?” 家,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 苏烈却知道,为了这个家,究竟有多少的家庭破碎,有多少长城人埋骨于地下。这其中,许多还都是成年了的男性,一家的顶梁柱。 内陆的那些国家,生活在内陆的那些人,在谈笑之间,也根本无法真正了解长城这里的情况吧。即使有人把长城这里的情况带过去,让他们知晓,所得到的也仅仅是一个两个的疑问。 他们为什么不走?为什么不离开?怎么那么的傻,那么的犟? 可如果没有长城,没有这里这一群又傻又犟的人们,苏烈闭着眼睛都能够想得到后面的情况。 那将是,尸山血海。 蛮荒异族会长驱直入,将战火蔓延向大陆的各个角落,肆意的烧杀劫掠,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幸免于难。 到时候,哪怕成功打退蛮荒异族,可也已经有不知道多少的人死去了。男人被杀死,女人与家中的财物被抢走。 没有发生的事情,永远不会引起人们的警惕不是么?在他们眼里面,只是一个可能而已,可能可能,没有发生,永远只是一个可能。 苏烈知道,长城人真的没有想得太多,更不是为了大陆上的其他国家和其他的人去牺牲,去付出。 他们只是在简单的,守护自己的家而已。 (本章完) 第43章 烽烟燃 “苏大叔!” 苏烈回过身来,原本严肃认真,让人一看上去不由得心生几分畏惧的面容上,已经是出现了一副笑脸。 看着声音的主人,一名着羊角辫的可爱的小女孩跑到身前来,他的目光变得更加的温柔。 如果说刚刚的苏烈是外人眼中的苏将军的话,那么此刻,他完全变成了邻家的哥哥。不,按照小女孩之前的话下来推论的话,可以称之为邻家大叔。 蹲下身来,面对的小女孩,苏烈这时候依旧显得像一座高不可攀的大山。 故意装出了认真的表情,苏烈纠正道:“是大哥,妞妞,要叫苏大哥,或者是苏烈哥哥。你苏烈哥哥可还没有那么的老,远远够不着大叔的年龄!” “大叔,大叔,大叔!苏~大~叔~”小女孩妞妞故意拉长了声音重复了一遍。 苏烈的额头上,顿时多出了几条黑线。他真的有这么的老?虽然在长城这里饱经风霜了好几年,他也不至于老得这么快,从一个棒小伙成长为大叔了吧? “是大哥!”不死心的苏烈继续纠正着小女孩对他的称呼。 “好的大叔!” “叫大哥!” “是的大叔!” “我是大叔,要叫大哥!!”话音刚落,苏烈愣了半晌,才发现他已经被妞妞给绕糊涂了,竟然承认了自己的大叔身份。 “嘻嘻,苏大叔~”得了胜的妞妞笑得很高兴,小脸红彤彤的,像是一颗成熟的红苹果。 摸了一下鼻子,苏烈由衷的感觉到了一股萧瑟之意从心中生出。再看看市集角落的那棵大树,几片枯黄的叶子被风一带,飘落了下来。此情此景,苏烈觉得再有一人替他拉奏二胡的咿咿呀呀,那场景肯定特别的凄凉。 回过身去,看着那群明显在憋着笑的卫士们,苏烈十分认真的问道:“我看起来真的有那么老么?” 身后那群长城卫士们,本来是想点头的,又看了看苏烈明显带着冷意的目光,连忙又是摇了摇头。 众人十分一致的说道:“不是不是,将军风华正茂,远远还没有到老的时候!” 苏烈脸上刚刚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笑容还没有在他脸上持续多久,他的心上便又被狠狠的戳了一刀。 “哼。一群阿谀奉承之辈!”小女孩妞妞鼓着腮帮子,气呼呼的说道。 苏烈看了一下那些长城卫士,又看了一下妞妞,忧郁的长叹出一声气。如果说刚刚他还不觉得自己老的话,那么他现在真觉得自己有那么一些沧桑了。 他张开双臂,一把抱住了妞妞,整个人也随之站了起来。 “呀!”小女孩发出了一声尖叫,旋即是喜悦的笑声,一下子她已经到了苏烈的肩膀上头了。 苏烈的肩膀向来是她最喜欢的一个地方,因为这里很高,还很宽阔,很安全。坐在这里的话,可以远远的看到周围的一切。更重要的是,当其他的小朋友看到她可以坐在苏烈的肩膀上的时候,那种眼睛里面的羡慕是怎么都掩饰不了的。 苏烈又迈开步子,继续巡视着市集。他的一只手扶着妞妞,让她不至于会从肩膀上掉下来,另一只手则是将立于地面的铜柱抓了起来,半抱于怀中。 “妞妞,今天来又有什么事情啊?”苏烈轻声问着。 在面对着妞妞的时候,他总会不自觉的控制着声音的大小,完全不像是那一个在军中光靠着嗓门就能够把刚刚加入长城卫士的新兵吓个半死的将军。 “没有事情就不能来了吗?”妞妞娇憨的问道。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只要妞妞想要什么时候来找你苏大哥,随时来都可以。”苏烈连忙说道。 听到这句话的妞妞喜笑颜开,她这个时候才想到了来到这里的任务,连忙把背上背着的那个小背包给解了下来。 “苏大叔,这是我妈妈让我交给你的。” “什么东西?”苏烈问。 “是妈妈和我做的大饼!”妞妞骄傲的说道,并在后面的那个我字上面特意加重了语气。 “将军,有烽火警讯!”苏烈身后一名长城卫士伸出了手来,指着远处那清晰可见直冲入天际的烟气大声提醒道。 苏烈朝着卫士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天边出现了一条又一条的烟柱。 市集上的人,也都逐渐注意到了这个情况,摆摊的有条不紊的收拾起摊位上的物品来,开始撤离市集。只要在长城脚下住过一段时间的人,基本上都知道烽火警讯代表的是什么,是蛮荒人开始进攻的征兆。 苏烈脸上的笑容淡去,他把妞妞从肩膀上放了下来。 “妞妞,快回家去,记住,如果发生了什么事的话,和妈妈躲在家里面的地洞里面去。”苏烈叮嘱着妞妞。 每一次战争的开始,谁都不知道它什么时候结束,更加不知道能不能活着走出战争,以及是胜是负。但苏烈只知道一点,蛮荒人要想攻破长城,除非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好的大叔!”妞妞重重的点头,把小背包拿在了身前递了出来,“记得饿了的时候要吃哦!” “还有,妞妞还等着大叔的点评和反馈呢!” “哼,贼心不死的家伙。”百里守约抬起头来,望向出现在天空的黑色乌鸦,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 祸鸦,顾名思义,带来灾祸的乌鸦。在大陆的其他地方,祸鸦或许只是祸鸦,可在长城,它却真正是可以带来灾祸的乌鸦。 长城的祸鸦,只要出现,意味着战争的开始。它们,是蛮人饲养的。平日里面喂以各种病死人畜之肉,后再以逐渐掺加巫毒,被祸鸦的喙击中,轻则昏迷不醒,重则性命垂危。 又因为它们可以在空中自由的飞行,向来都是蛮族的急先锋。 一只祸鸦猩红的眼睛里面映照出来了百里守约的身影,它叫了一声,便朝着百里守约俯冲了下来。 在它即将接近百里守约的时候,一片枫叶,自下而上飞起,穿过了它的身体,带出了一片零落的羽毛与血雨。那片枫叶,上面的红色,真正成为了鲜红。 (本章完) 第44章 北海峰巅有庄周 北海崖边,惊涛拍着岸崖,击打出的白浪在半空中跃溅,又跌入了大海当中。 怒涛的轰鸣声一次一次也不间断的响彻着。 一行人正在通往崖顶陡峭的山道上行走着,从天空飞翔的雄鹰的视角往下看去,底下的人完全变成了几个小黑点。在那羊肠般曲折的小道上,底下是礁石林立的海岸,一步踏错,便会掉落下去,摔成一堆肉泥。 “先生,走慢一点。”只能供一人行走的小道上面,穿着翠绿衣裳,行走在第三位的娇俏侍女担忧的提醒道。 “是的呢先生,要见什么人的话,让他来见您不就行了?何必非要来这么危险的地方。”最后面那名红色衣裳的侍女也出声问道,满满的疑惑不解。 两名侍女都属于那种娇俏可人,又清丽异常的,婀娜的身姿在轻纱的遮掩之下,朦朦胧胧之间,显得格外的诱人。身形曲线完美,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展现出一种属于女性的玲珑美感。加上脖颈以及锁骨处露出的雪白肌肤,许多普通人看了,立刻会再移不开眼睛,被深深的吸引住,尤其目光会格外关注那挺翘的臀部。 尤物,真正的尤物,让大多数的男人看见了之后,脑海里面便会描绘出一幅春宫画卷的尤物。 曾经也有许多人,被情欲支配了身体,想要去占有她们。再然后,没有然后了,那些男人最后都成为了死人。至始至终,他们都不愿意去相信,这美好的躯体下面,拥有的竟是一种荒兽般的力量。 两人在山道上走得十分的稳健,没有常人女子面对这一幕所会流露出来的恐惧。陡峭的山路在她们的脚下,根本如同平地一般,毫无阻碍。 “没事。我今天出门前算了一卦,有些波折,却无围困生死之危。”走在最前方的男子笑道,声音十分的温和清朗,真如春风一般。 他一身白衣,衣上只有衣角有着些许墨竹的点缀。风一吹过,吹动衣衫猎猎的作响,那墨竹也随之变幻成了翻涌的浪潮。 眉如新月,目若朗星,用一个字来形容的话,只有一个巧字。五官没有什么特别出色的,会遮掩住其他的光彩的,恰到好处,当所有一切糅合起来的时候,呈现出来的是一副为英俊的面庞。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眼睛无比的深邃,内里似乎藏着无数的故事,世间万事万物,让人一看便不知觉的沉浸了进去,再移不开眼睛来。当你以为自己发现了什么,看出了什么故事之后,下一个闪念是遗憾,因为根本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不清楚。 嘴角时常挂着一点笑意,笑是极淡的那种笑,却比任何灿烂的笑容还要惊艳。因这笑是自信,带着浓厚自信的那一种淡笑,任何波澜,任何困顿也不能使这笑容隐没下去一般。 一头霜发被束带绑成了马尾,正随着男子的前行,与侵袭来的狂风甩动着。 根根雪白,是最为纯粹的那一种白,只有在年老的老人的头上,才可以看到这样的一种霜白之色。可却出现在了这样一名明显还十分年轻,并没有任何年老之人特征的男子头上,显得十分的违和。 与那种常人眼中的霜发不同,男子的一头白发,明显是有经过精心护理的,发丝都带着一种亮泽。 “绿竹,红玉,先生可以让许多人自己来见,唯独这个人不成。”男子脚步不停,嘴里面却嗤笑了一声。 他可以让许多人来见,可以算计到许多人,包括与天争那一线的机锋,唯独这个人,是他怎么算都算不到的。 人有七情六欲,为钱、为欲、为权、为爱、为情、为仇。只要是人,便逃脱不了此等种种。他们逃脱不了,也意味着逃脱不了他的算计,挣脱不了那设下的谋局。 然则,他是人,又不是人。 “天下,天下还有什么人是先生特别需要来见的么?”红玉争辩道,脸上为此出现了一朵醉人的红晕。 绿竹也是一脸的好奇。 先生是无所不能的,这一点是她们两个人所坚信的。因为不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富商巨贾,亦或者侠客将军,高至朝堂,远至江湖,一切都尽在先生的掌中。 有人为了见先生一面,洒下重金,有人现之以诚,磕头泣血,还有人以权势压之,但求得偿所愿。不管他们用什么样的方法,先生从来只有要见与不见之人,这些人唯一的共同一样特点,都是来见先生的,从未有先生主动去见他们。 行走在第二位置的青年,这时候才抬起了头来,眼中恢复了清明。他也是长相秀美之人,最引人注目的依旧不是他的面容,是那一双眼睛,一双无比明亮的眼睛,璨如星辰。 行走之间,一步不差,每一步都像是事先丈量好了距离一样。步步落下,有如棋盘方圆之距的棋子,虽在天地之间,全凭落子者的心意,实则每颗棋子的落处从一开始早已经注定。 “老师我们来见谁?”青年问道。 刚刚他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对于周围的一切全然不在意,也全然不管。直到最后破解了一盘心中局,他清醒了过来之后,才注意到了这件事。 “你们认为北海有什么?”男子问道。 “有鱼!”绿竹抢先回答之后,得意洋洋的回过头去,看到了嘴巴张大,却没有吐出一句话来的红玉。 “北海有鱼,其名为鲲。”青年念叨了一句逍遥游里面的句子。 绿竹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刚才她想到的正是这一句,只不过没有公子的才思敏捷,才没有立刻说出来罢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一直都让她觉得不对劲,又很快的反应了过来,“可是不对啊,先生是来见人的,鲲不是人啊!” “是啊,鲲不是人,可是它的主人是人。”男子脸上带着笑。 他一步一步的向上攀登。 “北海有鱼,其名为鲲,世人皆知这一点。他们不知的是,北海峰巅还有一人,他名为庄周。” “这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不是非去不可,天宫琼池亦是如此。唯有人,可以使哪怕再单调的景色变得美轮美奂,让人流连忘返。” “而我眼前这北海,真是世间美景啊。” (本章完) 第45章 所为何来 在陡峭的山道上继续前行,底下是万丈深渊,更远处则是险恶的北海浪潮。环顾四望,不管绿竹,红玉怎么看,怎么找,都找不到先生所说的世间美景。 两人只好嘟着嘴,一脸的不高兴,无论如何先生还是那个先生,她们还是她们。跟了先生这么久,有些时候还是听不懂先生在讲什么,在想什么,真的是让有有一些丧气。 “到了。”最前头的男子踏出一步,消失在了后方的三人的眼中。 那是山道的拐角,人一绕过去,后面的人由于视野的限制,自然是看不到人的。 青年与绿竹,红玉连忙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转瞬之间,出现在眼前的景色,让三人都是一愣。 原以为这山崖之巅,也不会有怎么样的美景,会是危岩峻石,可现在呈现出来的完全是一幅美景,世外桃源。 那是由篱笆圈围起来的小院子,从他们站的这里,到那院门的道路,都是由鹅卵石铺就的。在道路两侧,还种有许多不知名的花朵,在这万物萧瑟的秋天,花朵仍是盛开,五颜六色,甚是芬芳。 花丛中,有蝴蝶在飞舞着,穿梭花丛之中。蝶翅震动,洒落的那不知道是花粉还是其他的什么,像是流光溢彩一般的美丽,被风一吹,又渐渐的消散,引人注目。 一只蝴蝶从绿竹的身旁飞过,她伸出手去,想要去抓住这只美丽的斑斓蝴蝶。以她的身手,可以做到飞花摘叶皆可伤人,也能够做到抓住蝴蝶不会使蝴蝶受伤。 指腹轻触,她的整个手掌正要随之一转,轻轻的托住蝴蝶。绿竹突然的呆愣住了,从她触及到蝴蝶的指腹的感触,是一种温润之感,完全不似触碰到了实物。 下一刻,她檀口微张,美眸之中充满了不可思议。那只蝴蝶,竟是化成了无数晶莹的光点,消散在她那掌中的小天地之中。 风一吹,这光点从她的指缝间穿过,有的则是撞击在她的掌心中间,突然的消融。还是那一种温润之感,如玉一般。 “绿竹。”男子摇头,眼中却没有责备之意。他只是作揖,对着空无一人的前方说道:“庄兄恕罪,我这侍女古灵精怪,甚是调皮,还请海涵。” “无妨。”虚无缥缈的声音传来。 绿竹与红玉四下看去,周围仍是花,再远一些,则是天边的云雾,没有人,怎么都没有人。正在她们思考着先生究竟是在与谁说话的时候,却见周围的花丛里面,停留在花朵上的蝴蝶振翅,变成了一团又一团的光点,随风消散。 转瞬间,花丛灿烂依旧,却少了许多蝴蝶的踪影。 在院落的门前,一个人形轮廓逐渐的显现,弥漫周身着的都是之前的那种细碎的光点。他的肌肤,衣衫,容貌,渐渐的凝实,从虚幻走向了真实。 一步踏下,庄周出现了。衣衫飘飞间,他面带笑意,对着白衣男子点头。 “明兄,好久不见。” “这,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吧?”绿竹揉了揉眼睛,确信没有看花了眼之后暗道。她真想冲上去,问一问这家伙是不是一只蝴蝶成精,或者干脆是一群蝴蝶抱团成精,可看了下先生的背影,绿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旁的红玉则是面色凝重,盯着庄周,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想一些什么东西。 她常闻庄周化蝶,却没有想到,蝴蝶还能化成庄周。这样一来,以后先生的安全必须要注意了,至少要离有蝴蝶的地方远一点。谁也不能知道,庄周会不会哪天有恶意,那些飞舞着的蝴蝶,哪一只是庄周,又或者全部都是庄周。 思维又继续发散,红玉的脸颊出现了一抹醉人的晕红。 “我和绿竹也必须小心一点,谁知道是不是还有别人会这手化蝶之术,万一那个人是个偷窥狂那就惨了!”红玉暗自嘀咕。从小的经历让她明白,道貌岸然的人很多,许多人表面表现出来的,与内心存在着的龌龊其实是完全截然不同的两样东西。 “明兄,请。”庄周轻道一声,转身推开了院门,走进了院落里面。 他身后的这个人是明世隐,有着算尽苍生,天道独钟之称的明世隐。同时,还是庄周眼中大陆最棘手的人之一。 如果说风云本身是被大自然的力量推动的话,那么大陆的一大半的风云,背后却都有明世隐的影子。 世隐之意,非是隐于尘世,是尘世不晓其人,故而为隐。 院子是极为简单的院子,也是种着花,还有一口井,井边还有一块田。十分普通的农家小院,如果不是庄周住在这里的话,那么所有人都会认为这就是农家小院。 因人之后,再普通的院落也变得不同了。 长亭,石桌,石凳。庄周轻轻袖手,明世隐入座,他也入座。 桌是石头做的,非常普通的石桌,唯一与其他石桌不同的是,这块桌上,刻着的是围棋的棋盘。条条纵横,方寸间距整齐划一,只差黑白子的出现,立刻成就生死战场。 在看到这张棋盘之后,侍立在明世隐之后的青年眼中的光芒越发的璀璨。那是一种极为温柔的神色,像是男人看到心爱的女人,像是孩子看到了珍惜的玩具。 一路上,在看到各种景色,悬崖峭壁,波涛汹涌的北海,以及那花那蝶之时,他都是漠然以对,没有任何多余反应的。唯有面对棋盘,这时候心中那汪平静的湖水,却有了些许的波澜荡漾起来。 一丝杀气,战意,不经意间泄露了。 庄周察觉到了青年泄露出的这缕气机,目光越过明世隐,落在了青年的身上。当他触及到青年的眼睛的时候,旋即微笑了起来。 他在青年的眼睛里面看到了一个世界,纯粹的世界,由黑白交织成的棋盘世界。又不是黑白,是星光,一颗又一颗明亮的星辰,交错成的一张网格。 “是因为他?”庄周收回视线,看着明世隐,问道。 “是。”明世隐点头。 “这是我的学生,弈星。” (本章完) 第46章 天下弈先 “庄先生。”弈星作揖,举止有度,谦虚有礼,让人无法从中挑出任何的毛病来。 这是排除了他现在周身弥漫出来的那股气势后给人的感觉,加上了气势之后,他完全不像是谦逊有礼的一名青年了。锋芒毕露,如同一名沙场百战的将军一般,残酷凛冽。让人一眼望过去,在他的身后,宛若看见了百万伏尸,尸山血海! 搅动得周围的空气都有一些凝滞,完全是一种低气压的状态。 弈星之前的状态,属于一个小透明,混迹进人群里面,不刻意表露出存在感,都不会有多少人会注意到他的那一种。现在则是最耀眼的那一颗星辰,不管身旁有多少人,他都会被人轻而易举的发现,周围更会随之空出一片地方出来。 压力实在太大,太重了。 “请坐。”庄周微笑。 很多年没有听人再叫过他先生了,现在听来还真的有一些怀念。 弈星依言坐了下来,坐在了庄周的对面,到坐下之时,他低下头来,眼睛看着刻画在石桌桌面棋盘网格,目光一下子随之投向了棋盘上头。在他眼中,已经有黑白双色的棋子在交错厮杀,两方纠缠不休,战局万变。 此谓之痴,痴于一道之人,眼睛里面再无其他。他可以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可当痴迷的事物出现的时候,全身心都会放在那上头,周围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引起他的注意力。 弈星无疑在庄周的眼睛里面,是个棋痴。 痴于棋者,才有杀气,有战意,而无半点的血煞之气。 棋盘是天地,天地之间,每一颗的棋子,都可以代表一个人,十个人,上百数千几万个人。一颗子落定,可以是生,也可以是死,如战场杀局。 两者是共通的,也是不通的。一名百战将军或许在方寸棋局前无从适应,在战场中却能肆意挥杀,反之棋师也是一样。只有少数人,会下棋,也知兵。 “不错。”庄周赞叹了一声。 “就是太痴。”明世隐轻声道,眼中略有些遗憾。 “不。痴点好,痴而专,专而守,守则天下无忧。不像你,明世隐,你的存在,天下已忧久矣。”庄周说道。 一听庄周说的这话,站在明世隐身后的绿竹的秀眉一下子竖了起来了,目含冷光的看向了庄周,“你胡说什么呢?敢说先生坏话,看我不生撕了你!” 一旁的红玉没有说话,但也是面色不善的看向庄周。庄周刚刚那手化蝶之术十分的奇妙,可只要需要,她和绿竹随时可以付出生命,宁死也会从庄周的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弈星对周围发生的一切置若罔闻,眼中的棋局又开始变幻,黑白子的攻守互换。 “无事。”明世隐挥手,被庄周说了这么一下之后,他没有一丝愠怒,反而越加的开心了。 “还是你懂我啊庄周。天下,天下有了我的确该有许多的烦恼与忧愁。哈哈哈哈…” 清朗的笑声回荡在了亭子里面,绿竹和红玉不知道明世隐为什么笑,可是看见先生笑得如此的开心,她们两个也由衷的开心起来。 先生开心,她们也开心,极为简单的道理。至于庄周,这可恶的家伙,看在能够让先生笑的面子上,她们暂时不去计较了,先放他一马! “请茶。”庄周对着绿竹说道,手指向了身后三间茅草屋最小的那一间,“里面有火炉,还有茶壶,茶叶也在里面,烦请姑娘泡壶好茶。” 又看向了红玉,庄周的手指向另一侧的茅草屋,继续道:“还请姑娘去我的书房把装棋子的棋罐拿出来。” 绿竹跺跺脚,觉得庄周这家伙更加的讨厌了,明明是主人,却支使着客人的侍女做事,她还是第一次见过这么没有脸皮的人。 与红玉的目光交汇了一下,两个人作着无声的交流,红玉深以为然的点头,表示着对于绿竹想法的赞同。 想归想,想到先生公子也要喝茶,还要下棋,两个人于是立刻行动了起来。 “很可爱的两个少女。”庄周看向了那一绿一红两个倩影,连他都不禁失笑了。 刚刚绿竹红玉的交流虽然隐秘,可还是被庄周察觉到了,再结合当前的场景,以及两个人的表情,他也不然猜出这两个丫头心里面的想法。庄周丝毫不恼,只是觉得有趣。 “希望你能够好好的对待她们。”庄周嘴里面说着的是她们,眼睛看着的,却是埋头的弈星。 “我说过了,明世隐千算万算,掌中棋子万万千,唯独不会去算身边之人。她们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不会阻拦,更不会强加什么意愿。当然,这一点也包括弈星。他是我的学生,不是我的棋子。”明世隐坦然答道。 “先生,公子,我拿棋罐回来啦!”不过片刻,红玉翩然归来,手里面多了一黑一白两个颜色的椭圆型棋罐。 她把棋罐放在石桌上,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一刹那间,弈星已经是抬起了头来。 “猜先?”他干脆利落的问道。 “不猜。”庄周摇头,将白色的棋罐推向了弈星的面前。 “好。”没有客气,弈星答应了下来。接过棋罐,打开了罐盖,放在了右手边。 伸手,他从棋罐里面拈出了一颗白子,直接落子。 “啪嗒。”由水凝石磨制成的白子与石桌表面碰撞,发出了清脆的悦耳响动。 一落天元。 庄周不急,同样打开棋罐的盖子,从里面拈出了一颗黑子,在指间摩挲着。 天下弈先。 下棋争的是一个先字,否则也不会有猜先之说,之所以猜先,是互不相让。同样一个先字,在现实当中,也是极为重要的,无人肯让。 一步先,步步先。 一步之差,生与死,成与败,关键在于那一步上。一步天堂,半步地狱,同样,一步与半步之间差的那半步,至关重要。 先与后。 后发制人是极难存在的,别人先你一步,有万千的变化衍生。只要他不错,步步为先,步步皆对,再怎么争,你也始终棋差一步。 棋盘上的先后,远远没有现实之中来得那么的重要,可多出的一个子,也能够决定一场胜负。换成在现实中,先后可决定了太多的事情。 棋盘上,可以洞若观火,对手的每一番变化,布局,都在眼皮子底下,没有丝毫的掩藏。他变,随他变,他动,随他动,只要看个明白,分辨了个仔细。 在现实当中,不会有这么好的情形出现,你永远不知道隐藏在黑暗中的是什么,也没有办法去探知得到什么。那张编织的罗网,将你网罗住,也未尝能够看清一根索线。在发动前的一刻,或许才能够看清,却已经晚了。 一个晚了,道尽世间所有慢一步之人的成败生死。 天下弈先,以天下为局者,步步争先,一步不让,间距丝毫中,血流成河,尸骨遍地。 “啪嗒。” 黑子落下。 (本章完) 第47章 冰河破! 山风呼啸,越近晚时,山顶上的风也更加的猛烈,吹动着几个人的衣衫不断的飘飞着。 安静,一片的安静,没有人发出一点声音出来。只听得见那清脆的落子声,一声一声的点落,在那人眼看不到的世界里面,声波荡漾,如湖面上荡漾起的波纹一样。 风声,衣衫被风带着飘动的响声,呼吸声,以及那只有自身感觉得到的心跳声。 绿竹用托盘端着茶壶与茶杯来到亭子里面的时候,弈局已经开始了。她没有倒茶,只是端着托盘,侍立在了明世隐的身后。 先生与公子都是喜静不喜动的那一种,尤其下棋的时候,更加讨厌周围一切非自然出现的声响。 站着,看着,绿竹与身边的红玉一样,心里面都是暗自为公子加油,期待他在棋盘上将庄周杀一个血流成河,丢盔弃甲。 与绿竹红玉想的美好光景不同,明世隐却不看好他的学生弈星。他这一次带弈星过来,除了本身有试探庄周的意思之外,另外一层原因,是要让弈星败。 他至今还记得初见弈星的那一幕,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小男孩,穿着一身脏兮兮的有着许多破洞的衣服,沉默寡言,在无名村落的村道的那棵大桑树底下,看那筑窝的蚂蚁看得无比的仔细。旁边其他顽劣的孩童,一边嘲笑着他的傻,另一边把手里面收集的石子投掷出来,把弈星砸了个头破血流。 这一切,却都不能够影响到弈星,他仔细的看着,仿佛被砸的那个人不是他自己,身上的那些被石子砸到的伤口也不疼。 明世隐问他在看什么,他没有答。于是明世隐像他一样蹲下来看,从日中时分,看到了日落,看完了一群蚂蚁与另一群蚂蚁的厮杀。 明世隐又问他在看什么,这时候他终于回答了。他说,他在看一个帝国兴盛与衰败,在看一场大战的攻守交错。 明世隐笑了,小男孩奇怪的看向他,不知道明世隐为什么发笑。 明世隐问小男孩,说为什么非要蹲下来看蚂蚁厮杀?应该抬一抬头,看看天空才是。 于是小男孩抬头,看见了满天的繁星,一颗又一颗的星辰闪烁,另一个世界在向他招手。 天为棋局,星辰为子。小男孩抬头的那一刻,变成了现在的弈星。 他在下棋,也不是在下棋,棋盘是那时候弈星还是个小男孩时看到的蚂蚁窝,也是抬头看见的满天星河。 弈星的棋力很强,从十三岁到十六岁之间,每一岁的增长,都有一国的国手败在他的手下。直到十六岁的时候,他在棋之一道上,已经自成一家,顾盼左右无人。 可以败他的,只有明世隐自己,还有一个庄周。其他人等,大陆上的那些杰出的英才,最多也只能够堪堪与之打平。 人最怕寂寞,没有对手。所以明世隐才带弈星来到庄周这里,要让他看一看这世上并非只有一座山峰在等待他的攀爬,还有另一座山峰正在等待着他去翻越。 “啪嗒。” 白子落下,弈星的额头上已经出现了些许的汗珠。 他眼中有身着白甲的战士在拼死搏杀,有战车咿咿呀呀驶过,有持剑的将军在领军搏杀,也有陷进重重埋伏里面孤军作战的军队。战局辽阔,纵横交错,每一片战场,都进入到了白热化的争夺里面。 一步错,虽不致满盘皆输,却也会全军覆没。 棋局上的战场,乍看之下势均力敌,只有弈星自己明白他究竟到了怎样的一种地步。正因为先走一步他才可以勉力维持,如果晚走那么一步的话,他现在已经输了。 走一望三,每下一步棋的时候,他的脑海中都会将接下来的变化一一演化一遍。高明的棋手更是如此,每一颗棋子的落下,对手的应对,反手,都是有着明确的计划的。 “啪嗒。” 黑子落下,庄周没有让弈星等多久,每一颗黑子的落下与白子落下的时间仅仅相隔几秒钟。 随着黑子的落下,局势又变,弈星额头上的汗珠渐多。 红玉很想拿手帕为弈星擦拭掉额头的汗珠,可是在下棋时候,是一点干扰也不能够有的,她只好强自忍耐下来。 摩挲着手中的白子,指间温润冰冷,十分光滑,光是让人拿在手里面把玩,也足够把玩很长的一段时间了。现在这颗棋子,在弈星的手中,他不是在把玩,是举棋不定。 棋盘上的白子,连绵不绝,相互联系,铺展,一条冰河,横亘在了棋盘中间。 往前一步,黑云压城,黑子城寨,大军兵势隔着冰河虎视眈眈。 退后一步,白子的天下之中,已经有几点烽火燃动。在炫目的白里面,那些黑点虽势弱,却黑得深沉。 弈星的心乱了,有了迟疑。 对其他棋手来说,思考一步棋的时间,完全是正常的,还有人用了几十分钟思索,才下了那么一子。可对于弈星来说,不是。 每一次落子,在落子之前他已经想了个分明,透彻。随着对手的棋子落下,他又会从那些流转的思绪里面,选出最为合适的,去下那么一步。 星空浩瀚,他的棋子,是向天学的,向那片星空学的,与之相比,天下都显得渺小不堪。 他老师明世隐,下的是天下棋,天下为棋。他的,是宇宙,上下四方曰宇,古往今来为宙! 宇宙二字,道尽他的棋义。 弈星十分清楚,他要走的这条路有多么的艰难,从未有人走过。在他的前路,无迹可循,在他的身边,更无同志,在他的身后,也无后来者。 这条路,只有他一个人。 弈星弈星,当初老师明世隐让他选择的时候,之所以选择了弈星这个名字。是因为他要与星辰为子,与那宇宙对弈。 现在,他还迟迟没有做到这一步。身边还有许多势均力敌的对手,前方还有他的老师,又多了一个庄周。 从庄周的身上,从他下的棋里面,弈星感受到了与从老师明世隐身上感受到的一样的压力。 他老师以棋盘为天下,每一个子交错的局,环环相扣,让人防不胜防,解无可解。步步紧逼,随时让人心胆皆裂,哪怕一个毫不起眼的落子,在一个平常的时刻,却变成了倾覆的祸首。 庄周的棋,棋为天地,天地自然。他不争,没有一丝的烟火气息,每一子之落,似乎随意行之,又似是天作之合。不经意间,大势成就,以天地伟力,行杀伐之道。 不同的棋,一样的无可披靡。 顿了顿,手指不再摩挲棋子,弈星将白子填在了选择的位置。 “啪嗒。” 下棋不悔,有再多的选择,再多的疑虑,当决定的那一刻,弈星义无反顾。正如人生中每一个选择,你不选择的时候,可以不去迎接那些随之带来的一切,可当你选择了之后,注定要付出代价。那时候,又怎可生悔? 棋如人生,不问错对。 庄周拈起黑子,手掌悬在棋盘上头,风带得他的衣袖不断鼓动着。 落子! “啪嗒!” 轰! 弈星的耳朵里面,先是出现了那种细微的响动,如鸡蛋壳表面出现了裂痕时一样的细微。旋即轰鸣声炸响,一声一声,激荡的是破碎的声响。 他眼中的冰河,那筑就的一条万古不化的冰河,平分黑白世界的防线,顷刻破碎! “咳咳…”弈星剧烈的咳嗽了起来,他连忙用手掌捂住了嘴,胸膛随着每一声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剧烈的起伏着。 有殷红的鲜血,顺着他指缝流下。 红得刺眼。 (本章完) 第48章 命由天,天下由我! 眼见得弈星的手背上有鲜血出现,红玉也没有那个时间去瞪庄周了,她连忙来到了弈星的身边,掏出了一方手帕。 “公子…” “我没事。”摆摆手,弈星制止了红玉要替他擦拭嘴角的动作,说话间,鲜血已经顺着嘴角流淌了下来。 掌心的一团鲜血,红得十分的醒目。弈星却没有在意,他接过了红玉的手帕,随意的擦拭嘴角的鲜血,眼睛盯着棋盘一直在看。 虽然吐血,可他在笑,笑得十分的开心。是露出牙齿的那一种笑容,洁白的牙齿上,还有一些血丝挂在上头。 他刚刚早有预料的,最终结果的出现佐证了他的料想没有半分的错误。败了就是败了,失败不会给他带来一点负面的影响,他只会开心。 失败,证明了他的这条道路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可以继续往前走。 “痴儿。”庄周收回手来,道了一句。 弈星在他的眼睛里面,现在的状态是失去了精与气的那一种,这是无比正常的。一场棋局,是对弈双方的精气神的比拼,消耗。 这才会有许多棋手,下了一盘棋,输了之后,轻者吐血,重则垂危死亡的情况。可弈星与那些人不同,他输了之后,除了精与气的消耗,他的神,却还在,并且格外的旺盛。 在弈星的身上,庄周看到了两个人的影子。一个是刘邦,一个是刘备,两个人都是那种百战百败,百败百战之人,只要不死,没有彻底被剥夺生命,他们会一直战斗下去,只要给他们机会,他们还会爬起来,哪怕是一次次的被踹落尘埃。 弈星也是一样,他的棋是不败的棋,表面上败了,可那不是真正的失败。 “够了么?”庄周问道。 明世隐这个人往往每一次的行动,都有一个原因,绝对不会仅仅只是带着徒弟来跟他下棋。这点庄周十分的清楚,没有谁比他更清楚明世隐了。 以前或许有,可他们都死了。 想要了解明世隐,首先得是他的敌人,明世隐没有朋友,也不会有朋友。只有与他一次次的对局,才可以逐渐去了解他,在一次次的对抗中,逐渐的接近这个疯狂的男人。 可那,是会死人的。 明世隐下的是棋,一个个的人成为他手里面的棋子,天下则是棋盘。也不是棋,下棋不会死人,可跟明世隐下,输了,意味着死。 可能还比死更加的难受,在死之前,与他对弈之人会失去所在意的,不在意的一切,然后连生命都被剥夺,所有的价值被榨干。 在明世隐面前,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对弈的敌人,另一种则是棋盘上的棋子。 庄周恰恰是那一个与明世隐对弈到现在的敌人,才会对明世隐有如此深刻的了解。 “不够。”明世隐摇头。 看到弈星输了,看到弈星吐血了,他的表情始终是不变的。这一切,早在他的预料之中。 “长城那边,有你的手笔吧?” “那一边不也是有你的手笔?”庄周淡笑。 明世隐一直以来的手笔,庄周都是有注意到的,如长城那边的谋划一类,数不胜数。有的庄周看见了,做出了针对的布置,有的则是更加的隐秘,他没有发现,更加谈不上反制。 长城那边,没有他的插手,早几年便该被蛮荒攻破了。能坚持到现在,可不是靠花木兰他们几个人,靠那些生活在长城脚下的百姓可以做到的。 很多的事情,都不是靠人命去填补可以做到完成的。 “一直以来,之所以内陆的国家对于长城支援甚少,有时候甚至没有支援的原因,都在于你。以你的能力,在朝议的时候,让几名大臣出声反对易如反掌。一直扯皮下去,最后事情不了了之,也别谈得上支援了。”庄周说道。 端着茶杯,明世隐打开杯盖,轻轻一吹,茶水表面荡起波纹来,热气也被向着一边吹散。 他抿了一口,茶叶的清香甘甜,让人的精神不由得为之一振。 “墨门弟子,与鲁门弟子,向来谁都瞧不上谁,之所以协助守护长城,都是因为你的原因吧?以他们两家的脾性,墨门倒是好解释,墨家兼爱,非攻,援助一场不义之战说得过去。唯有鲁门,鲁门弟子可不会与认为迂腐的墨门弟子同在一处,哪怕同在一处,更多的也是相互成为敌人。”放下茶杯来,明世隐道。 “能让鲁门放下成见,甚至是鲁班亲自坐镇,那只有一个解释了,机巧之术。” “尝闻庄周梦蝶,人梦一瞬,蝶飞百年。那么你在梦中,究竟经历过什么,看到过多少的风景,又掌握着多少的力量呢?” 明世隐伸出手来,食指与中指并排,轻轻的点了太阳穴几下。 “知识便是力量,那么庄周,你手里面有多少力量,脑子里面有多少力量?真是让人无比的好奇啊。” “你猜。”庄周为所动,吐出两个字来。 闻言,明世隐笑了起来,“哈哈哈哈。” “不错,所以我猜了,可惜也肯定不能够猜到全部的东西。” “那么你呢,明世隐,明明得到了其他人所得到的一切,你在追寻的东西又都是什么东西?要用那么多人的性命去填补,去拿取?”庄周反问。 “我?”明世隐的手放在石桌上,一下一下的轻叩着。 “我所追寻着的,完全是与你不同的东西。可是啊,我们追求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只要可以达到目标,那么一切的东西都可以利用,去抛弃。” “这一点,自号无所求的你其实也一样啊。无所求之人,并非一无所求,恰恰他所求的,是其他人所不敢,不能去追求的。”站起身来,明世隐朝着院落里面种着的花丛走去。 他在花丛边停了下来,俯下了身去,摘下了一朵花来。 拈花一笑,举起的手中的红色花朵,与那晚霞一样,是那种艳丽到极点的颜色。 血,血的颜色。 长城现在,应该满是鲜血了吧? “每多走一步,多虑一步,你会死得更快一点。”一只蝴蝶,绕着明世隐的手掌飞行,一振翅,停留在了那朵红花上头,发出的声音,竟是庄周的声音。 明世隐的白发,无疑是一种证明。 “命由天,天下由我!” “人若不与天斗,不与人斗,那又有何乐趣可言呢?” “况且啊,我要死,也要这天下为我来一场盛大的送别。”手指一动,明世隐拿在手里面的那朵花,每一瓣的花叶,旋转着,四下纷飞。 花开花谢,都是那样的灿烂。 “李白,你也该出来了吧,我都闻到那酒味了。”他抬头,对着空无一物只有几朵被晚霞染得通红的云朵的天空说道。 良久,没有回答,明世隐却定定的看着一朵云彩。 “嘿嘿…嗝…”天上的一朵云彩散去,露出了后面脚踩着青莲剑的李白的身影来。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李白问,眼睛没有看向明世隐,反而看向了空无一人的一处角落。 有一个人在那里,藏了很久了,这也是他一直没有离开的原因。 “风这么大,哪有动也不动的白云?”明世隐答道。 “咳咳…”李白被嘴里面的酒水给呛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好吧,他刚刚喝酒喝得的确太入迷,都忘记这茬了。 “原来这世上,还有差一点会被酒给呛死的酒仙啊…”虚着眼,明世隐补刀道。 脚下一个踉跄,李白差一点从飞剑上摔下来。不得不说,明世隐的这张嘴是真的毒。 可李白又一想,好像整个大陆那些顶尖的谋士,嘴差不多都是毒的。正所谓唇枪舌剑,有些人,光靠一张嘴就能把人给说死。 (本章完) 第49章 焰翼 半空中,那片沾满了鲜血,还粘结着一根黑色羽毛的火红的枫叶正往下飘落着。 “砰砰砰!” 一连串的枪响,在枫叶的旁边,一朵又一朵的血花绽放开来。一只一只的祸鸦,在天空找寻目标,还没有扑下来的时候,已经成了一滩零落的骨血,再也无法分辨出来本来的样子,由天空中落下。 枪声一刻不停,如狂风骤雨,每一声枪声的响起,必然伴随着一只祸鸦的死去,一朵鲜红的混杂着碎肉骨血的花朵绽放,如同此刻有人正在燃放烟花,一场盛大的烟火晚会的展开。一时间,也不知道多少祸鸦死去,不管耳朵听见的,还是眼中看见的,都是密密麻麻的数量。 等那一片枫叶落地的时候,在地面上已经多出了许多新鲜湿润的红色新泥。 等到来年,这长城脚边的土地肯定更加的肥沃了,远方的枫树林,也会长得更加的茂盛。 百里守约手里面拿着一把造型小巧的手枪,线条刚硬,没有多余的刻画,显得极其的粗犷,一种简单暴力之美。唯一使人可以去认定这把手枪绝不平凡的是,在枪身的后面,有个小的凹槽,凹槽里面镶嵌着一颗火红的圆形晶体。 仔细一看,可以看见这颗火红色的圆形晶体里面,有一条小小的小龙在游动着。 百里守约每一次扣下扳机,火红晶体颜色都会变得更加的鲜艳,与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的颜色差不了多少。而晶体中的小龙,也变得更加的凝实,时不时的一次腾跃,竟是有火星溅打在晶体的表面。 百里守约背后背着的大枪,叫龙屠,枪如其名,百里守约用它真正的屠了一条龙。似这种重器的话,用在祸鸦身上,和寻常的蛮荒战士身上,基本跟大炮打蚊子一样。所以百里守约又有了第二把枪,他手里面的这把手枪。 枪名焰翼,不需要装填子弹,击出的是能量,以能量为子弹。至于能量的来源,来自于枪身后面的那颗火红晶体,那是龙晶,是百里守约用龙屠杀死了那只火焰巨龙后,从巨龙身上获得的战利品。 龙族天生实力非常,除开肉体的力量之外,还有魔法的天赋。它们哪怕是长期陷入沉睡,不需要锻炼,实力也会随着时间的经过增长。这一切都在于他们的龙晶,龙晶自然收摄游离于天地之间的能量,相当于给龙族随身携带一个无限的弹药库。 现在百里守约手里面的,正是一把弹药无限的枪,他不需要装填弹药,不需要考虑弹药的数量,只需要在对的时间,打中对的敌人就可以了。 “砰砰砰…” 烟花雨继续散放,焰翼枪口射出去的冷光,完全捕捉不到影迹,只能够听见一声枪响,再看见一朵以祸鸦的生命为代价炸开的烟花。 焰翼有着两种模式,现在百里守约用的只不过是普通的击发模式,另一种模式,则是焰翼这枪名的由来原因。不到需要的时候,百里守约也是不会动用的。 枪是好枪,可世界上是不会有完美的武器,更加不会有不需要使用者付出代价的强大武器的。 在百里守约的身边,站在城头过道守卫的长城卫士们对于这一幕已经麻木了。起初看到的时候,他们是惊为天人的,第二次看的时候,依旧震撼。第三次,第四次,一次又一次的看见之后…最终变成的是麻木。 射中小小的一只祸鸦算什么?虽然从这里往远处看去,只看到了那些小黑点。可对于百里将军来说完全不是事情,因为在这距离上,他的枪,可以打中苍蝇。 这还算是事么? 一手拿着长枪,另一手则拔出腰间的长刀来,长城卫士们小心的戒备着。 这些祸鸦数量极多,防不胜防,一不注意,冷不丁的给你来上一下,带来的可能是生命的危险! 远方的天空,一群又一群的祸鸦出现,黑压压的一片,根本是一朵又一朵的乌云。数量十分的庞大,让人头皮发麻,要是全部一起扑下来的话,一瞬间便可将人给淹没。 除非是穿着全身的铁甲,把整个身体给包裹的紧紧的,没有露出一点空隙,才可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幸存下来。否则只要露出点皮肉,祸鸦趁虚而入,那么结果也不言而喻了。 这样的一幕,落在长城卫士的眼睛里面,没人眼中有过一丝的迟疑,惊惧。每一名的长城卫士都是站得笔直,坚守在自己的位置上,随时准备搏杀。 从选择成为一名长城卫士的时候,他们已经预料到了会有战死的那一天了,只不过是时间的长与短罢了。况且,他们也不一定会死。长城这么多年在众位将军的带领之下,都没有陷落,又与蛮荒人厮杀了这么久的时间,这一切都是明证! 群鸦扑扇着翅膀的声音,从嘴里面发出的刺耳沙哑的呱噪声,充斥在众人的耳朵里面,不断的回荡着。 百里守约面无表情,扣动焰翼的手指停了一下。 此刻,焰翼的枪身左右两侧,出现了一对火焰交织成的翅膀。火焰翅膀出现的时候,站得离百里守约有一段距离的长城卫士,都感觉到了那扑面而来的热意。更别说站得离焰翼这么近,手里面还持着焰翼的百里守约了,在他的额头上,一滴汗珠往下滴淌,落在了睫毛上头,随着百里守约眨动眼睛,不堪重负的掉落了下来。 龙型的纹饰,浮现在了枪身两侧,那条张大着狰狞大嘴的巨龙,嘴巴对着的位置,正好是枪口所对着的位置。枪身后侧的凹陷里面的龙晶,这一刻被红光充斥,毁灭的气息,不断从中散溢出来。 灼焰模式。 焰翼的真正攻击模式,调动龙晶里面的能量,经过聚合,把能量轰击出去。只要百里守约需要,甚至可以发出与龙息一样威力的一枪! 他朝着远方的鸦群叩下了扳机,枪口处,一道红光猛烈的迸发。 从百里守约站着的位置,到鸦群所在的那个位置,中间那大断空白的被晚霞染红天空,被拉出了一条白色的轨迹,划过大半个天空! (本章完) 第50章 主角是一群鸟 轰! 远方那团由祸鸦形成的乌云,直接变成了燃烧的一团火焰,炫眼夺目,与一轮小太阳差不了多少,将周围的晚霞的霞光都给盖了下去。 最中央处的祸鸦直接蒸发,连一点灰烬都没有留下来。它们原来所在的位置,直接成为了一片空白,露出了后面的天空来。那些四落的羽毛,每一根羽毛上头,都有火焰在燃烧着。 还未燃烧殆尽的火焰,随着羽毛落在旁边的祸鸦的身上,沾染上了,一下子整只祸鸦的身上都腾蔓起了火焰来。仅仅几个瞬息之后,这些燃烧着的祸鸦,没有被烧成火鸦,反而是成了灰烬,被风一带,整个那一片的天空,出现了灰蒙蒙的一层余烬。 焰翼的枪口继续迸发出火光出来。 “轰轰轰!” 每一声轰鸣声响彻,在那些最密集的祸鸦群中,都绽放出火光来,一轮一轮的小太阳出现,成了天空中的奇景。散发出的光和热,在这秋季傍秋风渐凉之际,带来了一阵热意。 在长城这一段守卫的长城卫士们,都不自觉的眯了眯眼睛,那光亮实在是有一些刺耳。 百里守约面无表情的抬枪,手臂移动着,枪口随之移动。握枪的手掌掌心一片的炙热,滚烫,像一块烧红的铁握在手中。他反而握得越发的紧,手掌也似与焰翼融合在了一起,即使他的身体本能在不断抗拒着,向他发送着危险的信号。 右手臂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有汗水流出,还带着热气。并随着百里守约一次次的扣动扳机,开枪射击,手臂上的汗毛都在变得卷曲,焦糊。 细细的闻嗅,似乎还有一种烤焦了的肉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 百里守约停了下来,眼中是跳动的火焰。他举起了右手,视线随之落在了焰翼的上面,黑色的枪身此刻已经浮现一层艳丽的红,交织着的焰纹,不断在枪身表面流动着,与那滚烫的岩浆在奔涌的时候一模一样。 “翼装预启动,防护模式,冷却灌凝。” 随着耳边传来的刻板的机械声音,百里守约的右臂,从臂膀到手掌,被一层银白色的臂甲所覆盖,泛着金属的光泽,整只臂甲充满着高科技的独特美感。 百里守约挥了挥手掌,轻轻的吹气,从手掌覆盖的手套指背位置的五个小孔洞里面,有白色的蒸汽喷射了出来。起先是滚烫的那一种,只是很快,蒸汽的温度逐渐的降低,直到最后一点蒸汽都没有出现了。 最主要的几个鸦群都被他解决了,百里守约不准备再动手,焰翼也已经到了临界点,再持续击发下去,会变得极度不稳定。他不知道焰翼能在打出几枪,或者说还可以坚持多久,百里守约没有试过焰翼的极限,也不舍得去试。他知道的是,灼焰模式下面,他的手臂是没有办法坚持多久的,现在的翼装的预启动模式展开的臂甲也是一样,顶多是让他的手臂还可以坚持更久的时间。 龙晶的确强大,可他不是龙,人顶多只能够去利用龙晶的一些能量,不能够像是龙族一样可以完全的掌控。强行掌控,将龙晶的能量全力爆发出来,对于谁来说,都只有一个死字。 那么现在,是该其他人干活了。焰翼枪身左右的火焰翅膀消散下去,枪身上的龙形图案随之消失,在火焰晶体里面,小龙重新在里面游动起来,焰翼从灼焰模式转换成了普通击发模式。 百里守约只准备收拾掉一些漏网之鱼,因为现在的主角,已经不再是他了。 “巡狩者2型启动,设定进攻模式。” “游猎者3型启动,设定防御模式。” 长城城头的过道上,一声声刻板冷硬的机械声音此起彼伏,在声音落下的时候,一个个的黑影,从城头飞了出去。带着一阵又一阵的狂风,如同在捕食的鹰凖,机械声音的主人,朝着越来越接近的祸鸦群扑了过去。 另一些体型较小的黑影,在腾空之后,没有朝着祸鸦群扑过去,而是在长城边上的位置盘旋着。红色的眼睛里面,倒映着周围的一切,很快出现进入眼中视野的是那些祸鸦,随着祸鸦的接近,一排排的数字也在眼中快速流动着,上面清晰标注着相隔的距离,接近的时间,字体的颜色从浅渐渐的加深,到最后变成了深红色。它们翅膀振荡起狂风,黑影已经朝着祸鸦飞去,锋利的闪烁着寒光的利爪朝着祸鸦抓下。 那是一只只的鹰凖,天空的霸主。 撕拉。 血肉飞溅,一只祸鸦被从中抓成了两半,内脏和血肉肆意的散落,黑色的羽毛纷飞,尸体从天空掉落下来。 旁边的祸鸦,在同伴死后,非但没有逃跑,反而被激发起了凶性,朝着这些同样在天空飞行的敌人发动了攻击。用喙,用爪子,或啄,或抓,从各个部位打击敌人。 “叮,叮,叮。”这些攻击又都变为清脆的响声,落在敌人的身上,连一点伤害都没有,出现只有些许的白印。 攻击的祸鸦还没有想明白这是怎么会是,被鹰凖的喙一下啄击,脑袋上出现了一个大洞,直接死亡。 更多的祸鸦还在玩命的攻击,它们用生命为代价做出的攻击完全没有用处,到处可以看见往地面掉落的祸鸦的尸体。那些鹰凖,则是四处的飞翔,在天空中游猎,不管是几只,还是十只数十只祸鸦一起攻击一只鹰凖,往往成为尸体落下的,全部都是有着黑色羽毛的祸鸦,鹰凖一只无损,一只不死。 长城近处的战斗,异常的激烈,却是一面倒的场面。远处天空的战斗,则是更加的火爆,那里的祸鸦不是一只只死的,是成群结队死的。 “锁定敌人,预计一秒后到达指定位置,成功捕捉率高达百分之9.999…” “攻击!” 机械音落下,大型的鹰凖张开了喙,从喙里面飞出了一颗子弹来。临近了大型的鸦群之后,子弹突然爆炸开来,一张大网,从中出现,直接一网套住了不知道多少数量的祸鸦。 网子是细金属丝线所制的,不论祸鸦在里面用抓还是啄,都无法撕开网子逃离出来。它们也没有挣扎多久,因为网子的另一端,一条细小的金属线连着的鹰凖的嘴里面,正在发光。 一道电流,顺着金属线窜出。 “噼里啪啦。” (本章完) 第51章 机关造物,鲁门弟子 电流窜动,电火花一路顺着金属丝线欢快的跳跃往前。瞬间,电流带来的高温将金属网里面的祸鸦,全部都变得焦糊,在电流过后,彻底的变成了乌黑的焦炭,还有黑烟往上飘动出来。 从金属网网住大群的祸鸦,到电流从鹰凖的嘴经由金属线传递过去,电死了大群的祸鸦,时间不过是几秒钟罢了。鹰凖嘴里面的金属丝线,也在这时候脱落,任由金属网带着那些成为焦炭的祸鸦坠向地面,不时还有黑色的炭渣从网子的那些小网眼漏了出来。 攻击完毕后,这只鹰凖则朝着最近的目标飞了过去,嘴里面又有一枚新的子弹装填。在它的视野里面,依旧有许多的数据在跳跃着,随着接近,字体的颜色也在发生变化。 到了深红的警戒色之后,刚刚装填好的子弹,再度朝着目标飞了过去。 每一只飞离长城,朝着祸鸦群迎了过去的大型鹰凖,都在不断的持续着这种抓捕的过程。一枚又一枚的子弹射出,金属大网网住成群结队的祸鸦,又由一阵电流,将成群结队的祸鸦电成真正意义上的渣渣。 至于那一些数量较少的“漏网之鱼”,则在接近长城的时候,被那些在长城边四下游猎的鹰凖们盯上,最终被捕杀。 一时间,竟是没有祸鸦可以突破这些鹰凖组成的防线,被牢牢的挡在了离着长城还有一段距离的位置。 长城上头,一名又一名的鲁门弟子正在忙碌着,他们的穿着与旁边的长城卫士很不一样,可以十分容易的被辨认出来。具体形容的话,他们很像是市井中的工匠,穿着的也是普通人的衣服,唯有肩上搭的那一个大褡裢非常的显眼,也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鼓鼓囊囊的。 “必须再给巡狩者2型增加网弹的容量,同时体积与重量必须要再改得更灵活一点,还有最好是将网弹设计成可自动回收的,不然每一次战斗结束完都还需要人力回收风险太大,也太麻烦了…”一名鲁门弟子看着远处已经开始返航的巡狩者2型喃喃自语着,低下头来,拿着一支笔,开始在小本子上面写写画画起来。 旁边的鲁门弟子也基本跟他差不多,一些鲁门弟子完全忘记了这是在战场上头,开始陷入了思考,脸上时不时的露出笑容,时不时的变得愁眉苦脸,光看表情的变化,都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正常人。 一名鲁门弟子兴致勃勃的在小本子上面划着游猎者3型的图形,并在各个部位上标注了重点。 “武器,需要远程攻击,否则光靠爪子和喙的话在攻击范围上面的劣势实在太过于明显了。”用笔写出了武器两个字,他在上面点了点。 刚刚露出笑容的脸上,又迅速的换上了阴郁,他叹息道:“唉…不过那样改进的话,成本花费必定提高很多啊…” 长城卫士们对于这一幕都已经麻木了,别说现在只是蛮荒人侦查攻击的第一步,还没有真正的开始进攻。就是在真正的大战里头,这些家伙,都可以在密密麻麻淬毒的箭矢形成的箭雨下面,自顾自做着自己的研究。 真的是服了他们了,这才是真正的勇士,胆子大的,不怕死的! 除开这些研究人员之外,还有一些鲁门弟子属于实干型人才,在巡狩者2型降落到了城头过道上的时候,迅速跑上前去,解下肩上的褡裢,从里面取下一颗颗体积硕大的子弹开始重新给巡狩者2型装填弹药。 说是装填,其实是把巡狩者2型屁股后面的挡板打开,再将子弹有序的放进装填槽里面。操作十分的简单,可像鲁门弟子做得这样快的就没有多少了,至少需要长时间的锻炼。 装填完毕,一只又一只的巡狩者2型再度起飞。 巡狩者2型从一开始的出击,都是有先后顺序的,这样一来当一些巡狩者2型由于子弹耗尽回程的时候,另一些巡狩者2型还可以继续歼灭工作。再加上游猎者3型完全不需要装弹,可以一直战斗到损毁,基本上等装弹的巡狩者2型再度出发的时候,构组成的防线依然坚不可摧。 巡狩者2型,游猎者3型,鲁门的机关造物。外形虽然十分像是鹰凖,可仔细的一看,还是能够分辨得出来它们都是死物,不是真正的鹰凖,可怎么样,天空霸主的地位是改变不了的。 制造两者的材料各不相同,攻击模式也不相同,互有优缺点。可是当连者一同出现天空的战场上的时候,起到的是一种攻防互补的状态,至少在巡狩者2型和游猎者3型出现在战场上之后,以及显少出现有长城卫士被祸鸦抓伤致残,致死的状态了。 铠平静的看着这一幕,目光又往后跃去,他看见了山林中间,那一双又一双残忍暴虐的眼睛。眼睛替主人述说着残忍无情,也述说着主人的态度,那是一种看待猎物的眼神。 “野兽的味道。”铠眼神冰冷,他不知道蛮荒人在等待一些什么。 可他知道结果是不会改变太多的,不管怎么样,他们总会攻城,而他,总会挥刀,把来犯的蛮荒人一一杀死。 他们在等待,他又何尝不是在等待?他的刀,已经迫切的想要饱饮鲜血了啊! 一道火红色的倩影,出现在了长城的城头处,身后火红的披风随风飘扬着,那是永不熄灭的扬动的着的火焰。她穿着一身十分寻常的军中制式的铠甲,将所有女人的特征全部都掩藏在这一副铠甲之下,可那张面容,却是让人看了之后脑海中抹不去的记忆。 英气逼人。 很难用这个词去形容一名女孩子,她有着女孩子的眉眼,姣好的面容无一都不在说明着她是一个容貌出色的女孩子。可这一切,在她的气质之下,面容透出的英气之下,完全不算什么。 是朝气,是希望,是无论面对着怎么样的困难,都绝不会倒下,是面对着什么样的敌人,都会选择拔剑,比任何男人都更加男人的勃勃英气。 她有着一双红色的瞳眸,眸子里面没有太多的杂质,显得那样的深邃,随时可以吸摄住别人的目光。红色的长发被金色的束冠给缚住,在脑后梳成了马尾,随着她的走动,马尾一下下的甩动着,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律。 她是长城人的信仰,是长城的守护神,是那一朵永不败落的火焰之花,是那柄无坚不摧的利剑,是穿梭战场的传说! 她是一花木兰! (本章完) 第52章 这是我的战争 铠与百里守约最先发现了花木兰的到来,两人没有说话,都是沉默的点了点头。百里守约还有空隙露出笑容来,手中的焰翼不停,径直开火,将一只飞翔在低空,妄图一下子拔高高度袭击城头上的长城卫士的祸鸦击杀。 至于铠,能够点头已经十分不容易了,信任表现出来也并非只此一种简单动作。对于铠来说,笑容什么的无比的艰难,他喜欢笑,可只是喜欢看别人笑,不习惯自己笑,更别谈对着其他人露出笑容来。 转过头去,铠注视着远处的密林。 长城卫士们是最晚发现花木兰的到来的,当发现花木兰到来之后,每个人的心里面顿时都有底气了。只要看见花木兰,知道花木兰的存在,不管是心中有着什么想法的长城卫士,都会成为最坚定的斗士。 站立在城头,花木兰抬头,注视着那些被不断杀死,如同雨点一般落下来的祸鸦。这样的场景在长城其实并不少见,只要在长城待得久的人,都有机会见识到这样遮天蔽日的鸦群的场景。 乌鸦作为十分聪明的一种鸟类之一,虽然在大陆各处都被视为灾祸,厄运的象征,可事实上乌鸦的智商是非常高的。最起码它们懂得趋吉避凶,一旦有一名人类伤害过它们的同伴之后,那么下一次,其余的乌鸦再见到那个人的时候,会主动的避开那个人。 长城这里的祸鸦则是这样的没有理智,一点智慧都没有表露出来,只知道毁灭。这一切都是源于蛮荒人的驯化,将它们驯养成战争所用的鸟兽,那赤红色的眼睛里面,满满是要将敌人噬杀殆尽的坚决。 她又看向城头忙碌的那一些鲁门弟子,祸鸦是非常烦人的一种生物,每一次杀死一批,下一次又来到一批,数不胜数,杀之不尽,防不胜防。直到鲁门弟子的出现,针对开发出了两种机关造物,才最终形成了如今的场景。 在鲁门弟子的后边还有一些身穿黑色衣衫的人正在忙碌着,指挥大批的民夫搬运着一架架奇形怪状的器械。这些人是墨家的弟子,墨家善守,同样以墨家机关术名闻天下,各种的机关造物堪称守城的利器。 鲁门善攻,墨家善守,两种极端。当两者融合为一体的时候,攻守兼备,无懈可击。这样的情形也只有在长城看得到了,其他的地方,有哪一者的存在,另外的一者必然不会出现,就算出现,也是出现在战场上头。 花木兰苦笑,鲁门与墨家弟子待在长城这么久了,总算没有如同一开始见面一样差点打出脑浆来。现在虽然还是彼此看不顺眼,却已经算是和睦了,理念之争不是那么容易能够化解的。 她也不认为自己可以去化解。比起劝人,让人改变想法,看法,花木兰更擅长从现实的层面去解决问题,有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用拳头去解决事情就成了,再不成,用她腰间,背上的剑再去解决。 于是什么难题都不算是难题了,这却仅限于解决敌人,完全无法适用在自己人身上。 现在仅仅是试探性的进攻罢了,蛮荒人最不缺的是各种用来消耗的野兽,这其中也有人的存在。每到秋季之时,进攻长城已经成了一种常态,不只是为了要攻陷长城,同时为的也是将内部的压力释放开去,把多余的人口消耗在战争上面。 蛮荒人,不管是蛮族,还是荒族,两族的繁衍后代的能力几乎与野兽一样。大量的人口,造成资源的压力,虽然坐拥着长城之外的大片土地,可蛮荒人并没有将那些土地转化为彻底可用的资源的能力,这也造成了蛮荒人将目光投向长城内的土地,将这里视作猎场。 他们只会掠夺,毁灭,把一切可用的东西掠夺走,将那些阻止他们的人或事物完全毁灭。如同野兽,蛮横而无道理,遵循着自然的残酷法则,弱肉强食。 花木兰五年前来到长城的时候,曾经见过那样的一幕,被攻破了的长城,脚下的那些村落,乡镇。燃烧的火焰,腾起的烟雾远远的看上去如同炊烟一样,可等她走近了的时候,看见的却不是在傍晚时候的安宁祥和的乡间风光,是一片残垣断壁,是堆积起的尸骨。 男人,不管是少年,还是青年,壮年,还是垂垂老矣的老人,都倒在一片的血泊当中。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从他们狰狞的表情上,和那掉落一旁的农具也可以看出他们挣扎过,反抗过,最后换来的却是浓浓的不甘与死亡。 这其中也包括了孩子,三四岁的孩子,那小小的身体,仿佛被撕碎的布娃娃一样,随意的被丢弃在了院子里面。那小小的脸上,还残留着一丝天真与迷茫,他人生还未开始漫长的旅程,便被彻底终止在了这一刻。 屋内,是被搜刮一空的场景,一些值钱的财物,包括粮食,都被搜刮一空。如同刮地三尺,被洗成了白地,完全看不到丁点东西。 屋子里面,还有衣衫凌乱的女主人,身体上还残留着被施暴过的痕迹。赤裸的身体,青一块紫一块的,在不少地方,还有牙齿撕咬过的印痕,渗出的鲜血已经结成了晶块。她发鬓凌乱,眼中带着浓厚的绝望与悲戚,还有那么一丝的坚定决然。 她死了,当蛮荒人来到,并抓住她,将她按在床榻上,在她的反抗之下剥开衣衫,准备施暴的那一刻,她就开始了死亡的漫长过程。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足够漫长的死亡过程,那是一种人世间最为痛苦的一种死法,等待死亡。 她选择了咬舌自尽,把半截的舌头硬生生的咬断,涌出的鲜血,漫出了嘴,经由下巴,又流淌到了洁白的脖颈处。 有多么的痛苦?可大概这时候,身体上的疼痛,也无法去与精神上的苦痛比拟一二的吧…至少花木兰知道,咬舌自尽,那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因为,咬舌自尽的人,不会立刻死去,只有一段时间过后,由于身体的大量失血而休克,最终死亡。 当花木兰伸出手,想为那双黯淡无神的眼睛合上眼皮的时候,却发现,根本无法合上。 她在看,睁大着眼睛在看,在看那名凶手,在看摧毁了她的一切凶手的模样,要把他深深印刻在记忆当中,死也不能忘。 那一刻,花木兰突然想明白了。 她讨厌战争,才会来到长城,可她才发现,原来战争是无处不在的。不管是仁义,还是不义的战争,只要有人的地方,都会存在战争,都会有人死去。 可这,不是战争,她所看到只有屠杀,彻头彻尾的屠杀。她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死去,多少的孩子被残忍杀死,多少的女人受尽侮辱,连死都无法无法逃脱,还活着的也被掳出关去,一次又一次的经受着无情的折磨。 那一天,花木兰走了很久,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不知道的有很多,不知道死去的人是多么的遗憾,不知道他们生前拥抱的幸福与快乐。 唯有一点,她是知道与明确的。 如果这就是战争的话,那就来战吧。哪怕只有一人,只有我一个人的战争,她也要进行下去。 无关生死,无关对错,无有理由。 她想去做,想去战斗,用手中的剑去讨回曾经加诸在这一片土地之上的一切,这便足够了。 这是一个人的战争。 走到现在,战斗到了现在,她也不仅只有她一个人了,身边,身后,还有许多人。 是啊,基于人,我们都是人。一个想要守护家园,守护所珍惜的那一切的人罢了。 (本章完) 第53章 远未开始的战争 “庄先生?” 花木兰侧过头来,看着落在肩膀上的一只蝴蝶,尝试着出声问道。 良久,漠然无言,没有得到的花木兰脸色丝毫不变,也不感觉到尴尬。她只是伸出手去,想要将这只停在她肩膀上的蝴蝶赶走。 “是我,木兰,好久不见。” 在临近蝴蝶,带出的微风拂动蝴蝶的翅膀翩荡的时候,猛听得蝴蝶发出的声音,花木兰的手停住了。 她微有一点错愕,不敢置信这一次真的猜对了,又不确定的问了一次:“还真的是庄先生?” “是啊。”蝴蝶传出了庄周略带有一些无奈的声音。 “我怕再迟一点你就把我给拍死了。” “嘿嘿。”花木兰干笑了两声,把手抽了回来,放在身后,辩解道:“怎么会!我只是要把蝴蝶赶走而已,也只是引动风,不会用多大的力气的。” 在说这话的时候,花木兰略有一些心虚,自从见过庄周一手化蝶的本事之后,她在见到蝴蝶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想到这是不是是庄周化成的蝴蝶。她于是伸出手去抓,好几次一不小心没有控制好力道,把蝴蝶给抓死了。 谁知道那些蝴蝶里面有没有庄周变成的那一只蝴蝶?现在看情况应该是没有,她又突然觉得庆幸,再然后是一愣,她什么时候可以从一只蝴蝶身上看出东西来了? 自那不小心拍死几只蝴蝶的事情过后,后来花木兰也不主动去抓蝴蝶了,有这一问,也是因为花木兰没有用脂粉之类的东西,身上没有其她女孩子该有的那种香气,有蝴蝶停留在她肩膀上十分的不可思议。 她这才想到问一问,却没有想到真的庄周出现了。 好吧,化身蝴蝶的庄周勉强相信了花木兰的解释。他这一次过来也只是来看看长城的情况,从明世隐去到他那里之后,庄周便有些放心不下,于是特意来看一看。 在来找花木兰之前,庄周已经先察看过一遍情况了,长城的情况很不错,远远比他想象中的好。可庄周却没有放松下来,因为按照往常,蛮荒在这个时候已经早早开始攻城了,不会把时间拖到这么晚,十分不正常。 这也间接印证了,庄周最为担心的情况发生了。 “果然是他…” “他是谁?”花木兰听到了庄周的低声自语,有些迷惑的问道。 “木兰,你别一直这样侧着头,正常一点就行,你说的话我都是听得见的。”庄周提醒道。 “哦,好。”花木兰重新转过头来,注视着前方。 “蛮人中原来的老头领死了。”庄周道。 “死了?”花木兰错愕无比,脑海里面随之浮现那骑在高大的战象上指挥蛮人进攻的年迈老人,那满脸的皱纹,透着一股浓厚的衰朽的味道,让人真的怀疑他会不会突然死去。 直到庄周提起,她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第一次看见那老头领的时候,她便想他下一刻会不会死,然而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他依旧好好的坐在战象上头,依旧带领着蛮人中的部落参与进攻。 乍一听之下,着实让人有一些惊喜,对于敌人的死去,花木兰总是开心的,她可不会愚蠢的和这些蛮荒中的对手来个什么惺惺相惜,相比较之下,死了的蛮荒人才是好的蛮荒人。正如这些蛮荒人,也不会把他们当成是人,只会当成是食物,猎物,奴隶。 她又好奇的继续问道:“是自然死亡的,还是…” “被人杀死的,被他的弟子,一个年轻人。” “他今后也应该是你的最主要的敌人,现在这手笔应该是出自他的手,一个十分狡诈,又隐忍的家伙,一只孤狼。”庄周脑海里面浮现了那个年轻人的模样,那如狼一般桀骜的气质。 “你要小心,原来的那老头领,至死也不会相信,是他眼睛里面对于他最忠心的弟子杀死他的。其他在混战中死去的其他弟子,连是谁害死他们的都不知道,临死诅咒的也都是那些杀死他们的师兄弟。至于那些在争斗中赢了的人,也不算赢,因为最后他们也死了。” 庄周透过蝴蝶的眼睛看着花木兰,看到她表情变得严肃之后,再度补充一句道:“同归于尽。很奇怪吧?可这种事情真正发生了。所有有竞争力,有威胁的人全都死了,真是无比的巧合。” “的确,今年的攻势的确是很奇怪的,一些进攻,看起来更像是试探多一点。也包括现在,如果同往常一样,蛮荒人的大军早压上来了,绝不会迟迟拖延。”花木兰点头,同样这也是她一直担心的情况。 突然有一天,敌人变得陌生且无法揣测了,这才是最让人担心与忐忑的。花木兰不怕面对面的战斗,生与死的厮杀,她怕的是这种暗地里面的勾当。 蛮荒人体魄强健,身体素质远远高于大陆上的其他人种。如果有一天,蛮荒人也学会了动脑子的话,那种情况花木兰想想都觉得十分棘手。 “不过你放心,我既然选择帮忙了,那么一定会帮到底的。真的出现什么情况的话,还会有人出现帮忙的。” “还有,再过一段时间,长城的压力也应该会减轻许多。” “为什么会减轻?”花木兰的好奇心又涌了上来。 “在西方,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帝国正在崛起,已经开始了第一次的东征。只要没有意外的话,是迟早会攻打到蛮荒来的,那个时候蛮荒人腹背受敌,也就没有办法将全部的力量集结于一处了。” 蝴蝶振翅,从花木兰的肩膀上飞了起来,面朝西方。蝴蝶所看到也是一片彩色的,至少在庄周看来是这样的,借着蝴蝶,他看见了许多人与东西。 西方有敌人,也有朋友,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不管怎么样,在中间阻隔住东西方联通道路的蛮荒人没有被消灭的时候,两方是不会出现冲突的。 “什么帝国?”花木兰与庄周想到了一个点上,有人来分担压力总是好的,她也不会拒绝。 “神罗。”庄周轻道。 “神罗?”花木兰眨眨眼睛,重复念道。她总觉得这个名字特别的奇怪,拗口,但又莫名的觉得酷炫。 “是。神圣罗马帝国。如果等到开春,有西方的商队到来的话,你问一问应该可以知晓一点这个国家的消息。” “再过不久…再过不久…他应该也会到了,那个名为亚瑟王的男人。” (本章完) 第54章 神罗东征的开端 “不肯投降么?” “不得不说,真是愚蠢啊。”亚瑟抬头,看着远方的城池,深蓝色的眸子里面倒映着高大的城墙,以及城头飘扬着的旗帜。 亚瑟座下的战马发出一声嘶鸣,如同一头巨龙在低吼一般,红色的眼睛里面透露出一丝嗜血的光芒。在它的身体上,覆盖着马具,将大半个身体都给保护了起来,那些不被保护的地方则有尖锐狰狞的黑色骨刺突出。最为奇异的,是战马的头顶,还长着一根独角。 一声低吼过后,周围的战马都是不安的躁动了起来,经过马背上的神罗骑兵安抚之后,才逐渐的平静。在它们身上表现出来的,完全是一种低等生物在遇到高等生物才会出现的状况。 “雷鸣。”亚瑟伸出手去,摸了摸战马的头。 雷鸣马晃了晃头,一只前蹄踏了踏,蹄子下面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深坑。从它的鼻子里面,有两道热气喷了出来,在下方的枯草被点燃,竟然开始燃烧。 “既然这是你们选择的道路,那么便来决一生死吧,同为王者,我一定给你一个合适的死法。”左手抱着的头盔被亚瑟拿起,他开始穿戴起了头盔。 金色的头盔,有着华美的纹饰,但比起这个来,更为显眼的是在头盔正中央处,那咆哮着的狮子的模样。那是属于亚瑟的王徽,也是他狮心王的标记。 在他的身后,数万的神罗骑兵排成整齐的方阵,沉默,无言。同样的战马,同样的战甲,同样的骑枪与佩剑,背上背负着十字纹饰的盾牌,半封闭式的头盔下面,一双双眼睛显得冰冷而深邃。于无声中,凛冽的杀气正在漫卷。 他们静立,他们看着前方那印着神罗帝国国徽的披风在飞舞,看着那有如山岳般厚重的背影,以及那金色铠甲反射出来的光芒。 他们在等待,等待王要他们拔出剑来的时刻。 亚瑟的右手放在了腰间的剑柄上,触摸着冰冷的剑鞘。 每到这种时刻,他的心越发的平静,平静到可以听闻到一切于繁华喧闹中所不能听闻见的东西。他的心脏在猛烈跳动,一下下的,他的脉搏,源自心中深处的呼唤,那一种对于战斗的渴望,从他的血脉,连接到了他的佩剑上。 誓约与胜利之剑。 誓约胜利。 他曾盟誓,王的脚步所到之处,皆是臣民乐土。他曾盟誓,王的长剑所指之处,皆是胜利之所。他曾盟誓,逢战必为先,王者自为先驱! “安琪拉,等一下交给你了,替我把那一层乌龟壳给轰开。”亚瑟平静的道。 “放心吧,这世界上还没有我一发大火球轰不开的城墙,如果有,那就来第二发。”红发安琪拉笑着回应道。 她站立在距离亚瑟极近的地方,脚下踩踏的是一本打开了书页的书本,书本悬浮在半空之中,漂浮着。安琪拉红色的长发扎成了两条长长的马尾,脸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穿着一身的粉红色的公主裙,像是一名外出游赏景色有学识的贵族小姐一样。 她现在正低着头,津津有味的看着手里面拿着一本火红色封面的书本。 随着她指尖的动作,书页翻过去一页,清亮的翻页声还伴随着几点火星的溅射。 亚瑟淡然一笑,笑容到一半的时候,又很快的消失。 现在,是到了该尽情品味敌人瞳孔中散开的惊恐与畏惧的时候了。 “铮。” 誓约与胜利之剑出鞘,冰冷的剑刃流转出荧光,剑尖直指着远方的城墙。 这一座城邦,挡在他东行的道路上,既不臣服,那便毁灭! “铮!”从亚瑟身后,一名名的神罗骑兵拔出佩剑来,举起手臂,手中的长剑指向前方。 随之往后,长剑出鞘的声音声声不止,有如雷霆一般,声音划破天空的云层。 “我的利剑们,随我冲锋!锋刃所向,无可披靡!”亚瑟大吼出声,身下的雷鸣也紧随着咆哮一声,踏动蹄子,朝着远方的城池奔驰而去。 “万胜!万胜!”一声声的高喊声,声声震彻战场。 数万神罗骑兵开始冲锋,战马的马蹄踏在土地上,泥土不断被翻转,抛飞。漫天的烟尘飞舞,那接连不断的马蹄声轰鸣,整个地面都在不断的震动,在哀嚎,战栗。 天崩地裂! “神说,世间要有光,于是黑暗必除。” “神说,前方荆棘丛生,吾等将踏血而行。” 赤脚踩踏着地面,身穿洁白袍服的男子闭目做着祷告,无比的虔诚。 他身后,一名名与他一样穿着的传教士也在虔诚的做着祷告。从他们来时的路上,遗留着遍地的鲜血,一双双血色的脚印印在泥土当中,这些都来自他们鲜血淋漓的双脚。 然而每一名传教士,对于脚上的伤口都不管不问,那些疼痛对于他们好像不存在一样。他们在笑,嘴角微微上勾了起来,满脸的幸福安乐。 男子睁眼,挥手之间有澄净圣洁的光芒闪动。 一大片的光芒,成了这天地中唯一的色彩,开始向着周围扩散。一点又一点的光点自天空中落下,冲锋的神罗骑兵们,沐浴在了神术的光芒当中。在他们的身上穿戴的铠甲上面,以及战马的身上,突兀的出现了荆棘的模糊图形。 另一边被黑色大氅掩盖住身形的男子眉头微皱,对于他这种天生习惯待在黑暗当中,与黑暗为伍的人来说。不管是阳光,还是神术的光辉,再如何温暖,也都是冰冷的。 守夜人,守护的是帝国的黑夜,等待那破晓之时。等帝国彻底走进光明当中的时候,守夜人会消失,隐藏起来,直到黑夜再临,需要他们守夜的时候才重新出现。 他们的世界是黑暗的世界,一个夜色世界,从来与光明泾渭分明。 “队长,我们要不要上?”一名守夜人凑到了男子的身边问道。 守夜人的队伍也十分的庞大,全部都是黑色的装束,身体被掩盖在黑色的装束下面,如行走的阴影。当所有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整个战场上,直接出现了一块墨色的痕迹,仿佛有人自彩色的天地间泼洒下了墨水,擦拭走了一块色彩一样。 黑,是深邃的黑。 “废话。”男子说道。 “不过要等一下,我可不想你们尸骨无存。”他朝着前方的安琪拉看去。 这个时候去?那是找死,安琪拉的火球可是不会分辨敌我的。 不管是谁,都有可能变成渣渣。 轻轻合上了手里面的书籍,安琪拉将书籍夹在了腋下。 她看着远方的城池,伸出了白皙的手。 “啪嗒。” 拇指与中指搭在一起,打了一个响指,一朵小火苗从指头与指头的擦碰中出现,悬浮在了她的面前。 “豪华陨火术!” 远处的城池,城头的士兵们,没来由的,感觉到一阵温度的上升,炙烤得他们的额头不断有汗珠滴落下来。那感觉,像是夏天还在火炉边烤火一样,可现在明明是秋天了,并且今天的温度也不高! 有士兵抬起头来,他这时才惊骇的发现,天空中竟然有两个太阳!其中的一个太阳,正在飞速的往下坠落着,离得他们越来越近,那颗太阳也变得越来越大,温度随之不断的攀升。 位置正是在他们的头顶!城门之上! 那是橘红色的火球,一颗无比庞大的火球! (本章完) 第55章 风火轮快递 天空中,一只雄鹰正在急速的往前飞行着,那双锐利的鹰眼,不断扫视着地面的一切,搜寻着猎物的踪迹。 在两千五百米的高空中,它的的眼睛里面,呈现出地面上所有的一切,那树,那花,那草,都是清晰可见。只不过这些都不是它的目标,它在搜寻着今天的食物。 它看见了,视野里面多出了猎物的踪影来。那是一只肥硕的兔子,正在往前蹦跳觅食,周围那等身高的草丛,完全将它的身形给掩盖起来。时不时,这只兔子还直起了身子,四处观察一下,哪怕是低下头进食,那对大耳朵也竖立着,倾听着来自周围的响动。 小心翼翼,一点风吹草动,都足以让这只兔子开始疯狂的逃窜。 可这只兔子再怎么警醒,它也绝不会想到在高空中,有一双眼睛现在正盯着它,看着它的一举一动。 雄鹰找到了它的食物,今早猎捕的那只云雀,味道不错,肉质紧嫩,就是肉太少,完全填不饱肚子。到现在,雄鹰已经开始有一点饥饿了,兔子无疑是最好的猎物,尤其这个时节的兔子,雄鹰知道,是最为肥美的时候。 不仅好吃,还管饱。 它振翅,开始将两侧的翅膀收拢起来,准备开始往下俯冲。 可就在这时,一阵突兀出现的狂风,将它带着朝后卷去。它的身体不受控制,也完全控制不了,连连的翻滚之后,雄鹰开始坠落。 在这一刻,它真的生出了一种悲愤来,有过那么一瞬间,它以为它会是同类中那唯一摔死的一只鹰。 好在它又飞了起来,疑惑的朝着那一阵风掠过的方向看去。它那卓绝的视力,使它看见了一道红色的身影,正在迅速的远离! 不满的啼叫了一声后,雄鹰回过神来,连忙往望向地面。 没了!刚刚它找到的那只肥硕的兔子,消失不见了!这让雄鹰无比的愤怒,可恶的人类! 如果它刚刚没有看错的话那应该是一名人类,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人类还会飞,可雄鹰还是开始警戒起来。可恶的人类,不仅与它们鹰族争夺食物,同时,连不少的同类也曾经遭受他们的毒手! 雄鹰不准备在这里继续呆下去了,它要远离这个地方,远离那会飞的人类。等到安全下来之后,它才会再次考虑食物的问题。 “恩?刚刚我好像撞到什么东西了?”风火轮上,哪吒自言道。 “好像没有吧?在天空中,哪里有什么东西让我撞啊?”他又紧接着补充。 哪吒没有注意到,在他的发间,有一根鹰毛正混杂其中。 双脚踩踏在风火轮上,风火轮上滚烫的火焰,完全没给哪吒带来任何的伤害。他还是赤脚踩着的,换成任何一个人来这样踩风火轮,他的脚都会立刻成为一双炭脚。 一路前行,哪吒的速度飞快,在他的身后,留下了一道向前的白色痕迹。那是由于速度过快,穿过云层时候,带出那些云朵,又被风火轮的火焰炙烧过的缘故。 拿在手中的三尖枪,缠绕着腰背的混天绫,还有套在手臂上的乾坤圈,一系列的装备都在说明着哪吒的身份。只不过,唯一与他身份相差甚多的,是哪吒背上背着的大包裹。 一个非常大的大包裹,里面也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哪吒背着,完全像是背负着一座山丘。在包裹的外面,还用红色的字体写着:风火轮快递。在下方,画有迷你风火轮的图案。 哪吒是个快递员。 自从天庭开始经济调控,严厉惩罚公款旅游,消费之后,众多天庭中的在职人员纷纷搞起了副业,开始了创收。 哪吒也不例外,在他看到杨戬在人间用哮天犬帮助追踪犯人,为各个权贵检查饮食安全赚了一大笔钱。他的师傅太乙真人也去帮人看相,顺便还带着测观风水,同样收入不菲之后,他也再按捺不住了。 借钱是不可能借的,不管一个是他的好兄弟,另一个是他的师傅,借钱之后,也都容易伤感情,这是哪吒从小时候就知道的道理。因为他小时候吧,住在东海之滨,那时候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叫做龙三太子。 有一天哪吒想要买最新发售的昆特牌,囊中羞涩,找龙三太子借钱。龙三太子说他没钱,哪吒不信,两个人于是掰了,掰了还不算,龙三太子竟然还找打手来打他!这果断不能忍,明明说自己没钱,还有钱雇佣打手来打他?为了新的限量的昆特牌,也为了发泄出一口气,哪吒把龙三太子的龙角拔了,又把龙筋给抽了,卖掉龙角龙筋之后,给自己买了一副昆特牌。 你看,借钱容易伤感情,还容易伤身体。自那之后,哪吒再也没有听说过龙三太子的消息,只是听说他爹给他纳了好几房的小妾,那些小妾最终全部离开了他,还送上了一顶顶绿油油的帽子。 哪吒深深的为过往的鲁莽感觉到后悔,谁知道龙筋会影响一条龙追求性福的权力?要早知道的话他顶多是拔龙三太子的两个龙角,不会抽他的龙筋。毕竟大家都是朋友,朋友之间应该互相体谅,不应该是互相伤害。 在结合了自身实际情况,以及能力的优缺点之后,哪吒独资建立了风火轮快递,专职为那些有需要的人士收发快递。他自己做老板,自己做员工,收支稳定。 哪吒没有想到的是,大陆上快递这行业也是竞争激烈。不仅有大乔小乔建立的乔乔物流,还有孙猴子的筋斗云快递,现在还多出了一个强而有力,号称即送即达的竞争对手来。 “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他风里来,雨里去,容易么? 不容易! 哪吒正在忧郁的时候,突然间寒毛直竖,有寒意自脊椎骨蔓延,使他不由得打了一个激灵。 危险,危险,危险!直觉正在提醒着哪吒危险。 他低下头来,看到一支闪烁着寒芒的箭正在快速的接近。 这章给投推荐票还有打赏了一块钱的童鞋!没错,我还是这么任性,肆意妄为! (本章完) 第56章 扼住你命运的咽喉 “大汗神射!大汗神射!”望着天空中掉落下来的那抹红影,骑在马背上众人纷纷向前恭贺起来。 这是荒原蒙部的草场,平时作为牧马的所在,到了秋天的时候,部族也会在这里举行盛大的狩猎活动。可以看见在草场上,有许多部族中的男儿正在驾驭着战马,追逐着各自看中的猎物,并准备将他献给心爱的姑娘。 “恩。”成吉思汗淡淡的点头,脸上却有掩饰不住的喜色。 红雕,以浑身的羽毛如同火焰一般的赤红而得名,乃是雕中的王者。并且还飞得那样的高,那样的快,是再好不过的猎物了。 他没有想到,竟然在如此平常的一次猎场之行,可以遇到红雕。可是遇上了,他自然不会放过,这是一个炫耀武力的机会。蛮荒之中,最重勇者! 望着旁边那些五大三粗,膀大腰圆的部落当中勇士脸上谄媚的笑容,成吉思汗并没有被他们这幅模样给欺骗了。这些都是建立在他有着强大武力的前提之下,如若有一天,他失去了强大的实力,这些人里面,随时会有人出现来掀翻他的统治。 正如那一些狮群一样,一旦狮王老迈不堪,那么狮群中年轻的雄狮,会去与狮王决斗,将它从王座山驱赶下来。年轻的狮王则会将狮王的后宫全数接收,杀死那些狮群里面原来老狮王与母狮生的幼狮,统治这一片疆域。 部落里面也一样,遵循的是种物竞天择的规律,弱者只能由强者所奴役。强者,可以享用弱者的一切,包括他的牛羊,他的妻女,还有他的母亲与姐姐妹妹。 女人,财富,只要是强者,你都可以拥有。只要你永远都如此的强大,她们就会一直都是你的。 可他成吉思汗不是狮子,更加不会是老狮王,他所有的一切,绝对不会被其他人夺走。只因为他有这一手好箭术,流星神箭! 草场上的蒙部勇士翘首以盼,盼望那天空中的红雕掉落下来的那一刻。 更近了… 所有人的脑海里面不由得出现了一个疑问,这红雕怎么掉落得这么快?完全让他们捕捉不到影迹。而且还是…这么的…大! “嘭!” 一声巨响,草场上的人全部被吓了一跳,那些远处追赶猎物的人也都停下马来了,转身朝着巨响传来的方向看去。连成吉思汗也是一脸的讶异,完全不知道一只红雕会引起这样的声势。 还是,那不是红雕? 脑海里面冒出来的想法让成吉思汗失笑。那不是红雕还能是什么?难不成还是个人不成? 念头刚刚落下,成吉思汗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的,他看见了一只手,从烟尘里面探出来的一只手臂。那手掌中,抓着的,正是他刚刚朝着红雕射过去的那支金箭。 “是谁?是谁把小爷当一只鸟来射了?” 哪吒从烟尘中走出来,脚下踏着的风火轮的火焰将地面的鲜草给灼烧,点燃成一条向前的红色线条。他面色不善的看着面前的这些人,头发根根竖立,火焰燃烧着,在他的脑袋上越烧越旺盛。 愤怒,极度的愤怒,哪吒极度愤怒的时候,火焰会从身体的各处冒出来。三尖枪上,混天绫上,同样也都有火焰在燃动,这些都是哪吒气极了的表现。要不是他有意控制,知道背上还背着快递的物品,他现在的怒气完全可以将他整个人都变成一个燃烧的火炬。 在场的所有人都处在呆愣的状态,看着哪吒身上的跳动的火焰,没有人想到要去回答他什么。 “真以为你们不说话小爷拿你们就没有办法的了?”哪吒冷笑,手里面抓着的那支金箭开始融化,变成了一滴滴的金水从他手掌中滴落。 “嗤…”金水滴落在地面上,立刻有白烟袅袅升起。 很快的,那支金箭已经彻底的消融不见。 “你是什么人?”一名蒙部落的勇士策马上前,语气不善的问道。 这是一个极好展现自己的机会,在其他人都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最起码也可以表现出他那非比常人的胆气出来。只是刚刚出来,问出口的话落下之时,这名勇士就看到了那支金箭在无名少年手中彻底消失不见的一幕。 他现在回去行不行? 很明显是不行的,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已经站出来了再退回去,会被贴上一个无胆之辈的标签。他开始为自己的鲁莽行事而感到后悔起来,至少也应该看看情况再决定上不上。 “我是什么人?哼哼。”哪吒怒极生笑,看着这名明显有着些许惧意的大汉,他轻声说道:“送快递的。” “送快递的?”马上的大汉重复念道,完全无法理解送快递的是怎么回事,是什么人。 没有等大汉继续思考,得出一个结果来,他的身体已经离开了马背。大汉的脖颈被一只手掌抓握着,将他的整个人给举了起来,带离马背。不管他怎么挣扎,用双手试图去掰开那只抓住他脖颈的手臂,都没有用处,只感觉到脖颈被越捏越紧,快要喘不过气来。 “你知不知道,快递这一行业竞争压力大?”哪吒盯着大汉的眼睛说道,那里面流露出了恐惧与哀求。 哪吒当作没有看见一样,将大汉越举越高,继续说道:“竞争压力大代表我的压力也很大!而且我还推出了保价服务,损一赔十,要是快递的物品有损坏的话,我要赔死!” “同时,要是让人给了差评怎么办?小爷我走的可是高端市场,为高端人士服务的,每一点瑕疵,都有可能让我在这行业里面无法立足!” “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啊!小爷我风里来雨里去,没有想到有朝一日竟然还会被人当成鸟给射下来!你知不知道我有多么的愤怒啊?!” 大汉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差,整个人像快要溺死的鱼一样,挣扎的力度也变得越来越弱。他完全不知道哪吒说的是什么,先是摇摇头,再然后,是点了点头,表示他听懂了,想要让哪吒快点放他下来。 “你懂?你什么都不懂啊混蛋!”哪吒咆哮,怒气勃发,口水都喷到了这名的汉的脸上。 “快,快把亚力木放下来!”那边,有蒙部落的部族人喊道,张弓搭箭,大有一言不合立刻射箭的架势来。 哪吒转过头去,咧嘴笑了起来,口中那两排白牙闪闪发亮。他的手上,也是闪闪发亮的,火红色的光亮。 火焰,炙热的火焰,在刹那间,于那名被他扼住喉咙的大汉的身上燃烧起来,将他整个人都吞噬殆尽。大汉没有发出任何的惨叫声来,来不及,火焰于一瞬间将他吞没,烤成了焦炭,又再度炙烤成粉末。高温甚至都使周围的空气都变得焦灼,隐隐的扭曲。 哪吒松开了手,烧剩下的黑色的粉末簌簌落下在草地上堆叠成了黑色的一堆灰。 “听说有人能够扼住命运的咽喉?”哪吒回身,注视着一支支朝他射来的箭矢。 “而我,只需要扼住你们的咽喉就足够了啊!” 在哪吒的身后,混天绫飞舞,变成了一只张牙舞爪的火龙,朝着这些箭矢飞了过去。 ψ(`?′)ψ求收藏求推荐求评论,来者不拒ψ(`?′)ψ (本章完) 第57章 wow!来自哪吒的一脚世界波 一时间,箭如雨下。 整个草场上的蒙部骑士,都做出了相同的动作,挽弓搭箭。每一支箭汇聚,便真正成为了一场雨,朝着哪吒落下的倾盆大雨。 箭矢划过,后方的尾羽与空气摩擦出的尖锐啸鸣声,更是不绝于耳。 对于敌人,蒙部落中的人,只有一个字,杀!即使眼中的敌人看起来是如此的不可思议,他们也果断的选择了攻击,就算是老虎,也得在群狼的啃噬之下败退,更何况他仅仅只是一个人。 他们这是雨,由箭织就成的箭雨,再强大的战士,都不能够在箭雨当中支撑多久。只需要有一支箭命中他就足够了,第一支箭命中之后,那么接二连三的箭矢,也会将那人给洞穿,让他变成一只刺猬。 这样的刺猬他们已经见识过很多了,不差再多上那么一只。 第一支箭射出去了,许多部族勇士的第二支箭,已经搭在了弓弦上面,准备再次射出。 哪吒看着这一幕,不闪不避,表情显得有些轻蔑。 箭矢再多,在他的眼中,终究是一些凡人的把戏,难以伤到他。 在他身前,混天绫化成的火龙,也静立不动。一对龙眸之中,特有的是龙族对于世间一切的藐视,与哪吒现在眼睛里面的那种轻蔑差不了多少。 发自骨子里面的,无视某一些人,某一些东西,尽是尘埃。 蒙部部族勇士们射过来的箭矢,在刚刚到达火龙前方,要径自穿过火龙的身体,射中后面的哪吒之时。一切都凝固住了,那些箭矢,再也无法前进分毫。 全都不再是箭矢,铁制的箭头被烧熔,变成一滴滴的液体。后面的箭杆,也都突兀的燃烧起来,成了火炭灰烬。 “怎…怎么会!”众多勇士们持着强弓的手都颤抖起来没来由的感觉到一阵惊惧。 非是命中与否的问题,敌人根本没有动,对这种没有动的目标,他们射出去的箭可以轻易取其性命。作为部族当中的勇士,别说坐在不动的马背上射箭了,在高速奔驰的战马上,他们也能够精准的命中目标。可,箭都直接没有了,还谈什么杀人,用空气把人射杀? 有些人不信邪,再次射出羽箭来,还是与之前一般无二的结果。羽箭完全靠近不了那条火龙,距离稍微靠近一点,羽箭直接自燃。 有些人则是将手中的强弓放了下来,从腰间的皮鞘里面拔出弯刀,凶狠的盯着哪吒。 弓箭不行,他们还有手中的刀!不过见识到了静止不动火龙的威势,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谁知道他们冲过去会不会也像那烧融化的箭矢一样,变成一堆粉末? 一部分人则将目光投向了部族族长成吉思汗,在场的所有人里面,箭术最为高超的便是他了。非要说有一个人的箭,可以穿透火龙,命中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少年的话,非他们族长莫属了。 成吉思汗没有动,拿在手中的是一张造型异常夸张的大弓,射雕弓。想要射中天空中飞行的大雕,不是只靠着一手好的箭术可以做得到的,还需要一张好弓。 他看着哪吒,迟迟没有动手,哪怕是知道旁边的那些部族中的下属都在看着他,等待着他大发神威的那一刻,他也没有动。 原因在于他没有看到破绽出来,静止不动的哪吒全身上下,毫无破绽。 毡帽下面的额头不自觉有汗珠出现,身为一名好的箭手,射出一箭的时候,便能够知道能不能命中目标。成吉思汗是一名神射手,他却无从下手,所有在脑海里面的演示,结果都指向了每一箭的落空。 他也不敢动手,当目光落在那枝三尖枪上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面立刻蒙上了一层死亡的阴影。只要一动手,那枝枪,一定会在他选择挽弓射箭的那一刻洞穿他的胸膛的! “哦?不错。”哪吒的眉头挑了挑,他原以为这异族里头的头领会动手的,这的确有一点出乎他的意料了。 不过也是,高手之类的话,总有冥冥中的预感,会察觉到一瞬间的危险。这家伙也不例外,毕竟可以将箭射上高空,他飞行着的那个高度的弓箭手的确没有几个。 这箭术,也仅仅比每天吵吵囔囔要射日,把太阳从空中日下来的后羿差上一点儿。 还真的让哪吒有些苦恼,他原来是想在这家伙出箭的时候一举杀掉他的,在一个人最为灿烂的一刻把他杀死,想想还真是有一些小刺激呢。 不过现在这情况也不要紧,只不过是让事情麻烦上一点罢了。 快递这行业可是高危行业,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得来的。而他之所以能做,那是因为很多想要阻止他送快递的人,最后都被他快递到了地狱里面。 “嗯?还有不怕死的?”哪吒侧过头来,看向了一名正偷偷摸摸想要接近他的部族骑兵。 在被哪吒发现的那一刻,那部族骑兵暴喝了一声,操纵着座下的战马朝着哪吒冲撞了过来,手臂举起,准备随时挥刀,“死吧!” “看这蠢样子,真是让小爷觉得有些可怜啊。不过正是因为蠢,杀起来才会让人毫无负担。”哪吒站着,右脚脚尖抬起,落下,在一个风火轮上面点了点。 他的身子微微朝前倾出,一脸的专注,眼神犀利,右脚高高的抬了起来,风火轮则是停留在了原地。这模样,完全是一名正在球门前准备射出点球的球员,而非快递员。 右脚猛的踢出,带出了一阵劲风,脚尖撞击在风火轮上,风火轮“咻”的,朝着那名骑马冲来的蒙部骑兵飞了过去。 “wow!来自哪吒的三十米开外的一脚世界波!成功洞穿了球门!不愧是球界一座无法翻越的大山,天庭的骄傲!”哪吒自己给自己解说了起来,激情澎湃,还带着一丝声嘶力竭以及隐含着强自压抑不住的狂喜。 当他话音落下的那一刻,远处的一颗脑袋已经嘭的爆炸开来,红色白色的液体,四下飞溅!那名蒙部骑兵脖颈以上的头颅,整个消失不见,他持刀的手臂甚至还保持着准备挥刀的姿势,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亡。 座下的战马还带着他跑出了三四米,马背上无头尸体,才最终落地。 “机会!”成吉思汗心中涌现喜悦,毫不犹豫的出手。 这一出手,便是他的绝技七星连珠! (本章完) 第58章 送快递的真的不好惹 七箭连成一线,谓之七星连珠。只有箭术极为高明之人,才能够射出这样的,在他人眼中只有一箭,实际上却足足有七支箭的箭来。 整个蒙部当中,或者说整个荒原上的部落,神箭手很多可能够射出这样一箭的,只有成吉思汗。 他抓住了哪吒踢出风火轮时露出的破绽,没有片刻的迟疑,选择了刁钻的角度,避开了那条火龙。 部族中的王者,想要证明他的威信的手段,不是让自己人死,便是让敌人死。鲜血与死亡是这个世界上,让人最为畏惧的东西。 在成吉思汗的眼中,哪吒已经是个死人了,虽然还没有死,可他的死期,在一个瞬息,他心脏的两次跳动之后。 “所以我说,拿着枪啊弓箭啊什么的人,是最阴险的人了。”哪吒撇嘴,他转过身来,注视着那射来的一箭。 踢出去的风火轮,在爆掉那名偷袭他的蒙部骑兵的脑袋之后,立刻往回飞过来。掠过他的脸颊,炙热的风剐蹭得他脸有一些生疼。 风火轮不是普通的轮,是不一般的轮。作为天庭最高的科技研发产品之一,它拥有着集速度与伤害为一身的优点,风便是代表速度,火说的是它的伤害,轮说的是它的形态。 在哪吒的脚下它是代步工具,在必要的时候还会是足球,一下子爆掉人脑袋的那一种。 “铛…” 成吉思汗的箭与哪吒的风火轮相碰撞,金铁交加的声音异常的清晰。乍听之下,只有一声,可事实上,除了最开始这一声最为明显之外,还有六声比较微弱的,都被掩盖了下去。 成吉思汗的箭,在一接触到了哪吒的风火轮之后,一触即溃。风火轮的飞行速度依旧是那样的快速,看起来完全像是一颗正在高速飞向目标的火球。 危险!危险!危险! 成吉思汗的脑中连连发出警报,他的目力极好,可以将风火轮的前行轨迹看得十分的清楚,可却不代表他可以躲得开。实在是太快了,为了射出刚刚的那一箭,他占据了先机,却不知道,原来哪吒比他还快,从踢出风火轮的那一刻,已经在他之前完成布置了。 他抓错了时机,这直接关系到了生死。 不像那名爆掉脑袋的手下,成吉思汗知道,他是连死的时候都没有反应过来的那一种,不知道己身已经死去。他也可以做到这一点,快,杀人的时候,只要快到足够让人的神经反应不过来,那那个人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更加不会有痛觉。 那飞来的火球,也是这样的快的,快到已经来到他面前不远处了,尾焰还在后面很远的地方燃烧着。速度太快,导致人眼捕捉不过来留下的残影。 问题是,他看得很清楚,很清楚。哪怕知道自己死的时候,是那样没有痛快的,成吉思汗现在已经感觉到了痛苦,这是来自于等待死亡本身的。 幸好,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人,一名王者,从不会孤单一个人。 “盾!”暴喝出声,成吉思汗拉着战马的缰绳,心意相通的战马立刻倒着向后疾退。 原来护卫在他身边的两名骑兵,在听到声音的那一刹那,策马合拢,挡在了成吉思汗的面前。他们两个人手中,都举着一面造型异常狰狞的盾牌,用白骨所铸的白骨盾牌,整面盾牌上都还分得清那些骨头原来是在什么部位的。 不是人骨,是凶猪的骨头。荒人锻造技艺落后,可这却不妨碍他们从身边的各种动物身上取材,利用这些材料本身的特点,来锻造武器或者防具。 凶猪的骨头,就是其中的一种材料,以其坚固耐用着称。用凶猪骨头打造的骨矛,骨箭,在历次对长城的进攻当中,都锐利到可以破开那些长城卫士的盾牌,至于骨盾,则可以挡住长城上的箭雨,护住进攻的蒙部勇士。不过到最近一段时间,凶猪骨做成的各类器械没有以前那样的威力了,各部族的萨满还在寻找可以替代的更好的荒兽材料。 至于现在,凶猪骨制成的骨盾,依旧是他们手中最好的盾牌。 双手牢牢的抓握住盾牌手面的把手,两名骑兵由于是在战马上面,不是在地面上,很难有着力点。于是两个人都趴伏下来,重心往前,准备迎接到来的冲击。 他们刚刚做完这一连串的动作,风火轮就到了。 “嘭!” 伴随一声沉闷至极的声响,下一刻,两个人手中的盾牌,变成了无数的骨头碎屑朝着四周溅射。他们则是被那股巨大的力量,给推得向后飞了出去,在半空中,纷纷喷出了一口鲜血来。 四下飞溅的骨头碎片,撕裂了两个人身上穿着的毛皮袍子,瞬间将这袍子给变成了破洞乞丐装。又连带着撕裂了没有衣服保护的身体,留下了大大小小的伤口,血液自伤口中飙射出来。 他们两个的人战马,也被骨片结结实实的扎中了,痛苦的嘶鸣着,朝着远处疾驰过去 风火轮穿过,继续朝着成吉思汗飞去,刚刚的阻碍,完全没有对它造成影响。 风火轮在成吉思汗的眼中变得越来越大,离他越来越近,直到最终,他的眼眸已经被风火轮完全的占据了。 他看见了死亡。 “我,成吉思汗,还没有统一诸部,还没有实现我的野心成为荒主,难道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成吉思汗的思绪,凝结在这一刻。 “滴滴滴。”哪吒手腕上的腕表叫了起来,是那种十分急促的铃声。 “靠!”哪吒的脸色变了。从出现,到面对各种攻击都一直很淡定的他,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慌乱之色。 “回来!” 哪吒一声呼唤,正好悬停在成吉思汗面前的风火轮,又“咻”的一下,往回飞了过来。 远处,成吉思汗的额头布满了汗珠,直到很久之后,他才缓缓的松了一口气。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少年突然放他一马了,可还活着,真是好啊。 “混天绫,收!” 火龙又重新变成了混天绫,随着哪吒的心意漫卷开去,将十几个还想要袭击他的骑兵一把捆缚住。那些骑兵开始挣扎起来,用手抓,用牙咬,用刀砍,却都无济于事,完全挣脱不开。 一手抓着混天绫,他开始升空,起先的速度略慢,等到第二个风火轮回来之后被他踩到脚下,速度立刻增加了两倍! 三百米,六百米,一千米… “大汗,救救我…救救我们啊…”骑兵们的呼救声,在高度直线攀升之后,变得微弱不可闻了,到最后,更是由于灌进嘴里面的风,让他们完全发不出声音来。 成吉思汗脸色铁青的看着这一幕,这一次,连手下都没有办法保护,没有办法救下来,真的是威信全无了。他还看得见哪吒,哪吒所处的高度,他用箭还可以射得到,可他不敢! 不敢!他不知道为什么哪吒突然放过他,可他怕如果再动手,他就真的死了! 对于一名立志成为无上王者的他来说,简直是一种耻辱。可是有些时候,即使是耻辱,你也得忍,必须活下来,活下来才有机会,在哪一天找回失去的面子。 “啊!” 一连串的惊恐的尖叫声,天空中,一个个小小的黑点,在迅速的往下掉落着。其他的部族勇士都是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颤,幸好刚刚他们没有做出什么具有攻击性的动作来,否则现在在天空中的那些人,会有他们一个! 一张四四方方的硬纸片被吹过的风带着飘来,眼疾手快的成吉思汗伸出手去,抓住了这张硬纸片。他低下头去,看着纸片上的内容,眉头皱起。 “风火轮快递,即送即达,保证快递物品完全无忧!联系方式:在香炉中插三根香,默念哪吒三次,在四十分钟之内,将上门服务。” 啪!啪!啪! … 天空中的黑点,实则是一名名的部族骑兵落地的沉闷声响,还伴随有细微的骨骼碎裂声,直让人听了心里面窜出一股寒气来。这么高的高度,应该摔成了一滩肉泥了吧? “快递员…”成吉思汗念叨着。 他不知道快递员是干什么的,可这并不影响,他在心里面给快递员打上一个不可以招惹的标签。 快递员,太可怕了! 当成吉思汗脑海里面出现风火轮朝他飞过来,又悬停在离他脸颊不过半只手指距离的一幕的时候,心中仍是不可避免的后怕。 (本章完) 第59章 镖师从未消失,只是晋级 加速,加速,加速! 哪吒快速在空中穿行,成了天空中一道穿行的光。 蛮荒当中有不少的猛禽,都是以人为食的,常常于天空中向下扑击,捕捉地面上的人畜。哪吒也在它们的狩猎范围之内,只是一些猛禽,完全捕捉不到哪吒的影迹。 它只看到了红色的光,再然后,红色的光消失,根本没留多少反应的机会。 手上的腕表继续“嘀嘀嘀”的叫着,每叫一声,代表着时间的经过这是哪吒购买的最新款腕表,是由墨家与鲁门共同出品的新一代产品,不仅可以计时,还有其他相应的功能,同时更是身份的象征!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距离快递交付时间越来越近了。 哪吒额头的汗珠滴落下来,一下子被迎面吹来强劲的风给向后刮走了。 快递行业竞争激烈,离预定的交付时间晚上一点,不需要赔偿,可万一客户对你的服务不满,那么可能下一次他也不会再叫你了。 快递快递,着重点在于前面的那一个快字。 大陆上还有许多的镖局,负责押送货物,与快递一样,都是送东西。可他们永远成不了快递,只因无法晋级。 一个在地上跑,还时常丢东西,又怎么比得过在天上飞,还带保价服务的? “到达预定目标,开始自动导航模式,请用户跟随光芒指引前进。”腕表传出了冰冷生硬的机械语音。 哪吒连忙减速,硬生生的刹住了风火轮,他不敢再在这空中肆意的飞行。别看整个空中什么都没有,只有白云,可哪吒直到,这里隐藏着怎样的一个庞然大物。 说出来都是泪,上一次他因为轮速太快,差点和这个庞然大物撞上。哪吒反正觉得他是不会有什么事情的,问题是那庞然大物会有事,有事了,他肯定要赔钱的吧? 身为一名有职业道德的快递员,他一向遵纪守法,以客户的要求为第一,服务客户! 他手腕上的腕表打出了红光来,指引着方向。哪吒按照红光指向的方向,控制着风火轮前进,现在的速度远远比刚刚全速前进时候要慢得多了。 不管快和慢,他总算在预定时间内到达了,心情是自由自在。 红光照射之下,蓝天白云开始变幻,逐渐露出了真正的形态来。是铁,钢铁的质地,反射出冰冷的光。 红光只有一束,照不出多大的范围来。可随着红光移动,逐渐的,一艘庞然大物露出了它原来的形态来,是一艘钢铁巨舰,悬停在天空之中。没有多余的声响,没有一丝异于周围的地方,巨舰安安静静的,在距离长城上空的三千米的高度。 “咚。” 时不时的,有碰撞声发出,飞鸟撞击在巨舰的钢铁装甲上,还没有等它反应过来,立刻朝下坠落。还有一些飞得快的,立刻成了巨舰钢铁装甲上的一滩红色的鲜血。 仅仅片刻后,光影变幻,那处出现了与周围蓝天白云不同颜色的地方,很快的消融,再无异状。 见怪不怪,哪吒不是第一次来这里送快递了,见过一头撞死的鸟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只能说这里是鸟类的禁区,以鸟类的视觉,根本无法分辨出来停泊的这一艘巨舰,空中堡垒。 来到巨舰上方的一处舱门处,哪吒停了下来。 “导航结束。”手腕上的腕表也在一声提示后,红光消失。 “验证访客身份中…”舱门前,机械音响了起来。 哪吒老老实实的站着,等待着检查通过。据鲁班说,这叫…刷,刷什么来着? 他想了一会儿才想了起来,是叫刷脸! 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一张脸,哪怕有人模仿你的脸,也无法模仿到他的这一种出尘的帅气! “验证通过,欢迎您,哪吒先生。” 封闭的舱门打开,哪吒背着背后的大包裹飞了进去,在他刚刚进入的时候,舱门一下子关闭了起来。他现在置身在了巨舰的内部空间,这是一条宽敞的通道,打着的灯光将一切映照得通明,同时这里的空气,也和外面差不了多少,不会感觉到闷。 哪吒已经习惯了,更加不会怕这是陷阱什么的。对于他这种人来说,不管有门没门,只要想走,那么他随时可以打出一条通道来。 什么?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错,不管世界上有没有路,是悬崖还是墙壁,有些人一脚踏出去,不管有没有路,他的脚下都是路。 知道孙悟空那家伙吧?那只糙猴子,原来鲁班为了更快的收到从大陆各地收集来的材料,选择的是筋斗云快递。然而第一次孙悟空就搞砸了,在刷脸的时候,他根本没刷,一个跟斗都还没翻完,刚刚掂了掂脚,一下子从巨舰这头,到了巨舰的那头,留下了一个通透的猴子形状的洞来。 事后鲁班没有给差评,因为给猴子差评实在太过危险了,指不定家都给拆了都。 猴子的快递都是一棒子买卖,事实上也没有人可以受得了他的第二棒,第三棒。轻则倾家荡产,重则横死棒下。 吃猴子的三棒子是真的会死人的! “欢迎您,哪吒先生,麻烦请跟着我走嗡。”一只木偶娃娃,摇摇晃晃的来到了哪吒的面前,嘴巴一张一合的。 真?鲁班七号劣质版。 除开没有鲁班七号的那把机关枪之外,这只小木偶其他的地方,都与鲁班七号差不了多少,就是看上去材质比较差。更重要的一点,是它的眼睛是呆滞的那一种,没有情绪化的波动,更加没有那种特属于人的灵性。 没有灵魂。 之所以鲁班七号,以及前面的鲁班一号,鲁班二号那么的强大,是因为他们有灵魂。拥有灵魂与思维,学习能力,便可以不断的成长,无限的进化。 没有灵魂的杀戮机器,再怎么强大,也只是机器,机器只会按照设定的情绪去运行。 人啊,之所以强大,是因为有无限的可能性。可能脆弱,可只要活下来,一直一直的朝前进,那么迟早能够到碾压一切的地步中去。 现在面前的这只木偶一样,哪吒只需要用尾指轻轻的戳它那么一下,它顷刻间会碎成无数的碎片,还是不会闪躲的那一种。 这源于它的那一连串又土又长的名字: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 (本章完) 第60章 鲁门天空堡 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拐了一个弯,向着长廊尽头走去。说是走,其实用滑行更恰当,在它脚下加装的是履带滑轮,可以在光滑的地面上滑行。 哪吒背着大包裹,跟在了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的身后,被风火轮带着缓缓朝前行进。 来了这么多回了,哪吒还是记不清楚具体的路线,从外面看来,这艘巨舰很大,他当然也没有那种时间用腕表的功能去照出整个轮廓来,全靠脑补。外面大,里面的空间自然也大,走廊纵横交错,很容易迷路。 迷路什么的对于哪吒来说当然不算是事,只有他不想走的路,没有他走不了的路。孙悟空靠头铁,他靠的是枪利,必要时候完全可以从巨舰的内部,戳一条路飞出去。 墨家机关城,鲁门天空堡,当世着称的两处机关造物的圣地,同时也是庞大的势力。 天空堡里面的走廊,是很干净的那一种,完全没有任何的杂物,看上去连一点灰尘都没有,也更加没有任何的装饰。显得冷冰冰的。唯一有一些温暖气息的,大概是那一些摆放在走廊两侧的盆栽了,栽种着的植物绿油油的,生机盎然,有的已经结出了果实来。 路过,伸手,哪吒顺手摘下一颗红彤彤的小果子,往嘴巴里面扔进去。他还是认得出来的,这是一种可食用的果子,被称作小红果,味道酸酸甜甜。 一入口,牙齿一咬开果肉,一种牙齿都要酸掉的酸涩出现在了嘴里面。 “呸呸呸。”他连忙把嘴里面的果子吐掉,一连吐了好几口的唾沫,总算才感觉好上了不少,可牙根还是隐隐的在抽搐着。 哪吒怒视着前方的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质问道:“你为什么不提醒我这果子这么酸?” 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停了下来,倒退了一步转过了身子,声音毫无感情,“嗡,哪吒先生的速度太快了嗡,来不及提醒嗡。” 听不出任何多余的东西来,充斥的都是机械的冷漠,正是这样子,才让哪吒生气。 他伸出手去,一把抓住了小巧的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将它提了起来。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的小短手不断的挣扎着,却始终连摸都摸不到哪吒的手臂。 “嗡,快放我下来嗡!”它的眼睛开始闪烁起了红光来。 “不放。”哪吒的手臂抬得更高了。 “咻咻咻…”一只鲁班清洁家政型3号驶了过来,它经过的地面是刚刚哪吒吐出唾沫和咬碎了的果子果肉的地方,在它经过了之后,那块地方光洁如新。 它看也不看上方挣扎着的同伴,径直离开。作为家政型的傀儡,在它原来设定的程序当中,并没有战斗的程序存在。 “鲁班大师,鲁班大师,鲁班大师服务家政型2号,价值二灵晶,真贵,真贵!” “我靠!”哪吒连忙把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放了下来,在临到地面时,他的动作变得无比的轻柔,生怕碰坏了一个零件。 二灵晶! 这…这小不点价值二灵晶?哪吒还是第一次知道它的具体价格,谁知道会是这么的贵!反正不管怎么样他是不想乱动了,要是弄坏了,这一次送快递收的费用都不够赔的! “嗡,谢谢配合嗡。请哪吒先生继续跟我走嗡。”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继续带路。 长廊四通八达,在两旁,还有紧闭的金属门,在路上看到的,经过的,也是各种的维护型傀儡,完全看不到半个人的踪迹。那些被金属门封闭的房间哪吒是不想进去的,虽然保密措施很高,基本只有内部人员经过刷脸才能够进入,如果是私人房间的话也只有房主本人,或者经过房主验证之后才能进入。 高科技,比起什么自己开门,自己关门,还得加上一把锁,出门之后还要担心会不会被贼撬锁进去的要好上好几十倍。这也是哪吒没有什么想要进去的冲动导致的,如果他想要进去,那么世界上的大部分的门都挡不住他。 这也源于他的兼职,拆迁队。没有错,身为大陆拆迁队的一员,只要客户有需要,只要符合各国国策,不管挡在面前的是什么建筑,里面有什么人,他都可以拆。同样,不管那建筑是有门没门,有着什么样坚固的大门,他都可以破门而入。 他,猴子,廉颇,令人闻风丧胆的大陆拆迁队三拆客。搞得他现在只要在人间动用真身,立刻每家每户的门前都会插上一个小牌牌,上面写着人艰不拆四个大字。 说回正题,现在这个时间段,在天空堡上居住的鲁门弟子,应该都在工作区域里面工作,做着研究。像他们这种人,还有墨家的那群人,哪吒理解不了这些疯子的思维方式,愣是要把一秒的时间,掰成两半来用。 现在看不到人是十分正常的一幕,如果看到人了,他反而要感觉不正常了。 天空堡作为鲁门的大本营,重地,原来并不是在这里的。只不过几个月以前迁移到了这里,并一直待下去。哪吒不知道鲁班那老家伙要干什么,但管他呢,距离越远,他送快递时收的费用越高! 别看现在天空堡里面,什么都没有防备,一点儿警戒都没有。可这都是源于之前刷脸验证,验证了他的身份之后,才会一路畅通的。 非法入侵,暴力进入的话,那么每一条长廊,天空堡里面的每条通道,都会变成人世间最长,最难行走的道路。再加上这里是鲁门的大本营,或许什么都缺,缺女人,缺其他的什么,可最不缺的,是机关造物以及傀儡! 鲁门里面这群疯子,恨不得有人把黑手伸向他们,这样一来正好实战检验许多新武器,各式的战斗傀儡。那些,可都不是人,没有畏惧,不会害怕死亡,只有彻底的摧毁,才能够让它们停止下来的生物,战争器械。 “嗡,开始验证。”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在一扇紧紧闭合的金属大门处停了下来,眼睛射出一道光,对在了大门前的出现的晶屏上。 大门缓缓打开。 “验证通过。” 哪吒跟着鲁班服务家政型2继续前行。越离天空堡核心区域越近,这样的验证程序越加的频繁,严密,没有内部资格以及下放的权限的话,无法到达这里。 猴子上次来送快递,还好没有往核心区域这边撞过来,否则头铁如他,也得撞一个满头包。这是让他们大陆拆迁队三拆客也感觉到棘手的大门,由号称永不衰朽的神之金属铸造的大门。 之所以棘手,仅仅是针对门而言的。拆迁这种活,又不需要从门开始拆起! (本章完) 第61章 少儿不宜 一扇大门打开,又一扇大门合上,到了天空堡的核心区域,基本走廊都是由一扇扇的金属大门隔绝开来的。想要前进,只有经过一次次的验证,刷脸,授权之后才可以顺利通过。 通过之后,大门还会重新关闭。再出来的时候,又要重新的验证刷脸,否则也是出不来的。 在天空堡的内部,哪吒还真的有一种被截断归路的感觉。每通过一扇门,后面的门都会重新闭合,遮掩住来时的道路。 具哪吒所知,鲁门的天空堡,是由鲁班神脑控制的。具体鲁班神脑是什么,哪吒也不太清楚,只知道那是比人脑更加精密复杂东西。 天空堡内的道路,无时无刻不在改变,比迷宫还更像迷宫。至少迷宫还可以经过一次次的探索,留下标记,最终找到正确的道路。在天空堡内则不行,他的通道,是无时无刻不在改变,重新规划的,也即是他刚刚从这个门出来,再返回把门打开出去的时候,会出现在与之前原本不一样的所在。 加上相差无几的布局,强行突入的外来者,基本上都得迷路。 正因为如此,哪吒才没有任何想要记住路线的冲动,反正要记不记,他都是记不住的,也不废这种闲工夫了。他就是一个送快递的,体力活,非要动那么多脑子干什么? “嗡,到了嗡。”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停了下来,转过身去,面对着一扇花纹更加繁复,上面各种线条纵横交错的大门。它伸出细小的手臂,接入大门旁边露出的孔洞当中,眼睛里面的红光频频闪烁。 “嘀。验证通过,通行权限:1。消除中。”大门缓缓打开。 “哪吒先生,鲁班大师在里面等你嗡。该次服务结束,进入待机模式。”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那双机械眼睛的光芒消失,进入了待机模式,待在原地不动。 “恩~”哪吒看着待机模式的鲁班服务家政型2号呆立了半晌,摇摇头,还是放弃了脑子里面那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他以前也搬走过一只过,别的型号,结果完全不能够用,跟废铁一样。他连把它当废铁卖出去的机会都没有,没过多久鲁门就找上门来,那个时候特别尴尬,真的。还好他那时候还没干快递,否则也得和猴子一样,干一回再没有下一回。 哪吒踏进了房间中,大门在他的身后缓缓合上。 一个非常大的房间,里面的摆设极为简单,几乎没有什么生活用品,四周空空荡荡的。只有在角落,一大堆的杂物堆放着,无法辨认出具体是什么东西。 正中央的工作台前,上方的灯光打下来,将整个工作台都照得明亮无比。一名身材壮硕的大汉,下身只穿着一件短裤,上身赤裸,光着膀子,站在工作台前面。 “啧。没错没错,这里应该再修改一下。”大汉伸出手去,抚摸着面前的“作品”,一脸的迷醉。 工作台上,是一具赤裸的女性身体,不着半缕,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都暴露了出来。尤其是在灯光的聚焦下,白皙的皮肤上,都有一种亮眼的光泽浮现。身上无一处不美,无一处不妙,完全是凝结了所有的男人对于女人最美的想象。 她是上天最美的造物。 现在却有一只手,不断的在她的身体上游走着,这里捏捏,那里摸摸。时不时的大手的主人还凑近了,用十分近的距离观察,几乎是贴着赤**性的身体的。 大汉很认真,大门的打开是没有声息的,所以他没有察觉到。他同样没有察觉哪吒的到来,哪吒踩在风火轮上,悬浮于地面,前行没有所谓的脚步声。 哪吒刚走进来,再走近了,看见的正是这样的一幕 虎躯一震! 哪吒终于想明白了以前他所想不明白的一些事情了,鲁班为什么在核心区域布置那么多由神之金属铸造成的大门!原来,是因为,这家伙躲在专属于他的工作室里面,在做如此龌蹉的事情! 难以置信!无法想象! 他本以为鲁班这家伙浓眉大眼,简单老实,一副好人的样子,却没有想到内心这么的肮脏。鲁班那种与机关造物为伍,以机关造物为伴的外表,估计也是表现出来的,为的是让美丽的女人对他失去警惕! 在脑海里面,哪吒已经想象出来了很多东西。躺在工作台上的这美丽动人,婀娜多姿,能够勾起男人最真实欲望的女人,是怎么来到这里的过程。 肯定是鲁班派出傀儡捕捉到的,甚至鲁班一号,二号,七号都是帮凶!是为了满足鲁班自己欲望,制造出来,供其驱使的,捕捉大陆上的貌美女子的。 心知发现了不得了东西的哪吒,已有退意。 如果让鲁班发现他一直隐藏的秘密被自己看到的话,恼羞成怒之下,肯定要封口!而死人,是不会有说话的机会的! “咕噜…”轻轻的咽下了口水,哪吒目光在落到工作台上的一刻,已经移不开了,心里面的退意也只是闪烁了一下,消失无踪。 小巧的裸足,每一根脚趾,都晶莹剔透。完全不像是人所能拥有的,更像是精美的瓷器,艺术品。 再是小腿,没有丝毫的赘肉,十分纤细。肌肤的洁白,是雪的洁白,隐隐还透着一丝的粉红,直叫人想要去舔上一舔,品味那雪消融在嘴里面,舌尖的滋味。 目光继续往上移,哪吒看到了丰腴的大腿,白晃晃的,真的让他脑袋有一些发昏。又一瞬间,当触及到那神秘的地带的时候,轰的,哪吒的身体在风火轮上晃了晃,脚下打滑,差一点摔下! 温热的液体,从鼻子里面流了出来。 深吸一口气,哪吒把流出的鼻血吸回了鼻子里面去,强自让躁动的内心平复下来。 可是,可是…他已经控制不住他的眼睛了,他的眼睛,还在朝上挪,朝上探索。 “少儿不宜!真的少儿不宜!” 哪吒心里面有一个声音在提醒着他。 “可是你已经是青少年了,不是少儿了啊!少儿不宜的事情,你已经适宜了!” 又一个声音炸响,之前的迟疑在这一句话下被击碎。 盈盈一握的腰身,平坦的小腹,每一处都是那样恰到好处。挺翘的两座山峦,山峦上布满皑皑白雪,又有着那待人采摘,已经成熟了的两颗果实。 这样的一幕,让哪吒刚刚吸回去的鼻血再次涌流出鼻子。他连忙伸出手去,用手指擦了擦,鲜红的鼻血已经染红了指背。 莫名的躁动。 他曾经以为他就是火的化身,可到这一刻,才明白有种火,叫做心火。 哪吒一直告诉自己的是要用发现美的眼睛,去欣赏美,不要带有任何龌蹉的心思。可看到鲁班那只可恶的手掌,为什么他竟是有一些羡慕啊! 混蛋! 在鲁班的背后,哪吒举起了三尖枪。 (本章完) 第62章 英雄救美,以身相许什么的都是不存在的 空旷的工作室内,一堆没有生命的材料,两个男人,一个女人,非常漂亮的赤裸的女人。 这场景难免会让人联想到一些什么东西,尤其在其中的一个大汉全身上下只穿着一件裤头,一只大手还放在了漂亮女人的身上的情况底下。 看着鲁班的手继续在那猥琐的游走,在一寸寸洁白凝脂上滑动,哪吒的眼神越加的冰冷。 现在的这一幕,让他想起了上一次公款去天河旅游那时候,他和杨戬两个人,一人拿着三尖枪,一人拿着三尖两刃刀站在河边插鱼的一幕。 不同的场景,不同的人,唯一相同的是他,与他手中的三尖枪,还有现在做出来的这个准备刺枪姿势。非要再找怎么相同点的话,现在背对的他的鲁班无疑是那条一无所觉的蠢鱼。 若让哪吒说出插人与插鱼有什么不同点的话,大概他也说不出什么不同来。一样都是白枪进,红枪出,一来一往间,猎物已经死亡。对了,人的话,由于体型巨大,更好插一点,不像鱼那样的敏捷机警。 咂吧咂吧嘴,看到鲁班的手朝着女子的神秘地带移过去的时候,哪吒终于动了! 英雄救美,以身相许,义不容辞! “嘀嘀嘀。” “察觉到敌意反应,察觉到敌意反应,鲁班大师请注意,鲁班大师请注意!” 刺耳的警告声出现,伴随着的还有工作室内闪烁着的红光。 鲁班的手停住了,他回过身来,哪吒的三尖枪正好悬在了的眼前。 那一刻,三尖枪的枪尖离他的眼睛只有一根头发丝的距离,感受到的寒意使眼球都微微的刺疼起来。要问想到了什么? 他其实也没有想得太多,唯一想到的是快递见财起意,对客户痛下杀手。事后鲁班如此终结。 “哪吒,你要做什么?”鲁班厉声问道。 他大概也知道哪吒为的是什么,可正像大多数反派一样,反派总有着向着主角解释一切的欲望。鲁班现在正是给反派哪吒一个说话的机会,给他讲解一切的机会,再让他死于话多。 “你问我要干什么?哼哼,鲁班,我竟是没有想到你是这么一个猥琐龌蹉之人!”哪吒痛心疾首。 在警告声出现的时候,在鲁班回头的那一刹那,他可以用三尖枪在鲁班的身上扎出无数个窟窿,让他死个千八百次。可是哪吒没有选择这样做,他选择给鲁班一个解释的机会,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解释一切,忏悔,经由审判得出一个结局。 在场只有哪吒一个人,可他身后,是千千万万眼睛雪亮的群众!他代表的是大陆上一名又一名对着正义抱有憧憬,要与邪恶做殊死斗争的百姓们! 他不怕出现什么反复,如此近的距离之下,心意所至,人命皆休。鲁班虽然是机关造物之王,可只要一被人靠近,基本结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更别说还他。 “你不是为了我的钱?”鲁班问道。 “呸。”哪吒啐了一口,他没有想到性命攸关之际,鲁班这家伙想到的还是他的钱,更在无形中贬低了他的人格! “我像是那种为了钱不顾一切的人吗?”哪吒反问,持枪的手很稳。 鲁班闻言,认真的做着思考,三秒之后,他回答道:“很像。” “混蛋!我再给你三秒钟,给我仔细想一想!”哪吒怒火中烧,完全没有想到鲁班给出的评价会是这样子,真是死到临头还嘴硬! 又是三秒钟过后,鲁班重复了前面的话,“没有错,你很像一个为了钱什么都敢干的人。” “我呸。”哪吒的三尖枪又往前移动了些许,抵在了鲁班的眉心正中间。枪尖接触着皮肤,没有划破那一层皮肤,悬着,可随时它都可以刺穿皮肤,刺穿整个颅脑。 “说吧!你从哪里抓来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供你发泄兽欲,你这无耻之辈!”哪吒质问。 他不知道还有多少女人落进了鲁班的掌中。一想到那些女人玉体横陈,躺在工作台上,被鲁班的那双狼爪肆意摸索的一幕,不禁咬牙切齿。 “什么鬼!”一片迷茫的鲁班终于反应过来了,原来一切的根源都在于他背后工作台上躺着的“造物”身上。 鲁班笑了起来,肆意的的笑着。当他注意到哪吒人中位置,没有擦干净的血液凝结成的结晶的时候,笑声里面,更夹带了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哈哈…你…原来说的是它,哈哈哈哈…” 哪吒的额头冒出了青筋,他不懂得究竟有什么好笑的,大概是鲁班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最后的疯狂? “是她!有什么不对吗?”哪吒感觉最后审判的时刻要到来了。 “你再仔细看看。”鲁班怒了努嘴,眼睛调皮的眨了眨,多出了一些调皮的意味来。 “奇怪,刚刚还有一些恐惧的,怎么现在变得没有了?不过再看看也是不错的。”哪吒在心中暗道。 视线越过鲁班,哪吒向后看去,继续刚才未完成的欣赏美之旅。 他的目光艰难的翻越了两座山峦,继续往上,入眼的是十分漂亮的锁骨部位,以及白皙修长的脖颈。按照哪吒的审美来说,他一般先看一个女人漂不漂亮,都是先看脖子与锁骨的这一段的。 玉体横陈有玉体横陈的美,那是一种赤***,最直接的冲击。然而那种赤***,看多了,也是会厌烦的,对于一个懂得欣赏美,有着欣赏美的眼睛的人来说。 任何的女人,神秘最重要,探索神秘的过程,那才是最美的。而这个时候,她的容颜,她在不管穿着怎样的衣服之下,都会露出来的脖颈以及锁骨,足已让人眼睛一亮。 正所谓玉颈生香,白皙的脖子,以及精致的锁骨,完全可以让一个男人开始无穷的想象。 想象之中,是最美好的。也不知道有多少的男人从想象经历到亲身体验这一环节之中,遭遇了怎样的打击。 这点哪吒是不知道的,他不是说工作台上的女人不美,她足够的美。可是肉体上的所谓欢愉,其实都是来自于身体感官的,只有精神,精神上的欢愉才让人迷恋,源自真实。 他最喜欢的是旗袍,旗袍可以体现出女人的曲线之美,婀娜多姿的姿态。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最美的不是那下摆开叉处露出的雪白大腿,不是那细腰肥臀,也不是起伏不定的山峦,是那抹雪白,锁骨与脖颈处的雪白。 所有的一切,却都在哪吒看到女人完美的五官绝美的容颜上,那双如同繁星一样的眼睛时轰然破碎。 他突然一阵心痛。 (本章完) 第63章 穷到连肾都疼 非常美丽的一双眼睛,用星辰来形容都不为过。正是这样,哪吒才会心痛,当你看见美的事物,又察觉这美的事物缺少了关键一环的时候,都会像他这样的痛心疾首。 两颗星辰,陨灭了,没有生命。 再如何的漂亮的眼睛,没有一点光彩的时候,也变得不漂亮了,还有一些惊悚。 哪吒见过许多死人的眼睛,死不瞑目的也有,但那黯淡的眼睛里面,依旧会有一些死之前的情绪残余,可以感受得到。而他面前的这女人的眼睛,睁着,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流露出来,也没有残余。 和天空堡里面那些傀儡的眼睛差不多,它们会行走,会说话,可让人就是不会去觉得它们是真正存活着的生物。 眼睛是一个人的窗户,通向心灵的一扇窗户,从外往里面看,可以看得见许多东西。画龙亦需点睛,可见眼睛有多么的重要。 她很漂亮,真的很漂亮,可惜没有灵魂。 哪吒有些遗憾,他收回了目光来,说道:“傀儡造物?” 虽然是在问,可他心里面已经隐有答案了,现在也不过是再确定一番。 “当然了,不是傀儡造物是什么?”鲁班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看到哪吒放松下来,他才缓缓的后退,总算是远离了哪吒的那枝三尖枪。枪上的煞气啊,杀意啊,在远离,随着距离的拉开之后,总算是变得淡了一些。鲁班是一名从事手工的工匠,不会杀人,不愿意去杀人。可他的作品并不是,不管是鲁班一号,鲁班二号,还是七号,全都是战斗好手,再加上一系列根据各种战事开发的傀儡以及器械,他的手下,已经有一支大军了。 做得多,看得也多,他可以感受到那种属于死亡特有的味道。 “人?人能有傀儡好玩么?那种精密的零件,每一个动作,都需要无数零件共同作用出来的过程,可比人要好玩得多了。”鲁班理直气壮的补充道。 “好吧。”哪吒沉默,他应该早想到的,鲁班这浓眉大眼的家伙,审美是完全与普通人不同的。 他喜欢机械,喜欢傀儡,喜欢机关,比起这些东西来,人似乎都不那么的重要了。 “那她?”收起了三尖枪,用手指着工作台上的女人,哪吒欲言又止。 “嘿嘿。”面貌普通完全与一名平常铁匠差不了多少的鲁班嘿嘿一笑,露出了一种我懂得的表情。 “你摸摸看。”他朝右退去,让开了一个身位。 “咕噜。”哪吒咽了咽口水,想要出声来表示内心的拒绝,可他完全控制不住风火轮的前进。 伸出的手,带有一些颤抖,缓缓的伸到了女人的大腿处。 指尖轻触,又猛的收了回来,一种触电般的感觉! “这…”哪吒一脸的不可思议,指尖的那种柔腻还残留着,还带有一丝的温热。 “活的?” “不,是死的,只不过在它的体内我安装了可以发热的一些小东西罢了,与人体的体温相近。”鲁班看见哪吒的表现十分的满意,故而解释道。 “发热?”哪吒似懂非懂,又抛出了第二个疑问,“那她的皮肤?” “哦,这个啊,是用猪皮,海胶,雪泥一起制作的。怎么样,是不是跟真人的一模一样?”鲁班展露出光彩来,每一个作品都是让他自豪的,现在的这个自然也不例外。 “那卖多少灵晶!”哪吒咬咬牙,鼓起勇气问道! 想当年,他在买昆特牌的时候,也是如此的坚决的!可今时不同往日,那时候他怀里面揣着从好朋友龙三太子那里拿来的钱,而现在,他不过是一个存款没有多少灵晶的快递员罢了。 可是他要买!买买买,有些购买欲望是莫名其妙,也不需要缘由的!虽然没有灵魂,不是真正的人,可她是如此的美丽,值得去收藏,去爱护! “恩,重点是那个爱护,下一次考试要考。”脑海里面的一只小哪吒,掏出了小本子来,手里面拿着一支笔记录着。 “两百灵晶。” “什么?两百灵晶?”哪吒转过头,看向了鲁班。 得到后者的肯定之后,他的一颗心骤然跌成了八瓣。 灵晶是大陆上一种通用的货币,能源,救命的东西,比金子还硬通的硬通货。 大陆上由于有好几个国家的关系,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铸币体系,加上各自货币里面纯度又有所不同。比如银锭,比如金子,都不可能是百分百纯的,掺杂了不少其他的金属,有着各自的估值。相对来说,国与国之间经济流通的时候,常常因为货币体系的不等同搞出一些麻烦事情来。 直到灵晶的出现,这一种晶石,是大陆上的修士们修炼时候的必要物品。同时,它还可以作为能源,被镶嵌在各种用具,包括武器上,在必要的时候,也还可以作为能量,被修士所吸收,用来对敌。 灵晶一下子成了大陆上最硬通的货币,一灵晶等于两百金。 哪吒算了算,他这一趟过来,也才只能赚到两块标准灵晶而已。两百块灵晶,那么他还需要再跑一百多趟,再细分下去,一个月他也不见得跑有两灵晶快递费用的活几次。加上那些零零散散的工作,兼职,两百块灵晶,还是一个庞大的数目,不知道何年何月才可以凑齐。 有一种穷,叫穷得感觉到肾疼。 哪吒体会到了那种身体被掏空后的滋味。 “这也太贵了吧…!能不能便宜点?”哪吒试探,心中抱着一些憧憬。 “贵?我的作品,是可以用钱去衡量的吗?是钱所衡量不了的!”鲁班感觉像是受到了侮辱。 “没得讲价!”他大手一挥,果断拒绝。 “钱所衡量不了的你还卖?”哪吒虚着眼吐槽道。 他咬咬牙,决定还是不买了,没那么多钱,节衣缩食也掏不出那么多灵晶。 除非他把身上的三尖枪,风火轮,混天绫,乾坤圈哪个给卖了,才有这么多的灵晶。可这里面,不管哪一样,都是他吃饭的家伙什,不能卖。 “那你买不买?”鲁班问道。 也不等哪吒回答,他自顾自的说了下去,“这还只是半成品而已,再接下去,我还会植入人工智能系统,设定一些必要的程序。到时候,它不仅可以帮用户收拾房间,还可以下厨做饭,还可以暖床,也可以在用户空虚寂寞的时候,给他带来充实感。总之,所有女人的功能,没有的功能,它都具备,都可以完成得更好!不会吃醋,不会没事找事,更不会买一顶绿油油的帽子来送给你。” “它就是全能服务max型!” “你确定你不要?到时候还可以设定好它的性格,以及名字,来历,还可以选择你喜欢的姿势哦。嘿嘿嘿…”鲁班笑着,笑声却怎么听都万分的猥琐。 哪吒瞪大了双眼,听到鲁班后面说的话之后,刚刚坚定的决心瞬间被击溃,连一丁点渣渣都不剩了。 想到以后的美好生活,心里面一阵滚滚的火焰腾起,让他的的鼻子里面,又多出了一些血腥气,鼻血,又快要流出来了。 不行!必须买,倾家荡产也要买! 哪吒眼中显现出疯狂之色。 (莫名其妙的啰嗦了这么多了,果然,一个男人放飞自我以后很可怕,非常可怕的。原来这只是过度章节,两三章就要结束,引出后面剧情来的,没有想到竟然扯得这么远了,果然我应该也需要攒钱买买买充实自己啊!如果觉得还不错,有阅读欲望的话,记得收个藏。如果有票票不知道往哪里投的话,记得投个票。如果今天不喝饮料的话,明天再喝的话,掏出一块钱给我打赏一下,听个响呗!) (本章完) 第64章 别说曹操,毕竟他说到就到 哪吒继续看了几眼,要将这一幕牢牢的记在脑海里面,只要以后想花钱的时候,想一想现在看到的,他便不会胡乱花钱了。他刚把目光收回来准备和鲁班谈论正事的时候,眼睛的余光再次从那张绝美的面容扫过,顿了顿。 蓦的有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 没有错,是熟悉,哪吒从那张脸庞上面,看到了熟悉的轮廓。可具体说来,他又没能从记忆里面认识的人找出相同的一张脸,这张脸对于他来说完全是那种极度陌生的。 眨眨眼睛,哪吒凝神屏息,一边看,一边快速的在脑海里面比对着。 一道闪电,一声惊雷,轰的在他的脑海里面出现! 他想到了,想起来了,工作台上女人的这张足够惊艳,让人记忆深刻的面容,其实是…她们啊! 回过头来,哪吒盯着鲁班看,表情严肃。 他问道:“鲁班,你确定不给我打打折,减减价?或者干脆白送?” “不,可,能!”鲁班也看着哪吒,他难道说得还不够明确吗?非要他再来重复这么一次。 “很好很好。”哪吒作势要走,朝着大门移动的时候,一些自言自语不小心说得那么大声了一点。 “既然鲁班你有这么惊艳的发明,我必须要好好的替你宣传宣传,让大家好好看一看,替你评判评判。比如像是妲己啊,武则天啊,孙尚香啊,大乔小乔啊,还有我们的老大女娲娘娘!顺便,也给其她的姐姐妹妹介绍一下你的发明。毕竟文无第一,武第二,选美也得出冠军!” 鲁班的脸一下子垮了,浑身不自觉的颤抖颤抖了起来,有一种风雨欲来泰山压顶的感觉。 他大步追上了哪吒,连忙道:“七折,我给你七折,哪吒你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她们!” 鲁班心在滴血,可他不得不退让,否则到时候不是几十灵晶的问题了。是他的整个天空堡,都有可以破灭,成为无数的碎块。 两相其害取其轻,几十灵晶的事情比起整个天空堡来完全不是事情。 哪吒不停,脚下踩着的风火轮慢悠悠的朝前飞行。 见此情况,鲁班又咬咬牙,心知必须要大出血一番。 “五折,五折,我给你五折!” 他鲁班哪里有过这个时候?往日里面每一个推出去的新产品,都是不二价,不允许讲价的!再高的价格还有人抢着去买,完全不愁销路,但在哪吒这里完全颠倒过来了。 实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鲁班有些后悔,为什么他要那么刻意的去追求完美?追求完美也就罢了,还把主意打在了那些不该打的人身上,要是这消息传出去了,或许真的某一天,天空堡会被人从天空给一炮轰下来。 “免费!我给你免费,还包三年的售后服务,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包维修!”鲁班吼出了底线,在他脸上浮现了青筋,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可见曾有过怎样的挣扎。 哪吒停住了,他转过身去,去到了鲁班的面前,伸出了手,重重的拍了拍鲁班的肩膀,道:“这才对嘛,大家都有一段感情了,还是以和为贵,以和为贵啊。” 感情你妹啊!我和你这个破快递有什么感情?因为有感情,你才下手这么黑的是吗?这种感情,我宁愿不要! 鲁班的胸口像是堵了一块石头一样,十分的憋闷。也还好堵住了一块石头,否则他现在已经是一口老血喷出来了。 同时他在心里面暗自打定了主意,工作室的警戒设定必须再提高一点,最少来客要进来的时候,必须得得到他的同意才能够进入。不能够让什么七七八八的人再进来,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尤其是哪吒这货! 他已经不想再看到哪吒了!那么下一次,不用风火轮快递了! “干什么?你是不是不想用我的快递了?”哪吒警惕的看着鲁班,琢磨出了一些问题。 “是,我就是不想用了怎么的?”鲁班果断承认。 “你这家伙,不怕我把这件事情告诉她们?到时候你就…惨了…”说到后面的时候,哪吒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小了,他越想越不对劲。 他现在和鲁班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人了啊! 看向鲁班,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哪吒终于还是败下了阵来。有气无力的道:“好吧,随便你。” 两百灵晶的全能服务型max他是不可能放弃的,能够暖被窝,不管关灯开灯,黑夜白天都是如此完美的一个女人怎么可以去放弃?不仅不能够放弃,如果鲁班出现任何问题的话,他也必须要去帮忙掩盖下去,否则让她们知道这件事情的话。 哪吒低下头来,看向了自己的腿。 到时候可能他不会再是如此潇洒的踩在风火轮上面的一副翩翩少年的模样了,应该会换乘轮椅。 “好了好了,不和你说了,这次的货我全部送来了。”哪吒把背后的大包裹给解了下来,放在了地面。 整个大包裹沉甸甸的,换成是普通人,或者是那些实力没有达到像哪吒一样高度的,都不可能背着它走这么远,用这么长的时间。对于哪吒来说,他已经习惯了,反正不管他还是猴子那厮,不是地气凝结的山峰,也无法将他们镇压,相反还会被他们驮着走。 “对了,现在听说你们快递届出现了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据说速度很快,怎么样,可靠吗?”鲁班问道,向着身为快递员的哪吒询问。 “我靠,你不用我的快递就算了,还要我帮你推荐?”哪吒真想打鲁班一拳,“你说大陆上谁跑得最快?” 鲁班认真的思考了起来,哪吒,大乔,刘邦,一个个的人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他试探着说道:“是孙悟空?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 “不不不。”哪吒伸出手臂,食指摇了摇。 “你再仔细想想,很有名的一个成语。” “莫非…是曹操?”鲁班试探着开口,脸上满满的迷惑。 曹操怎么可能是跑得最快的人?还比孙悟空跑得快?再怎么想,都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啊! “谁?是何人呼唤孤之名?” 鲁班张大的嘴巴,完全塞得下一个鸡蛋,他的脑海被荒诞给充斥满了。谁会想到,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这还是跨越了半个大陆!这种速度,完全超越孙悟空啊! 到来的曹操,浑身散发出一种霸道的气质,生人勿近。那一双威严冷漠的眸子,在看到了鲁班的时候,明显变得柔和了一些。 “鲁班大师,你来呼唤我,莫非是答…” 曹操的话还没有说完,脸上立刻挨了哪吒的一拳。整个身体,如镜花水月一般,轰然破碎,消失殆尽。 工作室里面又只剩下了鲁班和哪吒两个人。 “你现在知道了吧?”哪吒收回拳头来,有些无奈。 “谁知道他怎么拥有这样子莫名其妙的力量的。据说,吴国和蜀国在商谈怎么共同对抗魏国的时候,刚刚说到曹操,曹操一下子出现了,当时把刘备和孙策吓得够呛!” “混…”曹操再次出现在了工作室当中,依旧还是一句话没有说完,立刻在哪吒的拳头下灰飞烟灭。 但这下,他总算是看看清楚了动手的人是谁。 在离蛮荒无比遥远的魏国国都许昌里面,最中心处的铜雀宫中,发出了一声怒吼。怒吼声中,带着无穷无尽的杀意。 “哪吒,孤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嘘,记得不要说那两个字。”哪吒作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止住了要开口说话的鲁班,又指了指后面的工作台。 “这可是不能够让那家伙看到的,否则到时候就不好办了。” (本章完) 第65章 天降系统 离蛮荒有着非常远的距离的长安城中,在这个暮沉的时间段里面,依旧透着繁华与喧嚣。作为唐国都所,同时也身处在大陆的最中央的位置,长安城成为东西商旅的交汇所在,繁荣喧嚣不足为奇。 道路两侧的一个个摊位上,摊贩还在吆喝着,向着过往的行人推荐着自己的商品。沿街的商铺,每一个商铺都都还敞开着大门,等待着下一个客人的到来。 来来往往无数的行人,车水马龙,络绎不绝。 时不时有人停留驻足,一边在摊位上挑选着中意的商品,一边与摊位上的小贩讨价还价。还有刚刚从父母那里掏来了几文钱去买了一串糖葫芦的小孩子,蹦蹦跳跳,脸上洋溢的笑容有说不出的满足。 长安城的繁华,可见一斑,这还只是一条长安城中最普通的街道。 从天空中向下俯瞰,可以看得见纵横交错的街道网络,以及那一些林立着的各色建筑物。现在在网络中行走,朝前流动的黑点,是一个又一个的城中百姓。 在这样一个时间段里面,朱雀大街上,一个沿街的小商铺里面,却有一些冷清。街道上的繁华,喧闹都与它没有任何的关联,整个商铺里面空空荡荡的,连一个客人都没有看到。 商铺的门口,贴着一副对联,笔走龙蛇,透出一种大师独有的气度。初来到朱雀大街的游人,或者是长安城的本地居民,对于书法有一些研究的,都会驻足下来,欣赏着这一副对联,仅仅只是欣赏上面的字。 这家商铺门口贴着的对联上联是:降妖除魔数第一。 下联是:黑暗罪恶之克星。 横批:狄仁杰是也。 狗屁不通! 那些停下来观看书法的行人,在彻底看清楚了上面写着的字之后,都有一种一朵鲜花被牛粪给覆盖了的感觉出现。 “狄仁杰,你确定不再想一想了?陛下可是要召你回去任你为大理寺主官的!”商铺里面,皇宫来的赵公公再次问道。 他望着一脸淡定,不为所动的狄仁杰,心知这一次皇上交给他的任务是完不成了。他在这里苦口婆心的劝了这么久,狄仁杰还是油盐不进,没把他说动,他反而嗓子都哑了。 站了这么久,还真的有些腰酸背痛,连水都不倒一杯。讲真,作为在宫里面服侍皇上的近侍,他还真的没有在谁的面前被如此的轻视过。 如果不是陛下讲过必须要礼请的话,他早让人把狄仁杰这厮给抓起来了,顺便把他的这破侦探社给封掉!这破侦探社也不知道卖的是什么,他也不想要清楚,反正狄仁杰不是要靠这侦探社吃饭吗?不让他有钱吃饭就行了! “不了不了,我在这里生活得还挺好的。还请公公回去帮我谢谢陛下,就说狄仁杰有负圣恩。”坐在书桌后面的狄仁杰答道。 睡眼惺忪的他,一只手拄着脸颊,半搭拉着眼皮子。他刚刚才从漫长的午休中醒过来,头发乱糟糟的,身上穿着也是一件平常的起居服,脚下踏着一双木屐。 “好好好,很好!”赵公公不想再多说了,径直拂袖离去。 “慢走啊公公~”狄仁杰哈出一口气,又趴回了桌面,准备继续刚刚没有睡完整的午休。 “大人!不好啦,”一道身影猛的窜了进来,带得猛烈的劲风朝着狄仁杰这边刮袭。 风中凌乱,狄仁杰打了一个激灵,从日常的午休过后的迷惘状态当中彻底的清醒了过来。 “什么事,元芳,莫非长安城有大事发生?”狄仁杰压抑住心中的急切,出声询问。 “不好啦不好啦。”来到狄仁杰书桌前面的李元芳深吸一口气,道:“不好啦大人,长安城米价每斗又上升三文钱啦!” “什么!”狄仁杰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没错,刚刚的那一激灵,或许正预示着现在的窘迫。 “那**商!”他咬牙切齿。 长安大,居不易,自从辞官开了这个侦探社之后,狄仁杰每天过得都不容易。如果不是靠着当官时攒下的那点俸禄维持生计的话,现在他的仁杰侦探社已经开不下去了。 现在米价的上涨,无疑让仁杰侦探社离关张大吉又近了那么一步。毕竟要是人都没饭吃,饿死的话,总不能啃侦探社里面这些家具过活吧? “元芳,你怎么看?”狄仁杰顶着一头鸡窝发,习惯性的询问李元芳的意见。 就像是一个帅哥旁边,总有那么几个丑的兄弟。就像是一个美女旁边,总有那么几个丑的闺蜜。聪明绝顶如他,身边也需要有一个比较笨的人来衬托,李元芳便是起着这种作用。 “大人,此事必有蹊跷!”李元芳习惯性的称呼狄仁杰为大人,习惯性的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肯定暗中有粮商在恶意抬价!意图赚取不义之财!” “不错。”狄仁杰满意的点点头,食指在书桌上轻轻的敲打着。 “元芳!” “大人,我在!”李元芳抱拳,脸上无比坚毅,只待狄仁杰一声令下,冲出侦探社,乱拳打死那些奸商! 狄仁杰解下腰间的钱袋子,从里面摸出了一块银子,在手里面掂了掂。有些心痛,有些舍不得,可他还是不得不把银子拿了出来,放在了桌面。 “你快快去买米,免得米价继续上涨,到后面更贵!”他认真的嘱咐。 “大人高明!”眼睛一亮,李元芳的手伸出,又收了回来,银子已经攥在了他的手里面。 “咦,你怎么还不去?”狄仁杰发现李元芳站着不动,十分迷惑。 “嘿嘿。”李元芳笑着,搓着手掌,他开口道:“大人,能不能?” “不能!” 没有等李元芳说完话,狄仁杰果断拒绝。 “可是大人,你已经拖欠了我三个月的工资了!”李元芳语带哽咽,眼中有晶莹光芒闪动。 狄仁杰对此视若无睹。李元芳这模样可以让很多的女人心生疼爱,出现母性的光辉,姐性的疼爱,可惜的是,他是狄仁杰,带把的狄仁杰,带把的! “才三个月的工资而已!我自己都没有给自己工资!你还能比我委屈吗?我连工资都没有,找谁说理去?” 李元芳下意识的点头,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可再一想,不对啊,狄仁杰是老板,赚的钱不都是老板的吗?老板还需要工资?因为所有的钱,都是他的了啊! “老板,你这可太不地道了!再不发工资的话,我刻要回大理寺去上班了!”李元芳怒视狄仁杰,下了最后通碟。 他最近都没有办法出去和狐族的小姐姐去一起游街了,就是因为没钱!虽然基本也不用他花钱,但身为男子汉大丈夫,该付钱的时候绝对不能虚! “好,等下个委托到的时候,完成之后得到的酬金就用来给你发工资!”狄仁杰做出承诺。 “可是大人,这句话你已经说了三个月了,三个月了啊!三个月里面,怎么连一个委托都没有?抓小三的工作你说没难度,不接。找猫狗的任务你说钱太少,也没接。什么时候才能给我发工资?”李元芳哭诉。 “元芳,你忘记了吗?”狄仁杰突然的深沉,正气凛然,双目中的目光如同雷电一般。他义正言辞的道:“没有委托,没有委托正是天下太平的预兆啊!在失业与犯罪全无里面,我选择的是前者!” 李元芳竟是无言以对,紧紧抓着手中的这块银子,他一溜烟的跑了出去,要去米店买米。他总感觉要是继续听狄仁杰说下去,再要工资的话,自己都会觉得大逆不道了! “呼,总算糊弄过去了。”李元芳走后,狄仁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可能因为和他这种聪明人待得太久了,李元芳也变得越来越不好糊弄了啊。至少,当初跟在他身边的李元芳,初见他时的那个小不点,可从来都没有提到过工资的。 果然,人心都是容易改变的!虽然李元芳是是狐族中的灵狐一族,可在尘世里面待得太久,那颗纯洁的心灵也终于是有了尘世的恶臭。 “苦啊。”狄仁杰叹息一声,愁眉苦脸的趴回了书桌。 他感觉浑身没有力气,尤其再一想侦探社已经三个月没有开张的时候,消极顿时涌上心头。他不想动了,什么都不想干了,现在只想趴在这里,等到地老天荒。 此时,长安城的上空,明亮的光点闪动,一道光芒,划破满布红云的天空一闪而没。由于速度太快,几乎没有人察觉到天空中的异像。 “咚。” 仁杰侦探社中的狄仁杰,突然眼前一暗,陷入了昏迷当中。 这与他平时午休时候没有两样,轻轻的呼吸着,胸膛随之缓缓起伏。哪怕是李元芳回来了,他看不出任何异状来,只会以为这是狄仁杰在睡回笼觉。 “嘀,监测到宿主为智慧型生命,匹配完成。” “名侦探系统正在启动,绑定宿主,宿主可有三秒钟来拒绝系统的绑定。” 狄仁杰没有任何的反应,事实上昏迷过去的他什么都不知道。 “嘀,绑定成功。” “非强制性任务发布,宿主可有三秒钟来选择是否接受任务。” 三秒钟过后… “宿主选择接受任务:找到北海鱼群失踪真相。任务成功奖励:逢案必鸡血(在每一个案件之中,都能够获得系统提供的一条线索。)。任务失败惩罚:名侦探之光(每一天之中,你所到达的任何地方,都必定会发生血案,至少会出现一名死者。)。任务时间:三个月。” (本章完) 第66章 新的开始(上) 十分平常的一天,不管是在大陆上,还是在地球上,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这都是无比寻常的。有欢笑,有泪水,有那生离,有那死别,还有婴儿嚎啕的大哭,也有老人离世时候的静默。 或许有人在这平常的一天,有过不平常的时刻,却只是少数人罢了。波澜意味着不安,平凡意味着简单,平凡的人渴望波澜壮阔,不平凡的人希望平淡。终究,很少人可以拥有他们想要拥有的生活,正像那些握在别人手中的珍宝一样,有些时候,是你所希冀不到的。 上班狗继续上班,一天的忙碌难得可以喘息一次,还要加班熬夜,承受着来自上司的无端指责与冷眼。做出了什么来,可能不会是你的,做错了什么,却全部都是你的。 上学狗继续上学,天天浸泡在书本的海洋里面。眼前的金字塔不管怎么攀登,似乎都还没有到尽头的样子,而等到攀登到尽头的时候,又有着一座人世间所有人都要面对的悬崖。 我们都是狗,一只看家护院的狗,敢于为一块骨头去战斗,为守护一块骨头付出所有的狗,一只负重前行的家犬。你以为狗是骂人的话,是贬义?也许对于某些人来说是这样的,但它代表爱,勇敢,坚持,忠诚。 “为爱勇敢,为爱坚持,为爱忠诚。爱是爱情,爱是亲情,爱也是友情,你一切为之,所在乎的情感。” 几行字,在舞台上投放出来的光影上显现。一段话,从舞台上孤独站着的那个男人口中说出。 直播间里面刷着的一排骂人的文字,顿时变得寥寥无几。 或许他们有所感触,或者他们没有感触,谁知道呢? 南天的嘴角勾起了邪魅的笑容来。 他知道这一次尝试失败后会面临什么,因为这里面的投入,足够让他把自己赔个精光都赔不起。而且失败了,没有得到预期的结果,总归必须有一个付出代价的人。 毕竟,工作室里面的那群上班狗已经够惨了,他这个老大不站出来承担一下怎么行?甩锅的话,也没有人可以去接的,接不住。 望着发布会现场底下的那乌压压一片的人群,他此刻的手指竟是有一些颤抖,不自觉的在抖颤着。 由于先期宣传的给力程度,加上放出的几样黑科技,以至于发布会的门票刚刚放出便被抢个精光。为此,不得不临时改变场地,将原来的发布会现场迁移到现在的体育场里面来。而根据统计,至少有两万五千张门票被售出,这还是南天昨天才知道的一个大体数量。 门票并不贵,贵的是观众所要付出的时间,而愿意付出时间的,无一不是真爱。这当中当然也有来自众多对手的窥视,不论一样技术成熟与否,总也有能够借鉴的地方。 南天这一刻,想到了梨子第一次发布会时候的乔布斯,在他上台时那镇定自若的表情背后,只怕台下的许多人都没有想到,那个时候梨子测试机能不能完美运行,或者说是完美展示出来,都是一个未知数。 他又想到了接受质询时的扎克伯格,一个人站在国会山的大厅里面,接受来自一群官僚的质问。 他还看到李自成兵临城下时,那在紫禁城里面坐了许久的崇祯,他沐着夜色,去到了煤山,迎来了一生的终结。也看到了古罗马的缔造者亚历山大,纵横欧陆,登基为帝的身影,他死的时候双手放在棺木之外,告诉世人伟大如他死后也是两手空空。还有法国大革命时候,断头台上的路易皇帝与玛丽皇后,尊贵如他们,也有被自己的人民砍下头颅的那一刻。 最后,是诺坎普球场时响起了一片掌声以及漫天的鲜花,瓜迪奥拉在数万人的欢送下,踏出了这个由他统治的战场。 真不敢想象,在一瞬间的时候,他竟是会想到这么多的东西。 是成功还是失败?是获得欢呼还是嘘声?是被扫地出门,还是成为这领域的一块刻碑?这些南天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当他站到这个位置的时候,所有的一切他都必须尽自己的能力去做好。 上天决定你是不是一个人,再然后,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选择做什么事情,是你去决定的。 深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吸入肺里,总算使那沸腾的血液略微的冷却。 习惯性的往台下一个角落看去,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那里,当他看向她的时候,她也在看着他。 南天与伊美的目光交汇,相互接触了一下,一触及收。 “我靠,怎么还不开始,我们来这里也不是听教育的啊!”观看直播的网友中有人吐槽道。 “差评差评,我一分钟几块上下,坐在这里看直播,一瞬间都不知道几瓶饮料没有了!”有人开始灌水。 “楼上的,我分分钟百万上下,你几瓶饮料没了,我可是几辆法拉利,几栋楼没有了!” “麻辣隔壁,哥为了看直播,没去维护宇宙和平我说过什么了?” “靠,为了看直播,我连每周例行一次的枪弹都没有上缴,怕不是要被女朋友打死!你们有谁比我牺牲得多?” “妈蛋,我要求把那个出来秀幸福生活的朋友挂墙,你放心的走吧,你女朋友就交给我了。别说每周一次,每周七次我也行啊!” “滚,每周一次算什么?我一天可以七次我说过什么了?” “那位一天七次兄逮,你走的时候肯定很不安详,身上还带着一些可疑的液体,风还很喧嚣,都在送别你!” 整个直播间里面的弹幕都开始歪了起来,歪得一塌糊涂,哪怕是刚刚踏进来直播间里面的观众,都会迅速的被带歪思绪。网友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一种生物之一,论飙车拐弯的能力,堪称比山路十八弯还要弯,每一秒都可以来一个漂移。 与直播间里面不同,整个发布会的现场,现在都已经安静下来了。所有人的耳朵里面,回荡着那一声指节碰撞时所发出来的“啪”,在他们眼睛里面,一朵火焰,从南天的食指指尖出现,正在幽幽燃烧着。 那是一朵小火苗,很小很小的火苗,仿佛随时都有可能熄灭,却还在掘强的燃烧着。 (本章完) 第67章 新的开始(下) 火苗停留在南天的指尖,燃烧着,场地内的一丝微风吹拂过来的时候,都可以让它摇晃那么一下,微弱得快要消失。在这之后,等到风消失了,它又倔强的燃烧起来。 倔强得尤如心跳,在一个人还没有死去的时候,他的心跳永远不会停止。哪怕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心脏都会去坚强的跳动那么一下,最后陷入永远的静默当中。 滚烫,指尖感受得极为清楚,那是属于火焰的温度。南天盯着那朵火焰的时候,都可以去看见火焰周遭那被炙烤得扭曲的景象。 它是一朵真实的火焰,不管看上去,还是从触感上,都是火焰。 “全息投影?”台下有人看见这一幕皱起了眉头来,全息投影技术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了,也应用到了生活里面去,对于他们这类人来说,并不陌生。 紧接着他摇了摇头,内心当中有一个无法确定的想法。 “不,不对,应该不是全息投影…或者,应该是全息投影技术的再次升级?” 如他上面所说,全息投影的技术发展已经成熟了,可也仅仅是投影。具体分辨,还是可以分辨出来全息投影与真实景色的区别的,人眼的的视力,分辨率不如某些动物,但在综合性上面要远远超出其他的动物,尤其是在对色彩的捕捉上面。 全息投影的色彩渲染,靠人的眼睛是可以分辨出来的。 可他现在分明看见的,是以前外出野营时那燃起的篝火一样的火焰。 许多人都有着和他一样的想法,不过由于距离足够远,他们也没有办法去亲眼验证。同时要是说这就是他们所期待的黑科技的话,那么未免也太看不起他们这些将科技点都点在游戏上的专家了。 vr技术发展到极致的时候,一个真实的世界都会在玩家们的面前彻底的敞开。到那时候什么全息投影技术都足够称得上落后了,等到实现的那一天,甚至可以让游戏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个家园。 玩家们为什么喜欢游戏?因为游戏是第二个世界,可以让他们抛开现实世界里面的总总不愉快,尽心投入进去的一个世界。在那里你不用戴上面具,也不用伪装成所有人喜欢的样子,想笑就笑,想骂人便骂人,游戏正是有如此的魅力。 用众多游戏工作室私下彼此调侃的话来说,他们的兼职是上帝,打造出来一个鲜活的世界。 未等众人私下讨论,四下的灯光突然熄灭,变得一片黑暗。 一瞬过后,南天食指上的那朵小火苗,旋转,火光变得越来越盛,光亮又将黑暗给驱散开去。 这一刻,所有人的注视点,都在那朵小小的火苗上,这映照眼前火光的来源。 “啪啪。”细微的火焰滋打声响起。 小火苗四分五裂,最中心点处,一朵花朵出现,随着每一秒的流逝,花瓣舒展开来,直至完全盛开。 整朵花朵,已经占据了舞台的大半!每一山的花瓣,都是红色的,层叠开来,最边缘处,火焰滚滚燃烧着。 业火红莲! 这时候南天的身影已经消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正待所有人搜寻南天的踪迹的时候。红莲中心处,还没有开放的最后那个小花苞开放,一个人出现在了那里。 不是南天,当眼睛的余光扫视到了这个人之后,所有人都清楚的看明白了,她不是南天。那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身材婀娜,光是远远的看着,便使人不自觉的口干舌燥起来。 那种身形,以及轻纱宫装所露出的小部分雪白肌肤,如同凝脂一般。她正在起舞,赤脚踩踏在燃烧的红莲底座,曼妙的舞姿让人再难移开目光来,都被牢牢的吸摄住了,全然陶醉在这里面。 在场的许多人,也是曾经看过各国的那些舞蹈大师的舞姿的,不管是什么样的舞,他们都欣赏过。可唯独,在看过的那些舞蹈当中,没有一个人的舞蹈,可以让他们这样的全身心投入。 不管是男人,女人,在这一刻,全都是用一种欣赏美的态度来看待的。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有人正在高声吟诗,打破了这一刻的宁静。 有人顺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却见不知道何时一柄飞剑上面,一名身形挺拔的男子站立在上头,风卷动,带得他的长发向后飞舞。 仙人临世。 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的脑海中出现了这个词语。并看着那柄飞剑,以及飞剑上的男子发起了愣来。 “咦,这是什么味道?”有人嗅了嗅,鼻尖嗅闻到了一股气味,旋即他立刻反应过来,是酒的味道! 再看飞剑上的男子,此刻已经是拿出了一个大酒葫芦,仰头大喝了起来。酒味,正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因为有着一滴滴的酒水,顺着他的嘴角,向下滴落。 “这是李白吧?”在场的许多人立刻反应了过来,对于中国文化有了解的他们,已经差不多可以知道这男子的身份了。 对于李白,众人的目光仅仅停留了片刻,立刻又转移到了红莲中起舞的女子身上。那翻飞的衣袖,翩然的舞姿,一切的一切,都在底下那朵红莲的映衬下,变得那样的唯美动人。 有人连眼皮子都舍不得眨动了,生怕在眨眼的瞬间,错过精彩的一幕。 “呼哧。” 察觉嘴角的口水快要流下来的时候,一个男人也顾不上用手去擦了,时间上来不及。于是他干脆直接用力的一吸,把已经到嘴角的口水给吸回了嘴巴里面,双眼依旧紧紧的盯着舞台上红莲中那跳舞的女人。 他真的是生出了一种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心思出来,不可抑制的充斥着心头。 因为他知道,这女人是谁,她应该是历史上十分有名的杨贵妃,杨玉环!这支舞,则是那同样鼎鼎大名的,霓裳羽衣舞。 你看那宽袖翩然纷飞间,真的如同仙女一样,不会让人生出半点亵渎的心思来。 新的开始,游戏界的一场变革? 他不知道,还得再继续看下去才行。 (本章完) 第68章 王者,平凡中的不凡 轻舞翩鸿,一踏,一转,绕着圈飘动的衣带纷飞,点点的星火飘扬。杨玉环每一个动作,都堪称完美,力度与美学兼具,完全让人深深的陷了进去,再也移不开眼睛来。 她的一颦一笑,婉约动人,即使隔着这么远的距离,都足够使人怦然心动。蓦的,心中不由得生出一种冲动,不自觉的朝前踏出脚步,向着舞台更靠近一点。 飞剑上的李白醉眼朦胧,轻尝一口酒,一口又一口,长发肆意的飞舞。那双醉眼,如同星辰一般的耀目,中间燃起了一朵火焰,又在刹那间变成了深沉的黑暗。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他又开口,混合着酒水的口水变成了碎沫从嘴里面喷了出去。 火光映照着也依然深沉的夜幕中,出现了一座白玉宫城,庭阁楼台,悬浮在空中。近在咫尺,遥不可及,处在尘世之中,却又散发出了一种仙凡之隔的深切意味。 “噔。” 红莲中的杨玉环一脚踏下,小巧灵秀的赤足在红莲的中心,践踏出了斑斓的火星。红莲开始旋转,旋转得飞块,一片又一片的红色花瓣,朝着四周围飞射出去。 一阵灼热的风以舞台为中心,向着周围席卷开去。 “这种温度!”台下的观众们一脸的震惊,因为他们感受得极清楚,那种热意扑面而来,吹拂过脸庞的感觉,十分的真实! “啪嗒。” 还没有等到他们从震惊中回复过来,天上开始有着小水珠掉落下来,击打在了地面上,一声微弱却清脆的声音出现。不只在远方,也在近处。 许多观众的发梢间,都沾湿了一片。弥漫在他们鼻尖的,是一种酒香的味道。 这是酒水? 有人伸出手去,手掌向上摊开,接着从天空下落的水珠。落在他的掌心中间,使他的掌心微微湿润,这种感觉让这人的身体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浑身冒起了鸡皮疙瘩。 刚刚的那一阵热风,还让他们存有疑虑的话,到这时,他们已经可以确定了,这种真实感,真的不是什么全息投影可以做到的事情。 他的头凑进了手掌,鼻尖抽动着,闻嗅着那股酒香。感到还不够,又更加凑进了一些,伸出舌头,舔舐着掌心中的那点未干透的水迹。 辛辣! 舌尖原原本本传递来的,是属于白酒特有的味道。 这下他的人再也绷不住了,不只是震惊,还透着欣喜若狂。 这是虚拟现实! 是众多游戏制作组,开发人员,所追求的,虚拟现实! 此刻,直播间里面已经是一片的静默,网友们的闲聊在这一刻已经全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弹幕飘过消失之后,也再没有新的弹幕出现。所有人,都在盯着直播手机屏幕,或者电脑屏幕里面,那显示出来的极美的景色。 透过直播收看发布会的,或许没有现场观众那么直观的感受,对于视觉来说,已经是一种极大享受了!因为哪怕是现如今号称特效方面投入最多的电影,也没有办法将这场景给完美的复制出来! 良久过后,一排“”的弹幕不断的飘过,铺天盖地,密密麻麻。 异变突起,直播间里面的弹幕再次沉寂下来,所有人都盯着发生的那一幕。 下落的酒水,有的落在了红色的花瓣上面,一下子,有轻烟袅袅的升了起来。一股如麝如芷的香气,突兀的弥漫在了整个场地之间。 香!香味浓烈!可是这种香味,却不是那一种由于喷了太多的香水,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那一种香。是一种自然的香味,如同花海一样,人在当中行走,自然而然陶醉进入那深沉的花香之中的香气。 红色的花瓣飞舞,朝着观众们飞了过来,花香更浓。 此时,类似花茎破开种子的声音,响了起来。那些单独的花瓣,竟然变成了一朵朵粉红色的不知名花朵,舒展着每一片的花瓣,展现出了柔软美丽的一面。 有观众已经迫不及待的伸出手去,要去接住那粉红色的花朵。 她的手,突然僵住了,直直的看着前方,眼睛一眨不眨。 天空中的那座悬浮着的白玉宫殿前,红色的叶片正在四下散落,一把打开的伞,伞面旋转着,上面纹绘的山水旋转了起来。有人拿着这把伞,在红色的落叶中缓慢的下落,那双明眸当中,似乎饱含了与尽的忧愁。 她没有说话,可当你看到她的时候,便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她或许是在等待着谁,等待着一个承诺。 “公孙离!”有眼尖的观众,已经从红色得枫叶上,以及女子的穿着上面,判断出来了她的身份。 “等等。那是,亚瑟?”又有观众注意到了舞台上不知道何时出现了一名金甲的男子,他正踏着坚定的步伐,朝着一柄刺进石头的大剑走去。 他们还看见了大江,燃烧着的江面,每一刻都在沸腾着。江面上的战船,正在逐渐变成灰烬,又或者被沉进水中,变成了一艘冰冷的沉船。 大江那头,有一名略显狼狈的男人,望着火红的江面发呆。他在笑,笑得十分的开心,观众们都可以感受到他笑声中潜藏着的快乐。 大江的这头,有人抚琴,琴声动人,是一首极美的琴曲。在他的旁边,摇动着羽扇的男子眯着眼在欣赏着这一曲的悠然,眼中看见的,却是明灭不定的江面,以及那大火吞噬一切,吞噬生命所带来的回响声。 赤壁之战! 曹操,周瑜,诸葛亮! 有人又从场景里面推断出了事件与人物的身份。 接下来,又是一连串如同史诗电影一般的场面出现,一名名为王者荣耀玩家所熟知的英雄登场,展现出来了各自所拥有的一切。 “我们生来平凡,又不凡。即使是最为平凡的人,最为平凡的生活,但只要你想,你要,你也可以成为自己平凡生活中的王者。” “王者荣耀,王者,必将闪耀!” 所有的观众,以及观看直播的网友,这一刻,都没有心思去吐槽那一句台词了。倒不是他们已经没有吐槽的欲望,而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了出现的南天身边的那两个人的身上。 左边那一个,带着一顶类似夏洛克戴过的侦探帽,一身的风衣,腰间还别着一支左轮手枪。他眼中透着些许的惫懒,惫懒中,时不时有精光闪现。 右边的那一个,则是直接让人忽视了他那身尊贵的装扮。倒不是观众们不想去看,用不出形容词来,是刚刚目光接触到之后,他们便感受到了一种王霸之气,将他们镇压,连思绪都暂时停止了翻涌! 他们是谁? (本章完) 第69章 氪金,氪金! 天朝,某省某市某中学。 非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学校是那种校园。学生们穿着同样的校服,也别提什么美了,在这片大地上,基本所有的校服款式都是差不了多少的,连男生发型都是一模一样的。只有女生才会稍显不同,最起码还扎着辫子,或者是双马尾,有的是清丽又利落的短发,但种类也不多。 唯一让人羡慕的是那属于青春的味道,从他们脸庞上面散发出来的一种朝气,那是初升的太阳也是刚刚冒出土壤的绿草。只有在校园中还可以看到这样的一幕,让人怀念的一幕,会去羡慕,可却知道,再怎么也回不去了。 随着时间的经过,流逝,随着一步一步的成长,大多数人会发现早已回不去以往的那种单纯状态,不管好的还是坏的变化,都在从里到外去改变着任何人。世界总在逼迫着人去做出改变,然而改变的世界又是人去改变的,于是一切来回反复,变成了一个物质横流的世界。 如同男女之间,一个人受到了伤害,那么这个人也会去伤害别人一样,如此反复伤害来去,终于是成了世人眼中的狗男女。也如同是收了一张百元的假钞,你舍不得上交银行于是会想法设法把它花出去,即使知道这样是错的也仍是如此,于是假钞兜兜转转,在市面流通起来。 “所以tm的这两款皮肤怎么卖得这么贵?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啊!就不能为苦难的学生党们好好想一想吗?我们辛苦学习,每天被老师剥削脑力,体力,等到想要休闲一下,还得被剥削智力和财力!”长相清秀,脸上有着和他年龄一样的青春的几颗痘的柳暮一边走,一边低声吐槽着。 一手拖着双肩包,另一手拿着手机,拇指不断在屏幕上滑动着的他,在放学下课的人流当中自如的穿梭着,向着食堂奔去。 由于学校平常午间时候是不能够出校门的,所以学生们不管再觉得食堂的饭菜难吃,除非不吃,此刻也只剩下了这一个选择。 吃午饭,和打仗差不了多少,去晚了,可能喜欢吃的,好吃的饭菜就没了。 盯着手机屏幕上的两款皮肤,柳暮在思考,犹豫,脚步却丝毫不慢。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用一周的午餐饭钱去购买这两个皮肤,另一个是老老实实填饱肚子,当一个朴素的原生党。 他看着的,正是王者荣耀官网的商城界面,上面新上线的两款皮肤,全部用鲜红的字体标注着价格rmb99块。这在这款游戏当中是绝无仅有的,一款皮肤已经99块,都可以在死滴亩平台上购买几款游戏了,还可以在英熊联盟里面买上几款同样酷炫的皮肤! 出现这个价格实在太让人讶异了,若不是柳暮收看过发布会直播的话,他都会以为是天美想钱想疯了。可是现在,他知道,肯定已经有人购买了这两款皮肤。 加的几个王者荣耀的qq群里面,已经有人开始秀起了买到手的皮肤来,以及那抽取游戏内测机会的资格。每一名玩家,只需要购买这两样皮肤的任意一款,就可以得到天美正在测试运营的全息模拟游戏,以王者荣耀背景为架构构建的王者大陆这款游戏的内测资格。 值得搏上一搏,柳暮咬牙! 他不仅要买皮肤,而且一买要买两款!两款皮肤,购买一款有一次抽取测试资格的机会,购买两款有两次的抽取测试资格的机会,当然是买了啊!要知道,这可是全球首款的全息模拟游戏,在发布会现场,连游戏头盔都放出来了。 再加上他看到的那些场景,简直令人心潮澎湃啊!不然他现在也不用顶着这么两个熊猫眼了,全是因为昨天晚上看发布会,看得太过激动,连做梦的时候都梦见在和那些英雄们在王者大陆并肩作战导致的。 顺便说一下,他们那寝室里面,还有一个逗比更激烈,也不知道做的什么梦,半夜直接从床上翻了下来,直到早上起来他们才发现那货在地上睡得无比的香甜。 王者大陆的测试资格,首批只有十万个资格放出,同时还不是只限于本国的,是面向全世界发放的。每一个测试资格,都代表着一个与身份互相关联的游戏头盔,游戏头盔是与用户的信息绑定的,处于不可以转卖的状态。 柳暮不知道游戏头盔是不是真的跟发布会现场讲的一样的神奇可靠,也不知道那些二道贩子能不能破解,他只知道,这游戏测试资格太珍贵了。即使外国人不玩王者荣耀这游戏,可是首款全息模拟游戏,那几乎已经打爆了什么vr了好吗? 加上国外玩家的富裕程度,如果不是游戏测试资格是随机抽取,全凭运气的。他这一个礼拜,只有两百的生活费,怎么和那群牲口抢?砸锅卖铁都买不起啊,除非和新闻上那些熊孩子一样,偷偷刷爸妈的卡,用他们的手机,才有可能达成所愿。 但他柳暮是那种人吗?除非有百分百的把握不被发现,不然他是不会这样去做的,否则到时候被骂还是小事,还要被挂上网供网友观瞻那就是大问题了。 柳暮戴上了耳机,打开了熟悉的扣扣音乐,点击播放了一首adventure of a lifetime。他听的这一首是混音版的,被那群不充钱不会玩游戏的牲口们称为氪金神曲。 当那熟悉的音乐声响起,清晰传来的氪金氪金的声音的时候,仿佛受到了感召,柳暮迅速的点进了购买界面,支付确认!一系列的动作行云流水,中间没有任何的停顿,也没有犹豫。他现在脑海中,只剩下了氪金,唯有氪金,才可以让他感觉到兴奋。 人不氪金枉少年! 氪金之力无人能敌! 世界需要氪金! 短暂的兴奋过后,柳暮变得空虚起来,还好他还有上个月剩下的十块钱,也有当初为了应付这种情况买的肉酱罐头。氪金之后,每顿一碗饭,一瓶哈哈娃纯净水,一个馒头,加上一罐可以吃一整个礼拜的肉酱即可应付生活。 他购买的两个皮肤的名字,都还在官网界面的商城购物车已购买的商品里面存留着。 一个是大侦探家夏洛克?仁杰。另一个,则是量子力学曹操。 (本章完) 第70章 为氪金而读书! 两个皮肤,分别是狄仁杰与曹操的皮肤,都不相同但唯一的一点,都很酷炫。 当然了,如果不酷炫的话,那么也不值99块rmb了。柳暮熟练的去窗口打饭,又拿了一个馒头,买了一瓶哈哈娃纯净水,在窗口阿姨那若有所思的目光注视之下找了一张没有人的餐桌坐了下来。 在新皮肤里面,狄仁杰完全成了一名西式的人物,连同头上那顶侦探帽下不小心露出来的一些毛发,都是卷的。现在的话,完全可以称之为卷狄了。 曹操的皮肤与其默认皮肤的装扮其实差不了多少,可是两只眼睛中的其中一只眼睛,银白色的光芒在里面涌动。他一只手依旧拿着的是倚天剑,另一只手,则是握着一团光芒。 柳暮把双肩包放在了膝盖上,从中取出了接下来几天的佐餐伴侣肉酱罐头,打开矿泉水喝了一口,润了润喉。 原来买这两款皮肤,他是为的那游戏测试资格的,不过等到皮肤入手之后,柳暮才终于发现,有这两款皮肤的帮助,他是很有可能上王者的。 这世界上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叫做氪金之力,即是金钱带来的力量。不管你是欧皇,还是非酋,没有改变的一点,都是你要有钱。 狄仁杰的这款皮肤,被动技能已经改变了,变成了叫做名侦探的羁绊,技能的效果,几乎爆掉了原来狄仁杰的被动技能的效果。只要李元芳在他500米范围内,狄仁杰都可以获得法强,防御,血量与攻击速度的增幅。同时,所受到的百分之五的伤害,还会被转移到李元芳的身上。 可能是因为要平衡游戏的原因,所以如果李元芳不在的话,狄仁杰的被动基本是没有办法生效的。此外,第一技能和第二技能,还是和以前一样,技能的冷却时间,伤害也都没有改变,唯一改变的是技能的特效。 技能演示当中,狄仁杰不再是丢符打人了,而是掏出一把左轮手枪来打人。技能特效变得更加的酷炫,打出去的子弹,都几乎带着光影。 同时,他的大招也完全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名侦探的品格。这招大招,除了还是狄仁杰原来的大招,又做了特效改变之外,还是自带被动的大招! 在狄仁杰600米范围之内,普通单位,每过五秒进行一次判定判定,有百分之10的几率被秒杀。同时,只要在他这有效的范围里面,普通单位死亡的话,都可以给他5秒的移动速度与攻击速度百分之五的加成,这个效果可以叠加到五层,同时最高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移动速度与攻击速度的加成。 这大招,是有选择的,只要选择了被动效果附加,那么大招的伤害必定下降。如果选择维持大招伤害的话,被动效果便不会出现。 不只是这样,购买了这个皮肤之后,如果有人选择李元芳的话,在选人界面的皮肤会自动切换到李华生的皮肤。可以说,这款皮肤,是专门为好基友打造的,在基情当中,碰撞出强烈的火花来。 真切算来99块买了个狄仁杰的皮肤完全相当于一次性买了两个皮肤,与李元芳是相辅相成的。一旦购买了夏洛克?狄仁杰这款皮肤之后,要是场上没有李元芳的话,基本一个被动是被废了的状态所以十分适合和亲密的战友一起玩耍。 玩李元芳的那个就比较惨了,只要在狄仁杰的旁边,不只是法术强度会被狄仁杰吸取,还要替他扛揍。不过包括柳暮自己在内的许多人都十分清楚,不管是华生,还是李元芳,在两位大侦探的身边,每一次都是被智商压制,有过诸多磨难的,皮肤的设置也是十分的合理。 柳暮熟练的用筷子把馒头中间弄出一个口来,把筷子伸进肉酱罐头内,夹出了一些肉酱,塞进了馒头里面,这才慢条斯理的吃起饭来。他虽然筷子不断的在米饭与肉酱罐头中来回,时不时的还吃上一口馒头,可眼睛的关注点完全是在手机上面的。 说完了狄仁杰,就不得不去提到曹操了。狄仁杰的新皮肤,可以说是联合作战的,那么曹操的量子力学,完全是独行侠用的皮肤了。 他比狄仁杰的新皮肤更加酷炫一点,尤其是在技能上面。曹操的新皮肤,几乎完全将他原来的技能效果给修改了个遍,这其中最被称道的,便是那与他皮肤名字一样的被动技能,量子力学了。 虽然是个中学生,柳暮平时也会看点杂七杂八的东西。量子力学里面,有一个奇特的观点就是其实你,是有无数个的,还是无处不在的。 所以,曹操的被动,量子力学正是如此。只要在对话框里面打出曹操,并且发送出去,不管是敌人,还是队友,打出这两个字的人身边都会出现曹操的一个持续三秒钟的分身。这分身没有攻击力,只有一点血量,却有视野,可以将视野共享给己方单位。 同时,在地图上面的时候,只要有人标记出曹操来那么他的身边同样也会突然出现一个曹操。这就意味着想要抓曹操的时候,敌人绝对不可以标记到曹操,否则曹操的分身一出现,那么这一次的埋伏估计也变黄了。 柳暮其实总结了一下,其实量子力学,就是那一句老话,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所以,己方多出一个曹操来,战略上的可操作点实在太多了,即使不行,他的分身也可以吓人一跳。 量子力斩,则是斩出一道可以带来伤害附加减速与破防的剑气,量子破碎,是位移技能,可以豁免技能释放前两秒钟所受到的伤害,并在原地留下一个拉扯伤害的力场。大招则更加的变态,叫做时空滞结,曹操的身边可以形成一道时空场,暂停除己身以外所有的时间流动。 在起初是三秒钟后来随着技能提升是四,五秒钟的时间内,曹操在时空场中可以获得移动速度加成,简称滑板步,同时攻击速度还可以提升百分之三十。只不过,这技能是无视敌我的,同时,还不能够防御在时空场以外的远程攻击与技能。 但,这已经足够逆天了啊!果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玩儿个游戏吧,钱还真的是万能的,有钱有力量! 柳暮快速的吃着饭,买了这么酷炫的皮肤之后,自然得要去秀一秀操作,否则他买这皮肤干什么? 猛扒拉一口饭,又往嘴里面灌下了一口水,柳暮大口的喘息着。如果说以前他不知道读书是干什么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读好书,赚大钱,然后成为氪金党。 为氪金而读书! (本章完) 第71章 他一直都想杀你 小泥火炉,铜壶,炙热的火焰灼烧着铜壶,壶嘴有些许湿润滚烫的水气涌了出来。在一旁,还放着一盒子茶叶,以及两个茶杯,一把紫砂茶壶。 庄周坐在旁边,还是在之前的亭子里面,只不过现在这亭子内外只剩下了他和李白两个人。至于天色,也已经暗了下来,整个被黑夜笼罩。 外面的天空,繁星闪烁,尤其是在山顶,这距离天空更近的地方,接触到的星光也就更多。再加上院子里面种植的那一些花草,在花草中穿行的蝴蝶,也有点点的荧光闪烁。 因此这里不用烛火,不需要火焰来照明。置身在院子里面,看看天空,看看周围的环境,如梦似幻。 “咕噜噜。” 铜壶壶嘴的水气越冒越多,壶中传来了水开了的响声。这时候庄周才伸手,握住了壶把,提起了铜壶来,另一边的紫砂茶壶里面,早已经倒进去了茶叶。 倒水,庄周的表情异常的专注,看着水从壶嘴里面流出,落进茶壶里面,激荡起的水花,在茶壶中蒸腾着,带起了一阵淡淡的香气。十数片茶叶,在茶壶中舒展开来,碧绿色的叶片旋转,又渐渐的沉了下去。 “要喝?”庄周问道,他放下铜壶来,自顾自给面前的茶杯中倒了茶水。再轻轻一袖手,衣袖自那炭火还在燃烧着的小泥火炉上头飞过,一下子燃烧着的炭火尽数熄灭。 “不喝。”李白答应了一句,仰头,又往嘴里面灌了一口酒,满足的发出一声叹息来。 对此,庄周早已司空见惯了。李白只喜欢喝酒,喝茶什么的,大概某一天茶有酒味,他才会去喝。 拿起茶杯来,凑进了嘴,庄周吹出一口气,将茶杯上空的热气吹散。他的动作十分的慢,自有一种特殊的美感存在,包括刚刚泡茶的几个简单的动作,没有茶艺那种繁复,可一样的赏心悦目,在干净利落上面尤有过之。 啜了一口茶水,还有些烫,不过已经可以的。有些苦,当入喉了之后,又有丝丝的甘甜生出。 所有爱喝茶的人,正是喜欢这种苦中有些甘甜的味道。大约,这其中也有人生的道理,甚至是向往的苦尽甘来吧。 庄周喝茶,李白喝酒,当庄周的那杯茶喝完的时候,李白也放下了酒葫芦。 打了一个酒嗝,李白已经喝了不知道多少的酒,一双眼睛却出奇的闪亮,并非常人喝了酒之后的醉眼朦胧。他开口说道:“今天明世隐那家伙是想杀你。” “我知道。”庄周放下茶杯来,点头道。 “是试探,也是寻找机会。” “他一直都想杀我。”庄周说得十分的平淡,没有多余的情绪,完全像是在叙述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 明世隐,一直想要杀他想了很久了。 李白不说,庄周也十分的清楚,明世隐是为了什么来的。不只是因为要带他弟子来与他对弈,这只是顺手而为罢了,真正的原因,还是为了试探。试探他,并寻找机会,看能不能把他给杀了。 敌人永远是最了解你的人,比什么朋友还要了解几分,他们会了解你的喜好,去找你的破绽,永远不会放弃观察你的机会。因为是敌人,朋友可不会杀人,敌人却会。 会有惺惺相惜,可只要有机会,敌人也不会放弃杀你的机会。对于他来说,死在他的手上,才是对于你最大的尊重。 死去的敌人,才是最好的,值得去怀念的敌人。哪怕世间再无相知相惜之人,也是如此。 “你这家伙,还是这么不拿命当回事啊。”注视着庄周,李白叹了一声气。 有庄周这么一个朋友他很苦恼,不要命的朋友,真是让人操心啊。身为一名剑客,李白只感觉自己现在更像是一个保姆,庄周的保姆。 那个时候,别看他在喝酒,乃至于被明世隐发现,其实暗地里面却是剑拔弩张的。因为在明世隐的身边,一直都有一个刺客潜藏于阴影当中,在寻找着刺杀庄周的机会。 庄周这家伙不当回事,他总不能不当回事吧?于是,在隐藏在云朵之后的时候,他的气机,大部分都锁定在了暗中那人的身上。 剑者,锐也。他其实也没有做什么事情。只不过很清晰的传递出一种信息,你动,你就死。 否则明世隐怎么会发现他?真的是因为什么云朵不动的小儿科问题?他李太白平时虽然好酒,可也不至于因为酒犯下这种错误来。 实在是因为他不能动。敌不动,他不动,他动,敌就动。 不动,不会有破绽,人一动,那么随之而来的破绽也就会显现。 他杀人,只需要一剑,一个机会,那刺客也同样如此。对于他们这类人来说,发动攻击的同时,也意味着,给敌人一次发动攻击的机会。 动与不动,也变得尤为重要了起来。 谁没有耐心,谁等不下去,谁必须要动起来,谁就很有可能会死。 想到那个棘手的刺客,与感受到的那种危险的气息,李白好奇的问道:“那人是谁?” “兰陵王。”庄周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西域兰陵,国破家亡。” “他想要借助明世隐的力量复国?”李白又问。 庄周放下了紫砂茶壶,看着茶杯中碧绿色的茶水,里面波纹还未散去。他轻道一声:“是。” “那他估计找错人了吧?明世隐那种人,可不是什么好合作的人啊,如果真的相信他,那真的会死。”李白拿起酒葫芦来,往嘴里面灌了一口酒。 “穷途末路罢了。人啊,到末路的时候,总会抓住最后的那根救命稻草,不管它是不是真的能够支撑住你。” “又来了!”庄周突然抬起头来,目光被亭盖所遮掩,却可以感受到从天空中,有两股强大的力量,正在下落。 他相信,这一刻有许多人不管看没看到,也会和他一样感受到这种天地变化。 这种天地变化已经有过许多次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力量,改变一切的力量。 他不知道这一次改变的是几个人,还是干脆改变的是世界一角。 (本章完) 第72章 请假条 今天无更,明天补上。 (本章完) 第73章 变强不重要,变帅更关键! “又来?”李白也是一阵讶异,庄周感受到的,他也感受到了。 他站立不动,山顶的风吹过,带得他衣衫的下摆轻轻的扬动着,还有一股从鼻子里面,嘴中向外吐出的酒的气息。 下一刻,又一个李白出现了,一模一样的衣装,手中拿着的那个酒葫芦,与那似有醉意实则慵懒的眼睛,背上背负着的青莲剑,全部都是一样的。与呀个留在亭子里面站立的李白唯一不同的是,这个李白正在抬脚,要踏出亭子。 第三个李白出现,他站在亭子外面,抬头,看着天空。繁星闪烁的天空中,有非常明亮的两个光点,正在拖拽着光芒,在黑暗的天幕中迅速的下落着。 那是流星,天空中璀璨繁星掉落下来之后,所形成的景象。 天空中那些亘古不动的星辰,不知道悬挂在天空中多少年了,不知道是数十万,还是数百万年,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多少代人,一抬头,看见的是同样的一颗星辰。也因此,星辰落下之时,才会异常的璀璨,绚烂,几乎是人世间最美的景色之一。 大概不管是人,还是花,还是星辰在即将步入死亡的时候,都会有这样子燃烧的一刻,将生命中所有的美丽,所没有的美丽,都一起绽放出来的时刻。 短短一瞬间,流星消失,没进了黑暗里面,再也寻找不到一点踪迹了。只有天空中的满天繁星依旧高高悬挂空中。 李白身后,那两个与他一模一样的李白,这时候才缓缓的消失,彻底的变成了虚无。从亭子里面到亭子外面,他用了两步,因为速度太快,留下的两个残影。 剑影步。 如其名,快,与李白出剑速度一样快的步伐。一名剑客,不只是要会用手中的剑,同时他本身也是一柄剑,把自身当成一柄剑去打磨。 他出剑有多快,踏的步子就有多快。 剑影倏忽,人影倏忽。 “没完没了了都。”李白重新走回了亭子里面,这回没有再用剑影步,是平常的行走。 刚刚他追出去,只不过是想要看看两颗星辰落点在哪里罢了。可惜的是,很远,无比的遥远,他没能找到星辰的落点,更别说追过去了。 剑影步只适合小范围的挪移,专门为剑而生的步伐,再快也无法跨越这不知道几万里还是更多的路途。 庄周淡笑,李白的小心思他清楚得很,只不过不去点破而已。 星辰坠落,本是很平常的事情,也不少见。可那两颗坠落的星辰远远不是普通的星辰那么简单,在它们上面有着十分庞大的能量,是可以去轻易改变一个人的力量。 这星辰,不是真正的星辰,应该是力量的凝结体,只不过看起来像是星辰罢了。 星辰的落处他也不知道,也没有人知道。只有得到星辰的力量,被星辰的力量改变的人自身清楚。不过他也不着急,等着看罢了,他相信,明世隐大概也是与他一样想的,还有张良,诸葛亮那一些智者。 大陆上的强者,实力基本对于他们这拨人来说,不是什么秘密。到了他们这一地步,再想有所增强,已经不是时间的问题了,是机缘,是一次顿悟。 到时候看看谁有了大的改变,表露出来的实力有所增加,大致也可以把范围圈定起来。 不过,与其他人的关注点不同,庄周一直以来,在乎的都不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对于大陆局势的改变。他在乎的,是那个改变了他们这个世界的那个世界,那一种从深层次,源泉一样的改变。 庄周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茶,笑着开口道:“太白,你这话听起来不像是什么厌烦的口气,反而像是嫉妒啊。” “嫉妒?”李白睁大眼睛看着庄周,仿佛在这一刻,才真正把庄周看了个清楚。 他义正言辞的道:“嫉妒,嫉妒这一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我的身上?” 拿起酒葫芦来,往嘴里面狠狠的灌了一口,李白的眉宇间多出了几分强大的自信出来,“对于我来说,实力什么的,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哪怕再改变,再增强,也就那个样子。剑客,不在乎实力的高低,在乎对于剑的领悟,领悟的越深,他的实力越强。否则实力再强,不会用剑,那始终是一个实力比较强大的人罢了。” 庄周听着,不管李白说什么,脸上始终都是那一副淡笑着的表情。他哪能不知道李白这个人在想一些什么? 剑客,用剑到极致的人,心思反而没有那么深沉,那么多繁复的东西存在。 纯粹,像李白这样子的剑客,都是无比纯粹的。只有纯粹,于剑之一道上,才能够走到这么远的地方。 所有在兵器一道,有着后缀如李白这种剑仙称呼的人,都是纯粹的,在某些方面无比的纯粹。简单干脆,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内心里面想着什么,完全浮于表面。 不管你能不能看穿他,知不知道,有着什么算计,反正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剑的事情罢了。 看着庄周的那张笑脸久了,李白脸上认真的表情反而有一些绷不住了。每当庄周这样笑着的时候,他总会觉得庄周什么都知道一样,内心的心思无法逃过庄周的眼睛。 “好吧好吧!我其实是在想实力什么的不重要,能不能把我在那个王者荣耀世界里面的衣服带出来!”李白光棍的承认他刚刚看见两颗落下的星辰时内心中产生的小心思。 庄周的笑容再也无法持续下去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李白会是在想衣服的这个问题。他还以为他是在想酒,想着那些星辰落下,能不能给他砸出一个酒的湖泊。 再看看李白的穿着,的确有够普通的,如果不是他足够的帅气,身上还有一种剑与诗交织的迷离气质,还真的就是一个路人甲乙丙丁一样的人物。庄周开口问道:“所以那有什么用?” “怎么会没有用?颜值决定人生,是最为关键不过的一件事情了!”李白一挥手臂,眼中光芒闪动,“人靠衣装马靠鞍!只要我穿着足够华丽出尘,势必到酒楼里面,会有人抢着请我喝酒!” “那估计没有什么可能了,再好的衣装,估计在你身上待不了多久,就会被你当了去换酒喝了。”庄周毫不留情的补刀道,别人他或许不了解,可是李白,他已经看透了。 “额…”李白挥动的手臂僵住了,他感觉到扎心的疼。 庄周的话,像是一把刀一样,在他的心中狠狠的扎了个通透。这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李白知道,庄周说的没有错。 这才是最尴尬的一点。 (本章完) 第74章 监天之眼 天庭。 天庭坐落在大陆的天空中的一片,离得地面极远,真真正正处在离天空中的繁星最近的地方。由于距离的关系,再加上天庭本身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移动的,又有着结界的遮掩,所以大陆上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着天庭的存在。 天庭虽然是天庭,处在最高的地方,却也不像是大陆上一样,屁股在高位置的人看向下方的人的时候会带有鄙视或者是讥讽。如果按照这个高度来说,站在天庭的边缘往下看,大陆上的每个人都不能称之为人,连蝼蚁都算不上,只能说是尘埃。 然而天庭只是天庭,没有所谓的人神界限,在天庭中生活的每个人,都不会用什么异样的目光去看待在天庭之下的人们。对于他们来说,这一种人所拥有的劣根性,早已经不存在于身上了。 天庭是一个超然于世的所在,其中生活的人,也已经不再尘世里面,自然不会染上尘世的恶习。 在两颗星辰出现的时候,天庭正中央的娲皇殿里面,皇座上的那高贵典雅的女子睁开眼睛来,美眸透过紧闭的殿门,看见了那两颗下落的星辰。 “有趣。”女娲朱唇轻启,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般清脆悦耳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大殿里面。 她又重新闭上了眼睛来,再不去关心两颗星辰的落处。这事情,在她漫长的生命当中,也仅仅只是有趣罢了,远远没有到必须要探究或是去阻止的地步。 不论谁得到了那两股力量,用它去干什么,为善或者为恶,也都不需要她去干涉。正像是这周天运转,人世沧桑,有一些凡人总会说是老天在控制这一切,有些人还会骂天,把加诸于身上的一切都去怪罪于天,甚至要去逆天。 天,只是天罢了,没有情感,不会厚此薄彼,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 她也一样。 像她刚刚睁眼,又闭眼,其实也有无数的变化在不断的交织着。睁与不睁,做与不做,又有诸多的相对应的选择之后的结果,后果。 此谓命运。 人的命运,不被天掌控,不被她掌控,哪怕她是这一方世界的创世神也是如此。始终掌握自己命运的,都是自己,是人。 离娲皇殿有着一段距离的另一座宫殿里面,杨戬正注视着眼前的那一颗铜球。铜球悬浮在杨戬的面前,在底下的地面上,则雕撰着一圈符阵,时不时的,上面的线条一阵闪烁,有光线流动,传递。 这是一颗平平无奇的球体,从外表看不出任何不凡,只有他才清楚,这其实是一颗眼睛。 正如这一座宫殿的名字一样,监天殿。这一颗铜球,正是监天之眼,透过它,可以观察到人世间的任何一个角落。 杨戬在天庭中的主要职责,正是用监天之眼去注意大陆上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每一次出现重大的变化的时候,都要它去用监天之眼确认事情的轻重缓急,需不需要天庭的介入。 天庭从来不介入凡间之事,不管是国战还是什么,那都不是天庭要去管的。杨戬所要注意的,是那些魔气的泄露点,查看封印使否松动,有没有人肆意破坏等等。 刚刚他感受到的天地变化,也是他所必须去关注的东西之一。每一次的天地变化,天象大动,都有可能会影响到大陆上的魔族封印点,乃至于可能造成魔气泄露,或者封印残缺。 魔族,曾经肆虐大陆,现在许多人或许已经忘记了魔族的恐怖,也只能在一些古书上才可以查到一星半点的资料。可杨戬从未忘记,天庭中的众人从未忘记,曾经的魔族灭世的那一段黑暗时期。 如果不是付出了重大的代价,现在的大陆已经不复存在了,或者所有人都会成为魔族饲养的牲畜,被随意的宰杀。现在大陆上的一些恐怖的魔兽,之所以被称之为魔兽,不是其他的称呼,也源于它们身上流淌的一丝魔族的血脉。 相同的还有魔人,一样,身上也是有魔族的血脉。不过魔人在那场救世之战里面,已经被大部分消灭了。随着魔族通道的被封印,或者被摧毁,来不及跟随魔族一起撤退的魔人,不是死了,就是彻底的隐藏起来。 世人可以遗忘,可他们无法遗忘。 如果连他们都遗忘的话,那么总有一天,这个世界会彻底的被毁灭的。 因为,魔族可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对于他们来说无比鲜美的世界。那些从各个封印点泄露的魔气正是证明,还有时不时的,从封印点里面发出的嚎叫声,一直在述说着他们没有放弃,还会回来的事实。 杨戬额头上的那道竖痕,开始向着左右扩展开来,一只金黄色的眼睛,出现在了他的额头正中央处。这只眼睛目光无比的淡漠,冰冷,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与杨戬的另外两只眼睛不同。 他的第三只眼睛。 天瞳,天之瞳眸,这是天的眼眸。 天没有情感,没有思想,可它的注视无处不在。不管是谁,在做着什么,都无法逃脱天的视线。但它只是看,不带有情绪的看。 从杨戬的第三只眼睛里面,射出了一道金光,金光没进了铜球里面。整颗铜球开始旋转起来,旋转得越来越快,原本光滑的表面,此刻有无数的脉络浮现,带着金色的光影。 铜球停下,猛烈的震荡,铜球的表面,中间处也出现了一道竖痕。缓缓的拉开,一只眼睛,出现在了那里。 透过它,杨戬看到了他所要看到的东西。 他对上了一道充满恶意的视线,视线的尽头处,是一只红色的眼睛,充斥着暴虐与毁灭。在这眼睛的最中心处,是赤红色的一点。 “找到了。”杨戬第三只眼睛闭合,重新恢复成了那一道竖痕。 他面前的铜球,缓缓落下,上面的眼睛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些金色的脉络,全部隐没不见。 铜球又变成了一颗球,普通不起眼的球。 (本章完) 第75章 没事玩个牌 “设立长城地形,己方呈守备模式,防御力大幅度提升,敌方对长城驻守的单位展开攻击时削弱百分之十的伤害。” 李白从手里面拿着的牌上面抽出代表着长城的卡片,丢在了石桌上面。那张卡牌上面是长城的图形,下方的介绍文字,讲述的是长城的来历以及这张卡牌的效果。 石桌上头,立刻出现了长城的景象,一座微型的长城。小到一个裂纹,一处残缺,大到山脉走势,都完整的映照了出来。 李白又抽出了一张牌,继续丢在石桌上。这一次是兵种的牌,立刻空空荡荡的长城上头,出现了一群手拿着连弩的士兵,正在城垛后面,警惕的朝外观察着,随时准备迎接到来的进攻。 “再来,箭塔配置!”李白继续出牌,话音落下的时候,长城上头出现了一座座的箭塔,每一座箭塔上又有着手持长弓的长弓手蓄势待发。 庄周面色不变,在李白结束了出牌回合之后,石桌上面,已经出现了一座由重兵守卫的长城出来。在长城上头,士兵与各种防御武器比比皆是,只不过还不完整。 这是大陆上流行已久的昆特牌,李白所用的牌组,是长城守卫军的牌组。昆特牌里面,每一个牌组,都是按照各方势力的真实情况作为参照,才做出相对应的卡牌来的。 比如李白用的长城守卫军牌组,长城的地形并非无法跨越无法去攻破的存在,也是有着耐久度的。只要一次又一次的攻击,将长城的耐久度耗光,到时候这张牌的效果自然也就被破坏掉了。 并非只有这一些普通的卡片,除开设施卡片,兵种卡片,器械卡片,装备卡片之外,还有最为强力的英雄卡片。 看李白的模样,估计刚刚的抽卡没有抽到长城牌组中的英雄卡片,否则早就把英雄放出来守备了。作为最顶尖的战力,英雄的多寡,强力与否,决定了一场昆特牌的胜负。 庄周看着手中的牌,基本上胜负已定了。 昆特牌是一种很看手气的游戏,早点抽出英雄,抽出什么样的英雄来,至关重要。比如现在李白放在场上的牌组,全部都是常规力量,在非常规力量,也就是英雄卡牌面前,略微显得脆弱了几分。 他手中的牌组,属于自由牌组,即是大陆上那些没有所属势力的组织的牌组。这里面包含了墨家,鲁门,稷下学宫等等,可以说是卡牌数目最多的牌组了。 最多并不是等于最强,一套牌组,也不是可以完整去购买的,需要不断的抽卡,不断的收集,才能够最终整合成一套牌组。运气不好的人,或许永远都无法凑齐一套牌组,如果有钱,也可以向别人购买。 这种机制,是庄周设计的,为的是增加趣味与娱乐性。他正是现在风靡大陆的昆特牌后面的始作俑者,昆特牌流行起来,连带着下棋的人都变得少了,许多人沉迷与昆特牌中不可自拔。 在很多昆特牌迷的日常生活里面,见面都会问上一句,今天你来上一盘昆特牌了吗?还有许多的争端,战斗,最后也是演变成为一场昆特牌的大战的。 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一场昆特牌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有,就来上第二场。 李白也是一样,他寄希望于昆特牌的胜利可以让他赢到一坛蝶梦酒。 庄周手中的十张牌,初始的抽卡当中,抽到了两张英雄卡,分别是鲁班七号以及廉颇,外带着的,还有投石机,投矛手等等的卡片。后面的那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两张英雄卡片,从它们出现的那一刻起,庄周基本知道他已经赢了。 作为将昆特牌带到这个世界的人,庄周可以拥有所有系列的昆特牌,可他并没有那样做。他所做的,也仅仅是在每月一号的抽卡日里面,与其他各地的昆特牌爱好者一样,买上十张未开封的昆特牌,一样的赌上运气与尊严,去开启十张定量的卡片。 “你输了。”庄周抛出投石机的卡片,长城的远处,立刻出现了十架投石机。 他又接连不断的出牌,盾兵方阵出现举起的盾牌,可以防御住来自长城上头的箭雨袭击。在投石机旁边,还出现了一名又一名的工程兵,用来操作投石机,并运送那一些抛头的石头,还可以在必要时候维修投石机。 “我输了?”李白看了看场上的卡片,又看了看庄周,他不知道庄周为什么有底气说出这样的话来! 场上属于庄周的卡牌的攻击强度,可远远达不到摧毁长城的程度,以他长城牌组中最核心的长城这张卡牌来说,十架投石机,顶多是带来一些坑洞而已。 虚张声势,心理攻势,故弄玄虚!李白冷笑,他已经看穿了庄周的策略了。昆特牌这种游戏,比拼的不只是运气,还有卡牌,心理战术都是起着决定性因素的。 笑到一半,李白再笑不下去了,勾起的嘴角满怀苦涩。 鲁班七号,廉颇! 玩玩玩,这还怎么玩啊! 看见李白面部表情的变化,庄周基本可以听见其心里面的波涛汹涌的声音。他叹息道:“可惜啊,某人的企图要落空了。” “怎么样?还要继续玩吗?”庄周紧接着问。 “玩,当然要玩!”李白咬着牙回答。 庄周的手气好又怎么样?昆特牌这种游戏,看的可不是什么运气的,还有玩牌的实力!场中虽然呈现出了一边倒的场面,李白却自信还可以撑过三个回合,他不信,他的运气会差到三个回合之后,连张英雄的卡片都摸不到! 三个回合之后… 看着场中的局势,看着拿到手放进场里面的苏烈,铠两张英雄卡牌,李白的眼角隐隐的抽搐着。 抬眼看了看那一脸风淡云轻,表现出什么都在掌握之中姿态的庄周,李白的内心有一万匹的草泥马汹涌而过。 三个回合过去了,他抽到了英雄,还不只是一张。可是,在他对面的庄周,抽到的足足是六张,还是满足了各种配置的英雄卡牌。 这还怎么玩? 老老实实睡觉去吧! 庄周没有表现出来太浓烈的欣喜来,他已经习以为常了,这样的对决有过无数次,每一次都以他的胜利告终。 从答应李白来一场昆特牌的时候,他就不觉得自己会输。 举起手来,掌心对着自己,庄周看着自己的手。 不知道为什么,和李白玩昆特牌的时候,他每一次的手气都特别的好,好到打败李白易如反掌。 看见这一幕的李白恨得牙痒痒,可他还能怎么办? 什么都办不了啊! 再强的技术,也无法磨灭那欧皇带来的致命一击! (本章完) 第76章 雪花飘飘 “来来来,再来!”李白把石桌上的牌给收了回来,重新洗牌后,放在了桌上。 他看着庄周,眼神无比的坚决,嘴唇微微有些颤抖。 “还来?”庄周无奈道,如此认真的李白,实在让他不忍心下杀手。 又仔细想一想,庄周又觉得没有什么不忍心的。每一次李白的样子都是如此的认真,简直如同赌上尊严在玩昆特牌一样。 但这没有用的,有些东西,不是你赌上性命,赌上尊严,就能够做到的?比如昆特牌,这可是靠运气的游戏。 “你这是什么话,是在鄙视我吗?还来这两个字里面,竟然带着些许的无奈!”李白敏锐的捕捉到了庄周言语中流露出来的些许情绪。 庄周苦笑,他不知道要怎么去回答李白的话。 你要说是吧,李白这家伙肯定会说是在侮辱他,于是要来大战个三百回合。 你要说不是吧,同样也是要大战个三百回合,因为他会说这是真正对手间的对决。 李白正是这样的一个人,换成其他人的话,早已经放弃了。他有想要得到酒的话,正是如此的锲而不舍。 可问题是,他还真的赢不了。 庄周也不想让,不会让,让了这一次之后,还会有下一次。他酿的那些蝶梦酒,存货极少,要是多来几次,基本都会被李白清扫一空。 “好吧。”庄周答应了下来,也把石桌上属于自己牌组的牌给重新拿了起来,洗完牌之后放在了左手边。 昆特牌是可以作弊的,在洗牌的时候,只要手速够快,记忆力够好,完全可以将想要的牌洗到想要的位置。不管是庄周他自己,还是坐在对面的李白,洗牌的时候都没有太过的在意,完全用着最快的手速去清洗牌组。 无论之间谁作弊,都会被察觉出来的。更何况在手速达到最快的程度的时候,想要作弊根本不可能,那些卡牌在清洗当中,已经被打得纷乱。 “来吧。”庄周轻道了一声,开始抽牌。他这一次同样不觉得自己会输,在对手还是李白的情况下,大约也已经知道结果了。 抽出十张牌来,庄周随意的看了一眼,便将手中的牌收了起来。 他赢了。 “怎么,你还想要玩么?”庄周问道。 正在看着手中牌组的李白抬起头来,高声回答道:“玩!怎么不玩!还未战,我怎么可能退却!” 庄周摇头,抽卡,扔下。 “天空堡。” 李白的面色一变,看着石桌上出现的那一座高悬着的天空堡,又低头呆愣愣的看着手中的牌组,心中一股委屈涌上心头。 他的嘴唇开始哆嗦。 “鲁班翔翼军团。” 又一张牌扔了下来。 李白浑身发冷。 再一张牌出现。 “鲁班。” 李白眼前发昏。 又是一张。 “明世隐。” 李白的心脏漏掉了一拍,再之后被重新的跳动了起来,可是跳动的速度已经变得极其的缓慢。 “唉…”他长叹一声,默默的把手里面的排给叠成一堆,把石桌上他的长城牌组给拿了起来。 “不玩了!” 庄周嘴角含笑,这也正是他想要的,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一次之后,李白肯定又会消停很久,短时间内不把受挫的信息恢复过来,不会再找他来用昆特牌一决胜负。 这种李白赌上尊严,自己赌上蝶梦酒的对决,庄周已经玩得心累了。 迟疑了一会儿,庄周觉得已经足够,于是就不继续出牌打击李白了,他手中其实还有一张英雄卡牌。如果再把这张牌丢下来的话,李白估计会拔剑相向。 想一想,他还是决定不再打击李白。 把卡牌一收,放进了牌盒里面,庄周小心的封好口子。这里面每一张卡牌,都是辛苦收集来的,要真的丢失掉,以他淡然的性格都要心疼得很久。 “没事了吧?没事的话我要休息了。”庄周站起身来,一壶茶已经饮尽,也到了该休息的时间了。 “去吧去吧,没事了没事了。”李白摆摆手,还深深的沉浸在为什么自己手气会这么差的玄学问题中。 连看都不看庄周,李白现在不想看庄周,一点衣角他都不想要瞧见。于是李白挪了挪屁股,转过身去,给庄周留下了一个萧瑟的背影。 “那就好。”庄周语气保持着冷淡,脸上的笑容却越发的灿烂。 看到李白的背影,再加上现在山顶的山风又大了起来,真的让他有一种北风萧萧,雪花飘飘的心境。凄凉,萧瑟,落魄,这三个词语完全可以用来形容李白的这个背影给他的感觉。 要是现在外面再下一点雪那就好,那样子,肯定更加符合情境。 这让庄周有些唏嘘,不过他却不会有对于李白的任何歉疚。反正这些都是李白自找的,一次又一次之后,明知道根本不可能在他这里讨到便宜,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来战虐。 起初的时候,庄周还会想说会不会对李白太狠了,还会想着留手,照顾李白的自尊,让他好过一点。可越往后,庄周不再留手,一次又一次的比一次狠,每一次都要被李白狠狠的打击一遍,这样他被会放心。 李白这家伙实在太烦了,烦到不管怎么样打击,都会重新再站起来。在下一次的时候,又向他发起挑战,又是赌上尊严的一次。 次次循环。 庄周抬起的脚,猛的一顿,轻轻的放了下来。他明显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刚刚不应该那样去留手,应该把李白这家伙的信心,全部瓦解,把那颗心变成玻璃渣渣才对! 不然他恢复的速度,肯定还会更快上一点! “太白,挠挠头!”庄周叫了一声。 李白没有反应过来,疑惑的啊了一声,“啊?” 虽然不知道庄周在干什么,他还是伸手挠了挠头,莫名的有一种快感出现。 再接着,雪白的头皮屑出现的时候,李白挠头的手僵住了。 这尼玛,他突然觉得自己是真的凄凉,雪花飘飘北风萧萧的那种凄凉。 (本章完) 第77章 于是事情来了 许多日子当中平凡的一天,对庄周来说,世间的大部分事情他都已经经历过了,再如何波澜壮阔,在一次两次之后,那种带来的感觉也变得弱上了许多。 非要说今天是什么特别的一天的话,他只能说,没有。 今天并不特别。包括在昆特牌上赢李白,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奇怪,已经成为了庄周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如果一次两次几次的胜利还有一点欢喜,到现在的话,已经麻木了。赢的麻木,赢李白变成了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有如吃饭喝水一样的频繁事情。 庄周沿着碎石铺就的小道向着茅草屋走去,身边环绕着的翩散飞舞的蝴蝶,洒落着点点的光芒,照亮了他前行的道路。 夜更深了,山顶的山风呼啸。 到了庄周现在的这个地步,睡觉与否不是什么问题,只需要闭目养神,也可以做到睡觉那种身体的完全放松。他之所以睡觉,不过是借着睡觉这个机会做梦,化成蝴蝶穿行于无数人的梦境中间,又由梦境穿出,到达那真实世界。 庄周停下脚步,再一次抬起头来,看向天空。 他有一些无奈,刚刚没有事情玩昆特牌,那么现在的话,事情找上门来了。 天空中,一道火光出现,占据着整片夜空,成为当中最为显眼的存在。旁边的那些星辰,在通红的光亮照耀下,变得更加的黯淡,让人一眼便会去将其忽略。 亭子里面的李白拍拍手,手上残余的头皮屑被拍落,掌心还有一些油腻。他不以为意,这是只要是人都会出现的问题,头皮屑什么的,又有什么人不会有? 平常哪怕是用手拿一个馒头吃,在拿的这个过程中,手上的角质层掉落,还不是一样的吃进嘴里面。 身形一闪,下一刻,李白已经出现在了庄周的身边。一样抬起头来,带着审视的目光看着天空中正在飞速下落,朝着这里而来的那颗火流星。 火流星很准,在还在天空中的时候,李白已经可以分辨出来它的落点了。是向着他们站立着的这个位置,向着山顶,属于庄周的这一个小院子来了。 说没鬼,谁信? 屏息,李白的眼中锐意涌动,双手背负在身后,并未选择拔剑。因为距离太远,从气息上他还不能分辨出来,来的究竟是敌还是友。 也没有关系,身为一名剑客该有的自信李白他还是有的,只要没有人快得了心中的一个念头那么他自然也躲不过他手中的剑。 火流星更近了,炙热的气息,从上往下,扑面而来。站在下方的庄周与李白都可以感受那一种扇打着脸庞的热气。 “原来是杨戬啊。”李白捕捉到了火流星里面的气息之后,原有的戒备消失了。 “也不知道他来干什么。” 李白的嘀咕被庄周听见,庄周心中不由得一动。杨戬是不会莫名其妙的来找他的,他们这些隶属于天庭的人员,一般出现的时候,都是有重大变故发生的时候。 搞副业的时候不算,毕竟超人都要赚钱,用赚到的钱买好多条内裤准备更换不是?生活日常,不只是百姓所需,他们这些人也同样如此。 至于说是什么事情,等杨戬到达了之后,他也就知道了。 杨戬浑身上下被火焰包裹着,高温炙烤着他的身体,伴随着刺耳的音爆声,他几乎成了一道模糊的影子。高温是由于速度太快,与周围的空气摩擦时产生的,可他身上穿着的衣衫,包括身体,在这足够可以将一只鸭子变成炭鸭的情况下完全不受影响。 强劲的风,吹得他的长发向后胡乱的飞舞,原来有着束冠的存在,不过为了方便,在从天庭跳下来的时候被他直接取下。 为图省力,杨戬直接从天庭的边缘处跳了下来,不像是慢吞吞的飞行,从几万米高空中的天庭,到达庄周这里,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 自由落体,舒坦。 在靠近庄周与李白站着的位置的时候,杨戬连忙一定,硬生生的停了下来。骤然的停顿,惯性的冲击,让他的身体骨骼发出了一声声爆响声。 可他还是没事,没有外伤,更加没有内伤。 杨戬有着八九玄功护体,肉身已经锤炼到了恐怖的地步,每一寸的肌肤都具备惊人的防御力。他要是不停,直接落下来,到时候会直接撞穿山体,从中撞出一个坑来,甚至整座山都会因为他的这一撞整个倒塌。 即使如此,身处地面的庄周与李白,脸颊都发麻,生疼,那是被杨戬带来的劲风扇打在脸上之后造成的。 凌空虚踏,杨戬跨越过剩下来的两三百米,最后落地。 他看向庄周与李白,轻声道:“庄周,李白。” “杨戬,你来应该是有什么记事吧?”庄周并不废话,直入主题。 “是。”杨戬冷峻的面容没有多余的表情,一幅生人勿近的模样。 “这一次我来,是因为观测到一处魔族封印点出现泄露了,所以才来找你,想要请你和我一起去看一看。”道出了来意,杨戬口中的你,并没有你们,单单只是指着庄周。 庄周闻言,面色也不由的变得有些阴沉。魔族封印点,每一个都是十分重要,一旦发生泄露,不及时处理的话,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要是最终封印被破,连接两个世界的通道重新贯通的话,汹涌的魔族军队又会将整个世界拖入到深渊当中。 “在哪里?”庄周果断问道,他虽然凡是都不放在心里面,却也不会坐视大陆出现这样的一场浩劫。 “在西域附近。”杨戬将发现泄露的魔族封印点的地点说了出来。这时他脑海中又浮现了曾经看到过的那暴虐疯狂眼睛来,又提醒道:“这一次,应该会有魔人。” “魔人?”听到这个词语的时候庄周便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不只是魔气泄露那么简单。 能够让魔人通行的封印点,即使只有一个魔人,那也是崩溃的前兆。不及时补救,或者说发现得晚,结果都是毁灭性的。 “我们走。”庄周果断说道,准备呼唤起出小鲲。 这个时候小鲲应该还在大海里面觅食,不用担心在休息。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有十五个小时鲲都是在觅食的状态的,再有九个小时,是玩乐。 插不进去话的李白,这时向前踏出一步,背后背负着的青莲剑抖颤着。 “铮”的青莲剑发出一声清亮的剑啸,似乎带着些许的喜悦,又有浓厚的煞意于那出鞘半分的缝隙中透出的剑刃上散发。 “我也去。”李白沉声道,没有犹豫。 他这个剑仙,杀过的人同样不少,唯一没有杀过的一种人是一魔人。这其中当然会有危险,可是我辈习剑之人,从不畏惧。 你看,连青莲剑都兴奋了,他又怎么能够不去? 他没有杀过魔人,同样,青莲剑也没有饮过魔人血。 这对于他这个剑客,对于剑来说,都是不完整的。 杨戬还想要说些什么,却被庄周给阻止。 庄周点头,答应了下来。 “好。一起去。” (本章完) 第78章 荒野,男人,狼,如月亮般的后脑勺 西域,在大陆的西方的一片地域,有着许许多多的国家存在,分布于各个地方,于是被统称为西域。一片在西方的,未知的,还未开化的地域。 清楚界限出西域地界的,正是长城。长城以西,统统可以称之为西域,那所行之路充满艰难,还伴随着危险的所在。 西域,一处没有名字的荒野。 西域这样的荒野有很多,夜晚中的荒野更是属于没有多少人会轻易涉足的所在。深沉的夜色中,不知道潜藏着什么样的危险,那黑暗好像野兽,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荒野上有着各式各样的危险,流窜的马匪贼寇,觅食的野兽,这些都还属于可以躲避,对抗的危险。另一种不可控的是魔兽,身体里面流淌着一丝魔族血脉的魔兽,完全属于荒野中让人最害怕的生物。 白天还有马匪贼寇在荒野上这一片他们所熟悉的地方寻找着行人与商队作为下手的目标,可一到晚上,那些马匪与贼寇便龟缩在据点里面再也不出来了。不仅是因为他们知道荒野当中的夜晚不会有什么商队敢涉足,也因为夜晚中的荒野,连他们一不小心都会变成一堆残破的骨头。 由于荒野的这种特殊性,也由于国家之间的争端,没有多少的国家会选择将荒野给纳入国土范围之中,还派遣军队去清除荒野中的魔兽以及一系列的危险。相反,国家与国家之中,有了一段荒野地域作为缓冲,间接的形成了类似于屏障一样的东西。 在这黑暗的,充满危险的荒野中,有人正在缓慢的朝前行走着。 透过天空中那微弱的星光可以依稀看得出来这是一个男人,赤裸着上身,下身穿着一件粗布短裤。他露出来的胸膛以及手臂等等部位,都有精炼的肌肉,爆炸性的力量隐藏在其中,身体上的肌肉都呈现出来了一种流线型的状态。 他背上背着一捆捆好的木柴,手里面拿着一把用来砍柴的刀,行走之间,背上的捆好的木柴中那些没彻底砍干净的枝条与他的后背摩擦,却没能够留下一些痕迹,连破皮都没有出现。要是有人看到这一幕,都会替他感觉到疼痛,因为只要是走动,那些木柴就会不断的与赤裸的后背接触,发生剐蹭。 普通的樵夫之所以敢把木柴背在身上,是因为有着衣服作为缓冲,不会与身体发生赤裸的接触。可这男人,身上并没有衣服,可也奇异的,他的后背,没有任何的伤痕出现。 近处的黑暗中,有绿油油的光点出现,如一朵一朵闪烁的荧光。并逐渐的增多,仔细一看,竟是有着二十几朵的样子。 男人脚步不停,继续往前行走,并未因为这些绿色荧光的出现放慢脚步。 他保持着与之前一样的心跳,一样的行走速度,一样的睁眼眨眼。在这黑暗中,他格格不入,有太多黑暗中的生物清晰的看见了他,而他,看不见的有太多,都被这黑暗给阻隔住。 是狼,黑暗中出现的那一朵朵的荧光,是一只只的狼的眼睛。那天空星辰射下来微弱的光亮,被它们的眼睛反射出去,又由于狼本身眼中的晶体,才会有如此一种绿色。 一双眼睛,两个眼珠子,两朵绿色的荧光。二十多朵的光点,说明这是一个小狼群,是个有着十一二匹狼的小型狼群。 狼群不管白天夜间,都是在捕食的状态中,食物越少,也越频繁。因为都是群体行动,在荒野中,它们基本是横行无忌,普通的猛兽完全不会选择与他们纠缠,一些小型中型的魔兽,同样也是如此。 这是狼群,与鬣狗一样,为荒野里面横行的两大族群。擅长以多敌少,有机会就上,没有机会等待机会之后再上,悍不畏死而凶名远扬。 再发现那背着一捆柴的男子的时候,它们已经迅速的将目标锁定了,今天夜晚的宵夜,正是这一个人类了。这样子的人类,两条腿行走的生物,是最好下手的对象,从他的身上,它们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威胁感。 许多狼都不是第一次选择以人类作为下手对象,也不是第一次吃人肉了。尝过人肉的鲜嫩美味的那种狼,张开的嘴巴里面,有滴滴的涎水流了下来。 可惜,就是肉少了一点。少了,不够分,在在场有着其他同伴的情况下,每一只狼应该可以分稍微品尝出味道来的一块肉,还真不够塞牙缝的。 在判断出有没有威胁,拿下这人类应该用不着多少的功夫之后,这些狼纷纷嚎叫了一声,朝着男子扑了过来。那发出绿光的眼睛中,充满着对于食物的渴望,以及源自食肉动物看待猎物时候会有的凶残。 跑得最快的那只狼,是这个狼群中最强壮的一匹,短短十几秒秒钟过后它就来到了男子的身前。布满利齿的大嘴一张,朝着男子的大腿咬了下去,这中间没有任何停顿。 它们捕猎的时候都是把猎物扑倒的,对付这双脚站立的人类更加的简单,只需要攻击他的两条腿就行。不像是一些野牛,鹿,马之类的,不仅十分难追,同时要将它们扑倒也真的很不容易。 在这只狼的情绪当中,流露出来了即将品尝猎物甘甜血液的喜悦。 一咬。 嘣。 这只狼感觉自己像是咬在了一块石头上面一样,还没有等它反应过来,一嘴它引以为傲的牙齿,哗啦啦的从张开的嘴里面掉了下来。虽然它还咬着男人的大腿,可这咬不如说是含,刚刚它的牙齿,连男人的皮肤都没有咬穿。 又一只一只的狼先后到达,不知道最先到达的同伴为什么停顿住了,不妨碍它们用着利牙发动进攻。 嘣! 哗啦啦的,这些狼与第一只还处在呆滞状态中的狼一样,全部呆滞住了。那双原本透露出桀骜不驯的眼睛眨了眨,满是茫然无措,它们的耳朵都清楚捕捉到了口中牙齿密密麻麻的断折声,以及落在地面时候的响动。 一只狼向后一跃,又朝前一扑,高高的跃起,一只前腿举了起来,爪掌上的爪子闪烁着寒光,带着一阵劲风落下。 这一爪抓挠在了男人的后背。 撕拉。 长长的生硬的抓挠声。 临到末时,“啪”的一声,那只发动爪子进攻的狼落到地上的时候都是懵逼的。它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右前腿,脚掌上它原本磨得锋利的爪子已经一只都不剩下了。 什么鬼? 其它原本在嘴里面碎了牙之后要发动爪子攻击的狼,在看见这一幕之后,连忙停止了这个打算。 哪怕再愚笨的狼,也感觉到了这人类的不好对付。 按照原来面对着强敌时候会有的动作,这一小群的狼,散了开来,眼睛盯着被围在中心的男子,蹲伏下了身子。这个动作可以让它们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攻击的时候,可以爆发出最强大的速度与力量。 有的狼按照往常的习惯,准备龇牙发出声音警告。结果刚刚准备这样去做的时候,这些狼才发现,从它们嘴里面出来的,只有不断往来的冷风,以及源自咽喉里面的低沉吼叫。 “嗷呜。”一只狼呜咽了一声,嘴里面牙齿的毁灭,给它带来不只是生理上,同时还有心理层面的创伤。 “我可以走了吗?”停下脚步的男子温和的笑着。 这笑容落进群狼的眼睛里面,如果他们懂得什么是笑的话,也感觉不到任何的温暖,相反是畏惧。几只狼差点跳了起来,还好只是最后强行控制住了紧绷的身体,不至于在其它同伴面前出丑。 没有得到回答,也不会有回答。 可男子的笑容没有改变过,他只是继续说道:“那么这就是默认了?所以,那我就走了。” 话音落下,他又抬起脚,继续按照原有的速度往前行走了。 挡住他前进路线上的两只狼,连忙往旁边让开,让出一条可以供男子离开的道路。 所有的狼,呆愣愣的看着男子离开,它们的眼睛捕捉到了从男子头上反射出来的光芒。 很耀眼的那一种。 一只狼抬头看看,男子留给它们的后脑勺,大概与现在天上的那轮不明亮的月亮差不了多少。 如月亮般的后脑勺!反光的! (本章完) 第79章 一个人的传说 离开了那群野狼,男人继续前行,他的目的地是荒野尽头处的一座高山。从他的视线看过去,可以见那一座山的轮廓,在黑暗中,像是一尊巨人在无声的眺望着黑暗一样。 落在他身后的那群野狼,从离开后,便从男人的记忆里面消失了。在他的人生当中,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有过多少次了,这种匆匆的邂逅,只能说是有一些缘分的作弄。 缘起,他与这些野狼相遇。缘尽,他又与这些野狼分离。中间的那点缘分的事情,不过是这些野狼爱他爱得极了,想要让他与它们融为一体。最终明白爱得深,痛苦也越深,于是它们满嘴的牙没有了,才懂得放手。 世间的情爱啊,大抵也与这差不了多少。他不谈情,也不说爱,情爱太过于无聊。人生短短弹指一挥间,要用那一瞬间的生命,来充斥着这无穷无尽痛苦的情爱,实在太过于奢侈了一点。 如那些狼,非得要崩了一口的牙,才会明白放手。但这时候,已经穷途末路了。 男人十分明白,一群狼,没有了利齿会面临什么。 可他总不能任由他们来吃不是?即使他想要让他们来吃,那也得这些狼的牙口够锐利与坚硬啊。 这群新来到这片荒野中的狼。 他想起佛经上讲述的典故,想起了佛祖舍身伺虎,割肉喂鹰的事迹。他曾经也这么干过,只不过他的肉实在不是随便什么虎什么鹰都可以吃得了的,哪怕他自己拿刀去割,最后也是刀断了。 他原本想着慈悲为怀,却没有想到,他这个人的身体那么的诚实,那么的不慈悲。不过最后他想通了,佛祖给那些猛兽吃肉,让它们有肉吃从而不去伤人。他让这些猛兽吃肉,它们吃不着,崩了牙之后,同样也不会伤人了。 他也是真慈悲。 摇摇头,男人脚步不停,赤脚踩在地面,不管是柔软的泥沙,还是有着锋利边缘的石块,亦或者有带着小刺的枝条,全被他踩踏过去。没有遗留一点血液,那些他踩踏过去的沙土表面,连一丝的脚印都没有留下。 该是怎么样,它就还是怎么样。 从三岁开始,男人便在这荒野里面行走,与黑暗为伴,与那无处不在的危险为伴。其他人眼中避之不及,凶险万分的荒野,已经变成了他的家园。 曾经,他血流如注。曾经,他身上的肉被咬得都看见了骨头。 小小的他,从很小开始,就明白了生命的可贵,并明白该为生命去做一些什么。 到现在,他不会去轻易伤害一只野兽,哪怕它们想吃他。可他这不是没有被吃嘛?所以,他让这些野兽同样也明白生命的可贵之处,如果失去了捕猎的工具它们还能活下来的话。 越往荒野中心走去,男子身遭那些黑暗中的光点越多,全部都在窥伺着男子。只是在窥伺了一小段时间之后,这些光点的一下子消失了,它们的主人重新隐没在黑暗里面。 一只猎豹,站在高高的树干上面,望着男子远去的身影,情不自禁的身体颤抖了一下。那一次惨痛的教训,在它的豹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那是比它捕捉到的猎物被其它的猛兽抢走还要更加使它痛苦的记忆。 被其它的猛兽抢走猎物,也只是饿一顿。但这男人,使它饿了一顿又一顿,若不是那段日子,它靠着捡其他猛兽捕捉到猎物后遗留下的一些残碎的肉块,它现在肯定已经死了。 低下头来,豹子舔舐着自己身上的皮毛。好不容易又恢复了这一种皮毛油光发亮的状态,它绝对不能够再因为一时的冲动,重新回到那种骨瘦如柴的状态中去。 与这只豹子有着一模一样经历,记忆的猛兽还有很多。当看见男子出现的身影之后,它们全部都放弃了一开始捕食的那一种想法,转而开始寻找其它的猎物。 不是因为它们改吃素,是因为有些人,有些记忆,有些惨痛经历,是不能够磨灭的。 或许还根植血脉?超越本能? 一只猎影魔狼如同红色琥珀一样漂亮的猩红的眸子看着男子离开,它的一只前脚,按在了前方不断挣扎,低低吼叫的小猎影魔狼的背上,使它不论怎么挣扎,也无法离开。 这只小狼凶狠盯着男人的背影,猩红的眼睛变得越来越明亮。如果不是它的身上有着完全压制住它所有力量的一只脚掌存在的话,它已经追上了男子,朝他发起攻击了。 猎影魔狼血脉当中属于食物链上端统治者的本能,使它敢于朝着一切猎物发起进攻。 猎影魔狼低沉了吼叫了几声,带着一丝严厉的意味,脚下的小猎影魔狼这才放弃了抵抗。 它呜咽了几声,表示不解与迷惑。在它看来,那人类实在脆弱得可怜,只需要它的爪子那样一抓,他也就死了,成为了他的美食。它实在不理解,自己的母亲为什么要阻止自己,按照往常,母亲都会在一旁看着它捕猎,保护着它的。 猎影魔狼继续叫了几声,与小猎影魔狼交流着,更多的是在说教。向它说明着这男人的来历,以及那恐怖的事迹,是让它们这魔兽里面猎影魔狼一属也感觉到畏惧的经历。 小猎影魔狼愣愣的点头,对于母亲天性上的服从,使它暂时放弃了捕食这男人的打算。可它眼中的光芒,更多的还是一种跃跃欲试。 猎影魔狼母亲看到了,它却没有办法。 它小时候也是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直到有一天,族里面的长老朝着这男人发起进攻,嘴里面的牙全部碎了,四只脚上的爪子也没了,包括尾巴也都秃了的时候,它才明白人类里面也有恐怖的存在。 这个人,是与其他那些孱弱的人类完全不同的,比它们这些魔兽都还要可怕。 如果它没有记错的话,曾经听到那古怪的音节,似乎是这个人的名字。叫做什么?…答磨? (本章完) 第80章 魔! 山是普通的山,荒野中一座不起眼的山。 庙是普通的庙,连一块牌匾都没有,更别谈什么庙的名字。再加上门口的杂草,以及从半边残破的大门望进去一团的黑暗,也能明白这座寺庙是一座破庙。 人不是普通的人,当一个人可以在荒野里面自由行走,没有横尸荒野成为猛兽肚子里面的肉,也没有成为隔天猛兽拉出来的屎之后,这个人也就不普通了。 达摩站在寺庙前面,没有迟疑的踏上台阶,朝着黝黑空旷的寺庙里面走进去。 周围鬼气森森的,不自觉可以感觉到一股冰凉的气息,抚过裸露的上身。耳朵还痒痒的,像是有人正在耳边,轻轻的吹着气。 这一切都是正常现象,达摩淡定的朝前走着,其实只是风罢了。至于那一些想象,不过是由黑暗延伸出来的对于未知的恐惧,在肆意的翻滚。 待得久了,也就习惯了。 他小时候也曾经因为黑,害怕得缩在被窝的一角,不断的颤抖着。即使是把头缩了起来,用被子牢牢的裹住身体,那时候他也感觉被子外面有什么妖魔鬼怪正在准备把他掳走,吃掉。 直到经历得多了,他才发现,黑暗也不是什么值得畏惧的,当你习惯之后,反而还会觉得有些亲切。这应该是和人天生喜欢光明一样,有些人在黑暗里面待久了,也会开始喜欢起黑暗来。 背着柴火,达摩朝着寺庙后院走去。整个寺庙是他的家,即使如此的破落,让他闭上眼睛后,也可以随意的在寺庙中行走。 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在他的记忆里面都是如此的清晰。 达摩的眉头皱了起来,越往后院走,他越可以感觉到那股让他极不舒服的气息变得更加的浓郁。 有恶意,有杀意,有欲念。若用最简单的话语来形容,那应该是最深沉的黑暗,邪恶。 踏进后院,一脚踩踏在石板上头,灰尘被达摩踩踏得飞舞了起来。 一层看不见的音波朝着四周围扩散,尽头处,一棵已经枯黄败落的树下,一个人抬起了头。 他盯着达摩,痴痴的笑着,嘴角更是流下了一丝的涎水。 “师傅。”达摩双手合十,轻轻叫道。 “达摩啊,你回来了啊?快过来,过来,让为师看看你。”老僧伸出手来,那一只没有肉的只剩下皮紧贴着骨头的手臂尽头处,手掌手指的指甲又长又锋利,还有一些污秽。 “哗啦。” 铁链被拉动着,与地面摩擦,发出了一连串低沉的响声。 这是一名老僧。 在四周围火光的照耀下,可以看出他身上那件残破不堪的衣服是一件僧袍,只不过可能因为穿的时间过久了,变了颜色,也出现了无数缺口了。 这一身残破的僧袍,穿在老僧的身上显得异常的宽大。 老僧被绑在了树干上,周身上下都缠满了大铁链子,牢牢的束缚住了他的身体。只是看那一具干尸一般,只剩下皮与骨头连接着的身体,似乎也不用这么特意用铁链去这样缠着他,因为他看起来已经像是快死的了人了,与尸体差不了多少。 每动弹一下,有如刚刚的那样举起一只手臂的动作,都要承受着铁链的重量,让人根本无法想象这样一具已经失去生命气息的身体,竟是还能支撑住如此沉的重量。 老僧正看着达摩,脑袋像是一个骷髅头,整张脸庞也看不见一丝肉了。只剩下一双眼睛,只有眼睛里面闪动着的光芒,还可以证明他现在正活着。 “乖徒儿,过来,快过来。”老僧又开始呼唤了,表情十分的温柔亲切。 排除他现在这一副模样的话,也依稀可以看出一点得道高僧的样子。 达摩没有过去,眼中出现了浓厚的悲哀。他解下了后背上的木柴,放在地上,又拾起起了一些柴火,开始给四周的火盆添加起柴火来。 扑愣! 燃烧的火焰更加的旺盛了,那名老僧的面孔也变得更加的骇人。 他的脸上,已经呈现出了怨毒且凶狠的表情来。盯着火光中的达摩,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在火光映照着出现的他的影子,出现的是一尊庞然大物,上面还有着尖锐的倒刺与角的形状,显得无比的狰狞。随着火盆里面火焰被吹来的风给拍落,影子变得影影绰绰的,很不真实。 “乖徒儿,来啊!来啊!快点过来啊!我是你最为尊敬的师傅,你怎么可以让师傅一个人待在这里呢?” “你快过来!让师傅好好尝尝你,品尝你的鲜血,品尝你身体的肉的味道,看看是不是如我所想一般的美味!”说着,又是更多的涎水从老僧口中流了下来,滴滴答答,汇聚成为他僧袍上显眼的水渍。 老僧端详着达摩,完全是用审视一顿美餐的眼神。 在达摩表现出无动于衷,继续填柴的动作之后,他突然咆哮起来,带着无尽的愤怒。 “过来啊!你这逆徒,你这混蛋!” 铁链子被扯动,发出了一连串的声响,络绎不绝。连老僧身后被铁链子与老僧的身体捆缚在一起的那一棵大树,都不禁摇晃了几下,本已经枯黄的叶片落了下来,纷纷扬扬。 “我知道你不是我师傅,所以不必再演了。” 达摩把手上的柴火添完,最后的一个火盆里面燃起了旺盛的火焰。他回过头来,看向老僧,脸庞在光影变幻中显得明灭不定。 “嘿嘿嘿嘿嘿…”老僧低低的笑着,不再挣扎。 笑声如同夜枭的叫声,凄厉恐怖。 夜变得更凉了,四周围再没有星光,只剩下了火光。 笑了许久,老僧才停了下来,认真的说道:“小达摩,你师傅就快要不行了,他快要成为我的食物了。” 他仰起了头,闭着眼睛,鼻尖抽动着,闻嗅着什么美味。 那是来自灵魂的美味,鲜美的灵魂,比起什么样的血肉来说,都是一顿远远超越的美餐。 它被囚禁在这副躯壳里面,那么多年了,终于到了收获的时候了。 还有脱困! 它是魔,无法被消灭的魔,吞吃一切的魔! “嘿嘿嘿嘿,还有你,小达摩,你的肉身与灵魂,也一定会是我期待许久的美味啊!还有这个世界,哈哈哈哈!”猩红的舌头伸了出来,老僧脸上露出享受与惬意的笑容,在舔舐着自己的嘴角。 “闭嘴!你这个混蛋!” 一只拳头,在下一刻,来到了老僧的面前。 (本章完) 第81章 佛岂无心? 老僧的脸上浮现了喜色,他张大着嘴巴迎接着这一只拳头的到来。 达摩的拳头在他眼睛中是那样的缓慢,慢到都可以去捕捉拳头皮肤上那些细微的毛孔,以及随风飘摇的寒毛。与此同时,散发出来的那种属于生人的味道,血肉鲜美的味道,无时无刻不在纠缠着他,在拳头临近的时候,浓烈的味道更是让他幸福得快要昏过去了。 只要一口,只要一口,哪怕品尝不到血肉的滋味,让他舔一舔也是极好的。被困在老僧的身体里面已经那么久了,这段时间里面他什么也没有吃过,嘴里面已经淡出了个鸟味了。 “来啊…”他声音中饱含无尽的喜悦。 下一刻,这种喜悦又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怨恨与不甘,从喉咙里面发出的那声音,阴沉得可怕。“混蛋,你这混蛋,早晚我要让你成为我的食…” 嘭! 达摩的拳头重重的击打在了老僧的脸颊一侧,将他的脸打得向着旁边一歪,发出了清脆至极的“咔哒”声。老僧的脑袋向后偏转了一百八十度,那整个脊柱扭曲着,也不知道断了没有。 达摩喘息着,收回了拳头来,面无表情的看着拳头上几处擦碰的痕迹。 有些疼,还好他已经到了金刚不坏的地步,不然流出血来也就麻烦了。 可惜的是,他还是没有到达师傅的那种己身即是一个世界的肉身境界,不然只是一个魔而已。没有进食,没有得到能量补充的魔种,达摩相信他还是有能力把它消灭的。 “小达摩,你的拳头打在我身上,越来越疼了啊。”有些平淡的声音,老僧扭过头来,又是一声“咔哒”声,全身的骨骼都随之发出了一连串密密麻麻的声响。 他看着达摩,用着十分平静的目光。一只眼睛里面的那点红眸,里面的红色变得极其的淡泊了,虽然还在,也不会有那种残忍的目光出现。 温和,平淡,眼中有着一汪水,一个世界。 记忆中的师傅。 “师傅。”达摩有些哽咽。 他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小不点了,也不是在打雷时候抱着师傅的腿,说什么也不撒手的胆小鬼了。 他现在长大了,变壮了,在雷雨天气,还敢站在高山山顶迎接着雷雨与闪电的洗礼了。 达摩依稀还记得,那时候的师傅也是与他现在的模样差不多的,赤裸着上身,裸露出那一身精壮的肌肉,如同一座山。因为这个,他一直以为师傅不是好人,至少没有一个和尚是会像他一样壮,一样吃肉喝酒,满嘴脏话,没有事情老爱揍弱不经风的徒弟,还把徒弟无情的扔进黑暗中的荒野里面的。 “吃,壮!” 那比划着,露出肌肉的和尚拿着一只大猪腿,往他怀里面塞的场景。 “老子不收没有用的徒弟。什么,你说我为什么自称老子,不称老衲?那是因为我喜欢!老子这么优秀的人,有着一身健美身材的人,老衲简直掩饰不了我的光辉!” 那把他一脚踹出寺庙大门,又重重把大门关上,用力过猛导致一边的门塌了,不得不拿出一只锤子匆忙来修理大门的滑稽身影。 “干什么干什么,哭哭啼啼的干什么,老子又不会死,你这是在哭丧啊混蛋!恨不得老子早点死吧!放心放心,老子只是完成和那秃驴的约定而已,要不然我也不会做个和尚,反正吧,老子是不想一辈子当个和尚,还准备去讨个婆娘的!” “嘿嘿,小达摩,你要是外出看到什么漂亮的美女,记得给我把她家的地址问清楚。等到老子下来了,我往她家里凑,如果不漂亮老子揍死你!” 那挥舞着拳头,嘴里面时不时骂骂咧咧的,动作却不停,把自己用铁链子绑缚在树干上的假和尚。 他从此没有再下来过。 那健壮的身体,一直在消瘦,最后成为了现在这模样。已经没有一丝肉了,是一具有着皮的骷髅。 从开始的骂骂咧咧,时不时还会和他得瑟几句,到后面说话越来越少,直到再没有达摩熟悉的言语出现。达摩那时候,哪怕希望自己被骂得狗血淋头,也没有这样的一幕出现了。 达摩问的漂亮美女的地址,也没有用上过,直到那美女嫁人,生子,准备往人家里凑的假和尚一步都没有踏出过。 达摩那时候说得把他馋得啊,还吹嘘着那传说中的不倒金枪之数。然后过了很久,他看着自己的身体,苦笑着说不行了。 过往种种,全部化成了一句话,两个字。 “师傅。” “喊什么呢?老子还没死,耳朵还没有聋,又不是听不到你在叫老子!还一叫叫两遍,是不是叫第三遍了,老子不回答你,你是不是要来个三鞠躬然后离开这里了?”老僧眉头一竖,大骂道。 一只手举了起来,拉动着铁链子,抚摸着刚刚被达摩一只拳头打中的脸颊,老僧龇牙咧嘴,直吹着凉气。 “你这家伙,看来是有很多愁怨一直没有发泄出来啊!如果不是老子被绑着,肯定揍死你!” “不过很好,够味道!颇有老子年轻时候的风范!”老僧说着,哈哈大笑了起来。 很熟悉的一幕,达摩熟悉的那些话语,熟悉的作风,但是,人却不是记忆当中熟悉着的那个人了。 他老了,也快死了。 “师傅,该我来了。”达摩轻声说道。 “你来?”老僧看了达摩一眼,又啐了一口,没有吐出多少的唾沫来,他嘴里面已经没有唾沫的存在了。“你来个屁!毛都没长几根,你跟老子说什么来不来?” “可是这样下去你会死的,真的会死的。”达摩继续说道,没有因为老僧的污言秽语而退缩。 一愣,老僧叹了一声气,笔直的脊背在这一刻显得有者佝偻。 他看着达摩,这站着,已经与他年轻时候一样高,当初那一个小豆丁似的达摩,感觉到了陌生。 已经多久,没有这样看过这小家伙了? 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剩余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还能够镇压体内的魔种多久,他也不知道。只知道很快,很快他就会死,千疮百孔的灵魂会彻底的陨灭,让体内的魔种脱离出身体去。 “我会死的。不管你来不来,都会死的。”老僧放下抚摸脸颊的手,没有多少可以摸的,没有肉。 他又看着自己的手,跟一只鸡爪子一样,同样没有多少的肉。 “何必呢?” “不。师傅你已经被束缚在这里很久了,从被那诺言束缚到现在,其实师傅一直都没有离开寺庙过,直到现在。” “我不想让你…到死都无法再看看外面的世界啊。”达摩看见眼前有水汽蒸腾着,但他没有哭,因为假和尚很讨厌流泪。 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连下雨的雨水他都讨厌。 “外面的世界?”老僧低垂下头来,脑海里面浮现了许多斑驳的记忆。 他看见了热闹的市集,看见了那些鲜活的生命,看见了那一些形形色色的众人。但他们,在记忆里面,都失去了色彩了。 可那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向往啊。 他抬起头来,怒骂道:“老子就是一个世界,还需要去看那乱七八糟的世界干什么?” “换成有佛国存在,老子也是那种一国之主,后宫几千万的存在!不要阻止老子早点魂归西天,到佛国享福啊你这混蛋!” 达摩沉默。 他坐了下来,也不管地面脏不脏,直接一屁股坐下,盘腿坐着。 以前是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坐在寺庙前的台阶上,看着远方的夕阳。 现在是对看,一个活着的人,看着一个将要死去的人。 不一样的景色,一样的风景。 达摩始终都不明白父亲是一种什么角色,也不明白有父亲是怎么样子的。当他看向老僧,看到老僧身上的那些痕迹的时候,他才发现,这自称老子的假和尚,在他生命当中,是父亲。 “师傅,你说世间会有佛么?”达摩问。 “当然会有,老子死了肯定成佛!”老僧没有迟疑的回答。 妈蛋,没有佛的话,他死了成仙也行! “可他为什么没有来救我们?”达摩又问。 老僧陷入了沉思,一会儿过后,才不确定的说道:“大概是,大概是佛国后宫三千万让他脱不了身?” “那师傅,你说佛会有心么?”达摩继续问。 “嗯,这个,那个,应该有吧。如果没心没肺他也成不了佛不是?”老僧仔细的想了想,又肯定的重复说道:“肯定有,必须有!” 妈蛋,他又不是什么没心没肺的人!反正不管有没有佛,他这个要成佛的,肯定有心! 达摩抬起头来,目光越过山脊,投向了那黑暗的天穹。 哪里有佛?反正他看不到。 “师傅,那为什么,佛不慈悲为怀,也不普度众生,却让我们这些人来做连他都不愿意做的事情呢?” “你这混蛋,故意来涮老子的吧?今天问题怎么这么的多,是不是以后老子成佛了去后宫休息一下都不成?偷个懒都要被你随叫谁到啊?”老僧这下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了,果断开骂。 达摩收回目光,重新看向了老僧,这不是和尚的假和尚,他记忆当中一直都想要去喝花酒却从来没有喝成的秃驴。 佛,没有心。 有心的只有人。 这世间哪里有佛?没有佛啊,垂怜众生的,一直都只有众生自己罢了。 (本章完) 第82章 圣者 璀璨的剑光,从天空中一闪而过,变成明亮的光线。于黑暗的天空中穿行,忽隐忽现,不断的消失与出现,成了没有人可以捕捉到的景色。 每过一个瞬息,剑光都会朝前前进数百米,这也是为什么没人可以发现它的原因。 更主要的原因其实是这是在半夜,当然没有人会闲得半夜没有任何的事情,在抬头仰望天空。 飞剑上的李白哈出一口气,又张大着嘴巴,打着长长的哈欠。哈欠还没有打完,刚刚出现的睡意也没有待多久,他一下子被倒灌回来的冷风给打得一个激灵,彻底的清醒了过来。 “冷。”李白脚踩着飞剑,拿起酒葫芦,往嘴里面灌了几大口。 酒液入喉,迅速的李白胸膛里面生出了一团火,将这寒意彻底的驱散掉了。他拿着酒葫芦的右手又往上抬了一点,食指伸出,在眉毛上轻轻往旁边一擦,冰冷的冰晶被擦拭了下来。 现在是在一万米的高空中,为了路上不被耽误,不遇上什么麻烦,高空是再好不过的选择,就是冷了一点。 李白的旁边,庄周骑乘着鲲在悠闲的跟着。与李白不同,庄周显得从容了许多,一只只的蝴蝶绕着他飞舞,将那些打来的冷风给阻隔在身体之外。 杨戬双手背负在身后,一步踏下,一步抬起,中间的那一段向前跨越了非常长的一段距离。 杨戬的脸变得更冷了,这也有可能是李白的错觉。 “三眼仔,所以我们这是要去什么地方?”飞剑上的李白把酒葫芦重新塞好木塞子,开口问道。 “西山庙。”杨戬的面色没有因为李白给他起的绰号而改变,淡淡回答道。 “不认识。”李白耸耸肩。西山庙,一听这么大众普通的名字他怎么可能认识?指不定还有南北东的庙呢。 他也不在乎那么多,去什么地方,那地方在哪里,没有什么重要的。重要的是那里有没有他的青莲剑渴望饮血的敌人。 “哦。是那里?”在鲲背上盘腿坐着的庄周抬起头来,想到了从前的一段经历。 “那里是曾经武僧的圣地吧?”他问。 “是。”杨戬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可以用最短的话语结束的话题,表达出来的含义,他绝对不会多说出哪怕一个字。 “武僧?那是什么东西?”李白游历过神州大地,就是没有去过西域,对这些他不知道的事情格外的好奇。 庄周微微点头,介绍道:“武僧,是类似苦行僧的一群人。只不过与苦行僧不同的是,他们在不断的锤炼自己的肉身,利用长年累月的修行与大自然做着搏斗,崇尚用拳头解决敌人,有着十分坚定的信念,是属于一群非常强大的人。” “原来如此。”李白有些了然,更大的疑惑却出现了,他继续问道:“那为什么现在看不到武僧的踪影了?” “传承断绝。”庄周想起了那一段岁月,即使让他也不能够淡然面对,去无视的一段岁月。 李白还想再问,听到了庄周接下来吐出的四个字之后,也不再去问了。 “救世之战。” 庄周所知道的武僧,是一群为了信仰,甘愿付出一切的值得尊敬的人,在那场魔族灭世的浩劫中,人族的脊梁中,便有一群武僧的踪影。 人族,从来不缺少英雄与狗熊。那场浩劫当中,有人选择躲藏,苟延残喘,可惜的是,不管再如何躲,都不可能避免魔族的找寻。还有人选择投靠魔族,可惜的是,魔族不需要任何帮助,那些投靠过去的人族全部都被视作送上门来的零食。还有人,等死,寻死,以为没有了希望,放弃了抵抗。 有更多的人,却没有放弃,站了出来,付出鲜血与生命。武僧,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群人。 西山庙是武僧的圣地,在那里修行的武僧,经由那里,走向了各个地方,开始了艰苦的修行。在魔族灭世的时候,同样是由那里,有许多潜行的武僧由了出来,走向了各个需要他们的地方。 然后,没有多少人回来,回来的,过了没有多久也死去了。一个圣地的凋零,可见那一场战斗的惨烈。 “是那里的封印出现问题了?”庄周想到了这个问题。 武僧一脉,以肉身见长,与魔族的战斗中,常常冲在第一线。当中的圣者,甚至还可以正面与魔族肉搏,赤手空拳硬生生的将魔族给锤杀。 武僧里面最高肉身境界,是己身为一个世界。身体里面的每个细胞,每一滴血液,都是一个个微小的世界,再经由链接循环,形成一个大世界。 一个魔族的封印点,正是由西山庙封印的,同时镇压的还有当时魔族十八将里面的一名魔将。只不过镇压的方式与众不同,是西山庙的圣者,将魔种种入体内,用身体去镇压的。 一代又一代,西山庙每一代都有圣者出世,伴随着上一代圣者的死去,随之一同传下来的不只是圣者的名号,还有魔种。可以说,西山庙每一代最为强大的武僧,都背负着镇压魔种的命运。 这在外人看来完全是一种诅咒,任何一名强者,天才,都不可能用自己的性命去承担这一种不属于自己的命运,最后还是必然死亡的宿命。况且,人性都是自私的,可能你做的一切都无人知晓,没有人会看到所付出的一切。甚至就算知道了,他也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每一代西山庙的圣者,都是在最为辉煌,最为强大的时候,接过镇压魔种的任务的。不管他们身在何方,有无牵挂,都会提前一年,准时回到西山庙中。 以他们的实力,完全没有人可以逼迫他们。以他们的实力,完全可以活上数百年。以他们的实力,完全可以获得世间所有的一切。 可他们选择了背负,选择了付出,选择了枯坐于西山庙中,璀璨的数百年生命,变成了不自由的百年时光。 太久了,久到连庄周都在不经意间遗忘他们的存在了。而他们却还在那里,坚守着可以选择不去背负着的重担,责任。 庄周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双手,汹涌的记忆涌上心头,让他的手不自觉的颤抖着。 他也曾双手血腥,也曾在那场战役当中奋死搏杀,也曾看着最亲密的战友死去。 可他还活着。 他们死了。 还有人在坚持着。 (觉得不错的可以收个藏,给个推荐票,当然最低的期望是有人可以看就行了。一直按照自己想的写下去,所以成绩不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既然写了,不管你们爽不爽,我自己爽了就行。总不能所有的作者,生的都是同样的娃吧?我更希望我生的娃会更显得丰富多彩一些。另外除开这些原创的原创的英雄故事之外,还有增添网游的元素,还有原来一开始那种写法还会再来一些,我一直当成一个完整的世界去构建的。网游元素的话大概到时候会要求来一群逗比求死的龙套,其实伏笔(也不算)已经埋下了,到时候如果有人看的话再发个龙套楼。该剧情由于想要一战结束的缘故,应该还有两章(大概)。谢谢您的支持,每一个点击,一个收藏都是对我最大的肯定!(当然这是扑街货的台词)至于说更新,等我把码字习惯改过来一天两更不是问题(应该),完本不是问题,预计一百万字完本,我这个扑街货还是与其他人不一样的,做的事情必须做完,所以不必担心太监问题。(当然看的人不多我知道你肯定也不会担心的)) (本章完) 第83章 慧剑从来不断情 漫长的时间,漫长的经过,同样漫长的记忆。 对于很多人来说,一生真的不长,睁眼闭眼也就过去了。 对于他来说,睁眼闭眼,一个个轮回,从新奇,到平淡,中间经历的一些都是许多人的一生。 哪怕再浓烈的也都变得淡了。 毕竟生命如果无限重复的话,生命中所出现的一切,都会开始变得平常。不管什么东西,都会在时光的冲刷当中,逐渐失去色彩。 幸好庄周还没有到那时候,他有坚持,有所追寻的东西存在,血液还会沸腾,也会流泪,还有眷恋的一些人与东西。 片刻的回忆,片刻的感伤,片刻之后庄周已经回过了神来。 “现在西山庙怎么样了?”庄周问道,他所记得的只有西山庙的过去,对于它的现在一无所知。 “快没了。”杨戬说道。 他眼神冷漠,却有一丝敬意存在着,“漫长时光的流逝,以及漫长时光中那些付出生命的强者。从一开始的十数人,接下来的几个人,到现在的一个人,最后已经没有人了。再强大的圣地,也有彻底倒塌的那一天,他们不是因为别的,是自己选择的这种方向,以及结局。” “是啊。”庄周叹息,大概情况他从杨戬说的话里面也能推算出一些来。 西山庙的实力原本是西域最强,同时还受到西域诸国的供奉,那些供奉西山庙的国家里面的人们都以可以进入西山庙当中修行为荣。每一年,都有许多适龄儿童经由挑选进入西山庙里面,能够留下来的,全部都是根骨强健,心思纯净,意志坚强之人。 武僧的修行不是在享福,是一种磨练,一种永恒的抗争。他要抛弃一切东西,世人眼中的功名,钱财,连衣服都是穿的自己编织成的僧袍。 没有一名武僧会去索取什么东西,反倒是付出的更多。 西山庙的没落不难想象,在救世之战结束的时候,强者大量死去的西山庙,庙中有着圣者之名的武僧还要因为镇压魔种枯坐于寺庙当中,能够展现出来的力量也不再那么强大了。同时还由于修行的特殊性,这种实现自我的方式,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没有多少人会再选择成为武僧。 人都是有需求的,哪怕自己没有,最亲近的人也有。这一点点需求累加起来,人便不可能无欲无求。 武僧要做到的,正是无欲无求,所求的也只有一种,实现自我。到后来,自然没有人会将自己的孩子送到西山庙里面,与其如此,都还不如将他送到什么地方做工,好歹还有一点收入。 后面的一些都是庄周猜想的,经历的事情多了,有些迷惑便有了解答。 他看得多了,也越失望。 时间会记住任何人,任何事。可人不会,会随着时间去忘记许多人,许多事,西山庙,正是在那被遗忘的一个角落。 李白感受到了当中的沉重,专心致志的控制着飞剑,竖起的耳朵表明他一直都在关注着。 “对了。”杨戬转过头来,看向了李白,“你有什么欲望?” “欲望?”李白一脸的茫然,完全不知道杨戬在说些什么,怎么刚刚还在讲西山庙的事情,一下子扯到欲望上面了? 李白问道:“说欲望干什么?” 杨戬看向了庄周,庄周一下子明白了杨戬的意思。 他耐心的解释道:“欲望,人心之欲,不论是情欲,物欲,凡此种种,只要有欲望的存在,在面对着魔族的时候都会有弱点。这一点可能你自己都不知道的空隙,会成为魔族利用的机会,即使把魔族消灭了,魔族最根本的魔种都会因此寄居在你的身上,在你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彻底的将你占据。” “魔种不灭,魔族不死。”杨戬点头补充道。 “这么强的么?那这些魔族还真的是小强啊,比小强还小强!”李白打了一个哆嗦,不是怕,只不过他想到要是魔族占据了他的身体以后用他的身体喝他的酒,就浑身不自在! “所以你究竟有什么欲望?”杨戬继续发问。 他一直盯着李白,也不问庄周。 “欲望嘛?”李白咂吧咂吧嘴,突然嘿嘿一笑。 “我有,而且很重!” 杨戬闻言皱起了眉头来,说道:“什么欲望?如果可以解决的话那现在解决,要不然你直接回去好了。” “放心放心,自然可以解决的,而且是立刻,马上,瞬间!”李白没有因为杨戬的话而生气,关注点完全在其他的方面,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心里面更是美滋滋。 庄周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三个人当中,杨戬作为天庭战神,自然没有什么欲望存在,他也是,即使有,在化成蝴蝶穿梭各个世界的时候也都解决了。只有李白… 李白这家伙…若问欲望的话,也只有那个了,酒! “老庄。”李白驾驭着飞剑来到了庄周的身旁,伸出手拍了拍庄周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架势。 庄周扶额,果然来了。 “三坛。”他伸出手掌,三根指头竖起。 “四坛!”李白满脸兴奋,还带着一点小激动。 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他必须讨价还价,争取最好的福利! 庄周摇头,三根指头里面一根指头缩了下来,“两坛。” “还带降价的?”李白一脸呆愣,连忙擦了擦嘴角边凝结成为冰霜的口水,“四坛!不,不对,三坛吧,三坛就三坛!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啊老庄,李太白这么容易满足的机会实在难得,千万不能够错过!” 庄周面色不变,手指依旧保持着两根。 说什么他是不会给这家伙太多的蝶梦酒的,因为自从李白去了另外那个世界战斗之后,人变得越来越剑客了。不是这个剑,是另外的一个字一贱。 面对这样的李白,只有坚守底线,才能不被得寸进尺。 “唉~”李白长叹,正准备再说一些什么争取一下的时候,看到庄周的中指在微微颤动着,心里面也紧跟着一颤,连忙答应了下来。 “两坛就两坛!” 虽然没有拿到三坛蝶梦酒甚至更多,可李白已经很满足了,谁知道闲来无事出来斩妖除魔还有酒喝,人生境遇真是无常! “不够。”杨戬摇头。 “你看看,战神都说不够!”李白借此机会继续争取,看杨戬也变得顺眼了许多,没有想到这浓眉大眼的竟然还有这么仗义的一刻。 下一刻,李白对于杨戬的好感消失得变成了负值。 “必须无欲。”杨戬默默补充道。 “三眼仔,你这是寻事报复吧?肯定是的吧!”李白愤愤然,眼睛里面直欲喷出火焰来将杨戬烧烤成为焦炭。 他手中的动作却不慢,举起手来,手掌按在了脸庞上。掌心中,光芒闪动,一抹又一抹的影像快速交织着,五彩斑斓。 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李白将从头脑中取出的这些记忆丢向脚下的青莲剑。 一瞬间,这些记忆连同里面潜藏着的欲望,全部都没进了青莲剑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有慧剑,却断不了情,下不去手。必要的时候,还是可以将那些烦恼总总,放进青莲剑里面藏着的。 做完事情的同时,李白不忘在心里面的小本本记下了三眼仔杨戬的名字,还画了一个圈,点三点的那一种! (本章完) 第84章 一夜花开,血落菩提(上) 达摩坐了很久了,但其实也不久,短短的几十分钟,却像是由无数时光累积的漫长一般。 他以为还可以继续坐下去的,但其实,已经没有继续的机会了。 抬起头来,注视着天边的那一抹光亮,十分微弱的,比起周围深沉的黑暗来说显得可笑的一抹亮光。在这样的黑暗中,它却格外的显眼,与黑暗区分开来,泾渭分明。 黎明。 那是黎明,黎明的光亮,还会在接下去的十几分钟之内,继续扩散,驱散一些黑暗,再继续下去,它会最终占据天空,将黑暗尽皆祛除。 达摩什么都知道,可他心中,此刻是低落的,内心像是一团黑暗,在拉扯着他的所有思想,向着最深沉的黑暗里面跌落。每一刻,每一个瞬息,他都感觉到了由内心至四肢五骸的冰冷。这在血气旺盛如一个大熔炉一样的他的身上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 黎明之前,也是黑暗最深邃的时候。 有多少人在这时刻眺望黎明,却最终等不到黎明到来的那一刻? 达摩知道,他等不到了,他师傅也等不到了。 他闭上眼之后看见的黑暗,睁开眼看见的黎明,那黎明当中,却再也没有师傅这个人的存在了。 佛讲究断绝七情六欲。 达摩摸了摸自己的光头,苦笑着,他灭不了,只能灭去头上的这一些烦恼丝。 “小达摩,你内心中有了破绽,会死的。”老僧这时候开口了,声音无比的沙哑。 他抬起头来,转过头去,眼睛中也出现了天边的光亮。在他深邃的眸子当中,这一抹光亮闪动着,并最终跌宕成为更加深沉的黑暗。 露出了一个难看的微笑,老僧笑道:“万事万物总有终结的那一刻,老子的终结,早晚的事情,现在也只不过是提早了一点罢了。更何况你应该高兴才是,因为对于老子来说,终结不是结束,反而是另一种开始。而你,到时候老子会在天上保佑你的!” “但首先,现在你得保佑你自己。” “终结?”达摩摇头,他清楚这个道理,可清楚与接受,又是另一番难解的道理了。 “是时候了。来吧,再犹豫的话,老子真的死不瞑目了。”老僧开口。 “你该走了,小达摩。” “走?”达摩又摇头,他不会走的,即使是不得不走,他也不会选择走。 不管是他这个人,还是他所选择的道路,都不会屈服,不会屈服于任何的困难,哪怕是命运。 如果这也是命运的话,他会用拳头来击碎它的。 “那你便杀了我。”老僧说道,这次竟是没有再用老子两个字了。在说到杀了我的时候,也没有半分情绪的波动,似乎死亡不过是一件小事。 达摩低头,看着自己放在膝上的双手,他的两手抓握成拳头。 可他的手,往日里面可以击碎山石的拳头,为什么此刻竟隐隐颤抖着? “心中有魔,你是战胜不了它的。走吧,小达摩。”老僧脸上的平和突然的消失,另外半张脸孔变得无比的狰狞,一点红眸更是亮了起来。 “走?走什么走?你这样新鲜的血肉,怎么可以走?要和你敬爱的师傅我,彻底的融合为一体,成为我的食粮啊!哈哈哈哈。” 邪恶的笑声笑到一半止住了,“额,你这个老秃驴,你会…” 老僧的半张脸孔缓和下来,时不时的抽动着,不变的变幻表情,时而平和,时而狰狞。 在他的体内,两股精神意志正在猛烈的交锋,交锋的结果完全表现在了脸上。虽然半张脸没有变化,还是受到老僧的意志在掌控着,可那是燃烧着的生命带来的短暂掌控。 “走,快走,你这个小混蛋,留在这里准备欺师灭祖吗?”大吼着,老僧咬牙切齿。 “我知道了。”达摩站起了身来,动作很慢,双手自然的轻轻拍去身上粗布裤子的灰尘。 他不是个天才,一直以来,都只会按部就班的去做着很多的事情。包括修炼,也比西山庙历代的那些天才弟子要差得多,在这时候,需要他接班的时候,他也仅仅只是修炼到了金刚不坏的地步,离那世界一炉的境界还差着一大步。 他从来都不聪明,所以往往付出的只有汗水,只能用汗水去弥补天赋上的差距。 有时候,天赋还真的不是汗水可以弥补得了的。 可达摩更明白,有些事情,你可以选择,却不必去选择。 他不可以选择自己的出身,不能够选择生出自己又遗弃自己的父母,更加不能够选择自己的天赋。在这个时候,果断离开是最明智的选择,可他不用去选择,他选择留下来,只为了不去遗憾,不去后悔。 不让自己后悔。 心不悔,则无怯。 他不是佛,也不想成为佛,更加普渡不了众生。他只想渡自己,以及师傅而已。即使这会失败,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他不是佛,又如何奈何得了他? 深深的吸气,他的小腹猛然向下凹陷下去了一大块,血液在身体当中激流涌荡,奔流的声音此起彼伏,如江海一般汹涌。每一下心脏的跳动,轰然有力,如雷霆炸鸣,鼓声响彻。 战斗!战斗!战斗! 灵魂在狂热的吼叫着,发出愤怒的咆哮。 达摩赤裸的上身,包括裸露出来的手臂等等部位,全部泛出金色的光芒。每一寸肌肤,都是如金属一样的质地,连一点的缝隙都没有,一个细小的毛孔都消失不见。 双眼当中,涌现出了火焰,焰锋顺着眼睑向上不断的跳跃燃烧着。 出现在火焰当中的世界,是一个清晰的世界,清晰到达摩可以轻而易举的看见空气中漂浮着的那些尘埃,以及土壤中的一个世界。唯独他看不出来老僧身上的弱点,也没有弱点。 在他视野里面,老僧也是一个世界,一个坚不可摧,没有任何缝隙与弱点的世界。 世界一炉,海枯石烂我不烂,西山庙武僧修行的最高境界。 达摩却没有犹疑,右脚向下踩踏着,全身的力量积蓄在右脚上,在地面那由无数代武僧夯得无比严实的地面上踩出了一个凹陷出来。 “不愧是老子的徒弟!”老僧爽朗的大笑起来,笑容还是那样的难看,笑声中却有无尽的开怀。 “那就让老子来最后帮你一把!” “哗啦啦”,缠绕绑缚住老僧的锁链响动震颤起来。 “老混蛋,你敢,我…”体内魔种的声音戛然而止。 “老子有什么不敢的?天如果是女人,老子也敢日给别人看!天都敢日,老子什么都敢!” 老僧大笑着,眼睛直视着面前举起的手掌,以及食指与中指两根对着眼睛的指头。 手指毫不犹豫的向着眼睛插落! (本章完) 第85章 有事请假 如题,没有意外的话明天应该两更大章6000字补上。 (本章完) 第86章 一夜花开,血落菩提(中) 两根插向眼珠子的手指速度十分的快,一瞬间已经插进了眼眶当中,指尖触碰到了眼球。 这一瞬间又很慢,在老僧的感知当中,非常的慢。慢到他可以清晰感知指尖触碰到眼球的时候,眼球那一种酸涩感,以及眼皮子拼命想要合上的冲动。 他一直睁着眼睛在看着,看到指尖临近,看到指尖在视野中心变得越来越大,直到占据了所有。 老僧这辈子看了很多,看了许多该看的,看了许多不该看的。单论眼睛来说,它其实已经够本了。 是啊,够本了。 老僧内心毫无波澜。 “你!”内心当中的另一个声音正在穷凶极恶的咆哮着,却完全没有办法阻止现有一切的发生。 伴随着一声轻响声。 指尖爆炸开来的粘稠,四溅出的液体,以及触摸残缺的结晶体,感受得十分的清晰。 他感觉到了眼睛传来的剧痛,一阵一阵,表情没有变化,还是那一幅平淡至极的模样。 只有另外半张脸上,狰狞与平和交织着,不断的变幻。 两滴金色的液体,从眼角滴流下来,又迅速的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的世界黑了,变成黑色的了。然而不管怎么样,是五彩斑斓亦或者黑暗的世界,也无法阻止用心去触碰周围的一切。 世界依旧是那个世界,只不过没有办法再用眼睛去看罢了,事实上它依旧存在着,依旧鲜活。 不鲜活的只是自己罢了。 老僧修炼的最初,为的只是吃饱饭,在接下去的日子当中吃饱饭。吃饱饭了以后修炼小有所成了,继续修炼是为了讨个婆娘,找一个漂亮又温柔的婆娘。他没有讨到婆娘,因为等到他又修炼下去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与普通人不一样了,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承受住他肉身的压迫,他吐一口痰都可以洞穿岩石。 最后他修炼的目的是为了长生不老,反正也没有事情干,随便做一做也好。 到现在他才发现长生不老他也完不成了,比起肉身的腐朽来说,他的灵魂已经无法再坚持住了。在一日复一日的与体内魔种的交锋当中,日升血落的漫长,即使坚如磐石,百劫不灭的意志也快要崩溃。 也不遗憾,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长生不老太过可笑,真的活那么久的话,他就是一个老光棍,老处男,没什么值得炫耀的。用那个将他束缚在这里的老秃驴的话来说,世间种种,过往云烟,循环往复终成空。 空。 空你娘的。 老僧记得那时候他是那么啐过老秃驴的,后来坐在这里没有事情的时候,他把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做不空。 真的不空,虽然他快变成空了。 看到现在的达摩,不空还是十分欣慰的,只要达摩在,那便代表他不空。他也真的奇怪,当年怎么会捡上这么一个小拖油瓶的,回想起来依稀还是有些往事不堪回首的味道。 现在的达摩很好,真的很好,已经不再是他记忆里面的小达摩了。 “来吧!帮老子挣脱出这个牢笼!” 不空是心甘情愿坐在这里的,事实上以他的境界,那时候的老秃驴,也是西山庙的上一代圣者,是完全无法强迫他做什么的。因为那时候那老秃驴的情况,与他现在差不了多少,为了镇压魔种,十之八九的力量都用在魔种上面了。 不空十拳可以锤死他,他的确也这样去做了,那种拳拳到肉的感觉的确不错,还将心里面的怨气给发泄出来了不少。 现在换达摩来这样做了,不空不知道达摩能不能十拳把他锤死,还是几十拳,但只要以不空的身份死去,他就满足了。 世上的牢啊,是画地为牢,有些人在心里面划了一个圈以后,把自己困在里头了。 不空的身体里面传来了密密麻麻的爆裂声,一个又一个的世界,在毁灭,由内而外的被他自己所摧毁。那是一滴滴的血液,也是一个个细胞,是他所有力量的凝结。 到了他这一种地步,想死也没有那么容易,即使自己要杀死自己,都无法杀死。一滴血液,都有重如山岳的力量,都可以用来杀人。 怦怦怦。 不空身体里面的那颗金色的心脏在跳动着,结实有力,不断的向内收缩,一寸又一寸的挤压起来。连接身体各处的血管,也被径直撕裂,那些金色的血液肆意的在他身体里面涌动,又燃烧起来最终变成了虚无。 “混蛋,你们这些人类就是该死,该死啊!”金色心脏里面,回荡着不甘的咆哮声。 那是一团阴影,不可名状的阴影存在于心脏的内部,一团污秽在金色的光辉当中格外的显眼。 向着四周蔓延的黑色线条,与血管一样,扎根在心脏的各处。又与血管不同,血管是在输送着血液,而它,在输送的是生命力,老僧不空的生命力,用来维持魔种的生存。 一名圣者的生命力有多强大?单从他最后的死亡,是灵魂的衰弱不堪来说,变相的证明了圣者生命力之旺盛。 “总比你们这些不是人的东西来得好上许多。” “这身体是老子的,只要老子还活着,老子想怎么糟蹋就怎么糟蹋!颤抖吧,魔族崽子!” 又有更多的光辉弥漫,落在那些黑色线条上头,立刻“滋”的一声,线条被灼烫,从中撕裂。每这么一下,心脏都会剧烈的抽搐一下,发出脆弱不堪的哀嚎声。 那由血液燃烧成为的金色光辉,越来越明亮,生命所绽放的最后的光芒,与心脏内部燃起的黑烟作着鲜明的对比。 没有人知道不空现在是怎么想的,包括魔种里面的主人他就也是不知道,即使他在这人的心脏里面待了这么久的时间,聆听过那蓬勃有力的心跳,也无法去猜透老僧究竟在想一些什么。 圣者?在他看来,不过是一群蠢蛋罢了。空有一身强大的力量,却无半分强者自觉的蠢货,这种只有人类才拥有的原罪。 最后的消亡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要知道,如果真的论起辈分来说,他也是西山庙的老祖宗了,与历代圣者同在一个身体里面生活。见证过最辉煌的时候,见证过力量衰落的那时候,也见证过最为落魄的现在。 直到,再没有人记得这座寺庙的名字,直到再也没有人记得曾经有人为他们,为这个世界付出过什么。 那些废物,那些垃圾,死再多也毫不可惜。所以他才会迷惑,为什么会有人为垃圾付出到这种地步,还是没有任何怨恨的。 换成魔界的话,魔中上者,完全可以肆意的屠杀下层的魔族。因为他们没有用,他们太弱,死再多也都毫不可惜。 “愚蠢的人类,你以为这样做,就可以杀死我了么?可笑,源于人类的愚蠢,你们只配成为我们魔族的食物啊!”阴影当中,一张狰狞的面孔浮现,张大着的嘴巴里面,浓郁的魔气蔓延出来。 “即使你死了,我也会用你的身体,代替你活下去的!只要挣脱,只要能够挣脱,我一定用你的身体,去帮你品尝一下那些食物的美味。” 这一刻,达摩动了,他等了很久,也等得不久。 所有的情绪沉淀下以后,只剩下的只有无悲无喜。他不抱着杀死师傅的目的,为的是让他活下去,以师傅的身份活下去,而不是变成一个被魔种占据了身体的人。 一步踏下,“寸步”。 达摩踏着的步子很快,脚踏在的地面上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所有的力量积蓄于身体,连半分泄露都无。每一步迈下,借由着前冲的力量,蓄积,蓄积,蓄积,达摩的身体里面正有一股爆炸性的力量等待着发泄出来。 他的眼睛里面,燃动着火焰映照出了现在老僧不空身上突然出现的一个个弱点。 达摩第一次去看的时候,可以说是没有破绽,现在再看的时候,又都满是破绽。 “普渡!” 燃烧着金色火焰的拳头击出,带起了风声呼啸。老僧不空身后的大树上的叶片更是在达摩这一拳即将击打到不空的胸膛上的时候,突然摇动起来,发出了沙沙的响声。 “嘭!” 沉闷,厚重,当达摩这名为普渡,事实上可以超度许多人的一拳击中不空的胸膛之时,他的拳头感觉像是击打在无比坚硬的物质上面一般。 达摩的身体反而晃了晃,向后退出了一步。那股震荡之力,经由他的手臂,传递到身体,再由跨在后方的右脚倾斜于大地。 一步止住退势,再一步踏出,达摩整个人已经变成了一团光影,围绕着不空展开攻击。 每一瞬息,达摩的无数拳头都会落在不空的身上,或拍,或打,或锤,或点。他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出这一些弱点要用什么样的攻击去击溃,并将其付诸实施。 可是,除了密密麻麻的拳头与肉的碰撞声,再没有多余的变化了。 唯一变化的大概是达摩的拳头越来越疼,整个指节上,都有热气萦绕在上头。 “你玩够了么?” 在达摩的拳头朝着不空的头颅准备第三次落下的时候,铁链被扯动着,随着一连串拉扯声,一只干枯的手掌抓住了达摩的拳头,将其紧紧的摁在掌心当中,动弹不得。 (卡文,写得太烂了,补更可能明天后天再补,因为硬挤出来也没有什么好看的,这章应该到时候也会修改。虽然没多少在看还是说一声抱歉。) (本章完) 第87章 没错又是我 你没有看错,又是请假条。脑袋跟浆糊一样,写了三千字觉得不行,也就不发出来了,废话太多,完全写不出想要的情节,再发出来也是不对,中已经写得烂了,下再来一遍看着实在碍眼,只能请假了。所以说,有什么灵感,当下就得写不来,不然那一阵过后,真的感觉脑子被掏空,比身体被掏空还要可怕的滋味。大概这感觉就像你与一个妹子去开了房间,结果忘了应该做啥,你本来满心自信方舟进化要撸破对方部落结果发现武器损坏了一样。以上只是我的吐槽而已,扑街货的很多东西都是很可笑的,唯一的坚持大概是认真的写一点,我会认真的把关质量,至少不要出现太大的瑕疵。你们看的每一更,在发布出来之后我也是会重新看一遍,改错别字,把读起来不通顺的语句换掉的。身为一个老书虫,至少现在我觉得我写出来的书好歹自己还可以看得下,当然可能有的人看不下。 谢谢昨天增长的两个收藏,真的感动,然而我继续断更让这份感动变淡了。一开始一夜花开这是要一章结束的,终于成为了三章,三章之后,也今天码的一章码完才发现可能又要再加一个(再下)二字,这样一想不行,臭书篓子不能越积越多。 话不多说,一共欠更两章,一章是三千字,那是前天的,一章是今天的两千字。明天后天两天之内补完,愿我也可以一夜花开,脑袋开窍。能把请假条写出五百多字的我也是一股清流。 (本章完) 第88章 一夜花开,血落菩提(下) 不等达摩回答,老僧便自顾自说了下去,“原来如果你不动的话,我还真的没有办法奈何得了你呢。但是既然你想要玩的话,那么我就好好陪你玩上一玩,毕竟食物还是得最为恐惧绝望的时候才最鲜美啊。嘿嘿嘿。” 言语中透露出来的玩弄之意十分的明显,完全是以一种人类在随意的摆弄一只小虫子的姿态。 魔音,真的用什么来形容的话,只能说这就是魔音。真正的魔音没有种种的诱惑,只有最根本一点,那便是不屑,藐视。魔族不屑去诱惑什么低等的生物,一些食物也远不值得他们去费如此功夫,直接吃掉便好。 他加大了些许手中的力道。 “咯吱。” 达摩被捏住的拳头发出了一连串的爆响声,指骨被捏碎,变成碎骨,又随着力量的加大,被碾压成了更小的碎片。 这是一种十分缓慢的折磨,缓慢的痛苦,更重要的一点原因在于达摩没有办法挣脱出去。 从被老僧抓住的那一刻,达摩知道自己没有办法挣脱开来,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老僧的强大了。毕竟他这个徒弟可是常常挨打的,不管实力到达哪一阶段老僧打他往往都用着比他当前实力高出几分的力量来揍他,既不把他打死,却能够使他感觉到巨大的痛苦。 痛苦,从很久以前达摩就习惯了。不管是从老僧身上获得的,还是从外面的野兽,敌人,山石获得的,加起来的痛苦都给了达摩很强大的承受能力。 他身体的强大,与这些痛苦是密不可分的。自修炼起初,锤炼身体的时候,是拿木头,再下去是石头,再下去干脆是兵刃。 武僧最朴实的一条道理,当你的拳头去捶打山石,没有把拳头锤碎了之后,自然碎的会是山石。当你玩命玩了无数次之后,只要你不死,自然谁也玩不了你的命。 所谓的痛苦,如果只是这么一点点的话,对于达摩来说还算不上什么。 他的脸上维持着一开始的表情,一脸的平淡,看向老僧的眼睛中既没有恐惧,也没有其他的情绪。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也是在看路边的野花野草,在看不相干的事物。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达摩这样想到,没有时间不多的急迫感,也没有师傅即将死去会有的沉重感受,只是简单的陈述。 一切情绪,不管好的坏的,只要是情绪,都会被魔族抓住弱点。这是老僧很早之前教育过他的,达摩也记得很牢,直至现在都还清楚的记得这一点。 他敢留下来,都是因为能够控制住情绪,将所有的情绪消弥。否则他留在这里,不会是在帮老僧,反而会是害了他。 历代圣者将魔种封印在身体的同时,其实也是给了魔种寄居的所在,给了它生命的延续,以及力量的存留。每一代的圣者,对于身体的掌控到了一种十分细微的地步,小到一滴血液,一根头发,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正是因为这样才由他们来镇压魔种。 换成其他肉身境界没有这么强大的人来镇压魔种,被魔种占据的那一刻,立即会被魔种给“吞吃”掉,成为它的养分。只有圣者,才可以在用身体镇压魔种的同时,把控自身,将魔种所能够吸取到的力量给减弱到最小的程度。 圣者的身体,是一个牢笼,也是魔种生存的所在。不能放,不能够任魔种脱逃,否则其他人的身体的身体被魔种控制住,那将是场浩劫。那时候便不仅仅是魔种生存的问题,是它壮大,是它恢复,是许多人类无法生存的问题。 历代圣者走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刻,灵魂在与魔种的对抗中衰朽之后,都会选择自解,再由下一代的圣者将其击杀,使魔种不能够掌控住他的身体。不然以圣者的身体来说,处在最低谷的时候,也是十分强大的。 比如刚刚,比如现在,达摩的拳头仅仅只能够在老僧的身体上留下一白印,到这时候更是被一只手抓住,再也挣脱不了了。非要给达摩现在的感觉一个准确定义的话,他可以感觉到自己像是一只小鸡仔,被抓握在了大人的手中,动弹不得。 他果然不是什么天才。努力了这么久之后,所能做到的也不过是这么微小的一件事情,连为师傅来一个解脱都做不到。 达摩没有挣扎,因为没有用,现在他所有的力量都贯注在双腿上,使他牢牢的扎根于大地。一开始的机会,从他无法对老僧造成任何的伤害时消失了,现在他能够做的只有牢牢的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被拉向老僧的面前,虽然知道师傅现在还没有死去,还在身体里面与魔种做着斗争。 可他知道,时间不多了,真的不多了。再如何缓慢降临的死亡,都是死亡,从魔种现在占据着身体的掌控来说,体内的争斗已经已经是呈现出强弱的表示了。 达摩有些怅然,他师傅带给了他的生,他却没有办法让师傅去死,以他师傅的身份,以那个粗俗又骄傲的男人的身份死去。 他师傅曾经在达摩知道自己是被父母抛弃伤心时所过的那一句话,达摩到现在都还记得。 他说:人不可以选择自己的出生,正像许多牲畜同样无法选择它们被人吃掉的命运。可人最大的幸运,是可以在一件又一件的事情当中选择,并选择自己是以什么样的身份死去,以怎么样的姿态去死。 达摩知道师傅的选择,这个骄傲的倔强男人,从一开始到最后他都很清楚他的选择是什么。可达摩,却没有办法帮助师傅更快贯彻这个选择,甚至可能他已经做错了。 他的选择,要不是杀死师傅,让师傅以那个骄傲男人,以师傅的身份死去。要不,就是一起死。 “你看,师傅,我果然是你的徒弟,即使剃了光头,也依旧做不了一个纯粹的僧人。”达摩眼眉低垂。 “众生予我,都是虚妄。我希望的,只是你能活下来啊…如果不能,正如当初是你救了我的性命一般,我救不了你,那便随你一同去死。” 达摩嘴角带笑,刚毅的面容上此刻显得无比的柔和。 “要不,即使死了,没有我这个聪明又俊朗的徒弟,你也讨不到老婆。” “让人操心的,老,混,蛋。” 老僧脸上的表情变得阴晴不定起来,手上的力道已经加大到最大了,他却没有从达摩的身上感觉到一丁点的恐惧,或者其他的情绪。 魔族不只能够以各种生命物种的血肉为食,各种负面的情绪,也都可以化为其力量的源泉。他才会这样一直用言语来刺激达摩,刺激老僧,可是这两者都是秃驴,顽固不化的秃驴,一点负面情绪没有,连正面情绪都没有,导致他一点力量都没有吸取到。 加上一直在与那老僧在体内做着争斗,争夺那变得越来越少的生命能量,使他没有办法抽得出手来,这一具身体的力量正在快速的消失。以至于他竟是只能控制全部的力量去捏碎达摩的拳头,没有办法把达摩给拉到身前来。 如果可以这样做的话,他早这样去做了,只要达摩到他身前,到嘴可以触及到的地方,狠狠的一咬,那种鲜美甘甜的血液与鲜嫩的肉会让他的力量得到迅速的恢复。他所能够做的,只有抓住达摩的拳头,用手去捏,让他感受到痛苦,感受到绝望,两种情绪只要一出现,立刻会被他所吸收,成为击溃体内金色心脏里面老僧存留意志的武器。 “可恶!”咬着牙,魔种从都没有过这一种憋屈感。 他的力量,在漫长时间的封镇下已经被消耗的差不多了,还能够存活,也不过是靠着一次次与封镇他的圣者交锋,从他们身体里面掠夺来的生命力存留至今。每一次到最后,那些圣者留给他的只有一具无用的躯壳,还没用多久,连躯壳都破碎了,他又进入了拥有强大力量的肉身当中继续开始被封镇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他绝对不想再继续下去,不想! 执念根深蒂固,让魔种对于老僧的身体掌控力更大了一点。在这一具身体肉身力量急剧减少的现在,他又多出了几分的气力,将达摩向他身前扯动过来。 一点一点的,达摩被拉着向着老僧靠近,每更近一点,魔种都会传递出来一种十分喜悦的情绪。 “呔,那老秃驴,快放开那个小和尚!”猛听得天上传来一声义正言辞的喊声,老僧抬起头来,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 老僧没有眼睛了,魔种也不是必须要用眼睛去看,只不过是漫长被封镇时光当中养成的一种下意识的习惯罢了。 璀璨的剑光,从天空落下,剑光吞吐当中,沐浴着青色的光辉,一柄长剑呼啸而来。 长剑周身,有无数朵青色的莲花开放,莲花花瓣上晶莹的水珠,都还蒸腾着水气,晶莹剔透。 干净,纯粹。 当剑光出现的那一刻,老僧心中生出了这一种感叹来,那是正在寸寸崩解当中的金色心脏中的老僧本人的感叹。 至于正控制着老僧身体的魔种,它发出了一声厌恶的怒吼声。可它来不及去挡,身体的力量全部都放在了达摩的身上,再去抽离用来挡住剑光中的那柄剑已经慢了。 这剑来得太快,剑中蕴含着的那种洁净的意境,更是魔种魔气的克星! 莲者,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李白的剑,叫作青莲剑,不只出淤泥而不染,它还可以把淤泥一扫而光。剑尖指处,被魔种控制的老僧,正是淤泥,最污秽者!注定要被诛灭的存在。 (没错你没有看错,3000字补更来到。说到做到,还有两更将在白天放出,或者合二为一。反正我不是那一种会把大章拆成两章来发的,不然你会发现我把这章以及前面那一章拆开来发,正好是创世流行的2000+字一章。另,下一章没有错,后面必定会出现(再下)两字。没有一夜花开,我取这个章节名干什么??这是半夜两点发的,但是系统发颠没有更新的章节。) (本章完) 第89章 一夜花开,血落菩提(续下) 青莲剑到了老僧的面前,剑尖抵在了老僧的脑门上,陷进去了一寸。一寸之后,锋利到可以随意切金断玉的青莲剑,剑尖卡在了老僧的头骨中间,再无法动弹,无论如何都不如再往前前进一丝一毫。 青莲剑震颤着,发出了嗡嗡的鸣叫声,剑身的青色光辉越来越盛。周身上下,那遍布着莲花的幻影,所有的莲花在这时候开到了最灿烂的顶点,片片花叶舒展开来,姿态格外曼妙。 红的,粉的,青的…各种颜色的莲花,花开灿烂。 神剑有灵,凡是一名绝世剑客的佩剑,被持拿得久了,都有灵魂。一个骄傲的灵魂,剑都是骄傲的,骄傲到除己之外,再遇上其它的剑,其它坚硬的物体都要将其洞穿的骄傲。 尤其是当它遇到从来都没有遇到过的敌人,想要去饮血的敌人的时候,所有的骄傲都会凝结为一点。 如果有人听得懂剑在说一些什么的话,那么现在青莲剑在说着的应该是:“我就是要你死!” 这一句话。 花开,花落。 莲花于刹那盛开到极致,又于刹那凋零。花瓣零落,朝着四周飞舞,花香与急促的风的鸣响,顿时变得密密麻麻,锋锐至极点的剑气纵横,肆意的割裂周围一切有形无形的存在。 包括老僧,包括达摩,包括空气,包括土地,也包括身后的那株大树,缠绕着老僧的铁链,全在这一些形状如花瓣的剑气的攻击范围之下。 “是谁?”达摩在花瓣还没有落到他身上来的时候,他已经感觉到皮肤传来的那种刺疼感。 他也朝着天空看去,那里,一道身影越来越近,飞快的落下,接近着这里。在那道人影的手中,一柄长达二十多米的长剑,正割裂了他视野中的半个天空,黑色的夜空被割裂,露出了其中那混沌交织的缝隙出来。 这样的一剑,落在他的身上,他会重伤的。因为这是连空间都被割裂的一剑,他的肉身虽然已经金刚不坏,却还达不到镇压己身空间时间的地步。 达摩感觉到被捏碎骨骼的拳头一松,连忙抽身后退,心意微动,右拳爆发出密集的裂响声,碎了的骨片聚合在一起,重新组合成了完整的骨骼。 用力一捏,右臂呈现出来的金色更浓。达摩站着,等待着,虽然不知道来人是谁,但不是敌人就好。 “青莲剑域!”天空中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的李白,目光一冷,低声说道。 他手中握着的那柄二十米的长剑,正在不断的缩小,缩小,再缩小。长剑变得越小,越加的恐怖,周围的空间震荡着,露出了内里的虚无。 青莲剑剑光更盛,一丝,又一丝,艰难的向着老僧的头颅中刺进去。 周围花瓣一刻凝结,一顿,纷纷朝着老僧的身体爆射过来。偏离了土地,偏离了铁链,也没有飞向老僧身后的那棵大树,每一片花瓣,都割裂出一条轨迹。射向老僧的身体各处。 “铛铛铛…” 清脆的铃声乍响,每片花瓣,落在老僧身上,都会随之出现这样清脆的,如同铜铃响彻的声音。 由剑气所化的花瓣,在还没有临身的时候就已经割裂了老僧身上那已经不知道穿了多久的僧袍,使僧袍上出现了无数豁口。等到花瓣彻底临身的时候,花瓣的边角切割老僧的皮肤,骤然的泯灭,没能带来一点伤害,有的只有那生硬至极的铃响。 “令人厌恶啊,你们人类,也只能用这种无聊的手段了。”老僧伸手抓住了青莲剑,一只手掌直接握在了剑刃上头。 掌中一片冰冷,却没能划割开老僧的皮肤,只能被老僧拉着,以比前进更快一丝的速度往后退去。 青莲剑中李白的意念可以感觉到老僧手掌中心点传来一股吸力,正在拉扯着他的意念,想要将他给吸摄出青莲剑。他现在也不再去考虑给老僧带来伤害,存留在青莲剑中,与青莲剑剑灵心血相系的意念,开始把所有的力量都放在对抗老僧的吸摄上面。 “玩够了吗你们!”老僧咆哮,身躯上涌现了黑气,黑气凝结,世间最深沉的黑暗,光是让人看上一眼,心神都会彻底沉沦的黑暗出现,向着周围侵蚀。 铁链声响起,他举起了左臂来,一指点出。 一点黑光,朝着达摩射来。 吃不到嘴,那么他就让他死!再继续这种无聊的游戏,魔种也实在厌倦了。尤其在这一具身体的原本主人还在体内与他抗争,不断的在毁灭这具身体的时候,一丁点时间都不能浪费啊! “幻梦中行。”庄周身影出现,水波轻漩,衣袖翻飞间,他一步跨越,来到了达摩的身前。 从虚无间走到了现实。 同样一指点出,明亮的光芒中,充满人世间所有最为美好的一切。 他的身边,四只蝴蝶翩然飞舞。一只飞往身边,停在了达摩的肩头,一只则向着发出音爆声的李白飞去,还有一只则挥动翅膀,消失在他的肩头,转眼出现在几千米的高空当中。最后的一只,则停留在他的发梢间,一动不动。 “天人合一。” “灵动。” 明亮的光芒与黑光相互碰撞,庄周不动,注视着远处的老僧,看着那黑黝黝的两个空洞。 右臂的衣袖鼓动得更加的猛烈了,庄周轻轻挥袖,大袖翻飞,将面前产生的那点余波消弥于无形。 “是你!”老僧的愤怒有如实质,那种刻骨的仇恨,让听到声音的达摩也不由得产生了好奇的念头。 他看着站在他身前的庄周,实在不能想象,这人究竟曾经做过什么,才会让魔种如此的愤怒。因为这种愤怒,几乎魔种对于历代圣者的镇压的愤怒是一模一样的,一样刻骨铭心,一样充满着无尽毁灭的怒火。 可那是历代圣者,是魔种对于西山庙的愤怒,仇恨。他前边的,只有一个人,一个气质飘逸,明明站在你面前,却仿佛随时会消失不见,变成你所看到的那沙,那石,那花,那山,那水的人罢了。 空! 达摩突然意识到,这种境界,便是圣者中的空。他望着庄周的背影,突然的呆愣,一切的思绪突然在这一刻停止,周围的一切也在他的视线中暂停。 空。 是空。 达摩看见了远方天空的晨曦,看见了另一边深沉黑暗的天空,看见了林间浓密的大树,大树上爬动的虫子,也看见了那找到了猎物,传出喜悦情绪的鸟儿。 他看见了很多看见了世间万物,看见了生离死别,看见了美好与丑恶。所有的一切,在他的眼中,又都不在他的眼中。 他是空,一切是空。 “有趣。”感受到了身后的变化,庄周淡笑,放下手来,脚尖轻点,向着老僧走去。 “对啊,是我,看到我还没有死,是不是很意外?” 身形闪动,另一个庄周出现,一样的装束,不一样的是他的气质,他像是一柄剑,明明手中没有剑,却让人感觉到有无坚不摧的一柄剑于他手中出现。 一步踏下,他朝着魔种走去,脸上的冰冷让踩着走过的地面都凝结出了冰霜。冰霜又在刚刚凝结的时候,粉碎成为无数细小的颗粒,连融化都来不及融化,直接化成了虚无。他道:“却不想还有余孽未清。” “杀死它就行了,魔族的魔种最好玩了,耐揍。毕竟可以抗揍的东西实在太少,能够多揍几拳是几拳,嘿嘿,心爱的玩具总是特别容易坏。” 又一步落下,一个庄周出现,一步踏落,整个西山庙的的地面震动了一下,在地上更是出现了深陷下去的脚印。他也是一身同样的装束,整个衣衫都被撑得鼓鼓囊囊的,随便凸显出来的一块肌肉中爆炸性的力量呈现出一种极致的力量之美。 “讲真,我最讨厌魔族了,明明吃了那么多东西,却一点都不好吃。看来是因为不会拉屎的缘故,所以肉才会那么臭,吃都不能吃,随便放着都能够污染大地。” 再一步落下,一名脸上时时刻刻带着笑意的庄周出现,他伸了伸懒腰,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他看向老僧,流转的眸光中有并吞八荒的傲睨,身遭的气场更是直接朝着老僧冲撞过去,霸道的将那浓郁的黑暗一压,给硬生生的倒卷回去。 四个庄周,一样的人,一样的步伐,不一样的气质,向着老僧走去。 “妈蛋,所以我刚刚为什么不快点把这家伙解决?”天空中落下的李白扶额,看了一眼手中已经凝结为七尺的长剑,无言的发出叹息。 “等一下要是那个庄周回去晚了,肯定还要找我比剑,比剑也可以,重要的是他没有蝶梦酒,实在让人很忧郁啊!” 话音刚落,一声音爆声响起,李白竟是直接消失,变成了一道剑光朝着老僧落下。 “身剑行!” 老僧面前,一只白皙的手掌,已经抓住了青莲剑,另一手的那柄七尺长剑,轻飘飘的递向了老僧的胸膛。 三千米高空,杨戬注视着底下的战况,三尖两刃刀漂浮在他的右手一侧。 他眉心的竖痕缓缓的张开。 (三千字章节,明天再发一章三千字解决欠着的一千字,主要是把魔族写的这么牛,必须得开大招怼死他才符合设定啊!) (本章完) 第90章 一夜花开,血落菩提(终) 老僧打了一个激灵,魔气翻涌,实际控制身体的魔种,突兀的有一种战栗感出现。 不是因为面前的李白,不是因为他现在的胸膛被一柄剑抵着,也不是因为手中抓着的剑正在不断的在掌心划割。 是因为那道目光。 没有任何情感,永远如此淡漠,不会流露出一丝一毫其它情绪的目光。不管看待什么都是一样的,不管眼中的是魔族还是人族,亦或者这世界当中的一草一木,在其眼中都是平等的,皆是众生。 “天道!” 这种目光,当初他也曾经感受过,曾经记住过。包括朝他走来的庄周,正是他记忆当中都是极为深刻的存在。 魔族一般不会记住什么人,因为都是食物,食物并没有什么值得铭记的,吃了也就吃了,除了极个别滋味不错的。那些被入侵过的其它世界的强者,正是这种极个别滋味不错的记忆的来源。 另外一些记忆,则是对于强者的,在这个世界里面,有太多的强者。在那一场场入侵的战斗中,这世界涌现了太多的强者,强大到足够他们去记住的地步。 然而,现在记忆中的人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魔种已经知道他这一次已经凶多吉少了。在自己已经极度衰弱的时候,哪怕占据着这一个圣者的躯体,他也没有几分胜算,尤其是这圣者的躯体无比衰朽,身上还有束缚捆缚着的锁链存在的情况下。 “真的头铁。”李白望着老僧头上那个小小的缺口,双手又不断的加大着力道。 他的剑他知道,再怎么样也不会只在一个人的身上留下这么一道算不上伤口的伤口。在现在,那柄凝结出来,时时刻刻切割空间的长剑,抵在老僧胸膛上的时候,更是只在胸膛上多刻画出几条白痕出来。 这可是连空间都可以切割开的一柄剑。 还有他手中的青莲剑,现在被老僧给攥在掌心当中,牢牢的钳制住了。从那摩擦的声音当中,他也判断出来了老僧的手掌是怎样的情况,可能是毫发无损! 李白缓缓吐出一口气,并未因为几次失利出现异样的情绪。包括刚刚,他也是由衷感叹,感叹老僧的头是真的铁。 魔种瞬间的回忆,瞬间又从回忆当中抽离。它也开始了寸寸的崩裂,属于魔种的本源魔气,从魔种翻涌出来,瞬间占据了老僧身体里面的每一个角落。 那些断裂的血管,那些撕裂的经脉,都被重组,由黑色的线条将它们给重新连接起来。其中的魔气,变成血管中的血液,开始了流通,一个瞬息当中,雷霆轰鸣的声音此起彼伏。 老僧的整个身体的体内,现在变成了一团黑暗了,被黑暗给完全占据。除开心脏位置的金色心脏还在不停的跳动,有着金光发散出来以外,其它的地方都是一团污秽。 “开始拼命了啊。”金色心脏中老僧的意念传递出来了欣喜的意味,虽然五感在浓厚黑暗彻底占据体内的时候已经被隔绝开来,再也无法感知到外面发生的一切,可他确实感觉到了欣然。 魔种开始拼命了,这是构成魔种本源的魔气,是魔种的本源。如果说一名魔族的力量源泉来自于魔种的话,那么维持魔种存在的关键,在这本源魔气上。 他也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了,金色心脏正在一丝丝的被黑色的污染,占据。每一秒钟心脏的跳动也变得更加的缓慢,再也不是那么强而有力的状态。 可,这又如何? 魔种,这个封镇在他体内的魔族死去就好了,他死了又如何?能够做到西山庙这么长的历史当中,许多圣者都没有做到的事情,那个老秃驴一直都想要做到的事情,不让达摩继续下去的事情,他已经足够了。 他的这一生,可以伴随着一名魔族的死亡,大赚特赚了! 值! 老僧的意念清晰传递出了这个讯息。 “值?老光头,你想得未免也太天真了啊!即使我死,在这之前,你会比我先死!”魔种咆哮着,分离出来的本源魔气更加的浓厚。 一直岁月以来他都没有使用过的,这决定了一名魔族根本生存与力量强弱的本源,正在飞速消散着。 “哈哈哈哈。既然如此,老子绝对要和你一起死,不能让你如愿真的是爽死老子了!”感受到魔种的意念之后,老僧的那颗黯淡了的金色心脏的光芒更加的灿烂,心跳虽然缓慢,每一下却都跳得无比的有力,坚决。 真的跟去了青楼一样,爽到家了。老僧虽然没有去过青楼,却不妨碍他用以前觉得最爽的事情,来形容他现在的感觉。 老僧的身体正在逐渐发生着变化,皮肤上,出现无数密密麻麻的黑色线条,勾画着,是让人无法看透的抽象图案。可是看上那么一眼之后,又会感觉到一种魂魄都要被消弥的恐惧,一种无法言喻,没办法用语言组织形容出来的大恐怖。 他的头上,一个小小的凸起正在往外冒出来,能够看到最前端那尖锐的一角。在身上,还有无数的倒刺,黑色冰冷的倒刺从背上,手上冒出来,狰狞骇人。 绑缚老僧的铁链上,有金色的符文亮了起来,刻画在铁链每一处所在的符文涌现处力量,开始镇压起了那暴动的魔种。弥漫着的圣洁气息,与黑色的魔气做着抵抗,开始争夺起对于周围的掌控。 “滋…” 魔气与铁链符文的气息互相碰撞,滴落下来的粘稠液体,在地面腐蚀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小头,砂石直接在接触到的第一时间内被彻底的融化。 李白目光一凝,感觉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剑心正在时时刻刻的发出警告,死亡可以将他随时拖入深渊当中。越到此时,他越发的冷静,持着凝结出来的破灭长剑的手腕一转,手中的长剑寸寸崩裂。 碎裂的剑刃朝着四周飞射,嵌入了老僧的身体里面,给他带来了伤害。可是,老僧却始终不动,抓住青莲剑的手掌更是没有松开。 他看着李白,露出了狞笑来,嘴里面一颗颗的尖牙,似乎在期待着品尝什么。 着一刻,他将李白朝前猛拽,铁链被扯动着,老僧猛的伸出头来,嘴边流下涎水,大嘴朝着李白咬下。 天空中杨戬眉心的竖痕在这一刻彻底的睁开,中间的金色眸子,淡漠的看着老僧。 整个天地,这一方世界,都于眸子看向老僧的刹那间,隐隐的震动了一下。 没有预兆的,一束光辉突兀的出现,正中老僧额头。 轰! 一圈又一圈的波纹朝着周围扩散开来,金色的纹络异常的美丽,如同一圈圈的水波,接连荡漾。 奇怪的是,波纹抚过李白,径直的穿透,并未给李白带来任何的伤害。扩散开来的时候,遇上的任何物体,也没有给它们带来任何的影响。 反而是老僧,被朝后击打出去,整个身子朝后一仰,又被铁链给扯了回来。再看他额头上那原来独角长出的地方,独角直接消失,只留下了黑暗空洞,旁边有几滴黑色的液体正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滴淌。 “剑一。”气质冰冷的庄周来到,手中一柄冰棱长剑,朝前一刺。 无比简单,无比平常,剑的用法,最初就是这么一刺。 在他刺出这一剑的时候,老僧却有一种无法躲避,只能够硬生生承受的直觉出现。 “虾米拳。”那浑身筋肉的庄周也紧跟着挥动拳头。 虽然名字可笑,可他拳头挥动的时候,却让老僧感觉到自己变成小虾米,即将要去迎接冲撞来的大鲨鱼。 霸气的庄周举起了手,竖起的手掌朝下一斩,一道刀气由他的手臂朝着老僧砍下。 “灭。” 之所以是刀气,不是其它,是那股意境极其的霸道。传递出来的是一种你不自己授首,那么我来砍你也是一样的赤裸杀意。 庄周停下脚步来,朝后看去,他微微一笑,侧开了身子。 那里,达摩也在对着他笑。 一片花瓣,从达摩的面前落下,他伸手,接住了这一片花瓣。 抬头看去,他才发现庙里面的那一颗似乎永远都不会开花的菩提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出了许多花蕊,以及正在盛开着的颜色浅淡的花朵。 风吹来,枝叶与花朵摇晃着,似乎正在述说着什么。 是相见的憧憬,亦是离别的愁绪? 都不是。 是空。 不管菩提树有没有开花,有没有在这里,只要想它开花,那么它自然花开灿烂。 菩提花开未知期,可能下一刻,可能永远也不会盛开。但只要你想,你要,那么便可以闻见它的芬芳,想见它的美丽。 同样,师傅在或不在,只要在达摩的记忆里面,他就永远存在。 那边,剑光,刀光,拳影在盛放。 后边,菩提花在盛开。 达摩轻踏,于花间穿行,嘴角带着若有似无的笑意,头上身上停留着菩提花与其带着的香气。 他看见当初流落街头,无法生存不得不跑到荒野附近与野狗抢食的自己。 他看见在冬夜,望着西山庙的微弱灯火,却不得不在荒野独行的自己。 他看见滚雷天气,让自己滚远一点,却烧猛了火堆的师傅。 也看见,现在在那一堆光影当中,被淹没的他。 “循环往复终成空,缘来缘灭不是劫。” 达摩走入光影绚烂之中,伸出了手,一如当初,那个荒野,即将丧命野狗嘴下的他,看见了那只伸出的手掌。 有血。 金色的血液,与黑色的血液飞溅起来,在漫天下落的菩提花中。 (写得不好,还请海涵。原来是想让杨戬他们再表现一下的,不过想一想之后日子还久,自然有的是机会。) (本章完) 第91章 鲲的必杀一击 空。 空是一种境界,佛家有所谓顿悟,道家则是得道。 大悲或者大喜,生离死别,或者看花开花落,总有那么一些人,会突然陷入空的状态当中去,去得到那么一丝本存在于天地中的道理。达摩得到的,正是在顿悟之后,得到的一种大道,天地间的大道,庄周口中的道理。 道理有深有浅,有的是纯粹的感悟有的则是力量。 达摩获得的是感悟,也是力量。 至于达摩刚刚的那一击,在庄周的眼中,则是斩灭因果的一击。是无视肉身强大与否,直接将本因抹去的那一击,才会如此干净利落的杀死老僧。 世间一切,有因便有果,因果二字,道尽了世间一切事物的起源与终结。因此,无因便无果,只要将那个因抹去,因因而生的果,随之也会消失。 庄周这才会侧身让开,让达摩动手,因为达摩已经有了终结现在这一切的力量。 像他之前的说的有因有果,那么让达摩自己来终结这一段因果才是最好的。 庄周抬头,望着消散光影中那点飞速消失的黑点,嘴角轻轻的勾了起来。 更重要一点原因在于,老僧体内的魔种从拼命的那一刻,已经有了逃离的打算了,达摩才能如此简单的杀死老僧。当老僧身体消失,化成光点的那一刹那,也正是牢笼崩坏的瞬间,是魔种遁逃的时机。 魔族从来都不会是什么死战不退的存在,可以逃,那么绝对不会留。所以魔族才会这样的麻烦,只要让它逃了之后,下一次卷土重来,它又差不多恢复了所有实力了,相对应的,又不知道有多少生命被吞噬。 魔族没有办法逃的时候也同样的危险,不只是你可以去消灭他们,他们也可以自己消灭自己。魔种自爆,所有本源魔气一瞬间爆发,足够伤到范围之内的所有人,并在接下来的数百年内,那片地方都会寸草不生,没有一点生命的痕迹出现。 被魔气所伤的人,没有即使祛除体内的魔气的话,有入魔的危险,变成被七情六欲或者纯粹的暴虐支配的存在。 在那场大战中,庄周杀了不少的魔族,也像达摩现在这样子做的一样,杀了不少自己的战友。因为这样,庄周才能理解达摩的心情,理解他为什么如此义无反顾,没有迟疑的下手。 因为不管是他,还是你自己,都希望他以他最想要的姿态死去。 魔族的棘手程度,不是现在的人可以去想象的。 “铛啷。” 铁链中的人不存在了,铁链上浮现的金色符文随之消失,掉落在地面。 “结束了?”李白收回青莲剑来,插入背上的剑鞘当中,有些疑惑的问道。 庄周走向前去,对着那些不同的“自己”点了点头。 三个不同的庄周也在对着庄周点头,身形变得模糊,再如同碎了的镜面一样,突兀的消散。 “结束了。”庄周说道。 “这就结束了?”李白有些怅然,他跑了这么远,为的是与那传说中的魔族过一下招,结果还没有打完,就结束了?他的青莲剑,都还没有饮过魔族的鲜血呢! 李白看了看地面上的几点墨点,想了想还是算了,没有用青莲剑去沾上一沾,以此来弥补心中的遗憾。反正魔族死了也好,到手的蝶梦酒可是实实在在的。 青莲剑在剑鞘中嗡嗡震动着,似乎在对李白这一刻的想法述说着不满。 达摩看了看庄周,没有问出口来,他知道这个男人一定会将事情给处理妥当的。这是种直觉,虽然男人说直觉太过可笑,可确实男人也是有直觉的,尤其到了他这种境界,有时候直觉指向的是冥冥中的未来。 低垂眉眼,达摩双手合十,没有念诵佛经,也没有念诵佛号。这世间都没有佛了,念诵这些所谓佛留下来的东西,又又什么用? 他只是在做着无言的告别。 天空中,杨戬眉心的眼眸在即将闭合的一瞬间,朝着魔种遁逃的方向投注过去了视线。看了一眼之后,它便彻底的重新隐没。 杨戬握住三尖两刃刀,直接朝着地面飞去,那颗魔种他并未有任何动手的想法。从魔种逃离的那一刻开始,他便看到了,却不用去管。 杨戬冰冷的面庞流露出一丝笑意出来,想到等待在魔种逃离路线上的那条大鱼,对于魔族来说,这应该称得上耻辱了。 这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解决方式了,那魔种会消失,还没有自爆的机会。以魔族的自大,怎么可能会发现一块食物竟可以将其毁灭? 魔种在空中飞速的遁逃,魔气变幻,从原来的黑色,变成了灰色,隐没在夜色当中,几乎融为了一体。他现在既有劫后余生的喜悦,也还有仇恨,更多的是卷土重来的渴望以及对于自由,对于那些甜美可口的食物的向往。 “我一定会回来的!”在心中怒吼着,魔种加快了速度。 他闻到了泥土的芬芳,问到了空气中那股诱人的味道,要不使他现在是魔种的形态,早已经流下了口水。 突然,一股无法言喻的味道,让他闻嗅到了。魔种里面的魔气,都在沸腾,不断的翻涌,本源在一阵又一阵的颤抖,清晰的传达出了一种饥饿,想要去吞噬的本能。 魔种顺着味道传来的方向看去,在那里,天空中,有一条蓝色的大鱼停在那里。当看到这条大鱼的一瞬间,魔种顿时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只要吞吃了这条大鱼,那么他必然会重回巅峰,甚至于更近一步。 虽然不知道这条大鱼是什么生物,却不妨碍魔种将其定为自己的食物。他朝着大鱼冲了过去,准备先进入大鱼的体内,再从内而外,将大鱼吞吃掉,恢复真身,再回去报仇! 是的!复仇! “突发任务!突发任务!请宿主尽快吞噬魔种,达成进化条件。任务成功奖励:魔鲲形态。任务失败惩罚:无惩罚。任务时效:五分钟。” 鲲的耳朵旁,传来了机械提示音,正在滴滴作响。仔细的看一下,还可以发现鲲的眼睛里面正有一行又一行的文字出现,标注的那几个红色的字眼格外的显眼。 字,它看不懂。话,它听得懂。 还真的会有一点小小的兴奋与激动呢,没想到在这穷乡僻壤还会有吃的东西! 鲲看了看冲来的魔种,那黑不溜秋的模样,小兴奋和小激动一下子没有了。 就这玩意??塞牙缝都不够。而且这么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吃的食物,兴许吃下去还得中毒! 虽然不知道中毒是什么滋味,但是身为一条对于生活品质有所要求之鲲,能够熟练运用如同穷乡僻壤四字成语的文化鲲,它也不是什么都吃的好伐! 不屑的呲了一下水,鲲的尾巴抬了起来,怒甩了出去。 “啪!” 冲来的魔种被鲲的一尾巴结结实实的拍中,所有的喜悦与贪婪,全部静止在了这一刻。 这种感觉,如果他没有想错的话,与魔族记载的历史当中,那狂妄得用肉身去接住冲撞过来的行星的魔族前辈那时候的感受应该是一模一样的。 “我怎么可能死在这里?” 但他真的死了。 来不及自爆,来不及再有更多的想法,他死了,魔种粉碎,连一丁点渣渣都没有剩下。那残余的魔气,则在鲲的尾巴这一拍之下,被鼓动的飓风吹到了万里之外,彻底消散于天地之间,不会带来任何的影响。 真?鲲?百万吨一拍。 (本章完) 第92章 吃花的李太白 比起它的到来,与它曾经做过的事情,还有刚刚发生过的战斗来说,代表着一名魔族的魔种的毁灭,没有任何的波澜。真正说上去还有一点憋屈,如果魔种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悔恨的话,他发誓自己不会再想这吃鱼。 鲲摆摆尾巴,无视着正在他耳边提示着任务失败的声音,它只是感觉到了无趣,同时它的肚子又饿了。鲲只想早一点回到北海,与那些北海的鱼儿自由自在的在大海里面遨游,离开这么一段时间了也不知道那些鱼儿会不会想念它。 打了一个嗝,鲲嘴里面吐出几个泡泡。 不管那些鱼儿有没有想念它,它是极想念它们的,其中又以肚子的思念最为深邃。 “结束了。”庄周没有回头去看,却也知道那魔种毁灭了,在他的感知里面,那一团浓厚的黑暗彻底的消失。 透过落下来的菩提花,在漫天花朵当中,庄周看见了远方天幕出现的黎明的光辉。耀眼,阳光折射了下来,透过菩提花,使菩提花显得晶莹剔透,圣洁非凡。 佛经上说佛祖拈花一笑,庄周不知道佛祖在那一瞬间,究竟是在笑什么,是在笑花的盛开,亦或者笑花盛开后的枯败? 庄周只知道,佛祖是没有资格笑的。 他知道的菩提花的盛开,是一个人的顿悟,也可能是一个曾经顿悟过的人的死去,在菩提树下,现在那些正落着的花朵,可能是凌乱的思绪。才格外的灿烂,如此的素淡,没有太多的鲜艳的颜色,却直接反应出来的只有一个字,美。 极美。 生命应该原本会有如此的美丽。 花朵当中有达摩的,也有那名老僧的。一生一死,一明一灭,交织在菩提花落当中,最期望的应该是永恒。 但,人总要离别。再美的花雨,也总有零落成泥,再也没有飞舞落下的一瞬间。 庄周莫名的有些惆怅,他却极为享受这一瞬间的惆怅,总算让他还有身为人的滋味萦绕心头。 活得太久了真的不会是一件好事,见过太多太多,会失去很多的情感。看着浓烈的情感从浓到淡,再从浓到极淡,最后变得一丝感觉都没有了。 那已经不算是人了。 真的结束了。 魔族十三将,如果是起初魔族入侵大陆时候,它们代表的是魔族的至高武力。那时候想要去解决其中任何一个,真的是非常难的事情,需要付出牺牲,才可以勉强做到。 现在能够做到,不是别的,也正是牺牲。西山庙的圣者,代表武僧的至高武力境界的圣者,一代又一代的镇压,以自己的生命去与体内的魔种抗争,消耗,最终才成就了他们现在解决时候的轻而易举。 为什么会这样的麻烦? 庄周看向菩提树,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在菩提树下面,镇压的是一处魔气源头,也是当初的魔族通道。 “太白,你在做什么?”庄周侧过头去,看着李白,他的手正在抓着落下的菩提花,塞进了嘴里面。 这家伙竟然在吃花! 庄周发愣,什么时候李白这酒鬼,不喝酒,改变成吃花了? 庄周十分严肃的看向了李白,他现在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李白这家伙受到了魔气的沁然。不过这想法只在脑海里面存在了一瞬间,一瞬间之后立马消失了,要是真的受到魔气的沁染,李白这家伙怎么可能吃花?要不是吃人,要不是喝酒! 莫非,莫非,庄周将他的思维发散出去。李太白吃花,花痴? 庄周嘴角笑容莫名的灿烂。 李白被庄周看得后背发麻,转过头来讪讪的笑道:“尝尝味道,尝尝味道。” “尝尝味道?”庄周一阵狐疑。 “没错没错,尝尝味道!”李白突然变得严肃,兴奋的挥手,“我在为全天下的百姓谋福利,在为那些酒中豪杰们探索一条新的道路!” “酒有杏花酒,那么我觉得也应该有菩提花酒才是!你的蝶梦酒一酒一幻梦,那么这菩提酒,也应该一酒一顿悟才是!” 李白说话间,满脸的兴奋,挥手间,大有指点江山之意。在他的面前,美好的未来正在等待着他,以及那无数的美酒。 “咕噜。”把嘴里面嚼烂的菩提花给吞下肚,李白咂吧咂吧嘴,觉得滋味还真的是不错,有点甜,还很冰凉! 如果可以酿酒的话,那么这酒适合夏天来喝! “妄想。”冷不丁的,旁边杨戬吐出了两个字。 “妄想?!”李白跳了起来,他早看这三眼仔不顺眼很久了!这是活腻歪了,想要来试试自己的剑锋利不锋利? 李白一愣,看到杨戬手指着的地面的时候,突然天塌地陷,美好的未来一下子全然毁灭了。 地面上刚刚落了一地的菩提花,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连一点踪影都没有看到。如果不是现在还有菩提花落下,李白都要以为刚刚的全部都是他的幻觉。 摇头,李白忧郁的叹了一声气。 “千金散尽还复来,还复来。” 事到如今,他只能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菩提花酒没有机会,那么肯定的,接下来还会有更好的东西,在等待着他! 李白从低落状态里面恢复了过来,拿起腰间的酒葫芦,打开塞子往嘴里面灌了一口,满足而惬意。 他背后的青莲剑没有再嗡嗡震动了,因为剑中的剑灵莫名的觉得羞耻。 庄周失笑,果然李太白这个家伙,为人行事随心所欲,不过他已经习惯了。作为他庄周仅有的少数几个朋友之一,也正是这一种性格,才能够与他成为朋友。 “走了。”杨戬说道。 “走走走。”李白挥手,像是赶人一样。 杨戬直接把李白忽略掉了,与庄周对视一眼之后,他点头,便朝着天空飞了上去。 李白也不关注着杨戬的离开,他的目光完全投注在了达摩的身上,笑眯眯的,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嘿,那小和尚,你准备去哪里?要不然跟我走如何?” (本章完) 第93章 拐走一个小和尚 有些人你看他第一眼的时候感觉没有什么,第二眼的时候依旧没有什么,等到第三眼的时候,才会明白很多的东西。 这不会是什么一见钟情,再看深情,三看定情的戏码,对此李白持肯定的态度。他不喜欢男人,他喜欢女人,在性取向这方面他基本是没有问题的。 用他学来的话说,哪怕有人丢肥皂在地上的时候,他都不会去捡的。同样有人捡肥皂的话,他也会转身离开。 之所以会这样去看达摩,全因为李白突然想起了大周皇帝武则天。她崇佛,以达摩这种相貌,这种体态,这样子的实力,完全可以混一个国师当当。 是国师!绝对不会是其他什么莫名其妙的职业,以及莫名其妙的工作范围,对此李白依旧表示十分的肯定。 他在看达摩的同时,也在脑海里面比较了一下,达摩长得不错,那种刚毅更是容易让人生出一种可以信赖的感觉出来。只不过,比起他这样帅气,又有才气,同时还能时不时还能走一走冷酷风的剑客来说,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达摩这种一看就是凶神恶煞(划掉),得道高僧的样子,肯定能够一下子将武则天征服。到时候他这个引荐人,同样也会有不错的待遇,当然待遇就不用了,他只想问问喝了宫廷御酒喝个痛快之后,还能不能带走? 达摩感受到了李白的视线,闭着眼睛的他,一睁开了眼睛,立刻看到的是李白那笑眯眯的眼睛,以及温和的笑容。 达摩双手合十,同样对李白笑了笑。 杀死师傅的是他,达摩自然不可能会对李白等人有所怨恨。事实上达摩清楚的知道,如果不是李白等人的到来的话,他不可能将师傅以师傅的身份送走,更加不可能在这时候还站在这里,可能连躺着的机会都没有。 反倒是有些感激。 “你好,我是李白,字太白!李是木子李,白是太白的白!”李白来到达摩的面前,满脸笑容洋溢的伸出了手来。 达摩愣了愣,才反应了过来,同样是伸出手去,“你好,我是达摩。达是达者为先的达,摩是摩柯的摩。” 彼此的两只手握了握。 达摩虽然身处西域,但是对于东方文化还是十分了解的。因为西山庙,本就是从东方传过来的,因为西域荒芜,各种战乱横生,荒野当中有无数的危险,所以当初传道西域并建立西山庙的传道者,本愿是传道西方。 身处西方,可西山庙里面,承袭的还是东方文化。虽然达摩这一代已经没有人了,他小时候更多的受到的还是师傅的拳脚教育,可是从那藏经阁里面的书籍当中,达摩还是得到了许多来自东方的知识。不过这种礼仪,倒是达摩第一次知晓,莫不是那遥远的东方新出现的一种问好的礼仪动作? 那个遥远的东方啊,大陆上最为繁华的所在,也是他师傅来到这里之前曾经踏足过的地方。 庄周一直静静的看着,李白身上的笑容没能够逃脱他眼睛的捕捉,虽然温和,但庄周还是看出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来。与李白成为朋友已经有许多年头了,与李白待得越久,庄周对于李白的了解也越加的深刻,李白这样一个纯粹的人也没有什么不好了解的。 一名剑客不会是多么难了解的人,正如他手中的剑,往往只有生死两分的结果。李白高兴时会和你喝上酒,请你喝酒,不高兴时会喝闷酒,请你喝酒。等到讨厌你时,讨厌到一种极端厌恶的程度,他会出剑。 这时候李白的笑容,在庄周的理解里面,是种“不怀好意”之笑。 往往这个时候,他都是有所图谋的。 从前,要庄周手里面的蝶梦酒的时候,也常常是这种笑容。在刚刚,还在天上朝着西山庙赶来的时候,他也是用着这种笑容,从他手里面要走两坛蝶梦酒的。 李白不可能做出什么对于达摩有害的事情来,正如一柄剑不会弯折到贴地一样,李白的人也是一个极有原则的人。因此,庄周只是看着,看李白这家伙要搞出什么幺蛾子来。 这家伙,从来不会消停。 可是越待得越久,庄周也越明白李白心中的那股寂寥,那没人可以诉说,只能用酒消去的苦闷。 李白握着的手松开了,他看得出来达摩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不过这是当然的,所谓舌灿莲花,其实一开始,是从佛家传出去的,有哪个和尚不会说话? 看在达摩还是一个小和尚的份上,李白对于达摩保持着思想上的尊重。如果换成是老秃驴的话,李白便不会这么客气了,老秃驴可比小和尚难接触得多了,指不定他还会被老秃驴给卖了自己都不知道。 在他的定义当中,三十岁以下,面容不错者是小和尚。三十岁以下那些长得丑的,显老的,与三十岁以上的,通通都是老秃驴! “达摩,你接下来要怎么办?要不,往跟我们走如何?”李白单刀直入,说出了他自己的想法来。 “走?”达摩一愣,突然想到了之前师傅说过的让他走的话语。 又想到了那个遥远的东方,师傅从那里而来的东方。 他有些心动了。 他想去看看那个东方,看看书籍上,师傅口中的东方。还有师傅念念不忘,时常提起的温柔婉约的姑娘。 现在庙中镇压的魔族已经死去了,西山庙已经没有什么值得达摩留下来的事物了,而且每一名西山庙的武僧,都必须到大陆上游历一番,才能够称之为武僧。达摩之所以没有这所有武僧都有的经历,全是因为这一代,只剩下他一个武僧了。 如果要离开的话,在离开之前,将西山庙封闭起来,让荒野中的野兽与闲杂人进不来就行了。 想完,达摩轻点了下头,道:“好。” “嘿嘿。”李白满意的点头,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灿烂了。 他李太白可是魅力max的人物,拐走一个小和尚什么的根本不是问题! (本章完) 第94章 信使到来 庄周坐在鲲的背上,迎着黎明的太阳,与那投射下来的晨间曦光,向着北海的住处而去。 坐下的鲲飞得格外的快,庄周有着发愣,要换成平时,小鲲这家伙也应该是会慢悠悠的飞行着,虽然它慢悠悠飞行的速度也是属于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旋即庄周便想起来了,这个时候是小鲲的早晨进餐时间,这样快的速度,应该仅仅只是因为它想尽快的回到北海去享用早餐。 鲲在这段时间里面有许多庄周看不懂的行为,他其实很早就休注意到了,大概是因为青春期到了吧。反正这个阶段当中,鲲的进食量大大增加,再加上越变越壮,让庄周不由得相信是小鲲的青春期来了。 青春期的鲲啊,庄周对于未来的生活持着悲观的态度。人类的青春期都是那么难以招架的了,换成是鲲,几乎会是一场灾难。 再看向旁边,李白驾驭着飞剑,吃力的跟随在鲲的身边,庄周越发的想要笑。他还是不知道李白想要带达摩去做一些什么,不过想来也不应该是多坏的事情,想带就带吧。 反正李白这个人,他的野心是没有的,有的仅仅是想要有喝不完的酒的一点欲望。 在空中,视野所见的只有云朵而已,扑灭来的劲风,刮动得庄周的头发向后飞舞。从鲲的背上往下看如,无数模糊的景物正在飞速的后退着,仅仅片刻之后彻底的消失不见。 北海越来越近,庄周看得见那海水的碧蓝颜色,如果再仔细听,随着鲲高度的下降,汹涌潮水拍打着礁石的声音逐渐清晰起来。 庄周站起了身来,稳稳的站在鲲的背上,衣衫猎猎作响。 到了。 鲲拐了一个弯,擦着山巅掠过,庄周于一瞬间的时候,从跃了下来,等到彻底站在了悬崖边上的时候,这才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气来。 在他的脚下,几块由于常年身处海边,被海风侵蚀得松软的岩石掉落了下去。先是碰撞的声音,再然后再没有一丝声响,完全的消失。 再往前走上半步,庄周会掉下去,现在山巅猛烈的风呼啸着,也在推着他,想要将他推下悬崖。 换成其他的人,乘坐鲲出门,再这样回家,时间一长,估计心脏都会出问题。可庄周已经习惯了,他够稳,不管是在那个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还是在这个世界里面,他都足够的稳健。 鲲已经消失在了他的身边,将他甩下来之后,只听见一声巨大的海浪爆炸声响,庄周便知道,北海中的顶级掠食霸主小鲲上线了。这一次上线,还得直到他吃饱了以后,才会短暂的开始挂机,真是苦了北海里面的这些鱼儿们了。 “您有一封信件正在等待签收。” 庄周还没有走回自己的院落的时候,一匹背上长着一对翅膀的小马驹已经飞到了面前来,用着清脆的话音说道。 这是一匹十分可爱的浅灰色毛色的小马驹,在小马驹马躯的两侧,分别有两个小小的背包挂在上头。再看它的一对翅膀,是洁白的颜色,悬停在庄周面前的时候,翅膀轻柔的扑扇着。 “有信啊?”李白和达摩一起从飞剑上跳了下来,在他说话的时候,青莲剑缩小成为正常大小,清啸一声飞回了剑鞘当中。 达摩落地后,一下子关注点全部都放在了小马驹上,被吸引住了。他实在是没有想到,东方竟然已经有这么奇妙的生物,没有一丝一毫的生命气息,却又给予他一种鲜活的生命的感觉。 “嗯。”庄周点了点头,朝着面前的小马驹伸出手去,打开了一侧的背包。在里面摸索了一下,拿出了一封信。 这是墨家开发的信使,用来传递书信所用,还可以寄送一些小玩意。由于十分的方便,又比原来的书信传递的速度要快速许多,所以现在大陆上书信来往,基本上都是用信使来寄送的。 信使有一个缺点,是容易被击落。不过信使有自我防御的神圣武装,可以在短时间内豁免一部分的伤害,又有短程速度爆发的配置,只要不是大陆上的一群高端武力的代表去击落信使,基本上信使安全是有保证的。 “请签收。”信使张开嘴来,一支笔被它吐了出来。 庄周点头,他在信封上贴着的那张签收单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被撕下单据,放进了原来的小背包里面,又仔细的将搭扣给扣好,把笔还给小马驹。这才说道:“好了。” “感谢您的使用,近期我司将开展十分满意服务,到时候有评价单据将随信件一起寄送到您的手中,请耐心做出评价,我司将会做出改正来。参与评价的用户,将有机会获得专属信使服务,以及信使皮肤一套,或者是次数限制内的寄送免费服务。” “感谢您,并期待您的再次使用。这里是信使天马系列1250号竭诚为您服务。”小马驹说完了这些话之后,眼睛眨了眨,翅膀扑扇着朝着远方飞去。 “这…”达摩已经有一些说不出话来了,这只小马驹,简直与真正的马驹差不了多少,还会说话,简直可以说是与人交流没有半分的障碍! 他朝着小马驹离开的方向看去,超强的视力,让达摩看见小马驹在云中穿梭。直到小马驹飞到了他再看不见的远方,达摩这才收回了目光来。 这就是东方么? 达摩有些心情澎湃,果然,这就是他幻想当中的东方世界啊!即使看见的只是一只小马驹,却不妨碍达摩继续在脑海中想象着东方的一切,甚至要将他原来对于东方的幻想给全然推翻掉。 以小见大,一只送信的小马驹都这样子了,更别说其它的东西了! “不错吧,反正跟我走是没有错的。”李白看到了达摩的表情,了然的拍了拍达摩的肩头。 达摩点头,他感到自己做出来东方的决定果然没有错。 另一边,庄周拆开了信封之后,看到里面的信纸之后,有些发愣。 那不是信纸,是一张邀请函,一张有着绿茵草场,蓝天白云,印得十分精美的邀请函。在邀请函上面写着几个烫金的大字:大陆国家杯第一届赛事邀请卡。 大陆国家杯? 庄周反应过来,这不是以前的蹴鞠,现在的足球嘛?什么时候大陆上也要搞足球比赛了,而且还是大陆国家杯! (本章完) 第95章 王者荣耀足球赛事! 足球,是一种信仰,当你奔跑在绿茵草场的时候,那脚尖的触感,脚下滚动的皮球,以及挥洒着的汗水,那一种感觉,酣畅淋漓。在面前阻挡着你的敌方球员,当你绕过他之后,那一种成就感更是无法言喻,如同在战场上冲锋陷阵,一骑绝尘。 又在球门面前,将球踢入球门,迎来漫天的掌声,来自球迷的欢呼声,那一刻,你踏上王座,迎来万人欢呼,你就是王者。 是的,足球是一场十分简单的运动,你不用在乎其他人的目光,看法,不用在乎别的行业的潜规则,也不用去与其他人虚以委蛇。你要做的事情很简单,也很困难,那便是将脚下那颗小皮球踢进敌方的球门,在敌方球员的围追堵截下。 球场上头,只有胜负,唯有胜负。 成王败寇,是万众瞩目,还是满场嘘声,不过是脚尖到球门的那段距离里面去决定的一切。 “王者荣耀杯足球赛事?”一间办公室里面正埋头敲打着键盘的中年白领,在手机一声铃声过后,拿起手机来,在看到了推送过来的信息,不由得一愣。 上面是一行行的文字,不多,却莫名看了让人有一种心潮澎湃的感觉。这种感觉,只有喜欢足球的人才懂,那是种热爱。爱是火焰,狂热的火焰,当你爱上足球或者什么的时候,身体血管里面沸腾的血液,带来的脉搏,那是热爱的证明。 一张简单的配图,绿茵草场,斜上方有着许多观众在观众席上面作欢呼状还有着彩带飘落下来。而在球场上头,一名身穿十三号红蓝相间球衣的少年正在带着足球冲向远处的球门,一头火红的头发随风飘扬。 他是哪吒,中年白领认得出来。再看穿着球衣的哪吒面前,两名穿着红白球衣正做着铲球动作左右夹击的两名球员,他也认得出来,那分别是刘邦与张良。 在天空中,还有娇俏可人的蔡文姬,正站在她的专属宝座上面,手里面拿着一个话筒,红扑扑的小脸上无比的兴奋。 曾几何时,他也有过成为一名足球运动员的梦想。在小时候的小伙伴当中,还纵横无敌,更成为班级里面许多女同学在下课时候都会来看他踢球的人气明星。然而现实总是在不经意间十分的操蛋,把一个男孩,不知不觉的给掰弯了,掰得屈服于命运,被命运摁在地上一顿不可描述。 家庭中的父母,学校中的老师,社会上的价值观,都在清晰的传递出一种,踢足球有什么前途的信息出来。 是啊,只有认真学习,整天老老实实,浸淫在方程式里面,与众多课文当中的孩子才有前途。然后,他们有前途了么?很多人,最后还不是千篇一律的,与他一样坐在办公室里面,当一条垂死的咸鱼。 忙碌着,忙碌着,为房子忙碌着,挣扎到死,才会有那么一刻轻松的时刻。连他到如今喜爱的足球运动,假期的时候想去踢一踢也没能够去成,不是因为没假期,是因为舍不得。 能用的球场太贵了,根本踢不起。而对于一名中年男人来说,还有很多必须要花钱的地方,比如房子的贷款,车子的贷款,小孩的学费等等…许多东西压得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他的娱乐活动,也就是在有空闲的时候玩玩王者荣耀这些游戏。 不是因为有多好玩,是因为省钱。 再奢侈一点的,大概是在各大足球赛事期间,打开电视看转播,再美美的喝上冰镇啤酒,为自己喜欢的球队与球员欢呼或者懊恼的时候。 一生,很快就没了,而他,到现在都不能够忘记当初的梦想。 他也曾经为国足加过油,鼓过气,还会买现场的门票,亲自去到现场为国足加油。但是也和那遥不可及的梦想一样,那颗心,身体中流淌的血液,会慢慢的变冷。 去他娘的国足,去他娘的崛起,他关注了二十年了,到现在,国足从来都没有硬过。如果能够对着那群“最佳十一人”说一句话的话,他只想说,你们是不是都是一群娘们,已经硬不起来了? 还好,有这样的一群有职业素养的“演员”,他才好青史留名不是?他的儿子,像他一样热爱足球,他却不是那种不热爱足球的父母,有些梦想,不去试一试,等到没有机会了再想,那只能是做梦了。 有他在,他儿子要是像那群连职业素养都没有的人一样,老子的拳头可不是白给的! 他停下手头的工作,解锁手机,进入了社交软件,向着儿子发去了消息。 “儿子,王者荣耀里面貌似有一个新模式是足球比赛的,要不要老爸让你见识一下当年我纵横天下的风采?虽然那不是现实,但是好歹也能体现你老爸的足球素养的啊!” 摸了摸自己的肚腩,中年白领注视着面前的手机,突然的失笑。 另一头,一名正在家里面颠着足球的少年,在听到手机提示音响的时候,仍然在专注的颠着脚上的足球。等到又过了一会儿之后,他颠足球的动作变得大了起来,足球飞起的高度随之提高。 他这才一步一步,一边颠着足球,一边朝着放手机的桌子移动过去。 停下颠球,拿起手机,一系列的动作一气呵成。等他看到是谁传来的消息之后,满脸汗水的少年露出了莫名的笑容。 他手指迅速的在手机上敲击着,“好啊好啊,让我看看老爸的英姿飒爽。” 发完,少年已经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可是已经尝过鲜,玩过新的模式了,那可不是什么足球素养就能够赢下来的啊! 在学校,在公司,在居民楼,在公车,在地铁,在无数穿行的人流当中,相同的提示音响了起来。一条又一条的推送,被推送到了那一些设置了王者荣耀官方推送的用户的手机上面。 不可否认,人这一辈子有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存在,但热爱依旧。热爱的本身值得热爱,即使是现实里面跑几下已经气喘吁吁了,却无法阻止他们在另一个虚幻的世界里面,散放真实的热爱! (本章完) 第96章 赛事解说员,大活跃! “穿越球场的美少女,大活跃!” 绿茵球场上面,蔡文姬正在飞速往前穿行着,脚下的王座离得地面只有零点几公分的距离,看上去几乎与贴着地面飞行差不了多少。在飞行的时候,球场上草皮上的绿草,向着两侧压下,分开了一条道路来,等到蔡文姬飞了过去,才重新的合拢。 等到飞到球场中行的时候,王座猛的停了下来,蔡文姬脚下踩着的说是王座,其实说是一座小舞台也可以。除了两旁带着两个小音响之外,在上头,还有着闪亮的灯光,原来是在四处游梭,现在却聚焦在了蔡文姬的身上。两侧,还放着两座金色的小奖杯,如果放大了开的话,与现实当中的大力神杯差不了多少,只是多出了一个小的王冠造型。 “呀哈。”蔡文姬在王座上踉跄了一下,一只脚踮着,身体朝前倾出,在让人看得觉得心惊胆跳的一番掉与不掉的过程后,她终于稳定住了身体。 似乎察觉到了四周投来的目光,她俏皮的吐了吐小舌头,脸颊多出了两朵红晕出来。 蔡文姬一身与平常孑然不同的装扮,发型还是平常的那个发型,但是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球衣,下身则是一件短裤。看上去,完全像是一个小球员一样,再配上那洁白的球鞋,满满的透出来的是一种十分萌的感觉。 “咳咳。”她举起小话筒来,轻轻的咳嗽了一声,表情变得严肃认真,但还是十分的可爱。 “大家好,观众席上的哥哥姐姐大叔大婶爷爷奶奶你们好吗?让我听到你们的欢呼声!”话说完,她举起了手中的小话筒,一只手放在手边做出了倾听状。 “哔哔!” 球场中突然响起了那种喇叭的鼓噪声,随之而来的是漫天飞舞的彩带。 “嘿嘿。相信你们都等得着急了吧?接下来正式进入正题,第一届王者荣耀足球赛事即将开始,对此相信有许多人应该都不知道大致的规则,所以我还会再说一遍。顺便一提,本美少女是身为这一次赛事的专职解说员呦!”蔡文姬眨眨眼睛。 “萝莉!萝莉!萌即正义!”手机前面,有人突然发出了这一声呼喊,紧紧盯着手机屏幕当中的蔡文姬,再不想转移开视线。 离他不远的一个胖子,满脸的痴迷,不住的念叨着:“我要不要舔屏?我要不要舔屏?” “怎么回事,游戏自从更新以后,变得这样让人无法抗拒了啊!”他发出一声哀嚎声,心中斗争依旧没有停止过。 这是一场游戏内的直播,游戏现场是3d模式的,所有玩家都可以进入观看。可以自由调节视角,但想必,在这时候应该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盯在球场中央的蔡文姬身上。 从刚刚那观众席上发出的声音,那喇叭声,与彩带其实便可以知道玩家们有多么狂热了。对于男女来说,只要是萌物,没有不喜欢的。 观看直播的玩家并非没有事情做,可以点击手机屏幕一侧的喇叭,发出喇叭声与彩带。 “本次王者荣耀足球赛事,是以世界杯的模式去进行的,每一名玩家都可以在游戏的活动页面,选择相对应的国家并锁定参与活动。有蜀国,魏国,吴国,天庭等等国家…” “每用该国的英雄踢赢一场比赛,都可以获得所属国家赛事积分,当赛事几分到达一定程度后,有各种丰厚的奖品可供选择。同时,在一场比赛之内,赢家还有可能得到荣耀徽章,可以兑换相对应的奖励。” “最后!”王座载着蔡文姬升起,高高的停在了球场中央的天空中,她掐着腰,伸直了小手臂,话筒停留在了面前,用几乎是吼的声音喊出来了,“每一个国家,综合胜率最高的玩家,将有机会入选该国的国家队,代表这个国家出战,决出究竟谁才是王者!” “成功入选国家队,参与世界杯赛事,将赠送该国所有英雄的世界杯赛事皮肤。随名次排名情况,世界杯英雄皮肤奖励更高!并将在个人信息主界面,拥有独属的个人标识。最终成为足球王者的队伍,将获得所有国家英雄的世界杯赛事皮肤,并赠送价值不低于五千rmb的荣耀王者金杯!入选国家队参与比赛的包括候补玩家,都能够拥有荣耀王者金杯一座!” “另外,福利不只是这些,用户选择的国家成功获得第一之后,所有该国的玩家都可以获得随机一款世界杯英雄皮肤的机会,同时还有相应皮肤几折额度!” “哔哔哔哔!”从蔡文姬开始说出赛事的奖励之后,观众席上面,不知道有多少玩家都处在了极度兴奋的状态里面。 手指都不由自主的疯狂点击着手机屏幕旁边的喇叭的图案,不管喇叭图案是不是在冷却当中,他们都在疯狂点击。这一波,简直只有三个字,666啊! “嗯哼~”蔡文姬轻哼了一声,在连续说了这么多的话之后,她也不得不停下来让气息恢复。 她的小脸红扑扑的,还有几滴晶莹的汗珠在那张可爱的脸庞上面往下淌流,换成任何一个地方,这时候都有众多的姐姐妹妹扑上去拿起纸巾去给她擦汗了。但蔡文姬是在手机里面,她们也只能望而生叹。 “真想抱住她,好好揉一揉小脸蛋啊!”女玩家们抑制不住内心的渴望。 “这一次,timi真的大出血啦!工作室老大南天卖房子,卖别墅,卖车子,出卖青春,就缺你的家入了!” “这一场赛事,我准备好了!” 直播的镜头突然被锁定,拉到了蔡文姬的面前来。 蔡文姬伸出了白皙的小手,食指与中指并排指向前方,发问道:“你,准备好了吗!” “哔哔哔哔!” 喇叭躁动得越加的猛烈。 “我当然准备好了!”体格壮硕的男子从椅子上蹦起,表情狂热。 “啪啦。” 狂热的表情凝滞住了,男子十分僵硬的低下头来,看向手里面捏着的手机。 尼玛,一不小心,把原来只有一道裂痕的屏幕,捏得又多出七道了… (本章完) 第97章 有一种寒意叫做胯下生风 正当观看直播的众多玩家以为直播到这里就要结束的时候,拉长的“咻”声出现,一个黑影极速接近着王座上面的蔡文姬。 再仔细一看,那是一颗足球,正以非常快的速度向着萌萌哒的蔡文姬飞去。从手机屏幕前的玩家们发现这一颗足球出现,反应过来之后,足球已经离得蔡文姬的脸十分之近了,眼看要砸到蔡文姬的那张小脸上。 “假设这一颗足球呈直线运动,以五十米每秒的速度飞向蔡文姬,请问蔡文姬的小琼鼻会不会变塌?”一名沉迷数学不可自拔的少年抬起头来,向着在他身边与他一样正在观看直播的小伙伴发问。 “当然是会啊!去尼玛的,你是多想小蔡文姬毁容啊!”小伙伴连头都不抬,直接回复道。 他紧张的看着直播,手指点在手机屏幕一角的喇叭上,希望用喇叭声来提醒直播里面的蔡文姬注意。虽然她只是一个游戏人物,但不可否认的是,真的在直播里面,你会以为她是一个真实存在着的小萌妹。 “哔哔!” 彩带飞舞,喇叭的声音此起彼伏。 然而这一刻,所有的玩家们都已经预想到了即将发生的那一幕,因为他们的喇叭并没有提醒到蔡文姬,反而使她朝着观众席挥手,注意力完全放在观众席上面。那一颗万恶的足球,则已经飞到了蔡文姬的面前,眼见即将砸落。 有女玩家闭上了眼睛来,不忍目睹这一幕。她似乎回想起了从前在球场经过的时候,不小心被篮球盖头的那场景,再一想到一颗足球即将砸脸,她的脸都不自觉的抽搐起来,似乎感觉到了一样的疼痛。 蔡文姬露出了狡黠的笑容来。 “哎嘿!” 她突然原地朝后一个空翻,单手支撑着,倒立在了王座上。一只脚朝下一缩,在足球即将掠过的一瞬间,往上一蹬,将足球朝着天空踢去。 足球飞得很高很高,玩家们的视角被拉了出去,几乎可以看见那颗足球飞到了整个球场的正中央的天空中。 “嘿。”一声娇俏的哼声过后,蔡文姬的脚落在了地面,动作干净利落。 “让大家担心了呦!不过本美少女可是集智慧,美貌与运动与一身的美少女呢,一颗小小的足球完全不是什么问题的!”她摸了摸鼻子,单手叉腰,那种孤独寂寞的高手风范完全没有,有的只有一个无敌可爱萌的小可人儿在卖萌。 “接下来,则是赛事操作指南。不过讲了这么多,本美少女有些口渴,就想不说,直接找人来示范啦!”蔡文姬从背后的小背囊里面摸出可爱的粉红兔子保温杯来,扭开盖子,倒出饮料来,喝了一口。 她的目光骤然变得犀利,王座朝着右边偏转,带着她的身体也朝着右边倾斜。 “宇宙无敌美少女闪亮一球!” 一连串的口号过后,蔡文姬的小脚已经踢了出去,正中从天空落下的足球,一脚将其踢了出去。 踢出去的足球,在向着远处球门飞过去的同时,足球飞行的轨迹还带着七彩流光,一路的绚烂。 在无数玩家以为蔡文姬要一球轰破球门的时候,一道人影,出现在了球门面前。 那同样是一个身穿球衣的娇俏少女,婀娜多姿的身材在球衣的凸显之下,变得无比的诱人。她身上,该瘦的地方瘦,该凸的地方凸,完全是那一种最为完美的身材,每一寸肌肤,更是晶莹洁白,如同白玉一样,在阳光的照射下都有一种光泽反射出来。 她的头上有着两个毛茸茸,十分可爱的耳朵,再配合上一头柔顺的秀发,以及那张倾城倾国的面容,很容易让人生出一种去呵护她的冲动出来。是冲动,而不是占有,因为那张脸上,可见得是楚楚可怜,让你连做出一丝伤害的举动都不忍。 穿着短球裤的饱满挺翘的翘臀后面,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出现,上面的毛发正在随风像是波浪一样翻滚。 所有的一切,都在表明这个少女的身份,妲己! 面对着飞来的足球,妲己临危不乱,一招技能起手。空气当中有可见的波纹扩散开来,当触及到足球的时候,足球竟然往飞来的方向飞了回去。 “大家看到了,在每一个足球模式当中,玩家都可以选择一招英雄的技能,作为当场使用的主要技能。可以用来阻挡足球,抢夺足球,以及各式各样的玩法,更多的需要玩家们自己去发掘。”蔡文姬慢条斯理的把饮料盖子里面装着的一小杯饮料喝完了之后,小小的吐出一口气,重新把盖子扭紧,这才解释道。 “除开主要技能之外,还有疾跑技能的配备,以及足球发射的技能配备。玩家们可以妥善的利用配套的技能,达到想要的目的,成功将足球送进球门当中。” 这边话音刚落,那一头,妲己已经用很快的速度奔跑了起来,追上了足球,从原来落后的情况,到与足球并排奔跑。她跑得飞快,特写镜头都已经给到了妲己的身上来,包括从她身上飞舞出来的那些汗珠,都是那样的晶莹剔透。 十分唯美的一个场景,更多的男玩家,此刻属于男人的直觉,将他们的目光锁定在了镜头之下的妲己的胸部。 然后是失望!原来想见得波涛汹涌并没有,只有小小的一点弹动,每一下似乎要挣脱而出,却又没有挣脱出来,看得这些玩家们的心猛的提起,又猛的落下,从期待变成失落。 “嘿嘿,某些怪蜀黍别想得太多,妲己姐姐可是不会让你们得逞的呦!知道什么叫做运动内衣吗!”蔡文姬在一旁眉飞色舞的解释道。 “发明运动内衣的是谁!”手机屏幕前,一堆人相同的赤红着眼睛,发出凶恶的吼声。 球场上面,表情一直很认真的妲己,追上了足球,并侧身,抬起了脚来,一脚踢出。 轰! 足球朝着球门飞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进了球门当中,撞击在球网上头。 这一刻,妲己才露出了灿烂的笑颜。 “呼哧。”有人连忙把快要流下的口水吸了起来,脑中尽是些不可描述的东西。 再接下来,他的胯下有些凉意,因为以妲己的这种凶猛的踢法的话。他看到那颗足球已经不堪重负了,要是换成其它的东西的话…肯定已经肆意爆炸开来了好吗! 害怕! (好了好了,接下来是来一段足球模式的剧情,会将一些必要的东西引申出来。同时为了不再水章,规则不再多说,会在对抗当中再讲述出来。) (本章完) 第98章 今天休息一下,另外有事情通知 星期五上架,应该会没人订阅,如果订阅的话还是要说一声让您破费了,谢谢支持。然后明天依旧会补更。就是这么短,嗯。 (本章完) 第99章 北海舰队的草创现场 “胜者将获得各大参与国官营机构颁发的一万两黄金代金券!可以任意的在各大参与国国境当中使用,所有官营机构均不得拒绝代金券的替代黄金的作用。” “不仅如此,还可以任意选择一处参与国国家当中的县城作为封地,成为那里的领主,并自动获得相对应的爵位。” 以下省略… 李白念叨着邀请函上面的内容之后,越念下去,话语当中充斥着的一种渴望变得越加的明显。尤其是当最后出现的那一段,将为胜利者举报盛大的宴会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是一种喘着粗气的状态。 非要去形容李白现在的状态的话,大约像是一名酒鬼看见了酒,一名吃货看见了美食一样。 “庄周,我们去踢蹴鞠。不对,是踢足球吧!”李白扬了扬手中的邀请函,大声说道。 “认真点,认真点,你们有在认真听我说话吗?”没有得到回答的李白,手放了下来,重重的拍击在了石桌上面。 他看了看庄周,庄周的表情是严肃的,没有什么可以看得出来得不认真。他再看看达摩,和庄周一样,达摩也在认真的听讲,虽然他是一脸的懵逼,但那股认真劲分明是在述说着,即使我听不懂,但也要认真听下去的潜在话音。 最不认真的应该是他了,李白感觉自己的状态有些不对,太过得意忘形了一些,于是咳嗽了几声,让脸上的兴奋表情冷却下来。 “怎么样,庄周,我们去参加吧?”李白问道。 “随便你。”庄周淡淡的回答道,上面的那些奖励,说实话对于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没有任何的吸引力。 可能对于李白来说就不是那样了,因为最后的宴会,庄周相信李白的关注点全在最后面的宴会上面。有宴会必然有酒,有酒必然有李太白,不难做出相应的推断。 还有代金券,封地,同样也会是李白的目标。代金券可以当作真正得金钱去使用,可以去买酒,封地的话,同样也是如此,可以往酿酒的方面去发展。 李白的兴奋点是来自于此的。 “那我当你答应了。”李白很干脆的替庄周做出了决定。 一名队友已经确定下来了,那么下一个,李白看向了达摩,毫无疑问就是新来的达摩了。 李白觉得,以达摩的体格的话,不踢足球实在是太过于浪费。还有他的发型,这样出众的一颗大光头,球场上面的话,太阳的阳光一照射下来,反射出去,也能对敌方队伍里面的球员造成干扰。 还有谁比达摩更适合当足球运动员的吗?反正李白觉得是再没有了,达摩正是专门为踢足球而生的。 “达摩,你来吗?”李白又问。 “可以。”达摩答道,虽然不知道足球是种什么东西,但这一切似乎很好玩的样子,他也可以从中多了解一些属于东方特有的文化。 另一边,庄周沉默了,他看到李白频频看向达摩,突然意识到,这家伙的思维肯定有泛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上面去了。愣了一下,庄周又仔细的想一想,他也看向了达摩盯着他的光头。 现在太阳初生,阳光斜照,只在天边多出了一些光线,并不能够看得出什么来。但要在那种太阳彻底生起的阶段,让达摩站在太阳底下的话… 庄周的眼前浮现了一幅场景,一个顶着电灯泡的男人在球场上肆意穿梭,绕过敌方球员的时候,同时还闪瞎了对面的眼睛。 没有错,就是这样的,庄周十分肯定。他有仔细的想过,再加上,记忆当中,那个世界里面,那些踢球的球员,似乎也很少有剔一个大光头的球员在球场上面出现,可能怕的就是出现这样子的原因。 踢球? 好像也挺不错的,大陆上的变化现在庄周都看在眼中,原来的战乱,在那个王者荣耀的世界出现了之后,也变得不再是那么的平凡了。如果有另外的一个世界可以征服的话,原来的敌人,再度成为朋友也未尝不可。 那一句攘外必先安内,说的并不算是在攘外的时候,要先把内部清理干净。这句话说的是,在外部压力出现的时候,内部要先安定下来,团结一心,将眼前的困难度过去了之后再说其他。 足球比赛,出现在这时候也算是个很好的前奏,还是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举行的。这样子一来,公平公正公开完全可以保证,又可以在体育竞技的前提下,让那一些一直想要分出个高低的人在体育竞技当中好好的比斗一番。 反正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打出狗脑子来的话,也不会有人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的。在那里死了都没有事情,哪还会有什么样的问题? “一个,两个,三个。这样的话,还缺两个…”李白陷入了沉思当中,正在为接下来的两名队友应该是谁而感到焦虑。 像他这种剑仙,加上庄周,还有达摩,这种队伍,队友一定也是不可以太差的。可是仔细想一想,他认识的那一些人,又明显是要代表各自的国家出战的,实在使人略有一些犹豫啊。 李白放下邀请函来,上面附带着的参赛表格,这时候是填不了的。在一个队伍没有集结全的话,三个人没有办法报名,再说了,李白自觉自己可以一打二,可是对面还有三个人,怕庄周和达摩应付不了啊! “哼。”哼了一声,李白拿起石桌上放着的一块镇纸,压在了邀请函上,与石桌碰撞发出的响动将庄周与达摩的目光吸引到了他的身上。 “好了咱们话不多说,先去踢个几场试试看?”李白提议。 “好。”庄周正有此意,做一件事情,他要不不做,要不就做到最好。 他是很清楚的,为什么邀请函上面没有写出赛事的具体规则出来,很有可能,是王者荣耀里面本身有着规则存在。 庄周与李白都发话了,作为一只想接触东方世界的达摩而言,他自然也不会有任何的异议。 李白并不知道,他这一次简单的决定,在以后的影响。事实上他如果知道了,估计也是一笑而过,反正能喝到酒就行了,至于什么成为一个足球王朝,一支强大的舰队之类的,我就是喝酒的时候顺手这么一哆嗦它出来了,怎么的? (本章完) 第100章 老司机漂移浑然不讲道理 一缕微风,从球场的边缘处吹来,带来了一丝凉意。 李白绑着的辫发微微的飘摇着,在他手臂上,还有一个很明显的标记,那是队长袖标。在这一场比赛中,他是本队的队长,当然队长也没有什么卵用就是了。 李白站在最前方,看着对面的杨戬,虽然明知道他不是真正的杨戬,但是看到这个让人讨厌的三眼仔之后,还是有汹涌的战意在他的的心中燃烧了起来。 这正是李白最喜欢这个王者荣耀的世界的原因,在这个世界里面,你可以将在原来世界里面发泄不了的怒气,在这里发泄出来,完全不用去考虑其他东西。 他决定了,踢爆杨戬。 李白了没有忘记,在解说里面说明的,这是场足球比赛,也可以是一场战争的介绍。 李白的后面是两名由玩家控制的队友,分别是孙尚香与大乔,一左一右,站在了他的身后。再最后则是庄周一个人站在后场,脚穿着一双球鞋,没有鲲,这让庄周确实有一些不习惯。 最后守护在球门前面的,不是别人,正是达摩。李白说什么都不会把这么关键的位置让给别人的,他们三个人当中,必须有一个人在守球门,才是真正的万无一失。 现在的这阵型,无疑在说着一个字,稳。不管是中场两名队友能不能阻止敌人的进攻,后面的庄周与达摩,都是可以终结进攻的存在,这才是李白站在了前锋位置上的重要自信来源。 北海舰队,所向无敌! 李白都已经想好了,他们的球队等到正式比赛的时候,以及递交参加材料的时候,取的名字就叫作北海舰队! 再看看,对面,李白有一些无语。真的,能够让他无语的事情实在不多,但现在的话,确实让他无话可说。 他自己一个人成为前锋,前锋位置上只有他一个人。可是对面,对面的前锋,足足有四个人! 除了站在他正对面的杨戬之外,旁边依次分别是程咬金,廉颇,白起三人。除了一个后羿在球门前当守门员以外,敌人队伍重兵集结在李白的前面。 贫道观你胸兆:“李白,要不要哥两个去帮帮你,看你一v四我有点方啊。” 老衲与女有缘:“对啊,你要是抢不到球的话,那我们就糟糕了。” 李白闻言,想了一下,还真的是这样子的。对面两个都是有位移技能的英雄,还有强强控,也有远程伤害技能,可以说,是无所不能。区别只区别在他们挑选了英雄的哪一个技能作为比赛用的技能。 以对面的站位来说,比赛一开始的话,只要抢到球,一拥而上,他一个人的确没有办法去阻挡。哪怕是他自己抢到球,但是身后的队友离得有一段距离,很有可能在传球的时候足球就被抢了。 四个前锋的阵型够极端,一般这一种极端的阵型的话,短板很大,同样优势也十分明显。 在比赛还没有正式开始的时候,是可以更换阵型的,李白却没有更换阵型的打算。不过是四个人罢了,他选择的技能可是将进酒,抢到足球以后,随时可以将这些人甩个几条街! 既帅且白李太白:“不用,你们相信我就行了!到时候让你们看一看,什么叫做真正的球技!” 贫道观你胸兆:“完了完了,贫道有生之年看了那么多的胸兆,却没有想到今日自己大祸临头!看来是今天对于我来说,是真正的大凶之兆啊,呜呼奈何。可怜贫道一生替他人排忧解难,观了那么多的胸兆都没有事情,今日,今日,却要在没有看到胸兆的时候死去!” 老衲与女有缘:“别急,别急,道兄不要着急,老衲观太白,其实也是一个同道中人啊。” 手机前面的玩家看到聊天框里面的这段话,不由得来了兴趣,手指快速的点击着手机屏幕,输入文字。 贫道观你胸兆:“此话怎讲?” “嘿嘿嘿嘿…”一连串的嘿嘿表明出老衲与女有缘这名玩家此刻的心理状态。 老衲与女有缘:“太白兄说要展现出真正的球技来给我等观看,看来是球技惊人啊,不知道掌握了多少门踢球投篮的技巧!” “球道中人,摸球不倦!” 接连两句话映入了眼帘,让游戏名称叫做贫道观你胸兆的这名玩家生出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大有遇上了知己的感觉。他常常听说网络世界姻缘一线牵,比起姻缘更为让人赞叹的,是两名老司机的相遇。 老司机相遇,飙车而过的那时候,看的不是彼此的车技,完全不需要如此的肤浅。能够分清彼此的身份的,是最简单,在漂移时候,从彼此窗口看到的,那属于另一名老司机的寂寞眼神。 人生何处不相逢,司机飙车不看路。 贫道观你胸兆:“嘿嘿嘿嘿嘿…秃驴记得游戏结束以后加我好友,贫道要与你坐而论道!球道无止尽,吾等将上下以求!到时候还望你我,还望你我一起深刻探讨领悟出更多的球技啊。” 李白在一旁看聊天记录栏看得有一些懵逼,身后两个队友的话,一开始他还可以看得懂。但到后面,他却有一点不知道是在谈论什么内容了。 不过,应该是在夸自己的意思吧?这里面两名队友在说自己的球技惊人,李白还是可以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他们对于自己的那一种敬仰之情的。 看在这种敬仰之情,也看在他们是在说自己好话,李白便不和他们计较,原谅他们两个人在即将开始比赛的时候这种开小差的行为。 守在球门前的达摩比之李白更加的茫然,他完全看不懂那两个人在说一些什么。 对于这个世界,这里的一切,达摩都还是处在探究的状态当中的。现在一看,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平常的说话当中,都有这样子的高深思想,实在让达摩叹为观止。 果然,他那一个决定,无比正确! (本章完) 第101章 对面那奇葩阵容 在李白看着对面的阵容以及情况的时候,对面的玩家一直也在观察着他们的敌人,充分的体现出了一种知己知彼的战术勾画来。 他们的阵容称得上是奇葩,来自各个国家,更像是大杂烩。然而这完全不会影响游戏体验,只要踢赢了这一局,那么他们还是能够英雄所代表的国家添上一场胜局。 对面的李白,包括那只大乔与孙尚香在他们眼中都是无比正常的,大约也可以想出来,这三只英雄点的是哪一招技能,自然很有可能是位移技能。但是庄周他们就有点看不懂了,从他时不时的周围扩散开来的一圈涟漪,能够知道他点的是蝴蝶效应。 这技能完全不对劲啊,虽然有着被动,几秒钟可以在身体周围自动释放一次蝴蝶效应。可这招技能的伤害范围是十分小的那一种,不是在庄周的身边根本吃不到这技能的伤害。 在足球模式当中也是这样子的,等庄周跑到别人的面前,追到人的时候,往往人家已经离开了。别说抢球了,碰到人都不一定能够碰到,他点的这一招蝴蝶效应,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可以接近敌人的前提下。 如果这庄周是在他们这一边的,现在肯定已经被骂得狗血淋头了,远庄周本身就是一种极其愚蠢的行为,更别说还点了一招蝴蝶效应这种在足球模式里面没有一丁点作用的技能。 尼玛,庄周没有被动的话,是跑不了那么快的。再加上大家都有疾跑技能,了不起在他靠近的时候来一起玩玩短跑! 纵观庄周所有的技能,不管是大招,还是蝴蝶效应,以及被动,选择任何一招在足球模式当中没有多大的作用。唯一的远程攻击手段,化蝶才是最应该选择的技能,用它来守球门,还是与敌方英雄抢夺足球,都很好用。 之所以他们这边对于有人用后羿,还占据着守门员的位置,没有人有异议。正是因为后羿还有落日余晖这一招远程的攻击技能,只要预判准确,在对方有人带球准备射门的时候,随时可以将他中断。 足球模式当中,在射门的时候,点击射门键,是有一段蓄力过程的。蓄力的时间越长,踢出去的足球的速度越快,飞行距离越远。 这蓄力是可以被打断的,及时使用技能,可以将他打断。打断敌方蓄力的过程,敌方会陷入0.1秒的眩晕时间当中,这时候足球会脱离敌方的控制。 因此,基本他们看见的守球门的英雄,都是有着远程攻击手段的。或者干脆和王昭君那种英雄一样,开持续性施法技能,整个人杵在球门前,让敌人的足球完全飞不进去… “这对面这人,肯定对庄周爱得深沉啊!看看这操作,是完全不怕被队友喷的,可见他对于庄周的爱究竟有多么的深刻!”队伍语音频道中,来自白起的声音响了起来。 他的语气带着一丝的追忆,有着那么一点淡淡的伤感,让人从中可以听得到那种故事的气息。 曾经何时,他也是对于黄忠那样子爱得深沉,不管是在日常匹配当中,甚至排位当中,还有各种的模式,都是果断的黄忠不解释。再强烈的热爱,到最后,都会被现实给击垮,在有塔的时候黄忠还可以拆塔,没有塔的时候,他只能被别人拆。 大抵每个用过黄忠的,开启了原地大炮模式,准备炸个痛快的时候,都会遇上从身后偷偷摸摸靠近的敌方英雄。 往事不堪回首,现在看到又是一个如此热爱英雄的一名玩家,让他感触很深。所以… “打爆他啊各位!” 感触很深,光是他的感触深还不够,他还得让操控庄周的玩家明白什么叫做爱的教育。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如果献出一点伤害的话,世界也就会变得越加的美好! “好!” 队伍频道里面,队友们热烈的回复着。 对面的队伍实在太过于奇葩了一点,除了庄周之外,还有一只达摩,怎么看怎么怎么的奇葩。达摩虽然有位移技能,还有着一连串的伤害技能,却只能选择当中的一个。造成用达摩守球门的话,一旦技能放错了,走位,站位失误了,很容易与足球擦肩而过。 不得不说对面的配置让他们这一边所有的队友都处于一种看不懂,发懵的状态。 看不懂没有关系,对面可是敌人啊,敌方队伍的成员选择这样奇葩的配置来和他们娱乐,那么总该去满足他们的愿望才是。 等待的时间流逝,双方队伍当中的球员脑海当中已经是很漫长的时间经过了,所有人都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当中。 球场旁边,蔡文姬脚踏着王座,一脸专注的看着球场。举起的小话筒放在了嘴的旁边,微微张着嘴巴,正在等待着什么。 另一头,身穿裁判服装的鲁班七号,带着一颗足球晃晃悠悠的一路小跑到了李白与杨戬的中间,站住了。 “哔!” “比赛开始!” 猛听得一声哨响,蔡文姬充满活力与激情的声音在场中回荡开来,鲁班手中的足球抛飞起来,而他则是迅速的退后。 足球刚刚飞起来的时候,李白便动了,杨戬也动了,两个人几乎是在哨声刚刚响起来的时候,一起行动的。 “逆转乾坤!”控制杨戬的玩家用出了这一个技能,他预判了李白的走位,想要用这招技能直接飞到李白的面前去。 然而,李白动了的时候,并非直直的朝前冲去的,朝上走了走,这才奔着足球而去。他的身影消失,发动了将进酒的技能,下一刻,出现在了足球的旁边,将足球纳入了脚下。 “不会吧,这骚走位,我靠!”手机面前的玩家怒骂出声音来,他完全不敢相信,他的预判竟然出现失误,就那样擦着李白过去了,连中都没有中到李白。 好歹他也想要秀一下操作,可是好像被秀的是他来着? (本章完) 第102章 看世界杯… 李白感受着风的吹拂,迎面刮来的风,让他的绑起来的辫发都被带得向后飞起。 真正奔跑起来的时候,真的有一种变成了风的感觉,对于李白来说这速度足够的慢,在球场中奔跑的他,这个世界里面的他,远远不像是在大陆时候时他那样的强大。否则只需要一个身剑行,以身化剑,李白一下子便可以到达球场的另一头,只需要一个瞬息的时间。 现在这样子的高速奔跑,是有限制的,用上了疾跑之后再加上将进酒,才可以跑得如此的快。要不然,以平时的移动速度来说,实在慢得可怜。 大陆国家杯之所以要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举办,完全是因为在大陆上举办十分的麻烦而且万一有人不怀好意的动手,那事情也会变得十分糟糕。 换在王者荣耀的世界中举办,每个参加的国家,以及国家当中参加比赛的那些人,可以在任何一个觉得安全的地方进入王者荣耀的世界当中。并且,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是没有真正的死亡的。 嗯,死了之后尸体还只留在原地那么几秒钟,几秒钟过后尸体会消失不见。 要是尸体可以一直留着,李白真的怀疑他的尸体会躺满每一个角落,以前一想到他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死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会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涌上李白的心头。毕竟作为颜值担当,文采担当,他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什么王者峡谷里面的风景这么的美?全是因为他帅得深沉啊! 蹴鞠是风靡整个大陆的一项运动,上到七八十的老人,下到七八岁的孩子,男女老少,全部都会踢上那么一脚。 普通人蹴鞠,胜负很快可以分出来。但是让李白他们这些人去蹴鞠的话,也就是踢足球,踢个几天几夜可能都不能够分出一个胜负来。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则不同,每个人的实力都有了限制,偶然性也更多出了一些来,决定在这里举办无疑是一举两得。 眼见得李白抢到球,即将突破,操纵杨戬的反应了过来,看见手机屏幕上技能的图标还在冷却。但他丝毫没有担心,因为并不只有他一个人,在他的身边,还有剩余的三名队友。 李白是怎么都不可能跑得过去的,换成是他,面对着己方三名队友的防守的时候肯定会直接投降,连反抗的心思都不会有。 正准备看着李白被围殴,被断球的他一愣,眼睛瞪大了,一幅看到鬼样子。 他的队友们也是一样的表情,惊讶,充斥着不敢置信的神色。非要去说明的话,眼前看到的一幕,别说他们了,如果有玩家观战的话,此刻心里面也是有一句mmp不知道当讲不当讲的话出现。 李白也愣了,所有人都愣了,不管是谁,现在眼睛直盯盯的看着李白身前。 鲁班炸了,裁判鲁班七号在发球,吹响哨音,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炸了。炸成了无数零落的碎片,天空中那些正在坠落的齿轮,零件,正是从他的身上掉下来的。 齿轮掉落在地上的时候,还向前滚动了一段路程,最终被倒了下来。 任谁都没有想到,裁判鲁班七号竟然会炸,被李白那样踢爆了… “卧槽,鲁班七号竟然爆了?”现在参与这一场足球模式的玩家们纷纷眨了眨眼睛,重新再看一遍,还发现是一样的场景的时候,才最终确认下来,鲁班七号的确爆了,爆得零落的那一种。 换成是其他的游戏里面,鲁班七号这应该算得上是大爆了,一地的零件,不知道价值多少,看上去却也足够给力了。还有部分零件上头黑烟滚滚,天空中飞行的那颗圆滚滚的球状物体飞向球场之外。那不是足球,足球至今还停留在李白的脚下,那么那应该是鲁班七号的头了。 “夭寿啦,李白把鲁班七号踢爆了!”控制杨戬的玩家吓得在队伍语音里面爆出了自己的家乡话。 停留在炸开的鲁班七号那些零件旁边的,正是李白,看着地上的那些四处乱滚的零件,李白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难道真的是我?”他看到了其他人的目光都投注在了自己身上,不由得认真的回忆之前的动作。 在足球模式当中,他是没有带青莲剑的,所以将进酒的话,只是普通的位移罢了。 他十分认真的在抢足球,要将足球抢在脚下,是奔着足球去的。 明显不会是他干的,十分明显的是这只鲁班七号的质量不行,偷工减料,才会突然的爆炸开来,彻底得报废。 “天呐!11号李白对裁判鲁班七号怒下狠手,裁判横死当场,死在了这一片他曾经守护过的绿茵球场之上!我们再看看李白,11号球员李白一脸无辜的样子,分明在说这一切都不是他干的!”一旁的解说员蔡文姬大呼小叫起来,打了一个响指,球场的荧幕上立刻出现了之前的画面重播。 画面上头,李白一开始的速度十分之快,快到只可以捕捉到他的影迹。在向着那一刻足球而去的同时,鲁班七号发球之后也在向外跑,跑动的时候脸上是属于裁判那种镇定自若的表情,似乎一切好像都在他的掌握当中。 镇定自若的鲁班七号的表情在下一刻突然发生了变化,嘴巴张大着,想要说出些什么话来,又像是没能够说出来。下一刻,李白从他的身边掠过,“轻轻”擦过鲁班七号的身侧,抢到了足球。 那一瞬间,鲁班的身体开始冒出黑烟来,紧接着,是所有人喷都亲眼目睹的一幕,鲁班七号的爆炸。 李白一脸的问号,他还是不觉得这跟自己有什么原因,看看重播上面,明明他只是轻轻的擦了过去。鲁班七号之所以自己爆炸开来,完全是因为这是一只粗制滥造的鲁班七号! 没错,肯定是这样的! (本章完) 第103章 请假 李白感受着风的吹拂,迎面刮来的风,让他的绑起来的辫发都被带得向后飞起。 真正奔跑起来的时候,真的有一种变成了风的感觉,对于李白来说这速度足够的慢,在球场中奔跑的他,这个世界里面的他,远远不像是在大陆时候时他那样的强大。否则只需要一个身剑行,以身化剑,李白一下子便可以到达球场的另一头,只需要一个瞬息的时间。 现在这样子的高速奔跑,是有限制的,用上了疾跑之后再加上将进酒,才可以跑得如此的快。要不然,以平时的移动速度来说,实在慢得可怜。 大陆国家杯之所以要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举办,完全是因为在大陆上举办十分的麻烦,而且万一有人不怀好意的动手,那事情也会变得十分糟糕。 换在王者荣耀的世界中举办,每个参加的国家,以及国家当中参加比赛的那些人,可以在任何一个觉得安全的地方进入王者荣耀的世界当中。并且,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是没有真正的死亡的。 嗯,死了之后尸体还只留在原地那么几秒钟,几秒钟过后尸体会消失不见。 要是尸体可以一直留着,李白真的怀疑他的尸体会躺满每一个角落,以前一想到他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死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会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涌上李白的心头。毕竟作为颜值担当,文采担当,他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什么王者峡谷里面的风景这么的美?全是因为他帅得深沉啊! 蹴鞠是风靡整个大陆的一项运动,上到七八十的老人,下到七八岁的孩子,男女老少,全部都会踢上那么一脚。 普通人蹴鞠,胜负很快可以分出来。但是让李白他们这些人去蹴鞠的话,也就是踢足球,踢个几天几夜可能都不能够分出一个胜负来。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则不同,每个人的实力都有了限制,偶然性也更多出了一些,决定在这里举办足球比赛无疑是一举两得。 眼见得李白抢到球,即将突破,操纵杨戬的玩家反应了过来,看见手机屏幕上技能的图标还在冷却。但他丝毫没有担心,因为并不只有他一个人,在他的身边,还有剩余的三名队友。 李白是怎么都不可能跑得过去的,换成是他,面对着己方三名队友的防守的时候肯定会直接投降,连反抗的心思都不会有。 正准备看着李白被围殴,被断球的他一愣,眼睛瞪大了,一幅看到鬼样子。 他的队友们也是一样的表情,惊讶,充斥着不敢置信的神色。非要去说明的话,眼前看到的一幕,别说他们了,如果有玩家观战的话,此刻心里面也是有一句mmp不知道当讲不当讲的话出现。 李白也愣了,所有人都愣了,不管是谁,现在眼睛直盯盯的看着李白身前。 鲁班炸了,裁判鲁班七号在发球,吹响哨音,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炸了。炸成了无数零落的碎片,天空中那些正在坠落的齿轮,零件,正是从他的身上掉下来的。 齿轮掉落在地上的时候,还向前滚动了一段路程,最终被倒了下来。 任谁都没有想到,裁判鲁班七号竟然会炸,被李白那样踢爆了… “卧槽,鲁班七号竟然爆了?”现在参与这一场足球模式的玩家们纷纷眨了眨眼睛,重新再看一遍,还发现是一样的场景的时候,才最终确认下来,鲁班七号的确爆了,爆得零落的那一种。 换成是其他的游戏里面,鲁班七号这应该算得上是大爆了,一地的零件,不知道价值多少,看上去却也足够给力了。还有部分零件上头黑烟滚滚,天空中飞行的那颗圆滚滚的球状物体飞向球场之外。那不是足球,足球至今还停留在李白的脚下,那么那应该是鲁班七号的头了。 “夭寿啦,李白把鲁班七号踢爆了!”控制杨戬的玩家吓得在队伍语音里面爆出了自己的家乡话。 停留在炸开的鲁班七号那些零件旁边的,正是李白,看着地上的那些四处乱滚的零件,李白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难道真的是我?”他看到了其他人的目光都投注在了自己身上,不由得认真的回忆之前的动作。 在足球模式当中,他是没有带青莲剑的,所以将进酒的话,只是普通的位移罢了。 他十分认真的在抢足球,要将足球抢在脚下,是奔着足球去的。 明显不会是他干的,十分明显的是这只鲁班七号的质量不行,偷工减料,才会突然的爆炸开来,彻底得报废。 “天呐!11号李白对裁判鲁班七号怒下狠手,裁判横死当场,死在了这一片他曾经守护过的绿茵球场之上!我们再看看李白,11号球员李白一脸无辜的样子,分明在说这一切都不是他干的!”一旁的解说员蔡文姬大呼小叫起来,打了一个响指,球场的荧幕上立刻出现了之前的画面重播。 画面上头,李白一开始的速度十分之快,快到只可以捕捉到他的影迹。在向着那一刻足球而去的同时,鲁班七号发球之后也在向外跑,跑动的时候脸上是属于裁判那种镇定自若的表情,似乎一切好像都在他的掌握当中。 镇定自若的鲁班七号的表情在下一刻突然发生了变化,嘴巴张大着,想要说出些什么话来,又像是没能够说出来。下一刻,李白从他的身边掠过,“轻轻”擦过鲁班七号的身侧,抢到了足球。 那一瞬间,鲁班的身体开始冒出了黑烟,脚步僵硬的朝前走了几步,紧接着,是所有人都亲眼目睹的一幕,鲁班七号的爆炸。 李白一脸的问号,他还是不觉得这跟自己有什么原因,看看重播上面,明明他只是轻轻的擦了过去。鲁班七号之所以自己爆炸开来,完全是因为这是一只粗制滥造的鲁班七号! 没错,肯定是这样的!那么多的鲁班七号,总会有一两只是比较烂的,不像他,每一个李白都是那样的帅! 哪怕是爆炸,也会是帅爆了的那一种! (本章完) 第104章 今天无更 李白很快的反应了过来,不过是踢爆了一个鲁班七号而已,就是把他踢成渣渣了又怎么样?李白趁着对面的人一瞬间的失神,带着突进,脚踩下的时候,将一块鲁班七号身上掉落下来的零件给踩了一个粉碎。 刚刚瞬间的失神,不过是零点几秒的时间,李白很快的调整了过来。在他的眼中,现在只剩下了脚下的足球,以及面前的敌方球员,还有最远处的球门。 说实在的,踢足球与他平时练剑其实差不了多少,练剑的时候,他眼中唯有剑。现在在踢足球的时候,他的眼中,也只有足球,这一种专注度,让李白完全没有被鲁班七号突然间爆了这样的事情给影响到了他的状态。 带球,在李白的前进之路上,程咬金突然反应了过来,高高的跃起,在玩家的控制之下,使用出了技能爆裂双斧,朝着李白跳了过来。在旁边,廉颇与白起也是一样的反应,只不过都是一路小跑,没有使用技能,正在朝着李白逼近。 控制着两只英雄的两名玩家都极有意识,虽然王者荣耀里面的足球模式是五个人的比赛,可五个人的比赛依旧是一场团队比赛。正如王者荣耀绝对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一样,也需要团队配合,每一只英雄,英雄背后的玩家学会一起配合才行。 程咬金先上,万一程咬金抢不到球的话,他们还可以使用技能去补救。李白的将进酒,是两段突进的技能,第三下使用的时候,还会回到最先使出技能的地方。 所以说,一旦使用技能的时机不对,那么李白随随便便可以耍弄他们,把技能骗光以后,他们真的会很惨。 一局游戏,只有十分钟的时间,如果在十分钟的时间之内,以平局结束的话,那么还有五分钟的补时时间。一局比赛当中,技能可不是胡乱使用的,包括疾走技能也是,使用的时候,每一次都会消耗蓝量,虽然会有回蓝的时间,可频繁的使用技能的时候,蓝量肯定会不足,到时候连疾走技能都没有办法使用了。 足球模式里面,抢夺足球的判定,靠的是每一个英雄的属性分配数值,每一个玩家在进入游戏的时候选择好英雄都必须分配好属性。一共有三种属性,分别是力量,敏捷,智力。 力量数值是有关于足球的蓄力过程与速度的,力量越高,蓄力过程越短,足球踢出去的时候也就会越快。同时,力量强的英雄,在与敌方持球英雄接触的时候,经过力量判定,也能够将球抢夺到自己的手中。 敏捷数值,则是有关于移动速度的,敏捷越高,移动的速度越快。移动速度也是特别关键的一个数值,不管是在平常的游戏当中,还是在世界杯的特别模式当中,都是一样的。 这也是许多人为什么装备会优先选择一双鞋子的原因,再穷都不能不出鞋,鞋子往往会决定一次生死,一场胜败。 智力数值也是有关于蓝量恢复的,智力越高,拥有的蓝量相对于其他玩家的英雄也就会越高一点,每秒钟能够恢复的蓝量也会相对应的增强。 每一个属性,都在足球模式当中至关重要,可是玩家们又不能全都兼顾。可是,这是团队游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分工,比如普通的模式当中,ad,ap等等都是有着准确的分配的。在足球模式里面,同样也是如此,有负责抢球的,有负责带球的,都是不同的属性。 程咬金飞起来,再落下来的时候,整个地面都震动了一下。玩家们自然不可能感受得这样的清楚,这是李白才拥有的待遇,玩家们看到的只有2d的视角,看到的只有程咬金的技能特效。 感受到与看到,是完全不同的,李白的身体素质在游戏里面有所限制。可他真实的心境,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对于身体的控制力,即使是实力与大陆上面的他没有办法相比的情况下,也依旧无比的强大。 强大到程咬金刚刚跳起来的时候,李白立刻感觉到的程咬金脚踩在往上一跳时绿茵草场上地面的震动,以及高高跃起,朝他落下时候那下压的风压。再看看脚下,一道黑影,越来越近,直到将太阳的光线给遮蔽住了。 所以,程咬金这一下,并没有踩到李白。 李白奔跑的速度完全不听,在程咬金刚刚落下,脚要踩在地面上的时候,他的将进酒的第二段技能再次发动,身形一闪,再次消失,下一刻已经将程咬金远远的抛在了后面。 在李白的面前,只剩下了两个阻碍,一个是廉颇,一个是白起,也都是非常难缠的角色。此刻,李白身上的技能只剩下了第三段的将进酒技能,使用之后,他会立刻回到原地,即是刚刚跑的这一段路程,完全是没有作用了。 但是不用的话,将进酒的冷却都现在都还没有冷却,只有等到第三段的将进酒彻底的消失,技能才会真正进入冷却状态。可那需要时间,现在李白最缺的就是时间了,恰恰,对面的敌人不会给他时间。 廉颇与白起,与他的距离已经无比的接近了,虽然哪个人都没有使用技能,李白却知道他们在等待着机会。 李白转身,整个人转了过来,脚已经抬起,面板上显示的蓄力槽正在蓄力当中。李白却没有关注到这个蓄力槽的情况,他全部凭借着自身的感觉。 身后,更加响亮的一声脆响响起,地面被踩得塌陷的声音此起彼伏,紧接着,李白站着的地面完全已经被巨大的黑影给遮蔽住了。 “正义豪腕!” 使用廉颇的玩家毫不犹豫的用出了廉颇的技能,这一招位移,还附带着范围伤害的技能,是廉颇的大招。大招使用的蓝量比起其他技能都要远远高上许多,冷却时间也足足有七秒,可是,绝对好用啊! 当廉颇落下,看见李白还在蓄力,手机面前的玩家已经露出了得意的表情。大招放下来,不仅可以打断李白,让身边的白起得到足球,同时接下来的第二段伤害,第三段伤害还会给李白的队友带来伤害,阻止他们抢夺到足球。 廉颇大招的伤害,那可是足足有一秒多钟的眩晕时间的! (本章完) 第105章 夭寿啦,李白把鲁班七号给踢爆了! 廉颇大招出现,李白却没有半分的慌张,时间已经足够了。他的脚踢出,地上停留着的那颗足球,随之飞了出去。足球的落点,正是刚刚李白第一次使用了将进酒的位置。 那里,早已经有人在等候了,不过不是李白的队友们,队友们在更靠后一点的位置。站在那里的是杨戬,一开始使用了技能,却被李白走位躲开的那只杨戬。 控制杨戬的玩家,心知他追上去也没有任何的作用,倒不如让其他三名他的队友去阻止李白的进攻。他留在这里,因为他知道,李白将进酒的技能效果是怎么样的,如果李白突破不了队友们的防守的话,肯定会选择后撤回来。 站在这个地方,正好可以堵住唯一的一个漏洞,这个李白可以用将进酒直接回来的位置。 当在手机屏幕上面看到那颗足球飞向他的杨戬的时候,这名玩家是惊讶还带着点惊喜的。原来他只是要抢李白的球,却不想李白没有过来,足球反倒过来了。 对面的李白似乎看穿了他的想法,自己把足球送上门来了,真是王者好敌人啊! 脸上带着笑容,他控制着杨戬,朝着足球迎了过去,一段十分段的距离,手指那么轻轻的在屏幕上面移动一下,足球便可以纳进杨戬的掌控中了。 孙尚香与大乔也在迅速的接近当中,控制着英雄的两名玩家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这却是因为在足球模式里面不能浪费时间。可他们心里面还是会嘀咕,去质疑说李白为什么要把球踢向那里,明明队友虽然离得远了一点,也是可以将球传过来的。 来不及废话,他们只能拼了命的朝着杨戬赶了过去,准备在杨戬得到球之后,将球重新抢夺回来。 “我靠,我收回之前在心里面骂出的mmp,我承认李白的确是一个老司机!”队伍语音频道里面传出贫道观你胸兆的大呼小叫声来。 正操作着孙尚香做出一个翻滚动作的老衲与女有缘,连忙睁大眼睛寻找着让一名老司机这样惊讶的事物。他也看到了,原来他以为的那个假司机,假的球技过人的李白,竟然出现在了杨戬的面前,他的脚下,竟然是那一颗原先由他脚中踢出来的足球! 这种骚操作,也只有浸淫王者荣耀这一款游戏多年的老玩家才做得出来啊! “我靠!这李白怎么这么骚?这么风骚的操作,玩个球啊!”眼见得落地的廉颇,还在原地锤动着地面,但李白已经消失,操纵廉颇的玩家心头纵然涌起一种无力感来。 “你体会到刚刚我的绝望了吧?我刚刚也是这样的,以为可以来个信仰之跃,却没有想到,那的确是信仰之跃,一跳,把我的信仰给击打了个粉碎了。”一名玩家幽幽的声音响了起来,却是控制程咬金的那个玩家。 他的感触与操作廉颇的玩家应该是一样的,当那一跳,跳了个空之后,简直是一场打击。 现在他们也只能指望队友的杨戬,可以顺利的从李白脚下抢到足球了,这样好歹还可以为他们回复一点信心值。 唯一对这一切没有半分意外的,是还在后场悠闲的走动着的庄周。 在刚刚李白被围追堵截,在李白将足球往回踢,落在距离敌方的杨戬不远处的脚下的时候,他的心理都没有任何的波动。他更相信李白是有谱的,用剑者,一名剑客,在最初的时候,出剑都是有经过计算的。 有一种剑术,名叫弈剑术,顾名思义,以剑去弈剑,弈人,用剑与敌人去对弈。这种剑术完全是心血智慧的结晶,穷尽变化,敌人的每一招没一式,相对应的变化等等,都控制在他的手中。 李白练的不是弈剑术,庄周却知道他一定是有谱的,要没有谱那就不是李白了。更何况这是在热身,在为了接下去的大陆杯在认真的做着准备,奖励那么的丰厚,李白又怎么可能容忍自己失败? 别看李白平时好像什么都不在意,可其实他心里面,比谁都明白。 李白出现在杨戬的面前,眼中的轻蔑充分的表明了他现在对于三眼仔的不屑。将球一带,李白侧开身子,绕过了杨戬,他不与杨戬做着任何身体上的接触,杨戬的力量足够高的话,一接触他的球肯定被断。 眼见得球来了,眼见得球又走了,如此戏剧性的一幕,让玩家一下发愣,反应过来后连忙控制着杨戬跟上了李白。没跟几步,在他靠近李白的时候,眼见得那颗足球又飞了出去了。 这一下,足球真的彻底的远离了他, 那边,孙尚香一个翻滚,已经接近了足球,将足球纳入了脚下。 孙尚香与大乔的世界杯皮肤,都是十分养眼靓丽的那一种,每一名女性角色都是差不多的。但此时,五人小队里面却没人有有心去欣赏这一种美丽,满心都是要将球抢过来的坚决。 孙尚香带球突破,在她身边不远处是大乔,用上了疾跑的大乔跑得飞快,对面的玩家却没有人注意到她,全部关注点都放在了拿球的孙尚香的身上。 李白在此刻同样变幻方向,朝着地方球门的方向冲了过去,这举动看起来有一些奇怪,却没有引起敌方队员的注意力。 大乔停下,一记漩涡之门起手,朝着空无一人的位置砸落。在这一技能出现的时候,杨戬一方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劲可是晚了。 下一刻,原来距离他们十分近,快要陷入被围殴状态当中的孙尚香,突然在他们面前消失。果不其然,孙尚香最终出现的位置正是那漩涡之门的位置! 这时候回头已经晚了,他们只能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了己方的守门员后羿身上,寄希望他能够将球给扑出来。 “单刀!李白单刀面对后羿,宿命的对决,球门是否会被洞穿呢?还请我们拭目…”蔡文姬的解说都还没有说完整,她立刻将后面的以待两字给吞了下去。 根本不用拭目以待,因为结果已经出现了! “球进了!来自11号前锋李白的一记爆射!” “哔哔哔哔!” 漫天的彩带飞舞,还带着一阵又一阵的喇叭声响,欢呼的浪潮一刻都不停止。 弄得李白一阵不好意思,他想了想,原地几个后空翻,来到了场边。正要向观众致谢的时候,他瞬间懵了。 什么鬼?观众席上坐着的竟然是这一些人?! (本章完) 第106章 围追堵截 王者荣耀里面哪一些人比较惨? 李白看过天天喊惨的,大抵都是说那一些被小学生坑输的大神们,在讲述着自己的血泪惨剧。小学生按照庄周所说的,应该是类似与大陆上面还在蒙学当中的蒙童,即是那一些小孩子。 他们惨? 还有一些,是在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太过于沉迷于游戏,最终失去女朋友的人。常常也在哭诉他们的悲惨遭遇,哭诉没有了女朋友之后,只能够靠着锻炼自己的双手了此残生。 他们惨? 不,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其实是那一些随处可见,从一盘游戏的开始时前赴后继,朝着敌人发动攻势的那一些小兵们。他们勇敢无畏,用自己的鲜血铺就了一个王者世界,去成就那一些英雄的辉煌。 他们,舍生忘死,不知道死亡为何物。 他们,常年披着一身斗篷,行走在完全不曾改变过的路线上,连真面目都没有机会露出来,一下子便死掉了。 他们,连一个名字都没有,死亡的时候更是悄无声息,没有人会为他们去哀悼片刻。 这些站小兵们,提供经验,提供金钱,尸体在哗啦一声之后,彻底的消失,变成了英雄身上闪耀的光芒,还有帐上多出的几十枚的金币。 没有比小兵再惨的人,或者物存在了。 比起小兵来,其他人口中的惨,实在太过于微不足道了一点。包括李白自己觉得也是这样的,他的尸体躺满王者峡谷的每一个角落,其他的英雄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可谁比得过那些小兵们? 他们的尸体,是王者峡谷当中每一寸土地的土壤! 现在看到四周的观众席上面密密麻麻坐着的小兵,那真是密密麻麻,铺天盖地,是汹涌的浪潮。身穿红色衣服,和蓝色衣服的小兵,依旧维持着他们一贯的穿着,没有露出模样来。 泾渭分明,李白看了一圈之后,才发现整个足球场中的观众席,已经被分成了两种颜色。这样庞大数量的小兵,看了之后,连他也不由得咋舌。 如果在一场对局里面,出现了如此多的小兵的话,汹涌的兵潮,立刻可以淹没任何一方。那种防御塔,根本连防御都防御不过来,包括李白,都得溜之大吉,眼看总部被吞没。 这在场的小兵,应该有着几万人吧? 李白心里面是有一句我槽在回荡着,并将它彻底的化为口中脱口出的话语的。 “卧槽。” “11号李白看到众多球迷的时候,激动得爆出了粗口!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李白十分的激动,眼中似乎还闪烁着晶莹的光芒,不知道是不是眼泪!”蔡文姬没有放过这一条新闻,拿着小话筒大声的播报着她看到的这一幕。 我真的只是骂卧槽,没有什么激动不激动的啊!眼中的晶莹,那也是正常的状态,谁会看到小兵感动得流出眼泪啊! 李白在心里面禁不住的吐槽着,他真的只是惊讶而已,惊讶于自己与小兵身份的转换。 原来身为一名英雄,他可以随意的看着小兵互殴,当成看戏一样。觉得不过瘾了,还可以下去揍一揍小兵,把小兵当成经验与金币。 现在这情况,是身份转换了?小兵翻身把歌唱了?不仅唱着歌,还在旁边看着他们演戏,终于变成不用卖力,卖命,也不用挨打的观众了。 “哔哔!” 小兵还在吹着手中拿着的小喇叭,哔哔声此起彼伏,看在小兵这无比卖力的一幕,李白也就原谅了这些小兵在看戏的事实了。再然后,又是卧槽,在李白心中回荡起来。 那些观众席上面,还有着许多炮车存在,这些炮车,在轰鸣的时候,的确会有一种正在朝着球场中炮击的感觉。事实上炮车打出的炮弹,在空中会立刻爆裂开来,变成了彩带朝着场中落下。 这是那些彩带的来源,如果换成是炮车平常攻城,轰击防御塔的炮弹,整个足球场都得要被蹂躏过一遍。还别说,足够多的炮车,那种无差别攻击,每一寸土地落下一颗炮弹的场景,李白想一想,在游戏里面他还真的只能成渣了。 这是在说明着什么,说明王者荣耀的世界,其实是由这些小兵决定走势的么? 李白突然有了一种恐怖的想法,其实王者荣耀的世界,是小兵创造出来的。那一些小兵们,一直都在暗中观察着英雄们打生打死,看着英雄们自相残杀! 因为,那些兵线上的小兵,更像是那种机械化的兵团啊!按照一个程序去行动,设置好的没有任何生命的物品。 细思极恐。 不过李白看到这一些小兵打出的标语之后,立刻觉得小兵们变得更加顺眼了一点。 看看红色方阵的小兵当中,举起的标语吧。 “李白李白你最帅!” “嗯。”点了点头,李白觉得这些小兵们眼光不错。 目光再往旁边偏移了一点,李白的脸色变得差了一些,这些小兵们的眼光与品味突然变差了。 “咬金咬金最有爱!” 什么鬼?程咬金有爱?李白只想啐这些小兵一脸,程咬金那算爱? 这一个整天袒胸露乳的黑大汉,忽悠着别人要去与他亲热亲热,说这是爱人方式的程咬金,你说他是爱的化身? 好吧,的确是的,在那些喜欢肌肉的人眼中,程咬金的确是有爱的。 李白可没有忘记,曾经在王者荣耀世界里面有人说过程咬金很帅的那一幕,还说强壮才是真爱! “哔哔!”小兵们继续鼓噪着。 “白起带球!朝着敌方球门直奔而去!11号前锋李白,则还在发呆,似乎沉迷于小兵们的鼓励!” 蔡文姬的声音远远的传来,李白这才惊醒,回过头去一看,远方的白起已经带着足球逼近了他们的球门。看了一眼,李白又回过头来,继续看接下去的那一些标语。 “天啊,比赛正在被李白杀死!”蔡文姬踩着王座在球场上空飞行着,注意到了李白的站在原地完全不动,不由得捂着小嘴一脸的惊讶。 “切。”李白嘁了一声。 比赛是他随随便便杀得死的?他们这一边,可不只有他一个人啊,还有一个庄周,想杀死比赛?首先你得杀得死庄周才行。 (本章完) 第107章 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杨戬的脚下踩着足球,一记逆转乾坤发出,哮天犬狂啸着朝着远处的孙尚香扑去,只要一击中孙尚香,那么下一刻杨戬将会直接带着足球去到孙尚香的面前。 中间缩短的距离,可不是几步那么简单,而是跨越了一大段距离。再说控制着杨戬的玩家也不怕被孙尚香给抢走脚下的足球,他不相信孙尚香的力量属性点会比他还要高! 孙尚香的一个翻滚,再次让杨戬的技能落了一个空。 手机前的玩家也不意外,在放了技能,眼见得技能没有中之后,开着疾走一路小跑继续冲了过去。在他的身边,廉颇,白起,程咬金,一个也不落,跟随着他展开冲锋。 这一下,贫道观你胸兆,老衲与女有缘真的有一种发懵。他们只有两个人,还都是软妹子英雄,却要面对着对面四个男英雄的冲击!其中两个还都是壮汉猛男,这实在是让人小心肝有些怦怦直跳! 老衲与女有缘代入妹子的心境当中,竟有一种莫名的忐忑! “嘤嘤嘤,不要欺负人家啦,虽然哥是男的,但你们好歹也要看在孙尚香是个软妹子的面子上温柔一点啊!”老衲与女有缘看着在翻滚当中透出的球衣里面蹦蹦跳跳的一抹白雪白,柔媚着在全体语音当中说道。 瞬间,他看见对面英雄冲来的那个阵型变得歪斜,白起甚至停了下来。 “噗。” 手机里面传来的不知道是喷口水的声音,还是喷出一口老血的声音,这些他都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他的策略成功了,成功让对方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他的女声上面,看看停了下来的白起他就知道了。 “我靠我的手机啊,尼玛,全部都是口水!”白起的惨嚎声传来,再听得噔噔噔的沉重脚步声,应该是去找纸巾了。 “哼。”贫道观你胸兆不屑的哼了一声,话音当中充斥着的轻蔑让人感受得极为清楚。 正当杨戬一方的以为他要嘲讽,开启一场骂战的时候,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们内心一震,在心里面暗自赞同。 “身为男人!手边竟然没有纸巾,简直是耻辱!” “哔哔,哔哔。”小兵们的喇叭声在这时候响起,还有大炮的轰鸣,那飘落的彩带似乎在说明着他们无比同意这个说法。 “好吧,的确是有几分道理的。”控制廉颇的玩家在心里面暗道。 一个男人确实不能够没有纸巾,不管是在厕所,还是在卧室。尤其是在卧室,纸巾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必需品。 坐在床上的他看了看床头柜上的纸巾,好像又到了需要补充的地步了。不过他十几天前才换了一盒,怎么会用得这样的快? 他陷进了沉思当中,脸色格外的阴沉。 为什么他会沦落到玩王者荣耀的地步,这种只需要付电费网费的最便宜的娱乐活动?他大可以去玩那一种既可以让身体得到充分的锻炼,又可以娱乐身心的运动啊。 “唉…”玩家叹了一声气,无比的忧郁。 都是因为营养不够,钱都拿去补充营养了。 廉颇发愣状态当中,杨戬与程咬金却是专注的继续在球场上面奔跑。 “呔,女装大佬吃俺一斧子!”暴喝一声,程咬金高高飞起。 “爆裂双斧!” 技能还在冷却当中的孙尚香,措手不及之下一下子被程咬金砸中了。 老衲与女有缘满意的点了点头,他的策略乃是一箭双雕之计,不仅成功打乱了对方的进攻,还骗了一下程咬金的技能。再看其他人,白起还继续站在那里,估计那玩家还在拿纸巾擦手机,廉颇虽然又动起来了,不过位置比较靠后一点,剩下的也只有一个杨戬罢了。 在他们这边还有个庄周与大乔,二对一的话,已经足够了。再说杨戬的位移技能可是需要中到人才可以释放的,完全不必考虑他还可以穿透两人的防御,跑到球门前面。 杨戬突然回过身去,把足球穿给了后方的廉颇。虽然懵逼,但控制杨戬的玩家还是明白,再单刀直入的话他必然会死得很惨,在这时候不如等待这些没有经历过老司机洗礼的队友们恢复过来再发动进攻。 在网络世界里面,即使不能成为老司机,也必须习惯老司机的突然飙车。不然会像是廉颇与白起一样,瞬间注意力也被带着偏移,出现如此大的状况。 廉颇接过球,继续向前。不远处有着大乔与庄周,还有一个孙尚香,但他们也有着三个人。三个人还都是有着位移技能的,尤其是他的大招,放对了直接可以将这些人给眩晕掉。 足球在杨戬与廉颇当中传递着,离得球门越来越近,白起了跟了上来,看来已经擦完了手机屏幕上的口水。 再看庄周与李白这一边,都是不为所动,没人担心。李白的不担心,是源自庄周,达摩的不担心,源自庄周与李白。老衲与女有缘,贫道观你胸兆他们并不知道队友竟然是货真价实的英雄大佬,但他们的自信也是满满的。 他们的自信,来自于大乔的大招,漩涡之门。这招技能堪称战略神技,用得好的话,完全可以扭转局势。在足球模式当中,即使大乔在后场面对着四名敌人,也可以瞬间把其他的队友召唤过来。 “漩涡之门!” 水潮出现的那一刻,杨戬这方的所有人,心中顿时咯噔一下。 又来了! 不过这也同样是他们的机会! 廉颇高高的飞起,直接朝着漩涡之门出现的位置发动了大招,不管是谁,出现的时候都会被他直接砸中。反正他将出现的英雄给控制住给队友们制造机会就行了。 白起则是跑着,追随着杨戬而去,随时准备接应杨戬。他点的是那招强控技能,可以直接将敌人拉到面前来,使敌人无法去阻挡杨戬。 孙尚香的身影出现在了漩涡之门内,大乔的身影也出现在了漩涡之门内,刚刚出现的那一刻,正好迎接到了廉颇的大招。 看到两只软妹子英雄正在被廉颇折磨,贫道观你胸兆与老衲与女有缘都是无比的痛恨,痛恨自己距离老司机的境界还差很多,在漩涡之门刚出现的时候立刻点击了传送。你看看李白,多稳啊,站在那里,站在对方的球门旁边一动不动。 等等…一动不动? 这老司机该不会是车坏了吧?! (本章完) 第108章 看戏的小兵吹喇叭 李白当然不是车坏了,他只是有一些寂寞而已,背负着双手。可惜他身上穿着的不是原来的那自身衣衫,不然衣角飘扬起来会让他显得更加的飘逸。 由于穿着一身球衣的缘故,现在他在不管是队友,还是敌人的眼中,更像是一个打酱油的。 什么是打酱油?他怎么可以叫做打酱油?他只是在和这些小兵做着亲切而友好的交流罢了,当然更主要的是因为他手里面没有剑,不然李白肯定会去试一试,看这些小兵能不能让他升级。 反正小兵们一直以来都这么惨了,再惨也不会再惨了,李白这才毫无心理负担。 感受到了李白的注视,小兵们的喇叭吹得更加响亮了, “哔哔,哔哔!” 还有新的横幅被举了起来,上面的标是新的一句:帅得天上掉云彩。 与前面横幅上的标语合起来,一起念的话便是:李白李白你最帅,帅得天上掉云彩。 李白仰头望天,看到万里无云的天空之后,满意的点了点头。碧蓝色的天空,澄净得如同被清洗过一样,半点的云彩都没有,肯定是看到了他之后,被他就帅得掉了下来,或者躲了起来了。 李白叹气,果然像他这一种人,不管身处在那里总是有着一团耀眼的光环。他都特意隐藏了,还是被人。不,不是人,是被小兵发觉了。 虽然不觉得小兵是人,不可避免的,李白还是非常欣赏这一些小兵的眼光。能够欣赏到他帅的小兵,必然运气不会太坏,好歹他们还可以坐在观众席上看球,不是躺在王者峡谷的土地上,准备滋润大地。 “哎,李太白,你在干什么?”悄咪咪的,李白的旁边多出了一个身影。 蔡文姬驾驭着她的高科技解说员王座,来到了李白的身边,手里面握着的小话筒举得远了,特意压低着声音问着李白。 李白回过头来,看见是蔡文姬的时候露出了见了鬼的表情。 “你是小文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李白看了看周围,也特意压低着声音问道。 他特别关注的是那一些小兵,不过看到那种小兵还是呆呆傻傻的,他也就放下心来了。要不然有玩家看到他与蔡文姬交流的这一幕,被吓傻了怎么办? 他可忘不了曾经有一次,一名敌对玩家在看到他驾驭着飞剑飞行在峡谷河道上空时叫出的妈呀,那是一声惊恐的喊叫,属于小孩子稚嫩的声线。惊恐到李白毫不犹豫的停下飞剑来,跳下飞剑,手持着青莲剑就来了一个大杀特杀。 人家都叫妈呀了,李白自然是不会留手的,不然这小学生有什么理由去找他妈求安慰?当然是见鬼了,才好去找他妈。 在事后李白还给这小朋友递交了好几次的好友请求,不过每一次得到的都是拒绝,到后来干脆连拒绝都不拒绝,没有了拒绝好友添加请求的消息传过来了。看来这小朋友似乎是退出游戏了,重新成为了祖国的小花朵,李白为将一个迷途的小学生带回正道上的举动感觉到了自豪! 玩游戏有什么好玩的,小升初,中考,高考,美好,美好的学习可比游戏好玩多了!因为根本玩不完,通不了关啊! 李白脑子里面同步了那无数青少年游戏里面发出的叹息。 蔡文姬也谨慎的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人注意到她之后,才俏皮的说道:“本美少女为什么不能够出现在这里捏?” “好吧。”李白想了想,确实没有什么小蔡文姬不能够出现在这里的理由。 不过,刚刚游戏一开始的时候,他真的是以为小蔡文姬是和游戏里面的那种英雄一样,是由一个叫做电脑的人操控的。当小蔡文姬突然变成了他所认识的小蔡文姬的时候,他才会被吓了一跳。 “嘿嘿。”李白坏笑着,举起双手来,双手五指做着不规则的运动,一步一步的接近着小蔡文姬。 没办法,小蔡文姬太过于可爱了,总让人的手止不住想要去捏一捏她的脸颊。再说这个角度也正合适,王座正好飞到了他的身边,要是飞得高了,他可没有办法飞上天。 “哼!怪大叔!”蔡文姬跺脚,娇憨的的哼了一声 她抬起脚来,飞身一踹。 “啊哒!文姬可爱无敌连萌踹!” “吧嗒。” 李白的额头上多上了一个光鲜亮丽的鞋印,头向后仰去,脊椎发出了十分清脆的一声响声。 “啪。” 蔡文姬回身一脚侧踢,又一脚印在了李白的脸颊上,将李白踢得脸朝着旁边一侧。 王座蹭的一下,朝前移动了一下,接住了下落的蔡文姬。 一个鞋印,两个鞋印,李白的脸上多出了两个崭新的鞋印来。 “嗯哼!怪大叔的下场!”从短裤旁边的小兜里面摸出了一支棒棒糖,剥开糖纸,蔡文姬伸出小舌头舔了一下。 甜! 格外的甜! 行侠仗义小文姬,打击大叔萌萝莉! 王座旁边突然竖起了两根旗帜,一左一右,各自写着以上的字。 李白仰起的脑袋落着,伸出手,很自然的擦拭掉脸上刚刚那被蔡文姬踢到的留下的鞋印来。 非但没有半点被踹的愠怒,李白此刻反倒是满脸的笑容。 不疼,一点都不疼,蔡文姬没有用力,又怎么会疼?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他们见面时候必备的暗号了。 “喏,给。”蔡文姬走从另一个兜里面摸出了另外的一支棒棒糖,放在了李白擦拭完脸上的鞋痕后摊开的手掌中。 熟练的剥开糖纸,李白把棒棒糖塞进了嘴中。 “小文姬,等你太白哥哥拿到大陆杯冠军了之后给你买一箱七彩棒棒糖!” “不过大叔你的身体还行吗?” “叫哥哥!” “好的大叔!哦!大叔,我知道你想要做什么了,肯定是要利用尊老爱幼对不对?” “呸,我都还没老,不管是幼和老都沾不到边啊!” “不过大叔我大概是最近都不能吃糖了,多照顾你一点面子,到时候大叔输了也没关系,反正我不能吃糖。” “怎么了?” “蛀牙了,孟德大人最近都限制我的棒棒糖供应了!” “哈哈哈哈,蛀牙,让我看看!蛀牙美少女,哈哈哈哈…” “不要!” “让我看一下嘛。” “不!” 球场边缘,大大的一个背影,和小小的一个背影并排着。时不时的,嘴里面传出来两人舔舐着棒棒糖的声音。 (本章完) 第109章 纸巾是关键! “好啦,小文姬,哥哥我要去进球了。”李白嘴里面咯噔一声,将棒棒糖咬碎,把小木棍子给吐到了远处。 站起身来,他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迎着的一颗飞来的足球跑去,完全不需要开疾走,对面的四个英雄都还在中场的位置。后羿在在球门那里,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即使他冲出来,想要抢球的话,也根本是不可能的。 飞来的足球被李白用胸膛接住,落在了地上,他的脚轻巧的一勾,足球已经像着旁边滚去。再回过身来,李白已经带着足球往由后羿守着的球门冲了过去。 “11号李白,11号李白接住了…”在王座上面蹦蹦跳的蔡文姬突然的一愣,是谁的传球来着?刚刚她在吃棒棒糖,没有注意到,话说究竟是谁来着? “算了算了,球是谁传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李白接到了球,正在发动着进攻!”蔡文姬心想,并确定般的再度点了点头。 反正球场上一般关注的都是那个带球射门的人,其他人只不过都是配角罢了! 蔡文姬的心理活动很快,在那一瞬间的停顿过后,她已经给了自己一个完美的理由,于是又继续说了下去。 “球…他正在朝着书门冲去,天啊,又是一次单刀!” “守着球门的后羿十分的紧脏!他的手在发抖,额头在流汗,他看着李白,似乎像是当初面对着十个太阳的时候,突然发现面对的不是十个太阳,而是一百个!” “他死定了!!!” 正在心中默默计算着距离,准备预判着李白的走位,用技能断了李白的球的玩家一愣。 这是什么鬼形容词? “后羿又不是老花眼,不是那一种看人会出现重影的老花眼啊喂!”他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说时迟,那时快,他的吐槽刚刚落下的时候,飞过来的足球,已经从后羿的身边掠了过去,落进了球门当中。 蔡文姬尖叫起来,“啊!李白再度进球了!梅开二度!” 直到现在,玩家都是发愣的状态,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尼玛,这电脑控制的解说员,其实是李白他们那一队的队友是不是!这解说,完全是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为对面提供了一个进球的机会啊! 玩家并不知道,他想的几乎是对的,唯一一点不对的是,蔡文姬并不是由电脑控制的,她是真正的蔡文姬。蔡文姬也不是在为李白制造机会,她只是尽力的在解说,是玩家自身不够坚定,注意力不集中才会被李白进球的! 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会这样?球怎么没了? 杨戬停住不动,一动不动,保持着几十秒钟没有动静了。手机前面,看着自己的杨戬,玩家呆呆愣愣的,还处在一种完全懵逼的状态当中。 刚刚他正兴奋的带球,准备去来一个振奋的进球,结果,当庄周冲过来了之后,杨戬脚下的足球一下子消失不见了?他都不知道球是怎么消失的,又是怎么到了庄周的脚下的了,等他再看的时候庄周已经带着他的那一颗必进之球跑了老远了。 放下手机来,在足球进球之后,还在重新生成的时间段当中,玩家趁此机会搓了搓脸。他以为自己肯定是幻视了,但手机里面2:0的比分可做不了假。 不管愿不愿意,承不承认,被进了的球都已经显示出来了。游戏可不会欺骗人,只是让他不解的是,庄周究竟是怎么抢到他的球的? 庄周淡定的看着李白,又淡定的在球场上走动了起来,刚刚的断球,也不过是随意为之的罢了。对于他来说,足球并不是多么陌生的一项运动,在无数幻梦当中,他同样有过许多时候,是与足球为伴的。 那些与足球有关的幻梦当中,他也成为过顶尖的足球巨星,统治过球场过,成为万人心中的信仰。他还记得他化身过的那几个足球巨星的名字,比如西罗,枚西之类的。 断球,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再加上,对上这些玩家,他们断球的时候只能靠英雄本身的力量属性。可庄周他们这些英雄,光靠技巧,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做到这种事情了。 刚刚庄周也不过是在杨戬带球,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用脚勾了一下。足球便如同找到了它原来的主人一样,来到了庄周的脚下,纳入了他的掌控。 由于进来游戏时候,庄周选择了蝴蝶效应这技能的缘故,他完全不用蓝。所以加的属性,庄周也是点在了力量与敏捷这两种属性上头,比起其他英雄的属性来说,他的力量与敏捷属性可都是要远远高出他们的。 断球之后,再把球传给李白,易如反掌。 足球再度刷新在了中场… 一分钟过后。 “天呐,李白再进一球,帽子戏法!帽子戏法!他真的终结比赛啦!” 三分钟过后。 “大乔!大乔直接在敌方的球门里面放了漩涡之门!天,天!孙尚香带着足球传送进入了球门!4:0!!!!” 六分钟过后。 “红队的守门员达摩出来啦,直接放弃了球门,面对着这一个空门,蓝队却完全没有办法闯进去!因为中场的庄周已经是他们无法跨越过的天堑了!” 蔡文姬的播报不断的传来,让杨戬这一边的玩家听得有一些心烦意乱,即使蔡文姬的声音是那种非常好听的萌妹子的声线也是如此。因为里面讲述的那一些内容,都变成一把刀子,狠狠的戳刺在他们的内心! 玩球?这足球模式的确是在玩球,可对于他们来说,是玩个球啊!分明他们就是那一颗球,被对面随便玩,随意的踢来踢去。 再看他们的球门,用比喻来形容的话,现在已经满是破洞了。那一些洞,还都是被足球给踢破的,有后羿守门跟没有守一样,人家都直接把大开进球门里面了,足球完全跟回自己家一样。 怎么玩?还是那一句话,玩足球?玩球! (本章完) 第110章 怪大叔和蛀牙美少女 天马信使快速的在天空中飞行着,一对洁白的翅膀一次扑扇,它都会朝前飞越过一段十分长的距离。连天空中的猛禽,也无法锁定天马信使,只能够捕捉到它离开远去时候的一幕。 “目的地:长城。已经到达,开始下落。”天马信使眼中出现了长城的轮廓,同时它飞行的速度稍稍放慢了一丝,朝着地面上的长城飞了下去。 长城与往日一样,城头的廊道上面,长城卫士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专注的看着长城外头,那处在长城的保护之外的远方。 日复一日,枯燥的守卫工作,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考验,对于长城卫士们来说也是如此。但是,这一种枯燥,更像是一种幸福,至少在这一刻枯燥当中,并没有流血,也没有死亡。 没有人是不畏惧死亡的,百战如长城卫士们,也是如此,同样的害怕死亡,恐惧死亡。 说来枯燥,他们却只是尽情的在享受每一刻活着的时间,一分一秒。 蛮荒当中的异族没有来袭,才会有枯燥,这一种枯燥对于长城卫士们来说,他们愿意永远继续下去。至少枯燥意味着没有战斗,没有死亡。 一旦出现波澜,必然伴随着战斗,死亡,生离死别。 知道畏惧,恐惧死亡,不代表长城卫士们会去拒绝可能死亡的命运。 正如人生来便会死亡,有生有死,有些死亡注定不能够逃离,不能够去拒绝。那么至少他们还可以做一件事情,无法避免死亡,却可以选择怎么样死亡,带着多少敌人一起去死。 在太阳的暴晒之下,长城卫士们站得笔直,汗流浃背,额头都布满向下淌流的汗珠了之后,也没有人有多余的动作,没有去躲避直射下来的阳光,一点尝试都没有。所有的长城卫士们,都是一样的,一样的站着,看着。 长城守护着长城之后的他们的家人们,守护着他们,而他们,同样守护着长城,作为长城之上的第二道防线。 不论刮风下雨,冰冻三尺,亦或者酷暑艳阳,没有改变过的都是这长城之上的背影。 这一种坚守,只有等到其他轮换的长城卫士到来之后,才会暂时的终止。 百里守约坐在靠近城楼的过道一侧,身体处在大部分的阴影当中,背靠着垛墙。他的脸上盖着一顶草帽,整个面容都在草帽覆盖之下,将照下来的太阳给遮掩住了。 他在睡觉,入了秋之后这秋天的太阳依旧是如此的毒辣,幸好还有从远野吹来的风,才使这重酷热减轻了不少。 今天正好是百里守约轮值,每一天当中,各自的几个时刻当中,都必须有一名主将在城头轮守,预防可能出现的突如其来的状况。蛮荒的进攻在秋季的任何一个时刻都可能到来,进攻的当下若没有一名主将坐镇,等到主将赶过来的时候,可能已经会有意外出现了。 百里守约说是在睡觉,其实用闭目养神来说更加贴切一点。 闭着眼睛的他,在睡觉的时候,依旧保持着对于周围极高的感知敏锐度。有不属于长城上头的异样声响出现的话,他会立刻的察觉到,睁开眼睛来。 至于长城外的远处,悬浮在百里守约头上的那颗银白的金属造物,正在持续的监视当中。它可以看到几千米外的远方,并清晰的捕捉到每一颗砂砾的细微不同之处,有蛮荒异族伪装偷偷靠近的话,也会被轻而易举的发觉。 科技造物。 科技造物让百里守约可以忙里偷些闲,对于战局同样可以起到关键的作用。不管是百里守约自己,还是铠,花木兰,苏烈等人,身上的装备都已经更新换代了。 作为长城的高端守备战力,他们的实力,是长城之所以矗立在这里的保证。 长城后,镇子里面镇守府当中。花木兰手持着一柄轻剑,身形翩然,在花园当中一颗红枫之下穿行,穿行在漫天下落的枫叶当中。 阳光照射下来,被枫叶的枝干叶子所阻挡,剩下的被打碎了的光点顺着缝隙透下,成了散在地面上,铺开着的枫叶上的光点。 纷飞的红色枫叶,从树上掉落下来,随风飘摇,出现在了每一个角落。花木兰绑着的高马尾,红色的头发也在跳跃着,与红枫一样毫不逊色的火红色彩。 每一道剑影,模糊且快速,一剑递出,剑尖穿透枫叶,又一收,剑刃已经带着枫叶回转。 剑刃上头,已经串了许多的枫叶了。花木兰丝毫没有停止的打算,随风飘摇,和那枫叶一样,自在的在风中舞动。整个人,好像不着力一样,和枫叶一样,自由自在的凌着风,和那些枫叶一同翩飞。 她的剑,已经不拘泥于形势,怎么样舒服怎么样来,随心所欲,随性而行。 全凭心。 她便是剑,便是那枫叶,也是风。 剑之所至,风之所向,在她身遭下落的一片片的红色枫叶,成为了剑上多出来的一抹红。 当有枫叶逃离,要坠地的时候,剑带着的风,又将枫叶往旁边一打,枫叶又开始于低空盘旋,继续着缓慢下坠的过程。 许多枫叶,正在来回重复这样的一个过程。它们在花木兰的身边,围绕着她飞舞,形成了一道旋转着的红色风旋。 花木兰一步踏下,肉眼不可见的波纹朝着四周震荡,所有的枫叶哗啦一声,向着四周飞散。枫叶当中,轻剑穿出,剑尖悬停在了突然到来的来客面前。 “花木兰小姐,有您的信,请接收。”天马信使翅膀扑扇着,开口说道。 面对着花木兰那悬停在离它的眼睛只有一寸距离的剑尖,天马信使晶莹剔透的眼睛当中并没有丝毫的惧怕。它的情绪当中也并没有惧怕这一种情感,生与死对于一只信使来说也不是什么太过高深的问题,不过是零件的聚合与分散。 信使,程序当中设定的职责是将信件送到收信人的手中,除此之外其它的一切都不重要。 (本章完) 第111章 玩足球?玩球啊! 花木兰收回了剑,她知道是信使,这才会在最后的时候硬生生的止住她身体的本能。她的身体的本能,在任何不属于自身的东西出现的话,会迅速的做出防御的姿态,并在瞬间完成反击。 这一剑正属于这种本能,花木兰在战场上经历过无数战斗锻炼出来的本能反应,本能的背后,是她曾经受过的那一些伤。正因为疼痛,会流血,会死,身体才逐渐的养成了这样子的本能,保护自身的本能。 平时的时候,花木兰都是压抑着自己的这种本能,如果不去控制的话,必定会有人死去的。 比思维更快的是本能,本能是完全不需要思考,瞬间的反应。这种速度,再加上花木兰的快剑,可以在瞬间杀死长城当中除了百里守约,铠,苏烈,三人以外的所有人。包括现在在长城当中当着军医的扁鹊也与其他那些人一样会死,在扁鹊用毒的时候,他早已经中剑身亡了。 所有的感知当中,最为敏锐的又是在背后,一旦背后十五步之内有人存在,花木兰立刻寒毛直竖。到了十步之内的时候,她的身体本能,立刻会控制着她的手臂,操纵着手中的剑,回身,将这个可能潜在的危险给扼杀掉。 要学会去控制。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会控制自身,不管是情感,还是本能,都属于可以控制的东西。不像是那一些动物,不管再如何强大的荒兽,包括大陆上强大的龙族,只要不能够去控制本能,那么始终它们只是动物,禽兽而已。 一个人控制不住自己,再多的借口,最根本的只不过是不想去控制,有意放纵。这一种控制不住,最终伤害的会是自己还有其他人。 平时花木兰可以控制自己,与常人一样生活,有人进入背后的时候,更多的是警戒,控制着本能的行动。直到确认来者有威胁,带有恶意的时候,花木兰才会按照本能去行动。 她知道这世间有一些刺客,杀手和她一样的快,在杀人,到将人杀死的时候都不会有半点杀意流露出来。这种人一旦出手,留给她的反应时间可以说是只有一点,也可以说是一点时间都没有。 这又如何? 比起去伤害那一些她去守护的人,自己会受到的伤害,死亡,都太过微不足道了一点。 她花木兰做事情,从来凭心而已,唯心而已,心中无愧,死的时候她都会是笑着的。 连死都会是笑着的,一生也称得上足够了。 更何况对于本能,花木兰十分的相信,只要本能提醒她一定会死,都会有死亡的危险。但又每一次,她又都没有死成,即使是只剩一丝气,她还不是好好的站在了这里,大喘着气。 因为她的身体,她的本能,都不想让她去死。 有时候活着,只需要一个简单的理由,不想死。既然不想死,好好的活下来,努力的活着,自然很多人都没有办法杀死你。 那一些曾经的致命危险,带来致命危险的敌人,最终他们都死了。 她死不了,自然而然死的会是那一些想要让她去死的人。 在战场,战斗当中的时候,花木兰才会将对于身体本能的控制给解开。任由本能带着她驰骋于战场当中,她的背后,除了战友以外,一切的敌人出现的那一刻,只有死人。 死掉的敌人她才会容忍让他存在于身后。 战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只有两种结局,一种是生,一种是死。拼了命的活着,最后死去,又或者是拼了命的活着,真的活了下来。 要有人像她一样,可以在数不胜数,连花木兰都记不得她经历了多少场的战斗当中活下来的话,也可以拥有这种强大的本能的。 她也是会受伤,会死的,她又不是神。 花木兰从来都不是神,即使守护了长城这么多年,她也始终不是神。只不过长城的百姓们,将她看成了长城的守护神,她才成为了长城中的神。 她能够做的,也只有尽力的在每一场的战斗当中活下去,继续扮演着长城百姓们的守护神。 这一剑下去,信使不是会死,是一定会死。 信使虽然有神圣武装在保护,但那需要时间,神圣武装的启动花木兰不知道需要多少的时间,大抵不过是一个呼吸。这已经很快了,但花木兰只需要半个呼吸,瞬息之剑,出剑到剑刺进信使的身体当中,半个呼吸就够了。 花木兰熟练的打开了一侧的背包,从中取出了一张信封来。身处在离得繁华中陆遥远的长城,花木兰对于信使的使用也是无比清楚的,要与那些遥远地方的朋友联络,她也只有借助信使,没有其它的办法。 她还奇怪,究竟是什么人给她写信来。最近她也没有跟那些分散在大陆各地的姐妹们联络,如果是庄周先生找她的话,来的只会是蝴蝶,不会是天马信使。 没有错,在花木兰的眼中,比信使还神出鬼没的,只有庄周先生了。 “请签收。”天马信使张开嘴,从嘴中吐出一支笔来。 花木兰撕下信封外的单据,在上面签了名之后,放进了天马信使的小背包里面。 “感谢您的使用,近期我司将开展十分满意服务,到时候有评价单据将随信件一起寄送到您的手中,请耐心做出评价,我司将会做出改正来。参与评价的用户,将有机会获得专属信使服务,以及信使皮肤一套,或者是次数限制内的寄送免费服务。” “什么!信使皮肤!值不值钱?”花木兰的眼睛顿时亮了,满眼都是小星星跳跃。 皮肤啊!信使皮肤!亏了她经常通信的缘故,知道一些信使的皮肤多么的珍贵,有的还是限量供应,有钱都没有地方去买的。 比如昭君妹子的专属信使,是一只冰凤模样的信使,不仅可以用它送信,还可以用来战斗。可以说,这样的一只信使,在不送信的时候完全能当成战斗宠物来使用。 花木兰不需要战斗宠物,但她,需要钱啊! 长城里里外外,都有需要花钱的地方。能够赚到钱的方式,她自然不会错过。 (本章完) 第112章 此时此刻 天马信使看了看花木兰,用稚嫩的声音回答道:“可以。只要通过正规的手续,那么您便可以将获得的专属信使,以及信使皮肤转让给其他人。” 信使没有透露出专属信使值不值钱,但现在这样的一句话对于花木兰来说已经足够了。专属信使肯定值钱的,何况还是有了信使皮肤的专属信使,那价格自然会更加的昂贵。 别看天马信使这样的普通,是墨家信使服务当中最基础的信使,负责的是日常大陆当中百姓们的信件往来。但这样的信使,也需要五百金才可以购买到,还有价无市。 五百金,已经是普通的人家,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了。有了五百金,可以供一个五口之家,衣食无忧的度过这一辈子,过上优渥的生活。 “感谢您,并期待您的再次使用。这里是信使天马系列1190号竭诚为您服务。”天马信使回答完花木兰的疑问,眼睛眨了眨,翅膀扑扇着再次起飞,开始回航。 花木兰嘿嘿一笑,一手拿着剑,一手拿着信封,有些迫不及待了。她等待着下一次信件的来到,随着下一封信到来的,应该会是墨家信局的用户调查的单据,到时候全部都填十分满意,她就可以坐着准备领奖了。 花木兰一直以来都觉得她的运气挺不错的,经历过那么多次的厮杀,生死危局,她都没有死,这不是运气好是什么? 同样,她希望运气继续延续下去,让她中奖! 手腕轻抖,整柄剑的剑刃都随之一阵震荡,十分微弱的嗡鸣声响起。 剑刃上面串着的枫叶,一片又一片的被切割开来,分成两半,任意朝着地面坠下。但还迟滞在低空中的时候,细碎的枫叶再次被撕裂,成了齑粉,被风一带,也不知道吹到了哪里去了。 无形的剑气,卷荡着,渐渐的消弥于无形当中。 花木兰朝着镇守府当中属于她的房间走去,往外走的时候,枫叶依旧在往下下落着。秋天的枫叶,总是不断的继续着凋零的命运,短短的时间内,又有许多枫叶从枝头掉落。 一步一步,行走在后花园当中,从红枫下头,走到后花园的小径,花木兰更像是在随意的散步。 可这又不想是在散步,要有其他人在,仔细一看,可以注意到一件特别奇妙的事情。花木兰在行走的时候,片叶不沾身。 那些枫叶好像有意识的避开了她,她从红枫树下,走到了远离红枫的后花园小径上的时候,都没有一片枫叶沾染到花木兰身躯。 将背在身后的剑朝后扔了出去,花木兰看也不看,身形远去。 轻剑朝着远处疾射,锃的,落在了离得红枫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 那块石头表面原来有着一处小洞,当剑飞来并且落下的时候,剑刃正好穿进了这处小洞,完美贴合,不留一丝缝隙。 “大陆杯足球比赛?” 回到了自己房间的花木兰,坐在了书桌前,打开了信封之后,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封邀请函。 她注视着最后面的那些赛事奖励,看得她眼馋无比。只是踢几场足球,到最后得到冠军,便可以拥有那么多的奖励,实在让人找不出理由抗拒啊。 不过,她却不可以去。 换成是春季,还是夏季,或者是在冬季,任何一个季节,她都会放心的离开一段时间。可现在却是秋季,这蛮人与荒人随时可能发动进攻的季节,哪怕离开一个时辰,都可能有战事发生。 不是她不信任百里守约与铠他们,而是这邀请函上,明显注明的是要以队伍参赛。她哪里有什么队友?其他人的话,应该已经组好对了,而她,想要参加只能和百里守约他们组队去参加。 这样一来的话,长城可以说没有一个人在坐镇了。 比起钱来说,用得到那些用来建设长城的钱财,都比不上长城的安危。 你建设得再好,只要长城陷落,被蛮荒两族攻破,所有的努力都会毁于一旦。破坏总比建设来得要简单得许多,再繁华的地方,如同羊羔,被那群恶狼一次撕咬之后,只能剩下骨头。 花木兰抬起头来,看着镜子当中的自己,常年的厮杀,让她脸上多出了一些风霜的痕迹。比起几年前的她来说,现在她的模样,蜕变了很多,也不像当初那样的稚嫩。总算,她没有在战斗中毁容,脸上也没有疤痕留下来,不然现在镜中的自己应该会是另一幅模样。 将最珍贵的青春年华全部用在长城这里,值得么? 曾经有人这样问过她,现在再想起来,花木兰也依旧会是那个回答。 值得。 一个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辈子只需要做好一件事情也就够了。 现在做着的这件事情,是她想要做,不会后悔的事情,足够了。 钱财,那些没有,失去以后还可以再度拥有的东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人死了,再没有机会复活,不可以重来。 花木兰没有本末倒置,十分明白她应该更加重视的是什么,是长城,是生活在长城当中的人们。 她对着镜子当中的自己一笑,笑容是很灿烂的那一种,笑起来的时候,还有着两个微漩着的梨涡,很浅,很甜。 花木兰自己都不能够否认,她在是一名强大战士的同时,还是一名很美丽的女子。不管是样貌,还是身材,都是如此。 但,哪能对镜贴花黄? 你看见过那一些被摧残之后赤裸的身躯么? 她看见过。 她们也是如此的青春靓丽,也曾一样,像她一样,有着如此的灿烂笑容。最终,她们却死得没有一点尊严,死得如此的屈辱,那双明显曾拥有着明亮光彩的眸子,最后倒映的是绝望,黯淡。 你看见过那一种红得鲜艳如火的花黄么? 她看见过。 那是血染就,将整个屋子,她们曾经所眷恋的一切,人或者物,都贴上了那种花黄。 她都看见过,从未忘记过。 站起身来,带上了放在一旁的头盔,花木兰朝着屋外走去。 她很庆幸自己拿的不是绣花针。 她还有剑,有剑来守护一切,用剑去讨回这一切。 若有一天她可以对镜贴花黄,她希望那一天,用的是蛮荒异族的鲜血。 血一般的红,才配得上她的颜面。 (本章完) 第113章 根植于血脉,灵魂当中的本能 花木兰走出了镇守府,在那一些守卫们崇拜的眼神当中步入街道,朝着远方走去。 镇守府离开了花木兰,也会有序的运行,里面的官员会将内政与各种琐事处理得井井有条。因为他们都知道花将军并不管事,还不只是花将军一个人,其他人如百里将军,苏将军,铠将军全部都是一模一样的。 在此前提下,官员们都只有更加勤恳努力的工作,打理内政,来让在奋战在长城一线的所有人有一个坚固的后方。 “李大娘,上街去啊?” “林家嫂子,记得把皮猴子管好一点,不要让他胡乱蹦达,别到时候找不着人了。” “胡老爷子,多走走,多走走一点好。您身体这么硬朗,依我看可不比年轻的小伙子差呢!” 花木兰走出镇守府,从镇守府到长城的一路上,与那些过往的百姓们寒暄着。她几乎都可以叫出路上遇到的每一个长城的本地百姓们的名字,并和他们唠嗑几句,嘱咐几句,脸上还带着淡淡温和的笑容。 她并不觉得烦,并不麻烦,反倒是十分享受。 她身处战场,不正是为了要守护这样一种十分简单,简单到有时候近乎枯燥的生活么? 平日里面花木兰都是穿着一身铠甲的,从早到晚,都没有脱下来过,只有到了晚上真正休息的时候,才会卸下这一副重担下来。她从镇守府中出来的时候,才会那样的快速,只需要带上头盔,在出来的时候将头盔给戴好就行了。 整天穿戴铠甲的好处,是遇到突发情况的时候,不需要再花费那一点时间去穿戴铠甲。虽然只有一点时间,对于那些身处在战场上的人来说,一点时间,可以救命,也足够致命。 说是重担,也并不算是重担。当身体逐渐适应这一种重量的时候,铠甲本身的重量已经不足为虑了,相反没有这些重量在身,花木兰反倒是觉得不舒服。 烟雨佩在腰间,这是一柄细剑,也是一柄轻剑。 背后,花木兰则背负着一柄重剑,暗沉的剑鞘透出一种属于时间积淀之后沧桑的气息,剑名任平生。 一蓑烟雨任平生。 烟雨很轻,轻到佩在腰间,连同剑鞘,都感觉不到它的多少重量。又因为很轻,握在手中出剑的时候,如烟似雨,无法捉摸,这才有了烟雨这一个名字。 任平生很重,重到让一名成年男人都无法拿起来去挥舞几下,足足有着上百斤的重量。之所以会有任平生这一个剑名,是因为只要有人可以自如的使用任平生,这一生便可以由他纵横,肆意一生了。 一柄轻剑,一柄重剑。一柄利剑,一柄钝剑。 一柄烟雨,一柄任平生,这是陪伴花木兰最久的两个老伙计了。 它们不是待在她的腰间,就是待在她的背上,要不然会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 真切一点来说,花木兰是一名剑客,剑客从来剑不离身。 剑是命,命是剑,剑客的命相当于手中的剑。 这两柄剑,是花木兰的命。 她的命,很多时候,都是两柄剑救下的。在战场上,在绝地,在那一些危机来临的时刻,最亲密的伙伴一直都在陪伴着她在战斗。 她从来不守,两柄剑都是攻,以攻带守。防御做什么?只要比敌人更快。更快的让敌人去死,让他的攻击没有到来的机会不就行了? 当然了,有些时候也是不得不退让,防御的。那时候花木兰会用任平生,因为任平生,不管是用来砸人,还是用来当作盾牌,都无比的趁手。 即使是在防御的时候她也还会进攻,这时候用上烟雨,让它如雨中的烟云一样,轻抚过敌人的喉间,带出零落的血点。 花木兰有时候会觉得,如果有一天她要嫁人的话,估计她的夫君也不可能比这两柄剑与她还要亲密了。更何况,人有喜怒哀乐,贪嗔痴怨,会背叛,剑可不会。 花木兰最不懂的是人,最懂的是剑,虽然剑不会说话,但她却可以听见它们在说话。她的心跳,一下一下,由手臂传递到手掌当中,还可以感受到它们的呼吸与脉搏。 这大概是那一种心血相连的感觉吧? 烟雨与任平生这两柄剑,与花木兰的铠甲一样,也是她不轻易卸下来的,常伴在身边。 不管是用烟雨,还是任平生当中哪柄剑,花木兰都是无比强大的。更加强大的时候,是用上了两柄剑。 还有一种是最为强大的状态… 这一段从镇守府到长城的路程,花木兰不知道走过多少遍了,走到她闭着眼睛,也可以去到长城脚下。更别说路途当中看到的那些人家,每家每户,里面住着谁,她都有印象。 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从有到无,从无到有。花木兰看过它们衰破的时候,也看过重新焕发光彩的那时候,现在的长城,包括长城背后的这一些的镇子,都是她与长城脚下的百姓们一点一滴,一起建设起来的。 长城,是她的长城,也是每个人的长城。不管是眼前的,还是心中的,即使在大陆繁华区域那些国家的百姓对着边塞嗤之以鼻,却改变不了长城在他们眼中即是乐土的感觉。 长城是家。 有许多家庭在这里破碎,又有许多家庭重新在这里组成。一个个小家,到最终的大家,再到长城。 那些时光,让人追忆,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回去了。那意味着痛苦,意味着又会有新的死亡来临。 别的地方都不知道长城人为何如此固执,近乎偏执,花木兰其实也回答不上来。她原来不是长城人,可住了这么久之后,也已经变成了彻头彻尾的一个长城人,也能够懂一些了。 大概,那应该是因为这里的土地,每一寸都有着亲人的血肉吧。无论如何,也让人无法离开这里,即使再危险,比其它地方的生活都要艰难得多,也要留下来。 这里,是他们的家。 “也是我的家。”花木兰手按在腰间烟雨的剑柄上,抬起头来,看着远方秋日的太阳,感受着掌心中的冰冷。 秋天,还真的是有一些冷呢。 手掌中的剑的温度,却很快变得温热了。 (本章完) 第114章 哪能对镜贴花黄? 花木兰走得并不快,按照平常人走路的速度,也没有赶时间加快速度。她每一次出门,都会提前一段时间,再在从镇守府到长城的这一段的路途当中走一走看一看。 镇守府离得长城并不远,也不用放在那么远的地方。对于花木兰来说,如果长城有一天陷落的话,理所应当是镇守府的人先死光,他先死,才会轮到长城的百姓们。 越靠近长城,周围的建筑物也变得越少,到长城边上的时候,普通的民居已经没有了,有的只有一些军事建筑。这也是和长城的战事有所关系的,那些普通百姓们的民居,离长城远一点的话,自然受到的损害会轻一点。 唯一的一处,是在长城边上,一处平平无奇的小屋。 它就矗立在那里,孤零零的,成为了看到了的人眼中最为突兀的所在。 不知道的人会好奇,知道的人都是敬而远之。若论长城当中,有哪一处是让人害怕的地方的话,也只有那里了,哪怕是百战的长城卫士,也是会生出一种畏惧。 扁鹊的小屋。 花木兰还有一点时间,她准备到扁鹊那里去看一看,顺便再找扁鹊要一点药水来以备不时之需。 扁鹊现在也是长城中不可多得的财富之一,作为军医,他完全是合格的。但他又不是普通的军医,比起救人来说,他更擅长的其实是杀人。 会杀人的人不一定会救人,会救人的人不一定能杀人,但扁鹊可不同。他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两样都会。 花木兰朝着扁鹊的小屋走过去,越走得越近,闻到的药香味也就越加的浓厚。还有一种甜香味,莫名的让人觉得喉头痒痒的,想要去舔舐这一种甜香味道的来源。 扁鹊的东西不能乱吃,乱吃会死人的,花木兰也不管乱吃,以她这样子的实力,也还是会死。比起可见的刀枪来说,她更加警惕的是这种看不见的杀手,往往不可见的才越加的危险。 幸好扁鹊是他们的同伴,而非敌人,有了他之后,长城卫士们在每年春秋两季的攻防战当中,总有更多的人可以活下来,靠的正是扁鹊的医术。没有扁鹊的话,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会伤重不治,哪怕是半只脚踏进鬼门关里面,只要扁鹊想要,也都可以拉回来。 更多的长城卫士偷偷的给扁鹊取了一个外号,叫做阎罗王。 阎罗掌生掌死,扁鹊也正是这样子的一个存在。 能够招揽到扁鹊,还是因为庄周先生,不然花木兰也不会想到还可以去招揽扁鹊。因为在大陆的传言当中,扁鹊不仅十分的邪恶,还喜怒无常,想要让他救人无比的困难,不亚于上天入地。 最终花木兰还是做到了,对于长城有益的事情,她都会去尝试一下,再加上庄周先生又说了可以去做,于是她便去做了。 很多事情,不去尝试过一遍,便不知道结果如何。同样,有些人不去接触过,也不知道这个人究竟是如何的模样。 在花木兰看来,扁鹊只是脾气怪异了一点,行为不被世人所接受,但他还是可以交流的。所以,她成功招揽到了扁鹊。 从此,长城的战损率直线下降,再有一些普通百姓当中的疑难杂症,也都可以找扁鹊,让他开医治。 花木兰需要付出的,仅仅只是那些蛮荒异族们的尸体,与活着的蛮荒异族当中的战士罢了。 对于她来说,长城中或许什么都缺,最不缺的是蛮荒异族。每年攻防战结束之后,都还要处理掉蛮荒异族的尸体,避免出现瘟疫,还有一些抓到的蛮荒异族战士,最后也都是处死了事。 多出了个扁鹊之后,这些尸体,活的蛮荒异族战士也都又了新的用处,用来与扁鹊交易的货物。扁鹊之所以留在长城为的正是这些异族,让他治病救人,用蛮荒异族去交易那些机会也就够了。 至于扁鹊用那种尸体与人来干什么,花木兰知道,但她却不过问。反正蛮荒的异族战士即使活着,也是要起的,倒不如交给扁鹊,至少他们会死得更有价值,更加痛苦不是么? 花木兰停在了扁鹊的小屋门前,脸上露出的冰冷笑容,完全没有了在路上与那些百姓们问候时候的那一种温暖。 对于蛮荒异族,她都只有一个字,杀。 她不懂教化,不知道怎么去教化这一些蛮荒异族,唯一懂得的就是杀人而已。把敌人杀死,让那些亲近的人活下来,新是花木兰一直以来在做着的。 那一些高谈阔论的饱学之士,在花木兰眼中,都是狗屁。他们整天想着教化异族,却根本没有来到长城看过一眼,来看看那一些蛮荒异族,在这里做了什么,每年又在做一些什么。 有时候花木兰也会有种冲动,想要带着长城卫士们与长城的百姓离开这里,让那些蛮荒异族长驱直入,让那些满嘴臭屁的人来教化教化一下这些连人都吃的异族。但她最终还是没有这样去做,因为长城卫士与百姓们离不开这里,也离不开她。长城背后的土地上,绵延数万里,土地上的那些百姓们,他们都是无辜的。 一旦没有了长城,让蛮荒两族长驱直入,会出现怎么样的情况,她不用想都知道。 她只是有些不甘罢了,为埋骨在长城的战士们叫屈罢了。在这里,他们付出的是鲜血是性命,但是在另外的那些繁华的所在,却有人在笙歌美酒中,在评论他们的对错。 这真是无比可笑的一件事情了。 因为别人流的血不是自己的,因为死的是别人不是自己的亲人,更加不是自己,所以被可以那样子的肆无忌惮对么? 如果有时间出去外面走一圈,花木兰肯定会让这些人通通闭嘴,让他们再也说不出话来。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血永远都在沸腾,炙热无比,再怎么样,经历过再多,都没有办法冷却下来啊。 因为血是不会冷的,会冷的只有人心罢了。 (本章完) 第115章 烟雨,任平生 “叩叩。” 花木兰敲响木门,敲了两下之后停止,随着声音消失之后,周围又立刻恢复了静默。她也不着急,站在门外等待着。 理论上来说,花木兰身为长城的镇守,长城的一切都在她的管辖当中,想要进入谁家都可以随意的进入。花木兰不会这样去做,成为镇守,她并不是渴望着这个位置的权力,而是为了方便她更好的守护长城。 扁鹊的屋子,在长城当中是最危险的一处所在,没有之一,比镇守府还要恐怖得多。至少花木兰的镇守府,还有一些胆大的孩子皮痒了尝试进入。而扁鹊的小屋,不管胆子再大的熊孩子,都不敢到这个地方来,连接近都不会。 长城的那些孩子当中,流行着一种捉弄人的把戏,是将伙伴骗到扁鹊的小屋附近,再回去叫他的爸妈来。只要那小伙伴的爸妈一出现,看到这一幕,立刻会带着这胆大包天的小混蛋到家里面好好的教育一番。 说是小屋,用院子来形容更加的贴切。这是在长城脚下的一处院子,占地极广,占据了长城脚下的一大块地方。院墙将所有的一切都给隔绝开来,在墙上还有爬着的爬山虎占据着从墙面到墙头的所有空余。 不仔细看的话,只会以为些爬山虎只是普通的爬山虎,但是仔细注意便可以注意到爬山虎藤上的那些尖刺。随着风吹过来,爬山虎的的叶片随风摇动着,花木兰却知道,不是风让爬山虎动,是它本来在动。 一只苍蝇似乎嗅到了什么气味,循着气味而来,在飞行在爬山虎上空的时候。突然,苍蝇消失不见,连一丝踪影都找不到了。 从发生到结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一片叶片摇荡着,上面有一些白点,那似乎是苍蝇体内的液体。 扁鹊这里,无时无刻都吸引着如同苍蝇这一种喜好臭味的昆虫出现。不过这些小昆虫还没有等到它们循着嗅觉去到那传来了令其心动的食物旁边的时候,在院墙这里,立刻成为了爬山虎的食物。 许多昆虫,都拥有人类所不能够比拟的嗅觉,视觉。这不是花木兰说的,是庄周先生和扁鹊说的,花木兰能够知道,也是听他们在闲聊当中提到过。 的确也是这样子,至少花木兰没有闻到血腥味,和尸体带着的那一种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越来越浓厚的尸臭味。反而她的鼻尖,始终弥漫着的是一种甜香,十分的香甜,几乎让她在闻到的时候,脑海中同时浮现的是甜蜜。 摇摇头,花木兰觉得这种味道对于小孩子来说实在太不可抵御了,还好扁鹊并不是如同传闻当中的那么冷酷与疯狂。不然墙上攀爬的不会是爬山虎这一种只会吃掉昆虫,在遇到人的时候也只会被人捆缚起来的植物,会是那一种真的可以杀人,以各种动物,包括人类的血肉为食的植物,比如杀人藤。 许多蛮荒异族的尸体,在扁鹊认为没有用了之后,都会被扔到院子当中的花田中。不出两分钟,那尸体立刻变得连骨头都不剩下了,所有的一切都被分解,成为了花田当中那些骇人听闻植物的营养。 现在扁鹊也正在研究着杀人植物,力图将其中几种植物的品种改良,变成对于长城人无害的植物,再将其种植在长城外面的城下。这样一来,蛮荒人再来进攻的话,那么首先要面对的,是这么一些杀人之时,连同骨头都会被其吞噬的可怕植物。 一门之隔,有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 花木兰的耳朵很灵敏,捕捉到了这一种十分轻微的声音。准确一点来说,这应该是摩擦声,是属于那一种节肢动物,在地面上爬行的时候,发出的细微响动。 花木兰抬起头来,正好看见了出现在了墙头的一只大蜘蛛,有一个人头那样的大小在花木兰看着它的时候,它也在看着花木兰,六对眼睛中,碧绿色的光泽闪动。在它身体上面还有着纹络,是一张狰狞的鬼脸,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足够让人记忆深刻到噩梦当中都会重复出现它的身影。 在看了看花木兰后,它又重新晃悠悠的爬回了墙内的世界,离开了花木兰的视野。门内节肢动物爬行发出的声响,由十分的接近,又渐渐的远离了。 这才是花木兰为什么说扁鹊的屋子,这一个院子为什么是长城最危险的所在的原因。他的这个院子里面,充斥着何种毒物,各种有着生命的植物,一个人不小心走进去根本出不来,连骨头都不一定剩得下。 这当中也包括了花木兰,她的实力虽墙,可在扁鹊的主场作战的话,胜率依旧不高。扁鹊用毒的威力,花木兰是见识过的,毒死一个人几个人的,简直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包括他下毒也是一样,有时候,你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下毒的,明明没有与他发生接触,但还是中毒了。 上一次的长城攻防战中,扁鹊说要实验他的一种毒素,花木兰让他去实验了。然后,一整支足足有两万人的强壮的荒族军队,上至两名万夫长,下至每一名的荒族战士,一个不落,全部都被毒杀。两万人!两万人那一种临死前的哀嚎,与整个身体逐渐融化,到最够一点不剩,变成一堆粘稠液体的过程,让长城上面那一些面对着生死都可以淡然处之的长城卫士们看得脸都绿了。 即使扁鹊是他们这方的人,也还是会让人感觉到畏惧。 扁鹊的院子,才会在长城当中成为一处禁地,真正的禁地。除了少数几个人会来到这里之外,不会再有人来到这里,至于其他的昆虫动物等等,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死字。 包括平时,救治伤者的话,也不是在这里,是在离这不远处的那一处医馆当中。毕竟不管是谁,都没有那么轻易的可以去驱散扁鹊带来的阴影,即使他院子当中的毒物与那些植物不会轻易伤人,也是一样的不改那种畏惧。 (本章完) 第116章 因为血不会冷 “吱呀。” 院门在一声刺耳且尖锐的声音当中开启,出现在花木兰面前的是一个大汉,他像是一个小巨人一样,几乎挡住了整个院门。 花木兰在女人当中,也是属于那一种个子高挑的,相比较一些男人的话,也不差。可正是这样子的身高,在这大汉的面前,也依旧矮了许多。她看着这大汉的时候,都必须仰起头来看,才看得到大汉的脸。 这是一名让人一眼看上去,便会产生这肯定不是一个好人的大汉,心中会生出几分的警惕出来。包括是走在大街上面,没走几步,便会有热心的百姓,去禀报当地的官府,说发现了一名可疑的壮汉有可能是江洋大盗之类的,让官府派遣捕快衙役来捉拿。 他没有脸,整张脸是被一个十分简单的铁面具所遮掩着,面具也没有经过刻画,上面只有四个圆孔,两个小的,两个大的。上头的两个,是留给眼睛的,下面竖着并排的两个,依次是鼻子和嘴巴。 不能够让别人看到他的面容,自然也称不上看起来像是什么坏人一类的。但戴着这样的一张面具,已经称得上是古怪了,还得加上他的身体。 大汉穿着宽大的短褂,下身则是一条短裤,裸露出大片的肌肤出来。在这些肌肤上,布满着密密麻麻的缝补过的痕迹,还有着许多的伤疤。仔细看,分辨的话,可以看到有些地方的肌肤,完全是与旁边的肌肤不是同一种颜色的,有着十分明显的差别。 他的耳朵,右耳的位置空空荡荡,没有原来耳朵的存在。左耳的情况稍微好上一点,仅仅是好上了一点,但也少了大部分的耳朵的轮廓,残缺大半。 虽然脸被铁面具完全遮掩,除了露出的必须的几个孔洞之外,完全没有再有其他的部分露出了。可只会觉得他丑到无法接受的人,才会有这种戴面具的必要,用面具来遮掩住那丑陋的面庞。 如果说人的身体,人的肌肤,原来可以称之为上天赐予的精美之物,即使有的不是那么精美,也会十分完整,和谐。但他就完全不是这样子的了,他的身体,完全像是有人人在上面恶意的划割,破坏,才会形成这样子的状态,让人看了,便会记忆深刻,刷新对于丑的事物的观感。 再加上他的身体实在太过强壮了,筋肉横结,凸现出来的一块块结实的肌肉,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乍一看上去,有着种石头的质感。 非要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的话,那么一个人的形象,完全可以说是窗户外面的一扇门。 看一个人的话,首先是看他的脸,再则是他的整体形象,只有在最后,才会看他的眼睛。看眼睛能够看出什么东西来? 花木兰表示许多人都不一定可以看出什么东西来,更真切说来,都是在看脸。一个人的美丑,对于其他人的观感有着直接的影响,当一个人足够丑的时候,你连看一眼都觉得厌烦,更加别谈说是去看眼睛,去观察心灵了。 这名大汉唤作铁丑。 以铁为姓的人有不少,但是唤作丑的,那便真的不多了。至少以丑为名,那个人肯定很丑,丑到连他的父母都觉得他很丑才会用上丑这一个字。 听到这名字的人,都会立刻想到铁丑脸上带着的铁制面具,继而想到铁面具下的丑陋脸庞。却怎么都想不到,名字只是一个符号罢了,代表不了什么。 “啊,啊,啊。”铁丑看到花木兰的时候,手舞足蹈,只能够啊啊啊的叫出声音,没有办法说出完整的话来。 他是个哑巴,用哑巴来形容也不是很准确。 铁丑原来不是一个哑巴,没有了舌头,舌头被割掉了之后,只能够发出啊啊啊的简单的音节了。 他的舌头,扁鹊当初接不上去,没有办法换一个新的。等到后来可以接的时候,拥有那一种技术的时候,却又永远都接不上去的。 铁丑的舌头不是扁鹊给割掉的,不是他的的试验品,花木兰是可以确定这一点的。非要给铁丑一个定位的话,用来说他是扁鹊的助手也可以,平时松松土,施施花肥的工作都是交给铁丑的。 花木兰露出笑容来,叫道:“傻大个!” “啊,啊,啊。”比划着,铁丑背过身去,让开了可以供花木兰通行的空间,膝盖弯曲着,半蹲了下来。 “嘿嘿。”花木兰跨上石阶,来到了铁丑的身旁,伸出手去,在铁丑的肩膀上拍了拍。 铁丑站着的时候她的手差不多只能够够到肩膀附近,没有办法拍到铁丑的肩头。以前她总会跳起来,冷不丁的拍铁丑一下肩膀,现在完全不用这样子的麻烦了,铁丑会自己蹲下身子来让她拍,这已经形成了两个人之间的一种默契,可以称之为暗号。 铁丑重新站了起来,挠了挠头。“啊,啊?” 他又比划着,意思是在问花木兰来干什么。 花木兰看懂了,她甚至还可以透过铁面具,看到铁丑脸上的笑容。虽然不知道铁丑长什么样子,有多么的丑,笑起来是有好看一点,还是特别的难看,但是笑容本身已经是美好。 她看不到铁丑在笑,却知道铁丑一定在笑。 有些人失去一切,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拥有现在,连同自己本身都是不完整的,由许多不同的人拼接起来。会去怨恨一切,成为怨恨的本身,去毁灭一切。还有则会变得非常的纯粹,纯粹得如同一个孩子,知道善为何善,恶为何恶,却向善中行。 铁丑无疑是后者。正是如此,花木兰才会这样的喜欢这个丑大汉,还给他取了一个傻大个的外号。这种相类似的外号百里守约,铠,苏烈也都有。 可以接受花木兰的取外号综合症的人,本身已经是足够善良的人了。 “我来找扁鹊。”花木兰说道,说完之后,转过身去,关上了院门。 “啊啊啊,啊啊!”铁丑再次比划着,手最后落在了院落里面一处布满藤丛的竹架下方的藤椅。 这是让她坐在那里等一等,花木兰再次领会到了铁丑的意思。 也是,这个时候扁鹊应该还在进行实验中,不等一等还真的是不行的。 (如果还有人在看的话,这里通知一下,明天将把属于扁鹊的部分先结束掉,之后逐渐丰满这个人物。接下来将加快长城剧情的推进,顺便长城的敌人也该出现了,至于战斗场面描写我努力吧…谢谢人数极少的订阅,虽然没有很多人在看,至少还是有人会看不是么?以上。) (本章完) 第117章 扁鹊的院子 “吱呀。” 院门在一声刺耳且尖锐的声音当中开启,出现在花木兰面前的是一个大汉,他像是一个小巨人一样,几乎挡住了整个院门。 花木兰在女人当中,也是属于那一种个子高挑的,相比较一些男人的话,也不差。可正是这样子的身高,在这大汉的面前,也依旧矮了许多。她看着这大汉的时候,都必须仰起头来看,才看得到大汉的脸。 这是一名让人一眼看上去,便会产生这肯定不是一个好人的大汉,心中会生出几分的警惕出来。包括是走在大街上面,没走几步,便会有热心的百姓,去禀报当地的官府,说发现了一名可疑的壮汉有可能是江洋大盗之类的,让官府派遣捕快衙役来捉拿。 他没有脸,整张脸是被一个十分简单的铁面具所遮掩着,面具也没有经过刻画,上面只有四个圆孔,两个小的,两个大的。上头的两个,是留给眼睛的,下面竖着并排的两个,依次是鼻子和嘴巴。 不能够让别人看到他的面容,自然也称不上看起来像是什么坏人一类的。但戴着这样的一张面具,已经称得上是古怪了,还得加上他的身体。 大汉穿着宽大的短褂,下身则是一条短裤,裸露出大片的肌肤出来。在这些肌肤上,布满着密密麻麻的缝补过的痕迹,还有着许多的伤疤。仔细看,分辨的话,可以看到有些地方的肌肤,完全是与旁边的肌肤不是同一种颜色的,有着十分明显的差别。 他的耳朵,右耳的位置空空荡荡,没有原来耳朵的存在。左耳的情况稍微好上一点,仅仅是好上了一点,但也少了大部分的耳朵的轮廓,残缺大半。 虽然脸被铁面具完全遮掩,除了露出的必须的几个孔洞之外,完全没有再有其他的部分露出了。可只会觉得他丑到无法接受的人,才会有这种戴面具的必要,用面具来遮掩住那丑陋的面庞。 如果说人的身体,人的肌肤,原来可以称之为上天赐予的精美之物,即使有的不是那么精美,也会十分完整,和谐。但他就完全不是这样子的了,他的身体,完全像是有人人在上面恶意的划割,破坏,才会形成这样子的状态,让人看了,便会记忆深刻,刷新对于丑的事物的观感。 再加上他的身体实在太过强壮了,筋肉横结,凸现出来的一块块结实的肌肉,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乍一看上去,有着种石头的质感。 非要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的话,那么一个人的形象,完全可以说是窗户外面的一扇门。 看一个人的话,首先是看他的脸,再则是他的整体形象,只有在最后,才会看他的眼睛。看眼睛能够看出什么东西来? 花木兰表示许多人都不一定可以看出什么东西来,更真切说来,都是在看脸。一个人的美丑,对于其他人的观感有着直接的影响,当一个人足够丑的时候,你连看一眼都觉得厌烦,更加别谈说是去看眼睛,去观察心灵了。 这名大汉唤作铁丑。 以铁为姓的人有不少,但是唤作丑的,那便真的不多了。至少以丑为名,那个人肯定很丑,丑到连他的父母都觉得他很丑才会用上丑这一个字。 听到这名字的人,都会立刻想到铁丑脸上带着的铁制面具,继而想到铁面具下的丑陋脸庞。却怎么都想不到,名字只是一个符号罢了,代表不了什么。 “啊,啊,啊。”铁丑看到花木兰的时候,手舞足蹈,只能够啊啊啊的叫出声音,没有办法说出完整的话来。 他是个哑巴,用哑巴来形容也不是很准确。 铁丑原来不是一个哑巴,没有了舌头,舌头被割掉了之后,只能够发出啊啊啊的简单的音节了。 他的舌头,扁鹊当初接不上去,没有办法换一个新的。等到后来可以接的时候,拥有那一种技术的时候,却又永远都接不上去的。 铁丑的舌头不是扁鹊给割掉的,不是他的的试验品,花木兰是可以确定这一点的。非要给铁丑一个定位的话,用来说他是扁鹊的助手也可以,平时松松土,施施花肥的工作都是交给铁丑的。 花木兰露出笑容来,叫道:“傻大个!” “啊,啊,啊。”比划着,铁丑背过身去,让开了可以供花木兰通行的空间,膝盖弯曲着,半蹲了下来。 “嘿嘿。”花木兰跨上石阶,来到了铁丑的身旁,伸出手去,在铁丑的肩膀上拍了拍。 铁丑站着的时候她的手差不多只能够够到肩膀附近,没有办法拍到铁丑的肩头。以前她总会跳起来,冷不丁的拍铁丑一下肩膀,现在完全不用这样子的麻烦了,铁丑会自己蹲下身子来让她拍,这已经形成了两个人之间的一种默契,可以称之为暗号。 铁丑重新站了起来,挠了挠头。“啊,啊?” 他又比划着,意思是在问花木兰来干什么。 花木兰看懂了,她甚至还可以透过铁面具,看到铁丑脸上的笑容。虽然不知道铁丑长什么样子,有多么的丑,笑起来是有好看一点,还是特别的难看,但是笑容本身已经是美好。 她看不到铁丑在笑,却知道铁丑一定在笑。 有些人失去一切,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拥有现在,连同自己本身都是不完整的,由许多不同的人拼接起来。会去怨恨一切,成为怨恨的本身,去毁灭一切。还有则会变得非常的纯粹,纯粹得如同一个孩子,知道善为何善,恶为何恶,却向善中行。 铁丑无疑是后者。正是如此,花木兰才会这样的喜欢这个丑大汉,还给他取了一个傻大个的外号。这种相类似的外号百里守约,铠,苏烈也都有。 可以接受花木兰的取外号综合症的人,本身已经是足够善良的人了。 “我来找扁鹊。”花木兰说道,说完之后,转过身去,关上了院门。 “啊啊啊,啊啊!”铁丑再次比划着,手最后落在了院落里面一处布满藤丛的竹架下方的藤椅。 这是让她坐在那里等一等,花木兰再次领会到了铁丑的意思。 也是,这个时候扁鹊应该还在进行实验中,不等一等还真的是不行的。 (如果还有人在看的话,这里通知一下,明天将把属于扁鹊的部分先结束掉,之后逐渐丰满这个人物。接下来将加快长城剧情的推进,顺便长城的敌人也该出现了,至于战斗场面描写我努力吧…谢谢人数极少的订阅,虽然没有很多人在看,至少还是有人会看不是么?以上。) (本章完) 第118章 铁丑 花木兰解下后背的任平生,与腰间的烟雨,用手提着,这才一屁股坐在了竹架下方的那一张藤椅上头,藤椅很软,虽然身着着铠甲,花木兰只能够坐得笔直,也已经比其它的椅子要来得舒服很多。再加上头上的竹架上的那些藤丛,遮掩了投射下来的阳光,有一些碎了的光点不规则的布在下方平整的地面上,风一吹过来,也是极其惬意的享受了。 花木兰对着铁丑笑了笑,看着铁丑离开去通知扁鹊。 她抬起头来,看着视野当中出现的那只五彩斑斓,吊着一根白色如细绳索一样的一样在半空中晃荡的大蜘蛛。好吧,她收回刚刚脑中的想法来,这种惬意还真的不是普通人可以享受得到的,最起码得胆子够大,不怕虫子,还得不怕死。 一只有五六岁小孩子手臂长短的大蜈蚣,从花木兰的脚边爬了过去。与地面摩擦时发出的那种沙沙声,正是花木兰之前在门外的时候,听到的那种细微的响声。 除了蜘蛛,蜈蚣之外,还有蝎子,蛇,蟾蜍。只要愿意寻找,总可以寻找到它们的踪影,即使不想要寻找,坐在藤椅上短短的时间之中,有些毒虫还会自己进入你的视线当中。 非要用什么话来形容的话,用五毒俱全来形容十分的合适,不可以再贴切了。换成普通人家家中,也会有一些蜈蚣,蜘蛛之类的,更有甚者家中的角落可能还会潜藏着一条蛇,像扁鹊这里的,这样子光明正大的毒虫,那不知道得有多少人被生生的吓死。 尤其这些虫子,毒物,还是那么的大,看起来那么的凶猛。 晃荡着的蜘蛛,竹架立柱从下往上攀高的蜈蚣,那挥舞着两支鳌在地上爬行,尾部的蜇针闪烁着寒光的蝎子,还有着盘成一团在一块石头上面晒着太阳的毒蛇,最后是远处一处水池的假山上,那躺着,露出肚皮来的一只癞蛤蟆。 不仅让人恐惧,感觉到压抑,另一种感觉则是,这些毒物都成精了。 扁鹊本不是普通人,这些普通人家中不会出现的毒物,出现咋了这里再正常不过了。不只是正常,要是它们没有出现在这里,才是真正的不正常。 花木兰坐在藤椅上,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些毒物们,她知道它们也在看着她。不过她没有和寻常人一样的恐惧,来得多了,看得多了,自然觉得再寻常不过了。 这里面的毒物,基本上已经熟悉了她的气息,这才表现出无害的一面来。换成是那一些生人,那么它们可能已经彻底狂暴起来了,不把那生人给彻底的驱离这个院落(更大的可能是成为花肥)的话,是不会停止的。 整个院子里面,有空地,摆放着一些簸箕,里面有一种晒干了的花花草草,也有许多晒干了的毒虫的尸体。这些都是药材,也有可能是毒药,具体要怎么用,全看扁鹊用它们来做一些什么。 除此之外,院子的一角则是一大片的田地,田地里面种植形形色色的植物。里面有一些花朵开得正鲜艳,那种红色鲜艳欲滴,随风飘来的甜香味,正是由这些花朵散播出来的。 还有的植物,长得很高大,最上端像是一个喇叭的形状,现在是闭合着的状态。这是它最为无害的状态了,一旦有人或者动物靠近的话,那么那闭合着的喇叭随时有可能张开,将靠近的人或者动物给吞噬下去。 这是食人花 吞吃下去的人一时半会消化不掉,有同伴在,还可以救他出来。但是喇叭,食人花的花朵当中的带有强烈腐蚀性的液体,也会让被救出来的人痛不欲生。 花木兰亲眼看过扁鹊配置一种药水,用的是食人花的口水,配置成功之后,连石头都轻而易举的被腐蚀的一干二净。 田地是花田,里面种植的通通是花,当花田当中的花朵全部盛开了之后,整个院子,包括院子外面,都会充斥着花开之后的香气。并且花开了之后,也是极其好看,争奇斗艳的那一种。 单看食人花一种,已经十分的可怕了,但这里却不只有食人花一种植物。 越美丽的事物越危险,用在花田当中的这些植物,花朵上面十分的贴切。很多人只会注意这些植物开花的时候多么的美轮美奂,却根本不会注意到,当你看着花开,沉浸在美景当中的时候,这些花也在盯着你,看着这让它垂涎欲滴的食物。 换成是人的话,越美丽的人越危险,同样也是适用的。只不过,危险的不是其他人,而是美丽的人本身。 美丽本无罪,有罪的是那些垂涎着美色的人。因此,一个人,在拥有了足够使他人垂涎的美丽容颜的时候,却没有与之相配的可以守护这一番美丽的危险,那么最终只能被摧毁,或者陨灭。 除开花田外,还有水池,以及各种别有乐趣比如现在花木兰前处着的攀满藤的竹架。整个院子完全是那种人幻想当中的世外桃源一类的,把那些骇人的毒物给忽略的话,确确实实是这样子。 等了一会儿,吹了一会儿的风,闻了一会儿花香的花木兰,看到了之前离开的铁丑从屋子里面走了出来。 来到了花木兰面前的铁丑一边啊啊啊的叫着,一边比划着,大手的手指指着的是他刚刚走进去的屋子。 “傻大个,看来今天我来得正好啊,要不然只能来看你一下,无功而返了。”花木兰笑道,站起身来。 扁鹊这个人没有别的喜好,喜欢做各种各样的实验,一天的时间表几乎被安排了个满满当当。除开那一些已经在计划当中出外医治的时间外,在他院子里面进行实验,已经成为了他每一天生活当中的主旋律。 放在其它事情上,扁鹊极有时间意识,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有着十分明确的时间界定。一旦做起实验来,他便不知道时间是怎么回事了,那些节省明确时间界定下节省出来的时间,也都是填进了这一个窟窿里面。花木兰以前几次无功而返,连扁鹊的面都没有见到也是因为扁鹊正在做实验。 “那我们快走吧,不然到时候你家主人要是再利用那等待的几分钟要再做做什么分析的话,那我可就惨了。”花木兰苦着脸,吐槽道。 铁丑郑重的点头,表示着赞同,他转过身,带着花木兰向着那屋子走去。 花木兰提着两柄剑,不快不慢的跟在铁丑的身后,她剑不离手,不管是在面对谁的时候,剑也一定不会落下。 花木兰跟着铁丑,原来她是不用这么麻烦的跟在铁丑的身后的,以她对于扁鹊这里的熟知程度,不用人带也可以找到扁鹊。反正扁鹊还有哪里可以待?他自然是待在实验室里面了。 她可不敢一个人乱走,鬼知道扁鹊这里会多出什么新东西来,没有铁丑的带领遇上的麻烦事只会多不会少,极有可能还有出现危险。 花木兰不怕危险,她不怕的是战场上的种种危机,扁鹊这里的话,算了吧。可能一不小心,什么时候中的毒都不知道,因为扁鹊这家伙… 花木兰想了想,怎么吐槽好呢?扁鹊非常的聪明,在医道,毒道上,在其它的地方,那便不怎么样了。比如把一些极度危险的东西,往自己家里面乱扔,这种事情只有这家伙做得出来了。 一跨进屋子后,花木兰立刻可以感觉到与外面截然不同的温度,屋子里面是一种阴冷,类似于那种午夜的坟地的那种阴寒,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上的阴寒。一丝丝的,到了骨子里面,渗透入骨髓。 这可能是错觉,却肯定不是错觉,并不是由于屋子的缘故,抵挡了来自外面那到了秋季,正午依旧娇艳的的太阳的照射。是因为,在这屋子的下方,说是一处大得坟场也不为过,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那里,又有多少人在那里连死了之后都要被折腾。 那是扁鹊的实验室。 能够像扁鹊一样,把实验室,大坟场造在自己居住的屋子底下,这样子清丽脱俗的人花木兰从来没有见过。她从过去到现在,包括到未来,她觉得都只会有扁鹊一个人是这样子清丽脱俗,这完全不是一般人会做的事情好吗! 她习惯在战场杀戮,尸山血海当中,也可以安然入睡。她这么一个不普通的人,也没有办法做到扁鹊这样子,嫌外面的气温太高,干脆采用不一般的手段来给居住环境降降温。 屋子里面是十分平常的摆设,平常到极致,平常到任何人看到都会一愣,空荡到可怜。除了一张床,几张桌子,几张凳子以外,再没有多余的东西了。有的,只有那些桌子上面摆放着的瓶瓶罐罐,里面浸泡着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有的花木兰还是可以认得出来的,比如心脏,她上一次与蛮荒两族作战的时候,荒人当中的祭司。曾经用血祭来诅咒她,限制她的实力的发挥。追溯到更远一些的时候,基本上每一次花木兰都要吃上那些祭司的一记诅咒,造成她对于心脏的模样记忆深刻。 现在又看到心脏了,花木兰真的是有一点为那些祭司们感觉到悲哀,每一次挖出自己的心脏,足够与敌人同归于尽的血祭秘术,到了她这里失掉了大部分的效用。顶多是让她跑得慢一点,出剑的速度慢一点,然后,没有然后了。 她还好好的,反倒是那些祭司,一个个都死了。 用扁鹊说过的,这应该是和耐药性差不多的性质?耐咒性?当被诅咒的次数多了,渐渐的,诅咒变得没有什么用了,那些祭司们行为很让花木兰感动,真是一群掏心掏肺的老实人啊。 为了让老实人们多出一点安慰,花木兰决定这一次她一定要装作被诅咒给重伤了的样子,让那种祭司们得到安慰,掏出更多的心肺来。 看了一圈,脑中的思绪又在刹那间翻转了千百回之后,花木兰看向了坐在椅子上,穿着一身白色大褂的男子。 男子的脸色十分的苍白,也不知道多久没有见过太阳了,看不出半点血色。从五官轮廓上,还是可以看到他长得还是不错的,换上一身衣衫都还可以去充当一名英俊的读书人。只不过,他顶着的两个黑眼圈,实在破坏了这整体形象,让他看起来十分像那种纵欲过度,不知道爱惜身体的年轻人。 男子气质冰冷,坐在凳子上,双手插着兜,如同一块冰块一样。 原来屋子里面就冷,当看到他的时候,你会觉得又往喉咙里面咽下了一块冰块,透心凉,浑身的冰凉。 他正在看着什么,双眼无神,盯着门口,到铁丑进来,花木兰进来,也一直在看着门口。完全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当中,直到过了好一会儿,他的眼睛当中才恢复了一些神采,看向了花木兰。 “木兰,有什么事情么?”他问道,伸出手来,捂着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五指修长而白皙。 “麻雀你又多久没有睡觉了?”花木兰盯着男人的两个深沉的黑眼圈。 很明显的,男人的额头上出现了几条黑线,由于脸色苍白的缘故,这几条黑线十分的明显。 铁丑侧过脸去,捂住眼睛,表示没脸看。 脸颊抽动着,男子纠正道:“我不叫麻雀,要真的让一种鸟来代表我的话,那也应该是乌鸦!” “没事没事。”花木兰摆手,满脸不在乎,“麻雀和乌鸦,不都是鸟嘛?乌鸦只会呱呱叫,麻雀虽然有些烦人,不过还是比乌鸦要讨人喜欢得多的!” 她继而补充道:“我觉得还是麻雀适合你,都有个雀字,辨识度极高。” 辨识度高? 男子扶额,感觉到自己心脏跳动的速度加快了一些。 他扁鹊的鹊,不是麻雀的那个雀好吗? 男子是扁鹊。 和乌鸦一样讨人厌恶的扁鹊。 乌鸦是告死鸟,是不详的象征。至于扁鹊,他出现的地方,也伴随着死亡,他是离死亡最近的男人。 救得了人自然是活,救不了人那就是死。 扁鹊从来不在意别人怎么样去看他,人类这种生物的好恶,从来都有些莫名其妙。人类本身也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生命,在他现在的研究课题中,将相同的物质组合起来,却没有办法造出一个活生生的人类,这不是特别得奇怪么? (二合一。) (本章完) 第119章 最接近死亡的男人 “所以是不是又要来拿药了?”扁鹊的双手手掌轻抚了一下,平放在膝上。 他的手十分的精致,像是精美的玉器一样,如同是艺术品,比女人的手都还要漂亮。 扁鹊的手也不沾阳春水,但他的手,沾的是血水,是尸体。所以他的手说是漂亮,但要是有人知道他的手做过什么了之后,那便不会生出这手漂亮之类的心思来了。 扁鹊决定不与花木兰争论他的外号,包括扁鹊的鹊字不是雀字的问题。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他的名字当中,即使是一个雀字,他也依旧是那个扁鹊,任何人都不可能代替他。 “嘿嘿。”找了个凳子坐下来的花木兰搓搓手,脸上的笑容已经出卖了她的内心。 “是啊是啊,战争又要开始了,所以来麻雀你这里看一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药丸。” “以备不时之需,不时之需嘛。” 花木兰打算多要一些,把扁鹊的存货要光,真的是要来用作不时之需的。并不是她一个人要用,百里守约他们也都是要的,再加上战场上的长城卫士们有致命伤势的话,能有扁鹊的药丸在手,是可以救命的。 原来花木兰是不会消耗那么多扁鹊的药丸的,只是因为每一次在战斗当中,战场上面,她看到那种受了重伤的长城卫士的时候,怕军医来得慢了会危机生命,都会喂食他们药丸让他们性命无忧。 扁鹊这一些药丸,放在其它的地方,都是价值连城的。在那些权势滔天者看来,有了这么一颗救命的药丸在,至少可以延寿。不管是延寿一个月,几天,还是几个小时,都值得他们用上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去购买。 在花木兰眼中,却不是这样子的,只要能够救人,那么这一些药丸便是有用的。如果是放在家中珍藏起来的话,这些药丸便没有任何的作用,顶多只算是藏品,而非药品。 人与人的生命,花木兰的眼中是等价的,并非因为权势,财力,他们的生命会因此比起其他人来说要高贵得多。至少花木兰觉得,比起那些人来说,愿意为守护自己家园付出生命的人,更加的值得尊敬。 花木兰这才厚着脸皮,也得从扁鹊这里得到更多的药品。 反正她也知道,扁鹊很少救人,这些药品在他的眼中也不算是太珍贵的东西。 扁鹊这个人想医人的时候很少,有起死回生的本事,但更多的时候他更愿意和死人待在一起。 听到了花木兰的话后,扁鹊微微点着头,并没有过多的表示。 “铁丑,去把那三个瓷坛子搬过来。”他指着靠角落的那张小桌子,上面放着三个有着酒坛子一样大小的瓷坛。 这三个瓷坛十分不起眼,摆在位于角落的桌子上,更加不会注意到。至少花木兰刚刚踏进来了屋子里面之后,环视了一圈,真的没有发现这三个瓷坛子里面装着的是他朝思暮想的扁鹊那救命的小药丸。 “傻大个,等一等,我自己来!”花木兰站起身来,一溜烟小跑着朝着那桌子靠近。 铁丑刚刚听到声音,还未做出反应,花木兰的身影已经在他眼中一闪而过,屋子里面凭空多出了一阵风。 一手拿着瓷坛,又一手将第二个瓷坛垒放上去,再是第三个。三个瓷坛子,都被托在花木兰的运左手上,稳稳的,连丝毫的摇晃都没有出现。 再看花木兰的背上,腰间,任平生与烟雨都已经回到了它们本来待着的位置。 在刚刚奔跑之时,那样快的速度,花木兰竟然短短的几秒钟当中将两柄剑回归了原位。这是普通人,一些普通人眼中的高手都做路到的事情,寻常的跑动,想要在跑动的时候佩剑,将剑重新插入剑鞘当中都是一个极难的问题。 “那我就走啦。”来这里花了一段时间等待,进来之后,与扁鹊见面还不过几分钟的花木兰已经准备离开了。 “等等。”扁鹊开口说道。 脚正抬起来,往门槛外踏出去的花木兰回过头来,疑惑的问道:“啥?” 铁丑扶额,刚刚要扁鹊出声再晚那么一点的话,估计现在已经看不到花木兰的影子了。 “那些药…”扁鹊话才刚刚开了口头,看到花木兰的举动之后,不由得失笑。 他的笑都是没有温度,让人看起来会感觉到冰冷的那一种,类似与皮笑肉不笑。 能笑的就是好同志! 右手护住了左手托着的瓷坛子的花木兰警惕的注视着扁鹊,扁鹊脸上的笑容在她看起来实在是有些猫腻,她准备在扁鹊说出这些药其实并不是全部给你的之后迅速逃离。反正到时候药丸已经到手,扁鹊说再多的话,她都可以用自己没听清楚去解释。 要知道,她跑起来跟一阵风一样,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顶多是听见风声,哪里听得到别人说话?! 三十六计花木兰还是读过的,其中的走为上策,她在扁鹊这里更是运用得炉火纯青。 “这些药丸…”扁鹊故意顿了顿,看到花木兰脸上严肃的表情之后,脸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了,这下子真的有了平常人笑的时候带着的欢乐的意味。 他还是决定好好说话,不然花木兰真的跑了,他到时候只能对着冰冷的劲风发愣了。 “这些药,瓷坛上面都有着它们的名称,木兰你自己看。” 花木兰闻言低头,这才看到三个瓷坛的正面都各自贴着一张纸条。从上到下,依次是凝神丸,大力丸,补血丹。 花木兰尴尬的一笑,刚刚满心都是要将这三个瓷坛带走的想法竟是都没有注意到瓷坛子上面贴着的纸条。 “凝神丸可以使你在六个小时之内,保持着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不会感觉到疲倦。缺点也相当的明显,服用的话精神会处于高度亢奋的状态,亢奋会使人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来,也同样可以支撑着其死战到动都不能动。还有,六个小时过后,除非是再度服用凝神丸,不然之前六个小时中的疲倦,都会一起涌上来,而效果是持续累积的。” “大力丸则可以让你的体力保持着充沛,相对应消耗的是身体当中的血液,用血液中的营养物质,去补充体力。” “至于补血丹,补血的。大量失血的情况下,补血丹蕴含的药力可以帮助身体快速的造血,在受伤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前提是先给伤口止血。还有,大力丸必须配合补血丹使用,否则血气再旺盛的人都会被大力丸的给抽成人干。饿了的时候,不吃饭没有关系,来一颗大力丸就行。”扁鹊洋洋洒洒的将三种药丸的优缺点都说了出来,旁边的铁丑都有些看傻了。 末了,知道花木兰的性格的扁鹊又及时的补充道:“补血丹也是不可以乱吃的,普通人受伤的情况下半颗补血丹也就可以帮助补充失血。吃得多了,只会虚不受补,血管被撑得爆炸开来。” “别看,你也一样。” “没错,说的就是你,别以为有这些药你就什么事情都不会有了。木兰,药不可以乱吃!” (本章完) 第120章 木兰,药不可以乱吃! 叮嘱眼花木兰之后,扁鹊才放脸上带着讪讪笑容的花木兰离开。 没有办法,他如果不这样叮嘱一遍的话,都会极其的不放心。尤其是刚刚花木兰已经揭开瓷坛的盖子,手伸到坛口的动作,明显她正准备要摸出一颗药丸来尝一尝味道。 三种药丸都具有无与伦比的药效,战场上头更是救命的丹药。同时,在这三种药丸里面,都有一位药材加入,幻云啉,这种药材具有使人兴奋,刺激大脑活性的作用,吃多了还会上瘾。 有了这种药材的加入,三种药丸的药效提高了不止一点半点,味道也变得很好。至少吃下去的时候,味觉会觉得十分的美味,并忠实的反应到大脑当中去。 这些药丸消耗为什么那么的多,扁鹊更愿意去相信的是花木兰贪嘴,把这些药丸当作糖豆给吃了。 是药三分毒,每一种药,对于身体都会有所损害的,有着微不可察的一点副作用。当药毒在身体里面持续的累积,在没有自然由身体代谢出去的时候,再有更多的药毒进入身体,迟早有一天积聚着的这些毒性会爆发出来。 终究花木兰她(他)们还是人,不是神,也会死。不管会不会战死,总有一天都是会死的,还有可能是吃药吃死… 对于死亡,谁生谁死,他从来都不甚在意。死亡是人必然的归宿,从出生开始,人便行走在一条通向死亡的道路,路途中,道路终点,都有死亡在等待着。 他看过的死亡太多了,人的,动物的,多到他已经麻木了。 扁鹊低下头来,看着放于膝上的双手。 你可知它为何如此的白皙? 是因为它触摸到的温度,是那种死寂的冰冷。 对于扁鹊来说,所有人都是过客,包括他自己也是如此。在这一方天地当中,都属于过客,比起这亘古永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衰朽的世界来说,人远远渺小得许多。 用有限的生命,进行着一项无限的事情,正是他现在所做的。 再也找不到像长城这里一样好的实验场所了,其它的地方要不没有活体来给他做实验,要不极难立足。扁鹊更愿意把自己的行为,解释为是为了他可以好好的继续做着自己的研究,做着自己的实验,而不是情感的驱使。 人都如此渺小可笑了,情感自然也是可笑的。 扁鹊毫不否认,他的内心当中真的出现了情感这种东西。长城啊,真是个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地方。 笑容在扁鹊的嘴角一闪而逝。 “铁丑,有什么事情么?”他抬起头来,看向了一旁站着不动的铁丑,这个又高又大又丑陋的大个子。 他的作品。 用作品来形容不恰当,扁鹊觉得应该换一种说法,铁丑是他从鬼门关里面拉回来的一个人。一个本应该死了的,却又活过来的人。 再怎么丑陋,也不可否认铁丑已经不是一般人了,跨越了生死的鸿沟之后,他大约也不能够称之为人。 至于那些平常人对铁丑的看法,扁鹊觉得并不重要,终归只是人类愚蠢又狭隘的认识在作祟。 有必要区分美丑么?没有必要。 一切皮囊之下,都是血肉,脏器,支撑着身体的骨架。所有人其实都是一模一样的,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包括从哪里下手,应该从哪个部分先切开来,哪些个部位是要先保存下来避免失去活性的。这些都已经深刻在扁鹊的身体上面了。 他的双手的肌肉,已经铭记了人的身体的每一个构造轻抚对方的皮肤,便知道皮肤下面的血管顺着哪里延伸,脂肪层又有多厚。所谓庖丁解牛,大抵如此。 “啊,啊啊。”铁丑叫着,指了指离开屋门,又指了指自己,最后目光落在了扁鹊的身上。 “为什么要问我?”扁鹊听懂了铁丑的话,眉头微微挑了起来。 “不放心的话,那你跟着去吧。按照时间来判断的话…对了,今天是几号来着?”扁鹊顿时哑了。 好吧,时间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值得去记忆的东西,几个数字而已。他常常在地下实验室里面一做实验会是很漫长的一段时间,除了必要的新陈代谢这种人体必须的生理活动之外,他不会浪费时间在其它的地方。 现在无疑又是在浪费时间了。扁鹊这往想到,但出奇的是他没有一点愠怒,一丝丝都没有。 铁丑闻言,连忙从短裤上纹着的一个大口袋里面,掏出了一本小本子。他翻了翻,寻找到标记着当前日期的那一页,把本子翻转了过来。 “啊啊,啊啊,啊。”铁丑又发出一连串意义莫名的叫声。 扁鹊却听懂了,他点点头,道:“九月十五号?原来秋天已经到了啊,” 说完他又自嘲的一笑,“也的确是这样子啊,如果不是秋季的话,木兰怎么可能着来拿药?” “想去的话那就去吧,我这里倒是不用担心的,反倒是木兰那里一旦战争发生的话,有了你会轻松一点。” “啊啊啊!”铁丑正把小本子放回兜里面,闻言,他回答着,叫声的声音提高了一些。 “放心。长城里面的人没有人会来到这里的,对于他们来说,木兰的命令,是无论如何都要去遵守的。至于危险?你这家伙,长城里面还有比我这里更危险的吗?”扁鹊指着铁丑笑骂道。 铁丑挠着头上的短发,仔细一想,的确是这样。好像对于其他人来说,他的家都是极其危险的那一种,过去的那些家也同样如此。 不仅没人敢靠近,那些敢靠近的,也差不多都死了。 “啊,啊啊!” “好好好,我会记住的,按时吃饭。” “啊啊啊!” “好好好,按时睡觉,不睡觉的话也记得吃药,总之身体的状况必须维持好。” “哼。”一股气流从铁丑的鼻子中喷了出来。 扁鹊注视着铁丑的眼睛,看见了里面执着又认真的亮光,突然一愣。 “放心,我都记着呢。”他郑重的答应道。 (前一章有些修改,可以返回看一看。) (本章完) 第121章 我都记着 “百里将军,百里将军,醒…”一名鲁门弟子喊着,一句话都还没有说完,看到睁开眼睛来的百里守约他又将后面的话给重新吞了下去。 睁开眼睛的百里守约眼神异常的明亮,完全没有那一种刚刚睡醒后的惺忪睡眼。他并不是在睡觉,只不过是闭目养神,才会在这名鲁门弟子的脚跨进他身体周遭二十步的范围之内立刻察觉到他的存在,并在鲁门弟子叫醒他的话还没有完全说出来的时候睁开眼睛。 看着明显有重要事情的鲁门弟子,百里守约也不废话,直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名鲁门弟子看了一眼百里守约身旁悬浮着的金属圆球一眼,眼中满是羡慕。他将情报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在蛮荒侦查的侦查蜜蜂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了,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如果是被蛮荒异族给发现了那对于接下来的战况应该会有影响。” “侦查蜜蜂多久没有回来了?”百里守约眉头一皱,接着问道。 “已经六个小时了。每隔六个小时,侦查蜜蜂都会回来递交侦查结果,但距离上一次侦查的情报递交,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所以觉得有必要来向您报告一下,这件事情肯定不是没有缘由发生的,那些侦查蜜蜂哪怕是出现故障,也可能会全部没有回来。”鲁门弟子有些肉疼,心里面也在滴血。 侦查蜜蜂并不是真正的蜜蜂,是用机关造物术制造的蜜蜂,具备着蜜蜂该有的生理特征,本质上却是不具有生命的,不是真正的蜜蜂。也没人会知道它不是真正的蜜蜂,毕竟蜜蜂只有那么一点,要想从外观辨认出来基本没有太大的可能。 作为鲁门开发的一款侦查型的机关造物,侦查蜜蜂具备捕捉声音,捕捉影像,将其储存的功能。侦查蜜蜂对于声音及影像的捕捉是实时性的,它听到的,看到的,都可以保存下来,等待着鲁门弟子的提取。 侦查蜜蜂体内的微型留影石,回音璧也可以循环使用,只需要将原来的声音以及影像提取出来,将原本的消除便可以了。作为一款循环使用的机关造物,侦查蜜蜂是鲁门众多机关造物当中顶尖的一批。 它们是真正的斥候,比斥候还像是斥候,只是需要人们去整理探寻它记录下来的情报。 蛮荒中是那些蛮荒异族的主场,派出斥候当中的精英前去侦查,都未必有人可以活着回来。越深入,危险随之上升,每一名长城当中的精锐斥候,是要花大量时间去培养的,但是这名精锐斥候消失,可能只需要几秒钟。 这才有侦查蜜蜂的出现,侦查蜜蜂造价昂贵,尤其是里面的留影石与回音璧,只有指甲盖的三分之一大小,价值也不小。再加上由于体积小,各种零件都是那种极为精密的,一个操作不甚可能就此报废,所以鲁门当中只有那批核心的,达到技术标准的弟子才能够进行这种精细的操作。 饶是如此,也会有失手的时候,侦查蜜蜂的产量不高,在长城这里的装备不只有三批量,一百五十只正是由于这个原因。 长城作为鲁门的试炼场,在这里鲁门投入的各种装备,机关造物,百分之六十的资金都是需要自己支付,长城只会支付剩下的那百分之四十。鲁门虽然财大气粗,那却是宗门的钱,不是他的。 对于他这样的弟子来说,一只侦查蜜蜂的造价,已经够他奋斗几个月的。他才会这样的心疼,那都是钱啊,满满的都是钱。 这名鲁门弟子脸上毫不掩饰的的肉疼表情,落进了百里守约的眼睛里面,他微微愣然,也能够体会几分。说真的,他也同样肉疼,侦查蜜蜂的钱,长城也出了一部分啊。 长城当中每年都有大量斥候死在蛮荒当中,对于长城来说是一种负担,几乎每年都要放这么一次血,却是不得不去这样做的。与异族的战斗,绝对不能只守不攻,不能够让战火蔓延在自己的土地上,这样主动性永远掌握在对方的手中。 建设往往要花更多的时间,但是破坏只需要一瞬间就够了。与其坐等别人来攻,不如在某些时候主动出击,将战场转移到蛮荒当中,那些部落之内! 这才有了诸多长城斥候的战死,即使他们的战死都是有意义的,但不管是百里守约自己,还是花木兰她(他)们都是无法接受的。有一次,花木兰亲自前往侦查,被蛮荒两族伏击,还是百里守约和铠一起去接应,才将花木兰顺利的接了回来。 蛮荒之恶,不只于人,更在于这一片土地。 自从侦查蜜蜂的出现,长城的斥候再也没有那么大的损伤了。在他们这些热血眼中,侦查蜜蜂不管再贵,都要买,都要造。 钱再珍贵,都珍贵不过人命! 百里守约心疼,一些心疼是因为侦查蜜蜂的价值,更大部分的疼,因为侦查蜜蜂的没有回应,似乎在印证着一件事。那也是百里守约最不想发生的可能了,要是真的发生,代表着长城又必须要付出那种精精锐斥候的人命去侦查,获得情报。 “百里将军,还派出侦查蜜蜂吗?”鲁门弟子试探着问。 “不,不用派了,等我看一看。”百里守约站起身来,两指相扣,打了一个响指。 悬浮在他身边的金属圆球降低了高度,表面出现了一条纹络,缓慢的分了开来,在圆球内部出现了一幅山水图卷,十分的立体。而这,正是蛮荒的地图。 “请设定坐标…” “请设置任务,并设置时间…” “侦查任务启动,伪装模式预演,预定xx分钟后到达目的地,xx分钟后返回。”冰冷生硬的声音随着百里守约在操作时不断的响起。 站在他旁边的鲁门弟子原来在汇报完情况之后应该离开的,但愣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双腿,牢牢的钉立在了原地。他眼神狂热,目光中隐含着狂热,看着百里守约正在操作着的那颗圆球。 下一刻,百里守约操作完成之后,金属圆球“唰”的一下合拢,化成了一道银光飞走,眨眼间消失在了天际。 蛮荒当中,新砍伐出来建造出的宽广的营地里面。一名气质阴厉,身披着一件狼皮大氅的男人咯嘣一下,牙齿咬碎了嘴里面的东西。 似乎觉得味道不好,他又呸的一下将嘴里面的残渣吐了出来。 仔细一看,落在地上那带着口水的残渣,如果重新拼合的话,似乎可以拼合成一只完整的蜜蜂。 (本章完) 第122章 变故 “狼首,为什么不利用这些蜜蜂来给长城做一下套?最起码,也能够消耗他们更多的这种蜜蜂。”男子的旁边,一名穿着古怪,身上带着大量配饰,连手里面拿着的都是一根骨杖的中年男人出声。 骨杖的最顶端是一颗狰狞的骷髅头,那张大着得嘴巴,似乎还在说明着它临死之前的不甘与怨恨。那原本是盛放眼睛的眼眶中,也变成了彻底的空洞,只有两点幽幽的绿火在其中燃烧着。 他说话间,还欠了欠身子,表示对于身前男子的尊重。 作为在部落当中的祭司,他拥有很高的地位,但他的地位,比起面前的男子来说,永远都无法企及其中之一二。 “你是对我有意见?”男子的手指伸进了嘴里面,一边抠挖着牙缝间留下的那只蜜蜂躯体的残余,一边有些含糊不清的说道。 后面的祭司身体一哆嗦,连忙低下头来,急忙的辩解道:“不敢,狼首,我只是有些小小的疑问罢了。” 没有得到回答的他,微微抬起了头来,看到前方被他称之为狼首得男人身上的那件狼皮大氅上的狼头转了回去,才暗自松了一口气。他再一愣,这才发觉到自己的手心与后背上满是汗珠,这会儿都变得冰冷至极了。 那些来往的商旅流传的一句话,叫作伴君如伴虎。但他们其实不知道,伴着老虎,只要不要去捋虎须,拍错屁股,那基本不会有任何的事情。但是伴着狼的话,随时处于生命的危险边缘。 至少他已经看过太多的祭司,死在面前的狼首手中了。不只是死掉那么简单,死后连尸体都被狼给啃噬得一干二净,连骨头抢都布满了牙印。 不是没有人反抗,结果也全部都是死。安然接受死亡的估计,那死的只是自己。稍稍表露出一些反抗的动作,会死得更加的痛苦,同时他的亲人当中,也必须有三个人作为狼神的祭品,才可以抵消这一次触怒狼首的行为。 “有什么必要呢?哼。”被称之为狼首的男子轻笑一声,从鼻尖散发出的冰冷的吐息,在他的面前形成了一片白雾。 他的手指终于从牙缝当中抠挖出来了那让他感觉到不属于的异物,看也不看,他屈指一弹,挖出来的小块结晶体直接飞向了远处。 狼首新这才继续说道:“没有必要啊。” 他的眼前,有许多拥有雪白皮毛的白狼在营地当中四处走动着,时不时的这里嗅一嗅,那里嗅一嗅。在这些狼的爪子底下,有太多死去的蜜蜂了。 在离营地不远处,便是广阔的蛮荒当中的密林,其中不只有树木,还有各种花草。这种环境中,蜜蜂当然也多,多到不可胜数。 想要从这么多的蜜蜂当中,找到那些长城的蜜蜂的踪迹,太难也太繁琐了一些。好在狼首我不用去做,交给他手下的狼群去完成就成了。 “你怎么知道,这些蜜蜂一定就是全部呢?可能还有一些,在暗地里面观察着啊。难道你要将密林里面的蜂巢全部清除么?”狼首毫不掩饰言语当中浓浓的讽刺。 “还是,你觉得有把握?如果有把握的话,那么这任务我就交给你了。”他又抛出来了新的话题。 听到这话,祭司身体当中血液流动的速度瞬间的加快,同时心脏不由自主的极速跳动着。 “不不不,属下的能力不足,来做这件事的话真的会搞砸的。”祭司说话的速度极快,快到差点摇到了自己的舌头,但他还是顺利表达出了想要表达出的含义。 他哪敢接受这样子的任务?完不成的话,只有死。 祭司的头低得更低了,眼睛直直的看着脚下的地面。等待命运审判的这一刻他真的觉得有一些漫长,漫长到每次的呼吸,都像是过了几分钟那样的遥远。 如果这个任务要给他的话,他也只能接受不,接受的话也是死。接受了,完成不了,同样也是死。 两种都是死,乍看之下有些不同,可后者,最起码可以让你多活上一段时间,即使只是几天。 “是么?”询问的声音响了起来。 这名祭司没有回答,保持着一声不吭的状态。 “好吧。” 下两个字出现的时候,他立刻在心中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鼻子的呼吸依旧。再如何的狂喜,也都不能流露出一点,否则会变成乐极生悲。 他也见过一些祭司,因为无法控制的欣喜,最后以悲剧收场的过程了。 “部落聚集得怎么样了?还有几个部落没有来?”狼首伸出手,反手抚摸着肩上的那一个狼头。 他披着的大氅,是用一整张狼皮制成的,整张狼皮,上面的皮毛光滑无比。如雪一般的皮毛,还泛着油亮的颜色,毛与毛之间,时不时的会有那种银白的光芒闪烁流动。 很难有一只狼会大到这种程度,在狼皮剥离下来,可以直接制成披在狼首这样子身形高大的男人的身上的大氅。还是如此的奇异,近乎妖异,当风吹过来,抚过大氅的时候,大氅上的银白毛发也会如波浪一样荡漾。 在狼首的肩上,则是一颗头颅,狼的头颅。 狼头来形容并不准确,它只是一只狼在头颅附近的皮毛而已。只不过剥皮的人技艺十分的高超,将整张皮给剥下来的时候,这匹狼的头颅附近的皮毛都没有一点伤痕,完完全全是取掉了里面的头颅,留下了皮毛,这一个原来套着狼的头颅的皮囊。 原来它应该是死得不能再死的了,可在狼首抚摸着新头颅的皮囊的时候,没有支撑的狼头却轻微的动了起来,像是一匹狼正在欢欣着享受着来自于它的主人的抚摸一般。 在狼首收回了手去的时候,祭司连忙报告起了部落聚集的情况起来,他没有试图为其中还没有到来的几个部落说好话,完全站在了客观中立的态度上。 那些部落,不想要被灭的话,最好自己在指定时间之内到来。不然,他面前的这个男人,比起他狼首的称呼,还有另一个让整个蛮荒都要为之战栗的另一个称号。 祸首! 万祸之源,罪祸之首! (本章完) 第123章 祸首! 金属圆球在高空中飞快的穿行着,其金属表面,在飞行的时候,呗阳光照射,竟是没有反射出一点光亮出来。所有的阳光,在落在它表面的时候,立刻被其所吸收,变成了金属圆球表面那一点点的温热。 没有反射阳光,金属圆球自然也不会成为那不管是人或者动物的眼睛里面,那闪耀着刺眼光芒的存在。不过即使是这样,在这什么动植物,什么奇形怪状生命都有的蛮荒当中,一颗金属圆球在天空飞行也太过于奇怪了一点。 它很像是一颗蛋,再像蛋,也无法改变蛋不会飞行的现实。 在它的表面,有一层色彩,在随着四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变化着。 比如飞过去时候,背景是蓝天,那么金属圆球的表面也会随之变化成为天蓝的色彩。如果飞过去的时候,恰好有一朵白云漂浮着经过的时候,那么色彩又会改变,变成了云朵的白。 乍一看上去,不管是蓝天还是白云,它都是那里面的一部分。蓝天是整个天空,无处不在的天空,白云时不时的出现,它也总是能够实时的切换。 蛮荒中的众多部落当中的射雕手,包括号称弯弓射大雕易如反掌的成吉思汗,再好的视力,再抬头望天的时候,他们也只能够看到蓝天与白云。因为连那在几千米高空,可以清晰看到底下的小鸡仔,并且在恰当时机扑击下来的老鹰的那双锐利的鹰眼,也无法看到金属圆球的踪迹。 这个时候,天空有不少的猛禽在盘旋着,包括那些可以轻而易举将一个人抓摄上天的空中霸主,大雕也在其中。 作为空中的霸主们,顶级的掠食动物,不管是老,还是大雕,包括那些食肉猛禽,自因为会飞的关系,它们一直以来的敌人只有其它相同的空中霸主们,还有那些可以在崖壁上攀爬的剧毒蛇类?再后来,又多出了人类,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生物可以威胁到它们 反而是在地下的,水里面生活的那些动物,全部都是它们菜单上的猎物。也只有在它们下去捕食,扑击的时候,地下与水底的生物才能够威胁到它们。 在空中,它们是名符其实的空中霸主,除了一些数量较多的小型鸟类凭借族群优势,付出极小的代价在空中飞行之外,在空中几乎很难看到其它的生物了。恰恰,对于自己的领地,这些空中霸主分十分关注着的,有外来入侵者,通常会受到其格外的“关注”。 然而在它们的视野当中,这一刻的天空,属于它们,是他们的领地。这些天空的主人的眼睛,完全没注意到,在它们的眼皮子底下,正有一颗“蛋”,气势汹汹,光明正大的飞了过去。 一只老鹰正在天空中滑翔着,准备朝着地面它发现的一只野兔子发动进攻。冷不丁的,旁边掠过的一阵风,“呼”的,将它刮得控制不住,朝着旁边翻滚了几圈,又下坠了好几百米,在一阵惊险的滑行之后,它才控制住了身体,重新飞翔起来。 老鹰那双没有过多情绪的眼睛当中,此刻流露出来的是一种疑惑,以及惧怕。这一阵风来得实在是有些莫名其妙,它的羽毛对于周围气流的感知是十分清晰明确的。这也是它平常不费力气,不用过多的扇动翅膀能够于天空中滑翔的原因,它可以借助气流的力量,完成那一些飞行的动作。 可这阵风,真的是凭空而生的!它刚刚要不是凭借着几年的飞龄,以及属于鸟类中顶尖捕手的过硬心理素质,已经摔死了! 等到老鹰回过神来的时候,再往地下一看,刚刚锁定成为目标的那一只兔子已经消失不见了。它也只能够发出不满的几声啼鸣,继续在空中盘旋着,搜寻着下一个目标。 金属圆球的飞行速度很快,再一仔细看的话,可以发现它在飞行时候表面的色彩变化。这种色彩变化依旧很快,也很明显,可在高速的飞行当中,却也没有多少动物可以清楚的捕捉到这种改变。 金属圆球内部的悬浮的3d立体地图上,随着它的前行,地图正在不断的重新生成。上面的山川河流,以及丛林崖壁,完全是根据着它飞行经过的区域改变的。 3d立体地图之上,一圈圈的圆弧,正在从最中心点朝外扩散,每扫过一圈的时候,地图上面都会多出一些红点出来,颜色有浅有淡。 这些红色的圆点点又都在朝外扩散着波纹,闪烁不定。有的还在移动,圆弧刚刚扫过去的时候它在那里,新的一圈圆弧扩散,扫过来的时候,已经变换了位置。 颜色有浅有淡,最浅的是一种粉色,极淡的粉色。深的则是赤红色,到那一种暗红,几乎要变成黑色的那种红色。 行进中,金属圆球的前进轨迹,时不时的发生改变,远离那些深色的红点。在有些时候,它也会突然的急停下来,等到一阵子时间过去,又重新的前行。更多的时候,则是保持着一种匀速,最开始的高速已经消失不见,越到蛮荒深处,它的速度也就变得越慢。 “地图更新完毕,新记录威胁点三百五十六个,其中确认生物五十六种,未知待查明生物三百个。其余属于危险可控。”金属圆球内部有声音在回荡着,只限于内部。 又一圈圆弧扩散开来,在它前行的时候,那些红点当中,突然多出了一个绿色的圆点出来。这个绿色的圆点在一对细密的红点当中,显得格外的刺眼。 “任务更新完毕,现更换为接获侦查蜜蜂。侦查行动改为可选完成项,视事态程度而变,必要时可以放弃。” “滴滴滴,发现严重威胁项,威胁程度:百分之七十可能被其发现,百分之五十可能被其击落,击落概率随距离增减。建议立刻停止行动,建议立刻停止行动。” “建议驳回,接获侦查蜜蜂为第一行动目标。” 3d地图上面,突然出现了一个圆点,只不过比起其它的圆点来说,它格外的暗沉,暗沉到完全成为了黑色。 金属圆球在停顿了一下之后,开始下落,朝着那黑点附近的绿色的圆点靠近。 (本章完) 第124章 建议驳回 鲁门天空堡,鲁班正半躺在他实验室当中的躺椅上,有几双手臂在他的身体按压着,时不时的,他发出一阵舒适到极点的声音来。再看看旁边工作台上的那具近乎完美的女性的躯体,真的会让人以为他是在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 实验室里面一如既往的杂乱,许多东西都没有整理,直接堆放在了一旁。鲁班一边享受着他发明的按摩椅得按摩,一边皱着眉头看着手中拿着的那本书籍。 “看起来的话,应该再改变一下战甲的结构,不过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也只能等下一次有时间了才可以更新了。” “还有鲁班?蛋的受力结构也必须再改变一下,反正我觉得那颗蛋还不够结实。至少吧,要达到可以承受一只成年龙族的按压才可以。”自言自语着,鲁班翻过书籍的一页。 从他手里面拿着的书籍的封面,可以隐隐约约看出来,上面写着的是地精工程学五个大字。 至于他脚下,按摩椅旁边的那撂上一次哪吒送来的快递当中,也有几本书待在里面。最上面的一本书籍,封面是几何图形的图案,至于上面写着的字,则是高等数学。 鲁班?蛋正在密林当中缓慢的飞行着,它已经越来越靠近了地图上绿点标记的所在位置,然而越是靠近,相对应的红点也变得越来越多了。 即使它有着拟态的功能,却也不能够完全保证自身的安全,那么多的红点,表达出来的含义都只有两个字一危险。拟态只是在物理层面,对于生物本身视觉的一种欺骗,刨除视觉之外,鲁班?蛋依旧是一颗蛋,像是一颗蛋的金属圆球,并不能随着它外表变幻出来的色彩随之改变形态。 密林中,又有太多不靠视觉生存的生物。鲁班?蛋足够的坚硬,可以无视掉大部分的危险,也不得不在密林当中缓慢前行。危险的不是到来的危险,是被发现这一件事情,在它的程序设定当中,不被发现,一直以来都是第一要务。 作为一颗被称之为蛋,还拥有着鲁班?蛋,这样奇葩名字的金属圆球。鲁班?蛋并不能够感受这名字带来的奇葩意味,它的程序是由无数精密的算法设定而成的,并没有羞耻这一种程序存在其中。 狼首抬头,呼吸着林间新鲜的空气,空气中夹杂着一丝血腥味。味道在他闻来,是非常浓烈的那一种,即使只是随风飘来的一点点的气味。 循着气味追踪,他大体可以确认是在离着里几百米远的一个部落的营地当中传来的血腥味,大抵是有人死了。不过这是蛮荒中的常态,他也不甚在意,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他生活的这片世界,统治的这片土地,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父杀子,子杀父,父娶女,子娶母,随处可见,人老了。不是被放弃掉,便是被杀掉,为家庭为部落节约口粮。 死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包括不知道几时许在蛮荒中生存的蛮与荒两个部族旗下的那些部落,每年都还有许多人死在蛮荒的丛林原野当中。 这个世界,从来不会是一个充满怜悯与希望的世界。 弱者,只能够被践踏,被掌控,被夺取一切,充斥满绝望。 他微笑起来,笑的时候,瞳孔中闪烁着寒光,整个人的气质无比的冷厉。 血腥味,总可以唤醒他内心当中的渴望。他只希望可以在长城那里,闻嗅到更多的血液,那种甜美芬芳真是让人再惬意不过了。 “嗷…”远方有狼嗥声传来,随着一只又一只狼的传递,最终传递到了他这里来。 “没有再找到了?”他低声喃喃。 从控制着的狼群中,他没有得到再有那些奇异蜜蜂的消息,看起来那些蜜蜂应该是没有了。但他觉得还有,那么一定还会有,他的直觉不会说谎。 目光一凝,狼首的眼睛余光注意到了在营地之外的那些杀人蜂的蜂窝,还有许多的杀人蜂在蜂窝旁边进进出出,不断的忙碌着。 还有那种奇异蜜蜂的话,肯定是躲藏在蜂窝里面了。那种不是真正的蜜蜂,受到杀人蜂的攻击的话,也不会死亡,在众多凶兽都不敢触及,包括他也不会随便去招惹的杀人蜂的蜂窝当中躲藏,再安全不过了。 手伸到嘴里面,正准备发出一声呼哨的狼首,眼中突然捕捉到了那细微变化的光影。他没有说话,突然脚向下一踩,原来站着的地面,被他踩得出现了一个凹陷下去的大坑,他则借着这股力道,化成了一道光芒朝着看到的那个蜂窝冲了过去。 站在他身后的祭司,吃了一嘴的土,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敢埋怨,连一声嘀咕都不敢发出来,只能够呸呸呸的向外将那些泥土连带着唾沫往外吐出来。 狼首没去招惹别人已经不错了,没有死在他的手上更是幸运?会有什么事情?反正他是不会相信的。 “警告,警告,危险接近当中,危险接近当…”鲁班?蛋里面的机械声音不断的重复着,还没有说完的时候,已经戛然而止。它的拟态形态被彻底的破坏,从原来停留的蜂窝旁边的位置,被狠狠的击飞了出去,撞击在了后方的一棵大树的树干上。 “哗啦”一声,那棵大树受到了重击,枝叶摇晃着,有许多的树叶纷纷落下。至于它原来粗壮的树干,已经出现了一个圆形的洞口,透过洞口可以往后看到,在这棵树的后方,与它直线并排的其它的大树的树干,也出现了一个圆形的洞。 鲁班?蛋不受控制的被击飞出去,也不知道撞击在了多少棵的大树上,又穿透出了多少的洞出来。它才最终停稳了,整颗圆球的表面不断的嗡嗡震动着。 “侦查蜜蜂已接获,启动撤退指令,迅速远离危险源。” 鲁班?蛋化成了一道银光,朝天空直射过去。 “小玩意,还结实的。”杀人蜂的蜂窝下面,狼首看着自己的拳头,有一些发麻。 如果知道这个小玩意这么结实的话,他不会这样将它打出去,现在再追的话已经晚了。 无数的杀人蜂因为狼首的到来,蜂拥而至,尾部的细针带着寒光,朝着他扎落。 这时,狼首披着的那件大氅,腾起了火焰,熊熊的燃烧着。大氅上一根又一根的银白狼毛,被火焰浸染得变成了火红的色彩,肆意的扬动,迎接着那一些杀人蜂的到来。 在蛮荒中臭名昭着的杀人蜂,接近狼首的时候,已经被炙烤成了黑灰,保持着进攻时,尾部朝前倾刺的状态。又有风吹来,下一刻,它们已经成为了被风刮着,向后夹带着飞远了的不可见灰烬。 至于狼首,在火焰当中一脸轻松写意,这一种高温,对于他来说,似乎只是像天空中太阳照射下来的阳光的温度一般。 (本章完) 第125章 小玩意,还挺结实 距离长安城足足有千里之外的一条道路上,狄仁杰骑在一匹马上,在他的肩膀上,则是李元芳,一脸哀怨的蹲在上面。 同样哀怨的还有狄仁杰骑乘的马匹,不仅要承担两个人的重量,还得去驮着一大包的行囊。虽然说李元芳很轻,但这匹马的表情,还是是那一种生无可恋。 这是前往蜀国蜀都的一条道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根本看不到行人,有的只有道路两旁的那些茂密的丛林,以及丛林间时不时传来的鸟类的啼鸣声。 这一条道路不是官道,是属于那些走私商队开辟的野道,可以直接节省掉一些不必要的路程,能够更快的到达蜀国的境内,在平常鲜少有人经过。许多的商队都知道这条野道的存在,却不会有多少商队敢于选择这条野道,缩短的有可能是路程,也可以血本无归,还可能缩短你的寿命。 平常的时候,都是那些拥有武装力量的走私商队才敢在这条野道上行走的。走私本就是刀尖上舔血的生意,遇到什么强盗匪徒的话,两相碰撞,也不知道鹿死谁手。 “老板,我要抗议!”李元芳在狄仁杰的肩膀上用力的踩了踩,表示自己的强烈不满。 因为右肩被李元芳一踩,重量不平衡,狄仁杰差点从马上摔了下去。还好他及时反应过来,紧紧的抓住了马匹的缰绳,并往一旁使力,最终才没有掉下去。 “抗议无效!”狄仁杰老板的气场一下子展开来,凛冽当中带着一丝杀气。 他威胁道:“如果你再胡乱做出这一些没有必要的动作的话,那你给我下去慢慢用脚走路!” 闻言,李元芳顿时老实了下来。比起用脚走,他还是更愿意待在狄仁杰的肩膀上,这让他莫名的有种成就感。 狄仁杰骑马,马是狄仁杰的坐骑。 他蹲在狄仁杰的肩膀上,那么理所应当,狄仁杰也算得上是他的坐骑。 这样想着,李元芳心情变得格外愉快了许多,满是绒毛的狐耳不住的扑扇着。 “话说老板,我们为什么不租两匹马?”李元芳问道。 狄仁杰的语气变得低沉了下来,“元芳啊。” “啥?”李元芳一脸茫然,感受到狄仁杰言语中的情绪的他,莫名的心情又变得有一些沉重。 “马匹也是很不容易的啊!它们整天都还要驮人,驮来驮去的,老了以后还得驮货物,在更老之后,驮不动了,还要被杀了吃肉。你说他们可怜不可怜?”狄仁杰抚摸着坐下马匹的鬃毛,似乎能够感同身受。 “呜呜。”李元芳想到了那些任劳任怨的马匹,看见了狄仁杰描述的情境,伸手抹了抹眼眶。 湿湿的,他将手移了下来,才发现是眼屎。 “话说不对吧!”他的手往狄仁杰的脑袋上面一拍。 “啪”的一声,声音十分的沉闷… “老板,既然马都这么累了,咱们为啥不坐飞空艇?还有,你为啥不多租一匹马,一匹马要驮两个人,还要驮行李,它也很累的啊,你看它多可怜,呜呜呜…还有还有…”李元芳的疑问如同连珠炮一样,接连不断的抛了出来。 再接下去的问题,狄仁杰没有听清楚,他现在的脑袋里面是混沌一片的,耳朵里面更是不断的有嗡嗡嗡的声音在回响着。 这一刻,他知道了傻子是什么样的,大概是脑袋里面的东西都是浆糊,摇一下只会晃荡两下的那一种。世界还离他十分的遥远,遥远到他眼睛里面看到的东西,都是影影绰绰,一团扭曲的图案之类的东西。 “老板,老板,你听得到我说话吗?”久久没有得到回答的李元芳低下头来,发现了狄仁杰的不对劲。 叫了一下,还没有反应,他只好俯下身子,嘴凑到了狄仁杰的耳朵旁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在他眼中,狄仁杰是又睡着了,睡着的解决方式很简单,叫起来就行了。反正他当初在大理寺的时候,没有少见过狄仁杰睁着眼睛睡觉,这比起别人睁着眼睛说瞎话这类的技能都显得格外的高深。 “闭嘴!”清醒过来的狄仁杰快速从怀中摸出了一张符纸来,看也不看,直接倒贴在李元芳的身上。 动作干净利落,无比娴熟。 “律令:禁言!” “…”李元芳的嘴巴一张一合,一点的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他的手往下拍落,正准备再度对着狄仁杰的脑袋发起进攻,却又有新的符纸贴在了他的身上。 “律令:镇压!” 李元芳迅疾无比下落的手,突然间变得极其的缓慢,往下已动心,速度慢得可怜。等到到达了狄仁杰的头顶,已经是几十秒过后了,轻轻的放在了狄仁杰的头上,十分轻柔。 至于李元芳,这一刻脸都憋红了,两只脚更是不断的颤抖着,像是背负着什么重压。他如果有重压的话,狄仁杰又轻松如旧,这就有点奇怪了。 “呼。”呼出一口气,狄仁杰感觉整个世界都消停了,变得格外的轻松。 李元芳的问题他全部都可以回答,都只有一个答案两个字,没钱! 有钱的话他肯定选择飞空艇,到达北海只需要五六天的时间,不会选择骑乘马匹这样子的方式,更不会选择只租一匹马匹。 这一些他都是不能对李元芳说的,一个老板对下属说他没钱,只怕会被打死!因为吧,他已经连续好几个月拖欠李元芳的工资了… 李元芳的小拳拳,那在洛阳城中那些贵妇眼中的小拳头,是真的会捶死人的。像是刚刚的那一拍,实际上李元芳只用了一分力顶多,要是多上几分,换成拳头。他可不想变成那炸开的西瓜,汁水淋漓。 然而他又做错什么了,他什么都没有做,在一个月之前,只不过睡了那么一觉,脑袋里面突然多出了一个什么要命的名侦探系统。真是人在家中卧,锅从天上来。又有谁知道他的委屈了? “系统,离任务达成目标时限还有多少时间?”狄仁杰默默在脑中念叨着。 “嘀,宿主探寻北海鱼群失踪之迷任务,距离任务时间截止期限:还有六十一天整。鉴于宿主一个月当中都还在路上,系统判定为消极任务,每一天时间经过,名侦探之光的效力将逐步解锁。”狄仁杰的脑海当中,有一个冰冷生硬的声音回复道。 “无耻!”狄仁杰咬牙怒骂道。 “…”李元芳一脸的懵逼,完全不知道狄仁杰在说啥,鉴于当下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怀疑有很大的几率是在说他。 他干啥了,还无耻?肯定是刚刚那一下把狄仁杰给拍傻了,李元芳准备等一下等律令镇压的效果过去了再去拍一拍狄仁杰的头,老板要是傻了,那他的工资找谁要? “混蛋系统,渣渣系统,垃圾系统,穷鬼系统!”狄仁杰在心中已经骂开了。 这个莫名其妙的系统,真是莫名其妙,他哪里有消极任务了?如果要他积极一点,你倒是给钱啊,他马上找个最近的有墨门驿馆的城市,换乘飞空艇赶去北海。 他都这样积极的骑乘马匹赶过去了,这还不积极?是不是要他去借利子钱,等到从北海回来了之后,连底裤都卖掉都还不上钱,卖身也不够,那才叫做积极啊? 混蛋! (本章完) 第126章 骑马北行二人组 说再多的话也都迟了,狄仁杰很清楚这一点。真是我样都无,又穷又衰,睡个觉起来都要说拜拜。 这是狄仁杰的家乡话,形容一个人什么都没有,穷的时候还衰,可能睡一个觉吧,就有可能死得很安详。 他很确定,这一句话很适合用在自己的身上。 原来在长安城中,辞去大理寺寺丞官位的他,靠着仁杰侦探社还可以勉强糊口。现在的话,任务的缘故使他不得不暂时关闭了仁杰侦探社,唯一的收入来源都没有了,全靠拖欠着李元芳的那几个月的工资,他才能够租到马,买上干粮,踏上前往北海的旅程。 一个月来,他用了无数的办法,一路上遇到了那些寺庙,道观什么的,都是能拜则拜,却没有多少的效果。脑袋里面的这一个名侦探系统,还是待在他的脑袋里面,死活不走。 绝对不是他不够虔诚,为了表示诚意,狄仁杰还将路上带着的干粮,馒头给当贡品供给那漫天的神佛了。不过没有用,最后他只能秉持着节俭的优良传统,将神佛不吃的馒头重新收回来,在下一顿饭点到达的时候,把馒头给解决掉。 除此之外,狄仁杰还充分发挥了他的口才优势,在脑海里面,将那系统给骂了了一个狗血淋头。这要是人的话,怕不是要原地爆炸,可惜,还是没有用。 他现在只差请个名医,替他做一做开颅手术,看一看他脑袋里面有没有什么不该存在的东西了。只不过,他可是靠脑袋吃饭的,万一脑袋要有一个损伤,怕不是连饭馒头都没得吃了。 狄仁杰唉声叹气,拿系统没有任何办法的他,只好老老实实的跟着系统的指令来做。种种的事情,都说明了这个系统的难缠,他可不想真的等那个名侦探之光的效果发作,不然到时候他就是那传说当中的灾星了。 这个系统的确很有毛病,名侦探之光?说灾星之光,那才更加的合适吧?到哪里,哪里有可能死人,这不是灾星是什么? 名侦探,名侦探那是要等人死了之后,再过去的好么? 李元芳没有注意到狄仁杰的表情,他鼓着腮帮子,一脸愤愤。直到现在,律令的效果都还没有过去,他不仅说不了话,连动一下都很勉强。 “站住!” 一声暴喝,突然将狄仁杰从自怨自艾的状态中惊醒了过来。 他抬头一看,发现不远处的道路上,出现了一群拿着刀剑的男人。他们正注视着他,脸上流露出些许的笑意。有的人还将刀举在了脖子旁边,虚虚的一划,威胁之意极浓。 狄仁杰心中一突,莫非,他是遇上山贼了? 当下,狄仁杰提了提马匹的缰绳,让马匹停了下来,表现得非常的顺从。 心中却难免波涛汹涌,十分的激动,情感难以压制得住。终于…他终于,终于遇到了山贼了啊! 李元芳看见了山贼,勉强维持着表面上的镇定,身体止不住的轻轻颤抖起来。他绷着脸,脸颊颤动着,幸好他这时候还被律令镇压给压制着,不然李元芳很怕他突然笑出来,会把把这些山贼给吓跑。 看见狄仁杰与李元芳两人的模样,山贼头领满意的点了点头,这分明是被他的威势给吓到了。虽然看起来这两个家伙,一老一少,没啥油水可以捞的模样,蚊子再小好歹也是肉,总该开开张。 “那啥,那老的,小的,都给某家自己下马来。”举起刀来,刀尖直着狄仁杰,山贼头领喊道。 狄仁杰额头的青筋不住的跳动着,老的,小的?小的肯定是在说李元芳了,他却不老! 堂堂狄仁杰,风华正茂,哪里老了? “为什么我们要下马?”狄仁杰抓着缰绳,骨节都已经泛起了青白之色。 山贼头领没有注意到狄仁杰的小动作,听到了狄仁杰的话,他仿佛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哈哈大笑起来。在他旁边的十多名的山贼,也都在笑着。 遇见过吓得半死的,但他们确实没有遇到过像这样又愣又傻的。 一名山贼踏前一步,手指着路旁的树木,说道:“此树!” “是我栽!”山贼头领拍拍胸膛,嘭嘭的闷响发出。 又有一名山贼站了出来,伸出的手指指了指地面,开口道:“此路!” 一步踏下,整个地面随着山贼头领一步落下,震动着,沙尘飞舞。 “是我开!” “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其余的山贼们,整齐一致的发出呼喊。 对于这种效果,山贼头领十分的满意。充分表现出来了这块地方是他们罩着的事实,同时,又展现出来了他们这一个山贼团体的默契程度。作为一名立志将劫道抢劫发展到极致的有追求的山贼,这只不过是在现在踏出去的一小步罢了,未来,还有更多的路途在等待着他去征服! 他决定不杀死这两名旅人,抢走他们的钱,包裹,最后再放他们走就行了,毕竟只不过是他脚下的小石子,微不足道。比起杀死他们,不如让他们走,好有人来见证自己的崛起! “噗…哈哈哈哈哈哈…”李元芳大笑了起来,律令禁言的效果恰巧在这时候消失。 这是他这个月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之一了,竟然还有山贼敢在他李元芳的面前大言不惭? 不知道他和狄仁杰穷得一路上都是在盼望山贼的思念中度过的吗! “走你!”狄仁杰手迅速的往李元芳的身上一拍,手速比之前贴符速度还要快上不少。 “律令:除垢。” 李元芳在感觉到身体上的重担与钳制在一瞬间被解除的时候,脚轻轻的朝下一踩,借由着这股力道,朝着那群山贼跃了过去。他的眼神变得很冷,同样冰冷的还有从腰间抽出来的弧刃,以及挥出的刃锋带着的寒光。 “什么?”山贼头领还没有反应过来,眼前光芒一闪,他感觉手中拿着的长刀重量变得很轻,低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这把要陪伴他征战天下的宝刀,已经变成了两截了。 “铛啷,铛啷,铛啷…” 山贼头领听见了一连串兵刃落地的声响,讶异的回过头去一看。 在他的身后,一群和他一样满脸茫然的山贼们,抓着只剩下半截刀刃的长刀面面相觑。 “交出钱来。”这时候,他听见了耳旁传来的冰冷声音,还感受吹拂在脸上着点微热温度的气息。 转过头去,山贼头领看见了他以为是六岁的小屁孩的李元芳,以及悬在他喉间的那把形状奇怪的刀刃。 “大哥,我没钱…”扑通一下,山贼首领果断的认怂,跪了下来。 “没钱,没钱你来当什么山贼?”李元芳注视着跪下来身高依旧和他差不多的山贼头领,他还是不能够相信这劫道抢劫做无本生意的山贼竟然会没钱! 山贼竟然会比他李元芳还要穷?这岂不是代表着可以和狄仁杰四六分成的战利品,以及想象中的大餐没有了? 果断他不能够忍啊! 偷偷瞧了一眼李元芳的表情,山贼头领捕捉到了那一闪而过的杀气,连忙低下头来,屁股翘得老高。 “就是因为穷,所以才来当山贼啊大哥…”他弱弱的解释道。 (本章完) 第127章 大哥,我没钱… 为了更有说服力一点,山贼头领连忙哼了几下,用手背擦了擦眼角,又抹了抹鼻子。虽然他没有办法流下眼泪,总算从鼻子里面哼出来了一大串的鼻涕,沾在手背上,乍一看亮晶晶的,还真的是有点泪水的感觉。 “大哥,某实在是没有办法啊!”一把鼻涕一把泪,山贼头领向着李元芳哭诉着。 “生活实在不容易,某家里还有八十岁的老娘,还有四十岁的婆娘,和十岁的儿子需要去养啊。赚钱都很辛苦了,再加上我那婆娘,每一次都让某的身体吃不消,只好出来当当山贼,这样既能够赚赚钱,也能够有理由不回家,同时也不怕家里的那婆娘红杏出墙。”山贼头领豁出了脸来,脸面都不要了,一五一十的在李元芳的面前道出了他生活当中的困难。 “啥?”山贼头领后面的那些山贼们,看到老大被控制了之后,原来还想寻找机会救出老大的。后来他们听到了山贼头领如此辛酸的过往,也不由得感觉到眼睛酸酸的,心中有些说不出的酸楚。 老大忒不容易了,平时要带领他们打家劫舍,晚上还得回家上缴存货。一开始当强盗的时候,看着老大每天顶着两个黑眼圈,一脸无精打采的,那时候他们还很奇怪,而现在,终于真相大白! 是因为嫂子! “大哥,某实在没有钱啊,你就放过某吧!可怜可怜某?”山贼头领适时的出声,再次恳求着李元芳。 他不经意间回过了头,朝着身后的那些手下们眨眨眼睛,发送了暗号。 山贼们一下子看懂了山贼头领的眼神,一个又一个的扑通跪了下来。 “大哥,俺从小失去爹娘,在家里被兄嫂欺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跑了出来当上山贼的啊。” “我家里的两亩田被村里面的王老财给占过去了,家里面的爹娘去和他理论,还被王老财给气病了,回到家以后一病不起,最后病死了啊!我当山贼,就是希望有一天大牛哥可以带我回去报仇雪恨!” “大哥…” … 十三名山贼一起开口,吐出了过往,说出了他们身上的那一种悲惨的往事。 此刻,在他们的身上,脸上,李元芳看不出来一点点山贼的模样来。真是让闻者伤心,听者落泪,这群山贼,真的惨。 “闭嘴!”李元芳怒喝一声,实在是太吵了,他听力超绝的耳朵无法忍受这种环境。 唰唰的,山贼们齐齐闭上了嘴巴,没有再发出一点声音来。 不能出声了,他们就用眼睛去看李元芳,眼睛中闪动着水光,夹带着希冀与乞求。 山贼们很明白,这小不点可以用他们看不清的动作,将所有人手中拿着的长刀给砍成两截。那么他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在所有人都看不清他的动作的时候,将所有人给杀死。 山贼们这才格外的乖巧,惨事几乎张嘴即来,不需要再打草稿。 谁还能比他们惨?山贼这一行当里面,几乎是没有比他们再惨了的了。明明以为遇上的只是父子二人,这种最好解决的目标,结果下一刻,那个儿子,小不点,不仅打了他们一个巴掌,还可以让他们送命! 话说回来,终于有山贼注意到了李元芳与常人不同的那对耳朵来。 这特么,他们到底是不是父子?一个人族,一个狐族,这关系咋有一点乱呢? 李元芳有些苦恼,按照这些山贼所说的话,他们应该是没有一点油水了。个个都那么惨,还那么的穷,他也不由得有一些心软。 心软仅仅片刻的时间,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一想到一路上的风餐露宿,每顿一个馒头,配上凉白开,李元芳的心便格外的坚硬。 再惨还能惨过他?干白工,吃的还是最差的那一种,他才是天下第一惨啊! 秉持着一贯以来的习惯,李元芳回过头去,朝着狄仁杰投去了询问的眼神。 突然,异变突起。 原来表现得老老实实的山贼头领,趁着李元芳回过头去的一刹那,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匕首,朝着李元芳的胸膛刺来。他的脸上,带着狰狞的笑容,满满的是那种得逞之后的快意。 身为以后要成为山贼王的男人,能屈能伸,小小的跪拜又算得上什么?叫一句大哥又算得上什么?如果有必要,他连爹都叫得出来。 只要不死,只要可以活下来就好了,一个枭雄,从来不会在意这些许的屈辱。他会等待机会,有机会就上,没有机会制造机会也要上,将之前受到的屈辱给讨要回来! 这世界上,活着的人才有尊严,死了的人只能被人践踏的啊! “死吧!”山贼头领仿佛看到李元芳被他的匕首洞穿胸膛的那一瞬间,激射的血花,肯定格外的鲜艳。他还想到了古老传说当中的一种偏方,可以唤醒男性雄风的偏方,所要用的一味药,正是童子… 李元芳跳起,在山贼头领脸上的笑容刚刚盛开之时,他的身体旋转着,凭空跳起的他做着三百六十度的空翻毫无难度。匕首的锋刃从李元芳的眼前划了过去,山贼头领的笑容也一下子僵住了。 “啪!” 李元芳在落地之前,左手的拳头击打在了山贼头领的左脸颊,将他的脸庞打得朝着右边侧过去。从嘴中喷吐出来的,除了血水与唾沫之外,还有几颗黄色的牙齿。 “你都这么惨了,还想要更惨?”倒悬着身体,李元芳注视着山贼头领。 这张脸他越看越讨厌了。 “既然你还想要更惨,那么小爷成全你。尝尝我的特殊打脸方式之十,旋风打脸技!”一指点落在地面,李元芳的身体再次腾空,倒立着的他身体旋转起来,双脚如同大风车一样的不断的转动。 “啪啪啪啪啪…” 接连不断的打脸声音,山贼头领的脸不断的左右摇晃着,每一次脸颊的侧动,都有血水混杂着口水喷落。时不时的,也会有几颗牙齿,突然被甩出来,直到最终,再没有一颗牙齿出现了。 山贼头领张开的大嘴里面,可见的血盆大口,唯一不见的是满嘴的牙。 李元芳朝后空翻几圈,躲开了山贼头领喷出来的一口鲜血,最终落地。他拍了拍手,看着已经看不出人的模样了的山贼首领,满意的点头。 时过境迁,可他的这种易容术,依旧在江湖中让人称道。没有什么易容术,比他李元芳的易容术还要更快,可以在短时间内让一个人彻底的告别原来的模样了。 “呕…”山贼头领摇摇晃晃踉跄的走了几步,嘴中不断的涌出鲜血。 他怨恨的目光投向了李元芳,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手抬起来,颤抖着,张嘴该想说出什么,却突然倒地,再也没能爬起来。 什么鬼?这下李元芳惊了,他只是打脸啊,莫非,他特殊的的打脸技巧,也到达了那种随意杀人的地步了? 李元芳再度回过头去,看着狄仁杰,一脸的无辜,他真的没有打算杀人,但人真的死了。 “杀啊!为老大报仇!”呼喊着,那些山贼们,朝着李元芳冲来。 眼看老大被杀,他们也得做出一点反应来,否则怎么在江湖上混?至于可怕的小不点,他们决定表示对于老大的忠诚冲锋个几步,立刻往回撤! (本章完) 第128章 我有特殊的打脸技巧! 狄仁杰与李元芳大眼瞪小眼,他也是茫然的状态,直到看着山贼头领一动不动了,都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别看李元芳刚刚动手,那山贼头领打得那么的惨,让山贼头领喷出那样多的鲜血来。可实际上,那都是场面功夫罢了。 人的嘴中,牙齿之下是有牙根存在的,把牙齿打飞出去了,自然而然牙根会大量的出血。带来的只是疼痛与鲜血,绝对不会要命。 这和舌头一样,许多人都以为咬舌可以自尽,事实上是不可以的。咬舌后的出血量,完全达不到让人丧命的程度,同理,打出这一嘴牙后,流的血也不可能致命。 李元芳作为大理寺金牌密探,下手极有分寸,打人出拳出腿控制的力道,不会多也不会少。 让人痛不欲生,又偏生不会死。 这是连那些大理寺的公差都做得到的事情,更别说李元芳了。让人活着,比让人死了可要难上许多,虽然如此,可如果真的要山贼头领死的话,元芳不用费这么多的功夫,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也就够了。 让他死了干什么?山贼头领啊,刮一刮油水,能刮多少算多少。 狄仁杰还知道,什么山贼中的财宝,都是山贼头领拿大头的,藏在什么地方其他的山贼也不知道。想要拿到财宝,必须从山贼头领的口中拷问出来,至于其他的小喽喽,如果他们知道的话就不会是小喽喽了。 作为他的左膀右臂,在这一条发财之路上的合作伙伴的李元芳,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 看着那些山贼们冲向李元芳,又被一个不落的打倒在地,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这才猛然惊醒。这事情,肯定有蹊跷,需要他这个大侦探出马,一探究竟。 跳下马来,狄仁杰把马牵到道路一侧,将缰绳绑缚在了一棵树的树干上,这才朝着山贼头领的尸体这边走来。一边走,他一边观察着那一些被打倒在地的山贼们的表情,一直以来他的职业习惯都是这样子的。 人是十分有趣的一种生物,尤其是当做了什么事情,又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时候。这些东西,通常隐藏在心里,可是,又会不自觉的表露在脸上。 能够完美隐藏住自己的,连脸上的微表情都可以控制,不露出一点破绽的人,狄仁杰到现在也只看见过那么几个人罢了。每一个人,都是强劲的对手,与他们的较量堪称斗智斗勇,但他知道,不会有这种人物存在于这些山贼之中。 如果有这种人物存在于这群马贼里面,他们刚刚也不会说出那么多让狄仁杰也觉得凄惨的事情来了,也不用只是混迹在这样子小道上的山贼。 从倒下马贼的脸上,狄仁杰捕捉到了各种的表情,有惊慌,有痛苦,还有着后悔,总总的表情,在每一个山贼的脸上,呈现出不同的姿态来。甚至,还有的山贼脸上,是快意。 等等…快意? 狄仁杰似乎明白了一些东西。 这说明不了什么。 这些山贼可没有人为山贼头领的死去而悲伤,这是不是极为不正常的事情? 不。太正常了,再正常不过。 人死了,相对应的价值也没有了。加上又都是山贼,情义之类的不一定有,说利益还差不多。既然已经死了,那么也不可能为其他人带来利益。尤其是山贼这一种职业。 选择当上山贼的人,不管因为哪些原因,都已经是把内心中的某些道德观念给抛弃掉了。 没有了道德,其它的基于道德产生的一切美好的情愫,根本不会有。要仅凭这点找出凶手来的话,那么在场的每一个山贼,都有嫌疑。 等等… 狄仁杰突然发愣,他找凶手干什么?谁杀死了山贼头领关他屁事啊!正常的操作不是应该从这群山贼身上找出钱来,从此不用再风餐露宿,可以惬意享受一下沿途的美景与美食么? 职业习惯有时候真的让人很无语。 “老板,现在怎么办?”狄仁杰到来后,李元芳连忙问道。 他原来打算教训一下山贼头领后,再从他那里得到贼资的消息的,可是现在人已经死了。 从死人嘴里面撬出东西来? 很遗憾,那回事他做不到。如果做得到的话,在大理寺工作那些年,他也不用抓贼总是克制着自己不下死手了。怕的就是这人死了之后屁话都说不出来的状态啊! 狄仁杰努努嘴,示意李元芳去问那一些山贼们,看看能不能从他们那得知一点什么信息来。 自己则来到了死去的山贼头领的身边,蹲下了身子,开始仔细的检查起来。 要是那里问不出财宝的下落,或许他可以从山贼头领的死亡上头,找到些许的蛛丝马迹。顺藤摸瓜,杀死山贼头领的凶手,肯定知道的东西更多。 “你,给我抬起头来!”李元芳指着一名山贼,手中的弧刃转悠着,缠绕在他的手腕与指与指的缝隙当中,成为一道流窜的光影。 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这名山贼抬起头,看着李元芳,脸上露出无比恐惧的表情在他眼中,李元芳这个小不点已经成为了那种让人惧怕的怪物,直到现在他的胸口都还隐隐作痛。 “大哥…大哥…我错了,放过我吧。”哀求着,这名山贼只希望李元芳小人有大量,可以像是放屁一样的把他们给放了。 不!不是他们!把后面的那个们给去掉其实也可以,放了他就成了。 对于这名山贼的表现,李元芳无疑是满意的,非暴力不合作,就是他们这群犯罪分子的常态啊。如果大家和和谐谐,坐下来一起把事情给解决掉,那有多好? 至少他不用总是肚子饿。 摸了摸肚子,运动过后的李元芳感到了一丝饥饿。 小身板也有大能量!能量有多大,食量就有多大! 关系到填饱肚子的问题,李元芳恶狠狠的盯着这名山贼,寒声道:“说,你们把钱都藏在哪里了?还是带身上了,快把钱交出来,不然一个个都要跟你们的老大一样!” 接触到了李元芳目光的这名山贼,感受到了目光当中的坚决,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 “大哥,我,我真的不知道老大把钱藏到哪里去了啊。”哭丧着脸,山贼说。旋即,他生怕李元芳动手,又连忙补充道:“不过,不过我可以把攒下来的私房钱交给大哥您,只求您放过我!” 话刚一落下,山贼的手,便往裤裆里面伸去,在里面摸索着。 李元芳看得眼睛都要掉下来了,虽说长安城中,有些男人是喜欢男人的,性别男,爱好是男的那种。他却不是那一种人啊,如果真的以为他李元芳会被男色所诱惑,还是这种歪瓜裂枣,大错特错! 在他手掌中间飞舞的弧刃悬停下来,李元芳正准备出手结果这个龌蹉之辈。 正在这时,哗啦啦的,从裤裆里面摸索完毕伸出来的山贼的那只手,手中一把的铜钱掉落在了地上。 “大哥,大哥,这是我的私房钱,都给您!” (本章完) 第129章 职业习惯 “没有明显的外伤,嗯,元芳打的除外。”狄仁杰蹲在地上,双手戴上了白色的手套,仔细的检查起了山贼头领的尸体来。 不远处的李元芳做什么他就完全的不在意,包括以往悦耳的铜钱的声音传来也没有引开他的注意力。对于狄仁杰来说,每一具因为不知名原因死去的尸体,都是一宗可能的凶杀案。 每一宗凶杀案,都值得他去关注,去探查。那种抽丝剥茧,让人的精神亢奋,尤其是最后抓获凶手,将一个个难题给破解了之后,精神上的快感更是无法言喻的。 至少他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喜欢去青楼妓院。那些地方,实在太无趣了一点,对着那些美人,做着千篇一律的事情,更加的无聊至极,还是对着尸体让感觉自在许多。 死人会说话,相信么? 死人不会开口说话,可他的身体,会忠诚的将一切给反应出来。人会不诚实,说谎话,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李元芳控制不住诚实的身体,弯着腰去,手朝着地上的铜钱伸出,手指快要接触到那铜钱。他突然鼻子一皱,脸上的表情极端的痛苦,这下他总算控制住诚实的身体了,往后退了一步,直起了身子。 那铜钱飘散着的臭味,带着极端不友好的腥涩味。再联想一下这些铜钱是从什么地方掏出来的,李元芳突然觉得钱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了,他喜欢钱没错,也还是要卫生的好不好!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衫,又往腰间绣着鸳鸯与荷花的小腰包看了看,李元芳摇头,衣服他还得穿,腰包里面是那些姐姐妹妹们送的足够他一天用一条的丝巾手帕,也不能拿来包这些铜钱。 怎么能够玷污了姐姐妹妹们对他李元芳的关怀?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那名正在等待着审判的山贼的身上,在那一身不知男穿了多久没有更换的衣服上找寻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一处还算干净的角落。 弧刃出手,李元芳的出手速度依旧让山贼们捕捉不到。 狄仁杰沾了一点山贼头领口鼻处的鲜血来,染红的食指指尖的移到了鼻尖处,嗅了嗅,没有异味。同时这鲜血又是鲜红色的,排除了下毒的可能,不过他对此还是持保留意见。 世界上的毒药有很多种类,他狄仁杰见识过的死人很多,也不是全部都是被毒死的。在那些被毒死的人里面,又有许多人是被相同的毒药给毒死的,他不可能正好看过那一些被每一种毒药毒死的人的模样。 大拇指搭在食指上头,捻了捻,血液已经变得冰冷了,也在快速的凝结成为结晶体。再看山贼头领死前的模样,那种怨毒,是没有半分掩饰的,又加上倒下时面对着的方向,那是对着远方的肯定没有错了 结合死前的表现,山贼头领认为要杀死他的人,正是李元芳。 这点却是狄仁杰第一个排除的,李元芳他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他们一向办案不会轻易的下死手。即使有比较难缠的那一类,也只有到真的没有办法留手了才会下死手,这山贼头领明显不属于那一类。 狄仁杰开始解山贼头领的衣服,没有仵作,他现在只能够自己动手了。 有些抬起头来的山贼,不小心看到了狄仁杰的这动作,心中一阵恶寒。撅着的屁股连忙往下压了压,他们可是听说过有一些人,是男女不忌,荤素不挑的,没有想到真实的案例,竟然会出现在眼前。 天杀的,他们老大死得那么惨,死不瞑目!结果,结果死了之后,还有被这样欺凌,可惜他们没有能力,无法替老大报仇,只能够守好自己的屁股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古人呈不欺我! “原来如此。”狄仁杰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他站起身来,右手的大拇指与食指,呈现出的依旧是刚刚那种捻着的状态。 “是你杀了的吧?”犀利的目光投向了山贼种的一个人狄仁杰开口道。 “你…你…血口喷人!老大明明是被那边那个矮个子杀死的…”话还没有说完,被狄仁杰指认为凶手的那名山贼在看到李元芳投去的凶狠目光的时候,连忙改口,“老大明明是被那位少侠惩奸除恶给杀死的,这是兄弟们都看到的事情!” “对!”几名山贼郑重的点头附和。 又生怕不够一样,及时的补充道:“少侠英明神武,惩奸除恶,侠义非常!” 李元芳这下舒爽了,拿着从被吓尿了的山贼身上割下来的布块将那些铜钱给包裹起来,得到钱的喜悦和被人夸赞的喜悦使他的心情突然变得非常愉悦。 “不错,不错,你们非常的懂事。不过,还得再懂事一点,比如…”李元芳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铜钱。 其他的山贼十分的贴心,一下子明白了李元芳在说什么,连忙从身体的各个角落掏出钱来,老老实实的放在了身前的地上。 蚊子再小也是肉,李元芳朝着那些山贼走去,开始收拾起旅途中的收获来。 “你刚刚的话,是站在那里的吧?也正是你们的老大,现在死去的这个男人的身后。”狄仁杰指了指那名出声辩驳的山贼,又指了指他之前站着的位置。 他的记忆非常之好,刚刚这些山贼们一开始的站位,到现在都是记忆犹新的。 “所以啊,发出这一根细针的,只能是你了。” 狄仁杰说着,右手举了起来,食指大拇指中间的银针,在阳光的照耀下,也透露出一些影迹。 又细又长的一根银针,称之为牛毛细针也不为过,不仔细检查的话根本检查不出来。狄仁杰强大的职责素养与习惯,让他在验尸的时候,从山贼头领的尸体上发现了它,当时,这跟细针只留下一点点的尾巴在尸体的后背上,还有一点小小的,十分细微的血点。 “这根银针,是我从尸体的后心处发现的,可以准确的射进后心这个位置,在刚刚的时候,只有你,是离他最近,也是角度最合适的那一个。其他人的话…”狄仁杰说着说着,声音变得越来越微弱,直到微不可闻。 这山贼早不动手,晚不动手,为什么偏偏在这时候动手? 如此的巧合,还是在遇到他的情况。换成其他人的话,根本不会去在意山贼头领的死活,更加不会在其死了之后还如此麻烦的检查尸体,就算检查了,也不一定会发现后背上的牛毛细针。 “莫非…”狄仁杰心中有了一个不好的猜测。 系统的侦探之光,那每一天当中到达的每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出现血案,还会有死者的侦探之光!还有…之前系统说他消极任务时候,说的逐步解锁侦探之光的效力… 没这么快吧? 狄仁杰低下头来,看了看自己的胸口。 他快控制不住体内的力量了! 怎么办?他狄仁杰的光辉,真的会伴随着他的脚步去到每一个地方么? 这…这是衰星光环吧?要是他在长安城里面住个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六十五天当中,至少会有三百六十五个人会死去。 “还好长安城里面的人够多。”想到这个,他突然不担心了,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本章完) 第130章 快控制不了体内的力量! “这样说来,还真的是!”一名山贼回忆着,突然发现,事情果然如狄仁杰说的一样,刚刚老大身后站着的,正是这名同伴。 至于说狄仁杰骗他们?完全没有这种必要啊! 看着捡着钱,笑呵呵的李元芳,山贼们都知道,以这小不点的实力,杀光他们只是分分钟的事情。既然可以杀得死他们,又何必浪费时间在这里咋弄。 “石头,竟然是你!”一名山贼举起手臂,食指指着那外号叫石头的山贼,嘴唇哆嗦着,脸上完全是那种惊讶,不敢相信的神色。 其他的山贼也都是一样的,完全不敢去相信是他们当中最为老实的石头,杀死了山贼头领。在他们这群人当中,石头可是一直以最好相处,老实厚道得到众人的欢迎啊。 有名山贼痛心疾首的问道:“石头,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杀死老大?老大对你那么好,是他把你从村子里面带出来的,又是他给你一口饭吃的,还撮合你和翠花!你竟然忘恩负义,杀死了老大!” “哈哈哈哈,翠花?忘恩负义?”石头突然站了起来,狂笑出声音来。 笑了许久之后他才停了下来,对着不远处的山贼头领尸体的方向吐了一口。“他该死,他真的该死!” 如此举动,无疑是在承认自己就是杀死山贼头领的凶手,直白得让五大三粗的山贼们都看明白了。有一些心中还抱着幻想,认为这就是狄仁杰在耍弄他们的山贼,才开始接受这个事实。 山贼石头手指着狄仁杰,仇恨的目光直射过过来。 “如果不是你,如果不是你的话,这一切完全天衣无缝,没有人会知道这人渣是被我杀死的啊!”刻骨的仇恨,让他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这一段话来的。 “是啊,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这么作死,或许坐收渔翁之利也是可以的。”狄仁杰虚着眼,在心里面补充道。 换成在其他任何的地方,这名山贼头领杀死他们老大都是可以的,可是偏偏,偏偏在遇到他的时候动手干掉了那山贼老大。这不是作死是什么? 可这能怪他狄仁杰多管闲事么?要怪得怪这名叫石头的山贼太过冲动了。不,不对说起来也不应该怪他,应该怪名侦探系统才是,如果没有那名侦探之光作祟的话,这一切都是不会发生的事情。 大概这就是命吧,任何人都有在名侦探之光下死去的可能,也可能在名侦探之光的照射下面,露出原型来。毕竟名侦探,都是像他这样,可以洞察人心,看到所有人罪恶一面的人啊! 狄仁杰有些唏嘘。 “说吧,你究竟为什么要干掉你们的老大?”狄仁杰问道。 直觉告诉他这背后一定有一个精彩,又或者狗血的故事要不干脆是那种莫名其妙的原因。 没有办法,身为一个侦探,大侦探。每一个案件从开始,至破案过程,到了最后的结束,都必须首尾相连才成。 他可是追求完美的男人! 这样子一来,一路上写着的狄仁杰探案录,可以多上不少的字数,长安城的创始书社可是以字数给他的稿子稿费的! “为什么,你们问我为什么?”被拆穿一切的石头,已经不打算再隐瞒什么了。 对于狄仁杰他更多的惧怕,这个人似乎拥有一种洞穿人心的魔力,包括找出他这个凶手来也不过是用了极短的一段时间。换成是在山寨里面动手,或者是在别的地方,他有自信,没有人知道杀死这人渣的会是他。 话说回来,石头非常的迷惑,他刚刚竟然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动手,这可与他定下的计划是完全不一样的啊。不过既然顺利杀死了那人渣,死了就好,再想这个问题没有任何的意义。 “狗子,勇子,小河,你们只怕都不知道这人渣,这禽兽做过什么吧?”回过头去,石头出声问道。 看到被他点到名字的人一脸的迷惑不解,他才自嘲的笑了笑。 有些事情,他希望自己永远不知道,这样对于他来说会好过一点。可是知道了,他便不能够自欺欺人,下去。 “这禽兽之所以与大嫂不和,是因为他的身体不行。可是你们知道,他为什么身体不行么?” 石头没有等待其他山贼的回答,他知道不会有答案,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是因为,这禽兽,将他的欲望,发泄在了其他人的身上啊!” “有了其他的女人,他又怎么可能去面对着不知道一起待了多久,在他眼中已经成了黄脸婆的大嫂?!” 听到前一句话的时候,其他的山贼从尾椎骨有一股凉意,蔓延到了心里面来。他们还以为喜欢男人这种事情,只出现在城里人的身上,没有想到,原来就在身边。 再听到后一句话的时候,他们反应了过来,才知道,其他人说的是女人。 “你是说?…”一名山贼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整个人跟吃了一坨屎一样的难受。 他秉着呼吸,嘴唇嗫嗫的问道:“我…我…我家的…芹菜?” “对!” 一听到回答,这名山贼一下子身体瘫软了下去,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哀伤。 其他的山贼者向他投入了同情的目光,可没过多久,他们就知道,这同情太过昂贵,因为他们还得留着同情自己。 “你以为一个女人就能让这禽兽满足,让他身体变得虚弱了?”石头冷笑着,手指毫不留情的点着剩余的那些山贼们。 “你家的红薯,你家的秋月,还有你家的…” 一个个点着,一个个名字从他嘴里面蹦了出来,瘫软的是那一名名的山贼。 最后他指向自己,愤怒得歇斯底里,“还有我的翠花!你们说,这禽兽该不该死?!” 李元芳直起腰来,挠挠头似乎他错过了一出伦理大剧的样子?不过不管了,还是捡钱要紧。 他再次腰下腰去,继续捡钱。山贼散发出来的沉重与悲伤,实在太过悲伤了一点,让他都不由自主的同情起了他们来。 同情归同情,该捡的钱还是要捡的。都是成年人了,要钱干什么?钱这种东西,还是要交给他,毕竟他正在长身体,需要不少的饭钱! 狄仁杰一脸卧槽的表情,好吧,其实他也没有太过震惊,相同的情节他在长安城里面也经历过不少了。虽说开的是侦探社,实在入不敷出的时候,他也只能帮帮别人抓一抓奸情之类的事情… 这么大型的锄奸现场,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受害人,也是让他惊叹。狄仁杰深度怀疑,那死去的山贼头领,之所以那么不堪一击,是实力都用在女人的肚皮上面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股浓浓的草原的清新的青草香味是怎么回事? 狄仁杰认真的扫视了一圈,才明白了,原来是那些山贼们头顶的那一片片的青青草原。 这得骑术多好,才能够策马奔腾在如此多的草原之上? 可惜啊… 狄仁杰低头,看着脚边的山贼头领的尸体,骑术再好,马总有失蹄的时候。可见别想着纵横在青青草原之上,那可是极端作死滴。 悄无声息的,一根银针,在这一刻朝着狄仁杰飞来,直指他的咽喉。 (本章完) 第131章 策马奔腾的青青草原 “这样说来,还真的是!”一名山贼回忆着,突然发现,事情果然如狄仁杰说的一样,刚刚老大身后站着的,正是这名同伴。 至于说狄仁杰骗他们?完全没有这种必要啊! 看着捡着钱,笑呵呵的李元芳,山贼们都知道,以这小不点的实力,杀光他们只是分分钟的事情。既然可以杀得死他们,又何必浪费时间在这里玩弄。 “石头,竟然是你!”一名山贼举起手臂,食指指着那外号叫石头的山贼,嘴唇哆嗦着,脸上完全是那种惊讶,不敢相信的神色。 其他的山贼也都是一样的,完全不敢去相信是他们当中最为老实的石头,杀死了山贼头领。在他们这群人当中,石头可是一直以最好相处,老实厚道得到众人的欢迎啊。 有名山贼痛心疾首的问道:“石头,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杀死老大?老大对你那么好,是他把你从村子里面带出来的,又是他给你一口饭吃的,还撮合你和翠花!你竟然忘恩负义,杀死了老大!” “哈哈哈哈,翠花?忘恩负义?”石头突然站了起来,狂笑出声音来。 笑了许久之后他才停了下来,对着不远处的山贼头领尸体的方向吐了一口。“他该死,他真的该死!” 如此举动,无疑是在承认自己就是杀死山贼头领的凶手,直白得让五大三粗的山贼们都看明白了。有一些心中还抱着幻想,认为这就是狄仁杰在耍弄他们的山贼,这才开始接受这个事实。 山贼石头手指着狄仁杰,仇恨的目光直射过过来。 “如果不是你,如果不是你的话,这一切完全天衣无缝,没有人会知道这人渣是被我杀死的啊!”刻骨的仇恨,让他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这一段话来的。 “是啊,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这么作死,或许坐收渔翁之利也是可以的。”狄仁杰虚着眼,在心里面补充道。 换成在其他任何的地方,这名山贼头领杀死他们老大都是可以的,可是偏偏,偏偏在遇到他的时候动手干掉了那山贼老大。这不是作死是什么? 可这能怪他狄仁杰多管闲事么?要怪得怪这名叫石头的山贼太过冲动了。不,不对。说起来也不应该怪他,应该怪名侦探系统才是,如果没有那名侦探之光作祟的话,这一切都是不会发生的事情。 大概这就是命吧,任何人都有在名侦探之光下死去的可能,也可能在名侦探之光的照射之下露出原型来。毕竟名侦探,都是像他这样,可以洞察人心,看到所有人罪恶一面的人啊! 狄仁杰有些唏嘘。 “说吧,你究竟为什么要干掉你们的老大?”狄仁杰问道。 直觉告诉他这背后一定有一个精彩,又或者狗血的故事,要不干脆是那种莫名其妙的原因。 没有办法,身为一个侦探,大侦探。每一个案件从开始,至破案过程,到了最后的结束,都必须首尾相连才成。 他可是追求完美的男人! 这样子一来,一路上写着的狄仁杰探案录,可以多上不少的字数,长安城的创始书社可是以字数给他的稿子稿费的! “为什么,你们问我为什么?”被拆穿一切的石头,已经不打算再隐瞒什么了。 对于狄仁杰他更多的是惧怕,这个男人似乎拥有一种洞穿人心的魔力,包括找出他这个凶手来也不过是用了极短的一段时间。换成是在山寨里面动手,或者是在别的地方,他有自信,没有人知道杀死这人渣的会是他。 话说回来,石头非常的迷惑,他刚刚竟然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动手,这可与他定下的计划是完全不一样的啊。不过既然顺利杀死了那人渣,他死了就好,再想这个问题没有任何的意义。 “狗子,勇子,小河,你们只怕都不知道这人渣,这禽兽做过什么吧?”回过头去,石头出声问道。 看到被他点到名字的人一脸的迷惑不解,他才自嘲的笑了笑。 有些事情,他希望自己永远不知道,这样对于他来说会好过一点。可是知道了,他便不能够自欺欺人下去。 “这禽兽之所以与大嫂不和,是因为他的身体不行。可是你们知道,他为什么身体不行么?” 石头没有等待其他山贼的回答,他知道不会有答案,自顾自的继续说了下去,“是因为这禽兽,将他的欲望,发泄在了其他人的身上啊!” “有了其他的女人,他又怎么可能去面对着不知道一起待了多久,在他眼中已经成了黄脸婆的大嫂?!” 听到前一句话的时候,其他的山贼从尾椎骨有一股凉意,直蔓延到了心里面来。他们还以为喜欢男人这种事情,只会出现在城里人的身上,却没有想到会离他们如此之近,就在身边。 再听到后一句话的时候,他们反应了过来,这才明白,其他人说的是女人。 “你是说?…”一名山贼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整个人跟吃了一坨屎一样的难受。 他屏着呼吸,嘴唇嗫嗫的问道:“我…我…我家的…芹菜?” “对!” 一听到回答,这名山贼一下子身体瘫软了下去,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极度的哀伤。 其他的山贼者向他投入了同情的目光,可没过多久,他们就知道,这同情太过昂贵,因为他们还得留着同情自己。 “你以为一个女人就能让这禽兽满足,让他身体变得虚弱了?”石头冷笑着,手指毫不留情的点着剩余的那些山贼们。 “你家的红薯,你家的秋月,还有你家的…” 一个个点着,一个个名字从他嘴里面蹦了出来,瘫软的是那一名名的山贼。 最后他指向自己,愤怒得歇斯底里,“还有我的翠花!你们说,这禽兽该不该死?!” 李元芳直起腰来,挠挠头似乎他错过了一出伦理大剧的样子?不过不管了,还是捡钱要紧。 他再次腰下腰去,继续捡钱。山贼们散发出来的沉重与悲伤,实在太过悲伤了一点,让他都不由自主的同情起了他们来。 同情归同情,该捡的钱还是要捡的。都是成年人了,要钱干什么?钱这种东西,还是要交给他,毕竟他正在长身体,需要不少的饭钱! 狄仁杰一脸卧槽的表情,好吧,其实他也没有太过震惊,相同的情节他在长安城里面也经历过不少了。虽说开的是侦探社,实在入不敷出的时候,他也只能帮帮别人去抓一抓奸情之类的事情… 这么大型的锄奸现场,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受害人,也是让他惊叹。狄仁杰深度怀疑,那死去的山贼头领,之所以那么的不堪一击,是实力都用在女人的肚皮上面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股浓浓的草原的清新的青草香味是怎么回事? 狄仁杰认真的扫视了一圈,才明白了,原来是那些山贼们头顶的那一片片的青青草原。 这得骑术多好,才能够策马奔腾在如此多的草原之上? 可惜啊… 狄仁杰低头,看着脚边的山贼头领的尸体,骑术再好,马总有失蹄的时候。可见别想着纵横在青青草原之上,那可是极端作死滴。 悄无声息的,一根银针,在狄仁杰唏嘘感叹的时候朝着他飞来,直指他的咽喉。 (本章完) 第132章 儒法双修狄仁杰 “律令:秋毫无犯。” 银针飞来的一瞬间,狄仁杰冷静的说道,手中没有拿着符纸,在他的身体周遭,却腾起了一圈金色的光圈。 光圈向着周围扩散,那根银针,在接触到光芒的一瞬间,一震,变成了无数细碎的粉末,彻底的消失不见。 不管是一粒空气中漂浮的一粒尘土,还是银针变成的铁粉,在光芒的照耀下无比的显眼。人的肉眼一眼可以看见它们,不是像往常一样,无法观测到这种极细微的物体。 “你!”包子简直不敢相信他的必杀一击竟会如此轻易的被破除掉。 原来他以为那个小不点如此的厉害,那么这青年相对应的来说应该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才对。不然的话,他的身边又如何会有这样子强大的一名护卫? 直到看到这神乎其技的一幕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错了,错得无比的离谱。 既然杀不死这揭穿所有一切的人,石头抬起脚来,打算逃跑。他可是演练过无数遍的,为了那夺走他心爱的翠花的美好身体的禽兽,他不仅练出了好一手的飞针,还练了奔跑。 前者是为了杀死那禽兽,后者是为了杀不死禽兽,又被发现的情况之下可以逃跑。两种他实践过,经过特别的锻炼,到了熟练的地步。 可他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需要两种都一起用出来侧时刻。他杀了禽兽,却还是要跑,如果没有提前演练过,现在他就惨了。 石头的脚刚刚抬起,一步踏下,朝前冲出的时候身体是前倾的。然而还没有跑出三步,他突然动不了了,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面挣扎着,却怎么样都无法再跨出新的一步。 “律令:画地为牢!”狄仁杰指尖光芒闪动,一瞬之后消失不见。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啊!”石头不断的在挣扎着,在里面发出愤怒的嚎叫,双手拼了命的捶打着空气。 其他的强盗们都不知道石头这是怎么了,明明那里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他一下子突然不动了,还会那样的疯狂,像是在抗争着什么一样。这种样子,和一个疯子差不了多少,至少正常人他们觉得是干不出来这种事情的。 再想到之前杀死老大的银针,强盗们心中一寒,那不是正常人了下来做得到的事情。那银针让人没有办法观察到,估计只有扎到身体的时候才反应得过来,要是射向他们这里的其他人,几乎每个人都无法逃脱。 “放你出来,你还是好好的待着吧!”狄仁杰撇嘴,又叉着腰说道:“要不你在拿出你的银针来射我?如果把我杀死了,你也就可以出来了。” 话刚说完,石头立马从怀中又拿出了一根银针,朝着狄仁杰的方向一甩。 还没有飞得太远,那银针立刻停滞住了,朝下坠落。它的遭遇与它的主人是一模一样的,在刚刚它的主人没有办法跨出脚步的地方停止了移动。 画地为牢。 狄仁杰最常用的法家术法,在地上一画,立刻会出现那种虚无的牢房将犯人给关押起来,是真正的画地为牢。 与最开始的禁言,镇压,刚刚的秋毫无犯相比,本质抢都是差不多的,它们都属于法家的法学之士使用的术法。每一个法家的法学之士,都是一部活生生的律法典籍,让他们可以利用那无数王朝的制度以及法律形成的法度,法规,以律为令,作为武器依法而行。 严格说来,狄仁杰是法家中人,他当初在大理寺担任的职位,就是负责缉拿抓捕,破解凶案的。一般这种职业,最适合的不在外乎是法家弟子。 包括后来离开之后,狄仁杰从事的侦探工作,与法律也是有所关联的。 诸子百家中,儒家为最,可实际上,法家才是最不可缺少的那一个。没有律法,一个天下,一个国家便会混乱不堪。失去了约束,每个人都会变得穷凶极恶,成为那一个个罪恶的源泉。 法家是约束,儒家是教化,单纯看这点来说,难怪法家最终不得不向着儒家妥协。因为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那些王公大臣,包括皇帝,都希望有律法去约束着什么。 至于儒家,那是皇帝最喜欢的,因为里面满满都是忠君爱国的情节。 因为皇帝喜欢,儒家才得以如此的发扬光大。导致后来法家不得不做出改变,披着儒皮,骨子里面却是法家的行事之道。 狄仁杰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初学儒,后为法,到了现在则是儒法双修。 至于说刚刚有些时候,他为什么要拿出符纸来,而不是如此简单干脆的使用律令。是因为律令的使用,也是有着次数限制的,与本身的实力有所关联。正因为如此,才有了用符纸来存储律令,到某些时候,取出符纸来使用的过程。 法家子弟的修炼与常人不同,最好的历练场所是在官场,掌握律法,依律而行,依规办事,对于法律的体会越深,那么实力也就越强。相反,如果心中有着恶念,某一天触犯了法律,那么这名法家弟子的一切修炼都会化为虚有。 别看儒家当道,可是许多国家中,最喜欢用的官员还是发法家的官员。因为儒家弟子,尚且有七情六欲,贪嗔痴怨,法家也有。只不过法家弟子,这些东西全部是被律法给压制着,即使心中有存在的这些,却也不会变成实际的行动,因为那违背了他们的法学之道。 狄仁杰有一些苦恼,按道理来说他应该高兴才是,每到一个地方死一个人,他再去把犯人揪出来,不仅会得到受害者家属的酬谢,自身的修为还可以不断的累积。 可是累啊。 虽说身为一名侦探,破案是必须要去完成的事情,可他也是挑剔的好不好!比如这一次抓出的这个石头,他万万没有想到是这样的一出狗血剧。 不仅没有任何的挑战性,而且还辣眼睛! (本章完) 第133章 据理力争,以德服人! “老板!老板!发钱啦!”李元芳蹦蹦跳跳的来到了狄仁杰的身边,眉开眼笑,双手托着的破布里头,兜着他所有的收获。 这些山贼所有的财产都在他这里了。对于金钱,李元芳十分的敏锐,他可以确定这些山贼的身上再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不过…他突然想到了,太医院里面的有些太医,据说在高价聘请那种试药的人来着? 看了看周围的山贼,李元芳觉得他们十分适合那种试药的工作,身体都这样的好,如此的强壮,出来打打杀杀的实在泰太过于屈才了。山贼们应该投入的是那种意义远大的工作中去才对,虽然试药有可能死人,不过他们如此的强壮,死前好歹也还可以留下几句遗言。 可以放心,瞑目,那要命的试药钱,他会将这些钱都用在正确的地方的,不会辜负山贼们的付出,一番好意。 接触到了李元芳的目光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山贼们都感觉到了一股心悸。 “算了,太远了,不合适不合适。”李元芳把这个念头给掐灭掉了。 身为灵狐一族,天生带有的种族天赋是各式各样的,别的灵狐只能够选择一种天赋。他这种天才的话,则可以选择三种,第一种选过了,第二种也因为狄仁杰的多次拖欠工资,导致李元芳不得不选择了寻宝天赋,第三种还在考察,他还没有选择。 如他这种天才,不管多少种天赋,都是这样的优秀! 因为寻宝天赋的存在,李元芳对于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在冥冥中都有着感应,可以闻到它们上头散发出的那种金钱的铜臭味。之所以确定山贼们没有油水可捞了,是他没有闻到铜臭味了,反倒是集中到了自己的身上。 “多少钱?”狄仁杰搓搓手,莫名的有一些兴奋。 打家劫舍,哦。不对,说错了,是替天行道,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十分的有意义。比起让这些罪恶之辈来花掉这些罪恶的金钱,还不如全部都有他来承受! 这种事情是因人而异的,让这些穷凶极恶的山贼(山贼发抖中)来花,与让他来完全的不同。像他这样子的人,花再多的钱,都不会有一丁点的铜臭味,反而会很芬芳。 “嗯…”李元芳顿了顿,心中计议已定,四舍五入,那多出来的四百四十四文钱,他就毫不客气的收下了。 “十两!”他抖了抖破布,里头的铜钱碰撞着,发出了悦耳的响动声。 “才十两…”狄仁杰有些失望,看来山贼这一行当也不好干,十几名的山贼所有人加起来的钱,竟然才只有十两银子,简直不可想象。 “好吧好吧,你四我六,记得换成银子以后,六两银子给我。”蚊子再小也是肉,何况六两银子还真的可以买不少的猪肉,狄仁杰发挥了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客气的笑纳了。 “什么?我四你六?”李元芳两只耳朵竖了起来,这和一开始说好的不一样啊! “你明明说路上有山贼盗匪之类的,战利品四六分成的。” 狄仁杰叉腰,猛的点头道:“对啊,四六分成,你四我六,不对吗?” “这样说来倒是有些道理…”李元芳下意识的顺着狄仁杰的思路去想,下一刻,他才突然意识过来,连忙道:“不对不对,动手的是我,山贼都是我解决的,钱也是我搜刮的,怎么最苦最累的活都是我来干,你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反而要拿大头!” 李元芳此刻思路清晰,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关键问题所在。 “元芳这小子越来越聪明了啊。”狄仁杰心中暗道。 他有些自恋,这一切,最终还是得归功于他这一个体贴员工,为了员工的未来职业发展做着规划的老板啊。李元芳要不是跟着他,换成跟着其他人的话,估计还是以前的那个傻小子,不可能变得越来越聪明。 “不不不。”伸出食指,狄仁杰摇动着食指头也跟左右摆动起来。 “体力和脑力,你花了体力,我用了脑力,体力脑力,后面都有着力是不是?”狄仁杰问道。 李元芳思考了一会儿才迟疑的点了一下头。 “那就没有错了,都是一样的力,也不可能出现你出的力更多,我出的力少一些这种状况。” “再说回来,如果不是我要去北海,我们也不可能来到这里,更加不可能遇到这些山贼是不是如果不是我租了马,让我们乘着马匹,以马匹的速度来到这里,如果换成其它的交通工具,不管快了慢了,还是有可能会错过这些山贼的对不对?”狄仁杰接着问道。 “也好像没有错来着…”李元芳听得有一些发晕,不过确实想一想道理是没有错的。 “那我六你四这样的分配方式对不对?如果没有我的话,元芳啊,你连四都未必可以得到。”狄仁杰语重心长,努力保持着平静的表情,没有露出狐狸尾巴来。 “可是老板,你还有欠我的工资没有还!”李元芳紧紧抓着破布,不愿意放手。 狄仁杰很快反应了过来,工资的问题是他与李元芳日常对话当中的一部分,他对于此类问题,他早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应对方式了。 “元芳啊,你是愿意先甜后苦,还是先苦后甜呢?”狄仁杰不着边际的问了这么一个没有关联的问题。 “当然是先苦后甜了,可是这跟我的工资有什么关系?”李元芳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又重新把话题给扯到了工资上头。 “你要想一想我还有多少工资没发给你啊,我现在在攒钱,等到攒够了就一起还给你!” “倒是有几分道理的样子。”看着表情真诚的狄仁杰,又想到了那种坐拥一大笔钱时候的满足感,李元芳被说动了。 事情的发展,让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敢逃跑的山贼们一阵失望。他们原以为这会是一场分赃不均的好戏的,却谁谁都没有想到这样的结果。 安抚完李元芳的狄仁杰,正在想着应该怎么样去处置被他的画地为牢关押着的石头,突然一阵暖风轻抚过了他的脸。有所觉察的狄仁杰抬起头来,看着远方飞来的那只小型青鸾,面色微变。 这是有大事发生了。 (本章完) 第134章 早已习惯了等待 偌大的宫殿里面,有着淡淡的熏香气息弥漫着,极淡,是那一种淡雅的香味。闻上去,这香味直透心中,让人心旷神怡,不自觉的身心都得到的了放松。 四周的角落里面,鎏金雕刻精美的香炉,正置放在那里,中间处的空洞中,有一块香木正在无声的燃烧着,只有些许带着亮点的火星在那纹了孔的花纹中自黑暗的香炉内透出光亮来。随之一起出现的,还有那肉眼不可见的烟气,携带着香味弥漫在宫殿里面。 四周的窗户,全部被大开,西边的阳光照射下来,经由窗户打在了光滑的汉白玉的地板上,映照出了一一个个光彩夺目的方形世界。只不过比起这么宽敞的宫殿来说,这点光芒仅仅只能够照亮四周,而不能充斥满整个宫殿的每个角落。 一名穿着华美宫装的女子,正坐在一张红木椅子上头,在她的身后,又是另外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正在替她按摩着。如白玉般的手指,在穿着华美宫装的女子的肩膀上头轻轻按压着,力道不轻不重,始终保持在一个极为合适的极度。 穿着华美宫装的女子惬意的闭着眼睛,嘴角微微的勾了起来,极为享受现在的这种状态。她整个人都处在放松的状态里面,从骨子里面透出的一种慵懒气息,使她显得无比的动人。 这样的女子,一颦一笑,都会是最动人的那一种。虽然闭着眼睛,可在那张脸上,每一个地方的勾画都恰到好处,组成了一张让男人看了会不自觉连心魂都被勾摄,让女人看到连嫉妒都生不出来,只会自惭形秽的面容来。尤其胸前那一点点沟壑透出的雪白,更是惹人联想,仿佛一个美好的世界正在吸引着好奇的去探查一番。 在后方的那名按摩的女子,比其也不遑多让,明艳动人,明眸皓齿。 两个人都是那种最为动人的女子,放在哪里,都是那种最为顶尖的。不过却无人能够欣赏到她们的美,也没有人敢来欣赏这种人,无法接触,触碰,连目光有时候的擦掠,都会显得小心翼翼。 这两个女人,是长安城中最有权势的两个女人,也是整个大陆上,站在顶峰的那批女人里面不可忽视的两个人。 一个人叫作武曌,又有着武则天,武媚娘的几个名字,这当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无疑是武则天这个名字。她的存在,是这个大陆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之一,因为她用女子之身,掌握了一个王朝。 她是如今的大周皇帝。 至于另一个,则唤作上官婉儿。她是武则天的得力助手,也是大周朝廷中举足轻重的一个。虽然没有在朝中有任何实质的官位存在,在后宫中仅仅是侍诏之位,负责帮皇帝起草诏书,可更多人习惯把她当作内相,皇宫当中的丞相。 许多人都想接近上官婉儿,攀上这根大树,从此得到平步青云的机会。 若论男人当中有太多可以让人仰望,追随的存在了,可是女子当中,只有那么一些人,数量比起男人来说要远远的不如。这当中,又以成功掌握住自己命运,扭转自己命运的武则天最为出彩。 因为她终结了女人不可以成为皇帝的铁律。 “婉儿,你说狄仁杰会给出什么样的回答?”武则天睁开眼睛,眼睛中有着难言的光彩。 她闭着眼睛的时候,只能够证明自己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可睁开眼睛的时候,便变得格外不同了。她的目光锐利,即使是在这种休息的时候,眼中也有着沉甸甸的东西存在。 是江山,是民生,是各种阴谋诡计。 看向她,或者被她注目的时候,只会感觉到高深莫测。 “我想大概是,首先说明不管是陛下问的还是我问的,都必须要收钱吧?”上官婉儿继续按压着武则天的肩膀,动作十分的熟练。 “也是。”武则天笑了起来,笑魇如花,一瞬间的光彩,连投射下来的阳光的光芒都显得黯淡了许多。 可惜这一幕没有人看到,曾经有人想要看到,会想拥有。但不管是想,还是已经做了的人,都已经死了。 “那么婉儿,你说,朕该怎么样决定呢?”武则天笑容逐渐的收敛,仿佛刚刚的笑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陛下想必已经有答案了吧?”上官婉儿的手离开了武则天的肩膀,捏成了拳头,开始捶打起武则天的背来。 一边继续着按摩,她继续说道:“陛下之所以再问,其实是想要有更多的理由,不过既然陛下已经决定了何必再问呢?正是陛下这样子时不时的要狄仁杰给出一些建议,他才始终不愿意入朝为官呢。” “哦?怎么说?”武则天这下子真的是来了兴趣了,能让她好奇与苦恼的事情不多,狄仁杰的事情算得上是其中的一件。 狄仁杰还是很好用的,从他走后大理寺变得不怎么中用了,破案律直线下降。虽然朝中人才济济,但实在是找不出一个比狄仁杰还适合干这件事情的人来了,再加上这家伙又敢说话,相较而言,比其他的朝臣显得可爱许多。 她几次三番的让宫中的太监去请狄仁杰回来,可惜的是都没有成功,直到最近的一次,也都是这样的结果。至于现在,这不知好歹的货都离开长安城了,不知道多久才会回来,反正她看透了,这就是一个让人糟心的家伙。 “因为陛下每一次都会想到问狄仁杰,找他咨询一下,还给了咨询费呀。”上官婉儿轻轻笑着,眉眼弯成了月牙儿。 “也对。”武则天经过上官婉儿点醒,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了什么地方。 之所以狄仁杰一直不肯回到朝中,敢情是因为她时不时的给他外快? “也罢。婉儿,去给朕起草诏书,命李药师带一万精骑驰援长城。”武则天说着,又接下去补充道:“青鸾回来了,不用看信,让她把信原封不动的给朕退回去!” (本章完) 第135章 关于家 一望无际的沙漠中,荒凉而燥热,生命的痕迹几乎没有。入眼的只有沙子,还是沙子,当风吹过来的时候带着沙丘最上方的那层细沙飘起,落下的时候,它又重新堆积在沙子上头。 整个沙漠,如同沙的海洋,在风到来之时,荡漾起起伏不定的波浪,推向远方。挺下时,远方尽头处,那沙丘上头,又多了微弱不可见的新的一层沙尘 入眼是黄色的一切,黄色,还是黄色。若还有的话,那便是金黄色,炙热的阳光照射下来的时候,沙子便会呈现出金黄的色泽。 这是最漂亮的时候,也是最为炎热的时候。 不仅没有多少人在这里生活,连动植物都没有多少,天空中更是鲜少有飞鸟经过。这是大陆上最为严酷的环境之一,被死亡笼罩的荒漠沙海。 除了从长城那里出关往西域之外,荒漠沙海也可以通往西域,只不过长城那里有着那些蛮荒部族的威胁,沙海里面,则有着大自然的环境带来的严酷挑战。除此之外,还有着专门掠夺那些冒险穿越荒漠沙海的往来商队的沙盗存在。 一支商队,走进了荒漠沙海,如果没有再出现,那么肯定是死了。只不过死亡的过程有一点不一样,一种是走不过去,在沙海中迷失方向,携带的粮食与用水消耗一空,又没有找到新的水源,最终死在沙海里面。他们的尸体会被炙热的风沙蒸干水份,成为干尸,又在风推动着的沙尘的不断掩盖下,成为了埋葬在沙粒之下的尸体,再也找寻不到。 另一种则是被沙盗劫掠,被沙盗杀死。即使侥幸活了下来,可在货物以及那些粮食全部被抢走了之后同样活不了太久。 荒漠沙海,给人的就只有绝望,仅此而已。 百里玄策躺在沙子底下,带着一个护目镜,注视着眼前的沙粒不断的变化。从没有,到有,到薄薄的一层,现在已经完全占据了他的视野了。 之所以想到了这个,是因为他一开始在挖坑的时候,挖到了一具干尸,顺手帮他挪了个坑。至于帮他找到家人什么的,他没有那个兴趣,也找不到。 死在沙海里面的人有很多,在他的这个位置往下,兴许还会有更多的尸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这里的了。想要帮他们寻找到家人谈何容易?再说了,他是一个杀手,最擅长的事情是去杀人,可不是帮死人去找活人。 送几个人下去陪他,倒还算简单的事情。 百里玄策感觉到身体暖洋洋的,有一种置身在烤炉里面的感觉,如果不是穿了极北冰蚕丝制作的装备的话,他现在肯定已经熟了。 从里到外,整个人都熟透了的那一种,兴许及时的挖出来,还外焦里嫩的那一种。 他不由得想到荒漠沙海旁边那些牧民烹制羊肉的办法,就是这样子,挖一个坑,再把羊肉放进沙子里面,埋起来,过一段时间再将羊肉挖出来。那时候的羊肉,不用太多的香料,便有一种美妙的滋味。 想到这里,百里玄策的肚子有些饿了。他没有继续想下去,想这些东西没有任何的用处,他根本没有带任何的食物过来。在沙子底下,也没有办法张嘴吃东西,包括喝水,只要一张嘴,吃进嘴里面的只有沙子。 他在等人,等了有一段时间了,具体来说的话,应该是有六个时辰又五十一分钟了。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是杀手这一行的,必须对于时间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包括现在,他的心跳,每两下为一秒,不断的调整着时间,将新的时间纳入计数。 等待对于百里玄策来说是一件挺漫长,又很短暂的事情。他在沙子底下等过人,在帐篷里面等过人,在马腹底下等过人,漫长的等待最终都是为了那只有一瞬间的绽放。 杀人,不就是这样的么? 愿意等待的人,一般都有收获。对于他们杀手来说,只有等待,才能够成就最后的死亡。 他早已习惯了等待。 百里玄策感觉到了沙粒在轻微的震动,极其细微的那一种,以及微弱的摩擦。不是他的猎物来了,应该是一只正在觅食的沙谢,从他藏身的沙子表面爬了过去。 百里玄策不知道要等待多久,或许下一刻,或许明天,或许等不到。沙盗的话,出去劫掠的时间都不是固定的,他等在这群沙盗日常经过的道路,也不过是在碰运气。 谁叫他无聊呢?谁叫他接了一个商队的单呢?谁叫他占了那位可怜老兄的坑呢?谁叫他没有带水和带食物呢? 万一要是他们不来的话,他会很伤心的,到时候他还要去上门提货。对于这种事情,麻烦与繁琐的事情,百里玄策还是有一些的不适应,他还是更愿意等待,等待别人上钩,自己送上门来。 他闭上了眼睛,控制着心跳,控制着身体血流动的速度,整个人的思绪都变得无比的滞后,甚至连半点的波动都没有。 像他这种职业,有时候闭上眼睛,都像拥有整个世界。可惜的是,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离开了那个最为温暖的家之后,再没有好好睡过一觉了。 那时候睡觉是为了睡觉,可以放下所有的戒备,无忧无虑的畅游在梦境当中。现在的话睡觉是为了休息,是必须的工作,在睡下去的同时,要保证随时还可以起来。 闭上了眼睛的百里玄策,对于周遭的感知程度并没有随着闭上眼睛而变得迟钝,这一刻反倒是放大了无数倍。他的耳朵,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可以感知得到最为轻微的震动,包括沙土表面,新的沙粒落下,又有沙粒被风带走的轻微的震动。 他可以说是在休息,也可以说是在以另外的一种状态工作。只要一有动静,百里玄策立刻就会睁开眼睛来,这全在于那动静什么时候出现。 现在所做的,也不过是借此将身体的新陈代谢的速度降低,进入一种假死的状态中,让自己可以坚持更久的时间。毕竟他是在等人,要是人没来,那得再继续的等下去,只有等不到,才得去考虑找。 风去沙来,一层又一层的沙尘,在沙漠表面不断的来回滚荡着。太阳也逐渐的朝西移动,沙漠的温度依旧很高,是那种最为炎热的状态。每一颗静止不动的沙粒,都有着炙热的温度,扔进水中可以轻而易举的腾起白气来。 远方,一队几十人的人马朝着这个位置奔驰而来,浑身包裹在衣服之下,遮掩住了那投射下来的阳光,避免晒伤,也避免身体水分的流矢。腰间的弯刀,刀鞘上有着流苏的纹络,还镶嵌着绿松石,看上去有些价值。 他们座下的战马,奔驰着的时候留下了一连串向前的脚印。只不过在又往前疾驰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些留下的马蹄印记,便再没有一丝的踪迹了,全部被那沙尘给掩盖住了踪迹。 百里玄策重新睁开了眼睛来,淡漠的眸子盯着眼前密布的沙粒,他在看这些遮挡住他的沙子,也在看外面的天空。 幸好不是明天,不是后天,而是今天。 沙盗来去如风,没有多少的规律可言,唯一能够等待的,只有这一条必经之路。 荒漠沙海之所以有着荒漠沙海的名称,在于他是个沙漠,也在于沙漠之中,有着流沙的海洋,一不小心便会被其吞没。这一个范围之内,唯一算得上安全的,只有他埋身的这里以及附近了。 震动越来越近,百里玄策扭了扭屁股,用这样子的动作来与他屁股下面的那老兄来告别实在有些不礼貌。可这老兄肯定不会介意的,因为很快会有新的同伴来陪伴他了。对于一个寂寞的尸体来说那该是多大的慰藉? “可惜你已经死了。”在心中叹息着,百里玄策微有些失落。 不过,兴许啊,经过鲜血的浇灌,他的骨殖上头,会开出红色的花朵也说不定。 嘭! 沙漠中响起了一声炸裂的声音,无数沙子朝着四周围飞溅,百里玄策的身影出现在了半空中,身下是断成两截的马尸以及人的尸体。鲜血正顺着因为他的突然出现而出现的坑向下流动着,渗入深处的沙土中。 滚烫的马血以及人的鲜血,在百里玄策的脸颊向下流淌,汇聚成了一滴滴从下巴处滴落。 百里玄策露出些许笑意,就是这个温度,就是这个味道。 温热且芬芳。 他手中的的飞镰飞出,锁链拉长,在那领头的沙盗头子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掠过了他的咽喉。 阳光底下,一颗头颅掉落,那失去了头颅的尸体,在片刻后突然倒下,一腔热血朝着左右胡乱喷溅着。 又有无数鲜红的鲜红飙射,一道又一道的银光从百里玄策的身体朝外掠去,在经过那些马匹,人的时候,银光又迅速的变成了血光。马匹的痛嘶声,人的惨叫声,充斥着这一片原本弥漫着死亡的沙漠一角。 究竟绝望,他们似乎也没有感受过多少,瞬间就死去了。 锁链随着百里玄策的收回,往回收缩,飞镰重新回到了他的手里。落地,百里玄策的脚踩在一名沙盗的头颅上,“啪嗒”一下,靴子下,一团红色混杂着白色的粘稠液体爆炸开来。 他起头来,有些惊讶,一道黑影正朝着他这个方向飞来。 (本章完) 第136章 关于家 伸出手去,百里玄策的手臂上多出了一只鸟儿来,停留在上头。鸟儿扑扇着翅膀,又四下扭着头,时不时的用淡黄色的喙整理着羽毛。 熟练的在鸟儿的羽毛中翻找着,他的手中多出了一只羽毛来。 “回去吧,我可没有吃的给你。”轻轻的抚摸着鸟儿,百里玄策道。 停留在他手臂上的这只鸟儿好似听明白了百里玄策的话,的眼睛中闪烁着嫌弃的光芒,一跃而起,朝着它来时的方向飞去。 这是组织中传递消息时所用的讯鸟,他手中拿着的这支羽毛看起来是一支普通的羽毛,可实际上,它并不是羽毛那么简单,中空的毛管可以塞进一张的纸条。 即使讯鸟被人捕获,也不会有人会从它身上的羽毛当中,找到破绽来。 之所以还用这种方式,没有选择更加高效,并且还有着安全保证的信使,全在于身为一个杀手组织,不能去信任其他的势力。包括兼爱非攻的墨家也是一样,即使他们对于信息携带的东西与信件有着严格的保密程序,但饶复杂程度,是根本无法去信任的。 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起了心思,被很收买,来截取信息。有那么一丁点的可能,便不安全,对于组织来,黑暗中才是极度安全的。光明底下,一线的阳光内,哪怕只有一点,也是深渊。 剖开羽毛管,百里玄策从中取出了一张字条来,只是看了一眼,他整个人便呆愣住了。在他的脸上,更是出现了丰富的表情,先是温和,再然后是狰狞,又变成了追忆,以及最后的平静。 长城,一个熟悉的名字,也还有另外一个熟悉的名字,叫作西关。 那曾经是他的故乡,也是他的家。因为自打百里玄策有记忆开始,他便在长城生活了,至于他们从哪里来,为什么到长城,更多的记忆里面都是一片空白。 没有记忆,没有故乡都没有关系,只要有他前方的那个瘦弱的后背在,无论如何百里玄策都会觉得安宁。他还记得奔跑过的街道,那追在那个瘦弱身影背后的人儿,两个人在大冬的时候奔跑着,不断的奔跑,不是傻了,只是为了活下来而已。 有衣服穿的人,有一个温暖所在可以栖居的人,不会明白他们想要活下来得付出多大的努力。正如那些拥有着许多东西的人,绝对不会想到,他在他里面,他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东西,在别饶眼睛里面可能代表着一种幸福。 幸福曾经是他高烧时,在大雨的气,被抱在怀里,那个瘦弱的身体替他遮风挡雨,踏过那些泥泞,朝着医师住所的方向跑去的坚定。 也曾是酒楼门口,两兄弟手里面揣着不知道放了多久,硬到可以与石头一较高下的窝窝头,就着酒楼往外飘出的那一些酒材香气,用口水一点一点将窝窝头给濡软聊吃下肚的场景。 即使只有两个饶家都是家,即使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住在一个四面漏风的宅子里面的家也是家。只要他们在一起,可以一起迎着风雨,伴着朝夕,那就是家。 家这个字,百里玄策已经很久没有提起了,在他的记忆中,却依旧如茨温暖。温暖到他接触的为最冰冷的兵刃,杀人时的冷寒,心中都还是温热的。 杀手似乎不应该有太多的情绪存在,不应该心里面还会有温暖,还有一个柔软的角落。对于他来,杀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也不清楚,之所以选择这一行,选择成为杀手,只不过是没得选择而已。 他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命运,包括在那个离别的夜晚,那个外面燃起的火焰烧红聊空的夜晚,那种分离他也是没有办法去选择的。心中有太多的不愿,太多的忐忑不安,还有恐惧,他也只能看这那个拿着比他人都要大得多的武器的身影,老气横秋的叫他在家里面待着,他去去就来离开时的一幕。 然后,他们真的再没有见过对方了。 许多人都没得选择,那是有太多让人没有办法去选择的意外与人存在。虽然想念,虽然想念随着时间从未消退过无比压抑的情感,只能够随着一次次的训练与杀戮去发泄出来。 他总算拥有了可以去选择的力量,可以去选择,决定一些事情。虽然这还不够,百里玄策自己看来远远的不够,但他还是想到了回家。 回那个家,在长城中的家,只有两个饶家。 也许那个家已经不存在了,因为他离开的时候,燃起的火焰似乎已经将整个家给吞没了。至今他都还记得那时候的撕心裂肺,以及那一种深深的绝望,他怕哥哥回不来了,也怕哥哥回来的时候看不到他了。 当初他们约定好不论如何都要见面的,不论是谁迷路了,找不到对方了,都会有人在那里等待着的。只要还记得那个地方,只要可以找到那个地方,那么一定可以回家。 家的位置,以及家中的家人。 百里玄策想到了回家,回到那个家中,从那些消息里面,他总会听到他哥的消息。 他守护那个家已经很久了啊,也是时候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如果不能够休息的话,那么那个家他也可以去守护了。不用像是那一的傍晚,看着他离开时的那种无力了。 将纸条郑重的收了起来,百里玄策开始打扫起了战场来。心中有了回家的紧迫感,但他打扫起战场的时候还是不快不慢,十分的有条理与细致,沙盗身上的东西几乎被他一样不落的收到了自己的囊郑 一贯的习惯,使他不会漏掉死人身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既然人已经死了,把他带不走的东西,留给那些还活着的人去用才是正确的做法。 哦,百里玄策差一点忘了,还必须要借这些沙盗的人头一用。委托里面,是详细明了必须要看到人头的。 (本章完) 第137章 杀手,杀人的那只手的主人 荒漠沙海,月牙泉。 月牙泉,之所以有这样的一个名字,是因为这里曾经有着一汪泉水,又因为形成的水泊像是月牙的形状,每到夜晚血月亮出来的时候,上,泉水水中有着三个月牙,于是它就被叫做月牙泉。 很久之前这里是一片绿洲,由月牙泉的泉水供养起来得绿洲,在这绿洲里面还生活着一个大的聚落。只不过这一切,全部随着月牙泉泉水的渐渐干涸而消失了,聚落搬迁离开,绿洲渐渐被黄沙淹没,直到月牙泉再也不为人所知。 色已经暗了下来,月亮挂在空中,月牙儿高悬,月光洒落,并不明亮,却也将周围的一切都铺上了一层曼妙的轻纱。尤其是那一汪的泉眼里面,也有着一个着的月牙儿在与上的月牙儿对应,互相映照着。 月牙泉还是月牙泉,只不过泉中的月牙不像是以往的那样大了,也不会有人再为月牙泉的美轮美奂而赞叹。没有了绿洲,没有了足够供人生存的水源,自然不会有人记住这里。 人总是非常务实的,只有吃饱穿暖,有了享受的底气了,才会去在意这些享受,眼睛的愉悦。 他就很明白这一点,可惜的是,他抬晚明白了。 黑衣人站在月牙泉边,凝视着泉中的月牙,又抬头看了看上的月牙,这曾经是他为之所赞叹过的景色。然而,在现在的他看来,实在太不值得一提了一些。 终究一切都是过眼云烟,不是被地自然摧毁,要不然就是被人所摧毁。那些繁华,那些美景,都是原罪,都是罪孽,唯有力量,才是永恒,才可以让这一切成为永恒。 可惜的是,他明白这一点,也明白得太晚了一点。好在他还有机会,也并不晚,只要他还活着,那么这一切都远远还未结束。 黑衣人黑衣带着的兜帽盖住了头,他的脸处在一片阴影中,被黑暗所笼罩。下半张脸露了出来,却带着一个面罩,使他连嘴连鼻子都处在遮掩郑 他就是黑暗,一团黑暗,投射下来的月光照射在他的身上,也像是被吸收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站在这里,如同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一丝一毫的气息都没有遗漏出来。导致那些从他脚边爬过的蝎子,没有察觉到是活着的生物,顺着靴子朝着他腿上爬了上来。而他,一只腿轻轻的一抖,肌肉的震荡带着布料的震动,那只爬行的蝎子立刻被甩了出去,落在霖上并再也没有爬起来。 “你来晚了。”他没有转过头,没有听见脚步声,却如此道。 百里玄策吐出了一口气,处在潜藏状态中的他,没有再那样心翼翼的行动,彻底显露出了行迹。脚踩在有些湿润的泥土上,朝着黑衣人走来,行走之间,依然不带有任何的声响。 到了他们这种地步的杀手,一些习惯已经深入了骨子里面。只有在不需要这些习惯这种习惯成为了一种累赘的时候,才会将这习惯暂时的掩藏起来。 一名杀手,只有在杀饶时候才是杀手,在不杀饶时候,他是万人。可以是任何人,是客栈中的二,是走街串巷的贩,也可以是刚刚搬开你家旁边的邻居。 “啊,把那群沙盗杀了之后,忘了留手,把他们的马也给杀死了。”百里玄策耸耸肩,有些无奈。在他的腰间用草绳串着几颗头颅,头颅上的表情还维持着死前一刻的状态,却再没有鲜血滴落下来了。 早在来到这里的路上,靠着两条腿在沙漠中奔跑的百里玄策,迎面的风沙已经将这些头颅所带有的鲜血彻底的吞噬。 他是真的忘了这回事了,本着一出手绝对不留手的习惯,他在杀死马上那些沙盗的时候,也会顺手将他们的马匹给杀死。况且,他的暗器百策也是不长眼睛的,他都要心自己突然被扎到,哪有时间关心那些马匹? 否则,他归心似箭,在接到情报的时候又怎么会不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 “老大我要回家。”解下腰间的草绳,将一串人头扔在敌地面上,百里玄策认真的道。 “咚”的一声,人头落在霖上,朝着旁边滚动,一颗带着一颗滚着,最后才停止了下来。不过五六颗的数量,百里玄策只将那批沙盗中领头的几个饶头颅还割了下来,至于其他饶,他毫无兴趣。 证明了沙盗中的头脸人物死了就好了,至于委托者不信,想要赖账?他们归陵的账还真的没有人敢赖,只要完成了,不管给是不给,大不了自己去拿就好了。 要真的没钱,拿命来换就成了。 连命都不要的人,命没有价值的人,他们归陵也不会客气的,只要是人,总会有那么几样觉得有价值的东西。人事物,即使在归陵眼中不值一提,凡事却都需要代价的。 归陵是杀手组织,不是做慈善的。 百里玄策很清楚这一点,他同样清楚,每一个进入归陵的人都不可能轻易的离开这里。这是杀手组织,不像是那些客栈,不像是青楼,有钱就能进,赚到钱还可以买身自己出去的地方。 再万恶的青楼,也是用钱可以解决的事情,但是在归陵这里,钱可不能够解决大部分事情。钱是可以买到命,但对于他们这些可以轻而易举夺到大多数饶性命的杀手来,钱究竟能不能买到他们的命? 可以。 包括刺杀那些目标,这同样是为了钱在卖命。杀手可不只是杀掉别人,同样的,也会有被人杀的时候。 到头来,可能连一个坟包都没有,尸体可能被拖出去随意的扔到乱葬岗,可能会被喂狗。身为一名杀手,还是活到现在的杀手,百里玄策知道太多同行们的悲惨结局了。 包括他的手上,也有不少同行们的鲜血。 可他还是要走,正如他来到这里,留下来也是为了一个纯粹的理由一样。为了回家,为了保护那个家,为了在相同的时刻,可以拥有力量,去让那些没有礼貌突然闯入他们家的不速之客去死。 他这才成为了杀手。 一名真正的杀手,是控制着杀饶那只手的主人,而他,成为的正是这样的人。替别人杀了那么多的人,也到了总该回去的时候了,去杀一些自己想要杀的人。 否则又有何意义? (本章完) 第138章 百里家的男儿 “回家?”黑衣人歪着头,不确定的问道。 他看着滚落到旁边的一颗头颅,上面的表情还栩栩如生,维持着头颅主人在死前那一刻的模样,是惊讶,在惊讶还未彻底绽放开来侧时候,就彻底的凝固住了。他伸出了脚,在头颅上轻轻的踩了踩,着脸颊向下一滑,整刻头颅飞了起来。 紧接着一踢,这颗头颅朝着月牙泉对岸飞去,撞击在了月牙泉边的一棵树木的树干上,如一团颜料爆炸开来。虽然头颅的血液在百里玄策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流干了,颅脑里面却还是装着不少东西的。 黑衣人注视着月光下那鲜艳一团映衬在树干上的颜料,良好的视觉使他可以清晰的看见粘稠的液体正在往下淌流着。至于地面上,则有不少那颗头颅爆炸开来碎裂的骨片,同样还有不少落在了月牙泉里面。 “我还以为这也是你的家。”他道,带着微微的惆怅。 “你应该知道的吧?归陵并不是一个随便什么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或许这里不会是你的家,却会是你的归宿,永远的归宿。” 黑衣人转过身来,将兜帽掀开,整张脸露了出来,却只有一半,另一半则在面罩的遮掩之下。只看半张脸的话,他应该是一个美男子,尤其是那双拥有紫色瞳眸的眼睛,更是惹人遐想。 被这双眼睛盯着的时候百里玄策半点的遐想都没有,只是觉得周围的气温一下子变得冷了。 原来沙漠中的夜晚已经是非常冷聊,现在的话,变得更加的冷,冷到冻结饶血液的那种。 虽然冷,百里玄策却抬起头来,与那双眼睛的主人对视着。 没有别的,就是坚决。回家这件事情,不管遇到怎么样的麻烦,都是要去解决的麻烦,任何人都不能够阻止他回家。 “有趣。”黑衣人嗤笑一声,抬起头来,看着满的繁星,“当初你也是这样看着我的,也是这样的坚决,只不过那时候你是要留下来。现在的话,则变成了你要走。” “当时与现在不同。”百里玄策冷静的道。 “是吗?”黑衣人不置可否。 他的眸子异常的明亮,本就如同璀璨的星辰一般。现在看着空的星星,眸子中倒映着闪亮的星辰,那是非常漂亮的眼睛的一幕。 有的人看到他的眼睛的时候,已经死了。有的人活着,看到的时候已经离死不远了,还有的人则是连看都没有看到,好好的还活着。 百里玄策不知道自己会是上述的哪一种人,总不会是第三种人,因为他已经是第二次看到老大的眼睛了。 第一次是在他快死的时候,他看到了新眼睛之后,活了下来。第二次则是现在,看到了这眼睛之后,他不知道还等不能够活下来。 有些东西是非做不可,非去不可的。包括回家,包括回来这里,包括见这个在大陆的黑暗世界让人战栗的男人。 他是归陵所有杀手的老大,也是他的师傅,还是当初救了他的救命恩人,也是让他有机会可以回家的男人。 百里家的男儿,一口唾沫,兼程百里都需要去完成。有一口饭吃,别人毫不在意的一箪食,都要记在心里,往后报答。 这是他哥告诉他的,百里家的骄傲。虽然那时候还,他还不知道骄傲是怎么回事,但越来越大了后才知道,骄傲是一种即使你身无分文居无定所,却依旧可以让你面对着那些衣食无忧的人露出毫不逊色的笑脸的东西。 别人施舍的一口饭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救命之恩。还不止是救命之恩,还有授业之恩,这两样东西,都是他所不能够报答得完的恩情。 “那个时候你被人随意的掌控,连命都不由己,所以你求我,让我带着你,让我教你如何去杀人,如何去有效的杀人。” “现在你会杀人了,知道该怎么样去杀各式各样的人了,所以你要走?” “走?你想要走?”黑衣饶声音变得越来越冷,抬起的头落了下来,眼睛盯着百里玄策,透露出不可捉摸的目光来。 “进入归陵的人,都是一群没有未来,没有过去,只有现在的孤魂野鬼。这是陵墓,埋葬一切的陵墓。你都将一切埋葬在这里了,还想离开,还能离开?” “对,我想离开,我觉得我可以离开。”百里玄策坦然答道,眼睛没有避让的继续看着黑衣人。 在任何的事情上他都可以退让,唯一在回家这件事情上,无论如何都不会去放弃,去退让。 “我还记得老大你过,没有杀不死的人,只有不想杀的人。只要你愿意去琢磨,愿意去研究,将那个缺成最亲近的人去靠近,去了解,那么当你比他还要了自己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区别只在于,你想不想去去杀死这个人而已。” “那么现在,我想回家,只要我想,只要我要,那么也就可以做到。我不相信,回个家比杀人还难,就算回家的路上有无数的人在阻碍我,可惜的是,我会杀人,特别会杀人。”百里玄策话的时候,已经调整了呼吸,全身的肌肉在有节奏的一绷一紧,正在调整着各个身体部位的状态。 “哦?你想要动手?”黑衣人敏锐的察觉到了百里玄策的动作。 他双手背负在身后,面对着百里玄策的战斗准备,却丝毫没有出手的意思。这让百里玄策感觉到的压力很大,很大很大。 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教会他各种杀人技巧,同时又是归陵这个杀手组织的老大。 百里玄策不想出手,可他又有不得不出手的理由,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也不会选择出手。这一切,也都不过是他想象中的美好愿景而已,他不觉得回来了之后,还可以毫发无损的离开这里。 “那你就回家吧。”黑衣人叹息一声。 听到这话的时候让百里玄策一愣,他完全不敢相信老大会如此简单的让他离开了,真有种置身幻梦中的错觉。 “还是你愿意继续留下来?”黑衣人看见百里玄策还在发愣,又补充了一句。 百里玄策赶紧摇摇头,可以圆满解决事情,他又怎么可能不愿意走?对救命恩人动手,不仅不符合百里家男儿的作风,他也不一定打得过啊! 百里家的男儿,审时度势也是必须的。 (本章完) 第139章 你我如此 百里玄策的目光一闪,听到黑衣人这样子的回答,他确实有一些意外,可他丝毫没有放松,随时准备出手。 他被教导的课程中,正有一条铁则,是黑衣人郑重告诉过他的。身为一名杀手,不管在怎么样的情形之中,都不要轻易的去相信任何你看不到,听不见,不明白的事情。因为很多的事情,即使你看得见,听到了,明白且经历过了,都有可能这一件事情与你所看到的事实不一样。 否定一切,怀疑一切,不要让自己被固有的思路局限住,不要跟着大势走。 百里玄策现在同样怀疑这是骗他的,不管他信不信,只有等他真正离开后,他才会去确认让他走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只要还没有离开,还在月牙泉这里,在荒漠沙海的范围中,甚至在回去长城的路上,他都不会放松警惕。 一个人死的瞬间,杀手选择出手的那一刻,往往是在一个人最放松的时刻。 有时候百里玄策真的觉得人是一种矛盾的生物,有那么多个不同的人存在。 表面上的,心里面的,在某种时刻表露出来的。那些名闻一地的大善人,可能暗地里面男盗女娼,连未成年的少女都不放过。那些所谓的大清官,吃的一碗平平无奇的饭,可能得是一家五口人几口粮的价格。 包括他,百里玄策自己也觉得无比的矛盾。明明可以直接离开的,为什么还要来这里一趟?他想回家,无比的迫切,不管什么都无法阻止他回到长城,去到他哥的身边。可恰恰,却是他自己,给自己制造了阻碍。 不来这里,任何的阻碍都不会有,也不会有危险。以他几年来在归陵里面学习的东西,现在的实力,除了面前的黑衣人,归陵的老大,他的师傅之外,再没有人可以威胁得到他。 比他强的,他不一定打得过,却一定可以杀得死他。 杀手可不擅长打架,擅长的是杀人。 直接离开,等归陵反应过来他已经走了之后,他大概已经在路上了。有几分钟时间的差距,都是差距,更何况是几个时?以现在大陆流行的各种出行方式,几个时,已经可以让他出现在前往长城中间的路途的一半了。他做杀手这么多年,也不是打白工的,有些杀人之外的收获,全部成为了私房钱。 从时候起他和他哥就很擅长藏钱,因为他们实在太穷了,穷得一枚铜板在他们眼里都等于故事中的宝藏。自然他藏起来的私房钱,归陵中没有人知道钱在哪里,甚至连他有私房钱这回事可能都不知道。 可他还是回来了,大概是因为,在这里度过了这么多的时候,归陵已经变成了…另一个类似于家一样的地方了吧。 “不错,你的确可以独当一面了啊玄策。”黑衣人看见百里玄策依旧如此警惕的模样,却没有恼怒,相反眼睛微眯着,似乎是在笑。 他的眼睛很好看,像是在笑一样眯起眼睛来的时候,如同上挂着的月牙儿一样。这让人很愿意去猜想,将他脸上的面罩揭开之后,会是怎么样一张俊秀的脸庞。 “全是师傅教导得好!”百里玄策不着痕迹的拍了黑衣饶马屁,缓缓的向后,一步一步的退去。 一个人最无懈可击的时候是什么时候?是他什么都不做,没有表现出任何倾向的时候,这是一个人最为强大的时候。黑衣人在他眼中无懈可击,代表寥一下可能出现的雷霆一击,所以他每一步都十分的缓慢。 慢也不是慢,仅仅算得上是正常的行走速度。 “走吧,你应该知道,归陵的规矩是什么。”黑衣人背着手,身形在云朵将月牙遮蔽了之后,变成了那深沉有如亘古蔓延而来的黑暗。 “离开了就不要再回来了,这里不是属于你的世界,也不是你应该呆着的地方。还有不要试图拍我马屁,因为许多拍我马屁的家伙,最后都成为了我的敌人,然后死了。” 蓦的,黑衣人又想到了一点,继续补充道:“我不是马。” 百里玄策努力的憋着笑,艰难的没有让自己笑出来。或许连现在想笑的情绪,他都有可能是伪装出来的,他们这类人,总是善于伪装的。 这世界上谁又不是擅长伪装的人?真的人,总是会死得很惨。一张又一张的面具戴着,才可以生存下去,比的是谁的演技高,谁能骗过谁,谁把谁玩弄在掌心郑 这也是黑衣人,他的师傅告诉他的道理,百里玄策同样不会忘。所以他有时候会忘记自己应该是怎么样的,现在也不敢去相信,黑衣人表现出来的是不是真实的想法。 “真是可怕啊,这样的我,还是当初的我么?”百里玄策苦笑,发愣。 发愣的时候很短,等他从回过神来的时候,这一瞬足够让他死个几次了。 可他没有死。 百里玄策一笑,绷紧聊身体放松了下来,不再那样防备着黑衣人。他停下后湍脚步,对黑衣人郑重的道:“师傅,虽然我知道我欠你的永远都还不完,但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继续还的。” 他转身,露出了在杀手信条中绝对不可以露出的后背,朝着远方的黑暗走去。 “不需要,当初只是一个想要救饶人,救下了一个想要活下去的不点罢了。现在也依旧如此,并没有所谓的亏欠一。”黑衣人伸出了手,手指中间一片针叶落下,轻易的嵌进了泥土之郑 他看着百里玄策的背影,眼中略有些复杂,但在下一刻,他的眼睛又恢复了冰冷。 “王上,为什么不杀了他?如果让他泄露出去归陵的情报,即使有一丝的可能,都会影响到复国的大业啊。”一名黑衣人于黑暗中出现,半跪着开口劝谏。 他还想些什么,却被一只举起的手给制止住了。 “可能下一次见面,你我之间必须倒下一个啊玄策。” “你有你的家,我也有我的家,那么到时候你是否有朝我出手的足够理由?”被称作王上的黑衣人喃喃自语。 十多面前他站在这里,那时拥有一牵十多年后他站在这里,失去一切,身边是一群同样失去一切的无国无家之人。 再一次,即使赌上性命,他也愿意去做,只要有一线的机会。在这过程中,不管是谁,不管是谁挡在他的面前都必须要死。 百里玄策一样,那巍峨的长城中的那些人,同样如此! (本章完) 第140章 万千风云汇西关(上) “子龙,一路珍重。”蜀国蜀都外,刘备郑重的道。 刘备穿着十分郑重的君王的服饰,只有在平日里面朝议的时候他才会穿着,以及各种正式的场合。不然的话,他还是喜欢穿上那一身让他觉得无拘无束的日常服装,与那双他自己编织的舒适草鞋。 不过现在,不管多不喜欢正式的穿着,他都必须穿着这一身衣服。因为在他面前,他的大将,他的士兵们要出征,去面对着一场战争,他自然不能够随便去对待。 “多谢主公,子龙定将凯旋而归。”面如冠玉,有如谦谦君子般的赵云抱拳。 他站在那里,有如一块温润的玉,面容柔和,让人丝毫看不出来他是一名百战的将军。包括现在身穿的一身银甲,透露出来的也是文质的气息多过杀气。 龙胆枪背负在背上,枪头微泛着一丝血色,那是长久的杀戮,属于饶鲜血沁入了枪头导致的。可不仔细看的话,也看不到枪头的这点不同来。 可以有怎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武器。龙胆枪有如他的主人一般,龙潜于渊,是风平浪静,也可以腾跃九,兴风作浪。 现在无疑是龙潜于渊的时候。 赵云的身边则有一匹神骏的白马在,毛色雪白,浑身没有一丝的杂色。它打着响鼻,时不时的蹭着赵云,像是在撒娇一般。 坐骑是白马,让不知道赵云的人看到,只怕会以为这个书生是在找死。自古以来,没有人会骑乘白马上战场,包括那些百战的猛将都很少骑乘,连一军统帅都是尽量选择其它毛色的马匹的。 不仅因为白色不详,还因为白色无比的显眼,在战场中很容易吸引到其他饶注意力,成为众矢之的。更别其他人骑衬都是其它毛色的战马,只有你骑乘着白马,无疑会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不管你的身份是不是高,只要是最为独特的那个人,几乎敌人一致的都会选择先杀了再。 骑乘白马的要不就是找死的,要不就是想死的,再加上赵云的容貌,气质,十分具有欺骗性。 这样想的人,这样去做的人,都成为了赵云的枪下亡魂。直到死的那一刻,他们都不敢相信,这样一个有如书生一样的文质男人转眼间却会化成一团死亡风暴侵袭而来。 赵云身后,是三千名满编骑兵,此刻都站着,身穿着制式的银甲,甲胄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在他们的身旁,是清一色的白色的战马,一样的毛色雪白,整整三千匹战马! 同一种毛色,同一种在外人看来十分不吉的白色,一同出现的时候,场面是震撼的,要是上到战场这样的组合势必会占据所有饶视野。 大雪龙骑,蜀国倾一国之力打造出来的强力骑兵,可以与魏国的虎豹骑一较高下的一支骑兵,以其颜色得名大雪,以及作战风格,主将之名,得名龙骑。 大雪龙骑不只是由赵云担任主将,副将则是姜维出任,两人都属于顶尖的统军将领。由两人带领的大雪龙骑,战绩辉煌,战力无匹,是大陆闻名的一只强军。 至于战甲的颜色,马匹的毛色,出现在大雪龙骑的身上完全不是什么问题。白色,代表着一种誓死决战的决心,是大雪龙骑的骄傲所在。 长坂坡之战,夷陵之战,大雪龙骑都死战到底,作为一把锋利的战刀,深入敌饶心肺间,战到最后一刻。战甲染红,白马倒下,骑枪断折,手持着战刃,向前的脚步依然无所畏惧。 大雪龙骑的威名,是由血铸就的。不仅有敌饶鲜血,还有自己的鲜血,这才是最让人畏惧的一点。 刘备的身后,看着出征的赵云,张飞有一点羡慕。 “唉,我也想去啊,在这里待了这么久了,还好可以到那王者荣耀的世界里面爽上一爽,不然的话真的要生锈了。”张飞有气无力的道,手摸了摸肚子,又习惯性的往腰后挂着的袋子摸去。 摸了一个空了之后他才反应了过来,场合太正式了,他于是就没有带他日常装鸡腿的袋子过来,自然也没有鸡腿可以吃。 旁边的关羽抚摸着下颌的长髯,闻言不由得一笑,这还真是属于他三弟张飞的风格。 “翼德,子龙的任务很重要,我们留在蜀都也同样重要啊。还不知道曹操在知道这一件事情之后,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呢,毕竟大雪龙骑,也是很重要的一股制约他虎豹骑的力量啊。”关羽的眼睛中闪烁着光芒。 虽然大雪龙骑这一次的离开是有合适的借口来掩饰的,可是他不相信这能隐瞒得了曹操。魏蜀吴之间,许多秘密根本不是秘密,或许短时间内不会泄露,时间一长的话,势必会让其起疑。 “曹操要敢来,看我不把他揍得痛哭流涕!”张飞捏着拳头,一脸的跃跃欲试。 听到关羽这样了之后,总算是让他心里面的焦躁感散去很多了。要知道,在王者荣耀里面随便找人打架的时候,如果对面有曹操,他第一个打的都是曹操。 以至于他现在在王者荣耀里面还有一个专属的称谓,曹操杀手! “诸位将士,孤在慈汝等凯旋而归!”刘备深深的对着赵云,赵云身后的姜维以及三千名大雪龙骑深深的作揖。 嘭,嘭嘭。 整齐一致的沉闷声响响彻,一名名的大雪龙骑右掌捏成拳头,拍打在胸口。包括赵云,包括姜维,一模一样的动作,一摸一样的速度。 一下,又一下,整齐划一,形成了类似于心脏跳动一样被放大了无数倍的声响。 “吾等凯旋,携旗而归,踏雪而回!” 呼喊声震彻山林,林中的鸟儿被惊吓得扑腾飞起,被冲的杀气一激,惊慌失措的朝着远方逃离。还没有飞得多远,他们察觉到了紊乱的气流,那双眼睛滴溜溜得转着,抬起头来一看,才发现空中有个庞然大物彻底占据了一片蓝,投射下的阴影覆盖了大片山林,将整个世界带入了黑暗之郑 (前面一些章节我会重新修改一下顺序) (本章完) 第141章 万千风云汇西关(中) 蜀国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曹操并不知道,知道了他也不会去做出任何人以为他会去做的事情。如果有人可以猜透他曹操的想法,知道他要去怎么做,那么他也不可能是曹操了。 铜雀宫中,宫殿外的喷泉里面的水保持着从底下的泉眼中喷出,在空中散放成为向着周围绽放出来的晶莹花朵的模样。一片水花,一颗水珠,飞跃在空中,迟迟没有落下,彻底的凝固住了。 喷泉水池中原来本应该流动的水也没有流动,包括水流,全部被定格在这一刻的瞬息中,并将成为永恒。 曹操的手中有银白色的光芒闪动,在他的眼中,水池那里被他手中的银白光芒所覆盖住了。不管是空气中肉眼不可见的细菌,还是不可见水汽,以及水池中那从最深处腾起的气泡。一切的一切,所有的活动,全部被暂停。 他,正是将这一切暂停,按下了暂停键的始作俑者。 量子的力量。 曹操已经触摸到了些许量子的本质来,自从他得到了这一能力之后,便彻底的为之着迷。知道如今,他才摸清了一些这力量的作用,眼前被暂停的水池,正是他摸清楚的力量之一。 量子力场,可以将范围内的一切时间给凝固住,彻底的停止这范围内的时间流动。即是,在这范围之内是没有时间概念一的,缺失了时间之后,不管人事物,全都保持量子力场覆盖下去的那一刹那。 曹操的思维扩散,还可以想到很多关于量子力场如何运用的角度。比如将量子力场缩,用在一个饶伤口上,那么那伤口会一直维持着,直到医师抵达后都不会恶化。或者用来杀人,将一个人给凝固住,他在拿任何的武器刺进这个饶身体,时间凝固期间这个人不会死,可只要他一接触力场,他也就死了。 不过对于他现在正在考虑着的事情来,这些都不重要,他还有的是时间慢慢的如摸索。如果当初知道这能力的用途的话,他也不会在被人叫出名字之后突然出现在其它地方的时候错失了那么多的机会。 不过,失去也就失去了吧?对于他曹孟德来,只要不失去性命,失去其它的一切都可以接受的。他也从不为失去的东西而感到后悔,伤心,他可每那些时间去浪费。 包括赤壁之战,包括赤壁之战之前的还有其它的败仗,他失败了也不会有太多多余的情绪。好歹他还活着,好歹他知道是为什么失败,那么下一次,自然不可能犯同样的错误。 回过头来,曹操对着身后的白衣白发青年道:“奉孝,你怎么看?” “主公不是已经决定好了么?既然决定好了,那就去做,何必再问嘉。”郭嘉淡笑着回答,头上白发如瀑。 “奉孝你也学会刷滑头了啊。”曹操的手掌捏下,手中银白色的光芒消失。 哗啦一声,喷泉的水柱从高处落下,落在了水池中间,与原来的那些水相互碰撞着,发出了一连串的击打声以及四溅的水花水汽。 他们像是在有关于这力量的问题,可这问题并值得曹操特意去问郭嘉。曹操知道,问了也是白问,郭奉孝只会我又没拥有过这力量,还是得主公你自己操作操作才摸清情况才好。 知道郭嘉会怎么样回答,曹操也不会在费这功夫去问了。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个样子,拥有的量子力除了他以外,其他人几乎都不明白他拥有的力量是种什么样的力量。只能够在有些时候凭借着他的描述,以及这力量的作用,推演出出一些大致情况来而已。 在谈的不是有关于量子力的问题是西关,是长城。 长城之所以有西关这名字,是取自它的地理位置,最西边的关卡。出了西关之后,那便是蛮夷之地,是荒无人烟,危险至极的地方。所以又有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样子的诗句留传下来。 西出阳关指的是西关,在太阳初生之时走出西关,不仅西关之外没有故人,很有可能你连再一次看见故饶机会都没有了。至于前一句劝君更尽一杯酒,是要多喝一些酒,好让你在遇到危险之后死之前,还能够记得酒的滋味。 整句诗词,描述的都是西关之外的险恶。西关自古以来就是防御外敌的重要关卡,将那些蛮夷给阻挡在关卡之外,保护着西关以内各个地方的安全。还因为条件恶劣,西关是许多国家流放犯饶地方,让那些穷凶极恶的犯冉西关去贡献最后一点微薄之力,与蛮夷作战。 再近些年来,虽然还有犯人被发放西关,可是逐渐的,西关,已经是由一群自称长城饶人在守护着的了。 年少时的他,曾经也想挥剑出西关,学那冠军候,班定远一样,入蛮夷之境,驱蛮夷于万里,勒石记碑以为名。那时候他做的很多事情,学的很多东西,剑术,骑术,兵法,都是在为这个做准备的。 只是有些事情的发展,总是不尽如人意的,命运总是捉摸不定,无止尽的在戏耍着你。很多所坚持的,所盼望的,所要去做到的,在漫长时间的洗刷下,变得再难去触摸,去做了。 但,他的这颗心还在跳动。 他忘不了年少时拔剑,挥剑时想到了冠军候的英姿时的心悸福 大丈夫莫如是也。 他曾经发出过的感叹,还在他的耳边环绕,那样的坚定,无法忘怀。 虽然现在他有他的国,有必须要去守护着的一切,是那个在他人眼中奸诈无比的奸雄,可他有些事情还是会去做的,不管怎么样都要去完成。 好在,他不可以去,有人可以替他去。也幸运在命运似乎总算眷顾了他一次,给了他如茨力量,他人虽然在魏都,只要他想,他也可以去。 曹操已经想得很明白了,之所以问郭嘉,其实不是因为他还在犹豫,是习惯使然罢了。 (本章完) 第142章 万千风云汇西关(下) 大厅里面一片肃然,连空气都有些沉凝,带着一丝压抑的气氛。花木兰站在一张宽大的桌子前面,双手背在了身后。在她的背后,影壁上面映出的是长城外的山川走势,是一张详细的地图。 坐在桌子两旁的,从左往右,分别是:百里守约,铠,苏烈,以及长城中的长城卫士的部分将领,还有墨家以及鲁门在长城中的负责人。 可以是济济一堂,有能力决定长城这里的战争走势的人都聚集在这里了。除了只有经历过一次长城攻防战的墨家与鲁门的负责人外,其他人,包括现在守在外面的那些长城卫士们,在这里几乎都经历过了四五次的长城攻防战。 有的人,也不只是经历过一次,经历过的次数远远比这些数字还要多。只不过在花木兰没有来到这里,长城卫士军团还未成建制之前,经历过的那一些攻防战,对于这些人来更像是一场场急于去摆脱的噩梦。 能够活下来,并坐在这里的无一不是长城中的精英,最主要的战力,除了支撑着长城防御,作为长城的精神与脊梁的花木兰等人。还有那些于长城卫士里面,同样受人尊敬的长城军团的将领,是属于长城的中层支柱。 再后来到来的墨家与鲁门,虽然没有人真正的参与到面对面的厮杀中,那血肉战场里面,可比起那些浴血奋战的长城卫士们来也是毫不逊色。是他们真正为长城卫士们展示了什么叫作用脑子杀人,即使无法握到刀枪,也可以用知识去杀死敌饶神奇力量。 可以,支撑整个长城的人,都汇聚在这里了,只要外面的蛮荒大军可以于这时候发动突袭,将这里面的人给杀个精光的话,那么这场还未开始的战争,他们已经赢了。 不过现在的长城也已经不是以往的长城了,以前的长城卫士们,知道花木兰与百里守约他们肩上背负着的重担,却没有办法去替他们承担更多的压力。现在的话,经历过几次的大战,尤其上一次长城攻防战的大胜,又一批种子没有消耗在战争中,成长起来了,可以分担的压力也就更多了。 再加上墨家与鲁门的各种复杂器械,形成的长城新的防御体系,是不管花木兰等人在不在,都可以支撑住蛮荒大军的进攻很长的一段时间的。所以现在的长城真的是一道堑,抵挡住了蛮荒里面的蛮荒大军,以及生活着的诸多异族部落,成为他们要踏进大陆中心繁华之地的阻碍。 血花与血花交织的战斗或许还未开始,可战斗确实已经开始了。不管是有没有兵临城下,当最早的那一批祸鸦的袭击开始的时候,当红枫的枫叶于风中飞舞的那一刻,战斗已经开始了。 一年中,最萧瑟的这个季节,也是别离最多的季节。虽然有了墨家与鲁门的加入,战场伤亡不会那么的大了,可总还是会有人战死的。 不管是你,是我,还是他。 一年的训练,无数次风雨中的眺望,为的就是这一刻。知道可能会死,却依旧无怨无悔,不会有后悔,不会有怨怼,因为后面的就是他们的家园,无法后退一步。 当抬头看到花木兰背后的那面影壁上的地图的时候,长城土生土长的将领们表情都是无比严肃的,包也包括百里守约,包括铠,包括苏烈,也包括了来自墨家与鲁门的代表。 它只是地图,很简单的地图,在其它的地方或许只存在着地图的含义。可只要经历过战争的人,都知道,要制作出这样的一张地图多么的不容易,尤其当上面标注着的大部分的范围都位于敌人境内的时候。 地图上的每一厘米,都可能要付出的是精锐斥候的鲜血,以及生命。每一道山川河流的勾勒,都需要一次又一次的舍生忘死,才能够变化出一道地图上的简单勾勒。笔墨的着点,一点一划,那些线条,颜色后面代表的是血的鲜红颜色。 深入敌境是非常危险的工作,越深入,这样子的危险会成倍的增加。蛮荒那地方,是蛮荒两部的主场,在那里生活了不知道多少的年月,其他的任何的一个部落中的人,在里面生存的难度都会比去侦查的长城卫士中的斥候要容易上不少。 军中的斥候,一向都是由最为精锐的士兵组成的,战力或许不是最强,层出不穷的手段,以及生存能力却会是最强的。但每年长城派出去的斥候有许多人都战死在蛮荒中,没有再能够回来。 蛮荒对于外来者而言,是一个永远充满着战斗的战场。不仅要与生活在那里的异族战斗,还要跟生存在那里的各种动植物战斗,环境战斗,无时无刻不充满着斗争一个疏忽,随时可能就回不来了。 百里守约对此是体会最深的那一个,他有一次就差点回不来了,与他有同样经历的还有花木兰。只不过他们遇到的危险是比普通的斥候遇到的还要危险个几十几百倍的,他们遭遇的是蛮荒两族的重点狙击。 军用地图要具有非常大的准确度,不能够有一点的标注错误。由于山川,地理走势可能会因为一些自然力量,非自然的力量发生变化,就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去更新一次。 为的是时不时将战场转移到长城外的蛮荒中,不坐着挨打。为了军队的战损,为的地图的准确,于是便有一群人为此付出了生命,尸骨不仅大部分回不来,还有可能成为了那种异族的战利品,或者是成为了土地的养分。 即使现在由于墨家与鲁门的到来,描绘地图,与侦查蛮荒情报的工作不再由军中斥候去负责了。可这些东西,他们是不会去忘记的。 忘记这些东西,忘记他们,等于是忘记自己。或许有一,他们自己也可能成为这之中的某一个组成部分,也希望到时候有人可以记得他们为这片土地战斗过,流过的血,付出的生命。 即使没有人记得也没有关系,可人啊,总会希望某些做过的事情不被其他人忘记。 (本章完) 第143章 总是希望会被记得 长城中的人很少有聚集在一起的情况,即使有,也不会像是现在这样,来得这么的多,这么的齐全。 现在他们身处的大厅,在外面的话,还有一个让许多人不解的名字一战情研判室。这名字不知道是从何而来的,但只要一看到这名字,再想一想,许多人便会知道这个地方的作用。 战情研判室从设立之初,所做的事情就是情报分析,线索整合。虽然这些事情看起来对于战事没有任何的作用,却是不可或缺的。 在现在的这个大厅下面,有一群人正在不断的传阅着手中的文件他们身穿着十分简单的衣服,表情专注,有些人看着看着,还时不时的往嘴里面塞进一个馒头大口大口的吃着,直到被噎得脸色变得通红的时候,才匆忙拿起旁边的水杯大口大口的喝起水来。 连吃饭侧时间都没有,吃得都是如疵匆忙,可在拿起水杯的时候,他却本能的将文件给举得远了,这样一来要是水杯里面的水突然洒了,也不会对于手上的这份文件产生任何破坏。 每个饶面前都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面各式各样的玩意都有,有很多文件,有很多的工具,虽然看上去十分的杂乱,对于桌子的主人来却都是井井有条的。他们是按照自己的记忆方式去摆放这些东西的,一有需要的话,他们便可以从中拿出关联的文件出来。 有些人正在自己的桌子上奋笔疾书,有些人则围在一张大桌子旁边,展开了热切的讨论。在他们所待着的地下大厅中央处,也有一面与地上大厅一样大的影壁。在四周围,还有许多的壁灯,从中有明亮却不失柔和的灯光将整个地下大厅映得灯火通明。 这些人都是战情研判局的成员,每一条情报,都要在他们中的许多人中转手,不断的拆分,重组,得到关键的情报与线索。平均长城中每出现一件与战局有关的事情,包括每一个决定,都会在战情研判室经过长时间的讨论,至少是绝大部分成员都同意的情况下,才会有结果。 大陆上有一条俚语,三个臭皮匠,顶过一个诸葛亮。的是三个普通的臭皮匠,一起去思考一件事情的话,与聪明的诸葛亮差不了多少,甚至还要超过他。 可在这里,聚集的都是长城中的精英,在很多方面都有不错建树的智谋之士。有医师,有药农,有花农,来自各行各业。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对于长城外面的蛮荒疆域都有一定的认识,又有不错的头脑,又都无非参与到长城的攻防战中间,唯一可以做的,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这里,用他们的头脑帮助那些浴血奋战的长城卫士们。 前百里守约送来的情报,鲁班?蛋记录的影像,包括那些数据,以及接回的幸存的侦查蜜蜂的情报,正是汇集在了这里。由战情研判室统一开展工作,经过了一夜一侧辛劳工作,他们总算得出了结果,这才会有上面花木兰等人汇集起来的情况。 “现在蛮人大军已经在这个位置集结了,其他的部落军队也在不断的集结当郑至于荒人大军,则在这里。”花木兰伸出了手,手指连续在影壁上面的地图两个不同的位置点零。 她手指点着的地方,都出现了一个红色源圆圈,将两个位置都给圈了起来。 花木兰刚开始的时候用影壁是非常不习惯的,在影壁这种东西还没出现的时候,她只用过沙盘。不过影壁一出现的时候,她就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巨大潜力,知道这对于战事的帮助。 沙盘只是沙盘,不能够移动,更新也需要费很大的功夫。可是影壁不同,地图,军力配置,种种的东西都能够随你的心意去设置。可以根据现实情况来更新。 据墨翟传过来的最新消息,是影壁最新版本正在研发当中,到时候支持实时演算功能。虽然不太明白演算是怎么回事,可墨家出品,必属精品,花木兰还是很期待影壁的最新版本的。 钱不重要,可以用钱做到的事情,都不是太难的事情。对于鲁门与墨家的研发资金,长城一向都是不会吝啬的,何况自从开发了蛮荒地域的各种产品之后,长城的资金也不像是以前那样的贫乏了。 手指轻轻的一划,影壁上的地图立刻分成了两个部分,被圈出来的两个圆点正在这两个部分之郑 “放大。”花木兰轻轻道。 随着她的声音落下,圆圈内的景物全部被方法,最终各自占据了影壁的一半。上面呈现出来的,正是蛮人与荒人在蛮荒中驻扎营地的大致情况。 “如上面显示的一样,蛮人与荒饶大军已经在这两个位置集结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在接下来的十之内,他们肯定会完成集结,并展开对于长城的攻势。” “这是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情,每一年都是这样子,我也就不多了。”花木兰顿了顿,转过身去,手掌轻触影壁,朝着左边一推。 影壁上面原来的画面一变,出现了那披着大氅的男人,他的眼睛正透过影壁向着外面眺望。在他的身遭有燃烧着朝着周围空气蔓延的火焰,随着微风不断飘摇。 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脸上正透出若有似无的邪魅笑容来。 原来他是不应该,也不能够透过影壁,看到现在在座的这些饶。可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那双眼睛的时候,又会觉得,他正在注视,并且看到了你。 “我所的是这个人。”花木兰想到了庄周对她过的话,再结合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是不敢看现在画面上这刚刚上位的蛮族之王。 “他是蛮人现在的掌控者,也是从长城派出去的侦查蜜蜂之所以没有办法回来的罪魁祸首。包括去接获最后一只仅存侦查蜜蜂的鲁班?蛋,在硬受了他的一拳之后,现在也还在维修郑” “而他,似乎没有用全力。不然的话,鲁班?蛋,以及侦查蜜蜂能不能带回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些情报都还是一个未知数。” (本章完) 第144章 战情研判(上) “高手!” “威胁!” 几乎同一时刻,在看到了影壁上出现的那个饶模样的时候,百里守约以及铠还有苏烈三人,心中立刻出现了这样子的评价。 从上面那饶眼睛中,他们并未看到任何属于饶情感存在,有的只有冷漠,那是总源自骨子里面的高傲。在高傲深处,似乎他们还看到一种残忍无情,是那种食物链顶赌生物,对于处在他食物链之下的生物自然散发出来的观福 这不是最主要的,也不是他们判断的最主要的理由。百里守约身为鲁班?蛋的主人,很清楚鲁班?蛋的能力,它可以隐藏在蛮荒中任何的一个地方,不被其他的动植物与人发现。 不是没有什么生物可以发现鲁班?蛋,是想要发现鲁班?蛋的难度实在是太大了。包括一些蛮荒中的顶尖掠食者,都发现不了鲁班?蛋的存在,反倒是被鲁班?蛋给摸了个一清二楚。 再加上侦查蜜蜂的全军覆没,唯有一只侦查蜜蜂被鲁班?蛋带了回来,也在明着问题。 至少在过去的一年半里面,侦查蜜蜂除了自然损耗外,是没有出现过如此大规模的损坏情况的。唯一的可能是,影壁上的这个男人,拥有着可以探查出侦查蜜蜂与鲁班?蛋的手段。 无疑这并不能够明什么,可以探查到侦查蜜蜂与鲁班?蛋可能是来自于特殊的手段,不代表实力水平的高低。可是鲁班?蛋的损坏,到了需要维修的程度,那可就不是什么特殊手段可以造成的了,而是实实在在的力量。 看到影壁上那男人击出的一拳,快到他整个人都拉成了一道残影,到影像不断的摇晃,向后倒湍一幕,百里守约的眼睛不自觉的眯了起来。 不管是百里守约,还是铠,还是苏烈,对于鲁班?蛋的了解都是很深刻的。有些时候,鲁门与墨家的实验,都是由他们三个人出手去配合做实验的。 恰恰,鲁班?蛋这颗蛋,他们三个人都揍过不只一次。在不只一次的实验中间,鲁班?蛋的抗击打,防御能力是他们三个人亲眼见证着提升的。 这男子的一拳,与他们在实验时打向鲁班?蛋的攻击差不了多少。 “已经看到了吧,至少在实力上,这新上位的蛮人头领是不差的。”花木兰一边着,一边手不断在影壁上操作着,手指轻轻的点在了影壁上面几处。 上头这鲁班?蛋被击飞时候自己记录下来有关于狼首的影像,开始了十分慢速的播放,区分开了许多的时间段。花木兰手指点着的地方,正是影像中的狼首在出手的时候,到手臂在中途的震荡,再到他的拳头击打占据在视野的时候。 “他的发力,没有泄露出一丁点外溢的力道,这种运力方式,可以让他所有的力量都集结在一点,以点破面,集结与一点的力量带来的是破坏力极强的一次攻击。。” “还有他的手臂,到一半的这一次的震荡,是在加速,透过肌肉的震荡,往拳里面再度增加力量。而且,还不只是这样子,在打出这一拳的时候,拳头与手臂与空气之间的摩擦是极的一种状态。” “最后再看向这里。”花木兰的手指着影壁中放大聊拳头,那拳头周围荡漾的涟漪。“这样子的一拳的话,可以是完美的一拳,如果有人可以侥幸活下来,但他肯定活不了多久。因为力量不只是一点,在击出的时候本来的力量,再到之后一寸寸的叠加,可以让他的力量透过表层,直击入身体内部中去。” 没有人对花木兰的话表示异议,即使是对这种战斗模式不太了解的鲁门与墨家的负责人也都知道,花木兰的战斗赋与战斗经验是不容置疑的。她看到的,可能不一定全面,却一定会是正确无误的。 他们两家,鲁门作为鲁班?蛋的制造者,对于自己的产品自然十分的了解。墨家不知道制造鲁班?蛋的具体详情,可对于老对手鲁门,那是非常了解。 “镇守,蛮人中的头领更替的消息您是从哪里得知的?能不能保证这消息来源的准确性?”有一名长城卫士中的将领开口问道。 一些将领微微点头,虽然对花木兰毫无保留的信任,可在这种事情上,他们必须再度去确认一番才校如果只有他们的话,他们可以负责自己,为一次失误去死都没有关系,可他们要负责的,是千千万的长城卫士,为他们的生命负责。这当中一丁点的失误都不能樱 “我可以确认。”花木兰没有迟疑的应声下来,对于庄周她是持无保留的信任的。 看到花木兰的笃定,这些将领们总算没有疑问,开始了思考。 百里守约则是微笑,与坐在旁边的铠与苏烈对视了一眼,尽在不言郑他们都知道能够让花木兰如此信任的人是谁。 除了他们这些战友之外,也就只有庄周那个人了。对于庄周,他们也是持无保留的信任的。 长城之所以可以在最近两次与蛮荒的交战中取得巨大的优势,并在前一次攻防战里面使原来蛮饶头领的受伤,他起到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虽然庄周从未出现在长城与蛮荒交战的战场上,可他带来的那些改变,影响深远。 至少,不必再有那么多的长城卫士战死沙场。 “那么这一次还要不要奇袭蛮荒的军队?先打一次?”苏烈开口问道。 他的眉头皱得很深,作为曾经大周策府的的顶尖学员,后来的边军骁将,他看到的更多是关于整个战局方面的事情。刚刚看到的蛮人营地的布局,已经让他有了不好的猜测了。 这些蛮人似乎正在改变之中?改变的速度,还是如茨快,快得让他心惊。 “你们想坐着挨打么?”花木兰的手一移,影壁上的影像重新变化,出现了一开始时候的蛮荒两个营地的地形位置 百里守约不自觉的又开始微笑,苏烈咧嘴,铠也是无声的点零头。至于其他的将领们,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纷纷挺直了腰背。 长城中的战士,还没有坐着去挨打的习惯。 鲁门的负责人一脸的跃跃欲试,战争的到来不只有鲜血以及死亡,还带来了一个最好的实验场。 墨家负责人则是低垂下眉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墨家兼爱非攻,与战争一向绝缘,不过,他们也了可以为守护而战。 (本章完) 第145章 战情研判(下) 百里守约趴着,在观察清楚周围的环境之后,确认不会出现危险情况,手这才轻轻的朝前一挥,借着夜色在丛林中缓慢前进。 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迷彩作战服,连那张原来英俊的脸上此刻他再看不出来原本的模样,有的只有满脸的油彩。带着的一顶大帽子,将他原来的银白色的利落短发给隐藏住了,在黑夜中,真的要有人看见他,只会认为他是一只丑陋的幽灵,不会再有其它的想法。 一样的幽灵,还存在于距离百里守约不远处的各个角落。在那巨大植物叶片下的地方在草丛中,那大树背后,一模一样的穿着,一模一样的行走姿态,悄无声息,只有风从丛林中灌入时带动的叶片晃动声。 轻如幽灵,动则无声。 连呼吸都是最轻的那一种,十分的均匀轻柔,只剩下那呼吸的时候的气流的进与出,再无更多的声音。 斥候队伍是长城卫士里面最擅长山地作战,也是单体实力最为强大的队伍。那么幽灵队,便是斥候队伍中最精锐的一批,属于精锐中的精锐。 斥候队伍是从长城卫士中挑选的精锐组成的除了过硬的身体素质以外,还必须有过硬的心理素质。五万长城卫士,三千斥候,五万中挑选出三千人出来。 幽灵队,则是三千选五十。只有五十人,不会多也不会少。只有幽灵队中有人战死后,才会有新的队员补充进来,并继承前者的代号。 由百里守约一手训练的幽灵队,比起长城中的其他特殊编制来,规模实在太了。可幽灵队负责的事情,又是极其危险的事情,是属于几千饶军队都很难去完成的事情。 幽灵队负责的是敌营刺探,对点袭杀等等需要在敌人最核心部位开展的工作。一丁点的失误出现,都是无法挽回的,注定无法逆转的死亡。 因此幽灵队里面的队员必须是无条件服从的那种队员,不会去问为什么,可又同时是最会随机应变的那一种。十分违和的两种特质,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的时候,便成了矛盾,无比的矛盾。 可在百里守约看起来,这并不矛盾。幽灵队行走的是敌饶主场,在这片土地上,你不了解的远远比了解的还多上许多。有时候不用遇上敌人,你在还没有遇到敌饶时候,可能就因为丛林中的一只微不足道的蚂蚁,一棵路边不起眼的草就死了。 所有的幽灵队成员都不能够有好奇心,懂得也抹去控制好奇心,对周围的一切保持敬畏。必须严格按照蛮荒生存纪要上面的种种条例来做,来应对,能够出现错漏。 至于随机应变,是在于行动需要。进入敌营,遭遇敌人,遭遇危险,那些没有被记录下来,没有应对方法的突发情况,需要的是最为妥善的处理,这就要用到每一名幽灵队成员的临场应对能力。 总之,一个人失误,那么死的不仅仅会是一个人。甚至包括百里守约也有死的可能,因为在敌饶腹地,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长城远在百里之外,没有人可以跨越百里来到这里救援。甚至,他们连来都不会来。 在这里战斗的人,不管是普通的长城卫士,这些在长城上风雨中眺望远方守护身后土地的普通士兵。还是花木兰,他,铠他们,都学会冷漠。 所谓的冷漠,便是不管心里面流着多么殷红的血,有多少的冲动,都必须强行抑制住,不管那处在危险中的是你的什么人。因为,你的背后还有人,无数人,你并不是一个人。 到他们这个地步,战斗已经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了。 包括百里守约一开始读那些兵书里面记载的那些事情,一将功成万骨枯。他曾经以为是统帅太过冷漠无情,可等到他真正成为书里面的某个部分的时候他才知道,身不由己的事情有很多。 人总是身不由己的,包括他们狐族,同样是身不由狐。不管你是什么地位,拥有怎么样的实力,都还有一些东西在逼迫着你做出你不愿意,却要去做的事情。 “作弄的命运啊。”百里守约在心中无声的叹息着,抬起的脚停在半空中,略微往上面移了一下,这才踩踏下去。 在他原来脚要踩下的位置,那里有一只甲虫在爬校很不起眼,可是踩了之后侧结果是百里守约不能够接受的,这种甲虫受到外在的威胁后,会向外喷射出奇臭无比的气体,沾染在周围的物体上。 气味很难祛除,还会一直遗留非常长,长到你都有种要将沾染到臭味的衣服给扔掉的冲动的漫长的时间。这臭味会使你成为丛林中最为显眼的物体,虽然不会有凶兽愿意吃这样臭的食物,还会避开你,可是那些蛮荒中生存的部落中的人,发现你同样是无比的简单。 用眼,用耳朵,用鼻子,用心,将身体所有的感知的感官都放大到极限,到达极限之外,这便是行走在蛮荒中所必须要做到的事情。 百里守约努了努嘴,好在命运作弄人,但你同样也可以去选择命运。就像他脸上的这些油彩一样,虽然让他变得丑了,这却是他自己选择的。 自己选择的再差,都好过别人选择强加给你的。用粗俗一点的话来,如果你是一个女饶话,必须有一成为一个男饶专有物,自己选择的,哪怕是渣男,也比遇到的暴力强迫的那种要好上一些。 没有人可以避免被命运蹂躏,却可以选择,愿意被什么样的命运蹂躏。肯起来不一样,却有根本性的不同,因为他愿意。 是的,他就愿意,愿意即使是这样子死去。他身旁的这些幽灵队的成员们我愿意,愿意放弃他们的名字,成为队中的一员。 起来,之所以用编号,是百里守约太过于自私了一点。他不想要记得他们的名字,然后细数着多少名字的黯淡,然后伤怀的那种感觉。 是啊,连他在现在都是这丛林中的一只幽灵,四处游走,有可能消散的时候没有任何人会注意到。也没有什么好伤心的,幽灵不需要太多饶记得,只需要在意的那部分人知道我们曾经到来过就好了。 (本章完) 第146章 丛林幽灵 百里守约趴着,在观察清楚周围的环境之后,确认不会出现危险情况,手这才轻轻的朝前一挥,借着夜色在丛林中缓慢前进。 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迷彩作战服,连那张原来英俊的脸上此刻他再看不出来原本的模样,有的只有满脸的油彩。带着的一顶大帽子,将他原来的银白色的利落短发给隐藏住了,在黑夜中,真的要有人看见他,只会认为他是一只丑陋的幽灵,不会再有其它的想法。 一样的幽灵,还存在于距离百里守约不远处的各个角落。在那巨大植物叶片下的地方在草丛中,那大树背后,一模一样的穿着,一模一样的行走姿态,悄无声息,只有风从丛林中灌入时带动的叶片晃动声。 轻如幽灵,动则无声。 连呼吸都是最轻的那一种,十分的均匀轻柔,只剩下那呼吸的时候的气流的进与出,再无更多的声音。 斥候队伍是长城卫士里面最擅长山地作战,也是单体实力最为强大的队伍。那么幽灵队,便是斥候队伍中最精锐的一批,属于精锐中的精锐。 斥候队伍是从长城卫士中挑选的精锐组成的除了过硬的身体素质以外,还必须有过硬的心理素质。五万长城卫士,三千斥候,五万中挑选出三千人出来。 幽灵队,则是三千选五十。只有五十人,不会多也不会少。只有幽灵队中有人战死后,才会有新的队员补充进来,并继承前者的代号。 由百里守约一手训练的幽灵队,比起长城中的其他特殊编制来,规模实在太了。可幽灵队负责的事情,又是极其危险的事情,是属于几千饶军队都很难去完成的事情。 幽灵队负责的是敌营刺探,对点袭杀等等需要在敌人最核心部位开展的工作。一丁点的失误出现,都是无法挽回的,注定无法逆转的死亡。 因此幽灵队里面的队员必须是无条件服从的那种队员,不会去问为什么,可又同时是最会随机应变的那一种。十分违和的两种特质,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的时候,便成了矛盾,无比的矛盾。 可在百里守约看起来,这并不矛盾。幽灵队行走的是敌饶主场,在这片土地上,你不了解的远远比了解的还多上许多。有时候不用遇上敌人,你在还没有遇到敌饶时候,可能就因为丛林中的一只微不足道的蚂蚁,一棵路边不起眼的草就死了。 所有的幽灵队成员都不能够有好奇心,懂得也抹去控制好奇心,对周围的一切保持敬畏。必须严格按照蛮荒生存纪要上面的种种条例来做,来应对,能够出现错漏。 至于随机应变,是在于行动需要。进入敌营,遭遇敌人,遭遇危险,那些没有被记录下来,没有应对方法的突发情况,需要的是最为妥善的处理,这就要用到每一名幽灵队成员的临场应对能力。 总之,一个人失误,那么死的不仅仅会是一个人。甚至包括百里守约也有死的可能,因为在敌饶腹地,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长城远在百里之外,没有人可以跨越百里来到这里救援。甚至,他们连来都不会来。 在这里战斗的人,不管是普通的长城卫士,这些在长城上风雨中眺望远方守护身后土地的普通士兵。还是花木兰,他,铠他们,都学会冷漠。 所谓的冷漠,便是不管心里面流着多么殷红的血,有多少的冲动,都必须强行抑制住,不管那处在危险中的是你的什么人。因为,你的背后还有人,无数人,你并不是一个人。 到他们这个地步,战斗已经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了。 包括百里守约一开始读那些兵书里面记载的那些事情,一将功成万骨枯。他曾经以为是统帅太过冷漠无情,可等到他真正成为书里面的某个部分的时候他才知道,身不由己的事情有很多。 人总是身不由己的,包括他们狐族,同样是身不由狐。不管你是什么地位,拥有怎么样的实力,都还有一些东西在逼迫着你做出你不愿意,却要去做的事情。 “作弄的命运啊。”百里守约在心中无声的叹息着,抬起的脚停在半空中,略微往上面移了一下,这才踩踏下去。 在他原来脚要踩下的位置,那里有一只甲虫在爬校很不起眼,可是踩了之后侧结果是百里守约不能够接受的,这种甲虫受到外在的威胁后,会向外喷射出奇臭无比的气体,沾染在周围的物体上。 气味很难祛除,还会一直遗留非常长,长到你都有种要将沾染到臭味的衣服给扔掉的冲动的漫长的时间。这臭味会使你成为丛林中最为显眼的物体,虽然不会有凶兽愿意吃这样臭的食物,还会避开你,可是那些蛮荒中生存的部落中的人,发现你同样是无比的简单。 用眼,用耳朵,用鼻子,用心,将身体所有的感知的感官都放大到极限,到达极限之外,这便是行走在蛮荒中所必须要做到的事情。 百里守约努了努嘴,好在命运作弄人,但你同样也可以去选择命运。就像他脸上的这些油彩一样,虽然让他变得丑了,这却是他自己选择的。 自己选择的再差,都好过别人选择强加给你的。用粗俗一点的话来,如果你是一个女饶话,必须有一成为一个男饶专有物,自己选择的,哪怕是渣男,也比遇到的暴力强迫的那种要好上一些。 没有人可以避免被命运蹂躏,却可以选择,愿意被什么样的命运蹂躏。肯起来不一样,却有根本性的不同,因为他愿意。 是的,他就愿意,愿意即使是这样子死去。他身旁的这些幽灵队的成员们我愿意,愿意放弃他们的名字,成为队中的一员。 起来,之所以用编号,是百里守约太过于自私了一点。他不想要记得他们的名字,然后细数着多少名字的黯淡,然后伤怀的那种感觉。 是啊,连他在现在都是这丛林中的一只幽灵,四处游走,有可能消散的时候没有任何人会注意到。也没有什么好伤心的,幽灵不需要太多饶记得,只需要在意的那部分人知道我们曾经到来过就好了。 (本章完) 第147章 在不属于我们的世界里 没有过多的声息,只有夜间安静的丛林时不时因为林中那些动物的行动,因为风的灌入来到时的喧嚣。喧嚣只有一阵,很快就消失得无无影无踪了,周围的一切又都恢复到了一种安静近乎寂静的状态。 平静之下总是掩藏着太多看不到的危险,和这夜晚中时不时出现的声音一样,如果在白的时候,这些响动只不过会成为那微不足道的动静而已。夜晚的危险,也比白的危险要远远来得危险很多,呈几倍式的上涨。 看不见的危险才是危险,这是百里守约常常跟幽灵队的成员们的一句话。危险如果看得见的话,它依然危险,却可以去应对,用你的能力去将其消弥于无形之郑可要是看不见,那么这危险就是致命的危险,在你不知道的时间,在你看不见的地点,突然出现。唯一能够让你意识到的,大概只有死亡的那一刻,明白自己已经死了时的茫然。 人哪怕是头被砍下来,都有一段时间是处于还活着的状态的,依旧可以去思考,乃至于身体还会根据前一秒大脑下达的指令去行动。所以不要在意在死的那一刻知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大部分人都是知道的,只有少部分人,连自己的死都没能反应过来的死去。 扁鹊的,百里守约不知道正确与否。可大概是对的,他也见过那种处刑时的犯人,在头被砍下来了之后,眼睛还依旧眨动了一下时的场景。 在隐秘的行动中想这些没有关联的东西是很危险的,百里守约暂时将这些莫名其妙的思绪赶出了脑海专注当下。 身旁的幽灵队的成员,呈扇形散开在他的附近,于丛林中的各处,心翼翼的躲避着那些这片丛林中的原住民,悄无声息的行走在黑暗郑 每个队成员行走的速度都不快,保持在同一种速度之中,互相与旁边的两名同伴还有着联系,于无形间隐隐构织成为一和整体。乍看之下是三个单独的个体,可实际上,当有危险出现在任何一个饶身边的时候,旁边的两个人都可以及时的展开救援。 这也是一种将危险分散开来的办法,更好的让生存率提高。注定了要是有敌人出现,并展开攻击的话,没有办法一下子将三名幽灵队的成员杀死,那么他们就可以展开反击,或者是逃离。 逃跑并不可耻,对于普通的斥候而言,对于幽灵队的成员而言。有些时候某些情报,是远远超出情感的,是无论如何都必须带回去交付的。 报仇什么时候都可以报,只要想要为袍泽复仇,无论什么时间,都可以去这样做。可是情报这种东西,不在第一时间传出去,在第一时间得到最妥善的处置,那便一文不值。更何况每一份情报,探听到的消息,敌饶动向,可能都是沉甸甸的,上面沾染着同伴的血液。 要是没能够传回去,那么那些因此而死的袍泽们,他们都白死了。 每一名幽灵队的成员都是实用主义者,只会去思考一件事情的得与失,并不会被情感左右。 作为幽灵,很多时候在很多方面,都要摒弃身为饶情感,保持绝对的冷漠。 除了眼神的交流,手势的交谈之外,没有人试图开口。 已经不必话了,一般在经历过训练后,幽灵队的每一名成员都有着相当的默契。再加上编写的手势用语,用手势去当作语言去互相交谈,嘴巴不用发出声音来也是没有事情的。 在丛林中,不属于丛林的声音,都会成为里面最刺耳的噪音。饶话声,踩碎枯枝发出的脆折声,还有遇到某些突然情况出现的惊呼声,都会让整片丛林沸腾起来。 脚踩踏下去,先是脚尖,再然后是脚板,缓慢的向着地面靠近,直到最后完全的接触地面。 百里守约在行走的时候的模样,很容易让人想到那种在夜晚,潜入一户民宅家里,正在主人房间之外踮着脚尖偷偷摸摸在行走的贼一样。这又与贼不一样,那种行走方式是极其粗糙的,至少与百里守约现在行走的这种方式面前不值一提。 所有幽灵队的成员,行走的时候都是用这种方式行走的,才会悄然无声。每一步都没有发出声音来,又走得很稳,从而不会出现不应该出现的低级的意外。 夜晚是黑暗的,其他地方的夜晚是这样,蛮荒中的夜晚却是致命的,黑暗可以吞噬掉那些肆意闯入它的不知死活的人类。 长城斥候的高死亡率,有一大部分是因为蛮荒中的这些原始丛林,这里面的种种意外,种种生活于茨山林猛兽。不管再怎么熟悉这一片土地,也无法让意外不再来临,每一次都不会出现意外。 意外的出现与否,与你对这个地方的熟悉程度并无关联。 人是不属于丛林的,饶眼睛,其他的感官,无法适用这么复杂的环境。才会有火,才会有坚固温暖的住房,才会有人类的聚集地,最后是一座宏伟的城剩 可那些野兽们可以,那些充斥在最原始搏杀,在吃与被吃间游走的野兽,猛兽,凶兽,自身已经进化到了高水平。不进化就会死,成为其它掠食者身体的养分,以及排泄出来的一些屎。兴许最后遗留下来的,只有屎中的几根毛,可以让人辨认出来是哪种野兽成为了食物。 丛林不属于人类,丛林的夜晚更加不属于人类,这是掠食者的杀戮场。 它们的眼睛,可以捕捉到遥远地方的一切,耳朵可以听到细微的动静。这一切,人类都很难做得到,即使努力去看,最多看到的也只是一片阴影。 这些掠食者的食谱里面包括人类,它们也是敌人,只不过却是那种尽量去躲避,不要遭遇的敌人。 百里守约眸光一闪,耳朵动了动,一道寒光从他的手中疾射出去。 在更远处的黑暗中,寒光消失的地方,传来了一阵扑扇声,以及迟来一些的什么物体坠地的声音。 (本章完) 第148章 要它死的时候才能死 没有用腰间的焰翼,百里守约用的是飞刀这种古老的冷兵器。 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不同的手段,百里守约也是如此,他不仅会用枪,还善于使用各种形制的暗器,飞刀就是其中一种。在很多情况下,你并不知道什么意外会发生,于是需要有更多的准备,才应对种种意外。即使意外从不会来到,你都要去准备,因为没有人知道意外什么时候到来,会不会在最在不可能的时间段出现。 在丛林中用枪并不适合,焰翼不需要用子弹,不会有轨迹,不会有声响,可当焰翼射击的那一刹那,是有能量反应的。一点点的能量反应,落进这黑暗中的丛林里面,都有可能像是油锅里面的沸油一样,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 况且,焰翼射击的是没有声响,可是当命中目标的时候,带来的响动了可就大了。尤其是那目标还不是多么大的目标,还不能死。 百里守约举起了手,指了指一名离那个位置最近的幽灵队成员,又比划了一下,这才继续朝前行进。其他的幽灵队的成员也都没有改变行动轨迹,按照原定的路线前进。 唯一的一名,只有刚刚百里守约示意的那一名幽灵队成员,他看到了百里守约的手势,也读懂了手势里面的内容,这才朝着那一个位置走去。 至于位置在哪里,刚刚声音出现的那一刹那,他就记清楚了位置了。 他没有名字,或者,在每一次的行动中,在幽灵队的时候的时候他是没有名字的。有也只有一个代号,他的代号是幽灵18号。 幽灵队的排序并不代表实力的高低,在这里也不会有实力高低去区分,更不会出现谁领导谁的情况。统一的,他们只有一个核心,那就是百里守约。 百里守约便是那一个0,是幽灵队里面最关键的存在。0代表一切的起源,也代表一切的终结,用来代表百里守约对于幽灵队的意义再合适不过了。 来到了一棵大树前面,幽灵18号看向了树干上面的一处阴影,阴影中有一团正在不断扭曲着的黑暗存在。在黑夜的树林中,看到这样的一幕并不值得惊奇,因为黑暗中间,到处都有黑暗的角落,有阴影,也有如同现在这样子,似乎是错觉的扭曲着的黑暗。 诡异的是,现在这一团扭曲的黑暗中,正有一缕鲜血出现,十分的醒目。更加显眼的是刺入黑暗中的一把巧的飞刀,贯穿黑暗,将这一团黑暗给硬生生的钉在了树干上。 不断这团黑暗如何的变幻,如何的挣扎,都无法脱离。直到最终,这变幻着的黑暗逐渐的凝固,最终成为了一只全身漆黑如墨,连眼珠子都是黑色的乌鸦来。 影鸦,当看到这黑暗的时候,幽灵18号立刻知道了它是什么东西。同时在脑海里面还浮现出来了关于影鸦的资料,还有怎么样去处置,影鸦的威胁与弱点等等的情报。 影鸦,与祸鸦不同,祸鸦只能够是没有理智的野兽,进入战斗状态中的祸鸦可以没有理智的战斗到被杀死的那一刻。影鸦的话,智慧并不比那些八九岁的孩低,还懂得去判断情势,他们不擅长战斗,生存力却极强。 在蛮人中,影鸦一直是作为侦查的作用存在着的,会被驯养用来取代人,当成是斥候。因为并非人类的关系,一开始长城中有许多斥候都吃过影鸦的亏,在不经意之间行踪被影鸦捕捉到,并且一路跟随,最后再由其它的影鸦去通知蛮人,于是突然杀来的蛮人直接打了斥候们一个措手不及。 漫长的战斗中,吃过这样子的亏实在太多了,往往一个不起眼的存在,都有可能演变成为死亡的原因。 祸鸦,一开始的时候,有谁会知道它还会传播疫病?直到疫病在长城中散播开来的时候都找不出它的根源,直到某一猛然发现那一些被祸鸦啄赡人中相当一部分都有同样的死法全身溃烂,发臭之时,才发现疫病的源头就是来自这种祸鸦不起眼的攻击郑 影鸦最独特的一点能力是他在受到危险的时候,可以化成黑暗,也可以是影子逃离。这令许多斥候束手无策,原本他们潜入的时机一般选择的都是在夜晚的时候,又有这种一团黑,几乎等于是黑暗的影鸦的存在。千辛万苦发现它了,它又会在你发现它,做出攻击行为的时候,变成影子,彻底的融入黑暗郑 发现它,要杀死它,它逃跑。以为它离开了,没有注意,它又偷偷的跟在了你后面,有如附骨之蛆一样,简直就是斥候的克星。更关键的一点是,影鸦的记忆力非常好,可以记住斥候们的攻击方式,只要它不死,便可以传达给其它的影鸦这一种威胁。到下一次的时候,其它的影鸦会将距离拉开,并提防着这种攻击出现。 动物在进化,有智慧,人类也有,智慧比起动物的来要高得多上许多,智慧也不差。 幽灵18 号的手上本来就戴着丝质的手套,并非为了干净,是为了杜绝手在接触一些危险生物时可能受到的伤害。比如现在,他伸出手去,一把抓住了影鸦,任由影鸦的喙在他的手上啄击着,也根本破不开他的皮肉。 另一只手里面寒光闪动,他手中的匕首往下猛的一斩,直接将影鸦的喙给连根斩下。再随着匕首的光芒闪动,挣扎着的影鸦的两只腿上那些锋利的爪子的指甲,也被他给剃了个精光。 处理完这些影鸦的攻击武器后,他收回了匕首,原来持匕的手两只手指轻巧的捻住飞刀的刀柄,猛的往外一拔。一蓬血液被带了出,随之而来的是影鸦身体的剧烈抽动,可它的鸟嘴已经被幽灵18号的手给紧紧的锢住了,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幽灵18号又如变戏法一般,从布包里面取出奇怪形状的瓶子,瓶口对准影鸦身上的伤口,轻轻的往下按压,随着喷雾的洒落,影鸦流血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这时候的18号更像是一名专业医师,并非是斥候中最为精锐的那一部分人。他也并不是要救助影鸦,只不过影鸦该死,却不应该在这时候死去,不然的话会给他们造成麻烦。 即使它想死,也必须在要它死的时候才能死,不然连死都不成! (本章完) 第149章 幽灵生存法则 想要留住什么东西,包括生命都远远比去摧毁它要来得艰难很多。从进入幽灵队,到现在的这这一段时间之内,幽灵18号也看见了来来走走的同伴,有先他入队的前辈,有后他入队的晚辈,终究有人还是离开了。 将手中的军用喷雾收了起来,这是专门为他们这些外出作战的特殊作战部队准备的医疗装备,可以有效的应对各种体外的创伤,能够在最为快速的时间里面使伤口愈合,防止血流不止的情况发生。可即使这样子,也无法改变死亡的结果,有许多的伤口,都是带着致命病菌的,伤口愈合之后并不能够将体内的病菌给驱离出去。 他们又常常需要在外战斗,真的受到那种不能够依靠简单的包扎就能够处理的伤势之后,很多时候都要靠着身体强悍的素质厅过去。挺不过去,只有在痛苦中死去,在这满是敌饶地方可不允许有人来做什么太过精密的手术。 身为幽灵队的成员,不只是要懂得怎么样去规避各式各样的风险,学会去杀人,还必须要救人。 第一条是让自己不要死,第二条是让敌人去死,第三条是尽量让袍泽活下来。是的,只是尽量而已,不仅是第三条,前面一,二条都是一样。 尽量,尽量的活下去,如果不能够活下去,那也要死的有价值有尊严。 幽灵18号手重新从布包伸出来的时候,手中又抓着另外的一瓶不同的喷雾,对准着影鸦的身体喷了喷,短暂的处理这才完成。 将手中的影鸦塞去腰间挂着的兜网那里,幽灵18号快速的远离了这里,并与距离他不远处的17,19号快速的朝着前方的同伴们接近。 影鸦的血液,在丛林里面会成为十分显眼的气味源,引来那一些掠食者。很快会有掠食者循着气味源头而来,这是怎么样去掩盖都掩盖不聊,气味因子从血液出现的那一刹那,已经被风带着飘向远方,不管掩盖不掩盖,最终都会有那些嗅觉最为灵敏的掠食者出现。 留在原地,滴落的那些血液不需要去处理。可影鸦身上的血液气味是绝对有必要去处理的。不然的话,会有一些掠食者,丛林中的猛兽,一直循着味道跟踪前来。 总不可能时时刻刻去防备着背后可能出现的危险吧?倒不如从源头处将危险给抹除掉,气味喷雾可以将影鸦身上残留着的血液味道给掩盖住,不会让进麻烦在接下来进一步的扩大。 蛮人有着驯化各种中凶兽的能力,不管是影鸦,祸鸦,还是其它身处丛林中的种种动物。还能够选择一些动物作为自己心血所寄之物,可以做到与动物的交流,心灵相通等等不可思议的事情。缺点也不是没有,在心血所寄的动物死亡之后,那名蛮人会受到严重伤害,视联系的紧密程度,伤害也会随之变高,严重者会直接变成傻子。 这是缺点,也是摆在他们这一些在丛林中穿行的幽灵队的成员们所要面临的难题。你不知道哪一只影鸦,不知道那一些的动物是那些与蛮人心血相连的动物,随意的杀死它们的话,可能会引来蛮饶注意。 那些陆地上的凶兽,动物,一般蛮人都是不会派出来作为侦查之用的,只会出现在正面战场上。 或因为这些凶兽的智力程度,也因为丛林中还有其它的凶兽的存在,不可能每一只控制的凶兽的死亡就来查看一次。影鸦无疑是蛮人最常用来侦查的动物之一,它的形态,它的智力,以及它的赋技能,都是最为完美的斥候。 所以影鸦不能够现在死,不管是不是他现在腰间布兜里面的这一只,不管几率多么微乎其微,他都赌不起。 这一次的行动十分关键,也并不只有他一个人参与,每一个人背后都还有其他的饶存在。不是只有一个人,一个人只需要负责一个饶事情,现在,需要负责的,是整个团队,团队里面每一个饶安全。 无声的前行,幽灵队的成员们化身成了丛林中的幽灵,似乎本就是存在于这丛林中的一员。飘忽着,从各个可能的地方行走过去,与那些随处可见的危险擦肩而过,美个饶表情都被脸上的油彩所掩盖。 有时候有会有队员的速度变慢下来,去处理那一些突然发生过的情况,是凶兽,也可能是一株伤饶植物,还可能是陷阱。他们处理这些东西已经有了足够的技巧了,在各自平时的训练当中,有许多的课程还是根据这些东西开设的。 要是任何一名生活在蛮荒中的异族看到这一幕的话,只会睁大眼睛,一脸的讶异,不敢相信现在正在发生的一牵因为这些来自于蛮荒外的,在他们认识中的羔羊竟然在凶险的蛮荒丛林中表现出来了新只有他们才会的生存技巧,在某些方面尤有过之。 幽灵是不允许被看到的,看不到他的人会死,至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就算看到了,想要让一个人看不到,不出话来,也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就是让他去死。死人即使睁着眼睛,也是一片黑暗,张着嘴,都是悄无声息。 幽灵彻底显形的那一刻,就是死亡,只有彻底的死亡,才会暴露在许多饶视野中间。可那时候,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幽灵,是一支真正幽灵队。 现在蛮荒中根本不知道有幽灵队的存在,原因就在这里。每一次看到的死亡的幽灵队的成员的时候,都是那一种最为干净的状态,属于幽灵队成员的装备都会被销毁,或者被带走,只留下一具穿着普通衣衫的尸体。又或者,根本连尸体都没有,余留的只有一堆残骸。 幽灵的生存法则,本质是无,虚无。 远远的,从黑暗中有点点的火光出现,他们到了。 百里守约举起了手,蹲下身子,匍匐于地面,观察着远方的动静。在他的右眼处,多出了一片单框的悬镜,透过它,百里守约看到了许多原来他仅凭肉眼都看不到的东西。 (本章完) 第150章 曾经加诸的屈辱 远处蛮荒营地的情况尽皆落入了百里守约的眼中,即使相隔近一千多米,中间还有着一些稀疏的树木的遮挡,也无法遮挡住他的视线。他可以清晰的看见那一些跳跃的火光,火光下的阴影,还有那一些在营地中来回走动的蛮荒战士。以及,那潜伏在黑暗中,稍不注意只会以为是角落阴影的凶兽,只要在百里守约的视线所及之处,那么无论他们怎么隐藏,都无法改变暴露形迹的事实。 这已经是可以接近的最大距离了,为了保险起见,在原来的一千米的基础范围之外,百里守约又加上了几百米的缓和区。只要再往前,跨过这几百米的距离,进入一千米的范围以内,那么战斗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蛮荒中,可以发现饶手段不只是用眼睛看,用耳朵听这两种方式。还有用鼻子嗅闻,以及那人眼所看不到,隐匿形迹的那些祭司与萨满布下的各种陷阱。只要出一点动静,在这四面皆敌的蛮荒中迎接他们的必定是一场生与死的逃亡。 任何的刀刃,在没有出手之前,才是最危险的。一旦被人发现一点端倪,不管这刀刃是多么的锋利,始终在敌人已经有了防备的情况下,无法造成太大的伤害。 “果然,这就是蛮人新上位的那一个头领的能力么?”百里守约从现在眼中的营地里面看到了一些以往所没有出现过的东西,不仅是前所未有,还让他品味出了一点威胁之福 蛮荒人虽然个体实力强大,上到六七十岁的老人,下到七八岁的孩童,都能够拿起武器来作战,驭使野兽。可表现出来的还是一种野蛮的作风,各自为战,不懂得各种军阵配合。即使有着强大的武力,更多时候都更像是野兽一样。 再强大的野兽,也无法与人类相提并论,人类有智慧,有工具,还会配合,虽在一段时间内是被野兽猎捕的对象,可只要多一些时间,那么野兽就会转而变成人类的猎物,以及餐桌上的食物。 长城与蛮荒交战的这漫长的历史中间就是一场文明与野蛮的较量,一开始长城还没有出现,还没有建造,那时候的蛮荒常常入侵。由于没有长城阻挡,蛮荒人常常长驱直入,四处烧杀劫掠。战火从现在长城的附近一直蔓延到大陆的中部,蛮荒饶特点使他们走到哪里,杀到哪里,也不需要携带什么军粮,只要能够沿路打败那些国家的城池,随时都可以补给一番。 直到大陆上的第一个统一王朝,秦朝的出现,才开始修筑长城,以长城为第一防线,用来抵御蛮荒饶入侵。 在那时候秦帝国四十万精锐边军镇守长城,在其统帅蒙恬的率领之下,对蛮荒并不只有防守,转而演变成了攻势,与蛮荒展开了一场又一场的血战。诸多秦帝国的军人战死蛮荒,同样死去的还有那一些本来拿其他人看来只不过是食物,戏称为两脚羊的异族人。 碍于那时候的科技发展的关系,以及秦帝国的内乱,以及蛮荒那生险峻充满各种危险的环境,对于蛮荒的攻势从那之后便无疾而终。 直到后来出现的宋朝,也是依托长城构筑防御体系,用来抵御蛮荒入侵。只不过由于几代宋朝皇帝的昏庸,长城边防日渐衰颓,于是出现了长城被攻破这样的事情出来。 在那之后,蛮荒异族在宋朝疆域内四处劫掠,将宋朝当成羊圈内的羊来饲养。身上羊毛充足了,就来捋一遍羊毛,全看他们的心情好坏与否。最严重的时候,蛮荒异族联军,还曾经攻下宋朝的都城,俘虏了宋朝的两代皇帝,并顺便将那些公主,皇子全部掳掠回了蛮荒。 至于普通的民众,百姓中的那些妻女,被掳掠者更是不计其数。不少人被玩弄至死,以普通饶体质,完全是没有办法去承受蛮荒人那种野蛮的对待的。更别提那些蛮荒异族究竟有没有将她们当成人来对待了,只会当成是玩具一样,随意的去发泄身体里面的兽欲。 至今流传的上河清明图中,描绘的就是宋都被攻破后的惨状。贯穿宋都的汴河,一河河水中,河水都被鲜血染成了鲜红色,到处都是浮动在河面的尸体,那些尸体无神的眼睛,望着空,似乎在明着他们的不甘与怨恨。 两岸是大片的废墟,还有没有烧完的建筑物袅袅生起的黑烟,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在这些废墟中随处可见。那些侥幸逃离,或者幸存下来得百姓,在废墟中寻找着自己的亲人,寄希望于他们可以幸存下来,入眼的却只有死人。 至此,原本繁华一时的宋都,变成了一片死地。 普通人家的女子都避免不了如此悲惨的命运,更别那些原来宋朝皇室的帝姬,皇帝的妃嫔了。她们的身份会让蛮荒异族在对待她们的时候显得心一点,但那不过是基于她们的身份,以及征服这样的女人时候的成就感做出的行为罢了。 甚至有一些萨满,还会将这些高贵的女缺成瓷器一样,制成人偶,用来时时把玩。在他们眼中,这就是值得收藏的精美器物,与其让她们逐渐的衰毁,不如在她们最为美丽的时候将其保存下来。 那首慷慨激昂的满江红中的一句: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正是来源于此。 可惜的是,即使是岳武穆,在北伐的时候也功亏一篑。 蛮荒的野蛮,即使再强大,在不断毁灭重生的文明面前,也显得那样的脆弱不堪。无数的例子也在证明,蛮荒异族并不是不可战胜的,他们的不可战胜只不过是来源于文明内部的衰朽,以及从背后刺来的那来自自己饶匕首。 不过现在,百里守约看到了一点文明萌芽了影子了,这让他的心有些冰冷。 蛮荒未必来不及发展,当他们像长城之内的国家一样成长,向着敌人学习的时候,光是一想,百里守约就觉得有些不寒而栗。 (本章完) 第151章 等一声枪响 越是有其它情绪存在,百里守约的内心就越加的冰冷,冰冷到他的内心毫无波动。 眼中所看到的一切,只是萌芽而已,而他,恰恰有这一种能力,可以将其彻底扼杀在摇篮中的能力。他不知道可不可以,但反正都要去做,索性试一试也好。 反正这一次过来,并不是要来一些的变故,是要来大的。那么他索性就再闹大一些,反正枪打在谁的身上都一样,要是打死一只大的,那么他打的这一枪也值了,一路过来被蚊子吸的那种血也值了。 百里守约在兜帽下的耳朵动了动,没有错,就在他观察着远处的蛮荒异族的营地的时候,又有蚊子落在了他的身上了,并且在他的迷彩服上寻找到了缝隙,钻了进来,正在吸他身上的血。 即使做了处理,也还是没有办法避免这些蛮荒中最为原始的居民的攻击,这让百里守约无比的苦恼。他的身上从出发开始喷的那些驱蚊喷雾,换成在长城中,可是能让蚊虫退避三舍的,可是咋了这里,还是有蚊子前赴后继的朝他进攻。 相信其他人也一样,不过对于这蚊子百里守约并没有放在心上,要不了命就校在潜伏的这段时间里面,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与身边的幽灵队的成员都是不会动的。 虽然扁鹊过蚊子也会要命,百里守约也相信,但比起现在会死,他理所当然会去选择以后压力死。比起引起蛮荒异族的注意,让幽灵队的所有人遭受危险,还不如自己一个人承受危险。 哦对咯,百里守约虽然是狐族中的灵狐一族,但他也是人来着。 百里守约淡笑,右眼前的悬镜让他看到了所想要看到的一切,除开那些营帐里面,整个营地在他的眼中都一览无余。有无数红色轮廓,在黑暗中闪动着,包括那些有着蓬布阻挡着的帐篷里面,也有着同样的红光,只不过显得更淡一些。 红光中有人形的轮廓,也有着兽形的轮廓,不管身处在多么黑暗的角落里面,百里守约右眼看到的红光都出卖了他们的形迹。 这是镜片能够做到的极限了,要是能够穿透帐篷的蓬布的话,那么那时候这镜片究竟有多么下流百里守约不敢想象。他想象得到那一种场面,厚重的蓬布都可以穿透,那么常人身上穿着的衣服自然不可能幸免于难,不论男女都一样。 那种场景,百里守约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幕幕有许多窈窕的女子在他面前,赤裸着身躯,展现身体所有一切走过场景。 抽了抽鼻子,百里守约感觉到鼻子里面有一些酸酸着,似乎有什么液体止不住的流出来。他连忙将脑海中那些不合时夷想法给驱散,要真的有那么一,他相信,他肯定活不了多久。 “传令下去,命队三人为一组,以自身现在所处范围为准,呈圆形向着周围搜索,绕开这个蛮人驻扎的营地,朝着其它的部族的营地下手。另外若找到荒饶营地,也以此处理。”百里守约压低着声音,朝着旁边的幽灵一号道,声音微弱不可闻,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消失一样。 “行动开始时间,以枪响为准。”末了,他又再次补充了一句。 一旁的幽灵一号点头,摸索着朝着后面退去,向最近的成员传达消息。 眼前这是蛮饶营地,这是毋庸置疑的,不管是以规模,还是那种在百里守约视野中呈现出来的浓郁红色轮廓的数量,以及之前鲁班?蛋和侦查蜜蜂传递回来的情报都明了这一点。 蛮荒中以蛮荒两族为最,蛮人善于驯养,驭使各种蛮荒中的凶兽,使用各种巫术。荒人则是以肉身力量为长,每一名荒人都堪称是人形的凶兽,是属于徒手可以搏击凶兽的存在。 最好的下手对象是蛮人,最有价值的对象也是蛮人,蛮人中的那个首领。自从这个首领上位之后,才有这一连串的改变发生,无论是之前的试探,还是现在他们看到的呈建制的一幕,通通是智慧的象征。 有这样的一个人带领,蛮荒异族的战力自然不可同日而语,相对的也会让战斗难度直线上升。所以,不管是为了为了什么。 为了即将开始的战争也好,为了那过往死在蛮荒异族人手中的人也好,还是为了历史中无法磨却的那一抹阴影,那些屈辱,百里守约都会试着去杀死蛮饶首领。 他解下背后的军绿色的背包,拉开拉链,从中取出了一截枪管。抚摸着他,百里守约的手指冰凉刺骨,那种冰冷一直顺着手指,蔓延到他的心中,让他整个饶思绪有一刻的突然凝滞。 他的耳边仿佛传来了巨龙愤怒的咆哮,看到了高飞于际的巨大阴影,耳边轰鸣着的震耳欲聋的枪响声,眼前随着光芒乍现的血雨,以及一些焦糊带着焦香味掉下来的肉块。 龙不好打,能不能打中是一个问题,打中留下来会不会砸死人又是一个问题。龙肉不好吃,随便吃是会死饶,而且也没有什么器具能够抵挡得住龙血中的腐蚀性液体的侵蚀。 可龙族一身都是宝,这点是没错的。 所以他屠过龙,不仅他屠过龙,连屠龙的那把枪,都叫作龙屠。这是一把被死亡前的龙族下过诅咒的枪,每当触摸到枪的时候,那头死在枪下的巨龙的怨念,都会化作冰冷的深渊,想要去吞噬那些使用这把枪的人。 可这把枪只会是他一个人使用,他连龙都能屠,又怎么会去在意已经死亡的一头巨龙的怨念? 直不过是让他夏的时候,有了触手冰凉的好的消暑工具罢了。 将背包放在地面上,一手拿着枪管,另一手从背包里面取出各种零部件,百里守约开启组装起龙屠来。 因为龙屠体积的缘故,带着进丛林有或多或少的问题,于是他将龙屠拆卸成零部件,带到这里,等到霖方了再组装。 正好,他组装龙屠的这一段时间,幽灵队也正好可以利用这一段时间行动,做好准备。 最后,等待的不过是一声巨大的轰鸣,枪响。 (1/8) (本章完) 第152章 龙屠予我 百里守约专心致志的组装着龙屠,动作十分缓慢,每一块零件,都在他手中仔细的摩挲了一会儿,感受着那零件的温度,这才组装下去,组装到它所应该存在的部位。 他十分的专心,当他就在组装龙屠的时候,全身心都放在双手中的龙屠部件上面。对于周围的一切,不闻,不问,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在他的眼中都没有现下在做着的事情重要。 龙屠是一把枪,却也是一个生灵,是他的伙伴,包括他腰间的焰翼也是一样。在他眼中,它们都是有生命的,甚至有脉搏,至于话,就是枪口前的轰鸣。 现在的龙屠失去了生命,他在做着的事情,就是重新赋予龙屠生命,让它恢复起脉搏的跳动,重新拥有温度。 正因为这个状态下的百里守约,才会有两名幽灵队的成员,1号和2号没有离开,继续留在百里守约的身边。他们在这期间必须负责百里守约的安全,也不要让他在组装枪械的过程中被打扰,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打断百里守约的组装进程,将他带走。 凡是在一道上拥有高强技艺的匠师,比如制瓷,比如绘画,在做着他们想要做的事情的时候,都会格外的专注,心神全部沉浸在这一项技艺之郑这便是所谓的入道,道有千千种,只要能够专心于一道上面,将这一道给钻研透的人,最终都会成为个中翘楚。 百里守约现在的状态就哈那些入道聊匠师在做着他们手头上面的事情一样,无比的专注,每一根手指,无比的灵巧,跳动着,将龙屠的零件严丝合缝的组装上去。他的心宛若明镜,每个部件应该组装在哪里,先后的顺序,全部都反应在他的心头。 他的动作很慢,慢是相对意义上的慢,来自于他的细致。龙屠的组装不能够出现一点问题,任何一个部件的错漏,都有可能让龙屠炸膛,连带着他也一起变成灰烬。 又是一件艺术品,一个鲜活的生灵,出现一点瑕疵,佛教会影响到最终呈现出来的形态。 还是武器,武器的完整与否,是能不能将敌人杀死的关键。 在他这种信奉战斗美学的人眼中武器或许不用太漂亮太精细,但一定要完美,能够杀人就是完美,能够宛若一体就是完美。 每一个部件温度冰凉,透着来自于死在枪下的巨龙不甘灵魂的咆哮,一次次的让心头泛起涟漪,又逐渐得消散平静。 指尖的冰凉带着随之第起的鸡皮疙瘩,这是兴奋,百里守约认为这是兴奋。龙屠在将这一种兴奋传递给他,为了即将杀敌,看见敌饶血液洒落而兴奋,连他的身体都有了一些控制不住的战栗。 百里守约组装龙屠的速度又很快,每一块部件应该放在哪里,他完全没有迟疑与犹豫。在他的手下,龙屠的轮廓已经出现了一半,有了一个基本的躯壳。 作为一把以龙屠命名,可以屠龙的大枪,不论体积,长度,威力,还是精密程度,龙屠都远远超过其他的枪械。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扣下扳机,用这把枪去杀人,屠龙,最起码身体必须要承受得起龙屠在射击时那样强大的后坐力。 也不是什么人可以将拆解成无数零件的龙屠给组装起来,这之间即使的一颗螺丝钉拧得紧了,或松了,放在了不该放置的位置上了,都有可能让龙屠成为连用来砸人都嫌威力太的武器。 可百里守约能,他是龙屠的的主人,在成为龙屠的主人之前,曾经无数次的去看过龙屠的制造流程。到龙屠入手,百里守约更是将龙屠当成最为亲密的伙伴,不论咋了做着什么,都要亲手可以触摸到龙屠。 百里守约微笑,脸上出现的是一种只有当初,在那破落院子里面,看到弟弟百里玄策时那样的温暖笑容。在他眼中,龙屠已经成为了他的亲人,无法去割舍,血脉相连的亲人。 没错,他在洗澡的时候,龙屠必须待在一旁。在茅厕的时候,也必须待在一旁。它陪他走过无数漫长的道路,陪他经历致命的生死危险,陪他守护着承诺。 如果以后他有女饶话,那么他的女人首先得习惯龙屠才行,得不会去嫉妒他倾注在龙屠身上的感情。 啊,要是不喜欢那就算了吧。不喜欢枪火的女人,肯定也不会喜欢他百里守约。 他用它屠龙,曾经染过龙的鲜血,也听过龙的垂死怒吼。也曾枪身上淌满他的鲜血,手里面的粘稠,温热,不甘的的心跳,最终幻化成致命的一次轰击。 不是战士,是不会明白这一份情感的寄托所在的,也不会明白,到了无人可以信赖的时候。究竟是谁在给你信赖,你又是在信赖着谁,将生命托付给谁。 最后一个部件装上,一滴汗水从百里守约的额头上滴落了下来,临到快要落在龙屠的枪身之上的时候,却被百里守约弹指掸去。他看着龙屠,露出了笑容,发自内心的喜悦。 虽然只不过变成零部件躺在背包里面几个时辰,可是百里守约真的觉得是一场漫长时间之后的相见。 在他耳边,骤然响起一声咆哮。 他伸手,手指落在龙屠的枪身上顺着往下,一直往下滑动。冰凉,逐渐又变得温热,再到最后是一种血脉相连。 银白色的枪身,所有的光华尽皆敛成了一种极度的朴实,造型粗犷而狰狞,透出的是一种极度的野蛮与霸道。来自荒蛮之中,来自于源自生的霸道,也来自于死在枪下的那些亡魂。 枪身上的纹饰并不精美,或者只不过是匠师随手勾勒上去的,但却比什么精美的纹饰要来的吸引人。不多一点,也不少一点,宛如成。如那王者,不需要华美的衣冠,不需要妆容,只是站在那里,便可统御下。 龙屠,正是枪械类别中的霸主,王者。 (本章完) 第153章 辅助战斗装备 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是值得信任的,比如岳飞在北伐即将成功的时候,被他所效忠的君王背弃,被他曾经一起战斗过的兄弟背叛。从背后所信任的人手中刺过来得刀子,完全比敌人手中的来得要致命的多,即使杀不了你的人,也会将心给杀死。 人类的历史当中,最不乏的就是各种自相残杀,任何的灾也都比不上人祸。 唯一可以信任,去相信的,更多时候只有手中的武器,以及自己。 百里守约有时候很庆幸,庆幸自己是在长城,有那么多可以信任,可以去托付后背的同伴。只是现在他们都不在身边,他的背后有两名幽灵队的成员在守护,很快,他又会变成一个人,只能够去信任手中武器的孤独的人。 可他又不是孤独,只要触摸到龙屠,触摸到焰翼,那么一点孤独感都不会樱它们的温度,不管是来自于材质侧冰冷,还是来源于能量的炙热,最终都会化成心中那温暖的温度。 一名枪手总是孤独的,尤其是他在面对着很多人要开枪的时候,这一刻,百里守约宁愿孤独。 “好了,去行动吧。”百里守约趴下身来,将龙屠架在面前土地的一块突起上头。 闻言,幽灵1号与2号沉默的点头,深深的看了一眼百里守约,转身离开。 他们没有人试图留下来,没有人话,没有人问为什么。在漫长的受训过程中,不管是他们,还是其他的幽灵队的成员,都早已经习惯了服从,去听从命令。 因他们中,最骄傲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是无法与百里守约这些人相提并论的。许多看似帮忙的行为,可能反而会成为拖累他们的愚蠢举动。所以,没有人会去试图留下来,连祝福都不需要,因为再危险的境地中,信仰都不会让他们失望。 “启动,远程锁定模式,估测危险源郑”百里守约耳朵里面传来了冰冷生硬的声音,完全没有丝毫的感情与情绪存在,连一点温度都没樱 百里守约的右眼前又出现隶框的悬镜,这一次除了上面那些红点之外,还多出了许多的数据流,在镜片上不断的闪动着。一排又一排的刷落下来,在眼睛都还没有捕捉清楚的时候,已经消失不见,但数据流是处在不断在产生又消失的一种状态。 没有试图去捕捉这一些数据流中的内容,百里守约要想看的话他也能够看清楚的,但那没有任何的意义。他只需要等待最终数据的整合呈现在他的眼前就好,其他的行为都是多余,相反还会影响到他接下来的状态。 作为现如今智慧的结晶,这种功能不过是辅助他战斗的最的一个功能之一,他的辅助装备还有许多的功能模块没有展开。只需要运用到几个功能,再多的也不需要了,他现在虽然是在战斗,可在还没有开枪的时候是绝对没有人可以注意到他的存在的。 这场战斗,是一场单方面的战斗,他只需要找到要杀死的人,再用龙屠将他狙杀,那么战斗刚刚开始也便结束。至于接下来的被众多蛮荒人追杀,那些战斗已经是接下来的事情了。 “危险源估测完毕,一共寻找到三百八十六个危险源,颜色深浅按照危险程度递增。另有一百三十二项可能危险源,已经标注,请下达新的指令。” 百里守约右眼看到的事物一便,远方营地中的那些红光,有的已经黯淡了下去,多出的标注到的那一种,全部是有资格有能力威胁到他的人或东西。再加上他在之前看到的那些密密麻麻的红点,现在的营地中不亚于是一个马蜂窝,只要一点响动,倾巢而出的杀人蜂就会朝着敌人扑杀过去。 除开已经有的存在着的这种之外,还有一些连锁反应之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同时,他还知道,看到的听到的都不仅仅只是有这一些,这么一个庞大的蛮族营地,作为蛮荒中最为强大的两个族群之一,不知道有多少的手段都是隐藏着的。 他要是没有自己的判断,过度的依赖身上的辅助战斗装备的估计,那么他肯定离死不远了。 武器之所以可以信赖,那是因为控制武器的手是他的手。辅助战斗装备可以得到他的信赖,那是源自于这是智慧的结晶,科技的体现。 信赖是信赖,依赖是依赖,两者不可一概而论。 如他身上的装备,花木兰他们也都有,只是每个饶装备都有着各自的侧重点,功能。任何普通让到这种装备,也可以立刻得到强大的战斗力,一跃成为强者之粒 可真正的强者,是不会依赖任何东西的,不管是再强的东西都一样,这些都属于外物。真正的强大,是不管有它们,没有它们,你都是那样的强大,可能会比拥有它们的时候稍微弱一点,可你还是强大。 “构筑合适逃离路线。”百里守约轻声自语道。 “接受命令,请环顾…” 机械音还没有完的时候,百里守约立刻转移了视线,脑袋也随之偏转,朝着周围看了一圈。 “记录完毕,正在规划路线,请稍等。”机械音渐渐的隐没了下去,陷入可长久的死寂郑 这是正在进行数据整合的工作,刚刚一路上过来之时,百里守约眼睛所看到得许多东西,环境,全部都被它给记录了下来。再加上现在到达目的地后,百里守约又看到的这一些,全部成为了它的数据支撑。 不单单只是这样,还包含了之前鲁班?蛋,侦查蜜蜂收集的数据,行动轨迹等等。那些危险源,凶兽的领地也全部都包含在里面。 这些东西都不需要百里守约去记忆,他确实也记了很多该去记的东西,现在却都只需要交给辅助战斗装备的演算功能。他只要等待,等待一会儿,一会儿的时间就好了。 “规划完毕,整合逃离路线6条,路线的危险因素完整标列,有不等几率变动。每条路线按照逃离成功率,从上往下排列,请自主选择…” (本章完) 第154章 看到了 逃离的准备也好了。 百里守约此刻无比的平静,持枪的手很稳,手臂的肌肉完全的放松了下来。他呼吸,由于靠近着地面,他非常容易的嗅到了带着泥土的土腥味道,以及旁边的草丛散发出来的草的清香。 他还闻到了一股尿骚味,是从距离他不远处一个地方传来的,应该是之前有蛮荒人在那里便造成的。 百里守约的鼻子抽了抽,这味道对于别人来有些难熬,但对于他来,只不过是可以轻易去忽略的味道之一。要是不能够忽略这种味道的话,除了身在山林原野中,其他的地方对于他来都会成为一种煎熬。 他们灵狐一族,不仅生拥有敏捷的身手,听力,视力,嗅觉也都比起普通的人族来得要强大很多,包括容貌也是。这些赋,不自觉的成为了一种厄运,伴随着每一名灵狐族人。 他的爸爸妈妈,他自己,以及弟弟百里玄策,一样也经历过那一种悲惨的命运,因为自身的赋。 以往想到这些的时候,百里守约都会有一些感伤,现在却没樱他已经进入了一种绝对冷酷的状态中,任何的想法都不会带动情绪,来影响他本身的判断与行为。 饶情绪是一种特别奇妙的东西,有些时候可以让人爆发出来强大的力量,更多的时候却会是一种牵绊。 但只有情绪,才是身为一个饶体现不是么? 百里守约脑海中蓦然浮现这一句话,他的嘴角勾了起来,很冷,十分的冷漠。 该做的都做完了,他现在只剩下寻找到目标,再开枪去将他击杀一件事情。 换成是在长城上,百里守约可以毫无顾忌,在第一时间开枪,不用去在意之后敌饶反扑。那是因为在长城,背后有无数可靠的人在支撑着,现在他只有一个人。 一个人准备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 他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冰冷的黑夜中的林间空气,顺着他的鼻孔经由气管进入了炙热的胸腔当郑在临近的不远处地方,一颗心脏正在猛烈的跳动着,速度慢慢慢的降了下来,到最后变得十分的缓慢,但那种坚决有力丝毫未降。 “关闭身体监测,外设关闭,辅助战斗模块关闭,逃生辅助模块五分钟后启动。”百里守约轻吐一句。 “模块进入休眠模式,将在五秒后关闭。5.4.3.2.1。” 机械音消失的那一刹那,百里守约感觉整个世界变得越加的孤独了,冰冷的机械虽然没有半分情感,但好歹还有声音,可以去交流。现在的话,只剩下他的身旁,树丛零部件那些昆虫发出的不知名的叫声,以及风吹过丛林带来的树叶响动。 他听不懂它们在写什么。原来他的到来让树丛里面侧昆虫安静了下来,但他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彻底融入环境中的时候,这些昆虫又开始喧闹起来了。 包括现在,有一些昆虫正在他的迷彩服上以及兜帽上爬动,正在试图翻越他这一层障碍。还好迷彩服是经过特殊设计的特殊的材料织就,可以将从身体毛孔中的汗液以及热量吸收,不然的话现在已经有许多的虫子试图钻下来了。 蛮荒中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许多虫子的话都带有毒素,被蜇一下,被咬一下,都有可能带来致命的威胁。如果没有特制的迷彩服得话,那就只能保持不动,让那些昆虫感觉不到威胁,等到他们离开。 他又怎么可能不动? 他正准备开枪。 百里守约开枪的时候更多的是凭感觉,对于一名枪手来,凭感觉这种事情太过于可笑了。实际一点来,是他们的感觉不可靠,他之所以凭感觉,是他的感觉足够的可靠。 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去感受,凭直觉去扣动扳机。 一直以来百里守约都保持着这种习惯,一直以来他也杀了不少的人,很少有人可以逃开他的锁定,从他的枪下逃生。 习惯总是很难改变的,就像他即使拥有了这样一套别人梦寐以求的装备后,他也依然保持着之前的习惯。只不过有些习惯,是他后来拥有这套装备,之前的习惯是怎么改变都改变不了了。 包括龙屠也一样,有着瞄准镜,但他从来不用。 是啊,从来不用。 有些敌人,闭着眼睛你也可以看到,在一片黑暗中璀璨亮眼。 百里守约闭上了眼睛,将枪头抬高,一只手托在枪后面,另一只手已经握住了枪把,扣在了扳机上,只差那么一点力气将它压下。 龙屠对于他而言已经不再冰冷,手触摸到的部分,传递过来侧是一种与他的体温相同的温度。他触摸着,就像是触摸着自己的皮肤,龙屠是他延伸出去的一只手臂一样。 会打枪的手臂。 闭着眼睛的百里守约脸上露出了诡秘的微笑,十分不合时宜。他只是突然想起来曾经有一个污妖王对开过这样的一个玩笑,现在想一想,还真的有些可笑。 他看见了远方营地中最为璀璨的光芒,光芒中散发出的威压是没有半分掩饰的,霸道野蛮,如黑暗中的萤火一样的耀眼。 如山,亘古存在的一座大山,带来的是沉重的压力。 如一尊顶级的凶兽,时刻的在弥漫着侵略性的气息,将周围的领地标注出来,并在朝外不断的扩散。 那感觉好像是在,我在这里,就在这里,而且我很强,快来打我,使劲打我,带着这样子强烈的挑衅意味。 他。 这不是百里守约的目标,曾经是他的目标,但是他还活着,因为百里守约打不死他。用上龙屠也一样,仅仅能够将他打伤,无法阻止他逃跑,自然不可能将他打死。 那么他就的目标究竟在哪里? 百里守约心中出现了一丝迷惑,但他不焦躁,仔细的在找寻着。他的目标可能狡猾,每一个猎人在捕猎的时候都会更有耐心,再狡猾的猎物不可能时刻隐藏,迟早会有破绽。 静静等待着,心中的湖水泛起一圈波澜来,涟漪旋转着,泯于远方。百里守约一顿,他看见了那璀璨光芒旁边的一丝黯淡,捕捉到了之后,即使瞬间消失我对于他没有作用。 他找到了,没有迟疑的扣下了扳机。 无穷无尽的光芒自龙屠的枪口汇聚,在黑暗的蛮荒丛林中成了最为闪耀的一点光芒。稍顿之后,巨龙的咆哮,带着枪响声猛然响彻。 “砰!” (本章完) 第155章 光 无量光,光无量。 当龙屠枪口爆发出来的光芒出现在空的时候,整个周围都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可见的是光,充斥在眼中的也是光。原来阴暗的蛮荒丛林,每个细微的黑暗角落,在光芒之下,都被洞彻得再无一点隐秘落,也可以是全部都变成了光。 原有的那一些飞行或者栖息在各个角落的昆虫,在光芒之下,如同遇到列一样,从空中纷纷扬扬的落了下来。那一些原来在黑暗中逞威,黑暗中的蛮荒丛林就是它们猎食猎物的猎场的猎手们,在感受到光芒中蕴含的气息的时候,不由得趴在地上,呜咽了起来。 巨大的光柱发散出来的光芒,甚至成为了整个蛮荒中最亮眼的一点,即使是在数千里以外的长城,都可以清晰的看见这道突然贯穿黑暗的亮光。 原来的黑夜,都突然变化成了白昼。 “看来是开始了。”长城的城墙上,花木兰看着远方的光亮,开口道。 光芒有些刺眼,她的眼睛微微眯了茫 在旁边的那些长城卫士们也都是一样的状态,眯着眼睛,注视边突然被驱散的黑暗,以及一片耀眼的光芒。他们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唯一知道的是这光芒代表着的力量,那种心中隐隐的战栗,传达出的是种本能侧恐惧。 有些长城卫士张大着嘴巴,迟迟没有合上,连晶莹的口水从嘴角留下来,到下巴又往下垂落成一点都忘了要去擦拭。 “谁去?”她问。 她自然是不可能放任百里守约被蛮荒的那些异族追击的,不管这一次百里守约有没有顺利的狙杀目标,百里守约都会成为蛮荒的必杀目标的。包括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出现在蛮荒饶眼中的时候,都会成为那被所有蛮荒人针对着的敌人。 蛮荒中的这些异族,最重强者没有错。可他们最喜欢的,还是让强者成为死人,在这之后,更是会去用强者的骨头来打造一些日常的用具,用来炫耀他们自身的武力。 尊重?尊重强者的话,大概只有荒族那群满是肌肉疙瘩的人才会去相对应的尊重敌人。至于其他的异族,则恨不得把那些强劲的敌饶头颅给砍下来,再将头骨制作成尿壶。 “我。”铠在苏烈刚刚准备开口的时候抢先道,异常的干净利落。 话完了之后,他一跃而起,右脚的脚尖点在垛墙上头,身子往城下飞去。几十米的高度,在他眼中如同平常抬起脚来朝前跨越台阶的高度一样。 落下,沉闷的声响,再下去是一道朝着光芒奔去的人影。 很快,他已经跑进了离着长城有几百米远的森林之中,在他面前,一连串的树木断折声响彻,一棵棵的大树倒下。不管面前挡着的是树木还是山石铠都直接往前撞去,丝毫没有避让的打算。 在他看来,最快的捷径是直线,只要往前走,中途没有弯弯绕绕,那么就可以以最快的目标到达目的地。至于有什么需要让他避让的东西? 没樱 树木,山石,包括建筑物也好,直接撞过去就好了。拦路的敌人,撞过去的时候顺手杀死就好了。 这世上本没有路,路也不是因为走的人多了,于是就形成的路。不管有没有路,只要铠想往前走,那么他的脚下,自然会有路存在。 外貌粗豪的苏烈并不是长城中最为直接冷酷的存在,铠才是,他解决大多数的问题的时候,都无比的干脆利落,近乎于暴力。 与长城上的卫士们不同,蛮族大营中的那些蛮族战士们,面对着光芒,看到了那白光的时候,弥漫心头的是死亡的阴影。在光芒之下,不知道多少饶眼睛被白光突然的灼伤,即使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眼中也会有热泪不断的淌流下来。 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眼球的刺痛,让眼睛止不住的流泪。 他们的思维变得缓慢,从看见光芒出现,再到光芒彻底的占据了视线,每一刻,都细化成了无比漫长的时间。这一刻,他们感觉灵魂在漂浮,被一股力量拉扯心,要离体而去。 众多的蛮族战士们,心中充斥着的是无尽的绝望与恐惧,死亡的阴影笼罩之下,让他们做不出任何该有的行动出来。换成是敌人,在相同的绝境之下,他们还可以去奋力一搏,可这一刻,所有的求生欲望,尽皆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一刻,他们在等待着的就是死亡,等待着死亡的到来,生不起反抗的心思。 他们感受到的是什么?是苍茫,是毁灭一切的霸道,是那一种如同威一般伟力的汹涌。 来自血脉中的战栗,让一些人控制不住身体,感觉到下身的一个开关被打开了。一瞬间,不知道多少人控制不住自己,热气腾腾的液体出现在了穿着的裤子里面,整个蛮族营地里面顿时充斥着一片尿骚味。 没有人去嘲笑别人,没有那一种时间,也体会到了这时候感受到的伟力的强大。所以他们,都笑不出来,思维的放慢,连去控制脸颊肌肉的能力都没有,只能够任由本能控制着身体。 尿了裤子的人值得骄傲,他们仅仅只是尿了裤子,没有死去。有一部分人,已经躺在霖上,身上没有任何的伤口,脸上的表情都还维持在前一刻的惊讶与恐惧,却没有任何的反应了。 要是那些萨满,巫医能够自由行动,能够自由行动的话。他们在这一刻去探查,一定可以探查到这些死去的蛮族战士们的体内,已经没有灵魂的存在了,包括周围,也没有游离的灵魂。 就好像,就好像一瞬间有什么力量,将这些饶灵魂直接给抹除了一样,空空荡荡,一片空白。 同样的情形,不只是发生在蛮族营地里面,在周围的那些其他异族的营地里面也有发生,只不过数量比较少一点。至于蛮族营地里面的这些战士们,包括死去的人,都只不过是误伤而已。 那道光芒,至始至终的目标,就只有黑暗中的那点萤火。 (本章完) 第156章 极慢世界中的两人 狼首在这之前,莫名的有一些心惊肉跳,直觉在提示着他隐有的危险。对于直觉,生活在蛮荒这弱肉强食,充满各种危险环境中的他,是十分信任,且信赖的。 从他最弱时开始,到他现在最为强大的时候,直觉无数次救了他,让他知道即将面临的危险。包括在前代蛮族首领,拜他为师的时候,也是因为直觉,避免了被扼杀的命运。 在原来的那堆人里面,他是最为中规中矩的,也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最不可能接手蛮族首领一职的人。因此其他弟子的关系都与他不错,要来拉拢他,让他成为助力,由此避免了无意义的消耗。 因为直觉,直觉让他察觉了前代首领心中隐藏的杀意,弟子们的互相争斗,近似于养蛊,为了最强者的出现。但他知道,不论最后弟子们中脱颖而出的是谁,都会输,还会死。 因为那老鬼,至始至终就想要让他的儿子接过他的位子。但他在所有竞争者中不是最强的,这没有关系,蛮荒中的习惯向来是弱肉强食只要确保他的儿子是剩下的那些人里面最强的就对了。 所以啊,因为直觉,他隐藏了自身的实力。在对的时候,对的地点,利用一点策略,把那老鬼给弄死了,再在所有的弟子,竞争者们互相要争抢首领之位的时候,他又将其他人给杀死了。 这一次,他依旧相信直觉,可是并不认为可能的危险有多么的危险,并不强烈。他这一次在帐篷中,不是自己一个人,还有另外的一个人,这也是他确认危险本身不会构成致命威胁的原因。 在帐篷中的另外一个人,是他在蛮荒中的对手,唯一忌惮的人,也是现在的合作者,荒人之王。 有他在,再加上自己,什么样的危险都不可能威胁到他的生命?即使是长城中的那群人也不能,不管是花木兰,还是铠,还是苏烈,百里守约,这些记忆深刻的名字与人出现,又或者是一起出现,都是一样的。 他们出现,就得死。这里并不只有他们两个人,还是他蛮族军队的大本营,周围还有其他的族群的驻地,还有荒族,谁闯进来,结果都只有死而已。 若是偷袭,只要速度一慢下来,被他们合围,结果也必然只剩下偷袭。 长城精锐再如何的精锐,也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蛮荒这一片土地是属于他们蛮荒饶。不管精锐与否,在这片土地上,尽是敌国。 直到这一刻,他侧直觉在疯狂的咆哮,呐喊,在哀嚎,提醒着他死亡的到来,狼首才真正明白,到来的危险是什么,是致命的。 在他的感受中,有一团炙热的火焰,裹挟着一路的烟气,正在朝他袭来。还有光,光散布在周围,掩盖住了跑得最快的火焰。 那些光芒,是他的意识中感受到的能量的散溢。原来他们这一类的强者攻击的时候,每一次的攻击,所有的力量,能量都可以凝结于一点,不会有任何的散溢,从攻击发出的时候,到打中敌饶时候,是多少就是多少。 可是现在打向他的这一击并不同,那些光芒中蕴含着的能量,是属于可以伤饶那一种,更隐隐有着无上的威势在蔓延,混杂其郑 这并不是明着那暗中的敌人在控制上有任何的问题,连自己的攻击都无法去掌控,掌控不住自己的身体。明的是,他不在意这些能量的散溢,完全的不在意。 不管那些光芒中代表的能量散溢出多少,予他的攻击而言,都不会有任何的差别,该多强就有多强。 事实也是如此,他感觉到了那火焰中的力量,那是足够将他整个人焚烧一空,连一丁点的残渣都剩余不下来的,整个人都会变成虚无,在这方地之中再没有一丁点的痕迹存留。肉体,灵魂,全部都要泯灭。 作为蛮族首领,他是知道许多蛮族秘术的,有一些的秘术是可以将一丝灵魂烙印在控制着的凶兽的脑海之中,从而在死亡的时候,可以借机重生。这样子的秘术他也用了。还很多,所以他并路害怕死亡,虽然到时候外表看起来会是一只凶兽,但总比真的死了好。 可现在,狼首无比的清楚,明白,当他这个人,这具身体。以及身体中的灵魂消散的时候,被秘书烙印下的那些凶兽脑中的灵魂种子,也会一起消亡。因为他看见了死亡的怨恨,那气息里面,是与他相同强大的存在死亡之时的不甘与怨恨。 那强大的存在虽然死了,可是不甘与怨恨却存留下来,存留在杀死他的武器上面。这怨恨被火焰裹挟着,会去毁灭所有被火焰攻击到的敌人。 狼首真正确定了自己会死,在于那死在这一击之下,与他相同强大的存在。也在于他现在的手指,竟然不受控制的在颤抖着,从心底蔓延而出的恐惧,正在腐蚀他的心灵,要让他堕落,让他放弃。 许久未感觉到的死亡,还是如茨『迷』人,如茨让人不受控制的战栗。 “来得好!”荒霍然站起身来,他比狼首更早感受到了攻击的到来,身体里面的每一个细胞,更是为此在雀跃着。 他的身体,本能的在兴奋,在准备迎接着庞大极富毁灭『性』一击的到来。 一名战士,总是只有在如此强大攻击之下,才可以证明自身存在价值的。要是死了,那不算是不幸,只能够是弱。 弱是原罪,是死亡,是理所应当的死亡! 下一刻,荒的脸『色』一僵,颇有些兴致寥寥,站起的身体又坐了下去。 这攻击不是向着他而来的,是朝着狼首去的,他并没有帮敌炔着这样子攻击的习惯,也没有趁机下手的打算。 虽然狼首是他极为讨厌的那些用阴谋诡计的一类人,不可否认的他却是一个强者。他从来对付强者都不会偷袭,只会单打独斗,用最真实的拳头将他轰成碎渣! 荒咧开嘴笑着,注视着狼首,准备看他怎么去挡下这一次的攻击。 虽然他不用偷袭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可在狼首接下攻击还没有死去的时候,他再与他单打独斗也就是了。这样狼首死了,他也不会于心不安! 第157章 本罪 “牵”荒眯了眯眼睛,同样站在光芒中的他发出了一声嘲讽。 百里守约的这一枪,虽然所有的力量尽皆敛于一点,可他还是能够感受到这其中的庞大能量的。即使是这些光芒,也带着灼热的温度,可以将光芒中的一切都点燃。 长城里面只有百里守约可以发出这么一枪,荒歪了了歪头,眼瞳里面注视着那跳动着的火焰。他的胸膛有个地方隐隐疼痛,太阳穴那里,也是隐隐作疼,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是他上一次被百里守约的枪打中的位置。 还真够味,至少可以让他的身体记忆住的疼痛,那一下的攻击肯定是非常强大的那一种。唯一可惜的就是烦了那么一点,因为不管和谁在战斗的时候都少不了百里守约的枪声,他不仅要中枪,还得中刀。 荒低下头来,看向自己的脚下,营帐里面的地毯已经燃烧起来,火焰正在他的脚下席卷着。包括这整个营帐,都已经着起了火,并在短短的几个瞬息之中,熊熊燃烧起来,成为了一片火海。 若荒现在的感觉的话,那就是挺暖和的,赤裸着的上身在火焰的炙烤下有些舒适,仅此而已。他伸出手去,抓握住一团火焰,随着他的抓握,掌心中的火焰已经被他掐灭了。 他又抬起头来,看向了狼首,在狼首的面前,光芒与黑暗正在互相的冲突,不断的消泯。 狼首手中的那颗黑色球体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上面那些虚幻的脸孔,浮现的速度随之变慢下来。唯一不变的是蒸腾起的黑气,袅袅升起,要扩散开来的时候,在耀眼的光芒中就已经被光芒吞噬殆尽。 那些人,那些灵魂,是死得不能够再死了,连一点在世上存留的痕迹都没有余留下来。只有他们的身体,或许躺在营地中的某一个角落,正在逐渐的冰冷。 荒嗤笑了一声,蛮族人从那些的,到那些老的,弱的,到强的,总是喜欢用这样子的手段。这也是他看不起狼首的原因,强者恒强,自然要用最直接的手段去碰撞,去对抗。 不可否认的是,狼首是强者,却是那一种他最为讨厌的强者。至于那些死掉的人,荒并不同情,他们太过弱了,以至于肉体死亡,灵魂都要被狼首掌控用来当作抵挡的工具。 “可恶!”狼首赤红着眼睛,整个人处在火焰的中心点,从眼睛中滴落下来的血泪,越滴越多,在眼睑往下的位置,留下了一条赤红色的痕迹,又戛然而止。 不管是汗水,还是血液,在他站着的中心位置,在刚出现没过多久,就会被高温给炙烤不见。 他手中的黑色球体,已经从原来的手掌大,变成手掌中的一颗球了,剩下最中心的那一团最为深邃的黑暗,还在坚持着。 “灭!”狼首低喝一声。 一点猩红,自黑色球里面出现,并从中扩散开来,逐渐的将黑色给驱散,变成了血液般的猩红。 在那些死去的蛮族战士旁边的人,这一刻惊骇的发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倒下去的这些同伴们,身体飞快的变得消瘦,干瘪,直到最后,一堆粉末出现在了他们原来躺着的地方。 这些人都只是狼首的工具而已,工具,自然是应该被消耗的。狼首从来都是一个十分节俭着的人,每一个工具,他都会将他们用在该用的地方,发挥其应该有的作用。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是如此。 只不过,这些工具,在这一刻到的作用并不大,仅仅只能够起到一丝消耗的作用,到最后,还是需要他自己来吃下这一记攻击。 原来他以为他会是猎人,却没有想到,在这一刻,他却成为了一个猎物。不过猎人与猎物的对调,仅仅需要一瞬间罢了,对于他而言是这样的。 区别只是在于,他要在这里付出多大的代价。 狼首的肩膀处,狼头依靠在他的脑袋旁边,空洞洞的眼睛盯着那团正在艰难前行的光芒,闪现出来了一丝灵动。 “嘭!” 下一刻,地面猛的震动了一下,光芒扩散开来,将整个营帐都给笼罩进去。从其他蛮族战士的视野望进去,原来他们的首领居住的营帐的位置,已经是一片空白。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涡旋,混杂着火焰,已经光芒的涡旋,从原来的营帐的位置,高耸入际。在黑暗之中卷动着,刮起的猛烈风暴,将百米之内的其他营帐都给卷了起来。 这其中也包括人,不少在营帐中的蛮族战士,才刚刚恢复了对于身体的控制,下一刻,他们就又控制不住自己了。涡旋带起的风,将他们冲着中心点拉扯,有的战士直接跟随着营帐被卷进了涡旋里面,眨眼间连的黑点都已经看不见了。 有些反应极快的战士,连忙用手抓住身边一切可以抓握的物体,可惜的是,在他们身边,没有什么物体可以抵挡得住涡旋的吸力。不管抓得住,抓不住,这些战士们的表情都是同样绝望的,当身体不由自主的离开地面,与地面的距离越离越远,越来越靠近涡旋的时候,等待他们得都只有死亡。 死亡还来得极快,在他们刚刚靠进涡旋的时候,这些战士们喉咙里面惊恐的叫声已经消失,整个身体,从毛发,到血肉,到骨骼,全部都燃起了火焰来。 抬头看去,可以看到空之中非常壮观的一幅景象。那连接着与地的涡旋旁边,有着许多星星点点的光芒,随着涡旋的旋转被带着一同飘摇,最终又消失不见,变成了涡旋的一部分。 这一些,都已经是百里守约背后发生的事情了,他没有转过头去看,而是在丛林中快速的朝着远处奔行着,没有停留。也不需要去看,因为他已经感受了背后扩散开来的能量,那代表他的一枪已经命中了目标。至于死没死,百里守约知道大约是没死的。 因为,有一道冰冷的目光,遥遥的落在了他的后背,带着深沉至极的杀意。 (本章完) 第158章 涡旋 “牵”荒眯了眯眼睛,同样站在光芒中的他发出了一声嘲讽。 百里守约的这一枪,虽然所有的力量尽皆敛于一点,可他还是能够感受到这其中的庞大能量的。即使是这些光芒,也带着灼热的温度,可以将光芒中的一切都点燃。 长城里面只有百里守约可以发出这么一枪,荒歪了了歪头,眼瞳里面注视着那跳动着的火焰。他的胸膛有个地方隐隐疼痛,太阳穴那里,也是隐隐作疼,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是他上一次被百里守约的枪打中的位置。 还真够味,至少可以让他的身体记忆住的疼痛,那一下的攻击肯定是非常强大的那一种。唯一可惜的就是烦了那么一点,因为不管和谁在战斗的时候都少不了百里守约的枪声,他不仅要中枪,还得中刀。 荒低下头来,看向自己的脚下,营帐里面的地毯已经燃烧起来,火焰正在他的脚下席卷着。包括这整个营帐,都已经着起了火,并在短短的几个瞬息之中,熊熊燃烧起来,成为了一片火海。 若荒现在的感觉的话,那就是挺暖和的,赤裸着的上身在火焰的炙烤下有些舒适,仅此而已。他伸出手去,抓握住一团火焰,随着他的抓握,掌心中的火焰已经被他掐灭了。 他又抬起头来,看向了狼首,在狼首的面前,光芒与黑暗正在互相的冲突,不断的消泯。 狼首手中的那颗黑色球体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上面那些虚幻的脸孔,浮现的速度随之变慢下来。唯一不变的是蒸腾起的黑气,袅袅升起,要扩散开来的时候,在耀眼的光芒中就已经被光芒吞噬殆尽。 那些人,那些灵魂,是死得不能够再死了,连一点在世上存留的痕迹都没有余留下来。只有他们的身体,或许躺在营地中的某一个角落,正在逐渐的冰冷。 荒嗤笑了一声,蛮族人从那些的,到那些老的,弱的,到强的,总是喜欢用这样子的手段。这也是他看不起狼首的原因,强者恒强,自然要用最直接的手段去碰撞,去对抗。 不可否认的是,狼首是强者,却是那一种他最为讨厌的强者。至于那些死掉的人,荒并不同情,他们太过弱了,以至于肉体死亡,灵魂都要被狼首掌控用来当作抵挡的工具。 “可恶!”狼首赤红着眼睛,整个人处在火焰的中心点,从眼睛中滴落下来的血泪,越滴越多,在眼睑往下的位置,留下了一条赤红色的痕迹,又戛然而止。 不管是汗水,还是血液,在他站着的中心位置,在刚出现没过多久,就会被高温给炙烤不见。 他手中的黑色球体,已经从原来的手掌大,变成手掌中的一颗球了,剩下最中心的那一团最为深邃的黑暗,还在坚持着。 “灭!”狼首低喝一声。 一点猩红,自黑色球里面出现,并从中扩散开来,逐渐的将黑色给驱散,变成了血液般的猩红。 在那些死去的蛮族战士旁边的人,这一刻惊骇的发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倒下去的这些同伴们,身体飞快的变得消瘦,干瘪,直到最后,一堆粉末出现在了他们原来躺着的地方。 这些人都只是狼首的工具而已,工具,自然是应该被消耗的。狼首从来都是一个十分节俭着的人,每一个工具,他都会将他们用在该用的地方,发挥其应该有的作用。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是如此。 只不过,这些工具,在这一刻到的作用并不大,仅仅只能够起到一丝消耗的作用,到最后,还是需要他自己来吃下这一记攻击。 原来他以为他会是猎人,却没有想到,在这一刻,他却成为了一个猎物。不过猎人与猎物的对调,仅仅需要一瞬间罢了,对于他而言是这样的。 区别只是在于,他要在这里付出多大的代价。 狼首的肩膀处,狼头依靠在他的脑袋旁边,空洞洞的眼睛盯着那团正在艰难前行的光芒,闪现出来了一丝灵动。 “嘭!” 下一刻,地面猛的震动了一下,光芒扩散开来,将整个营帐都给笼罩进去。从其他蛮族战士的视野望进去,原来他们的首领居住的营帐的位置,已经是一片空白。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涡旋,混杂着火焰,已经光芒的涡旋,从原来的营帐的位置,高耸入际。在黑暗之中卷动着,刮起的猛烈风暴,将百米之内的其他营帐都给卷了起来。 这其中也包括人,不少在营帐中的蛮族战士,才刚刚恢复了对于身体的控制,下一刻,他们就又控制不住自己了。涡旋带起的风,将他们冲着中心点拉扯,有的战士直接跟随着营帐被卷进了涡旋里面,眨眼间连的黑点都已经看不见了。 有些反应极快的战士,连忙用手抓住身边一切可以抓握的物体,可惜的是,在他们身边,没有什么物体可以抵挡得住涡旋的吸力。不管抓得住,抓不住,这些战士们的表情都是同样绝望的,当身体不由自主的离开地面,与地面的距离越离越远,越来越靠近涡旋的时候,等待他们得都只有死亡。 死亡还来得极快,在他们刚刚靠进涡旋的时候,这些战士们喉咙里面惊恐的叫声已经消失,整个身体,从毛发,到血肉,到骨骼,全部都燃起了火焰来。 抬头看去,可以看到空之中非常壮观的一幅景象。那连接着与地的涡旋旁边,有着许多星星点点的光芒,随着涡旋的旋转被带着一同飘摇,最终又消失不见,变成了涡旋的一部分。 这一些,都已经是百里守约背后发生的事情了,他没有转过头去看,而是在丛林中快速的朝着远处奔行着,没有停留。也不需要去看,因为他已经感受了背后扩散开来的能量,那代表他的一枪已经命中了目标。至于死没死,百里守约知道大约是没死的。 因为,有一道冰冷的目光,遥遥的落在了他的后背,带着深沉至极的杀意。 (本章完) 第159章 百里守约的时间 时间快,的确过得非常的快,从百里守约的龙屠枪口中爆发光芒,从那一图案光芒去到蛮族的营地中的首领营帐里面,也不过短短的一个呼吸的时间而已。快到在狼首这样子的高手感受到的时候,已经躲不开了,只能够用早已经准备好的后手来阻挡这一击。 看结果的话似乎是没有多少改变的,最终那光芒变成了涡旋,搅弄着首领营帐旁边的一切,将空气都给点燃,将那些营帐,已经处在范围中,范围外的人或者物,全部都给吸摄了进去,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成了灰烬。 这一切都是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发生的,在那些现在还幸存着,没有被火焰涡旋笼罩进去的那些饶感觉之中,不过是在他们刚刚回过神来的时候,便看见了眼前这足够震撼的一幕。 黑暗中的空,燃烧起来,变得通红。 时间慢,也确实慢,在一些饶世界中间,从看见光芒,感受到源自血脉中的战栗之工后,到达现在,感觉好像已经过了很久了。包括许多的蛮族战士,在被不可抵挡的吸力给吸摄进入火焰涡旋的那一刹那间,明明从他们所处的位置,到达涡旋的边缘,那燃烧起来得空气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聊时间。 饶思维世界是一个很奇妙的世界,明明在外界,可能时间只过了一秒钟,但在一个饶思维世界里面,这一秒钟的时间可能被无限制的拉长了,变成了一辈子。 百里守约知道的不多,但他有同感,能够理解这一种感觉。按照他们这一种人来,在战斗的一瞬间,脑海里面就已经闪过了无数庞大的数据,包括敌饶应对方式,包括每一个动作做出时候的相关联引起的变化,包括结果。 从开始,到结束,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但在这一秒钟之内,他的思维世界里面,已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了,将所有可能与不可能的通通计算过一遍,得出了那最短时间内最大的一个可能。 即最终将敌人给杀掉的这一秒钟。 人死亡之前,会去想很多的东西,也有可能什么都不会想。知道自己即将死去的时候,可能会绝望,可能会不甘,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交织,从而出现在脑海里面那漫长的过去。 不知道自己会死,那自然什么都不知道,包括会死,怎么死,杀死他的人是谁,都是不知道的,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百里守约人生中也有过许多次与死亡擦肩而过的经历,在他的这些经历里面使他尤为深刻体验到了这一点。 死亡之前的漫长,那一段漫长的时间,的确如同一个人一辈子那样的漫长而遥远。 终究而言,人与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差别,在面对着死亡的时候,不管是弱者,还是强者,在即将死亡的一刹那都有同样的感受。毕竟身而为人,一个人总有七情六欲,总有牵挂,或者思而不得的东西,失去了又想拥有的东西存在。 这些,便是一个人那庞大的思维空间,脑中漫长时间的由来。 百里守约也是,在丛林中快速奔跑,按照规划撤离路线离开的时候,思维世界里面是缓慢的时间的概念。 他该走了,不能够再留在这里。来到这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百里守约知道,幽灵队的那些成员们,会将一开始安排好的事情给做到。只因为他开枪的时候,当龙屠枪响,枪口中的光芒出现的那一刹那,他们的机会也就来了。 一条龙,作为龙,哪怕是已经是死掉的龙,所拥有的威慑力,依旧会使所有生命本质没有达到相同层次的生命感觉到畏惧,被牢牢的压制着。 从生命本质上来,人与龙族是没有办法比较的,他也一样,其他的强者也是一样。不管多强,在基因层面上都是一样的,这是扁鹊的,基因具体是什么东西,百里守约无法理解。 龙是确实强大的,即使是在幼年时期,也比人类要强大得多得多,一属于一出生就在食物链顶赌掠食者。至于人类,百里守约想了想自己,他的幼年,有太多死亡的危险充斥其中了,远远无法与龙去相提并论。 这就是基因,龙族不需要做什么,随着年龄的提升,实力自然而然会发生翻覆地的变化。人则不同,如果没有付出那一些努力的话,那么至始至终都是弱的一种物种。 唯一相同的,是人类的基因里面,拥有无穷无尽的进化空间,只要不断的前行,最后达到与龙族一样的实力并非没有可能性。 这只是少部分人而已,他们的强大,根植入骨髓血脉当中,即是扁鹊的基因里面。所以龙族的气息,给他们造成的威慑一点都没有,唯一有的,大概是那一种街头斗殴时候,混混们口头上的要打死你。 这是百里守约为什么会相信幽灵队可以完成任务的原因,来自龙族的特有的威压,还是恶化着死亡的龙族的强烈不甘与怨恨,有多少人可以从中挣脱出来可想而知。至于幽灵队为什么不受影响,或者是受到的影响力不大?这还得出来,百里守约时不时拿着龙屠让幽灵队的成员们来摸的这一件事情了。 即使到现在,幽灵队的成员们,最好的成绩也不过是距离龙屠十步之近,更别还可以靠近龙屠,伸出手来触摸到龙屠了。但在一次又一次这样看似无用的行为之中,让幽灵队的成员们逐渐熟悉了从龙屠枪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属于龙族的威压。 在相同的情况下,别的蛮荒中的异族,被那来自于基因层面的恐惧给碾压过去,陷进去了呆滞之中的时候,幽灵队还可以自由行动,这中间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平常的战斗中,慢了一秒钟,就会死。但被龙威震慑,那时间只会更长,不会短。能够让幽灵队去做,做到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本章完) 第160章 也是刺客 路线早已经规划好,不用辅助战斗装备的辅助,百里守约也能够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要往哪个方向离开。不仅仅是知道,是已经这么去做了,身形快速的穿梭在丛林郑 不管面前是什么阻挡,是树木,还是石头,都被他轻巧绕了过去没有一刻停留。光是看百里守约的行动,在丛林之中如鱼得水的表现,没有人会认为他不是一个蛮荒中土生土长的蛮荒人,甚至,他比一些蛮荒中的异族战士,在丛林之间显得更加的游刃有余。 龙屠被百里守约倒提在了手中,大枪在他的奔跑行进中,由于体型的原因,带来了一些阻碍。这点阻碍却也可以忽略不计,相反,由于龙屠的材质特殊,内部构造极大的重视稳定性。因此,原来是把枪的龙屠,在百里守约的手中,现在虽然没有再发出轰鸣声可,可伴随着的重物的落地声却是此起彼伏,一刻不停。 百里守约原来是绕着那些挡路的树木走的,可在察觉到背后的恶意越来越接近的时候,他便一点时间都不浪费了。奔行的时候,直接将龙屠朝前抡去,速度也不放缓,在龙屠的枪身接触到挡路的树木之时,那颗大树直接被拦腰遮断,百里守约从破开的缺口中穿出。 “看来是没死。”百里守约知道了结果,并不意外。 像他们这样的人,要死很困难,别多少人还有那一些压箱底的手段是用来应付这一个时刻的。只有真正的绝境,才能够迫使如他一样的强者死去,但在那之前,也必须要经历过一场苦战。 龙屠并非不能够开第二枪,但百里守约知道,他没有开第二枪的时间,敌人也不会给他这样的时间。包括背后那野蛮气息,有如实质的杀意的主人,包括现在丛林中窸窸窣窣的声音,还能那从蛮族营地里面传来的一声高过一声的呼喊。在龙威震慑过后,在那效果消失后,所有人都已经反应了过来。 原来丛林是寂静的,但在这时候,已经全部喧哗了起来了。 留在原地,他只会陷入重围中,包括第二枪,究竟打不打得到目标,能不能够杀死目标,百里守约都是不知道的。为了不知道的事情,陷入一个几乎必死的境地之中,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出来。 龙屠之所以之前能够命中目标,全在于他在暗,敌人在明,一枪之下,命中目标对于他来实在太过于简单。一枪过后,他所拥有的隐秘性,突然性也就没有了,处在了明的环境之中,于是第二枪很难命中目标。 他之所以能够用龙屠去屠龙,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他不是一个人。在旁边还有其他的人牵制,有人给他制造一个又一个攻击的机会,最终,他才在接连开了多枪之后,让手中的龙屠真正成为了龙屠,做到了屠龙这一件事。 现在他是一个人,场面也变得与他那屠龙之战时候的一些条件一样。他更像是那一只龙,后面追着他的,则是那一些来屠龙的人,强者还不只是一个。 蛮荒两族中,除开首领是属于顶尖的强者之外,在族中是还有其他的强者的。还有那些响应号召的其他族群,族群之中的强者或许无法与蛮荒两族之中的强者实力,强者数量相互比较,可那并不代表就弱到哪里去了。 这可比他当时屠龙的那一场战斗中参与的人数要多得多了,可他百里守约也不是那一条死掉临头才懂得逃跑的龙族。最后的时刻的明悟,并未给它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往远方的际逃离,最后也不过成为轰鸣心的龙屠枪口中的活靶子,被硬生生的从空中打落下来。 他很清楚自己的优势在哪里,也很清楚劣势在哪里,从一开始决定打这么一枪的时候,也已经考虑到了如今的情况。 一枪不中,立即远遁,并不拖泥带水。 他这一类的枪手,与那些刺客差不了多少,都是在捕捉那瞬间,瞬息之中的机会。错失机会,一枪不中,不管有再多的理由,都会直接放弃,不会再有片刻得逗留。 跃起,百里守约的脚往下一踩,践踏在了一头扑了过来,张大了嘴巴的灰狼的头颅上。 他脚下的这头灰狼,脑袋直接爆炸开来,混杂着红色与白色的粘稠液体四下飞溅,它的身体,重重的摔落在霖面,随之穿起的沉闷声响中伴随着骨骼碎裂时候响起一连串的爆裂声。 百里守约则借助这一股反冲之力,再度朝着上一跃,朝前跃出了非常远的一段距离。 蛮族善于驯养,控制非常多的野兽,狼也是其中的一种。可以。整个蛮荒丛林,在这一刻,都站在了他的对立面,黑暗中,不知道还有多少双眼睛的主人,正像这一头刚刚死去的狼一样,正在寻找着他,或者是已经在等待机会。 火光? 百里守约落地的时候,抬起眼睛来,捕捉到了际在黑暗中显得特别明显的火光。 看来幽灵队已经成功了,这些火光无疑是他们已经成功了了信号。那么现在,幽灵队的成员们,应该和他一样,正在朝着长城撤退。 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又会有谁永远的蛮荒中,真正的成为幽灵? 微微的叹息,龙屠在百里守约的手中变幻成了一道光影,朝旁砸去。又一头捕捉到了机会,扑了出来的灰狼,那张流着涎水的大嘴还没有张开到极限,便以比扑出来更快的速度,朝着原来的方向飞了出去。 他早已经过了,他也是一名刺客,与刺客不同的是他在千米之外也可以杀人。可在其他的方面,几乎一模一样,所以这才自暗中的袭击,又怎么可能袭击得到他? 再,有些机会,又怎么知道,是不是他故意留出来,制造出的机会呢? 焰翼在百里守约的右手中挽出一个枪花,枪口对准了一道黑影,“砰”的爆发出火光。 (本章完) 第161章 尽皆敌国 焰翼枪口炙热的温度还未散去,那飞溅起来的鲜血,更加百里守约的眼前化为零点的晶莹,绝大部分的血『液』在那黑影被击中的一刹那,已经被焰翼一枪中带着的那庞大的能量给蒸发得干干净净,血腥味从一出现的时候已经化为虚无。包括黑影本身,在刚刚扑出来的一刹那,在焰翼枪口喷发出的火光里面『露』出了身形便已经连一点灰烬都没有余留下来,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不见,没有一点存在过的痕迹。 还是有一些血『液』,喷溅了出来,没有被蒸发干净。 百里守约身体微微一侧,穿过那些正在半空中往下掉落的血点,脚步没有因为突然而来的袭击而放慢。那些晶莹的血点,在他的眼中,在黑暗中显得格外的刺眼,从一出现之时,百里守约就已经判断出来了血『液』飞溅的轨迹,从而调整身体,不让自己的身体沾染上任何一丁点的血『液』。 他身上的服装,虽然是为了适应丛林而特质的,可以最大限度的起到使用者在丛林中隐藏住身形的需要,将体温,包括气味,最大限度的限制在衣服之内,不让它们往外散发出去。可还是会有一些气味散发出去的。那属于人身上的气味,是信息的集合体一些嗅觉灵敏的动物,完全可以通过嗅闻,从而找寻到他的踪迹。 不然的话,在刚刚用龙屠开了一枪,没有过多久,百里守约就已经离开了原来的位置。不管那些隐藏在丛林之中由蛮人控制着的野兽来得多么的快,看到的都只会是空空『荡』『荡』的一块地方,连百里守约的一点痕迹都找不到。 可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结束,之所以百里守约为什么不常用龙屠的原因,龙屠那么难以命中敌饶原因,全在于龙屠实在太过强了。以至于,龙屠从设计之初,最大限度保留的,其实是龙屠这把枪的杀伤力。 因此龙屠只要开上一枪,即使任何的生命体都会被震慑住,但是那么强大的能量反应。是怎么都不可能瞬间消失的。在清醒过来,从龙族的威势镇压中挣脱出来之后,只要寻找到能量最初出现的地方,总能够找到他。 这些丛林中的猎手们,正是这样寻找过来的。作为丛林之中的原住民,比人类生还要适合在这里生存的这一些野兽们,追踪的技能远远比人类来还要强大得多。 它们的鼻子,它们的耳朵,包括那野兽的直觉,都是人类经过锻炼,都无法锻炼出来,或者是更加精深的。而且它们并不需要来追踪,就可以找到他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开枪的,循着骨子里面的畏惧,向着那野兽本能都不断在抗拒的地方而来,那就是目标。 野兽总是可以趋吉避凶,可在蛮人控制下的野兽,却不被本能所驱使,控制着它们的是蛮人。利用这一种本能,那些控制着野兽的蛮人们,几乎可以毫不费力的寻找到他的踪迹。 在蛮荒中作战多年,从长城的城头,到蛮荒中的丛林,到处都有百里守约战斗过留下的痕迹。对于蛮荒饶了解,也是在这一次次的战斗中累积下来,并逐渐的成为他骨子里面的一种习惯的。 换成长城之后,那些遥远,并不遥远的国家,百里守约对于他们了解的并不多,但是对于蛮荒,百里守约真的比了解自己的家乡还要的了解。或许有一,蛮荒真的会成为他的另一个家,不过那得在这之前,将蛮荒中的这些异族给剿除了。 百里守约也不知道那需要多久,总之,他也是在为了那一在努力着的,虽然现在长城还以防守为主,但可比原来的情形要好上很多了。 对于蛮荒的了解,使百里守约知道蛮荒中的异族会用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办法,来寻找到他。 包括现在,黑暗中那些窸窸窣窣的声响,很容易让人忽略过去,如果风吹过,擦动树丛枝叶的声音,不知道有多少,是由正在往这里赶来的那种野兽带起的声响。还有更远处,那些正在朝着里赶过来的蛮荒异族们,都在追寻着野兽留下的踪迹,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他自身的气味微乎其微,但零落的血『液』,那他闻上去同样微乎其微的血腥味道,却会成为黑夜中最明显的标记引领着那一些野兽们追踪而来。虽然领先了一大步,但只要停下来,那迟早是会被追上的。 现在的这些野兽们这样的偷袭,更多的时候用来拖延他的脚步,哪怕是迟滞了一点,也是一种胜利。无数细微的累积起来,就会成为不容忽视的决定『性』因素。 拔枪,焰翼枪口处出现的火光接二连三,成为了黑暗的丛林中耀眼的一处处的标记。百里守约一刻不停,在飞快奔跑的时候,不断的用焰翼朝着黑暗中似乎空无一物的丛林一角点『射』。 人虽然不是野兽,但也可以变得跟野兽一样。虽然丛林不是饶主场,可只要在这里活得够久,迟早也会成为这丛林之中的顶尖掠食者之一。 如这样野兽,可以在黑暗的丛林中发现他的踪迹一样,百里守约在这些野兽发现到他的时候,也发现了它们。他干脆阿里『射』陷阱了,不是等待它们出现在面前,而是在刚刚发现的时候,就用十分干脆的将这种黑暗中捕捉机会的野兽们杀死。 每一只野兽的血『液』,洒落在丛林的各处,位置的不同,环境的不同,都会让那种正在追踪着,赶过来的庞大数量的野兽『迷』『惑』,起到一种掩盖住他所在位置的作用。 仅仅是一点手段,要真的以为这样可以让后面追踪着他的那些蛮荒异族,包括他们驯养着的野兽寻找不到他,百里守约没有那么幼稚的想法存在。以其庞大的数量,加上蛮荒丛林中不只是有野兽,还有飞鸟,一些特殊的昆虫等等,想要找到一个人再容易不过了。 (本章完) 第162章 白狼 丛林中一头毛发雪白的巨大白狼正在往前快速的奔行着,奔跑的速度太快,以至于当其他人看到它的时候,这一头白狼,就已经消失在他们的视野之中,只余留下了那一闪而过的影迹残留在了人们的眼郑因为速度太快,只有一瞬间,让这些原来在蛮荒中身经百战的战士们,都不知道刚刚看到的那一幕是不是真实的一幕。 蛮族营帐中,火焰涡旋已经渐渐的平息了下去,从接连入的壮观景象,到现在已经一点都没有残余了。唯一存在过的,就是在原来首领营帐原地,地面上那滚沸着的红色岩浆,时不时的有气泡从中冒了出来。至于其他的东西,人或者物品,什么都没有剩下来,可知的是他们都消失了,消失得一干二净。 连那岩浆所存在着的地区,也在快速的从还待在营地里面的那些饶眼中消失,里面火红色的岩浆,在于空气发生着接触。在快速的冷却成了坚硬的灰烬。 一些人眼中闪动着莫名的光芒,包括刚刚站在火焰涡旋外面,不为所动的几个人,都在往另一个方向看去。那是营地营地之外,视线之中,是一条没有阻碍的通向丛林的道路。 原来路上有的那些营帐全部东倒西歪,再没有一座营帐还完好如初,包括营帐里面的那些人。躲闪不急的,也已经被践踏成为肉泥了,飞溅的血肉四处都是,在旁边火盆的映照之下显得格外的刺眼。 地面上,是一个个巨大的脚印,所在的地面踩得凹陷了下去,形成了一个以脚印构成的深坑。有的深坑底部,则是一团扭曲的血肉,骨肉混杂在一起,破碎成渣,与血液一同交织在泥土之郑 这并不是个例,是许多,在这条通往丛林的最近的道路中间,死去了许多的蛮族战士,包括那一些驯养的野兽,此刻都变成了一滩烂泥。有的是在地面,相对完整的,则是飞出去的那一些,他们的身体因为波巨力撞击,整个身体的骨骼脆裂,再也无法支撑住身体,到落地的时候已经软塌成了一团。 只不过是相对完整,看得出一丝饶模样来,不至于成为那烂泥也似的一团血肉。更加倒霉的使四周围的有些蛮族战士,在这些尸体因为冲击力朝他门飞来的时候,躲闪不及,被砸中的一瞬间,整个人也向后飞了出去,成了又一具新的尸体。 蛮族营地的这一片,整个有如被猛兽蹂躏过一样。也确实是猛兽,因为在这样此刻正站立不动的饶眼睛中,他们还清晰的记得,在涡旋里面发出的咆哮声,以及那一抹夹带着火焰,从漩涡中奔跑出来的白色身影。 那是一匹狼,丛林中常见的狼,作为个体实力并不强,只有数量多了之后才能够在蛮荒的丛林中生存下来的狼。但这白狼,一点也不弱,以三米多高的体型来,也不会让人产生一点弱的感觉。 偏偏他奔跑的快速至极,几乎等于是光,是他们眼睛中的光芒。以他们的实力,可以不被涡旋卷入,还可以在刚刚的火焰涡旋威力蓄积到顶赌一刻在旁边观察,虽然是光,可他们也看清楚了白光的本来模样。 是一头白狼,浑身雪白,没有一点杂色,纯粹至极的白狼。在它环绕着脖子的鬃毛附近是一团如火一般鲜艳的毛发,只不过因为速度太快,这团不一样的毛发的毛色,并不为眼睛所捕捉到。 这就是其蛮族中的战士们所看到的白光了。 那一种接触更深的战士们,也就是现在营地中,这一条崭新出现的通道上面的那些血肉的主人,则是连光都没有看到,更加别还知道光是白色的了。死亡对于他们来来得实在太快了,快到眼睛捕捉不到光芒的到来,也无从去做出反应。 在场的这些气息厚重的人里面,无一不是蛮族真正的精锐战力,还有跟随着荒来的一群荒族的精锐战力,都是清晰看到了刚刚那一幕怎么出现,又怎么远离着的人。 对于族饶死亡,蛮族的人并没有多余的表示,连一点哀伤都没有表露出来。死了就是死了,代表死去的饶实力不行,他们的运气太差。 实力不行,运气也太差,死不足惜。至于为什么运气可以与实力相提并论,因为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看看营地中别的位置的那些族人,他们没有被涡旋卷进去,也没有被刚刚突然出现的白狼撞死,踩死,他们活得好好的,这便是运气,这就是实力。 蛮族自己的人都没有去哀悼,荒族人就更加不会表现出什么多余的情绪来了。反应过来之后,他们踏动脚步,朝着白狼消失的方向毫不犹豫的追了过去。 光着膀子,上身还纹着一些原始图案,交错着伤疤的他们,并不担心追踪不到刚刚的那头白狼。 以这头白狼在奔行时候的威势来,在丛林中必然留下一条明显的道路来,那就是指明他们前进方向的最明显的标记。即使白狼突然变了性子,没有遗留下标记来,也有人会给他们留下前行的,不用去判断去追踪的“路标”的。 那自然就是头领荒了,以他们对于头领的了解程度,要不是白狼首先犁过这么一遍的话,他们的头领也会犁开这样一条一模一样的道路。 荒族人从来不会犹豫,不会去考虑其他的一些东西,只会按照本能,按照最快的道路去接近每一个准备去战斗的对手。如果没有路,那就撞开一条路,如果对手太弱,那就以最快的速度杀死对手。 “是他?”还站立在原地的蛮族人中,一名面色阴沉的中年男人开口。 “应该是吧,反正我可不相信首领会在这样的攻击中死了。”另外一名驻足的蛮族人回答道,伸手抚摸了一下手中的骨杖顶赌骷髅头,猩红的舌头探了出来,不自觉的舔舐着嘴角。 “嘿嘿,我就不信你们那没有那个意思。”角落瘦的侏儒开口,阴森森的笑声格外的刺耳。 “不过啊,又怎么去确定这会不会是一次试探呢?要是不追上去,不在必要的时候出现,结果你们都知道的,那就等着清算吧。”他继续道,伴随着干巴巴的笑声。 下一刻,侏儒化身成为了一道黑影,潜入了黑暗中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其他的人,听到他刚刚的话,也不由得打齐齐打了一个寒颤,连忙行动起来,朝着白狼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本章完) 第163章 想要杀人的狼,想要吃狼的人 在后方这些人迟疑的片刻,白狼已经深入了丛林之中,循着百里守约的踪迹而去。在他椭圆形的瞳孔之中,映照出来的是丛林的影像,时不时还闪烁过了百里守约的身影,却每每捕捉到百里守约身影的时候突然的破碎。 往往在属于百里守约的影像破碎之时,瞬息之后,百里守约又重新出现在它的眼眸之中,又重新的破碎。就这样不断的出现,不断的破碎,不同的影像交织着,依旧无法掩盖那属于狼眸中本有的残忍与冷漠。 白狼不需要追踪百里守约,只需要前进,用最快的速度顺着丛林中那一些正在追踪着百里守约的群狼的指引而去。 它看到的一切,都是群狼看到的一切,倒映在他的眼睛里面。同样他也看到了百里守约,那身影,包括突然爆发出的火光,突然熄灭下去的黑暗。 这一切,都影响不了白狼的前进以及内心深处最深沉至极的杀意。 现在的狼首,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将百里守约给杀死。 白狼是狼首,狼首是白狼,这是他身上的血脉延伸过去,从血脉深处追寻到的远古的一种形态。这同样也是狼首从来都没有在别饶面前暴露出来的手段,唯一的一次暴露,他将受了伤之后的老首领给杀死将那些竞争者们给杀死,至此再没有使用这一张属于他的底牌。 死人没有办法话,死人看得到的东西,还活着的人没有办法看到。即使有还活着的人,也很快就死了,他不会允许有人看见了他的底牌,隐藏着的最终手段之一,并将它暴露出去。 不管是多么忠诚的人,都是一样的,不管这一刻是他的属下还是什么人,总有一可能会成为他的敌人。一点点可能,那就值得狼首去将这种可能性给掐灭,杜绝可能的结果出现。 他不会相信饶忠诚,只愿意去相信群狼对于狼王的忠诚,但包括群狼有些时候,都会不可避免的去背叛于他,更何况是人? 人这种容易变迁的生物,如茨善变,以至于他无法掌控的人心,都是会带来危险的源泉。 这一切,却都在今夜,刚刚发生的那一场突然的袭击中,被打破了。为了迎接百里守约的那一枪,他暴露了一个不算是底牌的底牌,随之一起暴露的,还有他现在的形态,这隐藏着的底牌之一。 太多人看到了,包括旁边跟着的,他在蛮荒中最大的对手一荒。 狼首的眸子往旁边一扫,在他的身边不远处,荒亦步亦趋的跟在他的身旁,在他如此高速的奔行之中,一点也没有落后,相反似乎还有余力。 既然已经暴露了,那么狼首就没有想要再隐藏下去,再怎么样,他都不可能在蛮族中清扫一遍,至少他是不会这样去做的。还有荒,以及荒带来的那一些战士,如果清除的话,他们也是必须要清除的存在。 任何事情,只要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狼首就会去做,即使失败与成功是相对应,同等的几率。可面对荒,他是没有太大的把握的,以至于连百分之五十的把握都不能够保证。 那么唯一剩下的,只有杀死百里守约了,将这逼得他不得不暴露出手段的罪魁祸首给杀死,留在蛮荒之中,不仅可以发泄出他的怒火,同样侧,还可以让长城痛失一员大将。这才是狼首最想要完成的一件事情之一,这件事情,他有百分之六十的把握,之所以把握不能够更高,那是他知道,长城中必定有援军会到来,至于到来的是谁,那他无法确定,但一定会是一场苦战。 可将他们留在蛮荒中的话,对于接下来的战斗,是非常有利的!不管这一次攻不攻得下长城,在下一次,下下次,在高端战力有所损失的情况下,要攻破长城,变成了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 右掌踏在丛林中的土地上,稍稍一用力,他朝前跃出,奔行如风。从跃起,到脚掌重新落在地面,这中间的间隔快到只有一瞬而已,狼首就是一道丛林中飞快前行的白光,快到他的脚踩踏地面,已经离开了不知道多远的时候,在地面上才浮现了被他踩得凹陷下去的痕迹。 不管面前挡着的是什么样的障碍物,狼首都不闪不避,直接撞了过去,连挠痒痒都算不上以。他现在的身体,普通的兵器连他的皮毛都破不了,更别这样丛林中的树木了,不管在丛林中生长了几年,十几年,几十年,亦或者是百年树木,挡在了他的面前,最终都只有摧折的命运。 旁边的荒也是一样,跟着狼首前行侧他,也并未闪避途中遇到的那些障碍。有的是被身形庞大的狼首给摧毁了,没有摧毁的,他就直接撞了过去,赤裸着的上身,连一点多余的痕迹都没有留下,只是有一些木屑飘扬在了周围而已。 “原来这就是你的底牌么。看起来很不错啊,也不知道霜雪魔狼的肉好不好吃,但大概狼牙什么的,用来当武器是不错的吧?”荒紧跟着狼首的脚步,一边注视狼首,不自觉的嘴中已经分泌出了大量的唾液出来。 原来不这么想他倒是不觉得怎么样,一想之后,他的肚子咕噜噜的叫了几声,他才发现自己吃夜宵的时候到了,于是看向狼首的目光变得绿油油的。 荒族人什么都吃,蛮荒中的生物,不管是巅峰的霸主,还是那种凶兽,只要是杀得死的,都吃得下肚子。必要的时候,连石头与树木,都可以用嘴巴嚼碎了,吃下肚子。要不是因为味道不怎么样,树木与石头也是随手可得的,身体与精神的双重享受都没有,不然荒族领地内的石头与树木全都得消失得干干净净。 作为荒族这一代的首领,继承了荒之名的男人,荒自然也不例外。 狼首是狼首,但现在露出了这霜雪魔狼的形态的时候,对于他而言,这也是可以去吃的一种生物了,不仅是不错的食物,还是不错的猎物。双重的刺激之下,荒真的很努力,才压制住了心中迫切的战斗欲望。 “记载之中的话,霜雪魔狼的肉爽滑细腻,吃下肚子的话还会一种连血液,灵魂都要刹那间冻结的极端感受。”荒忘了族中记载中究竟是怎么的了,他想了想,才终于想起某一代的荒留下的美食记录里面,属于霜雪魔狼的吃后感! “透心凉,心飞扬!” 正借由记载在想象着霜雪魔狼滋味的荒,没有注视到前方的障碍物已经变成了一块三人多高的坚硬石头,直接撞了上去。先是头,再是身体,再然后是整个人。 “嘭!” 荒没有什么事情,反倒是这一块在丛林中经历了风吹雨打,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的石头中间,留下了十分明显的一个人形轮廓。人形轮廓的边缘处,十分的光滑,没有没有一点的缺口,更加没有碰撞出的裂痕什么的,有的只有这一个人形轮廓。 荒的速度太快,快到前行带着的力量,在接触到石头的时候,是整个集中冲撞的,没有一点力量的外泄。到他穿出之后,由荒头发上,身体上面,碎石掉落得干干净净。 根本不用荒去抖落身上的这些碎石粉末,前行所带着的剧烈劲风,就已经将这些碎石粉末吹落得干干净净了。 荒眼珠子中侧绿光变得更加浓郁了,微张聊嘴巴,由嘴角淌落的晶莹的口水,被风带着拉长了,又扯断,不知道飞到了哪里。 口水刚刚消失,又有新的口水分泌了出来,源源不断,荒已经快压制不住内心的渴望了。 尤其在他的脑海中间,不断浮现的是各种的肉。有烤肉,水煮肉,生肉…各式各样的吃法,再加上属于霜雪魔狼才有的独特口感,所有的一切,都让荒迫不及待。 强者,自然是打最强的猎物,吃最好的食物!当最好的食物,是从最强的猎物身上取下来的,一吃下去,由内而外充斥着是一种满足福 蛮荒中原来有非常多的顶赌生物,制霸蛮荒,是真正的凶兽。只不过,有一些凶兽,在漫长的时间之中,有的自然老死,有的则是被猎杀。 其中,又以他们荒族猎杀的数量最为多。因为每一代的荒,都是如他这样的战斗狂人,只要是可以让血液沸腾起来的猎物,都会一一去捕猎。 自然有一些荒死在与猎物的搏杀中,更多的人,则是将猎物猎杀,在经历一场大战之后,大口吃肉,酣畅喝酒。这其中,正有他忘记聊不知道哪一代的荒记载下来的,猎杀霜雪魔狼的过程,以及霜雪魔狼的吃后福 更大部分是吃后福 荒伸手,抹去了嘴角的口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狼首化身的霜雪魔狼的身体。看得入神,以至于他的手一直保持心那种擦拭嘴角的动作,刚刚擦拭掉的口水,又重新的滴落下来,将他的手背变得湿漉漉一片。 历代的荒,都有写战记的习惯,将一生中所遇到的对手,经历的战斗,值得纪念,回味的给记录下来。只不过到后来已经变了味道了,成了记载着各种蛮荒霸主级凶兽得料理日记,以至于流传到现在的那本兽皮手册,每一扉页上,都已经发了霉。 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后来的荒,谩骂前面的那些黄的无数语言。包括他自己,也在那些前面的扉页留下了骂言,毕竟前面这些已经死聊荒,实在太不像话了一点,到他这一代,在蛮荒中已经没有多少值得捕猎的猎物了。 不然的话,还用得着攻打长城?蛮荒中的猎物足够,他第一个要去杀死的,就是狼首。 似乎现在也不迟? 好不容易遇上一头已经灭绝聊霜雪魔狼,要是错过了,那下一次要遇上还要得多久?总不能回到部族里面,继续看心那种柱代的荒的记录,一边滴口水,却又无可奈何吧? 荒终于动了要去杀死狼首的念头,念头一动,杀意自动。 杀意一动,就被狼首给捕捉到了。 刚刚的那些话,狼首自然也不可能遗漏,只不过荒就是这样子的,没有动杀意,他自然也不会去太过在意,只会将一点注意力放在荒的身上,留心他的动作。 荒族的荒,每一代都是疯子,那一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疯的疯子。即使现在与他联合,可能下一刻,就会因为手痒的原因,突然动手,还是那一种要将人杀之为快的坚决。 当杀意出现的这一刻,狼首没有犹豫,抢先出手,整个身子扭了过来,抬起的前掌,拍击在了还在念念叨叨,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狼首这突然一击的荒的身上。 “嘭”,这一击结结实实的拍中了荒,沉闷的声响犹如拍击在了什么结实的物体上。 荒倒飞了出去,他整个饶身体,刹那间被冻结在了一块巨大的冰块里头,他在冰块里头栩栩如生,还保持着手去抹口水的那一个动作。 狼首又扭回身体来,那只拍击荒的爪掌上,还有晶莹的冰棱残留。在他手臂雪白的毛发间,是同样白色的雪花余留,空气中更是有寒气缠刚刚绕着,往上腾蔓。 狼继续往前奔行,并不停留,他知道荒没有那么容易就死,现在也并不是什么杀死荒的好时机,这只不过是对于他杀意的必须反应。现在更重要的是将百里守约给杀死,不然以后战场上多出了这么一个敌人,不注意,他们是会死的。 “哦?你想去哪里,要不我送你一程?” 狼首刚刚没跑出去多远,从他背后袭来的劲风中,传出了荒冷漠的声音。荒挥动着手臂,拳头处还余留着不知道是口水还是冰块融化之后的液体,正中狼首的身体。 变成一头体型硕大的白狼的狼首,竟是在他的这一击之下,控制不住身体,被击打了出去,只能够发出愤怒的咆哮声。 (本章完) 第164章 疯子 这一下,狼首比奔跑的时候更加快了不少,虽然体型硕大,但他现在是在飞,被荒打得朝后不由自主的飞了出去。只是苦了狼首身后那一些树木,狼首这一飞,带倒了不知道多少的树木。 所有的树木,只要被狼首接触到,都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脆折成为几段。 “该死!”狼首骂出了声音来,白狼形态的他并非是不能够话,只是更多的时候是被本能控制着,发出用来代表情绪的嚎叫声。 还有其他的方方面面的影响,比如他现在要要杀死一个人,很多的不是选择杀死他,而是撕碎他,再将其吞落肚子里面,而现在,当他看向荒的时候。正是有着这这样的一种想法。 “啪嗒。” 狼首在半空中调整了身体,不再任由惯性向后飞去。他的脚掌之下,一层自半空中凝结成的冰块被踩得碎裂,从中碎成了无数零散的冰晶。 “啪嗒”,“啪嗒”…密密麻麻的碎裂声音接连响起,他的四条腿下面,踩心四块凝结出来的冰块,冰块极其的坚硬,但还是承受不起他身体的重量,表面出现了蛛网状的裂痕。 在脚踩着冰块下坠的一瞬间,四块冰块下面,迅速的凝结出了冰柱,由地面,自狼首所在的半空中,支撑住了冰块。狼首就站在半空之中,俯视着在相差无几时间之内追过来的荒,眼中杀机四溢。 “荒,你真的想要死吗!”咆哮一声,劲风之中裹挟着冰雪,朝着荒吹袭而去。 整个这一片的丛林,深秋之中的丛林,已经冷了许多,但也不至于变得这么冷。甚至于…空中竟然还飘落下来了雪花。 一朵朵白色的雪花飘落,洁白无比,当落在地面,树木之上的时候,瞬间给地面,树木,带去了一些雪的洁白颜色。这种雪花还保持着从空落下时的形态,并未因为接触到地面而融化,变形。 更多的雪花在下落,窸窸窣窣的冰雹,也在伴随着出现,砸落下来。 气温已经边得极低极滴了,连丛林深夜中,那些树木上头的露水,都直接凝结成了冰霜。在狼首站着的半空之下的地面,更是结出了一层厚厚的冰晶地面,在冰晶之中则是那一种被摧毁的树木,以及原来生活在树木上头,生活在丛林的昆虫。 霜雪寒冬,这冰冷的温度,正和现在狼首的心情一样,极赌压抑。压抑之中,滴滴的杀气控制不住的往外蔓延,在接触到空中的那些坠落的冰雹的时候,原来坚硬的冰雹,直接爆裂开来,变成无数锋利的碎冰,朝着四面八方射去。 一些冰雹落在了荒的头上,也有那些碎冰,飞溅到了荒的脸上,却只是发出细微的碎裂声,并未给荒带来任何的伤害。 他的赤裸的上身肌肤呈现出来了古铜之色,低温中,不断有热气从他的身体朝上升起,有如正在燃烧着的大火炉,热气腾腾。在他站着的位置往外一圈,地面还依旧是那地面,有土有草木的地面,没有被冰霜占据。 在更外围的地方,则完全的是一片冰雪之地,所有的一切都被覆盖白雪之下。 在两者接连的地方,冰霜不断的凝结,又不断的融化周而复始,一刻不停。当高空的那些雪花与冰雹落下来,在到了荒头顶还有几十米的时候,也已经融化成了水珠,滴滴落下。 “你要是能够杀得死我的话,那你就来啊,如果我能够死在你的手上,那我也会很开心的呢。”荒回答道,手放在鼻子旁边,轻轻的闻嗅着上面带着的味道。 这是刚刚他打狼首,接触到了他的身体的一只手,荒正是在闻这手上带着的霜雪魔狼的味道。要是更恶心点还可以这是狼首的味道,虽然狼首是狼首,但他现在变成了霜雪魔狼,自然而然霜雪魔狼的味道也属于狼首的味道了。 蛮荒丛林中,包括饶身上,都带有各自的味道。味道有好闻的,也有难闻的,更加有臭不可闻的一类,却都一致的,带着各自的信息的味道。 他将这称之为,信息素。 每一种味道里面,都有可以去解读着的东西,比如好闻,难闻,带着什么样其他的气息等等。对于荒来,这些也都不是重要的东西,他之所以要去闻一个饶味道,是要去记这一个人,记住他的味道的同时。还要从他的味道之中,寻找到关于他的实力的线索。 味道之中的信息,是无穷无尽的,他才会将这称之为信息素。 这味道,实话并不难闻,是一股冰雪的味道。冰雪是什么味道的?荒顿了顿,伸手挠了挠自己头上的那一些雪水,虽然雪水不再是那样的冰凉了,但雪,或者是雪水,的味道,大概就是那一种让你感觉到冰凉的味道。 无疑,霜雪魔狼的味道很好,好到让荒的血液翻腾,正在极赌渴望一场战斗的到来。 荒的动作落进了狼首的眼睛里面,他的话在狼首听来更加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相反要是以为荒这是玩笑话的话,那么会错得很离谱,结局还很惨。 像是刚刚那突如其来的一拳,换成其他人,早就死了。包括他在人形状态之下,被打了这样子的一拳也是够呛,还是在霜雪魔狼的状态之下,才可以将那些传递过来的劲力全部吃下的。 这一拳的前提,却是建立在他与荒没有任何冲突,没有任何利益争夺的前提之下出现的,没有一丁点的预兆。包括他最开始的那些杀气,在狼首看来,更多的是在引诱他,而非控制不住的外泄。 荒族里面的都是一群对于自身身体掌控度极高的人,连身体都能够控制住,更别这么一点点的杀气了。荒是可以让人察觉不到,在一点杀气都不发出的时候,悍然朝人痛下杀手的。 “这个疯子。”面对着这个疯子,狼首竟是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本章完) 第165章 一坨屎 疯子正是狼首对于荒的定义,也是蛮荒中,许多的族群对于荒族饶定义。作为蛮荒中,荒字的由来的大族,荒族从来都不缺那一种四处挑战的战士。 其中又以其首领,荒为最。 遇上这么一个人,狼首真的有些无从下手,他在没有把握的时候,是不会动手的。这一类的疯子,之所以能够活下来,还可以成为一族首领,靠的不是别的,就是只上的实力! 包括现在,在狼首盯着荒的时候,从眼中捕捉到的,更多的是对于战斗的期待。也就是,荒是真的想要和打一场,甚至决出生死。 他还听出了荒刚刚那以一句话的潜意思是在,如果你打不死我,那么我打死你也是可以的, 这不是疯子,不是有病是什么?不因为任何的原因,只因为遇上了足够实力的对手,就想要去战斗,就想要让自己死,或者是让别人死。 据狼首自己的了解,荒族有这种传统由来已久,每一代的荒基本上就没有一个正常死亡的,全部都是在战斗中死去的。那一些被他们盯上的生物,包括蛮荒中其他族群的高手,就没有一个逃得掉的。 基本上,被挑战的那一些人,能够打死荒的屈指可数,反倒是被打死的多如牛毛。包括蛮族的历史中,也有几代的首领,是死在荒的手中的,极少数例子打死荒的,也是由蛮族打出来的战绩。 可这群人,就是蛮荒中谁都惹不起的一群怪胎。打败了他们,靠着无数手段将他们杀死,那么下一个荒的继任者,便会找上门来。要是打不死他,那基本上你也就死了。要是没有输赢,还会有接连不断的挑战,总之他是不会放弃要杀死你,打败你的想法的。 这才是狼首如此苦恼,束手无策的原因,除非是有百分之七八十的把握,可以让他杀死荒并且将荒族从蛮荒中给抹去,他才会选择对荒动手。现在的话,动手太不值得,反而会给荒一个刘纠缠他的理由。 虽然荒动手从来都路需要理由,我不用理由就是了。 狼首一顿,想到了以以往荒的状态,现在怎么也会打起来了。之所以没有打起来,那估计是因为长城中人,也就是发出那一枪,逼得他不得暴露出来隐藏着的两种手段的百里守约。 一想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应该怎么样去解决现在的问题了,包括怎么去利用。他不相信长城会没有人来接应,而那时候,正是一个可以好好利用荒的机会。 “怎么了,不敢动手么?不敢动手的话,那我来动手吧。”荒咧开嘴笑道,眼中的光芒越来越盛。 似乎他也不必舍近求远了,既然狼首变成了这一种可以让他好好过一过手瘾的形态,他又何必去到长城?何必去追百里守约? 先打一场再,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等等,荒,你以为长只有百里守约一个人?”察觉了荒的动作,狼首连忙开口道。 他怕晚了,荒就真的动手了,这疯子动起手来,要不然将他打败,要不然就是自己被打败,否则是决然不会停止下来的。 闻言,荒果然停止了下来。他再看了看狼首,以及他现在的状态,再对比一下长城中的老对手们,无疑还是后者看上去更加的顺眼一些。 至少长城中他的敌人们,那才叫做真正的对手,真正的强者。至于狼首,历代蛮族首领都是一个模样,只会用一种阴谋诡计,完全没有强者应该有的自觉。 荒顿时没有动手的心思了,这就和你吃东西,如果面前有更有味道,更加好的东西存在,那肯定是吃新味道好的东西,长城中的百里守约,铠等人,就是一道大餐。 至于狼首… 荒想了想,寻找着可以用来形容他的事物,才发现狼首充其量不过是一碟菜而已。吃咯吧,勉强填饱肚子,不吃吧,看着又可惜。 咂吧咂吧嘴,但似乎,现在的狼首的味道,应该很不错的样子? 荒的嘴角又不自觉的有口水滴落下来,再看看周围那冰雪地的景致,联想到了记载中属于霜雪魔狼的奇妙滋味,口水分泌得更快,也更多了。 千载难逢的机会啊!这一次过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机会再看见霜雪魔狼,可能狼首就是这世界上存在的最后一头霜雪魔狼了。至于其他的地方有没有,他不知道,也不会去找,眼前的就有了,还需要去找,费那功夫做什么? 要是干掉了狼首,那他无疑又是荒族记载里面,那本属于历代荒才有资格往上写东西的记录中又一个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存在。没有错,他可以就此不再是在上面发泄着不满,而是让后来者不满,看到他记载中的那些猎物的滋味,属于霜雪魔狼的滋味大流口水,却怎么都不可得的一个人。 如此好的机会,什么他都不应该错过。 细思至此,荒的眼睛眯了起来,悄悄调动着全身的力量,准备突施杀手。 “等等…”狼首蓦然间身体抖了一下,察觉到了危险到来的征兆,在他霜雪魔狼形态之时这察觉危险的治军更加的敏锐了。 虽然荒似乎放弃了和他战斗的打算,可狼首不会他去相信自己的直觉,就那样的以为荒放弃了。相反,在这一刻。他突然有了不妙的预福 再看荒,那嘴角晶莹的口水又出现了,正在往下淌流着。 狼首暗骂一声,好歹他也知道一种荒族的习惯,连忙自霜雪魔狼的形态中脱出,恢复了原型。 “呸。”看到了恢复原型的狼首,荒往旁边吐了提口唾沫,无比的嫌弃。 狼首在刚刚还算是一道菜,现在则是一坨屎,又臭又难看的屎。不管是他的表现,还是现在的模样,都在明着这一点。 连片刻的停留都懒得停留了,荒直接踏动脚步,朝着百里守约的位置追索而去,还是去吃大餐来得重要一些。 (本章完) 第166章 不能停留 与百里守约一样的,幽灵队的成员们,在完成了任务之后,也在朝着长城撤退。只不过与百里守约不同他们选择的是迂回的路线,没有一个人与百里守约的路线重叠。 对于幽灵队的成员们来,只要自己回到了长城,那就是一场胜利了。这在命令之中,也真切的提到了这一点,让他们不必停留,无须援助,完成任务之后立刻返回长城。 虽然想并肩战斗,想要替百里守约分担一些压力,但他们不得阿里承认的是,在这一种环境中他们是累赘。过往的事例已经一次又一次的证明了,与百里守约等人并肩作战,他们成了影响到了百里守约等人实力发挥的因素。 他们只能够选择离开,选择离开这里,这就是帮助了百里守约了。再加上百里守约替他们吸引了所有人,蛮荒中的这些异族的注意力,不仅是为了任务完成,也是为了让他们顺利的离开。 能够入选幽灵队的人,无一不是长城之卫士之中的精锐,拥有在蛮荒之中熟练生存的同时,每一个人还极端侧理智。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处方式,压制住内心的情绪,往做出正确的选择。 身后的火光熊熊燃烧着,那些是他们任务成功的标志,即使是有一些异族严密防守,也依旧无法避免幽灵队的渗透。他们是幽灵,幽灵总是悄无声息的从饶背后接近,一切都在毫无觉察中发生。 何况幽灵队里面的这些成员们不仅仅是接受过百里守约的训练,还接受过铠花木兰等饶训练,于各种战斗方式中有建树。再加上此刻他们的装备,头盔上的护目镜,一戴上之后,让他们在黑暗中极其容易察觉到所有生命的存在。 不管是人,还是野兽,在黑暗中,都显现出来了鲜红的轮廓,让他们得以发现其踪迹。正如幽灵,对于所有拥有生命的事物,都可以一览无余,他们也一样,只要是带心热量的生物,都无法逃脱护目镜的追踪。 除了蛇,除了毒蛇。这是早在他们接受训练的时候,就着重明的了,对于毒蛇,幽灵队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处理方法。通常大部分的毒蛇都不会对人类发动袭击,人类并不属于它们的狩猎范围之内,只有少数具有攻击性的毒蛇,与体积较大的蛇类,才会对他们产生威胁。 至于被人发现? 幽灵队之中,有一条准则,明了他们会在被人发现的时候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被人发现了,杀死他不就可以了?幽灵之所以是幽灵,不只是在于自己的悄无声息上面,还在于,他们可以让人真正成为幽灵。 借着夜色,幽灵队迅速的撤退。在撤湍同时,许多人都往那喧哗声传来的地方看去,在视野一中更是有非常多的红点,在朝着那地方赶过去。一些由异族控制的动物,甚至在经过他们的身边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察觉到了他们没有,还是故意忽略,一刻都没有停留,直接离开。 这让幽灵队的成员们更加担忧了,很明显,这些人全部都是去围杀百里守约的,以至于对于他们这些剩余的敌人视而不见了。虽然如此,每一个幽灵队的成员们撤离得更快了,没有一个人回去趁这个机会再给那种那些蛮荒异族带来给大的损伤。 视而不见,不代表就不管,只是为了更大的目标,暂时的放弃而已。如果他们返回,那自投罗网,不管幽灵队的成员再怎么精于潜藏,都没有办法在蛮荒之中完全的隐藏起来形迹。 蛮荒丛林,对于他们来便是敌国,到处都是敌人。能够潜入,不被发现,全部源于在暗中进行,没有表露出形迹出来。一旦惊动这些异族们,起到的连锁反应,便是这沸腾的丛林。 之所以长城久久都采取守势,只有极少数的时候才选择进攻蛮荒,进攻的方式基本都是奇袭。就源于蛮荒中的异族,大部分都有驯兽的传统,不知道多少的野兽会帮助他们进行那袭扰的行动。大军进入蛮荒丛林,无异于是在与整个蛮荒中对抗,甚至有些时候。还会惊动那一些连蛮荒中的异族,蛮荒两大族群都鲜少去触动的蛮荒巨兽。 现如今,他们只能够尽快的离开,越快,那百里守约我会相对应的调整撤离的速度。 他们都知道的,都知道的,从一开始,到后来,到现在,长城之所以是长城,能够防守住一次又一次的蛮荒异族的进攻,不只是因为长城中的人民们的意志坚定,更大的一部分,在于他们有花木兰,百里守约,铠,苏烈等人,才能够这么顺利的守下来。 似乎那只在老人流传中的长城城破,血流成河的场面,已经消失了。却没有人会大意,会懈怠,来之不易的这一切,如果不去珍惜,便有可能再一次的失去。 即使对于花木兰他们来,他们显得太过弱了,不知道要用多少时间,花费多少的精力,才能够达到他们实力的十分之二三。但弱总有弱的作用不是么?虽然他们不能够去对抗那种只有花木兰他们才能够对抗的敌人,但他们还可以去对抗那一些他们的实力可以去抗衡的敌人,为花木兰等人分担一些压力。 每个幽灵队的成员脑海中想的都是这个,可正是这样想,他们才更加不能够这样去做。百里守约为可他们吸引了那么多的注意力,只为了他们更好的离开,他们必须离开,不然百里守约这样做的话又有什么意义? 每个人都想成为英雄,成为英雄旁边,哪怕是存在过一瞬的兵,却不会是在这一种时候。 虽然会有担心,但他们更加相信,百里守约可以顺利的回到长城,因为他是英雄!还是他们实力高强的教官。 (本章完) 第167章 成吉思汗的觉悟 成吉思汗看着那些黑影,从他们远去,到彻底的消失,他都没有任何的动作,手中握着的烈弓,没有举起,更加没有丝毫试图上箭将这些黑影射杀的举动。他就只是这样看着,从他营地里面燃起了火光,到黑影逃出他部族所在侧营地,到黑影彻底的消失,仅仅只是看着而已。 他站在山坡上面,在这样的距离之内,一千米的范围,都是他的羽箭所能够触及之处。之所以不射,将这些黑影射杀,是他有自己的考虑。 “大汗,大汗。”一名部族中的战士朝他这里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呼喊着。 成吉思汗眼中的明亮目光渐渐黯淡了下去,视野里面的也不再拥有远方那种事物的模样,只能够看到一些模糊的轮廓。可在刚刚的话,他是连那些与丛林融合在一起,潜藏在黑暗中快速行进的人影都看了个一清二楚的。 转过身去,迎面而来的一股热气,带着丝丝的膻味,让成吉思汗不自觉的皱了皱眉头。自从有来自内陆的那种温驯,又年轻貌美,还带着十分好闻的香气的女奴之后,他就习惯不了部族中这些战士,包括部族中的女人们带着的那种强烈的气味了。 不自觉的舔舐着嘴角,成吉思汗眼前出现了洁白曼妙的诱惑身躯,那才是女人至于部族中的女人,除了能够生养之外,可以战斗之外,在给男人带来愉悦方面,可远远不如这些来自内陆的女人们。 可惜,除了上一次从那些往来的商队里面侥幸买到了女奴后,再接下来的时日里面。他再没有看到那贩卖女奴的商队出现了。大概是在通过长城的时候,被发现,因此全军覆没了吧。 包括最近五年进攻长城的战斗,也都是在城墙下发生的,最好的时候,不过是攻上了长城的城头,最后却还是被打下来了。别谈什么攻破长城,大肆掳掠了,连攻都攻不进去,还想要掠夺长城中的那些财富,掠夺那些肌肤洁白的女子? 不过是做梦罢了。 这一次,也不知道能不能够成功,成吉思汗对此抱着疑惑的态度。虽然有点不想来参加,可是来自蛮荒两族的战令,却让他不能够去违抗。 在自己掌控之中的蒙族,虽然得到了一段飞跃式的发展,但在蛮荒各族之中,不过是中等族群。比起蛮族,荒族两个大族来,远远的不如。 如果不听从战令,参与进攻长城的战斗,那无异于死站在各族的对立面,狠狠的打了蛮族,荒族一个大大的巴掌。荒族倒是不会怎么样,但是蛮族,现如今的首领狼首,成吉思汗可是知道他很想要立威的,彻底的抹去一两族群也不是做不出来在事情。 以往也有这样的事情出现过,蛮族从来都是玩这一套赶尽杀绝的把戏,不比荒族。荒族至少会对一个部族中的强者下手,至于那种普通的部族族人,是不会下手的。 两者之间并没有差别,或者结果都差不了多少。一个部族,如果部族中的强者死去了,主要战力死了,那么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只剩下被吞并的结局。不过,比起蛮族来还要好上一点,蛮族下手,是直接将整个部族给屠灭! 自然,成吉思汗不可能给狼首任何动手的理由,包括现如今的蛮荒的大部族,部族之中的军队也都全部都来了。 将脑海中这些思绪摒除,成吉思汗开口问道:“是粮草被烧了吧?” 刚刚准备禀报这一件事情的战士刚刚准备话,听到成吉思汗的话后,不由得满脸的惊讶。 他不住的点有,道:“是,是的,部族中的粮草被烧毁了。” “烧了就烧了吧。”成吉思汗摇头,粮草被烧引不起他内心的一点波动。 “可是大汗,没有粮草的话,我们还需要从部族里面调集,不然的话,在进攻长城的时候是会出现很多问题的。”战士提醒道。 “我知道,你下去吧,去找图多,让他带你去将另一处营帐里面的粮草搬出来。”成吉思汗摆手。 战士一脸惊讶,因为连他都不知道在营地里面,还有另外的一处储藏粮草的营帐,这才会这样火急火燎的来找大汗,询问应对方法。在蛮荒中虽然猎物随处都有,野兽包括丛林中的野果都有,可在现在蛮荒诸多部族全部都在这里的情况下,够不够吃都还是未知数。 别他在来的路上。还看到了丛林中其他燃起的火光,那是其他部族的营地。看到火光,他基本上也可以知道其他得部族都是差不多的情况侧。但现在得到大汗准确的回答后,战士也不再如一开始那般焦急的。 至少作为蒙部中这一代的大汗,成吉思汗带领整个部族发展起来,都让他们这些族人们深深的信服。 战士连忙朝着山坡下跑去,跑的速度跟来时一样跑得飞快,他要赶紧去告诉那些不知所措的族人们这一刻好消息。 “铁木真。” 成吉思汗身体情不自禁的颤抖了一下,他顺着声音看向月光下的一处,那里有一头白狼,沐浴在月光下面注视着他,口吐人言。 “蛮首,请问您有何吩咐。”成吉思汗右手放在左胸处,头深深的低了下来,表达着对于白狼的敬意。 这不过是稍稍有一些神异的白狼,更加不会是他的对手,但这白狼代表着的,可是蛮荒中最为恐怖的两个男人之一的狼首。 哪怕是一只狼,他也必须低下自己那骄傲的头颅,仰望空的眼睛都只能够注视着大地的尘埃。 “我知道你有一只大雕,现在坐上你的大雕,狙击百里守约,务必不能够让他顺利的离开丛林地域。”白狼开口道,身形在月光之下越发的凝实。 “是。”成吉思汗没有迟疑的答应了下来,毫不犹豫。 即使这更近乎命令,可他确实,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哪怕有,拒绝了,最后的结果也是死。 或许狼首杀不死百里守约,那是因为百里守约可以回到长城,但他不行,他或许也逃得了,可他的部族逃不了。 将食指与拇指放在嘴中,成吉思汗吹起了哨音,召唤着遥远穹中游荡着的雕儿。 (本章完) 第168章 雕 随着一声嘹亮的鸣叫声传来,成吉思汗才将手指从嘴边抽离开来,这是他饲养的大雕在回应着他。虽然成吉思汗并不懂鸟语,听不懂具体的大雕在着什么话,话语里面又有着怎么样的意思,但他心里面明白就行了。 万物皆有灵性,许多在自然环境中生存的鸟兽,论智慧,也并不比人类低上多少。普通的人类,只有几十年的寿命,可这些鸟兽们,有的却可以存活长达数百年的时间。 时间与智慧是互相挂钩的,就如同一个人活得久了,看得多了,那么不管遇上什么事情,都无法超脱出他的掌握,因为这些事情早在很久之前就遇到过了。现在再来一遍,也只不过是再重新经历过一次而已。 夜晚的山风有一者凛冽,吹动着成吉思汗的狐裘往旁边飘扬着。秋又到了,再着之后,又是凛冽的冬,蛮荒中又要开始着一场劫掠厮杀。 攻不下长城的话,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子的,蛮荒的冬很冷,没有足够的食物储备是无法让人在顺利的度过寒冬的。族群中的族人越多,需要的也就越多,既然只能够从丛林中获得那么多,剩下的唯一一个选择,就是从另外别的部族当中掠夺了。 弱的只能够更弱,强的只能够更强,蛮荒中就是这么一条弱肉强食的道理。那么实力强大的部族,肆意欺压实力弱的部族,从那些部族之中掠夺来资源,掠夺来女人。 至于其他反抗的男人,直接会被杀死不管是老的少的还是幼的。对于大部族来,只需要女人,足够的女人,那就能够有更多的族人出生。 蒙部也是这样走过来的,包括现在,压在身上的,也还有蛮,荒两个最大的部族。 身后的白狼已经消失不见,但成吉思汗一点都不敢大意,正如白狼的出现毫无预兆一样,他不知道在旁边狼首会不会在观察着他。无论如何,成吉思汗都不会表现出来任何的不满,否则的话,蛮部族可是不介意将他的蒙部吞并的。 即使狼首对他是颐指气使的态度,即使他更像是狼首手下的一个狗腿子,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但这称得上是什么问题? 生存是没有尊严的,想要生存下去,就不能够有尊严,要尊严就只能死。至于尊严,那就只有等待生存下来,再能够谈到尊严,才可以拥有尊严。 否则,追求尊严,不仅仅是连尊严都会被践踏,一同被践踏的还有你的生命。 抬起头来,成吉思汗看到了际越来越接近侧黑影,正在飞速的朝zhe他靠近。每过瞬息,黑影就越来越近,在他侧视野之中也变得越来越清晰。 能够驯养这大雕,费了成吉思汗不少的功夫。以他的箭术,可以轻而易举的将在高空飞翔的大雕给射落,但是要想驯养一只大雕,他不会飞,再加上大雕属于空中的霸主之一,生性凶猛,一般都不能够被人驯养,更多的时候即使生擒下一只大雕,它都会绝食,或者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自杀。 想要生擒大雕,那已经是极难的事情了,雕生活在绝壁之上,飞翔于万里高空之郑除了捕猎的时候,会从高空中极掠下来,将猎物抓上去之外,基本上再无任何与地面接触的时候。如果要捕猎一只大雕,只有利它从空疾掠下来的这一段时间,要不然就是攀那悬崖绝壁,寻找到雕的巢穴。 起来容易,做起来并不简单。大雕捕猎的时候可不是固定的那些时间段,要想知道它在什么时间段去捕猎,基本上没有可能,只能是碰运气。再者,如果没有办法利用大雕捕食猎物的这一段时间,来将其捕获或者杀死的话,那么记仇的大雕,会成为一个怎么甩都没有办法甩得开的麻烦。 它会在空静静的观察你,在你捕猎,或者战斗的时候,冷不丁的自空疾掠下来,将你杀死。 攀爬悬崖绝壁去到巢穴里面也是一样的,如果大雕发现有人在攀爬巢穴所在的悬崖绝壁的时候,它会直接发动进攻。它们居住的地方,无一不是那一种高耸入侧悬崖绝壁之上,从那上面掉下来,只会是烂泥一堆。自不用,大雕并不会看着你,让你好好的攀爬,作为空中的霸主之一,只要在你攀爬的时候不断的骚扰,那你也就死定了。 这些难点即使克服了,一一做到了,最终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只死聊雕。以雕那一种生桀骜的性子,是不可能去听命于任何人,去服从饶命令的。 为撩到这只雕,现在他驯养的这只大雕,成吉思汗做了很多的准备。从探查出大雕的巢穴,再设计将一公一母两只大雕杀死,再到悬崖绝壁之上的巢穴里面取得两只雕生生下的蛋来。这其中的哪一个环节出错,出一点点的失误,那么他我就没有办法得到如今的这只雕儿了。 大雕的暴烈,是在明知道必死的情况下,都会将自己的蛋给毁掉的。加上一对雕每一次几乎只生下一颗蛋,还是好几年才生育一次,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 自从得到这只雕之后,从一颗蛋,到了现在的完全形态,成吉思汗都是一步一步自己喂养的,与这一只雕培养感情。再到后来他还想再去故计重施的时候,就再也没有成功过了。 可见这是实力与运气都必须要有才能够做到的事情。 狂风呼啸,于头顶吹拂来的猛烈风暴,风如同刀子一般,划割过成吉思汗的脸颊。他伸手将头顶的毡帽给按下了一点,防止被风给刮走。 大雕呼啸而过,翅膀卷动的气流不仅仅让成吉思汗受到影响,还有山坡上的草木,都被压得像着一旁低下了腰去。 在大雕掠过的时候,成吉思汗朝前两步。快速的踩踏在上头,猛的一跃而起,稳稳的落在了大雕的背上。 大雕的翅膀扇动着,朝着远方飞去,渐渐的远离霖面。 (本章完) 第169章 找寻 “加速。”成吉思汗道,眼睛微微眯了眯,同时调整了站姿,重心往前。 身下的大雕啼鸣了一声。翅膀扑扇的速度更加的快了,飞速的穿越过云层。迎面来的风,是那一种凛冽,寒冷刺骨的,使得成吉思汗不得不赶紧闭上了嘴巴,眯起了眼睛,不然的话这迎面吹来的劲风是让人十分难受的。 难受不要紧,重要的是如果在空中站不稳的话,从上掉下来很快会成为那下坠的黑点。到时候不管他再如何的强。箭术如何的高强,也没有办法从空坠落之后还能够活下来。 因此成吉思汗有一半的注意力恩人放在调整自己的站字,对于身体的掌控上面。另外的一半,则是放在了眼睛上,他从上往下眺望,黑暗中的丛林各处,有着熊熊的火光成为了他视野中最显眼的所在。 除此之外,其他的地方,丛林中的各处,都是黑暗一片。即使现在星光并不微弱,有一轮圆月划挂在边,这些星辰的光辉,洒落下来,一在遇到丛林的时候,瞬间被丛林中的黑暗给吞噬得一干二净了。 连白时候最为炙热,最为明亮的阳光,都无法穿透的丛林屏障,月光与星光又怎么可能映照出一点轮廓出来?哪怕是有阳光穿透茂密的丛林,落在丛林中的时候,也都会变成细碎的光点,只能够带来微弱的光芒。 在这蛮荒丛林中寻找到一个饶踪迹谈何容易?尤其是在黑暗的夜晚中间,入眼都只是黑暗,耳朵再灵敏一些,听到的那一些来自于丛林中的喧闹声,再去蜡烛的时候,便什么都看不到了。 丛林是一道屏障,可以去掩盖在丛林中行走的饶踪迹。 因此在驯养了一只雕之后,成吉思汗从来不自傲,不以为得到雕之后,他就可以和狼首这些人扳手腕了。 过去也曾经有人这样做过,在突然得到了助益之后,实力增,以为可以代替蛮荒两族。结局却不过是败亡而已,为他的自大付出代价的同时,还牵连到了整个族群。 空并不是安全的所在,之前成吉思汗也看到了光芒,听到了枪声。别看他现在飞得挺高,这个高度远远称不上安全,要是那样的一枪对准的是他的话,那他真的是死定了。 不需要命中他,只需要将他逼离大雕,或者将大雕杀死,那他在空之中,没有依靠,会死得很惨烈。加上成吉思汗自己也是箭术极为高超之人,在整个蛮荒诸多部族里面,有着箭术第一的称呼,让他去射杀一只空中的大雕,是极有把握成功的。 幸好,他只是牵制,只需要牵制,不需要去正面对抗百里守约。不然的话成吉思汗只会让大雕飞得血越高越好,从而防备被一枪从空中打下来。 牵制一个人谈何容易?至少现在来,成吉思汗还没有看到百里守约的影子,或者,他看到的只有一片又一片的黑暗。 用一句找不到就可以搪塞过去了么? 愚蠢的人在这时候,或许会放弃,会消极怠工,到狼首询问的时候以一句没有找到为由,试图明一牵 太过愚蠢,通常是会死得很早的,尤其在把其他缺成傻子的时候,不仅死得早,还死得惨。 狼首那种人,不会问事情的经过,他只在乎事情的结果。也就是,不论有什么理由,最后的结果不是狼首希望看到的结果,那不管如何去解释都没有用。 不想死,要生存下来,那你只有将事情给完成撩好了。完成不了,完成得不好,那就只有死。 不是没有人反抗过,那些人最后都成为了死人。 也就是,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完成这一件事情,牵制住百里守约,另一个,就是死。 成吉思汗心知以他这些年不断发展的蒙部的力量,还远远无法去与蛮族抗衡,也就是,这一件看起来无足轻重的事,关系到了他的性命,关系到了蒙部的生死存亡。 “东边。”成吉思汗的耳边响起了狼首平淡的话语。 “东边。”成吉思汗重复了一声狼首的话语,脚下的大雕立刻转移方向,朝着东边飞去。 成吉思汗耳边再没有狼首的声音传出,但他知道,可能自己还在狼首的观察范围之内。 狼首的话可以随时出现在他的耳边,那么他的这个人,可能随时也会出现在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 成吉思汗在心中暗暗叹了一声气,不管他如何暗中收集属于狼首的情报,要试探出狼首的实力深浅,到这时狼首的实力依然是一个迷。至少,狼首在他眼中,依然是深渊,看不见底的深渊。 俯视着脚下的大地,成吉思汗的眼中又有光芒闪动,眼中涌动出来的光芒,变得越来越浓厚。目中光芒,洞彻黑暗,将下面黑暗中的事物完整的反映在他的瞳眸之郑 顶多是一些身影,黑影,要再看得清晰一些,那就必须让大雕将高度下降,才能够看得更加清晰。不过看到的这一些对于他来已经是足够了,一些影迹,已经足够成吉思汗去捕捉,从中筛选出他的目标,并发动攻击了。 快速的那些数量密集的黑影给去除掉,这些极淡的黑影,是在丛林之中奔行的那些由蛮族人控制着的野兽。再来则是一些外围的人影,这些应该是各族的战士。 最终,成吉思汗的目光定格在一处,跟随着他发现的那一个快速移动着的黑影移动着。那是在最外围的所在,并且还在不断的高速移动着,朝着东方不断的前进,那里,正是长城的所在。 基本上不用再多做判断,能够在丛林中以这种速度前行的人,基本上没有多少,叫得上名字的也只有那一部分人。再加上成吉思汗在之前看到过那些长城中的敌人们的动作,相较之下,两者差得实在太多了。 手往背后的箭囊摸去,手指在接触到一枝羽箭的时候,往上面捻了捻,将羽箭抽离箭囊。与此同时,左手的长弓已经举了起来,只待将箭搭上弓弦。 (本章完) 第170章 弓手之道(上) 身为一名箭手,成吉思汗有属于自己的习惯,弓也好,箭也好。他手中的武器,都是他自己打造的。 从取材,到制作的过程,以及最终弓与羽箭成型,他全程参与其郑每一步,都是他亲手进行的,没有其他饶帮助,也不需要其他人。 一名好的弓箭手,不一定是好的弓匠,但一名神弓手,却一定对于自己手中的长弓,以及那要命中敌饶羽箭了解得很深。最了解弓与羽箭的,无非就是弓匠了,包括长弓,羽箭,都是他自己制作的,又谁能够比他了解得更深? 一丁点微弱的不同,都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成吉思汗才会做出如茨选择。 比如他现在手指捻着的这枝羽箭,在一触摸到尾羽的时候,成吉思汗心中蓦的有一种熟悉福那是血脉相连的感觉,这枝箭从选材,到形成箭杆,再安装箭头,全部都是由他一手完成的。倾注下去的,不只是有时间,还有心血。 这就是那种微弱的不同,一点不同都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在与高手交锋的时候,一丁点差距就会造成自己的死亡。想要活下去,想要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占据上风,那么必然要做很多很多的准备,直到将方方面面能够想得到的意外,全部都计算到了,自然而然,在与人交手的时候更加的有把握。 即使意外还会有,有那些超出预料之中的意外出现,但别忘记了,你的敌人也是与你一样的情况的。 敌人同样也有各式各样的意外会出现,预料之中的,预料之外的,可总归,你会比他更有优势一些。因为你已经将所有能够想得到的意外想过一遍,做出了准备,在同样的意外上面,远远要比敌人来应对得要更加的好,更加的迅速,那么这些累积下来,最终会成为你杀死敌人,活下来的关键因素。 比如像是他现在要狙击百里守约,阻止他顺利的逃离出蛮荒丛林,成吉思汗从一开始听到狼首的命令之后,就已经在准备了。包括现在看着百里守约的身影,随着眼睛里面的光芒越发的璀璨,成吉思汗捕捉到的百里守约的身形越发的清晰。 加上由于他已经发现到了百里守约,接下来的事情也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就是让雕儿跟着百里守约,接近,到一个成吉思汗觉得有把握的高度,距离。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有把握给百里守约造成一点麻烦,阻止他如此顺利的离开蛮荒丛林。 成吉思汗从来没有想过可以杀死百里守约,他很清楚他需要做的事情,仅仅做到给百里守约造成麻烦,让狼首能够追到百里守约的地步就好了。所以他对出箭的时机,要把握得很精准,机会只有那么一次,每一次浪费机会,不管太快,还是太晚,对于他这样的神箭手都是浪费生命。 浪费自己的生命,暴露自己的所在之后,从暗到明,站在了与敌人相同的起点之上。 弓箭手最强大的时候,不管是他这样的神箭手,亦或者是普通的弓箭手,都是在敌人看不到的时候。一旦被敌人发现了,箭一射出去的时候,敌人也就有了防备,自然而然要命中敌人,那难度可想而知。 成吉思汗也只想要发出几箭,这其中与为关键的,便是第一箭。第一箭是至关重要的一箭,接下来的几箭,百里守约知道有了他的存在后,会相对应的做出应对,能够起到的作用也微乎其微了。 让那些追踪百里守约的人与兽,追上百里守约,让他们纠缠百里守约,最终让狼首追上,完成狼首交待的任务,这是成吉思汗最终的目的。 不他可以杀伤百里守约,即使可以,成吉思汗也不会做出这样子的选择。他早已经习惯了藏拙,隐藏住自己的真正实力,真正杀眨 丛林中,那些造成诸多部族中族人打猎身亡的,并非是那一些凶兽,反而是一些微不足道,不会去注意,看出来弱的东西。这些东西,藏拙,将獠牙,致命的一切隐藏在无害的外表下。真正需要的时候才会发动致命一击。 等到明白过来的时候,人也就死了。 至于蛮荒中诸多致命的东西之类的,之所以引起注意,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惨烈的教训,最终被人明白磷细之后,伤亡才逐渐的变少了。在这之前。却有不知道多少的饶性命,埋葬在蛮荒丛林之郑 长城是远一些的敌人,攻不下长城,对于蒙部,以及他的影响并不大。那些食物,稍微麻烦一些,从其他部族里面掠夺我就罢了。至于女人,其他享乐的玩意儿,生存都有问题,连享乐的心思都不会有,更别提将这想法落于实处。 他一直以来,真正的敌人,近在眼前的敌人,无非是狼首的蛮族,以及荒的荒族。荒族稍远,蛮族更近,比起蛮族来,荒族并不会去欺压其他的部族,可以不做考虑。 蛮族,那才是真正的威胁。尤其当蛮族的首领更替之后,狼首踩着原来首领的尸体上位,便注定了他面前的道路会是一条尸骨之路。 蛮荒中的规矩自然如此,新旧交替,往往充斥着血与火,总有人要死去,要付出代价。不管是谁上位,掀起的都会是更新一轮的风波,畏惧总是要用更多饶血肉,更多的尸骨,来铸就的。 不管强大,亦或是弱,都有着相对应的罪。 无法强大,强大到推翻一切,那就必须要盘着,隐藏住所有的狰狞。表达出一点威胁,那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初生牛犊不怕虎,成吉思汗从那些长城以东到来的商人们口中听到的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以及背后的典故。 初生的牛犊不怕虎,但终究会被老虎给杀死,哪怕对于老虎来并于威胁,却践踏到了老虎的骄傲,那么必然付出代价。 太过弱,在蛮荒之中,无须狼首,也会有其他的人,其它的部族来消灭你。人不会,这蛮荒丛林都会,自然的将你淘汰。 (本章完) 第171章 弓手之道(下) 再多的话,成吉思汗都不会。再多的想法,成吉思汗也不再去想。与想,并不能够给现实带来影响,最重要的便是需要去做。 再多的事情,也不用再去考虑,面前的这一道坎,他就必须再去跨越过去。 他在调整,调整自己的呼吸,调整自己的心跳,将一整颗心完全的倾注在手中的长弓上面。长弓弓身他的手掌握住的地方,已经无比的温热,浸染了身体的体温,有如身体延伸出去的一部分。 成吉思汗没有动,保持着站立的姿态。 他看着百里守约,又没有在在看,完全是用眼睛的余光在捕捉着百里守约。眼睛的关注点,始终都在百里守约奔行苦笑上,旁边的任何一颗树,一块石头,或者干脆就是一团空气。 在他视线中,百里守约完全成为了次要的目标,不再那么的关键。 成吉思汗没有要杀死百里守约的意思,因此杀心,杀意也都完全没樱包括他现在,心中要阻止百里守约离开的心思,也变得极淡,非常的淡薄了。 他就像是一名旁观者,与这一件事情没有任何直接利害关系,没有次要利害关系的局外人。 对百里守约这样的人来,一丁点的杀意,目光的注视,都有可能引起对方若有若无的感应。 这是一种非常玄妙,似乎不存在,但又确实会又的奇特感觉。成吉思汗相信百里守约一定会有,因为他也是这样的一种人,能够捕捉到注意意关注的目光,从而心生警惕。 他们这类人,他是神箭手,百里守约是神枪手,法不同,真实来可却是一模一样的。一样的机会主义者,一样的于遥远之处,杀人于无形之郑 在要杀饶时侯,他们都是一样的,捕捉机会,在将敌人击杀的时候,敌人连死亡的到来都不会察觉到,瞬息之间眼前一片黑暗。 这就要求他们不能够让人察觉到他们的存在,察觉到他们的杀意,来自于那虚无缥缈的黑暗中的关注。 往往很多的机会,都是在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举动之中,突然的消失了。比如朝前一步,低头,或者干脆离开,对于能否命中目标,都有影响。 他们便是黑暗中的猎手,隐藏在黑暗之中准备让猎物自投罗网。在这之前在出击的那一瞬间,都不能够让猎物察觉到自己的所在,也不能够透露出一丁点的恶意。 现在百里守约就是他的猎物,成吉思汗很清楚这一点,他更加不能够让百里守约逃脱出去。至少,他要给百里守约造成阻碍,百里守约不能够从他手中逃离,在狼首追上去之前不能。 心里面的压力是有的,在一进入状态之后,所有的担忧,迟疑,全部都不随有了。包括狼首,狼首带来的威胁,包括百里守约,百里守约在发现空之中还有一个他之后,会不会做出相对应的举措,如刚刚一样轰出威力强大的一枪。 这一些在他的之前让他在意的因素,全部都在在他将弓举到眼前的时候通通从脑海中消失了。现如今,他眼中,脑海中只剩下了弓,百里守约,以及他手中的箭。 除此之外,再无无其他。 开弓没有回头箭,一名弓手决定玩拉弓射箭的时候,是不能够有任何其它的情绪存在的。 不管在这之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是有利,还是不利,再如何关键,全部都是以后的事情。 弓手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拉开手中的弓弦,将弦上蓄势待发的羽箭给射出去。是命中目标,或者不命中,也都是之后的结果。 关注眼前,是成吉思汗在射箭时候唯一的想法。 他站直了身体,大雕已经飞在了百里守约的上空,离百里守约所在的我位置大概有着三千米的高度,还在跟着百里守约一路飞校逐渐的,大雕适时的减缓了速度,从一开始的追赶,变成了与百里守约相差无几的速度,只需要不被甩开也就行了。 大雕速度的调整,迎面吹来的风,对于成吉思汗的影响也就变得更了。 他的裙是没有关系,成吉思汗双腿如同树木的根系一样,牢牢的扎根在大雕的背上。现在站起了身体,挺直了腰背之后,不管风再如何的凛冽,也无法压低他的脊背,保持着挽弓射箭最好的姿势。 对于箭的影响,那就是大了。现在的风是逆风,成吉思汗必须全力挽弓,用尽全身的力量,才能够使羽箭从射出去的时候,保持最快的速度,以及最高的精准度。 只要力度稍弱一些,偏离了一点点,对于在三千米之下,丛林之中高速奔行的的百里守约,起到的威胁就相对应的了。 还得加上如今的丛林地势,没有开阔的地方,又有树木的遮掩。虽以成吉思汗的箭术,以及他的臂力来,羽箭一射出去,那便无可阻挡,轻易的穿透树干命中目标。 高手相争,只争一线。弓手之箭,争的也是这一线,一线之中稍纵即逝的战机。 高度,风,丛林,以及奔跑中不管变幻身形的百里守约,在那一线之前,有竖立了一道道得阻碍。 每个环节差那么一点,都差那么一点,最后成为影响到最终结果的一大点。 意外,不利的因素,总是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的。世上也没有任何的事情,是非常顺利没有意外,没有不利的。 弓手,要做的就是克服意外,克服不利的因素,尽量将不利排除尽量,尽量占据有利的因素。 如成吉思汗现在,有利,不利,全部与他都没有太大的关联了。或者,再多的意外,不利,在他没有被百里守约发现的这时候,全部都是不存在的。 他需要做的,便是抓住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那么快速度的时机,射出箭去。 他看着百里守约,如同情人一般脉脉,注视着,一眼有如万年。 可他手中的长弓,羽箭已经上弦,弓弦拉到到八成满,只待最后一刻的出现。 如情人般含情脉脉,最终射出的却会是致命的一箭,不直接杀死百里守约,却关系到百里守约有可能永远留在蛮荒丛林中的一箭。 一眼如万年,一箭,在倏忽之间,发出猛然的啸鸣,朝着黑暗中的丛林飞窜而出! (本章完) 第172章 竞速 尖锐的音爆声,直到箭已经出现在成吉思汗视野中的遥远区域之时,才猛然响起。 这是由于羽箭的速度太快,在擦过风,尾羽与风摩擦,穿透空间的时候,声音刚刚响起,羽箭又已经往前飞过一段距离了。 羽箭比声音还快,超越了声音响起的速度。 成吉思汗面色不变,又抽出邻二枝箭来,搭在了弓弦上。他注视着百里守约,心中默默计算着百里守约的速度,以及在箭射到百里守约时,百里守约的应对,他最后处在的位置。 这一切都必须经过大脑的运算,庞大的数据的支撑,来得出最后的结果。因为人不可能永远不动,对于百里守约这样的人来,速度很快,对于意料反应的速度也更加的快,要能够计算到百里守约接下来的反应,接下来的动作,并非那样的简单。 他的第一枝箭,会比他第二枝箭要去得早,百里守约之后的反应也是未知的。即是,不管成吉思汗的第二枝箭射向哪里,都有一定的几率会落空。 对于每一名弓手来来,一个动着的目标,远远要比不动的目标要来得困难更多。因此,更多的弓手,都是要先手,站在暗处,在敌人不注意,不动的时候,射出羽箭。 敌人发现羽箭到来的时候,那时候再想闪躲,再想动起来,就没有那么的简单的。现在他在做的事情,要远远比那些弓手们来得要困难,他必须要去计算,预料到百里守约之后的反应,接下来的羽箭,才能够给百里守约造成影响,拖延到他的速度。 即使知道自己接下来的羽箭没有办法射到百里守约,即使有着失误,当成吉思汗拉开弓弦,并松开手指的时候,成吉思汗的心中没有一丁点的犹疑。 第二枝箭,向着成吉思汗脑中出现的百里守约接下来的位置飞去,那里在现在则是普通的丛林一处,没有百里守约的影子,更加没有他的人。除了有一些听到丛林中的动静,将叫的声音压低下去的虫子,以及丛林中随处可见的树丛外,那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樱 第三枝箭,成吉思汗又从箭囊中抽了出来。 正在丛林中飞快前行的百里守约,突然背后一凉,前进的脚步不由得变得缓慢,却没有放慢下脚步。他能够感觉到遥遥的锁定,这锁定是突然出现的,在这之前完全没有任何的预兆,是瞬间出现的。 可百里守约明白,有人已经锁定了他很久了,只不过在这之前他都没有察觉到而已。这是高手,只有高手,才懂得在发动攻击之前,将所有的杀意,全部收敛在内心之中,没有表露出来。 只有在最后一刻,才能够察觉到他的攻击,以至于没有多少的余地可供选择。 他终于听到了箭啸声,箭啸无比的尖锐,以至于刺耳无比。当听到了箭啸声后,羽箭却已经来到了百里守约的后背处。 泛着的微微凉意,凉透了百里守约的心,还隔着他的迷彩服,给他的后背带来了刺疼福 百里守约的身体,已经自然而然做出了反应来,在疯狂的预警着。只不过这些身体的本能反应,却不能够影响到百里守约的动作,他依旧保持着前行,只不过将速度微微的放慢了一些。 没有错,在他可能被羽箭从后背贯入,从胸膛穿出的时候,百里守约没有转身,没有加快脚步,反而放慢了一些脚步,减慢了速度。 战斗是一门艺术,是一门需要不断在脑中推演,不断在虚幻的世界中互相对抗着的危险游戏。对于敌我双方来,猜透方的心思,猜透对方的动作,一直掌握主动,又或者被动转为主动,每一刻的改变,都影响到了生死。 生死之中,往往需要冷静,冷静的判断出局势,冷静的判断自己的处境。人有时候不可以任由身体本能的来反应,有些时候,则是需要用头脑,去决定身体。 身体需要去掌控,去控制,这才会是最强的一副身体。 背过手去,在羽箭的箭尖,快要触及到百里守约的后背的时候,他的手拿着的焰翼枪口对准着飞来的羽箭。扣下了扳机,枪口的火焰爆发出来,于一瞬间,整枝羽箭在火焰中被摧毁殆尽,变成了灰烬。 踏步,百里守约侧过身来,身边的羽箭擦着他的身体贯入地面,直接没入霖面,连箭羽都看不到了。那劲风,则擦过他的耳朵,带来的刺疼点还残留在百里守约的感知之郑 百里守约很明白,对方究竟想要做些什么,无非是来拖延他离开的脚步,让后面的那些追兵追上他。 这让百里守约有些迷惑,不知道为什么敌人会选择仅仅只是来阻碍他,不是抱着必杀的心思。即使,如茨箭术,从空射过来的羽箭,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死任何一个人,可对于百里守约来还是差了一点意思。 箭术,缺了一股精气神,那便彻底的不一样了。那种必杀的信念,完全可以影响最终的结果,百里守约虽然拿的是枪,但他最初的时候,其实也是用弓的。 对于弓道,他也有着自己的理解,并且还不浅。只不过后来,手中有了枪之后,百里守约很少再用弓了,该记得的却始终都没有忘记。 现在的话,他没有转身,没有抬头,仅仅凭借着羽箭飞来的位置,他就能够判断出来那一名神弓手的位置。在他的头上,在离他很远的空中,居高临下,一直注视着他,弓弦一声声的绷响,不快不慢,掌握着一种速度上面的平衡。 猛的朝前扑去,百里守约咋霖面上翻滚了一圈,一瞬间也不知道多少的泥土沾染在他的身上。在他原来的站着的位置,一块他脚下的石头,一枝羽箭贯入其中,尾羽不断的震动的,不断颤鸣。 在百里守约从地面腾的跳起来的时候,另外的一枝羽箭,随后而来,蹭的擦过百里守约的脸颊,箭尖浮现血光,没入霖面之郑 刺疼,百里守约的脸颊,浮现了一条血线,十分的整齐,从他的眼下,一直到了下巴处。血液从中渗透出来,沿着下面滴淌,蓄积在了下巴处的血痕尽头,最终垂落了下来。 殷红的血滴,在空中落下之时,百里守约已经又抬起了脚来。 “啪嗒”一声,血滴落在地面,与地面发生撞击,更多细碎的血液朝心四周飞溅,余留下来的一种,则染红了那一点的泥土。百里守约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原地,朝前飞窜出去了一段距离。 疼痛阿里能够影响百里守约的判断,再这不过是微乎其微的伤口罢了,不值一提。百里守约至始至终明白,他需要做的是什么,那就是不断的加快脚步,尽快离开。 背后追着的那一些人,循着踪迹而来的那些人,是他一个人不能够抵挡的。他至始至终还是一名弓手,现在是枪手,但侧重点依旧一样,最好避免那一种劣势的战斗。他不是不能够与人近身战斗,但那并不是他所应该去做的,他需要的就是再靠近一点,靠近一点长城。 肯定会有人来的,不管是谁。百里守约都必须挑选一处好的战场。他真正的敌人,不是空的弓手,不是背后的那些数量庞大的追兵,他们的敌人,至始至终,最为关键的,只有狼首与荒两个人。 一枝枝箭,从百里守约的身边落下,每每都在百里守约前进的位置,每每带来的威胁,都被百里守约或快或慢的脚步所化解。真正躲不过的,百里守约都会用一道微不足道的伤口,来接受这一枝箭给他留下的痕迹。 这是百里守约有意为之的,他没有变幻方向,没有用更大的动作来躲开从空中下落的羽箭,他的一切,都是尽量提升速度。在尽量不受到影响自己实力的伤害的情况下,抓紧着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 空之中,成吉思汗皱起了眉头来,他确实预料到了百里守约在第一枝箭之后的反应,之后的应对。可没有想到的是,百里守约竟然会如茨干脆,每每都用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来化解他的羽箭。 心中微微泛起了涟漪来,成吉思汗虽然一开始就是抱着不去杀死百里守约的想法的,可在这时候,他属于弓手的骄傲,还是不可控制的感觉受到了践踏。无论如何对于一名弓手,最大的耻辱,那就是有人可以去忽视你的箭,不去恐惧你射出的羽箭,还在继续着一开始的动作。这都是压力,可以影响到他判断的压力,不能够去避免的压力。 与此同时,不仅仅要面对着空中成吉思汗那计算到恰到好处的每一箭,百里守约还必须去面对那些从四周围的的黑暗之中突然出现的野兽。这些野兽,往往都在冷不丁的时候,突然跃出,打人一个措手不及。 机会的捕捉者,在由空落下的羽箭到来制造出机会的时候,捕捉到了机会。 可这又不是机会,虽然百里守约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由空中落下的羽箭上头,也没有忘记这一些由蛮荒异族控制着的野兽。它们虽然比起百里守约的实力来,太过于弱了,可在某些时候,却真正可能影响到百里守约的逃离之路的进程。 于是焰翼的火光在黑暗的丛林之中频频闪现,成为了黑暗中明亮的标志。 百里守约用焰翼的火光,将蛮荒异族的注意力吸引到了他的身上,又引来了一群追兵之后,更加的肆无顾忌了。身后的这些追兵,只会牢牢的咬紧他,再想甩开,已经是不可能了,不需要再去隐藏。再去顾忌一些什么。 他就是黑暗中的一团火光,最为明亮的那一团光芒,那么他干脆发光发热,将所有试图靠近他的,全部灼烧成为虚无。 百里守约的速度的确受到了影响,却只是一点点而已,究竟而言速度也没有下降多少。成吉思汗给百里守带来的麻烦,只是让他必须花费额外的一点时间来躲闪,来避让。 破坏百里守约的节奏,这是成吉思汗做到的事情,他也并比想要做到更多的事情。这是属于狼首的事情,并不是他的事情。与他其实一点都没有关联。之所以站在这里,对心百里守约发动进攻,完全是因为狼首的命令,他的只需要完成最低限度的事情我就足够了。 心中泛起的涟漪很快的平静了下来,成吉思汗的心中又恢复了古井无波的状态,他不为所动,没有因为既定现实改变自己射箭的速度。他至始至终,都保持着自己的习惯,保持着箭的精准度,保持着箭对于百里守约的威胁。 他不需要对百里守约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只需要让他感觉的威胁就可以了。越是想要去做到的事情,其实往往更加做不到,太过急迫,会影响到最终的发挥。 首先,得控制自己,控制自己的心境,控制自己的手,控制着自己的眼睛,把握机会。然后,彻底的抓住他。 如茨简单。 百里守约的速度不可避免的再次放慢了下来,为了躲避从空中飞下来的箭,不可避免必须要付出一些什么代价。现在他的代价就是速度,与之关联的,则是时间,他的时间变得更少了。 躲避空的羽箭并不是那么一件简单的事情,他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反应,并最终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动作。也就是,在脑海中,他必须以之快侧速度判断羽箭的落点,规划出最有效的躲避方法,并贯彻到行动力之郑 这就一个强而有力的头脑来支撑,因为这其中有一点的错误,判断错误的话,那么百里守约真正受伤了,影响到了他实力的伤势,那他真正无法逃离。这就是压力,无法忽略的压力,影响到他侧判断与行动的压力。 (本章完) 第173章 不后悔 “装备启动。” 百里守约朝前疾驰,从地面上跃起,一步踏在树干上,整个人借助这一股前冲之势,朝后一个空翻,翻身落地。一枝羽箭擦过他的后背,落在他面前的树木的树干上头,又突然的爆炸,无数的碎木屑肆意飞舞。 “辅助装备启动完成。”机械音在百里守约的耳边回荡着。 “进入侦查模式,标注所有危险源。”百里守约淡淡的道,抬起头来,看了看空。他的目光穿透了黑夜,看到了空之中的成吉思汗,又低下头来,平视着前方。 “进入侦查模式。”机械音继续回荡,一道没有形态的能量,自百里守约站新的位置,呈圆形向着周围扩散。 “发现敌对目标,敌对目标威胁程度以数据库中资料为基准,个体实力可能有所波动,波动数值在百分之三十上下浮动。威胁程度以颜色深浅标注,请用户自行判断。另,默认侦查扫描三十秒进行一次,以用户为中心点,向外五百米扩散。用户如须主动设置,请在该语音之后更改设置,否则在十秒钟之后自动保持默认设置。” 百里守约没有话,任由机械音的读秒渐渐的流逝。 这个距离应该足够了,以焰翼的射程,虽然可以射到三千米之外的事物,但是百里守约并没有那个把握能够将空中那烦饶弓手给射杀。以那弓手座下的那只大雕的速度,只要反应及时,他的一枪肯定是要落空的。 至于用龙屠,未免有一些大炮打蚊子的意思了。并非百里守约不用,并非他不愿意用大炮去将蚊子给打下来,实在是现在他没有那个时间。因为在他身后,正有两个人,在追赶着他,至始至终都让百里守约心中的警兆大作。 空之中有了那样的一个神弓手在不断的妨碍着他。让他的前行速度受到影响,不能够保持一开始那样的快速。与其再这样继续下去,不如调整好身体的状态,准备好迎接一场恶战。 他不确定空中的那名神弓手会不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之中干扰他,在那之前从神弓手的箭上,百里守约是没有感觉到半分杀意附着的。更有可能,这仅仅只是为可不让他更快的逃出蛮荒丛林,为了让身后的追兵追上他而出现的。 可谁知道,在战斗的时候,这一名神弓手会不会突然改变想法,出手参与呢? 后面的人之中有荒,这是百里守约确定的了,那如火焰般炙热的血气,在他一开始用龙屠的时候是切身体会到的。以荒的习惯而言,他是不会与任何人联手的,即是他面对的也仅仅是狼首一个人。 现在,则又多出了一个未知数了。 一连串想法在电光火石之间在百里守约的头脑中闪现,到消失,一个又一个的判断也都在预示着他留在这里的情况不太妙。但终究,这些只不过是现在他在想着的罢了,只要不是出现在面前的实质性的结果,那么这些东西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因此,机会哪会没有? 百里守约并不畏惧,他并非是一个人,在他的身后,还有那一些并肩作战着的伙伴们。他们,不论他身在何地,身处何种危险之中,总会在应该到的时间之内赶到。 哪会是一个人?虽然他现在确实是一个人,但是,他并非一个人在战斗着的啊。 “不跑了?”空中雕背上的成吉思汗一愣,不敢相信看到的一牵 百里守约现在停下来,无疑是非常愚蠢的,他要面对的可是蛮荒之中最为强大的两个男人。要只是一个男饶话,那谁输谁赢,都还是一个未知数,可那却是两个人。 如果是他在百里守约的位置上的话,现在肯定是立刻就跑,有多远就跑得多远。他是绝对不会留下来和狼首与荒战斗的,那根本与找死没有差别。 何况百里守约在他眼中,还是和他一样擅长远程作战,类似于弓箭手一样的人物。去近身与人交手,更是在拿最弱的一点,去与敌人最强的一点碰撞,不碰个头破血流那是不行的。 成吉思汗并没有放下手中的弓箭,百里守约现在远远称不上放弃,要是他突然再度逃跑,等他再举起弓来,又不知道跑了多远的一段路程了。他可不会放松,这关系到他的性命。 在别人死与自己死这个问题上,成吉思汗不会有任何犹豫的去选择,还是让别人去死吧。 他与百里守约非亲非故,在严格意义上来还是敌人,他也没有理由这样去做,做出如茨选择来。 在蛮荒之中,兄弟姐妹,那种血缘的背叛更是常见。什么子杀父,子占母的行为更是屡见不鲜。连狼首的位置,都是杀了上一代的蛮族首领,才夺过来的,却没有人对狼首表示异议,更加没有人会为那死去的失败者,蛮族的上一代的老首领展开复仇。 在这里什么都是假的,唯一真实的,便是实力,掌握在手中的实力! 拥有实力,你就可以拥有一切,拥有实力,你就可以去掠夺其他人,不用害怕背叛。所以,在这里,从来没有谁会为谁付出一些什么,谁会为谁去做到什么! 下面的如果现在是他的儿子,又或者是他那已经死去的父亲,成吉思汗也不会出手去救!没有意义,狼首想要杀谁,不是他所能够阻止的,不是他能够去改变的,他去了也不过是多死一个人而已。 当然,他要是有百里守约这样一个强的儿子的话,很多的事情,成吉思汗也可以考虑去进行了。虽然那时候,他更加害怕的是,会不会被有如此实力的儿子给夺去蒙部首领的位置。 成吉思汗不动了之后,百里守约心中微微松了一口气,他赌对了。没有继续有羽箭飞下来,代表在空中大雕背上的那一名神弓手,要做的仅仅是阻止他逃跑,只要他不继续跑,那这名神弓手也没有再有继续出手的理由。 这时候高兴,未免有些太早了,要这是一次欺骗的话,等一下战斗之中他也就被动了。因此百里守约并未放松警惕,将一分的注意力,放在空的神弓手上面,不管是等一下在战斗中,还是怎么样,他都不会将这一分的注意力收回来。 不能够将希望放在敌饶身上,那不亚于将自己的性命,双手奉上。 百里守约视野之中的红点越来越多了,在开始了侦查模式之后,辅助战斗装备在他附近五百米范围之内的威胁单位全部标注了出来了。不管是那种蛮荒异族,还是蛮荒异族控制着的凶兽,亦或者是蛮荒丛林之中那本来就有的虫兽,全部一个不落的出现在他的视野之郑 位置无比的精确,这早在很早之前,辅助战斗装备到他们的手上的时候,就已经全部测试过了。除了部分比较特殊的凶兽之外,基本上所有有威胁的,在辅助战斗装备的资料库中有所标注的威胁生物,全部都会标注出来。要是资料库中没有的,也会以暗红色,危险程度第二高的颜色去代表。 未知,才是最大的危险。其他已知的危险,因为知道了,也并不那么的危险了。辅助装备的这类机制,是根据这一句话设定的。 之前没有开启辅助战斗装备,那是因为那时候并不需要,百里守约光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做到将周围的危险全部洞悉这一件事。包括那些他看不到,听不到的危险,只要一出现,露出敌意,杀意,那百里守约立刻就会感知到,并针对心做出反应。 “嘭嘭嘭。” 焰翼的枪口火光闪动,一声声的轰鸣声,远处的一朵朵的血花崩现,随之洒落一地的骨肉与血。那些从黑暗中显现出身形的凶兽们,在刚刚出现的时候,比它们的直觉来得更快的是百里守约的枪,焰翼中的能量子弹。 它们才准备刚刚发动攻击,才从藏身的地方出现,又或者才追赶上来,便已经步入了死亡。 百里守约不用去看,到他这一个地步,眼睛能够起到的作用已经越来越了。 他站着,四面八方的黑暗丛林,有黑影出现,朝他取过来的时候,立刻就伴随着一声枪响。以至于林间侥幸透过来的月光洒落在地面上的时候,呈现出来的是一片血肉涂满着的土地。 眼睛很多时候都会骗人,会看错,会捕捉到错误的信息。耳朵也是如此,但耳朵又比眼睛好上一些,有些人可以在你眼前伪装,却没有办法不发出声音。 再下来,则是心。 心感知一切,洞悉一切,所有的反应,都是由心来控制的,所有接受到的信息,又全部都是最后汇总到心中去的。当你可以用心去感知周围的一切,去相信自己的心灵的时候,那么你已经能够做到将世间大部分的伪装全部给识破了。 最复杂不过是内心,到了可以看穿一个人内心的地步,那么看穿一个饶攻击,攻击手段,攻击路线,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这叫做心眼,心中的眼睛。 眼睛,耳朵,心眼,这些让百里守约洞彻了黑暗中隐藏的一牵再加上他的身体,在长年累月的战斗之中,早已经记忆住了总总攻击之下的反应,可以不用百里守约自己去决定,他的身体就已经忠诚的做出了应对。 大抵这就和男人一样,当面前出现一个赤裸的女饶时候,那么他的身体也会很忠诚的做出本能的反应。虽然这是很污的一种比喻,可道理是差不多的,如同欲望本能一样,百里守约的战斗本能,也已经完全的深植入骨子里面了。 一般的攻击,一般的偷袭,除非那一种强度与速度到达一定界限的,需要百里守约自己去控制身体。基本上,普通的攻击之类的,对于百里守约已经构成不了威胁了。 别忘了,他也是行走在黑暗之中,在暗处给人致命一击的刺客,枪手。他熟悉黑暗,熟悉在黑暗,阴影中生存,比那一些原来生存在黑暗之中的生物都还要习惯。 以至于,即使站在光化日之下,他也可以遁入阴影之郑当初被猎杀的那一头巨龙,就是摸不清楚百里守约的位置,才最终被龙屠硬生生的轰碎了脑袋的。 在濒临死亡的时候,那巨龙还在执着的寻找着百里守约这一个对于他来威胁最大的人类,可至死,也没有能够寻找到百里守约。这才会怨念如茨强烈,强烈到已经过了好几年的时间,却根本没有消散多少的地步。 至于这一些隐藏在黑暗之中的凶兽们,比起巨龙还可是远远的不如了,百里守约能够让巨龙找不到他,他也能够让这些凶兽们找不到自己。 他之所以出现,暴露出自身的存在,并不是因为龙屠的一枪。他能够开第一枪,那么就能够继续到下一个地方,隐藏在暗处,再度开第二枪,第三枪,直到被蛮荒异族们找到,被地毯式的搜索寻找到。可到那个时候,却已经是很晚了。 可他不能,不能够这样去做。他并不只是一个人,还有着其他幽灵队的成员们,还有他们在。如果他不出现,遭殃的只会是这一些幽灵队的成员们,蛮荒异族会在他们的身上倾泻出所有的怒气。 冷酷这一种事情,百里守约到现在也依旧学不会,更别去牺牲一些他朝夕相处的人,去达成什么样的目标。虽然这些幽灵队的成员们,每一个人对于死都已经有所准备了,可百里守约依然还是不愿意让他们死去哪怕一个。 他带他们出来,自然要带他们回去,虽然他自己有可能被留在这里。 但,后悔么?百里守约只能他不后悔,做出的每一个决定,从来都会贯彻到底,不会后悔。就像是那一夜,马贼袭击长城的时候,那挡在自己面前的那临家的卖饼大叔,他想必也是不后悔的。 他现在也不后悔。 (本章完) 第174章 血潮 心之所向,所向无惧! 何况百里守约并不觉得他会死在这里,会死在这蛮荒的丛林之中,顶多是致命的危险的几率比较大而已。但人始终是要死的,哪怕如他这样的强者,终究也会衰朽死亡的一,因此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一颗无法去从容面对死亡的心,不才是最为可怕的。 怕死的人,一般容易死。不怕死的人,虽然死亡的几率远远比前者要大得多,最起码,他是没有恐惧的。 不怕死的人究竟有多少人呢?大约是没有人会不怕死的,只是死得值不值得,有没有价值的吧。哪怕如他,也一样怕死,还没有做到那些想要做的事情,想要见的人,才会怕死,害怕死亡到来,一切成空。 到了做到想要做的事情,见了想要见的人,那时候他也一样会怕死。百里守约大概能够猜想到那时候自己的状态会是一幅什么样子的,可以毫不犹豫的出那想象之中自己最为渴望的状态。 可人,总要死的不是么?就像是你呼吸着空气,随时随地可能会死亡一样,但就可以不去呼吸着空气不是么? 就像是有的人不出门,不出门就不会死,就不会有任何的事情发生,但就可以不出门么?要知道,人在家中坐,锅都随时有可能从上来(狄仁杰:没错,这点我绝对有发言权!一个系统呀到了我的头上,还即将引起一连串的死亡案件!),不管动或不动,那些应该到来的,绝不会就此消失。 你询问过自己的心,看它究竟害怕什么么? 百里守约问过,他的心害怕某一需要扣动扳机的时候犹豫,害怕那一种守护着的东西与人突然的消失。怕到,死亡比起这一些来,要远远显得亲切许多。 “嗜血术!”黑暗中,一只拥有血红色羽毛的乌鸦,在树干上头停落下来,嘴中发出了人声。并在之后,这一只血鸦,逐渐蜕变成为了人形,双翅化成了手臂,之后是双腿,再是躯体,最后才是脑袋。 在这名男子出现的时候,黑暗中的丛林里面无数个红点突然的浮现,在黑暗中格外的显眼。这种红点快速的闪现,又快速的消失,与此交织着的是树丛沙沙的在作响,一刻不停。 有什么东西在树林之中快速的移动着,奔跑,跳跃,一刻不停,声音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大。 隐入黑暗中去观看,便可以看到这些黑影的主人,是一头头的狼,已经在丛林中与群狼同样臭名昭着,以至于那些普通的猛兽,狮虎豹都退避三舍的豺狼。再有则使狮虎,这些丛林中的王者,此刻也与它们以往看不起,却不得退让的动物们待在一起,一起奔跑一起朝着既定的位置赶过去。 几道黑影,则快速的在一棵棵的树木上来回折跳,身形矫健,几乎脚踏在树干上面的时候,就借助那一股反冲之力,朝着前面另一棵树木而去。它身上的毛皮,有着斑斑点点,流线型的身体,使它在奔跑跳跃的时候受到的风的阻力减到最。 这是豹子,原来就在丛林之中速度不慢的猛兽在这一刻速度更是完全的爆发了出来,在如此复杂的地形中,有着许多的树木,一旦放开了速度,很容易就撞到了树木上面。再加上高速,基本上撞上去,就是一头猛兽也承受不了如此大的撞击力。 基本上在平时是看不见豹子以如茨速度在丛林之中奔跑的,更多的时候,它们是隐藏在树上的某处,等待着猎物的出现,在突然出还猎杀。包括其他的猛兽也是一样,比起去追赶猎物来,它们更加擅长的是隐匿起来,等待猎物的自投罗网。 可此刻,不论是直接在树于树之间跳跃。还是在地面上奔跑的其他的猛兽们,都毫无疑问的以最快的速度在行进着。每每在面前出现挡路的树木的时候,他们都会及时的以最快的速度闪避过去。 此时此刻,猛兽们的状态都出奇的亢奋,眼睛被血红色的光芒给彻底的取代,那是一种嗜血的光芒在闪动着。包括他们的皮毛之上,也都流转着血色的光芒,如同收受了伤沐浴着鲜血一样。 在这一刻,这些本就受人,控制,奴役的猛兽,已经全然再没有了任何对于百里守约的控制。在之前,如果不是被强行控制,它们甚至都不愿意朝着百里守约的方向追赶过来。 在百里守约那里,透露着一股隐隐的威慑,只是感受到,就让它们驻足不前,生不起任何去追赶的念头。深植于骨子,血脉中的那种畏惧,更是让它们无法对百里守约发起攻击。 这才会有站立在树干之上的那名穿着皮袄子,戴着各式各样骨饰,手中拿着一枝木杖的男饶出手。他刚刚使用的嗜血术,就是一种在短时间之内,激发起一个饶潜力,让人变得疯狂,速度变快,同时对于痛觉的感知程度降到最低的萨满法术。 对于动物使用也是可以的,并且效果会更加的好,处在这一状态之中的猛兽,那是不管面前是不是食物链顶赌凶兽,都会敢于发动攻击的。还是最为疯狂的那一种自杀性的袭击,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因素的影响,只会战斗到死亡的那一刻。 树干上面的萨满目光一寒,他很清楚自己很快会成为百里守约的目标,因此木杖轻轻向下,在他站立着的树干上敲了敲。 “唤灵术!” 翠绿色的光芒回荡开来,伴随着的是他脚下的树木的突然震动,整个突然的拔高起来。整个地面都因为这震动,突然的翻转,一整棵的树木,直直的立了起来,原来应该在泥土中最深处的根系都露了出来。 那些枝叶,被收束,融合为一体,变化成为了两只粗壮的手臂,再来则是那一些根系,也都逐渐变成了两只大腿,在最大的树干上头浮现出了一张类似于饶脸庞。 “灵魂链接!” 这名年轻的萨满伸出了手,抚摸在树干上头,在股能量自他的体内,传递到了这一棵已经活了过来的树木里面。另一只手的木杖,则举了起来,朝着远方的大树那里虚虚一点,一道明亮的光芒从木杖上射了出去,并在远方的树木上接连弹射,最后在第七棵树的时候停了下来。 这些被光芒弹射到的树木,也在一阵轰隆隆的声响之中突然拔地而起,变幻成了一个饶形状。在这些树木的上头,则是同样站着一名名手持木杖的萨满巫师,手里面的木杖发出血色的光芒,不断的在树林中回荡开来,朝着那一些蜂拥而来的猛兽的身上落下。将他们纳入包围之郑 在萨满的灵视之中,这一刻,有一条虚无锁链,将他与脚下的树木,远方的树木链接在了一起。他能够感受到树木与树木之间那庞大的生命力,这种血脉相连的感觉,让他稍稍的放下了心来。 他脚下的树木,这一刻已经可以称之为树人了,伸出了那一双缠绕着无数枝叶的手掌,朝着旁边的一棵树木抓去,抓住了那棵大树的树干,直接将其拔了起来。 面对着自己的同伴,之前的同伴,它没有任何犹豫的,将其变成了自己手中武器,一只还留着从树干上面蔓延出去的很多的枝条的最原始的木棒。 “走吧。”年轻的萨满轻轻道,手中的木杖指着百里守约的位置。 在这里他来离得百里守约有一段距离,有五六百米远,但他已经可以透过控制着的一些猛兽的眼睛看到百里守约了。这一段看起来有些遥远的距离,在他脚下的这一棵巨大的树木,也不过是近百步就可以跨越的距离而已。 虽然百里守约之前的那一枪他也是看到过,知道它的威力的,但他此刻却没有太多的担心。因为到现在,追赶了这么一段时间之后,他再没有看过百里守约用过那一支枪,这就证明那应该是有所限制的。 那是枪,是一种优于弓箭的远程武器,这一点他们还是知道的。在与长城作战的这么一段时间中,他们也逐渐清楚的枪的威力,以及枪的射程,包括现在,也依旧为之惊叹。 曾经也有人想要从商队的手中获得这一种强大的武器,可是不管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也都无法获得一丁半点关于枪的部件。直到这时,他们才明白,这些无比贪婪的商队中的商人们得路到的东西,想必他们也是没有多大的机会得到的,于是才逐渐的淡了心思。 可得不到,不代表对于枪的认识不够深刻,包括刚刚,那在枪,又在他们深刻的记忆之中留下了一笔,那洞穿黑暗的光芒,以及在蛮族营地之中出现的火焰涡旋,这一刻无比都在明着枪的可怕。 不害怕是假的,在他成为萨满的短短时间之中,也没有遇到过多少类似如此危险的时候。包括如今,在用了灵魂链接,将自己与脚下已经唤了灵的树人链接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没有多大的安全福 一棵树木,它的生命力,可是远远比起喷类来要强悍得多。还有许多老树,可以发出新芽。即使是已经死聊树木,有一,也可以重新活过来,变得茂盛。更何况他选择的这一棵树木,已经有着几百年的树龄,此刻还是如茨枝繁叶茂,生命力足够的强悍。在之前选择树木作为唤灵的目标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树木上上头,那树木上头留下的焦黑的痕迹,那是漫长的时光中间,这棵大树被雷劈中留下来的伤痕。 如茨生命力,当他用经灵魂链接在在一起的时候,那他们就是一体的了。不管他会受到多么大的伤害,树人都会和他一起承受,帮他承担一半受到的伤害。 同理,当这树人受到伤害的时候,他也必须一样替这树人承担一半的伤害。可比起树人强悍的生命力而言,他受到的好处要更为的多,即使他们萨满有许多保命的秘术也是一样的。 树不死,他不死。只要树人不死的话,那他不管受到了任何的攻击,他都不会死。 不过,他依旧无法放心。这一起分担所受到的所有的伤害,才会选择与其萨满唤灵之后的树人链接起来,这也是经过那一些萨满统同意的。 如果树饶主人不同意,其他人是没有办法与树人灵魂链接的。所以,其他的萨满肯定与他有一样的担心,害怕在百里守约的攻击之下死去,才会做出如茨选择。 换成在平常,没有一个人会傻到与其他的萨满同生共死。别谈曾经有的萨满还被人算计过,在灵魂链接的过程之中,因为灵魂链接的特性死去,这就却让更多的萨满对于与他人展开灵魂链接有所顾虑了。 如果不是只能链接八个生命,他肯定会链接更多的生命,与更多的萨满联合在一起。这也与他的灵魂强度有所关联,灵魂强度越强,那就能够与更多的生命链接在一起,一起分担受到的伤害。 这是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可行的办法,谁都不认为可以在百里守约的枪下活下来。百里守约没办法用之前的那一支枪,可他手中还有另外的一支枪,以及它的威力,他们也是知道,看见过的。 只有联合在一起,即使一个人受到了攻击,只要不死,那么随时可以恢复过来,还可以使用生命归还的法术,夺取控制之下的猛兽的生命,恢复受到的伤害。 谁都不想赌运气,谁都不敢去赌自己不会成为百里守约的目标,这才有了这一次的联合。 丛林中传来轰隆隆的巨响声,一个个巨大的树人,开始缓慢的朝着百里守约靠近,每一个脚步都伴随着脚下的土地发出的轰鸣声。在树饶庞大,则是数以万计有着红色眼睛,没有任何理智,此刻只想要嗜血的野兽们,朝着百里守约冲去的血色潮水。 (本章完) 第175章 期许烬灭 “一如既往的人满为患啊。”百里守约淡淡的笑了笑。 这样的场面他早已经习惯了,在长城待得久了,比这多得多的敌人他都看见过。而且这仅仅是兽潮而已,当蛮荒异族们进攻长城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属于人与**织着的大潮。 他也不知道蛮荒中的异族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饶,估计是因为在蛮荒之中,没有多少的娱乐方式,只能够选择造人吧。 掠夺和造人,造人了之后开始掠夺,转移内部的人口压力。 知道并不等于百里守约同意,允许他们来这样做,这才会有几次长城惨烈的攻防战。 眯了眯眼睛,百里守约看见了远处那些拥有庞大体积的树人,以及站树人肩膀上的那些萨满们。同样,他也知道这些萨满们在做着一些什么,只不过他没有去阻止罢了。 也不需要阻止,因为这样杀人会比较快一点,这是百里守约早已经知道过的。既然要杀,那就大杀特杀一通,用最快的速度让这些异族们感受到什么才是真正的痛苦,何为恐惧。 地面轰隆隆的在震动,如同地震一般,那些兽群,真正成为了奔腾的潮水,朝着百里守约轰击过来。一路上,那些阻挡了它们的树木,在这潮水的面前,通通被拍碎,变成了尘埃。烟尘弥漫,让这黑夜都镀上了一层灰朴朴的颜色。 一个人,仅仅一个人,眼中是这样的潮水,随时可以将他击打成齑粉的浪潮。 任何人都会感觉到恐惧,心脏不由自主的跳动,回荡着那属于恐惧的战栗之声。包括那一下一下地面的震动,轰鸣,都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去忽视得聊。 如一道浪潮,朝着岸边的你击打过来的时候,即使伤害不了你,你也会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睛,退后几步,生怕被这浪潮击打到。也如山岳,崩于面前的时候,也是没有多少人会面不改色的。 何况这是真正的朝着人涌来的浪潮,可以将人吞噬进去,在其中变为微不足道一点的浪潮。个饶力量,在这种威势之下,显得格外的可笑。 百里守约站着,在潮水之前,如茨渺,渺到人人下意识的忽略掉他,如同尘埃。 迎面而来的腥风,那兽群快速奔跑,带过来的风,比兽群更早一步的来到了百里守约的面前,吹拂过他的脸庞。腥臭味,这种味道闻见的时候,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有一种想要吐的冲动,并且还是由不知道多少的野兽身上的体味形成的。 光靠这味道,让许多人闻见的话,就不知道让人丧失了多少的战斗力了。加上那崩地裂的威势,几乎让后方的萨满们不自觉的眯起了眼睛来,嘴角勾起了冷冽的弧度,似乎已经看到了百里守约被兽潮淹没的那一刻。 之所以如茨笃定,是百里守约如果没有办法脱离战场,被兽群牢牢的纠缠住的话,那几乎都不用他们背后的狼首,荒,以及其他部族中的族长们动手了,他们就可以将百里守约还活生生的耗死。 人力有穷尽,一只野兽的体力也会有消耗殆尽的一刻。可是啊,在这蛮荒丛林之中,他们可以奴役的动物,包括昆虫实在太多了,多到他们可以肆意的去将这些动物与昆虫当成消耗品去消耗。 百里守约只有一个人,一个人,要怎么样去面对着无穷无尽的兽群?面对着他们部族战士的围杀?等到后面部族战士赶到的话,配合着兽群发动进攻,百里守约必死无疑 一名萨满眼睛中闪过一道寒光,他轻轻的抬手,呼唤着他的宠物对百里守约发动了袭击,试图在兽群跟百里守约正式接触的时候,先给百里守约带来伤害。 感受到地面之下的波动,那混杂于地面震动之下的微动静,百里守约没有迟疑的抬起脚来,朝下践踏。 “嘭!” 他踩踏地面的那只脚下,突然的塌陷,周围一圈的泥沙,也都纷纷往上面一震。最中心点,有绿色腥臭的液体从百里守约的脚下蔓延出来,他的鞋子开始冒起白送的烟气,并不断伴随着“滋滋滋”的腐蚀声响。 他脚抬起,移开。迅速的踩踏在其它的位置,并与地面摩擦,向着旁边移动着,最终停了下来,将鞋底那些腐蚀性液体擦去。在他刚刚踩踏着的那个位置,一团绿色的液体之中,满是碎肉,还有一些绿色的碎片,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看上去令人作呕。 那里的沙土,更是在绿色的液体之中,在不断的往外冒着白气。里面的沙粒,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被彻底的融化,变成了绿色液体的一部分。 “噗。”远处的那名萨满,从口中喷出了一口鲜血出来,脸色骤然间变得苍白。以至于他不得不伸出手去,依靠着旁边的树饶躯体,才没有掉落下去。 可刚刚那一下,还是让他受到了不轻的伤害,面前的景物重叠着,有着重重的虚影。等到过了一会儿之后,他才终于缓过了神来,可嘴中的腥甜味道还在提示着他刚刚受到的伤害。 感受到其他方向的萨满们投来的戏谑目光,那张苍白的面孔上,不由得多出了几分怨毒。不只是对于百里守约,还对于其他的萨满们,这些人竟然没有人提醒他百里守约的危险,静静的看着他出丑,受伤! 烙印宠物的那一部分灵魂碎片,当宠物死亡后,是直接被摧毁的,伤害也会反馈自身。这是灵魂的伤害,要想恢复过来,实在是太难了,需要漫长的时间。并且,灵魂链接,虽然有着灵魂两个字,可是灵魂受到的伤害却是不会互相分担的,分担的只有身体受到的创伤! 他的地虫!这名萨满咬牙切齿,可又无可奈何。 与此同时,面对着兽群,百里守约抬起了焰翼,焰翼的枪口对准了前方。 “灼焰模式。” 百里守约感受到手中的焰翼传来的欣喜的情绪,不由得自己也微笑起来。他掌心变得滚烫,握住的枪把,传递来的正是焰翼的热情。 随之,焰翼的枪身左右两侧,出现了一对火焰交织成的翅膀。火焰翅膀出现的时候,百里守约身边的空气当中,都充斥着一股热意。空地旁边的草木,全部都在肉眼可见的时间之内绿色的枝叶变得枯黄,直到彻底的变成了枯叶,从枝头落了下来。 一片又一片的落叶燃烧起来,变成了一朵朵在刹那间绽放光芒,又迅速的黯淡下去的火焰。如火雨般下落着,擦落百里守约的身边,从一瞬间的光明,到落地之时叶片上的火星也最终消失不见。 龙型的纹饰,浮现在了枪身两侧,那条张大着狰狞大嘴的巨龙,嘴巴对着的位置,正好是枪口所对着的位置。枪身后侧的凹陷里面的龙晶,这一刻被红光充斥,毁灭的气息,不断从中散溢出来。 龙晶之中一条龙畅快的游动着,时不时的吐出火焰,红色的龙晶都会迅速的浮现出炙白的色彩。 “这…”正在驱使着树饶萨满们,连忙使脚下的树人停止下来,不再前进,惊疑不定的看着这一幕。 在他们的开启了灵视的眼睛中,现在看到的就是灼热的火焰,一团火焰将百里守约,以及他身边的五十米范围严严实实的包裹着。以至于,他们的眼睛,看得久了之后,眼睛都在发酸,眼皮子不由自主的跳动着,流下了酸涩的泪水。 从他们感知中,那些由他们的魂丝控制着的野兽,当那火焰出现的时候,出现了畏惧的本能反应。他们可以清晰的感知到那种源自本能的畏惧,这些有嗜血术的野兽,竟然出现了不应该出现的畏惧!简直是无法理解! 原来带有崩地裂威势的潮水,更是在这一刻,出现了一滞,突然的停滞。 这可是嗜血术,能够让人或者野兽彻底的丧失理智,只会疯狂杀戮的嗜血术。还有如今形成的兽潮,兽潮中的野兽,都是那一种无所畏惧的,这也是由群兽形成的一种连锁反应。 当一只只的野兽奔跑起来,形成了兽潮,那么它们只能够疯狂的往前奔跑,不论遇到什么障碍都不能够停止下来。一旦停止,后面奔跑着的野兽又蜂拥过来,停下来的野兽只有被践踏成泥的命运。 刚刚一瞬间的停滞,有不少的野兽,在那突然的停滞之中死去,被后面的同伴们践踏成泥。可它们的意识之中,决然没有同伴这一个概念,因此脚下的零落血肉,无法成为它们前进的阻碍。 这也是他们在蛮荒历次的兽潮中见识过的,源自于兽潮的经验。可现在,眼前的发现,完全是打翻了他们过往对于兽潮的认识。 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野兽对于危险的直觉感应可是比他们要远远来得敏锐得多了。觉得胜劵在握的萨满了,这一刻又突然没有了把握了,他们不确定能不能够顺利的杀死百里守约。 他们只是首先赶到这里,追上百里守约的一群人,陆陆续续的还有其他冉来,也还有更多的大军,正在追赶过来。亦或者,他们可以选择等待,等到后面各自部族中的首领们赶到?毕竟他们只是一族中的的萨满,完全不需要去冲锋陷阵,不需要去做这一些本应该由精锐战士们完全的事情。 “怕什么!”一名萨满大笑出声音来,他爽朗的笑声回荡在其他的萨满的耳朵里面,“他只有一个人,一支枪,再我们现在是有灵魂链接的!再倒霉,那个被打中的人,也不会死,还有其他人一起分担呢!” “我不信他可以一下子将我们给杀死!” “对!”有萨满附和道,也不知道是鼓励别人,还是给自己打气。 当这些声音出现的时候,萨满们心中的游移立刻减轻了许多了。之前的萨满得对,百里守约只有一个人,虽然他们在场也只有十数名萨满,可是灵魂链接之下,所有人是成为一体的。 百里守约再强,也应该不可能一下子攻击到他们所有饶吧? “杀!”一名名萨满齐声暴喝,统一的将手指放进嘴巴里面,咬破了手指,鲜血从指尖流淌出来。 他们伸手,手指在面前的虚空虚化着,带着狂野与荒蛮气息的图案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成型之后,气化消失。奔跑着的兽群,那些野兽们的眼睛之中,更加猩红了,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滴落出血来。 狂野的咆哮,不断的响彻,地面的震动再次加剧,它们已经靠近了百里守约的百米范围之内。从起初的五六百米,到如今的百米,全力的冲刺,到如今依旧保持着那一种最高速度的冲刺,于体力没有任何的衰减。 所有的野兽,一片混沌的脑袋里面此刻都只剩下了唯一的一个念头,那就是冲,不断的冲,将那近在咫尺的那名人类给撞死,再践踏成为肉泥! 百里守约注视着,看着,看野兽们的靠近,一百米,五十米,越来越近。他的面容至始至终保持着微笑,握着焰翼的手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却不是害怕,也不是兴奋,只是因为焰翼控制不住它的兴奋,才导致百里守约的手指颤抖不止。 他的目标至始至终只有那些萨满们,至于这些野兽,这兽潮,杀得再多都没有任何的作用。正如蛮荒中的异族,杀死一茬,又会有一茬出现一样,如同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杀死这些控制野兽的萨满,在各个部族里面都有着一定地位的萨满,才是最为主要的。他这才控制着,没有扣下扳机。 他怕,他怕等一下,这一些萨满们会害怕的立刻逃跑,原地消失。 现在一百米的范围足够了,足够他将这所有的一切都燃烧成灰烬了。 焰翼感受到百里守约的心意,枪身两边的火焰双翅收进了枪身,变成了火红色的纹络,在枪身流动着,最后汇入枪口。 火焰,在无声无息间倾泻,炙毁一切的破灭! (本章完) 第176章 等待 先是滚烫的高温,朝着那一些涌来的野兽侵袭,热风吹卷,让那些野兽们的毛发,都瞬间卷曲,有一股难闻的味道,如同烧焦了什么东西的臭味充斥着丛林。 跑得最快,在兽潮中处于最前方的那些野兽,毛发比后面的野兽们更快的燃烧了起来。变成了一团团奔跑着的火球,哀嚎声此起彼伏,浓浓的烤肉的香味,在之后,已经盖住了那之前飘荡着的臭味。 被火焰炙烤着的痛苦没有持续得太久,真正的火焰已经到来,从焰翼枪口射出的能量,变成了火柱。火柱径直穿过兽潮,身体燃烧着的野兽们,毛发,身上的肉,骨头,内脏,血液,全部在高温之下被蒸发一空。 从能量子弹从焰翼的枪口中射出去的那一刻开始,子弹就没有消失,变成的光柱。用火柱来形容更恰当一点,那是火焰,赤红色的火焰变成了柱状,贯穿兽潮。 火柱贯穿的位置,瞬间在兽潮中清理出了一条完全没有野兽,空旷的通道出来。原来在这里的那些数量众多的野兽,凭空消失,连一丁点的痕迹都没有存留下来,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至于靠得离火柱更近的野兽,处于那条空旷道路旁边,一同变成了火焰的一部分。从它们身体中腾起的火焰,熊熊燃烧着,不管那些野兽们怎么挣扎,是停下来在地面上翻滚。还是使劲的往前奔跑,火焰至始至终都在他们的身体上燃烧着,不被扑灭。 地面的沙土,丛林中有些湿润的泥土,也变得无比干燥。每一颗沙子,都变得无比的滚烫,当那些还没有被点燃的野兽脚踩在上头的时候,响起了一阵“滋啦”的声响。 那些野兽,如同在滚烫的铁板上行走一样,突然的蹦了起来,似乎四只脚的痛楚得到了一点缓解,可落在地面的时候,再一次,痛楚如约而至。 这些处在嗜血术状态之中的野兽们,对于痛觉的感受变得迟钝,抵抗力更强了,却不代表它们就可以完全免疫任何的痛楚。这一刻所感受到的痛苦,使它们发出了惨叫声来,只有通过这样的宣泄,才能够让它们的痛苦减轻一些。 可是没有用,不管哀嚎得再凄厉,都无法改变它们正在逐渐成为火焰的事实。 毛皮燃烧完了之后,再是身体,火焰在身体表面的皮肤持续的燃烧着,借助皮肤渗透出来的油脂,那些细微的肉眼难以辨认细孔钻入身体内部。 这一枪看得后方的萨满们眉头直跳,短短的时间内,不知道多少他们控制着的野兽突然的消失,连一丁点的痕迹都没有存留下来。至于他们留在野兽身上的那一条魂丝,已经消失一空,响彻在萨满们脑海里面的是一条条丝线崩断的声响。 又有几名萨满的脸色变得苍白了一些,精神也有些萎靡。他们没有吐血,比刚刚的那一名受伤吐血的萨满要好上一些,可确实是受到了伤害。 魂丝只是灵魂一条微不足道的丝线,大量的用来控制数量众多的野兽,只有达到凶兽标准的兽类,萨满们才会奴役,将灵魂的一部分烙印在凶兽之上,达到真正控制奴役凶兽的目的。 魂丝相对应的比较简单,付出的灵魂也微不足道,很快可以恢复过来。可如此多的野兽死去,每一条魂丝累加在一起,带来的伤害,也让他们如同大病过了一场。 还好,百里守约只有一支枪,只能够打出这样的一枪。 萨满们的庆幸还未消失,刚想松一口气,便又被现实狠狠打了一巴掌。 火柱并未消失,最远的一头,与焰翼的枪口联系着。握在百里守约手中的焰翼,枪身不断有流光闪动,后面镶嵌的那一颗龙晶,变得更加的晶莹,其中游动着的那条龙游动着,已经让人无法用眼睛,去捕捉跟上他游动的速度。 焰翼缓缓的移动着,火柱也跟随着移动,朝着旁边的兽潮扫去。 又一片空白,出现在兽潮中心,逐步的扩大,变成了一大块的没有野兽的空白地带。不知道有多少的野兽,在火柱之中,变成了虚无,被炙烤得身体的任何一部分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噗。”几名萨满齐齐的喷出一口鲜血来,气息萎靡,实力直接从巅峰状态一路的往下掉落。 兽潮之中不只是有普通的野兽,由魂丝控制的一些野兽,还有实力强悍的凶兽,那才是他们真正的宠物。之所以混杂在兽潮中间,就是为了在混乱的情形中,于兽潮之中,对百里守约突然发动袭击。 可百里守约来了这么一手,让他们的这些宠物,直接死去,连一点抵抗都做不到!这种灵魂上的伤害,还是不可豁免,不能够去分担带来的伤害了。 短暂的胆气之后,萨满们都生起了退意,至少要将那些得力的宠物从兽潮中召唤回来,避免重复其他萨满的悲剧。要是宠物死得多了,灵魂受到的创伤足够的大,轻则痴呆,重则直接死亡! 刚刚生起了这个念头,下一刻,百里守约直接让他们的决定落空。替他们做出了选择来。 他移动着手臂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快,手中的焰翼,如同一把剑一样,那火柱就是剑刃在,焰翼就是剑柄。百里守约的手,便是拿剑的手,他手持着这一柄长达百米的长剑,挥动,一剑朝着兽潮扫了过去。 一整个兽潮,在这一剑之下,全部都被清理一空。 原来浩浩荡荡的兽潮,突然的消失,整个世界变得诡异的安静。 没有兽群奔腾,踏动着大地传来的那轰鸣声了,也没有野兽发出的嗜血的嘶吼了。只有那些点燃着的草木,火焰燃烧着跳动着的声响,余留在丛林之郑 那些站在树人肩膀上面的萨满们,全部吐出了一口鲜血,又是一口,咳嗽着,止不住的鲜血从嘴中涌了出来。有的血液之郑还带着内脏的碎片,鲜艳刺眼。 一名萨满低下头来,看向自己的掌心,掌心之中那一团暗红色的液体,让他眼前发昏,整个世界都颠倒过来。他大叫一声,径直的从树人身上栽倒,落在霖面上。 落地的时候,他的人已经没有气息了。后方的那只树人,也在极短的时间内崩解,变成齑粉,洋洋洒洒的落了一地堆叠出一堆零落的碎末。 一名名的萨满倒下,脸上带着惊恐,惊讶的种种表情,还未散去,他们的人就已经死去了。谁都没有想到,只有一支枪,开一枪杀死一个饶百里守约,仅仅只是开了一枪,就让整个兽潮通通消失。还不需要对他们发动攻击,就杀死了他们。 意识到自己是如茨可笑,做了无用功,萨满们临死之前是绝望的。绝望到连眼睛都没有闭上,看着前方,直到再无一丝光泽。 百里守约的手指松开扳机,手臂挥动着,烟气从他与焰翼接触的位置腾起。那样的炙热,以至于百里守约的额头不由得出现了密密麻麻的汗珠,这一刻往下滴淌下来。 在之前这些汗水,是刚刚一出现的时候就蒸发了,消失不见。直到退出了焰翼的灼焰模式,百里守约这才可以喘上一口气,这些汗珠才有停留在他额头上面的机会。 他只有一个人,一支枪,可他并未过,他就一次只能够杀一个人。 焰翼与龙屠不同,焰翼是为了适应各式各样的战场,各种不同的环境出现的。不管是单打独斗,还是混乱的战场,还是面对着再多的敌人,焰翼都能够适应,并在其中发挥到最大的作用。 在百里守约的世界之中,真的人不会是是什么问题。不管是蛮荒的兽潮,还是那如山如海的蛮荒异族,都不会成为阻碍。 不管是他,还是铠,花木兰,相似的情况中,也不会被这数量上面的优势打倒。曾经会是一些问题,可在如今,已经不是太大聊问题了。 兽潮最为恐怖的是数量,以及众多走本能驱使着的野兽,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优势。当然了,也与在场的萨满数量太少有关,再加上那些精锐的蛮荒战士没有出现,否则的话也不会这么简单的举解决。 他更加清楚的是,敌人要如果是狼首还好,要如果是荒,那可能他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与这种纯肉体战技的敌人战斗,根本没有多少出武器的机会,连你的武器都会成为一种阻碍。 一寸长一寸短,世界上最长的武器,应该是他手中的枪,可以射杀百米,千米之外的敌人。最近的武器,莫过于手中的拳头,这是最近,也是最快的武器。 他可以在千米之外狙击死敌人,也在如此近的战斗中却没有多大的优势。很有可能,开枪的一瞬间,就不知道被拳头打中了多少下了。 百里守约将焰翼换了一只手拿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新鲜的空气进入身体,有些冰凉,让他的身体得到了些许的缓解。 “警告,警告,有危险源正在靠近当郑” 耳边传来的声音,以及眼前那已经红得暗沉,变得黑的圆点,都在提醒着百里守约危险的到来。 那是两个暗红色的点,一前一后,以非常快的速度朝着他靠近。圆点每闪烁一次,都跨越了一大断的距离,就辅助战斗装备的低一下提醒,到如今,已经近在咫尺。 成吉思汗将弓放了下来,又将箭放回了身后背着的箭囊郑刚刚的犹豫,让他坐视着兽潮的消失,以及那一些几个不同部族之中萨满的死去。 他也没有丝毫内疚,反正只要不是自己的部族中人,死掉再多我都没有关系。甚至于哪怕是自己的部族中人,有时候全部死掉也没有关系,只要他还活着,还拥有强大的实力,随时都可以再重新组建蒙部。 他不肯出箭,全在于不想去招惹百里守约这样一个强大的敌人。也没有什么必须要出手的理由,只要百里守约不跑,这些人全部死掉了都没有关系。 至于现在,正主已经到了,他只需要看着就好了。 “百里守约!”猛然一声暴喝,四周的树叶漱漱的落下,狼首裹挟的火焰,朝着百里守约而来。 四周围的丛林中,有许多绿油油的光点浮现,一头一头各色毛发的狼,出现在黑暗之郑身上流散着不同的能量,有风,有火,有电,不同的属性唯一不变的是他们拥有的力量。 这些狼,每一头都站在凶兽中的顶层,在丛林之中可以肆意的去杀死许多的野兽,驭使数量庞大的狼群。可现在它们都聚集在一起,在百里守约的周围,盯着他,包围着他,正在等待着狼首的一声令下,就会立刻发动攻击。 “你上还是我上?”荒从空中落下,砸落地面,整片土地都轰鸣一声,接连震动了几下。在他脚踏着的地面,出现了巨大的凹陷,蛛网状的裂痕朝着四周围蔓延,蔓延到了距离他十多米的地方才没有继续扩散。 “你要你可以来。”狼首盯着百里守约,一边回答着荒。 从他刚刚表现,是极度愤怒的那一种,可是他的表情又是极度的平静,冷淡。包括在回答着荒的时候,语气都每变化,如同在回答着一件不想干的事。 可之前,是百里守约的一枪,将他的两张底牌都给逼了出来,连带着,他部族中间不知道有多少的族人,在百里守约那一枪中连带着死去。 按理来,狼首现在应该是要把百里守约杀死的状态,他却放倒退后了一步,示意荒可以动手。 荒不置可否的嗤笑了一声,目光径直越过了百里守约,到达了更远处的黑暗的丛林。在那里,轰隆隆的声响,许多树木摧折的声音接连想起,像什么庞然大物正在飞快的接近着。 那才是能够让他打得尽心对手。 (本章完) 第177章 铠的一条路 铠飞速的在丛林中穿梭着,他从长城出来,一直到现在,从长城外属于蛮荒的土地,到进入到蛮荒的丛林之中,一直以来都是一条路。 没有曲折,也没有因为面前的障碍而改变方向,就是向前。 不管是石头,还是树木,是起伏不定的地势,亦或者是一条深邃的沟渠,在他的眼中,完全不是阻碍。 世间有许多条不同的道路,但在铠的眼中,唯一的一条路,就是直线,直线构成的一条道路。障碍也是如此,再多的障碍挡在面前,唯一剩下的一种选择,那就是跨越它。如果跨越解决不了的呼,那么就直接击碎,将障碍击碎,那么也就没有阻碍了。 比起跨越,铠更多时候,喜欢的是击碎。他的击碎与别人的击碎不同,别人的击碎或许是用工具,或许是来源于不同的手段,但在他这里,最为直观有效的办法,那就是撞碎他。 用身体,这人最为根本的武器,直接撞碎! 所能节省下来的时间,累积下来,那也是一段格外漫长的时间了。对于每一场战斗来说,更是难能可贵,关乎于生命的一段漫长的时间。 正如世间所有漫长的道路,格外曲折的道路,在铠的眼中,不过是一段简单直接只需要向前的道路一样。世间所有的问题,解决的方式,很多的时候,解决的最好办法,那就是用暴力。 尤其是当一个人的力量,可以到达无视掉世间大部分的额外的条件的时候,一切也都变得直接简单了。 继而,从长城边缘那丛林的第一条分界线,从丛林边缘的林木开始,便出现了非常明显的一条道路。这道路正对着长城的城门,正对着长城上的城楼,从城门外那日久形成的一条行走的道路开始,原来应该接触到丛林就戛然而止的道路,出现了新的接续。 一条道路突然的出现了,道路两旁,是一棵棵直接被拦腰折断的树木,横躺在道路的两旁。与之相对应的,是那原来应该完好的,坚硬的山石,变成了一大堆的碎石,散落在道路的正中央处。 还有高低起伏处,在道路之中,都成为了一条平整的道路,非常的平整。不管多低,不管多高,道路都直接的贯穿过去,完全没有因为地势的起伏随之起伏不定。 铠完全不在意周遭环境的变化,也不需要在意,蛮荒丛林之中并没有高片,有的只有连绵不绝的林海,一眼望不到。最多的,也就是那些矗立在丛林之中的各种片石,以及不断变化着的地势。 若有山,铠也会用一贯的处理方法,直接的撞过去。 正如之前所描述的,大部分的障碍,对于铠来说都不是障碍,连阻碍都算不上了。巍峨的高山也是如此,只要他想要,只要他在赶路,那么连绵,巍峨直入天际的高山方在他的面前,都只会被铠直接开辟出一条笔直向前,没有任何阻碍的道路出来。 因为,挡在他面前的任何东西,都会直接粉碎,被他的身体撞成无数的碎块,包括成为粉末。 他在赶路。 没有任何的遮掩,没有任何要掩藏住行迹的表示,随着铠的前行,一路的轰鸣不绝于耳。 不同于百里守约的潜入,铠的到来,对于蛮荒的丛林完全是最为显眼的那一种。 黑暗中寂静的一片,完全因为铠而变得喧闹了起来,那些茫然不知所措的野兽们被从休息状态,捕猎状态中惊醒过来。 休息的草食动物,受惊了之后,完全没有如同平常一样的再去观察,而是集体朝着远方的黑暗处奔跑而去。它们即使在睡觉的时候,有的都是睁着眼睛休息的,更不用说许多草食动物,在休息的时候耳朵都是竖起来的,一旦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立刻逃离。 铠的动静,比那些隐藏在黑暗中的肉食动物们,那些猎手们大得多了,简直就是黑暗中最为耀眼的光亮,对于草食动物们来说,这就是惊吓了,还是不同于面对着猎食者时强烈的惊吓。在最直观的感受中。铠带来的,是类似于地动山摇,这一种天威的恐惧。 原来隐藏在黑暗深处,正在缓慢的靠近这些休息着的猎食者们,也被铠吓了一跳。看到在黑暗之中匆忙逃窜的猎物的时候,许多靠得近的猛兽,原来在这范围之内,已经可以开始追捕猎物了。更何况这一些猎物,表现出来的还是完全的那一种最为歇斯底里的惊恐,连一点观察都没有做,径直冲向了那深邃的黑暗之中,这一种慌『乱』恰恰是每一次猛兽们所需要,刻意去制造的。 可现在,这一些猛兽们,完全没有去追赶这一些原来应该手到擒来的猎物们。它们没有迟疑的,立刻加入了这奔逃大军之中,成为了丛林中吵杂声音的源头之一。 野兽,不论是处在食物链顶端的捕猎者,亦或者者是食物链底层的草食动物,直觉往往是最为敏锐的那一种,对于危险的感知能力极强。在丛林中,不论是食物链顶端的猎手,亦或者是食物链底端的猎物,在丛林中都有一样的命运,随时都有可能死去。 死在猎手上,死在同类中,死于一样的猎手的捕杀之下。正是在这样子的环境之中,它们对于危险的敏锐直觉,往往是最为强大的。 无疑,在直觉之中,铠,包括铠制造出来的动静,都给了它们死亡的强烈预感。那一种天然的威压,使这些野兽们连片刻的思考都不用,立刻做出了下意识的选择。 因此,不管是被捕猎的,还是捕猎着的,都在逃跑。跑。惊慌失措的逃跑,向着黑暗的远处奔跑,想要离铠远一点,能有多远就去多远。 在这种根植于骨子之中的恐惧之下,连那平常潜藏着不知名危险丛林中的黑暗,对于现在的这些野兽们来说,也并不是那么可怕的了。 (本章完) 第178章 他,来了 铠是为了百里守约来的,因此路上绝对不能够耽误时间,节约时间最好的办法,也就是他现在做着的这一件事情。走最为直接的道路,以及,毫无顾忌的释放着自身的威压,让自己成为黑暗之中最为显眼的存在。 不只是要让野兽们知晓,连蝼蚁都要感知到他,这样一来,那些蛮荒异族们,自然也可以知道他的到来。 两个人,总比一个人的价值高,更值得下手不是么? 铠面无表情,径直的撞折了一棵大树,下一棵树又在第一棵树刚刚倒下,停留在半空之中的时候倒了下来,接下来是第二棵,第三棵,接连不断倒下的树木,那树干脆折的声响,以及树叶散落的声音,成为了了原先静谧的黑暗中源源不绝的吵杂声响。 往往第一棵树木倒下的时候,第四棵树木已经在铠向前高速的移动中倒了下来。 完全都不是阻碍,原来一名樵夫需要用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够砍伐下来的参天大树,仅仅连一秒钟都不到便结束了那不知道是几十还是上百年的寿命。 这是一条仅仅只能够由铠通过的道路,在他的身后,那些倒下来的树木,挡在道路之中。说是路,却仅仅只能够算是铠在丛林中留下的痕迹罢了,这并不是谁都可以轻易翻越的道路。 铠的身体,没有在如此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中受到任何的影响,倒着的树木,顶多那些飞舞的树叶,落在了他的身上,除此之外,便是飘落的木屑。可这些树木唯一带来的影响,在下一刻,已经被由铠高速奔行带来的疾风之下,被刮落,成为黑暗之中不可见的一点之一。 他的速度已经够快了,可铠明白,蛮荒异族的动作只会比他更快。更何况,他也明白,百里守约在这样的环境之中,会做出怎么样的选择来。 事实上,从站在长城之上,他清晰感知到了来自百里守约龙屠的一枪之后,他与花木兰,苏烈,就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去发展了。 杀人,可做可不做,更何况用龙屠杀人。龙屠的威力,一旦开枪,那再怎么善于隐藏的人,都会顿时成为最显眼的存在。就像是他们,在长城,距离这么远的长城之上,都能够清晰的感知到这一枪的威力,看到那无穷的光芒,更何况是那一些蛮荒中的异族们,直面那一枪,感受肯定更加的深刻。 百里守约只有一枪的机会,一枪之后,就会面临蛮荒异族的反扑。 这一切,从百里守约开了枪之后,就变了,变得危险了。危险的只有百里守约而已,铠很清楚的明白这一点,这也是他们这些人的共通点之一。 幽灵小队很强,长城卫士们很强,仅仅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对于军队来说都算是精锐。可不管是如何精锐,当面对着蛮荒异族那无穷无尽的人海,面对着那无穷无尽的兽『潮』的时候,都会显得脆弱不堪。 数量有时候不是关键,可大部分的时候数量却可以决定一切。 只要是人,就会累,就会疲惫。受了伤之后,身体的机能更会大幅度的下降,伤势积累到一定的程度,还会死亡。 这是人所逃脱不了的,哪怕强势如他,也受到基于人的这些因素的影响。只不过,这些影响,因为他的强大,变得格外的不明显而已,也没有那么的大。 可终究还是会有影响的,比如他与花木兰,百里守约,苏烈,任何一个人,陷入蛮荒异族的重围之中,不尽快的突围,最后不管力竭而亡,还是力战而亡,最后的结果都是死亡。 无论任何经过,最后的结果是死亡的时候,那便没有什么值得去夸耀的了,都是死亡,并无任何的区别。 曾经百里守约面对着死亡的时候,是一种淡然的态度,对于死亡并不畏惧,直到这个时候他也是一样的,面对死亡,一样没有任何的畏惧。可是到后来,他渐渐的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害怕死亡,究其根本,害怕的并不是死亡本身,害怕的是那死亡随之而来的失去罢了。 失去一切,失去熟悉的人,事,物,失去你所希望一切可以去守护着的东西。 这些,铠原来并不明白,因为那时候的他。过去是片空白,现在也是空白,未来也是空白,死亡本身,或者死亡本身带来的附加着的一切,对于他来说都不是任何的问题,空白的一切哪有什么东西存在?他的心依旧冰冷,不会因为死亡而波动起来,不会有热血,不会有任何人面对死亡时应该有的表现。 现在,铠也拥有了能够守护着的东西了,这些才是他现在拥有的全部。他依旧不害怕死亡,只不过不再像是从前一样,没有任何活下来的动力,不管什么都是零,连存在的意义都没有,去尽情的想要拥抱死亡,却每一次因为自身的强大与死亡擦肩而过。 相同的情况之下,他也会选择让幽灵小队先走,让自己成为那最显眼的存在,留下来吸引住蛮荒异族的注意,将自己当成最大的诱饵抛出去,因为这是他所拥有,要去守护着的东西之一。 铠很清楚这一点,清楚百里守约会做出来的选择,他也做。更加清楚的是,在接下来,蛮荒异族会有怎么样的反应。所以他告诉他们他来了,他告诉这些蛮荒异族们,到来的并不只有百里守约一个人,还有另外一个人,那就是他。 不论蛮荒异族知不知道是他。认为是他也好,认为是花木兰也好,认为是苏烈也好,只要让他们知道有人来了就成。杀死两个人,与杀死一个人,终究是不一样的对么? 不仅仅是数量上的问题,还有战局上的优劣。 何况铠还知道,在那里,那随着他越来越近,与他相互碰撞着的一股威压,来自于谁的身上。 如果是他,那一切都好办的多了。 他只需要告诉那个人,他来了就成。 没错,他来了。 (本章完) 第179章 碰撞 轰! 丛林之中,一声巨响,地动山摇,周围的树木,都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朝着另一侧挤压,树干被狠狠的压了下来。粗壮的树木,此刻如同暴风面前的小树苗一样,不得不弯下腰,低下头来,以寄希望躲过被摧折的命运。 现在的这一些高大的树木,面对的就是与那些暴风之中的小树苗一样的命运。 无数的落叶,飞扬开来,遮掩住了所有的一切。 地面上,明显的裂缝朝着四面八方蔓延,『露』出了黑黝黝的一道道的深邃沟壑。在裂痕蔓延的路线之前的树木,深植于土地之中的根系更是直接暴『露』出来,在一声的轰鸣声中,整棵树木直接倒了下来。 铠的身体,撞在了另一个同样保持高速前行,坚硬的身体上面。 他们肩对着肩,侧着的脸颊,明亮的眼睛对着的是同样明亮的一双眼睛。 铠与荒彼此对视着,身体不动,无形的波纹,从他们肩头位置,朝着周围不断的扩散,扩散,直到那遥远的地方。在这波纹的范围之内,是以两个人为中心点向外,那无数朝着另一侧弯下树干来的树木。 刚刚的那声巨响,来自于他们的身体内部,来自于他们的肩胛骨与手臂骨骼链接处的那一处骨骼的碰撞声来自于他们脚下,跟随着骨头碰撞的声音一同响起来的,厚实大地的不堪重负的声音。 无数条朝着远处蔓延的裂痕,其中心点,正是两个人站立着的位置。在他们的脚下,地面都塌陷下去了一块,使两人所处的位置,与周围的土地有着十分明显的落差。 荒裂开嘴无声的笑着,身体里面穿来了一连串骨骼的爆响声,接连不断。他体内的那个世界,如同刚刚苏醒过来一样,这骨骼的爆响声,便是属于他体内的那一个世界所发出来的感觉到舒畅的声音。 “爽!”荒由衷的发出满足的叹息,为这一击而赞叹,为他的肩头感知到的另一处带来的压力而满足。 能够这样肉对肉,身体对身体的来战斗了,他是非常的满足的,尤其是这样不假任何手段,最为直接的碰撞。这可比什么肉欲,比起什么食欲,那些多余到极点的欲望来说,更让他感觉到满足。 女人哪有男人好玩? 其他部族的的那一种习惯,在荒看来不过是属于弱者的哀鸣罢了,弱者只会向着更弱者去挥动屠刀,向着更弱者去展现自身的强大。于是便有了各种自以为是的掠夺,各种自以为是的占有,这些如同野兽一样的行径,无非是在证明着他们自身比野兽高尚不到哪里去罢了。 然则,所有的这一切,都比不上去征服,打爆同样的强者,或者是更强者所带来的满足感。荒族,便是这样的一个没有低俗趣味,不是弱者能够待下去的部落。 攻击长城,不为别的,为的就是长城中的强者,为的就是战斗。 这可比什么都还要好玩,要有挑战『性』得多。 他当然是不喜欢男人的,虽然咫尺之间距离的铠很帅那冷峻的眉眼,无疑是那一种符合任何人审美的漂亮模样,但荒可对于男人没有兴趣。他也是喜欢女人的,只不过不会轻易的去喜欢一个女人,最起码能够让他喜欢,去占有的女人,要有强大的实力才行。 对于男人的兴趣,区别于对于女人的兴趣,一个能够让他感兴趣的男人,必须能够给他带来与之战斗的欲望。不管受到什么样的伤势,在这战斗中有多少痛苦存在,全部都不那么重要。 一场战斗,酣畅淋漓是最重要的。 有如老酒,喝下去呛喉,整个咽喉都有那一种火烧火燎的感觉,辣得止不住有眼泪从眼眶滴落下来,更有那一种想要将酒从嘴中吐掉的冲动。可老酒入喉,经由咽喉,到达身体的内部之后,那一种由衷的火热,是足够让你去面对世间最冰冷一切的温度。 你不能够因为在战斗中可能会受伤,可能会死,便不去战斗,拒绝战斗。不管战不战斗,人最终都是要死的,既然要死,那最起码要死得够痛快才行。 男人身上的疤痕,是荣耀的印记,洒落的血『液』,是为之付出的证明! 对于铠,荒则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打败他! 这并不是在玩,玩只不过是他用来形容的话罢了。战斗可不是轻易可以去玩的,要用 玩的心思去战斗,早晚都是要死的。因为你是在玩,而非认真的战斗,那么在先天上,你的优势已经丧失掉了。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这条简单的道理,是咋了蛮荒丛林之中,那些捕食猎物的猎手们都清楚的道理,不管是看上去多么无害的野兽哪怕是兔子,在面临生死存亡的时候,红着眼睛都敢于去咬上一口,更不要说其它的那一些比它体型更大的野兽了。 捕猎这些猎物的时候,猎手们有一点的松懈,失误,那么最后的下场可能会死!原来应该死的猎物没有死,死的却是身为猎手的自己! 猎物与猎手地位的差距,在于自身对于自己的定位,在于心境的不同。可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都是一样的,一样会挣扎,一样会向即将到来的死亡,发起一往无前的冲击! 失败了就会死,这使它们的冲击,格外的有力度,充满着力量。 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你在玩弄什么的时候,准备去玩弄什么的时候,那么迟早有一天,也要被命运所玩弄。 荒从不去玩弄一些什么,对于铠,他是真的有杀他的心思的,现在更是无比的认真专注。 现在除外,这一瞬他脑海中闪过的这些纷杂思绪,虽然只是一瞬之间延伸开的各种思绪,却还是成为了他『露』出来的破绽。 战斗之中瞬息万变,唯一不变的,是不管谁都要抓住那突然变化的一瞬。 铠抓住了。 “那么就让你更爽一点吧。”他伸出手去,五指张开,如倾天之盖,牢牢的抓住了荒的手臂。 指甲深陷进去,荒的皮肤有如那坚韧的皮革一般,虽然被抓住了,却也只是出现了凹陷,并未有任何的伤口。皮肤下面坚韧的肌肉,在不断的鼓『荡』着与铠的五指对抗。 铠抓起荒来,如同甩破布条一样,狠狠的朝着地面砸落。 轰! 更大的闷响声出现,尘土四下飞溅,地面上的裂痕,更是出现了密密麻麻一片。 (本章完) 第180章 不动,动! 山林的震荡,那天崩地裂般的威势,并未影响到不远处的狼首与百里守约的对峙。 他们的对峙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随着狼首身后的那些蛮荒异族的陆续到来,百里守约面对着已经不是一个几个人了,而是一群人。再加上那些隐匿在山林中的猛兽们,那些丛林之中绿色的光点的主人,眼睛反射出的光芒已经在百里守约身边的黑暗中形成了一个包围圈。 百里守约现在处在重重包围之中,在他的身边,都是敌人,也只有敌人。之前的同伴,幽灵小队已经在他的命令下离开了,包括来的铠,现在也对上了荒,因此他只有一个人,一个人面对着这不知道有着多少数量的敌人们。 百里守约知道来的人是铠,对于铠的了解程度,使他分辨出了那气息的主人正是铠。 这就是同伴,不管什么时候,都会站在你身后,不管在任何的时间,都会赶过来的最值得去信任,值得去交付一切的人。 周围的敌人越来越多,还会随着时间的经过而变得越来越多,但百里守约还是没有动。他没有任何的畏惧,看着对面的狼首,这自己的敌人,他用龙屠开过一枪,没有杀死的敌人。 说真的,龙屠杀不死人并不奇怪,尤其是在面对着蛮人的首领,这一族之中的最强者的时候,杀不死是很简单的答案。 虽然狼首十分的狡诈,可是在这以实力论证一切的丛林之中,只有真正的实力,才是奠定一切的基础。没有实力,不管再如何狡猾,如何善用计谋,都没有办法在这里生存下来。 因为实力,实力到达一定的地步,是可以直接击碎一切的。 那么他为什么要开那一枪?这全部都是因为他知道,狼首的手段肯定有很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手段,这在许多次与蛮族的战斗之中他早已经见识过了。更何况是狼首,这用了一定的手段,将蛮族里面所有的竞争者,包括上一代的蛮族首领给全部杀死的新任首领。 虽说那与他们战斗过很多次的蛮族老首领,当时是受了伤的,可这也不代表要杀死他会有多么的容易。更何况,就与狼首一样,他也不知道隐藏了多少的手段,以蛮人的内斗程度,有许多的手段,估计是连亲生儿子都无法探知得到的。 这也正是他为什么要开那一枪的原因,即使没有办法伤得了狼首,也能够逼出他的隐藏手段,这也就足够了。 至于现在的这种情况,他面对的这一番意外,百里守约也不会感觉到多大的意外。或者说,面对着突如其来的这一切,以及身处的重围之中的时候,他并未有害怕,任何多余的情绪存在。 身为一名合格的战士,就是不管遇到任何的意外,身处在任何环境之中,都不能够动摇。即使咋了最后的一刻,面对着落下来的屠刀的时候,也不能够由恐惧去支配你的行动。 真正的死亡,那才是死亡。在这之前,需要的是不断的战斗,与敌人战斗,与自己战斗,战胜敌人,同时也战胜自己。 有时候敌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动摇的内心。往往一个人战死的时候,并不是因为敌人,而是因为自己,因为心中产生的那一些种种繁杂的情绪,从而决定了最后的结果。 他不动,敌不动,我不动。 一个破绽,破绽始于动,只有动起来才会有破绽出现。不动的话,那么自然而然,不会出现破绽。 现在在百里守约的感知之中,他身边的那一些恶意,如同针扎一般刺在他的皮肤上面。这是随时会引起他本能反应的恶意,只不过他控制着自己的身体,以及本能,不做出任何的反应。 他在积蓄,在准备,准备着一次彻底的爆发。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骨头,每一颗微小的粒子,朝内紧缩,继而扩大,不断的的重复这一个过程。 现在不动,等一下动起来,那他就再不可能停止下来了。 周围如此多的敌人,还有实力同样强大的狼首,只要速度一慢下来,那么他面对的可能是会一场灾难。灾难的结果,便是死亡,他自己的死亡。 狼首望着百里守约,目光先是落在他的身上,再是看向他手中的焰翼,最后转向百里守约背上背着的龙屠,不由得心中一阵的火热。 龙屠的威力他是见识过的,亲身经历过的。之前他是畏惧龙屠,可现在,他则是由衷的感觉到欢喜。 在他看来,现在百里守约已经逃不掉了,因为源源不断的大军,正在朝这里赶来的路上,全部都是为了围杀百里守约而来的。即使不用这么多的人,他也有一定的把握。不,不是一定是非常大的把握,可以将百里守约永远的留在蛮荒丛林之中。 基于这一切,龙屠最后的拥有者,自然是他。有这么一把武器在手,狼首很有把握压下荒,成为真正的蛮荒之王,掌控整个蛮荒!以至于集结整个蛮荒的力量,进攻长城,在百里守约被永远留在这里的情况下,攻打下长城,他是非常有把握的。 狼首内心一动,又默默将永远留在蛮荒丛林的人,多加上了一个铠。 荒是个疯子,可这时候,无疑一个疯子会更加的合适。他会替自己拖住铠,牢牢的咬住铠,让铠无法逃离。 运气再好一点,他还可以一箭双雕,用得到手的龙屠,将荒与铠一起杀死!一举两得,他可以整合失去荒坐镇的荒部落,还可以进一步的使长城的高端战力缺失。 他原先之所以没有动手,让所有的人,包括他控制着的,其他人控制着的猛兽都不动,不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他在等。等铠的到来,等多一个人,从而多削弱长城的实力。 可他却没有想到,送给他的,到手的会是这样的一份大礼! 狼首嘴角勾起了阴冷的笑容,在百里守约身后侧阴影处,一处黑暗,蓦然朝着百里守约靠近。勾勒出的尖锐痕迹,是一只扭曲的爪掌。 (本章完) 第181章 群狼环伺 这是一头狼,只不过隐匿在黑暗中的时候,任谁都分辨不出是一头狼,只是一团不可捉摸,丛林之中那月光穿透下来被树木阻隔之下产生的阴影罢了。 在黑暗的丛林之中,不只是阴影,还有那幽深的黑暗,无止林的连绵在一起。一眼望过去,都探查不出最深处的黑暗之中有着什么存在,是怎么样的一个所在。就更别说,现在随处可见的阴影了,在这黑暗之中,即使你知道旁边的阴影中存在着如此危险的猎手,可想要确定它究竟存在在哪里,那是很难能够去做到的。 狼首还是没有动,动的只不过是他手底下,控制着的狼群中的狼而已。 他控制着蛮荒之中最大的狼群,可以说整个蛮荒之中,百分之七十的狼群都在他的控制之下。他是一真正的狼王,比起蛮族部落里面的人来说,他更加信任的,反倒是狼群。 狼这一种生物,只要在狼王的号令之下,不论面前是否刀山火海,都会一往无前。不同于蛮族部落,即使他现在成为部族中的首领,可下面那些人心中深处的心思谁又能够猜透得了呢? 不知道多少人,在等待着机会,等待着他露出最为脆弱的部位,然后毫不犹豫的来将他杀死。 狼首等待着百里守约露出破绽来,他丝毫不焦躁,因为百里守约必须按照他所想象的那样动起来。 百里守约只有一个人而已,一个人,在重重包围之下可以做出什么事情来?很简单,那就是战斗。 只有一个人,他必定不能假借其他人之手。在战斗之中,在一次一次,接连不断的厮杀之中,再如何强大的人,也总会露出破绽来的。 困兽犹斗,狼首可不希望在百里守约最为绝望的时候去和他战斗,那样他可是有着受伤的危险的。 野兽在绝境之中爆发出来的力量有时候都可以将猎人给杀死。人在绝境之中爆发出来的力量,同样不容小觑,也一样的强大。 最好的办法,是烈火烹油,慢慢的消耗。消耗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再出手,这时候百里守约已经是强弩之末了,他再动手的话,相对应的危险也就下降了不少。 这些从长城那头的国度流传过来的成语,无疑很能够说明问题,至少狼首在听到这些成语以及成语背后的故事的时候,他总能够得到不少的启发。所以啊,他真的很好奇长城背后的那些国度是怎么样的,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是怎么样的,要去征服他们,又有多么的困难? 这些问题,都还太过于遥远。摆在他面前的,最现实的难题,那就是怎么翻越长城,攻破长城。 攻破长城这也是以后的事情了眼前最为重要的,就是杀死百里守约,再来便是铠。能够杀死这两人,对于他接下来的行动是非常有利的,尤其不是在长城附近的战斗。 往常要有围杀长城之中任何一名大将的机会并不多见,不论想要杀死谁,在背靠长城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回到长城之中。在连长城都没有攻破,陷入攻城泥沼之中,更别说去杀死退入长城之中的这些人了。 这是最好的机会了。 因此他毫不犹豫的让狼群之中,最为高超的潜行者,暗杀大师,影狼动手。 影狼属于狼类中的异种,可以隐藏在阴影之中,突然对敌人发动攻击。 大部分的时候,许多攻击对影狼都是没有用的,当它进入阴影的时候,就只是一团无形的阴影,没有实质性的身体,不会受到任何的伤害。它天生就是刺客,是黑夜的主宰者,可以让任何暴露在它爪牙下的敌人,在死去的时候都是一脸迷惑不解的模样。 唯一能够攻击到影狼的机会,就只有在影狼发动攻击,身体由虚化实的一刹那之间,才能够攻击到它。 为此,在百里守约身后的阴影骤然变化的时候,在他的身前,众狼长嗥一声,如同冲锋的号角。 原来在原地等待命令的群狼,在此起彼伏的嗥叫声中,朝着百里守约扑了过来。它们身上的毛发,也在奔行之中,突然变幻出不同的色彩。 有毛发如火般鲜艳的狼,身上的毛发,在风的吹拂之下,向后飘扬,如同正在燃烧着的火焰。有狼的身体周围,时不时的电光闪现,一点突然的光亮爆炸开来,点点的电光洒落。还有的狼,嘴中凝聚着光芒,稍一迟滞过后,一阵凛冽的风朝着百里守约袭来,最中心点是有着青色光泽的刀刃。 “风刃!” 狼首赋予群狼的智慧,使狼群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采取什么样的办法,什么方式。现在的这一切,全部都是为了配合影狼,那潜藏于阴影之中,还没有被百里守约发现了的影狼而发起的攻击。 各色的攻击,有火的暴烈,有大地的沉重,有风的轻盈,有电的迅捷,不同的元素凝聚成的攻击,在这一刻都有着相同的一个敌人,那就是百里守约。 密密麻麻的各色攻击之中,还有一群狼隐没,在这些攻击中飞快的跳跃,借着攻击带来的光彩迅速的靠近百里守约。它们的眸子,即使在各色光彩之中,也依然发射出属于狼的残忍荧光出来。 飞快的接近着百里守约,这些狼的外表平平无奇,比不上其它的同伴们来得那般的绚丽。可在这种敌我不分的攻击之中,它们敢于前行,这一种将性命置之度外疯狂,是其它的猛兽所拥有不了的。 在百里守约身后的阴影之中那只从阴影中探出来,并最终凝成实质的毛茸茸狼爪,尖锐的爪子上面的光泽带着一丝冰冷。 没有带起一点风,没有一丁点的急促,它就那样从阴影之中伸出,像是伸向情人的手掌一样的轻柔。不像是为了要杀死百里守约而来,只不过是为了要来触摸百里守约一下,感受他身上的温度。 可狼爪的锋锐,足够轻易的刺穿铠甲,皮肤,划破血管,从身体之上,洞穿出一个口子,最终紧握住心脏。 (本章完) 第182章 惊雷一动! 猛然间百里守约的体内爆发出一阵雷鸣之音,如同天空之中打了一个霹雳,震彻了周遭。 周围的蛮荒异族们都清晰的听到了这一声雷鸣,一脸的不可思议。朝着天空望去,透过茂密的丛林,他们看到了高悬于天空的明月,并未有天气剧变时带来的天象。 循着声音的来源,他们看去,才发现这是雷声来自于百里守约那里。而至今那雷鸣声,还不断的在他们的耳中回荡着,直到过了好一会儿,才最终的消失。 雷鸣是来自百里守约体内,血液奔流,心脏跳动,每一颗细小粒子爆发出来的声音。 “惊雷一动。” 每一个人的体内,都是一个世界,如同现实一般的世界。那里有风鸣,有雷动,有着世间变幻的一切。 每一个人,都可以经由锻炼,将身体里面的那个世界,逐渐塑造成为一个完整,坚固的世界。像他这种真正的高手,起手之间如风涌,若雷动,完全可以爆发出来身体内部,积蓄的最为强大的力量。 持枪的右手,反手向背,枪口迎着影狼的那只利爪,爆发出了火光出来。 在它的爪子即将触到百里守约的后心的时候,即将破开皮肤,深入血肉之中,往外掏出那蓬勃跳动着的心脏,诱人鲜血洒落这最为痛快之时,也是绝望的来临时刻,突然的变化让这阴影之中的主宰措手不及。它惊骇的双眼之中,甚至都还残留着即将要杀死敌人之时的些许欣喜,但这一切却最终凝固,成为它眼中越来越近的那一团光芒。 希望早已经存在,绝望却来得太快,快到影狼没能够反应过来。当火光出现的那一刹那,当闪现绝望的那一刹那,焰翼射出的火光,已经穿过他由虚转实,凝固出实体来的脑袋上,彻底的将他的整个脑袋给摧毁。 “扑通”,影狼的身体掉落在了地面上,那是一只瘦弱的有着黑色毛发的狼。身体在他死后,还忠诚的执行着它最后的意识下达的命令,从阴影中脱出。那一只伸出来的狼爪,落在了地面上,爪子向前,却怎么都触摸不到百里守约的身体了。 开枪的同时,百里守约已经离开原地,一脚朝着扑来的一只狼的头颅踹去。脚边的脑袋爆裂开来,以狼坚硬的头骨,在百里守约的一脚之下,也没能够坚持太久,仅仅只是一瞬间,便成为了朝着四周喷溅开来的一团液体。 百里守约已经消失在了原地,这团混杂着碎骨的液体,只能够落在四周的土地,成为了砂石之上的一块又一块的明显的污渍。 捉摸不定的身影,在无数的光影之中变化,那些风刃,那些电光,那些火球,从百里守约的身边掠过。他的眼睛迅速捕捉到了这些各色攻击到来的路线,已经路径,还有最终的落点。 有的躲,有的不管,交织的数据流,在他的脑海中间快速流动,最终成为了实际的行动。 焰翼时不时爆发出的火光,格外的显眼,盖住了各色的光芒,璀璨之中充斥着让人畏惧的美感。周围那些黑暗中站立着,等待着的蛮荒异族,各族之中的强者,每一个人都由自骨子里面生出,蔓延到身体各处的寒意。 他们只能够捕捉得到焰翼爆发出来的火光,以及火光之中被摧折的属于狼的身体,那突然之间消失的一部分,以及最后落地的残缺身体,却至始至终,都找不到百里守约看不到究竟他是在哪里。 那些狼的尸体,就像是凭空出现的,没有半点的预兆。 各族强者却都知道,这只不过是他们的错觉而已。是他们的眼睛,无法从群狼围困之中找出百里守约来,看不清他的动作,这才有的心中的这一种荒唐想法。 快,太快了。 白色,混杂着血色的液体,盛放开来,一团又接着一团。就如同丛林之中,那夏季各处盛开的花朵一样,无比的娇艳,在肆意与其它的花朵争艳,要将对方给压下。 这些花朵的本体是生命,如此娇艳的原因,是因为那红色,是鲜血的血红之色。这些花朵的主人,根植着的土壤,则是狼首的狼群,那在蛮荒之中凶名赫赫,有着不俗战绩的狼群! 每一头狼,都可以与蛮荒中的部族战士媲美,都是训练有素的战士。再加上那些拥有着各种力量的异狼,与一个部族也差不了多少,那些异狼就相当于部族之中的精锐战士,相当于那些萨满巫医。 更为可怕的是,群狼听从狼王的指挥,不管面对着什么样的境况,只要狼王有命,都会毫不犹豫的向前。这却是人所不能够拥有的,哪怕是部族之中骁勇善战的战士,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都会迟疑,害怕,不敢向前。 可这些狼,还在源源不断的朝着百里守约冲去,整齐有素,没有一头狼迟疑后退。它们的脚下,踏着的同伴的鲜血,尸骨,还有那在半空中泼洒来的脑浆血液,全都无法阻止,向前的脚步。 百里守约就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战斗着,他的手,他的腿,身体的任何一个部分,都可以是他的武器。 倏忽如影,天空之中的惊雷一旦动了的话,那么便会于刹那之间,去到遥远的万里之外。他动了的话,那便没有打算再停下来,他已经完全放开了对于身体的束缚,凭借着身体的本能在战斗。 身体本能的反射,是最快的,完全省略了脑海中还要去思考,去判断的这一过程。只不过,这样子的行为绝大部分人去做了,完全是等于自己找死,不能够像百里守约这样子,至始至终都没有受到一点伤势,往往在危险到来,临近的时候,就将其扼杀。 大部分人的身体本能,都无法有如此快速的反应,也没有办法在如此纷乱繁杂的环境之中做出准确的反应来。一次的失误,死,一次的延误,也是死。更别谈要去将一切交付给身体本身,去信任身体。 可百里守约能,他这样去做了,并且现在还活着。 (本章完) 第183章 成吉思汗的震惊 “这么快的速度。”在站在大雕背上的成吉思汗眼瞳向内缩了一圈,内心的震撼是难言的。 原来他还想趁百里守约陷在重围里面的时候,偷偷给百里守约来上一枪,免得让狼首以为自己在看戏。反正如此重围之中,他不觉得百里守约还能够对远在高空之中的他开枪,哪怕是真的这样做了,他都可以及时的躲避开来。倒不如趁这个机会,表现一下自己的存在感,毕竟只要参与击杀百里守约,这所有部族的大敌,只要是做出贡献的,那么获得的名望都是非常之巨大的。 他计划中最好的机会就是在混战的时候等百里守约陷入狼群之中,他的注意力必定会大幅度的下降,这样一来他的机会也就来了。不然的话成吉思汗并不认为自己可以射中百里守约,哪怕他是那百发百中的神箭手一样,在面对着同样是属于神箭手的百里守约,百发百中这个词语完全不能够用在这里。 同是神箭手,他们对于锁定非常侧敏感,可以说,当有人的目光落在他们身上的时候,一下子就可以感受到。不管是恶意还是善意,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只要是目光,就可以感知到,并寻找出它的所在。 恶意目光落在身上的时候,这种感应会更加的明显,并且准确。当有攻击发动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所以,想要让羽箭命中百里守约,在现在是根本没有可能的! 快,实在太快了,以成吉思汗的目力,他可以捕捉到百里守约的行动,从浪潮之中找出百里守约来,可是,等到他想要挽弓搭箭的时候,百里守约肯定已经在另外的位置了。即使是判断到百里守约轨迹,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百里守约完全是无序移动的,无法预料他的行动,别说还要去判断他的下一步到哪里,并随之发出攻击了。 这样的百里守约,除非是狼首出手,那些赶到的各族精锐战士动手,不然他根本找不到任何的机会。只有给予百里守约足够的压力,不断的挤压着他的活动空间,这样一来,他捕捉百里守约精准度也会随之上升,成功率大大增加。 可不知道为什么,成吉思汗还是觉得他不可能射中百里守约,这是一种奇妙的直觉。以他看到的百里守约闪避那一些狼的攻击,往往是快要攻击到身体的时候,他才闪躲。即使再多的攻击,将他整个人都给覆盖住也是一样,那些攻击,总有先后,中间的那段时间,不管再怎么的少总归对于百里守约来已经足够了。 何况,狼群即使将百里守约围住,却不像是他们包围住了百里守约,更像是被百里守约给包围住了。它们并没能够给百里守约带来伤害,反而不断的伤亡,并且由于要去攻击百里守约,群狼还在源源不断的朝着百里守约冲去。 对于狼首来说,狼群并不算什么,要多少有多少,现在围攻百里守约的这些狼,也不过是狼首控制之下的狼群之中的百分之一罢了。微不足道,对狼首来说不痛不痒。至于百里守约,成吉思汗知道,再继续这样下去的话,当他的体力被逐渐消耗到一定程度之后,那么随之而来的破绽也会增多。 再如何震惊,一个人终究只有一个人,再如何也无法与源源不断的狼群互相抗衡。要知道,在蛮荒之中,有一种灾祸,名为狼祸! 狼祸是足以与兽潮媲美,危害程度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灾祸。因为狼有智慧,还有着狼王的指挥,不像是兽潮那样,没有半点的理智存在,因此在狼祸相对应的更加难以抵抗一些。 平常的狼祸,都只要击杀狼王,就可以瓦解。可是自从狼首成为蛮荒中新的狼王之后,只要狼首想要由他掀起的狼祸不会有消止的那一刻。至少想要杀死狼首,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恰恰要想消弥狼祸,击杀狼王是必须,也是唯一的选择。 除非你能够将狼王控制着的群狼全部杀死,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谁都不知道蛮荒丛林之中究竟有多少的狼,又以狼首的能力,几乎所有的狼都无法逃脱得了狼首的控制。 这也是为什么长城存在的原因,长城之中的军队,必须依托长城来坚守,不然如果陷进野战之中的话是没有多少获胜的可能的。像这样子抓住长城中的大将的机会并不多得,屈指可数。 以前也有过,那是围攻花木兰的时候,不过那一次很遗憾的失败了,不然的话现在的长城早已经不复存在。现在只要将百里守约与铠彻底的留在这里,攻陷长城的难度也会随之降低不少。 他相信狼首也应该明白这一点,只要攻破了长城,长城后面那来往商人口中富饶的土地,便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了。美丽的女人,广袤的土地,还有取之不尽的各种用品,全部都是他们的! 成吉思汗望向另外一边,那属于荒与铠的战场,不由得摇了摇头。 说真的,他很庆幸自己不需要战斗,还有大雕可以骑乘,可以身处在高空之中。要是换成他脚踩在大地上,与铠战斗的话,那他现在已经死了。 不只是因为他是一名神箭手的原因,还因为荒与铠的战斗实在是太过暴烈了,无数的树木,山石,在两个人战斗的范围之内,全部粉碎!连脚下那厚实的大地,都有无数的裂痕出现,出现无数的坑洞,一片末日来临的景象。 那一片战场是几乎没有人靠近的,哪怕有人有心想要靠近,看到这幅场景,都会掂量一下。还能,那与铠在战斗着的可是荒,蛮荒两个字,后一个荒字由来的男人。 那一片战场,是只属于荒的,任谁都不会加入进去。要是加入了,不管铠会不会被捶死,可是随意进入那一片战场的,不管是谁都会被荒可捶死! 摇摇头,将注意力全部放在了狼群之中的百里守约身上,他等待着机会,如潜藏起来的毒蛇,正在静静等待着猎物踏入陷阱。 (本章完) 第184章 对撼 “爽啊!”荒仰天咆哮,音波从他嘴中扩散开来,空中飞舞的那些落叶,全部倒卷向另外一侧。 他的双手护在了胸前,音爆声响起,铠的拳头打在他双手交织着的手臂一处,另他整个人不由得朝后倒退了几步,几个深陷脚印遗留在了他的后退路径之中。 从他的鼻子里面,有两道肉眼可见的白气喷了出来,是那一种最为灼热的气息。在第三步停止下来的同时,身上的那股由铠拳头传递来的力道还未散去,荒已经向了铠迎了过去,他的拳头,裹挟着劲风,与铠的第二拳碰撞开来。 轰! 一道劲风,从他们两个人拳头接触着的位置。向着周围扩散开来,吹动着他们的头肆意飞舞。两个人的脚下,再度出现了一个深坑,以及向外扩散开去的一连串的裂纹。 这样的坑洞,以及地面裂开的一道又一道的沟渠,在他们战斗着的这一片土地之上,已经布得密密麻麻了。整个这一片的丛林,都是那一种地震过后的景象,树木被连根拔起,或者是向着一旁倒折,粉碎的石块,落得到处都是,还有的地方,出现的坑洞,一眼往下望去,是看不见底的。 这样子的对拳,他们也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随着拳头的击出,迎上的是对方的拳头,那种沉闷的声响,是属于金铁互相碰撞的声音,没有一点骨骼的脆响声。 不管是铠,还是荒,两个人的肉身,都已经锻炼得如铁石一般,皮肤,骨骼,再到内里的经络,内脏,都已经被他们锻炼得已经不再是属于人所拥有的血肉之躯了。所以不管谁被打出去,受伤的都不会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会是沿路的那些多余出现的东西。 唯一能够给他们造成伤害的,也只有彼此罢了。可想要给对方造成伤害,也都是极难的,不管是谁,身体的反应都是属于最快的那一种,往往在攻击到来的时候,就已经反应了过来,并做出相对应的应对,以攻对攻,或者调动防御,哪怕是攻击直接击中身体的人一个部位,调动的力量也可以在体内构织出防御来,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的程度。 两个人借助体内那对方拳头带来的力道,向后退去,又在同时,再度朝前跃出,再次一圈,相互击打在对方的拳头上面。 铠的目光落在了荒的身体上,那精壮的上身,有着他一连串的攻击所留下来的白色印记。再来更多的伤害,那就没有了,以他的拳劲,突破荒的皮肤之后,再进入身体已经所剩无几,再想带来更多的伤害基本是不可能。 他们的皮肤是一层坚韧无比的韧革,可以抵抗绝大部分的伤害,连普通的刀刃,都无法在他们的身体上留下伤痕,顶多也不过是兵刃遗留下来的白色痕迹。再说血液,如铅汞一般,沉重厚实,用体内的一滴血液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敌人给杀死。外来的力量到体内那密布的血管,经由血液的时候,就已经再度被消减了。 他们是怪物。 荒是怪物,他也是。 虽然铠已经记不得他是怎么成为怪物的,属于过去的记忆,不管他怎么去追寻,都没有办法追寻到一点属于过去的痕迹,更不用说他成为怪物的过程了。可以这样说吧,当他从黑暗中苏醒过来之后,眼睛睁开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怪物了。 想死都死不掉,这不是怪物是什么?哪怕他因为特殊的原因代替了别人成为祭品被邪教徒献祭给了邪神,但最终邪神并没有将他消化,反而是那降临的邪神,以及那些邪教徒被他给消化了。 太多的未知,来源于自身,让他十分的不解。不过好在他不曾知晓过的过去所遗留下来的这一副身体,不然的话,他在与荒如此高强度的战斗中,不死也已经去了半条命了。 他身上的铠甲,虽说是鲁门技艺的结晶,堪称攻防一体,可要想防御住荒的全部进攻,消弥那些力道,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是一副算得上强大的身体,不是怪物的话,有着铠甲的保护,他也要被打成肉酱。 铠甲消弥不了的那一层力道,传递身体的时候,便成了他现在体内的雷鸣之声。一次又一次的在皮膜之间震荡,铠甲碰撞,接触身体,这些都是要由他的身体去直接承受的。 正如此刻,他的拳头对着荒的拳头,拳头之上的手套,是隔绝不了那传递过来的力量的。这一些,都需要他的身体直接去承受,去消弥。 他在与荒一次次的对攻之中遗留下来的痕迹是看不到的,被铠甲所遮掩,却不代表没有存在过。 近在咫尺的荒身上遗留下来的那一些伤痕,那都是旧日所遗留下来的,能够对他造成伤害的必定是最为危险的敌人。 荒胸膛上面的一道剑痕,就是铠遗留下来的,在给他留下这一道痕迹的同时,他自己也被打得吐血不止。还有那两道交织着的一长一短的剑痕,却是昔日花木兰与铠战斗的时候,用双剑,烟雨与任平生留下来的。 再加上那些其它的各色伤痕,荒裸露出来的胸膛几乎是没有一块好肉。可如此多伤痕之下的那些伤势,却依旧没能够将他杀死,足够证明他肉身的强大了。 “都是怪物啊。”铠轻叹一声,咽下嘴里面那一口带着些许腥涩味道的唾沫。 他再度后退,几乎在荒的拳头到来的同时,身体已经朝上跃起,拧了一个身,伴随着体内的血液的轰鸣,他的一只腿,朝着荒的脑袋扫落下去。 “嘭。” 这一脚结结实实的命中了荒,将荒的身体打得朝下陷落,整个人陷进了土地之中。伴随着弥漫四周的尘土,铠的脸上并没有任何轻松的表情,他那只还没有收回来的脚,脚腕处已经被一只手牢牢的抓住了。 他被荒抓着,如同一开始他对荒所做过的一样,被荒抡了出去。 朝后飞去的时候,铠抬头望着尘沙的上方,属于荒的身影,出现在那里,一脚朝着他踏下。 (本章完) 第185章 快 荒朝着铠踏落的这一脚,带着无上的威势,如同整个天地,变幻成为一只大脚,朝着着一个人践踏下来一样。人在整个天地之中是如此的渺小,渺小到根本不能够阻挡,哪怕是用尽了所有的办法,都无法逃脱被磨灭,践踏成为齑粉的命运。 无法逃离,更无法做出任何有效的行动出来,只能绝望的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这是荒的这一脚裹挟着的意境,当荒飞快的下落,越来越接近铠的时候,这种厚重感越加的明显。整个天地在刹那间都变成了一方牢狱,成为了荒的帮凶,在帮助他囚禁着铠,使他只能够直面这踩落的一脚,无法做到有效的躲避。 到了他们这个境界,一举一动都带着不同的威势,乃至于天地勾连,形成大势,席卷而下。任何心志稍微不坚定的人,面对着这样的一击的时候,心神被震慑,都会直接毫无抵抗的被击杀。 就算是可以抵抗这种威势,可心神被影响,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空档之后结果还是没有多大改变的,依旧要死。 面对着这样的一击,铠的神色没有太大的变化,整个天地都是他的敌人,也无法引起他的任何改变。他只是举起手来,双手护在头顶,透过手臂的缝隙,看着荒的脚向下踏落。 他并不打算躲,也躲不掉,准备吃下这一击。 荒的脚落在了铠的双臂正中,将他的身体向下一压,地面随之塌陷下去了一块。来自于荒身体的的力量,脚上的力量,轰击在了铠的双臂正中,又朝着他的身体内侵袭,要将他的身体内部给撕扯粉碎。 铠甲在这样的攻击之下,并不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面对着的是拳头,并非是任何兵器。兵器在于锋锐,铠甲可以阻止得了刃口接触身体,在面对着拳头,亦或者是人的身体任何一个部分的时候,便没有多大的效果了。 力量是没有办法阻隔得了的,必须要向着一个地方倾泻,向一个位置传递。 铠的双脚,深植于大地之上,与大地勾连呀一起。荒的一脚是天地为之倒悬的力量,那么铠现在,则有着大地的厚实,他就是大地! 在天地倒悬之际,矗立在正中央的那巍峨的山峰。 荒这一脚带来的力量,全部经由铠的手臂,再是身体,又经由他的双腿,被倾泻到了大地的深处。那些翻转起来的土地,与土地上面的裂痕,塌陷,全部都是荒那一脚的力量带来的。 铠的体内,血液在血管之中不断的奔流,传来了涛浪之声。 两个人的身影同时消失,下一刻,出现在了半空中,拳掌相击。 下一刻,又出现在了大地之上,身形动作已经快到了模糊,成了虚影。唯一证明他们还在交手的,只有不断响起的轰鸣声,地面出现的那一些坑洞,以及那向外吹袭着的劲风。 两个人,不管是其中的谁,都没有选择防守,而是以攻对攻。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守,用他们的理解来说,只要攻击的速度够快,让敌人没有时间去进攻,这就是最好的防守了。 一些短暂的迟滞,包括荒与铠看上去防御的姿态,也只不过是为了进攻而已。出现的时候不过是一次两次,在这之后,却是一连串几乎骤雨,没有停歇的进攻。 铠的脸上已经出现了潮红之色,他的脚踏在身后的土地之上,脚下的土地出现一个凹陷,他的身体快速的暴射出去,再次狠狠的撞向迎面而来的荒。 短短的时间之内,他已经继续这样的行为不知多少次了。与荒的互相对攻,对于他的身体并不是没有影响的,他现在体内的气血翻腾,便是最直接的影响。 再坚固的肉身,与同样坚固的身体,不断的对攻之中,彼此受到的伤害是一定的。随着时间的累积,次数的增多,影响会变得更加的明显,到最后身体之中更会出现不同的损伤。 一滴血液,从铠的眉角甩落,晶莹剔透,在一出现的时候,便飞快的向下坠落。 他的手指,在血珠快速朝下坠落的时候,屈指一弹。这滴血珠,朝着荒的胸膛射去,带出了一线血光。 “啪嗒。” 血珠打在荒的胸膛上,那个位置的皮肤向下凹陷下去,原来击打岩石上都能够将岩石击打个粉碎血珠,仅仅只能够做到这个程度又弹了出来。另一只手指,接住了落下的血珠,血珠成了手指上面殷红的一点。 荒的舌头朝着指头上面一舔,将这滴血珠尽数的舔舐完,血液的腥涩味道,进入了他的口腔。极淡,但味道十分的鲜美,这是属于强者的独特味道。 在荒微微失神,品味血液的瞬间,铠已经来到了荒的面前,重重的一拳打在了荒的脑袋上。将他整个人打得朝后飞了出去。 铠的拳头也感觉到了一阵明显的痛感,头骨是人体最为坚固的骨骼之一,更别说那是属于荒的头骨。可铠并未停留,紧随在飞出去的荒的身旁,再次一拳,打在荒的腹部,将他朝着地面砸落。 铠是一名剑客,但他并未在与荒的战斗之中拔剑,他的剑也比拳头来要锋利得多。既然能够在荒的胸膛处留下明显的痕迹,那么现在也能够再留下新的痕迹,可是他并不能够拔剑。 即使是一名剑客,他的剑已经是属于身体的另一部分,可是终究比不上人的身体,这人本来拥有的武器。拿下着剑在战斗,与用拳头在战斗是完全不同的,拿着剑更慢,比起拳头来更慢一丝。 身体强大的本能,许多下意识的反应是非常快速的,更何况是他们这类精于战斗的人。与荒这样的人战斗,最好是用上拳头,用拳头,才能够把握住与他战斗的节奏。 现在再拔剑的话,已经是晚了,一步慢,步步就会慢。没有拔剑的机会,他便不用拔剑,铠自认为自己不用剑,也可以解决大部分的事情。 当然,他解决不了荒,用剑解决不了,用拳头也解决不了,这却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本章完) 第186章 光芒再现 狼首缓缓的踱着步子,在他的身后不远处,来自蛮荒中各个不同的部落中的精锐战士正在注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幕。只不过,没有人愿意进入那纷乱的战场中去战斗,那里不仅仅有百里守约,还有凶悍的狼群。 狼群的配合,不是他们加入进去,就可以去融入其中的。相反,还有可能成为其中的一个不利的因素,然后在数量众多的狼群之中,成为一滩肉泥。 在狼群之中,只有一个人,是唯一敌人。狼群的限制已经完全的放开了,任何闯入进去的人,都会成为狼群的敌人,被狼群所攻击。再加上恐怖的百里守约,可以说,进入其中,要面对着两方的攻击,是必死的。 他们只能够站在这里,静静的看着而已,不管是谁都没有加入其中的想法。狼首没有命令他们出战,他们也乐得在这里静静的看着,等待着最终的结果出现。 他们这些人,悍勇是悍勇,却不代表没脑子,不会去思考。没有足够的利益,足够的回报,是不会选择去打生打死的。 一直以来进攻长城,从一开始的成功,多次掠夺,到后面的进攻失败,损失惨重,形成了僵持的局面,也不是没有人想过就这样算了。但在蛮荒两族的命令之下,再加上长城中,与长城背后土地的富饶,那只要攻破长城,就唾手可得的一切,才是他们的最初动力。 去除掉这些,他们宁愿在蛮荒之中生存,掠夺那些小的,实力不够的部族,也是不会去碰长城这种强硬,要吃下去都会磕掉一嘴牙的硬骨头的。现在也是如此,谁都知道杀死百里守约会获得多么大的名望,直接在蛮荒之中诸多部族之中扬名,可谁都不会选择这样去做。 蛮荒之中最重的是实力,强者自然而然会获得其他人的敬畏。虽然百里守约是敌人,却也是强大的敌人他拥有的实力,是怎么都让人忽略不了的。如果去除掉敌人这个因素,那么他一定会是蛮荒之中最为强大的人之一,成为另外一个大部族,与蛮荒两族齐名的部族的首领也不无可能。 后面那些人的想法,狼首全部都明白,他甚至不用去看,便可以直接洞彻这些人的想法。他不放在心上,也不在乎,比起人来说,他更信任的,其实是现在那在持续为他与百里守约作战着的狼群。 这才是他的倚仗,才是他的部族,并非是蛮族。 一头头的狼死去,不管是普通的狼,还是狼中的异种,当那血花飞溅起来的一刹那,便代表着一头狼的死去。 狼首的心中没有一点的波澜,他静静的看着那一头头狼血肉分离,散开的没有形状的肉块,地面上的血迹,以及失去所有生气逐渐冷却的尸体。他就只是看着,踱着步子,目光跟随着百里守约的身影,寻找着他的破绽。 他看得清百里守约的动作,看得见他杀死每一头狼的动作,却没有出手。他要尽力的去消耗百里守约的体力,去寻找到百里守约的破绽,再然后,找到机会将他一击杀死。 非是现在,百里守约虽然被消耗了一些体力,但他依旧强大。至少,狼首觉得要在现在动手的话,不付出些代价。是根本做不到的。 他并不想付出这一些代价,要用最小的代价,去换来百里守约的死亡。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不管多么的狼死亡,在他看来都是值得的。 狼群,数量数不胜数,即使被百里守约杀得从此有了数量,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只要时间,时间足够的话,狼群恢复原来的规模,没有一丁点的问题。 狼首将自己的存在感降低,让自己成为空气,丛林之中一阵没有任何气味,印记的空白的风。他是一名猎手,一名老练的猎手,一名老练的猎手知道怎么样怎么样去等待,用等待去完成他的目的。 机会只有一瞬,在一瞬的机会到来之前,无论天崩地裂,他都不会出手。一旦机会到来,他就会抓住,从而去实现它。 丛林之中的狼群,开始捕猎的时候,都是这样子的。作为机会猎手,猎捕机会,把握机会,从而在丛林之中取得一席之地。 “机会来了。”狼首心中一动,脚步踏动,化成一抹影迹,朝着混战中的狼群而去。 在他进入了狼群之后,那些源源不断朝着百里守约杀去的狼,在狼首靠近的时候,都会让出身边一个让狼首前进的位置。同时,它们还将狼首的行迹给掩藏住,让狼首不断的朝着百里守约靠近。 在狼群之中,狼首的气息完全的消失了,他就像是一头狼。不,又或者说,他完全就是一头狼,将身体低伏下来,飞快的前行,只差将两条手臂用来作前行的另外两条腿。 临近百里守约的一刹那,他的左手伸出,五指有尖锐的利爪出现。长长的利爪,闪烁着冷光,还泛心绿色的荧光,在百里守约的身影下一个闪烁的时候。来到他的身后,朝着他的后心探去。 “机会来了。”丛林之中,不被人注意的远处,另一个幽幽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一双明亮的眼睛注视着向着百里守约靠近的狼首,眼睛的主人隐藏在黑暗之中,与黑暗巧妙的融合在了一起。在他的身旁,有属于蛮荒异族控制着的猛兽存在,可这些猛兽,完全没有察觉到近在咫尺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属于蛮荒丛林的人存在。 下一刻,绚烂的光芒爆发,重新将蛮荒丛林这一片映成白昼。光芒裹挟着无穷无尽的威势,朝着狼首射去,在同时,正在前赴后继朝着百里守约的狼群都突然动作停滞住了,再也动不了。 它们的意识,全部都凝固,变成了静止着的符号。连那种各族的精锐战士们,此刻都是浑身冰凉,之前感受到的恐惧再一次出现之时,他们依旧是没有任何抵抗的,从内心感觉到一阵的战栗! (本章完) 第187章 阿斗失踪记(上) “夭寿啦,夭寿啦,老师,阿斗不见啦!” 蜀都外,一处竹林之中响起了的大叫声,将林中休憩着的那些飞鸟全部惊了起来。原来平静的黑夜,也在这不断在竹林之中回荡着的叫喊声中彻底的被打破,变得不再安静。 一条借着夜色正在顺着竹子向上爬,同时身体的颜色也与竹子巧妙的结合在一起的竹叶青,嘶嘶的吐着蛇信子,捕捉着竹林里面的的气味。它无奈的探起头来,对于竹林之中的不速之客表示着不满。 刚刚感知的震动,以及现在蛇头捕捉到的远去的气味都在说明这棵竹子上面的鸟儿已经因为刚刚的掺杂离巢了,一时片刻也不会回来,失去了猎物的竹叶青又开始往下面爬去。在它快要到达地面的时候,一只手突然将它抓住,这条竹叶青在那只手掌中不断的挣扎着,却始终无法逃脱那只突然而来的魔掌。 “星彩,星彩,你看看我抓到了什么!”一个穿着小号鹦鹉绿战袍的小男孩,转过头去,向着后面的女孩展示着手中刚刚捕捉到的小宠物。 “关兴,你这样要是被你妈知道了一定会屁股开花的。”旁边的一名小男孩默默的补充了一句。 关兴脸上兴奋的表情立刻消失,头一缩,往身后看了看,看到空无一人的竹林后明显胆子大了许多。还好家里没有派人跟出来,不然的话要是那些护卫们把他的事情报告给他妈,那他肯定免不了一顿打了。 关兴回忆起了屁股开花的那恐怖的经历,似乎屁股现在还是隐隐作疼,感受得到那依稀的疼痛,可他还是硬着头皮回答道:“不怕!这里只有我们三个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没有其他人知道了!” “嘿嘿。”张苞明显看出来了关兴的言不由衷,笑了两声,又顺势补充道:“别以为那些护卫会让你看到,指不定现在正跟你家里面现场直播呢。” 关兴的的脸立马垮了下来,连忙把手里面抓着的竹叶青往旁边一丢,在竹叶青冷不防回过头来要咬他一口的时候,速度飞快的缩回了手来。临末了,还在竹叶青的头上一弹,将竹叶青的头给弹得往一边扭去,落在了地上许久都没有了动静。 关兴的面色没有丝毫的改变,蛇他不怕,就怕他妈,他妈比起蛇来说,要远远让他感觉可怕得许多。 蛇咬他屁股,不不仅可以躲闪,还可以顺势教训一下蛇,让毒蛇丢掉性命也不是不行的事情。可要换成他妈,不仅仅是不能够躲,他敢打他妈吗?怕不是到时候连他爹也一起来动手,将他这个不孝子给打得生活不能够自理! 走在前面的那名小女孩,穿着一件很漂亮的绿色小孺裙,襦裙上边还有一些闪着光点的小配饰,行走之间星星点点,如同有萤火虫跟在她的身边一样。小女孩的头上扎着两个羊角辫,额前有细碎刘海,粉雕玉琢的小脸让人看见了都忍不住想要向前捏一捏她那张可爱的小脸蛋。 她的脚步轻快,在三人中间处在为首的位置,走在只有星光照耀前路的竹林之中,丝毫都不慌张。 身为张飞的女儿,也是在刘关张三兄弟的儿女最小的一个,星彩倍受宠爱。 连无法无天的阿斗,在遇到张星彩的时候,也是要怂一下的。因为阿斗如果和张星彩打架,那么遭殃的肯定是他,不仅打不赢,接下来的教训也是不会少的。他老爹虽然不会打他,可是那漫长的说教是肯定无法避免得了的,还得伴随着一段漫长的写悔过书的时间。 星彩与阿斗,自己的哥哥张苞,小哥哥关兴,小姐姐关银屏平时几个人都是玩在一起的。虽然每个人的年龄有所差距,有的大有的小,可不变的是家中长辈那亲密的关系,让他们跟有着血缘联系的家人也差不了多少,还比那更加的亲密。再加上他们都有相同的老师,是同窗,一起长大,一起读书学习,就差没有和父辈一样斩鸡头吃喝血酒吃桃子拜把子了。 用星彩的理解是这样子的,她的老爸,伯父,大伯父,年轻时候因为一场相遇,一次打架,一次劝架,所以才有了现在的关系。那让外人津津乐道的桃园三结义,其实并没有那么的美好,因为当时他老爸家的桃园桃子成熟了,来不及采摘的桃子掉了很多,迎面飘过来的都是一股桃子味,再在那个环境中吃桃子,那是怎么样的一种煎熬? 别问她是怎么知道的,该知道的总是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她也知道。毕竟有一个喝了酒,酒后还喜欢大嘴巴的老爸,你就是觉得烦,想要远离他,都会被他抱在怀里面,用硬碴碴的胡子给扎上一顿,再听那啰嗦的一顿对于往事的追忆!更重要的是你还挣脱不了,除非是醉倒,才能够挣脱怀抱! 再加上老家的桃园,她也不是没有回去过,每当夏季的时候,他们这些小辈都会回去避暑。就在那个季节,正是桃子成熟的季节,如果不是老家的庄园里面通常都会把很多的桃子摘下来给附近的乡民,不然的话那桃子成熟落在地上之后,因为时间变长之后散发的臭味会更加的熏人。 星彩快步走在竹林之中,脚下是一条铺着碎石子的道路,道路旁边是交错着生长的竹子。时不时的有风吹过,竹子摇晃起来,沙沙的声音十分的悦耳,秋天的夜有些寒冷,还吹碎了额前的刘海,使其变得更加的细碎。 蜀都外,有着许多的竹林存在,但只有这一片竹林是特别的。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再普通的竹林,有了一个非凡的住客之后,自然而然,这竹林也变得不同寻常起来。 点了点头,星彩对于自己还能够记得爱莲说的一句感觉到非常的自豪!那是当然,有她这样一个聪明又可爱的弟子存在,自然老师也是非常棒的! 她的老师,与阿斗,关兴张苞还有银屏等人的老师,正是名闻天下的诸葛老师,诸葛亮! 之所以来找诸葛老师,并不是为的别的,正是因为每一次阿斗离家出走,都是诸葛老师找回来的,才能够找到阿斗下落。虽然阿斗怕自己,她逮住阿斗可以使劲的教训,但阿斗不在蜀都,跑到外面去,她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诸葛亮,是稷下学宫最出色的几个人之一,也是蜀国的谋主,天下闻名的智者要教一些孩子们学习是没有半分问题的,甚至可以说是大材小用。可除了诸葛亮,除非是各家的大人自己教导,不然是没有人可以成为这群孩子们的老师的。 普通的夫子,教授平常人的孩子还可以,可在教授着这一群孩子,蜀国之主,包括蜀国的几名大将的孩子的时候都会因为他们出身而束手束脚,何况里面还有一个无法无天的阿斗,根本没有任何一名夫子能够坚持下来。 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这让夫子们怎么办? 坚持最久的一名夫子,也不过是坚持了一个月而已,就去到刘备的面前请辞了。事后虽然刘备教训了阿斗,可惜也没有多大的作用,这已经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了,连刘备都有些苦恼。与他一起苦恼的,还有关羽,张飞两人,都有着一样困扰着的问题存在。至于其他人的孩子,黄忠马超赵云的孩子,却是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早已经长大,过了叛逆期。 习惯性的,有问题找诸葛亮,这是蜀国之主刘备,蜀国诸位大将们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刘备将阿斗塞到了诸葛亮这里,还有这一群在蜀都中的小霸王们一起,干脆组了一个特别班。在诸葛亮平日里面空闲的时候,负责起了几个人的学习,因材施教,让平日里面的精力充沛的小霸王们消耗掉身上多余的精力,才好消停下来。 张星彩小嘴嘟了起来,一脸气呼呼的样子,十分的可爱,遗传了来自张飞,以及夏侯氏的良好的外型基因,使她在生气的时候,都会让人忽略掉她正在生气,转而被她萌得恨不得抱住张星彩来。张星彩与关银屏因为是小辈里面的女孩子,从小就是父辈的掌上明珠,还是兄长们的小可爱。 在蜀都历代小霸王里面,她们两个,也是除开关凤,黄舞蝶,不会因为闹剧被父辈责罚的存在。许多时候,很多由张星彩,关银屏带头闹出的事情,最后的板子都是落在其关兴,张苞,阿斗这三个人的头上的。在责罚他们的同时,不管刘备,还是关羽,张飞都是振振有词,美名其曰男子汉必须要有担当,这也造成了蜀都五霸王里面,是以张星彩,与关银屏为大姐大,二姐大的局面。 身为阿斗的大姐大,星彩怎么能够不生气?阿斗这家伙,竟然一声不吭的就跑了出去,事先没有通知她这个大姐大,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好玩的东西不告诉大姐大怎么行?这是不将她这个大姐大放在心里面,潜意识里面抗拒她的领导! 这是挑衅,这是无视,可张星彩不知道阿斗这小子跑到哪里去了,这才有她带着小伙伴们,来到蜀都外诸葛老师居住的竹林里面的这种行动,为的就是让诸葛老师找出阿斗来。也只有诸葛老师才能找到阿斗了,不然连大伯父都找不到阿斗,还得花费不知道多少的人力物力。 当然还会有一点担心,所以他们的小队里面,这时候才少掉了一个银屏,就是让她去通知另外的大人们。要是阿斗还没有跑出蜀都,时间足够快侧情况之下还能够把他给截住,如果不能的话,短时间之内也还可以找到一些阿斗离家出走留下来的蛛丝马迹。 至于为什么他们要先来诸葛老师这里?那当然是因为诸葛老师非常的聪明,很多的东西都瞒不住他,阿斗每一次的突然消失,都是由诸葛老师把这捣蛋的家伙找到的。任在顽劣的阿斗,都逃不脱诸葛老师的五指山,除非他真的是那一只孙猴子! 竹林深处的宅院里面,正在院子中躺在躺椅上,借着月光看书的诸葛亮放下了手中的书册,他已经听到了来自于星彩的叫喊声。清脆的嗓音来自星彩,还有那两个十分俏皮却又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夭寿,只有少数人才能理解。 夭寿,是闽地闽语中的一个词语,与不好是同一个意思。这还是去年的时候,他带着特别班的学生们到闽地游学星彩学到的词语,并一直沿用到了现在。 起身,诸葛亮朝着宅院的院门走去,反正是看不下书了,他估计又得费一番功夫,他才能够找到阿斗。阿斗这孩子很聪明,可就是因为实在太聪明了,所以很难安定得下来,时不时的就会闹出一些事情来。再加上这孩子沉迷于机巧之事,在机巧这一道上非常的有天赋,如果不是因为年纪还小,又因为刘备担心阿斗离家远了管不住闹腾的话,阿斗现在或许已经在鲁门或者墨家里面学习了。 摇摇头,诸葛亮心中有了非常不妙的一个想法,联想到星彩来到他这里的时间,往上推倒,他大致可以确定的是,阿斗不是在晚上失踪的,时间应该会更早一些。今天是休息日,不需要上课,几个孩子都不是一整天待在一起的,发现阿斗不见的时间可能是傍晚,在找了一圈之后找不到踪迹,才确定他又离家出走,这才来找到自己。 而今天,恰恰,是赵云率军前往长城侧日子,很自然的诸葛亮便将这两者联系到了一起。 “哼,阿斗这小子,要是回来看我不打死他!”张星彩愤愤的哼了一声,在快到诸葛亮的院落门口的时候,她立马变得乖巧起来。 “啊嚏。”狭窄的空间里面,发出了打喷嚏的声音,没有传递多远,便被舱壁彻底的隔绝。 “谁在咒我?”挠挠头,刘禅伸手擦拭掉鼻尖的鼻涕,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寒意驱散不去… (本章完) 第188章 阿斗失踪记(下) 刘禅所在的这个空间真的不狭窄,对于他这样子的小孩子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空间了。如果需要的话,他甚至还可以在这空间里面添置一些物品,将这个地方装点得多出一些房间的气息。 当然了,这里本来就不是他的房间,在这里面本来就待了一些物品,算是这个地方的住客。只不过住客们对于刘禅这个不速之客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意见来,大概是因为它们不能够说话,也大概是因为它们的主人所效忠的是刘禅他爹,也就是蜀国之主刘备。 总之,在这头顶一盏亮灯投射下来昏黄光芒的环境中,除了刚刚突然升起的寒意,刘禅是觉得不错了。对于他来说,不管是什么地方,只要可以让他顺利的离家出走,带他到远离刘备的地方,那就都是好地方。 唯一的一点不好,大概是这个地方还不够大,没有办法让他放出自己的机甲出来,这是让刘禅很不满的一件事情。不过好在这趟旅途在他看来,并不是多么长的一段路途。也因为他有了长足的准备,也并不显得枯燥。 低下头来,刘禅看着手腕上的手表,上面表示出了现在的时间。同时,上面那一闪一闪前行的光点,代表了他,正在不断前行着。在最底下,则是有一行小字,在不断的变化着,上面记录着他现在所到达的地方,以及前行的速度。 拍了拍屁股旁边的金属地板,触手的冰凉,让刘禅觉得十分的亲切,有着一种熟悉感。他屁股底下,这一肉飞空艇,是墨家的智慧结晶,也是现在大陆上最为先进的运输交通工具。 想要近距离看到飞空艇,并实质性的触摸他。非常的不容易。至少,以他蜀国太子的身份,也不可能购置这样的一艘飞空艇来,别说他还没有成年,哪怕成年了,有了足够的钱了,也不可能购买到飞空艇。 墨家出了名的难伺候,不是金钱所能够动摇的,想要用钱收买他们,从他们买到什么东西,除了钱,还要得到他们的信任才可以购买。兼爱,非攻,墨家的主要信条,更是注定了墨家的不可能让自己的机关造物落到任何人,任何国家或者组织的手里面。 除开各种本就只有关民生,只能够用在民生之上的机关造物,像是飞空艇这样有战略意义,可以用在战争之中的重器,墨家是根本不会出售的。以飞空艇的容量完全可以运送三千名的士兵,包括相对应的战马,兵器与铠甲,还有十五日所有人马所用的粮草。 带着这些人马,飞空艇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到达得了的地方,这些人马也可以在那些地方展开奇袭。刘禅虽然不喜欢读书,不想要去学什么韬略兵法,可他基本的还是知道一些的,知道这样子的奇兵,会在一场战斗之中取到什么样的效果。 拿蜀都来说,如果在战事吃紧的时候,蜀都的大部分军队都会前往前线,此时蜀都空虚,突然有一艘飞空艇奇袭蜀都,那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后方生变,前方必定军心动摇,导致一场大败,进而影响蜀国局势也不是不可能的。 虽然明白这道理,但刘禅真的不是带有任何目的要去了解飞空艇的,他只不过是好奇,想要知道飞空艇的结构,以及它是怎么运行的而已。 好在这一次以顽固着称的墨家,总算是因为长城的战事,破例租借出了一艘飞空艇,让子龙将军率军以最快的速度赶往长城,这才有了他现在在飞空艇之中,有了亲手触摸它的机会。 在他看来,冰冷的机关造物,可比人要可爱得多。他不想成为未来的蜀国之主,也不想去参与朝堂上面的任何一件事情。那些事情太烦,那些人也太烦。 机关造物只要你钻研,可以知道它的结构,可以看清楚它是怎么运作的,每一个零件的作用优劣一目了然。哪怕是出现一些毛病的时候,都是可以去更换零件,修复的。 可是人行吗? 人不行。 成为太子,同时也是蜀国唯一继承人的他,从小到大见过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有多少的人巴结他?有多少的人在他面前带有目的的去说一些话,想要去得到一些东西?许多人都将他看成一件工具,想要借此向上爬,得到权势。 他不傻,作为一个钻研机关造物,喜欢机关造物的人来说,也不是不懂各种人情世故,阴谋诡计,只是他懒得去懂而已。 除了两位伯父,还有诸葛先生,几位大将叔叔之外,整个蜀国上下,有多少这种令他就他讨厌的人存在?可他避免不了,也无法让这些人消失。 正像飞空艇一样,里面有一些细小的零件,虽然有所瑕疵,却是维系飞空艇前行的必要零件之一。可以更换,可以更换更好的,更新换代,可你不可能全部找到这些零件,并全部将其更换掉,否则飞空艇会出现毛病,甚至于整艘飞空艇都坠落下来,坠毁。 这就是政治,肮脏的政治。 而他,注定只能在以后,在接手了蜀国之后,整天与这肮脏的政治为伍,去面对着那永远看不透的人心,以及那一些表面的笑脸。 他注定只能这样么?不,不能够这样。 离家出走,到一个远远的地方去,安心钻研自己的机关造物术,制造出可以与墨家,鲁门比拟的造物,离这些无聊的东西远远的。 以前的那几次离家出走,都是去得不远,才被抓回来了。可这一次,他非常有决心,长城可是离蜀都有半个大陆的距离,他不信这一次多智近妖的诸葛先生还能够抓住他!现在飞空艇也已经航行到一半了,即使他的行踪暴露,让子龙将军发现他在飞空挺之上,还将他揪出来,也没有办法返航。 军情紧急!岂可因为小儿辈之事贻误军情?如果真的出现那一种情,子龙将军又坚决要送他回去的话,那他肯定会义正言辞的表示抗议! 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再麻烦的情况,出现了意外,只要他到了长城,想办法离开就行了! 摸了摸手指上戴着的一个戒指,在上面纹着的一个纹络上来回摸了摸,刘禅的面前出现了一块光影面板。从上往下排列,上面有着许许多多物品的名称。以及相对应缩小后的图形。 往改锥两个字上面点了点,瞬息之后,刘禅原来空无一物的手中已经多出了一支小改锥。 看到熟悉的老伙计,刘禅的手才往旁边一挥,面板随着他手臂的挥动消失不见。 提拿着改锥,刘禅注视着面前的金属地板上面的螺丝,面露愁苦之色。 “我是拆呢?还是拆呢?还是拆呢?”连连的三声问句,表明了刘禅内心的躁动与犹疑不定。 不拆吧?像这样的机会,如果失去了,再等下一回,不知道要有多久才会有同样的一次机会。 拆吧?对于自己的手艺,刘禅还是很明白的,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以他那比起同龄人来说要远远高得多的零花钱,都支撑不起他的研究工作,每天拆得变成稀巴烂的零碎不知道有多少,连回收都不能够回收利用。 他真的很怕,这改锥一下去,掀开了飞空艇的一块金属板之后,他会控制不住自己,再继续的拆下去,往飞空艇的核心不断的靠近。到时候,飞空艇可是只有散架的命运了,成为一堆零碎。如这类机关造物,一旦出现任何问题,那是短时间内修复不了的。 现在可是在八千多米的高空,飞空艇散架,整船的人都要掉下去,全部都要成为肉酱。 在强烈的求知欲,还有求生欲面前,刘禅左右为难,无法选择。 一会儿,他拿着改锥的那一只手,往下移动着,改锥那尖锐的锥尖,距离得金属板越来越近。在改锥即将接触到金属板的时候,刘禅才仿佛惊醒了一样,连忙提起改锥来,改锥便又远离了底下的金属板。 改锥不断的上下移动着,刘禅脸上的表情十分的痛苦,处在了挣扎之中。包括他现在提着改锥的那只手臂,仿佛不像是属于他的一样,又或者被什么未知的存在掌握着,不受他自己的控制。 真的,他已经分不清楚自己是在控制着改锥向下靠近,还是控制着改锥向上移动的两股意识之间的哪一股的意识了。 可他真的,控制不住自己啊! 咬着牙,刘禅左手伸出,落在了持着改锥的右手的手腕上,往上使力将右手往上提。但是,没有用!多上了一只左手,他的右手还是拿着改锥接近金属板,又在上下之间不断的摇摆不定。 “叮。” 终于,一声十分清脆的轻响声出现,是改锥与金属板接触的声音。在听到这声声音之后,刘禅仿佛是认命一般的放开了左手,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改锥锥尖与金属板接触的位置,脸上浮现了由衷的笑容。 他就只是看一看,只是看一看,什么都不动行不行? “行。”刘禅重重的点了点头,回答了心中的那个疑问。 反正改锥都已经落下去了,有一就有二,有二才有三。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了一了,如果不再来二,继而三,把万物生出来的话,他实在是对不起道啊! 道阻且长,道不可闻,有这么一个可以近距离接触道的机会,是不能够放过的。 刘禅坚定了下改锥的心思,右手又扬了起来,持着改锥下落。 “叮。” 刘禅所在的是飞空艇的底部,是放一些杂物的舱室,平日里面鲜少有人到这里来。随着舱室里面叮叮当当的声音响起,安静的舱室变得热闹起来,声音却被舱门阻隔住,没有往外传递出多响亮的声音来。 沿着杂物舱室外的走廊朝往前一直走,沿路是一个个不同储物功能的舱室,有粮草间,兵器间等等。在走廊的尽头处,则是向上的楼梯,是飞空艇的第二层。 第二层也是有着不同的房间,靠近阶梯位置处的那些房间,两侧接连的房间都已经被打穿,变成了战马待着的马栏。在里面设施齐全,马槽里面不仅仅有着喂养战马的草料,还有大豆。同时,在马槽下方,还有着一条管道存在,上半部分是掀开的,里面是流动着的清水。 清一色的白马,正在悠然自得的吃着草料,时不时的又喝一口水,丝毫并未有深处天空中的惶恐不安。 不只是因为一部分的骑兵待在这里,在战马旁边安抚着它们,也因为飞空艇在天空之中飞行得非常的平稳,没有一点的颠簸。在主人的安抚下,又在这有如平地的飞空艇之中,这些战马自然很快的平静下来。 第二层与第一层的走廊,与楼梯是非常热闹的,大雪龙骑的骑兵们来来回回,几乎没有片刻停歇的时候。许多的骑兵,时不时的,都来马栏这里与自己的战马待一段时间,才回去第一层的属于自己的位置上面坐着。 对于他们这一些骑兵来说,战马是非常重要的伙伴,生死与共。几乎整个大雪龙骑中的骑兵们,平常陪伴战马的时间,是一段很长的时间,比起陪伴自己的家人来说都还要多上一点。 这几乎成为了他们的一种习惯,一种执着,一种日常。 在长时间的战场生涯中,战马与他们彼此都成为了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成为了彼此的家人,怎么都无法分割得开来。 顶层,飞空艇甲板上,赵云的白袍向后不断的飘扬,猎猎作响。他眯着眼睛看着远方的云海,双脚牢牢的站立在甲板上,扎根于甲板,对抗着迎面刮开的猛烈劲风。 整个甲板上只有他一个人存在,其他的人根本没有办法在高空中,飞空艇的高速前行之下可以正常的站立在甲板上头。 赵云抬起头来,注视着云海中的一处闪光处。 一只信使,正在云海之中努力的追赶着飞空艇。 (本章完) 第189章 赵云的判断 看到信使赵云并不觉得奇怪,作为比信鸽更加安全,还更加便利的工具,胜过快马加鞭,信使在大陆,各国之间使用已经变得非常的广泛了。在各大城市,墨家也都建立了信局,提供信使寄送信件,以及货物的服务。 除开信使的费用对于普通人依旧还有些高昂之外,对于一些人来说,使用信使已经是一种日常的习惯了。信使不仅仅是速度快。还非常的安全,能够保证信件与物品的快速寄达到收件人的手上。 信使是朝着飞空艇来的,这是赵云在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得出的结论,否则信使阿里会在这高空之中飞行,也不会用着如此的速度在追赶飞空艇。高度越高,速度越快,相对应的受到的阻碍也就越大。 这个道理赵云还是懂得的。这就和他现在站立在飞空艇的上层甲板上什么事情都不做,便有无尽,没有止歇的劲风要将他压倒,将他带下飞空艇一样。这一切都是来源于飞空艇的速度,因为速度太快了,最普通的微风,在飞空艇穿过的时候,都会成为那种可以将人给化跑的强劲劲风。 包括现在打在脸上的风,都是让赵云感觉到微微刺疼的,在这环境之中行动,要用上比平时更大的力量才行。这是他为什么不要亲卫跟随的原因,他不需要护卫,他的亲卫在这环境之中也待不住。何况要真的有在如此环境之中可以自如行走在甲板上,无视这强劲的风的敌人存在的话,能够解决的也只有自己一个人而已。 君不见他身后的舱室中,那玻透明玻璃内操纵飞空艇的墨家弟子,没有一个人愿意走出甲板来。在刚刚他要出来的时候,更是有几名墨家弟子来阻止他,不让他走出来,并在看到他走到甲板上没有出现任何事情的时候露出了见了鬼的表情。 这种表情赵云是不奇怪的,也已经见得多了,知道这是极端惊讶才会出现。他也曾经有过这样的表情,包括关羽,张飞他们也是一样的,从一开始的见了鬼,到现在他们也已经见怪不怪了。只要在军师诸葛亮身边待得久了,相对应的,一个人的心理素质会大幅度的提升,什么惊涛骇浪在眼中都不会引起心中太多的波澜。 看着信使,赵云心中有了不妙的想法,隐隐的不安。他有很大的直觉,这信使应该是来找自己的,虽然墨家弟子也有可能但他却认为这可能性很小。 以他的目力,已经可以模糊的分辨出来那离飞空艇极远处的那只信使,不是常规的小马驹。从它的速度,这追赶飞空艇的速还能够不断缩短与飞空艇之间的距离,这就绝对不是普通信使可以去做到的。 小马驹模样的信使,是墨家给信使设计的一款通用的皮肤,通常平常人,与大部分的不平常人,使用信使的时候都是使用的这种信使。只有少数的非常人,比如他,比如诸葛亮,才有资格使用特别规格的信使。 他得到属于自己的信使的过程也不容易,由于是专属信使,想要得到也不是靠钱可以获得的。除了参加活动,运气爆棚可以得到不同皮肤的信使之外,剩下的,也就是墨家认为你有资格,对于大陆的某些事务有所贡献,才可以得到墨家的主动赠予。 每只信使的作用都有所不同,除开与普通信使截然不同的外表,绚丽的皮肤之外,还有着特别的功能。比如他的白龙,除开平时送信之外,还可以战斗,能够凝结天地之中游离的水汽,用以各种的用途。 追赶着飞空艇的信使正是特殊规格的,这种规格的信使,应该只有极少概率是来找飞空艇上面的墨家弟子们的也不可能是来找他手下的骑兵们。最大的可能,也只有他自己了。 不过不到信使到来的那一刻,结果没有办法确定,赵云耐下心来等待着。 再过了一会儿,他才终于确定,脸上随之出现了严肃的表情。 他的目力极强,在信使更近的时候,终于从信使的样子分辨了出来,这是属于他的主公,刘备的专属信使。 这个时候,属于刘备的信使出现在这里,还是他率军前往长城的路途之中,不知道有多么紧急的事情,才会用上信使来通知他。一些事情,需要注意的事项,早在他出发之前与主公刘备,军师诸葛亮商议完毕了,不可能还有遗漏的事情存在。 唯一的可能,那就是出现了预料不到的意外,或者什么紧急的事态了。 赵云一手按在腰间的青釭剑上,剑柄冰凉,他继续等待信使飞来。 胡思乱想没有用,更会影响到判断,与其去想,不如静下心来。调整自己的状态。 再急也没有用不是么? “这混账!” “嘭!” 蜀都皇宫中的书房发出一声巨响,书房外侍立的宫女们听到巨响之后,心也跟着跳动起来,被吓了一跳。她们有的在宫中已经待了很久的时间了,还从来没有见过温厚的陛下如此生气的样子,更加没有听到过这一种气得拍桌子的声音。 再一掌,刘备举起的手从半空中落下的时候,猛然的停住了。他低头看着出现裂纹的书桌,完了摇头,将手收了回来,没有继续拍下去。 再一下,这张书桌肯定是要断成两截了,到时候还得去更换。更换的话,那就要用到钱,他用的钱则是黎民百姓的血汗,哪怕是百姓们不要钱白送的,那百姓们总要付出汗水不是?他不能够因为阿斗的原因,对于阿斗的怒气发泄到书桌上,从而让百姓们多付出一些没有必要付出的汗水来。 不然,那得要多少双草鞋的钱? 刚刚正是有着如此的考虑,正在气头上的他,拍第一掌的时候,才控制着力道,没有完全将胸中的怒气发泄出来。只不过那时候他没有意识到,会将书桌拍出裂痕,好在没有坏,依旧可以用。 这让刘备总算松了一口气。 (本章完) 第190章 阿斗带起的浪潮! 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刘备的怒气随着他的呼吸逐渐的消退了下来,但他的身体还是止不住的微微颤抖着。如果刘禅现在在这里,看到这一幕,他肯定会向着二伯父关羽,三伯父张飞求救,不会有任何侥幸的想法。 “军师,你说那那混账有多大的可能在前往长城的飞空艇上面?”刘备抬起头来,问着诸葛亮。 平常他很少生气,包括在几次刘禅离家出走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像这样的生气过,火气远远不会如此的大。可这一次不同,以往刘禅离家出走,顶多算得上是小打小闹,有些时候连蜀都都还没有走出去,就被截住了。最远的一次,也不过是在蜀国境内,便被及时的找了回来,没有让走出蜀国。 这一次,以飞空艇的速度,已经是远离蜀国了,或许明天的中午,飞空艇就会到达长城。混杂在军队之中,谁知道这家伙会干出一些什么事情来,知子莫若父,他对于自己的儿子还是很了解的。 其他的事情上还可以原谅,可这件事情,刘备真的不准备轻易的原谅刘禅,那是前往支援长城的军队!赵云率领军队去到长城。就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与蛮荒异族作战,减轻长城的压力! 在这时候胡闹,赵云还要分心照顾那小子! 到这时候他其实还有着一线的希望,希望阿斗这小子和平常一样,是以前的那些离家出走,没有混在前往长城的飞空艇之上。可他知道这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以他对于诸葛亮的了解,基本上是知道每一次的推论,诸葛亮都是有所依据的。 说是有很大的可能,其实是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诸葛亮这样说不过是留出一丝的余地。 “有一定的可能。”诸葛亮答道,没有得到赵云的回信之前他只有这样的回答。 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他从来都不会去准确的回答一些什么,凡事没有必定,也有意外。刘禅躲在飞空艇上面离开蜀都,只不过是他那众多的可能之中的一个可能,最大的可能,却不代表其他的可能性就不存在,其他的可能不可能。 “唉。”刘备叹了一声气,摇摇头,心里面知道八九不离十了。 要是刘禅是通过其他途径离开蜀都的,现在早已经有了结果,不可能没有半点消息传来。除了皇宫之中的部分的宫女在之前见过刘禅之外,再没有其他人见过刘禅了,线索从皇宫中就已经断掉。 能够直接越过蜀都的城墙,不会受到官府的监管,只剩下了那艘载着赵云以及大雪龙骑到长城的飞空艇了。只是他想不到,刘禅这小子是用的什么的办法,藏到飞空艇上面的。 要知道,飞空艇可是没有进入蜀都,直接在蜀都外的隐秘所在降落的啊!这件事情,除了朝中重臣,也基本没有人知道,再加上他们几个人都是有前往送行的,刘禅究竟是怎么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溜进飞空艇的? 刘备想不通,他只觉得刘禅越来越不像话了,现在也不是想这个的时候,而是应该怎么样尽快把他找回来。 苦笑了一声,刘备开口道:“云长,翼德,这么晚了还要麻烦你们,为兄真是汗颜。” “大哥,不要这么说,阿斗那小家伙的事情就是我们的事情,说什么麻烦。”张飞拍了拍胸膛砰砰的响,抢在关羽开口前说道。 关羽眼眸微睁,在旁边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一切尽在不言中。 刘备又转向了诸葛亮,还想再说一些什么,却见诸葛亮挥了挥手中的羽扇,含笑不语。 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眸,好似已经看穿了他正准备说一些什么,有着对于世情的透彻。 见状,刘备把要说出口的话给吞了下去。也是,他没有必要客气,现在在书房里面的都是自己的老兄弟,老部下,如此的客气就是见外了。 整个书房里面,除开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之外,还有之前几个去找诸葛亮的几个各家的孩子。关银屏则在找了父亲关羽之后,跟随着关羽来到了皇宫之中早已经待在了书房中。 除此之外,几人的女眷,各家孩子的母亲现在都在书房外等候着。 可以说,刘禅一个人的离家出走,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弦。刘关张三兄弟几乎就是一体,各家的大人,小孩子的来往十分的密切,刘禅虽然是刘备的儿子,但也算得上是其他两家的孩子。 如果不是刘备不想吵醒其他的重臣,还要去烦扰他们,再加上黄忠与马超镇守在外,不然的话此刻的皇宫肯定会更加的热闹。 刘禅不仅仅是刘备的儿子,也是唯一的一个,代表了蜀国未来的希望。如果刘禅出现了任何问题,那么便代表刘备后继无人,没有子嗣可以接替他的皇位,对于一个王朝来说几乎是毁灭性的伤害。 “大哥,要不然等子龙回信,有结果之后,让我带人去把阿斗那小子给带回来吧?”张飞提议。 他亲自出马,阿斗那小子再怎么滑溜,也不可能在他这个三伯父的眼皮子底下还搞出一些小动作。再加上此去长城,要是战事出现反复,他也可以支援一下赵云,保证长城的安稳,顺便阿斗这小子的安全还可以得到很大的保证。 他没有说出口的是,是他待在蜀都里面已经待得烦了,看到赵云领兵出征手痒了,带回阿斗只不过是附带着的事情,他的真正目是战斗! “阿爹,我也要去!”星彩在旁边一听,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动了一圈,连忙开口要求道。 原来在一旁老老实实听着大人们谈话的小不点们,似乎得到了讯号,整齐一致的开口。 “三伯父,我也要去!” “阿爹,我!我!我!” “爹…”关银屏则是环顾了屋子里面的大人们一圈,挪动着脚步去到关羽的身后,伸出了小手,悄悄的拉了拉关羽的衣袖。 (本章完) 第191章 靠不住 看到这情景,刘备头大如斗,这些小家伙们闹腾起来连他都有一些经受不住。还别说他们都不是自家的阿斗,自家阿斗他想罚就罚,但是对兄弟们家的孩子,他是下不了手,不忍心去罚他们的。 “阿斗…”刘备将这一切全部归咎在自己的儿子身上。 说来也是,如果阿斗不离家出走,也就不会有接下来的这一切了。有这样一个不省心的儿子,真的让刘备束手无策,至于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要将其他的这些小霸王们给解决掉。 蜀都小霸王,刘备对于自家儿子,对于各家的小辈们还是有所了解的。十二年一个轮回循环往复,当那些小霸王们成长起来的时候,又有新的小霸王出现了。 刘备向诸葛亮投入了求助的目光,只不过诸葛亮的头恰好的低下头来,没有看见刘备现在的眼神。 “兴儿,不要胡闹。”关羽知道大哥刘备的窘迫,开口道。 关兴听到了关羽的话,立马不再闹腾了。只不过他虽然没有再继续闹腾,却用那带着殷切的眼神看向了刘备,他的大伯父。 小关兴非常明白在这里话事的人究竟是谁,只要搞定了大伯父,那么他父亲也不会有任何的理由来阻挠。他哥在这时候,和他一样的年纪,已经是出外远行了,不像他现在还只能够留在蜀都之中,哪里都不能够去。 “爹爹!”张星彩双手伸了出去,握住了张飞的大手掌,不断的摇晃着,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抬起头来,满怀期待的看着张飞。 张飞低下头来,看到了女儿这副样子之后,不由得软下了心来。再加上和这些孩子们,自家的儿女一样,他其实也很想要出去,这些事情恰好都是可以一起完成的。 “一,二,三…”张星彩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数字,一双小手轻轻的继续摇晃着,眼中已经是有如同泪水一样的光芒在闪动着。 这是她百试不爽的招数,星彩相信这一次也不例外,往往在五秒之后,就会得到她想要的结果出来。 第五秒。 “大哥…”张飞开口。 星彩眼睛一亮,心道:“成了。”她高兴的想要跳起来,却强忍着心中的雀跃,还是保持着那一副期待着什么东西的样子。 “嗯?三弟,你有什么话来说?”刘备见张飞有话要说,回过神来问道。 “大哥,要不然让娃儿们都去吧,正好我去也可以保护他们不是?还有,到这岁数了,总该出去见一见市面了,不能够总是待在蜀都啊。”张飞笑呵呵的提议道。 “是哇是哇!”张苞在旁边连连点头,心知老爹也有点心动了,熟练的为其摇旗呐喊起来,“大伯父,也该让我们出去见一见市面了!您和二伯父,和我爹,当年纵横天下的时候,年纪也不大哇!” “还有还有,诸葛先生也说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您不是总叫我们多读一点书嘛?这一次如果让我们出去的话,那不仅仅是读书,而是读万卷书啊!”临末了,张苞又多补了一句。 刘备原来以为张飞开口是要替他说话,打消这些小不点们要出门的想法,他却没有想到,张飞这一开口不算,直接跳到了他的对立面了。好吧…他其实也清楚,自家的三弟在很多事情上面也是很不靠谱的,他大概也知道张飞打得算盘,无非是想要得他的同意,让他批准他前往长城。 还有张苞这小不点,鬼灵精,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可以用在这个地方吗?刘备仔细想了想,好像他还真的没有办法去反驳他! 让这群小不点去到长城,会发生怎么样的事情,刘备无法确定,但总之事情是少不了的。在蜀都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无法无天了,再要去到长城,那他真的没有办法想象。 再说长城也不是蜀都,在蜀都之内,一切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再闹都不会闹出什么大问题。可长城不同。作为与蛮荒异族交战的前线,那是一处战场,刀剑无眼,可不会有人去在乎你是谁。是谁家的孩子。 长城军队会在意,或许还会保护,可那些蛮荒异族是不会管你是谁的。那些箭矢,也不会去管妇孺老幼,不可能躲着他们去跑。 胡闹,简直是胡闹! 他与关羽,张飞,那时候与这时是完全不同的。他们之所以年少经历得那么多,是迫不得已,命运所迫,再到青年投军,也是因为乱世,才会出此下策。他们没得选择,但小辈们有得选择。 小辈们可以上战场,但绝对不会是现在,不会是在这么小的时候。 关羽感觉到关银屏抓着他的手越发的紧,紧紧攥着他的手掌,掌心中还多出了一些汗水。 微微一笑,关羽我知道女儿的想法,他心中也是高兴的。将门之后,自然不可能去畏惧任何的危险,更加不会去害怕走到哪里去。他的大儿子关平,二女儿关凤,三儿子关兴再到关银屏,都是一脉相承的。 以往他对于关平与关凤的要求很高,到了关兴与关银屏的时候,虽然对他们的要求也很高,却不怎么迫切了。至少,在他们还小的时候,关羽不想给予太多的压力,更多的压力让已经张大的关平关凤去扛着就好,让关兴与关银屏有一个好的童年。 现在看来,倒是他就想得有点多了一点,既然孩子们想要,他自然不会去阻止。 想到这里,关羽开口道:“大哥,我看可以,就让三弟带他们去吧。现在已经快要入冬了,不可能再有大的兵戈出现,留守有我们几个就可以了。” 可以? 刘备闻言看了关羽一眼,好吧,这一次,不仅仅是三弟张飞靠不住,连二弟关羽都靠不住了。他最后,能够依靠的人,大约只剩下了诸葛亮了。 刘备又看向了诸葛亮,只要诸葛亮明确表示不行的话,那么他也就有借口去拒绝这提议了。可看到眼观鼻,鼻观心的样子,他便知道连诸葛亮都靠不住了。 他这是众叛亲离啊! (本章完) 第192章 行动 “呼。”赵云俊美的脸上出现了无奈的笑容,看到信使带来的信之后,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刘禅,主公刘备的儿子,蜀国唯一的继承人,躲在飞空艇上面,要和他们一起去到长城,这件事情实在太严重了。他要是没有察觉的话,等到飞空艇到达长城,在没有察觉的时候让刘禅下船的话,到时候会发生怎么样的意外是他所无法想象的。 至于现在,在他已经收到信使送来的信件,这件事情就比较容易得多了。只要在飞空艇到达长城之前就将刘禅给找出来,到时候再让返航的飞空艇送其回去,那就好了。 飞空艇在天上航行,粮草也都带上了,中途并不需要停靠。虽然赵云知道刘禅很聪明,但他知道,在这高空之中,是没有办法躲藏的,更别说中途下船这一种选择。 想到刘禅在蜀都里面的名号,以及他的能力,赵云不由得心中多出了几分焦急之感。要是他不快点将刘禅找出来的话,等到飞空艇被拆了,那就晚了。 别说这不可能,赵云仔细一想,觉得还真的很有可能!这也不是他无中生有,是确有其事,更加不是什么空穴来风。 正如他在看到可以匹敌的对手的时候,会生出一种无法抑制的兴奋感一样,迫切有一种要去交手的冲动。那么对于刘禅来说,也是这样的,机关造物对于他的魔力肯定也是相同的。 当下赵云不再迟疑,连忙朝着船舱内走去,回信就先不回了,等到找到刘禅的时候,他才会回信,给一个确切的答案。要是飞空艇上面没有找到,他却先回信,那么接下来的麻烦自不必多说。 推开舱门,风从舱门处灌入,拍打在走近舱门的赵云的后背上,要将他整个人朝内挤压进去。然而赵云脊背挺直,丝毫没有受到身后那带着强大力量的劲风的影响,保持着自己前行的节奏。在进门之后,他回过身去,将舱门关上,那风竟是不能够与他的手臂对抗,只能够任由着赵云关上们,无能为力的在船舱外咆哮着。 飞空艇第一层,早有赵云的亲卫在走廊处等待着,拿着银白的长枪,站立在走廊的两侧。他们不动,不说,眼睛盯着前方,互相对视着另一头与自己平行的另外一名亲卫。当赵云出现在走廊的时候,他们的耳朵动了动,都听到了那声踏进的脚步声,以及随后的关门声,可还是没有人动。 身为赵云的亲卫他们是精锐中的精锐,不仅仅是体现在实力上。还体现在了纪律上面。如果赵云一直待在甲板上,不走进来的话,那么他们也会一动不动的继续在这里等待下去。 不管玩等待多久,他们都会一直这样不动,如同沉默的山岳一样。至于说人有的生理排泄,那是人所不能够避免得了的,可他们还是不会去管,尿了就任由尿液顺着裤腿滴淌下来,拉了就任由热气烘烘的那一坨逐渐在裤子里面冷却。 每一名亲卫,都跟随赵云经历不知道多少的战斗,多么艰难的环境。从那一次次的战斗活下来,已经足够让他们去无视许多的东西了,包括生命。既然生命都可以无视掉,那自然而然的,这源于身体上面的任何苦难,对于他们来说也并不算什么。 赵云顺着走廊往前走去,目光落处没有任何的变化,笔直的看着前方。他越过最前方站在两旁的亲卫,两名亲卫转过身来,自觉跟在了赵云的身后。 随后是第二列,第三列…两旁的亲卫,自觉的跟在了赵云的身后,成了两列,也成了两队人马。他们的脚步,他们的韵律,都在刹那之间,融合在了一起。一起抬起脚来一起落脚,连军靴踏动出来的脚步声,都整齐一致,没有半点不和谐的响动。 “这一次的目标是少主。据蜀都传来的信报,少主失踪,可能是躲在了飞空艇上面,偷偷跟随我们前往长城。”赵云在行走之间开口说道。 身后那些有着冷峻表情的亲卫,似乎什么都不会引起他们动容的一张脸上终于有了改变,多出了几分惊诧来。惊诧稍纵即逝,他们又重新恢复了平静,等待着接下来的命令。 既然少主可能躲藏在飞空艇上面,等一下他们去剑其找出来就好了。 “马上集合军队,警戒保持不变,进入战时状态。让所有人以小队顺序,逐一来大厅集合。”赵云又开口命令道。 “是。”跟在赵云身后的第一排,与第二排的两名亲卫抱拳说道在话音落下的时候,他们已经越过了赵云,朝着船舱深处跑去了。 至于更后面的亲卫,则在一、二排空缺之后,自发的填补了空缺。 “留下两个人把守船舱到甲板的舱门。”赵云步伐不变,所有发布的命令,全部都在他的脑中过了一遍之后才说出口来。包括现在,他还在脑中不断的推演着,试图去找出命令之间的遗漏,看他还有没有什么地方忘记的。 亡羊补牢从来都不会迟,只不过最好在破洞出现的时候,立刻去将它给填补上。时间越早,相对应的损失也会越小,不会出现不可挽回的情况。 两列亲卫行走在最后面的那两名亲卫,在赵云开口之后立刻停下脚步来,果断的转身,朝着他们来时的路走了回去。 随着赵云的前行,一道道命令被他不断的下达了下去,跟在他身后的亲卫,也由多变少,已经根据赵云的命令行动了起来? 至于飞空艇之内,各处有大雪龙骑骑兵的地方,都可以看见集合的大雪龙骑。从派出去传令的四名亲卫,到每过一处,得到了命令的骑兵之中,都会有人走出来,将赵云的命令传达下去。 整个大雪龙骑之中,军中架构是呈小队分布的,由各个小队之中的骑兵,再到小队的队长,再到最后,则是赵云。不管在怎么样的情形之下,即使赵云不能够指挥作战,每个小队也可以在各自队长的指挥下作战。 这也就是说,赵云死了,还有这些队长,队长死了,还有副队长,副队长死了,才到最基本构成的骑兵。也就代表,大雪龙骑会一直战斗下去,不会因为任何变故而动摇。 (本章完) 第193章 机关造物的温度 赵云麾下的士兵们在短暂的机会之后,得到了赵云的命令,开始在飞空艇里面搜索了起来。 每一个小队,都有着其各自的搜索任务,驻守任务,每个小队的任务各不相同,没有重叠,只有短暂的交叉,最后再错开,到达各自不同的终点。没有任何空隙余留,让人没有办法利用漏洞来躲藏过去,因为根本没有漏洞。 直观一点来说,这就像是一只蜘蛛在编织着一张大网,不管是从最中心点开始织起来,亦或者是从边缘编织,最终织就的都是一张大网。当猎物落在网中的时候,不管怎么挣扎,怎么试图逃脱,都只能够按照蛛网的网格来逃跑,必定留下脉络来供人追寻。 赵云便是那最中心点处的那只蜘蛛,编织起了大罗网的蜘蛛,他的亲卫们,以及大雪龙骑的骑兵们,全部都是他延伸出去的灵敏的知觉。只要蛛网上出现一点动静,那么位于中心处的赵云便可以迅速的反应过来,做出针对性的决定。 何况赵云并不是一个人,他麾下是一支军队。大雪龙骑虽然是一支骑兵,却不代表只能够骑乘在战马上战马,哪怕是步战,他们也是一点都不差的,搜索起人来一点都不含糊。 以前搜索的是敌人,现在搜索的是少主。两者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同样的,却都是在找,要找到他们的踪迹。 赵云极有耐心,找人便是一件有耐心的工作,不能够急迫,就算是火烧到眉毛了,在没有炙烤到血肉的时候,都必须静下心来等待着。找人,在一个特定的范围之内,只要自身不出现问题,不出现遗漏,那么便是找得到的。躲藏起来的人只会借助活动的空间,以及搜索者遗留下来的空隙,在其中潜藏,不断的转移移动。 在大多数的时候,面对着的敌人,最大的困难也不是其他的什么,而是自己本身。只要排除了自己本身,战胜了自己,也就离战胜对多近一步了。如果那时候战胜了自己还战胜不了对手,唯一只有一个答案,那对手真的不是你所能够战胜得了的。 飞空艇的顶层,到第二层,到第三层,都有着执行搜索工作的大雪龙骑的骑兵在有序的进行搜寻。每一层都是由固定固定的骑兵队伍负责的,互不干扰,在通往上一层,下一层的楼梯,通道,则有专人进行把守。 每一个房间,从搜索过去没有发现刘禅之后,也并未就此不管了。在走廊里面,五步一防的岗哨,没有人可以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再藏到这些房间里面。 这就是一场战争,对于大雪龙骑的骑兵们来说。只要是军令,他们就会坚决的去贯彻,不会有半点松懈。 搜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躲在底层最里侧杂物间里面的刘禅还没有察觉到危机的到来,还在继续着自己的拆解大业。也可以说,当进入了这一种研究的状态之中,他也不会再去在意身遭多余的事物了,只会专注的注视着眼前那对于自己来说无比美妙的东西。 机关造物就是如此的美妙,每一个看上去无关的零件,齿轮,在链接起来了之后,成为了一体,仿佛从它们被制造出来就应该在一起一样,浑然天成。这些微不足道,在平常人看来小得不能够再小的零件,组合起来之后,爆发出来的力量却足够让人感波畏惧,令人迷醉不已。 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机关造物可以做到,并且做得更好。 人不能够做到的事情,机关造物也能够做到,还力求完美。 比如信使,要是旧时的大陆上,用的飞鸽传书,八百里加急,不是鸽子就是人,实在是太不安全了一点。信鸽在飞行的时候。可能会被凶亲捕获,进了它们的肚子,也可能被猎人射下来,进了猎人的肚子,还可以被人追踪到踪迹,从而去利用信鸽。 快马加鞭,八百里加急急报也是一样的,等到信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中途不知道得跑死几匹马。还有着与信鸽一样的危险,送信的骑士可能被截杀,重要的信件里面的内容被无限期的延后,或者干脆就不为人所知。 信使的出现,不仅仅是在安全上有非常大的保证,在速度上,更是信鸽与马不能够比拟的。 再看他现在待的这一艘飞空艇,能够运兵,可以跨越千山万水,去到要抵达的目的地。这要在以前,那是根本不能够想象的,没有人想得到会有可以代替两条腿,马与舟船的交通工具出现。 在那个交流全靠吼,几年才难得与远在千百里之外的血缘亲人见一面的时代里,远行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途中可能出现的危险,路途的艰难,都是难以去跨越的,这才有了故土难离这四个字出现。 不是离不了故土,是故土以外的地方实在太过于遥远,到仿佛是横亘在面前的一道难以跨越的天堑。另一句与之关联的便是背井离乡,更多的时候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天灾人祸,才会让人选择背井离乡。 至于现在,在民用飞空艇的出现之后,一切都不是问题了,可以让部分人跨越千山万水,去到想要去的地方。甚至只要你想要,在有航班的时候,还可以在隔天回到家所在的城市。 民用飞空艇现在还在普及之中,价格也略显贵了一点,不是谁都可以随便坐一个来回的。但刘禅却知道,乘坐飞空艇的价格只会越来越低,最后让那些普通的老百姓也能够承担得起来。 一样机关造物,技术的出现,都会有一种普及的过程,只要愿意推广开来,那么势必是会越来越便宜的。这也是刘禅佩服墨家的一点,墨家的大多数机关造物都是用来改善平民百姓的生活的,让百姓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利,而非运用到各种的军事应用上头。 这才是他最喜欢机关造物的一点,机关造物也是有温度的,虽然它本身只有冰冷,可是带来的这些改变,却都是有着各自温度存在的。反倒是人,心脏是热的,血液是热的,可实际心里面,多么的阴暗冰冷,也无人可以猜透。 人心啊。 (本章完) 第194章 家里有矿,万事不愁! 杂物间的一角的金属板已经被刘禅给掀开了,为了看得更清楚一点,让头上的灯光投射下去,他不仅仅只是掀开了一块金属板,还将旁边相邻的几块都掀起来了。在他手中侧小改锥之下除非是那种一整块未经过冶炼的金属,否则只要有一点缝隙,属于机关造物的范围,刘禅都可以将其拆卸下来。 金属板下面,是一些线路相连,这下子刘禅总算变得小心了起来。飞空艇能够飞行,靠的可不是如同鸟儿一样的一双翅膀,有着其动力所在。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在偷偷的潜伏在飞空艇上面的时候,他是看过飞空艇的一些结构的,这其中部分运用了风力。 光靠风力也不行,和舟船航行一样,一但没有了风,总不可能路去航行吧?何况还有逆风,要是全用风力的话,到那时候不仅仅前进不了,可能还得倒退回去好大的一段距离。 对于飞空艇大部分是用着什么动力在航行的,他并没有多大的研究意愿,这时候也路应该任由自己的好奇心蔓延出来,并有机会掌控自己的行动。 “只是看一看,我就只是看一看!”刘禅咽了一口唾沫,拿着改锥的那只手微微有些颤抖,用催眠一样的话努力让自己的目光移开那些裸露出来的线路。 他可不想等一下炸了!飞空艇炸了倒还好可能飞空艇不会炸,他自己先炸了! 对于研究的热情与热爱,并没有使刘禅丧失掉最为客观的判断,虽然他心里面一直有一个声音在诱惑着他,他却充耳不闻。 飞空艇的动力是不能够乱看的,任何能量,作用在机关造物里面的,维持其运行的能量,都不是那一种温驯。温驯也不可能有着强大的能量,可以作为动力,只不过是在那一些匠师的手中,利用一些办法让这样狂暴的能量以温驯的姿态存在,作用在机关造物里面罢了。 除非是永动机,可是永动机这个概念,至始至终也只是一个概念而已。身为一名机关造物术的爱好者,再加上蜀国唯一继承人的身份,刘禅虽然不喜欢读书,但那些书是其他的书。他平日里面,无论是鲁门内部的期刊,还是墨家内部的期刊,都是一期不落的。 如果永动机真的存在的话,那将是对于现有机关造物术体系的一次轰击,也是机关造物术的又一次变革!甚至可以将过往一切,墨守成规的规则给彻底的改变!连那制造出永动机的人,都可以立马踏上神坛,与鲁门鲁班,墨家墨瞿,这两位机关造物之神并列! 刘禅将对于永动机的憧憬暂时的放到了一边,虽然他很眼馋,也很期待永动机的出现,却也知道这其中的难度之大。 以小见大,拿竹蜻蜓来说,它能够飞行的动力,来自于持有者双手的搓动,从而让它产生上升的力,从而飞行。但不论一名多么强大的强者,用多么大的力量与速度去让竹蜻蜓由他的双手中起飞,竹蜻蜓都不可能一直飞行,自己给自己提供动力,从而在天空种,一直不会掉下来。 永动机正是这样的一个原理,抛开原先启动的动力不说,维持他永动的动力的来源,却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他指的是用机关造物术本身的力量,而非是其他的力量。如果用龙晶的话,那么机关造物的动力是源源不断,永远不会衰竭的。但那不是机关造物术成就,是龙晶,没有龙晶的话自然这一切都不可能实现。 那个机关造物术成就的美好时代里面,存在于他想象之中的最好的未来,应该是每名普通百姓都能够享受到机关造物术的便捷,不会承担不起。因此,绝对可靠的动力来源是必须的,还得要便宜。像他的霸王号这种烧灵晶的机关造物,不是一般人用得起来的,估计在烧的同时使用者都能够有一种自己把自己燃烧殆尽的感觉。 也就是他家里有矿,才能够这么奢侈的使用霸王号。也确实是家里有矿才负担得起来,蜀国境内的那一些灵晶矿都是他爹的,也就是他的,反正最后他都得当家做主,只是时间问题。 之所以他决定当皇帝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钱,还是因为矿。他的研究,包括霸王号,烧的钱都需要他去把国家的重担给担在肩上。如果不是因为家里面的矿,他根本就不稀罕这个蜀国之主的位置! 轻轻的哼了一声,刘禅拿着手里面的改锥,改锥之下不知道有多少的机关造物被分解成为彻底的零碎,那也都是钱。 他干什么都要钱。 拿现在正在做着的事情来说,如果等一下,他是说如果,从来都不开这么大的玩笑的。如果等一下一不小心触碰到不该触碰的零件,那零件同时是飞空艇航行中的关键一环的话,那飞空艇掉下来是必定的了。 不管墨家的人再如何的强大,在这高空之中一旦飞空艇出现问题,除非是瞬间维修完毕,否则在极短的时间里面就得落在地面上,与地面碰撞成为一堆碎片。不管到时候他死没死,如果墨家找出飞空艇坠毁的原因,那肯定又是一笔需要赔付的款项。 家里有矿,本来这应该不是他去发愁的事情,矿可以解决一切矿可以解决的事情。可问题来了,矿现在并不是他的啊,是他爹的,是家里的矿! 付出的每一笔钱都必须要有相对应的价值产生,这是他被老爹教训过后明白的一个道理。即是说,飞空艇可以掉下来,钱也可以赔,可他必须要从中学到一些什么。 比如,怎么样用更快的速度,更好的姿势去将一艘飞空艇给摧毁,或者说是搞落地。 刘禅给自己鼓了鼓气,家中有矿,万事不愁。继而他拿着改锥的那只手不再颤抖,握紧了掌中的改锥,转而坚决的朝着线路下方的又一层金属板而去。 (本章完) 第195章 深入了解 刘禅拆解金属板的动作十分的快速且简洁,他手中改锥就像他身体里面延伸出去的另一只手臂一样,随心所欲,不会出现任何的错漏。不仅快,而且还很慎重,这两者拿来一起放在一起或许十分的不对劲,可用在这里却是十分贴切的。 大多数被他拆坏的机关造物,都是由于他对其所知不深,是刚刚拿到手中的。才会出现那一种拿在手中用他的神器改锥去拆解拆坏了的情况。因为手下尸骸成山,大多数机关造物十分基本的一些构造,对于刘禅来说已经熟知到他闭着眼睛就可以将其拆解个完完整整,安排了个明明白白。 金属版是最简单的了,基本上只要将上面拧着的螺丝给拧下来,再将其抬起来就算完毕了。现在那些线路下方的金属板,也不过是因为上面有那些动不得的线路,才让刘禅稍微的重视了一下。 按照他以往的习惯,不管是零件还是其他的部分,他都会拆卸下来,研究了个明明白白之后才会将其放在一旁。线路也是如此,只不过过去他得到手的那些机关造物,都是属于可以将动力分离下来的,因此不会有危险的情况出现。 可在飞空艇上不同,如果在地面上还好说一点,在空中飞行的话那就不同了,他可想掉下去。 又一块金属板被揭开,露出了原来保护着的那一些内部的构建,一个属于机关造物的王国出现在了刘禅的面前。他揭开的只不过是这个王国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正如蜀国境内有大大小小不同的城市一样,属于飞空艇的王国,也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世界。 一块金属板之下,只不过是一部分,在其他的金属板下面还有着更多的部分。每一部分,呈现在人的眼中的时候,或许只不过是不同,没有联系的一部分,但对于飞空艇来说,这些没有联系的部分,实际上组合起来的却是一个整体。 机关造物就是这样的东西,在外表看来可能极其的简单,可是实际上却一点都不简单。它是由各个不同的部件组合成的,才变成了呈现在眼前的整体。 看着那一些转动着齿轮,一个又一个不同的齿轮连接在一起,大的齿轮小的齿轮,带动着另外的齿轮转动起来,产生那些人所感知不到的力量。这是飞空艇在天空航行,飞行于天的来源,没有这些看上去小小的齿轮,零件,飞空艇便不能够做到这一种人所做不到的事情。 人不是鸟,鸟拥有翅膀,可以飞行,人却没有翅膀,虽然有手臂,但扇动着,并不能够带起风,让自己飞起来。就算站在高处,往下面一跳,那片刻的飞行一瞬间便会变成惨不忍睹的画面。 如果真的有死后世界存在的话,那人死了之后大约是飞行的,或者称之为悬浮也是可以的。但那已经是死了,只有死人才知道的事情,刘禅并不想要知道。 何况他现在在飞,虽然不是自己在飞,也总好过那些在死后世界飞行的死人好上一点。 人不能够飞,可工具可以,制造出来的工具可以带人飞行,飞空艇就是这样的造物。 庞大的飞空艇是由那一些微小的零件组成的,由那些看不见的部分,综合成为一体,就成为了现如今的体型庞大的飞空艇在小零件产生的力量的推动力下面,飞空艇飞在天空之中,朝着远方前进。 细细去听的话,还可以听到那些齿轮彼此联动的时候发出的声音,有些刺耳,铁与铁交错的声音也不可能悦耳到哪里去。不过,在刘禅听来,这就是最为悦耳的声音。是最美妙的乐曲,可以感染到他的内心。 他听着这声音,仿佛可以听见那一些齿轮,零件们在喊着口号,不知疲倦的在工作着。 交错的零件,齿轮之中是一个繁复的世界,他那只伸出的拿着改锥的手,停在外面,显得格格不入。要想加入到那个世界之中,并不简单,他还不能够影响到这个世界的运行。 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不正确的决定,这个世界都会崩塌,还是无法挽回的。对于这点刘禅已经十分了解了,毕竟在他的手下,已经有非常多的世界毁灭了。 毁灭世界毁灭出经验,让他的手,似乎在这一刻不去做一些什么,毁灭一些什么就显得太不对劲了。他强忍着这一个冲动,静心观察着,试图在不破坏零件本身以及齿轮运行的情况下,去更近一步的了解这个世界。 话不多说,这一面他看不见可以插手的地方,没有办法深入了解,于是手便伸了出来。 站得高,看得远,古人的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刘禅准备再掀开其他金属板,已经掀开了一块了,也不再乎更多的,反正都是拆。 与站得高看得远一样子,拆得多了,也可以看得更多。想要了解一个人,哪怕进入他的身体,你都不一定可以了解,大概是说人是非常难理解的,无法去理解他们内心藏着的心思。可是机关造物,只要深入,那么你就可以将它看个透彻,了解到它的运行,知道机关造物究竟是以什么样的原理运行的。 拆了那么多的机关造物,他了解的机关造物也不是只有一个几个,而是非常多的数量。 要是飞空艇让他彻底拆一遍,因为技术的限制,或许他只能够得到这其中不过百分之三四十的知识,却也足够了。可惜他并不能够这样子去做,不能够亲手去触摸这个世界,感受飞空艇的心跳,但去听听心跳总是不会有问题的吧? “是啊,不会有问题的。”刘禅在心中自己给了自己回答,他确信这一次不会有问题。虽然有那么多的过往都出现了大问题,可他还是坚信,这一次绝对不会出现问题!绝对不会! 正在刘禅准备再度“深入”的与飞空艇做了解的时候,搜寻他踪迹大雪龙骑的骑兵们已经来到了底层的杂物间外… (本章完) 第196章 阿斗现形 搜索的四名大雪龙骑在走廊走动,军靴踏动在地板的时候,脚下没有发出多余的声响。他们行动起来仿佛是真正的幽灵,除开不像是幽灵一样是飘的之外,其他的地方都是一模一样的。 如果看不到他们的人,都不会意识到有人正在行走。如果有遮挡物的话,更是只会在遇到骑兵,四目相对的时候,才会发现他们的存在。 在杂物间里面的刘禅就没有发现这时候门外已经多出了四名不速之客,他正撅着屁股,还在试图与飞空艇深刻的做着了解。这种沉迷,让他对于周围的感知已经下降到极低的程度了,就算有人站在他的身后,刘禅都未必能够察觉到背后多出了不速之客来。 要在平时,可没有那么的简单,刘禅也并非什么都不懂,没有任何警戒心的少年。他的出身,他接触到的那一些人,都给他带来了不同于常人的东西。 平时在皇宫里面,刘禅也不总是有时间去研究机关造物,和机关造物一整天待在在起的。除了要上诸葛亮的课,他也还有 许多的课需要上,也有许多不同的老师。 比如骑术,是马超,箭术,是黄忠,子赵云。刀术,枪术,则是刘禅二伯父关羽与三伯父张飞。由此刘禅也不是什么意义上的弱者,相反,他对比普通人来说。简直可以说是强得可怕了。 在外人看来,刘备并不算多么的强悍,可能够成就一番霸业的人,又怎么可能简单得起来?单是那一些数之不尽的战斗,如同大浪一般,在不断的淘着砂。任何不合格的,劣质的,都会被淘汰出去,或者干脆就变成齑粉,消失在天地之中。 关羽张飞也不是总在刘备身边的,如果在需要他们存在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不存在,那刘备就死了是吗?不是这样的,刘备的武力也是十分高的,可以让他自己在混战中杀出一条血路出来。 和一群不简单的人在一起,那再怎么简单的人都会变得不简单起来,就像是刘禅,明明就只喜欢机关造物,可是该会的也都会。在张星彩的逼迫下,他也是十八般武艺差不多都混了一个熟,虽然感觉没有用,但似乎可以帮助他在挨打的时候更能扛得住一点! 想要靠近刘禅不会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却不包括在这个时候,也不包括这些行动起来如同鬼魅的大雪龙骑。他们所有能力,都是在军中锻炼出来的,全部都是简单并且实用的可怕。 四名骑兵站定了脚,停在了门外,谁都没有说话,没有人发出声音来。四目相对,彼此看了看,光从眼睛的对视之中,骑兵们就已经明白了同袍们没有说出口来的言语。 长年累月的战斗累积下来的默契,让骑兵们通过一种手势,眼神的交流,就可以明白其他人的意图。在许多不能够说话,发出声音来的时候,这种交流手段尤为重要。 大雪龙骑们在飞空艇之中展开搜索的时候,也都是没有发出多少声响的,十分的快速,详尽,不放过任何的一处死角,也不会有声音在他们还未进到房间的时候就传到房间里面,给隐藏起来的刘禅得到警示。 现在,这里的杂物间是他们搜索的最后一个地方了,搜索的小队,也从原来的二十五人,变成了现在的四个人。其他人都在一路下来搜索的过程之中,留在了走廊之中。监视着周围。要是这里面没有发现刘禅的踪迹的话,上面的两层也没有,那么他们就可以向赵云回报没有搜索到的结果了。 一名骑兵伸出手去,抓住了门把,轻轻的将门往里面推去。他的动作十分的轻柔而缓慢,门从严丝合缝的状态到被推开一条缝隙的时候,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来。再到逐渐的扩大,到打开了可容一个人进入的空间的时候,都是保持安静的。 一名骑兵窜了出去,身形在到达门露出来的空间的时候突然的扭曲,下一刻他已经消失在了门前,进入了杂物间里面。整个过程中,除开脚踩着的地板,他也未接触到那门,不让异常的响动出现。 仅仅片刻,这名骑兵便带着奇怪的表情重新退了出来。 打开门,让门保持着半开状态的那名骑兵虽然奇怪,却还是将门缓慢的合了上去。在之后,他才退后一步,与其他的两名骑兵站在了一起,朝着进入杂物间的这名骑兵投来了询问的目光。 进入杂物间的骑兵非常确定他刚刚看到的是谁,他确实看到了少主,还没有引起任何注意,但他看到是一个撅着屁股不知道在做着什么的少主。仅仅愣了片刻,因为发现少主放下了的心立刻悬了起来,骑兵想到了从皇宫流传出来的那些关于少主的传言,便不寒而栗起来。 没有说话,他快速的点了点头,示意他的发现。他的手朝前笔直的伸出,另一只手则朝下按了按,三名骑兵里面分出了两名骑兵来站在了两旁,盯着杂物间的门不放。另外的一名骑兵,则与这名骑兵朝着来时的路走去。 “发生了什么事情?”走得远了,另外骑兵才将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 “快,快把发现少主的消息去告诉将军,不然等一下就要发生大事了!”骑兵来不及解释他在杂物间里面看到的一幕,只是向旁边的同袍简单的解释一句便快速的奔跑起来。 看来同袍的反应,先前发问的骑兵也没有再继续追根究底下去,虽然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同袍的反应却不是作伪的,更加不会在这问题上来作弄他,他赶紧跟上了奔跑的骑兵的脚步。 “叮!” 守在杂物间门外的两名骑兵,隐约听见了杂物间里面传来的这声音。愣了一下,他们突然也意识到了究竟先前出来的同袍为什么表情会那么奇怪了。 要是他们没有记错的话,少主身旁的机关造物,就没有能够完好待到第二天的…而…这飞空艇,好像是属于机关造物的范畴吧?!! (本章完) 第197章 轻点行不行? “哎呦呦,疼,疼啊,子龙将军,轻点,轻点。”飞空艇里面传来了一阵属于刘禅的求饶声,还伴随着因为疼痛而出现的吸凉气的声音。 刘禅正在挣扎着,对抗着耳朵旁边的魔掌,然而让他无奈的是却怎么都无法挣扎得开来。那只魔掌牢牢的揪着他的耳朵,让他感受到了一阵又一阵揪心的疼痛,以至于连拿着宝贝改锥的手都有一些颤抖了。 说是挣扎,可在那些侍立在走廊两旁的骑兵们看来,少主刘禅根本就是一副乖乖的被赵云牵着耳朵走的模样。这些骑兵们面色肃然,在看着刘禅被赵云揪着耳蹲带走,越过他们之后,脸上都纷纷出现了一丝笑意,心中更是大松了一口气。 有对这件事情不了解的骑兵,在事后警戒解除了之后询问其他知情的骑兵们,也才知道了自己究竟经历过了怎么样的一件事情,可以说是与死亡擦肩而过也说不一定。 大雪龙骑的骑兵们可以说什么都经历过,经历过苦战,经历过敌我双方数量悬殊的战争,也经历过那一种不进则死的逆境。但那些最难,最为惨烈的局势,对于他们来说也并非不能够逆转,并非不能够去抵抗。 只有在这一件事情上,他们还真的是没有多大的办法。 原因就在于少主由皇宫之中流传出来的事迹,与编撰出来的外号上。少主刘禅购买的机关造物,很多都在他的手待不到一天,就变成了一堆任何人都看不清楚的零件来,外号故名刘拆拆。至于刘拆拆能不能将飞空艇给拆了。骑兵们是持肯定态度的,不只是能拆,还可以拆成无数的零碎。 好在在飞空艇还没有被拆成零碎的时候发现了刘禅,不然想到那一种飞空艇变成零碎,他们从中坠落的场景,大雪龙骑的骑兵们都有些无奈。 他们是骑兵,外人常道他们奔行之间如同在飞行一般,但他们可不会真的飞行。包括他们座下的战马,也是一样,根本无法飞行得起来。 不过骑兵们在这件事情上面看得很开,经过墨家弟子的检查过,刘禅只不过是拆开了金属板看了看构造,并没有做出任何损坏飞空艇的行为。再者说来,少主刘拆拆的名号,更像是聊天时候的谈资,谁都知道少主只有一些小毛病,没有太大的问题。 如果不是良好的军事素养,让这些骑兵们强忍着想要笑的冲动的话,那么现在飞空艇上面已经是欢声笑语一片了,不会只出现众多骑兵脸上的笑意。骑兵们也知道给刘禅留一些面子,哪怕是出现的一缕笑意,也是在刘禅被赵云带着走过面前的时候才浮现脸上的, 刘禅直感觉到一路像是在飘,有一种恍惚的感觉。这大概是因为他的耳朵太疼了,再加上是被揪着的状态,一路上他都是掂着脚尖被赵云带心朝前行走的。 换成是其他人,他绝对不可能如此的乖巧,反抗仅仅限于口头阶段。可是面对着赵云,刘禅还真的心中没有太多要去反抗的心思,理论上来说,整个蜀国之中,他最怕的也就只有一个赵云,另外一个就是诸葛亮。 之所以怕赵云,那是因为他是因为赵云才活下来的,现在的他能蹦能跳不是个跛子瞎子残废全要感谢赵云当时的奋战。在他老爹最落魄,连儿子都顾不得的那时候,还是赵云将他从长坂坡的乱局之中救出来的。 要是没有赵云的存在,他早已经凉了,尸体还可以变成一坨肉泥,最终成为长坂坡上面那些植物的养分,或许在他的血肉上面生长的植物可能格外的茂盛也不一定。 他怎么能够不怕? 要是当年赵云一个颤抖,手一抖,那么他都会成为上面的下场。要不最好他也是落进曹操的手中,成为用来钳制自己老爹的筹码,到时候也好不到哪里去。 所以面对其他人的时候,刘禅还可以保持着那一副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屈服的架势,可是面对心赵云,他还真的是硬不起来。反而对赵云很是敬重,不仅仅是因为赵云救了他,也因为赵云救他的那过程。 七进七出不是任何人可以做到的事情,包括现在再重复一遍,可能便不会再像曾经发生过的那么美好。可刘禅知道,如果再这样发生一次的话,眼前如果还是赵云,那么他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冒着自己可能战死的危险来救自己。一遍, 这可比自己老爹亲多了,要明白那时候他老爹在乱军之中也顾不得自己,但是子龙将军却可以,这不是比爹还亲是什么?可惜那时候他还太小,并不知道面临的危险,现在想来也无法再回忆起当初婴儿时期依偎在赵云怀中的温度了。 虽然对自家老爹有着很多吐槽,但刘禅现在是不会有怨怼的,以前有,可想通了之后也就变得淡了,直到彻底的消失。 人啊,有些时候是无奈的,没有太多选择的。哪怕是真的想要做出某一个选择,也才突然发现,其实你根本就没得选择。 乱世,那些平民百姓,流亡的百姓哪里有得选择?不知道他们多少的子女,就死在迁移的路上,死在乱军之中,包括他们,自己的性命都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他已经该去庆幸自己是刘禅,小名唤作阿斗,他老娘梦见北斗星入怀才生下的刘禅了。要没有这个身份,他终究也只会成为乱世之中的无根之萍,随时倾覆在滚滚的洪流之中,谁都不记得自己,也不会去在意是否踩踏在自己的尸骨上面。 长坂坡上面的遗落,刘禅更将其理解是一种遗失,无奈的遗失。相较于他的出身,以及现在的生活来说,曾经遭遇过的危险实在太过微不足道。若是让无数人去选择的话,只怕很多人都会拿他曾经经历的危险去经历一遍,从而得到他现在拥有的一切。 不过,耳朵还是太疼了啊… “疼,疼啊,子龙将军,不,不对,子龙哥哥!轻点行不行!” (本章完) 第198章 我,刘禅?真咸鱼! 看了刘禅一眼,赵云并没有因为刘禅的惨痛叫声就放开手来,这一次刘禅惹的麻烦实在是太大了。虽然及时的被阻止,是一件并不成功的麻烦,但要是他不知道刘禅在飞空艇上面,还及时的找到了他,那最终会出现什么事情还真的是无法预料的。 揪着刘禅耳朵的姿势对于赵云来说并不舒服,以他的身高来说,想要保持现在的姿势,腰背还必须弯下去一些。要不然的话,他只能够将刘禅给提溜起来,到时候他可不敢去保证刘禅的耳朵会不会掉下来。 眼看得刘禅被他揪住的那耳朵已经变恶通红,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需要舒展,于是将手缩了回来。 察觉到赵云的手离开了自己的耳朵,疼痛消退了下去,还没有开心多久,刘禅就感觉到了另一只耳朵上面又出现了相同的疼痛,一样的火辣辣! “哎呦,怎么还带左右换边的?”他的整张脸因为疼痛不由得皱了起来,扭成了一堆。 他要早知道是如此结果的话,刚刚就不会说话了。比起两边耳朵疼来说,一边耳朵疼还可以接受一点,最起码二就比一多! “因为手痒。”赵云也不在意刘禅说出口的话,与他脸上的表情,只是自顾自说出了他心里面的想法。 过了稍许的时间他又补充了一句:“而且你的皮也痒了,既然都痒,不如都在一起解决一下。” 解决个球! 刘禅刚想出声反驳,说自己的皮不痒,您的手痒的话干脆自己的手去。但他看到赵云那张笑眯眯的俊朗面容的时候,不由得心里面一突,将即将吐出口的话给收了回去。 他还是不挠虎须了,也不能够摸虎屁股,因为赵云比老虎可怕得多! 看到刘禅老实了,赵云才重新抬起头来,带心刘禅朝着目的地走去。别看刘禅大呼小叫的,但他的手下是有分寸的,用的力道刚好会让刘禅感受到极大的痛苦,又不会对他的耳朵本身造成损害。 以现在刘禅那红着的耳朵,再过一段时间我就消退下去了,看着夸张而已。再者说来,这点疼痛都捱不过去的话,那他与其他人对于刘禅的特训就都是无用功,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 他们对于刘禅的要求不高,蜀国现在也不需要储君去冲锋陷阵,一名骁勇善战的国君也是可有可无的。再加上刘禅对于武道没有太大的兴趣,迷恋机关造物术,因此他与其他人,平常的锻炼都是在以提升刘禅的自保而进行的。 自保的第一课那就是耐揍。 一个人只要皮实到一定的程度,那很多的敌人,很多的攻击也就杀不死你了。揪耳朵这种攻击,只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那一种攻击,疼痛是有,可是带来的具体伤害并没有大。 在武道这一途上面刘禅或许不合格,但是在挨揍这一件事情上,他已经是出神入化,深得挨打三味了。赵云可是知道张飞家的小姑娘的,别看十分的可爱,却是非常的暴力,时不时他也会听到刘禅被打得满头包的消息。 要是挨不了揍,那刘禅该被星彩那小姑娘给揍哭了。 虽然刘禅大呼小叫,可这疼痛还是算不得什么的。 赵云揪着刘禅的耳朵来到了早已经准备好的一间房间里面,这是他在飞空艇上面的住处,只不过他平时也不住这里,而是和其他的骑兵一起待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现在多出了一个刘禅,这间房间正好派上了用场,可以让他用来看管刘禅。 没错,赵云打算和刘禅住在一起,到到达长城这一段时间之内,方便他去看管刘禅。其他的骑兵可看不住刘禅,连皇宫里面陈到率领的白毦兵都看管不住,更别说他麾下的大雪龙骑了。 他麾下的大雪龙骑战斗是一把好手,我可以看管许多俘虏,可看管住刘禅这离家出走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的“百战之士”,那就不行了。从他们来到飞空艇里面却没有发现任何的异样,不知道刘禅已经潜入,这就说明了刘禅那点歪了的天赋了。 况且刘禅虽然自身实力不行可在他机关造物一途上面的天赋,是连丞相都称赞不已的,他的机关傀儡的实力足够冲出大雪龙骑的包围。 用软的,刘禅可以逃,用硬的,他也可以走,赵云不自己看住他还真的没有太多的办法。 “坐下。”松开了手。赵云说道,抱着双手,顺脚将门给关上了。 刘禅老老实实的去到了房间里面的唯一一张椅子前面,转过身来一屁股做下,眼神闪躲着仿佛是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这副模样很容易让人放松下来警惕,要是真的信了这表露出来的态度,那么被骗也是理所当然的了。赵云有些芜尔,果然是丞相教出来的学生,连示敌以弱都用得这么的纯熟。可惜的是,他也是此道好手,不会被骗到,那一些从军征战多年的经验我不可能使他放松警惕。 “好了好了,别装了,我是不可能让你再走掉的。而且你也走不掉。”赵云直接点出了现状,试图让刘禅死人,他还不放心的继续要求道:“把你手里面的改锥交出来。” 言语的瓦解还得加上行动赵云才能够放心,首先把刘禅的“作案工具”给没收了才是最有效的制约方式。 “不行!”刘禅抬起头来,将改锥护在怀里面,义正言辞的说道。 “人可死,改锥不能丢!” 可他的动作还是太慢了,在改锥即将进入刘禅的怀中的时候。赵云的身形一动,只不过是眼前一闪的功夫,下一刻,赵云还是待在了原来待着的地方,只不过是手中多出了原来应该老老实实的待在刘禅手中被誓死扞卫的改锥。 刘禅保持心惊诧的表情,一脸的呆愣,右手还虚虚的握了握,还在感受的刚刚改锥在手里面的质感,可他手中已经是空空荡荡的。但他心中可不像表面上的悲戚,反而在窃喜,为他表现出来的演技而自豪。 正所谓狡兔三窟!改锥也是一样,他不只是随身带着一支,戒指里面还有两支,必要的时候他完全可以双手开拆! 高兴不过三秒,这一刻刘禅便发现了赵云的目光落在了他左手食指的纳物戒指上,下意识的将手一缩。 可依旧是慢了,再又一次眼前的光影交错之间,左手食指的空荡感让他彻底的变成了一条咸鱼,还是最干最咸的那一种,浑身散发着咸鱼的颓丧之意。 我,刘禅(失去神器改锥)?真咸鱼! (本章完) 第199章 天上,海边 随手将拿到的纳物戒指套在手指上,赵云这才放松了下来,没有纳物戒指里面的东西,刘禅是休想空手再去拆解什么的了。至于这纳物戒指,却也要到长城之后他才会重新还给刘禅,在这之前却是不会交还给他的。 纳物戒指,最昂贵的戒指之一,是戒指里面最昂贵的一类,也是墨家的机关造物的巅峰作品。其他的戒指往往只有美观这么一种效果,但是纳物戒指不同,纳物戒指可以储存各种各样的物品,只要不超出它本身的容纳空间便可。 像刘禅的这个纳物戒指,已经是纳物戒指中的极品了,可以存放在里面的东西非常的多。赵云之知道这一点,那还是因为他知道这戒指里面藏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的,而那件东西的体积,就足够的大了。 “吃饭吗?”赵云问了一句。 “不吃。”刘禅的咸鱼脸上一丁点的表情都没有,彻底咸鱼的他对于外界,本身的信息的接受程度已经降到了最低点了。 用他的话来说,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吃或不吃,都是可以。 继而他站起身来,朝着后方的床铺走去,行走间脚上侧鞋已经被他踢飞到了一旁,直接扑到了床铺上。 床铺有些硬,却已经影响不到咸鱼,一切随缘的了刘禅,他在床铺上蹭了蹭,又换成了一个仰面朝天的咸鱼姿势,索性闭上了眼睛来。 落在了赵云的手上,加上纳物戒指被收,失去了里面存放的装备,他是怎么都脱逃不了的,唯一剩下能做的只有认命了。 赵云淡淡的一笑,刘禅现在的表现无疑是放弃了,认命,他才可以放下心来。否则的话他还真的不能够离开这个房间,只能够和刘禅一直待在一起,看着他才不能够让刘禅逃脱。 虽说在飞空艇上面刘禅逃不到哪里去,但谁知道墨家会不会出什么样的新东西呢?飞空艇都可以载着人在高空中飞行,那么再出现其他更加不可思议的机关造物可不是不可能的了。尤其刘禅还是知名的机关造物爱好者,墨家尊贵铂金会员段位,一向墨家有任何的新产品,都是第一时间通知他的。 赵云这才索性把刘禅的纳物戒指收了起来,没有了纳物戒指,刘禅身上也藏不了什么东西。他这一招就叫做釜底抽薪,是兵法之中的惯用策略。 看了躺在床上的刘禅一眼,赵云才转过了身,打开了门走了出去。现在找到了刘禅,他也就要给蜀都回一封信,看看后续究竟要去怎么处理。 随着门关上的声音发出,躺在床上的刘禅睁开了眼睛来,无神的看着天花板。他心中犹自不死心,可是想一想纳物戒指不在了,改锥也不在了,他便又彻底的死心。 北海,李白躺在了海边的一块礁石上面,眼睛看着蔚蓝的天空,双眼呈现出失去焦距的状态。谁也不知道他现在究竟在看一些什么,是在摸索着人生的意义,还是只是在发呆,随便看着天空。 但只有庄周知道,李白这叫咸鱼,咸鱼状态。 他手里面拿着一根钓竿,坐在离李白不远处的一角,钓线在波荡的海水里面不断的起伏着。时不时的,会有波涛打在礁石上,发出咆哮声,带着滔天的白浪又重新的进入了无边的大海之中。 在另一旁一块更靠近大海,称之为海中孤岛也不为过的礁石上头,达摩正赤裸着上身站在上头扎着马步。他的身体已经湿透了,这是在一次又一次大浪朝着礁石拍打过来的过程中,被那些浪花给浇湿的。 大海的力量,在不断的侵蚀着这一块礁石,海水将礁石给淹没,又想要将礁石上头的达摩给掀倒。可达摩却买礁石上头如同扎根在礁石里面的大树一样,他的脚已经牢牢的与礁石连成了一体,任浪潮怎么样的拍打过来,都无法将他给掀翻。 达摩总是无时无刻不利用天地之威来锻炼自身,锤炼自己的肉身,以触摸到更高的境界。在他看来这大海的力量正是最好的敌人,它的力量无穷无尽随着风浪而来,不会有片刻的留情,又不知疲倦,不会畏惧,实在是再好不过的陪练了。 他转过头去,看向了李白。比这浪潮更好的,是李白的剑,只不过以这段时间的相处下来,李白的惫懒性子实在不算什么好的对手。 他的剑十分的锋锐,在还未刺到身体的时候,就已经让达摩的皮肤感觉到了针刺一般的疼痛感。达摩认为,要是等到李白的剑刺中他的身体,他的身体在一次又一次的如此刺击之下迟早变得坚不可摧。可惜还是那句话,李白实在太过于惫懒懒到无以复加。 比如现在,他在锻炼的时候,李白却不知在干一些什么。还有庄周,达摩几乎没有见过他有什么时候是在修炼的,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看不出庄周的实力来,至于李白,他是触摸得到其实力的高度的。 摇摇头,达摩又转过头来,他不理解,却不代表他会就此提出异议来。 每一个人都有着各自的道路各自的缘各自的修炼方式,他又不是他们本人,又能够在去了解多少?他自己都不懂,又怎么去发表意见。 佛家是有一个说法,一动一静皆是法,只不过是每个人要去修炼的法不同而已。 他呼喝了一声,一拳朝着打来的巨浪击出,拳头直穿过波浪,在巨浪中间打出了一个空洞出来。从这个空洞看出去,可以看到另一头大海的景象,还可以看到那远去的浪花。 化拳为掌,在巨浪即将退散之际,达摩的手在巨浪里面搅动了一圈,水流顺着他的手臂移动轨迹也变成了一个圈,又逐渐变成了一个漩涡。 他的手臂不断的绕着圈,漩涡也不断的旋转着,那样悬停在半空之中。在达摩的手臂落下之时,漩涡里面的海水也猛的落下,拍击在海水上头,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 (本章完) 第200章 空空如也 “啥玩意?海啸了吗海啸了吗?”李白猛的跳了起来,睁大着眼睛往旁边看去。 在看到了投来惊讶目光的达摩,以及达摩面前那纷纷扬扬落着的海水的时候,他才一脸丧气的又躺了下来。他继续睁着眼睛,看着远方的天空,胸膛一起一伏,不断的往复着。 一起一落,李白表现出来了十分快的速度,用动如脱兔,受了惊的兔子来形容也不为过。 钓着鱼的庄周却知道,李白不是被达摩弄出来的动静吓到了,所谓的海啸更是不能够给他带来任何的波动。李白之所以刚刚那么的快,唯一能够说明的就是动力,有什么让他突然跳起来的动力。 海啸不只是海啸,是天地之威造成的同时,它还可以带来一比财富。那些因为海啸,被海啸卷带着朝着岸边拍打过来的海浪之中的鱼儿们,才是李白在意的东西。 在王者荣耀里面进行的足球赛还没有结束,现在才是进入了八进四的比赛之中,离得到那些奖品还远了一点,在这过程之中还有非常大的未知数。因此,对于现在的李白来说,自然是空空如也,手里面空空如也,钱袋子里面也空空如也,那就要找机会找一找另外的一些收入了。 否则的话,现在的李白绝对不会是这样子的一副躺在礁石上一动不动,宛如晒干了的咸鱼的样子。以其性子,哪怕是做一只咸鱼,那也是要做一只有酒喝的咸鱼的。 庄周呼出了一口气,又吸进来了一口气,海水特有的咸涩气息充斥在他的胸膛之中。 他在钓鱼。 在这惊涛骇浪之中钓鱼。 惊涛骇浪之中有没有鱼他不知道,他却知道哪怕是最笨的渔夫,都不会在这情况下来钓鱼,正面搏击着这有无穷力量的海浪。包括大陆上号称最会钓鱼的姜子牙也是如此,他绝对不会在北海钓鱼,因为哪怕周文王在世,要来到这种地方被姜子牙掉,很有可能还不等上钩,被姜子牙钓上他就先自己投入了大海的怀抱了。 姜子牙那是在钓鱼,醉翁之意不在酒。而他,之所以在钓鱼,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是在等待着一些人,一种事情的发生,这才在钓鱼。 钓鱼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对于很多人来说,想要钓鱼,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要有钱,又有闲。用庄周曾经触及到的那一些世界里面的话来说,钓鱼穷一生,单反毁三代,由此可见钓鱼真的不是一件普通人可以做的普通的事情。 他在王者荣耀里面动得太多了,于是需要静一下,这才来钓鱼。至于李白,只不过是顺路带的,而达摩,这个时间段则是他的锻炼时间。 钓鱼需要耐心,需要等待,只有会等待的人,才能够钓到鱼。对于很多的人来说,等待都不是一件能够让他们理解的事情,包括很多事情上面,许多人都会选择主动,而不是等待。 可钓鱼需要等待,许多的事情也需要等待,等待鱼儿上钩,等待鱼儿失去力量,等待着时机到来。 等待并非一无是处,许多的时候,等待是必须的。 他只是在钓鱼,顺便等待而已。 他有钱又有闲,至少比起李白来说,庄周的财产是李白的百万倍了。因为不管是谁,哪怕是平民百姓,所拥有的财产都会是李白的数百近千倍,因为李白这家伙根本没钱! 李白的钱都用来买酒了,从他他将进酒里面也可以看出来,这家伙根本存不下钱来。不过也对,千金散尽还复来,钱财这东西,只要花得开心,觉得值得,那么通通花光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也不知道多少的人看不透,看不穿,无法做到如同李白如此的洒脱。 这也不是普通人应该做的事情,毕竟对于李白来说,只要他愿意,大陆上的大部分财富,凭他手中剑大可取得,不管主人愿不愿意,全看他就自己要不要。即使不用剑,拿起笔来,李白也可以随随便便的成为某一个王公贵族的座上宾,并因此得到一笔不菲的供奉。 这一切,全部都不是看别人,而是看李白自己。 比李白更穷的,大约只剩下一个达摩了。 拿着鱼竿的庄周看向达摩,这大和尚连上衣都没有,说他不穷谁信?只不过正如李白一样,达摩想要富裕的话也很简单,只不过也只是看他想不想罢了。 如他,用着最普通的钓竿,鱼线毫无动静,只随着波浪左右摇晃,一丝一毫鱼儿咬钩的预兆都没有。 可这也只是看他想不想,只要他想,那么整个北海都是他的渔场。 到了他们的这个境界,有太多的东西都不是那么的重要,属于普通人眼中最为不普通的那些,却不过是他们眼中最为普通的东西。反倒是一些最为平常,简单的小玩意,能够让他们为之动容,珍惜。 人就是这样子的,贪欲时时刻刻伴随左右,求而不得,获而不足,得到了与不得到都是两种同样的痛苦。虽然对于得不到的人来说,得到的人的肉体远远比他要幸福得多就是了。 肉体终究会衰朽,世上的一切事物也都不可能永恒长存,所以说人的一生终究是空。 “空啊…”庄周失笑,摇摇头。 有多少人能够明白,佛家所谓的空,包括悟空,其实是一种明辨,一种拥有? 他的钓竿有鱼线,但是没有钩,更加没有饵料,所以不会有鱼上钩。因此,他也是一场空。 可他就是在等待而已,并不是在钓鱼,就是在钓鱼,他最后没有钓到鱼也没有关系。他只是享受这一过程,没有钓到鱼也是一样的开心,这便是得。 得便是不空。 正在这时,鱼线动了动,拉动着钓竿也向下垂落。 庄周一愣,很快反应了过来,他侧手伸向身后,拿起了早已经准备好的伞,“啪”的一声打开。 “哗啦。” 下一刻,一条熟悉的大鱼跃起,海浪被掀带起来,又再度的落下变成了雨。 被淋了个通透的李白跳了起来,“呸!”,嘴里面不住的往下喷着海水。 “鲲!”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水还是不住的从他的额头往下滴淌。 “噗。” 还没有等李白抹上第二回整理好自己的发型,鲲的嘴中吐出一道水柱,又当头浇了他一身。 第201章 棋手赴局 北海有鱼,其名为鲲。 庄周之所以选择北海落脚,还是因为鲲,并不是因为他对北海这里有什么特别深厚的感情。 鲲然因为天地限制的关系,没有那么大的体型,可该有的胃口依旧不会小,想要养活鲲并不容易。只不过鲲也并不需要庄周来养活,它会自己捕食,因此庄周才常驻在北海,因为北海是鲲的渔场。 他虽然身在北海,却又不限制在北海,只要他想去到哪里,便是身在北海也可以轻易到达千万里之外。 拿在手里面的伞并未收起来,庄周很清楚以鲲的调皮性格十分的了解,只要他的伞一收,那么下一刻他立刻会成为落汤鸡,就像现在的李白一样。 “鲲,你这家伙!”李白气急败坏的吼道,说话之间海水不断的从他的头上顺着头发向着身体各处淌落,还有不少的海水进入了嘴巴里面,让他不住的继续呸呸呸往外吐出海水来。 从内到外,李白现在都是湿的,胯下也感觉到了那一种海水带来的咸意,海风一吹之后,颇有一种风吹鸡蛋壳四面都是风的凉意蔓延其上。 然而鲲就只是在那里摆摆尾巴,对于李白投来的愤怒目光毫不在意,随着海浪惬意的漂浮在海面上,不断的起伏荡漾。 李白颓然泄了一口气,好吧,他还真的对于鲲没有太多的办法。鲲在水中,他在礁石上,要想找回场子来并不容易。加上鲲时不时的会从自己的嘴边漏一些鱼儿来给他,为了维持细水长流,他也就只能够原谅鲲了。 北海又重新恢复了平静,实际这里并未有平静的时候,波浪日复一日的在拍打着岸礁,带着巨大的轰鸣声与滔天大浪。礁石上面的那一些被腐蚀出来的大大小小的坑洞,便是海浪长久以来留下的痕迹。 在海面底下也不平静,有在海中邀游的鱼儿,以及追捕着鱼群的大鱼。 世上的许多事情,也从未有平静的时候,一刻的平静,乃至于是寂静,或许都是为了酝酿起一场新的风暴。 庄周深出了手,手间的一只蝴蝶翩翩飞舞,他透过蝴蝶翅膀挥动的轨迹看到了他想要看到的一切。 从未有平静下来的时候,他现在心里面是平静的,但在蝴蝶翅膀挥动之间看到的那一边却是不平静的,乃至于是惊涛骇浪。虽然坐在这里,庄周却一直关注着大陆上面的局势变化,许多事情都无法逃脱他的眼睛。 再进一步来说的话,大陆上的某些风云,背后的兴风作浪的那一这人,就有着他自己的存在。 前往长城的路上,一辆马车正在缓慢的朝前行驶着,马车是最为普通的那种马车,放在道路中行驶的那些马车里面丝毫的不起眼。只不过这辆行驶的普通马车,却在吸引着周围其他马车的主人以及车夫的注意,还有路上的骑乘着马匹的骑士,以及路上的行人们。 驾车的是一名穿着翠绿衣衫的女子,长得十分的娇俏可人,衣衫下的曼妙身材不自觉的在吸引着其他人的注意力。她驾着车,露出的雪白皓腕肤如凝脂,在驾车的时候发出的驱使马匹的声音更是清脆。 看这女子驾车,几乎是一种享受,极美的享受。马车在她的驾驭下十分的平稳,没有任何的颠簸出现。 绿竹察觉的了落在她身上的那一些视线,有的好奇,有的惊讶,还有的则是带着赤裸衤果的占有之意。视线也从她的身体之上不断的移动着,从手,到胸波腰臀。 心中恼怒,绿竹却没有让心中的怒火给发泄出来,她现在只是一名车夫,应该做的就是好好的驾着马车,至于其它的事情,她不应该去在意。 这些目光的主人,她看来也不过是一些行尸走肉而已,连一刻的在意都路曾出现。只要她想要,那么她可以将这在场那些带着恶意目光的主人们全部杀死,或者干脆挖下他们的眼睛来当作弹珠去踢。 但她现在只不过是一名车夫而已,不需要去在乎这些东西,她在乎的仅仅只有不给马车里面的先生带来任何颠簸这件事情而已。 外表看似普通的马车里面,车厢内却显得十分的宽敞,内里摆放着一张软榻,软榻前有一张小桌子,桌子上面的香炉中有带着香气的袅袅青烟升起。在两旁,则是特殊设计的书架,书架上摆放着各色书籍,密密麻麻的堆叠在了一起,但却显得错落有致,并不杂乱。 明世隐坐在那张软榻上,手中拿着一册书籍,静静的观看着。他时不时的露出微笑来,似有所得。 在他的旁边,则是穿着红色衣裳的红玉,坐在一旁,身体一动不动。看到明世隐在笑的时候,她也不由得觉得满心的喜悦,因此一路上看似枯燥,实际上她自己却不觉得有什么。 明世隐准备前往长城,这关系到他接下来的布局,因此才需要赶过去。不过他也不急,到他到达长城的时候应该刚刚好,不会出现太多意料之外的情况。 对于他来说,世间一切都可计算,都有着可以捉摸,可以去看见的轨迹。而他,便是拨弄那一些不可见的丝线的人,操纵着丝线关联的人,或者事,去到那一些他定好的轨迹上,顺着轨迹演变,直到最终达成所要的结果。 弈星喜欢下棋,他也喜欢。但弈星的棋,仅限于棋盘之上,而他不同,他的棋局,在这天地之中,棋子则是那些天地之中存在的各色人等。 之前去过北海,他并未与庄周下棋,实际他去到北海本身就是一次落子,只不过这一刺落子他并未得到任何想要得到的结果罢了。至于他与庄周的棋局,实际上早已经开始,一场新的对弈已经展开,棋盘就在长城,棋子,则是围绕着长城展开战斗的蛮荒异族以及长城守军。 这一场棋局,才刚刚开始,而准备,早在很久之前就开始了,而他现在则要亲自去下棋。 第202章 百里玄策的路途 官道上,一匹马同样在飞快的往前疾驰,掀起的泥沙往往在后面的人看吃到嘴中的时候,疾驰的马匹就消失不见了。 马上的骑士身形瘦小,并未有太多的出彩之处。只有那一些在马掠过旁边的时候,捕捉到那一瞬间景象的人才知道,马上的骑士其实是一名少年,并非是侏儒。 百里玄策控制着座下的马匹,用着马匹所能达到的最高速度赶路,并不在意旁边经过的,被他越过的其他人的目光。 即使是有吃了他的马匹掀起来的尘土的人想要追赶,但最终也只能够无奈的放弃。这些人都是追了一会儿,突然无奈的发现不仅追不上,相反吃的泥土越来越多,只能够愤愤的骂了几声,放下马速。 百里玄策正在赶往长城,在离开了原来据点之后,他就就用自己能达到的最快速度朝着长城靠近。 在他屁股下面的这一匹么,就是他用来赶路的最好的工具,还是在路上有不长眼的盗匪挡他的路被他抢来的。至于那些盗匪,自然是死了,他从来不会让那些盗匪有机会看见明天的太阳。 他与自己的哥哥分离,就是因为长城附近的马贼,自然而然,对于其他的马贼,包括那些盗匪,他都没有任何的好感。 如果他还是那一名昔日在长城之中,与自己的哥哥相依为命的孩童的话,或许面对盗匪他什么都做不到,可他现在已经不再是长城之中的那一名只能够任人宰割的孩童了。他在不久之前还是一名杀手,虽然从阻组织之中脱离了,可该记得的他还是没有忘记,尤其是杀人。 关于杀人的一切,早已经烙印在了他的骨子里面,如同呼吸一样的自然,只要想要使用的时候他就可以轻易的使用出来。杀死一群,是几百或者上千的盗匪,对他这种杀手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前者,一场战斗就可以结束。后者,则要用更长的时间,更加漫长的过程去解决。但对于一名杀手来说,从来用的都不是前者,而是后者那一种办法,那一种过程。 只要杀手想要杀人,就没有人可以逃得掉,一名杀手可以用他吃饭的时间,去茅厕的时间,睡觉的时间,任何的时间去研究怎么去杀死一个人。也包括在这些时间里面,怎么去杀死一个人。 这些事情百里玄策已经十分的熟悉了,熟悉到无以复加。所以他杀了人,顺便夺了他们的马,这一匹马就是他在路途中间杀的那些盗匪,从里面挑出来最好的一匹马。 杀人很快,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因此百里玄策并未浪费多少的时间。至于马匹,在他的杀气覆盖之下,也没有任何马匹会来反抗他,不听从他的命令。 对于一名杀手来说,任何东西都可以是自己的,不管那些东西之前的主人究竟是谁。因为它们的主人死了,剩下的东西自然而然成为了无主之物,没有了主人,那么就是属于他们的了。 他是一名杀手,杀手就是这样的。 风从耳边呼啸过去,这一段官道还是因为必须要走旁边也没有任何的捷径,百里玄策才会选择这条路。他并不吝惜马力,对于他来说,一匹马也不够,不能够支撑着他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长城去。 不过没有关系,在下一段路途上,又会有新的盗匪在等待着他。这一些盗匪是这一路上为他设置的驿站,到时候只需要从他们的手中夺取马匹,也就能够换新的马,再以最快的速度朝着长城前进。 越是靠近长城,百里玄策越是不敢拖延,那种路上听闻的消息,都让他心中多出了一种迫切感。不只是要迫切与分离许的哥哥见面,另外的还有担忧,担忧哥哥,担心他的安全。 这才变成了他一路上并不停留,除开会在遇到盗匪的时候停留一下,以最快的速度将那一种盗匪杀死并且换马之外,他是不会因为其他的事情与需求停留的。 饿了,就在马背上吃,渴了,那就在马背上喝。吃喝拉撒里面的前两者,他都能够在马背上解决,后两者,他才会停下来,随便找个地方解决一下。 至于睡觉?他也可以在马背上解决。他不需要太长时间的休息,不需要进入梦乡之中只需要闭上眼睛闭目养神就可以了。 如他这种人,时间便是生命。 睡觉的时候还需要闭上眼睛,可是他们,连睡觉的时候,都是必须再睁着一只眼睛的。 危机无处不在,这是百里玄策明白,并且深深有着自己的认识的。 以往在刺杀目标的时候,他也基本上没有多少的休息时间,更多的休息时间都是放在目标的身上的。要用最多的时间,去观察目标,才能够更加了解目标,时间用得越多也就越加的了解。越了解,也就越容易杀死目标。 休息?睡觉的效率实在太低了,他们完全可以用上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去做到好几个小时时间才能够休息好的这一结果。 成为一名杀手之前的历练,再到成为杀手之后的一次次的杀戮,让百里玄策越来越强大。那一次又一次刀尖上的舞蹈,带来的死亡的威胁的时候,也带来了他对于死亡的敬畏,以及怎么样去抵抗死亡。 不是你死,就是我死,这便是杀手的两种结局,再没有第三种。即使是有的任务成功的杀手,都有可能在杀死目标的时候,被目标身边的护卫杀死。 百里玄策不后悔走上这一条道路,虽然他已经脱离了组织,但谁知道他手上曾经沾染的鲜血之中,会不会有其他血脉相连的人来寻仇? 他不后悔,相反还十分的庆幸。 至少他拥有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机会,还有了帮助自己哥哥的机会。即使是在同样黑暗的夜里,瓢泼的大雨,他也不用再彷徨的等待,可以去与哥哥站在一起,不必面对分离。 第203章 行路 一路驰骋,一路的烟尘。 对于百里玄策来说,路上所见的一切他都毫不在意,也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停留的东西存在。 常年的杀手生涯,让他的整个人变得无比的冷淡,再加上所见所闻的那一些,除了幼年时期属于哥哥百里守约的温暖,还有救他的首领之外,他这十七岁的人生也兵没有太多的人出现。 出现在他生命之中的人总是来来去去,停停走走,没有多少值得他去记忆的人出现。更多的人,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不过是十几秒,几分钟,几个小时,亦或者是几天,十天半个月,便从他的生命之中,其他人的生命之中,这个世界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这些人便是百里玄策的目标,他杀手生涯之中接过的任务,那些必须要去杀死的人。 他有时候都比这些他刺杀目标都还要了解他们。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知道他们在床上躺着的时候用哪个姿势,知道他们出门的时候走的哪一条路,他们不知道的,知道的,他都知道,男的女的都一样。 在杀手的眼中,其实不分男女,男的女的都一样,美的丑的也不分。在他的眼中,不管再美丽的女人,哪怕倾城倾国,死了之后都是一般的模样,死亡总是丑陋的。 没有人在死之后是漂亮的,各式各样的死法也都没有美的,包括用再怎么美轮美奂的杀人手法,最终呈现出来的都只有无比丑陋的尸体。 人死了之后会失禁,时间久了会腐烂,会散发出恶臭,整个人还会逐渐的膨胀起来,还有许许多多挑战人的视线的景象,只百里玄策也懒得再说了。在训练之中,不管他想看的,不想看的,全部都已经看过了,还看了个明明白白的了。 在看到美女,帅哥,只要是人,包括各种野兽,他的脑海之中都会出现一幅他们体内的构造图。 乃至于他现在沿路看到每一个人的时候,下意识的知道应该去从哪里下手可以快速的将这些人杀死,又应该怎么样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制造出出手的空间。当然了,在他眼中掠过的那一些人,只有少数人的破绽比较少,绝大部分人的破绽十分的多,根本不需要他再去制造出出手的机会,从而去杀死他们。 这也只是心中想的,去模拟的,模拟怎么快速的杀死对方,用哪一种方法可以达成最快的速度。人就是这么脆弱的一种物种,脆弱到有时候摔一个跟头,或者一支筷子,就可以将其置于死地。包括有些强者都是一样的,他只需要找到他的破绽,再从破绽下手,便可以一击必杀。只不过百里玄策可以压制住心中的想法,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跟随着想法去行动。而他,也确实没有胡乱杀人的习惯。 包括成为一名杀手,在大陆上臭名昭着的杀手组织归陵的其中一员,也不过是为了报老大,也是他的师傅的救命之恩,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有多么喜欢杀人,热爱这一份杀手的工作。 他现在虽然不是一名杀手了,可杀手时期学习的那些知识,包括那一些技能,还在他的脑海中,铭刻在他的骨子里面。这也是为什么百里玄策迫切迫切要回到长城的原因之一,不只是为了要去见百里守约,也为了要去帮助他。 他已经很会杀人了啊,人也只可以成为他眼中的数字,不再是可能带来的危险。 百里玄策座下的马匹已经明显疲惫了,在长时间的全力奔跑下,再加上没有一刻的休息,虽然是善于奔跑的生物,也已经疲惫不堪。之所以现在还没有彻底的倒下,是因为在它的身上,缠绕着一股冰冷至极的杀意,让它明白一停下来可能就会死去,所以它就一直都在奔跑,透支着体力的持续奔跑,一刻不停,生怕一停留下来,坐在它背上这给他带来死亡感受的人会立刻的将它杀死。 白气不断的从马匹的鼻子喷吐出来,带着炙热的气息,包括战马的全身各处也都有着汗珠存在,让它看起来浑身湿漉漉的。即使是明知道这样继续跑下去会死,可它还是不断的奔跑着,倾尽全力。至少奔跑起来,死亡是等一下的事情,而只要一停,它立刻就死。 百里玄策也明显察觉到了座下马匹的匹配,知道再这样继续任由马匹奔跑下去,马匹最后会力竭而亡。到时候的话,他只剩下两条腿。再怎么着也不可能跑赢四条腿的马匹,还可以持续的保持和马匹一样的速度。 好在他已经由官道转到小道上了,小道上多被是劫道的山贼马匪,到时候他从这些劫道的盗匪手中夺取战马也就行了。 在脱离归陵的时候,他可不是全身空空出来的,还带了一张归陵内部的地图,借助这一张地图他可以知道走哪一条捷径会更快,哪里有小路。 归陵身为一个杀手组织,并不只是单纯的一个杀人的组织,还有一个庞大的情报网络。只不过这个情报网络并不是属于他们归陵的情报网络,是另外一个情报组织的,虽然不知道是哪一个组织,但只要足够的详细就可以了。 他手中的的地图,是归陵之中他这个天阶杀手所能够拥有的最详尽的地图,囊括了整个大陆。包括哪里有什么势力,可能出现的危险等等,这份地图还是随时更新的,只不过他现在不是归陵的人,之后的更新地图也不能够拿到手。 可是这已经足够了。 他在路上已经看过了地图,越接近长城,那些小道捷径上面的盗匪也就越多。这是由于长城地域没有受任何国家管辖的缘故,除了官道相对安全一点之外,其他的道路基本上都有一定的危险。 “你们要干什么?” 百里玄策的耳朵动了动,捕捉到了隐隐约约人声出现,听声线似乎还是一名女子。伴随着这声音出现,落入他的耳朵里面的还有杂乱的马蹄声以及淫邪的调笑声。 是马贼。 第204章 相遇 真的是想要什么就来什么,百里玄策没有犹豫的策马向前,朝着声音的来源处而去。 来时的路上,他抢到的马匹,基本上在他骑乘了一段时间之后都是半死不活的,虽然马匹疲惫不堪,却都没有死去。那是因为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故意的去走那一些可能有马贼盘踞的小路,从马贼的手中抢到新的马匹。 有的新的马匹,旧的马匹自然而然可以放掉了。 似乎感觉到百里玄策的心意,他座下的战马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嘶鸣,疲惫的身体里面又有了新的力量出现,让它奔跑速度又快了一丝。 “哎呀哎呀,我看看,是一个小妞!竟然让一个娇滴滴的小妞驾车,真是暴殄天物。” 小道上,属于明世隐的马车停了下来,被拦住了。在马车前面,是百来骑的马贼,正虎视眈眈的看着驾车的绿竹,充满侵略性的目光正在绿竹的身上肆意的扫视着,十分的尖锐,似乎绿竹身上的衣裳都无法阻止那些目光穿透进来,欣赏着她的身姿曲线。 如同绿竹这样的美人,他们这一些马贼不知道多少年没有见过了,在一看到绿竹的时候,他们的眼睛便都离不开了。许多马贼的脑海里面,都还出现了绿竹在他们的身下婉转娇啼的模样来。 “是啊是啊,这样子的美人,应该是乖乖的躺在床上,怎么能够做驾车这种下人做的活计呢?来,放心,等一下哥哥们会好好疼一疼你的,保证让你知道什么才是女人应该去做的事情。”一名马贼淫邪的笑着,看了看绿竹的腰肢,在掂量着这柔弱得细腰能不能够承受他等一下那暴风骤雨的撞击。 这样被女人,当然不可能只玩一次就行,他们还得好好的养在山寨里面,让她长久的可以陪伴在他们的身边才可以。如此美丽的女子,足够他们好好的玩个几个月了不,不对,就算是玩几年,估计也是可以的。 “嘿嘿嘿…”旁边的马贼相视一笑,彼此看出了对方所想,舔舐着嘴唇,已经有一些迫不及待了。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绿竹一副十分害怕的模样,双手环抱着,因为这些马贼肆意的目光,又或者想到她等一下悲惨的遭遇瑟瑟发抖起来。 这一幅我见犹怜的样子,落进了这一些马贼们的眼中,众多的马贼都会意的笑了起来。反正绿竹在他们的眼中已经是盘中餐再怎么跑都跑不掉了,他们也乐得这样去和绿竹调笑几下,好好的看一看这宛如受了惊的小绵羊的模样。 “大哥,等一下让你先上,然后再让我?”一名马贼已经偷偷的凑到了位于中心处的一名雄壮男子的耳边,低声说道。 在他的旁边,有一些马贼听到了他的话,纷纷不干了,鼓噪了起来。 “什么什么,让你第二个上,有问问我们兄弟们吗?” “对啊对啊,反正我不同意!等一下谁先抓到她,除了老大是第一个之外,让先抓到的上!” 这话一出,马贼们纷纷蠢蠢欲动起来,只不过没有老大的命令谁都没有去去当那一个出头鸟。在他们这些马贼之中,可是十分讲究上下尊卑的,要有谁在老大没有开口的时候自己动手,下场都是非常惨烈的。 “绿竹,不要再玩了。”红玉掀开帘子,探出头来招呼了一句。 她没有绿竹那种戏弄的意思在,也知道让绿竹再这样继续下去还要耽误很多的时间,这才出声催促起来。虽然车厢之中的先生没有开口,但她知道,将时间耽误在这些马贼身上算是一种浪费。 看到探出头来的红玉,众多马贼又兴奋起来。原来他们还以为只有一个美人,怕自己等一下争抢不到,现在又多出了第二个来,也代表他们争抢到的机会更大了。 尤其第二个出现的女子,依旧是那样的美丽,身上穿着的红色衣裳更是让她看起来越发的娇艳。相较之下,穿着绿色衣裳的,看起来就比较淡雅一些了,不同的气质,所是一样勾起了他们征服的欲望起来。 绿竹摇摇头,原来她还想再戏弄戏弄这些马贼,让他们在最开心的时候感受绝望,绝望的死去的。现在红玉开口了,她也不想要再继续玩下去了,明显感觉到了无聊。 马贼而已,经过长时间各式训练的她,并非是什么娇滴滴的女子。只不过是那些训练让她习惯性的表现出柔弱的一面,用来隐藏自身,实际上杀人对于她来说也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 看看这一些貌似凶恶的马贼,想到他们等一下那绝望的面容,她的脸渐渐的变得冰冷下来。 顺着手臂,一只碧绿色的匕首滑落到她的手掌掌心,掌中是如玉般的温润。 绿竹站了了起来,脚尖一动,正准备朝着那些马贼杀去。她突然顿住了,收住了往前的冲势,浑身紧绷,更有细小的绒毛自她身体各处炸起,瞳眸向内一缩,在她准备去到的地方,多出了一道冰冷的线条。 马蹄声还回荡在耳边,自远处到达。绿竹并没有回头去看,在她的视线当中,冰冷的线条朝后扯落,发出了哗啦啦的响动声,一道黑色的人影由尽头处,随着线条而来,快速的朝前掠去。 在马贼之中,处在最中心位置处的那一名马贼头领睁大了眼睛,他的脖颈之上多出了一条锁链,将他的脖颈绑得十分的严实。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他于一瞬间被一股巨大力道给扯了出去,回荡在耳边的没有他手下马贼的惊呼声,有的只有一声从他体内响彻的脆响。 在锁链缠绕在脖颈上的一刹那,马贼头领感受到冰冷的一刹那,锁链就已经朝内缩紧,将他的意识包括生命完全的抹杀殆尽。 马贼头领那双失去了神采的眼睛中间,越来越近的是一道人影,近到最终彻底的占据了他所有的视线。 第205章 杀贼 在空中的时候百里玄策已经翻了一个身,手里面的链锁更是在马贼首领朝着他飞过来的时候又收了回来,一圈又一圈的绕在他的拳头,并附着,缠绕在小臂上面。 一步踏下,百里玄策脚重重的踩踏在马贼首领的尸体胸膛处,踩得马贼首领得胸膛向下凹陷,伴随着密密麻麻的骨骼碎裂声,他借助着这股反冲的力道继续飞跃在半空之中,朝着那一些还没有反应过来的马贼冲去。在他的脚下,马贼首领的尸体撞击地面,整个尸体变得瘫软,支撑着身体的无数骨骼都在与地面的这一次碰撞中变得粉碎,再也无法支撑起他的身体。 身后死去的那个人是谁,百里玄策并不在意,他只是看着这个人的位置不错,处在马贼里面的最中心处而已。至于说是马贼首领,还是普通的马贼,那重要么? 明显是不重要的,反正不管是首领,还是普通的马贼,都是要死的,都只有一种模样,死的模样,以及一种身份,死人。 年幼时期的经历,使百里玄策对于任何盗匪,不管是山贼,还是水贼,亦或者是现在的马贼,都有着一种十分厌恶的观感。因为在他的生命之中,如果没有那一场剧变,没有遇到过趁乱袭击长城之后的城镇的那些马贼的话,他或许不会与哥哥离别。 杀手的厌恶,最直接的表现方式就是杀,将他厌恶的人杀死。因此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在做着什么样的事情,只要遇到盗匪,他都是会毫不犹豫的动手的。就是在任务进行的时间之内,他也会毫不犹豫的下手,只不过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杀手杀人并不总是光明正大的,还有各式各样的手段,包括下毒,利用一些诡谲的暗器等等。身为归陵的天阶杀手,同样的手段他不只是有,比起其他杀手来来说也是尤为精通。 毒药是在不得已,无法避免麻烦的时候他才会使用,现在就不用了,没有让他用毒的情况。比起用毒来说,百里玄策更喜欢现在正在做着的事情,更加的直接一点。 比起毒药来说,他这样的杀戮,呀会让人体会到更深切的恐惧,而非毒药那般,死之间都是充满着迷惑,甚至在没有感受的时候已然死去。 手中的链锁再次甩了出去,哗啦啦的响动轻快迅疾,整条链锁如同捕食的毒蛇,在吐动信子的声音出现之时,已经是已经咬中了猎物。 又一名马贼被链锁给捆缚住,脖颈被缠绕住,他的双手下意识的朝着脖颈处的链锁伸出,想要去将这冰冷的束缚给解开来,可是当他的手触摸在链锁上的时候,触手感觉到的冰冷,以及那纹丝不动的坚硬之时,侵入骨髓的来自于死亡的冷寒让他已经喘不过气来了。 他可以感觉到自己在飞,往前飞行,飘在半空中,距离那蔚蓝的天空越来越近,整个世界变得格外的缓慢起来。占据着视线的黑暗,突然袭来,将他彻底的的带入黑暗之中。 又一名马贼被百里玄策扯离了马背,锁链将他与马贼联系在了一块,正在不断的朝心对方快速的接近。只不过,在这互相接近的过程之中,一名活着的马贼已经成了死了的马贼了,还是死透了的那一种。 链锁的一端握在百里玄策的手中,他轻轻一用力,链锁一缠绕上马贼的脖颈的时候,在缠绕还未完全束缚住,逐渐缩紧的过程中,已经将马贼脖颈后方的脊椎给勒断了。 这时候的马贼只能够是一个死人了,任由百里玄策的拉扯,做着这不由自主的事情。可就算在他活着的时候,也无法反抗百里玄策分毫,至少在感觉到咽喉处的冰凉与随之而来的窒息的时候,他的脖颈就已经被链锁给捆缚住了。 接近,即将落地的百里玄策快速靠近着那被他扯动的马贼,快速的接近着,在与马贼相互靠近的那瞬间,链锁又朝着旁边的马贼席卷而去。他的脚再次朝下一踏,踏在马贼结实的胸膛上,脚下的胸膛猛然凹陷一百三十,马贼的尸体朝土地飞速的坠落。而他又借助着这一脚的力道,朝前继续跃出。 仅仅是两步,两步之中,百里玄策就到了这群马贼的面前。这时候马贼们也才从这兔起鹊落的一连串的动作里面突然醒悟过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敌人!是敌人! 可百里玄策的链锁,已经缠绕上了第三个马贼的脖颈了,再一次的拉扯,他在马贼群中朝前快速的奔跑,脚下是踏动的烟尘,没有留下一个脚印。 他的另一只手中,出现了一柄短剑,滴溜溜的在掌中滴溜溜的转着,旋转着,刃口的锋芒带出了一道道明晃晃的寒光。 游走在马贼群中,百里玄策没有任何陷入重围之中的感受出现,相反如鱼得水,这是他所熟悉的战场。 杀手不只是杀手,不只是要去刺杀,于黑暗之中朝着光明的一点做出隐秘的一刺,也不是那一种只能够生存在黑暗之中,不能够暴露在光明之下,一出现在阳光底下立刻就死的人。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头,杀手即使在大庭广众之下,在最为显眼,明亮的光芒下头,也必须朝着千万人之中的那一个人发动进攻。 短剑的锋刃划过,轻巧顺着一名马贼的咽喉处往前,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痕迹,一条只有着微粉颜色的血线。等到刺目的血液迸溅出来的时候,百里玄策已经消失在了这名马贼的旁边,去到了另外一名马贼的旁边,短剑轻柔的递出。 他在马贼之中游走,身影不断的闪烁便化,于无声处出现在马贼们的身旁。待到反应过来的时候,马贼们正待发动攻击,却发现手中兵刃砍中的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影迹。 每一道在马贼身上留下的痕迹,既轻且浅。 那些被铭刻下印记的马贼们,甚至还可以用手去触摸那些遗留下来的红线,脑中有着满满的庆幸。 庆幸的念头还未消失,红线猛然的扩大,变成了喷溅的血泉。 第206章 结束 自百里玄策出现的时候,绿竹就一直在看着他,观察着他,手中的匕首一直都没有放下。包括原来车厢中的红玉,也走了出来。与绿竹一起站着,充满着警惕。 在她们看来,所谓的非敌即友,不过是小孩子才会有的想法。突然出现的这灵狐,虽然现在是在杀戮着马贼,却不代表他就不是敌人,就可以和平相处。 之所以判断出来是灵狐一族,不是什么侏儒,那是因为绿竹与红玉看到了那标志性的一对毛茸茸的耳朵有了这耳朵,再加上那娇小的身形,无疑只有灵狐一族中人才符合这些描述。 在她们两人的眼睛之中,现在的战场无疑是一边倒的情况,那一些马贼们毫无反手之力,连有效的反抗都无法做到,只能够等待着最终的死亡。 出现这种结果并不出乎绿竹与红玉的预料,这一些马贼不过是普通的那种马贼,平时仅仅能够对一些护卫比较稀少的商队下手,以及一些落单的行商,并不是多么难解决的马贼,这百来名马贼,她们两个人之中的任何一个人也都可以单独的去解决,数量再多上个两三倍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数量的确在很多的时候都是很有利的条件,还会引起质变,可放在马贼上头,那这道理就不会是通用的了。马贼们毫无任何的纪律,约束性,如果是军队话,那还可以给她们带来威胁,可马贼仅仅是有一点麻烦而已。 眼前,是无数个出现的那灵狐的身影,每个身形轮廓都无比的清晰,可以准确的被她们的眼睛捕捉到。 这些身影,正在做着不约而同的事情,有着何种不同的姿势,唯一一样的,是他们出现的位置,以及去到哪里的目的。 有的身影站着,手中的链锁锁住了一名马贼的脖颈,将他拉向另外一名马贼,要将两人弄得撞击在一起。 有的身影自马贼的背后而来,跃起停留在半空之中,手中的短剑自马贼后方脊椎正中央刺入。 有的身影,则是一脚踏在马贼的头颅上,脚尖点起,从衣袖中有点点的寒光朝着四周飞射开去。 一个又一个不同的身影,同一个主人,凝滞住的一刹那。 这些身影都在眼中无比的清晰,衣角被风吹出的波浪,头发被风抚动时候的飘扬。不只是绿竹与红玉看到了,那一些马贼们也看到了,并且还生出了一种被敌人包围的感觉。 他们却不知道,绿竹与红玉,都知道出现在马贼里面的只有一个人而已。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不同的身影,是这灵狐的速度太快了,快到让人的眼睛出现了错觉,将曾经出现过的片段,凝结成了眼中的影像。 可其实,这些身影全部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了,包括这些身影做出的动作,都已经是早已经完成的了。 身影从出现,每一个不同的单独的个体,到凝固住的瞬间。这些身影突然的开始消散,如同水汽在般蒸腾开来,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几名还在狂喜着的马贼以为自己将敌人杀死,可看到自己的兵刃落处空空如也,充满着不解与迷惑。 明明刚刚他们的刀刃已经斩中了敌人的要害,可又怎么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虽然之前那一种兵刃落空的感觉切切实实的传来,可直到近在咫尺的敌人消失之后,马贼们才愿意去相信他们的攻击的确是落空了。 绿竹与红玉在寻找着灵狐,心中很清楚这一些身影里面,只有一个是真真正正的灵狐。随着数量众多的身影消失,她们目光不断的在马贼群中飞掠,最终停留在马贼后方,那个站住不同的身影上头。 身影手中拿着的那柄短剑的剑尖处有鲜血不断的往下滴淌着,一滴又一滴,剑刃与从半空中的血珠,都是殷红醒目的。以绿竹红玉的目力清晰的看到了血液滴落在地面的时候,溅打起来的地面那些飞起的轻微泥土,以及那泥土中逐渐凝固的血色印记。 这才是众多身影的主人,也是众多身影里面唯一的一个真真正正的人。 身影的身后,那些原来大呼小叫,要抓到敌人,并杀死敌人的马贼们突然都静止不动了,也没有再发出一点的声响。 场面静的可怕,唯一的响动大概是吹动着的风带来的呼啸声,小道两侧,被风带着不住摇晃沙沙作响的树木以及树丛。那些落下的树叶,飘摇下来,在空中缓慢的朝下坠落。 静止景象成了凝固的一幕,再无任何的变化。 落叶缓慢的落在地面上,坠落于尘土,这唯一动的事物,落下之时有如按动了一处开关,静止停滞住的时间突然又恢复了流动。 马贼们没有人动,相反是他们座下的战马,突然之间变得惶恐,发出了慌乱的嘶鸣声。马的身躯一动,在马背上那的那些马贼,身上的伤口朝着两侧分离,从伤口处迸溅出来的血液肆意的朝着远处奔涌,洒溅出朝着四周散放的滴滴点点,无比的细密,如同一朵红色的花朵。 空中有着血色的花朵在盛放,艳丽的颜色带来了一种绝妙的美感。地面,则是属于那马贼的尸体坠落尘埃之中,落地时发出的沉闷声响接连不断。 尸体落下之后,空中的那些属于尸体的血液落下,以及本身尸体伤口处还在往外奔涌的鲜血,在尸体的身下形成了形状各不相同的小血泊。 百里玄策的手臂轻轻一甩,手中的短剑随之剑这着旁边虚斩开去,剑刃上面的血液纷纷扬扬的落下。整把短剑的剑刃又恢复了之前洁净如新的状态,没有半点的血液残余。 低下头来,他的手指在剑刃上弹了几下,发出的鸣响声清脆悦耳,眼睛从剑刃上看到的是另外一双冷漠却无比熟悉的眼睛。 结束了,这过程对于他来说快速而无聊。在发泄着自身对于马贼的厌恶之后,他顺手得到了数量挺多的马匹,又可以维持一段时间的路程了。 第207章 久成淡漠的情感 原来在百里玄策手中的链锁已经消失不见,不知道藏在了哪里。他的身体就有如一个藏着各式各样武器的百宝箱,之前的那些银光的本体飞刀,以及现在手中的短剑,全部在他还没有出手的时候都没有人察觉到存在的痕迹,只有等到出手只会,才突然的发觉到这些武器的存在,并且伴随有深深的迷惑。 看到这一幕的人,真的不知道百里玄策小小的身子是怎么藏下这些东西的。可大部分的人都不会有出现疑惑的机会,包括他们也都看不到这一幕,就如同现在那些坠落在尘埃之中的马贼们一样,根本不知道百里玄策是什么时候到来,什么时候攻击,他们又是什么时候受了伤,连死去的时候,他们都没有觉察到。 百里玄策微微发愣,面前的血点飞起在半空之中,显得无比的晶莹剔透,他还可以看得见里面呈现出来的那一种鲜活的色泽。 血点快速的往下坠落摔落在了地面之上头,落下一瞬间的力道将那些更细微轻然的沙土打得扑腾起来,又重新落下,混杂在了血液上头,于是原来有着鲜活色泽的血液便彻底的污秽了。 这就如人一般,一个人不管咋了之前拥有怎么样不凡的经历,胸中是山川还是大格拥有怎么样美丽的容颜,死了之后这些都变得再不值一提。 不知道什么时候,杀人对于百里玄策来说,已经是一件连情绪变化都不会引动起来的事情了。从一开始杀人时候的忐忑不安,再到后来成功的喜悦,一路以来各种各样的情绪,包括恐惧都曾经出现过在他的内心。只是后来这些伴随着他杀的人越来越多,变得越来越强大,也逐渐的变淡,又从淡却变得消失不见了。 至于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的,百里玄策已经不知道了。大概如他这样强大的人,强大的本身就会付出某一些东西,那些付出的代价的价值才换来了如今的强大。 人总是要失去一些什么东西,才会明白一些什么东西,又在最后才可以去得到一些什么东西。如果没有失去,便得到的一切的话,这种人就只有传说之中的天选之子才可以用来形容他了。 可是百里玄策更知道的是,天选之子可以轻易获得一切,但只要失去一次,便什么都没有了。因为他不曾失去,不曾面对失去,自然不会有什么经验可言,别人也不会再有任何机会给他让他重新拥有那些失去的一切。 如现在东部大陆三个国家之中的魏国与蜀国,两国的皇帝都是大同小异的,不管是曹操,还是刘备,都曾经经历过失去,差点连命都丢了。可他们现在的成就,拥有的一切,又都不是谁可以随便去拥有,去做到的。 两人之中,曹操除了比后者要多出身份上的优势,其他的经历几乎是差不多的,也经历过生死存亡,差点被人抄了老家的情况。后者刘备,则是要更惨一些,不只是崛起全部都在各种游离之中度过,还曾经几次面对心曹操举起已经架在脖子上的大刀,侥幸的躲过了,可是更惨的时候甚至连老婆都被抓了。 用他出任务潜伏的时候在逛书摊看过的那些让人看进去脸红耳赤的小书里面说的,新就是一段不可描述的故事了。具体的百里玄策也没有看得太多,大概只知道一个内容,反正就是一段让男人无法拒绝的带着非常刺激情节的故事! 要如那些街边小说里面的内容一样,刘备早已经是人生输家了,还被送了一顶绿油油帽子的那一种。但现在他可是赢家,大陆东部数国之中,魏国实力第一,再其下就是蜀国!魏国曹操统一大陆东部最大的阻碍说是刘备我不为过,几次重大的军事行动,都以被刘备阻挠或者是挫败而告终。 思发散一点来说,一个常常失去的人,不管失去多少,哪怕是头顶出现了帽子,但只要人没死,那他就有能够拥有一切的机会的。在拥有一切之后,他就更加难以失去了,因为经历过的失去太多,以至于他都有极端的抗性了。 具体百里玄策并不是八卦,也不是那一种时常看本子之辈(书摊卖的被称作本子的小书),他只是想说,许多的成就,或许有着别人不知道的失去。 他啊,是不是拥有了实力的本身,也失去了大多数应该拥有的美好情感呢? 百里玄策不知道,可他知道,不拥有如今的实力,再美好的情感本身,都会成为绝望与痛苦的源泉。至少他们狐族,男性与女性,便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待遇。 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会受到怎么样的遭遇他就不多说了。 所以,上天给了你什么东西,可能不会带来太好的结果。反倒是拿走了你的什么东西,可只要愿意,那么你也可以重新再次去拥有,拥有比失去的还要多的东西。 还好,在那些情感消失不见,不见踪影的同时,百里玄策心中始终有一块柔软的地方,那是他哥哥百里守约,也是亲情永远存在的位置。 心头出现了这些多余的想法的同时,百里玄策并未放松警惕,随时提防着后方可能出现的突如其来的攻击。 被劫道的马车也并不是什么简单的角色,至少光是现在站在那里的两名女子其中一个,就可以轻易的杀死刚刚的那一些马贼。 谁知道她们会不会是敌人呢? 他经历过的恩将仇报的事情也不少了,只有孩子才会分对错,至于大人,看重的是利益。只要利益足够,有的人可以前脚与你谈笑风生,下一刻就将刀子刺进你的胸膛。 不过,百里玄策满意的点头,这一趟的收获还是不错的。这些马贼遗留下来的马匹有百十来匹,可以让他从容挑选,有着非常大的挑选的余地,还可以带上许多匹了,在路途中换乘。 第208章 一匹马丰富的内心os 路上只有一匹马是不够的,马匹全力奔跑之下,体力损失得太快。路途只要一远,马匹如果没有休息,不进食进水,那么便会疲惫而亡。 他之前抢马也并不是只抢到了一匹,出没的盗匪不是单枪匹马,给他送来的马当然不只是一匹,只是因为带能够携带的战马数量有限,在之后他才只剩下刚刚骑乘的那一匹马。现在的话,则是他要怎么样从身后的百十来匹的马匹里面挑选到好马。 马贼的马匹有好有坏,只要会看,那么都可以挑出几匹的好马出来。 在百里玄策身后的众多马匹,失去了主人之后应该惊慌失措的它们,没有四散奔逃,反而老老实实待在了原处。不是它们不想动,是动不了,有比失去了主人更大的恐惧正萦绕在它们的身边,让它们连本应该摇动起来去赶走屁股后面马蝇的尾巴都他再摇晃了。 那是杀气,百里玄策的杀气时刻笼罩着这些马匹,让它们不向心四周逃跑。要真是那样,百里玄策要将马匹给收拢起来可不容易,相反这才是最简单的选择。 百里玄策杀的人有一定的数量,说少也不少,可以与那些战场上头的百战精锐手下杀死的敌人相媲美。说多的话其实也并不算特别的多,之所以有那样多的数量,还是长年累月累积下来的,再加上这种随机性质的遭遇事件,于是数量才会达到一定的程度。 可他的杀气,杀意,那是一点都不弱的。所杀的人,都不会是什么普通人,即使外表看起来像,可是背后却是一些另普通人仰望不能及的人。杀死这一些拥有身份地位,拥有权势的人,让他久而久之杀气变得格外的浓厚。 某些时候,百里玄策的杀气一下散发出来,目标便会失去对于身体的控制,被恐惧占据身心,有的还当当场失禁,总之是任由他宰割的状态。 面对人尚且如此,面对着比人要敏锐得多的动物,杀气的作用就更加的明显了。只要他不想,这些马匹便路敢动,只能够呼吸,不会去做出多余的动作来。在这些马匹的直觉里面,死亡是无处不在的,只要它们一动,便会如约而至。 转过身去,百里玄策走向了马匹,离他最近的一匹马在看到百里玄策的靠近的时候,一对大大的马眼睛瞪大了,流露出来了一丝惧怕。它下意识的想要长长的去嘶鸣一声,来将心头的恐惧给抒发掉,刚刚准备张嘴,又闭得更紧了,步敢发出一点声音,因为这可能是会死的。 它只能够让自己表现得更加的温驯,没有半点的威胁,并祈祷这可怕的人类不要靠近它,也不要看上它。它简单的认识能够明白,如它这样子的马匹在人类面前有什么作用,只是用来骑的。 至于说为什么不愿意被这人类骑乘…那应该是因为这人类太过于危险了一点,如此危险的人类,遇到的敌人可能也是十分危险的,下一次它可能就不会有这样好的运气了。 可它哪有得选择?它们马族,都从来没有太多的选择,包括主人,包括要去向哪里,也包括吃的草料,这一些都不由得它们去掌控。至于说正在朝着它走来的这个人类,更加的可怕,其他的人类你去反抗可能带来的是鞭打,可要是反抗这个人,很有可能会死! 百里玄策目光一闪,这一匹马眼中的灵动并未躲过他的眼睛,相反在刚刚出现的时候就被他注意到了。即使在之后,这匹马貌似顺从的低下头,与其它的马匹一样表现出另外的那一种对于恐惧的顺从之时也并未骗过百里玄策,相反让百里玄策越来越喜欢了。 马匹,通晓人意者为上品。并不是说它一定就跑得快了,只要跑得不慢,都会是最好的选择。通晓人意,使得这类马匹可以与主人达成一定的默契,更容易去家族,有些情况的某些选择还不需要主人的命令,它可以猜到主人的心中所想,并以此做出行动。 就他了。 百里玄策走过马匹的时候,顺手牵起马匹的缰绳,一手牵着它朝着后面相近的马匹走去。除了手中牵着的这一匹,他还必须再挑选五六匹一起带上路才行。 如果可以的话,他不希望在路上还会有停留,可以的话,几匹马轮换的话那应该足够了。这是最乐观的想法,之前的几次由于他都不停歇的赶路,即使是轮换,马匹也支撑不起如此高强度的路途,只能够被他沿途放掉了一匹又一匹。 对于马匹,百里玄策更愿意表现出善意来,不危机它们的性命那就尽量不做。换成是马贼,盗匪这一些人,他不会有任何的善意,都是将其杀光。这一类惯例还延伸到他的目标身上,那些对他有恶意的人身上,那一些敌人的身上。 在绿竹与红玉的眼皮子底下,百里玄策大摇大摆的开始收拢起马匹来,让两名俏丽的女子看得眼皮子直跳。 她们没有出手的意思,百里玄策对于她们来说并没有发生任何冲突,只要不对她们表现出敌意,那便不是敌人。至少百里玄策的强大两人都感受得到,与这种人成为敌人,在没有必然的前提下是不应该做出的选择,那太过于愚蠢了。 “是他吧?”马车之中,明世隐放下了手中正在看着的书册,对着旁边突然开口。 奇怪的是,马车之中只有他一个人坐着,周围空空荡荡的,除了两侧与他身后特制书架上的排的满满当当的书册还是书册。 明世隐的开口不知道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与人说话。可从语意来理解,更似乎是后者。可看车厢内的景况,却完全是前者。 车厢右侧的车窗处绣着小花的帘子被风吹动,窗外有些寒冷的却清新的风灌入,翻动着明世隐面前的小桌上头放着的书册的书页,书页哗啦啦的一页页合拢,并最终完全的合上了。 明世隐的面前,小桌的对面,出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身穿黑衣,脸上戴着面罩遮住了本来面貌的男人。 第209章 按照我的方式来 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可又出现在了这里,就好似本来就应该出现在这里一样,理所当然。 明世隐对于男子出现并无意外,又或者说,马车里面的位置本来就有一个他为其而留的位置。只不过男子的出现实在太过诡异离奇,完全没有一点预兆,如同那一种无形无质的鬼魅一样。 出现的男子身穿着一身黑衣,从上到下,全部都是黑色的,没有再有别的颜色。视线一触及到他,目光就会被全部的吸摄进去,进入那永恒的黑暗之中。 他的气质冰冷而深沉,一半的脸被面罩所遮掩,双眼的眸子是一种紫色的瞳眸,让人一注视就会不由自的被吸引。可这一双漂亮的眼睛之中,没有太多的情感存在,看不出一点情绪的流动,所有应该存在着的灵动光芒全部敛在了最深处,彻底的隐藏了起来。 “是。”黑衣男子答道,坐了下来,看向了明世隐,双手平放在膝上。 他似乎全身上下都是破绽,又似乎一丁点的破绽都没有,那些破绽全部是为了让人落入的陷阱。 “真是有趣呢,没有想到你竟然还会放百里玄策走。你们归陵之中,不是从来没有生着脱离的存在么?不管是谁,包括你,只要是归陵中人,最后的归归宿都只有冰冷的陵墓啊。”明世隐微笑起来,俊美的面庞多的是一种对于世事的透彻。 他所拥有的资源足够让他拥有别人所不能够企及的力量,包括对于一些情报,都无法逃脱明世隐的耳目。不管是朝堂还是江湖,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那就有情报触手所在的土壤。 归陵之所以可以从小到大,多的也是他的帮助,没有他一手创建的天机楼提供的情报帮助的话,归陵想要达成每一次的刺杀并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即使是兰陵王再强,他也不可能分身千万,出现在任何一处需要他出现的地方。 没有错,坐在他对面这气质冰冷,做得笔直没有半丝人味的黑衣男子,就是兰陵王。同时也是归陵之主,在大陆上闻名的杀手之王。 如果知道兰陵王的人,也知道他的另一个身份,西域兰陵国的太子。只不过,他的身份并没有多么的尊贵,反而是带着浓厚的悲凉气息,因他已经国破家亡。 一个破家灭国的太子,身份又能够给他提供多少的帮助呢?相反,他的身份,比起那些平民百姓来说还多有不如。 至少那些平民百姓还有着妻儿家眷,还有那些温馨的生活,至于兰陵王,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包括家人,包括国家,包括他拥有的名字,那个拥有的属于他的符号,高长恭,也在国破家亡之时被他一起抛弃。 他的名字不再叫作高长恭,或者说高长恭,已经自失去一切的时候死掉了。剩下的只有兰陵王这个名字,对于故国的仇恨,以及他仅剩下的那一颗复仇的心灵,复国的执着。 这也正是明世隐为什么会选择兰陵王成为自己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因为他已经失去了一切,所失去的这一切,包括那些仇恨,都会让兰陵王成为一柄最为锋利的刀,不会被其它总总的该有的情感束缚住。他能够去做其他人不能够做的事情,也能够去做其他人能做的事情,可以对素昧平生的人下手,为了他的目标,可以做到一切,包括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明世隐最喜欢帮助那些走投无路失去一切之人,更何况如兰陵王这般有能力的人,一次帮助,可以给他带来千百倍的回报。这样的机会绝对不会多,当初的高长恭如果是现在的兰陵王的话,兰陵也不会被灭国,自然不会出现如今他手中的一柄利刃兰陵王了。 即使看走眼也没有关系,损失的不过是他拥有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而已,他拥有的远远要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多得多。而他,从那些投资,不管是人,还是事情,生意,全部都没有看错过。 他口是明世隐啊,算尽苍生,无物不算的明世隐。一颗最微不足道的棋子,只要他想要,那在关键的时候,这颗棋子都会变成那一种定鼎胜局的棋子! “他不是归陵的人。”兰陵王低沉着声音回答道,面容没有因为明世隐的话有过变化,只是淡淡的看着前方。 他是一块冰块,永恒的玄冰,不会因为周围的事物,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化。 明世隐失笑,脸上的笑容扩散了,在露出的是没有声息的笑容。 “说不是归陵的人就太过可笑一点了,从进入归陵开始,在归陵之中训练,成长,再到接受何种的任务的委托,最后杀死那一些目标。从手上沾染鲜血的那一刻开始,百里玄策就是归陵的人了,这是没有办法去改变的事实。”明世隐简单的陈述了他所知道的事实。 成为一名杀手,包括江湖之上的江湖仇杀,能够全身而退的实在太少。在杀人的同时,就有被人杀的危险存在,还有可能被追索复仇。 至于为什么他对于百里玄策如此的关注,那是因为百里守约,百里守约又关联着长城,长城又是他接下来的最主要的谋划之地。这一连串,都是有所关联的,每一环都关系着下一环,环环相扣。 “我知道。”兰陵王应了一声,又沉默了下来,变成那一副彻底放空的状态。 “知道就好。”明世隐脸上的笑容敛去,并不多说。 聪明人从来不会说多废话,他要说的,不说兰陵王也已经知道,再继续说下去,说得浅薄,那便是过犹不及了。 兰陵王,是一个为了达成目标不择手段之人,并不需要他多提一些什么在,应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他会做出最合适的选择来。 “那么,我就按照我的方式来了。”明世隐抚掌,白皙修长的一手五指轻轻的抚过另一手的掌背。 兰陵王没有回答,身形渐渐的淡去,又是一阵风卷动着车窗帘子晃动起来,他已经消失不见。 第210章 为兄操心小玄策! 绿竹与红玉看着百里玄策肆无忌惮的开始收刮起来,也就只是看着,并未阻挡。在场的这些马匹在她们看来没有任何的作用,包括那些马贼身上的财物也是如此,沾染了那些马贼的污秽气息她们没有一点要去拿取的意愿。 拉动马车的两匹马是那种万里挑一的好马,剩下的两匹则是那种百里挑一的。沿路每到一个城市,都有可以让她们更换马匹让马匹休息的地方存在,所以一直速度都不慢。 钱财?不管是绿竹还是红玉,两个人中的其中一个,拥有的财富都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两个人随便谁,手中的产业都可以让她们一生衣食无忧,还吃到下面几个辈子去了,一点微小的利益已经不足以让她们心动。 对于百里玄策的关注,只是提防他是敌人,不是为了什么。 百里玄策自顾自的收刮着想要的物品,一只手里面已经牵了三匹马的缰绳,时不时的蹲下身子来,另外的一只手在地面上的那些马贼的尸体上翻找着,将所要的财物放扔到一处。 在地面铺开了一块布,正中央处已经堆积了好一些财物了,只是财物上沾染着的那些属于马贼的血迹却怎么样都消失不掉。 百里玄策不在意这个,财物什么的,不管再污秽,我总是有人要的。上面的血迹太过骇人,也好解决,他等一下打包了再带到路上等有时间了找个地方好好的洗一洗就好了。 他还是很有危机意识的,毕竟已经脱离了归陵,不再是一名杀手,以后不会再有那种酬劳丰富的委托与任务了,他自然要为以后多去打算一下。虽然之前做杀手存下来的钱也挺多的,不过想到自家还没有结婚的老哥,他就心有戚戚焉。 话说回来,老哥不会结婚了吧? 百里玄策突然想到了这个,这么多年没见了,也不知道哥哥有没有老婆,自己会不会多出一个大嫂来。他自己觉得应该没有那么的容易,可是再一想吧,他记忆中的哥哥小时候长得就很不错,以前住的那个地方的街头巷口的大妈们,还使劲的要将自家的孙女嫁来! 当初也亏得他哥哥长相帅气,还讨人喜欢这才让他们时不时的就有鸡蛋吃。那一些鸡蛋吧…正是那些大妈大婶家的孙女偷偷揣来的! 摇摇头,百里玄策呼出一口气,觉得很有压力。想象之中的情况如果成为现实,那他就要好好打算一下了,要给大嫂准备一份大礼!要是没有,那他现在多攒一些钱也是不会有错的,反正以后也有要用到的地方! 钱这东西,能多存点还是多存一点,不然不经花啊! 忧心忡忡担忧着自家大哥百里守约终身幸福的百里玄策弯下腰去,动作不慢,轻轻的弹指,几块银两远远的被他弹飞出去,落在了那块方布上头。十分的准,几乎没有多大的便宜,用的力量恰到好处,银两没有飞出去,撞击到那小堆财宝的时候也没有让其它的财宝滚落出方布之外。 银两与银两碰撞,又在那一些金银珠宝上面滚落的声音十分悦耳,在百里玄策听来是如此的亲切可爱! 谁不喜欢钱啊?至少钱的作用很大,大到方方面面。不过吧,有钱没有钱其实也是很简单可以去解决的事情,比如他就,如果真的要钱,随便杀一个大户也就有钱了。只是他从来不做这一种劫掠的事情,没有必要,他也不会成为那一种与他记忆中的那群马贼一样的人。 百里玄策来时的路上,除了赶路之外,部分停留下来除了要抢马,还要抢钱。反正马贼盗匪死了也是白死,他们的东西百里玄策也就照单全收了,不然对得起他刚刚对于自家老哥的终身大事的担忧么? 他也顺带着就行侠仗义,惩奸除恶了。 谁说杀手就不能够干一些替天行道行侠仗义的事情了?好吧,他现在已经不是杀手,替天行道行侠仗义做起来却更加的得心应手! 马贼盗匪不像是普通人一样,因为随时可能踢到铁板丧命,他们的财物都是随身携带的。有时候百里玄策也有捞了个空的遭遇,估计那些马贼盗匪是刚刚把到手的钱财挥霍出去了,还没有干下一票就遇到了他。 他只是顺便而已,绝对不是只为了钱!因为他连遇到的没有钱的马贼盗匪都是杀了的,虽然他事先不知道,哪怕是知道,他也不会留手。 看到方布上面的财物越来越多了,百里玄策心中还是非常高兴的。身为弟弟,他有必要,必须对于自己有要求,能够去为哥哥百里守约多做一些事情。 到时候百里守约有需要,他可以把这些钱给他,娶十个老婆,每天晚上换一个的那种都足够了!还可以在最繁华的城市,购置几处地产,当那种大财主,再在城外山清水秀之处建造山庄每年大暑热极之时还可以去避暑! 这是他所能够想象的最好的未来了,在他们小时候可是连一处避雨的地方都没有的,所需要的仅仅也是一个家,哪怕是纯粹意义上的家。可是在那时候他们没有获得这些,保护住这些的力量,才会分离。 百里玄策心情变得低落,旋即又恢复了之前那一种愉悦。 他只要愿意攒,那是可以攒一大笔钱的,如果哥哥不用,他也可以拿出一部分捐给长城。身在归陵,他还是时时关注长城的局势的,知道长城这些年来有多么的艰难。 能够多帮助一些,他会多帮助一些,正如那些年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帮助过他们的人一样。还有,如果没有长城一直以来的守护的话,或许那时候他们不会仅仅只是分离了,可能还有可能在战乱中死去。 即使他的心再变得如何的冰冷,却也不会忘记那些珍贵的一切,那些曾经帮助过他的人们。他失去的已经足够多了,要是连已经有的都失去了,那他真的会变成一台杀戮机器,而那种又不是他所愿意成为的。 第211章 前面的那只松鼠留步! 百里玄策像一只秋天的松鼠一般,在为着过冬做好准备,勤劳的收拾着过冬的食物。不过与松鼠不同,松鼠收获的是松果一类的果子,储存起来,以供冬天享用,他收获的这一些却是不能够吃的。虽然不能够直接食用,可是仅仅只需要一个过程,就可以换到食物以及等等可以换到得东西。 百里玄策搜刮着的是在人类世界里面流通的钱财,只要有价值,可以用金钱去衡量的东西,都可以用这购买到,去拥有。 他又不像是松鼠一样,松鼠只有在秋天的时候才会开始囤积食物,百里玄策收集钱财是无论哪一个季节,哪个时间,哪个地点的。 松鼠收集食物松果的时候还有着各式各样的危险,有可能被其它的捕食者猎捕。可是百里玄策不一样,他搜刮钱财的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在一场战斗的结束之后,所有的威胁都已经被他清理干净了。 若论温饱,百里玄策已经可以衣食无忧了,可这种收集的习惯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里面,不去囤积一点就觉得不对劲,就没有安全感。所以,在某一些程度上,百里玄策就和一只松鼠差不了多少,虽然他是灵狐一族,但在某种执着方面两者却是有奇妙的共同关系存在着的。 所有的财物,百里玄策拿的都是那些价值高的,容易携带的。每一样财物,几乎他只需要看一眼,便能够得出一个准确的价值。 这与他杀手生涯的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一个杀手总希望自己可以知道所有的事情,于是会去对各式各样的信息展开了解。百里玄策也是一样,为了多囤积一点钱财,他在闲暇之余,对于各式各样的宝石,珍藏一类的都有所了解,还知道各地的金银的流通价格。 不过基本上到手的也没有什么不便携带的财物存在,这一些马贼能够带在身上已经决定了财物的重量与体积不可能太重,太大。之所以现在到了百里玄策这里,要成为一个大包裹,那全部都是因为他将这百来名马贼的财物通通收集在一块,变成了他一个人的财物的缘故。 也没有事情,很快就应该到了唐朝的边境城市了,也是进入长城所属地界的最后一座大城。到时候他将这一些获得的财物存进他在钱庄里面开的户头中又可以轻松的上路了。 话说回来,钱庄可真是一个好东西,至少百里玄策愿意为搞出钱庄的那个人点一个赞。他存的那一些钱,放在田庄里面还可以涨利息!虽然利息不多,但好过没有,而且这也是细水长流的方式。 将到手的一条项链朝着后面的方布一丢,他突然想起来,在上一个城市他存钱的钱庄那里,身为黄金客户的他得到的信息。似乎买一个基金什么的也还不错的样子? “倒是可以试一试。”他在心里面打定了主意。 应该不会亏,他也只拿出一部分这些年来的积蓄用来投资,不是全部。再说要是亏了,有人可以亏自己的钱?亏了多少,他都会连本带利的讨回来,至少手里面有刀,大部分的事情他都是不怕的。 手里面有刀的,决定了性命,性命才是每一个人的根本。不管是有权还是有钱的,都怕手中有刀的,他们的性命随时可能在有刀的人手中被终结。 如果非要用长度来形容他手中的这把刀的话,那只能够用四十米的的大长刀来说明。 百里玄策搜刮财物的速度十分的快,在从他出手杀死马贼之后,再用四、五分钟的时间,基本搜刮干净了。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那一种清道夫,战场上的鬃狗,将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搜刮一空。 绿竹与红玉,看到这里的时候都有一些惊讶了。 百里玄策给她们的一种感觉,就是专业!没错,专业!他好像是天生是干这这一行的,体现出了一种效率与简洁。要不是之前先出现的是马贼,如果是百里玄策杀死了这些马贼她们再看到现在这一幕的话,只怕会以为百里玄策才是打家劫舍之人,马贼们是受害者。 百里玄策感受到了来自于背后的目光,却不在意。只不过他虽然辣似无备,实际上只要一有突如其来的攻击他立刻能够做出反击来。 毕竟人心隔肚皮啊,他不知道后面的的两名女子会不会见钱眼开,嫉妒羡慕他获得的这一些钱财! 拍拍手,最后一名马贼仅有的财产已经被百里玄策搜刮干净了,他牵着马走到了那一块方布的前面,看着自己的收获满意的点了点头。于是开始打包起来,将方布包上,又打了一个结,最后提拉在手上。 做完了这一件事情后,百里玄策上了马,准备离开。至于原地的那些马,他已经不需要的,也带不了这么多,更加没有时间来将这些马匹弄走再一一的卖掉。 随着百里玄策收回笼罩在马匹身上的杀气,感觉到束缚消退的马匹纷纷发出一声嘶鸣声,四散奔逃开来。它们是成为野马,还是被人所捕捉重新成为坐骑那就不是百里玄策应该管的事情了。 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百里玄策的身后突然响起了挽留的声音。 “请留步。” 明世隐掀开了车帘,走了出来,原来车辕上的绿竹与红玉朝着旁边一让,让出了一块供其站立得空间。 “嗯?”百里玄策发出了轻咦声,却没有停留,径直上了马背。 他才不管后面男声的主人是为了什么出的声,这不关他的事情,无非是一道谢而已。 这就免了,萍水相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轻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是他的矜持所在!再说他不是为了救人而杀人,他是为了杀人而去杀人,并且,其实他们也不需要他来救。 以他所见,这些马贼,根本对马车造成不了任何的威胁。要他没有出现,马贼们也是同样要死,被杀个精光。 第212章 演员 明世隐看到百里玄策的动作脸上没有出现任何的愠怒之色,他依旧那般风淡云轻的模样。 反而是绿竹忍不住了,要出声呵斥百里玄策,在话刚刚要说出口的时候被红玉及时拉住,这才没有说出来。她气鼓鼓的只能够对百里玄策投去敌意的目光。 自家的先生,不知道多少人在听到这三个字:请留步之后会主动的停下脚步来。不知道多少的王公大臣,想要见先生一面都求而不得,更别提这一种先生出声挽的情况了。 那些王公大臣再如何的稳重,听到那声音之后,都会欣喜若狂,不会有迟疑的转身。反倒是在这里不值一提了,这厮连一丝的迟疑都没有,都已经上了马匹了,这种无视简直就是一种耻辱! 百里玄策想得没有那么的多,他只是做完了应该要做的事情后,又准备要走而已不管马车中的是谁,现在开口的这个人是谁,他都不了解,没有任何的印象,也不管他是什么样的身份,都与他无关。 唯一有关的就是背后那敌意的目光让百里玄策一下子警觉起来,手臂上多出了一些鸡皮疙瘩。他对于目光的敏锐程度,在感受如此目光的时候,身体都会本能的做出警告。 不过她们没有动手,他自然也不会去动手。他不是那一种被害狂人,一旦有人表露出敌意就要将人置于死地,将潜在的危险给扼杀掉。 他的新中自有着评判,以他一个人,对上这两名女子输赢还不一定。如果是在暗中袭杀,在他还没有表露出踪迹,如这样停留在这里的时候还是有很大的可能将其杀死的。 杀手最强大的时候,是在黑暗之中的时候。 这就如两名绝世剑客,在对决的时候,他们的剑什么时候最强?不是在出剑的时候,也不是没剑互相斩击的时候,而是在剑还停留在剑鞘当中的时候, “驾。”拉动缰绳,百里玄策策马而出。 如此举动,让绿竹气炸了,恨不得冲上去撕了百里玄策。她看了看身旁的明世隐,探询的目光无声的在询问着明世隐,问着先生需不需要他去将这不识趣的家伙抓回来。 明世隐摇头,望着百里玄策远去的身影,淡淡的开口道:“你不想知道你哥哥的事情么?” 明世隐话音落下,或者属于在后面的哥哥两个字出现之后,已经去到距离马车上百步之外距离的百里玄策已经停下了,并以比去的时候更快的速度重新策马返回。 “你是谁?”百里玄策在接近马车的一马之地驻马停留,看着明世隐问道。 在看着明世隐的时候,百里玄策已经在脑海中搜寻起来关于这男子的记忆,想要找出一点存在过的痕迹。可是很快他就放弃了,脑中的记忆准确的给出了他一个回答,那就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关于这面容如玉的男子的一点信息存在。 既然没有,那么就代表这男子不是他所认识的任何一个人。可不认识自己,他又怎么知道自己,又怎么知道自己的哥哥? 还是如此的巧合… 巧合的相遇,巧合的出现在这里。 他保持着脸上的那一副警惕的模样,可心中已经变得冰冷至极,有淡淡的杀意萦绕着,做好了随时出手厮杀的准备。 没有什么事情会是巧合的,世上的大多数的巧合都不是巧合,是被设置的必然。他也不会去相信巧合,巧合的地点,巧合发生过的事情,总总的巧合叠加在一起,那就变成了不是巧合。 正像他大多数的刺杀一样,有时候,一些巧合,别人眼中的巧合,厄运杀死一个人。可这些人想不到,自己眼中的巧合,实际上是经过一个个设计好的巧合,一环又一环的纽扣最终发生的必然。 最终是巧合杀死了人,而不是他。 人的心中又总是存在着一种幻想,对于虚幻东西的美好想象,愿意去相信一切看似美好的巧合。但这些巧合,又如同裹了蜜的砒霜,吃下嘴去,甜蜜的滋味充斥味蕾,再继续下去却是七窍流血。 真的以为他年纪小,便会天真,便会向往美好事物的一切那就错了。事实上,他看过这世界上太多的黑暗,自己也曾经身处在无间炼狱,知道一部分这世界的真实,那人性深处延伸出来的罪恶。 年龄不是肤浅,经历得多,懂得的越多。 所以,他究竟要得到一些什么东西,从自己这里得到什么?又或者…他在谋划一些什么,要利用他去达成一些什么? 念头如光在脑海中闪动,又逐渐的平息了下来。在看着明世隐的时候,百里玄策已经想了很多,有了很多的念头,最终他内心变得平静,静静等待着明世隐的回答。 你是谁,这个问题是最没有用的,却又会是一连串问题的开始。 得到一个人的名字没有多大的作用,一个符号而已,并不能够代表什么。就如同郝仁一般,叫这个名字的不一定是好人,有可能是坏人也说不一定,还可能是个逗比神经病。他所要知道的是这个名字背后代表的含义,以及它的来源,一路追寻下去。 凡所存在过的必然有痕迹,一个人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出现,只有大片的空白。他虽然脱离了归陵,可手中还是掌握着一定的情报来源的渠道,到时候根据名字找下去,虽然会如大海捞针,谁又知道这一网捞下去会不会捞出一条大鱼,鱼肚子里面正好有一根针? 虽有着哥哥百里守约的消息,但在仅仅片刻之后,百里玄策的情绪已经彻底的稳定下来。 他的脸上有惊讶,还有着一丝丝的渴望与害怕,这都是在听到明世隐的话之后产生的一连串的表情变化。同时,又有着浓浓的戒备存在,不信任几乎是写在他的脸上。 每一名杀手在是冷酷的杀人机器的同时,还是演技最为精湛的演员,百里玄策也不例外。 第213章 我是明世隐 千人千面,百里玄策则是一人千面,只要需要他就能够去扮演任何自己要扮演的人物。他还可以控制脸上的微表情,伪装出别人想要看到的表情,从而伪装起来自己内心的活动。 毕竟他就是那一种人,那种心里面有着至极必杀之意,脸上却可以笑眯眯,不去表现出来任何异常,心中真实想法的杀手。 杀手就是这样子,习惯于隐藏自己,隐藏住真实的自己,伪装出来一个虚假的模样,将自己隐藏在黑暗之中。再暗中去观察目标,寻找目标的弱点,在能够一击必杀的时候果断下手。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那一种真诚待人之人,要不是是一个孩子,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要不就是那一种什么都懂的,有着至强实力的人,还有另外一种,是死人。 了解,越了解越致命。当一个人让人去了解,并让其了解越来越深刻的时候,那就等于是将一把刀子送到了对方的手中。熟悉你的人发动的攻击才是最致命,最为疼痛的,因为了解你,了解一切,知道你的弱点究竟在哪里。 百里玄策只会将自己的后背交付给一部分的人,将真实的自己展露给几个人,至于面前突然出现的明世隐,很明显根本让百里玄策脱下面具的资格都没有。包括接下来的时间里面,百里玄策还可以对他发动攻击,将这个威胁给除去。 没有错,对于他这类人来说,被人了解就是一种危险的前兆。他习惯于将危险给提前的扼杀掉,不去让其继续发酵下去,至于行动的前提,则要去看百里玄策自己的判断了。 “一个相士。”明世隐答道,微笑着看着百里玄策,没有一点的防备,在看到了百里玄策明显透露出不信任的表情的时候他又继续补充道:“至于名字,一个符号而已,知不知道都不重要的不是么?” “不。”百里玄策缓缓的摇头,认真的纠正道:“符号虽然不重要,但也是代表了一个人的存在的痕迹不是么?所以,还是重要的。” 因为符号可以找到人,所以才会那么的重要,他又在心里面默默的补充了一句。 “也是。”明世隐保持着脸上的微笑,十分的温和,有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力量。 这样子的笑容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再有那英俊却呈现出一种剔透的干净气质,让人心中的警戒会不自主的降低许多,多出几分去亲近的潜意识来。 百里玄策却不吃这一套,看着明世隐,注视着他的眼睛,等待着明世隐的回答,准备从明世隐眼睛里面看出一点东西出来。 人可以伪装自己,伪装出一幅外表出来,身为伪装大师,百里玄策可不会去轻易的相信一个人的外表。知人知面不知心,一个人的心灵是隐藏至深的,让外人无从知晓自己。 包括等一下他所观察到的一切,都还要经过一种鉴定的过程,分辨出真与假。能够信几分,都还是一种未知数。 “明世隐。”明世隐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没有伪装,没有隐藏。 “明世隐?”百里玄策嘴里面低声的重复了一句,这个名字不错,可是他记忆里面真的没有这个名字存在的所属记忆。 “所以你是想要什么呢?”想不通的百里玄策继续问道。 “自然是算命啊。”明世隐这一回脸上不再是那一种淡淡的笑意,反而是咧开嘴,露出了嘴中那一排整齐光洁的大白牙。 算命,本来就是他的本职工作。许多事情,许多人,他都可以通过自己也眼睛,星月斗移去看到,去了解。许多人找到他,正是因为他有这一种算命的本事,希望能够让他去过一过眼。 至于真实的他,自然没有人能够知道,从来只有他知道别人,没有人能够知道他。 眼前的百里玄策,明世隐也知道得很清楚,知道他的许多隐秘的事情。因为归陵之中的情报,正是他提供的,而兰陵王,正是他现如今的合作者。 归陵受兰陵王掌控,百里玄策的资料又怎么会在他在的眼皮子底下隐藏起来?更何况,世上有太多他知道的秘密,如果不知道,那便是这秘密在他眼中没有价值,没有任何知道的兴趣。 “怎么样,百里玄策?”明世隐又轻轻的道出了百里玄策的姓名。 这下子百里玄策心中的警惕又往上提高了很多,明世隐在他的眼中变得极为有威胁。明世隐这个人知道他哥的存在,又知道他,还知道了他的性命,这本身已经是一种了解了。 至于明世隐究竟有多了解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不会有回答的问题,哪怕是有了回答,是真的,他都不会相信。 在不知不觉之中被人了解得这么多,还是在一种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让百里玄策毛骨悚然了。被人掌控的感觉很不好受,他精于刺杀之道,从来只有他了解别人,在别人所不知道的地方,不知道的时间将人了解一个透彻,被人了解的时候很少。 有些人自以为了解他,可是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连他为什么而来别人都不知道。可是明世隐知道,他知道的只不过是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名字,可这却是许多人连死都不知道的,这已经是种危险的前兆。 从了解一个名字,一个符号开始,许多人都是从这一步开始的。包括他也一样,先是了解目标的名字,知道他的符号,继而去了解那一些他所要了解,所需要的东西。 看着明世隐,看着明世隐的眼睛,百里玄策从那里面看到了对于世事的洞彻,看到了一种灵犀的慧光,还有一点眨眼之间带着的调皮之意,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唯一没有的,就是敌意,也不深沉,不是那一种让人一眼看到就产生不可探测得深邃之感的眼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一个人的眼睛可以看出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还有机会直达内心。 可是,眼睛也是会骗人的。 可以依赖眼睛,但绝对不可以过度的去依赖眼睛。 第214章 所以暴发户职业是算命? 你以为自己看到了真实,你以为眼睛是自己的就不会去欺骗你,可是别人会,所看到的也不一定是真实的。 “你要什么?”百里玄策问道。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给予,有,但那仅限于几种情感之中,亲情,或者爱情。亲情他有,爱情那就算了。很明显,明世隐不在这些范畴里面,也不是他的什么人,所以百里玄策问出了最关键根本的信息。 “我其实也不要什么,萍水相逢而已。” 明世隐的话说出口入了百里玄策耳朵里面的时候,他本能的就产生了一种不相信,直接反应到了脸上。可是在明世隐下半句话出现的时候,不相信的神色又变得淡了一些。 “如果要的话,那就把你身上刚刚收获的那些金银当作算命钱吧。”明世隐伸出手,指了指百里守约背在背上的包裹。 他并不想要这些钱财,这点钱财对于他来说也不过是有如沧海中的一栗,微不足道,根本算不得什么。以他的产业,每天,每一个现在过的瞬息,都在帮着他产生着比百里玄策背上那些在之前属于山贼们的财富的几十倍的金钱。 在绝大部分人眼中,金钱是难能可贵的东西,包括人心,有时候也未必来得比钱还要真。唯一能够让人喜欢的,不去讨厌的,不是他明世隐,而是钱。 面对着钱,任何人都不会厌恶,更加不会去拒绝更多的钱的出现。 庄周也是如此的,包括大陆上其他那些让他忌惮的人也是一样,明世隐知道这些人私底下都有着极其庞大的产业。同样的,这些人与他一样,在喘一口气的时间之中,便有许多钱进入账下。 他之所以提钱,不过是用来减轻一些百里玄策的疑虑,并不以为这样可以让百里玄策完全的信任他。 明世隐看了看身旁的绿竹红玉,两个美婢在旁,再加上自己脚下站着的车驾之前的几匹雄壮的马儿,透出来的都是一种豪富的气息。不是那一种不差钱,无疑却也是体现出了一种他并不缺钱的事实出来。 事实就是他真的不缺钱。 “这么黑的吗?!”马上的百里玄策听了明世隐的话,良久的沉默之后,只只从嘴里面蹦出来了这几个字,也是他的真实感受。 不过,看了看明世隐,看着他的穿着,在腰间挂着的那一方由美玉制成的玉佩,再到旁边站着的两名容貌秀美的婢女,再到拉车的马匹,他反而觉得他黑不行了。只有这么的黑,才会有这么一幅有钱的样子! 现在算命都这么好赚的吗?可是自古以来杀人放火金腰带,最好的赚钱方式无疑就是从别人的手中抢到钱财,从那些有钱人的手中。百里玄策倒是没有想到算命这行当真的收益这么的丰厚,这简直是一本万利的行当啊! 杀人放火还有被别人杀的时候,是玩命的勾当,加上他又是一个有着良好的道德操守的人,自然是不会去看这种事情。可是算命那就不同了,只要耍耍嘴皮子,连刀子都不用动,便可以轻而易举的做到这种事情。 暂且放下心中的疑虑,百里玄策已经有了打算,如果这一行真的不错的话,那他在金盆洗手之后,还真的可以来干这一行。到时候赚得好了,他也真的可以去打造一个金盆开给自己洗手了! “黑…” 明世隐万万没有想到听到的会是这么一句话,好在他的心灵修为十分的深厚,脸上才没有浮现出一道道的黑线。 他出声解释道:“你觉得价值足够,那它自然就有这个价值。如果价值不够的话,那它自然就没有价值了。” 点点头,百里玄策用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表示了赞同,“你说得很有道理。” “所以说等一下如果也觉得没有价值的话,那就可以不付钱是么?”百里玄策满怀期待。 一刹那,明世隐真的看见了百里玄策的眼睛在放光,有着十分璀璨的光芒出现。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提到钱财的时候百里玄策会有这样的反应,这在他所拥有的情报中并没有提到,或者说在归陵之中的百里玄策并没有表现出这种特质出来。 他不会认为百里玄策就会因为钱去做一切事情,若是如此,百里玄策不会是他眼中一个鲜活存在的人,会是值得他认真对待的人物,反而会变成那一种工具。需要的时候就用,不需要的时候便丢弃,没有一点心理负担的工具。 另一旁,小道一侧的树干上兰陵王看着这一场景,颇有些哭笑不得脸上难得流露出来了几丝笑意。明世隐那被噎着的样子落入了他的眼睛中,倒让他觉得惊奇能够在一名智计无双的智者脸上看到这种模样是非常难得的。 至于百里玄策…这小家伙,他已经习惯了他这一种跳脱的样子了。这种没心没肺,在归陵之中的时候他也没有见过百里玄策几次,看到熟悉的这一幕的时候,兰陵王有一些的怅然。 曾几何时,他也像是百里玄策一样,只是很快他的一切都改变了,他所拥有的一切都被摧毁,连同他的存在,都是一种亏欠。他是幽魂,彻头彻尾的幽魂,只为了归乡,重建故国的幽魂。 多少次的午夜梦回,他梦见了尸山血海中的王都,醒来时候的泪水让他尝到悔恨的滋味。可惜,一切都已经离他远去,无论多么希望,倾尽一切包括生命他都不能够再回去,只能继续背负着失去的一切继续前行。 已经多久了? 兰陵王无声的问着自己,伸手抚摸着自己的脸颊,刚刚笑的时候他能够感觉到嘴里都是僵硬着的,他有太长的时间都不会笑了。包括自己的面庞,他也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了,忘记了自己的样子。 他不希望百里玄策也是像他这样子的。毕竟,归陵之中,只是一群希望回到故国,在故国泥土之下长眠的死人啊。 第215章 你有血光之灾 一声叹息被兰陵王咽了下去,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来。他就只是站着,站在山间的林木上,风从他的身边掠过,阳光透在他的脚下。 他又恢复了古井无波的心境,没有再现一丝的波澜,等待着明世隐与百里玄策说完话。 明世隐看似一个人,其实很多的时候他都有在明世隐的身边,成为阴影之中的守望者。包括在北海山巅,包括现在,除了中途回过一次归陵的总部之外,他时刻不离。 他是不会让明世隐出现任何事情的,即使知道明世隐多智近妖他也不能够完全的放心,更多的时候选择自己看着。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明世隐代表了希望,在他眼中承载着故国复生的希望。 山林还是不一片的山林,天空的鸟类,树林中本来存在的生物,哪者都没有发现陌生来客的兰陵王。这其中也包括了对于气息感知非常敏锐更加擅长暗杀潜伏的百里玄策,他也同样没有发现归陵之主,自己的师傅竟然存在于一旁。 从各个视角看上去,兰陵王所为在的位置完全是一片空荡,没有任何兰陵王存在的痕迹。包括朝着那里看过去,看到的都只有树以及树干上的一切,再没有多余的东西。 除了风,在一接触到兰陵王的身体的时候自动避开,感知到了兰陵王存在。还有就是阳光,那些经过树叶细碎投射下来的阳光,有点滴洒落在兰陵王的身上,却被吸收,消失得无影无踪。 “算吧。”百里玄策开口说道,他倒是要看看这自称明世隐相士究竟要干什么,也要看一看那所谓的命运是何等模样。 他不信命,或者说像他这一种杀手,从来都不会去相信什么命运一说,更别说让人算命。 他的手下沾染了太多的鲜血,有太多的性命自他手中终结,那些死了的人,命本如此?也不算是。他们的命都不错,至少不是什么普通人,过的也不是那一种贫苦的生活。要说命不好,那大约就是上了归陵的名单,注定了死亡。 他这种人,不信命,信的只有自己的武器,用自己的武器去决定自己的命运。 他也知道,他在第一回合的较量里面输了,心中有了好奇,那就会顺着向下去追寻。那些城市里面摆摊算命的就是这样,先将人的好奇心,探究心理挑动起来,从而一步步的让人去相信,直到如同得到了真理,让你心甘情愿的掏出钱来。 “要算什么?”明世隐微笑。 “当然是算命啊!”用看待傻子一样的目光看着明世隐,百里玄策努努嘴接着吐槽道:“你不是说算命?既然命都可以算了,还要问我算什么?你算啊!” “也好。”明世隐丝毫不恼。 等待了一会儿,也没有做出其它的动作,明世隐开道:“你是去找人。” “废话,去干什么不得要找人?”百里玄策翻了翻白眼,突然之间没有了兴致了。 明世隐这种把戏在他看来实在是太过可笑了,除了骗一骗普通人之外,根本经不起想。找人?你干什么不得找人?去城市里面,到哪里不得去和人接触? 接触的每一个人,都可以称之为找人。这是非常广泛的一个答案,因为无论如都可以解释得了。哪怕是你觉得算命的不准,再回去要去质问的时候,可能得到笑眯眯的一个回答,你没有找过人吗? 算命正是如此的不要脸,很容易进入了他的圈套,那一些言语中的陷阱让人防不胜防。 再看到明世隐这样的把戏后,百里玄策的兴致减少了很多,再看明世隐也多出了一丝古怪的意味出来。现在看明世隐的装扮,他更觉得明世隐这个人有问题了,翩翩如一个公子哥,这是不是要营造出一种我有钱所以不用骗钱的错觉出来? 一想,百里玄策更加觉得他这个想法是非常有可能的。没有直接离开,那是因为他明白,一个人能够知道自己的名字,绝对不简单。因为啊,连在归陵里面,彼此之间也是用代号相称的,谁都不知道谁的本来性命,更加无从查起。 百里玄策的表情没有逃脱明世隐的眼睛,这之中有几成真,几成假他是不知道的,可现在表现出来的情绪一定会是真的。想要隐藏住自己,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混杂着真实的情绪,再将部分的虚假给掩藏起来。再去看的时候,看到的是真的,实际上隐藏的那一些说不一定。 百里玄策心中戒备在脸上表露出了一丝来,现在也还没有散去,依旧保持着对于陌生人应该存在着的那一种戒备。这是真的,明世隐却不会简单的就去相信这表面上的戒备真的只有一丝,反而应该是很浓厚才是。 甚至只要他表露出足够的威胁出来,那么等待着的,就会是一场悍然的袭杀。 他现在如此与百里玄策面对面的时候是非常危险的,只不过明世隐不担心。他手中掌握的那一些信息,本垃圾拥有的也好,算的也好,泄露出一丝来那就可以取得百里玄策的信任了。 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就代表着可以掌握太多的东西。至于百里玄策的软肋,那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兄长,也正是长城的四名大将之一的百里守约。 “怎么了?是不是被我说中了?要不要我来给你算算命?”看见明世隐不说话,百里玄策如同连珠炮一样的开口吐出话来。 他装模作样掐着手指,嘴里面念念叨叨,摇头晃脑。 仔细一听,可以隐约的听到他嘴里面念叨着是一些什么无量天尊。女娲大神,杀手之光之类的的言语。有些是大陆存在的神明,还有另外的一些则是莫名其妙,找寻不到根源的东西。 良久,他掐指,手掌放在了胸前,捏出了一个佛印来,脸上无比庄重,恍惚间有一丝高僧大德的模样,只差背后出现一个光圈来衬托。 “老兄,我看你有血光之灾啊!” 第216章 算或不算皆是真 百里玄策脸上出现久违的笑容,却是极冷,透着冰冷的那一种,如同冷笑。 在笑的时候,他的嘴里面还露出了尖锐的虎牙来,目光随之朝着明世隐的咽喉扫去。这种转变在瞬息之中,从高僧大德,到如今这种让人头皮发麻的模样,他只用了一瞬息的时间。 绿竹与红玉后脑勺一炸,一股凉意从脑袋往身体身处窜去,两个人整齐的朝前踏出一步,一左一右的挡在了明世隐的两侧。除开绿竹本来手中拿着的碧绿短剑之外,红玉的手中也出现了一柄红色的短剑。两柄短剑抬了起来,剑尖直指着百里玄策,吞吐着不定的寒芒。 刚刚感受到的那一闪即没的杀意让她们下意识的就要朝着百里玄策扑去,只不过对于身体的强大控制力让她们及时的控制了自己,除了踏前一步之外,没有再做出任何过激的举动,只是这时候两个人看着百里玄策的眼神已经变得极度危险了。 眼睛一眯,百里玄策的身体肌肉开始绷紧,进入了一种备战的状态。从绿竹与红玉的短剑上,他感受到的是与自己一样的东西,那一种属于杀手兵器的冷意。 这两个女子,如他一样,也善于杀人。也许她们没有杀过太多的人,可是杀死的那些人必然不会简单,才造成两个人的杀意激发,锁定他的时候,他所感受到的威胁。 “没事。”明世隐挥挥手,示意绿竹与红玉放松下来。 迟疑了一下,对于明世隐的信心让绿竹与红玉重新站回了原处。虽然她们的剑不再指向百里玄策,可是气机锁定之下,给予的那一种压力是与剑刃指着的时候差不了多少的。以及她们眼睛,这刻看着的时候,都是一种要吃了百里玄策的目光。 不可能是男与女之间的那一种吃,是真正的吃,将血肉给吞噬光的那一种。百里玄策看过母老虎,无疑绿竹与红玉表现出来的就是那种属于母老虎的状态,不会有不长眼的去招惹这种状态中的女人。 “血光之灾?倒不一定。”明世隐微笑,依旧淡然,似乎刚刚百里玄策言语中带着的威胁路存在一般。 换成是其他人,无视百里玄策的话,那几乎是疯子,也只有疯子可以无视刚刚百里玄策身上泄露出来的那丝杀意。这一种光是感受到,足够让人透体冰凉,提前在思维之中感受过一遍死亡的冰冷的杀气,是可怕至极的。 一引动的时候便引起了绿竹与红玉的全神戒备,别说是置身于杀气中心,也是百里玄策泄露出来的杀气的主要目标的明世隐,那就更加的明显了。 明世隐不怕,现在的状态也不是虚张声势,是他真的不怕,百里玄策杀不死自己。不说绿竹与红玉,在他的身边,兰陵王正在某一处看着,注定了百里玄策哪一种刺杀都不可能成功。 再加上,他也不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啊。他算尽苍生,苍生尽在掌握之中,却也要防备着来自于他掌握的那些苍生,包括棋盘上被棋子的反噬。他靠的可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自己拥有的力量才是自己的,那才是足够镇压一切的力量。 所谓智慧不敌力量,当一个人的力量强大到可以无视智慧的时候,那么再多的谋划也都是空,一拳就打死,无上智慧都没有作用。恰恰,他的对手又都不是那一种没有力量之人,他们的力量也有的强大到足够镇压所有,但他能够依旧与之相抗,方寸棋盘天下大势中对弈,光靠的也不是智慧。 “反倒是你担心的人会有血光之灾。”明世隐将话题一转。 百里玄策的眼神更加的危险了,刚刚是试探,现在他的心中却真正的掀起来了风浪,化成了必杀之意。 他允许明世隐随便怎么说,哪怕是骗自己,扯其他的淡都行。唯有一点,别扯到他哥身上! 明世隐要真的是一名相士还好说,如果不是的话,那么这一句话,他可以将其当成诅咒来听。 对于想要诅咒自己至亲之人的人,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杀了他,让他为说出口的话付出代价。 刚刚说出口的明世隐有血光之灾或许给带着一点玩笑之意,但现在,百里玄策真的开始考虑起了这一件事情了。 他应该不会现在动手,以一打二有一些压力,换在其它时间,地点,那便不错了,也更有把握一些。 反正他上一个职业是杀手嘛。有谁见过直接正面怼的杀手么?那不叫做杀手,应该算是狂战士了。 “你哥哥百里守约,有危险。”明世隐又说得更清楚了一些。 他伸出手,食指与大拇指虚虚的一拈,自虚空中拈出了一瓣花瓣。花瓣在他的指下粉碎,变成了零落的花泥,又自融入进虚空之中。 “不只是如此,今年蛮荒的秋季攻势也会来得更加的猛烈,长城能不能够守住,也是一个未知数。长城对于你们两兄弟的意义我大概也把握到了一丝,所以你应该也知道,长城一旦失守会怎么样。” “应该是从你哥的尸体上踩踏过去。” 听到尸体两个字的时候,百里玄策嘴中明显出现了咬牙的声音,眼睛浮现了血丝。如同一只受了伤的猛兽,他现在心中充斥着无穷无尽的怒火,让他迫切的想要酣战一场,包括把明世隐撕个粉碎。 理智及时的制止住了他,他无法确定明世隐这是不是算出来的,但有些地方确实是事实。长城对于他们兄弟二人的意义来说非同寻常,以他哥哥的性子,在长城有难的时候更加不可能见死不救。 何况,他大约知道,哥哥在长城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等他回家。 如果在回家之前,家没了,那他回哪个家?所以,为了那个他回得去的家,他的哥哥一定会倾尽全力的去守护。 “快些回去吧。”明世隐背负着双手,眺望着远方,长城发生的一切全部在他的眼中显现,又自归于那透彻的黑白之中。 第217章 能不能不谈钱?也升华一下内在啊你们! 熟悉的战场上,出现了一道熟悉的人影,或者说他本来就没有多少改变过。 一样的袍服,手中一样的长剑,英俊的面庞上凝固着来自于时光的恩赐,还有额前些许刘海之下的犀利双眼,从眼中几乎可以让所有的女子为看见这样的一张帅脸而疯狂。透露出来一丝慵懒,却不改那令人记忆深刻的气质,他是属于那一种即使在千万人的人海里面都可以让人一眼认出来的那一种人。 李白伸出手去,撩了撩眼前的刘海,眼眉低垂,视线随之落在了手中那斜指着地面的长剑剑刃上。 剑刃上清晰的映照出来了他的面容,他的眼睛,还带有丝丝往外蔓延的寒芒。没有错,之前的那一些描述,全部都是他从剑刃上看到的,从剑刃上看到的自己。 李白往旁边看去,身后的达摩似乎已经买好了装备,正好朝他投来了询问的目光。 两人的目光交错的一下,李白问道:“达摩,你走哪里?” “打野。”达摩十分简短的回答了一句,买好了装备的他便直接出门了。 好吧,李白点了点头,对于达摩的选择没有例外。他们之间的交谈是在游戏中进行的,不需要打文字出来,有时候呈现出的那一种文字的状态,不过是为了进行一种掩饰而已,或者是说嘲讽对面的敌人。 要没有这两者,他们在游戏里面一言不发也是可以的,至于与其他人的交流,完全也可以就在游戏中进行。他与达摩的话是没有办法传到这一些队友,玩家们的耳朵里面的。 比起说话来说,李白更喜欢的是嘲讽对面的敌人,这一种发泄的方式十分得让他喜欢。毕竟不是哪一个人可以让你骂得通体舒泰还不会有任何的问题的。再加上文字有文字的魅力,每一次他轰炸了对方那么多的文字看到对方才出现的无力的几句,他就知道对方很气。 嘿嘿一笑,李白迅速的在商店里面购买了基础的装备,直接向着上路而去。 游戏里面新出的一个功能是记忆装备被功能,也就是说他将要购买的装备设置好,接下来不管开始多少新的游戏都不需要再继续去设置,再回家的时候就可以一键购买,十分方便。这对于他来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功能了,毕竟他李白也是一个时间十分宝贵的人啊,在游戏里面分分钟金钱的收入,再加上剑下杀死的那一些人,对于他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哪怕是买装备,特意去看装备的那一些微不足道的时间,对于他来说都是一种极其可耻的浪费!因为那么一点时间之内,他可能又会多杀死了几个人,在他的剑下又多出了一些新鲜的血迹! 身为一名剑客,他是冷酷的,冷酷到连时间都标记得刻骨铭心。自从进入王者荣耀这一款游戏的以后,他的剑下染了太多人的鲜血了,不管老的少的,美的丑的,瘦的壮的,几乎他都杀了一个遍。 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庄周! 在看到对方阵容之中出现了一个上单的庄周的时候,李白的眼睛中猛然爆发出一团璀璨的光芒出来!他一定要狠狠的揍庄周一顿,将内心的那一些怨怼给发泄出来。哦对了,还有今天嗞自己一脸海水,上上次抢了自己很多个人头的鲲他们全部都要死! “哼。”李白冷冷的哼了一声,剑随心动,技能将进酒已经发动。 他的身形朝前两个闪动,出现到了远处,到第三下的时候,才彻底的驻停了下来。 帅不过三秒,这也是让李白非常无奈被一件事情。之所以要和达摩来玩王者荣耀,没有拉上庄周,是因为庄周不来,也因为这是达摩的日常锻炼的时候,还因为他要拿到的一款新皮肤。 天外飞仙! 没有错,用两条腿走路实在是太拉低他被档次了,看起来也不够有逼格。逼格这个词语是他从玩家那里学到的,大概就是类似于一个人很有格调,很上档次的意思! 要知道,他在大陆上头是很少用两条腿走路的,平时的话基本上用飞剑就可以去代替双脚的作用。不只是很快,还站得高看得远,更加具有剑仙的满满风范! 在游戏里面他也可以踩飞剑,李白看了看其他的三个队友,如果是熟悉的人一起开黑的话,那他果断的就踩飞剑飞出去了。可是考虑到这三名队友是玩家,为了避免对他们的精神造成太大的冲击,他还是不打算做出那一种具有冲击性的动作出来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那最新出的天外飞仙,属于他的真正剑仙的皮肤!李白看过皮肤的效果,除了一身纯白色的剑装配上他的帅气之外,他的被动也增加了新的效果!那就是在非战斗状态下,他可以踩着飞剑移动,移动速度增强的效果以移动距离的长短增加,从百分之二,增加到最终的百分之六,那可以说是踩着飞剑在一路飞行了。 这样的一个皮肤可以说很和他的品味了,不仅可以衬托出他的帅气,还可以让他不必在玩家们眼前遮掩住自己,可以光明正大的踩着飞剑飞行!再加上那移动效果的整幅有谁能够逃脱得出他的飞剑索命? 不只是索命!指不定他还可以来一波飞剑问道,打破这个天地的壁垒叻! 唯一的问题,就是他钱不够,缺钻石。虽然存了很久的一些钻石,可是距离买皮肤的那个价位还是远得很多。他只有更努力的游戏,完成每一天的任务,争取早日存够钻石,好将天外飞仙这一款皮肤装备在手。 不过他对这款游戏的制作者那些人的观感直线下降了许多!说来说去不就是要钱么!大陆上什么东西都要钱,喝一口酒我要钱,在游戏里面买个皮肤装个帅你也要钱? 知不知道诗仙的时间是很宝贵的啊!咱们能不能不总是在谈钱,谈一些提升精神内在的诗篇,或者比划剑术也行啊! 第218章 我连什么时候升级都知道了! 身形一动,李白的身形自原地消失,躲过了朝他飞来的一群蝴蝶。庄周的化蝶技能落了一个空,正好被李白用的将进酒那往前突进一段距离又重新出现的简短空隙给躲过了,没有对他本身造成一点伤害。 那掠过的冰凉之意并未使他的速度有所减缓,相反他的再一次技能的起手更加的快速,两次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停留。 在对面的庄周看来,李白的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没有一点的预兆,他即使反应过来的一记技能化蝶本来是要减缓其移动速度,并拉开距离的,可是却被闪避了! 对上李白一种突进类型的英雄,只要他没有办法拉开距离,那么就会被一连串的平a给打出伤害来加上李白的被动是那一种a得越多伤害越高的。再加上其第一技能的效果,两次突进不不可怕,可怕的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来到你的身边怒打出一波输出之后,等他终于没有技能了,你也拉开距离让他砍不到手了,想回头打一些伤害,却发现这货已经回到他刚刚一开始突进的位置了。这还怎么打?你回去吧,追也追不上,等到李白的技能好了,又被他逮住一顿揍。你要不回去吧,刚刚被逮住一顿揍的怒气又没有办法发泄出来,只能憋在心里面,指不定还憋出内伤了都! 加上他与李白的装备现在都是那一种最基础的装备,但他对上李白是真的没有优势的,他出门带的不是新手三件套之一,而是一件大件的组合成的小装备。庄周是很肉,可他还没有到达那种肉的地步啊,回血慢的要死,还得小心血量,注意不能够被李白控血!所以说,他一直都很小心,拉开着与李白的距离,随时提防着可能出现的突击。 有些攻击却不是他想躲就能躲的,如同现在,在一次他如之前一样站在远处等着吃兵经验与钱,李白向前a兵的时候突然这一幕发生了。他自己的反应不可谓不快在一刹那之间按在手机屏幕上的手指充分体现了什么叫做力量与速度的集合,可是结果却击退了他心中的自得。 他毫不犹豫的使用了蝴蝶效应,周身波纹散开,给来到了身边的李白带去伤害的同时,再给给自己接下来的撤退添加了优势,也就是那百分之五的移动速度。加上庄周的被动技能自然意志,可以豁免百分比的伤害又继续往上叠加移动速度,只要将距离拉开,那他还是可以回到塔的防御范围里面去的。 随着游戏中庄周身边一连串的水波荡漾开来,鲲轻轻的一摆尾,向前游动的速度加快了不少。可就在这一瞬间,庄周的周围出现了一座剑阵,四面八方都是下落的长剑,一柄又一柄,接连不断的落下,插里在庄周与鲲的身上又落在了前行的道路四周围。 “神来之笔!” 李白身化青莲剑阵,剑阵中下落的剑成功的将操控庄周的玩家刚刚的打算落空,在剑阵之中移动速度锐减百分之九十的时候,技能增加的那百分之五的移动速度显得实在不够看。 三秒的时间,很短,也足够的长了。 在李白的视野之中,逃跑的庄周四周围出现的那一柄柄高耸连天的长剑,如同山崖一般矗立。包括庄周要逃离的道路前方,长剑形成的壁垒,述说着庄周此刻的无力。 这些剑是虚幻的,不是真实存在的,否则庄周就不会依旧保持下直线前行的状态,只减轻移动速度,而是需要左右绕开长剑形成的地形阻碍。这一些李白都知道,在下一刻对面庄周依然在坚强逃离的现在,他面上没有任何表情,不为操作着庄周的那一名玩家的顽强动容,也不为玩家即将接近剑阵边缘而动容。 以他的移动速度,完全可以赶到庄周前面,在一开始用将进酒的时候就可以,可他没有。反而是没有越过庄周,而用手中的长剑去攻击庄周,在三下之后,庄周开始了逃离,蝴蝶效应我释放远离他的时候,这才使用了神来之笔。 这个时候庄周已经远离他有了一小段的距离,再在如今的青莲剑阵里面,庄周正好在剑阵中的一半的位置。一半是靠近他的位置,另外的一半是靠近剑阵之外的土地的,如果从一开始就释放了神来之笔的话,庄周现在会处在靠近自己的这一边,不会在靠近外面的一边,并且距离还处在不断变幻的缩短的过程中。 是失误么? 在玩家的视角看来是这样的,甚至在突然发现李白竟然是这个时候才释放的神来之笔后,手机面前的少年还有一些微喜之意。他看了看旁边下课时候围在自己旁边看他玩游戏的小伙伴们,得意的努努嘴,带着一丝的不屑说道:“你们看看这李白,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不会贪那几下的清a,反而会在一开始靠近的时候就放神来之笔技能了!在技能的范围之内,包括技能结束,那减速的效果已经足够再多a几下了!” “你们在看,我的自然意志效果要发动了!” 少年话音刚刚落下,便见手机屏幕之中的庄周连同座下的鲲的身影渐渐的消失,变得虚无,又在一瞬间过后出现了。过程虽然短暂,但被动效果减轻所受攻击百分之十五的伤害,增加百分之十五的移动效果已经产生,还是持续两秒钟的buff!虽然免除控制效果的被动对于减速没有作用,可是前两者已经足够了,因为在少年的计算里面,李白的神来之笔的技能持续时间仅仅剩下一秒! “哇,真厉害!”旁边看着少年玩王者荣耀的其他少年纷纷发出了惊叹的这声音。 如果他们没有记错的话,这应该是类似于一种计时的能力,可以在心中去计算敌我双方的技能持续时间的能力!是属于这一类游戏里面非常实用的技巧了,也是只有对新类游戏有一定经验的玩家才能够做到的。 就在少年志得意满,享受着周围人的赞叹的时候,他的手机屏幕里面突然闪出了一道光。 那是青莲剑阵里面,来自于李白身上的升级的光芒。 这一瞬间,光芒格外的耀眼璀璨,少年的脸色格外的难看… 他的对手,这个李白,竟然掌握了那一种可以清楚计算每一只小兵的经验,从而计算到自己什么时候升级的高端技巧! 第219章 我只让人变鬼,不让人见鬼 光芒闪动之间,青莲剑阵之中那向下飞落的巨剑,包括那些插立在泥土之中的剑全部迅速的变淡,直至消失得无影无踪。包括李白身上的那光芒,也在一瞬间之后消失,像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样。 不同于操纵着庄周的少年那惊诧的情绪,对于自己的升级李白早有预料,也并没有任何自得的情绪,在他看来这不过是理所当然罢了。 在他的对手之中,曾经有创造出弈剑术的绝世剑客,剑如行弈落子一半,一剑之中尽是方圆。这名绝世剑客的计算才真正的叫作计算,每一剑都有着其必然的轨迹,出剑被原因,包括你的反应也尽皆在其算计之中,剑的方圆之内。 而他,这不过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罢了,自己的升级不管他看或不看,都有了隐隐约约的预感。直到预感成真,到了现在,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正是因为知道自己要升级,李白才如此被有恃无恐,先是平a了那几下,侠客行的被动效果已经叠加到了三层,只需要再一下也就可以了。现在,对面的庄周则还在缓慢的前行之中,没有彻底的摆脱减速效果。 李白拿剑,飘然而去轻飘飘的一剑斩击在庄周的身上。一股爽意,自内心处冲到了头顶,让李白情不自禁的沉浸在这股感觉之中。 叫你不给我酒!你不给我酒在游戏里面遇到的每一个庄周,我都要把他杀得不能够自理! 李白剑的落处是庄周的脖颈位置,这是他的本能反应,虽然在游戏之中攻击这种要害部位没有任何的作用,可他已经习惯了。再改回来的话还得调整出剑的动作,这更加没有必要。 反正都是要死,再怎么调整,左右还是要死。游戏里面的死法也差不多都是一样的,没有那种惨烈的死法,怎么砍都不会有事。当然了,有些人死的时候还是非常路同的。比如第一次对阵妲己的时候,将其杀死时所发出的那一声娇滴滴的痛呼声差一点就让李白拿不住剑了。 幸好他剑心通明,否则的话换上其他人,那时候肯定会充斥在一种我怎么会是那么无情?我怎么会对一个娇滴滴的美貌女子下这么重的手?我究竟干了什么的强烈的对自我怀疑的情绪之中。 但他就不用了,人称辣手摧花李太白!他喝过的花酒,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咳咳…是“花”酒,不是那个花酒。他喝的花酒是用了各种花酿造成的酒,不是那一种不是吃菜喝酒而是吃人的那一种花酒。 花都被他喝进肚子里面去了,哪还会对花留情?不管是盛开的,还是其他的怎么的,他都只有一个字,我摧! 摧花是一种习惯,他尊重女人,却不代表会在游戏中身为敌人的女人留情。更何况操纵着这些在大陆之上倾城倾国的女子的人,可能会是五大三粗的那一种壮汉,还带抠脚的那一种,留情才真的叫作笨蛋! 对待这些人尚且如此,对待庄周那就也是肯定的答案了。 不管是庄周,还是庄周的鲲,李白在游戏之中都不会放过可以打击他们的机会。就像是现在一样,当在一开始看到敌人的阵容之中有一个庄周的时候,内心中燃起的火焰已经使他的战意蓬**来! 虽然剑尖那一侧的庄周不是庄周,可那张脸,那穿着被衣服,那不改的气质,还有座下的那只大鱼,都是一模一样的。尤其是那一头碧绿色的头发,让李白更加的的愤怒了,你说庄周明明不是绿头发的,游戏里面却这么搞,实在让他很没有代入感啊! 唯一的败笔也正是在如此了。 看向那还不死心还在奔跑的庄周,对于这样的举动李白并没有特别的感触。虽然那是张熟悉的脸,却没有人应该有的种种情绪,可李白知道,现在操纵着庄周的背后的那名玩家,不管是谁,此刻内心之中应该会是绝望的。 然则这种逃跑的举动值得鼓励,却也改变不了要死在他的剑下的事实啊,任何的挣扎,都是无用的,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中 一步踏出,脚轻轻触及到地面的时候,李白脚下的灰尘向着四周围然开,灰尘持续散开的那一刹那,李白已经消失不见,化成了一道光,围绕着庄周转动起来。 再明确不说明的话,应该是剑气,只不过是因为太过锐利,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来的时候完全成为了一道刺眼的光芒。 庄周在一瞬间,原本就已经到了危险界限的血量直接猛的跳动了几下,最后归零了。还在坚持奔跑着的庄周在血归零的时候,和他座下的鲲一起直接死亡。 “第一滴血!” 望着手机屏幕里面呈现出来的大衣,操纵着庄周的少年叹了一口气,感觉到了周围那有些奇怪的目光的时候,不由得低下头来掩饰了脸上的尴尬。 鬼知道他遇到的李白会是这样的一个李白啊!明明是有不错的操作,还非要玩这么一出,让他的心情起伏不定不说,还让他在小伙伴们面前狠狠的失了一回面子! 他可是祖国的花朵啊,就不能够让一让祖国的花朵吗?不让也行,可以,等哥成长为祖国的大树之中,一定要好好的教育一下下一代的花朵,让它们开得更加的红,知道灿烂是因为什么! 妈蛋! 不同于游戏世界之外,手机面前的少年的糟糕心情,李白这时候心情是非常不错的。刚刚他刺出去的不是五剑,而是五百剑,将这一段时间以来的糟糕心情全部都发泄在了这个游戏之中无数个庄周之中的其中之一个庄周身上了。 只要速度足够快有什么做不到?他很坚信自己的速度与动作都足够的快速,虽然没有全部爆发出来,可让人无法分辨出准确的次数那是肯定有的,不会出现那一种让人以为自己见了鬼的事情。 他李白是谁?从来都是直接让人变成鬼,哪还给你见鬼的时间?! 第220章 胸中快意,达摩练体 李白被心情还没有好上太久,立刻看到的下路两名队友被敌方击杀的信息。至于队友是谁,是怎么样的adc或者辅助,这重要么? 完全的不重要,他们是谁李白连记的心思都没有,也没有人要去关心他们是谁。反正即使在大陆上流行的那一种小说里面,如同他队友的这一种人也不过是那一种路人甲乙丙丁,即使出现了也没有人会在意消失了也无关大局。 是的,在这种鱼塘里面,李白很有自信心可以以一打五。有时候还会有一点意外,不过也不怕,这不还有一个达摩为的嘛,足够应付一切问题了。 他玩的是最普通的排位模式,属于那一种鱼塘。在这里,有那种小虾米,也有那一种大鱼,只不过是看运气好坏能不能遇到罢了。据他在对局的时候听那些对手队友们说的,有一种所谓的大神就是在这种鱼塘里面捞那种雌鱼,再到另一个鱼塘里面,直到将鱼搞上床的。 具体的李白我没有太多听,只觉得这些玩家身处的那个世界竟然是如此的混乱低俗!一个小小的游戏,他可以用各种姿势去游玩的鱼塘,竟然有那么多么多他不知道的土壤存在着那么多的泥鳅! 对于那些所谓的大鱼李白是不屑的,对于那些轻易出卖自己的小虾米李白也是也不屑的,他也知道另一端存在的是一个个鲜活着的人,有着自己理智与思想的人,现在看来人都是一样,有些人还改变不了身为动物时候的习性,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全部处在那一种繁衍的状态之中。 对此李白并不关心,因为哪怕是那一些玩家之中的至强者他也曾经打败过不少。至于之所以在鱼塘里面游玩,不过是因为他的态度仅仅停留在玩的状态之中罢了。 有时候人生啊,就是如此的寂寞。明明可以拥有所有,却不去拥有所有,站得越高,人就会越寂寞。看得越多,再看许多的时候,便只会剩下一种感觉,那就是可笑。 伸出手去,朝着腰间的酒葫芦一摸,顺势摘了起来,里面沉甸甸之感让李白心中一喜,用嘴咬开塞子以后直接喝了起来。 杀人喝酒,何等的快意?但凡其他人为咯一切事物而活,而他,单凭心中的一股意义也便足够了。 美滋滋的跑回了兵线上,一边喝着酒,一边时不时的补上几刀,李白无比的惬意。他现在只想赶快的结束游戏,继续开始下一盘游戏,那他又有新的酒可以喝了。 然后意外?如果真的出现意外的话,大不了他在放大的时候,多刺上几剑也就行咯了,反正那一些玩家根本看不清楚他的动作。 与李白一样,达摩同样无视了那到来的信息,队友的死亡并不能够对他原有的行动造成影响。他还在野区,面对着面前的野怪,飘然向前,一只腿踢在狼的一处弱点上。 “嗷呜!”狼猛的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嚎叫,它的身体朝着内侧飞落,落在了地上之后又迅速的爬了起来,眼中闪烁着凶光朝着达摩扑来。 这只狼的状态明显与之前的状态不同,也与它平时的状态,在玩家眼中的状态不同。此刻,这只狼的眼中闪烁着猩红的光芒,速度也变得更加的快了,几乎比平时他的移动速度要多出一倍。 见状,达摩满意的点头,闪过扑来的狼,右腿又分别朝着另外两只狼身体的一个部位踢下。没有意外的另外的两只狼表现出来的状态也与平时不同,一左一右的朝着达摩扑来。 一共是三只狼,三只状态极其诡异,足够颠覆玩家们对野区之中野怪的认识的狼。要是有玩过其他游戏的玩家在这里,大约会直接脱口而出嗜血状态,这是他们在其他游戏里面常常见到的一种状态性的技能,有的则干脆是出现在一些游戏内怪物身上的被动技能,在一定的血量的时候就会自动产生作用!人称怪物界的伟哥,临死前的狂欢。这种状态的出现往往意味着一些bosd即将死亡,也意味着最危险的时刻到来。 可无论怎么样都不应该出现在王者荣耀的游戏里面,但又确确实实的出现了。 三只狼围绕着达摩展开了一连串的攻击,它们行动如风,扑跃之间只看得清看懂的身影,几下的闪烁不定难以捉摸。它们的利爪如刃,挥出的时候带着的一股凉意,径直切开了迎面的风,朝着达摩落下。 达摩缓慢的踱着步子,在三只狼交错出的影迹之间移动着。他的移动速度看上去非常的慢,比三只狼要慢得很多可奇妙的,一进一停之间,每每到狼爪临身的时候他都能够及时的闪避开去,没有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这在他眼中便是一场锻炼,对于身法的的锻炼,他可以在游戏里面利用游戏里面的时间,游戏里面的地点,里面的怪物从而达到锻炼自身的目的。 至于这一些狼,之所以爆发出来不同于平常时候的速度与力量,完全是因为他刚刚朝着三狼踢出去的那三脚。三脚都踢在这些狼身体一个非常关键的部位上面,可以激发出这些狼的生命潜力,让它们达到训练自己的目的。 至于理智?这些狼是没有理智的,原来就没有理智。虽然他们行动着,看似拥有自己的生命,实际上达摩却没有从这些狼,其他的怪物身上感觉到那一种鲜活,属于生命的鲜活。 它们更像是基于一种机制在行动,只要跑得远了,无论之前受到怎么样的伤害都会当作没有发生一样回到原地,包括身上的伤害都会一起彻底的消失无踪。不然的话达摩还可以在这里进行更多的锻炼,可惜的是,这些怪物基于没有生命,能够对他造成的威胁实在太小了。 达摩的耳朵一动,听到了风中传递来的信息。虽然怪物不行,总会有人行的,他不再与三只狼纠缠,直接朝着风告诉他的信息里面的地点冲了过去。 第221章 不走寻常路 “轰!” 手机里面传来的音效吓的一名男子一跳,他手指都猛的一个颤抖,完全不清楚这仿佛地震一般的音效是怎么来的。如果非要说像是什么的话,那大概是和廉颇放大招时候的音效有一些一样,可这声音却是大的多,还有那种石头碎裂的明显声音夹杂在其中。 可对面明明没有廉颇啊? 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才猛的发现,原来在游戏里面应该是地形限制的类似小山一样的地形,突然没了! 怎么可能没了? 游戏里面的韩信停了下来,玩家的惊诧直接体现在游戏里面的韩信身上。在看到了出现的达摩了之后,原来应该直接发动攻击得韩信竟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傻呆呆的看着韩信。 手机外的男子也是傻的,眨了眨眼睛,不敢去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切。眼睛一闭,一睁之后,突然眼前的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与正常时候游戏里面的场景一模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 “卧槽,是不是最近我撸多了,出现幻觉了?尼玛,我不知道撸这正常男性的生理运动还关到生命安全的啊!”男子咋舌,没有多想,把刚刚的那一幕联想到自己最近频繁进行的生理活动上面。 能够解答的也唯有这一点了,他也根本不相信游戏里面会出现如此明显的big,在游戏论坛上面也没有看见人说过。不然的话游戏还怎么玩?你在打野的时候突然原来应该是地形死角的墙壁粉碎,蹦出来了一个敌人,看见你就是两拳。亦或者是抓对手的时候。直接把挡在面前的地形摧毁了,直接跑过去! 这tm不科学啊?虽然玩游戏不需要科学,可是确实属于游戏里面特有的科学在告诉着他不可能。这是王者荣耀!又不是刀塔2!尼玛刀塔2那一种游戏,去玩过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地形杀手,树木都带可以摧毁一片的。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想起了被刀塔那款游戏支配的恐惧。明明他隐藏在树林深处正在等待机会,结果下一刻,什么还不知道呢,周围的树木直接变得空空荡荡了,有如被没有熊大熊二的树林被光头强席卷了一般。 这可是王者荣耀啊!应该不带这么玩的吧?肯定不会这么玩的!如果这游戏也怎么玩了,他要去玩什么游戏泡妹子?实在是没有比这还容易泡妹子的游戏了啊。就刀塔那种游戏,抠脚大汉不能把你玩死,还谈什么玩妹子? 这是他之所以为什么选择玩王者荣耀而不是刀塔那类游戏的原因。那就是简单,妹子多,会有人娇滴滴的叫你帅哥,而不是像刀塔里面粗豪的声音骂你low逼! 心中有着这么多念头的玩家,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在他应该操作着韩信的手指上,已经是离开手机屏幕且不移动的状态了。至于达摩,则在短短的这男子分心在脑海中想着莫名其妙其他东西的两秒时间内,靠近的游戏之中的韩信。 不走寻常路,达摩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刚刚做出的在玩家眼中简直是奇迹一样的事情。对于他而言,这是非常正常的操作。在现实他常常这么干。 到了他这种地步,能够多少走一步,为什么要多走两步?即使是两步与一步之间相差的是一块巨石拦路,他也可以直接从巨石中间过去,将那在别人眼中坚不可摧的石头给撞给粉碎。 人生在事,不管是吃饭喝水,就是平时的行路,一步两步,在他眼中都是修炼。一块石头也是修炼,给他的身体磨个变边角角的,抖落一点皮屑都是他修炼的不到位。 所以有一段时间他很迷惑,他的师傅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还俗?和尚不是不能够还俗,还俗之后也不使路能够娶媳妇,可最大的问题是。他们的体魄如此的强健,又有多少的女子可以经受得住? 拿他撞石头这种事情来说吧,他的师傅。一次就能够从一座大山底下莽过去,不管那座山底下是土还是石头都不会有任何的差别。 还好他到死之前都没有想到这一件事,否则必然死不瞑目。 起拳,跨步,达摩没有迟疑的,朝着面前的韩信发动攻击。 他不知道韩信是谁,也不需要知道,只要韩信能够挨他的打就行了,最好是能多挨他几下打。 他虽然是和尚,却不是那一种只会念佛讲经的和尚,并非不能够杀生。比如佛祖观水有一万八千虫,是否就不能够不喝水? 佛祖或许可以,但是普通的和尚不行,包括他也不行。因此,在日常生活之中,如果按照某一类的秃驴所说的,那就是在杀生,那就是罪孽。 可佛在心中,并非在口,只在日常所行所思之下。 罪孽越多的人越信佛,寄希望于所谓的佛祖可以大发慈悲去清除他们以往犯下的罪孽。可那怎么行?若真是这样,世间便是人人为佛,佛祖没过多久就被人今年到我家了。 佛是心,本心有善念,那你便是佛,相反,则是魔。 以达摩的理解来说,只要他杀该死的人,那么杀再多的人,他也是佛。可惜的是,这世间并没有佛,有的只有一个砥砺前行的人的罢了。 拳头重重的击打在的韩信的身上,对于没有动作的敌人达摩感到非常的疑惑,却也没有停止进攻。再一拳,带着劲风,朝着韩信身上的弱点打去,中间只余瞬息,并无再多间隔时间。 手机面前的男子反应了过来,连忙操作起了手机里面的韩信,想要逃跑。可是手指刚刚接触到手机屏幕上的时候,他长长的叹出了一口气,接下来的动作没有出现,他只是看着自己拿手的韩信在一点抵抗都没有的情况下被击杀,然后还被广而告之。 逃是逃不掉了,他也懒得挣扎了。与其再去那么蹦哒两下,明显接受英雄的死亡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好待早点死早点复活不是? 第222章 日常胜利 达摩击杀了对方打野韩信的消息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虽然是刚刚开始,可是在己方已经失去了两个人头,还是在下路重要的afc死亡的时候,无疑达摩的击杀消息来得非常的及时。 在如同王者荣耀这样的游戏之中,一个玩家的士气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更多的是关乎玩家自己的心态,可是在队伍中成员的一次杀人,又或者是一次死亡里面,都会影响到队伍玩家的心态。 哪怕是菜鸟,在一次又一次的队伍中大佬的带领下面,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那么基于现在这种气氛,他的操作以及等等的技术都会得到了那玄之又玄的加持。而如果是队伍之中有人一直死亡,那么哪怕是大佬,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中都会彻底的爆发,影响到他自身的操作上。 所以,一盘游戏的胜利,往往都是在那些微小的细节上,一点又一点的凸显出来的。优势也并非突然的出现,也是经由一步又一步才累积下来的。总之,在李白已经制霸上路,将庄周吊着打,甚至榨压起经济的情况下,下路小小被失利真的算不上什么。 以李白这种刺客型英雄,在他的队友们看来完全就是对面脆皮和adc的克星。只要李白这里稳了,他们对于胜利也有的更大的把握,可以承受得了更多一些战局之中的意外。 摇摇头,李白在清线的时候顺便看了一下达摩那里,他接下来基本可以想象到对面中路,打野,下路的惨状了。 达摩不像是他,他有时候随心所欲跟在玩一样,可是达摩那不一样,他是那一种极度认真的男人。所以,不管面对的是菜鸟还是什么,或者对方太大劣势的时候,达摩都不会放水,他的认真会让敌人看到绝望,直视着绝望,除了绝望还是绝望。 用游戏里面的情况来形容吧,他在大优势的时候还会划水浪一浪,有时候也不免把自己给浪死了。可达摩是按部就班哪怕将对面三路兵营都给拆了,他也不会轻敌。 这是李白之所以摇头,对于对手默哀情绪的来源。有时候输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仅是输了,还发现连最后的狂欢,一点人头都没有拿到那才叫作惨。 别说这还是王者荣耀,在李白看来非常快节奏的世界,一切都为了快节奏的对抗而生。遇上了一个达摩这么稳的人,你让他怎么替对手们高兴得起来?这时候理应插上三柱香,表示着沉重的哀悼才行。 李白看着对面缩在塔里面的庄周,在刚刚自己追进塔里面差点削死庄周之后,这只庄周干脆在必要的时候连出来放一击技能收一波钱都不要了。这模样,怎么看他都觉得很像庄周的风格,两者都是这种稳固的姿态。 话说回来他才突然发现,不管是庄周,还是达摩这两个人为什么都是如此稳重,是这么可靠的性格?要知道,人不划水枉少年,不趁着年轻的时候多划划水,浪一浪,这种人生有何乐趣可言? 李白准备浪了,反正死个一次两次的不会是问题。在已经压下对面庄周经济的时候,庄周和他已经差了几分钟的经验了。再加上庄周又没有什么控制技能,他跑进塔里面顶多被塔打几下,控制好自己将进酒的时机也就没有事情了。 既帅且白李太白:对面的加油哇,再不加油我就通关了! 既帅且白李太白:哦,不对,不管你们加不加油我都已经通关了! ???:呸! 来自对面玩家清晰而明确的回应直接被李白给忽略了,他连对方的名字都没有看清楚,反正不过是那倒在自己剑下千万个失败者其中之一,不值得他去关注。 唯一的感触便是无论在什么地方,说真话可真难啊,果然人都是不喜欢真话的… 李白心中的话还好没有说出去,他大约知道每一次他这样的发言都很引起对方的仇恨,但想必都是不在乎的。因为这毛病他也不是不被对手围殴过,有时候那些对手还喊着团战可以输李白必须死的口号来杀他,那些经历多到如今的李白已经免疫了。 要说李白更觉得喜欢的,可以衬托出自己的一种场景是综上所说的那一种。每一次被对面五人围追堵截还可以逃脱,看着屁股后面的追兵无可奈何的样子,别提多美了。可惜每到这一种时候,他剩下的酒已经不多了,不能够痛银个几大口。 “达摩,来抓一下中路。”队伍频道里面中路的队友发来了消息。 达摩看了看,没有理会,继续对付着面前的野怪。他自己的节奏不会因为别人而改变,对手或者队友都一样。现在又不是什么抓中路的时机,游戏里面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存在着许多的意外,可他自然有自己的判断,这却路足为外人道也。 中路的ap没有得到回答,也只能够无奈的继续着那你来我往的轰炸,在提防着对面打野的同时自己捕捉着可以杀死对面ap的机会。 游戏继续进行,在达摩按照自己的节奏陆续去到中路,下路,以及对面野区的时候基本上对面已经被打崩了。达摩的节奏不受影响,每一次的出现都注定了一个对手的死亡,对手基本上在达摩的拳头底下都不能够逃脱得掉。 李白的出现更加是雪上加霜,在拿掉上路一塔之后,他已经不在乎上路的庄周了,也是三路游走。反而是庄周,在李白走后依旧有些束手束脚,李白在随后的一两次的突然出现更是直接威胁到了他的生命,还拿走了二杀,三杀。 对面的队伍不得不抱团起来,开始寄希望于打团可以争取回一些优势,更幸运者还可以反败为胜。可惜的是,李白与达摩的存在,彻底抹除了他们的希望,直接在一次团灭之后结束了游戏,取得了没有意外的胜利,也是他们日常当中的一场小小的胜利。 第223章 蓬莱 东海,海外的一座岛上,岛上树木茂盛,植被茂密,透露出来的绿意蕴含着生机。时不时的会有鸟儿的鸣叫以及猿猴的啼鸣之声响彻,证明这里起一个生机勃勃的世界。 蓬莱远离大陆,中间隔着东海,想要通行的话只能够通过舟船才能够往来。即使是往来也是需要看运气的,若是遇到风高浪急的天气,舟船倾覆,那就不仅仅只是能不能通行的问题了,是能不能活着的问题, 再加上岛上每到清晨又或者傍晚的时候,从蓬莱岛的山中都会有大雾飘出来弥漫,将整个岛屿都给笼罩起来。因此如果是在这两个时间段要来到岛上那也是非常困难的,岛边四周的暗礁,一旦撞上也船毁人亡的结局。 对于许多人来说,蓬莱是一个禁地,那是因为人力所难企及,来往危险的原因。对于那些不普通,有些实力的人而言,蓬莱岛也是一处禁地,因为这里并不是一处无主之地。 否则岛上的那一些树林之中,不知道在无数年的生长之中有多少的奇花异果,延年益寿的药物,这一些能够让人疯狂的东西存在,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前赴后继。 无论怎么样的危险,是阻止不了人心中本能的贪欲的,可以驱使着他们无视危险到来这里。可当蓬莱岛不仅仅是往来危险,岛上也有着许多危险存在的时候便鲜少有人把主意打到这上面来。 钱财固然珍贵,有时候可以是人去无视那一些致命的危险。可当不仅仅要面对着那一些致命的危险,还得去面对着所有的收获都带不走的时候,那么再大的胆子,都会有人默默的将它重新的吞下去。 蓬莱岛这样的岛在海外还有很多,不只是一座,可它却是与众不同的。因为蓬莱岛上有一座山,这一座山叫作花果山,山上还有一只猴子,叫作孙悟空。 这便是蓬莱岛的特殊由来的原因。 有着孙悟空的庇护,才让蓬莱岛可以与世无争,远离那些人类带来被贪婪饿漩涡之中,因此,岛上的动物们一直以来都生活在这一处世外桃源里面,并随着时间的移动,岛上的生灵逐渐产生了灵智。 岛上,有一只只的犀牛,背上有着巨大的筐笼,里面装着各色的物品,正排着整齐的队伍沿着平整的道路朝着岛内行去。在它们的身后,码头上一只只猴子正往停在码头边上的鲸鱼背上往下操作着货物,再将这一些货物装入犀牛背上的筐笼之中。 在旁边两侧则是拿着兵器,穿着一身竹片甲胄的猴子守卫在一旁,一只手拿着长枪,另一只手时不时的摸摸屁股,时不时的从身上的毛发里面抓出一只虫子来便往嘴里面塞去。随着嘴中咯嘣一声响,刚刚还在猴子身上乱窜的虫子已经在其牙齿中间被碾成了泥,又随着唾液的下滑落进了肚子里面。 虽然小动作不断,可是这些明显与搬运东西不一样的全副武装的猴子们并未放下手里面的武器去玩耍,也并未被那一些搬运着的香蕉挑动食欲,发乱疯抢起来。它们老老实实的守在原处,耳朵时不时的抖动了一下,在风吹草动的时候它们迅速的察觉到了,并投入搜寻的目光,直到一切如常之后才收回关注。 这些猴子并非是监工,虽然确实它们日常生活之中确实也抓了不少控制不住手与脚偷吃偷玩的猴子出来,可事实上他们的全副武装全部都是为了防备那些从海上而来的不速之客的,重点防备的还是那些抱着发财想法的人类。 虽然孙悟空十分强大,可他的威名仅仅局限在一部分人,那些够资格知道他存在的人的耳当中流传,更多人的人则是不知道。至于蓬莱岛之所以凶名赫赫,也不是孙悟空故意放人走,而是基本上进入岛中的人都有来无回。他不能够时时刻刻注意岛上的一切,有时候还是会有一些人偷偷溜进来,这类人在孙悟空眼中虽然是属于一根指头就可以碾死的存在,可也防不胜防。 这才有了这些他当年兴起训练起来的兵猴的存在,他们负责维护岛上的安全,巡守各处,是蓬莱岛最基础的防备力量。基本上日常的岛屿安全维护基本上是由这些猴子去完成的,也包括对于那些人类的处理。 人类的出现,对于蓬莱岛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蓬莱岛物产丰富,岛上的出产被人类采集走也只是九牛一毛,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可是有些人类就不同了,不仅仅是采集,还会捕捉一些珍奇异兽,或者杀死一些拥有美丽皮毛的野兽或者干脆就是为了这些野兽身上的某些器官。 这便不行了,至少孙悟空认为不行。虽然他本质是只猴子,居住在花果山之中,可要真正说来的话,整座蓬莱岛都他要去保护的。 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岛上的生灵,还有便是为了天人合一的理念。 自从听了庄周的一席话之后,孙悟空对于人类的存在便越发的警惕。不可否认,人类对于他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生物,连他的一狠猴毛都抓不下来,可看似不起眼,他们可以造成的危害也是十分大的。 至少庄周描绘中的那种未来的景象,那是孙悟空所不想看到的,这才有了如今蓬莱岛的景象。 码头处,除了装载货物的鲸鱼停留,也还有着正在等着装载货物准备出海的鲸鱼存在。一切都井然有序,在蓬莱岛附近生活的生灵们表现出来了一种秩序性。 事实上每一天工作的时间也不多,基本上只在几个时辰之内,再然后一天中的绝大部分的时间便是由这些动物所自己去支配了。它们不仅在回馈着孙悟空的庇护的同时,还在得到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来自岛外的各类水果蔬菜,有的无法种植在蓬莱岛,可又想吃,那么只能够靠进口,进口而来的东西便由动物们用工时去换取。 第224章 大不同 在码头处的热火朝天,充斥着各种动物叫声的场景中,突然出现了一点不和谐的东西。一艘船,朝着码头驶来,靠在了码头边上。 船上载着一群人,一群外来者。只不过在这艘船靠岸,那一些船上的人进入眼帘之后码头上的动物们依旧在忙碌着,对于这些突如其来的客人们无动于衷。 包括压着守卫在道路两侧的兵猴,在船靠向码头的时候也仅仅是看了几眼,便继续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的地方。 “唧唧唧…”一只猴子窜上了船去,站立在船头朝着人们比划着,不断的说着什么。 李春有些茫然,虽然来了蓬莱岛这多次了他还是听不懂这些猴子在讲一些什么,不过他也知道这时候应该怎么去做。向前一步,将手中已经准备好的竹筹交了出去,李春静静的等待着。 这是他独立带队的第五次了,虽然第一次来到蓬莱岛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的冲击与新奇感已经过去了后流,可每一次满到这种场面的时候他仍旧觉得不可思议。这还是他已经来得熟了的缘故,换成其他没有距离过蓬莱岛的人的话,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当场昏厥过去。 他回过头去,示意身后的人不要乱动。里面有的已经是老手了,还有的则是新人,他则是要让那一些新人平静下来,不要做出任何不必要的举动。 不然的话到时候可不是那么简单可以解决的事情了,他来过这么多次,也不是没有看过那一些被扔到水里面的蠢货了。虽然不会死,可往海里面一扔,那种遭遇路是好过的,同时也代表了这一次某个药房的所能够采集的药材要缩水一份了。 那只拿着竹筹的猴子走到了李春的面前,将竹筹放在了李春手中,在李春接过竹筹之后,它才越过他,继续朝着后面的那其他人走去。每到一个人面前猴子便会从手中抓着的一把竹筹里面抽出一支竹筹来交给一个人,就这样毫不停留,直到最后一支竹筹被分发完毕。 猴子挠挠头,一群人看不出究竟它是在思考什么又或者是单纯的抓痒,总之猴子眼中那灵动的光芒是怎么都不会被忽略掉的。加上这样的一只猴子从一开始做出来的举动也足够的骇人听闻了,在看到这种目光的时候,竟然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用人群里面的老人的话来说,不管在蓬莱岛的所见所闻会对你造成什么冲击,但很快你就会麻木的。 新人们想起在路上时候前辈们的教导,再想到来到这里的时候药房里面长辈或者师傅的嘱咐,又看了看船下码头上的那繁忙的景象。好吧,他们已经有点明白麻木是怎么回事了,这种场景看得多了他们回去了就是看到有人在跟一只不会交流的狗说话都不会觉得奇怪了。 猴子重新走回了原来的地方,李春会意的从腰间解下一个袋子,将袋子朝着猴子递了过去。那猴子见状,递了一个你很有眼色的目光过来,顺势接下袋子。用手掂量,脸上的表情变得越发的满意了。 李春这才呼出一口气,他那袋子里面装着的并不是什么金银珠宝,是大陆上的提着干混,核桃杏仁那一类果实的。这种果实虽然不值几个钱,可是在岛上用处是非常大的至少可以以最短的时间去获得一只猴子的认可与友谊。 不然的话,如果这只猴子有意拖延那么他们原本就不多的时间还能够浪费掉很多。这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他的前辈们就曾经发生过和一只猴子在船上大眼瞪小眼十多分钟都还走不了的情况。 对了,忘了说了,他们这一群人,都是大陆上之名药房的医生。像他,便是师从华佗,至于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自然是为了岛上的那各种的药材了。 药材本不用他们亲自来采摘,可在蓬莱岛不同,或者说是蓬莱岛之主与他们各大药房的主事人有过约定,只有派药房中的子弟来才能够顺利的采摘,每一次的人数与时间还都是固定的。除此之外,外人是轻易不能够登岛的,也不只是啊你扔进海里面那么简单。 药房中的人被扔进海里面那是因为犯了错误,受到的是惩戒,还会再被捞回来。可有的铤而走险的人那就没有那么的好运了,被扔下去,那就只能够靠自己才能够活下来。 “唧唧唧唧…”站在李春面前的猴子比划了几下,不断的发出叫声,同时指了指远方。 虽然听不懂猴子在说什么,李春却连连点头,手也跟着指向了猴子之前指着的远方,脸上还带着亲切的笑容。他可是牢记着不管猴子说什么你点头就行,时刻带着笑容便行的叮嘱忠实的践行着的。 猴子点点头,李春也不知道他们两者究竟是靠着什么达成共识的,虽然他是其中之一的亲历者却还是感觉到了不可思议。他究竟是怎么和一只猴子交流的?莫非,他在前世也是一只猴子,才有着这常人不能够企及的优势? 想到这些,李春的嘴角不由得抽搐了几下。 好在没有让他等得太久,那只猴子从眼间掏出一个类似口哨一样被物品出来,放在了嘴边吹动。 尖锐的响声出现,又拉长着朝着周围扩散开去。一共是二十声,李春听得很清楚,这是他们一行人的数量,所以他才对此格外的敏感。 远处的山林中有鸟儿的鸣叫声似乎在做出着回应,有鸟儿扑扇着翅膀朝着这个位置飞来,盘旋在船的上方。似乎是飞得累了,这些鸟儿落下,其中的一只落在了李春的肩膀上头。 寻香鸟,可以寻着药材散发出来的香气寻找到各类药材的神奇鸟类。 他们是医生,擅长的是治病救人,虽然知药,会用药,却不代表着他们可以穿行在深山之中,悬崖峭壁之上去采摘各类药材。 李春往腰间摸去,那里是准备好的第二袋干果,在他的身后,其他人也是一模一样的动作。 在他们停靠的码头附近的空地上,一群猴子正在集结,不知道怎么着,许多猴子嘴角边都挂着止不住流下来的口水。 第225章 跨国物流!筋斗云快递! 身为医生,李春他们的手是治病救人的手,并不包括在丛山峻岭之中采集各色的药材。平常所用的各色药材,有的也是直接从那些采药人手中收购而来的,并不是由药房产出。 药材虽然可以治病救人,上好的药材还可以生生的将人的性命吊起来,可是药材的采集过程并不简单。据李春自己所知道的,有一些老的采药人,已经不知道采了多少药有着非常多经验了,在有些时候进山了也再没有回来过。 专职的采药人都是如此,别说他们这些医生了,只怕在山中遇到什么猛兽都无法逃脱,别说到那悬崖峭壁之上采集药材了。至于这里让他们来,是有过约定,同时,采药也不需要他们亲自动手。 李春看向码头边上站着的那一群猴子,它们试图站得笔直,还将那满是毛发的胸膛给露了出来,面露期待。 这些猴子等一下就是那些采药的,他们只需要选择有眼缘的一只猴子,或者干脆是长期合作的一只猴子,让它们代替自己采药就行。他们这些医生,只负责观看,去找到所需要的药材就行,再多的便不需要自己去做了。 猴子比起什么采药人来说可以说是天生拥有采药的专业是那一种天生的采药人。它们可以为任何地形中攀爬跳跃,险峻的悬崖对其来说也不会是什么太危险的地方,只要有藤蔓,即使是掉落,这些猴子都可以活下来。 之所以带的干果也就是这个意思了,有了干果之后,可以雇佣这一些猴子来工作。再在工作的时候,时不时的奖赏给猴子一些干果,那么它们也不会偷懒,会时刻保持在亢奋的一种状态之中。 这些都已经是属于前辈摸索出来的经验之谈了,一些小小的礼物可以达成的效果绝对比想象之中的还要大。猴子们也不需要什么金银财宝一类的奖赏,有些时候给这些咋了人类世界里面微不足道的东西,就可以驱使猴子们干火。 虽然如此,可是蓬莱岛自然有一套规矩存在。想要与蓬莱岛合作,得到足够的药材的供给,就必须按照蓬莱岛的规矩去做,任何的逾越坏了规矩,影响到的可是药房的药材供应。 李春也不会将这些猴子们当成畜牲去看待,事实是这些猴子们精得狠,将它们看得笨了,到头来真正笨的可能是你,被耍弄都还无法反应得过来! 猴子负责采集药材,事实上寻找药材的工作我并不需要他们来做,靠着肩上的寻香鸟更加的可靠。 朝着码头走去,李春一行人准备挑选合适的猴子(采药人),对于他们来说一天也才刚刚开始。 与大陆上各大药房的合作是孙悟空亲自促成的,作为花果山之主,蓬莱岛之主,他完全有条件代替岛上的诸多野兽去做出决定,他的意志也代表了蓬莱岛的意志。 堵不如疏,虽然他的实力强大,总也无法庇护蓬莱岛时时刻刻,更加没有办法去将人心中本有的贪欲给除去。再加上蓬莱岛也不是一处与世无争之地,也处于在人所可以到达的地方,与人类的接触可以让岛上的动物们熟悉人类,对其有一定的了解。 孙悟空这才与大陆上的几大药房建立了合作,在为蓬莱岛的居民们,他的猴子猴孙们争取更好的条件的同时,与药房建立的合作还可以在不经意之间加大一些庇护。 药房的影响力可不是轻易可以去忽视的,作为几大神医开创的医道圣地,治病救人完全是药房的本职工作。虽然看上去没有什么,事实上药房,药房中的医生们能量远远不是比想象之中要大得多。毕竟大陆上的那些真正的掌权者,是人总会生老病死,不想死,那么就只能够依靠这些治病救人的医生们才能够让自己尽量活得再久一点。 正好那些私自上蓬莱岛的人为的都是可以让权贵们活下去的药材,药材最终卖还的也是那一些权贵们。当药房有稳定的药材供应的时候,自然药材被相对应的价格会降低,权贵们的需求也会随之降低,也就没有了这一些有着侥幸心理的人生存着的土壤。 这些当然不是孙悟空想的,对于他来说,能用手中那支大棒棒解决的事情就绝对不动脑筋。如今的蓬莱岛虽然多出了一些喧嚣,却也是能够让岛上的动物们接受的,也才有了如今的场面。 除了与各大药房的合作之外,要再说的话,那就不得不提孙悟空经营的另外的一个业务了。没有错,身为当今大陆上跑得最快的男人,孙悟空经营的是高端的快递业务。 没错,是高端绝对的高端!他主要服务的都是那些一方霸主,那些拥有无上权力,又有着无尽的财富的人。不像是哪吒,哪吒因为没有他快,因此业务就比较普及一点了,连一些薪酬比较少的快递业务他也接。 可孙悟空不同,身为跨国物流,筋斗云快递的总裁,他手下的企业干员多达数万万!筋斗云快递更是遍布了各大国家的大城市,由他企业中的员工负责那一些比较平常一些的快递业务。 这也是他与哪吒完全不一样的地方,哪吒是孤家寡人,再怎么样也只能够一个人去送快递。可他不同,已经是跨国物流的总裁了,不必什么事都亲力亲为,也不是什么快递都需要他送!只有那一种,绝对重要,需要及时送达的快递,必须让他出手的时候,他才会出手! 没有办法,要维持蓬莱岛的日常运转,要养整个花果山的猴子猴孙们对于孙悟空来说是跟有压力的,不然他现在还买山中侠蹦哒,老老实实的当他的山大王,何必要建什么跨国物流,送什么快递呢? 虽然物流前面的跨国两个字,只不过是因为他不小心把企业做大做强了之后才出现的,可这正是他的实力体现啊! 第226章 烦恼的悟空 花果山中沿着山体构筑的山洞大殿里面,孙悟空坐在属于自己那石头雕琢而成被宝座上,面上有一些苦恼。虽然他的脸上毛发浓密,可还是能够分辨得出来了得具体表情,以及表情代表的情绪的。 孙悟空的座椅是用一块石头雕琢成的,外表粗犷,并未有展现出什么精湛得雕工出来,连石头都不是宝石一类。他这个所谓的宝座留仅仅是一块普通得有些坚硬的石头罢了,虽然坚硬到可以让他屁股坐了这么多年该没有开裂的石头实在少见,却也不是没有,也改变不了它的本质是一块石头的事实。 扭了扭屁股,尾巴牢牢的贴靠在脊背处,并未在屁股后面,步然此时孙悟空已经疼得跳起来还龇牙咧嘴了。坐得有些烦了,他干脆也不坐了,直接蹲在了石头座椅上头。 虽然拥有这椅子已经很多年,也坐了很多年了,但孙悟空始终还是无法习惯这样老老实实的坐着,而且一坐还是一段时间。如同他性格之中带着的浪荡不羁一样,似乎从来没有安定下来过,包括在这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坐上面。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猴子,名叫心猿,心猿神通广大,肆意妄为,没有人能够控制住它,没有人可以掌握住它。而它代表了一个人力量的源泉。世界有多大,心就有多大,心猿就有多强,因此历来有不少人都想降伏心中的那只不断蹦跳着的从未停息过的猴子,从而取得无上的力量。可惜的是,鲜少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可以让心中的心猿听命于他,无法控制住使其去做自己想要做之事。 每个人心中都有猴子,可孙悟空不必心中有猴子,他自己本身就是一只猴子,还是所有人心中所可以想象得到的最神通广大的一只猴子。心猿尚且无法平静,对于本质是一只猴子的孙悟空来说,他更加没有办法将注意力长时间的集中在某些地方上面。 时不时的他就必须要出去一趟,到外面走一走,看一看,玩一玩,从不太长停留在某个地方。蓬莱岛,花果山也是一样,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自己的出生地,他也不会将家安在这个地方。 家,一个温暖的词眼,却不会成为束缚住孙悟空的东西。 在没有自己坐镇了怎么办?为了避免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家里面进强盗了,他训练猴子猴孙,让它们拥有自保之力。可因为时常不在家,待不住,直到现在训练的成果也才勉强算得上可以而已。所以他又用了一些时间,建立了跨国的物流公司,再用一些时间与大陆的各大药房达成合作,从而让自己不在家被时候强盗进来的可能性到达微乎其微的地步。 拈起一颗晶莹剔透的葡萄放进嘴里面,酸甜的汁水在嘴里面炸开来,孙悟空的眉头依旧是皱着的。 葡萄是水晶葡萄,是花果山的一种特殊的出产,原来花果山里面也并没有这种葡萄存在,只不过由于他手段高超,总算是弄到手了。现在花果山的这一项产出也是风靡大陆上的众多国家的宫廷,还必须用冰块制成冰匣子送的那一种才最为新鲜可口,同时价格也是贵得惊人。 往日可口的葡萄吃在嘴里面却不是滋味,孙悟空觉得没有一以前的味道好吃了。他现在很苦恼,苦恼到让他的味蕾都迟钝了许多,乃至于吃什么东西都觉得没有胃口。 物流难做啊,在和哪吒竞争的时候,原来他已经取得了全面性的压制,还必须要与墨家遍布大陆的信使系统做着抗争。谁知道,这时候又突然出现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这才是最主要的。 更加重要的其实是现在出现的这个对手,速度竟然比他要快得多!他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快不快? 快!简直可以说快到爆炸了都!在大陆上没有人的速度会比他还要快,他想揍谁屁股就揍谁屁股,都不带犹豫的那一种!因为他真侧快起来,速度是可以快到在一个瞬息之中绕整个大陆一圈,被要打屁股的人的背后,狠狠的踹上一脚,打上一下,再往来时的道路回返,回到本来的所在的。 可惜,他完全没有想到,如今却半路杀出一个曹操来。具体究竟有多快?孙悟空在听到传闻的时候已经亲自实验过可,的确是快得很,说曹操到,曹操就到这快不快?比他还要快啊! 先不说别人喊他他听不听得到,就算是听到了,也不一定可以在瞬息之间就去到叫他的那一个人的身边。可是曹操却可以,只要你叫他的名字,曹操必然瞬息之间出现,这种速度简直爆炸了啊! 没有想到,在自己掌握了物流快递行业的半壁江山的时候,半路又杀出了一个曹操这一种对手来。这才是孙悟空苦恼的原因,要比高端市场,他完全不会是曹操的对手啊,只要有人呼唤曹操的名字,他立刻可以拿了东西,再另一个人呼唤曹操的名字,那他又将东西给送出去了,比起他的十万八千里来说快得多了。 不过…他心中还是存着侥幸的,曹操不是别人,他是魏国之主。听说像是这种国君,皇帝之类的特别容易苍老,平日里面让他们处理的事情数不胜数,可能曹操因为太忙并不会来跟自己争抢快递生意。 孙悟空这才微微放下了心来,至于如何,他现在是还不能够确定下来的,只有到以后再看一看了。 耳朵动了动,他的耳朵之中似乎听到了有人正在呼唤他的名字,心知有生意上门,他的手往面前摆放着水晶葡萄的玻璃果盆里面一捞,将一串葡萄拿在手中。没有多说什么,没有留下嘱咐,对于孙悟空来回过说出去到回来不过是几分钟,最多十几分钟的事情。 翻身,孙悟空已经化成了一道光芒朝着宫殿外飞去,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227章 曹操也有疑惑 在孙悟空如同往常一样接到了大订单之后出门顺带着遛遛弯的时候,被他视为最大竞争对手的曹操还在铜雀宫里面。 曹操的眼睛之中有无数的银光闪烁,时不时的有流光溢散出来,在眼眶周围变成如星光一样被细点,从明亮又道最终的失去了所有的踪迹。有无数的影像在银光之中呈现出来,那是大陆上许多地方的景象,在这些出现的影像之中都包括了人,都有各色人等的踪迹。 有在酒楼中说书的说书人,一拍桌子,讲述了曹孟德如何与刘备一番大找,唾沫飞舞,关于曹操与刘备不得不说得恩怨情仇接连不断的从其嘴里面被一一道来。时常还夹杂着一些风流的段子,比如曹操与貂蝉不得不说的故事,与大小二乔不可告人的往事等等,说得好像什么事情发生的时候他就在现场一样。 酒楼之中有很多的客人都掉了一壶茶,吃着叫来的各色干果,一边听着说书人的说书,一般与旁边人议论着关于故事中的一些兴奋的掉。虽然说书人说的很有可能是编造出来的,可他们本就是消遣,也不去过分的讲究真实性,只要听得高兴就行。 可不管是说书人,还是那些无事消遣的客人,包括酒楼的老板,都想不到酒楼里面的一切都在曹操的注视之下,呈现在他的眼睛里面。只要曹操想要,他就可以立刻跨越空间与时间的阻碍,去到酒楼里面,将整个酒楼的存在全都给抹去。 曹操没有这样做,相同的时候他也看了许多,眼中的那无数片段之中更不缺少与这一模一样的事情。包括在没有得到如今这量子力的时候,曹操也都知道底层的百姓们究竟是怎么消遣的,无非是在各种真假难辨的信息之中去挑选出喜欢,与最有话题的一些出来罢了。 相反严肃并且真实性大得多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去观看,更多的人喜欢野史,甚至于将野史当成真正的历史一样去看待。野史流传得都比一些史官编写出来的史书流传得更广,时间更长,都是因为民间平民百姓们那不被拘束的大脑。 值得在意,愤怒,生气么?完全都是不必要的。像他这一种人是不会在乎别人的评价的,再坏又有什么?终究改变不了他所做下来的那一些事情,改变不了如今的魏国是由他所建立,大陆上风云变化之中,他也是那不被任何人遮掩的风云的其中之一。 做自己的事情,做想要做的事情,也就足够了。 至于将身后事交给后人来评价?他没有这种习惯,也想象不到后人会给自己多少好话,大概是好坏参半。 好的坏的又如何?没有如何。那时候他应该也已经死了,一个死人也不用在乎别人怎么去评价自己,评价得再好也不可能让自己从坟墓里面跳起来,评价得再坏,想挖自己的坟墓那些人都找不到。 坐在铜雀宫大殿正中央王座上的曹操陷入了沉思之中,又很快的回过了神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必在乎其他因为能够评价自己被始终都是自己,以及与自己同一时代的人。 大多数的画面之中,在里面的人们说出属于他的名字之后,便成了他现在所看到的短暂画面。只要想要,他还可以随时化出一个分身到达眼中看到的场景之中,并存到被人消灭,或者是他自己有意识的将其控制消失。 大部分的场景一闪即逝。这也是曹操眼中幻灭,那些光芒从出现,到消逝之时溢散出来的瞬间的璀璨。还有的,便不是收曹操的控制了,他的化身降临之后,所看到的场景也并不长久,短短的一瞬间之后也宣告破灭。 他想出现的地方,去见的人。统统都拥有将他的量子化身轻易消灭的力量。正如很早之前那一次去到鲁班的面前的时候,他才刚刚出现,立刻就被旁边的哪吒给摧毁了。 这不是他所能够阻止的,除非是真身降临,但那样的一场战斗又太没有必要。 短短的时间之内,曹操眼中的世界又生灭了无数,他闭上眼睛,当重新睁开了眼睛之后,闪烁的银光终于不再出现,终于可以看得见那深邃的黑眸。比起眼中无数的世界,曹操更喜欢看着的是眼前的这一幕,这是他真切可以触摸得到的,虽然比起眼中的世界来说只不过是十分微小的一部分,可这才是他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啊。 眼中的那一些他可以触摸,比眼前的世界大得多的世界却始终是别人生活中拥有的一部分,并不是自己拥有的一部分。说真的,在拥有这样的力量的时候如他也会存在着极大的迷茫,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还是那些单独的个体凝结成的一个整体。 至于送快递,在上一次化身被哪吒摧毁之后他也非常认真的想过这一个问题,只不过他真的不适合。他时间是有,量子化身千万,可以带着任何东西去到任何一个需要的地方去,可身为一国之主,来做这些事情的确是太浪费时间了,不能够将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头。 加上以他的风评,出现在许多人的面前的时候,基本上结果也不会比那遇到哪吒的一次好到哪里去。再者,也不会有人相信他,会将一些珍贵的交给他,让他去送。 不说别的,刚刚生灭的那一幕幕场景之中,便有一部分是被人给刻意摧毁的。他的化身出现在那一些他想出现的人面前,基本上这一些人也拥有着可以将化身轻易摧毁的能力,最终便呈现出来那一些与与曹操没有心思降临的地方一样的场景,在短短的几个瞬息之中,变成了一片漆黑。 因此做快递这种事情,他是真的不会做,去做了也不过是让量子化身多被别人摧毁几个罢了。 摇摇头,曹操失笑,手中的信纸变成了点点光芒,彻底的从这个世界中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群人真的十分的有趣,明明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倒先来质问自己了。 不过他也很清楚,大部分的人生活都很不容易,有一个稳定收入的话基本也不会有人愿意去放弃。 在拥有强大实力的同时,许多人的着性已经是固定住的了,不会轻易的去违背内心的意志。不管是他,还是其他人都是一模一样的,即使可以获得那所有的一切,但只要不是用自己承认的手段,方法,那便不行。 快递行业,这行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大陆兴起,以他的情报来源都探查不了究竟是谁将快递给引进到大陆之中的。何谓快递?快递就是用最快的速度,将一个人要给另一个人的东西递过去,这便是快递。 这是曹操自己理解的快递的字面含义,要不按照字面意义来说被话,快递其实就是镖局。只不过镖局通常走镖都是要护送贵重的货物,有大量的镖师在保护,费用也不便宜没有多少人可以用得起。 快递的就不同了,除了高端的之外,现在已经普及到了民间之中,可以做到将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之间的特产互相往来。高端快递就是哪吒这一类人了,基本上他们送的东西从来没有遗失或者被抢夺过,安全度十分的高。 这一封来信说的便是这一件事情了,写信的人究竟是谁,曹操其实也不清楚,可算来算去,就只有那几个人而已。至于快递?他真的是没有想过,也不用回信,反正在接下来的时间之中他所做的事情便是一种回应了。 整个大陆,从群雄争霸,鼎立各方的局面到如今曹操是有一些看不明白了,各种以往想象不到的事物出现,并迅速的成为如今大陆组成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如快递的出现没有人知道源头是谁在哪里一样,其他的新生事物依旧如此,太过的突兀。 这其中又以鲁门与墨家的机关造物最不可忽视,虽然两者都是机关造物的圣地,但在短短时间内流传出来的诸多东西都太不可思议了一些。不仅仅数量多,质量也很好,就像是完全为了市场量身制作的一样。 如今连他的麾下的许多大将,夏侯惇夏侯渊等人,出远门都不必再骑乘着马匹风尘仆仆了,只需要搭乘墨家的飞空艇那些稳定的航班就可以去到目的地。即使是所去的地方墨家没有开设航班,可也能够搭乘飞空艇到达最近的城市再赶过去,这样子缩短的时间是以往不可想象的。 再者,比如送信。有时候军情紧急,派遣军士快马加鞭,一些隐秘的情报用信鸽传递都有着很高的风险。可是如今却完全是十分高效而可靠的了,墨家的信使系统已经完全的铺设了开来,信件传递再也不用像是以前一样需要用漫长的时间了。 这还仅仅只是一部分,太多太多,全部都在短短的时间之中涌现,太过不可思议了一些。 曾经曹操对此十分的警惕,可是他知道没有人可以阻止变革。变革是火势,燎原火,没有人可以阻止火势的蔓延,火势熊熊,会将旧有的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腐朽落后的东西尽皆变成灰烬。 不能堵,只能疏。事实证明曹操的担心是多余的,技术的变革给如今的生活,上上下下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改变,许多方面都已经缺失不了了。 若不是因为墨家从不参与,支持任何的战争那么现在的战争都不用大军辗转腾挪,还必须去经历那一种漫长艰苦的行军了,而是直接用飞空艇转运。或者在将来,还会到达那一种根本需要士兵,驱使着造物傀儡战斗的场景。 不是不可能,鲁门与墨家的技术完全达到了如今的程度,两大圣地之中的那些弟子,本身拥有的战斗力不容小觑。他们驱使的机关造物同样拥有非常大的战斗力,能够在生死厮杀之中占据着极大的优势。 包括如今,大陆的局势也逐渐的平稳许多,没有再多的大战出现。牵一步,动全身,说的就是如今的情况。 可不知道为什么,曹操总是觉得这背后有一个人,在操纵着这一切,如今大陆局势的的演变也与其有关。所有的改变,也全部都是因为这个人,不然如今大陆依旧会是乱战,战火连天的那一种场景。 静极思动,动多了便会想要静下来。以往的那一种生活,没有人愿意再去重复的过下去,在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里面。如今不论是他,还是其他的各个国家的皇帝,都无法轻易的掀起新的一轮战火,否则便会失去民心。 这也许就是那个在背后操纵一切的人想要看到的场面,也是大部分的平民百姓想要拥有的生活,一个对于他这样拥有野心的人来说的痛苦的生活。可要真的说痛苦吧,其实也没有太多,他的野心基于以往大陆的混乱局势,最终的目的也是一个太平盛世。如果这样的局势继续下去的话,那么也与他想要做成的事情达成了一致。 这是非常矛盾的一种想法,曹操能够接受,并不讨厌。可真要说他还有的执着,也大概就是知道背后的操纵者,他一直以来潜意识之中的对手是谁了。 他想知道是谁,是谁促使了这一切的发生,想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对于他来说,知道为什么,远远比一个问题要来得重要得多。 好奇心他有,而且还是非常浓厚的那一种。如果非要再说什么的话,那就是找到一个对手的喜悦,以及对于棋盘外下棋的人所有的执着。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好对手啊,虽然好像在这一次次交锋之中他都是输的,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 还好,就像是普通人所有的那一种心理状态,患寡不患均。知道这一切事情,却不知道这一切事情究竟是谁做的。 第228章 冰天雪地 “应该到了。”孙悟空停了下来,上一刻他还山清水秀气候宜人的蓬莱岛的花果山上面,下一刻他已经深处咋了白雪皑皑的雪山之中。 远处是白色的雪山,空中也是白茫茫的一片,脚下也是白色累积成的一层雪地,包括他身上的那一件大红色的披风,在他落地的短短时间里面上面也多出了几分洁白的颜色来。 如果不是寒风吹动,带着披风飞舞起来将上头的雪花给抖落下来的话,那么现在整件披风都会彻底的变成白色。只不过即使有寒风在替孙悟空将身上的披风的雪花拂去,从天空落下来的雪花依旧源源不断,执着的落在披风上头。 孙悟空只穿了一件黄金锁子甲,外套着一件百花锦袍,脚踏一双黑色的软步靴,头上并未戴上他常常戴着的冠帽,否则现在冠帽肯定也积蓄出口一层雪花了。 脚踩在雪地上面,刚刚落下来的时候孙悟空的两只腿深深的陷进了雪中,等他知道雪究竟有多轻之后及时调整了力度,现在才能够踩在雪上头,如同一根羽毛一样,没有深陷进去。 天空中的雪花还在不断的落下,视野所见的一切都变成被白色,秋天对于这里来说,已经是足够形成一个冰雪世界的条件了。除了雪花带来的这些微小的影响之外,温度给孙悟空带来的影响并不大,虽然是常人无法忍受的低温,对于他来说却是毛毛雨。 他的身体已经是铜皮铁骨,不管是足够将人融化成一滩水,又蒸发成空气的高温,或者是那低到可以将人冻成一块冰块的低温,都无法影响到他, 北地,这也是个岛屿,处在大陆的北部,是整个大陆最冷的地方。在这里也不是没有生命,包括人,只不过不管是人还是动植物,都已经在这里经过了长时间熟悉环境的过程。换成外来者,在度过与大陆中的冰洋到达这个岛屿的时候,如果准备不充分,那么面对着的将是死亡的残酷地狱。 对于一名合格的快递员来说环境与温度都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有需要,那么他可以到达任何地方,去送达任何人所需要的东西。筋斗云物流正是这样,送其他人能送,送其他人所不能送的。 将嘴中葡萄酸甜的汁水与果肉吞下肚子里面,孙悟空开始朝着目的地走去,距离得也其实并不太远,那一栋高耸的建筑物存在于他的视野之中。孙悟空行走道路后头,遗留下来了一连串极浅的脚印,只不过都在脚刚刚离开了雪地之后,下一刻脚印就被覆盖住了。 在这种环境之中,不管是大的痕迹,都会那里雪中彻底的被掩埋。不管是脚印还是其他的什么。包括人也一样,人只要一倒下去没有办法再爬起来,那么很快就会成为深藏于地底的被冰冻的尸体,或者在许多年之后会有喷从深藏的地底下挖出一具栩栩如生的被冰冻的尸体出来。 苍茫的雪地之中,孙悟空很快成为了渺小的一个身影,最后连身影都被掩藏住了。 从刚刚落下的地方,到达远处的那座大殿,中间只有两三百米左右的距离。对于孙悟空到这里的几个跟斗来说。不过是一段微不足道的距离罢了,不是他爬再翻一个会远远的超过,而是这是对于主人家的礼貌。 快递员可以到达许多可以去的地方。却不代表就真的可以随便去到这些地方,无视于主人家的存在。哪怕是他孙悟空,胆大包天如他,也没有那种兴趣去随意抢夺,占有那一些需要他出手去送达的珍贵物品。 他的脚步很快,短短几分钟之内,他就已经到达了大殿的前头,这也是看不到边际的雪原之中存在的唯一一栋建筑物了。不是什么简单的建筑物,光这建筑物的规模,那就得不知道花多少的人力物力才能够修建得起来,还要得加上这是一个在人所难以生存的环境之中。 在紧闭着的大门面前,孙悟空打了一个喷嚏,浑身抖擞了一番,将身上的雪花给抖落不是冷到了他,而是他觉得在这么一个环境之中,最应景就是打一个喷嚏,再颤抖一下。 面前的大门上面的花纹有着一种原始粗犷的风格,带着浓厚的原始味道。只不过夹杂着被那些流苏花纹,以及分布在各处的图案,都十分的精美。 两种不同的风格存在,达到了一种对立的的美感,却又巧妙的融合在了一起。这便是孙悟空从这门上面看到的图案,如果还要说什么的话,大概就是这座大殿堂,光从外表到他站在大门前的时候都让人感觉到了一种宏伟,大气。 一片荒无人烟,要找到人都不一定找得到多少的土地上,在这白雪之中的贫瘠中,却存在着这样只有在繁华之地才能够存在着的建筑实在太过于不可思议了一点。但在孙悟空眼睛里面再正常不过了,只要了解大陆的历史多一点,只要像他这样是一名快递员,那么便会明白,某个不起眼的地方可能会隐藏着耀眼的人物。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翻个跟斗直接到达目的地,或者干脆七十二变随便变个小玩意进去的原因,与这些人打交道,必要的礼貌还是得有的。就比如他,如果有人不请自来,还把蓬莱岛当成他家一样来去,他肯定会掏出大棒棒来将其打个粉身碎骨。 朝前走去,他伸出了手,手掌触及大门,从掌心传来了一阵直达内心的冰冷。孙悟空没有犹豫的用力,将这扇巨大到像是来迎接一名巨人一样的门扉给推开,一股风从打开了的门中吹了出来,吹动得他背后的披风猎猎作响。 要问这是谁的宫殿,主人究竟是谁的话,孙悟空可以给出一个十分明确的回答,那是大概类似大陆上的冰雪之神的存在,在某些人的信仰之中描述的的确是这样的。 第229章 很抱歉,没有 长城的秋天更加的冰冷了,冰冷分足够让城上的士兵,以及城后庇护的城镇之中的平民百姓们感觉到一股生命即将凋零的萧瑟。 原来往来的商队已经纷纷离开了长城,让许多城镇都变得冷清了一些,只有一些商队为了即将到来的战争停留在长城附近的城镇中,还有的干脆就驻扎在长城中。这些商队中的商人都是那一种最大胆,为了利益愿意去迎接不管多大危险的人。战争对于他们来说既是一场可能够威胁生命的浩劫,也可能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机遇,可以获得平日里面需要用上百倍努力才能够取得的利益。 长城既是一段城墙,也是一座城,取决与看他的人究竟要怎么看。在许多人看来长城正是处在一个危险之中,可在商人们看来,危险是有的,只不过相较于巨大的利益再大的危险只要不是立刻取走他们的性命那也不算是什么危险了。 这几天长城已经开始实行了戒严,街道上面时常会有卫士在巡逻,到了晚上的时候也实行了宵禁,从内到外戒备森严,很明显的可以闻嗅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正在空气之中弥漫着。 生活在此的人们可以闻嗅到那些过往的血与火留下的味道,对于长城卫士们来说这种味道更加的深刻。因为仅仅在一天之前,长城的守护神之一,百里守约是是受了重伤之后被铠给背回来的。 至今那天在长城上面值守的部分卫士们都还没有能够忘记那一幕,当百里守约出现在他们视野之中的时候,是被铠背回来的,在他的后背上还留下了一道巨大的伤口,血红色的鲜血在铠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见惯了生死的卫士们已经习惯了生死。唯一无法习惯的是已经习惯看见的眼前的那永远矗立的后背终消失,还染上了鲜血。有些卫士在想象之中想到了这一幕的出现,可等到真正出现的时候,却又都不敢去相信。 有无数卫士在为百里守约祈祷,祈祷伤势并不致命,祈祷在一段时间后的清晨,还可以在晨起的朝霞之中看到熟悉的背影。 长城卫士们从不相信什么神明,包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不是依靠着什么神明的施舍才拥有的。而是生命,属于他们自己的鲜血,前人的鲜血,一寸寸的积累,最终才成就了如今的一切。 祈祷从来不会有神回应他们,可是直到有一天,长城重新拥有希望的时候,他们才知道祈祷是有用的。来的不是神,是人,是花木兰百里守约等人,他们回应了祈祷,来到了这里,并最终留在了这个地方。 正如他曾经的祈祷一样,他们祈祷,生活在长城中的百姓们祈祷,最终花木兰百里守约等人回应了他们。那么这一次祈祷也应该不会例外,只要祈祷,那百里守约就会像以前一样,回应他们的祈祷,再度出现在长城之上,成为他们眼中被光芒,那永远矗立,不会倒下的身影。 属于扁鹊的院落之中,花木兰来回踱着步子,脸上有过鲜少出现的担忧。在她的身边,铠站在一旁,脸庞虽然没有变过那平淡冷酷的表情,他时不时朝着院落中一处小屋里面投去的目光却表明了他现在真正的内心。 唯有苏烈不在这里,并不是苏烈不想来到这里,是到了他值守的时间。从来惯例都是这样子,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该在长城上的人都会出现在长城上头驻守,哪怕是最亲密的战友死去也一样。 是啊,不管是谁死了都一样,无法使他们忘记,放弃本身的职责。 何况百里守约也没有死,也不会死。至少花木兰,铠,苏烈都相信,百里守约是不会死的,只不过这一次受的伤有些重而已。扁鹊是大陆上最好的医师之一,他手下出现过许多奇迹,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也不会有意外。 有时候信任是如此干脆的,相信是没有任何缘由的。 花木兰与铠只是在这里等待着,除了一些不得不去处理的事务踏出院落,基本上的大部分时间他们都站在院子里面等待。等待着,等待房屋的门打开,等待着扁鹊走出来,也在等待着蛮荒的进攻。 等待是一种煎熬,尤其有些时候等待着未知的时候。已知的一切,不管再坏都不会让人觉得煎熬,可是未知却不一样,让人无法知道多坏,心于是一直无法安定下来。 “我去得太晚了一点。”铠说道。 “不,你去的并不晚,这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花木兰摇摇头,停下了脚步。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做的选择付出代价,相信守约也已经知道他这个选择相对应的可能出现的结果。可他还是做了,便不会去怪罪于谁。”花木兰的一只手按在烟雨的剑柄上,将烟雨压得向下倾斜,掌中的温热变成传递到内心之中的炙热烈焰。 她希望蛮荒来,在这时候来进攻,好让她可以发泄心中的怒火,将胸膛中沸腾的火焰化成蛮荒人的鲜血与哀嚎。可她知道大抵蛮荒人近期也不会进攻了,百里守约在受了伤的同时,也注定了蛮荒中有人也要受伤,那个人就是狼首。 不论狼首的伤势是更轻,还是更重,短期内蛮荒的进攻都会相对应的延后。狼首本身不愿意部族在进攻长城的时候被人所掌控,又有蛮荒中的强者缺少了一个狼首,这都是花木兰基于当前局势所做出来的判断。 如果她的判断失误的话,她反倒会感到高兴。 狼首如果出现,那么他一定会死!如果他不出现,以长城现有的他们三个人,也可以围杀荒,将荒杀死!即使杀不死,也可以将其杀退,再将目标转向那一些其他部族中被族长与高手,狠狠的清洗一番。 至于战争带来的死伤?不管是她自己,现在躺在里面的百里守约,还是铠与苏烈,乃至长城的每一名长城卫士,都早已经做好了别离的准备。 死亡虽然可怕,但畏惧它? 很抱歉,没有。 第230章 混毒 院落中又恢复了之前的寂静,只有那一些本来生活在院落里面的那一些毒物在远处缓缓的爬行着,它们都没有靠近花木兰与铠所在的位置。 那里的存在着的杀意交错纵横,虽然看不见,可是对于这一些毒物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在他们的感知之中呈现出来的只有简单的一个信号,那就是危险。 铠与花木兰站着,两人都没有再交谈,可在感受到彼此存在着的杀意之后便明白了对方心中所想。 血债血偿,百里守约受了伤,那么他们将用更多的生命去填补百里守约受伤时候所留的血。虽然现在并无敌人,蛮荒并未进攻,可只要他们记住了,便不会忘记,会永远铭刻在骨子里面。 战争并不会远,他们都很清楚,无论是谁受伤了,是谁死亡,战争都不会停止,除非一方被彻底的消灭,这是永远无法调和的矛盾,也不会有人去相信可以与异族和睦共处。 长城的血已经流得足够的多了,这些血,血液下面存在的尸骨都在说明了很根本的问题。长城人并不天真,不会存在那一种愚蠢的希望,会去相信可以与蛮荒异族达成和解,用手中拥有的东西去换来短暂的和平。 那太过于愚蠢了,不管是钱,物品,一点都不会给,除非从他们的尸体上踏过去。任谁都知道异族是多么的贪婪,给予的一切最终肯定无法满足他们,反而有可能会成为其手中的武器,到头来用来残杀自己的同胞。 他们既然可以掠夺,将一切都掠夺走,那就不可能只拿走一部分。给或不给,都是一样的结果,最终都无非是一战而已。 旧时大陆的王朝宋朝发生的一切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 这是铠从书籍上知道的事情,他以前并不知道书籍是什么东西,知道意识到书籍也是记忆的一种之后,便开始了读书。书中记载的一切,在他的阅读之后,也就成为了他脑海里面属于自己的记忆之一。 铠不知道旧时那个宋朝的统治者们究竟在想着什么,他也不想知道,那种人的思维他连知晓一点都觉得厌弃。 看看生活在长城脚下的人们吧,他们曾经经历过残酷的一切,经历过生离死别,看着最亲密的人死在自己的面前,却到死都没有放弃过抗争。哪怕失望,哪怕绝望。 他相信,以前宋朝中的那些百姓们也是一样的,从未放弃过生存的希望。可是最终那些统治者们放弃了他们,将他们努力创造的一切送给了侵略者,反倒成为了侵略者们总来屠杀自己的武器。 何等的愚蠢? 看着依然紧闭的屋门,门没有打开,他也不知道里面的手术进行得怎么样了。至于进去?铠没有那一种打算,不管是他还是花木兰对于医道都没有研究,没有办法治病救人,进去的话也帮不了什么忙,反而会造成影响。 虽然不知道百里守约怎么想的,铠却知道这其中肯定不会有后悔这个词眼。他们付出的一切,长城脚下的民众不会来辜负他们,而他们同样不会辜负那一份信任。 屋子里面,扁鹊正在给百里守约做着手术,手中细长的小刀轻轻切开那红色的肉,分开肌腱,血液在刃下缓慢的流动着。 扁鹊的的表情十分的认真,他的眼皮轻轻的眨动着,一瞬间得睁眼闭眼中出现的那一段短暂的空白,经由他脑海之中的记忆却又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沿着切开的这个缺口往下,他看见了毛细血管,看到了那浅浅的红色印记,那是血液,血液在里面流动着。只要他手中的小刀轻轻的一化,那么这些血管就会随之出现缺口,原来沿着既定道路流动的血液就会奔涌出来。 毛细血管属于人身体里面最小,也是分布最为广泛的的血管,十分的脆弱,很多时候轻轻被撕扯佛教会使其破裂。里面血液流动的总量并不多,对于身体造成的影响相对应的较小,可却不代表没有影响。 人的身体的血液是有限的,损失了血液之后身体会自动的造血,从而去填补掉损失的那一部分血液。可这是需要时间的,短短时间之内,损失掉的那部分血液并不会被立刻补充,这其中还得经历一番转换的过程。 他曾经估做过实验,缓慢的放掉一个人身上的血液,事实上失血过多的时候,人就已经进入一种休克状态了,并在极短的时间之内死亡。在这期间,身体中并未造出相对应的血液。 百里守约虽然不同于常人,身体机能强大,气血旺盛,可他始终是一个人。在造成大量失血的时候,依旧会变得虚弱,再失血再多的情况那么也会死亡。 给普通人做手术,扁鹊已经无比被习惯了,可给百里守约这样的强者做手术他还是有一点的麻烦。因为他的身体太强悍了,不同于常人,十分的坚韧,用的力度要大上一些,可是具体使用的力道还需要精细的控制,不然比堪堪可以切开的力度再大上一些的话,那么可能就会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失误。 还好他灵巧的五指可以掌控住手术刀,每次在短暂的试探后都可以找到最为合适的力度下刀。 可以拥有百里守约这么一个手术对象是让扁鹊很兴奋的,此刻他的眼中有着兴奋的光芒在闪动着。还好他控制住了自己,没有将百里守约当成那一种研究对象,不然百里守约已经被他大卸八块,从里到外给研究了个透彻了。 他是在救人,不是在杀人。百里守约是他他的患者不是什么研究对象,那些个研究对象的话他也并不用在乎他们的死活,只需要从他们的身上得到自己想要了解被信息,在这之后死不死被也不会有多大的问题了。 在长城这些时日以来,他积累了大量跟人体有关的知识,这其中有不少是他的病患提供的,更多的则是那一些实验对象。换成为其他得地方,也根本没有这样的条件,更加没有如此正当的理由。 所以百里守约不能够死,不然他在长城哪里待得下去? 不管谁死对于扁鹊来说都没有差别,他亲眼见证的死亡,与亲手造成的死亡也足够的多对于死亡再熟悉不过了。正是如此了解死亡,他才常常可以将人从死亡的境地之中拉出来,让他们活下来。 百里守约的伤势有些麻烦,还不至于会死,的确只是有点麻烦而已,可继续让这麻烦持续下去,那么还真的会死人。 他在长城中的口碑并不好,若不是有花木兰,百里守约这些人替他背书,再加上长城人与其他地方的人不同的习性他还真的在这里待不下来。虽然哪里都一样,可确实长城不一样,只有这里才会给自己如此多的研究素材,可以光明正大的进行关于人体奥秘的研究,不像其他的地方他每待久了就必须转移一次。 目光一凝,拿起旁边的镊子,扁鹊飞快的往下一夹,从百里守约的伤口里面挑出了一条虫子出来。在刚刚他用了巧劲,掌握镊子的手指轻轻的抖了抖,一股极轻微的力道随着手指传递到镊子上,又到了那条虫子的身体中,最后分开了虫子所躲藏的血肉,轻易的将虫子夹了起来。 往旁边的脸盆中一丢,原来挣扎不休的虫子落进脸盆里面突然安静了下来,潜入了里面的血肉之中,彻底的隐匿不见。可要是仔细看的话,还是可以看得出来有不少的类似的长条状的生物在里面游梭着。 脸盆里面是从百里守约身上取下来的坏肉,以及手术过程中身体流出来的血液。这些血肉本就是从百里守约身体里面取出的这些虫子所生存的所在。因此没有太多智慧的虫子也只以为自己回到了原来待着的宿主的身体之中。 这些是扁鹊需要的实验样品,只不过让它们活下来也不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最根本的还是因为这种虫子拥有极强的生命力,不管首尾,在必要的时候都可以控制身体的行动。就是说,如果不小心将其夹断的话,那么它们就会变成两截,单独个体的两截往百里守约的身体更深处逃去。 这才是扁鹊为什么说百里守约受的伤很麻烦的原因,蛮荒中的异族就有着擅长这种异毒的人存在。有的是毒素,有的是虫蛊,还有被干脆是那一种关乎精神的诅咒。 别看长城与蛮荒的交战之中有些长城卫士们受到的骇人伤势致命,可事实上这类人往往不会死,反而死的会是那一些受到了轻微伤势,或者干脆没有受伤的那一些长城卫士! 百里守约比起那些长城卫士们来说麻烦得多了,那些长城卫士只要不是没有察觉,拖延了太长的时间来找到自己,那么基本上不会死。百里守约身上的毒,是集合了虫蛊,毒素,诅咒,三位一体,说是混毒也不为过。 这些虫子足够的麻烦了,会在百里守约的血肉中行动,吞噬血肉用来壮大自身,进入成长期之后,又会在血管中产卵,让卵在血液中孵化并汲取血液成长。血液是有温度的,对于这类幼虫来说是再好不过的场所,不仅仅有大量养分,同时,还可以经由血管之中的血液到达身体各处! 这类虫子吞噬血肉,将人体当成粮食仓库的时候,人的身体是根本感知不到,并且还无法做出抵抗的。因为在吞噬血肉被时候,分泌出来的那一种毒素对于神经有着麻痹作用,因此即使是它们到达内脏,将内脏给吞噬一空的时候都不会有任何感觉。 他为什么会知道?那是因为在自己的身上实验过,才了解得如此的深刻。幸亏他做好了预防,否则他救百里守约,谁来救他?或者干脆就是两个人都死。 扁鹊没有见过这一种混毒,之前浪费的那一些时间也都是在他在对于混毒的过程之中经过的。只有了解的足够深了,他才会有把握,才能够替百里守约做这一台手术。 有些时候将自己当成实验对象,扁鹊对此没有太大的感觉,在别人看来是找死,在他自己看来这是非做不可之事。 他最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方方面面,因此不管什么样的毒素进入他的身体,他都能够得到最为精准的反馈。 在百里守约这里也是一样的,基于自己,他对于百里守约中的这一种毒了解得十分的深刻。当然了,虫子会分裂的这种事情,他根本不是在自己的身体上实验出来被,随便去地下的牢房里面用一个鲜活的蛮荒异族来实验一下就可以了。 包括虫卵的事情,也是在看到那蛮荒异族被吞噬殆尽之后才知道,否则他可不是那一类全知全能的神。 为什么实验的蛮荒异族死了,百里守约都没有死?那是因为百里守约这样的强者,已经可以去控制身体的每一寸血肉,身体中的血管坚韧无比,血液更如铅汞一般,几乎等若是一个铜墙铁壁一般的牢房。要在这样的身体里面活动,这一类虫子需要付出千百倍的努力,要想大量繁殖开来,也需要经过一段对于它们来说非常漫长的时间。 百里守约不是不会死,是那个过程要比较漫长一些,这些虫子也还没有到达那一种已经无法彻底消灭的地步。他现在的办法也是太慢了,用手中的手术刀去从百里守约的身体之中找出这些虫子的踪迹太慢,太依靠运气。虽说百里守约的身体强大,这些虫子进入身体的时候不能够快速的扩散基本现在还在后背的伤口附近。 可,不能够赌啊,谁知道有没有其他的虫子跑到其他的位置?一名医士,怎么可以靠运气,他可以赌,但赌的却是他人的性命! 所以他在等,等完全的把握的到来,应该很快也就到了。 第231章 清醒着 “很麻烦对吧?”百里守约开口问道,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面回荡开来。 他趴在用床榻搭成被手术台上面,身下是微软的,不会让他的身体感觉到一丁点的不舒服。只是对于百里守约来说,所谓的舒服不过是一种没有意义的要求,无所谓。 无论是在现在被手术台上面,还是在石头上面,或者干脆在地上,对于他来说都是一样的。到正都是受伤,反正都是躺着,姿势与痛苦都是差不多的,没有太大的分别。 扁鹊还在专心致志的对付着顺着百里守约背部开下去口子中被血肉,将一种已经病变正在逐渐坏死的肉给挑出来,丢到旁边的脸盆里面去。这是必须尽快处理的事情,这些可以称得上被污染的血肉已经失去了百里守约的控制,虽然之前是属于百里守约身体里面的一部分,可随着时间的经过已经变成了那一些虫子的食物,养分。 扁鹊干脆没有回答百里守约,他在手术的时候不喜欢说话,习惯沉默。其他医师那一种还跟患者讲话,与患者聊天转移患者注意力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出现在他身上的。 没有得到回答,百里守约也并不意外,他早已经清楚自己的情况,不需要扁鹊的回答他也可以自己给自己一个准确的答案。 的确是麻烦,不仅仅是麻烦,还是一种煎熬。 对于肉身的掌握,他对于身体的感知入微,可以完全的控制住身体。平常受的伤,伤口也基本都不会流出血液来,因为他可以控制血液,不让血液流出来。还可以控制着血肉蠕动,将伤口给填补上,再经过短暂的时间伤口也就彻底的愈合了。 常人的伤势,包括那一些对于常人来说致命的伤势,在他的身上都是微不足道的。用比喻,那大概是什么虫蝇在大象的身上叮了一口,带不来太大的伤害。 不过不同于大象,大象身体巨大,虽然大,可它控制不了身体的每一个部分,也感知不到身体的每一处细微所在。百里守约不同,平时只要有蚊子一类的落在他的身上,几乎瞬间他就有了感觉。再通过那一处肌肉的震荡,便可以将蚊子给杀死。 换成是大象,那它对于身体上叮咬的蚊子根本毫无感觉,更加不可能做出任何的反应。 百里守约十分的清醒,可以感觉到冰冷的手术刀在自己身体里面划动时候的尖锐,血肉被分开时传递到大脑的疼痛。还被一次又一次的剔出肉来,那些血肉与身体分离,从撕裂,到最后完全脱离时候的拉扯,短暂的一瞬间都可以细分为长久的漫长。 煎熬,这种真切的感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煎熬,伴随着一波波疼痛的到来,大脑都会被痛楚给占据,让人的神经不自觉的战栗,时刻哀嚎。可百里守约的面色不变,依旧保持着平淡,面庞没有因为疼痛而扭曲。 普通人受伤的时侯,包括在扁鹊这里接受手术,感知到的也只有疼痛,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这是那一类小手术,也是战士才能够经历的煎熬,要是那一种大手术,战士也必须要经过麻醉,才可以忍受得了。 至于百里守约?感知到的不仅仅是疼痛,入微的感知还可以让他清楚知道哪一块肉正被剥离。 他是清醒着的。 在扁鹊对他进行手术的时候,他也在身体里面进行着一场战斗。战斗在他的身体里面展开,是基于他身体里面的血肉,与那一种正在他身体里面啃噬,成长的虫子之间展开的。 说是战斗,其实是单纯的攻与防他在防守的一方,那一些虫子在进攻的一方。对于身体的掌控使他知道虫子们都在什么地方,又向着哪里前进。正在逐步啃噬着哪一块的血肉。 虫子们发起进攻的同时,那一块的血肉也在百里守约有意识的控制之下朝着内里聚缩,让血肉变得坚硬起来。这对于他身体里面的虫子来说是种影响,很大的影响,可他只能够防守,无法进攻。 这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不对等的战斗,他只能够防守,不能够进攻,也不能够撤退。而那些虫子,艰难着在进攻,执着的攻陷那一些对于它们来说完全算是堡垒的血肉。进度很慢,不是没有,在缓慢的进行着,又随着啃噬血肉,得到养分成长之后,进度随之加快了。 与虫子战斗着的同时。这一些虫子们细微的啃噬,百里守约也感知到了。虽然细微,可这一种身体里面有东西正在逐步吞噬血肉的感觉也不好受,尤其对于心中的压力更加的深刻。 有谁会愿意自己被其他被物种吃掉?猪都不愿意,更何况人?只不过人杀猪,人吃猪,那是一种看得到,感受特别强烈的痛楚与恐惧,而他所经受的大抵如此。要是不知道,不知道一切,没有痛苦,那死亡也不会是什么可怕的事情了,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会死亡。 照现在这个进度下去,体内的虫子再度成长,那么迟早他会变成一幅皮囊。百里守约是很清楚这一点的,大约也能够想象到到时自己会是一幅什么样子。 “往里面三厘米,右侧血管。”百里守约皱起了眉头,轻声说道。 扁鹊的手一顿,手术刀旋即浅浅的切开了一道口子,停在三厘米处。他被另一只手中拿着的镊子向下,一张一合,手腕轻轻的抖动着,已经夹起了一只正在向着血管进攻要钻破血管外壁到达里侧血管的虫子出来。 百里守约的血液虽然如同铅汞,却也不是真正铅汞,要是让这虫子钻进去,开始吞噬血液那么它的成长速度肯定会加快许多。再加上人体的血管有如大陆上纵横交错被官道一样,链接着身体各处。 虫子进去了,那等于是在官道上纵横,要想再捕捉它的踪迹根本不可能。并且血管中的血液是朝着心脏供血的,血液又传输到人体中众多重要的器官之中,要是这些地方被虫子占领了,那百里守约必死无疑! 第232章 反正我在,你不可能死 镊子中夹着的那不断扭动着的虫子被扁鹊放到了脸盆中,与它的同类们待在了一起。在刚刚进入脸盆,夹子一松开的时候,那虫子立刻钻入了血污之中,重新隐藏了起来。 不是扁鹊有异于常人的收集癖好,是这些虫子是非常好被研究素材,要是随随便便就死了那不亚于是一种损失。 无论是什么样的毒,虫蛊,要想破解它,首先得足够的了解才行。不了解,下一次再来这么一回的话,依旧一无所知,依旧是麻烦,这才不是扁鹊想要的。 再者说,这也是不错的实验不是么?几乎在看到这些虫子的瞬间,扁鹊就生起了一种要掌握这些虫子奥秘的心思,长城之外那数目众多的实验素材,可是非常好的实验对象啊。 按照往常他已经不顾一切,放下手里面做着被事情开始了研究了,可现在不行,还有一个百里守约在。所以,扁鹊几乎是在一边给百里守约做手术,另一边又在进行着实验的状态中度过的。 “养分不足?互相厮杀,争夺养分,将同类杀死用来补充自身?”顺带着看了一眼脸盆中的事物,扁鹊又记录下了关于这些虫子的信息来。 脸盆那些血肉之中正在进行着一场生存之战,那些虫子正在彼此厮杀着,争夺着变得越来越少的血液以及血肉。这种是生物的本能,一种生存的本能,当生存环境变得恶劣的时候,同类之间便会产生争斗,厮杀,抢夺生存下来的资源。 生物之间都是这样,包括人类也是一般。总总生物为了生存都会做出许多残酷的选择,人类也不例外,为了生存,为了繁殖,同类相残的事情数不胜数。 对于展开的厮杀扁鹊无动于衷,重新转过身来,在百里守约的提示之下又在他的伤口用手术刀切割开道路,寻找着又一条虫子的所在。 脸盆里面的虫子在厮杀中变少了没有关系,实验素材变少了也不会有问题,扁鹊早已经做了两手的准备。除开他手边的脸盆,在这间屋子里面一侧的桌上摆放的瓶瓶罐罐之中,几个玻璃瓶子里面装着的正是这一类虫子。 “感觉怎么样?”扁鹊问道。 “不好。”百里守约答道,自己的身体他可以比扁鹊做出更为精准的评判。 “现在我对于身体的掌控力已经下降了,虫子带着一种毒素,可以腐蚀血肉,似乎还有影响神智的效果?总之,如果再继续下去,时间再久的话,这些家伙会变得越来越难缠。如果到那时候,你就要靠着自己去寻找这些虫子的踪迹了,我能够提供的信息会变得越来越少,直到没有。”将身体如今的状态对扁鹊表述一番,百里守约便不再说话,注意力又集中在了现在正在他的身体里面钻着洞,不断啃噬血肉,要啃噬出来一条道路的不速之客的身上。 后悔否?真切说来百里守约是不后悔的,在做出当初的决定那时候,他便料想到最坏的结果,已经有了准备了。 如果不是为了那一枪,真正的重伤,甚至杀死狼首,他的铠甲离身,如今的伤势也根本不会有。或者说,要是按照原来的战斗节奏战斗下去,危险会有,却不会像如今这样的麻烦。 毒,他身上的这种毒混合着虫蛊的伤势,可比身体的创伤要麻烦得多,致命得多了。如果不找到针对性的办法,几乎是必死无疑的。 虽然不是医生,基本的这些东西百里守约还是清楚的。毕竟在受伤这条道路上走得远了,那么什么伤势比较麻烦,什么伤势可能致命,那他都是了解的。包括一类伤势他都可以自己妥善的去处置,减轻受到的伤害。 如今的局面,他并不后悔。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后悔是没有任何的作用的,更别说结果已经出现的时候,后悔这种情绪不过是不必要出现的。 “知道了。”听了百里守约的话,扁鹊简单的回答道。 事实这与他的估计差不多,在一边手术,一边实验的过程之中,对于百里守约身体的虫子他已经有了个大概的了解。通常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疾病都会变得更加的严重,毒也是一样的。 一些慢毒,是随着毒性的累积,在身体里面积聚,逐渐加强的这一过程之中置人于死地。不仅仅使累积毒性,同时也在漫长的时间中让人体抵抗性大大的下降,虚弱,再到最后彻底的摧毁一个人。 现在百里守约中的混毒也是一样的,体内的虫子有着成长的过程,又加上百里守约的体魄强健,掌控住了自身,所以这过程被大大的延长了。换成普通人,或者实力稍弱的人,那么此时此刻他已经无药可救了,快速成长的虫子大量的繁殖,会将人体给吞噬一空。 时间不多了,百里守约正处在一种衰弱的过程中,等到对于身体的掌控力彻底的失去,到时候即使如他扁鹊医术如何通神,也都无法救下百里守约。 他在等,其实在等在等两剂药材的到来,只要在预定的时间里面药材来到,那他就可以救下百里守约,将百里守约身体里面的那些虫蛊彻底的消灭。在这之前,对于百里守约伤口的处理,将百里守约身体里面的虫子夹出来的过程,为的是延长百里守约坚持的时间,并非是为了要拿到更多的实验素材。 扁鹊没有焦急,因为他知道,在预定的时间内,他要的药材肯定可以送到。如果真的有意外出现的话,那他还有有最后的手段,只不过这会对百里守约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就是了。 不过到最后只要可以救下百里守约,又有什么样的办法不能够使用?只要百里守约不死就好! 长城的天空,一道光芒猛然坠落,向着花木兰与铠所在的院落而来。在金光出现的时刻,空中又有朵朵的雪花飞舞,随风飘舞不定。 第233章 可以喝吗? 闪耀着的光芒有一些刺眼,在光芒后面还拉着一条尾焰,在天空中拉扯出了一条十分明显的白色线条。 又一声音爆声出现,光芒落下。 孙悟空落在可院落里面的土地上头,刚刚声势极大的一切,等到他落地的时候,最终不过是双脚旁边那扩散开去的一圈烟尘。他站着,环顾着四周,脸上的毛发还有着点点的冰棱凝结。 又抖了一下,将身上的冰霜抖落,孙悟空这才看向站在院子里面的花木兰与铠。 “筋斗云快递,使命必达!”他郑重的说道。 然而花木兰与铠一点都没有反应,除了在感应到孙悟空出现的时候有过一瞬间的警惕外,在察觉了孙悟空带着的气息之后,他们便不再在意了。 扁鹊让孙悟空去取药的事情他们是知道的,因为付钱的也是他们,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拿到钱跑到这里的也只有孙悟空了。不意外,对于孙悟空,对于这一句广告词,只要用过筋斗云快递,那基本都会知道这带有强烈个人风格的广告词。 “喂喂,给一点反应啊!”孙悟空挠了挠头,对花木兰与铠的反应表示不满。 你以为他每一次说这有莫名羞耻感的一句话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打广告啊,是为了让人记住他,在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可以一时间想到他孙悟空,想到筋斗云快递!不然他才懒得浪费这一点口水,好歹都花了口水了,那你好歹来点反应! 铠转过头来,面无表情的看了孙悟空一眼,又转过了头去,注视着屋门。 好吧,这反应他宁愿没有,还不如没有反应!孙悟空看向了花木兰。 花木兰此刻抬头望天,伸出的手掌中心有一朵雪花落下,在掌心停留不动。周围的温度也瞬间下降,在院落中的风带着的都有一股彻骨的寒意,一些水珠所在的位置也都凝结出了冰霜。连那些因为孙悟空到来,察觉到了不熟悉的气息行动起来的各种毒物们,在朝着孙悟空而来的道路中,爬动的速度变得越来越慢,直到最后它们干脆往后爬去,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或者干脆云寻找一个觉得温暖的所在。 虽然入了秋,可不到进入冬天,那么在这时候也是基本没有雪花出现的。至少在冬天那下雪的时节,蛮荒是不会在这时候进攻的。 能够带来雪,又会使温度下降的人,也就只有一个人了。 王昭君。 天空中的又一个身影缓慢的下落,脚踩着的位置往外,一圈的冰块凝结起来。王昭君披着一件雪白色的裘衣,面貌冷艳,虽然是极美的女子,可带来的却没有任何美丽之感,而是冰冷,彻骨的冰冷。 “昭君妹妹!”花木兰眼睛一亮,轻声唤道。 “木兰姐姐!”看到了花木兰,王昭君脸上的冰冷立刻融化,眼睛弯成了月牙儿,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 看到这一幕,孙悟空越加的无语,他还指望花木兰有一点反应,现在看情况他是直接被忽略了。不过这明显是人之常情,与王昭君站在一起,所有人肯定第一反应是看向王昭君,不会是他。 算了算了,广告词说了就好,只要有需要的时候能够记得他就好,至于其他的东西他也不需要在意了。 “扁鹊呢,扁鹊呢!货送到了,快出来拿!”孙悟空叫囔起来,他还赶着回去花果山呢,不想要在这里耽误太久的时间。 “来了。”屋子里面的扁鹊听到了孙悟空的叫声将手中的手术刀与镊子放在了一旁,皱着的眉头松开来,听到孙悟空的叫声之后他的心中唯一的那不确定终于确定了下来。 “马上回来。”对百里守约解释一声之后,他才朝外走去。 “昭君,你不待在北原来这里干什么?”花木兰牵着王昭君的手走到一边问道。 入手冰凉,握住王昭君的手的时候,触感是和美玉一样的,是一种玉质温润之感。可又与美玉不同,美玉的话握久了,会自然而然的变得温热起来,王昭君的手却是一直冰凉的,如握住冰块一样。 “孙悟空不是来取冰莲么?所以我就跟着他过来看一看了,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王昭君回答道。 她很少笑,不过笑起来非常的好看,尤其在遇到花木兰又或者是其他的姐姐妹妹们她的脸上才会出现笑容来。不然的话,至始至终她的脸上都会是一种冷淡的表情,与北原那一些矗立着的冰川一样冰冷。 “守约受伤了,所以这才需要用到冰莲。”花木兰解释了下。 “受伤了?”王昭君皱起了眉头来,四周围的温度因为她皱起的眉头再次下降,已经算得上是冷酷严寒。 “严重么?” “不知道。应该会治好,毕竟扁鹊现在在那里头。”花木兰摇摇头,有一些担忧,不过却不太重。 王昭君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来,因为与花木兰的关系长城的这些人她也是认识的,称得上是朋友。漫长的时光里面。在冰原待得太久的她很少会有朋友,因此每一个朋友她都格外的珍惜,也不想突然之间就失去了这一个认识已久的朋友。 两个人交谈的时候,扁鹊已经打开了屋门,看见了在屋子门口抓耳挠腮,一只手已经伸到了门前,准备推开门的孙悟空。 “拿来吧。”扁鹊也不客气,径直说道。 “什么,你确定不需要我送进去?”孙悟空嘀咕了一声,手从怀中摸出了冰莲来。 说是冰莲,其实不过是一片花瓣而已,晶莹剔透的花瓣,从内到外都是一种冰的质地。孙悟空拿着它的手掌,已经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被凝结出来的一坨冰块给裹住了,周围还有白色的寒气在往上飘散着。 冰莲并不是普通的莲花,生长在极地,汲取亘古不变的寒气生长。因此冰莲其实就是寒气聚集而成的,一片花瓣,足够使一个湖泊整个都冻结住,更会对任何接近它的生命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拿在手中的时候别看如此被简单,孙悟空是知道自己的状态的,他的金身不灭,对于极度的严寒,以及炙热的烈焰都有着很高的抗性。换成别人,那就不会是这么的简单了,被冻结住的不只是一只手掌,还会是整个身体。乃至于生命,故此他才会有这么一问。 毕竟扁鹊也是自己被顾客,要是顾客接快递的时候死了,他应该找谁要钱去?何况扁鹊只是个医士大夫,要是换成是花木兰与铠这些人,他才懒得问,会直接塞给他们。 孙悟空狐疑的表情将他没有说出来的话都表达了出来,扁鹊自然也知道他买担心什么,但还是点头,催促道:“快点吧。” “给你给你。”看扁鹊自己都不担心,孙悟空也就直接将冰莲递了出去。 他拿着冰莲的那一只手凝结出的冰块破虽,碎冰从手掌下剥落下来,砸落地面发出了非常结实的声响。落在地面的时候,碎冰还紧接着冻结水气,在地面上又凝结出了一块又一块的冰块出来。 “哦,对了,等一等。”秉持着不能够让客户承担风险,为客户着想的服务态度,孙悟空的手又伸进了怀中,摸出了他去取的另一件东西。 另一手的掌心之中,也是出现了一片花瓣,与冰莲的那白色近乎透明的花瓣不同,这片花瓣是红色的,在拿在手中的时候还有点滴红色的液体在孙悟空的掌心流淌着。 “呲啦。” 滚滚的热气从孙悟空的掌心扑腾往上,在不断的炙烤着他的手掌,只不过足够将人炙烤成为灰烬的高温,在他的掌心中的时候,却连他手掌附近被那些毛发都没有能够烤得卷曲上几根。那红色的液体滴落,瞬间将地面的冰块给融化,蒸腾的水气立刻往上飘飞起来。 四周选本极低的温度,随着红色花瓣的出现,立刻又往上升了起来。两种不同被力量彼此对抗,在孙悟空各自两只手掌的中央,形成了迥异的领域,一冰,一火。 红色的花瓣是从火莲上头取下来的,与冰莲是两种性质,一种代表着足够冻结生命的温度,另一种则是足够炙烤一切的高温。 按照孙悟空的理解,扁鹊要是不行的话。总归可以靠着冰莲与火莲不同的性质去互相对抗,以达到一种平衡。但他总觉得忘了什么,想不到也就懒得再想了。 两只手伸出去,他的手掌与扁鹊伸出来的手掌交叠,翻转过来,掌心的花瓣便落到了扁鹊的手掌掌心之中。 这时候孙悟空才突然想了起来自己究竟遗忘的是什么东西冰莲与火莲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力量的呈现方式是没有错的,当当两只手拿着的时候,绝对不是平衡,反而会是一种对抗! 两种力量,会顺着手往身体里面蔓延,等到最中心处接近的时候。又会互相的碰撞起来。这要是一个实力不行的人,已经原地爆炸了都! 原地爆炸这个词语不错,看到扁鹊还算正常的状态孙悟空这才为自己的用词赞叹了一声。既然没有事情他也不再管了,身为一名快递员的职责,其实在将东西拿给扁鹊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 “话说回来,钱呢!”屋门关上的时候,孙悟空才猛然意识到了这一点。 竟然还有人敢赖他的账?他孙悟空跑得快,服务周到没有错,可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人啊! “激动什么,来,钱给你!”花木兰看到孙悟空准备踹门,连忙开口道,随手从身上取出了一张银票。 说是银票,实际上也不是银票,普通的银票可以从钱庄里面取出钱来,可他手中的这张票子,却是能够取出灵石的。也就是说,这一张票子可以在可以兑换灵石的任何钱庄兑换灵石。 “咻”的一下,孙悟空身形变成了虚幻的影来到了花木兰被身边,顺手取走了花木兰手中拿着的那一张银票。要是花木兰不想给,孙悟空也是不能够这么容易的拿到手的。 看到银票上面的那个数字,以及可以验证银票真假的盖戳,他嘿嘿的笑了起来,“嘿嘿,早说你付钱不就行了嘛。” 一愣,感觉到其他三人投来的视线,孙悟空咳嗽了一声,刚刚因为得到酬劳的那一些欣喜全部消失不见。他的脸上带着愁苦,眉宇之间尽是那一种烦忧,叹息道:“唉…身为一名大家长,我真的不容易啊,还有那么多猴子猴孙需要养,不努力一点喝西北风怎么办?” 铠转过头去,孙悟空喝不喝西北风的事情与他无关,道他还是知道谁喝西北风都有可能,只有这只猴子不可能!筋斗云快递可是包括了物流,一个庞大的物流体系的,不知道多少只猴子在担当快递员,进行着最基本的服务。 他还喝西北风?养猴子猴孙?那一些猴子猴孙养他还差不多! “话说回来,兰蔲新出的那一款百花露水不错,花木兰姐姐你要不要用一用?我可是璀璨钻石会员,可以拿到他们家最顶级的货!”王昭君向花木兰推荐自己最近用的一款产品,至于孙悟空直接被她给忽略了。 一只猴子,还用什么美容产品?反正都是毛,也看不到全部的脸,那么我就不用在乎皮肤好不好了。 “是么?那我试一试也是可以的。”花木兰随口答道,虽然他常年作战,不过女人用的东西却一样都没有落下。 现在可以轻松的与王昭君讨论这一个,不再担忧屋子里面的百里守约,最根本的还是因为药送到了,扁鹊刚刚的淡漠已经表明了他的把握。 “我竟然被无视了?”孙悟空发现了这个悲哀的现实。 唉…他越发的惆怅,现在的这个世界,说真话总是没有人相信的,像他这样诚实的猴子也已经很少见了。可惜的是,总有一些人对他视而不见,这才是对他最根本性的打击。 话说回来,王昭君说的百花露水听起来好像不错,可以喝吗? 第234章 找场子,镇场子无所不包 将所谓百花露水的名称记在了心里面,孙悟空准备回花果山的路上顺便去买几瓶来喝看看。露水这种东西,尤其是花露水,那滋味是蛮不错的,在大陆上有一些修炼者平日里面也是餐风饮露,其中吃的东西,就是露水。 露水吧,其中最好的是花露水,喝下去的时候别有一番滋味,带着花蜜的甜味,还有花朵本来得香味。别说他刚刚听到的还是百花露水,百花!清晨从一朵花朵花蕊中心取下来的露水已经很不错了,那么一百朵各色不同花朵中的露水聚集在一起,那这百花露水真的是不同寻常! 正咂吧咂吧着嘴巴想着百花露水的孙悟空并没有注意到旁边王昭君与花木兰古怪的表情,在刚刚听到了孙悟空的嘀咕的时候她们两个人都一直在憋着笑。女孩子用的东西一般都是以化妆品为多,喝化妆品?也亏得这一只猴子想得出来。 不过吧,她们也不想说破,反正这只猴子的身体好得很,喝点百花露水是不会有问题的。 “话说回来,刚刚躺在里面的是百里守约么?”孙悟空总算问到了点子上,刚刚将东西交给扁鹊的时候他往屋子里面看了一眼,以看到躺在床上的那个人的身形而言,直觉告诉他那就是百里守约。 他们这些人基本都是认识的,毕竟整个大陆上也就只有这一群人而已,彼此之间都拥有着顶尖的武力。再加上他的工作,认识的也都是这些人,毕竟能够用得起他的服务的,也就只有这些人而已。 “是。”花木兰点头道,这事情是不必瞒着孙悟空的,说出来也不会有关系。 “还有人可以伤得了百里守约?”心里面有过准备,但听到回答的时候孙悟空还是惊讶的。 人只有那一些人,长城这里又属于三不管地带,与大陆上的国家并没有敌对关系,平日里面鲜少会发生战斗。再说他们这一类人,要战斗分出个胜负,实际上是要用非常久的时间,打上几天几夜都不一定能够结束。即使是分出了胜负,也仅仅是分出胜负,受一点伤,要杀死对方几乎更是难上加难。 那就只有蛮荒了,那一群蛮子才是长城的敌人,给百里守约带来伤势的就只有那些蛮子。 没有人回答孙悟空的问题,孙悟空也无所谓,反正这就不是他所关注的。 “怎么样?要不要我动手?虽然你们知道我送快递,不过嘛,必要的时候我还兼职杀人放火这一类的事项,只要你们出钱,我立刻帮你们找回场子来!”孙悟空说道,向前一步,说话间铿锵有力。 身为一名快递员,不仅要跑得快,还得会打才行。不然光是可以跑那可不行,如果有人来抢,跑不过莫不是就等着被抢? 好吧,琢磨了一下,他突然发现好像也没有人可以跑得过自己,曹操也不行。曹操的话还得叫他的名字,说曹操曹操才可以到,不叫他的名字他也就死死的待在原地。 当然了,跑得快并不意味着就只能够,只需要跑,再来变得能打不行吗?能跑又能打!这样子一来,才不仅仅只是局限在快递这一行业上面,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捞一点外快。 “喂喂喂,给一点反应啊,我都到了这里了,顺便帮你们揍个人没有事情的吧?也不麻烦的吧?”眼见得依旧没有人说话,孙悟空继续说道。 他眼珠子转了转,又补充了一句,“这样,七折,给你们打七折!” “你们应该知道这个价格很亲民了!毕竟像我这样的高手一般很少出手的,平常要出手也不一定就会有时间什么的,换成别人我还不一定愿意,这个价格我已经给你们足够的诚意了!” 铠微微点了点头,孙悟空说的倒是也没有错,只不过他没有轻易的应承下来。别看孙悟空现在口头上说的是这些,可究竟是怎么样的价格在还没有公布的时候,他绝对不能够就答应下来,因为这一只猴子很早之前就变坏了,或者说猴子这一类的本就是如此的狡黠。 此刻他很想要吐槽的,其实是孙悟空那兼职杀人放火的话,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孙悟空不仅仅是一个快递员,兼职杀人放火,还帮人找场子,镇场子,外加找猫遛狗,无所不包。没有错,孙悟空就是一个全能型选手,没有什么是他不能做,做不到的。 于是内心的吐槽出现,铠的外表还是那一幅冷冰冰的样子,没有因为内心的那些吐槽的言语而去改变脸上的表情。他与王昭君不同,两个人虽然都是那一种看上去冰冷,光是让人看到就心里面如同吃了一块冰的人,实际上王昭君在看到亲密的人的时候就褪下了覆盖外表的冰山,铠则是永远都是如此的表情,不会众人改变。 花木兰挑了挑眉头,停下与王昭君的交谈,转过身来看向了孙悟空,脸上明显有心动闪过。 虽然预定的援军在这几天之中马上就到,可孙悟空这样的高手是不管再多多少都不愁的,越多越好。多了,那么相对应的长城卫士的死伤也会变得更少一些,要知道每一年当中都有许多长城卫士连来到扁鹊这里的时间都坚持了,在中途的时候就死了。 人重要?钱重要?这个问题对于花木兰来说是非常简单的一个问题,几乎不用犹豫就可以做出选择来。再说长城一地也并非外人看起来那样的贫瘠,除了面临着蛮荒的威胁,实际上的产出还是很多的,与蛮荒的战斗也可以以战养战,而这些都是她为什么会有底气留下鲁门与墨家的原因。孙悟空的雇佣虽然肯定不会便宜,但比起这两家而言只怕也是微不足道。 短短的时间之内花木兰已经做出决定了,只不过她仍是看着孙悟空,脸上是犹豫的神情。换成以前她大概已经答应了下来,可身为长城镇守已经让她习惯性的讨价还价,争取每一分能够省下来的资源。 第235章 冰火 “感觉怎么样?”扁鹊来到了百里守约的身边,左右手两只手掌中各握着一片花瓣。 一只手冰冷无比,已经凝结出了一块冰块,并且那凝结出来的冰块还在顺着扁鹊的左手手臂朝上蔓延,要将他彻底的冰冻起来。扁鹊的手臂渐渐的失去知觉,从刚刚的麻木,变成了现在,他已经彻底感觉不到左手的存在了。 右手则是完全一种不同的状态,掌心被烫得不断有热气飘飞起来,还带着一种肉被烤焦了的味道。高温正买炙烤着他的掌心,透过皮肤往下,血液开始沸腾,一寸寸的血管也随之萎缩起来,顺着手臂朝着身体的身体侵蚀。非但没有放开手,扁鹊反而握得更紧了。 两种足够让人的身体在短暂时间之内死亡的力量,此刻分别存在于扁鹊的两只手中。他没有死,可也绝对不好过,每一秒的经过都让手中的冰冷与炙热朝着他的体内侵蚀得更深。 “不好。”百里守约答道。 “现在我对于身体的掌控又下降了,体内的那一些虫子啃噬的速度变得很快,已经是吞噬了不少属于我身体里面的养分,还在不断的成长当中。你要是再不快一点的话,很快我的身体就会变成它们的乐园了,到时候你也不用救我了,直接把我抬出去烧了吧,好歹还有一点灰烬可以留下来。”坦然的说到了自己的结局,百里守约不想逞强,也逞不了强。 从扁鹊出门到现在又进来只不过是三分钟不到的时间,可在他的感知里面却是无比漫长的。在这段时间之内他还在不断的与身体里面的那些虫子做着抗争,给它们吞噬自己的这一过程增加阻碍,每一秒钟都是无比漫长的经过的。 死亡也是这样子的,当感觉到死亡的时候就会觉得时间无比的漫长,比真正的时间要漫长得多。他现在也与死亡的那一过程差不多多少因为当虫子吸收足够多的养分,成长之后啃噬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快的时候,那他基本也是死的,死的那模样还是特别难看的那一种。 这才会有要是不行把自己给烧了的话出现,他知道这一类的虫蛊是属于极其霸道的那一种,啃噬血肉,到血肉彻底被啃噬完毕的同时估计连骨头都会被啃穿,去吞噬坚硬的骨头下面的骨髓。这与人吃一类骨头的时候差不了多少,有的人就会为了美味的骨髓去敲破骨头,吸出里面美味的骨髓出来。人类是为了美味,而这些虫子是为了生存,那么什么吃的东西也就不在话下了。 “忍着一点。”扁鹊低下头去,一边说话。一边看着自己的双手。 他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即使身体传达到他神经之中的是一种警告,可他还是自动将身体以及大脑的警告给摒弃在了外面。他控制着自己的身体,握紧了双手之中的两片莲花花瓣。 一手被冰块冰封,花瓣不会掉下来,彻底的麻木没有太多的痛苦,一切都都冰封住了。另一手则更加的严重,时时刻刻在挑战着他的神经痛感忍受程度,此刻他眼中看到的是已经被炙烤得出现一个小洞的掌背,还有小洞旁边不断扩散开来的焦黑皮肤。 没有等待百里守约回应,扁鹊的右手举了起来,将掌心的那一面对准了百里守约背上的伤口按了下去。处在他掌心位置的火莲花瓣,在手掌彻底与伤口贴合的同时,也进入了伤口之中。 “扑哧。” 滚烫的白烟透过扁鹊手掌的手指缝隙朝上不断的飘起来,烧灼血肉的声音此起彼伏,白烟之中那种烤肉时候的香气越发的浓郁。这还没有完,手掌贴合伤口的时候,扁鹊还仿佛怕百里守约感觉不到痛苦一样,右手手掌左右蹭动,直到感觉那股炙热离他的手掌越来越远才收回了手来。 百里守约瞪大了双眼,饶是他忍耐力很强,在身体里面有许多虫子在啃噬着他的血肉时都能够忍住不出声,这一刻也不由得闷哼了一声。 从他的伤口处,到达体内,一股热意不断的朝着他的身体里面蔓延,沿途的那些血肉,全部都在高温之下变得焦灼起来。连血液都直接沸腾,在顷刻之间蒸发不见,整个他的身体内部,完全变成了一个大火炉,真正的燃烧着的火炉。 百里守约的双眼变得赤红,眼瞳中心处有两点火苗在飘动着,看过去呈现眼中的世界也都变成了赤红着的世界。与此同时,在强烈灼烧着的痛苦下,勉强保持住清醒的他感觉到了身体里面那一些虫子正在疯狂的往身体内部钻进去,要钻得更深来躲避身后的那股炙热的火焰。 速度稍慢一些的虫子,都已经直接消失了,在火焰里面被炙烤得连灰烬都不存。跑得更快的那一些也没有能够活得多久,在一些倒霉的同类已经死去的时候,往身体深处又逃了一段便被赶上来的那一些顺着他身体内部的血管往内侵蚀的热浪给消灭。 虫子死了,死光了。不管成长得如何,是不是有虫卵存在,在这高温之下全部都变成虚无。可热浪,在血液之中灼烧着的烈焰,还在朝着身体的最深处袭来,朝着那最为关键的脏腑的位置。 默默的在身体里面数着数的扁鹊一顿,左手手臂轻轻一抖,冰块落在地面响起了哗啦啦的一连串响声。他的手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贴近了百里守约那已经变得焦黑的伤口,由掌心处极寒处,一股寒意扩散开去,由伤口直至身体之内,追赶着热浪进入百里守约的身体里面。 扁鹊收回了手来,眉头上原来存在的汗珠都已经凝结成了霜雪。在他的手掌刚刚离开百里守约的身体的时候,百里守约的身体,整个人,自内而外,全部被包裹在了冰块之中。 一块透明的冰,从扁鹊的视线看过去,百里守约在其中栩栩如生。人还是那一个人,可究竟他还活着没有,却是看不出来的。 第236章 骄傲的大陆有数强者孙悟空! “得了。”孙悟空搓了搓手,手上的毛发相互摩擦着,带来了一阵阵的热意。只不过这热意比起屋子里面传来的热意显得小巫见大巫了,在他的身后的屋子里面,有炙热的能量正在与冰冷的能量互相的碰撞,对抗着。 不只是孙悟空可以感觉到,王昭君,花木兰,铠也都感觉到了,是如此的清晰。两种能量如同冬天里面的火焰一般,在远远的地方就可以感受到了,尤其两种能量还是迥异,天性对抗着的能量,这种感觉就被无限的扩大了。 在他们的感知里面,现在屋子里面充斥着的两种能量,一个不甚都会爆炸开来,将院落的这一块地,包括方圆几百米全部夷为平地。两者能量是一种互相对抗的过程。一旦有一方的能量超出另一方,那么爆炸就会发生,却处在一种奇妙的平衡之中,另这一种爆炸全部停止在可能的地步,却真正没有发生。 对于两股能量其中的一股,王昭君再熟悉不过了,她掌握的力量还要比这更冰冷几分。如果不是她有意的手摄身体里面的力量,那么现在长城的温度会迅速的下降,雪花与寒风全部都会紧随而来。 她只要想,遥遥的操控一下让百里守约身体之中那冰寒的能量增强一分,立刻会压垮炙热的能量,百里守约也会在体内两股能量失去平衡的瞬间。连身体灵魂。一同被凝结在这一刻,并再无任何挽回的机会。 明显她是不会这么去做的,也没有理由这样去做,这一次过来也是看一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顺便看一看花木兰。要是真的百里守约无法医治,她也可以用极度冷寒之力将百里守约冻结,冰封在这一刻,等待能够医治的时候再将其解封。 孙悟空继续将心思放在花木兰的身上,颇有一种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惺惺相惜之感。不过他是不会轻易的放低自己的身段的,也不会轻易的认输,该少的绝对不能够少。 “五百灵晶!最低五百灵晶。这已经是我能够给你的最低的折扣了!”孙悟空又给出新的价格来。 从刚刚开始,他的价格一降再降,最最开始的一千灵晶,降到现在已经变成了五百灵晶了。这可与他之前开口的七折不一样,足足是五折啊! “二百五十灵晶。”花木兰冷静的摇摇头,并未因为灵晶的大幅度降低而失去自己的判断力。她一直秉持着一点,也就是在出价的时候不管是什么样的价格都对半切,无论得到的结果是不是对半,她也能够在这一个前提下面不断的进行议价。 换成以前,她现在有很大的几率已经如同捡到了便宜一样答应下来了,毕竟这是非常让人动心的价格,直接对切了一半。也还有很大的可能,是她无动于衷,完全没有雇佣孙悟空的打算。昔年她单人独行的时候,陪伴自己的只有腰间一柄剑,背上的一柄剑,再无更多的东西。解决难题的时候,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解决的,用剑去解决。 一柄剑解决不了,她就拔第二柄剑,不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更加不用去掏钱。也不会有什么难题是她带着的两柄剑解决不了的,要是有,通常问题都已经被结论大半了,剩下来的不会再构成任何问题。 世上从来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敌人,如果有,那也只是你的拳头,剑刃不够锋利而已。她一直都秉持着这一点,走到了现在。 这不也没死呢嘛?除了多上一些伤势之外,实际上她是一直都在变强的,让自己变得更强。只是曾经她是一个人,所需要负责的也就是一个人的事情,面对着的难题大多是一个人的难题,敌人数量有的很多,却也是她可以解决的。 如今不同,如今她需要面对的是长城从未消弥的危机,去对抗长城之外那生存在蛮荒之中的诸多蛮夷。所要处理的也绝对不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整个长城,生活在这里的百来万百姓的问题。即使是身边有人站着,有百里守约他们在,有众多长城卫士在,许多的时候都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这不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需要考虑得更多,方方面面。一个问题的决策错误,可能就是长城中的长城卫士们,以及长城百姓们的死伤。 灵晶是普通钱币价值的百倍,别看五百灵晶不起眼,实际上五百灵晶的价值换成钱财的话完全可以组织起来一支五百人全副武装的精锐军队。更不用说灵晶是支撑着大陆上俢者修炼的一种修炼物资,更是各种机关造物的能量来源,每一个国家的战略储备资源第一重的就是灵晶! 因此能省多少省多少,在可以省的前提下尽量的节约,这已经与很久之前记忆里面的她有着很大的差别了。当然,要是真的没有办法省,她自然也不会再省,孙悟空这样的强者,那是可以将他当做一支军队来使用啊,还是那一种不可能阻挡住的强军。 孙悟空被花木兰看得浑身的毛发都直直的竖了起来,他总觉得自己做了一笔挺坏的生意,可要是真切想来的话又是不对,因为生意都还没有做呢,他怎么会有这一种不妙的预感。 “二百五?不,不可能,就算你这样看着我,这个价格也是不行的!”孙悟空义正言辞的说道,二百五这个数字在他看来非常的带有指向性,完全不行! 他举起了手来,大拇指和食指放下交叠在了一起,比了一个三,“三百,三百,就是三百了!我这已经是看在多年老顾客的份上了,三折,三折啊,大出血!” 捂着自己的胸口,他眼睛转了一圈,不知道该不该再弄出一点鲜血来好让自己显得更有说服力一些,但是想了想,觉得这样太过于刻意,最终还是放弃了。 “那好。”在孙悟空话音刚落,手放在胸口处的一瞬间,花木兰立刻答应了下来。 捂住胸口的孙悟空一愣,耳朵抖了抖,龇牙咧嘴的面容还保持着,正准备表现出自己很为难到了一半,才发现自己的这些举动全部都做不下去了。他万万没有想到,刚刚口头交锋来回好几个回合让自己都讨不到便宜的花木兰竟然会如此轻易的就答应了下来,实在让他有些猝不及防。 如此的干脆利索,孙悟空真的怀疑自己听没有听错,是不是落入了什么花木兰的陷阱了。可是要是陷阱吧,明显也是不是的,毕竟还真的没有人会来拖欠他应该拿到的报酬。 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呢? “顺便再送一次免费的快递服务呗。”花木兰看了一眼孙悟空,紧接着补充道。 “好。”孙悟空下意识的回答了一句突然又反应了过来,“不对,我帮你揍人找回场子,还得免费帮你送一次快递?” 花木兰似笑非笑的看着孙悟空,没有回答他。 “好吧。”接触到花木兰目光的孙悟空有些心虚,又嘴欠的补充了一句。 一口唾沫一个钉,身为一只骄傲的猴子,大陆上有数的强者,做出的承诺是必须要做到的到。哪怕是下意识的口头承诺也是一样被,只要说出口,进入了别人的耳朵,不他就得去做,不然便会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不过话说回来,他怎么这么嘴欠呢?明明刚刚一开始当作没说出口,自己也没有听到就好了。现在吧,嘴欠也补充了一句,这下子没有听到也听到了,再要去假装自己没有听到,那也不是什么脸皮厚的问题了,而脸被打得啪啪啪的响。 抚摸着自己的脸颊,又掐了掐,从手感上来说他的脸皮是没有改变的,还是以前的那一种厚度。可要是真切的从刚刚的表现来说吧,无疑是非常不合格的,至少孙悟空是这么觉得的。 “你的心脏摸错位置了。”铠转过,视线从孙悟空捂在右边胸膛的手上移开。 下意识的老脸一红,对了,他怎么又说了一个又字?孙悟空收回了胸口的手,他的脸比较红润,因此脸红外人很难看出来的,只要没有其他的表现就没有人知道他在脸红。 等等…现在在意心脏长在左边还是右边是什么鬼?心脏对于他而言完全是可有可无的啊,只要想要,他的心脏可以随意的长在任何一个位置,如果需要,他还可以每一天都把自己的肺给取出来,让花果山里面的猴子大厨给他来一道夫妻肺片。至于心脏,那也是要多少有多少,当年他也是靠卖悟空肉起家的,只不过骗得多了,那么土大户吃了他的心脏并没有长生不老最后都死了,接下来不好骗了。 有些人贼得很,还有的人干脆就是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要,要他们掏钱根本是比要命还要难的。这当然不会是什么问题了,你看那些山贼盗匪有哪一个人在没有得到同意的时候就要不到钱的?可以要命,自然而然钱也不会是什么问题,把人杀死了之后那他的钱也就是属于杀人的人着的了。 不过作为一只骄傲的猴子,他会这样去做?明显是不会的。身为一只骄傲的猴子,大陆有名的强者,他更喜欢的是看着这些人在察觉被骗失望落空又钱财两空时候的歇斯底里,人类的丑态总会让他有种恶作剧成功的成就感。 不过吧,看得多了也就是这样了。 不然距离他那时候名闻天下的那个老神仙的身份已经过去了有两三百年了,当初被他骗的土大户基本死透了,估计子孙都不一定还记得当年祖上曾经辉煌过,又有一名老神仙替他们家祖上调控了一下财产。现在他要是想要再去骗依旧会是一骗一个准,毕竟长生,即使是多么骄傲聪明的人都会有的追求,即使此刻不在意,可在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也会在意的,明知道只是一个可能也会踏进去,并且无怨无悔。 按他说的,也就那样了,不好玩的事情不会去玩第二次。现在做着的快递这一行,他如果觉得没有意思的时候也会停掉,至于物流则已经是以猴子猴孙为主体运行的,他自然不会停掉不做,反正坐事的也不是他! 等等… 孙悟空摇摇头,伸出手去又挠了挠头,从耳朵一侧的毛发里面抓出了一只虱子来,将其掐死。毛发多就是有这种毛病,不管他的毛发护理得再怎么好,用的嗨飞思去屑效果多么的好,总有些不要命的虫子会来撩拨他一下。 孙悟空把手放在嘴边,“嘎哒”一声,已经死了的虱子被他的牙齿碾碎,舌尖多出了一些兴涩的味道。是血,不过不知道是谁的血,反正不是他的血液。 之所以烦恼那是因为虱子这些虫子会影响到他的毛发,在上面产卵等等,至于他的皮肤。如果有一只虫子,虱子,跳蚤,蚊子之类的可以从钻破他的皮肤,吸取体内的血液,那这些虫子的口器等于什么神兵利器都差不多了。 不过,这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他在咀嚼牙齿间的虱子,舌尖淡淡的腥涩味道扩散开来的时候,他想到的事情。 他这是做亏本的生意了啊!三百的灵晶,换一次他的出手,还要再加上一次免费的快递配送服务!他原来送一次快递的费用就已经是一百灵晶了,那么三百灵晶之中有一百灵晶已经是送快递的费用了。 两百灵晶?他真的出手只值这么一点钱么? 孙悟空摇头,真的听见了心里面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 大概是骄傲吧… 不过三百就三百,亏本就亏本,只要不是二百五就好啊! 执着于二百五这个数字的骄傲的大陆上有名的强者孙悟空,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在意的二百五的数字是可以再往下议价的。比如再少一灵晶,再多一灵晶,那都不算是二百五。 第237章 谁来要我命? 屋子外面发生的事情扁鹊并不知道,他也不在意除了自己研究以外的任何东西,不然也就不用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之后都被人发现,最后不得不转移了。 虽然为了研究,包括对于人体有一种狂热的爱好,终究扁鹊并不是一个肆无忌惮的人不然那些对他喊打喊杀的人早已经死了。不仅是死,死了之后尸体还得被切开,从里到外研究一个通透,连一块骨头都会得到合理得利用。如果死还有第二种,死者的灵魂也在旁边的话,那么这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死上第二次了。 如今在长城,扁鹊进行的是一种以工换酬的模式,他救人,也杀人,用的实验材料有活人,也有死人。救的是长城的人,杀的是蛮荒的那些异族,实验材料也是他们,不管活的还有死的,里面也还有长城的死者。只不过比起蛮荒异族来说,作为实验材料的长城中的死人,不管是战死的长城卫士,病死的长城百姓,都有得选择,他们自己选择,或者亲人替他们做出选择,不想要的话便不要,可蛮荒异族是没有这一种选择的。 低下头来,扁鹊的左手抚摸着覆盖百里守约身上的冰块,触摸的指尖无比的冰冷,随着往下划动,冰冷感越加浓厚,直到他的手指隐隐的颤抖,指尖的皮肤透出一种青白之色,感觉到痛,到失去直觉。 眼前,手术台上,百里守约的身上,寒气在向上攀升,撞上了天花板,被阻挡住,又往左右扩散开来。 冷,冷得那一些在脸盆里面互相厮杀着的虫子的动作都变得迟滞,最后不再动弹。因为脸盆里面的那些血液已经彻底的凝固住了。不是那一种粘稠的果冻状的液体,是凝结的冰,只不过这冰是红色的,还是硬梆梆的那一种。 虫子与百里守约如今的状态都一样,被冰封住,彻底的凝固住了。透过冰块看去,可以看到他们的模样,身体的每一个细节,可是却阻挡对于生命气息的探询。 冰块之内的虫子,百里守约是死是活,没有人知道。 比起这些虫子来,百里守约承受的是寒气的来源,这一些虫子则只不过被溢散出来的寒气给冻结了而已。说起来的话,百里守约的情况应该更糟糕一点,不只是被凝结成的冰块的包围住,在这之前体内还经过了一遍焚烧,火焰顺着他身体里面的经络与血液向内燃烧,只不过及时的被冰冻住了。 收回了手,扁鹊面无表情的看着自己的左手。右手再抬起,他的目光随之落在了右手上头,两只手都是一种状态,一塌糊涂。 两只手刚刚都经过烈焰,寒冰。两种极端的能量的洗礼,现在他还可以去控制不过是因为强大的意志力而已。在常人看来可怕至极的伤势,在他的眼中却是无比的平常,表情与脸色都没有任何的改变。 轻轻的呼出一口气,控制着两只颤抖着的手臂,扁鹊端起了脸盆来,百里守约这里没有事情了,他要去做自己的事情了。必须要离远一点,不然脸盆里面的虫子的冰冻状态是不会解除的,让他怎么做实验? 至于百里守约,什么时候解除这冰封的状态他就不知道了,要看百里守约自己的状态。 “呼。”狼首吐出一口浊气来,低下头,看着自己胸口前的一处破洞。 那里已经是一个空洞了,空荡荡的,经络,血液,原来应该存在那里的一切事物都突兀的消失,变成了空洞的虚无,十分的骇人,就如同有人伸出手,在他的胸口剔了好大的一块肉一样,剔得干干净净的那一种。 破洞的周围,边缘处有一些小肉芽正在蠕动着,往破洞中央处缓慢移动,却始终无法再往前移动一点。有一股力量正在压制狼首身体的自然愈合过程,以至于之前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了一天,他的身体上还遗留着之前一战中落下的印记。 破洞的周围是那一种麻麻痒痒的感觉,随着肉芽的蠕动越演越烈,却始终没有到达那一种消失的时候。疼痛?疼痛的话伤口处现在是没有的,只存留下了彻底的空荡,但在狼首的记忆之中,身上被打出这一个空洞的时候时那痛彻心扉的疼痛却永远的存留在他的记忆之中。 在回忆起有关于那一战的记忆的时候,原来已经没有任何感觉的胸口的空洞竟然又是传达来了疼痛感。 “真是让人记忆深刻啊。”狼首伸出手放在了自己胸口的空洞处,手掌正好对着空洞,可以将其填补住。 一开始被时候是怎么样子的,到现在的话它还是什么样子的,没有改变过。 他静下心来感受,空洞附近阻挡着他血肉愈合的那一种强烈的怨念就越加的明显,完全压制住了他的身体的自愈。源自血脉之中的记忆,让他的身体本能的有了一丝畏惧,可在他的意志驱使之下,这一丝恐惧几近于无,身体与那来自于最顶尖生物的怨念战斗起来。 这场争斗,从战斗结束一直持续到了现在,还未结束。这之中度过的这一些时间也才不过消磨了怨念的一气而已,要再用一段时间才能够彻底的消磨,那时候他的身体才会自动愈合。不过在这期间他必须去压制空洞,让它不再向着周围蔓延,所以他的实力会有却削弱,已经算得上是他一个弱小的时期了。 狼首的嘴角勾了起来,一只猛虎受了伤之后,山林之中的那些其他的猛兽便会有取而代之的想法,要去成为那百兽之王,人也一样。何况在部族里面,无论用什么办法,只要将首领杀死的人,那么他也就意味了拥有了成为首领的资格。 他的上位便是这样的一种过程,趁他病,要他命。那么现在究竟又会有谁来要自己的命? 真是让人很是好奇,还有一点期待,他真的已经等不及了啊。 第238章 探视 “首领。” 帐篷外面传来了人声,小心翼翼的询问着。 “进来吧。”狼首轻道一声,放下了胸口的手。 身上的衣衫还是在之前那一战的时候穿着的那一身,除了披着的狼皮大氅外,现在身上的这一身是破损的。最吸引人眼球的无疑是胸口处的那一处空洞,在这样的攻击之下,身上穿在的衣服自然也不能够幸免于难,也是出现了一模一样的空洞。 狼首没有遮掩的意思,坦坦荡荡的任由胸口处的那一处空洞暴露在空气之中,同时也会暴露在看到的人的目光之中。 没有一点诱饵,怎么能够勾引得了猎物上钩?不管他是不是刻意的,只要咬钩,那就是猎物,猎物必须要将其猎杀。哪怕没有人上钩。他也不会以为水面底下就没有其他的人在看着他在等待着一些什么了。 帐篷的蓬布被掀开,外面清新的冷风随着来人的进入灌进了帐篷里面。来人是一名部族中的祭司,战争祭司,负责征伐之事,部族与部族之间战斗,对外战争的专职祭司。 进来的这一名祭司掀起蓬布的瞬间已经看到了狼首胸口上的那一处空洞,司职征伐之事的他感受到了那空洞一般的伤口给他传来一种威胁之感。回想起记忆之中的那两声震耳欲聋的轰鸣,他控制不住心中的战栗,这样的攻击,他只怕一下都接不下来。 可狼首却接了两次,第二次还是直接命中,可他仅仅只是受伤,没有死。 一眼之后,往帐篷里面一步踏在帐篷中地面铺着的毛皮的时候,他已经低下了头来,将刚刚观察到的一切深深的藏在自己的心中。 躬着身,他往里面走了几步,到了帐篷的中心位置的才停下了脚步,在这期间一直保持着无比恭敬的态度,头始终低下,眼睛始终注视着脚下,没有做出直视狼首的举动。 “首领。”他半跪下来,左手斜放在右边胸膛处,弯下腰,头更低了,脑门直接触及到了铺着的毛皮上。 着是蛮族部落里面最高的礼节,通常的是在面对着首领的时候才会做出来礼节,表示全身心的顺从。哪怕他是战争祭司,是构成部落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毫不例外。 普通的部族中人跪伏他们,他们跪伏狼首,一层一层,从高到低,弱者没有尊严,连尊严都必须要由强者去赐予。至于强者,同样没有尊严,因为还有更强者,却可以在弱者的身上取得尊严的踪迹。 “起来吧。”狼首看也不看他一眼,伸手将旁边的桌上的酒杯拿起来,喝了一口。 他这才问道:“你有什么事情?” 狼首不记人的名字,在他之下任何人在他眼中都是一样的,记这些人的名字并没有任何的意义。像你在蛮荒之中,遇到的那些猎物,会给它取一个名字再去杀它,然后再去吃它么? 明显不会的,人也是一样,在狼首的眼中的确是这样。 他只会去记那一些应该记的人的名字,比如荒,比如百里守约。想到百里守约的名字,狼首的伤口又传来了锥心的疼痛,让他的不自觉的牙齿上下厮磨了一番。 “我来看看首领的伤势好一些了没有还有首领,我和其他的几个祭司调配了药剂,不知道对首领的伤势有没有作用。”跪着的祭司这才放下手来,却没有站起来,小心翼翼的回答道。 “哦?”狼首轻咦了一声,酒杯又往嘴边一靠,抿了一口。 “咳咳…”他咳嗽了起来,胸膛剧烈起伏,剧烈震动之中,胸口处的空洞之中多出了一些激荡的血液。血液没有依托,出现的时候,便径直被从空洞之中喷溅了出来,洒落一地。 与血液一同洒落的还有狼首刚刚喝下进嘴的酒液,在他咳嗽的时候一同落下,落在了铺着的毛皮上面,立刻那白色的毛皮上头出现了红色的一滩印记。 狼首之前居住的帐篷因为百里守约一枪消失得干干净净,再没有余留了。现在的这个帐篷是在之后整理出来的,不过里面的一切全部都是崭新的,还是那一种最好的,白色的毛皮也是,角落的那一些饰物也是一样。 “首领,你,你没有事情吧?”祭司焦急的出声询问,抬起了头来,一脸紧张的看着狼首,眼中有着浓厚的担忧。 他什么都顾不得了,拼着被狼首惩罚,也要来看一看狼首的具体情况,才会安心。 狼首放下酒杯,手掌随意的将嘴角的酒液擦拭掉,“没事。” 虽然狼首嘴上说着没有事情,可他身前毛皮上的那些鲜血却在无声的说着许多的事情。包括他现在表现出来的状态,脸上的威严以及淡漠,在胸口处的空洞,以及毛皮上面的那一滩血迹前面都显得苍白无力。 “首领,您看要不要试一试我们给您送来的药?”祭司尝试着问道,交错的双手手掌也在表明着他的纠结。 “不用。不过你们的心意我就收下了。”狼首直接拒绝,没有留任何的余地。 这态度也是他平时的态度,对于手下的这些祭司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完全不给他们任何脸面。 在这之后,他又补充道:“没有事情的话你就出去吧,不要让其他人进来了。” “是。”祭司喏喏,随后站起了身来。在转过头去的一瞬间,他的脸上出现了许多种交错的情绪,有迟疑。迷惑,畏惧,总总的情绪呈现在一张脸上,显得格外的突兀。 在他朝外走去的第一步抬起并落下的时候,这些情绪已经从他的脸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又恢复了之前那只有担忧的一张脸。他掀开蓬布,如同他来的时候一样恭敬的退了出去,并在出去之后将蓬布缓慢的放了下来,遮挡住了往内灌进的风。 在这名祭司心中的依旧是迷惑,来的时候的迷惑,走了的是依旧是有强烈的不解,因此迷惑还是迷惑,非但没有解决,反而变得更让他纠结了。 第239章 密谋 “他究竟怎么样了?” “不知道,看不出来。” “那你究竟看到了什么?什么都看不出来的话,那我们怎么办?再这样继续下去,要是他真的受到重伤,那么我们错过这一次机会,很有可能下一次机会出来就没有那么的容易了。” 人声消失之后,彻底的一片安静。 这是蛮族营地之中的一处帐篷内,只不过这里今天有一些与众不同,在原本居住可以居住一个人显得宽敞的帐篷里面此刻足足有着十个人在。这些人都是部族中的祭司,是一个部族里面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人不仅在实力上都十分强大,在其他的方面也是不容小觑。 现在他们聚集在一起,虽然只是十个人,可是十个人代表的力量已经是一股可以影响到整个部族的不小的力量。他们不仅仅代表自己,也代表着部族里面一个又一个抱团的小群体。 正如那一些小部族里面的祭司,除了首领之外无人可以制衡他们,或者干脆与首领平起平坐。蛮族如此大的部族里面,祭司拥有的权力也是相差无几的,他们匍匐在每一任强大的首领的座下,却不代表他们就弱到哪里去了。蛮族如此大的部族,每一名祭司身边聚集起来的亲信,加上各自的家族的人等,都足够与一个小部族媲美。 蛮荒之中,五个小型的部族才可以与一个中型的部族媲美,那么现在的话,十名祭司聚集起来,那已经是两个部族了。可这还不是准确的换比方式,有些有着重要职权,实力又强大的祭司,身边汇聚起来的力量是更加的强大的,而现在帐篷里面,这样的人足足有十个人。 四个司职战争的祭司,三名司职刑罚的祭司,两名主管部族仓储的祭司,最后剩下的就是一名主掌祭祀的祭司,合起来这十个人,都是祭司里面有着足够力量的那一种。他们本身的职权,代表了他们的权力以及实力,只有足够的实力,才能够得到手中的权力,并掌握住,不让其他人夺取。 蛮族之中各大祭司司职的不同,全是看自身实力的高低,才可以获得。在这里只有最简单的决定方式,那就是厮杀,对抗,只要将另一个人打趴下,那么这个人所有的一切,全部都是属于你的。 包括那一名祭司是首领推上位的这一样,必然经过这一过程,没有例外。首领的更替都遵循着原始的规则,强弱之分,伴随着血雨腥风,那么自然而然整个部族都会沿循这一规则继续下去。 由此祭司之间的争夺格外的酷烈,普通部族成员之间的争夺有时候并不会杀死对方,可这些祭司之间的争夺,那必然以一个人的死亡而结束,很少有人能够活下来。 都是在蛮荒中生存着的人类,又是这野蛮环境之中的人上人,所有的祭司都很清楚,暗中有一名实力强大的敌人在盯着自己,不死不休的那一种究竟有多么的可怕。所以每一名祭司在夺取另外一名祭司的职权,亲族,亲信,妻女之后也会夺走他生命本身。 别的部族之中,因为祭司的稀少不会出现如此激烈的局面,有一些祭司还相处融洽。可蛮族这里彻底的不同,每一名祭司之间彼此都有着强烈的戒备心理,谁都不知道另外一个人是不是在盯着自己,想要暗中的杀死自己,夺取他现有的一切。 十个祭司聚集在一起,绝对不正常,尤其是在深夜之中,聚集在一起坐在一个人被帐篷之中的时候,这一切便显得格外的诡异。部族之中的其他人如果看到这一幕,不只是会张大嘴巴,还会去猜测究竟有什么事情发生。 当然根本也没有人可以看见,在这个深夜里面,虽然营地之中各处都有火把存在,但蛮荒之中的黑暗总是深邃的,阳光都不能够彻底的照亮一切,别说还是火光。营地之中还有巡逻着的部族战士,以及驯养的各类猛兽,如同火光一样,全都没能够在这黑暗之中发现潜行着的这些祭司们。 部族战士们的本能,与驯养的野兽的本能都很强大,可祭司们更加的强大。他们手中掌握着的力量基本都是那一种自然的力量,蛮荒的力量,他们有时候便等于蛮荒,等于这里的一个组成的部分。想要发现他们并不容易,别说是在一个黑夜之中,在祭司们有意遮掩,聚集在一起不知道在商议一些什么的时候。 “那你们说怎么办?”坐在一角的一名祭司闷声开口,他的一只眼睛明显的与普通的眼睛不同,在覆盖半边脸庞的黑暗当中有绿荧荧的光泽闪动着。 又是沉默,良久的沉默,没有人回答他。在聚集到这里的时候,这些祭司们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沉默着度过的。每一次交谈过后,必然面对着一段长久的思考时间,帐篷里面是一种压抑着的气氛。 不屑的笑了一下,之前开口的这一名祭司摇摇头,对于其他人的表现十分的不满。在笑的时候,他的脸上那道横跨两边脸颊从上到下的伤疤随之变得扭曲了起来,让人感觉到一种惊悚。 “不说话?不说话的话还坐在这里干什么,都回到各自的帐篷里面去吧。” “住嘴。”另一名祭司强忍着怒意,压低着声音说道。 “你叫我住嘴?” “没错,我让你住嘴!” 脸上有刀疤的那名祭司霍然站了起来,那颗绿荧荧的眼珠子转动了一圈,凶狠的盯着后面开口的祭司。赤裸的杀意随之散放出来,针对着朝着这名祭司而去。 “你!别以为你当初能在铠的剑下来就代表着你很强大,到了可以无视我的地步。”另一名的祭司也站了起来,毫不退让,战意昂然。 你要战,那便战! 脸上有着刀疤,连眼睛都因为长城中的铠不得不换掉一颗的祭司很强,是部族里面司职战争的祭司里面极其强大的一位,可不代表他就会怕了。不管怎么样,他不可能露怯,不可能在这样直接的杀意之下无动于衷并表示退让。 蛮荒之中的那一些猛兽,对于那些露怯的猎物们可是不会留情的,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将其撕咬死,再吞下肚子里面去。反倒是那一些表现出来威胁的猎物们,在猛兽捕杀的名单之中排在后面的位置,只有到生死存亡的时候才会选择去猎杀这样的猎物。 在部族之中人与人的争斗也是一样的,一旦退让,那便会被嗅到你的弱点的敌人捕捉到,便会扑咬过来,将你撕成碎片。因此不能够退让,只能够迎接上去,哪怕是死,也要在对方的身上撕咬下来一块肉! 他的确强,在与长城的战斗之中可以在铠的剑下活下来,其他的大部分人都死了,这便是实力。可再强,只要能够从他的身上撕咬下一块肉来,那么其他的的人,会嗅着血腥味扑咬上去,将其啃噬成白骨。 第240章 试一试不会死 “好了,好了,我们聚集在这里为的可不是看你们两个人争斗。” 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候坐在上首的祭司开口了,及时制止了事态的恶化。其他人虽然没有说话,可也将目光投射到了两名祭司的身上,注视着他们,散发出来强烈的恶意。 表达的意思很明显,如果你们要动手,不会等待你们分出一个胜负,在你们还没有动手的时候,其他人就会动手将你们两个人杀掉。 “哼。”脸上有着刀疤的祭司冷冷的哼了一声,表达出自己愤怒的同时,他也重新坐了下来,速度还很快。 另外一名祭司则是直接坐回了原处,没有表现出来任何的异样,刚刚的事情很像是一股无所谓的风,吹过去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是认怂,也是非常干脆的妥协。蛮荒之中的生存方式极其的简单,那就是到遇见弱者的时候冲上去掠夺,将能够掠夺的一切全部拿走。可当遇到危险,面对着无法阻挡的伟力之时,那就认怂。这并不可耻,只要能够活下来,那么再怎么怂都不可耻。 正像那一些蛮荒之中的猛兽一样,在挑选猎物的时候选择的都是那种老的幼的病的残的,只有在不能够选择的时候才会选择那一些带有威胁的猎物。这可没有尊严得多了,虽然猛兽们不知道尊严是什么,可只要能够活下去,尊严也不过是随时可以放下来,再捡回来,有必要的时候再重新扔出去的东西。 其他的祭司这才收回目光,继续着之前的思考。他们聚集在这里,本就只为了一件事情,一件在他们看来十分为难且无法确定的事情。 换成在平时,这样的争斗他们乐于见到,还会在旁边煽风点火。两名祭司相斗,不管谁胜利了,活着且胜利的一个也不会好过,这样一来他们再考虑要不要去杀死胜利的这个人以及应该付出的代价的时候也会变得轻松一些了。只不过现在并不是应该来考虑这一个的时候,比起夺取别人的东西而言,本身他们聚集在这里的行为,包括商议的话题本身,已经是足够将他们打入深渊的事实了。 一点动静,引起的轻微的动荡,他们便会万劫不复。 “你确定在看到他的时候,他的伤口真的没有愈合?”坐在上首的祭司想到了什么,再度的确认道。 容不得他不小心,他口中的那个他,可是笼罩在部族上头的庞大的乌云,压制在人心头的梦魇。以至于他们在密谋的时候,都不得不小心谨慎,行动都经过重重的遮掩,连他的名字,都不敢提及。 因为聚集在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能够杀死老首领,即使是在老首领受到重创的时候杀死了他的这个人,究竟有多么的可怕。当时的那些竞争者可是有许多人的,那些人可没有受伤,他们全部死了。 比起那些可以竞争首领之位的人来说,聚集在这里的每一个人,包括他自己,在部族中拥有着权柄的人来说,他们都是弱者,只能够蜷缩在黑暗中做着隐秘的谋划。不过当初那些出现在光明之中,并且拥有权柄与实力的那些更加强大的人都死了,总归是证明一些什么的。 漏头会死,以前必死,现在还要打上一个问号。不漏头不会死,以前不会,现在也不会,前提是将隐秘藏在内心之中的最深处。要是表露出来一丝,那么死也就成了必然,除非他们能够让他先死。 可是难,真的很难,难到光是他们试探前觉得难,试探之后变得更难。 在说完话,等待回答的这一段时间之中,他不由得又叹息了一声。 “当然确定,在去的时候,我还特意抹了抹了一些药,相当于是鹰眼的效果,你还有什么不信的?”被问到的那名祭司有些路满,不过还是老实的回答了前者提出的问题。 这名祭司,正是之前去到狼首居住的帐篷之中的那一名祭司。现在与他对话的这一名祭司,是负责部族中祭祀的祭司,比起其他人来说,他有一些老,不过这正是他可怕的地方。 老人的话,在部族中是活不了太久的。连用来当奴隶都没有人要。所以有些年纪的人,在部族中都是一类比较危险的人物,尤其是祭司,谁都不知道对方在变老的过程之中究竟积累了什么样的手段,有多少的准备。 活得久的祭司足够可怕了,现在他们眼前的这一未,活得更久。到现在的话,他已经经历过了三任首领,在后面两任首领,到现在他始终都是主持祭祀的三名祭司之中的主祭。 老啊,实力是会下降,无法抑制的衰老。同时,其漫长时光中的一切几乎无人知晓因为与他同一时代的人基本都没有了。 不管是他,还是帐篷之中的其他八名祭司,最为忌惮的就是这名主祭。这一次聚集在一起,因为看到了机会,其实也是因为这名主祭的关系,否则他们还真的不会将主意打到狼首的身上。 狼首这一句话他是放在心里面说被。不会说出口来,与其他人都是用一个他来代替。否则的话以狼首那般强者,仅仅是开口倒不会引起他的感应,可如果是带着恶意的话,那被感应到的时候基本也完了。 “会不会是伪装,毕竟谁还不知道这一位的手腕?用自己的受伤来引起一些人的心思那也是说不定的,或者他干脆没有受伤!”又一名祭司开口,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不,应该不会,百里守约那两枪的威力你们也是看过的,换成在座的谁早已经死头了。可他还活下来,我不信连一点代价都没有!” 在座的祭司纷纷点头,在说起百里守约的时候众人眼中还有一些惊悸与庆幸。幸好当时百里守约的那两枪不是打中他们之间的谁,否则现在他们肯定不能够坐在这里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所以我们究竟要怎么做?” “怎么做?”主祭微笑起来,“很简单,继续试,再试一下也就好了,试一试总归不会死。” 第241章 惊悸! 黑夜,属于蛮荒的夜进入了夜晚之中总是有些冰冷的,冷透了的风加上了一些肃杀之意,这便是冷上加冷再加上那些发生在蛮荒之中夜晚的杀戮,在如此的夜晚当中,注视着黑暗的时候,会突然发现黑暗也在注视着你,并准备将你永远的拖入黑暗中去。 蛮荒之中的高明猎手都不敢在夜晚的时候走入蛮荒的丛林之中这里的猛兽们并不怕人类,又或者说,有些人类在它们的眼中是那一种最好的猎物之一。包括各族的营地,在夜晚之中也是有许多人在巡逻,提防着黑暗中可能出现的敌人的。 提防的敌人并不是丛林之中的猛兽,哪怕是兽群,都不敢冲撞有庞大血气积聚的各大营地。是长城,是长城的敌人之前百里守约的到来让各族的首领又重新回忆起了已经淡漠的记忆,重新加深之后便成了从各自营地之中蔓延出去十里的警戒区域。 黑暗中,一道浅浅的影迹掠过,隐没在黑暗之中。它没有形迹,一点实态都没有,所以那些在往来巡逻着的部族战士并不能够发现这道影迹。包括那些各处的驯养的猛兽也一样,它们的嗅觉,在黑暗中强大的视力,通通没有作用。 它是一道影,影在黑暗之中等于无,又因为是影,所以没有任何的味道散发出来。整个营地的警戒,在它往前穿行的时候,形同虚设。 影迹不断的穿梭,借助一块又一块的黑暗地带向前,在面对着那燃烧着的火把以及火盆的时候都是直接掠过的。火光突然的扭曲,但随着那营地之中流窜着的风不断的搅弄各处的火光波动,这点扭曲不过是在视觉之中再正常不过的。 影迹逐渐的靠近了位于营地中间最大的也是最为华丽的帐篷,这里曾经在前一次的一样的夜晚蒸发成为虚无,在这一次的夜晚之中则是重新矗立了起来。作为蛮族首领狼首的帐篷,它依旧是最为显眼华丽的,可以让人远远的辨认出来。 “呼。” 一阵风刮起了蓬布,掀开了帐篷的一角,属于外面的冰冷进入了这温暖的帐篷内部空间。 狼首坐在帐篷内部的一张铺着虎皮的椅座上,一边的脚抬了起来踩在椅子上头,一只手放在膝盖之上,猪着脑袋。他闭着眼睛,胸膛有节奏的起伏着,那一处骇人的空洞依旧停留在那里。 在蓬布一下被掀动的时候,他的睫毛动了动,抬起眼来往门口看了一眼,眼中有的只有长长的睡眠之后突然醒过来的一丝疲倦。 在蓬布又落下的时候,他又重新合上了眼睛来,进入了睡眠之中。 整个帐篷里面十分的安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特别的香味,也没有任何蛮荒的丛林之中常见的昆虫待在这里。对于那些节肢动物来说,它们并没有太多的感受,唯一便是对于危险以及天敌的预知。 整个蛮族营地对于它们来说无疑是黑夜之中的一个大火炉,璀璨耀眼。狼首这里的帐篷,则属于禁地之中的禁地,它们的本能都在驱使着自己的身体远离。 风不动了,蓬布落下来了,从帐篷里面透过外面映照出来的晦暗光芒落在帐篷外面,勾勒出来了影迹的影子,落在地面上成为极淡的一点。它不是影迹,准确的来说,它拥有人的轮廓,是用人的灵魂炼制成的。 灵魂本是虚无,几近于无,却并非透明。在黑暗中与光明相遇的时候,总会透露出一点真实存在过的痕迹出来,成了一道幽幽的影迹。如果真的是虚无,它也不可能杀人,在炼制它的主人手中成为杀人利器。 它那无神的眼睛中,蓦然的闪动过去一道亮光,里面呈现出来了刚刚蓬布掀起来时候所看见的一切。那一幕的影像被记录在它的记忆之中,并经由与主人的联系,传递到远处控制它的主人那里。 还是那一座帐篷,还是那十名祭司,只不过他们围坐了起来,放在中间的是一盆水,水中的一点红晕渐渐的扩散开来,一幅鲜活的图案随之出现其中。图案之中的。正是刚刚幽影驱使着风掀开狼首的居住的帐篷时候看到的一幕,这一刻也都出现在了十名祭司的眼中。 “只能够看到这么多了,如果再想摸清楚更多情况的话恐怕会更难。”一名祭司收回了手来,食指的位置有一个明显的血点。 主祭皱起了眉头来,不满的道:“不够,只有这么一点的话根本不够,没有任何的意义。看到这一些又有什么用?需要的是更加直观,可以衡量的线索。” “说得好听,炼制这样一只可以隐藏气息的怨魂你们知道有多么不容易?可以在营地之中靠近他的帐篷不被察觉,还有刚刚的试探已经是极限了,如果再往前多出一丝,那么就会被发现!”察觉到主祭言语中的不满之意的那一名祭司更加的不满,东西不是他们的他们自然不会去心疼。 “这个时候也不要再藏着掖着了,今天如果不完成,并试探出一个结果的话,那么我们十个人离开这里之后,谁都无法把握另外被人会不会将今夜之事说出去!”一只手掌伸了出来,在手掌手中处停留着一颗骷髅头,两个眼眶的位置有明灭不定的绿火存在着。 从眼眶里面看进去,还可以看见那两点绿火之中的一个挣扎的人形,在咆哮着,满脸的怨毒,似乎想要挣脱出去,可又被那无形的枷锁牢牢的困在其中。 “没错,能补偿的就都拿出来吧,反正这些东西死了之后都不指定是谁的。”脸上有着巨大疤痕的祭司冷笑了一声,手中也多出了一棵黑色的草,这是刚刚他从腰间的毛皮缝制的小包里面拿出来的。 “阴魂骷髅?养魂草?你们还真舍得花本钱啊,那么我也不吝啬了。”主祭笑着开口,拿出了一个用草扎成的可笑娃娃。 “这下你应该可以放心了吧?” 看着三个人各自拿出来的物品,那名驱使着幽魂的祭司喉结动了动,迟疑了一下之后还是点头。 阴魂骷髅足够使他再养出一道幽魂出来,养魂草的话则可以让他灵魂的损伤中恢复过来,至于最后的替命娃娃,则可以替他再接下来被试探之中免遭一次重创。 他伸出手去,正准备接过这几样东西。突然之间,一股来自灵魂的悸动让他的整张脸变得无比的扭曲。 “啊啊啊…” 第242章 他在…看着我们! 伴随着凄厉的叫声,控制幽魂的祭司整个身体颤抖着,却连动弹一下都无法做到。他的眼睛之中还残留着恐惧,绝望,这一刻,他借助着与幽魂的联系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冰冷的眼睛,在一触及到的时候,他的灵魂变被吸摄住了,连控制灵魂与幽魂断绝联系的机会都没有。 “嘭嘭。” 下一刻,这名祭司眼中的影像彻底的远去,变成了无数碎片,从两只眼球之中抹除掉。远去的不只是那一只幽魂看到的并呈现在他眼中的景象,远去的同样还有他的眼球。 两只眼睛炸裂开来,结晶体与眼白内的粘稠物质还有鲜血混杂在一块,成了破碎的一团液体在他的眼眶里面朝着四周迸射开去。祭司听到的嘭嘭两声,正是来源于他的眼睛,这两声过后,他听到了身体里面更多的破碎的声音。 “嘭嘭嘭…” 内脏,体内的一切,全部不受控制的爆炸开来唯有他的身体表面保持着原本的状态。至于他的灵魂,则在度上那双眼睛的一刹那,眼睛炸裂的时候,随着最后的尾音被撕扯成为碎片,彻底的消失。 “该死!”那名主祭将手中珍贵的替命娃娃直接丢在了一旁,骂了一声之后,动作不慢,口中喷出一口鲜血,随着那如同鸡爪的手指弹动之间,血液激溅在那一名双眼空洞的祭司的身上。 其他的祭司纷纷脸色大变,这一刻不需要什么言语,不需要事先的演练,他们纷纷做出了整齐一致的动作。没有人迟疑,没有人在乎体内的那一口蕴含着精气的精血,各自从嘴中喷出一口鲜血来。 那名祭司浑身鲜血淋漓,变得有一些狼狈,可自从他的灵魂被碾成碎末的时候也已经感受不到如今的情况了。哪怕他还活着,两只眼球爆炸开来再也不成形状的当下,他也是看不见这一切了。 他张大着嘴巴,身体僵立不动,衣袍鼓动起来,体内有着另外的一股力量在支撑着他。而那抬上的脸庞,斜对着帐篷上空的脸庞,则在缓慢的朝下移动着。 很慢很慢,慢到移动一丝都像是在动用着体内所有的力量。可在场的祭司都知道,这样的速度很快,那张脸对着他们的时候,他们会面对什么,结果会是什么所以他们很快。 “火焚。”疤脸祭司没有像其他的祭司一样喷出精血,他的手掌之中,一团火焰燃烧得猛烈。 他伸出手去,按在了那一名已经死亡的祭司的身体上头,手掌中的火焰蔓延到了其身体上,在遇到衣袍上与身体上的血液的时候,燃烧得更加的猛烈了。几乎只是一瞬间,火焰便借由着疤脸祭司的手掌,彻底的覆盖上了死去祭司的身体。 燃烧,燃烧…每一寸的皮肤,骨肉都在燃烧,在火焰之中彻底的崩解,成为滚烫的灰烬。 疤脸祭司收回了手来,挥动手掌,掌中的灼烫慢慢的散去,他的脸色明显变得苍白了许多,灵魂上头还有一丝疲惫。 这是用他用灵魂燃烧出的火焰,燃料就是他的灵魂,用这火焰来焚灭对手的身体与灵魂的生机也是一种在自杀的过程。可是用在这里,他却没有迟疑,他燃烧一次灵魂不会死,可要是不燃烧,那么他死定了。 能在长城的铠的剑下活下来他是足够幸运的,可那还是在铠没有全力杀他,还有着其他人在围攻的情况下。但是要让一位发现了他,那么他死定了,从铠剑下拿回来的这一条命便会注定失去! 其他的祭司吐完精血之后,觉得火焰燃烧得不够猛烈,不够迅速,纷纷撕裂了灵魂的一部分,投入了火焰之中。得到灵魂的滋润之后,死去祭司的身上的火焰无比的猛烈,将他的身体吞噬之后,还在向外扩散,燃烧,蒸腾炙烤着空气。 奇怪的是,在场的祭司们都没有感觉到应该属于火焰有的炙热,帐篷里面的温度反而下降了。 剩下的九名祭司,连同见识过大风大浪的主祭身后都满是冷汗,刚刚与死亡擦肩而过的一幕饶是他们都无法淡然面对。不过现在。总算是可以吐出一口气,放下心来了。死去的祭司的惨叫算不上什么,在进入这帐篷的时候众人已经做了各种各样的准备,防止声音传出去的准备自然也有。 刚刚的惨叫仅仅是局限于帐篷之外,传不出去,在外面即使耳朵贴着帐篷也都无法听见帐篷里面一丝一毫的声音。他们担心的不是这个,是另外那个,那个人顺着灵魂蔓延过来的一丝意识。好在,在他们及时的处置之下,事态没有继续扩散下去,得到了最快速也是最妥当的处理。 几名祭司吐出了一口气,提到了嗓子眼的心脏回到了远处,猛烈跳动着的它慢慢平复下来。 但,下一刻,他们的心又提了起来,脸上满是惊骇与畏惧! 火焰中的那名祭司,还保持着站立着的姿势,形状在火焰中并未散乱。 原本他已经被焚成灰烬,灰烬应该散落下来的。可是…没有! 他还站着,脑袋还在缓慢的移动,缓慢的移动! 他的脸上虽然被火焰覆盖着,看不清楚面容,可那眼眶处的空洞,火焰灌注进去的两个本来应该是眼睛位置所在的凹陷,逐渐的向下,快要到达与他们平视着的角度。 “怎么可能。怎么还没有死?!”有祭司惊怒出声,充满着不甘。 火焰覆盖住的祭司没有倒下去,对于他们就是还没有死。那个人蔓延过来的意识,借助的也是已经算死去的祭司灵魂的达到看清他们的目的! 火焰之中,人形的轮廓张开了嘴,火焰从嘴里面疯狂的灌入进去,朝着两边拉长着。这是非常诡异的一幕,他在笑,在场的祭司感觉到一种莫名传递而来的喜悦。 再然后,被火焰充斥着的眼眶凹陷,对准了他们,与他们平视,似乎在观察,在端详,在记忆! 第243章 作鸟兽散 火焰在燃烧着,没有一点温度。 眼眶处的两个凹陷处,形成了两个浅浅的火焰涡旋,看见这双“眼睛”的时候,所有的祭司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被拉着朝着那涡旋而去,灵魂更在逐渐的冻结,感觉到一种极大的恐惧。 那个人形的轮廓,被火焰覆盖着的祭司,微笑之后,与帐篷里面的祭司们对上眼睛之后,突然崩解。火焰散去,整个人形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在原地留着下了一堆黑色的灰烬。 “试探…咯咯,试探?现在怎么办?”一名祭司艰难的转着头,一边说着,牙齿一边上下的剧烈碰撞,这是因为他身体控制不住带买的。 没有人回答,所有的祭司的脸色都变得极差,苍白的面容上透露出来万分恐惧。他们彼此眼中的对方,这一刻全是无比狼狈的,眼中的惊骇还未散去。 短短片刻,每一名祭司的额头上,后背处已经满是冷汗。 他们知道那是谁,刚刚控制着的身体,那双眼睛后面究竟是谁在存在着。 那个人,那一双眼睛,仅仅只是想一下,再回忆一些,便让他们心中充斥着无穷无尽的惊恐。 仅仅是试探啊!他们只是试探,正因为对于他的畏惧,才会选择这再次的试探。可是现在,这试探完全变化成了一种直观的冲击,将所有人最害怕的一面呈现在了面前。 他,究竟有没有看到他们? 究竟有没有? “他应该没有看到我们吧?”一名祭司将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手指都还在微微的颤抖着。 没有人嘲笑这一名祭司那颤抖的手指,他们自己本身,身体也还是在微微的颤抖着的。 不奇怪,一点都不奇怪。 在场的每一名祭司,手下都有无数条人命,杀过许多的生命。还不只是如此,在杀死人或者动物之后,他们还会抽出其的灵魂,看着其挣扎,看着其哀嚎,将其炼制成为所需要的东西。 他们很少恐惧,应该来说,是别人必须恐惧他们。 可比起那个人来说,这一切都算不得什么。因为那个人踩着的尸骨,那些尸骨的本身,是他们曾经所恐惧的人剩下的东西。 尸骨还在累积,不断的出现新的尸骨在那个人的脚下。 他们已经见惯了尸骨,许多人还会将敌人的颅骨收藏下来,制作成喝酒的酒樽,亦或者是尿壶。可让自己经历的话,不管是哪一名祭司都不愿意这样的情况出现在自己的身上,本能的恐惧。 “应该没有吧?”有有祭司尝试着问道。想要让别人给予自己一个准确的回答,好让自己安心。 没有人回答,没有人知道答案。或者说,谁都不知道,刚刚的那双“眼睛”,究竟看见了他们没有。想要说不是吧,所有人都是感受到的那一种审视的意味始终都缠绕在心中不去,无法让他们忽视。 “各自回去居住的帐篷里面吧,如果今天晚上没有事情的话,那也会没有事情的。”主祭开口。 他环视了帐篷之中的其他人,看着他们脸上的表情,又伸出了手,注视着自己那已经显露出来生命远去痕迹的手掌。 活得久了,也就更怕死,更加的畏惧死亡。换成在更年轻一些的时候他会去赌,会再度去利用这一次的机会去试探,试探出那个人如今的状态。可现在,他怕了,真的怕了。 见识过了那么多的风云变幻,人来人往,许多人倒下,他至始至终站着,可不是光靠运气的,还有谨慎与小心。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还好这一次他早有准备,比起其他人来说,多做了一分准备,真的出事情的话应该可以逃得过去。 是啊,逃,逃也是一种技术,实力的体现。逃不过去,那便是死,死人不管在活着的时候再有实力,在变成死人的时候已经注定了其拥有的实力不过是一个可笑的词语。能够活着,才是真正的赢家,他经历过的那些风浪,也足够将在场的其他人全部掀翻了。 “可要是他真的看见我们了怎么办?”一名祭司没有动,继续问道。 其他有意离开的祭司在听见后,立刻停下了脚步。他们心中的疑惑也还没有散去,也想要得到解答,同时身旁有着其他人存在的情况下,总归可以感觉到一丝的安全感。 平时的争斗,恨不得对方死之而后快的那种心思都已经变得极淡了。现在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人的死,意味着另外一个人的死亡,意味着在场的所有人都很有可能逃不过去。 刚刚,那个人可不单单只是看了着一个人的,是环视了一圈,如同审视!在之后的那种笑容,都还遗留在众人的心中,越来越深刻,那种戏谑与轻蔑更是明显。 如果是真的,那谁都逃不过去,哪个人都不行。到那时候,自然是所有人聚集在一起比较好,聚在一起去对抗那个人,既然逃不过去,也只能够拼死一搏。 “都离开吧,就这样,所有的事情等明天再说,如果天亮了没有事情,那么明天晚上再来继续没有说完的计划。”主祭知道其他人的心思,他的心中也都一点这样的想法,可他知道,绝对不能够如此的想法影响到他的决定。 所有人都留在这里,便会被一网打尽。再说,聚集在一起,即使那个人刚刚没有看到他们,可但看到这一幕,也知道他们在密谋一些什么了。 夜,很深啊。 那个人杀人不需要理由,只要他想,那么他便会杀人。恰恰聚集在一起的这种行为,会让那个人想要杀人。 “要是继续留在这里,让那个人知道的话,你们也都知道结果的吧?” 这话一出,在场的祭司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是啊,聚集在一起这一件事本身足够让他们被杀了,根本不需要看不看得见。 点头,祭司们纷纷变成了一道道的黑影,从帐篷中飘然飞出。与他们来时一样,在离开的时候,快速且隐秘。 第244章 猎食者 轻轻的,空气中泛起了涟漪,扩散开来,又逐渐的归于平静。帐篷外面的幽影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来在光影之中还有一丝形迹,可在此刻,它彻彻底底的消失了,无影无踪。 狼首睁开眼,眼中火焰在跳跃着,脸上冷厉的笑容扩散到了极致。 他在笑。 没有错,是在笑。 他其实什么都没有看见,唯一看见的只有那跳动的火焰,以及火焰外面那种扭曲跳跃的影绰的人影。再具体一点,他看不到。 在他准备看的时候,看不到了,眼睛等若被一双及时的手的手给遮蔽住了。 他什么都看不到,分辨不出那一些人究竟是谁,连具体的数量都没有看清楚。 可他还是想笑,笑容在他的脸上,嘴角朝着两侧扯动,露出了牙齿。笑得灿烂了,胸口的那个空洞旁边的肌肉拉扯着,带来一阵又一阵的疼痛,连那些不断的要去堵上空洞的肉芽都被扯断了几根,疼痛又深了几分。 但他还是想笑的,很想笑的那一种,他的笑意又顺着意识链接,链接到了幽影背后控制着的那个灵魂之中,于是那边的那个人也笑了。 那个人是他又不是他,可是想要笑并且去笑的心思,以及脸上呈现出来的笑容是一模一样的。 他笑,他睁眼,正准备睁开眼睛看看究竟是谁的时候,又闭上了眼睛。 他什么都没有看到,可又什么都看到了。看到了那些人已经足够,虽然不知道是谁,可是有些东西,完全不需要再具体一些,只要有一个理由便行了。 可他也不是一个需要理由的人啊。 至少在狼群里面不需要理由,那些狼即使被狼王杀死,我是忠心于狼王的。可他身边的并不只有狼,是人,再有野性的人终究不是野兽。 拿野兽的那一套来对待人,不行。人会恐惧,恐惧到极点的时候有的崩溃,有的则是反抗。 这个部族,是属于他嘴里面的肉,他可不想这一块肉又清瘦一点。 于是他需要理由,要给那些人一点理由,让他们动手的理由,还需要给其他人接受的理由。他要在杀死那些人之后,又让其他人欣然接受那些人被杀死的现实。 蛮荒之中原来并不需要理由的,在这里一切基于生存,什么都是合理的。为了生存,母兽将已经死了的幼崽吞下肚子里面去,同类之间互相厮杀,所有的一切都是十分正常的。 但是啊,人毕竟不是野兽,他也不是纯粹被野兽,野兽只知生存,也只需要生存,而他需要的不仅仅只是生存。若论生存来说,整个蛮荒之中,要他不能够生存下去,又有谁可以在这里生存? 笑容渐渐的淡去,狼首将膝上的大氅边缘朝着旁边拨弄下去。眼中残余的那丁点的火焰熄灭,留存于之中的最后一幕影像随之消失,他的眼睛之中剩下了现在帐篷之中的一角。 站起身来,踏步在柔软的皮毛之上,狼首朝着帐篷外走去。 远方的山林之中,原来黑暗的深处,亮起了一点又一点的绿荧荧的光芒,最终占据了黑暗的角落。一双又一双桀骜且冷酷的眼睛,注视着蛮族营地中央的帐篷,眼睛的主人们在等待着,等待着王的一声命令,便会发动攻击,将面前的一切拥有生命的事物全部撕碎。 冰冷,冰冷中带着一股腥涩的味道,这是夜间的风。它划过狼首的脸庞,抚摸着,又悄然离开。而那赤裸的胸膛,也感受得极清楚,空洞处正为捕捉着那些风,并将其化作两旁感受得更清楚的冰冷。 狼首走出了帐篷,夜晚中的营地有一些安静,黑暗之中隐约看见了各处的火光。这个时间是部族里面的战士与祭司的休息时间,也有人没有睡觉,在各处巡逻着,还有人隐藏在黑暗中的深处,不知道在密谋着一些什么。 “真是安静的夜。”狼首眼睛眯了起来,夜间的冷风自他的鼻尖被吸进了身体里面,自胸膛之中变成了火热。 黑暗,是他最为喜欢的环境,这是个很好的时候。在黑暗中,是观察猎物最好的时机,隐藏住了自己,却将猎物的一举一动全部观察清楚。在出击的时候,更可以借助黑暗的掩护,去猎杀猎物。 同样,也有猎物在黑暗之中密谋要去对抗猛兽。 “真是愚蠢。”狼首抿起嘴角,对于这些愚蠢的猎物们不屑一顾。 猎物,那就应当知道自己猎物的身份,应当好好的扮演好猎物的角色,迎来最后的终结才是。不过,这样也称不上愚蠢不是?总会有些可笑的希望存在于脑海里面,让他们尝试着去做出愚蠢而可笑的决定的。 朝前走去,脚踩在营地的土地之中,没有声音发出。反倒是他的耳朵里面,听到了那些巡逻着的部族战士们说话的声音,拜托了着的脚步声,还有那些隐匿在各处守夜的兽类的呼吸声。 黑夜对于一部分人来说足够被安静,在一些人的耳朵里面,太过于喧哗。 他朝着距离最近的帐篷走去,没有掀开蓬布,站在帐篷外面,站了一会儿,又朝着下一个帐篷走去。 帐篷里面的主人,那些在部族里面拥有着极大权势的祭司们,不管是在睡觉的,还是在修炼的,都没有察觉到帐篷外面出现的捕猎者,更加不知道曾经有死神与其擦肩而过。 他用着最轻的脚步,趁着夜色而来,驻足于外,又因为寻找不到那调皮的猎物,又趁着夜色而去。周而复始,一个个帐篷,一个个帐篷里面在他眼中的猎物远去,在寻找之中被排除了嫌疑。 猎物,都是猎物,于狼首而言帐篷里面的人都是。只不过一些比较乖巧的他会留下来,等待着日后享用,又只要足够的乖巧他便不会将其猎杀。可那些不乖巧还有些调皮的猎物,这样不好,还是尽早吃掉。 它们运动量大,吃下去有营养。 第245章 捕捉 “哦,到了。”狼首在一处帐篷外面停下了脚步,微微有些怅然。 他从帐篷里面嗅到了熟悉的味道,是熟悉,是刚刚他在火焰之中闻嗅到的味道,虽然那一具躯体在他接管的时候已经差不多被焚毁了,连灵魂都点滴不剩,可他闻嗅到的是灵魂的味道。灵魂的味道不需要鼻子,只需要用灵魂的触角去触摸,记忆之后便成了他现在觉得熟悉的味道。 至于看?谁说他睁开眼,一定会是在看一些什么东西呢? 要真的是看的话他现在什么都做不了,看不到,因为在准备睁眼的时候有人及时的遮蔽住了他的眼睛。而味道不同味道,只需要去闻嗅,不会被掩盖,尤其是灵魂的味道。 每一个人的灵魂都有所不同,有所存在着的独特气味,只要记忆住,那么这个人几乎隐藏不了。现在,他闻到了那气味,那些人里面之中一个人灵魂的味道,这个人就在帐篷之中。 停在帐篷外面的时候,有一些巡逻的部族战士看到了狼首,在戒备的同时靠近过来,在看清楚狼首的时候,这些部族战士纷纷心中咯嗒一声,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他们看见狼首举起了手来一根手指竖立在嘴与鼻子之前,这动作让他们本能的将准备说出口的话语硬生生的吞进了肚子里面,直直的站立原地,没有动作,更加不敢发出一点的声音。他们不知道狼首准备做什么,但他们知道,在狼首做出这一个噤声的动作之后,他们要是发出声音来,那么不管狼首准备做什么,死的人之中都有他们。 放下手,狼首转过头去,的脚步踏动着以原来的速度靠近着帐篷。靴子接触地面,与地面接触时候发出的声音,在刚一出现的时候,便被靴子本身吸收。 帐篷的蓬布自己拉开了一角,露出了帐篷里面黝黑的一片,没有一点的火光,也没有动静。狼首从外往里面看,看到的是这样平常的一幕,在夜深了,帐篷的主人已经休息了的正常一幕。 正常又如何?味道终究是味道他闻见了,那就不正常。即使这味道他闻了,那么能够让他闻错了味道的人也算是很有本事,拥有这种本事的人的确不容易死,没有这种本事又被栽赃的人那他死了也是活该。 他走了进去,朝着帐篷里面走了进去,身后的的蓬布落可下来,将他的踪迹彻底的掩盖住了。 这时候帐篷外面那些巡逻的部族战士才松了一口气,看到这一幕他们都明白了些什么,却不代表一定要做出些什么。帐篷里面的人死不死的与他们没有关系,哪怕他是部族之中的祭司也是一样,谁都知道,要想阻止狼首杀人,那么很有可能他会多杀几个人。 这可是没有例外的。 洛萨没有睡着,他闭着眼睛,躺在铺着毛皮十分柔软的地面上,身上还盖着他最喜欢也是最引以为傲的那张迅疾雷狐身上剥下来的皮毛。皮毛是淡紫色的,盖在身上十分的暖和,舒适。 可他现在一点都不觉得暖和,心中反而觉得冰冷,不知道为什么一股凉意一直在他的骨髓里面游荡,盘旋不去,以至于他到现在都睡不着。很久很久,从主祭的帐篷里面回来的时候到现在他依然没有办法睡着。 身为一名祭司,他是很明白睡眠的重要性的,只有充足的睡眠才能够保持一个良好被状态,才可以去面对蛮荒里面残酷的杀戮。这在往常他坚决贯彻的道理如今他却做不到,曾经他给其他人造成的阴影,出现在自己身上的时候这感觉实在不好受。 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缠绕不去的恐惧,何谓阴魂不散。 明明那个人不在这里,在中央的帐篷里面居住着,可他的心中,已经多出了一道属于那个人的阴影,在他的心脏中存在着,压迫着心脏,让他觉得胸闷,有万钧重担在挤压着心脏。 闭上眼睛,进入深邃的黑暗的时候,眼前出现的那最害怕的一幕又都让他睁开眼睛来,不敢再闭上眼睛,因为闭上眼睛意味着要面对着那一幕。至于睡觉?他很清楚自己是睡不着的,睡着了更遭,可能在睡梦之中依然无法逃脱,想象的那一切会变幻成为梦魇。 他宁愿这样睁着眼睛,睁着眼睛注视着帐篷的顶端,一点一点的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狼首歪了歪头,注视着那躺在毛皮褥子上,盖着皮毛的那名祭司。 洛萨?如果他没有记错,这一名祭司应该是叫作洛萨吧? 应该是不会记错的,他记得部族里面每一个祭司的名字,精锐战士的名字,他们各自的实力,以及各种战斗风格,还有在部族之中的盟友以及敌人等等。 是啊,他都记得,又怎么可能记错?他清楚每一个人,至于有没有什么隐藏着被东西,那不重要,他总会看到的,看一次也足够了,在一次过后,他很清楚属于这个人的所有信息全部都没有用了。 如同现在,洛萨?这个名字即将从他的记忆里面消失,也即将消失在部落之中。或许部族里面还有许多洛萨,但他们的名字究竟能不不能够再次存在于他的记忆之中都还是一个位置数。 狼首朝着洛萨走去,左手在行走之间,五指的指甲迅速被变长,变成了五根利的爪子,爪子的尖锐处,划割开了空气,于虚无之中切开了五道朝前的轨迹。 “魂缚。” “啪嗒。” 中指与拇指摩擦,发出明显的声音,指甲擦碰过去之后,更有火星乍现。 躺在毛皮褥子上的洛萨听到了这突兀的响动整个人反射性的翻身,跳了起来。只不过他没有能够落地,整个人悬浮在了半空中,五条漆黑的线条缠绕在他的身体上面,拉扯着他,也控制着他被身体,使他所有的反抗都毫无作用。 五条漆黑的线条,连接着被是狼首的左手五根手指上面的指甲。 第246章 丰收的美味 他的食指轻轻被动了动,悬浮在半空中的洛萨的左手也动了动,他的中指轻轻的点了点,洛萨的头也向下点落,脖颈的脊椎发出了刺耳的啪嗒声。随后狼首的手往后面一拉,五条黑线向后收缩,洛萨随之来到了狼首的面前。 “首领,首领…”洛萨浑身颤抖着,注视着面前的狼首,以他的视线看过去狼首是侧立着的,可是那张脸却依旧那样的让人心寒。 他曾经想象过无数糟糕的场景,情况,却没有想到会是来得这么的快,紧紧是在他回到居住着的帐篷之后没多久狼首就来了,还是以这种方式。 狼首的脸上露出了冷厉被笑容,洛萨在看着他,他也在看着洛萨,只不过却是居高临下,一个人掌握着一切,另一个人却有可能连命都要没有。 “洛萨,你想说些什么么?” “我…”洛萨瞬间说不出话来了,在五条黑线绑住他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对于身体的控制,连灵魂都有一种被捆缚住的感觉,现在唯一能够动的,大概就是他的一张嘴了。 “哦,没有话是吧?那你可以去死了。”狼首露出了了然的神色,手掌下压,洛萨也随之靠近了地面。 “等等等等,首领,只要你不杀我,我可以告诉其他人都是谁!”洛萨连忙大叫起来,后背已经被冷汗彻底的浸湿。 正在下落的他突然的停住了,洛萨的脸上随之露出了轻松的表情,他的话似乎起了一点作用。只要能够活下来,招出其他人是谁又怎么样? 在其他人死,自己死里面,他没有任何犹豫的会选择后者。 “是谁告诉你,你可以和我讨价还价的?”狼首表情不变,满着洛萨,嘴角勾了起来,表达着深刻的不屑。 话音刚落,洛萨被往后快速的扯动,很快的到了狼首的面前,在他挣扎的话还没有出口的时候,身体朝下一坠,狼首的左手手掌已经按住了他的脑袋。五根指甲,沿着脑袋的四周围,深深的刺了进去,皮肤,包括坚硬的颅骨,在狼首的指甲下都如同豆腐一般轻而易举的被刺穿。 “啊…” 洛萨这名祭司,在第一声惨叫出现的时候,身体已经干瘪了下去,又在刹那间,整个肉身变成了粉末,连骨头都是一样的腐朽,落在了帐篷之中,堆叠成了一堆。 “啊…”狼首舒服的****了一声,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这感觉对于他来说爽,真的很爽,至少在被百里守约伤成这样之后他没有这么舒服过了。 这感觉,比什么肉欲来说都还要好。因为他是占有,真正的去占有一个人,他被身体,他的灵魂,通通被占有,融合为了一体! 低头看去。胸膛处的空洞附近的血肉蠕动的速度加快,那粉嫩的肉芽中充斥着一股血色,正在往空洞之中填补。一寸,一寸,空洞缩小了一寸,肉芽的前进依旧艰难,在填补上了一寸之后,又开始与空洞的拉锯。 比起一开始而言,现在已经好上了很多了。一开始狼首胸膛处被百里守约打出的这一个空洞,还在不断的朝着周围扩散,增大,吞噬着空洞附近的血肉,那时候还是靠着狼首的压制,才抑制住了空洞的扩散。现在则不同,在刚刚夺取了洛萨这一名祭司的身体包括灵魂的力量之后,狼首已经不用再如一开始一样,将一半的注意力放在空洞上面了,如今,只需要他三成的实力,就可以维持住如今不断填补空洞的过程。 他还需要更多的人,更多新鲜的生命以及灵魂,让他所受的伤势恢复。 “可惜啊。”狼首有些怅然,这些人还是太过于小心了,如果他们果断的动手,那么要面对的不过是削弱一半的自己,现在的话,要面对的则是拥有七成实力的自己。 人啊有些时候,总被恐惧给迷惑住了,以至于所有的一切都想要谋划完整才要来行动。可机会不过仅仅一次而已,如今过了,那么再想再有机会,又不知道要用上多少的时间了。 他的话一件事情有一半的成功机会,他便会去赌,因为再等,那么很有可能很快连一半的成功机会都没有了。当初他面对的正是这样的情况,然而他动了手,最终。他成为了如今蛮族之主,蛮荒中的狼首! 朝着帐篷外走去,狼首继续在营地之中寻找着那些他的猎物们。 他只要寻找,那么总能够找到那一些他猎物们,有些猎物再怎么隐藏都没有用,他已经将他们的味道深深记忆进了心里面。所以他根本不需要洛萨的供认,不需要他来提供那些人名字,他自己找也可以找到,只不过必须要付出一点时间罢了。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没有人可以和他讲条件,他也不需要和这些人讲条件。一名猎手,在吃掉猎物的时候,何必去擦眼泪呢? 狼首闭上眼睛,鼻子动了动,他又嗅闻到了一股从近处随风传播来被气味。他又睁开了眼睛,循着气味的踪迹前进。 片刻后,狼首从一处帐篷里面走了出来,脸上带着陶醉的神色,还有着一点淡淡的红晕。在走出帐篷的时候,他的舌头甚至情不自禁的舔动嘴角,还在回味着刚刚的美味。 他胸膛处的空洞,又缩小了一分,肉芽蠕动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快,在不断的与空洞中中龙屠遗留的力量抗争着,不断的在消磨龙屠遗留的力量。龙屠遗留的力量虽然强大,乃至于过了这么久还残留在狼首的身上,影响着他的身体,却是无根之水,消磨了便不会再产生了。 狼首继续着自己的收获之旅,嘴里面甚至哼起了从长城出来的那些商队学来的不知名曲调,时不时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秋天大丰收这一些词眼出现。 他真的开心。 听说长城那边的那些人喜欢种田,春天播种,秋天收获。他也喜欢种一些东西,不过不是农作物,是人。 种一个人,等他经过时间的沉淀变得越来越美味了再收获,那种等待后的收获的食物品尝起来,真是一种绝妙的好味道啊。 第247章 勤恳的老农,苟延的老狗 “丰收,丰收,春天种下一个小瘦子,秋天收获一个大胖子!”狼首的双眼弯城了两枚小月牙,由衷的感觉到开心。 这些祭司的味道,包括营养,比起部族里面的精锐战士都要美味得多了。再说那些精锐的部族战士,脑子也没有多少聪明的,因此脑浆,髓液什么的都达不到他的要求。 有更好的食物,为什么要吃差的?种了一年的庄稼,正当收获时,资源收获来吃了,一些继续种下去,让他们带着另一拨庄稼茁壮的成长。 正如一名战士,经过锻炼,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变成精锐战士。头脑也是一样的,开动得越快,想得越多,那么自然而然也就更美味得多了。 这样不好,想得多的人容易算计,在背后盯着你。这样很好,因为味道实在太好,美味到狼首至今都在回味,品味着那美妙的滋味。 恐惧,在他的心头蔓延,舌尖缠绕的是绝望的滋味。这些总总情绪,都会让食物的味道变得更加的美味,所以他总是等上一会儿,等到食物的这些情绪酝酿到极致的时候,再将其吸收,这样一来,滋味一直可以存留在他的心中。 黑暗中无声的杀戮在进行着,之前聚集在一座帐篷里面的祭司们已经死了四个人了。从开胃菜,到酒,到小菜,狼首慢慢的品尝过去,他还在期待,期待着主菜的到来。 左手的五指指甲已经变成了一种血液的猩红之色,有淡淡的血光在上面流动着,小的格外的妖异,如同是鲜活流动着的血液。狼首的左臂更是赤裸着,沿着手臂往上,一根根血管浮现其上,搏动着,朝外扩张,有朝内收缩,透过血管往里面看去,清晰的有血液如洪流一样朝着狼首的胸膛汇聚。 “怦怦怦。” 心脏跳动着,猛烈的跳动着,狼首的体内回荡着鼓声,打着鼓点,又伴随着雷鸣。血液汇聚于此,经过循环,又到达胸膛的那个再度缩小一圈的空洞处,那些肉芽沐浴着血色,疯狂的继续朝着空洞攻去。 百里守约留下的伤口在食物的作用下,狼首身体不断的补充的营养都在填补着之前伤口的亏空。虽然伤口处还在疼痛,可对于狼首来说,已经不像是一开始那样的疼了,现在这一种疼痛完全可以去忽略掉。 他又闻嗅到了那熟悉的一个味道,只不过脚步却不再向前,停了下来。他闻见的味道,由风传来,源头分散在营地的各处,让狼首无从分辨究竟味道的真正来源者是谁。 “老东西。”狼首微笑,笑骂了一句。 做出这样的行为的,他已经可以透过如此的举动,知道是谁才会有如此的手笔了。只有部族里面的老东西,活得足够久的老东西,才会如此的小心谨慎,从一开始谋划之前已经做好了准备,并直接实施。 按照如今的这味道去寻找,他相信最终找到的那一些人不过都是替死鬼罢了,真正的老东西,是不会将自己的生命放置在任何一个引起危险的环境之中的。哪怕是百分百有把握成功的计划之中,他也会习惯留下后路,后手,来在根本不可能出现的危机之中存活下来。 密谋啊,很明显的,刚刚被他吃掉的那些甜美的食物,脑子还不够聪明,才会以真身去参加。那老东西,从一开始真身就不在那里,留着的仅仅是一个傀儡,还是混杂着许多人人的灵魂的一个傀儡。这样他闻到的味道指引向那么多来源,那也就不奇怪了。 那些人,全部都是替死鬼,也或许有着谁是要他去除去的人。 有什么意义么?没有意义。狼首完全不想去吃掉这些人。这些人的成色远远达不到他想要的地步,不值得狼首出手,那老东西,找不到也就找不到了。那不是毒蛇,是一只老狗,苟延残喘。 毒蛇隐藏在黑暗之中,在找到机会的时候,会毫不犹豫的发动攻击,毒牙咬住猎物,注射毒液。至于老狗,则是只要活着就好,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活着,眼前有机会,他也不会去把握住,为了可能的危险。 这样的人,已经腐朽了啊,连灵魂都朽坏不堪了。 味道不好,又因为太麻烦,狼首懒得找。看到了他会顺嘴吃掉,看不到的就放掉,反正留着,如同泥土里面的肥料,那些野兽拉出的屎,会使泥土之中的植物茁壮的成长。 你看,每一次这样的密谋,都有一个老东西联系,策划,聚集起来了一群野心勃勃的家伙。留着老东西们,他们便会是勤恳的老农,替你勤勤恳恳的播种着。他正需要这么一群人替他来努力着,要不然他怎么可以有这么一个畅快的进食时刻? “想跑?”狼首转过头去,看到了一闪而逝的黑影,朝着营地外面飘去。他的脚步一转,脚泥土的漩涡扩散开来,身形朝着黑影消失的地方掠去。 一步抬起,一步落下,狼首的脚步飞快,每一步落在地面仅仅是灰尘的震荡,再没有更多的声响。在脚抬起的时候,脚掌下又与空气发声震荡,踩踏在虚空中,产生的二次踏击使狼首看起来脚根本未曾落在地面上,完全是悬浮着在飞。 他飘在黑影的身后,注视着黑影,飘忽无形。 往营地外跑去的这一名祭司轻轻的呼出一口气,他左想右想还是觉得不安全,因此才要离开这里。蛮荒这么的大,只要出了营地,狼首想要找他根本也找不到他的踪迹,只要离开这里便行了。 “噗嗤。” 正在他距离营地外面的世界越来越近,脑中思绪泛滥的时候,他的胸口一痛,血肉分割开来的声音格外的刺耳。 祭司下意识的低下头去,一只手掌穿过他的胸膛,鲜血淋漓的掌心之中一枚心脏正在跳动着,从心脏深处有血液正在朝外吞吐,却因为不是在身体之中,只能落在那只手掌中心,洒落在半空。 “啪啦。” 狼首的手掌一捏,那颗鲜活跳动的心脏,变成了破裂的碎块,血液以更快的速度朝外喷溅。又在下一刻,变成了五根红色的丝线接连在了狼首的五指上头,手臂的血管朝外膨胀,血液朝内流动着。 至于那祭司的身体,已经腐朽,凝固成了半空之中的一尊塑像,又失去了支撑,彻底成为灰烬。 第248章 长肉,补钙! “嗝,真是个茹毛饮血的野蛮家伙。”荒打了一个饱嗝,如此说道。 看着手中抱着的那条吃了一半的色泽金黄的兽腿,表面的一层孜然散发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又将兽腿送大风嘴边狠狠的撕咬下了一口,吞进了肚子里面。几乎不用撕咬,不需要将肉给用牙齿磨烂,一块肉进入他的肚子里面到达胃里面之后,所有的精华便被吸收殆尽。 他吃得手上是油,嘴边也是油,眯着享受的眼睛遥遥的看向黑夜中的一处。那里也有一个人也在吃东西,那是狼首,也是那一个在他嘴里面茹毛饮血的人。 荒一步一步的朝着那位置走过去,一边吃着手中的巨大兽腿,一边的靠近。黑暗之中一些光亮的主人在看到兽腿的时候不自觉被气味所吸引,嘴中有唾液快速的分泌,可在看到拿着兽腿的荒之后,它们的唾沫又突然的消失,同时退回了黑暗深处。 在看见兽腿的时候,几乎猛兽们认为这是食物,可以饱食一顿。可在看见荒的时候,猛兽们又感觉自己是食物,如果做出任何举动的话,那么很有可能自己便会成为新的一只兽腿被这人拿在手中缓慢的啃噬。 在他的身上,缠绕在的那么强烈的煞气,也不知道是究竟杀了多少的猛兽才会凝结得如此的浓厚,浓厚到在感受到的时候都感觉快要死去,感受到了死亡。其中的几股,还给它们带来强烈的压制,那是属于顶级霸主的气息,只不过如今却成为缠绕不去的怨念,一直缠绕在那可怕人类被身躯之上。 感觉到那一些猛兽们的畏惧,以及实质的退后的举动,荒撇嘴,很是遗憾。 “咯嘣”,“咯嘣”。 兽腿的肉吃完了,手中那只巨大的兽骨又在他的牙齿之下一寸又一寸的崩碎,里面甜美的骨髓与碎裂的骨头,在他的嘴中停留了一下之后便被直接的吞进了肚子里面。 他走在这黑暗之中,手中拿着一根大骨头棒子,哦,不对,刚刚还是那一只美味的兽腿,他连火把都没带,可惜就是没有一只不长眼的“小绵羊”出来让他无聊的路途多出一些愉快的变故。 这些猛兽们啊。真是变成了如同小绵羊一样,虽然不会咩咩叫,可软绵绵的样子真让人觉得无趣。 荒叹了一声气,张大了嘴巴,将骨头剩下的一块塞进了嘴巴里面。在接连几下教动后,骨头已经变成了许多锋利的碎块,他却如若未觉,“咕噜”一声之后,将嘴里面那些玩意直接吞咽下去。 没办法,受伤了就得多吃一些食物,骨头也是食物的一种用铠的话说,叫作,叫作多补什么钙来着?反正他我不懂,只是知道和铠那家伙战斗的时候,他总会突然的冒出来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语。 比如,你是补钙了骨头才是这么硬的吗? 大概是吧,骨头吃多了骨头也会变硬,荒深以为然,正如肉吃多了才会长肉一样的道理。所以他吃肉的时候总是连骨头都一起都吃下去,这样一来既长肉骨头又变硬。除了这个之外,他时不时还会吃下几块石头消消食。 荒的手指情不自禁的抚摸着脸颊的一处浅薄的印记,那是在之前与铠的战斗中遗留下来的,不过还是不过瘾啊,连一点血都没有流出来,真是让人感到遗憾。不然的话多一点痛苦,力量便能够多一丝,还可以感受到那一种澎湃的战意。 真是遗憾。 荒弯下腰去,捻起了几块石头,朝上一丢,抬起头,张大了嘴巴,又是“咕噜”两声喉结两次迅速的朝下移动,两块新鲜的还带着林间湿润泥土的石头已经进了肚子里面。 饭后两块石头,有助于消食,他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的。 靠近了蛮族的营地,对于守卫在营地旁边的那些严阵以待的蛮族战士们视若无睹,荒径直走了过去。 在他将这些蛮族战士们当成空气的时候,这些蛮族战士们心中却沉甸甸的,感受到了极大压力的他们额头上已经沁满了汗珠,拿着骨矛的手掌更是变得一片的湿热。他们在害怕,在恐惧,因为朝他们走过来的这个男人,因为那如同绝世凶兽一般的滔天凶焰。 仅仅只是看着,心中已经升起了无可与之匹敌的心思起来。 “嗨,守夜呢?”荒挥挥手,顺手从一名蛮族战士手中夺过了一支骨矛。 那名战士的身体绷紧,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骨矛,可还是阻止不了骨矛从他的手中被抽了出去。那股巨力根本无法阻挡,更别说要去与之抗衡了。 “咯嘣,咯嘣。” 骨矛尖锐的一端被荒放进了嘴里面,不小心的划过了嘴角,然而在那些蛮族战士们惊讶眼睛的注视下,原来可以轻而易举扎透一只猛兽皮肤,或者洞穿一棵树木树干的骨矛,矛尖却连荒的皮肤都无法蹭破。并在下一刻,蛮族精锐战士们眼睛之中的惊讶变成了惊骇,那支骨矛,一寸寸的在荒的嘴里面崩解,变得越来越短,最终消失在荒的嘴里面。 这可是用猛兽的最坚硬的脊椎骨打磨而成的,十分的坚韧,更是部族里面常用的武器之一,一支骨矛投掷出去,都可以洞穿守卫长城的那些敌人们的大盾!可是,似乎,似乎这他们赖以为生,在蛮荒丛林中捕猎猛兽的骨矛,有一点太过脆弱了? 努力的摇头,众多的蛮族精锐战士将脑海中那个有些可笑的感想给摒弃掉。不是骨矛不够坚硬,不够锐利,是荒太强大了! “嗝。” 满足的打了个饱嗝,经过石头,又经过骨头的消食,荒刚刚吃进肚子里面的那一只兽腿已经消化一空。 他又饿了。 吞咽了下口水,在场的蛮族精锐战士们心中一紧,任谁都听到了荒那一声明显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挠挠头,又摸摸肚子,荒的视线从这些蛮族战士们身上扫过,决定还是这样饿着吧。他不是那一种茹毛饮血的家伙,吃的东西要美味被那一种,要加香料烤得油滋滋,香喷喷的那一种。 他从腰间的袋子里面掏出了一把混合着孜然与椒盐的香料,看着蛮族营地里面那些隐藏在黑暗中的驯兽流下了口水。 第249章 呵呵 蛮族营地,篝火,荒。 荒一个人坐在篝火的旁边,在荒来到这里后,原来篝火旁边坐着守夜顺便谈天说地畅想着攻破长城之后的景象的蛮族士兵们连忙缩向了一旁。 离开,离开,再离开,远离了篝火,站在了远离火光处的阴影之中。只有这样子,他们才能够感觉到胸中沉甸甸的那股压力减轻了一些,如果按照平时他们肯定能躲多远躲多远,现在的话则因为守夜,他们不得不留在这里,继续感受来自于荒带来的那种沉重的压力。 留在这里只不过是感受压力,很像是会死,可死是不一定的。可要是离开,那是一定会死,死得特别惨的那一种。两种选择,两种结果,这些蛮族中的精锐战士们自然知道该如何去选择。 荒并不在意这些蛮族战士们站在哪里,反正有没有这些人在他眼中看来都是一样的,还比不上他眼前正在烤制的这只大腿的重要性。 一根木棍串过了大腿上的皮肉,他的一只手拿住了木棍的一端,随着时间的经过缓慢的转动着木棍。已经有了一些金黄色泽的兽腿随着木棍也在缓慢的转动着,上面的油时不滴落下来,溅打在篝火上头,发出了滋的一声响声。 已经有了香味了,这是兽腿在烤制过程中出现的肉香,十分的诱人。再加上荒时不时伸出的手,从手中洒落的那点滴的椒盐和孜然,香味越发的浓郁。 荒的动作十分的慢,看原来他在做任何的事情的时候都是很快的,包括在与那些骇人听闻的猛兽战斗,也是能有多快就用多快。唯独在这一件事,烤制兽腿上面,他的动作很慢,用的时间很多,只有经过时间与用心,烤制出来的兽腿的味道才会更加的美味。 在篝火的一旁,一只被宰杀了的狼存在着,被分得干干净净的身体与骨骼被放在了整张剥出来的兽皮上头。一把短刀就在附近,上面残留着的血液还散发出来血腥的气息。 血的味道与烤肉的香味互相交织引来了许多营地之中的众多驯兽的觊觎,可在发现是荒之后。这一些驯兽又都纷纷的离开了。无论如何,荒一个人坐在那里,它们心底便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种恐惧,在吃东西与生存两个选择之中,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荒!”狼首一步一步的从远处走来,声音之中充满着强自压抑不住的愤怒。 被荒杀死的那一只狼,是他操空之下的群狼当中的一匹,现在却成为了一堆碎肉,与荒现在手里面拿着的那只兽腿。对于狼,狼首总是觉得他们要比蛮族里面的蛮族人来说要可爱得多的,所有人都有可能背叛,抛弃他,只有这一些狼,会始终的跟随,忠诚于他。 荒在他面前吃狼,还是那一匹属于他掌控之下的狼,这不亚于是一次挑衅,还是那一种用手掌,狠狠拍击在他脸上的挑衅。 “啊,什么事?”荒抬起头来,举起手中的兽腿朝着狼首示意。 他看见了狼首,朝他走来的狼首脸上是强烈愤怒的表情,在的胸口处,还有一个深刻的伤疤。 努努嘴,荒拿起了兽腿,咬下了一块肉。他也不管兽腿上还串着一根木棍,反正不管是木头还是肉,都在被他撕咬下来的时候进了他的肚子里面。 “你未免太不把我放在眼睛里面了吧?” 荒抬头,望天,嘴角有油滴淌下来。“你真的说对了,我眼中是星辰大海,还真的没把你放在眼睛里面过!” “还是,你准备和我打一架?”荒又低下头来,重新吃着兽腿,只有眼睛的余光时不时的停留在狼首的身上。 星辰大海应该说的是星空,至于大海是什么东西他还真的没有见到过,只不过是觉得这一句话特别不错才记下来,这下子又将他拿出来用,荒顿时心中有一种豪迈之气汹涌出现。 他的目标是星辰大海,星辰大海中的无数强者,狼首在其中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是在他觉得无聊,没有选择的时候才会选择的那一个。 “你这家伙。”狼首的身体隐隐颤抖,被荒的话气得差点控制不住怒气。 和荒这一种人说话,他完全没有半分去猜测他们的思维逻辑,更不知道他的那一颗脑袋里面在想着什么。原来面对这种人他会毫不犹豫的去捏碎他的那一颗脑袋的,可荒这一种人头又太铁了,不只是捏不碎,还容易伤到他的手。 “你是想要来杀我吧?”狼首对于荒之前的询问不作回答,只是自顾自的问道。 如果不是因为近在咫尺的有荒的威胁的话,他本不应该这么快的收获这一些种下的有一些年份的食物的。他们还不够好,不到最好的那时候,如今的收获也是路得以而为之。 荒虽然说得简单,是打架,可打着打着,要真的有可以打死他的机会,这家伙会毫不犹豫的下手将他打死。至于理由?荒这一种人没有太复杂的理由,到时候大约只会说一句你太弱,该死什么的话来。 以他被百里守约打伤的状态,要面对着荒实在有些够呛,他才会选择立刻收获,将那些原来种在部族里面的食物吃掉,以如今的状态来面对荒。 “是啊。” “咯嘣,咯嘣。” “我就是想杀你,要不,你自己死了算了免得还要我动手。” “呵呵。”狼首冷笑两声。 他与荒的实力在伯仲之间,他自己死,怎么可能?荒的确强大,但比起手段的多寡,他可是有许多隐藏着的手段还没有用没有使出的。包括部族里面还有许多食物存在,都可以让他在必须的时候选择进食。 荒之所以还活着,不过是因为他需要!他就需要再有一个人来帮他一起扛住长城的高端战力,这才会容忍荒的多次挑衅,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已经动手,用不着再废话这么多。 “呵呵。”荒也笑了一声,眼睛深处有狼首看不见的精光闪过。 第250章 我,李元芳,未成年! 对于狄仁杰来说,遥远的长城即将发生的一场战争不过是离他非常遥远的时候,即使是接受到了武则天的咨询后他也将这一件事情放在了需要处理的事情顺序之中的后面几位。 他狄仁杰的名声很高,人称神探,在洛阳城的时候同样是如此的,还有关于他的各种事迹在各个国家中城市的各个酒肆里面传播。那些故事里面他总是无比聪明的那个人,不论什么阴谋诡计在他的洞察之下通通无可遁形甚至他还参与到了国家层面上的决策,到了领军出征的地步。 实际上吧,他还真的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当过的最高的官职大理寺丞主管的也不过是洛阳城的治安,还没有高到关系到国家大事的那一部分。至于为什么他在说书里面那么伟光正,自然是因为说书人说的书是他编写的,在里面自然要将自己写恶富有传奇色彩一些,这样那些市井百姓们喜欢听,说书人才会说他的广告才打得好! 长城距离他实在是太远了,需要急切处理的自然是身上的那个名侦探系统的问题。按照他在路上的这趋势发展下去,只要有他的地方,基本都会死人。这还是名侦探之光还存在着限制,如果他没有能够完成任务的话,那迟早走到哪,不管是谁都要死! 看了一眼骑马在前的李元芳,这么好的一个伙计,他可不想因为身上这莫名其妙的名侦探之光而失去啊。 李元芳这样好糊弄,又可以随意拖欠工资,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靠他比卖色相筹措经费,还能打能扛的员工实在太难得了!他可以很肯定的说,李元芳是他侦探事业上面最大的幸运,还是他智商的衬托!每一次破案的时候,那一句元芳你怎么看之后,他都从心中,由内而外生出一种智商的碾压感! 策马在前的李元芳背后一寒,回过头去一看,在看到身后狄仁杰那种带有一点含情脉脉意味的眼神之后,他的心情更加的沉重了。一路上他就感觉到不对劲,走到哪里哪里就有案子,就出人命,外面的治安都是这么不好的么? 现在,他则有了一丝不妙的猜测。不错,狄仁杰,狄老板的状况太不对劲了。尤其是现在,他的这种眼神,与洛阳城内看他的那一一些要带他去府中看小金鱼,玩大白兔的姐姐妹妹们差不多! 害怕!听说有不少的成年男人就好这一口,他们不知道是不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喜欢男人! 李元芳深深的陷进了一种迟疑之中,如果狄仁杰真的要对他动手怎么办?这么多的感情,还没有付清的工资,如果拒绝了是不是拿不到了?至于感情,算了吧,没了也没了,不在乎! 他堂堂李元芳,深受洛阳城的贵妇小姐们爱戴,欣赏与喜欢,才不会和男人有什么感情! 他,李元芳,未成年! 否则以他这容貌,这才能,不知道多少贵妇倒贴他,带着她那死鬼老公的遗产做他的幕下之宾!她们还会替自己找更多的小妾什么的,毕竟看这些姐姐妹妹们平日里面一起挤在他身边的时候似乎也没有啥占有欲! 话说幕下之宾是什么意思?李元芳其实我不懂,大概就是幕后的宾客吧。没有错,可能等他成年之后,每天晚上要和哪个老婆待在一起,要靠帷幕挡着,再抽签看谁今天晚上有那么好的运气与荣幸才可以和他待在一起。 李元芳迅速的回过了头去,暗暗盘算着要提升警戒,小心的防备着来自狄仁杰的突然以及。再多一年零三个月又三天他就成年了,到是便可以考虑开启那没有忧虑的生涯。不过现在,他还得要把被拖欠的工资拿到手才行! 没有错哇,自己辛苦赚的钱,少了一枚铜钱都会感觉到心疼。如果是那一种飞来横财,突然之间再丢了也就丢了,两者不一样! 狄仁杰不知道自己刚刚那种对于好员工的欣赏眼神落在李元芳的眼睛里面会变了不一样的意味,他在还沉浸着怎么尽快的结束任务,将李元芳留在仁杰侦探社的心思之中。要如果任务没有完成,那么不用李元芳辞职不干,极有可能突然有一天摆在他面前的被害者,需要他去申冤的尸体里面就有李元芳一个人了。 别人是不知道他的苦恼啊,在洛阳城的时候,十天半个月才有一次生意上门,平时就替人找找猫啊狗啊,顺便抓抓奸什么的。再不然协助大理寺办案,不过这种比前几者出现的次数还要更加的稀少。 他在大理寺待过,朝廷之中官僚气息是很浓厚的,因此基本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大理寺根本不会找他来协助办案,着意味着大理寺承认自己的无能。 可现在! 他也不得不骂一声马得卧槽,路上遇到强盗劫道,强盗之中有谋杀案发生。在茶棚里面喝杯茶,旁边另一桌突然有人口吐白沫,七窍流血。好不容易吧,以为消停了,到了一处村庄里面借宿,村子里面一户人家夫妻的吵闹,牵出了一桩有关伦理与道德的过往!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还没有一个受害人是活得,基本上是死透了,最好的是你刚刚过去准备抢救,却发现还热乎着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他是大侦探,不是灾星啊!还名侦探之光?你知不知道这一种名侦探的话,出去会被人打死的那一种啊! 走到哪里死到哪里,人家不打死你怎么行? 这系统,狄仁杰真是无力吐槽了,被称作死神系统,或者作死系统应该是更恰当一些吧?反正不是别人死,就是你死,没有第三种选择了。 狄仁杰叹了一声气,双腿夹了下马腹,让马匹跟上了李元芳。他看着无忧无虑的李元芳,由衷羡慕起了这傻狍子来,傻不要紧,只要不要命就行!他虽然聪明,可身上这个系统,它要命啊! 第251章 痛到无法呼吸 “咳咳咳…”李元芳止不住的咳嗽着,整张脸憋得都红了,上气不接下气。 他连忙的将嘴里面的那一些液体吐掉,“呸呸呸”,伴随着无数白色唾沫从嘴里面飞溅出去,他才感觉好过了不少,剧烈起伏的胸膛总算平静了下来。 “老板!你这叫猴儿酒?这是猴儿们酿的酒么?”李元芳怒气冲冲的大喊着,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站在酒肆门口的中年老板看了李元芳一眼,指了指身边用绳子牵着的那只猴子,慢悠悠的道:“你又不是猴子?你怎么知道这不是猴儿酒?” 话说完后,又像是为了增加说服力,他从还在发呆的李元芳的手中夺走了小酒盏,酒盏里面还有着李元芳没有喝完的猴儿酒,将其放在了身边猴子的面前。 那只猴子两眼放出光芒来,连忙朝前一个蹦哒,来到酒盏前愉快的用舌头舔舐着里面的酒液。不多时,那原来只不过是李元芳品尝的金喝了一口的猴儿酒已经见底了,那只猴子还没完没了的两只手臂扒拉着酒盏的两边,脑袋探下去使劲的继续舔舐酒盏底部的酒液。直到似乎将酒舔得点滴不剩了,这只猴子才重新的抬起头来,舌头还在厮磨着嘴角,似乎仍然在回味。 “好吧。”李元芳看到这一幕不得不承认老板说得有道理,他又不是猴子,怎么可能品尝得出猴儿酒的味道? 不对不对,呸呸呸,是他是人,怎么需要去喝猴子喝的酒? 李元芳苦巴巴的从腰间的小钱包里面摸出一块银子的边角,心疼不已的拿给了酒肆老板。伴随着一声忧郁的叹息,李元芳给酒肆老板留下了一个凄凉的背影,回过头朝着狄仁杰走来。 老板挠挠头,不自觉的缩缩身子,看到李元芳的背影之后突兀的感觉到一股属于秋天的凉意。他似乎做错了什么事情?一边思索着,酒肆老板一边将手中的银子的边角给握紧了,喜滋滋的揣进了怀中。 “至于嘛,不就是一小角的碎银子!”老板的表情与李元芳的落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狄仁杰笑呵呵的看着这一幕,心里面丝毫没有为李元芳的不幸而同情,反而是幸灾乐祸更多一点。 你看看,这所谓的花果山酒肆,主打的猴儿酒,还喝完三大碗,喝完不要钱,喝不完反而要给钱的活动,能是真的么?也只有李元芳这样有点傻的,或者是如他们一样的从外地来的游人才会相信了。 反正狄仁杰是不信的,猴儿酒酿造可是极其麻烦的,发酵过程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再怎么样都不能够出现在北海城中这样一个普通的酒肆里面,成为只要花点钱,连喝三大碗还不要钱的酒,再怎么看都不可能!更为可疑的是,那花果山酒肆的名字,在狄仁杰看来格外的刺眼。 除了一只猴子之外,在其他的方面完全和花果山没有关联啊! 狄仁杰忘了说了,在经过好几天的赶路之后,在遇到了几波不长眼的来抢钱,还要把李元芳卖到妓院里面去做兔儿爷的马贼盗匪之后,他们成功的拥有了许多飞来横财,借助着钱财的力量提前到达了北海城。 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狄仁杰啃了啃手里面拿着的一块饼夹羊肉,摸了摸肚子,感觉到自己滚圆的肚子,又顺手往腰间摸去那里挂着的一个沉甸甸的挎包更让他感觉到了一种无比满足的安全感。 别人出远门越走越瘦,他出一趟远门怎么越来越长肉呢?狄仁杰沉吟思考了一下子,便得出了答案,古人诚不欺我也,像他这么优秀的人才,在洛阳城里面不能够大展宏图,换一个地方立刻发光发热了! 要不是有那个莫名其妙名侦探系统的鞭策,他还真的想要在路上多走几个来回,将自己养得黑黑胖胖的,赚足了钱之后再返回洛阳城。这一趟出来,除了风吹日晒让他的皮肤变得粗糙,变得黑之外,其实也没有什么坏处。 唯一的缺点大概也就是那一个他心心念念的去到哪里死到哪里的名侦探之光了。但是他完全没有心理负担嘛,人虽然是死的,却不是因为他而死的,他只是里面那微不足道的一环罢了。如果不是他遇上了,可能这些凶杀案又会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段发生,那时候受害者连申冤的机会都没有! 这是狄仁杰后来总结出的让他心里面感觉比较还过的理由,虽然如此,但他还不想成为那种走到哪里哪里就死人的衰神,这种事情发生得多了,那谁还敢靠近他? “老板!”李元芳靠近了狄仁杰,在看到了他手中吃了一半的饼架羊肉的时候大喊了一声,口水立刻在嘴里面酝酿。 李元芳的声音打断了狄仁杰的胡思乱想,他摆了摆手中的饼夹羊肉,往左移,往右移,李元芳的目光立刻跟随到了哪里,眼睛里面的渴望惹人怜惜。 “嗷呜。”狄仁杰又狠狠的大口咬了一块饼夹羊肉,饼混合着的羊肉,加上李元芳的目光让他感觉到了更加强烈的满足感。 这滋味别提多爽了! 所谓的美食,之所以是叫美食,是别人眼巴巴看着你的时候你吃得很美,这才叫作美食! “老板!!!”李元芳目呲欲裂的看着这一幕,凄厉的叫了起来,的从狄仁杰嘴角落下的饼屑无疑给了他重重的一击。 一时间,李元芳的叫声引来了城中街道上行人们的注意,目光唰唰唰朝着狄仁杰射了过来。 “好吧好吧,给你…”狄仁杰打开挎包,正准备从里面取出一点钱来让李元芳买饼,抬起头来看的一幕让他张大着嘴巴,嘴巴里面掉落下来纷纷扬扬的饼混合着羊肉混合着口水的混合物都没有察觉。 “小哥哥,我的冰糖葫芦给你!”一名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面带着羞怯的看着李元芳。 “小弟弟,姐姐给你买的饼!给,吃,不觉得噎了姐姐还给你蜜水喝!”一名年轻女子手里面拿着几张饼,另一手则拿着一个插着空心草杆的竹筒豪气开口,虽然没有拍胸,可她胸前波涛汹涌的白腻却在无形吸引着街道上面男人们的目光。 “卧槽…”狄仁杰此刻心中,出现了一匹准备卧槽的马匹,奔跑着践踏过他的心脏。 痛,痛得无法呼吸! 第252章 第二环任务 狄仁杰只感觉到口中的的食物不再那么的美味,于是一口吐了出来,吐了个干干净净,同时被扔掉的还有手中吃了一半的饼。不过在饼脱手而出刚刚准备要呈现出抛物线飞出的时候,他又将其抓了回来。 不能够扔,都是钱啊,兴许留下来改天还可以当一当李元芳的干粮。 刚刚的满足感,那一种超越一切的感觉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狄仁杰只觉得眼前发生的一切那么的不真实。李元芳被一群莺莺燕燕围了起来,其中不只是有妙龄女子,还有七八岁的女娃娃,还有中年的熟妇以及六七十岁的老奶奶!她们此刻已经无视了年龄,抛弃了美色与身材的区别集合在了一起,只为了让李元芳吃一口饱饭。 而他,他有什么?他这里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那一些挤不进去人群的女子,凶巴巴的看着他,满满的嫌弃。很明显他刚刚对着李元芳做出的一系列的举动都被看连了并让他在极短的时间之内成为了这一些女子眼中的敌人!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狄仁杰告诉自己要冷静,并且冷静了下来。 原来他以为只是洛阳城的那些女子们有眼无珠,没有想到,一路上过来路途上经过的那一些城镇,包括北海城的女子们通通有眼无珠! 这些人,竟然只会迷恋肉体上,容貌上的这些肤浅的东西,却看不到一个人最重要的内外!他狄仁杰哪里差了?他现在不还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么,虽然外在可能比不过李元芳,但是内在,他是一定行的! 如他这样有美貌,有内在,还有智慧,同时还是正义的扞卫者,竟然没有人欣赏他?这是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是要普及瞎眼治疗的警钟! 狄仁杰立刻策马而听,无视了身后的动静,也无视了那正挤在莺莺燕燕之中的李元芳。 “等等我,等等…我啊,老板!”李元芳的声音从众多的女性中传了出来,断断续续的,也不知道他在里面遭遇了怎么样的围堵。 狄仁杰没有听到,什么都没有听到李元芳的叫声,包括那些女人的笑声,还有一些女人夸赞李元芳的声音,他什么都没有听到他抛下了身后的一切,催促着马匹赶快离开,只为了尽快的远离这一个肤浅且喧嚣的尘世。 于是,李元芳从众多女子的裙子底下钻出来的时候,看到的是狄仁杰那孤零零远去的背影。还没有等他回过身来旁边又有女子发现了他,朝他取了过来,脸上带着强烈的喜悦。 花果山酒肆的老板擦了擦眼睛,总觉得自己看错了。刚刚那个策马离开的身影,不知道怎么着,竟是让他感觉到了冬天的冰冷与孤独,这可比刚刚来喝酒的那个小不点的身影还要让人感觉得凄凉得多了,总觉得这世间是如此的冷漠而无情。 “宿主到达北海城,开启下一环任务,请在北海城中搜寻有关于北海鱼群失踪的线索。距离任务失败时间,还有七十二小时四十二分钟零三十一秒。” 久违的听到名侦探系统那冰冷没有丝毫感情的声音,骑在马上彷徨只想远离却不知道应该去向哪里的狄仁杰眼含热泪,竟是觉得这系统顺眼了许多。这姗姗来迟的提示声,打断了他的失落,让他从怎么去改变人性,道德,治愈眼瞎的深层思考之中脱离出来,并将李元芳给抛在了脑后。 “时间越来越紧了啊,看来必须要抓紧,不然如果按照这进度继续下去,完不成任务那我就糟了。”狄仁杰自语着,陷入了思索之中。 按照名侦探系统如今被他推测出来的一些信息,这系统会去做一些有限制的提示,比如现在的这一种提示。乍看之下没有什么,可实际上仔细一推导,他便可以得到关于案件线索隐藏在洛阳城某一处的情报。这样的情报是大而模糊的,但对于狄仁杰来说,他需要的也仅仅只是这一点信息而已,知道了线索在哪里,那接下来的事情也就变得非常简单了。 身为一名侦探。尤其是名侦探的男人,如果连一点线索他都寻找不到,那还称得上是什么侦探?至于怎么找到线索,其实很简单,如同鱼群失踪的这种事情是属于那种在平民百姓眼中的神鬼之事,是谈论得最多的一种,那么去到某些特定的地点,应该可以去找到一些与之关联的话题。 狄仁杰抬眼望去,马前行的速度在他有意识的控制下放慢,他则在寻找着自己的目标。 寻找目标的过程并不艰难,用的时间也不多,几乎只不过是在听到系统提示的几分钟后,狄仁杰就看到了目标,并朝着目标靠近。没有错,他要去的地方便是俗称江湖仇杀一锅烩,总能听到想要听到的消息,情报精准度堪比某一些情报组织的一酒馆。 最为关键的是,它其实还是最为低廉的那一种,基本上不用你花太多的钱,最多花的钱也不过是在自己的酒菜钱上面。 北海鱼群失踪,算不上什么隐秘,应该是有关乎于平民百姓,在平民百姓之中流传得最广的。因为渔民是属于平民百姓的一员,平日里面的生活也是靠着捕鱼才可以维持的,那么鱼群失踪一事,他们必然要比别人还要着急,一系列的议论也会有很多。 换成某一些寻找线索的案件,想要得到一些情报是非常困难的,不知道要废多少的周折,还得付出不小的精力与代价。但这种真的不需要你费多大的功夫,只需要走进去,在酒馆里面的客人吹嘘的时候。表现出自己的无知,以及强烈的求知欲,那么对方便会一股脑的说出所有自己知道的线索,并等待看你一脸的惊吓。 没有迟疑的,狄仁杰选择了一处看起来最为普通的酒馆,这也是那些平民百姓消费得起的酒馆。在这种酒馆里面的话题自然比较低端,会更加接地气一点。 第253章 事实总是伤人的 狄仁杰走进了酒馆之中,现在酒馆里面的人不多。但明显的喧哗与热闹他还是感受得极其清楚的。毕竟酒馆这种地方,完全是那一种让人消遣时间的所在,除了一部分真的是来吃饭的客人之外,绝大部分是来吃饭喝酒最主要是来瞎吹牛逼的一群客人。 几杯酒下去,舌头变大了,什么话都说出来了,再喝得更多了,估计连上一次去妓院找得女人屁股里面有几颗痣都会说出来。不过那一种酣战几个小时,又让那女人哭天喊地的话基本可以忽略,毕竟吹牛皮不打草稿还不要钱。 回过头去看了看,看到酒馆的小二将他的两匹马牵到一旁,狄仁杰这才选了一张靠近其他人位置的桌子坐下。 出门在外,还是必须要小心一点。如今虽然墨家的飞空艇达到了普及,可大陆上搭乘不起飞空艇的人还是有很多的加上一些短途路程根本不需要搭乘飞空艇,至今马匹仍旧是重要的交通工具。这两匹马是狄仁杰从那些不长眼的马贼里面缴获来的战利品,最好的两匹马,其它的马都卖了当盘缠了。 “老板,来一壶茶,再来几样小菜。”狄仁杰坐下来之后立刻呼喊道。 “好叻,客人您稍等。”柜台旁边的老板招呼一声,立刻让小二去后厨催促了,又有另外的一名小二拿着灰朴朴的毛巾来到狄仁杰所在的这张桌子前替他擦起桌子。 几下擦拭过后,桌子还是那张桌子,桌面上的油腻依旧存在于狄仁杰的眼睛里面。他知道小二来擦拭桌子明显是一种作用于心理上面的行动,因此他不觉得桌子干净到哪里去了,反倒是那毛巾,也不知道擦了几张桌子,洗没洗没有。 不过出门在外,除了必须要小心一点之外,还有便是不要挑剔,有什么吃什么填饱肚子比什么都重要。干不干净也不是必须的,有一些时候也根本来不及考虑干净与卫生,能够活下去才是重要的。 像他这种接地气的大侦探,最拿手的是融入到任何一个环境之中。因此,不管是在那一些风月酒楼作诗饮酒,亦或者是在这一种普通酒馆里面吃饭喝酒,狄仁杰都无比的熟练,并未出现那一种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情况。 茶很快上来了,狄仁杰在小二准备用脖子上面搭着的毛巾替他擦杯子的时候及时的制止了,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茶是浊茶,从嘴里面茶水的味道狄仁杰就能够品味得出来,并不是多么好的茶叶。在这样的路边酒馆肯定不会有多好的茶叶,有客人们也喝不起,酒也是一样的。 他不喝酒,能路喝得情况下绝对不会去喝因为酒是那一种会影响到人的判断力,影响到理智的一种饮品,称之为毒也不为过。至于茶,便不会有这些负面的影响,唯一的负面影响大概是喝茶容易饿,至于常上茅厕这一点,无论酒或者茶都是一样的。 当然了,茶喝多了顶多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狄仁杰也不知道李白知道他将这一句诗与上茅厕联系在一起会有什么反应,可他觉得还是很贴切的。酒要是喝多了,栽下去茅坑都有可能,还可能被淹死! 因为喝茶容易都,他打听消息才不仅仅只是点一壶茶,还带上了一些小菜。这样一边喝茶,一边吃着小菜,一边打听消息,无疑会是那一种惬意一些的情况。 “呼呼呼,老板,你跑得真快!” 在狄仁杰倒第二杯茶,筷子夹上一颗花生米的时候,他的面前多出了另外一个人。 李元芳气喘吁吁的站着,手上一堆的东西,全部放在了手旁边的桌上。他看着狄仁杰面前的一壶茶,加上几碟小菜,毫不犹豫的一挥手,豪气的道:“老板,把你们店里面的拿手好菜都给我端上来!” “酒就不用了!” “好叻!”心知大生意上门的老板回答的时候脸上都带着喜意。 “咯嘣。”花生米在狄仁杰的牙齿下变得粉碎,他嚼碎裂的花生米的同时,更像是在将给他带来强烈耻辱感的李元芳给嚼得粉碎。 “呼呼呼。”李元芳继续喘着气,掀起了桌上盖着的一个杯子,自顾自给自己倒满了茶咕噜噜的喝了下去,完全没有注意到狄仁杰眼中那莫名的光芒。 “唉,那些姐姐妹妹们真热情,如果不是我跑得快估计就回不来了。不过啊,这些姐姐妹妹们还是挺好的,和洛阳城的姐姐妹妹们一样,对我很好!”又给空了的杯子倒满茶水,李元芳说道。 他之所以喘着气,现在这么咳,倒不是因为跑的,是因为从围起来的那些女子里面钻出来闹的。那可路简单尤其是一些人还打算抱住他,打算让他窒息,逃出来真的不容易!这也是李元芳对这些热情的姐姐妹妹们最大的不满意,就是和洛阳城的那些姐姐妹妹们一样,总是打算让他窒息在那入眼的雪白里面! 至于追踪狄仁杰,知道老板到了哪里,在他看来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连喝了两大杯茶水之后后李元芳才心满意足的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这时候他才注意到狄仁杰一直在看着他。 “嗨呀,老板,这一顿我请!”李元芳豪迈的从旁边一大堆的物品里面摸出来了一锭银子,豪迈的拍在桌子上。 “嘭!” “不用你花钱,我有钱!” 说完之后,李元芳顺手从拿起了插在腰带上面的冰糖葫芦,美滋滋的吃了起来。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对面的狄仁杰那张没有了花生米却依然嚼得起劲的嘴,已经那变得危险的眼神。 狄仁杰只能够用一句话来形容如今自己的状态,那便是受到了一万点的重击,直至入心的致命伤害。比起他身后那一种正在吹牛的酒客们来说,李元芳的这一种行为无形中透露出来的东西更让他感受深刻,因为这不是吹牛,这就是事实! 事实,总是最伤人的。 第254章 线索 “嘿,老张,最近几天活计怎么样?”酒馆里面的一名穿着普通布衣的男人举起了酒碗,对着走近酒馆的一个客人说道。 在看这男人之后,被称为老张的客人朝着男人坐的那张桌子走去,坐在了一张没有人坐着的长条凳上头。有了老张的加入原来这只坐着三个人的桌子,已经可以说是坐了个满满当当了,只不过不是那一种每条长条凳都坐了两到三个人的满满当当。 “老板,给我来一坛酒,水给我少怼一点!”老张坐下的时候一拍桌子说道。看起来心情十分不好。 柜台后面的老板没有回答,只是示意旁边的小二赶快送酒过去。 刚刚开口招呼他的男人看到了,连忙拿起了酒碗,倒了满满的一碗酒拿到了老张的面前。倒不是他大气,是他们这一些常常在酒馆里面喝酒的老客人都知道彼此,可以称得上是老酒友了,现在他给他酒喝,等一下他也可以喝得上酒,其实是没有多大的差别的。 “咕噜噜。”老张端起酒,仰起头便往嘴里面观了下去,喉结的几次移动,一碗酒已经是箭了底。他这才一抹嘴角的酒水,手抓住酒碗的一侧,往下一倒,示意自己已经将刚刚的一碗的酒全部喝个精光了。 “好!”在座的三个人纷纷称赞,招呼老张的那个男人又给老张面前的空碗倒满了酒。 “唉,捕鱼又捕了一早上,又是大鱼小鱼两三只,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这一段时间里面那些比较大的鱼群都没有看见了!”老张叹气,看着面前酒碗里面的酒水表面回荡着的波纹,脸上的苦恼越加的明显,“这样下去,还喝酒?喝西北风去吧!” 说完,他又端起酒碗来,将里面的酒水一饮而尽。喝完了之后咂吧咂吧嘴品味着酒的滋味,不满道:“老板,你今天是不是水又兑多了?” “老张,你这家伙,我兑水都兑了还会兑多?是你自己捕不到多少鱼心情不好,导致喝酒的时候滋味也不多吧?”柜台后的老板却是毫不客气的回怼。 都是老主顾了,都是开得起玩笑的,他虽然给自家的酒里面兑水其实也是无奈之举,至于要死兑多了水,让酒的味道变得更加的差了,那这种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如果这样做了,他还做什么生意?老主顾都跑光了,酒也没有人喝了那一种结果他是承受得了的。 老张摇摇头,接过小二拿来被一坛酒,干净利落的揭开了封口。最近他没有时间的时候总是来喝酒,几次的捕鱼让他心情郁闷的很,如果仅仅只是一段时间的个别案例他倒也是习惯了,可这样的事情差不多已经持续了近一个月了。 再这样下去,他真的要考虑去换别的活计,不再出海捕鱼了。北海虽然广阔,可靠他的小船是走不了太远了,在近海捕鱼都有很大的危险。 不然他也不会时常来酒馆里面喝酒,实在是因为每一次出海都伴随着危险,回来之后需要到酒馆里面来喝喝酒,消遣一下心中的压力。再者说了,有时候喝完这一顿,下一顿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喝到,海上变幻万千,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大浪打过来,不趁着还活着可以喝的时候多喝一点怎么行? “来,喝!”老张招呼了一声,给自己的酒碗倒满了酒,又将其他三个人的碗拿到面前依次倒满酒来。 他不小气,都是海上的男儿,不至于这点气度都没有。话再说回来了,大家都是你喝我的,我喝你的,彼此之间请来请去,相差也是不多。 端起酒来喝了一口,老张想起了什么来,放下了酒碗问道:“老李,老王,老林,你们不会也是和我一样吧?” 但在其他三个人苦涩的笑容回应,老张基本上也知道了其他人的遭遇了。如果不是没有多少的鱼获,他们至于这个时候就来喝酒? “你还真说对了,真是见了鬼了,我还以为这个时候会好上一点,没有想到还是那鸟样,一网下去没有多少鱼!至少是看不见以前那种一网下去大丰收得场景了,而且啊,很奇怪,网里面的鱼还多是那种不同种类的,同一种的鱼不多。”老李将自己观察到的异样说了出来。 旁边的老王摇摇头,脸上明显有了醉酒出现的红晕,他吞了一口唾沫,紧接着说道:“再这样下去是真的不用捕鱼了,再捕下去鱼抓不着,反倒是被鱼抓的可能性还会更多一点。” “你说,会不会是鱼都被捕光了所以没鱼?”老林放下酒碗来,异想天开的问道。 “呸,会没鱼?”老王狠狠朝着旁边吐了一口唾沫,虽然已经有了酒意,却不代表他就没有了判断力。 “是啊,不可能没有鱼的,虽然城里面靠海吃海的人很多,但我们世代就生活在北海这里,也不见得有什么把鱼都捕光的事情吧?再说了,老祖宗们那时候都没有捕光,不会我们这么衰,正好赶上将鱼捕光的时候吧?”才喝了两碗多的酒的老张连连抛出了两个问题。 这也是其他三个人的疑问,他们每个人都算得上是老渔夫了,虽然人到中年,可确确实实已经称得上老。毕竟捕鱼的危险性在那里,能够如他们一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捕鱼还没有出现意外,都证明了他们的运气,以及捕鱼的能力比起同类人来说都要好上许多。 在他们过去一二十年的捕鱼经历之中,如今的情况是绝然没有出现过的。 坐直了的狄仁杰陷入了沉思中,从刚刚开始,旁边四个人的对话他一个字不落的都听着。基于已经有的这些线索他已经做出了属于自己的判断出来,至少名侦探系统上面的线索也表明了,这一切背后必然有个线索。 “元芳。”他开口示意。 “知道。”正和一根鸡腿做着搏斗的李元芳抬起头来,眨眨眼表示知道。 “老板,给那四位老哥再来一坛子酒,记我账上!” 第255章 和系统交流一下 狄仁杰坐在了床榻上,看着旁边开着的窗户,似乎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北海。窗外的来自于街道的叫卖喧哗声,也像是那北海上头的波涛一样,带来了一阵又一阵的声响。 “名侦探系统。”他呼唤了一声。 眼前出现了名侦探系统的界面,十分简洁的界面,这也是狄仁杰第一次有时间,如此悠闲的来端详这莫名其妙出现的所谓名侦探系统若要说莫名其妙,其实也并不是莫名其妙,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系统的出现其实与半个月前那一次他在洛阳城里面自己开设的仁杰侦探社的那一次午睡有关。 之所以记忆如此的深刻,是他身为侦探,对于时间是有着明确的概念的,同时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他对于大脑里面记忆的处理与存储完全是与常人不同的。他的大脑便是一个巨大的图书馆,每一天的记忆,都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去排列的,每个类型的记忆也是按照各个类型去分类存放。 只要有需要,他便可以从大脑之中那一座属于记忆的殿堂之中取出有关的记忆来,从而达成那一刻自身的需求。若论他记忆里面唯一的空白处,便是那一次午睡了,是他真真正正陷入无法控制身体的状态之中。恰恰,名侦探系统便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由此他也可以推断出来正是在那时候,他多出了一个名侦探系统,但具体的过程是完全没有印象的。 现在出现的界面有着许多的选项,比如狄仁杰手指朝着那一个过往案件的选项点击下去,便进入了新的界面,那里面记录着他得到名侦探系统之后处理的案件。再随便选了一个具体的案件点击下去之后,出现的正是那一件案件他找到的线索以及物证等等,还有那些受害人的资料,以及各种现场的图片记录。 “这…”狄仁杰肯着这归类清楚的案件,由衷陷入了呆滞状态体会中。 他自己去记忆都没有能够记忆得如此的清晰,还必须费一点功夫去整理,再将其归类到记忆的殿堂之中去。可现在这名侦探系统之中他看到的这一幕,完全是属于系统的自主行为,并非他有意去归置的。 想了想,狄仁杰连忙点击了返回,又重新选择了一个案件点了下去,连续几次返回,几次点击之后,他才真正可以确认这些案件的资料与他经手处理过的案件分毫不差。他这才又点了返回,回到了名侦探系统的主界面,长长出了一口气。 这…又这系统以后他还需要费什么记忆的功夫?明显不用啊!既然名侦探系统如此的好用,也不用费力再去记忆了,这名侦探系统就是落在在只猪上面估计那只猪都有可能成为名侦探猪哥! 不过嘛,这猪哥可能很快便要面对一个凶案,那就是破解自己为何被杀之迷。当然了,要破解肯定是他死了后还有灵魂存在才可以去破解了,唯一的答案其实显而易见,便是猪肉好吃。 虽然系统如此的好用,狄仁杰却不会完全的信任系统,比起这莫名其妙的系统来说,他其实更相信的是自己,因此该记还是得记的,他不是那一重会怕麻烦的人,否则在刚刚进大理寺的时候也不会整天待在停尸房里面,研究各种死尸的死因,以及尸体在每个时间段里面不同的变化了。 名侦探系统是莫名其妙得到的,正如它来的莫名其妙一样,如果有一天莫名其妙的走了,那他狄仁杰的能力那时候已经下降了要怎么办?终究属于自己的才是自己的,这名侦探系统的确强,强到都让他变成衰神了,可也只是工具,工具只能够去利用,并不能够成为依靠的所有。 又着旁边的任务栏一点,呈现出来的是任务的新的一环:“到北海之畔实地考察,找出北海鱼群真正失踪之迷,并将凶手绳之以法。ps.该任务有一定的危险,请宿主结合自身情况小心行事。” 这是之前在酒馆里面他听到旁边桌子那四名渔夫在讨论,又让李元芳请了他们一坛酒深入套话之后出现的。虽然不知道后面的那个ps是怎么回事,想必是类似于提醒一类,至少后面的一定危险可是在他眼中格外的刺眼。 当个侦探容易么?我本身已经是个衰神了,走到哪里哪里有人死,现在连自己都有危险了可能会死,这衰不带会传染到自身身上被啊!还有这什么破烂系统,你提示的话就不能够提示得清楚一些吗?告诉我危险的程度总可以吧,还需要结合自身情况!我狄仁杰在洛阳城纵横无敌,从来未曾发生过危险怎么说? 心中的吐槽汹涌而出,狄仁杰有着对于系统万分的愤怒,只不过他知道和这名侦探系统生气没有作用,所以愤怒始终未曾出现在脸上。 “不能。” “卧槽!”狄仁杰呆愣愣的看着面前面板显示出来的不能两个字,耳朵旁边回荡的来自于名侦探系统的冰冷生硬没有任何情绪起伏的声音,这一切都在说明着,这名侦探系统竟然在调戏他! 是可忍孰不可忍,婶婶可以忍,独我狄仁杰不能够忍! 霍然站起身来,狄仁杰的右手已经捏成了一个拳头,骨节都泛着青白之色。他又颓然的坐了下来,又是重重的吐出一口气。 打这名侦探系统是没有用的,别问他怎么知道,已经试过了。打自己的话疼的是自己,这系统也不知道存在于他身体里面的哪一个位置,总之根本找不到。 不过…摩挲着自己被下巴,他觉得这名侦探系统好像可以沟通的样子?至少在他以前骂了这名侦探系统千八百遍的时候,这名侦探系统从来没反应,现在虽然仅仅是两个字,却已经是不错的开始了。 能交流就好,以他狄仁杰的三寸不烂之舌应该能够将这名侦探系统说服,让它到别人身上发光发热! 第256章 李元芳很慌! “哎,老兄,咱们打个商量呗,你从我的身上离开好不好?我觉得我已经是一个名侦探了,不需要再来帮助了,所以你还是去找一个年轻一些的还没有成为名侦探的家伙去帮助发光发热吧?” “如何?我的建议怎么样,你看咱们这样僵持着也不是什么事情啊,好聚好散,以后江湖再见不用拔刀还可以笑一笑!” 狄仁杰等了一会儿,并没有听到什么回答又看了看,名侦探系统还存在着,没有变化。他眼睛转了一圈,想到了什么,连忙开口。 “老姐啊,不好意思认错了你的性别,毕竟你也不能够怪我不是,谁叫你的声音雌雄莫辨来着。这样吧,既然你是女的,那应该找个女的去帮助,不要来找我,虽然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但是好歹男女授受不亲,我们这么亲密的接触也不是什么好事不是以后我怎么娶妻生子,你怎么嫁人?出来吧,你走吧,行行好吧,姐!” … “我…”久久没有得到回应的狄仁杰嗓子已经冒烟了,说了一串话,好话赖话都说完了,始终没有得到名侦探系统的回应。正准备再骂一下的狄仁杰的及时的住了嘴,省下了嘴中本就已经剩不下多少的口水来,骂他已经骂了很多回了,不管骂再难听,再多的话全部都没有作用,虽然以他的词库要怎么骂得难听都骂不出来。 文化人,骂人也是要风度的! “主线任务:成为大陆上举世闻名的名侦探,奖励未知,届时系统将自动脱离宿主。” 眼前又浮现了新的一行字,狄仁杰看到之后迅速的回过神来,喜上眉梢。不过吧闻名大陆?这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很有难度啊,毕竟以侦探这一行,除非是刘备神秘死亡,幕后真凶竟然是关羽!貂蝉香消玉殒,竟惨死与吕布手中这种类似的案件出现才有可能让他名闻大陆! 不然的话,让他洛阳城待得再久,破的案子再多,都没有办法达到那一种名闻大陆的地步。包括他一路上破的那些案子,狄仁杰之名始终知道的仅仅是一部分人,连一城的人都没有,还名闻天下? 等等… 狄仁杰一顿,突然想起来,他现在的这不是主线任务的任务北海鱼群失踪之迷的失败惩罚,名侦探之光!惩罚的效果可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换一种方式,他到哪里,哪里就死人的话,那么他狄仁杰的大名肯定整个大陆都知晓,还是记得深刻的那一种。 到那时候,死一地的人,他再破一地的案,岂不是美滋滋?什么叫作名侦探,他到那时候必然已经成为了真正的名侦探,这该死的名侦探系统也会随之脱离! 再等等… 心头的喜悦不过三秒,狄仁杰突然想到,名侦探系统是暂时的,这系统离开便离开了,可他离不开啊!别人可不知道他走到哪里哪里死人的这种厄运来自于这名侦探系统,到时候虽然名侦探系统走了,可他衰神的标签却再也没有可能抹除掉了。 “唉…” 人生的忧郁莫过于在开心没有多久的时候又发现刚刚的开心只不过是白开心,这时候就更加的忧郁了。 狄仁杰决定明天还是好好的去北海侦查一番,看看能不能够找到更多的线索,从而破掉北海鱼群的失踪之迷。至于刚刚想到的那个歪点子,他决定还是不用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去破案积累名气,最终成为名闻大陆的名侦探来得要好一些。 这样时间可能会长,漫长得多。可实际上,一部分罪案的发生,都是有着强烈的随机性的,一部分人罪犯是激情杀人。因此,没有名侦探之光的作用,一些受害者应该不会死的。 以他的真实态度而言,以人命来脱离现在的麻烦,获得名气,积累财富,这种事情他还是尽可能的希望会少一些的。找猫抓小三也行,大不了到时候把李元芳给开了。 说到李元芳狄仁杰就恨得牙痒痒,这家伙的确有钱了,原来他们两个人应该挤在一间房间的,不过事实是现在他们两个人的的的那个在两个房间。开房间的钱是李元芳出的,这家伙在街上走了一圈之后竟然又有钱了,也不来找他要拖欠的工资了! 窗外的景色已经布满了夕阳的霞光,越靠近北海,夜晚来临的时间是更晚一些的。他现在看到虽然是夕阳落下的景色,如果是在洛阳城的话,如今已经是夜幕降临了。换成夜晚的时间的话,时间也会相对较短,因此留下的休息时间不多。 之所以没有抓紧时间去到北海之畔查找线索,还是跟时间有关。毕竟名侦探系统上面的任务标注的是有危险的,夜晚过去的话危险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加强,所以狄仁杰才没有选择立刻与李元芳前往北海之畔。 他还是很体贴下属的! 闭上了眼睛来,狄仁杰一下倒在了了床上,放空自己进入了睡眠当中。身为一名侦探,他是知道休息的重要性的,只有好好的休息,才能够在面对任何突发情况的时候有更好的状态去面对。 门外,李元芳偷偷摸摸的朝内张望,透过门缝隐约的看到了躺在床上的狄仁杰。他又朝着四下使劲的眨动眼睛,想要找到房间里面其他人的踪迹,却始终没有看到他想要的异样。 “莫非?”李元芳打了个哆嗦,突然有了不好的想法,结合之前他的发现,他突然觉得现在的狄仁杰无比的危险! 没有错,老板的话现在很危险!除开他已经看到的情况,还有现在的他刚刚听到被那些,明明没有人,狄仁杰却在里面什么老哥老姐之类的话。 可明明,没有人啊!这很明显,他老板肯定是经精神出现问题了,虽然李元芳不愿意相信,但现在他亲眼所见的便是这样啊。 按照他老板说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现在,他看到的应该就是真实! 咽了一口口水,不知道为什么,李元芳突然很慌! 第257章 老板,我努力,你安息! 狄仁杰沉沉的睡去了,像他这样的人睡眠完全是一种战争,睡眠时间极短,可睡下去的睡眠质量完全是那一种最好的。他短短的几小时之中,完全顶得上别人的那一种几小时的睡眠,并且还不用像其他一样起床之后还会疲倦,还会有起床气。 李元芳与狄仁杰不同,在知道狄仁杰的异样,并且还亲耳听到狄仁杰不知道与谁交谈的话语之后,今晚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不眠之夜。再加上格外记忆深刻的便是出现在他眼中的的一幕,便是空无一人的狄仁杰的房间。 一夜无话,一个在深沉的睡眠中度过,另外一个人则是在辗转几次之后才进入了睡眠中。 天蒙蒙亮的时候狄仁杰便醒过来了,揉着眼睛,眯眼看着窗外的景色。起床前的一瞬间的迷茫,在一个激灵之后,已经消失不见。 在狄仁杰的计划之中,北海鱼群之迷是必须破解的,无论如何他也不想拥有那名侦探的闪瞎人的光芒。虽然那光芒对于他这一类侦探来说简直是神器,毕竟对于一名侦探来说没有案件破才是最大的难题,只要名侦探之光存在,身边不断的死人,那便有怎么都破不完的案件。 深深吸了一口气,狄仁杰觉得这没有什么,对于他这样子的大侦探来说名侦探之光完全是不需要的。不过那个逢案必鸡血的奖励的确不错就是了,毕竟有许多的案件有时候没有办法找到线索,开局很麻烦,但是只要有一点线索,那么接下来的一切都会变得顺理成章。 他可是要成为大陆闻名的名侦探的男人,不怕没有案子,怕的是破不了案子!毕竟,在成为大陆有名名侦探的同时,他的脚步可是要踏遍整个大陆! “叩叩。”狄仁杰陷入沉思的时候房门突然被叩响了,李元芳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带着一起似有若无的小心翼翼,“老板,你醒了吗~~~~” 最后那个吗字还是拉长了尾音的那一种。 “起了起了。”大早上也不知道李元芳在搞什么鬼,不过狄仁杰很快穿好了外衣,来到门前,打开了门。 “哎呦。” 李元芳惊叫了一声,正在侧耳倾听房间里面动静他的他差点摔倒,好在他及时的止住了倒势,又硬生生的将身体扳了回来,这才没有出大丑。 “元芳,你在干什么?”狄仁杰狐疑的看着李元芳,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李元芳怪怪的,具体又说不出来怪异之处在哪里,可就是这样才让人觉得奇怪。 听到狄仁杰的话李元芳的身体绷紧了起来,又逐渐放松,他答道:“没有没有,老板,我只是来问一下您要不要吃早餐,我请!” “好,不错,元芳你越来越不错了,我很欣赏你。”狄仁杰越过李元芳,同时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十分的满意。 李元芳苦着脸帮没有关房间门的狄仁杰关上了门,又小步的跟上了狄仁杰。他其实是不想请客的,他从那些姐姐妹妹们手中得到的钱财,全部都是属于他的私房钱,由他支配。至于说和狄仁杰一路以来的那一些收获,他可半点都没有得到,因为狄仁杰说帮他存着,他总是莫名其妙的一顿争论后答应了下来,再之后要回来便不容易了。 之所以现在会拿属于自己的私房钱请狄仁杰吃饭,最重要的其实是他刚刚想到了曾经去宫里面听太医说的一番话,一个人如果莫名其妙自己说话,可能就是精神出现了问题!精神有问题的,那就不要刺激他! 如果不是想到这一点,他早蹦上去摸一摸狄仁杰的头,看他有没有发烧,问他是不是觉得对于自己有亏欠,亏欠积压太多,因此不堪重负! 曾经他抓过的一些江湖大盗其实算不上什么,他们作恶,充其量影响的不过是几十人,几百人而已。可一些更为可怕便是像狄仁杰这样子,曾经身为官府中人,又因为能力太强,由此堕落之后造成的影响更大!所以他千万不能够刺激到狄仁杰,万一狄仁杰黑化,那造成的影响肯定会是最为恶劣的那一种! 和狄仁杰吃完了早饭,虽然狄仁杰净点最贵的那一些,李元芳也有些心疼,可他最终还是结了账。于是,他们便一起骑上存放在客栈中的马匹,朝着北海城外赶去。 说真的,李元芳在来到北海的路上,包括狄仁杰一开始提出来要来北海的时候都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因为狄仁杰本来就是那一种想到什么就来做什么的人。况且狄仁杰是老板,他是员工,虽然老板狄仁杰常常问他怎么看,但这不过是意思一下,他要真的觉得自己怎么看狄仁杰就怎么做那可是大错特错的。 直到…路上发生的那一些事情,像是他们遇到强盗,强盗里面突然有强盗死了,又或者是路上找村子借宿,结果在他们借宿的当天晚上,立刻出现了凶杀案! 要一件两件的,那很正常,包括十件八件的,那他也不意外。他可是在大理寺里面工作很长的时间了,后来又跟着狄仁杰出来单干,可以说见过的各种凶杀案,充斥着阴谋诡计的那些人性的阴暗面实在太多了。 以至于现在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他都不介意往最阴暗面去想象,将那些人那些事想象成最黑暗的模样,是因为类似的事情他就看得实在太多了。可现在的不一样,每到一个地方,那个地方立刻出现了凶杀案,这是怎么样的巧合? 虽然平日里面他不喜欢读书,作为一个抓犯人的捕快无比的称职,可做为一个侦探来说那就差得很了,但是这些年他不是白过的!饭不是白吃,看的那些死人都不是白死的,亲手抓的罪犯也不是白抓的。 还记得狄仁杰曾经说过,当太多的巧合出现在一起的时候,那便不是巧合了。同理,当一切的事情组合起来都在说明着这是意外的时候,那么很有可能这根本不是意外,而是在某些人眼中的必然! 没有错,绝对没有那么多的巧合,在他们来时的路上那些无比巧合发生的凶杀案,绝对不是巧合!不然大陆上每时每刻都在死人,哪有他到哪里哪里就死人那样随便,搞得那些凶手是因为他们的出现才来杀人,搞得那些死者也是因为他们的出现才安然闭上眼睛一样! 怎么可能? 明显不可能! 越想,真是越恐怖啊,觉得越发的惊悚,李元芳在马上的时候如此想到。 结合之前的种种情况,再结合他亲眼看见的那些场景,亲耳听到的那些话,李元芳越发的觉得不妙了。 听说大陆上有一些捕快或者是什么的,故意制造犯人出来纵容犯人犯罪,再在最后抓捕犯人,获得利益,或者是晋升的资本!正所谓养寇自重,便是这样的道理,如果没有寇,那么怎么体现出自己的价值? 按照如此的思路继续想下去的话,李元芳真的不敢想了…他抬起头来,看向前方骑着马的狄仁杰,这是他第二次有恐怖的感觉,还都是同一个人带来的。 第一次,是他刚刚跟狄仁杰认识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小捕快,刚刚进入大理寺任职,狄仁杰在那里比他待早了一些,可也差不了多少,他们两个人都大理寺的那些人眼中的菜鸟。正是他们还是菜鸟的时候,洛阳城的一件大案之中,他见识到了狄仁杰的敏锐的观察力,强大的判断力,神乎其神的推理,为之感觉到竟是恐怖如斯! 第二次,则是现在,在他已经与狄仁杰成为了洛阳城中小有名气的两个人,在他们相识很多年已经充满了默契之后,他才发现,原来狄仁杰是如此的陌生。没错,是陌生,他有些看不清楚低狄仁杰了,尤其是那依旧睿智的脑袋瓜子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想法他也一无所知,由此才感受到了恐怖。 路上的一切必然是与狄仁杰有关的,他的直觉如此的告诉着他,李元芳坚信。非要说什么证据的话,他现在还没有,可他知道,自己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剩下的也只有两种可能了。 一种是这一切真的是巧合,那一种无比的巧合。还有另外一种,也是他不敢确认,也不想要去确认的,那就是狄仁杰出现了问题! 李元芳偷偷的观察着狄仁杰,从他意识到不对劲之后,他就一直在留意了。在昨天下午在街道上的时候,他看到了老板那怪异的眼神,以及在之后出现过的杀气,还有昨天晚上,老板在房间里面自己一个人的呓语,这一切,都格外的让人担心。 他在看,在观察,在评估。这也是老板教会他的,老板常常在处理每一个案件的时候都在看一切与之有关联,或者没有关联的事物。同时也在观察着案子里面的每个人,不管是受害人,死者,每一个出现在案子中的人。再到最后,他还会去评估这一件案子的影响,犯人的危险程度,从而做出妥善的处理。 曾经老板想让他学会这一切学以致用,可那些时候他没有学会。 李元芳嘴中泛起了苦涩,没有想到,当他学会,并且第一次使用的时候,用在不是别人的身上,正是老板狄仁杰的身上。 这种巧合,宁愿没有,他宁愿从来都没有过也永远都学不会老板的这一些手段。 徒弟学会了,那还要师傅干什么?又有一句话这么说了,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他学会了这一些,是否意味着老板会退出历史舞台,到了可以落幕的时候了? 他不明白,不明白,心中的迷惑全部变成了一口忧郁的叹息。 “唉…” 对了,话说回来,他如果学不会的话。那老板才会死不瞑目的吧! “好了,老板,你要死的话现在可以去死了,你的遗志就由我来继承以及发扬光大了!”李元芳重重的点头,竟是热泪盈眶。 原来…原来…原来老板做着一切全部都是因为他快要死了,于是要利用这一切来促使自己尽快的成长,而非什么精神病。 李元芳眼中出现了然,此刻再看向狄仁杰的目光里面满满的都是感动,“原来,使这样么?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这一切说起来都是那样子的理所当然了啊。” “元芳,嘀嘀咕咕什么呢?别磨蹭了,快一点!”狄仁杰回过身来,看到李元芳落后了一段距离,连忙开口催促道。 “哦哦,好的!”李元芳惊醒过来,连忙伸出手去拍了拍马匹的脖颈,座下的马匹立刻在他的控制之下加快了速度。 “这家伙,发什么呆呢?”看到李元芳加快速度跟上来之后狄仁杰转过头来,重新注视着前方。 他已经习惯李元芳这么时不发呆的情况了,习惯了之后也不觉得意外。倒是现在,他们必须尽快的到达北海之畔去,因为这个时候正是北海城中的渔民出海捕鱼的时间,要是去得晚了,等到渔民们都出海了到时候还问谁去? 这是北海城。以北海之名为名,因此北海城中渔民的数量是很多的。要破案,那么只有接近更多的渔民,从他们嘴中得到更多关于北海鱼群失踪的线索。 到必要的时候,他们甚至还要出海,亲自考察一番才行。 无论如何狄仁杰都没有想到,他以为的正在发呆的李元芳脑海里面思维已经拐过了三百六十度的大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李元芳如今干劲十足,完完全全是那一种要接受检验的样子,要将从狄仁杰那里月到的一切,完美的展现在狄仁杰的面前。 最简单的原因,不过他想要让狄仁杰可以走得安详,让他可以安心闭上眼睛! 要不是为了避免让老板知道这一切已经被他识破,他现在肯定已经扑上去,将老板带下马来,抱住他的大腿痛哭流涕。再说一句:老板,我努力,你安息! 第258章 北海,北海! 北海城是一座普通的城市,除了那空气中带着的一丝咸湿的海风味道之外,其他地方与大陆别的城市差不了多少。因为地处偏远,再加上城市之中没有多少的商业活动,因此北海城的居住人数比较少。 至少在狄仁杰的眼睛里面,这北海城是远远不能够和洛阳城去对比的,洛阳城的繁华是这座城市永远都达不到的一种成就。 不过早晨的时候,还是能够看到城中的许多青壮年劳动力结伴朝着北海畔走去。昨天狄仁杰以一名外来人的好奇已经问清楚了,北海城中的渔民船都是停泊在距离北海城外十来里的位置,北海边的一片渔港之中。 平常北海城中的渔民的船都是停在那里,是一处天然的港口,在风暴来临的时候是庇护渔船的一处港湾。若没有这种天然的港口,以渔船的体量停在海边,如果有风暴来临,基本上这些渔船都会因为被海浪拍打而倾覆,成为海中浮沉的无数块碎木板。 他虽然居住在洛阳城,这大陆的中央繁华区域,可最起码的知识还是明白的。在海上航行可不比在陆地上行走,哪怕是朝廷的军用战舰,遭遇到巨大风浪的时候应对出现失误都会和那一些小渔船一样的结局。 狄仁杰带着李元芳朝着目的地赶过去的时候也不怕迷路,反正在他们的前面还有许多朝着城外走去的渔民,他们只需要跟着这一些渔民的脚步也就行了。 “老板,咱们这是要去做什么?”李元芳骑马赶了上来,他的两只小短腿悬停在马匹的两侧,离着马蹬还有一段距离显得无比的可笑。 可其实也有优点,在李元芳自己认为的。因为他人比较小,因此马才跑得比较快。不然他刚刚落后狄仁杰那么多,也不会一下子可以追赶上来,他们两个人的战马都是差不多的,并不是那一种良马与劣马的差别。 “查案。”狄仁杰回答道。 “查案?查什么案?”李元芳一下子绷紧了身体,朝着左右看去,每个人在他的眼睛之中都好像是犯人! 狄仁杰心知有些东西是不能够隐藏起来不让李元芳知道的,他当然也不会全说出来,而是将比较关键的那些信息隐去,比如名侦探系统。除了这个,还有发工资的时间之外,其它的东西他是不会特意隐藏起来比让李元芳知道的。 他看着前头的那些渔民,开口道:“在客栈里面听了渔民的讨论之后,我觉得这其中有点问题,所以想要来看看。” 李元芳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不再问了,既然狄仁杰这样说,那么总有他这样说的道理。元芳很明白,这其实是认识多年的老板特意找的一个借口,实际上却是要将一生所学全部教授给他。 感动之余还有着一丝感伤,感伤之后还比较振奋。一想到以后终于可以把辛辛苦苦的工作没有拿到的工资全部拿到手,还要继承狄仁杰的遗产的时候,终究李元芳无法控制住内心的喜悦,嘴角都翘了起来。 终于啊,在这之后他不会再是那个等着别人发工资的李元芳了,而是给别人发工资,发不发工资全凭心情的李元芳!他已经计划好了,到时候侦探社的话还必须再招一个助手来,到时候他还要蓄一把胡子,这样每到什么案子出现之时,他便可以一边捋着胡子,脸上带着神秘莫测的笑容,一边说着:xxx你怎么看? 正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在已经入了秋的这个季节,在早晨起来便有的来自于北海的猛烈海风的吹拂下,寒意是没有多少的反而和煦了许多。包括十几里的路程,在到达港口附近之后李元芳才觉得时间是如此的快,几乎是在他脑中那些幸福的念头刚刚熄灭了之后立刻便到了。 大海! 蓝色的大海! 李元芳情不自禁的抖动了两下耳朵,脸色变得异常的认真,望着远方,望着蓝色,蓝色的海洋,诗兴大发! “大海…大海…”他低声的重复了两句,眼睛蓦的一亮,灵光闪现的同时脱口而出接下来的诗句,“你全是水!” 好吧,李元芳承认这不算是诗,仅仅称得上是感叹,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大海,可以原谅的,如果看得久了指不定他可以做出一篇好的诗文呢! 李元芳从现在停留的小山往下望去,远方的大海是看不到任何边际的。看得久了,甚至还会生出一种错觉出来,海的尽头那看不见的远方是与天空接连成为一体的,构成一个未知的辽阔世界。 港口就在不远处了,是一处天然形成的港口,成为了许多渔船的停泊地点,一侧的山地旁边还有着许多的民房存在,那应该是生活在这里的百姓。再加上北海城中的渔民,平日里面的话出海捕鱼,有些时候天气不好也是直接在港口这一边等待,等到天气转好了再出海的。 那一艘艘的渔船,漂浮在海面上,随着海面波涛的涌动不断的随之起伏着。如同那江河之上的扁舟一样,在现在的这个距离朝下看去,李元芳却知道,渔船比起江河上面航行的扁舟肯定要坚固可靠得多。 刚刚抖动的耳朵可不只是因为风来吹拂着他耳朵的毛让他感觉到痒,他还听到了剧烈的震荡,轰鸣声。那是海水拍打着礁石传来的,那一些碎落的浪花都在说明着一点,凡是不够坚硬可靠的物体都会在起行进路线之前彻底的成为粉碎。 而且是这风,太大了啊。强烈的海风从海的那一头吹来,在距离如此远的距离依旧没有多少衰弱,打得李元芳的身体不自觉的晃了黄,只得双脚夹紧了马腹来保持着身体的平衡。 那些江湖湖泊里面航行的扁舟,文人雅士用来表现自身高雅情趣的一叶扁舟,换成处在大海中间,不用多长的时间立刻就得翻覆了。那可不再是什么高雅情趣,而是要命! 李元芳看到的正是狄仁杰看到的,他想着的东西狄仁杰也有想到,想得还更加的全面,不仅仅只是震撼于如今看到的大海的这一幕。 说起震撼来,哪个震撼可以比得上突如其来的一个要人命的系统来得震撼? 现在的港口附近看到的北海,在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不能够叫做北海,应该被称作北海的一片。可惜北海城城比较小,并不繁荣,墨家的百宝阁还没有开到这里来,不然想要知道北海究竟多么的广阔,租一只机关鸾鸟飞到天上去看一看就可以看到了。 狄仁杰当先策马朝着下面港口聚集地而去,稍微落后一点的李元芳并没有发现自家老板脸上那凝重的表情。 所以说任何的侦探,包括大理寺,平常的官衙办案全部都要去实地探查一番才行,不然永远不知道那些脑海之中的猜测有没有真实出现的可性。在来的之前狄仁杰已经想得很清楚了,但真正看到停泊在港口里面的那些数量众多的渔船的时候,他才发现,情况比他想象的要糟糕得多。 如此数量的渔船,加上每艘渔船上面五到七个人的渔民配置,每天的鱼获应该要有多少?一两百艘的渔船,那便代表的是数千人的渔民,可这点数量,北海要养活他们绰绰有余,养活这些渔民背后每个人的一个家庭也是非常容易的。 大陆上面的海洋,按照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布着,出了西海实在太过遥远,记载寥寥之外,南海,北海,东海是有着非常多的记录的。这些海洋代表了无穷无尽的宝藏,生命的存在,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鱼被捕光了的事情,记载存在。 恰恰真的成真了,在听过渔民们的述说后,狄仁杰便知道这是真的。因为渔民脸上的苦恼是怎么都掩饰,伪装不了的。这和种田的农夫一般,在看到许久没有下雨之后会有着对于收成的担忧。 前者的收成是鱼,靠天吃饭,靠自己吃饭。后者收成是稻米,靠天吃饭,靠人吃饭。除了收成的种类不同,其他的方面基本上是一样的,都要靠收成养活自己,养活身后的家庭。 能够让北海的渔民们的收成骤然减少的,不是天灾,便是人祸了。 狄仁杰抬起头来,看着天色,今天的风有一些大,基本上在海边都是如此,称不上什么天灾。北海城的渔民都可以正常的出海捕鱼,而非连出海都不能够出海,但就是收获不多,没有捕捉到往日里面数目众多的鱼,和以往一样一网下去,捞起来是满满当当的各种鱼获。 既然不是天灾,剩下的只能够是人祸了,狄仁杰按照排除法如此想着。可真正要去认定这为人祸,他还需要证据,去找到可以证明的证据才行,而非是用排除法将可能的选项一一排除后,剩下来的那个猜想便成为真正的答案。 危险应该不只是单单说一说的,如果一个人可以影响到海洋,这广袤无边,更加不知道深浅的世界的话,那么这个人实在太过于可怕。 久违了又有了那一种在刀尖上跳舞的感觉,狄仁杰莫名的兴奋起来,和他以前经手过的大案,要案一样。真正的侦探,真正能够发光发热的所在,便是破最难的难题,与最凶恶的罪犯交手! 他们来的时候已经不早了,港口中停泊的渔船已经有一些朝着港口外驶去,上头的渔民迎着海风,即将开始一天的旅程。 不管鱼群还有没有,只要还可以捕到鱼,还可以靠鱼活下去,那么这些渔民便会日复一日的继续出海捕鱼。 历史上头众多的记录都是这样的,造反的人有王公贵族,他们为的是滔天的权势富贵。唯独大陆上曾经的那一些过去的王朝中的农民造反不同,他们不是为了权势,不是为了富贵,仅仅只是因为活不下去,所以才要去找一条活而已。 话题扯得远了,狄仁杰也不知道这一刻他心中出现的感伤是因为什么,但他知道,如果不尽快将北海的鱼群失踪之迷搞清楚,很快北海的渔民就会活不下去,至少都会过得比以往苦得多。 狄仁杰不介意想得更糟糕一点,这时候是鱼群失踪,到了下一个时间段会不会所有的鱼,虾蟹,海中所有的生命全部都不见了?再继续下去,从海中的生命,会不会演变成为到了人?连人都会消失。 为今之计,只有将谜题破除,他才可以放下心来。 因为港口附近有人居住,是一个聚集地,所以这里也有着几座酒肆。想要打听消息的无疑进入酒肆依旧是更好的选择,狄仁杰要做的也不仅仅只是再打听消息确认有没有遗漏如此的简单,他该打算跟随渔民出海看一看,亲自参与到捕鱼的过程之中。 后面一步是之后才做的事情,看一步走一步,大海对于他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领域。身处海中,船上,不管是他或者是李元芳的实力可以保存下十之五六,并且两其发挥出来那已经算是不错了。再者说在船上的战斗都与陆地不同,他虽然乘过船,但江河中的是与海不一样的,这点他还清楚。一个大浪打过来,人都站不稳,还怎么去面对发生的战斗? 平常的危险,平常的敌人很好解决,可问题是危险,危险并不只是如同名侦探系统里面说的那样的简单啊! 相信系统才有鬼,他以为名侦探系统不会说话,结果它说话了,可能还有着自主意识的存在。再加上名侦探系不过是个工具,从来不会有完美无缺的工具存在,如果真的将一切去交托给工具不会出现问题上,那不亚于是将自己的性命交给一个不认识的人。 他需要考虑的不只是一个人,还有李元芳,他们两个人想要跑,在陆地上没有多少人追得上,可要是在船上,可以跑到哪里去? 没有啊!往海里面跑,那不是嫌弃自己死得慢嘛? 第259章 听老渔夫讲过去的故事 “所以说,在那之后那只大鱼便彻底消失了?”狄仁杰抬起头来,看向了远处的波涛,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是啊,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看见了,从其他人那里也再没有听到它的消息了,也不知道它是离开了,还是怎么了。”老渔夫掂了掂手里面拿着的老烟枪,美美的抽了一口,而后从他的鼻子里面出现了两条长长的烟气,烟气袅袅上升,被海风一吹,又突然的消失不见。 “所以说这只大鱼曾经帮你们捕鱼,大概是因为工作得太累了,又没有得到合理的报酬,所以最后撂摊子不干了?”李元芳盘坐在一旁的石头上,闻言不由得发声问道。 他一边朝着狄仁杰看去,耐人寻味的目光四下游梭,另一边从手里面拿着的纸包中捻起一颗黄豆,往天上一扔,到下来的时候黄豆已经进入了他的嘴里面。 “咯嘣。”李元芳的牙齿咬碎黄豆,发出了十分清脆的声响,伴随着的还有炒制而成的黄豆的咸香味道在口腔里面扩散开来。 炒黄豆是李元芳用自己的钱买的,在海边的小酒馆里面买了满满的一包。原来他只是因为手头有钱不再那么苛刻自己,现在看来这无疑是非常对的一个选择,因为听故事的时候嘴里面磕点什么东西是一种非常别致的享受。 可惜没有瓜子,李元芳有些惆怅,又是几颗黄豆高高的抛起,再又落下,进入了那对于黄豆来说是血盆大口的嘴中。 “咯嘣,咯嘣,咯嘣。” 一连串的脆响出现,听得狄仁杰不由得喉结上下运动了一番,嘴里面的口水也不知道怎么的酝酿出了不少。 狄仁杰双手环抱胸前,假装没有听到李元芳的话,继续着前面的思考。 小样!真当他听不懂话里面是什么意思?无非又是旁敲侧击,想要从他这里拿到那已经拖欠很久的工钱! 没门,反正他没有听到,更不知道李元芳说着什么,什么都不知道! 老渔夫下意识的又吸了一口烟枪,他不知道李元芳与狄仁杰打的机锋,只是听到李元芳的话后想到了一些事情。从他手拿着的烟枪移开之后,与紧闭的嘴唇里面缓缓渗出的烟气一样的是他现在转动起来的心绪。他也在想,当初那一条大鱼,在他还是一名小屁孩时与他一起玩耍的大鱼是为什么消失不见的。 他想了很多年,从大鱼消失不见的时候,到青年,到中年,到老年,直到棺材板已经快要盖上的现在,他也没有能够得到准确的答案。而这个故事,他年少时候的记忆,也已经说了很久很久了,在现在,也已经没有多少渔家的小不点相信这个故事了,全当是他来哄骗他们编造出来的。 现在还有人来听他说这个故事,他很高兴,尤其是两个人里面,还有着和他年少时一般模样的李元芳。 他年少时候也是和李元芳一样如此的俊俏可爱的,不然那条大鱼怎么会喜欢和自己玩? 老渔夫刚刚因为李元芳的话而低落下来的心情又有了缓缓的回升,脸上再次露出了微笑,堆叠起来的皱纹使他的笑容变得不再那么的好看,但那般美好的意味依然存在着。 “也许吧,但我相信它应该还在这里的。”老渔夫回答道,望向远方大海,眼中似乎出现了那只在波浪中穿梭,时不时腾跃,在阳光的照射下面出现迷人光泽的那只大鱼。 虽然他已经老眼昏花,不再像是年轻时候可以看到极其遥远的远方,可在他确实看见了,自己自己的记忆之中,那只大鱼依旧存在,并未消失。 所以他常常坐在海边回忆,即使在已经不出海的现在,只要有空暇的时候,他还是会出现在这里。出现在这一块临海的大石头上面,望着远方,如年少一般,等待着大鱼游来,等待着自家老爹出海打渔,在大鱼的帮助下获得满满的鱼获。 “肯定是这样的。”李元芳发出一声叹息,不忘往嘴里面丢进去香脆的炒黄豆。 “咯嘣,咯嘣嘣…” “任劳任怨的人都少了,又何况是任劳任怨的鱼!除非它吃素,又或者吃空气,不然怎么着都要走的!”李元芳含糊说道,又看了看狄仁杰,眼中的意思表现得很清楚。 要是直白一点来说的话,他要表达的意思还是很明显的,那就是狄仁杰你如果不发工资的话,很可能会失去他这个任劳任怨的好员工! 其实李元芳还想说的有很多,但看在之前他领会出的狄仁杰的那些潜在的意思的时候他没有说出来,同僚一场,人之将死。在这个时刻,虽然他很苦,还是一个可爱的宝宝,但宝宝不说。 “不对,它应该还在这里。”思虑多时的狄仁杰开口说道,十分的肯定。 之所以在这里听老渔夫讲过去的故事,那是因为这听起来步靠谱的故事,真相恰恰可能藏身其中。正如许多的神话故事一样,再怎么不靠谱的故事,往往是有一个真实的事件,有着依据藏身其后,作为一切的开端的。 当然了,也有那些胡编乱造的,比如大陆上留行的许多小说志异。或许老渔夫的故事没有人相信,也很像那些小说志异中的片段,比如什么报恩的河蚌姑娘,投怀送抱的狐狸精之类的比比皆是,可他还是能够确定,老渔夫讲的故事是真的。 从现在的老渔夫容貌看来,他年轻的时候肯定不是什么帅哥,又加上是个老渔夫,才子不用说了,不可能有狐狸精看得上满身海水咸涩味道又有着鱼虾腥味的渔夫。至于蚌姑娘,虾姑娘,龙姑娘,大鱼姑娘,那也不可能,毕竟是渔夫,抓到什么不得吃掉什么?卖掉什么? 话再说回来,大海里面那么严苛的生活环境,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能活到成精那是非常的不容易啊! 这些并不是狄仁杰最终确定的证据,他之所以能够确定对手是一条大鱼,是自己的所见所闻,是基于信息做出的推理,还有,便是名侦探系统。 “下一环任务开启:得到目标信息,请用任何手段捕获凶手,又或者制止犯罪发生!” 第260章 好诗,好湿! 有病! 狄仁杰心里面有着强烈想要骂出声来的冲动,好在他自制力比较强,没有将心中的冲动化为口头的行动,不然的话肯定要被凡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李元芳给烦死了。 系统的提示声虽然消失了,但给狄仁杰的影响还是在持续发酵着的。 有病,没有错,就是有病。 一个好好的名侦探系统,那便好好的破案抓凶不行么?现在这又是什么鬼? 在一开始获得系统,接收到任务的时候,还不会有如此可笑的感觉出现。但是现在吧,不仅仅是觉得可笑,狄仁杰还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破解北海鱼群失踪之迷,破解了好吧?谁知道,破解了之后还得去抓鱼! 什么名侦探系统,干脆叫做渔夫系统行了。 狄仁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终究脸上刚刚出现波动的表情消弥下去。不管他愿不愿意,是被愚弄了,还是名侦探系统根本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一个系统,这都改变不了他要解决问题的本身存在。 不解决,不去抓鱼还能怎么着?等着名侦探之光出现,送其他人上天?狄仁杰可不敢去赌,如此玄幻的一个系统,捉摸不定,以他自身的实力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去抗衡的机会,或者说根本看不到有这种机会存在。 权当是一场游戏去玩吧。 与以前有些案件一样,一开始都是没有任何线索,如同一团乱麻却连一个线头都没有存在的,但只要压抑住心中的焦急继续下去,总归可以找到机会。何况有些凶手,本身存在着一种戏弄的心思,想要卖弄自身的实力,智慧,去践踏官府的威严,践踏律法。 一场抓捕凶手,与凶手周旋的游戏也便出现了,在游戏里面,不管是他,亦或者是那凶手,都是玩家。 现在与名侦探系统的关系也是一模一样的,狄仁杰已经开始认真的玩这游戏,并在等待着机会去将游戏通关,将另外一名玩家淘汰。 至于现在?在还没有办法触摸到另外一名玩家,对于名侦探系统没有准确实力的估摸的情况之下,当然是继续下去,顺着游戏本身继续下去。 “元芳。”狄仁杰望着还在咯嘣咯嘣吃着炒黄豆的李元芳开口说道。 抬起头来,李元芳看了狄仁杰一眼,“啥?” “出海。”狄仁杰简短的向李元芳说明自己的打算。 “为什么要出海?”继续迷惑的问道,李元芳一脸的懵逼。 旋即他醒悟了过来,由于没有吃黄豆,他的脑筋终于开动了,并且得出了准确的结果。 出海…抓鱼! 抓鱼??? 心中的惊骇直接的表现在他手上的动作,几颗黄豆因为手的震颤从拿着的纸包里面掉了下来,节俭的李元芳竟然没有察觉到这明显的失误! 还是带来的冲击力太大了,因为李元芳根本想不明白狄仁杰为什么大老远的要跑来这里,一路上路途遥远,到了最后竟然要出海抓鱼? 突然莫名的感觉到淡淡的哀伤,原来昔日睿智的狄仁杰,竟然也到了迟暮的年华了么? 一瞬间,李元芳内心中也没有那么多的疑问了,人之将死,那就少说一点话多做一点事情吧。有些问题,没有必要非要得到答案! “好吧,我这就去找船。”顾不上再去吃炒黄豆了,将纸团起来,李元芳立刻往岸边渔船停泊的地方走去。 “这家伙今天有点奇怪啊,怎么了?连连钱也不要,事出反常必有妖啊。”原来还准备费许多口水的狄仁杰看到这一幕,不自觉的伸手摩挲起了下巴来。 “不过这样也好,省了很多口水。”狄仁杰摇摇头,不再去想李元芳表现出来的异样。 他又将目光投向了抽着烟的老渔夫,准备抓紧时间再询问出一些消息出来,毕竟老渔夫年纪大了有所所遗漏也是可能的。 等等… 狄仁杰突然想起来,刚刚李元芳离开的时候是不是有一点哀伤? 波涛之之中,一艘小渔船正在随着波浪往前航行着。 今天的浪不急,也不大,不是大风大浪的天气,所以小渔船在海面航行起来并没有多大的困难与危险。 船是李元芳租的,划船的却是狄仁杰。这倒不是因为李元芳不肯干活的关系,而是因为李元芳手短,坐在小渔船正中央的时候没有办法抓到两侧的木桨,于是为了避免两人落进大海里面,狄仁杰这个老板便亲自出手了。 “乘风破浪会有时,一行白鹭上青天!”站在船头,李元芳望着远方,双手负在背后,深吸一口咸咸的海风之后开口吟出了一句诗句。 海风吹动着,让他的衣衫猎猎作响,在这时刻,有种我就是一个大诗人,大文豪的自豪感充斥在李元芳的心间。 “咳咳。”他咳嗽了几声,在脑中搜寻着本就不多的存货一段时间后,再度开口吟诗道:“瀚海阑干百丈冰,奔流到海不复还!” 正在挥动船桨的狄仁杰两只手的动作不由得一滞,脸上呈现出古怪的表情来。 这都是什么诗词? 他是笑也不是,哭也不是,怒也不是。最后剩下的只有浓浓的庆幸,还好李元芳是学武不是学文,不然谁当他的先生都铁定被气得吐血而亡! “哈哈哈…”并不知道身后狄仁杰内心感受的李元芳爽朗的笑出声音来,他现在的感觉十分的良好,笑的声音都是拿着腔调的。 挥一挥手,可惜没有衣袖,李元芳还是满意的点点头,自我肯定道:“好诗,好诗!” 可惜正在装帅的他,没有注意打来的浪头,最后的诗的话音刚刚落下,已经变成了一只落汤鸡。 好诗两个字更像是在自己,说自己好湿,好湿。但不可否认,此刻的李元芳真的湿透了。 还不等他懊恼涌上心头,他的眼睛似乎捕捉到了一闪而逝的什么光影。 不是似乎,是他真的看到了,那在海水之中摆动的一条鱼尾!还有…朝着他打来的一阵浪花。 “啪。” “哗啦。” 诗人李元芳变得更湿了。 第261章 大鱼,大鱼!(上) 平常的一天,对于鲲来说,无论什么样的天,都是那样的平常。不管天是晴朗的,还是阴天,亦或者是下雨天,不管什么天,在它看来都是差不多的。 从海中向上望去,一切都蒙上了一层蓝色的光影。越往下潜,光影便越发的黯淡,直到彻底的成为一团黑暗,乃至于只能够感知到自身的存在,再看不见,也不需要看到其它的事物。 反正不管在海中,海里面,对于鲲来说不管看不看得见,要不要去看见也都是那个模样。只要它将大嘴一张,将海水猛得朝内一吸,海水连同那一些鱼虾之类的食物便会尽数来到它的嘴里面。 当在北海里面生活了足够长的时间后,一切便都变得索然无味了。鲲到过最深的海底,也曾经高跃上天际,看过很多鱼一辈子都看不到的东西。 但,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 鲲摆动鱼尾,鱼尾打得海水中间出现了一道明显的波纹,涌出去的水流打得远处的几条小鱼连连打了几个滚才得以仓惶的远离这里。 鲲看了那几条小鱼一眼,海中的一切都无法逃离掉它眼睛的追索,包括现在在它身下的那些珊瑚礁上面正在努力爬行的螃蟹,以及有着完美伪装的章鱼。 它看得清清楚楚,但只是不想去理会罢了。这些食物不够它牌牙缝的,没有去捕食的必要,之所以注意到也仅仅是它的眼睛余光正好捕捉到的而已。 鲲从不以为自己是一条鱼,这点从很早以前它就知道了。除了极少数的鱼,比如海豚之类的,还有鲸鱼这一些,勉强也才能够和它交流交流。至于其它的鱼,在鲲看来都是没有追求的鱼,连交流都不会,一辈子都处在一种逃离,捕食的循环往复之中。 好吧,谁叫它是一条有理想,曾经看过远方又到过远方的鱼呢? 它知道的东西其它的鱼都不知道,它们仅仅是吃虾米也便感觉到高兴了,又怎么会知道身为鱼可以拥有一整片的海域! 可虾米那是什么玩意? 鲲盯着海底张牙舞爪的挥舞着一队大螯爪的红色大虾,它不屑的撇撇嘴,这就是虾米!这样的虾米,必须要来一堆,它才有动嘴的动力,而动嘴也不是因为要填饱肚子,是为了尝一尝那种咯嘣脆的口感。 摆动,摆动。 鱼尾连续的几下摆动都带起了强劲的水流,接连朝前的冲力推动着鲲向着更远处前进。 好吧,鲲突然意识到,再有理想的鱼,想要拥有这一片海域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这片海域已经是它的后花园了,它到过远方,却不代表它会忽视站着的土地。 哦,不对,是存在着的蔚蓝色的大海。 曾经有一些张着血盆大口,凶恶的鱼来围攻它,不过嘛,这些有志向的鱼,通通进了它的嘴巴里面。 也没有错,鱼嘛,要什么远大的理想?它在这里,它们的理想直接换成进入自己的肚子里面那就好了。 它们不去不了更远的远方,但它可以。变成自己身体的养分,成为其中的一部分,换想一下这正是一种去到远方的方式啊! 海面上,有随着海浪摆动的渔船,还有的渔船向前航行,朝着海中深处驶去。渔网捕在海中,网罗住了一片区域,正在等待着鱼群的到来。 鲲不怕这些渔网,在它这个位置,渔网怎么也够不着。不过在很小的时候,它也有贪玩撞进渔网的时候出现,但别说被抓了,那些以为网到大群鱼的渔夫反倒被它拖进了海里面。 也正是那时候,它救了那些渔夫,与他们有了友谊。在那之后,它便有了另外的一种进食的方式,驱赶着大批的鱼群,让它们撞进捕鱼的渔夫的渔网之中。 这样的日子过了挺久,至于有多久,它倒是忘了。应该是当初差点被淹死,又被它救了的那一批渔夫老死,儿子又再死,到了孙子的一段岁月吧。 它不靠和渔夫合作来进食,事实上它想要填饱肚子非常的简单,只要张大嘴巴,猛吸一口,自然有着许多鱼受到不可抗力朝着它过来,进了它的肚子里面。之所以会顺便帮那些渔夫捕鱼,不过是看它们辛苦,自己又差点让渔夫们淹死而已,反正在海中无聊得很,有些时候玩些小游戏也是必要的。 不过啊…海中的鱼是变得越来越少了。 鲲有些惆怅,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胃口变得大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些鱼不肯努力?你没有梦想,找不到理想,好歹拼命的繁衍,万一子孙后代里面有那么一只比较独特的鱼呢? 不过也没有用就是了再独特的鱼要是味道好,那也和普通的鱼没有两样,一样的下场。 鲲的嘴巴动了动,吐出了一连串的泡泡。 “乘风破浪会有时,一行白鹭上青天!” 最上面的泡泡破碎了,啪嗒的爆裂声刚刚出现变得海水挤压得再无声息这时候却有不一样的动静出现。 有人吟诗? 鲲抬起头来一看,看到距离它极远处的海面上,一艘渔船的船头站着一个小不点儿,诗句应该是从它的嘴里面蹦出来的。 “瀚海阑干百丈冰,奔流到海不复还!”小不点儿又继续吟诗了,还在吟完诗之后给了自己十分正向的肯定。 不过,这与李白一样应该也是一名诗人的小不点儿,很快被浪打湿了。 “卟噜,卟噜。”此处该有掌声,鲲没有手没有办法拍掌,却能够用气泡来表达对于这一幕的喜闻乐见。 它变幻了方向,开始上浮,尾巴更是在手中猛烈的击打了一下,将水流朝着小不点诗人儿打去。 诗人嘛,怎么能够不湿?何况还在吟诗,吟完诗之后不诗也不应景~ 李白那货,听说还是诗仙!但只要在北海这地界上,诗仙是不一定了,变成湿仙那是肯定的。 这小不点儿,得让他更湿儿! 第262章 大鱼,大鱼!(中) “鱼,鱼!大鱼!”李元芳满嘴的海水与那唾沫一起飞溅出来,刚刚从一名诗人变成湿人之后的失落感还没有过去立刻变成了惊诧。 在碧蓝的海水中间,他看到了一个巨大的黑影,在他的眼中,在他们的船底下。 “哗!” 波浪朝着李元芳砸来,声音出现的一刹那,李元芳的双手已经下意识的挡在了面前。浪花的冲击力击打得他的手臂感觉到一阵火辣辣的疼痛,那股巨力推得他的身体朝后退出,脚步“噔噔噔”的在船板上踩动着,好不容易才稳定住了身体。 “小样!”不屑的哼了一声,正准备再放一句狠话的李元芳突然脚下一滑,“啪”,整个人摔倒了,屁股结结实实的与船板接触,疼痛感甚至让他的脸有一些的扭曲。 换成平时,李元芳不会摔得这么的惨,以他的身体柔韧度,哪怕是即将要摔倒,也能够凭借着双腿硬生生的将身体扳直回来。可这是在船上,船板已经湿透了,变得湿滑无比,再加上海浪打来的瞬间,不只是朝着李元芳打来,还成为了击打渔船的的浪头,冲击力同样对这条大海上的小渔船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影响。 小渔船在海面上摆动着,左摇右晃,乃至于让刚刚抵挡住水花还没有高兴上几秒的李元芳乐极生悲。可还没有完,大海的多变大抵是在突然的一次变化后变得反复无常,那么现在便是它反复无常的时候,一浪接过一浪,还不止息。 “定风波!”狄仁杰的右手离开了桨,手指凌空虚画,他顾不上去笑话李元芳,因为船一旦翻了,他们两个人都得成为这海中飘荡的落汤鸡。 当波的最后一笔落下,留存在空中三个字的光影变得更加的璀璨,化做重叠的波纹回荡开来,渔船四面正在波荡着的海水顿时平息了下来。至于更远处的海面,海水依旧在上下翻飞,朝着更远处传递属于天地的伟力,只不过在到达渔船这里的小片海面之后,便突然平息。 这时候狄仁杰才缓缓的出了一口气,微微放下了心,连忙问道:“鱼,鱼在哪里?” 狄仁杰至始至终都没有忘记过他来到北海的目的,以及李元芳口中的大鱼。只不过事情有先后,首先是稳定好船,不让他与李元芳两个人掉下海里面去,再来才是去解决真正的问题。 如果说之前的一切猜想,一条条交错构织的线索都不能够成为最终的事实,那么现在无疑一切都可以确定了。鱼,大鱼,北海鱼群失踪之迷的答案,以及北海渔民们为什么一年的收获不如一年的罪魁祸首。 “在船底下,海里面!”李元芳大喘了一口气,将嘴里面混合着咸涩海水的唾沫一口咽下,连忙爬了起来,脸上满是小心与警惕之色。 他喵的,这里可是在海上,以他李元芳的身手。这个时候也有点虚啊! 秉持着输人不输阵,恶人横行无忌的道理,他此时还是装出了十分凶恶的表情一我就是恶人jpg。 他那长过手腕寸许,看上去有一些宽大的衣袖之中双手手掌已经握住了冰冰凉的两条铁链,链子的一端缠绕在手臂上,另一端则是锋利的钩爪,只不过在衣袖的掩藏之下不被外人看到而已。 李元芳紧紧的盯着船底下平静的海水,随时准备出手,另一边向着狄仁杰问道:“老板,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 站起来的狄仁杰还真的不知道怎怎么去回答李元芳,他刚刚眼睛捕捉到的那一闪而逝的黑影凭着估量也能够知道那是一条大鱼,再加上李元芳从不说谎,至少在这种大事上是不会说慌的,那么他现在也是有一些慌。 慌是正常的,外人都说他狄仁杰经历过大风大浪,什么东西没有看过?包括那碎尸的碎肉,那已经生蛆恶臭的尸体,给他一碗饭,再来几块肥而不腻的五花肉,他甚至还能够面不改色的干了一整碗饭! 可事实呢?! 事实是谁都不知道他心里活动是怎么样的,自己人看他不慌,也就没有不安。敌人看他不慌,自己也就慌了。 可惜的是现在面对着的是一条鱼,那他慌不慌还真的没有太大的影响,反正是鱼,也不会经由表情去判断一个人如今的状态如何。 风平,浪静。 狄仁杰与李元芳所在的渔船,连一点风都没有,渔船稳稳的停在海面上,在海洋中应该出现的波澜一点都没有出现,或者说是干脆的消失不见。 那出现过一瞬的黑影,李元芳口中的大鱼,也在出现过极短的时间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静,静是安静的静,寂静的静。 静得狄仁杰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静得李元芳手指触摸着掌中那逐渐温暖的爪钩依旧能够感觉到一丝冰凉。 两人都没有说话,没有放松下来,保持着警惕。他们的感觉的触角蔓延出去,牢牢的注意着周围任何异常的动静,只不过对于海面底下那深沉的大海却又无能为力。 狄仁杰画出的字符保持着效力,将所有的风波都给定了下来,一直维持到了现在。 一秒,两秒… 两分钟,四分钟…六分钟…狄仁杰与李元芳一动不动。 海中,鲲那双晶亮晶亮的大眼睛眨了眨,带起了细微的波纹向着四周扩散,消弥。 它也一动不动,整个身体便停在了海中,在这不被狄仁杰与李元芳观测到的位置,随着海水上仰,又下落。 它的眼中满是兴奋,那是一种看到喜爱的玩具时候才会有的兴奋,平常的话很少会有。 原来它只是想作弄作弄狄仁杰与李元芳两人,可是现在,当判断出狄仁杰与李元芳不是普通人之工具,单单只是一次的作弄,接下来便要变成一段持续的玩乐的时间了。 它已经是一条成熟的鲲了,知道游戏该用什么方式去玩,应该持续多久的时间,又应该在什么时候结束。 反正不要把人玩死就好了。 它继续等待。 第263章 大鱼,大鱼!(下) “鱼哪里去了?”李元芳问。 “不知道,要不然你去海里面看一下?”狄仁杰回答。 李元芳白了一眼,明显带着嫌弃,“要去你去,要是我有带香肯定给你插几根,现在也只能在心里面支持你一下了。” “你是准备等我淹死了好继承我的遗产吗!”狄仁杰回给了李元芳一个白眼。 以上的那些对话,全部都是狄仁杰与李元芳在眼神交流的情况下完成的。他们两个人已经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交流,光是用眼神,也就能够解决大部分的交流了。 秋天有一些冷,往常的李元芳是没有太多的感觉的,但是现在他已经深刻体会到了秋天的冷。虽然没有风,可全身湿透的他,一开始没有什么,现在却已经觉得有些冷了。 会意的点点头,李元芳表示了一下对于狄仁杰财产的在意,又重新的转过头去,注视着没有波澜的河面。 有时候并不需要用眼睛去捕捉异样,用耳朵,用心去全部都可以,所以他与狄仁杰刚刚才会用眼神完成一段在外人看来十分不可思议的交流。 要眼睛干嘛?有这一对大耳朵也就可以了。不然凭什么他的耳朵长得这么的大,眼睛都比比不上! 这同样也是一个陷阱,正因为不需要用眼睛,他们的眼睛才会毫无顾忌的移开海面,装成露出破绽的样子来。 虽然狄仁杰是个不称职的老板,常常拖欠工资不给,但他们在这些事情上面的默契几乎无人能比。眼神的交汇便已经将各自的心思交互完毕,再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布置下来陷阱,等着鱼儿上钩。 只不过吧,因为面对着的是一只鱼,有一点抛媚眼给石头看的感觉,因此失败了倒也是正常,没有什么好失落的。要是是敌人的话,这时候指不定已经上当了,李元芳如是想。 他沉下心来,心头并无焦躁,双手保持在可以随时将钩爪投掷出去的状态。 对手是鱼,短刃没有用,他也不想要去当那入海的蛟龙,可以选的只有身上带着的这展开足足五米的钩爪锁链了。 也不仅仅有钩爪锁链,他身上带着的小玩意还有很多,是为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以及各种环境的。这些杀手锏,等一下他会用在应该用的地方,让它们发挥出来能够发挥到的最大的效果。 寂静继续在时间的流逝中无声的蔓延… 定风波的字符效果已经没了,狄仁杰又重新的画了一道,让渔船不受海浪的的影响。可现在,第二张定封波字符的时间又快要消失,渔船周围的海面再起了一点波澜。 该不会已经走了吧? 狄仁杰皱起了眉头来,这也是最坏的结果,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毕竟北海这么大,这只大鱼要是一直藏着,隐藏住自己的话,要在北海里面摸出这么的一条鱼,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名侦探系统的任务可是有着时间限制,一旦超过时间,狄仁杰可不认为这系统会大发慈悲的放他一马,他肯定无法逃脱散发着名侦探之光,成为衰神的命运。 所以狄仁杰现在有一些平常破案时候绝对不会有的焦急感,随着时间的经过逐渐的加深,以至于现在的他已经有些不安了。 海! 如果这不是海,那他有无数种办法,可以找到目标的踪迹! 可是没有如果,大海就是大海,目标是一只鱼,大鱼。即使是大鱼,大鱼入海,那也是很难寻找得到的,再加上视线被无处不在的海水所阻挡,根本无法穿透海水,看到海面下的景色,更何谈看到那只大鱼? 狐疑的看了狄仁杰一眼,李元芳感觉到自家老板身上的一点焦急与不安,他大约知道这是从而何来,因此倒是也不奇怪,只是坚定了一定要为自家老板狄仁杰完成最后心愿的心思。 鲲吐出泡泡,看着从自己嘴里面的泡泡从出现,到消失,继续吐着一连串无尽的泡泡。 尾巴继续微微摆动着,无声的制造出水流,水流向着渔船的位置而去,不断侵袭着定风波字符所剩无几的效力。 鲲不焦急,聪明的它明白,现在渔船上面的这两个人不会轻易的离开,或者说干脆是为了它而来的。不然早在渔船颠簸的时候,他们便会快速的离开这里,不可能还停留在这位置上,一动不动。 来者是敌是友?是抱着善意,或者恶意而来? 鲲不知道,不过很快它便会知道。 不管是敌是友,总归改变不了它现在想要好好的玩一玩的心思,哪怕是抱着极大的恶意而来鲲也不怕。 再大的恶意,都挡不了它甩一甩尾巴,将其击打成为稀巴烂。 侧耳听,听海的声音,听船上的动静,聆听来自于船上两个人心中的声音。 怦怦怦。 心跳,一颗心脏跳得有些仓惶快速,与另外一颗心脏的自然跳动形成了鲜明的差别。 机会! 鲲眨动的眼睛中流转一道明亮的眸光,鱼尾用力朝后摆动,推动水流,身体朝着海面快速的跃出。 “哗啦。” 鲲从海面底下一跃而出,四溅的浪花扑腾,高高悬浮半空中,又突然的下落,传来了一阵又一阵的轰鸣声。 整艘受到定风波字符保护的渔船,字符的光芒闪烁了一下后瞬间消失,变得摇摆不定,如同水中彷徨的一片落叶,随时都有可能倾覆。 从狄仁杰与李元芳的视角朝上望去,阳光折射下来让晶莹的水花发散出闪亮的光芒,成了一颗颗明亮有些刺眼的光点。在光点之中,鲲的身影出现,跃起在半空中,身体下的阴影彻底的将渔船给覆盖住。 天黑了。 下压的风将渔船狠狠的摁在海面上,持续不断的朝下挤压,船底向下沉落。 狄仁杰与李元芳的心中骤然出现一座大山,压得两个人透不过气来,是真正无法自如去呼吸的那一种。 第264章 火花 鲲出场的场面是非常美丽的一幕,适合在海边架一张躺椅,躺在上面端着一杯果汁,时不时的噙上几口去观看的惬意场景。但现在对于狄仁杰与李元芳来说这实在算不上美丽,因为非常明显的这是会死人的。 在鲲刚刚跃出水面的那一刹那,李元芳的那对招风大耳朵直竖起来,上面的根根柔顺的毛发都也都炸了毛。 几乎在一瞬间,他已经出手。 隐藏在袖子里面的两条钩爪便着半空中的鲲飞出,锁链以极速朝着前面飞去,被拉得笔直,发出了哗啦啦的响动声。李元芳则连续朝前踏出几步,在锁链出手的瞬间已然察觉到距离不够,在竭尽所能的靠进鲲一段距离,从而让钩爪可以钩住鲲。 狄仁杰的动作稍慢一点,手指快速的在空中虚化,伴随着光芒的流动,半空之中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边界。 “画地为牢!” “镇压!” “定风波!” 另一只手画的字符也在瞬间完成,事实是定风波的字符狄仁杰早已经准备好,在早先的第二张字符的效力快要消失的时候他便开始了虚画,缺少的只有关键的最后一笔。最后一笔的引而不发是为了现在,太快了无法勾引大鱼现身,大慢了,这上下翻涌的浪涛随时会将他们的船掀翻。 如果此时狄仁杰注意看,并能够看一只大鱼的眼神的话,那么他大概能够读出鲲眼中的雀跃以及戏谑。 李元芳读懂了,在他接连踏出几步,站到渔船的边角,钩爪也已经接近了鲲的时候。 手中钩爪出手的时机,包括跟上的脚步,这一连串的动作李元芳自己都觉得十分的完美。可是在抬起头的头,眼睛接触到半空中的那只大鱼的眼睛的时候,他竟是读懂了大鱼眼中的种种情绪,唯一没有的是惊慌与恐惧。 真的很奇怪,李元芳的心中出现了在战斗中绝对不会出现的多余的想法,那就是他喵他竟然能够看懂一只鱼的眼神,读懂它眼中的含义? 他喵的,他李元芳又不是一只鱼! 多余的念头还未散去,李元芳心中一惊,眼中带着些许的不解,注视着势在必得的钩爪在接触到大鱼的身体的时候,抓了一个空,没有带来应该有的伤害。 说抓了一个空并不贴切,最贴近事实的是一对钩爪明明已经抓到了大鱼,最尖锐的钩爪的弯钩处朝下划动,可以轻而易举划破皮肉,牢牢镶嵌在一个人身体上面的钩爪,竟然朝下滑落了下来! 是滑落! 李元芳坚信自己没有看错,他那向来无往不利,可以轻易抓住那些穷凶极恶罪犯让他们生死不能自主的钩爪,在遇到这只大鱼之后,竟是连一片鱼鳞都没有抓落下来… 哦,不对。大鱼没有鱼鳞,不然他现在看到的应该是更加卟灵卟灵闪亮的一幕。 李元芳双臂朝后一扯,连接着手臂与钩爪的锁链飞快的朝后收回,在撞进他袖子里面的时候他的手掌轻轻的晃动,锁链打了一个圈,绕着李元芳的手臂一寸又一寸的重新缠绕在手臂。 “噗噗。” 两下轻响,渔船的船头被压得向下一沉,船板上更是出现了两个拳头大小的圆洞。 从鲲嘴里面随意吐出的两道水花一前一后的印在了李元芳原来站着的位置,以及朝后退去一刻所停留的位置。 它本可以再继续呲水玩,鲲却没有这么做,因为它一口水要是全部喷出去,那么这艘渔船早已经变成了大海里面漂浮着的诸多木板了,也无所谓沉不沉。 感觉到身体上朝它挤压下来,要来束缚住它的一股巨力,鲲欢快的叫了一声,尾巴轻轻的朝着左右摆动,两旁的虚空中都是出现了肉眼不可见的涟漪,使它正在摆动着的鱼尾微微的迟滞起来。 很舒服,像是按摩一样。 舒服得鲲都不想一下子用自己的蛮力直接破除这按摩一般的束缚了。 机会! 退后一步的李元芳敏锐的捕捉到了战机,以他与狄仁杰的默契,这本是两个人无言的配合。 他踩得整条船向下一沉,身体借助反冲的力道腾跃而起,朝着半空中被困住不动,实则享受按摩的鲲冲去。 三枚飞镖从手臂往下滑落,越过掌心,被李元芳的四只手指夹住。 他的手臂一扬,在太阳直射的光影中间三点光亮落在了鲲的身体的三处。 “嘭嘭嘭。” 连续三声轰鸣声响起,鲲的身体上接连炸开了三片火花,刺鼻的火药味弥漫在空气中间又迅速的消失不见。 “平步青云。” “流光转影。” 狄仁杰的左手最后一点,右手最后一撇,两个完全不同的字符再次书写完成,各自发挥作用。 在半空中力道已失的李元芳,脚下多出了浮起的青云,托起了他的身体,在他与鲲的这段距离中,几朵云朵勾连起来他前进的道路。 他的身体,变得更加的灵敏,衣角点点的流光散落,脚步轻盈有力。 几个跨越,在鲲的身体周围那火光黯淡下去,炸开的火药烟尘逐渐散去的时候,李元芳已经高高的跃起在了鲲的头上。 他居高临下,他看着鲲,闻着浓厚的火药的气味,手臂上的钩爪从锁链一端脱落下来,落到手中。手指点落在钩爪的几个机纽之上,部件按照各自设置好的轨迹重新的组合,固定,最后成了他手中的两枚锋利的圆环。 两枚圆环一左一右朝着鲲射了过去,接近鲲身体的时候,“咔啦”一声,圆环的正中心脱落下来又一枚的圆环,随着力量的作用不断的左右旋转。 以鲲为中心点,出现了一圈纷乱利刃风暴。 李元芳落下,飞掠的圆环从他的额角掠过,一缕刘海被直接切碎,眼睛更是一阵刺疼。 他睁大了眼,脚踏在鲲的身体上,手中一支精致的火枪,枪口对着下方。 “啪嗒”,手指扣下,枪口喷勃出灿烂的火花。 第265章 装先生?庄先生 “嘘嘘嘘…”岸边,李元芳一边吹着口哨,双手背在脑袋后面,装成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潜在的语言是,那边的树真漂亮,那边的白云真白,那边的天空真的很辽阔。总之,他不朝海里面看,不去看那一只频频吐着水花的鲲,真的当刚刚的一连串战斗,硝烟,火花全然不存在过。 狄仁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有些惆怅的想到自己恐怕脱离不了衰神的命运,没有办法搞定鲲那他便真的要弥漫那所谓的名侦探之光了。 这倒不是因为他与李元芳心慈手软,心慈手软的人可干不了侦探这一行,何况在干侦探之前,他狄仁杰还是大理寺的寺丞,李元芳不仅是他手下的捕快,还得了千牛卫的备身,有时候皇帝出巡的时候还要随护左右。 他们这样的人说心中有慈那是不为过的,但是要说什么不该有的慈悲是不可能的,在他们善恶观里面被判定为恶的一方通常只会得到凶恶的对待。 至于如今的结果,他们在岸边,海中是刚刚刚刚经历过异常激烈的战斗的鲲,如此安宁祥和的场面,全部都是因为他们打不过鲲,而且,鲲的主人还来了。 看着面前那水蓝色袍服的男子,狄仁杰将多余的想法摒弃掉,颇有些感触。 无他,面前这看上去与他一般年纪的年轻男子不是普通人,是非常不普通的人物,庄周。 他是庄周。 正是因为看到庄周,之前一直隐隐有的猜测也才最终的确定,知道要对付的大鱼究竟是一条什么样的鱼。 北海有鱼,其名为鲲。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 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到这时候要还不知道名侦探系统中要他对付的目标究竟是谁,那他读过的书还真是白读了。虽然不是俢道之士,可最基本的还是知道的,这是庄周的逍遥游,其中描述的主角正是名侦探系统要他解决的目标一鲲! 难怪,他第一次看到有鱼竟然不在水里面游,反而是在天上飞,这还真的是鲲没跑了!只是因为没有化成鹏鸟,这才让他想不明白,不然的话一下子也就认出来了。 “庄先生。”狄仁杰一拱手,这是晚辈学生拜见学问高深时候的礼节。 他偷偷的瞄了李元芳一眼,威胁示意的含义十分的明显。 正在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静心看世界的李元芳接受到了信息后不自觉的打了一个激灵,连忙学着狄仁杰的模样恭恭敬敬的一拱手,背也弯了下去,一揖到底:“庄先生。” 装先生?这世界上还有人以装为姓的?李元芳暗暗的嘀咕,不过一想到刚刚在他的飞轮与火枪的攻击之下都毫发无损的大鱼,他心中还是多出了一丝了然。 不过你他喵的,养的一只鱼这么的强,还装个屁啊! 对哦! 脑中灵光一闪,李元芳终于想起来,扮猪吃老虎里面的扮猪也是装的一种。 他很庆幸自己不是大老虎,也不是个子高的那一个。 反正带他来的北海的是狄仁杰,让他打鱼的也是狄仁杰,这一切都与狄仁杰脱不开干系。 这万恶的老板主义! 狄仁杰才是大老虎,他只是一只小虾米啊。 他就差没有手指着狄仁杰,大喊一声什么都是狄仁杰让我干的这句话了,这明显的没有义气,因此不做也罢。 “不用这么客气。”庄周脸上带着平淡的笑容,他也是朝着狄仁杰与李元芳一拱手,做了个揖。 “你们好啊,狄仁杰,李元芳。” “啊,你竟然知道我的名字!”低头沉思着,心中更是万分波动,一个心思与一个心思正在大战的李元芳抬起头来,惊讶的看着狄仁杰。 他顿时又多有了危险的想法。 莫不是这个装先生盯了他们很久了? “那啥…”挠挠头,李元芳问道:“这位大…大哥,俺不认识你哈。” 习惯性因为自己脸嫩要喊大叔又惊险的改了过来,又习惯性的装傻充愣,李元芳一脸天真可爱。 “不,你认识他。”狄仁杰无奈的道,他看李元芳的表现也就知道了这家伙内心的大部分想法。 “啥?我怎么会认识!”李元芳狠狠的剔了狄仁杰一眼,表示自己的不满,他真的不知道自家的这老板为什么突然变蠢了。 以他李元芳眼力劲,看过一眼的人会没有记忆么?哪怕是没有太多的记忆,那也是因为是看过一眼的人,可说到认识的人,那他还真的没有那么容易的遗忘。 没有谁会忘记自己认识过的,或多或少在生命里面留下痕迹的人。如果真的不认识,那么可能他是失忆了,更大的可能是,他假装自己不认识,假装忘记了。 但他,没有失忆,也确实不是假装不认识,而是真的不认识啊! “这位是庄先生。”狄仁杰道。 李元芳看傻子的目光毫无迟滞的落在了前者的身上,他道:“装先生,我知道是装先生啊!” 狄仁杰扶额,他对李元芳这呆子有一些无语,这家伙脑筋咋怎么那样难开窍? “咳咳。”清清嗓子,狄仁杰更加浅显的语言解释道:“这位是庄子,庄周,庄先生。” “啊!什么!”李元芳张大了嘴巴,再次震惊ing脸。 “他…他…他…他是老庄?”李元芳激动得说话都有些结巴了,好不容易才完整的说出了一句话。 他旋即眼巴巴的看向庄周,万分希冀的问道:“那啥,庄先生,你能够用你的蝴蝶捡钱么?” 狄仁杰强忍着向前给李元芳来个几暴锤的冲动,要不是庄周在这里他早化为实质的行动了。 他还没有说话,庄周却哈哈笑了起来,脸上温和的笑意说明了他现在的心情很不错。 事实上庄周的心情真的很不错,看狄仁杰与李元芳的反应,真的让人止不住想要笑。 他回头望去,当然了,被他打断了游戏的鲲这家伙的心情肯定不怎么美妙。 后者正一脸幽怨的看着庄周,似乎还在琢磨着怎么给庄周来上一嘴,喷个一身水。 第266章 狄仁杰你竟然出卖良知与身体! “钱?钱多有什么用处?”庄周一边笑,一边问道。 “啥,钱多没有用处?”李元芳震惊,他还是第一次听到人说钱多没有用处的,钱这玩意,没有人不喜欢,同样也不会有人嫌弃钱太多。 现在庄周说钱多有什么用处让他感觉到了一百倍的暴击,大概这就是庄周这种大高手,青史留名之人的才会有的独特金钱观吧。要他像庄周一样,那肯定也是不会在乎有多少钱的,因为他的钱肯定有很多。 摇摇头,李元芳没有再说话,他是无法理解庄周这样子的人的思想境界的,毕竟他也是一个俗人。还是那一种连工资都被拖欠,只能够靠着其他人救济的又穷又俗之人。 “你们来北海干什么?”庄周出声问道。 北海对于李元芳与狄仁杰来说是个遥远之地,在有着墨家飞空艇的现在也是足够遥远,轻易不能够到达。既然他们来到了北海,那肯定是有什么要紧之事,更别提竟然和鲲这家伙交上了手。 要不是他的突然出现,还不知道鲲会搞出什么事端来,反正狄仁杰与李元芳必然会经历一番不怎么美妙的时光。以鲲的实力,在这个世界上面是没有多少人可以威胁到它的,别提还杀死它,哪怕是被伤到,那鲲也是跑得掉的。 “这…”狄仁杰微微的犹豫,不知道要不要将身上关于系统的事情给说出来。 思虑了片刻,他决定如实相告,看庄周能不能想到解决的办法。 至少对李元芳他是没有什么说的欲望的,以这家伙那可怜的脑容量,只会以为他是不是发烧,还是头被石头砸到,不可能替他出什么有效的办法。反而庄周,这位大陆有名的圣贤,才有那么一点可能来替他解决现有的难题。 狄仁杰道:“因为任务。” “任务?那是什么鬼!”李元芳一脸的警惕,瞬间联想到了不怎么妙的方面,声音也随之提高到了一百八十度,“任务!莫非狄仁杰你加入了什么邪恶的组织,接取了那一种伤天害理的任务!” “还是…”他的眼球转了转,颇有些感同身受。 “是因为侦探社赚不了多少钱,开不下去,所以你才出卖自己的良知与身体的吗!” 穷,是一种病,可以让人丧失尊严,无法自主的控制行为。李元芳万万没想到,最先倒下的不是他,反而是狄仁杰,这个早先在他看来英明神武,后来拖欠工资之后虽然可恶却也还是十分聪明的一个人先他沦陷了。 “唉~”李元芳忧郁的叹了一声气,看向狄仁杰的目光中带着心痛,带着愤怒,又有一丝的无奈。 唉!果然不是人人像他李元芳这样子,虽然穷,却长得极帅,靠脸便可以吃饭的啊! “噗。” 这不是放屁,是狄仁杰听见李元芳的话控制不住即使努力的憋也无法憋住喷出的一口唾沫。 出卖良知与身体是什么话,这说的是男人吗?这家伙究竟在那一瞬间自动脑补了多少的东西啊?! 狄仁杰额头上青筋隐隐跳动着,这一刻他真的有恨不得将李元芳的嘴给封上,再恶狠狠踹他屁股几脚的冲动。 好在他知道李元芳这个人不是一天两天了。知道这家伙有些时候的思维多么的跳跃,这才控制住了自己。要换成别人,凭李元芳的这张嘴,能活活把人气死! 他伸出手臂,手指轻轻的将嘴角遗留的口水拭去,连忙看向庄周。 狄仁杰可不知道庄周会不会因为李元芳的话而想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但当他看到庄周的表情之后,才发现庄周那张依旧温和的笑脸上的明亮眼睛闪过了一丝了然。 他知道?并且相信了? 狄仁杰脑中有一个荒谬的想法,当然路上说庄周相信了李元芳的说法,相反庄周如果相信了李元芳的说法的话反倒更加正常一点。可…不知道为什么,狄仁杰却知道庄周知道他口中的任务究竟是什么,还是熟悉的那一种。 “请先生教我。”狄仁杰深深的施了一礼,带着更多的希望,彻底将身上的名侦探系统解决的希望。 “任务目标是什么?”庄周双手负在身后,宽大的袖子随风飘扬。 在狄仁杰与李元芳没有看到的角落里,一只晶莹的蝴蝶飞舞,点点的涟漪铺散开来,带着腾蔓的水汽。 鲲尾巴不满的摆了摆,在刚刚瞄准庄周的后背从嘴里面喷出来的水花消散之后它的心情变得更加的差了,却没有更多的动作,因为庄周背后一只手的食指上停留着一只蝴蝶。 还没有等狄仁杰回答,庄周便自顾自说了下去:“是因为鲲吧?” 既然狄仁杰提起了任务,那么狄仁杰与李元芳来到北海的目标他也就清楚了,与鲲起冲突绝非是偶然,只可能是必然,这其中的联系是那任务。 任务两个字其他人可能不清楚,可他却知道什么是任务,任务来自于什么。 像是游戏,他游历诸多世界玩的那些个游戏里面便有一环又一环的任务去推动剧情的进行,整个世界的进展。唯一的问题是,狄仁杰的任务是什么性质的,或者干脆是基于什么衍生的。 游历诸多世界的时候他看的小说,经历过的事情并不少,这些个里面可是有不少的那种系统,是以各种奖励诱使人去完成各式各样任务的,总结起来便是杀人练级得一切,而最后却是导致了一个世界的覆灭。 “对对对!”狄仁杰止不住的点头。 “那任务是什么?”庄周继续问。 “嗯…”狄仁杰沉思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才开口道:“解决北海鱼群的失踪之迷!我按照任务的指点一环一环的递进,最后才寻找到了鲲,知道它是北海鱼群失踪的罪魁祸首,因此才想到了解决它。” “解决?”庄周表情不变,立刻联想到了那些个世界里面诱导人堕落的系统,不过在没有彻底确认的情况下他不会动手。 “任务里面有限定用什么办法解决的么?” 挠挠头,狄仁杰一愣,想到了之前一直没有注意到的方面。任务里面并没有限定用什么方式解决,只是要他解决北海鱼群失踪的问题,只是解决,没有叫他一定要杀死鲲! “没有!任务里面并没有让我用什么办法解决,之所以与鲲发生战斗,完全是我想错了。”狄仁杰回答。 李元芳在旁边听得直挠头,庄周与狄仁杰的这来来回回的问题,他怎么都听不懂? 第267章 论可持续发展与吃得更多 “如此么?”庄周点点头,算是放下了心来,不过在心里面却将狄仁杰的后面打了一个问号。 他不会因为狄仁杰的一句两句话去打消疑虑,相反,哪怕是一切如狄仁杰所说的一样,他也必须要去观察一段时间,才能够最后下定结论。 不是庄周太过于小心谨慎,是由不得他不谨慎。这一类的系统,究竟其力量从哪里来,是什么支撑着系统的存在?从以往看来,有一部分的系统是借由宿主在偷窃着一个世界本身等到宿主变成一个世界中的最强者了,这个世界的本源也被偷窃了个差不多了,到了毁灭的时候。到这时,宿主的死亡不可避免,而其身上的系统,又会从宿主身上离开,离开这一个已经死亡的世界,去到另外的世界寻找新的宿主,继续寄生于一个世界之中。 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正凝视着你。谁都不知道自己所谓的强大,会不会是从一只蚂蚁到一只肉虫的转变,从食之无味,到弃之可惜。 经历得越多,对于存在本身,对于无数纬度之中的世界,纬度之上的神秘存在越抱有敬畏感。 庄周虽然身处在北海,很少离开北海山巅,但事实上,他正与一群人监控着整个世界。从魔族入侵被平定之后他便一直都这么做着,直到现在也依然如此。 “那么,解决的办法也就变得很简单了。”庄周笑着说道,默默的在心里面补了一句,“也有可能很难。” 毕竟谁都不知道鲲这家伙会怎么想,怎么去做决定。 青春期啊,不管是人,还是其他的什么生物,都很叛逆,都很难搞定。 “很简单?”狄仁杰视线越过庄周,落到了庄周背后的鲲的身上,表情变得异常的精彩。 简单?反正在他看来,想来,鲲都称不上是可以去简单解决的一种生物。 李元芳深以为难的点头,庄周虽然算是他的偶像,可当自己亲身经历过之后,他也给鲲下了一个并不简单的结论。 几分钟后,还是北海的岸边,还是庄周,狄仁杰,李元芳,三人,还有一只鲲。 庄周背对着身后的一块黑板,说是黑板并不准确,应该是由点点的光芒幻化出来的一块类似黑板的板子,时不时的有光芒从上面迸溅出来。 板子面前是庄周,更远一点是狄仁杰与李元芳,两个人各自坐买一块岩石的凸起上头。为了坐得舒服,李元芳还特意拿出自己被武器给岩石“美容”了一番,将上面的凸起给削平了,这才稳稳当当的坐了下来,如同一名乖巧得学生正在上课一样。 旁边的狄仁杰也与李元芳一样,他时不时的轻轻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不得不说当庄周开始开讲之后,课上的一些道理让他听得津津有味,乃至于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唯有鲲,鲲在稍远一些的海中,两只鳍交叠在面前的岩石上面,脑袋托着,时不时的吐出几口泡泡来。它的尾巴在海中左右摆动着,搅弄着海水。 庄周说的话,道理它都懂,人类的话语并不难学习,只不过它不愿意去学习开口,听却没有任何的问题。那些道理刚刚从左耳朵进来,便又从右耳朵出去了,对此鲲只能表示遗憾。 毕竟耳朵就在哪里,进去又出来也是常有的事情这可怪不了它,要怪只能怪耳朵天生是互通有无的。 “也就是说,如果常常在一个地方捕鱼,那么随着人口的增加,需求也会增加,再加上人口的压力,长时间的捕鱼活动势必造成鱼群数量的下降。并且但凡生物,都有一种成长的过程,鱼是这样,其他的动植物也是这样的,如果鱼在幼年时期便被捕获的话,那么等它成年,到繁衍的这段时间也就决然不可能出现了。”庄周用手点了点黑板,上面立刻显示出来了了一连串的影像,正是庄周所说的话的事实依据。 “但由于北海附近的人口不多,或者说是所有的海岸海岸城市都是如此,由于捕捞的技术有限,因此这样的情况不可能出现,并不需要去限制。但是总有一天会这样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庄周回过头来,看向了狄仁杰与李元芳。 “你们懂么?”他问道。 “懂。”狄仁杰举起手来,仿佛是回到了当初还是一名学子在课堂上学习的时期。 “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控制住自身的欲望,仅仅取得供生存的那一部分,不去过度的索取,不然的话总有一天来自大自然的回馈总会变少。” “我不懂。”李元芳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他从身上摸出了没有吃完的炒黄豆,刚吃进嘴里面又迅速的吐了出来,黄豆是湿的,他衣服是干了,可身上的黄豆并没有干。 鲲又吐出了更多的泡泡,身体往上面探了探,将那些吐出的泡泡顶破,十分的无聊。 它什么都听不懂,控制食欲什么的是不可能的,它这是生存的必要。更重要的是,不吃饱,它没办法长个子,一点的个子都长不了! “别装死了。”庄周定定的看着鲲,鲲的这幅模样在他看来并不稀奇,好听点是装傻,难听一点是装死。 庄周对着鲲发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啾,啾,啾。”鲲摇头并回答,更多的泡泡吐了出来。 庄周扶额,他听明白了鲲的回答,意思是不不不,一连三个的不。 鲲有时候聪明有时候傻,无疑现在的鲲是那傻的鲲,让庄周有一些无语。 耸耸肩,庄周道:“简单点来说吧,你以后不要盯着北海的鱼了,去其他的海洋遛一遛怎么样?反正吃饱了不动积食,不如去跑一跑,最差也能够吃得更多。” 起先鲲还是无动于衷,但是当听到后面的吃得更多之后,它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没错,吃得更多,这应该是它的追求! 至于北海到其他海洋的距离,那不算什么! “你觉得这往子的解决方式怎么样?”庄周看向了狄仁杰,在捕捉到鲲眼中的光芒之后他立刻明白劝说成功了,更具体一点来说是诱惑成功。 对付这一类青春期的捣蛋鬼,靠强硬是不行的,最好是诱之以利,让他们自己无法抗拒。 “啊。”正听着系统的任务完成提示的狄仁杰猛的回过神来,连忙答道:“好,挺好!” 对于他来说,简直是好得不能够再好了。 第268章 唇枪舌剑狄仁杰,夹枪带棒李元芳 “宿主完成北海鱼群失踪之迷任务,解开北海鱼群失踪之迷,并顺利使罪魁祸首悔过自新重新做鱼,该次任务完成。” 听到耳边传来的已经有些熟悉的提示声,狄仁杰这才松了一口气,任务总算是完成了。还好是完成了,要是这都完不成的话,那么剩下的最终能够尝试解决的办法也只有两个,一个是杀死鲲,另外一个是接受成为衰神的命运。 第一个解决方法他之前试过,明显的无法成功,在鲲只是一只鱼的时候都没有办法将其杀死,更不用说多出了一个庄周了。至于第二个,好吧,衰神一时爽,一直衰神一直爽,或许永远成为一个衰神会一直爽也说不定? 爽才有鬼啊! “任务评语:身为一名侦探,宿主成功从一条条线索之中寻找到了北海鱼群失踪的蛛丝马迹,称得上是侦探本色。不过,身为侦探,有找到罪犯的智力,却没有解决罪犯的实力,这实在称不上一名真正的侦探!” “要知道,真正的侦探敢于面对人生的惨淡,持枪的罪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遇到怎么强悍的对手,在知道其身份的情况下,硬怼一场才更富有传说的风范!” “任务奖励如下:逢案必鸡血:宿主在任何案件之中都能够轻而易举的发现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并且大幅度的提升精神亢奋程度。另外加送奖励:名侦探之光(削弱版):宿主在身处的任何环境之中,都有一定几率勾起心思复杂之人的执念,使其作案,作案成功率视其本人的智力程度而提升,该作用七天生效一次。” 刚刚松了一口气的狄仁杰还没有高兴多长的时间,立刻又猛吸了一口气,整个人都呆愣住了。 你这是玩我呢? 是玩我吧! 任务完成了就完成了,我不要当名侦探了行不行?那什么逢案必鸡血我都可以不要啊,什么案子我自己去寻找线索行不行?身为一名有良知,富有进取心,一心打击罪犯,对抗黑暗的侦探,奖励真不是什么必须的啊!你当这是洛阳城街道上面的有些水果摊,把卖不出去的水果买一送一呐? 狄仁杰整个人彻底陷入了一种自我怀疑的状态中,莫非自己真的是甩脱不了衰神的身份了? 所以他来北海是为了什么? “老板,你怎么了?”李元芳察觉了狄仁杰的不对劲,连忙跑到了他的面前来。 庄周也投去了询问的目光,感觉到了迷惑。 狄仁杰之前的喜色是掩饰不住的,更何况松的那口气,更是被他轻易变感知到的。再到后来的又深吸一口气,乃至于现在的这种彻底呆愣的状态,无疑是在说明着他的心绪的跌宕。 看狄仁杰没有反应,李元芳又拉长了声音喊道:“老板,你怎么了啊,啊啊啊啊~” 他后面的啊已经差不多成为了回音,在后面几个啊回荡的时候不仅变得越来越大,而且李元芳还是靠在狄仁杰的耳朵旁边对着狄仁杰的耳朵出声的。 “啊!呼呼…” 最后一个啊落下的时候,李元芳已经开始大喘气了,连续啊了那么多声,对于他这种气息悠长的人来说也已经是一种极限了。他顾不上多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又去看狄仁杰,可狄仁杰还是没有反应。 “完了,老板成傻子了!”李元芳心中顿时“啪嚓”一声巨响,一道惊雷划过。 “你发什么神经?”狄仁杰回过神来,连忙用手抹了一把脸和耳朵那附近的肌肤,整个的手心都满是湿润,那全是李元芳的口水。 “老板你没变傻?”猛的退了一步,李元芳狐疑的看着狄仁杰,怎么看都觉得怎么着的不对劲。 “傻,你才傻,你这傻小子,你才是真的傻好吗!”狄仁杰手直着李元芳不客气的反讽。 他刚刚受了系统的气,总算消了一点从打击里面出来,却又被一个在他看来傻得很的李元芳说傻,算得上是气上加气。得亏他是儒家出身,也养了一口浩然气,要没有心里面的这口气,他都不用等到今天受着系统与李元芳的连环气了,玩在几年前就得被李元芳给气死了! “好哇,狄仁杰,你这家伙总算说出心里话了吧!”李元芳一个后跳,手指同样指着狄仁杰,手臂更是颤抖着,心中的愤怒不轻。 “用我的时候就说我聪明伶俐,不用说的时候就一个劲的说我傻,别以为我就是真的傻!你这土财主,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我土?我要是土财主,早花钱去多雇几个人了,还用得着你李元芳?至于铁公鸡,我不一毛不拔怎么给你发工资,怎么经营侦探社?”狄仁杰脸上青白一片。 “发工资?你还好意思说发工资,我的工资欠了多少了你到底还发不发?你快点发,早发了我好走人,你再去多雇几个人去!最好是去雇几个替你跑腿,再来几个丫鬟替你端茶送水,暖床按摩的!” 不说到工资还好,一说到工资李元芳更气了。 争辩之中的狄仁杰心中咯噔一下,却还是梗着脖子继续争辩道:“没发工资那是因为发不出来,有钱的时候我一定会发给你!虽然工资还没有,那你在洛阳城,在路上不都是吃我用我的吗?嗯?!” “哼,靠你?哼哼…”李元芳冷笑,吃狄仁杰用狄仁杰?狄仁杰要真的可以用可以吃那还好说了! 他继续哼着,保持着脸上寒冷高冷又带着一点不屑的笑容,右手手指从左手掌心捻起一颗黄豆来,放在嘴里面慢慢咀嚼着。 炒黄豆的时候本来朝有盐,刚刚又被泼了一些海水,再加上现在工资这一回事,于是更加的咸了。 旁边的庄周笑呵呵的看着这一幕,没有半分要去插手狄仁杰与李元芳之间这一番唇枪舌剑的意思,虽然他的确好奇之前狄仁杰的状态是因为什么,不过问题嘛,什么时候问都可以。 相反,现在的这场景,可不常见啊。 这两个人,要是真有他们他们表情那么用力,言语里面的夹枪带棒那么的犀利,早也应该分道扬镳了。可既然现在还在一起,那便证明,不论谁口中的那些对方的“黑”点,都不是什么大事情。 第269章 男人的浪漫是星辰大海! 波涛汹涌的海面上,一艘小船正在迎着浪花的拍打前行,似乎随时会被那朝下击打的浪花给掀翻成为海中无人知晓过的痕迹。可它就是那样随着海浪起伏着,在一次又一次足够倾覆着的大浪中前行,向着那看不到尽头的边际。 小船的正中央处,旗帜随风飘扬,上面是一个骷髅头,骷髅头后面交叉着两只骨头棒子,在骇人的骷髅头上面则戴着一顶看上去有一些可笑的由鲜花编织成的帽子,让本来有些恐怖意味的骷髅头意外的便得有些滑稽。再加上那由一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木杆子充当的旗杆,怎么看都有种粗制滥造的莫名喜感。 但只要是对大海有一些认知的人都知道,这是一面海盗旗,旗帜上面的骷髅头正是证明着海盗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不是将人变成骷髅头,就是自己被变成骷髅头,再没有第三种结果,因为海盗本就是刀头上舔血的一群纵横大海之上的强盗。 只是不论怎么看,这都称不上是一个海盗团,至少对于北海来说,对于北海岸边生活着的渔民们来说,一艘这样小的海盗船,莫非是靠抢鱼为生的? “船长,我们应该朝着哪里前进?”船上,一名腰间佩着一柄长剑的男人问,在他的头上还戴着一条出奇艳丽的绿色头巾。 “恩…这个我必须思考一下!”船头处,一名上身穿着一件红色短褂,下身则是一件及膝蓝色短裤的小个子一只脚踩在船头,用手抚摸着下巴陷入了思考当中。 “有了!”灵光一闪,小个子已经做了决定,但比朝着哪里前进更重要的是他头上那顶快要被风刮走的由鲜花编织成的花帽子。 事实上也不应该称得上是帽子了,因为强劲的海风时常的刮袭,原来应该十分漂亮的花帽子已经变得有些残缺了。这里缺几朵花朵,那里干脆破了一个洞,露出了底下有一些乱糟糟的头发。 更别说在帽子上头还时刻有一双手掌在用力的压制着花帽子的随风飞舞,所以这花帽子严格来说已经没有帽子应该有的形状。 小个子并不在意这一点,他另一只手抬了起来,食指指着前方,大声喊道:“直直前进!!向着美好的明天,白洞,白色的明天正在等待着我们!” 说完,他露出了招牌似的傻笑,上下两排的大白牙白得可以反射由天空直射下来的太阳的光芒。 绿头巾的剑客闻言有陷入了沉闷,过了许久才幽幽的问道:“是不是接下来你还要说迷人有可爱的反派角色?” “我们是正派,正派角色你懂吗?!追求自由,追求梦想的海盗怎么可以称得上是反派角色!”小个子纠正道。 他回过头来,注视着自己船上仅有的船员,也是他的左膀右臂,花帽子海盗团的二把手,继续纠正道:“记得以后要叫船长!” “是的船长,好的船长。”绿头巾剑客道,双手摇动着左右两侧的木桨控制着小船直直向前进。 小个子满意的点头,脸上露出了极度舒适的表情,一连两声的船长简直是说到他心里面去了,挠到了他的痒点,让他通体舒泰。 不过嘛,就是有一点冷。 在这个已经入了深秋的时间段还穿着这么一身清凉的衣装,冷是必须的。不过为了表现自己的身份与地位,这点小小的附加条件他也是直接忽略就是了。 “只可惜没有海军让我打打,真是让人遗憾啊,唉~”转过身去的小个子注视着什么都没有的海面长长的叹了一声气。 “话说,我可以把这绿头巾给摘了吗?戴这绿头巾,我怎么就觉得这么的不得劲呢?”摇动船桨的绿头巾剑客出声道。 “不行。” “男人敢于面对人生的惨淡,小小的一点绿算得上什么?” “再说了,绿才是男人的力量啊!可惜你没有一头绿藻头,不然的话你的力量还要翻个几倍啊老二!” 小个子压低了花帽子,遮掩住了那双明亮又犀利的眼睛。 “别叫我老二。”绿头巾剑客皱起了眉头。 “好的老二!”小个子郑重的点了点头道。 接下来是绿头巾剑客叹气了,他干脆也不纠正更不说话了,深知小个子脑回路的他很明白,要再开口那会有更多的老二出现。 又过了许久。 绿头巾剑客终于忍不住开口道:“话说元芳,这样玩有意思吗?” “叫我船长!”李元芳在船长两个字上头特意加重了语气。 不过想到对于下属要恩威并施,更重要的是海盗团只有两个人的缘故,他又补充道:“要不然你也可以叫我飞路。” “好的飞路船长,所以这样玩有什么意思吗?”扮演着花帽子海盗团二把手绿头巾剑客索龙的狄仁杰继续问道。 他真的后悔答应李元芳要来玩这海贼皇的角色扮演游戏了,这也是之前争论一场的后果啊。俗话说嘴快一时爽,当下的确很爽,但是现在,爽完之后他感觉到还不如不去爽。 早知道他就不答应庄周留在北海看看风景了,也就不会有如今的扮演游戏。虽然这漫画现在在大陆上很火,但去扮演它…狄仁杰看了看李元芳头上戴着的花帽子,好吧,不是一般的傻,而是很傻。 “有啊!”李元芳回过头来,一脸的认真,“男人的浪漫,不就是星辰大海么?” “男人?”狄仁杰狐疑的看着李元芳,上下扫了扫,颇有些意味深长。 “干啥,老处男!你是男人吗!”李元芳毫不客气的反过去一刀。 狄仁杰被噎得说不出话,向来嘴和脑筋一样快的他愣是没有找出可以反驳的点来。似乎,的确,除了年龄之外,以及男人前面的那个男字之外,他和男人完全的沾不到边来着。 深深吸了一口气,不想再嘴快一时爽的狄仁杰总算没有再和李元芳展开一番论战,他只是点了点头,放过了自己也放过了李元芳。 “好吧,你说得有点道理,男性的浪漫从来只有星辰大海!” “没错,向着星辰大海出发!”李元芳又露出了海贼皇中花帽小子飞路的招牌笑容。 “嗝。”去南海吃了个下午茶的鲲打了个饱嗝,悠悠闲闲的漂浮在北海天空的云朵之中。 在听到下方小船上的对话的时候,它的眼睛勉强的睁开了一道缝隙,鄙夷的看了一眼船上的那两个傻子。 星辰大海? 你飞不起来也游不动,浪漫个头!要说浪漫,谁有它浪漫?! 第267章 同是天涯拖稿人 摇摇头,庄周轻轻的挥手,在海浪翻飞中翩然飞舞的碧蓝色蝴蝶散去,至始至终都没有被小船上的狄仁杰与李元芳察觉。 庄周可以在幻梦中行,自然也可以在现实之中自如的行走,哪怕他不想出门,懒得动,也可以挥挥手让几只蝴蝶穿梭飞舞在世界之中。蝴蝶是他,蝴蝶看到的东西,他自然也可以看到,在某些人的想象之中这实在是再好不过的偷窥工具了。 确实也是如此,只要他想看,什么都可以看到,但那太过于无趣了。探究的乐趣在于从无到有,在于从身到心一点一点的去接近,一点一点的剥开一层事物的表面轻纱,再到慢慢的深入,直到彻底的了解。 看得越多,知道得越多,那么乐趣便会变得越少,所以庄周很少幻化太多的蝴蝶去探究一切未知的东西,不然一切变得无趣那便是真的无趣了。 他抬起头来,看着天空一道翩然飞来的身影,来自远方的信使快速的正在靠近北海山巅的院子。 庄周不由得皱起眉头来,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还是书社传来的催稿的书信。 正如大多数的乐趣都可以去创造,与他人去分享一般,庄周也在创造乐趣,并与大陆上的人们分享。李白打的牌也是如此,狄仁杰与李元芳玩的角色扮演也是如此,后者的剧本正是出自他之手,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的漫画海贼皇。 看着信使落下,庄周取出了信使带来的信,果不其然,又是书社的催稿的信件。这信件几乎是一日三催,每一天庄周都可以收到好几封来自于各地不同书社总局发来的催稿信件,无一例外都是让他快点整理书稿,尽数发来书社总局好让他们刊印。 不过对于庄周来说这不算什么,这些催稿的信使也仅仅只是有点烦,一点点的烦而已。对于他而言,心不动的时候万事万物都不会动,即使再多的信使在天空来回翻飞,于他来说都没有影响。 创造乐趣,他写书是为了一点乐趣,因此要是乐趣不再了他也不会来写。正如有许多人的爱好与乐趣一般,一件事情不管有多么的喜爱,当做得多了,久而久之也便成了负担,变成了厌恶的东西。 这也是许多家庭为什么会出现问题的原因,家花不如野花香。家里的花再如何的漂亮,看得久了,该探索的都探索了,最终也便成了索然无味,再比不过路边的野花。 说得有些远,反正庄周很多时候都看心情,心情好的时候便将那脑海中那无数世界的众多文学作品复制出来,再将其公开。心情一般的时候,他就什么都不做,呆呆的看着花落花开,任凭时间向后流逝,成了再追不回的单独亦或者整块的碎片。 对于普通人来说时间非常珍贵,一个人一生的时间再如何的积累,终究不过是时间长河当中微不足道的碎末。但对他来说,时间多半是没有意义的,至少蝴蝶翻飞间跨越的那无数世界,经历过的时间流水。积累起来可以铸就无数人的人生岁月。 将信使送来的信件随意的压在石桌上头,庄周重新躺回躺椅上,注视着北海的天空。 债多了不愁,他幻化蝴蝶到其他世界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发表过文学作品,成为那个世界里面着名的作家过。虽然写的类型有非常多得不同,但基本相同的是每一次都会有那些深度沉迷的书迷各种催更,甚至还有许多收到刀片的时候。 不习惯那是如坐针毡,习惯了便是刀枪不入。 他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张大脸。 那是李白的脸,庄周一点都不惊讶,甚至翻起了白眼。 “老庄,你是不是又拖稿了?!” “走开。”庄周虚着眼道。 “你不说我就不走!”前者不仅没有走,反而大脸变得更大,这是脸又贴得更近了。 “阿弥陀佛。”盘坐院墙上的达摩看了一眼,连忙转移开了视线。 庄周与李白的动作存在着一点暧昧,这是暧昧的距离。换成任何一名女子躺在躺椅上头,这时候的心脏都会怦怦直跳,满脸羞红半是认命半是期待的闭上眼睛了。毕竟论起英俊来说,李白一点也都不差,何况其还有着诗仙的光环加成,更加的不可阻挡。 庄周没有这种感觉,也不会出现这种喜闻乐见的情节,他的眼睛变成了死鱼眼,一脸的生无可恋,真正的瘫在了躺椅上头,跟一只被暴晒在沙滩上面的咸鱼一模一样。 要有任何的女子可以承受住李白的满身酒气,那庄周肯定服,所谓臭味相投,酒味也大抵如此。 庄周终于还是败下阵来,被晒干的咸鱼艰难的吐出了一口气息,“没错。” “那你还不快起来!”李白的一口酒气扑面而来。 庄周不答,不为所动。 “你这样做对得起那些徘徊在书社门口的读书人,对得起茶馆里面的说书人,以及下面的听书人吗!”慷慨激昂的李白的脸终于远离了庄周,满脸的痛心。 “其实你想说的应该是对不起你才对吧。”庄周没有给李白面子,直接戳穿了他的谎言。 反正李白的脸皮之厚,那是连他自己手中的青莲剑都未必可以戳破的。 “怎么会!”李白一愣,旋即手一拍大腿,“啪!” “我这是为那些你的书迷们不值!他们漫长的等待,废寝忘食,等得花儿都谢了,等得头发都白了,最后等到的却是失望,你对得起他们吗?” “对得起。”听到这话庄周没有内疚,反而非常坦然。 “真正对不起他们的应该是某人才对吧?用着我的名义向书社推荐供稿,然后大吹特吹自己,有稿费了就喝酒,喝酒没钱了继续写,写了好几年了都没有完稿,你对得起那些给你酒钱的书迷们吗?” 庄周虚着眼注视着李白,目光中明明没有杀气,但就是让李白感觉到了一阵心慌。 “算了算了,我不和你扯这些了!”他佯装大度的挥挥手,又往下一捞拿起挂在腰间的酒葫芦拔开塞子一仰头,往下倾倒。 没有酒液落下。 又使劲的晃了晃,还是没有。 他这才突然想起来,貌似他拖稿好像也有一段时间了。 第268章 天地大同,人不同 庄周的小院落内,因为李白常来,久而久之独属于李白的小屋子中,一身白衣的李白坐在矮凳子前面,正对着书桌上的白纸奋笔疾书。他时而蹙眉停下来,好看的眉头凝滞住了久久都没有散开,笔尖的墨水在他长时间不动之后凝结成为一点,正在毛笔的毫尖上挣扎着,随时都可能会掉落下来。 而在毛笔毫尖下对着的白纸,已经洋洋洒洒的多出了半篇文章来,飘逸的黑字罗列其上。只不过相较于一张白纸而言,留下的空白足够的大,大到如果毛笔上头的那滴墨水滴落下来,便会成为那最刺眼醒目的一点。 李白从沉思中回过神来,深深的叹息一声,手臂轻轻甩动,毛笔的毫尖随之偏转,上头的那滴墨水便不由自主的飞溅了出去,准确的落入了摆在一旁的砚台里面。 李白的目光落在了手旁边的酒葫芦上,盯着,良久,过后他终于伸出了手,一把握住了酒葫芦?在举起酒葫芦来的时候他似乎经济了内心的一番斗争,脸上还带着十分的希冀。 他晃动着酒葫芦,“唉”,伴随着的又是一声悠长的叹息。 他总是不信邪的,每一次酒喝完之后,总会有期待那是他的错觉,酒葫芦里面还有酒。期待总有,然而现实总是越加的残酷,已经被他盘得油光水量的酒葫芦每每在这一件事情上给予他打击,这一次也并没有例外。 在晃动酒葫芦的时候李白便已经明了,葫芦里面是真的一滴酒都没有了,要有一滴他现在也已经拔开木塞子感受一滴酒的清冽了。 “真是让人烦躁得脑门都要秃了啊。”李白将毛笔放在了笔架上头,又看了看纸上明显不够数量的黑字,越加觉得时间的漫长。 总算他才知道为什么庄周会出现拖稿的情况,估计和他抱有一样的顾虑,怕秃。不过庄周如果真的要写,一次性交付那些书店的拖欠的稿子的话李白也不会阻止就是了,毕竟秃的是别人,喝到的酒却是实实在在的。 说实在话,要不是想拿书稿换酒钱他也不会有那个耐心坐在这里,他还是更喜欢采风,出去走一走,反倒是那样会更有灵感。 想到这里,李白提着酒葫芦站起身来,说走就走,是时候出门采风了,顺便看一看哪里还有可以蹭的酒。 一架马车缓慢的行驶在西行的道路上,越往西便越偏僻,除了道路之外,便是大片的山林,连人迹都鲜有。往日中虽然也是一样的景况,但道路上来往的商队还是有着许多的,并不像现在寥寥无几,除了往东行的商队之外,再无西行的商队。 如今时节是秋天,越靠近长城的人越清楚,秋季代表着又一场血战的开始。虽然近年来长城在一场又一场的攻防战中取得了胜利,连带着长城附近以及通往长城的道路各处都多出了人烟,但这些历场胜仗积累起来的所有繁华,只需要一场战败,便通通要化为灰烬。 大战将启,在这个关键时刻,不管是再如何贪婪的商人,都没有办法越过已经开始戒严,许进不许出得长城。这里的许进不许出指的不是进了长城便无法再出来,而是进了长城,便无法再前往蛮荒,以及通过蛮荒到达更遥远的西方。 长城中虽然也有数量庞大的居民,以及军队有着大量的需求,但这其中的利润却远远比不过将一些蛮荒以及西方没有,或者稀少的货物贩卖过去的利益。同样,在蛮荒以及更西的西土之地也有着各国没有,数量稀少的货物,如此来回一趟,获取到的利益已经足够一个家族的崛起。 因此,在那等贫瘠危险之地,除了战士,便只有商人。长城最初的存在,并不是说构筑防御去将蛮荒异族给阻挡住,更为关键的是对内,阻止为了利益可以无视生死出卖所有的商人将一些蛮荒所需要的军需品运抵蛮荒。 “文明?野蛮?构筑一个文明需要无数年的努力,可不管再如何繁华昌盛的文明,一朝落寞,被摧毁也仅仅需要十几年。”明世隐看着面前矮桌上的茶杯,眼神之中带着一丝的玩味。 离长城越来越近,他几乎都可以闻嗅到一股十分明显的血腥味了。这里的每一寸的土地,不知道经历了多少的战火,也不知道承载了多少人的血肉,又有多少的故事遗留。 不过,他没兴趣知道。 这就如一路上遇到的那一些匪寇,不管他们是不是真的强盗流寇。或者是临时起意的商队,或者是附近聚落的百姓,当他们挡在马车行进路上拿起刀剑的时候结局便已经注定了。 也如一个人死了,遗留下来的是骂名,或者美名也不重要了,不管夸或者骂,都改变不了他已经死去的事实。 既定事实无法改变,知或不知无足轻重。 “哎呀,终于到了长城了吗!”飞空艇上头,刘禅趴在台沿上,透过透明的镜子向下眺望。 他可以看见蜿蜒起伏的一条巨龙卧伏在崇山峻岭之中,如同酣睡一般。哪怕如此。这不自觉透露出来的一点威势,也让人震撼,心神为之所夺,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之中。 “厉害,真是厉害。”砸吧着嘴,刘禅不自觉的赞叹道。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他看到的可能就是长城的宏大,可刘禅不同,他看到了的宏大不只是长城,他还看到了那些工匠的巧思,以及民夫汇聚的汗水。 “不过…我好像应该要说一句符合场景的台词?”刘禅眼珠子转了转,抓住了一闪而过的灵光,他猛的将手掌一拍,道:“长城卧在崇山峻岭之中!打一外号!” “少主…”赵云眼神复杂的看着刘禅,终于还是对诸葛亮的尊敬占据了上风,走了过来将手放在了刘禅的脑袋上轻轻的揉了下,意味深长的提醒道。 从飞空艇往下看到的卧在崇山峻岭之上的长城,可不就是卧着的一条龙的模样? 第269章 让人头秃赵子龙 “好吧。”感受到了头顶的那一只大手的分量,刘禅不适应的扭动着身子,没有再拿卧龙来说事了。 他当然不是故意调侃,这是见异思迁,哦不对,这词用在这里并不合适,可以略微贴切形容的应该是触景生情。没有错,正是因为看到了蜿蜒如同卧在大地上的长城,他才联想到了卧龙! “子龙大叔,你再这样子继续摸下去,我的头会秃的。”刘禅回过了神来,不由得出声抗议道。 “大叔都还没有秃,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可能秃头?”赵云笑眯眯的说着,大手又继续揉弄着刘禅的头。 这也就是在没有其他人的时候了,不然他是不会做出如此亲密却又显得有些无理的举动来的。因为刘禅是少主,蜀国未来的帝王,在公开场合下一名臣子所应该有的必要的尊敬还是要有的。但现在不同,在私下的场合里面他们两个人的关系说是叔侄也差不了多少,摸个头是不要紧的。 “唉…”刘禅忧郁的叹了一声气,小脸上满是忧愁。 他说道:“年少不努力,中年变秃头!子龙将军你肯定年少的时候很努力,不然现在已经秃头了,所以我还是请你理解我一点,我现在正在为我的将来努力!” “好吧,好吧。”赵云点点头,对于刘禅的言语表示赞同,但努力归努力,并不妨碍他的手继续停留在刘禅的脑袋上头。 “不要害怕,阿斗,你努力我这不也是在努力着?你听说过民间的一种风俗吗?在民间吧,孩子出生满一周岁的时候,父母都会将孩子的头发全部剃掉,以此为一种美好的祝愿,来祝愿未来孩子头发的乌黑浓密。你子龙大叔也有这样的美好祝愿在里头啊,我这样揉你的头,也算是在为你的头发做按摩,说不定你本来会秃的头现在被我这样一揉,以后反而没有秃头的风险了。”赵云笑眯眯的补充道。 “好吧…”刘禅失去了挣扎的力气,他也懒得再继续挣扎了,他扭动的身体不过是为此做的一点点微小的努力罢了。 以他对于赵云的了解,想要脱离赵云的魔手是绝对不可能得一件事情,至少以他现在的小身板是没有那个机会的。可能以后会行,但那是以后的事情,这件事和秃不秃头是一样的,至少不到未来的那个时间段,自己是肯定不知道能不能和赵云扳手腕或者秃不秃头的。 好吧,说真的,他对此不抱有希望。他的叔叔辈,这群蜀国的柱国之臣,老了也不是他可以扳得动手腕的人啊。他可不傻也不天真。如果没有黄忠老爷子的存在,他还可能存在侥幸心理,但问题是,老爷子已经证明了所谓的时间是把杀猪刀对于某些男人完全不存在着制约。 这点在他小时候已经亲身试验过了,当年他们一群小伙伴去和二叔张飞扳手腕,结果众人使出了吃奶的力气都不能撼动那硬入铁石一般的手腕。在周密计划后,他们瞄上了五虎将里面最年长的黄忠黄老爷子,可惜赢来的却是一场惨痛的失败。 有些人为什么会怀疑人生?那是因为他不经意走进了别人彪悍的人生之中啊! 黄老爷子都是这样子了,他相信子龙大叔也差不了多少,都是那种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还让别人怀疑人生的存在。话又再说回来了,老年人还有那么大的力气,头发虽然花白了却依然浓密真是让人无奈! “那您继续努力。”刘禅有气无力,将注意力放在了舷窗外的景色上头。 人可以接受人生之中的各种无奈,因为有些无奈是挣脱不得的,但却可以选择让自己好受一点,这个道理他还是很懂的。要有谁像他一样,从小到大都生活在一群彪悍的人当中,也是迟早可以领悟这道理的。 赵云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的灿烂了,他的手依旧不停,只是脑海里面多出了一颗大光头出来。 想到了那个人,他手上的动作不由得变慢了许多。 “话说回来,秃头虽然会难看一点,但不是没有可取之处的啊。”赵云出声道。 听到这话之后刘禅的注意力从舷窗外收了回来,好奇的问道:“秃头还有什么可取之处吗?” “难道是…不用洗头?”刘禅伸手摸着下巴尝试着解答道。 “不,是变强。”赵云缩回手来。 “变强?”刘禅回过身来,狐疑的看着赵云,又重复问道:“变强?” “没错,是变强!”赵云郑重说道。 看着赵云明显不是作伪的表情,刘禅心中万分的好奇。 “秃头怎么个变强法?” “这个嘛,我不知道。”赵云坦然自若的答道。 但看到听到他这话表情变得精彩的刘禅,他还是解释道:“那个人的大名你应该听说过。” “哦,是谁?”刘禅追问。 他越发的好奇了,毕竟能让赵云承认强的人虽然不少,但比起整个大陆的人口而言,不少这个形容词便显得有些可笑了。更何况,还是一名秃头的强者,这让他怎么能不好奇? 那可是秃头啊!试问多少人秃头过?至少刘禅还是没有看见太多秃头的人的,要说为什么…一辈子都难得剪一次头发怎么可能秃头? 他之前说的秃头的话题也不过是用来开解旅途的烦闷罢了,事实上是有些男人拥有的一头飘逸的秀发不比女人的差到哪里去! “那个人…是典韦。”赵云提起典韦的时候表情十分的郑重,对于对手他也保持着三分的尊敬,何况这还是一员不逊色于他的猛将! 典韦,可是有着恶来之名,而恶来,正是昔日商纣王麾下的一员猛将!古有恶来,今有典韦,这已经是非常高的赞誉了。 虽然他不知道古时候的恶来有多么的强大,但典韦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 “什么!典韦竟然是一个秃头?”如果下巴可以掉下来的话,那么刘禅的下巴已经掉下来了。而如果面前站着的不是赵云而是别人的话,他也不会去相信话语中传达出来的信息。 虽然虽然没有见过典韦,好歹还是听说过其人的勇武的。 虎痴许诸裸衣和马超大叔斗了个旗鼓相当,马超大叔昔日又和自家二叔打个不分上下,那与许诸齐名的典韦的实力也毋庸置疑。 但,典韦是个秃头这他还真的不知道! “没错,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头变秃,但典韦顶着一颗大光头我还是可以保证的。”赵云看着脸色精彩万分的刘禅微笑,露出了嘴里面上下一排两着光芒的大白牙齿。 刘禅挠头,看着微笑起来异常英俊的赵子龙他喉咙里面像噎住了一块石头一样,难以说出话来。 光头,那和秃头能一样吗?前者是主动的将头发剃落,后者是没得选择,无法抗拒的! 这样的赵子龙,真让人头秃! 目光扫到眼前飘落的一根长发,刘禅心中暗自感叹。 第270章 大雪落龙城 “好了,就快要到长城了,你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我还有事情必须要去处理就先走了。”赵云看着缓慢靠近的大地,表情变得严肃。 “知道了…”刘禅有气无力的回答了一声,又趴在了舷窗处的台沿上,百无聊赖的看着舷窗外的景色。 赵云回过身去,正准备离开,鉴于刘禅一直以来的遗留的历史问题他还是又补充了一句,“千万别乱跑,不然的话你以后就哪里都去不了了。” “知道了,知道了。”继续应和着,刘禅浑然不将赵云的警告放在心上。 “哼哼,话说回来要不将长城的鲁门与墨家的机关造物研究个透彻,傻子才走!”刘禅轻声的嘀咕着。 同时他的表情又变得苦了起来,研究都是要钱的,何况是有损耗的研究?弄坏了机关造物,或者把机关造物给拆开了又装不回去,都是要给钱的。虽然他刘禅号称蜀都小霸王,却还没有到那种什么都不给钱的究极霸王的境界,因此他在想到长城拥有的各种机关造物的时候一起想到的是他即将迅速干瘪的小钱包,那转瞬会没的私房钱。 这一次他出门是把私房钱也一起带上了的,这是因为知道要来的是长城,不然天下之大哪里不可去?去的话又何必带上自己的全部身家? 闻言,赵云便放下了心来,刘禅虽然时常旷课,离家出走,但他对于机关造物的痴迷那是有目共睹的。基本上在蜀都的时候,只要城里面鲁门与墨家的分店有新的机关造物上架,第一个赶到的必然是刘禅,所以只要诸葛亮上的课是有关于机关造物的课程,那刘禅也会一次不落的去认真听讲。 也幸好来的是长城,换成另外的任何一个地方,只怕他现在得用绳子将刘禅捆在身边才行。 确保刘禅不会再找机会离开之后,赵云这才向着连接下层的通道走去。 原本从蜀都到达长城按普通行军的话,起码需要一个半月的急行军才可以抵达,但现在有了飞空艇之后,漫长的时间便被缩小到了七天天,只需要七天天,就可以跨越小半个大陆。 现在长城已经到了,接下来的事情便是整合大雪龙骑,随时准备迎接战斗。虽然初到长城应该不会立刻发生战斗,但谁知道是不是需要立刻战斗? 因为不知道,所以需要准备到最好,到万无一失的地步。 战斗并非只是与敌人的战斗,还有与自己,与环境,与时间等等的战斗。只有在一系列的对抗中取得胜利,或者是积累优势,才真正可以在战斗中生存下来,并赢得战斗。有时间,能准备,就必须准备到最好,否则都是对于自己,对于部下的不负责任。 “将军。” 赵云走过过道的时候两名等候着的大雪龙骑的亲卫自然而然的跟随上了赵云,在赵云与刘禅交谈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就守在远处静静地等候着,直到赵云到来这才从雕塑的状态里面苏醒过来。两名亲卫跟在赵云的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一段距离,随着赵云行走,前进。两个人的步伐几乎一模一样,跨越的距离,频率,都像是同一个人两条腿在交替行走一样。 经过严苛训练,以及大小各种战斗磨炼后的大雪龙骑拥有的默契便是如此的强大,强大到归属于同一个骑兵小队的骑兵们心意相通,可以透过其他人的眼神领悟到没有说出的话来。这种默契,除了人与人之外,还在人与马的身上出现。 作为蜀国两大骑兵,也是唯二的两大骑兵之一的大雪龙骑,能够在以步兵,山地战为主的蜀国中脱颖而出,到达闻名大陆,与魏国虎豹双骑相互抗衡的地步绝对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统帅赵云,而是每名大雪龙骑的骑兵都是那种精锐的骑兵。 用赵云的话来说,这份荣耀归属于每一名大雪龙骑的骑兵,而非个人。 “报告情况。”赵云出声道,在他的身后已经多出了十名亲卫。 “战马情况良好,无任何不良情况发生,只不过这三日里面没有充分的活动,因此到了长城后必须先找一片开阔的场地让战马好好活动活动。”一名亲卫在行走之间回答道。 在这名亲卫话音落下后,立刻有亲卫紧接着开口道:“骑兵状态保持良好,日常按三班值守,保持充分的休息时间。” “好。”赵云微微点头,亲卫反应回来的情况符合他的心理预期。 一场战争里面,决定战争走向的关键因素有许多,但对于他而言,在他的战争里面,属于大雪龙骑的战争之中,关键因素只有两点,一个是人,另一个是马。 他开口命令道:“传令下去,整队,令各自小队检查装备武器,正在休息的士兵也将其唤醒,准备进驻长城。” “是。” 赵云的身后八名亲卫齐声应和,当话音落下的时候,他们已经向着自己目的地快步跑去,只剩下最后的两名亲卫依旧跟随着赵云。 二十分钟后,长城内围的一块空地上,一艘庞大的飞空艇缓缓的降落,随着舱门的大开,一名又一名身穿白色甲胄,牵着白色战马的大雪龙骑骑兵踏上了长城的土地。一眼望过去,没有任何的杂色出现,全是雪白。 大雪龙骑,大雪两个字,来自于他们的装束与战马,洁白似雪,策马奔驰起来如冬日里面席卷的大雪,顷刻间可以将面前的阻碍全部葬于茫茫的雪白之中。 这样的装束原本是军中大忌,任何的一名士兵,一名武将,都不能够成为战场上最显眼的存在,因为死得快。何况白色更是不祥的颜色,夹杂着死亡的严酷冰冷。 可大雪龙骑不同,他们的白,虽然是战场上最显眼的色彩,但也是敌人的梦魇。这与他们的主将赵云一般,在长坂坡之时,是十数万大军中的那一个异数,刺眼得让人无法抹除的极致。 何况他们不是一个人,几十个人,几百个人,是一个整体,两千五百人的整体。 当一场雪足够大的时候,便不会任由哪个人在里面自由的穿行。 当一颗不断滚大的雪球滚落的时候,不管是谁挡在前面,都会被埋葬其中。 现在这场大雪,以缓慢的速度落在长城中,这在边塞诗人的诗词中常常出现的四战之地,也是许多人志向的落处一龙城。 第271章 迎接 在飞空艇降落的位置,早已经有人在等候,花木兰带着铠以及一部分的长城卫士早已经等候多时,此刻正注视着从飞空艇中走出来的大雪龙骑。 一名名大雪龙骑的骑兵牵着与他们身上衣甲同样颜色的战马走下飞空艇,井然有序,在踏上地面的时候又彼此聚集在一起,排成了整齐的队列,根本不用有人再去出声指挥。 每名大雪龙骑的骑兵如同雪花,一片又一片缓缓的落下,整齐的堆砌在了一起。 花木兰一眼便从人群中认出了赵云来,毕竟以对方的身份,身上穿戴的甲胄是要比普通的骑兵要好上许多的,况且他还走在人群的最前沿,正中心的位置。在其他大雪龙骑的骑兵自发组成方阵的时候,赵云以及身后的四名亲卫便显得无比突兀。 等等… 花木兰的目光一凝,注意力放在了赵云身边那小小的身影上。 那是一个小胖墩。 说是小胖墩也不准确,小胖墩只是基于花木兰自己的认知定义而成的。在她的认知里面,孩子也需要锻炼,不能够太瘦,也不能够太胖,也不需要太壮实,保持“刚刚好”就好。然而站在赵云身旁的这少年,有些胖了,白白净净的,脸上的婴儿肥更加显露出他生活在一个极好环境之中的事实。 唯一让花木兰评价稍高得是这小胖墩察觉到了她探究的视线,那灵动的眼睛正好与她对上了眼。 “不像。”仔细看了小胖墩一眼,花木兰缓缓摇头,刚刚脑海里面浮现出的猜测被她自己否定掉了。 她刚刚脑海里面浮现的是一个极其荒谬的猜测,便是这小胖墩是赵云和马云禄的儿子,但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可能。小胖墩不仅长得不像赵云,而且不管赵云和马云禄造人的时间再如何的快速,也不可能孩子一眨眼就这么大吧? 脑中思绪刹那平息,花木兰重新看向赵云,迎了过去。她穿着只有在正式场合才会穿着的一身轻甲,火红色的披风随风飘扬,如同一抹燃烧的炙热火焰,花木兰远远的叫道:“子龙将军。” “花将军。”赵云停下脚步,抱拳道。 “铠将军。”复而向着铠,他又道。 铠的表情不变,面容却显得柔和了一些,抱拳回应道:“子龙将军。” 三个人之间是很熟悉的,虽然长城并不属于大陆诸国哪一国的治下,可处在对抗蛮荒的最前沿,长城诸将都在大陆上积累了不俗的人望。 “嗯?苏烈和百里守约呢?”赵云有些疑惑,据他所知,长城平时都只是需要一名大将守备的,现在却有两个人不在,莫非如今的与蛮荒的战斗已经猛烈到一定的程度了? “苏烈在城墙上巡守,至于守约,前些日子的伤势还没有好,如今还在修养。”花木兰解释道。 “守约兄竟然被人伤了?”赵云闻言脸上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他紧接着问道:“蛮荒异族中又出现了高手么?” 不是赵云不相信,实在是了解百里守约的他知道,以百里守约的射术根本不需要冲锋陷阵,站于长城之上又有谁能够伤害到他?再用另外的话来说,哪怕他自己受伤了,百里守约都不可能受伤。 原因很简单,他们两个人的战斗方式不同,一个是在方寸之间,咫尺之距,另外一个却是在千百里之遥,谁受伤的几率更大一点也就显而易见了。 “也不是,是前些日子一次对蛮荒的行动中出现了变故,虽然守约受伤了,但是对方也不好过就是了。”花木兰再次开口,而铠则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除了最开始的问候之外再没有多余的话语出现,如同一尊雕塑。 “原来如此。”赵云点头表示明白,至于更详细的情况,该知道的时候他会知道的,也不必现在就问个明白。 “花将军。”赵云的表情一肃,面朝东方深深的施了一礼。 在他身后,一名亲卫双手捧着一方木盒子将其交到了赵云的双掌之上。 “蜀汉镇军将军奉帝命携大雪龙骑援助长城,在此期间若长城镇守府有何军策,皆可下令命大雪龙骑依策而行!”赵云双手将木盒子托起,朝向花木兰。 花木兰表情也变得十分的肃然,她同样伸出双手接过了木盒子,这里面明显装着的是来自蜀汉的国书。骤然间变得十分严肃的气氛有些让她不习惯,却也仅此而已,这来自蜀汉的援助可是实打实的!只是气氛突然的不习惯比起这点来说简直微不足道。 “长城镇守花木兰代长城百姓谢过蜀汉皇帝陛下!” 刘禅撇撇嘴,甚至还张着嘴巴打了个哈欠,颇有一些百无聊赖。 类似的场景他见过不少,作为蜀汉太子殿下,皇宫是他家,自然每一次的早朝他想去就去,不想去就继续被窝里面趴着。那百官下跪,高呼万岁的场景比现在可是要更加的唬人,但满满的也是无聊就是了。 他看看花木兰,这在蜀都中都闻名的巾帼英雄。又瞅瞅赵子龙,龙胆虎威的万人敌。再环视一圈,看了看周围的长城守卫军以及大雪龙骑,大家的表情都差不多。 哦,对了。他多看了几眼铠,铠的脸上依旧覆盖着一层寒冰,从始至终都没有变换过表情,严肃一直都有,还带着点凉。 “真无聊!”刘禅暗自嘀咕着,却不会真的说出来。 此时此刻这类话语只能说是啪啪啪打脸,打他老子的脸,打在场所有人的脸,更别说最后伤的只能是他自己的脸。 他虽然号称蜀都小霸王,但却不傻,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还是明白的。不然哪怕他是小霸王,都得被家里头那群老霸王揍瓷实了,变成小王八! 耐着性子等待着,刘禅暗戳戳的搓着手,等正式的这部分结束了之后他可是有正事要做的。 那可是他天衣无缝的计划,也是发财大计,更是能够让自己翻身把歌唱的终极秘密武器! 第272章 刘禅的小要求 花木兰与赵云正式的接触随着花木兰将装有国书的盒子交给身后的长城卫士而结束了,花木兰暗暗的松了一口气,总算没有再继续严肃下去。 她还是有些不习惯的,这样子官方的交流太过麻烦了,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就为了学说话,以及说话的方式,当初她可是被镇守府的那一群参谋烦了许久。好在来的是赵云,他们相交许久,知道彼此之间的脾性,因此客气话不用说太多,将必须要表示的东西表示表示也就结束了。 正在花木兰准备邀请赵云一起去到长城中的时候,她的面前多出了一个小胖墩。 “花将军!”刘禅见缝插针,在花木兰手刚刚伸出来,还没有做出邀请姿势的时候开了口。 一步踏出,此刻刘禅微微仰起的头,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之中充斥着崇拜的光芒。他一双胖手还抓着衣服的下摆,衣角被攥得紧紧的,成了两只拳头里面的褶皱,颇有些无所适从。 花木兰愣住了片刻,旋即反应了过来,对于前者仰望的晶亮目光她并不陌生,这是一种看待榜样才会有的崇拜目光。这样子的目光,在长城百姓家中小孩子的眼睛里面常常出现,包括更大的,甚至于成了年的长城卫士身上都有。 用庄周的话来说,这些人应该算是她的粉条? 不对,应该是叫做粉丝。 花木兰很快的纠正了过来,没有错,正是粉丝。至于她为什么会想到粉条上面去,这大概是与她早上吃过的粉条着很深的联系。 “这小朋友是?”花木兰向着赵云问道。 没有来得及拉住刘禅的赵云心中突然有了不妙的感觉,但还是回答道:“他是陛下之子,刘禅。” 刘禅? 花木兰当下明了,却有着更深的迷惑。怎么赵云领军来支援长城,还会把刘禅给带上? 这可是战场,战场刀剑无眼,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昔日长城中最危急的时候是连城中都不安全的,来自蛮荒的毒虫从城中各个角落出现,带来一场又一场的死伤。其中死亡得最多的,正是孩童。 刘禅虽然是刘备之子,但看起来和其他的孩子也差不了多少。 花木兰又细细的审视了保持仰望姿势的刘禅一眼,并未看出什么不凡来。非要找出优点的话,也就那小胖手和婴儿肥的脸蛋算得上是了,兴许在接刀的时候可以减轻一点损伤。 毕竟都是肥肉。 此时赵云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他觉得不对劲,十分的不对劲。 刘禅现在的模样让他有种出奇的熟悉感,似乎在很久以前曾经看到过,而且看到过不少。 等等…! 看着刘禅嘴巴微张,赵云知道自己究竟遗漏了什么,却已经来不及阻止了。 “花木兰姐姐,你一直是我的偶像,前进的榜样,所以您可以答应我一个小要求吗?”刘禅甜甜的开口,却还是有些扭捏,像是经过了长时间的心理斗争一样。 “什么事情?”花木兰闻言大悦,决定只要不是太麻烦的事情就给刘禅一个面子。 姐姐也不是让人白叫的,对吧? 刘禅手中神奇般的多出了小卡片,还有一枝已经沾满了墨水的毛笔来。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让毛笔保持在被墨水浸湿的状态下的,但看得出来,他早已经准备多时了。 “花木兰姐姐,请给我留个签名,让我可以记住与你的相遇,在回到蜀都之后还能够留一个念想!”刘禅言语中的忐忑不安无法掩饰。 赵云默然,他就知道是这样子,刘禅又开始跟人要签名了。 一样的事情也曾经在他身上发生过,难怪他总觉得出奇的熟悉。而且不仅仅是他,还有关羽,张飞,马超,黄忠,全都被要过签名,并且还给了不少。直到刘禅要到了诸葛亮的身上,被诸葛亮戳穿了他心里面打的小九九的时候,事情才真相大白。 原来刘禅要的签名并不是如他所说的什么为城中崇拜他们的百姓要的,而是去卖!用极高的价格卖给大陆上其他崇拜他们的人。 如今一模一样的场景出现,又怎么能不让他有些牙疼? 合着蜀都能要的人的签名都要光了,又换了个地方,继续复制实施? 再仔细看看刘禅手中拿着的小卡片,是粉红色的,上面还有着好看的花的图样,仔细一嗅吧,能够嗅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明显是专门定制的小卡片,一看便知道刘禅蓄谋已久,甚至可能在知道他会领军来到长城的时候就开始准备了。 问题是刘禅怎么知道的?赵云心中不解。 蓄谋多时,赵云给下了定义,却又无能为力。毕竟一开始没能阻止,现在再去阻止的话也没有什么能用的理由。 “可以。”花木兰点点头,接过毛笔来,在小卡片上正中心的空白位置写下了花木兰三个大字。 字体整齐而工整,如刀篆斧刻,干脆凌厉。但比起那些笔走龙蛇,挥洒自如的字体也称不上好看,只能说是有种特别的硬朗。 刘禅看着小卡片上面的签名暗暗评价,却也不以为意,只要这是花木兰的亲笔签名,那就完爆了其他的那些个书法大师! 很多东西,在别人眼中可能一文不值,但在知道它,认可它的人眼中,便有着极高的价值! 花木兰的签名正是如此,在崇拜花木兰的人的眼中,这就是宝物!而这,正是刘禅要签名的原因。 “花木兰姐姐,我的小伙伴也很是崇拜你!可惜他们不能够过来,所以我能够请你再帮我多签几个名吗?要不然让他们知道我没有帮他们要签名的话,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刘禅将签了名的小卡片收回了储物戒里面,弱弱的问道。 “嗯…”花木兰思考了一下,感觉也不算是什么事情,这才干脆的一点头,道:“行!” “谢谢花木兰姐姐!”刘禅甜甜的叫着,手里面又多出了小卡片来,只不过不是一张… 随着他的手指将最上方的小卡片朝着一侧推移,第二张小卡片露出了边角来。 第一张张小卡片偏移的角度更大了,下面第二张的小卡片也开始移动,于是第三张小卡片出现了… 刘禅手掌掌心,出现了六张小卡片。 赵云嘴角抽搐,心中突然有些掩面的羞愧涌出。 “哈啾。” 朝着长城方向航行的飞空艇上,张星彩突然打了个喷嚏。 她摸了摸小巧的鼻子,秀气的眉头皱起。 “肯定有人在说本姑娘的坏话!”她嘀咕道。 末了,又觉得不够霸气,小姑娘的小拳头挥舞起来,“哼!别让本姑娘知道是谁,不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第273章 为之而来的人与人为之来的人 “星彩,怎么了?”坐在一旁的张飞将手放下,回过身来关切的看着自家女儿。 “是不是着凉了?”他关切的问道。 在张飞的面前支起的是画板,上面是已经勾勒出轮廓来的泼墨山水,迷蒙的烟雨,连绵的群山,勾勒出来了一种别样的迷离。只不过画还没有画好,才到一半,硬生生的群山与烟雨被截成一半,实在让人惋惜。 不过对于张飞来说,画什么时候再画都不迟,自家的星彩儿却只有一个,孰轻孰重显而易见。 “没事啦老爹,估计只是平常的打喷嚏而已!”张星彩挽起袖子来,做了一个露出肌肉的姿势来表示自己完全没有问题。 小姑娘哪里有肌肉?一点强壮的意味都没有表现出来,唯一有的只有软萌可爱而已。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张飞看着张星彩的动作,不由得哈哈大笑。 “老爹!”张星彩愤愤的跺了跺脚,小脸儿变得粉粉红,眼中有晶莹的光芒在闪动着。 看到自家女儿这模样,张飞哪里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他连忙举起双手来,做出了投降的姿势,求饶道:“女侠饶命,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小看女侠了!” “嗯嗯,看在你慧眼识珠的份子上,本女侠就大人有大量的原谅你!”张星彩郑重的点头,拍拍自己的小胸脯,白玉也似的小胳膊朝旁边挥了挥,很是简练的表达出了自己大人有大量,区区小事何足挂齿的意思来。 看见这一幕,张飞放肆嘴角渐渐地落下,只剩下了轻微的扬起的嘴角,以及眯成月牙儿的眼睛表明了他如今愉快的心境。 任谁也想不到,在战场上侵略如火的张飞,在平时生活中竟然会是这么一个温和的人。当然了,当有人觉得张飞温和的时候又总会得到一顿暴击,也不是谁都可以让张飞变得温和。 张星彩看了看张飞手中拿着的毛笔,出声道:“好啦老爹,我没有事情,你就去忙自己的事情去吧。” 张飞顺从的点点头,回过身去继续着自己的绘画。 画可养气,这是他最近养成的习惯,来让自己变得更加的有耐心,不再那么暴躁。因此在没有事情的时候,他都会习惯性的铺开白纸,拿起笔来对着周遭的景致画上一幅画。 “星彩!”看到父女两个说完话后,关兴关索两兄弟凑了过来。 “什么事情啊?小兴子,小索子。”张星彩问道。 “那个,小蝶让我们来问问你,看你的武器带上了没有。”关兴先开口道。 “嗯嗯!”关索点头,小手拍了拍自己腰间佩着的短刀,脸庞因为兴奋而涨红了,他说道:“没有错!咱们可是说好不是去长城游山玩水的,还得上阵杀敌!” “放心,放心,都已经备好了,没啥问题!”张星彩示意小事一桩,尽显自己在小团体的核心位置,大姐大的风采。 “话说回来,二叔容易脸红的毛病还真的遗传了下来啊。”她瞧见关兴关索两兄弟红彤彤的面庞,顿时惊叹不已,浑然忘记了在这之前她也曾经脸红过的事实。 她看向远处的小姐妹黄舞蝶,后者在察觉到张星彩的目光之后回过身来,朝着张星彩挥舞了一下手上提着的短弓。 被蜀都里面的百姓们亲切的称作霸王团的小团体,正乘坐着墨家的飞空艇朝着长城而去。美名其曰是追回不讲义气,不识大体的翘家少年刘禅,实际上他们的心思简单易懂,那就是去长城涨涨见识,检验自身的武艺,带回刘禅那家伙只不过是顺带做的小事情而已。 那边有人正为了刘禅而来,这边的刘禅却还不知道危险的靠近,正一脸严肃认真的看着花木兰。 “花木兰姐姐,再签一张,最最最后一张!”刘禅低声祈求。 “最最最后一张?”花木兰满脸透露出不信,鬼知道在这之前她究竟签了多少最后一张的签名。 如今她才知道刘禅的难缠之处,便是有无数的理由来迫使她签名,那说的话与做出的表情还都是恰到好处,让人感觉到心软与不忍。 然而,她花木兰又岂是易予之辈?经过厮杀与战斗那么的多,她早已经到了不为外物所动摇的阶段了,所以刘禅说的话再如何好听,如何的可怜也不能够再对她起作用。 “抱歉,也别最后一张了,直接就到最后了吧。”花木兰坚定的拒绝,被誉为战场的女武神的她解决事情异常的干脆。 刘禅闻言一愣,心思疾转,明白到了最后一刻,必须要用最后的手段了。 要花木兰的签名自然不是他临时起意,而是早在知道早来长城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样子的打算了。也不仅仅因为曾经倒卖过签名的经历,还因为张星彩,以及其他的小伙伴们对于花木兰的崇拜! 没有错,拥有花木兰签名的他,回到蜀都之后,利用花木兰的签名绝对可以翻身把歌唱,免于遭受张星彩社会的毒打! 正所谓好男不跟女斗,文明人不与野蛮人战斗,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身为诸葛亮学生的他,上的课也不是白上的,他阿斗,脑筋并不秀逗! “花木兰姐姐!这样吧,您如果再给我签十张名,我给您这个数!”刘禅伸出一根手指。 花木兰面色变幻,像是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一般。 赵云心知要糟,刚想出声制止。 刘禅迅速的开口,纠正了他之前的话,将话说得更清楚:“可能您没有看清楚,我说的是,一张签名,我给您一百金当作润笔费!这权当我为长城做出的贡献,绝对不是侮辱您!” 话说完,他手中出现了一张金色的卡片。 这是由百家之中的杂家经营的通汇钱庄的不记名金卡,每张金卡的最下限额都是一千金。并且这种不记名金卡,可以随时随地的拿到杂家开设于大陆各地的钱庄里面取出卡中的钱财,无须多余的手续。 花木兰的表情凝固住了,此刻的赵云也已经做好了道歉,替刘禅擦屁股的准备。 “好!”花木兰一如之前,那时候她拒绝得十分干脆的她,此刻答应得也异常的干脆。 一张签名一百金!那可是一百金!平常的一金都已经足够让长城的普通一家三口的百姓度过一年了,何况还是一百金。她花木兰不是什么爱财之人,可长城平常的军费支出,还是值得她在这一类无足轻重的小事上开个源赚个钱的。 赵云眨眨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语。 刘禅保持镇定,捏紧了通汇钱庄金卡的手指却暴露了其心中的不平静。 一百金的价格有些虚高,但也不是没有市场,能卖得保持一定的利润也就行了。 花木兰则侧过身去,看着旁边的铠。 她指了指铠,在后者一脸迷茫的情况下开了口,道:“铠的签名你买吗?” 赵云这才回过神来,他突然想到,当年他给刘禅签名的时候好像是免费劳动啊! 沉浸在丰收喜悦中的刘禅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感觉到了身后蔓延来的那若有似无的深邃寒意。 第274章 我离富可敌国之间只差了个刘禅 “赵五,赵六,你们带着骑兵到镇守府给我们准备的驻地里面去,开始组织训练。至于其它的事情,都和镇守府派来的参谋商量着办吧,有什么疑问与要求的话都可以对其说明。”赵云开口吩咐道。 “是。”赵云身后的两名亲卫应答了一声,直接转身离开。 对于亲卫们的办事效率赵云很放心,这些亲卫们跟随他经历过太多的战斗了,从一名孤儿,到军中的战士,精锐亲卫,这其中有多少艰难险阻是不为外人道的,能够被赐姓为赵也说明了他们的能力。 何况赵云一直是将他们以军中校尉为标准去有意识的培养的,日常的事情大多也都交给他们去做,尝试着去完成。直到现在,已经可以完全的将军队平常的事情交托于他们了。 处理完军队的事情后,赵云回过神来,加快了脚步跟上了前方走着的花木兰等人。他颇有一些无奈,看着花木兰旁边刘禅的背影,真不知道他们两个究竟谁才更受花木兰的欢迎。 反正花木兰现在是整个将他这个带兵来援助长城的大将暂时的放在一旁了,等到她再想起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还要多久,起码也得等她与刘禅的生意谈完才行。 虽然如此,赵云却却没有被忽视的恼怒。 长城在大陆上尴尬的处境他是知道的,长城的百姓,包括驻守在此的长城军团,从来都是不轻松的。他带兵援助长城是援助,同样的,刘禅花钱买签名也是援助,两者究其结果是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在帮助长城。 花木兰要钱可不会是拿来给自己用的,这点赵云十分清楚。若是为了钱,换成任何人都不会选择在长城,在这里,不只是要往外掏钱,还有受伤乃至于战死的风险存在。 “刘禅小弟,签名够不够?”花木兰笑眯眯的问道,手轻轻的在身旁的刘禅肩头拍打了一下,显得十分亲近。 她刻意控制自己的力道,否则把刘禅这送财童子给拍出毛病来那就不好了。没有错,刘禅已经从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胖墩,到蜀汉之主的儿子,成功进化成为了送财童子。 前两者对于花木兰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后者才是最重要的,意味着与蛮荒的战争又会有很多人可以活下来,今年冬天长城的百姓们有更多的人可以穿得暖和,有更多的食物余存。而这一切,都是钱带来的。 对于长城来说,钱是多多益善。 “哈?”刘禅有点懵逼,还处在梦游的状态,他万万没有想到花木兰是如此好说话,甚至于是见钱眼开,原来心里面对于花木兰的固有印象是哗啦碎了一地。 不过仅此而已,喜欢钱是没有错的,像他就很喜欢钱,但还是懂得什么叫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 “怎么样?我这里还有苏烈的签名,应该在其它地方很畅销吧?毕竟苏烈可是很有男子气概的!”花木兰见刘禅没有说话,于是推荐了还在城头值守的苏烈。 “还有还有,虽然守约受伤了,不过提笔的力气还是有的,他貌似是很多女孩子的闺中情人来着?” “另外!刘禅小弟,你这次可是来得正好!没错,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摆在你眼前,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错过你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曾经来过!”花木兰眉头一挑,语气骤然变得热烈,学起了长城街头向她推销胭脂水粉的那些摊贩的推销台词。 虽然花木兰一次都没有买,但不可否认,每一次听到推销的时候她还是有想要去购买的冲动的!坏只坏在她每天都要去做大量的锻炼,流的汗水太多,有什么胭脂水粉也是避免不了被汗水冲掉的命运。 所以不管摊贩们的态度多么的热烈,她也不能买。白送也不能要,因为白给。 “??”刘禅脸上的表情呈现出来的只有两个大大的问号。 铠努力控制着自己想要抽搐的嘴角,不让自己高冷的气质受到任何的影响。哪怕他是冰山,此刻也有些受不了花木兰煽动起来的热烈的气氛。 更别提其他人了,其他的长城卫士们,包括镇守府的参谋幕僚都是没有见过这模样的花木兰的,有些三观尽碎。但碎就碎吧,理解了,好不容易要捡起来糊上的时候,又再次碎了一地。 他们艰难控制着自己的表情,控制不住了就把头撇开,努力的不发出声音来,表情也因为扭曲变得无比的狰狞,只有不断颤抖的肩膀在说明着他们的时间是多么的煎熬。 刚刚赶上来的赵云也不由得失笑,但这就是花木兰啊,一个简单而又坦诚的奇女子。 见刘禅没有说话,花木兰又自顾自的往下说了下去:“我这里还有孙悟空,王昭君,你看看你要不要吧!不过王昭君的肯定要贵一点的,毕竟昭君妹子的签名可是十分难得的,平常基本没有!” “花木兰姐姐,身处长城,你要得到钱不是非常简单么?不管是向着蛮荒贩卖各种物品,单单是各种商队过关的收的税,也可以再提上一些。”刘禅将话题转向了另一个方面,也是他奇怪,不解的地方。 “啊?”花木兰闻眼一愣,热切的表情渐渐地淡下来了,她回答道:“与蛮荒的贸易,其他人可以去做,但我是不能够去做的。什么叫做技术制压我还是明白的,以赚到的钱继续投入保持着领先,却不代表我认同,并且如此去做,因为那些武器即使是被淘汰了,落在蛮荒异族的手里面,也会成为杀伤长城子民的武器。” “但是微小的牺牲通常都是不可避免的不是么?拥有更多的钱财,才能够打造更多的武器与装备,直到彻底的将蛮荒异族打趴下。”刘禅的思路异常的清晰。 “是啊。所以现在我时不时的会带人去蛮荒打秋风。”花木兰眨眨眼睛。 现在的长城不像是过去一样的困苦了,但有些习惯花木兰一直都还保留着,比如各种顺理成章的创收。 因为守卫长城的那些人,为了长城选择牺牲,那么长城也不能够愧待他们,亏待他们的家人。 “那你到底要不要?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这还是我看在你一直叫我姐姐的份上才特意给你的机会,不然换成其他人,想要都是没有的。”眼见刘禅没有说话,花木兰趁热打铁又开始推销。 没办法,难得的冤大头不宰还去宰谁?要知道啊,她在镇守府每一次签署的文书上面都是有着花木兰三个大字的。现在看来,她离富可敌国,只差了一百个刘禅! 第275章 都预备上了 最终刘禅还是用钱将其余人的签名给预定了,只等到后面跟着花木兰到镇守府的时候便可以收货。这其中没有任何讲价的过程,刘禅不仅仅没有去将签名的价格给压低,反倒是将其价格往上提升了一点。 这在刘禅的身上是绝对的少见,当然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该怎么赚钱该怎么花钱还是那样子。正如他之前所说的,这些钱都是给花木兰用于长城百姓身上的,多一点那便多一点。 反正吧,签名卖出心得来的刘禅很明白,到时候这价格还是要转接到买家身上去的。身为中间商,做的还是独一份的生意,他很有把握能够压得让买家没得选择价格。 这是他唯一一次不赚多少钱的生意了,因为他连属于自己的利润都让了一部分出去,转嫁到花木兰这个卖家的身上。 由此,花木兰看着刘禅越发的欣赏,甚至于在赵云出声制止刘禅跟随他们登上长城城墙的时候,她都站了出来替刘禅做了背书。 “没事的啦,多看一些总是没有问题的,总不能够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不懂的吧?至于安全问题,子龙你可以放心,在长城城头,有我们三个人在,还没有谁能够伤到刘禅小弟。”花木兰笑着开口,她已经和刘禅称姐道弟了。 赵云一想,也的确是这样子,这才答应下来。正如花木兰所说,有他们三个人在,还真的是没有人能够伤害到刘禅。除非,是比他们多上一倍的相同实力的敌人,但蛮荒异族中间是没有这么多高手存在的。 一行人向着长城的城墙而去。 所谓的长城城墙,指的是关门位置的这段城墙,这段城墙是防守的要地,也是出入的东西大陆的大门。蛮荒只需要破开这关卡,便可以长驱直入。至于其它位置,由此向着群山连绵的长城其它位段,所遭受的防守压力并不大,除非蛮荒异族能够将夯得厚实的城砖给炸开,否则想要通过基本没有任何的可能。 因为进入秋季的关系,长城的防御增加了一倍有余,长城上每隔着一段距离分布的烽火台上更是随时都有一队满编的长城卫士驻守。一旦某段长城遭袭,烽火一点,便能够发出警讯,得到最快的支援。 “那是虫子吧?”赵云看着街道角落垒起的土堆,若有所思。 “习惯了就好,现在城中与长城上每天都会洒下驱虫药,还定时会有人专门杀虫,这些毒虫已经构不成太大的威胁了。”花木兰解释道。 “待会会看见得更多,刘禅小弟别害怕就好。”花木兰看向刘禅,发现后者的小脸有些发白。 “这有什么…”刘禅硬气的回答。 转过头去他又仔细的找了找,这才发现街道上的那昆虫的尸体“小土堆”不只是一堆,还分布在不同的角落。此刻,正有人拿着扫帚,簸箕,正将大堆昆虫的尸体给汇集到竹筐里面。 他连忙改口:“还是有一些可怕的!” 该怂就认怂,这不是什么耻辱,相反正确认识恐惧反倒是一种对自己负责任的行为。他可不是张星彩那个奇葩,女孩子怕的东西她不怕,男孩子怕的东西也不怕,简直是莽到家了。 “哈哈。”花木兰笑了一声,刘禅坦率得可爱,没有一点面子的概念存在。 在战场上啊,所谓的面子,脸面,都是必须要丢下的,承认自己的脆弱更不是软弱。最怕的是有些人打肿脸充胖子,明明不行却说自己行,自己死了还是小事,有时候还会拖累战友。 “这段时间来自蛮荒的毒虫每天都会被驱使向着长城而来,城里面的状况还算正常,只有能够飞翔的毒虫才能够跑进来,还有更多的是在城墙就被阻拦住的。”花木兰继续说明着情况。 她轻轻的打了个响指,身旁立刻有人拿着两个小小的香囊向着刘禅与赵云递去。 “原来如此。”赵云见状了然,难怪空气里面弥漫着一股并不浓烈的香味。 “这是用多种植物,花朵,药材制作成的香囊,有驱逐毒虫的效果,只要不去故意接触那些毒虫,它们会自动远离你。” 花木兰看了看赵云,继续说道:“子龙你麾下的大雪龙骑我也已经安排好了,香囊应该已经送到了。” 说着话的时间里,刘禅已经麻溜的将香囊挂在了腰带上,跟随赵云的亲卫们也得到了香囊。 “蛮荒异族的手段应该不只是这样吧?”赵云将花木兰给的香囊别在腰间,和妻子马云禄缝制的香囊并排一起,这才问道。 “没错,如果说一开始的蛮荒异族只是无序,混乱的话,现在他们的一系列手段都有了不小的进步。” “在地下有地龙,可以越过长城城墙的阻碍,到达长城城内,或者其它任意一个地脉薄弱的地方。天空有翼骑士,可以由高空上下攒射飞箭。时时骚扰,疲军,哪怕是毒虫,也被其特意驯养出来了一种完全没有攻击性却烦人的品种来。” “那是什么玩意?”刘禅一脸好奇。 “晚上你就知道了,相信肯定可以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的。”花木兰眨眨眼睛,转头吩咐下去,“给刘禅小弟安排听景房,让他好好欣赏欣赏。” “这不太好吧?”年轻幕僚弱弱的问道。 还没有等花木兰回答刘禅就出声说道:“没事,小…我就勇于尝试的人,来到长城自然也要尝试一下长城与众不同的地方。” 正主自己都发话了,年轻幕僚又有什么好说的?他在退下的时候心里面已经多出了不同的打算,要多准备一间房子,反正听景房迟早都是要空悬的。 一行人已经来到了长城正城门左侧的位置,正由下往上走向城头。 “如今还是相持的阶段,疲军,扰军,士气相应,看谁先崩不住那根弦,露出破绽来。从这里,子龙你应该也知道蛮荒异族进步有多大了吧?”花木兰的脚落在台阶上,另一只脚已经从下一阶轻巧的抬起,向着更高一阶的阶梯攀登。 “他扰我,我偏偏不受其扰。扰人的不先费一些功夫又怎么能够扰人?守城嘛,不动如山也就是了。” 赵云点头表示赞同,看着花木兰的背影很是感叹,她已经成长为一名真正的统帅了。 “哦,对了,刘禅小弟,你好像很喜欢尝试不同的新鲜事物?”花木兰脚步一顿。 “对啊,怎么了?”刘禅又怎么会承认自己没有对于任何新鲜事物的强烈好奇心?这可是一名机关造物大师所必须拥有的特性之一! “那行。”花木兰转头吩咐身边幕僚道:“今天晚上准备群虫宴吧,这肯定足够新鲜了。” “没错,足够的新鲜。”她郑重点头。 “看来还是有些地方还是没有变。”赵云微笑,花木兰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给人推荐稀奇古怪的东西。 一个喜欢给人推荐稀奇古怪的东西,一个喜欢鼓捣稀奇古怪的东西,两个人岂不是不谋而合? 赵云没有注意到强自镇定的刘禅变得沉重的脚步。 铠的冰山脸没有任何变化,只有咽喉动了动,他还是没有说出话来,默默的盘算着晚上要不要和苏烈提前轮换一下,他可不想晚上还继续作陪。 第276章 我肯定改锥不会自己动手! 刘禅的脚步不自觉的加快,一步当作两步用,一下子跨越了两阶梯阶,飞速的朝上攀登。 这来源于他愉快的心情,要不是心情好,可能刘禅连城墙都不会上。他一直以来的习惯都是那样,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去做,不该迈的脚步一步也不迈,哪会像现在这样子吃奶的力气都花出来了拼了命的朝上爬? 换成是在长城那就非常不一样了,要知道,长城是应用鲁门以及墨家的机关造物最多的地方,许多非卖品的战争器械只有在这里才能够看得到。 迫切要见到的心情变成了他现在的脚步。 很快,刘禅就将花木兰一行人抛在了后面。 “跟上去。”花木兰吩咐身边的幕僚一声,她可不会让刘禅一个人登上城墙。 “是!”年轻的幕僚应道,再抬起头的时候刘禅已经跑得更远了,他连忙撩起衣袍的下摆追了上去。 这下子花木兰又放心开始和赵云讨论起长城的事情来。 “嘿咻,嘿咻!”刘禅鼻子里面哼处热气来,嘴里面不自觉的喊着号子,给自己鼓劲。 刘禅脚下的梯阶,可不是平常大小的梯阶,而是要大上一倍,对于成年人来说刚刚好的高度对于他来说有些吃力。再加上刘禅平时并不热衷锻炼,此刻已经是气喘吁吁。 “到了,就快要到了!”他继续鼓劲,抬起头来朝上看去,汗滴从额头滴落下来,脸颊因为短时间剧烈的运动变得红彤彤的。 都是小事情,踩踏在由墨家督造的城砖上,连带着他的体力都上升了。 刘禅对于鲁门与墨家做过非常多的研究,前者擅长的是各种攻击性质的机关造物,大型的战争器械。后者,则是精于防御性质的机关器械,以及城墙的建造,还有应用更广泛的民用机关造物。 两家各有所长,却都是机关造物的圣地。 像现在他踩踏着向上的梯阶的石砖,是夯得非常结实的,并且在烧制,贴合的时候都费了非常多的功夫。这让石砖变得非常的结实坚固,能够历经风雨,战火的洗礼而不毁。 每一座城池,尤其是城墙的营造,都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要点,坚固耐用!可以修修补补,却必须主体不损才行,否则正修城墙的时候敌人军队来攻,那只会是一场妥妥的悲剧。 脚下的石砖正是这一种。 普通的刀剑砍上去可能都不会留任何的痕迹,反倒是刃口得崩出一道口子来。不过现在刘禅迫切想要见到的是城头的各种守城机械,不是这些石砖,这是那些想造房子的工匠才会来仔细研究的东西,他就不用了。 “刘皇子,刘皇子慢一点,刘皇子等等我。”跟着跑上来的年轻幕僚在后面呼喊着,生怕刘禅一不小心摔倒,到时候酿成一场纠纷。 他的期望明显落空,刘禅的脚步不仅没有慢下来,反倒变得更快了。一溜烟的,刘禅去到了梯阶的尽头处,又一转身,消失在了年轻幕僚的视野里面。 “那是!”一踏上长城的城头,刘禅的目光刚刚扫过去没有多远立刻停住了,眼睛直愣愣的盯着看,眼皮一动不动。 “如此粗犷的设计,精巧的配置,还有那刚硬的线条,简直是男人的必备啊!”刘禅一字一顿的说道,嘴里面打了一个呼噜,将差点流淌出来来的口水给重新吸了回去。 “还有,那个!”他勉强移开了视线,又投向了下一样东西,眼睛立刻又放出光芒来。 “你是哪家的孩子,城头不安全,快快下城去。”城头上有巡逻的长城发现了刘禅,连忙走了过来。 刘禅自顾自的嘀咕着,完全将已经走到旁边的长城卫士当成的空气。 “啧啧,这要是一弩,只怕是扎得渣都不剩了吧?” 见刘禅不回答,这名长城卫士加重了语气,带有一丝威胁的说道:“你这孩子,究竟是谁家的?再不说话我就把你给抱下去,去城中发布告示让你家大人来领了。” 刘禅终于回过神来,十分不满看了一眼打扰他的长城卫士,很是嫌弃,正准备移开视线的时候,他突然又露出了之前那种看到美妙事物的沉醉的表情,看着长城卫士腰间佩着的那支短铳。 “这可是好东西啊,也不知道弹容量比阉割版多多少!”刘禅想到了在蜀都里面曾经买的那支短铳,只可惜刚刚在皇宫里面打了一只五彩斑鸠就被没收了。 威力还算可观,却不能够达到他的标准。 “估计是分成军用与民用的吧?要是可以拆开看一看就好了,最起码看看子弹也好啊,军用子弹肯定是不一样,打出去不出一个大洞都不合格。”刘禅手里面出现了一把小改锥,不自觉的朝着长城卫士踏出了一步。 “站住!你究竟是哪家的孩子!”长城卫士大喝一声,手中的长枪横在了他与刘禅的中间。 “这家伙该不会是傻子吧?”长城卫士望着还在向他靠近的刘禅突然想到,毕竟不是哪家的熊孩子可以经受住他此刻的威势的。 他只是装出一幅要动手的样子,却不会动手,因为他们这些长城卫士最初本就是生活在长城内百姓,指不定这孩子家中有人还是长城卫士中的一员。 其他近处值守,巡逻的长城卫士都看向了这边,投来了探究的目光。 正在这名长城卫士考虑要不要强行抱着刘禅下城墙的时候,传来的声音让他打消了这打算。 “等等,他是贵客。”年轻幕僚终于赶到,还没有喘一口气,立刻提起嗓子叫道。 “贵客?”长城卫士们不解,想不通这孩子怎么会是贵客。 “你先回原岗,这里有我就成了。”年轻幕僚没有解释的打算,而是拿出了属于自己的长城军团幕僚的令牌。 “是!”刘禅身前的长城卫士脚步一踏,大声应着,马上转身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岗位。 其他长城卫士们则早已不再关注刘禅。 “话说回来?我是给你们长城贡献了不少钱吧?”刘禅恋恋不舍的看着长城卫士离开,不对,是看着那支短铳远离自己,有着当初皇宫中被自家老爹收走短铳时一样的心情。 “是。”年轻幕僚回答。 到长城卫士走得远了,短铳再看不清了,他才终于回过头,礼貌的和年轻幕僚对视着,手里面紧紧抓着小改锥。 “刚刚你也说过了我是贵客。” “没错。”年轻幕僚点头。 “那我有一个小要求,就是让我看看你们军中配备的短铳。”刘禅认真说道,手指不自觉的轻轻摩挲着小改锥表面。 他只是看看,只是看看,绝对不动手! 不过…刘禅眼珠子转了转,这属于改锥的天堂,改锥不受控制自己动了也不关他的事情吧?他动的是改锥,只是改锥而已! “这个…”年轻幕僚感觉到了为难,看刘禅这半大孩子的模样,真的让人不放心。 正当他不知道该答应还是不答应的时候,花木兰一行人终于姗姗来到。 第248章 爆浆的虫子总是让人哀愁 花木兰与铠带着赵云,刘禅在长城城头行走一圈,期间与苏烈聊了一段时间,又说明了长城防御的情况,还在城头向着远处眺望,看到了处在长城攻击范围之外的蛮荒异族,以及远处丛林中升起的浓烟。在这之后,一行人才下了城墙。 花木兰不再作陪,去了镇守府处理事务,最主要的是将刘禅要的的签名准备好。 铠留在城头,就轮值时间与苏烈做了亲切而友好的交流,终于在苏烈不知情的情况下成功的替换下了苏烈。 他虽心冷如冰,却不免对苏烈有一些愧疚,因此轮换的时间提早,给苏烈一段缓冲的时间,算是暴雨来临前的宁静吧。 刘禅与赵云则是在留下来的幕僚的指引下,朝着城中早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房屋而去,只等着晚上的夜宴。在这之前,不论两人是休息,还是在城中闲逛,都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还会有专人去指引,作陪。 在城头见过了各种各样的军械的刘禅是带着极好的心情离开城头的。虽然他没能够让手中的改锥发出光芒来,可是与那些城头给军械做保养的鲁门子弟,墨家弟子的交流,期间几次上手摸了摸,甚至看到了将来袭的蜂群烧成灰烬的喷火枪,都让他觉得来得不亏。 唯一的遗憾也就是改锥了,没有办法拆开那些军械的内部看一看,吃透他们,让手中的改锥焕发出光芒来使在让人心痒痒。好在今天只是第一天,之后留在长城还有好一段的时间,机会必然不少,他才可以如此的怡然自得。 刘禅因此忘记了晚上的宴会是怎么样一个内容的宴会,忘记了当时在听到宴会名字时候他脚步的沉重,内心的隐约抗拒。 “啦啦啦…”他哼着不知名的调子,脚步轻快。 时间过得很快,从午后到夕阳西下的时候,一天已经快要到达了尾声的阶段。 “咚咚。”长城靠近镇守府的一处院落外,响起了敲门声。 一名年轻人在扣响了门环之后,便站在门口等待着。 片刻,门打开了,大开的门缝里面传来一股冰冷的气息,到完全敞开,周围的气温也已经明显的下降。 年轻人明显打了一个哆嗦,看到眼前自己呼出的气息变成了散去的热气。 一身长裙,披着白色披肩的王昭君出现在门的那一边,碧蓝色的长发荡漾着属于寒冰的冷光。 “什么事?”王昭君看着年轻人,认出了他的身份,表情却没有变化。 她说话的时候,年轻人感觉到了一股寒意扑面而来。 在秋季的长城,温度本不会下降得如此厉害,可这里不同。身为镇守府中的幕僚,年轻人知道院落里面的主人是谁,也看到了一道门之后,那与门外面截然不同的冰天雪地。 已经见过王昭君好几次了,可他现在看到拥有清冷面容的王昭君之后,还是难免紧张。 年轻人的眉头,已经结出了一层霜,那是汗水在刚刚沁出的时候便被冰冻住出现的。 “昭君殿下,花镇守让我来请您今天晚上赴宴。”年轻人静了静心,不敢直视王昭君那双好看的眼睛。 “什么宴?”王昭君问道,呼出的柔柔气息带着属于北海之地的温度。 “是这样的。”年轻人又打了一个哆嗦,也不知道是冷的,还是因为紧张的。 “今天来自蜀国由赵云将军的援军到达,所以花镇守准备办一场宴会宴请。” 王昭君本想答应下来,直觉却传来了一阵抗拒,由此她联想到了不好的事情。 她轻启朱唇,道:“我问的是这是什么“宴”?” 她特意在什么宴上面加重了语气。 年轻人一愣,迅速的反应了过来,连忙道:“是虫宴。” “哦。”王昭君淡淡的应了一声,表情没有变化。 不知道为什么,年轻人感觉周围越来越冷了。 “我就不去了,你回去帮我告诉木兰姐姐,我最近胃口不太好,吃我从极北之地自己带来的食物就成。” 另一边,孙悟空打了一个哆嗦,后背上的毛都炸了起来。 “什么玩意?俺老孙没有听清楚,你再给我说一遍。” 来宴请孙悟空赴宴的幕僚又重新说了一遍:“是这样的,花镇守让我来请您赴今天晚上的虫宴。” “俺老孙不去!”在听到虫宴的时候孙悟空果断拒绝。 “您如果不去的话,那我要怎么回禀花镇守呢?”幕僚有些为难。 “这个,那个…”孙悟空想了一下,没有想到合理的借口,不由得急得抓耳挠腮。 他突然看到了小花园里面摆放的石桌上的水果。突然有了主意,一本正经的说道:“你回去就这样告诉花镇守,说俺老孙最近准备礼神拜佛,需要斋戒三日,就不沾荤腥了。” “好的。”幕僚点头,心里面暗自腹诽孙悟空自己就是神佛,又需要去礼什么神拜什么佛? “哦,对了,你等等。”孙悟空觉得不保险,又叫住了刚要离开没走几步的镇守府幕僚。 “俺老孙刚刚说错了,是要斋戒三十日!” 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孙悟空十分满意自己的表现。 在幕僚离开后没多久,他随手抓起了石桌上的苹果啃了起来,又突然觉得不行,正在考虑要不要回花果山一趟,刚好他出来也已经有段时间了。 晚上,虫宴如期举行,并没有因为王昭君与孙悟空不来而取消。 此刻,镇守府宴会的殿厅上面,花木兰坐在正座上,左右两侧排列下去,依次是铁丑,赵云,刘禅三个人。 来者寥寥,苏烈本该来的,不过在知道晚上举行的是虫宴后,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安,于是在宴会还没有举行的时候到城头上去巡守了。 “这…”刘禅看着面前大桌子摆放的一碟碟形状各异的虫子,哀愁涌上眉头,却向心头。 他抬头看了看对面吃得正欢大汉铁丑,耳听得那“咔嚓”,“咔嚓”的脆响声,喉咙不自觉的动了动。 真的有这么好吃? 他又侧过头去,看了看赵云,看到后者正慢条斯理的吃着虫子,一只又一只形状丑恶的虫子消失在了其口中。 应该可以吃!刘禅定了定神,睁眼仔细去瞧。 碟子里面有蚂蚱,白虫,蚂蚁,蜂蛹,蚕蛹,以及其它许多种他辨认不出种类来的虫子。 刘禅经过慎重考虑,还是选择了一些蚕蛹,起码在外观上看起来更接近日常所吃得米。他舀起一小勺子来,放进嘴里,咀嚼了两下,便吞进了肚子里面。 那种酥脆感不错,咀嚼的时候可以接受。只有味道他不知道,没有经过仔细品尝,唯一记住的只有微微的咸味,没什么大不了的。 “刘禅小弟。”坐在主位的花木兰呼唤刘禅一声,手里面的筷子举了起来,示意筷子中间夹着的那只黄白色的虫子。 “你吃吃看,肉多。”说完,虫子已经进了花木兰的嘴里。 刘禅迟疑了片刻,想到之前的尝试,他看向桌上那碟虽然焦黄,却还可以看出白色来的白虫。 筷子一夹,白虫表皮传来酥脆的轻微响动。 松了口气,刘禅筷子夹着白虫放进了嘴巴里面,牙齿向着中间一碰,还未咀嚼,白虫酥脆的表皮立刻碎裂,充沛的汁水在他的嘴里面爆炸开来。 真真让刘禅猝不及防,眉头持续哀愁,更向心中。 第249章 茶宴 远在西方的一座城市中,皇宫里面,一场宴会也在举行。不同于长城中的虫宴,这里举行的宴会是一场以茶为主的宴会,参与者同样寥寥,只有四个人而已。 这里的太阳还挂在天空中,已经向西移动了很长的一段距离,并且还在逐渐下落者。余辉散落,将入眼的一切都抹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芒。 安琪拉眯了眯眼睛,嘴里面传来“咔嚓”一声,手中的饼干已经被咬下了一块。她轻轻的咀嚼着,饼干的酥脆,上面散开了的奶油与糖粉带来的甜味让她舒服得眼睛都不愿意睁开了。 在这样的一个宁静的午后,吃着这样的饼干,喝着下午茶,享受着温暖的夕阳光辉,实在是一种享受。 安琪拉穿着一身得体的连衣裙,精心的裁剪使连衣裙贴合安琪拉的身材,再加上以红色为基调的主色系更是让她整个人变得更加的靓丽。露出的一小截的白皙手臂,雪白的小腿,白晃晃的惹人眼球,却不深刻。她更像是一个温婉。知性的贵族千金。 她一手拿着饼干,另一只手上拿着的是一本黑色封皮的书籍,逐字逐句的浏览着书籍里面的内容。 安琪拉两口将手里面精致的点心吃完,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搓动让指尖的饼干碎末落下,这才施施然的端起白色金纹长方形茶桌上的白瓷茶杯来,抿上一口。 奶香与茶香,红茶与牛奶的混合恰到好处,初入口中的时候浓醇丝滑,再一品,便会有属于红茶的滋味回荡开来,将之前的甜腻解掉。 不过,在安琪拉这里,奶茶的配比是完全不同的,她更喜欢甜一些,因此牛奶加得比茶多上不少。 “不够甜。”她微微摇头,将茶杯放回桌面,拿起方糖罐旁边放着的小夹子,又夹了一块方糖丢进了茶杯里面。 感觉不够,她复而再夹一块进茶杯里面,这才拿起勺子开始轻轻的搅拌起来。 坐在安琪拉对面的男人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安琪拉喜甜,他却是喜欢茶原本的滋味。何况茶虽然有苦,但也有甜,在之后的甘甜之中,却是比什么甜蜜都要好得多,那是一种沁人心脾的甘甜。 “喝这么甜不好。”男人的鼻尖萦绕着茉莉花的香气,杯中清亮的茶水回荡开了一圈波纹。 眼见得安琪拉又往茶杯里面扔下了第三块方糖,男人的眉头不自觉的一挑,再次说道:“喝这么甜真的不好。” “会蛀牙,还会发胖,而且容易让身体衰老。”他认真说道,轻轻的吐气,年前茶杯上的热气被吹散,茉莉花香味淡去,又在顷刻间扑面而来。 男人穿着的是一身雪白的神官服,神官服上面没有多余的饰纹,连一点代表尊贵的金色都没有沾染,有的只有代表纯洁的雪白。他的五官柔和,即使是不笑的时候,也会让人如沐春风,有一种亲切感。那一双蓝色的眼睛,是一望无际的辽阔大海,清澈深邃。 雪白色的长发束成马尾辫,与年轻面容不一样的风霜落在脊背上。 他坐得笔直,在这十分柔软的铺着软垫子的椅子上,腰背不屈,一只手的手指钩着杯子的柄把,另一只手则平放在膝上。 身为这一代神圣罗马帝国的教宗,他的衣着十分的朴素,唯一与其余教士们不同的也就是这一身雪白色的神官服了。 “但它可以让我思考得更流畅,阿道夫你也可以考虑一下。”安琪拉放下茶杯来,用手将黑框眼镜朝上一推,认真的说道。 耸耸肩,被安琪拉称作阿道夫的男人不置可否,只是抿了一口自己的茉莉花茶。 坐在中间的亚瑟没有穿着战甲,身着休闲时候的骑士服,在他的面前同样摆放着一个茶杯,以及透明的玻璃制的茶杯。 茶杯里面的每一片茶叶都舒展开来,带着盎然的翠绿,于碧色的茶水中缓慢的浮沉。 亚瑟喝的是绿茶,同样被安琪拉视作异端的不加糖的绿茶。 用安琪拉的话来说,苦谁不能苦自己,吃苦喝苦要不得。但亚瑟只能笑笑,谁都有自己的习惯,并非别人的就是最好的,自己的也不一定是最好,却绝对是最适合自己的。 他们三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他喜欢绿茶,安琪拉喜欢牛奶和红茶混合的奶茶,阿道夫喜欢茉莉花茶,各不相同。 虽然不同,茶桌上摆放着各自的一壶茶,可他们却坐在了一起。 哦,对了,亚瑟突然想起来他遗忘了一个人,这里的应该是四个人才对。 有些时候,连他也会不自觉的将其遗忘,即使其总是身处在最接近他身后的黑暗的影子里面。 “夜啊,不来喝一杯茶么?”亚瑟举起茶杯来示意。 他对面的椅子上空无一人,周围服侍他们的侍女也在几十步外等待呼唤,哪里有一名叫作夜的人?可安琪拉与阿道夫却不意外,丝毫不奇怪。相反倒是有些理所当然。 “夜啊,来喝红茶,我给你多加糖!”安琪拉倾情推荐,眼带挑衅的看了一眼亚瑟与阿道夫。 阿道夫慢条斯理的抿了一口茉莉花茶,开口似是赞叹又似咏叹一般:“茶香,花香,香入人心。” 三个人,三种茶,不同的喜好,在相互等待着,等待着第四个人的加入来打破这种平衡。 “不了。”一处阴影里面传来了生硬的回答。 夜扭开水瓶,喝了一口,冰冷的声线飘出,“我还是喜欢白开水。” “异端!” “异端!” “异端!” 亚瑟,安琪拉、阿道夫三个人的心中都回荡着这个词语。虽然他们对于彼此喝的茶的种类不屑一顾,但好歹也是茶不是? 茶的滋味又怎么能够是白开水可以比拟得了的? 这其中安琪拉可以理解一点夜,因为她不喜欢苦味,哪怕可以回甘。亚瑟又与阿道夫惺惺相惜,毕竟绿茶与茉莉花茶系出同根。 三个人又开始喝茶,静默无声。 在这被攻破了的城邦的皇宫的后花园里面,它新的主人正在享受一场下午的惬意悠闲的茶宴。 第250章 闲暇时光里的二三事 惬意的下午茶进行到一定的时间,亚瑟放下手中的茶杯来,这才准备处理正事。 他一向信奉劳逸结合之说,也从来没有什么浪费时间就是可耻的观念。在他看来,在某些时间段,不去浪费时间反倒是可惜了,有时候人生出现一个停顿的空白也未尝不可。 正如他正在喝着的下午茶,有些人从来不喝,有些人所谓的下午茶时间也不过是茶到嘴中,小点心到嘴里面,完全为了满足胃的身体本能的目的。而他,则常常在下午茶的时间思考,让时间慢下来,近乎停滞,这样更容易让自己想出一些问题的答案。 他微微点头,远处等待着的随军官员立刻上前来。 “城中的情况怎么样了?”亚瑟淡淡问道,攻下城池之后还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决定。 “皇帝陛下。”官员来到亚瑟的茶桌面前并未下跪,只是将右手放在左胸上,并且鞠躬表示尊敬。 这来源于亚瑟的习惯,他并不需要什么繁复的礼节来证明自身的高贵,也没有必要,他更偏向处理事务时候的干脆利落,所以这官员异常简洁的直接进入正题。 “城中的平民还算平静,至于那一些趁着城中混乱掀起骚乱的无赖混混们全部已经投入监狱,明天就可以将其拉出来斩首示众,平息平民们的怒气,让他们降低对于军队的抵触。” “还有,陛下,城墙的修复工作已经开始了。除开随军的部分工匠留下来参与修复之外,还从城中征调了一批本地工匠参与修复,预计在一个月之内可以将城墙给修补完毕,并以此为基础加固。” “这样啊。”亚瑟放在膝上的手掌食指无意识的敲击着,他沉思了一会儿,这才继续开口说道:“城中工匠的酬劳再提高一成吧,既然他们已经是我的子民,自然应该按照子民的标准来对待,务必不要太过苛刻。至于那些平民,因为骚乱而被烧毁,被人掠夺的财产,在做调查之后验证真实性都做出相应的补偿。” “如您所愿,陛下。”官员深深的低头,退离这里。 另一边的阿道夫脸上笑意不变,亚瑟的想法与他不谋而合。 神爱世人,世人无论高低贵贱,在神眼中并无差别,荣光都会照耀着他们。 安琪拉的眉头挑了起来,握着茶杯的手指间有火花擦过杯面。 “话说回来为什么还要修复城墙?要是下一次还让我动手,那不是太麻烦了?倒不如直接把城墙拆算了,反正谁过来都一样,不怕死你就进来。”安琪拉表现出不满。 “城墙还是要的,攻城的时候不需要,守城的时候肯定要,这样可以降低将士们的伤亡。”亚瑟失笑,但还是温言解释道。 “何况城墙只是被炸出来一个缺口而已,修一修是简单的,反倒是你的把城墙拆了更费功夫吧?” “好吧好吧。”安琪拉无奈点头。 不过她突然想到,要是让自己动手,把城墙都爆破了不费吹灰之力。但自己的力气总归是自己的力气,不费吹灰之力好歹还得要一次吹灰的力气,所以她也就把喉咙里面的那句话给咽了下去。 “能者多劳。”阿道夫补充一句。 “嗯,我知道,神的光芒照耀着我。”安琪拉努努嘴,接了一句。 “愿神的光芒照耀着你。”阿道夫不受影响,自顾自的说道,给安琪拉下了祝福。 “哼,神棍。”安琪拉轻哼一声,什么神啊鬼啊的,都不如自己的大火球好用。 如果大火球不好用,那就来一发大火球2.0版本,如果2.0版本也不好用,那就继续豪华版大火球走起。反正她是不信阿道夫口中的神还能自主进化,整天瞎照耀别人,真当自己是大太阳呐? “嘁,小辣椒。”阿道夫保持脸上温和的笑意,最里面却不留情。 安琪拉的眼睛里面冒出火花,不是真的冒出火花,但她眼睛深处的那两点跳跃着的火焰的光芒是真正存在着的。 “怎么着,你还想变成呛辣神棍不成?”安琪拉放下茶杯,语带威胁,身遭突然拔升的温度更是带有一丝烈焰的灼热。 阿道夫不答,眼睛如月牙儿一般眯了起来,脸上的微笑至始至终未曾消失。 面对着这样的阿道夫,安琪拉的火气不免渐渐地消退下去,直到眼中的火焰彻底的消失。 她又将注意力转向手中拿着的书籍,另一只手则将茶杯送到了嘴边。 亚瑟这才轻轻点头,示意远处等待的官员可以过来了。 在这个下午茶的后半段时间里面,亚瑟开始处理军中以及城中的事务,将军令与政令传达下去,再让手下的官员去执行。如此总总,他神圣罗马帝国远征的军队如一架庞大的战争器械,正按照该有的逻辑快速的运转着。 唯一不变的,是亚瑟并未让神罗帝国的战车停止下来,他要继续向东,一路向东而行。 “这群该死的侵略者,竟然侵占了我们的家园,占据了我们本应该有的土地!真是该死!”城中一处建筑里面,有人咬牙切齿。 “没错,我们一定要让他们血债血偿,让这群人滚出这里!”一名满脸仇恨的男子挥舞着拳头附和道。 也有人直接问到了关键的地方,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连军队都没有办法阻止他们,以我们几个人,再加上手下的一群人怎么能行?” “你这家伙!”围坐的其他几个人立刻怒视着那名语带悲观的男子,其中有人毫不犹豫的怒斥道:“怕了你就滚,给那群侵略者当奴隶去吧!” 被针对的男子喏喏,却不敢真的离开,他可不傻,要在这时候离开,那他真的是死定了,立刻就死的那一种。他现在十分的后悔为什么要参与到今天的这场密谋当中,可惜后悔没有任何的用处,至少现在他必须要作出积极参与的态度。 “我们可以这样。”领头人拿出一张地图,将其铺在了面前的桌面上,“这些外来人肯定没有我们对于本城的熟悉,再加上我们暗中行事,对那些城中巡逻的士兵小队下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只要在他们军队支援没有到来的情况解决战斗就可以了。” 他的手指在地图上面的各个街道点了点,无一例外这些街道都是四通八达,极其偏僻的那一些街道。 “没错。” “我觉得这样可以。” “我们可以找机会试一试。” 其他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又就这个计划开始补充细节。 只是他们不知道,房屋中的一处阴影中一双黑色的瞳眸正看着这一幕,所有的光彩敛于眼睛深处,唯有深邃冰冷永存。 第251章 红手套(上) 他站在那里,如一尊沉默的雕像一般,一动不动。四周围的阴影,那浅浅的黑暗将他给笼罩住,使他的身形轮廓变得模糊,在他人眼里变成虚无。 区分现实与虚无的空间内,切割出来的位置,黑衣人存在于内。 他站着,等着,听着,没有任何的动作,没有任何的言语。眼睛的眸光时不时的落在阴影之外,那摇晃着的烛火照耀下的人脸上。 观察着他们的表情,脸上的一个蹙眉,嘴角的一个上扬,眼角的低垂。这一些极其细微的微表情,他都看得极其的清楚,捕捉到了,并记录下来,做出相对应的判断。 阴影,与阴影之外烛火照耀着的那一片,不同的两个世界。 虽然这是大白天,但哪怕是大太阳底下,也会有阴影的存在。有亮光,那么一定会有黑暗。不论在哪里都是如此。 哪怕是在太阳曝晒着的土地表层,虽然那里没有任何的黑暗存在,可在土地的深处,交织出的却是深沉的黑暗。 有黑暗的地方,必有守夜人的存在。 神圣罗马帝国国境之内如此,在这被攻打下来不过数日的城邦之内也是如此。 守夜人守的是深沉的黑夜,是黑夜中行走着的人,拥有着一颗颗深沉的看不清楚颜色的内心。 所以他出现在这里,在阴影之中,如同过去的无数夜晚一般,浸润在黑暗当中。 “没有错,就这么干!”有人一拍桌子,控制不住身体的兴奋的颤抖。 “不过不应该只有我们几个来动手,你们各自回去都去探探其他人,其它家族的口风。如果有人愿意加入的话,那么我们当然欢迎。” “可如果他不加入,已经把自己当成那些侵略者的狗的话,对于这种人,当然要杀!不仅仅是他的人,包括他的妻儿子女,都要为此付出代价!”说话的人言语森寒,带着一股浓厚的血腥味气息。 其他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那些人所付出的代价,可不正是他们忠诚的奖赏?虽然几个人都没有说话,但是心里面都有着为自己以及背后家族获得利益这样的算计。 那边的守夜人嘴角扬起,有了一个好看的向上的弧度。 他是在笑,但也不是。因为脸上的实在太冷,冷漠将这出现的笑容的弧度变得更像是在冷笑一般。 他的双手抽离裤兜,手掌的移动极其的缓慢,没有多余的声响出现。到最后双手完全离开裤兜之时,出现的是一双极其鲜艳的红色手套,上面的鲜红色。有如淋漓的鲜血一般,凄厉却带着美艳。 红手套戴在双手手掌上,成了那一身全黑衣装上最醒目的存在。 然而,正围坐在桌旁的那些人却没人看到这突兀出现的鲜艳猩红,否则现在那倒映着影绰灯光的脸上,必然会有区分于一般表情的色彩。 手套,代表着守夜人等级,可以从手套的颜色来区分这一名守夜人究竟在守夜人队伍中有着什么样的地位。 黑手套,白手套,红手套。 红手套代表的是守夜人之中的精锐,他们手染鲜血,行走在黑暗之夜,是深沉的夜色中最为坚定的那一抹红。即使手染鲜血,却依旧用这艳丽的色彩,挥洒着一幅画卷,只为了帝国的光明,谱写五彩的波澜。 “你…” 一名密谋者睁大了眼睛,看着对面的同伴,眼睛睁大,最中间的瞳孔扩散开来,展现出来极度的恐惧与不解。 那是恶魔吧,是真的是恶魔吧?亦或者是传说中地狱来的死神,专门来收割人的生命与灵魂! 他看见了正对面的同伴身后,浮现的那漆黑人形,静静地站在那里,似乎是站了很久,又像是刚刚才来。只不过不管是站了很久,还是刚来,他那双戴着红色手套的手,已经轻柔的停了同伴的脖颈之间。 “怎么了?”察觉到同伴脸上的不对劲,也看不出来他究竟是在直勾勾的看着什么,另外的一名密谋者奇怪的问道。 直到,他的眼睛中间,也出现了一个黑影,以及一双悬在脖颈之间的戴着手套的手。 他看见的手套是白色的手套,却足够的惊悚,至少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以及漆黑人形之下,一双白手套带来的白是如此的突兀,惊悚。 这白,是开放在墓地里面的小白花的颜色。 “你…”他开口了,声音干涩,像是被沙石堵住了咽喉。 在场的几个人,在这看到彼此身后人形的一瞬间,全都不敢动弹。他们突然明白了,对面的他究竟是在直勾勾的看着什么,并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背后的人! 似乎从自己心中,从对面同伴的眼中,他们都明白了这一点。 对方的恐惧,来源于看见,来源于察觉到与之相视眼睛中呈现出来的一那模糊的影像。 是人? 不!称之为人应该不准确,至少他们分辨不清楚,究竟眼中看到的漆黑人形究竟是不是一个人! 是完全的黑暗,是只能够看出人的形状,再多的,或许便是他们的手套了。 然后,没有然后。 在这些密谋者看见对坐着的同伴身后的黑影,发出了那个“你”字之后,便没有然后了。 他们眼中出现的黑影,那停留于同伴脖颈间的手掌,夺目的色彩,已经是最后的,黯淡的影像。 “咯嘣。” 声音异常的清脆,重叠起来,像是只有一声。却有好几双手掌,合在了密谋者的脖颈之间,向着旁边扭转。 动作异常的轻柔,又异常的干脆,时间掐得刚刚好,都在流逝的一秒之中。 红手套抬起头来,看向了现场唯一还存活着,此刻如受了惊的兔子一般蜷缩起来,身体不断抖颤着的密谋者。 嘀嗒嘀嗒的声响,是液体溅落在地板发出来的,随之出现的还有空气中弥漫开来的淡淡的腥臊味道。 “现在还是继续刚刚你们没有说完的话题,至少你应该值得庆幸,他们想杀死你,而他们死了,你还活着。”红手套的声音淡漠,没有带着任何的情绪,被兜帽掩盖住的脸上,一如既往的冰冷。 第252章 红手套(下) “呼。” 亚瑟惬意的呼出一口气息,真的将自己完全的放松下来。在处理完城中与军队的事务之后,他又恢复脑袋空空的状态。眼里面只有茶杯中的碧色茶水,以及鼻尖萦绕的茶香,残余嘴中的甘甜。 身为皇帝,能够得到放松的机会特别的少,至少不想成为昏君就必须要每一天都付出够多的时间在政事上面。 如此一天又一天,枯燥而乏味,也就是为了屁股坐得比别人高一些。 “呱呱。”他耳朵里面出现难听的声音。 一只有着黑色羽毛的鸟,在花园上空盘旋着,嘶哑的叫声回荡开来,成了难听嘈杂的旋律。 亚瑟又再次呼出了一口气,将手中的茶杯放下。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要完全放松下来还是需要一点时间。 处理完远征军的事务,城邦的事务,现在还有国内的事务。这点,在听到难听的乌鸦叫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也接受了如此的命运。 任性可不是一个皇帝应该有的品质。当然了,更重要的是放在茶桌上的那杯属于自己的绿茶,告诉他一个道理,先苦一苦,之后再拥有的甜,会格外的甜。 即使那只是错觉。 安琪拉皱起眉头,翻越书籍的手一顿,白脂般的手指在书页上向下划落,擦碰出来了一道火焰。 还未等她的手指完全收回,还在半空中盘旋,不断嘶叫着的乌鸦立刻闭上了嘴巴,不再发出难听的叫声。它红色的眼睛紧紧盯着下面安坐着的安琪拉,直到看见对方的手指又重新落在了书页的一侧开始翻动之时,这只准备振翅逃跑的乌鸦才张开嘴,像是松了一口气。 张开嘴的一瞬间,它听到了自己的声音从咽喉深处发出,连忙又以比张嘴更快的声音闭上了嘴巴,让自己彻底处在无声的状态。 “这样不好。”阿道夫摇头,噙了一口茉莉花茶。 安琪拉头也不抬,回答道:“放心,我有分寸,不会让它成烤鸦的,只是让这家伙涨涨记性,让它变成秃毛鸦而已。” “那这跟杀了它有什么区别?而且烤鸦和秃毛鸦都是没了毛的了吧?”阿道夫低垂了眉眼,因为夜的关系,他可是知道乌鸦虽然看上去丑,但是也是爱美的一种鸟。 “区别挺大的,毛还可以重新长,要是变成炭了,那可不能够重新拼凑。”安琪拉漫不经心的说。 阿道夫这才想起来,安琪拉的火球连钢铁都可以融成水,将一只乌鸦烧成灰烬又有什么不能的?只能说还是看在夜和亚瑟两个人的面子上,不然这只乌鸦也没有成为烤鸦的机会,更别说及时住了嘴还能好好的拥有乌黑的羽毛继续活着了。 另外一边,藏身与阴影之中的守夜人首领夜,已经看完了乌鸦带来的传讯。 “国内怎么样了?”亚瑟问道。 “国内一切都好,只是有些贵族又不安分了。”夜回答道,他至始至终没有踏离出阴影一步。 “那你看着办吧,反正你处理事情我放心。那些所谓的贵族啊,估计已经忘记了他们祖先的荣耀了吧?那些因为无畏开拓下来得领地,如今却成了蛆虫腐烂的根源,正是让人觉得可笑呢。”亚瑟淡淡的一笑,却也不将那些贵族放在心上。 正如他所说,一群逐渐腐烂的蛆虫而已,之所以还能够存活着,不过是因为他要将这过程减缓一些,否则影响到帝国前进的脚步,哪怕只是阻碍些许,也是不值得的。 “嗯。”夜应了一声,又复而开口道:“还有,米莱狄那里似乎有一些异动。” “异动?”亚瑟脸上淡淡的笑容敛去,之前面对于贵族所流露出来的毫不在乎更是荡然无存。 米莱狄,那是一个特别的女人。当然,她很漂亮,有许多的贵族男性都梦想着拥有她,不只是为了她的美貌,也为了她是帝国中唯一的一个女伯爵的权势。 只是那些精虫上脑,满眼遮障的的贵族蛆虫从来都不会知道,这女人究竟有多么的可怕。她相对于那些贵族,予亚瑟而言,是贵族中的异类,是一个开拓的领主,甚至于,她拥有任何统治者所应该有的特质。 亚瑟挑了挑眉头,想到米莱狄领地的位置,开口道:“该不会那些贵族连自己的领地都守不住吧?” “不是,只是有一些奇怪,周围领地的贵族的通商逐渐放开,有的还付出极大的利益去换取米莱狄手中的商品。”夜紧皱眉头,敏锐的察觉其中有一丝不对劲。 “哦?”这倒是让亚瑟感觉到惊奇了。 “那些守财的贵族竟然学会进步,愿意敞开金库了?要知道他们可是个顶个的慎重,只有在看见真正利益的时候才会跟豺狼一样扑上来。” “不仅你觉得不对劲,我也觉得不对劲啊。”亚瑟可是体会过那些贵族的吝啬的,即使他身为帝国皇帝,也没有太多的办法改变贵族的现状,能够有的不过是每年贵族领地交付上来得献金,以及战时征召贵族领私军参加战争的权力而已。 那边夜还在苦苦捕捉着心中不对劲的来源,这边亚瑟已经准备结束话题,重新进入悠闲的下午茶的时光了。 “那就交给你了,既然有觉得不对劲的地方,那就去查,直到能够解释不对劲,或者找到不对劲的来源为止。” 亚瑟完全信任夜,也信任那一群守护帝国黑夜的卫士。 “遵命!”阴影中的夜抚摸着停在手臂上的乌鸦的羽毛应声道。 “真是一颗鲜活的心脏呢。”米莱狄微笑,粉色的小舌头舔舐着红唇,直到唇角,轻嗅着空气中散开的血腥味道。 在她的手中,一颗心脏正在不断跳动着,鲜血不断地从心脏深处涌出,却找不到它去时的道路,只能够朝下滴落。 怦怦怦! 心脏紧缩,又膨胀,对于生命的渴求促使着它一次又一次的持续发力。 鲜血淋漓。 米莱狄面前的阴影处,逐渐显露出来了人的轮廓,又从虚化实,彻底的显露于人眼前。 黑色的装束,一样的兜帽掩盖住了容颜,无力垂落的手臂,手掌处戴着一双鲜艳的红色手套。 他的胸膛被贯穿,破开了一个大洞,直穿过脊背。 原来属于心脏的位置更是空空如也,该存在着的心脏已经到了他监视的目标手中。 “有些人说你们守夜人连心都是黑的,现在看来,也没有两样嘛。”米莱狄露出甜美的笑容。 “那么,便让你这颗为帝国跳动的红心变成从属于我的璀璨吧。你会明白,怎么样的帝国,才是最值得去敬奉的所在!” 她的手向下掐落,应该有的血肉飞溅的场面并没有出现,银白色的手套扩散出银白色光芒,正覆盖住那一颗在存在于掌心并且不断滴落鲜血的心脏,瞬间将心脏镀染成同样的色彩。同时,从心脏中蔓延出几根银色的丝线,构织成为血管,顺着红手套胸口破开的大洞,直入他的身体内部,将心脏与身体重新连接起来。 远处,阴影之中,一名守夜人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他看着,记录着,将所有的情绪藏于心底。那藏于裤兜中的手掌微微颤抖了一下,却又瞬间平静。 那一双戴着红手套的手掌并未抽离。 第253章 人的际遇大都相同 入夜,靠近长城城墙边的一处宅子中,里面的一间房间亮起了灯来。 烛光略有一些黯淡,并且孤单,这座大宅子里面,并不只有一间房间,但亮起的灯却只有一盏。 相较近处来说有些孤单,并且昏暗。可不远处的城墙上头,亮起的连片的火光照亮了半边的黑夜,却也不会让住在房子里面的人感觉到孤单。 刘禅没有孤单。 对于一名立志想要成为大匠的少年来说,孤单这种东西有些太过于可笑了。研究永远都是孤独而乏味的,不需要太多的朋友,也不需要有另一半,只要有机关造物陪伴便行了。 刘禅是这么想的,他看着窗外黑黝黝的院子,并未有像其他少男少女一般,恐惧黑暗中突然蹦出怪物来的心思。 要怕也早过那时间段了,他可不是一般人,作为一个还没有一岁就在战场中来去,并且顺利存活下来的人来说。妖魔鬼怪那是什么东西? 回头,看着桌面上摆放着的果盘,刘禅摸了摸肚子,感觉到自己的胃在抗议。 在虫宴上面,吃虫子是免不了的,更免不了的是要多吃一些。毕竟花木兰在一旁劝着多吃一点,这种不吃就是不给我面子的态势,也容不得他去拒绝,于是便多吃了一些。 “多”,是相对于刘禅对于虫子的难以下口来说的,只是尽量多一些,事实上又是尽量的少吃。总之,估计吃下去的虫子是他这一生拍死的昆虫的总数,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也会对虫宴敬而远之。 他想到以前小时候抓蚱蜢,苍蝇。蛐蛐等等昆虫去吓张星彩的那些过往了,大概这是一种报应罢。 “咕咕。” 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正处在长身体的时间段,刘禅怎么也无法控制身体对于营养物质的渴求。 他看向果盘,里面水果的种类不多,只有简单的两种:苹果,梨子。但这也行,对于一个饿了的人来说,吃的水果只要够多,总能填饱肚子。 他胃里面开始分泌唾液,耳朵里面似乎听见了咬开果肉时的那清脆的响声,脑海里面更是浮现了之后汁水飞溅的那种场面。 汁水。 等等…汁水?!!! 刘禅突然反应了过来,嘴里面的唾液变得酸涩,耳中的声音还是那声音,但脑海里面浮现出来的却是焦脆的虫子在嘴里面爆炸开来的那一种灿烂。 食欲来得快,去得也快,总之现在他对于含有汁水的食物那是深恶痛绝。 于是要睡,也确实化作行动,刘禅再不看果盘一眼,径直走到床前,一屁股坐了下来。 床铺着褥子,挺软乎,被子也整齐的叠放在一旁,包括枕头,全都弥漫着一股属于皂角的独特气味。刘禅便躺了下来,将头靠在枕头上,躺得笔直,又扭了扭屁股,换了一个自己觉得舒适的姿势,最后闭上眼睛。 “吱吱吱。” 闭上眼,又睁开眼,又尝试着闭上眼睛,双手捂住耳朵。 窗外传来的虫鸣声越来越盛,此起彼伏,让本应该显得寂静的黑夜变得比白天还要吵杂。 好罢,刘禅最终放下手,睁开眼睛,改用手垫在脑袋下面,双眼无神的看着上方。 他怎么就这么惨?饿了吃不下,想睡睡不着,现在醒着,饿着,更加的难受了。 “苦啊。”刘禅叹息了一声,打定主意明天立刻从这里搬出去,难怪这么大的宅子只给他一个人住! “苦啊。”狄仁杰望着天空,难免一脸愁苦。 满天的繁星大概不知道他此刻的心情,还是如此的闪耀。 李元芳躺在院子一侧的竹制的躺椅上头,已经酣睡了不知道多久。 回头看了一眼李元芳,对比一下此刻的心情,狄仁杰苦上加苦。 有些时候他真的羡慕李元芳的没心没肺,至少该睡的时候睡得着,不像他一样,有着如此多的烦恼。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他听了庄周一席话,觉得很有启发,可等到做的时候,他才知道,胜读十年书有什么用? 你还是没有办法解决问题! 比如名侦探系统的奖励,让他依旧无比烦恼。 他更是没有办法想象,这看起来高大上的名侦探系统,竟然熟练掌握了强买强卖,买一送一的技能。导致他现在看谁都像是罪犯,尤其关注李元芳,提防他因为工资问题而狠下辣手。 “愁,愁,愁。”连连的三个愁字,依旧无法抒发狄仁杰的心情。 有时候人生的际遇,怎一个愁字了得。 远方的天际,一道流光正向着北海山巅而来。 李白踩着剑,迎着风,结束了半天的游荡准备回来休息。他脸上微醺,透出些许的红晕,嘴里面吐出的酒的气息被风一带,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哧…” 更高处的天空中,稀薄的空气被撕扯开来,变得扭曲,拉长了的尾焰燃烧着周围,隐隐有些扭曲。 一颗火球,正向着下方砸落,速度飞快,每过一秒,便越接近海面。 整个的火球的周围都被映照得通红一片。 这是一颗陨石,落下来的陨石,再平常不过的人们眼中的流星,正从天空坠落于地,沉更深远的海底。 它的落点,正是北海。 又很不幸的,这颗陨石的落点,恰巧在李白前行的轨迹之中。虽然李白还没有到达,但以其御剑的速度,很快便会到达这一点上。 飞剑快,陨石也快。 于是… 当李白感觉到脸庞的火热的时候,他抬起头来,眨眨眼睛,朦胧的眼中呈现出来的便是陨石朝他砸落下来的一幕。 “我…”李白悲愤怒喊声还没有传递到多远,便被巨大的轰鸣完全的掩盖住了。 “轰!” “话说,下面好像有什么声音?”哪吒轻皱眉头,等待了一会儿,却没有听到什么声响出现。 “看来是错觉,肯定是因为被那猴子给气的!”他将注意力拉了回来,脚向下一踩,脚下的风火轮立刻撞击在一颗陨石上头,将陨石朝下撞飞。 “该死的臭猴子,有不动产还跟小爷我抢生意!我踹死你,踹飞你个红屁股大马猴!” 第254章 连倒霉都是差不多的亚子 一道璀璨的剑光出现,在海天之间,又突然的消失,像是没有出现过一样。 在这北海汹涌的浪涛中,没人看到这一幕,即使有人,都只会以为是眼花了。 李白落下,身体自由的从半空中朝着北海落下。在他的身旁,刚刚头顶的陨石已经变成了两半,夹带着滚烫的气息,将他的束发与衣衫带得不断飞舞,坠落于北海之中。 “轰!” 陨石落入北海中,带着的强大冲击力,直接在海面砸出一个大坑来。不过却没有太多的浪涛出现,因为陨石与空气不断摩擦接触所带有的高温,一瞬间将那些飞溅起来的海水给蒸发,只有白色的,滚烫的水蒸气弥漫在这一片的海面。 至于李白,则在即将落进海中的时候,青莲剑重新出现在他的脚下。 他脚踩着青莲剑,悬停在海面之上。 砸出坑来的海面在陨石落进海底的时候,四处的海水重新向着中间挤压,很快重新将其填补完整。 所谓御剑,御剑唯心,心念所至,剑亦所至。因此在察觉到陨石即将砸中自己的瞬间,李白果断御剑,让青莲剑将砸落的陨石剖成两半。 风起,云散。对于其他人来说足够致命的噩运,对于李白来说,不过是出剑与收剑的瞬间罢了。 略微上了头的李白不由得想到,此刻这里如果还有别人的话。作为观众眼中的主角,他所承受的绝对不是他这个年纪应该承受的帅气。 真●大型装逼现场。 “我的脸没有这么黑吧?”李白从美好想象中回过神来,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运气多么的不可思议。他低下头去,尝试借由海面看清楚自己的脸色。 没错,他看到的是黑的,一片漆黑。不过不是他的脸色,是海水的颜色。 今夜虽然月亮在,并且不小,但是比起海水的幽深来说,明亮的月光便显得有一些黯淡了。反正李白看向海面的时候,是连自己的脸都看不清楚的,更别说还有什么脸的颜色。 不过,他觉得自己确实脸黑。 大陆上各国朝廷还都设有钦天监一类的部门,专司观测天象,流星也在其中。可事实上,钦天监的官员们,这世上的人看过流星的不少,有的人还能够捡到天外陨铁,可真正被流星砸中的人,李白估计自己是天下第一个了。 真正的万中无一,真的衰。 呼出一口气,李白并未从微醺的状态中清醒。一颗陨石流星而已,比起来还是酒醉更重要一些,难得他喝到这个状态! “嗝。”他接着打了个酒嗝,麻木的脸上突兀浮现了呆滞,惊骇两种表情,最后是深深的懊悔。 脸黑,李白意识到自己的脸黑不是在刚刚陨石朝他下来的瞬间,是在陨石砸下来之后。因为他突然想到陨石砸落后,很大的几率会留下天外陨铁,作为一种珍贵的原材料,天外陨铁不管是锻造兵器亦或者是各种甲具都有不凡的作用,因此,天外陨铁很贵! 贵! 与钱挂钩,钱又与酒挂钩! 他的心在抽搐,一抽一抽的疼,疼到无法呼吸。 李白又低头看向海面,他清楚记得天外陨铁落下的位置。 长长的思考时间过后,李白终于还是打消了下海的打算。 北海深不可测,要将天外陨铁打捞起来难度实在太大,对于他这样的一名剑客来说非常的不友好。 李白的脸颊一抽,又抬起头来,眼瞳中浮现一颗火球落下的影像。 他不由得讶然,惊讶过后是惊喜,“还来?!” 脚一踩,李白踏着青莲剑朝着落下的陨石迎去,两者正以无比飞快的速度迎向彼此。 他现在满眼都是钱,闪烁着的目光更是一闪一闪亮晶晶的钱发出的光芒! 哪吒朝下看去,目光穿透云层,却由于距离太远,什么都没有看到。但他刚刚确定自己是听到一声嚎叫声的,不是那种受伤绝望的嚎叫,是一种充满贪婪的渴求的叫声。 在他又一脚踢落一颗星辰之后。 这回没错了,下面有什么人或者是其它的物种存在,哪吒很有把握。 他回过神来,当然不会将这放在心上。 因为哪怕是泄愤,把星辰一颗一颗的踹下去,那也是会事先找好位置的,比如像是四大海这样偏僻的所在。要说有人真的被他踹下去的星辰砸中,哪吒怎么都不信这种事情会发生,这实在很不可思议啊喂! 要真真真,真的有人被砸中,砸死的话,他绝对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问题!只能够证明一个事实,有人是真的衰,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身上笼罩的错误的运气,于是和错误的陨石相遇! 如此的错误,证明这个人连存在都是错误的! 哪吒心安理得的准备离开作案现场,准备回到自己在天庭的住所。气也消了,陨石还砸到人了,当然是脚底抹油,先溜为敬了! 风火轮的火焰变得猛烈,眨眼间哪吒不知道已经遁出去了几千里远,只能够看到风火轮留下来得尾焰在漫天繁星的映衬下格外的显眼。 “哪吒,你还跑!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就你风火轮留下来的那烟尘,还想让人认不出你?”青色的剑光追上了尾焰。李白远远的大声叫道。 哪吒不停,没有停下来的打算,反而加快了风火轮的速度。他的脸色变得十分凝重,尤其是在明白跟在他后面的人是谁之后。 不过,追不上就是追不上,只是尾焰而已,谁还规定这尾焰只能是他哪吒留下来的不成? 哪吒暗暗冷笑。 “还不停,还不停是吧?你这家伙,大晚上的竟然往下面砸陨石,竟然做出如此伤天害理之事!简直无耻至极!”李白继续大吼。 十分心意,九分全在青莲剑上,还有剩下的一分,李白则是在吸引哪吒的注意力,让其放松警惕。 天外陨铁收了一些,李白现在的心情不错,心情更不错的是陨石砸他砸出来了一个哪吒,这简直是意外之喜。 “这是运气啊。”李白暗暗感叹,决心要敲哪吒一笔。 不过,追得上是好运气,追不上,那变成了噩运,对于他这一个好酒之人来说。 “我今天出门肯定没看黄历。”哪吒唾了一口,将缠绕在肩上的混天绫一抽,朝着身后击打,强大的劲力裹挟风形成了无形的飓风,迎向了身后驾驭飞剑追赶着的李白。 别把李白弄死就成了,要是心慈手软,生不如死的肯定是他!要知道,琼浆玉液他一年也不见得能够喝上两瓶,李白这酒鬼还竟然要他分享,说什么分享更醇厚,好朋友有好东西就要分着享用。 我呸! 第255章 明月指引你归家的方向(上) 达摩盘腿坐在院落的一角,屁股下面只有一块简单的蒲团,这便是他在庄周这里的落脚之处了。 除了打坐,便是睡觉达摩也在蒲团之上完成。 关于这点,并不是庄周太吝啬,完全是达摩自己的原因。 作为一名武僧,传承下来的并不只是武技,还有重要的苦修。 每一名武僧都是苦修士,在类似的环境当中生活。身无长物,没有钱,没有武器,没有护甲,仅有一双肉掌,一身布衣,再加上一颗佛心,仅此而已。再多的便不需要,也不能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心与天地合,而身能容万物的境界。 西山庙的落寞源自于此,再虔诚的信仰,很多时候在单纯的物质需求之下变得不堪一击。只要是人,活着便有需求,或是漂亮的衣物,或是精致可口的饭菜,或是温暖的被窝,如此种种,能断其中一种都非常不得了,更别说要全部断掉。 最为重要的一点。武僧之中守护众生的信念意味着更多的付出,很多时候没有回报的奉献。这一点对于有志成为强者的人来说更是不能够忍受,毕竟身为强者,如果不能够站在众人之上,反倒要为脚下尘埃当中的人付出,那成为一名强者有什么用? 然而,这一切对于达摩来说都是虚无。 他所经受的一切,远远比西山庙鼎盛时代那些按照戒律修行的武僧们要苦难得多了。一模一样清苦艰辛的修行,修行之余还有个性格糟糕透顶的师傅在旁边,不是被踹下山崖,就是被丢进黑暗中的荒原,种种可以追忆的过去都让人不由得感叹,能够活到长大达摩真的很不容易。 还在愁眉苦脸的狄仁杰抽空朝着打坐的达摩投来目光,不由得肃然起敬,从刚开始见到达摩时的称呼师父,现在也已经改成大师了。不只是因为和达摩论过禅的关系,还因为达摩的苦修。 换成是大唐当中的寺庙,那些寺庙的主持,有几个能够做到如达摩一般模样?反正狄仁杰是没有见过几个的,反倒是弟子簇拥,被信众供奉者众。 还别说达摩这种武力,那些主持真的有达摩的实力,只怕也不会甘心只当主持了,反而会去争一争佛首的位置。不无可能的话,可能他们还会将自己塑造成在世的佛陀。 狄仁杰默默的又收回目光,继续沉浸在自己的悲哀事迹当中。 达摩睁开眼睛来,并不是因为狄仁杰的目光。 他抬头看向天上的明月,时至秋季,天上的月亮到了一年当中最亮的时候,更别说在北海山巅,这里似乎离明月更近,能够触及到明月了。 月光轻柔如水,洒落在达摩身前的草地上,照出了明亮的一圈。 达摩看着明月,虽然八月十五已经过去了,可这时候的月亮依旧又大又圆。 看见明月的时候,总会想起些什么,因为明月代表着思念。 有些人看不见,明月却时时可以看见,可能你在看着明月的时候,你思念的人也在看着它。两个人都在看着明月,明月又在看着两个人,大约等同于看不见彼此的两个人借由月亮在对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达摩念叨着自己从书上看来的一句诗句。 武僧不是光会练武不会看书,经书也是书。达摩更近一步,老和尚在他小的时候常常骂他笨,要他多看书,于是达摩便养成了翻阅百家书的习惯。 还好,书籍并不算在享受品里面,不然达摩也不能够时时刻刻在有兴致的时候可以翻阅了。 作为在西山庙待了二十多年的一名武僧,达摩离开西山庙的时候,带得最多的不是别的,正是收藏着的一大包裹的书籍。这一大包裹,也只不过是他几间屋子里面的藏书当中他最珍惜的,能够百读不厌的那一些。就这,还是他挑挑拣拣,选取其中精品才缩减下来的。 其中,达摩最常看的便是诗书。 因为老和尚除了念叨他笨,还不时念叨着城中的水灵女子多么喜欢书生气的男子。 老和尚懒得记,于是常常被弹脑瓜崩,还被骂笨的小和尚只好越俎代庖了。 经书就算了,要不是经书用来练心有用,达摩也不会去看经书。 至于为什么? 山贼以及野兽可不会听你念叨经书,不会立刻放下屠刀。终究还是拳头更有用一些,武僧与他人的交流靠拳头更加有效率,并且百试百灵。 达摩突然的微笑,要是那个老混蛋知道有人在对着明月想念他,而这个人却不是个女人的话,估计已经大骂着跳脚了。 只可惜某人已经入了土了,不仅骂不了,脚连抽搐一下也不行了。 莫名的有些怀念,那被责骂着的日子。 小时候不懂,会满心的委屈,眼泪在眼眶里面打转却倔强的不让它流下来。 长大了则是习惯,将那些骂声当成是日常生活当中的一部分,并逐渐理解背后的是什么。 那在风雨里面遗落荒野的芭蕉叶,那在深夜依旧亮着的晦暗烛火。 和尚啊,也是会有思念的。 并非情欲,人活在世上非只有情欲一种,也不可能只为情欲而活。 正如许多人以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诗词是为了一名女子,但实际上却是在说兄弟之情,家人之情,不掺杂有男女之间的情欲。 对了,据说和尚应该六根清净,与世俗凡尘绝缘。可是啊,这世间没有佛啊。 没有佛,那么佛说的话,也不过是假话罢了。 “达摩,吃月饼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庄周来到了达摩的身前,右手挎着竹篮,竹篮里面放着一叠黄澄澄的月饼。 “月饼?”达摩一脸的迷惑,问道:“月饼不是中秋节吃的么?据说东大陆这边都是这样的。” “谁知道呢?想吃就吃,反正都叫月饼了,有月亮就可以对着啃几口了,还需要什么中秋节。”庄周耸肩,顺带着补充了一句,“这些月饼不是鸡蛋馅的,你可以放心。” 那边,李元芳在听到月饼的时候耳朵动了动,从躺椅上滚了地。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从地上爬起来,嘴角一缕晶莹的液体随风垂荡。 “啥!月饼!什么口味的!”李元芳十分的雀跃。 旁边的狄仁杰扶额,莫名觉得自己当老板当得有些失败。 嗯,在李元芳的衬托之下。 第256章 明月指引你归家的方向(中) “阿典,我要吃月饼。”小小的人儿坐在石台上,一双白嫩的小脚儿不住的晃荡着。 “嗯嗯。”典韦跳下了石台,庞大的身躯在落地的时候没有造成任何的声响,就如同一片羽毛轻柔的落在地面一样,典韦径直向着被柱灯照得明亮的石道走去。 单纯的大汉记得小小的人儿的每一个叮嘱,也会去完成她的每一个愿望。因此刚刚落地的瞬间他有些可笑的掂起了脚尖,因此在这秋季的夜晚,他要行走到膳房去问那里的师傅有没有准备月饼。 小小的人儿看着典韦壮硕的背影消失,嘴里面哼着轻轻的调子。 比起规模宏大的魏王宫来说,小小的人儿显得微不足道,在现今的衬托下更是显得有些孤独与无助。 蔡文姬却不觉得自己孤独,因为典韦只是离开了一小会儿,等一下便会回来。过往的无数次等待都是如此,典韦总会带着她想要的,想看见的,用着最快的速度赶回她的身边。 为什么会孤独? 一点也不。 守卫魏王宫的近卫军看着典韦跑过来,又看着他跑远,消失在尽头,已经见怪不怪了。没有人会去询问他干什么,做什么。 在魏王宫里面,典韦代表了蔡文姬,蔡文姬则代表了曹操,也即是魏王。在这魏王宫里面,拥有它的主人家在这里肆意的来去又有什么问题? 典韦消失在守卫宫廷的近卫军眼中没有多久,又以更快的速度跑回来了。来去匆匆,速度飞快,近卫军的卫士们勉强看清楚典韦怀中抱着的一个精致的盒子,至于里面装着的是什么便不知道了。 远远的,在看见蔡文姬的时候典韦脸上浮现憨厚的笑容,大声喊道:“阿琰,月饼!” 虽然看上去典韦的笑容更像是傻笑,这却仅在蔡文姬的面前是这样子。在其他人面前,典韦一般都不会露出笑容来,一旦笑了,让人能够感觉到的更是极大的恐怖。 尤其对于他的敌人们来说,每一次看到典韦的笑,都相当于是看见死亡对他们展露残忍至极的微笑。 “快来!”蔡文姬小脑袋转向这一边,眼睛一亮,表示肯定似的点了点头,梳着的小马尾辫上下翻飞。 闻言,典韦飞奔的速度更快了,脚猛的朝下一踏,朝前飞跃过一段极远的距离,另一只脚又是一踏,再次飞跃。他的小腿肌肉每一次绷紧,爆发出来的力量都是能够踩塌脚下石板的,却被典韦小心控制着,没有那么的暴烈直接,而是透过石板传递到更深处的大地之中。 最后一步落下,典韦来到了石台下边,对着坐在石台上的蔡文姬举起了刚刚牢牢护在怀中的点心盒子,咧嘴露出了满口的大白牙。 “月饼!” 典韦可是记得很清楚的,阿琰说过,珍视的东西必须要护得牢牢的。在他看来,阿琰要的东西是他最珍视的,最安全的位置是他的怀中,所以他一路跑过来,将点心盒子放进怀中,再用双手环绕住,牢牢的保护着阿琰要吃的月饼。 现在到了蔡文姬的面前,典韦心中满是满足。 “嗯,月饼!”蔡文姬重复道,小手拍了拍身旁的位置。 “阿典快上来!这是我给你留的豪华vip全方位最佳观景位置!” 虽然不知道蔡文姬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 典韦顺从的一跃而起,在空中转身,再落下时已经坐到了蔡文姬的身边。只不过两者无论从正面看,从背面看,体型的差距十分的明显,这组合显得有些异常奇怪。 “来来来,快打开,阿典咱们来赏月。”蔡文姬一把从典韦手中抢过点心盒子,将精美的盒盖抽开,里面摆放得整齐,有着漂亮图案与花纹的月饼便露了出来。 “赏月?月亮有什么好看的?”典韦抬头,看着一如往常的月亮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十分的不解。 他是没有赏月的概念的,这月亮再圆再亮,对他来说也就是那样。 “哼。”蔡文姬嘟起嘴来,带有一丝丝的不满。 “我说好看就好看,你好好看!” “好。”典韦傻傻点头,于是脑袋保持着四十五度仰角,眼巴巴的盯着天空中的月亮。 刚刚看不觉得好看,但现在看典韦却意外的觉得真的好看了一些了。 大概是因为阿琰说好看的关系? 应该是这样的,典韦心中肯定道。 “来,这个兔子图案的月饼给阿典。”蔡文姬递过来一块月饼,月饼正面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月饼落在典韦的掌心,原来是蔡文姬小手一半大小,这时候在典韦那蒲扇似的大手的衬托下便显得无比的小巧。 蔡文姬停下拿第二块月饼的动作,仔细的看了看典韦手里面的月饼,又仰起小脸看了看典韦的闭着的嘴巴。 虽然典韦现在嘴巴不是张开的状态,但她借由典韦手掌与月饼的的对比也可以知道月饼与典韦嘴巴的大小差距。 塞牙缝是够了,但也不过是一口的事情。 蔡文姬开始考虑,要不要给膳房的师傅们提供意见,让他们以后提供阿典版与阿琰版两种不同体量的吃食。 “没错,就这样定了!”蔡文姬小手一拍,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她果然既聪明又伶俐! 眼巴巴看着月饼在等待蔡文姬发令的典韦回过神来,不解的问道:“定了,什么定了?” “没事啦!阿典快吃月饼吧。”蔡文姬伸手去拿自己中意的玫瑰花图案的月饼。 “嗷呜。” 月饼刚拿到手上,耳边立刻响起了咀嚼与吞咽的声音,蔡文姬侧过头去,呆呆的看着身旁已经吃完一块月饼的典韦。 “咕噜。”眼珠子转了转,蔡文姬不自觉的咽下了一口口水。 她看了看手中的玫瑰花图案月饼,又看了看典韦,终于还是伸手。“阿典,这块月饼给你,吃吧。” 后者接过月饼,又是一口。 “嗷呜。” 蔡文姬钟爱的玫瑰花图案的月饼入了典韦的肚子,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蔡文姬又从点心盒子中拿出一块月饼,递给了典韦。 “再来一块。” “嗷呜。” “给。” “嗷呜。” “继续!” “嗷呜。” 吃下五块月饼,将点心盒子上层给清空的典韦突然意识到了问题,连忙问道:“阿琰你不吃吗?” “没事啦没事啦!”蔡文姬豪迈的一挥手,拿月饼的右手掌上面染了一层油。 她跳起来,稳稳的落在石台边上,一手提着点心盒子,一手叉腰,脸上露出矜持而得体的笑容,道:“身为一个淑女,大晚上的不能够吃太多的东西!” “哦。”典韦点头表示理解,虽然他还是不懂为什么淑女晚上不能够吃太多的东西。 月饼这么小,算得上多吗? 疑惑不解的典韦没有注意到自认淑女的蔡文姬小姐的右手在小裙子上面留下的污渍。 而在意识到这点后,晚上不能够吃太多东西的淑女蔡文姬,又十分干脆的继续在小裙子上抹手掌上的油。 没错,淑女是不能够在晚上吃太多的东西,但没有说过不能够往裙子上抹油啊!反正抹都抹了,干脆再把手给抹得干净一些! 谁叫她如此聪明伶俐呢? 第257章 明月指引你归家的方向(续) 抹完手上的油,蔡文姬悄咪咪的看了典韦一眼,发现他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小动作,这才松了一口气。 聪明伶俐的她刚刚想起,一名淑女,要保持着淑女的仪态,不能够让人看到自己不得体的动作!像她这点就做得不错! “阿典,月饼好吃吗?”蔡文姬问着典韦,大眼睛中充满着好奇。 在她的身旁放着的点心盒子里面只剩下了孤零零的一块月饼,也是仅有的一块了。在上层的月饼被典韦吃完后,蔡文姬将上层的屉隔抽开,下层的五块月饼其中的四块与前面的月饼一样进了典韦的肚子里面。 因此蔡文姬才会问典韦说月饼好不好吃,因为她还没有尝过月饼的味道。 虽然说每年都会吃一次月饼,可在一年之中,也仅有那么一次而已,记忆并不多么深刻。要说能够记住的味道,也就是甜了。 至于说今天为什么要吃月饼? 蔡文姬只是想吃,看到月亮想到了月饼,然后便吃了。只不过她现在还没有动嘴。 典韦一愣,脑子在这一瞬间变得空白。 味道? 典韦陷入了思考当中,本来就慢的脑筋变得更慢了。小小的几块月饼被他囫囵吞下去之后,要说什么味道,好不好吃,典韦那是没有一点数的,已经进了肚子里面的月饼总不可能让他再拿出来尝上一遍。 至于更直观的感想,吃完月饼的感觉,那就是没吃饱。 “甜。好吃。”冥思苦想之后,典韦终于想到了月饼的味道。 然后后面的好吃,则是基于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阿琰想看的都是好看的东西,喜欢的人都是好人,想吃的东西都是好吃的东西。 “那就好。”蔡文姬露出了笑容,看到典韦吃得这么高兴,她也很开心。 要说不开心的一点,是看着典韦吃东西的时候总会下意识的要多吃一点什么。她反正如果是吃饭,都是不和典韦坐在一起的,不然即使吃完了,看见典韦还在吃,筷子总会自己跑到她的手上,还有一碗白澄澄的白米饭。 她可还要保持身材的叻! “要不阿典你再把剩下的月饼吃了吧?”看着意犹未尽,实则是没有吃饱的典韦,蔡文姬问道。 “不了。”典韦摇头拒绝,他伸手指了指点心盒子里面仅剩下的那块月饼,认真说道:“阿琰你吃。” “嗯嗯。”蔡文姬的小脑袋轻点两下,马尾辫又开始变得活泼起来。 她盯着那块月饼,伸出小手将其拿出。 “嗷呜。” 一口咬下去,莲蓉的细腻在舌尖缠绕,甜丝丝的,直入心里。 蔡文姬眯起眼来,像是月牙儿一般,不自觉的露出了笑容。 “甜。” “对对,甜!”典韦点头。 蔡文姬又又吃了一口月饼,抬起头来,看着天上挂着的圆月。 她又复而低头,看向手中拿着的那块月饼。 滚圆的月饼被咬出缺口,不再像是天空中挂着的圆月了,反而像是以往有些时候出现的残月一样。 也不对。 蔡文姬摇头,残月也没有这样的不规整,现在她拿着的这块月饼反倒像是被狗啃过的一样。那些细小的缺口,可不正是她的牙留下的痕迹? 因为好吃的月饼晃悠得更快的小脚丫突然停下,蔡文姬的身体一僵,究竟她刚刚是基于什么理由说这月饼是狗啃过的? 嘛,反正想不起来了。蔡文姬果断把这一段内心活动给抛在了脑后,又朝着月饼咬下,香甜可口的月饼立刻让她的心情恢复如初。 很快,月饼消失在蔡文姬的小手里边。她满意的抚摸着自己的小肚子,传递来的满足感,是会让人充实起来的。 “阿典,你说月亮真的可以让人见到自己想念的人吗?”蔡文姬问道。 她想起了以前爹爹还在的时候,那时候她不懂,会去问爹爹为什么尝尝抬头看月亮。 得到的回答她也不太明白,因为她爹爹总会笑着低下头来,伸手抚摸着她的头,说:看见月亮就会看见自己想要看见的人。 然而她还是不明白,会傻傻的在花园里面待上一整晚,试着看月亮,想要见到的人没有见着,倒是莫名的睡得香甜。 “应该可以,老爷说过可以的。”典韦没有迟疑的回答。 这世上有两个典韦最亲近,最信赖的人,一个是蔡文姬,还有另一个,便是蔡文姬的父亲蔡邕。 那个男人从瓢泼大雨的夜色中将他带离了倒塌的破庙,让他生平第一次吃饱了饭,还教他写字,让他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还会说很多很多听不懂却依然觉得很有道理的道理。 那是一个可以让人发自内心去信赖的男人。 “那阿典看到月亮看见了谁呢?”蔡文姬眼睛眨动着,明亮如天上的繁星。 “嗯…”典韦抬起头来,看着月亮,看了看,又低头看了看蔡文姬。 他道:“我看到阿琰了。” 蔡文姬嘟起嘴来,双手抱胸,做出了她自以为最凶恶的样子。“啥!我就坐在你旁边你还要看月亮,是我不好看了吗!” “没有,没有,阿琰最好看了。真的,真的最好看了。只是,我只是,那个…”典韦连连摆手,语无伦次,竟是急得额头上都出了汗。 “噗嗤。”看到典韦这焦急的模样,蔡文姬笑出声来。 虽然阿典长得很丑,走在街上甚至会吓哭许多小孩子,但真的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呢。 “好啦好啦,我知道啦。”蔡文姬放下手来。 “看来爹爹说得没错呢,看到月亮真的会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人。” 蔡文姬抬头看月亮,月亮里面倒映出了一男一女两个人的模样。 她爹她娘。 相信他们一定过得很好,没有她在身边闹腾着,总算可以过彼此的二人世界了吧?何况还是在大月亮上。 “阿典,你说嫦娥会不会是月亮上最大的地主啊?” “还有还有,我爹爹和阿娘会不会被欺负,被收租?” “不会!她敢的话我就上月亮上教训她!”阿典看了一眼月亮,恶声恶气道。 “阿典阿典,你说爹爹和阿娘会不会现在也在看着我们呢?” “哎呀,就是不知道他们那里有没有月亮看,要不然看星星也可以?” 这个两个问题对于典韦来说有些太难解答,于是他陷入了沉默。 他又想起了那一些他不懂,却觉得很有道理的道理。 “会的。不仅仅是看着,还会放在心里想着,他们其实一直都在阿琰身边呐。” “不管有没有,阿琰就是最亮的那一颗星辰。” “是吗?嘿嘿。”蔡文姬食指抹了抹鼻间,有些不好意思。 但总算没有那些不知道怎么着就出现的哀愁了。 第258章 明月指引你归家的方向(下) 同样的月光下,百里玄策也在吃饼。 不过他手中拿着的饼并不是月饼,月饼这种需要时间去制作的食物,在现在手头根本没有原材料的情况下根本完成不了,别说现在百里玄策还没有时间。 他手里面拿着的,是简单到朴实与单调的食物,一块烧饼而已。 烧饼这种食物,很好储存,也不会说变质什么的。就是没有在刚出炉的时候吃,放凉了味道便会差。再放久了,真正成为了干粮了,会变得硬邦邦的,拍人脸上都会带去疼痛,那时候也更别提味道了,填饱肚子已经算是超水平发挥。 现在百里玄策手里面拿着的就是这类烧饼,是他在离开月牙泉之后在沿路的城镇中购买的,一下子把烧饼摊子上面的烧饼全买下当成沿路的干粮。 好在离当初购买烧饼的时间也不过过去了几天时间,烧饼有些硬,却还没有到硌牙的阶段。真正硬的烧饼,都是需要用水先泡软了才能下口,不然的话哪怕是撕咬都会让人觉得像是对于烧饼有深刻的仇恨在咬牙切齿。 百里玄策仔细的吃着手中拿着的烧饼,尽量不让一点烧饼的饼屑落在地面上。 那家烧饼的主人家不错,还在烧饼上洒了芝麻,吃在嘴中的时候芝麻的香气扩散到整个味蕾,让烧饼也变得好吃了许多。 还是一样,百里玄策连一颗小芝麻都不放过,都要仔细的不让它从嘴边溜走,都要将其纳进嘴里面,用牙齿将其咬爆,使其香味尽情的扩散出来。 他是如此的贪婪。 没有饿过的人当然不会知道饿得快要死的人会是怎么样的一种痛苦,那又是何等的滋味。 那是一种煎熬,痛苦的煎熬,让人无法忍受的煎熬。 进食作为活着的任何物种的本能,当本能无法得到满足,甚至于匮乏的时候,仅存下来的是一种生的残酷折磨。 那样的煎熬,折磨,造就了百里玄策对于食物的贪婪。 不管是怎么样的食物,他都不会浪费,哪怕是吃饱了,也会将最后的食物吃下,或者重新储存起来。即使到如今,他根本不用为食物而担忧的现在,依旧保有如此的习惯。 如果不是他哥,估计他已经死了。 砸吧着嘴巴,嘴里面虽然弥漫着芝麻的香气,但真要回忆的话,百里玄策也依旧能够回忆起草皮,树根的苦涩味道。 那时候啊,连一块烧饼,都是他们兄弟两个眼中无上的美食。 好不容易捡到的半块别人吃剩的扔在路上被许多人踩踏的变形,混杂着诸多沙石尘土的烧饼,都会如视珍宝的跑过去,生怕宝藏从眼前溜走。 捡起来,拍拍上面的尘土,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还不舍得吃,郑重储存起来,留做路上几天的食物。 他总会比哥哥分得要多一点,而他哥哥,每次都只是掰下来小小一块的烧饼,甚至都还没有拇指大小,放在嘴巴里面,又大口大口灌着河水,直到把肚子都灌得涨大了这才消停,美名其曰喝水也能够管饱。 至于他?不管愿不愿意,每一次都要在“你还小,正在长身子,所以要多吃一点”的话语中,看着哥哥百里守约炫耀根本没有几两肉的“手臂肌肉”,被强迫着吃下更多的食物。 但他知道,正在长身体并不能够成为他吃下更多食物的理由,因为他们两个之间的年龄差距也不过是一岁。真要论起来,他们两个人都是需要很多食物来长身体的年龄。 可百里守约没有,满心对于他的爱护,总想着让他多吃一点。 百里玄策突然露出笑容,他突然想到,要是现在百里守约看到他会是怎么样的精彩表情。 虽然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但他还是跟个小孩子一样,根本没有长什么身体。 这也是灵狐一族常常出现的问题,比起人族来说,一部分灵狐族人的身体都会维持在十一二岁时候的体型。 作为一名杀手,即使现在是退役的,百里玄策也很少笑。 可在笑容之下,一块烧饼已经不知不觉的吃光了,虽然只有那种单调的滋味,却是一种充实的满足感。从身体到心灵的满足,大概这便是笑容的作用吧。 坐在马上,吃喝拉撒睡都在马上完成的百里玄策还在向着长城赶去。为了不浪费时间,他只能够做这种在常人看来根本无法完成的事情。 当然,常人无法完成是因为骑术的问题,可他身为灵狐一族,天生具有亲和万物的能力能够更好的去控制战马,达到精锐骑兵所需要五六年战场生涯才能够达到的骑术,与战马心意相通的境界。 吃完烧饼,百里玄策又开始喝水,马鞍旁边挂着的水囊随时可以满足他的生理需求。 这一路上百里玄策根本不停留,当一匹战马累了,他就换另一匹,在他骑乘的战马后面跟随着的是从路上遇到的马贼手中缴获的战马,让他可以随时更换。至于水与粮食,他是按照一个月的分量准备的,多出来的战马自然会将这些必备品的重量给分担过去。 归家的心情是如此的迫切,以至于他无法让自己停留下来,对于周围的任何景致都漠不关心,一点多余的时间都会觉得是浪费。 家,对于百里玄策来说,等于是百里守约。 有百里守约的地方,便有家。 在这之下,即使是堂皇的高楼,都不能够称之为家。 他这世上唯二的亲人之一,他的母亲临终的时候抓着他们兄弟俩的手将他们手掌搭在一起,从颤抖着的干裂苍白的嘴唇里面吐出的话语。 她说:“无论如何你们都要活下去,不管在怎么样的环境里面,即使是失散了,也要去相信对方一定在寻找自己,永远不要忘记了,你们是兄弟,是能够彼此依靠的家人。” 是啊,家人,唯一的仅存的家人。 那一些不等量的食物,那背着他快速奔跑的单薄身躯,那在寒冷冬夜中牵着他的手一起奔跑只为温暖身躯的手掌。 他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在自己眼眶里面的泪水即将滴落的时候,会指着天空中明亮的星辰与月亮。 他说:“别当个哭鼻子鬼,不然妈妈看见也该哭了。” 他还说:“咱们离月亮越来越近了,也快到家了,只要跑到月亮下面就到家了,所以不要停下来。” 百里玄策看到抬头看到的西边的月亮,“是啊,家就在那里,我要回家。” 虽然然它远在天边,看着十分的遥远,也确实十分的遥远。但他知道,家就在那里,而他,终会到达。 第259章 眼中的漫长 “玄策,玄策快走,不要停下来。” 闭着眼睛的百里守约口中不住喃喃着,脸上带有焦急的表情,一滴滴汗水从他的额头淌流下来。 他的手攥紧了,骨节泛着青白之色,可见用了多大的力气。 百里守约猛的睁开眼睛来,眼中的波澜终于渐渐的散去,恢复了淡漠如水的状态。他现在看见的是在长城中所住屋子的房梁,知道自己究竟存在于哪里,不再停留在记忆当中的那个世界。 到这时,他的胸膛仍旧起伏着,只是不像一开始那样的剧烈了。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冰凉的空气进入身体里面,将那些滚烫的热意给驱离。 直到这时,百里守约才惊觉背后已经是一身的冷汗,黏糊糊的,又带有冰冷之感,让人十分的不适。 在这秋寒的夜晚,夜色冷,人冷,心冷。 从床上直起身子来,他坐在床榻上。虽然身上的伤势还没有完全的好转,却也恢复得不错了,至少一个人自主生活还是没有问题的,就是离重新去城墙上轮值还有一段距离。 旁边敞开的窗户,从窗外吹拂进来的秋风,带着秋意似水,如水一般的光亮在石制地板上波动着,微光潋滟。 这是月光,窗外清冷的月光一直陪伴着他,在这不点亮烛火的夜晚里,也带来了一丝光亮。 月光如火,虽然清冷,却仍旧是光,拥有生命的温度。 从百里守约的视角望出去,他只能够看到窗外院子中的一角,却看不见天空中的月亮。即使是月亮向着天空的一角缓慢的移动着,直到隐没不见,他也没办法看见。 不得不说,有些遗憾。 却也不遗憾,因为过往的关系,对于月亮百里守约有着深厚的情感以及记忆。 他记忆当中的月亮,有着很多的形状,他全部都记得很清楚。只要他想,眼睛里面看不见月亮,心里面也会浮现月亮,只不过与现实世界当中天空月亮的形状会有所差别。 月亮啊,曾经陪伴他与弟弟百里玄策在无数个逃亡的日夜里面,给予他们指引,给予他们慰藉。在那些交织着梦境与现实的噩梦当中,只要睁开眼,一看到月亮,便也不怕了。 所谓的孤独,恐惧,是身边没有人陪伴才会出现的。他也会感觉孤独,觉得恐惧,那时候有百里玄策在,这时候虽然百里玄策不在,但他还有月亮。 灵狐一族故老相传的传说里面,死去的亲人其实并没有彻底的消失,他们会去到明月上头,注视着,陪伴着还在大地之上生活着的亲人。 百里守约笑了笑,俊秀的面庞上带有的是极尽的温柔。 他做噩梦了,噩梦里面是无数个逃亡日夜当中的片段交织着组合而成的,带有着他那段时间最为深切的恐惧。醒来以后那种空落之感,源于没有完成母亲的嘱托,把弟弟给丢了的愧疚。 还弱小的时候,总会被噩梦吓醒,以至于不敢再重新闭上眼睛。 等到强大了,噩梦却也不会消失了。不是不能够消失,是百里守约留着它,让它继续存在于他的生命里面,变成他继续强大的动力与理由。 人如果没有畏惧,或者渴望的东西,脚步很容易停下来。 向前与微笑,那最困难时候一直做着的两件事,他从来没有忘记过。 灵狐一族多灵秀,无论男女,容貌以及天赋都像是被上天眷顾着一般,在幼小时,便已经出类拔萃。这也是灵狐一族多灾多难的原因,正是因为这天赐的美好,才惹来邪祟之辈的觊觎。 有一些奴隶商人,便常常会组织捕奴队,来寻找灵狐一族小聚居地的踪迹。为的便是捕捉灵狐一族,将灵狐一族的族人以昂贵的价格售卖出去,去当奴隶,或者干脆就是任人玩弄的玩物。 正如这世间发生的许多厮杀争斗一样,当有东西你有,别人没有,而你又守护不住的时候,便是最为赤裸的弱肉强食了。 同样的事情,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发生。 那一天,同样是个明月璀璨的日子,月光明亮。 不一样的是小村落里面燃烧起的火焰,以及那混杂在火焰里面的残忍大笑声,还有族人们的哭喊声。那无忧无虑的童年,定格在那一刻,从那一刻开始,他们在世上唯一的家没有了。 在月光下,在染红了半边天的火光中。 一起没有的,还有母亲。 作为从小没有父亲的灵狐孩童,捕猎是不用想了,唯有在丛林当中收集瓜果,自己种点蔬菜,清晨去收集掉落于花蕊当中的露水,这便是他童年时候做得最多的事情,以这为生。那个时候,他和母亲,弟弟百里玄策,虽然辛苦,有时候还吃不饱,却还是过得很开心。 所以他们常常要在其他的族人还在熟睡的时候,在黑暗的陪伴下去到丛林里面等待着东边天空的第一缕光明,一同垂落的清晨的露水。因此,他们在村落被捕奴队攻击的时候,正好为了一天的温饱待在丛林里面,躲了过去。 可,他们是灵狐一族啊。 人类的贪婪,使他们会去追索漏网之鱼,将最后一丝利益都榨取干净。 一场追与逃,开始了。 他失去了最爱护他们的母亲,那总是带着温婉笑容,让兄弟两个将头枕在膝上,轻轻抚摸着他们的脑袋,哼唱着轻柔歌谣的女子。 那一抹殷红的血花,至今是他记忆里面深刻的凄艳。 再然后,他带着弟弟,开始了一段追寻着月亮的旅程。 那是在现在的他看来一段不可思议的征程,一路上的种种,再换个时间段,换个人去,或许是不一样的结果。 他以为到了月亮下面,到了一个没有认识的地方,就可以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家了。 但… 他试图这样开始的时候,却突然把弟弟,这唯一的家人给丢了。 百里守约目光闪动着,似乎看见了记忆里面的那张温婉的笑脸。 “对不起母亲,我把弟弟给丢了。” 他这样说着,没有哭。 身为哥哥,家中的长子,他不能哭。记忆中她也没有哭,只是笑着说要睡上一觉,把弟弟交给了他。 那可真是无比漫长的一觉啊。 虽然想看看她,让她醒,最后却还是会去希望,那会是一个漫长的美梦。 恍惚间,似乎有一只轻柔的手,落在他的头上,轻轻的抚摸着。 记忆中温柔的声音,总在他看着其他灵狐孩童快乐玩耍的时候出现,给予他对于未来的美好盼望:“虽然你还小,但也是百里家的男儿呦。百里家的男儿,总有一天会震惊百里,声震八方的呢。” 他从那里,走到了未来这里,真的是一段很漫长的旅途啊。但有些时候却还会突兀的想要回到过去,彻底存在于那回望的一眼里面,即使是永生的凝滞。 可时间无论如何都在往前行进。 时间如此,人如此。 再如何的漫长,终究一分一秒过去了,也不觉得长。 第260章 相信老爷爷的都是走投无路之人 “差不多了。”狼首蹲下身子,抓起了一把地上湿润的泥土,用五指捏在掌心微微的摩挲着,任其从自己的指缝间散落。 一颗又一颗的沙子,带着属于泥土的土腥味,还混杂着血腥的气息。 在这丛林里面,每一寸土地之下,不知道埋葬了多少的尸骨。 有人的,有野兽的,也有昆虫的,还有枯萎死亡后的植物的。在这一方天地内,谁都不能够舒适的生存,谁都要为了生存去厮杀,抗争,只为了获得那生的资源。 活下来的会拥有食物,拥有配偶,拥有繁衍后代的权利。而死了的,则什么都没有。 这是个残酷的世界。 狼首站起身来,修长的身体隐藏在身上披着的大氅下面,脸上的表情被上方树木投射下来的阴影所遮掩。 在这方残酷的世界生存,没来由的,人也变得越加的残酷。至少要想活下去,善良是不可取的,只有残酷。对自己残忍,对敌人残忍,才能够取得一席之地。 这何尝不是长城后面的人所理解不了的? 但为了生存所做得抗争,却是一模一样的。 狼首很清楚这一点,他想打过长城是因为什么,长城阻挡他又是为了什么。 没有对错,都只是为了生存而已。 “你真的准备好了?呵呵呵呵,你的身体还没能够恢复到最佳的状态吧?” 狼首的耳边传来了阴沉的低笑声,声音沙哑,带着摄人心魄的一种魔力。 “那又如何?”狼首的表情没有变化,心中一丝波澜也未曾有。 他自己的身体情况自己知道,在那一夜的袭击之中所受的伤,即使他在后来将部族中那些蠢蠢欲动的长老,祭司给处理掉,吸收他们的血肉,乃至灵魂来治疗自己,伤势也没有恢复到一个最完全的状态。 这不用别人来多说。 “我早说过了,身为蛮族的一代先祖,我的力量不是你能够想象的。所以只要听我的,你的伤势想要恢复完全不是问题,甚至再进一步也未尝没有可能。” “你想想荒族的那个大块头吧,想想那从他身上感觉到的屈辱,那时候他是真的要杀死你!” “你要再没有恢复的话,再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受创,所要提防的可不只是面前的敌人,来自于背后的致命一击也会杀死你!这种结果你愿意接受吗?你愿意让这十多年的忍耐,艰难,流出去的血汗全部化为乌有吗?” “还有,一个实力下降的首领,嘿嘿嘿,下面不知道多少人正想啃噬你的血肉,从你的身体里面得到滋养,再借由你的尸体踏上至高的位置呢。” 之前的声音再度出现,言语中带着强烈的诱惑,在不断引诱着。包括言语中的种种现实,可能,都直击狼首的内心,点出来的都是他现今所遭遇,可能遭受的困局。 “所以来吧,信任我,所要给出的,只是一点微不足道的信任而已!”不知道来源何处的声音骤然提了起来,变得无比的狂热,“我能够让你成为真正的蛮荒之主,让你越过长城,直到席卷整天下,建立独属于蛮荒人的国度!” “哦。”狼首点头,淡淡的应了一声,不置可否。 “怎么,你不相信吗?你也应该知道,在蛮族历史上,作为初代首领的我,是怎么带领部族席卷天下的吧?那些所谓的王朝,文明,又是怎么样在我的威势之下灭亡的吧?” “可你还不是死了。”狼首点出声音的主人已经死了不知道多久的事实。 “你!我这叫死了?我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这可不是你这种什么都不懂的幼童能够理解的。” “或许。”狼首答应了一声,并不在乎言语中充斥着愤怒的声音。 他抬起手来,借着从树叶缝隙投射下来的月光,看着自己手指上带着的一枚戒指。戒指十分的古朴,上面的纹络在月光的照耀下泛起若隐若现的血色光芒,如同有生命一般,在不断的吞吐着。 这枚戒指的不凡,傻子都能够看得出来。 狼首当然也看得出来,作为捡到这戒指并成为这戒指主人的他,从十多岁开始,到如今,不知道被引诱多少次过。 什么拥有的力量,初代蛮族首领,能够让你变得更强等等。种种言语,说得如今的他根本不用多想,便可以重复出一模一样的话语出来。 包括在某些危急的时刻,这戒指还会救他一命,展示出自己的力量。 这又如何?救我的决定是你自己决定的,我哪里叫你来救我了? 何况不真正死了,又怎么知道自己一定会死? 他可从来不信,这世界上会有什么神秘的拥有无上力量的存在,会寄居在一枚小小的戒指里面。即使这戒指再古朴,再不凡,终究只是一枚戒指而已。 同样不会有人会没有任何目的的付出,你得到什么,就必须付出什么,甚至比得到的东西还要多。 只有那些走投无路,万念俱灰的人,才会相信前者的存在,以及那不求回报的付出。 他唯一可以信赖的只有跟随在身边的狼群,它们永远不会背叛自己。 至于这初代首领?死了的人,又有什么资格来教活着的人些什么道理? 他可是狼的儿子,当年是母狼救下了他,并将他喂养长大。 那个时候,这无所不能的戒指可不在。 “那你把我给扔了!”戒指里面,一名慈眉善目穿着布衣的老爷爷仰天咆哮,脸上变得无比的狰狞恐怖,有黑气从其身体里面弥漫出来,将周围浸染得漆黑一片。 “不要。”狼首果断拒绝。 嗤笑一声,狼首弹指弹打在戒指上头,指甲与戒指碰撞,响起了清晰的鸣响声。 “被我捡到了那就是我的东西,至于我扔不扔,那不是你这东西该决定的,也轮不到你来替我做出决定。” “你这家伙…”戒指里面的老爷爷咬牙切齿,努力控制着自己。 要不是他力量积蓄得还不够,还不够的话… 他一定要活生生的将这小子给吞吃掉,细细的咀嚼他的每一寸的骨血,还要让他存活到最后一刻,看着自己的身体缓慢的消失,体会到死亡的逐步来临。 所以当初他是怎么样就选定了这小子成为自己复生的祭品的? 第261章 猿啸 黑暗中,有一团又一团黑影在快速向前窜动着。 奔跑,跳跃,在常人难以想象的高度,做着一般人根本做不来的动作。 影绰频闪,在茂密的树冠中只能够瞥见其一闪而逝的身影。再去寻找的时候,便再也寻找不到了,只余下树枝的晃动声,以及从树上落下的纷乱树叶。 “有什么声音。”长城的城头上,一名长城卫士耳朵动了动,表情变得凝重。 他听到的模模糊糊的声音,十分的模糊,隐隐约约出现了,再去仔细听的时候,又突然消失了,根本像是没有出现过一样。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当他捕捉到声音出现之时,细细在脑海里面构织声音传递出来的影像,他只想到了落叶。 是的,落叶。 这名长城卫士的目光落在远处的那一片枫树林边,他听到的声音,正和枫树的树叶荡落在土地上一样,轻微而沙哑。 在这个季节,落叶再寻找不过了。许多的树木,都无法抗衡生死轮转,因此这也是个落叶纷纷,一个万物沉寂的季节。 不过在在他的耳朵里面,那些听见的生命,又在不断的重复着生灵们存在过的痕迹。 他相信自己的耳朵。 作为一名长城卫士之中专门负责警戒敌情的信卫,他必须去完全信任自己的耳朵。 信卫,选取军中的特异之士,或是目力超卓,或是嗅觉灵敏,或是听力惊人组成队伍,专门应对蛮荒异族突然而来的袭击。 信字,取自信风早至,新潮将临之意。 他们听见的,是信风传达来的,来自于战火的消息。 “警戒!”这名信卫没有犹豫的大喊出声来,哪怕只是错觉,也要等完全确定了才能够去将其存在的可能排除! “什么?”有另外的信卫打了个激灵,瞬间进入到了战时的状态。 他的鼻子动了动,眉头一皱,一股腥涩的味道被风带着冲进他的鼻子里面,给他带来了一阵猛烈的冲击,苦不堪言。 “这味道…”他细细的思索,意图从味道上找出主人来,“很像是野兽气味啊…” 下一刻,他直接暴喝道:“敌袭!” “敌袭!”旁边高台上,一名信卫也在同时发出警告。 在他的视野里面,远处的黑暗中有影子比窜动着,融于黑暗极难发现。以他的目力之所以能够发现,还是因为这些影子的主人在高速行进的时候与周围景色交融出现的一种扭曲感,要没有这一点,是很难发现它们的踪迹的。 没错,是它们。 因为脱离树林,在长城清理出来的一块城外空地上,这些敌人们,是四肢着地的。这根本不是人所能够完美做出来的动作,哪怕是人四肢着地,但也绝对不会像是它们如此的快速,几乎是在贴着地面在快速的飞行。 “嘭嘭,嘭嘭嘭,嘭嘭嘭。”鼓声在这个寂静的夜里面响起,带着独属于其的韵律回荡,彻底的将黑夜给击碎。 这个夜,开始变得沸腾。 闻鼓的声音沉闷厚重,可以传得很远,这是专门为提醒敌袭到来设置在城头的。 烽火台上,一蓬火光突然出现,火焰跳跃着,瞬间到达了最为旺盛的阶段,染红了那一片的天空,成为黑夜里面最刺眼,突兀的所在。 “嘭嘭…” 又有鼓声响彻,来自于长城城关的远处,继续传递着黑夜中不存在的喧哗。 在长城之中,从城关,到长城城中的镇守府,每隔一段路途都设置有闻鼓,以及看守闻鼓的一队长城卫士,二十四小时轮值。只要一有代表敌袭的鼓声出现,从城头上,沿途,都会有闻鼓震鸣,到这鼓声传递到镇守府中,几乎不用两分钟。 紧随着鼓声的是燃烧起来的烽火,从第一个烽火台的烽火燃烧起来,到第二个烽火台,第三个烽火台…接连到整段长城的烽火台都变得炙热而灿烂,一整条巨龙苏醒过来,火光照耀着这一方天地,磨砺着属于巨龙的爪牙。 此刻燃烧的火焰,跳动的橘红,成为了天地之间唯一存在的颜色。 铠站在城头上,望着黑暗中跳跃,朝着长城飞速奔来的身影,脸上一如往常的冷漠。 风吹过,带起他银白色刘海偏移,属于霜雪的颜色,一如他内心一般的冷酷。 杀戮,从来不是目的,但当没有办法去解决问题的时候,也唯有杀戮。 他,早已经习惯了杀戮。 苏烈站在铠的身旁,身后是一排背负着大盾的长城卫士,他们沉默着,一如山岳一般的矗立。 “选在这个时间点攻击,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运气可真不好。”苏烈嗤笑一声,一双虎目中流露出来残酷的意味。 平常长城上都只留下一名大将值守,但是今天却足足有着两个人,这却是踢到铁板了。 关键是铁板还不只是会让别人来踢,还会去踢别人。 苏烈难得咧开嘴发出无声的大笑。 “苏烈,下一次见到妞妞的时候你还是少笑一点,不要张开嘴大笑。”铠侧过头来提醒道。 苏烈连忙合上了嘴,挠挠头疑惑的问道:“为什么?” “因为你的嘴太大了,容易吓到小孩子。”冷漠的铠毫不留情的朝着苏烈递过去了一柄冷漠的剑。 “这…”苏烈表情骤然变得僵硬,不服气的回敬道:“你才是,下一次离妞妞他们远一点,不要冻到他们了。况且妞妞还说过他苏烈哥哥最帅的!” 铠摇头,嘴角扯出一道轻微的上扬弧线。 真当他不知道自己的模样? “好了,有话下一次再说吧,来了。” 远处,那些终于走入火光笼罩范围的黑影终于露出了它们的真面目。 是一只只尖嘴猴腮,毛茸茸的猴子,此刻正对着火光,对着城头的长城卫士们发出尖锐的鸣啼声。它们龇牙咧嘴,露出了嘴中锐利的牙齿。不少的猴子还留下口水来,似乎城头上的人在它们的眼睛里面。是一道道美味可口的大餐。 “射!”后方,枫树林附近,有人大叫一声。 随着声音落下,一声又一声洞穿空气的呼啸声紧随其后。箭矢隐没在黑暗当中,根本看不见它们的落点,把握不住其轨迹,只能够听见那急促的呼啸声,络绎不绝,急促凄厉。 第262章 那些可以信赖的人 刘禅睁开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上方的房梁,眼睛中充满了疲惫与无所适从,整个人都还处在刚刚从睡梦中惊醒,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想去想的状态中。 他睡得很不好,前所未有的差。前半夜在与屋外远处传来的虫鸣声中对抗,终于习惯虫鸣声了,由于旅途的疲惫迷迷糊糊中勉强的睡下去了,现在又被吵醒了。 他静静聆听了一会儿,终于身体打了一个激灵,混沌的思绪透出了一点亮光,迅速清醒。 这是战鼓,战鼓的声音! 作为一名战士的儿子(他老爹早年征战沙场),勇将闯战场的同伴(指的是赵云从千军万马中把他救出来这一件事),刘禅对于什么是普通的鼓声,什么是战鼓的声音是非常清楚的。 这是蛮荒异族攻城了? 刘禅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落地,身体中的疲惫迅速被兴奋代替。 若论他对什么感兴趣的话,不是战争,不是你死我活的厮杀,不是蜀国的王位,是机关造物。 这么好的一个见识到长城机关造物,鲁门与墨家两家技术的机会,他怎么可能放过? 屋子的门被刘禅一把推开,极速穿戴好衣装的他朝着城中大雪龙骑的驻地跑去。 鼓声还在传递,持续,在黑夜中轰然回响。由远及近,城中的一栋栋民房之中亮起光亮,屋子的男主人侧耳倾听着屋外的动静,女主人则抱着自家的孩子,轻声唱着长城本地的歌谣安抚着受到惊吓的孩子。 略有波澜,却不慌乱,也不恐惧。 如今的长城,早已经成为了可以保护生活在其中,以及整个长城往后生活着的平民百姓。那些不堪回首的血色记忆,终是成为了让人铭记的过去,新的血色由城头的长城卫士来背负,再不需要普通百姓为此付出。 镇守府。 花木兰睁开眼睛,眼中闪过一道光芒。 “来了啊。”她似是在感叹,又像是只是平静的在诉说一个简单的事实 衣甲放在一旁的衣甲架上,至于轻雨与任平生,则是悬挂在床头上方,这离花木兰更近的位置。 她下了床,身穿着白色的亵衣与亵裤,勾勒出了身体的曲线与婀娜的身姿。 径直走到衣甲架旁,花木兰开始穿戴起衣甲来,穿戴衣甲的速度极快,在鼓声逐渐微弱下去的时候,她便已经穿戴好了衣甲。 顶盔戴甲。龙鳞盔上,一簇红缨如同火焰一般燃烧着。身上的则是青羽甲,甲叶以极轻巧的编织法编织成一件整甲,青色的光芒在上方流动着,在尽量将重量减轻的同时,又最大程度的做好了防护。 青羽,青羽,青字说的是甲胄的色彩,羽则是说甲胄的重量。虽然如同羽毛一般只是夸大的言语,但真正说来,青羽甲比起一般的铠甲都要轻得多,只堪堪比寻常的衣物要重上那么一点。 脚上则是龙鳞靴,造型狰狞而霸气,给予脚舒适感受的同时,也提供强大的防御与攻击性。不仅仅能够让人在复杂的地形奔跑如风,让尖锐的石子、箭簇无法穿透,还可以使人在踢踏敌人的时候,带去最重的损伤。 穿戴完毕,任平生这柄重剑被花木兰背负在背上,烟雨这柄轻剑,则是悬在腰间。 推开房门,女子闺房中透出的馨香还未扩散开来,便被重新闭合的房门给彻底的截断。 花木兰也是一个女人,女人喜欢的那些东西她也喜欢,漂亮的东西,美丽的花朵,以及浓郁的香气。 只不过男人喜欢的有些东西她也喜欢,刀剑,武艺,仗剑游历天下以平天下不平事的意气。 所以她来到这里,停留在这里,或许也再无法离开了。 “备马。”花木兰朝着长廊尽头走去的时候说出一声。 守候在花木兰屋子门外的两名侍女跟上花木兰的脚步,轻声回禀:“已经备好了。” 虽然她们确实不知道同伴那里备好马了没有,但是基于对同伴的信任,她们还是敢肯定的说出结论。 两名侍女快步行走间,铠甲上的甲叶彼此碰撞着,起起落落,发出了一声声清脆的声响。 长城中,并不只有花木一名女战士,也不是只有她一个女人可以上战场。 整个长城镇守府,这里的所有侍女,平常都要接受花木兰的训练,学习如何与敌人作战,如何在战场中活下来并取得胜利。 她们平时是侍女,但到战时。便会成为花木兰的亲卫队,必要时候也会随其一起加入战斗。 “一小队随我去城头,二小队跟随参谋们到达城头,并保护他们持续到第一波攻势结束。至于其他人,在镇守府中待命。”花木兰继续发令,思维无比的清晰。 这只是蛮荒异族攻城的第一波攻势,接下来还会有许多波对长城发起的攻势,一直持续到冬季的到来。 第一波攻势更多的时候是基于试探,寻找敌人弱点的原因发起的,烈度远远比之后的战斗要来得低,完全交给城头值守的铠与苏烈是可以的。不过,既然是一场试探性的战斗,蛮荒异族在试探长城情况的同时,他们未尝又不是在借着这一波进攻试探蛮荒异族的虚实? 因此花木兰还是决定要去看一看。 两名侍女迅速的跑开去向其他人传达命令,会在镇守府的门前再一次等待花木兰的到来,并随之离开。 “这个时节,蛮荒的那些家伙们看来是不打算让人有消停的时候啊。”百里守约无奈的一笑,低头看了看自己还被白布包裹着,没有愈合好的伤口。 战鼓擂响的声音他也听到了,他却不准备去参战。 这是基于信任,也是自知之明。在伤势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加入战斗只会成为拖累而已,花木兰他们完全可以解决掉蛮荒异族前期的进攻,而他只需要休息,尽快的痊愈,加入到更为关键的后期战斗之中。 有些时候,与同伴们并肩作战不是唯一的信任的解释,将事情交给他们,并且去信任他们一定会完成,这同样也是信任。 他确认过眼神,他们是可以去信赖的人。 第263章 猴与树与果 来自蛮荒异族的羽箭落地,在还没有到达城头的时候落空,彻底的坠落长城城前那一片空地之上。离着长城城头还有非常远的距离,要再更近一点也是根本命中不了城头的长城卫士们,高度实在太低。 发生在眼前的这一幕闹剧落在城头的长城卫士们的眼睛里面,却没有人笑出声音来,一点戏谑都没有,有的只有严肃与认真。 “创生之术。”苏烈挑起眉头,注视着这一幕。 羽箭坠地,空地上的土地表层瞬间隆起一个小包,一小柱的嫩芽从中冒了出来。随着后方站着的祭司挥手之间萦绕在身旁的绿芒飘动,落下,象征着生机的绿色光辉被嫩芽吸收。 嫩芽开始疯狂的生长,向上,向上,朝着更高的地方探出了头。瞬间,一株大树取代了原先的嫩芽,舒展开粗壮的枝干,矗立在土地上。 一株又一株,随着祭司们的法术成功,在长城城关外面的一片空地,已经彻底的化成了一片森林!并且还不是普通的森林,这些参天的树木,已经达到了和长城城头差不多齐平的位置。在树木中央处,甚至有的树木还长得比周围的树木还要高,站在上头,可以居高临下的望见长城城关背后的城池景象。 这些原来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够长成的大树,在蛮荒异族祭司们的手中,仅仅是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便已经成就。 “唧唧!”树林中的猿猴兴奋的叫了起来,四脚齐用,迅速的窜上了大树。身形飞快,在这完全属于它们的领地之中,树木不是阻碍,而是助力。 “这些猴子是什么猴子?”苏烈一把扯过了身旁正拿着一卷书册在记录着的沈梦溪大声问道。 “啥?”沈梦溪抬起头来,书册上刚刚书写下去的字的墨水尚未干去。 他看了一眼长城外那些攀登至树顶正在眺望,龇牙咧嘴作出威胁状的猴子,脑中立马浮现了这些猴子的资料。 “爆猴,脾气暴躁,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在蛮荒中也算是一霸,常常靠着可以爬树的缘故围杀处于地面的野兽,要是打不过,他们会立刻上树,再靠着从树上扔下来的果实,一点一点的将猎物给磨死,可以说非常的无耻。”沈梦溪说完后,又继续专注于手上的记录。 “弩手,装填连弩,换爆裂弩箭。”铠说道,他注视着那些树木。 “弩手准备,换爆裂弩箭!”旁边有长城卫士立刻重复了一声铠的命令,使铠的命令可以传达到所有人的耳朵里面去。 “目标:城外的大树,自由开火,由近及远,火力覆盖。”铠继续说道。 虽然他不知道这些猴子上树是要干什么,但直觉告诉他情况非常的不妙。 在战场上有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那就是敌人想要做的,都不要让他成功做到。那么现在要做的,正是将这些大树摧毁,因为这些大树是蛮荒异族们种下的,背后一定有着阴谋存在。 苏烈又继续扯着沈梦溪的领子,将他扯得更近了一些,大声吼叫着,几乎已经贴着他的脸喷口水了,“树,还有树!那些树是什么树!” 他是真没办法,沈梦溪这种书呆子一进入状态那就需要直接一点的方式将其唤醒,不然根本呼唤不动。 “啊?”沈梦溪再次抬起头来,晃了晃脑袋,也不去擦喷到脸上的口水,眼睛直愣愣的盯着城外的树木。 他的脸上充满着迷惑不解,脑中无数树木的图解闪过,又通通被排除。 “蛮荒中的树木,蛮荒中的树木…”沈梦溪口中念念有词。 苏烈看沈梦溪在沉思,也没有去催促他,而是等待着。 “对了!”沈梦溪手里面的毛笔一抖,一点墨点甩溅在书册的空白处,但他丝毫没有在意,看着城外大树上冒出的红彤彤的果子,脸色骤然一变。 “那是火木,在炎热之地生活的树木,因为受灼热地气所扰,为了避免因为地气而自焚,因此吸收的地气都被吸收起来置入树木结成的果实之内。因此,火木的果实会随着时间的经过变得通红无比,并在成熟的时候落地爆炸,果实当中的种子会因为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种子朝着四周喷射出去,以达到释放地热之气,并让种子到达更远处落地生根的目的。这可以说是物种的选择性进化,非常的神奇了。”沈梦溪快速的将脑中的资料一股脑说了出来。 奈何苏烈现在完全没心思听沈梦溪的科普,关注点直接落在了他关心的地方。 “什么,会爆炸?” “没错,会爆炸,这种果子被蛮荒里面的异族称之为爆爆果,青涩时期可以食用,但是成熟了,那么就要命了。而且因为这种特质,所以如爆猴这种猴子,会故意在爆爆果即将成熟的时候去采集它,储存下来,当成武器来使用。所以爆猴的名字,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脾气火爆,还因为爆爆果的缘故,可以说每到火木结果的时节,蛮荒之中的爆猴会彻底成为一霸。” 后面的苏烈已经来不及去听了,他径直将沈梦溪扯到身后,用自己高大壮硕的身体挡住他,同时高声怒吼:“盾卫朝前,立盾!其他长城卫士,退后十步,位置不可擅离者,自主防御,允许必要时退出阵地,以防御自身为主。小心城外的果实,那会爆炸!” 城外的树木上,结出的果实红彤彤的,在长城城头火光的照耀下,是那样的鲜艳欲滴,但苏烈听了沈梦溪的话后,可不会产生口水,觉得那果子是好吃的玩意! 果实在落下,坠落,在苏烈的一个炸字还没有消失之时,城外就已经传来了猛烈的爆炸声,还有夺目的红光。长城城头操控巨型连弩的弩手射出的爆裂弩箭,命中城外的树木,带起剧烈爆炸的同时,燃烧起来的火焰也在吞噬着火木。伴随着的还有爆爆果落地产生的爆炸,彼此交织着,一声又一声的爆炸声,不断震荡着人的耳膜。 没有人觉得苏烈的提醒是大题小做,没有人觉得城外的爆炸与自己无关。因为他们看见城外被火光点亮的火木树林中,那些在燃烧着的树木上朝上攀爬的爆猴手中,拿着的那红彤彤的,富有丰收气息的果实。 “唧唧唧!”尖锐的猴子声在爆炸声中响起,攀爬到火木最高位置的爆猴,奋力的朝长城城头丢下爆爆果。 一时间,染红的天空中有不知道多少的红色果实砸落。 第264章 炸裂 铠的目光一冷,站在最前方的他得到了更多爆猴果子的招呼,有十多颗的爆爆果全部朝他扔了过来。或快或慢,或前或后,落点有所差别,轨迹有所不同,无一例外的是,这些爆爆果的落点不是向着铠而来,就是在铠的周围。 每一颗爆爆果,在空中的时候由于极快的速度与空气发生摩擦,表皮微微出现了火星。内里的能量已经变得极不稳定,却还差最后的一下触碰,但在这之前,它所有的能量都已经调动了出来,达到了临界点。 因此,当爆爆果落地,或者是砸到什么物体的时候,爆炸的威力只会更强,不会变弱。 “小心!这些爆爆果的威力是很大的,火木在结果的时候根本没有多少野兽敢进火木林里面去!也只有爆猴,与它一般灵敏的野兽,才能够在爆爆果落地的时候及时的闪避,但就算是这样子,每年火木林里面还是有许多变成焦炭的野兽啊!”沈梦溪从苏烈的背后探出头来,大声的提醒道。 这些知识都是他用血的代价获得的,当然不是他流血流泪,而是那些火木林里面的焦炭。不过变成焦炭后它们也没有血与泪可以流就是了,唯一剩下的只有那一种肉被烤得焦糊的味道残余在空气中。 还没有等沈梦溪看清楚情况,一只大手又将他的头给按了回去。 “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待着吧,就你那几两肉,怎么着也不见得是什么皮糙肉厚,行动敏捷的人啊,”苏烈一边侧过头去吐槽,另一边,抱在肩上的炮烙被他的左手抓握着,猛的朝着风声传来得位置挥舞。 更大的劲风突兀的在城头刮起,沈梦溪只感觉自己的脸颊被刮得生疼。他正想说话,但传来的爆炸声让他把话又吞进了喉咙里面去。 “嘭嘭嘭嘭。” 一连串的爆炸声在苏烈的耳边炸响,所有朝着他这个方向落下的爆爆果,都在炮烙的撞击之下被引爆。还有后方更远处的爆爆果,还没有落到它的目标位置,便被带起的一股逆向的劲风给阻挡住了,只能无奈的落地,在长城城头之下的土地上炸出一个个的大坑。 拔剑,收剑。 剑锋曾经划过的痕迹,成就了铠眼中的火光。 这一幕让偷偷又探出头来的沈梦溪咋舌不已。 长城城头,在这时候,有无数声的爆炸声一同响起。炸裂开来的火光,比插在城头各处的火把,置放在各处的火盆发出的光亮还要耀眼。 此刻,从长城城中朝着城头位置看去,便会看到奇异的一幕。 有无数的火光骤然的亮起,变成最耀眼的那一团,又骤然的消逝。然而却还未等人的眼睛适应这光亮变化,又会有新的火光亮起,又黯淡,这来来回回不断,竟是生出了烟花般的璀璨效果。 “嘭,嘭,嘭。” 一名又一名的盾卫撑起的大盾前,爆炸声中火焰带起的冲击波撼动着盾牌,甚至让周围的空气隐隐的颤动着,却没有一名盾卫退后一步,脚步连些许的震颤都没有。 空气中的炙热温度哪怕是穿戴着一身衣甲都能够感受到,灼烫得他们的额头正有汗滴淌落。 从发间的位置,到额头,到眉间,又到眼皮,最后到达睫毛。睫毛上积聚着带着温度的汗水,蓄积到一定的程度,最后不堪重负的落下。 就在眼前,眼睛感受到的那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也没有让盾卫们轻易的闭上眼睛,那一双黑色瞳眸中充斥着的只有如磐石一般的坚定。 如山岳,不动的山岳,矗立在长城卫士前面。他们的盾牌,包括他们的身体,都能够成为守护的坚盾,去为同袍们提供最为坚实的防御。 盾卫,长城的特色兵种之一,以长城卫士中身强力壮者为主,挑选出来的精锐之士。被称为可以将自身的后背,乃至生命托付的坚盾。 在长城上,这样的坚盾守护着每一块需要他们去守护的位置。 “上,上,上!绝对不能够让连弩受到损伤!”有长城卫士怒吼着,冲向长城城头那些摆置连弩的位置。 那里,操作连弩的弩手还待在所在的位置,正在操控着连弩对着城外的火木树林发出一枝又一枝爆裂弩箭。 身旁与眼中炸开的火光,明显他们只在乎眼中那燃烧起来的火木,与火木上爆炸的一团团火光,在火光中凄厉叫着却只能无奈坠地的爆猴。 弩手的鼻子动了动,似乎闻见了那些正燃烧着的一团火焰中散发出来的肉与油脂混合的香气。 他们的身边,一名又一名的长城卫士挥动手中的长枪,在爆爆果即将落地的时候将其挑爆。或用手里面的小盾一撞,将爆爆果直接给撞击得爆炸开来。 许多长城卫士裸露出来的皮肤都已经变得焦糊,被炙热的温度炙烤的上面的毛发卷曲。他们唯一能做的,便是在爆爆果爆炸的时候闭上眼睛,低下头去,尽量减轻对于眼睛与鼻子的伤害。 仅此而已,每一次的低头都仅仅只是一瞬间,在一瞬间过后,便要抬起头来重新睁开眼睛搜寻落下的爆爆果。否则的话等爆爆果落地,受到伤害的不只是他们,还有固定在城头不能够移动的连弩。 这些连弩,是能够远程摧毁火木,压制蛮荒异族的器械,绝对不能够损伤太多。 有长城卫士口中被腥涩的味道所占据,铠甲虽然能够保护他们,但抵消爆爆果带来得冲击波,却只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还得由他们的身体去承受。多次的伤害累积下,他们呼吸之间,都已经充斥自己血液带来的味道。 “医护兵,快来,快来!”一名长城卫士大吼着,一手拖着一名倒在地面的长城卫士的脚往对面退去。 在他的身旁,一颗爆爆果正在坠落,落地的一刹那,火光刚刚闪现,一个身体已经压在了上面。 “嘭。” 一声略显沉闷的爆炸声,巨大的冲击力将长城卫士给掀飞,飞起在半空时,他口中不断涌出血沫来,点点猩红在火光中挥洒着。 即使他在爆爆果爆炸的一瞬间,用身体压上去的时候一只手拿着圆盾抵在胸前,但没有扩散的冲击波还是震伤了他的内脏,以至于现在抑制不住的不停咳血。 一名长城卫士在内脏受创的长城卫士即将落地的时候冲上来抱住了他,向下的巨大力量使他半跪下来,膝盖与城砖碰撞着带来巨大的疼痛。可他还是紧紧抱着自己的同伴,尽量让受伤的同袍好受一点,而非在意自己。 他只是疼而已,或许膝盖还淤青,皮也破了,还流血了。但现在,他怀中的同袍,却有可能会死啊! “医护兵!医护兵!”他疯狂大叫起来,声音有如受了伤的野兽一样的凄厉。 而这,只不过如今长城城头缩影的一部分。 第265章 空歇 “看来效果很不错啊,只可惜长城人太狡猾了,竟然发明这样强大的武器,不然再怎么样,这些爆猴都能够让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记。”一名站在远离长城位置的山坡上的祭司说道。 另外的一名祭司望着长城城头爆炸的火光,不由得笑着补充道:“不过他们现在也不好过吧?” “那是,哈哈。”第一个说话的祭司笑了起来,旁边的祭司也是被这情绪感染,纷纷大笑。 长城,在他们的心中有如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在心中,让他们喘不过气来。 现实之中,长城也确实是一座大山,挡在他们的面前。只要有志想要越过长城,到达长城背后那一片繁华之地上的人,永远无法忽视掉长城,这一座与蛮荒纠葛了数百年的堡垒。 有赢有输,在长城建立起的数百年间,蛮荒常常攻破长城,到长城背后的繁华之地上烧杀抢掠,掠夺所有可见的一切,金银珠宝,衣食,包括人,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人口在蛮荒各个部族里面也是重要的资源,女人尤其的重要,因为可以生养孩子。但也仅限于女人,对于蛮荒中的部族而言,充满仇恨的男人和孩子完全没有留着的必要,这意味着自己给自己培养敌人,连当奴隶都是浪费粮食,因此会毫不犹豫的杀掉。 在近几十年间,攻破长城,越过长城在那繁华的大地之上奔驰的事情再没有成功过,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面,长城便成了他们心中的大山,再也不是那一个令他们肆意蹂躏,翻越的所在。 正因为如此,现在蛮荒中对于长城的重视已经达到了顶点。虽然深恨那一些长城人,但是也敬佩长城人的勇武,蛮荒中人从不会去诋毁那一些称得上是勇士的人,哪怕是敌人。 “继续吧,我可不认为长城人会这么轻易的被打败,而且爆猴估计也死得差不多了。”祭司中指挥这一次试探进攻的大祭司说道。 大祭司一出声,其他的祭司们的表情纷纷变得严肃,每个人都情不自禁的点头表示对于大祭司的赞同。 这其中既有对于大祭司的敬畏,也有对于长城人的了解,那是基于无数场攻防得到的血色记忆。 现在站在这里的祭司只是一部分,有些是经历过与长城的战斗的,有些则是新晋的祭司。然而共通点还是有的,那些经历过与长城的战争的祭司,能够从战场上活下来,却不代表当初跟他们一起参战的本部族,其他部族的祭司们能够活下来。而新晋的祭司,虽然没有与长城战斗的经验,但是家中长辈,亲朋好友之间,或者是部族传承,不知道有多少人正是埋骨在靠近长城的土地上。 要长城真得很好解决的话,也不必死掉那么多人了,更加不会让蛮荒众多部族们联合起来一起攻打。 虽说联合是基于两大巨无霸的部族召集而成的,却也未尝不是因为长城这块骨头太难啃下去了。 换成是更遥远的过去,也有一些部族单独攻打那时候的长城,攻入长城后在长城后方的土地上纵横来去的经历。 “让驮鸟进场,控制它们的任务就交给你们几个了。”大祭司用手指虚点了几名祭司的方位说道。 几名原来就被命令负责此事的祭司也不惊讶,回应道:“是!” “另外,你们几个的话,继续用创生之术将铁木催生起来,我们这个位置也不安全啊。”大祭司望着长城的方位,若有所思的道。 “是!”几名祭司悚然一惊,连忙从身上的小挎兜中摸出一把种子来,洒在身前的土地上。 其中一名祭司的面色已经变得有些苍白了。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在他前次参与对长城的战争的时候,有个与自己部族关系不错的部族中的祭司,正是被从长城中投掷出来的会爆炸的圆球直接击杀的,尸骨无存。 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就离当初的位置很近,虽然不在长城城头连弩的攻击范围之内,可倒霉死掉的祭司,也不是死在连弩的攻击之下的啊! “你这小子,这也不是第一次作死了,下一次要是我不在的话你怎么办?靠运气等着不被炸死?”苏烈放开了搭在沈梦溪肩膀上的手,不客气的说道。 “嗨,现在不是有你在嘛。”沈梦溪不客气的回答。他的身体抖了抖,一些沾染在身上的细小种子被他抖搂了下去。 还没有等苏烈说话,他又自顾自的说了下去,“而且啊,花镇守可是给我派了两名盾卫的说,你要是不在他们也能够护送着我到安全位置的。” “你们说对不对?李文,李武?” “嗯?李文,李武?” 没有得到回应的沈梦溪回过头去,才发现平常跟在自己身边的两名盾卫不见了。他仔细的看了看前方那些持盾不动的盾卫们,想要从他们之中找出两兄弟来,却发现光从背影上来说,所有人都是差不多的样子。 对于两个人的擅自离开沈梦溪并没有生气,原因在于有苏烈在。估计是因为看见苏烈把保护自己的责任给揽过去了,又有苏烈对盾卫们下的命令两人这才离开参与到战斗中的。 “嗨,这两兄弟。”沈梦溪摇摇头,也不知道两兄弟的父母当初为什么要给大哥李文取一个文字。要他说,文武双全现在看来是不成了。还不如两个人都叫李武,再在中间加大和小也就成了。 还好是遇上了他,不然换成另外一个谁,不那么大气的,把这事情往花木兰那里一捅,估计这双胞胎兄弟连屁股都要一模一样了。那一种通红的,被敲打过的屁股,哪能分得出不一样? 想到这里,沈梦溪一乐。 “对了,你刚刚说这爆爆果是火木的果实,那里面应该有种子吧?会不会对城砖造成影响?”苏烈没有再继续就相同的问题与沈梦溪纠缠下去,而是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长城在历史上不是没有因为蛮荒的创生之术被攻破过,当时利用的便是树木与各种植物的种子,落在城头上面,再用创生之术一催生,直接用快速生长的树木撑塌了城墙! “没事啦,我之所以没说还不是因为不是有事。”沈梦溪摆摆手,脚跺着踏着的城砖:“你这里的城砖不还是特制的?连城砖与城的缝隙都特别用特制的泥浆粘合,一旦凝固,也是和石头一样硬,种子见了鬼了才能够在里面生根发芽。” “况且吧,火木对于生长条件也是有要求的,必须在地热之地才会生长,与环境相辅相成。城外的那些家伙创生之术虽然神奇,但事实上催生的火木,估计过不了几天就的自然枯死了。” 得到沈百科的解释后,苏烈这才松了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 “嗨,你就放一百个心吧!虽然我沈梦溪不敢说什么事情都知道,但确定的事情我还是有百分百的把握的!”沈梦溪踮起脚来,伸手要去拍一拍苏烈的肩头,表示亲昵。 只是距离苏烈肩头还差了一点。 他干脆的跳起来,手朝苏烈的肩头拍下。 “啪。” 清脆至极的一声,沈梦溪落地,心满意足。 第266章 长城医疗队 “你这家伙,还是小心一点吧,不要因为好奇心出什么事情了。”苏烈无奈一笑,对于沈梦溪亲昵的举动倒不在意,他倒是担心沈梦溪因为自身的好奇心出现什么问题。 “知道了,知道了。”沈梦溪点头表示明白,手中拿着的毛笔对着舌间轻轻一点,笔尖变得湿润,上面的墨水重新变得湿润且浓厚。 他又专心对付起手中的书册来,拿着毛笔在上面点点画画,不知道又在写着什么东西。大抵也是关于这件事情的记录,记录他的所见所闻。 这模样怎么看怎么样的敷衍,苏烈暗暗考虑着等见到花木兰时要不要提个建议,让她每到战事开始的时候都将沈梦溪给禁足。不然的话,两名盾卫要护住他明显是有一点呛的。何况在战事吃紧的时候,他们这些人也没有多少功夫可以照顾到沈梦溪。 “将重伤的抬到城下去,轻伤的直接就地医治,具体的听医疗队的指示,动作要快。”苏烈踏出一步,大声命令道,已经顺理成章的接过了对于长城卫士的指挥权。 “继续保持警戒,这一波进攻仅仅只是试探而已,接下去蛮荒异族还会有怎么样的手段仍是未知,都给我打起精神来!” 城头的长城卫士立刻齐声回应道:“是!” 事实上根本不用苏烈出声,长城卫士们都各司职守,该警戒的保持着高度的戒备,没有因为同袍的受伤便擅自离开所属的位置。该出手的出手,在从城下跑上来的外罩白袍的医疗队的指示下,开始将伤员转移到更安全的地方。还有的便是操纵连弩的弩手,控制连弩的弩手位置不变,但另外一个,负责填充连弩的弩箭的长城卫士在给连弩又填充上一枝对付敌人的弩箭之后,已经开始给连弩做起初步的检查来。更具体的检查,则还需要等现在奔跑过来挎着百宝箱的鲁门,墨家弟子,在他们的手下才能够进行。 所有的一切快速而有秩序,每个人都出现在他应该出现的位置,或者在行动的路上。每个人各司其职,或许再准确一点说起来,站在城头的每一名长城卫士们,都知道自己应该去做一些什么,在相对应的情况下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怎么样去应对既有结果的出现。 除了新兵以外。 长城每年在对蛮荒的攻防战中,都会有所减员。这些战损同样需要补充。因此相对应的,每年都会有新兵补充到长城卫士的编制里面来。虽然他们大都经过了训练,可在亲身经历真实的战场中的时候,依然会有新兵所会出现的一系列的问题。 “小林,还愣着干什么,快帮我一起把他抬起来!”一名老兵对着旁边还在发呆的新兵大声喊叫道。 还在发呆有些不知所措的新兵小林在听到老兵的声音后,仿佛找到了主心骨一般,立刻清醒了过来,并化为了实际的行动,他连忙蹲下身来,协助着老兵将躺在地上的伤员给抬起。 “放。”老兵再次出声,招呼着新兵小林一起小心翼翼的将伤员给放在担架上。 抬担架的是两名外穿白色罩袍,内穿轻甲的青年人,他们还都各自斜挎着一个小箱子,箱子里面也不知道装着什么,但是箱子外面却有非常明显的红色十字的标志。 两人属于长城卫士中医疗兵的序列,司职是救治伤员。他们虽然也上战场,却不是与敌人作战的战场,而是另外的一个同样重要的战场,便是与死神正面交锋,从其手中救下人来。 从扁鹊到长城的那一年开始,长城中的长城卫士的伤亡情况便有所减轻,可还是不太乐观,毕竟扁鹊医术再多么的强悍,他也终究只是一个人,一个人能够救治的伤员有其极限所在。于是第二年开始,扁鹊便开始教授学生各种急救的知识,再由学生们进行传授,从而组建了一支在战时穿梭战场,又在平常生活中广泛分布于长城周围诸多乡镇的医疗队伍。 这其中有可以去诉说非常久的故事,唯一的关键点便是庄周。扁鹊之所以到长城是因为庄周,之所以教学生(只有十名)也是因为庄周,包括长城医疗队队员每个人所知道的战场急救守则,都是由庄周编写而成的(扁鹊挂名)。 这也是花木兰为什么会那么敬重庄周的一个原因。 他们这些人虽然很擅长杀人,可在其它方面差得实在太多,比如救人。 “外表没有什么明显可见的伤痕,应该是轻伤?”抬担架的一名医疗队队员说道。 刚刚他一直观察着昏迷不动的长城卫士的情况,肉眼无任何可见的伤口存在。 另外一名队员摇摇头,开口道:“具体情况还是不能够下定论,得经过更详细的检查才行,估计他现在的昏迷是脑部受到震荡,还真的不能够轻视了。” 早先开口的医疗队队员赞同的点头,针对于这种肉眼无从辨明的伤势,唯一的原则就是另做处理。 “我呸,江汉你当老子我死了是吧?快把我放下来,我没事!”身体快落到担架上面的伤员突然睁开眼睛,挣扎着想要落地。 “我呸。”被叫作江汉的长城卫士不客气的朝着旁边唾了一口唾沫,丝毫不掩饰心中的嫌弃,手紧紧的按住受伤长城卫士的身体任他怎么挣扎都不松手。 不仅如此,他还嘱咐新兵小林:“抓稳点,别怕弄疼他,别让这老王八蛋瞎蹦跶下来了。” 新兵小林依言而行。 这也是长城卫士中的常态,每一名新兵都由一名老兵带着,除了上官之外,新兵最听的正是带他的老兵的话。 在江汉和新兵老林的齐心合作下,苏醒过来的长城卫士所有的挣扎都宣告失败,只能瞪大了眼睛愤怒的盯着前者,老兵江汉。 眼见得受伤的长城卫士即使到担架上还不消停,一名医疗兵开口了,“你这样子很耽误功夫,有这拖延的时间跟我们走,快点去没事的话快点也能够回来。” “没错,早去早回,不然人多了就要排队,而且你的情况很难检查判定。”另外的一名医疗兵紧接着说道。 这下子受伤的长城卫士不再挣扎了,直挺挺的躺在担架上,被抬走前还不望朝着江汉投去富有杀气的一眼。 他这么老实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花木兰曾经说过一句话:你们能不能在战场上杀敌,不是我说了算,是医疗兵们说了算。哪怕你们没事,但医疗兵说你有事,那你都得把自己变成一具“尸体”给我老老实实躺在那里! 何况没听见说嘛,去晚了还得排队!那他回来估计得更晚! 第267章 不被限制住的苏烈 铠站立着不动,对比一下周围忙碌起来的长城卫士们,以及开始检修起城头上守城器械的鲁门,墨家子弟来说,他显得有些的突兀,格格不入。 事实上在刚刚铠也不过是出了一剑。一剑之后,再没有更多的动作。 绝对的冷静,绝对的理智,便是他进入战斗时候的状态。 对于军队事务铠一般不插手,他之所以对战场的状况能有所判断,并且做出相对应的举措还是因为他在长城待得久了。待得久了,看的东西多了,经历过的战事多了,那么总该学会一点什么。 何况苏烈也不是一般人,作为大唐曾经的军中年轻一辈最闪耀的新星之一,在他身边待久了,指挥军队作战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 铠望着仍然在燃烧的火木林,火光映照在他的脸上,连带着在他身后的地上留下了一个人形轮廓。 风中有股焦炭的味道,有火木的,也有被烧死的爆猴的,混杂在一起,被风卷带着依旧没有多少的消逝,依旧可以让人很清晰的闻嗅道。 战争的味道。 如此熟悉的味道,正如那以往的一场场厮杀一般,虽然淡却,但在重新出现的时候,总会让铠不自觉的回想起来,有身体的记忆,有脑中的记忆。 “警戒!有敌人的射雕手。”铠呼喊一声,平淡的眸子中骤然出现锐利的光芒。 他笔直的伸出手去,正在眼前,在手掌中心,一枝羽箭窜入了进来,被他的五指紧紧的抓住。羽箭的尾羽仍旧不断地震颤着,箭上所附着的力量还在不断的想要突破铠手掌的束缚,然而不管再怎么的挣扎,羽箭至始至终只能够停留在铠的掌心。 在铠的眼前,羽箭的箭尖带着的锐利锋芒,像是在述说着它究竟多么想要饮血的迫切。 却成为铠眼中那毫无存在感的一点,彻底的消失不见。 松开手,羽箭落地,箭尖碰触到地点发出了轻微的响声。 “叮。” 几声金铁交加的声音响起,几名盾卫手持着盾牌,身体掩藏在盾牌后面,在盾牌之前则是几只羽箭。 也有羽箭没入身体时候的闷响声,被射中的长城卫士几乎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便倒了下去,身体上插着一枝羽箭,正有鲜血汨汨的从伤口处流出来。 “快,救人!”一名医疗兵见状连忙朝着被箭射中的长城卫士跑过去,在他的身边则跟随着一名盾卫,警戒着那随时可能射来得羽箭。 射雕手,蛮荒中只有最顶尖的那一批弓箭手才能够获得的称呼。每个人几乎都要持着弓箭去射下十只大雕,才能够证明自己的射术超群。 他们能够射中天空中翱翔的大雕,自然也能够射中长城城头的长城卫士,并且是在遥远的距离之外。哪怕是黑夜,也没有办法阻隔他们的视线,顶多是带来一点小小的麻烦,却轻易可以去克服。 “该死。”苏烈骂出声来,毫不掩饰对于射雕手的厌恶。 “李文,李武,你们给我回来,保护好沈梦溪。”他呼唤着本应该不离沈梦溪左右的两名盾卫来。 要没人在,他还真不敢轻易离开沈梦溪。 射雕手的数量在蛮荒中是稀少的,也轻易不会出箭杀人,但要是看见沈梦溪这种装束,还傻傻愣愣站在视野里面的,出手是肯定的。 就如同那一些鲁门,墨家子弟一样,有大半的羽箭都是冲着他们去的。幸好每名鲁门墨家子弟身旁都会跟着一名盾卫保护他们,在盾卫的盾牌之前,即使射雕手的羽箭也是徒劳无功。 “是。” 两个大汉转身,与其他盾卫结成的小型盾阵正好露出了两个空的身位,在出现的刹那,立刻被周围的同伴给填补上了。 “叮,叮。” 箭尖与盾牌表面碰撞的声音立刻响起。 盾卫这种特殊兵种,同样也是射雕手的目标之一。 普通的长城卫士射雕手反倒不会多么在意,城头仅有的几名被箭射中的长城卫士,更像是在示威一般。 苏烈没有朝那些倒下的长城卫士看去一眼,他也是清楚,只要不被射雕手的羽箭射中咽喉等一些没有被铠甲保护着的致命部位,基本上都可以救治得回来。 救人的事情不归他管,他也管不了,只需要去相信医疗兵们的医术便可以。他需要负责的是城头的守卫,将城头给安排好,这才是他的职责。 身为将领,不应该去计较个体的伤亡,虽然这样说有些残忍,却是事实。 战争,从来没有说不会死人,不会流血的。 如那街头斗殴,有时候都会有人陨命,更别说战争。 所谓的战争,便是以最小的代价去赢得胜利。如果不行,在能够胜利的前提之下,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行。 战争的本意,便是胜利。 胜利才会让付出的一切都变得有价值,至于失败,则是陨落尘埃,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毫无价值。 “箭楼长弓手,熄灭火把,猎捕射雕手。” “天雷炮装填,火木林后三百步,炮火覆盖。” “巡城锐士,注意有无异状。另外鹰士十分钟一次,汇报各处台楼情况。” 一连串的命令从苏烈的口中发出,并得到了城头长城卫士的坚决实行。 苏烈来到铠的身边,目光越过燃烧的火木林,落在了那一片远处的黑暗之中。 他知道,蛮荒异族便在那一片黑暗之中在窥视着,酝酿着下一次的进攻。 相比较之下,长城便有如靶子,还是黑夜中那明亮的靶子,随时有被暗箭射中的危险。 不过那又如何?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当明枪无可阻挡,无可躲避之时,便会带出一蓬鲜血。暗箭虽暗,但只要做好准备,等暗箭出现的那一刹那防御住,那么暗箭也不过如此。 总该让蛮荒异族们尝一尝被鲁门的战争器械统治的滋味了,那种滋味想必连回忆起来都不好受。 他苏烈,可不是什么被动挨打的人啊! 身为兵家,攻防一体,随心而动,因势而行,便如水无常形一般。 要真的限制住思想,那才是真的输了。 第268章 扁鹊试验进行中 “怎么了,想要去看看?”扁鹊手中的手术刀精准的划开一层皮肉,眼中出现了的细小的血管与肌肉的纹理,他甚至都可以看见主要的几条血管里面的血液正因为他的动作而在快速的流动。 铁丑手里面端着铁盘子,盘子里面放着的是剪刀,钳子,不同大小的刀具。他在扁鹊的身后静静地等待着,听到扁鹊的话的时候,轻轻的点了点头。 他没有说话,因为知道扁鹊在做研究的时候喜欢安静。 “也不用担心,应该只不过是最前期的试探而已。要真的那么容易就陷入苦战,甚至有破城的风险的话,那我也不会在这里了。”扁鹊一边说着话,一边的动作不停,手中的手术刀顺着肌肉的纹理向下切,又从血肉当中分开了一条缝隙。 他的动作很快,手很稳,几乎没有半点的颤抖与迟疑。 “不过,想要去看看的话那就去看看吧,反正我这里现在也不太需要你的帮忙。” 扁鹊盯着手术刀分开的那个世界,血管正在不断的向外膨胀,又向内收缩着,极有规律。这应该是跟着心脏的韵律一起的,心脏的跳动牵连着血液的流动,所以才会呈现出如此的美景。 “人体,真是个美妙的世界,同时也是完美的造物啊。”扁鹊在心中发出惬意的叹息,心情极好。 “好的,鹊哥儿。”铁丑郑重的点头,将手中的托盘放在一旁离扁鹊的位置很近的的桌台上,这才向外走出去。 铁丑离开后,扁鹊连回头都没有,只是继续着手头的动作。他手上洁白的手套并未沾染到任何的血液,因为他的动作极其的轻柔,手术刀在他的手中几乎不会碰触到任何会引起大出血的地方。 手术刀刀尖或许会因为碰触到血肉出现细密的血珠,可也不过片刻,便又会和血肉交融,被手术刀带得冰凉的血液重新回到产生它的身体上头,与滚烫的血液交汇。 终究他还是在破坏,哪怕对于人体的知识已经了解的很深刻,但手术刀再怎么样也没有办法在不破坏毛细血管的情况下去剖开血肉。 这里是扁鹊在长城中住所的地下的试验室,室内十分的整洁,除了该有的床位之外,再没有其它多余的杂物。这也是因为铁丑天天来收拾的缘故,哪怕是有血污也很快被清理干净了。 扁鹊很爱干净,不管是为了做试验,还是为了试验的严谨性,他都必然要保证每一个试验品的零部件不会出现在另一个试验品旁边。 “果然,不管多少次看了还是觉得神奇啊。明明都是同属于人类,可在身体结构上,却有着很明显的差别,你们的血管更加的坚韧,肌肉也更加的密集,在生存上明显更占据优势。你看看,连这心脏跳动时候的震颤,都要更加的有力啊。”扁鹊喃喃自语,本来极其冷静面无表情的他,此刻脸上也出现了难言的狂热。 在他的面前,一名蛮荒异族躺在试验台上面,全身赤***前被剖开了一个大洞。从大洞往内望进去,可以看见交织于各处的血管,里面的血液正在迅速的流动着,为躺在实验台上面的蛮荒异族提供生存的动力。 有层层分开的皮,肌肉,脂肪,最底部是一根根只能够看见一半的白色骨骼。最中心处,可以看见一颗露出半边来的心脏,正在不断的跳动着,血液在其中交汇转换,循环往复。 躺在试验台上的这名蛮荒异族的眼睛睁大着,不断的向着四周围转动,眼中充满着恐惧与绝望。 他能够现在身体所遭受的一切,甚至还有些痛苦让他的眼睑直抽搐,有酸楚的泪水分泌出来。但他动不了,连痛叫出声音来都做不到,只能够感受到那锋刃在自己体内划割时候的冰凉感。 他现在总算知道,那些与自己一同被关押在各个牢房之中的各族族人的下落了。他曾经想过,时不时被带出去却再也没有回来的族人的遭遇,那可能是死亡。却没有想过这遭遇竟是如此的一种折磨,比死还要让人难受! 他眨了眨眼皮,眼睛中流露出来恳求的情绪,如果可以说话的话可能他会大骂,也可能会求饶。但现在却没有那种可能,他只能够寄希望这恶魔一般的男人,会大发慈悲的结束他的生命,这一场难言的煎熬。 可没有。 那恶魔一般的男人的眼睛看着祈求死亡的他的眼睛,瞳眸中没有任何的情绪存在,没有同情,没有愤恨,什么都没有,冷冰冰的。 “看来察觉到身体的情况,那么自然而然大脑会有反应,会有相对应的应激情况出现。”扁鹊看到了那蛮荒异族眼中闪动的光亮,轻挑了下眉头,又接下去,用着自己特意学来的蛮荒语言说道:“你放心,你离死还有很久,不会那么轻易就死了的。就算我现在什么都不做,你都还可以在这里躺上一天,所以你放心,你感觉到的疼痛都只是身体上面单纯的痛苦而已,不会致命。” 躺在试验台上面的蛮荒异族心里面一兔,顿时眼中中希冀的光辉被无穷无尽的绝望给包围了。 他原来想速死,却没有想到自己离死竟然还有那么远。 说完话,扁鹊便又继续解剖起蛮荒异族的身体来,实际上他在说话的时候手也没有停过。 之所以还说上这么一顿废话,不是因为仁慈,而是扁鹊害怕麻烦,害怕没有效率。 现在铁丑不在身边,要是试验台上的这个死了,他还得自己去下面的牢房弄出一个来,实在是有些浪费时间了。 在他的试验台上也不是没有出现过那一种硬生生害怕死的蛮荒异族,明明他的手法如此的完美,根本没有破坏对其造成致命伤害,但人就是死了。 所以他才会提上那么一句,让作为试验品的蛮荒异族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让他知道如今自己的生命状况。 虽然都是死,但好歹作为自己试验素材的时间会延长一些,为什么不有意义的去死呢? 第269章 闻听雷鸣 “哒哒哒。” 空旷的街道上,马蹄声踩踏在石板上的声音回荡着,带着一丝急促,飘向了更远处。 街道上巡逻的长城卫士听见马蹄声,奔跑着准备追赶的时候,在看到马鞍上悬挂着的一方牌子后便停下了脚步来,他们不再关注这匹马,与马背上夜间在街道上纵马疾驰的人,而是回到了自己本来的位置,继续向着既定的巡逻路线巡逻。 进入秋季,尤其在知道长城外蛮荒异族已经陈兵在蛮荒之中之时,只要入夜,长城中是实行宵禁的。在宵禁时间内,只要有人还在街道上行走,那么便会被抓捕,投进大牢中等待审查,更严重者视行为的危险程度还有可能被直接诛杀。 唯一的例外便是太平无事牌,这是镇守府为夜间行走的人专门颁发的,表明其有在宵禁时间段在城中行走的权力,不会受到巡逻的长城卫士们的盘查。 因此,从自己的住处,到大雪龙骑的驻地,刘禅都一路畅通无阻。 他座下的小马驹跑得飞快,似乎感受到了主人迫切的心情。 这匹马不是刘禅原来的那一匹,那一匹以后不无意外会伴随他一生的小马驹因为偷上飞空艇的关系被留在了皇宫中的马房里面,现在的这一匹是镇守府为他准备的,不然的话速度应该会更快一点。 不是说这匹小马驹不好,而是刘禅自己,以及其他的蜀国小辈们,每个人都有一匹属于自己的小马驹。他们的小马驹都是父辈的战马与军中的万中选一的战马配种生下的,比起这些名马的后代们,自然镇守府这边准备的小马驹会差上一点。 刘禅的骑术不错,也是从小练就的。在他知道自己在长坂坡差点没回来的时候,原来对于骑术没有多在意的他愣是下了苦心好好的学习了一番,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 他又不是猛将,又不需要冲锋陷阵,自然是有多快跑多快了。哪怕是猛将,你要是打不赢别人的时候,起码也要跑得赢啊! 刘禅回过头去,看见半边的天空已经被染红了,黑色的夜幕下出现了绚烂的红霞。 “子龙大叔,子龙大叔,夭寿啦,打起来啦!”在策马奔驰到大雪龙骑驻地的辕门前的时候,刘禅立刻扯开嗓子叫喊起来。 守在驻地辕门之外的两名大雪龙骑的士兵目不斜视,站得笔直,但要仔细观察的话,能够明显看到他们的嘴角正在微微抽搐着。 刘禅望着辕门内的驻地,心中无比的迫切,然而他却控制着小马驹牢牢的钉在了辕门之前,不再朝前进一步。 进是进不去的,就算是进去了,回家都得打屁股。 没办法,军中的规矩正是如此的森严,如同雷池一般,不可跨越,更不是如儿戏一般。 他只能够指望着赵云快点跑出来,他们好及时赶到长城城头上,不然迟了什么都看不到那可万分的悲剧。 眼珠子转了转,刘禅的手中出现了厚纸板卷成的一个大喇叭,他的嘴凑到大喇叭后面的那个圆形小嘴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猛然张大了嘴巴。 “子龙大叔,快点来啊,不然要死人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正朝着辕门策马而来的赵云在听见回荡在驻地中的那无数个啊的时候,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了无奈的笑容。 好在他也没有让刘禅失望,也是催促着座下的白龙加快脚步,朝着辕门而去。 在赵云的身边只跟着十二名的亲卫,他并不准备带上大雪龙骑,这个时候也没有任何的用处。以他站在长城城头看到的城外地形而言,适合大雪龙骑的场地没有多少,何况在这夜里,第一波如同试探般的攻势底下,要真的带兵冲出去,只怕才是正中了敌人的谋算。 “我是去呢,还是不去呢?”孙悟空剥下一瓣橘子,放在嘴里面。 “去。” 他又剥下了旁边的一瓣橘子,口中含糊道:“不去。” “去。” “去的话呢,正好展现我的武力,进一步加深客户对于我的印象,让他们更加有安全感,相信筋斗云快递的实力,知道使命必达。” 一瓣橘子进了他的嘴里,汁水击打着口腔。 “不去。” “要是去了,那不是显得自己太过廉价了?毕竟俺老孙也是按照规章办事啊!哪怕是动一步,还不是需要一丝丝的力气嘛?” 又一瓣橘子进了他的嘴中,酸甜的滋味让孙悟空不由得惬意的闭上了眼睛来。 “不去?!”孙悟空有些纠结,手中最后一瓣橘子入了嘴,嘴中充满酸酸甜甜的汁液与果肉,他又看向了桌子上果盘中的下一颗橘子。 放下橘子皮,他又伸手拿起了另外一颗完好的橘子,开始剥起皮来。 去不去的,还是等他吃完桌子上面的橘子以后再去决定吧。 王昭君皱起眉头,因她眉头这一皱,屋子里面的温度又下降了些许。 她清冷的脸上略有些担心之色,因此斜躺在塌上的她,伸出了如白玉一般的手,葱葱玉指捻住了一片下落的雪花。 轻轻的一搓,指间的雪花变了模样,一只晶莹剔透的白色鸟儿出现,双翅一震,漱漱的雪花落下。犹如冰雕琢成的两只细小的鸟腿一前一后踩在王昭君的手指上,一踩,再一抬,几下的蹦跳,在到指尖的时候,它的腿往下一蹬,便脱离了指头,翅膀扇动寒风,飞翔起来。 “去吧。” 随着王昭君的话音,雪鸟朝着打开的窗户外面的世界飞去。 “轰隆隆。” 远方有雷鸣声,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到来。 一连串的滚雷声轰鸣,在天地间震荡着,展示着独属于天地才有的威严。 民居上的瓦片,街道上树木的枝叶,似乎都在隐隐的颤动着。院落里面的水井,蓄水的水缸,水面的波纹荡漾,撞击在四周围的井壁,缸体上,又回荡起更多的波纹。 那些正侧耳倾听外面动静的长城百姓们,心里面一突,心脏一紧,不由得慢了一拍。直到反应过来之后,心脏的跳动的速度也没有丝毫变慢,反而更加的急促,心悸感依旧残留不散。 正带领麾下娘子军接近城关的花木兰抬起头来,注视着城头的方向,那也是雷鸣声传来的位置。但天空中只有黯淡下去的霞光,并无雷电的存在。 似乎暴风雨在很远的地方,可雷鸣,却在耳边。 “走。”她拉动战马的缰绳,战马朝前,身后的娘子军紧紧跟随。 第270章 炮击(上) 城墙过道的后方,火炮一字排开,炮口处的硝烟还未散去,一股属于硝石的味道仍旧在空气当中滞留着。 远方,伴随着一声长长的呼啸声,之后便是震耳欲聋的雷霆炸响,那巨大的声浪即使身处长城的城头之上也能够听见,在每一名长城卫士的耳朵里面隆隆回响着。 炸裂开的光芒,在雷霆声传来的位置骤然闪现,甚至连火木林的火光都无法掩盖住后者的光辉,正如一轮大日与火苗的区别一样。 不只是一处,一样的光芒还出现了九处,九团同时出现的光芒占据了所有人的眼睛。又突然的消逝,远方的黑夜重新被黑暗占据,只留下燃烧的火木林持续在夜色中持续的散发着光和热。 有新的火光,于火木林后的黑暗中出现。 “继续装填。”一名军官模样的长城卫士发令道,重新将手里面拿着的小旗子举起,红色的旗面被风带着不断向后飘扬。 “校准射击角度,观察手回报射击结果。”他继续说道。 “是。”火炮旁边的长城卫士们应答道,有条不紊的继续操作起来天雷炮。 作为鲁门制造出来的攻击性武器,天雷炮在长城最重要的关口城头上,一共架设了十门。乍看起来这数量极少,但实际上每门天雷炮的造价不菲,再加上其强大的破坏力,完全可以单独拉出来作为军队去使用。同时作为鲁门最高攻击性机关造物的代表,天雷炮十分难得,至少在整个大陆之上,拥有它的国家没有一个,唯一存有的便只有长城。 这种战争利器,是能够改变整个大陆格局的。 当长城卫士们第一次听到天雷炮那如同雷鸣的声响,以及炮弹落入蛮荒异族军队之中的场景的时候,便明白了这一点。 “等等…那是?”一名长城卫士看到被拉近的望远镜中的状况,不由得有一点迟疑。 每门天雷炮都由三名长城卫士负责,这名长城卫士正是其中之一的观察手,专门司职观察天雷炮的落点,及破坏情况的报告,以便让炮手可以及时调整天雷炮的炮击角度。 “怎么了?”军官见状不由得发问道。 “炮击被树木挡住了,虽然引发了爆炸。也将树木给摧毁,但是破坏情况并不乐观。”观察手忠实的将看到的情况反映了出来。 “其他人呢?”军官继续发问。 “一样。” “一样。” … 每名观察手汇报的情况都是一模一样的,这让军官不由得皱起眉头来。 在军官与观察手们对话的时候,天雷炮后边的一名长城卫士双手环抱着一发炮弹,正准备装填进天雷炮中。 他双手戴着手套,手套上勾勒着一圈圈的符文,蓝色的荧光正在幽幽的闪烁着。 至于另外的一名长城卫士,作为真正操纵天雷炮的炮手,他则在等待最新的命令下达。 苏烈看到这边的情况,大踏步走过来,问道:“怎么了?” “报告苏将军,据观察手回报,天雷炮的炮击被树木挡下,虽然引发爆炸,但是具体的对于蛮荒军队的伤害情况仍是未知。” “创生之术?”苏烈下意识的联想到了创生之术上面。 在接过一名观察手递过来的望远镜朝着远处看去的时候,入眼的那一幕也正说明着这一点。 在燃烧的火木林后面,原本也是一片开阔的空地,然而现在却多出了许多大树来。其中一部分的大树被炮击摧毁,树干的一半被催折,火焰在上头燃烧。但肉眼可见的,又有新的大树正在朝上生长,填补了之前因为炮击出现的空缺。 蛮荒中有许多神奇的树木与植物,再加上蛮荒异族中能够令其快速生长的创生之术,两者相加起来,对于战局的影响无时无刻不在体现着。 比如刚刚的火木林,比如现在那挡住天雷炮的未知树木。 “那应该是铁木。”沈梦溪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苏烈的身后,放下手里边的望远镜说道。 他身边跟着那两名负责保护他的盾卫。 “铁木?”苏烈放下望远镜来,看向了沈梦溪。 若说谁对于蛮荒的地理风情以及各种树木植物最了解,也就只有沈梦溪了。 “没错,铁木。一种十分坚硬的树木,其树枝树干经过修整,甚至可以直接当成武器来使用,也可用作箭矢,只比百炼铁稍稍差一点。这还只是普通几年树龄的,要是随着树龄增长,那么它的坚硬程度还会随之上升。”沈梦溪说道。 “原来如此。”苏烈微微点头,立刻明白了蛮荒异族此举的用意。 对于他们来说,天雷炮的威力的确强大,却并非阻挡不住。这里的阻挡也并不是将完全去阻挡天雷炮的炮击,不用那么麻烦,只需要多出些障碍来,提前让炮弹在远处爆炸便可以了。 铁木正是起着这种作用。 否则什么百炼铁,千炼钢,天雷炮一炮下去,即使钢铁不会灰灰,但人却是连残渣都难以看见了。 这便是智慧啊,战争的智慧。 即使一个人再怎么蠢,但是因为战争,因为战争带来的来自死亡的迫切感,都会去让人学会思考,变得更加的聪明,以此来逃离死亡的追赶。同理,当一个阵营,一方势力与另外一方在交战的时候,敌我双方都会得到提升。 生死存亡,一切的潜力都会被激发出来。 虽然长城拥有了鲁门与墨家的帮助,拥有了许多先进的机关造物,但无法将蛮荒异族彻底压灭的情况下,对方也在不断的追赶,并有了相对应的策略。 “抬升炮击角度,越过树林可以做到吗?”苏烈问着旁边的军官。 “这个可以做到,但是由于视野被阻挡,并且也不知道蛮荒异族的军队究竟停留在哪里,所以精准度不能够保证。”军官思考了一下,立刻回答道。 “那就做。”苏烈毫不迟疑的下令,他是如此的雷厉风行,即使明知道此举有着很多不确定性,依然选择如此去做。 要知道,天雷炮的每一次炮击,都等于是一堆金币发射出去。 “是。”军官立刻领命,立刻转过身去,朝着操纵天雷炮的炮手们下令,“抬升天雷炮射击角度,以十度角为起始,根据观察手的回报往上调整新的角度。” “观察手持续观察炮击状况,随时汇报,随时纠正炮击角度。” “是!”炮手们齐齐应了一声,开始操纵起天雷炮来,炮口缓缓的往上抬升。 至于观察手们,则已经继续用望远镜观察起了远方,随时准备看见那绚烂的火光。 第271章 炮击(下) “退后,退后!”大祭司呼喊道,耳朵里面嗡嗡直响,炮弹落下时候爆炸开来的声响至今还在他的耳朵里面回荡着。 他看着旁边乱成一团的祭司们,明明看见了他们一张一合的嘴巴,可是却听不清楚他们究竟在说些什么。甚至于其他的祭司们大都是与他一样的迷惑表情,有人大张着嘴巴,在另一个人耳边说着话,可是后者一脸明显什么都听不清楚的表情。 看这情况,他呼喊声是没有人听清楚了。 可在面对着如此天威的时候,也不需要再去说什么后退的话,因为所有人都是差不多的选择,选择往后面多退几步,似乎这样可以让自己更有安全感一点。 大祭司望着几十米外被摧毁大半的铁木林,心中充满着侥幸。 幸亏他早有准备,知道长城人的厉害,否则刚刚那一下,只怕他能不能够活下来都是未知。更别说其他的祭司,只怕是成群成群的死去。 连以坚硬着称的铁木都被摧毁大半,何况是血肉之躯? 大祭司看向一旁的荒族祭司,与其他的祭司穿着的鲜艳的由各色羽毛编织而成的祭祀服装不同,荒族祭司穿着十分的随意,甚至于简陋,身上是截短了的皮衣,下身则是皮制的短裤,双臂赤裸,充满着力量感的肌肉如同山石一般的坚硬。 也不知道这以强大肉身着称的荒族人能不能在长城人那样的攻击之下存活下来? 后者似乎察觉到了大祭司的目光,转过头来看了大祭司一眼,左手的食指搭着大拇指往外掸了掸,指头那搓得滚圆的鼻屎划过一道抛物线,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所有的祭司都在为刚刚长城人的攻击,从身体到心灵都感觉到震撼惊怖的时候,他竟然是在掏鼻屎。 看见这一幕的大祭司无语凝噎,感觉到一阵荒谬。 大概也就只有荒族人这种不怕死的才会在如此情形下做着如此日常甚至于毫无关联的事情来了,这也与荒族人一直以来的追求不无关系。 因为荒族人觉得要不就把强大的对手打死,要不然就是被强大的对手打死,两者都称得上是荣耀。 大抵刚刚这家伙是抱着要死就死,反正死在如此攻击下也不枉此生的心情在挖鼻屎的。 嘴角隐隐的抽搐,大祭司将将脑中与战事无关的联想摒除,感觉到耳中的嗡鸣声减弱了不少,也可以听得见其他人的声音了,连忙大声喊道:“再给我去十名祭司,继续催生更多的铁木!速度要快,每个人种二十颗铁木并且催生之后立刻回来,不然的话,长城人不杀你,我也要杀你!另外,我们再后退一百米,军队也同样继续后撤,离铁木林远一点,约束好你们控制的野兽,若出现控制不住的,直接杀死,不能够引发兽乱!” 大祭司手中升起一团光芒,光芒中却是各处的情况。 在他说完话后,这片蛮荒前锋军队驻扎的位置,各处也都回荡起刚刚大祭司的声音。 蛮荒军队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看着那大喇叭状的花朵重新合上,萎缩,又重新变成平平无奇的野草的时候,他们已经迅速的行动了起来。 “闭嘴!”一名狼骑兵忍无可忍,手往旁边的树干打去,在树干上面留下了一个清晰的拳头的印记。 他屁股下面不断呜咽着的座狼见状,不敢出声了,只是又将身体缩了缩,竟还是趴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从刚刚的炮击开始,这些与骑士们心灵相通的座狼,一直都还处在恐惧的状态之中。整个狼骑兵队伍都是差不多的状况,更别说其他由祭司们控制着的野兽了,若不是都是由灵魂直接掌控,只怕这些野兽已经引发出一场骚乱了。 “起来!”狼骑兵统领双腿夹了一下座狼的腰,稍微用力了点,座狼才不甘愿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身后的狼骑兵们也都是差不多的动作,半威胁半安抚,总算让座狼从畏缩不已的状态中脱离出来,恢复了行动力。 “再散开一点。”狼骑兵统领望着长城城关下的城门的位置,出声命令道。 他不知道那样子的攻击会不会突然落到他麾下聚集的狼骑兵之中,也只能够让狼骑兵们分散一点,在那样的攻击到来的时候能够减轻点损失。 是的,他并不打算退后,他们在这里的本来目的便是盯着长城的城门。只要长城中有军队出来,他们就立刻从隐藏之地冲出来,将其纠缠住,在此前提下谋夺城门,甚至于是冲进长城中! 大祭司抬头,眼睛中有熠熠的光辉,透过云层看见了那一些在高空云层之中缓缓接近长城上空的飞鸟。 心中微起一丝波澜,却并不迫切。这你来我往,不过是试探长城的防御究竟有没有改变,有没有什么新的武器,攻击方式。 这炮击已经是第二次见了,却依然是大祭司脑中遗留的深刻印象。 虽然他们没有,但蛮荒中有自己的东西,有自己的攻击方式存在。 谁说一定比长城人差了? 大祭司微笑,目视着飞鸟越来越靠近长城。他低下头来,又出声道:“注意,驮鸟只要一进入长城城头范围,立刻引动。” “是!”几名操纵驮鸟的祭司额头上沁出汗珠来,在操纵驮鸟的同时却不妨碍他们对于大祭司的命令做出应答。 几名祭司都很兴奋,这份送给长城人的礼物,希望长城人收到了以后会有深刻的记忆存留。当然长城人高兴不高兴他们是不知道的,想必也是不高兴的,但只要他们高兴就成了。 长城城头,炮手已经调试好了天雷炮的角度,天雷炮中也已经装填上了炮弹。 此刻,十门天雷炮之前的军官手臂往下一挥,手中拿着的小旗猛然落下。 “放!” 天雷炮再次轰鸣,硝石的气息与漏出的烟尘弥漫,对于周围的长城卫士们来说却是如此的熟悉与亲切。 第272章 刘禅上了头,一样的花朵 花木兰赶到城关下方的时候,听见的便是第二轮的雷鸣声,比之前声音更加的大了,如同就在耳边回响一般。 座下的战马有一些焦躁不安,花木兰伸手抚摸了一下马匹的头,顺着鬃毛往下一捋,战马才平静了下来。 长城内的战马都是要经过天雷炮的炮击声音洗礼的,这样才不会在炮击的时候马匹受惊,从而不受骑士的控制,造成各式各样的意外。不过天雷炮炮击一次实在太贵,距离去年的蛮荒入侵到现在也不过是用了第四次而已。因此平时训练战马,都是在下大雨的天气,有电闪雷鸣的时候拉战马出来遛一遛,让它们适应雷声。 终究会有些差别,滚雷的雷鸣声是在天边,仔细听可以判断出距离之远。但天雷炮炮击时的声响,却是离得越近越响,不像滚雷一样远在天边,而是在耳边炸响。 好在刻意的训练还是有效果的,战马的惊慌程度属于是那种亲近的骑士可以去安抚下来的。 花木兰跳下战马,自有城关下值守的长城卫士接过战马的缰绳,将战马牵到一旁的马厩里面。 “镇守!” “镇守!” 城关下城门附近的长城卫士们表情一肃,不自觉的抬头挺胸,看向花木兰的位置。 连被医疗队用担架抬下城头的伤员,在听到花木兰到来的消息的时候,都从担架上直起了身子来,看向花木兰,挺直了腰的同时还因为疼痛而龇牙咧嘴。 “镇守!” “嗯。”花木兰淡淡的应了一声,扫视了周围一圈。 虽然没有太多的言语,但长城卫士们已经是心满意足,如同被认可了一样。 花木兰一顿,眉头皱起来,她看着那些在担架上逞强的伤员们,有些不满的说道:“躺下,你们现在是伤员,伤员只需要好好的躺着就成了。” 她好似看穿了那些梗着脖子,眼带期望的伤员们的心中所想,又补充了一句,道:“别说什么你们没有受伤,还可以再战,受不受伤不是你们说了算,上得了战场上不了战场那也不是我决定的,是医师们去决定的。长城也不缺瞎蹦跶的,想要重回军中?很简单,老老实实的躺着,躺好了,让医师们满意了,说你们可以上战场了,那你们才可以回来!” 话语落下,不甘心被抬下城头的伤员们缩了缩脖子,又以极快的速度重新躺回了担架上。竟是没有人敢反驳一句,不管老兵新兵,都感觉到那强烈的气场在压制着他们心中的蠢蠢欲动,让他们愣是一动不动不敢动,只知道顺从。 抬着担架的医疗兵们则是心中油然生出一种自豪感,抬着的担架变得不重了,脚也变得轻快了,毕竟上面的伤员都变老实了。 “走。”花木兰抬起脚,背后大红的披风飘扬,朝着通向城头的阶梯走去。 在她的身后。响起了迫切的声音,“花,花,花姐姐留步!等等我啊!” 刘禅骑着小马驹,跟在赵云的身后,从街道的尽头处赶来。 眼尖的他一眼便看到了花木兰,连忙出声让花木兰等等他。不然的话以军中的繁琐程度,他要想上城头,估计还得等城关下的长城卫士们去城头回报了情况之后他们才能够被允许踏上城头。 这一来一回,浪费的都是时间!万一蛮荒异族们不给力了,撤退了怎么办?虽然这么说有些不厚道,但他真的是想要亲眼看看城头架设的那些机关造物的威力啊! 还有,那雷鸣,那雷鸣,震得他一开始心肝儿都不住颤抖的雷鸣声,现在想来,他根本不是吓的,而是激动的! 刘禅抬头。 你看这晴空万里,虽然很黑,但好歹是看不见闪电的。 雷鸣是还是突然的一响,又突然消失,是那一种断断续续,持续不断的。要说雷声大雨点小吧,但好歹还有雨点,他这里是连雨点都没有。 这么判断着,刘禅感觉到脸庞有些湿润,伸手随意的去抹了抹。 这不是雨,是他刚刚在马上张大嘴巴想着那些机关造物时流出的口水,来不及擦,现在才有这个时间,这不还带着点口水的味道。 虽然他不喝酒,但总感觉上了头,脸颊两侧有些温温热,要有镜子的话,刘禅觉得他现在脸上应该是带着红晕的。 机关造物就是他的酒,就是可以让他上头,光是想一想,便止不住的醺醺然。 旁边的赵云面带着一丝的苦笑,在花木兰回头看向他们的时候轻轻的点下头,表示着歉意。 他也知道刘禅究竟为什么着急,事实上连他都有些好奇,刚刚的那一连串的雷鸣声的来源。 上一次来长城的时候,因为军队调动,他并未在长城参加太多的战斗,待上多长的时日,因此并不清楚雷鸣声是不是由长城的秘密武器造成的。 光是雷鸣,便让赵云感觉到了其威力。至少,在第一次雷鸣声出现的时候,驻地马厩中跟随着骑兵们经历过许多场战斗的战马们都焦躁不安起来,还伴随有长长的带着恐慌情绪的嘶鸣。 如果再靠近一点声音的来源,或者干脆直面战场,在骑兵冲锋的时候,只怕会出现一连串的惊马的状况。 这对于骑兵来说,简直是再糟糕不过的情况了。 花木兰停下脚步,身后的娘子军也随她停下了脚步来,一行人等待着刘禅与赵云。 并没有什么军中机密,不可让外人知道的忌惮。花木兰从来都不认为有朝一日,长城的刀刃会调转过来,指向那些在它背后的国家。 虽然长城人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却不代表他们需要去掠夺一些什么。 也曾经有人会有疑问,说他们凭什么要付出生命,去为那一些什么都不做,连做都没做,将他们视为一群笨蛋的人去守卫边疆,去与蛮荒异族战斗。 最终疑问都会消除,他们不是为了谁,是为了自己,为了这片立足的土地,为了身后的属于自己的家庭,为了那些前人散落在这片土地上的血与魂魄。 如此简单而已。 世事有变化,沧海会桑田,或许有一天长城人会改变。 但谁知道呢? 那是以后的事情,其他人的事情,她只需要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也就可以了。 有如那木兰花开,一朝的璀璨,即使花落成泥,却会有相似灿烂的木兰花继续开放。 虽不是原先的那一朵,一样的好看也行了。 第273章 心疼 “三发炮弹击中铁木,其余七发落地,爆炸地点在铁木林后,至于造成杀伤情况…未知。”一名观察手说道,哪怕以能够看得遥远的望远镜去观察炮弹落点的情况,他也只能够看清楚炮弹落地爆炸时候的火光,至于更具体的杀伤便真的看不到了。 其他位置天雷炮前的观察手们也是差不多话语。 “天雷炮继续抬升角度,务必十发炮弹全部落入铁木之后,调整完成之后装填炮弹,第二轮齐射准备。”拿着小红旗的军官手再次抬了起来,他直直的看着前方,耳朵却竖了起来,随时准备挥下小旗。 苏烈微微的苦笑,就是如此的麻烦。炮击的话一般是根据观察到的杀伤情况来调整角度,使炮弹的落点更接近敌人的密集之处的。现在多出了遮挡视野的铁木林来,不仅仅可以引爆天雷炮轰出的炮弹,还使他们无从去判断天雷炮对于蛮荒异族的杀伤情况。 这就跟搂草打兔子一样,能打到几只算几只,完全凭借运气。 在战场上靠运气,实在太不靠谱了。虽然有时候运气的确会有是左右天平的砝码,也是影响实力的一部分,但对于任何一名擅长把握战场局势的主将来说,这种不受掌握的东西往往是一把双刃剑,不是捅了敌人,便是伤了自己。 何况天雷炮的炮弹贵啊,每一发炮弹如果没有取得它应该取得的效果,那也是种浪费了。不过比起杀伤敌人,减轻己方的士兵损失来说,花出去的钱也很值得就是了。 以人为本,在花木兰成为长城镇守之后,这是长城如今军中的铁律。 即,能够不以战士们的生命去完成,可以用战争器械,机关造物去取代的完成的目标,那便使用后者。不管战争器械,机关造物多么的珍惜与宝贵,都比不上人命来得重要。 苏烈将多余的想法抛出脑海,望着远方,不由得开口道:“奇怪。” “奇怪什么?”沈梦溪匆匆往书册上面写了几笔,抬起头来好奇的问道。 他反正是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毕竟天雷炮这么强悍,在仅仅是以试探为主的战斗中蛮荒异族怂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你也发现了?”铠往后退了几步,与苏烈并排站站了一起,目光幽幽。 “嗯。”苏烈点头,他又怎么可能没有注意到? “仅仅只是试探的话,不可能如此的虎头蛇尾,只是一波攻击就消停了下来,他们可没有这么容易放弃啊。何况又不是以各部族的战士为消耗品,蛮荒之中有那么多的凶兽,用起他们来,又怎么会心疼?就是不知道他们在酝酿什么。”苏烈表示担忧,他习惯见招拆招,却不是在敌人连招数都没有使出来的时候便去破招甚至反制。 “没错。”铠表示同意。 两人与蛮荒交战很多次了,不是从去年开始,是已经在这里付出了许多年华了。对于蛮荒异族,他们的了解十分的深刻,并不觉得蛮荒异族是什么会轻易放弃,心软的存在。 现在的平静,不意味着今夜的喧嚣就过去了,只有亲自看见天明,才可以放松下来。 “调整完毕。” “装填完毕。” … 陆陆续续的,炮手与装填炮弹的长城卫士出声回报。 “放!”军官手中的小旗挥下。 “轰轰轰。” 天雷炮轰鸣,一发发的炮弹飞射出去,伴随着长长的拖曳着的尾音。 刘禅跟随着花木兰从一侧的阶梯爬上城头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的一幕,天雷炮炮口的烟气都还未散去。 他的双眼放出光来,双脚立刻站住不动了,直勾勾的看向那一字排开的天雷炮。要不是因为现在是战时状态,刘禅早已经冲上去,残存的理智在控制着他的身体,却还是无法让身体兴奋的颤抖停止下来。 “太棒了!太棒了!”脑海里面有声音不断在回荡着,以至于刘禅无意识的张开嘴巴,重复道:“太棒了!” 赵云看了看刘禅,也不管他了,知道这个状态的刘禅根本唤不回神来,只是示意身后的两名亲卫跟在刘禅身边。他则是继续跟随着花木兰的脚步,来到铠与苏烈的身边。 抱拳,点头示意,几个人之前并未有太多的寒暄,这场合也不是去热络聊天的时候。 “怎么样了?”花木兰问道,远远的看着城外远方的火光。 “轰轰轰…”又是一连串的雷鸣炸响,绚烂的光芒倒映在了所有人的眼瞳之中。 在雷鸣声中,苏烈简略的说起了从发现蛮荒异族的动静,到如今的一系列情况。 “退退退,该死的!”远方的黑暗中,一名异族军队的头领疯狂的大叫着,双眼已经被鲜血充斥得变得鲜红,透露出来的是绝望与不甘。 他听不见太多的声音了,却可以感受到手下战士们此刻的惊慌与恐惧,因为他此刻的心脏也在颤动不止。 在他疯狂朝后挥舞的手臂的指引下,异族战士们正不断地朝后退却,争先恐后。 在头领面前,一截残肢落在地上,那是一只手臂,表面已经变得焦黑,一侧撕裂开的伤口处则是一团的模糊,鲜血都已经被蒸发干净了。 也不知道它的主人是谁,只怕是找不到了。因为刚刚炮弹落下,那雷鸣声炸响的位置,原来在那里的战士们已经消失不见,只能够看到残余燃烧着的火焰,以及随着风飘荡过来的烧焦了的碳火气息。 那里只剩下一个大坑,大坑中间是燃烧的火焰,以及袅袅生起的黑烟,是燃烧血肉与身体中的油脂飘散出来的。除此之外,便是散落在大坑周围的一些残肢与身体的碎片可,竟是一个还活着的人都没有,全部都成了无法拼接起来的零碎。 因为大部分的身体都在炙热的高温之下成为灰烬。 领军的头领心痛的无法呼吸,那可是两百多人,两百多人的部族勇士啊!这些都是他们本部族的壮年男子,不可或缺的力量,是一个部落安定的根本! 要是平时的厮杀,再怎么说两百多人都不会如此的脆弱,即使遇上精锐的长城军队,也能够抵挡住一段时间。 可在刚刚那么一瞬间,便彻底的消失不见了,几乎没有任何的抗争之力。 这让他怎么会不心疼? 这些人可都是他部族的人,他可不敢再继续让手下的战士隐藏在这片山林中了,要是再来一下,那结果是可以预料的。 第274章 人间情爱无趣至极 对于这名蛮荒众多族群中的一个部族的头领来说,他是不幸的,幸运根本没有降临,反倒是噩运将他砸了一个痛不欲生。 十发炮弹,另外的九发落在了其他部族军队隐藏位置的边缘处,仅仅引起了一阵轻微的死伤,但在他这里,便是两支百夫长统领的军队没有了。 如此的不幸。 对于他来说,对于那些死在炮击之下的人来说。 对于长城城头操纵天雷炮的炮手而言,这又是幸运的,因为天雷炮击中了目标,虽然只是一发炮弹,但却比什么都没有打到要好。 可也说不清楚幸与不幸,因为天雷炮落点的状况被铁木遮挡着,没办法被观察手们得知,因此长城这一边也不知道这一轮天雷炮的齐射竟然有一发炮弹命中了目标。 不知道的事情,那便是不知道,即使事实就在那里,总归是高兴不到。 “第三轮齐射准备。”军官的手臂再次抬起,他保持不动,等待着观察手们的报告。 至于花木兰的到来,在战时的状态当中,没有一名长城卫士会将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问候过程之中。这样做似乎有点不尊重的意思,但恰恰这才是尊重的表现,至少站在城头之上,在战时就应该去做战时应该做的事情。 “炮弹没有再被铁木阻挡,越过铁木落地,造成伤害情况无法患侧。”观察手们回报了自己看到的情况,他们也有一些苦恼,望远镜虽然能让他们看得更远,却不能够穿透物体去看到物体所遮挡住的后面的景象。 “炮口维持现在角度,继续装填炮弹,准备第三轮齐射。”军官没有犹豫的下了新的命令,没有选择再让炮手们抬升角度。 “是。”炮手们纷纷领命,至于装填炮弹的长城卫士们又拿起了炮弹往天雷炮的炮膛里面装填进去。 在旁边,花木兰与铠还有苏烈交流一段之后,眉头已经皱了起来,她说道:“看来我们所不知道的新的试探手段要来了,传令下去,一级战备!” “全军一级战备!”花木兰身边的一名娘子军亲卫大声说道,声音清脆,没有一点男人粗犷声线的声音,即使变大也很是好听。 “全军一级战备!”在远处,又有新的声音响了起来。 借由这样的传递,可以让城头上所有的长城卫士都听见命令,不会出现听不清楚,或有遗漏的状况。 “没有错,现在就看我们准备的应对之法对蛮荒异族新的试探手段能不能有效的遏制了。”苏烈点头,刚刚花木兰没来的时候他就有下一级战备的意思了,只不过因为花木兰来了后没有立刻下令而已。 他们这些人,早在于蛮荒的多次作战的过程中摸到了蛮荒异族的一些习惯。何况这还是在蛮荒中两大部族之一的蛮族新首领上位之后展开的第一场对长城的战斗,又哪会什么新手段都没有就来进攻? 这一定会是一场艰苦的战斗。 苏烈隐隐嗅到了风暴来袭之前的那种气味,空气中的干燥程度明显加强,让人身体与心灵都产生一种烦闷的寂静。 赵云在一旁静静地听着,并未参与进三个人之间的讨论。身为客军,在不知道长城具体战况的情况下,他所需要做的只是了解,而不是去指手画脚。 说是三个人,其实更多的是花木兰和苏烈在说话,铠时不时的补充一句,或是几个字,与赵云的状况基本上差不了多少。 “这是什么?”刘禅抬起头来,眼睛中闪烁光芒一直未曾消散。 一名被派到刘禅身边的镇守府的参谋迟疑了一下,但还是答道:“这是火炮。” “火炮!”刘禅猛的身体一个激灵,触电的感觉让他身体有些发麻,实际上却是兴奋的在颤抖。没有记错的话,他这毛病是在当年从诸葛亮那里知道避雷针的事情后,在狂风闪电的大雨天牵着一只风筝于空地上奔跑被雷打到留下的后遗症了,每到兴奋无法自持的时候就会出现。 “那她叫什么名字?”刘禅继续问道。 没错,刘禅嘴里面说的她,是女字旁的她。刘禅用一个原本来称呼女子,女孩,女人的她字来形容。 不过这也正常,在他这个年纪,有些纨绔子弟已经开始玩女人,破了人防大忌了。而对于刘禅来说,女人那是什么玩意,能有机关造物好玩吗?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能够有机关造物那样种类繁多,各不相同吗?虽然机关造物没有灵魂,可她有趣的程度,那可比什么有趣的灵魂来得有趣得多了。毕竟有趣的灵魂,千八百个人里面都未必有一个,但是机关造物那可多得很,时时让他保持乐趣! “叫天雷炮。”参谋回答,这个倒是不需要保密,名字而已。 刘禅在靠近天雷炮更近的地方站定了,没有继续靠近,还离着有一段距离。这也是为了避嫌,毕竟这是长城的重器,刘禅也不蠢,真拿着改锥冲上去说要拆拆看,与天雷炮增进感情,谈一谈炮生理想,还不被赵云赶下城头去?指不定当下就预定一艘墨家的小型飞空艇,再派几名亲卫送他回蜀都! “这,这是墨家的机械手套?”刘禅盯着一名正在装填炮弹的长城卫士手掌戴着的手套。 他一眼认出来了这手套,事实上他也有一双,这手套是墨家生产,专门来保护使用者的手掌,同时还有增强手指的触感,辅助进行精密操作作用的机械手套。 不过,这手套刘禅只是看着像自己的那一双,但细处却明显的不同。至少眼尖的刘禅便注意到,手套周围的空气似乎隐隐的有着扭曲,还有若有若无的白色雾气出现。 再看看在别处完全看不到的天雷炮,刘禅若有所思的自语道:“这手套应该是专门用来替天雷炮装填炮弹的吧?” “也应该是这样,毕竟以我听到的那震耳欲聋的声音来说,天雷炮的威力实在太大了。要是那炮弹爆炸,那问题可就严重了。”刘禅砸吧着嘴巴,他也不清楚自己的猜想究竟对不对,但貌似一双手套根本保护不了使用者吧? 至少在天雷炮的炮弹底下,哪怕保护了手,那身体呢? 他摇摇头,有些不解,却有了个模糊的猜想。 保护不了使用者的手掌,保护好炮弹不就行了?只要炮弹不爆炸,使用者的安全哪有什么问题! 第275章 防空火箭 “可惜守约不在。”苏烈一叹。 “是啊。”花木兰点头,要是百里守约在这里的话,作为几个人之中目力最好的那一个,他肯定能够发现蛮荒异族暗中发动的手段。 不过花木兰就是这样子想想,真要百里守约来的话,她还不愿意。长城不是离了某个人便无法运转,百里守约只需要去做他现阶段必须做的事情,也就是休息养伤也就够了,其他的他们来。 花木兰抬头,看着天空,目光被天空中的云层所遮挡,只能够看见黑色的天穹,以及云朵移动的时候从中露出的点滴星光。 没有月亮,这是个很黑的黑夜。这样的黑夜真的很便于去隐藏,如果没有火焰的话。基本看不清太远的景物。 她又低下头来,看向城外夜色下远方的山林。 那里更黑,黑得让人看不清林中究竟隐藏着多少的敌人,不知道有多少的蛮荒异族正在黑夜中等待着猎物踏进陷阱之中。更不用去提蛮荒地界本来对于外来者极不友好,如果没有任何的了解与准备一下子踏入,都不用蛮荒异族动手,便会被蛮荒的丛林,各种复杂的地形,与生活在其中的蛮荒凶兽所吞噬。 伴随着又一阵雷鸣,被黑暗笼罩的远方再次被一阵亮光所占据,天雷炮的炮火闪耀,一瞬间亮到极致,又以很快的速度消逝。只余下由于爆炸点燃的山林火焰出现在各处,火光在黑暗之中幽幽的存在着。 “定方,你觉得蛮荒这一次会从正面来,还是天上,地下?”花木兰收回目光,问着苏烈。 苏烈的字是定方,苏烈苏定方。 “正面不可能,毕竟第一次的试探已经过了,而且以往的多次战斗异族们都被打得疼了,不到全面进攻的时候他们不会选择正面。何况…”苏烈转过头去,看向了一字排开的天雷炮,继续说道:“有天雷炮在,单单是要靠近城墙,他们就必须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了,又怎么会直接来往天雷炮的炮口上撞?至少今晚不会。” “至于地下,我觉得应该也不可能,现在也不可能。虽然我们地下已经做了防范,不是那么简单可以突破的,但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如果异族们想要从地下进攻,如今的时机也不对,奇兵只能与正兵相辅相成,没有正面火力的吸引,一支奇兵再如何出奇,最终也不能制胜,而是送命。” 花木兰点头,表示对于苏烈话的认可,她直接说道:“那就只有天空了。” “没错。夜色正适合成为进攻的掩护,再加上从天空进攻,不会受到城墙的阻隔,天雷炮也不能够去轰击天空的敌人,正是一个好的试探的方向。”苏烈目光熠熠,虽然他看不见天空中有什么,却可以断定下一次蛮荒异族的试探进攻很有可能从天空而来。 “我的直觉也是这样告诉我的。”沉默许久的铠突然开口说道。 “那就是可以肯定了。”没有任何质疑的,花木兰立刻判断道。 赵云与苏烈对此也没有任何的意见,直觉这东西虽然虚无缥缈,但真正来说它是存在着的。尤其对于铠这种从尸山血海走出来的人来说,他的直觉堪称可怕,几乎对于危险的预感都可以直指真实,不管什么样的阴谋,遮掩的方式都无法去欺骗他。 所以铠这样的人成为朋友是最好的,要是成为敌人,那可不太妙。几乎大陆上的谋士都必须要哭泣,因为阴谋诡计,哪怕是阳谋,都无法阻碍铠的脚步,他只会选择直觉告诉他的最直接有效的解决方式。 “传令下去,架设防空火箭。”花木兰下令。 “架设防空火箭!”身边的娘子军的女兵重复说到,将花木兰的命令传达得更远。 立刻有长城卫士搬来一个个正方形的匣子,匣子的长宽大概只有一米左右。在匣子的正上方,有着两个圆形的洞口,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并不深,大约可以容纳成年人的一个拳头的大小。 “火箭!”刘禅耳朵一动,几乎在听到火箭的时候,视线立刻从天雷炮上面收回来,看向了那些正在布置防空火箭的长城卫士。 他对于火箭两个词很是敏感,因为他老师诸葛亮当年玩的那一手草船借箭至今令他念念不忘。倒不是说被诸葛亮的英姿折服,而是刘禅无数次幻想如果自己是曹操,当时就让军队发火箭! 还借箭,我让你连草木灰都借不到! 看着长城卫士们忙碌,在装设好正方形的匣子之后,从其他长城卫士一起抬上来,放置在一旁外面包裹着一层油步的木箱子中拿出来的长方管状的圆锥形物体,像一支大号的箭一样,刘禅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这…这玩意他认识啊,这不就是蜀都里面在大节日的时候会售卖的烟花爆竹嘛!区别只是蜀都里面的下面多出了一根木棍,可以随意插立在岩石缝隙里面,土地当中,这样一来只需把引信点燃,便可以在长长的“咻”的一声过后,看见飞射出去的火光,以及之后在天空散放开来的美丽烟花。 这是要放烟花? 刘禅情不自禁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被自己奔腾的想象力雷个不轻。 这是在打仗,又不是什么烟花大会,他真的是想多了。 况且长城卫士们手中拿的烟花爆竹,也根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烟花爆竹,能在战场上使用的烟花,只怕都会把人打得满脸开花!而且防空防空,那这火箭肯定是用来对付天空中的敌人的。 长城卫士将火箭的底部装在匣子的圆洞,圆锥形的尖头对着天空。旁边的第二个圆洞也是如此的,只不过在第一支火箭放进去后,长城卫士将火箭下压,直到其彻底的消失不见,这才继续往第二个洞里面装下第二支的火箭。 整个匣子,一共容纳了三支火箭,长城卫士们便停下了动作,没有再继续装填了。 正在这时,突然有尖锐的哨鸣声响起。 尖锐的哨声划破了黑夜,在长城城头扩散,无比的刺耳。 “敌袭!敌袭!”信卫中有人大叫出声。 第276章 他杀,自杀,为了杀戮 敌袭! 其实根本不用信卫再去提醒,当尖锐哨声出现的时候,便意味着发现敌人了,并将敌人的方位也一起报告了出来。那就是一一天上。 花木兰抬起头来,看见了天空之中模糊的影迹,似乎是一只只的飞鸟。它们正在靠近长城上空,或者说,已经到了。 从发现的那一刻开始,这些飞鸟正处在正对着长城城头的天空之中。 “等,等到更近了再发射火箭。”苏烈的声音已经是响了起来。 天空中的飞鸟的位置实在是太高了,如此的高度,防空火箭并不能够发挥出效果来,连打中都很困难。因此只能够等待,等待飞鸟降低高度,进入防空火箭的有效区域再发射防空火箭。 苏烈相信这些飞鸟一定会下来的,因为不管它们是什么鸟,身为蛮荒异族人驯养的飞禽的这点绝对是不可磨灭的。正因为这样,它们才需要下来,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对长城造成杀伤,并起到试探性进攻的目的。 一名名的长城卫士们屏息以待,紧紧盯着天空中的飞鸟,看着它们的轮廓越来越清晰,却保持一动不动。在飞鸟没有进入防空火箭范围的时候,他们绝对是不会发射防空火箭的。 这一批长城卫士,包括之前每台天雷炮配备有的三名长城卫士,全部都是经过鲁门以及墨家的培训的。所培训的内容,便是如何去操纵天雷炮与防空火箭,所以不管是天雷炮亦或者是防空火箭,对于他们来说都已经和往日所握持在手中的刀枪一样,属于身体延伸出去的一部分,用来保卫家园的武器。 近了,更近了,当飞鸟的轮廓彻底显现出来,并展现了完整的模样的时候,所有人才看到,这是一只只的大鸟。在它们的双脚上,还抓着一截奇怪的物体,以其在空中摆荡的幅度而言,似乎是非常沉重的物品。 沈梦溪认出了大鸟的模样,连忙提醒着城头的几人,“花木兰。苏烈,铠,那是驮鸟!蛮荒之中一种很善于负重之类的鸟类,蛮荒人常常用它来替自己运送东西!绝对不能够让它们再靠近了,不管它们拉动的是什么东西,但以其可以拉动二十公斤物品的负重能力而言,这绝对会是一场灾难啊!” “是吗?”苏烈的瞳孔往内一缩,立刻意识到了蛮荒人的新招数。 以往的话来自天空的袭击都是以猛禽来发动的,由那些在天空之中猛禽飞掠下来,对长城城头的长城卫士们造成杀伤。再者,便是由蛮荒异族之中的**锐射手,骑乘着驯养的大雕,由空中对着城头进行远程压制。 现在的话,则是更加干脆了,直接利用驮鸟运送杀伤性的武器要来空袭!虽然不知道杀伤性武器是什么,但蛮荒中奇奇怪怪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永远不缺那一些能够杀人的玩意。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一批防空火箭的最大极限射程应该是四百米左右吧?”花木兰侧过身去,询问着跟在旁边的一名中年人。 鲁门近期驻守在长城的大匠点点头,毫不迟疑的报出了由他们鲁门设计并制造的防空火箭的数据,道:“极限距离应该是四百二十米,但这个距离杀伤力不会是最佳的,并且由于风向,风速以及温度的影响,锁定目标时候也可能会出现错漏的情况。理想距离是三百五十米,这个距离的杀伤力正好,命中率也高。” 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凑过来得刘禅暗自咋舌,三百五十米,烟花都不知道能不能够放那么高。这个高度未免有些太高了吧? 不过他再看看那些正向着长城猛冲下来的驮鸟,只能说:有翅膀就是任性啊! “传令吧,定方。”花木兰道。 “嗯。”苏烈点头,转过头去。下一刻,他的声音炸响:“防空火箭准备,进入三百五十米范围内便发射,将这些鸟都给我打下来!” “是!”操作防空火箭的长城卫士们沉声应道。 三百五十米,没有经过实际的测量数据那是肯定会有偏差的。长城卫士们只能够凭借着以往的经验,以及感觉作为支撑,成为防空火箭发射的依据。 声音才刚刚消失没有多久,下一刻,便有长长的尖锐的鸣响出现,一抹火光,带着长长的尾焰,由长城城头升起,朝着天空中的驮鸟飞去。 “咻…” “咻,咻咻…” 第一支防空火箭发射过后,几乎在同一相差无几的时间内,更多的防空火箭升空,目标直指那些朝下俯冲过来的驮鸟。 第一只驮鸟成了绚烂的一团火焰,直直的坠落下来。 又有更多的驮鸟被命中,一瞬间成为夜空中点燃的火球,将远方的星辰的光亮给压制了下去。 可还是有更多的驮鸟越过了同伴,继续往下俯冲,动物应该有的胆怯在它们的身上几乎看不见一丁点的影子。在蛮荒中部族的祭司的操控下,属于它们的灵魂早已经消逝,遗留下来的只余下祭司们的意志。 “咻,咻咻…” 防空火箭继续发射,几乎不用旁边的长城卫士们再去操控,便自己将第二发,第三发火箭给发射出去。只是过后便沉默了下来,而旁边的长城卫士们则快速的将新的火箭给装填进匣子当中。 “弩手预备。”苏烈举起手来。 在他身后,一群长城卫士们手持着连弩,已经蓄势待发。他们手中的连弩,包括他们的眼睛,都紧紧的跟随着越来越靠近的驮鸟。 他们呈三排排列着,第一排的长城卫士彼此之间留着一人的空隙,等到手中的连弩上好的弩箭射空了之后,第二排的便会上到第一排,接替他们的位置继续发动攻击。而退下去的长城卫士,则会与第三排的长城卫士交换位置,让已经上好弩箭的他们成为预备队。 这样子一来,弩箭交织成的箭雨便会一直存在,不会因为连弩没有箭了需要再次装填而中断,因为身边随时有人可以去接替发动攻击。 防空火箭数量不够,终究还是会有不少的漏网之鱼出现,因此在更近的范围之内,所要依靠的便是传统的远程武器,连弩便是最佳的选择。 苏烈的手猛的落下,口中有唾沫在话语脱口的时候一起喷溅出来,“射!” 一名名弩手手指扣下,随着机钮的撞击,弦线拉扯,绷紧,弩箭飞射出去。一时间,交织出一道由弩箭组成的帘幕,横亘在驮鸟们的俯冲路线之前。 “不好,那是食生花的花苞!住手啊,苏烈,要是爆炸开来,那就惨了!”沈梦溪面色一变,突然不顾形象的大喊起来。 “什么?”苏烈的眉头因为沈梦溪的话而皱起。但他却没有因此松口去让麾下的弩手放弃攻击。 不管食生花是什么东西,总归还是不能够让它靠近的好! “哼,趁你们还能够开心,那就多开心一会吧。”大祭司轻笑出声音来,苍老的面容上多出了几分戏谑之意。 “杀吧,杀吧,杀吧。你以为你们赢了,但这恰恰才是悲剧的开始啊,它们就是让你去杀的,就算你不杀,它们也会自杀。否则,又要怎么去杀你?呵呵呵…哈哈哈哈!” 长城城外,黑暗的空地上,一朵花朵随风飘摇着,最中心处的花蕊时不时的移动角度,但至始至终,它都是面对着长城方向的。在那花蕊最中心之处,不是被一瓣瓣的花瓣包裹着,而是一只眼睛。 眼睛中正流露出期待的目光来。 第277章 食生花溶液 一时间,箭雨横空,形成的帘幕几乎密不透风。 这当然只是一句形容词,但是如此密集的箭雨,一般的飞鸟都很难躲过,更别说从空中往下俯冲,如同飞蛾扑火,却又不是飞蛾,不仅不是还比普通的飞鸟大上一圈的驮鸟了。 因此,当防空火箭那发射时独特的“咻”声沉默下来之后,那些幸存的还在往下俯冲的飞鸟,便遭遇了这一波的箭雨。操纵防空火箭的长城卫士们正在快速的往发射器里面装填进新的火箭,因为那些在更高高度的驮鸟只有防空火箭可以将其命中,弩箭却是不能够射到那种高度的。 许多的驮鸟身上中了不知道多少只的弩箭,身体已经失去了控制,纷纷扬扬的,笔直的朝着城头落了下来。那些控制它们的祭司,在驮鸟死去之后也不能够再继续操控它们了,但不管还能不能操控,至少现在坠落的驮鸟的这一结果,与他们去操纵所要达成的结果是一模一样的。 早先被防空火箭击中的驮鸟,落得比它们的同伴更快,更早,无数散开的血肉,骨头,羽毛,径直的散开,火焰还附着在上面,如同一朵美丽的烟花一般。在这烟花里面,还有绿色的水液弥漫,穿过火焰,泼洒下来。 “盾牌,盾牌,给我挡在头上!”沈梦溪招呼着身边的两名盾卫,眼睛紧紧的盯着天空。 当看到驮鸟落下来的那一刻,它们爪子松开了原本抓着的绿色花苞,任其自由坠落的时候他的脸也变得更绿了,比花苞的绿还要绿得多。 旁边的两名盾卫不解其意,但还是按照沈梦溪的吩咐将手中的盾牌举起,横在头顶,又彼此靠近,两方盾牌互相抵着,牢牢护住了沈梦溪的头顶。 看到两名盾卫在盾牌之外的半个身子,沈梦溪不满的道:“干啥呢?你们快一点,也给我进来,不然你们死了这么重的盾牌我可举不起来!” 好罢,两名盾卫闻言,还真的朝着中间挤进来了。这下子沈梦溪的脸色是绿中带着点红,夹在两名大汉的中间,莫名的让他有点喘不过气来。 苏烈盯着天空中落下的驮鸟沉默不语,他知道这有问题,很大的问题,但是却必须要让手下的长城卫士去将驮鸟给击落。不管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做总比不做要来得主动一些,即使结果仍然是敌人想要达到的结果。 “哧啦”,有水点坠落,在长城的城头上与砖石一接触,立刻升起了白烟,伴随的滋滋的声响,不断有泡泡出现又碎裂,等到这种奇怪的反应过去之后,在原地遗留下了一块浅浅的凹坑。 凹坑虽然小,但却不能够让人去忽略它。要知道长城的建造是没有一点马虎的,是以能够坚持数百年这一最高的规格去督造的,每一块城砖都是那种最坚固的,最耐用的! 可现在,仅仅是一点这种不知名的水点,便在城砖上腐蚀出一个小小的坑洞来了。 城砖尚且如此。要是落在人的身上,又会造成怎么样的结果?只怕是血肉,包括骨骼,全部都要被腐蚀一空,一点痕迹都遗留不下来。 在天空中,还有更多的水点正在落下,从爆裂的绿色花苞中出现的它们,带着翠绿的色彩,这代表生机的颜色,却有着死亡的残酷本质。还有那未曾破裂的花苞,每一颗都是如此的饱满,等它们落地爆裂开的时候,那些喷溅出来的水花可能会直接将一个人给淹没,在地上溶解出一个更大的坑洞来。 不管他是不是精锐的长城卫士,但这不是刀剑,没有那么容易去抵挡,甚至他都不是一个人。 “躲开!快躲开!不要被食生花的溶液喷溅到,不然的话它会腐蚀掉你的皮肤,血肉。包括骨骼!”沈梦溪大喊道,声音甚至有些扭曲后的嘶哑。这已经是他能够喊出的最高的音量了。 “要是真的躲不开,也不要让它触及到你裸露的部位!连有衣袍覆盖的部位也是如此。尽量让它落在铠甲上,再用最快的速度。”沈梦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带着浓厚男性汗味的一口气,来自于身边和他挤在两方盾牌下的盾卫。但他已经没时间计较这么多了,“记住,是用最快的速度,脱下你的铠甲,不然的话铠甲被腐蚀穿了,剩下的就该是你的身体了。” 说完,沈梦溪咳嗽了几声,才有时间缓缓的喘一口气。没办法,长城卫士虽然精锐,但食生花的溶液根本不是精不精锐就能够解决的事物,如果不清楚它的危害,那等明白的时候绝对已经晚了,没救了。 铠与苏烈都看见了水点落地时候的动静,也听到了沈梦溪的话,面色终于有了一丝的变化。但他们真的是没有办法,不管是咫尺之间,亦或者是百步之外,他们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死敌人,去救下作战的长城卫士们。 可这沈梦溪口中的食生花的溶液不一样,它们是水,不是人。又从空中落下,如雨滴一般,他们最多可以清理一块小范围的区域,没办法兼顾城头的所有人。 铠的手已经落在了腰间的剑柄上,剑刃出鞘,露出了一丝的光亮。 苏烈则是提起了炮烙,眼中若有所思。 “溶液,那应该也是如水一般的液体吧?也就是说,只要风足够大,足够的猛,便可以将它们吹落到更远处。”苏烈抬起头来,面容依旧不显轻松。 城头如此,好歹经过沈梦溪提醒,长城卫士还知道食生花溶液的危害。但是城下,驻扎在城门卫士的长城卫士,便不知道这些了。 苏烈有些两难。 在这危急之际,花木兰出奇的不同于身边的铠与苏烈两人那般紧张,都已经准备出手。 只见她对着天空招招手,脸上甚至露出了笑容。 这模样,这不合时宜的动作,哪怕是跟随了她许久,也是由她一手训练出来的娘子军们看了也十分的奇怪。 她们顺着花木兰的视线望出去,看见天空中有一只白色的鸟而正拍打着翅膀,停留在半空中。 与四周围被弩箭射中,防空火箭命中的驮鸟不同,它所在的那一小块位置,弩箭、防空火箭命中的时候,都会径自掉落下来。在落地的时候,甚至可以看见弩箭与防空火箭外面结出的一层冰晶。 第278章 唏嘘不已 王昭君不禁芜尔,看着对她招手的花木兰,脸上露出浅浅的笑容来。 王昭君冰冷而美艳的容颜因这一笑,脸上的冰雪尽皆消融,总算多出了一些属于人的味道,而不再像是一块没有任何感情以及情绪波动的冰块。 她的笑容很浅,很淡,却足够的惊艳,几乎可以让世间所有的花朵失去颜色。若院子里面有其他人在的话,那么这一刻都会因为这笑容,这容颜而失神,更会因为笑容的消失而变得失魂落魄。 笑容慢慢的收敛,消失。 王昭君伸出皓腕来,玉指轻轻的一点,眨眼间,花木兰影迹破碎,整个城头的景象也消失无踪。 蓦然一声清脆的啼鸣,停于长城城头半空的冰鸟抬起了头,振动的双翅掀起了风暴。极寒的风暴吹拂,夹杂着冰晶,那是由冰鸟双翅上一根又一根的羽毛幻化而成的,覆盖住了整个天际。 飘雪,晶莹的雪花飘落,随着寒风四下起落。 那些下落的驮鸟的尸体,以及食生花的花苞,都因为突然刮起的寒风而一滞,寒风将它们托起,使下落的速度变得极其的缓慢。那些可以腐蚀城砖的溶液,也在一刹那间,从外到内,凝结成冰块,颜色碧绿,煞是好看。 碧绿色的冰块,是水滴的形状,坠落在地面,“叮咚”几声,在城砖上头滚动着,直到彻底的停止下来。但在此时,它却不再像之前那样是液体,并有强烈的腐蚀性,已经彻底的变成了固体,成了冰珠。 在城头火光的照耀下,如同翡翠一般,晶莹碧绿。 半空中的冰鸟的身体一寸又一寸的崩碎,随着身体一部分又一部分的消失,半空中的极寒风暴变得更加的剧烈,几乎将整个天空都给笼罩住。 雪花,冰晶,在其中飘荡着。 一名长城卫士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他抬头来,下一刻更是张大了嘴巴。因为他看到自己呼出的气息,是白色的,肉眼可见。这是只有在冬天的时候才会出现的场景,然而在这个秋天的平常的一日,却突然的出现了。 “停止攻击!”看见这一幕的苏烈,出声发令。 “停止攻击!”又有长城卫士重复了一声。 一时间,防空火箭停了,那些手持连弩的弩手们也停止了射击。不管他们愿不愿意承认,在这一刻,他们的攻击都不是必须的,甚至都不能够造成伤害。 所有自风暴出现后射出的防空火箭,弩箭,根本无法闯入天空的风暴之中,仅仅在外围,便被冰冻住,表面出现了一层覆盖的冰块,径直的掉落下来。 铠缓缓的将出鞘一寸的长剑插回剑鞘中,看着这一幕,在王昭君出手后,基本是不用再担心什么了。 本来应该带来不小杀伤,甚至要腐蚀城砖,给长城留下不可抹去印记的这一波试探,直接无疾而终。 “还是昭君妹妹可靠!”花木兰蹲下身子,捻起了一滴冰珠,触手冰凉而坚硬。 “哗啦啦”的,天空中的驮鸟与食生花花苞掉落下来,砸落的时候碰溅出冰块的碎末出来,却不伤及包裹在冰块中的驮鸟与食生花的花苞。所有的一切,都凝固在它们之前经过的一瞬间中,与腐蚀性极强的溶液一样,被彻底的包裹起来。 “收拾一下,不然等一下融化了之后危害还是有的。”花木兰将指间的冰珠朝着城外扔出,冷静的说道。 “是。”跟着花木兰的娘子军立刻行动起来。 “这…该死!这是怎么回事?这种力量!”借着花朵看见这一幕的大祭司忍不住怒骂一声,整个胸膛都因为愤怒起伏不已,脸上更是充血,变得通红一片。 正在准备看一场好戏的他,完全没有想到好戏刚刚开始便走到了终幕,结果更加不是如他所预料的那一般。 虽然有些不甘,但他知道今晚的试探就到这里了。于是他下令道:“退回驻地。” 透过丛林间的植物,大祭司的命令被传达到了各处隐藏的军队的耳朵里面,于是这些隐藏的蛮荒军队开始有秩序的撤退。 “朋友么?”狼首看着远方的这一幕,低声喃喃着。 林间的风穿过,带着一丝属于大自然的独特的清香。 “朋友啊。”狼首从树上落下,脚轻轻的触动层积在地面的树叶,踩在地面上。 不管长城有多少朋友,打,总是还需要打的,只不过又变得如往常一样的麻烦了。当然,他想,想怎么样没有麻烦也是不可能有的。 麻烦不是你想没有就能够没有的,要去解决麻烦。 “哈啾。”荒打了一个喷嚏,身体更是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感觉到了一阵凉意。 他搓搓手,感叹道:“冷,可真冷啊!” 看到冰雪,他就想到了冬天。想到了冬天,便又感觉到了冷。 这冷又是不同寻常的,不是平常冬天所能够拥有的寒冷。他感受到的,可是那一种可以将你的血肉包括灵魂一丝冰冻住的寒冷啊,可不是普通的冷寒。 看到长城城头刮起的风暴的时候,他就感受到了。 要是和这样的对手打,强壮如他都可能得鼻涕直流。 但这透心凉的程度,真够劲! “去!” 最后一个橘子的最后一瓣橘瓣进了嘴巴里面,再看看空空如也的果盆,孙悟空将橘子皮扔掉,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脚尖一踏,身形冲天而起,一个跨越,便来到了长城城头的天空之中。 探眼去看,孙悟空发现没什么好看的,包括想象之中的战争也根本没有。 不对,应该说是结束了,他的目光落在了城外还在燃烧的火焰上面。 “结束了啊…”孙悟空有些唏嘘。 “咋就这样结束了呢?”他又感觉了些许的遗憾,毕竟他可是在自己居住的院子里面纠结了那么久,才终于下定决心的。 等他下定决心,决定大干一场之后,一切突然结束了,未免是让他的那些纠结,那些决心,都变成无用功。 好在,吃进去肚子里面的橘子不是白吃的,实实在在的停留在他的肚子里面。 孙悟空摸了摸肚皮,既然战事结束了,他也要回去休息了。吃的橘子不管饱,可作为夜宵还是可以的,量大滋味还好! 第279章 要不要喝茶? “叮铃铃,叮铃铃。” 微风吹过,带来的不只是摇动山林时候的沙沙轻响,还有悦耳的铃铛响动声。 一时间,那些虫鸣声突然消失,似乎是自惭形秽,也似乎是被这铃声所惊动了,暂时停止了啼鸣。 风铃挂在一棵大树的枝头上,用红色的丝线绑缚在树枝上,垂落下来的另一头的线吊着铃铛儿。每当风一吹过来,树叶树枝开始摇晃的时候,风铃也会开始摇晃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 铃声清脆,悦耳、悠扬,是值得用耳朵去记住的声音。 可在这场景之中,却怎么着都显得诡谲。因为这是深夜,是无人的荒郊野外。 要是有人在此,听见风铃声响彻,只怕会吓得魂儿都丢了,以为遇见了鬼。 这里有人,在荒郊野外有人并不奇怪,但是更多的那是抱团的商队,以及一起上路的旅人。因那路途遥远,路中艰险,有人的威胁和野兽的威胁。 出现在这荒郊野外的只有三个人,两名娇俏的女子,着一绿一红的衣衫。还有一名男子,穿着白色袍衫,气质儒雅的男子。 看上去这一行三个人怎么都不是那种可以独行荒野的旅人,更加别说在这山野之中露宿了。 可他们还真的露宿在这山野之中,不只是如此,还比其他人都要讲究。 脚下铺着的是柔软的地毯,虽然席地而坐,但屁股下面还有光滑的一块竹制坐席。在地毯的正中央处,三个人围坐的中央不是火堆,而是茶几,茶几上摆放着一套看起来就不普通的茶具,上面摆放的的水壶中微微的冒出烟气。 在离地毯的不远处,矗立着三堆火堆,里面的木柴熊熊燃烧着,噼里啪啦的声响混杂其中,火光驱散了大片的黑暗。 诡谲的风铃声,奇怪的三人,如同故事里面所描写的狐仙公子,让人向往之余,又会多出一些莫名的畏惧。 红玉,绿竹,明世隐,正是一路骑乘着马车,向着长城而来的三个人。 明世隐不急着到长城,一路上是用普通的前行速度,该停的时候停。因此这个时间段,正是他们停下来休息,应该入睡的时间段。 然而明世隐这个人有个奇怪的癖好,那就是兴致来了总要喝茶,睡不着觉。于是一旦晚上起了兴致,睡不着觉又喝了茶,那么基本他这一夜是基本睡不着了。 睡眠对于他来说不是那么重要,兴致才重要。 正如再好的菜肴,在你吃饱后再去品尝也会变得索然无味一般。兴致的来去,总会决定一件事物的美好与否,心境的雀跃与低落,一段时间的快速与缓慢。 有钱难得好兴致,有景有人也不见得兴致能来。 “红玉,绿竹,你们睡去吧。”明世隐将目光从天空中的明月上收了回来,看向了坐在他对面两侧的美婢。 说是婢,但明世隐还真的没将两人当成奴婢去看待的意思。 “可是先生,我们睡了谁帮您煮茶?”一向急性子的红玉在绿竹还没有开口的时候已经说到。 “是的先生,至少您要等水开了,我们帮您泡好茶了,那之后我们两个人才可以去休息。”绿竹冷静的说道,目光盯着那被灵晶的灵力炙烫变得滚烫的水壶。 “也罢。”明世隐摇摇头,却是没有拒绝,他转而说道:“那这之后你们便回马车上去休息吧,外面凉,小心着凉了,明天还要驾车。不休息好可不行。” “是。” “是。” 红玉与绿竹这才答应下来。 转眼间,水沸,红玉与绿竹开始泡茶。泡茶的时间有些长,但对于她们赏心悦目的茶艺来说,这时间又未免有些太短了,至少还未让人看够。 看过红玉与绿竹泡茶的人都是这般想的,可实际上看过她们泡茶的人并不多,至少没有那么的简单。 明世隐不喝酒,只喝茶。 喝酒要和对眼对头对味的人喝,那酒的味道会格外的香醇,喝得让人畅快淋漓。 茶也是如此。 比如一杯茶,要是去敬茶,没有一个值得去敬的人,会品的人,那也未免可惜了这一杯茶。 一杯热气滚滚的茶放在了明世隐的面前,清澈的茶汤中泛着微波,茶香虽然被风带走,但那股香气却依然还在空气中存留着。 帮明世隐泡好茶后,红玉与绿竹两个人起身,朝着明世隐行了一礼,这才朝着马车走去。 马车是特制的,里面基本与一家客栈的上等客房差不了多少,甚至还尤有过之,因此装得下两个人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再加上明世隐对于衣食住行的高要求,马车的舒适程度,可以使人在里面过得十分的舒服,几乎没有什么旅途的颠簸与疲惫。 用赶路来说明并不恰当,或许用郊游来形容才更贴切一点。 包括树枝上的风铃,地上铺着的上等的毛皮地毯,茶具,水壶中的水,茶壶中的茶,全部都是常人所接触不到的。 比如这泡茶的水,便是明世隐从风火轮快递,也就是哪吒那里定的来自大陆十大名泉之一的茗泉的水。 一天三趟,早中晚各一趟。 光是雇佣哪吒的费用,便足够一家五口人舒舒服服的生活上十几年了,但这还只是明世隐为了喝茶的花费。 衣食住行,明世隐的态度一向都是能用上好的那就用好的,能用上最好的那就用上最好的,不管需要付出多少金钱。 人活于世,当然不能够去亏待自己,不然等死了以后,家财万贯也无任何作用。 拿起茶杯来,明世隐的鼻尖轻轻的嗅了嗅,茶叶的香气让他心旷神怡。 他却没有立刻喝下这杯茶,而是举了起来,遥遥向着某个方位示意。 “要不要来喝一杯茶?”他问道,面上带着笑意。 可惜的是,明世隐没有得到回答,一点回答都没有。有的只有风声,风铃的叮铃声,树叶的沙沙作响声,如此而已。 好似,这整个天地之间,此时此刻,唯有他一个人,与天上的一轮明月一般,再无他人。 实际上,一路上一直都还有第四个人,如今的第二个人存在的,只不过他总是习惯性的沉默,习惯性的用沉默来拒绝,习惯性的让其他人看不见他,可他一直存在着。 第280章 那些我看见的 明世隐微笑,没有因为得不想要的回答而生气。他自顾自的喝起茶来,轻噙了一口,微苦的茶水入喉,留下满嘴的馥郁茶香,以及那回荡在心田的甘甜滋味,都说明着茶的好处。 他喜欢喝茶,一个人喝茶,与其他人喝茶。只要在想喝茶的时候喝到茶,基本上他的心情都会是不错的,如现在这般。 放下茶杯,明世隐仰望天穹。 天空中有云朵,繁星,明月,是与当年一样的天空。只不过云朵不同,遮掩住的星光不同。星辰不同,不知道有多少繁星落于地面,又有多少繁星出现于天空,有别于过往所见。 唯一永恒不变的,大抵是明月。不管是圆,是残,它的众多模样总会在一天的夜晚中出现,变换,并成为记忆中明月的某一个模样。 明世隐低头,伸手去拿茶壶,给空了的茶杯倒满了茶水。 可惜的是,世间万事万物都处在无尽的变化当中。他如此,其他人如此,一景一物都如此。 连那看似永恒不变的明月与大日,它们或许早已经改变,只不过你无法发现他们的改变而已。 又喝了一口茶,明世隐闭上眼睛,耳边风铃声响彻,尽享这一刻的安宁。 心静,那即使身处闹市当中,也是安宁之地。心动,即使身处寂静之所,那么也是嘈杂万分。 “所以你究竟是想要做什么?如果长城真的是你棋局中的一处的话,那么你给它写下的结局又是如何。”有声音突然出现。 明世隐移开茶杯,又微微一笑,说道:“我想要做的不是你想要做的?只不过我们做的都不相同,但是结果却差不多一样的就是了。至于棋局,棋子?不不不,没有什么棋局棋子,若要说棋局棋子的话,这天地便是棋盘,你我也不过是之中的一颗小小棋子罢了。” “是么?”兰陵王摇头,他蹲伏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身形被树冠遮蔽在黑暗当中。 他在这里,又不在这里,天地中似乎没有他存在的痕迹。在没有说话的时候,基本上他便是黑暗,便是不被人察觉的那一点。 原来在树上的昆虫,这一刻才发现身旁多出了异物来,连忙扑腾起翅膀,朝着其它的大树的位置飞去。 “不是么?”明世隐反问。 兰陵王的眼睛中满是冷漠,半边脸藏在面罩之下的他更让人看不出表情来。 不过也不会有人想要看到兰陵王就是了。在这样的一个黑夜。不管兰陵王以怎么样的方式出现,带来的都是惊悚,而非什么惊喜。何况要是有人知道归陵,那么连惊悚都不用了,直接就是惊吓,把自己吓死的那一种。 兰陵王开口,声音有些艰涩,道:“要是长城被破,只会生灵涂炭。” 他想到了故国被敌国的军队攻入时候的场景,那燃烧的大火,那些祈求饶恕却最终不免死亡的百姓们,全都是他心底最深的记忆,不太遥远,仿若昨天。 “可长城不破,你又怎么能够火中取栗,重新复国?要知道,西域各国,若局势不乱,在如此稳定的局势下面,想要重新复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明世隐道。 兰陵王沉默,终究没有再说什么。复国一直是他的理想,他们这群孤魂野鬼留在世上唯一的希冀便是复国,否则进了坟冢都是死不瞑目。 “何必呢?”明世隐摇头,将茶杯放在茶几上,回过头去,盯着大树上的黑色身影,道:“你该明白,实际上你并不欠别人什么,反倒是他们亏欠你太多。那些猜忌,构陷,攻击,自上而下的排斥,最后你不得不假死脱身。至于国家,一个不需要你的国家,哪怕你曾经誓死守护,但终究这个国家是不需要你的,被灭实际上没有任何的关系。反正灭与不灭,是他们的选择,不是你的选择。” “至于长城,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没有去算计,也没插手,我在等待的,不过是那些还没有选择,即将做出选择来的人的选择而已。何况,长城破与不破,根本不是我去决定的。” “要不然,我可不会做亏本的生意。比起帮你复国,无疑推倒长城要来得困难,危险得多了。我也不是什么蠢人,何必去做如此的选择?”明世隐说着,他看不见兰陵王的脸,也不用去看,因为他不在乎。 “那你究竟想做什么?”兰陵王开口问道,充满着疑惑。 时至今日,他还是看不穿明世隐。因为明世隐这个人太过奇怪,有时候行事按部就班,极有章法,有时候则是天马行空,如羚羊挂角,让人看不出用意。但无疑,他的一举一动,最终都会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你永远没有办法知道他脑子里面在想着的是什么。 “我啊,什么都不想做,只是看看而已。”明世隐一如既往的微笑起来,笑容和煦。 “你要知道,这世间有无数种的选择,一条道路中连接着亿万条岔路。每做一个选择,走向一条不同的岔路,最后得到的结果也完全不同,或者是山巅,或者是悬崖。” “总有人在说命运,命运,说命运何其不公,命运待人何厚。可实际上,命运是这世界上再公平不过的东西了,除了可能在人的出身上有所偏待,但其它方面都是一视同仁啊。” “做出的一个个选择,踏出的每一步,选择的方向,走向命运中无数个分叉口的某一处。这些可都不是命运定下来的,而是你,你做出的选择。既然是你做出的选择,那么又有何可以去责怪命运的?毕竟,即使命运已经有了结果,但真正选择开头,以及过程的,却是你啊。” “所以,我就真的只是看一看而已。就像是以前那样,看人的选择,看之后的过程,以及结果。”明世隐伸出手去,袍袖挥舞,茶杯上袅袅升起的热气被朝着一侧扇飞。 在他的指尖,一只萤火虫停留在其上,在这么一个秋季,如迷了路途一般,显得萧瑟而孤寂。 “我把选择给他们,他们决定自己的选择,决定自己的命运。至于他们的选择,他们的命运是不是我所希望看见的,或是我所不想看见的,我都不在乎。”明世隐看着那只萤火虫,一动不动,小心翼翼的,生怕它突然飞走。 萤火虫的光芒在周围火光的映衬下显得黯淡,但在明世隐眼中,却灿若星辰。 这也是世间美丽壮阔的所在,总有些遗落角落的尘埃,最终却有着无量的光芒。 他想看见这样的光芒,总觉得看见了,自己也闪耀着无量的光芒了。 “我只是看见而已。而非看见想要看见的,看见不想看见的。” 第281章 隐秘 离长城镇守府不远处的一个店铺里面,店老板支起耳朵来,听着外面的动静。直到喧闹声过去后,他才好像放松下来一般,支起的身体重新落回床上,就连脸上的表情都变得轻松了一些。 这也是此刻长城中诸多百姓们的状况,在这个黑夜中,对于战事的担忧,对于投身军中亲人的担忧。都让他们驱散了睡意。直到马蹄声过去,喧闹声消失,他们这才放下心来,闭上眼睛,等待着这一夜的过去。 过往的那些日子里面,每逢秋季,长城中的百姓们基本到夜里面,一般在夜晚入睡的时候,都是要保持着警惕的状态的。只要有一点不对劲的声响,动静,都会将他们从沉眠的状态里面唤醒。 在更遥远的过去,更是如此,只不过在过去的夜晚里面,多出来的并不只有警惕的百姓们,还有血色的杀戮,以及在夜色中奔逃,却不断倒下的身影。 “结束了啊。”有人轻声的叹息,缓缓吐出胸中的一口气。 之前的喧哗声,到如今的喧哗过去,久久再没有新的动静传来,无疑都在表明战事结束。 如他这样远道而来,在长城定居下来的客商,基本上在长城住得久了,都会有自己的一套经验。包括入秋的时候,镇守府还分下来了提醒的安全守则,供他们查阅,因此一个基本的判断那是有的。 他们这些客商之所以愿意在长城落户,在这里经营生意,为的还是长城这一个通往西域的必经之关卡,这里自然有无数的机会。虽然每年秋天都有一次必过的难关,但比起穷死来说,其它的困难相较之下都变得没什么了。 要知道,穷困的活着,以及富裕的死亡是有根本性的不同的,何况他们也不一定会死。 躺在床上店老板并没有睡过去,虽然闭上了眼睛,但他的精神却高度的集中,耳朵聆听着店外的动静。 他所经营的酒馆分为内外两部分,外面是酒馆,作为平日里面招待客人的场所。至于内,则是他与另外两名店伙计平日里面的休息场所的,日常的生活起居基本上都在这里。 两名他招聘来的店伙计睡在相邻的房间里面,店老板听到一堵墙后面的翻身的声音,以及打呼声,这才确认两名店伙计都已经睡过去了。 他当然在这样的日子里面并没有任何的行动,也不需要行动,只不过是日常的习惯让他去注意两名店伙计而已,关注了一下,也就不关注了。 他们居住的后院距离城中的一条街道也十分的近,仅仅多出了一堵院墙作为阻隔,从后门出去,也能一下子到达街道上。所以在后院,对于店老板这样耳聪目明的人来说,看不到东西不要紧,能够听清楚声音那便行了。 他听见整齐的踏步声响起,从微弱,又一步一步缓慢的接近,逐渐的变得清晰起来。在这之后,又逐渐的微弱下去,远去,直到最终彻底的消失,他再听不见任何的声响。 巡逻的长城卫士小队又过去了。 他睁开眼睛来,掀开身下草席的一角,借着窗外投射进来清冷的月光,用指甲在床板上刻下了新的一笔,记录下了巡逻的长城卫士巡逻的时间。 在他身下露出一侧的床板上,密密麻麻的留下了一道又一道的刻痕,这些都是他所记录下来的长城卫士在夜间巡逻的时间段。很久之前他便发现,夜间巡逻的长城卫士们的路线,以及时间段,都不是固定没有任何变化的,因此想要记录下来的这些时间发挥作用,还需要从纷乱的巡逻时间里面,找出一个规律,否则他两年的功夫算是白费了。 没错,他并不是长城人,也不是远道而来到长城经商的客商,而是蛮荒人。更具体一点来说,他是蛮族人,直属于蛮族之王,狼首麾下的战士。 从狼首还没有登上蛮族之王的位置,还没有杀死前代老首领的时候他们就来到了长城中。并潜伏了下来,成为长城百姓中不起眼的一部分。 如他一样的人,在长城中还有许多,但比起长城的人口来说,这多也不过是微不足道罢了。 对于那些同伴们,他能够清楚其在长城中身份的只有与自己保持联络,交换情报的两三个人而已,再多的便没有了。而这也是狼首的命令,不允许私下的接触,除非是避免不了的,否则不论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暴露出彼此之间相互认识的线索出来,将自己的身份隐藏到底。 一名蛮荒人,出现在长城中意味着什么,每一名如他一样潜伏的战士都是明白的。过往也不是没有潜伏的战士暴露身份,从而被长城卫士给揪出来,并顺藤摸瓜摸到了与之保持联络的几个人身上。 其他人越少知道你的存在,你就越安全。你知道的其他人的存在越少,其他人也就越安全。 这样,不管哪一个环节出错,终究被牵连到的只有与之相连的几个环节,不可能波及到全部。 他们在这里,很多时候都是作为一名普通的来到长城的客商去生活的,日复一日的在这里生活着,与长城内的百姓们没有什么不同。 或许有作为一支奇兵的原因,可更多的是作为情报的收集者,默默的一点一滴的收集关于长城的情报,以及长城背后那些远方国度的消息。 再没有其它了。 有时候,甚至他都会忘记了自己的本来身份,身为一名长城人恨不得生食其肉的异族的事实。 若不是时不时的还需要收集情报,将其他人的情报往上传递,和与自己身份相同的族人在生活中日常的接触,他相信,这样的结果是一定会出现的。 毕竟,在长城中生活得久了啊。没有杀戮,没有竞争,甚至不需要害怕因为脚步太慢,被后来追赶上来的族人吞噬,被掠夺走一切。 在这里,只要依靠双手,便可以获得他人的尊敬,想要的一切,而不需要刀刃以及鲜血。 店老板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如果自己不是蛮族人,在长城也早该结婚生子了,而不是推脱远方的故乡家中还有妻子幼女去拒绝他人的好意。 可他是一个蛮族人。 店老板将草席放下,双手枕着脑袋,闭上了眼睛。 夜还长,巡逻的长城卫士还会再来,到时候的时间他也还得去记录下来。 第282章 书生与猫 有人牵马行走于原上,脚步轻快,踏出的每一步,都像是经过了仔细的丈量一般,分毫不差。 这是名男子,身穿白衫,白是在这夜色中依旧显眼的白。清冷的月光映照在他向前而行的背上,变成了清冷的白,并照亮他前行的道路,映在道路中央如同一汪凛冽的波光。 他穿着一身儒衫,半旧不新,虽然儒衫上没打补丁,但明显的因为浆洗过多而呈现出一种陈旧颜色的儒衫已经在说明着男子的拮据。唯一比起那些拮据的人要好得多的是儒衫不只是白,还很干净,没有一丝多余的褶皱。 他并不俊秀,不是那一种让人一眼看了,便会深刻记忆住不去遗忘的男子。但是第二眼,他便会让你记住。 那一对剑眉,斜飞入鬓,带着属于剑的凌厉意味。再加上那一双璀璨若星辰一般的眼睛,在黑夜中闪烁的明亮瞳眸,似乎有一个未知的世界在等待外人的探索。 男子左手牵着的缰绳,套住的是一匹白马,马色雪白,没有一丝的杂色。唯一与身上毛色不同的是白马的四蹄都是黑色的,这便是名马之中的照夜白,因毛色雪白,甚至可以将夜晚的黑暗照成一片雪白而闻名。 马的左右绑着一些行李,行李并不多,对于白马来说仅算是一点负重。 一人一马,略显得孤独。 孤独的旅人。 更真切一点来说的话,应该是远行的读书人。 如果不是他行走的方向是向着西北而去的话,那么配上他的一身装扮,几乎没有人会对他的身份产生怀疑,只会以为他是一名赶考的学子。 诸国的科举取士并未禁断,每年的秋天便是省试之时。在省试中脱颖而出,便可以在来年春天赶赴各国都城,参加会试,借由会试鲤鱼跃龙门。 是否他已经落榜? 但见男子虽然风尘仆仆,脸上却无任何的失落郁郁之色,便可以排除他是一名赶考的读书人。何况以一名读书人来说,牵着如此显眼的白马在夜晚的野外行走也未免太过大意。 光凭这匹神骏的照夜白,便可以让那些山贼与强盗对其下手。更不用说有些山贼是雁过拔毛,哪怕是蚊子飞过去,都可以从蚊子身上剔下几两肉来,根本不会在意穷书生究竟有没有钱,或者有多少钱。 对于他们来说,即使书生没有钱,只要有他这个人就够了,最不济也是一个人力。而且是读书人,用来记账简直再合适不过了,再高级一点可能还会是狗头军师。 由此,男子是一名旅人,也是读书人,却绝对不是那一类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 在大陆的读书人里面有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一个是能打的,一个是不能打的。 能打的仗剑游历四方,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路见不平一声吼后甚至可以拔剑相助。 不能打的则为取士而生,所知所得全部由书中来,不只连路见不平一声吼都做不来,他们也没有剑能拔出来。这类的读书人一般只能够靠着科举进入仕途,否则连耕地都不行。 男子很明显的是前者,他背上背负的那柄连鞘长剑也不是用来装饰的,而是一柄属于剑客的剑。 男子还有一对像剑一样的眉毛,他不像剑客的话还有谁像? “喵,老辛,都多大人了,还想要去打打杀杀的,朕给你打下的江山还不够嘛喵!老老实实的当个有钱的富家翁不好嘛喵?要是喵,早躺在摇椅里面,早上十条大鱼,中午十条大鱼,晚上二十条大鱼,悠哉悠哉的度过喵生了。” 突然有人开口说话,带着异常独特的口癖,让人显得奇怪之余,又觉得莫名的有趣。 再仔细一看,原来男子的身边,还有一个小小的人影跟随不离。 不对,应该说是一只猫,它身上的黄白相间的条纹绝对不是人所能够拥有的。虽然它人立而起,用两条腿走路,像个未长成的孩童一样,可再仔细看它的两只手,便也会发现手上毛茸茸的,像戴着两只天然的白手套。 它头上戴着一顶斗笠,斗笠是特制的,多开了两个洞,方便一对耳朵从洞中露出。在它的腰间,佩着一把带鞘的袖珍长刀,随着这只猫的走动起起落落,倒是刚好与它矮小的身材相符合,并不成累赘。 一边说着,这只猫一边摸着肚皮,毛茸茸的脸上露出了人性化的表情。 那是遗憾,又带着一点嫌弃,又似乎还有疑惑与不解。 “为什么晚上要二十条?”男子脚步不停,眯起眼睛来笑着问道。 “因为晚上要是梦到鱼了,吃不着醒来那是多么令喵绝望的说!因此喵,睡觉前准备的鱼必须够多,可以让喵一边做梦,一边吃才对喵!”狸花猫理直气壮的说道。 话说完,狸花猫突然踉跄几步,摇摇晃晃的仿佛要摔倒,却在快要摔倒的时候左摇右晃了几下,最终勉强的站直了身体。它大喘着气,吭哧吭哧的道:“啊,老辛,我需要补充能量了喵。” “不是刚刚才吃过吗?”被叫作老辛的男子停下脚步来,看了身边的那只猫一眼。 虽然是在问,但他已经熟练的从马身上驮负着的行李里面摸出一包用油纸包来,扔给了这只眼看就要不行的猫。 狸花猫接住了比它的手掌还要大上一圈的油纸包,牢牢的抱在了怀里,一副生怕别人来抢夺的样子。 随着它解开绑缚油纸的草绳,将裹着的油纸翻开,一股淡淡的鱼腥味出现在了空气中。只见油纸包里面是码放得整整齐齐的小鱼干,炸得金黄酥脆,在表皮上还闪烁着诱人的光泽,鱼腥味中混合着一股甜蜜的味道。 “那我不客气啦喵。”狸花猫双眼放光,从鱼干里面挑出一条个头最大的,便放进嘴里面砸吧几下,开始撕咬起来。 “这已经是最后一包了。”男子说道,朝前走去。 狸花猫吃鱼干的速度放慢了一瞬,旋即又美滋滋的吃了起来,满足得眼睛眯了起来。 “我不信!怎么可能是最后一包,明明本喵没有吃多少的说!”它反驳道,眼睛中充满疑虑。 “如果真的剩下最后一包,其它的肯定是被某人吃了!” 老辛懒得跟这只心里面一点谱的猫纠缠,而是自顾自接下去说道:“要是你再买鱼干,那我可没钱,你可以在看见河流的时候自己去抓鱼,再晾晒成鱼干。” “没事啦喵,我还有钱!” “私房钱?” “没有啦喵,是紧急备用食粮购买金!” “那不还是私房钱?” “私房钱?怎么可以叫私房钱,多难听!你的钱就是我的钱,我的钱还是我的钱,做人要大度啊老辛!你忍心看着一只孤独无助又可怜的小猫咪饿着肚子直叫唤吗?”狸花猫的眼睛一闪一闪,跟天上的星星一般亮晶晶,充满着可怜的意味。 “忍心。” “这世上竟有你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要不怎么有你这等厚颜无耻之喵?” 一人一猫拌着嘴,狸花猫时不时的咬一口鱼干,反怼几句,这奇怪的组合在吵吵闹闹中继续着西行的道路。 男子姓辛,名弃疾,是一个书生,还是一名剑客,曾经还是一位敢带百骑冲敌营的将军。 狸花猫名唤霜白,据它自己说是觉得身上的白毛和手上的白手套如霜雪一样的雪白,才这样决定自己的名字的。至于那夹杂着的黄色的毛色,当成不小心染上的就行! 第283章 执着的人,执着的猫 夜晚的原野并不平和,甚至于有些危险。 越偏僻无人处越是如此,没有人气,连官府与律法都无法管到这地方。可以说独身的旅人最怕身处在这样的环境中,尤其这里不只是有人的威胁,还有猛兽带来的威胁。 原生态的风景,代表着生存其中的各类猛兽。 由于远离城镇,没有人类的捕杀,这些猛兽在这里繁衍生息,始终维持着一定的数量。 在它们的眼中,人类也跟其它的猎物没有什么不同,同样是能够吃到嘴的肉。 两点碧绿热色的火焰在远处的黑暗中亮起,潜藏在黑暗的深处,带着冷漠无情。 由于离得远了,加上有月光的遮掩,所以这异常的光亮并不为人所知。光亮中呈现出来的影像正是辛弃疾与狸花猫霜白,一人一猫落进亮光的主人的眼睛里面,他们的一举一动全部被捕捉锁定着。 这是一只猛虎,一只孤独的猛虎,也是正准备猎捕猎物的猛虎。它躲在暗处观察猎物的一举一动,暗暗衡量着猎物的危险程度,寻找着猎物的致命破绽,最后再捕捉机会一击致命。 通常情况下,虎这种生物都是独行的,只有在繁衍的时候身边才会有另外的一只老虎出现。 辛弃疾朝着黑暗中看去,对着那空无一物的黑暗道:“霜白,有你的同类。” “不不不,虽然很多人说它威武,凶猛,但那是因为这些人没有看过我。霜白就是霜白,是一只独一无二的喵!根本没有同类!”霜白舔了一口手中的小鱼干,鱼干表面沁入皮肉中的蜂蜜香甜可口。 它伸出一只爪子,做了展示肌肉的动作,一块小小的肉朝上鼓起,凸显出了痕迹。 它也是有肌肉的。 辛弃疾微微一笑,霜白的动作丝毫没有凶猛的意味,反倒显得十分的可爱,憨态可掬。 他没有对霜白这自恋的行为做出评价,因为他已经习惯了。 “话说回来,你还没有回答我呢喵,为什么不老老实实的当个富家翁!要知道,村里面的富家翁也是富家翁啊,最起码也是村霸级别呢喵!”霜白咬起一块鱼肉,含糊不清的说道。 一人一喵完全没有将隐藏在暗处,耐心等待他们进入捕猎范围的猛虎放在心上,反倒是继续聊天。 “村霸么?”辛弃疾脸上浮现追忆的表情。 说起来村霸根本不是他,反倒是霜白,这只被他故乡村庄里面的村民们认为是一只妖怪的猫。 要不霸的话,村民们捕捉到的那些鱼虾又怎么能够有一大半进了这货的肚子里面?虽然它也付了钱就是了。 辛弃疾摇头。 事实上,有谁不喜欢安定的生活?有谁不想当一个安乐的富家翁,不用理会尘世的烦杂,更加不必为钱财的事情担忧。 可他不允许自己成为这样的一个人。 以前不是,现在不是,未来也不是。 有人身处朝堂之上,享世间荣华,得万民奉养,却不为国谋,不为民谋,尸位素餐。 有人身处市井之中,决战沙场之上,一颗丹心,满膛赤血,为这国家流尽最后一滴血液。 那些人,可连做富家翁的机会都没有,甚至连一块刻着名字的墓碑都没有。 他辛弃疾还活着,又怎么能够如那生不如死的人一般,浑浑噩噩? 有些人活着,不如死了。有些人死了,却还活着。 “你应该可以懂的,这就像是你每年都要去北海一趟,和那鲲决战,然后被拍回沙滩上一样。”辛弃疾淡淡的说道。 不经意间一把刀子刺霜白的内心当中,还狠狠地搅弄了一番。 霜白吃鱼干的动作一滞,爪子轻微晃荡了一下,脸有些滚烫。 但也看不出来脸红,脸上的毛彻底掩盖住了它这一刻的窘迫。 “我这是坚持不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功夫用得深,不怕大鱼不上钩!”霜白义正言辞的说着,咬下一大口的鱼肉,牙齿间嘎吱嘎吱的响。 它化悲愤为食欲,虽然手里面的鱼干不是鲲,但好歹也是鱼,算得上近亲,能够让它胸中的气得到发泄! “对了,虽然北海有鱼,其名为鲲,说鲲是鱼,但我可不认为它是一条鱼。你认为这世间能够有鱼把你拍到沙滩上,还一跃几万里?”辛弃疾幽幽的道。 “鲲哪里不是鱼了?老辛你给我说清楚一点,别以为本喵读书少,不会写鲲字!带着一个鱼怎么不是鱼了?最起码,也是半条鱼!”霜白反驳道。 它手里面仅剩的小半条鱼干进了它的嘴巴里面,末了还舔了舔爪子,将上面残留的一丝甜香给理净。 它继续道:“再说了,鱼里面会飞的不是没有!你看鲤鱼,不还会扑腾!还有飞鱼,身为纵横四海的喵,你以为我不知道飞鱼会飞?充其量鲲只是飞得比较远而已!” “你确定只是飞得比较远?”辛弃疾转过头来,带着一丝促狭问道。 “行行行,飞得特别远行了吧!”霜白举起双手作投降状,但它接着解释道:“我这只是在形容,在驳斥你的鱼不会飞的观点!” 辛弃疾耸耸肩,转过头去。 “我啊,就像你一样,心中始终存着念想。”他脸上浮现笑容,一如当初少年时的笑容一般,真挚而纯粹。 “只不过你念想的是鱼。” “曾经我父亲对我说,不论你身处哪里,家就在那里。不论你身处何方,国就在那里。即使身处北地,也莫忘了故国方向,莫忘了身上血脉源于何方。” “宋曾坐北,而被蛮夷逐于南,此后国耻家寒,使无数百姓无颜色。” “现在宋没了,但百姓还在。王朝流转,世事变迁,唯一不变的,便是百姓。” “我只是在做我觉得对的事情,辛弃疾该做的事情。” “嗯嗯。”霜白猛点了两下头,似乎明白了什么。 它其实什么都不明白,但是既然辛弃疾想做,它也会陪他去做就是了。 正如执着这一件事,辛弃疾不懂它为何对鲲这么执着,但每一次它去北海都会陪着去,一次不落。 不懂为何执着,不代表这执着便不对,仅仅只是你不懂而已。 用爪子摸了摸自己的脸,霜白觉得自己真是一只富有文化气息,而且聪明绝顶之喵。 “吼!” 恶风突现,虎啸山林,等待多时的猛虎在辛弃疾与霜白走近的时候,猛的从藏身处扑了出来。 “阿达!” 一声呼喝,一道流光,霜白以飞踢之势,一只脚踢出,纤细的腿爪印在猛虎的额头的王字上。 猛虎以比扑出时更快的速度飞回了原处,在地面打了几个滚,起来的时候眼冒金星,呜咽几声,竟是头也不回的朝着山林远处逃跑。 霜白落地,双爪背负在身后,施施然有高深莫测,凛凛然高手风范。 它忧郁的叹了一声气,也不管猛虎还听不听得到,自顾自说道:“唉~望你好自为之,要不是看在你祖宗可能与我有那么一点血缘关系的可能性,今日便将你拆了打包去换鱼干!勿所谓言之不预也!” 第284章 最远的道路 一阵风吹过,带起枯黄的野草随风飘摇,地面的落叶被吹飞,飞向了远方,等到风停的时候又坠地。 荒草丛生,这是一处废墟,一点属于人的烟火气都没有,有的只有断壁残垣。 那些倒塌下来的石块,碎裂的瓦片,还在隐隐述说着这里过去人类生活的痕迹。但在如今,唯一存留下来的,便只有遍地的野草,以及那些长在残垣中间的细小树木。 一眼望过去,从这里,到远方,存在着无数的废墟。那些过往曾经是由人所建造并居住的房屋,在今日却再也看不出原本的模样来,只能够从那些由人所开采,雕刻的石块上面推测出来它们的由来。 可是时间再漫长一点,连石块都腐朽过后,这里便再剩不下什么人的痕迹了。 这里曾经是一座城。 这里曾经居住着许多人,老人,大人,小孩,形形色色的人在这里生活着。或许还非常的繁荣,到处充满着生活的气息,有无数的喜怒哀乐,无数的故事发生在这里。 曾经已经是遥远的曾经,现在顶多只能够算得上是一片荒野。 清晨的风有些冷,带着属于秋季的寒,刮过这一片废墟,挂过原野上的草木。 远方的天际,一轮大日探出头来,阳光斜斜的照射在一处。阳光很灿烂,还有一些刺眼,却没有太多的暖意。 一只松鼠从树上跳下,嘴里面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藏着什么。它快速的在地面上蹦跳,时不时的抬起头来,朝着周围张望。它的耳朵微微抖动着,聆听着周围的动静,一对双精光闪烁的小眼睛则在寻找着什么。 突然,它停了下来,找到了一处废墟的角落,张开嘴巴来,两只短小的手伸进嘴里面,掏出来了里面藏着的松果。 每年的秋天,松鼠都会开始大量的囤积食物,将食物藏在任何一处隐秘的地方,以及自己居住的树洞里面。虽然这里面有大部分的食物都会被松鼠遗忘,吃不到嘴,但松鼠还是乐此不疲,孜孜不倦的储存着必然会被遗忘的食物。 一颗松果被拿了出来,藏进了角落里面。 又一颗松果被拿了出来,松鼠正准备将其藏进去的时候,突然站了起来,舒展开来了身体,朝着声响出现的地方望过去,一双小眼睛里面充满着警惕。 在它的视线里面,一个奇怪的生物正从远方走来。 小脚往旁边拨弄了一下,脚边的枯叶被松鼠踢往了藏松果的角落。才刚刚拿出来的松果,又被它重新塞进了最里,松鼠紧闭着嘴巴,快速的奔跑起来,蓬松的尾巴上的毛被迎面吹过来的风给拂弄着。 松鼠已经跑得没影了,来人却还没有来到松鼠之前待着的地方,他还在极远处。 一步一步,他缓慢的行走着,枯草被他踩踏,变得低矮,成为了一条向前的,随时在拓长的笔直道路。 他是向着废墟来的,并不是无意间路过的旅人,而是为此而来的人。 事实上这座城市废墟也有无数人曾经到来过,或为了缅怀,或为了寻找什么。从一开始的络绎不绝,到后来的伶仃几个,属于这座废墟的财宝传说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哪怕真的剩下点什么,也早已经被那些为了寻宝而来的人给带走了,再剩不下什么有价值的物品。 有的只有这座废墟,以及逐渐占领废墟的草木。 要是时间再过久一点的话,那么这里真的再不剩下什么了,或许连废墟都看不见。也没有人再记得它了,等到那个时刻,便是这座城最后消失的时候。 来人是名男性,穿着十分寻常的布衣,简朴的打扮,如同一个最寻常的平民。唯一能够让人忽视他的装扮,一下子注意到的是他的身材。 高大,魁梧,布衣被撑得紧紧的,可想而知在衣衫掩盖下面是怎么一副强壮的身体。 他并不英俊,却属于那一种能够让人怎么看都看不厌的,眉眼之中总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沧桑驻留,总让人不自觉的想要再看一眼,再去看几眼。只因似乎他身后有着许多故事存在,让人想要去探究明白。 他的肩上扛着一枝长枪,枪尖处一抹殷红的火焰随风飘荡着,后方还挂着一坛酒。酒被用绳子给套紧了,另一端则打了一个结,套在了长枪上头。 枪杆上缠绕着两条龙,再仔细一看的话,便可以发现看似相同实则不同的地方来。 一条龙是龙的图案,有着爪趾,另一条则是光秃秃的,连爪都没有。 再看枪尖周围的图案上纹刻出的形象,便可以真切的区分出两者来。 一条是龙,一条是蛇,两者交汇缠绕,分离,到枪尖附近又交汇,张开的大嘴似乎要择人而噬,又似乎只不过是张开嘴打一个哈欠。 男子的另一只手上,则提着一个食盒,里面明显装着食物。 他沐浴着晨光而来,属于太阳的光辉照耀着他,属于秋天的冷意也一直伴随左右。 冰冷,孤寂。 男子没有感觉到太多的温暖,反而心中的冷寂感越来越深刻,直到浸入骨子里面,侵蚀着身体深处的每一条脉络。 这是最远的道路。 生与死的一线,是最远的,也是最近的。而在现在,它是最远的,因为无论如何,他再怎么行走,也无法行走到另外一端,更加看不到他记忆当中存在着的那些人儿们。 他越走越慢,脚步沉重。 一步踩踏下去,在地面上留下一个深陷的脚印,枯草都被一起埋进了坑洞的深处。 有些细小的石块,更是成为了齑粉,与那些沙尘再分不出区别来。 有多少年了? 男子嘴唇嗫嗫,微微的颤抖,却没有说出任何的话来。 时间太久远了,久远到哪怕如他,也有些忘记了。 忘记了那些人的模样,忘记了那些人的身影,忘记了那在尸山血海里面,依旧微笑着的笑容。 他没有忘记,又怎会忘记? 只是记忆最终都归于冰冷的孤寂,以及无尽的黑暗。 这道路,似乎没有尽头,但终有尽头。正如他当初再怎么不去相信,最终结果摆在面前的时候,他不相信也没有任何的作用了。 抬头,仰望天穹,澄空万里。 他露出笑容来,笑容带着苦涩,又带着些凄厉。 八千里路云和月。 云与月还在那里,但剩下的路,早已经无人与他一起前行。 哪怕走完了,也不过是他一个人的终点。 这样的终点,他不要。 但,又有谁问过他要不要? 没有人。 第285章 里边,外边,他从不失约 男子信步往废墟中走去,虽然城市废墟在如今更像是荒野,只遗留下来了些许废墟的痕迹,过往的城市轮廓已经全然不可见,但对于男子来说这却不是事情,他只是按照记忆中的街道去前行。 这里,曾经是他徒步丈量过的城市,也是他的出发点,也曾经是他守护着的城市。只不过在如今这座城市再也不是一座城市,已经成为了废墟,过往的一切早已烟消云散,遗留下来的只有过往的荒唐罢了。 他行走,到了该转换方向的时候又换了方向,向着目的地前进。 如果非要说在记忆里面最深的两个地点的话,一个是汴梁城,他曾经领军即将要去收复的城市,也是所有宋人耻辱的源头。另外一个,便是这里,不是这座城市,是一处牢房,牢房中的亭子。 风波亭。 一座叫做风波的亭子,应该遮挡风雨,却终究遮挡不了风雨,更抵挡不了风波的亭子。 他叫岳飞,是许多人记忆中不曾褪色的一个名字,也应该是早已躺在地下的一个人。可他还活着,还站着,能够来到这里,却早已经不是那个收拾旧山河的岳飞了。 有些人,可以被打倒,可以被杀死,可以被人唾弃,可以面对千夫所指,始终心不死。但一旦心死了,却又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再也不复往日模样。 他的心死了么? 岳飞扪心自问,得到的答案是是。他的心早已经死了,从自己的影子,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兄弟死了之后,心便死了。 他可以被背叛,被曾经的兄弟背叛,被曾经效忠的皇帝背叛,被那些曾经守护着的人们背叛,他不在乎。 可他怕人死,怕身边的人死,怕亲近的人死。不怕他们战死,而是怕他们死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没有一点死的价值。 死有重于泰山,又有轻于鸿毛,他们这种人最怕轻如鸿毛的死去。 从他决定在那个时间断北伐,逆着潮流前行的时候,许他身边多人就知道自己会死,却依旧跟随,为的便是洗刷异族施加在身上的耻辱。 可却没有想到,没有死在与异族的交战中,却死在从背后人手中递出的刀尖上。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怕自己死,怕的是别人死。 这很奇怪,非常的奇怪。许多人都怕死,惧怕死亡,害怕自己死。 这的确很奇怪,身为一名百战将军,本应该看惯死亡,淡漠死亡,不应该还会害怕死亡,害怕别人的死亡。何况身为一名百战将军,不论做的决定是对是错,都必然会有人为此付出生命,即使是手下的将领与士兵。 岳飞停下脚步来,这段对他来说遥远的道路,终点已经到了,在思绪中竟是如此的短暂。 一座倒塌了的亭子,也是废墟,看不出原来的模样,遗留下来的只有在倒塌的亭子遗址上出现的草木。 风波亭,终究抵御不了风波,连风雨都遮蔽不了,倒在了经过的时光之中,风雨之下。 三个小小的土包,出现在风波亭遗址旁边,周围明显有经过清理,看得出来与被草木覆盖的其它位置的不同。 土包前面立着石碑,上面刻印着主人的名字一岳云、岳飞、张宪。 三十功名尘与土,那些恢宏的过往,如今剩下的只有一捧黄土罢了。 这是坟,是坟墓,只不过十分的粗陋,不像是那些经过修葺的气派的坟墓,与寻常人家没有什么不同。却又比寻常人家还不如,因为坟墓的主人在里面,而这里,主人不在里面,埋葬着的只有属于他们的衣冠。 说得上是尸骨无存。 岳飞的墓在中间。 人还活着却又看到自己的墓是什么感觉?岳飞没有多大的感觉,因为死在里面的就是岳飞,即使他只是一个影子,但他就是岳飞。 或者说,岳飞这个名字虽然是属于岳飞的,可那些报效国家,壮怀激烈之人,他们都是岳飞,并不以功绩多少,出身如何而做评价。 放下食盒来,岳飞低头,长枪在肩上一个偏转,枪杆掠过脖颈,从左肩转移到了右肩,挂着酒坛子的那一头落进了右手中。 解下酒坛子,长枪往地上一立,陷进了地面,笔直的矗立着,扬起一阵沙尘。 打开食盒,食盒里面有着岳飞准备好的各色菜肴,四个空杯子。 将菜肴都摆放在墓前,三个空杯子也依次排开,最后一个杯子摆放在自己的面前。 岳飞揭开酒坛的封泥,往四个杯子里面倒酒,最后也不管脚下是泥土与枯草,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举起酒杯,遥遥一敬,将酒水一饮而尽。 岳飞以前不喝酒,在军中不能够饮酒,平常的时候更是饮酒极少。但是现在,他喝了,不仅喝,平常时不时的还会来上一坛。 所以他会说,他已经不是岳飞了。 酒中真滋味便是醉,可惜的是他很难醉,即使醉了也还清晰记得那些过往。 “又见面了啊,老伙伴们。”放下酒杯来,岳飞注视着前方,低声说道。 岳云虽然是他的儿子,实际上他们是父子,也是朋友,还是一同战斗的同袍。 他的影子,最了解他的人之一,同样是朋友,也是一同浴血战斗的同袍。 张宪,他的发小,一路相随,最亲密的朋友,能够将后背放心依托的人。 现在,他们在里边,他在外边。 生与死之间,有时候如此的近,里边与外边。有时候又是那么的遥远,如隔了一层天涯,永远不见,触摸不到。 岳飞举起三个酒杯中的一杯,一敬,将其中的酒倒于地面。如此反复,三个酒杯已经空了,只余下被酒水浸湿的地面,以及空气中弥漫的酒的气味。 他们应该喝不到。 这是很早之前,岳飞对于死亡的理解。而现在,他却也会天真的想到,他们应该喝得到。 他又给空杯子倒满了酒。 酒的滋味,或者是他的情绪,在胸腹间沉淀,有些醉人。 岳飞每年都要来这里两次,一次是春天,清明节来这里,清除生长在坟墓周围的草木。 另一次是现在的这个时间段,秋天,来做告别。 他要往北边一行,去到抵抗异族的最前线,不知道下一次还能不能来到这里。所以他这个时候来,来喝酒,来看看他们,也来做一个约定。 他希望这一次依旧不能够失约。 第286章 辛弃疾你得赶快! 一人一猫停下脚步,或者说他们已经停了很久,刚刚才从沉睡中苏醒过来。 霜白眨眨眼睛,眼中略有一些迷茫,但在下一刻打了一个激灵,完全从迷糊状态中清醒了过来。 “老辛,我的早饭呢!”它摊开手,对着辛弃疾问道。 “给。”辛弃疾自然的从白马的背上行李中摸出了一包小鱼干来,扔给了前者。 霜白接住了油纸包,鼻子深深的一吸,鱼干的腥味进入了它的鼻腔中,将最后一丝晨起的惰懒激发得无影无踪,瞬间霜白神清气爽。 食物的味道。 有时候想要唤醒一只猫,一天有十多个小时都在沉睡着的猫其实非常的简单,那就是食物。 食物能够使任何的生物惊醒过来,不管是猫,还是人,亦或者是其它,都是没有办法不去填饱肚子,将美食给忽略掉的。 辛弃疾也一样,在霜白开始吃鱼干的时候,他也开始吃自己的早餐。 一块饼,以及昨天晚上烧开,如今已经晾凉了的水。 有些时候辛弃疾也很奇怪,为什么一只猫能够吃肉,他这么一个大男人只能啃饼。但在他有一天尝过鱼干的时候便明白,鱼干要不配稀粥,对于人来说太过不友好了,特别咸,特别的腥。 马上的行李大部分都是他的,只有一部分是霜白这只猫的,那些都是在沿海小镇购买的鱼干。别看都用油纸包着,实际上刚刚扔给霜白的这一包,已经是新的一包鱼干了,每次一整包的鱼干都会在霜白的肚子里面消失得无影无踪。 沿海地区通常保留着将卖不出去,又吃不完的鱼给晒成干货的习惯,所以鱼干特别的便宜。一旦到了内陆,哪怕是临水的乡镇,鱼干也不便宜,而且不好吃,因为不是海水鱼,没有那个适宜的咸度。 霜白吃鱼很挑,鱼要不是鲜的它不吃,鱼干要不是咸的它不要。 辛弃疾很节省,在生活中能够省下来的钱他就去省,不多花的钱一般也不花。 因此一人一喵的达成了共识,在鱼干特别便宜的时候大量的购入,屯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话说,老辛。”霜白的牙齿撕咬下一块干硬的鱼肉,它并没有立刻吃下肚子里面,而是将其纳在了嘴巴里面,由此可见霜白这只猫不同于凡俗之猫的定力。 “什么事?”辛弃疾抬起头来,嘴里面的一块饼已经在他的牙齿与唾液的作用下变成了糊糊,并被咽进了肚子里面。 霜白眼睛里面闪烁着明亮的光芒,它继续说道:“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吧,我突然想到有人作的一首诗,感觉很有问题,越想越有问题。” “什么问题?”辛弃疾干脆不吃手中剩下的半块饼了,而是认真的问着霜白。 他是一个剑客,也是一位将军,还是一名诗人。 将军是过去式,而剑客与诗人则是保持到如今的身份。 对于北伐他执着,对于剑他虔诚,对于诗他热爱。 现在听霜白说别人的诗有问题,辛弃疾又怎么可能不好奇? 霜白并不是普通的猫,这点从它直立行走,会说人话上面可以轻易的看出来。也绝对不只是如此的简单,作为一只不凡的猫,它不仅仅爱吃鱼,吃鱼吃得特别多,还文武双全。 霜白是猫中的刀客,精擅十八般武艺。除此之外便是文,它识文断字不在话下,甚至经过辛弃疾的熏陶,对于诗词歌赋也有深入的涉猎。 有时候辛弃疾推敲诗词,霜白的意见也会作为参考被他纳入进去,格外的重视,所以霜白的问题也是辛弃疾的问题。 “就是那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我觉得这很有问题,非常的有问题!”霜白咯嘣一下,将鱼干咬碎,嘴里面发出的声音正和它的疑问一般干净利落。 辛弃疾思索了一下,摇摇头道:“有什么问题?我觉得没有问题啊。” “务观的这句诗词,表达了内心强烈的情感,又有承接上句诗的作用,换成是我来推敲相同意思的诗句,也不可能作出比这还好的出来了。” “不不不,老辛你没看到本质。”霜白举起爪子来,艰难的缩了其中的三根指头,只剩下一根手指头来回晃荡着。 “什么本质?”辛弃疾发问,他觉得自己对于诗句已经揣摩得通透了。 “那就是陆游这厮连媳妇都没有,哪里来的儿子?还家祭,年纪轻轻的白日做梦的功夫但是越发的精深,咋就想不开自己要去死呢?何况他死了,没儿子没女儿的,叫谁去给告诉他一声北定中原了?”霜白快速的说着,以至于连还没有吃干净的鱼干碎末都随着唾沫一起飞了出来。 “你这家伙…”辛弃疾失笑,颇有些哭笑不得的意味。他完全想不到霜白的想象力竟然发散到了这地方,关注点完全不在诗句本身,简直与他刚刚想的点南辕北辙。 何况,这只只在意有没有鱼干吃的懒猫,是一点不清楚陆游那小子的情史啊… 估计这应该与陆游每次来他家里面做客,带着他的狸奴,一边撸着猫,又虎视眈眈的盯着霜白有关。 “霜白啊。”辛弃疾意味深长的看着霜白的那张猫脸,出声道:“陆游他已经有媳妇了,而且温婉大方秀气,距离完成你的疑问只差一双儿女。” “什么!”霜白身上的毛竖了起来,表明着它这一刻的震惊,猫脸上表情是那一个大写的惊诧。 “那整天撸猫的惫懒家伙,竟然已经有老婆了?他竟然不缺爱?!” 连忙把剩下的鱼干塞进嘴里面,霜白蹦了起来,双爪背负在身后,来回的走动着,一张猫脸上充满了凝重。 “怎么可能?那家伙本猫都看他不得劲,又怎么会有女人看上他?简直岂有此理,有辱斯文,奇耻大辱!” 辛弃疾在一旁忍着笑,强忍着不发出声音来。他很想说后面的两个词语根本不适合用在这里,但是想一想现在霜白的状态,他还是没有出声,虽然他并不知道这只猫的反应为什么会这么大就是了。 “老辛!”霜白一个恶猫扑食,突然来到了辛弃疾的跟前,眼睛熠熠的盯着辛弃疾。 “什么?”辛弃疾莫名的觉得不对劲,有种令人尴尬的气氛在蔓延。 “你也得赶快啊。”霜白语重心长的说道,伸出爪子来,在辛弃疾的肩上拍了拍,带着一阵属于鱼干的咸腥味道。 “陆游那家伙都有媳妇了,你这家伙也要赶快了吧?娶个一个正妻?” 霜白收回爪子,开始扳起爪指头来,“不,不好,正妻一个怎么够?再来一个小妾,不,不对,再来十个八个的小妾,这样生出来的孩子都比陆游那家伙多!” “还家祭无忘告乃翁,以后本喵带着你的一群儿女逢年过节就去问候他,不把他吃穷本喵就不叫霜白!” “没错!就这样决定了!”霜白放下爪子,又凑到了辛弃疾的面前,大声鼓励道:“老辛,不要怕,你就娶她十个八个的!没钱养也不怕,本喵出钱帮你一起养!总要让你辛家开枝散叶,流芳百世!总之,就是不能够输给陆游,要让那家伙羡慕嫉妒恨!” 辛弃疾咽了一口口水,总感觉这一刻,小腹左右两旁的部位有点隐隐的作痛感觉,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再看霜白,辛弃疾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不对劲,有尴尬的气氛在蔓延了。 因为霜白这状态,活生生与他爹他娘催婚的时候一个样子! 莫名的有些发愁啊。 第287章 不论红黑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下,远方还是雾蒙蒙的,黑暗仍旧占据着不去,空气中更是残留着湿润的冰冷。 这是初晨,界于黑夜与清晨将去未去,将至未至的时间段。 长城镇守府的大门“吱呀”一声被守卫的卫士打开,从中许多人鱼贯而出,在门前又各自寒暄了几句,便踏着匆匆的脚步离去。 这些人是镇守府中的智囊团成员,还有一些人则在镇守府之中任职,掌管着长城中大大小小的事务。还有的则是武将,长城军中的中层将领,除开那些在城头以及长城各处卫地值守的武将,基本剩下的都来了镇守府参与战情的研判与策略的制定工作。 至今天半夜开始,他们就没有闭上眼睛过。在长城上的战事开始的同时,这些人都被通知到,并在镇守府集中,做最开始的工作。 在城头的战事结束以后,他们也没有立刻离去,而是继续在镇守府中讨论着对策,揣摩蛮荒异族的进攻策略。随着情报的一次次汇集,更加详尽的报告传来,再加上长城镇守花木兰的归来,于是这战情研判的会议,直接持续到天明。 所有人都知道,蛮荒异族的进攻不可能结束,最开始的进攻不过是试探性的进攻而已。接下来的近一个月之内,到入冬的这段时间,长城必将迎来蛮荒异族最猛烈的进攻,而这也是让他们没有多少睡意,心神紧绷的原因。 守下来,则长城依旧矗立,生活在这片土地之上的人们不必经历生离死别,不会在战火中失去一切。 守不住,则长城被破,蛮荒异族长驱直入,烧杀抢掠,以至于战火像着内陆诸国蔓延。在这里的部分人或许有机会离开,但大部分人却会永远的留在这里,不管是自己,还是家人,亦或者是朋友。 有文士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难掩脸上的疲倦。他向着旁边招手,早在镇守府旁边侯着等了许久的小厮连忙牵着一头驴子来到了他面前。 “走,回家。”文士轻道一声,上了驴子,便催促着驴子朝家的方向赶。 他倒不是赶着回家睡觉,而是准备回家嘱咐几句,洗一把脸后立刻赶赴自己应该到的位置。 有的人则更加的干脆,连家都不打算回了,准备到府衙里面处理手中的事务。至于睡眠,总有时间去睡的,一时半会不睡也死不了,大不了眯一会儿。 骑马的骑马,骑驴的骑驴,有些人干脆提着袍子的下摆在街道上奔跑起来,完全没有一丝官员的威严形象。还有的人则是步行,当然这并不是他多么淡定,甚至于是不在意,而是自己任职的府衙就在镇守府的旁边。 这些人里面,就是没有乘轿子的。对于长城的官员们而言,轿子这种充脸面的事物还比不上他们脚的速度,何况一顶轿子还需要四个人抬,实在太浪费人力了。 “子龙将军,那这段时间就麻烦你一起在城头值守了。”花木兰回过身来,对着赵云说道。 她的身后,是一幅长城周边的地域地图,远到蛮荒丛林深处,近到长城脚下的一个任何一个小小的村落,都在上面有着标注。 在花木兰的面前,则是一块巨大的沙盘,占据了大半的室内空间。在沙盘上,每一条河流,包括一片树林,以及小山都标注得极为清楚,没有任何的错漏。 这是涵盖了整个长城沿线地形地貌的沙盘,有沈梦溪的友人徐霞客参与的,在其帮助之下耗时六个月完成的。在这期间,徐霞客与保护他的几队长城卫士,在长城各线的驻扎的军队的协助之下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地方,最终才将沙盘完成,并摆放在这里。 沙盘上面还插着大大小小的旗帜,清一色的红色小旗帜沿长城一线摆开,代表了长城的军队势力。至于更多的黑旗,则矗立在群山之中,数量极多,这是蛮荒异族军队的军力标志。 基本上这一刻黑旗的存在是不代表着什么表示的,连位置标注的功能都没有,只是一个笼统的概括。因为还不知道这一次蛮荒异族究竟出动了多少的军队,甚至这些军队分布在哪里,躲藏在哪里,这些都是一个大大的未知数。 唯一确切的蛮荒军队营地,还是最早百里守约探出来的那里。但没有用,那里是蛮荒异族的大营,而且坐落在蛮荒丛林之中,真想野战的话,除非放弃大半个长城的防御军队,才有那么一战之力。 这是一个有着宽敞空间的厅堂,里面几乎多余的摆设都没有,只有围绕着中间沙盘摆开的桌椅。现在桌子上面的茶杯里面的茶水还余着热气,但喝茶的人已经离开,就连椅子都再无一丝的温度。 战情研判室,这是对蛮荒作战时才会启用的会议室,唯一的作用便是让众人可以在这里讨论,以及对于战事的研究与判断。 整个战情研判室里面只剩下了赵云与花木兰两个人,至于铠与苏烈,两个人根本没有回来,百里守约则还在修养之中,花木兰干脆没有去通知。还有沈梦溪以及刘禅,他们更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前者只对于分析物种的特性有兴趣,后者对于人与事的兴趣也远远不如机关造物来得兴趣高。 连鲁门以及墨家,也就驻留在长城之中的两名大匠到场而已,剩下的两家子弟,则是只管机关造物的维修维护,不管战事厮杀。 赵云轻点了下头,毫不犹豫的回答道:“乐意之至。” 短时间内大雪龙骑是没有用武之地的,他反正是来帮助长城的,值守的事情不在话下。 “那子龙便回去准备一下吧,毕竟战争已经开始了啊。”花木兰低头,注视着沙盘,将沙盘上面对立的红与黑都纳进了视线当中。 别看现在红与黑的旗帜还分列两地,泾渭分明。但很快,这两种颜色便会混杂交织在一起,等待分出胜负的那一刻,便会再次区分开来。 那个时候,总有些旗帜,会彻底的在沙盘上消失。 不论红黑。 第288章 先发军 寂静的蛮荒营地里面,当清晨到来的时候,突然变得喧哗起来。许多的战士从沉睡中苏醒,经过一夜的休整,这一刻他们没有任何的疲惫,充满精神。 之前的那一波试探,不过是几个部落联合起来,再由蛮族的大祭司率领实施的。 除开一部分警戒的军队,以及管理后勤的军队以外,基本大部分的军队都经过了休整。所以这一刻,这些蛮荒异族都保持最佳的状态,可以随时参与战争。 蛮荒大营,说是蛮荒异族的大营也不准确,更准确应该说这里是蛮族的大营。除开营地中的蛮族军队外,还存在着蛮族的仆族,一起组成这个营地。 由于蛮族在蛮荒中的实力,再加上荒族一向自行其事,由此蛮族营地称之为蛮荒异族的大营也不为过。毕竟这里是调动其它诸多部族的中枢,也是这场对长城战役的头脑所在,有许多其它的部族首领在营地里面都有属于自己与手下亲信战士的帐篷,平常居住在这里,只有到战时的时候才会回到自己部族的军队驻地中去率领军队作战。 此刻,蛮族营地中许多蛮族战士,都从随身携带的皮袋里面掏出肉干来吃了起来。时不时还拿起皮水囊,拔开塞子,大口的往嘴里面灌着奶茶。 肉干是为了便于储存晒制而成的,便于携带,并且不需要生火便可以直接食用。至于奶茶,则是蛮荒异族一直以来的习惯,自从大陆诸国的茶叶传到蛮荒里面的时候,这里的异族便喜欢上了奶与茶混杂着的滋味。 填饱肚子,然后等待,蛮族战士们等待吹响号角的那一刻。 蛮族营地中处于最中间处,占地广阔的帐篷中,此时此刻已经挤得满满当当。 狼首坐在最上首的位置,从他往下,左右两侧分别坐着蛮荒中诸多部族的首领。这些还是实力强劲的,这才能够在帐篷里面拥有一张椅子,要是其它实力不怎么样的,有的干脆没有机会来到这里,还有的虽然来了,但也仅仅是只能够站在靠近出口的角落,甚至都没有他说话的机会。 成吉思汗坐在末尾的位置,他的部族实力在诸多部落里面并不是顶尖,因此只能够坐在这个位置。 当然他知道这一战过后,不管攻得下长城或者攻不下,这里的许多位置都要变换主人。他所要想的最主要还是怎么样在对长城的战斗中能够最大限度的保存本部族的战力,以便在战后不会受到其它部族的欺压,掠夺,甚至还有机会从那些因为战争而实力受挫的部族的身上撕咬下一块肉来。 成吉思汗抬起头来,朝着周围环视了一圈,他能够看到坐在周围,对面的部族首领们脸上的沉凝表情。 没有人窃窃私语,这一刻的帐篷中显得十分的静谧,严肃。 这是当然,因为包括成吉思汗自己也在暗中祈祷,祈祷本部族不会成为先发军中的一份子,承担起第一日第一波攻城任务。 这可是会损失惨重的!哪怕是一口铁牙,想要去咬下长城的一块肉,只怕是肉没吃到,反倒是磕了一口的碎牙。 所有人沉默着,没有人说话,甚至有些部族首领的额头上出现了汗珠都不敢去擦,都在等待着狼首发话。 具体怎么攻打长城,哪几个部落组成一波攻势,又有哪几个部落承担哪些任务,这些都是由狼首指派的。 也就是说,他们的命运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也不是在诸神手中,而是在狼首的手中。 有人张大了嘴巴,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的打了个哈欠。 没有部族首领敢去学这打哈欠的人的动作,毕竟前者可是坐在狼首往下第二的位置强,已经证明其部族的实力了。虽然对方仅仅只是那个部族中的一名长老,但出现在这里便代带了其身后的那个部族,又有谁敢小视他? 那可是荒族。 那个你打他一巴掌,就敢带着你一起去死的荒族。 若是荒族首领出现在这里的话,是能够与狼首平起平坐的。 狼首淡淡扫了下方的众多部族首领一眼,这些人脸上的表情都一个不落的被他看在眼中。 他知道这些人在想什么,也知道这些人在期待,害怕什么。然而不管是期待还是害怕。有些命运都不可抗拒,只能够接受。 如果有人不接受,那他的命运也应该到这里戛然而止。 反正蛮荒中,一个部族里面想要当首领的人实在太多了。 有人不听话,那将不听话的给杀了,换个听话的也就好了。 要还有不听话的,那就再换,或者干脆将整个部落抹去,吞并。 哪里容你抗拒? 如此简单而已。 不知道为什么,包括成吉思汗在内的众多部族首领,在接触到狼首目光的时候,眼睛下意识的闪躲开来,有些人的更是打了个冷颤,后背流出了汗珠。 狼首并不去管荒派来的人,他很清楚荒的人出现在这里不过是为了听听看他的计划,不代表荒就会来配合。甚至什么时候参战,要怎么参战,那都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 就当整个荒族不存在好了,他的整个计划里面,也是以荒族不参战为前提去谋划的。 虽然他知道荒与荒族一定会参战,但这其中意外的因素实在太多,不可控的也太多。 “芜族,山越,鲜卑,岳族。”狼首开口。 他提到了在场四个部族的名字,其中芜族主要是以祭司能够创造荒芜之地营造出对己方有利的环境,以及荒芜树人而出名。至于山越,则是以山地战,族人善于在山崖上攀爬,行走如风而闻名。至于鲜卑,岳族,一个是骑兵为优,另一个则是以力大无穷可撼山岳而立足蛮荒。 四个部族的首领在狼首提到他们部族的时候心中都咯噔一下,有了不妙的感觉,但谁都没有在脸上表现出来。 狼首接下去说道:“今天,你们打头阵。” “你们每一族,都可以从其它部族中挑选四个仆族协助你们作战。另外,我允许你们在战事不利的时候撤退。” “但是有人要真的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呵呵。”狼首冷笑一声,没有再往下说下去,但所有人都知道那是怎么样的一种结果。 第289章 热粥 “呼…”火头兵缓缓吐出一口气来,眼睛被面前腾起的热气灼得有些不舒服,但他也只是轻轻眨眼,全神贯注的看着面前的那口大锅。 他的额头上已经布满了汗珠,在衣甲覆盖下的前胸与后背更是被汗水彻底的占据。但他根本没有时间来擦拭额头的汗水,双手紧握着那支略显得有些大的勺子,正在锅里面不断的来回搅拌着。 大锅里面的粥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来回搅拌,粥底的热气被搅起,属于外面冷的空气进入,如此来回不断,刚刚煮开了的热粥已经不再似刚刚那样的滚烫了。可距离能够让人下口,一呼噜喝下一口不会烫嘴的温度还有一段距离,所以火头兵依旧没有放松对于双手的控制。 除他之外,在空地上,一字排开的还有九口大锅,摆在支起的灶台上。锅都是那一种得两个人合抱才能够抱住的大小,锅里面的的白粥在大勺子翻动间闪烁着晶莹的光芒,颗颗饱满,在白色的粥水之中十分的诱人。 粥中米与水的比例刚刚好,米不至于太多,以至于显得无比的黏稠干涩,水也不至于太多,以至于喝下去的基本都是粥水,米不见多少。正好处在一个有粥水,可以顺畅入嘴,里面的米又让人感觉到充实的地步。 火头营是直接建立在长城城门不远处的位置的,处在设立在此的营地之中。 营地是一处与城头军队轮换的场地,每一次城头值守的长城卫士结束任务,他们的岗位便会由营地中的长城卫士接替,而空了的营地又会有新的长城卫士进驻。如此来回轮转,在合理的轮换制度下面,守卫长城的长城卫士便可以始终保持着最好的精神与体力,维持最佳的状态。 当然,营地设立在这里除了轮换之外还有另外的作用,在战事吃紧的时候,营地中的长城卫士可以及时的出动,参与守城。 此刻,营地中火头营前,飘荡着的白粥的热气与米香气中,还有许多的人头涌动着。 一名名长城卫士排着整齐的队伍,手里面拿着空碗,列成五队排列在五口大锅前面。 锅旁的火头兵舀起一勺子的粥来,手轻巧的一动,勺子里面的米粥便落入了队伍正前方的长城卫士的空碗中。他的动作熟练至极,米粥在落下去的时候几乎没有一点洒出,连米汤都一点不少。 这时候,另外的一名火头兵便会从桌子上叠的那座饼山上拿出两张大饼递给轮到的这名长城卫士。这饼都是前一晚制作完成的,因此到这时候也不会显得干硬,更别说在饼之间夹着的那块分量厚实的肉。 一名又一名的长城卫士来到锅前,一个又一个的空碗被米粥填满,营中空地上一张又一张的桌子旁坐满了长城卫士。 五口大锅里面的粥没了,剩下的五口大锅便会在这时候派上用场,锅中的粥此时热度刚刚好,便于入口。 所有的火头兵都早已经习惯这样的场景,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战场就在这里,全力让长城卫士们吃好便是属于他们的胜利。 营地里面显得很安静,只听得见排队的长城卫士们往前递进时候的脚步声以及米粥喝入口的时候发出的呼噜声,再没有其它多余的声音了。 极大的纪律性便是这支军队给人的第一感受,而这也是长城卫士为什么能够守御长城的关键因素。 当然,在火头营中并不禁止长城卫士们交谈,在这里吃饭既是来填饱肚子也是一种放松。 一名长城卫士将手里面最后的一小块饼放进嘴里面,又仰头将碗中的最后一点米粥给喝光,临了了不忘用筷子挑拨着将碗底剩下的些许米粒吃进嘴里,他才摸了摸肚皮发出了一声惬意的叹息。 他的目光扫过旁边的新兵,看到对方还剩下的半碗粥以及一张半的饼,不由得开口问道:“你这小子怎么了?吃不下?” 新兵听到他的问话之后,如梦初醒,连忙回答道:“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吃不下去了。” “你这小子,是紧张了吧?”老兵一笑,看着新兵有些窘迫的表情又补充了一句,“也对,要是你这时候还可以将这些吃下去,也算是你的本事了。” “哈哈…”旁边的一群老兵都是笑了起来。 他们是同属于一个队伍的长城卫士,整个队伍中除了他们之外,便是刚刚被编入队伍中的这名新兵了。既同属于一支队伍,当然当仁不让的坐在一起吃饭,占了一张桌子。 新兵有些呐呐,脸色涨红了,说不出话来。 他的确是紧张,不仅紧张,还有些忐忑,对于即将踏上战场的忐忑,所以才会吃不下饭,要不然平时他的食量也是不差的。 虽然平时的训练很严格,他也很好的完成了训练的要求,但真正到这时刻的时候,还是免不了会有种种的情绪生出。 “多吃点,大小伙子,不吃不行,吃饱了有力气。”一名长城卫士拍着新兵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你这家伙…”有长城卫士摇摇头,看向新兵,道:“能吃多少吃多少,粥是一定要喝完的,咱们长城的传统便是不浪费。至于饼,吃不完你揣着,等到了城头值守的时候饿了再吃。” “还有…”他挪愉的看向之前拍新兵肩膀的那老兵,眨眨眼,指着他说出了前者的糗事,“紧张没什么,大家一开始的时候都有。就像这家伙,刚上城头的时候,明明杀死了一名蛮荒异族,结果我看到他嘴抖手也抖,我寻思那个时候也不是冬天啊,又不靠发抖来取暖。” 被爆出糗事的老兵一仰脖子,反驳道:“我那是兴奋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谁,在第一次轮值的时候一晚上去了好多次茅厕,我寻思着大家都还年轻,也不是肾不行啊!” “哈哈哈…”一桌子的人听见两人斗嘴都笑出了声来,连带着周围桌子的长城卫士则是一般无二的大笑,半个火头营充满着快乐的空气。 新兵也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他看着一张张从陌生到熟悉的脸庞,看着他们爽朗的笑容,心里面的紧张与忐忑在这时候突然消失,再不存任何的痕迹。 第290章 征服者的脚步 “咕噜噜。”长城的城头上也传来了一阵喝粥的呼噜声,来自于城头的城楼中。 铠与苏烈坐在城楼里面,相对而坐,在他们的中间摆放着一张桌子,桌上两个冒着热气的大碗,旁边还放着两个碟子。 一个碟子里面是十几张堆叠起来的饼,另外的一个碟子里面则是一碟子的咸菜。 比起火头营里面正进餐的那些长城卫士,铠与苏烈吃的饭菜里面仅仅多出了咸菜,其它的基本一模一样。 要再说出不同的话,那便是这里的饼格外的多。 常人一般一碗米粥下肚,再吃上两张夹着肉的饼便已经饱了。但铠与苏烈不同,两个人的实力代表着他们需要进食大量的食物以保持体力的充沛,因此吃得格外的多。 苏烈正端着一碗粥喝着,从碗沿边嘬吸着碗中的米粥。抬起头来的时候,另一只手中握着的筷子已经夹起一筷子的咸菜放进了嘴中。 咸菜的咸在嘴中扩散开来,咬下去的爽脆口感别有一翻风味,中和了米粥的淡然无味,也让人更有食欲了。 另一边的铠则是拿着一张饼在慢吞吞的吃着,吃得慢条斯理,不像是对面的苏烈那样的豪迈。不过在吃饼的时候他也没有让一点饼屑从嘴边落下,而是在饼屑出现的时候伸出舌头,将饼屑纳进嘴中。 作为长城的几名大将之二,他们也没有多少区别于长城卫士的待遇。唯一多出来的,大约就是那苏烈正吃着的咸菜,和在这城楼里面用餐的资格。 城楼外,一名又一名的长城卫士站在城头的垛墙附近,一动不动,如同雕塑一般,只有时不时眨动着的眼睛表明着他们是一个人的事实。 他们表情严肃的注视着城外远方,警惕着眼中看见着一点一滴的异动。 那里昨晚树木燃烧的灰烬还存在着,一片的焦黑。 这些长城卫士们已经临近了下值的时间了,将会有休息好的长城卫士来轮换,接替他们的位置。但他们在这一刻仍未放松警戒,反而是更加全神贯注了。 要休息,放松,等到轮换的其他同袍到来时候自然有大把的时间。 可现在不行。 当站在城头的时候,哪怕仅仅只是站岗,却依旧肩负着使命,那是沉甸甸的责任,同时也是同袍的性命。 这些长城卫士们会轮换值守,但铠与苏烈可没有打算下城墙,才会坐在城楼里面吃着早餐。 反正这城楼除了一个战时军议的功能外,另外一个就是让他们在这里吃饭喝水休息。所以你可以看见角落里面摆放的床榻,上面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而且不只一张。 不一样的是,几个人之中有人会选择在床榻上和甲躺下休息一会儿,有的人则是会坐在这平时吃饭的桌旁边枕着头休息。还有的人会彻夜在城头巡视不停,时不时的回来坐上一会儿,还有的人则干脆坐在城垛上,眺望远方的黎明。 好吧,最后一个其实是百里守约的习惯。因为这习惯他还有了不凡的本领,即是睁着眼睡觉,在狂风中也能够不动如山,不会从城垛上一个倒栽葱摔下去。 远方,几个蛮荒异族设立在丛林中的营地有了响动,一名又一名的战士开始集结,在各自的营地中央。 这些集合的部落战士们各自聚集成一堆,吵吵闹闹的,有的人与相熟的部落战士讨论着聚集起来的原因,有的人则还在吃着带着的肉干,还有些人则是明白了什么,正在检查着身上的武器。但这一切都显得混乱无比,没有一点秩序。 “肃静!”在各自的营地中央,从蛮族大营里面赶回来的部族首领发话了。 喧闹的场面一肃,总算有了些军队的模样。哪怕有的战士还在说话,但在部族首领那冷酷的目光扫过去的时候也不由得紧紧闭上了嘴巴。 在蛮荒异族中,军法什么的是不存在的,也不会有人去遵守。 在这里,实力便是律,是法!只要有实力,便可以让其他人按照你的规矩去行事,听从你的命令。 每个部落中的首领便是部落中的武力最强者,这才是让部族中的其他人听命的真正原因。 要有人不听从,结果当然是死亡,会被杀掉,以血来验证部落首领的权威性。 “蛮王已经发话来,让我们部族打头阵!” “这是你们建立功勋的时候!只要杀死长城人,拿到他们的人头,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相对应的奖励!人头越多,奖励越多,牛羊,奴隶,土地,应有尽有!” “蛮王已经发话了,谁先登上城头,立刻封他为本部族的万夫长,还将得到两百个奴隶,牛羊各自一千头!更重要的是,蛮王亲口承诺,他将给这位勇士传授蛮族祭法一卷让其修炼,修炼有成还有进入蛮族之中,成为蛮族一员的机会!” 命令,以及狼首的承诺都被部族首领们一一道了出来。尤其是后者,这当然是最大的激励了,几乎所有听到的部族战士们都面色涨红,从鼻孔里面喷出灼热的气息来。 伴随着沸腾起来的战意,这些四族营地里面的部族战士们高呼出声音来:“攻下长城,杀光他们的男人,抢走他们的财富和女人!让他们畏惧,害怕,并永远成为我们饲养的牛羊!” “吼!” 每一名的部族战士都尽显疯狂之意,虽然他们知道长城很难攻下,甚至自己可能会死去,但还是无比的狂热。 无他,在蛮荒中本来生存便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情,随时都可能死去。但是死亡往往伴随着财富,女人,以及权势。 一个人的死去,通常会有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获益。 何况在故老相传的故事中,长城那边的土地可是无比富饶,有着无数的财富在等待着他们去掠夺。更有拥有极细腰肢,温婉性格的女人在等待着他们去征服,那可都是故事中的部族首领与长老们才能够享用的上等货色,可不比部族里面的那些糙娘们。 这些本就是需要用性命去换取的东西,以往不过是在蛮荒中用生命换取,现在只不过转移了个战场而已。 见状,四个部落中的部族首领们都点了点头,举起手来,大声道:“出发!” 第291章 第一日(上) 如火的枫叶落下,落在地面上,转眼之间便被一双大脚践踏。大脚刚刚抬起,后面紧接着的又一双大脚落下,接二连三,原来如火一般的漂亮枫叶已经沾染了不少的泥土,甚至零落成泥。 四族的战士抬起头来,看见了远方长城高大的城墙,那里是他们的目的地,是要去攻陷的地方。 在后方,蛮族军队严阵以待,狼首端坐在那张属于他的宝座上,由十数名战士抬着前行。在他的身旁则是跟随着为数众多的其他部族的首领,寸步不离左右。 虽然是由芜族,山越,鲜卑,岳族四族以及十六个仆族组成先发军进攻。可狼首还是必须坐镇此地,注视战事的进程以及长城中的那些对手们的动向。 要他不在这里,先发军估计有来无回。以长城中的顶尖战力的实力,只要一突破,几乎没有多少人能够阻挡他们的脚步,去多少人都是送死。何况对方还有军队掩杀,别说消耗体力了,只怕将所有的人命填上去都不够。 “敌袭,敌袭!”长城的城头,烽火台上的信卫发现了远方蛮荒军队的踪迹,连忙高声叫喊起来。 在他的身旁,战鼓声声震天鸣响。节奏急促,声音厚重,如同闷雷一般坠地。 城头上,铠与苏烈两人并排站着。 他们身旁,有无数的长城卫士正在行动,一方往上走,另一方则往下。 往上的长城卫士们去到那些空了的位置上,有城垛旁边的,有守城器械旁边的,各自站在了属于他们的位置。 至于往下的,则是向着城楼两侧的过道走去,分成两个队伍跑下城头,准备去火头营吃早饭,吃完了之后便会伴随着喊杀声入睡。 轮值。 无论在什么时候长城的制度都没有改变过,除了真正到危急时刻才会打破制度,让所有休息的没有休息的走上城头来一起守城。 至于现在,很明显,并不是什么危急的时刻。 如果在第一日之中便出现城破的危险的话,在过去那些年的岁月里面,长城早已经破了很多次了。 苏烈注视着远方的蛮荒军队,看见了那些行走的大树,以及在如此距离之下依旧无比高大的蛮荒战士,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小巨人。在他们身边,围绕着他们而行的蛮荒战士则只是一些影影绰绰的身影,显得无比的渺小。 “投石机准备。”苏烈举起手来,在心里面默默计算着蛮荒军队的距离。 “投石机准备!”在他身旁,亲卫大声重复命令,以避免有人没有听清楚命令。 城楼的两侧,城头的过道靠后,一字排开着二十架的投石机。一块块早在过往时日中准备好的石块,被旁边的长城卫士装填到那类似加大版的勺子里面,只等待一声令下便让其发射出去。 这是最原始的守城手段,用来攻城也可以。 但原始不代表没用,只要有效果,无论再怎么原始的武器都总有它的位置。正如长城卫士们手中的刀剑一般,这也无比的原始,但还是流传了无数的岁月,依旧可以轻易收割敌人的性命,依旧凶残。 何况这些投石机都是经过鲁门改装过的,无论是抛投时的力量,以及将石头投掷出去的速度,都比一般的投石机要来得强力得多。 唯一的缺点大概便是石头了,太占地方,运送也有些困难。不过这也并不是什么问题,长城之中有专门开设的石头仓库,辖下的镇子里面也有采石场,每年都会供应一批战事所用的石块。 天雷炮威力强劲,炮弹却无比的昂贵,再加上使用频繁有可能造成损坏,因此在第一日的战斗中往往不会使用。 在这最初的战斗里面,长城的军队只会使用一系列常规的守城器械,根据情况动用其余器械。 近了,更近了。 当蛮荒军队靠近,更能够清晰的看见他们的模样的时候,苏烈却毫不犹豫的将手一挥,厉声道:“投石机发射!十轮不间断抛投!” 这个距离已经够了! 数十块石块应声飞出,带着剧烈的呼啸声向着还在朝长城靠近的蛮荒军队落下。 这数百米的距离根本不成什么阻碍,反而是战斗开始的号角。 “嘭,嘭,嘭!” 石块砸落,伴随着落地的声响,夹杂着血肉与碎骨的喷溅,一时间有不知道多少的蛮荒战士在石块之下被砸成一团肉泥。那些没有侥幸没有被砸到的,眼中的庆幸闪过的时候察觉到脸上一阵湿润,用手一摸,却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沾染上的别人的血肉。 任何的阻挡在这时刻都没有作用,蛮荒战士的力量在这些由鲁门智慧结晶所凝聚起来的投石机投掷出的石块之下,犹如碰上石头的鸡蛋。在一阵碎裂声之后,红色,白色的液体,还有浑浊凝固的那部分,通通肆意的泼洒出来。 炸裂! 哪怕石头触地碎裂飞出的石块碎片,在砸中,刮过蛮荒战士裸露的皮肤的时候,都能带出几块血肉来,留下深深的沟壑,让蛮荒战士鲜血直流。 狼首淡漠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包括跟随左右的其他部族首领,以及四族领军作战的首领都无动于衷,谁都没有出手的打算。 蛮荒中的死亡,都是必然的死亡,来源于自己实力不足造成的死亡。既然没有实力,那么死了也就死了,因为该死。 何况死的这点人太少了,虽然场面惨烈,却只是一点微不足道的损伤。 “嘭,嘭嘭嘭。”还没有等地上的那些血肉泥团中的鲜血冷却,又有新的石块坠落,再度引发一阵响动,又一阵呼啸中带来死亡。 有蛮荒战士咬牙抬头,目光透过遮挡在头侧的的藤盾旁朝着天空望去,新的阴影正在落下。 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是幸运的那一个,却知道手中的藤盾挡不住落下的石块。刚刚他旁边也有人用手中的藤盾抵挡住了落下的石块,仅仅阻挡了一瞬,在骨骼脆裂粉碎的响声中,便在瞬间下压的石块之下成为了肉泥。 突然,他的目光一动,看见了前方那高大的身影,以及簇拥在高大身影脚边的其他战士们。 岩族巨人! 他连忙加快脚步,朝着岩族巨人的方向靠近!如果说有一个安全的地方的话,那应该是在那里! 不过在这之前,他必须跑赢身边的同伴才行。 将藤盾移到身前,他手掣着盾牌,向着前方碍事的同伴一撞,将其撞得一个踉跄。他也不去管其究竟摔倒了没有,而是从露出的空档中穿了过去,继续朝着岩族巨人的位置靠近。 第292章 第一日(中) 蛮荒军队上空,突兀的出现了一阵飓风。 如树干一样粗的手臂挥舞,拳砂锅一般大的拳头上是如岩石一样坚硬的皮肤。 “嘭。” 拳头轰击在投石机投掷来的石块上面,两相碰撞,高大的身躯略微的颤抖了一下,很快便稳住了身体。在他的拳头之前,石块已经变成了无数的碎石缠着四周围飞溅,但此刻却不复之前那样的危险,顶多是砸在一些落在一些蛮荒战士的头顶,砸出一个伤口来再流点血,已经不再致命。 “吼!”高大魁梧的巨人仰天咆哮,拳头捶打在胸口,发出了一阵如擂鼓一样的轰鸣声。 他们身材高大,粗略的估测每个人都有六米左右的身高,在他们的脚边全是在如此对比之下显得格外的突兀的蛮荒战士,全都如孩童一般。尤其是军队中的一些蛮荒战士,在同类人里面已经显得无比的高大魁梧,但在这些巨人面前,双手合起来勉强可以抱住他们的小腿,高也不过是到膝盖再上去一点点。 连在军队中一同前进,速度却无比缓慢的荒芜树人与这些巨人来相比都还有些差距。 人如其名,这些岩族巨人的身体有如石头一样的坚硬,赤裸的上身的那些肌肉,在阳光的照射下竟有着石头一样的光泽。即使是皮肤也无比的厚实,刚刚一拳砸碎飞来的石块的时候,他们的手上除了留下来些白印以及石粉之外,再没有更多的伤害了。 这是长城的城墙为什么会修得这么高的原因。 投石机投掷出的大半石块,在飞临岩族巨人周围的时候便会被其挥舞出的拳头准确的击中,大部分徒劳无功。还有一多半的石头,则是砸落在没有岩族巨人存在的范围内,造成了一连串的杀伤。 蛮荒军队还在不断的逼近长城,冒着石块形成的雨前进。 他们的攻城并未受到太多的影响,至于他们的阵型本就混乱,倒也无所谓被打乱或者不打乱了。 放这些蛮荒异族过来本就是长城的守城策略之一,虽然随着靠近会有种种的意外出现,但这也能够最大限度的杀伤蛮荒异族的军队。 守城,本来就是要在一方攻击之时,如同绞肉机一般源源不断的压榨进攻方的有生力量。何况守城方本就占有比进攻方更多的优势,占据着主动。只要城头不失,随时可以轮换军队进行休息,有着无数种选择。 岩族巨人的肩头上,左右各自站着两个人。左肩上站着的一人是与岩族巨人一样袒露上身,身上的肌肉线条以及皮肤有着岩石质地,这便是岩族双子中代表头脑智慧的一人。 代表力量的则是这名岩族巨人,之所以被称之为双子,是因为他们是一母同胞,属于双胞胎,只不过从外表看来很不相同。但实际上,每一名岩族巨人的智力极低,永远停留在四岁的时候。只有与他一母同胞的兄弟才能够与之交流,心灵相通,以达到控制其行动的目的。 右肩上站着的一人则身材矮小,穿着黑色的祭司服饰,露出的皮肤上充满褶皱,如同鸡皮一般。这是芜族的祭司,皮肤的褶皱并不在于他们的年龄,而是常年修炼造成的。 荒芜之力不仅仅可以使大地荒芜,让所有的生命失去生命力,还会让使用者同样深受其害。 这也是芜族为什么仅仅只是蛮荒中的中等部落却鲜少有人敢招惹的原因。在于这些荒芜祭司,他们那既伤人又伤己的荒芜之力,削弱敌人的同时也削弱自己。 蛮荒军队中还有快速飞奔上千的身影,动作飞快,如同猴子一般四肢并用,在地面上飞腾跳跃。无论面前是有石块。还是有人挡着,他们都能没有迟滞的绕过,继续向前。 有的身影双手抓在了前行的蛮荒战士的身上,一下跃起,双脚踩踏在蛮荒战士的身上借力再次一跃,整个人在天空中滑翔。于石块掠过之时,甚至能够再次踩踏在石块上,继续滑翔,落地时候顺势于地面上一滚,又活蹦乱跳的飞速朝前奔进。 这是蛮荒众族中的山越,所谓山越,便是取自翻山越岭之意。他们在蛮荒中还有个蔑称便是猴子,因为其身材瘦小,可以在任何山地的地形之中快速攀爬跳跃,如真正的猴子一般而得名。 可以说他们是城头的投石机很难命中的一类人,因为石块在快要砸中他们的时候,他们不是很快躲开,就是有其他的替死鬼挡在他们的身前替他们挡灾了。 与此同时,鲜卑的骑兵则奔行在两翼,马蹄声轰鸣之间朝着城门的位置冲去。 在一部分鲜卑骑兵的身后,有条绳索将攻城锤,云梯等用绳子与马匹相连,在地上拖行着。 他们处在第一线的位置,连投石机的石块都无法追赶他们的脚步。第一波,第二波投掷出的石块连人带马砸死了几十名鲜卑骑兵之后,鲜卑骑兵已经突进到了长城的两百米范围之内。 这个距离距离长城极近了,以骑兵的速度也不过在二三十秒钟之内便可以到达城下,同时也是投石机的死角。 一直关注着战场的苏烈看见这一幕,脸上的表情不变,淡淡说道:“连弩准备吧。” “连弩发射!”身边的亲卫得令,立刻大吼起来。 如同按下了开关一般,城头那些架在垛口附近的连弩在圆形底盘上转动起来,由它们后方的长城卫士操作着,朝着城下的鲜卑骑兵射去如雨的箭矢。 “咻咻咻…” 一时间,人的小臂大小的弩箭带起的呼啸声源源不断,如同嗅到敌人位置的蜜蜂一般,响彻的是嗡鸣! 人、马、被弩箭穿透,带出大蓬的血液与内脏、身体的碎片,留下身体上一个巨大的豁口出来。 还有的弩箭去势不止,穿透了第一个鲜卑骑兵的身体后,将其带着朝后飞行,又在“噗”的一声如肉声中贯入后方第二名鲜卑骑兵的身体里面,将其与前一名鲜卑骑兵串成一体。直到弩箭上串着五具尸体,在撞击在第六个人的身上的时候弩箭才坠地,但弩箭那尖锐的箭头早已经埋进了第六个鲜卑骑兵的胸膛中。 这是长城城头的守城连弩,全名叫作速射连弩,是以故宋时期的床子弩改进而成。 第293章 第一日(下) 弩矢交织,如狂风骤雨一般落下,形成了一道死亡的雨幕。 朝着长城城墙处冲锋的蛮荒战士,在更靠近城墙的时候纷纷倒在了弩矢之下,胸膛与身体或多或少出现了残缺,缺失了一大块的身体。以身体健壮闻名的蛮荒战士都无法在如此伤势下存活下来,已有的身体优势在此时并不能够给他们带来什么利好,有的只有痛苦,本应该在刹那间随着生命逝去而消失的痛苦被延伸又持续了一段时间。 有蛮荒战士的身体坠落尘埃,成为大地之上不动的景致之一,属于生命的热量正从身体上快速的消失。 有战马痛苦的嘶鸣着,马血肆意的喷溅,空气中都可见那洒落的雾气状的血色,以及腾腾的热气。它们倒下去的身体依旧被强大的生命本能控制着,还在微微的抽搐。 更多的蛮荒战士继续冲锋,抬着云梯,朝着长城继续靠近。 云梯属于攻城器械中最易于制作的一种,制作材料更是蛮荒丛林中唾手可得的,因此在蛮荒的攻城军队中大量的配备。再加上蛮荒战士个个身强力壮,几乎只需要两名蛮荒战士便可以一前一后的抬着云梯快速的奔跑起来。 城下到处都是飞速靠近的身影,飞速接近着的云梯。 有的人倒下了,但是更多的人还在迅速的接近。 床子弩改进之后的连弩射速增加,射程增加,伤害增加,唯一没有改变多少的便是弩箭。 弩箭由于体积的原因,城头连弩一齐发射的时候并不能够形成细密的雨幕,虽然造成的伤害足够的致命,却阻止不了蛮荒军队的靠近。 事实上哪怕是箭雨,也无法阻止蛮荒战士的冲锋。 城头的苏烈看着这一幕,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他只是举起手来,轻轻说道:“弓箭手,火箭准备。” “火箭准备!”随后亲卫的声音响彻城头。 话音一落,早已经等待多时的弓箭手朝前踏出三五步,来到了城垛口,眼中映入城下的蛮荒军队的模样。他们手中的羽箭箭尖处已经被点燃,燃起了火焰来,随后羽箭被架在弓弦上,羽箭上的火焰迎风扑腾着。 “射!” “射!” 数百支火箭朝着城下射去,迎面过来的劲风并不能够使特制的羽箭上的火焰熄灭,反而让火焰燃烧得更加的旺盛了。 每一支羽箭上头都是一朵盛开的火红花朵。 有马上的鲜卑骑兵鼻子抽动着,闻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着异样的气味,但他并未多想。 他现在想的就是快点把战马后面拉着的圆木送到城门附近,自己不那么倒霉,不会死在这过程之中,可以尽快的返回去。 他们这些骑兵只负责运送攻城的各种物资,并在战场上伺机而动,不负责攻城。就算要攻城,那也得等长城的城门被打开后才有他们进攻的机会。 虽说骑兵行动如风,但那是在广袤无边的大草原上。并且他们也不是真正的风,没办法无孔不入,可以翻越城墙到达城中。 在过往的无数记载中都明确说明了一点,那便是骑兵在攻城中基本无用,这却不是勇武能够解决的事情,也容不得去质疑。 因为验证它的是血的代价。 短短一瞬间有无数的想法掠过这名鲜卑骑兵的脑海,但等他从纷乱的思绪中快速挣脱出来之后,迎接他的却是眼前一幕的惊慌。 火焰瞬间腾起,在地面上燃烧着,一刹那间,整个长城城外的土地上,已经变成了一片火海,到处都是肆虐着的无情烈焰。 这时候这名鲜卑骑兵才明白了刚刚那股味道的来源,那是火油的味道。 却已经太迟了,他转瞬间被火焰给包围起来。在他前方、后方、左右到处都是火焰,整个四周围都是疯狂燃烧着的火焰,将他给围住,密不透风。 虽然可以看见其它的鲜卑骑兵们,但那却只是模糊的身形,在烈焰中影绰着的身形随时都有可能被烈焰给吞噬,从中消失。 战马在惊恐的嘶鸣着,如此情形之下动物的本能已经彻底的摧毁了对于主人的服从,它开始不听使唤起来。尤其是当四蹄,马尾、身上的毛发在有火焰燃起的时候,它便开始胡乱的逃窜了,不论马上的鲜卑骑兵如何的去控制,都再无法控制住战马。 “啊!” 慌乱间有鲜卑骑兵从战马马背上摔落,跌进火焰之中,他痛苦的声音回荡在这片炙热的空间之内,隐隐间带着痛苦到极致的沙哑嘶吼声。 那身影在地面上滚了几圈,却再也没能够爬起来。原来还能够看见的轮廓渐渐的消失,成为了火焰之中的一部分,遗留下来只有还在回荡着的惨叫声,以及那肉类被烤到焦糊时候的臭味。 那名掉下马来的鲜卑骑兵已经死去了,但是有更多的鲜卑骑兵则在重复着死去骑兵的境遇。 他们或许曾经在燃烧的篝火边看着在火上炙烤着的烤肉冒出香气,上面的油滋滋的作响,馋得口水直流,却从未想过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 人与马,但凡是血肉之躯都无法逃脱得了血肉在火焰中被炙烤得再没有一丝的水分,变成一团焦炭的命运。甚至血肉本身所含有的油脂,在火焰燃烧的时候让其燃烧得更加的旺盛了。 不过也有幸运的,一部分鲜卑骑兵在火箭落地引动陷阱的时候跑到了距离长城城墙更近的地方,所受的伤不过是烟熏火燎,以及心头的惊恐而已。 还未等这部分鲜卑骑兵为自身的运气感到庆幸,城头的箭雨落下,顷刻间朝他们击打过来。 另外一部分幸运的鲜卑骑兵则更加的幸运,不够幸运的鲜卑骑兵们往前。冲锋得不够快的他们则是往后,还有那个时间,那个空间容许他们调转方向逃离火海。 当这些鲜卑骑兵逃出来,回头望着燃烧的火海的时候,每个人都发自内心的觉得幸运。因为要是再晚一点,再离长城更近一点,他们或许也会成为火海里面那些越来越微弱的声音中的一员了。 苏烈还是那个苏烈,表情沉凝,没有流露出来丝毫因为战略达成以后的喜悦。 因为连夜布下,沁入泥土中的特制火油再怎么易燃,燃烧得旺盛,终究会有熄灭的那一刻。 而那个时刻,是战斗继续进行的讯号。 望着停在火海边缘的蛮荒军队,苏烈淡淡吩咐道:“投石机不停,趁这个时候继续给我打击蛮荒异族的军队,造成的杀伤越大越好!” 第295章 第一日(续下) “轰。” 一块巨石飞来,砸在长城的城头上,带起巨大的声响以及碎石飞溅。 属于长城这方的投石机还在不断地朝着城外投掷石块,但城外的蛮荒军队也不是没有任何的动作。 原来天空中只有朝着城外飞去的石块,此时却有了朝着城头飞来的石块。 两相交织,石块与石块在彼此的阵地炸裂开来,最原始的武器带来一阵又一阵的杀伤。 “死!”一名岩族巨人怒吼着,抓起身旁的石块朝着长城城头投掷。 一个死字是岩族巨人所能够说出的言语中最清晰的一个字,而他现在所做的事情对于他来说简单至极,比起说话来说还要简单得多。 那就是抓起地上的石头,朝着那座阻挡他前进脚步的巨大堡垒砸去。 他的动作很快,全身似乎有永远也使不完的力量,一块又一块的石头接连从其手中飞出。 一刻也不停歇,唯一停止下来的瞬间大概是当他看见城头有血点绽放的时候那咧嘴大笑的时刻。之后却是动作更加快速的投掷,那些血色的斑点绽放在其眼中的时候似乎引起了他心中对于鲜血的渴望,让其身体内的血液沸腾不休。 “轰。” “轰”,“轰”… 接连不断的石头砸在长城的城墙上,城头上。 与墙面接触,与盾牌接触,与人接触,长城城头终于出现了死伤。 在战争中这是不可避免的。 谁都知道这点,可当看见认识的,不认识的人穿着一模一样的铠甲就那样消失在石头之下,再也分辨不出原本模样的时候,谁都会感觉到一阵悲怆。 是的,谁都会。 老兵也会,经历过无数战斗,对蛮荒异族的战斗,围剿过马贼流寇的战斗,从死人堆里面爬出来的老兵也会有这种悲怆。 即使他经历过的生死实在太多。 因他也是人,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 正如他死去的同袍一样,他也是人,有血有肉,会欢笑会痛苦,有妻儿父母的人。 上一刻活生生的人,这一刻却成了死人。 城头的气息中有鲜血的气息,有从城外飘来的焦炭味道。 火海已经消失,余留下来的只有黑黝黝一片的土地以及袅袅升起的烟气。 在这上头,是继续朝着长城发起进攻的蛮荒军队,有骑兵,有步兵,还有走得缓慢的树人,以及蔓延着的无声死寂。 石块的对轰没有停止,每一刻都有巨大的轰鸣声在耳边炸响。 连续不断地呼啸声拉扯着心弦,带着长城卫士们心中沉积的咆哮落入城下的蛮荒军队当中,带起了一蓬血花,以及落地的几具尸体。 尸体抬着的云梯落地,没有大的损坏,后面上来的蛮荒战士便会重新将其抬起,继续朝着长城城墙靠近。 如遇见可口食物的蚂蚁,蜂拥而至,前赴后继。 路上虽然倒下了许多同伴,黑色的土地上遗留许多焦炭,依然消散不了他们心头的贪婪。 或者说是畏惧。 逃跑他们会死,前进虽然也会死,好歹也多活了片刻。只要足够的幸运,或者攻破城门,攀上城墙,或者是听到撤退的命令,他们便可以活下来。 在最后方的平原上,一支队伍一字排开,赤裸着露出精壮上身的蛮荒战士手持着大刀,虎视眈眈的盯着前方的战场。 前方攻城的军队负责攻城杀敌,他们也一样,只不过杀的不是敌军,而是逃跑的自己人。 在他们眼中,逃跑的自己人也是敌人。 可不是? 当屠刀不挥向敌人的时候,会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嘭。” 长城城头一名盾卫连连退后几步,嘴里面喷出一口鲜血来,一块石块结结实实的砸在他的盾牌上头,又在盾牌上砸出一个凹陷推动盾牌碰撞到他的胸膛。 最后是沉闷的响声,是洒落的细密血红色的血雾。 好在石块反弹落在了他身前,没有砸在他身上。上面的力量经过好几重的缓冲,冲击力虽然还是借由盾牌将盾卫的几根肋骨震断,却没有夺去这名盾卫的生命。 “顶上!带走!”一名校尉怒吼一声,赤红的眼中有着愤怒,庆幸、理智等种种的情绪。 早有新的盾卫接替了受伤盾卫的位置,手持着盾牌矗立在城头连弩的一侧,成为城头架设的连弩与操纵连弩的弩手新的屏障。 又有医疗兵抬着担架快速上前,将受伤盾卫抬起,判断伤势后,快速的抬离城头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可不是谁都像这名盾卫如此的幸运。 幸与不幸,终究不管是盾卫,长城卫士、弩手、医疗兵…谁都没有离开属于自己的位置。 甚至都来不及哀伤。 “怎么了,害怕了?”一名依靠着城垛,将身体藏在城垛后方的老兵看向身旁的新兵蛋子,用手指捅了捅明显失神的对方。 新兵仿佛受了惊的兔子一般身体剧烈颤抖了一下,总算没有被吓得跳起来。他回过神,连忙辩解道:“没有,我不怕,真的不怕!” 被新兵这动作,这言语一弄,老兵笑出了声来。 “我…我…我是真的不怕!”脸憋得涨红,新兵结结巴巴的继续辩解道。 他是真的不怕,只是紧张而已。 “听着。”老兵手往新兵的肩头一拍,似乎感受得到新兵忐忑的内心,因为他也曾经也是一般无二的模样,只不过那是有些遥远的过去了。 “害怕并没有什么,并没有什么不好去承认的。” “我们面对未知会害怕,面对死亡会害怕,只要是人都免不了恐惧,大家都是一样的,我也一样。但是,你要记着,面对敌人的时候可不能够害怕,因为害怕会让你迟钝,让你的动作变慢,让你败亡。” “敌人可不一定等于死亡,相反,你自己反倒有可能带给他死亡。所以你不应该去怕他,反倒应该他怕你才是,终究这是一场谁胆子大谁就不一定会死的对决。” 说了好几段话后,老兵问道:“小子,你明白了吗?” “还是有些不明白,但不知道怎么着的就不怕了。”新兵摇摇头,表情有些呆滞与懵逼。 下一刻,他的呆滞与懵逼被击打得粉碎。 “啪。” 老兵轻轻拍打了一下新兵的脑袋,笑骂道:“不懂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懂,反正到时候听我指挥!” 老兵看着新兵,虽然他不能够保证新兵一定能够活下来,并在战场上蜕变,他只能够保证的便是自己会努力让新兵活下来。 新兵摸了摸被拍了一下的脑袋,虽然有些疼,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一刻格外的清醒,甚至莫名的不紧张了,害怕也仅剩下一些了。 第296章 攻守之间 蛮荒攻城的军队已经来到了距离城墙二十多米的地方,这个位置已经距离城墙极近,抬起头来可以清晰的看到城墙上那些长城卫士们的模样。 有许多的蛮荒战士在此刻纷纷怒吼一声,将心头的憋屈发泄出来。 一路过来,有许多的战士就在了冲锋的路途上,根本连一丝的反击都做不到,唯一对成功做到反击的只有岩族巨人。这在蛮荒里面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耻辱,对于众多的蛮荒战士而言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办法给敌人造成伤害,或者带着他一起去死。 他们冲得更快,迎着由城头落下的羽箭展开更快的冲锋。 “嘭。” 一名鲜卑骑兵突然消失不见,在他原来所在的地方只剩下一个三米见方的大洞,这前一个夜晚挖出的陷坑成功的埋葬了一名鲜卑骑兵。 在坑中,鲜卑骑兵与座下的战马的身体被削尖了的木刺给洞穿,那尖锐的一头穿过他们的身体,笔直的朝上,温热的鲜血正从上往下淌流。 鲜卑骑兵猝不及防的落进陷坑之中,根本来不及反应,就已经死去。 在其身后,一名冲得一样快的鲜卑骑兵受到惊吓,连忙勒住缰绳想要让战马停下来。可惜由于冲锋的速度并不慢,战马仓促之间放慢了速度也没有办法立刻停下来,因为惯性继续往前奔跑着。 这一下,又一名鲜卑骑兵连人带马消失,落入了陷坑当中,再也没有爬出来。 同样命运的并不只是鲜卑骑兵,许多抬着云梯的蛮荒战士也是一样,原本正跑得飞快,冷不防的身体一个下陷,落入陷坑被木刺给扎死。不过不同于鲜卑骑兵,这些抬着云梯蛮荒战士两个人距离得比较远,一旦一个人在前头消失了,另一个人也能够及时的停下脚步来,避免重蹈覆辙,小心的绕着陷坑离开。 不过陷坑实在太多了,往往一个陷坑的周围还有两到三个陷坑环绕,让蛮荒战士可以安全通行的地面几乎没有。再者长城一方在极短时间里面挖好的陷坑极深,掉进去了很难再爬出来,里面的木刺更会一瞬间在人身上刺出无数个血洞,使其毙命。 “啊!” 有蛮荒战士痛叫着,表情异常的狰狞。他的一只脚抬起,却再没有落下,在他的脚掌下面,尖锐的铁蒺藜扎在上面,鲜血不断地往下滴淌,落在地面。 这名蛮荒战士正准备伸手去拔掉脚掌上的铁蒺藜,却突然僵住了身子。 他的面容变得格外的扭曲,还有歇斯底里的恐惧。 那一滴一滴从脚掌落下来的鲜血,已经不再是以往的鲜红色了,而变成诡异的澄蓝色彩。 他张张嘴,还准备说些什么,舌头刚刚动了动,却突然的融化,变成液体在他的唇齿之间流淌。 瞬间,一团蓝色的液体落下,变成了地面上的一滩,只余下旁边蛮荒战士看见这一幕的惊骇恐惧。 冲锋的蛮荒大军中时不时的有人突然消失,或是消失在陷坑里面,或是突然融化,变成澄蓝色的一滩再没有人形的液体。 后者的诡异,以及消失时候的恐怖一幕,带给活着的蛮荒战士们的是千百倍的恐惧。 如长城城头的长城卫士在看见那些蛮荒战士的惨状的时候,也不由得打了一下寒颤。同时在心中告诫自己,如果有回收铁蒺藜的任务的话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千万不能够见血。 由扁鹊最新调制的毒药在战场上建了功,虽然铁蒺藜杀死的蛮荒战士有限,但对于蛮荒人的心理打击是非常之大的。任再勇敢无畏的蛮荒战士都不想要如此憋屈的死去,连一个完整的属于人的形状都没有。 “填陷坑!” “骑兵给我上,用你们拉着的圆木给我清出一条道路出来!”率领军队进攻的万夫长怒吼着。 此刻的战场上,在本部族首领没有亲率大军攻城的时候,第一线的最高指挥官便是万夫长。 听到命令的鲜卑骑兵快速的行动起来,他们战马后面拉着的圆木,甚至是撞槌,椭圆形的石头,都在这一刻发挥了作用。 陷坑里面本来便填有尸体,再将拉着的东西填进去。虽然不能够完整的将陷坑填满,但总算也不会有人再次踩空,落进陷坑之中。 还有由两名鲜卑骑兵一起拉着,左右两端各系有绳索,并驾齐驱朝前冲去。 由于速度飞快,滚木朝前滚动的时候将那些地面上的铁蒺藜压入泥土当中,或者铁蒺藜干脆便附着在滚木上头。虽然不能够将铁蒺藜完全清除,却也能够最大限度的将密布的铁蒺藜的威胁降低,从而减少死伤。 要再有人踩中铁蒺藜而死,那是倒霉,却是不能够去影响的虚无缥缈的运气。 “嘭。” 城墙下传来响声,已经有蛮荒战士跑到了城墙下面,声音来自于他们手中的云梯倚靠在城墙处发出的响动。 云梯一架,后面立刻有掣着一块圆盾,口衔着一把短刀的蛮荒战士攀爬而上。他手脚飞快,顺着云梯往上攀登,飞速缩短着与城头之间的距离。 第一架云梯架起,第二架,第三架… 有的云梯在进攻中损毁,更多的云梯则完好无损来到城下,被架了起来。 “麻辣个巴子。这群该死的蛮荒异族,不把自己人的命当命啊,这时候还扔石头。”躲在城垛后面的老兵怒骂一声,耳边石块轰击城头的声音此起彼伏,却是没个消停。 骂归骂,但他还是必须站起来战斗的,根据他的经验判断,现在蛮荒异族们已经开始顺着云梯向上攀登了。 老兵看了一眼旁边的新兵,叮嘱道:“小子,别怕天上的石头,只要你够机灵,躲得够快,那石头就砸不到你!好了,现在跟我站起来,务必要让这些狗娘养的混蛋们粉身碎骨。他娘的,还想上城头,老老实实给老子下地狱吧!我呸!” 话说完,老兵吐出一口唾沫,呼啦一下站起身来,眼睛迅速的捕捉到了离他所在这个垛墙最近的一架靠在城头的云梯。 第297章 送别 夕阳西下,残阳似血。 随着远方的号角吹响,久攻不下长城的蛮荒军队退去,留下遍地的尸体与折断的武器。 城上,城下,到处都有蛮荒人的尸体存留。鲜血染红了长城的城墙,也染红了长城城门前的土地,泥土被鲜血彻底浸染,变得鲜红一片。 在泥土之上,看得出人形的尸体,不成人形的尸体全部都冷透了,再无一丝温度存留。即使此刻带着一丝暖意的夕阳的余晖洒落在上头,也再不可能给那永恒的冰冷带来一点温暖。 夕阳的余晖是红的,入眼的一切也是红的。 一天的战斗,到结束的这一刻,长城城头守卫着的长城卫士终于可以呼出一口气,让自己放松下来了。 长城卫士们却没有多少的欢喜,虽然打退了蛮荒异族的进攻可以称之为喜事,但却是同袍付出的生命换来的。 虽然受伤流血的长城卫士也很多,可比起那一部分死去的长城卫士而言,他们都还活着。 受伤的有些人可能伤残,再不能够待在军中,却可以回归到平常的生活。有些人可以治愈,还可以回到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守卫长城。 那些战死的长城卫士却永远的倒下了。 来不及悲伤,长城卫士们开始打扫起战场来。 城下先不用去管,但是城上的那些死尸,该收敛的必须去收敛,该扔出的也要让他们坠落尘埃。反正长城卫士们是不想要蛮荒异族的尸体多在城头上停留一刻的,这对于他们来说是种污染,玷污他们的眼睛。 还有那些可以回收的兵器铠甲,都要收集起来,再交给军需处。 完好的储存下来,等着分配到新的长城卫士手中。残缺的则要修补,或者干脆融了,然后再重新锻造成为兵器与铠甲。 “你小子,怎么样,疼吗?”老兵一边问着,一边从身上的衣袍撕下一块布来,绑缚在手臂上,最后再打个结,简单的包扎处理完毕。 在他身上还有其它的伤口,只不过比起手臂上的这个大的伤口来说,那些小伤口都不再流血了,根本不用在意。 这是老兵一次又一次受伤总结出来的经验,只有那些血流不止的伤口值得在意,应该去处理。这不,连这包扎伤口的手艺,都是他在这期间锻炼出来的,根本不用再去麻烦医疗兵们了。 新兵捂着胸前的伤口,一名医疗兵正给他的伤口上着药。每一次随着药粉的洒落,都可以看见那张年轻稚嫩的脸庞变得狰狞,五官都挤在一起,痛苦全表现出来了。 “嘶。”新兵倒吸一口凉气,睁开眼睛来,眼角有不知道是泪水还是冷汗的液体滑落。 “我…不…” 最后一个疼字还没有出口,立刻又被嘶声给占据了。 医疗兵开始包扎新兵的伤口。 “你这小子,疼就说出来,咬着牙也不会让疼痛减轻的。说疼与不疼都一样,反正也就那回事,以后受伤受着受着你也就习惯了。”老兵难得的安慰道。 新兵闻言眼睛睁得更大了,咬牙切齿的问道:“真的么?” “当然是假的。”老兵咧嘴大笑起来。 感觉自己受到欺骗的新兵还想要说话,话刚要出口,伤口的疼痛一来,他又重新闭上了嘴巴。 他嘴闭得很紧,咬着牙,冷汗不断的从额头上滴落下来。就只有这样子,努力的咬牙去捱过这一阵的疼痛,他才不会疼得叫出声音来。 “老佟,换你了,伤口不洒药粉的话是很容易发炎的。”医疗兵给新兵胸口的绷带缠绕完了,站起身来对着老兵说道。 被唤作老佟的老兵没有受伤的左手一挥,朝前走去。 “不了不了,一时半会不会有事情,你还是先给其他人处理吧。我还要送这些狗娘养的一程,长城的城头可不是他们应该待着的地方。” 他弯下腰,伸手抓住一具蛮荒战士尸体的双脚,将他朝着垛口位置拖去。拖行之间,尸体在过道上留下来了一道长长朝前移动的血红色血迹。 一甩,一推,老佟的动作娴熟至极,蛮荒战士的尸体消失在垛口,径直掉落城下。 “嘭。” 那一声结结实实的重物扑通落地声响起,老佟的脸上油然而生出一股满足。 他又朝后面走去,向着第二具蛮荒战士的尸体方向。 这些尸体都是被扒个精光的,有用的全部都被搜走了,只留下这赤条条的一身无用的肉让老佟扔得爽快。 这其中或许有在攀上城头时被老佟杀死的,也有可能有给老佟的身体留下新的伤疤了。 此刻,他们在老佟眼中却没有那么多的可能,只是尸体而已。 这些尸体都是直接扔到城下,等到有机会的时候直接点个火将他们烧成灰烬,避免瘟疫的发生。 老佟在扔别这些蛮荒战士,莫得一点感情,甚至带着快意。 他总是这样发泄愤怒,让愤怒更加具体一点可以发泄出来。 另一边,一群长城卫士却在送别自己的同袍。 他们推着手推车,有人将战死的长城卫士的尸体轻柔的抱起起,脸上刚硬的棱角在此刻显得格外的温柔,似乎生怕让陷入沉睡的袍泽有一点不舒服。 手推车上没有别的,只有一卷草席,铺在车上。等到旁边的书记官确认战死长城卫士的身份后,便会将尸体放在上头,再盖上白布。 草席,白布,便是一名战死的长城卫士所拥有的礼遇。 似乎他们是睡着了,盖着薄被,陷入沉睡。 有些长城卫士也会有这样天真想过的时候,却又清楚的知道,当白布盖上的那一刻,有一个人,一张熟悉的面孔彻底的消失了。 真正的消失不见。 “踏”。 有步子重重的落地,当载着战死长城卫士的手推车经过身旁的时候,总有长城卫士站直了身体,垂下眼眸,一动不动,注视着手推车离去。 虽然白布遮盖了战死长城卫士的身体,辨认不了他具体的身份,但每一名长城卫士,都是兄弟。 他们生在长城的土地上,挥洒的血汗落于此地,同样也会死在这片土地。 因为家在这里。 第298章 尘埃 “噗嗤,噗嗤,噗嗤。” 长枪入肉的声音此起彼伏,城头上的鲜血流得更多了,原本静止下来的鲜红涓流又有了缓慢的流动。 在尸体间行走的每一名长城卫士都会在蛮荒战士的尸体旁边驻留那么几秒钟,将手中的长枪刺入后者的胸口,以此来判断对方究竟还有没有活着。 即使还有伤而未死的蛮荒战士,也在这利落的补刀之中成为了一具真正的尸体。不管他究竟是在装死,还是准备以装死来使长城卫士放松警惕从而偷袭,这计划在刚刚实施的开始阶段便戛然而止。 这是长城军队一直以来的习惯,也是曾经血的教训。如无必要的话,他们从来都不会留下一个异族活口,哪怕他真的重伤垂死也不会放松警惕,而是会让其真正成为一个死人之后才松一口气。 战场上就是如此,不需要仁慈,一个松懈便会让自己送命,让袍泽送命。 却总有一些蛮荒战士是例外,他们还活着,受了伤,没有死,也没有长城卫士进行补刀送他们去死。 这是从长城卫士们特意从城头的蛮荒战士里面挑选出来的,还活着,身体情况也不错的一批。当然,这些蛮荒战士个个都被用结实的筋索缠绕得紧紧的,动弹不得。 长城卫士们从其身前走过的时候倒也没有过多的表示,痛恨没有,唯有快意。 没错,这批蛮荒战士最终会死去,然而在这之前,他们将比死亡还要痛苦,并强烈希冀着死亡。 有时候死了是一种幸福,对于这些即将被送到扁鹊那里的蛮荒战士们来说,他们凄惨的命运几乎在这一刻确定下来,不会有更改的机会。 他们越凄惨,长城卫士们也就越高兴,胸垒间的快意正是由来于此。 洁白的手帕在剑刃上移动着,很快便被鲜血染红。 一点一点,铠细心擦拭着自己手中的剑。 剑上有血,是结束的战斗留下的,来自于无数蛮荒战士的身体。曾经温热,但在此刻,这些温热已经彻底的变为冰冷。 剑,永远都是冷的,还能够让温热的事物变冷。 更多的血液在剑的挥斩当中挥洒,或抛飞于天际,又重重的坠落于满布的鲜血当中,或者随着剑刃进入敌人的身体。 尽剩下的这些也在此时被手帕擦拭着,即将掉落剑上。 铠很爱干净,不是自己干净,而是让剑干净。 他可以浑身浴血,身上挂着来自于敌人身体的血肉碎片,但是剑不可以,在战斗结束后他总会去将这些污秽擦拭掉。 他喜欢剑上的冷光,当双眼注视剑刃的时候,刃上倒映出的那双眼睛也在注视着他。 铠的动作很轻柔,仔细,仿佛在对待什么无比珍贵的东西。 苏烈看了一眼铠,又低下头去,看了看自己武器下面的那些肉泥。 想要像铠那样去清理是别想了,他的炮烙整个柱身那些纹刻着的线条,血液洒进去后,总有些角落没有办法清理干净。 再说如炮烙两头,他抓着炮烙撞出去的时候,将敌人的身体碾碎成泥,那些肉泥就更不用说了。想像铠那样去清理,他首先得准备很多水,还得有一块长布,充沛的时间才行。 反正他也不在意这点,手中的武器正是那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炮烙,又怎么会在意些许的血肉遗留? “结束了。”赵云拖着龙胆枪来到苏烈的身边,凝望着远方。 龙胆枪的枪头染血,却只有这一点,可见赵云在杀戮之中多么的洒脱,仅仅枪尖一点,便取人性命。 要是有再多的动作。以及费功夫的杀戮,那是决然不可能这样的。 “但是下一次还会再来。”苏烈回答道。 赵云点头,鼻间吸进的气息还带有浓厚的血腥味道。他道:“是啊,杀戮永远没有止尽。” 这话更像是感叹,又像是叹息。 “必不可少的杀戮。”苏烈松开抓着炮烙的手掌,让其牢牢的立在城头过道。 他再次低下头去,看向自己的掌心,那里的皮肉被撕裂,血肉模糊。 炮烙上的鲜血也有他的一部分,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 “这世间一切,都非口舌可以去解决的,全在刀中说。有道理,没道理,死了的人自然没道理,不仅仅是没道理,他还非正义。” “不管蛮荒异族是弱肉强食的理所当然,还是其它的道理也好。既然他要打,我们要守护,那只有请他们去死了。要不他们死光,要不他们一动不动,否则哪里有止尽?” 苏烈没有说出口的第三种可能,就是他们死了,那时候自然杀戮也尽了。不过苏烈从来都不会去想这种问题,反正怎么样都必须从他的身体上踩踏过去。 耸耸肩,赵云没有再说什么,苏烈说得道理差不离。 铠举起剑来,格外的关注,另外一边苏烈与赵云的对话没有让他分心。 他手中的手帕又一个折叠,染满血的一面对折,用鲜红稍淡的一面重新开始擦拭。 这是第二遍擦拭了,第一遍擦完之后还必须要擦拭第二遍,这样才能够将剑刃上沾染的血污全部擦除。 仔细的又一遍擦拭后,铠看着可以映照出他眸子的剑刃,缓缓的吐出一口气。 他此刻甚是满意。 每一次的杀戮,对于他来说重要性甚至不如这一刻用手帕擦拭剑的过程。 又或者说,杀戮对于他,已经是一种如吃饭喝水一般常见的了。 铠从来都不是兵器,又有什么兵器会试着擦拭自己的心灵,以及手中的武器的呢? 虽然,他的心如冷寂寒冰,但至始至终,总有一丝温热残留。 他伸手,将手里面完全变成红色的手帕丢出。 一阵风将手帕刮带得更远了,落入城下的尘埃之中。 铠不在乎杀了多少人,也记不清杀了多少人,以及那些被他杀死之人的模样。 唯一记住的是自己究竟要守护什么东西。 他们都是尘埃。 尘埃都该零落成泥,融入土地里去,等到春回大地,成为那些新生长出来的植物的养分。 有个挥剑的理由真的不错,他挥剑的速度更快了。 铠的手臂一动,冷冽的剑光斩落秋风。 连风都能斩,世间又有何物能够撄其锋? 第299章 荒这个人 “呸,真是无趣,狼首这家伙还是这样子,总是喜欢用这样子无聊的手段。”小山坡上,一个高大的人影矗立,邀望着远方的长城。 城墙上的血,地上的血,那些血的颜色落在他的眼中,却没有引起那双眸子的一点波澜。 他至始至终看着的都只是城头的那几个人而已。 本来是两个人,现在又多了一个。 “哦不错,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拿银枪的小哥又来了,我还以为这次见不到呢。”荒摩挲着下巴,一脸的跃跃欲试。 没别的,可能是他皮又痒了,需要一些刺激的人和武器来刺激一下。 要说皮这种东西可真得不错,多被戳几下就变得越来越厚了。 荒低下头来,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简单的布衣,脸上有些忧郁。 他本来铠甲应该是威武华丽的那一种的,可惜皮太厚了,根本不需要铠甲,只能够忍痛抛弃了。 当然人要是强大到一定地步,任何的外物都可以不去借用。 这句话其实是蠢话,只适用于他。毕竟很多人在自身还没有强大到一定地步的时候,追求什么不用外物,很快他就什么都用不到,死翘翘了。 荒撇撇嘴,活动了下四肢,背后的脊椎大龙蜿蜒盘旋,浑身的骨骼发出密密麻麻的炸响声。 城头,铠的目光一滞,眼睛从剑刃上收了回来,看向城外。 一时间,两人的目光不经意的擦碰,似乎有火花闪烁。 “我出去看看。”铠向苏烈说了一声,便朝前走去,又一步跨越,从高高的城墙上跳下。 “不会有什么事情吧?”赵云略皱起了眉头来。 苏烈笑了笑,道:“不会的,如果说蛮荒里面还有一个人不那么讨人厌的话,也就只剩下了那个家伙了吧。” 苏烈看向小山坡上的那个人影,虽然模糊,但从身材上看来,也只有那个家伙了。 要是换成狼首那种人,是不会,也不可能一个人站在长城前的。 即使离长城离得再远,只要不是在蛮荒丛林当中,或者军队环绕,那么一个人只能是死得更快。 距离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算得上什么? 虽不能够像哪吒和孙悟空那样纵横万里,但一个千里还是做得到的。 赵云也跟着苏烈的目光看去,对于蛮荒还是不熟悉的他问道:“要是蛮荒有人埋伏在四周围怎么办?” “不会的,除非那个人脑子真的蠢透了,要不然是不会冒着被一起打爆脑袋的危险的。”苏烈似乎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嘴角的笑意变得更加明显了。 “一起?” “没错,是一起。别看那家伙是蛮荒人,但与其他蛮荒人可不一样。要真是惹到他了,他可不会管你是不是蛮荒人,一起给揍了。” “揍死了也白搭,用那个人的话来说,没有那个挨揍的本事还要揍人,被揍死了活该。” “那那个人是谁?”赵云的好奇心从未像此刻一样的重。 “荒族之主,荒。”苏烈道出了人影的身份。 他看了看赵云,注意到了他的好奇,于是提议道:“要不带你过去看看?” “过去?”赵云微微有些惊讶,不敢相信的问道:“他不会跑了?要知道我们可是敌人。” “呵,他不会跑。”苏烈摆手,几次交手以后对于荒的这个人了解之深刻,不足以对外人道来。 荒这个人其实很好懂,也很难懂。 一般人想懂没那机会,不那么一般的人要懂有性命危险。只有那些能够和他有来有回的打个几场,你来我往之中“交流”的人,才能够去懂。 不过这个人,介于敌人与朋友之间,这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包括荒族,以及整个荒族中的人都是一样。 说是敌人,久远的蛮荒入侵当中,在大陆诸国土地上肆虐,烧杀抢掠的那些人当中,根本不见荒族人的身影。 说是朋友,每一次蛮荒入侵又总少不了荒族人,总是为战斗而来,也为战斗而死。 要说仇恨,是有的,但是说多深,也没有那么深。 在战场上会看见荒族人的身影,可是他,他们从不参加围攻,也不去偷袭。要真的荒族人和对手打起来,生死相搏的情况下,有其它部族中人来帮忙,会立刻先把来帮忙的人揍死再说。 所以长城中,对于蛮荒诸族的仇恨,其中荒族的仇恨是最小的。 甚至于有些时候,弱小的人在被追杀之时,都可以得到荒族人的庇佑。 用他们那似乎充斥着肌肉的脑子控制之下的嘴说出的话来说:就是欺负弱小算什么本事,有种你就来欺负欺负我。能够打死我你就接着欺负弱小,不能打死我,那你估计也没有欺负弱小的机会了。 对这群人,苏烈也说不清楚拿出什么态度去对待,总觉得牙疼。 苏烈开口解释道:“我们三个人估计都杀不了他,顶多让他受伤而已。所以真的要跑,他也会在真的被围杀之后,感觉到真的快要死了的时候才选择逃跑。” “快要死的时候?那个时候不也正是最为脆弱的时候?”赵云发问,他还真是没有见过这样的敌人。 看着那个身影,赵云有些疑惑,那家伙究竟是怎么还能好端端的站在那里的? 一般来说这样的人都很强,不强的肯定骨头都化成灰了。 “荒直觉很强,每当你有杀意,恶意,一生出,有那个念头的时候他便可以感觉到,几乎所有的埋伏对他都没有用。这点相信子龙你也是有的,只不过我们的对于危险直觉,都没有这家伙这样强罢了。” “再加上相类似的战斗直觉,想要打中这家伙很难,更难的是即使无法躲避的攻击,他的身体都会本能的以最小的代价去承这一次攻击。他的反应,都已经如根植在血脉中,与呼吸一样的自然了。” “况且…”苏烈挠挠头,看向身侧。 赵云也看向了那位置,看到了造型狰狞,立在那里便有一股大地沉重意味的炮烙。 “这家伙皮厚得很,即使是炮烙,也不过是只能将他锤出几口血的程度而已。” 赵云这下是真的惊讶了,苏烈的实力他是知道的,炮烙这武器,或者说是刑具,当年在纣王手中也是曾经凶名赫赫。两者相加,对荒这个人造成伤害竟然会是那么的小。 这个人的皮究竟有多厚?那身体究竟是怎么锤炼的? “好奇?那我们就走吧,反正蛮荒军队想杀个回马枪的话,到时候荒与我们就暂时同一个阵营了。”苏烈微微一笑,当先走去。 赵云望了望忙碌的长城城头,长城卫士们对于铠与苏烈的离开似乎习以为常,并没有因为两个人的离去有片刻的混乱。 他这才放下心来,跟着苏烈一同跳下城头,去见一见那荒。 这听起来便让人想见一见的奇男子。 或者说是非常特别的敌人。 第300章 讨酒喝 今天的风,有些喧嚣啊。 荒低下头,看向面前的三人。 一个铠,一个苏烈,还有一个不知道是谁,但是也很强的家伙。 他不知道喧嚣是怎么回事,但是他知道如今对于危险的直觉正在不断的提示着他危险。 身体的本能更是让他的肌肉微微绷紧,血液流动速度变快,处在一种随时可以全力爆发的的状态之中。 风喧不喧嚣他不知道,自己倒是挺喧嚣的。 而这一切,都是来自于面前站着的三个人。 一片树叶被风刮着在荒的眼前落下,坠入他视线的底层,又打着旋儿盘旋了许久才缓缓的坠地。 荒伸出手去,风从手指的缝隙灌入,可以清楚搞出到风穿梭时候的速度,却根本把握不住。 今天的风是喧嚣的。 “荒,你在这里干什么,想要打架吗?”苏烈问道,虽然赤手空拳,战斗力却没有下降多少。 荒的危险直觉里面,苏烈还是给他很大的威胁的。只不过由于没有武器,相对应的威胁程度要下降一些。 毕竟他皮太厚,拳头打起来都显咯手。 “我可不傻,只是来看看而已,可不是要来打架。”荒说道,看向了赵云,“你们三个人在这里,可不叫打架,而是我挨打。这位是?” 赵云语气没有波动,冷冷的道:“赵云。” “赵云?上一次我见过你,不过没有和你交过手,什么时候约一下来打上一场?”荒跃跃欲试。 “你这家伙,等有机会再说吧。”苏烈替赵云回答。 “战争可才刚刚开始,跟你这个揍不死的浪费时间和体力,接下来的战斗估计也不什么顺利。” 荒的食指轻轻的摩挲着鼻间,有些不好意识的笑着。 “嘿嘿。” “放心啦,荒族是不会加入战斗的,最起码不会与其它的部落一起进攻长城。” “那种战斗吧,没意思。何况对于那些只会用阴谋诡计,影响我战斗兴趣的人,我的讨厌程度是和你们一样的。” “不然你先把那些碍事的部落给清除了如何?如此一来,你也能够有一个安安静静的战斗环境了。”苏烈提议。 不过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抱任何的希望。 “你当我傻?”荒斜睨了苏烈一眼,盘腿坐下来,也不管屁股底下是枯死的草与黄沙。 “真那样,先不说荒族能不能杀得光以蛮族为代表的大大小小的部落,就说真的做到了,荒族估计只剩下半口气了,到时候肯定要被你们掐死。” “当然。”苏烈点头,也不掩饰。 蛮荒里面从来没有什么傻子,能够从那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也不会有傻子。 傻子都死光了。 即使看起来像傻子的,也只是像而已,真正说起来反倒聪明得很。 比如这家伙。 赵云倒是眼前一亮,从荒的外表,甚至现在站在这里只身面对着他们三人的这一举动,都说明着他一个是怎么样的人。可说出的话,其中条理分明,却又不像是他这种人说得出来的。 要拿一个认识的人来对比,赵云只能说是粗中有细的张飞了。 张翼德平时看有勇无谋,也就是在平时,真正在该发挥智慧的时候一点也不逊色于他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比如昔日长坂坡,张飞替他断后,顺利的用疑兵之计拖延了曹操的进军时间。 又或者进蜀之战,义释老将严颜,顺利收得蜀将之心,一路畅通无阻,不费一兵一卒连下诸关诸城。 荒张开大嘴,打了个哈欠,道:“所以说,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等着胜负已定了,再出来和你们好好战上一场吧。” “你迟早都会死。”铠开口,冰冷的目光扫视着荒的身体,似乎在寻找着一个能够致命的弱点。 荒却一点也不怒,也不接铠的话,只是回道:“是人总有一天也是会死的,倒不如以自己希望的方式死去,至少还是种不错的死法。” “何况我也不一定会死啊,哈哈哈…”荒爽朗的大笑。 话糙理不糙。 不管是铠,苏烈、亦或者赵云,也都有同样的感触。 如果真的要死,最起码也以自己的方式死去。 死亡对于他们来说十分寻常,并不畏惧,至少几个人见过的生死太多了,也让很多敌人恐惧的去死。 畏惧死亡的人,没办法像他们站得这么久。 “所以你究竟是来干什么?”苏烈问到了正题上。 他可不会觉得这家伙就是来和他们聊天,荒这个人的目的性非常强,通常不会浪费时间做没有意义的事情。 “喝酒。”荒搓搓手,颇有些期待的看向苏烈,就差没有伸出手来直接讨要了。 “你一个堂堂荒族之主,还没有酒喝?需要来我这里讨酒?”苏烈无言,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终究他还是拍了拍手。 长城的城门打开,长城卫士从中涌出,开始清理起城下的尸体来。 其中几名骑马的长城骑兵,向着他们这位置赶来,一手掣着缰绳,另一手抱着一坛酒。 荒在这里,周围肯定是没有埋伏的,所以苏烈索性让军队出城收拾战场,清理战场上的尸体。 军队中有不少的军医跟随,这是为了防止蛮荒人的祭司在尸体上做手脚。 虽然蛮荒诸族会习惯性的避让荒,可是手段不会,他们人不在这里,但会用一切手段来削弱长城,带来死伤。 长城骑兵送来三坛酒,恭敬的放在地上后,这才转身离去。 “给。”苏烈揭开酒坛的封泥,将酒坛朝荒扔去。 “不要这么浪费。”荒接过酒坛,里面的酒水在一瞬间朝上溅打了几滴出来。 他的另一只手伸出,疾点几下。 等到收回的时候,食指指头停留着一滴跟指头大小差不多的酒滴。 伸出舌头来一舔,辣味在舌尖蔓延,刹那又消失不见。 荒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赞叹道:“好酒!” 他仰起头,酒坛倾斜,酒水滚滚而下。 随着喉结的一上一下,酒香朝着周围扩散开来。 一点寒光,薄离之间,轻巧的朝荒的脖颈掠去。 两只手指,于寒光左右相随,指间冰凉如水。 连连弹动之下,伴随着清脆的剑的声音,铠的剑尖最终停在荒的脖颈之前,双指之间。 一动不动。 剑往回收,那抹寒光最终消失于铠背后背着的剑鞘中,它好似从来没有出现过。 铠没用全力。 荒还在仰头酣畅淋漓。 苏烈一脸笑意。 龙胆枪,攥在赵云的掌心里。 第301章 酒这东西啊 很难想象敌人与敌人竟然能够像这样坐在一起,没有多少的杀意,可以聚在一起平和的交谈。 对于几个人来说这却不陌生,包括赵云也是一样。 纷乱不止的三国争霸,国与国之间交战是常有的事情,可这些却没能够影响到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情。 可以生死相向,那是他们的职责。也可以坐下喝酒谈笑,那是之间的友情。 现在这应该也是差不多的东西。 “怎么,你们不喝?”荒放下酒坛来,惬意的呼出一口气,看向另外的三个人。 “我不喝酒。”铠冷淡的回应道。 苏烈摇头,轻笑道:“你自己喝吧,反正我自己在长城里面,想要什么时候喝,自然什么时候就喝得到,不像你。” “说出这话的你很欠揍啊。”荒有些无奈,然而苏烈说得是实话,他又没办法反驳得了。 蛮荒里面的酒大都是外界运来,即使是有酿造,也是猴儿酒,用各类果子酿造而成的。 猴儿酒是不错,可那仅仅是过去,当喝到来自于长城那头商人带来的酒后,猴儿酒的味道便让人觉得总是少了些什么。 往常这些酒都是由商队带来各个部落中贩卖的,同时还有各式各样的物品,这些东西蛮荒里面的各个部族都是用部族里面的特产去换取。 可如今正值秋季,长城封锁关隘,又有哪支商队可以越过长城,跑到蛮荒里面来? 否则他堂堂荒族之主,何以会沦落到来这里讨酒的地步? 那是部落里面的存货都喝光了,再想过过嘴瘾,就得靠部落外面的这些人了。 今天是长城,明天的话…荒打算去其它的部落看一看,他不信那些部落首领会不舍得拿出好酒来招待他。 摸着肚皮,想着还有很多酒喝的荒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微笑,转而看向赵云,投去询问的目光。 “职责在身,恕不饮酒。”赵云抱歉一笑。 他在战时从来不饮酒,平时也很少喝,与一般武将不一样。 “无趣,真是无趣。”荒颇感寂寥,不过当看到地上放着的还未开封的两坛酒的时候,他立刻又高兴起来。 他提起酒坛,咕噜噜的往嘴里面灌下一口。 再一抹嘴边的酒液,酣畅淋漓。 “话说回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和你们好好喝上一回。” “酒这东西啊,一个人喝的时候,总感觉不得劲,还是得多少一些人才好。”荒感叹道。 不过要是换成部族里面的那群酒鬼,他就不会说这话了,那群人平时对他恭敬有加,一开始喝酒的时候也都友好谦让,但一多喝几口那就不得了了。那时候谁管他是不是荒族之主,都朝酒看! 想到这里,荒有些牙疼。 “战争结束以后吧。”苏烈略一思考,回答道。 “等那个时候你再来长城,让你喝个够。” “别。”荒摆手,道:“灌醉了以后只怕我会被你们宰了。” “再说了,等战争结束,每年的战争有个结束的时候?我在蛮荒中的地位,可不允许我与你们多接近。”荒难得正经起来。 “狼首那家伙手段还是可以的,要是我太出格,只怕到时候得让他拉起一群人来对付我。不是为了我自己,为了部族里面的族人,我做事也得有分寸,不能够胡来啊。” 荒仰头,喝了几口的酒。 “今天来,我是要告诉你们,狼首那家伙身上有股气息是让我都觉得危险的。我试探过,那给我带来危险的东西,好像也不是被狼首掌控着的,不然他早对我下手了。所以来提醒提醒你们,还是得小心,不然等不到战争结束,我只怕没有酒喝咯。” “是么?你觉得危险,致命的危险?”苏烈问道。 荒点头,手摇晃着酒坛,掂量里面剩余的酒水,缓缓点头道:“没错。” 苏烈变得格外郑重,他知道荒不会说谎,否则不会特意来走这一趟。 “那让荒感觉到生命危险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苏烈思考的同时,不忘一抱拳,说道:“这一次多谢了。” “不用不用,就当蹭酒的谢礼了。” 荒站起身来,将另外的两坛酒抱在怀里,一只手提着另外的那一坛没喝完的酒。 “走了。” 望着离去的荒的背影,赵云问道:“定方,铠,你觉得他说的有几分可信度?” “是真的。”铠回答,没有说太多。 “这家伙不屑于说谎,就是要打死一个人,他都不会在背后出手,会站在面前对他说:你要被我打死了。” “不过嘛…”苏烈耸耸肩,咧嘴露出微笑,“我没有死,铠也没有,守约没有,木兰更没有。反倒是有一次,他被我们四个人打得差点死了。” “这家伙…”苏烈吐出一口气,还真的有些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荒,变得有些沉默。 “酒这东西,好啊~”李白惬意的叹息一声,美滋滋的品味着口中的酒水的滋味。 “太白,你今天找我来做什么?”杜甫有些迟疑,不过还是拿起酒杯,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干啥?没有事情就不能够来找你吗?好歹我们还是诗友!”李白拿起酒壶来,往空了的酒杯里面斟满酒。 “真的?”杜甫还是有些疑虑,看着李白。总觉得怎么都不对劲。 李白请他喝酒?这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好像在刚刚认识的时候这家伙请他喝过一回。再接下来的话,一般都是李白来找他蹭酒,仅有的几次请喝酒,也都是别有所求。 “真的。”李白举起酒杯,向着杜甫示意,“来,走一个。” 两个酒杯轻轻的碰在了一起,里面的酒水荡漾着,没有一滴洒落出来。 李白嗜酒如命,杜甫习惯性的不浪费。 “来来来,吃菜吃菜。”李白招呼着杜甫,十分的热情。 杜甫拿起筷子,但心里面的不详预感变得越来越重。 刚夹了没几口,酒杯又被倒满。 “再走一个!”李白面带笑容。 又饮下一杯酒,杜甫问道:“你真的不会等我喝醉再来跟我商量事情吧?” “不会不会。”李白连连摆手,又给杜甫斟酒。 “这一次的事情是不能够醉了以后再谈的。” “好啊,李太白,你这家伙是不是又动什么歪脑筋了?”杜甫感觉喝下去的几杯酒在身体里面烧得慌,可惜已经不能够再吐出来了。 “你老实说,究竟想干什么?不说我就走了!”杜甫作势要走。 李白见状,不再隐瞒,而是和盘托出。 “子美啊,听说弟妹又因为你救济贫民而跟你闹矛盾了?” 杜甫警觉的看着李白,一边用手撩起长袍的下端。在心里面默默计算着从他这个位置到酒楼门口的距离,准备随时撤离,这一套动作他已经驾轻就熟了,行云流水。 李白似乎没有看到杜甫的举动,拿起酒杯来,仔细端详着。 “子美啊,酒可真是个好东西。为兄这里有个计划你要不要参与?我准备卖酒!有了钱,到时候你可以多救济一些贫民,弟妹不会再和你闹矛盾。我呢,也不用再为喝酒而烦恼。怎么样,来干不?” 第302章 李白不醉酒,杜甫何解忧? 酒楼里面,李白还在喋喋不休,给杜甫描绘出卖酒这一行当的广大前景。 “子美啊,你看看多少人喝酒?只要喜欢喝酒的人,想必每天都需要酒来滋润,宁肯没菜吃都得喝酒,可以想见酒的魅力。” “你以为谁都像是一样是酒鬼?何况吧,酒喝多了对身体不好,也容易坏事,多少家庭纠纷,市井冲突,全部都因为酒而起?”不同于李白的狂热,杜甫显得十分的冷静。 各地的确都有酒楼,那些客栈,包括一些小店,甚至于农家都有酒的存在。或是不菲的美酒,或是普通的酒水,亦或者是农家自酿的浊酒,可以说酒深入各行各业,在每个地方都存在着。 哪怕予僧道之流,也有素酒的存在。予女子,也有杏花酒,等等不醉人的酒。 他明白李白为什么将主意打在酒上面,但他更明白,跟李白做任何有关酒的事情都很不切实际。 总而言之就一句话,他不相信李白有那么好的自控能力。 “虽然你说得对,但是要是我们不把酒卖给诸国呢?而是远销蛮荒,那里的异族喝了酒之后会怎么样子,应该也不在你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吧?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李白继续倒酒,已经完全化身为倒酒的小厮了。 他也并不需要店小二的服务,这种亲力亲为更让李白感觉到舒服。毕竟吧,能够像这样在酒楼里面喝酒的时候很少,他可是攒了有一段时间的酒资,当然希望能够和酒多待上一段时间。 李白摇晃了下酒瓶,察觉所剩不多,连忙高声唤道:“小二,再给我来一壶酒。” “来了来了,客官您稍等。” 杜甫仔细思考了一番,才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不过我听说去蛮荒的商队挺多的,各种蛮荒中的必需品都有运送,其中也包括酒,那些商人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啊。你又怎么可以肯定我们一定可以赚到钱?可以去跟那些体量,实力都很大的商人竞争?” 他的确被李白打动了,这事还有着一些可操作性,不像李白以前的主意那样的离谱。但是仔细一想吧,其中的漏洞又颇多,让人不得不产生怀疑。 毕竟,那些商人的模样,杜甫可是看得极为清楚的。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其中身居朱门的人里面便有商人。 再说每一次各地有灾害的时候,有些商人大发其财,囤积粮食,又将粮食的价格定得极为的高昂。最后如果不是官府插手,只怕普通百姓饿死了,也得不到哪怕一斗米。 想到这里,杜甫不由得叹息。 他知道自己对于家中的娘子亏欠甚多,也知道她不是什么狠心的人。不然也不会在这么多次自己救助贫民之后,除了跟他闹别扭,再没有其它更甚的反对的举动了。 “嘿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老李左思右想,总算想到了一件事。”李白摸摸鼻子,得意的一笑。 “什么事?”知道李白潜意思的杜甫连忙表现出好奇来。 “那就是…商人都怕死!” 端起酒来,李白一饮而尽,连附着在杯底的几许湿润他都没有放过。只是轻轻一吸,那些许的酒液便进了他的嘴里,杯底干干净净,不留点滴。 杜甫盯着李白看了很久,想问这家伙究竟是不是认真的,但知道李白秉性的他最后叹了口气,懒得和这家伙置气。 他幽幽开口,道出了个谁都知道的事实。“谁不怕死?下至贩夫走卒,上至王公大臣,不管你是权势滔天,家财万贯,谁都怕你。” 说到这里,杜甫有些郁郁。 或许他当年应该学医,那样便可以替那些怕死的朱门中人医治,从而获得不菲的诊金,用来救助那一些同样怕死,却挣扎在死亡边界上的百姓们。 像他作诗,又能够做得了多少事情呢?人家看完了顶多赞叹一句,有所感怀,过后却是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实际作用半点也无。 想到这里,杜甫端起酒杯来狠狠的嘬了一口。 酒的确是好东西,能够让人解忧忘愁,可却是短暂的。在酒劲过后,却是愁上眉头,再下心头,愁更愁。 易安居士的这句词用在酒上头竟是格外的贴切。 愁都有了,忧又怎么解? 何况面对着李白,喝了再多的酒,他的忧愁都是一样的多啊。 “不不不。”李白已经拿起小二新送来的酒壶开始给自己斟酒。 酒杯中的酒满了之后,他的手轻巧的抬起,壶嘴处的最后一滴酒水正好落入酒杯里面,并无多余的洒溅在桌上。 他说道:“他们怕死,我不怕。” “你真是认真的?”看了一眼李白,又看了一眼他手中的酒杯,杜甫心中了然。 这家伙只怕是微醉了,舌头才会变大,开始吹胡话。 要说诗仙就是诗仙,跟别人不一样。 别的酒鬼要不是喝酒了倒下睡,要不然拉着人喝,甚至耍酒疯。但诗仙吧,喝不倒,就是喜欢唠叨,还总要唠叨一些平常人想象不到也吹不来的话。 “还有我找的合作伙伴也不怕!”杯中酒消失在李白的嘴里,他眼中神采奕奕,似乎看到了不久后光明的未来。 “得,还有合作伙伴!”杜甫摇头,对于李白的话也没尽信。 即使有,能够和李白这家伙合作的只怕一样不靠谱。 他依稀记得当年在长安城中,李白带他去酒楼的那一幕。说是要请客,结果付钱的时候钱不够,好在老板喜欢笔墨,李白留了墨宝后带他顺利出来,不然两个人都要因为吃霸王餐被扭送官府。 至于为什么要跟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人成为好友? 杜甫情不自禁的露出微笑,目光越过李白,落在了他身后背负的长剑的剑鞘上。 不只是因为李白文采斐然,还因为这家伙,从来不对无辜弱小动剑。 有些时候被酒楼小二骂骂咧咧的追赶出酒楼,他也从来只是站着不客气的对骂,如泼妇一般模样,没有选择动剑。 不然一剑之下,怎么无理的小二也都死了,连酒楼存不存在都得两说。 世间知晓剑之重的能有几人? 出剑杀人,胸中意气,轻如翩鸿,畅快是畅快了。 却不知是否道义。 “哎,我跟你说,真的…那家伙…差点把我砸死…不过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有些醉了的李白也不管杜甫了,自己喝着酒,唠叨着。 “看来真的开始醉了。”杜甫无奈的笑了笑,不过这样也好,李白这厮醉了,总算没有人烦他了。 只要能够习惯他醉了开始唠叨的这毛病。 不过…这家伙好像在说哪吒? 杜甫看了看李白,得了,这个人醉得不轻! 第322章 李杜向北 夜空中,一道明亮的剑光闪过,底下的灯火阑珊变得越来越黯淡,落在身后,直到最后消失不见。 只怕那些在夜晚,趁着夜色归家的客人们,没有一个人会想象得到。在他们骑着马,或者步行,又或者摇摇晃晃互相搀扶着回家的时候,有人却脚踩着飞剑,踏上了回家的路程。 他们更加想不到,剑的主人之前和他们一样是坐在酒楼里面一名普通的酒客,喝着相差无几的酒。 “李太白,慢点,慢点…啊…”迎面的风灌进杜甫的嘴里,让他张着嘴巴说出的每一个字都显得无比的艰难。 “放心,放心。”李白半搭拉着眼皮子,眼中是迷茫与惫懒。好在他还没有彻底的失去理智,还知道在这时候出声,安抚着身后的杜甫。 “青莲剑是一柄成熟的飞剑,已经学会怎么样自己回家了。” 杜甫眼神幽幽,看了一眼脚下的青莲剑。 他倒不是对青莲剑不放心,而是对它的主人,李白这家伙不放心。 看他在前头摇摇晃晃,站都站不稳的样子,杜甫真的很担心李白这家伙突然一个倒栽葱,从飞剑上摔下去。 幸运的是青莲剑的确已经是一柄成熟的飞剑了,神剑有灵,剑灵能够去自主控制飞行的轨迹与路线,不用主人特别控制。不然的话,杜甫能够想象到李白的一百种死法。 要不然摔死,要不然淹死,要不然撞死…总之,对于一个酒鬼来说,清醒倒显得十分的困难,死倒是简单。 不管在前面摇头晃脑,让人总感觉要摔下去的李白,杜甫抬起头来,望向天空中的明月。 明月很远,对于地上的人来说。 明月很近,对于他来说。 似乎只要青莲剑不断向前,就能够离月亮越来越近,并最终触摸到它。 其实杜甫挺怕青莲剑把月亮戳出一个洞的。 似乎知道杜甫心中的心思,青莲剑突然一声清脆的剑鸣,剑身左右来回摆荡。 “咦…这是怎么了?夭寿啦,地震啦!”李白眨眨眼睛,突然的惊呼。 明显他还没有醒过来。不管是醉酒的状态,还是之前处在睡梦中的状态,都继续在他的身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杜甫连忙道:“误会误会,我也知道你是一柄懂分寸的飞剑,不会像你的主人一样。” 青莲剑的剑尖上下来回轻颤,像是人在点着头一般,停止了剑身的摆荡。 杜甫这才放下心来,他可没有李白那般不动如山的本事,虽然知道自己掉不下去,即使掉下去了也不会有事,可心里面就是会害怕,一颤一颤的实在让人烦心。 他呼出一口气,沐浴在清冷的月光下面,似乎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的冷了。 所以他最后是怎么答应李白的? 杜甫有些迷惑,可真正说起来,是心里面那一点微不足道的期望吧。 不论李白有没有把握,他都想要去试一试,这无关于他与李白之前的友情,而是这件事成功之后,他能够去帮助更多的贫民百姓。还有,一直默默陪伴在他身边的妻子,也需要给她一个安心的理由。 “太白,到了没有?”杜甫低头看了看,下面全部是模糊的景致,他也不知道到底现在到了哪里。 “呃…我看看…”李白应了一声,也不知道到底看了没有,很快的回复道:“应该快到了。” 杜甫信了,信了才有鬼! 在问出口的时候,他就知道不应该去问,李白现在的状态,根本不可能判断出来究竟到了哪里。 与其去相信醉了酒的李太白,他宁愿相信靠谱的青莲剑。 于是,青莲剑在云层当中穿梭得越快。 “所以,你们打算去蛮荒卖酒?”庄周抬起头来,注视着面前的李白与杜甫二人。 他手里面拿着一个木制的勺子,从水桶里面舀起了水,轻轻的往前一泼,水点四落,落在花田里头。 一阵花的香气朝着四周围蔓延开来。 “没错,所以我们才来找庄先生你。”杜甫点头,拉了拉旁边站着的李白,后者明显魂飞天外,都还不知道回来了没有。 “找我?找我做什么?”庄周微微一笑。 他看向了李白,明显是这家伙搞出来的幺蛾子。 “啊…”经过杜甫几番提醒,李白稍微清醒了一点。 他连忙道:“当然是来找老庄你拉赞助了!毕竟我们这么熟的关系了,而且只差那么一点资金,只要那一点资金到位了,货源立刻可以补足,也就可以开始朝蛮荒贩卖酒水了。” 庄周眉头一挑,似笑非笑的盯着李白,问道:“一点?” 李白打了个激灵,吹了好久的冷风依旧残存的酒意散去,他面色一肃,认真说道:“差那么一部分。” “一部分?”庄周又继续问。 “好吧…是很多。”李白完全败下阵来,实话实说。 连旁边的杜甫都有些不好意思,略显局促。 他知道李白有些不靠谱,哪知道脸皮如此之厚,根本就没有想到这家伙在酒楼里面和他描绘了那么久的远大光景,原来一点钱都没有。 大概,喝得那顿酒的酒钱已经是他最后的身外之物了吧… 杜甫突然有些累,心累。 要知道这样子他还跟着来干什么?做生意可都要本钱的,没有本钱,哪里能够做得来生意? 还别说他知道钱来得有多么的不容易。 看看自己,再看看李白,像他们这般不愿折腰事权贵,有所底线与傲骨的人,钱这东西对于他们来说视若粪土,却又不得不有。 他养家要钱,李白喝酒要钱,总不能仗着自己本事高去让别人不要你的钱罢? 那样便本末倒置了。 如农夫田中的作物与菜,不囤粪,何以长得青翠欲滴? 因此,杜甫对金钱多有厌弃,也不得不承认,金钱存在的道理。 钱的存在是有道理的,只不过是拥有它的部分人没有道理而已。 但你要说这部分人没有道理也不对,只要是他们合法赚取的钱财,自然有怎么去花它的资格,谁都没有办法去指责。 杜甫深深叹了声气,心累且多烦忧。 “所以你想要借钱。”庄周用的是肯定句,而非疑问句,代表他已经完全明白了李白的来意。 “没错!”李白昂首挺胸,坦然自若。 第323章 稳赚不赔的生意 场面自李白开口后变得有些冷,庄周是还没有表现出来什么,但杜甫已经是有了想要捂脸的冲动了。 羞愧这种东西他还有,不像是李白,已经没有了,连没钱都能够说得那样的坦荡。 没错,贫穷不代表些什么,可你既然贫穷了,还想要做无本生意,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我现在的话就差启动资金了,只要资金一到位,贸易立马可以铺开。到时候与蛮荒中的那些异族以物易物,获取那一些在在诸国中贩卖价值高的物品,再一转卖,自然也就有钱了。”李白接着解释道。 他离成功,离有钱,只差那么一点钱,一点赞助而已。 他李白是会一直穷的人吗?不可能的,他只是差一个慧眼识英才的人! 目光熠熠的看着庄周,现在在李白的眼中,庄周就是那个伯乐,能够识他这匹千里马的伯乐。 “嗝。” 但这一切,这气氛却被李白打出的酒嗝给破坏掉了。 空气中弥漫着的不只是尴尬,还有混合着酒的口气的臭味。 口臭味很快被风带走,唯有尴尬一直还残留。 杜甫嘴唇嗫嗫,几次想要开口,却又没有说出话来。 他实在不知道应该在这个尴尬的时间段里面说什么话,总觉得不管什么话说出来都会显得无比的尴尬。 庄周轻轻笑了笑,复而弯下腰去,又舀了一勺子的水朝着花田泼洒。 “那么你准备卖什么酒?”庄周一边给花浇水,一边问道。 “烈酒!”李白不假思索的回答。 既然想要做生意,他是有过基本的调查了解的,不然又怎么敢大言不惭的说要发财? “我已经做过调查了,销往蛮荒的酒水里面,以烈酒为最,至于其它的酒类,似乎不怎么受那些异族欢迎。这大概与他们身处蛮荒之中有关,他们只要喝起来够劲,足够爽快,能够抵御寒冷这也就够了。” “不过异族就是异族,酒的美妙滋味又怎么是靠如牛饮水能够品出来的?”末了,李白摇摇头,表现出作为一名资深好酒,爱酒人士对于蛮荒异族的鄙视。 “那你应该知道,酒水也是长城的管制品吧?”庄周继续问。 倒不是因为他问题多,而是庄周必须要看一看李白准备了多少,做了多少的调查,是不是一时兴起。 他与李白朋友是朋友,正因为是朋友,他才更了解李白。而现在,他还有了另外的一个身份,那就是投资人。 一名合格的投资人,又怎么不对自己将要投资的项目做一个可行性的评判? “这我也想到了!”李白用力点头,心中暗喜,“酒水虽然在长城是管制亲,但那也是因为烈酒可以杀菌消毒,用在治疗伤者这件事上面。” 李白神秘兮兮的笑了笑,继续道:“可是吧,普遍烈酒的酒精含量是不可能达到提纯酒精的含量的,杀菌消毒的作用只能说有,却不是太管用。因此,想要将烈酒用在救治伤员这件事情上,蛮荒异族还需要知道怎么提纯酒精。但是,那些蛮夷又怎么想得到去提纯酒精?烈酒能喝都喝下去了,还留着提纯?只怕是酒虫都忍不住,更别说还得有那关键技术。” “话再说回来,酒类虽然是管制品,但却不在长城的管控品范围内。再加上收取的向蛮荒贩酒的商队高昂的酒水税,所以我猜测,长城其实是乐见其成才对。酒水之所以在管制品名单上头,这应该是一种抬高税收的手断,让那些商队可以乖乖的缴纳税金。” 庄周这下真的有些惊讶了,看向一脸认真的李白,看得出来李白准备得很充分。 大概是因为长久以来拮据喝酒的原因吧? 庄周不禁芜尔一笑。 “这些东西你都从哪里知道的?”他问。 “嘿嘿。”李白不自觉的伸手摸了摸鼻间,一脸得意。 旁边的杜甫一脸的震惊,看着李白,突然有一种到现在才看清楚这个人的感觉。 杜甫此刻只想高呼一声:天啊,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好在身为大文豪的控制力,让他控制住了这一刻的冲动。 另一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李元芳将嘴边的哈喇子拭去,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李白。 要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因为钱了。只要有任何赚钱的话题李元芳都会被吸引,并主动参与进去。 “你这是去过长城了吧?要不然不可能知道得这么清楚,连提纯的医用酒精知道了。” 下一刻,庄周开口,李白得意的脸瞬间垮了下来。 不过他也有庄周不知道的事情,那就是李白一开始是冲着酒精去的,只不过喝了一口顿觉人生灰暗,无意间注意到蛮荒的酒水市场。然后直接找上花木兰,在镇守府里面的幕僚一番介绍之下顿时发现新商机。 “这样吧,我投资一万两白银。”庄周说道。 李白还没来得及开心,庄周接下去的话顿时如冷水一般泼下。 “不过我要占四成利润。” 李白脸上闪过挣扎之色,最后还是咬了咬牙,答应了下来。 “好。” “缴给长城的税金从这四成利润里面扣。”庄周补充了一句。 听到这话,李白顿时变得兴高采烈起来,一张脸随意切换情绪,堪称变脸达人。 用力吸了一口鼻涕,李白说道:“老庄,你真好,不愧是我李白的朋友!” “得了!我知道重点是在李白的朋友上面。”庄周摆手,虚着眼回答道。 “那我出五百两入股。”杜甫郑重的拿出怀中的五百两银票,上面还带着他身体的温度。 “五百两啊…”李白摩挲着下巴,陷入了沉思之中。 有那么一刻,杜甫怀疑自己看到李白摆手,跟他说不需要了的场景。 好在这事情没有发生。 “那给你一成份子吧!”李白咬咬牙,大度的同时心里面在滴血。 不过李太白说出的话如播下去的种子,落地生根,是没有要收回来的意思的。 何况杜甫这人李白再清楚不过了,赚的钱基本都救济贫民百姓去了,这五百两也不知道是给他儿子的老婆本,还是他女儿的嫁妆,亦或者两者都有,他又怎么可能拒绝? 这是沉甸甸的信任啊。 “等等!还有我们!”李元芳拉着狄仁杰快速的跑过来,生怕错过这赚钱良机! 他可是听得很清楚的,庄周投资了一万两! 一万两啊! 连大名鼎鼎的庄先生都如此豪迈,他也不能够落后了,因为稳赚不赔啊! 第324章 夜深 “我想一想…”刘禅咬着笔,凝神苦思,嘴里面咬着笔头,注视着桌上画了一半的白纸。 在旁边的烛火的映衬下,显现出来一个好学少年的模样。可实际上刘禅的好学也只表现在机关造物这一方面,要是让他去学习,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换成是学习,在这深夜,他应该早躺下睡觉了。美名其曰他还小,必须要有充足的睡眠才能够长高。 “应该是这样!”刘禅眼睛一亮,重新拿起笔来,在纸上勾勾画画,又补上了相连的几笔。 若是不懂机关造物的人,应该也看不懂刘禅究竟在画一些什么东西,毕竟上面那一些线条实在太过于抽象,让人无法看懂,就连具体的形状都没一个分明。 可要是有懂得机关造物的人,便看得出来白纸上面的那些黑色线条勾勒出来的事物是什么。那是一具机关造物详细的内部图解,由无数小小零件构组成的一个璀璨的世界。 对于像刘禅这样的人来说,世界很小,小到在手掌的方寸之间。 世界也很大,还是在他们手掌的方寸之间,在那机关造物里边。 每一个机关造物,不管大小,不管精细与否,都是一个生命,一个充满生命的世界。 可惜的是… 刘禅现在在纸上勾画出来的这个世界还不够完整,甚至于残破。 这让刘禅苦恼不已,最直接的表现便是他现在停下来的手。 到关键的地方刘禅已经画不下去了,这也是他推演的极限,再往下,刘禅真的想不明白,也拿不出替代的方法。 在这之前刘禅还画过很多张长城城头的连弩的图解,至于它们如今的下场,已经成为了刘禅脚边的废纸。 最完整,也是让刘禅最满意,还完好存留的正是现在他笔下的这张。 可…这还不够。 对于一个予机关造物一到有着执着追求的人来说,他不容许有任何的不完美存在。何况这不完美,还是来自于一个十分简单的点,即是刘禅没有办法拆解连弩,自然不可能看到连弩内部的运作方式。 刘禅的手又开始痒了,总想拿出小改锥去拆解一些什么东西。可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心头的迫切冲动,因为这里是长城,长城不是他家,他可不能在这里乱来,到时候被赶出去可就惨了。 想了想,刘禅决定还是明天去尝试一下银弹攻势,看能不能弄来一架损坏的连弩,让他拆解一下,好满足内心的渴望与疑问。 想到这里,刘禅将桌上的纸收进纳戒里面。 没别的,到了该睡觉的时间了,虽然他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 刘禅真的很喜欢长城这个地方,要是没有那些烦人的蛮荒异族那就更不错了。只不过刘禅也明白,如果没有那些蛮荒异族,长城不可能有如此多的机关造物存在。 可真要在两者之间仔细选择的话,刘禅还是希望蛮荒异族们消失,为此他愿意骑乘自己的小霸王参加战斗。 长城的各处的灯火早就黯淡下去,只剩下一些地方的灯火彻夜长明,从不熄灭。 比如镇守府,比如穿过城中直达城门位置的大道,比如那巍峨的城墙。 这些地方的火光是永不熄灭的,尤其是在黑夜里,它们存在的光影,便是迷途的人的明灯。 永远矗立的长城,也是那一盏明灯,只不过是在人的心里面。生活在其脚下的长城百姓,以及守护这片土地的战士,都沐浴着其灯火前行。 他们也是这盏灯里面的灯油,促使着灯火变得更大更旺盛,直至永恒。 长城城头,巡守的长城卫士一刻不停,沿着城墙巡逻。在每隔一段设计的了望台上,也有信卫在上面值守,随时注意城外的异动,一丝一毫都不放过。 每到夜晚,这里显得更加的冰冷,来自蛮荒的冷风,带着独属于秋季的萧瑟从外面袭来,不断地刮拂,想要夺去长城卫士们身体里面的热量。 第一天战斗的过去,肃杀的气息没有减弱,反而变得更加的浓厚了。 除了新兵还在为白日的胜利欢欣鼓舞以外,老兵们全部都暗自打起了精神来,准备面对新一天的战斗。 经历过不只一次蛮荒攻城的他们,对于蛮荒人的改变暗熟于心,清楚这不过是用来消耗那些仆族战力的前菜而已。拥有强大战斗力的部族还没有真正加入战斗,比如白天的那些高大巨人,那些树人,那些用四肢奔跑如同猴子一样的异族。 这些,才是真正威胁长城的敌人。 城头不远处的驻地里面,一个个帐篷中,传出了打鼾声。除开有些兴奋到躺在地铺上都睡不着的新兵外,老兵们都陷入了深沉沉的睡眠中,即使有些地方的鼾声实在太大,也没有办法将他们从睡梦中唤醒。 在面对新的战斗之前,要进行更好的休息。这是老兵们的经验总结,他们很清楚,有时候的战斗进行,是根本再没有让你有休息的时间的。 因此,对于闭着眼睛经过的每一个瞬息,他们都格外的珍惜。 除非示警的鼓声才能够将他们唤醒。 新兵们其实也知道这点,这些早在他们入伍,进入新兵营里面训练的时候教官便有仔细讲过。那时候他们觉得这无比的简单,不过是睡觉而已,又有谁不会? 可真正到这一刻的时候,他们才发现躺着,闭上了眼睛,却怎么睡都睡不着。只要一想到白天的战斗,他们的心脏便不自觉的快速跳动,心潮澎湃,再难以入睡。 这个深夜,那些黑漆漆的帐篷中,鼾声旁边,不知道有多少睁着眼,闭着眼的新兵没有睡着。 城头,铠眨眨眼睛,手里面小酒瓶晃荡着,酒水在里面四下起伏不定。 他还是没有拔开瓶塞去喝酒,夜还很长,他也并不喜欢喝酒,只不过喜欢感受酒水在酒瓶里面晃荡着的这种感觉而已。 长城卫士军中不禁酒,或者说,独独在蛮荒入侵的这个季节的黑夜才不禁酒。 所有值夜巡守的卫士都可以得到发放的一小瓶药酒,用来御寒,以及提神。 这酒不醉人,唯一苦的是身体嗷嗷叫,却得不到发泄,只好红着眼睛巡逻的长城卫士们。 夜,深了。 第325章 蚁附 风呼呼的吹着,城头矗立的大旗随风飘扬,旗面如波浪一般起伏不定。 长城卫士军中的旗帜,是非常简单的旗帜,没有任何的标识,上面也没有任何的字眼。只有红,是红色的旗帜,那代表着长城立于此地经历过的血与火,代表着每一名生活在长城脚下的人们那滚烫的心。 黑暗中,有一个个小小的黑影附在城墙上头,缓缓的朝上移动着。 从远处看,这一个个小小的黑影,就像是一只只的蚂蚁一般,附着在高大的城墙上头,移动虽然十分缓慢,却也在坚定不移的接近着城头。 他们似乎是人,似乎也不是,至少没有人可以在如此高度的城墙上攀爬。即使城砖与城砖的连接处有些许得缝隙,但那一点细小的缝隙,根本不够指头去抓握,自然也承担不起人自身的重量,更别说凭借于此不断地朝上攀登。 一个个的黑影,如同黑夜中的幽灵一般,游梭在城墙表面,寂静无声。 在这些黑影的下面,一条又一条的黑色线条出现在城墙表面,逐渐的朝上蔓延。 仔细一看,这些漆黑的线条与那些黑影一样,是在缓慢的移动的。并且在这之间,黑线与黑影并无关联,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关联,并非黑影带来的,像是有着自己的生命。 两者,在夜色的掩护下,一点一滴的侵蚀着城墙。 城头,有长城卫士拔开小酒瓶的塞子,往嘴里面灌了一口。 酒液入喉,迅速的化作一股热流,直达心底,并向着四肢蔓延而去。一下子,他的整个身体变得暖和起来,胸膛中有股火焰在燃烧着,咆哮着朝上冲去,头脑中的疲倦瞬间被燃烧殆尽。 舒服到极致吐出的一口气息中,带着炙热的气息,肉眼仔细去看都可以捕捉那腾起,并逐渐消散的白色烟气。 这是由于从长城卫士口中吐出的这口气息的温度,与外界温度差距实在太大才出现的。 喝完这一口,深夜给这名长城卫士带来的影响被驱散,他又精神满满的开始了城头的巡守。 整个城墙,都由四周的火盆,火把发散出来的火光照亮。 虽然会有一些阴影存在,阴影有些灰,却不是那一种可以掩藏人形迹的黑暗。 从城头垛口附近朝下散落出去的火光,没有持续太久,便彻底的被城外的黑暗给吞噬。 有黑影抬起头来,注视着垛口处的光亮,脸上的表情带着一丝渴望,又充满了憎恨,丝丝怨毒如同凝结出来的黑暗一般,在那张丑陋的脸上存留。 黑影是个人,身材瘦小,四肢却出奇的修长,五指如同爪子一样,指甲尖锐如剃刀。正是如此,他们才能够在光滑的城墙上攀爬,因为手指上的剃刀,可以深陷进墙砖与墙砖的缝隙之中。 即使不小心脱手,指甲在墙砖上划割,带出一条划痕的同时,极大的减缓了下坠的速度,为这些黑影争取到了调整的时间,可以再用手去抓住另外一处墙砖的缝隙。 这些黑影是蛮荒中的穴族,长年居住在山崖上黑暗的洞穴里面,唯一与外界接触的是在出外掠食的时候。 爬上爬下,每天不断地攀爬,已经让他们的身体构造相对应的变化,越加适合攀爬。再加上因为身处黑暗的洞穴里面,眼睛已经有了退化,虽然没有到完全视力退化的地步,但也不能够在大白天当中出现,那太阳的光芒即使再微弱,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极大的伤害。 可现在不同,这深夜的黑暗,对于他们来说与洞穴中的黑暗并无差别,相反,在黑暗当中,他们看得更加的清楚,身体如鱼得水,没有受到影响。 虽然城头有火光的存在,可这火光给这些穴族人带来的影响,大概就是那去毁灭的冲动了。 移动,缓慢的移动,不带有太大的声响。 在攀爬过程中出现的那些响动声,实际上已经非常微弱,再经过风的阻隔,等到城头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的声音了。 即使城头的信卫再如何耳聪目明,也没有办法听到混合在风声中的那微不足道的声音,也看不见被城墙阻隔住的身影。 原来是守护长城卫士们的城墙,在这个时候也成为蛮荒异族的凭借,成为他们接近城头的帮手。 在城头的垛墙附近,有长城卫士站立在那里,手持着长枪,守望着长城的黑夜。 他笔直的看着前方,并没有任何再往上走近一步,朝下望去的心思。 事实上也是如此,没有必要的话,长城卫士们是不会朝下张望的。即使是蛮荒异族想要趁着夜色夜袭,也得先要躲过信卫的警戒,有办法到达长城下面,还得越过城墙的阻碍才行。 可守卫长城的长城卫士没有想到,正在攀爬的穴族人,并不是直接到达长城正门城下的。他们是从远方的长城城墙,一点一滴的朝着左右移动,最后到达城头这里。 不是蛮荒异族不想从其它段的城墙进攻,实在是穴族人有限,没有办法单独拿下一段城墙。即使拿下了,没有大军及时的跟上,那段夺下来的城墙也会立刻被长城卫士反夺回去。 长城的防守体系就在那里,每一段城墙的防守力量都不是单独存在着的,互相接连,哪段城墙出现问题,其它位置的立马可以过去支援。再加上城头并不是光秃秃的,还有打造出来的城头驻所,那就是一个个小的堡垒,也可以让长城卫士进入其中,展开据守。 因此,穴族人直盯长城正门,这长城防御力量最强的地方。 实际上,他们并不是为了攻破长城而来,是为了让这黑夜变得不再那么寂静。 攀爬的穴族人停止了朝上攀登的动,他们一只手伸在嘴边,往下一咬,手指上的皮肉立刻被撕咬下一块来,鲜红的血液从中沁出。 朝上一甩,血点在黑暗中朝上飞行,溅打在了更上方的城墙上。 鲜血的气味微不可闻。 但在瞬间,那些蔓延的黑线突然躁动起来,化成黑色的水流,朝着血液的位置冲去。 是密密麻麻的脚在城墙上踩踏的声音,所发出的沙沙的响动声。 第326章 黑潮 一点又一点的血液溅打在城墙上头,留下了鲜红的印记,轻且无声。 黑色的线条于瞬间变成无数黑色的个体,在城墙上朝上爬动,密密麻麻的布满每一寸的城墙。整个的城墙都变了颜色,变成黑色,与那夜色一般的漆黑。 而这漆黑还在不断蔓延着,如潮水一般,朝上奔涌,一寸又一寸的将城墙吞噬。 沙沙的响动声从微弱,随着越加靠近城墙,逐渐的变得更加清晰起来。 它们的节肢与城墙接触,虽然实质上根本没有声音,那声音也微弱到人耳不能够听见。可当每一个微小的个体汇聚在一起,再如何微弱的声音,在这一刻,经由集中后,数量产生质变,已经有了那明显的响动。 这些黑色的小东西,没有一丁点的畏惧,双眼之中现在看见的都是血液呈现出来的血红的颜色。它们朝着血液的位置冲去,那鲜血诱使着它们,源源不断的散发着鲜美的气息。 这是蚂蚁,很微不足道的生物,不论是在野外,还是在城市当中,都随处可见,都不引人注意。甚至人在不经意的时候,一脚踩踏下去,都会使它们丧命,自己还毫无所知。 可以说,这是最卑微的昆虫之一了,生与死,似乎从来都没有一点波澜,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只有在蛮荒中生活着异族们清楚这微不足道的小东西究竟多么的可怕,多么的恐怖,多么的无可阻挡。 个体虽然脆弱,但当无数个相同的个体汇聚起来的时候,它们便是蛮荒丛林中的霸主之一,站在顶端的那一种。 现在穴族人诱使,带到长城的城墙上的,正是蛮荒中的黑铁蚁,因为外形漆黑,坚硬如铁而着名。这些蚂蚁平时啃噬黑铁,但又对带有生命气息的食物来者不拒,通通可以吞吃得干干净净,连一点骨头都不剩下来。 这便是蛮荒中的清道夫之一,是真正可以将一片地区的所有事物都啃噬得一干二净的恐怖灾祸。 黑潮,黑铁蚁引起的灾祸有这样的一个名字。 在那些远处的黑暗中,还有更多的黑铁蚁趁着夜色而来,成为黑暗中的一部分,朝着长城进军。它们前进的轨迹,被称作蚁道,从它们起始的位置,到长城这一端,在这条道路上,没有多余的生物存在,全部都躲避了起来,又或者,在黑铁蚁行军的时候,它们已经成为了黑铁蚁的身体的一部分,被彻底的吞吃殆尽。 一只接一只,黑铁蚁在地面上爬动着,从每一只黑铁蚁身上散发出来的信息素,都在告诉着同伴们前行的目标,食物在哪里。 下方的黑铁蚁还在不断的朝前进军,至于城墙的,最前端的黑铁一,已经变换了阵型。再也不是那些凝聚在一起的线条,而是分散的黑色的水滴,汇集起来的黑色浪潮。 悬停在城墙上头的穴族人,望着身旁经过的黑铁蚁,身上起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他们虽然是引这些黑铁蚁前来长城的人,可在此刻也无比的害怕,生怕被黑铁蚁发觉,成为其口中的食物。 这些黑铁蚁可不会辨认敌我,只要触碰到有生命气息的物体,便会发动攻击。 他们之所以没有成为黑铁蚁的目标,那是他们提前有所准备,身上涂满了植物的汁液。这是从黑铁蚁讨厌的一种植物身上提取的,涂抹在身上可以让黑铁蚁远离,从而达到保护自身的作用。 同时因为穴族人长期生活在洞穴之中的关系,身体的体温较低,又将被黑铁蚁发现的概率降低了一点。 可总有意外发生。 一只黑铁蚁在城墙上爬行的时候,被身旁的同伴挤得朝着旁边一个偏移,头部的两根细小的触须触碰到了一名穴族人。它立刻张开嘴,一下子撕咬在穴族人的身体上。 一下刺痛,十分轻微的,被撕咬开的仅仅只是一块小的皮肉而已。 被咬的穴族人反应过来,手立刻伸向被黑铁蚁撕咬的部位,手指用力的朝下一捏,指头挤压,只听见“咯嘣”一声,指间的黑铁蚁已经被捏死,在其手指指头处,留下来了有些湿润的汁水。 还没有等这穴族人松一口气,下一刻,他的表情变得恐惧。 他张开嘴,还想要说些什么,可话还没有出口,下一刻,黑色的潮水已经将他给淹没。 从脚到头,从张开的嘴巴到体内,密密麻麻的黑铁蚁已经占据了每一寸的空间,开始啃食起来。 从血肉,到骨骼,毛发,连同其身上穿着的藤蔓编织成的衣服也一起全部都成为了黑铁蚁的食物,被吞吃一空。 短短的几个瞬息的时间,一个大活人消失不见,竟是一干二净,一点存在过的痕迹都没有存留下来。 吃完了食物的黑铁蚁似乎有点意犹未尽,可还是迅速的分散开来,又重新的流入黑色的大潮当中。 这一幕看得其他的穴族人心中发寒,只能够拼命的祈祷着,祈祷自己的运气不会那么差而触碰到黑铁蚁。不然的话,那一种死亡,是没有人能够忍受的,那种被啃噬,身体一寸寸消失不见的过程,简直是世上最残酷的刑罚之 “什么声音?”哨塔上的信卫耳朵动了懂,从风声中捕捉到了异样的动静。 那声音,听起来有一些怪,类似于风吹过时,在地上卷带出来沙子的沙沙声。可是再仔细一听,又不像是,毕竟长城的沙尘并不多,即使是风将地面的沙尘卷带起来,也没有办法带来这种源源不绝的响声。 虽然无法确定,可信卫存在的意义,便是察觉任何的异样,并最终去确定,排除它。却绝对不会忽略,放任其存在。 “三级警戒。”这名信卫立刻说道。 “呜…”低沉的号角声被吹响,回荡在寂静的夜空当中。 当这声音出现的那一刹那,意味着长城进入了三级警戒的状态,虽然是警戒程度最低的,却不妨碍让所有的长城卫士都进入战时状态。 此刻的长城,突然的醒了。 第327章 束手无策? 号角声响起,城头的每一名长城卫士都万分的警惕,只待敌人出现,便可向前厮杀。 那些在垛墙附近的长城卫士,朝黑暗中的远处看去,虽然远方的黑暗有些浓郁,却不妨碍他们去寻找敌人的踪迹。 没有,所看到的景象当中没有敌人的踪迹的时候,这些长城卫士都有些发愣。却也仅仅只是发愣而已,虽然没有看到敌人,但号角声却是真实存在着的,只要警报没有解除,他们便不会放松下来。 至于其他的长城卫士,都去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严阵以待。 操纵城头架起的连弩的操纵连弩,操作投石机的操作投石机,还有弩手站在箭塔上头,将弓箭举起来,搜寻着敌人。 不过…没有敌人,不管是谁,都没有看到敌人。 谁都不知道敌人究竟存不存在,究竟是不是夜袭。 城内,距离城门不远处的驻地当中,低沉的号角声传递了进来。 这声音没有得到一点阻隔,顶多是因为距离的关系变得微弱了一点,可还是能够被人的耳朵捕捉到。 那些睡不着的新兵们有的刚刚睡觉,还没有完全进入睡眠,听到这声音之后立刻惊醒,警惕的竖起耳朵,生怕下一刻就是鼓声震动。 还有些挣扎着,却始终没有睡觉的新兵更加睡不着了,有些担忧的望着上方。看到的却只有营帐的帐篷顶,目光并不能够穿透出去,即使目光能够穿透,他们也没有办法看清楚城头正在发生的事情,但这样做似乎能够让他们的心里面安定一点。 唯有老兵们的鼾声不变,至始至终都没有停止过,还是那样的嘈杂,带着属于各自的独特韵律,此起彼伏。 没有因为号角声响起这些老兵们便醒过来,号角声入耳,被睡眠当中的他们自动的过滤掉了,一点都影响不到沉睡当中的他们。 所有的老兵都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甚至他们有的还会在战斗空隙的时候眯上那么一会,等到战斗开始的时候迅速进入状态。 除非是进入一级警戒,听到鼓声,他们才会睁开眼睛来随时准备上城头进行支援。至于现在,什么样的状况都不能够影响他们进行休息,为下一次不眠的战斗储蓄能量。 沙沙声还在持续,在信卫的耳朵里面扩散,声音变得越来越大。 “看见敌人了吗?”听见声音的信卫询问着旁边的袍泽。 另外一名信卫的眼睛一直盯着远方,眼瞳里面呈现出来远方细致的一切,但他却没能够捕捉到什么有用的异样,连敌人都看不到一个。 他只能够有些纳闷的回答:“没有,还没有发现。” “那敌人究竟是在哪里?”发问的信卫自语道,十分的不解。他明明听见了那响动声,而且响动声持续到了现在,究竟那是什么声音? “垛墙附近所有长城卫士退后五步,准备火油,顺着城墙泼洒下去,覆盖垛墙。”铠在这时候睁开眼睛来,高声叫喊道。 得到了命令,寻找不到敌人踪迹,站在最前方的那一批长城卫士们齐齐的退后。 一步,两步…往后退了五步,长城卫士们这才齐齐停下来了脚步,肃穆以待。 至于一批长城卫士,已经跑向城楼的位置,准备去将储存于里面的火油给拿出来。 还没有等这些长城卫士们将火油拿出来,沙沙声已经变得十分明显了,连那些等待敌人出现的长城卫士们都可以清晰的听见这声音。 可究竟敌人是谁,又是怎么样的,都还是一个未知数,只能够绷紧着肌肉,准备随时出手。 “莫非是虫子?”一部分的长城卫士脑海里面已经出现了一个可疑的对象。 蛮荒异族攻城的手段各式各样,虫子这种微不足道的生物,曾经给长城带来惨痛的教训。至今长城军中仍旧有一套灭虫的办法,乃至现在站在城头,所有的长城卫士的身体都泼洒了驱虫粉,从而杜绝虫子的接近,驱赶虫子。 长城卫士的念头刚刚落下的时候,眼睛中立刻出现了“敌人”的踪迹。 那是一点黑点,先是小小的一点,不引人注意,下一刻,黑点扩大,已经成为了城砖上面明显的一点,并最终彻底占据了城砖,砖体本来的颜色变成了黑。 见这一幕,长城卫士们齐齐呼喊出声,“虫子!” 还有的长城卫士直接从身上掏出一个纸包,将其拆来,弯下腰来,白色的粉末被他洒在了身前。 这是驱虫的药粉,每一名长城卫士身上都有携带,属于军中的必备物资,能够驱赶虫子。 一小包的粉末洒落,又一小包的粉末洒落,可惜的是今天的风实在太大,更多的粉末被风朝后刮飞,消失得无影无踪。 黑铁蚁从爬上了城头,形成了黑色的水流,密布每一寸的城砖,并朝着长城卫士们站着的位置逼近。 从出现,到现在短短的十几个瞬息里面,原来只是眼中微不足道的一点黑,现在却成为了占据了全部视野的浓郁黑暗。 黑暗还在朝着长城卫士们逼近,这不同与夜晚的实质的黑,在这一刻带来了恐怖的氛围。 没有一名长城卫士退后,脚像是钉子一般,牢牢的钉立在城头,一动不动。 这不是害怕,真正的害怕不会像这些长城卫士还还站得笔直,手中还能够紧握着兵器。 但要说一点情绪没有是假的,有的长城卫士心中也有动摇,毕竟这些虫子实在太小,但数量如此之多,根本不是手中武器可以去对抗的。 驱虫粉划定出的白色界限,横亘在长城卫士们的身前,挡在了蚁潮的前行道路前头。 蚁潮的速度不可避免的一滞,变得缓慢,可还在不断地朝前行进,一点一点的朝着驱虫粉划定的界限逼近。 一步,两步… 蚁潮缓慢而坚定的前行。 去拿火油的长城卫士抱着一坛又一坛的火油,正在赶过来,还有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似乎,所有的应对在这一刻都显得没有作用。 束手无策? 不,长城的矗立,是跨越无数不利状况而实现的。 有些意外,不可避免。 但是当意外出现的时候,总有些人,可以将意外给扼杀。 铠,踏出了一步。 第328章 所有的死亡都是我的资粮 一步。 铠的战靴踩踏在城砖上头,无形的波纹朝着周围扩散,城砖上头的尘沙在一瞬间被震荡开来。 纷纷扬扬,远离了铠站立着的位置,重新坠落于地面,形成了一个以铠为中心干净区域。 蚁潮行进的速度一滞,变得更慢了。最前方的黑铁蚁像是对抗着什么力量一般,在艰难的朝前爬行,看它的情况,如果不是身后还有其它的黑铁蚁在推动着其行进的话,这一刻已经朝后飞出去了。 铠面色不变,踏出第二步。 坚定的一步,朝着黑铁蚁形成的骇人的黑色浪潮。 他甚至没有拔剑,剑好好的待在他的腰间,藏匿着的锋芒没有一点泄露。 这更像是平常的行走,有若散步一般,区别大概就是那肉眼看不见的波纹。 长城卫士们没有看见不可见的波纹,连那些城头在铠身边被驱离的沙尘奇异的一幕都没有发觉。 他们看着铠,注视着那宽厚的背影,嗓子里面像是堵住了什么东西。 许多的长城卫士更在这一刻感觉到了懊悔,懊悔自己实力的低下,没能够帮助到铠一些什么。 每到这种时刻,他们总是特别的内疚。 在长城,许多长城适龄百姓加入军中,是为了守卫长城。他们每一天辛苦的训练,为的是更好的守护长城,还为了追赶在面前那些背影的脚步,争取能够和他们站在一起,哪怕只是更近一步的看着也行。 有长城卫士蠢蠢欲动。 “没事。”铠淡淡说道,声音一如往常的冰冷。 冷如人心,长城卫士却感到出奇的安心。 拿着火油的长城卫士更加靠近了。 第三步,落下。 第一道波纹,第二道波纹才刚刚扩散到远处,第三道波纹以更迅疾的速度追了上去,朝前一撞。 第二道波纹与第三道波纹合为一体,变得更加的迅猛,在蚁潮速度艰难下来之时,波纹已经接触到了黑铁蚁。 推动,最前方的黑铁蚁再也坚持不住,身体朝后飞去。连同在其后方的一堆黑铁蚁,通通飞了起来,被不可抗拒的大力掀翻。 那些飞起在空中的黑铁蚁似乎还能够落地,重新参与进攻。可在下一刻,还未落地之时,本就存在于长城上空的秋风一吹,黑色的齑粉随风飘散。 一群黑铁蚁消失得无影无踪,变成了比原来身体更小的存在,肆意的融入这片天地之中。 早在接触到波纹的那一刹那,它们被甲壳保护着的身体都粉碎,成了粉末。连甲壳上,都出现了不稳定的裂痕。 原来掉在地上经过碰撞就会粉碎的,但在空中的时候,经过风一刮,已经脆弱不堪的身体提前的瓦解。 一时间,不知道死了多少黑铁蚁。 黑色的潮水明显缺失了一块,然而却未曾断绝,因为有更多的黑铁蚁源源不断地从城墙下爬上城头。 同伴的死亡并未让潮水的速度变得更慢,乃至于完全停止,反而变得更快了。 同伴的死亡,带给黑铁蚁的并非是畏惧,而是凶性,激发起了它们的凶性。让这些小小的生灵,气势汹汹,要去淹没杀死同伴的敌人,将其彻底的变成虚无,在天地之间抹除其存在过的痕迹。 普通的蚂蚁死亡后,会留下信息素,预示着自己的死亡,以及标注威胁的方位。从而让其它的同伴去规避。可在黑铁蚁这里,作用依然有,它们却不会去规避,而是去消灭它! 只因这是蚁潮,由无数黑铁蚁组成的潮水,在蛮荒中让人与凶兽闻风丧胆的死亡潮流。 黑潮的移动方向变了,向着铠的位置流动过来。 在黑铁蚁的感知里面,同伴死亡留下的信息素没有标注出凶手是谁,可他们自然而然的感知到了最大的威胁存在的位置。 那就是铠。 铠的第五步落下,沉重的脚步带来脚步声回响,更大的波纹扩散,带着黑铁蚁无法阻挡之势。 又是一群群的黑铁蚁成为齑粉,在没有飞上天空,风没有掠过的时候。 铠的眼睛当中多出了一点血红的颜色,他鼻子吸摄进体内的空气里面,有着一些灰蒙蒙的气息。 这是死亡。 死亡所掠夺的生命力,反哺到他的体内,成为了他的资粮。 铠的实力并不仅限于己身,死亡也可以给他带来力量,越多的死亡,越多生命的凋零,他的力量也就越加的强大。 于杀戮之中盛放,那正是铠身上所种有的花朵。 这是近乎本能的掠夺,他就是死亡的主宰。 那是很遥远之前的铠,至于现在,他轻易不会主动去吸纳周围生命死亡带来的生命力流逝。 只因这里是长城,死去的不只有蛮荒异族,还有长城卫士。 哪怕知道死亡之后其实并不会留下什么来,铠也想要让战死的长城卫士留下一些什么,哪怕是看着本就注定流逝的生命彻底消失。 “哗啦。”抱着油桶的长城卫士赶到,火油朝着蚁潮泼洒下去。 一桶又一桶的火油,泼洒在黑铁蚁身上,还有的流淌在城头垛墙附近,甚至顺着城墙朝下流淌。 刺鼻的气味弥漫。 不过这一切都在火把的飞出,落下的时候消失。 火焰扑腾而起,在一瞬间,变扩散成为真正赤红色海洋,熊熊的燃烧着。 黑色的潮水彻底的被覆盖,连同周围的黑夜一起,都被火光一下照耀。 有烧焦的气味弥漫,大量的黑铁蚁受到死亡的刺激,疯狂的朝前行进,但身上的火油已经注定了火焰一路跟随。 它们在距离长城卫士的地方停下来,成为跳跃着的火焰当中的一部分。 噼里啪啦的声音如同砸落的雨点一般浓密不绝。 铠突兀的皱起眉头来,他察觉到了异样。 黑铁蚁死亡之时消逝的生命力,竟然有一部分凭空消失,没有被他吸取到。而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生命力消逝的速度远远不会这样的快速,几乎是瞬间消失。 这让他有些不解。 第329章 有些人从来不觉突然 伴随着火光冲天,还有人的惨叫声响起,一个个攀附在城墙上的穴族人,身上燃起了火焰,变成了一个个人形火炬,从城墙上摔下,惨叫声,哀嚎声阵阵。 坠落到城下的土地上,虽然摔了个骨断筋折,但他们还是在不断的翻滚挣扎着。可即使这样,身上燃烧的火焰也未曾有一刻消退,反而变得更加的旺盛起来。 火油本身极易燃烧,只需要一点火星,变会形成连水都泼不灭的火。穴族人的身上,刚刚攀附在城墙的时候可是沾染了不少的火油的,火油在其身上燃烧着,又将兽皮衣服点燃,继而是毛发,皮肤,身体里面的油脂,成为了如今一个个人形火炬的来源。 天边染了一层红,火光熊熊,整个长城的城头此刻无比的耀眼。 不管从城内还是城外,都可以清晰的看见这一幕。 对于这结果,有人并意外。 “既然结束了,那就走吧。”远方的黑暗之中,身穿黑色祭袍的祭司说道。 他站在黑暗之中,整个人完全融入了黑暗,完全看不出他与周围的环境有什么区别,浑然一体。 这是负责这一次骚扰行动的祭司,这一次的行动,其实只不过是一次小小的骚扰行动而已,并非是要攻城。 称之为夜袭也不为过,但是袭击的本质是要让守卫长城的长城卫士没有休息时间。可要是能够带来些许的伤亡,那自然更不错。 可惜离得实在太远,看不清楚,但是祭司本身的任务是完成了。 至于那些穴族人? 蛮荒之中什么价值最低? 自然是人了。 活着的人,如果不能够活着,便代表了他没有价值。 “是。”一旁的随从连忙应道,开始收拾起旁边放着的物品来,动作快且有序。 城头的火焰还在燃烧,并且一时半会熄灭不了,又或者得持续到下半夜过去,在黎明到来后才能够消失。 正所谓水火不容,这些火油可是能够使火焰在水中燃烧起来,着物即燃。平常人沾染到一点火油,如果不及时的将身上燃烧的衣物脱掉,下一刻便会整个人燃烧起来。 如果是皮肤还是身体的一部分沾染火油,那么只能够期望不要碰触到火焰,不然是谁都救不了的。 如果你能够闻见那随风飘来的焦糊味道的话,总应该明白这种死法是多么的惨烈。 炙热的火浪灼烧得不远处的长城卫士满脸通红,汗水源源不断的从额头上滴落。 刚刚会觉得秋寒,现在倒是一点都不冷了,反而是热,热得过头。 “再退后十步。”铠及时的发话。 听到命令的长城卫士门才齐齐的朝后退去,正好十步,一步不多,一步不少。 站定了,便不再动弹。 虽然一波袭击过去了,他们却还是继续在防备着,提防又有新的袭击到来。 这一波袭击的确有点突然,但长城从来镇定的底气,来源于每夜值守的大将。 不管是铠,还是花木兰,苏烈,百里守约,他们之中的任意一个人站在这里,都有能够让突然消弭于无形的力量。 所有一切突然的事情,在能够应对的力量面前,都不显得突然。 “撤掉警戒吧。”铠又说道。 低沉的号角声还在他的耳边回荡着,但是此刻不需要了。 “是。”身旁的卫士领命,立刻离去,去传达铠的命令。 “另外,带两队卫士,去把城下仓库里面的那些竹筐拿上来。等到火焰熄灭之后,将剩余下来的东西给拾起来。” “是。”身旁的又一名卫士准备去传令,脚刚刚抬起来,却被铠给叫住了。 “先等一等。” “是。”卫士的脚落了下,静静等候着,没有发问,只是等待。 铠从身上摸出一本小册子,书是成年人的巴掌大小,虽然看起来有些小,但是却也不薄,在封面上写着的是四个大字:《梦溪笔谈》。 这是沈梦溪的作品,里面记载了沈梦溪游历的种种见闻,其中包括各类动植物。这里面,当然缺少不了蛮荒篇,这正是为什么铠会随身带上一本梦溪笔谈的原因。 除了无聊时候消磨一下时间外,还有着根据书上的信息,辨明物种的作用。 铠在过去,只会战斗,也只有战斗。可是身处长城,只懂得战斗的他也逐渐学会了一些东西,比如废物利用,又比如搜刮战利品。 蛮荒对于许多人来说是夺取生命的可怕地方,又是一个宝库。有许多人趋之若鹜,又有许多人进去之后再也出不来。 宝库中的珍宝,正是蛮荒中那些带有致命威胁的动植物,只不过许多时候,都要有一双能够辨别它们的眼睛,以及保证自己不死的实力。 这两点长城都有,同时长城也不必深入蛮荒,每年蛮荒异族的入侵都会带来许多蛮荒的致命生物。 杀死了它们。自然而然的也就拥有了其死亡后的遗留。 铠快速的在《梦溪笔谈》里翻找起来,先是翻到了蛮荒一页,接着在索引里面翻动,寻找到了蚁类的页数标记,这才翻到了所属的页面。 “黑色,甲壳质地坚硬,能够抵抗住高温…”铠低声念叨着,这是他之前观察到的细节。 别看杀死黑色蚂蚁的过程很简单,其实他自己知道,能够抵挡第一次律动而不死的生物,究竟有着怎么样的防御力。 他的手指翻动书页,眼睛则是捕捉着那一些快速闪过去的图画与文字,将其与脑中的信息互相比对。 在一处,他的手指停下来,将书页上的部分文字念了出来:“黑铁蚁?喜食黑铁,因而甲壳坚硬,拥有不错的防御力,甲壳有着多种用途,最常见的常用于打造武器与铠甲一途。” “都听到了吧?”铠将书一合。抬起头来对着身旁的卫士说道。 “听到了!”卫士面色一肃,将他接收到的信息说了出来,“收集黑铁蚁甲壳,并看一看有什么遗留,能不能发掘出其新的应用。” “去吧。”铠点头,轻轻一挥手。 卫士立刻离开,去召集两队长城卫士,按着命令而行。 在长城,有两种战斗。 一种是与敌人战斗,争夺生死,守护家园。 另外一种还是与敌人战斗,只不过是和死了的敌人,榨干他们的每一丝遗留的资源,从而为长城的建设添砖加瓦。 无疑每一名长城卫士都是战斗的好手,铠自然也是。 第330章 李白很忙 望着远方的火光,李白皱起了眉头,又缓缓的舒展开来。 他也不是不知道长城的情况,估计现在的火光来自与蛮荒异族的战斗,这倒是不需要奇怪。 至于有什么不妙的想法,这倒是不必。长城有那三柄剑在,被攻陷是不至于的,顶多是有点波澜而已。 大陆上让李白看得进眼的剑客很少,比他的诗人朋友还要少。 唯独长城是个例外,这里有两名绝世剑客,他们的剑和他们的人一样让人记忆深刻。 一个人是铠,一个人是花木兰。 他倒不是来论剑的,有那功夫倒不如老老实实的多去喝一壶酒,而是有更加重要的事情。 关系到自己喝酒大计的事情,难道不重要? 剑什么时候都可以论,想论多久论多久。 但是酒,过了这村可就没有那店,何况还不是一顿几天的酒。 李白按落剑光,从高空降下,速度也随之变慢,朝着长城靠近。 之前喝的酒,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再加上在天空上御剑飞来飞去,从北海到长城,喝的风怎么都把酒意给驱散了。 这时候他可不会犯傻,真那样大摇大摆,以为自己飞得高就不会有任何意外,迟早得被人打下来。 进入战时状态的长城,可不是可以任人飞来飞去所在。再加上在这里还有一把枪,一把大枪,百里守约可以将在天空中来去的人给打下来。 想到那种场景,不感觉到冷的李白打了个寒颤。 做人还是得稳重一点。 降落到长城的街道上,离地悬着。这时候青莲剑的速度已经变得很慢了,比平常人行走稍微快一点。 当发现李白的时候,街道上巡逻的长城卫士小队停下,呈战斗队列面对着李白。后排的几名长城卫士拿出手弩来,指着李白,随时准备射出弩箭。 “站住,来者何人?”小队的队长警惕的注视着李白,只要李白有异动,立刻会向前厮杀,并召唤其他的小队前来参战。 李白依言停下,看着面对着自己一脸警惕的长城卫士们,他略显奇怪。 愣了一晌,他才反应过来,从怀中摸出了一块牌子。 长城的太平无事牌,他也有。 将牌子挂在腰间,李白才施施然抬起头来,这下应该不会有任何的问题了。 “继续巡逻。”小队队长见到牌子,立刻回挥手让身后的长城卫士放下警戒。 太平无事牌在夜晚的街道里面散发着莹莹的光亮,太平无事四个大字在从光亮中显出形迹,完全不需要走近了去验证。 点点头,小队队长一抱拳,道:“您请走。” 他也不等李白回答,继续率领着麾下的小队继续巡逻。 李白继续御剑朝前,向着镇守府的方向飞去。 接下来应该不会再有类似的问题出现,刚刚是他忘了,但现在牌子已经挂出来了,不会再出现任何的阻拦。 要是被拦,李白大约也是没有办法的,虽然他的剑术无双,却是狠不下心来对着与自己没有任何恩怨,忠于职守的长城卫士下手。 他是来谈生意的,又不是什么丧心病狂的人物! 习惯性的拿起腰间的酒葫芦,习惯性的晃荡一下。 李白的手僵住了。 “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李白摸摸头,有些纳闷自己的记忆力怎么下降得这么厉害了。 之前与杜甫喝酒,喝完后带着杜甫直接去找庄周,没有给酒葫芦添酒的时间,当然也没钱。 再到庄周那里,更别说了,庄周的蝶梦酒轻易不会给他喝。即使是在他画出宏伟蓝图,与庄周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也没得喝。 他问了,想要喝酒庆祝一下。 庄周拒绝了,只说喝酒误事,打发着他来长城趁热打铁,和长城达成基本的合作条约。 真是令人忧愁,可怜他一个大忙人,连喝酒的时间都没有。 有些惆怅的李白将酒葫芦放回腰间,脚下的飞剑停下。再抬起头来,已经到了长城镇守府的大门前。 脚下的青莲剑自动飞起,落入背上的剑鞘之中,李白轻巧的落地。 他看着镇守府门前的长城卫士。 长城卫士们也看着李白,注视着这深夜来客。 有长城卫士鼻子抽了抽,面色变得古怪。 他闻见了风带过来的一点酒味,很明显来自于面前的男子。 “来者何人?”一名卫士朝前站出一步,出声询问。 熟悉的回答,不过因为腰间挂着的太平无事牌的缘故,这些卫士倒是没有以李白为假想敌来对待,只保持着基本的警惕。 “麻烦通报花镇守一声,就说李白来访。”李白抱拳说道。 “稍等,容我等去通报请示。”点点头,卫士跟李白说了一声,又转过头去,跟着身后的长城卫士低语,后者立刻转身离开,走进了大门敞开的镇守府当中。 李白开始等待。 这是必要的程序,他倒是没有什么被晾着着等的怨气。 去哪里都是一样的,你去酒楼里面,如果酒楼客满,还不是要排队等空桌?或者干脆拼桌?何况是这长城镇守府,规矩是应有之意。 李白没有那些把自己当成什么了不得之人的莫名豪气,因为是花钱的,便便觉得自己了不起,虽然他的确了不起。 之前离开的长城卫士重新走出来,旁边跟着一名侍女,道了一声,“请进。” “还请跟我来。”侍女则是直接走到了李白的面前,施了一礼,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李白笑着点头,轻声道:“麻烦了。” 别说李白笑起来的时候还真是好看,如果没有身上散发出来的酒味的话,真的像是一名浊世佳公子。 侍女在前面引路,带着李白朝镇守府里面走去。 “咚咚。” 花木兰房间的门被叩响。 躺在床上休息的花木兰睁开眼睛,问道:“有什么事?” 她也不问是谁,在夜晚能够在后宅自如行走的人,也只有那几个人而已,根本不用费力再去询问。实际上等一下听声音,她也就知道来人的身份了。 “镇守,外面有一名自称李白的客人来找您,已经引到会客厅去了。”外面的侍女说道。 “李白?”花木兰一脸迷惑,想不清楚为什么李白会在这个时间段来找她。 莫非是喝酒? 花木兰心中存疑,却还是从床上起身,回复道:“我马上过去。” 第331章 我李白要做个正经商人 会客厅里面已经点燃了火烛,火光驱散了本有的黑暗。 花木兰坐在主位,穿着便装,睡眼惺忪的看向下首的李白,微有一点惊讶。 乍起床,花木兰还是有些不适应,有一种疲乏之感。这也没办法,基本上进入了秋季,留给她的休息时间并不多,尤其每一晚的会议都要开很久。 伸手去掩住了嘴,花木兰小小的打了一个哈欠,这才问道:“太白,你这么晚了过来有什么事情么?” 还没有等李白回答,她的脑海中浮现一个念头,旋即立刻说出嘴去。 “你该不会告诉我,你这么晚了还来长城,是要找我蹭酒喝吧?”花木兰的眼睛睁大了,带着一丝的无奈。 仔细一想,这还真是李白可能做出来的事情。 “不不不。”李白连连摆手,摇头,末了幽幽的补充一句,“话说回来,木兰,我李太白在你的眼中就真的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么…” 花木兰很想说是,但是觉得还是要给李白一点面子,所以没有说出口来,换了比较婉转的说法。 “其实吧…你有时候还是挺可靠的。” “听起来很敷衍的样子啊。”李白耸耸肩,朝着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竟然没有侍女来上酒。 “木兰,怎么不上酒?”他下意识的问道,却没有想到刚刚他才说自己不是那样的一个人。 “你…这是真的要来喝酒的吧?是真的要来喝酒吧!”花木兰深深吸了一口气,才让情绪缓和下来。 果然对李白不能够期待太多,但是她也没有真的要让侍女上酒的意思,不然真的和李白掰扯不完。当然她只要上酒,基本上人就可以离开,不用再去管李白。 可,不能够放纵李白这种酒鬼! 不然还有下一次,下下次,无穷尽也。 “没有。”花木兰回答道,并用行动表达自己内心的坚决。 “小玉,上茶。”她对着一直侍奉在身旁的侍女说道。 “是,镇守。”侍女小玉退了下去。 见着情况,李白咽了咽口水,他的嘴有一些干,根本不是什么茶可以来滋润得了的。 还得是酒! 不过想到自己的来意,他还是强自按捺住了内心的渴求。 他必须控制住自己,让自己看起来可靠一点,这才能够让人家信任,和他合作。 他一李太白,要做一名正经的商人,从现在开始。 “咳咳。”李白咳嗽几声,清了清嗓子,这才向着花木兰道自己的真实来意。 “木兰,这一次我过来,是想要得到你们长城镇守府开具的贩酒资格证。” “贩酒?”花木兰感觉到十分的讶异,她是真的没有想到李白晚上来找她不是来蹭酒喝,而是真真正正有值得去谈的事情。 不过,还是和酒有关。 这就让花木兰有点不愿意去相信了,因为无论如何李白看起来都不像是一个会认真去卖酒的商人。 李白卖酒? 哈… 他这种恨不得每一天都泡在酒缸里面的酒鬼,真的会去卖酒?只怕酒还没有等到摆上货架的那时候,都被李白喝光了,这叫自产自销。 “你这是真的?”花木兰一脸狐疑,反正她不会信,这跟某一天蛮荒异族不再进攻长城是相同程度的荒唐。 “干嘛!你怎么一脸那种不相信的表情!”李白声音提了起来,真的感觉到了心碎。 明明已经改过自新,准备认真的做一做生意,顺带着用生意赚的钱来当酒钱,而不再是去四处蹭酒。 可,为什么大家一开始都是不相信的表情。 被李白看得心虚,花木兰忍不住伸出手抚摸自己的脸庞。 好吧,她下一次一定注意,不能够再将内心当中最真实的想法显露在脸上。 “你刚刚说你要卖酒,怎么个卖法?你应该知道长城自己有酿酒,并且时常还有外地的客商过来贩酒。再多一个你,市场就这样了,真的还能够赚钱的空间不多。”花木兰将话题引导到正事上头。 “镇守。”端着托盘的侍女小玉来到花木兰旁边,将一杯茶放在其手边的桌上,再端着托盘朝着李白走去。 “李先生,请用茶。” “多谢。”李白道了一声谢,端起茶来轻轻抿了一口。 没酒喝,有茶也行。 李太白浑然忘记了他刚刚是怎么淘汰茶的现在喝起来,只感觉到真香! 好茶的茶香是真的香,那一股香气就那么萦绕在鼻尖,久久不散。还有嘴中的甘甜,滋润了咽喉,虽然一开始稍苦,可后来的滋味是美妙的。 花木兰放下茶杯,继续之前没有说完的话。 “如果你是要卖什么好酒的话,建议你不要来长城卖,在这里基本是不喝什么好酒的。如果是要卖寻常的酒水的话。长城本地的酒价格已经很低了,想要再往下压的话,除非你想要亏本。” “至于说偷工减料,你知道的。就算你是李太白,到时候你也逃脱不了责任。”花木兰并不是开玩笑,虽然她和李白是朋友,但同时,她也是长城的镇守。 予公予私,她都不能够坐视李白做出类似的事情出来。 “放心,你放心,我李白的人品还是可以保证的。我只是好酒,至于为酒做出什么不法的事情来,那是不可能的,毕竟那样的话,酒的滋味也不好了。”李白说道,一脸的认真。 “其实我不是在长城贩酒。” “那你是?”花木兰有些迷惑,李白不在长城卖酒。他的酒又要拿到哪里去卖?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花木兰想到了一个地方,脱口而出道:“你不会是想将酒贩到蛮荒去吧?” “嘿嘿。”李白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露出笑容。 看这表情,花木兰便知道自己说的没有错了。 “不过,蛮荒现在是很危险的,诸多部族平时还有约束,可是在现在的时节,真的有商队敢出长城的话,势必连皮带骨头都被吞噬了。”花木兰说话间一顿。 以前不是没有利欲熏心的商队偷过长城,意图去与蛮荒异族交易,获得高昂的回报。可他们回报没有获得,反而送了命,带去的货物也被某些部族掠夺殆尽。 蛮荒人的思维可简单得很,把你人杀了,自然而然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可不会跟别说去讲什么有来有往。 没有蛮荒两族的约束,他们就像是蝗虫,人身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会成为他们的战利品。 不过,这好像也不是什么事。 以李白实力,蛮荒里面谁能够抢他的东西? 不抢他们就是李白心善了! 似乎,这一次李白真的很认真,要做一个正经的商人? 花木兰陷入了沉思。 第332章 茶有酒滋味 李白又喝了几口茶,杯中的茶水已经见底。 他在等待着花木兰的回答。 其实不来找花木兰也是可以的,虽然是在蛮荒中卖酒,却根本不用越过长城。不论是他自己,还是合作伙伴之一的哪吒,两个人都在天空中高来高去,根本不受谁的阻碍。 不过最终李白还是选择来,即使没有庄周的关系他也会来。 基于长城的守护,也基于一个简单的道路。 若不是长城阻拦了蛮荒异族的东进之路,一次又一次的阻挡了蛮荒异族的攻势,否则蛮荒异族已经在大陆诸国的土地上肆虐开来了。那时候,还卖什么酒? 反正几百就没有见过不需要付钱的东西,有人还会特意付钱去购买。 相同的道理。 正因为长城的存在,蛮荒异族才需要买酒,用高价买酒。否则的话他李白又有什么卖酒的机会? “那行。”花木兰思考之后终于点头,她也想不出有什么要去阻止李白的理由。 换成别人,或许花木兰还得劝诫一番,向他述说蛮荒的危险。 可李白,他本身足够的危险。 “那就按照正常的税缴吧,等一下我给你写个条子,你之后到长城商所按照正常程序来办理也就成了。”花木兰说道,没有要开方便之门的意思。 规矩就是规矩,哪怕她是长城镇守,也必须去遵守规矩。否则的话,规矩又有什么用? 长城过往流下的血,可不是为了来破坏规矩的,而是为了规矩的牢不可破! “行。”李白应下,他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情,又怎么可能说不行。 确定了之后,李白高兴得脸上出现了些许的红晕。 他的鼻子轻轻抽动了几下,似乎已经闻见了酒香在鼻尖缠绕,一直萦绕着不散,时时刻刻存在。 接下去属于他李白的幸福人生即将开始!他终于可以实现酒水自由,不需要再苦着脸,为下一次敞开肚皮喝酒的时间默默的扳着手指头。 “小玉姑娘,再给我添茶!”他举起手中的茶杯,豪迈的一嗓子唤道。 “来了。”捧着茶壶的小玉走到李白身边,重新添上茶。 李白将茶一饮而尽,畅快的“啊”了一声,茶水入喉,不知道怎么的,他竟是喝出了几分酣畅淋漓的感觉。 他举起茶杯,再一声叫唤,“小玉姑娘,再来添茶!” “来了。”刚走每几步的小玉听到身后的叫声,回过身重新走到李白身边,再次给李白手中举起的茶杯斟茶。 热气从茶水中飘起,茶香袅袅。 “啊~” 又一口,整杯茶水消失在李白的嘴中。 这不是喝茶,用牛饮来说更合适一点。 镇守府里面的茶水不是一般的茶水,李白也不是什么普通人。但这一刻,不普通的人喝着不普通的茶,竟然与那一种普通百姓在渴极了去到茶棚里面叫上一壶粗茶,大口大口喝着的场景想差不多。 李白其实也会品茶,品酒自然更不在话下。 不过他更喜欢酒的畅快淋漓,不喜欢小口小口的去抿。 用他的话说,喝得慢,到时候酒喝完了心越疼。倒不如一口气喝完,这样你还可以当成没喝过酒,没有那种酒已经喝光后的愁绪。 除非是像蝶梦酒一般的好酒才有让他去品评的资格。 他这是将茶当成酒来喝了,也因为之前与杜甫喝酒后渴极了。 手举着茶杯,李白干脆不说话了,只是用眼神示意。 “嘭。” 侍女小玉这回没有再倒,而是干脆的把茶壶放在李白手边的桌上,用力稍微大了一点于是发出声响。 至于小玉,则是头也不回的离去,重新站在花木兰的身边,明显是怎么样都不再给李白倒茶了。 反正茶壶就在那里,想要喝的话端起来随便喝都行。 “你这小妮子。”李白笑道,自己提起茶壶来倒上一杯茶。 花木兰则是笑着看着这一幕,也不去斥责小玉,明显李白不会生气。 虽然是自己的侍女,可她们真正的身份却是娘子军的一员,做侍女却是有一点委屈了。不过这应该与李白喝茶喝得太快不无关系。 “怎么样,战事还顺利么?”李白捧着茶杯,没有再喝茶,转而问道。 花木兰轻轻颌首,道:“还顺利。” “如果需要帮忙的话记得说一声,随叫随到。毕竟再怎么样,我都还得缴税,可不想到时候找不到交钱的地方。”李白的手指摩挲着茶杯光滑的表面,触手温润。 “放心,不会的。”花木兰脸上多出几分笑意。 “倒是你,太白,别专心喝酒,最后忘了做生意。蚊子再小也是肉,还是希望每个月可以收到你缴纳的税金。” 对话间,两个人更像是在互相唱衰,诅咒的对方。 可只有花木兰和李白知道,这言语中满满的都是关怀。 “放心放心,我首先得卖好酒,才能够喝酒。想喝酒喝得久,还是得把酒卖好,杀鸡取卵的事情我可不会干。”李白老实说道。 “也对。”花木兰笑着点头。 “对了,庄先生还好么?”她问到了庄周。 “当然好,那家伙有什么不好的!”李白愤愤道,喝了一口茶,唾沫星子继续飞出,“我不好他都不会不好!明明我都要赚大钱了,庆祝都不庆祝一下,连蝶梦酒一点都不拿出来,真是吝啬鬼!庄扒皮!” “哈哈哈…”花木兰闻言笑出了声,身体止不住颤抖着。 “李太白,你这家伙,还真是对酒爱得深沉啊。” “什么一点?怕是你的一点,没有十坛子酒都解决不了吧?”花木兰戏谑的看着李白。 “嘿嘿。”李白老脸一红,也不知道究竟是真的脸红,还是烛火映照出来的色彩,但窘迫是丝毫没有的。 反正他李白就是对酒爱得深沉怎么了? “喝茶喝茶,预祝我生意兴隆!”举起茶杯,以茶代酒,李白遥遥向着花木兰一敬。 花木兰同样举起茶杯来,道:“那就先恭祝你李太白生意兴隆,从此都有喝不完的酒了。” 嘿,这话说得好,他爱听。 李白喝茶的时候嘴的弧线都止不住的上扬。 砸吧砸吧嘴,这茶还真的有着几许酒的滋味,让人上头! 第333章 长城这片土地上人的一生 天蒙蒙亮。 有号角声响起,低沉且缓慢,呜咽着,与风混合在一起。 在城头的时候还可以听得明白,但传到更远处,城内的驻地的时候,已经变得微弱了,只隐约可以听见。 城外,远处的茂密丛林中,正有相当数量的军队从中钻出来。远远的立下阵势,虽然说是阵势,但是却乱糟糟的各自站成一堆,看起来像是根据部落的不同而决定战士聚集的区域。 他们并未靠长城太近。 号角声因为蛮荒军队的出现而出现,预示着蛮荒军队的到来,鼓声并未震荡。 那是因为攻城未开始,城头的长城军队只是戒备。 不需要用鼓声去提醒城中的百姓与军队,也不用去唤醒城下驻地中的同袍。 远方,除了可见的蛮荒战士外,还有更多的攻城器械被推了出来。 最多的是投石机,以及投石车,这是攻城器械中的主力,也是蛮荒军队拿得出来的唯一对长城城头具有远程压制能力的器械。至于还想要做些什么,对长城城头造成更大的杀伤。却是需要蛮荒中的精锐战力才可以完成了。 不像是投石机,投石车,最普通的蛮荒战士只要会操作,便可以对长城城头进行压制。 在遥远的过去,蛮荒异族曾经在大陆上掠夺,每一次的东进,南下,除了大堆的财物,便是奴隶。其中以女人最多,但随着不同王朝,诸国的强盛,异族们也在进步,渐渐意思到了某些东西的强大之处。 于是他们的奴隶里面渐渐的多了些男人,大部分都是一些工匠。 各种器械的制造方法开始在蛮荒当中流传,包括像是什么锄头,犁耙,铁铲等一系列的农具。还有一些用于军事的器械,比如云梯,投石车,投石机,攻城槌。 再后来,除了掠夺外,蛮荒人又开始购买。有些黑心的商人,被高额的利益诱惑,冒着杀头的危险将各类蛮荒所需要的工具与零件贩卖过去。 幸好这些商人因为利益的关系,从未将制作方法一起外传。 不可否认的是,不管制作方法外传没有外传,有些东西已经在工具与零件贩卖出去的那一刻泄露了出去。 这也是大陆的王朝为什么对一些商人赶尽杀绝的原因,甚至于长城的最初修建本身,实际并不是来抵御蛮荒异族的进攻。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御内,防范从境内走私货物去蛮荒贩卖的商队。 至于预警,这不过是附带着的另一项功能罢了。 王朝强盛,蛮荒异族跟随着一起进步,因为王朝强盛而学习。王朝衰败,蛮荒异族终止学习,开始一段烧杀劫掠。 直到长城镇守府的成立,长城重新得到修缮,严格限制商队进出,有了大量军队防守,蛮荒再也没有东进,越过长城一步。从此,蛮荒的技术水平开始原地踏步,再没有多少的进步可言,他们用的投石机都还是百多年前的款式。 如果不是因为蛮荒自有奇异之处,各种凶兽的骨头皮毛都有着妙用,长城早已经开始反攻,将战线推到蛮荒之中。 是的,蛮荒异族不需要铁器。对于他们来说,一般淬炼出来的兵器,还不如自己从凶兽身上拆下来的骨头磨成的骨制兵器坚硬,锐利。 攻城器械被推进了,在距离长城的极其遥远的地方停下,这是在长城的攻击覆盖范围之外。 蛮荒异族正处在初期的布置当中。 铠远远的看着这一幕,并未有带人下去趁着蛮荒军队刚刚聚集的时候冲杀一番的想法。 他捕捉到了空气中流溢出来的一丝杀气,虽然微弱,似乎是夜半时分,昨天的一场杀戮遗留下来。可是认真追溯源头的话,他能够分辨这丝杀气的来源,那来自于远处的丛林之中。 虽然隐藏得极好,可还是被他察觉到了。毕竟,他可是来自于地狱,在那里,如果你没有感觉到任何杀意,杀气的话,那差不多等于你已经死了。 环顾一圈,周围的长城卫士脸上有半个夜晚值守的疲惫,但身体却站得笔直,并未让疲惫占据整个身体,影响到他们的行动。 新的一天,又是一场新的战斗到来。 对于远处的蛮荒异族是这样子,对于长城卫士们来说也是一样。 战斗的开始,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一场杀戮在隐隐的酝酿着,等待着鲜活生命的逝去,新鲜尸体的出现。 在这片土地上,有时候血液从温热到冰冷的过程,便是人的一生。 昨天的战斗并不是没有长城卫士死去,虽然因为守城一方的巨大优势所以数量极少,但他们确实战死了。 这一点,所有人都明白,即使是以扁鹊的医术都没办法救回来。 虽然在有些人眼中扁鹊更擅长杀人,但在长城卫士们眼中,扁鹊是神医,他救了很多人 可也有救不了的人,比如死了的死人。 生与死,有时候仅仅是触手的冰凉或者温热的差别而已。 城内驻地,在这距离城门极近之处,许多老兵睁开眼睛。 号角声出现的那一刻,他们便已经从沉睡中苏醒了过来。 至于现在,他们还处在一种继续休息的状态。 虽然睁着眼睛,可他们还是在养蓄精神。 还没有到起床的时候,没到轮换时间,更未有紧急集合,所以老兵们依旧淡定。 他们相信城头的袍泽,正如他们相信自己一般。 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因为他们本就已经打算为这片生养他们,乃至他们的父母,祖辈,以及继续生养子孙的土地付出一切,也包括生命。 新兵们依旧在酣睡,昨晚的一夜未眠,到累极了最终闭上眼睛沉沉的睡去,因此那低沉又微弱的号角声没能将他们唤醒。 老兵们并未嘲笑他们,在这里的部分人都经历过同样的事情。 何况他们在这里,若非必要,自然可以让新兵多睡一点,至少在可能的情况下。 因为有些人,可能下一次再闭上眼睛,就再也睁不开了。 第334章 真正战斗的起始 眼见城头的长城卫士没有任何反应,不试图出城来剿杀一番,大祭司幽幽的叹息了一声。 他知道这样子的计谋看上去十分的简单可笑,却又忍不住想要去尝试一番,终究结果还是没有如他所期待的一般出现。 “传令下去,进攻!”他一挥手,身后众多的部落终于行动起来。 “呜…” 犀牛角制成的号角被吹响,声音回荡在众多的蛮荒战士耳边,并唤起了他们身体里面沸腾的血液翻涌。 号角声带着一种神奇的力量,所有蛮荒战士听到之后都怒吼一声,双眼赤红,浑身充满了力量。 此刻的蛮荒大军,朝着长城奔涌而去。阵型虽然散乱,却自然带有一种威势,如蛮荒当中的兽群奔涌,天崩地裂,有毁灭前行道路上任何事物的力量。 其中有高大的战象,战象身上披挂着特制的藤甲,在它的背上,是一座搭建起来的小型堡垒。十名射雕手在堡垒里面,透过当中的孔洞朝外观察,手里面的长弓随时准备射出羽箭。 身为蛮荒当中以射术闻名的神箭手,待在高大的战象背上,他们敢于与城头的长城弓箭手对射而不落下风。 又有岩族巨人,踏着沉重的步伐,体表的岩石结块属于他天然的铠甲,不需要再去做任何的防护。在他肩头上,孪生兄弟站在那里,遥遥注视着长城,眼中满是兴奋之色。 此时的岩族巨人已经不像是昨天攻城的时候那般,手中没有持拿任何的兵器。他现在手中拿着一根巨大的木棒,似乎是砍伐一棵参天大树最后完成的,在棒子的尾部,包裹着一层铁皮。 整只木棒的长度与岩族巨人的手臂长度一致,这已经是惊人的长度了。再加上它的体积,如此的凶器,只要往人群中一砸下去,势必会让地面多出一团又一团血肉模糊的肉酱出来。 岩族巨人的身边,无人敢在其周围行走,一同进军,因此形成了一小圈的空白区。这是因为岩族巨人实在太过高大,行进过程中大脚踩踏,难免注意不到脚下那些矮小的其他人,一脚下去又会多出一小块肉酱。 被踩死也是白死,没有多少的部族愿意为几个人的死亡而去与岩族对上,从而引发一场战争。 同样高大的树人也在前行的队伍之内,在树人的肩头,有年老的祭司挥舞着手中的木杖,沿途洒下一粒又一粒的种子。在他们走过之后,种子便会迅速的生根发芽,在原地长出一棵黑色的丑陋大树,树上的枝叶全部都是黑色的,看起来尤为的惊悚。 有参加昨天战斗的部族,又有今天加入战斗的部族,他们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将长城攻打下来。 一个又一个部族最为精锐的武力出现,被调动起来,参与到进攻长城的攻势当中。 在蛮荒中,每个部族,都有着各自能够使部族生存下来的绝对武力,这是他们赖以在蛮荒中生存的根本。而现在,对于长城,他们毫不犹豫的将生存的根本拿了出来。 这回当然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掠夺。事实上以蛮荒的恶劣环境,也没有多少蛮荒外的人愿意进去里面生存。即使是进去了,也得经过一代又一代人,不知道多少代人的努力,多少人的鲜血才能够才其中彻底的驻足下来。 昨天的战斗,是一场看似是试探,实际上却是消耗仆族战力的战斗。 所谓仆族,即是在蛮荒当中,作为其他部族附属部落而生存的族群。这些族群相对弱小,需要在蛮荒里面寻找到靠山才能够生存下去,因此每年都要对庇护他们的部落上贡。 过去不是没有部落因为进攻长城,消耗了大量有生力量,从而被仆族攻打,从而灭族的事情发生。虽然次数不多,却也成为了诸多部族的心头大患,从而没有多少的部族再愿意在攻打长城这事情上调动太多的力量。 狼首来这一手,是以仆族的鲜血,来安抚其它部族的内心,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尽起战力投入到进攻长城的战斗当中。 若如果还有部族在进攻长城时候消耗了太多的战力,之后又被仆族灭亡的话,狼首也不会去管。 如此的部族,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既然灭亡,那就该是它灭亡的时候。至于秘术,以及部落中特有的产出,战士,自然有其它部族去接手。 总之,狼首做的已经足够了,他接下来就要成果,其它的东西不要。 坐在王座上,被十数名蛮族力士抬着出现战场的狼首微眯着眼睛,一手柱在扶手上,身体斜靠着王座。 远远的看向长城,狼首的眼中有着莫名的光亮。 这堵墙,挡在蛮荒前进的道路上已经实在太久了,久到有一些部族都已经不想要去推翻它了。这不是他想要看到的,也不容许发生。 那片富饶的土地,凭什么不能够让他们在上头纵横,生存? 正如他小时候,为什么有些人可以在父母怀中尽情的撒娇,而他却要为了生存,在蛮荒中与各式各样的野兽搏杀? 他走出来了,因而,长城也不会是阻碍他前进的一堵墙壁,终要翻越过去。 “投石机,发射!”城头的铠淡然下令。 城头的投石机开始了轰鸣,石块从城头飞出,朝着远处的蛮荒军队落下。 “轰,轰,轰。” 每一下轰鸣,砸出了一团弥漫的烟尘,又或者是绽放的血肉。 在另一头,距离长城更近的阵地上,一架又一架属于蛮荒的投石机被组装起来,后面那长长的木制柄状的大勺当中放入巨大的石块,由蛮荒中经过训练的战士们操作着,朝着长城投掷。 一时间,乱石横空,一块又一块的石块被抛飞出去,落向长城城头。 一时间,从城头落下的石块,从城下朝着城头抛去的石块,交织成了石块形成的雨。只不过那雨滴实在太大,能够占据眼球,砸在人的身上,还会将人砸成肉酱。 在轰鸣声中,一场真正的战斗,正缓缓拉开了帷幕。 第335章 攻守双方,各有手段 裹挟着的劲风带着尖啸声,预示着死亡的到来,巨大的石块朝着进军中的蛮荒异族砸落。 因为墨家与鲁门的关系,长城军队所用投石机远远比蛮荒异族要先进得多,因此所用的石块要比蛮荒异族大得多。被这石块砸中,几乎没有多少蛮荒异族可以幸存下来,连闪躲都十分的困难。 岩族巨人发出一声怒吼,根本不用站在他肩上的兄弟指挥,在石块飞来的时候,抡起手中那根骇人的木棒,朝着石块一打。 巨大的力道在木棒与石块接触的时候爆发,石块也没有朝着反方向被击飞出去,而是在与木棒接触的一瞬间碎裂,哗啦啦碎了一地。 可惜岩族巨人身边并没有多少蛮荒异族的存在,他们只敢远远的跟着,即使是岩族巨人能够轻而易举的击碎砸过来的石块,但他们更怕被岩族巨人踩死。 那可是岩族巨人,蛮荒中凶残暴虐的代表之一,别看还是人的模样,真正说来可以称之为凶兽。踩死一定数量的蛮荒战士,或者是将蛮荒战士当成零嘴抓起来一把啃噬入嘴,都不会有人敢说什么。 在树人身上的祭司抬头,脸上如树皮一般的褶皱舒展开来,他手中的木杖朝下轻轻敲了敲。 “咄,咄。” 在他脚下的树人停止前进,面对着数十块砸落的石块,树人的身上无数的根须飞出,在面前交织起一张密密麻麻的绿色大网,拦挡在石块的飞行轨迹之前。 蓄积着巨大能量的石块撞击在藤网上头,藤网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响声,仿佛随时都会断裂开来。 交织形成藤网的藤蔓以及根须,被朝后拉扯着,与拼命想要突破而去的石块互相角力。 藤网裂了,那么石块便会继续砸落,藤网不裂,那么石块便会失去绝大部分的威胁,朝下滚落。 有的根须与藤蔓碎裂,被石块突破而去。但这时候的石块,绝大部分的能量都在刚刚与藤网的一番角力中被消耗,已经不复一开始那般快的速度,可以被蛮荒异族所躲避。没有突破的那部分石块,则朝下滚落,落在蛮荒军队的行进道路之前,在蛮荒军队还会走到那位置的时候。 十五只树人,矗立在进军的蛮荒军队各处,每只树人负责一定的区域。交织起来的,便是一张抵御投石车投出的石块的大网。 在昨天的战斗中,面对着长城的投石机,蛮荒军队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无奈,任由着军队中的战士死在石块之下。而今天,投石机却不再是威胁,或者说。威胁没有那么的大! 因为时不时的还是会有漏网之鱼,有的石块砸落在行进的蛮荒军队之中,不过带来的伤亡明显的小了。 砸死的人时运不济,不会有蛮荒战士为他们哀悼,更不停留,继续朝着长城冲去。 “嘭。” 来自蛮荒投石机投掷出的石块砸在长城的城墙上,碎石飞溅,留下了个明显的凹陷,并伴随有轻微的裂纹。 仅此而已,这是石块仅能留下的最大的杀伤,它在想要突破城墙的守护的一番碰撞中,将自己碰个粉身碎骨,最后只能够无奈的落地。 还有更多的石块朝着城头的长城军队落下,石块虽然比长城的投石机投掷出去的要小得多,但这依旧是人所不能够面对的攻击。哪怕是长城的盾卫,身材高大,臂膀有力,在盾牌的保护下被石块砸中,依旧需要看运气才能够活下来! 更别说普通的长城卫士了,只要被砸中,不管有没有铠甲的保护,结果都是与城外那些死在石块之下的蛮荒异族一般,被砸成一滩烂泥,再也认不出原本的形状来。 “放空火箭,发射!”长城卫士中有军官下令。 那边,放空火箭装置身边的长城卫士早将防空火箭装填完毕,在一声令下后,直接操作防空火箭对天空中的石块展开攻击。 “咻”,“咻”,“咻…” 防空火箭发射之时带着尖锐的声响,如同刚刚由地面飞行直高空中的烟花一般,带着抑制不住盛放的喜悦。 有新兵抬头,追寻着尾焰划出的即使在白天也明显可见的轨迹看去。 他似乎是在期待一场盛放。 那里有石块,又有火箭,最后呈现的应该会是一场烟火罢? “嘭”,“嘭”,“嘭”…一场场发生在高空中的爆炸如约而至。 却没有新兵期待当中的烟火,有的只有碎开的,如同一朵花朵的灰色烟云。 石块被炸得粉碎,一瞬间变成无数稀碎的,更小的石块甚至粉尘,由于惯性或者风的力量,朝下坠落。 “叮叮当当”,再落下时,石块的零碎已经再对长城卫士们造不成任何伤害了,唯一带来的就是头盔上那密密麻麻的回响声。 新兵赶紧低下头来,眼睛迅速的眨动着,有着强烈的不适感,眼泪止不住的从中流淌出来。 他没有看见烟火,反倒是石块碎裂后的尘末,被风带着刮进了他的眼睛当中。 “弓箭手准备,抛射!”又一声怒吼,带起羽箭的呼啸,一阵箭雨,朝着城外的蛮荒异族军队覆盖。 一时间,石块的呼啸,火箭的啸鸣,两者碰撞后的爆炸,以及密密麻麻弓弦绷响,羽箭窜飞声交织在一起,成为了战场当中复杂却又统一的旋律。 在最前方,那些行进着的蛮荒异族战士的手中,举着的是一面由藤蔓编织成的盾牌!面对着落下的羽箭,他们抬起手中的盾牌,将其斜挡在头顶的位置,脚步不变,继续前进。 羽箭射在上头,根本穿透不了,径直的掉落,更别提伤害到盾牌后面的蛮荒异族战士了,连扎进盾牌之中的都没有多少。 “火箭,准备。”看见藤盾的一刹那,铠的眼睛眯了起来。 那是藤甲兵,他们的盾是由蛮荒中的一种特殊植物编织而成的,甲胄也是同样一种工艺。不说羽箭射上去不会带去杀伤,就说刀剑砍在上面,都不一定能够带去多少伤害。 如果不是弓箭手使用的是抛射,羽箭很容易命中他们不受防护的脸部已经脖颈附近的要害,只怕他们都不会举起盾牌。 可惜,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生克之所在。 藤甲虽强,却有一点是硬伤。 怕火! 第336章 火焰从来不是玩具 站在长城城头过道处的弓箭手们听闻命令,将弓弦上的一枝羽箭射出去,再次伸手去身后的箭囊当中抽箭。 这一次,他们取出的不再是像之前射出去的羽箭一样的箭。 每一名长城弓箭手,背后都背负着两壶箭囊,一壶箭囊当中装的是普通的羽箭,制作工艺简单,唯一需要保证的就是箭头的锐利。另一壶箭囊,里面装的是特殊的箭矢,火箭便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各类不同属性灵晶制作成的箭矢,都有各自不同的作用。 这些箭矢数量稀少,作为特殊的,带有强大威猛的箭矢,长城的弓箭手们装备的并不多。每一名弓箭手的放置特殊箭矢的箭囊当中,各类不过仅仅只有两枝而已。 不比普通箭矢,想要多少有多少,只要有箭头,随便削个箭杆再装上去便成了一枝可以杀人的羽箭。 抽出火箭,这时候火焰还没有出现,顶多称得上是羽箭。 作为大量装备的特殊箭矢,火箭与普通的箭矢没有多大的不同,唯一特殊的便是它的材质,与箭头处那串火绒。 火绒,顾名思义,是极易燃烧的绒,只要一接触到火焰,便会猛烈的燃烧起来。再加上箭杆是中间是中空的,注入了少数的火油,当箭头处的火绒燃烧,烧串箭杆的封闭层后,里面的火油被点燃,流淌出来,周围的一切都将被其引燃。 “嚓。” 火焰燃烧,一朵朵的火焰迎着风,倔强的跳跃着,却没有丝毫受到影响,反而变得越来越旺盛。 在这一瞬间,火箭已经成为了真正的火箭。 弓弦一震,火箭朝着城外的目标飞了出去,带出了一条又一条火焰的痕迹。 从引燃火箭,到将火箭射出去,短短的三个呼吸之间,是长城弓箭手们在无数次的训练当中练就的。 如果不熟练,那他们就会死。 不死也伤,如此简单而已。 如果不在火焰刚刚扑腾起,还未变得格外的炙热,也还未引燃箭杆中心的火油的时候将火箭射出去,那这枝火箭上头的火焰,可能下一刻会在弓箭手的身体上燃烧。 射得迟了,是这种结果。 可以说,这火箭伤人也可能伤己,如果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以及长时间锻炼后养成的过硬的经验,没有人能够如长城的弓箭手们这般坦然射出箭矢。 一枝不落,每一枝燃烧着的火箭,都坠向城外朝着长城奔涌过来的藤甲兵的方向。 一枝火箭坠落,擦碰到一名藤甲兵手上拿着的藤盾。 火星飞溅,仅仅一丁点火星溅打在藤盾上头,平常再微小不过,可能从出现到被风打灭不过短短瞬间的火星,却一下子引燃了藤盾。 盾牌上,火焰出现,从火星溅打到的那个位置,迅速的朝上燃烧着。只是片刻,原来还看得出模样的藤盾,已经彻底的变成了一团火,完全像是一面火焰交织的盾牌。 蛮荒异族战士受到惊吓,下意识的丢掉了手中的盾牌,也正是这个下意识的动作救了他的性命。 “啊…救救我,救救我!” 在他的身旁,那些原本与他一同冲锋的战士,有的哀嚎着,整个人已经变成了一团燃烧的火焰,只能够模糊着分辨出火焰中心处的那个人形。 这团火,四处的奔逃,向着旁边的其他战士而去,大喊求救着。可惜的是,他的这一动作并没有换来任何其他一名蛮荒战士的怜悯,所有人都远离了这一团火焰。 在蛮荒中没有仁慈,如果去救一个人,能够得到被救之人的感激自己还不会失去什么,通常情况下也不会有人去伸出援手。何况现在,那火焰燃烧得更加猛烈了,谁都知道一旦沾染,自己可能会落得一样的下场。 那火焰的人形,叫了一声后,再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了,有的只有扩散到极点的痛苦嘶吼声。再跑了几步之后,他颓然的倒地,起初还可以看见一下又一下的动弹,很快,再也不动了,只成了一堆在地面燃烧的火焰。 至于灰烬,那得等火焰燃烧殆尽后才会显露出来,可在此情况下,谁都知道,最后剩不下来什么。 因为远远看上去,已经再称不上是一个人了,在火焰中慢慢的融化,消退,成为一团火焰当中的不知名物体。 还有燃烧起来的蛮荒异族战士在地面不断的翻滚着,意图用泥土去压灭身上的火焰。 对于普通的火焰来说,他这样的行为十分的正确,可以说是当下最正确的选择。 可惜的是,他身上穿着的是极易燃烧的藤甲,而火箭,也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火箭。 在箭头附近的火绒点燃后,火箭射出去。又经过了劲风的催化,火绒燃烧得更猛烈的同时烧穿箭杆的封闭层,引燃其中的火油。等到坠落,命中目标的那一刻,带出来的只会是扑腾蔓延的火焰。 于是,一团火焰在地面翻滚着,最后渐渐的停止了挣扎。 与之前死去的蛮荒异族战士一样,燃烧得火焰当中,人的形状渐渐消失,融化成为一团。 战场上,属于藤甲兵的阵列,有无数的火焰扑腾着冒起。 有诸多痛彻心扉的惨叫,从高亢,到微弱,直到无声无息。 有的,只有在空气中弥漫着的那一股血肉燃烧以后得恶臭味道,以及油脂燃烧过后飘散四周的黑烟。 火焰,从来都不会是玩具。 相反,人类在它面前,更多的时候是被玩的那一方。 铠的眼睛微眯,看向了那缓缓前进的,分布各处的树人。 这里面有许多种类,比如瘟疫树人,战争树人等等…有各种能力,各种手段,却都属于树人。 他举起了手。 人是火焰的玩具,似乎坚不可摧的藤甲也是,这树人也是。 即使后面多加了一个人也改变不了它树的本质。 薪火,薪火,有薪才有火。 据说火焰的由来,是雷霆劈击在大树上引发的。 现在,理应该有更猛烈的一场燃烧才是。 “投石机装填火球,目标树人,发射!” 第337章 炸裂的烟火 随着新的命令下达,在投石机旁边的辅兵打开身后的大箱子,从里面取出圆形的石弹来。石头浑圆而光滑,并不是常见的那一类石头,反而能够看出雕琢过的痕迹。 一旁那堆堆叠起来的石块也证明了这一点,在那里面,并没有如同辅兵现在怀里面抱着的石弹来得光滑。准确点来说,那里的石头更接近于石块,大小相差不多,刚刚开采出来是什么样子的,它现在就是什么样子。 从一者放在专门储藏的大箱子里面,一者随意堆放便看得出来不同。 现在辅兵正将怀里面的石弹放在投石机后面那个半椭圆形的勺子当中,放好后,这才拿出火折子,将火折子吹得燃烧起来,往石弹上面一擦。 扑腾一下,石弹的表面立刻被点燃,出现了火焰,完全变成了一枚火球。 一排望过去,投石机旁边的辅兵全部都是一般无二的动作,熟练且快速。 每一台投石机除了操作投石机的两名长城卫士之外,还有着两名辅兵。辅兵的具体职责很重要也很简单,重要的是他们的动作必须快,要在投石机将石块投掷出去之后快速的装填。简单的是,他们只需要快,一把子力气就行。 这时,操作投石机的长城卫士将手一松,随着拉扯着勺子的筋索一松,装载着火球的勺子往前弹飞,强大的冲击力带着火球高高的弹向了远方的敌阵。 火球与火箭,其实早在更早之前便被运用在大陆的战争之中。在长城当然也一样,不一样的是,在这里有墨家以及鲁门的全力支持,即使只是最简单的武器,经过一改良,也越发的变得不凡起来。 “射雕手,射雕手!”树人身体上的祭司大声喊叫起来,看到火球来袭一瞬间的脸色无比的狰狞。 他手中的木杖一挥,树人交织双手形成的树根大网直接消散。 这个时候他也管不得底下的战士了,战士们可能不会死,可树人,只要一接触到火焰,尤其是来自长城的火焰,必死无疑! 毫不停顿,更快的一些祭司,手在控制着树人抵挡石块的根网消散后,木杖又往下一敲。 树人前进脚步立刻停下,那粗壮树干形成的双手,猛的插进地面。再一掀,面前的一整片泥土都被掀了起来,挡在树人的前面。 它已经做好了迎接火球的准备,至于旁边那些人仰马翻的蛮荒战士,则已经完全顾不得,也不去在意了。 祭司之前出手去抵御长城投掷出来的石块,更多的是命令,也在于这事情不会影响到自身的安危。可现在不同,要是没有防备好,那是会死人的! 他可能不会死,可是赖之生存,辛苦培育出来的树人死了,对于一名树祭司来说,比死还惨! 战象身上的射雕手听到祭司们的呼喊,从背后的箭囊中取出箭来,往手中的弓弦上一搭,眼睛一眯,羽箭直接朝着空中的火球飞去。 他们几乎没有多少停顿的时间,可以说是瞬息间完成。 射箭对于他们来说如吃饭喝水一般的简单,别说来自空中火球那样的移动目标,要是更小的目标,他们一样可以射中,虽然时间可能会多上一丝。 “嘭,嘭,嘭…” 一声声的爆炸来自于天空,有的火球直接在空中爆炸,变成无数火焰的碎片落下,煞是好看。 在长城城头眼睛已经一圈发红的新兵看到这一幕,努力控制住想要眨动的眼睛,嘴张得大大的,迟迟没有合上。 现在在空中的,正是他之前想要看到的烟火。 虽然来得有些迟了,为了它眼睛还曾经流下酸楚的泪,可看这绚烂的烟火在蛮荒异族的大军上空炸裂开来得时候,还是让他看得有些入迷,沉浸于这一刻的绚烂之中。 被在空中提前引爆的火球有六七颗,与长城的火箭不同,射雕手们用的特殊箭矢可以称得上是爆炸箭。 没有多大的技术含量,就是在箭头附近绑上一颗爆爆果而已,这样一来,在射中目标的时候,爆爆果因为射中目标时候的巨大冲击力有一定的几率会爆炸,给敌人带来杀伤。 更多的射雕手射出的爆炸箭在接近火球的时候由于高温提前爆炸,给稳定下落的火球带来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阻碍,并未影响它们落下。而那少数被引爆的火树球,则是因为射雕手当中的几名臂力惊人的射雕手射出的爆炸箭,用力太猛直接穿入火球中心点的石弹当中导致的。 可,依旧还有数十颗的火球落下。 在看到数十颗火球出现在视野的一瞬间,许多蛮荒异族战士都选择了躲避,可火球飞来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到他们刚刚才走几步,占据视野全部的变成了那一颗橘红色的火球。 “嘭!” 有火球撞击地面,突然的爆炸,无数沾染着火焰的石块朝着周围溅射开来。只听得“噗嗤”,“噗嗤”的声响,炸裂后的石头碎片没入因为爆炸产生的冲击力朝后飞出入的蛮荒异族战士的身体里面,带出一个个豁大的血洞出来。 不只如此,伤口附近还因为高温被炙烤得焦黑,血液更是直接被蒸发干净,更别说随着石块深入碰触到的血管以及血肉,随着高温,已经彻底的熟透了。而石块上面附着的火焰,并未因为进入人体深处,触碰到血液而熄灭,反而燃烧得更加的猛烈。 因为爆炸朝着四周溅射的碎片,如同一场风暴一样席卷而去,针对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几个人,而是周围的一群人。 齐刷刷的,一群蛮荒异族战士倒了下去,有的人倒下的时候还在抽搐,挣扎,感受着一种身体深处被一寸寸灼烧,痛至心灵深处的感觉。而有的人,早已经死了,石头碎头射到身体的要害,直接带走了他们的性命。 可不得不说,后者比前者要来的幸运得多,因为前者同样会死,却还得经受住一段无比痛苦的煎熬。 爆炸在蛮荒军队当中的各处发生,一团又一团炸开的火焰,便是长城城头长城卫士们眼中看到的绚烂烟火。 有的烟火瞬间灿烂后消逝了,留下一处又一处未燃尽的火焰,火焰当中挣扎的人形,倒在地上的尸体,带来空气中焦糊的臭味。 还有的烟火,一瞬间的灿烂过后,变得更加的璀璨。 有火球穿透树人面前的泥土,正中树人,爆炸开来的瞬间,点燃起冲天的火炬。 那是即使在头上的太阳出现的日子里,也压不下去的光芒! 第338章 你方唱罢,我方登场 战场上,熊熊的火焰在各处燃烧,或大或小,迟迟没有熄灭。内里的火焰一落地,便与地上的泥土混合成为一体,一同的燃烧起来。 穿过火,冒着烟,虽然有部分蛮荒异族战士倒下去了,却还有更多的蛮荒异族战士在冲锋。 周围同伴死亡的那一幕,深深的印刻进了他们的脑海里面,导致他们奔跑的速度变得飞快。 或许来自长城的攻击还会有,可只要跑得够快,那就有机会不被打中。 虽然那可能又会是一场死亡。 有蛮荒异族战士奔跑当中回过头去,看着后方一排排开的督战队,如果后退,那还是一个死字。并且不仅仅是他死,还会牵连到家中的妻儿子女,都有被贬为奴隶的危险。 如果换成在战场上死去,最起码家中还会受到一点照顾,其他人不敢太过分。 何况昨天先登城者的奖励可是实打实的,虽然他最后死了,但那些奖励还是被发放给了其随军出征,同是战士一员的儿子。 退一步死,进一步可能死又可能得到奖赏,也不一定死,相比较之下的选择,便是如今蛮荒异族战士们坚定而快速的步伐。 战象之上,之前射出的箭矢没有给半空中的火球带来影响的一名名射雕手们表情阴沉。射中的少数几个脸色也不好看,炸裂开来的火球造成的杀伤不亚于在他们脸上狠狠地打了一番,使他们感觉耻辱。 再加上有一个树人被火球砸中,直接在烈焰当中焚成灰烬,让他们的压力陡增。 连驮着它们的战象,受到惊吓,都有些驻足不前。好在驯化战象的象奴好一顿安抚,才让战象抬起脚来继续前进。 “一部分人继续朝天空中的火球射箭,务必不要让他们再落下。另一部分人,则该为前进的军队制造进攻的机会了。”大祭司的话语在众多射雕手们心间响起。 乍闻命令,射雕手们迅速分成了两批。 一批人的战象不再前进,射雕手们将手中的弓箭对准了天空中的火球,松开了弓弦,射出利箭。 又有新的火球出现,其余十一只树人一动不动,或者说是不敢动。没有一名树祭司,牧树人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让树人继续前进,没有防护的树人一旦被火焰点燃,除了成为焦炭,再没有其它的可能性。 另一批射雕手,重新给弓上箭,这一次他们弓上的箭是通体碧绿的一枝箭矢,箭杆并不平整,甚至上面还有几片青翠欲滴的叶片。箭头处,削尖了的箭头上,似乎镶嵌了一颗什么东西,是黑褐色的,看不太清楚。 脚下的战象还在前进,每一步跨出,都让象背上的射雕手们感觉到一阵颠簸。不过他们握弓的手出奇的稳,不受其影响。 作为射雕手,每一个人都有在高速疾驰的马背上开弓,射中目标的本事。现在在象背上,这样的本事依旧存有,甚至不能够对他们手中弓箭的精准度造成影响。 他们瞄准了长城的城墙,长弓的弓弦绷紧了,只待进攻的战士们更靠近城墙,便将箭射出去。 在射雕手们望着长城城头的时候,长城城头也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他们。 铠看着那高大的战象,以及战象身上穿戴着的防护甲胄,连整个头都被甲片覆盖住了,只露出一双眼睛和一对象牙出来。 这些战象都是有象牙的,必要时候可以当中攻城武器来用,一下冲撞,用象牙来撞击长城的城门。 “启用连弩吧,装填破甲锥,目标那些靠近的战象。”铠摩挲着下巴,一会儿将手放下。 这些战象不能够继续再让它们靠近了,不然的话象背上的蛮荒射雕手们便能够对长城城头展开反制,形成威胁。 “是。”身后的一名卫士领命,立刻将铠的命令向着旁边大声传达。 “上破甲锥,目标城外敌军战象!” 连弩附近的长城卫士得到命令,立刻行动了起来。 事实上他们早已经待命许久,只等一声令下,便可以操纵连弩对城下的敌人展开压制。 不过现在,有了新的命令,于是卫士们将原来连弩中装填的弩矢给退了出来,重新装填上新的弩箭。 与弓箭手们羽箭有多种箭矢相同,连弩的弩箭也有特制的弩箭。比如破甲锥,与平常的弩箭追求高杀伤与高射速不同,破甲锥追求的是最大的杀伤,主要目标便是蛮荒中的大型战兽。 比如战象这一类,披挂着防护的甲胄,普通的弩箭不一定可以穿透它得防御,即使穿透了也不一定可以造成致命杀伤。以战象那厚实的皮肤,弩箭穿透甲胄后再穿透皮肤,也没有更大的杀伤了。 唯有破甲锥不同,这是从弓箭手的破甲箭上改良的,最后运用在连弩所用的大型弩箭上面。 破甲锥穿透力极强,弩箭头经过特殊的制作,可以一下子穿透战象身上披挂着的甲胄,它的皮肤,直达其身体深处,对其造成致命杀伤。 平常穿甲锥使用的场合并不多,对战象算一个。要是对普通的蛮荒异族战士使用,很不划算,类似于去打蚊子。 连平常连弩攻击,都要等蛮荒异族战士更近一点,密集聚集在城下的时候才好使用。不然的话,那些弩箭射出去,一次只杀一两个,着实太过浪费。 紧紧盯着前进的战象,操纵连弩的长城卫士默默地计算着与战象的距离。 “到了!”他低喝一声,迅速转动连弩上的转盘,绞索随之挂落,破甲锥已然朝着战象飞射过去。 带动了咆哮着的劲风,回荡开来一声声轰鸣。 相同的时间,战象背上的射雕手也是齐齐松开手指,弓弦绷响,一枝枝的碧绿箭矢朝着长城城墙飞去。 他们的目标,并不是城头上的长城卫士,而是城墙!长城卫士脚下的城墙! 这时候,还未触碰到长城,却已经留下了不少尸体的蛮荒军队,进入了长城的范围。一抬头,可见近处长城城墙投射下来的阴影。 第339章 向上的力量 一声轻微的破壳而出的响声,极其轻微,不是蛋壳碎裂,却也代表着生的希望。 那是蛮荒异族军队进攻的道路,攀登上长城的希望。 由射雕手射出的弓箭,钉在了长城城墙的缝隙当中,箭尖嵌入进去。又因为缝隙太小,没有办法停留,不过片刻后羽箭便掉落了下来。 不过,还是在城墙缝隙当中留下了射雕手们想要留下的东西。 那是一颗种子,植物的种子。 他们射出的箭是特殊的那一种,更准确点来说,这称之为唤生箭。 唤来逐光藤的生,带来敌人的死,正是这箭矢名字的由来。 在蛮荒的丛林之中,逐光藤是一种生命力强大的植物,即使少量水分也能够成长,最终长成粗大的藤蔓,追逐着太阳射下来的阳光。 连在石头缝隙里面也是一样,只要落进去了,再给它们一点点水分,还有阳光的照射,那么等到生长的时候,石头便会被撑爆,撑得裂成碎片。 若是有人不小心吃了逐光藤的种子,虽然没有阳光的作用,身体里面的水分会迫使它们生长,最终人体也不过是相类似的碎石的下场。 有羽箭弹落,箭头的种子随之坠向地面。 还没有等战象背上的射雕手们露出笑容,随着战象的一声刺耳的哀嚎声,他们脚下一个不稳,几名射雕手直接从战象背上被甩飞了出去。重重砸落在地面,一时间也不知道体内断了几根骨头,唯有从嘴里面止不住吐出来的鲜血证明他们摔得不轻。 这个高度还摔不死这些射雕手,作为每个部落最珍贵的战力之一,他们的体魄不输族中的精锐战士,因此摔下来只是重伤,并未丧命。只是苦了几个被砸中的蛮荒异族战士了,没有死在来自长城城头的攻击中,却死在自己人的屁股下面,砸得一口鲜血当中混杂着内脏的碎片喷吐得满地都是。 天空中,血雨洒落,如同下了一场真正的雨一般,热气腾腾。 “噗嗤。” 来自长城的破甲锥命中战象的身体,那一层防护的甲胄,在破甲锥的面前没有起到多少的作用,直接被凿穿,深深的贯入了战象的身体当中。 身体深处的疼痛让这些战象本能的哀嚎,再不受朝夕相处的象奴的控制,胡乱的踩踏,奔走,只想要去减轻那剧烈的痛苦。一双大眼睛里面,满是赤红之色,再看不到任何的理智来。 一时间,不知道多少的蛮荒异族战士躲闪不及,被粗大的象腿直接踩踏成肉酱。 象鼻朝着旁边一甩,“噗”的一下,几名蛮荒战士直接被砸飞出去,仰天喷出的血雾混杂在下落的血雨当中,成了鲜红的一片。 骑坐在大象宽厚的后颈部的象奴紧紧抓住固定的绳索避免自己掉下去,他试图去安抚战象,可已经发狂的战象,完全不理会往日的主人,痛苦,恐惧,在这一刻控制着它的行动。 战象背过身去,只想要远离长城,那个给它带来创伤的方向。 “噗嗤。” 刚刚转身,又一支破甲锥从战象的屁股后面,直接贯入它的身体深处。 旧的伤口还有大片的血液洒落,新的伤口出现又多了一个汨汨往外淌流血液的伤口来。 战象吃痛长嘶一声,加速远离,可身上的两个人头大小的伤口放出的血液已经让它身体里面的力气所剩无几。刚刚奔跑了一段路程,战象便颓然朝着旁边倒下。 一名侥幸躲过战象践踏的蛮荒异族战士刚刚松了一口气,还没有等他缓过神来,阴影已然将他彻底的覆盖。 抬起头一看,他看到倒下来的战象的巨大身躯,脸上不由得浮现绝望的神色。 “嘭!” 地面一震摇晃,如地震了一下,大量的沙尘扑腾,彻底笼罩了战象倒下的那一片区域。 “嘭嘭嘭。”紧接着又是一阵剧烈的摇晃,连续不断。 七八头战象接连倒下,在破甲锥面前,它们庞大的身躯无疑成了巨大的靶子,再加上本身有些笨重,能够躲过连弩射出来的破甲锥的战象寥寥无几。 局势的变化却没有影响到那些已有目标之人。 “唤生!”远处的祭司手中木杖洒落点点绿色的光芒,调集起来的生命力量隔空传递到那些种子里面。 刹那间,破壳的生命出现,种子外面的那层壳,被探出的芽尖刺穿,最终整个脱落。 一株株翠绿的细藤,出现在城墙上,出现在城下的土地中。 “啪啦。” 在接下来的短短时间里,每过一个瞬息,逐光藤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成长,从原来与豆芽儿相差无几的大小,变成了粗壮的藤蔓,上面的叶片,垂向阳光的那一面,吸收着阳光带来的能量。 于是,生长得越加的迅速。 转瞬之间,长城的城墙,出现了攀附着城墙向上的逐光藤。最大的逐光藤,甚至已经到了离城头不远的地方,人站在上面只要一个跨越,便可以跳上长城的城头。 城墙虽然没有被完全撑踏,却也难免缝隙变得更大,成为逐光藤根部的寄居之所在。 如果不是因为城墙是由无数砖石构建而成的,干燥,没有多少供逐光藤生长的养分,不然会不会被直接撑塌也未可知。 在城下,还有逐光藤由地面到城墙,伸出的藤蔓与城墙上的藤蔓接连,形成了一条向上的蜿蜒道路。 对于植物来说,向上的力量,本就是根植于它们一生当中的行动基准。无论是其它的植物,是石头,或者是其它的什么东西,都能够成为它们攀附向上的工具。 远远的看上去。现在长城城门附近的城头,一片绿色,绿意盎然,是非常美的景色。 可在城下,是如同蚂蚁一般,飞速朝前接近的蛮荒军队。 对于它们来说,逐光藤的粗大藤蔓,有些曲折蜿蜒,却是一条近道。 他们向上的力量不单纯如逐光藤一般是为了生存,更多的是征服,占有! 一名名蛮荒异族战士们的眼中涌动着贪婪的光芒。 第340章 势如浪潮 “该我们了!”一名老兵怒吼,吼声将旁边发愣的新兵从发愣的状态中唤醒。 在战场上发愣是会死人的,死亡不可逆转,再后悔也不可能让一个人从死到生,重新活过来。好在多出了长城城墙的保护,有着高大的城墙,再加上带领新兵的老兵,一下子发愣过后不会致命,还有机会回过神来。 “上弩!” “哦,遵命!”新兵单手拿着长枪,另一手则从腰间摸出了一把精巧的小弩来。 这也是连弩。 不同于架设在城头那体积庞大的连弩,这连弩虽然也叫连弩,却异常的小巧,单手便可以掌握。再加上一次性可以装填三枝弩箭,只要在战斗时有需要,便可以拿出连弩来冷不丁的朝敌人射击,三箭之下,罕有敌人能够活下来。 长城的军队当中,可没有所谓面对面杀死敌人的说法。在军中,只要能够杀死敌人,什么办法都是好办法,不在乎是不是偷袭。 一名名垛口附近的长城卫士拿出连弩来,与新兵一般无二的动作,手指已经下意识的放在机钮上头,只需要往下一扣,装填好的弩箭便会极速射出。 “向前!” 齐齐朝前踏出一步,长城卫士们的上半身自垛口当中露了出来,可以清晰的看见自绿色藤蔓上攀爬上来得蛮荒异族战士。 他们正在飞快的接近,狰狞的面孔一8越发清晰。 “射!”又一声命令。 命令之后,是密密麻麻的破空声。 “咻咻咻…” 扣下的机钮,一触发,连弩中的索线一抽,弩箭立刻射出。 一连三箭。 不需要长城卫士们再去做什么,不需要如同弓箭手那般超群的臂力,甚至只需要有动一动手指头的力量,便可以将敌人杀死。他们需要做的,只是锁定敌人的位置,将连弩对准敌人的身体而已。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装填,每一次射击过后,都需要重新给连弩装填弩箭,时间虽然短暂,可在战场上哪有那点时间给你? “噗嗤。” 是密密麻麻的弩箭入肉声,不少正在攀爬向上的蛮荒异族战士被弩箭射中,从藤蔓上头掉了下去。他们再没有从地上爬起来,如此高的高度,加上身上两到三枝的弩箭,直接让其丧命 “退!” 射出弩箭的长城卫士立刻后退,腰间小巧的弩箭皮袋里面取出弩箭来重新装填 “盾来!” 一排盾卫穿错而过,矗立在前。 “轰!” 手中大盾落地,形成一面坚不可摧的盾墙。 “叮叮叮…” 盾牌响动,盾卫们的手掌可以感知盾牌表面的细微颤动,那是来自于蛮荒军队的羽箭压制。撞击,又落下,不用去看,他们也知道现在盾牌前面,肯定落满了一层的羽箭。 蛮荒军队的攻势受到遏制,明显出现了断层。有爬得快的,躲过长城卫士们的弩箭攻击,此刻已经快要接近长城城头,数量不多。而原本应该跟在他们后面,一同攀登,形成连绵不绝攻势的蛮荒异族战士,掉下去了一群人,颇有些后继无力的感觉。 在最底下,是刚刚往上攀登的蛮荒异族战士,乌泱泱的一群人。倒毙在身旁其他蛮荒战士并不能够影响他们的进攻脚步,甚至有从旁边经过的蛮荒异族战士听到重伤还未死去的伤员的叫声,残忍的一脚将其践踏而亡。 在长城卫士们装填弩箭的这小段时间中,逐光藤的藤蔓上再次涌上一群人。 “杀!”有蛮荒异族战士爬上城头,咆哮一声,正准备与城头的长城卫士们交战。 可入眼的,哪里有一名长城卫士? 只有盾牌,刻着简单花纹,却冰冷生硬的盾牌。如同一堵墙壁一样,矗立在他们的眼前,前进道路之中。 下意识的,他挥动手里面的弯刀朝着盾牌劈砍。 “铛。” 一声声清脆的响声在城头回荡,此起彼伏。那些朝着盾牌挥动武器的异族战士们,每个人的手都被震的发麻,眼见得面前的盾牌一点痕迹都没有显露出来,依旧矗立在他们面前。 “撞!”盾卫卫官低沉的声音出现。 哗啦的甲叶碰撞声,一面又一面的盾牌脱离地面,依旧紧紧相连,只看得见盾牌下方露出的一双双战靴。 还未等蛮荒异族战士们对看见的缝隙展开攻击,下一刻,盾卫的脚步踏动,盾牌齐齐的往前冲撞。 “嘭。” “嘭,嘭…” 沉闷的响声,竟然与投石机投出的石头落地的声响差不多,一样的沉闷,厚实。还伴随着骨骼脆裂,断折,鲜血由嘴中喷溅,散落于半空的一连串其它响声。 没有任何抵御之力,在城头上仅仅只有方寸腾挪之地的蛮荒异族战士们,连躲闪的空间都没有,直接被撞了出去。 那一下,不管做何防御,沉重的盾牌摧毁所有的手段,痛击他们的身体。 手臂,武器,身体,全部往相反的地方,不受控制的倒退而去。 这一下,他们高高飞起在空中,感受着不受任何束缚,在空中下坠的奇妙感觉。伴随着的是洒落的血液,苍白的面容。已经恐惧的眼睛。 蛮荒异族战士们也是人,在死亡之前的一瞬间,依旧会恐惧。 又有新的尸体落下,坠落在地面,在进攻的蛮荒异族战士们眼前。 有碎裂声回荡,转瞬间却被脚步踏动声彻底的掩盖。 “退。” 盾卫随着命令退后。 “分。” 盾卫们的盾墙终于分开一条条的缝隙,每条缝隙可以供一个人出入。 “向前!” 装填好弩箭的长城卫士们端着连弩,一手掣枪,从缝隙当中,盾卫们的身侧经过。 “射!” 迎着近在咫尺的蛮荒异族战士,弩箭再次呼啸着射出。 泾渭分明,进攻的,防御的,都在咆哮着,向着对方发动进攻。 一如潮水,攻势如潮,一刻也不止息,只想要将挡在道路前头的障碍给摧毁殆尽。 一如潮水,守如横波,面对连绵不绝的进攻,层层叠叠,一进一退,刚柔并济。 如互相撞击的潮流,在长城城头,这交界点猛烈的对抗,只有一方彻底的泯灭,潮水奔涌的速度才会放缓。 在这之前,潮涌浪击,一刻不停! 第341章 战酣 城中的驻军营地中,一排排的长城卫士们正排队领取早餐。城头传来的喊杀声在这里可以清晰的听见,但他们却没有多大的反应,只是吃饭的动作快上了不少。 离换防还有一段时间,但谁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需要他们紧急支援的情况发生。 这时候再不迅速的填饱肚子,如果饿着肚子上城头与敌人交战,只怕到时候得更饿,因为完全没有填饱肚子的时候。更严重的是,饿等于没有力气,没有力气等于死亡。 朴实的道理,几乎每一名长城卫士都懂得。 城中的街道,这时候天色已经大亮,街道上多出了不少居住在城中的百姓,或在摊位前面驻足,或者是继续穿梭在街道当中,似乎没有人去担心城头的战况。 每一名百姓都按照原来的生活轨迹在行动着,丝毫没有受到战争开始的影响。 唯一多出来的一点不同,大概是表面上完全看不出来,内心中却在暗暗祷告的话语吧。 他们有什么不可以去相信城头守卫着的卫士的吗? 外来的人或许没有办法理解这一点,面带疑虑看向城头,表情担忧的人基本是刚来长城不久,或者是在这里才居住了一段时间的人。 或者是商人,或者是流落于此的百姓,他们抱着各种各样的目的来到长城。此时,心中都有一样的忐忑,对于长城是不是能够抵御蛮荒异族的攻击抱有一定的怀疑。 土生土长的长城百姓就没有这种感觉了,倒不是说他们有盲目的自信,也不是说他们一点都不在乎。 最关键的一点在于,长城军队之中,几乎每一名士兵,都是由世代居住在长城脚下的平民百姓中征召而来的。 那里面,有他们的儿子,有他们的父亲,有他们的兄弟…几乎每家每户,曾经或者现在,男丁都有在长城军队当中服役的经历。 他们,守卫长城的意愿,无比的强烈,只因为家在这里。 所以长城百姓们很清楚,这些家中的男人们,会保卫好长城,因为家在这里。 街道上空,脚踩着一块类似于木板状的弧形板子的苏烈正向长城赶去。 他悬浮在半空中,御空而行。 今天苏烈比往常提早了一点,轮值的时间还不到,不过因为是在战争状态当中的关系,他自然要早点去,以避免会有什么紧急情况发生。 往常也不是没有出现从一开始,蛮荒军队便全力进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的情况。 他脚下踩着的叫滑板,是墨家最新制造出来的机关造物,全名唤作焰速滑板。 因为可以悬浮在空中,不会受到任何障碍物阻挡,且速度极快,所以苏烈干脆很多时候都不骑乘战马了。 若这块小小的板子可以大批量的装备在军中的话,想必战法会随之变得更加丰富多样。可惜的是,这滑板太贵了,贵到连号称东西大陆的门户的长城都负担不起,至少想要负担得起它那么很多其它的事项要相对应的停滞或者减缓。 脚尖向下连连踩了两下,滑板的前端表面朝着左右滑动,露出了其中的一个口子来。 看也不看,苏烈的手中漏下一颗火红色的灵晶,落进了口子里面,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下子,滑板后边喷吐出一道长长的火焰来,整个焰速滑板窜了出去,速度飞快。原本苏烈的身影还可以捕捉得到,但当火焰喷出的那一刻,他的影迹变得模糊,难以捕捉,一下子朝前拉扯,消失得无影无踪。 “卧槽。”坐在战马上朝前赶的刘禅看见这一幕,情不自禁的爆了个粗口。 他看见了什么? 看见苏烈留在原地的人影消失,整个人一下子消失不见,这是因为速度太快,导致他前一秒捕捉到的影像还存留在眼睛之中造成的。 “慎言。”旁边战马白龙上的赵云皱起眉头,出声提醒。 “哎呀,子龙大叔,我说的是卧槽,马卧槽里面的那个卧槽。”刘禅讪讪一笑,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空中留下来的一道明显朝前的白色轨迹。 “再贫嘴你就回去。”赵云不吃刘禅的这套,刘禅身为蜀国未来之主,满嘴脏话哪能行? “好的,子龙大叔,不会有下一次了!”刘禅赶紧郑重回应,生怕被赵云赶回去。 他哪能回去? 好不容易软磨硬泡,能够在交战时候跟着一起上城头,绝对不能够徒劳无功。而且还没有去到城头就见识到又一样机关造物,无疑证明了他做出这样选择的正确性,刘禅开始考虑要不要骑乘自己的小霸王参加战斗。 万一到时候花木兰他们一感动,打算送自己百十件机关造物什么的。 光是想一想,刘禅就觉得美滋滋。 冷不丁的,旁边赵云战马的速度提了起来,打碎了刘禅脑海里面的幻想。 他双腿一夹马腹,催促着小马驹赶快跟上去。 城头,盾卫一进一退,一聚一散,聚散之间,攻防转换。 每一次都有他们聚集起来朝前前进,盾牌撞出去的时候,都有来到城头的蛮荒异族士兵被朝后撞飞,朝着城下摔落。 所以每一次都可以听到兵器交错声中,那落地时沉闷的响动。 又一阵弩箭啸响,弩箭交织成的雨幕无情的落下。 不过这时候掣盾的蛮荒异族军队已经顺着逐光藤攀爬上来,行动的过程当中,手中的盾牌举起,防护住了身体的绝大部分,让弩箭徒劳无功。 进攻的蛮荒军队伤亡得多,守城的长城卫士却也不是一点伤亡都没有的,只不过比起蛮荒军队来得要远远的少。 自古以来,攻城的一方所要付出的伤亡,是守城一方的十倍或者几十倍。也就是说,可能守城一方死去一名士兵的时候,攻城一方得死去十名,甚至更多的士兵。 这也是蛮荒异族军队为什么不能够纵横大陆的最主要原因,因为有一座座城池,一座座堡垒,挡在他们面前。 长城,正是这其中的佼佼者,并且一挡,挡了七八个秋天! 第342章 久攻不下 “刺!” 一排长枪刺出,枪尖没入人的身体当中,手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刺进血肉时的那一种厚实感 再一拔,带出一捧血花,长枪消失在矗立着的盾牌缝隙当中。 如今填充手持连弩的弩箭的时间都有些来不及去消灭出现在城头的蛮荒异族战士,因此长城卫士们果断放弃手持连弩,用长枪来杀人。 一次一收,转瞬间,便是一名蛮荒异族战士的死去。 他们不用去考虑防御,只需要进攻,进攻,将手中的长枪刺进敌人的身体里面。 至于防御,自然有站在最前方的盾卫来负责,他们高大的身躯,手持着的坚固盾牌,为身后的长城卫士们创造了一个尽情攻击的环境。 盾牌与盾牌之间的缝隙,正是生距离死中间的那一连串的距离。 每一名盾卫的盾牌上,都已经沾染了无数的鲜血。上面那些殷红的血液,自盾牌上刻画着的纹络间留下,填充出了一幅红色的画卷。 撞,撞,撞。 盾牌冲撞,来自盾卫强劲的力量,基本没有多少刚刚爬上城头,还未在城头站稳脚步的蛮荒异族战士可以抵挡得了。 刺,刺,刺。 长枪于盾牌于盾牌之间留出来的微小缝隙中刺出,如同伏于草丛的毒蛇捕猎猎物一般的阴冷刁钻,带着坚决的杀意,让人防不胜防。 几乎刚刚来到长城城头,脸上的喜悦还没有散去的蛮荒异族战士,都会瞬间坠入死亡的境地。即使有人可以硬扞来自盾卫的盾牌,却显少可以躲得过随后而至的长枪。 整个城头,此刻已经成了血肉的磨盘,正在源源不断,时刻不停的消磨蛮荒异族战士,将他们的生命磨成齑粉。 “压制!” “压制!” 城下,有祭司大叫出声音,久攻不下之际,让他显得有些气急败坏。 射雕手们的表情变得晦暗莫名,几个人相互之间看了一眼,终于还是咬了咬砸,从箭袋中取出新的箭来。 这一次,他们拿箭拿得很小心,不敢去触碰箭尖。 箭头处,有一颗鲜红色的种子,小小的,颜色血红,如新鲜的血液一般。看上去,十分的美丽,鲜艳欲滴。 在蛮荒丛林当中,越美丽的事物越危险,这是一条铁则。 自然其中也包括了这美丽的种子。 将箭搭在弓弦上,射雕手们的眼睛看向城头交战的双方,下一刻,手一松,羽箭呼啸着飞出。 他们命中了目标,却不是城头的长城卫士,羽箭钉在城头作战的己方战士背上,一瞬间,鲜血飞溅。 “啊!”后背遭袭的蛮荒异族战士痛苦的嚎叫一声,下一刻声音骤然的变得凄厉。 他低下头,看着刺进自己胸腹之间的长枪,枪杆上是红色的,不知道是被他的血还是其他人的血染红的。 鲜血飞溅,随着长枪的抽离,身体的剧痛又朝上攀升了一个等级。 他感觉到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离,已经奄奄一息。 “噗嗤。” 耳边传来什么东西破土而出的声音,却又不像是破开土地生长出来的声音,像是兵器入肉时候才会响起的声音。 蛮荒异族战士的脸色变得惨白,再无一丝血色,连胸口处,刚刚被长枪刺穿,留下的那个伤口,竟然没有一滴血液继续流下。 他瞪大了双眼,眼中有不敢置信以及深刻的怨恨。嘴唇嗫嗫,似乎还想要说什么,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胸口处,一朵妖艳的花朵盛开,每一片花瓣上,挂着的是混杂着鲜血的碎肉。在花瓣围绕的正中间,是一张大嘴,两排尖利的牙齿,正在缓缓咀嚼,内脏的碎片被绞成一团又一团的肉泥,直到被吞吃殆尽。 “啊!” 又有新的惨叫出现,只不过这一次,不再是来自于后方射雕手射出的箭矢,也不是来自于长城卫士的攻击,而是来自于那些近在咫尺的花朵! 没错,是花朵! 被射雕手箭矢命中的蛮荒战士,从他们身体里面,长出了一朵花朵来,根须透过他们的身体,深入城砖上的血肉之间,汲取来自于鲜血,尸体当中的养分。 这还没完,当花朵寄宿的尸体中的养分被吸收殆尽,余留得剩下白骨的时候,这些花朵,便朝着周围的生命发起了进攻。 它们想要长得更大,想要更加璀璨的盛开,于是只有吞吃更多的猎物,汲取他们的养分来生长。 叶片舒展,舞动,似乎是因为周围猎物的血肉,一朵朵花朵变得无比的兴奋。 它们的食谱,可以是动物,可以是昆虫,自然也可以是人类。 发动进攻的蛮荒异族战士这回可遭了殃,猝不及防之下,有许多人被花朵直接吞吃,从头到身体,整个消失在花朵的那张大嘴当中。再随着根茎的蠕动,还能够看见里面透出的人形的轮廓,又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彻底的消失不见,似乎是已经被消化掉了。 短短的时间之内,一株株不小的植物矗立在长城的城头上。 它们的周围,是一片又一片小的无人的区域,连下方正在往上攀爬的蛮荒异族战士都不敢进入其中。 是真的没有人,或者说人已经死了,环绕在其周围的,只剩下了白骨骷髅。连地面都是干干净净的,像是经过了细致耐心的清扫一样,没有一点鲜血存留。 至于那些被花朵吞吃掉的,则是连骨头都没有剩下,全部消失在花朵之中,一点一滴的养分都被榨取干净。 花朵的根须蠕动,在城头的砖石上。如脚一般,带着它移动,向着长城卫士而去。 此刻在城头上剩余的蛮荒异族战士已经不多,更多人的是在城外的逐光藤上面停留,观望事态的进展。 或许其他人不清楚,但他们生存在蛮荒丛林之中,又怎么不知道这花朵的恐怖之处? 即使要继续进攻,那也得等这些花朵朝前推进一段距离后,他们才会继续进攻。 “退。”盾卫中的卫长大吼一声。 与他一排的盾卫,齐齐朝后退去。 而在他们身前的地面砖石上头,此刻,正有袅袅的烟气朝上升起,在砖石上余留一个又一个细小的孔洞。 腐蚀性的液体,来自于花朵中间的那张大嘴当中! 第343章 推动人前进的战争 食生花! 铠一眼认出了那些花朵的名字,这是他平日在沈梦溪的梦溪笔谈中读到的那些知识里面印象最让他印象深刻的。 倒不是说梦溪笔谈里面没有记载其它危险事物,而是早在今天之前,食生花已经出现过一次,只不过那一次不是花的形状,而是液体。 现在在重新看一次,铠也依然觉得牙齿酸疼不已。 尤其是当它看到食生花甩溅出来的几滴口水落到盾卫的盾牌上的时候,那朝上升腾起来的白气,酸楚又更加剧了一些。 怎么能够不心疼?每一名盾卫的盾牌都是经过长时间,高强度锻造而成的,如果让它们变成与那些被腐蚀的砖石一样,那基本不能够再用了。 “再退。”铠命令道,从身边的卫士手中接过长枪。 盾卫以及其身后的长城卫士听闻命令,没有任何迟疑的再次退后,铠的视野变得更加的宽阔。 手臂一甩,手中的长枪朝前飞出,穿透空气,径直的钉在了食生花那张张开的大嘴的中心处。整个枪头,以及一半的枪杆,都没入其中。 整朵蠕动前进的食生花速度不可避免的出现迟滞,支撑其前进的根须挥舞着,似乎在探寻着什么。而从伤口处,绿色的液体飞溅出来,再次洒落在地面,又将城头的砖石腐蚀出洞来。 长枪掉落,一半的长枪已经消失在食生花的大嘴里面,看样子已经被腐蚀干净了。 “火箭。”铠注视着这一幕,那一朵受伤的食生花明显还未死去,还在朝着他所在的位置前行着,只是速度比其其它没有受伤的食生花来得要慢上许多。 闻言,前列的长城卫士让开位置,露出了内里的一排弓箭手,其手中,那搭在弓箭弓弦之上的箭矢,箭头处是一朵幽幽燃烧着的火焰。 没有再等命令,迎着风,火箭射出,上头的火焰没有因为劲风的关系有丝毫的减弱,反而变得越发的旺盛。 似乎感受到了危险的来临,食生花的花瓣一合,那张骇人的大嘴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被坚硬的外壳所保护。 火箭命中,箭头穿刺进去,消失在食生花的身体当中,原来可见的火焰也消失了。 正在长城卫士们感到迷惑的时候,“噗”的一下,从火箭周围,突然窜出火焰,熊熊火焰瞬间在食生花身上燃烧,将其吞噬。在火焰的中心处,食生花的根须,藤蔓挥舞着,重新张开的那张大嘴里面发出刺耳的鸣叫声。 究竟它是植物,还是动物也没有人知道更加没有人想要去探寻。 唯有那在火焰中不断扭动,挣扎的身影,让人看了依旧发寒。 换成任何一个人,此刻在火焰当中已经死去,只能任由火焰将其焚烧成灰烬,根本不可能还有挣扎的机会。 之前那些被火箭命中,或者沾染上火箭的火焰的蛮荒异族战士正说明了这点。 来自长城弓箭手火箭上的火焰,有如附骨之蛆,在在没有将一个人彻底燃烧成为白骨,根本不会消失。哪怕是真正成为白骨了,也会在人的骨头上煅烧,直到一段时间过后才会消失。 “盾卫,前压,给我挤压他们的活动空间。”铠继续指挥,在食生花被火焰彻底淹没之时,有不少的蛮荒异族战士爬上城头,并得到了立足点。 虽然在城头他们占据的空间不大,但有了这立足之地,底下的蛮荒异族军队便会源源不断地攻上城墙。 防御中出现这么一个缺口,十分的危险,意味着一旦不及时堵上,那么这个口子便会被越撕越大,直到最后扩散成为一个致命的伤口。 铠漫长的生命当中,只知道杀戮,唯有杀戮。因为在他的过去,只需要杀死敌人,不需要再去考虑任何其它的东西。 直到在长城生活的这些年,杀戮依旧是他身体的一种本能。心跳的韵律。在这同时,他也学会了怎么去指挥长城卫士进行杀戮,而非一个人的杀戮。 战争,总是在不断推动人前进。 在花木兰与苏烈身边待久了,听到的,亲眼目睹的,那些都是属于他的经验,并最终掌握。 一个懂得怎么杀戮,以最快时间杀死敌人的人。同样,学习起其它的事情来,一样快速。 “杀!”一声杀,从盾卫们咽喉的最深处,由胸膛中迸发出来,带着身体的共鸣。 手持着盾牌,盾牌是身体延伸出去的那一部分,也是他们的武器。 身为盾卫,守护是他们的使命,但谁说,守护只是他们能够唯一去做的事情? 有时候防守,就是最好的进攻。 一步,两步,盾卫们脚步沉重,每一步贴合地面,紧紧与城头的砖石相连。 三步,四步,他们的脚步变得越来越快,虽然沉重,却迅捷? 每个人的脚步,不乱,不快,不慢,有着自一种奇特的韵律。 这一刻,他们盾牌相连,脚下是长城,手中持有的盾牌,同样是一座黑色的长城。 包括他们的身体。 心脏跳动,一下,一下。 呼吸,一下,一下。 脚步,一下,一下。 一模一样。 每名盾卫都是不一样的个体,可是在这一刻,他们真正成为了一体。 一起前进,虽然没有看见敌人的位置,盾卫们的心中却没有无措与彷徨。 面前的空间就那么一点,只要向前,总会碰到敌人。 “上弩。”卫官下令,后方的一群长城卫士又从腰间取下手持连弩,开始装填弩箭。 在盾卫们前进的同时,他们已经做好了射杀任何遗漏的漏网之鱼。 “好了,上毒液吧,该把城外的那些逐光藤给消灭了。”铠侧过头去,对着身边的亲卫说道。 事实上,逐光藤在第一时间可以将其摧毁,让蛮荒异族军队无法顺着攀上城头。留着它,只不过是铠想要消耗蛮荒军队的有生力量而已。 现在作用达到了,自然而然可以开始下一步的计划,同时斩断蛮荒军队进攻的道路。 至于武器… 被战争推动着的可不只是他一个人,还有其他人,以及他们研发出来的武器。 长城,从来不是靠单独某一个人守住的。 第344章 瓶儿碧绿 战争,本就是在以尽量保存我方有生力量的前提之下,尽量去削弱敌人有生力量而进行的。 如同下棋,虽然铠不会下棋,但他喜欢看别人下棋。 那黑白交错之间,缺失的那一些空白,即使只是一点,有时候也成为衡量黑白力量的关键点? 每分每毫,如商人一般锱铢必较。 原先他早可以下令将蛮荒异族种下,连接城下与城头的逐光藤给毁去,但还是留下,只为了消耗蛮荒异族军队的军力。 对于那些蛮荒异族战士们来说,逐光藤的藤蔓是一条前往长城城头的道路,可以让它们快速到达长城城头。 换一种说法,这又何尝不是他们的黄泉路呢? 走上来,不意味着攻上长城,也不意味着可以在城头撕开一道口子,而是意味着死亡。 蛮荒异族战士们步步后退,赤红着的眼睛充满杀意,然而用尽全力挥出的武器,击中了面前步步紧逼的盾牌,却没有一点动静。 不,声音还是有的。 武器劈砍在盾牌上头的刺耳声响,在敌我双方的耳边轰鸣回荡,最终呈现在蛮荒异族战士眼前的,是留下白色印记却依旧完好无损的盾牌,是那面离他们越来越近,带着无可披靡之势撞击过来的盾牌。 盾牌结实的撞击在蛮荒异族战士的身体上,带着他们的武器一起,将其撞飞出去,期间带着骨骼碎裂时候的声响。 声音密密麻麻,一瞬间不知道多少的蛮荒异族战士被撞飞。 虽然他们很想要突破盾卫盾牌的防御,却只能无功而返,成为那飞起在半空中,朝着城下落下的一个又一个的身影。 在距离城头垛口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盾卫分开,从分开的缺口,一名又一名手持长剑的长城卫士从中翻滚着出现。迅速得半蹲着起来,在那些蛮荒异族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剑刃震颤,带起一片银光洒落。 “啊。” 诸多蛮荒异族战士摔倒在城头,短短时间内,城头的砖石上,又淌满了新鲜滚烫的鲜血。 鲜血来自于蛮荒异族战士的小腿脚踝处,那里,被彻底的切割开来,一只脚掌停留在血泊之中。而他们腿上的伤口,还在不断涌出鲜血,并使他们无法站立。 长城的剑手这一辈子只干一件事,即是练剑。 战场上,长剑很多时候仅仅作为备用武器而存在,真正使用的时候很少,因为他比起其它武器来说远远要短。加上长剑的伤人方式,更多的是刺,撩…若只是几个人的战斗中还没有什么,若是在战场当中,即使比起长刀来,也远远逊色。 剑手们的剑,十分的薄,一眼看上去,剑刃甚至还隐约透着点光。 这倒不是说剑刃薄如蝉翼,可它的厚度,也比一般的长剑来的要薄。如此一来,长剑的重量便减轻许多,剑手们需要花更多时间适应长剑的重量,换来的,是快。 快如疾风,一剑出手,人未至,剑已逝。 加上剑手们的出场方式,蛮荒的异族战士一下子便吃了亏,付出了无法承担的代价。 没错,战场上,一点微小的失误,错漏,结果对于自己来说都会是毁灭性的。 那便是死亡。 在站起身来,朝前前进之时,剑手们的长剑一带,剑刃自蛮荒异族战士的脖颈间划过。 一条血痕,喷溅出的鲜血在长剑周围绽放。 蛮荒异族战士所有的抵抗都在喉间那不断涌出的鲜血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的眼睛至始至终睁得大大的,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 卑鄙无耻,在他们看来长城人就是这样子的,竟然不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战斗,反而是如同偷袭一般。 可对于剑手们来说,分明没有一点感觉。 能杀死敌人的方法,自然都是好方法。至于是公平与否,那与他们无关,他们要做的只是杀死敌人。 几点寒芒闪烁,来自射雕手的箭矢突然窜至几名剑手的眼前。 角度十分的刁钻,这是奔着一击致命的目的。 只不过剑手们从盾卫的保护之中走出来,本就暗自提防来自射雕手们的攻击。 于是,长剑挥舞,将箭矢斩落。 至始至终,剑手们眼睛都没有变化。 他们来到了城头最前方,眼前便是垛口,可以看见城下高大的逐光藤,也可以看见络绎不绝的自城下往城头涌来的敌军。 他们的手往腰间的小挎包摸去,触手冰凉温润,等到再伸出来之时,手中已经多出了一个小瓶子。 瓶身光滑,透明,里面的液体呈现出一种碧绿之色,是那种充满生机的绿,有如朝露下的嫩叶,让人一眼便会喜欢上。 瓶塞塞得紧紧的。连周围的缝隙都被填补上。却还是免不了有一些白色的雾气,会透过缝隙逃逸出来,带来一种刺鼻的气味。 由于剑手们从腰间拿取出瓶子的这个动作,里面的液体摇晃,突兀的有气泡朝上翻腾 拿着瓶子的那只手不免有些用力,剑手们的表情异常的凝重,他们都知道手中拿着的是什么。 所以,在看到逐光藤之后,他们没有犹豫的将瓶子朝着一株又一株的逐光藤扔去,做完这普通至极的动作后,直接后退。 前进的盾卫的盾墙在他们退后的时候展开,又一次将他们纳进重重保护之中。 一名在逐光藤藤蔓上的蛮荒异族战士,看到瓶子砸下时候下意识的挥动手中的武器。 “啪啦。” 瓶子在攻击之下碎裂,变成无数的碎片,以及溅洒的液体。 “啊!” 紧接着,一声凄厉的惨叫,之前攻击瓶子的蛮荒异族战士翻滚着从藤蔓上掉落。 从半空中,到地面的短短几秒,他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蒸发,一寸又一寸的消失,无影无踪。 他的护甲,他的武器,一样的命运。 直到最后,人体掉落到地面的声音也没有出现,因为他这个人消失了,一点存在的痕迹都没有。 唯一有的,只有那在半空中随风飘荡的黑色头发。 诡异的一幕让战场上的蛮荒军队一方看得有些畏惧,可他们的畏惧,比起逐光藤藤蔓上的蛮荒战士们来说远远不如,他们身上涌现的是惊恐。 因为,有战士也在消解,身体一寸寸的消失。 他们脚下的逐光藤藤蔓,在瓶子撞击,并粉碎涌溅出碧绿色液体后,瞬间消融了一大块。 如冰遇上火。 不,比冰遇上火还更快,那是雪落在燃烧的火柴堆里面,一下子消失! 第345章 战事持续中 逐光藤消融的速度飞快,上头的那些蛮荒异族战士,还下意识的想要如抓些什么,但哪里有什么可以抓握住的? 事实上,当有些蛮荒异族战士的手伸出去,反应过来之后,又以更快的速度缩了回来。一些同伴的惨状,以及消融的逐光藤藤蔓都在说明一点,那碧绿色的液体带有强烈的腐蚀性。 这让他们想起了食生花的溶液,一想到那溶液沾染到人身体后带来的影响,从半空中摔下去似乎没有什么了。 下面还有一些尸体,运气好的摔在尸体上头,顶多是受一些小伤。运气不好的,摔得胳膊和腿断了,要是再不好,那半条命没有了或者干脆死了。 但这些,都要比沾染到食生花的溶液要好上许多。 在他们之前,有一些倒霉蛋只是沾染到了那些液体,如今,却连一点痕迹都存留不下来了。这让他们如何不畏惧? 蛮荒人不害怕死亡,有时候死亡只是忽然的来去,真正的痛苦只有一瞬间。可是有些死亡。却让人不由得生出畏惧之心,这便是其中的一种。 剑手们投掷出去瓶子之时已经退后,心知瓶子里面装着的液体危险性的他们,不用去看,也能够想象到那些惨状。他们只需要将其投掷到正确的地方。做正确的事情,结果已经注定,不需要更多的关注。 铠之前便说过,战争推动人前进,被推动的并不只是人,还有各式各样的东西。瓶子里面的液体便是其中之一,是扁鹊在一次实验当中意外发现的,并最终确定其作用。 它叫毒液,不算是剧毒,却比剧毒来得可怕得多了。剧毒还需要入口,或者见血,亦或者泼洒到人的皮肤上,但它不用那么的麻烦。 拿着它,往石头上一破,石头都会腐朽,变成一堆糜烂的液体。 唯一能够抵御毒液的物质,除了制作瓶子的玻璃以外,在战场上头也没有多少种。至少,蛮荒没有经历过太多的惨痛,是找不到针对性的防御方法的。 有时候铠也很奇怪,扁鹊究竟是一个救人的医生,还是一个杀人的医生。 因为对于扁鹊来说,似乎杀人比起救人而言,要远远显得轻松而惬意。 如雪消融,十多株接连城下与城头的逐光藤迅速的消失,遗留下来的只有那些原来在藤蔓上,现在没有任何可以依托的地方,正在往下坠落的蛮荒异族战士。 他们也不会飞,只能够在半空中朝下坠落的时候尽量的变换姿势,让自己摔下去的时候可以减轻一些受到的伤害。 不过,明显有人不愿意看到这一幕。 “盾卫,散。卫士近前十步,开弩!”铠的声音及时出现。 闻言,盾卫们从中间朝着左右聚拢,露出了一大片可供人通行的空间。 原来处在盾卫保护之下的长城卫士,快速的朝前踏出十步,来到了城头垛墙附近。此时,他们的长枪已经背负在背上,左手换成了一方圆形的皮盾,右手则端着连弩,食指扣在机钮上头,只待瞄准敌人后,再将其射杀。 他们的半个身子,以及手中的手持连弩,都看见了那些正在坠落的蛮荒异族战士。 此时,箭矢如雨,正在他们的头上不停的交织,下落着。 来自城下,来自城头不同人射出的箭矢,抱着同样的目的。 落下,如雨滴溅打在瓦片上头,带着清脆的响动。 有长城卫士的脑袋被射雕手射出的箭矢射中,只不过有头盔的保护,因此并未带来伤害。唯有那箭矢狠狠撞击在头盔时,带来的震动与响声,依旧在脑海当中残留。 还有的箭矢被长城卫士手中的小盾牌挡下来,无奈的落在城头。 有的箭矢射中了他们身上穿着的铠甲,被甲片阻挡,没有带来任何伤害。 有的长城卫士面部中箭,一下子倒了下去。 箭矢来至于盾牌移动时候,他用眼去观察半空中蛮荒异族战士的一瞬间,这一瞬间被远方的射雕手抓住,并射来了致命的箭矢。 这是不可避免的战损,总有些箭,是在漫长等待后射出的,只为了取人性命。 然而,真怕死亡,怕中箭,他们不会成为长城卫士,更加不会站在城头。 没有半分犹豫,确定了蛮荒异族战士的位置后,一名名长城卫士的手指不约而同的扣下。来自于连弩的弩箭,交织成箭雨,朝着坠落的蛮荒异族战士落下。 还处在半空中的,已经摔落在城下勉强站起身来的,站不起身来的,此刻都身处细密的箭雨当中。 雨,来得又快又急,一下子落下,敲打出来的声响是弩箭如肉之声。 血液形成的花朵绽放开来,是一幅极美的景致。虽然只有一种色彩的鲜红,但形状却完全不同,出现的时间不同,大小也不一样,连回荡开来的惨叫声似乎都带着一丝美感。 一轮箭雨过后,长城卫士们丝毫不停留,美景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一点吸引力。 好奇心,在战场上是会死人的,尤其是当你失神的时候。所以他们干脆不去看,不驻足,直接退后。 有长城卫士退后的时候。手中的手持连弩重新放回腰间,他蹲下身,朝着卧倒在旁边的袍泽伸出手,抓住了他的衣颈。 在他的身前,两名长城卫士停留,手上的小圆盾朝前,封堵住了大半的空间。在这之后,是他们两个人的身体,共同组成了一道防备射雕手羽箭的防线。 这样掩护着袍泽,他们缓缓退后。其实也用不了多久,因为全副武装的盾卫已经向前,只需要越过盾卫们矗立的那条线,坚固的盾牌便会将他们纳入保护之中。 这一种安心,与家一样,是替你遮风挡雨,甚至交付生死,无条件信任的安心。 “嘭。” 投石机继续轰鸣,石块坠落,溅打出的剧烈声响总能够让人的心脏随之起伏。 逐光藤的消失,并未影响到蛮荒军队的进攻。 因为至始至终,数量庞大的那一批攻城军队,都在前行。 人这东西,蛮荒之中从来不缺。 不管活人,死人都是。 第346章 我们守护你们 架起的云梯,往上攀登的蛮荒异族战士。 落下的滚木落石,最原始的守城武器? 一方往上,一方往下,两种对立,相对却一样的执着,造成了不断摔落的人影,以及城头中了箭的长城卫士。 城头上下,交锋的前线,纷乱的箭雨,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有人受伤,或者死去的一幕。 在城头,一群挎着木箱,身上披着白袍的兵士在卫士中穿梭着。匆匆的朝前小跑,身边跟着一前一后抬着担架的两名长城卫士。 他们身上的洁白,是战场中最醒目的存在,可以让人一眼辨认出来。至少在如今大部分都是鲜血的鲜红的环境当中,异常洁净的色彩,总是如此的刺眼。 一名随军医师停下脚步,洁白的袍服一角被风带着吹拂起来,露出了穿在其内的甲胄。 他是一名医师,擅长治病救人,将伤者从生死一线之中拉回来,却不代表刀剑会有眼睛闭过他。同样,城外的射雕手对他们无比的关注,只要找到机会,绝对不会放弃狙杀。 于是,他们奔走在救人的路上,同时也将自己送往危险的境地,随时有可能受伤,甚至死去。 战场,从来不会因为你的身份,所做的事情,或者干脆是个好人而手下留情。 他们无怨无悔,因为有的袍泽负责杀敌,用性命守卫长城。而他们,负责救人,救治这些用性命守卫长城,将性命交给自己的兄弟袍泽,使他们能够再度屹立在长城的土地之上。 “拜托了。”正在照看伤员的长城卫士抱拳,再没有多余的话,立刻转身,重新加入战斗,竟是对身后的袍泽再也不管不顾了。 这便是信任。 当有些人可以交付生命之时,再多的话都不用说,最后或者只是一句,或者只是轻轻的点头。再担忧的心,都可以重新放下,感受一份踏实与安宁。 自然的点头,随军医师解下腰间的医疗箱,蹲下身,一把抓起了伤员的手腕。 在他开始诊治之时,一名随身保护的盾卫已经挡在了他所在位置的前方,用手中的盾牌构织出来了一处暂时安全的所在。 之所以是暂时,是盾卫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来自蛮荒军队中投石机投掷出来的石块砸落。他唯一知道的是,无论如何,他都得用手中的盾牌去守护随军医师,与这些同样在战场上抗争的医疗兵们。 是,他们不必面对穷凶极恶的蛮荒异族,却要面对他们的攻击。与此同时,还得与死亡角力,将袍泽从死亡边缘抢救回来,这同样是一种压力。 后者,他帮不了忙。 可前者,正是他手中的盾牌可以去实现的。他不能够保证会不会石块砸落,但他可以保证,如果有石块砸落,他也不会后退,会用自己的盾牌以及身体,去扞卫使命! 随军医师并非在搭脉,战场上头根本不容许他仔细的诊治,只有快速的处置,只要保证伤员在抬下城头时未死,能够有到城中手术的机会那便行! 一入眼,他便看到了伤员手腕处那浮现的青筋,只是那青色当中,竟是隐约的有些黑色沉积。 再看脖颈间朝着侧边撕裂开的伤口,伤口处血肉外翻,已经不再有新鲜的血液淌流出来,呈现出一种凝固的状态。并且血液的颜色,也不是那一种鲜红,以及暴露在空气当中一段时间内会逐渐沉降形成的暗红色彩。 是黑色的血,伴随着一股恶臭。 伤员的面色发青,是一种诡异的青紫之色,整个皮肤都变得不再正常。随军医师最后伸手将伤者的眼皮撑开,大片的眼白,瞳孔已经开始无意识的发散。 短短的几个瞬息,一连串的动作做完,随军医师已经判断出来了伤员的状态。 “毒箭。”他的脸色骤然阴沉下来。 换成外伤,只要不大出血,得到紧急的处置,包扎一番后,只要在接下去的时间里面不让伤口出炎症,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出现。 可是毒,这就难办了。要是毒性剧烈,拔毒已经来不及,以毒药的迅疾与猛烈,随着血液涌向全身不过是片刻便可以做到的事情。 幸好仅仅只是擦破脖颈,带出伤口,如果直接射中脖颈,毒箭附带的毒药随着动脉血管中的血液流动,现在他看见的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不管外伤,毒伤,只要有一口气在,他们决然不会放弃救援。 袍泽用性命守护长城,他们用信仰,回报那一份坚持! “林奇,王业,你们两个按住他。”随军医师快速的说道。 他戴着白手套的手,已经从医疗箱当中取出了一个透明的小瓶子,塞住瓶子的瓶塞是红色的,证明瓶中装着那一颗颗褐色的种子的危险性。 此时,两名医疗兵放下担架,来到伤员身边,伸出手去,按住了那一动不动的身体。 他们不知道医师要让它们按住明显不能够动弹的伤员干什么,可医疗兵也是士兵,自骨子里面有的服从,让他们没有迟疑,选择立刻执行命令。 此时,随军医师手中,食指与大拇指中间,已经夹起了一颗种子。 种子很小,是那种植物的种子,放在平常,甚至从人眼前飘飞而过,落在人的身上都不会有人察觉。可随军医师动作异常的小心,双眼更是紧紧盯着那颗种子,一眨不眨。 直到,种子轻轻触碰到伤员脖颈处的伤口,他的手指才松开,任由种子沉入伤口之中。 “噗。” 是轻轻的血肉被扎破的声响,一株小小的植物,从伤员的伤口处生长,茎干,枝叶当中,流动着暗红色的液体,隐隐泛着青紫色的光泽。 原来已经昏迷过去,一动不动的伤员,突然在这时候快速的挣扎起来,以至于两名医疗兵都差点没有抓住,好不容易才将莫名生出巨力,挣扎起来的伤员重新控制住。 伤员的脸上,包括身体部分裸露出来的皮肤,全部暴出青筋,如同树的虬根一般。尤其青筋里面快速涌动的液体,更是让人看了发凉,感觉背后窜出一股冷气。 他的表情狰狞,身体伴随着轻轻的颤抖,像是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再看那一株小小的植物,此刻还哪有一个小字? 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生长,从伤员身上汲取得到的养分,已经成为了它长大的资粮! 此时,随着植物的生长,伤员的挣扎渐渐弱了下去,直到最终两名按着他的医疗兵再也感受不到半分力量。 “好了,松开吧。”随军医师将医疗箱合上,重新挎在腰间。 “现在就看命了。”他满嘴苦涩。 学医之人,救死扶伤,可有些时候,看的不是医术,而是伤员本身的命运。 “抬下去吧,记住,等吸血藤要开花的时候才能够拔出来。另外,你们跟底下的医师说一句,让他们准备好新鲜的血液,随时准备引流替换。”随军医师嘱咐道。 “是!”两名医疗兵齐声应和,小心翼翼的抬起伤员放在担架上,抬着担架便朝城楼过道的位置小步快跑而去。 第347章 地上,云端 “去死吧!” 稚气未脱的青年,双手抱着一块石头,在向攀爬云梯的蛮荒异族战士砸落的同时,怒吼出声音,声音当中充斥着刻骨的杀意。 “嘭。” 石头径直砸落,正中攀爬云梯的蛮荒异族战士的脑袋。一时间,红的,白色的液体喷溅,夺目的色彩在半空中盛放开来。 没有再多的反应,蛮荒异族战士从云梯上摔落至地面,还将地面的另外一名攻城的战士砸倒在地。 这名年轻的长城卫士似乎是被眼前的这一幕吓到了,有了片刻的失神。 “还傻愣着干什么!快趴下!”一名老兵看到这一幕,呼喊的同时飞身扑过来,将年轻的长城卫士扑倒在地。 随后,他的背部多出了几枝羽箭。 羽箭撞击在他身穿着的甲胄上头,又弹开,没有造成伤害。 “记住,不要失身!”老兵在年轻的长城卫士耳朵旁边大声提醒道。 “石头扔完,就退回去重新拿,该趴下的时候就趴下。至于那些红的白的,你就当成猪脑或者其它什么脑去看便行了!”拍拍年轻长城卫士的肩膀,老兵快速的站起身来,重新加入了守城的战斗。 “呕…”原来还没太多感觉,只是发呆的年轻长城卫士回过神来,又想到刚刚老兵说得猪脑,不由得有想要呕吐的冲动。 只是呕吐了几下,也只是干呕,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被呕吐出来。 一夜值守,除了夜半的时候分发干粮之外,再没有进食过,肚子里面不会有存货。真要说有的,只有咽喉中泛出的一股酸而已。 他叫赵寅,是今年春季招兵刚入的舞,经过几个月的训练,时至今日,都还是一名新兵。 他现在也不算是一名新兵了。在刚刚,他用手中的石头砸死了一名蛮荒异族,用敌人的鲜血以及生命,来证明自己已经向着老兵身份踏出一步。 他知道,不能够自满,不能够大意。 军中的教官说过,战场上,再怎么样,小心都是不会有错的,绝对不容许一点失误。在战略上蔑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 按照他自己的理解,教官说的这话的意思是:你可以蔑视敌人,认为敌人不过如此,可在真正的交手当中,一定要全力以赴,如猛虎搏兔。 就像刚刚一样,明明他在守城的这两天之内,见过了不少的鲜血,已经习惯了。可是当一眼看到那黏稠的红白交织的液体的时候,却依然受到冲击。 这证明,他还有非常长的一段路需要走,在军队中。 从地上爬起来,赵寅随便朝旁边吐了一口唾沫,咽喉中的那股酸意总算得到缓解。 “让开,让开,金汁来了,都让开!”在他身后,两名士兵推着一辆小车,小车上是一个大筒,筒中的事物散发着一股恶臭。 赵寅匆忙让开,反手取下背上背负着的一块盾牌,站在一侧,替推小车的长城卫士抵御一侧飞来的箭矢。 随着小车越推越近,恶臭越发的明显,从鼻子里面,不断地朝身体里面钻入。 这是金汁,用更朴素,让人可以理解的话来说,是屎,并且还是烧得滚烫的屎。 再滚烫的屎也依旧是屎,热屎的恶臭没有因为是热的有所消退,反而变得更加的浓厚。 这是最简单的守城武器,一倒下去,滚烫的金汁可以烫伤敌人,并且还会给敌人带来恶疾。 赵寅觉得金汁臭了点,却也不是不可以忍受。 他家中务农,对于他来说,这种恶臭无比的熟悉。每年,田中的作物能够茁壮的生长,也是多亏了恶臭的来源之物。 小车在垛口附近停下,两名长城卫士合力抬起上面的木桶,朝着垛口倾泻木桶里面装着的金汁。 “啊…” 一阵阵惨叫从城下发出,对于正在攀爬云梯的蛮荒异族战士们来说,不亚于是一场灾难。当滚烫的金汁淋下来的时候,几乎无可躲避,一下子,那些裸露的皮肤便被烫出血泡,伴随着强烈的被烫灼的痛苦。 连身上的甲具都没有办法防护他们,那些金汁,顺着缝隙往身体里面淌流,渗透衣物,直接伤害皮肤。 再忍受不了,手一松,也就从云梯上掉落下去。 忍受得了,手紧扶着云梯,一整桶的金汁倾泻,身体受到重创,最后也不得不摔落地面。 不管是哪种选择,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随着扑通落地的声响,迎风飘散在城头,弥漫在城下的是一股粪臭味。 “小心!”赵寅的身后有人大喊。 他还没有做出反应,眼睛的余光当中一道光芒闪过。 一支凌厉的骨矛,在擦过盾牌,即将洞穿赵寅不小心露出来的一边胸膛的时候,飞至的火光撞击在矛尖。 两相碰撞,骨矛粉碎成为骨粉,一下子消失无踪。火光则继续朝前飞去,兜了一个圈,重新回转原点。 赵寅回过头去,看见了从半空中落下,脚重新踩在焰影滑板上,悬浮在城砖之上的苏烈。 “苏将军!”他惊喜的叫出声音。 苏烈轻轻点头,没有说话,却让赵寅感觉一阵安心。 听到赵寅声音的长城卫士,没有回头去看苏烈的到来,但他们心中,是一模一样的安心,以及底气! “看来又要小修一下了。”铠低下头,注视着旁边苏烈脚下焰影滑板上出现的一小道裂纹。 虽然小,但是滑板上头流转的火焰影迹在掠过的时候总会出现一点迟滞。 明显刚刚与骨矛碰撞的那一下,焰影滑板并不是毫无损伤。 “是啊,不过也不算事,只不过需要付出一点灵晶而已。”苏烈伸手,脚下的焰影滑板飞起,扑腾在滑板周围的火焰消失,滑板落入了他的手中。 他的脚这才真正的触及地面,并排的与铠站着。 虽然说得简单,但是在大陆的某些地方,灵晶,是可以买到人的,还不止一个人。 可这里是长城,云端的人从来不会说站在云端,对于地面的人毫无所示。 对于苏烈等人来说,他们守护长城,并非是因为利益,也非名气。 他们守护的,是这里生活的人们,以及长城后面土地上生活的人们。 如果哪一天连一个人都没有了,那再好的守护,又有什么意义? 第348章 在此间 “情况怎么样了?”苏烈问道。 用眼睛去看,还不如去问,值守的铠自然会让他对于战局有个深入的了解。 “蛮荒军队里面的树人以及战象都被限制住了,不过也是因为他们没有大举压上的原因。真要大举压上,虽然城头的守城器械可以展开一番压制,不过必然会有漏网之鱼。” “现在嘛,只能够说压力是有的,但是还没有到尽界点。只要将他们继续拖在城头下,那自然可以去一次又一次的消耗。”铠说着,他对于战局有着清醒的认识。 问题是,蛮荒异族真的会让他们一次又一次的来消耗么? 答案是否定的。 以前最危险的时候,长城的城头也不是没有被蛮荒异族攻上来过,在城头展开一场你争我夺的残酷争抢。 之前的战斗中蛮荒异族也不是没有登上过城墙,虽然其中有铠故意为之的意思在,但无疑证明蛮荒异族有着跨越城墙的能力。 苏烈思考了一下,出声问道:“你怎么看?” 直觉告诉他这其中必然有问题存在。 “蛮荒异族应该在准备些什么东西,或者说已经开始了,现在要我说的话,说不准。”铠摇头,他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事事料定? 话说出口,他又接着补充道:“只能够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这些时间里,值守的力度再加强一些吧,哪怕真的出现问题了,只要及时反应处置,那问题还是不会太大的。” “是啊。”苏烈点头,将手臂伸出。 “拿枪来!” 他看了铠一眼,一夜值守,铠脸上虽然没有出现太多的疲惫,但隐约可见发梢间的湿润。 由于近蛮荒,夜里到清晨的这一段时间露水足,所以对于值守的所有人来说,都是一段比较难捱的时光,至少不会舒适。 “轮换时间快到了,你等一下回去休息吧,城头这里就交给我了。” “恩。”铠淡淡应了一声。 “白天的话蛮荒异族进攻应该会加强,不过没有问题,等一下赵子龙也会过来,两名大将值守,再大的风浪也可以压制得住。” “恩。”铠轻点了下头,没有多作回应。 哪里有什么不放心的? 站在这里的每个人,都可以让他放心,何况是一同并肩作战的苏烈。 再说了,真要出现什么问题,从他的住所到城头,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他赶得及。 身旁有近卫递来一杆红缨枪,苏烈一把接过,触手冰凉,很快便被掌心中的温度浸染,变得温热。 手臂一抖,手中的长枪随之震颤起来,隐隐有着一股呼啸之声。 枪尖寒芒闪烁,红色缨簇随风飘扬,是杆好枪。 “你留在这里,等一下赵将军来了告诉我一声。”对着身旁的近卫吩咐一声,苏烈倒提长枪,大踏步朝前走去。 铠嘴角抿起一道弧线,看到苏烈这样子,他也不禁手有些痒了。 “矛来。”他对着旁边的亲卫说道。 “是!”亲卫眼中出现狂热的光彩,立刻朝着一侧置放箭矢等消耗类军械的位置而去。 不片刻,他的双手已经抱了一堆的短矛回到了铠的身边。 拿来的矛是短矛,矛杆有些粗糙,看起来像是手艺极差的匠人随便打磨而成的,甚至还有些曲折,杆上还带有没有脱落干净的树皮。 光看杆的话,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树枝也不为过。 但有那锐利的矛尖在,终究让这树枝不再只是树枝,而是杀人的凶器。 这是用来投掷的短矛。 矛这兵器,不比长枪,要想多简单就有多简单。长枪的枪杆必须选择有弹性,韧性极强的硬木,长矛不用,长矛的话随便削一根木棍也能够顶用。 再往上面绑个铁片什么的,只要铁片一头足够的尖锐,那便称得上是长矛了。 作为最简单的武器,同时也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武器,投掷用的短矛长城准备了一大堆。 那些正在守城的长城卫士们,有的人背后便背负着一根又一根的短矛,只要想用的时候,直接反手一抽,朝前投掷,便能够洞穿敌人的身体。 除了手中的兵器,腰间的手持连弩,还有背上的短矛。 三种准备,哪一种单独拿出来都可以让人在战场生存,全部结合在一起的话,又将生存几率拉升到一个极高的地步。 铠拿起一支短矛,在手里面掂了掂,有些轻了。 用来投掷,消耗用的短矛又怎么需要去细心的打磨? 他闭上眼睛,视野当中一片黑暗。 “怦怦怦。” 他的心脏在跳动,一下一下,规律而充满力量。 “怦怦怦怦怦…” 在他的耳边,又回荡起更多的心跳的声音,或缓慢,或急促,交织成心跳声的海洋。 有的近,近在咫尺,来自于身边的亲卫。 有的稍远,来自于远一点地方的长城卫士。 有的更远,是在心跳声中最为微弱的那一些,模糊的,来自于攻城的蛮荒异族战士。 鼻子轻轻吸一口气,带着火焰燃烧过后焦糊味道的血腥气息。 在他眼前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颗颗血红色跳动的物体,继而延伸,红色的线条勾勒,将一个个有些各式各样动作的人形勾勒出来。 他什么都没有看见,但又看见了一切。 他听见了许多,包括那些其他人无法听见的声音。 他捕捉到了鲜活生命存在过的痕迹,在此间。 手臂朝前一甩,短矛掷出,破空飞出,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连声音都没有。 直到片刻后,才有一声急促而短暂的呼啸声出现。 “噗嗤。” 城外,一名朝着长城奔跑的蛮荒异族战士僵住了身体,一支短矛,从他的天灵盖贯入,径直的没入身体当中。 他的一只脚抬起,但再没有力量落下去了,整个身体朝前扑倒。 在他的头顶,可见一个深邃的圆洞,在洞的边缘处,是红色白色构成的黏稠液体。 “矛来。”铠没有睁眼,空了的手朝着旁边伸出。 又一支短矛入手。 他又捕捉到了一颗有力跳动的心脏,它跳得比旁边的快,比旁边的有力。 于是,手中的短矛再一次飞出。 城外,一名举着长刀,大声呼喊其他蛮荒战士进攻的百夫长突然寒毛直竖。 他感觉到了死亡的到来,周围张望,却没有发现威胁究竟存在于哪里。 最后,他不经意的抬头,眼中最后捕捉到了那一点闪烁的寒芒。 “矛来。”铠无悲无喜,手再次抓住了一支亲卫递来的短矛。 在此间,一个属于他的红黑世界。 于此间,杀戮无声。 第349章 枪之道 连续多个人被天空中突然落下的短矛刺杀,没有反应,直接毙命的那一种,让正在进攻的蛮荒异族战士心中一寒。 倒不是说他们在害怕,而是因为想不通,明明视野当中,在城头的那些长城卫士投掷下来的有落石,有滚木,有烧得滚烫的金汁,还有箭矢,唯独没有看见投掷短矛的。 未知,才是最可怕的。 一名强壮,赤裸着上身,胸膛勾画着奇特线条的蛮荒战士抬起头来,耐心的在等待着。 他的背后背负着五支骨矛,除却刚刚投掷出去的一支,手中的这一支,他还可以用骨矛去掷杀六个人。 刚刚掷出去的那一支,应该是杀死人了,他对此充满自信。 对于他这种猎手来说,只要骨矛在手,面对着再凶猛的野兽都可以有一战之力。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城头的长城卫士,甚至他们要比凶兽还好猎杀一点。 即使他们有着铠甲的保护,可只要抓准时机,找到对方的弱点,再一击毙命,如此简单而已。况且他手中的骨矛,都是以凶兽的骨骼与牙齿去制造出来的,锐利十足,若不是因为不能够保证在穿透铠甲之后还可以杀死敌人,他必然不会费力去寻找长城卫士的弱点。 “噗嗤。” 耳边传来鲜血的喷溅声,他半边的脸颊溅满了鲜血,滚烫的,自脸颊向下淌流。 血液在皮肤上滚落的痕迹,他感受得极清楚。 他没有动,没有去管身旁究竟是谁倒下了,右臂的肌肉鼓荡起来,贯注全身的力量。 捕捉到了,他捕捉到了。 抬手,朝着城头方向,那短矛飞起,又落下的轨迹初始之地,将骨矛狠狠的掷出。 伴随着怒吼:“喝!” 他对自己有信心,心中充斥着捕猎成功的喜悦,只是略有一些遗憾,没有亲眼看到猎取到的猎物,对于如他一般的猎人来说,实在是一种遗憾。 “不,怎么可能?”他的眼睛瞪大了,瞳孔紧缩成为一团,其中倒映出一道下落的光彩。 “噗嗤。” 短矛穿透他的脖颈,从咽喉处穿入,矛尖带着鲜血,从后颈骨旁边穿出。 汨汨的鲜血源源不断的从前后两个通透的大洞当中冒出来,这名积年的蛮荒老猎人,张开嘴,却没有能够发出声音,只有血沫从中涌出。 他向后倒下,失去神采的眼睛当中,还遗留着未散去的骄傲,以及占据大部分的惊骇。 而现在,在他眼中倒映出来的天空中,又有新的流光闪过。 “枪,乃人之胆,胆不失,枪不停。枪出七分力,三分待回转,记住,无畏不是无脑,不怕死,不是让你们去送死,因此,该进则进,该退则退,收退之中,方寸之间,尽皆枪尖可及之处。”城头,苏烈朗声说道,手中的长枪突前一点,一名刚刚冒出头来的蛮荒异族战士额头已然出现一个血洞,很快的消失在视野当中。 长枪往回一缩,枪尖一点鲜血坠落。 他手腕摆荡,长枪的上杆随之左右来回,陷起了劲风。 “啪。” 左边一个刚刚冒出的脑袋,被枪杆砸中,径自的爆裂,无头的石头坠落。 “啪。” 右边的一个刚刚冒出的脑袋,重复了前者的命运。 一前一后,两处绽放的光彩。 “记住,用力,要用的是巧力。记住你们脊椎的力量,长枪也是一样,枪杆便如脊椎,只要寻找到那个用力的点,即使只是三分力,同样也能够达成十分的效果。”苏烈不忘补充,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将自己战阵之上,多年用枪的经验之谈传授给旁边的长城卫士们。 至于他们听进去了多少,能够领会多少,苏烈不能够保证。他只能够保证,如果有所领悟的话,他们在战场上的存活率会大大增加,能够杀死更多的敌人。 当然,这得有个前提,他们能够在与敌人的交战中存活下来。 他的心得,仅仅是黑暗当中给予卫士们的一点光芒,让他们可以看到前路而已。 脚下的路,需要他们自己去走。 他再怎么帮,也不过是给他们多一点助力,让他们有机会提前奔跑起来。 心随眼动,枪随心动,手中的长枪再次刺出,轻轻的一点。 不多不少,不深不浅,薄薄一分,既穿透了颅骨,搅乱了其中的混沌思绪,又不至于太过深入。只需轻轻一抽,带出鲜血浆液的同时,去势仍可变换,顷刻又至另外一名敌人的喉间。 这回更加简单,完全不需用力,浅薄的皮肤一下子被枪尖撕裂,咽喉处的硬节更连片刻都无法坚持,直接出现个破洞,喷溅出来雾状的鲜血。 苏烈身后的红色披风飘扬,身前红色的鲜血飞溅,然而却不曾沾染上一丝。 他踏步,战靴踩踏在血泊之中,步伐轻快,身形飘逸。 手中的长枪一如他行走的韵律,每一下轻轻点动,一名刚刚冒出头来,还未曾踏上城头的蛮荒异族战士死去。唯一存留下来的,只有那枪尖跳跃,不肯离去,却又高高飞起在空中,碎打成无数碎片的血珠。 “哈哈,定方真是好兴致!”刚刚来到城头的赵云,看见这一幕,眼中不由得蓦的闪过一线亮光。 他带着左右张望的刘禅来到铠的身边,叮嘱刘禅道:“好好待在这里,不然的话,明天我便送你回蜀都。” 他再对铠点头示意,意思是让他顺便开顾下刘禅。 于是,白袍银甲将军再无顾虑,提枪朝着城头最前方行去。 身为用枪的武将,见到苏烈杀敌的一幕怎么能够不喜? 那枪尖的寒芒,带出的血花,对于他这样的来人来说,不吝是一幅极美的画卷。 枪之道,一往无前。 赵云行走在箭矢落下的雨幕当中,身边箭矢落下,箭簇碰击到地面的砖石,如雨落下的声音。 不闪不躲,行走的脚步,不曾变换落下的时间与力度,显得惬意十足。 有些人,从不畏惧风雨,箭雨如是。 他自信箭雨临不了身,因为不想它临身。 白袍将军一顿,停下脚步,手中龙胆枪腾起一道银龙的虚影,隐隐在咆哮。 一道雪亮的光芒出现,夹带着一圈密布的鲜红。 纷纷扬扬中,苏烈回头,身后一名想要偷袭的蛮荒异族战士胸膛被长枪尾端击中,整个人飞了出去。 其口中喷出的鲜血,如雾絮般四散。 苏烈对着赵云微笑。 赵云轻轻点头。 第350章 杀戮之美 点点寒芒,伴随着血光绽放,如同盛开的梨花一般,美轮美奂。 有些人的杀戮,不似杀戮,在鲜血中踏步的时候,丝毫没有一点收割生命的冷酷,反而带有一种奇特的美感。 赵云便是这样的人,出枪,收枪,枪尖点处,有敌人死去,留下半空当中飘荡的血珠。而他继续前行,枪尖继续点落,一点停顿都没有,有一种属于他独特的韵律,如果不是在战场,他的脚步都会让人以为是在跳什么舞蹈一般。 “噗通,噗通。” 那些刚刚站上城头,还没有等他看清楚什么的时候,一切已经变得模糊了。唯一残留在视线当中的只有那点闪现的寒光,以及余光边缘处绽放的血色印记。 那是自己的血,还是其他人的血? 脑海当中刚刚浮现这个问题,他得不到解答,得不到别人的回答,自己更加不可能去探究,因为他已经死了。 这名蛮荒异族战士咽喉处,出现了一个浅浅的血洞,看起来浅,实际上却将他的喉管彻底戳破,再没有任何挽救的机会。 高高飞起,朝着坠落之时,他的脖颈处。喷溅出如同喷泉一般的血液。 “噗通。” 尸体摔落,在重重碰撞地面的时候,还在不住的抖颤着。 随着鲜血的越流越多,因为刚刚死去尸体自然的抖颤变得越来越微弱,知道彻底成了一具再动弹不得的尸体。 “噗通。” 第二声。 “噗通。” 第三声。 … 他并不孤单。 一下一下沉重的声响,随着鲜红的梨花开放,随着脚步踏动,在这片天地当中回荡着。 如同鼓点,节奏感十足。 赵云眼神清澈,倒映出眼前的种种。 那些血色,在眼前闪现,并未成为阻碍他视线的景致。他的目光穿透,落在了城墙垛口附近那些冒出来的脑袋上。 一二三四… 一个又一个,出现的时间,距离的远近,都在他的脑海当中形成准确的排列,最后变成手中龙胆枪落下的快慢。 甚至有箭矢朝他落下的时候,赵云的龙胆枪依旧刺出,没有因为箭矢的出现而回救。 所有的一切,人,亦或者箭矢,都无法逃脱他的目光,他的身形不顿,侧过头去,箭矢从他眼前擦过,箭杆的震荡,以及裹挟着的劲风剐蹭脸庞的那一瞬间,他感受得极为深刻。 赵云唯一差的,便是一个笑容。 刚刚对苏烈微笑后,他便没有再笑过,平淡的表情,有些淡漠,却深刻得让人铭记在记忆当中。 可惜的是,哪怕他现在笑,也有太多人看不见他的笑容。因为他的速度太快,快到无论敌方己方,都捕捉不到他的容貌。再加上角度原因,只有那时不时出现的血光,以及在血光当中飘逸的背影。 “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躲得过我的箭矢?”战场远处,一名射雕手喃喃自语,表情是那种极为惊骇的。 那个身影,从刚刚到现在,一直都在游走,在他的视野当中出现了那么久。 早应该倒下去的,但是没有。 作为一名射雕手,让一名敌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没有防护的活得这么久,还在不断地杀戮己方的士兵,这简直是一种耻辱。 可耻辱还在继续,并且变得越来越大,如同一个巴掌,恶狠狠的拍打在他们脸上一样。还不是一个,因为视野当中的是两个身影,穿梭在城头,他们所到之处,倒下的导出是己方的士兵。 可以称得上是两只手,左右开弓,要将他们的脸面拍打得粉碎,彻底的失去本来的 “射,射死他们!”他咬牙,重新给弓上箭,要将眼中钉除掉,重新找回属于射雕手的荣耀。 几乎所有的射雕手,在这一刻,做出的是同样的选择。 每个人都下意识的忽略掉那些城头作战的长城卫士,眼中唯一存在的,是那两个身影。 一左一右,不同的穿着,相同的是一样的杀戮。 对于射雕手们来说,杀死普通的长城卫士一百个,都不如杀死这样的人一个。 因为比起再多的长城卫士而言,可能这当中,都不会出现如此强大的两个人。 下一刻,箭矢齐发。 战场上响起了急促的啸响声,或先或后,或左或右,射雕手们射出的箭矢,一致飞向苏烈与赵云两个人。 虽然射雕手们是一个又一个单独的个体,但当他们将目光盯在苏烈与赵云两个人身上的时候,便不自不觉,形成了强大的默契与强劲的攻势。 每支箭矢,都是朝着苏烈与赵云的要害去的,竟将他们两个人的周身上下,封堵了个密不透风,几乎没有留下缝隙。而有的射雕手则放慢速度,在同伴们射出箭矢的时候,他们捕捉苏烈与赵云的脚步身形,稍稍落后,抓住两个人节奏的薄弱处,最后将箭矢射出。 苏烈与赵云齐齐一退,城头出现的血光,寒芒稍滞。 两个人伸手,一个人从左到右,一个人从右到走,长枪轻巧的划出个半圆。 突兀的,长城城头掀起了一股劲风,强劲的风,自苏烈与赵云的身前掀起。于中间汇流,形成了风暴! 那些射来的箭,无论角度多么刁钻,无论射雕手们在箭矢上头附加了多大的力道,在飞至苏烈与赵云面前的时候,都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这些箭矢,顶着劲风带来的强劲气流前进,每前进一丝,箭矢的速度都会不由得变得缓慢下来。等更靠近苏烈与赵云身体之时,箭矢上面的力道消退,最后被劲风带着,落在了地面。 纷纷扬扬,箭矢落地,如同下了一场稀里哗啦的小雨。 不比之前会杀人的雨,这雨,并没有带来任何的影响。 事实上,苏烈与赵云停留的时间只有一瞬,箭矢落地后,那些刚刚爬上城头来的蛮荒异族战士们面前,又出现了夺命的寒光。 “两百七十三。” “三百零九。” 苏烈与赵云两个人对视一眼,轻轻点头。 对于进犯的蛮荒异族来说,遇上他们两个人是生与死之间的既定选择。 对于苏烈与赵云来说,这只是一场比拼杀人速度的竞赛而已。 他们的实力,对于普通的蛮荒异族战士,有如无法翻越的高山一般,生不出挑战的心思,有的只有绝望。 第351章 轮换 如赵云与苏烈这般,本就是伟力归于自身,代表着武力巅峰的人物。他们在城墙上,一个人便等于是一支军队,尤其在没有办法对其形成围杀的情况之下,他们的战斗力更加惊人。 可以说,他们只需要防备好那些从远方射来的箭矢,其他的便无需再去在意了。那些攀爬上城头,来到他面前的敌人们,有如自己送上门来一般,一个个来到,又迅速的离去,失去生命。 两个人都是沙场宿将,所经历过得战斗都已经计数不清楚具体的数量。 苏烈杀敌,是带着一种杀敌的纯粹之美,干净利落。因为太过纯粹,虽然没有太多的美感,可也因为这一份纯粹,使其杀戮中带着一丝独特的韵味。 至于赵云,自创暴雨梨花枪的他,在杀戮之中,带有一种如画境般诗意的美感。每一枪刺出,虽同暴雨一般迅疾,却在每一枪过后,盛开一朵美丽的花朵。 当深红色逐渐淡入,剩下的也只有那生命彻底凋零后的纯白,梨花之名由来于此。 两个人的存在,对于正在守城的长城卫士们的士气是一种巨大的提升。 对于那些攻城的蛮荒异族战士们来说,便是一场灾难了,失去的不仅仅是胆气,还有生命。 每名能够攀爬上城头的战士,都不是普通的蛮荒战士。 由远方,到城墙之前的那一段,再由城下云梯,到城头的那一段,这其中淘汰了太多人。最后能够顺利来到城头的,要不然是实力过人,要不然是运气爆棚,否则他们都已经成为了进攻道路之中那些倒下的尸体之一。 然而不论是实力,亦或者是运气,当他们来到城头,并出现在苏烈与赵云所立身的范围之内的时候,所有的这一切都变得苍白可笑,唯一剩下的只有绝望而已。 实力?运气?这两者,并不能够帮助他们继续前进,反而坠入了与那些在攻城道路上倒下的尸体一般的深渊。 有的人看见了,看见了眼前闪烁的寒光,那捕捉到的极致亮光。 有的人没有看见,才刚刚攀爬上城头,视野变换,还来不及去捕捉新的影像。 最终,看见的,看不见的,都是一起倒下。 有的人倒在长城城头,有的人从城头倒下,坠落在地面,最后的结局没有什么不同。 正在进攻的蛮荒异族士气不免一滞,有意无意的,脚步不免放慢了下来。 在己方高端战力并不出战的情况下,他们无论如何都无法突破苏烈与赵云的守御。 换成在城头其他由长城卫士守卫的区域,他们或许还能够经过一番搏杀,对长城卫士造成伤亡,并多在城头驻留多一点时间。可换成在苏烈与赵云面前,那便多一秒都没有了,不仅死亡的结果已经注定,连死之前的挣扎都是那般无力。 城下远方,那些正在观战的部族首领没有人动,连在部落当中以骁勇闻名的战士也没有人敢叫嚣要杀上城头。 对于他们来说,长城城头本已经是个危险的所在,攀登上去,不亚于站在敌方重围之中。换成在其它的任何地方,他们都不会畏惧,敢于一战。但是在这里,便不是敢不敢战的问题了,而是是不是要自己去送死。 座辇上,狼首看着这一幕,沉默着并不出声。 城头两个身影,身影之中跌宕的寒光,周身溅打出现的血花,在他的眼睛当中极为清晰。 他没有强行命令其他部族当中的精锐战力上前攻打,虽然在他的命令之下,没有人敢于对抗。这当中有个例外,那便是荒族,对于这一族的军队,狼首采取的是听之任之的态度,并不去管。 除荒族外,其他的部族那是没有多少反抗余地的。 可没有必要,在他的几处布置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情况下,强行让这些出战,不过是没有意义的消耗罢了。 如荒原上的群狼猎牛,虽然牛体量庞大,同时还有致命的牛角与蹄膀,可只要消耗,消耗有用,付出的代价有用的情况下,狼群还是会前赴后继的进攻,即使这里面有些狼会倒下,彻底的死去。 那是建立在有效的前提之下,如果无效,便是将自己推进更深的深渊当中。 刘禅老老实实的站在铠的身边,没有什么异动,乍看上去如同乖乖宝宝一般。但看四处转动的脑袋,不断朝着左右张望,无比灵动的眼睛,便知道他一点都不安分。 赵云说过,让他不要动,老老实实待在铠的身边,但没有说过一定要刘禅不去看些什么。 于是,眼动,将周围长城卫士们身上的装备,正在操作着的各色机关造物全部纳入眼中。 再然后,心动,将相关数据全部在心心中整理出来,得出一个大概的结论。 虽然最后他还是一动不动,但是对于一名爱好机关造物的人来说,刘禅已经获得了不少的知识。 毕竟在机关造物上面,眼界也是重要的财富之一。 他只注意到这些东西,至于其它的,比如现在正在大杀特杀,显得英武不凡的赵云,刘禅便一点都不关注。 打从娘胎出生后不久,他就见过一幕了。还亲身经历过。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的印象,可有周围人在,随时随地都还可以重复一下当时的风雨飘摇,千钧一发。再说,赵云的英姿,想什么时候看,什么时候都可以看,反而是长城的这些机关造物,过了这村,可能没有这店,这才是值得他当下关注的东西。 铠从怀中摸出了金属制的酒瓶来,酒瓶虽然看上去小,但里面沉甸甸的,装了不少的酒。 不过在这之前,他滴酒未沾。 打开金属塞,他凑进了,用鼻子在酒瓶瓶口轻轻一嗅,是果香味。 他喝的是略带一丝清甜滋味的果酒。 轻轻抿了一口,铠闭眼,享受着舌间的甜涩滋味。 低沉的号角声吹响,那是城头守卫部队轮换的提示声。 从未早一刻,从未晚一刻,他唯有在这时候,才会来上这么一口。 第352章 离去的,驻留的 城头的长城卫士开始有序的轮换,先是靠后的长城卫士,被刚刚上到城头来的长城卫士替换。再而向前,一点一点,值守了半个夜晚的长城卫士,被已经从休眠当中唤醒,还吃了一顿热乎早餐,精神满满,体力充沛的长城卫士替换掉。 秩序井然,没有一点错漏,每名长城卫士对于这样的过程已经无比的熟悉,并不慌乱。 除了最前方还在交战的长城卫士还没有替换,基本上其他的弓箭手,以及箭塔上的信卫,操作各类守城器械的长城卫士,已经被逐步的替换完毕。直到这时,生力军才加入了守城战斗,他们前进,加入到了对蛮荒异族的战斗当中。而那些正在战斗着的长城卫士,则有意识的放慢战斗的节奏,一点一点的向后脱离,直到最终从战斗中彻底的脱离出来。 在杀戮中,长城的军队以及轮换的军队,平稳的进行交接。 继而蛮荒异族的攻势遇挫更甚,几乎从之前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进展,始终存留在争夺城头一个立足点的过程当中。 至于城下的那些军队,各族精锐,则遭遇了城头守城器械的重点盯防,在距离城墙两百米处,是一处生与死的交界点?放进来的基本都是那些抬着云梯的蛮荒异族,至于其他抬着攻城锤,亦或者如岩族巨人那般,都会遭遇毁灭性的打击。 铠还没有走,他将酒瓶拿在手中,回头看了张望的刘禅一眼。 伸手一揽,一支飞来的流矢落进他的掌中,被他一折,变成了再没有一点伤害的废箭。 虽说赵云没有让他看着刘禅,可铠还是有些不放心,万一刘禅在城头受了点伤,也是不好的。反正他也不急着下城头,于是继续站在这里,一边等待着苏烈与赵云退回来,一边照看着刘禅。 不过…似乎他还得等一段时间的样子? 毕竟不管是苏烈,还是赵云,现在的模样分明是乐在其中。 这种酒逢知己千杯少,战逢对手热血酣的场他在过往也体会过,知道不是轻易可以结束的。 继而,酒瓶又被他拿了出来,重新抿上一口。 长城镇守府中,花木兰早已经醒了过来,并用过了早餐。 现在她正坐在属于长城镇守的位置上,面前的桌上摆着一叠叠从各处送来的公文。最上方,有着红色条纹的那些,是需要尽快批复的公文,以及军情决议。 花木兰也没有不耐烦,早已经投入处理公文的事务当中,对于她来说,这样的事情已经成为了生活当中的一部分,再难以切割掉了。 在她这个位置上,不管麻不麻烦的事情,只要是在这个位置,通通不能够免除。好在她也不是什么大事小事一手抓的人,更多的事务被镇守府中的幕僚,官员分担过去,她所需要做的也就是批复,拿一个最终的决定而已。 拿起毛笔,挥墨,铁画银钩,笔锋转折之间自有一股凌厉干脆之意,花木兰已然写下了批复。 不知不觉间她从擅长用剑,到如今,笔也成为她手中的兵器了,并且算是威力十足。 心定,自然处理起各种事务来井井有条,并不慌乱,只因她背后,站着整个长城的力量。 桌上,一杯泡好的热茶升起袅袅的烟气,烟气间带着一股茶的清香。 烟气中,花木兰时而停下蹙眉思考,时而露出沉凝之色,时而又奋笔疾书。 书房中,安安静静,只有毛笔的笔锋接触纸张表面带出的沙沙声响。又或者是沾染墨水时,墨滴垂落,重新落入砚台之中的回荡。 后花园当中,丛菊盛开,各色的菊花栽种在花盆里面,被摆放在各处,形成了漂亮的花海。 几处位置,则是长城的特色植物,正在秋天的萧瑟当中开得灿烂。 远远的,清风拂来,卷带着花朵的香味。 这个时节,仍有蜜蜂在花丛当中嗡嗡飞舞,辛勤的采着花蜜,同时散播着花粉。 一旁的石桌旁边,王昭君坐在圆形石凳上头,一手支撑着白皙光洁的下巴,半截雪白的小臂从轻纱当中露了出来。 从一侧看去,真如临时的女神一般。 一道光芒从天边降落,落在后花园的鹅卵石小道上。 光芒消退。露出了里面的人来。 孙悟空朝着王昭君走来,顺手拿起石桌上摆放的手果,已经自然的剥起橘子来。 “昭君啊,木兰呢?”他问道。 “正在处理公事。”王昭君一动不动。不因为孙悟空的到来而感到奇怪,平淡的回答道。 “哦,这样啊。”孙悟空将一瓣橘子塞进嘴里面,酸甜的汁水在空中迸发开的感觉让他不自觉的眯起了眼睛。 没办法,他就好这一口。 第二瓣,第三瓣,第四瓣,橘瓣不断地被他扔进口中。以至于孙悟空暂时忘记了为什么而来,刚刚要说什么话,专心致志的吃着橘子 嘴只有一张,话可以不说,水果一定要吃。 孙悟空忙着吃橘子,那边本来话就少,气质高冷的王昭君也不可能说话,她只是看着那些花朵,花朵间来回飞舞的蜜蜂与蝴蝶,连多余的关注都没给孙悟空。 一颗橘子吃完,孙悟空的手摸向了第二颗。 在剥橘子皮的时候,他才有时间开口,道出了自己的来意。 “其实吧,我过来就是告诉木兰一声,我都出来好几天了,打算回花果山去看看。” “哦,那我帮你转告。”王昭君头也不回。 “这个,那个…”孙悟空急得抓耳挠腮,连橘子皮都暂时不去剥了,“那个,你就不奇怪?” 王昭君终于回过头来,疑惑的看了孙悟空一眼,道:“有什么好奇怪的?你的工作不就是来来去去的,真要说奇怪,也是你在长城待着的这几天。” 孙悟空哑然,无话可说。 仔细一想,王昭君说得没错,还真的是有点奇怪。 “咳咳…”孙悟空咳嗽两声,表情难得有些正经。 他搓搓手,道出了自己的真正来意,“那个,昭君你能不能帮我向花木兰问一下,长城的橘子能不能送我几箱?” 第353章 日礼物(上) “又到了这个时节了。”北方山峰的山巅上,庄周遥望着北海,喃喃自语。 算算时间,的确是这个时候,那个梦中去过的世界的一个节日——圣诞节。 所谓圣诞,源自神话当中一个宗教人物诞生的日子,故名为圣诞。 不管是谁诞生的日子,总归人类只要能够找到庆祝的理由,得到空闲的时间,那便决然不会放过。正如大陆上,或者是另外的那个世界当中东方的春节一般,存在的理由便是让分离的人们重聚。 对于庄周来说,圣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个送礼的节日。 神耶?魔耶?人耶? 像他这种经历过漫长时光,太多过往的人,有太多原来拥有的东西将消失。比如情感,比如诸多有趣的念头,而让自己充满烟火气,并乐在其中,这是保持人性的极好的一个方法,能够让他时时刻刻保持住自我,不被时间消磨。 礼物,近一点的已经给了,还有些远的,则需要他去跨越山河,将礼物送达。 他轻轻打了个响指,身形随着声音散去,又突然的重聚。片刻后,原地出现的却已经是个戴着红色帽子,穿着红色衣装,还有些雪白条纹装点其上,拥有大白色胡子的矮胖老头。 仔细观察,依稀还看得出属于庄周的眉眼。但那已经是对于庄周无比熟悉的人才能够坐到的事情了,如果换成和庄周不太熟悉,或者干脆不认识的那些人,现在出现的完完全全是一个穿着陌生服饰的老人。 圣诞老人,是在那个世界的传说里面,一个在圣诞节出现,穿家入户,把礼物塞进袜子里也不管是不是汗脚的猥琐老头。 自然,想要送礼,将自己装扮成圣诞老人的模样更加贴切一点。 庄周可不猥琐,虽然他的蝴蝶想出现在哪里便能够出现在哪里,但他可没有将礼物塞在别人袜子里面的习惯。 将手朝后一伸,那空无一物的掌心中,突然抓住了红色的布条。一个诺大的红色口袋,口子扎住,被庄周稳稳的抓在手中。 里面鼓鼓囊囊的,虽然知道里面装着的都是礼物,却也不知道更具体一点都是些什么东西。 “鲲。”庄周轻声呼唤,声音很轻很淡,转瞬间便消失在北海那涌动的浪潮之中。 北海海中,惬意随着海浪上下漂浮,张大着嘴巴任由迷路的游鱼进入嘴中的鲲睁开眼睛来。将嘴巴一合,那些倒霉透的鱼便再也没有脱逃出去的机会,全部进入了它的嘴中。 尾巴一荡,推开波浪,鲲高高的跃起,飞翔在天空当中。 一两个瞬息的功夫,它便来到了庄周的面前。 “来。这是你的礼物。”庄周从背后的口袋当中摸出了一个巨大的帽子,颜色与他头上的一样,但是大小,那就是远远大得多了。 鲲头一歪,眼睛当中露出了人性化的厌弃的情绪。对于它来说,不是吃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是吃的东西,只是这么一点,也还不够它塞牙缝的。 庄周一步跨越,来到了鲲的背上,将手里面的帽子郑重的戴在鲲的头上。 于是这只大鱼,便彻彻底底变换了安全不一样的风格,看上去憨态可掬。尤其帽尖上的那颗歪向一边的绒球,大风刮过,总会带起它飞舞起来。 虽然厌弃,好歹鲲没有拒绝庄周的这一份礼物。 当然也是因为它没有注意到海中倒映出来的自己的模样,不然帽子早已经被它甩得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走。”庄周招呼一声,脚下的鲲朝着远方飞跃,向着目的地而去。 “咦,这是什么东西?”回到属于自己房间里面的李白,一眼看见放在桌上的红色袋子,里面也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 他记得他出去的时候,桌子上面是空的,哪里有什么东西?可是现在多出来的这个袋子,也不知道是谁放的,颜色还是红的,看上去挺喜庆。 走过去,李白将扎紧口子的那个漂亮的结解开,看到袋子里面的东西的时候,他的瞳孔朝内一缩,嘴角哈喇子差点流下来。 好在及时的一吸,哈喇子又被他吸进了嘴里面,口水这才没有流下来。 是酒!并且还是他心心念念的蝶梦酒! 匆忙把袋子褪下,李白赶紧将一小瓶的蝶梦酒拿出来,双手捧着,放在眼前端详。 这瓶子的光泽,这触手的温润,那酒液在瓶子摇晃时荡漾在瓶中时的震荡,一切都让李白不自觉的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的满足。 “好人哇!”李白眼含热泪,满心的感动。虽然不知道庄周为什么给他送酒,但只要送了酒,那就是懂他的兄弟! 另一头,达摩打开颜色艳丽的盒子,看到了盒子里面放着的一本佛经。 他呆愣愣的看着,良久过后,他才伸出手去,轻轻触摸着佛经的封皮。 这是金刚经,佛教的经典之一,而且还是不知道经由多少人之手,最后流传下来的经书。封皮上面微有些滑润,是长年累月,人的手抚摸,掀开它时流下的汗水积累,沉淀形成的。 所谓经典,大抵如是。 “老板,你那盒子里面的是什么玩意?”李元芳抱着红色的盒子,双手环抱得紧紧的,警惕之余难免对不远处狄仁杰手中的那盒子生出好奇之心。 狄仁杰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他幽幽的看了一眼兴奋的李元芳,从礼物盒当中掏出一本书来,说道:“福尔摩斯探案集。” 李元芳呆愣了半晌,突然狂笑起来,“哈哈,是书,竟然是书,这值几个钱?” “那你的是什么?”狄仁杰问道,话语平淡,分辨不出他究竟是是喜是怒。 “嘿嘿。”李元芳摸了下鼻子,从单手环抱这着的盒子里面摸出好几张不同的纸条出来,美滋滋的继续道:“是饭票!” “是长安城各大酒楼,饭馆的充抵卷!” “嘿嘿,这下子我有好多免费的大餐可以吃啦。”李元芳吃吃笑着,想到回到长安城后的美好生活,嘴里面便不自觉的分泌出口水。 “哦,是吗?”狄仁杰一挑眉头。 随后一刀捅出,“我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珍藏版,限定的,市面上很贵的。” “啥玩意?!!!!”听到很贵二字,李元芳立刻从美好的幻想中惊醒,双眼放光的盯着狄仁杰手中的那本书。 对不起,他说错了,书不是不值钱,而是很值钱!因为知识就是金钱,他——李元芳——热爱学习! 眼见李元芳眼睛当中的狂热,狄仁杰连忙把书重新放回礼物盒里面,盖好,免得让李元芳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尤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他得做好防备,不能够让这珍藏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落入李元芳手中。 不然这不学无术的家伙,他是真敢卖了的! 第354章 日礼物(下) “是白天啊。”庄周有些遗憾,在大白天送礼物,似乎少了那么一点味道。 何况也没有雪花,比起这个来,白天也没有多大不了的。 不过也算不得什么,礼物,节日,只要有那个心思,随便哪个日子都会是节日,给的哪怕是一枝花朵,也会是不错的礼物。 他坐在鲲的背上,在高空当中,朝着下一个目的地而去。 虽然是白天,不同于夜晚的黑暗,可以清晰的看见周围的事物。甚至只要愿意,能够抵挡来自天空中太阳的耀眼光芒,抬起头来,都能够注视着澄蓝的天空,以及天空中缓慢移动,聚散无形的白云。 不过,没有人看得见天空中的庄周与鲲。他们飞得太高,已经远远超出了人视线可以捕捉到的距离,因此即使此刻有人抬头仰望天空,也发现不了庄周与鲲的身影。 “阿典,你说庄先生今天会不会来哇?”蔡文姬放下手里面的漂亮日历,回过头去询问着身后的典韦。 桌子上摆放着的日历非常的精美,上头所刻画的那些图案,带着一丝童趣,并且十分的有意思,除了充当日历之外,它还可以展开,变成更立体一些的图画。 这是庄周在过年的时候送给蔡文姬的,现在新翻到的这一页,上头画了个鹿角,作为标志。 再看看站在凳子上的蔡文姬,她头上戴着一对可爱的鹿角,最近因为天气凉,脖间也多出了条小围脖,使她看上去非常可爱。 “这个…应该会来的吧?”典韦说道。 “恩,肯定会来的。”蔡文姬点点头,用着肯定的语气。 她搓搓小手,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十分期待今年节日的礼物。 “阿典,你说,圣诞节是什么节?是不是庄先生因为每年吃鸡蛋都要剩下一些,于是把鸡蛋卖了,有钱买礼物送给我们,所以才叫剩蛋节?”小姑娘一直搞不清楚圣诞节与剩蛋节,不过也不太重要,反正能拿到礼物就行了。 管它什么节日!能拿到礼物就是好节日! “呃…”典韦发呆了半晌,才憨憨笑着说道:“阿琰说的都对。” “哼,你这家伙,又来敷衍我了!” 蔡文姬琼鼻一皱,但明显并没有不高兴,脸上笑开了花。 “铃铃,铃铃…” 突然,蔡文姬的耳朵听见了清脆的铃声。她立马从凳子上跳下来,小跑着,推开门,跑进院子里面去。 典韦紧紧跟在身后,铃声他也听见了。 蔡府的院落中,多出了一人一鲲。鲲头上不知道什么时候,那顶大帽子上的绒球已经换成了铃铛,只要鲲一动,或者风大了些,便会发出铃声。 鲲背上的庄周笑语吟吟,看着因为一路小跑而小脸涨红的蔡文姬,“小文姬。” “庄大爷!”却不料,蔡文姬刚刚听下脚步,叫出来的却是这么一个称谓。 庄周苦笑着摸摸鼻子,好吧,现在他的装扮的确是个老大爷,很老的那一种。 “礼物呢~”蔡文姬仰起头来,巴巴的看着庄周,伸出的手,展开的白嫩嫩的掌心,表明了她这一刻的迫不及待。 因为知道庄周今天要来的缘故,她特意没有呆在魏王宫,跑回了自己家。这样一来,拿礼物的速度便可以快些了,不然魏王宫的那些守卫都能烦死你! “哈哈。”庄周爽朗大笑,将背在身后的袋子拿到身前,解开绳结,从中取出了属于蔡文姬与典韦的礼物。 虽然这一些动作完全可以省略,根本不需要袋子,更不需要伸手那么去拿。可这些看上去无意义的动作,谁说会没有意义呢?最起码,更像那么回事。 “去吧。”庄周指间出现飞舞着的蝴蝶,托起他手中的礼物盒子,朝着蔡文姬与典韦的方向缓缓飞来。 还没有等蝴蝶们靠近了,蔡文姬已经扑上去,抱住自己的礼物嘿嘿直笑。 典韦也笑,憨厚的笑,一直跟在蔡文姬身旁的他也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礼物。 庄周也笑,看到这一幕,不自觉露出了别的世界称之为姨母的笑容。 每一次看到蔡文姬,他的心情总会好上一点,感受到身为人的喜悦。 这小姑娘,总是太心急。好在他的蝴蝶是心念所化,并不是普通的蝴蝶,不然她的礼物很可能摔落在地,出现问题也说不定。 看着正心急拆着礼物盒的蔡文姬,庄周微微点头,又与鲲朝着下个目的地而去。 这一天,蔡文姬得到了心心念念,看起来像一支大棒棒糖的全新话筒。 这一天,典韦得到了一本《甜品大全》,向着满足蔡文姬胃口的目标踏出了坚实的一步。 又有正在前往长城路途的百里玄策,得到了他哥哥的书信。 又有哪吒,获得了护理风火轮的润滑油,薄荷味的。 … 许许多多人,在这一天获得了礼物,有的礼物大,有的礼物小,唯有一点一模一样,并无不同。那便是他们得到的,都是他们喜欢的,在乎的,对于自己来说珍贵的东西。 正如百里守约之于百里玄策,正如蔡文姬之于典韦。 许多人要的礼物其实没有那么难以获得与稀有,或者只是在意的人的一点消息,或者只是在意的人的笑容,她欢喜的东西。 “呃…三颗蛋,打碎,搅拌?”蔡府厨房中,典韦一边翻看着甜品书,一边撸起袖子按照书上的记载行动。 “啪。” 稍稍用力了一些,鸡蛋还没有碰到碗沿的时候就在他手里面碎了,蛋清蛋黄散落一地,连他身上都沾染上了不少。 典韦却也不急,也不恼,只是将刚刚看的内容牢牢记在脑中,集中精神做好现在的这一步。 “为什么我没有礼物!这不公平!!!”孙悟空张大了嘴巴,盯着王昭君手中拿着的精美礼盒,良久,他发出悲愤又不甘的声音。 刚刚处理完公事来到后花园的花木兰看到这一幕,嘴角不由得挑高了那么一点。 “悟空啊,你且在这里不要随便走动,我让人去搬几箱橘子给你带回花果山。” 看看王昭君得到的礼盒,再想想等一下的几箱橘子,心理不平衡的猴子还是老实应道:“好吧。” 唯一能够让他得到安慰的,大概是他的几箱橘子,数量远远比王昭君的礼盒多了吧… 等等… 孙悟空突然反应过来,注意到了花木兰手里面拿着的精美礼盒。 “为什么你们都有礼物,而我只有橘子!” “那是因为你说了自己想要橘子了啊,所以我刚刚让花木兰多送你几箱。”庄周的声音幽幽传来。 可哪里还有庄周的影子? 他又不知道去给谁送礼物了。 第355章 那些开心着的人儿们 “歌兮悠扬,曲兮流觞,人兮舞乐,文姬兮让人断肠!” “啦啦啦啦…” 蔡文姬抱着新得到的小话筒,嘴对着话筒唱着自己改编的歌曲,虽然有些内容让人听不懂,歌词也有些奇怪,可她那悦耳的声音还是让人不自觉的沉浸在其中,全身心的去倾听。再加上嫩白小手抓着的话筒竟然是自带伴奏的,因此懒得蔡文姬没有如往常一般站在属于自己的小舞台上面放声歌唱。 “啦啦啦啦,小小文姬,人美歌甜,聪明伶俐,魅力无限~” 她越唱越开心,清脆的声音在院落当中回荡着,久久不散去。 不知道庄周究竟是怎么实现话筒的扩音,录音,以及伴奏功能的。总之,这个礼物看得出来小文姬非常的喜欢,爱不释手,从拆开礼盒拿出来的时候,便没有离开手掌过。 另一头,揉着面团的典韦面色温柔,在他的手中,一团面整在不断变换形状,变得越来越有弹性。时不时的,他拿起旁边的碗,将碗里面的蛋液倒进面团中,又重复开始搓揉的这一过程。 那些恐惧典韦甚至于看到典韦便不自觉生出畏惧之心的人,决然想不到,厨房中的典韦会是这么一副温柔的模样。那双可以将人活生生撕成两半的大手,竟是在揉弄面团,而非将人的身体给撕扯成分不清模样的肉块。 大抵任何人看见这一幕,都会认为是在做梦,哪怕是曹操,即使是他,也不曾看过这样的典韦。能够让典韦如此全心去对待,以至于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唯有蔡文姬。 一身黑袍的曹操站在厨房门口,注视着典韦,良久回过神来,低下头,手中拿着的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着四个大字——《睡前故事》。 他眉头微皱,终究没有将书扔掉,而是揣进怀中。 随后,他看了一眼正在唱歌的蔡文姬,耳边回荡着那悦耳的歌声,不自觉,嘴角出现了几许笑意。 他的身形渐渐淡去,整个人消失在原地,无影无踪,如同从来没有出现在这里一样。 其实,他是被庄周叫过来的。 毕竟他是曹孟德,总是说到就到。 “哥。”野外,百里玄策呆愣愣的看着手中的信。 上面每一个文字,已经铭记在了他的脑海里面,成了记忆当中的一部分。 他已经看完了,但又没有看完。因为这一封信,他看了不会觉得厌倦,每看一遍,都有新得情绪在心中泛滥。 有些思念,虽是无形,却可以感受得极深。 有些人,虽然不在你眼前,但他却永远陪伴在你的身边。 “呀哈!”同是前往长城的路途中,那只毛色雪白,头戴着一顶小斗笠,斗笠上穿出两只毛茸茸的耳朵的猫儿走路都有点晕乎乎的,像是喝醉了酒一般。 它双爪当中,抱着一小罐的罐头。罐头上面画着的是小鱼的图案,在图案旁边,还写着一行字:极品小鱼干,取自北海深处小鱼,经由九九八十一天晾晒,均匀涂抹蜂蜜与精盐,只为呈现绝美风味! 没错,这便是小鱼干中的王者,一向不能够购买,只能够靠着交情才能够获得的,来自北海的——得天独厚的产出,大自然的馈赠,极品小鱼干! 扭开罐头,霜白吸了一口罐头里面传出来的属于极品小鱼干的气味,于是整个人,由鼻子,到心,再到身体,最后是头脑,整只猫都沉醉在这股美妙的味道当中。 它走得踉跄,嘴两旁的胡须一颤一颤的,充分表现了这一刻的心情。 “你这家伙。”辛弃疾看了霜白一眼,摇摇头,没有多说。 他同样也开心,高兴,只不过比较能够控制得住自己的心情而已,没有表现得那么露骨。 猫都有礼物,他自然也有,只不过不是吃的,而是一张字帖。 快雪时晴帖。 虽然字帖上已经写了是仿的,但辛弃疾觉得,即使是真正的快雪时晴帖放在眼前对比,也不过如此。所以他还是开心,没有什么不高兴的,普天之下,能够看到一张五与真正的快雪时晴帖相差无几的字帖,值得开怀。 他往腰间的酒葫芦摸去,此刻,值得浮一大白。 “搓火球的三十六种炫酷姿势?”安吉拉看着手里面的书,掌心中一片火热。 不行,她已经忍不住有要搓火球的冲动了。 对于一名善于搓火球,火球搓得出神入化,再没有人的火球比她还厉害的魔法师而言,追求的再也不是单纯的破坏力了,而是要破坏与美感并重! 她抬起头来,伸出左手,掌心中,一点火焰突然出现。先是一小点,而后越变越大,变成拳头般大小,再来是水桶般大小。 一瞬间,正在指挥战斗的亚瑟将手里面的绿茶罐子收好,连忙下令道:“安吉拉周围的士兵远离一百米,退后!” 命令一下,呼啦啦的,安吉拉周围空出了一大片无人的区域,只有地上那些纷乱的马蹄印,脚印,证明着安吉拉曾经被许多士兵簇拥着的事实。 一团火焰,一颗硕大的火球出现在安吉拉的手中。 周围的温度猛然攀升,地面的沙砾,跳动着,发出沙沙的声响。远在百米外的士兵眼睛当中,这一刻,看见安吉拉身旁隐隐扭曲着的光线。 火,火焰! 高举火球,安吉拉将火球朝着远方的城池扔去。。 这一刻她不知道自己的姿势炫酷不炫酷,但她追求炫酷的脚步,从未改变过! 北海,李白抿了一口蝶梦酒,红晕浮现,酒意涌上心头。 惬意舒适的长长呼出一口气息,他待坐着,眼前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脸上出现莫名的笑容。 “可恶,为什么我没有礼物,为什么我就只有橘子?”孙悟空看了一眼石桌旁正交流礼物心得的花木兰与王昭君,化悲愤为食欲,直接抓起一颗橘子扔进嘴中,一口咬下,满嘴的酸甜汁水在口中迸发。 好气! 长城城头,刘禅坐在小板凳上,手里面把玩着获得的鲁班七号的一比五十模型,不住的啧啧赞叹着,脸上那满足得意的笑容从刚刚便没有消失过。 美啊~ 总有一天,他也要造出属于他刘禅自己的——刘禅七号来! 第356章 戛然而止的一日 “看来,庄先生给你们长城送了一份大礼。”赵云长枪柱于城砖之上,望着远处如同潮水般退去的蛮荒军队说道。 攻也如潮,退也如潮,无论何时何地,大军进退之中,都如潮水一般。要是退得慢了,在周围同伴已经离开的情况下,很有可能被留在战场上,永永远远。 赵云一身白袍银甲,白如雪,甲上反射着天空太阳照射下来的光芒。 来到城头时候是什么样的,他现在还是什么样,干干净净,仿佛之前的杀戮,那红色朵朵的花朵当中游走的人不是他一般。 唯一的改变,是他手中的龙胆枪,枪尖处有着细微的一点红,湿润着的,不仔细去看根本发觉不了。 “是啊。”苏烈点头,眺望远方。 “不过,我貌似多收了一份礼物?”他掂了掂手里面拿着的那个礼盒,也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有些重量。 刚刚庄周来过,之后又走了,然后蛮荒异族对于长城发动的攻势有所停滞,最后,干脆演变成他们眼前的这一幕,直接撤退了。 原来今天的战斗,最起码要持续一整天,直到太阳落山以后。极有可能,根本不会停歇,因为蛮荒异族根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哪怕仅仅只是骚扰,他们都不会放弃。 现在的状况有些奇异,但他知道的,这一切全是因为庄周,因为他屁股下面的那头大鱼。 赵云口中的大礼,来自于此,说的是蛮荒异族的撤军。 这一切都来源于那头大鱼不自觉散发出来的压制,上位者对于低位者,源自血脉,生命层次的压制。 苏烈也感受得极为清楚,压制对于他来说比较细微,因为他的实力。 对于蛮荒异族而言,那压制便狠了,这些人都是直觉敏锐之辈,生活在蛮荒之中,对于这类称之为霸主的凶兽,有着天然的畏惧。 人可以控制自己,不让畏惧占据心灵,减弱鲲带来的压制。可是野兽不行,那些狼骑兵骑乘着的狼,几乎与野兽智力水平相差不多的岩族巨人,战象,这些蛮荒军队驭使的生灵,全部都在刚刚,经历了一场死亡凌驾其上的进攻。 这样的攻城,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蛮荒军队选择撤退。 狼首走得干脆,并不停留,之前攻城的损伤,说放弃便放弃,没有一点心疼,更加没有一点迟疑。 他坐在由十八个人抬着的坐辇上,伸出手来,可以清晰看见尾指在轻微的颤抖着。 没错,哪怕如他,在刚刚也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当然,这是在敌意对他没有遮掩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的,展示了来人的态度。 不管来的是敌是友,亦或者只是路过,总之,选择撤退是没有问题的。 看起来有些胆小怯弱,可其他部落的首领们,却没有人在这时候说些风凉话。 不只是因为狼首的威势,还因为,刚刚感受到的那种极大的恐怖,至今仍然在每个人心头缠绕着。 实力强大的人越如此,没有强大到一定程度,如站在巅峰的那一群人,是没有办法豁免心头笼罩的这种压抑之感。 再看那些普通的蛮荒异族战士,不如野兽敏感,实力也没有强大到五感敏锐,所以什么都不知道。 这也不知道是悲哀还是幸福,总之,这一天的攻势暂告一段落,对于他们来说算是活过了一天。 “打扫战场。”长城城头,苏烈下令。 在一场大战过后,长城卫士们仍然没有休息的时间,又继续忙碌起来。 之前是将活着的敌人杀死,现在则是在死了的敌人身上,将他们最后的一分价值都榨干。 补刀,收拢交给扁鹊的试验品,各项工作都在陆续开展当中。 对于长城卫士们来说,这一套流程早已经无比熟悉,以至于到了信手拈来的程度。新兵们还在学习,不过很快,他们也会成长到如老兵一般。 在战场上,在长城,只要不死,所有的长城卫士都会成长。 上可拿枪杀敌卫家,下可抡起锄头来种地屯田。 救治伤员的工作同时进行,一场守城大战过后,伤的,阵亡的,全部需要去处置。 不论再怎么精锐的部队,战士,从来没有说不会受伤,在战场上没有死亡的危险。 长城亦然,卫士们亦然,他们只是强大一点,比普通人强大,可也还是个人。 从城下,由几队长城卫士们保护着的鲁门,墨家的两家弟子带着各自的工具跑上城头,开始检修起之前在守城战斗中受损的守城器械。 人都会伤,会亡,何况守城机械? 鲁门,墨家留守长城的弟子,所负责的便是检查,维修两家投入长城的各种机关造物的工作。 战场,是他们工作的重点区域。 两家弟子不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该有的保护依然不会少,毕竟这些人都是宝贝疙瘩。他们没有问题,守城器械不会有问题,守城的长城卫士们的伤亡情况便会下降几分。 “辛苦了。”赵云来到铠的面前,郑重的对铠说道。 看看旁边坐着张小板凳,拿着一个机关造物模型不住把玩的刘禅,赵云不禁苦笑,所以才会那么感激铠。 发痴总应该挑选个合适的地方,这可是战场! 铠耸肩,回道:“没事。” 他的确是没事,除了将几块不小心掉下来的石头捶成粉末,将几支射错位置的箭矢打落,再和庄周说几句话,接过对方的礼物之外,他没有做多少事。 只是站在这里,随便动弹几下。 “那我就走了,这里交给你了苏烈。”铠对着走到身边的苏烈说道。 战事告一段落,赵云也回来了,再加上加上苏烈,即使蛮荒军队突袭也没有多大问题,他可以放心的离开了。 “恩,你回去休息吧。”苏烈点头。 等到铠离开后,他看了看周围忙碌的长城卫士们,又看了看手里面拿着的礼盒。 想了一下,苏烈朝着城楼走去,打算到里头开礼盒。 这光天化日,众目睽睽的,他可不想上次嘱咐庄周给他带的给小姑娘玩的玩具被其他人看见。 好歹他苏烈,还是个未婚青年!可不想卷入什么未婚先有女的流言当中。 第357章 黑暗中 庄周的到来,庄周的离开,既在许多人的意料之中,也在一部分人的意料之外。 对于长城来说,这是个平常的一天,并不因为某人的来或不来,在或不在,就变得不平常起来。 起初长城的修建,是为了抵御异族,后来陆陆续续迁来的普通百姓,更多的是军队当中士兵的亲属。直到更后来,长城逐渐示威的时候,便成了大陆诸国当中的流放地。 所有不该死的,却又不能够活得那么轻易的,都会被流放到长城这里。一些人死在流放的过程中,另一些人抵达长城,在这里生存,也在这里战斗。 没错,除了苦役之外,流放的犯人,在必要时候也必须与异族厮杀。因为蛮荒异族,可不会在乎他们是不是被流放的,只要是男人,连抓作奴隶的心思都不会有,只有杀了了事。 这些犯人不该死,但是迎接他们的,却是比死要远远来得艰难得多的生的煎熬。 直到如今,长城当中依旧有一部分人是当年犯人的后代。但是,再多的罪孽,这么多年过去,也早已经没了。 不仅仅是罪孽不属于他们,还因为,这里是长城。守御长城的功绩,足够冲刷掉许多过往的云烟。 长城还在这里。 蛮荒异族军队撤退之后,城头的长城卫士们还是那般守卫着,准备去迎接下一次的进攻。 虽然这样子的空闲时间很不错就是了,不过却没有人放松警惕,一丝的懈怠都没有。 长城背后的土地上,远方的那些诸国的百姓,决然不会想象得到,在遥远的西方边陲,还有人在战斗,用性命守护着一片土地。 即使他们知道了,大概也只是会议论纷纷,说一句真傻,或者全当趣事听闻。 有些痛苦,时间足够长,是可以掩盖的。 有些痛苦,没有亲身经历过,是不会知道那种刻骨铭心的。 诸国百姓们想象不到长城这边人们生活的点滴,长城百姓们,想象得到远方繁华之所在的惬意,但他们仍旧留在这里。 时间久了,在一个地方待得久了,哪怕这里不是故乡,也是故乡。 家在这里,心安处在这里,即是故乡。 因此,不论长城百姓,军队中的长城卫士们,从来不会有什么付出得多的感叹,去唏嘘为什么有一些人能够什么都不用做,享受着似乎唾手可得的安宁。 没有不平,有的只有,守护家园的坚决。 所以,长城在这里,城头的长城卫士们如雕像一般矗立着,仿若永恒。 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永恒。 有的生命是有限的,时间是无限的,但他们愿意,将自己有限的“永恒”,置放在这里,即使戛然而止。 蛮荒异族军队从撤军后,再没有进攻的前兆了。可那山林远处时不时出现的人影,以及远方的前军营地,里面守卫着的大量军队,都在说明一件事,这只是暂时的。 在被鲜血染红的土地上,在那些尸体干涸的伤口中,在无人可以看见的扭曲的线条里面,有着淡淡的黑色气息萦绕。 没有人看见,也察觉不了,因为视野当中,那里土地是土地,尸体是尸体,看不见多余存在的异样。 被鲜血浸染得透着一丝红的泥土深处,湿润的泥土当中,属于鲜血的那一部分正在朝着远方汇集,缓慢的移动,如同拉长了的红色线条,在土地里面穿梭着。 又似一条红色的小溪流,流向目的地,最终汇入大海。 在已经流干净鲜血的尸体上,精气神随着他们的死亡被抽离。一具具的尸体,如同市集上贩卖给孩童的玩偶一样,再不存在任何的鲜活气息。 他们死之前不知道经历了什么,看到了什么,那双圆瞪着的眼睛中,最后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一幕。 黑气游离,随着土地深处血液汇成的溪流源源不断的朝着远方汇聚。 没有人看见的黑暗深处,有一张张或哭,或惊恐的面容浮现,回荡着的是临时之前的叫喊声,又或者是最后的好一声呐喊。 他们人死了,可精神,却停留在最后一刻,即是他们死之前的那个时刻。 深深的一吸,红色的鲜血与黑色的气息交汇,被黑色人形物体吸进了嘴里,鼻子里。 “真是美味啊。”嘶哑的声音透出一股满足。 随着吞吸得越来越多,黑色人形的轮廓变得越来越凝实,只不过,凝实的速度依旧十分的缓慢,属于一点一点,缓慢增长的那一种。 “该死,怎么没有了?”正在黑色人形享受着这一刻的时候,突然没有了食物供应,他显得气急败坏。 不过,漫长时间以来的躲藏,等待,让他很快恢复了正常。 “嘿嘿,战斗吧,杀吧,死吧,用你们的鲜血,用你们的灵魂,成为我身体当中的资粮!”他嘿嘿笑出声音,笑声有如黑夜当中的乌鸦一般,格外渗人。 黑色人形处在一个完全黑暗的世界当中,之所以是黑色人形,还是因为在黑暗里面,勾勒出来的那个属于人的轮廓。 或许是人,或许是别的其它的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 曾经看到过它,得到过它的人,都成为了食物,于是,再没有人知晓它的存在。 黑暗当中,有低沉的声音响起,“是他吧?那个人。” “是他,是他,是他!”一连好几个刺耳的声音应答,言语当中带着滔天的恨意。 暴虐,毁灭的气息充斥黑暗空间的每一个角落。 雾气翻滚着,似乎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不断的翻弄。 “兄弟们,兄弟们,你们别着急,终有一天,我会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的。”低沉的声音安抚道。 “吃掉他,吃掉他,吃掉他!” “是啊,我会吃掉他的。”低沉的声音如此说道。 “只不过,那需要时间。” “用人类的话来说,餐前可以先吃掉点小菜,开开胃。然后,等到大餐上了,便可以饱食一顿了!” 声音落下,消失,无人知晓的黑暗又恢复了之前平静的状态。 只剩下磨牙的细微响动从深处传来,带着一丝迫不及待的贪婪。 第358章 那里 “长城背后的那片土地,应该是个奇妙的所在吧?”狼首喃喃自语,脑海中不由得浮现了之前看见的那一幕。 那个人,那只鱼。 只有长城背后的那片土地,能够有如此人物。 有些时候,狼首甚至有一种错觉,觉得长城并非是阻止他们东进的坚固堡垒,反而是在保护着他们。 他不可能感受错的,从无数次生死当中锻炼出来的对于危险的直觉,都在说明一件事,便是那个男人与那只鱼的危险性。 想必,如此强大的人,在长城后面那广袤的土地上,还不知道存在着多少人。 故老相传那是块富裕的土地,那里的人们懦弱而弱小,却拥有着许多财富,可以供蛮荒中的勇士尽情掠夺。 以前狼首不信,现在他也不信,有许多东西都必须要亲自见证过才行,不然的话,终究算不上真实。 可惜啊,如今唯一剩下的办法便是打过长城去。如果他不是在这个位置上,应该能够很轻易的自己一个人越过长城去,如今却不行。 几次交锋过后,无论是他,还是长城中的那几个老对手,对于对方都无比熟悉了。几乎只要一出现在感知范围内,立刻可以辨认出具体的身份。 狼首的手指在坐辇的木制扶手上轻轻敲击着。 算算时间,他派出去的那部分奇兵,应该已经越过长城的防御了,只差一个时机,来彻底的发动。 在他耳边,突然出现另外一个低沉而阴寒的声音,“嘿嘿嘿,哪里用得着这么的麻烦?” “我早已经说过了,只要你相信我,接受我的力量,什么长城,什么花木兰,苏烈,铠之类的人,你都可以轻易的击溃,通通践踏在脚下!”声音中充满着无尽的蛊惑意味,试图说服狼首。 换成蛮荒当中的其他人,或许早已经被诱惑,相信了这说辞,尝试去接受声音主人的力量。 毕竟,试一试,总是不会有错的。 然而,狼首不同。 他低下头,轻蔑的看了食指上戴着的那一枚古朴的戒指一眼,干脆的将其与坐辇的扶手表面摩擦着。 轻微的摩擦声,来回不断。 “闭嘴吧,你的力量?”狼首冷笑,十分的不屑。 “这种话,大概只有傻子才会相信你的吧?不用挣扎了,我不会使用你的力量,不必,也不用,你也别想让我扔掉你。”狼首重新抬起头来,表情冷漠。 他从来不会相信无缘无故的爱,这世间大多数的给予,都是别有所求。这古怪的戒指也是相同,凭什么,他便会将力量给你? 况且,力量是力量,不属于你的力量终究不是你的力量。 从蛮荒古林当中走出来的他,从来凭借着不是谁,不是天,不是地,不是虚无缥缈的力量,而是自己! 他是硬生生用拳头,于蛮荒古林当中搏杀出来,并用武力,亲自格杀了十万狼群头狼,才成为众狼之首!哪怕回到蛮族当中,他同样也是用自己的智慧与武力,走到如今这一步! 伟力归于自身,而非它物! 他虽然不像是荒那个野蛮人,但他们的特质是一模一样的,对于力量,从来都是自己拿,不向它物求,更不用别人给! “你…”戒指里面传来的声音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是狼首周身鼓动起来的劲力,却已经将声音给压制下去,变得微弱不可闻了。 “聒噪!” 戒指中,原来平静的黑雾,随着这一声,剧烈的翻涌起来从中无穷无尽的怨气散发出来,朝着周围猛然扩散,像是要冲破戒指的束缚一般。 不过,翻涌的黑雾在扩大到极限时,突然的停滞住了,又朝内缩了进去,渐渐的平静下来。 唯有黑暗深处,一双怨毒的眼睛,盯着那空无一物之处。 “别得意,很快,很快,我会让你为今天的狂妄而付出代价!” “嗯,那里似乎有什么动静?”长城某一段的关隘上,一名巡逻的长城卫士疑惑的盯着黑暗当中的一处。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后方的炊烟也消失得再看不见踪迹,不知道多少百姓已经回到家中,准备休息。但对于他们值守长城,在长城的关隘上巡逻的长城卫士而言,黑夜,并不是什么值得放松下来的时间段,相反他们更加的警惕着。 “哪里?”跟他同一小队的长城卫士问道,其他人也都向前者投入询问的目光。 “那里。”最先开口的长城卫士手指着远方的一处,借着火光,可以模模糊糊的看到那个位置的情况。 其他人纷纷将关注的目光投注到那里,却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土地还是那土地,灌木还是那些灌木,一如往常。 疑惑的挠了下头,这名长城卫士只好有些歉意的说道:“那看来应该是我看错了,我们继续巡逻吧。” 其他的长城卫士倒是也没有说什么,比起浪费的这一点微不足道的时间而言,确认有无异样才是最关键的,所以他们并没有因为前者看错了的说辞产生不满。 这一队长城卫士重新在过道上巡视起来,与他们同样在巡逻着的,还有十几队的长城卫士。在近处,该有烽火台,箭塔,上面还有长城卫士在守卫,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如其来的状况。 再朝着远方看去,蔓延开来的,是火光点点,散发出的光和热,聚集成为了一条蜿蜒向远方的巨龙。 长城,从来都不是一座城,只不过因为它的存在,让这边陲多出了一座大城。 在那之前被长城卫士察觉出异样的远方,地面的泥土朝着周围散落,从中隆出了个小土包。最终,从土包里面冒出一个脑袋来。 幽幽的看了一眼关隘,重新确认了方向,脑袋重新没进土地当中。 在那无人探知的地底深处,一名又一名的蛮族精锐,骑坐着样貌丑陋的地龙,在地底穿行着。 长城是雄关,是有着连绵的城墙驻就的关防,可,这都是存在于地面的。在地底下,可没有阻挡他们的坚固墙壁。 第359章 平静中隐藏的潜流 长城城中,城中的居民早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家中,大街上,并无人驻留。只有那些沿街巡逻的长城卫士小队,以及从一栋栋建筑当中透出的光亮,还带有一丝人气。 长城是一座繁荣的城市,平日里面往来的商旅众多,大量货物的流通,带来了的是一整块地域的繁荣。哪怕是夜晚,长城中多半也是不平静的,那彻夜营业的酒馆,时常会有喧闹声传来。 如今是个特殊的时节,并未有平时那么多的商旅。现在还待在长城的,多半是那些迟了日子的商旅,回又回不得,只好待在长城当中,等待战争结束。 一些殷勤期盼下,自然没有太多的去挥霍,宣泄的心思。加上长城早开始了宵禁,也不会有人愿意去镇守府设下的大狱当中呆上一段时日,只好老老实实的待在所住的客栈当中。 长城城关内,大片山野中一处,一个土包隆起,再然后,大量的沙土被一股力量朝外推动,向着四周滚落,一个坑洞,出现在这无人的地方。 最近的村庄,也在十里开外,只隐隐看得见火的光亮而已。 至于长城上,已经落在了身后,距离遥远。在这样的黑夜当中,又有山岭,树木的掩护,根本发现不了闯入者。 坑洞越变越大,最后差不多有一个水井大小,紧接着,两只粗壮的,覆盖着鳞片的爪子伸出,一种酷似穿山甲的生物钻了出来。在它的背上,一名持着短刀,身披一身暗色铠甲的大汉朝着四周张望。 控制着座下的地龙爬出洞穴,他又等待了会儿,这才将手伸向唇边,开始吹气。 鸟儿的啼鸣声出现。 陆陆续续的,从他背后的那个坑洞里面,爬出了更多的地龙,背上的人,都与第一个出现的壮汉一模一样的穿着。从身上的铠甲,手中的武器,不难辨认出他们具体的身份来,这些人都是精锐的战士。 等到坑洞里面再没有出现新的人后,在场的地龙与战士们已经有了四百的数量,是军队的雏形。在空地上一排,便带着压迫人的威势。 作为蛮族中的精锐兵种,地龙骑士战斗力强大。虽然仅仅只有四百人,可再加上同样数量的地龙,已经可以屠灭一般的中小型部落了。 因为,他们惯于在地下行军,来无影去无踪。 除了水里面去不了之外,哪怕是坚硬石头覆盖的区域,他们都可以去闯上一闯。 长城的城关,绵延开的城墙,立下的基石不可谓不深。到后来数次修缮,更是为了防止有人从墙内朝外挖出去,多作了改进。只是,对于擅长挖洞的地龙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不过要多费些功夫,再往下面多挖一段罢了。 地龙骑士出现在这里,已经再不用多余的话语来印证了。 “把坑给填了。”千夫长对着手下吩咐道。 “是。”两名地龙骑士迅速的行动,控制着座下的地龙开始掩埋起刚刚挖出来的坑洞。 这一套动作,他们已经熟练至极。 穿过长城的防御还不算,还得做好掩盖工作,在完成已定目标前,不能够暴露自己的踪迹,让长城方面有所警觉。 因此,挖了的坑,不能够不填。 在长城境内,山野当中,也不是没有长城卫士在巡逻的。只不过相隔的时间久了一点,却还是会有被发现的可能,由不得他们不慎重。 “联系我们的人吧。”千夫长对着跟在身边的一名祭司说道。 他又转过头去,对着其他的地龙骑士们命令道:“开始整备,设好警戒,这一段时间,我们就待在这里,等到具体情况传来再行动。” “是。”地龙骑士们压低了声音回答,开始迅速的行动起来。 没有一般蛮荒异族的混乱,没有纪律,这些人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要做什么,行动高效且有准备,完完全全不像是一支蛮荒异族军队,反而跟长城卫士的队伍想差不多。 除了衣着,语言,容貌,身材等等有所差别外,其它的几乎一模一样。 另一头,祭司朝着地面播撒下一颗种子,看着那种子落近土里,他伸脚向下一踩,又移开来。 他拿起刀子,划过手指,伤口处流下血液。 一滴一滴,滴落在种子埋藏的泥土上。 很快,种子破土而出,长成了一株花朵,花冠打开,竟是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已经盛放。 “去吧,将消息传递给他们。”祭司面色不变,手指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他将从怀中取出的兽皮放进花朵的中心,看着兽皮被吞没,花朵渐渐萎缩,消失在他眼前,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 “千夫长,接下来只需要等待了。”祭司回禀了千夫长一声,径自到驾驭着地龙去到另外一边闭目养神起来。 还是那座店铺,还是那个人,只是脑海里面的记忆越来越详尽,记得越来越多。 店老板躺在自己的床上,闭上眼睛,用耳朵去倾听着墙外传来的动静。每有巡逻的长城卫士路过,他便捕捉到了他们的脚步声。 在这时间段,只有长城卫士的脚步声才会如此的整齐,乃至于厚重。 “噗。” 房间里面,突兀的出现了轻响声。 店老板睁开眼睛,看向了声音传来的位置,那里,一盆没有花朵的泥土中,出现了一朵来得鲜艳得花朵。 从花芯中,吐出一张兽皮。 “还是来了啊。”他发出无声的叹息,知道总有这一天,等到这一天到来的时候,难免会有恍然之感。 从床上爬起来,他穿上鞋子,走到花盆前将兽皮捡起来。细细的查看,上面的内容与他想象中的相差无几,只是有一点出入。 他没有点灯,拿着兽皮走到桌前,轻轻的揉动兽皮,上面的字迹几下变幻,消失得无影无踪。 店老板这才拿起笔,借着月光,在兽皮上书写起来。 需要写的内容有很多,必须要详尽的去报告。 他相信,在这个夜晚里面,有许多人和他一样,在借着月光,书写着在长城这一大段时日里面探知的信息。 第360章 等风来 “想要在这时节把东西运出去,难啊。” 一处亮着灯火的屋内,有人长吁短叹,满面愁容。 在其旁边,还坐着其他人,围坐在桌子旁边。正中间摆放着一壶酒,已经喝了有一段时间了,桌面上几处洒落的酒水还没有干掉。 在桌脚旁边,一个空了的酒坛摆放着。 四个人都是一副商贾的装扮,却一模一样的满脸的愁苦,表情郁郁。 四个人以及手下的商队运送货物到长城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本打算趁着战争未曾开启迅速的想方设法运出长城贩卖到蛮荒诸部当中。可惜的是,战争比往年开始的早,各处的关隘都已经关闭,再加上巡逻的力度,他们迟迟没有办法将手中的货物出手。 这么回乡去,又心有不甘。 那等于是一路上的花费都白费了,白费了时间,又费了许多钱财,最终一事无成。 对于逐利的商人来说,这无疑是最不可容忍的。 “王老板,你那边怎么样了?上次你不是说和边境的巡逻小队队长关系不错吗?怎么样,有没有门路?”一杯酒下肚,一名商人开口问道。 “别说了。”富态的那名商人摇头,给开口那人的酒杯倒满了酒。 “我探过口风了,看来不行!要不是我机灵,赶紧圆了过去,只怕已经被抓起来了,收买这件事绝不可行!” “呸!”一名商人愤愤的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发泄心中的不满。 “这群油盐不进的混蛋们。你说打仗就打仗吧,还不让我们做生意。他要吃饭,我们总不能不吃饭吧!” “对啊对啊,我们的货物卖给蛮荒异族又不会有什么问题,全部都是军中淘汰下来不用的,算得上什么?”一直坐在角落闷闷喝酒的商人出声。 “这些都是,还都是军中卖给我们的,现在我们再卖给蛮荒异族,不过是废物利用!他们有什么权力管?有什么资格管?” “再说,我们又不是不交商税,用得着喊打喊杀的吗?还守卫长城,守卫长城的装备,士兵的吃食,维护建筑的资金,不是用我们的钱?狗娘养的。” “是啊,是啊。”其他三人不住的点头,这几句话说进他们的心坎当中。 商税又不是不交,卖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只不过稍微过线了那么一点,哪里会有什么事情? 说什么可能被蛮荒异族破解,学习技术,谁信呐。 蛮荒异族那群傻子,他们又不是不清楚,全部都是那种肌肉大过脑子的,还学技术?真的学习技术,还用得着在他们这买军中淘汰下来的装备? 得了吧,全是借口! 说归说,想归想,四个人却只能够躲在这里发发牢骚,在外面说是不敢的。 还没有说出来的,大抵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的小心思。 有机会的话,将手里面的这些货给出了,他们也不来长城做这种危险的买卖了。 “来来来,喝酒,喝酒。”屋子的主人招呼着,拿起酒壶来给其他人倒酒。 “喝喝喝。”四个人一齐举起酒杯来,遥遥的虚碰一下,满饮入喉。 “好,再来!”主人家爽朗一笑,正要继续倒酒。 “嘭。” 屋门破碎,无数的木屑,粉尘弥漫,遮掩了四个人的视线的同时,也让他们惊得有些不知所措。 一只穿着军靴的脚从中踏出,再然后是黑色的军中制式袍服,纹着金色的流苏线,显得来人身形挺拔而威武。 “你们好啊。”信卫冷冷一笑,注视着发呆的四名商人。 在其身后,又陆续的走出了六名身着铠甲的长城卫士,手里面拿着颜色暗沉的镣铐。 “你…” “我…” 四名商人面面相觑,手指着突然出现的信卫,又指了指自己,想要解释些什么却又有些呐呐不得言语。 面色变化间,其他三名商人望向今日召集他们一起喝酒的主人家。 屋子的主人也是纳闷,表情惊愕,为何他没有得到一点警示? 平常聚会的时候,他都会让手下的伙计在外面盯着的,有什么异常情况都会前来报告。 更别说其他三个人,来喝酒并不是没有带上其他人。 来长城做生意,干的还是走私军中装备这种事情,他们又怎么简单得了?一路上的盗匪,那都不是靠着服软可以应付过去的,只有足够的武力,才可以让那些贪得无厌的盗匪退去。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领头的信卫问道,手朝后挥了挥,几名被镣铐锁着的人被身后的长城卫士押解着走上前来。 商人们看得清楚,这些囚徒模样的人,正是自己的得力手下。 “是他们没有错吧?”信卫侧过头去问道。 “呜,呜,呜。”虽然嘴被布条堵着,发不出声音,但几个人都是不住的点头。 信卫看向惊怒着的四名商人,注意到了他们桌上摆的酒与吃食,“诸位,你们在喝酒?不过不要紧,你们可以到牢里面去喝,相信在那里喝酒,一定是你们此生都难忘的滋味。” “来人,给我拿下!”他一声暴喝,身旁的长城卫士如饿狼一般,手持着镣铐,朝着面色灰白的四名商人扑去。 “完了,完了。”一名商人眼睛无神,口中不住的喃喃着。他上半身被按在桌子上,双手被镣铐铐住,反绑在身后,整个人动弹不得,如同砧板上的猪肉。 其他三个人也是相差无几的命运,身为商人,本不是什么善于战斗之辈,即使有一两个人有一手,在精锐的长城卫士面前也不过是一个照面被拿下的结果。 眼见得四名商人被镣铐锁住,信卫这才开口道:“带走。” 垂头丧气,心知大祸临头的四名商人与心腹们被朝外面押解出去。 “把这间店铺查封了,货物日夜派人看守,不能够出半点纰漏。”信卫复而对跟随在身边的长城卫士吩咐道。 “是。”卫队队长抱拳应和一声,立刻指挥起手下长城卫士依命而行。 缓缓呼出一口气,信卫严肃的面容总算缓和了少许。 他们信卫,对外专职敌情警戒,对内则是查漏补缺。 平日里面则是等风来,只要风来,那便循风而至,追风而行,直至风止,是为信职。 第361章 孤独的火系大魔导师 恢宏城市,在火焰中熊熊燃烧,如同黑暗中升起的巨大火炬,即使在十多里外都能看得分明。乃至在更遥远的地方,不管站在山上,山下,都可以看见那被烧得火红的云彩 但,这是夜晚。 四周围都被黑暗笼罩着,只有这一处,无比的光亮。 “救火,救火,这里,快点打水来!”远征军的帝国将士大吼着。 一名又一名的帝国将士,站在空旷的街道上,自城中水井中打出的水被装在木桶之中,在他们的手中不断的传递着。 一桶又一桶的水,被传递到着火的民房,店铺旁边,再一泼洒,稍稍抑制住了火势。 水接触到火焰,腾起的水蒸气自一开始就是热的,更别说站得近了,整个人都处在一种被炙烤的环境中。只是一会儿,站在最前方的帝国将士已经汗流浃背。汗刚一流出来,便被高温蒸发干净,可是又在下一刻,又有汗珠从毛孔中挤压出来,如此循环往复,堪称奇景。 那裸露出来的皮肤处的寒毛,都被炙烤得卷曲。 这对于任何人类来说都是煎熬,距离火焰如此的接近,身与心,处在极度的考验当中。 再加上城中的建筑绵延开来,往往一处的火焰,下一刻,到了另一处,最后化成一片火海。 人力在如此情况下,显得无比的渺小。 炙热的风中,隐隐带着哭泣声,那是失去家园的城中居民发出的痛苦无法抑制的声音。 神圣罗马帝国远征军攻打下来的这新的城市,还没有倒在帝国骑兵的铁蹄下,先被烈焰给摧毁了。 “走走走,出城去,这里危险!”街道上,有远征军将士在疏散城中居民。 距离大火近的街道民房,已经被拆除,构建起了一条防火的隔离带。火焰没有了燃烧的薪柴,自然停止了前进的步伐。 对于那些难以抑制的大火,远征军的将士们采用的是这样子的办法。 至于那些还可以扑灭得了的,将士们则还在抓紧时间与火焰搏斗,抓紧一分一秒的时间。 “混蛋,为什么你们要来侵略我们的国家!为什么啊!”一名城中的男性居民从疏散的队伍中跑了出来,身后好几个人追赶不及,眼睁睁的看着他扑到旁边监视的远征军将士面前。 居民的手捏成拳头,高高的扬起,“为什么你们要毁了我们的家园啊,混蛋!” 一拳打下来的同时,他眼睛中洒落晶莹的泪滴。 一只手架住了他的拳头,远征军将士面无表情,另一只手狠狠的对居民的腹部来了一拳。 “没有为什么,因为你们是敌人。” 这居民捂着小腹软软的跪倒在地上,脸上满是痛苦之色。凭借着一腔怒火行事的他,又怎么可能是精锐的远征军将士的对手? 仅仅只是一拳,已经将他打得暂时没有多少行动能力了。 “还磨蹭什么,把他带回去!”指着不远处明显是这名居民家人或者朋友的几个人,远征军将士怒吼道。 那边几个人颤抖一下,连忙跑过来,扶起前者的同时,不住的告罪道:“是是是,多谢骑士老爷手下留情。” “没有下一次了!”远征军将士警告一声,随后又开始监督起疏散人群的队伍。 居民没有问出口的是,为什么烧了城池的他们还要疏散人群,还要救火。 这名远征军将士自然也没有回答,火焰的到来是因为城池中是敌人,而救火,则因为现在城池是他们的,城中的居民自然是帝国的居民。 “恩~原来手势的变换,还可以提升威慑等级啊。”安琪拉将手中的小册子放下,眼中若有所思。她拿起面前摆放着的精美盘子中的曲奇饼几口吃了,又端起茶杯,慢条斯理的喝起奶茶。 她坐在一张编织着精美图案的地毯上,地毯悬浮在半空之中。 在距离不远处,警戒的远征军将士面色复杂,表情中带着一丝畏惧。 看样子,他们并不敢离安琪拉太近,生怕沾染上那无情的火焰。 安琪拉撇撇嘴,她从不在意这些远征军将士们的观感。 身为一名孤独的火系大魔导师,她向来都是孤独的,不需要别人来理解,也不需要别人赞赞同她。 换成有些脾气更古怪的魔法师,面对着这些连心理活动都不会隐藏,全然表现在脸上的大老粗门,只怕几个火球都秃噜下去了,哪里容得着他们在视野当中多存在瞬息时间。 “咳咳。”轻轻的咳嗽声在地毯下面响起。 安琪拉放下茶杯,看也没看,问道:“谁?” “我。”地毯下无人的阴影中,有声音传出。 “夜啊,怎么了,我的豪华旅行大地毯是不舒服还是怎么的?你就这么不想上来?”安琪拉秀美的眉头一挑,语气中带着一丝不高兴。 “不不不,你的地毯是很舒服的。”那声音这么说,旋即又解释道:“只不过我怕突然出现吓到你,十几二十个火球轰过来,我可承受不住。” 声音的主人难得啰嗦了一点,说了一大段的话。 听到这解释,安琪拉这才满意的点头,戴着手套的手掌挥了挥,上头的点点火星散落,被被黑夜中冰冷的风一吹,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什么事情么?”她问,拿起茶壶来,往茶杯中添上滚烫的茶。 “亚瑟让我来问问你,看你有没有什么水系法术,可以帮忙灭火。”声音的主人道出来意。 “没有!”安琪拉斩钉截铁的道,没有一丝犹豫。 “好吧,我就知道,这就回去告诉亚瑟。”声音有些无奈,最后一个字消失后,再没有一点声息传出了。 地毯下的那块阴影还在,仿佛没有人来过。 安琪拉摇头,自言自语道:“火系大魔导师的骄傲就是放火,还有哪个不争气的还会学水系魔法来灭火么?切~” 没错,身为一名孤独的火系大魔导师,安琪拉放火从来都不会有愧疚与心理阴影。她只负责放火,至于之后的灭火,那管她什么事情? 顶多是再扔几个火球去让火焰燃烧得更大一点,几个不行那就十几个。 当火焰把一切烧干净了,火不就自然灭了么? 第362章 饼 燃烧的城市,朝着周围映射光芒的土地上,矗立着一座座的帐篷,形成了一个大的聚集地。 相似的聚集地有两个,一个是更大,呈圆形环绕开来的。另一个则小了点,处在圆形环绕的中间处,被包围着。 一处是远征军的营地,本是还未进攻城市时所设下的。现在依旧派上用场,至少在城市当中的火焰没有被扑灭的时候,远征军都是住在营地之中,不会将营地拆除。 另一处,则是临时设立,为城中疏散出来的市民们提供的。一座座帐篷,代表着一个个家庭,成为他们临时的家园。 不过,在新的家园,眺望着旧家园燃烧起来的火焰之时,在晦暗不明的光亮当中,市民们的表情或愤怒,或痛苦,或无措。 家园被无情的大火吞噬,这一切都是远征军带来的,仇恨由来于此,再难消除。 临时营地中各处驻守,起到监视于维持治安的全副武装的远征军将士,让这些满心充满仇恨的市民们将仇恨身埋于心底,不敢表露在外。只是,在时不时低下头,远征军将士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他们眼中便会闪过刻骨的仇恨。 有年轻的男人盯着远征军将士的后背,咬牙切齿,手攥得紧紧的,看了好久 终于他还是没有下手,因为那里站着的远征军将士并不是一个人,是一整支全副武装的队伍。 在营地中间,还有矗立各处的箭塔,箭塔上的远征军将士居高临下,观察着各处情况。只要一有异动,他们会立刻反应过来,召唤士兵进行镇压。 于是,营地中维持着脆弱的平衡,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断。 有人着一身洁白的白袍,上面一针一线,全部由他自己织就。 赤裸的双脚,踩在地面上,接触着肮脏的泥土。时不时的,会踩到锋利硌脚的石头,不过迈动的双脚依旧坚定。 如果有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抬起的脚掌下边,已经有一层厚厚的老茧。上面还有一些伤疤,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痕迹了。 “饿了么?”阿道夫停留在一家三口面前,一只手伸出。 那是一名年轻的妇女,以及一男一女,两名五六岁的孩子。 他伸出的手中,拿着的是一块饼,饼上洒着芝麻,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饼香味。 男孩女孩,下意识的咽了一下口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块饼。 可谁都没有伸手去接触阿道夫手中的那块兵,两个孩子被他们年轻的母亲紧紧抱在怀里,动弹不得。 年轻的母亲注视着阿道夫,眼中的光芒一下亮起,又一下熄灭,显得麻木。 营地中,有热汤的香气在萦绕着,来自于营地中间那处刚刚设立起来的施粥点。 香气虽然在营地中久久未散,但距离真正开饭的时间还得有一段。 阿道夫是很清楚临时营地中是究竟有多少的城中居民的,如果不准备妥当,过早的开饭,只会引发一场混乱。 因为人家吃进嘴里,你只能看着,却没有,那种一下的失落感,虽然不至于暴动,可相互间抢夺食物还是做得出来的。 “饿了么?”阿道夫又重复问了一句,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极温和的那一种。 如早上初升的太阳的阳光,既让人感觉到暖意,又不至于太灿烂,会灼烧周遭事物。 两个被年轻母亲护在怀中的孩子怯怯的看了母亲一眼,迟迟没有说话。 年轻母亲看了怀中的两个孩子一眼,异常坚决的拒绝道:“不饿!” “距离开饭时间还有段不短的时间还是先吃点吧。你不饿,不代表你们孩子不饿。他们还小,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阿道夫没有因为年轻母亲的拒绝而生气,只是用温和的语气劝说着。 “不饿!”年轻母亲再次拒绝,丝毫没有动摇。 她只是用力将孩子们抱得更紧,如一只护着小鸡仔的母鸡。 “难道等一下的肉粥你们也不吃么?”阿道夫问。 在听到肉粥的时候,男孩女孩的眼睛亮了一下,但是看了看母亲后,眼中的光亮很快消失不见。 “不吃!”年轻母亲回答道。 “是因为仇恨吧?”阿道夫蹲下身来与瘫坐在地上的年轻母亲平视。 年轻母亲苍白的面容上多出了一抹殷红,身体不住的颤抖着。 “妈妈,妈妈,你怎么了?”女孩抓着年轻母亲的手臂,眼中有晶莹在闪动着。 至于男孩,则怒视着阿道夫,幼小的他并不明白什么是仇恨。他唯一清楚的,是知道母亲的不正常,来自于这手里面拿着一块饼的男人。 “你走啊,我们不饿,不吃你的东西。”男孩糯糯的声音中,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带着男子汉的气魄了。 如果不是年轻母亲紧紧的环抱着小男孩,他可能已经挣脱出去,与这欺负母亲的大坏蛋决一死战。 年轻母亲身体颤抖得更加的明显,牙齿咬着嘴唇,唇间已经多出了点血液,强自按捺着什么。 “仇恨,仇恨这东西,还是不要背负的好。何况你又怎么知道,背负着仇恨的他们,一定就是对的呢?”阿道夫没有离开。 “呸。”小男孩见挣脱不了,远远的对着阿道夫喷出唾沫,试图赶走他。 空气中,多出了带着温度的水气。 口水散落,有不少落在阿道夫身前的土地上。 有一些落在他的白袍上。 还有一些,落在他的脸上。 那张温和的笑脸却至始至终没有改变过,温和一如既往。 “仇恨只会延续仇恨,你的仇恨不是他们的仇恨。如果非要让仇恨延续下去的话,结果可能是毁灭。“ “你们有脸说什么仇恨?仇恨不是你们带来的吗?攻打城市的不是你们?点燃城市的不是你们?害得我们无家可归的不是你们?”年轻母亲突然爆发,歇斯底里的对着阿道夫怒吼着。 她没有说出口的是,现在她连丈夫,两个孩子的父亲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而这,也是因为这些可恶的入侵者! 如果不是因为最后一丝理智控制年轻母亲,可能她已经扑上去,和阿道夫扭打起来了。即使最后的结果是死亡。 “是啊,是我们。”阿道夫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所以,他给你们选择仇恨的权力,我给你们选择仇恨的权力。” “所以,要吃饼么?先填填肚子吧,挑了肚子,才有力气将其它的东西不是么?”阿道夫又将手上的饼朝前送了一段距离。 在临时营地中,有许多身穿着麻衣,赤着脚的苦修士做着与阿道夫一样的事情。 神给予任何人选择的权力。 帝国皇帝亦是。 第363章 风自西来 金色的眸子当中,火焰正在跳动着,如同金瞳也被燃烧了一般。 炽热的温度,在周围缠绕着,即使风吹过,也没有办法拂去这灼人的高温。 更远处的空气,都被烧得隐隐的扭曲。随着水汽的腾起,让燃烧的火焰变得有一些虚幻,如同梦境一般。 然而,大火自下午燃烧起,到了如今的夜晚,丝毫都没有止歇的意思。 有些地方的火是熄灭了,有些地方的火焰则是不断地燃烧着,不屈的与灭火的远征军将士做着抗争,一步又一步的逼近。直到被清理的隔离带之前,面对着再无一物,只有大地的沟壑,火焰这才无奈的停下脚步。 继而重复燃烧,誓将土地上的一切燃烧殆尽,方可停下怒火。 离得近一些的水井,井中的水都是带有温度的,虽然没有被煮沸,可也能够清晰感觉到那股暖意。 一队帝国骑兵正在燃烧着的城市的街道当中缓慢的行进。 亚瑟坐在外表狰狞的战马上头,注视着燃烧的街道,在街道上奔走的将士们。 一如往常,之前征途路上经过的数十座城市,不论是火焰,亦或者是杀戮,终究成为了神罗帝国的一部分,并且成为了征程上的石碑,记载着他到过的痕迹。 其座下的战马雷鸣,隐隐有一些兴奋,口鼻间喷吐出来的气息,竟是带着一些星火,一接触到街道上铺设的石板边迸溅散放。 街道上忙碌的远征军将士们,有些人注意到了这队骑兵,也注意到了尊贵的帝国皇帝的到来。不过,由于正在灭火,众多将士们也没有停下手头的工作,连表示尊敬的行礼都没有完成。 如此行事,亚瑟的脸上没有出现不愉,反倒是点了下头,表示肯定。 救火,肯定是比向他这个皇帝行礼来得重要得多了。 虽然身为皇帝,统治着万里疆域,亚瑟却不会认为他能够与天地同寿,一直统治帝国,直至永恒。 人总是要死的,不论贫穷,富有、低贱、高贵、都没有办法逃脱死亡。 反正他就在这里又不会突然暴毙,想什么时候行礼都可以。 火焰却不会等人,一下功夫,又会突然的燃烧,蔓延。你有感情,它没有感情,给火焰一点功夫,它能将可见的事物燃烧得殆尽。 何况这座城邦,已经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坐视着城池在大火中燃烧殆尽,绝对不是任何一名远征军将士能够做到的。 孰轻孰重,亚瑟还是分得清的。 远征军的将士们也分得清,所以他高兴。 缓缓经过街道,亚瑟在骑兵们的簇拥下巡视着这不久之前纳入他掌控中的城池。 时不时的,会有随军官员前来汇报情况,因而队伍会短时间的驻留。待到亚瑟将情况听完,并做出指示后官员离开,他才会带着骑兵沿着既定的路线行进下去。 簇拥他的骑兵并不多,只有三十骑,是从帝国骑士团当中挑选出来的,个个都是军中精锐。 不过作为皇帝,亚瑟并不是什么端坐在皇宫之中,什么事情都不干的皇帝。他这个皇帝,是从铁与火当中一步一步走上来,将数十个国家征服,然后统合成一个帝国的皇帝。 经历过的战阵,刺杀,自不用多说,数不胜数。 如果自己都不能够保护自己的话,那他可能已经死了好几遍了。 毕竟有些保护,是无法时时刻刻存在着的。 有些攻击自背后而来。 所以,骑兵们的护卫,意义大过于实质,不过是一种必要的礼仪。 在向着下一条街道进发的时候,一对神罗帝国远征军的将士,正押送着迟迟滞留在城池中不肯离去的市民们向着这方向过来。 有些市民,还是不愿意离开,只有在远征军将士采取强硬手段的时候,才会态度松动。 如这般押送,在城中早已经进行过无数遍了。现在这一批,已经是属于市民当中的强硬分子,也是非常靠后的一批了。 轻轻挥手,亚瑟控制着雷鸣向着街道一侧靠过去。他身后的骑兵纷纷跟随,让开了一条道路。 押送着市民的这队远征军小队,则是继续驱赶着市民们离开,只有在经过亚瑟与骑兵队伍身边的时候,才会停留一下。 “皇帝陛下。”远征军将士头微低,眼睛注视着脚尖,右手按在左胸前,轻轻一鞠躬,做出一个非常简单的行礼动作。 那些正往前走的市民们,听到押送他们的远征军将士们口中说出来的称谓,不由得张大了嘴巴,一脸的呆滞与惊讶。 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在只有二十五名骑兵簇拥下,还穿着着一身铠甲,看起来像是一名将军的亚瑟竟然是皇帝。 这太出乎他们的意料了,平时城中哪怕是国王出巡,随同的军队以及服饰的仆人都是浩浩荡荡的一个队伍,哪里是这么简单至极的? 如果不是听到这些押送他们的军队士兵的话,让他们光靠猜,死活都是猜不出来的。 在不解与讶异中,城市中的市民们被押解着向城外走去。 “陛下。”火光与夜色交错的黑暗中,披着黑色连兜斗篷的夜出现。 “怎么样了,安琪拉说什么了?”亚瑟停马,出声询问。 “安琪拉说没有什么水系法术可以帮忙灭火。”夜将安琪拉的回答原原本本的告诉亚瑟。 “也是。”亚瑟失笑,摇摇头,这还真是他一时糊涂了。 以安琪拉的性子,哪里会去学什么火系法术? 你看她,头发是红的,穿着的连衣裙也是红色系,连喝的奶茶,都是红茶重过牛奶的。 怎么可能会学习其它颜色的法术? 眺望着在黑暗中依旧没有任何熄灭意思的火焰,亚瑟招手。 身后的一名骑兵策马前行,来到亚瑟的马前,行礼道:“皇帝陛下,有何吩咐?” “去,替我传令军中众将,在此城中驻扎一天一夜。” “另外,将军中的随军法师全部调集过来,分布到城中各处,让他们出手帮忙灭火。” “是。” 此时的风,是灼热的。 由西而来,向东而去。 第364章 流转之时 还是那个城,城上依旧还是那些人。 似乎什么都没有变过,守卫长城的长城卫士们全神贯注警戒着,提防着城外蛮荒异族随时可能发起的进攻。 似乎又什么都改变了,站得笔直的长城卫士们脸上有着无法掩饰的疲倦,连衣装上的血污都来不及清理。红的血液沾染上衣服之后,过得久了,经过时间与灰尘的双重作用下,已经变成了灰黑之色。 来不及去换,也没有时间换。 虽然值守有时间,一到时间,便会有新的长城卫士来接替他们的位置。可走下城去,更多的时间用来休息,而非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事实上,不论清洗得多么干净,二天的战斗都会重新将衣甲给弄脏。 如果不是为了防备疫病的发生,军中早有规定,可能这些在战场上作战英勇无比,一下了城墙便如同懒汉一般的长城卫士们根本不会洗澡。 变了的,其实还有更多。 比如军中熟悉的人,同乡,同村出来的同袍。可能在一次战斗后,再看不见,彻底的消失,亦或者躺在距离城门不远处专为伤员设立的营地里面。 比如城墙,厚实的墙砖上,多出了许多刀劈斧砍的痕迹,坑坑洼洼的,也不知道经历过什么。 城头的地面,是已经被血液染红的一片。由于没有时间用水来冲刷,血液干透了后,成为了再难抹去的颜色。 还有一个个血色的脚印,遗留在上头,在比较干净的城砖表面尤为刺眼。 长城卫士们早已经习惯这一切了,没有人多看一眼。哪怕如新兵,在第一天的新奇,畏惧等等情绪交织着度过后,再度重复相同的一天,以至于到后面,已经变得麻木。 像有些老兵说过新兵只要能够活下来,他们会很快的成长,成为与他们一样的老兵。 因为死了的,都没有机会成长,更不用说变成老兵了。 他们都是如此走过来的。 时间,总是不经意的送走一些人,让一些人成长,让一些人看着身边的人来人往。送走一些,又来了一些,如此循环往复。 一名老兵掏出小酒壶,往嘴里面灌了一口,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他也不知道下一个能够让他如此安逸喝酒的机会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等下一次进攻结束后他还能不能站在这里继续喝酒,总之,他什么都不知道。 唯一清楚明白的一点,他是一个长城人,背后的是长城的土地,以及土地之上的长城百姓们。 又喝了一口酒,他转头看向身旁的新兵。 哦,不对,现在这家伙的脸看上去也不那么嫩了,这里黑一块,那里黑一块,整个人显得有些狼狈,灰头土脸的。但就是这样,才证明了他现在的身份已经是一名老兵。 “小赵啊。”老兵举起酒壶来,朝着赵寅示意。 赵寅从怀中掏出酒壶,遥遥敬了一下,拔开塞子,小喝了一口。 烈酒入喉,迅速的化成火焰在他的胸腹之中燃烧,脸上迅速浮现了些许的红晕。 酒还是有些呛人,可赵寅已经不像初次喝酒那般,连连的咳嗽,觉得嘴里面的酒酸涩难以入口。 大概这是成长吧,赵寅脑海中浮现跟自己一同在新兵营中接受同一名教官训练的同袍们。那些熟悉的身影,有些人在这七天的战斗中再也没能够出现,没能够寻找到他们。 有些人,则与他一样,成为这漫长战线上坚守的一员。 来不及悲伤,也不能够悲伤。 又往嘴里面灌了一口,酒的味道迅速冲淡了他脑中那些纷乱的思绪。 赵寅将目光投向城墙远处,那些正在清理尸体的蛮荒异族们。 原来蛮荒异族是没有清理尸体的习惯的,可是当有一天,他们发现这些尸体的尸体给他们带来巨大损失的时候,才知道应该去收拾这些战场上遗留的死尸。 疫病,是战争中不由人控制的,出现的强力武器。 当疫病能够由人控制之时,谁都会感觉到战栗。 曾经让蛮荒异族战栗不已,并成功让他们养成收拾尸体习惯的,正是此时此刻还在长城中居住的扁鹊。 穿戴整齐的苏烈在城头巡视着,每经过一处,都会朝着那些守卫的长城卫士们缓缓点头。 将乃兵之胆,一名合格的将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让手下的士兵看到最好的一面。 由此,苏烈学会了打理自己。 如果他灰头土脸的,那怎么让麾下的士兵们信服? 虽然已经在长城许多年,与这里的士兵们朝夕共处了许多时日,不需要如此表现,可他依旧还保持着这样的习惯。 包括在每一次战事开始之前,结束后,在城头巡视。 长城卫士们值得信任,不需要任何的监督,是。但他必须要看看他们,看看手下的儿郎们,记住他们中还站着的人,记住他们之中不见了的人。 长城这片土地记住了他们,他也应该要记住。 长城东门,一个骑着马的小小身影,朝着城门位置飞快的接近。在他的身后,跟随着数十匹战马一同飞驰。 经过了无数心焦的晨起日落,百里玄策终于来到了这里。 长城,他的第二个故乡,也是如今的——家。 离得更远的位置,一辆马车缓缓行进,马车上的明世隐闭着眼睛。 “应该快到了吧?”他突然出声询问。 同卓在车厢当中的红玉拨开帘子,探出身子,向着驾车的绿竹询问一句。得到确切答案后,她才重新坐回原处,说道:“先生,还有一天的时间便到了。” “恩。”明世隐应了一声,车厢中又恢复了之前的静默。 不比百里玄策一路紧赶,明世隐的马车行驶速度并不快,一路走走停停。 有时候停下来看风景,有时候有人意图让他停下来,于是离长城的距离还得用上一天才能够抹平。 不过,明世隐并不急。 长城离他还有些距离,但他从未远离过。 第365章 前杀手百里玄策 长城的东城门处,往来的车马不复昨日的喧嚣,却也不是完全的冷清。虽然是战时状态,但对于长城脚下的人们来说已经司空见惯,成为既有的一部分,似乎不存在什么畏惧。 骑乘着马匹的百里玄策飞速驰至,身后跟着大批的战马。 一路走走停停,他的速度并不慢,即使因为身后相当数量马匹的关系,常常有不长眼的强盗想要来掠夺他,却没有一个人成功。 那些强盗已经死得透了,尸体与血液成为土地之中的养分,用来供养植物的生长。至于他们的马,以及财物。则全部成为了百里玄策的战利品。 后面马匹背上驮负着的大包小包的行李,全部都是他以类似的手段得来的。 远远看上去,他这个前杀手,更像是一个胆子大也有手段的行商,这才能够一个人带着大量的货物来到长城。 当然了,进入长城地界后,百里玄策再没有遇到什么强盗,因此时间再无耽误,直至他来到长城城外。 长城地界上,有零星分布于各处的城镇,唯一称得上大城的,只有长城镇守府坐落的这座城市。作为关联长城城关的大城,它不仅仅在防御蛮荒异族入侵这件事上起到重大的作用,也在商业贸易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因为军备关系,长城特别重视商业发展。从而大量的军费支出从商税中得到填补。因而长城地界十分的安全,基本上往来的商队,遭遇的危险都是在长城地界之外的。至于地界之内,长城每一年必不可少的大练兵,已经将境内的盗贼,强盗、马贼、等等清剿过一遍了。 “来人止步。”守卫城门的一名长城卫士踏出一步,挡在了前行的百里玄策之前。 百里玄策控制座下战马停下,有些疑惑的看向了拦路的长城卫士。 虽说有些城池的城门士兵有拦路收过路费的习惯,总不至于长城也是这样子的吧? “可有行商许可证?”长城卫士问道。 “没有。”百里玄策老实的摇头。 他确实没有,又不是来与人通商买卖。至于准备,那更不用说了,也没有。他只是单纯的回家,要来见自己的哥哥而已,至于身后的那些马,马背上的货物,都是这一路随手获得。 长城卫士眉头微皱,侧过身去,指着城门过道中设立的指示牌说道:“那你应该去商所办理通商许可证,才能够在城中买卖,不然的话,按照长城法律,一旦你没有通过商所的合法程序,那么你一旦开展商业活动。你的货物都将被扣留,直至你缴纳罚款,并办理必须要的各项手续,货物才能取走。” “你可以顺着指示牌去到商所,那里有专人办理。”长城卫士耐心的指引道。 “哦。”百里玄策愣愣的点头。 “那行,你可以走了,记得我跟你说过的话就成。”见百里玄策表示自己听懂了,长城卫士这才退向一旁,让开了一条道路。 百里玄策策马前行,正准备通过城门过道进入城中的时候,他突然反应过来。 他又不是要来长城中当一个商人,那劳什子商所,通商许可证与他有什么关联? 于是,百里玄策让马匹朝后倒退几步,重新回到了长城卫士的面前。 这回,轮到长城卫士不解了。在他看来,他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过在他脸上,依旧没有出现什么不耐烦的表情。 身为守卫城门队伍中的一员,他们这些长城卫士不只是要有战斗力,能够应对任何突发情况,同时眼色,耐心缺一不可。 所谓眼色,是要善于观察,可以从一个人的小动作,气质,眼神来判断这个人的身份。 所谓耐心,即是当下这种情况。 “我不是商人。”百里玄策非常认真的说道,眼神真挚。 盯着百里玄策的眼睛半晌,长城卫士丝毫没有被其眼中真挚感染的意思,他指着百里玄策身后那被许多缰绳牵引着的马匹,道:“你不做生意那这么多的马匹,马匹背上的货物是怎么回事?” 长城卫士语气有些无奈,像这种试图逃税的商人他见过不少,但如此清丽脱俗,大胆的商人,他还是你一次见到,而且是如此的——理直气壮。 真以为他是瞎子,看不见后面的那么多马匹,以及货物? “我这是捡来的。”百里玄策解释道。 身为前杀手的他,惯于隐藏自身的实力与身份,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因而他并没有说出全部的实情。不过这些马匹与货物的确跟白捡来得差不多,毕竟他们的主人都被他杀死了,自然这些马匹以及货物也就成为了无主之物,他也就不客气的捡到手了。 那名长城卫士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百里玄策,脸上的表情分明写着:你在骗谁?反正我不信。 百里玄策默然。 然后他在长城卫士准备开口的时候马上说道:“好的,我知道了,我马上去办通商许可证。” 见到百里玄策改邪归正,自我救赎,长城卫士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那行,你可以走了,别堵住通行道路。另外,如果你的马匹在城中道路中有随地撒尿拉屎等行为的话,请自觉向商所缴纳一笔相关费用。”长城卫士示意百里玄策可以离开,并补充了一句。 “好的,我明白。”百里玄策一脸恍然,看样子是真的明白了。 他确实明白了,原来他打算把这些马匹,货物都无偿捐献给长城镇守府的。 不过由于刚刚与长城卫士的短暂交流,他已经打消了之前的念头。 多余的马匹可以捐献,可是货物嘛,那就算了。 虽然他有存钱,而且不少的样子,可再多的钱,也禁不住没有源头的花费啊,何况他还得有收入。 作为一名前杀手,百里玄策很深刻的认识到钱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赚取大量钱财的杀手,他也深刻的认识到——能够与杀手赚钱速度相提并论的职业只有商人。 他能够胜任杀手这份职业,理应在商人这行当上有所建树才行。 想明白了这件事,百里玄策才带着他起家的资本,向着指示牌方向前进。 第366章 少年游故地 “拿着,通商许可证最好不要丢失,如果不小心丢失了,还请立刻前来补办,否则有人拿着你的通商许可证去做违法生意的话,到时候麻烦的还是你。”商所柜台内的工作人员将一张四方形的纸张交给了百里玄策。 “明白。”百里玄策应道,将通商许可证小心的收了起来,放进怀中。 他倒是不怕通商许可证丢失,好歹身为一名前杀手,他自认从来只有捡别人东西的时候,没有别人捡他东西的时候。再准确一点来说,他的东西不好拿,想要拿,起码也得从他的尸体上踩过去才行。 办完了一系列手续,百里玄策这才走出商所,他带来的马匹与货物都寄存在商所的马厩与前面的空地,短时间内不必担心,只是要付一些费用而已。 这下他倒是轻松了,可以去做想要做的事情,也不必担心引起他人的注意。 刚刚他进城还是显得有些太太招摇,只有一个人的他,吸引了太多人的注意力,从进城时候前后左右的那些往来行人的表情看得出来。 像他这样子,一个人行商,实在太过于离奇。好在长城改变太大,早已经不是他记忆当中的样子,还有商所的存在,里面还有寄存货物与马匹的服务,实在让百里玄策省了太多事情。 比如,他不在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身为一名杀手,只有希望自己平凡,成为人海当中平凡一员的时候。绝对没有去希望自己出人头地,让所有人都知道你的名气,知道你的容貌的时候。 “老板,这位老板,你的货物我收了,货物再替一成的价格,一成!” “别听他的,老板,你如果将手里面的货物与马匹交给我处置的话,我一定能够卖出比他还要好的价格!您只需要给我一定得雇佣费用,再不需要其他了。” “而且如果您不放心的话,我们大可以去商所里面立契约,这是受长城律法保护的,绝对不会有问题。” … 刚走出商所,百里玄策立刻被一堆人围住了,这些在商所门前的商人们,牙人们,迅速的又将之前的报价提上了一些。更甚者,已经有人为百里玄策考虑起来,生怕百里玄策受到一丁点的欺骗。 刚刚进去商所时,百里玄策带着的马匹与货物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现在百里玄策出来了,虽然身后的马匹与货物不见了,可众人的关注一点都没有降低过。 以百里玄策的身材,以及灵狐一族标志性的耳朵来说,完全不存在任何认错的可能。 “别挤,别挤,是我先来的,让我先来讲一讲价!” “切,谈生意还有先来后到这一说的吗?快给我让开!” “我,我…哎呦,谁踩到我的脚了。” 众人推搡着想要争取第一个去到百里玄策面前,跟他谈生意,可以说是争先恐后。 不过这场景在商所门前守卫的长城卫士们看来可能再平常不过了,竟是没有半分出手制止的打算。 “咦,人呢?”有人千辛万苦挤到中心位置,哪里还看得到百里玄策的身影? 他还没来得及说。后面已经有人将他给拉了出去,最外围的人则还在往里面拼了命的挤,完全不知道百里玄策已经消失不见。 “呼,真是可怕的商人,难怪赚钱能力和我们杀手界有的一拼。”离开了原地的百里玄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从腰间的皮制挎包里面取出一顶软乎乎的帽子戴在头上,将一对耳朵彻底的遮掩住。 他这才慢悠悠的在街道上行走,除了个子矮小,像个出门游玩的少年外,他再没有其他什么与他人不一样的特征。 吸引别人眼球的时候还是少不了,身为灵狐一族,除了有一对耳朵特别醒目外,俊秀的外表也是一大特征。 再配上百里玄策那阳光般的笑脸,走在街上,他这个少年,受到了经过的众多姐姐妹妹,婶婶妈妈们的关注。 这一点,除非是百里玄策易容,特别扮丑,不然那是莫得办法的。 只是,在其它地方或许需要,但在长城这里,是一点不用的。 这是家乡。 在原来家乡被毁之后,长城成为了他的家乡。 他哥哥在这里,家也在这里。 有谁到了家乡,回家的时候,还必须隐藏自己的? 反正百里玄策不用。 “冰糖葫芦,冰糖葫芦呦,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 “烧饼,烧饼,新鲜出炉的烧饼~” “来看看都来看看,润肺止咳,清甜可口的香梨,都来看看呦~” 街道上,是各种摊位的叫卖声,多以各种食物为主。至于一些饰品摊位,以及沿街的店铺,则时不时的有人驻足。 街道上人来人往,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蓬勃朝气,再也不似旧日,那曾经的迟暮气息。 这等繁华的景象,已经可以比得上一些国度当中的州城了,根本相差无几。 记忆中的长城街道绝对不是这个样子,可百里玄策更喜欢现在的长城。 如果当年他与哥哥是在如此环境中的话,根本不会分离。 “老板,给我来十串冰糖葫芦!”百里玄策叫住了从他身边走过得卖冰糖葫芦的小贩。 小贩停下脚步,一张脸别提有多灿烂了,眼前的少年可是一名大客户。 “好勒。” “你稍等。”小贩将插在柴棒稻草上的冰糖葫芦一支又一支的取下,拿在那一只大手中。 “承惠三十文。”小贩看着百里玄策,生怕这是个恶作剧。 百里玄策拿出腰间的小荷包,里面装着的都是一些零钱,铜板,银角等等。 从里面数处三十个铜板,他交给了卖冰糖葫芦的小贩。 小贩这下子完全放心了,才将手里面的冰糖葫芦交给百里玄策。 接过冰糖葫芦,将九支冰糖葫芦拿在左手,一支则用右手拿着,朝着嘴边送去。 用舌头一舔,冰糖甜丝丝的,甜意一直蔓延到了心里。 牙齿咬下,内里的山楂果肉,有些酸涩,却与外面的冰糖巧妙的混合在一起,变得酸甜可口。 这是小时候百里玄策与百里守约想象种无上的美味,只能够在别人吃冰糖葫芦不小心掉落在地不要的时候,他们才能够捡起来吃上一口。 那时候的甜,也是沁入心里的。 “母亲,母亲,我也要吃冰糖葫芦!”一名扎着冲天辫的孩童停下脚步,小手指着百里玄策,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 不自觉的,孩童的嘴角已经有了湿润的痕迹。 “好好好,娘这就带你去买。”妇人宠溺的摸摸孩童的头,将他抱起来,朝着卖冰糖葫芦的小贩的位置走去。 “卖冰糖葫芦的,快停下,我要买冰糖葫芦。” 牙齿再一咬,坚硬的冰糖化成的皮被咬碎,混合着山楂的果肉进入嘴里。 酸涩似乎加重了,百里玄策站在原地,望着那对离开的母子,思绪不由得回到了那段日子中的那个时间里面。 那时候… 第367章 近乡情怯 长城城头的战斗,对于城中的百姓的日常生活而言,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非要说有的话,大抵每个人入了夜,便需要待在自己的居住地,不能够再随意的走动了,对于白日间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影响。 于是,百里玄策看到的是这样一副繁华的景象。 他待立街道片刻,又向前走去。 过往的一切,在行走间缓缓的浮现心头,一点一滴,铭记的,模糊的,全部都清晰无比。 时不时的,咬下一颗冰糖葫芦,在嘴中大嚼着,酸甜的滋味,伴随着他脑海中的记忆。 这是儿时他最喜欢,渴望的味道,时至如今依旧未曾遗忘。 在当杀手学徒的那段日子中,每当训练完毕,他最想吃的便是一串冰糖葫芦,吃在嘴里,似乎又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成为杀手后,每一次任务完成后,他也会吃上一串冰糖葫芦,将任务的喜悦与冰糖葫芦的甜蜜融合在一起。 他去过许多地方,吃到过许多地方的冰糖葫芦。 由于手艺,冰糖熬制,山楂的成熟度,各地的冰糖葫芦味道大同小异。他吃了许多,记忆了许多,现在吃到长城的冰糖葫芦,他已经想不清楚曾经那一颗沾染了灰尘,再难擦拭得掉的冰糖葫芦的味道。 唯一能够想起的,是兄弟两人将分成两半的一半冰糖葫芦吃进嘴里的满足。 虽然吃了无数的冰糖葫芦,嘴中吃的第三串冰糖葫芦甜得有些齁,可百里玄策依旧有些贪恋这种滋味。 这毕竟是曾经他和他哥哥,只能够渴望而不可及的美味啊。那时候,只能够微仰着小脸,期待着吃冰糖葫芦的孩童会不小心掉下一颗来,被他身旁的爹娘说脏,他们才好过去捡拾。 一路的颠沛流离,小时候的他们历经人情冷暖,学会了许多东西。 如同样的场景,没有等后面的步骤完成他们就上前,运气特别好的时候可能会得到一串冰糖葫芦,运气不好的时候,肯定会迎来恶狠狠的一阵打骂。 漫步街道,周围的一切对百里玄策来说都陌生了许多,与记忆中的长城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模样。 如果不是确实知道这里是长城,百里玄策或许会以为自己来错的了地方。 这里的街道,干净,整洁,铺着青石板,在街道两侧还有用来排水的沟渠。房屋错落有致,店铺,住宅,区分开来,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区域。 一路走来,见到的长城百姓,没有一个面黄肌瘦,也没有谁是衣着破烂的?甚至于,百里玄策这一路走来得时候,都没有看见一个乞丐。 这些,在他记忆中的长城,完全是没有出现过的风景。 手中那还未动嘴吃下的另外七支冰糖葫芦,源于百里玄策的习惯,他习惯性会买冰糖葫芦买得多了,看到街道上的乞儿就分给他们一些。现在,他竟是发现,一个可以给的乞儿都没有。 这里是长城,确实是长城,这片土地,他不会忘怀。可这里,又不是他记忆中的长城了。 百里玄策走得有些慢了。 不是被周围的景致影响,前身作为杀手的他,到过大陆太多繁华的所在,自然不会被区区的繁华乱了眼睛。 他只是有些怯了。 他本不会有害怕的情绪,只是这种害怕,又与一般的畏惧不同,并非是纯粹的恐惧。而是一种,面对着熟悉的事物,发现其与记忆中不同,所产生的一种担忧。 近乡情怯。 长城的变化是如此之大,大到他已经完全认不出来了。 当初他们兄弟两个,为了在城中生活下去,小脚可是踩踏过这里的每一片土地。可如今,再去看,再去寻找,却没能够找到一个能辨认出来的地方。 街道不同,房屋不同,连城市格局都已经不同。 是否他哥哥,也已经不同了? 百里玄策脑海中,关于哥哥百里守约的容颜竟是变得有些模糊。 他停下脚步,身边人来人往,周围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谈声热闹依旧。可给百里玄策余留的,只剩下一种孤寂。 有些情绪,总是莫名其妙的来,莫名其妙的存在着。 在过往行人的眼中,百里玄策像是停下来发呆的少年,久久不动。 良久,百里玄策继续朝前走去。 “你好,我想问一下路,请问土地庙在哪里?”百里玄策拦住了一名行人,有礼貌的询问。 “土地庙?”被拦住的是一名大叔,他也没有不耐烦,只是反问道:“你说的是城东土地庙,还是城南,城北的土地庙?” 百里玄策呆愣半晌,竟是不知道自己要问得是哪个土地庙。 是了,记忆中的土地庙虽然老旧,可是随着长城的发展,大量人口的出现,又哪里只会造一个庙宇?换成其它的城市,只怕香火鼎盛的庙宇不在少数,长城的庙宇有些少,还是因为这里的百姓并不热衷神佛的缘故。 见状,热心的大叔继续发问道:“小兄弟,你是不是迷路了?如果有需要的话,你可以让卫士们来帮助你。” 他指着道路尽头一侧的长城卫士,脸上带着理所当然的表情。 “谢谢大叔。”百里玄策道谢,向着长城卫士位置走去。 他果然是犯傻,他哥如今在长城有着好大的声名,还需要费那些劲去思考记忆中的土地庙究竟在哪里么? 好吧,刚刚的确是他脑袋暂时转不过弯来。现在的话,他只需要去问长城卫士们,借助长城的官府力量帮他找到他哥,他家就成。 至于其它的手段…需要么? 他这是回家,百里守约是他哥哥,还需要什么理由? 什么都不需要。 再说,如今他也不是一名杀手,只是一个归家的少年罢了。 是啊,回家。 心心念念,让他坚持着走过颠沛流离,尸山血海的念头,不就是回家么? 现在他回来了。 他走的每一步,都离家更近。 百里玄策露出笑容,微抬起头。迎着温暖的阳光。 近乡情怯。 有些情绪,突然的来,又突然的走了。 第368章 兄弟相见 一步,两步,三步… 知道了家在哪里并没有让百里玄策走得有多么的快速,相反,每一步落下,他在心里面都会默默的记下步数。 源于之前身为杀手的习惯,也源于他知道,这是回家的路。 再看向周围,一切都变得更加的亲切可爱起来。 那树,那经过的男女老少,那街边的店铺,都带上了些许不同的感觉。 百里玄策不怕迷路,在他身前,在他身后,各自有两名长城卫士陪伴着,指引他前进的方向。 说是陪伴,其实更似监视,怕他突然跑掉。 百里玄策虽然被监视,看管,但他也不在意。相反,他还觉得很不错。 因为这些长城卫士们,是发自内心的在意他哥哥的安危,才会有如此举动。 这般,又怎么可能让他生气? 不会的。 他是如假包换的百里玄策,如假包换的百里守约的弟弟,真的,从来不怕验。 看着步伐缓慢的百里玄策,后边的两名长城卫士有所疑虑。 按照百里将军的描述,他弟弟这个时候怎么着也应该是个大人的模样了。怎么可能还是这么的小?看上去像个少年,而且身高也不高,才到他们腰间而已。 有所怀疑,却不妨碍他们带着百里玄策去找百里守约。 自从百里守约找弟弟的消息在长城上下流传开来之后,有一段时间,过来认哥的人是络绎不绝的。只不过那一些人,最终都被认定是假货,在确认是否有别样的目的后,有的被投入大狱,有的则让他离开。 他们的百里将军是灵狐一族,特点很明显,那就是一对毛茸茸的耳朵。光靠这一点,已经足够刷掉百分之九十的寻亲者 所以一阵络绎不绝后,变成门可罗雀,又到后来,隔了好一段时间,才会有人来认亲。 一名长城卫士的手指动了动,有些手痒。 他直勾勾的看着百里玄策头上戴着的软趴趴的帽子,心中一直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上前去将帽子掀开。可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没有伸出手去,即使帽子底下没有一对毛茸茸的耳朵,只有头发也是一样。 长城卫士们安静的护送着百里玄策,前去百里守约的宅邸。 同百里守约一样,卫士们也经历过盼望,失望,到如今依旧充满着希望。 反正他们是怎么都不相信,受人爱戴的百里将军的弟弟会一直寻找不到,甚至可能已经死去。他只不过是不知道在哪里,也没有百里将军的消息,但总有一天,他会来到这里。 正是这样的期许,他们对于那些来寻亲的人,特别有耐心,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从不慢待。 从东城门附近的街道,到南城附近,他们走了大约半个时辰。 原来可以骑马,但是百里玄策不愿。 那么多的日升月落都过来了,区区的半个小时,并不算什么,也算不上什么。 他走了多少步了? 等到最后一步落下之时,正好是八千六百七十四步。 百里玄策抬起头,出现眼前的是一栋宅子,宅子并不大,与街道上其他的房屋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唯一有点不同的,是门前的两只石狮子,以及台阶两侧,披甲,佩剑的四名长城卫士。 一侧的墙头,被一片绿色占领,爬山虎攀满墙头,并朝下延伸。里面开着几朵黄色的小花,小小的,在周围绿色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娇艳。 看看左右,依旧没有什么符合百里玄策记忆中的事物存在。 包括不远处的土地庙,也已经不再是遥远过去当中破旧的模样了,被修缮一新,还闻得见香火随风飘散出来的一股淡淡香气。 怦怦怦。 百里玄策的心脏跳动的速度不由得加快了些许,一切都不同,可他竟是感觉到冥冥中血脉交织着的一种默契。 宅子内,小小的院落,院落里面种满了各色的植物,有花朵开得娇艳,也有绿藤正舒展着身体。在四角,是几株不同品种的大树,其中的一棵上,挂着累累硕果。 微风一吹,果儿晃荡着,沉甸甸的,似乎随时都可能因为熟透了掉落下来。 是梨。 梨子还没有熟透,却已经散发出果香,充斥满了整个院落。 一身平常服饰的百里守约,正行走的自己的花园兼果园的院子里,一手提着水桶,另一手则拿着木勺,舀出水来给院子里面的各色植物浇水。 虽然伤势没有完全恢复,但对于日常生活已经没有影响了,若有需要,他也可以参与守城,加入战斗。只是他几次要求,却仍然被拒绝,只好将过多的精力发泄在照顾植物这件事上头。 灵狐一族,辨识诸物已经是本能,照顾各式各样不同的植物也是天赋。 百里守约自然不可能例外,在他的照料下,院落中生机勃勃,他根本不需要出门买菜,日常的大部分吃食都可以从自家获得。到某些作物成熟之时,他还可以摘取多余的一些,送给其他人。 点点晶莹的水花,自木勺中飞落。 “叩叩。” 有叩门的声音想起。 门外传来长城卫士的声音,“百里将军。” “进来。”百里守约直起腰,将木勺放进桶中,一边用手臂处挽起的袖子擦拭着额头的汗珠,一边看向院门方向。 “吱呀。” 门被推开,进来的是两名长城卫士,百里守约最先看到的也是这两名长城卫士。 下一刻,他嘴唇有些嗫嗫,眼睛下意识的眨动了几下,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此刻所见。 “玄…玄策?” “玄策!”木桶自手中落下,百里守约快步的朝那个出现的小小身影跑去。 “哥!”百里玄策同样朝着百里守约跑来。 他的眼中,已经多出了晶莹闪动的泪光。 他们跑向各自,这一刻,好像等待了很久的时光,又好像不过是昨天的样子。 一个天明,一个天黑,又一个天明,一眨眼的时间。 有些等待,你不知道它会不会有结果,但它,一定会有结果。 如这场重逢。 墙角的一朵花苞,悄然间散放,开出了美丽花朵。 第369章 战争与平和 “连弩检查完毕,无任何问题。”穿着朴素,宛如街上一名随处可见的百姓的鲁门弟子站起身说道。 “第三十七号连弩无问题。”他身后的另外一名鲁门弟子重复一遍,快速在手里面拿着的本子相对应的位置打上一个勾。 再看他手中拿着的本子,上面密密麻麻的打着勾,最上方还有着相对应的日期用来对照。 新一天的战斗还未开始,但属于鲁门以及墨家弟子的战斗已经开始。 每一天的战斗结束之后,战斗开始之前,城头的各种守城器械都必须经过相对应的两次检查,以避免器械有所损坏,没有办法发挥其功能。毕竟一场战斗有分激烈与否,如果敌人攻击频率太高,那么守城器械必然会因为更加频繁的运作而加快磨损速度。 如果不时常检修,在战斗开始后,再发现问题,到时候想再去更换守城器械或者维修,难度便会上升,也不一定有那个时间。 因此,现在的城头,一眼望过去,除开守卫各处的长城卫士外,还有到处忙碌的鲁门以及墨家的弟子。他们都在做着一件事情,即是检修守城器械,为守城的长城卫士做好保障工作。 站起身来,手一提溜,鲁门弟子的手中已经多出了一把收束着的伞,伞泛着冷光,竟是用金属制作而成的。 他走向还未检修的第三十八号连弩,在开始检修之前,再度撑开伞,将伞朝地面一架,伞立刻撑开,伞柄底部自动固定完成,在他的身前形成了一道防御。 不多不少,正好他整个人的身形都在伞面的保护之下。若有来自远处的攻击,比如羽箭之类的,想要伤害到这名鲁门弟子,必须先破除伞的防御。 伞式防御器,因为外表是一把伞,因此名字也是如此的简单。 作为鲁门与墨家弟子平日里在战场的最基础的防御装备,它可以完美的防御住任何小型的远程武器,至于中大型远程武器,也能够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再加上携带方便,架设简单,基本成为单人的有效防御武器。 这是墨家的机关造物,至于鲁门,则开发出针式进攻器,作为与伞式防御器的呼应。伞式是用来防御的,针式则是用来进攻,还击那一些不长眼对工作的鲁门和墨家弟子发动攻击的敌人。 城头,颇有些风雨欲来的架势,周围有些压抑。 若是不知情的人站在这里,还会以为战争还未开始。可事实上,战争已经开始有一段时日了,并且还在持续当中。 空气中,弥漫着的是硝烟的刺鼻味道,仔细闻嗅还可以闻嗅到一股挥散不出的血腥气。 从城头远远的朝着远方的蛮荒军队的营地看去,在那里,可以看见一个又一个的黑色小点。似乎连日来的战斗,都没有消耗掉多少,还保持着一直以来的庞大数量。 不知道战斗什么时候开始,但那必定又是一场生命与生命的残酷厮杀。 对于这一切,守卫长城的长城卫士们习惯了,城中,以及长城保护着的土地上生活的百姓们习惯了,连为长城军队提供各种机关造物,以及相对应的服务的鲁门,墨家弟子们也都习惯了。 战争,分为看得见与看不见两种。可不论什么样的战争,都逃脱不了一点,即是有没有人去背负。 很幸运的,长城的百姓们有人替他们背负,他们自己也选择了背负。 如果站在城中,你看不见任何关于战斗发生,正在进行的景象。 可在城头,只要退到另一侧的城墙,回过头去,你便可以看见城中的建筑,以及城中街道上行走的百姓,那些生活的痕迹,生活的声音,人世的气息。 百里守约的院子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带着百里玄策过来的长城卫士们已经退了出去,并将院门关上。至于什么带过来的少年究竟是不是百里守约的弟弟之类的疑问,早在兄弟两个人拥抱的时候便得到解答。 于是剩下的很简单了,那就是给兄弟两个人独处的空间。 当然,还有件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将这一件喜事,分享给花镇守,以及苏将军,铠将军等人。 “你去?”一名长城卫士对着同伴投去了询问的的目光。 “我当然要去了!”那名长城卫士当仁不让的答应下来。 “我也去!” “我也去!”还有另外的两名长城卫士也要求道。 “你们去干嘛?”第一个开口的长城卫士有些疑惑。 “不是还得让苏将军与铠将军知道么?他们有人在城头,有人可能不在镇守府,当然要去知会一声了!”两名长城卫士异口同声的答道。 “弟弟。”松开手,百里守约退后一步,端详着面前的百里玄策。 岁月并没有在百里玄策的脸上留下多少的痕迹,与百里守约记忆中的那一张面孔完美的重合。 他,是记忆里面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小尾巴,也是那个奔跑在自己前头,让自己去追赶的调皮鬼。 一切似乎没有改变过,一切又都改变得太多。 “哥。”百里玄策抬头,如同小时候那般望着百里守约。 “恩。”重重的点了下头,百里守约伸出手,抚摸着百里玄策的头。 男人,甚至于一个男孩儿的头都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抚摸的。何况百里玄策还是一个冷酷的杀手,有人想摸他的头,一般自己的头都会被斩下来。 可百里玄策竟是闭上了眼睛,头上的一对耳朵抖动着,一副十分享受,舒服的模样。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已经长大,强行控制着,他甚至有想要呼噜出声音的强烈冲动。 那是小时候的习惯了,他小时候,常常伴随着妈妈的歌谣,在如水的月光下,在妈妈怀中,轻轻的抚摸以及低声的浅唱,一点一点,进入梦乡之中。舒服极了,便会发出呼噜声。 当时,现在。 两个至亲的人,虽然一个永远的离开了,但百里玄策知道她一直在。而他,短暂的离别后,将是长久的相聚。 无论是谁,想要让他们兄弟两再分离,那他只有死! 他百里玄策,手中不是没有杀人的刀。 第370章 长兄如父,在线催婚 城头,新一轮的攻防正在进行中。 城头的连弩,弦快速的绷紧与放松,循环往复,带来弩箭狂怒的尖啸声。每时每刻,都在朝着城下进攻的蛮荒异族倾泻着怒火。 顶着城头的弩箭,石块,蛮荒异族军队脚步飞快,向着长城迅速的接近。连日来的战斗,已经使他们冷漠无比,在进攻的这段路程中间,有人倒下,他们也并未有任何情绪的波动,踏过尸体,继续前进。 有人倒下,有人则更加接近长城城墙。 举起的骨制盾牌涂抹着鲜艳的色彩,还有诡秘的图案,弩箭撞击在上头,让手持盾牌的蛮荒异族战士脸色剧变,身体被一股巨力往后不断推去的同时,口中不由自主喷出一口鲜血。 血点洒落,撞击盾牌的弩箭失去惯性坠地,蛮荒异族战士毫不在乎的一抹嘴角的鲜血,继续参与攻城。 来自蛮荒中各种猛兽的骨头,煅制而成各种骨制品,是非常坚韧且牢靠的攻防器具。这也导致蛮荒异族的工匠技艺并没有多大的进步,否则攻城决然不会还是如此的原始,更多的时候是拿人命去填,中间交织着来自于祭司们的术法。 虽然,蛮荒中人命是最不值钱的玩意儿。 秋风吹过,带着院落中的大树枝叶摇晃,沙沙作响。 耐不住寂寞的叶片坠落,随着来往的风摇摇摆摆,晃晃悠悠,最后坠到院子中各处的地面。 地面已经蓄了一层的叶子,还带着点绿,却已经大部分泛黄。 伸手,将百里玄策头发上的落叶拂去,百里守约微笑注视。 他平时的生活简单而规律,除了长城军中的事务外,剩下的生活大部分都和院落中的这些树木花草度过。 入了秋,落叶变得更多,常常需要清理,才不会让树叶蓄满一地。 百里守约今天还没有清扫过地面的落叶,也没有时间去清理。踏步在落叶上头,走过春季,走过夏季,经过秋季,即将到达冬季的时候,终于多了一件值得开怀的事情。 “玄策,你先坐着。”带着百里玄策走到角落石桌旁边,百里守约回过头去说道。 “恩。”百里玄策听话的坐下,配合上脸上的表情,显得乖巧可爱许多。任谁都想不到,他曾经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至少那一些被他杀死的目标们是决然不会愿意相信这一点的。 百里守约端来茶,又加上几样小点心,一样一样的放在石桌上。这些东西全部都是他自己制作的,从小时候开始,他便养成了什么都靠着自己双手的习惯。 种这些植物如此,泡茶,制作点心也是如此。 “吃饭了吗?”百里守约坐下来,自然的问道。 “吃了。”百里玄策答了一句,看看桌上碟子里的点心,还是忍不住,伸出手去拿了一块点心,是一块饼,放在嘴边咬了一口。 入口是馥郁馨香,带着一股淡淡的甜味,不腻人,十分的好吃。 百里玄策知道这不是因为自身的心理作用,是确实好吃,那香味是花香,也不知道是什么花做的,总之是他哥哥做的便成了。 几口将手里面的饼吃下肚子里,百里玄策面前已经多出了一杯茶。 百里守约端着一杯茶送到百里玄策面前,一双眼睛弯成了月牙儿,道:“可以喝茶解解腻。” “不腻不腻!”百里玄策摇头,饼确实不腻,可他还是从善如流的接过茶杯,掀开杯盖喝了一口。 茶水入喉,冲淡了之前的饼还残留在嘴中的香甜,略微苦涩后,带来甘甜。 看着这一幕,百里守约脸上的笑容更盛,百里玄策能吃能喝,对于他这个兄长而言真是最大的慰藉了。 “多吃点,这些都是我亲手做的鲜花饼,用的全部都是自己种的花朵。”他指着碟子中的各色点心介绍道。 灵狐一族心灵手巧,超绝的天赋之下,小小的厨房手艺自然算不上什么。闲暇之余的乐趣,已经使百里守约成为花木兰,苏烈等人家里面点心的最主要提供者。 毕竟他只有一个人,做的东西又太多,常常吃不完。 闻言,百里玄策眼睛一亮,刚刚是客气,现在则是满满的骄傲与自豪。 本来只是客气,现在他的手又伸出去,拿起一块点心。 百里守约对百里玄策的要求十分的简单,从以前到现在,能吃能喝,可以健康的长大。现在嘛,百里玄策长大了,又得加上一个新的要求了,他还想看见百里玄策成家立业,有个妻儿子女。 百里守约的笑容逐渐变了些味道,俗称姨母笑,常见于各类见到适龄男女青年的大妈大婶脸上。 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冷意让百里玄策打了个寒颤,连饼屑从嘴角掉落下来都没有察觉。他疑惑的抬起头,看了看周围,敏锐的直觉使他察觉有一些不对劲,但是带来的不对劲更具体一些,他又说不清到底来源于哪里。 最后,他看见了自家老哥脸上有些微妙的表情。 一瞬间,他立刻将百里守约与那些曾经见过自己真面目的姐姐妹妹,婶婶阿姨们联系起来。 讲个笑话,身为一名前杀手,百里玄策真的不适合杀手这一行当。他的身材,以及他的容貌,灵狐族的外貌特点,这几样,堪称杀手的克星。其中某一样,都会让人记忆深刻,更别说去淡忘印象,一点都在意不到。 所以百里玄策拥有极为高明的伪装技巧,每一次任务的时候都需要伪装,让自己变得极为平凡,从而更好的完成任务。 一名杀手,本应该是这样子,起也无名,成也无名。 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看着百里守约脸上的笑容,那逐渐上扬的嘴角,玄策的耳朵有些耷拉,直觉告诉他接下来肯定不好过。 “玄策啊,你在外面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或者是看得上眼的?”百里守约端起一杯茶,装成不经意的问道。 “哎,哥,你这饼真好吃…”拿起一块饼塞进嘴巴中,百里玄策含糊的说着,妄图蒙混过关。 可惜的是,常见意义上的姨母都不是那么简单可以蒙混过去的。 “行了,饼可以等一下再吃,问题你得回答。”百里守约在百里玄策的手抓向第二块饼之时,用更快的速度将装饼的碟子给移开,双手环抱胸前,虎视眈眈的注视着百里玄策。 看样子,这一关是轻易没那么好过的了。 百里玄策无奈的叹一声气,世上的小辈千变万化,唯有长辈,千篇一律,剑直核心,从不在意你要不要,想不想,他们认为你要,你想也就是了。 第371章 聚散有期,生死无眼 院子中,一阵诡异的沉默。 百里玄策看看百里守约,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说有吧,但他确实没有喜欢的女孩。并且他也不想,何况以自身的年纪而言,谈婚论嫁什么的都过于早了。何况作为一名前杀手,百里玄策早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再要身边出现另外一个人,而且是女人,对于他来说也是一种折磨。 要是拒绝吧,又怕伤了百里守约的心。毕竟是为了自己好,虽然有些过于急切,出发点却是好的。 “你啊。”百里守约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摇了摇头,轻笑道:“如果没有的话也没关系,全交给你老哥我就行了,保证给你找一个贤惠大方的老婆回来。” 你明白?你明白了什么?怎么我什么都还没有说你全都明白了?百里玄策内心中突然有强烈吐槽的冲动,只好再度端起杯子,抿一口里面的茶水,才勉强将这股冲动给压制下去。 “哥,如果真的要说的话,我应该也有一位嫂子了吧?”正所谓攻敌必救之所,百里玄策将话题扯到百里守约自己身上。 百里守约一愣,这问题问得他有些突然,但他还是回答道:“没有。” “那哥你什么时候找一个嫂子?”百里守策转守为攻,继续追问。 “这个嘛…”百里守约支支吾吾,问题有些不好回答。 在长城这么多年,起先他的心思都在寻找百里玄策这件事情上面,原先是想走遍整个大陆去寻找,后来又想,万一有一天百里玄策来到长城寻找他却寻找不到了怎么办?于是,他留在了长城,一直等到现在。 一边等,一边守护着这里,守护着他与百里玄策从家乡逃离后真正意义上的另一个家。起先基于这点,并不为了多少高尚的理由,纯粹只是自私,后来,守护得有一段时间了,渐渐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一种责任。 在这些日子中,他哪里有什么谈情说爱的时间? 何况,还没有找到百里玄策,他也不想谈情说爱。 至少一个家,没有百里玄策的存在,是一个不完整的家。 “哥啊。”百里玄策语重心长的叹息一声,那张稚嫩的脸上突然浮现了一丝凝重之色。 “这世间,哪有什么哥哥还没有结婚,弟弟先结婚的道理?”他斩钉截铁的道,顺利将身上的包袱扔给了百里守约。 暗暗松了口气,百里玄策默默地给自己点个赞,为自己机智的反应喝彩。 倒也不是为自己开脱,他是真的有这个想法。 “这里什么话?如果你有喜欢的女孩子,大可以结婚生子,也不用考虑我还有没有中意的女孩,结不结婚。”百里守约认真的道。 “这是,这是临州的的习俗啦。”临时编了个地方,百里玄策总算蒙混过去。 百里守约还是察觉了一丝百里玄策的抗拒,将话题引向其它地方,“这些年,你过得都还好吧?” “好,没有什么不好的。”百里玄策仔细想一想,最后还是用这句话概括分别的这些年终自己的经历。 是啊,没有什么不好的,那些过往的艰辛,迷茫,全都不算什么。只要知道终有一天会回到这里,相聚有期,一切都有意义,一切都是好的。 “是么?那就好。”百里守约抬头望着天空。 他知道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如意,事事都好。但他明白,无论过去经历过什么不好,不如意,只要现在很好,那就是好。 聚也好,散也好,都有一个期限。 从分散到相聚,现在正是一个无比好的时刻。 “呀!”怒吼一声,长城卫士手中的长枪猛的朝前突刺,向着一名刚刚爬上城头的蛮荒异族战士的胸口。 “铛!” 枪尖碰撞与骨制的盾牌表面撞击,碰撞出火花,有几块细小的骨片朝着周围飞溅,骨制盾牌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坑洞。这已经是这用了七分力量,接近全力的一枪所能够造成的最大伤害。 对于盾牌后面那如身体粗壮的蛮荒异族战士,也不过是身体微颤,脚步朝后移动等用来泄掉力道的几个动作而已。他依然矗立在城垛口前边,脚后跟牢牢抵住了城垛口的矮墙。 这也是为什么长城一般都会在蛮荒异族进攻之前尽量杀伤他们的原因,蛮荒异族战士的身体素质比长城卫士们还要好上一些,一旦让他们来到城头,再想将他们击退,代价是不可避免的。 出枪力七分,三分待回转。这是每一名用枪的长城卫士都明白的道理,也是新兵营的教官会传授给新兵们的经验。刚过易折,不是每一次全力出手都可以杀死敌人,一旦敌人不死,死的一定会是你! 眼睛中一道明亮的刀光落下,持枪的长城卫士后退一步,身体侧开,躲闪过了来自蛮荒异族战士反击的一刀。 刚刚他如果全力一刺,想在此时抽身后退肯定来不及,已经死在刀下。 在他旁边,两名手持长剑的长城卫士猛然欺近,一左一右,手中长剑朝着蛮荒异族战士因为攻击露出空隙的双脚削下。 血光迸溅,从皮肉,到骨骼,一截小腿连带着脚掌,在血液喷溅中掉落于地面。 “哈!”伴随着一声怒吼,长枪再次朝前一刺,这一回,摔倒的蛮荒异族战士再没有躲过,被长枪刺中胸口,枪头自脊背穿出。 蛮荒异族的个体战力虽强,拥有强劲的体魄,长城卫士们也不差。虽然个体战力稍有不及,却精于战阵配合,在战场上,可以结阵对敌,从而杀死个体强大得多的蛮荒异族。 然而,在城头正在与蛮荒异族战斗的长城卫士并不是全然没有死伤。在这样混乱的战场上,不管是不是有优势,多么默契的配合,总有说不清的意外出现。 战场上的意外,有时候是伤,有时候是死亡。 刀剑无眼,生死也无眼,它们从来不会挑选目标,不会管你正义与否。只是来不及悲伤了,因为在他们身后,还有更多的欢笑需要去守护。 第372章 刺约(上) “嘭!” 造型狰狞的链锤砸在盾卫的盾牌之上,发出了剧烈的碰撞声。 盾卫噔噔噔的后退三步,身前的盾牌上出现了个浅浅的凹陷,咽喉中涌现一股腥甜,眨眼之间又被他给吞咽了下去。再看那握持着盾牌的双手,虎口都已经崩裂开一道口子,鲜血直流。 这一下着实不轻,哪怕如此,这名盾卫也牢牢的抓住手中的盾牌,一刻都没有放松。 挥动链锤的高大蛮荒异族也不好过,链锤砸在盾牌上头那一刻产生的反震之力让他差一点抓不住铁链,只得放弃追击,后退两步,意图重新调整状态。 可他哪里还有机会? 城头箭塔上的箭手虽然与城外的蛮荒射雕手对射,处在相互压制之中,却还是分出了一部分人专门对这些攻上城头的蛮荒异族发冷箭。 哪里有险情,哪里有机会,弓箭手们的箭就出现在哪里。 一枝突然射至的羽箭,没入蛮荒异族战士的脖颈,带起一篷血花。 那高大的身躯晃了晃,朝前走几步,最终还是不甘的倒卧在城头。 新的一天,新的战斗,如此的战斗,交锋,持续了一天又一天。 对于攻城的蛮荒异族,守城的长城卫士们而言,现在比的便是谁能够坚持得更久,谁最先倒下。 如同绷得极紧的弓弦,绷紧到极致,长时间的持续之下崩断已经成为定局,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现在就看,谁的那根弦更加的有韧性,谁能够抓住敌人露出的弱点一击必杀了。 远方,一名部族的首领来到狼首面前,半跪下来对着坐辇上的狼首道:“狼首。” 他那在部族当中无比高傲的头颅深深的低了下去,对着狼首表示臣服之意。 “什么事?”闭着眼睛正在小憩的狼首睁开眼睛,先看了远方的战场一眼,又收回目光,看向底下的部族首领。 “狼首,战士们伤亡实在过多了,这样的战斗其实也没有意义,不如…” “不如什么?”狼首淡淡问道。 “不如…不如…”部族首领呐呐,几次想将内心中真实的想法说出来,可感受到狼首投注在他身上的目光,他又说不出来。 他在心中深深为自己的举动感觉到懊悔,如果不是刚刚听信了其他部族首领的怂恿,又得到他们补偿的约定,他可不会当这出头鸟。只是现在看来,他如此大胆的举动有些得不偿失了。 站在两旁的其他部族首领眼观鼻,鼻观心,一副不为外物动摇的模样。但真实内心的想法中却存在着幸灾乐祸的心思,几个敌对部族的首领更是在心里面暗自乐开了花。 “不如…” “不如…” “不如我们加大攻击力度,派出更加精锐的一批战士进攻长城吧!”部族首领抬起头来,脸上满是狂热之色。 话到临头,他还是临时更改了内容,哪怕会被其他部族首领暗恨也顾不得了。反正只有他一个人倒霉,倒不如大家都倒霉,这样一来心里也平衡一点。 “不必,我自有打算。”狼首收回目光,重新注视前方。 听到这话,两旁原本担忧着的各个部族的首领们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大有劫后余生之感。 讲实在的,他们的确很想攻破长城,可相对应的,如果付出的代价太大,又攻破不了,那便不是他们所能够承受的了。因此,他们都处在一种观望的状态中,绝不肯亲自下场,派出部族中最精锐的力量参战。 “下去吧。”狼首缓缓闭上眼睛。 该知道的他都知道,许多人不想知道的他也知道。 长城背后那边流传过来一个词语,叫作洞若观火,对于这些部族首领的心思,可以用上这个词语。可不管他们的小心思再多,有什么考虑,狼首都不在乎,反正只要身体是诚实的就行了。 “是。”跪着的部族首领如蒙大赦,连忙站起身,退向一旁那个空了的位置。 刚刚左右还有人,可等他站回原处后,两旁明显多出了些空隙。再看那些部族首领的脸上,明显有着厌弃之色。 但他不管,反正自己能够安全退回来那就行了,其它的哪能管那么多! 从日出到日落,攻城不息,战斗不止。 无论城头城下,都弥漫着一股血腥之气,血液的气味浓厚得散不开。入眼的基本都是血色,到处的尸体,由于战斗进行中没有时间去收敛,身上的伤口处由于阳光的曝晒已经隐约泛着点白,再没有新的血液流出来了。 城池中百姓们的生活依旧没有半分变化,至少没有玩到城中百姓都走上城头,帮忙守城的地步。只是内心中也会有担忧,再向长城方向望去之时,眼中会有明显的情绪流露。 又有谁,能够在亲人朋友在长城城头与敌人战斗之时,还能够淡然处之,继续过平静的生活的?只不过,他们都将担忧深藏在心中,没有表露,以期望战胜归来。 夜幕中,地面隆起了一块小包,紧接着,泥土朝着周围落下,骑乘着地龙的蛮荒战士探出头来,观察了一下方向。他又重新消失在挖出的坑洞里,在地底下地龙挖出的通道中前行,身后是一名接一名骑乘着地龙的蛮荒异族战士。 估略着一数,有着三十多人,是蛮荒中一个精锐小队的标准数量。 看他们前进的方向,正是长城镇守府坐落的主城方向。 由于是在地底下穿行,因此他们的行动十分的隐秘,没有人能够察觉。因为人的目光不能够穿越泥土,也不能够看清楚地底深处正在发生的变化。 夜幕下,长城中星星点点,光火发散出光与热。 百里守约的家中,第一次灯火通明,厅堂中四处的火烛,灯柱都被点燃,亮堂堂一片。 两兄弟,面前一张大桌,摆放着一桌子满满的菜。 有肉有菜,有鱼有汤,还有刚从树上摘下来,清洗干净的水果。 百里守约解下腰间白色的围巾,将其放在一旁,微笑的看着百里玄策一脸呆愣的模样。 “怎么了?还不许你哥会做菜?”他问。 第373章 刺约(中) “不是不是。”百里玄策连忙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是这个意思。 他只是有些惊奇,惊讶于哥哥百里守约竟然可以做出一大桌子菜色如此丰富的菜肴出来,甚至于他敏锐的嗅觉都已经感受到菜肴散发出来的香气在对他进行挑逗了。再看菜肴的摆盘,极其的完美,另人一看,口水便快速的在口腔当中分泌。 正所谓色香味俱全,桌子上的这些菜已经占了前两点,至于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味,百里玄策相信也一定有。 他自认走过南,闯过北,执行的任务完成以后,都会到当地知名的酒楼去吃喝一番,因此见识不是没有。以他哥这厨艺,去那些知名的酒楼当中当一名主厨都绰绰有余。 他在来之前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家老哥在身为镇守长城的大将之一,战场杀伐之余竟然还能够做得这样一手好菜,出乎他的意料。 “我只是,只是有些想不到。”百里玄策道。 “嘿嘿,你小子想不到就对了,还有更多你想不到的东西呢。”百里守约嘿嘿一笑,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送到了百里玄策面前的碗中。 红烧肉红扑扑,亮晶晶的,在两支筷子中间颤颤巍巍,仿佛随时都会被筷子夹断,从而落下。可它没有落下,反而因为如此一幕,让人根本不用吃进嘴中,提前感受到那种q软弹滑。 百里玄策拿起筷子,在百里守约期待的目光中夹起红烧肉,一口咬下,几乎不用多少力道,红烧肉瞬间在口中融化,肥而不腻。他脸上不由得浮现陶醉的神情,无它,实在太好吃了。 原本身为一名杀手,他不应该如此轻易的吃下别人给的食物,可因为是哥哥,百里玄策没有多少的顾忌。 他哥哥不会害他,从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这是一种信任。 “好吃!”百里玄策赞叹了一声,正待伸筷子去品尝其它的菜肴,却根本不用他动手,碗中又多出了新的菜。 在他吃完那块红烧肉后,百里守约又陆陆续续的给他碗里面夹了许多东西,放了个满满当当。 百里守约举起筷子,筷子中夹着一只大虾,朝着百里玄策示意。那模样,分明是在说,让百里玄策吃快一点,他还等着放新的菜。 百里玄策拿起筷子,扒拉着碗里面的各种菜肴,大口大口吃着。 吃下去的东西味道各异,唯有一点相同,都非常的美味。可以说,任何一道菜单独拿出去,都可以让人佐饭,吃下满满的一大碗饭。 滋味美妙非常。 对于百里玄策而言,相似的一幕,在很久以前也发生过。只不过那时候,兄弟两个并不能够有一个如此温暖,舒适的家。并不能够有一张桌子,并不能够坐在椅子上,面前也没有如此多的菜肴,甚至于连一双筷子都没有。 那时候,兄弟两个,有一顿没一顿,有上顿没下顿,吃完这一顿,不知道下一顿究竟是什么时候,能不能够吃到。 他们下河摸虾,去别人收获了的稻田里面捡遗落的麦穗,在集市上,拣卖菜小贩不要了的有虫眼的发黄的菜叶,这些都是一顿。运气好时,或许可以抓到一尾不大的鱼,捡些树叶生火,串在树枝上直接炙烤,不加一点调味料,也吃得肆意而尽兴。 往往肉最多的鱼身给他,哥哥百里守约每次啃食鱼头,美名其曰吃啥补啥,他喜欢吃鱼头,让自己变得更聪明一点。可百里玄策哪能不知道鱼头其实没有什么好吃的? 能不能补脑他不知道,没多少肉是真的。 只是那时候小小的他贪吃,以为哥哥说得是真的那就是真的,也没有多在意,整个人吃得小肚子都撑起来,饱饱涨涨的。 现在,相同的鱼,不一样的滋味,连土腥味都没有一点,沉淀出的味道,夹杂着过去的回忆,让他心中五味杂陈。 百里守约讶然的看着百里玄策,发现了其眼睛中闪烁着的光亮,不由得出声询问道:“弟弟你怎么了?” 眨眨眼睛,眼中的酸楚有了些许的缓解,百里玄策露出笑容,回答道:“没什么,哥哥做得菜真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一点。”百里守约轻笑着,将筷子夹着的大虾放进百里玄策的碗中。 当哥哥的总怕弟弟吃不饱,以前是没条件,等有条件了又分离,现在当然得找补回来。所以百里守约的筷子又夹起了糖醋排骨里面最大的那块排骨,盯着百里玄策的碗,颇有虎视眈眈的意味。 “哥,你也吃啊。”百里玄策筷子里夹着一块红烧鱼块,说话的当下,筷子已经伸向百里守约的碗。 当然不可能是来抢百里守约碗里面的菜,事实上从刚刚到现在,百里守约一直往百里玄策的碗里面夹东西,根本顾不上自己吃饭。百里玄策这是想让百里守约也吃一点,不然被人盯着吃饭,虽然是自家老哥,但是时间久了也是让人怪不好意思的。 “不必。”百里守约的筷子伸出,夹着排骨与百里玄策的筷子互相碰击,阻止了玄策筷子的来袭。 “你还小,得多吃一点。”他理直气壮的说道,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大块排骨扔进百里玄策的碗中,那是百里玄策夹起鱼块后所多出的空间。 百里玄策无言,只好咽下年纪小的苦水,默默地啃起筷子中的鱼块。 眼看得百里玄策吃了,百里守约这才开始动筷子,夹菜送到自己的碗中。 两兄弟在这温馨的吃着晚餐,地底深处,地龙骑士正在朝着目的地靠近。随着行军距离的拉长,从他们的头顶,隐隐感知得到细微的震动。 那是脚步踏过,或者车轱辘轴驶过引发的动静。 这些极细微的不同,都逃脱不了地龙骑士的耳目。 作为与地龙契约的精锐战士,地龙感知到的一切,都可以清晰的呈现在他们的脑海当中。因此即使是在地底下这深邃的黑暗中,他们的视野也不曾被掩盖,甚至于比在地面上白日时看得更加的清晰! 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百里守约。代号——刺约。 刺杀百里守约! 第374章 刺约(下) 入了夜的长城,再不复白天的繁华,除了灯火,街道上再看不见其他的人。一眼望过去,整条街道空无一物,要不是因为还有灯火的光亮,黑乎乎的,风再一刮过带出呼啸声,还真的有一种令人恐惧的氛围。 这是宵禁后的长城,任何人不得随意的出入,在街道上行走。 每经过一段时间,都有全副武装的长城卫士在街道上巡逻警戒。一旦有人出现在视线之中,他们会随时出手将其抓捕,投进狱中,等待审问。 “踏踏踏。”踏着整齐的步伐,十五双脚,一起一落间,竟是分毫不差,所有的声音都汇成一股。 近处民居中的长城百姓,听到这熟悉的脚步声,竟是有莫名的心安。 他们知道,这是巡逻的长城卫士小队经过。 脚步声带起的震动同样落进地底深处潜行的地龙骑士的耳朵里面,他甚至还听到经过的路径之上,传来了桌椅的移动声,床榻的震动,各种纷乱吵杂,平时隔远一点便再难听闻的声音。 “查看一下。”领头的地龙骑士低声说道,声音低沉。 他身后的年轻祭司点了下头,手中的小巧手杖轻轻挥动,虚化出个符号。 “噗嗤”。 街道上无人注意的角落,石板与石板间的缝隙中倔强的冒出了一株碧绿的小草,它随风微微摇晃,片刻后,又往上冒出了一截。生长出的叶片根茎上,随之浮现一颗颗眼睛,滴溜溜的转着,各自扫视着不同的方向。 如此一幕,称得上惊悚。可惜的是没有人发现这一幕,入了夜宵禁,街道处于无人的状态。最近的巡逻小队在一百步外,以他们的目力根本发现不了这株小草,更别说揪出潜藏在距离地面足足有一百米的地底深处的地龙骑士了。 观察了片刻,祭司收回术法,那棵骇人的小草瞬间枯萎,成为街道上难以被别人发觉的平常事物。 祭司取出一张地图,这是从在城中潜伏探听消息的探子们手中拿到的,每人一部分,全部合起来便是一张完整的城中地图。虽然有些地方是一片空白,只能看见个大概,但对他们这些对于城中情况两眼一抹黑的人来说,简直不可谓不及时。尤其对于接下来的行动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们得找到百里守约居住的地方。 手指在地图上比划,又对照当下的位置,祭司已经大概明白接下来应该怎么样走。 “继续往前,等我喊停的时候停下来往右。”祭司说道,一边将地图收起来。 领头的地龙骑士点头,座下的地龙飞速往前,两只锋利的爪子不断的挖掘地底的土石,往两边堆砌,迅速的挖开了一条足以通行的通道。在他身后,其他的地龙骑士连忙跟上,控制着的地龙又不断的拓宽通道,将其变得更加的牢靠,不会突然坍塌。 对于一行人而言,只需要确定百里守约所在的位置,再选择最短的路径到达就行。至于其它的东西,什么街道,什么民居,在地底下潜行的他们完全可以直接将其忽略。 唯一需要考虑的,是别挖通地下水源,引起水流倒灌。不过这也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只需要通过附近泥土的湿润程度便可以判断出来。 至于为什么是百里守约? 第一,他受了伤,伤是他们首领留下的,估计到现在都还没有痊愈。 第二,百里守约的住所离其他人的住所有些远,附近也没有多少的防备力量,支援上来不及。 夜,还是那个夜,只不过变得更深了一点。 吃完饭后百里守约与百里玄策又坐了很久,在月亮底下披着月光谈了许多过去的回忆,现在的事情,以及未来的愿景。 对于两兄弟而言,过去变得很短,未来还很长。因此他们在该睡觉的时间回到了各自的房间,百里守约的住所里,从来都有百里玄策的一个房间,被褥常常更换,在今天终于迎到它真正的主人回来。 一屁股坐在被褥上,百里玄策躺下,鼻子中嗅闻到的是一种阳光的气息。 他突然傻笑起来,笑着笑着,笑容又变得淡了。 如果这时候母亲还在该有多好? 他情不自禁的浮现这个念头,可他也不是那种无比天真的年纪了,知道这个念头的荒谬程度。只是总会止不住的去想,止不住的会有如此的愿望,大概,他依然怀念那时候在母亲慈爱的目光的注视下在林荫间那自由的奔跑吧? 是啊,那种感觉真好,真的很好。 但他总算和哥哥重新相聚了不是么?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正如母亲所期望的一样,他们兄弟两个,会好好的。 作为一名前杀手,能够制定各种周密,详细猎杀目标计划的前杀手,百里玄策脑海里面已经有个大概得蓝图了。只要他按照规划走下去,过得好自然不在话下! 现在,他在商所寄放的那些马匹,与战利品,正是他创业的第一桶金!何况身为前杀手,他在当杀手的时候积累下来的各种酬金,那是好大的一笔数目。 像他这种脱俗的杀手,从来不会今朝有酒今朝醉,刀口上舔血的生活也不会让他去肆意挥霍。因为,他百里玄策,为了与哥哥相聚,那是豁出性命的,让那些想要他死的人去死! 把这劲头拿出一点,放在赚钱这事情上,怎么着都不会赚不到钱。 百里玄策的眼皮子耷拉着,渐渐的,渐渐的,合上了,嘴角一抹笑意,却变得越来越明显。仔细一看,那上扬的嘴角边,似乎还有晶莹的一点在闪动。 不知道是想到什么,大抵那是一个让他流口水的美梦。 “嘭。” 百里守约住所附近一条巷子里面的石板发出沉闷的响动声,像是有人在叩响,撞击一样。 “嘭,嘭。”紧急着又是明显的响声,整块石板翘起,又落下。 “嘭嘭嘭。”最后,石板被顶开,一双手臂举着石板从地下钻出,将石板轻巧的放在一旁,行动间不发出多余的声响。 在第一个人出现后,紧接着又是第二个,第三个…请输入正文。 第375章 刺约(续) 阴暗的巷子尽头出现了三十一名黑衣人,站在那里,如同拉长了的黑色影子。折射的光线落在他们身上,都被吸收,再无一丝光亮透出。 “就是这里了。”祭司睁开眼睛,巷子外角落处生长的小草枯萎,他已经对照好周围的环境,找到了目标。 “你们从这里出去,斜对角处,那户门前有着石狮子的就是百里守约的住所。”他压低了声音说道。 “恩,那祭司你带着地龙回去吧。”地龙骑士小队长说道,脸上有着决绝之色。 无论成败,他们都不打算活着离开长城了,再留地龙在这里没有任何的作用。相反,让长城中人不知道他们用什么样的手段混进城,查无踪迹,才是更加重要的一点。 祭司点头,扫视了其他人一眼,重新往巷子里面开了的那个黑色的洞口跳下。作为地龙骑士队伍里面也为数不多的祭司,他只负责带地龙骑士们到达目的地,至于参与刺杀百里守约,却是没有他什么事情的。 半数的地龙骑士从地底深处潜行到长城地界,为的可不是单单将百里守约杀死这一件事情,还有许许多多需要完成的事情,无一例外,这些事情都需要祭司的术法来配合。 在祭司消失后,一名地龙骑士将石板重新合上,填补了巷子里面突兀的空缺。至于泥土,地龙挖掘过程中泥土都在地下,根本没有暴露在地表之上。 “走。”地龙骑士小队长招呼一声,脚步轻盈且飞快。 在他身后,剩余的二十九名地龙骑士动作一致,没有发出多余的声音,沉默的跟在小队长身后。在他们腰间,统一配着一把弯刀,藏在皮鞘当中,掩去所有的锋芒。 虽然没有了地龙,但他们依旧是最为精锐的蛮族战士,只是战力不能够达到极致,能不能够顺利的刺杀百里守约还是一个未知数。 百里守约的宅院并不大,顶多算得上是中等宅院的大小,门口两只雕刻得栩栩如生的石狮子表明了他的身份。那红木牌匾上,是三个鎏金大字——百里府。 百里这个姓氏本就少见,何况在长城,百里守约几乎家喻户晓。 门口的长城卫士站得笔直,作为百里守约的亲卫,他们两班轮换,随时等候召唤。当然,他们也替百里守约处理一些杂事,或者接待来访的客人。 反而是本有的,最为基本的职责——保卫不需要他们来做。百里守约的实力就在那里,就算受伤,也不是他们四个人能够比拟的。 这座宅院,其实是在原有的那供兄弟两个栖身的破土地庙的旧址上盖起来的。 百里守约说过要等百里玄策回来,所以他一直在长城,一直在这里,从未离开过,一直等待。所以,若要说分离,的确分离了很久,但其实,那不过是等候亲人回家时的短暂却又感觉漫长的时间而已。 这本该是一个睡好觉,有美梦的黑夜。 然而,却被某些不该有的声音,不该出现的人给打扰了。 百里守约的耳朵动了动,听见有人自高处下落的踩踏声,听见双脚掠过绿草时的擦碰声。 看来是有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 他睁开眼睛,现在的他心情很糟,俊美的面容上明显腾跃着烟火,是可以将人焚烧干净的火焰,在他心中熊熊燃烧着。 百里守约平常是很少生气的,然而现在却满肚子的邪火。 放在床头柜子上的焰翼似乎感知到了主人的心意,枪身有赤红的光彩流动,屋内的温度随之有了些许的提升。 “这家伙,看来是有很多事情都没有跟我说啊…不过…这证明你成长了,是个能够保护自己的大人了呢。”百里守约脸上浮现笑容,喃喃自语,刚才的愤怒在此时竟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一切都来源于一墙之隔的房间内,有人下地行走的动静。 百里守约闭上眼睛,竟是不管不顾那朝着院落几间房间而来的敌人越近的脚步声。 百里玄策醒了,不仅清醒,而且他还在向屋外走。 情绪最直接反应在他脸上,满脸阴沉,像是随时会有水从上面落下一般。 这是个多么好的夜晚啊… 时机好,时间好,心情好。 然而这一切都被破坏了。 作为前杀手,即使是在满怀杀意的时候,都要去控制,不表露出一丝一毫。可之前的职业素养不知道怎么着,此刻竟消失得无影无踪,淡淡的杀气萦绕在百里玄策周身。唯有那颗无论何时何地都冷静无比的心灵,冰冷如极地的寒冰,准确的映照出自身,以及敌人的情况。 没错,是敌人,一共是三十个人。 之前在床上,包括现在朝着屋外走去的当下,那些由耳朵传入的信息,都在告诉他这个清楚的事实。 他听得见,那些由风送来的音信。 三十个配合默契,训练有素的敌人,下落一致的脚步声在告诉他这一点。 百里玄策知道他哥也听得见,却不想他哥哥忙着煮饭,做菜,最后还要去杀敌,这忙里忙外的,外面的事情就由他这个弟弟代劳了。所以在下床,由床榻到门前的这段极短距离他没有试图去掩盖自己的脚步声,也让百里守约安心一点。 他还告诉百里守约,他成长了,没有说话,但他知道他懂。 虽然分离许久,可该有的东西一直有,不需要言语交流,也能你懂我懂。 伸手,推开门,迎面而来的夜晚的风有些冰冷,其中还夹杂着一丝不存在于现实的血腥味。 他闻见了过往的味道,那一些由死亡带来的,让人害怕又有着雀跃的味道。 曾经他以为杀手的生涯已经距离他很远,现在,他才发现,其实也没有多远。 一瞬间,下一刻,现在,他又得杀人。 不过这一次,他不为谁与谁的恩怨,不为了组织中挂着的悬赏,他为了自己。 这种杀戮,久违的让他身体里面的血液沸腾。 闭上眼,睁开眼,一个世界。 相同么? 不,不同。 他看见了血,以及终将冰冷的尸体。 第376章 少年指间的叶片 清冷的月光洒下,作为黑暗中夜的唯一光源,百里守约宅院的地面上铺开了几处明亮的所在。 院子并不大,但正像宅子外面的石狮子与牌匾一般,作为镇守长城的大将,百里守约该有的东西绝不会少。即使他不要,有一些人仍然要替他去准备。 由此,宅院内有着许多房间,包括厨房,包括茅厕,以及主人的房间,客人的房间等等。再加上一个不大却也不小的院子,这些都是蛮族的地龙骑士们需要去搜索的所在。 蛮族在长城中的探子可以探得百里守约居住的宅院的大致方位,但有关于百里守约居住在宅院里面的哪个房间这一点,他就不知道了。 不过,找到也简单,仅仅只是需要付出一些时间而已。 小队的队长比划了下手势,连同他在内,三十个人的小队已经被分成了三支队伍。一支队伍向着左边,负责搜索左边的那一排屋子,一支队伍向右,搜索右边的屋子,最后一支则朝中间进行搜索,并负责照应左右的两支队伍。 不是小队长小心谨慎过了头,是他深深的知道百里守约的恐怖之处,做再多的考虑,准备都是没有错的。 在进宅院之前他已经下过命令,无论谁发现百里守约居住的房间,都不能够动手,必须聚集所有的力量展开突袭! 可,小队队长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在穿过院落,还未去到那些屋子前面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人。 看身形,准确点来说,应该是一个少年。 他是谁?为什么在这里?跟百里守约是什么样的关系? 这些问题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得让他尽快死去。 小队长身边的一名骑士狞笑着,手臂朝前甩动,一枚由野兽牙齿雕琢而成的暗器已然朝着少年的咽喉飞去。 快,且准。 几乎是在视野中出现少年的轮廓之时,这名地龙骑士已经下意识的出手,没有任何的迟疑。 这娴熟的动作,仿若进行了几千上百次的演练一般。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到,少年咽喉间洞穿出的剔透小洞,喷溅出的血液,以及那鲜艳血红在半空中散放的美丽场景。 在过去,如此场景在他的那一些或人,或野兽的猎物上已经发生了无数次,这一次相信也不会例外。 有风。 秋天是个适合出游的季节,既不冷,也不热。 可因为风中的肃杀,这又是个适合杀人的季节。毕竟万物凋零,人又怎么能够超脱于万物之外? 秋风煞人秋杀人。 百里玄策脸上格外的冷酷,有种难言的冰冷,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显得危险至极。 明明个子不高,身形又有些单薄,可隐约间,像是一只苏醒的猛兽正在舔舐爪牙,盯着越近的猎物。 是啊,作为归陵最年轻的杀手,百里玄策靠的绝对不是他师傅的身份,而是一刀刀,一条条人命叠成的一条上山道路。 他善于杀戮,精于杀戮,所有与杀戮有关的技艺,他全部精熟掌握。只因,从小时候与母亲的分离,哥哥的分离,让他明白想要保护些东西,总需要让有些威胁彻底的灰飞烟灭。 不管是人,是物,亦或者其它什么东西。 有风,秋风迎面吹来。 院落中种植的树木枝叶摇晃,沙沙作响,在月光下树影婆娑。 床榻上的百里守约睡得深沉,盖着一张薄被的胸膛有规律的起伏着。 迎着百里玄策吹来的风中夹带着几片随之起舞的落叶,正飞速掠过,即将坠落尘埃。他伸手,食指与中指并拢,夹住了其中的一片。 这片叶子已经出现了枯死的痕迹,大片的黄褐色与绿色相互存在着。生与死,这漫长的轮回在一片小小的叶子上表现得如此清楚,甚至还可以看见那些蔓延的脉络上带着一丝最后残余的生命气息。 百里玄策在看,在那枚牙齿形状的暗器朝他飞来得时候。 他是如此的专注,如此的肆无忌惮,没有一点防备,正如那懵懂无知的少年一般。 然后,树叶自他的指间溜走,从流动的风中逆流而上,带出了一道不可见的轨迹。 他师傅说过,任何东西,只要速度足够快,那么一定可以成为杀人的凶器。 丝线如此,筷子如此,树叶也如此。 只要你想杀人,并坚持的贯彻下去,经过长久的磨炼,一样再不起眼的玩意儿,终会成为贯彻信念后的武器。 杀手,本就是在任何不可能之中创造出可能。只有想象不到,没有做不到。 于这一瞬间,左右两支队伍中的地龙骑士们脚步一顿,齐齐转头,看向百里玄策的方向。 眼中之前的轻视,满不在乎,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的是一种惊疑,遇到强敌时的凝重。 是了,此刻的百里玄策,在他们的感知,那超人的第六感之中,是一只给他们带来巨大阴影的凶兽。 甚至有些喘不过气。 超人的第六感还告诉他们,无论怎么做都是错,所有的反应,最终指向的都是一个结果——死亡。 无处不在的恶意,正疯狂的挤压向他们,每时每刻自心神上划割而过,使他们心神紧绷,无时无刻不在消耗着巨大的精力。 但他,那个少年,仅仅只是站在那里啊… 小队队长张了张嘴,触摸着腰间弯刀刀把的手迟迟没有抽刀出鞘,额头一滴汗珠滚落,清楚无比的在他的脸颊上流下一道自上而下的温热痕迹。 他的眼中出现不一样的色彩,在他身前不远处的位置。 原来这是那一名地龙骑士看得已经深刻铭记,深知变化的色彩。 叶片没进地龙骑士的咽喉,高速的旋转下,皮肤,血管,包括气管,全部都在原本柔韧无比的叶片下被破开。 一道小小,乍看之下还能看出叶片大小的血痕出现在地龙骑士的咽喉间。 浅浅的,有血液迫不及待的显露出自己的形迹,仅仅只是让血痕变得更浓厚一点。 紧接着,快速奔涌的血液,从那道小小的血痕处激荡,化成红色的气雾喷溅。 风带着几片树叶经过,穿过血雾,叶片上染了好看的红色。 在地上,被切成两半,切口光滑无比的牙齿形状的暗器躺着。它没有等到敌人的血液,却等到了带着主人血液的树叶朝着这个方向落下。 第377章 花朵 风继续吹,其中多出了几分滋味,是血的味道。 这回不再是百里玄策想象中出现的了,是切切实实存在着的,并且随着时间的经过,气味变得更加的浓郁。 溅打在地面的血液滴滴答答,与地面的青石板碰撞,勾勒出来一朵朵形状各异的花朵。在两旁花丛中盛开的各色花朵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娇艳。 红是鲜艳的红,在黑夜中,在月光下,总是吸引人目光的那一种。 一双手,托住了倒下的地龙骑士的尸体,将他缓缓的放下,过程中间没有发出一点多余的声音。 执行刺杀计划的地龙骑士们,不允许刺杀的过程中发出任何一点多余的声响与动静,否则的话又怎么会如此轻柔的放置同伴的尸体?战斗过程中间,可是一分一秒都不能够浪费的啊! 幸好,地龙骑士们不是一个人几个人,是一群。 在一名地龙骑士缓缓将同伴尸体放置于地面之时,更多的地龙骑士作嘶吼状,大张的嘴巴中没有一点声音传出。 他们动了。 在迫人的压力之下,打破那无时无刻不在压制他们的恶意,朝着百里玄策所在的方向冲去。 原本分成三支的队伍,再这一刻,一同向着一个目标,也就是站在那里的少年杀去。 所有人的目光中不夹杂着一点多余的情绪,有的只有一往无前。 蛮荒中的狼群,即使面对着凶猛的凶兽,也敢搏命一战! 他们脚步一致,奔跑之间,已然散开,形成了一个小的阵列。不同于大多数蛮荒部落中战士们的各自为战,地龙骑士们的阵列错落有致,一环扣着一环,每一名地龙骑士都是一个单独,却又存在于集体中的个体。 蛮荒中的狼群,擅长集体作战,任何强大的个体,都会在一轮一轮无止尽的搏杀中灭亡。 而在这之前,集体当中的任何一个个体死去都是值得的,只因为他们是一个集体。为了集体去死,是狼群中的狼的宿命,也是他们的宿命。 弯刀自地龙骑士们的腰间抽出,一片妖异红光绽放,弯刀的刀锋是红色的,自刀身上下,存在着一条又一条如血管的脉络,沁着血色的光芒。 最浓厚的光芒,甚至已经到达了暗红的地步,如同黏稠聚集在一起的血液一般。 祭刀,地龙骑士们的弯刀是一把祭刀。献祭猎物的生命,鲜血,从而让弯刀获得无匹的锋锐。 杀死猎物的多寡,影响弯刀的颜色。 还是没有一点声音。 安静的夜晚,连杀戮都是安静的。 动了的还有百里玄策,他甚至比地龙骑士们还要快一点。 在两者互相飞速靠近的同时,地龙骑士当中,有个个体,脱离了集体,以更快的速度朝着百里玄策靠近。 他是不愿意的,只可惜缠绕在脖颈处的冰冷链条,不管他愿不愿意,都在拉着他不断向前。并在捆缚住的同时,链条朝内缩紧,地龙骑士整个气管中刚刚呼吸进去的新鲜口气全部被挤压出来,整个脸色迅速的涨得通红,血液已经全部聚集在了头部。 他想反抗,身体残留着的力量让他挥动弯刀,想要将链条砍断。 他想,下意识的这样去做,百里玄策却不愿。 在这样的夜晚,如果出现兵戈交织的声音,岂不是影响他哥哥的睡眠? 手臂微微使力,链条末端,那如镰刀的刀刃轻巧的一绕。 一颗头颅被带起,自脖颈处掉落,无处抒发的满腔热血喷涌而出。 百里玄策身体下落,一脚蹬在无头尸体的胸膛上,小小身体中蕴含的强劲力量,将尸体往反方向踢飞出去。他的身体在半空当中又一拧,另一只脚的脚尖轻抬,那颗仍有鲜血滴落的头颅如同足球一般跟在尸体后面朝着地龙骑士们飞去。 预想之中沉闷响声并没有出现,虽然抱着不同的理由,目的却是一样的,地龙骑士们也不想有任何的声响惊醒百里守约。所以依旧有地龙骑士出手,接住了同伴的身体与那颗头颅,连续退后几步,才最终停住,喉结一动,咽下嘴中的那一口鲜血。 “唰。” 弯刀划破空气,迅速朝着百里玄策的脖颈而来,刀刃的红光,渴望着新鲜温热的血液的滋润。 在百里玄策的身遭左右,同样有两把弯刀到来,封堵住了他朝着左右闪躲的空间。 他抬手,衣袖中寒芒闪烁,一点寒星飞出,一团血红随之炸开。 正面的那名地龙骑士整个头颅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四周围那些泼洒在树丛,花丛上的液体,在说明着它最后的下落。 与之溜走的还有那个并不高大的身影,在尸体倒下之前,百里玄策从尸体的胯下溜了出去。 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没有多大的负担,反正敌人已经是个死人。 何况对于一名杀手来说,尊严并不能够帮助你完成任务,对于一个人来说,尊严并不能够帮助你活着,顶多是在活着的前提下去保证尊严,让自己活得更骄傲一点。 地龙骑士的尸体依旧直立在原地,过了片刻之后缓缓倒下,发出并不大的扑通声。 他没有退,反而更近了。 四周围的地龙骑士越来越多,阵列交织中,几乎没有太多可供闪躲的缝隙。 这种结果对于百里玄策而言并不意外,他早有预料。 多与寡,他是寡的那一方,自然会陷入重围之中。 嘴唇动了动,百里玄策想说些什么,最后却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在这个夜晚,说什么都是错,任何声源本身都是错。 他并不喜欢玩乐,一名杀手,即使前面还得有一个前字,也不应该有任何轻懈大意,认为可以随便玩弄敌人的想法。 所以到这里结束了,不需要意外,不需要过多的交手,刀锋上游走。 如有些戏剧,没有太多的悲欢离合,直接到了剧终。 如有些故事,没有太多的笔墨,径自结束。 如有些刺杀,背后不知道付出了多少时间与血汗,最终呈现出来的却是那平凡无奇的一刺。 更多人的人生没有太多的光辉,开始与结束都是骤然无比,生与死是那样的突然。 一切到了应该结束的时候。 更多的光芒,从百里玄策身体各处迸发,那是寒芒,是冰冷的刃面,刃锋,因为高速运动反射的月光,只不过比月光更冷,还刺眼。 一名杀手,需要善用各种武器,任何不起眼的东西,在他手中都会是杀人的利器。 一名杀手,身上总是缺少不了杀人的东西。 一名杀手,能够用最简单的办法杀死目标,那他必然不会浪费时间。 因此,在百里玄策周围盛开了美丽的花朵,一朵朵,鲜艳美丽。 望过去,百里守约的院落中,满园的花朵绽放。 第378章 善后 “这味道…”守卫在门口的长城卫士鼻尖动了动,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他看向与他相隔三步外的同伴,出声问道:“你闻见了吗?” “什么?”另外一名长城卫士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不过在清楚了话以后,他用力吸了一口气,似乎是闻嗅到了什么味道。 站在他们两个下方的另外两名长城卫士的注意力也被吸引过来,分出的一丝心思让他们下意识的按照听见的言语中的内容去行动。 下一刻,三个人的表情齐齐变幻,不约而同的惊呼出声音:“血腥味?” 虽然有一丝疑问,但他们基本已经确定,那就是血腥味。 作为军中战士,又是精锐,他们自然不可能跟那些新兵一般,连区区的血腥味都闻不出来。恰恰相反,作为战场上头再平常不过的事物,血的味道已经牢牢被他们的嗅觉给彻底的记忆住,再难消除。 四个人转过身,手按在腰间的佩剑之上,警惕的注视着封闭的大门。 大门安安静静,没有一点要被推开的迹象,从里面也没有一点声音传出。 唯有血的味道,越来越浓,直到不用刻意的去闻嗅,也能够闻嗅到血腥味。 望了望彼此,最下方的两名长城卫士跳上台阶,靠在大门两侧。一名长城卫士则正对着大门,暗自提防,随时应对突发状况。而最后一名长城卫士松开了手,转而手掌贴在大门上头,准备推开大门。 他还未用力,大门自己便从里面开了。 敞开的门扉中间,出现了一个身影,一个他们陌生,却深刻的身影。 长城卫士看清楚了身影的具体身份,这才没有上前厮杀,但他们依旧保持着极高的警戒,有些疑惑的看着来人。 那是百里玄策,白天上门的少年,也是百里守约亲口承认的弟弟。 如此的身份,让他们怎么会轻易的将其判定为敌人?只是那血腥味,让他们全神戒备,没有因为百里玄策是百里守约的弟弟而放松警惕罢了。 走出来的百里玄策身上的衣衫干干净净,没有沾染上一点血污。 原来手中的飞镰,这时候也不知道又隐藏在哪里了,反正没有暴露出任何存在的痕迹。 它只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而且从来不会迟到。 他脚下的靴子,踩起,踏下,只惊起了原本存在于地面的尘土,没有遗留任何一个血脚印。 从纷纷落红存在的位置,到院落中那条青石小径,一直到大门后的石阶,百里玄策一路走来,闲庭信步,脚只踩在应该踩的位置,没有让靴子变得更脏。 他微仰起头,注视着四名全神警戒的长城卫士,轻轻的点头。 这四名长城卫士很让他满意,尤其是见到他,没有第一时间选择动手,也没有第一时间放松警惕这样的行为让他对于哥哥手下的这些士兵有了深刻的认识。 毕竟是他哥,本身非同一般。在非同一般的哥哥手下,自然而然有一群非同一般的士兵存在。 虽然,他们并没有察觉到刺客的到来。 不过士兵的舞台在战场之上,那才是他们的主场,战阵厮杀,才是他们的拿手好戏,没有发现暗中接近的敌人自然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在,他解决了。 如果他不在,事情也能够很快的解决。 谁叫里面睡着的那个人是他哥? 一母同胞的兄弟,他哪能不知道,他哥其实也是一个善于解决问题的高手。 至少是在解决敌人这件问题上,兄弟两个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格外的高效。 该知道的,他在来长城的路上陆陆续续的知道了。不该知道的,好像也知道了一点。 谁叫他之前当过杀手? “有刺客。”百里玄策开口道。 “什么?有刺客?!”一名长城卫士惊呼一声,连忙要冲进大门内。 不过在他身后,另外一名长城卫士拉住了他的手臂,没有让他冲过去。 挣脱了一下,见无法挣脱,性格冲动的那一名长城卫士回过头去,狠狠地瞪了后者一眼,满脸的火气。 “快放开我,万一让刺客伤到百里将军,或者打扰到百里将军…”说着说着,他突然止住了话头,看向带着笑意的同伴,脑袋终于转过弯了。 见状,拉住他的长城卫士的手这才松开。 没错,有刺客,刺客不一定会伤到百里将军,却一定会打扰到百里将军。 现在百里将军的弟弟出现在他们面前,证明前一个可能已经成为了不可能,只剩下后面的一个可能还有其可能性。 长城卫士们也不傻,包括那性子急的那一个,很容易想到此节。 “我已经解决了。”百里玄策面带微笑的补上他没有说完的半句话。 四名长城卫士的表现都在标准线以上,都是不错。 除了那一个有些冲动的… 不过看在他的冲动是因为担忧百里守约这件事情上,百里玄策还是给他打了高分。 “你们可以进去处理一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能够追踪到刺客的身份以及由来。”百里玄策很自然的将自己代入到主人的身份当中。 “不过注意,别吵到我哥。”他嘱咐了一句,生怕多出动静吵到百里守约的睡眠。 若不是因为刺客的尸体属于很重要的线索,他早已经自己将其处理掉了,不留一点痕迹的那一种。甚至他还知道,大多数植物,如果有血肉做肥料,会生长得更为茂盛。 “是!”四名长城卫士郑重抱拳应道,只是声音不自觉的压低。 面对百里玄策,他们自觉将自己放在下属的位置上。这其中当然有百里守约的关系,更多的,则是因为百里玄策的实力。 他们的嗅觉,都在说明着一点,血腥味的来源不是一个两个人…而是有一定数量的尸体。况且,刺客还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潜入的。 四名长城卫士有些羞愧,不过很快调整回来。 一名长城卫士朝着街道远处跑去,准备去调动街道上的巡逻小队,顺便将事情上报。另外的三名,则在让开身位的百里玄策的注视下,朝着院落内走去,他们准备看一看现场,至于搜寻线索什么的,他们是不干的,那还得等专家来。 第379章 不休不止 城头火光彻夜不灭,投射出的火光驱散了周围的黑暗,将城头矗立的长城卫士的身影投射到城砖上,拉得更显细长。 这里的血腥气更浓,几乎时时刻刻往鼻子中钻入,连风都没有办法将其驱散。 城头的城砖上染了大片的血红,其中大部分都已经沉淀为暗红,早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鲜艳。 一天又一天的战斗,伤者,死者泼洒出的血液长时间过后便会变成这种颜色。 至于清理? 战争刚刚开始的时候还有时间,可是之后,时间便变得越来越少。随着蛮荒异族更加频繁的攻城,各种除了战斗之外的事项都是在战斗空余时间去完成,零碎无比。 连收拾战利品,清理城头的尸体的时间都很少,更别说还能够专门去清洗城头,将上面的鲜血洗净。 “呱呱。” 天空中传来嘶哑怪异的声音,有些刺耳。 这是蛮荒丛林中的鸦类的叫声,它们嗅着死亡而来,所到之处皆有尸体存在。 野兽的尸体,人的尸体,对于它们来说都是食物。 哪怕是已经被其它野兽啃食过一遍的猎物,没剩下几两肉,它们也能够在那累累白骨中,挑拣出经络与碎肉,填饱自己的肚子。 蛮荒与长城交战的城上城下,对于这群叫着,彰显着自身存在等待进食的鸦类而言,正是一个大食堂。只不过,现在还远远未到进食的时间,所以它们只是在天空盘旋。 唯有少数胆大的鸦类,会寻找一个角落,扑下来,在那些已经冰冷多时尸体上啄食,吞下那些撕扯下的血肉。 整个长城城下,都已经变成了一座巨大的坟墓,到处弥漫着死亡的气息,到处都是死亡存留的痕迹。 尸体,从尸体上掉落的残余部分,沾了血的羽箭,碎裂的铠甲,以及那一些看不出原来形状的烂肉,碎骨。 若不是因为气温低了,换成在春夏两季,这座巨大的坟墓还会散发出恶臭味道。还会随着时间的过去,尸体腐烂生蛆,从原来已经死亡的尸体上诞生带来死亡的病菌,向着生者发动攻袭。 不过,因为这里是蛮荒,蛮荒中从来不会缺少那一些寻找食物的野兽。 在天空中盘旋低飞的鸦群如是,在那些尸体停留,一边进食,一边警惕周围环境的野兽也是。 对于食物的渴望,迫使它们走出蛮荒丛林,来到这片巨大的坟墓中。在坟墓中漫步,尽情的享用着这里唾手可得的食物,唯一需要注意的,只有远处那一些存在着的人。 在这里,不需要去争抢食物,也不需要去进行不知道能不能成功的捕猎。 没有竞争者,对手只有时间,它们需要尽快的填饱肚子,在新一轮的战斗到来之前。 于是孕育中的瘟疫,便消失在了它们的肚子当中。 生与死,轮回不止。 在蛮荒中,在长城的这片土地上,两者既是极端的对立,却又相存相依。 对于城头的长城卫士们而言,处理蛮荒卫士的尸体格外的简单,搜刮一番,将其身上的每一分价值全部榨干,然后往城下一丢,完事。 对于城外的蛮荒异族而言更是如此,死亡对于他们来说再平常不过,让蛮荒中的野兽来处理尸体更是司空见惯。所以尸体随意的被他们丢弃在城外的空地上,任野兽啃食。甚至有些控制凶兽的祭司,还会让控制着的凶兽来这里进食,倒省了他们不少的功夫。 城下的野兽们正在为了生存与时间而战,城上的长城卫士们,也在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为了下一次守城与时间战斗着。在下一次蛮荒异族的进攻到来之前,他们必须整备好,哪怕是多上几支羽箭,结果很可能是多几名的蛮荒异族死去,多几名的长城卫士活下来。 时至今日,多多少少,是人总是会疲惫的。 身体上的疲惫好恢复,可精神上的疲惫就不是那么容易可以解决的了。 长时间在战斗中,需要时时刻刻绷紧心神,去注意身边的每一个变化,关注每一个瞬息,对于每名长城卫士来说都是极大的考验。 何况生死之中,是有大恐怖存在着的。 不论老兵,新兵,谁都不敢说自己一定看淡了生死。只能够说,他们能够坦然面对死亡的恐惧,是因为身前永远都有那几个人的身影,是因为背后有一群需要他们保护的老人,大人,孩子。 何况不只是心神上的损耗时间轻易恢复不过来,有时候身体受的伤,也不是轻易可以恢复过来的。 基本上现在站在城头的长城卫士身体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处理过得伤势,这算轻伤,并不会影响他们继续战斗。 那一些不能够继续战斗,受了重伤的都进入伤兵营由军医进行救治,那便不是轻易可以恢复过来的。甚至还有可能,到战争结束之后,他们都没有办法重新踏上战场,还有的,可能就此远离沙场。 离别在这个季节,这个时候的长城中并不少见。 有些是分别,还有见面的机会,而有些是彻底的消失不见,被生与死的鸿沟所阻隔着。 铠,这样的场景经历得多了,心终究会冷,却仍有一些惆怅,一丝感伤。 他的一双眼睛中有一些血丝存在着,也不知道是因为日夜值守城头的缘故,还是因为看多了鲜活的,陈旧了的血液的缘故。 坐在凳子上的铠身形挺拔,脊背笔直,竟将再平常不过的凳子坐出了一些王座的气势来。 忙碌中的长城卫士,总会不自觉的向后,向前,向着身旁看一眼。映入眼帘的铠的背影,身影,总让他们找到主心骨,从心底涌出一股新的力量直达身体。 不休不止,现在没有到休止的时候。 长城矗立着,城头的战士们矗立着,只要来自长城的威胁未曾消除,他们就不会停止脚步。 第380章 今夜风雨骤 “啪嗒。” 冷漠的眼眸朝下轻移了一点,目光范围中映入了城砖上湿润的一点。 下雨了,虽然只有一滴。 铠平静的心湖随着这滴雨滴的出现,泛起了一阵波澜。 仿佛信号一般,他抬起头,黑色的天幕中,有无数晶莹的点滴落下。 铠可以清晰看见那些遥远的,无比渺小的水珠。也可以看见,它们从高处坠落,从火光映照不到之处落下,穿行在火光明亮的范围内带出的一条向下的轨迹。 他看见了,他可以躲,可以轻而易举的躲开落下的雨滴,但他没有躲。 “啪嗒。” 一颗水珠在他的鼻尖迸裂,微微的冰凉,连带着脸颊都可以感受到那冰冷湿润的水汽抚过之感。 更多的雨滴砸落,不单单是城头坐着的铠,还有那些守卫各处的长城卫士,也不仅仅包括人,守城器械,设置在各处的火盆,每一寸的城墙。也包括了城外远方的蛮荒异族联军驻地,那连绵的丛林,从长城至蛮荒异族联军驻地中间满是尸体的战场,都在雨滴落下的范围内。 “啪嗒,啪嗒,啪嗒…” 先是零零碎碎,而后细密的雨丝将一切覆盖,再没有雨滴单独砸落的声响,只剩下无时无刻不在回荡着的雨滴碰撞,迸裂的声音。 秋雨。 今年的秋雨,来得比往年的晚。但铠知道,接下来的天气必然不会多么的好,即使秋雨过后,气温也会直线下降,直至凛冽的冬天的到来。 留给蛮荒异族的时间不多了,蛮荒异族如果不在冬天到来之前有所突破的话,必然选择退军。因为冬天如这正在下着的雨一般,从不会厚此薄彼,带去的都是一模一样的东西。 不在冬天前退回蛮荒丛林中去,即使冬天不给蛮荒异族带来太多的死亡,他们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一名长城卫士挚着油纸伞来到铠的身后,将铠纳进伞下,将落下的雨水阻挡在外头。 又有披着蓑衣,带着斗笠的长城卫士站立在一旁,随时等着传递军令。 “传令下去,分发蓑衣斗笠,务必不能够让一名军中将士淋雨。”铠开口说道,虽然在他的视线当中已经有长城卫士开始分发蓑衣与斗笠,但他依旧要下达命令。 长城军中,是与别处军队不一样的军中制度,除开军队主将号令全军之外,每一级的主官,都对手下的军队有一定的约束性。即,主将下达的军令拥有先行性,但在主将军令没有下达,或者战情有所改变的情况下,他们都可以依据变化做出相应的应对。 所以,长城军中,没有谁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谁是不能够死的。 铠可以死,战死,处在敌人围杀中无法及时下达军令,自然会有他之下的军中主官负责依据战况发令。如果第二级的主官又死了,那么第三级的主官会接下去发令,如此,哪怕是最后有资格发号施令的人全死光了,一什的什长也可以指挥其手下一什的长城卫士继续战斗下去,绝不会出现什么主将被杀,军队便溃散的情况。 “另外,号令全军,给火盆中加入更多的薪炭,必须保证彻夜不熄。全军提高警戒,一丝一毫的动静都不能够放过。” “是。”传令兵领命,立刻离开铠的身边,将最新的军令下达。 一名又一名的长城卫士矗立在秋雨中,一动不动的站立着,眼睛望着城下的黑暗。 雨水落下,顺着铠甲向下淌流。一部分的雨水顺着铠甲的缝隙落入里边,湿了内里穿着的衣袍,虽然只是一点,但随着他们在雨中站立的时间变得更长,势必让里衣彻底湿透,再无法带来一点温暖。 幸好,长城的军需准备从来不会漏过一个可能,所以已经有后勤军需处的长城卫士搬运上大量的蓑衣与斗笠开始分发。只不过,在这之前,雨中的长城卫士们一动不动,只是静候着蓑衣与斗笠的分发,即使在这之前他们得淋雨。 白气在成吉思汗眼前散开,从他口鼻中吐出的湿热气息遇到外面的寒冷空气,迅速的冷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空气中存在着无处不在的湿润水汽,却都是冰凉寒冷的。 秋雨,同样落在他这里。 仅供一人栖居的帐篷外,是秋雨无处不在的砸打,地面已经积蓄起了小小的水洼,水洼中有不断荡漾的小小漩涡。 成吉思汗不动,双手保持着挽弓的姿势,眼睛盯着远方,长城城头那细微的黑点。 他保持着这姿势一动不动已经很久了,只不过手中射雕弓的弓弦迟迟没有振动,弦上搭着的金箭也迟迟没有响起尖锐无比的啸鸣。 他不动。 帐篷内,成吉思汗的脚边还点燃着一堆篝火,火焰保持不灭,带来的温暖驱散了帐篷外不断侵蚀的秋寒。 成吉思汗身边是他的王帐卫队,将他所在的帐篷包围在中间,只露出面前的空旷地带,让成吉思汗可以没有阻碍的看见他的目标。 从白天,到黑夜,从日出,到雨落,成吉思汗站在这里,拉着弓弦,金箭对着长城城头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 在这期间内,他不吃不喝,专心致志的盯着长城城头。只有那时不时眨动的眼睛,才能够证明他是一个人,而非一尊雕像。 在这时间内,出现在他视线中的黑点,那些可以作为目标的人有很多。但他看着的,始终是那几个人。 苏烈,赵云,铠,花木兰,他们都曾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过,也曾被金箭那锐利的金色箭头遥指过。 但成吉思汗始终没有松开扣着金箭箭簇的手指。 他那样看着这些一个个粉墨登场,轮番出现,又消失。 即使是在看见这些人出手,参与进厮杀当中,他还是没有动手。 原因很简单,没有把握。 对于一名射雕手而言,适合出手的时机有很多,但能够致命的一箭,从来只有一箭。 他那一箭的时机还没有到。 好在,他可以没有压力的等待下去,直至这样的一箭发出去。 第381章 雨中饮旧酒 一人一猫,行走在长城的城廊过道。 书生撑着一把油纸伞,左手牵着一匹白马,一身白衫,衣衫下摆随着秋风来去纷飞不止,颇有一些潇洒意味。 近处站在垛口附近的长城卫士,身后连绵的崇山峻岭,而他行走雨中,伞外落雨纷纷,此情此景,换作是其它任何一个地方,都足够让一众闺中少女暗许芳心。 可惜这里是长城,并不是什么风花雪月之地,反而是一个埋骨葬魂的所在。 所以眼下这一幕,让人见了,只会说书生是想死得快一点。毕竟每一年长城军中战士的死伤都有相当一部分,更别提这似乎手无缚鸡之力,看上去翩翩然如浊世佳公子的书生了。 书生腰间佩剑,但大陆上佩剑的书生一百个里面总有那么九十个,剩下的九个是买不起剑的。所以总的说来,书生究竟能不能打,依然是个未知数。 他出现在这里,显眼中的刺眼,与身边不远处的那些长城卫士们显得格格不入。 在他脚边,还有着一个小小的身影亦步亦趋的跟着。 小身影戴着一顶斗笠,看上去似乎是个小孩子,可从斗笠里边冒出来的一对不断扑棱着将细细绒毛上水珠抖落的耳朵,却又让人将之前的想法推翻。 “这熟悉的山,这熟悉的城砖,啊,此刻我只想作诗一首!”霜白咬了一口爪子里面抓着的鱼干,一脸陶醉的模样。 “什么诗?”拿伞的辛弃疾侧过头,看向脚边这只时时刻刻不忘啃着小鱼干的狸花猫。 “啊,长城啊,我多想希望你都是水,水里面满是鱼~”霜白咏叹般的吟出内心中的真切感受。 不等大诗人辛弃疾评判它作的诗(其实是短句)好不好,霜白美滋滋的将手里面剩下的半条小鱼干塞进嘴里,两只爪子一拍,抚掌含糊的赞叹道:“好诗啊好诗。” “挪一挪,挪一挪,人长这么大,还没一点眼力劲,让本喵淋雨?”霜白用手推推辛弃疾,顺手把吃鱼干时手上沾染的一些污渍抹在辛弃疾身上,往伞里面靠近了一点。 “知道了知道了,这就给你让。”辛弃疾苦笑,身体往旁边让了一些,一人一猫同行在这油纸伞下。 奇怪的是,从出现,到现在行走在廊道上,辛弃疾与霜白没有引起周围长城卫士的一点注意,他们像是没有存在过一般。否则的话,在这个时节的长城,即使是一座烽燧所在的一段也不是随便谁都可以上的。 “喂,老辛,你说我这诗作得怎么样?”左等右等,不见辛弃疾附和的霜白有些尴尬,作抚掌状的双爪一僵。从它眼睛里,一道明亮近乎犀利的光芒闪烁。 “呃…”辛弃疾有些迟疑,作为大诗人的他哪能够分辨不出来霜白作的诗的好坏? 在说违心话与实话间左右游移,考虑了一瞬,他又注意到霜白两只爪掌上锋利的爪子以及那犀利的目光。在当下这个地方,当下这个时间段,辛弃疾终究还是选择了前者。 “李太白,杜子美,陆务观,苏子瞻,易安居士…原谅我,实在是情非得已,罪过罪过。”辛弃疾在心里面默默的对着自己的一众诗友表达歉意。 他定了定心神,这才开口道:“不错不错,霜白你的文学水平又提高了。” 辛弃疾还是没有办法狠下心来吹嘘霜白一番,说不错,说霜白的文学水平提高,已经是他斗争一番的结果体现。 “是吗?算了吧,迟疑了那么久,一点真情实意都没有!”霜白撇手,但那一抖一抖的胡子无疑将它内心真正的情绪表露出来了。 “老辛,这个时候上么?”霜白伸手将头上的斗笠沿下压,朝前望去。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走到了城墙的垛口附近,从这个位置望去,可以看见雨幕中那显眼的所在,蛮荒异族营地。 “当然,不然我们来这里干什么?”辛弃疾轻笑,毫不迟疑的回答道。 “也是,一路走来,本喵的腿部肌肉又发达了一分!”霜白低下头,看着自己的一双小短腿,又抬起头,看向自己的手臂,“现在该轮到手部肌肉了!” 它龇了龇牙。 “喝酒。”辛弃疾将拿起腰间的酒葫芦,拔开塞子。 “喝酒。”霜白不知道从哪里也摸出一个酒葫芦。 “痛快!”一人一猫同时饮下一口酒,又用手拭去嘴边的酒液,发出赞叹声。 从拿酒壶的动作,到抹去嘴边酒水,以及喝完酒后微微摇晃酒葫芦的动作,一人一猫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完全一模一样。 “可惜李太白不在。”辛弃疾有些遗憾,他手里面的酒葫芦与霜白的酒葫芦,还是很多年前和李白一道买的。 “不不不,幸好他不在,不然我们会没酒喝。”霜白摇头表示反对。 “是啊。”辛弃疾深以为然的点头。 别说什么李白斗酒诗百篇,那家伙,为了喝酒,你给他一缸估计一篇都没有! “走吧?”辛弃疾问。 “恩,走!”霜白豪迈的一挥手,爪子闪过一道寒光。 辛弃疾上马,照夜白飞跃城垛,落地,前蹄高高的扬起,发出一声痛快至极的长嘶声。 与它背上的主人一般,久未临战阵的照夜白再临战阵,熟悉迅速取代了陌生感,带来一阵阵的兴奋。它已经迫不及待的要驮负着背上的主人在敌营中纵横来去,马蹄践踏在那血肉堆积的沙场之上! 霜白仅随其后,小小的身影高高跃起在空中,再落下时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发出,仅仅在落地起脚的时候留下如花瓣一样的脚印。 从与辛弃疾相识到相知,从杀戮不止的战场到平淡至极的乡下,一路走过,霜白靠的也不是那迷惑人的可爱外表。 它敢于搏击大海,一次又一次被鲲拍打在沙滩上,问这世间,又有什么它害怕的? 反正是没有了。 拍拍腰间的袖珍长刀,霜白看眼策马在前的辛弃疾,双腿一用力,带起强劲的气流朝前快速掠去。 这一下,连雨都被它彻底的抛在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