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修齐玄风》 楔子 “你这魔头!明年的今朝就是你的忌日!” 一声暴喝,惊走了最后一片云彩,沧澜山巅也露出了它的真容。 山巅上那一块小小的平台上,一个男人正盘膝而坐。他面色苍白,嘴角挂着血,一袭白袍也有半边浸满鲜血,手中的长剑都几乎把持不住,却依然是一副令人不爽的完全没把对方看在眼里的表情。 山巅之外,一群人正浮在空中,有的踩着飞剑,也有踩着八卦盘的,更多的脚下什么都没有,就这么浮在空中——能到这里的都是炼气期的小菜鸟,原本御剑飞行什么的并不是必须,只是更省力一些,当然,大部分人还是自持身份,丢不起那个人。 明明已经将男人团团包围,却没有人主动上前,不单是在彼此忌惮着,同时也是忌惮这个看起来就连滞空术都施展不出的家伙会不会还有什么后招。 “看来就是今天了,这沧澜山巅做本尊的埋骨之地倒也不算辜负了。”被围的男人苦笑一声,倒也算看得开,“还有,本尊说过好多遍了,什么魔头的,我很不喜欢。你们这些小辈,看得起叫我一声前辈,看不起叫我一声老人家也行。” “哪儿那么多废话!”说话的是个光头大汉,生得虎背熊腰,满身的肌肉,却是人群中少数几个踩着飞剑的,“斗了这么久,你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大家心里都清楚。我们就是都离开了,难道你还有几天好活的吗?交出《火凤宝典》,说不定我们一时心软,还能让你这魔头多活几日,否则杀了你我们自己找,也不过多费些功夫罢了。” “呵呵!这样才对嘛!什么名门正派,什么除魔卫道,满口仁义道德,说到底还不是看上了本尊的《火凤宝典》。有本事就来取吧,只要你有命在的话。”说着,那男人看似不耐烦的挥了挥衣袖,“你也知道斗了这么久?苍蝇般的东西,怎么轰都轰不完。” 没有人接他的话,沧澜山巅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只听得阵阵微风,似乎是要把刚刚被驱散的云朵重新聚拢回来。 众人也都没有动,或者说都在等着别人先动。 突然,那光头大汉哇哇大叫起来,脸涨得通红,很快整个身子都变得通红,头上不住的冒着热气,大颗大颗的汗珠顺着脸颊脖子留下,衣服瞬间被打湿,而汗水又瞬间蒸腾得干干净净,一柄小小的飞剑越来越只撑不住那硕大的身躯,终于一个倒栽葱摔了下去。 这具身体从众人的目光中完全消失前,整具身体变成一个燃烧的火球,光头大汉的惨叫声也戛然而止。 “这是什么邪术!”众人都是一脸的惊惧。只有一个同样踩着飞剑白衣飘飘的少女悲苦的喊了声“周师兄”。 “邪术!?”男人满脸的不屑,“一群土包子,如今的修真界就只是你们这些臭鱼烂虾了吗?想要本尊的《火凤宝典》,为什么不先去打听打听。” 话虽这么说,男人却很清楚自己不过是在虚张声势。别说自己就是想做些什么手脚也有心无力,那个什么《火凤宝典》自己根本见都没见过。 自己的事情自己最清楚。连番苦战,男人早已是油尽灯枯,受伤颇重,就像那个光头大汉说的,就算他们立刻离开,他都未必有几天好活的,否则这些最多刚刚结丹的宗门弟子又怎么困得住他。至于那光头大汉,大约是烈火丹吃得太多,修练又不得法,看着没事,却早已丹毒入体,被男人这么一吓,自己被丹毒反噬,爆体而亡罢了。 男人名叫齐元风,父亲是镖局里的一个拳师,也希望他能子承父业,自幼便教他舞枪弄棒,成就有限,也不过是比同龄的孩子能打一些而已,别说一个打十个,三个就能把他揍趴下。 十四岁那年,镖局接了一个大单,都说走完这趟镖,大家说不得也能享受几年,结果却中了埋伏,父亲拼尽最后的力气,总算护得他周全,自己却没能活下来。许多年以后,齐元风才知道那趟镖根本就是一个陷阱,父亲他们不过是做了别人的替死鬼。 一个人流浪,饥一顿饱一顿的。偶然救了一个被追杀的道士,终究是没能救活,却从道士身上得到了几本初级的修炼功法,齐元风试了试,发现比起习武,自己似乎更适合修炼这些功法。 同样是修道,可比起那些宗门弟子,哪怕是最下层的外门弟子,甚至是杂役,散修的日子不要太悲催,很不幸,齐元风就是这么个半路出家的散修。 所有的修炼资源都要自己一点点积攒,修练时有不懂的也只能自己慢慢领悟,没有同门切磋,更没有师父从旁指导,没有藏书阁里海量的功法和修练笔记可供查阅,丹药符篆之类更是想都不要想,在还是小透明时,就连加入散仙盟的资格都没有。 齐元风有足够的毅力,灵根悟性没有具体查过,大约也是不错,运气也不算坏,不是那种走路就能捡到宝的,不过几次探索秘境,虽说九死一生,也得到了些好东西,渐渐地在散修界也闯出一些名声。直到莫名其妙的被传说得到了什么《火凤宝典》,又被那些所谓名门正派安上了一个魔头的名号,然后就是无休无止的争斗与追杀。 “魔头故弄玄虚!大家一起动手,除魔卫道!”不知是谁一声暴喝。 所有人仿佛此时才恍过神来,各显神通,各种仙诀法器纷纷朝齐元风身上轰去。 最后的时刻了,齐元风也知道已经无力反抗,过往的种种在眼前飘过,也曾红袖添香,也曾执子之手,也曾放浪不羁,也曾快意恩仇,如今一切早已是过眼云烟,不过也算是此生无憾吧。 齐元风没有在做无谓的动作,最后一刻他要好好看看扑过来的那些道貌岸然的所谓名门正派,只那么一瞬,所有一切,尘复归尘,土复归土…… 第一章 义庄刘驼子 “看来又是平静的一天!”满脸皱纹又瘸了一条右腿的刘驼子从屋里走出来,一面伸着懒腰,嘴里一面嘟囔着。衣服随意的披在肩上,衣带也不系,一副懒散而滑稽的样子,与周围阴森的环境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里是望仙城,大周国靠近东北边境的小城,作为重要的通商口岸,倒也算是繁荣,听说之前曾有不少人来这里修仙求长生,也没听说谁成功过。城北的凤凰山上原本有个很大的庙,香火原也是极好的,后来不知怎的就败落了,再后来庙废了,有个有钱人捐了好大一笔钱,在原来的庙址上改建了义庄。 与其他各地的义庄一样,望仙城义庄也是要远离人烟,同样的,这里的生活也总是单调而乏味的,日复一日,日复一日。刘驼子是这里唯一的守尸人,除了偶尔会有人来接送尸体,他也是整个凤凰山上唯一一个活人。 刘驼子当然不是真名,只是大家一直这么驼子驼子叫他,时间久得他自己都快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了。五十多岁,看起来却比实际年龄还要更老一些,驼背是天生的,至于那条瘸了的右腿,驼子自己说是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荣誉勋章,当然,对于这一点大家都是不以为然的。大周的军队都是精挑细选,最起码也要符合所谓“兵样”,一个驼子怎么混得进去。 “啊!你完了!你完了!看你这一脸衰相,说到底还不是短命鬼,我老刘今天做做善事,就用你来打打牙祭好了!”刘驼子笑骂着。才一出屋就看见自己养的鸡有一只逃出了笼子,正满院子的上蹿下跳,扑腾得还十分欢实。 说干就干,刘驼子立刻回屋准备。 …… “驼子!驼子……这死驼子,大白天的,又不知到哪儿鬼混去了。” 两名捕快领了十几个民壮,抬了尸体来义庄,喊得很大声的那个叫阿九,衙门里马捕头的亲信,平日里像搬运尸体这种活还用不着劳动到他的,早有人跑前跑后的办了。 “谁呀,叫魂呢?好在是天将晌午,阳气正盛,说过多少遍了,来义庄要轻手轻脚,说话别那么大声。”驼子拖着瘸了的右腿从后院绕出来,右手提着一把厚背菜刀,左手上还沾着鸡毛,“哟,是九爷,您可是稀客。这大老远的,您老怎么有闲工夫来咱们这义庄了,这位小哥面生得很呀,可要多跟着咱们九爷好好学学……” “行了行了,先收货,还有,赶紧把菜刀放下。又不是逢五逢十,杀什么鸡呀?” “我自己没事杀只鸡吃不行吗?就那些死鬼,有的在义庄都停了大半年了,也不知还要停多久。哎哎哎,往哪儿抬呢,那边是长生房,放棺材的地方,中间的正房才是挺尸体的。对了九爷,这鸡都已经炖上了,前两日才打的女儿红,不然一会儿……” “不必了。忘了介绍,这位是咱们八府总捕头家的公子,荆子凯。刚刚学艺归来,这一身的功夫,就是比起咱们捕头来也不遑多让,现在来咱们衙门里实习,上头吩咐我帮衬着,这不嘛,来你老小子这儿认认门,以后打交道的日子还长。这次上游发水,这不定冲多少尸体下来,你老小子最近可有的忙了。指不定光是来收尸的打赏都够你多喝好几年的酒了。” “那不也得凭九爷和荆公子的关照不是。”刘驼子谄笑的搓着手,满脸的皱纹拧成一朵难看的菊花。 …… 人来得快,去得也快。只一会儿的功夫,阿九走了,荆子凯走了,那些民壮也都走,也真的没人留下吃饭。义庄里又只剩下刘驼子一个活人。 吃过午饭,刘驼子开始一具具尸体,那些民壮只是把尸体胡乱摆在停尸床上,歪七扭八,有的衣服都被刮破了。 “额起青黑招祸行,不损家人必损财,若是两样都不现,自己当防灾祸临。长成这样偏又穿得一身福贵,既然安享富贵,短命早夭也就是命里注定的。”刘驼子一面忙碌着,一面嘴里不停的叨念着。 正收拾着,驼子突然觉得这尸体有些古怪,在义庄的时间长了,什么样的尸体驼子没见过。 仔细地上下打量,又在尸身上摸索了一番。 “有意思,果然有意思。原来还是个枉死的。”刘驼子笑得有些渗人,尤其是配上他那张丑脸。 在水里被淹死的,口、鼻会有蕈状泡沫,口唇和指尖红中带黑,眼中带血,皮肤呈鸡皮状或局部收缩,手中抓有泥沙水草等物,一路从上游冲下来也要不少时间,长时间泡在水里尸体会肿胀,被淹死时还会喝下不少水。可在这具尸体上,这些特征完全看不出来。更重要的是,刘驼子在尸体脑后找到了一点血迹,可能被擦拭过,又被水泡过,不是很明显,也不至于完全找不到,顺着血迹,又发现用尖锐物体,例如锥子之类在脑后捅出的致命伤,被头发掩盖得很好,在河里被石头之类可撞不出这种伤口,何况刘驼子还分辨得出什么是生前造成的,什么又是死后造成的。 刘驼子并不想多事。 尸体能送到他这儿,就意味着衙门那边已经结案了,何况这家伙就算是被人害死的,与自己也非亲非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刘驼子继续处理着尸体,他只是不愿意多事,本质上说还是一个敬业的人。 安静的义庄里突然发出了一点轻微的响动,肯定不是风声,更不会是刘驼子不小心碰到了什么。 “老鼠吗?难办呀,这种地方又不能养猫。”刘驼子抓了抓头,自言自语道。 猛的,刘驼子似乎看到刚送来的尸体中的一具似乎动了一下,饶是他在义庄生活了这么多年,也不由一惊——莫不是自己眼花看错了。 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刘驼子眼睛都不敢眨,大气都不敢出。 好一会儿,那尸体又动了一下。这一次,刘驼子可以肯定自己没有看错…… 第二章 废人 换作一般人,碰到这种情况,怕是早就吓得尿裤子了,好一些的也会腿软一屁股坐在地上。 刘驼子不算那种天生傻大胆的人,不过到底和尸体打了这么多年交道,有些心惊,可要说有多害怕,倒也不至于。 刘驼子小心地凑到跟前。 刘驼子看着那尸体,猛的又回头看看其他几具,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自己之前怎么没注意到? 这几个人都穿着同样款式的衣服,这还不算什么,有些大户人家的丫鬟仆妇,家丁护院也经常穿同样款式的衣服,可既然是大户人家,又是统一的穿着,大差不差的总要大体合身才是,可可遍看几具尸体,就没有一个的衣服是合身的,尤其是这个,看年纪大概三十出头,也许还要更年轻些,个子不高,相当的瘦弱,怎么看都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在大户人家就是下人也不该如此,何况那身衣服分明相当的宽松肥大。 再细看,这些人的衣服也绝不会是什么家丁护院有资格穿的,一个两个倒是好像谁家的少爷,可即便都是一个家族的,甚至都是同一房的,穿戴服饰有相似很正常,可像这样完全一模一样,根本是不可能的,毕竟没有哪家的贵公子会如此的不讲究。 其他的尸体也都不必再细细观察了,既然是同一事件的枉死者,身上怕是都有同样的致命伤吧…… “这是哪里……已经到了阴间吗?” 一个异常虚弱的声音,刘驼子这才想起之前还要查看那具瘦弱的“尸体”为什么会动,现在看来也是不必了。 “这里是义庄,离阴间不远,不过还不是阴间。你也算命大了,还活着。”刘驼子淡淡的说道。 好一会儿的沉默。 如果不是胸前还有微弱的起伏,刘驼子甚至会觉得那“尸体”是不是又死过去了。 也许是恢复了些力气,那“尸体”吃力的想要抬起胳膊,可惜没有成功。 刘驼子这才真正仔细检查眼前这具“尸体”,不,应该说是这个人才对。 平躺在尸床上,好像团烂泥一般,还以为是身体虚弱——虽然这也是事实,实际上身上的主要关节都被人用重手卸掉,手筋脚筋也被人挑了,脸色不对,却不知是营养不良,还有长期服食慢性毒药的关系,别说本就已经虚弱不堪,就算是个壮汉现在也只能烂泥般瘫在那儿动弹不得。 被挑断的手筋脚筋刘驼子是没有办法,被卸掉的关节还是接得回去的。 要接回卸掉的关节,刘驼子使的劲自然不小,自然也是很疼的,那人出了很多汗,却硬是一声都没哼。 “你这也算我见过被整得最惨的了。生不如死大概说的就是你现在这个样子。”一面说着,手上的动作却一点儿都没停,“不过活着就好,人不是说嘛,好死不如赖活着。人死如灯灭,可只要活着,未必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 生不如死吗?还是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也许吧。不过重要的是自己现在居然活着,只是这具身体感觉上很奇怪。意识似乎很远,又似乎很近。 齐元风如是想着。 头很疼,确切的说,全身就没有不疼的地方,而头,尤其疼。好一会儿,勉强微微抬起一点眼皮,眼前却还是一片模糊,所有的东西都只能看个大概的轮廓。自己应该是躺在床上,床板很硬,别说是褥子,就是床单似乎都没有,躺着并不舒服。一大坨奇怪的东西在眼前晃来晃去,好像就是正在给自己接上关节的人,不过就算是模糊,一个人真的可以长这样吗? 一些碎片不住的在脑子里转呀转的,搅得头一阵阵的更疼了,有种想吐的感觉。渐渐的,一段完全陌生的记忆被拼凑出来。 玄火宗乃是北地第三大宗门,比起第一的神机宗和第二的上元宗差距十分明显,事实上提起北地,人们关心的也只有神机宗和上元宗,谁会在乎第三是谁。不过比起其他小宗门,玄火宗的日子过得倒也惬意。 玄火宗的两位长老结为了道侣,他们的儿子原本也该算天之骄子。只是这个叫齐玄风的孩子才只有十四岁时,两位长老先后陨落。名字和自己很像,嗯,经历与自己也有几分相似之处。 一下子从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变成没有依靠的孤儿,齐玄风感到很不适应,暗自悲伤了许久。宗主看他可怜,又看在故去的师弟师妹的面子,收齐玄风做了自己的亲传弟子。 只是这个齐玄风似乎资质实在太差,整整十年都没有筑基,师父对他也是日渐冷淡,最后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后来一次历练时被一个散修擒住,被整整折磨了三年,每一天都等着宗门能派人来救,可换来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终于油尽灯枯,在被废了灵根,又是一通的折磨,终究没有熬过去…… 真是个傻小子。 齐玄风的资质也许确实不好,不过有父母的悉心教导,十四岁前固然没有什么惊人的成就,至少基础打得不错,此后十年都没能筑基,可见那个所谓的便宜师父对他的指点是极有限的,何况他的父母都是宗门的长老,留下的资源也极丰富,若是那些资源还在,就是靠丹药堆积,想要筑基也不是什么难事,可在他的记忆中偏就没有关于这批资源的任何信息。而那次遇到散修的遭遇也同样令人起疑,散修中的确有很多不肖之徒,可偏就遇到这么一个以折磨人取乐的,而且还很有耐心的花三年时间来折磨他,这似乎也太巧了。更不要说记忆中那个散修杀人都是直接在脑后用锥子之类扎死,也不像这么有耐心的人…… 齐元风暗自想着,不,既然用了这副身体,那他自己就是齐玄风了。 没错,从今天起,这世上就只有齐玄风,再没有什么齐元风了。 自己这样想在就是个废人,只能烂泥一般躺着,前途还真是让人绝望啊。不过有机会能重来一次,又有什么好抱怨呢…… 第三章 熔魂丹 “你真的确定不找个大夫?” 刘驼子捧着个大碗喝粥。一碗粥,一个杂粮馒头,一小碟咸菜,吃的也是津津有味。 早饭不算丰盛,也不算寒酸。 “你确定这望仙城里有郎中能把手筋脚筋接回去?”齐玄风依然是躺在停尸床上,喝了一点粥,没有再吃别的,“何况应该也没有哪个大夫愿意来义庄吧。” 齐玄风有自己的想法。他倒是可以自己接回手筋脚筋,只是现在身体虚弱不堪,手术当中万一晕过去,反倒是多受一遍罪,而且手术后也不是立刻就能从床上爬起来,也不在乎多躺几天。 “驼子!驼子……收货了!驼子!又跑哪儿鬼混了!?” 这么大嗓门,也只有衙门里的捕快阿九。不过且不说运尸体的事平常轮不到阿九,昨天也就是陪荆子凯来认认门,主要还是和这位荆公子打好关系,再说昨天才运了尸体来,难道这望仙城里出了什么惊天大案子?更不要说现在时间还早,难道阿九天不亮就出了城吗? “九爷,这些小事怎么总劳动您老的大驾。”想不明白,刘驼子也不准备再想,忙迎了出去。 齐玄风微合双眼,反正一直瘫在停尸床上,要装死倒也容易,暗地里却紧密关注着外面的一切。 “哟,荆公子,您也在?怎么敢劳您大驾?我们这儿阴气重,莫要冲撞了。” 荆子凯也来了?难怪那个叫阿九的也屁颠屁颠的跟了来。 巴着这位荆公子,也是为了讨好八府总捕头,并不难理解。只是这位荆公子总是往义庄跑,怎么看也不像是单纯的来镀镀金就完了。 “哪儿那么多废话。”是阿九的声音,“咱们望仙城一向风平浪静。偷鸡摸狗的也不是没有,打架斗殴也寻常能见到,会弄出人命来一年两年都未见得有,这次真是晦气。就昨天晚上,驿馆里一下子死了四个人。没打斗,没外伤,仵作何五连夜勘验的,好像是中毒死,至于到底是不是,又中的什么毒还要再查查。这不嘛,天不亮就要把尸体送来义庄。好在都是几个布贩子,也不是大富大贵,应付一下也就完了,不然可有的忙了。” 这个阿九大约是天不亮就要陪着荆子凯来送尸体,也实在郁闷坏了,却又不得不来,才会跟刘驼子说了这许多话,不过齐玄风却从这些话里听出了蹊跷——前世身为一个从最底层爬上来的散修,齐玄风最值得宝贵的就是混迹各阶层的经验,别说那些宗门弟子,就是世俗界那些江湖中人也不如他。 望仙城来了几个外地的布贩子,别说望仙城也算繁华,就是那些穷乡僻壤偶尔来几个贩子也不稀奇,奇怪的是这个看似普通的布贩子竟然是死在了驿馆里。 除了迎来送往各地的官差和传递消息的驿卒,平时驿馆也会像一般的客栈那样接待往来的客商,也算是驿丞大人和驿卒们的外快,对于那些讲究体面的大人物来说,驿馆绝对要算是个好选择,不过也仅限于这些大人物,而对于小人物来说,驿馆无论如何也算不上什么友好的去处,收费高,服务差,选择面窄,捆绑消费……很难想象几个没有背景的布贩子会选择驿馆落脚——望仙城不小,又不是没有合适的客栈。 刘驼子招呼着民壮把尸体抬进屋,那位荆公子似乎一直都没有开口,不过听刘驼子话里话外的意思,他似乎也没有和阿九一起站在院子里。 “九爷,您看这……”刘驼子语气里透着为难。 “荆公子不只武艺高强,勘验尸体更是家传的,何五年纪大了,老眼昏花,说的什么也未必做得准。”阿九似乎是在恭维荆子凯,可这话停在齐玄风耳里却又隐隐透着点儿咬牙切齿的味道,“你老小子莫要多管闲事,做好自己分内的就是了。” 看起来这个阿九一直跟着荆子凯,也不全是为了巴结讨好,说不得也有监视,而且掩饰的并不好,或者说他也没打算掩饰,荆子凯再怎么年轻,少不更事,应该也看得出吧。可他一个县城里的小小捕快,要如此得罪八府总捕头的公子,背后站着的人也一定不容小觑。 “这些尸体你要多留意些。”一个年轻人的声音,应该就是那个叫荆子凯的,听他的声音,丝毫不受阿九的影响,看来也是个不能小看的家伙,“我想这些尸体可能会发生一些有趣的变化,如果真的发生了,来衙门里找我。” …… 所有人都来开了,义庄又恢复了安静。 没有别人在,刘驼子也没有再压抑自己的好奇心——在他看来,齐玄风跟个死人也差不多。不过检查尸体的结果,让他很失望,阿九说的没错,四具尸体都没有外伤,看起来年纪不大,也不像是病死的,可若说是中毒,和常见的几种毒物又都不一样,只看得出这四个人都死得十分痛苦。 “熔魂丹?这家伙还真是恶毒。不过也就这点水平了,人要是还活着,要救不难,现在嘛,太迟了。” 安静的义庄里,齐玄风突然开口说话,还是挺吓人的。 “你又知道?是不是中毒还不一定呢。”被吓了一跳,刘驼子有些没好气的嘟囔着,“瞧你小子年纪不大,口气倒不小。” “也没什么的。”齐玄风也不生气,“又不是什么高级货色,就是阴狠了些,不只要人的命,还要完全毁灭一个人的灵魂,过程缓慢而痛苦。看你的样子也是不信,时间还早,你不妨去城里打听一下,这几个人肯定在望仙城住了有些日子了,很少出屋,一个人却要吃好几个人的食物。要是有心不妨多打听一些,城里十有八九还有类似情况的人在,应该还活着,说不得你还能发笔小财。” 发财什么的,刘驼子并不奢望,至于去救人,他也没什么兴趣,不过这个废人说得言之凿凿,不去看看,岂不可惜了…… 第四章 消息 刘驼子还是进了城,甚至没有来得及吃午饭。 路上,刘驼子还仔细想了想进城的借口。 买粮?不行。如果只是买粮,买完了为什么不回义庄?打听情况未必会很顺利,也许晚上还要留宿在城里,义庄离望仙城说近不近,说远可也不远,并不需要留宿城里。 去见相好的?不行。自己一个驼子,年老貌丑,又不是大富大贵,更不要说自己一直在义庄,说出去都晦气,哪个女人愿意跟自己想好。 去青楼找些乐子?更不行。那都是公子哥们享乐的地方,就自己兜里那仨瓜俩枣,都不用别人怀疑,估计想进门都难。 …… 想不出,索性不再想了。 刘驼子自嘲的笑笑,一个小人物,真的有人会在乎这个义庄里的守尸人什么时候进城来了吗? 打听消息,比刘驼子想象的要顺利得多,看来之前的胡思乱想也是自己吓唬自己了。 布贩子不是四个,而是五个,他们似乎是同乡,在驿馆包下了一个院子,来望仙城居然有一个月了,头两天还算正常,与本地的布庄接触,商量着要买麻布。 变化发生在第三天。原本谈得差不多的买卖突然不谈了,说是本地的麻布质量不好,来一次也不容易,贩卖麻布利润不高,打算再看看本地产的锦缎。 这话听着也没错,可打这天开始,五个布贩子越来越少在人前露面,到最后干脆就不离开那个院子了。人不露面,饭量倒是越来越大,直到头天夜里突然死了四个,剩下那个也不知所踪。驿馆的人都说失踪的家伙见财起意,毒杀了另外四个,马捕头也是这个意思,只是仵作还看不出四个人中了什么毒。 刘驼子这时才意识到其中的问题,衙门里不是有临时的停尸房吗?既然认为是中毒,既然是还没查出中的什么毒,那就是还没结案,尸体怎么会连夜送到义庄去。 茶馆是打听消息的好去处,自己偶尔去一次也不会显得特别突兀,只要光听不说话,那些茶客们也不能嫌晦气把自己赶出去。 刘驼子选的茶馆叫春风楼,规模不大,也算不上高档,兼营斗蟋蟀的赌局,加上佐茶的桂花糕在望仙城也算一绝,是衙门里那些小吏以及很多行商的最爱,偶尔一些破落户或是对斗蟋蟀有所偏爱的富家公子也回来,之前刘驼子也来过几次,每次都是胡乱点一碗茶,就着桂花糕吃,对于他来说,这也算难得的惬意时光。 “驼子,怎么进城来了。”之前在春风楼从没见过阿九,没想到今天他也在这儿。 “九爷您也在呀。”刘驼子一脸的谄笑,手心里全是汗,可他自己也说不上到底是在紧张什么,“这不嘛,义庄里没粮了,来买点儿,也有些日子没进城了,顺道过来尝尝这春风楼的桂花糕。” 阿九无所谓的摆摆手,他也就是见了刘驼子随便打个招呼,又没有要盘问的意思,也没注意到对方头上都冒汗了,就是注意到,十有八九也以为是走路热的。 总不能见了阿九再退出去,刘驼子找了个靠柜台的位置坐下,点了茶和桂花糕,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听着茶客们闲聊。 茶点很快端上来。刘驼子也冷静了许多,遇到阿九又怎么样,自己什么都没有做,在茶馆里喝喝茶,听听八卦,大家还不都是这样。 “马老爷的病还没好呀?” “可不是怎的。”都不用回头,刘驼子也听得出说话的城南开绸缎庄的马老爷家的二管家,“谁不知道我家老爷是个大善人,修桥补路,赈济灾民的事一样不敢少干,可老马家偏就子嗣单薄,好容易老来得子,正是欢喜的时候,老爷却又病倒了,开始还好,只是有些聚光怕风,后来干脆卧床不起,一个多月了。如今也只是用人参吊着命,郎中请了好几拨,这次大管家去府城请张神医,算算日子也该回来了,希望老爷能挺过这一关。” “马老爷吉人自有天相,好人会有好报的。” 茶馆里安静了那么一瞬,众人都想到了那么句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马老爷的人缘不错,大家可不希望他落到这个下场。 刘驼子没见过马老爷,也没得过他的恩惠,知道他是个好人,不过生老病死又有谁躲得过,不是说你是个好人就不会生命不会死,有些惋惜,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因其他注意倒是这个马老爷也病倒一个月左右了,何况他是做绸缎生意的,与那些布贩子有没有关系。 刘驼子兀自胡思乱想着,阿九被衙门的一个小捕快叫走了,说是马捕头正在巡街,突然摔倒不省人事,才一会儿的功夫,眼看着是要不行了。 马捕头与马老爷是远房亲戚,两家人互相有些瞧不起,在马捕头看来,马老爷家再有钱不过是个商人,而在马老爷看来,马捕头在威风不过是个小吏,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两家人平日里也没什么来往,两人的病情也很不同,一个是缠绵病榻多时,一个是突然晕倒,风马牛不相及,可却偏偏都赶在这个时候,是冥冥中早有定数,还是说有人在暗中搞鬼,刘驼子几乎本能的倾向于后者。 茶客们依然在聊天,不过也就是些张家长李家短的,再没什么有用的东西,就是有名的桂花糕吃起来都好像没了味道。 从茶馆出来,刘驼子犹豫着是不是该回义庄了,现在走的话天黑前应该还赶得回去。 消息是打听到了一些,根据这些消息似乎也能推理出一些东西,可只是知道这些东西对自己的好奇心没有任何帮助,可以说知道的越多,反倒是让刘驼子感到更加困惑。 漫无目的地在城里溜达,一抬头,竟然已经走到马老爷的绸缎庄前。 “你怎么进城来了?” 这已经是一天内第二次被人问起相同的话。与阿九那样的熟人不同,这一次说话的八府总捕头的公子荆子凯…… 第五章 我猜的 一个义庄的守尸人,当然是不会买什么绸缎衣服穿,买粮应该去城东,南边的米铺多,更重要的是便宜,望仙城的人都知道。城南是那些大户人家起居玩乐的地方,开的店也都是为他们服务的,秦楼楚馆,赌坊,还有就是卖些绸缎之类的奢侈品。刘驼子是整条街上唯一一个穿粗布短衫的人,难道说自己想去赌坊耍上两把,不说其他城区也都有赌坊,在城南,恐怕自己兜里那点儿钱都不够兑换一个筹码的。 刘驼子搓着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根本没有在这里出现过,至少,没有人看见过自己。 “你到底是什么人?你们也查到老马家这边来了吗?”荆子凯的声音不大,有些急,听起来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 你们也查到老马家这边来了吗?这句话包含的意思实在太丰富了。人老精鬼老灵,刘驼子到底是有些阅历的人,一下子就听出了荆子凯下意识的潜台词。 关于驿馆的命案,荆子凯有自己的怀疑,一路追查下来,也查到了马家这边,而且他在怀疑自己,不只是怀疑自己也在查这件事,而且怀疑自己不只是一个人。荆子凯那一丝慌乱也被刘驼子捕捉到了,虽然不知道他所谓何事,但很显然他追查此事并不完全因为他是衙门里的捕快。 荆子凯一把拉住刘驼子离开正街,来到僻静的后巷。 到底是太年轻了,之前又一直是在深山里学艺,与人打交道的经验太少,只一番交谈,荆子凯就被刘驼子套了许多话去。 荆子凯来望仙城不久,中间还曾回家探亲,满打满算留在望仙城的时间也才三个月。 望仙城看似平静,其实早已暗流涌动,所有的一切,早在荆子凯到来之前已经在暗地里悄然发生。 通过查阅档案,荆子凯发现最近一年来望仙城总是会发生一些类似的死亡事件,都是人很快的虚弱下去,死得也都十分不安祥,因为死者多半是些老人,或是本就体弱多病,加上这些死亡事件几乎只发生在贫民窟,一直也没有谁留意。 荆子凯也是前几天才发现了不寻常,那一次死的是一个老妇人,住在靠近平民区的独栋小院,因为曾是某贵人的外室,还替那位贵人生过子嗣,衙门才照例派人去看看,回来的路上在贫民窟又遇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另一个死者,大家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有荆子凯年轻气盛,总觉得这也未免太过巧合了,有必要查一下,结果不查不要紧,一查就发现仅记录在案的类似死者一年中就多达百余人。 “城主大人一定是这些事情的知情人,马捕头应该也知道许多事情,就是那个阿九也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可是他们,所有的人,却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看着事情发生。” 刘驼子越听越是心惊,总觉得自己是陷入了一张恐怖的大网,他是一刻也不想在望仙城多停留,甚至他觉得自己知道得越多,反而会死得越早,他宁可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可是现在,他知道的已经很不少了,若真有什么幕后黑手,也不知会不会饶自己一命。至于那个躺在停尸床上的废人,刘驼子也不打算让他好过,是他挑起了自己的好奇心,那么就让他去直接面对荆子凯这个愣头青好了。 刚见到齐玄风,荆子凯还是被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至少表面看起来是这样。乍见到一个自己头一天才送过来的尸体居然能开口说话,能做到他这样勉为其难了,尤其还是这样一幅鬼样子。 “你说他们都知道许多事情,你自己知道的也不会仅此而已吧,至少我并不相信你知道的会比那个叫阿九的还少。”齐玄风依然是躺在停尸床上,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把所知道的一切都想了个通透,“你既然愿意来,就表示愿意合作吧。既然是要合作,我们还是彼此坦诚些比较好吧。” 荆子凯有些生气了。不管是对着刘驼子还是眼前这个好像滩烂泥般名叫齐玄风的男人,明明一直都是自己在说,对方却什么有用的情报也不提供,还说什么坦诚,何况就这么一个废人,又能帮到自己什么?他现在有些后悔再次来到义庄。也怪自己实在太年轻,满脑子都是武侠小说里的情节,把这个看守义庄的驼子当成什么隐世的高人,还以为自己终于开始走运了,至于这个废人,荆子凯更是不抱希望——就算是隐士高人,也不该是这幅样子,起码也该是个仙风道骨的老爷爷才对吧。 “不想说呀,也好。让我来试着猜猜看好了。”如果这样就能得到对方的信任才真的太奇怪了,齐玄风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露一手,“没有人会对刚认识的人就那么坦白,可要把谎话编得圆,怎么也要七分真三分假才行,重点是哪些是真的,那些是假的。我猜,在来望仙城之前,这里所发生的事情你至少也该有个大概的了解。至于你会来望仙城,也不像那些二世祖,只是单纯的来镀镀金,你是带着任务来的。让我再来猜猜看,你的任务目标应该就是咱们的城主大人吧,至于那个什么马老爷,应该也是任务中的一个关键人物才对。你和他肯定见过面了,而且不只一次,直到某一天你发现马老爷中毒了才不得不停止接触,却还是在暗处留心着那边的情况。让我来猜猜你现在的心情,要装作若无其事,其实应该是很着急才对,你的任务出了大麻烦,恐怕那位城主大人也……” “够了!”不等齐玄风接着说下去,荆子凯粗暴的打断,“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这些。” “我说我猜的你信吗?”齐玄风好整以暇的看着荆子凯,还以为有多厉害,看来小子还是稚嫩了些…… 第六章 密谈 “你胡说!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没等荆子凯指到自己,刘驼子早一缩身子,本就佝偻的身体尽可能缩到阴影里,让自己更加不起眼些。 “莫叫!莫叫!”齐玄风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看来我是猜对了。我一个废人,猜对了又如何,难道还能妨碍你的任务不成。不过若是我们能开诚布公,也未必帮不到你。” “你说的那些都是你猜的?”荆子凯渐渐平静下来,可齐玄风只靠猜也能知道那么多,依然让他感到不可思议。 “也没什么,告诉你也无妨。”扫了一眼几乎已缩到墙角的刘驼子,“接下来要聊的想来你也不希望更多的人知道,你确定一会儿还要灭他的口吗?” 荆子凯一愣,有些无奈的挥了挥手,刘驼子如蒙大赦,立马溜了出去。 “一个二世祖要来下面镀金,这也是稀松平常之事,没什么大不了。不过像你这样,不带几个人过来帮衬,跑前跑后的只有一个阳奉阴违的阿九,不是说完全没有,起码也是少见的。你说的那两个死者应该是确有其人,这种一查就知道的事你不会编故事,我想大约也是真的去翻过衙门里的旧档案,不过我猜你应该只是翻了你要看的那几本,而且是事先就找好的。你没见过衙门的旧档案,这个谎编得不圆也不怪你,事实上即便是再小的衙门,每年还要销毁大量已经确定没用的档案,剩下的旧档依旧是汗牛充栋,你一个人只是空闲时间随便翻一翻就能找到那么多资料,你自己现在想想可能吗?两相参照,要得出你是来望仙城是要完成某种任务的结论应该不难吧。你的父亲是八府总捕头,也算位高权重,也只有当目标人物是城主大人时,派你来才是合适的。” 荆子凯一向自认为做得不错,却原来在别人眼里就是个笑话。 “那你到再猜猜我来这望仙城具体是干什么的,如今的麻烦又该如何解决。”好一阵的沉默,荆子凯开口问道。 “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哪能什么都知道。”齐玄风已经感觉到了,对方已经开始接受自己——虽然距离完全信任还差得很远,“我说了,既然是要合作,我们彼此还是坦诚一些的好。” “你有什么条件?” “活着。我总不能永远睡停尸床,我需要到城里去,给我安排一间净室,另外送我去城里最大的药店一趟,我需要自己配些药。” “你倒是一点都不会客气。” “既然是要合作的伙伴,没必要客气。” “那也要看你都能做些什么了。”荆子凯冷哼一声,虽然之前被对方震住了,一时也扳不回气势,可他依然不愿相信这样一个废人能帮自己什么。 “那么现在你是不是可以说一说你知道的事情。” 荆子凯愣了片刻,还是无奈的开始讲述。 荆家是个大家族,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势有势,荆子凯的父亲是八府总捕头,事实上这个职位的前任正是荆子凯的爷爷,不出意外,下任的八府总捕头会在荆子凯和他的兄弟们中产生。听起来是风光无限,可八府总捕头其实也不过就是一大群小吏们的头头,不管做得有多好,永远没有当官的机会,而所谓八府总捕头也已经是他们这些小吏们能爬到的极限了。朝廷说是连续三代不当小吏,后辈就可以考科举走仕途,可别说荆家人少有善于读书的后辈,若是有一代不当这个小吏头,以荆家聚集的财富,分明就是别人眼中的肥肉,更不要说在这个位置上坐得久了,得罪人的事也没少干。 要改变门第,就要为朝廷立下大功。 荆子凯的任务是与望仙城主结盟,而绸缎庄的马老板则是望仙城主的白手套,他的买卖可不止看上去的那家绸缎庄而已,有些城主大人不便出面的事情也是这位马老板完成的。 和齐玄风判断的一样,那些莫名的死亡事件早在半年前就引起了注意,几方势力都在调查,其中就包括了城主,荆家前后派了三拨人来,其中一拨还送了性命,却几乎一无所获,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所有人都中了一种没人认识的毒。 马老板对外说是病了,其实也是中了毒,与城主的结盟也被耽搁了下来,最近甚至完全没了城主的任何消息,有人说城主大人也中了毒,也有人说城主已经死了,如今只是夫人和少主还撑着局面。 城主是不是中了毒,是不是已经死了,这些消息彼此矛盾,都未必可靠,只有他们这些知情者才清楚,真正恐怖的还是那些未知的毒物,毒物是不会管你的身份的,能毒死贫民窟的那些贱民,也能毒死他们。 …… 又是好一阵子的沉默。 刘驼子始终没再进屋,至于有没有在窗外偷听,以齐玄风现在的状态也察觉不到,至于荆子凯,他现在心里应该乱得很,也留意不到这些。 齐玄风判断,荆子凯还是老样子,没有说实话,至少他说的不是全部事实,不过这些也够了,暂时够了。 “此间事处理完了,我想去你们家族的藏书阁看看。” 荆子凯怎么也想不到,齐玄风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接着又不由大喜,这岂不是说这个废人有办法处理自己现在的困境,他凭什么?算了,不管他凭什么,能解决眼下的问题才最重要。 “驼子!驼子……” “来了,来了!”果然,刘驼子就在屋外,压根没有走远,“公子您吩咐……” “好生照顾着,我这就回城去。”荆子凯的声音透着兴奋,看来他压根没注意到自己才刚一喊刘驼子就进了屋,“今天晚了,只好让你在这里将就一下了,不要紧,我明天一早就带人来接你。” 话还没说完,荆子凯已经出去了。 “我……我不是故意偷听的,我在外面闸猪草。”刘驼子有些心虚,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这个瘫在停尸床上的男人能看穿自己的一切小动作。 “这话你没必要跟我说,当然,最好也不要跟那个荆公子说。嗯?你身上粘的什么?” 说着,齐玄风的眼睛不由一亮…… 第七章 有人来 刘驼子被问得有些莫名其妙,本能的在身上摸索了一番,结果也没什么特别的,只在手上沾了些猪草的碎叶子。 “怎么了吗?”刘驼子觉得更加摸不着头脑了,从昨天到今天自己都没有换衣服,虽说出了趟门,也不过是去了趟城里,身上能粘上什么?不会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这么想着,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人不是常说吗,有的人遭逢大难,死里逃生后突然开了天眼,能看见许多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尤其是那些脏东西。 刘驼子不由打了个哆嗦,甚至觉得后脖颈子阵阵阴风吹过,腿肚子都有些转筋。 “到底是怎么了,齐老弟,你可别吓我。”刘驼子自己都能感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刘老哥你这是怎么了?”齐玄风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只是问你身上沾了什么,怎么会吓成这样。” “你没看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不干净的东西?什么东西?刘老哥自己不就是守义庄的,还会怕鬼吗?”齐玄风有些想笑,还是忍住了。 “不是那些东西?”至少在义庄,刘驼子的规矩就是不许提“鬼”这个字,起码他自己是很严格的这么做的,“还好还好。对了,我身上到底沾了什么。” “就是那些红的绿的。你自己做了什么不会都记不起来了吧。” 刘驼子又是好一阵摸索,还是什么都没有——除了那些碎猪草。 “什么都没有啊。”刘驼子感到很奇怪,不过知道不是鬼,也没那么害怕了。 “就是你拍下来那些,红的绿的,你手上应该也粘的有。” 刘驼子扎了扎头,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 “你说这个?就是一般的猪草。叫什么来着,对,红灯笼草,没错,就叫红灯笼草。城里恐怕不容易见到,出了城就到处都是,越是远离人烟越多,这凤凰山上就不少。说起这玩意儿也是奇怪的很,春夏秋都是懒趴趴的倒在地上,可到了冬天,其他花呀草呀的早都败了,它倒起了精神,越是冰天雪地长得越好。这东西味道很苦,人吃了反而感到更饿,就是到饥荒也没人吃它,猪倒是很爱吃。” “红灯笼草,红灯笼草……”齐玄风反复念着这个名字,印象中不记得自己曾听过,“有没有完整的拿过来看看。” 刘驼子转身出去,直接从外面拔了一棵回来,一点儿都没有犹豫,只是奇怪这个废人怎么对这种再寻常不过的猪草突然来了兴趣,当然,现在不是冬季,拔回来的红灯笼草样子很难看,小小的花朵耷拉着,叶子也是蜷曲的。 看到这红灯笼草,齐玄风再掩饰不住脸上的笑意。 曾经身为散修,却一样闯出赫赫威名,一群所谓正道人士成为“魔头”的人,除了实力要足够强,炼丹制符炼器布阵多多少少还是要懂一些的,没有传承,像蕴灵丹之类齐玄风是练不出的,辟谷丹也是练不出的,不过散修用的一些常见低端丹药还是难不住他的。开始还只是怀疑,看到完整的他更加肯定这是一种名叫千里冰封绿裹红的草药。 齐玄风所知道的丹方,大部分都需要两种甚至更多草药按一定比例配合炼制,不过也有例外,固基丹就是少数几种只需要一味药材就能炼制的,这是一种辅助练体的丹药,也可以用于疗伤,效果十分普通,不过胜在没有什么副作用,还可以解毒,炼制方法也不难,对条件的要求极低,差不多可以说就是没有要求,当初不少人都会炼制,没有几个人吃得起蕴灵丹,固基丹就成了底层散修们的最好选择,需求量大,对千里冰霜绿裹红的需求自然也大,很多散修进山最主要目的就是采摘草药,却依旧供不应求,早知道如今与自己前世已经有很多不同,没想到就连千里冰封绿裹红都多得可以拿来喂猪了。 不过想想又不对,难道就连固基丹这样普及的丹方也失传了吗?否则再怎么也不会多到这个地步,名字也跟原来不一样了。 名字变了,也不再被认为是药材,那么其他的呢,有多少草药改了名字,又有多少变成了无人问津的野草。这副身体实在太残破了,能做的事情有限,也许这些无人问津的草药会是自己的机会,起码,这个千里冰封绿裹红就是一个机会。 “你不会想要一辈子都窝在这义庄里吧。” “这把年纪了,哪儿都是一样的。何况我一个驼子,还瘸了一条腿,不在义庄,难道回老家种地吗?呵呵,就我这样的,地也早就种不好了。” 刘驼子说得很丧气,齐玄风却明显的感到他对眼下的处境并不满意,只是没有能力改变什么。 “也是,义庄这边不是什么好去处,不过到底有瓦遮头,按日子能拿一份工时银,偶尔还能收些好处,在有些人看来也许还是个肥缺呢。怎么样,明天跟我一起离开吧,那个荆子凯能把我这个半死的家伙带走,也能把你带走,接下来的路怎么走,你自己选。” 刘驼子觉得有些发蒙。能离开义庄,而且这事要是成了,十有八九日子会过得比现在好许多,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不为过,说刘驼子不心动那是胡扯。只是若说这样就让他下决心也难,不说别的,就这么一个废人,真的有办法得到八府总捕头家公子的信任吗?更何况那荆子凯依然没有说实话,不只是齐玄风,就是刘驼子也看得出来,这样的人真的可以追随吗? 刘驼子还在犹豫,屋外却有了动静。 声音不远不近,应该还在义庄门外,似乎有不少人,听得见脚步声,甚至听得见马蹄声,却没有一个人说话。 刘驼子感到恐惧。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齐玄风倒是表现的很镇静,话都说得很轻松。事实上,他也知道,除了镇静,自己也什么都做不了…… 第八章 见城主 “外面的朋友还不进来吗?我们只有一个驼子和一个废人,听声音你们没有二十人也差不多,人人带着刀,还怕我们不成。” 外面的人不紧不慢,却还是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原本还在义庄大门外,不大会儿已经站在院子里,就隔着一扇木门,却似乎没有要立刻进来的意思。 刘驼子躲在停尸床后面,已经哆嗦成一团了。 齐玄风还是只能瘫在那里。说起来今天喝了三顿粥,身体总算也有了些力气,手筋脚筋都被挑断,起码关节都被刘驼子接了回去,也不是说完全动弹不得,可让他像条蛆虫般在地上蠕动,即便是死,他也不想那么没有尊严。 外面的人依然没有进来,甚至完全没了动静,好像都离开了,当然,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其实并没有,他们似乎是在等什么人,又似乎是在等着什么事情发生。 “嘎吱嘎吱……”似乎是一顶轿子。 “你有办法解毒?”一个洪亮的中年男人的声音。 “不进来吗?不是不愿意去迎接你这样的大人物,只是我现在真的动不了。”对方没有报上名号,不过在才出外面是谁一点都不难,在望仙城,能如此大张旗鼓,做事完全无所顾忌的,也就只有城主大人才办得到。看来刘驼子一进城就被人盯上了,之前在外面偷听的也绝不只刘驼子一个人,那个荆子凯还是太嫩了些。不过这位城主大人还是心急了些,能从那些只言片语中判断齐玄风能解毒倒也不是很难,可未经证实,就急吼吼的自己送上门,看来中毒之人对于他真的很重要。 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人。 与想象中的不一样,还以为会是个剽悍魁梧的中年大汉,没有会是个干瘦的小老头,还微微有点驼背,样子倒是有几分像刘驼子。 “老三,你果然没有死。” “大哥,我……” “叙旧的话随后再聊。”那个小老头一摆手,只盯着瘫在那儿的齐玄风,“你真的有办法解毒?你知道那是什么毒?不对,你自己就中了毒,为什么不先给自己解毒?” “会不会解毒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如果你是来求我解毒的,最好客气一些。”自己现在没有反抗的能力,可如果一开始就被对方拿捏住,接下来只会被对方完全牵着鼻子,何况自己如今这样子也没什么好失去的,“至于我自己嘛,只要没人继续投毒,一时倒也死不了,只要有足够的药材,随时都能解,就不劳阁下费心了。” “年轻人有脾气很正常。只是有能耐,有脾气,那个还能叫个性,没能耐,有脾气,只能叫愚蠢。不知小友是哪一种。” “是哪一种都好。重要的是你解不了熔魂丹的毒,而你又拿不准我能不能解。”齐玄风知道,现在绝不能怂,没有依仗,也只能摆出一副浑不吝的样子。 “老夫刘朝先,就是这望仙城主。”看对方这样子,刘朝先也不打算在绕弯子了,“有什么条件只管提,那个小辈能给你什么,老夫双倍给你,不过你也不要耍花样,否则我有一千种方法让你死得很有节奏。” “我好害怕呀。可是你也看到了,我现在这个样子和死又有多少区别。那熔魂丹不算很厉害的毒药,可要中毒时间长了,神仙也是救不回的。而且我敢说,整个望仙城除了我,就是那个下毒的也未必解得了这毒。” 听对方两次提到所谓熔魂丹,刘朝先也明白这个废人是在提醒自己,知道是什么毒,自然也就知道如何解。只是对方的态度实在让他讨厌,却又无可奈何。 “刘贵!” “在。”屋外一个相当阴柔的声音,难辨雌雄。 “替他们收拾行李,回城。” “慢。” 没有人想到这个废人居然会拒绝城主大人的好意。 “我要猜得不错,中毒之人应该就在屋外吧,那乘轿子上抬的人不让我见见吗?我说过的,中毒太深,神仙来了也没办法的。” “刘贵!” “在。” “扶五娘进来。” 进来两个人。一个打扮的花里胡哨,相当的艳俗,却一眼就能看出是男扮女装,应该是刘朝先的管家或是心腹,他搀扶的女人脸色惨白,一副随时都会倒下的样子,应该就是那个什么五娘,可能是刘朝先的小妾,不过这位城主大人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就算再怎么宠爱,真的会特别在乎一个小妾的命吗? “怎么样?”刘朝先的声音透着焦急,更加印证了齐玄风的猜测。 “现在我们可以跟你走了。”齐玄风没说能治,也没说不能治,“我需要一间净室,明天去药房抓药,我会亲自配药,事成后我要去城主府的藏书阁看书,另外,叫你的人帮我弄些红灯笼草,越多越好。” “藏书阁可以让你去,不过只能看三天时间。” “好。” “红灯笼草是什么?” “就是一般的猪草。” 这样的回答很难让刘朝先信服,看了一眼刘贵,后者也是一脸的迷茫,显然是也没听说过。 刘驼子当然知道红灯笼草就是一种最普通的猪草,可他现在也没有立场说这些,就是说了也没人信。 刘朝先使了个眼色,刘贵早心领神会,出了屋,很快又回来了,手里拿的就是一棵完整的红灯笼草,显然他们带来的人里有人就出身底层,知道这玩意儿。 刘朝先的眼里充满迷惑,他始终不相信这就是普通的猪草,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能立刻做出决断。 齐玄风被扶上了早已准备好的另一乘轿子,刘驼子也被一起带上了,红灯笼草很多,可以说谁处可见,并不需要派人留下,只要安排几个人去附近的村庄收购,随随便便都能有很多。 齐玄风坐在轿子里,心情却久久无法平复,已知的情报完全串不成一个合理的链条,而且投奔了刘朝先,与荆子凯的联系就算是断掉了,说不得还把他狠狠地得罪了,不过不管怎么说,总算是离开了义庄,也算迈出了第一步,之后,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第九章 千符妙丹店 任谁也想不到,据说马老爷派了大管家去请的张神医如今就在望仙城,而且就在城主府里。大半夜的被人从被窝里拽起来,给一个满身腐臭味的家伙动手术。 要说这位张神医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他解不了五夫人的毒,要帮齐玄风接回被挑断的手筋脚筋还是可以的。按他自己的话说,这个废人被人挑断手筋脚筋已经有些日子了,如换作旁人,无论如何也救不回来,有他动刀,只要细心调养,再配上他的伤药,三五个月,不说恢复如初,起码不会再是个废人了。 而在齐玄风看来,这个张神医开的药方实在不怎么样,就连固基丹都比不上,不过现在也没别的办法,姑且先用着吧。 天亮了,刘朝先倒是没有催齐玄风,不过他自己也有自知之明,让人抬着去了望仙城最大的一家丹药店。 齐玄风去的这家丹药店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千符妙丹店,听起来很容易让人误会是兼营符篆丹药的店铺,其实却并非如此。望仙城不算很大,一共只有三家药店,虽说千符妙丹店是最大的一家,不过也只是比其他两家在门脸上略大一点,却据说经营着全望仙城八成以上的丹药生意,就是在周边的几座城也颇有些名气的。 “伙计,有没有一线天?”斟酌一番,齐玄风没有直接说自己要买的药,而是报了一个前世时所知道最普通的草药,比起千里冰封绿裹红还要普通。 “啥?那什么玩意儿?走走走,不买药别在这儿捣烂。”伙计显得有些不耐烦。 “嗯,也有可能还有别的什么名字,您再好好想想,有没有差不多的草药。”齐玄风并不死心,曾经供不应求的千里冰封绿裹红可以变成喂猪的红灯笼草,一线天换个名字也不稀奇。 “没有没有。”齐玄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会往外面轰客人的伙计,“要买药就进来,不买就滚蛋,别在那儿装模作样。” “怎么就装模作样了。”齐玄风也来了脾气,“有就有,没有就说,也别耽误大爷的时间,你家没有我还可以去别家问问。” “哟,废物点心,你说你是谁……” “够了,黑子!”那伙计的话还没说完,便被从里间出来的一个看起了很和蔼的中年人打断,“来者都是客,要注意你的礼貌。再不闭上你那张臭嘴,你当东家说要扣工钱是闹着玩的吗?这位小哥面生得很,敢问想买什么药。” “请问有没有一线天。”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客客气气,齐玄风也是客客气气的。 那中年人一愣,似乎想到了什么,然而当齐玄风以为有戏时,那中年人到底还是摇了摇头。 齐玄风没有死心,反倒是觉得有门,那中年人的表情似乎是在说他对于一线天也并不是完全没听说过,只是不清楚他到底是不知道一线天是什么,还是单纯只是这家店里没货。 然而齐玄风还是失望了。一连又问了十几种草药,最后还冒险问了一种唤作生生练血丹的普通丹药,却一样都没有,到最后,中年人干脆表示齐玄风说的这些自己根本听都没听说过,态度却依旧十分客气,也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倒是抬他来的几个人,开始还把他问的每一种药都仔细记下来,可问一个没有,再问一个又没有,几个人渐渐也都停下笔,再后来更是盯着门外路过的美女吹起口哨。 齐玄风觉得,也许自己再问下去,那中年人还是会这么客客气气,可对解决他的问题却不会有任何帮助,也只有先离开了。 “掌柜的,你又何必对臭小子这般客气。这些天这种人咱们也见得多了,自以为报上一两样奇怪的药名,就能把咱们糊弄过去,咱们望仙城这些天也不知怎么了,多了那么多骗子,就好像盯上咱们这些做药材生意的了。”不等齐玄风他们走远,被叫做黑子的伙计不忿的说道。 “你这几天气不顺,我知道的。”那个中年男人捋着胡须,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总有种感觉,这小子跟我们之前见的那些人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我看都差不多嘛,难道他还真是来买药的不成?不说别的,跟着您老这些年,我黑子看人的本事还是有一些的,一个废人,也不老老实实躲在家里,招摇撞骗的,做片子做到他这地步,也算敬业了。” “嗯,他也应该不是来买药的。家里有人急等着药救命不是他这个样子。”那中年男人又习惯性地捋捋胡子,“老夫龚兴梁在药师界当然算不得什么人物,到底混迹这么多年,自问看人还是有些水准的。这小子不简单呀,现在你看他是瘫了,可未必就站不起来。倒是你小子,跟了我那么久,难道你闻不出他身上的药味,那可是张神医的独门药方。” “掌柜的,您说的可是府城里那位张神医?” “嗯。我觉得他应该还会再来,到时候好生招待着,咱们这家店铺生意一直不错,这两年发展也算遇到瓶颈了,能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老夫要是猜得不错,就着落在这小子身上。” 有那么神吗?”黑子明显是不太服气。 “怎么,你小子有意见,不然咱们打个赌如何。” “得了吧,上次赌输的钱我还不知道拿什么还给您老呢,这次还是免了。都听您的,他要是再来我小心伺候着就是,反正我们这些当伙计的,这也是分内之事。” 龚兴梁高深莫测的笑笑,转身回了里间。只是他没有说,齐玄风最开始说的那个一线天他好像是在哪本药典上见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好像是一种很名贵的药材,至于能炼制什么丹药,实在是想不起来了,也可能药典上根本就没有提,自小就开始学习炼丹,只有个药名,其他什么记载都没有,别说是能炼制什么丹药,好些甚至连草药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这样的事龚兴梁见得太多了。至于齐玄风后来说的那些药名,他很肯定自己是真的听都没听说过,可他还是不敢肯定那些药到底是真实存在,还是那个废人瞎编的…… 第十章 炼丹 齐玄风被人抬着离开了,龚兴梁也回了里间,两个人却几乎同时留意到,就在千符妙丹店斜对的巷子里,有一个人在探头探脑。 龚兴梁自己在药师这个行当里混迹多年,始终没混出什么成就,也很清楚要做一个药师的艰辛。也正是如此,他的儿子女儿都没有要继承他衣钵的意思,龚兴梁也没什么意见。 不过或许是总跟一些丹药打交道的关系,龚兴梁看起来比实际要年轻得多,很多人还把他当做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加上总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难免有人会小看他这个在外历练多年的老药师。 离开千符妙丹店,齐玄风又去了另外两家丹药店,几乎就是被哄出来的,其中一家好歹还和伙计说了几句话,另一家才一进门,伙计就开始扫地,根本就是在赶人。不过从伙计嘴里骂骂咧咧的话也听得出他们也不是刻意针对自己一个人,而是这段时间来实在被突然冒出的骗子烦得要命了。 齐玄风不是不能理解那些伙计的烦躁,只是自己明明没有得罪他们,却像狗一般被人轰出来,任谁心里都不会舒服的。 “回去吧。” 对于凑不齐所需的草药,齐玄风早有心理准备,一大早就往药店跑说白了也是为了安抚刘朝先,这是当初为了应付荆子凯时就想到的,不过一种都买不到,甚至被人哄出来,还是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好在应付的对策早已想好。 “怎么这么就回来了。”一上午都没露面的刘朝先还是没能忍住,齐玄风也知道早就有人给他通风报信,“咱们望仙城的药店还不错吧。其实真要买什么药说一声也就是了,你现在有伤在身,出去受了风反而不好。” 看着对方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自然也知道自己如果不说些什么让对方感兴趣的,只怕过不了这一关。 “你当然可以用人参吊着五夫人的命,而且我相信你现在就在这么做,不过结果怎么样不用我说你自己也知道。那个张神医的水平还是可以的,不过也就是还可以而已,要是他真救得了五夫人,城主大人也用不着忍着气在这听我胡咧咧。能救命的药暂时是一定做不出来的,不过城主大人不会忘了我让您的那些手下去弄些红灯笼草吧。” “你说的就是那些野草?要多少有多少。”到了这一步,刘朝先也不想再伪装和善,直接恶狠狠的说道。 “我知道一种固基丹,解不了五夫人的毒,不过至少还可以延缓毒发的过程,也好继续找能解毒的药。” “你说的最好是真的。” “是不是真的,试一下就知道,你不是还有个张神医在嘛。” “去请张神医。”只略一沉吟,刘朝先果断下了命令。 再见到张神医,齐玄风也终于有机会好好打量对方,那是个个子不高,长相很普通的中年人,像药农多过像神医,还顶着大大的熊猫眼。 齐玄风仔细地回忆着丹方上的一切,一点点说给张神医。 那张神医多少有些不屑,他也是成名多年,如今却要被一个自己刚刚医治过的废人在一旁指教,会不屑也是应该的,不过既然是制作丹药,他还是一丝不苟的也要照做。 张神医按照步骤,小心的分拣出一份的量,去掉花和果实,再按齐玄风说的尺寸小心切碎——别说,这红灯笼草的名字还挺贴切,不管是花苞还是果实,看起来真的就像是一个个小小的红灯笼。 接着就是熬制药液,张神医取出自己平时熬药的砂锅,清洗再清洗,齐玄风却看得直皱眉头,固基丹他前世自然炼过不只一炉,不过那些都是真正的丹炉,听人说也是可以用泥炉炼出来的,至于砂锅行不行,没听人说过,大约也从没人想过使用砂锅吧,只是这个神医最好的家伙什也就是这个砂锅,城主府虽然富有,到底也只是世俗界的土豪,平时熬药用的也是砂锅,可能还不如张神医那个,也只能因陋就简了。 按照齐玄风说的,张神医有样学样的打出一道道手诀,虽然有练习,依旧是不熟练,好几次的时机把握得也不算好,砂锅不断跳动,发出砰砰的响声。 足足花了三刻钟时间,用掉的柴火几乎够整个城主府做一天的饭了,添柴的几个小哥累得跟死狗一样,有好几次火差一点就熄灭了。 张神医将最后一道手诀打入砂锅,那让人不安的砰砰声总算停了下来,累得瘫倒在灶台前,脸上却挂着兴奋的笑意。 齐玄风是不大满意的,只不过一炉,哦不,应该说是一砂锅的固基丹,当初自己不知炼过多少次,哪怕是最开始也没花过这么久的时间,而这个张神医只是打入几道手诀,竟然就累得爬不起来了。 “揭开盖子看看吧。”齐玄风吩咐道。 一股淡淡的药香,不是特别留意根本不会察觉。 “这是什么?好香啊!”几个添柴的小哥似乎精神一振,很是捧场的说着。 从张神医手里接过丹药。一共是三颗,不是特别圆,黑不溜秋的也很不好看,凑到鼻子前闻了闻,果然只有很淡的药香。 “只有三颗啊。”齐玄风不由叹了口气,固基丹完全成丹,一份草药可以成丹十二颗,也就是说这次的成丹率只有四分之一,虽然他也知道张神医对于炼丹还是一窍不通,用的还是一个普通的砂锅,有四分之一的成丹率就该偷笑了,却依然不免失望,只是齐玄风失望的还不只是成丹率而已,“下中上极绝,只是下品丹而已,算了,第一次没炼出废丹也算不错吧。” “仙师在上,小人张文英有眼不识泰山,还望仙师屈尊,能收小人为徒,只要师父吩咐,徒儿必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众目睽睽之下,谁也没想到,张神医早跪在地上,一个头磕下去。 所有人都是一阵错愕,就是刘朝先这位城主大人也不例外…… 第11章 妖道 所有人都愣在当场。 齐玄风没有理会张神医,拿了一颗含进嘴里,果然,没有入口即化的感觉,没有进入炼气期,想要直接炼化也不可能,只能等着它慢慢自己发挥效果。 “要不要也试试。” 那张神医倒是想都没想,直接抓起一颗吞了下去。这丹药其貌不扬,更不清楚有什么名堂,不过他就是有一种感觉,这很可能就是师父毕生追求却无所得的所谓仙丹。 刘朝先左右看了看,拿起剩下的那颗也吃了下去。 “盘膝坐下吧。” 张神医立刻照做,刘朝先略一犹豫,也有样学样。 固基丹慢慢化开,齐玄风耐心的感受着身体的一切变化。 一刻钟,两刻钟。 “热!”张神医轻叫一声。 “怎么了?”齐玄风问道,也在奇怪自己身上为何什么都没感觉到。 “肚子,肚子好像有一点热。”这次是刘朝先,声音有些不安。 “什么位置?” “应该是肚脐稍往下一点。”这次又换成是张神医。 齐玄风知道,张神医说的地方是丹田。 “现在好像整个人都热起来了。” “还有什么感觉?”齐玄风自己还是什么感觉都没有。 “略微有一点麻麻的,不过不难受,对了,感觉现在好清醒呀,还有,肚子好像也不饿了。” 齐玄风这才记起众人都还没有吃午饭。固基丹不是辟谷丹,代替不了饮食,不过这会儿大家也没什么心思吃饭。 “还有什么感觉?” “不太好说。嗯,有点像是刚洗过热水澡,身体没有那么累了。别的,好像没了。”张神医很认真的感受着身体的一切变化,不过除了这些她也的确感受不到什么。 刘朝先什么也没说,不过这会儿他倒是有些明白张神医为什么要拜师了。人都说他是神医,也不过是在凡俗界小有成就罢了,若是有机会成为炼丹师,这样的机会都不好好把握,还不如出去买块豆腐一头撞死得了。 没办法运功,又过了好一会儿,齐玄风才终于感觉到固基丹的药效,身上热热的,就像是在洗热水澡,周身三千六百处穴道仿佛同时被人按摩着,有些舒服,就连才动过手术的伤口也稍稍有些痒痒的感觉,这是好事,招呼张神医过来看看,果然是伤口开始愈合的表现,虽然只是个开始,可对于张神医等人来说已经足够神奇了,而这也打消了刘朝先的最后一点疑虑,每个人都是喜气洋洋的。 可是齐玄风知道,丹药分了凡丹和灵丹,蕴灵丹算是最顶尖的凡丹,而固基丹在凡丹中只能算是普通,不算垫底,却也高级不到哪去,每种丹药又分下品中品上品极品绝品五个等级,绝品丹自然是最好的,据说极品以上的蕴灵丹已经可以归入灵丹的范畴了,当然,齐玄风是没有见过灵丹的,也没听说谁能炼得出传说中的绝品丹,至少散修里没有这种人,能炼出极品丹就已经可以受到所有炼丹师膜拜了,哪怕他炼出的只是极品固基丹。至于废丹,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只是比起下品丹,废丹的效果真是差得令人崩溃。 “好了,你自己下去炼丹吧,多多练习有助于提升自身修为,也许要不了多久你也能炼出中品丹来。”齐玄风随口吩咐着,没有说会收张神医为徒,也没有说不收,至少还给他留了希望。 “另外,这段时间炼出的固基丹我要三分之一疗伤,相信城主大人不会吝啬这些的,我好得越快,才能越早救五夫人。” 刘朝先自然不会不答应,且不说要救五夫人的命还要靠瘫在床上的这个“废人”,就是他炼丹师的身份也容不得刘朝先不小心对待——在刘朝先心里,已经认定齐玄风就是传说中的炼丹师。 这时,有人进来在刘朝先耳边低语几句。 “妖道?偏这个节骨眼出现。走,去看看。” 虽然不知道所谓“妖道”是什么,不过既然刘朝先也感到忌惮,应该也是有些来头的,不过也看得出,刘朝先虽然忌惮,却也不怕,不然也不会如此轻松的说去看看,齐玄风也提出去涨涨见识,刘朝先想了想,没有反对,张神医也就坡下驴一起去了。 有些事,真的是百闻不如一见。那个所谓妖道,还以为会是青面獠牙三头六臂妖孽般的存在,没想到却是个眉毛胡子几乎连成一片,样子很邋遢得中年人。一个把总老爷正带着八个兵丁围着他打,看起来似乎占着上风,一时却也拿对方不下。 “就你们这几块料,也敢出来现眼,我不愿伤你们,你们也不要逼人太甚。”那妖道边打边说,也不知是真的还有余力,还是虚张声势。 “这可是你自找的,望仙城可不是你们这些妖道撒野的地方。”把总老爷一口九环刀舞得呼呼作响,脸不红气不喘。 只一瞬,齐玄风已经发现了问题,那十个人看起来打得很热闹,把总老爷和他的八个兵丁也似乎是把那妖道围得无路可逃,可那妖道却似乎完全没有要突围的意思,甚至把总等九人的兵器始终都近不了那妖道身旁一尺左右的范围,更离谱的是那些兵器都打在了空气上,却能发出巨大的撞击声,仿佛妖道身上有一堵厚厚的墙一般。 “老夫不过闲极无聊,想要收几个弟子,你们又何必苦苦相逼,也罢,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你们急着去投胎,老夫便送你们一程。”说着,一挥他那宽大的袍袖,一个火球诡异的跑了出来。 “啊——”把总老爷惨叫一声,他躲过了迎面而来的火球,却没想到平地间突然冒出一根长长的木刺,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堪堪避开了要害,那木刺直接在大腿上扎了个对穿,却又一下子缩回到泥土里,顿时血流如注,人摇晃了一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就连那几个兵丁也吓得连连后退。 那妖道向前一步,手一挥,再向怀中一带,地里突然又冒出那根木刺,只是这一回却是直接飞出,破腹而过,把总的肠子立时流了一地,眼看着是活不成了。 齐玄风看的有些兴奋,原来所谓的妖道就是那些修仙之人,只是不知道这家伙是宗门弟子还是散修,不过看他对战的样子,应该还没有筑基——这把年纪了还没筑基,看来也是个没前途的。 “太好了!城主大人来了!城主大人来了!”不知是谁高声叫喊着,人们这才从极度的惊恐中缓过神来 第12章 城主斗妖道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 所有人都一动不动,就连大气都不敢喘。 那把总早已被抬了下去,抬下去时他已经是一具尸体,血还在流,肠子已经被塞了回去。 妖道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背着手,没有亮兵器——当然,也可能是他没有兵器。 刘朝先也不托大,拿出两柄短匕首,摆出一副随时准备攻击的架势。 “看那,他飞起来了!” 在不知是谁的惊呼声中,妖道祭出一个八卦盘,居然踩在上面腾空而起。 “只是滞空术而已,还以为会有多厉害。”先开口的是城主大人。 “对付你已经很足够了。”妖道也不甘示弱的说道,没看他做什么动作,一个火球却已经无声无息的朝着刘城主的方向飞去。 别看刘朝先一副瘦小枯干,风烛残年的样子,身手却极灵活,也没看清他那双小短腿怎么只一动便轻松躲开了火球。 不料第二个火球随后就到,那妖道似乎一早就算准刘朝先躲避的方向。 火球飞得并不算很快,所有人都盼着城主大人躲得过去,照他的身手,似乎也没有理由躲不开才对,却不料那刘朝先一挺胸,生就挨了一火球,被打得倒退了两步,有些狼狈的拍打着火焰,胸前的衣服还是被烧掉一块。 “你就这点能耐?”那妖道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能够引气入体了?还不错嘛。”刘朝先一抹嘴角的鲜血,语气没有一丝慌乱,确切的说还带着一丝嘲讽,“没有筑基,也敢下山收徒,看来也是个没前途的,还是说你只是想抓几个孩子回去炼丹。只是不巧这望仙城有在下,注定是不能让你如意了。” 看来这位城主大人对于修仙之人也是有些了解的,只是不知道他了解多少。 “你……你竟然没事?”妖道的声音有些颤抖,在八卦盘上都似乎有些立不住了。 “区区一个炼气期的妖道,对上阿猫阿狗也就算了,就只会用些小计俩,也不怕笑死人吗?像你这样的,就该夹着尾巴低调做人,太嚣张是不会长寿的。”说着,刘朝先再没了刚刚的谨慎,握着两柄短匕首就冲了过去。 妖道眼中一片赤红,早没了之前的淡然,宽大的袍袖急速挥舞着,嘴里还念念有词,火球,木刺,一个接着一个,甚至藤蔓,土墙,冰锥,利刃,让人应接不暇,一旁围观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气氛立时紧张到了极点。 刘朝先一步也没有停留,不断的逼近着,再逼近着,手中的短匕首被舞得上下翻飞,将迎面而来的种种拨打开,每向前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却依旧在坚定的向前。有那么一瞬,外观的人们只感觉这个平日里笑眯眯好像人畜无害的城主大人可怕得如同恶鬼一般,好在,这个恶鬼并不是敌对一边的。 妖道的额上开始冒汗了。两人的距离本就不远,不大的工夫已经被刘朝先逼近了差不多三分之二。妖道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也不知他使了什么神通,谁也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他手里已经多了两颗桃木钉。 “法器!”刘朝先兴奋得眼冒金光,“原本还以为是个不长进的,看来你这家伙不是有个不错的靠山,就是有什么奇遇吧。留下法器,本城主也不是不能放你一条生路。” 妖道也不答话,只是一味的施放着火球,就连那些围观的外行人都看得出,火球的威力明显比刚刚大得多了,即便离得如此远也能感觉到热度,也就是说那两颗黑不溜秋不起眼的桃木钉还真是个宝物。 旁人如此,刘朝先感受到的压力自然更大,前进的速度越来越慢,最终在距离妖道不足五尺的地方完全停了下来,这位城主大人并不死心,尝试了几次后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再无法向前半步。 “看你老小子还能坚持多久。”刘朝先咬牙切齿的说着,虽然前进不得,嘴里却不肯放过对方,“比耐力本大爷还没输过,尤其是跟你们这些妖道比!” 也不知是真的被城主大人的话吓住,还是对自己的耐力没什么信心,妖道准备要跑,手中施法的速度也不由稍稍慢了下来。 机会来了,只是一瞬间,刘朝先却没有错过,对方的火球攻势只是稍稍有所减弱,便一个箭步窜上去,短匕首重重的刺向对方胸口,妖道想躲已经来不及了,想要施法抵挡更是办不到,只能拼命将桃木钉架在胸口,只是力量明显不敌,被重重的打下八卦盘,口鼻喷血,接连倒退了几步,那八卦盘失去了驾驭之人,掉在了地上。刘朝先也不客气,捡起往怀里一揣。 妖道脸色苍白,眼见得受伤不轻,也不停留,转身就跑,街角转弯时一个趔趄,几乎扑倒在地上,也顾不上什么脸面,狼狈的夺路而逃,刘朝先在后面紧追不舍,只是他到底是为了除掉这妖道,还是单纯为了那两颗桃木钉就没人晓得了。 人们兴奋地欢呼着,追着刘朝先与那妖道一同离开、——大家都想看看自己的英雄是如何收拾那该死的妖道的。 对于最后的结果,齐玄风已经没有了兴趣,城主大人优势明显,这种痛打落水狗的事情齐玄风自己平时就没少做,看别人占尽上风时春风得意哪有自己来的痛快,另外,他也有些饿了,出来的时候刘朝先就吩咐了备饭,这时候应该已经准备好了吧。 也不是只有齐玄风对妖道最后的下场不感兴趣。 就在转过弯的街角,一个年轻人警惕地四下张望着,眼见四下无人关注这边,小心的趴在地上,伸手从路边的水沟里摸出一样东西,小心的擦拭一番后,揣在怀里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齐玄风虽然是被人抬着,却将这一切看得分明。 那是一部油布包裹的书,看那年轻人紧张的样子,再加上刚刚妖道几乎摔倒的样子,十有八九是那个妖道掉下的,只是没想到,那人他也认识,正是有过一面之缘的荆子凯。 “有意思,果然有意思。”将一切看在眼底,齐玄风却并不准备声张…… 第13章 丹炉 刘朝先追那妖道一直追出了望仙城,直到天完全黑了才回来,连说晦气,到底是没有追上,至于真的是追不上,又或者对方最终还是用那对桃木钉做了买命钱,就不是别人能知道的了。 接下来的几天,张神医都在炼丹,刘朝先也分了些固基丹给他,像之前那样只炼了一砂锅丹药就累得瘫倒在灶台上的事在没有发生。 刘朝先也想让自己的手下学习,不过却不得其法,接连尝试,却只得到了一些黏糊糊的绿色液体,散发着难闻的臭味,有一次还害得张神医练得一砂锅丹药也跟着失败了,去问齐玄风,得到的答案是那些手下炼制失败产生了丹毒,所以害得在一旁炼丹的张神医也跟着失败了,小心起见,刘朝先索性把当天炼成的丹药也通通扔掉了,还专门给张神医安排了间净室作为炼丹房。 几天下来,眼见得五夫人的身体没有继续恶化,齐玄风的伤更是以惊人的速度恢复,到了第四天甚至已经可以自己下床走上几步了,中的慢性毒药更是去除得干干净净,张神医对他的敬仰真犹如滔滔江水,要知道这样的伤以往没有几个月是下不了床的。 事情发生在第六天。 照例,齐玄风又去炼丹房看看。 桌上一个大笸箩,满满的都是那种黑不溜秋的固基丹,怕是有好几百颗。张神医双手托着腮,正对着门坐在桌前,好像没看到齐玄风已经回来了。在他面前的大碗里,也有十一颗丹药,样子似乎还要好看些,起码不像固基丹那么不起眼。 齐玄风一愣,拿起一颗问了问。 张神医这才注意到有人进来,正要发怒,见是齐玄风,马上换了一副笑脸,也随手从碗里拿了一颗好像要献宝一般,不想却被齐玄风一巴掌拍掉。 “那是废丹。” “有毒?”张神医有些不知所措。他不了解什么是废丹,只是齐玄风现在的样子吓了他一跳。 “毒倒是没有的。勉强也可以算是成丹了吧,不过跟没有成丹区别不大,不会吃死人,不过也没多大用就是了。如果是高等级丹药的废丹,多少还是有些用的,固基丹嘛,本身品质就很普通,炼出废丹就真的废掉了,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没人会吃着玩意儿。当然,如果连下品固基丹都搞不到,也总聊胜于无吧。” “这些废丹不是一次炼出来的吧。”一共十一颗,齐玄风可不相信张神医的成丹率有这么高。 “都是最后四炉炼制的,三炉三颗的,最后一炉只有两颗。” “每次最多都是三颗?” “是的。” “成丹率这么确实是不高,还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接连四次炼出的都是废丹,虽然还搞不清楚原因,不过这段时间先不炼丹了,好在已经炼了这么多,也够一阵子消耗了。” “是的。”张神医应下,神色却暗淡了下来。 “别这么沮丧,之前从没炼过丹,我也没手把手的教你,自己摸索这么几天,有今日的成就也算可以,总是闭门炼丹难免会有瓶颈,出去透透气也好。” 走在城主府的院子里,齐玄风走得很慢,张神医默默的跟着。 “最多也就三颗,不到三成的成丹率,不算好,可也不算太坏。都是些下品丹,差强人意吧。还有那些废丹,下品丹已经很糟糕了,最后那几次竟然全是废丹。难道一定要用丹炉吗?丹炉啊,上哪能弄一个来?难办,难办!莫非需要我亲自出手?不过这副身体,现在炼丹还是勉强了些。” 漫无目的的溜达,心里想着事情,不留神提到了什么东西,似乎是盆花,定睛一看,果然是盆栽,再一细看,不有眼皮一跳。 “铁荆棘?!”齐玄风惊呼出声。 “这明明是麒麟锁,是五夫人最喜欢的盆栽。”说话的是个丫鬟装扮的人。 “你错了,这麒麟锁名字听着大气,说白了不过是寻常的花草,五夫人那么高贵的人,怎么会喜欢这个。”另一个丫鬟插嘴道,“要说五夫人,真正喜欢的应该是这个花盆。” 铁荆棘?麒麟锁?之前的草药又变成了寻常花草?要知道这铁荆棘可是炼制幻血丹的主药,而幻血丹除了是一种不错的疗伤丹药外,还能解熔魂丹的毒。不过眼下齐玄风真正关注的也不是铁荆棘,而是那个造型奇特花盆,不,如果猜的不错的话,那应该是一个炼丹炉的一部分。 “敢问这位姐姐,这个……花盆是不是还有个盖子?” “你怎么知道?”一个丫鬟答道,才一开口就知道自己多嘴了。 果然如此,这就是一个丹炉,只是看起来很奇怪。 那是一个木质的器皿,具体是用什么木料加工的,齐玄风说不出,样子当然是丹炉的样子,只是齐玄风从没见过木质的丹炉,炼丹时不会被火一起烧掉吗? 与大家的想象不同,那些炼丹师,尤其是那些水平还不是很高的炼丹师,大都日子过得很拮据。他们通常战力很差,却要花很多钱购买炼丹的材料,毕竟每个成功的的炼丹师可以说都是用药材堆积出来的,很多时候把所有的资源都换成药材尤嫌不够,更不要说添置什么装备了。可不管什么水平的炼丹师,一个炼丹炉都是必须的,前世齐玄风见过很多千奇百怪的丹炉,甚至见过用泥烧制的,极端情况下还有冰做的那种一次性丹炉,这些粗制滥造的东西很容易炸炉,不过据说还是炼得出丹药的——虽然齐玄风并没有亲眼见过。至于木质的丹炉,不要说见过,就是听都没听说过。 齐玄风拿起盆栽,仔细端详着,一个丫鬟要出声呵斥,被其他人拦下了。 不知何时,刘朝先已经得到通报,赶了过来。这几天发生的一切让他对齐玄风的信心大增,虽然看不出那盆小小的盆栽有什么特殊,只知道是五夫人的心头好,不过若是能救五夫人的命,连盆一起送给他又何妨…… 第14章 丹方 “城主大人还是不准备说实话吗?”已经显示了自己的手段,齐玄风自然也不会继续装傻下去。 “什么实话?” “城主大人地位尊崇,即便再怎么宠爱自己的小妾,会为了她容忍在下到这个地步也是不可思议的,而我也看了,五夫人中毒不是作假,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五夫人除了是五夫人,还有别的身份。” “知道这些,对你没有好处。”刘朝先的脸色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也许吧,不过总好过最后死得不明不白。一个小妾拥有这个?”说着,齐玄风扬了扬手中的盆栽,“她也许真的不知道只是一个炼丹炉,不过却知道这东西很宝贵,单是如此,身份已是不凡,何况我一直在怀疑那个荆子凯没有对我说实话,我帮了城主大人,也许不用你动手,荆子凯就回来要我的命。” 刘朝先没有接话,他知道,以对方是实力,翻不出什么浪花,不过他需要齐玄风给五夫人解毒,自己不能那套话搪塞,却也不用将自己的底牌亮给对方看。 “算了,现在不说,我想你早晚还是要说的。”齐玄风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是给你说说五夫人中的毒吧。关于熔魂丹我知道的也有限,毕竟也是一种失传已久的丹药嘛。据说这东西无色无味,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让人中毒,而且这还是一种少见的直接针对灵魂的毒药,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一旦毒发,就能一点点熔炼掉人的灵魂,而且过程十分痛苦,最后的结果可不只是致人死命而已,连灵魂也会灰飞烟灭,是一种非常歹毒的丹药,即便是从前的许多大奸大恶之人对这种毒丹也是相当的嗤之以鼻。另外,这熔魂丹的制作过程相当复杂,却只是一种很低端的毒药,它的解毒药相当普通,没有解毒药也没关系,只要自身实力足够,也能炼化掉它,这也是熔魂丹渐渐为人所遗忘,并最终失传的原因,当然,别说是五夫人,就是城主大人要炼化也是不可能的。” 刘朝先的脸色有些难看,却什么也没说,挥挥手示意齐玄风继续。 “我所知道的丹药只有幻血丹能解熔魂丹的毒,很有趣,作为主要的铁荆棘五夫人自己就养的有。” “那是麒……”说话的是之前那个丫鬟,可能就是五夫人的丫鬟吧,却被刘朝先瞪了一眼,话没说完,生生的咽回肚里。 “现在要还没凑齐,我的身体也还没达到能炼丹的程度,不如先去城主大人的藏书阁看看,没记错的话城主大人可是答应让我去阅读三天的。” “随你,不过可不要失望。”刘朝先笑了笑,居然很痛快的答应了。 不过齐玄风很快就知道了原因。 城主府很大,统治望仙城也有好几代人,藏书阁却十分寒酸,只是偏院的一间木板房,一张八仙桌,四个长条凳子,几个一看就很有些年头的大书架,在这里看守的也是熟人,竟然是刘驼子。 “你当初提出要来藏书阁,我大哥心理就应该在笑话你,居然还特意提出只能看三天,也不过是在取笑你罢了。没有错,这里就是我们刘家的藏书阁,像我们这样以武兴家的世家大族,能有这样的藏书阁的也很少的。”刘驼子如是说道。 齐玄风没说什么,顾自翻阅起来。 屋子很寒酸,不过书架上的书并不少,怎么说城主府也是大家族,而且是那种很有历史的大家族,历代子弟众多,每代人都有留下一些,凑一凑就很不少,有些是家族子弟从外面收集回来的,也有家族子弟留下的,最多的还是历年出去游历的家族子弟写的各种笔记。 身在城主府,自幼得到家族的庇护照顾,成年后自然也要为家族出力。不是每个人都天资出众,更不是每个人都能当城主大人,很多子弟都在为家族做着各种任务,甚至有人会充当家族的白手套,隐姓埋名,关键时刻做一些家族不便出面的事情。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一辈子窝在城主府混吃等死,每年都有很多年轻人选择出去闯荡,也有些自认为资质不差,十来岁就出去历练,盼着能为竞争城主之位打下基础,很多人都死在了外面,也有的不一定是死了,只是自尊心太强,没混出个人样不愿面对家乡父老,就留在了外面,这么多年过去总还是有些人回来的,他们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或是练功心得记录下来,希望后辈们能在自己的基础上出人头地。 藏书阁的书大致分了三类:第一类自然是前人的练功心得,还有他们离开望仙城所得到的各种功法,第二类是介绍各种奇谈怪论,包括了很多奇人异事,甚至还有传说中的藏宝图,最多的还是第三类,讲的是外面世界的山川地貌,风土人情,甚至还讲了许多不同地方待人接物的注意事项。 齐玄风看得很快,不到一天的工夫,整个藏书阁的书已被他看完了三分之一强。 也不能怪他走马观花。城主府那些人只是在世俗界打转,毕竟眼光有限,从字里行间看得出,那些走出去的年轻人,水平真的没有多高,他们中的一部分,甚至在第一次执行任务时就死掉了,活下来的,绝大部分终生都只能停留在菜鸟的水平,或者说他们可能一辈子都只能留在像望仙城这样的地方。 那些山川地貌,风土人情,对于那些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望仙城的人来说或许还有些吸引力,齐玄风就完全提不起兴趣看。至于那些奇谈怪论,自己前世也听过很不少,当故事听听还是很吸引人的,却不能太当真,谁知道那些藏宝图的背后,到底是真正的宝藏,还是陷阱。 练功心得什么的还是可以看看的,虽然大部分在齐玄风看来都幼稚得可笑,其中的一些关于练体术的对他还是能有点儿启发的,其中还有一个丹方,介绍的是一种名为火焰丹的丹药,竟然也是只需要千里冰霜绿裹红这一味草药,对于炼制的方法记载十分详细,而且看得出,写这份笔记的主人也知道千里冰霜绿裹红就是随处可见的红灯笼草,不过在最后他还写道,自己在无意中得到这个丹方后进行了很多次试验,却一次都没成功过。 既然有详细的手诀和炼制方法,齐玄风觉得自己或许可以试试…… 第15章 炼丹失败 回到房间时,一个丫鬟正等在那里,却是刘朝先已经把盆栽送了过来,一起送来的还有炼丹炉的盖子,果然也是木质的。 看到这个丹炉,齐玄风这才想起,在藏书阁中一本介绍各地风土人情的笔记中看到,在一些所谓的极阴之地,会生长一种名为铁丁木的树,这种树常年不见阳光,不长叶子,也不开花,当然更不会结果实,就算是在极阴之地也很少见,但一被发现就是一大片,有人用这种铁丁木的树枝炼器,只要很少的一点儿就能提升炼器的品质,另外,这种铁丁木还在树上时就和普通的树枝没什么区别,也很容易点着,一旦被砍下,放置一段时间,就会变得十分坚硬,而且几乎不会被点着。 从描述来看,那本笔记的主人并没有亲眼见过铁丁木,甚至也没有见过铁丁木制品,只是听人闲聊时提起,字里行间表达的意思,那个提起铁丁木的家伙也只是个和他差不多的小菜鸟,同样没有见过铁丁木,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无意义的吹嘘,就连笔记的主人也是这么认为,只是当做一般的见闻加以记载,事实上在他的笔记里还提到了很多荒诞不经的东西,铁丁木也不过是其中之一。 如果不是眼前这个丹炉,齐玄风同样会被这则记载当个笑话来看,然后很快就丢之脑后,可现在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丹炉就是铁丁木做的。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这个丹炉会不会还是可以用的。凡丹对于丹炉的要求不高,固基丹在凡丹中就不算高端货,至于那个火焰丹,如果真的有这种丹药存在,大约也就和固基丹的品级差不多,只是炼丹所花的时间会比较久些而已,更重要的是,从描述来看,这个火焰丹的药性与幻血丹差不多,品质似乎还要好一些,那么是不是可以解熔魂丹的毒。 齐玄风有些按捺不住心情,不顾那丫鬟的白眼,吩咐屋外候着的小厮开始做准备,没想到的是那个张神医倒是巴巴的赶过来,看得出他心中很是忐忑,不过齐玄风也没有赶他出去的意思。 服用了一颗固基丹,将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虽然张神医已经很小心的清洗过丹炉,齐玄风还是很小心地擦拭了好几遍,还是从已经熟练的固基丹开始。 将最后一道手诀打入丹炉,熄了火,齐玄风心里有些忐忑,毕竟现在的身体状况并不好。 没有任何的异状,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应该是成功了,只是不知道成丹几颗,品级又是如何。 接连几个深呼吸,齐玄风小心地揭开炉盖,九颗黑乎乎的药丸正躺在炉内,第一次成丹率就超七成,已经堪称完美了。 拿起一颗,在鼻前一闻,下品丹,还好不是废丹。 齐玄风有些失望,一颗接一颗的把丹药取出,下品,下品,又是下品…… 第九颗了,齐玄风闭上眼睛,细心的感受着,感受着,中品下!中品丹中的下品,比下品丹好些有限,也足够齐玄风满意了。 很快,又炼了三炉出来,到第三炉时,全部的九颗丹药都是中品下。 服下一颗中品下的固基丹,齐玄风准备尝试一下火焰丹。 心中默念即便口诀,又把炼丹的手诀演练了几遍,自问不会出错。 火焰丹的手诀不比固基丹复杂,甚至反而更加的好记,只是要长得多,而且打入每道手诀间有长时间的停顿,这样的停顿一共有三次,先是一道聚灵诀,然后是两道凝丹诀,最后再打入一道成丹诀,火焰丹才算是炼成。 聚灵诀打入得很顺利,就像笔记中描述的一样,丹炉内发出一阵阵如同流水的声音,不时的还会发出一两声好像蟾蜍的叫声,听起来有些怪异,但整个丹炉依旧平稳,齐玄风知道这是炼丹的正常现象,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接着是第一道凝丹诀,同样顺利,这是丹炉内已经没了声音,丹炉轻微地跳动两下,然后就安静了下来。 第二道凝丹诀打入,丹炉内起初也是无声无息,没过一会儿,炉火突然毫无征兆的熄灭,炼丹失败了,齐玄风用手摸了摸丹炉,冰凉。 齐玄风倒是不会这样就泄气,笔记上记载得清楚,关于火焰丹,那位原主人不管是之前还是之后都从没听人提起过,更没有见过这种丹药,这张他无意中得到的丹方就是唯一的孤证。他自己对于炼丹有一定的研究,不只是当年整个城主府的头号药师,更是这么多年整个望仙城的头号药师,与其他药师切磋,也是胜多败少,当然,他自己也知道愿意和他切磋的,也都是些不入流的药师,而且也只是药师而已,根本不敢自称是炼丹师。 关于这个丹方当年那位药师也尝试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成功,通常都是打入第一道凝丹诀炉火就莫名其妙的熄灭了,最好的一次,也是在还没有打入成丹诀时失败,和齐玄风这次差不多,而且那之后再没有过这么好的成绩。关于失败的原因他自己也有想过,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炉火温度不足,可不管他如何把火焰扇旺,选择何种燃料点火,甚至干脆在夏季午后最热的时候炼丹,似乎也收到了一些成效,却依然免不了失败。相比之下齐玄风第一次炼制火焰丹,可以坚持到打第二道凝丹诀一会儿后才失败,已经算是不错的成绩了。 只是这样就认输,当然不是齐玄风的性格,他在思索着失败的原因。 “好冷呀!”齐玄风这才记起屋子里还有人在,只见张神医缩着膀子,打着哆嗦,那个送丹炉过来的丫鬟嘴唇都有些发紫,刚刚那声抱怨就是她发出的。 屋子里冷?好像是有些,齐玄风不大确定,忙站起身跑到屋外,又转身回来,反复试了几次,果然,屋子里的确是比屋外冷,而且十分明显…… 第十六章 师兄弟 “原来这火焰丹炼制时还会吸收周围的热量。”齐玄风当然不是第一次炼丹,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事情。 这也难怪,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身为一个没有任何依靠的散修,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齐玄风并没有真的学过炼丹,不过是得到了丹方,然后依样画葫芦,有时画成了,有时却画不成,不是他的功夫不到,而且从头到尾齐玄风都不知道什么是炼丹,说得难听点儿,成功了他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不过是瞎猫碰到死耗子。 果然,炼丹没有那么容易。以为知道了几个丹方,勤加修炼,就可以成为炼丹师的想法还真是幼稚。 齐玄风托着腮,还想着炼丹的事,猛听到有人打了个哈欠,回头一看原来是之前送盆栽过来的丫鬟,张神医也一直没离开。 窗外整好传来打更的梆子声,已经是子时了。 “很晚了,你们也回去休息吧。” 那丫鬟自然早就想离开了,张神医却还不想走,虽然看不明白,而且齐玄风这一次很明显是失败了的,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即便是他也看出齐玄风这次炼的是与固基丹完全不同的丹药,同样的草药,甚至分量都一样,只是变换一下炼丹的手诀,居然能炼出完全不同的出来,看来自己一直坐井观天,别人恭维几句神医就不知天高地厚,这炼丹界的玄奥果然不是自己现在能理解的,至于齐玄风的这次失败,不是他的身体还没有恢复,在张神医看来炼丹会失败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自己还不是炼出过废丹,没看刚刚人家随便露了一手,一炉就炼出九颗固基丹,足足是自己的三倍。 “仙师在上,小人张文英恳请仙师收小人为徒,但凡师父吩咐,徒儿必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齐玄风有些愣神,这已经不是张神医第一次要拜师了。 和上次一样,齐玄风既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能收这个本地的神医为徒,对接下来的行动应该会有所助益,而且这个张文英岁数不小了,对于炼丹的悟性确实不错,第一次炼丹就成丹了,虽然只是三颗下品丹,到底比废丹要好得多,能给自己打个下手也是好的。只是齐玄风也知道,自己现在还在城主府,自己都还是寄人篱下,安全都没有丝毫的保障,收他为徒,搞不好反倒是害了他。更不要说自己除了一些单方外,似乎也没什么好教他的。 “叩叩叩——”有人敲门。 “龚兴梁来访。”是一直在屋外候着的小厮的声音。 “那是谁,不认识。”齐玄风想了想,完全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是城里千符妙丹店的掌柜,本地最有名的药师。”小厮解释道。 齐玄风想起来了,是之前见过的那个中年人,这大半夜,他来干什么,正想说不见,想了想,这个龚兴梁深夜能来城主府,而且很轻易地来到自己门前,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还有个药师的身份,见见应该也没什么坏处,若是能得到更多的情报,对下一步行动也有好处。 龚兴梁没想到张文英也在——虽然他早就清楚这位张神医一直都在城主府。 龚兴梁是药师,不过也就是望仙城还算有些名气,而张文英不说在府城,就是周边几府的人也都知道他的大名,人们见了他龚兴梁顶多叫一声掌柜的,可谁见了张文英都要尊一声张神医,事实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只知道张神医,都忘了他的名字。只是单论身为药师的本事,龚兴梁是不服气的。 “师弟,这儿不是你该来的。你的特长是经营门面,药师,你还不够资格。”让齐玄风没想到的是,这两位居然还有这层关系。 “师兄,别来无恙啊。怎么,这望仙城,你来得,我便来不得?若是你救得了刘家五夫人,谁会舍近求远?”张文英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 两人自小一起拜师学艺,也算知根知底。龚兴梁跟着师父的时间长一些,又和师妹情投意合,得了师傅的真传,张文英也知道继续跟着师父没什么意思了,独自回了望仙城,再后来龚兴梁也回来了,却是没有和师妹在一起,听说师父也死了。 龚兴梁得了师傅的真传,还继承了师父留下的大批药典,张文英很清楚自己的本事不如对方,彼此间还有过节,要立足几乎不可能,只好背井离乡,没想到这一走倒也别开生面。先是机缘巧合治好了府城一个大财主家的太夫人,一下子闯出了名堂,作为谢礼,得到了在府城的藏书阁阅览的机会,居然被他参悟了好几个药方,至此在药师界正式立足,再后来龚兴梁也渐渐有了些名气,可是与他这个人称神医的师弟相比总还差点儿意思。 “我是治不好五夫人,我承认,我甚至看不出五夫人中的什么毒,可是你又能好多少。回来也有些日子了,师弟你又有何成就?”这么多年了,龚兴梁也承认自己被这个师弟超越了,可也见此而已,若说自己完全看不出是什么的毒张文英也能接,他是不信的。 “我知道你们师兄弟多时未见有说不完的话,不过这位……龚掌柜是吧,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对于被晾在一边,齐玄风倒也不生气,只是他更想知道龚兴梁的来意。 这时,龚兴梁才留意到齐玄风一直都是坐着,早不是几日前瘫在担架上的废人了。 “你……” 自己这个师弟医术高明,有几个月时间让一个半残的废人重新站起来的本事一定有,可是这才几天呀,看来自己当初的猜测是对的,这趟来城主府也是对的。 没再多犹豫,龚兴梁从怀里翻出一本残破的旧书,封皮都少了半页,只是还残存着药典二字。 齐玄风坐着没动,也没有丝毫表示,倒是张文英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莫非这是师父当年留下的…… 第17章 日记 也不管张文兴奋的眼神,齐玄风直接拿过了那本旧书。 那真是一本非常残破的旧书,甚至比看起来还要残破,可不只是封皮少了半页,就好像稍不留神,整本书都会散架。 齐玄风快速的翻阅着。 与其说这是一本药典,不如说是某个立志要成为炼丹师的家伙的个人笔记,杂七杂八记载了很多东西,有些记得十分详细,甚至还很仔细的配了图,有些则明显的语焉不详,甚至还有多处只有个药名,其他什么都没有,不过齐玄风也明白龚兴梁为什么找自己了,在其中一页提到了生生练血丹,而在主药一栏分明写着一线天,却在一旁备注着未知。 “你炼过丹?” “嗯,哦,不不,没练成过。”这时龚兴梁也注意到桌上放的那些黑不溜秋的丹药,自从看到,眼睛便再也连不开了,齐玄风问起,却又不知如何回答,犹豫了片刻,咬咬牙,还是把带来的东西一件件取出。 一堆绑在一起的小口袋,一本小册子,还有一颗同样黑不溜秋的丹药。 齐玄风接过丹药闻了闻。 蕴灵丹?也不对,药性很差,甚至连废丹都算不上,似乎还有别的什么在其中。 丹毒?齐玄风想到了一种可能,之前没有遇到过,不过看来也八九不离十。 “你炼制的?”齐玄风没有吱声,倒是张文英先忍不住开口,自己这个师兄什么水平他大体还是知道的,如今突然说会炼丹了,怎能不让他惊讶。 “不不,我还炼不出来。”龚兴梁有些惶恐,他总感觉齐玄风已经看出丹药有毒,虽然这更像是自己吓唬自己,不过既然是有求于对方,姿态放得低一些总不会有错,“这些是家师一次出外游历时所得,这本小册子是原主人的日记,从日记的口吻和提到的一些地名人名推测,大约这个写日记的正主应该是某贵族家的嫡子,而且应该是滴次子。” 齐玄风拿起日记翻看着。 写日记的家伙似乎被教养的很好,不管怎么忙,也不管怎么辛苦,每天写日记的习惯似乎从未间断过,而那本小册子也应该是他大量日记中的一本。 日记的前几页写了很多鸡零狗碎的事情,那家伙似乎正与同伴在某地探险,而他们一行人似乎都是来自不同家族的嫡次子,这个小团体也算他们之间的同盟。一路上也颇欢乐,他们很顺利地发现了一处秘境。按照他的描述,那里应该是一处大型宫殿区的遗址,很古老的样子,而且被破坏得相当严重。事情从他们进入秘境后的第二天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今天死了一个同伴。我们发现了一个库房,这里的蕴灵丹堆得像山一样。像我们这样的,每月能固定从家族得到一颗就已经很不错了,这里的却可以堆得像山一样,就好像不值钱的垃圾。我们中的一个迫不及待的吃了一颗,然后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死在了我们面前,脑袋好像西瓜一样破开,一种黏乎乎的东西溅了我一脸。我们都被吓坏了。也是,还是我们太天真的,如果真是蕴灵丹又怎么会像不值钱的垃圾一般堆得到处都是?趁他们没注意,我还是悄悄藏了一瓶,也许真的有什么秘密。” …… “现在已经很清楚了,这里就是一处上古的遗迹。可怕的战争将这里彻底的摧毁了,留下的东西很少,至少相对于这里原本的辉煌是这样的。想想那些堆得像山似的蕴灵丹,不难推测这里曾经是个怎样的存在。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从没听说蕴灵丹是会致人死命的,而且还是那样恐怖的死法。上次的事情已经过去几天,我们大家都不怎么说话,也许保持安静能够沉淀彼此的心灵。如果可以,真希望能尽快结束这次该死的历练。” …… “今天又死了一个同伴。看来这里有毒的不只是那些丹药,植物也是有毒的,越是鲜艳毒性也越大,难怪除了我们一行,什么喘气的都没见到。更要命的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周围开始起雾了,而且正变得越来越浓,如果我估计的没错,我们应该是已经迷路了。这样下去,我们会不会都死在这里。只希望这些雾里没有毒。” …… “只剩下我们两个了。他很怕,我也很怕,却只能继续走下去,毕竟停下来并不会让事情变得更好。食物已经没有了,好在这里不用为水的事情担心,不然还要更糟。周围随处可见各种植物,不过这几天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想活命,还是离这些有毒的家伙远些。” …… “终于只剩下我自己了。作为朋友,我还是决定掩埋他的尸体。没想到,他身上也有一瓶蕴灵丹,也许是他也有跟我一样的打算吧。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都死了,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也会死在这里吧。管他呢,现在是生是死对于我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 “居然有了新的发现。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却莫名其妙的摔了一跤,然后就得到了这些图鉴,从一副白骨上得到。那家伙很显然也是来历练的,而且他的准备远比我们要充分得多,只是运气差了些。不过还是要感谢他,至少从那些图鉴我可以知道哪些植物是可以吃的,至少暂时死不了了。” …… “居然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走出来了。谢天谢地,没有死在这个鬼地方,真好。” …… “这日记里提到了图鉴?!”齐玄风有些拿不准。 “我没见过什么图鉴,师父当年得到这些东西时就没有。师父说,这本药典中的部分内容很可能就是日记的主人根据那些图鉴整理进去的,证据就是药典中的部分笔记与日记中一样,而且这部分一看就知道是后来添加的。”龚兴梁小心的答道。 齐玄风没有再接话,把玩着手中那颗丹药,现在他已经很肯定,这就是日记里提到会让人脑袋爆开的有毒的蕴灵丹。 猛的,齐玄风想到之前听过的一个很有趣的传说,有些冒险,不过他还是想试试…… 第18章 噬毒藤 “你需要一个死囚?” 一个死囚的命根本不算什么,如果能救五夫人的命,就是把牢里那些犯人都杀了,刘朝先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只是他还搞不清齐玄风到底要实验什么。 “固基丹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压制毒发,终究不是长久之计。眼下立刻要把所需的药材配齐并不容易,现在我有办法把毒从五夫人体内吸出来,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可以用死囚来验证一下。” 刘朝先也要算见多识广了,却从没听说这种情况还能把毒吸出来的,不过什么熔魂丹他不也一样没听说过嘛,既然有机会,不妨一试,就算失败了,死的也是那个死囚。 犯人很快被带过来了,果然是个面目可憎的家伙,据说这家伙喝醉了酒,放火烧死了邻居一家九口,果然是罪大恶极。 “把他绑到院子里,绑结实。”齐玄风吩咐道。 刘朝先挥了挥手,示意手下人照做。 齐玄风又让人将院子里的花圃却不铲掉,又小心地将那株铁荆棘移了过来。 一大碗牵机散给那死囚灌了下去,很快他便露出痛苦之色,身体不断晃动,想要挣开绳索,好在那些家丁们捆得很牢,绳子也很结实。 站得远远的,齐玄风把龚兴梁带来的有毒的蕴灵丹扔进花圃,只那么一瞬,奇妙的事情发生,所有人都呆立在当场。 不管是叫麒麟锁还是叫铁荆棘,它原本只是一株小小的盆栽,纤细的枝丫上稀疏的长了几片碧绿的叶子,也算有几分病态的美感,很受那些深闺中寂寞的夫人小姐们喜欢。可现在呢,蕴灵丹不过才刚刚接触到土皮,立刻好像阳光下暴晒的冰雪,迅速土崩瓦解,只很短的时间,整个花圃,不,应该说是整个院落都被一股淡淡绿烟笼罩。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小小的铁荆棘开花了,大得好像脸盆,是那种透着妖异的红色,还片刻功夫,那花又凋谢了,居然结了一颗小小的绿色果实,好像一个核桃,一阵风吹过,果实也很快腐烂掉,铁荆棘似乎还是原来的铁荆棘。 “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刘朝先差异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淡淡的绿烟后面,还有那死囚的声声惨叫,大家都知道牵机散发作得很快,而且十分痛苦,只是现在看不到那死囚的样子,刘朝先有心过去看看,却还有些犹豫。 “还是不要过去得好。这绿色的烟雾也是有毒的,很淡,不过吸多了对人始终还是有害。城主大人还是要有些耐心,那个死囚不是还没死嘛。”齐玄风淡淡地说道。 话音未落,铁荆棘又发生了变化,细小的枝丫开始膨胀,渐渐由棕褐色变成鲜艳的碧绿色,很像上好的翡翠,只一会儿,整株铁荆棘化作粗大的藤蔓,原本晶莹的叶子也变得蒲扇般大小,一点原来可爱的样子都没了。 那藤蔓仿佛活了一般,拼命地蠕动,就好像要从泥土的束缚中挣脱出来。 “看——”不知是谁发出一声惊呼。 其实不用他提醒,所有的人都看在眼里。那藤蔓蜷曲着,蠕动着,一点一点向那绿色烟雾的深入延伸过去,而在场的所有人都清楚,在烟雾的另一头正绑着那个死囚。 一声声凄厉恐怖而又痛苦的尖叫声刺激着每个人的耳膜,越来越大声,越来越高亢,也越来越让人无法忍受。 也不知过去多久,尖叫声明显的小了许多,越来越微弱,直到完全听不见了,只有那粗大的绿色藤蔓依旧在那里蠕动,不过也明显安静了些。 “我过去看看。”齐玄风知道,这个时候需要他自告奋勇,刘朝先有些不放心,吩咐一个家丁一起跟着,也不知是不是错觉,齐玄风发现那家丁的脸一瞬间都绿了。 不管怎样,齐玄风还是拒绝了刘朝先的好意,一个人向烟雾深处走去。 藤蔓蠕动的沙沙声刺激着人的神经,越往里走,越能闻到一股说不上来总之很难闻的气味,不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也肯定不是血腥味。 突然,藤蔓朝齐玄风这边窜了过来,离得最近的一根枝丫直接缠上了他的脚腕,好像被针扎了一下,齐玄风强忍着没有叫出声,忙蹲下查看。 那是一根好像木刺一样的东西,摸起来很硬,比绣花针略粗一些,就这么突兀的长在碧绿的藤蔓上。脚腕只有刚被扎的时候疼了一下,也没有流血,只有极细极淡的黑色从被扎的地方延伸出去,好像是一根黑线在藤蔓内部蠕动。 这副身体连炼气期都不是,自然无法做到内视,只能自己小心的感受着身体哪怕最微弱的变化,没有什么不好的感觉,要说变化,随着那根黑线在藤蔓中延伸,反倒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或者说是轻松。 “果然是噬毒藤,看来靠固基丹清除体内的慢性毒药还是不大靠谱呀。”齐玄风心内大安,脸上也浮现出笑意,快走几步,来到那死囚身前。 大约惊吓过度,那死囚昏死过去了,不过看他的脸色,一点中毒的迹象也没有,甚至还有些红润,比刚被绑过来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还有好看些。 不知何时,缠在脚腕上的噬毒藤已经缩了回去,就和传说中的一样。 很早就听说过,在炼制蕴灵丹时会有很小的几率炼制出一种奇怪的毒丹,一旦接触泥土就会释放出有毒的绿色烟雾,与烟雾接触的植物会发生很多诡异的变化,人们渐渐总结出规律,而普通的铁荆棘变成的就是这种专吸各种低端毒物的噬毒藤,原本只当是无稽之谈,没想到却是真的。 从烟雾中走出,迎面正是刘朝先充满期待与焦急的眼神,倒不是担心齐玄风,只是现在,要救五夫人的全部希望都在这个年轻人身上了。 “这……成了?” “可以了,五夫人这回有救了。”齐玄风只淡淡地说了一句。 早有家丁冲进烟雾,不大会儿,那死囚如同死狗般被脱了出来…… 第19章 五夫人 “去,把何五叫来!”看见死囚被拖出来,刘朝先第一个念头竟然是喊仵作,想想又觉得不对,“回来!张神医,龚掌柜,有劳您二位了。” 这些天张文英对齐玄风的崇拜可以说到了毫不掩饰的地步,再看龚兴梁,虽然现在看还是在犹豫,不过只要齐玄风在拿出些证明,怕是也不会比那个张神医强多少,只是城主府内并没人通晓医术,也只能靠他们检查了。 龚兴梁还带着几分矜持,张文英看那死囚的脸色,心里已经有八九分相信毒已经解了,不过还是仔细地检查了一番。 “城主大人,人犯的毒已经解了。”两人几乎同时得出了结论。 刘朝新心中大喜。 五夫人很快被请了过来,齐玄风搀扶着一步步走进烟雾中,身影越来越模糊,直到外面的人完全看不见,整个院落变得十分安静,所有的人都很紧张,大气都不敢出。 “这个时候了,五夫人还不准备说说自己的真实身份吗?”齐玄风左右看看,除了身边的这位五夫人,在看不到旁人,这才开口问道,同时松开了手,没有继续搀扶五夫人。 “你什么意思?你又知道什么?”这是一个虚弱但很好听的女人的声音。 “我是不知道你是谁,不过那些请你过来的丫鬟一路上应该也对你说了,对,她们看到的不是全部的过程,不过至少她们看到的应该都告诉你了。你自己看看,噬毒藤就在那边,离你可不远,真要是中了毒,你觉得那些噬毒藤还会懒洋洋的趴在地上吗?” 五夫人一愣,缓缓站直身子,脸色也慢慢恢复红润,别说,还真是个美人。 “不装了?”齐玄风说道,“你放心,这烟雾很奇特,看起来很淡,去足够阻挡人的视线,而我们只要站在噬毒藤方圆五尺内,外面的人也听不见我们的声音,尤其现在噬毒藤已经吸食了毒物,威力只怕更强。当然,是不是真的像传说的那样能够隔绝声音,暂时我也不清楚,如果外面的人能释放神识,那么这点儿阻隔对他也根本不算什么。” “你知道神识?不简单,不简单,看来是我太小瞧你了。不过话是这么说,你倒是很自信外面的人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呀。” “一点自信都没有怎么敢跟你走进来。”齐玄风突然后退了半步,笑了笑,“你就是在望仙城的贫民区用熔魂丹的人吧,还是说该尊称您一声邪修大人,原本还想了一万种办法对付你,原来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你也是修士,大可以朝四周看看。” 说着,齐玄风的手里多了一把切水果的小刀。 “看来我又小瞧你了,不说一会儿你怎么应付外面的人,难道你就准备靠这把刀来杀我吗?”五夫人的眼神充满了杀意。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别说我没提醒你,你自己还是好好看看周围再说吧。” “不自量力,肉体凡胎也想杀修仙之人,简直不知所谓。”五夫人还在嘴硬,还是忍不住扫了一眼四周,似乎没什么异样,只是身边掉了一些碎叶子,烦躁的用脚去踢,却踢了个空,反倒是自己差点儿摔倒,那碎叶子似乎平移了出去,又似乎还在原地。 抬头再一看,却哪里还有齐玄风的影子。 “阵法?!这是阵法?!齐玄风,这是你做的手脚?笑话,区区一个屏蔽阵也想困住我吗?你妄想!你妄想!”五夫人大声的嘶吼着,只是她的表现已经出卖了她,一个最简单的屏蔽阵,是被她看出了端倪,也仅此而已,至少现在是真的困住她了。 “让我来猜猜看你的出身吧。”是齐玄风的声音,却完全分辨不出声音的方向。 “熔魂丹这种低端玩意只有邪修中的散修才会使用,而且还是不入流的那种。你是个女的,长得也不错,会愿意做个不入流的邪修,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合欢宗的传人倒是有不少水灵的妹子,只是你现在这个样子,哪里有合欢宗传人的半点样子。结论是,你其实是某个不入流的散修的炉鼎,你的主人死了,你却侥幸活了下来……” “你够了!” “看来我是猜对了。”齐玄风不紧不慢地接着说道,“你活了下来,却已经回不到原来的生活了。你也想修练,却发现既没有传承,也没有资源,有的只是从主人那里听来的一鳞半爪。关于熔魂丹,我听说过一些不怎么有趣的传说,也未知真假,不过见到你,看来那些传闻倒也未必都是空穴来风。中了熔魂丹,会一点点熔炼掉人的灵魂,过程十分痛苦,而这些痛苦慢慢累加,就会产生很强的怨力,有些散修有办法收集这些怨力用来修炼,如果中毒之人本身有灵根的话效果更好,还听说那些没有灵根的人用这种方法也能修练。” 五夫人好像疯了一般,不断的施展法术,试图破开阵法,有时能打出一个火球,颜色暗淡,看起来更像是鬼火,而有的时候只能溅起些尘土。 “我是不知道你有没有灵根。”齐玄风并没打断住嘴,“即便是有资质也应该是很差,说起来你其实并不适合修练,当然,也可能当初你那个主人把你采补得太厉害了,练了这么久,害了那么多人命,依旧没有筑基,练气中期的水准都达不到。本来你还年轻,也很漂亮,有大好的生活可以享受,又或者你一心向道,哪怕最终无所成就,这都没什么。可你为了一己私欲,杀了那么多人,今天便容不得你。” “你住嘴!你住嘴……”五夫人还在发狂般的掐动手诀,只是三四个手诀,都打不出一个火球,气息也在快速减弱。 齐玄风已经不想再等下去了,一步跨出去,反手将那柄小小的水果刀只一划,五夫人大睁着双眼,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想要说什么,却已经发不出声音,双手死死地捂着咽喉,却怎么也堵不住喷涌而出的鲜血,缓缓倒了下去…… 第20章 收紫蜂 五夫人还没死,也是出气多进气少了,齐玄风略一沉吟,捏了半粒固基丹给她喂下。 “我还真是弱呀,即便是在这望仙城,也不过是个稍微强壮些的蝼蚁。你也不要瞪我,我知道你恨,一个炼气期的修士,虽然只是邪修,虽然只是炼气期,到底是修仙之人,居然被我一个凡人打得半死不活,你会气,会恨,我能理解,只是你似乎误会了什么。” 五夫人没有说话,当然,现在的她也说不了什么,只是继续瞪着齐玄风。 虽然没报太大希望,齐玄风还是决定对五夫人进行搜身,只是让他没想到的,这女人还真的把所有东西都带在身上,而这次的收获还真是不少,只能说这位五夫人是身在宝山而不自知,只能晚一些邪修最不入流的小把戏。 “你还真是有不少好东西。”齐玄风把东西一件件摆在地上,自己也索性盘着腿坐下。 一个巴掌大的小包袱,其他人或许觉得稀奇,齐玄风却是认得的,那是一个最低档的储物袋。虽然是最低档的,可即便是修仙之人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有用,在宗门子弟中,除非家传或是有什么奇遇,怎么也要筑基期以上的内门弟子才能拥有,还要是那种财雄势大的大宗门才可以,至于散修,前世齐玄风就没见几个有的。别看只有巴掌大,可就这么一个低端玩意儿也能装产不多两方各种物资。 袋子里的东西还真不少:一大堆五颜六色的却叫不出名字的矿石,两本图鉴,其中一本就是讲这些矿石的分类和用途,另一本则是讲的各种草药,一个大玉瓶,听声音里面装着丹药,瓶口上写着蕴灵丹,封口处还用小字写着有毒,一堆被绑在一起的小袋子,都是空的,再有就是一本小册子,似乎又是某个人的日记,感觉上,之前龚兴梁拿来的就是从类似这样的一个袋子里随便抽了几样,又或者这个包袱原来的主人也去过龚兴梁提到的那处秘境。 “咱们刚说到哪了?对了,对于修仙这条路,你似乎有许多误会。” 五夫人从嗓子里发出“呜呜”声,齐玄风也懒得猜她的意思。 “炼气期,说来也是修仙之人,甚至可以御器腾空,不过这戏都是样子货,不知有多少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的修士,就。是正面对决都打不过从没修炼过的普通人,没有什么比知道这些更让修仙之人感到崩溃的了,你说是不是。不到筑基期,就永远是个任人宰割的菜鸟,可又有多少人永远地卡在了这道坎上,就是筑基了又如何,每提高一层,不过是增加五年的寿元,我听说从前徐国有个人瑞,从不曾修炼过,只是炼丹服药,也活了八百年,逍遥自在,好不快活。” “好不快活,对,就是好不快活,至少看起来是这样。可那老家伙真的快活吗,是,他活了八百年,其实他一辈子都在求仙方仙丹,每天活得谨小慎微,为了长生他可以生吃活人,吸人精血,那又如何,他直到死都是清醒的,却什么也改变不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日渐形容枯槁,手脚也一日比一日无力,身体也一日比一日残破,朽败,能想的办法他自然都想了,死亡却一日比一日离他更近。修仙之人也是求长生,却并不只是求长生,失败的机会当然很大,可以说几乎看不到成功的希望,可那毕竟也只是几乎,希望再渺茫,也还是有希望。” 齐玄风扫了一眼五夫人,固基丹到底是好东西,那女人还像死狗般瘫在地上,伤口的血却已经止住了。 “现在你应该知道了吧,你会输,不冤。”齐玄风无所谓的把玩着那个储物袋。 “那可未必。你没听说过吗,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五夫人突然面露狰狞,抬手朝一个方向一挥。 烟雾中,一大堆小黑点越来越近,竟然是一大群紫蜂,没想到这个邪修还有底牌,不过齐玄风倒也并不慌张。 “没想到你还有底牌,不过你又怎么知道我没有,看来人真的不能心软呀。” 在五夫人惊恐的眼神中,齐玄风还是盘着腿坐在那里,什么也没有做。 噬毒藤突然变得狂躁起来,粗大的藤蔓上下翻飞,深处一根根如同木刺般的管子,准确的扎在那些紫峰身上。 “不——”五夫人发出绝望的呐喊,那些紫蜂已经是她最后的底牌了,在这个什么噬毒藤面前却是那样的不堪一击,尤其她还知道,所谓噬毒藤,不过是她精心培育的那株麒麟锁变的。 “还以为是一般的百纳袋,原来是御兽袋,这回真是赚了。”齐玄风笑笑。 那些紫蜂被吸干了毒素,也就没了攻击性,如同没头苍蝇般乱飞乱撞,好几只落到了五夫人身上,齐玄风招了招手,解开那一堆绑在一起的小袋子,紫蜂们如同听到了命令,就像训练有素的士兵般,排着队飞进御兽袋中,齐玄风顺手把剩下的半粒固基丹也扔进去,御兽袋里很快安静下来。 “这么大一群紫蜂,这可是好东西,这次真的赚大了,没想到你把这东西当做底牌,差点忘了,炼制熔魂丹的主药就是紫蜂的蜂毒,不过你把蜂毒当做底牌,到底是暴殄天物了。要是你一开始就指挥紫蜂破阵,要对付你可就不容易了。” “别……别杀我,你杀了我怎么向刘朝先交代?” “确实有些伤脑筋,不过这不是你现在该考虑的。”齐玄风笑眯眯的,好像手里拿着刀的人不是他。 “求求你,不要杀我,我这里有当初主人的秘境地图,都给你,我都给你。” “杀了你,我可以慢慢找。”齐玄风的脸色一下子冷了下来,手中的刀向前轻轻一划,刚刚止血的伤口又被划开,这一次,在没有固基丹给她救命了。 “不过说到要向刘朝先交代,还是要再想想。” 齐玄风没有起身,把玩着手中的御兽袋,有了主意…… 第21章 关于秘境 得知五夫人死了,而且死得那样轻易,刘朝先很是愣了一会儿,神色有些古怪,肯定不是悲伤,甚至不是惋惜,倒像是担忧夹杂着一些如释重负。 齐玄风取出了一只紫蜂,递了过去,刘朝先原本想接,最后关头还是缩了手,刚刚一大群紫蜂飞过来的样子还是很吓人的。 “已经被噬毒藤吸干了毒素,伤不得人了。”齐玄风微笑着解释道,“这小东西雌雄同体,别看只有这一只,也能继续繁衍下去,毒素也会慢慢恢复,要是有一大群,城主大人岂不是如虎添翼。我想五夫人应该有《御兽密录》或是其他控制紫蜂的功法,不妨搜搜看,而且她临死还提到了秘境的地图。对了,还有这本日记,也许包含了秘境的信息。” 不提刘朝先带了人去五夫人房里搜查,齐玄风翻阅起了那本日记,和他想的差不多,日记的主人也去了龚兴梁提到的那个秘境,不同的是去之前他们还有了秘境的地图,只是不知有意还是无意,那地图绘制的十分粗糙,很多地方还有错误。 那是某大贵族家的庶子,母亲只是婢女出身,好在还比较得宠,家里也没有嫡子,日子过得倒也不坏,只是要继承爵位,他还需要一些功绩。 也许是为了锻炼战斗的经验,也是为了积攒一些人脉,写日记那家伙与一些相熟的贵族子弟一起组成了一个冒险者小队,开始时他们只会去完成一些简单任务,后来只是单纯的冒险已经让他们越来越不能满足,直到他们得到了那份关于秘境的地图。 那份地图他们是花了大价钱的,即便都是贵族子弟,从没缺过钱花,这也绝不是一笔小钱,只是根据地图,那处秘境似乎相当危险,还没开始就有人打了退堂鼓,最后决定一起同去的只有十个人。 起初的进展还比较顺利,事情在第三天开始不太一样了: “我们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仓库,比预计得多费了些麻烦。就像地图上说的一样,这里的蕴灵丹堆得像山一样,就好像不值钱的垃圾。来之前我们就知道,那些标着有毒的蕴灵丹是不能吃的,我们仔细的搜寻了一番,希望能找到一些没有毒的,我们几乎是在一瓶瓶的翻找,结果还是让人丧气的。就在我们准备离开时,一个家伙吃了一颗,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了,那瓶子上也明明标着有毒,他还是吃了,结果也正像地图上说的一样,那家伙的脑袋像西瓜一样破开,满地都是黏糊糊令人作呕的东西。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想马上离开。我拿了一瓶装着,当然不是要吃,只是想回去看看有什么秘密。也许是我们走得有些急,也许是地图本身就有问题,当我们终于停下时,也终于可以确定,我们迷路了。” ……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来过这里,又有多少人最后死在了这里,我也不想知道这些。那张该死的地图几乎被我们翻烂了,还是找不到出去的路,我发誓,要是再让我遇到那个卖地图的,我一定宰了他。” …… “今天又死了一个同伴,这已经是第五个了。不过也不全是坏消息,人越来越少了,东西还是原来那些东西,虽然还不知道出不出得去,不过有那些东西在,尤其是食物,我们五个至少还能多撑一段时间。大家都是朋友,原本我们不该这么绝情,可人到了绝境就是这样,我想要是我也死了,他们也不会理我的尸体,只会拿上我的行囊尽快离开,我当然不会怪他们,就像那五个已经死了的家伙。” …… “终于遇到些好事。在我们之前来的那些人的准备明显比我们要充足得多,他们知道在这个鬼地方,哪些东西是可以吃的,哪些遇到了就要赶紧跑,他们甚至做出了相当有用的图鉴。我想当初卖地图给我们的那个家伙一定也知道这些,只是被刻意的隐瞒下来了,也许他当初还指望能卖个好价钱吧,真不知道是我们太着急,还是那个家伙太狡猾了。” …… “在这里瞎转已经二十天了,得到图鉴也已经第五天了。谢天谢地,我还活着,对,现在只剩下我了。就在刚刚,他们都死了,那种叫嗜热藤的东西实在太可怕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在我的包里有了那么一段嗜热藤,只要我足够小心,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死,可之后呢,嗜热藤总会烧完。我甚至都还没看到地图上说的那个宫殿,就这么死了是在太不甘心了。不,我要出去,我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 日记到这里出现了很大一片空白,不过很明显的这家伙还是成功离开了,日记的最后是在描述他作为军官参加某次战役。 刘朝先这时也回来了,看他那张笑得如同菊花般的脸就知道这次收获颇丰。 扬了扬手中的一大摞纸,刘朝先颇得意的说道:“果然有控制这些蜂子的方法,这些是不知什么地方的地图,可能就是那个什么秘境,一起看看。” 刘朝先没有提其他,齐玄风也明智的没有问,反正最有价值的自己已经收起来了,一个小邪修的炉鼎,能有这些家当已属不易,至于其他,贪多嚼不烂的道理齐玄风还懂。 看样子刘朝先对秘境的事很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志在必得,也许在他看来,有了地图,要进出秘境还不是就像回自家后院一样容易。 齐玄风自然也是要去的,却远没有刘朝先那么兴奋,这样规模的秘境,会有很多好东西一点都不稀奇,只是要得到这些好东西却是一定不容易的。 刘朝先对那一摞地图宝贝得不得了,可既然有地图流出,而且看起来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秘境那边又怎么会少了寻宝之人,只怕还没进秘境,这些寻宝人自己就先会打得不可开交,别说寻到宝物出来,有没有命进去还不知道呢…… 第22章 到坳里驿 结合两本日记的描述,又在藏书阁里耗了一天,齐玄风基本确定了秘境的所在地。 刘朝先也没闲着,在这一天时间里确定了探索秘境的人选。 刘朝先自己当然是想去的,不过身为城主,离开几天倒也无所谓,时间再长就不行了,就是底下那些人想瞒也瞒不住,唯一的儿子也是个不争气的,去了还不是被人耍得团团转,徒给人添笑柄罢了。 张文英和龚兴梁也不想错过这次探险,不过他们只是药师,不是战士,去了也是累赘,而他们自己也清楚自己的斤两,既然城主大人不提这茬,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选来选去,刘朝先最后安排了三个人与齐玄风同往。 刘驼子是要跟去的。这家伙好奇心过于旺盛,偏偏胆子又不大,如今瘸了一条腿,年轻时十成功力如今最多也就剩下三成,到底是城主府出身,根底还在,重要的是他是刘朝先的亲弟弟,是自己人,是信得过的人。 第二个就是个意想不到的人,荆子凯。明面上他当然只是城主大人的一个手下,还是比较底层的任务,暗地里早已波涛汹涌,齐玄风可以肯定,之前自己去千符妙丹店时盯梢的就是这个荆子凯的人。荆子凯会出现在这里,本身就能说明很多问题,只是一时齐玄风还想不出。 如果说荆子凯出现在这里还只是意想不到,那么第三个人就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居然是之前和刘朝先打得不可开交的那个妖道,不过这次再见却完全是另一个样子,换了身新衣服,好好的梳洗了一番,胡须也被修剪得很漂亮,两颗桃木钉并没有收起来,而是直接挂在腰间。 “老夫赤阳子。”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就算是自我介绍了。 看不懂刘朝先的安排,索性不去想这些事,休息了一夜便出发了。五夫人的那个丹炉齐玄风也塞进了储物袋,还悄悄带了一截噬毒藤的藤蔓。 一路走了差不多一个月,每天齐玄风还要炼一些固基丹,小部分自己吃,大部分都丢进了御兽袋里喂紫蜂。 这一日来到一个叫坳里驿的小镇,说是个镇子,倒不如说是个大一些的村子。听名字也知道,这里只是山坳里的小块平地,因为有个官道旁的驿站,在这里歇脚的人多了,渐渐也有人在这里做生意,后来有人干脆在这里定居,于是围绕原来的驿站也就形成了一个小镇。只是如今整个镇子随处可见最多的还是那些来探险的家伙,只是他们大都不敢太过嚣张,其不过偶尔也能看到些明显不是菜鸟的家伙。 “应该就是这儿了。”齐玄风心里暗自盘算着,“有几个家伙一看就很不好惹,也不知那个卖地图的卖了多少张出去,有多少地图被倒过手,这其中又有多少是卖给了高手。”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妖道居然敢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这种地方,衙门的人都死绝了吗。”酒馆门口,一个抱着刀的家伙坐在门槛上,就着凉水吃着发面饼,见齐玄风四人正过来,尤其是见到赤阳子,不由得感慨了一句。 “这可就是你小子少见多怪了。”和望仙城不一样,这里的人似乎并不是特别排斥修道之人,“坳里驿这地方的确是只适合新人出来历练,要么就是像咱们这样混了大半辈子也没混出什么名堂的倒霉蛋,正常情况下妖道自然是看不上这里,毕竟能下山的妖道要么知道夹着尾巴做人,跟咱们走个对面也看不出他是妖道,要么就是有些真本事的,人家才不屑于来坳里驿这种安静的池塘,人家都是要去闯大江大河的,不过这两年也是怪了,莫名其妙的传说坳里驿这边有什么秘境,还传得有鼻子有眼的,都来了好几拨大人物了,从没有认真见过秘境,可还是大把的人来,出现个把妖道,不稀奇。” “还有这回事儿?” “你自己孤陋寡闻就算了,别当别人也都是这样,也难怪,年纪一大把了还是一无是处,还是只能坐在店门口就着凉水干嚼发面饼。” “你还不是也一样。说得好像你的馍里夹了菜一样。” “人生总是这样嘛,无论什么时候也要积极的去面对。一些有用的情报就要尽量去搜集,别看我们都是倒霉蛋,也不要总是纠结发面饼里有没有夹菜,运气来了,搞不好今天晚上的晚餐就有大块的牛肉,运气再好,说不定晚上睡觉还能搂着怡红院的小妹子呢。你看那些家伙,两个小白脸,一个妖道,还有一个驼子,我敢打赌,也是冲着秘境来的,怎么说咱们也是地头蛇,哪怕只是打打下手,甚至带带路,也比在森林里面对那些野兽要好得多,看他们的样子,也肯定需要一些打杂的人,再怎么说我们都是冒险者,关键时刻还是份战力,怎么也比那些山野村夫要好用得多,而且我听说,那些妖道出手都是很阔绰的。” …… 那两个家伙的声音不大,还隔了一段距离,齐玄风却把他们的谈话听了个真切,刘驼子一直低着头,看不出他听见了没有,荆子凯应该是没听见的,至于赤阳子,怎么说也是炼气期的修士,肯定是听到了。 齐玄风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家伙进阶了,虽然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时间这么短的时间,进一小阶有可能,这么快怎么会筑基?可是齐玄风就是有这种感觉。 “两个无聊的家伙。我们去的可是秘境,哪会带一些无关的人,如果一定要雇脚夫,反倒是那些山民还要可靠得多。您说是不是。”赤阳子看着是在征求齐玄风的意见,语气却并不算客气。 “嗯,今天就好好休息吧。这些日子都在赶路,之后还要进山,进了山可就没有这个条件了,虽然这条件也不怎么样。” 齐玄风不置可否的回了一句,听着是马上就要进山,却又不说是几时…… 第23章 第二张地 虽然只是个小镇,到底是位于官道上,来来往往的客商很不少,近来又多了那许多人来历练探险,即便都是菜鸟,也不是每个菜鸟都那么穷,坳里驿还是有不错的客栈,其实也就是当初那个驿站,这里有整个坳里驿最大最豪华的客房,可以全天十二个时辰提供热水,还有全镇最好的厨师,可口的饭菜也是十二个时辰随时供应,当然,能做到这些,价钱自然也不便宜。齐玄风本就不是个特别低调的人,在这方面更是不会委屈自己,何况这次出钱的又不是他,更加不会在这方面节省了。 吃过晚饭,正准备休息一会就开始炼丹,荆子凯突然来访。 “你来的有些晚了,我还以为一出发你就有话要对我说呢。” “还以为是个废人,你倒真是深藏不露呀!”荆子凯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笑,“当初就觉得你这人不简单,现在看来还是小瞧了你。对了,小瞧的也不只是你,还有我们那位城主大人。” “如果真的让你有什么不必要的误会的话,那真是抱歉了。不过至少我说的都是实话,谎话连篇的那个可不是我,再次见面,我们是不是可以开诚布公一些。” “人生在世,总是有许多不平,一个月前你还是躺在义庄里的废人,而我是衙门里的捕快,身份高下立判,这才过去一个月,你是城主大人的座上客,而我只是你的一个跟班,还真是造化弄人。”才不过二十出头,荆子凯却好像已经看尽了人世间的沧桑。 “我是八府总捕头荆家的少爷,不是可以呼来喝去的小厮。那些丫环仆妇们看不起二门外的小厮,总是会捏着鼻子大呵滚开,我知道的,她们也不喜欢我,却只能在我转过身时皱皱眉头。他们都喜欢我大哥。也不对,不只是那些丫环仆妇,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我才不在乎呢。可就连我亲姐姐也是如此,我们才是一个娘生的好不好的。有一年春节刚过,姐姐就开始绣鞋面,一看就知道那是双男人的鞋面,不是女儿家的东西,一开始我还是很开心的,娘也开心,结果呢,那鞋面成了大哥的寿礼,姐姐她似乎从来不记得,大哥的生辰其实和我是同一天,也不记得她自己也是从她嘴里那个只会爬老爷床的女人肚子里钻出来的。” 想不到荆子凯一上来竟然是在抱怨自己的身世,原来他也不过是大家族中的一个庶子,也不对,荆家应该还算不得大家族,对于这些齐玄风并不关心,却也没有打断,对方有没有说实话,他自有办法判断。 “大哥生得一副好皮囊,又是太太肚子里爬出来的,更是奶奶的心头肉,将来这家业也是留给他的。都说大哥是个天才,三岁就能吟诗,不到十岁就能把老祖宗留下的剑术耍得有模有样。可那又怎么样,一个没用的废物,整天只知道在脂粉堆里打滚。也许他是个天才,别人看十遍记不住的他看一遍就记住了,别人苦练一天,不过习得三招两式,他却有办法学会整套剑法,可那又如何,要知道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什么东西都只会半桶水的家伙,如今那些狗一样的家伙,还不是能对他呼来喝去的,什么姐姐妹妹,这会儿也救他不得了。” 说到这里,荆子凯显出了几分快意,齐玄风却听出了别的意思,荆家也许还维持着表面风光,在外人来看还是响当当的八府总捕头,暗地里却发生了变故,有某种不可抗力正在对付他们。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隐瞒了你什么事情吗?现在告诉你也无妨了。你应该很好奇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那是因为我与城主府原本就是一伙的。” “你果然是猜到了,不过也不难猜嘛。” “太子殿下已经做了超过四十年的太子殿下,陛下的身体却还像刚登基时那么硬朗。在京城,要拉帮结派那是找死,在边地虽然也不容易,到底是要好得多。很多皇子在外都有自己的势力,而我们效忠的正是太子殿下。一旦事成,城主大人自然是海空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而我们荆家也可以彻底改换门庭。当然,虽说大家同坐一条船,何人为主,何人为辅还是有很多讲究的。” “那个五夫人很神秘,除了城主大人,没人说得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只能提醒你,现在刘朝先还用得着你,不过这次五夫人的死,你可是把他彻底得罪了。至于那个妖道,真的就是个妖道,现在也投靠了刘朝先,重要的是他现在的实力绝对比之前看到的要强出太多,还有,你最好留意一下他。” “你来找我,不会是想说这些我已经知道的废话吧。” “刘朝先是个聪明人,眼前情况未明,他也不会把事情做绝,至少表面看着一切都过得去,面子上的尊重也是有的。不过那人就是太聪明了,一旦他发现我们荆家没了利用价值,马上会毫不犹豫的一脚踢开,对你也是如此。眼下荆家内部很乱,老爷子有些控制不住局势了,还有刘朝先的人在兴风作浪,我那大哥还真是废物中的废物,除了哭就不会干别的,随便什么人就能支使得他团团转。倒是我那两个表姐真的是极出色的人物,上上下下都已经乱作一团了,也就她们两个女孩子还能保持着平日里的那份从容,跟着我大哥,可惜了。不过管他们呢,反正我娘也不在了,对于他们来说我娘也不过是个会爬床的女人,而我也不过是老爷一时欢愉留下的贱种。” 说着,荆子凯从怀里取出一摞东西。 “怎么样,要不要一起合作?这一次我可是很有诚意的。” 齐玄风扫了一眼,竟然是有一份地图,大致翻了翻,似乎也是这次要去的秘境,不过许多地方还是有出入,重点是入口竟然也是不同的…… 第24章 鹦哥的冒险1 竟然出现了第二章地图。 齐玄风楞了一下,不过很快也就释然了,荆子凯既然能拿出地图,会给出解释。 果然,荆子凯也没让他多等。 亲自来望仙城之前,荆子凯的手下就已经到了,机缘巧合,被他们看到了龚兴梁的那本日记,只是他没想到差不多的日记居然还有第二本。 荆子凯不想惊动家里,也不想惊动刘朝先,身边的人手很有限了,最后只派了一个叫鹦哥的丫鬟前去查探,别看只是个丫鬟,却是从小跟在荆子凯身边,就是他拜师学艺时也一直跟着,功夫也是了得,一般的武师完全不是对手。 坳里驿周边的山上有很多野兽,不提传说中的秘境,也吸引许多人来历练,菜鸟居多,毕竟那里的野兽既不厉害,也谈不上稀有,草药和矿石也没有很多,没什么油水的地方是吸引不来高手的。 “美女,要不一起,我们正要进山,有一个不错的任务哦。” 鹦哥本打算在茶馆里打听下情报,才刚坐下就有人过来搭讪。 那是一个四人小队,一个刀牌手,两名弩手,为首的背上背着长剑,说话的正是这个背长剑的。 “咦,你也是用盾牌的,那正好了,我们只有一个刀牌手。这次的任务,有好的刀牌手可是完成任务的关键。不过也不用害怕了,我们都是配合惯了的,从来没失过手。” “什么任务?”鹦哥有些心动,任务什么的不重要,如果有对当地熟悉的冒险者,要获取情报也应该更容易吧。 “是去猎杀猴鼠兽了。根本没什么大不了,战斗力甚至不如小孩子,只是数量多一些,比较麻烦罢了。每猎杀一只都能得到一两银子,猴鼠兽的皮也能换些零花钱,很不错的任务吧。得到的赏金平分,自己猎杀的猴鼠兽,皮毛就归自己。” “听起来不错,什么时候动身?” “当然是越快越好。要是你没什么需要准备的,我们现在就动身。哇,美女好高呀!” 鹦哥有一张漂亮得娃娃脸,却比一般的壮汉还要高半头。 路上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从小镇出发,步行大约只两个时辰不到就来到了猴鼠兽的活动区域。 也许之前就有其他人来扫荡过,看得见的猴鼠兽很少,五人小队很快就结束了战斗,清点一下,平均一个人都不到一只。 “不然我们再往里走走。”另一个刀牌手显然对这样的收获很不满意,“为了这次我还专门借钱去买了新的盾牌,就这么点东西连还利息都不够。” 队长这个时候是不能有任何意见的,他要等其他人都说后才能开口。 “你是说要去地下吗?”两个弩手显然都不怎么愿意,不过其中一个还算沉得住气,另一个则明显是有什么说什么的主儿,“在地上我们还有优势,毕竟猴鼠兽的视力差是公认的,可到了地下,即便有火把,我们的视力还不是一样要受到限制,猴鼠兽至少还有嗅觉。你是刀牌手可以无所谓,我们哥俩可就遭了,难道等猴鼠兽冲到眼前才射击吗?” 鹦哥没参与到两人的争执中,也不打算参与,来之前她就将日记中的内容反复研究推敲过,猴鼠兽在这里只能算中等略偏上实力的野兽,它们长得很像猴子,却像啮齿动物一样门牙终生都在生长,别看个头不大,咀嚼肌却很发达,被它们咬上一口可不是闹着玩的,其中还有一些变异的个体,战斗力比普通的要强上许多。不过总体来说猴鼠兽实力一般,就算是在地下,至少对于鹦哥来说是完全没有威胁的,就是当初那个半吊子的嫡次子小队也轻松团灭了大批猴鼠兽。 这时候,那个背长剑的觉得有必要展示一下自己的权威了,几人中他的武功最好,装备最好,经验最丰富的,每次出来狩猎的收获也是最多的,自然也最有话语权——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没必要为了这种小事伤了和气,我们早晚要离开坳里驿,要去更广阔的天地闯荡,区区猴鼠兽也让我们争执不下会被同行耻笑的。猴鼠兽的地洞我们还是要去钻一下的,之前我们只在地上活动,也是时候该在进一步了。再说了,盾牌的确是辉子在用,疗伤药水可是大家都需要的,老牛,伟仔,你们的箭矢也不便宜吧,不说别的,我这把长剑保养一次也是让人肉疼。为了这次行动我们准备了这么久,就这么回去可是说不过去的。对了,这位高小姐,如果你认为探索洞窟太过冒险,现在退出还来得及。”被大家叫做青龙的队长,见鹦哥长得高大,自作主张一直称她为高小姐。 “我是无所谓。”鹦哥决定继续跟着这个小队走下去,虽然一路上都没问出什么特别有价值的情报,不过也对本地有了一个更直观的了解,“既然要前往地下,火把还是要多准备些的,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出得来。另外,我和辉子要保护两个弩手,战斗的部分就要多拜托你们了。”打定主意要在小队继续混下去,鹦哥决定还是尽量不要过多的暴露自己的实力。 众人很快在一颗大树下找到了一处洞窟,洞口不大,一个人弯着腰勉强能够出入,洞口还被一大堆枯枝败叶掩盖着,只是猴鼠兽到底不像人那么聪明,掩盖得并不好,所以并不太难找。 洞窟里比想象的要大得多,进入后很快就发现了猴鼠兽的踪迹。几个人其实没有多少默契,配合也很糟糕,不过猴鼠兽到底实力不强,数量也很有限,众人一面前进,一面也就顺手解决了,气氛渐渐轻松起来,就连起初不愿进入洞窟的老牛,伟仔也有闲心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 鹦哥只是做着分内的掩护弩手的工作,始终没有真正出手,却是几人中唯一没有放松心情的。 这里是猴鼠兽的巢穴,现在不是它们外出活动的时候,猴鼠兽一向都是群居,每个聚落中也必然会有实力强一些的家伙,至于强多少就不好说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真正的麻烦还没有出现…… 第25章 鹦哥的冒险2 不断的深入,洞窟已经变得相当宽敞,就是并排走十几个人也不会觉得拥挤。 青龙捡到一个头盔,已经破烂不堪,不过还是能大体看得出款式,有点儿像大周士兵的制式头盔,几人还在地上发现了一把剑的残骸,几乎完全锈蚀干净了,只是根据轮廓和镶着黑曜石的玉剑璏判断那一堆几乎和泥土融为一体的铁锈曾经是一把剑。 “剑璏?!”鹦哥几乎是脱口而出。这东西现在可不常见,从前贵族和一些有地位的有钱人喜欢用玉剑璏来装饰自己的佩剑,不过那也是很早以前的时尚,如今大约只有很少一部分对这种玉制品相当痴迷的人才会使用,认得出的人也很少,恰好荆家的一位长老就是这样一个痴迷玉器的人,作为荆子凯的丫鬟,鹦哥倒也有机会见过,看这把剑锈蚀得如此严重,搞不好真的是很早以前某个特别不走运的贵族子弟曾经来过这个地方。 “不对。”鹦哥发现了问题,“这里不是猴鼠兽挖的洞窟,只不过是一群猴鼠兽偶然发现了这里,就当做了自己的老窝。” “高小姐,你在说什么?这里不就是猴鼠兽的洞窟吗?”说话的是用手弩的伟仔,原本四人小队中年纪最小的,也是之前极力反对进入洞窟的。在他看来,一个半路加进来的女孩子,战力也不强,进入洞窟后更是没有亲手斩杀哪怕一只猴鼠兽,居然还敢大言不惭,简直不知所谓。 “哦?高小姐有什么指教?”这次轮到队长青龙,他同样不相信还是菜鸟的鹦哥会比他们更了解猴鼠兽——虽然他们自己也同样不过是菜鸟罢了,到底应该比第一次出来的鹦哥强些吧。不过女孩子总能受到优待,就算鹦哥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青龙也不打算追究——说起来这也要算小菜鸟们常会犯的错误之一。 “都说猴鼠兽在野兽中要算比较聪明的,不过毕竟还是畜生罢了,再聪明也有限。你们谁能告诉我,这个东西是什么?”说着,鹦哥从地上捡起那个玉剑璏。 “一块玉?应该是拿来装饰的吧。这能说明什么?”没等青龙开口,伟仔抢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青龙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瞪了伟仔一眼,示意鹦哥接着说下去,不过看情形伟仔似乎是没有注意到老大的不满。 “这是玉剑璏,现在不能说见不到了,不过很多年以前就已经没什么人再用在剑上了。你们再看看这把剑的锈蚀程度,能装饰玉剑璏的宝剑,几百年都未必会锈蚀成这个样子。也就是说至少千年以前,有人不知什么原因将一把宝剑遗落在这个地方。我是不知道猴鼠兽有多聪明,更不知道猴鼠兽挖出来的洞能有多坚固,不过能经受千年岁月的摧残应该不可能吧。如果我猜的不错,大概只有我们刚进来的那部分是猴鼠兽挖的,至于里面这部分……”鹦哥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她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当初发现秘境最后成功走出来的那个家伙,在日记里并没有详细记载他是怎么走出来的,搞不好就是从类似这样一个猴鼠兽的地洞里爬出去的,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儿。 “你是说这里是人修的?”青龙的声音有些颤抖。 “老大!说不定这次我们要发呀!”辉子已经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 探索秘境正是冒险者收入的一大来源,甚至对于那些高端冒险者来说,探索秘境才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能够成功探索一处秘境,并且能活着出来,哪怕一无所得,只是绘制秘境地图的收益就不是普通冒险者能想象的。 坳里驿本有关于秘境的传说,只是从来没听说谁找到过,何况都只是菜鸟等级,青龙他们至少现在还没想过探索秘境,如果这里真的是人类的古迹,单是卖消息就能让几人名利双收,也难怪一个个都不淡定了。 “只凭我们几个想要探索秘境只怕有命进去没命出来。”鹦哥倒是不忘给几人泼点儿冷水,“要是回去叫人,不说到时候我们能分到多少,一个搞不好那些大人物起了贪念,先收拾掉我们也不是不可能的,比起他们,我可是宁愿相信猴鼠兽。再说了,这也只是我的一个推测,关于秘境都传说了那么久,还不是谁都没见过,也未必真有什么古迹,毕竟猴鼠兽挖不出来,天然的洞窟可不是很少见。我们还是再往里走走,有了十足的把握,我们就是不进入古迹,画地图来卖也不错。” “嗯。就这么办!敢挡在我们前边的猴鼠兽,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青龙总算从极度的亢奋中缓过来一些,舞着手中的长剑,眼睛瞪得溜圆。 鹦哥又扫了一眼其他几人,伟仔激动得几乎拿不住手弩,辉子也好像喝了酒一样,只有老牛看起来很正常,还紧了紧身上的皮甲。 继续前进,几人的速度明显快了许多,原本最不愿进来的伟仔走在了最前面,还不住的抱怨大家行动迟缓。鹦哥好心提醒他站到盾牌手身后,伟仔好像没听到一样,鹦哥留意到青龙皱了一下眉头,没有说什么。 危险总是出现在人们最放松的时候。 又收拾掉一只猴鼠兽,这已经是进入洞窟以后的第十只。伟仔的箭矢准确的射中猴鼠兽的脖子,青龙上前补了致命的一剑。伟仔只是上前拔下还插在猴鼠兽脖子上的箭矢,面对巨大的利益,猴鼠兽皮的这点儿蝇头小利根本不算什么。 突然,黑暗中窜出十几只猴鼠兽,其中的两只块头巨大。 青龙舞动长剑连斩两只,小腿上还是被结结实实的咬了一口,伟仔就比较凄凉了,直接被一个大块头击倒,几个小家伙扑倒他身上张嘴就咬,青龙面前把伟仔拖回来,身上已经不知被啃了几口。 “赶紧上药!”鹦哥大喊着。 鹦哥和辉子手持盾牌,边打边退,老牛在他们身后不断放箭。 猴鼠兽毕竟只是猴鼠兽,暴起伤人没有问题,当冒险者有了准备,它们就再占不到什么便宜了…… 第26章 鹦哥的冒险3 “为什么明明用了药,却一点儿好转都没有。” 身后,是青龙的声音,带着哭腔。没有人理会他,这种时候,全部的精力拿来对付猴鼠兽尤嫌不够,就算他死了,也不会有人回头看他一眼。 借着火光,鹦哥将周围的一切看得分明。这里已经不能算是通道,更像是一个大厅,鹦哥他们退到一个角落里,也幸亏如此,不用担心有猴鼠兽从背后攻击。 猴鼠兽一共有十七只,被青龙砍中的只是受了伤,并不致命,老牛的箭矢对他们是个威胁,同样不太致命,糟糕的是老牛的箭矢不多了。这些猴鼠兽很会学习或者说是很会模仿人,它们的主要武器自然还是牙齿,不过有些手里已经拿着棍棒,其中那两个大块头的木棍上还绑着石头,不知是捡来的还是它们已经学会制造一些简单的工具,它们用干树皮作为铠甲,用藤条胡乱缠在身上,十分简陋,不过也让老牛的手弩威力大减。那两个大块头力气很大,打起来没什么章法,不过这已经足够了,凭着远超普通猴鼠兽,甚至比很多菜鸟冒险者还要大的力气,那两个家伙步步紧逼,其他小家伙发出刺耳的尖叫,随时准备扑上来咬一口,对付一般的菜鸟这已经很足够了,至少老牛的脸上已经全是汗水,要直面猴鼠兽的辉子更是只有招架之力,看样子随时都可能崩溃。 “很聪明嘛。”鹦哥轻声赞了一句,“不过畜生到底是畜生,也就这点本事了。” 话虽这么说,鹦哥也知道,自己该拿出些真本事来了。如果想逃,猴鼠兽是拦不住鹦哥的,只是这几个小菜鸟虽说只是萍水相逢,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在这里,也不是鹦哥做得出来的。 一反手,鹦哥的短剑凭空消失,手中多了一把手弩,和老牛伟仔用的一样,只是普通手弩而已。 “我数一二三,大家一起望左平移五步。一——二——三!” 话音未落,抬手连射四箭。 凄厉的叫声回荡在整个洞窟,两个满身恶臭的大家伙发疯般挥舞着手中的棍棒,茶几大小的石块被它们打得飞了起来,若是打在人身上,不死也残了,搞不好直接被打成肉泥也有可能——如果鹦哥他们还站在原地的话。 一只小的猴鼠兽被其中一个大家伙打飞,正落在鹦哥脚下,骨断筋折,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早死得不能再死了。 “老牛掩护,辉子,我们上。”鹦哥的手上又换回了短剑。 鹦哥的箭矢只是普通货色,老牛的箭穿不透干树皮铠甲,鹦哥的也很勉强,不过她打的是两个大家伙没有防护的眼睛,鹦哥的射箭的天赋一般,也没有特意加练过,不过这么近的距离,倒也不会失手。废了那两个大家伙的招子,它们就只会乱叫乱打一通,盲目的打击与伤害只会降临到身边的小家伙们身上,那些猴鼠兽要么被乱棍打死,活下来的也只能四散逃命,鹦哥与辉子冲上去,要解决它们很容易。 终于,一番厮杀,只剩下来了两个,也是最难对付的两个。 老牛的箭用完了,从行囊中取出匕首,不过近战不是他的强项,当然,他引以为豪的射术其实也很普通,甚至说比普通还要差一些。 辉子面露难色,对付一般的猴鼠兽他很有信心,可对方的力气显然不是他有办法硬抗得下来的,刚刚没有转身就跑已经是鼓起很大的勇气了,现在那两个大家伙被废了招子,对自己这些人未必有什么威胁,这时候还让他上去拼命就有些强人所难了。 鹦哥也不打算硬拼,对于她来说,自己的底牌少暴露一些是一些。 “都别出声。” 洞窟里安静下来,只听得见两只猴鼠兽的哀嚎声,以及挥舞棍棒击打到石块的声音。 清脆的铃声响起,是鹦哥摆动着双臂,如同跳舞一般。 两只愤怒的猴鼠兽朝着铃声的方向冲去,速度好快,好像要把面前的一切都碾碎。 辉子张了张嘴,终究没发出任何声音。 两只猴鼠兽重重的摔倒在地上,腿一伸,就这么死了。 “你……你是……你是怎么做到的?”好一会儿,辉子开口问道。 “没什么神秘的,我在这边绑了钢丝。猴鼠兽的视力不好,都传说它们的嗅觉厉害,其实也很普通,听觉倒是不错,听到铃声冲过来,速度快,力量大,撞到钢丝,正好对着它们无遮无拦的喉咙,气管和血管被割开,自然活不成……” “快来看看,伟仔好像要不行了。”鹦哥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青龙慌乱的声音,看过去,只见青龙一脸疲惫的靠在石壁上,伟仔平躺在他面前,身旁还摆了好几个药瓶。 鹦哥走过去,查看了青龙和伟仔的伤势,又拿起药瓶一闻。 “止血散,全是止血散?出来做任务你们没有带解毒药吗?算了,拿去吧。”说着,鹦哥早将一瓶解毒药扔给青龙。 “伟仔他……”虽然猜得到答案,青龙还是问出了口。 “进山前该做的准备就都要做好,该打听清楚的也都要打听清楚。猴鼠兽的确算不得什么,不过它们的唾液有毒,不算厉害,只要最普通的解毒药就好,很便宜的。你的药瓶里全是止血散,也就是根本不知道这些。伟仔的伤本来就重,虽然都不致命,流了这么长时间的血,加上中毒,没救了。你算走运,中毒不深,伤也不算重,不过看你现在的样子,还是赶紧把药吃了,你也耽误不得了。”说着,鹦哥将头偏向一旁,“我见不得这个,你们谁跟他关系最好,来帮他解脱吧,反正难免一死,不要让他走得这么不安乐。” 洞窟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好一会儿,老牛拿着匕首过来,几次狠狠心,又几次不忍,总是下不去手。 “算了,你也不用为难了,人已经走了。”老牛又一次抬起手时,半天没有落下,一旁的青龙淡淡的说着…… 第27章 鹦哥的冒险4 “还要继续走吗?” 鹦哥举着火把在四周转了一圈。这个地下大厅比想象中还要大一些,其中一个角落应该曾经发生过塌方,掉落了不少土块石块,不过应该也是许久之前了。鹦哥找到了一些很像凿子凿过的痕迹,也许这里原本就是一个天然的地下洞窟,被人发现后,由人工进行了扩建改造。还发现了一些散落的矿石,鹦哥自然是不认识的,不过跟在公子身边久了,也知道这些都是简直不菲的。 鹦哥是一定要继续进里面看看的,不过在此之前她也要征询一下小队里其他人的意见。 青龙吃了解毒药,脸色好了一些,伤口也止了血,已就坐在原地,眼睛有些发直,似乎是不愿意相信同伴就这么死掉了。 辉子原本是最积极要探索洞窟的,这会儿却不愿多说什么。对于他来说,这次冒险的收益不小,不只能把之前购买装备的钱都还上,还能小赚一笔,只是经历了刚刚的战斗,让他继续走下去他是不愿意的,谁知道接下来会遇到什么,可若是从他嘴里说出打退堂鼓的话,似乎也不大合适。辉子看着老牛,指望从他嘴里听到回去的话。 老牛同样不发一言。几人中他和伟仔的关系最好,如今也算是给伟仔报了仇,论理他该主张回去,何况探索洞穴本来就不是他的本意,可现在他反而觉得应该走下去。鹦哥没有使出全部的实力,已经让这几个菜鸟震惊了,老牛到底岁数大些,隐隐的感觉到,鹦哥的实力可能还要更强。冒险者最讲究的还是实力,像他们这样没有前途的菜鸟,能与强者同行的机会可不多,老牛不想错过。 “这附近至少现在算安全的吧。你们可以休息一下,然后便回镇子去吧。下次再出来,记得要收集更多的情报,物资也要准备得尽可能全面些。”鹦哥不打算再等下去了,即便只有一个人,她也要继续走下去,她有一种感觉,自己这次是走了运了,应该是找到了通往日记中提到的那个秘境的通道,当然,她也不会太过鲁莽,如果前面真有什么危险,她还是会退出来的。 “等一下,高小姐。”开口的是青龙,“辉子,我知道你的想法,你就留下吧。两个时辰我们要是没有出来你就自己回去,至于这些东西,自然也都是你的。高小姐,要是不嫌我是个累赘,接下来的路我青龙陪你走下去。”说着,冲老牛点了点头。 “还有我,高小姐应该不会嫌弃我老牛吧。”老牛也站了起来,“辉子,我们要是回不来,记得忙伟仔选个风水好些的阴宅。” 辉子没有接话,也不知是觉得不好意思,还是单纯觉得自己被孤立了。 三人继续前进,走得不快。 鹦哥又拿出一瓶伤药扔给青龙,让他好得快一些,总还能多个战力。 穿过大厅,是一条很长的通道,起初还只是一般的泥土路,走着走着,鹦哥注意到泥土有被夯实过,接下来是铺着碎石子的路,再后来干脆变成了整块的石板。 通道很长,三人换了一次火把,依旧没有走到尽头,不过猴鼠兽再也没有出现,也没有再出现其他野兽,倒是能明显看到一些人类活动留下的痕迹。 “那是什么?”青龙突然停下,指着,不远处一个小小的凸起。 火把的光芒暗了下来,三人都看不清楚。 好一会儿,那个凸起完全没有移动。 “是个死物?过去看看。”不知何时开始,鹦哥已经接过了小队的领导权,这种感觉对于她来说很新鲜,以前出来都是跟在公子身边的。 近了,更近了,那是一块石碑,岁月的侵蚀,字迹已经模糊,不过还分辨的出是“上马界”三个字。 日记中没提到这块石碑,不过却不能说是走错了地方。荆子凯早有判断,那处秘境不只有一个出入口,日记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到,不过那处秘境恐怕就是在地下的。至于日记里没提到这块石碑也很正常,那位不知名的嫡次子不一定走了这条路,即便他后来就是从这里出去的,当时就他一个人,还慌慌张张的,能控制着自己没有疯掉就不错了,哪还有心思记什么石碑。 “看来我们是找对地方了。”望着前方,鹦哥喃喃的说着,就在前方,出现了一抹亮光,很微弱,却绝不是眼花。 三人加快了速度,一路小跑着向前冲去。 果然,在火把完全燃尽前,三人冲到了通道的出口,却不是走出洞窟,而是来到了另一个“大厅”。说是大厅,因为这里的确是地下洞窟中一个相当宽敞的巨大空间,可又不太准确,这里实在太大了,感觉上比山外那个小镇还要大得多。这里明明是在地下极深处,四周却被一种朦朦胧胧的光围绕着,物体离得远了就会变得模糊不清,却也不是完全看不见。 “仙人福地,长生洞天。”又是一块石碑,不过比起之前,明显精致了许多。 现在鹦哥已经很确定,自己来对的地方。之前那家伙似乎也没有看到这块石碑,不过碑上的这八个字在他的日记里却时常会被提到,看来在这秘境中,这八个字应该会经常看到才对。 继续走,一座大型宫殿的轮廓浮现在三人眼中,只是周围已经在起雾,继续走下去,再想回头,也许就找不到来时的路了。而在周围死人的骨架已经开始出现,日记中没有提到直接的危险,不过鹦哥也不敢掉以轻心。 检查那些骨架时,鹦哥还捡到一本图鉴,上面都是些从没见过的植物,有的有毒,有的还会攻击人,只看得鹦哥将信将疑。 “继续走,还是退回去,你们自己选。不过话要说在前面,真遇到麻烦,只能个人顾个人。”鹦哥觉得自己不应该被雾和死人骨头吓回去,至于青龙和老牛,他们倒是没必要陪自己冒险。 两人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彼此点了点头。 “都走到这儿了,不进去看个究竟,喝酒都不会香。既然是来冒险,脑袋早就别在裤腰带上了,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怕啥。”老牛开口说话,青龙点头表示赞成。 “那就一起吧。”鹦哥无所谓的说着,率先向着浓雾中走去…… 第28章 鹦哥的冒险5 “我们就像是捡破烂的。”老牛抱怨着说道,不过他的心情其实也没有那么糟。 三人一路前行。老牛用结实的藤条编制了两个一人高的大筐,一个自己背在肩上,另一个给了青龙,原本他还想给鹦哥也编一个,被拒绝了。 到处都是奇形怪状的植物,时不时还能看见人的尸体,有的已经完全腐朽,只能根据地上的痕迹知道曾经有人死在这里,有的却还相对完整。 “从没听说过还有这么个地方。莫非来过的人最后都死在了这里?”老牛感到有些恐惧,可这时候再恐惧也只能继续走下去,到处都是浓雾,向前一直走和掉头回返走出去的机会差不多,更不要说一路走来,他们都捡了不少那些死人的装备,虽然大都已经被腐蚀的很严重,不过这些装备一看就是好东西,即便是腐蚀的,也比青龙和老牛身上的要好得多,拿出去也是能卖不少钱的。 一个房间,地上堆满了玉瓶,瓶上的文字显示里面装的是一种叫蕴灵丹的丹药,鹦哥取了一瓶,果然,上面还标注着有毒。老牛和青龙是没听说过蕴灵丹的,玉瓶上的有毒二字让他们有些犹豫,不过见鹦哥取了一瓶,他们也有样学样的拿了。 “这个蕴灵丹到底是什么?看起来是丹药没有错,还被保存在这种玉瓶里,只是瓶子的价值都不会比一只猴鼠兽少。”休息的时候,青龙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蕴灵丹是非常高级的丹药,具体多少钱我也不清楚,只是听那些药师朋友讲,只有成功炼出过三炉蕴灵丹,且每炉的成丹率不低于三成,才算是被承认的炼丹师,但是材料就非常昂贵,千金难求,炼制的成功率也很低,就算带足十炉材料拜托炼丹师炼制,最后却全部失败也很正常。只有京城里少数大家族的嫡系子弟才用得起,说起来别说是我们,就是很多大人物都未必见过,你们没听说过也不奇怪。” “那我们……”这次开口的换做老牛,他的话没讲完,不过意思大家都懂,他们这些菜鸟冒险者的日子相当艰辛,都是没尝过富裕的滋味的,蕴灵丹那么值钱,而且这里还有那么多,都弄出去,想不发财都难。 “你们就别想了,真的是有毒的,而且还是很可怕的毒性,只要一颗,人的脑袋就会爆开,真拿出去卖钱,你们就等着被那些大家族追杀到死吧,那些大家族可是比野兽还恐怖的存在。再说了,这里能杀人的可不只是这些有毒的蕴灵丹。”说着,鹦哥手里突然多出一把长剑,挥剑一斩,一根碗口粗的藤蔓被斩做两段,“这里的植物可不光是样子奇怪。刚刚那本图鉴上说,这叫嗜热藤,对于一切发热的东西都很敏感,我们行动时倒无所谓,一旦在它旁边停下,就会慢慢向我们接近,若是不留神被缠上,一条小命搞不好就交代在这儿了。” “那……我们离开这里。”青龙和老牛显然别说见过,听都没听说过这种杀人植物,青龙的样子要镇定一些,却也不愿继续留下。 “总不至于一直走下去,那样子还没等走出去,我们自己先累死了。我们运气不错,先遇到的嗜热藤。” 说着,鹦哥挥剑将嗜热藤斩成一节节小段,按照图鉴上说的做成火把。 “这地方很奇怪。你们应该也注意到了,一路走来都没有任何野兽,就连一丝的踪迹都看不到,却有许多的杀人植物,嗜热藤还要算最普通的。不顾也幸亏遇到嗜热藤,只要点燃这些嗜热藤火把,其他的杀人植物就不会靠近。好了,也休息得差不多了,让我们看看还会有什么收获。” 继续前进,路过一个很大的祭祀坑,看不见底,不过这样巨大的祭祀坑想来不会太浅,里面堆了许多死人骨头,几乎将整个坑填平。 “大概是被抓来的奴隶或是战俘。我家乡那边有一座很大的古墓,也说不清是哪朝哪代留下的,也有一个这样的祭祀坑,只是要小一些。没当冒险者之前曾经去看过,到现在还有印象。听前辈们讲,这样的祭祀坑里是不会有什么好东西,不过有这种祭祀坑,周边应该有值钱的好货。”青龙说着说着,不觉暴露自己曾当过盗墓贼的事实,不过鹦哥又不是捕快,也不会跟他计较这些,何况冒险者本就是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这可不是古墓,不过有祭祀坑,周围搞不好有祭台,我们不如分头找找。”老牛提议道。 “我是无所谓的。不过分开后你真的有把握我们还能聚得到一起吗?”鹦哥只是出言提醒,看得出来,两人都有贪婪,也都有恐惧,只是青龙的恐惧更多一些,而老牛显然贪婪要比恐惧更多。 果然,老牛更愿意单独行动,青龙还是觉得跟着鹦哥更保险些,约定用哨声彼此联络,探索完毕后回祭祀坑集合——虽然谁都没把握在这样的浓雾中找到回来的路。 分开探索后,青龙发挥了他身为盗墓贼的本事,在左侧不远的地方找到一处小些的祭祀坑,这里有很多的牛马骨架,还有一些象牙,只是坑里的东西非常散乱,有些已经被扔到了坑外。 “看来是有人捷足先登了,这个坑里原本应该有些值钱东西,只是那些人干嘛不把象牙也带走。”青龙有些困惑。 “也许在当初那些人看来,象牙并没有那么珍贵。” 绕着祭祀坑转了一圈,再没有什么发现,两人继续前进。 约莫外边天已经黑了,鹦哥他们周围却还跟最开始时一样。两人走走停停,一路上又发现了好几处祭祀坑,让青龙感到失望的是,所有的祭祀坑里都没有值钱的东西,要么就只有人骨,要么就是被人搜掠过。 走着走着,终于不再是祭祀坑,一座高大的祭台映入眼帘。 “老牛!”青龙大叫一声,却没有得到回应。 祭台的台阶上趴着一个人,看不见脸,但只要看看穿着,尤其还有那个大大的藤条筐,不是老牛却又是哪个…… 第29章 鹦哥的冒险6 老牛的死状相当恐怖,嘴以一种非人类的状态大张着,整个人都被吸干,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皮包裹着一副骨架。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青龙有些呆滞,一天之内接连失去两个同伴,这样的打击的确不小。 鹦哥小心的检查了祭台周边,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老牛没有外伤,整个人却被吸干了,嗜热藤掉在一边,手里还拿着火石,发生了什么就不难猜测了:老牛一路探索过来,发现了祭台应该让他相当兴奋,原本打算稍作休息后继续探索,却不成想引来了杀人植物,很有可能就是嗜热藤,疲惫与兴奋让老牛失去了警惕,等到发现情况不对,想要点燃嗜热藤火把却已经来不及了。 图鉴中没有介绍嗜热藤到底是如何杀人,很有可能图鉴的作者也没有亲眼所见,现在看来很有可能就是那些粗大的藤蔓硬撑开人的嘴巴,从内部将人活活吸干,这种死法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 祭台上到处都是人骨。与祭祀坑里的胡乱堆积不同,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是在战斗中死去的,其中一些人的武器还保存了下来。整个祭台都遭到了破坏,似乎还曾经被火烧过,鹦哥不太确定,毕竟已经过了这么久,鹦哥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祭台上没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留下任何有用的情报。 “走吧,人死不能复生。”得不到有用的情报,鹦哥还要继续走下去。 “如果我们不分开。如果我之前能再坚持一下……”青龙碎碎念着。 “没有人逼他一起来,他完全可以和辉子一起留在外面,说不得这会儿都已经回到镇上了,也没有人逼他要单独行动。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鹦哥不想听青龙在这里自怨自艾,她不会眼睁睁看着同伴被杀,却也没有圣母到把别人的过失揽到自己头上。 两人继续前行,青龙有些魂不守舍。 也不知又走了多久,战斗留下的痕迹越来越明显,所有的尸体都早已化作枯骨,不过鹦哥还是留意到,其中的一些,似乎并不是死于外力,就好像走着走着便倒下了,然后再也爬不起来。 青龙已经没了捡拾死者装备的心情,也不去探索周边的房屋,只是浑浑噩噩的跟着鹦哥不停的走。 鹦哥起初还会在路两边的房屋里探查一番,渐渐的也没了兴趣。那些房屋显然都被搜掠并破坏过,有些还留下了被焚烧的痕迹,能剩在屋里的只有一瓶瓶有毒的蕴灵丹。 图鉴上的那些杀人植物渐渐多了起来,攻击性似乎也变得越来越强,好在鹦哥一路上收集了很多嗜热藤,不然真的就连停下来喘气的机会都没有。 也许是不断战斗的关系,青龙的状态总算好了一些,至少他可以不用一直为失去同伴而伤感了,只是在鹦哥看来,青龙的这种打法,更像是在一心求死。 大约走了一整夜,反正在洞窟里也分辨不出时间,两人都已经相当疲惫,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之前从未出现的高大建筑,确切的说是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上马宫”三个大字就写在宫殿正门的牌匾上。 鹦哥很小心的探索了一番。大殿之外的战斗尤其惨烈,死人摞着死人,可顺着台阶走上去却又是另一翻天地,相当的干净,别说战斗,甚至看不出有被劫掠过的痕迹。 进入内部才发现,与其说这里是一座宫殿,倒不如说是一座多功能建筑。象征王者的宝座位居中央,议事大厅却只是整个大殿中很小的一部分,巨大的浴室,专门的炼丹房,被隔成小间的仓库,甚至还有藏书阁,看里边的规模,同时容纳一两百人看书完全不成问题,已经过了这么久,虽然落了厚厚一层灰,那些书却还是好端端码在书架上。 鹦哥快速的翻阅着,很快便找到了她想要的情报。 一张地下洞窟地图,包括了多个出口的具体位置,就像她之前判断的一样,这里原本就有一个天然的地下洞窟,被人发现后加以改造,成了现在这个模样,再之后,猴鼠兽也在洞窟内安了家。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些洞窟内的居民很早就注意到了那些猴鼠兽的活动,却并没有驱逐,只是在自己的定居区域附近布设了大量秘药,也难怪进入通道后就再没见过猴鼠兽以及其他野兽。奇怪的是这样被小心收藏的地图,竟然也是不完整的。 关于这里的历史,也有相当详细的记载。本地的居民管这里叫上马界,也就是通道内石碑上的那个名字。 上马界的居民都是戍边军人的后裔,他们的祖先在军事要塞里施工时在地下挖到了上古遗迹,并从中得到了炼制蕴灵丹的丹方,贪婪的军官想要独吞,结果整个军营展开了大规模的火拼,死了很多人,活着的人害怕朝廷追究,一部分人带着丹方逃到了这里,另一些人则试图从他们手中夺取丹方,双方争斗不休。 让人奇怪的是,炼丹非常的不成功,成品率很低,大部分都带有剧毒,更要命的是那些毒丹一旦破裂,会形成有毒的浓雾,那些浓雾很难散去,毒性也只会缓慢的衰减,而毒雾周边的植物也会发生变异,其中的一些成了杀人植物,最要命的是,人们完全没办法区分哪些是有用的蕴灵丹,哪些是毒丹,他们只能通过战争,掠夺奴隶来为他们试药,好在每一炉的丹药属性都是一样的,不然还要更糟…… 花了一段不短的时间,鹦哥整理了所需的全部资料,带着青龙离开了洞窟,有着完整的地图,要离开比想象中容易得多,也许上马界在最终被毁灭前就有浓雾的关系,这里的建筑都很有特色,按照地图,沿着这些标志性建筑走,想迷路反倒是困难的。 得到了想要的情报,又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后,荆子凯判断出了那个更加古老的上古遗迹的位置,上马界似乎也不那么重要了…… 第30章 我说了算 齐玄风一直没有说话,脸上也毫无表情,只是静静的听着荆子凯的讲述。 荆子凯说了很多,有多少真,多少假,哪些真,哪些假,齐玄风并不知道,也不认为自己仅凭这些一面之词就可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只是荆子凯只要不想立刻被拆穿,大体上还是说了许多实话的——尤其是关于这个上马界。 “在你看来,上马界真的已经不再重要了?”齐玄风试探的问了一句,他能够感觉到,荆子凯得到的那些情报,应该能推论出什么,只是他还没有想到,或者荆子凯还有些没有说的。 “我查过一些资料。”荆子凯这也算默认了目标不在上马界,“虽然还不太肯定,不过也八九不离十。我这次的目标,是传说中上古五大宗门之一的丹灵宗的驻地。” 齐玄风自然是听说过的,甚至在他前世的时候所谓五大宗门就已经是上古留下的传说,只是一直以来他都不认为这样的传说会是真的,毕竟是太久远之前的事情了,谁也不曾亲眼看见过,就连一些痕迹仿佛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 事实上有齐玄风这样想法的人才是绝大多数,之前不是没有人寻找过所谓五大宗门,还不是一个个撞得头破血流,最终蹉跎一生都要算好的,现在荆子凯突然说要去寻找丹灵宗,他肯定是知道了一些自己不知道的,可这件事依然十分的不靠谱。 所谓上古五大宗门,分别是丹灵宗,御兽宗,噬魂宗,符阵宗,聚宝宗,据说在上古时期都十分兴旺,有许多关于他们的传说留下,如今却连他们真实存在过的痕迹都找不到。 前世齐玄风就知道,市面上一直流传着关于五大宗门的秘籍,丹灵图谱,御兽密录,弑魂决,符阵总要,器法大成,曾经被吹嘘的无所不能,有传说要能修练全五本秘籍,必然天下无敌。齐玄风是没见过这五本秘籍,听其他人说,根本就是垃圾,练的话也不过是瞎耽误功夫,有人练功大成,自以为天下无敌,结果还不是被人教做人。有时候齐玄风也在想,也许所谓五大宗门真的存在过,却未必如何了得,那些所谓的传说不过是一种远古吹罢了。 “在上马界,鹦哥就发现了很多被人探索过的痕迹,关于这个秘境也不是只有我们才知道,所以我们要下手,就要快。”说着,荆子凯又从怀里摸出一份地图,还没仔细看,却看见图上的三个地名——上马营,与上马界这个名字何其相似,再一看,这是一个叫营盘镇的地方的地图,只是从地图来看,这个镇子似乎大得很出奇。 “营盘镇隶属于一个叫塞堡城的地方,整个的营盘镇此前都是军事重镇,寨堡城那时候反倒是后方一个无足轻重的据点,即便是现在,当地人也会说,大大营盘镇,小小塞堡城。随着时间的推移,戍边的军人将家属接了过来,定居于此,而那些大的营寨慢慢变成了要塞,上马营就是其中比较大的一个,此外还有个下马营,是一处提供补给的中转站。上马营和下马营只间是连绵起伏的天马岭。” “和这边一样,天马岭也有很多人前去历练冒险。听他们说,天马岭上有一些狭长地带,即便是深入腹地,依然是比较安全的,几乎看不到野兽,如果我的判断准确,那应该是连接上马营与下马营只间官道的一部分,年深日久,早已看不到官道的本来面目,一代代野兽却依然本能的躲避,不愿在那里活动。” “应该就是某一天,正在施工的上马营挖出了一处地道,出土了很多宝物。应该是要塞的将官起了贪念,带领少数亲信突然杀死了要塞内的大部分人,并将剩下的老弱妇孺作为奴隶带走,他们应该一早就探知了上马界的存在,并隐瞒了下来,不过现在回过头来再去翻查旧日的档案,还是能看出些蛛丝马迹。在前往上马界的路上,应该有一部分人逃掉了,并且隐姓埋名活了下来,他们一直在找机会复仇。” “至于营盘镇这边,由于长时间联系不到要塞,应该还是派人查探过,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为了避免承担责任,编造了大军出征,全部阵亡的谎言,关于上马营的一切都不再被人提起,老一辈人死后,年轻一辈自然对曾经还有一个上马营完全不了解,他们只是依照旧例时常会去天马岭查探,渐渐也就形成了如今前往天马岭历练冒险的传统。” “当初那些人在上马营发现的到底是什么,由于一些不可抗力的关系,他们并没有深入调查,关于这方面的情报很模糊,我想大约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吧,很可能当时就死了很多人,因此守将才有办法只带领少数亲信就把剩下的人都杀光。他们得到的东西大部分都跟炼丹有关,所得到的书籍中也多次提到了丹灵宗,而且很明显并不只是记载而已,由此就不难得出结论,即便这里不是当年丹灵宗的旧址,也跟上古丹灵宗有着莫大的关系。” 荆子凯一口气又说了很多,齐玄风也就没有插嘴,直到对方停下来。 “你有仔细看那些日记和地图吗?”齐玄风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荆子凯被问得有些莫名其妙,如果自己没看过,或者说没仔细看过,之前说的那些又算什么。 “我并不怀疑那个鹦哥对你的衷心,也不怀疑她的能力。不过你想想,就算是她的运气比较好,完全没有走过冤枉路,算上进山出山的时间,居然只花了两天两夜,其中居然还包括了她休息的时间,会不会太快了些。” “那个地方叫上马界是吧,我是要去一趟的。如果你坚持认为那里已经不重要了,那么请便,不过我要提醒你,在这里我说了算。” “我累了!”说着,齐玄风轻轻摆了摆手…… 第31章 被盯上 一觉醒来,齐玄风并没有急着进山。 坳里驿这种地方,会来的多是些菜鸟,也会有一些所谓高手,不过在齐玄风想来,真有高手,不说回不回来,如果真来了,那个所谓秘境怎么会还在。 好在也正因为有这些人在,听客栈的伙计说,在镇子的西面有一片空地,是这些前来历练的冒险者们的交易区,当然,和真正的坊市是比不了的。 刘朝先给了那么多钱,不多花一些怎么对得起城主大人。而且这次进山,虽然有地图,说不得还会有鹦哥带路,赤阳子,荆子凯,包括刘驼子也都不是泛泛之辈,不过谁知道会遇到什么,多些准备总不会错。 镇子本来就不大,很快就来到所谓的交易区,很明显,这里可不是什么友好的所在,不管是摆摊的还是买东西的,每个看着都彪悍而凶狠。 “又来了个不知天高地厚的。” “还是个小白脸,搞不好还是个肥羊。” “这家伙怎么敢一个人就来坳里驿,不说那些野兽,杀人越货的也很不少。” “估计也是那个大家族出来历练的,学了一点三脚猫,就自以为了不起。” 那些家伙都没有刻意压低声音,果然都很不友好。 “这里就是这样子,要嘛怎么叫法外之地呢。”给了钱就是好,客栈的伙计自告奋勇领了齐玄风过来,这会儿正解释道,“冒险者本就是一些不愿受拘束的人,何况这里是法外之地,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感到惊讶。听说有些来历练的世家子弟习惯了这种生活,就再也回不到原来的生活中去了,所以如果有机会,冒险者的生活尝试一下也就是了,不要久留。当然,冒险者也是有冒险者的规矩,说白了就是强者为尊,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在这里几乎可以说是能为所欲为的。” “小子,一个人就敢来咱们坳里驿,也是有胆。看你也是唇红齿白的,从了大爷,以后在这坳里驿你也是有人找着的了。”一个彪形大汉凑过来,脸红红的,还喷着难闻的酒气。 “放肆。”齐玄风抬起手臂照那家伙脸上就是一盾牌,直接把脸打烂了,周围不由一静,只有被打的那家伙捧着脸杀猪般的哀嚎,谁也没看清他的手臂上何时多了一面盾牌,又是怎么一下子又不见了。 那伙计捂着嘴,小心地跟在后面。 也许是刚刚鹦哥露了那么一手,也许是本身杀伐果断的气质对众人有所震慑,再没人跳出来找麻烦。 交易区比想象的要大得多。 一路走来,不断的看见有人打斗,有人受伤,流血,甚至死亡,那些重伤垂死的会被人毫不留情的一脚踢开。豪迈的汉子大碗的喝着酒,聊的却可能是杀人越货的勾当。年轻貌美的姑娘放浪的依偎在男人怀里卖弄风情,转眼间却有可能在对另一个人投怀送抱,而从她们的装束上来看,她们很有可能也是冒险者,至少曾经是冒险者,而那些卖弄风情的,有些未必都是姑娘。 当然,最多的却还是摆摊兜售各种商品的,有各种防具,武器,药品,也有秘籍,各种古物,饰品,最多的还是山里的药材,矿石,以及捕猎野兽的各种收获。叫卖声不绝于耳,不时有人停下挑挑捡捡,彼此间讨价还价。 “这里这么乱,不怕有人来抢吗?”齐玄风皱了皱眉头,“你陪我过来,怕不怕。” “真怕就不过来了。说是法外之地,也是有规矩的。他们不会对我们这些本地人动手,否则官府就容不下这个法外之地。至于他们内部,最强的几个小队早组成了联盟,只要你将摆摊收入的十分之一上交给他们就能得到保护。毕竟这里也是要进山前修整补给的最后一个基地,如果连这里都只有丛林法则还有多少人敢来冒险。毕竟大家会来也只是冒险,不是来送死的。” 一路走一路看,齐玄风时不时蹲下与摊主聊上几句,也像模像样的把东西拿起仔细端详,但很快也就失去了兴趣。那些草药矿石完全提不起兴趣,听摊主们吹嘘得天花乱坠,齐玄风却完全看不上那些垃圾。也有看到秘籍,不说价格贵的离谱,对方还一副跳楼大甩卖的样子,好几次都是顶着对方的白眼离开的。至于武器防具,稍好些的,不是特别贵就是已经残破不堪了,一件破烂的皮甲居然售价十两银子。 挑挑拣拣,齐玄风也只买了一把短刀,看起来相当锋利,可刺可砍,拿在手里比看上去要沉得多,要价六两银子,齐玄风还价五两,摊主没有同意,纠缠半天,最终各让一步,摊主让利五钱,也算皆大欢喜。倒是还看上了一副盾牌,太贵不说,拿起来试了试,轻飘飘的,感觉不会太结实,实在不行来的时候刘朝先还给了一面,现在就放在储物袋里。 交易区没有太好的锁子甲,而且锁子甲防御一般,却太过沉重,最后五十两成交了一副还算不错的皮甲,防御勉强可以接受,还不影响身体的灵活。进了山,真能破开皮甲防御的威胁,一副锁子甲已经保不住齐玄风的命了。 从交易区回来,天已经黑透了。 给了伙计赏钱,只喜得他欢天喜地。 吃过饭,众人便各自回房休息,赤阳子问了句何时进山,齐玄风没有回答。 回到房间,齐玄风没有急着上床,要了壶茶自斟自饮。 还在交易区时,齐玄风就发现有人悄悄的跟着自己,身为外来者,齐玄风并不想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惹事,不过有人绕道头上倒也不怕,只是不清楚那些家伙盯上自己什么。 是一下子拿出几十两银子来购物,财露了白?还是之前被自己打烂了脸的家伙和他的同伙要报仇?又或者只是单纯觉得自己这个外来者好欺负? 街上传来梆子声,再过一会儿就是子夜了。屋顶的瓦片传来动静,看来是那些家伙果然来了…… 第32章 威压 “屋外的朋友,既然来了,打算继续在外面喝风吗?” 让齐玄风没有想到的是,进来的人远比想象的多,即便他住的是很大的一个房间,依旧显得有些拥挤,而且他们居然是彼此不相干的三拨人。 走正门进来的荆子凯,赤阳子,刘驼子,还有一个没见过的年轻姑娘,个子很高,应该就是那个叫鹦哥的丫鬟,的确有那种大户人家丫鬟的气质,只是齐玄风很怀疑这个鹦哥会是和荆子凯一起长大的,不是年纪,而是气质,荆家不过是小地方的土豪,八府总捕头听起来很唬人,也不过是小吏们的头头罢了,这个鹦哥明显是见过大世面的,怎么看荆家也不该有这样的丫鬟。 跳窗户进来的齐玄风也认得,竟然是客栈的老板和几个伙计,都提着刀,其中就有白天陪自己在交易区逛了一整天的那个。虽然是跳窗户进来的,却没有一般毛贼或是黑店那种有意无意流露出的慌乱,倒是有几份正大光明的气度,如果不是做惯了无本买卖江洋大盗,就是有什么别的依仗,能用当初官家的驿站开店,还敢这么明火执仗,也不容小觑。 从梁上翻下来的就不认识了,竟然有九个人,不过有的似乎白天的时候见过,印象不深。他们都穿着黑色的夜行衣,却没有蒙面,手里也都提着刀。 进了屋,三拨人才注意到彼此的存在,都是一愣。 “人还真是不少。”齐玄风装作不在意的喝着茶,也在暗中观察着众人,手心里微微开始冒汗,现在这幅身体力敌是万万不行的,好在他也不是没有底牌,只是荆子凯他们都在,不知是敌是友,能不在他们面前暴露还是不要暴露的好。 “一个一级都不到的武者,任凭你天赋如何了得,都不陪拥有储物袋。说起来不管什么等级的武者,也都不配拥有。”黑衣人的头头先开口道。 “就烦你们这些妖道。”这次开口的是客栈的掌柜,“我知道,像坳里驿这样充斥着冒险者的地方并不排除你们妖道,不过你也自觉一点,这里可不是你们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而且,看样子也知道是一群没有筑基的废物,是谁给你们的勇气。小子,我不想知道你是从哪儿得到的储物袋,对你来干什么也没兴趣,不过既然来了咱们坳里驿,识相一点对你没有坏处。” 很明显,这最后一句是对齐玄风说的,他们也是冲着储物袋来的。 两方说的话齐玄风都听得懂,却总觉得有些乱,尤其是看到掌柜的有意无意的露出腰间挂着的三块牌子。 前世的时候齐玄风就知道,武者的境界有八层,泥、草、木、铁、铜、银、金、玉,每一层都会佩戴相对应的牌子,例如木牌武者佩戴的就是一块刻着木字的牌子,这种牌子相当珍贵,至少不是凭借一般同级武者的力量有办法破坏的,只是从没见过这种同时佩戴三块牌子的家伙,莫非如今的规矩变了? 那几个穿夜行衣的,虽然人数不少,从掌柜的话里知道,他们都是修道之人,却提着世俗界的刀具,看来也是不入流的散修,比之赤阳子都不知低了多少档次,还只是炼气期,看见木牌武者居然没有掉头就跑,不过说实话,那掌柜怎么看都没有木牌武者的气度。 齐玄风还在疑惑,赤阳子已经摸出了桃木钉。 “法器?!” 那掌柜一下子兴奋了起来,眼神里贪婪又带着那么惊惧,就像当初在望仙城时刘朝先一样,只是刘朝先更多的是贪婪,而这掌柜更多的是惊恐。 齐玄风还留意到那些穿夜行衣的,也是一脸的兴奋,却是在掌柜喊出法器之后,他们显然听说过法器,知道是好东西,不过也仅此而已,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法器。 “没见识的土包子。”赤阳子轻蔑道,同时开始释放威压,这让齐玄风更加肯定他在短短几天时间莫名其妙的突破到了筑基期——炼气期虽然已经算是修道之人,然而不到筑基期依然有许多事情是做不了的,例如释放威压。 如山的气势压过来,每个人都佝偻着身子,冷汗连连,几个实力最差的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荆子凯也是手扶门框,大口的喘着气,倒是鹦哥还站得笔直,只是皱了皱眉头。 那掌柜的虽然也是双股颤抖,还是勉励抽刀出鞘。 “还不死心吗?” 话音刚落,一股更大的威能开始向房间的每个角落蔓延。 荆子凯不再硬撑,索性也盘膝坐下,鹦哥倒是还站着,身体只是微微摇晃,不过看得出是用了某种秘法。 其他人的情况就糟得多了。一个个体似筛糠,只一瞬间冷汗就湿透了衣衫,完全失去了活动的自由。 “前辈饶命!”那掌柜也知道,再死撑下去,今天就交代在这儿了。 “啪——啪——啪——”这时候居然有人鼓掌,清脆的声音每个人都听得很清楚。 赤阳子气息一滞,缓缓收回了威能,如山的威压撤去,众人只觉得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还不快滚?等着死吗?” 循声望过去,所有人这才注意到,这间屋子原本的主人,齐玄风依旧好好的坐在桌前,还在悠闲地喝着茶,仿佛那如山的威能从未在房间里出现过。 “等着我给你们倒茶吗?”齐玄风的声音不大,却冰冷得直透骨髓,黑衣人和店里的掌柜伙计们再不敢多留,连滚带爬的出了门,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原本还想着打劫,没想到一脚踢在铁板上了。 “怎么样。没什么想对我说说的吗?” 齐玄风比了个手势,示意其他人退下,赤阳子留下。 所有人依次退出,赤阳子依旧没有说话,他还在想为什么自己的威压对齐玄风没用。 “要不要我给你先起个头?例如我们先聊聊关于大筑基丹的问题。” “你……你怎么知道?” 听到大筑基丹四个字,赤阳子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第33章 进山 “看来我猜得不错,你果然是吃了大筑基丹,你现在是筑基一层吧。我还在想,以你的年纪,之前还是炼气期,可见资质是很差的,几天的功夫居然筑基了,现在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齐玄风又倒了一碗茶,示意赤阳子坐下。 “大筑基丹?难道还有小筑基丹吗?” “你不知道大筑基丹和小筑基丹?”不应该呀,赤阳子实力一般,到底岁数摆在那儿,可不是什么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也许他真的不知道关于筑基丹的事情,可再怎么不会连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吃吧。 “城主大人只说是筑基丹,一直都有传说,只要吃了筑基丹,不管有没有达到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只要炼化了,自然就是筑基期了。我吃了,于是也就是筑基期了。以我个人的感觉,靠吃药堆积出来的,跟一点点自己练上来的,实力上还是有差距的。你也不用问我东西是什么都没搞清为什么就敢吃。我之前被追出城去,还以为自己能逃出生天,没想到被赶入绝境,一把年纪了,不过我还不想死,城主大人说什么,我自然要做什么。不过很奇怪,起初城主大人还一副要打要杀的样子,突然有一天就带了那颗丹药来,还把桃木钉还给我,之后的事情你也都知道了。” “原来你还是被抓住了呀。”齐玄风恍然大悟,看来刘朝先从五夫人那里还是得了不少好东西的,自己还是低估了那个女人。 “筑基的感觉不错吧。” 赤阳子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炼气期,说来也是修仙之人,甚至可以御器腾空,不过是个样子货,不知有多少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的修士,就是正面对决都打不过从没修炼过的普通人,没有什么比知道这些更让修仙之人感到崩溃的了,不到筑基,就永远是个任人宰割的菜鸟。你当初若是筑基了,纵使打不过刘朝先,要逃走应该不难。” 这一次赤阳子重重的点了点头。 “可又有多少人永远地卡在了这道坎上,一辈子蹉跎的还不是大有人在。就是筑基了又如何,每提高一层,不过是增加五年的寿元,这还是筑基期,炼气期可不增加寿元。你应该也有所察觉,筑基后整个人都年轻了一些。” “有些人总是想走捷径的,而且大多数人是没有灵根的,没有灵根,也就不能修练,也不知是哪个天才研究了小筑基丹。连续两年,每月服食一颗,一颗就能提高足足一个小阶,两年,就能让一个从没修练过的人达到筑基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没有灵根也没有问题,缺点就是会永远卡在这里,再无寸进。后来有人改良了药方,就是大筑基丹,一颗就能把人提高到筑基一层初期,缺点是只能吃这一颗,对没有灵根的人也是无效的,不过之后可以继续修练。” “你是说我还可以继续修练?”赤阳子一下子激动了起来。 “不错,不过首先你要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功法,而且筑基期需要的资源可不是炼气期时那三瓜俩枣能对付的。我是不知道刘朝先派你来是要找什么,也不知道你又有什么把柄被他控制着,当然,我也不想知道。进了山,大家各取所需吧,谁也不要打扰谁,我只能说秘境中应该有对你将来修练有帮助的东西。” “你难道真的不怕我吗?怎么说我现在也是筑基期修士,虽然还只是最差的筑基期,不过你……”临走时,赤阳子冷不丁问了一句。 “你就当我是装腔作势好了,不过谁知道呢,也许我还有别的底牌也不一定。咱们这一行人,真遇到什么事,你还是应该冲在前面,谁让就你一个筑基的呢。” 齐玄风貌似无所谓的回了一句,正要出门的赤阳子不由楞了一下…… 一夜无话,终于该进山了。 跟齐玄风料想的一样,虽然有地图,一路还是是追踪着猴鼠兽前进。 对于猴鼠兽这种低等野兽,大家没什么兴趣的,齐玄风之前没见过猴鼠兽,试了试,如果只有三两只,他还是能轻松应付的,再多就不好说了,也就是说现在的他不出底牌,也就跟那些菜鸟冒险者差不多,也许还要好一些,但也不会太强。 时不时还会遇到其他冒险者,大家彼此都保持着戒备,与那些冒险者相比,猴鼠兽的数量倒显得稀少了。 “是这里吗?不会搞错了吧。地图上可是说入口没有很大的,一个人弯着腰也就勉强出入,你看看这算什么,两头牛并排都进得去。”一个声音从前方不远处传来。 五人加快了脚步。 “连我们都出得起钱,那些家伙还不知卖了多少张这样的地图出去,我可是听说还有皇都的贵族来探索的。肯定是这儿没错了。那些贵族老爷跟咱们可不一样,咱们命贱,耗子窟窿都敢钻,那帮老爷真要来,还不让人家把洞口扩充一下吗?” “早让你走快点走快点,你看看你,拖拖拉拉,吃屎都抢不着热乎的。” “得了吧,你也不见得比我强,是谁一拿到地图不着急赶路,还先要跟相好告个别的。咱俩,大哥别说二哥。哎,你们是什么人。” 两个粗糙的壮汉,一个拿板斧,一个拿巨剑,身上的铠甲有些破旧,拿板斧的家伙甚至没有头盔。 齐玄风没理他们,看了看洞口,果然是在一棵大树下,取出地图对照了一番,又让鹦哥好一通辨认,周围的环境有些变化,就像那两个冒险者说的,洞口变得很大,而且明显是才被挖开不长时间,应该就是这里了。 “不知所谓,男女老少都有,这是全家都出动了吗?这样子也敢出来找死。”一个冒险者抡起板斧就冲了过来,他的同伴想阻止都来不及。 赤阳子头都没有回,直接一个火球丢出去,接着就是一声惨叫…… 第34章 恍惚 “仙……仙……师,您您您大人有大大量,我我我这个兄弟有眼不识泰山,您就就就当我们是个屁,就放了我们吧。”另一个冒险把长剑一扔,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而他的同伴在地上滚来滚去,杀猪般的嚎叫着。 “别装了,一个最初级的火球术,要不了命的。还是说你就连冒险者的身份都是装的,根本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 “仙……仙师……” “带上你的同伴,滚!” 赤阳子才不过刚刚霸气外露,两个冒险者立刻屁滚尿流。 “仙师果然威武。”荆子凯略带讨好的赞了一句,却惹来鹦哥的白眼,果然,这个丫鬟怎么也不会是他们荆家的。 进入洞窟,已经几乎看不到活着的猴鼠兽,偶尔出现,赤阳子一个火球过去立刻解决。地上的尸体很多,有人的,当然更多还是猴鼠兽的。 很快就进入了那个长长的通道,果然和鹦哥说的一样,通道里先是夯实的泥土,接下来就该是碎石和整块的石板了,。 通道很长,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每个人都没有说话,就这么默默地向前走着。 齐玄风注意到通道两边都是些壁画,样子很诡异,一时还看不出个所以然,鹦哥和荆子凯都没提到过这些壁画,不只是他们忽略了,还是认为这些都无关紧要。 渐渐的,齐玄风只觉得一阵阵恍惚,自己仿佛已经不在山间的地下通道,而是来到一个未知的地方,好像是坳里驿,又好像是望仙城,再一想,又似乎哪里都不是,自己身体越来越小,化作了一个叫老三的男孩,怎么听这都不是什么正经名字…… 还有两个时辰天才亮,进城的官道上,一辆半新旧的骡车不紧不慢的赶着路。车厢里坐了一个六十来岁的妇人,还有五个八九岁光景的孩子,三男两女,都是一脸悲戚,其中的两个女孩还带着泪痕,却又不敢作声。很静,静得有些压抑,只听得见外边的风声,骡子的蹄声,车子的吱嘎声,还有车夫时不时抽上一鞭子的声音,每个孩子就连呼吸都不敢发出声音,那鞭子就好像随时都会抽在他们身上一般。 老三是三个男孩中的一个,年纪最小,到下个月才满八岁。几个孩子中,他不是各方面最出挑的,却是神色最平常的,甚至还有心思打量着身边的几个人。那几个小孩跟自己的情况差不多,都是一副瘦瘦小小营养不良的样子,衣裤都打满了补丁,也是,若不是实在穷得活不下去,又有哪家的爹娘狠得下心卖儿卖女,不过他们的情况应该还是比自己好些吧,至少还有爹娘在,不像自己,真的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了。 老三家祖上也阔过,不过那也是不知多少年前的事了,如今就连小康之家也比不上。正所谓脱了毛的凤凰不如鸡,老三他爹不大会做农活,经营些小生意,不会挨饿,却也发不了什么财。 两年前他爹开始跑长途贩运,居然渐渐有了些积蓄,原指望一家人能过上好日子,还计划着找个先生给老三取个正式的名字,两口子却双双病倒在床上,族里的几个叔伯们乘机上门,名为探视照顾,实欲霸占家产,开始还是偷偷摸摸,后来干脆就是明目张胆,翻箱倒柜。可怜鹊巢鸠占,倒把老三逼得流落街头。没几天功夫,爹娘都死了,几个叔伯只忙着你争我夺,哪有空管殡葬之事。老三也是没了办法,央求牙婆孙氏,卖身给大户人家,这才安葬了父母。要说起来,孙氏虽然是牙婆,为人也算不上大方,老三对她还是感激的。据说这次要过去的周家也算是积善人家,对下人一向不错。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天渐渐亮了,骡车也进了城内,外面声响渐渐大了,依稀可辨得车马穿流,商人的叫卖声。小城不算很大,不过附近接连发现了两处矿山,加之又是边境走私贸易的要冲,倒也极是繁荣,就连许多内地的城市都比不了。 又过了不久,外面的声音又渐渐小了,再后来更是完全听不见了。 “孙婆子,到地方了。”车夫的声音不大,每个人却都听得很清楚。 孙氏麻利的一撩车帘,先自跳了先去。几个孩子也一个个跳下车,老三恰是第三个,却只感到腿脚一阵酸麻,可能是一路上盘着腿坐了太久的关系,努力的忍着酸麻,稳了稳身子没有算到,强忍着没有去捶腿,和其他人一起老老实实的站着。最后下车的女孩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四周传来窃窃的笑声,那女孩儿脸上大红,眼泪到底没忍住,哭出了声。 孙氏忙上前一把拉起那女孩儿,低声呵道:“糊涂东西,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也敢在这里号丧!惹恼了贵人,有你好果子吃的。” 那女孩儿哆嗦了一下,忙道:“我再不敢了,孙婆婆。” 几个人站定,老三这才打量了一下四周,狭长的胡同,高大的围墙,几步之外是一个高高的门楼,到底是城里的大户人家,比村上见过的最富裕的人家的大门还要气派得多,几个媳妇婆子正站在那里,衣着都是不俗,对这边发生的一切都似乎视而不见,偶有瞟过来一眼的,也都透着深深不屑。 老三虽说没见过什么世面,不过猜也知道,那些衣着华贵的人大约不会是周家真正的主人,而只是些守门的媳妇婆子,甚至可能在仆妇中都不是什么高级货色,同是给人当奴才,谁还比谁高贵了。可转念一想,又是一片黯然,奴仆还不是要分三六九等,自己来还不是要从最低等的小厮做起,早听说当奴才的最是会踩低捧高,人家就是对自己不屑又能怎样。 “孙婆子呀,可不巧,刘姐姐这会还在太太身边当值,我们可不敢打搅,规矩你也懂,先候着吧。”一个婆子轻笑着说道,看来孙氏来周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日头越来越高,快中午的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领了两个婆子过来,离得还远就听见她的声音:“方才还跟主子念叨起你,这一大家子上上下下都需要人手,眼看着转过年去又要放出去一批,就更缺人手了,你这老货倒好,总是不紧不慢的,耽误了主子的差事,看谁吃罪得起。” 孙氏忙赔笑上前:“上头要是怪下来,还不是要请您多担待着,这府里上上下下谁个不知您是太太跟前说得上话的。再说,府里规矩大,又要身家清白的,又要模样好的,又要机灵的,还得是不淘气的。我这手上是有几个孩子,可也要挑几个周全的不是。” “知道你这老货伶牙俐齿的,死的都能给说活了。”那妇人上下打量了一番五个孩子,倒也满意,挥挥手冲身边的婆子道,“好了好了,带进去吧,莫要让他们不懂规矩冲撞了主子。”接着又转身对五个孩子道,“好好听两位嬷嬷的话,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让做什么就不要做什么,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将来能奔一个怎样的前程,就看你们自己的造化了。” 老三等五人跟着婆子进去,也不敢东张西望,一个个只顾低着头走路,七拐八绕的,进了一个小院子。说是小院,也有四五间屋子,一个天井。年纪较大些的婆子走到其中一间屋子前,推开屋门,原来是一间厨房,灶上还生着火,热气腾腾的不知烧着什么。 “把你们的衣服都脱了!”一个婆子突然呵了一声。 几个孩子都吓得不知所措,一个个的瑟瑟发抖…… “石碑,石碑!”一声惊呼,是刘驼子的声音。 齐玄风一阵抽搐,睁开了眼睛,不知不觉间,地面已经变成了石板的。不远处,模模糊糊有一个小小的凸起,光线太暗看不清楚,也不知刘驼子怎么就肯定那是石碑。 不管刘驼子如何,刚刚的这一阵恍惚让齐玄风警觉起来,看来这上马界果然不一般…… 第35章 初入上马界 “出口,真的是出口!哈哈哈……” 一个声音突然从通道的另一端传来,是个男人的,紧接着就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笑声,脚步声还在空间里回荡,三个壮汉迎面冲过来,他们披头散发,赤着脚,都没有武器,也没有头盔,其中的一个甚至没有铠甲,另两个也不比他好多少,身上一串串细小的锁链,证明着他们曾穿过锁子甲。 赤阳子只是一摆手,一道土墙拔地而起,挡住了三人的去路。三人没头苍蝇般撞上去,摔倒在地,恰摔在那个凸起旁。 走的近了,果然是一块石碑,就像鹦哥描述的那样,岁月的侵蚀,字迹已经模糊,却还分辨得出是“上马界”三个字。 “你们进去了?说说里面的情况吧。”赤阳子也不客气,直接开门见山。 三人这才看到齐玄风等五人,想想刚刚凭空出现,又莫名消失的土墙,再看赤阳子的装扮,傻子也知道这是修道之人,本能的觉得走在最前面的赤阳子是一行人的头目。 “这位仙师,有吃的吗?”其中一个壮着胆子问道。三人中他要算是最不狼狈的,也许是见了外人,又或者是觉得出去有望,还习惯性的捋了捋头发。 赤阳子手中凭空多出一个小包袱,里面有几个馒头,还有一小葫芦清水,丢在地上,没有再问什么,兀自坐在一旁。 三人狼吞虎咽的吃了馒头,分喝了水。 “仙师想知道什么就问吧。我们兄弟一共进去二十人,现在还能喘气的都在这儿了。”又是刚刚那个人说话,应该就是他们的头头,这家伙看来也是久居上位,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盘着腿坐下,腰挺得笔直,没有多余的水,也没有梳子,还是尽量把自己的头发向后梳了梳。 “二十人?”赤阳子本以为他们三五人进去,结果死里逃生,没想到撂在里面那么多条人命,“地图上不是明说会有危险吗?你们就没做点准备?” “那怎么可能,我们又不是坳里驿那些菜鸟。”那个头目有些激动,“我们也是花了大价钱才搞到的地图,为了进山可是足足准备了三个月,就差那该死的嗜热藤没有搞到,听说市面上有人在高价收购这玩意儿,可根本就有价无市,别说我们只是冒险者,拼财力本就不如那些豪门望族,再说这世上到底谁见过那鬼东西,在得到地图前,我们可是根本听都没听说过。” “你们的地图拿来我看看。”赤阳子平淡的说道。 对方倒也不含糊,直接递了过来,赤阳子略看了看,又递了回去。齐玄风只大致瞅了一眼,地图比较粗略,不过该有的上面基本都有。 “你们在里面又见到嗜热藤吗?” 对方的头摇得好像拨浪鼓:“里面到处都是浓雾,这地图也不是那么准,应该还是缺了些细节的,稍不留神就很容易迷路,迷了路在看地图就跟废纸差不多。里面到处都是死人,到处都是那种会吃人的植物,可到底哪个是嗜热藤,谁知道呢。我们原本还试着砍了一些藤蔓,没用的,当然,也可能我们砍得不是嗜热藤。” “是嘛,那你们可愿意跟着道爷再进去一趟,自然,照规矩,只要出来,好处是少不了你们的。”赤阳子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 三个冒险者现在就是丧家犬,整个小队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现在的他们比起那些菜鸟真的强不了多少,再进去他们当然是不愿意,可别看对方样子很慈祥,真要说个不字对方要杀自己估计也是举手之劳,他们可不敢跟修仙之人正面硬刚,再说对方还承诺了好处。 “仙师要是不嫌弃,我等自然愿意效劳。”没犹豫多大功夫,三人还是同意了。 彼此通报了姓名,领头的外号叫老鼠,剩下两位是一对兄弟,大平二平。赤阳子也没有亏待他们,给了他们新的锁子甲,盾牌还有短剑。没想到这老家伙带的东西还真不少,只是在齐玄风看来,这些装备并不比自己这身更好。 继续前进,果然很快就是通道出口。 “仙人福地,长生洞天。”果然也见到了鹦哥听到的那块石碑,只是齐玄风没想到这块石碑比之前的那块大了那么多,而且是托在一只巨大的霸下背上的。 “仙师,大龟大鬼。”进了地洞,刘驼子越发唯赤阳子马首是瞻。 “那不是龟,是赑屃,也叫霸下,是传说中龙的儿子。”赤阳子很有耐心的解释道。 “哦。”刘驼子应了一声。不过在齐玄风看来他就有些装了,怎么说刘驼子也是出身城主府,不认识赑屃也太奇怪了,那三个冒险者就不说了,他怎么会不知道这里是谁说了算。 继续走,看到的死人骨头渐渐多起来,雾也越来越浓,只是照着地图,再参考周围一些建筑,一路走得倒也顺畅。 “这样也会迷路吗?”刘驼子走得有些无聊,开口道。 “地图上的细节没那么清楚,当然,一直这么走下去也许真的不会迷路。”老鼠有些谄媚的笑道,“只是路上并不总是太平的,那些杀人植物搞不好什么时候就会冒出来,真到那时候逃跑都来不及,谁还有心思看路,可等真发现迷路了,想照着地图再走回去却是千难万难。” “你怎么不说你们没用……啊——”刘驼子的话还没说完,一声惊呼,不知打哪儿出现的藤蔓缠上了他的脚脖子,整个人被拖倒,继而被拖向浓雾深处。 碧绿晶莹的藤蔓,粉紫色小花般的叶片,跟图鉴描述的一模一样。齐玄风还没行动,荆子凯急冲出两步一剑斩去,藤蔓断作两截,流出奶白色的汁液,将藤蔓斩成小段,点燃一支丢给惊魂未定的刘驼子。 “拿着,小心不要掉了,燃尽了再找我要,关键时刻能救自己一命。” “这就是嗜热藤吧?”赤阳子站在一旁,看着荆子凯所做的一切,突然问了一句。 齐玄风不动声色,看着众人的表演,心中不免有些好笑…… 第36章 杀人 继续上路,气氛变得有些诡异。 荆子凯没有解释他为什么会认识嗜热藤,其他人也都心照不宣。 还是原来的队形,三个冒险者走在前面开路,其他人走在中间,看起来实力最强的赤阳子押后。 荆子凯总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他想要回头看看,却又不敢,虽然明知道有齐玄风在对方也不敢动手,不过他感觉得到,赤阳子一直在关注着他。 大平二平走在最前面,也走得最小心。他们也知道嗜热藤火把的用处,只是荆子凯没有给他们,他们也不能自己要。盾牌小心的护住要害,缩着脖子,短剑也拿在手里,走不出几步便神经质般的挥上一剑。 老鼠故意拖后几步,就几步的距离,比起大平二平已经安全了许多,而且几乎与齐玄风他们是并排前进。 齐玄风实在是不喜欢老鼠,尤其是他那一副谄笑的样子。 齐玄风知道老鼠想要嗜热藤,甚至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荆子凯手中的老鼠十有八九是不敢抢的,在他看来赤阳子实力虽强,却还是要保护这位公子爷的,女人和驼子会出现在这里本就不寻常,没点真本事怎么行,看来看去也就只有自己这个沉默的人可能是个可以捏的软柿子吧。倒不是说老鼠一定会对自己动手,不过真遇到什么事,想来他是不会犹豫的,再说一个会丢下同伴只顾逃命的冒险者队长,本就是不能相信的。对了,对大平二平同样不能掉以轻心,那俩家伙看起来胆子很小,一副窝窝囊囊的样子,不过一个二十人的小队,几乎全军覆没,能够一次次死里逃生,绝不可能只是运气比较好。 继续前进,需要经过一个小广场,隐约看得见对面的钟楼,地图上标注广场的中央还有个祭祀坑,不过暂时还看不见。广场上到处都是死人骨头,不管如何小心,要过去都要踩着这些人骨。齐玄风仔细的观察过,这些人骨有的上面有很明显刀砍斧劈的痕迹,更多的则什么也看不出。 “差不多的广场在这里不只这一个。地图上是只有一个的,也许当初绘制地图的人只来过这一个,也有可能他认为按照他给的路线走是最安全的,所以只要经过这一个就够了。”老鼠开口道,“这些广场好像只有这里有钟楼,不过每个广场都有祭祀坑,坑里什么都有,不过最多的还是人骨。至少我见到的祭祀坑,每个都被人搜掠过,不过或许他们拿了更值钱的东西,其他的就看不上了,又或者他们看上的本就不是一般意义上值钱的东西,如果仔细找,还是能发现不少好东西。” 说着,老鼠取出一个造型奇特的人物造像,有很明显被火烧过的痕迹,只从露出的一部分,还看得出整个造像竟是象牙做的。 “这么大一块象牙都看不上,那些到底是什么人?”刘驼子不由得感慨道。 齐玄风则只是感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跑得顾头不顾腚了,武器装备都丢掉了,是不是出得去还不知道,这么大一个象牙制品却怎么都舍不得丢。 “哦?象牙啊。”赤阳子只略看了一眼,这么大块的象牙也值不少钱,他却并没有多看一眼,“这么说你们还是得到了些东西的,都拿出来看看吧。” 赤阳子的话说得很平静,却有种不容置疑的威严,三人再怎么不乐意,也只能把东西一件件拿出。齐玄风注意到老鼠的眼角有那么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一想也就明白了,老鼠现在是人在屋檐下,一点血不肯出显然是不可能的,与其最后被搜出来,不如自己主动卖个破绽假装是被动拿出,而且看他的样子,最值钱的那个肯定是被他留下了。赤阳子一定也看出来了,却并不说破。 没想到三个冒险者真的拿出了不少好东西,而真正让齐玄风等人眼前一亮的则是三瓶标注着有毒的蕴灵丹。 “你们从哪儿搞到的?”赤阳子直接问道。 “这个不是在祭祀坑,而是我们逃跑时闯进的一个大房间,好像是个仓库,里面堆满了这东西,不过都标着有毒,我们原本是不想拿的,又舍不得,最后一人拿了一瓶。” 赤阳子盯着地上的三个玉瓶看了许久,突然一个火球打向老鼠,只听一声惨叫,老鼠的左腿已经被打断。 “仙师,这……” “拿出来!” 刚刚还自己为得计的老鼠颤抖着从怀中有摸出一个玉瓶,与之前的不同,这个玉瓶上没有标注有毒。 赤阳子隔空接过去,从瓶中取出一颗丹药,上上下下端详了许久,又左闻闻右闻闻,就差拿舌头舔舔了。 猛的,赤阳子脸色一变,一把抓起老鼠,稍一用力,将他的嘴掰开,把药丸塞到他嘴里,隔空运气,老鼠还没来得及挣扎,丹药已被他吞入腹中,紧接着,就在众目睽睽下,老鼠的头就爆裂开来。赤阳子早将一个护罩撑起,血和脑浆都没见到他身上,只是愤愤的说了一句不老实。 不知道赤阳子是怎么分辨出丹药有毒的,齐玄风只知道若换了自己也要费一番功夫,一切都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齐玄风连蹦带跳的向后窜出几步,样子有些狼狈,不过总算避开了那些飞溅的污物,比起其他人总要好些。 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不管真实的赤阳子是怎样的,至少齐玄风是从来没见过赤阳子像今天一样动怒,大平二平更是缩在一旁,生怕殃及到自己。 在老鼠身上一番搜查,结果一无所得,赤阳子却不死心,抽出短剑,将老鼠身上愈合的没愈合的伤口一个一个都挑开,终于在腹部左侧的伤口里找到一本用油纸小心包裹的书。 赤阳子的样子十分兴奋,也十分狰狞,迫不及待的扯掉油纸,快速地翻着书,脸上的表情却变得越来越难看,终于几把将那本书撕得粉碎,很没有形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第37章 祭祀坑 所有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大家都知道,赤阳子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不说是择人而噬,起码也是处在暴走的边缘。好一会儿,谁都没有动作,整个空间只听得到赤阳子粗重的喘息声。 齐玄风首先打破了这份安静,赤阳子的突然暴怒的确让他惊讶,却不是怕了他,拾起那些碎片试图重新拼成一本书,不过只是拼了大约半页就放弃,不是因为他没有了耐心。 “怎么不拼了。”从一开始赤阳子就注意着齐玄风的动作,又是好一会儿的沉默,语气突然变得严厉起来,“你见过这本书?!” “丹灵图谱,御兽密录,弑魂决,符阵总要,还有器法大成,不过可惜,假的。”林玉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和一些,“另外,注意你的态度。” “你怎么知道是假的?”赤阳子的语气一下子就软了,不过看他那涨红的脸颊就知道他依然很亢奋。 大平二平奇怪的看看齐玄风,又看看赤阳子,眼里写满了问号,不过并不妨碍他们将身体尽量缩起来,不显眼一些,更不显眼一些。 “不只是丹灵图谱。御兽密录,弑魂决,符阵总要,还有器法大成,不要和我说你没有见过,也不要和我说你没有试图修练过,更不要说你不知道那些都是假的。怎么?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我曾经派鹦哥过来探查过,你们也看到了,这里曾经一度辉煌,最终被毁灭,而事实上我认为这里根本就是在复制一个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经过一番调查,最后我们找到了一个叫上马营的地方。”被齐玄风瞪了一眼,荆子凯也知道该自己说话了。 “上马营?上马界?上马营?下马营?……哦,你继续。”赤阳子嘴里念念叨叨,显得有些神不守舍,倒是没有之前那么激动了。 “上马营是很早以前的一处要塞,荒芜已经很久了,记载中那里也是有一处洞穴。”荆子凯继续说着,“本来我还想着去那边找找看有什么收获,没想到这上马界就有丹灵图谱,只可惜也是假的。” “你是说我们在这里也注定是一无所获得吗?”赤阳子看了看荆子凯,又把目光看向齐玄风。 “鹦哥之前在这里只得到了些关于上马营的信息,我们这次却未必,之前应该也没有把整个洞窟都探索完,而且你们也看到了,这秘籍是假的。不过我想,这里的主人炼制了那么多有毒的丹药,如果不是这里被毁灭,应该也还会继续炼丹,看这里的规模,那些人也不可能是傻子,那么是什么原因支撑着他们继续炼丹的?”齐玄风也知道自己该说些鼓舞士气的话了。 “嗯,不错。”赤阳子重新站起来,“能将整个洞窟建成如此规模,哪怕只是在天然洞窟的基础上做些加工也要大量人力物力,重要的是需要许多时间。而且现在来看,各种情报都显示这有大量的毒丹,这也需要大量人力物力,需要大量时间,能支撑他们坚持下来,那他们还是炼制了许多真正的蕴灵丹的,哈哈。” 这时候,最开心的应该是大平二平两兄弟,不管怎么说,他们现在总算暂时保住了一条命——虽然还要继续跟在这个随时都可能杀人的要到身边,不过真放他们走他们也是不会走的,不说荆子凯身上的嗜热藤关键时刻还能救命,这没吃没喝的能不能摸得出去也是问题。 继续往前走,果然看到了祭祀坑,这里在不久前应该才发生过战斗。人骨和其他器物都有被拖拽的混迹,刘驼子甚至还找到了新鲜的血迹。 “我们也不知道。”大平二平显得很紧张,“我们应该是路过了这里,那边的钟楼我们还有印象。不过我们路过时这里还不是这样。” 赤阳子不置可否,摆了摆手示意两人闭嘴,如果大平二平没有撒谎,那这里就还有别人,这倒不奇怪,赤阳子也自问不怕那些贸然闯进来的冒险者们,即便有什么状况,自保还是不成问题,他有这个自信,不过这里没有出现尸体,倒是有一些拖拽的痕迹,看情形还是往祭祀坑的方向去的,莫非那些人把尸体扔进了祭祀坑,即便如此也不该看不见呀,敌对双方似乎没有必要推对方掩埋尸体,若是自己方的人,把尸体埋进祭祀坑也太不吉利了。 鹦哥想得就简单多了,他直接跳进祭祀坑里胡乱巴拉着,突然,坑底一阵蠕动,鹦哥一个踉跄,站立不稳,手中的火把也差点脱落,好像有什么东西缠住了脚腕,也不管是什么,鹦哥直接将火把伸了过去,那东西猛地一松,鹦哥跌坐在一大堆死人骨头上。 伸手过去胡乱摸索,摸到了一个头盔,不是那种锈迹斑斑的,还很新,只是有点大,鹦哥比了比,这头盔的主人脑袋至少比自己大两圈。 再伸手去摸,这次拽出的竟然是一具尸体。尸体穿着极不合身的铠甲,整个的下半身已经不见了,根据刚刚的力道,很可能是被鹦哥自己拽断在下边了,尸体相当干瘪,几乎就是一层皮裹着骨头,难怪会觉得很轻,嘴正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状态大张着。 “嗜热藤?!”林玉和赤阳子同时惊呼出声。 “那些嗜热藤生长在祭祀坑里?”这个想法齐玄风自己都觉得怪异。 “不可能,这不可能!我们之前一定来过这里,那时候这里绝对没有什么嗜热藤!”弟弟二平显得十分不能接受,哥哥大平则是一脸逃过一劫的表情。 “你们没在这里休息吧。嗜热藤的确随时都会攻击人,不过要是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例如在那里休息,被这些怪东西感应到,受攻击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那个叫老鼠的应该知道,他没告诉你们吗?”看来赤阳子对于老鼠还是有很深的怨气,“好了,我们走吧,这地方实在不安全。” 鹦哥从祭祀坑里爬出来,众人继续前进。 齐玄风突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感觉,前面的路恐怕没那么好走…… 第38章 莫名的幻境1 过了钟楼不久,年纪最大的刘驼子最先走不动了,估算了一下时间,这才发现进入洞窟后真的已经很久了,此时在外面差不多已是午夜了。 “我们在接近这里的核心区域,整个上马界是在战争中被毁灭的,那么越往里走,抵抗自然也越激烈,留下的死人骨头也越多,我们刚刚经过钟楼,那里还算干净,而且那种看起来也算结实,不如就回去过夜。” 齐玄风的提议当然不会有人反对,不说他现在就是整个队伍的权威,事实上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生起火堆,荆子凯丢了一截嗜热藤进去,众人也都十分疲惫了,安排二平值第一班岗,很快都倒头睡下。 齐玄风没有很快睡着,脑子里一直在胡思乱想着很多东西,就好像有个人用漏斗不断地把一些奇怪的记忆灌进他脑子里一般,想着想着,意识开始迷糊,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又是莫名其妙产生的想法,仿佛是灵魂出窍,默默地看着别人的人生: 黄昏时分,林玉回到了自己的府邸。 三天,还有三天,自己就不得不离开京城,前往北部边境自己至今都还叫不上名字的小地方做一个小小的九品照磨,还是从九品的。 “快到吃饭时间了,怎么还要出去?”一进屋看到妻子顾亦萱已经梳妆完毕,一副正要出去的样子。 “哦,九公主府上的梅花开了,邀一众命妇前去饮宴。而且你知道的,太后的寿辰快到了,各家送些什么寿礼还是要打听一下的,咱们现在落魄了,到底是世家子弟,总不能太寒酸。你现在这个样子,人家九公主有些事情还会想到咱们,咱们也不能总不识抬举。” “那早去早回,别喝那么多酒。岳父大人这次官拜尚书令,这也是我们这些世家大族这几年难得的盛事,舅郎带话说几家人准备一起聚一聚。我好歹也是林家的长子嫡孙,你更是岳父大人的嫡女,我毕竟有公务在身,你要是也不去总是不好。” “知道了,到时候我会去的,先走了。”妻子回答得有些漫不经心,急匆匆的带了丫鬟奶娘离开。 看着渐渐远去的妻子,林玉只感到一阵发冷。再转身看看镜中自己如今的样子,硕大的肚子,球一般的身材,挤成一团的五官,几乎完全看不到的脖子,那样的滑稽可笑。 林玉不傻。没错,顾亦萱的确是去了九公主府,只是…… 林家是大周最顶尖的几大家族之一,作为家中的长子嫡孙,林玉从小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穿最好的华服,吃最好的美食,读最好的书,请最好的师父,与全国最有前途的一群同龄人称兄道弟,而那些最有权势的人都是他的长辈。林玉自己也算争气,十六岁第一次上战场就有不俗表现,不单没被吓得手软脚软,还在一次冲锋中斩杀敌军一名校尉,此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三十岁已经官拜户部侍郎,即便是在世家大族中也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可如今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唐木平,一个乡下来的小吏的儿子,还是个妾生子,长相平平,出身低微,后来林玉还专门派人调查过,那小子可不是什么所谓神童,据说三岁时话都说不利索,七岁时开始读书,也没表现出过什么天赋,后来就好像是一夜之间突然开了窍,以不到十八岁的年纪便开挂般的连中三元,又不知怎么得了最受宠的九公主喜爱,被招做驸马。原本林玉对这样的人是不放在心上的,一个寒门出身,在朝中无依无靠的小子,又为了荣华富贵当了驸马,要知道在大周外戚向来最被防范,是不能掌握实权的,可这小子却似乎总是在有意无意的和他对着干,不只总能有惊无险的从他手中逃脱,还在不到五年光景,从一个普通翰林外放知县,接着就是知府,如今更做到了总督高位,真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林玉不由叹了口气,看了眼摆在床头的官服,绿色的,照磨的官服,而且是从九品的照磨,就好像补子上的鹌鹑都在嘲笑自己一般。谁会想到,一个公认的明日之星,会在年届不惑之时被一贬再贬,人家被外放出京都是风风光光,如今自己根本是被扫地出门。 起初,不只是家人朋友,就是许多点头之交也会不时前来拜访,可渐渐的,门前冷落车马稀,包括林家自己人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直到如今,半个人影也见不到,就是府里的那些仆人丫鬟似乎都在躲着自己,谁都知道,自己的前途完了。 花花轿子人抬人,那些不相干的人原本就大都是趋炎附势之辈,林玉本就不大在乎那些人的态度,至于家人,林玉也能理解,林家毕竟是大家族,不可能因为他一个人把整个家族都拖进去,何况要不是家族的关系,自己的下场恐怕还要更惨。 没错,林玉是世家子弟,而且是最顶级的那种,可他与那些只会依赖父荫的二世祖们不同。能够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更多的还是靠林玉自己一手一脚打拼出来的,确切的说是他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那么多年换来的,那些悍不畏死的士兵,诡计多端的谋士,威风凛凛的将军,老谋深算的政客,林玉见得太多了,也斗败过太多了,不然只凭一个世家子弟的身份,又怎么可能在那群老家伙们掌权的朝堂上有一席之地呢。 可如今呢,落魄如斯,像狗一般活着,任人践踏嘲笑,他成了人人眼中的笑柄,一个可怜又可笑的窝囊废,一个不自量力的废物。 如今的林玉早已没了往日的意气风发,他只想这么安安静静的活下去,就在那个他现在还叫不上名字的小地方,了此残生也就罢了。这可不像一个刚刚四十岁又久居高位的男人的想法,只是与唐木平斗了这些年,他真的有些累了,更重要的是,他怕了。 拍开一坛酒,林玉自斟自饮着。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还有三天就要离开繁华的京城,可顾亦萱却已经明确表示要留在京城,说的好听,什么故土难离,什么要留下来在父母身边尽孝,都是屁话,还不是为了男人。对,就是那个唐木平,也不知两人什么时候搅在一起的,起初还多少遮掩一些,现在根本是明目张胆,随便找点儿什么借口一张帖子就将妻子接去九公主府,一住就是好几天,这可就是在啪啪的打脸了。可林玉也只能忍着,不忍又能如何,就连朝中那些老家伙都拿唐木平没办法,自己如今落魄如斯,对方想整治自己还不就跟捻死个臭虫一般。 不知不觉中,酒坛子已经空了。 胃里一阵的翻江倒海,脑袋里好像有人拿一把小勺不断的撬呀撬的,林玉挣扎着站起身向外走,有种想吐却吐不出来的感觉。 一个踉跄,栽倒在地上,头重重的磕在椅子上,挣扎着,林玉还想要站起来,手胡乱的摸索着,却正摸到了酒坛子,一轱辘,刚好砸在头上。 林玉死了。还有好几个时辰,来叫他起床的丫鬟才会发现尸体,也就是说这段时间他只能这么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林玉曾想过一万种自己的死法,这样窝窝囊囊的离开,真是太凄凉了…… 第39章 莫名的幻境2 风临城,大齐的王都。小玲珑别院,林府的众多别院之一,前户部侍郎林玉的府邸。 一个虚影安静的站在床边,一动不动,也不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盯着地上那个男人。 男人差不多已是人到中年,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还要显得大一些,个子不高,体重却相当惊人,若不是地板足够结实,仿佛只要一个翻身就能地上压出一个洞——如果他现在还能够翻身的话。 虚影看了眼摆在床头的官服,刺眼的绿色,还有那只大大的鹌鹑,那是件照磨的官服,不是正八品,不是从八品,不是正九品,而是最低阶的从九品的照磨,不惑之年还被扫地出门,这家伙混得真是越来越回去了。 没错,很不雅的趴在地上那个男人正是此间的主人林玉。就是那个曾经位高权重,曾经春风得意的林玉,也是如今这个落魄如斯的林玉。这些年的苦闷让他不断的放纵自己,变成了如今这副德行,本就不高的个子,再配上这幅脑满肠肥的尊荣,就是他自己看了也会觉得厌恶。说起来,他自己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堕落到如今这步田地。而就是现在,满屋子都是恶心的呕吐物的气味,又一场的大醉之后,他死了。 “受了些挫折,便自甘堕落,胡吃海塞不算,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如今的后辈都如此的玻璃心吗?”看着眼前烂泥般的家伙,虚影不由得腹诽着。 “也罢,你的人生且由老夫来完成吧。”说着,虚影缓缓没入那具躯体中。 好一会儿,早已冰冷的身体渐渐有了温度,手指微微颤动,眼睛也很吃力的睁开。 挣扎着坐起来,目光茫然,想要坐到椅子上,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只得继续坐在地上。意识中两段没有任何交集的记忆在不断的交织,融合。 一个是精通练体术的流浪武者,虽算不上什么顶尖高手,单凭一式破风斩也不知让多少人做了他的刀下亡魂,如今想要爬到椅子上都做不到,想想还真是笑话,也可见这副身体被糟蹋成什么德行。 一阵阵恶心反胃的感觉袭上,手不由自主的轻抖着,嘴里一阵阵的发干。 “这个没用的东西,竟然还服食逍遥散,都窝囊成这样了,还想成仙吗?”一面心里暗骂着,一面挣扎着摸到桌上的茶壶,猛灌了几大口,还是渴得不行,浑身也越来越难受,不只是手在抖,整个身体的颤抖正变得越来越不受控制,仿佛全身由内而外的都是各种虫子在爬来钻去,心口不住的发颤,好像整颗心随时都会跳出来一般,嘴里满是些奇怪的味道,说不上来,总之很让人恶心,接着是腹部也绞痛起来,再接着是如同从骨髓里发出的疼痛,身体蜷缩起来,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不住的翻滚着。 林玉扫视了一眼整个屋子,最终把目光聚焦在床头的一个锦盒上。 那是一个做工十分考究的锦盒,问题当然不是锦盒本身,而是它的款式。身为王都最有权势的几个家族之一的长子嫡孙,房间里有这么一个锦盒原本并不稀奇,只是这间屋子并非主人夫妇居住的正房,也不是姬妾们的起居室,倒更像是主人单独的书房,整间屋子都充满了男人的阳刚气息,冷不丁出现这么一个极其女性化的锦盒,自然显得格格不入。 稍一探查,林玉便知道了锦盒内的东西,竟然是逍遥。 与那些没钱的冒险者们不同,大周的贵族中那些愿意建功立业的年轻人更愿意依靠丹药来提升自己的战斗力,也就是依靠药物来无限制的压榨自身潜力,虽然有很多副作用,其中的一些甚至是一般人难以忍受的,不过这些丹药的确可以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一个人的实力,而且据说这些药方都是所谓的仙家至宝,都是从修仙之人的洞府中所得,因此还是有很多人乐此不疲,甚至在整个大周高层都属于公开的秘密。 可凡事总有例外,这逍遥散的方子虽说也是从仙人洞府中所得,却几乎没什么用,只会给人带来短暂的快乐,接下来却是无尽的痛苦,只有不断的吃药才能有所缓解,哪怕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最终也难逃变成废物的命运。如此想来,也难怪这幅身体原来的主人会沉沦得如此彻底。 只要像狗一样爬过去,要拿到并不困难,或者大喊一声,门外总有人候着,逍遥散一样能到手,费不了什么力气。 林玉不甘心。好不容易得到一次重生的机会,自己可不是为了要成为被逍遥散控制的废物才重生的。关于逍遥散的药性他了解的不多,也不知道这样的痛苦自己还要忍多久,可这样子沉沦下去,又让他怎么会甘心……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过得极慢。林玉用牙把衣服撕成一条一条的塞在嘴里,以免太痛苦了咬到自己的舌头,至于阻止自己的呻吟声被外面的人听见,倒不是现在的他有精力去在意的了。 房间里的气味难闻至极。不断地在地上打滚推到了饭桌,酒菜洒的满地都是,受伤流出的血,还有失禁的大小便…… “忠伯,在外面吗?”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整整四个时辰,如同身在地狱一般难熬,好在,还是挺过来了。虽然还不知道这样的炼狱还要经受多少次,不过有了第一次的考验让他充满了信心。 “在的,老爷。”回答的很快,果然想得没有错,郝忠一直站在门外没有离开。 “叫人来收拾一下,烧上热水,老爷我要沐浴,还有,叫人送些疗伤药来,算了,还是请个郎中来吧。”吩咐得很流利,就好自己一直都是从前的那个林玉一般。 “是的,老爷。那些药……”郝忠没说是什么药,不过彼此心里都明白。 “扔了吧。从今后府里不需要那些害人的东西了。” …… “醒醒,醒醒,换班了。”声音很小,如同是从无比遥远的地方传来一般。 齐玄风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二平那张大脸…… 第40章 莫名的幻境3 齐玄风是第二个值夜的。 被二平叫起来,还有些迷茫,一时竟分不清此身到底是在现实还是在环境之中,好一会儿,也只能自嘲的笑笑,已经有了提防,还是莫名其妙的陷入幻境当中,看来这里果然是有古怪,却不知其他人有没有这种困扰。 齐玄风给火堆添了些柴,嗜热藤烧得很慢,倒不用担心。 盯着火堆发呆,朦朦胧胧,灵魂再次离开这个地底洞窟: “这幅身体还真是糟透了。” 斜倚在浴桶中,享受着片刻的安宁与舒适,林玉不由的感慨着。 不只是堕落的生活所带来的副作用,也不只是逍遥散对于身体的摧残,当初连续服药压榨身体的潜能到底还是留下了暗疾,开始还看不出来,然而日积月累,对于身体的伤害就不能用小麻烦来解释的了,何况这毕竟是一具四十岁的身体,各方面机能都在衰退。林玉刚刚试了一下练体术,就是咬牙坚持,却连一个最简单的动作都无法做到,大量的出汗,浑身的骨节就好像不断地在被磨盘碾压一般。 “看来是急不得了。” 出师未捷身先死,这样的事情林玉是不会做的。练体术是他现在最大的底牌,不过既然无法修炼,现在也只能暂时作罢,他可不想强行修炼,最后把自己给练死了。只是没了这张底牌,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呢? 首先自然是要把逍遥散的瘾戒掉,这种随时会发作的痛苦不只碍事,而且滋味真不是普通人受得了的,林玉可不想在这上面送掉小命,更重要的是之前咬牙挺过来了,这也让他增添了几分信心。 朝廷那边简直是在开玩笑,曾经战功显赫的大将军,现在只给安排了个从九品巡检的官职,不过还是要去赴任的。本以为自己有练体术,即便做不到大杀四方,起码活得逍遥自在应该没有问题,如今少了这张底牌,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了,却要好好盘算一下,按照原计划去赴任,至少能为自己争取到时间。 说到这幅身体,真的是一把眼泪呀。由于没有真正修炼过,精神力十分虚弱,现在也没办法内视,不过凭感觉也知道这幅身体的资质是极平庸的,和原来的身体根本没法比,何况年纪也大了,倒不是说四十岁以后就不能修炼,只是效果会差很多,时间也耽误了,毕竟一个人的寿命终究是有限的。当然,现在更重要的问题是这幅身体就连最简本的练体术都承受不住。 “难道要修炼家传的强身术吗?这效果可要差的太多了。”林家倒是有一套家传的鹰蛇强身术,据说是林家祖上某位大能模拟鹰蛇相搏创造出的一种强身术,当年林家也正是以此立家成为大楚最有实权的大家族之一,不过在林玉看来这套强身术虽然与自己的练体术有某些相同之处,不过还是太简陋了,聊胜于无吧,不过林玉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这幅身体如今被药物侵蚀的很严重,也不知能不能经受得起鹰蛇强身术,毕竟自己的练体术按说也应该是什么人都能修炼的,至多不过是进境有所区别罢了。 说道丹药,林玉倒是有些兴趣。身为流浪武者,林玉自然知道丹药的好处,只是大周的这些贵族子弟太过滥用和依赖,何况他们也未必懂得怎样使用丹药,甚至他们吞服的可能根本就是山寨货。从前没有机会接触也就罢了,如今机会就在眼前,林家的藏书很多,光是他府里就有不少是关于丹药的,其中甚至还有几个完整的上古丹方,完全可以全部带去赴任,研究一番也许对将来还能有所帮助。 至于府里那些丫鬟仆人,一群吃里扒外的东西,眼看着府里的光景一日不如一日,早就惦记着另谋高枝了,走了也好,走了倒也清净,总好过还要时时处处防着他们,只要不是不舍得花钱,丫鬟仆人随时都会有新的,而自己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金银就不说了,光是通兑的银票就不少。郝忠必须留下,倒不是他的表现最是忠心,而是他有不得不忠心的理由,郝忠岁数大了,就是想投靠别人也要别人愿意收他,他的儿子也在府里做事,更重要的是他妻子正是自己的奶娘,早早的就被打上了自己的烙印,根本没人相信他会真心投靠,若相信了又会对他充满鄙夷,留在自己身边好歹还是个心腹,跟了别人还不如留下。再说自己如今落魄了,那也只是一个落魄的世家子弟,不说哪天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富贵总是少不了的。只要郝忠不傻,根本不用担心他会动歪心思。 穿好衣服,出了浴室。 “夫人还没还来吗?”虽然是主动问起,心里却早已有了答案,语气中也自然的透着冰冷。顾亦萱比他小得多,那会林玉还正是春风得意时,而几大家族同辈的女孩中也只有她在身份地位等各方面与他匹配。夫人长得很美,笑起来很甜,可那又怎样,一次不忠百次不容,这样的女人那位驸马爷喜欢就拿去好了,只是他可要好好祈祷自己一辈子都像现在这般得意,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好像哪里不对,四十岁的男人怎么说也算不得少年了,算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没有。”郝忠回答得很老实,“老爷……” “随她吧。东西都收拾好了吗?”很明显,林玉并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 “是的,老爷。还雇了三十个武士,家族那边派人过来帮着把的关,身手都不错。另外老奴擅做主张,府里的大部分金银都换了通兑银票。老爷走时家族那边就不会再派人过来践行了,非常时期,也希望老爷能够理解,老爷走后他们再派人过来帮着打理府上的事务。” “嗯,干得不错。把府里的书都带上,路上也可以拿来杀时间。还有,府里的那些仆人丫鬟都打发了,我们路上再买些就是了。对了,再给家族那边传个话,让他们也帮着买些丫鬟仆人,这边总要留些人看房子。” 郝忠愣了那么一瞬,今天的老爷似乎有些不同,没有在抱怨家族,也没有在纠结夫人的事情,却又果断的打发了那些吃里扒外的家伙,有些意外,却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终于要离开了。 说到底,林玉是个很识时务的人。能够看清眼前的现实,逆着来要吃亏,那就只能顺其自然了,然而识时务不代表没原则,随遇而安也不代表永远会逆来顺受…… 第41章 莫名的幻境4 林玉还是走了,没有人来相送,直到最后,顾亦萱也没有出现,林家的人也都没来,只有小妹派了个丫鬟来。对此林玉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家族不可能因为自己一个人而沉沦,小妹会派一个贴身丫鬟送行,也算有情有义了,而且这些日子也只有这个小妹还关心自己。 林玉并没有太着急赶路。每天天不亮就出发,路上不做停留,不过到了中午就会找家大些的客栈投宿。 一坛坛劣质的自酿酒被搬上来,然后搬下去一个个空酒坛——赶路就要随遇而安,这种时候谁也不会奢求有什么好酒。那些受雇的武士都是流浪武者,没那么多讲究,喝起酒来却都不是盖的,就跟喝水似的,几大碗酒下肚,一个个的好爽性子也显露出来,吆五喝六的拼着酒,也有人端着碗要敬他这个雇主,几次之后也知道林玉是不喝酒的,也没人再找那个不自在。 林玉只是在一旁微笑着看着他们,回忆着自己身为冒险者四处做任务的岁月,他很清楚这些流浪武者的处境,除了少数天生爱冒险胆大妄为之徒,去做冒险者出任务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向往的,何况也只有少数最高端的冒险者才能过上令人羡慕的生活,与之相比,能够得到大户人家的雇佣才是他们的追求,甚至有人去当冒险者打响名声就是为了吸引那些大户人家的注意,要是能成为世家大族的门客家将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林玉吃得很简单,一小碗米饭,一大份煮青菜,一份白水煮牛肉,真的是白水煮的,别说油了,一点儿盐都没放,同以往的山珍海味自然不能比,不过想想自己肉球般的身体,再不好吃也要忍着。刚招的仆人和保镖的武士起初见了还很惊奇,几天后也就见怪不怪了。 午饭后略休息一会儿,林玉开始了每天例行的跑步。没办法,在经过尝试后,不得不接受一个严峻的现实,林家的鹰蛇强身术暂时也不能修炼,想到了这幅身体很差,没想到会差到这步田地,看看身上这堆肉,恨不得拿刀把它们都割了,但林玉也清楚,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既然身体差到这个程度,那就从最基础做起,跑步吧。 “妈妈,妈妈,那个大叔在干什么?”一个天真的小孩子的声音,不过也听得出,那小孩并不真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天真无邪,只是看到了好笑的东西,在与人分享。 “小孩子别管大人的事情,还不赶紧回家。”听起来是个十分善解人意的妇人,可听到后一句却又不得不苦笑连连,“你功课做完了吗?读书人进不了学,还不是跟你爸一样没出息。”也是,在大周,大多数人读书就是为了做官,要是连个秀才都不是,哪有资格考举人考进士。 绕着客栈,一圈接着一圈。也难怪会有小孩笑他,与其说是林玉在跑步,不如说是一个大肉球在地上缓慢的蠕动,而且是从第一步开始就那么慢慢腾腾。甚至都没绕客栈一圈,已经是挥汗如雨,气喘如牛。 林玉也不想被小孩子嘲笑,他也想干脆停下来算了,但他也知道不能停,还要接着跑。头昏昏的,意识似乎都有些不清晰了。两条腿好像都被灌了铅,每迈出一步都很艰难,然后再艰难的拖着另一条腿迈出另一步。胸口好像有团火在烧,又好像有人拿着大锤一下又一下的砸着。嘴张着,好像死鱼一样,舌头吐着,好像夏天的狗…… 记不清是第几次路过客栈门口,林玉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多少?”好一会儿,总算能一面喘着粗气一面问。 “十九圈,老爷。快,都愣着干嘛,还不给老爷准备热水去。”郝忠赶忙跑过来,和两个武士一起把林玉搀起来,扶着他慢慢走动着。这也是林玉要求的,跑完后不要马上停下,就是被人搀着也要走动走动,这时候在准备洗澡水也来得及。 “十九圈呀,和昨天一样,今天这家客栈好像比昨天的还要小些吧,那,多扶着我走会儿吧。”林玉苦笑着摇摇头,显然如此成绩令他很是不满,不过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慢慢来吧。 话说正因为跑步的关系,这几天都是浑身酸痛,就是坐在马车上都不自在,唯一的好处就是这几天的睡眠似乎比之前要略好一些,当然,那也可能只是一厢情愿的幻觉,毕竟他现在每天还会几次受到服食逍遥散所带来的折磨,每次都咬牙硬挺过去,这样的日子还不知要忍多久。 “也别光这么干走。”这几天看书林玉也大致了解到,如今跟自己前世时已经过去了很久,很多东西早已物是人非,他也想趁现在了解一下如今流浪武者的情况,便转头对搀着自己的其中一个流浪武者问道,“我记得你叫秦树杨吧,你说说,你们这些流浪武者平日里都是怎么修炼的?” “修炼?大人您说的是练功吧。俺平时也就是跑跑跳跳,举举石锁,再就是练练刀法拳脚。不满大人您说,俺这劈风刀法就是当年跟着俺爹在山里烧炭,劈柴火的时候琢磨出来的。样子丑了些,不过能硬接俺一刀的人也不多。” 那怪看他舞刀就像抡斧子一般,原来还有这名堂。 “也是大人瞧得起俺们。”秦树杨二十出头年纪,长得五大三粗,黑铁塔一般的人物,没看出来心思倒很细腻,很懂得抓住时机,“如今的江湖跟从前不一样了。听前辈们讲,从前的流浪武者虽然不如家族宗门弟子,不过也活得逍遥自在,接接任务,完成了有钱拿,没完成也有大把别的任务可以做,就是那些混得不如意的家族子弟看了也眼热。如今日子不好混了,从前就是草牌武士一样有吃有喝,木牌武者就可以活得很滋润,现在你要不是银牌武者都没人搭理你。像俺们这些铜牌武士从前只能跟着那些高手打打杂,也就是俺们老大最近通过了银牌认证,再加上忠爷看得起,要不然哪轮得到俺们跟着大人您。” 泥、草、木、铁、铜、银、金、玉,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傻头傻脑的秦树杨真人不露相,竟然还是第五级的铜牌武士,而且郝忠还给自己雇了个银牌的高手,真是赚到了,要知道林玉前世巅峰时期也不过堪堪达到铁牌境界。只是,总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 算了,想那么多也是没用,怎么说自己这边也算有高手坐镇,安全应该不成问题,还是抓紧时间提高自己的实力要紧。想到实力,跑步是痛苦的,却还是要坚持下去…… 第42章 莫名的幻境5 “这坳里驿还真是远呀。我们都赶了两个月的路,也才刚走了一半,这样下去,怕不是还要两个月吧。”刚洗完澡,身上也清爽了很多。 两个月了,虽然还是好笑的肉球身材,事实上还是苗条了不少的,最重要的还是每次跑完步不会瘫在地上动弹不得,确切的说最开始的时候根本就完不成林玉给自己定的量,而且现在代步也不用总是坐在车上,可以骑马了,逍遥散所带来的折磨比起两个月前也减轻了许多,至少不再那么难以忍受,也不再是随时随地都会发作,虽然这种毒性要想去除怎么着也还要再有个一年半载的,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让林玉轻松许多。 “老爷,我们是不是加快些速度。”就跟平时一样,郝忠就站在一旁。 “不必……” 林玉的话没说完,只听见外面乒乒乓乓一阵乱响,各种人声嘈杂得很,完全听不清是在干什么。 “去打听一下,外面是在干什么。” “应该是在抓逃兵吧,刚到客栈那会儿,本地衙门就来人打过招呼。听说是离此不远的一处兵营发生哗变,虽然立刻就镇压了下去,不过还是有几个士兵逃了出来,本地的衙门正参与围捕。这在本地也算是个大事,街上倒有不少看热闹的百姓,左右闲着无事,老爷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 “去看看嘛,也好。” “看你小子还往那里跑!”换了衣服,领了郝忠和秦树杨,才出了客栈,就见一个士兵打扮的人跌跌撞撞从客栈前跑过,在他身后一串乱七八糟的脚步声,还有一个男人愤怒的大吼。那士兵打扮的家伙没跑出多远,眼见对面又冲上一伙人,抽出刀来打算负隅顽抗,只是对方人多,虽然只是一些平民,拿的也不过是锄镐棍棒,一拥而上,只是抵抗了几下,就被打倒在地,那家伙似乎还练过地躺刀法,这时也很难施展开,很就被打死了。 “看来他们不只是逃兵,一定还不知造了什么孽,通常这这种情况普通百姓是不会参与围捕的,就是出动衙役民壮的时候都不多,通常都是军队自己解决。” “可不是。”一个看热闹的老人听到郝忠的话,插了一嘴道,“这帮兔崽子,自知犯了大罪,反正也没了活路,仗着自己有刀有枪,一路逃过来,也不知祸害了多少人家。” “不对,那不是逃兵。”林玉突然道。 “怎么不是逃兵,我们这儿又不是什么军事重镇,一年半年的都不一定过一回兵,驿卒过的频率大些,我老汉活了这么多年,驿卒和士兵还是分得清的,这家伙鬼鬼祟祟,不是逃兵是什么。”那个看热闹的老汉先不乐意了。 林玉自然是没有理他,直接回了客栈。 “逃兵,那至少曾经是个士兵吧。”回到房间坐下,林玉吩咐秦树杨去查看一下,看看那个所谓逃兵身上有什么东西,接着对众人解释道,“既然是参与了哗变,朝廷是不会放过他的,就是想逃回家想都不可能。武器他绝不会扔掉,这是他保命的家伙,说得难听些就是打家劫舍也用得到,有个什么万一,当掉换几个钱也好,冒险者中也有从军队里逃出来的,他们通常也会留下军队发的制式装备,一方面是习惯了,另一方面这些制式装备也比在民间胡乱买的要好得多,除非是发了大财有更好的选择。你们刚刚也看到了,那家伙用的是什么,是步兵的战刀吗?不对吧。是骑兵的马刀吗?也不对吧。再有你们看他战斗时的架势,哪里像个受过专门训练的士兵,还有你们什么时候听说士兵会用地躺刀法这种明显剑走偏锋的功夫。” 秦树杨很快回来了。这小子倒也不客气,直接来了个大包圆,能带回来的东西都带回来了。 大周驻防军的制式盔甲,边军的校尉腰牌和禁军的士兵腰牌各一块,一把又细又弯的长刀,这东西的确是比较初阶的冒险者喜欢使用的,价格便宜,分量轻,而且很结实,一封还没来得及拆封的信,一块通关令牌,重点是,这么稀有的令牌居然是真的。 “果然是个西贝货,不过就冲着令牌,这家伙的来头也不小嘛。”林玉一下子来了兴趣。 信的内容很简单。整封信里都没有提到任何一个人名,不过只要稍加分析,就知道这封信是从一个叫寨堡的边境小城里的冒险者头目写给住在王都里的某位贵族老爷的,那位贵族交代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只要再多花一些时间,一定可以办得妥妥当当,信中那个冒险者头目还十分得意的表示像这样的差事,交给他这个地头蛇就对了,任务完成得也十分快。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叫寨堡的小城其实有很多冒险者小队,本地的外地的都有,那位贵族老爷会选择与这些冒险者合作,可见他们还是有些本事的,只是这个送信的似乎不太走运。 “寨堡城?好像距离老爷要去的坳里驿不太远呀。”郝忠看来对这个地名有点印象,“要是没记错,之前那边还发生过兽潮,还是老爷您亲自去镇压的,那边民风十分彪悍,有不少流浪武士,老爷您还和他们打过交道。” “哦?是吗?我倒是不记得了。”林玉随口应付了一句,朝众人摆了摆手,“好吧,你们都先下去吧,我有些倦了。” 这时,齐玄风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寨堡城,不就是营盘镇所在的那个寨堡县城吗?还有坳里驿,之前就觉得这个地名会出现很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是进入了幻境,可这些地名却都是真实存在的,接下来只需要确认坳里驿距离塞堡城是否真的很近。 猛的,齐玄风长长出了口气,自己正抱着膝坐在火堆前,火焰已经暗了下来,其他人还都睡得正香,赤阳子,荆子凯,刘驼子,鹦哥,大平二平,果然,自己这是又回到了上马界的那座钟楼…… 第43章 莫名的幻境6 给火堆又添了些柴,叫醒轮下一班岗的大平,齐玄风又回到之前的位置继续睡觉。 很快的,齐玄风再次进入梦境之中,就连他自己也觉得很奇怪,进入环境这种事虽然少见,却也并不算稀奇,有人使坏会进入幻境,在一些特殊的地方,例如有些天然的阵法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再光怪陆离的都有,可能够离开幻境,再进去居然会是连贯的,这也未免太离谱了: 一路向南,继续前行。 日头已经偏西,队伍依然在前进,不是不打算停下来,林玉还不打算虐待自己,只是原打算过夜的小镇却一直都走不到。 “树杨那小子怎么还没回来?”林玉骑在马上,缓缓前进,往日这时候,他应该早就跑完步,洗过澡,安安静静的喝着茶,看着书,现在却还骑着马,赶着路。照地图上标的,大约在中午的时候他们就应该会路过一个小镇,现在别说什么镇子了,就是村子都没有,可要说错过了就更不可能了,几十双眼睛看着,更不要说就这一条笔直的官道,又不会走到岔路上。 “老爷放心。”一旁郝忠忙答道,“我交代过树杨了,只向前再打探二十里路,也不要多跑,那小子看上去莽莽撞撞的,其实心里也有数着呢,估摸着这会儿也快了。这倒是用不着担心。”郝忠略停了停,斟酌着词句小心的说,“只是,今天这情况似乎有些不对,这里虽说远离都城,不过距离边疆也还远,也不是什么穷山恶水之地,我们又一直是沿着官道走的,哪怕我们的地图所标的距离有误,真的距离我们原本要投宿的小镇还远,也不应该连个村落都没有吧,就算没有村落,茶寮食肆总该有吧,就算这些也没有,今天这一路上我们竟然连来往的商队也没看见似乎就有点儿过了,而且依照律例,这官道旁每隔三十里到四十里必有一处驿站,现在我们就连驿站也没看到,这就有些……” 郝忠的话还没说完,远处一骑绝尘,秦树杨回来了。 “大人,按郝管事的吩咐,俺一口气向前赶了二十里路,别说镇子了,村子都没一个,就连能过夜的破庙呀什么的也都没有,不过回来的路上俺瞧见就在前边大约二三里的地方,下了官道,再走个不到一里地,有个废弃的村子的遗址。说不得今晚上大人就只能在哪儿对付一宿了。” “你怎么知道那是处遗址?”林玉饶有兴趣的问道。 “那村子顶不起眼了,俺第一次过的时候压根没瞧见,也就是回来时不知怎的多瞅了一眼,这才发现。都这时候了,那村子里一点炊烟都没有,俺还不放心,专门过去瞧了瞧,一个人都没看见,也不像还住着人的样子,不是遗址是什么。不过俺瞅着那房子都还结实,不像危房,凑合对付一宿应该问题不大。” “嗯。忠伯,你带些人先过去收拾,今晚看来也只能住那儿了。” 郝忠领命带了几个仆人催马前进。 林玉并没有下令加速前进。这几天他有注意到,自从发现那个打扮成士兵的冒险者后,秦树杨似乎留意了什么,却又不愿多说,这几天多次暗示,秦树杨也没什么反应,这一次林玉决定要开门见山的问问。 “大人,小鬼域岛上应该是出事了。什么事俺说不好,也不知是吉是凶,不过一定是发生了什么。” 秦树杨的话说得没头没尾,林玉却从中听出了不同,看来这小子知道的事情很多嘛。 大周边军是驻防东北部边境的大军,有好几十万人,而小鬼域岛恰是他们的防区之一,更准确的说是防御的核心地带。与其他大军不同,边军拥有很大的自主性,他们在防区内有很多自己的产业,边军的将领大都也不是朝廷委任,而是世袭或是由士兵拥戴产生,不过为了保持边军的战斗力,同时也为了防止边军过度干涉地方事务,边军换防比起其他部队要频繁得多,但不管如何换防,有一点是不会变的,那就是边军不能离开自己的驻地,哪怕是有事一定要回内地,也不能以边军的名义,更不能穿用边军的制式用品。那套铠甲倒罢了,只是普通的铠甲,可那枚边军的腰牌无论如何不该出现在那个地方。 “你似乎很了解小鬼域岛嘛。” “不瞒大人,俺们这些人原本都是来自小鬼域岛的,也是在那边混不下去了,才想着出来碰碰运气。那里有边军的帅帐,每一任边军统帅都是在那里发号施令,相对来说,那里也要算边境地区少有的世外桃源。只是前些年那里接二连三的发生灾难,先是边军最重要的粮仓莫名其妙的失火,也有人说是人为的,不过到底是谁放的火,至今也没有抓到,接着海底突然有烈火涌出,听人说那天有不少打鱼的人再也没有回来,再后来,什么山崩啊、地震啊,时不时的就会发生。俺们就是老百姓,又不是边军的人,自然随时都可以离开,倒是那些当兵的,没有调令就不能离开,终日都是人心惶惶。那天见了那枚边军的腰牌,我就想起了那些边军的士兵,就想起了小鬼域岛。” “哦,这样啊。不过你怎么会觉得是小鬼域岛出事了,那家伙又不是边军的人,而且边军的防区也不是只有小鬼域岛。” “这里也不是边军的防区,就算是出来办事,边军的士兵也不可能带着显示自己身份的腰牌,再说那家伙也不见得不是士兵,俺就见过边军征兵时有不少冒险者加入的,而且这里已经是内地了,就算图方便,他还有必要冒充军人吗?带着那腰牌,还不是一下子就暴露了有问题。就算他一时没注意到,也不可能都跑出这么远了才发现。以俺对那边人的了解,除非是鬼域岛上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他们没了顾忌。” “也不一定是没了顾忌,也有可能是不得不带着那腰牌,毕竟只是一枚腰牌的话还是容易隐藏的。”林玉心里暗暗嘀咕着,却没有说出口。 一路走得不算快,可也不算太慢,秦树杨领着路,已经看得见那个村子了,那是就地取材建的村落,建筑材料与附近的山岩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远远望过去的确不是一眼就看得出来的,几个仆人就站在村口。 一匹马从村子里冲出来,马上之人正是郝忠。 “老爷,这村子有问题,不能住人。”郝忠一把拉住了林玉的缰绳。 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林玉仔细端详着眼前的小村子,一愣,也发现了问题…… 第44章 莫名的幻境7 “石碑村。”村口的一块大石碑上,村名就写在上面,石碑相当古旧,不是那种人为造旧的,不过四周留下了刚刚动过土的痕迹,也不知是要将石碑起走,还是要将石碑埋下。 “我查过地图了,这附近没这个村子。”郝忠适时的说道,“当然,即便是在王都附近也有不少自然形成的小村落在地图上是查不到的,可这里毕竟不是深山,距离官道如此近,被漏掉的可能性不大。” 石碑村不大,借着太阳落山前最后的一点光亮,林玉把整个村子看得很清楚。村子里只有大约二十几户人家,所有的房屋都修的整齐划一,唯一的街道连着出村的小路,不宽,但同样整齐,就像是事先规划好的一样,而且只要大略看一样,就会发现所有的人家都是那种前店后寝的模式。这种模式并不罕见,可出现在一个小村子里,而且如此的整齐划一,就不得不让人心生怀疑了。 推开一户人家,那是一家烧饼铺,门口“白家烧饼老店”的招牌还在随风轻轻摇晃。前面的店铺里,打烧饼的用具一应俱全,只落了很少的灰尘,墙角整齐的码放着一袋袋面粉,这里似乎还会为食客们提供一些佐餐的小菜汤水等。后院是住人的,院子里一棵枣树,一口水井,屋内一应生活用品也都齐全,同样的,也没有太多灰尘。清点房屋物品,大致可以推算出烧饼铺老板一家的人口大约不会超过五个。 “这里每户人家都有店铺,每户都不同,甚至连纸扎铺都有。不过每户屋里的情况都差不多,都是三五口人的小家庭,甚至连屋里东西的摆设都很雷同。”郝忠介绍道,“这里距离官道不远,可也不近,因为布局的关系,就像树杨说的,在官道上,除非特别留意,要发现这里并不容易。村子后面与其说是大山,倒不如说是连绵起伏的丘陵,就是有人家也并不稀奇,我刚刚去看过了,这里并没有进山的路,也就是说住在那里的人就是要出来,也并不路过这里。这样一个只有百余人的小村子,烧饼铺里的烧饼准备卖给谁,纸扎铺里的纸人纸马又准备卖给谁?” “你说的不错,忠伯。”林玉蹲在地上,抓起墙角的泥土用手一捻,说道,“不知你们注意到没有,虽然有一些刻意制造出来的痕迹,不过这房子太干净了,倒不是说一点灰尘都没有,只是这里完全看不出是有人住过的痕迹。这里不是什么遗址,而是有人为了某种目的刻意伪造的一个小村子。我想很快就会有人真的住进来。不过这个村子离官道还有些距离,更重要的是咱们走了一天,在这条路上一个人都没看见,也许是咱们不走运吧,不过想来平时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也不会多,如说是有人想在这里开黑店,似乎说不通。” “老爷,那我们……” “住下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咱们这么多人,真有什么也不怕。再说了,总好过露宿荒野吧。”林玉是不怕的,比起这些阴谋阳谋,露宿荒野不只不舒服,还要担心大型野兽的袭击。想当初他自己做流浪武者时就不止一次听说过,不知有多少威名赫赫的冒险者小队在与人搏杀时占尽优势,最后却成了那些野兽的口中食。 当然,该有的安排还是要有。打通了三个相邻的院落,所有的人,物,马匹,车辆都集中起来,安排好值夜,还是一明两暗的警戒哨。房间倒不用怎么收拾,所有的东西都是齐全的,简单打扫一下,生好火,吃过饭,就可以休息了。没想到这些院落里就连打水的瓦罐都有,倒是省了不少功夫,也看得出布置这里的人心思还算缜密。 饭吃得不多,喝了些热水,林玉早早的就上了床,却没那么容易睡着,翻来覆去了许久,迷迷糊糊似乎睡着了,又似乎没有。 一阵恶心头疼让林玉完全醒了过来。这种感觉太熟悉了,从一天好几次,到一天只有一次,再到现在的几天一次,越是到后来,越是能够明显的感觉到每次都会比之前的症状轻微一些,现在林玉已经不会再像最开始那样疼得满地打滚,至于大小便失禁那种事更是好久没有过了。大半个时辰后,一切渐渐平息下来,再有些时间,逍遥散的后遗症应该就能全部清除了吧。 “呼——”长长的出了口气,正准备睡觉,突然,一片寂静中传来一阵不紧不慢的马蹄声。 这大半夜的,谁会来这种荒村野寨,且不说这里和官道还有些距离,就是白天也不容易发现,何况三更半夜,就是留意应该也看不到这里。可若说是建造这里的人回来了,听那马蹄声,有分明是单人独骑。 林玉推开院门,早有郝忠打着灯笼在前面引路,看不清楚,只知道确实是有一匹马,似乎还驮着什么,走到跟前,是一个大兵趴在马背上,满身是血,也不知是否还活着。 “扶他下来看看。”扶人下马的事自然也用不着林玉亲自做。 两个仆人上前,费了好大劲才把那大兵扶下马,说是扶下也只是好听罢了,严格说根本是拽下来的。那大兵身子僵硬,已经死了许久了,身上看得见的刀伤就有好几处,血早就凝住了。 那些仆人可能是第一次见死人,吓得都一屁股坐在地上,其他人倒是神色如常。流浪武者都是刀头舔血的人物,一个死人不值得大惊小怪,就是郝忠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跟着林玉在战场上也不知见过多少死人了。 那大兵的甲胄很是普通,就是一般的制式盔甲,看不出什么端倪,腰刀早不知在与人厮杀时掉在哪儿了,只剩下刀鞘挂在腰间,他怀里鼓鼓囊囊的,一看就知道揣了什么,才刚刚遇到死掉的士兵,这会儿又遇到,自己跟他们还真是有缘,林玉现在已经无力吐槽了…… 第45章 莫名的幻境8 火堆旁,东西被一样样摊开。 一块乌黑发亮的铁牌,一封封着火漆的信,两本册子,一本极厚,一本极薄,一支造型奇特的骨笛,还有一颗黑不溜秋的珠子。 铁牌上自然是没有字的,只是刻着些花纹,林玉虽然在军中多年,也认不出那些花纹的含义,只知道官军的制式腰牌,腰牌上的花纹代表了士兵的番号,名字和籍贯,每支部队都有自己独特的记号,并不是在部队里服役的时间长了就可以知道全部,林玉心里只是在腹诽这些人明明都是士兵打扮,却又为什么如此喜欢把明明是挂在腰间的腰牌揣在怀里。 那封信,林玉没有拆开,一晚上时间很长,倒不急于这一时。 林玉对那支骨笛有几分兴趣,不是因为它造型奇特,在大周的王都,造型再奇特的骨笛他也不是没见过,只是这支看起来不大,却很有分量,不知是哪种兽骨制成,而且一支骨笛会出现在一个士兵的尸体上,本来就让人好奇。 那本极厚的册子是一本掌中珠,是一种为字词提供音韵、意思解释、用法的工具书,尤其对于初识字的人来说用处极大,林玉随手翻了一下,立刻发现这掌中珠的纸制极薄,也就是说它的页数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更多,再一看内容,很显然,这并不适合初学者使用,每个字的翻译都很古怪,仔细一想,也就明白了,与其说这是一本字典,倒不如说是密码本更合适些。 至于那本极薄的册子,那是一本画册,一共只有五页,每页上画着一个把身体扭曲得极怪异的人,一旁还有小字的注解,赫然竟是一篇练体术的功法,与军中通用的不同,看起来却极眼熟,绝对不是很早以前看过,也不仅仅是与看过的那些有少许相似之处。再一想,这竟然是林家的鹰蛇强身术中的前几式——虽然在林玉和郝忠看来,册子上的强身术只是徒具其形,未得其实,多少有些像闹着玩的一般。 “这人是林家人?不对,不可能的,作为家族不传之秘,不可能随随便便出现在一个小兵的身上,退一万步说,这不是个小兵,而是某个重要人物伪装的,那他也不可能带着家族的不传之秘到处乱跑,这种东西只会在家族的族地严加保管,任何人都不能带出来。”想到这里,林玉开口道,“看来家族中除了叛徒。” “老爷,这……”郝忠似乎想说什么,却又顾忌人多嘴杂,没有继续说下去。 林玉也心领神会,有些事可以下来再说,现在还是先处理眼前的事要紧。 最后被拿起来观看的是那颗珠子。样子很难看,不够光滑,也不够圆润,一点儿光泽都没有,却是被里三层外三层的用绸缎裹了个严实,贴身收在了最里面,可见这些东西中,就这颗珠子最珍贵。 “大人,在下好像在哪见过……”打破沉默的是这些流浪武者的老大。 “嗯?是吗?那你在仔细看看。试试看能想起什么不。”说着,林玉将珠子递了过去。 “不不。大人,您误会了。我说的是他。” 顺着手指的方向,林玉这才明白,那老大所说的说好像在哪儿见过的其实是那个被杀的士兵。 “你们认识?” “也说不上是认识。不过当初我们这一行人从小鬼域岛出来,在船上时见过这小子,不过那时候他还是一副书生的打扮,他好像还有个妹妹或是姐姐,在船上时还被人欺负,是树杨那小子给他们解的围。下了船我们就分开了,对了之前在京城我们又碰见过这小子一次,还打过招呼,他好像是在哪个大户人家帮人抄书,日子听说过得还不错,比之前胖了些,也白了些。” “树杨,你也过来看看。” “是有几分像。”秦树杨走近,上下又端量了一番,又抬起那士兵的右手,看了看他的虎口道,“也不对,你看他这茧子,绝对是长时间使用刀剑之类留下的。” 林玉也蹲下仔细看了看那右手,这种茧子是做不来假的,不是常年使刀的武士不会在这种地方留下这种茧子,又看了看他的指节,也没有那种常年用笔留下的茧子。猛的,林玉想起了什么,又抓起那士兵的左手一瞧,果然,跟他想的一样,左手上也有茧子,很厚,是那种常年拿笔留下的。 “有意思,果然有意思。”一个左撇子的书生,却在用右手练刀,或者是一个右撇子的武士,却在用左手写字,一个人有两种身份,而这两种身份又似乎都不是假的。 这时林玉才又想起那封信。 信的内容看着让人头大,每一个字都认识,却完全连不成一个通顺的句子,不过有了那本掌中珠,断断续续倒也读得下来。信很长,内容却很简单,几乎大段大段都是在说王都的天气如何之类没有营养的话,只是在信的末尾提到东西已经收到,也试用过了,相当满意,希望能够加强彼此的合作,至于收到的是什么,写信人和收信人又是谁,信里没提,不过字里行间流露着写信人应该是朝中位高权重之人,而收信人则似乎是某个秘密组织的首领,而且双方似乎没真正见过面,却合作过很多回了。 突然,林玉仿佛是醍醐灌顶,终于意识到比起面前这堆东西,眼下的处境才真的是很微妙的。这个人会出现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本身就很可疑,再想想这个村子又透着某种诡异,一看就是为掩人耳目而特意建造的,搞不好这里就是那些鬼鬼祟祟的家伙们接头的地方,既然是接头,又怎么可能是一个人,而这个家伙死了,不管是谁下的手,又怎么可能会不闻不问的任凭马驮着尸体跑掉,那些杀手应该也没来得及确认这个大兵是不是真的死了吧。 “看来今天晚上是不用睡了。”林玉吩咐着,“大家分头行事……” 很快的,所有人都行动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每个人都很紧张。 天快亮了,黎明前往往是最黑暗的。这时,外面有了动静…… 第46章 莫名的幻境9 石碑村房屋结构坚固,院墙高大结实,街道平整却并不宽,可以砍倒树木充当拒马,如果对方使用弩箭,拆下来的那些宽大厚重的门板可以充当盾牌。 郝忠是真的上过战场,经历过生死考验的人,对于行军打仗是行家里手,这一点上可以帮林玉很大的忙。那些流浪武者算不得真正的亡命徒,手上的功夫却都是千真万确的,再加上刀头舔血多年,厮杀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 只要对方不是出动一整支军队,林玉就有信心把他们都留下,退一步讲,至少将他们击退还是没什么成问题的。而且那些人行事鬼鬼祟祟,真要能调动整支军队,他们大可不必如此。 外面的动静由远及近,越来越大,每一个人多少都有些紧张,尤其是那些仆人,他们没受过战斗训练,就是一般的山贼土匪也能要了他们的命,何况这明显的就是来者不善。 门被推开了,所有人都是一愣,也包括了林玉。 进来的不是别人,却是被安排在村口放哨蹲守草丛的秦树杨。 “结果可能有点令人失望。俺在外面还是等到有人来了,只有一个,还是个死的。” “死的?”这可大大出乎了林玉的预料。 众人一涌而出。果然,只有一人一骑,马是白马,却几乎已经已经被那人流出的血完全染红了。人是早就已经死了,胸口插着刀,是被敌人捅的,自己的刀还紧紧握在手中,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早已凝固的表情与其说是狰狞,恐惧,不甘,倒不如说是绝死一搏的坚毅果敢。 林玉走上前,比对了一下,胸口的那把刀与之前那个士兵打扮的家伙的刀鞘果然是一套。 “老爷……”郝忠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顺着他的目光,林玉再次看向那张早已完全没有血色的脸,果然有些面熟,是林家的人,而且是家中的嫡系。 “除了通兑银票还有一些散碎银子,这家伙身上什么都没有。”秦树杨有仔细地搜查过。 “不是每个死人身上都能得到有用的信息,有用的信息也不见得都是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有时候一个死人出现在特定的地方,本身就已经说明了许多问题。”林玉喃喃地说着,不知是说给众人听,还是只是说给他自己。 “收拾东西,我们要离开了,动作要快。我知道大家昨天都没休息好,不过我们现在要赶时间。”林玉突然开始下达命令,“今天的路程要加倍,不,以后每天要走的路程都要加倍。当然,钱是不会亏待大家的。” 众人一阵欢呼。出门在外,再苦再累都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有钱赚。 再上路,可就没了之前的轻松惬意,不会再动不动就停下来休息,也不管是不是会错过宿头,在荒郊野外扎营也成了家常便饭,偶尔逍遥散的毒性还会发作,也只是咬着牙在奔驰的马车上躺一会,郝忠不断的跑前跑后,不管是用钱收买也好,用各种威逼也好,总之就是不断的在催促加快速度,再加快速度…… “老爷……”离宿营地有一段距离,郝忠恭顺的站在林玉身后。 “嗯,明天就到坳里驿了吧。”林玉似乎是在看风景,难得的,今天让大家提早宿营,吃过晚饭,现在天还没有全黑下来。 “是的,老爷。其实我们没必要这么赶的,朝廷那边对派过来的官员并没有规定几时要到任,再说这里不过是地处偏远,说不好听些,就是山高皇帝远,哪怕只是一个巡检,在这里还不是一切都是老爷您说了算。” “说的也是。对了,郝忠,你在我们林家也要算老人了吧,你该有差不多六十吧。” “蒙老爷您还记得,下个月就整六十了,奴才一家都是家生的奴才,一辈子都在林家的,生是林家的人,死是林家的鬼,将来去了那个世界,还不是要伺候老爷您。” “哦,奶娘去年还跟我提起,说你们那个儿子在军营里犯了什么事,我二弟要打他八十军棍的,我记得那次我是给递了话过去的,我二弟那人也是死板,虽说是法外开恩,还是打了他四十军棍,听奶娘说养了小半年才好。” “也是老爷您慈悲。要不是老爷您给递的话,那臭小子怕是现在还下不了床呢。” “没什么的。老爷我平时也不怎管府里的事,也烦你多操心了,对了,平时都是夫人在管家,她对府里那些老人们可有照顾。” “还好,还好……” “还好呀。所以你就跟着那个贱人一起背叛我们林家!”林玉的语气突然变得严厉起来。 “老爷,这可从何说……”那个“起”字在郝忠的喉咙里打转,却怎么也再说不出来了。 只见林玉慢慢转过身来,手中拿着一柄滴血的匕首。 “对,我现在身体不行了,真刀真枪的打肯定不是你的对手,可如果真要杀你,也没那么难。” 郝忠的喉咙在往外喷血,使尽吃奶的力气去压,却怎么也压不住,圆睁着那双不可置信的眼睛,软倒在地上。 “对,我是没有任何证据,直到现在也没有。你身上的确深深地打着我林玉的烙印,按说谁背叛我你都不会,怀疑谁都不该怀疑你。把所有的不可能都排除后,剩下的那个再难让人接受也是事实。鹰蛇强身术应该就是从我身边被人偷学去的,我倒是怀疑过夫人,不过她不懂这些,我也从没在她面前练过功,相反你是会的,虽然只会前几式,不过足够了,我不知道是你对你的新主子有所隐瞒,还是他对他的交易对象有所隐瞒,于是鹰蛇强身术就变成了那几页似是而非的东西。当然,只凭这个甚至不足以让我怀疑你,看你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我还真想给你说说,不过看样子你也没有时间了。算了,也不用那样瞪着我,我知道你不甘心,不过就做个糊涂鬼吧。” 说着,林玉一脚将郝忠踢开,头也不回地离开…… 第47章 莫名的幻境10 “老爷。”秦树杨那小子刚开始这么称呼还觉得挺别扭,时间久了,如今也已经叫得很顺口了。马上就要到目的地了,这个称呼还能叫多久也不知道,事实上在他们这些流浪武者看来,能够继续这么称呼林玉才是最好的,能够成为大家族的一份子,不知是多少像他们这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哪怕是从最底层干起,自己有本事,不怕没有出头之日,总好过如今这样有今天没明天的。 “嗯。”林玉只是很随意地应了一声。 “郝管事他……”挺大的个子,秦树杨此时说话的声音却很小,小到几乎听不见,整个人都在发抖,声音也打着颤。 “杀了。”林玉依旧是很随意的说着,声音平静,就好像说的不是杀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踩死了只蚂蚁。 “都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老大说等您一回来就动手。” “嗯,开始吧。” “都……杀了?”到底不是那种杀人如麻的家伙,秦树杨怯生生的问道。 “都杀了!”林玉依旧那样平静,仿佛他说的不是要杀死近百条人命,不过是在路边随便碾死个臭虫,“我知道的,都杀了,肯定有冤枉的,可是隔一个杀一个,肯定有漏网的,我没时间一一甄别,想活命,有时候只能如此。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很快,整个营地里一片的鬼哭狼嚎,接着就是一把大火。 “走吧。”看了一眼身边的三十个流浪武者,林玉跨上马,第一个离开。 三十个人,谁都没又说话,一个个上了马,紧随其后。 “有什么要问的,说吧。”身后的火光越来越远,直到完全看不见了,众人都没有纵马前行,只是这么不紧不慢的走着,一下子杀了那么多人,林玉的脸上并不好看,内心也未必就那么轻松。 “郝管事他……”没想到,问话的居然是秦树杨,而不是这些流浪武者的那个老大,也许他还是在恪守着流浪武者们的规矩,该知道的人家自然会说,不该知道的就不要问。 “只有他,一定不是冤枉的。”林玉不由得叹了口气,这小子还是太年轻,不过年轻也有年轻的好,不会受那些有的没的所谓规矩束缚,反倒是真正能够交心的,“我想,应该是真的有石碑村这个村子,很有可能我还去过,不过那应该是很久前的事了,何况只是一个小村子,我真的是不记得了。我是不知道那些家伙的具体计划,不过也能猜个七七八八。在那一带像石碑村那样的村子恐怕不止一个,只要准备得当,再加上有郝忠这个叛徒做内应,他们大可以让我们在某个他们特意安排的地方绕圈子,然后再突然杀出来,把我们都收拾掉。” “不会吧。”秦树杨话一出口就意识到了不对,不过也只能硬着头皮接着说下去,“他们要真有这个本事,直接冲过来把我们解决掉不是更方便。” “如果只是要杀我,当然用不着这么麻烦。直接派个杀手过来,以我现在的状况,都不用有多好的武功,或者直接让郝忠这个叛徒动手更方便。他们要拔除的是整个林家,还要得到林家的功法,又不能让人说是朝廷苛待功臣,既不能在解决整个家族前让我死掉,让其他人有所警惕,也不能让我有机会与家族取得联系,毕竟在他们看来,我这个前任将军虽然废了,在家族里还是有些威望的,头脑也还没有完全坏掉,要是给家族出谋划策对他们的计划也是个影响。” “可……”秦树杨有些犹豫,现在就显得他话多,就算再怎么年轻鲁莽,他也知道这样并不讨人喜欢。 “无所谓,反正也是闲来无事,就当杀时间好了。”林玉自然不会因此就生气,“你是想问我怎么知道郝忠就是叛徒吧。我身边的老人的现在就剩下他了,而且我也不可能不信任他,所以换做是我要收买,自然第一个就要收买他。鹰蛇强身术你们应该有听说过,我们林家的绝学嘛,如今泄露出去了,虽然只是些皮毛了,如果是我身边的人干的,郝忠就是唯一有嫌疑的,当然,我也不会因为这个就怀疑他。只能说运气真的不在他们那边。现实让我知道王都里有人和边疆地区的地头蛇勾勾搭搭,这原本也不少见,只是他们利用化装成士兵的冒险者传递消息,那就很有问题了,而同样的事情再次遇到,这次又多了鹰蛇强身术的功法,自然会让我想到有人在打林家的主意,至于他们在盘算什么,当时我还不知道。不过那个叛徒自作聪明,就把他们的一切都暴露了。还记得那天晚上你发现的那个人吗?对,他的确是我们林家的嫡系,经常会去执行一些特殊任务的那种。像他这样的人从小就被送到家族之外悉心培养,长大了也几乎不会在家族中出现,以我的地位见过他的次数也屈指可数,一下子都没想起来,郝忠是在哪里见过他,又怎么一下子就知道他是家族中的嫡系。当然,这也只是让我怀疑,也许他真就是见过,是我记错了。不过开始了怀疑,我也就开始留意他了,他自以为做得还算隐秘,却忘了若叫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慢慢知道那些丫鬟仆人至少大半都是他的人。” “好了。大家现在同坐一条船,想走的我不会拦着,想提着我的人头去邀功也可以,却也没那么简单就对了。留下的,从今往后就是我林家的人了,我不会保证什么,只是作为林家人该有的你们都会有。路怎么走,你们自己选。” 三十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秦树杨第一个翻身下马,众人这才醒悟,拜倒一片。 “愿追随主公,我等自当效死力!” 林玉在马上点头微笑,缓缓松开了紧握的刀,看来这一次果然是赌对了…… 第48章 诡异 距离坳里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秦树杨不见了,其他的流浪武者也一个又一个的消失不见,胯下的马也仿佛凭空消失,最后,就连林玉也消失了,眼前一片白茫茫的雾色,毫无知觉的,齐玄风又回到了之前那个洞穴里。 众人早已出发,依旧是大平二平在前面打头,齐玄风荆子凯鹦哥刘驼子走在中间,赤阳子则是断后。四周都很平静,那些时不时会出现的人骨现在就连一开始还会大呼小叫的刘驼子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什么时候有了可以一面进入幻境一面又可以做其他事的特异功能了?”所有人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齐玄风自己反倒觉得奇怪,那岂不是自己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起床洗漱吃饭跟着众人前进还能不掉队不迷失方向,甚至可能还和别人说话,怎么想都觉得太过不可思议了。 不过还好,总算是离开了那个奇怪的幻境。 “前面没法在继续走了。”大平二平突然停了下来。 原来前面出现了一道类似护城河的壕沟,很宽,很深,因为浓雾的关系看不到底,而地图上画着吊桥的地方现在却什么都没有。 赤阳子走到前面,尝试着探查了一番,不由得一皱眉。 “这下面还是有水的,不过奇怪,我竟然看不透这水面下是什么。” 齐玄风注意到,鹦哥也上前查探了一番,同样皱了皱眉头,不过什么也没说。 虽然说不出为什么,齐玄风还是感觉鹦哥皱眉和赤阳子皱眉的原因不同。另外,应该就是经历了之前的幻境后,齐玄风总觉得鹦哥似乎是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仙师,你看我们是不是在附近再找找,这地图画得也没那么准,搞不好吊桥就在这附近,只是我们还没看到。”大平突然提了个建议,一路上这兄弟俩都是老老实实,也从没有人问过他们意见,何况这个时候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队伍里真正的老大是齐玄风。 “也好。”赤阳子略一沉吟,就有了决断,“不过我们不要分开行动,这里雾大,也不知有没有什么危险,就算没有危险,一会儿汇合也是个麻烦。” “一切听凭仙师安排。”大平二平又恢复了恭顺。齐玄风似乎看到了他们眼中不易察觉的一抹诡异,又似乎什么都没看出来,也不知是不是自己想多了,而鹦哥这时候又皱了皱眉头。 自从靠近这上马界,总觉得哪里有什么问题,却又有说不上是什么,现在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沿着壕沟一路走下去,别说是吊桥了,就是修过吊桥的痕迹都看不到。 “仙师您看,会不会这里原来有过吊桥,不过时间太久远了,吊桥都已经修烂了,就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大平看赤阳子神色不对,出言安慰道,只是齐玄风并没从中听出几分真诚。 “不,这张地图明显是真的有走过一遍的人画的,而不是有人得到了最原始的地图,而且这地图也也不是很早就流传出来的,那个来过这里的人应该也就是最近来的,即便是他走后吊桥才损毁的,或者就是后来者甚至他本人毁坏的吊桥,一点儿痕迹都没有留下也太奇怪了。除非打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吊桥。不,也有可能我们是走错了方向。” 说着,赤阳子一马当先开始走了回头路。 很快,众人又回到来时的那条路,那里还是空空的,什么都没有,赤阳子没有做任何停留,继续向前,其他人也紧紧跟上,齐玄风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按说吊桥自然是与路修在一起,哪有在路的旁边再修吊桥的,可这里明明真的什么都没有。 又是沿着壕沟,又是一路走下去,又是什么都没看见。 “我们休息一下吧。”又是刘驼子最先走不动了。 这时候赤阳子反倒是不着急了,反正着急也没有吊桥。他的目光正被一大丛藤蔓吸引,他往前走了两步,停下来小心的盯着那藤蔓,又往前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如此反复,直到距离那藤蔓五六步远。 齐玄风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赤阳子在干什么,那藤蔓跟嗜热藤长得一模一样,现在赤阳子距离它如此近,却没有任何反应。 “那不是嗜热藤。”既然之前已经说了许多,荆子凯倒也不介意在这方面继续暴露,“有一种说法,嗜热藤并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将有毒的蕴灵丹丢到地上,便会产生毒雾,毒雾所经过的植物会发生变异,没错的话,嗜热藤应该就是这东西变异来的。我是不知道嗜热藤是不是一定会主动攻击人,不过它害怕嗜热藤火把却是一定的。” 听荆子凯这么说,赤阳子立刻没了兴趣。 “都先休息一会儿。”赤阳子拿出食物分给大家,“我们没有迷路,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可按照地图指引,居然没有找到浮桥,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大家说说看,都有什么意见。” “仙师,您之前不是说那是吊桥吗?怎么又说是什么浮桥?”刘驼子弱弱的问道。 “嗯?我刚有说是浮桥吗?这地图上标注的明明就是一做吊桥。哪来的什么吊桥?你一定是听错了。好了,不说这个,大家都说说,为什么我们走了这远,来回都走过了,还是找不到这座浮桥?” 众人都是大眼瞪小眼,谁也不知发生了什么,赤阳子突然说话变得颠三倒四。 “怎么回事,都愣着干嘛,我们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睛,就是看不到吊桥,就算那浮桥年久失修,依旧彻底损毁,起码桥墩什么的应该还是看得到的。” 这话说得更加让人摸不着头脑,不管是吊桥还是浮桥,哪来的什么桥墩。 “仙师,您别吓弟子。”大平二平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如果他们眼里真的有泪水的话。 赤阳子还在那里自说自话,齐玄风眼角突然扫到,大平二平正不怀好意的靠了过来,短剑已经拿在了手上,这俩家伙一路表现得都很脓包,难道真的是在扮猪吃老虎…… 第49章 迷茫 “跑!” 齐玄风大吼了一声。他已经来不及多想,朝来时的方向冲了出去,其他人也紧随其后,只有赤阳子没有动。 也许是没料到林玉他们突然跑掉,大平二平楞了一下,再伸手去拦,却哪里来得及,气急败坏的在后面追赶。 大平二平的速度看起来不算快,却也没被拉下。阳子正跟在那俩兄弟身后,摇摇晃晃好像站都站不稳,迈着方步也是慢慢腾腾的,居然也跟得很近,好像他的一步抵得上别人几步,乃至几十步。 齐玄风一面跑,一面思考着,越想越不对劲。 大平二平这俩家伙贪婪肯定有,狡诈也有一些,胆子不算大,能在团队全军覆没的情况下活下来,本事应该也有一些,不过看他们一路的表现,还是很难相信他们是那种真正有实力的冒险者,扮猪吃老虎的事时常会听说,毕竟没见过,只是现在也管不得那么多了。 “仙师救我。”刘驼子几乎上不来气,还是大叫着求救。 赤阳子好像没有听见,还是一副喝醉的样子,不紧不慢地跟着。 来的时候花了很长时间,回去的路程却似乎短了许多,感觉没花多长时间,又回到了那条断头路,只是却再也前进不得。沿着壕沟继续向前,十几只似猫非猫,似虎非虎全身长满黑毛的家伙正对着众人虎视眈眈,随时都可能扑上来,而在原来那条路上,则是爬满了嗜热藤,任凭如何挥舞火把,那些嗜热藤却没有丝毫反应,那粗大的藤蔓不停地蠕动,再蠕动,缓缓向众人逼过来。 刘驼子是再也动弹不得了,认命的趴在地上,气喘粗重如牛,狗一般伸着舌头,双手抱头,闭着眼睛。荆子凯也好不到哪去,急得都快哭了,指着那似猫非猫似虎非虎的家伙大叫着:“黑豹!黑豹!书里有提到过,最是凶残了!” 有关黑豹齐玄风也有所耳闻,相当凶猛的野兽,对付一只已经不容易,何况这里居然有这么大一群。 前有黑豹,后有追兵,左手边是杀人的嗜热藤,右手边是看不见底的壕沟。齐玄风心里很清楚,越是这样越是不能慌,一慌就什么都结束了,冷静下来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此时的齐玄风脑子转得飞快,一条断头路,按说是连着吊桥的,现在却连痕迹都看不见,向左向右探索出去好远,却还是一无所得,看似实力最强的赤阳子突然发了疯,原本被认为是脓包的大平二平突然发难,还有突然冒出来的不怕嗜热藤火把的杀人植物,还有那些黑豹,一切的一切都那么诡异,对了,自己还有底牌在,却莫名其妙的拔腿就跑,这也是实在太不像自己了。 哪里出了问题?哪里出了问题……齐玄风一遍遍的问着自己。 嗜热藤越逼越近,黑豹越逼越近,大平二平同样越逼越近。粗大的藤蔓几乎勾到刘驼子的脚,黑豹的獠牙已经近在咫尺,大平二平那两张狰狞的嘴脸几乎就要怼在面前。 齐玄风死死地盯着壕沟,别的在他眼里都失去了意义。 “冲过去,吊桥就在那儿。”齐玄风朝壕沟猛冲过去,所有人的眼里,那里就只有壕沟,没有吊桥,荆子凯和鹦哥几乎是本能的跟了上去,刘驼子还留在了原地。 事实上,齐玄风同样什么都没有看见,别说吊桥,就是一条锁链,一块木板,一根钉子他都没有看见,但他坚信,吊桥就在那里,有人使了障眼法,让吊桥在大家眼前消失,但也只是看不见而已,吊桥不会真的消失的。反正什么也看不见,只管闭着眼睛往前冲就是了。 “啊——”就这么不管不顾的往前冲。 刘驼子已经完全认命了,被黑豹咬死,被嗜热藤吸干,被大平二平乱剑分身,相比而言,掉下壕沟摔死也没有那么可怕了,张着嘴,嗓子里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还不想死,那些黑豹只是靠近,还没有要到身上,大平二平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也许不是真的要杀人,嗜热藤再靠近一些,也许就会被火把逼退,壕沟却真的是深不见底,掉下去不就真的死定了嘛,赤阳子说过里面有水,谁又知道那水有多深,可既然齐玄风说那边是生路,而且率先冲过,眼下也似乎没别的活路了,一咬牙,一闭眼,也跟着冲过去。 没有掉下去,也没有一脚踩空的感觉,甚至没有踩上吊桥的那种摇摇晃晃的感觉。 齐玄风缓缓睁开眼睛。没有嗜热藤,没有黑豹,没有大平二平,没有赤阳子,甚至没有壕沟,没有断头路,众人站在一个通道内,往前看不到头,往后也看不到头。 “我们这是在哪儿?”好一会儿,荆子凯也睁开眼睛,迷茫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刚冲过来时闭着眼的。”齐玄风同样是惊魂未定,强装镇静,却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 “那我们往哪儿走?” “驼子看样子撑不住了,不然我们休息会儿。”荆子凯十分迷茫,齐玄风也没有比他好多少,看了一眼趴在地上装死狗的刘驼子,觉得还是不忙找出路。 众人坐下,齐玄风取出酱牛肉,大饼和水。 “刚才没有吃成东西。又是一阵猛跑,对付着吃点儿。” 齐玄风和荆子凯狼吞虎咽起来,刘驼子还趴在地上喘气,只有鹦哥不住地大量着整个通道。 “对了,你们有没有发现,这条通道眼熟得很。” “何止是眼熟。”齐玄风只略扫了一眼,有些没好气的说,“分明就是我们进来的那条通道,说不得一会儿我们走下去,还会看到那块石碑,不过这地方诡异得紧,你看到的未必就真是你看得到的,你没看到,它也未必就不在那里。我要是猜得不错,其实我们应该是在那个我们一直找不到的吊桥上。” 两人正说这话,通道的一端突然传来脚步声,紧接着,另一端也传来脚步声,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回声…… 第50章 零散的碎片1 一下子,通道里好像到处都是脚步声。忽远忽近,忽大忽小,好像是有很多人,又很像没有几个人,通道似乎也在不断地变长变宽,成为一个巨大的广场,时而空空荡荡,时而又人满为患。 “怎么回事?”荆子凯满脸的惊恐。 刘驼子还是死狗般的趴在地上,抱着头,捂着耳朵,闭只眼。 齐玄风也只能强作镇定。荆子凯已经快哭出来了,刘驼子这家伙自然更是指望不上,至于鹦哥,对了,鹦哥怎么不见了。 “我要冷静,这是幻觉!我要冷静,这是幻觉!”齐玄风不断地告诉自己。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杂乱的脚步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完全听不见了。 身旁莫名其妙的多了许多的水,荆子凯刘驼子也已经不在身边,广场不知何时化作了无边的大海,自己又变成了一个观众,一个男人正置身于一大块木板上,被海浪推着漂往未知的远方,再仔细辨认,倒是与之前幻境中那个林玉有几分相似,只是似乎要年轻得多。 仰躺在木板上,遍体鳞伤的身子一动都不想动,刚刚过去的风雨让林玉早已筋疲力尽,不过也幸亏这场雨,至少暂时不会口渴了。 木板会漂向哪里,不知道,只要不是鬼域岛就好。 爷爷死了,其他家人也都没有逃出来。 大地动还真是可怕,整座大山都被削平了,那些守卫应该正在清点损失吧,等他们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在了,至少也是几天后的事情了。 只靠一块木板,确切的说是一艘被打得粉碎的大船的残骸,没有淡水,没有实物,甚至没有桨,就这么随波逐流,林玉自己很难说服自己相信这样就可以逃出生天,可就算是被一个浪打到海底,也好过在鬼域岛上等死。 林玉摸了摸怀里的东西,那是看守们孝敬魏公公的礼物,一小包鬼域石,身为林家的嫡次子,林老将军的亲孙子,林玉当然知道这些看起来黑不溜秋的小石子的价值。 …… 莫名的,又来到一间宽敞的大厅。 “姓名。” “许玉。” 几案后面的人抬头只看了一眼,有些吃惊。 “你怎么连最基本的装备都没有,冒险者是拿命换钱没有错,不过也不能太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我对自己的拳脚功夫很有信心。”声音不大,听得出这话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算了,命是你自己的,多加小心吧。”几案后面的人显然也是见惯了生死的,“给你登记了。最近啮齿蜥有要泛滥的趋势,赏金不错,也适合你们这些新手,去组队的布告栏碰碰运气,虽然没有装备,也许人家愿意带上你也不一定。” “是的,大人。” 低着头默默的离开,在布告栏前一坐就是两天,冒险者们来了又走了,没有人理会这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倒是有人会丢下铜板。 “我不是要饭的。”起初还会反驳,后来干脆连这句话都懒得说了。 太阳升起又落下,林玉不想再等下去了,问明了啮齿蜥出没的方位,既然没人愿意和自己组队,与其这样看不到希望的等下去,倒不如一个人去碰碰运气,只要不是一下子遇到三只以上,应该还是对付得过来的,啮齿蜥的肉可以吃,皮革骨头牙齿都能换钱。 一路走着,林玉还在奇怪,自己怎么就报了许玉这个名字,不过算了,从今往后,自己就是这个叫许玉的了。 …… 斜倚着一棵大树,满脸的血污,呼吸粗重而不均匀,握着断刀的右手在不断的颤抖。 “许玉,交出蛇妖的内丹,说不得还能给你留具全尸。” “废话真多,你们如意坊的人就只剩一张嘴了吗?有能耐就上来抢,没本事就给老子滚到一边去,小心溅你一脸血。” 对面站了十几个壮汉,却没有人冲上来,地上还躺了数量差不多的尸体。林玉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样子,可就算一窝蜂冲上去,谁又能保证死的那个一定不是自己。 “算了吧,许玉。都知道你出刀快,可你一个人一把刀,你还杀得了几个人,现在就是放着你不管,流血也流死你了。不然我做主,只要你交出内丹,就放你离开,今天我们损失了这些人,也就当没发生过,今后我们如意坊绝不追究。” 林玉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摇晃了一下,头晕晕的。不能再拖下去了,就像对方说的一样,再这样下去,流血也会流死人的,前阵子自己正好在研究一式招法,威力惊人,虽然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以自己目前的状态,也不知能发挥几成功力,不过事已至此,管不得那么多了。 身体不断的扭曲,仿佛每一个毛孔都在被针扎一般疼,一声尖锐的呼啸,仿佛一阵狂风扫过,只留下一地的尸体。 “从今以后,这一式便叫破风斩好了。哈哈……”还没笑几声,大笑扯动了伤口,疼得林玉几乎摔倒。 …… 夕阳,海滩,两串长长的脚印。 “再过几天你就满十八岁了,我这次会在这边停几天,应该赶得上你的生日,大叔也好久没回来了,这次想要什么礼物。” “下次大叔再去做任务,可以带上我吗?长这么大,我还从没有离开过这个岛呢。” “怎么,想出去看看?也不是不可以,我们虽然改名换姓,但我们的仇家可是一天都没有放弃过追杀我们,你娘也该告诉过你,我们的仇人有多强大。” “我不怕,大叔教的练体术我每天都有练,还有那个回梦心经,村里的长老都说我的精神力比从前强了好多呢。” “是吗?也好,你也差不多到了该为家族出力的时候了,等你满二十岁,大叔就带你出去见见世面。” “啊?还要在等两年呀?” “怎么,那就不带你出去了。” “别别!两年就两年。到时候肯定让大叔你刮目相看。” “也要你自己争气才行。” “对了,大叔,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你的样子都没有变?我听说,你的年纪比村里岁数最大的长老还要大呢!” …… 海风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飘渺,直到完全听不见,什么夕阳,什么海滩,也全从眼前消失,齐玄风摇了摇头,看来自己是又回到了上马界…… 第51章 零散的碎片2 冬日的阳光透过窗棱,懒洋洋的照进昏暗的屋子,带进来一丝难得的温暖。齐玄风不大情愿的从稻草中探出头,好一会儿,不知从哪儿摸出一粒石子,重重的窗台前划了一道,同时他也总算意识到,自己不是又回到了上马界,而是来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与之前不同,这一次自己不再是一个旁观者,而是完全融入了这个陌生的身体,所想所做都不再像是自己。 “一……二……三……居然有十五天了,看来老天还不打算收了我这把贱骨头,我还没死,一切都没有结束!”看着被自己划在墙上的一道道痕迹,早已遍体鳞伤的齐玄风自言自语的念叨着。 好端端的,莫名其妙就被抄了家。再后来,莫名其妙的被发配,一路上不知吃了多少苦头,拖着镣铐,带着枷,走得慢了就有皮鞭伺候,走不动了不能休息,嘴唇干的裂开了也没人理会,一遇到溪涧或是水井,所有人都会疯跑过去,谁还会顾得上什么体面,只会像牲口一样趴在地上一顿牛饮……那日子,只要是人都不会想来第二遍,何况林家好歹也是贵族出身,一向养尊处优惯了的。有的人熬不住,死在了路上,就是齐玄风自己,好歹也是练过星辰锻体诀,虽然只是第一式,却也自认为是吃过苦的,不也差点没熬过来吗?也有些人躲过了一劫,那些早早的就有府里脱了干系的,没受什么连累,也亏得如此,后半段路上自己总也有了人多少照应一些,不然早不只是哪儿的孤魂野鬼了。 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落到这步田地。 林家的嫡次子,身份不说有多尊贵,也是衣食无忧的。资质平庸,未来在家族中的发展也很有限,倒不如当个地道的二世祖,倒也快活。 林家是个大家族。家传的十六式星辰锻体诀据说是很厉害的功法,当年先祖也曾凭此建立赫赫功业,只是后代子孙纨绔居多,传下来的好像只有三式,至于齐玄风学到的只是第一式罢了。 对于读书,齐玄风是提不起兴趣的,反正未来已经决定,又何必难为自己。认识的字满打满算不到二十个,自己的名字也写得歪歪扭扭,就是学习家传的功法,也是要书童念给他听,师傅手把手的教。好在到底是家中嫡子,有着旁人想都不敢想的大量资源,居然也靠着丹药堆积起一些修为,在很多人眼里也算得上高手了。 可现在,原本的一切都离他远去了。 没有自由,没有尊严,朝不保夕。 一身修为早已被废,就是丹田都被打破了,想要重新修炼都不可能,只是几个提着鞭子的彪形大汉便让他无可奈何。 结实的麻绳束缚着双手双脚,就好像只是呼吸都会令他的皮肉被份那粗糙磨损得更为残破,那还是上一次逃跑被抓回来留下的伤。 伤口早已开始溃烂,似乎连疼痛的感觉在渐渐离自己远去,只有刺骨的冷风还在无时无刻不再提醒这苦难还远没有走到尽头。 透过狭小的窗子,望着眼前如同炼狱般的天地,齐玄风舔了舔被风吹得干裂的嘴唇,只感到更沉重的绝望。 但是他不能绝望也不能放弃,即便是再怎么被折磨,还是要寻找机会逃离这里。同样是死,这样没有尊严的去死又和蝼蚁有什么区别,何况他还有大仇未报。 丹田被毁了,可他还有星辰锻体诀,第一式他已经学会了,第二第三式也已经硬背了下来,若是能找到失传的那十三式,也未必报不了仇。希望很渺茫,却也不是没有。 一次次的逃跑,又一次次的被抓回来,身体越发的残破,齐玄风却知道,自己还没到放弃的时候。不管怎么说,不放弃就还有机会,放弃了就什么都没了,只能像牲口一样在这里苟延残喘。 不远处传来惊恐的尖叫,不用抬头也知道,那应该又是一名年轻女人,大约是那些家伙中的一个又想开开心。尖叫很快变成了撕心裂肺的惨叫,不大会儿功夫又弱了下去。 来到流放之地的时间太久了,同样的一幕早已经不知见过多少次,最初的愤怒,继而是深深的无奈,直到最后完全麻木。 每次看到这血腥又令人厌恶的一幕,都令齐玄风觉得即真实又混乱,却也无可奈何。 猛的,身体不自然的抖动了一下,幅度很大,脑袋重重的磕在墙上,在脑后一抹,满手的血。一阵的天旋地转,仿佛整个大地都在颤抖。 不对,这不是晕眩产生的幻觉,大地真的在抖动,墙壁在开裂,不断有砂石落下。 齐玄风艰难的爬出屋子,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没经历过,却也听人提起过。 屋子外面,仿佛是末日来临一般。大地在轰鸣,继而开裂,有水柱喷涌而出,四周的山峰大块大块的掉下石头,甚至整个峰巅开始坍塌,那些千年万年的古树更是被连根拔起,在被狠狠甩在地上。 “大地动!”所有人都是满脸的惊恐,乃至绝望。要在平时,这种规模的地震也是要了老命的,只是凭着个人的修为,或许还有一丝机会逃出生天,只是这里又有几个是有修为在身的,就是想跑又能跑到哪儿去。 “是天要我们死在这里了!”一个看守悲愤中挥出一刀,砍向虚无,也许是浑身脱力,双手无力的垂下,刀掉在了地上,身子慢慢软下去,跪在那里嚎啕大哭。 只是他不甘心,真的不甘心,不只是为了报仇。那巅峰的景色还没有来得及去看看,一切却都要结束了。 是的,巅峰的景色。自打兴起报仇的点头,要努力,要改变自己的命运,齐玄风也想要去看看巅峰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又有谁真的会愿意平庸的混过这一生。 一股地火从大地的裂缝中猛的窜起,瞬间吞噬了一切…… 从幻境中出来,齐玄风才发现自己浑身都被汗水打湿。坐在那喘了半天粗气,甚至都不敢确定自己是不是回到了上马界。 也许是完全融入了另一具身体,这次的幻境好像又真实了几分。 林家?莫非又是那个林玉? 那是个什么地方呢?有点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里似乎是一座很大很大的岛屿,大得仿佛一整片大陆…… 第52章 零散的碎片3 齐玄风只觉得浑身脱力,好像是回到了上马界,又好像是没有,恍恍惚惚,不知身在何处。 难道又是在环境中?可自己分明感觉得到,自己没有进入另一个人的身体…… 热闹,喧嚣,日子一天天的流淌,匆匆回首,不知不觉中,正月,过去了。 自打过了十五,雪就一直没停过,不大,也将整个京城装点的一片洁白。只是这片洁白似乎只有那些有闲有钱的人才欣赏得来,对于那些挣扎在底层的人来说,这场总也看不到头的雪只会让他们更容易生病,还有消耗更多的燃料和食物,生意变的更难做了,所有东西都在涨价。很多人在抱怨,可日子一样要过。 初六日,雪停,晴。黄历上说宜安门,开市,交易,出行。果然是个不错的日子。 初九日,沐休的前一天,又开始下雪了。黄历上说诸事不宜。 这是个不大的院落,也是一个相当宏伟的建筑群的一部分,院子里很安静,除了屋内年轻女子一声声的惨叫。 离院落不远的木质回廊下,两个穿青色绣花小袄的丫环一面跺着脚取暖,一面聊着天。 “老爷今天应该会回来得早一些吧。” “是的哩。咱家老爷与别家的不一样,为人最是方正,就是没什么事,也会坐到了时辰会回府,听九哥讲,哪怕只是翻翻旧文档也好。今儿是逢九,明儿就是沐休,照例是会早一些吧。” “对了,你们姨娘今天发动,你不用在一旁伺候?” “就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说得好听,她是侯府千金,还不都是个庶出的,作为陪嫁才来的咱们府上,谁还瞧不起谁呀,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还不是就会爬老爷床头。你没看见,太太都快烦死她了,之前还有事没事就叫去立立规矩,现在就是早晚请安都是能免则免了,眼不见心不烦嘛,也没见太太这时候讲什么姐妹情深。不过要说起咱们这位姨娘也是,去年生个小姐,就是我在一旁伺候的,转过脸来就说是晦气,这不嘛,今儿早早的把我撵出来,要不然这种天谁陪你在外面喝风呀。” “这生男生女的还不都是她肚子里爬出来的,还能怪得到你头上?有能耐自己生个爷出来,也让老爷太太高看一眼。” “就是真生了个爷出来又如何,还不是奴才的命,这一日是奴才,一辈子都是奴才,以为自己如今也算个主子了,就有多了不得了,过年前还支使着厨房里的几位姐姐给她做这做那,管事姐姐刚只是说府里没这个规矩,就是一通好骂,后来这事被太太身边的黄姐姐知道了去,自然太太也就知道了,叫了去自打耳光,脸都快肿了。”说着,脸上不由泛起笑意。 “两个小蹄子,躲到这儿来嚼舌头根子,冲撞了老爷,小心揭了你们的皮。”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并两个小丫环正沿着回廊走过来。 “黄姐姐。”刚还聊得火热的两个丫环忙低身道个万福。 “姨娘可是生了?老太太、太太都等着回话呢,打赏的银锞子都备下了。这产婆进去有差不多两个时辰了吧,去年生二小姐时都没这么费劲儿。” “可不,两个多时辰了。姨娘说看见我就心里有气,不要我在一旁伺候,站在门口也不行,可老太太、太太那边会等着,我也不敢走得远了,不然这大冷的天,又是雪又是风的,谁不愿意躲在屋里。” “就你话多。主子到底是主子,再怎么也不是你这小蹄子能编排的。”那黄姐姐显然没有生气,神色和语气都不严厉,“要是让太太听见,还不撕烂你的嘴。” 正说着,随着小院里一声撕心裂肺拖着长音的惨叫,接着便是嘹亮的婴儿啼哭,稳婆笑吟吟的出来。 “恭喜恭喜,是位小少爷。” 似乎有那么一瞬,那个黄姐姐直挺挺的僵立在那里,就连眼珠都没转一下。 “还愣着干嘛,都没吃饭吗?”还是那黄姐姐先反应了过来,“老太太、太太都还等着呢,还不快去报喜。” 小丫环急火火的去了,黄姐姐却没有动,脸上的神色有些难看。 …… 前院,外书房。一个中年男子坐在书桌前,一会儿抬起头,一会儿又低下去,时不时的想要站起来,却又作罢,手里的《中庸》胡乱的翻开,却又看不进一个字。就像每个沐休之日的前一天一样,老爷比平时回来得要早一些。 他又要做父亲了,这当然不是第一次。事实上他已经有了两子两女,幼子幼女都还在襁褓之中,将来会如何还不大看得出来,对于长子他是满意的,像他,从小,却又不全像,除了跟科举有关的,这孩子是什么杂书都不看的,文章作得有模有样,先生说已经是时候下场去一显身手了,对于长女他也是满意的,一副大家闺秀做派,将来也一定会是个好妻子吧,想到这里,老爷脸上不由带出了一丝微笑,只一闪,又恢复了平日里不苟言笑的样子。 才一回府老爷就知道他那个叫海棠的媵妾要生了,却和往常一样,没有立刻回后院去,他知道这种事自己也插不上什么手,夫人一早就安排得妥妥当当,事实上家里的所有事情他也都很少会插手。 夫人不喜欢海棠,这在府里不是什么秘密。照夫人自己的话说,一看见海棠,甚至只要一听见她的名字,就会想起当初那个不知尊卑,不懂礼数,整天只会作天作地的丫环。关于那个也叫海棠的丫环,现在剩下的满满的都是回忆。记得那年,马上就是中秋节了,得了母亲的命令,几个嬷嬷仆妇开始在府里东翻西搜的,后来他屋里的海棠就被撵了出去。他还记得,那会儿海棠正生着病,歪在床上,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结果被从炕上拉下来,硬给撵出去,关到柴房,也许那是的自己真的是太过怯懦,或者说是太过没有担待,就连一句说情的话都讲不出,于是海棠死了。很多年以后,当遇到另一个海棠,也就是夫人的庶妹,他只觉得这是上天对他的恩赐,甚至表现得有些不顾一切,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次母亲不但没有阻拦,甚至主动提出让海棠做了陪嫁的媵妾。男人不知道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好在他也从来都不是多事的人,既然达到了目的,也不会多问什么。 回忆也就到此为止了,报喜的人已经把话传到了前院,再怎么他这个当父亲的也该去露一面的…… 夜渐渐深了,一切都归于平静,不是初一十五,不过老爷今晚还是留在了太太房里。 “既然是个男孩,就算是庶出,老爷总要好好想个名字才是。过些天开了祠堂,把名字填上,将来出人头地,也是祖宗保佑。” “夫人提醒的是。这几天我也想了几个名字,都不甚满意,夫人可有助我。” “妾身倒也想了几个,不过终究还是要老爷拿主意。”说着,取出几张写了字的纸。 老爷接过看了看,放回桌上思考,重又拿起看了看,反复几次,终于抽出了一张,上面只有一个字——“玉”…… 齐玄风只感到眼前一黑,变身也看见了,不过似乎也离开了幻境,只是不知道自己是回到了上马界,还是又进入了新的幻境…… 第53章 零散的碎片4 高耸的山峰,幽暗的山谷,笔直的官道,还有,数不清的死人。秃鹫、乌鸦此起彼落,从一具尸体穿梭到另一具尸体上。这些食腐肉的家伙让人感到厌恶、恶心——如果那些还活着的人还有精力在意它们的话。 就在刚刚,一场的恶战,山谷里横七竖八的尸体早已堵塞了官道,还有些快要死的,痛苦的抽搐着,发出不似人类的哀鸣。然而,战斗并没有结束。 九个裹头巾的紧紧围住侥幸活下来的另外三个人,不管是围攻者还是被围攻的,身上的袍子几乎被划成了布条,满是血污,看不出料子的好坏,还有他们的刀,拼杀多时却依然闪着寒光,一看就不是凡品。三个幸存者背靠背站在当中,全然不顾脚下满是鲜血和同伴的残肢,奋力挥刀抵抗,只是战至此时,且不说身上的伤,也已经是油尽灯枯,每一刀挥出去,都比上一刀要慢上几分。 “已经这个样子了,东西你们拿到了,你们的目的也达到了,就不能放我们一条生路吗?兔子急了也咬人!要我们兄弟把命留下,你们也不能全身而退吧!”还在苦苦支撑,另外两位已经气喘如牛,原本纯熟的刀法越发的凌乱了,只有其中年纪最长的武士还在一面挥刀抵抗,一面希望对方能放三人一条生路,只是事已至此,已经是不死不休,谁也不会停手了。 齐玄风很是惊奇,自己似乎又陷入了幻境中,不只如此,自己仿佛就是那个挥着刀的中年武者。 一个流浪武者,没有根基,没有修炼资源,一切都要靠自己,靠着家传的练体术,勤修苦练,继而武功大进,至少同是流浪武者,已经少有敌手。 这次从如意坊接到一个押运货物的任务,据说是一种稀有的炼器材料。原本这种需要长途跋涉的任务他是不感兴趣的,何况还是如意坊发布的任务,只是那赏金颇令人心动,更有几十个好手一同行动,想来也该是十拿九稳的。这一路除了少许毛贼也没什么人不长眼敢打他们的主意,却不料这都快到目的地了,却突然冲出大批盗贼。 事情发生得太快,好几个高手还没拔刀出鞘,就莫名其妙的丢了命,这些盗贼修的为也未必很高,要在平时他根本不会多看一眼,可俗话说蚁多啃死象,只要足够多,一群蝼蚁未必就打不赢一群精英。到了这一步,他又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等人是被有心人算计了,快到目的地了,人都会不自觉的放松戒备,这地形显然也是设伏的最佳场所,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一大群人一拥而上,也没处躲没处逃的。 “杀!”九人齐声大吼。他们的人也是死得一地,付出这么大代价,只是抢些东西已经不能让他们满足,这三个人也必须死,杀红眼的人,又怎么会停下手中的刀。 “保护我的背脊!”饱含着绝望,不甘,愤怒,还有一丝丝的渴望,齐玄风努力的挥着手中的刀。可这一切真的是自己吗? 破风斩!比起平日里,速度慢了许多,威能就连平时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好在对方也已是强弩之末,很努力的做着躲闪的动作,肚子还是被划了好大一道口子,左手往回顶了顶,肠子还是流了一地,晃了晃,一头栽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成了,痛苦的呻吟,恶毒的诅咒…… “竖子敢尔!”一位老者目眦欲裂,也许他正是那刚倒下小子的长辈。其他几人也不由加快了几分手里的动作,气喘得更粗了,却还在咬牙坚持。 又是一招破风斩。被挡下来了。手臂酸麻,几乎抬不起来,勉强一招破风斩,却发挥不出百分之一的威能,至于速度,缓慢得让人汗颜,被人挡下一点儿都不稀奇。齐玄风的刀几乎拿捏不住,却还是死死握在手中,一刀不行就两刀,这些盗贼也还剩八个,杀了他们,杀了他们,自己怎么能死在这里。 又一个同伴倒了下去,满眼都是不甘,双手死死捂着脖子,却怎么也堵不住喷射而出的鲜血。剩下两人背靠着背,对于倒下的同伴,一眼都没有多看,死亡,已经变得麻木了。 还是那招破风斩,威力是一刀不如一刀,对面还是倒下了一个,从左胸直劈大腿,深深的一刀,流了满地的内脏。 猛的,所有人都是一个站立不稳,那些已经力竭的干脆摔倒在地。所有人都忍不住四下里张望。 “火!”有人惊恐的高呼一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高高的山巅之上,一条火龙正咆哮着向众人冲来,隐约的可以看见火龙之后的一个人影。 “他们这是要灭口呀!”老者的刀掉在了地上,颓然的跪在地上,其他人也是一脸的神色黯然。 “可惜了,只差一点点,还以为……算了。”只有一个人还支撑着站在那里。没错,就是齐玄风,虽然已经不再年轻,可他还不想死。 记得有人说过,本是尘土,也注定了归于尘土,即便飞得再高,也终究是没有一飞冲天的资格,注定还要落在地上。一个流浪武者,没有了显赫的身份,没有了家族宗门的鼎力支持,再怎么努力,还不是在最底层苦苦挣扎,那些人唾手可及的东西,对于他来说却是那样的遥远,似乎永远无法达到…… 再次从梦境中出来,齐玄风一阵的迷茫,这次的幻境似乎比上次来的还要更加真实,就是那死亡一点点逼近的感觉也那般真实,只是这种动不动就陷入幻境的事情还是让他很难适应。 对了,还有那个破风斩,已经是第二次在幻境中见到,如果是真的,在流浪武者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一招,有机会还是要要试试。 突然,齐玄风有了种奇怪的感觉,这些幻境也许未必都是假的,有可能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真的曾经发生过。当然,也有可能是这个流浪武者的生活,跟自己这个散修有几分相似吧…… 第54章 零散的碎片5 风停了,海浪渐渐平息,雨还在下,太阳没有露头。 鬼域岛,与其说是一座大的岛屿,不如说更像是一块小型大陆。 这里原本是卫公的领土,一大片星散在同一海域的岛屿群,也不知多少年前,海底在大地动中整个的隆起,也不知多少个小岛居然就连成了一个大岛。 离开了小鬼域岛,又来到了鬼域岛,没完没了的幻境,或者也可能是某人的记忆碎片,早已令齐玄风感到厌烦,却又找不到摆脱的办法,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切都有人在暗地里操控。 鬼域岛荒芜,贫瘠,人迹罕至,起初还有些居民在这里打鱼种地,收成却一直不好,后来人就越来越少,卫国从来不算什么大国,可就连历代卫公都对这么大一座岛不屑一顾。只是某一天这里发现了名为鬼域石的稀有矿石,立刻成为了人们争抢的目标,无数的淘金者冒险家来了又走了,有人一夜间变得富可敌国,更多的人只是把自己的尸体留下了,再后来就是旷日持久的战争,最后帝国将这里收归直辖,鬼域岛也变成了所谓流放之地,这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挖矿的囚犯,另一种是狱卒。 第十七号监狱位于岛屿东南,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风暴,显得有些狼藉。 比起岛上的其他监狱,第十七号监狱关押的都是最穷凶极恶的罪犯,他们往往都有一技之长,身上都有不止一条人命,只是现在,对于这些曾经横行一方的人们来说,十七号监狱的看守们才是最穷凶极恶之人。他们没有所谓刑期,一律都是终身监禁,狱卒们可以随意的处置、折磨甚至杀死他们。不过现在,这些囚犯们眼中恶鬼般的存在正一个个狗一般匍匐在地上,大气都不敢踹。 一队人马在十七号监狱黑糊糊的大铁门前停下,早有狱吏陪着笑迎上前去。 “魏公公,还让您老亲自跑这一趟。一听说是您的差事,兄弟们一早就把东西收拾好了。”狱吏那张笑脸,灿烂得如同一朵菊花。 “嗯,做得好。我这也是命苦,一有来你们这个鬼地方的差事,准跑不了我。不过想想也都是替陛下办事,怎敢不尽心竭力。陛下也是体恤你们艰苦,这不,还让我带了些美酒给尔等享用。这可都是贡酒,平日里就是那些一二品的大员都享受不到。”那魏公公下了车,轻轻挥了挥手,神色倨傲的说着。 一行人来到一间摆满各式刑具的宽大石室,很快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被狱卒们连拖带拽的押了进来。 “林大人,林老将军,真是山水有相逢呀。”那个魏公公阴恻恻的笑道。 没人留意,几案上的茶杯无声的动了一下。 “若不是你们这些奸佞进谗,老夫一家何至于落得如此下场,悔不当初,一时心软,做不到除恶务尽。” “啧啧,林大人那,你看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这么大脾气。对,我是奸佞,我是小人,你当初得罪过我,我就是想要报复你,这些都对。我也知道,刑部给你找的那点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根本是子虚乌有。不过我说林大人,你也应该听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再说你也不想想,我是想要报复你,可我一个区区五品太监,不算小了,可也不算大不是,诬陷你一个堂堂一品将军谋反,我真的有那么大能量吗?何况谋反哎,真坐实了那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可你也不睁大眼睛瞧瞧,你们一家是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可现在还不是都好端端的活着。哦,对了,也算不上是好端端了,来了这鬼域岛,说是生不如死也不为过。不过不也有那么一讲嘛,人活着就还有希望,我算是不错的了,这不是巴巴的跑来给您林老将军送希望来了嘛,只要你一句话,不说还回去接着做你的一品将军,至少活着走出这鬼域岛还是不成问题的。” “就别猫哭耗子假慈悲了。有话就快说,也让老夫听听,你们这些奸佞的嘴里有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儿。” “好,痛快。老将军有本家传的星辰锻体诀,陛下对这个很感兴趣。”魏公公的手习惯性的轻轻在几案上敲了敲,茶杯跳动了一下,发出了声响,所有人依旧没有留意。 老者没有接话。他早猜到也许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一天真的会来。 自己为了帝国东征西讨了一辈子,从一个普通的下级军官一路打成了大将军,一生不知立了多少战功,救过先帝,也救过当时还是普通亲王的今上。 林家有本祖传的星辰锻体诀,这不是什么秘密,据说也曾有先祖凭此练出天下无敌的功夫,不过那都是很久远的传说了,毕竟自从那位据说活了将近三百岁的先祖过世后,林家再没有出现过什么显赫的大人物,这一辈若不是有自己在,林家真的就没落了,只是没想到如今居然还有人打这本锻体诀的主意…… “公公,怎么……感觉这屋子似乎在摇呀。”陪魏公公一起来的一个小太监突然颤抖的说着。 话音刚落,几案上的茶杯猛的跳了一下,刑具发出叮叮当当令人不悦的碰撞声,整个石室摇晃得更加明显了。 所有人都骚动了起来。 “让魏公公先出去!” 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嗓子,只是这会儿根本没人顾得上了,大家都在争先恐后的向外逃,只有那老者苦笑一声,摇摇头一屁股坐在了原地。 外面也不见得就好。大地已经开始开裂,附近的山上不断有房屋般大小的巨石滚落,离海岸还有些距离,却已经可以清楚的看见那些泊在港口的大船被巨浪打得如同风中的枯叶,不管是囚犯还是狱卒,都在慌乱的跑来跑去,不时有人死于非命。 “大地动!”也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见识,只是这喊声并不能让慌乱人们停下来。 “别的先不用管,把林家那些人都看好了,别让他们趁乱跑了!对了,那老家伙呢?不会还在石室里吧?快!去个人把他带出来,要是死了你们这些家伙都吃不了兜着走!”只有那个魏公公还在想着皇帝的命令,声嘶力竭的大叫着,只是这会儿还是自己的小命最重要,还有谁顾得上什么林家人呢…… 第55章 零散的碎片6 大周的边境,准确的说就是营盘镇,刚刚经历了兽潮。 虽然大规模的兽潮已经结束,然而成群结队的野兽并没有完全退去,有时候,即便是在官道上也不那么安全了,只有像营盘镇这样大的城镇才能真正给人们安全感。 对于普通人来说,那些吃人的野兽都是恐怖的存在,但对于冒险者来说,这些野兽恰是他们历练的最好对象,随之而来的还有名望与财富。 到处都在流传着冒险者们的丰功伟绩。然而对于老三来说,冒险者绝对要算是遥远的存在,他们不会来安逸的营盘镇,下马营那样的法外之地才是他们的乐园。然而凡事总有例外…… 老三是个什么鬼?难道是之前恍惚时化身的那个小孩?他不是应该做了小厮吗?为什么现在又在镇子外面赶着猪?下马营又是怎么回事?难道就是荆子凯提过的那个下马营? 齐玄风的脑子很乱,却只能尽量记下眼前的一切,努力串联出一个完整的东西,只是这其中似乎少了某些关键…… “小孩儿,寨堡城还有多远?”一个粗狂却又显得有些虚弱的声音,很显然,这是对老三说的。 通往镇子的官道,两个壮汉相互搀扶的站着,其中一个穿着皮甲,只是已经破破烂烂的了,铜制的头盔像个篮子一样挎在胳膊上,拄着一把长剑,另一个则是一身长袍——如果那一缕缕破布条还能称得上长袍的话,长袍下的锁子甲被崩坏了许多,也不知还有没有可能修复,一张木弓现在也变成了拐杖,两人似乎都受了很严重的伤,满身都是血污,穿皮甲的男人一只眼蒙着纱布,还在往外渗着血。 “今天肯定是到不了了,前面是营盘镇,还有,我不是小孩儿。”眼前的两人,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冒险者,然而与传说中那些英明神武的形象相去甚远。 “营盘镇呀。”穿皮甲的汉子嘴里念叨着,“也不错吧。咱哥俩现在这情形,要是在再露宿荒野一宿可真就够呛了。都不用来什么大家伙,一只狼搞不好咱俩就交待在这儿了。” 老三赶着猪离开。曾经听周家的管事们说过,冒险者就是没有加入军队的流浪武士,其中不乏高手,他们习惯于自由自在的生活,只有当执行某个任务时才会临时组成一些小团体,当然也有些人艺高人胆大,会去独自执行任务,有时一些贵族出身的年轻人,或是为了体验冒险的经历,或是纯粹为了历练,也会以冒险者的身份执行任务。但不管怎么说,不要把冒险者当做英雄,其中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也不在少数,在下马营,一言不合就刀兵相向的事每天都会发生,冒险者们唯一能够相信的就是执行任务的同伴,然而这种信任也限于执行任务的当时而已。冒险者们彼此都充满了尔虞我诈,普通人遇见了最好还是能躲多远就多远吧。 两个冒险者也知道一般人对他们的看法,也没计较什么,就跟在了老三身后——说起来他们就是有心计较,也做不了什么。 “今天是什么日子呀?”才走到城门,老三不由感慨一句道。对的,营盘镇虽然只是个镇子,却是有城门的。 城门里,一行五人也不知是要出还是要进的样子,看他们的打扮,十有八九应该也是冒险者。两名弩手,他们的手弩比镇边军的制式弩小了一号,两名盾牌手,腰间挎着短剑,盾牌不是军队的那种防护性更好的大方盾,而是相对轻便的小圆盾,中间应该是他们的首领,却是一个女侠打扮的少女,只是她没有选择女侠们喜欢的更有利于奔跑的薄底鞋,而是一双厚底靴,也许她对自己的格斗能力更有信心吧。 “那个巡检什么意思,从没听说过冒险者小队人数不足八人就不发给令牌的。大不了我们离开这里,天下那么大,也不是只有营盘镇才有野兽。哼!怎么说我们也是也要算是来帮他们清除野兽的,这算什么态度。”说话的是其中一个盾牌手,没想到这个浑身被板条甲包裹严严实实的家伙居然也是个女孩子。 齐玄风却是一惊,这声音听着好耳熟呀,定睛一看,这不是鹦哥嘛,她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幻境之中。 “还不是看我们都是女孩子。一个小小巡检,狗眼看人低。”这次开口的是弩手中比较魁梧的那个,声音有些低沉,若不是她自己这么说,还真不会有人把她当做是女孩子。 “算了,反正我们也是出来历练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是差了三个同伴而已,如今冒险者那么多,应该不难找到愿意加入我们的。”看起来像首领的那个少女显得沉稳许多,也不知是故作镇定,还是已经见过太多类似的事情。 “冒险者?”只是在城门口徘徊,就看到两个正要进城的冒险者,虽然样子确实狼狈了些,不过现在也不是挑三拣四的时候,五个少女大约也觉得自己很幸运吧。 “最近天马岭上的野兽攻击性突然增强了许多,而且大家都在传言,其中可能有妖兽的存在,必须至少凑够八人小队才能上天马岭的规矩倒是真的,也是这几天才有的规矩,那个巡检老爷倒是没有糊弄你们。”很明显,他们也听到了几个女孩子的谈话,那长剑的汉子叹了口气道,“如今的天马岭可不是让新手历练的好地方。我们一行十几人,还带了脚夫和向导,都扔在那儿了,只是如今的下马营也不欢迎我们这些失败者,就是想重新组队回去报仇都做不到。怎么,你们这几个女娃娃就不怕我们老哥俩把霉运传给你们吗?” “霉运?呵呵。”为首的少女抚了抚自己的护腕,从腰间摸出一个小瓷瓶扔给对方,“这是疗伤药,明天我们就出发。嗯,还差一个了,没问题的。” “几个女孩子,不在家里绣花,却学着男人喊打喊杀的。还想在营盘镇找一起去冒险的伙伴,到底是太天真了,如果换做是在下马营,也许还有几分可能吧。”正通过城门的老三如是想着。只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不过一天的功夫,他的想法就完全变了…… 第56章 零散的碎片7 你们这儿的人好像对冒险者很不友善呀。” “如果你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抛弃,也不会心平气和的释放所谓友善吧。之前的事情我是不知道了,不过就在不久之前,兽潮才刚有些苗头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在为了抵御兽潮拼命努力的时候,你们这些冒险者却都走了,一个都没有留下。镇边军的那些大兵偷鸡摸狗的事也没少干,偶尔有几个不肖之辈,欺男霸女的事同样做得出来。可如果没有他们,营盘镇早不知被毁过多少次了。那些愿意释放友善的早来了下马营,留在镇上的,自然就是那些不愿意释放友善的。” 老三还是跟着冒险者来了下马营。 他有不得不来的理由。周家那个表少爷的伤突然开始恶化了,一问才知道那些看似没什么大不了的皮外伤是被白老虎造成的,这种伤很古怪,受伤的人需要终生披着白虎皮御寒,否则就有会生命危险,周家虽然有钱,白虎皮却不是说有就能有的。 老三只是和管事打了声招呼,他想冒一次险——虽然他也清楚希望渺茫,如果成功了,他就能拿回卖身契。 不少人正打量着自己这边,目光中充满讥讽与不屑,肆无忌惮的相互交谈着: “又来了一群不怕死的菜鸟,说是至少要八人小队,他们还真敢八个人就来,真是不知所谓。” “那是他们领头的吧,长得还真是标致,要是晚上肯侍寝,我倒是不介意加入他们。” “得了吧,一个小丫头片子,身量都还没长开呢。再说就你那两下子,还指不定谁保护谁呢。” “哎!那不是壮熊和贾四嘛。前两天才灰溜溜的跑了,没想到这是越活越没出息了,已经开始要跟着小姑娘屁股后面讨生活了。” 老三感到有些害怕,他似乎来了一个不该来的地方,只是现在一切都太迟了,硬着头皮也要走下去。 小队一行八人,老三,壮熊,贾四,首领叫林鑫语,应该是哪家豪门的大小姐,因为拿盾牌的鸳鸯、鹦哥,拿手弩的珍珠、琥珀都是她的丫鬟,果然没有认错,那就是鹦哥。 很快的,宿营地就到了。有钱的话,能沐浴的上房也是有的,没有钱,就是想租帐篷或是吊床都办不到。 林鑫语在金钱方面倒是很大方,每人都有独立的房间,就是老六也不例外。 “如果想去,就自己去街上逛逛。我们不怕事,但也不要惹事。这两天大家赶路也累了,明天修整一天,大家也补充一些物资。后天一早出发。贾四,你的木弓就不要带了,我们去的是山林,长弓的远距离打击能力发挥不出来,你要是会用手弩就去装备一个,不行就换盾牌短刃,壮熊也是,你的长剑在丛林中搏斗有些碍事,也换盾牌短刃吧,另外,皮甲还是太单薄了,去看看有没有好的锁子甲吧。老三嘛,你自己看着办吧。钱的话不用担心,你们也不用考虑替我省钱的事。” 揣着林鑫语给的银票,老三突然有一种做个有钱人真好的感觉。马上要踏入那个未知的世界,与其他人不一样,他可不是去当脚夫的,既然有条件,当然要好好把自己装备一番。与其一个人瞎逛,倒不如跟着壮熊和贾四,毕竟他们对这里更熟悉,要买什么装备也可以指点一下自己,真要出了什么事也有个照应——虽然老三也不认为自己能帮上什么忙。 “这里的店铺有各种资源贩卖,可说是应有尽有,每家店的品质多少有些差异,价格自然也有高有低。”壮熊还是一如既往的做着讲解,“不过我想在这里恐怕很难买到适合你用的装备,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这里的东西对于你来说太高级了些。不是装备越好战斗力就越厉害的,使用不适合自己的武器,只是在空耗力气,甚至可能连平日十分之一的能力都发挥不出来。何况拿着不符合自己实力的武器,也很容易被有心人盯上。” 老三不死心,又跟了一段路,哪怕只是开开眼也好。只是这一路下来真的让他知道了什么叫井底之蛙,一把最便宜的短剑居然要上千两银子。乖乖不得了,上千两银子,其不说像自己这样的奴仆买一百个都还有富裕。 最后老三也没好意思继续跟着壮熊贾四,一个人灰溜溜的去了摊贩区,然而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却又看花了眼,挑来挑去也只买了把看起来不错的短刀。 “哎,买了把刀,看起来不错嘛。”没想到会在摊贩区碰到林鑫语,按说她这样的大小姐不应该对这些便宜货感兴趣才对的——其实在老三看来,这种大小姐就该在家绣绣花,扑扑蝴蝶,下马营与她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此时的林鑫语只带了鹦哥一个人在身边,两人都换了便装,说起来身材高大的鹦哥也要算是个大号美女才对,只是在她们小姐身边一站,就逊色得多了。 “就只买了把刀?钱不够?” “不不,队长……呃……小姐。钱够的,只是我也不知道什么该买,什么不该买。也就这把刀看起来还算适合我。毕竟……我跟你们不一样。只要不是你们的累赘就好。”和镇子里的少年打架时老三天不怕地不怕的,不过很少跟女孩子说话的他感觉自己舌头都打结了,说不得还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你跟我们小姐岁数差不多,没练过武,看起来身体还算结实。锁子甲对于你来说还是沉重了些,应该会影响行动的,倒不如买身好些的皮甲,防御力稍差一些,却不影响身体的灵活度,如果有好的,藤甲也不错。盾牌嘛,我和鸳鸯用的这种就很好,够结实,也不至于拿不动。对了,还有靴子,进了山我们可没有时间停下来等你打草鞋。算了,估计你也分辨不出好坏。我去帮你挑吧。别到时候真动起手来扯后腿。”那个叫鹦哥的丫鬟嘴上说得刻薄了些,人倒是挺好的。 有行家出手果然不一样,没费什么功夫老三的装备就置办好了。 老三心里不由感慨这些人花起钱来真是一点不手软,摊贩区的东西比起商店去已经便宜很多了,结果他那把短刀居然连个零头都算不上,自己给周老爷家放一辈子猪都换不来这身装备,也不知冒险者们都是如此大方,还是这位大小姐真的超级有钱的关系…… 第57章 零散的碎片8 一直在赶路。 整整两天了,除了吃饭、休息,其他时间都是在赶路。 老三知道,林鑫语虽然在冒险者公会领了任务,却有着自己的打算。老三也知道,这种事并不算罕见,而且在到达真正的目的地之前,林鑫语有权对她的真正目的守口如瓶。老三只是好奇,越是向前,林鑫语这个人就显得越是神秘。 与其他冒险者总是会大包小裹的携带各种物资,甚至要雇佣脚夫不同,林鑫语这五个女孩可算是轻装上阵,除了身上的装备,什么都没有,壮熊和贾四还会带着干粮袋,背着扑兽夹,各种杂七杂八看不出用途也不知是否用得上的装备,壮熊甚至还随身带了一口小锅。 “你还准备生火做饭吗?”才上路没多久,鹦哥忍不住问道。 “光吃干粮到后来体力会不足。”壮熊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反倒是觉得五个女孩明显的经验不足,“晚上宿营时,美美的喝上碗热汤,睡得也比较安稳。何况有火堆在身边,大部分野兽也不敢靠近。” “火的确能吓退大部分野兽,不过对于那些进化出智慧的就不那么管用了,再说那些畜生嗅觉是很灵敏的,你生火做饭,尤其是吃肉的时候,搞不好会吸引来大型食肉动物。虽然我们不怕,总归还是麻烦。” 壮熊只是笑笑,没有接话,几个小姑娘也许带了辟谷丹,不过那玩意儿可不便宜,何况看她们的样子带的也不会多,自己带着锅子,总是有备无患,只是他怎么没想到自己很快就后悔了。 到了吃饭时间,谁也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就见林鑫语变戏法般的凭空拿出一张八仙桌和八个小方凳,接着又拿出米饭,菜,还有一大盆汤,菜居然还有荤有素,汤还冒着热气。 老三的眼睛都看直了,嘴巴张得能塞个拳头,壮熊和贾四这两个自认为经验老到的冒险者表情大约也差不多。 第一次如此还可以解释为林鑫语事先让人藏在这里,毕竟还没有深入天马岭,相对也还算比较安全,接下来每次吃饭都会如此,就完全没法解释了,毕竟谁也不会深入险境如此之远只为做这些无聊的事,更不要说天黑后林鑫语居然还拿得出被拆解成几大块的用木板拼成的屋子,这可比露宿荒野仅仅靠生一堆火安全的多了。 老三他们看不懂,齐玄风却知道,这个林鑫语身上也有储物袋,而且很有可能比自己那个还要大。 随着不断的深入,老三又发现了新的问题。虽说是在不停的赶路,其实林鑫语每走上一段还是会稍微停上那么一瞬,有时会继续前进,有时则会绕路。 起初谁都不会留意这个细节。毕竟只是那么一瞬,也做不了什么。会绕路也很正常,毕竟是在山里行走,又不是笔直的官道,壮熊和贾四都是老牌冒险者,林鑫语也未必不会担心他们猜出自己的目的地。地图她一定是有的,可是在山里,地图有时也不是那么可靠。再怎么说几个小姑娘也都是新手,搞不好她自己也在不断地修正方向。 只是这么走下去,老三还是明白问题出在哪了。天马岭可是真正的深山老林,即便是在营盘镇周边,晚上也不时有野兽出没,兽潮才刚过去不久,即便是在官道上都不见得那么安全,走了两天了,居然完全碰不到大型猛兽,怎么想都觉得太奇怪了。 老三心中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林鑫语也许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可以感知到方圆一定距离内的事物,也许每次她停下的那么一瞬,就是在感知,而她绕路,就是在避开前方的大型野兽。 世上当真会有这么厉害人吗?老三心中充满疑惑。他之前见过最厉害的人也就是对抗兽潮时镇边军的军官,不过那些军官显然没有这个本事。 猛的,一个念头冒出,在老三脑子里挥之不去。妖道,对,就是妖道。关于妖道老三知道的很少,不过也只有神秘的妖道才能解释林鑫语的这身本事。 老三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却又不敢声张,虽然还不能确定,也有几分把握,这时候老三倒是盼着是自己想错了。 齐玄风倒是很欣慰,别看这小子岁数不大,也没什么见识,看事情倒是挺准的。 壮熊贾四在冒险者中只能算末流,按他们自己的话说也只是本事平平运气还不算坏的家伙,加上一个老三自己,还不如他们呢,要对付五个妖道,根本就是找死。就是打赢了也没什么好高兴的,如今连身在何方都不知道,能不能活着走出天马岭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老三偷眼看向壮熊和贾四。壮熊的神色与平时无异,不知是真的想他表现出的那么没心没肺,还是真人不露相。贾四的脸色看起来有些难看,也不知同样看出了什么不对,还是单纯在心里抱怨这看似永远走不到头的路。 老三还在胡思乱想,队伍已经无声无息的停下了,差一点儿撞到前面的琥珀身上。 每个人神色都有几分紧张,最沉不住气的壮熊更是已经抽出了短剑。不过倒是可以肯定一件事,在场的每个人都已经清楚,林鑫语停下来是发现附近某个地方有未知的危险在等待着,只是看破不说破罢了。 好一会儿,林鑫语都没有出声,看起来有些犹豫。 终于,林鑫语动了,没有绕路,而是神色坚定的笔直向前,每个人也纷纷亮出了兵器,到底都是冒险者,虽然从未有过真正配合,却自然的排出了阵型,持盾牌的壮熊、鹦哥、鸳鸯在前,持弩的贾四、珍珠、琥珀自然的退到后排,林鑫语走在中央,老三被挤到了最后,算是被排斥在队形之外,却也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众人走的都很小心,生怕惊动了前方那个未知的存在。 近了,更近了…… “白虎!”看到这凶猛的大型食人动物,老三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差点惊呼出声,身不由己的退后了半步…… 第58章 零散的碎片9 白虎,正是白虎,而且居然有两只。 “奇怪了,老虎都是万里独行,白虎尤其如此。现在又不是求偶的季节,也很显然不是母虎带着幼虎,怎么会有两只同时出现。”看到两只白虎并没有发现自己,众人都是松了一口气,壮熊是几人中经验最丰富的,只是现在他感觉自己的经验似乎有点不够用了,却还是压低声音介绍着,“老虎喜欢从背后攻击,所以千万不要背冲着它们,它们力气很大,行动敏捷,爪牙锋利,白虎要比一般的老虎还要来得更厉害,而且它们尾巴也可以攻击,一旦被尾巴扫到,轻则骨断筋折,重则立时毙命,千万要小心。好在它们的嗅觉很差,要是其他野兽,我们靠得这么近,一早就被发现了。” 老三想的却是另一回事,刚刚林鑫语会犹豫,肯定是发现了这两只白虎,原本她可以像之前一样直接绕过去就是了,反正老三也不知道前面有什么,然而一番计较后,她还是选择了继续向前,虽然不知道要杀这两只白虎对于冒险者们来说究竟如何,可只是听壮熊的介绍就知道没那么简单,对于林鑫语来说不管这两只白虎继续一口气奔向目的地,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伤亡才符合她的利益,却肯为自己停下来杀这两只白虎,一句古道热肠来形容绝不为过,老三心里充满了感激,感动。 “盾牌手站好自己的位置,弩手准备——放。”林鑫语有力地一挥手,三支箭矢急飞而出。 “铛铛铛!”三声脆响,如同打在钢板上一样,手弩的劲道比起长弓不能算大,近距离透过皮肉还是轻而易举的,而如今三支箭矢却落在了地上。两只白虎毫发未损,三支箭矢反倒是提醒了它们。 “生鳞白虎!”很少开口的贾四惊呼一声,声音里透着恐怖。 老三不知道什么是生鳞白虎,其他人却都是知道的,饶是作为旁观者的齐玄风也吃惊不小,也不知该说他们幸运还是不幸。 白虎已经是普通老虎中的异种,本就是很难对付的,有经验的猎人见了往往有多远就躲多远,而生鳞白虎又是白虎中的异种。它们的速度比普通老虎略逊,力气却要大得多,虽然叫生鳞白虎,倒不是真的生有鳞片,只是它们的皮极坚韧,如同身披鳞甲一般,别说普通的箭矢伤不得它们分毫,就是刀砍斧劈都很难对它们造成伤害,偏偏从外表却又分辨不出它们与普通白虎的区别,不知有多少艺高人胆大的冒险者栽在它们的利爪之下。不过说来也挺奇怪的,生鳞白虎一旦死了,它们的皮立刻会软化,就跟普通白虎没有两样。 “弩手换短剑,持盾。”林鑫语没有丝毫的慌乱,“你们七个共同攻击左边那只,右边那只我来对付。注意走位,白虎扑击时要奋力抵抗,不要想着逃跑,那样只会把你的后背暴露给白虎,注意脚下,不要被白虎的尾巴扫到。”说着,已经率先从躲藏的灌木丛中跳出去。 老三也握紧短刀冲了上去。 白虎好像知道老三是这些人中最弱的,一上来先是向琥珀一扑,虎尾却重重向老三这边扫过来,打在盾牌上,老三只觉得喉头发甜,胃里一阵阵犯着恶心,眼前金星直冒,持盾的左臂立刻失去了感觉,盾牌若不是套在胳膊上,只怕早就飞出去了。 “打它的眼睛!”壮熊的声音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一般遥远,“生鳞白虎的皮再怎么厉害,眼睛也是保护不到的!” 老三知道,自己几人已经完全激怒了白虎,现在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不在这里将它们收拾掉,大家都要交待在这里,虽然他没见过白虎,之前兽潮时类似的情形见得太多了,左臂失去知觉算得了什么,就算是断了又算得了什么,老三挥舞着短刀,他没有后退。 “铛!”一刀砍在了虎尾上,老三感觉得出来,白虎一定没有受伤,自己的虎口反倒是震裂开来,短刀再也拿不住,直接飞了出去。 老三此时无比的庆幸林鑫语的大方,同样的短刀他身上还有三把。虎口的疼痛根本算不了什么,能够虎口余生才是最现实的,没有多想,立刻又从腰间抽出一把,继续战斗。 到底人多势众,白虎渐渐落入下风,防守得多,进攻得少,只是七人联手,一时却也伤它不得。白虎奋力的嘶吼着,像是在发泄怒意,又像是在向同伴求救…… 一把飞刀无声无息的插在白虎的左眼上,只疼得那畜生更加狂暴的吼叫。 众人心中都是一喜——这里没有别人,林鑫语解决一只了。 有了林鑫语的加入,白虎还受了伤,自然容易对付得多,没多大功夫便支撑不住倒了下去。 老三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之前还勉强能够忍耐的疼痛现在全部袭了上来,就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 其他人的情况要好得多。壮熊已经麻利的抽出刀准备分解两只白虎的尸体。 白虎浑身都是宝,尤其还是稀有的生鳞白虎,那身虎皮还要算价值低的,这次任务即便没有其他收获,每个人的所得也相当可观,只要看看壮熊贾四呵呵傻笑的样子也就不难理解了。 “忙什么。尸体又不会自己跑。”林鑫语就地坐下,淡淡的说道,“抓紧时间休息吧,真正厉害的还在后头。” 听到这话,壮熊手里的刀差点儿掉到地上——两只生鳞白虎还不算厉害吗? “我……我们……要不然我们跑吧。”壮熊自然不会不信林鑫语的判断,哆哆嗦嗦的说道。 “来不及的。这里是白虎的地盘,除非你自认为对这里的一草一木比白虎还了解。”说完,林鑫语闭上眼睛,一副不想再啰嗦的样子。 不大会儿的功夫,随着林鑫语的一声“来了”,众人纷纷起身,紧握着手中的兵器。老三只觉得浑身酸疼,但这种情况下,就是双手双脚都废掉,也只有奋力一战。 众人面前,一只体型庞大的白虎静静的立在那里,之前的两只白虎比起来就好像是老虎崽子一般。 “妖兽?!”林鑫语嘴里嘀咕了一句,声音不大,众人却都听得分明…… 第59章 零散的碎片10 有关妖兽的传说就是在营盘镇也听过许多,可即便是镇上最有经验的老猎人也没见过,也有人说那些见过妖兽的很少有能活着回来的。壮熊贾四也算经验丰富的冒险者,同样也是只听说没见过。 眼前的这个大家伙是不是妖兽姑且不管,一看就是难对付的,何况刚刚众人都被这庞然大物吸引了全部的眼光,没有留意居然还有八只幼崽。虽说是幼崽,其中的七只身量也很不小,只有最小的雪团一般的一只小家伙趴在那个大块头的耳朵上,居然也稳稳当当。 也不用如何分配了,林鑫语去对付那个大家伙,其他七人一人抵挡一只小的。没错,就是抵挡,不是对付,刚刚七人合力对付一只白虎也不过是打得旗鼓相当,真要拖下去,最后谁输谁赢还不好说呢,现在要抵挡的白虎是小了些,却也要一人一只,几个人都没什么信心,如果林鑫语不能很快解决那只大的,肯定会有伤亡,一个搞不好,都交代在这儿也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 林鑫语没有再用飞刀,也没有亮出其他兵器,赤手空拳的冲上去,完全是要跟白虎拼力气的架势。让老三有些意外的是,林鑫语并没有被一巴掌扇飞,更没有被拍扁在地上,只是被逼得后退了几步,还将一旁的小树撞倒了一棵,很快站稳身形,又冲了上去——说是小树,也是跟周围那些参天大树相比而言,其实也有碗口粗细。 “这女人力气真大!”老三心里暗暗想着。只是不知为什么,看着林鑫语冲上去的样子让人感觉她并没有尽全力,只是情况已危机如此,她真的敢不尽全力吗? 已经没时间再考虑别的,白虎已经冲到了身前。 奋力用盾牌挡住白虎的扑击,震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却顾不了这些,全力挥舞着短刀砍去,也不知是自己刚刚耗尽了体力,这会儿还回复不过来,又或者眼前的白虎虽然个头稍小,身体却更加灵活,也可能只是刚刚的战斗有太多人围攻,分散了白虎的注意力,总之老三这一刀是砍空了,那白虎只是稍稍退却,便轻松躲开,连根毛都没少。 “那些畜生只是没有人聪明,却并不傻,不是到了生死时刻,大部分野兽都并不愿意拼命,它们看起来很吓人,心里可能比你更害怕。有时,我们也可以利用它们的小聪明,虚张声势不是每次都有用,不过实在没有办法时,也许能救自己一命。”老三想起一位熟识的猎人讲的经验之谈。面对刀子,白虎居然也会后退,很显然这只小老虎对自己也并不是那么有信心。 老三每个动作都尽可能做得很大,高声叫喊,左臂盾牌护住要害,右手不断挥刀向白虎砍去,也不管是否砍中,只是一昧的抢攻。这一招似乎也很有效,白虎挥舞利爪想要抢回主动权,却也一点点向后退去,老三支撑得很辛苦,不过看起来倒像是老三在追着白虎打。 假的到底是假的。白虎不聪明,可也不笨。 “铛!”老三的短刀重重看在白虎身上,一声脆响。就和老三想的一样,眼前这只也是生鳞白虎,老三的全力一击没伤到对方分毫,自己的手反倒震得生疼,刚刚有点要愈合的虎口又被震裂开来。 “不能给这畜生反扑的机会!”老三心里只有这一个念头。他很清楚,自己是扛不住白虎的扑击的,拿盾硬顶不是办法,自己很快就会力竭,跟白虎比力气就跟找死没什么区别,逃跑更是不行,自己在速度上很明显更吃亏。进攻不会给白虎造成伤害,防守却一定会伤害到自己。 白虎却已经不打算给老三机会了。畜生就是畜生,哪怕是山中之王的老虎,骨子里那种对于拿着兵器的人的恐惧可说是与生俱来,即便是进化成白虎,进化成生鳞白虎,这份不自信也不会改变半分,可一旦让它发现眼前这个少年对自己构不成威胁,什么能耐立刻就都来了。 白虎已经不再后退了,张着大嘴,就好像在嘲笑老三,扬起一只前爪重重拍下,老三也只能举起盾牌迎接,几乎吐血,却还不忘奋力挥出一刀。 白虎已经不再害怕,连躲闪都没有,挥起前爪只一扫,老三的短刀再也捏不住,直接飞了出去。 “还有两把。”老三咬着牙,“不能这样下去,再下去会死的。” 之前也有过与野**战的经历。老三此时脑子前所未有的清醒,大脑转得飞快,之前的一幕幕不断在眼前闪现,他在努力回忆,回忆自己所知的一切,已经得到了白虎皮,自由的新生活马上就要开始,自己怎么可以死在这儿。 一个念头在老三心头升起,越来越强烈,自己似乎会一式刀法,有开碑裂石之威,在流浪武士中也算非常厉害的一招,一般人别说接下,就是不死都是万幸了,白虎也未必扛得住。在此之前老三从没发挥出这一式刀法的威力,不过死马当活马医吧。 “破风斩!”老三悲愤的大吼着。努力的回忆着每一个细节,运足力气,挥刀砍去。 破风斩?这个小子为什么会破风斩?齐玄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稚嫩,不纯熟,气力也不够。却是货真价实的破风斩,与之前幻境中见过的一模一样。 白虎被砍中了,它根本没有躲。也许在它看来,这种程度的攻击根本没必要让它费力气躲避。 白虎高声吼叫着,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它没有受伤,不过老三看得出,它应该很疼,至少不会是完全没感觉。看来只要想做,还是有可能的,破风斩的确是有效的,只是现在白虎也被完全激怒了。 老三的刀再一次被抽飞,白虎愤怒的爪子拍下,老三只能持盾抵挡,踉跄了一下,摔倒在地上。 “就到这里了吗?绝不!”老三几乎已经绝望了,然而求生的本能让他不愿这么放弃。 “破风斩!”望着飞扑过来的白虎,老三抽出最后一把刀,全身的力气,全部的怒火,都倾注在这一式破风斩上…… 第60章 零散的碎片11 一刀挥出,老三只觉得浑身脱力,好像砍中了,又好像什么都没砍到。恍恍惚惚,直到鼻腔里充满了令人作呕的腥臭。 老三大张着嘴,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满身满脸的血污。依旧坐在原来的位置,就连姿势都没怎么改变。左臂几乎抬不起来,好像是脱臼了。花了大价钱买的小圆盾碎了,掉了一地的渣子,只有套在左臂上的环还老老实实的待在原处,看起来有些变形,即便是有心想要取下也没有那么容易。短刀还好好的握在右手,有些卷刃,看样子也是用不成了。 白虎!白虎呢?老三猛的惊醒,自己不是还在和白虎搏斗吗?现在哪儿去了? 老三惊慌的四下扫视了一圈,其他人还在与白虎搏斗。 林鑫语跟那只最大的白虎打得难解难分,不像是很快就能分出胜负的样子,老三总有一种感觉,那只白虎并没有尽全力,至于林鑫语,他总是感觉有些神秘,至于她还有没有底牌,老三说不上来。奇怪的是那只雪团似的的小白虎依旧稳稳的趴在大虎的耳朵上,打到这个程度,居然都没掉下来。 壮熊与他相对的那只白虎打得旗鼓相当,一人一虎似乎都尽了全力,都在奋力支撑,壮熊的格斗经验应该更胜一筹,白虎则是耐力要好一些,长此以往,壮熊怕是要吃亏。 珍珠与琥珀是两人合力对付两只白虎,略处下风,不过两人应该是配合惯了的,倒也不会很快落败。 鸳鸯的体力似乎要差些,技巧方面显然是她的强项,对付一只白虎也算游刃有余,不会很快取胜,至少在体力耗尽前也不会输。 最不济的是贾四,常年充当弓箭手,体力方面是不吃亏的,格斗技巧与经验就差得太多了,同样是对付一只白虎,只有他显得捉襟见肘,左支右拙也不过是在勉力支撑,身上多处挂彩,不说立刻会败下阵来,也是败象明显了。 只有鹦哥似乎胜利在望,盾牌被她挂在了身后,不知从哪儿弄了一把双手剑,舞起来势大力沉,打得白虎东躲西藏,身上也有了几处伤口,看上去再加一把力,白虎就能被她拿下。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八个人,八只虎,正好。 不对,少了一只,跟自己对打的那只哪儿去了? 老三急忙仔细再一看。原来是灯下黑,唯独没看自己脚下,那只白虎正趴在脚下半步的距离上。说是趴着也不准确,确切的说是烂泥一般的散落在地上,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做的吗?”一式破风斩,真要能发挥出全部的威力,对付一只白虎也未必做不到,只是自己显然没有那个实力,甚至破风斩是不是真像自己想象中那般威力无穷,老三都不敢肯定,毕竟自己从来没有真的学过功夫,若说是在梦里学的,怕是要让人笑大牙。 想不透,老三索性也不再想下去了,一直这么纠结下去不是老三的作风。不管是怎么做到的,反正白虎是死了。继续纠结已经发生的事情,只会让自己错过更多。现在是与白虎生死相拼的时候,老三虽然不相信自己有斩杀白虎的实力,不过多一个人总能多一份助力,打赢的机会总是要更大一些——虽然现在也是逃跑的最佳机会,不过老三不是那种没义气的人,何况他一个人跑掉,也未必出得了天马岭。 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的血污,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回了被白虎拍飞的短刀,盾牌没有了,暂时也没什么好替代的。 贾四的情况最危险,可即便加上自己,老三也不认为就是白虎的对手。 鹦哥的情况最好,可她打得大开大合,自己冲上去搞不好还让她放不开手脚。 珍珠琥珀姐妹俩靠的就是彼此多年磨合的经验,老三可不认为自己也能有这种默契。 至于林鑫语,老三当然更不可能去给她添乱。 还剩壮熊和鸳鸯。 壮熊只是勉强和白虎拼成个平手,加上自己最大的可能依然只是平手而已。鸳鸯倒是已经处于上风了,只是在体力上稍稍吃一点儿亏,经验与技巧完全能够弥补,若再加上自己,虽然其实也没加上多少战力,要拿下那只白虎应该不难。 浑身酸痛,每向前一步都感觉骨头架子都要散了,老三还是向着鸳鸯正对着的那只白虎冲了上去。 “先用着。”鸳鸯一甩手,将自己的盾牌扔给老三,几乎就是转瞬间,她的左臂上又出现了一面小圆盾。 就和老三想的一样,有了他的牵制,虽然起不了多大作用,白虎还是不得不分心应付,鸳鸯自然也更加游刃有余,几招之后,避开白虎扑击的前爪,短剑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划,切断了白虎气管。白虎还没有死,却已经动弹不得,应该也是活不了的吧。 “你去帮壮熊。”鸳鸯看也没看已经倒下的白虎,向着珍珠琥珀那边的战团冲去,还不忘嘱咐着老三,“自己多留点儿神。” 老三也心领神会,鸳鸯的战力可不是自己能比的,把她解放出来,与珍珠琥珀也有些默契,那边的战斗应该也会很快结束吧。自己去帮壮熊,更多的也就是虚张声势,牵制的作用远大于其他,已经没必要再拿命去拼了。 果然,刚刚还很焦灼的战场呈现了一面倒的趋势。鹦哥正对的那只白虎眼看情况不好想跑,被拦腰斩做两段,空下来的鹦哥去帮助已经岌岌可危的贾四,那白虎对付贾四还可以压着打,再加上鹦哥就完全不是对手了,不大功夫也被拿下,差不多同时,鸳鸯珍珠琥珀三人也决绝了自己那边的两只。剩下一只想跑,壮熊和老三也只是稍作拦截,鹦哥早已大步赶上手起剑落,砍下了它的脑袋。 只剩最后一只了,也是最大最难对付的一只——被鸳鸯斩断气管的那只鹦哥早已上去补刀,至于那个大家伙耳朵上的小不点,谁也没有当回事。 因为老三莫名其妙的发威,一切比想象中要顺利得多。只剩最后这根硬骨头,众人准备一拥而上,再加最后一把力,彻底解决这个麻烦。 “不要过来!”林鑫语察觉到大家的打算,突然大叫了一声…… 第61章 零散的碎片12 听到林鑫语的大喊,众人都是一愣。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更不是一个人逞英雄的时候,林鑫语居然让大家不要过去。 四个丫鬟到底跟了小姐很长时间,虽然不清楚原因,还是立刻停下脚步,并一步步小心的倒退回去,只是一个个都没有松懈下来,依旧在小心的戒备着。 壮熊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看看大家都没有要上去帮忙的意思,也老实的停了下来,反正他自问冲上去也帮不上什么忙,搞不好还会成为累赘。 老三早已浑身酸软,既然林鑫语不让过去,索性就地坐下,龇牙咧嘴的招呼鸳鸯试着把脱臼的左臂重新复位,疼得他哇哇大叫,出了一身的汗,甚至比刚刚的搏斗也不遑多让。 关节复位的确很疼,好在的是不会一直疼下去。老三断断续续哼哼了一会儿,总算感觉好一些了。 林鑫语那边的战斗还在继续,情况有些不乐观。林鑫语被打得接连后退,身上虽然没有受伤,脸色却不是很好看。只是不大会儿的工夫,已经看见她打出三把飞刀了,也不知她前面打了几把,现在又还有多少。鹦哥几次想冲上去帮忙,都被鸳鸯拽住。按鸳鸯的话说,小姐既然使出了飞刀,要在平时这种情况早招呼大家一拥而上了,如今竟然开口阻止,那就是有什么她们没注意到的原因在。现在几人都看不出来,贸贸然冲上去,帮不了小姐还是次要的,拖累了小姐可就罪过了。 众人正不知如何是好,却见贾四拖着短剑正摇摇晃晃的向林鑫语那边走去,他的样子有些奇怪,似乎是体力不济,却又不是太像,倒有几分像是喝醉了。 “回来!”鸳鸯厉声喝道。贾四却好像没听见一般,继续摇摇晃晃的向前走着,短剑好像都拿不住了,直接掉在了地上。 这诡异的一幕让壮熊感到心惊,即在担心自己的同伴,又在担心鸳鸯等人突然翻脸,有心想把贾四拽回来,却一把拉了个空,自己反倒一个趔趄几乎摔倒。 “不要管他。”鸳鸯阻止道,“还看不出来吗?这里边一定有问题。” 话还没说完,却见壮熊大张着双臂,短剑被丢在一旁,盾牌在手腕上摇摇晃晃,几乎掉下。老三恰能看到他的半张侧脸,脸色白得吓人,眼皮下垂,眼神空洞,眼里满是血丝,嘴巴在不停的叨咕着什么,却又完全听不清是什么。一步三摇的,也向着林鑫语那边走去,就和贾四一模一样。 老三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就感觉脑子里一阵刺痛,精神开始恍惚,眼前的一切变得越来越朦胧,直至渐渐化作虚无,却也不是完全捕捉不到,身上的疼痛似乎都感觉不到了。 又进入梦境了吗?可是又不像。 对于进入梦境老三早已习以为常,他知道哪怕正经历生死,时机到了也会进入梦境,哪怕一天连续进入几次的经历也是有的。林鑫语似乎渐渐不支,正向众人求助,一会儿却又是这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摆出一副诱人的姿势,轻声呼唤着自己,壮熊贾四,鸳鸯鹦哥,珍珠琥珀,以及那只白虎,一切仿佛都不存在一般,脑子里乱哄哄的,什么都想不起来。突然,林鑫语一个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上,而这一摔好像一下子把衣服也都摔掉了,整个迷人的胴体暴露在眼前,女孩子轻声的娇喘那么动听,天籁一般的。 老三的脚动起来了。十四岁的少年,早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那白花花的一片,可比夏天的傍晚偷看在河里洗澡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要来得生动多了。 “梦境吗?怎么会有这样的梦?”老三的脑袋似乎恢复了一些思考的能力,脚步停了下来,左脚还抬着,犹豫着是不是迈出去。 “你过来呀!来嘛!”眼前的林鑫语娇嗔着朝老三勾了勾手指,比起之前近了许多,就像再迈前一步伸手就够得到。 老三心里痒痒的,脑海中却有一个声音回响着:“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老三的脑子又清明了几分,那只将迈不迈的左脚缩了回来。眼前居然只有林鑫语,在一片虚无中,相当卖力的诱惑着自己,其他人,白虎,满地的尸体,整个树林都不见了。周围的空气暖烘烘的,很舒服,满是少女的芬芳,却没有泥土的味道,更没有血腥气。 “我不知道你是谁!不过在老子的梦里,还能被你给耍了?”老三看了一眼手中还紧握的短刀,大吼一声,朝眼前的林鑫语砍去。 猛的,眼前的一切仿佛水晶一般被打碎。老三稍一恍惚,揉了揉揉眼睛,却是那雪团似的小白虎就在眼前不到一步的距离,四条小短腿不断的踢腾,浑身抽搐,嘴角不住往外泛着血沫,翻着白眼,肚皮上一道长长的口子,内脏正缓缓流出,眼看是活不成了。 往前十几步,林鑫语和白虎还在厮杀,没想到懵懵懂懂自己还是向前走了这么远。 鹦哥等四人就倒在自己身侧,好像是昏了过去。 一旁的树上挂着壮熊,看情形是被白虎扇飞出去的,也不知是不是还活着。 白虎身侧不远倒着贾四。应该就是他吧——至少看装束应该是。整个人都不成样子,好像是被什么活生生吸干了整个躯壳。 真是太危险了,说不得再往前走几步,自己就是贾四那个下场吧。 一阵恼怒,老三毫不迟疑的上去给那只小白虎补了一刀。还不解气,发泄般的在那畜生身上左一刀右一刀的捅着,直到完全看不出那对烂肉曾经是一只白虎。 “也是幻境吗?这小子为什么认为会是梦境?还习以为常?他到底是经历了什么?”齐玄风一早就看出那雪团似的小白虎不简单,林鑫语口中的妖兽就是说它了,只是这个叫老三的少年越发让人看不懂了。 “你不错!”一个声音在老三耳边响起,正是林鑫语,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解决了那只大块头的白虎,脸色有些苍白,神色却很放松,正将一个瓷瓶递给他…… 第62章 零散的碎片13 “你是林家人?” 林鑫语突然问了一句,很显然是在问老三,不只是老三,齐玄风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一个边远小镇的小猪倌,和一个千金大小姐会是一家人?又不是那些三流的爱情小说。不过看林鑫语的神色,也不像是在无的放矢。 林鑫语递过来的瓷瓶里是一颗药丸,老三之前就见过,还在营盘镇时林鑫语曾用来给壮熊他们治伤,效果惊人,老三也不客气,道了声谢,就着水将药服下,药效发作还要一段时间,不过老三知道,最迟也就是明天,自己身上的伤也就好得差不多了。 林鑫语仔细检查了鹦哥等四人,不由长长出了一口气,四人都只是精神力消耗过度,暂时晕了过去,并没有什么大碍。 壮熊也被从树上放下来,他的肋骨断了两根,头受到了很大的撞击,身上可见的还有七八处外伤,林鑫语也只是皱了一下眉头,比她想象的伤要重一些,不过还好,冒险者们处理这些伤都很有办法,即便没有林鑫语,壮熊应该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贾四的样子相当凄惨。林鑫语只是走上前去一碰,整张人皮都脱落下来,继而变成一些碎屑,随风飘散,就好像深秋的枯叶。老三有些好奇,像这样的大小姐,面对此情此景居然完全不害怕,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 “你应该是我们林家人吧。”林鑫语又开口了,只是这一次,她似乎有了相当的把握。 “我……你知道,我姓许。”在登记冒险者小队时,老三终于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名字,许季,差不多也就是许老幺的意思,事实上这个官老爷随口给的名字也就只用过这一次,平时大家依旧是喊他老三,不过林鑫语至少应该知道他是姓许的才对。 “我们去那边谈谈吧。”林鑫语提议道。 八个人,死了一个,五个昏迷,不过也随时可能醒过来,即便林鑫语对她那四个丫鬟很是信任,也不会信任才认识不久的壮熊,聊一些秘密,还是人越少越好。 跟着林鑫语走了不久,是一片相当开阔的地方,有人从任何一个方向靠近,离得很远就能发现,这里是白虎的地盘,野兽什么的倒是不用担心。 “你练过回梦心经?”找了块相对平整的地方,林鑫语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大块布,铺好坐上去,示意老三也坐上去。对于林鑫语和她那四个丫鬟总是能莫名其妙的拿出一些原本没有的东西,老三现在也是见怪不怪了。 “那是什么?”老三可从没听说过什么回梦心经,练体术他倒是有在练,如今他也知道练体术有很多种,至于自己练的到底什么他就不知道了,当然,练体术的事林鑫语没问,自己也没必要说。 “你没听家人说过吗?”林鑫语多少有些意外,想了想接着问道,“你是不是偶尔会进入一种如梦似幻般的境界?嗯,怎么说呢,如果你开始练体,会相对更加频繁的进入到这种境界里,当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会再有这种情况发生,不过对于一些幻术却有一定的免疫力。” 听林鑫语这么说,老三觉得好像就是再说自己,那种梦境他从小就会有,而第一次变得清晰起来就是在前段时间他刚刚开始练体的时候,至于林鑫语说的那种程度自己应该还远没有达到,毕竟只看刚刚的表现也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娇滴滴的小姑娘比自己厉害太多了。 老三没有答话,他有些拿不定主意。林鑫语看起来没有恶意,可谁知道她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之前曾听大哥无意中说过,他们许家是有仇人的,而且那些仇人非常厉害,谁知道这个什么林家是不是许家当年的仇人。 看到老三的表现,林鑫语倒是猜出个七七八八,接着说道:“也许你的家人并没有告诉你真实的情况,也许更多的是出于保护你的关系。回梦心经我们都是从小就开始练的,真的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甚至都完全没有印象什么时候有练过,不过长辈们也没有必要在这种事上骗我们这些晚辈,何况练功之后会发生的种种也的确是在我们身上发生了。我一直不明白回梦心经到底有什么好处,只是对一些初级幻术有一点儿免疫力,完全就是鸡肋,林家的人每一个都要练的,好在都是在很小甚至都不记事的时候练得,也不会影响什么。据说这是家族中的一位先辈留下的,至于具体有什么用,长辈们不说,我也没办法问,也许他们自己也说不清原因。” “你是因为我刚刚没有被那只小虎迷惑,还能斩杀它的原因吗?”老三觉得总不说话也不好。 “也不全是。”说着,林鑫语站了起来,手中多了一把长剑。 只见林鑫语舞动长剑,身体以一种怪异的姿势扭曲着,猛地全身发力,挥出一剑,给人一种飞沙走石般的感觉,二三十步开外的一棵小树应声被劈成两半,分左右倒下。 老三看得大吃一惊,大张着嘴好半天没有反应。 林鑫语的厉害他已经有所了解,就是表现的再惊人老三也不会感到惊讶,真正让他吃惊的却是林鑫语的招式。 “你应该不陌生吧。”林鑫语又开口了,语气十分笃定。 老三当然不陌生,同样的,齐玄风也不会感到陌生。就在刚刚,老三还用过这一招,只是没有林鑫语使得那么漂亮,也没有那般威力。没错,就是破风斩,准确的说林鑫语的破风斩比老三用的还要标准得多。 “现在还不承认你是我们林家人吗?若不是我们林家的人,又怎么会我们林家的家传绝学。记得不错的话,刚刚你还喊出这一招的名字,若非如此,电光火石间,你那小孩儿打架般的一招我还未必猜得出是破风斩。”林鑫语有些玩味的笑着。 “我……我说我是做梦学的,你信吗?”老三有点儿结巴,明明没有撒谎,听起来还是很像在骗人。 “破风斩?许老英雄失传已久的绝学?” 不知什么时候,那五个人都醒了,居然还找了过来,离得有些距离,林鑫语的声音不大,他们应该听不到才对。可看壮熊大张着嘴,有些笨拙的比手画脚,能够远远的就看出这一式招法为何,看起来他知道的也一定不少…… 第63章 零散的碎片14 鹦哥他们会找来,并不令人意外,只是会让他们走得如此近都没有发现,这才真的奇怪,至少以林鑫语的本事,这种情况根本不该发生才对。齐玄风甚至有些怀疑,林鑫语会不会是故意的,至于老三怎么想,还看不出来。 壮熊的样子显得十分激动,比比划划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什么,只是没人听得清他说的到底是什么。 “都清理完毕了,我们还找到了这个。”鹦哥看起来很疲惫,原本舞起来很威风的双手剑现在变成了她的手杖,其他几人的情况比她还要遭。 林鑫语将疗伤药分给几人,同时接过鹦哥递过来的东西,那是一颗很小的珠子,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绿色的,不是很圆,细看的话还能发现一些暗红色的裂纹。 “你的刀上抹了红娘子?”林鑫语看了看那珠子,突然问老三。 “红娘子是什么?”老三被问得一愣,“我倒是抹了东西,不是什么红娘子,而是铜钱草的汁液,可以吃,但抹在伤口上却是剧毒,拿来对付野兽最好不过,我不是冒险者,不过也有我自己的办法。” 壮熊这时已经从之前的亢奋中清醒了过来,很显然像他这样老资格的冒险者对于识别一些低等级草药还是很有心得的:“红娘子总是长在山阴处阴暗潮湿的角落里,虽然不清楚它有什么用,不过有些药材商人会收,只是价钱不高,遇到了也会顺手采回来,却不会特意去采摘,这东西跟铜钱草很像,只是叶脉略微有些发红,不细看是不好区别的,没食物时也可以充饥,味道也很像铜钱草,只是即便遇到血也不会有毒。” “原来你不知道呀。”林鑫语多少有些意外,想想似乎也是理所当然,“不过倒是要谢谢你了,红娘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低阶妖丹,不管怎么说,这可妖丹现在总算不那么垃圾了。倒是你,我刚才好像听你说什么许老英雄的,看来你对破风斩还是很了解的嘛。”后面这句话是对着壮熊说的。 “谈不上什么了解不了解的。”壮熊的话一直都很多,只是一路走来也没什么让他说话的机会,现在既然有人想听,他正求之不得,“许老英雄名叫许玉,关于他的传说也不知流传了多少年了。据说他武功极好,曾经出手教训过一个十三级武士,很是给我们这些天生天养的冒险者们挣了面子,有一种说法是即便遇到传说中的十四级武士他也有办法对付,而他的成名绝技之一就是破风斩。我也只是机缘巧合在如意坊见识过一回,印象相当深刻,见大小姐使出,也就认了出来。” “传说中的人物,还是失传已久的绝学。你又从哪里见识得到?胡吹大气!”一旁的鹦哥忍不住开口讥讽。 “这种传奇人物我当然没机会认识。不过据说许老英雄当年最后一次出任务,做的就是如意坊的任务,结果被人暗算死得不明不白,却有人暗地里用回光镜将他的最后时刻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后来这段影像就到了如意坊的手中,每隔十年开启一次,供大家瞻仰参详,不过说也奇怪,这破风斩动作怪异了些,却并不十分复杂,这么多年过去了,却从没听说有人练成过,今日见了大小姐,看来这破风斩也未必就是练不成的绝学。刚刚见识了大小姐的破风斩,威能似乎比影像中许老英雄最后的全力一击更加惊人。” “看来被你知道了十分不得了的秘密呀,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呀?”林鑫语有些促狭的笑道。 “大小姐不要开这种不好笑的玩笑嘛。我老熊别的本事没有,到底走南闯北这么多年,看人的本事还是有些的。这里是天马岭,随随便便杀死个把人根本没人理会,不过大小姐要杀我,刚刚就用不着浪费一颗丹药了。我老熊这条烂命值不值这颗丹药心里还是有数的。” “说得倒也有趣。算了,你再讲讲关于那个许玉的事情,我对这人还有些兴趣。” “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看壮熊的表情就知道他也不是很确定林鑫语不会灭口,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关于许老英雄都是在他成为冒险者以后的事情,在这之前他过着怎样的生活就没人知道了。有人曾猜测他应该是某个大家族的子弟,只是出来历练的,不过那时候很少有出来历练的世家子弟愿意一直做冒险者的行当,而且一做就是好几十年,也有人猜测他是那些大家族中不受待见的庶子之类,不过都没有什么过得去的证据,只是据说他平时的做派与我们这些出身草根的完全不同。听说许老英雄刚刚成为冒险者时并不十分厉害,甚至比很多很普通的家伙还要差,做任务只能捡人家不要的,时常会被人嘲笑甚至欺负,毕竟很少有人像他那样年纪不小了才第一次出来做冒险者,而且很快大家也发现即便被人欺负也没有人会为他出头,也有人说他那副贵族做派分明是装出来的。只是随着一次又一次出任务,他的实力成长很快,不过两三年工夫,即便是在如意坊那种高端冒险者聚集的地方也没人再敢惹他了。只是这位前辈有个习惯,每年总会有一两个月是不做任何任务的,也没人知道他那段时间去了哪里,干了些什么,他也从不与人聊关于冒险任务以外的事情。另外这位前辈对于新人冒险者非常的照顾,像他这样的大人物居然会时不时带着菜鸟们去执行初等级任务,所以即便千年后的今天,依然有很多冒险者十分崇拜他。” 壮熊的描述让老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感觉与自己有些什么关联,可自己虽说也是姓许,家族里可从未听说出过冒险者一类的人物。 齐玄风也有一种感觉,这个许玉,与之前幻境中那个林玉搞不好是同一个人,他不是也曾经用过这个化名嘛。 回头瞧了一眼林鑫语,眼睛红红的,似乎还有些湿润。 老三有一种感觉,林鑫语搞不好还知道一些壮熊不知道的…… 第64章 零散的碎片15 休整了一天,一行人继续上路。 林鑫语的丹药确实好用,那么重的伤,只过了一晚,就没事人一样了,看看壮熊,也完全看不出之前有断了肋骨。 林鑫语没有再问老三是不是林家人,也没有再聊起关于许玉的事情。 赶路,还是赶路,一连又是两天。 有一点得到了证明,只要林鑫语愿意,他们就能轻松避开那些大型野兽,至于其他的,感受到冒险者的气息,也自动会能多远就躲多远。 老三知道,自进入天马岭以来,壮熊贾四都在偷偷的计算路程,对于他们这些老牌冒险者来说,通过计算路程以及一些特殊的参照物,大致估算出所处的位置,并能大体给出一个回去的方向,这并不困难,现在贾四不在了,壮熊一个人起初还是坚持如此,只是现在壮熊也放弃了。 “天马岭很大,被冒险者们探索过的区域大约也就一半左右,而这其中又有一半只有那些高端冒险者才敢涉足,即便我现在找得到回去的路,怕是也会死在路上。”放弃之后,壮熊也就无所谓隐瞒了。 林鑫语她们恐怕对此还要更早察觉,只是一直没有说破,看来也是对自己很有信心。 “今天早点休息吧。”天色还早,远不到该宿营的时候,“明天早些出发,如果路上没有意外,中午的时候应该就能赶到,轻松的时刻结束了。” 轻松时刻吗?如果和白虎妖生死相搏也算得上轻松时刻,那真不知怎样的险境才称得上不轻松。 老三暗自腹诽着,不过难得的休息,也算不错吧。 吃过晚饭,正无所事事。出外巡视的壮熊带回一个意外的消息——虽然明知道有林鑫语在,即便有野兽靠近也能一早就发现,多年养成的习惯却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每当宿营之后,壮熊还是会对周边仔细地巡视一遍,顺便布设一些防御机关。 “山坳那边居然有积雪,现在还不到下雪的时候,就是山里也不可能,也就是说那里应该是常年都有积雪。山里常年有积雪的地方,搞不好就有雪魂果,要不要去碰碰运气。” 壮熊的样子显得很兴奋。雪魂果的话老三也是听说过的,不算炼丹的必备材料,不过炼丹时若能加一些,就能极大的提升丹药的品质,就是直接服用也有莫大好处,当然,更具体的就不是老三能知道的了。据说周老爷家祖上也曾做过冒险者,还是很菜鸟的那种,无意间从其他冒险者的尸体上得到了一颗雪魂果,因为不懂行贱卖出去,却也是一夜暴富,为周家如今的兴旺打下了基础。只是雪魂果只有终年积雪的背光之地才有,能不能遇到也要看机缘,就是那些终年出入天马岭的冒险者也很少听说有谁得到。壮熊这样的冒险者自然是穷怕了的,虽说机会不大,不去找找也是心有不甘。 “雪魂果呀!听起来不错。”林鑫语难得的有了兴趣,“鹦哥,我们也去看看。你们三个留下。”这后一句却是对鸳鸯等三人说的。 山坳距离宿营地很近,其实那也算不得山坳,更像是一个坡度略陡的大坑。就像壮熊说的一样,居然有积雪,而且积雪很深,走在上面,没得过膝盖。 老三当然是没见过什么雪魂果,若不是周家少爷跟一群小屁孩儿吹牛,估计听都不会听说过,他是跟过来不过是见见世面,另外也确实是有些无聊,尤其是听林鑫语说轻松的时刻结束了,不找点事情做,只怕他会控制不住要胡思乱想。 林鑫语和鹦哥的样子很放松,比起找到雪魂果,她们应该更享受的是寻宝的过程,毕竟林鑫语可是大小姐,雪魂果虽然名贵,只要有钱还是买得到的,何况对于她来说,雪魂果也许根本算不上名贵。 壮熊的运气不算坏。雪魂果他是没有找到,却被他挖到一块雪晶,据说打造兵器时只要加入很少的一点,威力就能有很大提升,虽说不如雪魂果名贵,也能卖大价钱。喜得壮熊眉飞色舞。 “哎呀!”壮熊还在兴奋,突然一脚踩空,整个人都陷了下去,眨眼间就没了顶。 “小姐!快趴在地上!”鹦哥大叫着。 “不对,这不是积雪的裂隙!”林鑫语显得要冷静得多,“这里的积雪不深,即便有裂隙,也不可能整个人都陷进去。一定有古怪。” 说着,林鑫语小心的靠近壮熊消失的地方,却发现壮熊居然摔得晕了过去,积雪覆盖下竟然有个深坑,黑洞洞的站在上面也很难看清。 林鑫语也是胆大,一纵身就跳了下去,手中早多了一柄短剑,只几剑下去,大块的积雪崩落,整个深坑也暴露出来。 那竟然是个尸坑,横七竖八扔着十几具尸体,都是与人搏斗被斩杀的,其中的几具肢体残缺严重,每具尸体都被刮花了脸,显然是不想被人认出。不知是不是被埋在雪里的关系,看起来都像刚死不久的样子。 “有人来过了。”回去的路上,林鑫语和鹦哥都很沉默,再没了来时的的放松,老三隐约听林鑫语似乎念叨了这么一句。 壮熊倒是乐呵呵的,虽然摔晕过去有些丢人,不过到底没有受伤,而且能得到一块雪晶就是再摔晕一次也值得。只是老三总觉得哪里不对,那张笑脸背后似乎隐藏了什么。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没亮众人便再次上路。 也许这一次大家走的比较快吧,刚过巳时,已经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座很大的城堡,城墙高大宏伟,还有更高大的敌楼,城门大开着,看得到里面的房屋,宽阔的街道。 那是一座荒废很久的城堡,参天的大树,四处爬满的藤蔓,开裂的道路,倾倒的屋舍,每一处都透着衰败。 “走吧,在外面是什么也了解不到的。”在城门口站了许久,林鑫语开口了。 天马岭深处居然有一座城,老三这个本地人都没听说过,林鑫语显然是早就知道的。 让老三在意的可不只这些,敌楼上的匾额还在,依稀分辨的出上面的字——上马营。 没错,上马营。原来这世上并不是只有下马营。 齐玄风也安下了心来,果然,要么荆子凯没有对自己说实话,要么鹦哥没有对荆子凯说实话,这一行人来的果然是上马营…… 第65章 零散的碎片16 进了城,林鑫语找了一处房子,众人推门进去坐定。这房子极为衰败,显得有些摇摇欲坠,壮熊上前试了试,比看起来要结实得多。 林鑫语说起此行的原因,竟然与荆子凯在坳里驿时所说相差无几,果然,林鑫语也是冲着丹灵宗来的。 “外面有动静。”一直监视着屋外的珍珠突然提醒道。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一个个都握紧手中的武器。 珍珠脸上写满了困惑,她应该是看见了什么,然而出现的东西却与她事前的判断完全不同。 几个人聚到窗前一看,才发现珍珠为什么那副样子。 外面是四个人。一个身披重甲,背后背着一把长剑,一个同样身披重甲,背后则是背着巨盾,腰间挎着短剑,两个身穿皮甲的,一个背着长弓,另一个腰间挎着手弩,从头盔的款式看,四人都是同一个小队,甚至可能来自同一家族或势力。这没什么,在天马岭上看到冒险者在正常不过了,上马营确实有些远了,能摸到这里也并没有什么稀奇,只是四人的姿势有些诡异,四肢着地,像狗一样在地上爬,没错,老三看到他们第一眼,想到的根本不是人,而是看家护院的狗,正忠诚的为主人巡逻。看不见四人的表情,只看动作,已经很难把他们在当做人来看了。 几人看着眼前的情景,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 “看,又来了。”壮熊尽可能压低着嗓音提醒道,屋子里很静,每个人都听得很清楚。 众人顺着壮熊的目光看过去,不再是刚过去的四人,换了几个人。穿戴十分整齐,却依然是像狗一样在地上爬,这一次看得到他们的脸,脸色苍白的难看,眼神涣散迷离,半张着嘴,舌头很不自然的伸在外面,鼻子一皱一皱的,好像在闻着什么。这么着看过去,那些人更像是狗了。 一连过去了几波人,具都是如此。众人也渐渐从震惊和不适中缓了过来。 壮熊突然大张着嘴,似乎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马上就要大叫出声,声音还在嗓子里盘旋,鹦哥手疾眼快,一把将他的嘴捂住。 “怎么回事儿?”等到外面的人过完,林鑫语问道,挥手示意珍珠继续盯着屋外。 “刚外面过的人,有一个我认识。”壮熊也不再那么激动,“冒险者出来执行任务,即便是再强的人,回不去也都很正常。有的是突然找到什么宝藏,甚至干脆就是杀人越货,发了财后就此隐居起来,更多的则是死在了外面,被人下黑手是很常见的,最多的还是进了这天马岭,然后就死在了这里,可我刚刚看到了一个按说早就死掉了的人。我和贾四的团队原本在下马营也要算实力强劲,说不上数一数二,只是排名前十还是有把握的。因为我们人多势众,最多时有五十几人,而且我们中也有好几个实力不错的高手,不怕你们笑话,在团队里我和贾四这样的不算垫底,起码也是比较弱的。当然,那几个高手在大小姐面前就不够看了。可若不是上次兽潮前团队中的核心成员,包括那几个高手出任务时都死掉了,我和老贾也混不到那么惨。没想到有一个竟然活到了现在,只是搞不懂怎么变成了那副样子。” “你亲眼看着他们都死掉了吗?”林鑫语突然问了一句。 “倒是没有,不说那些高手单独去做的任务根本不会带我们,若他们都死掉了,我们怎么跑得回来。不过,那一次他们进山很久都没又回来,往常他们也曾单独行动过,都没出去过这么久,何况我们是一直等到兽潮已经逼近,最后一批撤离下马营,就算我们刚走他们就回来了,可在那样规模的兽潮之下,区区十几个人也做不得什么,那么多的野兽,一瞬间就能让他们粉身碎骨。” “这么说你并没有亲眼看见他们死掉。” “呃,你这么说也对。” “小姐,御兽密录。”鹦哥插了一句,看林鑫语的表情,她们是想到一起去了。 “不可能!”壮熊显得有些激动,“我也听说过御兽密录,听说是能操控一些野兽帮助自己战斗,不过那毕竟是野兽,再说那不是传说吗?操控人?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没有什么是绝对不可能的!”林鑫语笑得有些冷,“你自己刚刚也看到了,那些人,或者说他们现在根本就已经算不得人了。他们的样子你自己不也看得很清楚吗?我是不知道谁在背后做了什么,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么多年过去了,上马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安宁,倒是要看看,是什么人躲在这里逍遥了如此之久。” 珍珠招手示意外面已经完全安静了下来,林鑫语一马当先走出了屋子。 林鑫语有当年上马营要塞的旧地图,那上面当然没有标注当年施工挖出宝藏的地点,不过根据军队施工的惯例,林鑫语还是圈出了几个可能的区域。 一路上接连看到打斗后留下的痕迹,其中一处还十分新鲜,就是老三也看得出这场打斗就发生在几天之内,现场被人简单的清理过,尸体,武器等都已经被移走,血迹还留着,有人撒了细沙遮盖大片的血迹,还是有很多露在外面,不用仔细寻找也看得见。老三甚至还在一面墙上找到了一个箭头,不同于那些随处买得到的普通箭矢的箭头,这只箭矢很明显是特意加工的,上面还不计工本的雕刻着某个家族的徽章——这当然是林鑫语告诉他的,之前在山坳发现的那些尸体,其中的一具身上也有这样的箭头,正是这特殊的造型,老三还留有很深的印象。 “那些像狗一样的家伙会有心思清理打斗的痕迹?”鹦哥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也许是他们身后的人命令他们这样做的。”林鑫语若有所思的说着,“也许正因为他们现在很难还称得上是人了,虽然还会依照命令做一些事情,却并不能像人一样思考如何更好的完成任务,他们只是在机械的做着一些事情罢了。” …… 就像林鑫语事先判断的一样,在她圈定的区域里果然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岁月的侵蚀很多地方早已塌陷,之后又被人清理过,很可能还不止一次,在角落里,是一个幽深的通道,比想象中宽敞得多,看得到里面的砖石结构。 “走吧,来到这里,不下去看看如何心甘。”林鑫语说完,俯下身子,第一个钻进了那幽暗的地洞…… 第66章 零散的碎片17 进入地洞,先是一个很小的平台,又是几十级向下的台阶,然后是一条笔直的通道,感觉得出来,通道有一个很小的倾斜向下的角度,鹦哥取出了水壶,倒了点儿水在地上,果然印证大家的感觉是对的。 “这里会是当年那些军人发现的秘密吗?”壮熊发表着自己的看法,“下马营也有类似的工程遗迹,只是规模上要小得多。如果这里就是你说的所谓上马营要塞,会不会就跟在下马营那边一样,只是当初那些军人修建的某个工程的一部分。” 事实上,老三也有这样的感觉,营盘镇也有许多当年军事设施的遗迹,虽然现在大多改做民用,不过基本的样子还是看得出来,其中的很多与这条通道都有相似之处。 “你说的没有错。”林鑫语没有停下来,边说边继续向前走,“这里就是当年军事工程的一部分,准确的说是一个巨大的堡垒向地下延伸的部分,只不过地下的部分没有完成,地上的部分甚至还没有开工,所以我们只看到一个巨大的深坑。虽然上马界那边的历史并没有讲得这么详细,不过也猜得出来,发现了好东西,立刻就开始自相残杀,谁还有心思去把工程完成。当然,如果那时候上马营有好几处类似的工程同时开工自然另当别论,不过那种可能性是很低的,上马营只是边境上的军事要塞,又不是什么大都市,而且你们看——” 林鑫语指着通道的一面墙,老三他们凑过去一看,上面有很多奇怪的壁画,很多地方已经斑驳,不过大体还看得出,那上面画的主要是些祭祀的场景,其中最多的就是用活人进行祭祀,这不由让人想起鹦哥曾提到的上马界那些堆满人骨的祭祀坑,事实上壁画上的活人祭祀,最后也是把死人推进深坑里,在仔细看,能明显的发现主持祭祀与被杀的人的区别,那些被杀奴隶看起来更像正常人,而那些主持祭祀的人明显戴着奇怪的面具,身体也扭曲成诡异的姿态。 “这能说明什么?”壮熊看不出林鑫语让大家看这些壁画的意思。 “要知道,这里是军队的地下工程,而且是施工并没有完成。如果只是一些人随意的涂鸦倒也没什么,这些专门画下来的壁画,你在哪个军队的建筑中见过,而且这些人差不多一生都呆在上马营要塞,接触的不是军人就是军人的家属,像这样的祭祀活动他们又是在哪里见过,如果没有见过,他们又是如何凭空想象出这些血腥诡异的祭祀场景。而且你们在仔细看,其中的一些场景明显是不连贯,甚至前后颠倒的。与其说他们见过,或是凭空想象,倒不如说他们是在模仿。如果我猜得没有错,再走下去,我们就应该会见到这些壁画最原始的样子。”林鑫语十分笃定的说着。 继续走下去,同样的壁画不断在重复,也不能说是完全重复了,老三还是头一次见到壁画,对于构图什么的完全不了解,只是大致走马观花的看过来,也能感到壁画与壁画的不同之处。越是往前走,画面也变得越复杂,越精美,林鑫语说的那种不连贯与前后颠倒也越少发生,给人一种感觉,后面的人在不断模仿前面人的壁画,又好像是一些人远远地看到一些场景,越往前走,也就看得越真切。 大约走了有一个时辰,砖石结构的墙壁已经不见了,通道却还在一直向前,偶尔还能看到一些挖掘的工具,那些铁制的工具早就腐蚀的不成样子,只留下个大致的轮廓,倒是很多藤条编织的箩筐保存了下来,就好像岁月的侵蚀唯独饶过了它们。老三惊奇地发现,其中的一个箩筐居然还长着嫩芽,碧绿的叶子,就好像还是活的一般。 “有风?”火把的火焰变得极不稳定,鹦哥停下来感受了一下,已经来到地下深处,居然还能有风。 “这里不会有另一个出口。”林鑫语也停下来感受了一下,“工程挖到这个地方,就算有出口,也一定是离这里很远的地方,就是有风,吹到这里也不能把火焰怎么样,看来离这里不远应该有个很大的空间,说不定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正说着,前往出现了五个铠甲武士,走起路来,甲叶摩擦会发出很大的声音,不应该这么近了才被发现。 “我们果然是来对地方了,不过看来这里的主人并不欢迎我们。”话音刚落,手中早多了一把长剑,第一个冲了上去,鸳鸯珍珠琥珀壮熊紧跟其后,鹦哥留下小心戒备,事出突然,老三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 战斗发生得很突然,结束得却更快。那些铠甲武士的力气很大,全身都被重甲包裹,用的也都是笨重的兵器,动作却有些僵硬,珍珠琥珀都是弩手,并不擅长近战,壮熊的功夫也只能用稀松来形容,解决当面的盔甲武士却都没上费什么力气。 “跟外面那些一样。”林鑫语略略检查了一番便得出了结论,“应该都是偶然来到附近的冒险者,被人用某种方法控制住,可能他们的战斗力要好一些,留在这里成了卫兵。不过大家也不要掉以轻心,接下来这样的卫兵应该还有,而且会一波比一波强。” 接下来的一段路果然印证了林鑫语的判断,又出现了三波铠甲武士,或者说是卫兵,的确是一波比一波强,却也都被轻松解决,林鑫语没有再出手,与鹦哥一起小心的戒备着,老三倒是上去试了试,头两波他还勉强能够应付,到了第三波就需要别人帮忙了,好在的是没有受伤。 通道的尽头很快就到了,果然是个大厅,看样子穿过大厅还有路通往其他地方。 还没走出通道,一股难闻的腥臭味早已扑面而来,令人几欲作呕,老三只觉得头疼得厉害,看看其他人,似乎也都不好过…… 第67章 零散的碎片18 洞口处,林鑫语停下了脚步,四大丫鬟也没有向前,老三搞不清状况,不过看林鑫语没有继续向前,也停了下来,只有壮熊摇摇晃晃的向前走着,鹦哥在他脑后一个手刀,将壮熊敲晕过去。 其实不用林鑫语她们停下,老三早就不想再往前移动了,即便站在现在这个位置,扑面而来的腥臭也让人想要呕吐。 “这什么鬼东西?”老三忍不住吐槽道。 林鑫语摇了摇手中的火把,本就微弱的火焰随之熄灭,其他人也各自有样学样,鹦哥还顺手摇熄了壮熊的火把。 本以为会是一片漆黑,没想到出口会是一片淡淡的暗红色的光,整个大厅看起来比之前还要清晰。 一个大大的水池占据着大厅绝大部分的地方,两条狭窄的走廊分两侧通往对面,而正对面则是另一条幽深的通道,不知通往何方。水池里满满的却并不是水,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的竟然都是血水,整个大厅血光笼罩,邪气逼人,透过那令人作呕的暗红色,还看得见有人的尸体在血池中载浮载沉,甚至还看得出那些分明都是年轻女性的尸体。 “血阴池?我怎么早没想到。”看不到林鑫语的表情,老三总觉得林鑫语的声音里有一丝颤抖,与其说是惊讶或是慌乱,倒不如说是厌恶。 “这里不是丹灵宗的旧地吗?”鹦哥显然是知道血阴池是什么的,而且很明显,这个血阴池并不应该出现在丹灵宗。 “那些土包子懂得什么,他们只记录了自己认为重要的,我们才会被误导。”林鑫语有些生气的说道,“他们认不出血阴池倒没什么。只是没想到在他们看来,我们这些女人的生命根本不算什么,也不知他们向这血池里到底活祭了多少年轻的女孩子才顺利通过,只是这样一来也彻底激活了这座血阴池。” “你们说了这么半天,这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又在哪里?”老三还是忍不住问道。 “血阴池我们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是当年噬魂宗的一种邪恶阵法,整个池子都被阵法笼罩,越是祭献活人,尤其是年轻女子的鲜血,阵法的威力也就越大,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吸引活人坠入池中,成为它的养分。不过这个池子明显威力不足,也许是被人破坏过,没有完全恢复,即便我们四个在这里能受到的影响也不大,看你的样子倒是和大小姐一样,完全没受到影响。不过这里既然出现了血阴池,是丹灵宗旧地的可能性也几乎不存在了。” 噬魂宗吗?既然鹦哥已经来过了,要么她在这里找到了依旧是丹灵宗的理由,要么她对荆子凯真的是隐瞒了许多。 齐玄风也不由感慨散修之于宗门家族的弊端,一个小丫鬟都知道的血阴池,他却听都没听说过。 “怎么,现在还不肯承认你是我们林家的人吗?”林鑫语突然笑道。 老三没接林鑫语的话,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壮熊,又看了看大厅里的血阴池。 “走吧,总是要过去的。记着,心里什么都不要想,一口气到对面就是了。”说着,林鑫语又是第一个走进了大厅,鸳鸯珍珠琥珀紧随其后,鹦哥提了壮熊也跟了上去,到底是个怪力女,壮熊那么大的块头,她拎着就跟拎个小鸡仔似的。老三也知道不是犹豫的时候,也跟了上去。 一走进大厅,老三就发现自己还是受到了血阴池的影响。 眼前忽明忽暗,闪闪烁烁。血阴池,通道,一个一个在眼前消失。 老三使劲的摇摇头,就像要把眼前的迷茫都摇碎一般,一偏头,却又看见周府的大管家拿着皮鞭,虎视眈眈的看着他,嘴一开一合,好像骂着什么。 眼前再一晃,一个看着就很恐怖的妖怪,凭老三自己想破头也想不出这么个鬼样子,正张着血盆大口,嘴角还往外渗着鲜血,地上还掉着小孩子的骨头…… 眼前的幻象一个紧接着一个,一个由比一个来得更真实。开始时老三心里还在默念:“这都是假的!这都是假的……”到后来就完全放弃了只想闷着头往前走,眼前得道路变得越来越虚幻,几乎完全看不见了,却又猛的清晰起来。 “不对!”老三立刻停下脚步,心里暗道不好,“这不是原来的道路,不是血阴池旁边的走廊。” 老三急得想要大叫出声,嗓子里却好像堵着什么,一丝声音也发不出。老三只觉得有一种冲动,想要不顾一切的继续往前走,心里却告诉他不能上当,所谓的道路根本是通往血阴池的死路。老三只感觉自己出了很多汗,也不知是真的,还是说也只是幻境。 “啊——”一声几乎刺破耳膜的尖叫,老三只觉得舒服了许多,面前的道路果然变成了血阴池,原来的走廊则在自己左手边出现。林鑫语几乎已经来到了走廊的尽头,身体却向右转了过来,一副要走向血池的样子,鹦哥鸳鸯琥珀也是如此,最不济的珍珠再有一步就要跨进血阴池了,老三赶忙上前几步,一把拽住她。 “谢谢,谢谢。”珍珠脸色惨白,几乎瘫倒在地上,也不顾四周弥漫的腥臭,大口的踹着气。 “还是先过去吧。”老三推了推珍珠道,“总觉得这里好诡异,搞不好一会儿还会出什么幺蛾子,我可是怕了,再不敢多停。” 众人快速穿过走廊,一直到对面的通道,幻象再没出现。 壮熊还没有醒,鹦哥把他放在地上,几个女孩都是一脸劫后余生的表情,就连林鑫语也不例外。 老三也是一阵阵的后怕。只是有一点他还没有搞懂,就连林鑫语都很明显的受到血阴池的影响,差一点就着了道,自己虽然也受到了影响,脑子却还是清醒的,最后更是完全摆脱出来,甚至要不是自己最后的大喊,林鑫语她们几个现在恐怕就是血阴池中新的女尸了。照林鑫语的说法,血阴池可能被人破坏过,威力不足,可为什么她们受到的影响会比自己厉害得多。 “谢谢。当初一个最随意的决定,没想到反而是最正确的。”林鑫语始终没有抬头,像是在对老三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第68章 零散的碎片19 重新点上火把,等壮熊醒过来,一行人继续前进。 所有人都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壮熊没有问自己为什么会晕倒,林鑫语也没有再对这处出密境发表自己的看法,鹦哥鸳鸯珍珠琥珀都知趣的闭上嘴只管赶路,老三自然是满肚子的疑问,却也没有开口。 一直以来,林鑫语都说自己是林家人,看起来她的确是这么认为的,也没有要害自己的意思,只是老三明明是姓许的,也没听说家里有因为要躲避什么改名换姓,何况就算自己是姓林的好了,不管是叫许季还是叫老三,都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名字,实在配不上大家族子弟的身份。至于那个什么鬼回梦心经,老三也是完全没有印象,退一步讲自己真的有练过好了,林鑫语还不是也练过,刚刚在血阴池,很明显林鑫语的回梦心经并没有帮她走出幻境,若不是最后自己的一声大喊,搞不好大家现在都泡在血阴池里了,修炼同样的功法,林鑫语明显要强得多,自己没事,她却几乎出事,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再说回这血阴池,老三就更搞不懂了,起初是因为蕴灵丹,林鑫语就判断这里是丹灵宗,然后看到被控制的冒险者,又引出御兽宗的御兽密录,这血阴池又变成了噬魂宗的东西,是不是一会儿还会有符阵宗和聚宝宗的东西等在前面。在老三看来,林鑫语不说话,怕是也搞不清状况了。 继续向前走着,也不知又走了多远,老三发现通道又变成了砖石结构,不过与之前的明显不同,之前即便老三也感受得到,应该就是要塞里的军人修筑的工程,毕竟那些与营盘镇的一些遗迹就跟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而现在的样子则要古朴得多,很多大块的青砖还被雕了花,军队的建筑可不会在这方面大肆铺张的。 走着走着,老三总算意识到了,青砖上那些看似繁奥的线条连起来就是一幅幅巨大的图画,不断的前进,老三很难看出画的什么,好在那些图案不隔一段距离就会再次出现,渐渐老三也看出个大概,就像林鑫语说的一样,之前通道里的壁画果然是仿制品,原图正是这些青砖的花纹连接而成的巨大图案,比起那些士兵们临摹的壁画,这些原作显然更加精美,也反映出更多的细节,戴面具的人可不只是杀人而已,他们的祭祀活动要复杂得多,仅仅是人的鲜血就有很多不同的用法,尸体的摆放也有许多讲究。 老三还在出神的研究着那些图案,走路几乎变成了本能的反应,却没想到猛地被人绊了一下,几乎摔倒,还好一旁的鹦哥拽了他一把。只见壮熊已经停下了脚步,抱着头,蹲在那儿,嘴里含混不清的叨咕这什么,看不见他的脸,不过想也知道他应该十分痛苦。 “他怎么了?”老三不解的问道。 “不知道,刚才还好好的,突然就这个样子了。”鹦哥也是一脸茫然。 “快!把他的锁子甲脱了,快!还有上衣,也脱了!”林鑫语突然有些失态的大叫。 鹦哥鸳鸯和老三一起给壮熊脱了锁子甲,壮熊的力气变得好大,鹦哥都几乎按不住他。不用再脱他的上衣,老三也感觉得出,壮熊背后全是一个个软软的疙瘩,好像轻轻一碰随时都会破掉。 “别碰他!闪开!”林鑫语又是一声大叫,三人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躲到了一边,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也知道林鑫语是想到了一些东西。 林鑫语一个箭步窜上去,手里早多了一把匕首,一脚踢在壮熊腿上,趁他一翻身,有一脚踩在壮熊的屁股上。此时老三也不得不佩服林鑫语的力气,到底是和白虎较量力气也只是稍落下风的女人,壮熊那样的大块头,突然发起狂来拼命挣扎,还不是被林鑫语踩在脚下动弹不得。 林鑫语轻轻划开壮熊的衣服,所有人都倒抽一口气,壮熊整个人好像是从内而外的正在融化,薄薄的一层皮,看得见里面血浆正在翻滚,老三注意到,这时候林鑫语倒是好像松了一口气。 只见林鑫语挥动匕首,动作很轻,很慢,暗红色的血液以一种很快的速度流出,原本还以为会是喷射出来,林鑫语手中多出一个药瓶,在壮熊背后洒了许多药粉,不大会儿的功夫,血流的速度缓了下来,颜色也正常了许多。再看壮熊整个人也慢慢平静了下来,不再剧烈的挣扎,面目不再狰狞,含糊不清的叨咕也没了。 “他,死了?”老三有些被吓到了。 “不,至少暂时不会。”林鑫语仿佛耗尽了全部力气,在一旁坐下,“他沾染到了血阴池的血液,不过看情况可能是被溅出池外早已凝固的,只能说是他不走运吧。不过还好,是头部蹭到的,发作得最快,如果是脚蹭到,等发作时,只靠放血可救不了他。流了这么多血,就是想走也不可能了。今天大家也累了,先休息吧。” 众人分吃了些东西,却都没有睡意。 “如果换作是我们会怎么样?”鹦哥的问题也许在心里也憋了好一会儿了。 “会死的。血阴池对女子可没有这么友好,发作得会更快,就是把全身的血都放干净也不会有救,最终应该会变成血阴池的养分。当然,那些真正的高手,是不会被血阴池的血液溅到身上的,哪怕一时失手,也不会受影响。这血阴池就是我们这些弱女子的克星,这也是为什么都练了回梦心经,血阴池却依然能影响到我,老三的情况却要好得多。我总有种感觉,自从过了血阴池,总有什么人在盯着我们。希望这是我的错觉吧。算了,早点儿休息吧,明天还指不定会遇到什么,这个洞窟,我现在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听了林鑫语的话,老三只觉得更加睡不着了,原本还不觉得,现在还真觉得有什么在盯着自己这些人…… 第69章 零散的碎片20 迷迷糊糊,也不知到底有没有睡着,直到被鹦哥叫起来,才知道又要出发了。 继续前进。 说起来,林鑫语的伤药真是不错,这一次壮熊放出的血可真不少,现在还不是活蹦乱跳的了,按他自己的话说,从前要是遇上这么诡异的事情,就只能等死,或是把其他同伴也都连累死了。 通道很长,长得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尽头。每个人都加着十二万分的小心,就像林鑫语说的,不管这里是哪里,越是往前,便越凶险,血阴池已经很可怕了,到底还是在最外围,接下来还不知会有什么等着大家。 壮熊小心的提议,要不要干脆走回头路试试,既然知道前方凶险,也没必要拿生命开玩笑。 林鑫语自然是没有同意:“不说来这里我们还没有啥收获,也不说只是因为前方有未知的凶险就走回头路,是不是愧对冒险者的名号,这些统统都是虚的。咱们说点实在的,现在的情况大家也都看到了,当年那些上马营的士兵走得可比我们现在远得多,虽然不清楚他们用的是什么方法,不过无外乎也是拿人命往里填就是了,也就是说我们只要小心些,至少也能到达当初他们曾到过的地方,而且不要忘了,回头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我们身后可就是血阴池,再过去,可不见得有之前那么好的运气。” 想想血阴池,壮熊只能老实的闭上嘴,自己这条命也算捡回来的,往前走不一定是死,往后走也未必就能逃出升天,往前走却还有机会得到宝物,虽然还有些犹豫,贪婪还是战胜了恐惧。 又向前走了一段,壮熊又不肯走了。 “不对,不对,不能再往前走了,我们分明是在原地打转。” “怎么回事?”林鑫语有些生气了。 “我一直在注意周围的变化,你们看——”说着,壮熊指向石壁的一个凸起,“这块石头的样子如此怪异,何况整个石壁都是光滑的,莫名其妙有这么个凸起,难道不奇怪吗?我之前就有注意到,还以为是施工时的一时疏忽,一次两次还可以说是疏忽,这已经是第三次出现了。而且你们不觉得这通道长得有些过分了吗?” “你当真?” 壮熊点了点头,林鑫语拿出一把匕首,直接插到石头的缝隙里,一挥手道:“走吧。” 继续向前,大约走了一刻钟左右,果然又看见了与之前一模一样的的怪异石头,却没看见匕首。 “不要自己吓自己。我们一直是笔直地向前,这通道里又没有岔路,你说我们是怎么走回到原来的位置的,也许这里的主人就是有这种恶趣味,就是喜欢在通道里每隔一段距离就放上这么一块石头,而且你说正常人谁会愿意住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洞里。”鹦哥很不满地说着。 壮熊搓着手,不好意思的呵呵傻笑着,整个人却放松了下来。 “不对,我们确实是在绕圈子,而且是有人在搞鬼。”林鑫语突然说道。 众人再去看,那石头跟之前的果然是一模一样,只是没有插着匕首,也不像是有被插过的痕迹。 “你们看!” 顺着林鑫语手指的方向,众人惊讶的发现,就在不远处的地上,林鑫语的匕首正好端端的躺在那儿,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匕首不会自己从石头的缝隙里跑出来,就算林鑫语刚才插得不牢固,匕首没有长腿,不可能自己跑到有一点距离的这个位置。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在众人走过去后,有人拔出了匕首,丢到了这个地方。 “难道我们真的不知不觉中走上了岔路,莫名其妙的拐了回来。”嘴里这么说着,鹦哥自己都觉得不可能。 “不对。”林鑫语果断地否定了这个答案,“岔路什么的是不存在的。这个通道并不算太宽,两边的石壁也不是凹凸不平的,我们的火把不算很亮,让我们看清前后五六步的距离还是不成问题的,何况这一路上我们也都是在小心的观察,之前还能说是大意了,这最后一次经过前,你们自问,真的有大意吗?如果真的有岔道,我们不会看不见,这里又不是一些山洞,岔路还会躲在岩壁的阴影里。再有就是这匕首提醒的我,这里除了我们还有别人在。而且你们想,匕首插进石缝再拔出来,就是在小心,也会掉出一些碎屑,这里却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那个人连匕首都只是随意地丢在地上,会有心思处理碎屑吗?” 众人都在思考着林鑫语的话,老三却没有那个心思,这会儿的他只觉得头疼欲裂,眼前有很多人很多事在飞快的闪来闪去,嗓子里好像卡着什么东西,憋闷得难受,想要大叫却又叫不出来。 “你怎么了?”还是林鑫语先发现了老三的不对劲儿。 老三觉得自己都快上不来气了,想要大声呼救,却只能从嘴巴里发出一些含糊不清谁也听不懂的音节。渐渐的,老三感到自己都已经很难保持站立的姿势,身体慢慢弓成一个大虾的样子。鹦哥想要过来查看,却被林鑫语一把拉住。林鑫语自己也只是默默的看着老三,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老三只觉得浑身越来越难受,血液好像要沸腾一般,全身的毛孔好像都在被人拿针扎一样,终于,一声长长的尖啸从老三的嗓子里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所有人都捂着耳朵,身不由己的瑟瑟发抖。 嗓子里渐渐发不出声音,老三只觉得舒服了许多,浑身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猛然间,周围的景象变得扭曲,通道消失不见,众人出现在了一个大厅里,比之前血阴池的那个大厅还要大出不少。又是幻境,比之前来得更加突然,也更加猛烈,而众人也早已走出了通道。 “破虚妄?你究竟是什么人?”林鑫语盯着老三,一脸的不可置信。 众人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一阵甲叶摩擦令人很不舒服的声音将大家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一个持长矛的金甲武士,一个持巨斧的银甲武士,身材具是高大魁梧,一看就是很不好惹的样子…… 第70章 零散的碎片21 又要战斗了。老三却明显的感到自己提不起精神来。 身体的酸痛只是一方面,之前比起现在,更加疲劳,身上的伤痛也更厉害,老三还不是能强打起精神战斗,何况现在身上根本没有受伤,却只想就这么躺倒在地上,痛痛快快的好好睡一场。 “金甲武士我来对付,银甲武士就拜托你们了。”林鑫语一声令下,众人冲了上去。 老三抽出短剑,立好盾牌,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他也想像猛虎下山般扑过去,却只能一步三摇的往前蹭。 一步,两步,老三感觉自己其实并没有那么疲劳,身体的酸痛也正在快速退去,只是身体变得很难控制,就好像灵魂与躯体被硬生生撕裂开一般,脑子里嗡嗡作响,眼前的人都是虚影,壮熊在挥舞着短剑,可他手里的短剑居然有三把,鹦哥的双手剑倒是只有一把,却至少有五六只手握在剑上,鸳鸯珍珠琥珀的情况也没有更好,不是多了个肩膀,就是多了两条腿。还有那银甲武士,看着有两个鹦哥那么高,身体却以一种诡异的姿态扭曲着。 老三僵硬的举起短剑,却停在了半空,他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一剑该斩向哪里,究竟哪个是同伴,哪个是银甲武士,哪个又是虚影。 好在很快就不需要上去帮忙了。金甲武士银甲武士看起来威风凛凛,比起白虎却要容易对付得多,不过十几回合,林鑫语一剑斩下了金甲武士的头颅,鹦哥他们这边要慢一些,不过也在没有林鑫语帮忙的情况下斩杀了银甲武士。 老三摇晃了一下,还是没有站稳,坐在了地上,索性顺势躺下——感觉真的好想就这么睡下了。 林鑫语没有理会其他人去收集金甲武士和银甲武士的装备,径自走到老三身边。 “果然就是传说中的破虚妄。就连使用过的后遗症都跟书上记载的一样。”林鑫语没有出声,只是静静的看着老三,心中充满了困惑,“这小子不肯承认他是林家的人,而且看样子也没有说谎。看他平时的样子真的就跟一个普通的少年没有两样,关键时刻却比任何人都靠得住,到底是他深藏不露,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看他虽然也会受到幻境的影响,却有办法率先跳出幻境,这分明就是回梦心经,当然,他若硬说不是也不是不可能,回梦心经又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差不多的功夫别的家族应该也有,可他还会破风斩,这就不能算是巧合了。只是如今,他好像还会破虚妄,就是家族中的藏书楼,也只有关于这门功法的些许记载,就是研究多年的长老都难窥其中门径,他小小年纪,就算比我年长些也很有限吧,怎么会破虚妄。还是说这分明是个活了大几十年的老怪物。” 虽然林鑫语有很多疑问,也知道现在不是时机,摸出一个玉瓶递给老三道,“你伤到的是精神力,不是身体,把它吃下去,虽然不会很快恢复精神力,至少可以好受些。” “谢,谢谢。”老三觉得自己说话都相当费劲,好容易才让自己没有咬到舌头。 林鑫语说的没错,服下药,老三还是感到很疲倦,还是不想动,看人也还是有重影,至少没有那么痛苦了,多休息一阵子,应该就没有问题了。而且对于林鑫语的药,老三一直都很有信心。 “老三暂时动不了,今天大家就早点休息。”林鑫语吩咐道。 要依着壮熊,自然是越快完成此间事,越快出去越好,如果可以,现在就走回头路才是最好的,只是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单凭他自己,不说回不回得去下马营,血阴池那一关就要了老命了。 林鑫语带着鹦哥在大厅里探索了一圈。整个大厅到处都是尸骨,从他们的衣甲来看,与现今虽然有些不同,还看得出应该就是当年上马营要塞的士兵,粗略一算,怕至少是有近千人。 “只是金甲武士和银甲武士可挡不住这近千人的正规军,别说一千人,就是一百人也直接碾轧过去了。”鹦哥显然觉得哪里不对。 “这两个恐怕和外面那些一样,都是在过去的无数岁月里无意间走到这里的冒险者,只不过越往里,冒险者的实力越强。那会儿恐怕还有更厉害的角色在,不过上马营肯付出这样的代价,应该还是冲过去了。毕竟只是一千个小兵,军官们可不会那么珍惜他们的生命。我在意的倒不是这个,你想想,我们刚刚如果没有从幻境中挣脱出来,金甲武士和银甲武士也并不会出现,我们最终的结局更可能是在周而复始的幻境中被困到死,可是这些士兵又是怎么从幻境中挣脱出来的?” “小姐,您是想说他们来到这里时还没有幻境,或者说幻境没有发动。” “谁知道呢。我们总是怀疑这里还有人在活动,尤其是刚才,在幻境中居然会有人把匕首拔掉,即便是幻阵也不会如此,肯定有人在背后操纵。只是这么一来往前走只怕更加凶险,我们甚至都未必到的了上马营那些士兵到过的地方,而且就算走到最后,也未必能得到我们真正想要的。” “那我们……” “话是这么说没错了,不过都已经走到这儿了,不继续向里走,总是不会甘心的。多说无益,早些休息吧。” 回到众人休息的地方,林鑫语取出一个人偶摆在地上,据说有危险那个人偶就会发出警报,算是起到哨兵的作用,这样大家休息也可以比较安心。 老三看了一眼那个人偶,样子有些奇特,很少见这种专门在人脸上还做一道疤的,只是觉得有趣,也没有多想,头依旧很疼,只是比之前好一些,想睡却睡不着。 林鑫语拿出食物分给众人,原本还想叫老三,想想还是算了,这种时候,他怕是也吃不下。 四周又安静了下来。虽然闭着眼睛,老三还是感觉得出,大家都还没睡。 此时此刻,齐玄风还不会知道,这些人的旅程,会以那样的方式结束…… 第71章 零散的碎片22 直到众人自然醒来,什么也都没有发生,林鑫语的人偶自然也没有发出警报。 也不知是睡了一觉的关系,还是林鑫语的丹药真的有奇效,老三现在头不疼了。 继续前进。 通道里到处都是人骨,从衣着来看,其中的一些很明显是上马营的军人,另一些穿的就比较杂乱,至少应该属于四五股势力。 “还真是一场大乱斗呀。”壮熊感慨道。 “不。”鹦哥有不同看法,“这些士兵来时,其他尸体已经在这里了,只能说士兵们不走运,也不只是谁碰到了机关,被弩箭所杀,不过也要多谢他们,现在机关已经不起作用,我们倒是可以放心前进。” “也不能说错。这里还是发生了一场大乱斗,只不过是发生在了那些军人发现这里很久之前。” 走着走着,情况渐渐开始变得不同。 军人的尸体首先不见了,然后是其他的尸体。再后来,通道变得狭窄起来,原本还是砖石结构,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完全天然的洞窟,洞壁上插着,地上落着,数不清的箭矢,不过再也没有新的尸体出现。 越是如此,大家反而越是小心谨慎,生怕有一步踏错,前进的速度也不由慢了下来。 再慢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通道的出口就在眼前,还有些距离,已经看得见出口外是一处大殿,金砖铺地,两三人合抱不住的盘龙柱,雕龙画凤的房梁,用金丝银线绣着江山一统图的屏风,龙椅,步辇,一派皇家气象,屋顶应该镶了夜明珠,数量还很不少,整个大殿明晃晃,没有一丝阴暗的感觉。 “我的个天,我们这是到了皇宫吗?”壮熊咂着舌道。 林鑫语关注的可不是这些。在大殿的角落,散落了一堆人骨,有些不太自然,看上去更像是后人将散落各处的人骨就像打扫卫生一样,扫到了角落,就堆在那里,从看得到的头骨推算,那里至少是三个人的遗骨。此外,整个大殿在没有别的出口,也就是说,这里已经是最里面的了,一路上再没有士兵们的骨头,所有的机关也都是使用过的,看来当初有高手硬闯了过来,最后在此同归于尽,而那些士兵既然没有机关阻拦,应该也是到过这里的。 总站在通道里也不是办法。想到当初那些军人一定也进去过,也是全身而退,林鑫语没有再犹豫,虽然依旧提着小心,还是一步迈进了大殿,四大丫鬟紧随其后,见五人都没有出事,老三和壮熊也走了进去。 进入大殿,感觉比在外面看还要更加宽敞,也感觉更加空旷,也不知原本就是如此,还是那些军人把他们看得上眼的都搬走了。 “去屏风后面看看。”林鑫语提议道。整个大殿几乎一览无余,如果还有什么的话,也只有屏风后面了。 绕过屏风,是一个红木矮几,上面摆了七个紫檀匣子。 “倒是不用为分配不均打起来,正好一人一个。”林鑫语打趣道,老三偷眼看不过去,却觉得林鑫语不像她说得那般轻松,眼底反倒有一抹淡淡的失落。 壮熊有些迫不及待,不过这时候他也知道不能表现得太过。 老三对于匣子里的东西也很好奇,不过也只是好奇而已,他本来就不是冒险者,白虎皮已经到手了,如果不是为了信守承诺,早就回去用白虎皮换取自己的自由了,现在任务已经完成,他自然是高兴的,能分到些东西固然好,分不到也没什么,这次的收获对于他来说本就已经极丰富了,不客气的说,老老实实在营盘镇过一辈子,也未必有他出来这一次的收益丰厚。 每人都拿了一个匣子,鹦哥突然提议大家都打开看看,老三是无所谓的,壮熊紧张了起来,却又说不出拒绝的话。 谁也没想到,匣子里竟然是一模一样的的五篇功夫,丹灵图谱,御兽密录,噬魂决,符阵总要,器法大成,都在里面。 壮熊一下子激动了起来,老三表面没什么表现,心里倒是不由的有些鄙视这家伙,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初壮熊对所谓五大宗门还不怎么感冒,认为那不过是远古吹罢了,现在却激动得仿佛手都不知要摆在那儿了。 林鑫语脸上看不出喜怒,轻轻合上面前的匣子道,“走吧,该回去了。” 向外走也并不轻松,众人依旧加着小心,然而之前的幻境在没有出现,血阴池也始终保持着平静,没再出任何幺蛾子,也许是错觉,老三总感觉回去的路比来时要短了许多。 从天马岭出来的路上,林鑫语她们胡乱打了一些野兽,也算是把任务交代过去。 回到下马营,就和壮熊分开了。老三自然不会继续留下,林鑫语她们和老三一起踏上了回营盘镇的官道。 “我不知道你现在为什么会姓许,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承认自己也是林家人,也许你也不知道,或是你有什么苦衷。”果然,和壮熊才一分开,林鑫语又老调重弹了。 “我是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一出生就是姓许,我的家人就住在营盘镇,也都是姓许的,你若是不信,反正我们也是要回营盘镇的,族里的那些人已经好多年不再联系了,不过只是问问他们家族的来龙去脉还是没问题的。”被林鑫语说得烦了,老三也不客气的回了一句。只是再想想,这次也多亏了人家才得到白虎皮,自己也马上就要恢复自由身,心里也就没有那么烦了。 林鑫语倒也没继续纠缠这个问题,大家继续赶路。 周围渐渐变得安静下来,鸟叫,虫鸣越来越微弱,直到完全消失,最后人们的脚步声也听不到了,鸳鸯琥珀珍珠,一个一个都不见了,林鑫语,还有那个老三,影子也是越来越模糊,直到消失在一片雾色之中。 耳边似乎有什么人在说话,却又好像是从遥远的另一个世界传来的一样,完全听不清,齐玄风费力地摇摇头,不知是否已经回到上马界…… 第72章 幻境? “你还好吧。” 是鹦哥的声音。 齐玄风迷茫的打量着四周。 吊桥?果然已经是在吊桥上了。 没看到赤阳子,不知道那家伙跑哪去了,反正齐玄风是不会相信那家伙掉进壕沟自己摔死了。 大平二平趴在距离吊桥几步远的地方,身上似乎没有外伤,却已经死掉多时了。 刘驼子趴在吊桥上一动不动,背后中了一剑。 雾气之中,一座巨大的宫殿已经在不远处若隐若现。 简单地询问了荆子凯与鹦哥,很显然也问不出什么来,只知道刘驼子还没死,鹦哥给他上了药,应该就是林鑫语的那种伤药。 休息了一整天,继续前进,至于赤阳子,齐玄风也没打算寻找,这么大的地方,而且还有烟雾笼罩,要藏个人一点都不困难。 抬头就看得见,走起来却很远,每当以为差不多到了,一抬头,距离似乎没有改变。 一路走,经过了三处祭台,三个祭祀坑,还有数不清的房屋,没有人停下来搜掠,齐玄风也只简单的看了几眼。 几乎所有的房屋门都是开着的,要么是空空荡荡,要么则是摆满了堆积如山的玉瓶,有些房屋还有明显被火烧过的痕迹,不过那些摆着玉瓶的房屋却一间都没有被烧过。 没上去看,不清楚祭台上都有些什么,不过每座祭台都经历了惨烈的争夺,到处都堆满了人骨。 两个堆满人骨的祭祀坑没什么可看的,大约是上马界人的传统,堆放人骨的祭祀坑就不会再特意堆放其他祭品,当然,那些人骨当初也还不是骨头,都是穿着衣服的,仔细找的话应该还是能找到些好东西。另一个祭祀坑有被搜掠的痕迹,居然还看得见整根的象牙被堆放在坑边。 “你真的确定上次来一下子就找到了上马宫?为什么我们却遇到了那么多波折,到现在都还走不到?”荆子凯终于忍不住问出口,说起来齐玄风也有相同的疑问,却一直忍着没有开口。 鹦哥还没有回答,四面八方,突然同时传来巨大的声响。 整齐划一,节奏感十足。 好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面面旗帜,五彩斑斓,旗帜下是一排排武士,有的顶盔挂甲,有的只带着头盔,有的仅有半幅披甲,还有的只是用白布缠着头,每个人都拿着刀,一面迈着整齐的步伐,一面伴随着鼓点敲击着盾牌。那几乎刺破耳膜的巨大声响居然是千万把钢刀敲击盾牌的声音。 “竟然是一支军队!”齐玄风不由惊道。 没错,就是一支军队,冒险者们的小队有时也可以有很多人,有时为了执行一些特别困难的任务,一些小队还会彼此合作,要凑个几千人甚至更多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可冒险者毕竟是冒险者,跟真正的军队不一样。冒险者们追求的就是自由自在,虽然他们在战斗时彼此间也有一些配合,有些甚至能做到天衣无缝,可要想做到如此的整齐划一,就是宗门弟子也不行,除了军队齐玄风实在想不出别的。 “怎么会有军队在这里,这是幻觉,这一定是幻觉!”刘驼子挥舞着断剑冲了上去,荆子凯楞了一下,似乎想拽住他没拽住,索性也跟着冲了上去。 “铛——”一声脆响。 那军队前进的速度不快,刘驼子冲上去,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抬手就是一剑,正打在一个士兵的盾牌上。四五把刀同时刺过来,刘驼子左躲右闪,居然也被他躲开了,可马上又是四五把刀同时刺过来,驼子再没那么幸运,被扎了个对穿,然后被士兵踩在脚下,很快就看不见了,想也知道,被那么多双脚踩踏过,人就成肉酱了。 荆子凯没有刘驼子那么幸运,只是一轮攻击,已经被打倒在地。 “跑!”齐玄风可不想再去研究那些士兵到底是幻觉还是真人,趁着对方还有些距离,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说。 鹦哥稍慢了半步,不过她也知道这会儿不是纠结的时候,也同样紧紧跟着。 这一跑也不知跑了多久。 齐玄风不敢回头,听声音也知道那些军人始终不紧不慢的追着,始终没有追上,也始终没有被甩下,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巨大声响始终不远不近的跟在身后,直到齐玄风完全脱力,再也跑不动了。 齐玄风双手扶住膝盖,大口的喘着粗气,然后,被身后冲上来的人撞到。 “怎么停下来了?”是鹦哥的声音。 “你自己跑吧,我真的跑不动了。” “那怎么行,要跑我们一起跑。死了那么多人,我是不会再放弃你的。。”鹦哥吃力的拽起齐玄风,艰难的一步一步向前挪着——她也早就跑不动了。 突然,四周整个的安静下来。鹦哥一愣,再想跑却怎么也挪不动步了。 齐玄风抬头看了一眼四周,除了自己和鹦哥,再看不到一个熟识的身影,却发现身前身后各有一只大军,剑拔弩张,似乎随时准备开战。 两军交锋,在这样的交战中心地带,除非是自己前世巅峰时期,凭现在的本事,九条命都不够死的。 “会不会是幻境?这样两支大军,总不会是凭空出现的吧。”也许是害怕得过了头,鹦哥这时候反倒是先冷静了下来。 幻境?对!幻境!两支军队,怎么会凭空出现。齐玄风猛的想到破虚妄,那个叫老三怎么使的他还记得,好不好使就不清楚了。眼下也管不了那么多,如果不是幻觉,大不了就是一死,扛不住,大不了也是一死,扛过去了,破除了幻境,搞不好还有机会活。赌一把,就还有机会,不赌,机会都没有。 齐玄风只觉得浑身滚烫,脑子疼得好像要炸裂一般,四肢都在抽搐,整个人都越来越不受控制,灵魂就好像被什么人生生的往外拽,灵魂漂浮在空中,就看见自己的身体蜷缩着,越缩越紧,如果说那个老三还只是像个虾仁,自己根本就是缩成一个肉球。 终于,灵魂回到躯体里,睁开眼四处大量,什么都没有改变,房屋还是原来的房屋,人骨还是原来的人骨,军队也还是原来的军队。 “不是幻境?”齐玄风无力的摇了摇头。 鹦哥同样是满眼的绝望。 正在此时,两边的战鼓同时响起…… 第73章 费云岭 战鼓响起第一通,军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 战鼓响起第二通,步兵立好盾牌,长矛短剑闪耀着夺目的寒光,弓箭手们拉弓如满月,只待将军一声令下。 战鼓响起第三通,四周一下子反倒是安静了,仿佛连空气都凝固了,只剩下战鼓还在隆隆作响。 三通鼓停,箭去似流星,每一个士兵呐喊着冲出阵地,冲向对面的敌人,也冲向未知,有的人甚至未曾真正踏出一步,就被一阵箭雨收割了生命,活着的还要继续冲锋。 两只大军的装素差不多,就连那些披甲兵的铠甲样式都是一模一样,不同的是一直追着齐玄风他们跑的大都白布包头,而他们对面的则都身披鲜艳的红斗篷。白布包头的明显人多势众,批红斗篷的则相对装备要好一些,盔甲的使用率也相对较高。 齐玄风和鹦哥就在两只大军中间,现在已经是避无可避。 齐玄风也想干脆抱着头趴下,就像个鸵鸟一样,但他没有那么做,反正都要死了,又何必死得那么窝囊,就这么坐在这儿,死也要面对着杀死自己的人,就好像前世被人称作魔头时一样。 鹦哥紧紧握着齐玄风的手,手心里全是汗。这会儿她就是想跑也来不及了,反倒是没有刚刚那么紧张了。 一支支羽箭带着劲风飞过,有的几乎就是擦着齐玄风和鹦哥的身体飞过,不断有人年中箭倒下,有的不一定当时就死了,却被身后的同伴无情的踩踏而过,很奇怪,这么多箭矢,齐玄风和鹦哥却都没有受伤。 很快的就是短兵相接,就是那些弓弩兵也拿起了长匕首,血腥的肉搏,不断有人倒下,也不断有人在杀人,兵刃相撞的声音,铠甲被划开的声音,锐器刺入身体的声音,惨叫声,此起彼伏。 有人就倒在了齐玄风他们身边,很奇怪,齐玄风和鹦哥还是没有受伤。 披红斗篷的明显战斗力更强,一个对上两个也不落下风,可对方人太多,渐渐开始抵挡不住,一步步向后退却,倒下的人中,披红斗篷的也越来越多。 “怎么回事?难道我们还是身处幻境之中?”齐玄风已经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 “我们都还活着,比什么都好。”鹦哥有些莫名激动,紧搂着齐玄风,泪水很快打湿了他的肩头。 披红斗篷的不断退却,白布包头的不断前进,很快来到一条壕沟前,披红斗篷的已经无路可退了,他们在拼死一搏,给对方造成了更大的杀伤,同时加速着自己的死亡…… “你们真的不肯放过我们吗?”一个很好听的女孩子的声音突然想起,在这样的战场居然也听得清清楚楚…… 壕沟的对面,浓雾渐渐散去,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显现出来,高大的台阶上,站着一个身体单薄的少女。 “当初为了那些所谓的宝物,你们杀了那么多人,我们好不容易逃出来,只想过几天太平日子也不行吗?一定要赶尽杀绝吗?”少女浑身都在颤抖. “交出丹方?饶你们不死。” “还在骗,我们当初交了多少东西出来,你们又饶过了谁?好吧,那么想要丹方,那么想把我们都赶尽杀绝,那么今天谁都不要活!” 话音刚落,从宫殿里走出百余个身材高大的少女,每人都扛着一个比自己身体还要大得多的瓮。 “你要干什么?!”听得出声音的颤抖,听得出说话人色厉内荏。 “这么多年了,我们只是想活着,这都不行,那么大家一起死吧!动手!” 百余个少女同时将大瓮砸碎,一下子,淡紫色的雾气从台阶上腾起,少女们一个个倒下,很快,雾气笼罩整个宫殿,还在不断地向外扩张,雾气所过,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不管是披红斗篷的,还是白布包头的。 “有毒!”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那些披红斗篷的本就没有几个人了,这时候几乎已经全部倒下,还站着的也没有一个跑的,而那些白布包头的早乱作一团,大家争先恐后的四散逃命,却哪里快得过那些雾气,不大会儿的功夫,刚刚还是人声鼎沸,这会儿只能说是尸横遍野了。 齐玄风和鹦哥看得眼睛都直了,齐玄风隐约的感到,自己刚刚是看到了上马界最终被毁灭的那个瞬间——虽然与他知道的好像有些出入。 “怎么样,了解了真实的历史,你们还想去上马宫看那些被人篡改过的吗?” “谁?!”一个声音不知从何处突然响起,吓了两人一跳。 “老夫费云岭。”一名老者突兀的出现,诡异的不只是他的突然出现,还有他的样子,一身白色长袍,眉毛胡须头发都是白的,皮肤是白的,嘴唇是白的,就连眼珠也是白的,浑身上下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却又仿佛这个身体都是透明的,穿过那浑身的白色,隐隐还能看到他身后的人骨。 “鬼?” “神仙。”费云岭答得倒是痛快,只是如此突兀的在自己的面前出现一个神仙,还是如此诡异的样子,鹦哥还真是不大相信,至于齐玄风,虽然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不过这家伙的样子这么奇怪,出现得也这么突兀,怎么看也不像是安了好心。 “神仙?你这么调皮你家人知道吗?” “年轻人,做人要厚道。”费云岭倒也不生气,“已经到了这里,不让你们进上马宫瞧瞧你们也应该不会甘心吧,随老夫过来吧。有言在先,你们可不要太失望,到底是些后生晚辈搞出来的西贝货,跟当年真正的天下第一大宗门噬魂宗根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齐玄风尝试着站起来,试了几次都没成功,鹦哥伸手拉他一把,结果反被齐玄风拉倒在地上,手心里痒痒的,是齐玄风的小手指在她手心上划来划去。 鹦哥没有叫,也没有松手,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她却知道齐玄风不是那种会没事找事的人,就算真的看上她了,也不会急于这一时。 仔细地感受了一下,齐玄风竟然是在鹦哥的手心里写字…… 第74章 真是的历史 跟着费云岭,很快就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前。 “哟,看不出来,两个小孩子还挺亲热的。”看到齐玄风和鹦哥始终都牵着手,费云岭笑道。 “这用不着你操心。”齐玄风很不客气的回道。 鹦哥躲在齐玄风身后,齐玄风在她手上写的字她已经辨认出来了:“快跑!” 鹦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而且她看得出来,齐玄风是不打算跑的。 鹦哥很担心的看着齐玄风。他一定是发现了自己没有发现的事情,她能够感受得到齐玄风让她先跑是完全出于善意的。 “好了,想跑就只管跑好了,那种小孩子的把戏真以为瞒得住我的眼睛?想跑就跑嘛,要不要我先数十个数等等你们,要不然数一百个好了。”费云岭又开口了,言语中充满了讥讽。 鹦哥开始跑了。虽然担心着对方,不过她也不是个犹豫不决的人。鹦哥不知道齐玄风能够拖住对方多久,一定只是很短的时间的,她知道齐玄风一定不会先跑,也一定不会和她一起跑,如果自己跑不掉,不能活下来,不说其他,至少也是辜负了。 “你怎么不跑?”即便是像费云岭这样的老怪物也还是有猜错的时候。 “我不知道你要做什么,看你的样子也不像安了什么好心。我只是有些猜测,我们能走到这里应该就是你安排的吧,那些幻境也都是你操控的吧。” “不错嘛。看得出那些士兵只是虚像而已。我都要对你刮目相看了,还知道什么,都说出来。没关系的,时间对于我来说很充裕的。你不会以为那个小丫头跑得掉吧,还是说你觉得那个散修还有办法来救你。” “我不以为什么,也不觉得什么,不过就是死,可不可以让我做个明白鬼。”听对方的口气,似乎只有最后出现的那些军队是他创造的幻境,不过这不重要,既然是幻境,刘驼子和荆子凯会不会还活着,赤阳子又是不是已经落到了这个费云岭手中。 “如你所愿,跟我来吧。” 跟随费云岭进入上马宫,果然就像鹦哥说的,这个所谓宫殿根本就是个多功能建筑。费云岭从书架上取出一本小册子丢给齐玄风。 “那个小姑娘好像是叫做鹦哥吧。可惜她看到的都是被篡改的历史,这个可以解答你的大部分疑问。” 齐玄风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快速的翻阅着。 当年的上马营要塞接到了修建地下工程的任务,一大批民夫被集中在了要塞,朝廷还派了精通堪舆之术的人来精心测量过,不过要塞的守将却突然临时改变了施工地点,当时就有一种传言,说是守将突然得到了一份地图,这才改变了施工位置。 这样的事情朝廷派下来监工的官员自然不会同意,不过上马营地处偏远,守将在这里就是土皇帝,哪轮得到他一个人外来的文官插嘴,那些征发来的民夫就更没有发言权了。 守将带着士兵监督,施工进行的很快,甚至还大大超出了原来的施工量。很多人都在传言说守将其实是在找什么,事情也很快就得到了证实。 这次施工挖到了噬魂宗,守将安排了很多的仪式和祭祀活动,很多人因此丢了命,没有人知道守将到底在找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最后发生了大规模的屠杀,很显然是守将在杀人灭口,就连那个监工的文官也没有放过。 一些士兵,士兵的家属还有民夫不得不奋起反抗,大都数人都死于非命,不过还是有些人从那个地底的杀人洞窟逃了出来,他们甚至还带走了一口大箱子。 这些逃出生天的人不敢留下,一路逃,又一路被人追杀,人越来越少。为了生存,这些活下里的人做了冒险者,一面东躲西藏,一面靠完成任务维持生计。 对于这些菜鸟冒险者们来说,坳里驿是不错的选择,这里给的报酬不多,任务也相对简单,危险性也不大。 在一次出任务时,有人陷入了泥沼,这些死里逃生的人彼此间都有很深的情谊,自然不忍看到同伴就这样死掉,他们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同伴拽出来,却没想到落入一旁的一个深坑里,在深坑中的探索,让他们发现了一个深埋地下的巨大城市,比当初的整个上马营要塞还要大得多,重要的是这里十分隐秘,于是他们决定就在这里定居下来。 生活安定下来,这些人才想起去查看不知用多少人命换回的大箱子,里面是一些书籍,其中的一些讲的都是如何利用一些诡异的仪式,用活人的能量来强化自身,另一些则是讲的如何栽培草药和炼制一些降为初级的丹药,其中就包括了蕴灵丹。 都是死里逃生的人,让他们靠杀人来强化自身,他们自问下不去那个手,炼丹还是可以的,如此他们就在这里生活了许多代人,而这这地下城市也被命名为上马界。 上马界人炼丹的过程十分辛苦,而且成丹率不高,十炉中差不多只有一炉炼得出蕴灵丹,十炉蕴灵丹中却还有七八炉的废丹,至于极品丹更是没有,相反,费心费力却还是经常会炼出毒丹。 渐渐的,上马界人开始了分化,一派以女祭司或者说圣女为首,他们是上马界人的大多数,坚持继续炼丹,还有一些会出去继续以冒险者的身份做任务,他们在上马界属于少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与当年守将的后裔开始勾勾搭搭,被发现后被驱离了上马界,在此之后的很多年里,他们都试图重现返回上马界,甚至想要夺取这里的控制权…… “这是上马界人自己美化的历史吧,他们只炼丹吗?那这些祭祀坑,祭祀坑里的人骨又作何解释?”林玉多少有些不以为然。 “你听说过噬魂宗的血阴池吗?” “那么阴狠的东西,鬼才想要知道。” “原来你真的知道呀。”费云岭略有些惊讶,只一愣,继续说道,“其实那些所谓的祭祀坑,跟血阴池是差不多的东西,或者我说的更清楚些,这里从一开始就是噬魂宗的一个分支。那些所谓祭祀坑本来就是存在的。” “那他们就能忍受自己生活的地方有这些东西?” “不能忍受又能怎样,那些家伙也不是没有尝试过破坏,只是没有成功罢了。至于上马界的毁灭,你不是也看到了吗?外面的人打进来,里面的人选择了同归于尽。” 猛然间,齐玄风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仿佛大地都在抖动,坐都坐不稳了…… 第75章 夺舍 “怎么,已经开始发动了吗?”费云岭的话听起来那样空灵,那样遥远,远得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一般。 齐玄风此时已经顾不上费云岭要干什么了。头疼的难受,眼前金星直冒,肚子里一阵的翻江倒海,有什么东西卡在嗓子里,想要吐却又吐不出来,整个身体由内而外的感到炙热,就好像有一整盆炭火在身体里熊熊燃烧,费云岭变得越来越虚化,最终完全变成了一大堆虚无缥缈的残影。 这感觉,有点类似那个老三使用破虚妄后的痛苦,可现在,自己明明什么都没有做若说是后遗症,这也拖延了太长时间了。 “药!”齐玄风脑子里现在能想到的就只有药,林鑫语的药自己可没有,固基丹还是有一些的,现在也管不得吃了药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也不管是不是对症,颤抖着双手,齐玄风在怀里摸索着,可越是着急,越是摸不到。 身体似乎更难受了,所有的动作也不得不停了下来。 齐玄风苦笑了一下,不用看也知道,一定比哭还难看。 与使用破虚妄还是有些不同的,起码身体不是蜷曲起来,弓成一个大虾的样子,当然也更不像是个肉球,而是整个身体向后仰,齐玄风只感到自己的腰快要折断的样子,披散开的头发几乎够得到自己的脚。 齐玄风觉得自己几乎就要晕过去了,可惜,也只是几乎而已,如此的痛苦,却还始终是醒着的,没有什么比这个更折磨人的了。 恍恍惚惚,齐玄风也搞不清自己到底是清醒的,还是又进入了幻境,反正身体的痛苦是一点都没有减少,只是感觉自己又陷入了之前的那种不真实。 自己到底是在上马界的上马宫,还是在营盘镇的周家大宅,到底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到底是叫齐玄风,还是叫老三,也不对,这个老三比起在马车上时大些,却比去上马营时要稚嫩些,却也是个唇红齿白的偏偏美少年,脑子里乱哄哄的,再加上身上的痛苦,简直让人无法正常思考。 “怎么样,跟了少爷我,从今往后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本少爷倒是要看看,到底是你这个小厮的骨头硬,还是少爷我的鞭子厉害!”对面正坐着一个少年,个子不高,有几分痴肥,不大看得出年纪,不过应该也就是十来岁样子,身后两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 自己好像是倒吊在房梁上,身上的衣服早就破得一条一条的,早就称不上是衣服了。 “还是不从吗?再打!”一个彪形大汉走过来,皮鞭落在身上,疼得几乎昏过去。 “你这孩子也是,干嘛这么倔呢,怎么说也是你自愿到周家卖身为奴,伺候好主子原本就是你的本分,如今少爷愿意抬举你,那可是天大的福分,你又何必呢。”一个温柔的中年女子的声音响起。 “呸!”也不知是该叫齐玄风还是叫老三,一口浓痰吐了出去。 …… 恍惚间,齐玄风又回到了上马界。 灵魂漂浮在半空,看着自己的躯体在不断的挣扎,在地上翻来滚去,身子以一种不讲理的姿势向后仰起,两只脚几乎贴着后脑勺。 接连几次,灵魂尝试着回到躯体内,然而躯体去仿佛有一种巨大的力量在排斥着灵魂,同时还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再把灵魂往外拽,也不只是在往外拽,根本就是在撕扯,好像要把灵魂整个撕碎一般。 终于,躯体整个的躺平在地上,不再挣扎了。 犹如醍醐灌顶一般,一个人的一生不断在眼前闪过,从前很多碎片化的东西被连为一体。 林玉,周天子架前林大将军的长房嫡次子,原本还是个庶子,因为母亲被扶正,他也就成了嫡子。像他这样的人,含着金钥匙出生,原本也是前程似锦,没想到家族突然败落,被抄家,全家被发配到鬼域岛。家族中的一些人在出事前先逃掉了,还有一些旁支撇清了关系,可像他这样的长房嫡子却是无论如何逃不掉的。 鬼域岛上的生活简直就是地狱,林玉想到过死,可到底活了下来,突如其来的地震,林玉和一些人趁机逃出了牢笼,可活着离开鬼域岛的只有他自己。凭借家传的三式星辰锻体诀,加上一些杂七杂八的功法,林玉居然也在冒险者的领域里闯出了好大名声,只是他知道自己的仇家有多厉害,在踏上顶峰前他不敢暴露自己姓林,只是化名许玉,暗地里也与失散的族人取得联系,却终究没有逃过有心人的暗算,只来得及给家族留下了一篇回梦心经,说起来这也更多是为自己打算,可以帮助再转生的自己在重新成为铁牌武士前尽量回忆起前世的事情,至少可以少走许多的弯路,当然,对于家族中的其他人来说,这也是锻炼精神力的好方法。。 夺舍重生,依旧是林玉。家族面临危机,他当机立断,带领整个家族在动荡的是剧中重新站稳脚跟,只是那副身体早已残破不堪,不管是星辰锻体诀,还是被简化后的鹰蛇强身术都无法操练,最终只能壮志未酬,无奈的林玉再次夺舍,也就是那个叫老三的少年…… 突然,躺倒在地上的躯体动了,摇晃着脑袋,缓缓坐起来,摊开手摇了摇,上上下下打量着自己的身体,哈哈大笑起来。 “好!很好!我副身体从今往后就是我费云岭的了。没想到机关算尽,这小子却完全不吃这一套,最后却是得来全不费工夫!还是年轻人的躯体好!哈哈哈!” 看着自己的身体竟然自称费云岭,齐玄风就算再傻也知道发生了什么——自己被夺舍了,没有灵根,丹田被毁,这样的身体居然也会被夺舍了。 突然,自己躯体的脸上一阵挣扎,整个身体颤抖了起来,双膝跪地,抱着头,十分痛苦的样子。一股浓雾的东西从口鼻中喷出,落在地上,渐渐变得凝实起来,居然化作了一个半透明的老妇人,而浓雾,还没有完全散去…… 第76章 变故 齐玄风的灵魂似乎飘了起来,而且越飘越远,越飘越远。 似乎是进入了幻境中,可有似乎有哪里不对。 恍惚间,那个好像出现了鹦哥的身影,小丫头跑得速度还真快,已经到了距离很远的一个通道里,只是她的状态有些不对,仿佛丢了魂一般,摇摇晃晃朝着通道深处走去,齐玄风叫了一声,完全没有反应,这一嗓子声音可不小,就算有些距离,也不该完全听不到。 齐玄风好奇的跟了上去。 不大会儿功夫,鹦哥顺着通道来到一个小房间。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桌上点着蜡,椅子上坐着老妇人,还有一个人趴在地上,好像是昏了过去。 齐玄风自己也不知怎么回事,也跟进了小房间。那老妇人和鹦哥像都没看见他,到时那老妇人的长相让他心里一紧,这不就是刚见过的那个半透明的老妇人嘛,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是小姐的贴身丫鬟,林家对你更是恩重如山,守护小姐,效忠林家就是你的全部使命。林鑫语现在很危险,整个林家更是风雨飘摇,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正是你派用场的时候。你要不惜一切代价,效忠林家,守护小姐,效忠林家,守护小姐……” 那老妇人开口说话了,声音十分的苍老,然而她的神情动作又很怪异,每个动作都很夸张,神情更是慈祥中透着阴狠。 鹦哥的眼睛里完全没有神采,就好像没睡醒一样,整个身体也仿佛随时会垮下来,只有嘴里还在跟着老妇人念叨着,“效忠林家,守护小姐,效忠林家,守护小姐……” “对,对对,记住,你要不惜一切代价。” “不惜一切代价,不惜一切代价……”鹦哥还在机械的重复着,看着怎么都不像是一个活人,反倒更像个提线木偶。 老妇人突然一指地上趴着的人道:“现在你家小姐被人暗算,你应该怎么做。” “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守护小姐,谁敢动小姐一指头,我就杀了他。”鹦哥的反应很大,不过看起来总算正常了一些。齐玄风这时才看清,地上趴着的人正是林鑫语,她也来上马界了吗,为什么一直不肯露面,又怎么会突然昏倒在这里,到底是谁暗算了她。 “可是你能力有限,就连你家小姐都不是对手,你又能做得了什么。你所拥有的,不过是为小姐去死的决心,而且还不知道是不是很坚决。” “不,为了小姐我做什么都可以,哪怕是让我去死,也要护得小姐安全。”鹦哥的眼睛里又一下子失去了神采,“我……做得到吗?”这会儿,就连她自己对于守护林鑫语都显得信心不足。 “没错,只有决心是不够的,你太弱了。”老妇人的话让鹦哥几乎崩溃,一面告诉她一不惜代价守护林鑫语,一面又告诉她做不到。 鹦哥的脸色变了又变,拳头握紧,放松,再握紧,再放松…… “也不是没有办法了,一个足以让你以弱胜强,杀死对手,保护好林鑫语的办法,你自己也不是想不到,应该说是不愿意去想吧。”老妇人的声音再次响起,听起来有种蛊惑人心的魔力。 “是什么,告诉我。” “这是你求人的态度吗?堂堂林家大小姐的贴身丫鬟,情同姐妹般的人物,这就是你的教养吗?”老六都听得出,老妇人着重的字眼是“情同姐妹”这四个字。 “我请你……求您告诉我。” “办法都是人想的。要杀死一个高手,一个拥有绝对实力的高手,唯一的办法,就是从他没有防备的地方下手,当然,这样的高手自然都是谨慎之人,要让他没有防备,首先就是要成为他最信任的人。无论再怎么小心的人,都不可能对对自己最信任的人依旧是百分之百的保持警惕,只要抓住他最松懈的一瞬间,全力一击,就是你也做得到。” “我应该怎么做?” “要取得对方信任,没有比成为他的手下更直接的,当然,必要的见面礼还是要有的,你总不能直接提着你家小姐的人头做见面礼,就是林家其他人也不行。” “那是自然。” “可没有见面礼怎么来表达你的诚心?”老妇人有意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还有什么比你自己更适合做见面礼的。与其做对方的手下,很有可能还只是个可有可无的手下,倒不如做对方的奴隶。诚心诚意的去侍奉主人,将整个身心都交给他,对主人的命令完全服从。对,就是完全服从,没有人会对一个已经完全驯服的奴隶还怀有巨大的戒心,当他完全放松下来时,就是你一击必杀的时候。不过要做到这点并不容易,要让敌人相信你,首先你自己就要先相信自己。首先你自己要相信自己就是一个奴隶,发自内心的效忠你的主人,而不只是表面做做样子,只有你自己越是发自肺腑的效忠,服从主人,才能赢得主人的信任。”话说到最后,老妇人显然是在偷换概念,老六都看得出不妥。 鹦哥的神色显得十分挣扎,她似乎想要认同老妇人的话,然而过往的一切又让她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她甚至感觉得到这是一个陷阱,一个会将她和小姐一同吞噬的陷阱,如果只是她自己,就是刀山火海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可还有小姐,就让她怎么都下不了决心。 “果然是个没用的废物。”老妇人的声音又响起了,“还大言不惭什么为了守护小姐愿意不惜一切代价,现在不过是让你去当奴隶,又不是让你去死,还不是在那儿推三阻四,原来你平时说什么与小姐情同姐妹都是骗人的。” …… 突如其来的巨大声响,似乎是一个女人的尖叫声,眼前的一切变得扭曲,直到完全在眼前消失不见。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眨了眨眼皮,手指微微动了动,感受着满身的酸痛,并不好受,不过灵魂至少回到身体内了…… 第77章 炼化 好一会儿,齐玄风强撑着身体坐起来,又喘了好大一会儿,缓缓睁开眼睛,眼神却空洞的可怕,完全不像活人。 与此同时,齐玄风的灵魂正处在一个黑漆漆的空间里。 这空间不大,好像一个低矮的房间,一抬手就摸得到顶,若是摆一张拔步床可能连让人站的地方都没了。 费云岭居然也在,趴在地上好一会才爬起来,脸色十分的难看,站在他一旁的那个半透明的老妇人脸色更难看。 “还是小看了那个小丫头,世家大族的人果然有几分手段。” “你是谁?”齐玄风没有理会费云岭,只盯着那老妇人问道,不清楚自己看到的是什么意思,不过这老妇人看来也不简单。 “老身贾凌芸。”那老妇人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和一些,不过看得出,她现在已经是在暴走的边缘。 “是你对鹦哥做了什么?” “哟,小子,看来你知道的不少呀。”贾凌芸的笑容件透着阴冷,“不错,我对那个小丫头施展了夺魂,让她引你们再来这上马界,不过知道得这么多,可是会死得更快的。原本夺了你一副身体,也不想再如何了,现在看来却是留你不得。” “废话真多!”齐玄风想起前世听说过一种魂修,他们几乎可以说是与天地同寿,只是这些魂修都有看不见的天花板,修炼时间再长,也不可能羽化飞升,他们也不能白天出来活动,而且同境界的魂修比起人要弱上许多。 “你们是魂修?” “让你多知道一些也无妨,反正死人是不会泄露任何秘密的,就让你做过明白鬼,抱歉,你现在已经是鬼了,而且马上就要灰飞烟灭了,嘻嘻嘻。”那贾凌芸的笑声还真难听。 “我去对付那个小丫头,你把这小子的魂魄炼化,不然以你现在的情况要夺舍怕是有问题的。”说完,费云岭转身离去,只一瞬间便从这低矮的空间消失。 贾凌芸倒是一副不着急的样子,缓缓坐下,说起来这一切的前因后果。 早在五大宗门出现之前,人们就已经掌握了一些炼丹的方法,蕴灵丹的丹方在当时就已经存在了,不过很容易炼出废丹。有人把炼出的废丹拿去祭祀,祭祀的人多了,也就有了祭丹台,时间久了,祭丹台上祭祀的废丹越来越多,其中的一颗得天地造化,居然生成了丹灵,甚至渐渐化出了人形,这个丹灵离开了祭丹台,不断学习各种炼丹本领,可能因为他本身就是丹灵所化,在这方面是有些天赋的,很快他就成了那个时代最强的炼丹师,甚至可以开宗立派,他所创建的宗门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丹灵宗,他自己也有了名字,就是费云岭。 后来费云岭和其他人一起偶然得到了一些功法,彼此争抢,每个人得的都不全,费云岭得到的那部分正好主要讲的就是炼丹,于是也就有了丹灵图谱,按照贾凌芸的说法,这本书原本应该是叫做药丹图谱,只是费云岭并没有得到全书,加上他想凸显丹灵宗的地位,才有了现在的名字。 再后来,五大宗门的宗主都发现自己的修炼陷入停滞,由实力最强的噬魂宗挑头,共同商议办法,当时修仙界差不多有头有脸的都去了,只是其他四大宗门的宗主却有别的打算。四大宗门精英尽出,围攻噬魂宗,那一战相当惨烈,死了很多人,五大宗门的精英差不多都死绝了,其他大势力也都损失惨重,很多传承也因此中断。 好不容易修得人形,就这么死了费云岭自然是不甘心的,于是他选择了魂修,利用在噬魂宗得到的功法控制一些冒险者为己所用,一面等待合适的夺舍对象,他最早选择的是荆子凯,一个几乎完全没有修练过的家伙,有习武经历,身体素质还算不错,没想到来的人中多出了一个齐玄风,经脉因修练被扩张过,然而丹田与灵根却被毁掉了,对于费云岭来说,这可比什么极品灵根都要好得太多了。 “原本直接控制荆子凯自然是最好的,不过那个家伙好像有什么护体,对于老身的夺魂大法竟然有克制作用,老身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先用控魂术控制那个叫鹦哥的丫头,她有一定要守护的人,要控制她并不困难,也算皇天不负苦心人,到底将你们引到了上马界,至于发现了你,根本就是意外之喜。” 听了贾凌芸的话,齐玄风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看鹦哥时总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过这个贾凌云说控制住了鹦哥显然也是在吹牛,只能说是有一些影响罢了。 “说了这么半天,都是在说费云岭,他是一颗废丹所化,你又是什么?” “听老身的名字还不懂,魂修到了一定境界,就可以将自己的一部分分离出来,老身是贾凌芸,也可说就是费云岭。可恨你修炼过阴阳离散功,我们就是想重新合二为一都做不到,现在我也只好独立夺舍,不过也只有先炼化了你才做得到。” “如果你死了,或者说你和费云岭合二为一,你对鹦哥的控魂术是不是就解除了。” “话是这么说不错,可惜她没有这个机会。” “她有没有我是不知道。说起来你也就是那个老怪物的一部分,是谁给你的自信让你觉得自己可以炼化我。”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齐玄风直接扑了上去。 魂修的实力不强,更不要说只是一个魂修的一部分,而且还应该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只要占得先机,齐玄风不觉得自己是没有机会的,何况他也猜到自己现在身处何处了。 “竖子敢尔!”贾凌芸大惊失色,想要反击,魂魄化作的双臂已经被林玉扯下,重新凝出双臂,身体也变得更加透明,想要呼救,费云岭已经离开,不可能听得到,想要逃跑,身体早被齐玄风困住,动弹不得,没错,就是困住,这里是齐玄风的识海,只要对方不是碾压的实力,齐玄风就有主场之利。 “还以为多厉害,也不过如此嘛!” 此时已经不是贾凌芸能不能炼化齐玄风的问题,她自己就正被齐玄风炼化着…… 第78章 姬逍遥的传说 上 识海内,贾凌芸最后的惨叫声还在回荡,然而,贾凌芸千真万确的死了。 这个贾凌芸竟然是个元婴期的魂修,不过更准确的说她应该只是元婴期魂修的一部分,而且是很小的一部分,这种情况还要逞强,会落得如此结果并不稀奇。 齐玄风瘫坐在地上,没想到魂魄也可以这么累。 身处上马宫的藏书阁,没见到费云岭,更没看到鹦哥,倒是让齐玄风看到了荆子凯的尸体。 费云岭不知什么时候会回来,这里有的是材料,齐玄风简单的布置了几处机关,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说不出证据,不过那个费云岭十有八九是不会回来了。 这里有水有食物,重要的是有这么多藏书,不管前世还是今生,齐玄风都没怎么好好看过书,不是不想,只是没有条件,散修能好好的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何况总有傻子相信自己有什么《火凤宝典》,追杀就从来没停过,现在有条件,看看书对自己总没有坏处。 齐玄风随便从书架上取了一本,居然是《江山一统志》,虽然没看过,不过齐玄风这样的散修也知道这是一本好书。 听名字还以为一本介绍各地风土人情的地理志,或者是讲述风云时代的某位大英雄的传记,没想到会是一本大燕国的史官家族花费几代人精力精心考证的一本史书,讲述的是从传说时代起整个玄武大陆的历史。这其中穿插了很多十分精彩的小故事,不过这个史官家族对这些谈得十分泛泛,在他们看来,凡是他们认为还有待考证的都不会介绍得很详细,而且会注明待考证,而那些被他们详加记述的则都是公认的史实。或许正是他们严谨的态度,让这个不算人丁兴旺且居住在偏远小国被称为南燕史氏的史官家族成为了这方面的权威。 上马宫外有一个小广场,同样的广场坳里驿和望仙城也有,不只是在北地,,整个玄武大陆很多有些历史的城镇都有这么个广场,广场上最醒目的是一座雕像,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将一柄重剑高高举起,正要劈向一个怪物。 那年轻女人有两个名字,南面的冰霜帝国叫她百花羞,而在大周她有一个听起来很像男人的名字,叫姬逍遥,但不管是百花羞还是姬逍遥说的都是同一个人,就连两个帝国的雕像都是一模一样的,也有一种说法,那女人就叫姬逍遥,百花羞不过是人们对她的一种敬称。 传说在上古时期,魔族统治着整个世界的绝大部分地区,妖族也有自己的地盘,而那时候的人族十分弱小,大部分人族都是魔族甚至妖族的奴隶,少部分人族在一些偏远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国度,也不过是苟延残喘,通常这些国度要不了多久就会被灭掉,疯狂的屠杀后,残存下来的人会被胜利者抓去做奴隶,虽然坏境如此恶劣,不过人族的反抗却一天都没有停止过,只是面对强大的妖族,还有更强大的魔族,人族的反抗很难掀起什么浪花。 姬逍遥还在襁褓中时便被遗弃,有人说她的父母都是反抗军的领袖,失败之后为了不连累到她,不得不忍痛将她抛弃,但这些传说并不能改变她弃婴的悲惨身世。 也许上天都在同情这个可怜的孩子,一个原本并不会路过那里的修道之人临时起意改变了前进路线,那个人就是姬逍遥后来的师父。 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被师父收留的姬逍遥并没有一路开挂,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她的师父并不是什么厉害角色,而且她还有七个师兄弟,姬逍遥的资质不好,确切的说应该是很差,虽然不是不能修炼,可最小的师弟都已经进入筑基期,她还在炼气期第二层徘徊,到了差不多二十五岁的时候,也许是自卑,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姬逍遥离开了师门。 在这之后姬逍遥应该吃了很多苦,并留下了很多未经证实的传说。史书上记载的是她在将近两百岁时回到了师门,那时候师父已经死了,大师兄是师门中第一高手,已经是结丹后期,正在向元婴期冲击,而此时的姬逍遥早已非吴下阿蒙,成为了一个传说中的银牌武者。 在此之后,姬逍遥高举反抗大旗,带领人族通过漫长的战争打败了妖族和魔族,雕像上所描绘的正是她将近七百岁时,与魔王决战的情景,那一战据说持续了很多天,最终已经是玉牌武者的姬逍遥成功斩杀了魔王。再后来,也就是与魔王大战的三百年后姬逍遥也成了整个世界唯一一个举霞飞升之人…… 整本《江山一统志》,就数这段内容记载得最纠结。 南燕史氏最擅长考证。他们发现,冰霜帝国的祖先居住在北部的冰冻苔原,后来才一点点扩张到整个大陆,后来冰冻苔原又出现了一群人,建立了如今的周帝国,他们很快占领了玄武大陆的北部大约三分之一的领土,而那些原住民为了对抗周帝国,才组建了如今的冰霜帝国。冰霜帝国从组织结构到各项制度几乎完全照搬自周帝国,诸侯的国名甚至还特意在前面加个大字,例如周帝国有诸侯燕国,冰霜帝国的诸侯就叫大燕国,可惜虽然控制着玄武大陆三分之二的领土,在与周帝国的战争中却是胜少败多。 按照南燕史氏的考证,关于姬逍遥的传说大部分都来自于周帝国,而且玄武大陆上也没有任何曾经被魔族统治的混迹,这原本似乎说明所谓姬逍遥的传说并不是发生在玄武大陆上真实的历史,甚至有人怀疑这根本是周人刻意编造的谎言,可事情又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作为权威,南燕史氏曾参与挖掘过一处古迹,那是一处上古时代的城市遗址,可以肯定的是那时候周人的祖先还没有来到玄武大陆。然而就是这个上古城市遗迹,也有着相同的广场,广场上也有着相同的雕像,甚至在残存的竹简中还发现了类似的记载,只不过这位被叫做百花羞的英雄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周天子的祖先,她的七个师兄弟则是周帝国七个最大诸侯的祖先,而记载这一切的却是冰霜帝国的祖先们。这让南燕史氏,不,应该说是让整个冰霜帝国都尴尬不已。有人不承认这座古迹的真实性,认为这根本就是周人伪造的,不过大部分人还是愿意接受这一切,再怎么说也是整个人族的英雄,总不能因为和周人的敌对就把整段历史都抹去。 对于齐玄风来说,一个不知多少代之前的大英雄的传说,当故事看过了也就算了,真正吸引他的是姬逍遥的一次冒险,那时候的姬逍遥实力还不强,确切的说是很弱,在与妖族的战斗中受了重伤,丹田和灵根都被毁去,这不是与现在的自己很相像吗…… 第79章 姬逍遥的传说 中 天寒地冻,就连鸭子都不愿下水嬉戏。 没有风,池塘里一丝波纹也没有,在夕阳的映射下,闪着瑰丽的红光。 只是稍微迷糊了一下,齐玄风自己也很诧异,自从进了这上马界,幻境怎么会来得如此随意。 一个留着长辫子的少女站在池塘边,怔怔的望着远方出神,又或者她什么都没有在看,什么都没有在想,只是一个人走到池塘边发呆。 如今,突然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地方,虽然已经过了一些日子,仍然令他不愿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着的不是营地的篝火旁,而是某个山崖下的草丛,浑身疼得难受,好像全身的骨头都被摔碎了一般。 迷迷糊糊,有人背着自己离开,那是村子里的采药老人,说是老人,其实也才不过五十出头罢了,只是看上去还要更加苍老。 村子里不论男女都有大片的刺青,照磨老爷一看就是个妖族,不用猜也知道,这里是妖族领地的奴隶聚集地,在没有反抗能力前姬逍遥觉得自己还是低调些的好。 被救回来时浑身疼,好在都是些皮外伤,没有伤到筋骨,尤其重要的是伤口没有化脓感染,要知道在这个缺医少药的村子,一点小伤在这里都可能是致命的。连着喝了几天汤药,总算可以下地走动走动了。不敢大意,不过她也知道,在这里,自己能做的事情总归不多。 身上有伤,加上发现自己的地方是在山崖下,大可以推说之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 不过村民们似乎也没让他有在这方面费神的意思,一起在山崖下被找到的还有一个包裹,里面装着官府发的路引,村子里的黄老爷也是识字的,一看之下就连呼不得了。周老爷自己不过是在村子里有一百多亩水田,在县城有一家贩售土布的铺子,也算是个有钱人,书也曾读过,可终究连个秀才都没有考上,却是堂堂的举人,比其他这个土财主真不知要高出多少。 谁都知道,举人老爷们是有很多特权的,至少有一样,土地不用交税,只此一样就足够让周老爷羡慕不已,何况同为人类,自己再有钱面对妖族也只能低三下四,举人老爷可是连村子里的照磨也惹不起的存在,见了县太爷都有个位置坐。 “姬姑姑,照磨大人有请,说是县城的太爷来了。”应该是找了她好久,黄老爷家的管事一面喘着气,一面擦着汗,大冷的天,也亏他居然流了这么多汗。 “那就回吧。还有,说过许多遍了,叫我逍遥就好。” “小人怎敢在姑姑面前放肆。”管事小心的落后半步,紧紧跟着。 …… 姬逍遥一身大红袍子的招摇过市,身旁小心伺候的竟然是四五个妖族小厮,一个人族也敢如此大摇大摆,想上去揍她的绝不是一个两个,可谁让人家有功名在身,这么年轻的举人绝对前途无量,那些穷苦妖族的孩子能给她当小厮已经是祖宗显灵了。 “走走走!一块似玉非玉的破石头,老子给你开价五两银子还嫌少,你也不打听打听,我蛇百万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过,要不是看在当年和你爹的交情,都懒得理你。”一个声音从拐角的胡同里传来。 人都是这样,好奇心格外的强烈,秦玉等人紧走几步,站在了胡同口。 “五步大叔,您就当是可怜可怜我,这块玉您就收了吧。您也知道,我娘她……”说话的是一个佝偻着背的男人,不,应该是个蛇妖才对,背对着姬逍遥他们,看不太出年纪,听声音好像并不年轻,他对面站着一个五十来岁的胖子。 “你娘病了,没钱治,我知道的。可你又怪得了谁?当年我和你爹一起出来打拼,你爹攒下的银子比我只多不少,这些年又是哪个败家子时常拿了东西来我这家当铺典当的,街坊邻居都在,你自己摸摸良心,我这个当叔的几时亏待过你,你自己又几时争过气,逛窑子,进赌坊,就没有你小子不干的,现在老娘生病了没钱治,那这么个破东西来糊弄我,我蛇百万开的是当铺,不是善堂。” 两人的对话姬逍遥已经没心思听下去了,她的全部注意力都被那个佝偻着背的家伙手中的东西吸引。 …… “姑姑,我知道您心善,也不在乎那些银子。可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呀!那家伙分明是个不孝子,对,他母亲的确是卧病在床,我也很同情,可我是不信那家伙兑了银子真的会去给他老娘买药,还不是或赌或嫖,转眼就花得精光。何况是花五百两银子买这些破烂。”陪着姬逍遥的赫然是村子里的照磨老爷,一个豹妖,别看他现在就是个官,到底芝麻绿豆大一点儿,人家可是前途无量,一把年纪了竟然也跟着村里人叫她姑姑,这次虽然花的不是他的钱,看着也心疼。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想法,只是没像照磨那样说出来。 那个佝偻着背的家伙拿去当的是一块似玉非玉的柱状物,姬逍遥就这么买下了,还跟着他回家,那家伙又取出一包东西,说是他死去的父亲从外地带回来的,姬逍遥也全都收下,价都没还,直接五百两银子成交。 除了那个柱状物,包袱里的东西显得有些杂乱:几个锈迹斑斑的残片,看起来好像是兵器的零件,不够就算真的能拼凑成一件兵器,锈成这个样子,很难想象它还能剩下几分威力;一个看上去很像是罗盘的东西,姬逍遥随手摆弄了一下,完全没有指南的作用,也不知是坏掉了,还是一开始就是如此;一个墨斗,一小捆浸了朱砂的线;一身看起来很旧似乎一扯就会破掉的道袍;两颗桃木钉,其中的一颗有被烧灼的痕迹;几支看起来很旧的杏黄色小旗;几块黑不溜秋很不起眼的石头;一叠黄纸,一小罐朱砂,一堆被绑在一起的小袋子,都是空的。 怎么看这都是个道士的包裹,一个商人,还是个妖族,从外地带回来?怎么可能!怕是杀人越货吧…… 第80章 姬逍遥的传说 下 所有人都觉得姬逍遥是人傻钱多,齐玄风却知道她根本是赚大了,包袱里很多东西他也不知有什么用,五百两银子也绝不是一笔小钱,最起码那个照磨若是没别的外快,一辈子的俸禄差不多也就这么多了,不过只是那些黄纸和朱砂应该不只这个价钱。 身为一个散修,缺少的可不只是靠山,更重要的还有眼光。 那似玉非玉的柱状物是一柄测灵尺,算不上高级货,到底还是测灵尺,拥有金木水火土任何一种灵根的人只要用力一握,就会闪现出对应的光芒,这光亮越强灵根所对应的资质也就越好,而只有那些拥有灵根的人才能修仙。金木水火土,对应白青黑赤黄,光芒哪怕再微弱,再怎么一闪而过,只要亮起来,资质再差,到底有了修仙的资格,有了入门的资格,才能去谈其他。 齐玄风是听说过测灵尺的,却没有亲眼见过,散修们用的一种叫测灵牌的东西,能测出有没有灵根,至于是哪一种就测不出了,可即便是测灵牌,对于大部分散修来说也是可望不可即的,前世时齐玄风倒是有一个,不过当他得到时,也已经用不上了,至于传说中的测灵尺,也就只知道个名字而已。 其他人不识货,姬逍遥自然不会不认识测灵尺。 吃过晚饭,姬逍遥推说有些累了,径自回了房间。 如今的生活富足而安逸,却不是姬逍遥想要的,再怎么受人尊重,说到底还是一个有些地位的奴隶,真正有实力的妖族甚至不会正眼看她一眼,要改变,自己就要不断变强。操练了几遍练体术,确定心情已经完全平复,姬逍遥用力的握了一下测灵尺。 金木水火土,白青黑赤黄。没有,什么光芒都没有,哪怕是像萤火虫那样不易被人察觉的光芒。 “怎么会?” 姬逍遥不甘心的又握了几次,结果都是一样,没有哪怕最微弱光芒散发出来。 自己没有灵根了?秦玉瘫坐在地上。 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这世上本就只有极少数人拥有灵根,不要说什么极品灵根,就是杂灵根都很少有人拥有。之前的战斗那样惨烈,自己受了很重的伤,当时就听同一小队的人说什么好不了了,之后有经历了那些完全摸不着头脑的事情,如今失去了灵根,真的一点都不稀奇。 姬逍遥依旧是瘫坐在地上,至身体逐渐变淡,周围的一切也在远去。 离开幻境了吗? 齐玄风摸了摸自己的脸,自嘲的笑笑。 细想想,自己还真是倒霉呀,好不容易才得到了这么一副身体,结果却是这样。莫名其妙中了毒,虽然用噬毒藤清理过,还服用了那么多固基丹,可谁知道那些毒有没有真的清理干净,又有没有别的什么后遗症,真要是发作,也是不得了的。经脉受损,手筋脚筋倒是都接回来了,到底是受过伤的,除非有天材地宝来伐经洗髓,否则习武的成就注定不会高,没有灵根,没有丹田,想要走修仙之路也被堵死了。传说中的确有人服食生灵丹凭空长出灵根,且不说这传说有几分可信,也不说齐玄风根本没有生灵丹的丹方,更不必说齐玄风那点儿半吊子的炼丹术应该也炼不出生灵丹,单是要找寻材料,只怕就不比伐经洗髓的天材地宝来的容易半分。 一下子所有的路似乎都被堵死了,齐玄风也没了继续安静看书的兴致,算起来这副身体也将近而立之年,身为一个普通人,也就还有几十年好活,是去努力赚钱,然后老婆孩子热炕头,享受剩下的人生,又或者干脆放弃这具身体,让一切从新来过。 “我这是怎么了?”齐玄风敲敲头,站起来绕着屋子走了两圈,重又坐了回去。 齐玄风一阵的苦笑。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会如此的玻璃心。之前身体的确中了毒,也不是无药可救,对于噬毒藤加上固基丹,齐玄风还是有些信心的,即便没有完全清楚,之后也可以在想办法。经脉受损,接上的手筋脚筋与原装的相比差了许多,这些自己也不是第一天知道的。没有灵根就没有灵根了,丹田被毁就被毁吧,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世上的人还不是大多数都没有灵根,还不是都活得好好的,自己从前哪怕遇到再大的困难都不会心灰意冷,今天怎么会有这种绝望的感觉。 猛地,齐玄风只觉得头一阵阵的疼,不同于以往,只是单纯的疼而已,却还能勉强控制住身体,不会口吐白沫,也不会浑身抽搐,只是这种疼由内而外,仿佛来自灵魂深处。 突然,眼前的景象又发生了变化,只是转瞬之间,齐玄风又离开了上马宫的藏书阁,来到那个低矮的封闭空间,也就是自己的识海,而站在自己面前的竟是那个贾凌芸,只是她的样子十分狼狈,佝偻着身体,仿佛风吹吹就会倒下。 “怎么,没死吗?果然,我就觉得有问题,刚刚那种绝望的感觉也是你搞的鬼吧。既然没死,那老子就在杀你一回。”齐玄风嘴里放着狠话,却并没有动作。 “这家伙如此难缠,差一点就着了她的道。虽然战斗力平平,不过这幻象确实厉害,这次不能解决,指不定什么时候再来一家伙,到时候谁死谁活就不好说了,虽然有些勉强,还是要拿出看家本事才行。” 齐玄风的动作很不流畅,整个人都在摇摆,身体一点点蜷曲,不是弓成一个大虾的样子,而是干脆蜷缩成一个球,好在的是对面的贾凌芸也没好到哪儿去。 “啊——”如同被人揪住头发般硬往后掰一般,脑袋向后仰起一个夸张的角度,尖叫声几乎刺破耳膜…… “你怎么了?有没有事?” 也不知过去多久,一个声音传来,似乎极遥远,似乎是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似乎是认识的人,不过现在齐玄风脑子里乱呼呼的,也不敢肯定。 齐玄风吃力的抬起手摇了摇,示意自己没事…… 第81章 识海 不知什么时候,齐玄风的身体滑落到了地上,故意一种可笑的姿势趴在那里。 感觉上是有人过来了,不过眼下的齐玄风完全没有要动一下的欲望,对于他来说,能够这么趴着就很好。 这次应该是真的把贾凌芸完全炼化了,没想到之前一时大意,被那老妖怪躲进了自己灵魂深处,这次突然发难,要不是自己意志坚定,终究挺过了蛊惑,又有破虚妄这张底牌在,鹿死谁手还真未可知。 没有合适的丹药,也不知要多久才能恢复使用破虚妄消耗的精神力,至少未来几天,齐玄风注定是只能像半个废人一般,还要忍受时不时的头疼,不过即便有,齐玄风也不想吃那些副作用极大的丹药,同时他也在庆幸,这个破虚妄竟然真的有用,或者说自己真的可以使用破虚妄。 凡事总是有利有弊。成功的炼化了贾凌芸,不只是排除了一个掩藏极深的隐患,齐玄风的头脑里多出了一种名为传承的东西。 “那老妖怪无数年来一直留在噬魂宗还真是得到了不少好东西呀。”仔细查阅着传承的内容,秦玉不由地感慨道。当年五大宗门一番厮杀,几乎同归于尽,费云岭作为魂修留在了噬魂宗旧址,各种功法秘籍又没人跟他抢,还有无数的时间修练,而作为费云岭分裂出来的一部分,贾凌芸所得的内容即便不全,却已经足够齐玄风这个门外汉受用的了。 突然,齐玄风想到自己完全炼化了贾凌芸,会不会又有了灵根,丹田是不是也得到了恢复,如今功法也有了,自己是不是也可以重新踏上修仙之途。 然而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细细的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虽然没有测灵尺,甚至没有测灵牌,身体就连最细微的变化都不曾有过,齐玄风也知道自己这是得陇望蜀了。 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然而齐玄风可不是那种轻易就会服输的人。何况这次还得到了许多传承,也算是不错。 传承这种东西还真是奇妙,就好像是脑海里突然多出了一个巨大的藏书阁,所有的秘籍功法,甚至一些关于人事物的记忆变成了一本本书,整齐地码放在书架上,而自己的灵魂就悠闲地坐在藏书阁内。 “这里还真是简陋啊!”说是藏书阁,其实就是一间大些的茅草屋,书架只有一个,看着就不结实,大部分的书也不是码放在书架上,而是随意的丢在地上,而自己坐着的地方也只有一个破旧的蒲团,连张桌子都没有,比较而言,不要说上马宫,就是望仙城的刘朝先家里的藏书阁都显得奢华了。 “怎么会有这么个地方?”齐玄风感到好奇,却也没继续纠结。 随便从书架上拿了本书下来,反正头疼得睡不着觉,看看书打发时间吧,也许一会儿可以好些呢。 很快,齐玄风便沉浸在书的内容之中。 那是一篇名为《天地初合功》的噬魂宗入门级功法,适合筑基期以下弟子修炼,功法本身平平无奇,甚至让人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一篇修仙功法,真正吸引秦玉的是后面长长的备注和练功心得。 所谓练气期不过是能释放一些低阶法术,拥有了内视的能力,练气期第五层以后可以御物腾空,在一般人看来这已经非常了不起了,不过从那些心得中可知,练气期对人的实力提升有限,不进入筑基期,都未必打得过不修仙不习武的普通人,而那个御物腾空更是鸡肋般的存在,几乎只能站在空中不动,要移动不但既消耗体力,而且速度很慢,只能算是为筑基以后御剑飞行打个基础罢了。此外,那些心得中还不只一次的提到了识海。 识海是修仙之人在体内专门开辟供灵魂居住的地方,开辟识海的条件相当苛刻,不到结丹期失败的机会很大,炼气期更是不能自行开辟识海。噬魂宗是五大宗门中最重视修练识海的,有时宗门内的精英弟子,在刚刚进入炼气期后就由长辈帮他们开辟识海,虽然要冒一些风险,却也让那些弟子能更快的成长起来,噬魂宗弟子更是在同境界中出类拔萃。 开辟识海变得这么困难了吗?还是说自己之前想得太简单了,前世明明筑基期就已经开辟了识海,也没见有多凶险困难。 齐玄风看了看自己身处的这个藏书阁,越看越觉得就是书中说的所谓识海,虽然简陋,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那么所谓传承就不是藏书阁本身,而是这些藏书阁里的书。 越想越是这么回事,比起曾经那个低矮而空荡荡的封闭空间,这个简陋的茅草屋显然与书中描述的识海更加接近,当然,也的确是够简陋的了,就连最近本的防御都没有,若是有人对自己发动识海攻击,怕是连招架之力都没有。 话说回来,自己明明炼气期都还不是,识海又是哪里来的? 贾凌芸可不会好心帮自己开辟识海,那个费云岭更不可能,这副身体原来的主人大约连识海是什么都没听说过。再想想会不会是自己练过的功法无意中开辟了识海,也不对,最近出了炼丹,就只是偶尔练一些最基础的练体术,显然不可能。破虚妄?如果真的有可能,大约也只有这个了,起码每次使用破虚妄,就像开辟识海一样,要头疼许久。 算了,想不通就不再去想了。 退出识海,依旧是头疼,以前一片漆黑,好半天才看到几个模糊的身影,有一会儿,总算适应了眼前的光线,竟然是五个少女,每一个都是认识的,正是林鑫语和她的四个贴身丫鬟,不,准确的说只有鹦哥是真的见过面的,一路从望仙城来到上马界,其他四个,只是在幻境中才见过。 “你认得我?”对方的眼神告诉林鑫语,他知道自己的身份。 她们怎们会在这里?齐玄风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又陷入幻境中了…… 第82章 练功 林鑫语感到很奇怪。这个第一次见面的青年显然是认识自己的,甚至她怀疑齐玄风还认识自己的这几个丫鬟,即便是鹦哥之前提过,第一眼就能分辨出自己是谁依然很奇怪,只是她没有再多问。 齐玄风也感到很奇怪。这个千金大小姐不好好留在京城,整天带着丫鬟们四处冒险,风里来雨里去,时不时还要钻地洞,这可不像千金小姐的做派,只是他同样没有多问。 吃了林鑫语的药,也并没感到更好一些,只是翻了个身,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些,虽然如此,齐玄风知道这药应该还是有效的。 果然,一觉醒来,头已经不怎么疼了,身体却还有些疲倦,好在的是对活动的影响已经不大了。 “看来,还是要再去一次上马营。”也不知林鑫语是怎么得出的这个结论,对于齐玄风来说却是个不错的结果,原本他也计划着要去看看,有林鑫语她们同行,一路上也应该顺利许多。 没有找到赤阳子的尸体,应该是逃出去了,看来之前还是太小瞧这个散修了。 也没有见到刘驼子。林鑫语说,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刘驼子了,不知为什么,费云岭最终选择了夺舍这个家伙,原本他还想控制鹦哥,正好林鑫语赶到,而且刚刚夺舍,还发挥不出这位丹灵宗宗主的全部本领,费云岭也只能落荒而逃。现在的费云岭还不算什么,甚至比他作为魂修时还要弱,居然还能在林鑫语手下逃掉,也是个不简单的家伙,下次再见面,可能就是心腹之患了,不过之后的事情之后再说,眼下还有眼下的问题要处理。 从上马界出来,要在坳里驿休息一夜,齐玄风也看出,林鑫语并不打算赶行程。 吃过晚饭,齐玄风迫不及待的开始按照传承中描述的练功。想到还有费云岭这家伙这个家伙在一旁虎视眈眈,何况炼化了贾凌芸,也把他彻底得罪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提升自己的实力。 说起来齐玄风自己也觉得奇怪,明明知道没有灵根,却还是想要试试。 首先是打坐,将整个人都放空,什么都不去想,甚至完全忘记自我的存在,将人融入到周边的环境里。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太难了。齐玄风很快发现自己就连始终保持端正的打坐姿势想做到都很困难,至于什么都不去想,越这么努力,脑子里反而全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齐玄风还是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想象力还真是挺丰富的,明明是在客栈的房间里,却好像一下子又回到了上马界所在的山林,鸟语花香,羊肠小道,各种见过没见过的果子,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千奇百怪的昆虫在身边飞来飞去,时不时冒出一两只野兽,倒也不会向自己扑过来,反倒是恭恭敬敬如同在迎接一位王者,自己一路走一路东瞧西看,呃,好像还在嚼着萝卜…… 使劲的摇着头,却没办法将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从脑子里摇出来。 “对了,传承中还有练体术。”齐玄风也很奇怪,不过这些修道的传承中的确是还有练体术的,似乎比在城主府看到的还要高级。 齐玄风找到的练体术唤做《风云强身诀》,似乎是另一套更加高深的练体术中的基础部分,只是强身诀很不完整,有些地方甚至是明显不连贯的,只是对于眼下的齐玄风来说这已经很不错了。 只是勉强依葫芦画瓢摆出了第一个姿势,坚持了不过片刻,齐玄风只觉得自己已经汗流浃背,浑身酸软得好像随时都会瘫在地上,不由自主的扭来扭曲,传承中所描述的那种四肢百骸由内而外透着的舒爽可是完全体会不到,反倒是好像有股气憋闷在胸口出不来,仿佛随时都会窒息一般,渐渐地,脑子好像也什么都没办法去想,晕乎乎的,眼前一片朦胧。 “停下吗?”齐玄风马上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咬了咬牙,尽量让自己的精神更加集中,姿势也尽可能的标准一些——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不只怪异,分明就是可笑。 “又来了!”又出现了奇怪的幻境,比以往似乎还要更加真实,只是自己现在明明早就离开上马界了,费云岭应该逃远了,就算没跑,林鑫语在这儿,他还敢来吗?贾凌芸也早就被炼化了,难道这些幻境还会跟着自己来到坳里驿,又或是有别的什么人在捣乱? 一大群衣着华贵的公子小姐们是在一个很大的校场练功,一会儿跑步,一会儿扎马步,一会儿盘膝打坐,更有的是在操练和自己类似的古怪动作。 好厉害的家族!齐玄风也不由感慨。 “少爷,你可回来了。老爷对您的进境可是有所不满了,至少这几天,就不要再随便跑出去玩了。”一个样貌忠厚的老者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到自己面前。什么少爷,哪家的少爷会像自己这般落魄,也不对,现在的自己似乎也谈不上有多落魄了,当然,和什么少爷之类还差得太远。 那老者似乎是个管家一类,一挥手,立刻有两个小厮把齐玄风扶上了一个架子。 齐玄风还在继续着练体术的动作,突然一道雷劈了下来,身体居然没有受伤,可那疼痛绝对是真实的。只是略微颤抖一下,又一道雷劈下,还是没有受伤,疼痛却依然是真实的。 “莫非只要动作不标准,雷电就会劈下?”齐玄风心中莫名的恐惧。这里的雷电似乎被改良过了,不会伤人,只会疼痛。可只是疼,这样下去自己怕也会被疼死吧。 接连又是十几道雷劈下,齐玄风咬牙硬挺着,努力的回想着练体术的动作,让自己尽可能做得标准一些,再标准一些…… 总算,雷电有好一会儿都不再劈下,胸口的憋闷也好了许多。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渐渐模糊,校场,练功的少年,忠厚老者,小厮,一切都在渐渐远去。 …… 一个不大的院落。很安静,看规制,应该只是个偏院,虽然不是下人们住的那种,高级得也很有限,只有不得宠的庶子庶女才会住这种院落。 马上就是冬至了。 连着下了好几天的雪,太阳总算是露了头,空气里透着清冷,仿佛只要深吸一口气就会让人忍不住一阵哆嗦。 屋内的少年放下那本被翻看了不知多少遍的《江山一统志》,推门来院子里透透气。 十年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整整十年了,却还是只能被困在这方寸之间,最远也不过是在门口送嫡母前去寺里上香。 这几年家里发生了不少大事。 大哥过了县试,大哥过了府试,大哥跟李家的小姐订了亲,大哥过了院试,大哥终于做了秀才,大哥和李家小姐成亲了,大哥有了孩子,是个男孩,先生说大哥的才学中个举人进士都是手拿把攥,大哥死了。 大姐参加了选秀,大姐接连过五关斩六将,大姐得到了皇上的亲口夸赞,大姐进了长乐宫,大姐得到了太后娘娘和皇后娘娘的夸赞,几次传言,皇上很喜欢大姐,大姐要封妃,要封嫔,所有人都说林家的闺女出身高贵,大姐做了长乐宫里的宫女头。 二哥,不提也罢,整天只会跟在姐姐妹妹身后,姐姐妹妹们不理他时,还有那些等着爬床的漂亮丫鬟,两年前爹爹就说,这个儿子,废了。 对了,还有二姐,一个小势利眼,只有二哥和大夫人才看得到她的笑脸,对自己这个弟弟,还是一个娘肚子里爬出来的,从来就当不存在。 如今一切都变了。 大夫人死了,娘扶了正,明天就要开祠堂改族谱,自己就是林家的嫡次子,至于那个二哥嘛,反正老爷对他也死心了,唯一的遗憾是,刚刚查了资质,自己好像真的很平庸,未来的潜力有限。 …… 出了一身的透汗,身体却还维持着传承中的姿势,浑身的酸软已经不再,也能似模似样的操练这《风云强身诀》了,就连之前的疲惫与头疼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果然是那种所谓四肢百骸由内而外透着的舒爽,不算强烈,还是感受到了。 再去打坐,脑子里果然可以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呼吸变得若有若无,人也比较能坐得住,不像刚才总想扭来扭去,整个人都十分放松,只是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大约也就一刻钟左右吧,齐玄风又感觉腰酸腿疼,就是走了一整天的路都比这个好受得多,人又开始坐不住了,脑子里也忍不住又开始胡思乱想,呼吸也跟着乱了起来。 “嗯,还是有点儿效果的,再试试。”齐玄风给自己打着气。 重新开始练体术,接着是打坐,将之前的过程有重复了一遍,只是这一次坚持的时间似乎长了那么一丢丢,也不知是不是错觉。 如此反复了几次,齐玄风渐渐也开始感到疲劳,不是身体上的,反倒更多是精神上的,明明连汗都没怎么出,却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打坐时更是只想往一边倒。 “出去透透气吧。”强打起精神,齐玄风出了房间,绕着客栈转了两圈才回房。 齐玄风还准备再试试的。 又是刚刚的套路,从练体术开始,只不过这次齐玄风试着多做了几组。 重新开始打坐,脑子里突然格外的清醒,呼吸也十分轻松,虽然闭着眼,房间里的一切感觉起来似乎比睁着眼还要清晰,就连窗台上灰尘的一点点波动仿佛都感觉得到,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极安静,不,应该说是整个世界好像都变得极慢,能听得到窗外的风声,风不是很大,卷着些枯枝败叶漫天飞舞,整个的画面却是一格一格的呈现在眼前…… 应该是过了好大一会儿,至少齐玄风自己的感觉是过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没有感到疲劳,也没有感到坐不住,反倒是进入了一种玄之又玄的境界,整个屋子变得朦胧起来,如同充满了温暖的雾气,被这雾气所包裹,人会觉得很舒服,很温暖,千万个五颜六色的小光点开始向齐玄风身边集中,再集中,完全将他包围在里面,齐玄风只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光人,只看得到一个大概的轮廓,色彩艳丽,光芒夺目,而那些小光点还在向他靠拢,好像要钻到他体内一般。 “怎么回事?难道是要引气入体了吗?”齐玄风也兴奋了起来。只是这想法才在脑子里一浮现,所有的感觉又如同潮水般褪去,什么一格一格的画面,什么包裹身体的小光点,通通都如同烈日下的白雪般消融。齐玄风想要抓住这种感觉,只是他越是如此,所有的一切都消失的越快,也越彻底。 “这怎么可能?”所谓引气入体的感觉齐玄风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哪怕是散修,到底还是修道之人,这种感觉怎么会有错? 可依旧难以置信。明明没有灵根,甚至没有丹田,不要说什么引气入体,就只是修练也应该是做不到的,可自己的感觉也不会有错。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之前服用过一些丹药,也只是凡丹的水平,甚至在凡丹中也只是普通,更不要说灵丹。对了,还有识海,莫名其妙的竟然早早开辟了识海,可从没听说过仅仅有了识海就可以修练的,当然,还没进入炼气期就开辟识海的,齐玄风也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至少就他所知,是这样的。 舒服的感觉过去,紧接着的就是难受。齐玄风感到呼吸变得十分困难,头疼得仿佛要裂开一般,眼前的一切都有了重影,趴在床上,半天动弹不得。齐玄风想起,当初在上马宫时也有过这种感觉,只是这一次要轻得多,还记得林鑫语当时说,只是精神力过度消耗的症状,包袱里还有那会儿吃剩下的药,挣扎着服下,衣服也没脱,就这么趴着睡了…… 第83章 一骑当千 从坳里驿出来已经是第四天了。 和齐玄风之前想的一样,林鑫语并没有急着赶路,众人的脚程不快,也从不会为了赶路错过宿头。跟着这样的千金大小姐也有好处,每次住宿的客栈都会选最好的,毕竟这位大小姐是不差钱的。 连续几个晚上,齐玄风都有练功。只是除了坳里驿那晚,那种舒适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什么温暖的雾气,什么包裹全身的光点,就好像只是齐玄风那天晚上做的一场梦,当然,练完功后那种头疼欲裂的感觉同样再也没有出现过。 第二天的时候遇到了一具尸体,就在官道上。 虽然不常见,可要在管道上看见尸体也不会让人感到太过奇怪,远离城镇的地方会有野兽出没,冒险者之间互相仇杀,甚至为了夺宝进行厮杀也是寻常能够见到的,至于那些拦路打劫的匪徒,杀个把人对他们也是毫无心理负担,重要的是死的人并不寻常。 “镇边军的校尉?”林鑫语一眼便看出了死者的身份。 齐玄风只知道死的是个军人,至于他们的制式盔甲是分辨不出的,只看得出这家伙腰间的包袱是军中常用的公文袋,现在是空的,加上尸体上的几处刀伤,看来这家伙是传递消息时遇了埋伏,要知道一般的匪徒甚至那些胆大妄为的冒险者通常可不敢惹正规军的。 “小姐,会不会是齐王那边……”说话的是鸳鸯,齐玄风也看得出,她是四个丫鬟中最得宠的。 “嗯……”林鑫语摆了下手,显然并不想在这件事上多说。 之后一路上都很平静,也看不出五个小姑娘有什么不同,齐玄风谨慎的什么都没有问,直到来到一个叫牧邑的小城。 “城主有令,所有男丁到广场集合。”才进了城门,就听兵丁们在高声喊着,这时候进城,果然是有些不凑巧。 “去看看也好,牧邑城虽说不大,比起那些村镇还是能打听到不少消息的。” 既然林鑫语这么说,齐玄风自然也没有反对的意思,真有什么麻烦,有这位大小姐在就是城主大人也要给几分面子。 很快便来到广场,早已是人山人海,齐玄风还特意看了一下,果然也有一个姬逍遥的雕像,奇怪的是这里的雕像不是姬逍遥斩杀魔王的瞬间,这里的姬逍遥似乎要年轻一些,席地而坐,右手扶着盾牌,左手拿着一颗丹药状的东西。 “一看你就是外地来的,第一天来牧邑城吧。”见齐玄风看得出神,一个看着有些年纪路人神情颇自豪的介绍道,“我们牧邑城不大,来头可是不小,据说姬逍遥就是在我们这儿炼成的天地洗髓丹,从此开始了传奇的人生……” 齐玄风可没心思听路人讲述当地的传说,这些传说未必都是空穴来风,不过十有八九都靠不住。 “城主大人到——”一声高喊,刚刚还人声鼎沸的广场立刻安静下来。 牧邑城的城主大人与一些军官站在高高的台子上,所有人开始向台子周边汇聚。 原来是镇边军要选拔新兵,城主大人把这次选拔的规则宣布了出来,与以往不同,这次不再限定年龄要在二十岁以内,也不再要求练体术要达到多少层,城主大人这次从镇边军那边带回了考核的工具,只要测一下,很快就能知道谁是合乎要求的。 整个广场欢声雷动,那些年纪超过二十岁的看到了希望,那些家境不好,练功速度较慢的,一向都看那些所谓的天才不服气,这次也有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齐玄风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测灵尺或是测灵牌,不过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且不说镇边军未必真有测灵牌,就是有也不会多,更不会多到让城主大人带在身上,起码也要林鑫语这种等级的才可以,更重要的是测灵尺也好,测灵牌也罢,都是测灵根用的,对于镇边军的选拔多少显得有些鸡肋。 不管怎样,所有人都被集中在了广场,几位里长之类的早命人在那里搭好凉棚,镇边军来的人不多,时间紧任务重,也就在那儿凑合了。 测试进行得很快,差不多人走进凉棚,立刻就能有结果,合格的发给号码牌,在广场西侧等待,其他人就可以直接回家了。 齐玄风有注意到,之前那个路人是不合格的,黯然的离开广场,难道是因为他岁数大了?不对,如果是年纪的关系不会说这次的选拔不考虑年纪,这不是给人假希望嘛。 队伍排得很长,缩短得也很快,齐玄风距离凉棚越来越近了。 已经看到到凉棚内的情况了,一个校尉打扮的年轻军官正将一个乌黑的指环套在一个右手的拇指上,指环上镶了八颗细小的宝石,离得还有些距离,齐玄风自然是看不到宝石的,只是当指环套上的一瞬间,八颗宝石中的七颗被依次点亮,齐玄风这才注意到。 “过关,去排队吧。下一位!”青年军官递给那少年一个号码牌,高声喊道。 那少年朝这边挥了挥手,应该是有他的同伴在,一蹦一跳的跑向广场西侧。 齐玄风愣愣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直到被人推了一把,才发现前面空了好大一片,已经少了八九个人了。 只有齐玄风自己知道他看见了什么。那是根骨戒,一种从前在流浪武者中十分流行的小饰品,也仅仅流行于流浪武者之中。 八颗细小的宝石,代表的是人的奇经八脉,八颗宝石都黯淡无光,代表人的八条经脉都是畅通的,相反,每点亮一颗宝石,就意味着相对应的经脉是淤塞的,经脉淤塞得越多,人的潜力也就越低,不管资质如何,最终所能达到的成就也就越低。流浪武者间只要看看对方的根骨戒,就能大致推测对方未来是不是自己惹得起的人,有些人会趁对方还未成长起来结个善缘,有些则是趁对方还不是威胁将对方杀掉。贵族老爷们没有这个担心,他们都通常不需要自己动手,即便是经脉淤塞,又立志成为高手,也可以高价搜寻一些天材地宝来伐经洗髓,根骨戒反倒是流行不起来。 “被挑走的都是经脉淤塞之人啊,镇边军要这些人,莫不是做炮灰。”马上就要轮到齐玄风了,心中却不由得感慨着。 “下一个!快点!别磨磨蹭蹭的,还有那么多人等着!”一个声音打断了齐玄风的思索。 齐玄风走进凉棚,接过根骨戒带上,一颗,两颗……八颗宝石都被点亮。 “过关!去排队!下一个!” 齐玄风有些浑浑噩噩的被人拽走,却不是被带到炮灰队伍里,林鑫语果然神通广大,还是把他要了回来,甚至从城主那边打听到了情报,齐王造反了,镇边军的准备不足,现在需要大量炮灰。 …… 一行几人继续向北走,齐玄风也没有继续纠结淤塞的经脉,不过该遇到的早晚还是会遇到。 刚刚吃过午饭,正要启程,远远的看见一小队骑兵沿着官道疾驰而来,大约也就十二三人,清一色的明光铠,腰间挂着马刀,挎着弓,马鞍上还挂着马槊。 “胆子不小嘛,看到军爷也不知道避让。”说话的应该是这一小队骑兵的首领,只有他的头盔上插着羽毛。 “这话让你家姑娘来说也是对的。”鹦哥显然也不是那种愿意吃亏的主儿,当然,她会这么做也是林鑫语的意思。 “给脸不要脸!”说着,就是一马鞭抽了过来。 鹦哥也没有客气,在齐玄风吃惊的眼神中,一个火球打了出去,马鞭顿时烧了起来,那骑兵只好松手。 “妖道?!”十几个骑兵一起抽出了马刀。 “姑娘近来心情不错,只是你们一定要送死,姑娘也不会客气。” “我们不是对手。”那个骑兵头目挥了挥手,“撤!” 十几个骑兵很快绝尘而去。 “看来他们还是没有接受教训呀。”林鑫语叹了口气道,“看样子齐王这次是所图不小呀,只是一队斥候,有十几个人不说,竟然还有一个五级武士。一小队斥候尚且如此,领兵的将军们岂不是个个都是十三级甚至更高。也不知镇边军这次该如何应付。” 关于武士的等级,齐玄风当然是早就听说过的,例如维修费的城主刘朝先就是个九级武士,而且据说这在城主里已经属于高等级的,但齐玄风始终也没有搞懂这个等级到底是如何划分的,反正在齐玄风看来,刘朝先这个九级武士大约是打不过林鑫语的,就是鹦哥他都未必赢得了,而且这些等级与泥草木铁铜银金玉的等级完全不一样。 才走出不远,就又看到了一队骑兵远远地过来,这次的规模可要大得多,粗略算下来也有一百多人。 “你就是那个教训了我手下的妖道?”为首的那人穿着明光铠,款式却与其他人不同,明显要华丽得多,腰间同样挂着马刀,只是用宝石做了镶嵌,挎着弓,马鞍上没有挂马槊,而是换成了一支戟。齐玄风也看不出是个将军,还是只是个校尉,姑且当他是个将军好了。 “怎么,想找回场子?你不是我的对手。”林鑫语依旧没有说话,鹦哥也只是有些懒散的说道。 “那可未必。”说着,对方已将马刀拿在手中。 鹦哥又是一个火球丢出去,对方挥刀一击,堪堪挡住。 “有点意思。”那将军龇着牙,一看就是吃了点儿小亏,却并不服气,从马鞍上摘下那支戟,舞了一下,“你们今天有福了,老子人称一骑当千,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能让我拿出真本事,就是死也值得了。” 说着,一催战马,径直冲了过来,当真是气势如虹。齐玄风只觉得眼前一花,那将军仿佛一下子多出十几个分身,高矮胖瘦应有尽有,而他胯下那匹普通的白色战马,也好像肋生双翅,头顶长角,变成了一匹飞马,只是一个人一匹马冲过来,却好像有千军万马,给人一种飞沙走石的感觉。只是齐玄风自己也觉得奇怪,面对如此气势,心中却没有恐惧,只有一种不知是不是错觉的感觉,眼前这个将军不过是个样子货,吓人而已,却没有多厉害。 “下来。”鹦哥不慌不忙,只是挥了挥袍袖。 就在面前三四步距离,战马前蹄腾空,似乎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变得完全不受控制,那将军赶忙丢掉手中的那支戟,双手拽紧缰绳,双腿死死夹住马腹,整个人都已经向后仰起,还在拼命想要控制住战马。 “还不下来!”鹦哥又是一挥袍袖。 那将军再也无法支撑,从马上掉了下来,战马不受控制的原地乱踢乱跳,一脚踩在他的右腿上,一声惨叫,那将军翻着白眼晕了过去,右腿的大腿骨怕是断了。 这一幕也不过发生在短短的片刻之间,那一百多个骑兵稍一愣神,赶忙一个个拨转马头逃命去也。 “哼!真本事没有,吓唬人的本事倒是不少嘛。区区七级武士,学了点三脚猫的功夫,真以为自己就天下无敌了吗?”鹦哥走上前去,抬手一拳,那战马轰然倒地,用踢了踢那将军,盯着他的头盔看了一会儿,“如果只是个校尉,七级武士倒也使得,斥候的小头目尚且有五级,七级的将军就太不够看了。好了,别装死了,姑娘我知道你醒了。姑娘我又不是狗熊,装死还能帮你逃过一劫。” 那将军果然抽搐了一下,睁开了眼睛。 “你敢杀我?我的家族不会放过你的!” “姑娘就是路过,对杀不杀你没兴趣。年纪轻轻,还只是个七级武士就能当将军,还这么嚣张,想来你的家族也有嚣张的本钱。姑娘今天饶了你,不是怕了你的家族,而是我家小姐心情好。不过既然你这么说,不给你留些记号,只怕你以后还是不知天高地厚。一骑当千?你要笑死人吗?” 说着,鹦哥伸手在对方腿上一抓,只听杀猪般的嚎叫,整条右腿就都被拽了下来。 “别嚎了。”林鑫语不屑的冷哼着,将一个药瓶扔给那将军,“一半内服,一半洒在伤处,死不了人的,你家长辈要是想报仇,只管来风临城找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林鑫语就是在下。” 说罢,领着众人,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84章 乱兵过 不说齐玄风等人继续赶路,就在这片周帝国的边疆地区,一切都在迅速的变化着。 眼下的局势正是周天子最不愿看到的。刚刚挺过一场百年不遇的兽潮,一切都还在恢复中,南面的冰霜帝国一直在虎视眈眈,已经有人在讨论北伐的可行性,这个节骨眼上,最大的诸侯之一齐王竟然造反了。 镇边军不是没有尽力,还是无可奈何的败下阵来,王都的援军要赶到需要时间,这一次还能不能挺过去。 乌云在天空翻来滚去,越聚越后,越压越低,好似一口有形无质的大锅,压在每个人心里,压得人透不过气来。所有人都知道,大难临头了。 又是一个阴沉沉的早上,节节败退的镇边军看来已经完全放弃了抵抗,终于变成了一群溃兵,或者说是散兵游勇。溃兵,甚至比不上土匪,根本是一群过境的蝗虫,吞噬着他们所能见到的一切,现在,一股溃兵正盯上了官道旁的营盘镇。 “一群刁民!大军来了,还不赶紧出来慰劳,是想当亡国奴吗?” “老子在前线拼死拼活,你们却在后方享清福?吃你两只鸡怎么了?” “这帮刁民良心真是坏了!老子在前线打仗,不吃你们的难道喝西北风吗?” …… 镇东的祠堂前,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斜倚着石狮子,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没错,就是老三。几天前他就没有再认真放猪了,镇子里早就乱成一锅粥,黄府也没有好到哪去,主子们一个个都在房里不露面,大管家依旧是早出晚归,也不知在忙什么,其他管事也早没了气势,下人们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只是大管家的少数亲信似乎还很镇定,不知打的什么主意。 老三每天除了练功,就是在镇子上晃荡,也是他衣衫褴褛,一看就是榨不出什么油水的,那些溃兵倒也没怎么难为他。 “喝西北风吗?那些猪羊难道都是进了狗嘴里?”老三小声的嘀咕着,却也不敢大声嚷嚷,别看他年纪小,却也懂得乱世人命不如狗的道理。 一辆四轮的马拉大车驶过,稳稳的停在了祠堂前,老三随即被撵走了,看着那辆装饰豪华,挂着花布车帘的大车,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车上一定有什么大人物。 “这日子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是战,是走,还是干脆……”老三毕竟从小就没离开过营盘镇,所接触到最厉害的人物除了周家的人,就只剩下林鑫语,到底还是猜错了。车上的人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不过是镇边军中的一个小小把总——当然,比起老三也可以说是个大人物吧。 那把总叫周玉堂,四十出头年纪,与镇上的周老爷还算是本家,本是城里一个无赖,后来眼看着混不下去了,就走了当兵吃粮这条路,居然也一步步被他混上了把总。别看他似乎还有些举棋不定,心里其实早有了八九分主意,镇边军兵力不足不是一天两天了,战争开始后补充过两次,算上战损,现在活着的能有五千就不错了,而他这个小小的把总却一路不断收拢溃兵,如今也有小一千人了,不出意外绝对是溃兵中最强的一股。王都的援军也不知何时才能赶到,何况就算赶到了,能不能挡住齐王的大军也未可知,自己有了这支队伍,才有了安身立命之本,搞不好齐王的人也会来拉拢自己…… 周玉堂正想到得意处,手下的一个旗牌领了一个枯瘦的小老头站在车前:“大人,本镇周老爷家的大管家求见。” “嗯。”周玉堂撩了车帘,瞅了大管家一眼,“有事吗?对了,告诉弟兄们,吃饱饭才能大胜仗,要不择手段,尽最大努力筹措给养。”这后一句是说给旗牌的,却也是说给大管家听的。 “将军。”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叫黄玉堂将军,“大军所过,鸡犬不惊,实为抗击叛军,保境安民之第一人也,将军有何吩咐不妨……” “行了行了!”有些不耐的摆摆手,“多的我也不说,赶快给大军备齐粮草,热乎汤饭赶快送上,我等还有要务在身。对了,你家老爷也是姓周?” “正是正是。” 还在镇边城时就听说这营盘镇有人悄悄在与齐王贸易,能做这种杀头的买卖,而且闹得满城风雨却能稳坐钓鱼台,除了镇上的大户周老爷根本不做第二人想,何况这兵荒马乱的,周老爷肯定也早知道镇边军溃退的消息,这会儿却稳坐家中,说他在齐王那边没人才怪。 想明白了这层关系,周玉堂不由换了副嘴脸:“我与你家老爷也是同宗,按辈分还要叫他一声大伯,即来此,正要前去拜望,头前领路。” 大管家似乎早已料到会是如此,也不多说早窜上大车前辕,赶着车一路而去。 周府早备好美酒佳肴,歌童舞女。两个未见过的人亲热得好像真的就是一家人一般。有道是心有灵心一点通。一个是与叛军勾勾搭搭的奸商,一个是贪生怕死却又野心勃勃的军官,两下果然一拍即合。 “这些年天子宠信佞臣,威信早已大不如从前,王都的贵族也大都是酒囊饭袋,之前的兽潮就已经元气大伤,何况齐王这次还是有备而来。这镇边城一失,再往王都去可就是一片坦途。我看天子这次就算挺过去,也要伤筋动骨,割地赔款自然不在话下,一个搞不好殿下取而代之也不是没有可能。既然大伯在那边有关系,这次正好用得上,不过怕只怕齐王殿下的大军初来乍到,闹不清谁是谁,这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人一家人可就糟了。大伯有关系,小侄也有千把人的队伍,我们不妨暂避一时,出去躲上几天在见机行事……” 正说得热闹,酒菜还没吃上几口,阴沉的天空好似凑热闹般响了几个炸雷,镇上也不知哪里走了水,溃兵乱糟糟的,一下子就炸了锅: “齐兵来了!” “齐兵来了!” 有的溃兵直接丢了武器,抢了老百姓的衣服披上就跑,更有的一头扎进柴火垛,顾头不顾腚的在那里发抖,还有的则是嫌前面的人当路,在那里乱砍乱杀……军官找不到士兵,士兵也找不到军官,有的军官还嫌坐车太慢,抽出砍刀,砍断套绳,骑着没鞍子的骡马夺路而逃。周玉堂倒是还有亲兵保护,也好不到哪去,带了周府的那些主子,狼狈的出了镇子。大包小裹的,掉了也不敢回头捡。 溃兵风卷残云的来,又这么风卷残云的去,只留下一片狼藉…… 第85章 好奇 溃兵终于走了,营盘镇逐渐又恢复了安宁,天还是阴沉沉的,时不时还打一两个雷。 有胆大的探头探脑的从家里出来,更多的人则趴在门缝张望。眼见着没动静,越来越多的人出来,收拾着没被打破的家什,老人们都板着面孔,年轻人也早没了笑模样。 “连镇边军都垮下来了,这日子……唉!”末了,只能化作一声长叹。 “屁的镇边军!”也有人并不认同,“老子要是年轻二十岁,这帮小兔崽子还不是……祸害老百姓倒都是一把好手,两声闷雷就吓得屁滚尿流,都跑了半天了,齐王大军人呢?想靠他们打败齐王?我呸!” 老三也从祠堂里出来。一个破落户,曾经的小猪倌,如今恢复了自由身,依旧没人会在意他的存在。 炖得烂熟的牛肉,纯白面的大饼,就这么散乱的扔在街口,老三找了件还算干净的衣服裹了,还捡了一把匕首,看上去刀口不错,那些随意丢弃的军刀长矛老三倒是没有动。这样的乱世,多把兵器防身总是好的,之前的盔甲剑盾不方面拿出来,那些军刀长矛也明显不适合他的,拿了也只是多添累赘,万一让人看到反倒不妙。 一路漫无目的地走着,也不知是谁家的柴火垛,一个人正撅着屁股来回拱着,从露出的衣甲来看,是个溃兵,似乎正在藏着什么,老三小心的躲在一棵老树后,静静的观察着。 好一会儿,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从柴堆下钻出来,已经换了身寻常百姓的衣服,上面还染了血,一看就是不知从哪抢来的,只是不知那衣服的原主人是不是还活着,那家伙小心的四处看看,见没人留意到这边,慌慌张张的钻进巷子一溜烟跑了。 “跑得倒快!”老三没有急着从老树后绕出来,而是又多等了一会儿,“看他那样子,藏得那么小心,不过一个小兵,难道还是什么宝物不成。” 好奇心还是驱使着老三走到柴堆前,四下看看无人,忙猫下腰翻腾,不大会儿功夫摸出一个蓝布小包,就是那种料子很粗,在镇上随处可见的蓝布,有的人还会那它做婴儿的尿片子。三两下解开蓝布包,里面却是个小些的白绸包袱,打开白绸包,却又是个红缎包袱,而且摸起来,里面似乎还有什么裹着。 “什么玩意,里三层外三层的包着,难不成那家伙还真是从哪偷了什么宝物?” 很快的,一层层包袱被打开,里面的东西却似乎不是什么宝物:一小叠符纸,一小罐朱砂,一卷墨线,两颗桃木钉,一个罗盘,一个小瓷瓶,里面是几颗黑不溜秋的药丸,还有一块同样黑不溜秋的小石头。 “这家伙是从哪儿捡了个道士的包袱,还当宝贝似的藏起来。”看着眼前的东西,老三多少有些失望,“这肯定是个走街串巷捉鬼的道士,看起来混的也不好嘛。这药也不知是治什么的,还有这石头,看着很普通嘛,绝不是什么宝石,没听说有谁会在包袱里放些普通石头的。算了,先留着吧,说不定将来有什么用。” 林玉将包袱背了,又取了刚找来的吃食,快步又回了祠堂。 “白面饼,熟牛肉,有些日子没吃得这么好了。那些溃兵无福消受,倒便宜了小爷。”老三将找到的东西先藏到祠堂的一个暗格里,那还是之前一次无意中发现的,从下马营带回的装备也都藏在里面。 “再出去看看吧,总不会就这一个溃兵藏了东西吧,搞不好真能找到些好东西。真那样可就发达了。” “别让那小子跑了!”刚走出祠堂,一个人影从眼前一晃而过,快得别说看出是谁,就连是男是女都没看清,身后一串乱七八糟的脚步声,还有一个男人的一声大喝。 却原来镇上的人正追打一个落单的溃兵,那家伙似乎已开始冲得太快,这会儿已经喘得像个破风箱似的,一面奋力向前,一面手忙脚乱的解开自己的铠甲,大约是要从铠甲中挣脱出来,那玩意儿战斗时能救人一命,逃跑时反倒成了累赘。只是这会儿才想起脱铠甲,终究是晚了些,还没跑到街尾,一个踉跄,愤怒的镇民一拥而上,锹镐棍棒,没几下子那家伙就不成人形了。只有路边灌木挂下的一缕衣角,还在无声的证明刚刚还有一个鲜活的生命从这里跑过。 老三目光一缩,就在那个灌木丛里,除了那一缕衣角,似乎还隐藏着别的东西,是什么看不清,也许只是随便什么垃圾,也许是刚那个溃兵解铠甲时掉出了什么,很显然,还没人注意到这些。 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老三小心翼翼的蹭过去,伸手扒开灌木,一个小布包就躺在满地的枯枝败叶中。真的只是一个小布包,看着比普通的荷包稍大一些,真想不通这么小的包袱里能装什么。不过现在老三已经很肯定,这个小布包就是从那溃兵身上掉下来的,包袱打开的一角露出的恰是镇边军的徽章。 “镇边军的东西,而且带有明显的镇边军的标记。”老三有种转身就跑的冲动,眼下的镇民对这帮溃兵恨之如果,单只看他们刚才生生打死一个活人就能瞧出些味道,要知道其中有好几个老三都是认识的,平日里都是极和善的人,捡了这东西要是被发现,会不会连累自己也被一顿好打,万一……更不要说镇边军十有八九将来还是要回来的。 只是犹豫了十几息,老三还是做了决断。这样的乱世,人人但求自保,死人的东西也就是无主之物,不拿白不拿。还有一个想法,连老三自己都觉得荒谬,也许是受了说书人影响,总觉得那小包里有什么不得了的宝物,也许是什么神功也说不定,尤其是在老三看来,这样一个好像女孩子们用的荷包一样的小包袱居然出现在一个士兵身上,本就有几分奇怪。看看四下里无人,老三还是将手伸向了那个小包,很慢,但很坚定…… 第86章 偶遇 小心地将包袱揣在怀里,一口气跑到镇外的小树林,看看四下无人,才停下脚步,却已经喘得不行了。 “我还真是弱呀,在这乱世里,真的只是一只蝼蚁。”老三自嘲的笑着,比起镇上差不多大的孩子他还算是强者,却也强得有限,练体术也只是刚刚开始,还发挥不了多大作用,这么算来,自己至多也不过是一只稍强壮些的蝼蚁罢了。上马营之行给了老三一些信心,也只是一些而已,得知五本功法都是假的,现在的老三越发希望包袱里有什么秘籍,不过这念头在脑袋里刚一出现,自己都觉得可笑。 果然,这世上哪有那么多随处都能捡到的神功秘籍。 秘籍虽然没有,可里面的东西却让老三更加的迷惑。 包袱很小,里面的东西却一点儿都不少,老三始终想不通这些东西是怎么装进这么小的包袱里,林鑫语之前也拿出过这样一个包袱,甚至里面的东西都差不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一本日记,正是那本日记促使了上马营之行。 老三是识字的,虽然比较有限,不过连蒙带猜也看懂了不少,没想到就连日记也和林鑫语那本差不多,两本日记的作者不同,不过去的肯定是同一处秘境。 莫名的有一种冲动,想要去日记里提到的那个秘境看看,明知道很危险,还是有这样一种冲动,而且一种感觉浮上心头,自己似乎早晚会去上马界一趟——虽然老三根本还不知道这个所谓的上马界在哪儿。 将思绪抽回,老三这才发现天已经渐渐暗下来了,晚上可不能留在镇子外面,如今兽潮是退下去了,可镇子周围还不时有野兽出没,白天还好,入夜后镇子外面却已不再安全,至少对于老三来说,那些大型野兽就不是他能对付的,没有死在乱兵的刀下,却死在野兽口中,这种死法想想就很不爽利——破风斩可不是随时随地都使得出的。 老三简单收拾一下,匆匆回到镇子里。 一夜无话。 睡醒时,已经是日上三竿,几年来这要算老三睡得最畅快的一觉了。终于不用天不亮就起来干这干那,即便睡得再晚也不会有人拿鞭子抽他。 周家的人都跑了,一下子没有人催他干活,老三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却也突然一下子变得无所事事。 老三决定还是继续在镇子里探索,昨天的收获让他信心大增。齐王的军队随时都可能杀到,王都来的援军说不定什么时候也会赶过来,还有镇边军,即便被打散了架子,谁知道那帮家伙现在怎么想的。在这之前他总要做些什么,虽然他也不清楚做这些对于在乱世中保住自己一条小命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却总比什么都不做好,什么都不做,只会让他一整天都在胡思乱想,自己吓唬自己。练体术他决定还是先放一放,一来是总莫名其妙的进入梦境,再者现在这兵荒马乱的,他自问也不大能静得下心来。 收货还是颇丰的。看来镇边军的溃兵是彻底被打塌了脊梁,至少来营盘镇的那些家伙是这样,溃逃时根本可以说已经是顾头不顾腚了,东西被扔的满街都是,吃的,喝的,用的,金银,刀枪,铠甲,应有尽有,甚至有整车的给养都被扔在正街上。当然,一整天都过去了,这些东西自然不会还留在原地等着老六去捡,早有胆大开始往家般,后来更是男女老少齐上阵,老六只来得及跟着捡漏,不过也是大包小裹的,趁着没人留意,悄悄送回祠堂里。 也还是有些溃兵没走。有来不及追赶队伍的,也有的则是主动留下的。这次齐王大军来势汹汹,周天子这边眼下的情况大家也都知道,能不能顶得住还是未知数,曾经忠心耿耿的镇边军中也开始有人有了二心。周玉堂之前也不过是低级军官,也没看出有什么出色的,趁着大兵溃退之机收罗了大几百人,居然也威风起来,就连营盘镇周家也要来巴结人家。周玉堂可以,自己凭什么就不行。 可惜这些家伙完全想错了。有组织的军队与单个的溃兵威慑力是完全不一样的,并不是你有刀有枪会功夫人家就一定要怕了你。几个闷雷就能吓得屁滚尿流的溃兵是镇不住人的,且不说他们之前就把镇子祸害得够呛,人人都憋着一股火,也不说他们人数很少,还分散在各处,就是周玉堂这会儿带着那几百人又杀回来都未必管用,更不要说现在镇子上的人也有刀有枪了。于是,那几个企图捡便宜的家伙就悲剧了,死得那叫一个不忍直视。 那些溃兵的死活老三没心情去了解,而且昨天他就亲眼看见过一个溃兵的下场。现在他准备趁着天亮再去周府转转。昨天周老爷他们跑得着急,和那些溃兵没什么一样,顾头不顾腚的,就算他们早有准备,跑起来也顾不得了,肯定还有很多好东西没有带走,肯定有丫环仆人趁乱拐了东西跑,不过他们是拿不了多少的,虽然不知道有没有人捷足先登,不过周家家大业大,搞不好还能剩下不少好东西,随便拿上一些也够自己受用一阵子了,别的不说,拿些好吃好喝也是不错的。 一面走着,老三一面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一切以及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兴奋,似乎也有一点儿惬意,然而更多的却是迷茫,却并没有发自内心的愉悦。自己现在跟那些溃兵,跟那些自己曾经瞧不上眼的小毛贼又有什么区别。齐王的军队随时可能会来,周天子的援军也随时可能打回来,就是抢了再多东西又能怎样,那些吃的喝的又不能吃一辈子,何况大军一过还不是玉石俱焚。如今的自己,反倒是不如梦境中的自己,还是说自己现在反倒是活在梦境中,老三只觉得有些看不见之后的路在哪里。 一面走一面胡思乱想,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街角一晃而过…… 第87章 三少爷 “周家三少爷?”老三几乎叫出声来,却又觉得事情有些不对。 周老爷一家不是都跟着周玉堂离开了吗?这位三少爷怎么会自己留下来了?虽说是庶子,可再怎么不受待见,也是周家的少爷,就这么一个人留下也太诡异了。不管怎么说,老三决定跟上去看看。也许自己本身就是庶子的关系,三少爷对于他们这些下人倒也和气,也不会像二少爷似的整天只知道和小姐丫环们玩耍,倒是终日读书习武,一副要振兴门楣的样子,当然,二少爷再怎么不争气也是嫡子,三少爷再怎么谦和有礼,再怎么用功,依旧还是个不受重视的庶子。 跟着三少爷,竟慢慢走到了镇子南部的边缘地带,这里原本还居住了一些来谋生的外乡人,与那些已经在营盘镇扎下根的人不同,他们是彻头彻尾的外乡人,来了只是为了赚钱,攒够了钱就回乡买地盖房娶媳妇,没打算扎根,自然也不会认真盖房子,说这里是营盘镇的贫民区并不夸张。战争打响的消息刚一传来那些人纷纷逃难去了,只留下一间间空屋子,间或有些还有人住吧,老三不是很确定。这里房屋低矮破旧,有的甚至只有四面墙而没有屋顶,有的则必须弯腰低头才能够进出,巷子本就十分狭小,还被人堆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有的地方转个身都困难。三少爷显然不是第一次过来,看着走得不快,七拐八绕的却也并不慢。 “三少爷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即便是庶子,混不进二少爷的公子圈里,再怎么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又怎么会与住在这儿的人交朋友?”想不明白,也没有强迫自己继续想下去,老三只是默默的跟着。 周家三少爷最终停在了一个小院的门前,他似乎很犹豫,难道他就像自己一样,也正处于迷茫之中?只见他几次抬手想推开院门,手停在空中半天,却又几次垂了下来。最终,三少爷索性就在门前盘腿坐了下来,闭着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 老三现在反正有大把时间,也不着急,也不知三少爷有没有察觉到自己,倒不如大方一点儿,于是老三主动走到三少爷身边,也坐了下来。 “原来是你?”看来三少爷还是察觉到身后有人了,“既然跟过来,也就算了。只是前面的路祸福难料,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 三少爷的话说的没头没尾,老三听了等于没有听,不过他也感觉得出,也许正是自己的出现,让三少爷终于下了某种决心。 果然,三少爷没有再犹豫,一起身,将面前的门推开了。 院子只是个普通的小院,甚至没有周府下人们住的院子大,两间屋子,极小,没有窗户,开着门,屋里还是黑乎乎一片,灶就搭在院子里,支了个小棚子用来挡雨。三少爷没有急着进屋,一屁股就坐在灶上,又指指身边示意老六也坐。 “人总会遇到各种不平。我是周家的少爷,你是猪倌,这就是不平。那些丫环仆妇们看不起你,总是会捏着鼻子大呵滚开,我知道的,她们也不喜欢我,却只能在我转过身时皱皱眉头。” 三少爷一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没想到这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 “二哥生得一副好皮囊,又是太太肚子里爬出来的,更是奶奶的心头肉,大哥没了,将来这家业也是留给他的。都说二哥是个天才,三岁就能吟诗,不到十岁就能把老祖宗留下的剑术耍得有模有样。可那又怎么样,一个没用的废物,整天只知道在脂粉堆里打滚。也许他是个天才,别人看十遍记不住的他看一遍就记住了,别人苦练一天,不过习得三招两式,他却有办法学会整套剑法,可那又如何,要知道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什么东西都只会半桶水的家伙,周玉堂,狗一样的家伙,还不是能对他呼来喝去的,什么姐姐妹妹,这会儿也救他不得。” 如果齐玄风在场,恐怕要乐得喷出来,这周家三少爷说的话,与当初荆子凯说的几乎完全一样,也不知这些地方上的家族都是如此,还是偏他们俩遇到了相同的烦恼。 “怎么,老爷他们出事了。”老三当然不知道齐玄风经历的那些事,也不是真的关心周家人的安危,不过也想知道离开营盘镇他们又发生了什么。很明显三少爷应该也跟着一起走了,可又是什么原因让他独自回来了,又或者还有别的什么人也一起回来了。 在周家生活了这些年,周家的事多少还是知道些的。老三不由想起二少爷周玉淼,太太的第二个儿子,只因为长子早夭,一切的希望都放在了这个二儿子身上,当真是要月亮不给星星,溺爱得不得了。 二少爷刚十七岁,比三少爷打了两岁,比老六大三岁,长得那真是一表人才,按三少爷的话说就是生得一副好皮囊,而且他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很会讨女人欢心的本能,尤其是在家里一言九鼎的老夫人也对他宠爱有加,就是老爷有时看不惯也不能怎么样。不过别说三少爷,就是在老三看来,那也不过是没担待的废物罢了,尤其他上头还有个能干却早夭的大哥。 大少爷虽说早夭,也活到了二十岁,十七岁时不只已经结婚生子,更被举孝廉,已经为官一方了,听府里的老人说,就是在府里时大少爷看着也像是个不太争气的花花公子,不过除了花天酒地以外也会做些正事,平时一些老爷无暇打理的事情交代给他,也能办得妥妥帖帖。可反观那位二少爷,就是他屋里的丫环被太太抓去打死,还不是跟个鹌鹑似的缩在那儿屁都不敢放一个。 也难怪三少爷心里会不平衡,处处被这样一个废物压一头,这么多年没有精神崩溃就很不错了…… 第88章 虫皇 “他们?什么都没有发生。”周家三少爷好像是在说一群和自己完全无关的人,“周玉堂又不是傻子,他那点儿人不过一群丧家犬,没有周家的关系,他又怎么和齐王搭上关系,当然,人在屋檐下,周家那些小姐少爷现在的日子估计也很难熬吧。” “我要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其实早在娘亲去了后我就该离开了。应该还是舍不得近在眼前的富贵吧。就算只是当个连丫环仆妇们都瞧不上眼的三少爷又有什么不好,还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花钱口袋里就有,不是吗?”三少爷没理会老三那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自顾自的念叨着,“看来我倒是应该感激那个周玉堂,不是他,也许我还下不了这个决心。实力真是个好东西。没有实力,就算出身高贵还不是被人踩在烂泥里,有了实力,谁还会在乎你什么出身,跪在地上仰望都来不及。尤其是如今这样的乱世,没有实力,人命未必会比一条狗值钱,有了实力,就能掌控一切,自己的生死,也有别人的生死。从今往后,这世上再没有周玉鑫了,也在没有什么周家三少爷了,只有虫皇。” 说着,三少爷,不,现在应该叫虫皇了,从怀里摸出一枚指环戴在右手的拇指上,又取出一面旗幡和一个小口袋,只见他左手将口袋微张,右手持旗幡朝屋檐上一摇,口中念念有词。老三这才注意到,屋檐上有好大一个蜂巢,这样的蜂巢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形成的,看来这院子应该是空了许久的。只片刻,一大群紫蜂飞出,毫不迟疑的飞到虫皇的口袋里,别看那口袋不大,装了如此多的紫蜂似乎还有富余。 收了紫蜂,虫皇再次坐回到灶上。 “你有许多事想问吧。不要着急,时间还有的是。” 拿到了需要的东西,虫皇显得淡定了许多,不过就这么让自己知道了他的秘密,却也祸福难料。 老三也小心的坐回到灶上,心里却久久难以平静。他的确有许多话想问,却又不知该从哪开始,说起来今天他才第一次知道这位三少爷的名字。 老三就这么一动不动的坐着,没有开口,到现在还没有从三少爷突然变成所谓虫皇的震惊中恢复过来,而且这怎么听都不像什么正经名字,甚至感觉还不如自己的“老三”。再说三少爷什么时候有了这些本事,老三是没什么见识,却也知道三少爷这一手完全不像是个大户人家的少爷,要说起来,倒是有几分像下马营的那些冒险者,不,准确的说是下马营那些不愿意舞刀弄枪的冒险者,或者说是“妖道”。 “你知道一个人能活多久吗?”最后,还是虫皇先开了口。老三总觉三少爷如今整个人气场都不一样了,从前的三少爷到也说不上畏畏缩缩,不过跟二少爷比就实在太不像一个少爷了,就像他自己说的,很多时候就是那些丫鬟仆妇背地里都看不起他,老三就曾听人说他不过是奴才肚子里爬出的贱种,还真把自己当主子了,如今的虫皇,除了长相,与从前的三少爷分明是两个人,模仿的痕迹还在,已经有了几分老爷的架势,至少比二少爷看起来更像是个正经主子。只是一开口,老三就知道这位三少爷之前被压抑得久了,整天只能老老实实夹着尾巴做人,不敢多说一句话,现在有个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的老三愿意听他啰嗦,简直求之不得,大约就算老三是个哑巴,完全没回应,这位曾经的三少爷,如今的虫皇也愿意继续解说下去。 “镇子东头有个卖豆腐的老孙头听说活了有八十岁。”老三故意顿了顿才接着说道,“老夫人有多大岁数就不是我清楚的了,不过我想总会比老孙头大些的。嗯,活多久?我想九十几甚至一百岁应该是有可能的吧。” “差不多吧。”虫皇的样子很平静,却又似乎带着一丝不屑,“人活七十古来稀。一个人正常情况下最多百年左右的寿数,当然,大部分人是没那么长寿的,不说别的,不算那些意外死的,咱们镇子里三四十岁甚至更年轻就死掉的就很不少,真能活过百岁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了。不过有些人服食丹药,却能极大的延长寿命,听说南方的徐国有位老人活了八百岁,他去世时就连国君都亲自为他戴孝。可这也只是普通人罢了,这天下还有另一种人,就是所谓修仙之人,修炼到一定程度便有移山填海只能,更有机会举霞飞升,达到与天地同寿的境界。” “修仙之人,炼气期有十二层,若能到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便有二百年的寿元,只是炼气期与凡人其实是没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凡人严格说也能活两百岁,而炼气期实际上也没有几人真的活得到二百岁,炼气期之上是筑基期,十二层,每层增加五年的寿元,这就已经是实打实的了,筑基期之上是结丹期,十二层,每层增加十年寿元,结丹期之上是元婴期,十二层,每层增加二十年寿元。”记得从上马营回来时,曾听林鑫语说过。 举霞飞升,老三没听说过,与天地同寿,老三也只在戏文中听过,没想到还真有这样的事,可再一想又觉得不对,如果之前林鑫语说的是真的,哪怕是元婴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不也只有六百多岁嘛,什么与天地同寿,不敢想,至于徐国那个人瑞,既然是普通人,他又是怎么活得比正经的修仙之人还要长。 “那三少……啊不,虫皇您?”看意思面前这位应该也算修仙之人,不知道底细,只能先把自己装得傻乎乎的,反正老三给周家人的印象,原本也不能算精明,除了整天打架,就是在镇子里闲晃,很少与人说话,就是大家在一起,他也是最沉默的那个,也可以算是傻乎乎的吧。 “我现在还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练气期修士,什么移山填海,什么与天地同寿,自然是做不到的。不过这也再正常不过了,修仙若真是那么容易,还不早就神仙遍地走了。你应该也听说过,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再说了,这世上也不是每个人都有修仙的机缘。” 说着,虫皇从怀里摸出一把玉尺,用力的一握,一丝淡淡的青光泛起,只一闪,又隐而不见了,虫皇皱了皱眉,眼中闪过一丝无奈。 “这是测灵尺,拥有金木水火土任何一种灵根的人只要用力一握,就会闪现出对应的光芒,这光亮越强灵根所对应的资质也就越好,而只有那些拥有灵根的人才能修仙。金木水火土,对应白青黑赤黄,你刚刚看到的是青光,我就是木灵根的,光芒微弱,且一闪而过,资质当然是谈不上多好,不过常言道勤能补拙,如今也可以引气入体,也算踏入修仙界的门槛了。”说着,虫皇脸上又浮起一丝笑意,显然,他对自己如今的境界并不十分满意,只是能够引气入体,也算实现了一个小目标吧。 老三惊在当场,不为别的,什么引气入体,什么金木水火土,白青黑赤黄之类,他是听不懂的,不过说到这测灵尺他可太熟悉了,老三自己就有一把,当初那个溃兵的包袱里就以一个,他还一直不知道是什么,现在就藏在祠堂的暗格里。那么自己也可以像虫皇一样随时拿出测灵尺握上一握,而这会不会就是自己的所谓机缘。 见老三愣在那里,虫皇倒也没多想,只将测灵尺向前一递,道:“要不要试试,有机会做个修仙之人,不知好过做个猪倌多少倍。” 老三摇了摇头,自己也有测灵尺,有没有灵根他自己也可以测,自然没必要在别人面前展示,虽然他也看出虫皇至少眼下应该不会对他不利,不过小心些总没有错。 “也是,不测就不测吧。”虫皇倒也痛快,见老三不愿意,也不坚持,只是接下来的话却又让老三不由忐忑起来,“天下有灵根的人本就百中无一,测不出不过徒增烦恼。何况真测不出灵根来还好,不能修仙也就从此死心,那也没什么,最多烦恼几天也就是了。可若测出来的是杂灵根甚至伪灵根,烦恼的可就不是几天时间了,搞不好纠结一生也是有的,若是不甘心,一辈子都浪费在那虚无缥缈之中,没吃没玩没乐过,却依旧一无所成,还不如做个普通人,倒也逍遥一生。” “杂灵根?伪灵根?那是什么?”老三忍不住问道。 “这灵根虽好,也不是越多越好的,有时候,有了灵根,不过是给自己增加了无穷无尽的烦恼。” 说到这里,虫皇的脸上稍稍显出几分得意,完全不是刚刚又是皱眉又是无奈的样子。 “我之前说过,只有拥有灵根的人才能修仙,没有灵根就没有修仙的基础。不过这世上就是这么奇怪,即便父母都是大修士,生出来的子女却未必有灵根,相反一些凡夫俗子的孩子却未必就没有,同样的,也不是每个没有灵根的人都愿意放弃修仙。听说上古时就有大修士在考虑这个问题,后来就有了生灵丹,是一种可以让那些没有灵根的人凭空生出灵根的神奇丹药,还有些大能同样剑走偏锋,让那些天生是没有灵根的人修炼某些特殊功法,也能让他们后天得到灵根,只是这些人的灵根十分杂驳不说,资质也是极差的,这也就是所谓的伪灵根,往往普通修士修炼一年的成果,他们就是修炼十年甚至二十年也未必达得到,更不要说即便他们有无数的资源,硬是把自己堆积得有所成就,在同阶修士中他们的战力也是最低的,对于他们来说,与其修仙,倒不如作为普通人度过一生,说不定还更快活些,可是明明有了灵根,还是好不容易获得的,又有几人愿意放弃。我是不知道生灵丹如何炼制,也不知道修炼何种功法能获得灵根,想必也是千难万难的。” “至于杂灵根倒是天生所得,普通修士多是二灵根,或是三灵根,像我这样的单灵根才是最好的,哪怕资质差些,也能将勤补拙,修炼速度不会慢,最多不过同阶修士比拼时战力差些。而那些四灵根甚至五灵根就糟得多了,修炼到相同境界,四灵根比单灵根要多花八倍时间,五灵根更是要多花十六倍,如果不凑巧,他们的灵根分布要是比较斑驳,不仅修炼速度更慢,更难有所成就,战力也不强,这就是杂灵根,比起伪灵根自然要好得多,可对于他们来说,不知道自己有灵根或许还能活得更轻松些吧。” 听到这里老三反倒是安下心来。现在自己有没有灵根还不好说,担心什么杂灵根伪灵根的根本没有必要,再说了,就是杂灵根又怎样,总比普通人多出一种活法。这时候老三又想起了自己的练体术,对呀,自己还有那本练体术的小册子,老六已经明显的感觉到了练体术的好处,虽然会莫名其妙的进入梦境,不过只是如此短的时间,对于自身体力的增强却是显而易见的,若在从前,老六也就是在营盘镇的野孩子中打遍天下无敌手,如今去了一趟上马营,还不是好好的回来了,虽然这其中他出的力确实不算大。即便自己没有灵根,只要坚持练体术,要在这乱世中有自保的能力应该还是做得到的,当然,如果能够有灵根,尤其是像虫皇那样的单灵根就更好的。 “修仙之路没有那么好走,之前我还犹豫要不要过来取走这些紫蜂,或者说这条路还要不要走下去。现在,那个谁都能欺负的周玉鑫已经死了,活着的只有虫皇。” 老三心中暗自腹诽,三少爷在周府不算受待见的,跟他二哥的地位自然不能比,可若说他是谁都能欺负的,老三是不是干脆找根麻绳吊死得了。 虫皇倒是被自己的话感动得有些手舞足蹈,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 “我该走了,这样的乱世,你也要好好保护自己,虽说乱世人命不如狗,可谁也不是生来就是要被人杀的。”虫皇站了起来,猛的朝屋子一挥手,一件东西就飞过来落在他手中,却是一个不大的口袋,“我现在自然是没有什么名气,也许有一天,你会听说叫一个驭兽宗的宗门,而驭兽宗的虫皇就是我了,如果那时候有什么困难,可以去找我。” 说着,虫皇头也不回的出了院子。等老三追出去,虫皇早已没了踪影…… 第89章 拜师 御兽宗?不就是上古五大宗门的那个御兽宗吗?可市面上流传的御兽密录不都应该是假货吗?莫不是黄玉鑫真的有得到是货真价实的御兽密录,既然他自称虫皇,也能御使紫蜂,又或者至少他得到的关于御虫那部分是真的。 想不透,老三也没有再纠结。 似乎没有再去周府的必要了,老三直接回了祠堂,这时的他已经不再迷茫,前方的路他要好好考虑一下,不过在此之前有一件事他要立刻就办,那就是握一下那把测灵尺。 回到祠堂,老三发到没有那么着急了,先是又做了几遍练体术,直到确认自己的心情已经完全平复下来。 取出测灵尺,心情居然又开激动起来,想想自己还真是没有出息,为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居然也激动成这样。咬了咬牙,老三用力一握,玉尺没有丝毫反应,是自己握的方法不对,还是自己当真没有灵根?老三有些不甘心,使出全力握下去。 猛的,一道青光窜起,耀眼夺目,几乎就是同时,又一道红光窜起,同样耀眼夺目。老三被吓得将玉尺一丢,倒退两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接着,开始呵呵傻笑。一道青光,一到红光,光彩绚丽,夺人眼球,金木水火土,白青黑赤黄,那就是木火双灵根,而且不像虫皇那样微弱,还一闪就没了,这岂不是代表了仙缘,而且是比虫皇还要好的资质,虽然不是单灵根,不过也足够好的了。 老三还在傻笑,却没留意祠堂里不知何时多了旁人。 “刚刚是你?”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老三止住笑,回头一看,却见后面站了三人,一个胡须修剪得极漂亮的中年人,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女,还有一个则是大约五六岁的小男孩。如果齐玄风在场,一眼便知道那中年人正是之前跑得不知去向的赤阳子,老三当然不认识,不过之前去过下马营,也知道面前之人是一个妖道。 “刚刚是你?”见老三没有回答,那妖道倒也不生气,微笑着又问了一遍,手指了指被丢在一边的测灵尺。 “这妖道不问别的,单只问这测灵尺,说他不认得当然是不可能的。”老三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如果是那样,刚才的事情绝瞒不住他,想不承认肯定是没用的,也许装傻是个办法。” 老三看起来一脸茫然地望着对方道:“我也不知道。如果你说的是刚刚那一道青光,一到红光,就是从那块玉里发出来的。不过好像就只有这两道光,我还以为会爆炸呢,结果什么也没发生,就是吓了我一跳,不过现在看看好像也没什么。这位大叔看着眼生,怎么你想抢我的玉,我可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说着,扬了扬手道,“我们营盘镇虽说只是个边地的小镇子,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赤阳子见老三这幅做派只觉得好笑,眼神却明显的一松。钱财对于他来说倒也算不上身外之物,不过只是为了一块玉就动手去抢一个乞丐般的少年,这种事他还是做不出来的,测灵尺对他来说也有用,不过他自问还是出得起让对方满意的价钱,何况他真正看中的也不是测灵尺。这个小家伙到底这是小地方的小人物,没见过世面,应该好对付,何况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虚的。至于那些镇民,不过愚夫愚妇罢了,蝼蚁尔。 妖道这要说些什么,祠堂的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妖道?!”门外站的竟然是本地的巡检大人。 老三很奇怪,都到这时候了,巡检老爷竟然没有跑掉,还留在镇子里,在镇边军都作鸟兽散的时候,让老三对他不得不钦佩起来。老百姓是不用跑的,齐王造反要的不只是土地,人口也是必须,而对于老百姓来说,谁来了还不是一样要交皇粮国税,只要带兵的不是混蛋,会放过老百姓是很正常的,可对这些当官的就没那么客气了。同时又一种想法从脑子里冒出,这位巡检老爷十有八九也是被刚刚的一道青光一道红光吸引过来的,看来这位巡检大人同样知道关于测灵尺的事。 “妖道,好大的胆子,之前让你跑了,算你运气,今天就没那么便宜了。”巡检大人挪动着圆滚滚的身子,抽出匕首,摆出了进攻的架势,看得出他之前与赤阳子也有些过节。 “这么久不见,废话还是那么多。”赤阳子也没有客气,直接一个火球打出去,只是在老三看来,赤阳子释放火球术似乎比下马营那些家伙要轻松得多,当然,以老三的见识,也看不出赤阳子是不是更厉害,只是有这种感觉罢了。 说时迟那时快。有同样想法的看来不只是老三而已,巡检大人之前的战斗可能占过便宜,同样没拿那个火球当回事,舞动匕首直接冲了上去,拼着生受他一个火球,也要抢攻,当初会被这赤阳子跑掉他就郁闷了好久,同样的错误他不能接受再犯第二次。 “啊——”一声惨叫,巡检大人整个人都飞了出去,一个大肉球在空中飞,样子还真是滑稽,他自己都搞不懂,只是挨了一个火球,怎么就被击飞出去,再说自己明明有拨打,居然完全没有挡住。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妖道,你筑基了?”斜倚在祠堂的墙前,巡检大人还强撑着身体没有完全倒下,却也是摇摇晃晃的。 “筑基了。托某人的福。”赤阳子略有些得意的笑道,“不过你老哥好像是一点儿进步都没有嘛。我说过的,我来此地没有恶意的,你又不信,不过算了,怎么说你也是为了保一方平安,我不怪你。只是以后再动手前多动动脑子,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好说话的。” 说着,赤阳子将一个玉瓶丢给那巡检,老三知道,里面装这丹药,巡检老爷哼了一声,别过头去,也没有接玉瓶,至少有人在场,他是不会用妖道的东西的。 “我们走吧。”赤阳子看了一眼老六,接着说道,“拿上你的东西,也跟着来吧。别怕,连这个当官的我都没杀,自然也不会害你。” 老三略一犹豫,也跟了上去,对这个妖道他自然不会完全放心,只是形式比人强,巡检老爷都不是对手,他真要强迫自己,不也要跟着去嘛。 离开祠堂,其实也没走出多远。 “你的测灵尺自然没人跟你抢,不过你是从哪得到的?还有,你再握一下看看。” “什么测灵尺?” 老三还在装傻,赤阳子微笑着指了指。 “这不关你事。”跟着过来是一回事,完全照对方的话去做却又是另一回事,老三还是故意一副小家子气的样子,“你说握就握,刚才没有危险,谁敢保证现在也没有危险?万一有危险呢?到时候你拍拍屁股跑了,我找谁说理去。” “那让我身边这两位小朋友握一下可好?”还是那副微笑的样子,不急不缓。 “想握就握吧,东西就在这儿。不过先说好,万一出了什么事可不要找我。”说着老三也没将测灵尺老老实实的递过去,而是直接往地上一丢。 这时老三才仔细打量对面三人,那妖道身材修长,一番收拾后,虽然人过中年,却还是那种让人如沐春风的美男子。剩下两个自己倒是都认识。少女是原来周府的一个叫春桃的小丫环,比自己大一岁,别看年纪不大,个子也是小小的,办事却极伶俐,很得几位小姐甚至表小姐的喜欢,之前还有传闻二少爷对她很是在意,没想到周府的人跑了,却都没想着把她也带上,或是她自己没有要跟着一起走的意思。至于那个小男孩则是个孤儿,他爹之前兽潮的时候死了,娘也改嫁他乡,他一个人在镇上没人管,为了活着,也不时有些小偷小摸,经常被人追着打,镇上的人都叫他小崽子,可能就连他自己都将本名忘记了。其实就算小崽子不偷东西,也会被其他孩子欺负,没爹没妈,一个男孩子,却长得像小姑娘一般,而且他还特别害羞,特别容易脸红。当然,作为营盘镇野孩子中的打架王,春桃和小崽子也是认得老三的。 “使出你们全身的力量。”赤阳子指了指地上的测灵尺。 春桃先一步走上前,毫不迟疑的一握,测灵尺什么反应都没有,不甘心的又连着握了几下,测灵尺似乎有些反应,似有光芒泛出,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春桃有些不解的望着赤阳子,一双大眼睛里泛着泪光,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不要那么快泄气。”赤阳子的语气很平,听不出是喜是怒,“即便真的没有灵根也很正常,灵根这东西本就百中无一,哪儿那么容易就有的。来,再握一次,记住,要用全力,要有那种向死而生的气魄。” 春桃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咬着牙,闭着眼,全力的一握,只见一道蓝光泛起,不算多耀眼,却透着一股寒意,接着又是一道红光泛起。 “冰火双灵根,不错。”妖道似乎很满意。 小崽子也是一步向前,用力一握,比起春桃他就要顺利多了,只见白青黑赤黄五种颜色如同扇面一般依次排开,光芒大盛。 “杂灵根?不对……不对……莫非是……”那妖道也有些不淡定了,他似乎一下子想到了什么,一双眼睛闪着精光,老三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什么。 老三想起虫皇说过的话,既然光芒大盛,那么说明资质很好,正常来说是杂灵根的可能性不大,不过说到底也是五灵根,修炼速度一定是很慢的,这妖道却兴奋成这样,之前明明还有春桃这个双灵根在的,虽说也算满意,比起看到小崽子的测试结果还是要差了太多。想想虫皇毕竟也只是刚刚开始修仙,这可是个老江湖,一定有什么,让他觉得即便是五灵根也是可以容忍的,也不能说是容忍了,简直是如获至宝。 安静了好一会儿,赤阳子再次向老六看过来,老三自然也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次他没有再拒绝,也走上前握了一下,那青光红光也再次闪现,依然是光彩夺目。 “极品木火双灵根,好!很好!哈哈……”赤阳子大笑起来,同样是双灵根,老三的资质比起春桃的确是强出太多了,只是不知道所谓极品双灵根与虫皇的单灵根比到底那个比较占优。 “老夫是星域宗赤阳子。”这会儿赤阳子才想起来要介绍自己,“如今齐王造反,生灵涂炭,而且看样子这场战争短时间内是不会结束的。乱世将起,又恰赶上我星域宗开山收徒,你们都是身具灵根之人,我赤阳子也算与你们有缘,愿收你们为徒,你们可愿与我回山?身处这乱世中,若是没有一身本事,不过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罢了。” “弟子愿随侍师父左右。”春桃第一个跪下给赤阳子磕头,紧接着是小崽子。 老三是有些犹豫的。星域宗他自然是没听说过的,应该也是个宗门吧。老三自己就有练体术,大不了还可以去找林鑫语,更不要说那个什么回梦心经,时不时还能从梦境中得到一些有的没的,他也看得出加入宗门修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却不会像春桃和小崽子那样欣喜若狂。只是老三始终觉得哪里似乎不对,一切来的太简单,也太容易,只是眼下的情形也不容他多做犹豫,不说这样的机会难得,这赤阳子怎么说也是个修士,自己一个穷得叮当响小乞丐般的人物,即便他没安什么好心,又能图自己什么呢。 老三也口称师父,跪下给赤阳子磕头。 赤阳子微笑着捻动着胡须,一脸的慈爱:“好,很好!都是好孩子。时候也不早了,”说着,赤阳子如同变戏法一般拿出几盘吃食,道,“先吃饭,今晚好好休息,有要带的提前都收拾好,明天我们还在这个祠堂集合,为师带你们回宗门。” 这两天老三搞来不少溃兵遗弃的食物,日子过得倒也惬意,可跟赤阳子拿出的一比,根本就是垃圾,当然,这些跟林鑫语拿出的是没法比的。宗门,看起来至少在吃上是不会委屈自己的。虽然心中依旧有许多不安,可也觉得这个莫名其妙多出一个师父对自己还是不错的…… 第90章 上路 按照赤阳子的说法,回宗门的一路上,也算对他们这些新弟子的一种试练,所以要一路走着回去。一路走回去算是什么试练,老三不清楚,不过从对方的话里他也听出赤阳子是有办法不用走的回去的,而且速度明显要快得多,这也让三人对于修仙更多了一丝向往。 小崽子就是个孤儿,几乎什么都没有,仅有的一个小包裹也是瘪的,一看就没装什么东西,而且上面还沾着血,料子却是上等货,看来也是这两天在镇子里捡来的。 春桃个子小小的,却背了大小三个包裹,其中那个最小的反而最是沉重,两个大包里几乎都是衣服,倒是那个小包里面装满了黄白之物,没想到她一个小丫鬟却还是个隐藏的小富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她小小年纪却比看起来还要更加聪慧,在周府中游走于各色人等中却也游刃有余。按她的话说,那些丫鬟小厮整日斗来斗去,不过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很多根本就是在斗气,名声坏了,自己却得不来一丝实惠。 比起那些当局者,也许春桃这个旁观者才是最清楚周府底细的人。 大管家看起来精明强干,在府外如何春桃是不清楚的,可在府内,不过是周老爷与住在寨堡城的周大老爷彼此相斗的一个工具,说得更难听些,不过是周老爷养的一条狗罢了。周老爷这些年没少给大老爷使坏,可他所能仰仗的也不过是老夫人的偏心,大老爷处处忍让,却也是不得不维持着一个孝子的模样,也许对于他来说,老夫人死了倒好。府里的小姐们日子过得并不轻松,出手打赏什么的很是有些吝啬,嫡小姐尚且大方不起来,那些庶出的小姐更甚,反倒是两个寄住在家的表小姐出手要大方得多,按春桃的分析府里的经济状况大约并不像看上去那么让人放心。三少爷一向都孤僻惯了的,加上一个姨娘生的,也没多少人关注,春桃也只去过几次三少爷的小跨院,可这有数的几次去发现三少爷几乎总是在读书或是练剑,这倒让春桃刮目相看。 说起春桃那满满的一包黄白之物,几乎都是得自于二少爷,有的是二少爷的赏赐,也有的是春桃主动要的,二少爷是老夫人的眼珠子,在家里最是得宠,这从他屋里摆设的豪奢就能看出一二,只是屋子里脂粉气太重,就是小姐们也不如他,二少爷很喜欢给小丫鬟们念诗,好像那些小丫鬟们崇拜的星星眼就是他人生最大的追求,在这方面春桃自问演技是极好的,好处自然也是最多的,就是二少爷院里那些丫鬟都很嫉妒,不过要说起来,整个府里春桃最看不起的大约就是这个二少爷了。 老三把之前藏在祠堂的东西都打包带上了,从上马营带回的装备也都披挂在身上,头一回见他这副打扮,春桃和小崽子都很是羡慕。在打包的过程中,老三还有了新的发现,头两天捡的那个小包裹居然装得下他全部的家当,只是老三也不想太显眼,还是收拾了一些背在身上。 直到师徒四人离开,齐王的大军也没有到营盘镇,想想镇边军与周府逃离镇子时的狼狈样,真叫人好笑。 谁也没想到,离开时,居然是巡检大人来送行,赤阳子与巡检老爷都没有开口,互相给了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师徒四人走得并不快。赤阳子的心情不错,不过在他看来,自己这三个弟子的名字实在是不怎么样,确切的说那根本不能算是名字。老三?这只是排名好不好?春桃?这一听就是丫鬟好不好?小崽子?这是骂人好不好? “前面是一片林子,从今往后你便叫做林玉。林中有花,花却已谢,你便叫做花见羞。天上有云,形似一条卧龙,你便叫做龙润雨。” “谢师父赐名。”其他两人还罢了,只是为有了名字而欢喜,老三,不,现在应该是林玉,却有些出神,林玉,自己应该第一次听这个名字,怎么却那样熟悉。想了一会儿,想不通,也就暂时放下了。 一个成年人带了三个孩子,尤其还有龙润雨这个小不点儿,何况还有这许多的行李,一直走到中午,走出来的距离大约也就跟老三平时放猪的距离差不多,好在赤阳子似乎并不着急。 三个孩子毕竟都还不是修仙之人,走了半天,自然早就饿了,赤阳子吩咐三人原地坐下休息,在怀里东掏西摸一番,突然面露尴尬,猛地一纵身,也不知从哪摸出一把剑已在脚下,很快便没了踪影。 “师父真是厉害,竟然会飞。”年纪最小的龙润雨一脸崇拜的样子。 “师父是修仙之人,自然是会飞的。”花见羞同样是一脸崇拜,只是不知她有几分是真心,又有几分是已经深入骨髓的演技。 赤阳子并没有让三人等太长时间,大约一盏茶时间不到便飞了回来。 吃过饭继续赶路。看似随意的闲聊中,赤阳子了解到三个孩子中竟然只有龙润雨是不识字的,老三基本算是自学成才,偶有不认识的字,还可以问赤阳子或是花见羞,虽然字写得歪歪扭扭,好歹也是认识一两千个字的,花见羞在黄府的任务主要就是逗黄玉淼开心,不仅识字,还能简单的写几首小诗。 “润雨,从今往后师父就会教你识字,修仙之人不识字,是会被人笑话的。”说着,从怀中掏出两本书递给花见羞和老三,“还没有回到宗门,你们两个也不要太过放松。这两篇功法不是我星域宗的正宗法门,却最适合你们现在的情况,好好记熟,勤加修炼,争取早日引气入体,到时为师再传授你们星域宗外门适合炼气期弟子的功法。” 在龙润雨羡慕的眼神注视下,老三和花见羞恭恭敬敬的接过,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赤阳子捋着胡须,看似平静,眼神中也不经意流露出一分得意,只是老三与花见羞的兴奋到底有几分真诚几分演技,就不是他能知道的了…… 第91章 再临下马营 吃过晚饭,老三便迫不及待的开始按照书上描述的练功,只是辛苦了许久,并没有赤阳子说的那种舒服且神清气爽的感觉。 再上路。 老三似乎感受到了练功的好处,走路都比原来轻松,这绝不是错觉。 龙润雨苦着一张脸,手上还有淡淡的药味,好像还微微有些肿,昨天师父已经开始教他识字,看起来似乎不那么顺利。 花见羞一脸疲惫的样子,可老三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既不像是没睡好,也不像是精神力受到了伤害,周府的丫鬟们每日都是要化妆的,花见羞今天似乎并没有,这不奇怪,她现在又不是周府的丫鬟了,可在老三看来,总觉得她有些怪怪的。 师徒四人走得不快,老三感觉赤阳子是在向下马营走。 连续几个晚上,老三都有练功,只是一直看不到什么成效。 龙润雨识字的速度不快,自然没少挨赤阳子的板子,不过这个师父对大家还是相当不错的,没有教龙润雨识字时,也没有那么严厉。 花见羞好像生病了一样,可问起她又说没什么,依旧背着她那沉重的包裹,看起来好像总也站不稳似的,却并不会掉队,只是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原来的小圆脸都变成瓜子脸。 果然,又一次来到了下马营。老三也不会想到,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下马营反倒是比从前热闹了, 没再见到壮熊,那家伙这次也算发财了,这会儿指不定在哪儿快活呢,何况他手里还有五本假秘籍,搞不好还在做着天下无敌的美梦。 “弟子李飞虎(李飞熊)拜见师叔。”一路上好几次遇到星域宗的同门,没想到这个师父在宗门内的辈分还挺高,面前这两位眉毛胡子都白了,还是要叫一声师叔,再客客气气的跟老三等人打招呼,师弟师妹的叫得人直起鸡皮疙瘩。不过老三也注意到,这些修道之人同样讲究实力为尊,起初见是赤阳子带着三个小鬼,根本连正眼都不愿意多瞧一眼,后来应该是发现赤阳子已经筑基,这才变得热情起来,不然只是一个师叔的名号还不会让他们这样。 “嗯,是你们呀。你们兄弟俩下山也很久了,这次的师门任务完成的怎么样。”赤阳子看似不经意的说着,“这次下山,师兄特意交代,若是你们在完不成任务,回去后不免又要去外门做一年的杂役,你们岁数也不小了,卡在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这个境界也太久了,再去外门做一年杂役,也不知何时才能筑基。” 李氏兄弟苦着一张脸,他们年纪确实不小了,再不筑基只怕寿元将尽,何况年岁越大,体力也在下降,要完成任务也就变得越来越难,别看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与筑基期一层好像只隔着薄薄的一层,历年却不知有多少所谓的天才卡在这道坎上,他们兄弟俩虽说是宗主的弟子,却也说不上惊才绝艳,不然早就被收作亲传弟子了,哪会像现在这样动不动就被罚去外门做杂役,从前还有这个师叔在前面顶着,辈分高,年纪也不小,还不是一样在炼气期,甚至还不如他们兄弟,可谁让人家现在筑基了呢。 “弟子无能,有负师门所托,下山至今,白虎精血刚刚凑够,白虎皮还差了一张,至于那猴鼠兽,弟子尚未去猎杀。近来这天马岭也不知怎么了,极难遇到白虎,虽说白虎历来都很稀缺,可一连几个月都没人遇到也是奇了,而上次有人遇到白虎,却发现白虎的实力已经不是炼气期弟子对付得了的,那支小队也有不少高手,结果损兵折将,几乎全军覆没。”也不知是李飞虎还是李飞熊回答着赤阳子,言下之意是希望这位已经筑基的师叔帮忙。 “收起你们那点儿小心思,有时间还不如赶快完成任务,也好早日返回宗门。天下那么大,又不是只有天马岭上才有白虎,这里猎杀不到,你们不会换个地方吗?” “多谢师叔指点。”两人都是恭恭敬敬,至于他们心里怎么想,赤阳子也没心思去猜。 找了家客栈住下,很巧,就是之前林鑫语住过的那家。 “我们要补给一些物资,下一个落脚点还不知什么个鬼样子,能补给的东西也是有限,还有,你们这身行头也换换吧,林玉,你现在也是修道之人,顶盔挂甲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的保镖,阿羞,你的身份现在可不比凡夫俗子中的那些大小姐差,怎么能总是一副丫鬟打扮,回到宗门,会被人当做是杂役的,润雨,你现在也不是野孩子了。” 说起繁华,自然还是营盘镇,可说到购物,尤其是你有足够的银子时,在下马营反而能淘到更好的东西。老三换了身书生打扮,盾牌短剑也被一柄书生剑取代,这种剑又细又长,却极锋利,当然,价钱也很可观,龙润雨换了身行头,简直跟银娃娃似的,照花见羞的说法,就是黄家二少爷的书童都不换,结果被师父用扇子在额头上敲了一下。变化最大的还是花见羞,素白妆花通袖袄,粉缎群,素白遍地金比甲外罩雪貂皮袄,脸蛋儿粉中透红,整个人儿就像用羊脂玉雕琢般的,打哪个方向瞅都美。老三总觉得很奇怪,不算换的这身行头,花见羞的样子其实还是原来的样子,一路走来,却好像一天比一天更美了。 “回宗门前为师要先去一个地方,也算是顺路吧。”回到客栈,赤阳子很小心的取出一张地图,“这里是一处新进发现的秘境,好像是当年某宗门的遗址,这种地方自然不会没有危险,不过有风险,自然也就意味着巨大的收益,为师打算先去探查一番。若是真的,对宗门也算大功一件。你们也看到了,为师虽然是筑基期修士,宗主更是为师的师兄,不过在宗门内,一切都要凭实力去争取。像李家兄弟那样,哪怕是宗主的弟子,不但宗门分配的资源会被其它师兄弟瓜分,完不成任务还要去外门充当杂役,没资源,没时间修炼,这样的修道之人还不如一个普通人。若能得此大功,你我师徒在宗门的地位才能安若磐石。” “弟子听凭师父安排。”老三对于这种冒险是没有意见的,龙润雨还不懂去秘境探险意味着什么,花见羞本能的不太想去,对于她来说安安稳稳才是最好的,毕竟她之前最多也只能算个宅斗小能手,没经过什么真正的风浪,不过既然拜了这个师父,也就只能一条道跑到黑了。 “好,很好,果然都是好孩子。”赤阳子笑得十分欣慰。 老三看着地图,肯定是没见过的,可怎么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努力的回忆,地图这种东西肯定是没见过的,可为什么,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 第92章 引气入体 “师父,这是什么?”地图上,应该是一条长长的通道的位置,莫名其妙的多出一个小点儿,起初老三还以为是不小心画上去的,不过既然是地图,怎么会这么不小心,何况师父当初得到地图时,应该也会注意到这里。 “这个?”赤阳子拿起地图看了看,“你小子可以呀,一下子就注意到了这里。这个看起来真的就像是制作地图时不小心画上的一滴墨,不过还真不是,制作地图的人说这是一块石碑,看见石碑,距离通道的出口就不远了。” “哦。”老三应付了一声,心里却是一阵狂跳。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地图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个地方是上马界,前些天还想着有机会一定要去一次,没想到会这么快。说起来那个叫青龙的还真是有本事,短时间内也不知他卖了多少张这样的地图。 知道了目的地,让老三雀跃不已,表面上却没有丝毫表露。 回到房间,又开始了每日的操练。 先做几组练体术,感受一下自己的身体,还颇有余力。 “要不要试试更高阶的内容。” 老三不是个会纠结太久的人。很快拿出宝贝般收藏的练体术,照着内容摆起姿势,胳膊略有些酸痛,不过没什么,每次一开始总是如此的,只是胳膊酸痛还算是好的。 很快的一组动作完成,比想象中容易得多,不知是这些天自己变得更强了,还是这些更高阶的内容原本就不难。 老三没有想那么多,直接开始打坐。 不大会儿的功夫,老三似乎进入了一种玄之又玄的境界,心中却没有多少波澜,如同被温暖的雾气包围,数不清五颜六色的光点向自己聚拢,好像灵魂要从躯壳中挣脱出来,慢慢的越飞越高,从屋顶上观察着自己。 “怎么回事儿?就算是引气入体,也不该是这个样子。”老三感到奇怪,更让他奇怪的是自己居然没有感到恐惧。 身体开始坐不住了,好像蛇一样扭来扭去,一个个小小的光点向身体靠拢,被弹开,再靠拢,再被弹开,周而复始,身体还在不受控制的扭动,老三自己却没有一点办法,只能浮在半空看着,几次想要回到躯壳内,都没有成功,反倒是被弹回去,几乎完全贴着屋顶。 身体的扭动似乎暗含着某种韵律,有点像是练体术,却不太像,又有点像是在跳舞,就是跳舞,当这刚想法冒出时,越看越觉得像是在跳舞,脖子的扭动,腰身的蠕动,手指变化多端的姿态,甚至脸上的表情,越看越像是在跳舞,而且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舞蹈,时而妩媚的如同少女,时而又好像一个阳刚的壮汉,两种舞姿都做到了极致,都美到了极致,可当这一切都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反倒让人觉得有种毛骨悚然的妖异。 终于,空气中的光点跳动越来越快,准确的说是向老三聚拢的越来越快,被弹开的距离却越来越短,而同时,那妖异的舞姿变化也越来越快,脸上的表情变化也越来越快,忽而阳刚忽而妩媚,只是老三也注意到,阳刚的时间越来越长,妩媚的时间越来越短。 忽然,一股强大的吸力,老三只觉得头晕目眩,恶心想吐,接着浑身的血液犹如沸腾,皮肤都好像要爆裂开来,一阵阵的无力感袭遍全身,别说胳膊抬不起来,就是手指都不愿动一下,脖子也仿佛只撑不住头部的重量。老三心中反而一喜,没错,这就是真实的感觉,灵魂又回到躯壳内了。 温暖的雾气正在快速消退,而那五颜六色的光点却还在向自己聚拢,不断地冲击,让老三疼痛的几乎叫出来,真的只是几乎,却不是硬忍住的,而是喉咙里根本法不出丝毫声音。 “我这是要死了吗?”老三不由得想到。 师父说过,引气入体在整个修仙的过程中算是最轻松也最简单的,但也同样不是人人都做得到,每年不知有多少所谓天才被卡死在了这一关,落下终生残疾的就不去提他,丢掉性命的都不知有多少,而这还只是修仙的第一步。 “不,一切都才刚刚开始,我怎么可能第一步就倒下。”老三还在坚持,还在给自己打着气,虽然他现在连咬牙的力气都没有了。 悄无声息,一个青色光点向老三的身体靠拢,再靠拢,紧紧的贴在老三手臂的皮肤上,没有被反弹出去,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没入老三的身体,完全的消失,接着是越来越多,再接着是红色的光点,不只是手臂,全身上下,进入老三身体的光点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还是有许多被反弹回去,只是数量在不断减少。 老三感到这个身体都被撕裂,又好像有人拿着一把很钝的小刀,在一片一片割着他身上的肉。和刚刚一样,想叫却叫不出来,嗓子里好像被人硬塞了一大把沙子,还是滚烫的那种,别说叫出声,想要呼吸都做不到。衣服早已被汗打湿,黏糊糊的贴在身上。 “啊——”仿佛是冲破了什么一般,总算是叫出声了,这感觉有点像是在上马营使用破虚妄时的那是叫喊,而接下来却完全不一样。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哈哈哈……”老三站在床前,这个屋子充满了恶臭,那时随着汗液被带出体外的一坨坨杂质,之前那痛不欲生的感觉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灵气在经脉中运行的舒适感,整个人都觉得轻松,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头脑也前所未有清醒,仔细感受一下,甚至看得到灵气在经脉中运行,最终汇聚于丹田,记得师父说,这就是所谓内视的能力,是引气入体成功的标志之一。 “我也是炼气期修士了。”老三还是颇为得意的。师父说过,一个人从毫无基础到引气入体成功,快则三五个月,慢的要花一年多时间,数年都不能引气入体的也不在少数,自己只花了几天时间,岂不是天才中的天才…… 第93章 奇怪 “引气入体了?” 早饭时,赤阳子注意到了老三的不同。毕竟是修道多年,满脸的惊愕只出现了那么一瞬。 老三颇为骄傲的挺了挺胸,花见羞和龙润雨则是投来羡慕的目光,只是花见羞的眼神里似乎还包含了些别的什么,不是嫉妒,却让人感到十分不舒服。 “得意什么?不过是炼气期一层初期,为师还不曾教你任何其他仙诀,在修仙界还不是任人宰割的菜鸟?”别看赤阳子吹胡子瞪眼睛的,是人都看得出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十分开心,“你之前的衣服肯定要不得了,一会儿走的时候再给你买一身,算了,要买就多买些吧,别说,你还挺适合这幅书生打扮,你们俩这什么样子,都买,都买,为师算看出来了,收了你们三个小白眼狼,为师这点儿家底早晚是要败光的。” 别看赤阳子这么说,该花的钱他可是一文都不会小气。 买过东西,却没有急着继续上路。 “今天就好好休息吧。这些日子都在赶路,大家都没有好好休息,之后的路程都很辛苦,有条件就要多休息才对,虽然这儿的条件也不怎么样。” 龙润雨难得的不用做功课,高兴的表情想藏都藏不住,饭都比平时吃得香了,这一路过来,最难捱的估计就是他了。 老三也决定放松一天,一路上每日苦练,才有如今的成就,老三也知道有时候欲速则不达。 花见羞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不高兴,整个人都显得木木的,这一路上她都显得十分疲惫,整个人都消瘦了,可每顿饭也没见她少吃。另外,花见羞似乎越来越沉默了。 习惯了每晚练功到深夜,想要放松一下,反倒是睡不着了。 翻过来覆过去,将枕头蒙在头上,连续数了几百只羊,记得曾听人说过头冲南比较容易睡着,结果老三把每个方向都尝试了一遍,反倒越来越精神了。 既然睡不着,就出去走走。 “下雪了?”老三惊讶的看着院子里白茫茫的一片,也是,已经到了冬季,要说起来今年的雪下得还算是晚的,再看看自己身上单薄的书生袍,这才发现进入炼气期后,这点寒冷对自己已经不算什么了。 跨院里一共四间房,师徒四人正好一人一间。年纪最小的龙润雨正是贪睡的年纪,早早的熄了灯,这会儿应该睡得正香。师父房里同样熄着灯,有没有睡老三不好猜,毕竟是不是亮着灯对赤阳子没什么区别,甚至到了他这个境界,睡不睡觉也没什么区别,有时睡觉反倒不如打坐效果好。花见羞房里的灯倒是亮着,看她每天都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一定每天都练功到很晚,说起来这小丫头还很有股子不服输的劲头,进步虽然没有老三那么快,还是很让人佩服的。 雪下得不小,月亮星星都完全看不到,老三也没了要在院子里转转的想法,正要回去,却听见花见羞房里一声惨叫,听得渗人。 怎么说也是同门师姐弟,又相处了一些时间,说不担心当然是假的,不过老三却没有急着冲过去看个究竟,反倒是回屋了。 这么大的声音,赤阳子一定不会听不见,他那里没有动静,说不定这一切应该还算正常吧,想想自己引气入体的过程,不也一样辛苦吗?那会儿还真以为自己是要死了。 不管怎么说,老三还是运起功法向花见羞的房间一探究竟,如此既可以让自己安心,若真出了什么事再去救也来得及,同时也避免了尴尬。 不看还好,一看才发现花见羞的样子真是古怪极了。 屋子里雾蒙蒙一片,不过一堵墙尚且挡不住老三的目光,区区薄雾又算得了什么。花见羞既不在床上,也不在椅子上,而是在地上铺了块毯子,人就在毯子上。 屋子里味道很怪,很浓的花香,配上只供人小便却许久没人打扫的厕所的尿骚味,鲜血的腥臭味,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 花见羞的左右手腕上各有一个极细小的伤口,鲜血正缓缓流出,奇怪的是那伤口如此之小,却既不愈合,也不会流出很多血,毯子上却积了好大一摊。 花见羞的姿势也很奇怪。跪在毯子上,可这个姿势与其说是跪着,不如说更像是跨坐在某件看不见的东西上,身体以一种很不自然的样子向后仰着,双手握拳,好像是要拼命摆脱什么,头不断地在摇,眼中完全看不到神采,嘴微张,伸着舌头,口水顺着嘴角流下,直滴到好看的锁骨上。整个身体都在抖动,再抖动,似乎还暗合着某种韵律……终于,再也支撑不住,瘫软下去。奇妙的是,屋内那奇怪的气味也渐渐消散。 好一会儿,花见羞从刚刚的失神中清醒过来,挣扎着站起身,倒水洗脸,熄灯睡觉,从始至终,脸上都没有任何表情,老三却隐约的能够感到,花见羞十分的不开心,有某种不甘在心中徘徊,却又无奈的只能继续走下去。 “看来师父给花见羞的功法和我的不同,不过她怎么会这个样子,修仙这条路不是她自己的选择吗?就算现在后悔了,直接告诉师父,看起来师父也不是那种难说话的人。而且看她的样子,似乎还有别的隐情。” 想着想着,老三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醒来时天已大亮。 很奇怪,赤阳子不但没有催几个徒弟上路,甚至没有去叫徒弟们起床,只是淡淡的吩咐在休息一天,愿意出去逛逛也好,不愿意就留在客栈,不要远走,更不要出去惹事,如果李家兄弟找来,就说自己在闭关,不要打扰。 赤阳子没有太多的表现,不过也看得出他之前虽然没有催促三个徒弟,却还是急着赶路的,现在却一连两天都没有赶路,似乎是和什么人约好了,对方却一直没有出现。 同样奇怪的还有花见羞,她那奇怪的功法就不提了,也不提她每天奇怪的表现,明明一直都在一起,却总感觉她似乎每天都比前一天更漂亮了…… 第94章 归迟 夕阳洒下金色的光辉,耀眼,夺目,却不会持久,倒是染了好大的一片火烧云,煞是好看。虽然才下过雪,天气却不算寒冷,倒是阳光照在身上还有些暖烘烘的,当然,老三也知道,这与自己已经可以引气入体也有些关系。 “真是平静呀!” 老三漫步在乡间的小路上,愉快的咬着萝卜,就在不久之前,与下马营的几个无赖少年狠狠打了一架,虽然也结结实实的挨了几拳头,不过那几个家伙显然被揍得更惨。 比起同龄的孩子,老三明显要高出一块,再加上胳膊粗力气大,打架经验丰富。这样的架在营盘镇时差不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打上一次甚至几次,倒也很少会吃什么亏,如今自己有了练体术,加上可以引气入体,下马营这些小子更不是对手了。尤其是那几个家伙被追得抱头鼠窜的样子,想想就让人觉得好笑。只是老三自己也清楚,这种所谓的轻松惬意,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一连也有差不多半个月了,起初还以为赤阳子是因为下雪的关系才决定停下来,现在,就连岁数最小的龙润雨也看出其中的蹊跷。 那些冒险者老三自认没实力招惹,可这么天天在一群野孩子中当打架王也不是个事。 “天要黑了,再一会镇上的城门就要关了,不快点儿是不行了。总不会又要在野外露宿吧。”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份宁静,却发现自己一时得意,追出来已经太远了,再不赶紧回去,可不只是挨一顿骂那么简单的,这会儿可不是悠哉悠哉吃萝卜的时间——虽然对于老三来说露宿野外也不是第一次了,不过那显然不是什么好的体验。 “怎么,把人打了想跑呀,可没那么容易。得了便宜就想走,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不知什么时候,那几个少年居然有胆子又跑了回来,还在这里埋伏着,只是那几个家伙还真是不要脸,本来就是人多欺负人少,现在被打了,居然还有脸又去叫了人来。 “就你们几块料呀,还真是不够看的。”突然被人拦住老三也是一惊,仔细一看,原来都是些手下败将,有的脸上还挂着被自己揍出的伤痕,“不过你们今天走运了,小爷今儿心情好,现在没空收拾你们,还不有多远就给小爷滚多远!”话是这么说,不过可别看老三年纪不大,毕竟也有多年的打架经验,对那几个少年也有些了解,他也看出来了,这些家伙偏挑这个时候在这里堵自己,只怕也是有备而来,至少不会被自己这几句话就吓跑。当然,老三是不怕他们的,多了这几个废柴,收拾起来也不过要稍稍多花些时间罢了,只是…… “你说不打就不打,你以为你是谁呀!” “这小子还以为自己是天王老子吗!还心情好没空收拾咱们,真当大家都是傻子了!看把他给能的。” “这小子还摆开谱了。你咋不上天呢!” “少废话!揍他!” 几个少年咋呼得很凶,其中的几个还手持棍棒,也就是路边捡来的较粗的树枝,却也并不敢过分逼近,在此之前不管是单挑还是群殴,这些家伙始终都没占到过什么便宜,现在是想要找回些场子,可真把老三逼急了,谁也不知道他会怎么报复。老三可没时间再和他们磨蹭了,没吃完的萝卜暗器般的砸向领头的少年,大吼一声就捏着拳头就冲了上去…… 事情总是这样的,越是心里急着要办完一件事,很多时候反而会越慢。比平时花了更多的时间不说,鼻子上还重重的挨了一拳,胸口也不知被谁踹了一脚,腿上也有些疼,好像是被谁拿棍子扫了一下,流着鼻血,胸前一个大脚印,一瘸一拐的,颇狼狈的样子。不过,总算还是赢了的,那些家伙就像之前一样,跑得比兔子还快,只是老三现在也没心思再去追他们了,唯一有些懊恼的是自从引气入体后,自己一直没跟师父学过什么功法,不然一个火球丢出去,那些小子怎么敢跑来围殴自己。 并没花太多功夫,到了下马营的南门,不出所料,夕阳的余晖还没散尽,南门却已经早早的关了,守门的兵丁早不知躲到哪喝酒去了。 “这群懒骨头,就没一天不早关门的。倒是从没见他们那天开门早过。也不知他们去鬼门关会不会也比别人早些。”老三这时候也只能是痛快痛快嘴,那些守门的也不会少块肉。谁都知道,在这里守门的几个都是下马营当地最有势力的照磨老爷的远房亲戚——虽然是亲戚里最不受待见的,但亲戚总归是亲戚,即使在照磨老爷那里再怎么不受待见,遇到照磨府上那些少爷小姐们甚至那些得宠的丫环小厮再怎么需要点头哈腰,也并不妨碍他们在老三这些人面前嚣张跋扈,到底是官面上的人,寻常的冒险者根本不会放在他们眼里。至少,晚几刻开门,早几刻关门,这样的权力他们还是有的,反正那些少爷小姐们既不需要早出,也没必要晚归。 “小爷今天心情好,就不和你们计较!”老三心不甘情不愿的离开,倒不忘了在嘴上讨些便宜。 再怎么胡乱咒骂,城门终究还是关上了,指望那些爷会给自己开门,到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再升起还要来的更容易些。老三倒也没有特别担心,下马营是从前的军事据点,城门自然不会只有一个,南门关了,别的却不一定,尤其是西门,差不多每天关得都会迟上几刻,就是关了也不要紧,自己这些与那里的守卫混得也算关系不错,说些好话,还是有很大机会给自己开门的,几句好话而已,比起露宿荒野,根本是不打紧的。 “西门的守卫大叔人窝囊了点,不过基本还算是个好人。只是这样的老好人还真是不好做,守了一辈子门,终究还是被人看不起。”想着,老三不由加快了脚步。自己总不能去得太迟,那样西门的守卫大叔也不好做… 第95章 夜宿谷堆营 老三只能感慨自己今天的运气实在不好。 原本就有些迟了,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快不起来,好容易赶到,西门也关了。原本倒也没什么,不过守卫大叔似乎走了老运,被照磨老爷看中,下午给了他一个出去贩运货物的差事,而且还是这个小小商队的管事。对于一个万年守门人来说,这绝对是平步青云,只是这样一来,会给老三开门的却是一个都没有了。 “真是晦气!”没办法,老三也只得转身一瘸一拐的向镇子外走去,“不过算了,大叔这次可交了好运,要是这次路上一切都顺当,也算立了一功,这管事的位置说不定就算稳了吧。说不得照磨老爷一高兴,大叔彻底翻了身也不一定。”这样想着,老三也就释然了。 说起来营盘镇也是地处边陲,这么大的镇子,加上又在通往都城的官道旁,镇子里相当繁华,镇外也有不少人家,就是像下马营这样靠近天马岭的地方也有许多人是住在城墙外的,不过或许是老三时常和其他孩子打架的关系,愿意留他过夜的一家都没有,老三自己也不愿意去求那些人——平时看着都老实巴交的,欺负自己一个外来户时本事可全来了。 一面走着,老三一面思考着怎么打发一晚上的时间。他不是没有过露宿荒野的经历,在给周家放猪前,就经常被人撵得跟野狗似的,露宿荒野根本是家常便饭,就是当了猪倌后,有一次跟人打架回去晚了,次也是抱了稻草一个人在外面对付了一宿,只是那滋味……不敢想,想多了都是一把泪。 百年一遇的兽潮当初可没漏了营盘镇,老三还记得,去年的时候,镇上住满了大兵,那些大兵粗鲁,不讲道理,偶尔还有偷鸡摸狗的行为,可这是这些大兵,在最关键的时刻顶在了前面,他们也许也有畏惧,却没有退缩,否则镇上还不知会是怎样,即便是如此,营盘镇至今也还没恢复元气。同样是镇边军,今年和去年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如今兽潮是退下去了,可镇子周围还不时有野兽出没,白天还好,入夜后镇子外面却已不再安全,至少对于老三来说,那些大型野兽可不是他有把握对付的。 想到那些大型野兽就会想起兽潮,而想起兽潮,老三还清楚地记得,下马营旁边的谷堆营在兽潮中损失最为惨烈,几乎化为一片废墟,至今别说恢复,就是幸存下来的人也大都搬离了那里。 天边的最后一抹残阳马上就要隐去,老三知道,自己必须立刻行动起来,抱了一大捆稻草,掉头向北走去,就连那一瘸一拐的脚步也不得不更加快了一些。 运气还不坏。赶在天完全黑下来前,老三在谷堆营靠南的区域找到了一个几乎完好的院落,院子里厚厚的枯枝败叶正好可以生火,出院门没几步路就是水井,汲水的瓦罐也还保留着,屋子里的东西早被搬空了,不过好歹有瓦遮头,更不要说那些大型野兽去不会轻易进入村落内部,安全应该还是有些保障的,只希望明天回去时师父训得不要太狠。 简单打扫一下,生上火,烧起水,铺好稻草,总算可以躺下休息了。揉着依旧酸疼的小腿肚,那些家伙下手还真狠,索性的是没有伤到骨头,过几天就会好起来。打了那么多次架,老三受伤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次被几个人围攻,加上自己也是心浮气躁,伤得略重一些,不过也没什么,凭那几块料,总能找回场子的,再说自己怎么也是去过天马岭的人,这点小伤不算什么。 喝了些热水,老三便睡下了,却没那么容易睡着。不只是腿上的伤痛,没有吃晚饭,只是喝水可填不饱肚子。 翻来覆去了许久,老三总觉得有些不对,如今的下马营还算平静,可对外面的事情也不可能完全不了解,齐王殿下大概不会看得上这里的冒险者,说到底这里马上也就是战场了,照磨老爷胆子再大,再无所顾忌,怎么会挑这个时候组建商队,还挑了个完全没经验又老实巴交的守卫带队,总觉得哪个地方有问题,老三却又说不上…… 迷迷糊糊的,似乎是睡了一段时间,老三醒了。 也许睡前喝了太多水的关系,有些尿急。 “呼——”长长的出了口气,正准备回去接着睡觉,突然,一片寂静中传来一阵不紧不慢的马蹄声。 这大半夜的,谁会到这里来,谷堆营在整个营盘镇都算贫民区,还是荒废的贫民区,且不说是不是真的还有人在,即便有人,马可不便宜,住在这里的人买得起吗? 正是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年纪,老三小心的推开院门,外面黑漆漆的,稍远些的东西就是能看见也都模糊一片,顺着声音望去,只能大概看清个轮廓,应该就是一匹马,似乎还驮着什么,壮着胆子,老三走到跟前,还真是匹马,一个大兵趴在马背上,满身是血,也不知是否还活着。 费了好大劲才把那大兵扶下马,说是扶下也只是好听罢了,严格说根本是拽下来的,还砸在老三身上,差点没直接把老三砸得背过气去,推他下来又花了不少力气,至于把他拽到屋里,老三自问还是办得到的,不过似乎没这个必要,一番折腾,老三已经确认,那大兵已经死去多时了,身上光是看得见的刀伤就有好几处,血却一早就凝固了,还好,不然蹭得一身血也是麻烦。 对于死人老三是不太害怕的,之前兽潮中见过太多了,在天马岭上比这更恐怖的尸体都见过,只是下马营这点方极少会有官兵经过,莫不是齐王的大军打过来了?不对,就是老三也知道,时间对于齐王来说是宝贵的,现在最重要的是乘胜追击,下马营这种地方不值得他浪费时间和兵力。 那大兵的怀里鼓鼓囊囊的,一眼就知道揣了什么,想起齐营盘镇时的探索,闲着也是闲着,老三有了一个决定,他要探究一番…… 第96章 兄妹 随手又捡了些枯枝败叶,将火堆拨旺。 死掉的士兵怀里鼓鼓的,却几乎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几个浸透了鲜血的馒头,那看起来鼓鼓囊囊的样子主要就是这些了,此外就只有一个腰牌。那是官军的制式腰牌,腰牌上的字往往是士兵的番号,名字和籍贯,平时可以起到通行证的作用,一旦战死还可以确认死者的身份,早在兽潮时老三就见过许多,只是这块腰牌略有些不同,上面只有一个“秦”字,此外就只刻着一株植物,应该是一棵树,不过以老三的见识是分辨不出的。 对此老三赶到很失望,想了想,还是很小心的把腰牌收了起来。 天亮后,老三回到了下马营。 赤阳子似乎不知道老三一夜未归一般,压根提都没提这件事,只是阴沉着脸,老三却感觉他不是为自己的事生气,却明显的一天比一天焦躁。 龙润雨可能最近识字进度很快,赤阳子没有在打他的手板,老三却总觉得这小子越来越阴阳怪气的,对自己似乎也怀着莫名的敌意。 花见羞还是老样子,不冷不淡的,好像十分的疲倦,又像是刚刚生了场大病,总提不起精神,还有,这小妮子似乎又漂亮了。 不提赤阳子师徒几人继续留在下马营,齐玄风与林鑫语等人也在向这边赶过来,只是路上出了点岔子…… 黄玉山庄,名字听起来也很吸引人,比起望仙城也小不了多少,却是个资源极度匮乏的地方,这里是没有原住民的,原本居住的都是流配的犯人及其后代,后来这里成了王都的贵族林家的地盘,将家族中一些资质极差,修炼无望的人迁居这里,任他们苟延残喘,自生自灭。说得好听是给他们另一条出路,说白了也就是被家族无情的抛弃了。 这些年林家一直在寻找那些失散各地的亲属,那些资质好的住在王都的本家,资质差的住在黄玉山庄,不断有人离开,也不断有人补充进来,如今的黄玉山庄共有林、秦、许、张、赵、马、郑、齐八个姓,五六万人,还有差不多一万人左右在外当冒险者执行任务,具体的数字就没人清楚了。此外,当初流放到这里的犯人的后裔似乎也一直生活在这里,与这些林家的族人间很少来往。 前些日子村里一直在组织人手准备进山围猎。今年的收成不好,偏又赶上齐王造反,为了打仗,王都的本家那边能给的支援就变得极少,黄玉山庄的人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不去山里围猎,全村老少都要饿肚子,那些有点积蓄的人家还好过些,等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怕是十家有九家要饿死人。 谁都知道,进山也不是一定能打到很多猎物,再说有些野兽也会咬人,谁死谁伤了都不好,长老们说白了也不愿担这个责任,往年还能指望本家那边能给些救济,谁想到如今又打仗了,平时进山都有危险,更不要说是在冬季,好在长老们也找通晓天时的人看过,近段日子也许会有雪,不过不会太大,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既然是要冒险进山围猎,虽说不上男女老少齐动员,每家总要有人参与,不参与围猎就没有资格分配猎物。看起来很公平,而对于那些人丁不旺的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住在山庄南部的一个小家庭就是这样一个列子。 一对少年兄妹,身为所谓等外之人的后代,艰难的生活着。 三年前,为了能让兄妹二人的生活能稍好过些,才十二岁的秦玉冒险与人去采黄风果,结果却一无所获,勉强保住半条命挣扎着回来,从此却落下了咳血的毛病,这么日咳夜咳,虽然有妹妹秦凤悉心照料,身子却一天不如一天,要说起来这点儿小伤在外面或许不算什么,可这里是黄玉山庄,就是有疗伤的药也不是秦家兄妹搞得到的,只能胡乱搞来一些草药,身体还是一天的垮了下来。 秦玉只是轻微的转动脖子,便费了好大力气,身下的床也实在不结实,发出很大的声响。 “哥……”还在抽泣的秦凤被惊动,朝这边望过来,先是一愣,轻声唤道。 看着哭泣的妹妹,原本还想说自己没事,现在这能咧开嘴笑笑。 “哥,你没事,太好了,这真太好了!”秦凤扑倒床前,放声大哭。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早已让这个虚岁才十四的少女感到麻木,若是大哥也去了,这日子真不知该怎么熬,虽然她也知道哥哥只能躺在床上,这个家总算还在,也难怪这个小姑娘哭得撕心裂肺。 “有水吗?”秦玉的身体实在是虚弱,浑身都极不舒服,嘴巴里尤其干渴难耐,本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只是话到了嘴边却只剩下了这三个字。 “看我,真是糊涂。” 粗糙的黄泥大碗,有些发浑的水,不是开水。秦家很穷,只有一个小姑娘忙里忙外,有限的柴火还要做饭和给秦玉熬药,喝不起开水。 秦玉只喝了几口,胸口一阵憋闷,嗓子一甜,一口血喷了出来,黄泥大碗里,床榻上,秦凤的身上,全是,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再次醒来,屋里的光线更暗了,满屋子都是熬煮汤药的难闻气味,一个中年女子坐在床前,正用手巾给自己擦汗。 “二婶。”秦玉虚弱的唤了一声,挣扎了一下,到底是没有起来。 “躺着吧,别动了。烧总算退了,还好,还好……”中年女子的声音很轻,听不出一丝的喜悦之情,反倒是透着一股子的冷淡与无奈。 “你这孩子到底是命硬,鬼门关都被你转了一圈,居然又活过来了。二婶说话不中听,听得进去你便听听,能记在心里最好,听不进去你就当二婶在唱戏好了,也不指望你能记二婶的好。在咱们黄玉山庄,甭管是秦家人,林家人,旁的各姓人家,谁不知道凤凰这孩子是个好姑娘,谁家要是娶回去做媳妇,那真是上辈子烧了好香了,可为什么到现在都没人上门来提亲,还不是有你拖累着。石头你也知道,能住在黄玉山庄的,谁家不是苦哈哈的,有你拖累着,哪个像样的人家敢上门提亲。二婶知道你也心疼凤凰这丫头,不然当初也不会冒险去采什么黄风果,可你看看你现在这样子,真的算是心疼凤凰吗?” “族长夫人,您也累了,凤凰还要照顾我哥,就不送您了。”不知何时,秦凤端着药站在了门口。 “你这孩子,真是……”中年女子摇摇头,没继续说下去,悻悻的离开。 屋子里的气氛有些尴尬。 “哥,二婶说的你别往心里去。”还是秦凤先开了口。 “我知道。”秦玉说得有些吃力,“对了,二婶怎么来了?” “族长发布了最新的消息,围猎行动被取消了,本家那边又同意送来粮食的物资。秦尔最近的情况也很不好,二婶在家里也是终日以泪洗面。” 一个大家族,极少会如此朝令夕改,秦玉总觉得有些不寻常。 至于秦尔,是族长的独子,而且还是老来得子,更是宝贝得不行。黄玉山庄的人情是极寡淡的,就是亲戚彼此主要也是竞争关系,秦尔却难得的与秦玉秦凤兄妹关系极好。那一年和秦玉一起去采黄风果,又一起被人抬回来,秦尔的身体好,开始还没什么,族长也以为是走运,伤得不重,没想到一年后突然发作,家里能想的办法都想了,也派人去给王都的本家稍信,可说到底他们都是被家族抛弃的人,有谁会理他们? “耳朵他……” “这伤也是一天拖一天,再拖下去,二婶说,怕是过年之前就是大限了。” 秦尔大限将至,那么伤更重的自己岂不是……秦玉有些不敢想下去。 自己倒是没什么。敢去采黄风果,会有什么下场去之前就有了准备,没想到终究还是连累好兄弟,更要命的是自己死了,这个妹妹可该怎么办。 “小子!这么轻易便放弃了吗?”脑海里,一个声音突然想起。 “谁?!”秦玉几乎脱口而出,终究还是忍耐下了,妹妹秦凤还在身边,不能吓到她。 练习林家家传的回梦心经的关系,秦玉偶尔也会进入那种似梦似幻的境界,可自己现在明明是在清醒的状态下呀。 “慌什么!若是想害你,早就动手了。哪留得你现在疑神疑鬼的。”那个声音又响起了,秦玉很肯定,妹妹什么都没有听见。 不管怎么说,自己现在无力反抗,也只能相信这声音是友非敌了。 “星辰锻体诀就没指望你这小子能会,鹰蛇强身术总不至于不会吧,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晚了,就你这孱弱的身体,应该也经受不住强身术,万一要是再吐血的话可就不好玩了。” 那声音似乎是在调侃,不过就是秦玉也听出对方是真的有办法帮自己,而且是愿意帮自己的。 “你不是还有回梦心经嘛,身体再孱弱,精神力总是不受影响的。我这里也有一种练体术,比起鹰蛇强身术还要更加进化,未必能适应你现在的身体,不过操练上几天回梦心经,你的身体大约还是可以承受的。” 话音刚落,凭空飘落了几页纸,之后便在听不到这个声音了。 “这是什么?”秦凤捡起那几页纸看了看,似乎越看越迷茫了。 秦凤拿着,秦玉也看了看,纸上显然就是那声音所说的练体术,很像是家传的鹰蛇强身术中的前五式,却又似是而非。 黄玉山庄都是些被家族抛弃的人,不过也不是完全不给机会,二十岁前如果能掌握鹰蛇强身术的前五式,就可以被回归家族。 秦凤的资质不如大哥,这一点她从小就知道,小时候大哥时常说等他将前五式练全,就带她离开黄玉山庄,自从大哥受伤后,这个想法早不知抛到哪去了。和其他孩子一样,秦凤也是三岁便开始练习鹰蛇强身术,现在十四岁了,第二式都没有学全,那些留在王都里的本家的精英是什么样她是不知道的,大哥受伤前是十二岁,那会已经开始练第三式了,还有二伯家的秦尔,比大哥小一岁,受伤前也跟大哥的进境差不多。 秦凤只练到第二式,不过就是她也看得出,相比鹰蛇强身术,这几页纸上的练体术似乎只得其型未得其神,也不能说完全没用,不过真的差了许多。 秦玉自然也看出这些练体术只是虚有其表,不过或许真的适合如今受伤的自己,而且那个声音不是说了嘛,自己还有回梦心经。 说干就干,小半个月的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 这天,秦玉惊喜的发现自己可以下床,扶着墙还能走几步。 这具身体真的太久没有出屋了,秦玉迫不及待的推开房门,一阵微风拂面,秦玉倒退了半步,几乎摔倒。 “哥,你怎么下床了,快回去躺下。”秦凤正挑着水回来——这种活,要不是家里男人都死绝了,怎么也轮不到一个小姑娘干的,一进院门就看到秦玉几乎摔倒,忙跑过来搀住。 “你大哥我又不是七老八十,风吹吹就摔倒了。”秦玉故意虎着脸道,“太久没出来见见阳光,人都要发霉了,不是干别的,就是出来透透气嘛。没那么大惊小怪的。说起来今天我感觉身上轻松了许多,一会儿午饭多做些,搞不好还能多吃半碗。” 听秦玉还能开玩笑,秦凤总算比较放心,平复一下心情,这才发现自己关注错了重点,秦玉竟然是自己下床了,还一路自己走到了门口,对于一个垂死之人,简直就是奇迹,秦凤不由得上下打量着秦玉。 “怎么,不认识大哥了?” “哥,你的伤全好了?” “哪那么容易,不过确实好些了,至少死不了了。” “太好了,这真太好了!”秦凤早已是满眼的泪花。 这几年秦凤独自支撑着这个家,的确撑得很辛苦,从前的日子也是只有兄妹两人,至少还有大哥的呵护,日子过得也很辛苦,至少还可以苦中作乐,有时秦玉能带回一颗其实不怎么甜的糖果也能让秦凤高兴好久,而这几年,也不知多久没见过秦凤发自内心的笑容了。大哥的伤还没有全好,不过日子总算有了盼头…… 第97章 出门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渐渐的,秦玉可以下床活动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可以帮秦凤做一些家务,重活干不了,收拾碗筷,抹桌扫地还是可以的。 这天,秦玉正在家里切萝卜,今天的身体状况更好了,秦玉打算独立做一顿饭,只是家里实在没什么东西,找得到的就只有萝卜。 “凤凰在家吗?”有人在叫门。 秦玉擦了把手,扶着墙去开门。 “石头?你……好了?”来人是之前来过的二婶,也就是现任族长夫人,之前来时秦玉还是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现在居然能自己起来开门了,也难怪二婶会愣在那里,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 “二婶,屋里坐吧。凤丫头要晚上才回来。” 将二婶让进屋,秦玉忙扶着墙去倒水,端了水一回身,才发现二婶并没有找个地方坐下,而是就站在一进门的地方,愣愣的看着自己。 “二婶,我身上有什么吗?”秦玉被看得有些发毛。 “石头,你真的全好了?” “也没那么容易了,不过比起之前的确是好了很多。”话说的到这里,秦玉又想起了秦尔,秦尔的身体比秦玉要好得多,身为族长,二伯的家庭条件也比这两兄妹要好得多,不过真正有效的疗伤药可不是在黄玉山庄搞得到的,“耳朵他……” “石头,你是怎么好起来的,快告诉二婶,就当是我这个做婶子的求你了!”说着,二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秦玉到底还是身子不方面,想要去搀都来不及,只得让到一旁。 “二婶,你这是怎么了?快起来,你这样侄儿如何受得起。” “二婶知道之前对你说了那些不中听的话,是二婶糊涂,二婶该死,念在你和耳朵兄弟一场的份上,救救耳朵吧。”说着,大耳瓜子已经要往脸上扇了。 秦玉忙拉住二婶。 秦玉和秦尔的关系一向很好,之前二婶说的那些,对秦玉也说不上有什么恶意,只能说是黄玉山庄实在太苦了,身为族长也有不得已苦衷,不管是多不情愿,也不管两家人的关系有多好,总不能为了一个将死之人拖累活人吧,说起来这还要算是对秦凤不错的,只不过他们在对上自己的亲儿子时就有些双标了。 能够救秦尔当然是最好的,不过秦玉也知道,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容易被珍惜。 “二婶,我跟耳朵是兄弟,能救他我当然是义不容辞,不过侄儿是真的没什么把握,只能姑且一试吧。二婶你是知道的,我们都是林家的旁支,打小就练过回梦心经,侄儿也是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练着练着也就感觉身体慢慢好了。二婶您要是信得过,不放让耳朵也试试,只是侄儿也不知道练回梦心经与身体慢慢好转只间有什么联系。姑且一试吧。” 二婶连道了几声谢,一刻也不愿远多停,飞也似的回家了…… 秦凤回来时已经是黄昏了,看见秦玉已经将晚饭准备好,很是惊奇,虽然只有一些萝卜而已。 “快中午的时候二婶来过,我想应该是找你的,不过看见我这样,大约是把要说什么都忘了。对了,二婶她后来又去找你吗?” “倒是没有,不过我也知道是什么事了。本家送粮食的队伍这几天就要过来了,另外,好像还有些别的什么事,不过就连族长和那些长老们也说不清。不过管他呢!这几天大家伙兴致都挺高的,不管什么事,总比这大冷天还要进山围猎要好。” 秦玉一下子沉默了。他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贵公子,冬天去山里围猎,风险高收益少,这个道理谁都懂的,不到山穷水尽,谁会愿意走到这一步。 秦凤打了水,准备洗洗手好吃饭,却发现桌上摆了本关于刀剑打造的书,这种书在黄玉山庄并不稀罕,不过也都是些最初级的东西。 “大哥他不会是打算靠炼器来引起本家的注意,最后离开黄玉山庄吧。” 秦关于炼器的事,秦凤也不能说是完全的一无所知,只是就和在黄玉山庄长大的其他人一样,有限的一点点也是听老人们当故事讲的传说罢了。要成为一个炼器师是很辛苦的,不知有多少天才穷其一生,最后却没有丝毫的成就,就连被称为炼器师都做不到。 其实对于黄玉山庄的这些被抛弃的人来说,要回归本家的方法并不是只有二十岁前掌握鹰蛇强身术的前五式,如果在炼丹制符炼器布阵等方面能达到本家的要求,同样可以回归本家,而且比达到修炼的要求后所得到的资源还要丰厚得多,据说在家族中的地位也要好得多,不会被人看不起,更加不会被欺负,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达到修炼要求的还时不时会有那么一两个,达到其他要求的却是一个都没有,也难怪,那些不只对资质有要求,听说还需要大量的资源堆积才有成功的希望。黄玉山庄这些人都是被抛弃的,日子都过得苦哈哈,稍有时间精力,也要用在练功上,什么炼丹制符炼器布阵,谁有心情搞那些,老人们也只能当做故事偶尔给孩子们讲讲。 “炼器?咱们黄玉山庄好像没这个条件吧。对了,凤凰,累了一天,也够辛苦了。” 一整天都在缝缝补补,习惯了倒也不算十分辛苦,换来的粮食不多,不过在黄玉山庄也容不得秦凤挑三拣四。中午的时候主人家还管了顿饭,黄米面窝头,酸菜炖粉条,应该是还放了少许猪油,有没有放肉秦凤不知道,反正她是没吃出来,工钱自然不多,不过自己和大哥要生活也只能指望这微薄的工钱。 “知道你辛苦,不过强身术也不要落下,要过好日子,你我兄妹也要有足够的实力。”见秦凤没有回话,秦玉勉励道。 “林大娘还说至少还有半年功夫才能把第二式学全。”秦凤的目光有些暗淡。 林大娘比看起来要年轻得多,也就四十多岁,一辈子都没有嫁人。一方面是因为脸上有好大一块红色胎记,媒人见了都要绕着走,另一方面也是她自己心高气傲。 林大娘年轻时据说是村子里的第一天才,听长辈们说原本是很有机会能回归本家的,后来不知怎么摔断了腿,直到现在走路都还一瘸一拐的,也没能在二十岁前突破第五式,自然就只能留下。脸上那么大块胎记,又是个瘸子,当然没人看得上,不过在林大娘看来,村子里也没有哪个男人配得上她,至少还留在村子里的同龄人中是挑不出来的。 林大娘是瘸了没有错,基础到底还在,不只是如今黄玉山庄的第一高手,教小孩子也很有一套,二伯家的秦尔要不是有她手把手教的,当初也不会有那个成就,听人说前些年,村子里有个叫秦英的小女孩也是她调教的,小小年纪,甚至都还没将鹰蛇强身术突破到第五式就被本家挑走了,走的时候好像比秦凤现在还要小上好几岁。和秦凤一样,农闲时林大娘也会帮人缝缝补补,只不过秦凤是为了帮补家计,林大娘更多的还是不愿闲下来,顺便也能赚几个零花钱,赶上她高兴的时候,偶尔的也会指点一下秦凤。这样的人说的话,秦凤自然是信的。 秦玉的目光也有些暗淡,他自然知道这些年压在妹妹身上的是怎样一副重担,伤远还没有完全好,然而接下来,这副重担还是该有自己来扛才对,怎么说自己也是这个家唯一的男丁了…… 一夜无话。 吃过早饭,秦凤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秦玉也强撑着身体出了门,卧床这么久,再不出去走走,也许就把自己憋疯了。 也许是太久没有出门了,感觉整个黄玉山庄比自己印象中还要大得多,整个村子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圈子,有根据家族分成更小的圈子,同样封闭且自给自足,每个小圈子都有自己的学堂,自己的小商店,很多时候不需要出村子就可以办到想要干的一切,几乎所有人都知根知底,即便那些新来的,要不了半年也能跟大家打成一片了。 自己与小妹住的地方,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杂院。那油漆剥落、木板腐朽的大门,还有几十上百间高高低低、屋顶各异的自建小屋,这些简陋的建筑几乎完全遮住了院子的本来面目,只能根据那些偶然露出的边边角角去自行猜测,不过在秦玉看来,即便是恢复原样,整个院子也还远谈不上美观,只是可能会敞亮些罢了。 院中“哗哗”淌着水的池子边,几个上了年纪的妇女正在洗衣服,洗菜,刷鞋,大声的拉扯着家务事,谈论着那些最不好笑的笑话。看不见小伙子,也看不见半大的男孩,男孩子总是闲不住的,即便是百无聊赖,即便知道不再需要投入到生死未卜的围猎,也很少有人会在这样的大杂院里打发时光。小姑娘们搬着小凳子挤在一起,看上去是在学做针线,不过更可能是在小声聊着些有的没的,那些年纪大些的年轻姑娘脸上完全看不到笑容,她们的少女时代已经结束了,会出现在这里,就说明她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事情做,当然,她们也可以选择嫁人,不过谁愿意在人生才刚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变成黄脸婆。 “还真是个女儿国呀。”秦玉感慨着。 “为什么不去藏书阁看看?”又是那个声音,又是毫无征兆的突然出现。 藏书阁吗?秦玉并不想去。 虽然走出了家门,秦玉反倒是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现在能干些什么,不过藏书阁他是不想去的。 事实上秦玉很喜欢看书,之前还被街坊邻居戏称作才子,不过黄玉山庄的所谓藏书阁实在太寒酸了,藏书本就不算多,可看的就更少了,早在受伤前秦玉就看了个遍,虽说三年过去了,秦玉也不认为会有什么值得一看的新书。 不过那个声音的提醒也不错,秦玉现在也想到了一个去处,可以去找魏老头,比起藏书阁,他那里的私人藏书还要更多些,只是路程要远一些——魏老头并不住在黄玉山庄的核心区域。 老魏头叫魏羽麟,其实并不算老,甚至根本还不到五十岁,他不是林家的族人,没有老婆,当然更没有孩子。原本还是黄玉山庄的第一高手,书读得很好,人长得也英俊潇洒,算是黄玉山庄出去做流浪武者的人中混得不错的,后来莫名其妙的又出去了一趟,回来时丢了一只右手。 听说他原本还有一个婆娘,也就这么黄了,那女人后来带了个孩子远走他乡,有人说是魏羽麟的,也有说不是的。 没了惯用的右手,这个曾经的第一高手当真是落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后来干脆沦落到只能扫街的份了。魏羽麟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在大部分人看来这与他风光时过于孤高的性格有很大关系,只是没有人搞得清楚为什么他会与秦玉很谈得来,一老一少倒也相处得宜。秦家很穷,秦玉的书也一直读得断断续续,若没有老魏头的指点,也不会每次学堂的考试都能名列前茅。当然,黄玉山庄的那个学堂也没什么好的老师,教学质量普普通通,学生们大都也无心向学,秦玉已经算多少年都遇不到的读书种子了。 也许是出去见过世面的关系,魏老头家的藏书还真不少,小半是他出去做冒险者时留下的各种笔记,更多的还是他从外面带回的各种书籍,别看魏老头平时沉默寡言,给秦玉讲解起书上的内容也是口若悬河的,不提藏书阁,甚至比在学堂里学到的更多。有时想想,秦玉能十二岁就将鹰蛇强身术练到第三层,很大程度也是托了魏老头的福。 那个声音似乎又没有了,不过秦玉已经不在乎了。 说干就干,秦玉一瘸一拐的似乎也走得轻快了一些…… 第98章 到小鬼域岛 与魏老头在一起的日子是充实的。 秦玉每天可以看看书,又不懂的还可以请教魏老头,顺便还可以帮忙整理他的大量笔记,有些是魏老头这些年在外面的见闻,也有些是他的感悟,中午还可以在他这儿蹭顿饭,谈不上多好,不过总比顿顿都是萝卜强些,还可以减轻妹妹的负担。 接连好几天,那个声音都没有再出现,秦玉的身体也渐渐好起来了。 然而,该来的始终都会来。 本家派来的人终于到了,这一次的人有些多,不过他们来的目的可不只是送粮食而已,这一次还会选拔一些人带回本家,当然,必要的考核还是需要的。 领头的人秦玉也认识,正是当初被林大娘教导过的天才少女秦英,如果齐玄风在场也会认识这个熟人,所谓秦英,就是林鑫语的贴身丫鬟鹦哥,当然,作为整个黄玉山庄难得一见的天才少女,秦玉认识鹦哥,鹦哥却不认识他就是了。 “怎么,不打算试试,这可不像你石头哥的为人。” 本家的人到来,对于黄玉山庄绝对是件大事,男女老少都聚集起来,比过年还热闹,秦尔也拄着拐杖出来,看他的气色还可以,细心调养,再过些天也许就能扔掉双拐,能恢复到哪一步还不好说,总不会像之前那样半死不活的。 “自家事自家知道,又何必去丢那个人。如果没有受伤,这些年一直坚持练功,这次我还真想试试,不过现在第二式的动作都做不出,别的就更不用说了。” 秦尔的脸色变得灰暗起来,他知道秦玉没那个意思,不过同样是去采黄风果受的伤,岂不是说他也几乎没有在二十岁前学会第五式的机会,关于林大娘的过去,秦尔自然不会没听说过,同情她的遭遇是一回事,自己却绝对不想也是那样。 “抱歉。” “没事的,石头哥,我也没那么脆弱。再说要不是石头哥,我这个会儿可能还躺在床上呢,说不得什么时候这条小命都丢掉了。看石头哥你恢复得也不错,我也不会被落下的。”说着,秦尔用力地挥了挥拳头。 两个少年还在闲聊着,鹦哥那边已经把这次选拔的规则宣布了出来,与以往不同,这次不再限定年龄要在二十岁以内,也不再要求鹰蛇强身术要达到第五式,鹦哥这次从本家那边带来了考核的工具,只要测一下,很快就能知道谁是合乎要求的。 就像在牧邑城一样,鹦哥话音一落,整个黄玉山庄欢声雷动。 秦玉秦尔也都很激动,原本因为受伤的关系,他们都已经对回归本家不抱希望了,这样一来不是他们也都有了希望,何况到了本家,这点儿伤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测试进行得很快,人进了临时搭建的凉棚,立刻就能有结果。 秦玉有注意到,林大娘是不合格的,黯然的离开广场,难道是因为她岁数大了? 秦尔也是不合格的,同样是一脸的丧气,难道是因为他的伤还没有全好? 老魏头也来了,到底是曾经的第一高手,很轻松的过关,昂首挺胸的拿着号码牌去一旁排队。 秦凤也从凉棚出来了,是合格,兴奋的朝大哥这边招着手。 很快就轮到了秦玉,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正将一个乌黑的指环套在她右手的拇指上,指环上镶了八颗细小的宝石,在秦玉惊异的目光中,七颗宝石先后被点亮。 “合格,去排队!”那个小厮的声音让秦玉一阵恍惚,道了谢,才兴奋地去与秦凤汇合。 “根骨戒吗?原来是需要炮灰呀!”许久未出现的声音再次在耳边响起。 “怎么回事儿?”秦玉有些莫名其妙。 那声音不紧不慢地把关于根骨戒的事情说了,剩下的就需要秦玉自己去求证了。 这次选拔的人数打破了之前任何一次的记录,足足有三四千人被选中,秦玉略一打听,就知道被选中的至少也有五颗宝石被点亮。 有人欢喜有人愁。看着秦凤兴奋的笑脸,秦玉也只能勉强挤出一丝可能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都是经脉淤塞之人,都是些注定不可能有大成就之人,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林家绝不可能给这么多人准备天材地宝来伐经洗髓,也根本准备不起。 要离开黄玉山庄,而且是兄妹俩一起,能带走的自然都要带走,虽然东西的确不算多,还是装了整整一车。没有马,没有牛,没有骡子,也没有驴,秦玉在前面拉车,秦凤在后面推着。这样子速度根本快不起来,好在是很多人都和兄妹俩一样,那些本家来的人也并不十分催促。 只走了两天,又汇合了更多的人。所有人这才知道,不是只有黄玉山庄,被家族抛弃的人还有更多,还有玄玉山庄,地玉山庄,天玉山庄,他们的人更多,加起来将近万数,相比起来,能住在黄玉山庄还算是不错的。也不知当初的人是怎么设计的,天地玄黄,他们偏要反着来,黄玉山庄反倒是资质最好的,天玉山庄才是真正资质最差的一群人。 不只是这些同样是炮灰的人们,鸳鸯琥珀珍珠也都在,加上鹦哥,四大丫鬟,每人去一个村子挑人。 林鑫语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很难得的全身披甲,还披着大红斗篷,被一大群铠甲武士簇拥着,没有人注意到铠甲武士中的一个并不是林家从风临城带来的。 这时候人们才知道,不是回风临城的本家,而要是去一个叫小鬼域岛的地方,更糟糕的是,不出意外,那里再过不久就是与齐王交战的最前线。不只是林家,大齐最顶尖的几个大家族都要去,一小队禁卫军已经先一步出发了。 有人抱怨,也有人咒骂。秦玉表现得十分平静,既然知道是要去做炮灰,是这样一个结果对于他来说并不意外。 “那些瓶瓶罐罐的,能扔的通通都扔掉,不能扔的,我会让家族的亲军帮你们扔,还不愿意的,就地正法。我们要轻装前进,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林鑫语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和,却能保证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到,那份久居上位的威严,不需要刻意去装腔作势,没有人会怀疑她执行这一命令的决心与能力。 整整一车东西,充满了秦玉和秦凤家的回忆,还是说扔就要扔掉。秦凤留下了几本小册子,是当年秦玉的读书笔记,总要留点儿念想。 队伍很快继续前进,走得很快。 每走一天,秦玉都会打一个绳结,当绳结打到第十七个时,队伍来到一座海港,无数的大船正等在那里,又坐了一整天的船,终于到了小鬼域岛。 和鼎鼎大名的鬼域岛一样,小鬼域岛同样是因为生产鬼域石而得名,不过这里的矿产资源早已枯竭,如今不过是一个修筑了大量要塞的普通海岛,岛上如今人心惶惶,谁也不知道一场大战会在何时爆发。 秦玉原本以为他们这些人会被编入军队,加强防御,不过或许是齐王的大军远,暂时威胁不到小鬼域岛,将军们坚决反对把这几家大贵族的族人编入军队,只让他们自行安置,林家族人被划定的区域是在岛的西南方向,距离前线最远,却也是消息最闭塞的地方。 秦玉兄妹住的地方叫双石桥镇,是一个很大却并不繁华的镇子。据说这里原本有一条小河流过,河上有两座石拱桥,原本是小鬼域岛有名的风景区,后来慢慢有人搬来居住,人越来越多,小河里的水却越来越少,最后完全干涸了,两座石桥也早被拆除,留下的只有双石桥这个地名。 林鑫语自然是不住在双石桥镇的,只是让人送来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和粮食。 既然暂时不打仗,朝廷就不会白养这么多人,所有人总是要找活干的, 虽然大家初来乍到,一时都还找不到活,至少暂时不需要为生计发愁。不管怎么说,总算赶在过年前把大家安顿了下来。 让秦家兄妹高兴的是,到了双石桥镇,还是和以前相熟的人住在一起,大家彼此也有个照应,这其中也包括了老魏头。 曾经的黄玉山庄第一高手,竟然也是个至少五条经脉淤塞之人,这不由得让秦玉产生了浓厚的兴情。 马上就过年了,秦玉每天早出晚归,不只是为了适应新的环境,也是要找份工作,林鑫语给的粮食总会吃完,在那之前必须要找到工作,不过这显然并不容易,几天下来也颇为泄气。 又是一个不知该作些什么的上午,秦凤似乎起得很早,也不知跑哪儿去了。 囫囵的吃下几个干馒头片,外加多半碗稀饭,没什么油水,严格地说也没有多好吃,不过也总比萝卜粥强些。 正收拾着碗筷,屋外一阵的敲门声。 “我是昨天来过的林静,秦玉同学在家吗?” 进屋的是个女孩子,秦玉还有一些印象,是从前的同学,昨天晚上秦凤的确说有人来找自己借之前的读书笔记,只是没太放在心上。 都是十五岁,花朵般的年纪,不过却没有花朵般的样貌,干瘦,甚至瘦小得像个孩子,还是不漂亮的那种,给人的感觉她跟几年前的样子没什么不同。 秦玉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笔记,也亏得秦凤一直有好好的保管。 “我还以为你不肯的。”她的嗓音意外的圆润,可以让人忽略她的干瘦,“大家都知道你读书最好,要不是之前……” 林静没有再说下去,即便年纪不大,她也知道这件事是很容易让人尴尬的。 “没什么,运气不好罢了,再说在咱们黄玉山庄,读书再好有没什么大用,难不成还去考秀才吗?从先祖被家族放弃的那一刻起,这条路注定是走不通的。” “本来我也不想念的。大家都知道,我脑子笨。不过我妈她……” “那你还看什么书呀?莫非还真惦记着考秀才不成?”门被推开,又进来一位姑娘,比起林静,她可要好看得多了,人还没进来,一串好听的笑声就已经进了屋,“你忘了之前最后一次考试那会儿,我是全学堂第五名,有一百九十分呢,连我都没敢想着要考秀才。你才九十八分,哈哈,要只算一门,那可是个优等生,但你却是好几门加在一起的分数。哈哈哈……” 林静的脸红了一下,她并不觉得对方是怀了怎样的坏心眼儿,也没有太过不好意思,事实上九十八分的她在学堂里也还不算太差,甚至还要算中等偏上的成绩。 进来的女孩名叫江娜,也是秦玉之前的同学,而且是来双石桥镇的所有人中第一个找到活的。 江娜长得很漂亮,据说她还有一个更漂亮的姐姐,只是秦玉没有见过,才刚一来就被本地的守备大人看上,已经去家里提了亲,江家也不失时机的替江娜揽下了管理传讯玉简的美差,不累,而且离家很近。传讯玉简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看起来很像大臣们上朝用的笏板,可以给距离很远的人传递声音,如果正好两人都在使用传讯玉简,还可以对话。 说实话,江娜可是一点都不喜欢管理传讯玉简,太烦人。从早到晚没个闲工夫,好像家里供着什么神像,人走马灯似地进来出去,踢破门槛子。而她本人就好像庙里的供奉箱,僵硬地吞进一份又一份香油。一想到这样的场面很可能会跟着她一辈子,就感到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透脑门,她甚至觉得这还不如去走街串巷卖些吃食,推着小车满世界走,说不定还能遇上什么好事。 “你家有传讯玉简了,可真厉害!再怎么也该算是县太爷的待遇了。以后出去玩就不用大老远跑去叫你了,找个玉简一喊不就约好在哪见了嘛。”林静倒是颇为羡慕的,传讯玉简她自然是没见过的,不过也知道是什么,可她还是羡慕,打心眼里的。 秦玉看得出,林静羡慕的哪里是什么传讯玉简,都是从黄玉山庄来的,都是人生地不熟,人家却早早的找到活干了,自己一家却只能坐吃山空…… 第99章 迷茫的未来 “得了吧,还县太爷待遇呢,都是黄玉山庄出来的,谁还不知道谁呀?”对于林静的恭维,江娜倒是颇有些不屑,或者也可以说是自嘲吧。 “整天介在那小屋子里一呆,憋闷都能把人憋闷死。那会儿咱们在学堂里多来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年不就有好多人要去参加什么县试,结果又有几个考上的,我看一个都没有吧。还不是咱们那臭老师,自己都没弄明白,参加了一辈子科举,县试都没过的人却来教咱们,也不看看自己够不够斤两。对了,今年那些家伙还跑来撺掇着我也去试试,才不去受那份洋罪呢!临了还要白瞎几文大钱,都考不了几分,不够磕碜的。谁会像石头那样有先见之明,早早的就跟着老魏头,我妈说别看老魏头那半间破屋子不大点儿,里面的书搞不好比咱们黄玉山庄的藏书阁里还要多呢。说起来那个老魏头这几年也是够惨的了,不过不是都说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嘛,来了双石桥镇,搞不好过些日子他还会抖起来呢!要我说,别的人都是白给,要是石头去了搞不好还真能弄个秀才当当。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考上了也未见得很好,那么多人考秀才,考上了也还要考举人,考进士,就算一路过关斩将,中了进士,要是最后去了哪个穷山旮旯可就惨了,而且还是一辈子都不一定出的来,那样的官当着也憋屈……” 还真是服了江娜,她竟然嗓子不冒烟,就这么东拉西扯的,而且大有一直说到天黑也不歇口气的劲头,秦玉这时真盼着林静能说些什么,或者干脆进来个人,然而却并没有。 “对了,石头。怎么说咱也都是林家族人,而且总归是离开了黄玉山庄,你是不是也该重新开始练功了,就你这小鸡崽儿样子,好像风吹吹就倒了,现在都不一定打得过凤凰。” 秦玉脸不由一红,现在他真的很怀疑江娜是不是真的只有十五岁,说起话来好像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娘们儿,不过怎么说也都是为自己好,秦玉还是听得进去的。 “石头,过了年帮我守一天玉简吧,每天都守着那个破玩意儿,人都少活几年。”江娜的话听起来好像是在开玩笑,又好像不是,“正好这两天马大伟他们约我去游泳,我这都好久没游了,也不知会不会在他们面前出丑。” “啥?我没听错吧,这大冷的天你去游泳?” “不是啦。你们不知道,这小鬼域岛奇怪得很,过年前是连续半年的冬季,过了年却又是连续半年的夏天,不然谁大冷的天跑去游泳呀。” 左右也是没事做,秦玉答应了下来。 快中午时,江娜才不情愿的回去接着守她的传讯玉简,林静收拾好笔记也回去了 …… 没过几天就是过年。 所谓过年,也就是坐在门口,听着远处的爆竹声,看着远处的火树银花,吃了顿萝卜馅的饺子。是的,依然是萝卜,不过林鑫语还记得给每个族人都割了半斤羊肉,这顿饺子总不会是纯萝卜的。 就像江娜说的一样,小鬼域岛的气候果然十分诡异,才刚过了年,一点点的过渡都没有,直接就进入了夏天。 秦玉依旧没有找到工作,不是他挑三拣四,双石桥镇远说不上有多繁华,加上一下子多了那么多成年人可供选择,谁会雇佣一个看起来瘦弱的少年,秦玉总不能指望有江娜一家的好运吧。 暴烈的日头大约是成心要把一切还在喘气的通通驱逐到阴影里,例外总是有的,比如,卖冰水的。 没有云,也没有风,似乎是要下雨了,不过听本地人说,小鬼域岛的夏天就是如此,每一天都可以当做是生命中最闷热的一天来过,有人甚至说,饭可以几天不吃,冰水不能一天不喝。 咸涩的汗水顺着下巴滴落。秦玉倒是没觉得有特别难捱,这种感觉至少让他知道自己正活在真实的世界里,而不是虚幻中。 “石头!”一声清脆的叫声把秦玉从独自的沉思中拉回来,这才发现自己几乎撞到墙上。 叫住他的是一位相当年轻的姑娘,坐在三块破木板钉成的小板凳上,守着一辆漆着白色油漆的小车。这小车使用四个木头嘎达似的歪歪扭扭的轱辘撑着,车帮上两个看上去相当蹩脚的大红字——冰水,还有一只看上去更像是猫的老虎。 姑娘比秦玉大一些,却也还没到所谓挑花了眼的老处女的年龄,也就才二十刚出头,清秀,苗条,显出端庄的神态,细长眉毛,杏核眼,小鼻子,小嘴,白净的脸庞有些消瘦,如果再胖一些应该还要更漂亮。那是秦家兄妹的新邻居,一户本地人家的女儿方茜,兄妹俩刚搬来时得到了方家人的不少照顾,彼此已经很熟悉了。之前还听方家人说方茜才找到了工作,原来就是沿街叫卖冰水。 有人说她是这一带仅次于江娜姐姐的美人,也有人说她比江娜的姐姐还漂亮,江娜的姐姐秦玉没见过,自然说不上谁更好看些,不过就是他再世为人的眼光来看方茜也是非常出色的,何况小鬼域岛的姑娘们大都还是素面朝天的,与那些靠化妆品甚至整容堆砌出来的美人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说起来方茜还算是幸运的,这种时候还找得到工作,起初是在镇办的饭馆里当跑堂的,年前就接到去报到了通知。方茜妈刘淑芸高兴地咧着嘴,从嗓子眼里冒出一阵阵喜悦的音响。她为女儿由衷的感到自豪——二十一岁了,不能在家里吃白饭了,现在好了,有工作了,可以挣钱了!方茜却只感到一阵阵的委屈,生活太不公了,那些比自己差许多的人都有更好选择,自己也不求能有个轻松体面来钱快的工作,毕竟她也知道如今的工作并不好找,好歹她也是读过书的,去给药师当个学徒应该不算过分,可为什么却是要去做那种端盘子伺候人的下贱活,眼泪终于还是不争气的掉了下来,手里正拿着的书本都湿了好大一片。 “有事干就不错了,别净想些有的没的。年轻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能挣钱养活自己有什么不好。”天黑时,父亲方炜带着满身的油腻子味儿回来,方茜央他给自己换个好些的工作,却只招来这样一顿训斥,不过又哪有做父亲的会不心疼女儿,何况方家也就这么一个孩子,最后还是豁出这张老脸来求人,工作的确是换了,不过仍旧是服务业,而且是抛头露面去街上卖冰水,并不会比端盘子更令人感到高兴。 “咕咚咕咚!”里屋传来水倒在碗里的声音,确切的说倒出来的其实是方炜平日里常喝的散装白酒,他真的有些心灰意冷了,只好喝酒生闷气,刘淑芸也只有陪着哭脸唉声叹气。 就是那个时候,方茜对于父母的埋怨一下子消失了,甚至有些可怜起他们。从记事时起,爸妈吵架大都是为了自己这个独生女儿。老两口辛苦一辈子,也操了一辈子心,方茜知道父亲一直都想要一个儿子,一直都没有如愿,有时会看起来有些重男轻女,不过对自己的确是没的说,母亲这几年也显得越发苍老了,其实她也才刚刚四十出头而已,根本还没到老的年纪,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从没有沾过自己这个女儿的光。方茜从心里涌出一个念头——该让他们有一点盼头才行。于是,她开始卖起了冰水…… 漫无目的地在远算不上繁华的街上逛了一整个下午,再回到家时小妹已经回来了,正等着自己吃饭。晚饭是馒头还有咸菜,不能算好,至少还可以管饱。 秦玉很早便上了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自己该做些什么呢…… 第100章 守玉简 事实上,守着那块造型奇特的玉石,日子也未必就过得那么无聊,甚至秦玉根本没有多少精神去认真多从老魏头魏羽麟那边借来的介绍各地风土人情的笔记。自然,能做的事情并不是只有收取那每次几个铜板的费用。 皮靴后跟上的钉子撞击着方砖地板,一个略有些肥胖而神态庄重的青年走进这狭窄的铁皮小屋,用与他长相并不匹配的修长手指拨着号码盘——与通常修仙之人的传讯玉简不同,这里的传讯玉简有一个大大的号码盘,也是照顾普通人不可能把精神力或者元神注入玉简中的设计。 很快就通了,那青年立刻变得喘息起来,脸也好想一下子红了起来:“小丽吗?是我,我都已经原地不动的拨号有大半个时辰了,手都快出茧子了……嗯,接受考验,向神明保证,只要能和你通上话,就是再站他一个时辰也心甘情愿。你说的嘛,这是爱的魔力……” 一个上午甚至都还没有过去,这已经是第三个刚刚拿起玉简就向对方宣称已经拨了半个时辰号码盘的家伙了,无一例外的都是小伙子,对方也无一例外的都是他们心仪的姑娘,也不知对方知道了真相他们又会作何解释,又或者那些姑娘们原本就了解真相,只是更愿意听小伙子们的甜言蜜语,哪怕并不那么真诚。 接下来的是一个自认为打扮得相当时髦的漂亮妞,其实她也不过是把头发梳得高高的,脸蛋擦的白白的,嘴巴好像才吃了人血馒头,留了漂亮的长指甲,还涂了指甲油,也没什么,不过她这个样子与其说是漂亮,不如说更像是努力向上流社会学习的风尘女子。她用一种饱含着厌恶鄙视又多少有点羡慕的复杂眼神送那位用整块的碎银子交二十文钱通话费的家伙出门,然后用好像舞台上的戏子般夸张的动作搂过传讯玉简和号码盘,就好像抱着一只乖巧的猫咪:“长青社吗?找一下俊贤……什么?你就是?你不会一直守在玉简旁边吧?可别因为我而耽误了工作,班主要批评的。哦,都新写的剧本呢,那就好。……我吗?没办法,这边太忙了,你知道的,我们这位大人可是什么事都离不开我的,这不嘛,玉简旁边就还摆着一大摞简报要抄呢……你要给我打过来?别别,我不告诉你我们办公室的号码。嗯,我们都还年轻,我不希望别人误会我是那种只顾恋爱不思进取的人,总之影响不好了。……其他人,现在都在做练体术呢,现在没人……” 秦玉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普通人的悲哀呀,那个叫什么俊贤的是什么人不清楚,至于这个姑娘可是不到一个时辰前才刚刚就在这个电话前向掌柜请了假,那会儿她还只是才进某工厂或是某店铺不久的普通学徒,现在却变成了某衙门的办公室女郎,也许对方太优秀了,她不得不有所隐瞒,只是这又能瞒得了几时。 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居然也来赶时髦了。这个红光满面的老妇人戴着玳瑁眼镜,似乎有些学问,手里抓了一把瓜子磕着,摆出一副气势不凡的样子,坐在摇摇晃晃的长登上,却给人一种陷在太师椅里的错觉,她故意把号码盘的连接线拉得很长,好像传讯玉简只是她的下属一般,而她本人却似乎非常享受这种感觉:“马把总吗?……对,是我……少给我打那些官腔,我现在就在李大人的家里给你打这个电话……哪个李大人?还会有哪个李大人,想当初都是一起从如意坊出来,你能当上把总老爷,我也不是白混的……不,不是房子那点儿小事,还用不着为这种事进这么大的庙,烧这么高的香,也就是多年的老伙计不见面了,叙叙旧……你自己考虑着办吧,还用得着谁来挑明了说吗?不过我想还是不要麻烦李大人出面的好,事闹大了,对谁都不好……” 秦玉几乎要笑出声来了,小小的铁皮屋,一瞬间从谋衙门的办公室变成了似乎应该位高权重的李大人家。当然,不管怎么变,变成哪里,有样东西总是不会少的,传讯玉简,衙门里会有,某大人的家里也会有,有了传讯玉简,对方才会相信,或者说才会重视。然而总是经历这样的无厘头事件,要忍住不笑也会忍到有内伤的吧。 …… 已经是傍晚了,又有人来了,这一次是一对儿。长得很精神的男人告诉对方自己还留在排练场,听得出来那边应该是他的妻子,让她学堂去接孩子,不用等他吃饭,排练会相当晚。他在跟老婆甜言蜜语,旁若无人的说着一些肉麻的话,左手却始终挽着身边那个女孩,那女孩比他年轻得多,算不上绝色,却也还算端庄,她不时的抬头看天,男人一放下玉简,立即娇滴滴的挽着他往外走,秦玉隐约听见一句:“俊贤,今天晚上哪儿吃去呀……”就算看不见人,听声音也知道两人的亲密关系。 这家伙也该算是极品了——虽然没有任何证据,秦玉凭直觉还是判断得出他就是上午那个漂亮妞通话的那个叫俊贤的,他居然是有老婆的,也有情人,而且还不止一个,其中一个还对他服服帖帖的。关键还是他那副旁若无人的架势,看了就让人来气,也不怕东窗事发,难道他真的以为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铃……”一阵尖锐而急促的声音又将秦玉的思绪从八卦中拉了回来,江娜明明交待过的,这里不管传呼的,住在这一片的人应该都清楚。 迟疑了一阵子,秦玉还是接了——偷懒谁都想的,然而秦玉终究还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人,人家说不定有什么急事,何况也总不能任凭铃声就这么一直响下去吧。 对于自己的未来秦玉已经有了些想法,只是他还想不到,未来一段时间的自己和这次的接听扯上了那么深的联系。有时候,能否把握未来,就是因为这样看似不起眼的小事…… 第101章 守玉简 下 才一拿起传讯玉简秦玉就后悔了。 也不知道对方是在什么地方,秦玉只感到对面传来的声音震得他脑袋“嗡嗡”响,一方面是不知什么发出的巨大噪音,另一方面则是对方的大嗓门:“劳驾,给叫一下住在你们胡同拐角五号的龚永康。要快!” “我们这儿不管传呼。”秦玉自己也说不明白是为什么,居然说了这么一句,不过倒也没什么错,江娜说过,这儿的确是不管传呼的,也许当初就是考虑到她这个人一向都比较懒吧。 “那你们到底是不是公用玉简?”对方显然是有些火了,不过似乎是什么人把玉简夺了过去,声音小了些,却明显的更加急切了,只是或许对面的噪音实在太大,完全听不出是男是女:“求您了,大妈。我们是小龚他媳妇马秀竹的朋友,他媳妇怀孕八个多月,正上着班却大叫肚子疼,看这意思是要早产了,工友们刚帮着给送到稳婆那边去了,求您给找一下龚永康,叫他赶紧的去兴隆街的王婆婆家。大妈,您也是养过孩子得人,也知道女人的苦,男人要是在身边总是好些的,这万一要是有个好歹,我们可都……” 对方显然是搞错了,固执的以为守传讯玉简的就一定都是大妈,不会是年轻人,更加不可能是个少年人,秦玉一时有些说不出话,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大妈,您就行行好吧,将来准能抱胖孙……” “我不是大妈!”一个少年人一直被人叫了半天大妈,任谁都是有气的,老实说他的确有种干脆把传讯玉简摔了的冲动,然而毕竟是人命关天,他还是答应去给叫一声,倒是边上一个早就等得不耐烦的姑娘立刻扑了上去,好像看见猎物的老虎,一把将玉简捧在怀里。 “钱放桌上就好了。”出去的时候秦玉交代了一声,怎么说今天也有一钱银子的工钱,就算这段时间来的人都不按规矩来他也不是赔不起。 结果还是白跑了一趟,那个叫龚永康的倒是个积极分子,居然加班去了。很难想像这年月居然还有人会主动加班,没有泡病号就算是很勤快的了,大约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一准在家里给媳妇准备晚饭呢吧,好在的是起码还从邻居那里知道了龚永康单位以及通讯号码。 “少年人,真是什么都不懂,大令都没听说过,就是专抓街上那些不三不四的小商小贩的人了,你每天走在街上,不也看到那些手持令牌的巡逻队嘛,就是他们,不过不知道也没关系,这年头,衙门随随便便就成立一个部门,又随随便便就撤销掉,搞不好你都还没记住就不存在了。”也难怪会受到这样嘲笑,对于秦玉来说,大令这样的名词实在是太陌生了,不过好像他也正准备着去干那人口中的所谓不三不四。 一直是占线,也不知是什么人在聊什么,还算运气,龚永康没有出去巡逻,接通了后很快就赶过来接听,一听秦玉的叙述,立时就发出了哭腔。秦玉甚至有些可怜这个从未见过面的男人,心里不难想象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样子。 “怎么办,怎么办?!”那一边传来哽咽声。就快要做爸爸了,妻子的情况却还不甚明了,问题是从衙门到兴隆街路程上似乎也远了些,不管平时是个怎样的人,现在的龚永康的确是六神无主了。 “还用说?骑上马赶紧去呀!没有马你不会借一匹呀,马车也行呀,什么时候了,还在哪儿犯兔子愣,想不想要儿子了?”秦玉也不知道这样的话自己怎么就会冲口而出,感觉上还真的是很像那些在大杂院里常见的大妈们。 “对!对呀!我咋糊涂了。”秦玉几乎想象得出,对方一定是一面跺脚一面懊恼得在直敲头。 …… 龚永康刚过完三十岁生日,虽然就出生在小鬼域岛,父亲却是岛外来的人。父亲在他出生后不久,为了自己的理想离开了小鬼域岛,这一走就是二十几年。父亲离开前留下一笔钱,不是很多,母亲带着她和哥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苦日子,稍长大一些就跟着母亲和哥哥一起干活,种过地,捡过垃圾,给人当过学徒,后来去当了兵,苦没少吃,罪没少遭,福没享过,小时候经常被骂是没有爹的野种,受尽了欺负和侮辱。有一天父亲突然回来过一次,带回了很多钱,而且是那种受人尊敬很有面子的人,龚永康也靠着关系在衙门里有了份体面的工作,大小也是个小头目,妻子长得也算漂亮,知书达理,脾气秉性都好,虽说是流放过来的犯人的女儿,多少显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其实这时候龚永康也完全可以找个更好的姑娘,只是人到底是不能忘本的,人家姑娘是在自己最潦倒的时候跟的自己,患难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龚永康早就认准了,这辈子就是马秀竹了。现在他也是做爸爸的人了,妻子给他们龚家添了个小子,虽然不足月,多少有些瘦弱,一家人还是喜气洋洋的,老爷子更是高兴得哼起了小曲。 龚永康自然也不会忘了关键时刻通知自己的秦玉,这自然是帮了自己大忙,现在没事自然最好,可要是自己当时没有赶到,或是这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光是想想就觉得后怕。 秦玉倒并不认为自己帮了对方多么了不起的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至于龚永康说的必有所报他也并没有太当真。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好好花掉刚赚到的一钱银子,是先去买粮食,还是先去割些肉回来,兄妹俩好好打打牙祭,又或者是去兴隆街上扯上几尺花布,秦凤可是已经很久没有做过新衣服了。 “明天兴隆街有皮影戏,据说还是衙门内部的优伶演得,一起去看吧。”江娜白天时显然玩得还没有尽兴,只是这一次她又不知道是找谁来替她看电话了,衙门那边倒是不管那么多,只要有人看着就好 美女的邀请总是很难拒绝的,何况在确定要干什么之前,秦玉还有的是时间…… 第102章 看皮影戏 两文钱可以干什么?可以买一个最便宜不带芝麻的火烧,也可以看一场皮影戏,当然,像秦玉他们来看的这种内部皮影戏是不用花钱,而且比起那些会卖票的来说,这些不卖票的还要更好看些,今天的这一场正是传说中的经典——《姬逍遥斩魔王》。 兴隆街是双石桥镇的老街,多少显得有些破败,镇子上比较上档次的店都不在这兴隆街上,但要说人气,整个双石桥镇没有哪条街比得上兴隆街的,一些小店,摊贩,包括那些三五成群的闲汉都在兴隆街聚集,其余总觉得,要是能弄个卖吃食的小摊,只要经济实惠,应该不愁客源,只是无论受伤前还是伤好后,秦玉都不能算个好厨子,何况他现在就连把一个最基本的摊子撑起来的资本都没有。 闲人如此之多,都在讨论着或真或假的消息,不时有手持大令的巡逻兵经过,也不驱赶人群,只要他们不闹事也就当没看见了。 “听说了吗?齐王的大军好像退了。” “你这又听哪个犊子说的呀。” “什么叫哪个犊子说的呀,我说的不行吗?你还非跟我抬这个杠。你倒是说说,齐王的军队要是没退,他们在海的那一边干什么,几十万大军,人吃马嚼的每天那可都不是个小数,打又不打过来,退又不退,你当齐王的银子都是大风刮来的呀。我这可是听传消息的驿卒们闲聊打屁的时候说的,驿卒们的消息够灵通吧,他们都这么说,还错得了。” “得了吧,消息灵通?真消息灵通他们也不用当什么驿卒了。你也说是闲聊打屁,这话你也能当真?” “当不当真的,我也就痛快痛快嘴,万一要是真的呢,说不定我们过不了几天还能回黄玉山庄去呢,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少做这些不切实际的梦。说是让咱们来当炮灰的,怎么可能这会儿就让咱们回去,而且说实在的,现在的日子难捱,回去也不见得就好。树挪死人挪活,来了这小鬼域岛,对于咱们这些被家族抛弃的人来说也未必都是坏事。” 一路听着这些闲聊,来到双石桥镇唯一的皮影戏院,这也是整个镇子唯一的公开娱乐场所。 江娜显然不是第一次来看这种内部皮影戏,多少有些轻车熟路的意思。没有票,自然也就没有规定的座位,来晚了就只有站着,江娜倒是可以托她姐夫的关系预留了中间的位子,靠后排的位子她自然是不会去坐的,却也并不会过意去挑特别靠前的,一方面特别靠前也未必就更理想,另一方面,虽然没有硬性规定,前排的那几个位子衙门的人或是贵宾的,即便是他们没有来也不会有人去坐的,江娜当然不会去故意找这个麻烦。 不管是怎样的经典,看的次数多了也就不会再有什么感觉,就好像龙虾吃多了的人可能还会认为第一次吃到的白菜还更好吃些,不是因为白菜就真的比龙虾好吃,只是因为吃了太多了龙虾,仅此而已。江娜就是这样,事实上在此之前他已经看过好几次《姬逍遥斩魔王》了,不管是悠扬的乐曲,激烈的打斗,甚至刻意制造的风雨雷电的特效,对于她的吸引都是相当有限的。 “我姐夫昨晚上来家里了一趟,部队要开拔了,不过好像也不是什么紧急任务。”对于江娜来说,皮影戏院也许该算是个聊天的好地方,特别是在演内部戏时,没看过的人往往会找更理想地位置,至于周围的人大都就像她这样,也只是为有个聊天的好地方。 “能去当兵多好呀!可惜我爸和我姐都不同意,要不然我也去当兵了,总好过整天介守在那个小屋里,简直就在浪费青春谋杀生命嘛。可他们偏说什么打打杀杀的不适合女孩子,你说气人不……” 又一次领教了江娜那张滔滔不绝的快嘴,真担心要是没人拦着她都能一直说到皮影戏演完为止。 “前阵子跟以前的同学去溜冰,听马大伟说了个事。说也奇怪,之前河上的冰厚得还能跑马车,现在这天气不喝冰水简直没法活。”不管怎么厉害的话痨,总还是有累的时候,江娜跑出去买了包瓜子,回来一边嗑一边又接着说。 “以前咱们那个同学赵乐乐你还记得吗,没想到他爸就在小鬼域岛上,还是在衙门里当差的,原本说他爸还准备给他安排个活干,这回却黄了。说起来也该怪他自己,在家里老实呆着不就得了,却偏要跑出去瞎晃悠,跟人家打架,结果让衙门的人当场拿下,倒也没太难为他,关了几天也就放出来了,事算是过去了,之前说好的事却黄了,你知道的,想他这样的人每次招工的时候都不会被考虑的。他爸正愁得不行,说是要把他送到乡下去,正犹豫呢,好歹种地不用担心饿死,只是去乡下容易,再回来可就困难了,也不知最后准备怎么办。听马大伟说,赵乐乐自己可是一百个不愿意去乡下,说是他最近正张罗着准备要摆个摊子。说起来这倒也算是条路,一不偷二不抢的,也是凭力气吃饭,真要能成也不错,总好过我守着那个小破屋子……” 再好的戏总有散场的时候。 从皮影戏院回来,秦玉就去找了赵乐乐,两人几乎可以说是一拍即合。说是要去摆摊,赵乐乐心里也一直在打鼓,现在有人肯陪他一起去,自然是再好不过了。至于摆摊的地方也不用找了,就在兴隆街上,不管秦玉还是赵乐乐,都相中了这里。 要摆摊做生意,赵乐乐的母亲和秦凤都有些担心,赵乐乐他爹倒是觉得这个整天只会惹是生非的儿子总算开始干一些正事了,虽然家里也不富裕,还是很大度的出了本钱。 令人在意的是,不时会出现的那个声音,对于做生意的事也是赞成的,只是秦玉总觉得对方是话里有话…… 第103章 初遇挫折 一辆平板推车,一张八仙桌子,两张矮脚小方桌,四个长条凳子,一个代替灶用的经过改装后的废旧水缸,这就是秦玉与他的搭档赵乐乐的全部装备,兴隆街上的第一家面馆就这样开张了,当然,这所谓的面馆也是露天的。 “许多年以后,两个大富翁回首往事,会自豪的告诉人们,他们第一桶金就是在这么简陋的条件下靠卖面条赚回来的……”第一天晚上的日记里,赵乐乐兴奋的写道。 “今天是沐休之日,也是盘点的日子,这是当初开始摆摊时就定下的规矩。其实不用算也知道,十天了,整整十天了,卖出去的面条就是一只手都数的过来,还谈什么赚到钱。结果就像预料的那样,我们赔了三钱银子,整整三钱银子。看到这个数字时我突然感到一阵放松,没有错,就是放松,我当然知道这种感觉是很不正常的,不过如果在计算前认为还会赔得更多,也就不难理解在知道赔了三钱银子后为什么我的感觉会是一阵的轻松自在了。就在我们旁边摆摊的是从乡下来卖针头线脑的孙老汉,石头倒是和他聊得蛮投缘的,听石头说那个孙老汉最多时一天挣过一辆有余,最少时也有三钱银子,这恰恰是我们辛苦十天后赔掉的数字。下午的时候大令的龚永健来过一趟,说是上边衙门要来检查了,未来四天兴隆街上不能摆摊了。讲老实话,从前见到龚大令总是忍不住腿肚子打转,这一次却突然发现他是那么可爱,他给我们带来了福音,现在是时候停下来了。我真的是累了,什么大富翁,让它见鬼去吧。”十天后的日记上,赵乐乐是这样写的。 就在写完这篇日记的第二天,赵乐乐的父亲老调重弹,再次提出要送他去乡下的事,这一次赵乐乐没有拒绝。至于秦玉则又恢复了游手好闲的生活,只能四处瞎逛,但这样一点点挫折并不能让他回头,那个孙老汉不就干得挺好吗?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只是自己还没有察觉。 “来杯冰水吧,这么热的天,就是好人也要热坏的。放心,一杯冰水姐还是请得起的。”看见秦玉一个人闷头闷脑的蹲在路边,正在卖冰水的方茜一脸关切的走过来。 秦玉没有拒绝,方茜对他还蛮照顾的,就好像他的亲姐姐一般。 “年轻真是好呀,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像这样的冰水,不管天气多热,我都是喝不成了,岁月不饶人呀。” 秦玉抬起头,说话的原来是一起摆摊的附近村子来的孙老汉,虽然不能出摊,他却还是来了镇上,也难怪,像他那样处处都很讲究的人,再乡下大约也显得与人格格不入吧。因为秦玉的关系,孙老汉与老魏头现在也颇熟识了,两个都有些残疾的老人,倒是颇有不少共同语言。 孙老汉名叫孙秉禹,今年五十五岁,常年的乡村生活,风吹日晒,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年轻时孙秉禹大约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过着沿街摆摊叫卖的生活,身为富家子弟的他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那会儿的他正意气风发,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周游天下,对于他来说那似乎并不能算是十分遥不可及的梦想,可是家里得罪了朝中权贵,仕途于他便犹如梦幻泡影,抄家,发配,流落异乡,在对抗兽潮的战斗中左腿受了伤,医治得很不及时,留下了终身残疾,为了避祸,逃到了小鬼域岛,在乡下一躲就是很多年。 “两个儿子都大了,要说媳妇了,人家一相,要人才有人才,要本事有本事,也都勤劳肯干,都是相中了的。再一问家庭,朝廷钦犯之后?不嫁!好说歹说两个孩子也都去上媳妇了,家里却拉下一沟子的饥荒,靠土里刨食,怕是几辈子都还不上,我年岁也大了,不图啥了,也就进城来,捣腾些针头线脑的,总要把家里拉下的饥荒都还上不是。”说起自己为什么来摆摊做生意,孙秉禹是这么说的,事实也确是如此。 “还是你好呀,生意兴隆,倒不愧是在这兴隆街上做买卖的。我可就太惨些了,说起来我的面条你也是吃过的,不也说味道不错吗?可就是没有人愿意买,有什么办法,再这样下去,只怕赔得连裤子都要当掉。”秦玉还是搞不懂是哪里出了问题,在人前却还要故作轻松的姿态。 “当掉?那也要咱们双石桥有当铺才行呀!”孙秉禹也不失时机的开了句玩笑,虽然上了年纪,这些年过得也颇愁苦,老爷子却并没有把年轻时的风趣幽默丢掉,“好吃的东西不见得就卖得好,首先你要知道买东西的人想买些什么,又能买些什么。就好比我自己吧,可别小看这卖针头线脑,大家都用得着,也都买得起,别看每笔生意赚不了什么钱,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你想想,衣服破了,扯块布做新衣服,或是直接买新衣服,那是要花不少钱的,买些针头线脑的回来补一补,也就凑合穿了,这就是需求,有需求生意才做得成。石头你的面条,我吃过,味道是不差,不过五十文钱一碗才半饱,谁吃得起?你以为现在满大街都是大财主吗?” 有些事,总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的。孙秉禹的话绝算不上高深莫测,对于秦玉却好像是醍醐灌顶一般,其实就连在一旁的方茜也看得出原因,她未必会像孙秉禹说得那么通透,却也差不了多少,就好像对于她自己来讲,同样是冰水,加了糖加了香料的更好喝,价钱也只是稍贵一些,卖的却要差许多,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平常看上去相当聪明的石头兄弟居然在这种事上也需要别人来提醒。 干什么事都很难会一帆风顺,挫折早晚都会遇上的,秦玉是个聪明人,知道了是哪里出了问题,自然也就知道了未来努力的方向…… 第104章 羊血汤 “卖热乎乎羊血汤,四十文钱一碗!四十文钱一碗,热乎乎的羊血汤!” 不愧是兴隆街,就好像它的名字一样,人们总是想要讨个好彩图,没有人会不想生意兴隆,每一天都会有生面孔来这里摆摊,每一天也都有人生意失败黯然离场,起初,没有人会注意那个身材瘦弱扯着脖子吆喝的少年,还有他的羊血汤摊子。 到底是小鬼域岛,天却还是那样热,没有一片云,也没有一丝风,没有要下雨的意思,可对于那些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的人来说,这自然是最好的,至于热,反倒是不难忍受的。 大家都在忙着招揽生意,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那是一个米色曲裾的年轻女孩,年纪决不会超过二十岁,守着一个卖散装高粱烧的摊子,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看得出她绝不情愿来看摊子,只是拗不过家里人,临时过来帮把手。 女孩一直在看书。两腿并拢着,裙子下露出一小截圆润光滑的小腿,裙上摊着本很厚的书,样子相当老旧了,看不见封皮,大约是某本大部头的小说——这年月,做着文学梦的女孩子在哪都并不会很罕见。 “卖热乎乎羊血汤,四十文钱一碗!四十文钱一碗,热乎乎的羊血汤!”还是那充满热情而高亢的吆喝声。 这清亮的嗓音将女孩的心绪都搅乱了,她有些反感的望过去,那是一个个子不高瘦瘦的男生,看长相比自己还小一些,整个兴隆街就数他的吆喝声最大,而且最是不厌其烦,而且总是这样反反复复的,一刻也不肯消停,好像是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的羊血汤四十文钱一碗,又好像是把同样的话反过来再说一遍就比原来便宜似的。 “讨厌!”女孩小声骂了一句,接着看她的书。 那少年好像整个上午一碗都没卖出去过,就活该他倒霉,喊那么大声,打扰本姑娘看书,女孩在心里暗暗想着。 “姑娘,来半斤高粱烧。”一个相当平和的声音,其实他已经叫了好几遍了。 女孩猛醒过来,小说中的生活肥皂泡般的破灭掉了,同时消失的还有她对那少年的腹诽。才刚一动,就感到热浪一股脑地扑向脸颊,汗珠从秀美的额头不断滚下来,只感到心头一阵的烦躁,就像是要找人吵架,带着股恼气盯着站在摊子前面的人,却又猛地意识到自己太失礼了,一时间颇有些不知所措。 “姑娘,来半斤高粱烧。”那平和的声音再次响起,不厌其烦的又说了一遍。 女孩慌乱了,尤其让她慌乱的是,站在面前的竟然是大令的人,听爹爹说,这些人更多时候只是做做样子,维护一下现场的秩序,只有当更上面的衙门的人下来才会认真办事,平时是不会动不动就抓人的,可第一次与大令的人打交道,还是难免紧张,好在对方还算和气,女孩还是顺利的给他打了酒,总算是没有忙中出错。 “你……你还要什么?”对方接过酒瓶子,却没有转身就走,女孩急得有种要哭出来的感觉。 “你还没说多少钱。”那个大令的男人似乎并不着急,说话的声音依旧那样平和。 “一……啊,八十文。”也许是希望对方赶紧离开,女孩不自觉的少报了二十文钱。 “一斤高粱烧两百文,半斤不是该一百文吗?”对方显然不想占这个便宜,还是递了枚当一百的铜钱过来。 “是龚二哥来了,来吃碗羊血汤吧。热乎乎的来上一大碗,再配上我特调的茱萸,出上一身透汗,最是舒服了。”女孩这时倒是有些感激那男生了,不管怎么说,他总算是帮自己从窘状中解脱出来,不止如此,他这一嗓子倒是等于告诉了女孩面前这位大令的男人姓龚,似乎和他还蛮熟的,只是他那些歪理,说什么在这么大热天里出一身臭汗,黏糊糊的,臭都臭死了,又哪里会觉得舒服,女孩几乎忍不住要笑出来,反倒没之前那么紧张了。 “也好,反正我也还没有吃午饭,看这样子你今天应该也还没开张,就照顾一下你的生意好了。”大令那个姓龚的一面把钱硬塞给女孩,一面应和着那男生,“不过我现在正工作着,二哥就不要叫了,你可以跟别人一样叫我声龚头或是龚队。” 说也奇怪,自从大令的龚队在那个卖羊血汤的摊子吃过后,那边的生意也一下子好起来了,也不知是那男生不停地大声吆喝的功劳,还是仅仅是真的到了饭点儿的关系,或者是他做的羊血汤真的就那么好吃,当然,大令的龚队发挥的作用恐怕也是不容忽视的,总之食客络绎不绝。 生意好的关系,那少年必须不停地招呼客人,吆喝声也就停了下来,女孩总算可以比较安静的看书了,当然,在兴隆街想真的安静下来恐怕就要到晚上了,不过嗓门最大的那个男生停了下来,也就好了许多——总不能太过挑剔吧。 “来两斤高粱烧,我知道的,四百文嘛。给。”是那个卖羊血汤的男生的声音,女孩愣了一下,没想到他生意这么好,他还有心思跑过来买酒,不过一个少年一下子买二斤烈性的高粱烧,别是不怀好意吧,女孩警惕了起来。 “客人点了酒,你知道的,我这里没有酒,可也不能让客人们失望不是,做生意就是永远不能对客人说不。”男生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着,不过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 没想到他居然还能帮自己做生意,而且看上去喝酒的人不少,带来的二十斤地瓜烧很快的就见底了,要知道这种自家酿的高粱烧味道并不好,父亲还一文钱也不肯降价,从前每次父亲自己来的时候,二十斤酒差不多要两天才买得完,有时还要更久的时间,上次也是自己来的,就像今天一样,结果二十斤酒买了四天,带来的干粮都不够。现在天还早,自己甚至还有时间去书店看一会儿书,每次都是来去匆匆,自己已经许久没去过了…… “一,二,三……九百九十九,一千。一千文,就是半两银子,这才是第一天。”盘着腿坐在床上,面前是一大堆铜钱,秦玉兴奋得直拍大腿,万事开头难,有个好的开头,成功才有希望。 “真的!”秦凤有些被吓到了,她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多钱,总觉得有些不真实,忍不住捏了捏自己的脸。 秦玉春风满面,不只是为了这一千文铜钱,更重要的是,他终于踏出了这一步,而且会一直走下去…… 第105章 发了 “石头,听说你小子发了!”只听声音,不用看见来人也知道,是江娜,从脚步声判断,应该还有其他人在。 “你小子不声不响居然弄出那么大一番事业,赚了不少钱吧,请客请客。”说话这么大嗓门,不用问也知道是同班马大伟,没想到会是他陪着江娜一起来,不过会这么有闲工夫,看来还是没有找到活干,只是不知道江娜又找了谁帮她守玉简。 秦玉的羊血汤摊子开张正好一个月了。 在此之前江娜的姐夫已经回部队了,听说是调到北部的前线去,也不知齐王的大军是不是打过来了,秦玉没有去送,只是托人给他带去封信,并再三强调那是很重要的信,说起这封信他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不过那个声音再三让他送出,也就托人给带过去了。 赵乐乐还是去了乡下,秦玉也没有去送,据说走的时候相当的不情愿,结果让他老子抽出皮带狠揍了一顿,也就乖乖上了船,真是世事无常,原本还以为在本地有个靠山,最不用去乡下的人,最终还走了,按他爸的说法,男孩子不吃些苦,是不会有出息的,不过听江娜说,这小子想要跟着一个冒险者小队一起离开,也不知最后能不能成。 早在半个月前,不少人都在传言老秦家的石头卖羊血汤赚了钱,还有人有鼻子有眼的描述说起眼看到那小子跟一个小妖精般的乡下姑娘买酒,一买都是三斤五斤的,镇子上的小脚侦缉队们言之凿凿,俩人准是早就滚在一处了,上街手拉着手,秦玉还给那小妖精买花呢。当然,这话最后也都传进了这些外来户们的耳朵里,只是相对要委婉一些。 来的人有一个让秦玉感到意外,竟然是族长大人,也就是他的二伯。 没想到族长一家最终还是来了双石桥,应该是为了秦尔的前程贿赂了鹦哥带去的人,只是不清楚当他们知道来这里只是当炮灰的,又该作何感想,不过现在之道也已经迟了。 对于秦玉来说那些流言当真是可笑得离谱,人家女孩长得漂亮是真的,说人家是什么小妖精可就太过分了,当然,要是小鬼域岛外面,人家说不定还当是赞美呢。自己也只是知道女孩叫春妮,姓李,姓什么还是她父亲说的,至于来卖酒的,也并不总是春妮,倒是他父亲来的次数更多些,而且春妮总是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就好像供着尊菩萨似的,根本不怎么说话,就算自己有心勾搭,也要有机会才行。 对于侄子喜欢上了哪个女孩,族长大人是不怎么操心的,一方面秦玉的年纪还小,不着急,要是真成了,也算是融入了本地人中,没什么不好的,只要不是做了什么特别出格的事就不要紧,张望城真正关心的还是另一件事。 比起在黄玉山庄,小鬼域岛的幻境还要更加恶劣,然而摆摊做生意在这里是被大家所看不起的,身为族长他自然也是非常清楚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流言蜚语,当初之所以没有立刻出面反对秦玉还有之前赵乐乐的决定也只是无奈之举,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背井离乡要给这么多人安排活干,根本是是个不可完成的任务,至少对于他现在这个空头族长来说是这样的。 再过不久就是县试,之后还有府试,院试,这一趟下来才算考中个秀才,可族里那些孩子们是个什么水平身为族长他比谁都清楚。要是秦玉愿意参加,那孩子以前的基础好,复习一下也许还有希望,别人就不指望了,就是自家的秦尔也不行。出去摆摊做生意是被人瞧不起的,既然秦玉愿意去做,就随他好了,总好过在家里无所事事,那些本质不错,后来却学坏到处惹事生非的年轻人这些年见过太多了。有一点是最重要的,摆摊做生意,秦玉是不是真的能养活自己,对于他这位族长,同时也是长辈来说,这一点他一定要搞清楚,至于是不是真的就像人传说的那样发了财,小儿辈自有小儿辈的福分,就不是他该操心的了。 秦玉自是没什么好隐瞒的。每凑过一百个钱,他就会拿去一个当一百的刀币,现在一共八百个,还有一些零散铜钱,算起来居然有超过四十两银子,他辛苦一个月的收入,还不算他给秦凤买的书本毛笔,也不算给朋友们准备的一些小玩意儿。 族长看着那些钱发了好一会儿的呆,那可是比他在黄玉山庄一年的收成还要多出许多的一笔“巨款”,有那么一会儿,他甚至怀疑这个侄子是不是干了什么不得了的坏事。 江娜也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的刀币聚在一处,只感到一阵的头晕目眩,轻轻的拉扯了一下马大伟,带着一种求助似的目光,也许她还以为自己是梦境之中,总感到那样的不真实,而对方似乎比自己还要惊讶。 秦凤倒是一直都知道大哥是真的有赚到钱,她最近得到的糖果甚至从小到大加起来还要多,大哥甚至托人去临江城给她买了许久没吃的炉果,也让她在朋友中狠狠的得意了一把,只是就连她也没想到大哥能有这么多钱。 “四十两银子,还不错嘛。”不知什么时候,那个声音又在耳边响起,“若还留在黄玉山庄,四十两银子也能让你逍遥许久了,不过出来这些天,你也该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四十两银子是不少,不过也还算不得什么,说是第一桶金都勉强。你小子可不要翘尾巴!” “等着吧。我是不知道你是谁,不过我会让你刮目相看的。”秦玉当然不会这样就满意了,一个月的摆摊让他跟更多的人打交道,他甚至知道经脉淤塞是可以靠一些天材地宝来打通的,自己和妹妹的命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是如今区区四十两银子,别说什么天材地宝,普通的丹药符篆都买不来,自己还是要更努力才行…… 第106章 新的消息 “对了,石头,你那些羊血是从哪儿搞来的,如今整个小鬼域岛都实行配给制,肉更是配给的重中之重,羊血好像很少能在市场上出现,你从是哪儿能搞来那么多的。”除了族长大人,这些年轻人在一起,其实很少会真的关注说谁赚到了多少钱,谁找到了什么好工作,至少他们还没有学会那样的世故,例如,江娜也只是注意到秦玉能搞到羊血,每天都有,数量还不少,毕竟这东西不是那么容易就碰得到的,而且因为不用肉票,只要市场上一出现,马上就会被人抢购一空。 “这年月大家的日子过得都苦,能有肉吃当然是最好的,有羊血吃也还不错,四十文钱一大碗羊血汤,没那么多人真的那么在乎味道,何况配上我独家特调的茱萸,自问味道也是不差的。” “说到羊血嘛,当然是买的。”秦玉自然是没有说谎。配给归配给,在市场上不容易碰到,并不代表就没有,例如屠宰厂就有不少。 正是因为不需要肉票,也不是生活必需品,也就没有多少人会去关注那些羊血猪血之类都被拿去干什么了,就算在市场上完全看不见,也并不稀奇。 事实上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被屠宰厂的内部人员或是一些关系户买下了,如果真的还有剩余,才有可能在市场上见得到,而且也只是有可能而已,很多时候还来不及到市场上去就坏掉了,也只有扔掉,有些可惜,但也不会有什么人会去追究。相当的凑巧,马秀竹就在屠宰厂工作,秦玉当初那份人情,自然的也就成了关系户,对于屠宰厂的官员这也该算是件好事,不但减少了浪费,增加了收入,何况秦玉每次都是按时结账,从不拖欠,再者也算是向大令的龚永康示好的一个契机。 说起龚永康,虽说职务不高,大小也是个官,自己之前说是帮过他,也不过举手之劳,按说也不该有这份交情,难道这个龚永康为人格外厚道? “那你和那个卖酒丫头又是怎么回事,兴隆街就这么大,人就这么多,如今可是都在传你们的事,是不是真的。”族长大人的年纪不小了,对这种八卦还是很感兴趣的,再说闲着也是闲着,他倒是不怕人家说他为老不尊。 秦玉只是笑笑,没有接话。 “算了算了,玩笑话,当不得真,不过有些话你也不能太过不当真。常言道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街上这么多编排你和那个卖酒丫头的段子,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老头子也活了一把年纪了你们这些后生晚辈没出生前也曾离开过黄玉山庄出来闯荡,到底走过的路多,见过的事多,这双石桥之前什么样我是不知道,不过自打我来这儿,见过的,听说过的,还就数石头你每天赚的钱最多。有些人就是这样,自己不努力,或是没能耐,却最见不得别人好,见不得别人通过努力过上好日子。老实说上头的人对于兴隆街的事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也知道那些大令虽然每天巡逻,却很少会真的阻止人来摆摊,毕竟这些也是互惠互利的事,衙门的人也能得些好处,百姓也得到了方便,再说如今那么多人找不到活干,连个摊子都不让人摆,是要逼着那些人饿死吗?再说上头的人忙着呢,才没那个闲功夫管兴隆街这点小事。我也挺那些本地人说过,每回有人下来,都是有人嫉妒别人赚了大钱,把事情捅了上去。上次下来人,到现在也才不过一个月,又派人下来,这本身就不正常,石头你最近可要安生些,可不敢这时候往刀口上撞,你们几个也一样,小心别成了那个吓唬猴子的鸡。” “对了,都在说石头赚了很多钱,如今你该不会是咱们双石桥第一富豪吧。”说话的自然是几人中与秦玉关系最好的江娜。 “哪里真的有许多,看着我是忙得不可开交,一碗其实也赚不了几个钱,而且说到底我在兴隆街上的日子也短,也赚不了什么大钱。别看只是些针头线脑不怎么值钱,架不住细水长流,要我说第一富豪,是秉禹大叔才对。”说着,秦玉朝正从门外进来的孙秉禹眨了眨眼睛。 “别人说你,怎么往我身上带。谁不知道我孙老汉家里有一屁股的饥荒要还,轮到谁也轮不到我呀,再说这兴隆街上要说细水长流的也大有人在不是。” “对了,都忘了来找你干什么的了。” 说着,江娜无奈的敲了敲脑袋。 “本家那边也不知谁出的馊主意,要在镇子里办夜校。也不光是给咱们这些新来的,镇子里原来的年轻人也要去夜校上课,话说又没人打算去考秀才,就是考上了不能中举还不是白搭,也不知都是怎么想的,大约也就只有林静那样的才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吧,唯一的好消息是夜校是不要钱的。对了,说起林静,运气真的是不错,听说她好像找到工作了。” “嗯,不错,小丫头越来越像那么回事儿了。”那个声音又一次突然响起。 不知怎么的,秦玉总觉得这次是那个声音在自言自语。 小丫头?说的是谁?可以肯定不是带自己等人来的鹦哥,也不会是鸳鸯珍珠琥珀,莫非说的是那个大小姐?的确是小姑娘没有错,不过叫她是小丫头,似乎太托大了些。 不管了,要去夜校念书呀,也是一件好事,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安排在晚上,不过小妹总有个地方可以读书,不会像现在这样无所事事。 看来家族也已经意识到不能总让这些年轻人无所事事的闲晃,否则早晚是要出事的。族长不是也说了嘛,上头回这么快又派人下来怎么想都不正常,别是真的盯上了什么人吧。 想着,秦玉不由哆嗦了一下,如同一阵风顺着领子贯遍全身。 与其等出了事在平息,不如给这些年轻人找些事情做…… 第107章 夜校 被半强制的命令要来上夜校,来的人却又依旧是稀稀拉拉,不过在这里秦玉也还是见到了许多熟人。 秦凤自然是被他强拽了来,此外还有卖酒的乡下姑娘李春妮,整天嘻嘻哈哈看上去没个正行的马大伟,马秀竹家的幺妹马秀菊,还有号称对考秀才完全没兴趣的江娜也来了,让人惊奇的是,林静没有来,她可是最早表示还要继续读书的,结果居然只有她没有来。 “我妈也不知怎么了,非逼着我来。赶那时髦也不知有什么用?也不知现在是怎么了,一窝蜂似的,好像没参加个县试府试什么的都抬不起头来见人。现在的小说也奇怪,一对金童玉女在在藏书阁里巧遇,灰姑娘在远行的船上捧着本发了黄的书都能碰见王子,瞎编乱造的。还别说,信以为真的还不少,就我们家隔壁那坏小子,前两天还追着人打呢,现在也装模作样的没事就往藏书阁里钻,那些流里流气的家伙也会假模假式的捧着本发黄的旧书,也不知他们看进去些什么,我敢说他们大都连里面的字都认不全呢。”江娜一上来就开始大发感慨,根本不把讲台上那位正滔滔不绝讲课的老师放在眼里。 事实上对于这种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那个戴着大号黑框玳瑁眼镜的中年女教师看样子也早就见怪不怪了,也完全没有要维持一下课堂纪律的意思,她只是临时凑数来教几天课,对于这些的待业青年,她完全不负有任何责任,也没有任何义务去维持课堂纪律,何况上面的意思也只是给这些年轻人找个事做,难道还真指望培养个秀才举人什么的。 “就是就是。”没想到江娜不管走到哪都可以很快找到知音,马秀菊便是其中之一,“一个似乎将要大有作为的青年,瘦瘦高高的,戴一副宽边眼镜,最好还是断了条腿儿的,也有可能根本没戴,有点不修边幅,总是一套有些发白的店服,要么也可以是那种旧式军装。腋下时常夹着简装本的《大周文学史》或者干脆就是名字长得不得了的从冰霜帝国那边走私过来的名着,还是念起来特绕嘴的那种。偶然的一天和年轻姑娘相遇,那姑娘也许是卖花的,也许只是清洁工,反正一定是在户外工作就是了。那么凑巧偏就让他看见姑娘手中拿着或者是放在一边的杂志,随手拿起来翻翻,然后就愉快地聊起来,接着去藏书阁。在一个幽静的春夜里,青年告诉姑娘,他中了秀才,正在为乡试努力。困难随时可能发生,一个雨夜,姑娘将仅有的雨衣借给青年,以后还时常会接济他,让他住在自己家里,不怕别人说闲话。又是一个夜晚,青年又告诉姑娘,他父亲又出来工作了,是知府或是别的什么大官,两人永远在一起了,一起去参加乡试,一起工作,一起生活。多么诱人,多么可笑。也不知是谁开的头,大家都在做这种白日梦,都在编这种无聊的骗小孩的故事。” 马秀菊与李春妮一样,都是19岁,不过天生的一张娃娃脸,加上身材显得瘦小些,看上去可要比农村来的李春妮小得多,即便是叫江娜姐姐,八成也不会有人怀疑。 马大伟倒是似乎挺老实,不过秦玉很清楚,他其实一直在看小说,很显然,他也一样不喜欢大晚上的到这来“浪费生命”,也许等到有了工作后,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不用来了。 李春妮倒真的是很用功,几个人里大约就数她的基础最差,她却还是来了。即便是来双石桥的次数也并不很多,更远的地方就不用说了,但她真的很想读书的,不为别的,考上秀才她就可以到处去走走看看,万一中了举,就真的出人头地了,村里的后生们还可以去当兵,那些自认为身手了得的也可以选择去当冒险者,考科举却是像她这样的离开农村的唯一途径,至少现在是这样的。 秦凤相当的安静,不过却有些心不在焉。一方面老师讲的东西之前都听大哥讲过了,另一方面这个中年女人也的确不适合当老师。 看起来那女老师是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着,其实不过是在照本宣科,更不要说她嘴里好像一直含着沙子一般,她语速又快,还有口音,很难让人学生们听懂她在讲什么。 秦凤悄悄将一个什么东西塞到嘴里,在别人看来,那一定是秦玉买的炉果,事实上他也大方的分给其他同学许多,别看这东西价钱不贵,在小鬼域岛上也要算难得一见的休闲小零食了,而且味道也不错。 秦玉当然知道凤丫头吃的不是炉果,而是固基丹。秦凤一直没有放弃练体术,还在为能够回归本家做着努力,秦玉也没告诉她自己等人会被选中是因为经脉淤塞,成就注定是不会高的。 丹方是那个声音告诉秦玉的,小鬼域岛上也有许多红灯笼草,秦玉试了试,居然炼成了。 相对于秦凤偷吃固基丹,江娜等人吃炉果时就显得明目张胆了许多,就差没去问问讲台上的女老师要不要也来一颗。 “我听人说了,那个林静去镇子里最大的官营商店上班,站柜台的。”有些时候秦玉真的觉得自己很难适应女孩子的这种东拉西扯的跳跃思维,偏偏江娜就是这样,“前些时候还说是一定要参加今年的县试的,现在看来也不过是说说而已,当初去找她要你的笔记时,她妈还老大的不乐意呢!现在怎么样,还不是放弃了……” 可不认为林静是那么容易便放弃的女孩,虽然当初说是她妈逼的,秦玉还是看得出她自己其实也是乐意的,去上班了,并不代表着就放弃了县试,只是她选择了一条注定并不好走的路,也没什么人能帮到她,只希望她好运吧。 还在胡思乱想着,下课铃却已经响了,没想到,第一次来上夜校,便是在这样的嬉笑中度过的,如果当真一直如此,那才真的是来浪费生命了…… 第108章 同学 检查的人这次似乎很有耐心,就留在双石桥镇,看意思一时半会也不会离开。 日子还是每天要照常过,夜校自然也是要去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马大伟居然开始认真的看起书来了。 他打听说镇子里的一些单位正准备招工,而招工也是要考试的,虽然打从一开始他就不认为自己是能考秀才的材料,不过要是连个饭碗都混不到也未免太让人瞧不起了。有人也说这大约也跟他看上了夜校里的女生萧萍有一定关系,有人见过马大伟白天时也会去找肖萍复习功课。萧萍是个挺俊的女孩子,而且会打扮,按马大伟他母亲吴俐的说法,那一准就是天生的狐狸精,把她儿子迷得五迷三道的,整天一心光想着招工,却不把考秀才的事放在心上。倒是马大伟他爸马长发看得通透,不管是招工也好,考秀才也罢,从前顽劣的儿子现在起码是肯看书了,起码不能说是件坏事。而在秦玉眼里,吴俐看上去更多的是在维护自己在家里的权威,马大伟的哥哥姐姐都是吴俐给安排的相亲,怎么到了马大伟这个幺儿这边就敢如此的放肆。 某日,萧萍又和往常一样在家等着马大伟,快中午时也没见着人影。耐不住性子还是找去了马家,吴俐没见过萧萍,却还是一眼就认出这个穿着手织红裙的女孩是谁,倚着门,冷冰冰的只说是跟几个小子出去了,也不知疯到哪儿去了。萧萍也只是略显羞涩的笑笑,没有进屋,转身便回去了。中午吃饭时吴俐还在对马长发抱怨:“你说有多气人!一点规矩都没有。来了,进门就问大伟在不在,连句话都懒得跟我说,一见没人转身就走,理都不理咱们。你这个当爹的倒是给句整话来,这样的媳妇我是不能要的,下午得去她家那边打听打听,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大伟年纪小不懂事,可别让人给唬了!” 吴俐可不是那种喜欢虚张声势的人,说干就干,下午的时候她便打听着去了。晚上躺在床上还念叨着:“我本就说不行吧,你看怎么着。萧萍家是本地人没有错,却是朝廷钦犯的后人,真要是娶回来,大伟这辈子可就算完了!” …… 夜校里的其他人,江娜和马秀菊也还是会来的,却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更羡慕秦玉那样可以自由自在,而且还能挣不少钱,不过要说真的让她们狠下一条心来放弃眼下的工作,她们又似乎没有那样的决心,如今的工作再怎么不如意也是份工作,更不要说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像秦玉这样的立马就没了生计,哪里是她们这样旱涝保收来得安稳。羡慕秦玉挣到钱的人的确是有,然而等着看他倒霉的人也有很不少。 也不能说她们就是胸无大志,夜校里像她们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还很不少。女孩子们似乎来得更勤一些,倒不是她们比男生更好学,只是比起男孩子,她们也没有更多的地方可以去。 二十四岁的郝宏兴是来念夜校的年岁最大的男生,也是不多的几个有工作的一个。学生时代的他就是有名的文艺骨干,正赶上附近的吹鼓队来学堂表演,他见来的人穿着军装,便自作聪明的以为是去部队参军,就硬是闹着跟去了。许久后他才弄明白,只有在舞台上表演时才有可能穿军装,实际上所有人都不过是靠表演混口饭吃,结果在宿舍里大哭了一场,也只有留下了,后来他的同学们一个个离开,有的去了乡下,有的去了部队,也有的独自外出谋生,留在吹鼓队里的他反而可以继续住在镇子里,那一年他15岁。 有些人大约天生就属于为艺术而生的,郝宏兴就是这样,唱歌,唱戏,打快板,甚至是高难度的胡腾舞,样样拿得起放得下,那也该算他最风光的一段日子。然而吹鼓队终究还是被解散了,于是郝宏兴进了造纸厂的铡草车间当了工人,比起许多至今也没有回到镇子上的同学,他算是幸运的。 也难怪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亲近他,郝宏兴长得很白净,是那种男人中很少见的白净,长得也是浓眉大眼,高高瘦瘦,常年的舞台表演已经浑然天成的气质,据说他会做木匠活,炒得一手好菜,还会根雕,雕出来的蛐蛐须子还会动。有人说见过他写诗,不过没见他念过,也不知是真的假的。 “跟他比起来,你这个只是书读得好,瘦得跟干柴棒一样却还自诩英俊潇洒的家伙就跟渣似的。”江娜虽然并不算喜欢郝宏兴,至少也不会反而讨厌他,倒是还不忘拿他来打趣秦玉。 “所谓的铡草车间也叫蒸煮车间,干的可并不完全是铡草的活,工作就是把麦秸稻杆之类的铡碎,然后装在大蒸球里煮烂,这是造纸的第一道工序,也可以说是最脏最累的一道工序。”当被问起为什么想要来夜校时,郝宏兴相当直言不讳的说道,“一天干下来,满身的臭汗不说,脸还得被灰糊得根本看不清五官。每次把草装进蒸球里,又热得让人受不了,就更不要说那种几乎让人窒息的恶臭了,刚去时我就准备了好几个大口罩,捂得严严的,还是不行,后来倒是习惯些了,在那儿呆久了,人都要少活几年。工友们都一样,天天盼休息,天天盼检修,有时机器故障了,所有人都很高兴。要是有机会,谁不盼着早点离开。本来今年我就准备参加县试的,可按上级的规定,官员调动一律不批准,想考科举自然也就没戏——班组长算哪门子的官员。好在我也不傻,给厂长他二丫头打了全套出嫁的家具,批条还不让我搞到手?” 说到这里,郝宏兴也忍不住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秦玉总觉得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像一个人,却又说不出是像谁,明明那个名字都已经到嘴边了,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好在的是秦玉在这种事上一向都并不如何深究。 又是一个无聊的午后,龚永康捎来一句话,他们家老爷子想见一见秦玉。 龚二哥帮了自己不小的忙,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去见见面也挺好…… 第109章 龚永健 很多事,并不会完全按照事先计划好的那么顺理成章的进行。当秦玉第一次来到龚家时,并没有见到约好的龚永康的父亲,而龚家的长子龚永健却又正好从府城赶回来,也算不期而遇。 龚永健比弟弟大了四岁,兄弟俩长得很像,只是哥哥要白一些,一身有点儿旧但浆洗得很干净的青色常服,显得很干练的样子。 龚永健中过举人,吃的苦也不像龚永康那么多,给人的感觉他这个做哥哥的反倒还更年轻些。他没有继续参加科举,而是直接选了官,因为是干技术出身,如今在临江府第二修造厂担任厂长的职务,从八品。这家小厂以前是生产一些木质农具的,后来转产一些弓弩等兵器,不过产品质量差强人意,即便是在小鬼域岛也没什么人喜欢临江二厂的产品,一年里换了三任厂长,被认为是无可救药的工厂。龚永健会去,听起来颇有几分临危受命的意思,其实不然,因为得到了上司的器重,龚永健会去第二修造厂,更多是为了把他从原来的正九品提拔到从八品。 “别人都是把厂子当做提级别的跳板,级别上去了,也就会毫不犹豫的离开,我哥他至少还是真心想要把厂子做起来的,不然也不会呆到现在也没走。”其实龚永康并不需要解释这么多,至少面对秦玉时并不需要。 对于秦玉的事情,龚永健也听说过一些,临江府的府城自然也有类似兴隆街的地方,自然也有像秦玉这样沿街摆摊叫卖的人,龚永健自己就曾在一个地摊上买过一把水果刀,当时主要还是图省事,因为从他住的地方到官营商店要花不少时间,只是为了一把水果刀显然并不划算,之后他曾经留意过,同样的一把水果刀,地摊上买的却比官营的大商店便宜许多,质量却毫不逊色。他也曾好奇过这些被人们称为不三不四的生意人到底能挣多少,却也没有深究,直到头一天听偶然来拜访的弟弟谈起秦玉。 “卖羊血汤当真是那么好赚的吗?”虽然觉得很唐突,龚永健还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秦玉在兴隆街摆摊满打满算才一个月,已经赚了超过四十两银子,即便已经身为从八品官员的龚永健也不能说自己是完全不动心的。 “一种小吃而已,你当是挖金子呢!”秦玉的表现又一次让龚永健吃了一惊,面对自己,小小年纪他竟然完全不会紧张,甚至还开起了玩笑,“我卖的是羊血汤,又不是什么更厉害的东西,我可以卖,别人要是愿意,也一样可以卖,几乎看不到什么门槛,任谁都可以进来分一杯羹。而且老实说,现在这样差不多也就要到头了,我也就是一个人,又不是能生出三头六臂来,再多就吃不消了。还有,这就好像是分蛋糕一样,蛋糕本身就只有那么大,我能分到很大一块,并不能代表蛋糕本身能有多大,只是没有人来跟我争,如此而已。咱们小鬼域岛的人最是会有样学要的,大家见我秦玉能卖羊血汤小赚一笔,只要条件允许,说不定哪天便会一拥而上,那时候我想你就不会再问什么‘卖羊血汤当真是那么好赚的吗’之类的话了。” 这显然跟龚永健预先设想的答案有很大的出入,不过这样更好。不是标准答案,但标准答案往往也正是最平庸的答案,那些看似意外的答案才更应该在情理之中。没有错,假如遍地都是这种小吃摊,区区羊血汤又怎么可能让一个人一下子富起来,只是听秦玉的意思,又似乎还有另一层含义。龚永健还没有弄明白,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示意秦玉接着说下去。 “辛辛苦苦这么久,只赚这么些许银子真的算是很多吗?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不管怎么说现在摆摊总还算是有一定风险的,万一政策再收紧,让我们这些别人口中的不三不四去干什么呢?现在不就是嘛,我们不就已经没事做了吗?那么多人找不到活干,总不会有什么人愿意养我们到老吧?从前不会,现在不会,将来我想也是不会的。既然是有风险,如果利润还不好,谁会愿意干?话又说回来,别的地方是怎样的,我没去过,自然说不好,不过就算是在这小鬼域岛,有的人衣食无忧,有的人就饥寒交迫,这样对吗,既然那些人家可以,凭什么我们就不能。有些人看到别人摆个摊子赚了些小钱就说如何如何,我却想说,指不定将来我们还可以赚更多的钱呢!” “人不大,口气倒是不小。”龚永康听得不由乐了,龚永健却没有笑。 也许是从前吃了很多苦的关系,龚永康对于现在的生活已经相当满意了,你可以说他是不思进取,也可以说他是知足常乐。 相较而言,龚永健的理想较之弟弟可是要远大得多,说是有雄心壮志也好,说是野心勃勃也好,当然,你也可以说成是积极要求上进。临江第二修造厂的状况的确是够糟糕的,然而龚永健也明白危机往往也就意味着机遇,这也是为什么龚永健没有急于要求调走。 正因为情况已经糟糕到了这个地步,一旦出了成绩才更能得到上级的认可,正因为情况糟糕万一出了状况才不致引来上级的愤怒,同时也正因为情况糟糕,它才并不在衙门的特别关注对象之列,相应地便也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而正是这点可怜的自主权让它显得与众不同,在一切都需要计划的时代,让龚永健成为了少数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人。现在的龚永健正准备着大干一场,他需要有人能帮他一把,又不至于盖过自己的锋芒,最好还是来自体制外的,秦玉似乎正是最合适的人选。 “跟我一起去临江府城吧,双石桥镇太小了,怕是早晚都会容不下你的。有些事,早一步决定,总是好的。”即将告别时,龚永健有些突然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在此之前就连龚永康也是一无所知。 这似乎是个很诱人的提议,秦玉也不由愣了一下,却还是没有马上就给出答复,只是还算冷静的表示自己会认真考虑…… 第110章 要去临江 临江府,去还是不去,秦玉没有半分的犹豫,几乎是龚永健的邀请才一出口就在心里答应了,不过他也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有多急迫。 让所有人都跌破眼镜的是,最早知道秦玉要去临江的人,不是他的妹妹秦凤,而是两位从乡下来的老人,在兴隆街卖针头线脑的老汉孙秉禹,还有李春妮的父亲,卖高粱烧的李有财。 靠着卖针头线脑,家里拉下的看似几辈子虽说还没有还完,到底看到了希望,再努上一把力,不出意外,搞不好到年底的时候孙秉禹就可以彻底无债一身轻了,家里依旧那么清贫,能够重新成为体面的城里人似乎也还是遥不可及的梦想,然而心中的一块大石现在也算落了地。现在每月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一家人的感觉还没有那么明显,可等到把债还完,小日子也算不错了,当然,跟从前那种有钱人家的少爷生活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可现在,又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李有财是个干瘦老头,秃顶,手指如几根枯柴一般,走路的样子多少有些古怪。 很多年前,那会儿也是在打仗,只不过造反的换成了上一代齐王,还是少年的他和几个同乡一起,去抢了齐王大军的军用仓库,说是去抢,齐王军也根本不会拦着,刚刚战败,逃命都还来不及呢,齐王才刚刚上表称臣,从前那些趾高气扬的齐国大兵一下子由人见人怕的杀人魔王变成丧家犬,杀人的家什扔的到处都是,也没人管。从已经空荡荡的仓库里,李有财搬走了一整箱的军用皮靴,回来的路上还捡了一把军官用的战刀和一件军大衣,也不知是哪个军官跑得如此顾头不顾腚。秦玉都想象的出来:一个衣衫褴褛农民打扮的少年,披着还插了羽箭的军大衣,光着脚丫子,挎着军刀,抱着装满皮靴的箱子,在乡间的土路上狂奔,后面追赶的官兵一面高声呵斥,一面放着箭,只是准头可能差点儿……然而李有财的得意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那些已成惊弓之鸟的齐国大兵也不知是忙中出错,还是有意为之,整整一箱子鞋,居然全是右脚,一只左脚的也没有,也许再去一趟,李有财能抢回一箱左脚的来,只是已经占领了仓库的周天子的官军已经加强了戒备,他也不愿再去冒险,于是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一家人都只能穿着一顺脚的鞋走路,也难怪他走路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古怪,大约就是那时留下的后遗症。 那把军刀也一直留着,那是一把据说钢刃很好,锋利无比的刀,后来被一个亲戚家孩子的同学借去,参加了乡间为争抢水源的战斗,那孩子据说表现的非常英勇,可能还用它杀过人,可对方的大刀长矛也不是吃素的,那孩子到底没能回来,再之后就不知道那把刀的下落了。 李有财酿酒技术很好,但用不能入库的高粱显然是酿不出什么好酒来的,不过自从搭上秦玉后他的酒好卖了许多,对此他自然是感激的。他自己没读过什么书,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可惜唯一的儿子也是个不爱读书的,倒是女儿不只人长得漂亮,读书也好,朝廷里的女官很少,就是女秀才都不多,可有这么个希望总比没有好,如今他也略有些钱了,一辈子克勤克俭是改不了的,在给女儿买书方面倒是很舍得。 …… “我要走了,去临江。”秦玉说得很慢,也很平静,就好像说一件与他完全没有关系的事一样,“我走了,羊血汤的摊子自然也不会跟我一起去临江,上头的人下来检查,也不会留在咱们双石桥一辈子都不走,你们有没有兴趣接着干下去。” 这个问题多少有些突如其来,不管是孙秉禹还是李有财都没有任何准备。 虽然两个摊子离得非常近,秦玉每天还要来买酒,李有财也知道秦玉是赚到了钱的,但能赚到多少就不清楚了,和许多人一样,他更关心的还是自己的高粱烧能不能卖出去,能卖出去多少,至于别的他没有很在意,即便如此,他也知道这个不起眼的小摊子比自己的高粱烧赚钱得多,关键是人家和大令的人关系处得很好,有官面上的人照应着,做起买卖心里也踏实许多。 对于秦玉有多能赚多少钱,孙秉禹当然更清楚一些,自己在村上被孩子们起了个“冒富大叔”的绰号,然而比起那个羊血汤摊子来,还是有些小巫见大巫的感觉。有时闲下来他自己也在想,比起总是卖那些针头线脑的,自己是不是也还可以干点儿别的,如今的收入似乎很不少,可对于曾经有过富裕生活的他来说,也不能说就完全没有别的想法。 “准备去临江呀,年轻人多出去闯闯总是好的,去了准备干什么?”一阵沉默后,孙秉禹先开口了。 “还没有想好,总要先去了才能知道。再说去了临江,也不是说我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的,还要先看看我能干些什么。不过我想,总会比留在双石桥有更好的机会才对。即便是没有干好,至少我也还可以回来嘛。”秦玉显得很放松,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 对于接手小吃摊,两位老人都十分感兴趣,尤其是李有财,因为这样一来,即便是小吃摊一文钱不赚,他说不定也还可以多卖出去一些酒。此外李有财的儿子李大山,孙秉禹的两个儿子孙国强,孙国盛也会与秦玉同行,他们都比秦玉年岁大,却是去给他打下手的,出去闯一闯总胜过一直窝在家土里刨食,就算只是去城里见见世面也是好的。至于秦凤,则是要留在家里,秦玉留了不少银子给她,当初有自己这个拖油瓶在,秦凤也是挺过来了,现在还有方家人的照顾,倒也让人放心。 临江府,这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也是一个新的机会——终于要去了…… 第111章 初进城 作为府城,临江的战争氛围似乎要更浓一些,到处都看得到军人的身影,茶馆里聊的也大都是战争有关的事情。然而比起双石桥镇,这里能听得到的消息并没有更可靠一些,说什么的都有,重要的是谁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或是证明别人说的是错的。 “石头,茶可都淡得没味了,你还准备继续在这儿耗下去?”孙国盛最先表现出了不耐烦。 孙国强用胳膊肘捅了弟弟一下,示意他闭嘴。 李大山顾自的喝着茶,琢磨着是不是再去一次厕所。 一壶最廉价的茶,一碟最廉价的点心,连盘花生瓜子都没有,吃过早饭就坐在这里,一坐就是多半个时辰,续水的小二只翻白眼,满脸都写着鄙视。 李大山二十八岁,孙国强二十七岁,孙国盛年纪小些,也有二十五岁,秦玉只有十五岁,然而各自的父亲却说进了城一切都听秦玉的安排,虽然不敢违抗父亲的命令,不过看着这么一个少年在那里装深沉,怎么可能服气。才一会儿的功夫,李大山去了五次厕所,孙国盛也一会儿嘟囔一句想离开,只有孙国强还沉得住气,不过看得出来,也只是强压着火罢了。 秦玉知道,茶馆往往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之一。齐王的大军到底有没有退,是不是准备打过来,又准备什么时候打过来,秦玉是不关心这些的。倒不是说他觉得打仗这种事无所谓,只是在茶馆这种地方想听来关于战争最切确的消息是不可能的,真正了解详情的人这会儿不会来茶馆,至少不会来这种档次的茶馆,剩下的人不过是吹吹牛皮,卖弄一下本就不可靠的所谓内部消息。 “听说了吗?”一个家伙故意把声音压低,却刚好能让周围所有人都听到,“五大家族的人对于岛上现在还在执行配给制已经忍无可忍了,摊牌说不定就在这几天。” 五大家族?听到这里秦玉不由得一愣,这次带着大批族人到小鬼域岛来增援的明明不是六大家族吗?难道是自己记错了,还是自己理解错了对方的意思? “这事也就你还拿来当什么内部消息,整个岛上还有谁不知道。说实话,五大家族一下子来了那么多人,那么多张嘴要吃饭,那么多人要找活干,继续执行配给制,就是逼着他们这些人去死嘛。不过说也奇怪,张家,王家,林家,赵家,刘家,都是如此,偏偏那个什么顾家与其他大家族格格不入,要说他们来的人也不少,又都是王都来的大家族,本来就应该同气连枝,现在倒好,感觉上顾家是被其他五大家族给孤立一般。” 听到这里,秦玉终于确定自己没有理解错,果然说的就是王都来的六大家族,那个顾家不就是和林家有姻亲关系的顾家吗?还在黄玉山庄是就听说过,林家的长子嫡孙娶的就是顾家的嫡女,虽然这种姻亲关系也未必像外人看起来的那般牢靠,不过大家族不都是讲究个家丑不可外扬嘛,看起来两大家族至少在这小鬼域岛上倒是有几分水火不容的意思。还是说顾家自以为跟什么人搭上了关系,对其他五大家族也敢不放在眼里了。要是记得不错,顾家在六大家族中排名可不算特别靠前,单只是对上林家也只能说半斤八两,何况还是五大家族联手。 “我看没那么简单!” 说话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络腮胡,手捧这个蛐蛐罐刚进茶馆。 “哟,四爷,您可是有日子没来咱们茶馆了,怎么,这次风临城之行又有什么奇闻,也给个几个开开眼,说起来咱爷们中也就四爷您是去过王都的人,见过大世面,跟我们这些土包子可不能比。” “王都毕竟是王都,也许在人家看来很平常,要在咱们这儿也算大新闻了。” “六大家族彼此联姻,要说不是同气连枝也不会有人信,起码在风临城看还都是和和气气的,私下里就是有龌龊也不是咱们能看见的。不过这些都是老黄历了。其中的林家突然出了个天才少女叫林鑫语的,好像是前阵子出去历练了一番,回来真是不得了,有人说她现在是风临城的第一高手,也不知是真的假的,反正王都的人都这么说。” “林鑫语,就是林家这次带队的那个女孩子?她才多大年纪?不会搞错吧。” “谁知道呢。不过很能打却是一定的。带着人马来咱们小鬼域岛之前,六大家族的青年才俊们有过一次比武,其他五大家族的第一名联手,尚且不是她一招之敌。说是王都第一高手也许夸张了,说是青年一辈中第一高手总没有问题。” “乖乖不得了,这么能打!她还是人吗?是女人吗?!” “谁说不是呢。不过这也就更奇怪了。林家出了这样的天才,说不得将来成为第一大家族也未可知,顾家不趁机搞好关系,反倒是处处拧着来,还真让人看不懂。” 有意思,真是有意思,没想到在茶馆里还听来了这么一则消息,不过更多内幕在茶馆就打听不到了。 “走吧,也不能让龚大哥等咱们太久。” 孙国强和李大山不由翻了翻白眼,早不想留在这儿了,是哪个一直坐着不走的。 …… 有些事,不亲眼去看看,不亲身去体会,是很难真正会有什么感觉的。临江第二修造厂的情况便是如此,甚至远比秦玉他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糟糕的情况还要来得更糟。 身为一个官营的从八品大厂,临江第二修造厂也是有几分历史的。最早时只是一个生产笸箩的手工社,后来和其他几个手工社合并,才有了现在的临江第二修造厂,那时候还叫做临江农具修造厂,直到转产武器才盖了现在的名字,但比起一厂来仍旧难免英雄气短,一厂好歹有自己独立的一整套体系,就是攻城守城的器械也能生产,二厂却始终摆脱不了当初手工社的藩篱,到现在也只是生产一些木制兵器零件,例如枪杆,箭杆什么的,据说当初也曾一度辉煌,工人们披红挂彩的接受衙门和军方的表彰那也是常有的事,可看着现在的厂区却完全想象不出当时的情形。 厂区里只有一条勉强能难辨认出来的烂泥路,还好近来天气还算干燥,深一脚浅一脚的还算能前进。 “这要是下了雨雪,非得用绳子把鞋绑起来不可,要不然一脚下去,脚拔上来了,鞋子却要陷下去。”很显然,李大山对付这种烂泥路有着相当的经验,只是他怎么也想不通,城里怎么会有这样的路,在他心目中,城里就算不是到处都是青砖铺地,也该有条像样点儿的石板路。 还不到中午,厂子的大院里已经完全看不见有人在走动,大门口也没有人守着,连大门都没有关,秦玉他们也相当容易的就进来了。 车间里倒是有六七个工人,却没一个是在工作的,而是围成一桌推骨牌,一旁放着一个打开的纸包,黑乎乎的看不清什么,大约是吃东西,桌脚的木桶里装的应该是米酒,整个车间都弥漫着劣质米酒的味道。 “这就是城里人?!还没俺们村里来得讲究”孙国盛一脸的失望,拽了拽他哥的衣角,大约是又要回去的意思,孙国强毕竟沉稳一些,假装没感觉到。 “你们是……啊,对不住,让几位看了笑话。混账东西,来了客人都不起来打招呼。”身后传来一个不大的声音,正是身为厂长的龚永健,好一句自然是说给几个还忙着推骨牌的工人。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呀!”在龚永健那间破旧的办公室里,身为厂长的他还亲自给几个人倒了茶,自然不是什么名茶,普通的山茶罢了,却也别样的芳香,坐下来,龚永健开始大倒苦水,“人浮于事,而且所有能干的事都有可能仅仅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前些时候有兄弟单位来推广先进经验,开始时工人们觉得新鲜,还干过那么一阵子,我也还以为厂子从此会慢慢好起来,不过你们也知道,很多事并不是那么立竿见影,兄弟单位也是足足搞了三年多才有了一些成就,衙门里要的却是马上就能出成绩,结果可想而知,后来还组织了个锣鼓队到厂里来表彰有多少多少项成果,现在想想,前前后后就好像是一出闹剧一般,而那阵风过后,一切又都恢复了原样,什么先进经验,再没有人提它了。” 说着,龚永健从抽屉里取出已经裱得很好的大奖状,他甚至不好意思把它挂在自己的办公室里。 “这哪里算是什么荣誉,简直就是丢人!”龚永健叹息道,言语间颇有些无可奈何。 应该说龚永健还算是够意思的,虽然修造厂并没有多余的房子,也还是给秦玉他们安排了宿舍,只是似乎太过因陋就简了些。那里原本是当初建厂房时瓦工们的临时住所,后来在墙上抹了些灰,又在屋顶的黑油毡上加了些瓦片,很长时间一直是被当做库房的,不过里面通常都是空空如也的,在此之前龚永健刚带着工人们给垒了个炕,凑合着也能住人。好在秦玉他们并不是来享福的,无暇去考察房间的“悠久历史”,在龚永健那里找了些旧的邸报公文什么的,把墙糊一糊就是了,只是气味有些让人受不了,大约住久了也就会习惯了,当然,没有人会希望自己习惯这些。 “你个臭娘儿们,臭不要脸的你,王母娘娘的槌板石——你就欠大棒槌擂。站着撒尿的人都不说我,你个蹲着撒尿的货还敢说我?你是老母猪吃碗碴子——不知啥好歹是不?再不闭上你那张臭嘴,我就给你塞上个玩意儿,让你在张不开那张臭嘴!你在跟我在这儿得瑟,我就掐住你的龙头,捏住你的凤梗,削你个前倾儿着地,你在跟我得瑟,就揍你个生活不能自理!” “就你那小老样吧!细胳膊细腿的,蹦起来还没蛤蟆高!削我?你削一个试试?脑瓜骨不给你打开瓢了我就跟你姓!还老爷们呢!就只会往老娘儿们堆儿里凑,有能耐你也跟别人家老爷们似的,跟老爷们干架去,不打你出屎来!” 白天还是安安静静,晚上反倒是热闹了起来,只是这样的热闹并不会让人感到欣喜,不是干架就是泼妇骂街,鸡飞狗跳,就没个消停时候,嗓门一个赛一个的亮,要不了多久就会真的动起手来,好在大家还都知道这边的小屋里住的是厂长请来的客人,倒也没有人刻意的跑过来骚扰他们。 “这府城里就这样?!”孙国盛的失望情绪再也掩饰不住了,“哥,明儿咱就回吧,这日子一天也没法过了。” “瞧你那揍性,没出息的玩意儿,你不来,有的是人愿意进城,谁还求到你了不成?你也不算小了,也是个壮劳力,在村里一年能挣几个钱,咱爹风里来雨里去的,在镇子上又能赚到多少,又不是没读过书,你自己不会去算?要真觉得在城里就委屈了你,滚回去接着干你的积肥员去!五大员呢,多神气,多了不起!”孙国强恨不得给弟弟一个耳掴子,才刚出来怎么就打退堂鼓了,这让他感到一阵的难堪。 李大山原本也还抱着和孙国盛一样的想法,只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听了孙国强的话,又觉得颇有道理,城里的机会一定是要比乡下多得多,自己的父亲不也是一样,自己就这么空手而归,好像个丧家犬一样,怕是见到了乡亲们也抬不起头来。母亲给自己说了门亲,那可是十里八乡难得的漂亮闺女,甚至不比自己妹妹长得差,只是对方提出的条件苛刻了些,要是自己能衣锦还乡,谁不会高看自己一眼,那门婚事岂不也就成了。 秦玉倒是很早就睡下了,而且睡得很熟,明天开始还有许多事正等着他呢…… 第112章 消息 第二天早上一起来,秦玉就把三个人都派了出去,让他们去临江的各个工厂,主要是那些兵工厂,调查一些零配件的使用情况。不要怕辛苦,也不要不敢问,尽可能的多跑几家工厂,争取把每家工厂的情况都搞清楚。 做这种事原本当然是不可能完成的,甚至可能会被当成是别有用心的坏人,不被抓起来严加拷问就很不错了,好在三人都拿着龚永健帮忙搞来的介绍信,自然也就可以通行无阻,只是李大山他们对于秦玉的具体想法还有些摸不着头脑,亏了临来的时候孙秉禹和李有财都有交代,搞不懂的事就先不要搞懂好了,先做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秦玉自己当然也没有闲着,他要去街上转一转,瞧一瞧,倒不是他突然对那些破败的街区和货架空空的商店产生了兴趣,而是想亲眼看一看临江府,还在黄玉山庄时就听老魏头说过,不要指望在一个还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取得成功,因为在那里几乎可以肯定的说,所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是盲目的,非理性的,与其遇到瓶颈时才考虑解决之道,不如一开始就对所处的环境有所了解。 “你有什么计划?”李大山等三人没有问秦玉是要做什么,不等于没有人会问,那个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要你管!”秦玉没好气的回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我听得到你的声音,却看不到你人?你为什么老跟着我?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要你管!”那声音也有样学样的回了一句,然后就没了动静。 秦玉也没有在做理会,这个声音还真是任性,想出来就出来,不想出来任凭自己怎么呼唤都没有用。 也就在那一天,秦玉第一次遇见杨大拿。 杨大拿的真名叫杨广诚,这世上当然不可能有哪家老人真的会给自己孩子起名叫大拿,虽然大拿也有在某一领域里是能手的意思,不过戏谑的味道还是太重了些。 杨大拿五十出头,长得膀大腰圆,只是略有些跛,他自己倒是满不在乎,还时常会和一帮小年轻们看玩笑:“别看我走道栽楞着膀子,那是道儿不平,要换成校场那种煤渣跑道,也是一样的,不信过来掰掰腕子。”正一通臭吹,要是有人来一嗓子:“梁超来了!”他立马就能消停下来,头也低下去了,眼神也好像不济了,迷迷瞪瞪的就开始往边上出溜了。 梁超是管这一片儿的捕快的名字,杨大拿这个外号就是他给起的,不过当面会这么叫的也就只有梁超和其他少数几个人而已,更多的人只叫他杨大,算是个简称,也多少是给他留了几分面子。 杨大拿不抽烟,不推骨牌,每天晚上没人的时候总一个人出来,四处划拉点儿东西回家,他管这叫“拿”,而且只拿公家的,从没听说他拿过个人的。 每次梁超见了杨大拿,差不多总是会有类似这样的一番对话: “东房山头那边种的葱,你拔的?” “嘿嘿,拔不点儿,嘿嘿。” “那可是朝廷的,是公家的,不是哪个人的。” “就是就是,是朝廷的,是公家的。要是哪个人的,我就不拿了。” “拿?你那算是拿吗?那叫偷,不问自取是为贼也。” “别说偷,别说偷。说偷多不好听,还是拿好,您就说拿得了。千万别提那个字。”杨大拿央求着,却还是那么嬉皮笑脸,他知道对方并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 “以后不要再拿了!”说的人看上去也很横,其实也不过虚张声势,不自觉的,梁超用的也是那个“拿”字。 “不拿不拿,绝对不拿了。”杨大拿含糊的应付着,心里嘀咕的却是,“不拿?真要不拿吃什么?喝什么?吃喝都没了,还活个什么劲儿?” 许是觉得还不够劲儿,梁超又加上了一句:“再拿叫我抓住,就不会这么客气了,直接把你抓进牢里,也让你好好吃上几天公家饭。” 杨大拿倒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走吧走吧,忙您的去吧。我一个病人,谁能和我一样,谁又会和我一般见识,走吧,别耽误了您的正事,为了我,犯不上。” 杨大拿总是拿,于是也就有了这个外号,有人看不过去,更多的人却并不心疼:“公家的东西,硬要你也得给点儿,拿就拿吧,一个瘸子他还能拿多少,再说好歹他也是明着拿的。” 有时候杨大拿看上什么了,还会去提前告诉人家一声,碰上心情好的还会交代他一句:“拿吧拿吧,可说好了就一面口袋,不兴用车拉。” 杨大拿拿出了名,人们都只记得他总是拿,几乎记不起他的本名,也差不多忘了这个叫杨广诚的男人也曾是响当当的巧手匠人,手艺精,活好,能在一根烟袋杆上雕整篇的长文外带一副美人图,也能用半截老树根雕出百鸟朝凤,如果不是翻看了修造厂的旧档案,秦玉自然也不会想得到。 秦玉看见杨大拿时,他正栽楞着膀子看人下棋。杨大拿最大的爱好就是下棋,据说棋艺还相当了得,久而久之大家也就没了陪太子读书的兴趣,再加上他总是“拿”,很多人也看不起他,愿意陪他下棋的人就更少了,媳妇还活着时是媳妇陪她下,后来媳妇死了,是儿子陪他下,再后来唯一的儿子跟人打架被关了起来,杨大拿就变得只能看人家下棋,好在他还算老实,懂得观棋不语的道理,倒也没人会把他赶走。 “怎么就会想到他,他可是个老大难,真正的麻烦人物,要是有可能,我都想请他走人,留着这么一个货,到哪儿都是个祸害。”龚永健显然对于杨广诚没有丝毫的好印象,可以说一听到他的名字就脑仁疼,他甚至常常就当工厂没有这个人,有时想想还真是的,没有他说不定比有他还要更好些。 “我见过他了,看得出来,年岁大了,手艺却没有丢,看人家下棋的空,手也没闲着,眼睛都不带看的,一会儿的工夫,一个小人儿便雕出来了。这可是块宝呀,想想看,修造厂这么多年,可就出了这么一个巧手匠人,就看龚大哥你怎么用了,要是用好了可不得了,说不定修造厂能不能翻身,便着落在他杨大拿身上。” 龚永健听到这里,好像听懂了些,又好像没听懂,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对于他来讲,自然是希望能搞好工厂的,然而在他看来,成天泡病号,总是偷东西的老大难人物,怎么也不该会成为搞好工厂的关键性人物,当然,如果能把他开除自然是另当别论,可问题是自己这个厂长其实并没有自作主张开除工人的权利,很奇怪,像他这样官营工厂的从八品厂长,要招个把人进厂是件容易事,要开除一个人却要冒不小的风险。至于说巧手匠人,龚永健实在看不出像修造厂这样产品结构简单的工厂有什么必要非要有一个巧手匠人。 搞不懂秦玉想干什么没有关系,反正秦玉现在也还没有拿出一个像样的方案,而在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上,龚永健也不介意释放一些善意。 前些日子父亲突然回到小鬼域岛。龚永健一向知道,父亲有自己的事业,也有自己的家庭,自己和弟弟不过是他年少风流时的产物,或许对于父亲来说,他们兄弟俩根本是多余的人——如果这个渣爹不是只有他们两个孩子的话。 父亲这次回来很奇怪。在老家,他是受人尊敬的药师,是受东家器重的药店掌柜,就是一城之主见了也要客客气气。父亲是个骄傲的人,很早龚永健就知道父亲有一个据说很厉害的师弟,父亲很嫉妒他,却又无可奈何,只能老死不相往来,这还是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跟父亲斗了一辈子的师伯,没想到那么随意,他也来了小鬼域岛。 一起来的可不只是师伯而已,还有一个年轻的过分的师祖,起初龚永健还以为是哪里搞错了,可看到父亲和师伯那副恭敬的样子,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看起来还没自己打的青年的身份,作为见面礼,龚永健得到了一颗唤做固基丹的丹药,龚永健很小心地收好,虽然父亲和师伯都说这不是什么特别贵重的丹药,不过再怎么也是丹药呀,就是镇边军那些校尉们立了功都未必能有一颗,自己能有一颗,够吹一辈子的了。 那位师祖大人似乎对双石桥的事情很感兴趣,恰好二弟提起了秦玉,师祖似乎更感兴趣了,虽然没有明说,话里话外的意思大家都懂,就是在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尽量照顾一下那个少年,父亲甚至还想见见那个少年,只是有事耽搁了。 既然是要照顾,龚永健也不介意不自己知道的多说一些,即便他不说,秦玉应该早晚也能知道。 “上头派到双石桥镇的人已经很快就会回来。不过五大家族的建议至少不会立刻变成现实。是的,顾家的确显得有些势单力孤,而小鬼域岛的那些军人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强硬,一点也不给大家族面子,只是五大家族暂时选择了忍让,或者说是选择了等待,确切的说他们是在等一个人。” “一个人?大家族做事什么时候这么婆婆妈妈的了。”龚永健的话成功的引起了秦玉的兴趣,“莫非是五大家族的哪位族长要亲自来小鬼域岛不成。”只一瞬,秦玉自己也觉得不可能,那些大家族的族长这会儿还不应该陪在周天子身边吗?对于他们来说,小鬼域岛不过是个远在天边的鸟不拉屎的地方,哪里值得他们亲自来一趟。 “那倒是不至于。说起来五大家族等的就是你们林家的人,这次来的指挥官,就是那位林鑫语大小姐,如今她已经来了临江城,听说是正在闭关。现在大家都在说,这要这位大小姐一出关,局势立刻就能扭转,到时候顾家就算不愿意也能强按牛头喝水,顾家要是也屈服了,小鬼域岛上的边军还有什么意见也就不用考虑了。” “不会吧。”秦玉知道林鑫语很强,也知道她是林家的嫡小姐,只是这样一个人真的对整个林家会有那么大的影响吗?更不要说这个小姑娘能影响到其他几个大家族。不过龚永健的话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之前在茶馆里听来的那些。 “看来跟传说的一样,你们这些人对自己家族的了解甚至还不如我们这些外人。”话说到这里,龚永健倒是有些犹豫了,一个被家族抛弃的少年,真的帮得到自己吗?还是说他在双石桥镇的成功不过是一时运气,父亲他们会不会太过高看这个少年了,不过再一想也就释然了,自己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少年身上,不过是想要多一个可能罢了,既然如此,何不干脆表现得大方一些。 “你们的这位大小姐可不得了,说是咱们大齐的第一天才也不为过,小小年纪已经是十三级武士,而且据说十三级巅峰,这次闭关就是为了冲击十四级。十三级武士咱们大齐不是没有,不过都是些老头子了,这都多少年没再出过十三级武士,更不要说是传说中的十四级,有这个实力,她的话别人自然要重视。如果这次她真的冲击成功,别说是其他几大家族,就是大王也要给几分面子的,即便是不成功,如此年轻就是十三级武士,未来简直不可限量,几大家族哪怕只是为了自家的利益,也愿意和林家结盟,说起来那个顾家也真是奇怪,居然在这种小事上和你们林家唱反调,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看着秦玉那张有些茫然的脸,龚永健多少是有些不屑的,不过他隐藏得很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龚永健没想到的是,秦玉心中所想的与他并不一样…… 第113章 小酒馆 孙国强他们还是每天的早出晚归,每天交回来的调查报告也已经堆积成厚厚的一大摞,虽然对于秦玉到底要干什么还是不大摸得清头绪,却也渐渐明白自己每天的忙碌似乎并不是在做无用功,如此一来三人也干得更加卖力。双石桥那边也有好消息传来,上头派的人果然回去了,孙秉禹和李有财合伙的羊血汤摊子开张了,生意很火爆,两位老人甚至忙不过来,孙国强和孙国盛两人的媳妇也不得不从乡下赶过来帮忙,村子里难免是有意见的,也总是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但数着每天赚回来的钱,心里边还是美滋滋的,至于其他的谁还有心情去理会。 龚永健也终于走出了第一步——在厂里制定了十项新的规章制度,从不准在车间里随地大小便,到不准哄抢工厂物资,这样的规章制度拿出来的结果自然是把秦玉逗得前仰后合,不过他也知道这已经算是龚永健能做出的最大努力,即便是如此,龚永健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让工人们都能老老实实的执行。 “也算不错了,至少还应该先让他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至于说有没有成效,能有多大成效,反正厂子这个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们不妨把时间拉得长一些,总不能期待有什么特别立竿见影的效果,要是有,厂子也恐怕早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个杨大拿,只要他服帖了,其他人就都不成问题,而且厂子将来能到哪个地步,十有八九就着落在他身上了。” 关于秦玉的话,龚永健只能说是听懂了一半,杨大拿在所有的工人中自然是问题最大的,只要是能把他拿下,或是让他彻底服帖,其他人自然也就不会跟着起刺,至于那最后半句,是不是有些太抬举他了。只是这样的话,至少现在龚永健还不会说。 …… 码头货场附近有一家不大的便民酒馆,这也是整个临江唯一的一家通宵营业的酒馆说起来秦玉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官营的小饭馆。三张摇摇晃晃的破木头桌子,几把快散架的烂板凳,一坐上去便“嘎吱嘎吱”的响,好像稍不留神就能一屁股坐到地上去,简单的几个下酒菜,捞面条,还有劣质的烧酒,白天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晚上则是个驼着背,走到很慢的老头,耳朵好像有点儿背,酒没了经常要喊好久才能在端上来,不过白天晚上都开门,倒也不乏一些低标准的顾客光临,其中在货场扛大个和在附近上班的年轻人占了大多数,他们总是下了工结伴而来,喝上几碗酒,吹吹牛皮,发发牢骚,然后再晕乎乎的回去睡大头觉,也有闲着没事也会跑来喝酒的,通常也是住在附近的年轻人,至于杨广诚大约是晚上会来光顾这里的唯一一个上了岁数的人吧。 杨广诚没别的嗜好,就是好喝酒。有炒菜,自然是要喝的,就个咸菜疙瘩,也能整个半斤,就算完全没有菜,吃个捞面条,也能砸吧它二两。 “这老家伙撒泡尿也能有五十来度,放个屁都带酒精味儿!”有工友这么评价他,偏杨广诚自己还觉得不够劲儿,自己还加了一句,“应该说我是放个屁都能醉了裤裆!话说回来,我心里便明白着呢。不明白?不明白我能看出这房子晃悠来吗?” 秦玉到便民酒馆的时候还早,杨广诚还没有来。孙国强他们要了些酒,也没什么像样的好菜,幸亏灶上卤的有一个猪肘子,又要了一盘花生米。 “这也叫酒,还没俺爹酿得好。”李大山喝了一口,愤愤不平道。其实李有财酿酒技术还是不错的,只是没有好的原料,至于这家店,显然还要更糟。 “我又想吃你的羊血汤了,那才真的是够味呢,这算什么呀。”孙国盛啃了一口肘子,小声的说着,肘子卤得不怎么入味,料放得也稍显不足。 “还是算了吧,在临江羊血可不是那么好搞,好不容易弄一点儿来,还要卖给别人,不然咱们几个可早就该断粮了。” “我也就是说说,不然你以为你孙二哥真的不识数啊。” “哧喇——”孙国盛才刚要站起来,才做好不久的新裤子已经被露出来的钉子头划了好大一个口子。 “坐没个坐相!”当哥哥的孙国强训斥道。 “什么呀!是这凳子上有钉子!”孙国盛委屈道。 “谁家凳子上还没个钉子,偏就把你裤子挂烂了。” “算了算了,一条裤子而已,有什么大不了,回头兄弟我找人去给孙二哥在做一条,又值不了几个钱……”秦玉忙出来打圆场,却没想到一句话还没说完,却引来满屋子的哄笑。 “年轻人说话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那可是一条裤子,你当是一根线呢?这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怎么着一条裤子不也得穿上几年,看这位小哥的裤子怕是才做的,哪还会有什么闲钱再去做一条,你当所有人家都是贵族老爷呢。老话讲得好,这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看来还真是那么回事。”说话的是在便民酒馆里守夜的老头,别看他平时耳朵挺背的,秦玉的这句话却听得是一清二楚,一个字都没落下。 “哟,我说大爷,您今儿耳朵咋不背了,别平日里都是糊弄我们呢吧。”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青工开玩笑道,又拍着就放在身边的破衣服对孙国盛说,“这位兄弟也用不着太懊恼,出来干活嘛,又不是来相亲的,那面刮了碰了的,随便找块膏药从里边一贴就完了,男人嘛,什么衣服不能穿,只要是不露肉的就是好衣裳,天天把自己当个新郎官儿似的,就什么活都干不了了。”说着还把那件破了好几个大洞的上衣好像什么战利品一般展示给大家伙看,又引得一阵哄笑。 …… 打更的敲响代表三更的梆子声,小酒馆里的人已经很少了,三个人晃晃悠悠的回去了,明天还要起早,秦玉还要再等等,他相信杨广诚一定会来的。 又不知过了多久,守夜的老头兀自在打盹,秦玉则在很安静的吃着花生米。门帘一挑,一个人栽楞着膀子进来,秦玉知道,是杨大拿来了…… 第114章 艺术家 杨大拿来了,走道的样子比从前更栽楞了。 “咋了,杨大,今儿道又不平了?”一个正喝着酒的青工打趣着他,杨大拿在这一片儿也算是知名人物了——虽然出的不是什么好名。 “哎呀,别提了,别提了。这人走了背字就是邪,喝口凉水都塞牙,放个屁都能砸了脚后跟。这才刚惦记着要过来,要说也是没几步路,搁平常闭着眼睛都能摸过来,今儿这可是倒了血霉了,好端端地走在路上,也不知是哪个挨千刀的把马葫芦盖儿给偷了,偷就偷吧,也不知咋就那么巧,别的石灯笼都好好的,偏就那儿的石灯笼也不知让那个小兔崽子给推到了,也没个人说给重新点上,好好地走在路上身子就开始往下出溜了,亏了年轻时候还有练过,要搁你们几个猴崽子,还不给整成残废呀!” 众人一阵的哄笑,有人说他总是拿,没想到今天也遭报应了,也有人说那马葫芦盖儿指不定就是他自己拿走了,结果临了却给忘了…… 青工们哄笑了一阵子也就过去了,大家还是各自喝着酒,秦玉吃着花生,也跟着笑,就连杨大拿嘴里不干不净的念叨着,也跟着一起傻笑。秦玉有注意到,今天这里的主角并不是刚来的杨广诚,而是与同伴们一起过来的其中一个青工。 那名青工叫吴小艺,不过同伴们似乎更愿意叫他艺术家,在一堆人里,他显得那样的与众不同。他们都是在码头货场里扛大个的,同样是穿得破衣烂衫,却只有吴小艺的是补过的,其他人就像他们自己说的,全是随便找块膏药一贴就完事了,吴小艺衣服虽破旧,却很干净,头发也是梳理过的,看上去相当整齐,而且他还是坐下后唯一一个不会把凳子晃来晃去的。这个吴小艺也是读过书的,之前还参加过科举,只是县试都没过,不过他显然并不服气,来年还打算卷土重来,只是他的那班伙伴们似乎并不怎么看好他,毕竟县试过了还有府试,府试过了还有院试,过了院试也才不过是个秀才罢了,吴小艺已经二十出头了,这第一步都还没迈出去,而且听说他之前的成绩很差。 “艺术算个啥?要我说艺术就是盲肠,留着没多大用,要是生了病,割掉了也没什么可惜的。你们看看满大街上那些横着膀子走的人,身上能有多少艺术细胞,说白了甚至还不如那些不三不四摆摊做小买卖的,至少人家还是赚到些钱了的,有了钱,那些漂亮姐也未必就当真嫌人家不三不四,等轮到你们也就捡一些残汤剩饭,吃屎都不一定能抢到热乎的。”至少在这个小酒馆里,杨广诚并不甘心就这么被人边缘化了,时不时的还要插上一嘴,不过他这句话倒似乎引起了共鸣。 “艺术那玩意儿就是形而上学,就好像那些小姑娘们养的狗,养着它是能拉车还是能拉犁,作为只狗连看家护院都做不到,就是想吃个肉都嫌它不够肥。”一个青工附和着,其实他对于吴小艺并不讨厌,只是不怎么喜欢他没事总是显摆自己的艺术功底,“每天都来个金鸡独立,也不知道累不累,说起来就是立得再久又如何,每只鸡还不都比你强。” 也许是听惯了这样的话,吴小艺倒也并不觉得如何受伤,但还是有一种挫败感:“艺术!艺术你们懂吗?只有艺术才能触及到人的精神和灵魂,那是用什么都换不来的……” 吴小艺的话才说到一半就被人打断了,或许对于他们来说吴小艺的那些话就好像是村头那些死了娃完全没了指望的寡妇们逢人就抱怨“我真傻”这类的吧。 “你们这些文化人呀,绕来绕去的还不就总是那几句,没事了就喜欢把明白话往糊涂里说,把整囫囵的话往破碎了说,叫人听不懂,你们就得意了。其实同样的话别人学上一遍,你们自己也未必就明白是啥意思,结果却反过来还要要嘲笑人家是文盲,这世道。” 又是一阵的哄笑,吴小艺也只能跟着大家伙一起笑,也不知是自嘲,还是无奈。 杨广诚也一起跟着傻笑,也许只要在这个时候,他才能找到片刻的归属感,来证明自己并不是完全的一个人。他掏出烟来点上,也给其他人分了烟,是那种没有过滤嘴的散烟,只要几文钱就能买一大捆,味道很冲,大多数人都抽不习惯,却是兜里没几个钱的老烟鬼们的最爱——他不是没什么不良嗜好吗?抽烟难道不算吗?至少他的工友们不是从来就没见过他抽烟才对吗?可看他点烟的样子,绝对是一标准的老烟枪,何况他还会抽味道这么冲的烟。 吴小艺也接过烟,秦玉注意到他并像别人那样没有直接叼在嘴里,而是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相当精致的手雕过滤嘴来,秦玉还注意到,在所有的人中并不是只有他才有这种看上去相当考究的手雕过滤嘴,杨广诚也有一个,擦得很干净,还是看得出要旧一些,而且也没有那么精致——与其他直接抽烟的人相比,能有一个手雕的过滤嘴就已经很奢侈了,这或许也是他从不在熟人面前抽烟的原因吧,至于这些青工,反正他们也不是修造厂的人。 秦玉只是无意的扫了那么一眼,就是这一眼,对于他来说,这个晚上就很值得了。杨广诚可以把他见过的东西雕得惟妙惟肖,但也只是如此而已,凭空想象绝不是他的长处,他是个工人,不是艺术家,不管他的收益有多精湛,创造性便是从一个普通工匠到一个艺术家之间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 秦玉几乎可以肯定,那个精致的过滤嘴是吴小艺自己雕的,更重要的是,那是他自己设计的图案,他的手艺或许的确比不上身为巧手匠人的杨广诚,至于其他方面可就是他这位艺术家的强项了,要是两者相辅相成,简直可以说是天下无敌的。 秦玉很愉快的吃完最后一粒花生米,结账回去了。这一夜,他睡得很熟,也很安心…… 第115章 神像 临江第二修造厂正悄然发生着变化,虽然几乎所有人都并不看好,这不仅包括了直属的衙门,等着看笑话的兄弟单位,也包括了修造厂自己的工人,当然,还有身为厂长的龚永健。他可以感觉得到,工厂的确是在一点点变化着的,也的确是在一点点的变好的,只是不管怎么说,厂子还是原来那个厂子,要说变化也很有限,他的确是看不出在一两年内厂子真的能有什么质的飞跃。 比起他这个当哥哥的,期间曾来过一次临江的龚永康倒是看到了希望,最起码迟到早退的现象几乎已经没有了,如果哥哥还可以在严厉一些,至少这方面可以肯定地说是可以完全杜绝的,上班时喝酒推骨牌的已经完全看不见了——虽然工人们还是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不过有句话不是说吗,什么也不做总比做的全是错的要好,反正修造厂眼下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生产任务,衙门那里大约也是对他们完全死心了,何况修造厂能生产的那些木制零件的销量也一向都很不好。还记得那次秦玉告诉过他一句话:“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听起来的确是消极了些,然而很多时候,很多事的确是如此的。 真正的变化到来得十分突然。修造厂招了一名新工人,吴小艺,之前他只是在码头货场那边扛大个的临时工,修造厂的确不能算是什么好单位,却是正式的工人,这让他的父母很是高兴了好一阵子,当初让他读书,原也没报多大希望真能考出去,万一中个秀才,找份稳定的工作也容易些,现在总算是达到目的了,吴小艺本人似乎并不十分情愿来,他还是更想考科举,但也不想让父母伤心,他已经二十三了,不小了,还是家中的老大,不能什么事都随着自己的性子来,何况修造厂再怎么不好,也是正式职工,也算捧上了铁饭碗,比之前扛大个不知要强多少倍,至于说到把他招到厂里来,龚永健还是有这个权力的,虽然他还是没办法开除任何一个人。另一件叫所有人都感到惊讶的事,是杨广诚居然不泡病号了,听梁超说,他也有段时间不“拿”了,就算是龚永健也不明白他是怎么转过这个弯来的,不过这比什么都好,这个老大难的问题解决了,其他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了。 不管怎么样,来年的生产计划总还是要制定,而对于衙门的那些人来说,修造厂几乎可以说是已经被他们遗忘的角落,而对于厂子来说这不知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龚永健比起其他厂长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不过也说明没有人对厂子的未来是关心的。这期间龚永健又回过一趟双石桥,跟自家老爷子说起这边的事情,老爷子倒是鼓励他就是要离开修造厂也一定要先干出些样子来才可以,只是这次没见到师伯和那个年轻的过分的师祖。 从双石桥回来后,接连有好几天,龚永健都没有见到秦玉,就连杨广诚和吴小艺也没有见到。 “新来的就这样,我看他是不想再干了,也难怪,那小子不是想着考秀才吗?心比天高的家伙,倒是要看着他什么时候倒霉。” “也不知厂长那是怎么了,就咱们这破厂子,居然还往里边添人,那小子也不知走的谁的门路,开始还是老老实实的,这不嘛,才几天的功夫,也难怪岁数不小了还只是个破临时工,只是苦了咱们这些人,本就是个破烂的厂子,现在可好,又多了一张嘴吃饭。” “也不能都说那个新人,不说别的,要是你们几个有机会去考科举,难不成还会窝在这里,饿不死也撑不着,半死不活的,厂长也是不容易,你没看一年的功夫都换了三个厂长了,我可是听说咱们龚厂长很得上头的欢心,想走随时都能走,也就是人家心好,才跟咱们这些人一起窝在这儿,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再说我看他那样子十有八九也还是想要把厂子搞好的。” “光有颗好心有什么用,没本事就是没本事,要不然咱们厂咋还是半死不活的,要我说上边就该派个能人下来,你看人家一厂,搞得红红火火的,再看咱们二厂,还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要我说最不该的还是那个杨大拿,人家龚厂长好歹也是从八品,他算个什么东西,厂长对他这也算仁至义尽了,之前还以为他好歹洗心革面了,看这样子还是狗改不了吃屎。” 工人们议论纷纷,龚永健急得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好容易聚拢起的人心眼看着又要散了。 就在这时,秦玉他们三个人却一同出现在了龚永健的办公室里。 原来秦玉计划让修造厂生产那些小庙里供奉的木制神像,吴小艺画好了图样,杨广诚也针对几个关键部件雕刻了模型。 修造厂本身就是个木工厂,生产神像用的工具和原料都是现成的,转产不成问题。 “神像,会不会太掉价了?咱们这可是官办大厂,木质神像也就是乡间那些没什么本事的木匠才做的,再说我们现在也算是兵工厂,生产神像,这似乎……”三个人能出现对于龚永健来说已经是喜出望外了,可听了秦玉的介绍,他反倒是犹豫了起来。 小鬼域岛一直实行的是配给制,所有的生产都是由衙门统一安排的,修造厂是生产木制兵器零件的,虽然生产神像本身没有技术问题,但能不能生产本身才是个问题,更重要的是没有衙门安排的计划,修造厂就只能自己去需找神像的客户,可龚永健可不认为在小鬼域岛上他的神像竞争得过那些乡间的土木匠。 “这样吧,二十两银子一个,第一个月我要十个,之后要是卖不出去每个月我都再要十个。”看到龚永健在犹豫不决,秦玉很清楚,自己该适时的加上一把火。 不光是杨广诚和吴小艺吓了一跳,龚永健也以为自己是听错了,那样算起来的话每个月都要二百两银子,从八品这个官说大不大,说小可也不算太小,一个月的俸禄都还不到十两银子,岂不是说秦玉每个月都要拿出相当于龚永健两年俸禄的钱来买那些不知该卖给谁的神像?虽然龚永健听说秦玉是很能赚钱,不过这个数字也未免太匪夷所思了。 “干吧!大不了也就是做一些无用功,还能会比现在更糟吗?”虽然还是不大相信秦玉的话,但不得不承认,正是这句话,最终让龚永健下了决心…… 第116章 搞钱 修造厂开始按部就班的投入生产了。对于龚永健来说,生产神像是要承担相当的风险的,但既然已经开始了,似乎也只有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工厂的秩序才刚刚开始恢复,一切似乎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无论如何,他这个领头人都不能在这个时候掉链子。龚永健自己也觉得奇怪,自己当时怎么就鬼使神差,被那个少年说服了。 “我们就这样搞下去真的没有问题吗?”不是没有人问过龚永健这个问题,事实上还远不只一个人这么问过。 好在的是上头的人似乎已经彻底将修造厂遗忘掉了,只要自己不会有事没事的跑到衙门那边去哭穷,便不用担心有任何人会来找自己的麻烦。 工人们似乎干劲儿很高,至少看上去还蛮像那么回事儿的,只是或许是从前懒散惯了的关系,开始时多少还有些不太适应。 “新的工作还是不错的,厂长对我也很不错,工种安排的是所谓的重三级体力劳动,每月的伙食补助就很让人羡慕,仅比扛麻袋的搬运工略少些,不过我从前只是个临时工,现在至少也算是正式工了,每天也只是写写画画,所谓伙食补助半其实是吃不完的。有时想想,这或许比我从前所追求的艺术更值得去追求。艺术,很多时候不一定就那么抽象,艺术,也可以是很实际的,可以是一根几米长的工字钢,可以是巨大的水压车床,甚至可以只是一双长满老茧的大手。我还要画出更精美的图样来,老杨师傅的手可真巧,只要我画的出来,他便做得出来。从前工友们总是叫我艺术家,虽然戏谑的成分大一些,自己想想有时也难免自得,现在看起来,说不定老杨师傅还要比我更适合这个称呼……”吴小艺从小便有写日记的习惯,却很少会在日记里提到工作的事情,来修造厂还不到一个月,他写下了这段话。 杨广诚每天都会很准时的回到车间,好像是一下子又重新找回了身为巧手匠人的感觉。大多数时候其实并不一定需要他亲自动手,只有碰到大活儿时才会跟着看一看,也同样并不是每回都要他亲自动手的,只有当加工那些特别细小的部件时才会展露一下他的绝活。起初那些青工们还有些不以为然,也不是没有干过,都自以为已经是极熟练了,看不出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也不见他就比别人快,只是当几十个小部件做好后,码在一块就好像是一刀切出来的一样,齐刷刷的,之前的那些不服气也一下子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相比起来其他人做的都可以拿去扔掉了。渐渐地叫他杨大的人没有了,背后叫他杨大拿的也没有了,大伙都跟吴小艺一样,见了面都会很恭敬的叫他一声老杨师傅,就连杨广诚自己都不记得有多少年没人这么叫过自己了,搞得他自己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的确是比从前累了些,有些吃不消了。开始不到两天手上就起了泡,睡觉时一定要把两条腿都垫高了才睡得着。说起来还真是丢人,上班许多年了,干的也一直都是体力活,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好像是那些从来没干过活的后生一般,也好,总可以去去懒筋。后来慢慢的就好了,手上的泡起了几次又消了几次,活多起来时也就不觉得疼了,扛起木料来,腰板也挺直了,脚下也生根了,走道也带风了,好像身子骨也比从前壮实了,就是跟媳妇儿那啥时好像也有劲儿了……”一个工人十分愉快的评价着自己的新生活,秦玉听着差点儿没乐喷了,这是让他干活呢,又不是喂了大力丸。 真正感到担心的或许只有龚永健自己吧。与生产兵器零件不一样,生产零件是来自于衙门的计划,只要自己照做了,不管发生什么,至少不会有太大问题,反正这也是一家不景气的工厂,换了那么多厂长也没有干好,凭什么过分苛责自己呢?而生产神像却完全是自己在自作主张,且不说生产神像与他们官营大厂的身份很不匹配,它本身也并不来自于上级的统一安排,万一出了什么岔子,一个从八品的厂长在一些大人物眼里或许并不算什么,何况还要经营一家并不景气的工厂,但眼热的人也并不在少数,不知有多少人在等着看自己的笑话,在等着自己倒霉。在这个一切都要讲究配给的年代里,销售部门自然不会去理会自己的那些神像,也很难想象还会有什么别的买家,毕竟在此之前工厂就是工厂,仅仅是负责生产而已,至于销售从来就不是工厂该考虑的事情,而现在被逼到这个份上,龚永健自然也就不得不考虑了。 “我会不会是打从一开始就错了。”龚永健不禁对自己也产生了怀疑。 不管是怎样有本事,秦玉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而已,他甚至没有一天的工作经验,没进过工厂,更不是衙门的人,有的只是摆过一阵子小吃摊,赚了些小钱,如此而已。在小鬼域岛,这听起来好像是个神话,没有错,是一个人的神话,但一个人的神话并不能代表他就可以救得活一家工厂。现在一切看上去都不错,但也仅仅是看上去而已,没有人注意到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工人们工作不努力,是因为他们看不到未来还有什么前途可言,现在他们似乎有了些希望,但只要那些神像卖不出去,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而已,甚至还要更糟。工人们或许还不清楚,龚永健却已经听到了一些不好的传闻,有人对修造厂这段日子来所发生的一切已经在有限度的表达了不满。秦玉的确是表达了原意帮自己一把的意愿,可事后想想这更像是空中楼阁,且不说他凭什么要那么不遗余力的帮自己,他又上哪儿去搞那么多钱呢? 对,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一个月赚几两甚至十几两银子,只要条件允许,龚永健相信秦玉还是做得到的,可对于整个修造厂而言,秦玉就要每个月拿出二百两银子来,别说什么二百两,就是这二十两银子,龚永健觉得自己都有些高低估他了。 看着工人们每天兴高采烈地来工厂干活,整天都乐呵呵的,龚永健只觉得一阵阵懊恼,怪只怪自己当初怎么就鬼迷了心窍。 据说来了临江秦玉又卖起了羊血汤,也只是据说而已,龚永健没有亲自见到。李大山他们几个根本就是游手好闲,看着也是每天早出晚归,拿着自己开的介绍信,从城里的一个工厂走到另一个工厂,总是东看西看,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然后记在小本本上,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小本本上到底记了些什么,开始时龚永健为了预防惹祸上身,还回去特意打听这三人到底干了些什么,日子一天天过,三个人不断的换工厂,所做的事情却几乎一成不变,龚永健也没了打听的兴趣,也就随他们了。 听说李大山他们的父亲与秦玉的关系不错,这次带他们三个进城更多的是让他们见见世面,不过一个个都是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不留在乡下种地,也不进工厂上班,甚至不会像秦玉那样找个地方摆摊做点儿小生意,整天就这么晃里晃去,不做正经事,还要伸手向一个十来岁的少年要钱花,龚永健都替他们感到丢人,不过这毕竟也是人家的事情,他也不好插嘴。 秦玉的羊血汤摊子听说经营的还不错,具体如何龚永健就不知道了,只是有一次看到孙国盛去扔垃圾,一大堆的鸡骨架什么的就不提了,其中竟然有几个空酒瓶子,要知道刚来的时候他们喝的可都是最廉价的散装酒,瓶装酒可是要贵得多,龚永健自己当然不会喝不起,也只是偶尔为之,喝剩下的酒瓶子还要留着卖钱,绝不会像孙国盛那样直接扔掉。难道秦玉的那个小摊子真那么赚钱?养得活四个能吃的小伙子,日子过得还不错,顿顿有肉吃,还能顿顿喝得起瓶装酒。 自从看见那几个空酒瓶子,虽然心中依旧忐忑,龚永健总算是安心一些,只是不会睡着睡着就从噩梦中惊醒,生怕有一天自己被安上什么罪名,不只前途不保,更有会锒铛入狱的风险。 修造厂的生产到了关键时刻,也许龚永健也被工人们的气氛感染,连着好几天都泡在车间里,饿了嚼几口干馒头,困了就倒在一旁眯一会儿,连厂长办公室几乎都没回过,更别提回家了,等想起来,才意识自己已经好一阵子没见到秦玉了,一打听,别说秦玉,李大山他们都好几天没回来过了。 就在龚永健着急的时候,秦玉又出现了,听人说这一次他是发了,而且还是发了一笔横财…… 第117章 第一桶金 一口气点了十支蜡烛,整个屋子都照得亮堂堂的,秦玉,李大山,孙国强孙国盛兄弟,四个人盘着腿围坐在炕上。 “乖乖隆地咚,就这么间破屋子,咱点这么多蜡烛,会不会有些太骚包了。”孙国盛咋着嘴巴说道。 “闭嘴,都听石头兄弟的。”孙国强这会儿都想给自家兄弟一个大耳光,每次都这样,进城都这么久了,还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不过他自己现在也不比孙国盛好多少,眼睛放光,呼吸都粗重了。 “一叠是一百张银票,这里一共是四百叠,都是点清了的,那几个银号的家伙开足了马力可是兑了好几天,点清再点清的。也不是我说他们,真是小家子气,直接给四张一万两的银票多好,现在一张才一两银子,搞得这么麻烦,不过算了,这些都是小节,我们也不用在意。做兄弟的我最公道了,大家一起干,一起发财,每人是一百叠,平均分了它。没人有意见吧。”秦玉很潇洒的挥了挥手,相当煞有其事地说道。 “一叠一百张,十叠一千张,一百叠……乖乖,有一万张啊!太吓人了!这可都是银票啊,那可就是一万两银子!人都说腰缠万贯,腰缠万贯,老子今天也是腰缠万贯了!”猛的那么一下子,李大山有了种错觉,就好像自己突然连最基本的算数都不会做了,一万两,自己真的也有一万两银子了吗? “哥,这么大一堆,咱可咋运回家去呀?要不我去雇头驴回来,对了,哥你也有一大堆,我看咱还是干脆雇辆车吧。咱爹总说我不争气,总说我只会在家里陪媳妇,这回回去也让大家都看看,咱也不是那没出息的。对了,还有我那丈母娘,怕是她八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吧。就她家那点家当,房子,地,全卖了,一直干到死也没这么多吧。还有我那媳妇,以后这蛤喇油咱都用大车给她往家拉……”孙国盛难言自己的喜悦,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孙二哥也太小家子气了,都有一万两银子了,还给嫂子用蛤喇油,咋不说给嫂子买瓶雪花膏呢?”秦玉不失时机的打趣道。 “对对,呵呵呵,买雪花膏,就买雪花膏,咱以后再不让媳妇用什么蛤喇油了。呵呵……”孙国盛有些尴尬的笑道。 “都说外面的花花世界,只要有钱,什么都办得到。老子如今也有钱了,什么时候也要出去看看,也看看是不是真那么厉害。”孙国强一向冷静,这会儿也有些乐得找不着北了,像这样的话他要在平时是绝对说不出口来的。 好不容易把那么多银票收拾好了。四个人正乐着,龚永健来了。 “龚大哥,就等着你了。走,便民酒馆,今儿晚上不醉不归。这个点在临江想找个好地方吃个东西也不容易,我看也就便民酒馆还算凑合了。”秦玉大叫着。 对于龚永健来说,他只是知道秦玉这一次是发了,但到底是赚了多少钱,又是怎么赚的,他就搞不清楚了,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好心情。只有秦玉真能赚到钱,厂里的那些神像才才不愁卖不出去。然而他心里始终充满了怀疑,即便秦玉再怎么有本事,赚个几十上百两银子,又或者看几人那兴奋的样子,自己再加大想象,翻上一番,对于整个修造厂来说也依旧是杯水车薪,更不要说去完成秦玉的所谓宏伟目标——一年中要买一百二十个佛龛,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龚永健心里多少也还有那么一丝期待,只是就连他自己也觉得那就好像是白日梦一般。 一路这么想着心事,没一会儿的工夫就到了便民酒馆。饭点已经过了,距离下一拨倒班的青工们下班还有一段时间,酒馆里显得有些冷清,不过这一点儿也不会妨碍到秦玉他们的好心情。 “你这个小老弟,哥哥我真的是服气了。从前对你还那么怀疑,是哥哥我不对,来,我先自罚三大杯。”李大山的言语中透着激动。 “我看是你自己想喝酒了吧,自家便是酿酒的,居然还是喝不够。”孙国盛开玩笑道。 “说句心里话,这钱来得容易,不过哥哥我还是一脑子浆糊,人家吃亏能吃得稀里糊涂,我可倒好,这钱居然也赚得稀里糊涂。说出去都会被人笑掉大牙。”还是年纪比较大的孙国强最先冷静了下来,龚永健在一旁也竖起了耳朵,说起来这些人里还就属他最想听秦玉说说了。 “没那么玄乎。还有,这钱也不能说就来得容易,要不然的话,咱们之前所做的努力岂不都是白忙活了。”秦玉摆了摆手,也收敛起了笑容,“你们知道目前要生产兵器需要多少种不同的种类规格的零件吗?多了不敢说,起码好几万种还是有的。如果是完全不考虑其他,我们每种都做一点儿,也不用多,只要每种我们一个月赚十文钱,不多吧,那也就是好几百两银子,已经比在双石桥卖羊血汤赚得多很多倍,比之卖那些针头线脑或是家酿高粱烧更是不知多了多少……” “你们就是这么发的吗?”龚永健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找到了事实的全部,可他又看了看那四个人,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一直站在柜台里的守夜老头却突然插了一句:“真是笑话。不说别的,一个月要卖那么多种零件,你们几个年轻人就是长出三头六臂来也都得累趴下,何况把那么多种零件要凑在一起也该是件很难的事吧。” “我自然是不会那么做的。”秦玉笑了笑,接着说道,“这还多亏了几位哥哥们的功劳。要不是几位哥哥连日来的奔走,又哪里会有那么多第一手的数据?整个临江那么多家工厂,每家工厂都生产什么,又都需要什么原料,哪些工厂需要的零件有相似相通的,哪些工厂有大量的剩余物资,哪些工厂又是急等着米下锅,他们对零件有哪些特殊的需求,那些零件的出厂价与销售价只间有巨大的利润空间……所有的这些都需要去一家工厂一家工厂的问,慢慢的调查,然后把所有的数据进行汇总。也幸亏这些数据量并不算很大,要不然只靠我们几个恐怕根本就做不到。剩下的就容易了,经过计算得出十八种零件,本地的工厂对它们有很大的需求量,而通过正常的流通渠道又很难获得,这才是我们真正的机会,因为只要能搞到货,就不愁卖不出去。这也要多谢龚大哥的介绍信,这玩意儿可比现金好使多了,拿着钱过去人家还爱答不理的,拿着介绍信过去人家就可以先发货再付款,兄弟我也是贪心一些,胆大一些,一口气吃进来这么多,还好都卖出去了,也还了货款,不然当真是被杀多少次头都不冤枉呀!……” 龚永健听着都有些发傻了,他还从来没想过钱还可以这么赚的,难道自己真的落伍了吗?不过这对于他,对于修造厂,绝对要算是天大的利好消息了,看样子这小子这一次一定没少搂,那岂不是说厂里生产的那些神像至少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吗? “龚大哥可不要把事情想得太好哦。小弟这边是有几个钱了,不过要说能帮到整个修造厂可就太看得起小弟了,起码现在这点钱是完全不够看的。当然,办法我现在也已经想到了,只是到时候龚大哥可不要舍不得说好了给小弟的十个神像哦。”秦玉端着酒杯,却始终没喝一口,半开玩笑的说着。 李大山等人自然是听说过秦玉当初和龚永健的约定的,也知道秦玉眼下别说是包下一个月的神像,也别说包下一年份的,一万两银子,就是把修造厂四年生产的神像全包下也不在话下,不过秦玉既然这么说,自然有他的道理,一个个都闭上了嘴。 真正着急的只有龚永健。神像的生产已经开始了一个多月,十几尊神像就堆在库房里,要是卖不出去,不等到衙门的人来追究责任,厂子里那些工人就够他喝一壶的。不管怎样,至少把仓库里现有的卖出去,是龚永健无论如何都要实现的小目标,只是秦玉这时候又不愿多说,自己只是来贺喜的,也不方便多问,虽然已经明确听对方说有办法了,却安慰不了眼下的龚永健…… 第118章 见龚兴梁 左右最近没什么事,秦玉又回到了双石桥镇,秦凤一个人在家总不那么放心,另外之前炼制的固基丹也吃得差不多了,还要再炼制些。 “最近也收收心吧,再过不久就是县试了,你已经拉下不少功课了,再这样下去就是有再好的底子也不行,还有,最近夜校开始讲新课了,你也去听听。”族长找了过来,若说他们这些从黄玉山庄出来的人中还有能考个秀才,甚至举人的,族长也就只能想得到秦玉了。 秦玉是不想再去夜校了,对于他来讲去听那些水平并不算高的课程简直就是浪费生命,与其如此倒还不如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即便真的是为了考秀才,也可以自己在家看看书,如果还觉得不够也可以去魏羽麟那里,至于赚钱的事,秦玉没有多提,族长虽说不像那些小鬼域岛的土着,对这些所谓不三不四看不起,却也没当什么正经营生,如果不能回过家族,考科举几乎是他能想到的唯一出路了,当然,硬要说的话去做流浪武士勉强也算条路吧。 “一个人一下子赚到一万两银子也并不完全是好事情,说不定会把身边的人都吓坏,也说不定会有什么别有用心的人盯上我们,锦衣夜行的滋味的确是不能算好受,却也不能说是最糟的,我想我们最好还是低调一些的好。别忘了我们可都还是被人称为不三不四的家伙,钱是好东西,但搞不好也会带来祸事。”从临江回来之前,四个人多少都已经从兴奋中冷静了下来,尤其是秦玉,于是四个人约定赚到钱的事情暂且对谁都不要提起。 也不是所有人都不知道内情,至少龚永健的父亲就属于少数先知先觉的人,听说秦玉回来,立刻提出了见面的要求。 秦玉想破头也想不到,面前这个打扮得十分得体的中年人就是龚永健龚永康的父亲,丝毫看不出苍老,腰杆也挺得笔直。 中年人也在打量着秦玉。这小子还真是年轻的过分,也不知师父和哪位大小姐是如何从那么多人中一眼就相中了他,自家老二不过是略提了那么一嘴,居然就这么定下来了,还是说师父早就看好这小子了。还别说,这小子的确没让人失望,一万两银子,就是在岛外也是很大一笔钱,尤其这小子分明是空手套白狼嘛。 中年人很清楚,整个小鬼域岛正发生着某种变化,然而究竟会变成怎样他也说不清楚。有些话他注定是不可能说的很透,秦玉也是一样,好在的是中年人年纪虽然不小了,到底是在外面见过世面的人,秦玉起初还颇头疼两人见了面能有什么说的,现在看来自己当初的担心有些多余了。 “我倒是很好奇你买下那些神像有什么用,总不至于是摆在家里好看的吧。” “怎么会?至少也要有了那么大的家才可能摆得下。我和妹妹住的房子可不大,人住都还嫌挤,哪还有地方摆那玩意儿?不过我家摆不下,自然有人愿意摆,卖出去就是了。我听人说起过,慈不掌兵义不掌财。我还听人说起过,无利不起早。龚大叔可不要觉得我这是在救济修造厂。像我们这样的,被人家说成是不三不四,不管是做什么都没有个好名声,既然如此,做什么当然是利字当头,赔钱的买卖我怎么会做。”秦玉不失时机的开了句玩笑。 龚永健就坐在一旁,父亲在,自然没有他插话的余地,不过他还是看不出那些神像能有什么价值,不管是怎样的产品,就算再怎么美轮美奂,卖不出去还是换不来钱的。 中年人也感到好奇,不过他终究还是没有问出口,他当然不会认为自己问出口秦玉还会拿什么话来搪塞自己,只是在他看来没有这个必要。如果那些神像并不能赚钱,也许他还会问问对方为什么要做这些,既然秦玉现在那么笃定,其中自有他的道理,自己又不是想去抢他的生意,又何必问呢?早晚还是会知道的。 “既然回来,下一步准备怎么做,是回临江,还是留下,又或者有什么别的打算?” “别的?大叔说的是工作吗?如果是从前当然是求之不得,现在嘛……能安排的活就那么多,给我安排了,岂不是就有人安排不了了。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大不了是别人在背后说些闲话,又不会少块肉,日子过得也逍遥。按我们族长的话说,几个月下来,性子野了,收不住了,心也安不下来了。像我这样自在惯了的,就算是给安排了活,八成也不会好好干吧。至于以后,还没有想好,总要出去闯闯,看看,总是在这儿窝着也没意思,外面的世界还大得很嘛。” 中年人自问也见过不少人,会这么说话的也不是头一次见到。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只是不知道他将来还会不会如此的无所畏惧。有些人能力是足够的,却前怕狼后怕虎,好端端的机会也会就这么错过去,一切都想好了才开始行动也许的确不会犯错,可很多机会,等到人们想好之后,机会也就不再是什么机会了,反倒是那些无所畏惧或者说还没学会什么是畏惧的家伙可以抢先一步行动,那么机会就都是这些人的了。 “这么说下定决心要出去闯闯了?” “有机会的话总要去看看!一来也是想见见世面,二来嘛,不管是之前在黄玉山庄,还是现在在小鬼域岛,说到底都不是什么富裕地方,即便只是想要赚钱,也应该去其他地方碰碰运气,不是吗?” “好!很好!老夫龚兴梁,遇到什么事解决不了,可以报老夫的名号。” 感到惊奇的并不是秦玉,而是龚永健,父亲不过是一个药店的掌柜,又不是官面上的人物,而且千符妙丹店在小鬼域岛又没有分店,父亲的名号真的会那么有用吗,还是说有什么事情是连自己这个当儿子的也不知道的…… 第119章 大哥 回到双石桥的日子平淡且缓慢,却也不是会给人一些刺激。 就在秦玉回到双石桥的第四天,一个人突然出现,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死在了外面,可他却偏偏突然来到了双石桥,而不是黄玉山庄。 时间真的过去太久了,久到所有人都已秦玉秦凤是兄妹两人,却忘记了这个家原本还有一个大哥,他们本是兄妹三人才对。 秦林,比秦玉大了十三岁。和秦玉一样,打小就聪明,也相当好学。某一天,还是少年的他离开了黄玉山庄,和许多人一样,去寻找能在二十岁前突破鹰蛇强身术第五层的契机,开始还有人在外面见过他,很快就没了消息,都说他是死在了外面,秦玉对他的印象已经相当模糊了,秦凤甚至都没听说过自己还有这么个大哥。当然,族长等老人还记得秦林,这么多年过去,样子也有些变化,不过也还不至于认不出。 “木头你也真是的,这么多年,也不给家里捎个信。算了,回来了就好。过些日子也去参加县试吧,说不定兄弟俩一块就都考上了。”二婶试探着问了一句。秦林的行李里放了几个本子,还有一些书,都是被撕烂后又小心地拈在一起的,二婶依稀还记得,这小子也和秦玉一样,从前也都是最喜欢看书的,当初黄玉山庄的才子说的就是他。 “还考个什么劲儿呀?”回来后一直没有开口的秦林终于说话了,像是在赌气一般,“书本都抛下那么久了,不是说找就找得回来的,那张卷子给我做,别说是石头和耳朵了,我看就是凤凰也一准比我这个当哥哥强得多。还去考什么,白浪费那些钱,都能在兴隆街上买碗羊血汤了,而且还有找头,还能再买俩冻梨。” “不去便不去吧,可也要安下心来看看书,这里不比咱们黄玉山庄,如今要找个活也是要考试的。老话讲,艺多不压身。书读得多了总没有什么坏处。”侄子好不容易回来了,身为族长夫人,二婶自然打心眼儿里高兴,再怎么说也都是至亲,更不要说秦玉还帮忙治好了秦尔。而且说句老实话,她始终都还是放不下,总觉得自己还是亏欠了这几个孩子,尤其是秦玉,当初在黄玉山庄对他们的照顾就有限,来了双石桥,更是什么忙也帮不上。 “大哥也喜欢吃羊血汤吗?”突然多了个大哥,秦凤倒是一点都不认生,“让二哥他给你做吧,我也能趁机会解解馋。孙伯伯李伯伯他们做得也不是不好,不过比起二哥来总还是差了一些,我敢说在这双石桥怕是再找不出谁做的比二哥还地道的了。” 秦林有些惊奇地看着秦玉,一走这么多年,爹娘去世自己也不在身边,还记得那会儿这个弟弟还只是个小豆丁,却已经是个书虫,比起自己当初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次回到黄玉山庄,再一路追来小鬼域岛,一路上也不知吃了多少苦。兴隆街那家羊血汤摊子居然有那么多人去吃,秦林也不免好奇的坐下来尝尝,再说四十文钱就热乎乎的一大碗,并不算贵,味道相当好,还说什么时候要带弟弟妹妹也去尝尝,没想到自家弟弟居然也会做,还可以做得更好,秦林不觉得小妹是在糊弄自己,却还是有些难以置信,至于说秦玉会与那家摊子有什么关系,他就更不会去想了。 秦玉倒是摆了摆手,半开玩笑的说着:“也不能说我做的就更好。这话要是要老孙老李他们听见,只怕你想打牙祭时再去找他们就不给你做了。” “才不会呢!孙伯伯李伯伯对我可好了,才不会像二哥那样。想吃你做的羊血汤怕是要等到猴年马月了。”秦凤这声二哥已经叫得很顺嘴了 秦玉有留意到,秦林只是脸上笑笑而已,心里却充满了苦闷。 事实上也不只是秦玉有留意到而已,秦凤心里都清楚得很,只是什么都没有说。 就好像只是一夜之间的事情,大周帝国开始大量征兵,各诸侯国也在积极扩军备战,很多流浪武者看到了希望,一些级别不高的冒险者小队纷纷解散。别的便不说了,单只是秦林所在的小队,最多时竟然有上千人一起报团取暖,如今不过短短的几天时间里便人去楼镂空,不管够不够条件的,大家都欣喜地发现,苦熬苦拼这么久,自己终于等到了混出头的一天,比起那些已经把生命都留在荒郊野外的人来说,自己应该还算是幸运的,这时候要是有谁敢站出来说他们不行,这些人说不定能跟他拼命。还记得那天吃了散伙饭,一大群人去衙门往路引上盖章时,差一点儿连鞋都挤掉了,大衣的扣子也掉了好几颗,至于同去的另一个伙伴,则是在人群中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找回自己的鞋,差一点儿耽误了行程,可大伙的心里却都是乐呵呵的。 然而回家的欣喜很快被现实的严峻所淹没,很多人感到措手不及,甚至完全慌了手脚,迎接他们的并不是什么军营里的新生活,眨眼之间他们便从流浪武者变成了街头的小混混。 “总觉得自己忽然矮别人半截,离开前的玩伴好些都有了稳定的生活,组建了幸福的家庭,可自己二十多岁了还什么都没有,没有活干,没有收入,也没有属于自己的小家庭,和弟妹挤住在一起,心里很不是滋味。真想找个活干呀,也不想当兵了,什么都好,就是去扫大街也好。当然,最好还是可以去工厂里,可工厂的招工指标太少,一个指标有几十、数百人在抢,只有那些关系有门路的才能拿到,而且还要排队。还有二弟,早没有再上学了,现在也成了待业青年,他也同样需要工作,只是他年纪还小,还不懂那么多,看上去倒是一副蛮乐观的样子,可我这个当哥哥的又怎么能不为他打算呢。二十七了,再过些日子就二十八了,挺大个小伙子却只能蹲在家里。还有,也不知她过得怎么样,是否也是不如意……”午夜,秦林军翻出了许久没动过的日记本,写下了这段话,上一次想要写日记,大约还是离开黄玉山庄去当流浪武士之前的事了…… 第120章 关于夜校的人与事 事情发生在秦林来到双石桥的几天后。 秦玉此时又去了临江城,秦林有了一份临时工的差事,是在兴隆街的一个仓库守夜,钱不算多,而且全是夜班,好在也不算很辛苦,大令的龚永康帮的忙,原本还可以安排更好的,不过龚兴梁没有同意,龚兴梁也不明白自家老爷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木头,快起来,夜校那边今天白天也上课,也把你的胡子刮刮,别弄得跟个野人似的。”一个相当清脆的声音,不看人也知道,是方茜,来到双石桥,别的人还不认识,倒是跟方家人混得很熟络。 秦林还正蒙着毯子睡大头觉,一脸迷茫的看着她。 “少拿哥哥我打哈哈了。”好一会儿,秦林一面把毯子披起来,一面打着呵欠嘟囔道,“白天上课那还算是夜校吗?再说了,哪有都快三十岁的大老爷们儿还往你们一堆小孩子里凑合,那不就成了一群小羊羔里忽的冒出一头骆驼来,咋看咋觉得别扭。不说别的,你们管我喊叔叔,一点都不带脸红的。半截子都入土的人了,不掺和。” “得了吧。还管你叫叔叔呢,你忘了,我可是和石头是姐弟想称,就是比你小,又能小几岁。还半截子入土了,也不知你们族长他自己敢不敢这么说,你还好意思。走,赶紧的,上课去。” “饶了我吧,别拿我穷开心了,真的。老帮子了,没那个心思跟你们一起瞎胡闹,再说我现在也就是个干活吃饭,没钱的买卖可别找我。” 方茜听了也是一阵的气恼:“亏你这么大的个子,说出来的话怎么也不过过脑子,难听死了,谁会没事了来那你穷开心。这夜校怎么说也是你们本家办的,再怎么也要去捧捧场,何况去了总能学到些东西,人家没跟你要钱就不错了。都没几根胡子算什么老,说老,连个老婆都还没有呢!哼……” 秦林好像是一下子被人踩到尾巴似的跳起来,却又不好发作什么,只是嘟囔了一句:“去就去!走!” 虽然换成了白天上课,不过夜校还是原来的老样子,大家更多的是在吹牛打屁,老师只是自顾自的讲着,如果真想听大可以坐到前排去。 对于秦林来说,这几乎是他自从来到双石桥,不,应该是回到黄玉山庄以后过的最轻松愉快的一天,然而他真正最想见到的人却始终没有出现,更重要的是,不管是怎样愉悦的一天也终究是要过去的。 总算是有了份临时工先干着,接下来就是招工了,秦林却很清楚现在的生活绝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生活。工作,然后累个半死,一大群年轻人聚在一起,听听曲,唱唱歌,然后有样学样地跟着大家一起跳舞,胡乱吹吹牛皮,讲述一些亲身经历或是道听途说的故事,有苦的,也有乐的,例如讲到当年做流浪武者是偷菜偷柴、偷鸡摸狗、蒙骗恐吓村民的趣事时哈哈大笑、乐不可支,细想想,他甚至觉得可耻。 “路很长很长,甚至可能根本就是一条死路,我却有必要继续走下去,因为打从一开始这便是属于我自己的路,自己的选择,怨不得旁人。在这种大热天里受洋罪,看上去很傻,是吗?也许吧,还有之前有必要付出的无数艰辛。就快三十岁的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怀抱着这样那样的梦想,光只是想想就有些叫人难为情,然而路始终都还是要走下去的。”这是回来后的第二次,秦林又打开了自己的日记本。没有错,就是从那个时候,他想要学习,不是为了招工的可是,他要考科举,首先要过的就是县试这一关——虽然他也知道自己的基础很差。 好像是心有灵犀,秦玉当天从临江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些复习资料。 …… 夜校自然还是夜校,白天上课也只是偶然,不过也变得冷清了许多。 马大伟如愿以偿的通过了招工考试,对于他来说,能进工厂上班目的就已经达到了,他可不认为自己有办法考上秀才,在夜校里自然再看不到他的身影。也有让他感到不顺心的事,他和萧萍的关系终究还是断了,不知是谁先提出的分手,总之现在两人见了便如同陌路人一般,谁也不回答一声招呼,不过张卲伟看得出,马大伟心里还惦记着萧萍,至于萧萍也不像她表现得那么决绝,只是不知道以后两人的关系会怎么样。 萧萍还是每次都会来夜校的。“考科举之类的我当然从来没有奢望过,不过能多学一些总是没有坏处,说不定什么时候还用得着,再说能到这里来,我们至少还都是学生。”萧萍自己是这么说的,不过据江娜说有一次大家都不在教室时,看见萧萍一个人坐在之前马大伟坐过的位子上发呆,手里拿的笔记本也是当初马大伟送给她的。 那个总是巴望着有一天能跳出造纸厂的郝宏兴没有再来,要知道在此之前他可是所有人最盼望着能考上秀才的人。他现在算是彻底绝望了,倒不是厂里的领导突然间又变卦了,而是因为他父亲的一些事情牵连到他,之前就连他自己也一点都不知道。原本还满怀着希望,现在却变成了没有希望,有人说见到一向滴酒不沾的他居然喝得酩酊大醉,也有人说见到他将所有的复习资料一把把扯烂,然后丢到了火堆里。 最好学的当然还是李春妮,差不多每次见到她时都是一个人捧着一本书在看,按江娜的说法在这么下去李春妮马上就要变“书虫”了,要知道当初这可是秦玉本人的专用绰号,不过要说起来班上变化最大的恐怕也就是李春妮,现在已经很难再让人相信她其实是从乡下来的女孩了,她那身新衣服让不少人看了都非常嫉妒。 “可我还是更羡慕你。”李春妮对张卲伟说这话时显得那么认真,“衣服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乡下妹子一个。你真的好聪明,什么都懂,不像我,笨死了,只是一些最基本的东西翻来覆去却总是记不住。” “得了吧,乡下妹子怎么了,也不比人缺胳膊少腿的。”没有想到江娜倒是很会安慰人的,而且她那张嘴也未免太快了些,“你根本用不着自卑什么,一个人生在哪里根本不是她自己能做主的,但他却可以选择将来自己所走的道路,没有谁是生下来就伟大的,也没有谁是生下来就平庸的,将来会怎么样谁又说得好,重要的还是自己要活得精彩。” “我就是笨,像这样的话我就说不出。” “别往心里去,我这也都是从书上看来的,瞎掰,瞎掰罢了。”江娜突然变得心虚了起来,也许她自己也觉得有事没事掉几句书袋是件挺没意思的事。 比预想中的晚一些,李大山和孙国强孙国盛兄弟也已经回来了。多少有些让人意外,孙国盛竟然和他媳妇离婚了,要知道这即便是在城里也还相当少见,更让秦玉吃惊的是,居然是孙国盛他媳妇提出离婚的。 “好好的日子不过,就知道瞎折腾,早晚有那个傻女人后悔的一天。”看得出来,孙国盛对于这段婚姻其实也谈不上有多留恋,大约还是心疼钱更多一些。 又要去临江了,这一次又可以好好的大干一场了,每个人都感到十分振奋,孙国盛更是巴望着能领回一个城里女人做媳妇。至于秦玉本人,他还有更长远的计划,只是这个时候他还并不十分确定自己的路可以走多远…… 第121章 变化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再次回到临江城,秦玉就好像是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从前干得好好的零件生意完全撇下了,起初人们还以为就像之前那样,他又找到了什么更来钱的道,却没想到他原来只是搞小本经营继续卖他的羊血汤。就好像临江城里的其他小商小贩一样,秦玉的摊子就在距离码头货场不远的文昌庙支,就好像双石桥镇的兴隆街,文昌庙也是临江的老街,只是现在略显凌乱一些,卫生条件也不容乐观。 李大山和孙国强也知道秦玉是在等龚永健办理去望齐港的手续,却还是难掩心中的困惑,在耐下性子来观察几天后,终究还是选择了离去,在经历了零件生意的洗礼后,这种累死累活一天也只能赚到一点点铜钱的生意实在是不能让他们感到兴奋,再说之前的买卖也算是熟门熟路,即便是离开了秦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还可以少一个分钱的,没什么不好。孙国盛这一次却很难得的违背了他大哥的意愿,一天能有几吊钱已经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好生活了,要放在从前只怕一年到头也见不到这么多钱,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还在于最终拆伙的那天晚上秦玉说的那番话。 “没有什么事是不需要冒险的,就好像有的人非常不走运,只是在家里的床上躺着,也会被天上掉下来的星星砸死,难道有谁会因此就不在床上睡觉了吗?做生意当然是一定要冒一些险的,这永远都不会错,重点要看是否认为值得。钱嘛,永远赚不完的,今天赚不完,明天赚不完,以后也一直都是如此。风险也同样是如此,一件事我们之前会做,现在却未必,以前会做,因为我们一贫如洗,也无所顾忌,哪怕只是为了一文钱也要去努力争取,当有了些基础后就要重新来过,一点一点把基础打牢靠,这才是长远之道。人生不会永远一帆风顺的,不会什么好事都让我们碰到的,有得一定有失,绕一些远路往往才能更早到达终点,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我们还有权力选择走哪条路的时候干脆一些,要不然非到了要改变方向的时候,我们可能连选择的权力都没有了。” 对于孙国盛来说,秦玉的那些话只能说是似懂非懂,不过这并不要紧,他也听得出秦玉这很显然是在表达善意,而经历了上次那笔生意,他也已经对秦玉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他便很快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每天可以赚多少钱他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在意了,也许他原本也就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而且每天这样忙忙碌碌的也比较符合他的性格。 到了晚上会比较无聊一些,毕竟临江城也几乎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夜生活,至多不过是去便民酒馆灌上一肚子的劣质散酒,然后回去睡大头觉。不过有些事,总会有些变化的。 就像是往常一样,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哟,不错嘛,好在我还是清醒的,不然还以为是走错了地方呢,这是干什么呀,又要卫生检查了吗?拾掇得跟新房似的,害我差点儿都不敢进门了。” 也难怪那个青工刚一进门便大惊小怪的,便民酒馆的样子的确有了很大不同,倒不是真的添了什么或是少了什么,但感觉的确是不一样了。从前地上总是黑不溜秋的,甚至有人怀疑那是不是直接用煤渣铺的,现在才终于让人见到久违的青石地面,更让人惊讶的是其中的一段甚至还铺着木质地板,可见这曾经还是一件相当考究的房子,满是油腻的桌子被人很小心的擦过,露出原本的木纹,摆放得也比从前整齐了,凳子也不再摇摇晃晃的了,并不是换了新凳子,而是原本的凳子被人又重新钉结实了,更重要的是那些刮衣服的钉子头现在全被楔进了木缝里,只要没人胡乱折腾,至少短时间内用不着担心它们再冒头了。 “有个女的。”孙国盛提醒道。他好像是被什么吓到了,声音有些抖。 “不新鲜,胡同里的大妈有时会过来帮忙的。” 秦玉这时才注意到,柜台那边今天换了个年轻的女孩,绝对还不到二十岁,极瘦,脸上带着病态的惨白,走道像飘似的,应该是第一天来上班,有点儿怕生,总是低着个头。 正像秦玉猜测的那样,那个叫王英的女孩今年十九岁,在家待业两年,好不容易有了这份工作,说是正式工,其实一个月也没几个钱。说起来她的人生也算够不幸得了,从小就没爹没妈不说,一路都被其他孩子欺负,眼泪只能往肚子里流,好容易熬到上学,老师又是个犯了事的军官,结果被查出了有历史问题,见天被人揪出去,课自然也就上不成了,这样子居然也被她糊弄到毕业,就这么在家闲了两年,好容易工作了,也只是到这样一个的小酒馆里当服务员,当然,比起那些至今还在家里闲着的,也不能算是最不幸的。对了,她还有个身体不好的奶奶需要人照顾,之前还有个姐姐,后来去了乡下,死在了那里。 “这凳子是你钉的吧?真不错。”秦玉记得自己也曾经干过这样的活,事实上它远不像看上去那么容易,尤其当一个人力气不大,又没怎么干过粗活的情况下,用劲太小钉子根本钉不进去,用劲大了这么烂的板凳一榔头下去说不定就砸得四分五裂了,搞不好还会敲到自己的手。 王英点了点头,算是感谢,也许她还没学会怎么和生人打交道。 秦玉记得那一天孙国盛没怎么喝酒,也没怎么跟那群青工们一起胡闹,很早的便回去了,脸微微有些红,不过应该不是喝酒喝的。 说起来王英虽然瘦一些,又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却还是蛮漂亮的。孙国盛已经恢复了单身,也也大不了她几岁…… 第122章 前尘往事 秦玉只是个比较聪明的少年,又不是神仙,也不是能掐会算,至少这一次他是完全的猜错了。 跟许多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农村的人不一样,孙国盛兄弟俩的童年还是在城里度过的,而且过了相当长一算时间,直到孙秉禹终于意识到自己回城无望,才不得不把两个孩子接回到自己身边,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孙家兄弟与那些同龄的农村孩子多少有些格格不入,尤其是比较内向的弟弟孙国盛。后来村子里来了很多城里的年轻人,一样的童年经历也让他和那些年轻人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其中的一些人甚至还和他成了很好的朋友,完全不考虑他是个朝廷钦犯的后代。 那群年轻人中有一个女孩做了村里学堂的老师,这是她费了很大功夫才争取来的,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多出来的那仅有的一吊钱,有人说她为了这个陪村长睡过觉,也有人说她跟本就是个懒骨头,说到底还不是为了逃避下地干活。对于前者孙国盛只能说是半信半疑,那个老色鬼听说是见了漂亮大姑娘就走不动道的主,不过也从没听说他会对什么人用强,风评倒也不算太坏,如果真的是求到他,倒还真有可能,至于后者,孙国盛是不会相信的,那女孩对工作十分负责,也从不会刻意逃避下地干活,说那种话的人才真的是坏了良心。当然,不管是怎样评价,都还轮不到他去说,毕竟他是个朝廷钦犯的后代。 “你和那女孩发生了什么吗?”秦玉不是很清楚孙国盛为什么要给他讲这段往事,只是直觉告诉他,那应该与在便民酒馆遇到的那个叫王英的女孩子有很大关系。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可能我当然会十分高兴,她真的是个很出色的女孩,不单只是长得漂亮而已。不过很遗憾,其实并没有。人家是城里的女孩,我只是乡下的小子,何况我是个什么身份自己最清楚,我还是有一些自知之明的,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偶尔在脑子里想想也就是了,没必要付诸行动。大家好歹也是朋友,不要搞得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 那女孩后来就死在了那里,病死的。一直以来大家都知道她的身体不好,只是没有人想到会糟糕到那个地步。 孙国盛还记得,那一天就好像以往所经过的每一天一样,并没有什么特殊,大家还是一起上工,孩子们也还是一起去上学,有人早上还看见她挑水,只是气色差一些,不过她似乎也从没有过气色好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习惯了,也不会有人在意。快中午的时候,有人说她正给孩子们上着课就突然晕过去了,有人去叫了村里唯一的大夫。一阵的忙乱,大夫才刚叫来,人就已经不行了,中午的时候女孩曾经清醒过很短一段时间,人们以为没事了,大夫说那叫回光返照,女孩轻轻的念叨着妹妹的名字和卧床的奶奶,很显然是放心不下,不一会儿的工夫便很安静的死掉了…… 孙国盛说的那个病死的女孩很显然就是王英的姐姐,如果听到这里还没弄明白那秦玉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 “我觉得咱们应该帮帮她们,他们真的是很难。如果只是王英一个人或许还好些,可她还有个奶奶。”孙国盛试探着说道,他不敢肯定秦玉是否会愿意。 “为什么不呢?既然是你朋友的妹妹,那也自然就是我们的朋友。”秦玉倒是蛮痛快。 接下来只要王英自己同意也就是了。 让秦玉他们意外的是,王英拒绝得十分干脆,不过想想也不难理解。两个陌生的小伙子,自称是姐姐的朋友,突然提出愿意帮自己,这本身就是很令人怀疑的,更何况他们还是最被人所看不起的不三不四的家伙,胡同里的大妈们说,这种家伙就没一个好人——虽然这两人看上也还没那么坏。另一方面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王英自然是舍不得放弃的,至于他们提出的条件的确是相当诱人,一天就有五百文钱,那岂不是六天就跟她一个月的工资一样了,王英不是那种不通世事的小丫头,自然也是知道钱是好东西,只是这报酬也未免高得太匪夷所思了,让人很难不产生怀疑,而且奶奶也不会同意的。不过想一想,那可的确是很大的一笔钱,如果是真的,那对家里的帮助……算了,反正也不会是真的,想也没有用。 孙国盛总是不死心,还是每天去便民酒馆找王英,还不只一次被大妈们呵斥,不过他还没有打算就这么放弃。那些扛大个的青工们笑话他,居然编出这么离奇的故事来追女孩子,真是土的掉渣了,不过孙国盛并不在乎。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龚永健的手续还是没办下来,秦玉和孙国盛也不会催,反倒是龚永健自己显得比较急躁。 孙国强来找过弟弟一次,他们又做成了一笔螺丝生意,赚得比从前少了许多,但依旧是摆摊卖羊血汤远远不能比的,自家兄弟,孙国强当然希望弟弟能过去帮他,孙国盛没有同意,他觉得这样就很好,事实上在此之前秦玉和他一起去衙门办了营业执照,现在的他们已经是临江城里的第一批有执照的摊贩。 双石桥那边到时有新的消息传过来,说是林静已经不在官营商店站柜台了,先是被调到了街道的副食店,后来被派去驿站守卖零食的小推车,工作环境越来越糟。 “怎么能这样呢?看人家孩子老实就这样恶整人家。”孙国盛都替她感到愤愤不平,不过据说林静自己倒是相当平静,不哭不闹的,倒是个令人省心的人。 趁着手续还没办下来,秦玉准备再回一趟双石桥,秦凤一向懂事,如今还大哥在,还轮不到秦玉说不放心,不过这次出门恐怕要走得久一些…… 第123章 秦林的婚事 秦林的生活变得十分的有规律,每天只是工作,吃饭,睡觉,还有看书。他没有参加招工的考试,他说这叫破釜沉舟,他要参加科举,而且县试的日子已经不远了。不过现在对于他来说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确切的说他现在正在为一件事苦恼。 方茜来找他那天之所以最后还是去了,也是因为想去见一个人,可惜的是到最后她也没有出现。许爱莲,打小就和秦林一起长大,一起上学,甚至是一起去做流浪武者,在同一个冒险者小队里多年,不同的是许爱莲比秦林早回来几年,如今自然也在双石桥,不知走了什么门路,正在衙门里做文书。两人很早便确定了恋爱关系,也得到了对方家长的认可,只是现在情况发生了些变化。 “一个破临时工也想娶我女儿,做梦吧,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他那熊样还想考秀才,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秦林很难想象这么恶毒的话居然是许爱莲的妈妈说的,第一次听别人提起他甚至以为是对方在造谣,现在他已经可以接受这一事实了。 许爱莲来找过他,她只比秦林小一岁而已,也算是老姑娘了,说实话她现在心里充满了矛盾。她当然还是喜欢秦林的,但她也知道母亲的话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秦林现在只是个临时工,错过了机会,将来能不能转正还很成问题,难道让自己一辈子都跟着一个临时工吗,都是从黄玉山庄出来的,都是穷怕了的,王爱莲当然很清楚这其中的艰辛,哪怕不是为了自己,从将来孩子的角度讲这也是极糟糕的。就算真的让秦林真的过了县试,还有府试,院试,之后还要考举人,都通过了又如何,也未见得就是什么好事,一套过程走下来要花两年的时间,两年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尤其是对于秦林来说,他要真中了举人,就可以认识许多更年轻,更漂亮,也更加优秀的女孩,到那时候是否还会记得她许爱莲,如果真的是那样,到时候许爱莲就快三十岁了,谁还会对一个三十岁还没嫁出去的老姑娘感兴趣呢? 许爱莲会这么担心再正常不过了,秦林发现自己甚至找不出什么话来安慰她,总不能说自己不是那样的人吧,这样的话只怕那些有点成就便抛妻弃子的渣男们也没少说过吧,再说虽然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他也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考中。 “要不我们成亲吧,马上!”当这句话说出口时,许爱莲自己也觉得唐突了一些,什么都没还准备,有的只是母亲几年前就准备好的一床绣着鸳鸯戏水的软缎被罩,说是碰上了就早早地备下了,怕将来女儿出嫁时买不到那么好的,那床被罩秦林也是见过的,那时许爱莲还歪着头笑眯眯的问他是不是很漂亮。 秦林决定再去见一次许爱莲的母亲,他预支了一个月的工钱买了瓶好酒,这一次她倒也没有之前那么强硬,不过还是提出要结婚也可以,不过她也有她的条件,女儿不能就白白嫁给他这个穷光蛋。 秦林自己也没想到他会那么快再次登门。 “石头,你老实说,是不是在外边干了什么不好的事。”再次去许爱莲家,秦林心里充满了忐忑,以至于他感到那样的不真实。这么多年没见,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弟弟了。谁都知道秦玉聪明,可聪明是一回事,能有许多钱却又是另一回事,重要的是秦玉说到底还只是个孩子,何况他还完全没有工作,整天介也只是和一些不三不四混在一起,那些钱,那些东西难道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成,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这也让他不得不往坏处想。 没有错,刚刚发生的一切的确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最感到震惊的还不是秦林,而是许爱莲一家。 当得知秦林决定再次前来拜访,而且这一次他弟弟也要跟着一起来时,齐凤甄感到相当的不可思议,大约在她看来那个小伙子也实在太过厚脸皮了,被自己那样子奚落了一顿居然还不长记性,这一次更过分,甚至还要把弟弟拉进来,听说他那个弟弟也是不争气的,连个工作都没有,整天只知道瞎晃。齐凤甄是谁,噢,忘了介绍了,她就是许爱莲的母亲,年轻时也是黄玉山庄的一枝花,说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也不为过,只是生活的苦闷让她沾染了不少小市民的坏习惯,早已看不出当年大家闺秀的风范。 “穿着一身会不会不好?”长这么大,秦林还从没有穿过绸缎长衫,总觉得有些浑身不自在,走在路上也显得太扎眼了。 “能有什么不好?有的人总是那样,先敬罗衣后敬人,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穿得好一些呢?”秦玉穿的也是同样的藏蓝色绸缎长衫,不过他年纪还小,有些撑不起来。 “哟,几天没见,抖起来了?”齐凤甄总是这样,见人没好话,何况她也不认为秦家人真的穿得起绸缎长衫,指不定是从哪儿借来的呢,不过她的眼光还在,看得出那是好料子。 许爱莲倒是多少能感觉得到母亲的些许变化,虽然说话依旧是夹枪带棒的,不过母亲好像跟谁说话时都一向是如此,也不能说这回就是有意要针对秦家兄弟俩,至少与上次相比,总不至于谈了没有一刻钟送客的意思就已经相当明显了,而且很难得的起身给两兄弟到了水,也许这就是个好的开始。 秦玉只是陪哥哥来的,除了一开始打个招呼外就再没说过话,却好像许久没洗头一样,时不时的抬起左手挠头,引得齐凤甄不由皱起眉头,却只觉得眼前突然一闪,这才注意到对方的真实用意,那是在炫耀自己的手串。齐凤甄是看不出材质的,好像是翡翠的,如果是真的,那可值不少银子,即便不是什么高级货,也不知是自己家买得起的。齐凤甄又仔细观察了一下,秦林的手腕上隐约也带着一只手串,不过看不真切,她不能妄下判断。 之后的一切就都变得顺理成章了,走的时候秦林从兜里摸出一块玉牌放在桌上,当着面齐凤甄没好意思拿在手上仔细端详,只是瞥了一眼,应该是羊脂玉的。 “我要出趟门,去望齐,这几天就走,手续已经托龚永健办了。对了,他也是要去的。”吃晚饭的时候,秦玉很平静的对一家人宣布,就好像只是要去邻居家串个门一样…… 第124章 去望齐 有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就在南下的日子定下来的那一天,孙国盛那边也有好消息带过来,王英终于答应过来给他们帮忙了。 “我觉得你们不像是坏人,再说我也不觉得你们有什么必要非要来骗我不可,我姐的确没提过你们,却也没说过没有你们这两个朋友。还有,你们知道的,我奶奶身体不好,我的确是需要那些钱。”王英也许这辈子都没对陌生人一次说过这么多话吧,怯生生的有些不敢看人,不过说起来她和孙国盛也不能算是完全的陌生人了,毕竟这些天来,那小子几乎天天都往便民酒馆跑。她的目光是那样的纯净,水一般的眸子没有一点儿被污染了的痕迹,充满了对面前这两个人信任与感激。 秦玉上下打量了一下王英,从怀里摸出几张银票拍在桌上说:“去做两身新衣服吧。我和国盛哥马上要出远门,去望齐港,你也跟着。一起见见世面也好,也别老窝在临江,外面的世界大着呢!”想了想,到底都是些一两的,又从怀里摸出几张,“你不在家,找个人照顾一下你奶奶。还有,这也不是可怜你,是你该得的,刚那是置装费,这个算出差补助。” 除了在便民酒馆里结算的时候,王英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钱,有些被吓着了,连连后退说:“我自己有衣服的,我可以……” “好了,不要说了,就这么定了。人靠衣服马靠鞍,跟着我和国盛哥,不能太寒酸。”还没等她说完,秦玉便打断道,“做衣服的钱不能省,不够再回来跟我说。” 王英愣了好一会儿,她真的是有些被吓到了,这些钱要是留在便民酒馆就是一年也挣不下来。咬了咬牙,还是从桌上接过那些钱,没有错,她的确需要那些钱,要不然她又何必放弃那好不容易找来的正式工作,事实上虽然没有人当着她的面,不过想也知道有不少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能传到王英耳朵里的都还算还,可她也知道更难听的也多得是。 就在这时有人推门进来,秦玉本以为会是龚永健,却没想到来的会是孙国强和李大山,不过想想也不难理解,不提别的,至少还有孙国盛在这里。这俩家伙如今恨不得连内裤都换成绸缎的,自以为能让别人高看一眼,却难免给人一种暴发户的印象。 孙国强孙国盛兄弟俩的感情一向都是很好的,他已经不止一次的表示希望弟弟能跟着他一起干,却都没能说服孙国盛,在家里他们一向都是听孙秉禹的,在外面时也一向都是孙国强说了算,孙国盛似乎一直都没有自己的主张,没想到这一回他却出奇的执拗,这次李大山也一块跟着来了,希望这个弟弟别接着犯浑,只是没想到来得似乎不是时候,秦玉也在,这让孙国强感到一阵的尴尬。 李大山倒不觉的怎样,说实话他和孙国强的目的并不完全一样,孙家兄弟情深与他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李大山从不认为秦玉接着卖羊血汤是个好主意,卖羊血汤的收入的确是不能算少了,这或许是许多人做梦都想不到的高收入,要在以前李大山还会很羡慕,但对于他们这些见过些钱的人来说就不能算很多了,何况每天还要累死累活的。到临江也有些日子了,与当初在乡下时不一样,与在双石桥的感觉也不同,真的是见过些世面了,虽然还不能算是个城里人,主要指的还是没有户籍,当然,也没有工作,不过李大山自问也绝不是当初那个刚进城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小子了。这些日子他也有在文昌庙附近转悠过许多次,比起兴隆街这里的确是要热闹得多,但也仅此而已,但就像兴隆街之于双石桥镇一样,文昌庙的所谓繁荣几乎仍旧是可逆的,那些会来的文昌庙的,依旧只是一些社会的边缘人,被人瞧不起,一旦谁告诉他们只要离开文昌庙就能找到工作,只怕没有几个人愿意留下,何况那里的情况也的确是复杂了一些,那里三六九等什么人都有,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为了摆摊才去文昌庙,吵架拌嘴的几乎每时每刻都会发生,打架斗殴也绝不什么新鲜事,虽然也只是刚刚有了那么一点苗头,李大山却也看得出,已经有人开始在那里欺行霸市了……这些事秦玉他们就身处其中,自然要比自己了解得多,也许是因为龚永康龚永健兄弟的关系,秦玉目前还可以仰仗着衙门的力量,不至于受欺负,但这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再者说,比起当初自由自在的日子,现在这种生活总是受约束的。 当然,李大山同来,也并不完全是为了秦玉孙国盛考虑的。这段时间他又与孙国强搭伙做成了一笔生意,获利不少,有超过千两银子,两人平分后也很不少,要在从前这绝对要算个天文数字了,李大山却并没有满足。黄金是值钱的,不过要是一个人已经用惯了钻石,冷不丁用一次黄金说不定也还是觉得寒酸,就好像生一开始赔钱时,没有人会想自己当初赚到了多少,只会想比起最赚钱时自己赔了多少,现在的李大山就是这个样子,曾经有过一次交易狂赚一万两银子的辉煌,这一千两银子虽说不算少,他也绝不会觉得多,这样让他尤其怀念过年前的那段美好时光。当初还以为少了秦玉可以少分一份钱,现在他到宁愿能分秦玉一份。 “哥,大山哥,你们不用再劝了,咱爸不是常说吗,人各有志,你们看,我们这不是在收拾东西要出远门吗?” 孙国强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李大山倒是说了些祝一帆风顺之类的话,不过多少显得有些言不由衷,秦玉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顾自倒了杯水慢慢地喝着,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王英手里抓着银票,尴尬的站在一边,她甚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想要置身事外,却又觉得不大妥当。 “我们是要去望齐港,见见世面,如果可以,也要顺便做些生意的。”秦玉倒并不想瞒着对方,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这时候,龚永健已经买好了船票,应该说他还是很有办法的,虽然多花了些时间,没想到还让他搞来了头等舱的票…… 临江城到望齐港的路程不算太远,坐船三天就到了,只是半路要在柳青港换船,这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尤其是对于那些第一次出远门的人来说。.孙国盛在此之前甚至还没有到过临江城,王英则是从来没有出过临江城,龚永健倒是出过门的,不过也没有走过这么远,与他一起来的吴小艺之前倒是天天都可以见到船的,毕竟他曾在码头货场扛过大个,坐船却还是第一次。只有秦玉,这点距离对他来说只能算小意思。 “什么?船已经开出去了?不会吧?那我们怎么办?”听到码头的工作人员说船已经走了时,秦玉觉得自己都快处于暴走的边缘了。 “能怎们办,再等一天呗。谁让你们来时的船晚点了呢?这不是很正常吗?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柳青港的工作人员显得很不耐烦。 “看来也只有如此了。”龚永健倒还算沉得住气,说实在的他也的确是不愿意立刻就回到船上,毕竟是颠簸了一天一夜,那滋味可真不好受,不过也算不错了,至少他们还是在头等舱里,否则还要更糟。 “可不可以再想想办法,我们真的是有急事。求求你们了。”一个相当熟悉的声音带着哭腔传到耳边。 “求我们也没用。你也不要难为我们,又不是我们说了算的。早干什么去了,有急事,谁不是有急事,有本事你们飞过去呀。” 秦玉回头一看,果然是认识的人,江娜,她的父母,还有一个既漂亮的年轻姑娘,应该就是她那个被守备大人看上的姐姐江怡,就像传闻的那样,果然是少见的美人。一家人都在,而且一副相当着急的样子,秦玉倒是听说之前有小股的大齐军队偷袭小鬼域岛,临江这边的军队也参战了,莫非……不,应该还不至于那么严重,至少他们一家人没人戴孝,胳膊上没有带着黑纱。 江家人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努力,其实打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只是不如此不足以发泄憋闷在心中的郁结,这时候,江娜也注意到一直站在一旁的秦玉。 “石头……”能在这里遇到熟人,江娜总算不像刚刚那么激动了。 “这里总不是说话的地方,几位也还没吃饭吧,正好,我们也正商量着要去哪儿吃呢,要不去吃口刀全鸡宴吧,别来一趟柳青港,回去跟别人说连全鸡宴都没吃过。”秦玉没有问江家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只是提议去吃饭。 虽然还搞不清楚状况,龚永健还是第一个站出来表示赞成,虽然他也有听人说过柳青港的口刀全鸡宴一点儿都不便宜,不过他更清楚秦玉孙国盛都有钱,有这样两个大户跟着,到哪儿去总亏不了自己的肚子,吴小艺当然也是举双手赞成的,只有王英没有吱声,也没有一副雀跃的样子——女孩子总是比较腼腆的,再说她也听人提起过,全鸡宴绝对不便宜。江家人自然不好意思让秦玉出钱请他们,不过至少江娜还知道秦玉是发了些财的,不会在意那几个钱…… 第125章 王都来的左清 左清今年整好是四十岁,风尘仆仆的来到望齐港已经有差不多半个月时间了,只是他现在真的十分怀疑,当初自己突发奇想非要来小鬼域岛走这一趟,是不是真的有必要。 比起周天子治下的其他地方,小鬼域岛是封闭的,如果不是战争的爆发,左清甚至根本没有听说过这里,他也问过身边那些所谓见多识广的人,只有一个好像隐约听一些冒险者提起过,而且据说那里十分贫困。没有多少人会认为那里能很快富裕起来,然而不少人还是从中嗅到了商机,不得不承认,小鬼域岛地方很大,而且人口众多,哪怕只是跟其中很少一部分人打交道,那也是一个令人垂涎的巨大市场。左清早年在一家商行里打拼,有了一定积蓄后开始独立经营一家商行,主要是从王都风临城向其他地区输出奢侈品,运进粮食之类,不过只要是赚钱,基本上什么都会做,虽然商行的规模不大,但靠着之前积累下来的一些人脉,倒也经营得红红火火,重要的比起那些还在为分店掌柜之类的职务而努力打拼的友人,已经有了相当资产的他完全要算是成功人士了。 这一次会到小鬼域岛来自然是要为希望开拓新的市场而努力的,然而结果却让他相当失望。来之前左清还特意做了些功课,竭尽所能的找了些关于这里的书籍,这让他多少对望齐港有了个初步的了解,不过他还是很快就发现那些其实根本就用不上。 作为小鬼域岛上排名前五的大城市,望齐港也要算辉煌一时,然而随着鬼域石的开采殆尽,这里也不过是一个连接本土的一般港口,早已不复昔日的辉煌,几乎所有的街道名称都有变化,来时带的旧地图根本派不上用场,几十甚至上百年前那些商店、戏院、说书场、甚至青楼很多都还在,只是换了个名字,而且破败不堪。昔日相当豪华的邸宅现在被分成了一个个的小单元房,也许是出于解决众多人口住宿问题的考量,只是破旧了很多,有些还亟待修缮,许多年前那里曾是有钱人和外国居住的富人区,现在,这些景象已经消失了。 比起风临城,这边的物价十分的亲民,一份快餐,包含了茶、汤、鱼、鸭、炒蛋这些拼盘,加上不限量的米饭馒头,才不到二百文钱,现炒的热菜也不贵,回锅肉、糖醋鱼加上砂锅豆腐也只要不到五百文,只是在小鬼域岛上似乎很少有人舍得如此的大吃大喝,也不知是生性节俭还是兜里实在没有钱,不过那些餐馆里普遍的非常拥挤,要找到一个位置是相当不容易的,很多时候他必须一看到有空凳子就一把抢来,端到一张已经坐满人的桌子边坐下,要不然就只能像许多本地人那样靠在门边墙角之类糊弄完一餐饭。出行也很苦难,从一地到另一地大多数时候只能靠步行,要等一辆公共马车是很不容易的,其拥挤程度简直难以想象,而且很多地方要怎么去也不是左清这样的外地人能搞清楚的,据说这里也有马匹甚至马车出租的,不过佐藤清没有见到,有一次他是坐在独轮车的货架上被人带去目的地的,其颠簸程度让他有好几次都想狠下心来干脆走着过去,不过人家毕竟也还是一番好意。此外,在经历了长时间清苦的生活后,整个城市的人都正在松弛下来,但这些松弛如果过了头,也是比较危险的。在望齐港的偏僻地方,已经出现一些兜售春宫图的事情,一群群街头闲逛的十几二十几岁青少年也让左邻右舍感到可怕,像左清这样的外地客商的到来,也导致了一些人开始从事不法勾当,虽然这些都还只是个别现象。 说到底左清只是来做生意的,只要生意能做得成,望齐港会是个什么样子于他而言本没有多少关系,只是现在这个样子对于他的信心的确是相当大的打击,更重要的是到目前为止他的确还没有谈成任何一笔生意。本地人对于他所能提供的各种奢侈品有着很浓的兴趣,然而真正能买得起的人就寥寥无几了,以他目前所得来的消息,一个本地家庭要想购买他的一件商品只怕要一家人花费一生的积蓄才能够买下,至于那些有能力购买的人,左清所能提供的这些低价奢侈品又很难吸引他们的目光。至于要从当地买进货物,他们似乎也拿不出什么值得一提的商品,左清也亲自去好几家工厂看过,价钱方面是没话说的,质量就完全不能让人满意了。 “也许我根本就不该来,也许再过几年情况会好很多,现在似乎太早了些。”左清有些想要放弃了,却又并不甘心。一直以来的一切也都算顺风顺水,身边的很多人对他的判断也都有种盲目的信任,这也是他最为自傲的资本,左清打算再坚持几天,实在没有机会再回去也还不迟。 这里是一家非常少见的高档餐厅,几天来除了在下榻的客栈外第一次可以相对较舒适的用餐,也多少又找回了些还在风临城的感觉。那是一处宫殿般高大优雅的建筑,很醒目,很容易找,只是有些陈旧了,大堂里原本应该很精美的雕花柱子都有些斑驳了,或许是有许多外地客商出入的关系,倒也收拾得很整洁,菜的味道也不错,特别是那道虫草木瓜排骨汤,做得十分入味,左清还在考虑未来几天是不是每天都来光临一次。 “请问是左清先生吗?我可以坐下来吗?”说话的是一个相当年轻的男子,左清甚至怀疑他有没有超过二十岁,与其说是青年,不如说是少年更贴切些,对方虽然是在问自己,不过显然并不打算真的征得自己同意,而是自作主张的拉出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左清并没有介意对方的无礼,比起这个,生意才是真正最重要的。他会出现在这里,而不是满世界的出去找生意,正是因为对方的相约,昨天的时候对方便托人给自己带话说有便宜商品愿意出售,最重要的是对方还强调质量方面有保证,这让他非常感兴趣——通过之前的接触他发现那些小鬼域岛的工厂似乎只管生产,对产品的质量一向是不关心的,同时他们也不会关心自己的产品是否能销售的出去,因为一切都要依靠配给,工厂自己根本没有销售的权力。 “我想你应该会感兴趣的。当然,为了保证质量,之后您还可以亲自去验货。”说着,那年轻人递上一本相当精美的图册。 只是一本简简单单的图册,已经让左清对眼前的年轻人有了些好感,来望齐港也有些日子了,那种粗制滥造的商品名录看了太多了,如此做工精美的图册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第126章 成交 你猜的没有错,去见王都来的商人左清的那个年轻人正是秦玉。在柳青港虚耗了一天再次上路,只是这次没那么幸运,龚永健也搞不来头等舱的船票,这一路的颠簸与拥挤可真够受,好在大家也知道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了。至于接下来,秦玉还要把左清引荐给龚永健,毕竟他还只是个小商贩而已,要把神像运往外地销售,他还没有这方面的许可权,当然,龚永健和他的临江第二修造厂也同样没有,不过修造厂毕竟是官营的,各方面总会好交代些。 马上要去面对一个来自王都的大商人,龚永健多少有些犯迷糊。 “就这样去见一个商人,会不会有些不好,还有,那家伙可不可靠。”龚永健实在很难想象有一天自己也会要去面对一个外地客商,毕竟龚永健从没离开过小鬼域岛,从小接受的教育也认为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破坏规则的人。来之前秦玉就告诉他是要见见世面,可见世面归见世面,要去见一个来自王都的大商人总是让他在心里感到有些别扭。 “怕什么,一个商人而已,还能把咱吃了不成。再说那些神像要想卖出去,总是要想办法卖给外地客商的,要在本地卖,我们又何必吃那么多苦大老远跑来望齐,在本地是不是能卖出去且不说,价钱也不会高,难道你还准备留在家里沤肥不成?” “你说是那些要卖给外地佬的?”龚永健有了一种突然掉进套里的感觉,可再细想想又不是。 “自然是要卖给他们的,不然在这小鬼域岛上,有谁出得起让我们满意的价钱。一个月十尊神像,每尊二十两银子,一个月也就是二百两,对于一个人是不少了,对于整个修造厂来说,吃不饱,只能说是饿不着吧。整个帝国,至少整个王都可是个大市场,只要这笔生意做成了,之后订单就好像雪片般飞来,当然,那也要我们的货物质量合格有保障才行,这样一来不但修造厂被彻底救活了,最重要的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你该不会以为我要买那些神像只是为了摆在家里好看的吧?” 龚永健在修造厂也是穷怕了,没事就要去衙门里哭穷,当然不会不明白银子的宝贵,可这些又似乎不应该是他这个层次的人该考虑的事,管他呢,只要能把厂子搞好也就是了,当初能找上秦玉还不是为了这个,至于说他的手段有些剑走偏锋,也不是现在才知道的,早在开始生产神像的时候就应该料到了,甚至说在他开始关注杨大拿这样一个问题工人的时候就应该料到了。 至于说左清,他也同样迫切的需要这笔生意。作为最早吃螃蟹的一批人,他需要向身边所有人来证明自己的眼光,还有一点也是他一直留在望齐港久久不愿离去的原意,甚至说比起向其他人证明自己还要更重要得多,只是在外人面前他自己或许不愿意承认罢了。 “一个最需要讲究门面功夫的商人,又不是来体验生活,在小鬼域岛会去和普通大众一起在最拥挤的饭馆里就餐,会去吃二三百文钱一份的快餐,甚至很少会刻意的点菜,这就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了。不妨想想看,我们自己还不是每天大鱼大肉,在柳青港时一顿全鸡宴也不便宜,还不是说点就点了,也没有什么嘛,而他又为什么会那样?难道仅仅是生性节俭吗?可他还不是走到哪儿都穿着做工考究的绸缎长袍,真的会是个节俭的人吗?”在众多的外地客商中,秦玉细心地观察了好几天,最终能够选择左清自然不会是没有道理的。 秦玉猜得没有错,左清的商行的确是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就在上一年,左清的事业已经发展到了一定水平,就好像通常人们会做的那样,他也需要拓展自己的业务,同时在他看来继续经营廉价奢侈品已经很难再有任何发展,同时也与自己的新身份并不相符,于是他开始大胆与那些冒险者合作,支持他们去探索秘境。这样的决定原本也不能算错,刚刚经历过兽潮,那些冒险者们正闲得发慌,这时候只要拿出不太多的钱就能成为一支不错的冒险小队的投资人,一旦投资正确立刻就能赚大钱,应该说他所选择的进入时机也恰到好处。只是左清的运气不好,突如其来的战争让他的全部计划都泡了汤,在那样一个环境下所有的投资也理所当然的全部打了水漂,还有人因此丢掉了性命,偏偏死的不是什么冒险者,而是他自己手下的伙计,左清不得不支付大笔的抚恤金,这才叫做屋漏偏逢连阴雨,行船又遇顶头风。 “怕什么?质量一流的你直接拿回去卖就是了,其他的在王都怕是要削价的,但倒倒手你还可以贩卖到外省去,反正那些人也不像风临城的人那么挑剔,未必分得出啥是好赖货,说不定还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到时候只怕左老板数钱都要数到手抽筋了。” 虽然不愿意承认,左清却还是知道,对方说的很有道理,做工如此考究的神像,区区一千两银子一尊的确是相当便宜的,而且只要签下这笔合同之后还可以长期合作,质量有自己亲自把关出不了什么大问题,而且就像对方说的那样,大不了卖给外省人也就是了,还不是一样赚钱,虽然难免会矜持一些,最终还是做出了决定。 现在可说是万事具备了,可问题又回到了原点,不管是秦玉还是修造厂都没有直接贩售上品出境的权力。 这自然也难不倒秦玉的,他很快就在望齐港当地找到了一家军方下属的商行搞合作,说是合作,其实就是利用对方的牌照,事情办成了,给他们分点儿钱。有这种什么也不做却有钱分的好事,对于一家新成立的商行来说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何况对于主管衙门来说也算是不小的政绩,双方自然一拍即合。大家都是官营机构,一切都好商量,至于秦玉在里面插了一脚,也被大家自动忽略了。 龚永健已经是非常满意了,作为一个从八品的厂长如此的自作主张多少有些坏了规矩,但能做到这一步对于各方也算有所交代了,毕竟临江第二修造厂在此之前可是一家还需要衙门补贴的厂子,现在却能创造创造几十万两甚至更多银子的利润,能有这样的成绩谁又能说他什么呢?越是如此,龚永健越是佩服秦玉,只是动动嘴皮子,倒倒手又赚了将近一万两,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呀。 而对于秦玉,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第127章 新的商机 紧窄的米色及膝长衫,同样紧窄的宝蓝色缎子长裤,腰束革带,擦得锃亮的又尖又翘的小牛皮靴,腰间挎着短弯刀。秦玉和龚永健费了很大劲儿才认出那是孙国盛,样子有些不伦不类,甚至有可能被胡同的大妈当成小流氓押送去游街,却已经在看不出乡下人的样子了,甚至很难让人相信他是从小在这小鬼域岛长大的,虽说是如此,不过这样走在大街上还是能吸引许多年轻人惊羡的目光,甚至会被认为是从王都来的时髦青年。 “我说国盛哥,咋这副打扮,奇装异服的。”秦玉不由笑道。 “咋?不好看?少见多怪!人家王都那边的年轻人不都这样穿吗?”对于秦玉的话孙国盛一向是信服的,只是这些天左右也没事干,既然是要来见世面的,自己多少也有些钱了,当然不能亏待了自己,见到什么好的就买下来,虽然他自己也未见得就觉得这身行头有多好看,只是图个新鲜罢了,却也难免要嘴硬一番。 “王都的年轻人?风临城我是没去过的,不过怎么说也是从外面迁来小鬼域岛的,这一路上也见了不少王都的年轻人,没办法跟他们套近乎,远远地看上一眼还是没问题的。我想在王都大约也只有街头的小流氓小混混才会这一身打扮吧,还应该是最不入流的那种。不信你问问左老板,人家可是地道的风临城人。当然,如果你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那就另当别论了。要不然兄弟还是劝你换下来的好,不然容易挨揍。”秦玉半开玩笑的说着。 见到王英也在一旁偷偷地笑,孙国盛也只有一脸懊恼的表示不会再这样了,不过老实说他也的确担心这样一身打扮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事实上他自己就亲眼见到过,一个自认为潇洒时髦的青年,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就有好事的老太太跳出来一顿数落,不过刚刚争辩几句,就有一人跳出来对他进行抨击,最后几乎动手,要知道那家伙穿得还不如自己夸张…… “其实这样也挺不错的,说不定还能给我们带来些小钱花花。”秦玉的话让孙国盛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他刚不还说这是什么奇装异服,穿出去会被揍吗,不过既然他说可以靠这个赚钱,想来也是有些道理的,“那个左老板不是有自己的商行吗?而且听说他之前发财靠的就是那些廉价奢侈品,像你这样的奇装异服他一定也能搞到不少。当然,他的那些廉价奢侈品是不要的,穷人买不起,有钱人看不上,只有那些有些闲钱却不多的人才看得上眼,可偏偏咱们小鬼域岛穷人有的是,如今那些大贵族也有很不少,缺的就是这些有点儿闲钱却又不多的人。可那些带有明显异域风情的小件服饰就很不错,什么时候,喜欢追逐新奇时髦的年轻人都不会少,这些东西也不算多贵,只要能搞到手,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另外你身上这种紧身的衣料子,大姑娘小媳妇的做个新衣服也都用得着,穿上那些个,身条儿也都显出来了,这爱美可是女人的天性,贵是稍稍贵了些,可你只要摆在摊子上,就不用担心会没人来买的。咱们来望齐一次也不容易,能办的事当然要尽量办。” 秦玉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把几个人说得都是一愣一愣的,很难判断说他这次到底是早有预谋,还是临时起意。左清那边都不用去问,当然是会举双手赞成的,这几乎就等于是要送钱给他花一样,自然求之不得。孙国盛对于现在的状况还是满意的,不过他也不会情愿一辈子都只是像现在这样随便摆个摊子,王英只是给秦玉和孙国盛打工的,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只是她也好奇秦玉怎么会看见什么都能想到赚钱的主意,有时她甚至会想秦玉会不会就像书里说的那样就好比财神爷下凡,走到哪儿都能赚到哪儿,吴小艺当然是心存羡慕的,他甚至在考虑自己是不是也干脆离开修造厂,虽然已经是正式工了,每个月也就那点死工资,之前还很满意,可跟人家还真没法比,要不然自己也跟着他干,或者干脆自己也摆个摊子,说不定还更好,不过真要下这个决心他也有些舍不得,毕竟如今的工作也的确是来之不易。龚永健则只是在好奇,对于秦玉的才干他已经深有体会,现在他到真的很期待秦玉可以沿着这条路走到哪一步去。 至于秦玉本人,他可不是那种习惯于等待的人,说干就要干起来。 和之前一样,秦玉又一次找到了那家军方下属的商行,用对方的牌照把东西运进来,然后分他们点儿钱。 事情办得很顺利,手续方面略繁琐一些,彼此有商有量的,不过一个时辰也就办得差不多了。 回客栈的路上,每个人都显得很放松,还有心思买一些心仪的东西,当然,秦玉和孙国盛这两个大户买得比较多,至于左清,这些街头上品到也没什么他看得上的。 晚饭后,各自回房,原以为又是一夜无话。 猛地,秦玉只觉得头一阵阵的疼。秦玉一直知道自己的伤没有全好,偶尔还会发作,可这次却与以往不同,以往不会口吐白沫,也不会浑身抽搐,只是这种疼由内而外,仿佛来自灵魂深处。 “啊——”一声尖叫声几乎刺破耳膜。 “石头,你怎么了?” 第一个闯进房间的是孙国盛,接着依序是王英,吴小艺,龚永健,有些意外的是王都来的客商左清也还在,所有人都听见了刚刚那一声尖叫。 房间了似乎一切都很正常,白天买的东西也还好好的摊在桌上,只是秦玉不知为什么倒在地上,也没见身上有伤,只是浑身抖个不停。 “石头,你没事吧,吃晚饭时不还好好的?”孙国盛将秦玉扶到床上,只见秦玉脸色惨白,明明天气依旧很热,他好像却冷得直打哆嗦。 秦玉吃力地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好一会儿,总算缓过来一些,开口道:“让大家担心了,没事的,老毛病了,孙二哥知道的。” 孙国盛点了点头,他知道秦玉有动不动就头疼的毛病,也曾见过他发作的样子,只是和之前比起来,显得尤其猛烈,离得老远都听得见他的惨叫。 “石头,天亮了去医馆瞧瞧,有病是拖不得的,而且你也……”王英怯生生的说着,她是想说秦玉又不差钱,不过想想还是没说出口…… 第128章 投资与购物 一觉醒来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头依旧很疼,依旧不想动弹,不过秦玉还是打算起来活动一下,至少下楼去让同伴们比较放心。 “怎么,你也开始注意到了吗?”许久没有听到的那个声音又出现了。 “注意到什么?”回到房间的秦玉再也支撑不住身体,衣服都没换就倒在了床上,好在与这个莫名其妙的声音对话并不需要体力,甚至不需要精神力,就好像这个声音从一开始便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给了你治疗的办法,还给了你固基丹的丹方,这么久过去了,依然时不时会头疼,尤其是这一次。我也不怕告诉你,这还只是开始,要不了多久,发作得只会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严重,算起来,你大概也只有两年好活了。”声音还是那样平淡,不喜不悲,却听得人遍体生寒。 “难道你……” “你要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要暗害你还说得过去,可你偏偏什么也不是。我还没那么无聊,丹方什么的也都是真的。我是不清楚你之前经历过什么,若不是看在本家的情份上,当初就不会管你,那你在黄玉山庄那次就醒不过来。至少你现在不是还有两年命在嘛。哦,忘了说了,两年后你可不只是死那么简单,你中了噬魂丹,没听说过?不要紧,就是熔魂丹的一种升级版。熔魂丹也没听说过?不只会要人的命,就连人的灵魂也要毁掉,不同于熔魂丹那种低端玩意儿,至少就我所知,噬魂丹无药可解。” 秦玉好像被人打了一记闷棍,愣愣的坐在床上。 “接下来的路怎么走你不妨好好想想,虽然只有大约两年,能做的事情还是很多的。我可是很看好你的。”那声音又突然消失了,就好像突然出现时一样。 一连几天,除了吃饭,秦玉几乎再没离开过房间,就说自己是在修养,不过一些事还是要按部就班的完成。 就在修养的这几天,秦玉托左清回去后帮自己物色一个便宜的冒险者小队,起初他还劝左清也一起投资,不过这位王都来的客商显然是在之前的投资中吃够了苦头,始终还是心有余悸,不过让他帮帮秦玉的忙倒是举手之劳的,毕竟战争时期,闲下来的冒险者真的要多少有多少,何况这对于增加彼此间的友谊也有帮助。只是在他看来,这个少年的胆子未免太大了些,对外面的世界几乎一无所知,却敢在这个时候投资冒险者小队。 “我年长你许多,也托大叫你一声石头,我劝你还是放弃的好,投资冒险者可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出于好意,左清还是做出了自己的规劝,“做生意可不仅仅是头脑好就完了,信息是很重要的,当然,这也需要一些运气,在所有的生意里,投资冒险者尤其是如此。说你一声少年人,不要说我是倚老卖老,不过这么多年在生意场上打滚,听得多了,也见得多了。人们总愿意去谈那些一夜暴富的例子,就好像投资冒险者小队是这世上最有利可图的一样,其实那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幸运儿罢了,他们往往都是极聪明的,同时运气也比一般人要好太多了,甚至说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打从一开始就是制定游戏规则的家伙,谁输谁赢原本就是由他们来决定的。事实上倾家荡产的也大有人在,我的一个朋友便是如此。那是我的一个学长,从小功课就极好,进了商行以后也有出色的表现,并很快获得提拔,我开始独立经营之后,他早已离职且买卖做得极大,前些年年资产最多时几乎是我的这家小商行总资本的十倍以上,算是一班朋友中最受人羡慕的,太太漂亮温柔,孩子也聪明可爱,家庭幸福,事业蒸蒸日上,就在他事业最顶峰的时候也开始投资冒险者,结果一次小规模的兽潮让他失去了所有的一切,他不再是受人尊敬的人,为了偿还高利贷他太太也要出来工作,甚至要去陪客人喝酒,所赚到的钱却不足以支付利息,最后我那位学长只能走上绝路,那位太太要去城南的书寓陪客人还债,后来干脆长三幺二一路沉沦下去,孩子没有人管,现在成了街头的小混混。石头你是我见过最有经商头脑的少年,我不希望你走那位学长的老路。” 秦玉当然不可能就这么被左清的言语所动摇,他要投资冒险者自然有他的理由,只是有些话说了左清也未必能明白,而且他也严重怀疑左清说的这些,若真有一个相熟的朋友投资冒险者小队输得这么彻底,当初左清自己怎么有胆子一头闯进来。 几天时间里,几个人都在望齐港展开了各自的采购行动。只有王英是个例外,虽然秦玉和孙国盛都给了她一些钱,王英却并没打算就这么花掉,她还要把钱省下来,给奶奶买药需要钱,买营养品也需要钱,她只有这一个亲人了,哪怕自己省一些,也要照顾好奶奶。吴小艺买了一个巨大的包裹,里面装满了各种千奇百怪的小玩意儿,他说是要自己拿回去玩的,还要给家里人带些回去,秦玉却知道,他是打算带回去卖的,也许要不了多久他就会离开修造厂,虽然他还在犹豫,不过看得出也犹豫不了多久了,能有一份正式工作曾经是一家人的梦想,他也曾经想要继续考科举,不过现在见识了秦玉和孙国盛的财富,吴小艺又有了新的想法,只是要看龚永健会用什么办法挽留他了。孙国盛做了全套的新衣服,按他的说法望齐的裁缝手艺比临江的好太多了,这一次他没再搞出什么奇装异服来。龚永健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没想到购物也绝不落人后,大人孩子的衣服装了一大包,外加全套的头面首饰。相较而言,秦玉这次买的东西还算少的,只是比较贵罢了。 该做的事都做了,要回去了。秦玉却还不打算就这么回临江去,他买了一张相反方向的船票,有一个地方他还打算要去看看…… 第129章 去道清 小鬼域岛的北部,也就是江娜她姐夫驻扎的地方,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一个在地图上根本找不到的所在,从距离最近的道清县城出发也还要翻过四座高山,跨越两道河流,之后还要在走出好远才能到,如果不是因为通着官道,秦玉甚至会怀疑那里是不是哪个原始部落,好在一路的景致都还不错,听听鸟叫猿啼,倒也不会觉得特别累——那种老旧马车跑在铺着碎煤渣的盘山路上,颠簸的人都要散架了,秦玉还想,要是常年都是这样,人都不知会不会少活几年,不过这对于他来说也无所谓了。 谁也没想到秦玉会来,然而他还是来了,有些突然。然而真正让人感到意外的却并不是他的到来,而是样子已经完全变了。人们总是对一些固定印象有较深刻的印象,哪怕改变就在眼前,有时候也不会引起注意,尤其是当情绪不稳定时。 认识秦玉的人都知道,他这几年一直有伤在身,之前勤修苦练的成果早就烟消云散了,虽然个头绝不算矮,却长了副麻杆似的身材,让人怀疑一阵风是不是就能把他吹跑,现在却完全不一样了,虽然难免还是有些瘦,却已经不能说是弱了,的确,他真的是强壮了不少。 “你是怎么做到的?”江娜好奇地问道,所有的人里就属她和秦玉最熟悉。 还有人比江娜更想知道,就是她的准姐夫守备王太忠。 王太忠正躺在病床上,这一次真的伤得非常重。被包裹得好像粽子,一只眼睛已经永远看不见了,另一只眼睛一时也看不见东西,好在医生说这只是暂时的,过些日子会慢慢好起来,要想完全恢复从前的视力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总比什么都看不见要好,伤养好后可能会有些跛,但比起那些甚至需要截肢的士兵已经要算幸运了。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还是几乎不能动,也可见他当初是怎样一个惨状。那真的是一场激烈的战斗,齐王也不知从哪雇佣了很多猴子一样的敢死队,那些身材矮小的雇佣兵就好像完全无所谓生死一般,总是打退一波还有一波,发出鬼一般凄厉的叫声,拼了命的向前冲,单凭这样的气势就足以让那些胆小的人丢下武器掉头就跑,据说他们当初为帝国征战时就是这样的。别看他们一个个都瘦了吧唧,个子也不高,却都分外的灵活,真的就像是成了精的老猴子,个顶个的狡猾,稍不留神就会有人付出代价,而且很多时候也就意味着死亡,事实上就是在那次规模并不算很大的战斗中,王太忠的不少手下都永远长眠在了那片甚至叫不上名字的山地上,就连他自己也是九死一生,能活着回来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若是一辈子都要躺在病床上,这位守备大人自认为还不如当初就死在战场上的好,而眼前这位少年的到来,似乎给他带来了希望。 这个叫秦玉的,当初不也是受了很重的伤,据说差点死掉,现在还不是一样活蹦乱跳,看起来比谁都健康。 “练体术嘛,这又不是什么秘密。再有就是吃,吃得不好什么都白搭,比如说我现在每天都至少要吃下八个鸡蛋,还有大量的肉。” 王太忠被秦玉的话吓了一跳,肉就不提了,一天八个鸡蛋的生活实在是太奢侈了,他考虑的还不是一般情况下一天吃那么多鸡蛋身体是否受得了,而是一个人居然可以吃那么多的鸡蛋,在他的印象中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小鬼域岛的生活是艰苦的,这些外来户的生活尤其如此。买肉都会尽量要买得肥一些,再肥一些,小时候家里穷,有一次发现猪肉不知怎么居然可以敞开供应,结果一不留神吃多了,跑肚拉稀足有十天,至于说鸡蛋,比起肉的确不能算贵,也不是什么便宜东西,知道他做了守备才开始不觉得那么心疼。 之前便听说秦玉在做生意,这次又听江娜说起他赚了不少钱,看来这是真的了,这要换做一般人家,只怕这样吃法很快的一个家就会吃垮掉。之前听说这个聪明的少年在做小贩还觉得颇为可惜,现在想想这倒也未尝不是一条很好的出路。虽然仅有的一只眼睛视线也相当模糊,王太忠还是隐约的有注意到秦玉的手串,虽然已经刻意换了身粗布的普通褂子,腕子上的手串却是掩饰不住的,也或许他根本就没打算掩饰,王太忠原本也有一串,战斗发生的太突然,没来得及去下,让一个雇佣兵给砸得四分五裂了,那可是花了他一个多月俸禄买下的好东西,结果气得他用狼牙棒一下一下的把那家伙的脑袋砸成了一张饼,到现在都还心疼着呢。 在此之后的日子里,王太忠自然是在继续养伤,家人也一直在陪着他。秦玉似乎并不急着要回临江,期间倒是去过两次道清县城,做了几笔小生意,这样子居然让他也赚了几两银子,真是不得不让人佩服。 “你还真的是走到哪儿就划拉到哪儿?绝不错过赚钱的机会。”江娜不无羡慕的念叨着。她现在还干着守玉简的工作,每天无聊的要死,甚至就连想当初龚永康他媳妇要生还子的那种火烧屁股的事都没有再发生过,这次来看姐夫倒还是其次,能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不用整天无聊的面对枯燥无味的生活,她就已经相当满足了。老实说她也蛮想像秦玉那样,至少可以生活的自由自在,不过想也知道父母是不会答应的,再说这也需要很大的决心,每当真的要面对时,自己又开始打退堂鼓了,兴隆街那些摆摊的,也未必个个都赚得盆满钵满,不说别的,当初的赵乐乐就给了她不小的阴影。 “反正这里不是双石桥,甚至不在临江,你要不要也趁现在试试。” 江娜有点小激动,重要的是家里人这会儿也顾不上反对什么…… 第130章 竹楼街 就好像许多其他地方一样,竹楼街也是道清城传统的商业街,只是比起临江的文昌庙要小得多,甚至还远远不如双石桥的兴隆街。 就好像双石桥其实没有桥一样,竹楼街上是没有竹楼的,据说以前是有的,是那种很有特色的吊脚楼,后来换成了一排排低矮单调的夯土房和红砖房,青石板路的两边栽了些梧桐垂柳,路很窄,路况也很不好,大一些的马车进来便很难出得去,这里的特色是独轮车和驴子。之前一切自由市场均被视为藏污纳垢之地而被荡涤殆尽,如今情况好了许多,至少不会像从前管得那么严了,开始有人来做生意,而且正变得越来越多。 “去那么早做什么?你不是说至少要巳时以后才会逐渐热闹起来吗?现在去准没有人的,你那一大堆东西拿去卖鬼呀!”江娜有些不满的嘟囔着,自从不再上学,她还从没起过那么早。其实他们头一天晚上便进了县城,早上天还没亮秦玉就去敲门,甚至来不及梳洗就把她拽了出来。 “你以为那还像你守玉简那样吗?不早点去,哪还会有位子,何况咱们还是外地人。” 秦玉说的没错。因为是自发形成的市场,再加上缺乏管理,竹楼街比起文昌庙来要混乱得多,那里甚至没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摊位,来得早的人,占一颗树下便是铺面,占一段街沿边便是摊位,来得晚一些的,便瞅个空处席地而坐,抖包解袋亮出商品便吆喝起来,更多的人甚至连席地而坐的资格都没有,他们很有可能既是买家又是卖家,提着大包小裹,在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中四处窜梭。 与兴隆街文昌庙比起来,竹楼街显得非常特殊,虽然还只是第一次来,江娜也有注意到,这地方卖各种与冒险者有关的商品的特别多,可以是一株草药,一块不起眼的矿石,一件兵器,一件甲胄残片,半真半假的所谓秘籍……不一而足,比较起来,买卖其他的商品的不是没有,显然是不多的。 “道清城是本地那些冒险者离开的最后一站,也是他们中的一些人衣锦还乡的第一站,这个所谓市场原本就因他们而兴起,没有他们,也就不可能有今天的竹楼街。”一旁摆摊的大叔显然就是本地人,而且还很有可能就是亲眼见证着竹楼街兴衰的最早一批人。与很多人一样,他也是斜背着小挎包,面前的油布上摆满了各种草药和一些不知什么东西的残片,唯一比较特殊的大约就是他总是抱着个木头匣子,雕得很精致,这年月,能像他这样将一些好东西收进木头匣子的便已经很让人羡慕了。 “唉唉唉,别摸别摸,说你呢,不买就放下,看可以,别摸来摸去的,让你摸绣了,我还卖给谁去?”正说着,有人在大叔的摊子前翻检着那些金属残片,大叔正要去招呼,只看了一眼,立刻高声呵斥道。竹楼街的人气挺足,甚至不输文昌庙,不过或许正因为如今会在这里交易大部分早不是当初那些冒险者们,反倒是不少本地或是外地的人愿意来这里捡漏,或是纯粹只为了长长见识,来这边逛逛的人也未必就是打算要来买东西的,也许只是要来看看,甚至纯粹就是故意来给人找不自在的。就像眼前这位,一看便知道是逃学出来的学生,花些小钱买上几株草药还有可能,在矿石里挑挑拣拣纯粹为了碰运气的也大有人在,那些不知名的金属残片显然就不是他们买的起得了,也难怪大叔连碰都不愿意让他碰一下。 “有什么关系,不过是铠甲残片罢了,又不是高级货,那么紧张干嘛?”那少年个头蛮高,比秦玉还要高些,刻意装得老成一些,不过那张稚气未脱的脸却是骗不了人的,“你看这个,还能看到一点点红色,之前是涂了漆的,现在差不多都掉没了,还有这个,不熟别的,这款式一看就是冰霜帝国那边的小作坊流过来的,粗糙,简陋,难怪说会生锈,搞不好拿回去没用呢已经碎得满地都是,你这就没有上点档次的吗,镇边军的旧货也行,起码也是官府的工匠们造的,质量一般,总不会粗制滥造……” “小子,行啊,年岁不大懂得到不少,就凭你这几句话,今儿让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好货。可站稳了,别吓得摔一屁股灰。”说着,大叔没有动一直捧着的木头匣子,而是从自己的小挎包里掏出一个小盒,秦玉和江娜也忍不住凑过去看。 盒子很小,而且很空,里面只装了一个钩子。 当然不会是家里常见的普通钩子,应该是纯铜打造,还鎏了金,小小的钩子上雕满了繁复的花纹,江娜是看不出钩子的本来面目,秦玉也看不出,只觉得应该是哪个大件器物的一部分,而且应该很有些年头了。 “样子好安逸呀!城里的官营马具店应该也见不到。”那少年赞叹了一句。 大叔显得颇得意。那都是十年前收来的老物了,到现在也没有卖出去,一来总找不到出得起合适价格的买主,而来也是有些舍不得,没想到现在还可以拿出来唬人,只是不料一回头却看见江娜一脸不屑的样子。 “石头,把你那家伙也拿出来亮亮,让他们见识一下。” 秦玉没有动,只是饶有趣味的看着那个少年。 “什么嘛,还当至少能拿出个什么来,到最后却什么都拿不出,就这还好意思到竹楼街来摆摊子。”见秦玉没掏出什么来,那大叔难免又是一脸得意。 “这位大哥便拿出来嘛,也让小弟见识见识。”那少年的话还算客气,他也只是大略扫了两眼秦玉的摊子,虽然也看不出有什么太出奇的东西,至少码放的那些看起来已经比大叔对在外边的要高级不少,心中也难免有些许期待,当然,期望值也并不会高就是了。 秦玉盯着那少年看了好一会儿,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又好像是发了好大一会儿楞,最后,还是一脸不情愿的从怀里摸出一个瓷瓶…… 第131章 丹药 和大家猜的一样,十四岁的梁星还是个在书院里读书的学生,不过还有今年就参加科举的打算。虽然家里一向管得很严,尤其是母亲丁美诗,他却总有相当多的办法逃学,好在的是凭着一点小聪明,功课一向还不错,加上父亲梁光身为总兵的关系,也不会有人回去他父母那边告状,当然,父母在身边时他还是会装一下乖小孩的。 去上课是无聊的,实际上逃学也一样是无聊的,特别是那些约好了的狐朋狗友突然要冒充一下乖小孩时,一个人的空闲时间实在很难打发。 好在的是梁星现在发现了一个好去处,花上一点小钱,坐驴车到道清的竹楼街,时不时还能淘到些好货,他自己就用在这里买下的杂七杂八的碎片攒了一整身的铠甲,虽然他并不缺这东西,重要的还在于过程,何况能有一身自己攒的铠甲,拿出去在朋友面前也倍儿有面子。 此外姐姐梁芸英也在道清,姐姐一向都是最疼他的,再说能和那些与姐姐共事的漂亮女孩在一起也是很不错的事,只是不管见了谁都要叫姐姐,还要一副乖小孩的样子,这一点有些叫人郁闷。 只要一有机会,梁星便会到竹楼街转转,所谓有机会指的就是有钱,而所谓有钱也就是有三五两银子的便是很大的钱了,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点点爱好,家里给的所有小钱都变成了各式各样的金属碎片皮革碎片,实在不行还可以来了道清再找姐姐要点儿。 有时候来竹楼街也不一定是为了要买什么东西,单纯只是为了看个热闹,也不只是什么人大喊一声——“大令来了!”整个小街上顿时人仰马翻,呼天喊地,人们狼奔豸突,一阵向东,一阵又折过来向西,有的人还可能会收拾一下东西,也有的人则索性把手里的东西,摊子上的货物完全丢下不管,一味地奔逃,也有人会趁机浑水摸鱼,不过那也是所谓艺高人胆大的极少数,毕竟要是被人赃并获那可不是仅仅罚钱那么简单,罪名可是很重的,关几天再放出来都是轻的,有一次大令的人还抓到了梁卫东,好在的是他还记着背着书包,而且身上什么也没有,被熊了一顿也就放他走了,他倒不用担心会被扣上什么帽子,只是要被当总兵的父亲知道,一顿皮肉之苦怕是免不了的,搞不好还会有什么别的惩罚,之后再想逃学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又一次来到竹楼街,今天的情况只能说普通,看了好几个摊子,别说找到什么称心的好货,便是稍稍看得过去的都不多。会到大叔的摊子前看看当然是有原因的,一套洗得有些发白却又收拾得十分得体的长衫,一双翻毛牛皮短靴,胡子也修剪得齐齐整整,抽烟时还用着手雕烟嘴。梁星也算是竹楼街的常客了,之前没有打过交道,也知道大叔这里的东西不错,听说他有个兄弟就在外面做流浪武者,也有人说大叔自己就是某个冒险者小队的一员,只不过不是那种出任务的,而是专门负责倒卖战利品的。当然,大叔的货一看就知道很多都是从冰霜帝国流过来的,而且算不得特别高档,不过也不能太苛求,真正的好货,别说是在竹楼街,就是那些官营的商店也经常缺货的,何况真正的好货必然价值不菲,那些经常逛竹楼街的也大都买不起。 “这是个啥呀?”梁星和那个摆摊的大叔也都算是久混竹楼街,见多识广了,对于秦玉拿出的东西却还是完全摸不着头脑,这种瓷瓶并不罕见,即便在小鬼域岛也并不那么稀缺,都是用来装丹药的,可具体这丹药是什么,就看不出了,但,不管怎么说,这可是丹药,不是随便什么草药,也不是散剂或是膏药,在整个竹楼街都是独一份的,道清县城最大的药店也许有卖丹药的,不过想也知道一定超级贵的。 秦玉只是笑而不语。 固基丹,别说这两位,也别说是在这小小的道清县城,就是整个小鬼域岛认识的人怕也屈指可数,只是秦玉不明白,那个声音为什么偏这个时候出现,又一定要自己把固基丹拿出来。 “这都没见过?就这还好意思到竹楼街来摆摊子?”江娜可一向都是不甘示弱的,原封不动的把那位大叔的话又还了回去,说起来她也是第一次见到,不过气势不能输。 “随便拿出一个什么玩意儿,就冒充丹药,小小年纪,你知道什么是丹药?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大叔还在死鸭子嘴硬,气势上却已经完全颓了下去。 秦玉依旧不说话,只是看着梁星。虽然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也搞不到那个声音是想干什么,不过大约与这个学生打扮的少年脱不开关系。 “这丹药多少钱呀?不过我想我身上的钱是一定不够的,看来一会儿只能去找我姐要些了,只希望她身上能有那么多钱。”梁星有些遗憾地抓抓头,老实说他可不认为梁芸英会肯买给他,毕竟那东西一看便是价格不菲,然而不试试总是不会甘心的,也许还会有百万分之一以内的机会。 “想买?也不是不行。”秦玉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实际上却是在按照那个声音的吩咐说道,“你要是有足够的钱,或是你背后的人有足够的资本,我这里还不止这一颗固基丹,只是价钱嘛,确实是不便宜,即便你买的多,给你个优惠价,也要五十两银子一颗,我敢说这边可没人买得起。你要是有诚意,我倒是可以跟你过去看看。”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梁星一脸的兴奋。 五十两银子?还是优惠价?抢钱也不带这么抢的!大叔已经完全石化了。 一旁的江娜倒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既然是要出来见见世面,总不会再像之前那样瞻前顾后。 只是对于这个同学,她是越来越看不明白了…… 第132章 诧异 秦玉原本以为自己的话不过是客套客套,不过梁星显然是当了真的,而且是立刻拉起人就要走。好在的是梁星的姐姐就在道清城内,而且是少见的女兵营,去见识一下也没什么不好,要是有一两个美女,养养眼也是好的。 虽然是货真价实的女儿国,似乎也不像秦玉憧憬的那样美女如云,一个个最能也就是中人之资,或者还要更差一些,这不由让他颇为丧气,江娜倒暗暗松了一口气,甚至还有些小得意。 “表姐,我姐她人呢?”迎面走过一位女军官,梁星很亲热地叫着。她也就二十出头,个头比江娜还要高出一块,短发,一副英姿飒爽的样子,一身很普通的军装,穿在她身上似乎也一下子增色不少,只是江娜一眼便看得出,她那身军装明显的是被改过的。 “她?那不是吗?” 顺着手指的方向,果然一位极年轻姑娘正在练习骑马砍杀。带着有面罩的头盔,看不出长相,露出的一小截手臂却看得出皮肤是极好的,虽然只是惊鸿一瞥,还是在马上,加上宽松的铠甲,却掩饰不住一双极美的大长腿。 “喂喂,擦擦你的口水。”江娜不由的揶揄着。 秦玉只能给她一个大白眼。 “阿星,你怎么会在这里!”一个相当粗犷的男人的声音。秦玉顺着声音看去,只见是一位顶盔挂甲,腰板挺得倍儿直的中年人,看样子有五十出头,身旁两个很年轻但却相当精干亲兵模样的人,秦玉没什么和镇边军打交道的机会,没办法从盔甲的样式看出中年人的级别,不过眼前这位便知道不简单,绝不会是什么普通的小军官,不过他还是没有注意到梁星的身子已经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 没错,来人正是梁总兵长,梁星的父亲梁光,一个不管是在部队还是在家里都想到有威严的人。 梁光带兵相当严格,而且很愿意把部队里的那一套带回到家里来,虽然以为军务繁忙可能会比较少在家,管教孩子的时间也不会很长,不过在梁星心目中,父亲显然还是较之母亲更可怕的存在,不管怎么说,只要能拿回不错的成绩单,母亲对他的管教也就不会那么严格,而父亲只要有时间,就会亲自过问他的学习,从不会例外,虽然每次都可以过关,却还是会捏一把冷汗,而且父亲不止一次说过,靠科举是必须的,却没必要去做什么文官,考不上也要送他去当兵,并且多次强调,姐姐作为一个女孩子也去当兵了,他一个男孩子当然更要继承父亲的衣钵。说起来对于这种事情他倒是挺不屑的,姐姐所在的女兵营分明只是个样子货,总是要轻松得多,至于自己,父亲显然是打算让自己去镇边军,而且是比较艰苦的地方锻炼,怎么可以拿来相提并论。 “姨夫您又忘了,今天是沐休之日。”说话的是那位漂亮的女军官,刚才梁星已经介绍过了,那是他表姐丁兰。 “哦,是这样。”梁光的脸上不再像刚才那般阴沉的可怕,不过言语中依然透着严厉,“不过都已经十四岁,再不是什么小孩子了,即便是沐休之日也不能放松。我知道你准又是去竹楼街了,要搞那些业余爱好不是不可以,但也要适可而止,不要干得太过分,耽误了学习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很显然,梁光嘴上不怎么说,对儿子来道清城干什么还是门清的,梁星也不由的又打了个哆嗦。 “对了,他们是?”梁光喜指的是秦玉和江娜,这两个人显然不是女兵营的人,尤其是秦玉,一般人也不可能到这儿来,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是跟梁星一起来的。 这让梁星感到十分为难,与小商小贩打交道绝不能算是一件光彩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丢人的,如果在严格一点儿,这几乎即等于是在变相的鼓励投机倒把,而投机倒把至少在小鬼域岛可是一种相当严重的罪行,即便是完全撇开这些不谈,梁光对于这类人也一向没有什么好印象。“一群只会偷鸡摸狗的家伙。”这几乎就是梁光对于那些出入竹楼街的人们最经常也最直接的评价。 然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切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彼此介绍过之后,梁星非常惊奇的发现,父亲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暴跳如雷,至少没有揪着他的耳朵然后一脚揣过来,而是好一阵子的沉默,壮着胆子偷眼看过去,梁光脸上的表情变化得很厉害。他始终都还是不喜欢小商小贩,可眼前这个秦玉他却无论如何讨厌不起来。 在此之前他才刚刚去看望过伤员,作为战斗英雄的王太忠自然是不能不见的,正是从王太忠嘴里,梁光第一次听说了秦玉。甚至用不着别人提醒,关于做生意的事情,他自己就帮秦玉找好了充分的理由——普普通通甚至可以说破落的外来户,哥哥只是个赚不到钱的临时工,还有个妹妹年纪还小,总不能一直躲在家里吃闲饭,至少他还没有变得游手好闲,也没有像和他情况差不多的大多数半大小子那样到出去惹是生非,小商小贩是让人看不起的,也许他也难免会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不过年轻人,还有机会,还可以走回头路的,而且说到底,他这样大约也要算自食其力吧,只是不太光彩罢了。 “有没有考虑到镇边军来,好刚就要用在刀刃上。”经过一番谈话后,梁光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于是向秦玉提出了邀请。 “我这人散漫惯了,怕是不大能吃得了苦。”秦玉的回答还算委婉。 “人各有志,勉强不来的,不过还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也给自己一个机会。”梁光愣了一下,不紧不慢地说,“既然来了,也不用着急回去,过两天隔壁午阳县又赛马,我家那臭小子早就想去看了,都是年轻人,你们也同去。” 秦玉很是诧异,这个总兵大人平易近人的有些过了,可他图得又是什么呢? 在没人注意的角落,一个人朝这边探了探脑袋,很快又消失不见了…… 第133章 看赛马 午阳的赛马场距离县城其实要比想象当中要近得多,来之前梁星还说就是坐车也要小半一个时辰的路程,感觉上并没有花那么长时间,甚至不需要站得特别高,老远的就看得见午阳县城,那是不多的一些参差错落的红砖小楼,被灰黑的土坯房簇拥着,看上去极不搭调却又相处安然。至于所谓马场,其实也就是一大片的草原,没想到距离道清的山林这么近,居然就有草原,别看午阳县城破破烂烂的,马赛却也组织的像模像样,毕竟当地人搞赛马也有相当多年头的传统了。 众人的马车走得不慢,赶到时第一轮赛马已经开始了,四周一片嘈杂声。 “你之前就和我爸认识?”梁星最终还是没有忍住,之前父亲的表现实在太奇怪了,且不说秦玉他们只是街头摆摊的小贩,秦玉怎么看也比自己大不了多少,身为总兵大人,对于镇边军以外的人,哪怕是那些地方上的文官,也想来是没什么好脸色的。 “怎么可能,就算总兵大人爱民如子,我们甚至都不是小鬼域岛上的土着,去哪里认识你父亲。”秦玉也是完全搞不到,如果说自己是因为固基丹才搭上梁星这条线,在梁光面前可什么都没拿出。 倒是那个声音让秦玉不要担心,一切总是有原因的,只是这样的话说了跟没说也差不多。 “据说那两个女孩子都是这一次最厉害的种子选手,石头你见多识广,不知她们俩哪位会比较厉害些。”江娜很不识相的打扰了秦玉的思绪。 顺着江娜手指的方向,的确是有两个女孩子在那边。年纪稍大的那位看上去有二十出头,骑一匹胭脂马,穿一身天青色绣花缎子箭装,脑后绾一个蓬松的发髻,也不知从哪儿摘了朵野菊插在头上,正风姿卓越的过来,脸上带着微笑,随着那马的颠簸,胸脯软溜溜的蠕动,颇有几分风流佳人俏女侠的味道,而且看得出,应该是在有意卖弄。另一个似乎就差了许多,十四五岁的样子,干巴巴的缺少水气,眸子也不通透,连头发都是干焦的黄褐色,就像大旱的苞米樱子,马的样子也难看,矮矮小小的,四条瘦了吧唧的腿儿,活像一只大号的跳蚤,而这不是骑着,而是牵着马过来。 “你确定她们也是骑师?一个该去选花魁,另一个根本还是个小孩儿,马跑起来都担心会不会把她甩到路边去,这简直是胡搞嘛。”丁兰抱怨着。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你今天没穿军装,随便拉一个人问问,谁能想到你已经参军多年了?也许那两个女孩子真的骑术高超呢?”梁芸英半是调侃地说道。 “姐姐说的对!”梁星不失时机的拍马屁道。 “说不过你们姐弟俩。也是,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你这混小子会是总兵大人家的公子,也不知谁上次被大令们抓走,差一点就当成那些不三不四了。” “好一张利嘴,也不怕将来找不到婆家!” 显然,丁兰和梁芸英都不是那种会轻易认输的人。 “好了,两位姐姐,看赛马吧。马上就要开始了,听当地人讲,这一轮最是精彩,水平也是最高的。”作为外人,秦玉和江娜都不好说什么,还是要梁星出来打圆场。 丁兰和梁芸英这才坐回去,压轴的比赛也很快就开始了。 说起来种子选手果然是不一般,很快就把其他所有人都甩在后面。那位最漂亮的锦衣女孩抢在最前面,她那匹胭脂马居然被调教得极好,跑起来极有韵律感,鬃毛和尾巴都飞扬起来,好像一幅极流畅的画卷,另一个小姑娘紧随其后,身子伏在马背上,压得极低,也不抬头,只是适度的给马加鞭,两人的差距不算明显,只有大半个马身而已,距离终点还远,这时还说不上谁能压倒谁,而第三名往后的只这会儿工夫却已经就已经明显的跟不上了。 比赛很快进行到最后一圈,人们似乎已经可以看出些分晓来了,小姑娘的马足足领先了两个马身的位置,而且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锦衣女孩有些急了,然而她无论怎样挥鞭,胭脂马始终都还是赶不上去。只剩最后的百步左右了,即便是人要跑完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对于赛马来说几乎就只是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也不知是谁养的小狗却这么直愣愣的闯了进来,冲在最前面的那匹马只感觉眼前一团雪白一晃而过,被吓了一跳——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一跳,前腿猛地抬起,一个腾跃,小姑娘被整个地掀起来,重重的落在地上,不过看她还可以自己爬起来,大约受的伤不重吧,只是马已经跑到场外去了。所有人都是一阵的错愕,包括那个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状况就获得了第一名的锦衣女孩。 不大会儿功夫,所有的马都跑过了终点,只有那个小姑娘还一个人愣在原地,几乎被后面的马撞到,却连躲一下也没有,她的那匹马在场外吃了几口青草,好像才意识到自己犯了错,低着脑袋跑了回来,小姑娘没有上马,就这么牵着缰绳走过了终点。 “有意思,真是有意思!果然不到最后一刻,到底谁是赢家,谁是输家。”梁星拍着手笑道。 几个女孩子都很是为那个小姑娘感到惋惜。 “咦?石头哪儿去了?”还是江娜先发现少了一个人。 没有人留意到秦玉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别说是赛马场,午阳他不也是第一次来嘛,一个人能跑到哪去?好在的是这一带都是草原,一个步行的人,要找起来也不算难。 梁星叫了人骑马去找,却是一无所获。 就在所有人都开始着急时,秦玉又自己回来了。 秦玉也说不上自己去的是个啥地方,只是和几个货郎一起喝茶聊天,忘了时间,直到天色渐晚才想起回来。 不管别人信不信,江娜是觉得秦玉没有说实话…… 第134章 黄金谷 从午阳回来没几天,秦玉便打点行装回了临江,江娜一家还要再继续留几天,梁光最终也还是没有说动他加入镇边军,只是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梁总兵不但没有生气,两人的关系倒是更近了一步,甚至还约定院试结束后让梁星到临江去玩,这种事甚至根本不需要跟梁星本人打声招呼,反正梁总兵在家里也是拥有绝对权威的,何况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梁星是会举双手赞成的。秦玉走后,梁星才想起当初会带着秦玉找姐姐是要买固基丹,只是现在人都上船走远了,好在过不了多久他也要去临江,也就是还有机会。 这次没有龚永健,不过有梁光的帮忙,秦玉依然是在头等船舱,当然,只要条件允许,秦玉也不会委屈了自己,毕竟他现在也算是个有钱人了。 之前在午阳,自然不会是与几个不相干甚至不认识的货郎一起喝茶聊天,秦玉还没没聊到那个地步,比赛开始前,原本只是离开去上个厕所,却被一个人带到了距离不算太远的一个小村子。 那是一个士兵打扮的年轻人,气质上却不是很像,至少在秦玉看来,这年轻人的身份绝不会比梁光的那两个亲兵还低。 “我叫秦树杨。” “那我们还要算本家呀。” “自然是本家,不过我是出生在这小鬼域岛上的。好了,不要胡思乱想了,主人说不能够伤害你,我自然会照做,不过你要是有什么不妥,小命是不会丢的,也不会受伤,不过要让你难受的办法要多少有多少。不信你可以试试。” 说着,秦树杨抬起手掌只虚空一劈,一棵碗口粗的树应声倒下。 秦玉吐了吐舌头,这还有什么好说的,跟着走就是了。心中也在奇怪,不是都说本家的大小姐林鑫语是大周帝国至少年轻一辈中的第一高手吗?这个青年随手就能隔空劈开大树,到底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还是说大小姐的本事还要更高。不管怎么说,这个秦树杨看样子也不是泛泛之辈,在黄玉山庄,林大娘和老魏头都要算是高手,手持利刃要劈开大树应该还是做得到的,可想这样,徒手,还是隔空,那是万万不行的,而且看这个秦树杨似乎还并没有使出全力。 “别胡思乱想。好好记路,以后再来可就没有我陪着了。都说你小子聪明,要把路记熟应该不难吧。” 秦玉这才注意到,这个秦树杨走得很快,感觉自己都是脚不沾地,被对方像个风筝似的拽着飞,这速度,都快赶上赛马场的那些马了。 很快就到了地方,是个叫黄金谷的村子,真的就是在一个山谷里,两边都是悬崖峭壁,要出了谷才能看见官道,有一条不宽的碎石路连接着外面的世界。 “那家茶寮的老板娘姓张,是个寡妇,快四十岁了,守寡也快十五年了,倒也算得上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别看只是家小茶寮,经营着谷外兵营的伙食,而且还是一些流浪武者通消息的去处,还是很赚钱。这些都是靠着她的姘头做起来的,虽然那个男人已经好久没回来了,大家也要给几分面子。” “想不到吧,这么偏僻的村子竟然还有赌坊,老板娘姓周,你应该也猜到了,也是个寡妇,三十二岁,守寡也超过十年了,同样的,这家赌坊也很赚钱。当然,真正的赌客是没有的,会来这儿的都是那些有洗钱需要的流浪武者,每笔交易抽一成的手续费。说起来赌坊可比茶寮赚钱多了。周寡妇的姘头也不在,但大家还是要给面子。” “剩下这几个就比较离谱了。年轻貌美的新婚少妇,丈夫却是个五毒俱全的渣男。出身高贵的千金小姐,定了娃娃亲的却是个挥金如土又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长得还有些一言难尽。曾经的花魁,所托的良人却是个吃软饭的登徒子。书院里的女先生,女学霸,衙门里的女捕快,率领整支冒险者小队的女首领,武艺高强的女镖师……” “你不要告诉我她们的姘头都是同一个人,而那个家伙撇下这些美女一个人走了,她们还要为那个渣男守身如玉,而旁人也不敢来惹她们,还要给那个渣男面子。” “固然是个小机灵鬼,真是一点就透。”秦树杨不由的鼓起掌来。 “你带我来不会是为了展现某个渣男的成果吧,这么半天了,你那个主人在哪里?” “我好像没有说我家主人要见你,我只是说要带你来一个地方,还有我家主人交代不能伤害你。” 秦玉一时语塞,对方这么说还真让人没脾气。 “记住这个地方吧,早晚你还要再来的,只是那个时候我就不放便出现了。还有,主人交代,这个给你。” 秦玉接过,是一个样子很好看的荷包,女孩子们会拿来装些零钱什么的,不过太小了,也装不下更多东西,男人很少会用。 好奇的打开,竟然从里面取出了一个又一个大葫芦,每个都要比荷包大出许多倍,而且葫芦好像永远取不完。 “一共一百个葫芦,每个葫芦一百颗丹药,是什么我不知道,主人说你是知道的。至于这些丹药,很快会有人来找你的。好了,我们走吧。” …… 收回思绪,秦玉正拿着一个葫芦,葫芦里的药他自然早打开看过了,是固基丹,有足足一百个葫芦的固基丹,每个葫芦里是一百颗,就是一下子有了一万颗固基丹,虽然秦玉对丹药的了解有限,不过也看得出每一颗都比他炼制得要好得多,何况还是足足一万颗。 一阵敲门声传来,夜已经深了,还是在船上,谁会来找自己呢? 又是一阵敲门声,依旧不疾不徐。 “小子,拿了天大的好处,你不会要在船舱里躲一辈子吧。” 天大的好处?莫非是这些固基丹?在道清,自己胡乱开价要五十两,一万颗就是五十万两,说起来真要算天大的好处了,只是这声音很显然不是那个秦树杨,他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是那个什么主人…… 第135章 回双石桥 无惊无险,秦玉回到了临江,准确的说是回到了双石桥镇。 王都的商人左清来了一趟临江,只差几天就能和秦玉见到面,不过终究还是错过了。龚永健现在十分振奋,这才没多久过去,修造厂的情况却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还有人说是要追究擅自行动的责任,最好也不了了之了,不管是谁赚回那么多银子都是了不得的,何况在此之前这还是一家需要衙门补贴的破烂工厂,说起在整个临江府,这也要算是蝎子拉屎独一份的,前阵子有消息传出来,说是干脆把修造一厂和修造二厂合并算了,如果这消息是真的,对于龚永健来说绝对要算是好消息,虽然当不上新厂的一把手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品级却还能再提一提,如果可能,从八品马上就能变成正八品,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孙国强和李大山的螺丝生意终于有了起色,重要的是他们找了一家官营工厂挂靠,每月每人还要上交些钱,剩下的赚多赚少都是自己的,这样至少赚起钱来比较安心,再说顶着块官营的牌子,干什么事情也方便得多,起码不至于人家叫你淘个介绍信什么的都没有。 据孙国盛说,他们这段时间来又赚到了几千两银子,心情却相当失落。李大山听说过秦玉戴的翡翠手串,他也想弄一串,结果关系托了不少,钱也花了,手串却没有弄到。“一个农民,还想着戴手串,做梦吧。”据说李大山托的人在背地里讲过这样的话,也没处求证去,李大山也只能是吃这个哑巴亏,甚至连发脾气的资格都没有,有一次吃饭又遇见那人,却见对方的腕子上正戴着一穿翡翠手串,他也说不得什么,只是双方的关系就这么淡下来了。 至于孙国强,听说他有了钱,之前的那些旁不相干的七大姑八大姨纷纷找上门来,其中不少从前都是老死不相往来的,还有些是背地里说过孙秉禹不少坏话的,甚至还有踩着他们一家往上爬的,现在也都厚着脸皮找上门来。 “我还喝过你的满月酒呢!” “想当初抱着你,还被你小子浇了一身尿!” 天晓得自己什么时候办过满月酒,那时节孙家不是早就破落了吗?何况那时候两兄弟分明还生活在城里。 每个来的都是想撇油的,一个个连吃带拿的,看到什么好的就往自己兜里装,就好像所有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一样,稍微说话大点儿声,或是摆个什么脸色之类的,马上就有无数的人跳出来说你为富不仁,忘恩负义,也不知当初到底是说过他们哪门子的恩惠,难不成指的就是当初把自己亲爹架在台上羞辱不成?如果这些也能算是恩惠,倒也不妨多给他们一些。 在外面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县试府试早已结束,就快要院试了,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说,这就是能改变他们一生的大事,过了这一关,就是秀才了,离一步登天还早,到底是把入场券拿到手了,过不了,就还只是个童生,哪怕一百岁,最多也就是个老童生。 秦林勉强过了府试,现在有点儿信心不足。 “你就甘愿一辈子窝在那个仓库做一辈子临时工吗?幸福不会从天上平白无故的掉下来。如今就是这个样子,能不能考出去往往便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有些人注定了就是没出息,打从一开始就是被人看不起,你就甘愿这样一辈子。不管怎么说,考出去总是要好得多,说起来你也二十八了,到底还是年轻,今后前程大把的。”秦尔和很多人一样,县试都没过,族长这可是把全部的希望都放在秦林身上了。 秦凤的生活与之前有了很大不同,家里有钱了,可不止是炉果可以随便吃,更重要的是不用再像从前那么辛苦,加上秦玉给的固基丹,练功进步很快,可秦玉也知道,作为被挑选出来的炮灰,妹妹的成就注定不会很高。 比起这些,真正让秦玉在意的还是那个秦树杨,以及船上出现的那个人。 “老夫张文英。” “不认识。” “不奇怪,老夫也不认识你。不过家师让我来找你,自然不敢不来。你可曾听说过关于五行魂的事情。” “五行魂?那是什么东西?” “原来你还不知道呀。算了,老夫多嘴了。不过也无所谓,你早晚也要知道。” “你把话说清楚。” “不是我不说。一来这话也不是我该说的,这二来嘛,关于五行魂,我知道的也只能说是很寥寥,满足不了你的好奇心。” “深夜来此,你就是为了说这些无聊的话吗?” “怎么可能?” 说着,那个叫张文英的老者取出一个荷包,就和秦树杨给的那个一模一样,不同的是里面的葫芦少了许多,只有二十个。 “两千颗火焰丹送到,告辞。” 不等秦玉作何反应,那老者兀自出了门,等秦玉追出船舱,哪里还有人在。 “龚大哥来电话了,叫你去一趟临江,要快,说是一个叫左什么的来了,你要赶快过去一趟,不然说不定人家就又回去了,在临江呆也不会太长时间。什么人呀,那么牛,来了也不多呆几天,马上的还要走。”江娜也回到了双石桥,又开始了她枯燥的守玉简工作,只是比从前勤快了些,如今开始管传呼了。 秦玉自然心里也有底,姓左的,他就只认识王都的商人左清,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又到临江来了,也不知什么事这么急,但愿他带来的能是什么好消息。 “又要走了……”秦林不由得担心起来,不过话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回来后他也注意到了,自己这个二弟早已不是普通的小孩子了,现在的他相当的有主意,而且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轻易改变他的心思,自己再怎么劝只怕也很难让他留下来,至于说是福是祸,谁知道呢?随他吧。何况跟这个弟弟相比,自己真的太没用了…… 第136章 揣测 郝益仁,临江府的九个同知之一,排名不算靠前,也不算特别靠后,已经快六十岁了,到了这个岁数,再往上升几乎已经没了可能,更何况帝国正有意推动官员年轻化异地化。对于他来讲能够顺顺当当站好最后一班岗也就心满意足了,如果退休前还能捞到个正四品或是从四品养老当然是最好不过的,或正因为如此,多少显得有些守成有余进取不足,不过这样也好,虽然不能算是开拓进取型的人物,至少也不会胡乱出什么幺蛾子,办什么事都四平八稳,滴水不漏,上司用起来也放心。 郝益仁对于眼下要做的工作实在是觉得打心眼里腻歪。 对于他来说最担心的就是出个什么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根据以往的经验,即便是好事,有时候也会变成坏事,而坏事却从不会变成好事,有些事虽然看上去不错,也不能就说是坏事,但却绝对是麻烦事。 可就在不久之前,第二修造厂的龚永健却捅了个大篓子出来,修造厂虽然也按照计划生产了武器零件,却多少显得有些阳奉阴违了,工人们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这原本应该算是件好事,可他们却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生产神像上,虽然这也说不上是多大的问题,生产武器的修造厂去生产神像总会让人觉得不舒服,更不要说堂堂官营工厂居然要和一个街头摆摊的小商小贩搞在一起,好在的是修造厂这一次干得漂亮,不但摆脱了困境,还把生产的神像卖到了王都,据说还有一些可能卖去外省,这且不管,关键还是他们给衙门赚回了最需要的银子,即便之前有什么不满,这时候也很难再去说他们什么。 当然,这件事原本和郝益仁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要头疼也是别人的事,可那个叫左清的王都商人偏偏跑到临江来了,人家可是带着大笔订单来的,总不能再把人家撵回去,好吃好喝好招待的,没想到这才过去几天呀,那家伙居然又回来了,而且这一次更离谱,他要见的不是修造厂那个从八品厂长龚永健,而是一个叫秦玉的,此前根本没听说临江府有这么一号人物,好不容易才刚清楚原来是之前和龚永健搞在一块儿的那个小贩,还是个外来户。自己到底是陪着还是不陪着,不陪着,这活儿就该是自己的,总不能丢给别人,何况再怎么这也是带着大笔订单的远道而来的客人,也不能让人挑了理不是,可要是陪着,自大大小也是个同知,朝廷的正五品大员,和一个小商小贩凑到一起,别人可能会在背后指指点点的就不提了,自己心里也觉得腻歪。 龚永健心里同样觉得好奇。左清与秦玉之间签了合同没有错,秦玉和修造二厂也签了合同同样没有错,然而不管怎么说,修造二厂生产的神像还是大部分直接卖给了左清清,比较而言自己这边的生意还要大得多,左清即便是要找也是更多的要找自己才对。现在想想,当初秦玉提醒说签了那份用来保险的合同自己将来一定会后悔的,现在想想还真是的,一个神像就差了九百八十两银子,一整年下来可是要超过十万两了,现在看过去,有不少事后诸葛亮都笑话自己当初实在太傻了,白白让出了这么大一笔生意,简直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可又有谁能像当初的秦玉那样一眼便看出这钱中的利润,大胆得近乎赌徒式的投入才能让他有今天的成就,要知道这种木工产品成本低得可以忽略不计,开足马力真的要多少有多少,秦玉当初给出的报价已经让所有的人都感到难以置信了,还能指望他出多高的价钱呢?那些家伙现在跳出来嘲笑自己,也不知他们当初是在干什么。 “怎么样,能猜到那个大财主是来干什么的吗?”知府衙门的小会客厅里,孙国盛小声问着,别说知府衙门,县衙都没去过,他有些紧张。龚永健侧着耳朵听着,相对而言郝益仁对这些是不怎么感兴趣的,只希望不要有太多让人头疼的麻烦事,王英原本也可以坐在这里的,最终还是留在了隔壁,郝益仁自己可能没什么感觉,不过一位正四品的高官给人的压力还是很不小的。 “大概吧,总是八九不离十的。”秦玉轻轻捏了捏兜里的两个荷包,声音不大,屋子里的每个人却都听得很清楚,“如果真的是有什么不好的消息,那个左清也不会这么快就巴巴的亲自跑过来,再怎么说他也要算一家不大不小的商行的老板,而且自打跟咱们做买卖来,商行也该是蒸蒸日上的,他犯不着什么事都亲力亲为。还记得我让他投资冒险者小队吗?我看要么是赚了钱的,要么是认定可以赚到大钱的,那个家伙是巴巴的跑过来报喜的,指不定将来咱们还要合伙做什么生意。 “真要是那样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也许是有些激动,孙国盛的声音稍稍大了些。 郝益仁瞪了这边一眼,他倒也不是埋怨孙国盛说话声音大了,只是他觉得在这种场合,两个不入流的小人物在那边嘀嘀咕咕,实在有些不成体统,也显得有失礼貌。关于秦玉,收集上来的材料上有介绍,这小子居然在望齐注册了一家商行,主营业务就是要投资冒险者小队,实在是有些胆大包天,只是作为既成事实,郝益仁他们倒也说不出什么来,只是一家新注册的商行,本金也没多少,也才刚刚开始投资,有没有找到合适的冒险者小队还不知道,哪能这么快有什么惊人的成就,材料上有交代秦玉年纪不大,还只是个少年,到底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什么都敢想,也什么都敢说,典型的吹牛不上税,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龚永健心里倒是一惊。如果说去望齐之前他对于秦玉赚钱的本事多少还有些保留,现在的他可是已经完全信服的了。秦玉刚刚那番话郝益仁可以当笑话听听也就过去了,龚永健却绝对不会,他也要算是聪明人了,却还是想不出那样一家小商行,不做生产,不做贸易,到底是要靠什么来赚钱的。不过在经历了神像生意的洗礼后,他自认为也应该对大多数事情见怪不怪了,只希望秦玉能像以往那样给人们带来惊喜。 众人都还在暗自揣测,门一推,左清走了进来…… 第137章 麻烦 院试的结果出来了,有的人安坐家中等着报喜之人,更多的人选择去看榜,学政衙门还算贴心,并不需要大家一窝蜂的赶往府城,自家所在巡检衙门就看得到。 即便是完全不晓得巡检衙门在哪儿的人也不会迷路,一来是双石桥也就只有那么大,再者看榜的人是那么多,只要找到人最多的地方,也就找到巡检衙门了。鲜艳的大红榜贴在门旁的西墙上,排出去有相当长的距离,即便是如此,依旧是人挤人人挨人的,想挪动一下身子变得十分困难。 各色人等都有,普通的工人,好不容易进一趟城的农民,正好休假或是要特意请假的士兵,街道上的待业青年,摆小摊的商贩,当然,更不会少了学生,老师……每个人都专心致志的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榜单上,看了又看,生怕漏掉分毫。他们中的一部分自然是在寻找自己的名字,有的是在找自己孩子的名字,也有的是在搜寻亲友或是邻居家小孩儿的名字,哥哥总想在榜上看到弟弟,姐姐也生怕遗漏了妹妹的名字,老师们在核计着自己书院考上了几个,不过也并不都是如此,有些老师自己也和自己的学生一起参加了这次考试,他们也许要算最紧张的了,万一学生考上了,自己却名落孙山,今后可怎么见人呀…… 秦玉也去了,却一直站在人群之外,完全没有要凑上去的意思——事先已经知道了结果,也就没有了大热的天去和一大群人挤在一起的兴致,不过他倒是很能理解那些人,那种充满了紧张与担忧,七上八下的心情,即便没有经历过,也不能体会其中滋味。 秦凤费了好大的劲儿,总算是从人群里挤了出来,却是一脸的兴奋:“大哥考上了,大哥考上了……” 秦林乐得合不拢嘴,秦玉也高兴,却不至于忘乎所以,毕竟这是一早就知道的。 让人感到惊奇的倒是那个林静,上学时成绩就不显山不显水的,上了班也是一步步走着下坡路,从官营商店站柜台最终被发配去守卖零食的小车,旁的人也从没见她表现出过聪明劲儿,那些之前比她成绩好的,被认为比她聪明得多的都没考上,偏就只是她考上了。 “没什么好奇怪的。所有人里就数她最勤奋,就是上班时也会偷偷摸摸的看书,为了能尽可能的挤出时间,也不知挨了多少白眼,结果被一级级的下放下来,还老被头儿抓住,成天的挨批,福利什么的也都没有她的份儿,她要考不出去,还有谁能考出去?不说别的,就上回我从她的小车旁边过,就正好看见她们头儿正拿着一本很厚的书敲她脑袋,她也只能就像个受气的小媳妇儿那样站在那边一声不吭的。别人也不是没有偷着看书的,不过那些人看都大都是些小说诗词之类,怎么能和林静比,她能有今天,可真是不容易呀。她要真的考不出去,那可真就没天理了。”对于林静能考上,秦凤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 中了秀才,也不能说就一步登天,其实也就是获得了一个考举人的资格,每年那么多人中秀才,真能中举的却寥寥无几。 对于秦林来说,中了秀才,科举算是开了个好头,不过日子还是一样要过,他也依然是那个临时工,只是换了个环境好些的岗位,当然,精气神跟从前可大不一样了。 秦林绝不能算是那种特别勤快的人,起码跟身边的许多人比都不能算是最勤快的。虽然他也并不厌恶守夜的工作,却也不喜欢干那些脏活累活,每次盘点货物之类,如果可以,他也是能躲就躲,就像其他小年轻一样。他总是按时来,到点走,不会多干,却也不会让当头的挑出什么大毛病来。他才只有二十八岁,远还没到老气横秋的年纪,不喜欢沉闷,也不会像有些人那样拼命地去追赶永远也赶不上的时髦,当然,也不至于会被人看作是土老帽就是了。除了腕子上偶尔会露出的手串,其他人倒也不会觉得他扎眼而引来不必要的嫉妒,上了些岁数的也顶多会酸酸的说一句:“年轻小伙子嘛,谁不想打扮得漂漂亮亮,不收拾的溜光水滑的,那家的闺女看得上他。” 也许是在外面见过太多的世态炎凉,秦林也希望生活能时常有些微小的变化,这样就会成为他和其他人接连好几天叽叽喳喳的话题,可他至少现在不是那种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巨大波澜的人,他只希望做个在平凡不过的普通人,一切都简简单单,工作,然后结婚,生孩子,一切都是顺其自然,而不是像那些弄潮儿一样,一个搞不好,随时都有可能被狂风巨浪所吞噬。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甚至有些喜欢在现在的工作,每天的周而复始,那样的单调乏味,但活不算累,挣得也并不比别人少。他不喜欢虚荣,至少不会喜欢过分的贪慕虚荣,明明只是扫马路的,丢掉扫把跟人进了高档餐厅就敢硬说自己在某某书院里念书,马上不是进学就是中举,或是随便拿一块好看些的绸缎,就装模作样的逢人就是自己家里人在岛外跟某势力有关系,那太伤神,也很容易就被别人戳破,与其那样,一开始就简简单单的也没什么不好。何况既然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在什么地方工作真的就有那么重要吗?秦林自然也知道能考中秀才是一件很好的事,这也是他这么长时间努力的目标,可说到底也只是秀才罢了,又不是中举,一阵的狂喜后,日子还不是一样要过。 秦林变得相当勤快,每天总是第一个到,却最后一个走,什么活不管是不是自己分内的,总是抢着干。 之前还能相安无事,没想到,现在变勤快了,反倒是有人在背后搞小动作。 事情来得总有些突然。就在秦林收拾好心态准备在出发时,巡检司那边去收到了一封检举信,说他有贪污行为,而且言之凿凿。才不过工作了几个月,家里也只是普通的外来户,花钱却大手大脚,戴名贵手串,吃好的穿好的,支出明显与收入不符,他本人曾在仓库守夜,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现金及重要货物,也就是说有作案条件…… 第138章 邢正伦 “一封信,八文钱,至少恶心你半年。有的人自己没能耐,不能成事,像这样无中生有搬弄是非的本事倒是不少,自己不能成事,也不让别人有好日子过,谁要日子过得稍微宽绰些就被认为是干了什么不好的事,典型的损人不利己。倒是让几位见笑了”对于大哥的那些烦心事,秦玉倒是不太担心,此时的他正陪着梁星等人,没想到这小子来得这么急,不只是他而已,丁兰和梁芸英也一起跟着来了,其实他倒并不想两个姐姐跟过来,只是第一次出远门,父母难免会有些不放心。 从小在镇边军的大院里长大,之后自己便也参了军,一切都是配给的,丁兰和梁芸英对于金钱只有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尤其是梁芸英,几乎可以说就是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小时候有父母的照顾,长大了所有人依然要给父亲面子,根本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还是个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孩子,对于金钱的概念几乎就只是个符号。 相反的,或许是因为没事就常去竹楼街的关系,反倒是年纪比较小的梁星还真的知道对于普通人的家庭来说钱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只是还知道一个工人一个月通常只能赚不到一到二两银子,要是学徒工临时工一类的话还要更少一些,一块稍微好一些的手串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可能就是大半辈子的积蓄,工作几年内只要能有一串,不管什么材质的,都要算很会过日子的人。 常常出入竹楼街的有些倒也算是有钱,也不过就是一个月能挣个几十两甚至十几两银子,喝酒喝瓶装的,能有个花生米做下酒菜,比起其他人,他们已经要算是让人羡慕的了。秦玉能有多少钱梁星是不知道的,不过他只是到竹楼街随便玩玩,这样也让他赚到几两银子,想来他在临江的生意应该做得更大才对,还听说他去望齐时也做成了生意,赚了多少不大清楚,只是这样的家庭,的确没有必要贪图仓库那点儿小钱,没这个道理嘛。 “这分明就是欺负人嘛!”梁芸英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对于这件事,巡检司自然没有权利处理,还是老老实实上报了,却好像石沉大海一样,再没了回音。 也就是出于好奇,府衙的同知郝益仁过问了一句,不过他也并不想帮忙,对于他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之前与秦玉也算打过些交道,不过那也是工作需要,谈不上交情,甚至在他看来在自己的关系圈里出现了像秦玉这样怪胎,原本就是让人不可思议的,而且或多或少等于是给自己添了麻烦,也许在这位郝同知看来,秦玉既然找不到活干,就应该老老实实在家呆着,安下心来等待本家给分配工作,至于要等多久,就不是他郝同知操心的事了,如果不愿意在家闲坐着,还可以去街上闲逛,终日里无所事事,四处惹是生非,只要别闹出太大动静来就行,万一闹大了也不要紧,还可以让衙役捕快把他抓去关嘛,即便是要摆摊做生意,干嘛非要做的那么大,还要跟岛外的人打交道,这不是成心给他郝同知出难题吗?挣个三瓜俩枣的,饿不死不就完了,上万两银子的买卖随随便便就做了,还做成了,还有更大的生意在等着,就是知府老爷都有意参一腿进去,那他郝同知的岁数都活到狗身上了吗?现在看着秦家遇上麻烦了,他心里可是说不出的快慰。该!让你们之前还那么得意?看着是兔子尾巴——长不了! “邢叔叔就不管这事吗?算了,大人们的事我们也说不清,不然我们去找正伦哥吧,这次正伦哥也是中了秀才的,我们来临江不去道贺,怎么都说不过去。”丁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秦玉早就见过邢正伦了。 说是再次见面,其实和第一次见也差不了太多,之前那次,不过是郝益仁带着秦玉等人去见知府邢智启,草草的打了声招呼,连点头之交甚至也算不上。 说起来可是够憋屈的,父亲邢智启虽然不是坐地户,怎么说也是临江府的一把手,邢正伦之前却只能是在一家破工厂里当一个普工,几次想要调出来,去个好一点儿的单位,只因为父亲一句“老邢家的孩子就绝不能给开后门”,一切希望都成了泡影,就好像这一次,只要父亲肯随便打声招呼,自己又何必拼得那么辛苦,好在自己也还算争气。 老实说邢正伦当初是瞧不起那些小商小贩的,在他看来这些人就是没文化,没本事,只会偷鸡摸狗的代名词,之前也去逛过文昌庙,印象十分一般,那地方拥挤,肮脏,混乱,每次说话都要十分大声,要不然根本听不清对方说了些什么,当然,也并不全是不好的,例如那里的东西的确便宜,更重要的是在官营的商店里很多普通人很难买到的商品,在哪里只要有钱都买得到,对于每月只有不到三两银子工钱的邢正伦来说,即便不怎么愿意,也只有时常去那边逛逛。 按照父亲的说法,他已经长大了,而且都已经参加工作了,就不能事事依赖家里,更不能打着他老子的旗号在外边胡作非为,每月就那么一点儿钱,要生活,之前还要买参考书准备应付科举,除此之外年轻人的一些兴趣爱好还有应酬也都是要花钱的。只是如此一来并不能让他对文昌庙还有那些小商小贩有什么好印象,反倒让他有种说不出的腻歪,同样都是衙内,自己的父亲还是知府大人,眼看着别人的小日子过得蛮潇洒,自己却只能这般拮据,还要像那些为了省钱什么都干得出的普通家庭主妇那样时常往文昌庙跑,连他自己都觉得丢人,他也知道有些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只是假装不知道罢了。而且他也听人说起过,那些在文昌庙摆摊做生意的,有多一半都是蹲过班房的。 也不知怎么了,这些天自家老爷子都要求必须回家吃饭,三言两语总会扯到那个叫秦玉的少年身上,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能让老爷子这么上心的人,见一见总不会有错…… 第139章 人工湖畔 邢正伦与秦玉的见面选在了一个沐休之日。夏日即将走到尽头,马上就该是寒冷的冬季了,可老天却似乎并不大愿意恩赐人们,天依旧是那样热,让人烦躁,最高兴的也许还是那些卖冰棍的,对于官营的来说,他们可以尽快卖完自己的定量,然后赶紧找个地方纳凉,对于私人的来说,这也意味着他们能多赚点儿钱。双石桥早就没了那条小河,两座石拱桥也早就拆了,却还有个人,四个人一艘,租金也不便宜,不过这并不会影响这些乐于尝新鲜的年轻人。 “两艘船。”秦玉猫着腰顺着狭小的窗口递上押金。 “小孩儿,有家大人陪着吗?还是你们老师也在。”秦玉个子蛮高,长得也很壮实,不过一张娃娃脸是骗不了人的,甚至还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小一些,认识的人还好说些,遇上那些不认识的总会被这样鄙视一把,也的确够令人郁闷的,何况以他的年纪本就是未成年。 “你看,我哥我姐他们一大群人不就在那边。”秦玉也懒得跟人解释那么多,不过这也不能算完全是骗人,同行的人中的确有比他大不少的。 “你们听那小船划桨的声音。”说话的是郝宏兴,因为家里的关系他被硬生生的剥夺了科举的资格,虽然是出来玩,也显得有些兴致不高,听说造纸厂那边也不大想要他了,还没正式开除,大约也就是这几天的事情,岁数也不小了,却又要变成待业青年,而且这一次丢了工作,以后的路更难走了。 “哗啦啦,哗啦啦,就像小时候在大木盆里洗澡,玩水时的声音,每次我妈都会揪着耳朵骂上好半天,不过其实她也知道那根本没有用。”虽然县试都没过,江娜可是一点儿都不上火,她也从不认为自己有能考中秀才的命,再说一向被认为功课最好的秦玉不也连考都没去考吗?说起来都是林静考上了,让她多少有些吃了一惊,不过想想她那么用功,考上了应该算正常,自己可吃不了那份苦,也就没去羡慕她。 “不,应该说是像乡下的破牛车,嘎吱嘎吱,嘎吱嘎吱,就是那种快散架了的牛车,怎么赶都走不快,可除了它也就再没有别的什么了,不要说马,驴子都见不到。生活总是这样,单调而乏味,总是盼着能有什么奇迹,却从没有过。”郝宏兴刚想要说什么,却被赵乐乐把话接了过去,他还没有回城。被父亲送去乡下,这么久了还是完全无法适应,现在回头看,黄玉山庄的生活简直如同天堂,村子里的人,有点办法的都挤破头要出来,有的进城做点儿小生意,有的给人打打零工,实在找不到门路,还可以跟着那些流浪武者离开,哪怕是九死一生,也好过终日里面朝黄土背朝天,每天都数着日子过,却又完全看不到未来的出路。 “你可拉倒吧,当初谁让你走的,要是不走,指不定现在起码也是个小富翁。再着说了,到乡下去怎么了,人家春妮姐姐还是地道的乡下妹子,人家还没说什么呢,再说你看看人家,现在可比城里人还城里人,人家现在也是秀才了,好像还是什么廪生,每个月朝廷还给发些米面之类,还有,我听说有财大叔现再怎么着也有好一份家业了,别的不说,咱们镇上的巡检老爷见了面也要客客气气的。”江娜倒是不忘在赵乐乐的伤口上再撒点儿盐。不过她倒也没说假话,赵乐乐是最早与秦玉一起做生意的,也是到目前为止秦玉的那些搭档中唯一一个没有发财,甚至混得比当初还更不如。 赵乐乐倒也并不生气,只是又摇头又叹气,接着自怨自艾。 “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没事别整天垂头丧气的,一切都还只是刚刚开始,谁知道今后会怎么样,我最近刚学了句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怎么就知道去了乡下就没有好的前途,不是有句话说吗,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现在都是一股脑的往外跑,说不定去了乡下反倒能干出一番大事也来,再者说留在城里的也不是个个都石头那样的,找不着活干整天只能四处闲晃的光咱们一块来的也不是一个两个的,何况……”说话的是马大伟,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不过任谁都明白他指的是赵乐乐在衙门那边还留有案底,别说他是真的有跟人打架,凡是被衙门处理过的,哪怕是被冤枉的,这会儿想找个活也是比登天还难。 “我还是觉得在城里好。”所有的人里,只有李春妮才是真正的乡下人,只是现在已经看不大出来了,随着家里一天天富裕起来,之前母亲还会让她回乡下帮忙什么的,或者催她赶紧找个婆家嫁了也就算了,对她想要读书更是横挑鼻子竖挑眼,要不是有父亲和大哥的支持她也撑不到现在,现在母亲的态度也转变过来,土里刨食的那点而收益早不放在李家人眼里,何况家里出了个秀才一家人身上也是光彩的,唯一让李春妮她妈感到不大满意的是,之前哪些踏破门槛的媒婆们现在反倒是不大登门来,这让她不由担心女儿是否嫁得出去。 李大山倒是一点儿都不担心,妹妹人长得不漂亮,现在又是秀才了,将来要是再中了举人,那可是有机会当官的,那一家人可就是和那些上等人打交道了,真要现在随随便便就嫁了,他可能反倒还觉得丢脸,再说李大山现在有钱了,也不大看得上之前的那些穷兄弟了。李春妮还不至于看不起乡下人,不过她也知道,留在城里远要比农村的机会多得多,如果不是进城,自己一家又怎么可能起那么大的变化,还不是跟左邻右舍一个样,终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偶尔做个高粱烧都不敢用好高粱。 “怎么一个两个的都垂头丧气的。”秦玉拍了拍手,说道,“不说别人,乐乐,你就准备一辈子窝在那边,你当初那股子闯劲儿呢?” 赵乐乐还是低着头不说话,之前做生意赔得太惨了,给他心里留下了不小的阴影,可不做生意,回到镇子上还不是只能在家闲着,父亲在衙门里当差是不错,可即便是他也没办法再给自己这个活干。 “邢大哥这次也是中了秀才的。”秦玉故意把嗓门提高些,“你们也都知道,进了学就归学政衙门管了,不过学政衙门的老爷们平日事忙,很难分出心思管理这些生员,可若是耽误了大家又不好。学政衙门一直都有印制各种教材讲义的工作,只是一直亏钱,印的东西质量就不说了,数量上就满足不了秀才们的需要,邢大哥高风亮节,准备自己出人出力给生员们帮帮忙,也是替学政衙门分忧。” 众人都望向邢正伦,他自己也是一阵的莫名其妙,他过来不是说要给秦林帮忙嘛,怎么又变成要替学政衙门分忧,这种事不是应该父亲邢智启考虑的吗? 丁兰和梁芸英同样觉得莫名其妙,倒是岁数最小的梁星隐约的猜到了。 “学政衙门这些日子一直在谋求把印刷业务分离出去,邢大哥准备包下来,一年的承包费用要五百两银子,钱的事好说,不过没有信得过的人帮忙,要成事也难,邢大哥开出的待遇可是不错的,一个月包吃包住,还有五两银子,干得好年底还有分红,这种好事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 几个人一听立刻兴奋了起来,尤其是赵乐乐,不回乡下也是没事干,可要回去却又不甘心,现在有这种好事,要是抓不住机会他还不如自己买块豆腐一头撞死得了。 要说邢正伦,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心里却无比尴尬,秦玉这小子先斩后奏,虽然看得出是在示好,可自己现在兜比脸都干净,好容易存点儿钱,还惦记着买块玉牌,现在也还没存够,更不要说什么一年五百两银子,这小子年纪不大,口气可真不小。不过再想想,父亲每次提到他,似乎都明里暗里流露出这家伙很有钱,如果是真的,又是他提出的,应该能帮自己解决银子的问题,只是经营印刷业务,邢正伦实在没什么信心,不是说连学政衙门的人都一直在亏钱吗? 大家都没了继续划船的心思,很快回到岸上。 “你小子可终于肯出现了,躲得倒是还挺严实的嘛!挺大的谱啊!就凭你个小老样,我呸!” 斜刺里突然冒出一个青年来,一旁还有三四个人,似乎是他的跟班。 秦玉没有吱声,看得出来,这家伙就是冲自己来的,只是自己并不认识他。 “怎么着,不识抬举是不是,见了我们乾哥怎么也不打声招呼?找削呢是不?”见秦玉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那青年还没说什么,跟在他身后的小弟先按耐不住跳了出来。 “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吧,还真不认识什么乾哥。拜托,好狗不挡道。”对于这些突然冒出的家伙,秦玉也不准备再客气。 “少在那边嬉皮笑脸的。还真有你的,还真是猪鼻子插大葱——装相,你以为这样别人就以为你是不认识我们乾哥了吗?你以为你自己是什么呀,以为自己是眉毛上挂剪刀——你高才呀,还是说你门洞里放炮仗——你门外有名声?”说话的又是之前那个小弟。 “你一边去,满嘴的俏皮话,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打算来年参加县试呢。就你那样,你中了的话学政衙门都得关了。”那青年似乎并不怎么领情,也许他也不怎么喜欢总是在老大张嘴钱插嘴的小弟吧,不过他似乎也就只有这些还算带得出手的,没有这些人又有谁来给他撑场面,还随时可以呼过来喝过去的。 邢正伦就站在一旁,他当然是认识那个青年的,同知郝益仁家的公子郝友乾,起初他还以为两人只是有些小误会,后来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说起来郝友乾也参加了今年的科举,结果府试都没过,只捐了个监生了事,虽说自比那些自己千辛万苦考上的要差些,好歹也要算是天之骄子,也是可以参加乡试的,再加上还有个当同知的老子,也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同样是衙内级的人物,邢正伦都替他觉得丢份,再说他那套作派,整个一地痞流氓,跟他混在一起的不是写趋炎附势的小人,就是附近街上真正的小混混,身为衙内,难道还用得着这些人来撑场面吗?邢正伦原本还惦记着是不是过去替两人说和说和,不过想想也就算了,就假装没看见。 秦玉的样子不像装的,那两个人应该就是不认识,虽然不知道原因,郝友乾应该是受了谁的挑拨,被人当枪使了,只是不知道什么事让郝公子带了人跑来双石桥,还这样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另一方面,经常听父亲说秦玉如何有本事,邢正伦心里可是不服气的,如果连郝友乾都需要自己替他摆平,那承包印刷的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做了。 郝友乾还在那里咋咋呼呼,几个小弟已经在撸胳膊挽袖子了,不远处,还有几个人目光不善的看着这边,想也知道也是郝友乾的人,不过老大没有吩咐,他们也只能先忍耐。 时间一刻不停的流逝着,秦玉摆明了没有要服软的意思。 邢正伦有些烦躁。他可不相信郝友乾会不认识自己,也并不为自己担心,只是真要打起来,别人可以不管,他还要护着梁星姐弟和丁兰,看来有必要表露一下身份。 “友乾,你怎么会在那边!”一声突如其来的怒吼惊动了所有人,原本还乱糟糟的人工湖畔一下子静了下来,尤其是刚刚还在那边张牙舞爪的郝友乾,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他实在是比每个人都更清楚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第140章 在树荫下 “石头,原来你在这边躲清闲呀!可让老哥哥这通好找!”又是一个声音,不过这次却换做了王都那边特有的口音。 第一个声音响起时,郝友乾就觉得今天要坏事。 仗着衙内的身份,平时在外面想怎么飞扬跋扈都可以,只要不是惹了不该惹的人就没有问题。与很多其他衙内一样,在外面胡作非为,在家里还是要装乖宝宝的,尤其是在父亲郝益仁面前。这次也是听人说,双石桥这边有个外地来的小子很是嚣张,郝公子看上了文昌庙卖饰品衣物的一个小姑娘,人称玉石英的王英,却碰了一鼻子灰,很没面子不说,还听说那个王英是秦玉罩着的,便急火火地跑来找麻烦,只是现在看来,好像来得不是时候。 郝益仁只觉得心里苦。 知府大人是要做大事的人,左清这个王都来的客人又不能没人陪着,于是他这个堂堂五品同知就混成了向导。这倒也罢了,反正都这把年纪了,早就无欲无求了,只要能站好最后不一班岗,顺顺当当的比什么都强。 左清刚那一嗓子,郝益仁也看清那个似乎跟儿子起了某种争执的人正是秦玉。 双方的距离并不算远,也不能说郝同知是老眼昏花了——他的岁数是不年轻了,身体却还相当好,只是自己在这边陪客人,儿子却在那边不给自己长脸,居然当着客人的面与人发生争执,还摆出一副地痞流氓的架势,这不是成心给自己惹祸吗? 且不说这个叫左清的会是个什么观感,老实说单纯只是他会怎么想郝同知还真就没怎么放在心上,可关键还是上司,尤其是知府大人会怎么看待自己,只是一个简单教子无方显然是不可能蒙混过关的,这要万一被人添油加醋,那可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郝益仁当官这些年,这样的例子可是见过不少了,有些原本相当有前途的青年官员,也称得上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只因为稍稍被牵扯到,一辈子的前途就这么毁掉了,仅仅只是被调去坐冷板凳养老那都要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更加凄惨的例子还不知有多少,何况自己可不能算是什么“有前途的青年官员”,虽说这些年类似的事情已经不多了,可作为经历过那一切的人,郝同知心里难免还是不安,这会儿的他恨不得给那个不争气的儿子来上两巴掌才解气,不过他也知道这样做不但于事无补,搞不好还会有什么反效果,岂不是更糟。 场面一下子有些尴尬,尤其是邢正伦,原本还只是看戏,没想到却是郝友乾他老子出面给秦玉解的围,这会儿他又怎么会看不出,郝益仁陪着的那个陌生人与秦玉关系匪浅,就是郝益仁自己也有秦玉有些联系,就是没有那个陌生人在,怕是郝同知一样会来解围。 “原来是同知大人。”秦玉笑着打破了沉默,“还以为只有我们这些小孩子才喜欢来这边划船,原来同知大人也有兴趣与民同乐。只是今天的天气实在不好,才划了一会儿,您看我们这汗出的,都赶上水洗的了,那边树荫下有解暑的凉茶卖,同知大人可有兴趣?” 秦玉表现得相当轻描淡写,就好像之前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左清自然是跟了过去。 郝益仁和他的随员们也跟过去坐下,原本过来也不是为了划船,虽然秦玉的样子多少有些让他感到腻歪,不过眼前这样子如此也算是顺理成章吧,总好过大家一直僵在那边,而且别说,这次来还真就是为了找秦玉的。 郝友乾这时候只能傻愣愣的站在原地,甚至还因为嫌他碍事硬生生的被推到一边去,心里的滋味当然可想而知。只是这时候他又能怎么样呢?现在风向明显是在对方那一边,那个叫左清的他之前便见过,父亲的文书还再三交代这是不能得罪的人,没想到这个王都来的商人竟然对那小子毕恭毕敬的。尤其让他不好受的还是邢正伦居然也能成为那边的座上客,就连那些阿猫阿狗也都有个位置,同样都是衙内,人家却把自己当空气一般。 秦玉给郝益仁一一介绍,重点提到了郝宏兴。 “哦?那我们要算本家呀!”郝益仁笑得很假,却还坚持笑着说道,“也是一表人才,不过嘛,不错。咱们临江一直以来都是人才匮乏,我看这小子便是个人才嘛,邢世侄,既然这位郝宏兴跟了你,大家都要好好干,有什么事衙门替你们做主,直接来找我说也是可以的嘛,也是可以的嘛!” 听郝益仁说那些没营养的废话,秦玉只能不置可否的笑笑,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这样淡定的。 长这么大,郝宏兴一直靠自己努力,却从没真正得到过赏识,更不要说是同知老爷这样的大人物,一时间激动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停的搓着手,要不是众人还在,搞不好大叫几声也是有可能的, 郝宏兴不知道的事,前些天老魏头刚刚找过秦玉。谁也没想到,他魏羽麟真的有个儿子,而且都这么大了。 郝宏兴可以不认他这个一走多少年没有音信,回来就只会连累人的父亲,魏羽麟却不能不认他这唯一的骨血,如今的魏羽麟早不说什么受人尊敬的高手,豁出一张老脸也没人认识他算老几,也只有秦玉还愿意承他的情,跟着邢正伦,也算有个好去处。 “左老哥和同知大人有心思出来游山玩水,想来知府大人那边已经有了准信吧。” 郝益仁有种想骂人的冲动,什么叫有心思出来游山玩水,还不是秦玉整天四处乱跑,要不然这大热的天谁不知道留在家里喝着冰水,吃这水果比较逍遥。 “快!赶紧回临江!文昌庙,王英那边出事了!” 郝益仁还在斟酌词句,冷不丁有人急匆匆跑来,树荫下众人,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竟是本该在临江的孙国盛…… 第141章 跳梁小丑 真的有些日子没来便民酒馆了,很多事也不过是在不久之前才刚刚发生,却恍如隔世,尤其是对于王英来说。 之前只是个瘦了吧唧,家里饥荒摞饥荒的小黄毛丫头,一个月只那么一点钱,家里却还有个生病的奶奶要养。 “挺漂亮的,不过可惜了,家里这样,谁敢上门提亲。真的是可惜了,要不然我还想着给我侄子介绍介绍呢。” “有什么可惜的,漂亮怎么了,漂亮能当饭吃?还不是小养汉精一个,跟她姐一样。再说了,那么瘦,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准不好生养。就那丫头的,隔壁胡同他孙大爷看过的,没摸过骨,却也八九不离十的,谁娶回家谁倒灶,不信咱就看着。” “你怎么凭空污人清白?!” “污人清白?又不是我说的。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万一碰上了你就自己认倒霉吧。再说我觉得这里边还是很有些道道的,这小丫头就是命硬,小小年纪的就克死了爹娘,克死了姐姐,奶奶倒是还没死,这不也病病怏怏半死不活的了。这样的人,你敢把她娶回家?” 类似这样的话人家自然不会当着王英的面讲,不过怎么说也是在哪儿工作过一段时间,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可知道又能怎样呢,又反驳不得,只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甚至没办法去跟奶奶诉苦,只能是一个人默默地承受。或许那样的日子的确是太难捱了些,要不然怕是她也不会鼓起勇气应是放弃了原有的正式职工的身份,跑来跟则两个小贩“瞎混”,好在的是现在也总算是混出些名堂来了,最起码在文昌庙一提起经营小商品批发的王英,那都是无人不知的,不少人都要找她拿货,其中还包括了一些外地人,即便是一些在官营商店里也根本见不到的玉石饰品,在她那边也能找到,每日的进项自不会少。 一个小姑娘,却做着那么大的生意,当然不会没有人起觊觎之心,何况还是在文昌庙那种管理混乱的自由市场。一些地痞流氓的敲诈勒索总是免不了的,孙国盛还是很会做人的,事先就跟管区的衙役捕快把关系处得极好,除此之外大令们对此也相当的重视,他们一直希望文昌庙的秩序能更规范些,秦玉他们是早就办了执照的,税款和管理费也都交得及时,正是值得树立的典型,怎么能容忍有人来捣乱,整治了好几次,效果不错,只是近来麻烦事却又出现了,而且还是不小的麻烦,王英也是倔强的人,跟谁也没提这事,只是朝夕相处,又怎瞒得过孙国盛。 “哟,要找你还真不容易呀,鞋底儿可都磨的薄了,这笔账可怎么算呀?还有,看你是个小姑娘,这好男不跟女斗,你还蹬鼻子上脸呀,告诉你,大爷我可是没那么多耐心的,今儿咱可就得把话撂在这儿,无论如何这一次咱爷们儿也得见点儿彩头,要不然我小黑认识你玉石英,我手上的菜刀可不认识你。” 门被人猛地踹开,进来三个凶神恶煞的家伙,为首一个光头,嘴里叼着半截狗尾巴草,应该就是那个叫小黑的。 “生活不错嘛!”为首那个叫小黑的倒是一副大爷派头,拉了个凳子翘着二郎腿坐了下来,随手还从桌上拿了瓶装酒喝了两口,“高级货?感觉还不如自家的高粱烧呢,不过应该挺贵吧。玉石英,人家可都说你这黑心钱可没少挣呀,小黑哥我也不跟你扯那么多,今儿就算过去了,从明儿起,那摊子就算咱俩合伙的,你二我八,也不跟你多要,省得人家说我老爷们儿欺负你个小姑娘,当然,管理费啥的可就得你自己去交了,小黑哥我也不多要,十两一张的银票怎么你也得拿一百张出来。你也别给我打马虎眼,小黑哥我怎么也是念过几年书的,我给你算过这笔帐的,剩下的足够你吃喝一辈子了,对了,还有你那个药罐子老不死的奶奶。说起来小黑哥我还是有善心的,要不是那个老不死的我还得叫她声姥姥,谁会管你们死活。 “这谁呀?咋说话呢?很嚣张嘛!”孙国盛只知道王英遇上了麻烦,却不认识小黑,只觉得就是街边的流氓,不过听这口气倒好像跟王英有些亲戚,也不好把话说得太难听。 秦玉只是冷笑一声,没有说话。 “你到底想怎样?姑姑那边我给了二百两,你这边我也给了二百两,你还想怎样?之前我和奶奶相依为命时你们谁管过我们,还不是都躲得远远地,现在来了,又是吃又是拿的,你们是不是想把我们逼死。”王英也是有些豁出去了,带着些哭腔大叫着。 小黑愣了一下,也许是没想到这个一向逆来顺受的表妹突然爆发吧,猛地一趴桌子,酒瓶子“咕噜咕噜”的滚下来,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酒喷出来,溅在他裤腿上,也把坐在他旁边孙国盛的裤腿也打湿了,这边发出这么大动静,倒是把柜台后边守夜的老头吓了一跳,探头看了一眼,也不敢多事。 “咋,翅膀硬了,想飞了?看你们男男女女的一大帮子人,就不是好东西。”小黑还没开口,他身后的小弟倒是先从身上的挎包里拽出一把菜刀,拍在桌上大吼道,“别以为有几个小钱了就可以不把小黑哥放在眼里,告诉你,现在的文昌庙那可是小黑哥的地盘,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何况你玉石英也就是个臭摆地摊,到底是龙啊还是虎啊。别以为我们不知道给你撑腰的都是些什么人,我们小黑哥都打听好了,一群乡巴佬,有什么了不起的。还听说你个小养汉精勾搭上了几个小捕快,多了不起呀,多能耐呀,就是他们捕头见了小黑哥也得让着三分,还不怕告诉你了,就是被抓进去了老子也不怕,大不了进牢房当度假,出来了老子照样是条好汉。” 小弟在一旁撂狠话,小黑听着也过瘾,一转身倒不再去理王英了,或许在他看来,今天这威已经立的够足了,他主要还是求财,也不想把平日里在文昌庙欺行霸市的那一套都拿出来。 “哟!挺热闹呀!人凑得挺齐呀!我刚刚是不是喝高了,耳朵出了问题,是哪个混小子说我们捕头见了也要让着三分的。活腻了?!还是牢饭吃上瘾了。” 门被一把推开,捕快梁超大喇喇的走进来。 “这不是小黑哥嘛。怎么,又惦记着苦窑里的馊米饭了,还是说上回的断头饭没吃着,这次想一块补回来。走吧,愣着干嘛呢,还真想让我伺候您老把这枷锁带上吗?还有你们几个,不学好,都走都走,有苦窑里的免费饭吃。” 小黑早就颓了,却还要硬端着架子。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玉石英你这会运气,下次看你是不是还这么好命。” “王英是不是好命就不用你操心了,顾好你自己才是正经。” 小黑即将被带走,秦玉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第142章 恶人磨 离得很远,便能听见一个尖得刺耳的女人骂街的声音。 “……你个臭不要脸的,真就是王母娘娘的槌板石——你就欠大棒槌擂,人家站着撒尿的都不说我,你个蹲着撒尿的倒得瑟开了,你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小养汉精你是老母猪吃碗碴子——你不知好歹是不?再不闭上你那张臭嘴,我就给你塞上个玩意儿,让你在张不开那张臭嘴,你要再在这儿瞎胡咧咧,我掐住你的龙头,捏住你的凤梗,你要是再敢瞎胡咧咧我就打得你前倾儿着地……”那是一个正把保养不良的脸拉得更长的中年妇女的声音,身后还站着几个棒小伙子,而正被她骂得狗血喷头的则是在文昌庙摆摊人称玉石英的王英。 那女的应该超过四十岁了,不过也还绝没到五十岁的年纪,常年的辛劳,眼角已经留下很深的鱼尾痕迹,皮肤相当的粗糙,不过眉眼间还看得出年轻时应该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倒是与王英有几分相像,浓密的长发在脑后胡乱挽了个髻,还是乌黑的,不过已经失去了年轻是的光泽,或许是脸拉得太长的缘故,人显得很刻薄,给人一种很难相处的感觉。这么多人围着,也不会注意点儿影响,还是不停嘴的骂着,也许他现在要的就是这么个效果。 “小养汉婆,小婊子!老天不长眼,那么多人死,咋不见嘎嘣一下瘟死你……有那么多钱,我呸,只会养汉子,也不说帮衬着点儿家里,你两个哥哥都没什么正经工作,不过是拿你几百百银子能死呀,早早晚晚非叫那个野汉子给勾搭了去,让人家骗了身子,再把你那几个骚钱给拐跑……老王家咋就出了你这么个揍的,丧门星,吃里扒外的家伙……” 文昌庙就这么大,还真没几个不认识这婆娘的。 骂人的正是王英的那个姑姑,也就是曾经的文昌庙一霸的小黑的母亲。小黑现在是给抓起来了,就差该怎么判刑了,听说可能会是斩监候,跟斩立决听起来差不多,实际的差别可就大了去了,只要不是特别嚣张,进了牢里还要大闹特闹的,过两年斩监候改判充军发配,也有改判服苦役的,表现好的指不定十几年后就可以出来,当然,即便是十几年后真的出来,难道还指望曾经不可一世的小黑哥接着称王称霸不成,那会他也该有四十几岁了,老实说这辈子也就算是完了,当然,也不会有谁会去同情他,而且与其说这辈子完了,倒不如说只要踏踏实实过日子,也不是过不下去,只是不能封王称霸而已。 谁也没料到小黑他妈居然回来文昌庙闹,还带着小黑的弟弟以及其他几个人,莫非都是漏网之鱼?应该也不至于,衙门里的捕头传出的消息,这事上头亲自过问了,又有谁敢去包庇他们,只是让他们这样一闹,大家的生意也就都做不成了。 “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几百两银子,你当时几个铜子呢?就是县太爷一年的俸禄也才不过就是几百两而已。”有人看不惯,站出来替王英说话,“人家玉石英又不是亏欠你们的。别的就不说了,玉石英人家奶奶是不是你妈,人家最困难的时候你在干什么,现在人家有点儿了,你,还有你们家那混小子,却都要跳出来沾光,这像话吗?沾光也就罢了,你们这是要把人家玉石英往绝路上逼,要我说,你们家的就该都拉去斩立决。” “你懂什么?”眼见得自家的老底都被人家给揭了,小黑他妈好像被踩到尾巴的母猫一样,又开始不顾一起的撒起泼来,“我们家的事用得找你这个外人管!你算老几!你算老几!还敢来管我们家的事?我们家小黑一定不会有事的,马上的就能出来,到时候,你,还有你,都得打你们出屎来,谁要敢再得瑟,先揍他个生活不能自理,打得他亲娘老子都不认识他。再说了,你们当这小养汉精干的是什么光彩事,不过是投机倒把,不三不四的下九流,都是最脏最贱的人才干的事,就该把想她这样的统统都拉出去游街,我们这些劳苦大众就该分了他们的黑心钱……” 说着说着,小黑他妈自己的气势倒是先弱了下来。这里是哪儿呀?这里可是文昌庙,全临江最多小商小贩集中的地方,在这里说人家不三不四,岂不是当着和尚骂秃子,典型的是跑来找打的,虽然这些小商小贩们平时也是被人瞧不起惯了的,向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多事忍忍也就过去了,不是都说嘛,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过也不会真的有谁站在文昌庙骂他们是不三不四。小黑他妈也发现周围的气氛有点儿不对劲,而且也意识到自己是说错了话,可话已经说出去了,覆水难收。 “好了好了。都靠边站,靠边靠边!围成一圈像个啥样子,大白天的都不做生意,不过日子了。就说你呢!没啥好看的,都该干啥干啥去,靠边,别在那儿傻站着。”秦玉也是好久没来文昌庙了,好容易来一次,远远的就瞅见了这一幕,对待那些耍混撒泼的人也没有多少更好的办法,最直接的往往也就是最简单的,于是他一早就让孙国盛去了趟衙门。 “怎么着?日子过得嫌安逸?要不要我把你们都请进衙门里享受几天?你是怎么当娘的?老大进去了还嫌不够,这是要把老二也一起折腾进去你才满意?整天的就知道没事找事,还嫌我们这些当捕快的整天介不够麻烦。好了,这次也不用多想了。统统带走。”为首的正是梁超,也算轻车熟路了,表现得相当有气势,一下子就把所有人都震住了,当然,后面那句话是对其他同行的捕快们说的。小黑他妈就算再怎么撒泼这时候也老实了,她可是认识梁超的,也知道小黑就是梁超带了人抓紧去的,还知道这个梁超是衙门里最不好说话,也最凶恶的捕快,别说犯了事,就是没犯事,走在路上被他瞪一眼,也要打一阵哆嗦。现在好了,一家人倒算是可以团圆了,只是有谁会愿意在苦窑里一家团圆呢…… 第143章 山雨欲来 梁超突然变得繁忙了起来,不只是他,衙门里的所有捕快都变得繁忙了起来。 县太爷平日里的座右铭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作为府城,临江也没有那种特别穷凶极恶的江洋大盗,当然,小偷小摸,欺行霸市的在哪儿不会少。县太爷是懒得管这些人的,从他们身上又榨不出什么油水,这些上不来台面的家伙也识相,不会去招惹那些自己的最不起的大人物,偶尔还会上点儿贡,县大老爷未必看得上,好歹也是一份小心。 最近风向却突然变了,县太爷突然开始狠抓治安,尤其是对那些欺行霸市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而且没得商量。 梁超等人一开始还很奇怪,很快就积极主动起来,都说县大老爷这次是下了血本的,抓住一个,只要验明正身,没有冤枉,立马就是十两银子的赏钱,而且是不打折扣的真银子,而不是以往那些花不出去的白条。 大家都在猜测县太爷的动机,但不管怎么说,文昌庙一带太平了不少,那些小商小贩无不怕手成块。 “为什么会搞成这样?为什么会搞成这样?……” 也不说所有人都高兴的起来。 王英就搞不明白,好好的一家人,虽然已经多年没有往来,可真的有必要搞成这样吗?如今的文昌庙没有人不认识她玉石英,都知道她有钱,似乎所有的这一切都是钱闹的,有时负气想想还不如不做了干脆,只是这些年来她的确是穷怕了,也苦怕了,难道就会这么放弃吗?即便是自己现在放弃,还不知会有多少人觊觎那些钱,始终还是免不了要被欺负,与其那样,像现在这样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的。 “我姑姑他们会怎么样?”女孩子到底是会比较心软的,尤其是王英,不管怎么说都还是一家人,其实就算不是一家人,她也未必就会希望人家坐牢,恨过一阵子也就算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她反倒开始关心起那些伤害过自己的人。 “你姑姑啊,我想,关一阵子应该就会放出来吧,当然,苦窑里的日子可不是人过的,不死也要扒层皮,我想出来后应该会老实一阵子,不老实也不要紧,苦窑那种地方,又不是出来了就不会再进去。”秦玉答得有些心不在焉。 “那……” 秦玉很清楚,王英问的是小黑的事,任谁也都猜得到,案子在衙门里挂上号,再加上县太爷突然变得铁面无私,也就自然不可能善了,类似关一阵子就放出来的事想都不用想,而且小黑的确是犯了很大的事,问题只是县太爷最后到底会怎么判了。王英会这么问,秦玉也只能叹息她太心软了,然而很多时候像她这样未必是什么好事,不止是对自己,对别人也是如此,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姑息养奸。 “你说小黑?我怎么会知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该来的早晚会来,挡也是挡不住的。我想大约是不会轻判吧,不过你心里也不用过意不去,案子已经到了县太爷那边,即便是你这时候跑过去撤销控罪都是无济于事的,何况仔细想想也未必就是都是坏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再过几年小黑他们一家还会跑过来感激你也说不定。” “姑姑他们现在都该恨死我了,又怎么会感激我。昨天下午的时候姑父跑到我家,跪在地上求奶奶帮帮他们,对我却连个正眼都不看,想也知道心里一定恨我恨得要死,姑姑那边还好说些,等到小黑那边一判下来,只怕两家就再不会有什么走动了,这可当真成了老死不相往来。有句话不是说,得饶人处且饶人。还有句话说,以德报怨。” “老死不相往来呀。”秦玉略沉吟了一下,老实说他对这种事是完全不会放在心上的,现在王英这样说,孙国盛也是一脸关切的样子,他还是不得不说点儿什么,“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没遇到我们,你接着窝在便民酒馆里当你的服务员,家徒四壁,连个蜡烛都舍不得买,你和你姑姑家算不算是老死不相往来。人常说,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还有呀,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王英再无话可说,她当然知道秦玉说的是对的,也知道秦玉是为了她好,可不管人家当初怎么对她,亲戚就这么断了联系,老死不相往来,她心里总是不踏实的。 “那个小姑娘人品倒是不坏,只不过太烂好人了。怎么,小子,看上人家姑娘了?长得倒也算标致,只不过你现在的身家该怎么给人家解释。”总是这样,那个声音又是突然的出现,没有一点儿征兆。 “要你管。” “怎么,让我说中了。” “没有的事,人家现在和孙二哥一起做生意,也算情投意合。朋友妻不可欺,这点儿道理我还懂。你不是说我命不久矣嘛,不说这个,王英也就是脸蛋漂亮,瘦了吧唧的,个子也不高,不适合我。不过你说到身家嘛,这么多钱真的没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当初拍卖那些丹药前就说好了,一成的税,一成分给临江的大小官员,一成给你,剩下七成是林鑫语大小姐的,你不是也让那个叫张文英的带回去了吗?怎么,现在后悔了,怕了,觉得那一千万两的银子太扎手了?” “那倒不是。你是没看见拍卖会上的场景,我一直以为冒险者们都很穷的,结果左清带回来那帮人都跟疯了似的,丹药的价钱一个劲儿的飙升,太吓人了。那个什么火焰丹我是不知道,固基丹当初你也叫我练过,红灯笼草就是最常见的猪草,根本不值钱,固基丹竟然可以卖到一千两银子一颗,当初在道清,我还差点五十两就给卖了。” “呵呵,那不算什么,用银子能买到,那些傻瓜已经是赚到了,别说一千两,出了小鬼域岛,两千两一颗也不愁买家。还不怕告诉你,那个你以为是天价的火焰丹,也是用千里冰封绿裹红,也就是你说的红灯笼草炼制的。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当然,以你现在的水平还炼制不出就是了。” “那个叫张文英的又提起五行魂的事,却又不肯多说。你一定知道的,对不对。” “你确定现在就想知道?” “这里边该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你这么想不能说就错了。只是你我皆是将死之人,什么阴谋不阴谋的,对我们也无所谓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秦玉的脸色变了几变,一旁的王英和孙国盛都觉得奇怪,却也没有多问。 天快黑的时候,谁也都没想到,龚永康很突然的跑来了,样子相当的着急,话都没来得及说上一句,邢正伦也满头是汗的跑来了。 “稀客呀,二位。”秦玉没想到两人会这时候赶来,不过也不认为他们是凑巧。 “你还这么轻松,真没听说还是怎么着?”邢正伦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的汗道,“朝廷派了人下来,虽然没说什么原因,不过大家都觉得是里边有蹊跷。” 邢正伦也参加了那次拍卖会,大家现在算是坐在一条船上了,既然他觉得蹊跷,那就一定有问题,只是这事情来得有些突然…… 第144章 起风了 “哥,你回来了!”即便是没有探出头去,仅仅是听声音,孙国盛也知道一定是大哥孙国强回来了。奇怪的是孙国强只是进了院子,连屋都没进,不一会儿又出去了。 听从秦玉的安排,王英没有在文昌庙露面,孙国盛也回到了乡下的家里,当然,孙国盛也没忘了通知大哥。 “你大哥他人是怎么了,都有些什么好忙的,这人不是都回来了吗,岁数也不小了,也都娶了媳妇就快要当爹的人了,还成天的就知道在外边胡跑,总说是在忙着挣钱,钱嘛,哪有挣完的时候,差不多够花就行了,咱家也不是说要等米下锅。”眼见的大儿子回来又出去了,孙国盛的母亲难免会唠叨个几句,转过身来又去问孙秉禹,“你这个当爹的也真是的,也不知道去说道说道他,人家就是再穷,好歹还能一家人坐在一块儿吃饭,你那个儿子可倒好,挣钱挣得连家都不知道回了。多了我也不敢讲,也省得你们总说我老娘儿们家的头发长见识短,最起码说现在整个屯子咱们老孙家还不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人家家里都连整块的银子都拿不出,有的辛苦一辈子,都见不到银子,偏就咱们家挣钱没够,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老孙家不像从前标榜的书香门第,反倒是一群掉钱眼儿里的玩意儿,说出去都不够丢人的……” 孙秉禹听凭老婆数落着自己,没有吱声,只蹲在门槛上继续嚼着他的花生米。看着大儿子回来,又慌慌张张的出去,孙秉禹心里自然也是着急的,却与老婆的想法并不一致。 孙国强是在做生意没有错,也的确是眼看着自己的弟弟生意越做越大,渐渐把自己甩开来,心里憋着一口气一定要争回面子,把生意做得更大些,不过这个儿子他还是了解的,进了家门却不进屋,挣钱挣的六亲不认,孙国强不是那样的人。 孙国强人孝顺,而且非常疼媳妇,就是再忙也一样会抽出时间来回家看看,何况他媳妇还怀着娃,就算忘了媳妇,忘了爹娘,还能连娃都忘了? 孙秉禹也曾一度怀疑儿子是不是沾染了什么坏毛病,附近屯子里的年轻人也有出去闯荡的,有些人虽然比不上孙家,小日子却也可以经营得很不错,另一些钱没赚回多少,却沾染了一身的坏毛病,整天聚在一起喝酒打牌,不过孙秉禹仔细观察过,孙国强也不像是那种人。相反的,他似乎是在为什么事慌张,孙秉禹自己有过那种感觉,当初被抄家前夕,他自己就是那个样子,孙秉禹有些很不好的预感,他现在只希望是自己想错了,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这种感觉反而越来越强烈了。 孙秉禹猜想的没错,孙国强真的是慌了,可以说以往的任何时刻他都没有过这种感觉。从家里出来,孙国强便一路顺着乡间的碎石子路狂奔,只花了平常差不多一半的时间便到了李大山家,还好,就像当初约定的那样,他没有出门,而且家里就他一个人。 “怎么?真让你弟弟说着了?” “赵乐乐让抓起来!” “怎么会?不是说没事了吗?为什么还是把他抓起来了?……这……那我们呢?我们会不会有事?还有,那些钱怎么说?”李大山正捧着大碗吃饭,听了孙国强的话,碗一下子掉到了地上,他自己都没感觉到。 孙国强和李大山依旧在做着零件生意,这么长时间,也渐渐摸到些门道,生意也开始越做越大,甚至比当初跟秦玉合伙时还要大,这让两人总算找回了一点儿成就感,虽然还是会有些后悔当初的决定,心情总是好了许多,毕竟他们也要算被旁人羡慕的那一部分人。至于说像秦玉那样的,旁人羡慕也都是羡慕不来的,而且在外人看来,秦玉的生意做的也不算很大,毕竟在望齐发生的一切,还有衙门里的那次拍卖会,可不是一般人随便能打听到的。 比起秦玉,其他人可能还要更加耀眼一些。 就好像王英,之前那样的家庭,简直就可以说是破落户,穷得连亲戚都断了往来,如今还不是抖了起来,一提起文昌庙的玉石英,谁不得让她三分,还有孙国盛,为了跟他媳妇离婚,一下子没了那么多钱,现在不止连本带利的都回来了,还多出了好大一块,这也才不过是过去半年功夫发生的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孙国强李大山羡慕秦玉,羡慕孙国盛,羡慕王英,不过他们也知道自己也已经算是别人眼里的成功人士了。 如今业务越搞越大,孙国强他们也需要新的合伙人,起初找到了郝宏兴,不过那小子被他爹押着却给邢正伦打下手,于是他们又找到了赵乐乐,对方也一口答应了,这才没过去多久,居然也让他赚到了不少银子,这比他父亲在衙门里一辈子的俸禄还多。 事情来得那么突然。孙国强还琢磨着要不要听弟弟回家歇两天,衙门来了个捕快,让他们去交代自己的问题。 “这么说你们也有几万两银子的身家了?这还得了?我们这些朝廷命官,千辛万苦,为朝廷为陛下奉献了一辈子,一年才不过几百两,你还不到一年,几万两?这是什么?是在和朝廷为敌,必须要坚决打击!严厉打击!”孙国强他们才刚把自己的情况介绍完,带队的马提刑就拍了桌子,转过身来又去训斥临江的那些陪同官员,“我看你们临江府就是很有问题的,要不然底下的人都搞成这样,你们就一点都不清楚?还是明明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却对这种坏分子袒护包庇,充当了他们的保护伞?”马提刑不过是个从六品,可他是上面派下来的,就算明知道他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孙国强能怎么办?他甚至不能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因为怕他们担心,他只能按照要求带了块钱过去,算是所谓补交的税款,可赵乐乐却还是被扣了下来,人家说倒也不算是正式拘捕,要是拘捕,就要下苦窑了,如今只是安排在府衙后面的柴房里反省,已经是提刑大人法外开恩了。孙国强自己回来了,心里却充满了恐惧与不安…… 第145章 乱 李大山和孙国强越来越慌乱了,他们想要自救,却又完全看不到希望,只能被马提刑等人牵着鼻子走。 没几天功夫,他们又跑去补交了一大笔也不知是税款还是罚款的钱,算上这一笔,前前后后交上去的钱也有上万两银子了,赵乐乐还是没能出来,那个马提刑的话却一次比一次严厉,一次比一次更让人胆战心惊。 “钱是钱,官司是官司!不要以为有几个臭钱既可以为所欲为,也不怕实话告诉你们,对于你们这样的投机分子,就是要狠狠打击,一定要坚决打掉坏分子投机倒把的嚣张气焰。” 之前主要还是孙国强转述的,效果到底是差了一层,这一次直接听马提刑这么劈头盖脸的一通吼,李大山的心里更毛了,他想出去避一避,孙国强倒没有说要拦着他,只是自己耷拉着脑袋想了半天,却又想不出自己能避到哪儿去。 “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的儿子会打洞。过去不是常说吗?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有个被抄家发配的爹,儿子还能好得了,他会去投机倒把,一点儿都不奇怪!我说他老孙家咋突然就抖起来了,搞了半天是这么回事,活该,这种人就该拉出去千刀万剐!”回到屯子里,里正跟一些人在身后指指点点,声音绝不算小,就是故意要让孙国强听到的,完全不像前阵子时见了面那一副谄媚的嘴脸,让人光是想想就会觉得恶心。 真是好笑,不是说还喝过自己的满月酒吗?这么快就忘得一干二净。 事实上马提刑也没有多让他们两人在家里过多的承受煎熬,很快的他们也被叫去参加反省了,跟赵乐乐一样,也是在府衙后面的柴房,只是不在同一个房间,按照那个马提刑的话说,要防止三个投机分子串供,此外也是要给他们从心理上造成一定压力,没想到,府衙里竟然有这么多柴房。 李有财和孙秉禹的羊血汤摊子也出不成了,虽然他们的确是有办正式的营业执照,可现在再拿出这些东西来似乎也不顶用了。李有财还好一些,只是限制出入,孙秉禹则干脆每天都被叫到里正那里去写材料,被要求要老老实实的交代所谓投机倒把的事实,有人还翻出他的老账——虽然发配的事已经很久没有人再提了。 曾经繁荣一时的兴隆街萧条了下来,一个摆摊的人都没有了。 之前还有不少只能赋闲在家的,眼看着兴隆街上一天天红火起来,只要舍得力气,总不会饿死,搞不好还能小赚一笔,尤其是关于秦玉和他的羊血汤摊子的传说,有人动了心思,还有的人打算干脆也去办个执照,自己还年轻,别的没有就是有无限的拼劲儿和活力,与其在这里浪费生命,倒不如也去摆个摊子,自己也不是一定要向秦玉那么风光,可以到临江去发大财,起码也要混个丰衣足食,当然,也有一些胆子大的,他们甚至在憧憬,只要机会合适,秦玉那样的好运气也不见得就不能复制在自己身上。可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兴隆街一下子由人们眼中的香饽饽变成了一个恐怖的修罗场,就连大人们教育小孩儿的话都因此而改变。 “不好好学习,长大了就只能去兴隆街摆摊子,到时候让提刑衙门的人来抓你!”听起来那样的刺耳。 文昌庙的情况也跟兴隆街差不多,甚至还要显得更萧条。 “老哥,你说这摊子到底是能出还是不能出?” “我哪儿知道呀!咱们这也就是看着人家玉石英,谁不知道这文昌庙就属她的生意做得最大。要是她能出摊,你跟着去就应该没事,就是有事也该是先抓她才对,要是她不能出摊,你就别跟着瞎起哄,该干嘛干嘛去,老老实实的准没错。” 果然,文昌庙所有的人都在盯着王英。 而人们这才注意到,王英,有一阵子没出摊了,甚至根本没在文昌庙露面。每一天,都会有人去文昌庙看看,然后又鬼鬼祟祟的离开,生怕别人认出自己来,尤其是担心自己有没有被人盯上。一时间谣言四起,有的说王英已经被叫去问话了,也有的说她现在根本就是已经被抓去了,又有人说不止是王英,还有其他的某某也被人带走了,而且是再也没有回来,人们很难区分这些话的真假,他们只能相信自己的眼睛,现在他们看到的就是王英没有出现在文昌庙,这时候出去摆摊简直就跟找死没多大区别。 该来的还是会来。 从早上开始天一直是阴沉沉的,应该是要下雨,似乎就该是有什么事要发生。傍晚的时候,雨下起来了,瓢泼一样,有消息传过来,被寄予了厚望的临江第二修造厂,神像的生产被叫停了,杨大拿被几个工人揪着,拳头抬起了好几回,又都放了下去,最后还是马提刑发了话,终于有一个人的拳头落在了杨大拿脸上,至于吴小艺,虽然早就离开了修造厂,还是被拽了回来,有人说他被打断了一条腿,也有人说是被打断了一条胳膊,也有人说他虽然也挨了揍,不过没有那么狠。 第二天一整天,秦玉都没有出门,他在等龚永健,可是对方并没有出现,中午的时候龚永康来过一趟,满怀着歉意,话没有明说,意思却是很清楚的,龚永健可不想继续陷下去,他现在要跟神像的事划清界限,要是可能,他甚至愿意调出修造厂。这让秦玉很失望,只能共富贵,不能共患难,遇到事就只会做缩头乌龟,秦玉也没有理由继续帮他。 “时间还早,还来得及去临江,既然等到了答案,你也该出去活动活动了,而不是继续窝在双石桥,等着发霉吗?”那个声音又出现了。 “你倒是说的轻松惬意。要不然咱俩换换位置。” “身在福中不知福。你要是愿意,我这边没有问题的,也让你小子尝尝没有身体的滋味,到时看你怎么说。” “别别,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我这就去临江。也不知道我这算不算自投罗网。” 刚打开门,秦玉和门外正要敲门的人撞在了一起…… 第146章 决心 秦玉还是坐上了去往临江的最后一辆马车,而且不是一个人。耽误了一些时间,让他差点赶不上马车,不过还好,只是差点而已。本就是要找邢智启说一些事情,现在多了这么个人,秦玉更有把握了。 来的人与秦玉说不上很熟,却也不是不认识,仅有的几次见面还是在道清,正是江娜的姐夫王太忠,在秦玉的印象里,他似乎不应该来找自己,至少不该是在这个时候。 王太忠的身体状况当然不适合继续让他留在部队里,事实上他回到双石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不过王太忠过得并不开心。他一直在很努力地做复健,虽然难免还是会有些跛,不过不仔细看并不是那么明显,尤其是穿上长衫时,只是在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健步如飞了。战争让他永远的失去了一只眼睛,因为烧伤的关系左手的样子看上去相当吓人,好在不是右手,否则情况还要更糟。 身体的状况已经是如此,不管他是如何努力,都改变不了什么,真正让他感到难过的还是回来后的生活。离开部队回到地方上,因为是战斗英雄,是立了战功的,王太忠得到了特别照顾,给了个从六品待遇,对于他来说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了,只是整个临江的官员编制就那么多,还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硬挤是挤不出来的,虽然定的是从六品,干的却都是些跑腿打杂的活。 这倒也罢了,混了这么多年官场,王太忠也还看得开,毕竟能够这样也已经是颇受照顾的了,他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只是到了地方上,王太忠突然感觉自己好像一下子变得很没用,很多事就是那些比他年轻得多的人也一样是驾轻就熟,他办的时候却时常会出错,上司们倒也不会太难为他,只是别人背后难免会指指点点,他也只能当做没看见,没听见,可这样就是骗得了别人,总骗不过自己,他在衙门里就好像总是在拖累大家一样,就是别人不说他也会觉得不好意思,有时候想想,甚至会不如当初就在战场上牺牲了干脆,那样自己留给人们的印象才是最光辉最高大的,总好过现在这样被人看不起,有时候就是刚进衙门的小家伙们也会给自己脸色看,这让当惯了守备大人,一向都是在大声呵斥别人的他情何以堪,当然,那样自家人或许会比较难过些,不过不是有那么句话吗,时间会冲淡一切的。 王太忠一向要强惯了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都是如此。现在既然是活了下来,就要好好活出个人样来,要争气,绝不能一直这么窝窝囊囊,要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刮目相看,只是衙门里的日常工作也不过是一些大大小小的琐事,干的都是跑腿的活,很多时候大家都只是喝喝茶,聊聊天,吹吹牛皮,好一点的也不过是在看邸报,王太忠不喜欢那种整天围坐一起喝老人茶的感觉,也不愿意装模作样的看邸报,对那些张家长李家短的也不屑与整天挂在嘴边上,这让他显得很不合群,也就更看不出有什么机会能出人头地,可只要一想起家里的小娇妻,他就不能容忍自己这样沉沦下去。 王太忠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非要在这时候会来找秦玉,按说像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秦玉却不认为自己应该那么凉薄,毕竟当初自己最失落的时候,这个甚至还没见过面的少年居然会千里迢迢的去看他,这份情要承,另一方面他也不得不承认,小妹江娜对于他这一次的举动有着相当的影响力。 “赚到些钱了就是投机倒把,就是坏分子,难道我们就活该受一辈子穷吗?没道理嘛。文昌庙也好,兴隆街也好,我没去过,到底是什么样子不好说,可我至少还是有去过竹楼街的,想来也应该差不多才对。秦玉他是怎么搞的我应该说还是有些发言权的,至少他还是带我做过些生意的,说这样的人是坏人,光是想想都觉得可笑。说他做生意赚钱不对,难道要他整天才接上游手好闲最后变得跟小混混似的才是对的吗?那朝廷发给他的执照算什么?为什么要发给他?难道只能拿去当擦屁股纸吗?又或者说他做生意是可以的,是被允许的,要赚钱去不行,只能权当是去做贡献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王太忠很怀疑这样的话是江娜自己想出来的,倒也不是太小瞧了这个妻妹,只是江娜的一贯表现便是那样浑浑噩噩,似乎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也很少有什么自己的主见,这次却表现的相当积极,甚至有些让人刮目相看,就不能不让王太忠感到奇怪。不过回过头来再想想也就释然了,道理可以说是明摆着的,江娜又不傻,怎么可能会看不明白,很多时候她只是不说,或者说是不愿意说罢了,并不代表她没有自己的意见…… “太忠大哥,有没有想过干脆跳出衙门的圈子。”马车到底不比是船,没那么宽敞,不过这个时间点,要去临江府城的人几乎没有,如果不是实在拉不到人,车把式也不会等到这会儿才发车,事实上整个车厢就只有秦玉和王太忠两人,说话倒也不用特别小声,“与其说在那边整天都浑浑噩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想做些什么,有没有想过干脆跳出来。有句话说,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还有句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有没有考虑跟兄弟我一起去冒一把险,要是成了就是英雄,未必就比不上太忠大哥那个战斗英雄的称号。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王太忠自己也搞不清楚怎么就被这个少年拽着上了马车,不过现在说退出,似乎有些太晚了,不,或许当初会来找秦玉,自己就抱定了必死的决心,既然如此,会顾虑什么,自己也是小三十的人了,这一次也许就是一个机会,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也是要闯他一闯。 一段不算远也不算近的距离,到临江城时天已经黑透了,邢正伦等得十分着急,王太忠和秦玉一起跳下车,满脸的坚毅,就像他当初上战场时一样…… 第147章 邢智启的麻烦 “哦?之前也在部队里锻炼过。做过守备,上过前线,立过战功。好好!小伙子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好年纪,年轻人就要勇于承担更多的责任,尤其是像你这样在部队里经受过考验的。” 邢智启似乎兴致很高,拍着王太忠的肩膀大笑着,没有人能想道,他这位知府大人正承受着多大的压力。 作为一个外来户,而且之前一直都在军队里工作,对于地方上的事务始终都还是有些不能完全适应,起码说是不那么得心应手的,受人排挤也总是难免的,即便是身为一把手也不会有多少以外。上任虽然一年多了,邢智启的感觉就是如此。 也不能硬说其他人就是在针对自己,毕竟谁都知道小鬼域岛的官场排外是有传统的,被本土势力有意无意地孤立,要打开局面是相当不容易的——虽然他作为被前任家主所器重的人,能力肯定是不一般的。然而这么长时间情况的变化依旧是微不足道,就有些让人怀疑他能不能掌控局面了,更不要那个曾经无比支持他的人现在已经不在了,只靠大小姐,还不知能撑到几时,大小姐还没有对他表示不满,可邢智启自己心里很清楚,在没有什么举措,只怕留给自己的时间不会太多了。 与那些本土派斗法是一回事,去解决具体的问题却又是另一回事。 仿佛就在一夜之间,要解决那无数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的就业问题变成了一件任何人都无法回避的难题,要知道,在此之前,临江府可以算是整个小鬼域岛在这个问题上做得比较好的了,不敢说出类拔萃,起码不是一个特别令人头疼的难题。可现在,情况却是急转直下,也就是不算长的时间里,也还没有新的炮灰被送过来,各用人单位拉关系走门子要找一份活干,哪怕只是临时工,就好像一夜之间突然冒出了许多,而且还是快速增长中,有消息说,这场乱仗很可能会僵持相当长时间,会有更多的炮灰被送过来,也有人说齐王统治残暴,搞不好会有难民涌入,真那样,情况还要更糟,即便是现在,主管招工的家伙可以说是投河的心思都有了。 邢智启当然清楚其中的原因。 早在他当上知府前,像文昌庙、兴隆街这些地方就有了一定的发展,不过那会还只能说是偷偷摸摸,小商小贩们整天的还要和大令们打游击,被追得鸡飞狗跳的那是常有的事,跟其他地方相比也没有多少差别。后来的情况略好了些,大令不再是每天都会去扫荡一圈,也显得客客气气的了,虽然那些小商小贩们仍然显得非常尴尬,不过至少总比每天都必须东躲西藏要好得多,也正是从那时开始,这些传统的商业街渐渐的打下了基础,更多的人开始愿意出来摆摊混口饭吃,人群也不再是之前那些完全看不到有任何出路的所谓贼配军,不少不愿意继续留在家里吃闲饭的年轻人也开始加入其中,他们中的一些人便是在那时赚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 再往后,情况似乎正变得越来越好,大多数人对于秦玉还会觉得比较陌生,可提起文昌庙的玉石英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个曾经孤苦伶仃只能和奶奶一起相依为命的女孩,这样的人或多或少在自己身边总是会遇到一些的,大家对于这些人总是会有些同情的,不过很多时候也会掺杂着某种看不起,这样的小姑娘不管长得多么漂亮,性格多好,有多能干,多吃苦耐劳都没有用,很少有谁会愿意娶这种姑娘过门,娶回家那就是个大累赘,一个原本好端端的家都可能这么被拖垮,可现在再去看看,即便完全抛开秦玉的影响,又有谁还敢再小瞧她。 都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真是一点都没有错,虽然对王英始终都没怎么做过宣传,这位文昌庙的大姐大在整个临江府没听说过的只怕都不多吧,有这样一个标杆式的人物戳在那边,那些一时还找不来活干的小年轻们也都好像一下子有了奔头,能进衙门,端上铁饭碗当然是最好,不行的话那些官营商店,工厂也很不错,这些都没有也没什么,大不了也一样去摆个摊子,指不定下一个玉石英便是自己了,一些消息比较灵通的人甚至打听得到,就是知府大人邢智启本人的公子邢卫民不也承包了学政衙门的印刷业务,甚至还因此被树立为这届秀才中典型,虽然没怎么大力宣传,不过知府大人公子的身份原本就是最好的宣传了。更不要说还有数不清的私人小作坊,不只能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一旦上了规模,三三两两的也开始雇人,让更多的人有工开,有饭吃。另外还有修造厂,自从开始生产神像,也是一天比一天红火,之前还准备再招一批工人,待遇优厚,已经足够让绝大部分人都感到眼红了,请托的条子甚至都递到邢智启这里。 可现在一切都变了。风声鹤唳,谁还敢去摆摊,不要命了吗,马提刑可还住在城里的驿馆呢,神像生产停摆了,不要说再招工了,杨大拿和吴小艺是什么下场大家可都看得见。那些之前又上街摆过摊子的无不被家里人骂个臭头,这倒也罢了,更要命的是谁也不知道还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是灭顶之灾,以往的经验告诉大家,一旦那个人惹上麻烦,就很有可能一家子人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一下子那么多人没有事情做,也看不到自己的前途,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暂时还没有人因此闹事,可将来会怎么样谁又能说得清,那些即将到来的新的炮灰们可是不在乎这些的,反正他们也是什么都没有,也就什么都不可能再失去,毕竟人活着就要吃饭,要吃饭就要有活干,这是天经地义的…… “知府大人考虑的怎么样?”好半天,邢智启都没有出声,秦玉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破釜沉舟!干!” 如果说之前他还对于自己是否要与秦玉开展更积极的合作有所保留,甚至说还有所迟疑的话,现在邢智启又恢复了往日的杀伐果决,到底是军人出身,一旦下了决心可不是那么容易更改的…… 第148章 马提刑 “岂有此理,这简直岂有此理!”夜已经深了,临江城驿馆却还是安静不下来,在那间最大最豪华的客房里,一个身材高大壮硕的中年男子正在歇斯底里的发泄着不满。 很少有谁说得清楚,为什么知府大人会突发奇想的提名王太忠出任修造厂的厂长。 说起这个王太忠,履历是让大家都满意或者说放心的,临江本地人,怎么看也不像邢智启的死党,之前当过守备,战斗英雄,经受过血与火的考验,而且说起来,让王太忠去当这个厂长还要算委屈人家了。 问题是这几乎是个让所有同知都叫不上名字的年轻人,从军队到地方上还不是很久,既缺乏在衙门工作的经验,对于如何管理一家工厂更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之前的所有成绩都是在军队里取得的,不过地方上终究还是与军队有很大不同,能当好一个守备,甚至能打胜仗,并不意味着就业可以当好一个厂长,何况在衙门里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办事员,要说和别人有什么区别,也不过就是他的从六品待遇罢了。 比王太忠更适合去修造厂的人可以说要多少有多少,有比他有经验的,也有比他资历深的,有本地家族出身的,甚至还有举人出身的,不管怎么看似乎也都应该轮不到他才对。不过既然知府大人提名他,大家也就普遍认可了,且不说这是一把手亲自提名的,事实上这会儿只要能有个人站出来就可以了。 龚永健当然是不愿意继续留在修造的,那里现在简直就是个是非之地,工人们才刚刚被鼓起的干劲儿早已泄得精光,原本还可以勉强维持的生产这会儿也早就停顿了下来,谁也都说不清修造厂和工人们接下来的命运会是如何,大家都在观望,那些手段通天的纷纷拉关系走门子要调出修造厂,而那些之前恨不得抢破头硬挤进去的这会儿大约肠子都要悔清了,可进了修造厂,现在又想出来,谈何容易,可不出来,谁又会愿意留下给那个该死的神像生产陪葬呢?何况这次闹得这么凶,上头还派了马提刑等人下来,谁知道留下会招来怎样的飞来横祸。别人就不说了,身为厂长的龚永健还不是透过他各种人脉关系拼了命的想要调出来,不过眼下这个节骨眼儿上要调出来也不是那么容易。 自从上头派了人下来,大家一直都有意识的不去谈论修造厂的事情,现在既然有人愿意站出来堵枪眼儿,自然是何乐而不为,至于说王太忠到底够不够资格,或者说他算算是合适的人选,谁还会去理会那么多,再说修造厂原本就是一家不成气候的工厂,要是神像生产就这么黄了,它也就还是一家不成气候的工厂,撇开其他不谈,似乎也没有哪个合乎标准的人愿意去当这个厂长。 “阳奉阴违!他邢智启这是公然在跟朝廷搞对抗!”还是那间最大最豪华的客房,那个男子依然在咆哮着,只是再怎么说人家也是知府,不说有什么号后台,常言说官大一级压死人,人家可不是自己一个小小提刑官可以随随便便大声呵斥的。 正在发脾气的男人正是这次带队的马挺行。四十多岁,比邢知府年轻不了多少,同样当过兵,人家邢知府是军官,马提刑真的就只是当兵而已。离开部队后回到小鬼域岛,进了官营工厂,然后娶老婆生了两个孩子,原本以为这样子也就一辈子了,看不出跟一般人有什么不同。再之后,赶上了机会,一封举报信让自己的上司做了背锅侠,然后是拉帮结派,各种溜须拍马,倒也能一路平步青云。不过现在时代变了,王都的大家族来到小鬼域岛,之前那一套已经变得越来越不顶用了,虽然职务还没有调动,心里却总不踏实。当初为了图表现,好上位,不知多少人被如今的这位马提刑整过,有的已经死了,有的却还活着,更有的已经开始与大家族接触,试图改头换面,其中有的马提刑见了还要叫一声大人。马提刑心里比谁都清楚,更近一步的通道几乎就算是给彻底堵死了,就算自己从今往后都夹起尾巴来做人,也未必就能顺顺当当的在提刑官的位子上干到老,那些当初被自己整过的,尤其是那些被整得很惨的,即便嘴上不说,也都在等着自己倒霉的那一天,而且还有风声传来,那些大家族的人对岛上的事情有很多不满,尤其对于像自己这样的人爷已经是越来越看不顺眼了,虽然只是未经证实的传言,也足够让马提刑惊出一身一身的冷汗,晚上做噩梦更是好想家常便饭一样。 当官当习惯了,也习惯了对人颐指气使,这个岁数还要回去当一个普通工人,所有的一切甚至都还要从新开始,马提刑长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接受的。这次来临江是他主动请缨的,明知道是要得罪很多人的,而且一定是得罪的死死的,他也还是来了,这次可以说已经被马提刑看作是最后的机会,他一定要好好的表现一番,如果搞得好,不只能保住位子,说不定还有机会再继续向上爬。 白天的事马提刑也算彻底看出来了,邢智启现在是不大把他放在眼里的,这回也算是彻底表明了态度——就是要对着干到底了。而另一方面,上头的态度却并不明朗,或者说是有严重分歧,有的还是坚持老一套,另一些人则认为临江的情况还不错,是值得作为典型大肆表彰,两派人目前吵得很凶,能给马提刑的支持也就要小得多。 “那就把它办成铁案,让那些家伙都永远翻不了身!这一次,你们不死,我就干不下去了,可不要怪我!”马提刑在暗暗的发狠,对于他来说,自己之前的表现似乎太过心软了些,现在可是关系到自己的官帽子,其他的也就顾不得了…… 第149章 坏消息 一连好几天,能打听到的消息都不是好消息。 首先是孙国强和李大山终于离开了府衙后面的柴房,却并没有被放回来,而是直接被转去了真正的牢房,那也就是最终确定说他们的问题已经不是光罚钱就可以解决的了,据说在稍早些的时候,赵乐乐也已经去了牢房,现在三个人倒在一起了,不过是在牢里,心里一番滋味可想而知,李有财和孙秉禹使了银子疏通,总算是没有带枷,不然可真有他们受的。 承包学政衙门印刷业务的事终究还是办不下去了,没有谁站出来交代原因,只是就说有人捎了口信过来,至于是谁,又是捎了怎样的口信过来,似乎也就变得让人讳莫如深了。学长衙门还莫名其妙地组织了一次考试,李春妮的成绩是极好的,可是大红榜被贴出来,她榜上无名,有人说,她的功名可能保不住了。 “你也是官宦子弟,也就是那些人常说的衙内,现在也是秀才了,将来有的是前途,不要跟着那些不三不四瞎晃,对你不会有好处的。”邢正伦被叫去谈话了,还以为出面的会是学政衙门的人,没想到是马提刑的一个小弟,年纪很轻,一看就是没读过书的。邢正伦还特意问了他的职务,竟然不是提刑衙门的,而是从别处的学政衙门借调过来的。 真是搞笑,一个没读过书的,怎么就混进了学政衙门。 “不知要怎么做才算是有好处的?出卖自己的良心吗?”邢正伦不算胆子特别大的,也不是那种被吓一下就装熊的脓包。 “邢正伦,你小子不要太猖狂!”那个家伙明显愣了一下,大约怎么也没想到邢正伦会完全忽视他的“好意”,之前似乎也很少有谁敢在他面前忤逆他,一下子就暴走了,“不要以为你老子是知府大人就没人敢收拾你,在老子的一亩三分地上,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你小子还敢叫板?!收拾不了你了!……”说着说着,他自己都觉得说得有些过了,要说起来至少现在他还真就不敢收拾邢正伦,邢智启就是再怎么是外来户,再怎么被孤立,那也是临江府的老大,自己算个事么东西,平白无故收拾了人家儿子,就要有被人家打击报复的觉悟,自己还打算在临江混下去吗? 里正也找王英谈过话。原本她和孙国盛已经是该谈婚论嫁了,王英的岁数够了,孙国盛的岁数更是不成问题,可到了办结婚证时却还是被卡了下来,人家给出的理由也似乎挺冠冕堂皇的:“岁数是够了,不过现在非常时期,打仗嘛,什么都要优先保障前线,迟些登记有什么关系,人家官宦人家还不是带头执行,偏你们就跳出来想要搞特殊?还得了?”接着却又把王英拉到一边,貌似语重心长的说:“你也算是身家清白,根红苗正的,怎么就吃不了苦,承受不了一点儿东西,不过你年纪还小,可能是受人蒙蔽,只要划清界限就没有关系了,也不想想,他有个贼配军出身的,他哥哥更是个坏东西,你说看着不像坏人,好人谁能关到苦窑里,你说他能好到哪儿去?又怎么配的上你?跟他断了!挺漂亮的小姑娘,还怕找不到好的?我侄子人就不错,在工厂里当修理工,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官营工厂,不比跟个不三不四的强,你要好好考虑考虑。” 王英的态度却相当冷淡:“根红苗正不能当饭吃。当初我和我奶奶那个样子,你们这些人谁管过我们死活?这会儿跳出来装好心,还不是惦记着我那点儿钱。我可是文昌庙有名的玉石英,也算在那个什么马提刑那挂了号的,咱们不是一路人,不送。” “看你怎么死!”那里正骂骂咧咧的走了,不过说起来,他惦记的还真就是王英的那些钱,虽然不知道确切的数字,够一家人吃喝一辈子应该不成问题。 婚没有结成,孙国盛只得又回了乡下,只是在乡下的日子也一样很不好过。屯子里的人都躲着他走,转过身却又在指指点点,里正几乎天天都要去家里敲打一番,同时也是负责监视孙家人,提防他们再有什么不轨的举动。 现在最让人羡慕的大约就要数孙国盛离了婚的那个媳妇,人家自然是早就回了娘家,不但一下子得了好大一笔钱,而且完全用不着担惊受怕,钱也不需要在上交上去,可以安安心心的一直花到老,现在也算是和孙家彻底划清界限了,不只是没人会上来找麻烦,而且还被人说是有先见之明,一早就看出孙家这个贼配军家庭心怀鬼胎。 龚永康来找过一次秦玉,想要替他大哥解释一下,只是对于秦玉来说,这时候再说这些已经无所谓了。倒是另一件事很令他感兴趣,龚兴梁的师兄来了一趟双石桥,和龚兴梁吵了很长时间,关着门,龚永康兄弟俩都听不清两个人吵些什么,只知道师伯最后是气呼呼的走了,父亲则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 还有另一个人来找秦玉,竟然是早该回道清去的梁星。 “丁兰姐失踪了,第四天了,我和我姐整整找了四天。” “是在双石桥?” “对!” 在一起的时候,丁兰大部分时间还是穿的曲裾,不过她给秦玉留下印象最深还是当初那一身戎装英姿飒爽的样子。别看丁兰是个女孩子,寻常三五个人绝近不了她身,起码秦玉就不忍自己会是她的对手。 这样的人会失踪?而且没留下任何线索? “四天了?小丫头已经不在双石桥了,不,应该是已经不在临江了。”又是那个声音。 “你知道些什么?” “我倒是希望我猜错了。四天了,现在出发应该还来得及。” “哪里?” “黄金谷。” 秦玉楞了一下。 那个叫秦树杨的说自己早晚还会再去,还真让他说着了,现在最让秦玉好奇的反倒不是秦树杨,而是他那个主人…… 第150章 意外的人 秦玉当然是想立刻就赶去午阳县的黄金谷,只是现在他哪里也去不了,至少在那个马提刑看来,他这是要畏罪潜逃,对待逃犯,马提刑向来都不会客气,当然,真要把秦玉送进大牢,也还没那么容易。 跟那些相对宽松的地方不同,整个临江都没有一家像样些的民营客栈,驿馆已经算得上是整个临江府最好的住处了,没错,就是那个马提刑住的驿馆。当然,想住比较好的房间,尤其是马提刑住的那种豪华套房,是需要一定品级的,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花钱就住的进去的,至少现在的秦玉是绝享受不到那样的待遇的,只是也没有特别差就是了,一张不大的单人床,一张书桌,一把藤椅,洗漱用具也算是齐备,只是屋子里没有厕所,更没有接水,就是在屋房间里想洗把脸都不可能。 这大约已经要算是一种优待了,起码孙国强他们是没有享受到的。那些下来的人对于秦玉的情况大致也都有个了解,却未必都是马蹄形的心腹,也未必都有马提刑那种你死我活的“觉悟”,没必要一上来就把对方往死里整,要知道当初那些被马提刑整得很惨的,现在已经有官复原职的了,秦玉虽然是个少年,却有办法在不太长的时间里经营起那么大的家业,即便这次吃了什么亏,谁又能说他一定不可能东山再起,何况马提刑也不是那种可以只手遮天的人,秦玉背后也不是没有人了,谁胜谁负终究还未可知,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大家都明白的。 对于秦玉的优待可不是只有如此而已。虽然不能自由出入,更不能离开,每天却还有一个固定的会客时间,书桌上摆着最新的邸报,还有邢正伦送来的一些杀时间的书。每顿四菜一汤,觉得驿馆的伙食不好,甚至还可以叫一些外卖,只是不能喝酒,当然,秦玉毕竟年纪还小,原本也不想喝。不过秦玉不喝酒,叫外卖时却还是会点一些,都是上好的瓶装酒,不是散装的高粱烧,都是给马提刑的那些手下们喝的,虽然都是衙门的人,瓶装酒也是难得有机会喝的,就是秦玉平时叫的外卖,他们也吃了不少,彼此的关系到也没那么紧张。 “这像什么话?!怎么可以这么对待这个坏家伙!对于他有必要这样优待吗?”马提刑当然是不会高兴手下人这么做的。 “人家毕竟不是在坐牢嘛,也没有谁规定说住在驿馆就一定要吃驿馆的伙食,不信你去问问驿丞,没这个规矩嘛。下面的人也是苦怕了,难得有个老财敲敲竹杠,你又何必那么认真,只要把事情办好,别的就随他们吧。”说这番话的是马提刑的副手丁提刑,却跟马提刑不是一路人。说是马提刑的副手,不过人家也是提刑官,品级相同,论资历还比马提刑深得多,连他都这样说,马提刑也只能无可奈何,不过这也更增加了他的危机意识,同时让他对秦玉变得异常仇视,更坚定了他要把秦玉往死里整的决心。 虽然是有固定的会客时间,不过即便是秦玉还在家里时也没什么人敢在这时候来找他,何况他现在人被扣在驿馆。只是就连秦玉自己也没有想到,那一位会挑这个时候来找他。 按说秦玉会倒霉,郝友乾应该最开心才对,起初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完全高兴不起来。 “看着别人倒霉自己在一旁幸灾乐祸,那永远都只能是弱者的表现。因为自己做不到,就只能盼着对手出差错,或者是只能盼着对手倒霉。我已经想过好久了,我不想做那样的人,那不是我想要走的路,我不想被人看不起,不想被人当做是没用的小混混,更不想当那种只会依靠父荫的没有出息的家伙。你和我完全是两种人,甚至可以说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成不了你,不过我也不打算再这么继续浑浑噩噩下去了。”秦玉没想到郝友乾居然说了这么一番话,好一会儿没反应过来,甚至还以对方是不是突然神经错乱了,这还是当初那个嚣张跋扈的无脑衙内吗,这个弯转的有点儿大呀。 郝友乾当然不是突然神经错乱了,当然,也不是有什么人在他身上夺舍重生。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经过了湖边那件事,他自己一个人考虑了好久。 郝益仁的年纪越来越大了,虽然是本地人,看起来官也当得不小,可在衙门里却一直都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稍有些门路的都不会太拿他这个同知当回事。现在上前如此,将来会怎么样就更难说了。 郝友乾又不像别人,有个年长的哥哥姐姐什么的,已经出来工作了许久,也有了一定基础,将来还有机会拉拔自己一把,只要再过几年,他也就跟一般的老百姓没什么区别了。郝友乾也是小三十岁的人了,从小就不属于那种勤奋好学的孩子,有些小聪明,却都没用在正地方,虽然如今也有秀才功名在身,走科举这条路注定是不通的,他也不像别人,练就一身好武艺……一想起将来,郝友乾就忍不住感到一阵的恐惧。 自从上次那件事,被父亲狠狠的训斥了一顿,之前的那些狐朋狗友也都断了联系。接下来父亲应该会给郝友乾安排个闲职混日子,他可不认为自己在衙门里跟人勾心斗角能占到什么便宜,要进那些官营企业,像他这样没有技术,也没有资历的进去也很难讨得了什么好,难道一直要靠父亲的庇护,可之后呢,又能靠谁?想到最后郝友乾只给出了自己一个答案,那就是趁着现在还能依靠父亲的时候,交下几个将来能作为依靠的朋友,为自己的将来建立良好的关系网。 “那你为什么会来找我呢?别忘了,我现在可是跟坐牢没什么区别,顶多就是舒服一些,你就不怕因此受到牵连,甚至还有可能牵连到你父亲吗?再说我现在这个样子,你觉得我又可以给你些什么呢?” 郝友乾一愣,这才注意到自己只是在不断的诉说着近日来的烦恼,却还没有正式介绍一下自己的来意…… 第151章 衙内的野望 看着眼前的郝友乾,秦玉知道,不能再用老眼光看人了。 因为之前发生的那些事,秦玉对于郝友乾的印象不好,加上郝益仁作为临江府的堂堂同知老爷,却总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决不会去与人争什么,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不会给人使坏,也很难指望他会有什么开拓性的举动,被指派去和秦玉打交道,每次左清还有那些冒险者小队的人过来也都是他负责接待的,虽然不是他自己愿意去的,也更加不会主动去争取这样的差事,却也并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想办法能推脱就推脱掉,自然相处得也谈不上有什么不愉快。老实说秦玉对于这样只是混日子等着告老还乡的家伙确实一向都瞧不起的,对了,郝益仁原本就是临江本地人。也正是如此,连带着对郝友乾的评价也就自然高不到哪去,大约也就是个依靠父荫胡作非为,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见识的纨绔子弟罢了,不过这一次,秦玉还真的要对他刮目相看了。 如今的修造厂已经被所有人视为畏途,大家都生怕被扯上哪怕一点儿联系,邢智启对于王太忠的任命令人觉得怪异,也颇为突然,却没有人愿意去深究其中的原因,有的人甚至还颇为庆幸,不管怎么说,现在是有个人去顶缸了,其他人也就被解脱了出来,松一口气都还来不及,又有谁会去深究其中有哪些内幕呢? 郝友乾对这些原本也是谈不上关心的,他现在自己还正郁闷着呢,不过他也还是敏锐的注意到王太忠,修造厂,还有秦玉之间的关系。现在他要还不知道秦玉最早参与了修造厂的神像生产他还不如去找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郝益仁很少会在家人面前谈论工作上的事情,只是近来的一些事实在是有些让他感到不安,甚至是心力憔悴,有时候也难免会在家里抱怨几句,也正是这些只言片语,为郝友乾大致描述出一幅蓝图,秦玉不知参与了神像的早期生产,这个主意也是他出的,还在最关键的时刻拿出了大把的真金白银稳定了生产,最后还找到了买家,甚至直到现在,如果修造厂还在生产的话,每月还有一部分要卖给秦玉,邢智启可能一开始的确不知道,却是事成之后的最大政绩受益人,只是因为马提刑等人的到来,神像生产到了提产能的关键时刻却还是停摆了。 只是这样的一些话,便让郝友乾留意了起来,毕竟也要算是个衙内,再加上近段时间来小道消息满天飞,只要稍加留意,要将事情的前因后果打听出来个大概并不是十分困难的,郝友乾甚至还有留意到秦玉和王太忠小姨子都是来自一个叫黄玉山庄的地方,这让他多了个心眼儿——两人会不会是一早就认识的,甚至会不会彼此间还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邢智启是个外来户,之前虽然也在军队里,却没来过小鬼域岛,来临江上任的时间不算短了,却几乎没离开过府城,王太忠此前一直默默无闻,又是在双石桥那种穷乡僻壤,两人几乎不存在任何交集,认识的可能性极小,可要是秦玉介绍给邢智启的,那就又显得顺理成章了。想明白了这些,郝友乾便抑制不住冲动要来找秦玉当面谈谈,只是进了驿馆的大门他自己却又忐忑起来,之前他没有跟父亲商量,因为他很清楚父亲是不会让他来的,只是事到临头他自己反倒是越来越没底了,毕竟在此之前还没有哪次重大决定是可以他自己做主的,郝友乾似乎很不习惯于现在的这种感觉。 “你们真的那么有信心吗?我是说这次朝廷派了马提刑下来的事。要知道一个搞不好可能就是万劫不复。可你们似乎很有信心,就是要这么顶到底了。”沉默了好一会,郝友乾终于把一直压在胸口的话问了出来,话一出口,他自己倒先变得没有自信了,说到后来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这样啊。”张卲伟略一沉吟道,“那个什么马提刑的真的就有那么了不起吗?你说是一个提刑官大还是你父亲官大?你真的就认为他能够代表得了朝廷吗?如果他没有那份权柄,你真的会因为他这个人而感到莫名的恐惧吗?还是说如果没有了权力,你就根本不会鸟他。看他那副德行,就好像天老大他老二似的,不要说是对你父亲,就是在知府大人面前还不是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他真的就有那么了不起吗?上天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说的会不会就是他这种人。你的父亲也是正五品大员,他却连一点必要的尊敬都没有,而且看他的样子这样也要算是习以为常了,那么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好了,他一阵子都是这样,那样又会有多少人喜欢他这样的家伙。这些可以说都还不是重点,我们不妨再看看丁提刑和其他人的态度好了,你我现在可以坐在这里聊天,就不说明了很多问题吗?” 想想也是那么回事。如果要是换做以前,不说抓进牢里,关进柴房吃几天苦头总是免不了的,也不说自己几乎还算是的白丁,就是父亲想要来见秦玉一面也几乎是不可能的,看房间里的样子,这小子的日子似乎也还过得不错,有吃有喝,书桌上还摆着没吃完的小半只烧鸡,不知就里的说不定还以为是哪个随员的房间呢,外面已经闹得天翻地覆了,这里倒似乎还很平静。 “不知我有没有机会去修造厂?”郝友乾还是问了此行最想问的话,他心里很清楚,只要秦玉这次能挺过去,只要邢智启还是临江知府,只要自己现在这个节骨眼进了修造厂,将来的发展也一定会不错的。 “欢迎啊。不过现在你也知道,恐怕一时半会儿还会有不少麻烦,那位提刑大人大约是不会让我们这些人有好日过的。你要去修造厂,我暂时也帮不上什么忙的。而且现在的修造厂恐怕也没什么什么好位置能安排你,恐怕还要吃些苦头,可不要觉得委屈才是呀!” “我有时间!我可以等!”得到了秦玉的肯定答复,郝友乾多少显得有些急不可耐,虽然还不清楚自己这一次是不是赌对了,不过这时候他也还考虑不了那么多。 郝友乾回答得爽快,不过他还想不到,情况正变得更加恶劣,差一点就跟他想要的完全不一样了…… 第152章 又是噩耗 去过驿馆两天后,郝友乾很正式地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完全看不出平日里吊儿郎当的样子,要去修造厂报到实习。对于整个临江府区正变得日趋吊诡的局势,也算是一次不大不小的冲击。 说起来修造厂成立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却还从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员,更不要说有秀才功名在身的人。抛开衙内身份,郝友乾怎么说也是个秀才,居然会来这种烂工厂当技术员,这似乎原本就是不大合规矩的,在人们的一般印象里,已经好不容当上秀才,自然是要继续考下去,怎么也要有个举人的身份,中途不打算继续考下去的不是没有,甚至还很不少,不过大都是些上了岁数自认为前途无望的,也不会是去当什么技术员,而应该是书院的先生,有些大工厂也有自己的专门的书院,像郝友乾这样的就有些显得不务正业了。 不过他要只是个一般人倒也没什么,之前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先例,事情没什么好讨论的,重点还在于郝友乾本身的身份,以及现在的时机。当初邢智启把王太忠调去修造厂时不少人就觉得诡异,却也没有太多人会多想,毕竟王太忠只能算是个无名小卒,对于大家来说也太陌生了些,甚至还有人认为可能是邢知府要照顾身体残疾又有战斗英雄光环的王太忠的想法,随便差遣一个没什么根基的家伙去应付一下。这一次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郝友乾的父亲不管怎么说也是堂堂五品同知,既是本地人,也是衙门里的老油条,就算再怎么怕事,再怎么的不作为,也不回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往火坑里跳,何况郝友乾还是长子,让他去修造厂,郝益仁那一关一定是绕不过去的,再说知府大人似乎也没有那个必要非逼着一个郝友乾去搅这趟浑水。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郝友乾是自己主动请缨的,可是那真的有可能吗? 撇开众人的议论与猜测,郝友乾始终都还是要去修造厂报道的,起初他还以为是临江近郊的那个新厂区,之前他也有去过,很大的一片,厂房都是新建不久的,甚至为将来的扩大规模留有余地,没想到居然不是。说起来也是一直生活在府城,郝友乾还是头一回来修造厂,而就像当初秦玉他们头一回看到的一样,坐着衙门指派的驴车,一路上的颠簸让他很是吃不消,而工厂的那幅残破样子更是让他完全傻了眼。 “没想到吧?堂堂临江府曾经最赚钱的修造厂居然会是这个样子。”王太忠有些自嘲的说着,的确是在自嘲,毕竟他现在已经是修造厂的厂长了。 说起来,修造厂还是有些变化的,比当初秦玉他们刚来时看到的要好一些,起码工人们都在,没有人请假,更没有人旷工,迟到早退总是难免的,王太忠也没办法要求得太过严厉,不过总不会再像从前那么离谱,当然,杨大拿和吴小艺是不会在的。 工人们的精气神似乎都没了,比起几个月前还要还要显得更加颓丧——不管是谁,好不容易盼到了一次转机,却又被人无情的粉碎掉,能比他们的样子显得更好些恐怕都是不容易的,还有一些新来的工人,他们的眼中充满了迷茫,他们基本上都是走门子进来的,却没想到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挤进来的工厂居然会是这个样子,今后会怎么样还是个未知数,这也让他们感到尤其的不知所措。值得庆幸的是厂里现在没什么生产任务,就是原来生产武器零件的任务都停下了,要不然情况还要更糟。王太忠也是没有办法,总不能放任他们整天喝酒推牌九吧,虽然自己的身体条件也不算好,居然还硬挺着带着工人们跑步。 “我说厂长啊,你这该不会是要把我们当成是你从前那些士兵们操练吧?你看我这老胳膊老腿的,跟那些二十啷当岁的小伙子们可不能比。”说话的是个老工人,身板精瘦,小眼睛滴流乱转,透着股子精明劲儿,刚跑完步,有点喘,不过也不是最严重的。 “你老?还不到五十岁就老?老什么老?你不老!你要这就真的算老了,就你们家那位如狼似虎的还不得爬人家炕头上去?”旁边一个青工打趣道,只是他年纪不大,看上去却比那老工人喘得还厉害。 那青工的话引来在场的一片哄笑,那老工人倒也并不脸红,这样的玩笑开得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大家笑一笑也就过去了,谁也不会特别当真,更不会因此记仇。比较而言,那些新来的倒是显得腼腆一些。 “厂长,有人找你,好像是府衙那边。不过好像不是哪个大官,听声音蛮年轻的,是不是你家里人呀。说起来咱们厂那块玉简也真是的,从前是没有咱也不惦记,如今是给配了,声音却总是怪怪的。”大家还正聊着,哄闹着,跑过来一个青工。 王太忠回了趟屋,回来时脸色都变了,汗原本已经下去了,可这会儿额头上却有挂满了汗珠,只这么一来一回,就是用跑的也应该不会出汗才对,何况还有这么多。 “怎么回事儿,是不是出什么事了?”郝友乾关切地问道,显得很急。来之前他便隐约听到了一些不好的风声,心里就难免惴惴不安,这会儿又见到王太忠这样子,一颗心都要提到嗓子眼儿了,他自己都还没有注意到,手都已经在抖了,而且只是一会儿的工夫,他额头上的汗珠也未必就比王太忠更少。 玉简那头是邢正伦,话只是简单的几句,交代的内容却绝不简单。那个马提刑已经完全失去了耐心,或许对于他来说,也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不得不放手一搏,只有把秦玉他们办成铁案,他自己才能得以保全,又或者他已经对府衙还是有手下那些人越来越明目张胆的阳奉阴违感到忍无可忍了,现在他要拿出些雷霆手段来了。 秦玉终于离开了驿馆,不过就像孙国强他们一样,并不是给放了出来,而是被送进了牢里,孙国盛也被抓进去了,孙秉禹李有财他们暂时还没有动,不过也是监视居住。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郝友乾靠着墙一点点瘫软下去,抱着头,嘴里不住的念叨着。 王太忠还想要上去安慰他几句,却发现自己现在其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153章 进去了 “真是山水有相逢啊!想不到你小子也有进来的一天!你小子不是狂吗?结果还不是跟你小黑爷爷一样,都得进来吃公家饭。怎么样,滋味不坏吧。” 秦玉真的是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与王英那个叫小黑的表哥再次相遇,这么快,而且居然会是在这样一个境况下。说起来,小黑小黑的叫着顺口,秦玉甚至都会不清楚他的大名叫什么。 “赵二宝!给我老实点儿!你的案子可还没正式判下来呢,可不要进来了还再犯事,到时候罪加一等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旁的牢头大声喝道,显得极有威严。秦玉 这才知道小黑的大名叫赵二宝,还真是一个极普通的名字,而且似乎很没有什么气势,与当初在文昌庙也算叱咤一时的小黑哥真的是很难联系到一块去,也难怪秦玉会从来没有听人提起过,大约就是他自己也不大愿意时常被人提起吧,毕竟这样一个名字如果是换做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似乎还要更合适些。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家中的老大,却偏要起名叫什么二宝,莫非他还有个早夭的哥哥。 “报告大人,我这是遇到熟人了,打个招呼。您老也知道,像我们这些小人物也没什么文化,打个招呼也会显得粗俗些,自然入不了您老的法眼。”赵二宝在嬉皮笑脸的拍着马屁,不过对方似乎并不怎么吃他这一套。 “少没个正行的!这时候晓得自己是个文盲了,早干什么去了?进来的日子也不短了,又没事干,你自己不会看书吗?不识字?不识字是理由吗?不识字你长那张嘴是干什么的,连问也不会吗?这会儿还腆着脸跟我说文化不高,你就该!我可告诉你了,到时候真要犯了什么事又要加刑,别说我没交代清楚,进来了就给我老实点儿!我知道,文昌庙的小黑哥嘛,很了不起吗?真要是了不起你现在怎么会在这儿?怎么不是在街上满世界的溜达?既然进来了还是老实点儿的好,别给自己找不自在,也给我添麻烦,到时候吃亏的只能是你自己!” …… 不管在什么地方,就算不是小鬼域岛也不会例外,既然是进来了就要先去拜拜码头,这点儿规矩秦玉未必都懂,也是听说过的,他也不是那种硬要去打破规矩的人,他知道,那样做往往只会让自己撞得头破血流,却不会有什么好处,还是老老实事的好。只是他没想到,在外面似乎很嚣张的小黑哥在里边根本还算不上是个人物,这里真正的老大叫周大旗,居然是个有功名在身的,不过看起来不怎么像,不但生得膀大腰圆的,还满嘴的脏话,就是小黑也不会比他更像地痞流氓,因为伤害罪进来的,虽然不用发配,不过数罪并罚也有一年的刑期,现在也已经过去一半了。 “身体蛮结实的吗?犯了什么事?不会也是伤害吧?不是吗?该不会杀人放火吧,那罪过可就重了,想留下怕是不容易,发配了也好,留在小鬼域岛,搞不好人都废了。也不是?总不会是强奸吧,老子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只敢对娘儿们下手的家伙。” “投机倒把,他们说的。” “看不出来呀。”周大旗倒是乐了,没想到接连进来的已经有好几个都是投机倒把了,这在从前可是不多见的,“那说说吧,多少钱?要是为了几两碎银子的你小子可够冤的。” “一二百……” “你小子行啊!”没想到周大旗居然兴奋了起来,不过细想想也算正常,别说是临江府,就是整个小鬼域岛一二百两银子也不是比小钱,“姥姥的,就是官工厂的正式工人,也要七八年不吃不喝的才有这个钱了吧,你小子一下子可就搞到手了,也不能算冤了。想当初,老子要是能有这些钱,或是能有份正当工作,伤害罪?谁犯谁孙子!不过你小子到底也还是差一些,到底看着面嫩,岁数也应该大不到哪去吧,前几天近来那几个你都要叫一声哥的,乖乖,那些家伙可真是不得了,其中有的听说身家有几万两银子。几万两呀,工厂要是小一些怕都没有哪些钱吧。你也用不着嫉妒,到底还年轻,指不定人家在你这个岁数上时还没你今天这个成就呢!” “万吧。”等到周大旗把话讲完,秦玉也总算有机会把自己刚刚要说的话说囫囵。他在想,周大旗说的大概就是孙国强李大山他们,毕竟要在临江地界上找出那么有钱的家伙出来,除了他们外秦玉还真想不起其他人来。 “你刚说啥?”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就是掉根针都听得见,好半天周红旗才开口问道,就像他一样,大家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或者是理解能力突然出了问题,又或者真的是进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当着老大的面却敢把脏话讲出口,只是有些口音罢了。如果是那样,大家心里或许还会好受些,大不了揍他一顿也就是了。 “一二百万两银子,怎么了?”如果说刚刚秦玉还可以解释说是有些慌神,还没有完全搞清楚状况,这次可就是完全是在装无辜了,“既然已经是被说成是投机倒把的坏家伙,要予以坚决镇压,数字方面要是不大,就是对得起自己,也对不起人家不是。” 好一阵的安静,突然满屋子的人哄堂大笑起来:“小黑,你说的跟你有过节的就是这家伙?你小子行呀!深藏不露的!得罪了这么个大财主你自己都还不知道?人家身上随便抠下点儿小泥就够你吃几辈子的,拔根汗毛下来比你腰杆子都粗,这样的人物是你能得罪得起的吗?” 在大家的一片哄笑中,赵二宝只觉得脸上一阵阵火辣辣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又恨不得把所有人都打一顿,只是周大旗在场,又什么时候轮的到他发飙,不过他可不信秦玉能有所谓的一二百万两,不说他的岁数,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当是冥币吗?其他人倒也未必就相信了,只是那家伙人缘一向极差,逮住机会不好好的嘲笑嘲笑他,大家都觉得有些对不起自己…… 第154章 苦窑内外 苦窑里的日子当然不会好过,却也有未见得特别难熬,至少秦玉是这么认为的,辛苦了那么久,只当是来度个假好了——当然,这里绝不能算是个度假的好地方。 牢里的消息是闭塞的,不过也只是相对而言,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有心,很多事还是打听得到的 关于秦玉与知府大人的关系近段时间里被传得沸沸扬扬,仅此一点他便不需要太担心什么,很多时甚至不需要开口,自然会有人提前便打理得妥妥当当,也未必就会比在驿馆里的情况更糟,依然每天都有会客时间,还可以以传递包裹的形式带进来一些吃的喝的,酒当然是不被允许的,不过对于秦玉来说也无所谓了,何况不被允许,并不代表搞不到。甚至与在驿馆时相比,来见秦玉的人还要更多一些,而不会只有一个郝友乾而已。马提刑甚至怀疑自己这么搞是不是有些失算了,毕竟在驿馆里一切都还在他的控制范围之内,手下那帮家伙就是敢于明目张胆的跟他阳奉阴违,多少也都还有那么一个限度,现在却似乎已经是无所顾忌了,毕竟他马提刑再怎么牛,大牢里的事总不是他有办法可以直接插手的,顶多也就是把人叫过来听他发几句牢骚。 而在另一方面,邢智启惊喜的发现随着事情的发展,他本人在整个临江府的威望倒是比之前有了一定程度上的提高。 道理也很简单,临江府的底子总归是比较薄的,经不起大的折腾,马提刑他们要查的是投机倒把的坏分子,可问题却并非那么简单,毕竟那些事也不是秦玉他们少数的几个人就做得了的,这样一来涉及到的工厂不知有多少,涉及到的个人又不知有多少。 邢智启要算是外来户,感受还没有那么深,可府衙里的其他人可就很难受了。 那些涉及到的工厂里有多少是他们曾经工作过的,而涉及到的个人里又有多少曾经是他们的老朋友,老战友,老部下,要不要保他们,又该怎么保,光是想想就让人头疼了。要是事情闹大了,就好像从前那样子,自己十有八九也会脱不了干系,虽然事情会演变到那一步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然而对于他们这些本地人来说,恐惧绝对不比邢智启这个外来户更少。 这且不论,如果当初的那些老部下们被搞得一个个不说也像秦玉他们那样锒铛入狱,只是灰头土脸的,对于他们的威信也都是个不小的打击,之后还会有谁会来当他们的心腹,又有谁肯踏踏实实跟着他们干。可以说马提刑的所作所为得罪的可不只是身为外来户的邢智启,对于府衙里的坐地户们得罪得似乎还要更厉害些,只是人家毕竟还是代表着朝廷,在完全撕破脸前也还不能把他怎么样。 不过有些事可以暂时放一放,有些事却已经是火上房了,其中最让人感到压力的莫过于年轻人们的就业问题。那些有关系有门子的都在为工作的事情发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随便找到一份临时工都已经很不容易了,所有的人都只能等分配,可岗位却只有那么多,差不多每次议事,就业问题都是一个重中之重的议题,差不多每次都是以拍桌子瞪眼睛大声嚷嚷这样的形式不欢而散,起初或许还没什么,现在人们已经开始怀念起不久之前的那段美好时光,那时候,就业问题不是没有,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压得人喘不上气。有了这种想法,能够公然跟马提刑搞不合作态度的邢智启威望自然是节节攀升。 对于邢智启来说,只是如此还是远远不够的,他现在最关心的当然还是修造厂的生产,不管马提刑的态度如何,朝廷毕竟没有正式下公文把神像生产否决掉,这种事,在临江府很新鲜,在整个小鬼域岛都找不到先例,可毕竟换回来的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有了这些银子,邢智启才有底气做其他事情,怎么可以仅凭区区一个提刑官的一句话,说给否决掉就给否决掉了呢?就算邢智启完全不考虑自己的政绩问题,心里总归也还是憋着一口气的。 再说回到大牢里。就连秦玉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和那个犯了伤害罪的周大旗成了朋友。原本似乎是没有这个必要的,秦玉现在自己的身体也练得蛮壮的,不提中毒的事,至少看起来不像从前那样弱不禁风,何况他现在还颇受优待,他能不去欺负别人就不错了,根本没有人会欺负他。不过交朋友就是这样,就好像两个人谈恋爱一样,并不是说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就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何况周大旗的人品还是不错的,与那些一般的街头小混混并不一样。 “别再混了,没什么前途的。出去了,好好找个活干,正正经经的踏实下来才好。你也小三十的人了,按理轮不到我这个小老弟说你,可再过几年,等你混不动了,怎么办。” “不混又能怎样,别说我现在蹲过苦窑,就是从前,想找个活又谈何容易,别以为外边发生些什么就只有你知道,我也听说了,现在外边找活干更难了。谁会要我这种关蹲过苦窑的呢?要不你将来出去了,要是还要人,我去给你干活算了,哥哥我别的没有,力气还是有些的,想来你也亏不了我。”周大旗开玩笑道,言语中却透着苦涩,多年的坎坷让他吃够了苦头。他也想安安稳稳过日子,老婆孩子热炕头,这种日子以前也曾是他的理想。 现实是残酷的,周大旗也是中过秀才的,还参加过乡试,却总不成功,终日只能在街头晃荡,偶尔了还能打点短工,不过那样的机会也并不多,父母为自己操碎了心,媳妇更是想都不用想的,原本还以为再等等总会有机会的,现在却完全绝望了,就连秀才的身份也被剥夺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除了继续在街头当个小混混还能干什么。 “也未必办不到呀!只看有没有心了。”秦玉同样半开玩笑的说着,不过就看怎么听了,如果你认为那不是句玩笑话,那就真的不是玩笑了…… 第155章 忧,喜 把秦玉送进大牢,并不能让马提刑有种松口气的感觉,离开工厂踏上仕途也很多年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可这次,马提刑是真的慌了,他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就不该主动请缨来这趟临江。 一连好些天,马提刑不管看见什么都气不顺,不管看见谁都觉得是在跟自己作对。 “邢智启,你可不要太得意忘形了!早晚有你哭的时候!不要以为有林家给你撑腰,有那些乡巴佬在后面怂恿就可以跟老子作对。一个死丘八,老子整人的时候你还不知道这官该怎么当呢,不要以为才当了几天知府老爷就有多了不起,跟老子玩你还嫩着呢!”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马提刑在那边发狠的咒骂着,不过他也还知道这是在临江地界上,也很清楚自己很不得人心,即便再怎么发狠,再怎么恶毒的咒骂,始终都不敢太大声。也许他自己也知道,除了能把茶杯摔碎了发泄,他也只能这样小声地骂上几句,而且并不单纯是因为邢智启的品级比他高,就是不在临江,难道他现在就敢像泼妇骂街那样公然开骂吗? 马提刑的房间里只有马提刑自己,这会儿他与终于体会到别人躲自己都像躲瘟神一样感受,他还是这次下来的带队人,却好像被完全地边缘化了,就连一同下来的普通文书人员也似乎不大拿他当回事了,还不知是如此,包括驿馆里的驿卒和伙计们好像也一下子突然变得有胆量起来,居然也敢给他脸色看,可偏偏这个时候马提刑却又不能像平时那样随便发飙。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同来的另一位提刑官,丁提刑的房间里却是高朋满座,其中的一些甚至还是第一次与丁提刑打交道,有甚至还是第一次知道下来的人里还有这么一位丁提刑,不过这没什么。重要的是他们现在坐在了一起,而且都是为了相同的目的。 丁提刑叫丁炎,五十多岁,看上去相当和善的一个老人,整天都是笑眯眯的,似乎从没见他跟谁红过脸,可其实他也绝不像表面看上去的那么与世无争。 年轻时的理想,或者说是野心,早已被这些年的郁郁不得志消磨的一干二净,看不到出头的机会,也只能凡事随大流,人称“风派”的差不多就是他这种人了,所谓“风吹两边倒”,即使他们的口头禅,更可以说是他们的座右铭,只是丁提刑为人还算是不错,随风转舵有之,兴风作浪便没有他的份了,也或许正是如此,这么多年他一直没获得提拔,却也在提刑官的位置上安安稳稳的混了这么久。 丁炎也要算是老提刑了,当初马提刑还在工厂里琢磨怎么把零件加工得更好时他便是提刑官,那会儿也可以说是他人生中最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刻,岂料之后这么多年始终裹足不前,蹉跎了这么久,年轻时那股子敢说敢干的拼劲儿早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如果说他在仕途上已经完全没有野心了那也未免太小瞧他的韧劲儿了,这次下来也是他主动请缨的,他也同样将此视为自己的最后机会,不过与马提刑所想的却并不相同,毕竟有些事,立场不同,做出的决定也是不一样的。 屋子里虽然有不少人,不过也总还有主次之分的,大人物讲话时,其他人甚至想要插个嘴都不可能。 “真实英雄出少年呀,那一个小家伙还不到二十岁吧。”说话的人没有穿官服,不过在这个房间里能有个位置,又怎会是白丁,事实上这个看起来顶多三十出头的家伙也是位提刑官,临江这边的事拖得太久了,想不引起上边的重视都不可能。 “确实,看到资料我也吓了一大跳,以为是不是哪里搞错了。准确的说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就如你所说的,英雄出少年。”丁炎也附和道。 “没想到你当初便会那么看好那小子,毕竟在此之前谁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即便说在他是个极聪明的孩子,不过这说明不了任何的问题,聪明的孩子太多了,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例子也是要多少有多少,也没有谁真的见过他有任何的惊人之举,你居然打从一开始会信任他,把那么大的一个赌注就这么压在他身上,真不知是该说你鲁莽行事,还是该说你慧眼独具,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次算是让你蒙到了,又或者那小子的运气就真的有那么好,下次可就不一定会有这么顺利了。” “原来你是这么看的呀!不知道是该说你低估了那小子,还是该说是我高估了你。”丁炎似乎对对方的话并不完全认同。 “怎么,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你说的只是一般的常态罢了,那小子做的事又怎么能用一般的常态来衡量?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家伙的确是有不少,那些不断积累经验,失败了再来过,又失败了就又再来过,如此的循环往复,最后获得成功的例子也有很多,不过你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候还是会有天才的存在,只是比较少见罢了。不要说是在临江,就是在其他地方像这样经营一些小生意的还不是大有人在,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瞒你说我也不止一次的逛过那些小摊贩,价钱还算公道,也很方便,重要的还是服务态度,去官营商店买东西有时简直是在该自己找气受,有些伙计的臭脸摆的,就好像谁欠他钱似的。不过那么多小商小贩,你见过谁有胆量像那小子一样做生意,兜里明明没有几个钱,领的几个搭档还要更穷,张嘴闭嘴的都是百万千万两银子的大生意,不妨扪心自问,我是绝没有这个气魄的,以一般人的眼光来看的确是有些投机取巧,不过客观的讲,为什么那些临江府的家伙处处都要维护他,可不是只有邢智启而已,你要是能给他们一千万,他们也会这么维护你,更不要说还有林家的人和镇边军,我可是听说了,那次拍卖会光是税就有一千万两,而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要直接交给镇边军充作军费的。说来不怕你笑话,我现在都在想,一千万两银子堆在一起,该是多大一座山。” “也是那小子运气好,谁能想到那个叫左清的一出小鬼域岛,立刻就能带回大客户。” “也许吧,不过我们难道不该站在运气好的一边吗?” 丁提刑的话,似乎一下子说到了大家的心坎上…… 第156章 刺客 有牢头狱卒们的关照,还有周大旗这个靠山,自己找不自在来惹秦玉的家伙几乎没有,何况他还可以时不时地搞到一些好吃好喝的招待大家。 倒是有不少人愿意跟他攀个关系,起码时不时的打打牙祭也是好的,就是那个小黑也有些后悔跟秦玉把关系搞得很僵,苦窑里的伙食倒也未必很差,毕竟在外边也一样吃不到什么好的,只是自己啃窝窝头喝凉水,看着别人可以吃些小菜,还能见到荤腥,那滋味绝不能算是好受。 “有本事有门子的哥哥我也见识过一些的,能像你这样的也要算蝎子拉屎独一份了。哥哥我这也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不说在这苦窑里,你就是称王称霸又能如何,就这些日子吃过的喝过的,就是在外边哥哥我大都也是没吃过甚至没见过的。”周大旗感慨道,“这人跟人就是没法比。你或许都想不到,我家离文昌庙其实近得很,走路都要不了一刻钟功夫,哥哥我这也是死脑袋瓜子,跟兄弟你那是没办法比的,要早知道,当初我也就应该去摆个摊子,就是真比不上你,起码也该吃穿不愁才是。就只会在街头瞎混,结果你看看,混来混去就混到这里来了。” “怎么样?大旗哥,想好出去后干什么了吗?” “怎么又问这个?说起来就让人丧气。”周大旗叹了口气道,“还能怎么样,原本就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现在更不要提了。说起来我妈原来也拖关系给我找过活干,厂子不大,却是官营的,就在我们家旁边的巷子里,也就是个糊纸盒的,整天跟一堆老弱病残混一块儿,每天早上起来,走不了几步路就是工厂,然后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混过一整天,去跟那些肥胖的老娘儿们耍贫嘴,只为了能少花几文钱多买点儿东西,一个用了几十年的破提兜整天就这么夹在胳肢窝下边,每天都好像没睡饱似的,然后就是娶媳妇生孩子,就这么一辈子了,这就是当初我父母给我设计的未来的人生,绝不能算是我想要的那种,不过现实就摆在眼前,不干这个似乎也没什么好干的,何况这工作也就是繁琐些,辛苦倒也谈不上,至少用不着风里来雨里去的,再说不看别的至少没有也还有二两银子,小厂里人不多,又都是些老弱,像我这样的年轻后生几乎没有,我还多少年过几年书,要不然怎么能当上秀才,指不定哪天我们的上边的长官们,也就是里正保长之类的大爷大妈还能看得上眼,让我在车间里当个小头目什么的,不是很好嘛。只是即便这样的机会老天也没打算留给我,为了这个考举人的机会都错过了,结果还是没有进去,只能整天在街上晃悠。不过话说回来,以我的本事,真走科举这条路,秀才也就到头了,举人,真的不敢想。再出去?进工厂的心思算是彻底绝了,看看吧,要是管的没那么紧了,说不定我也要去摆个摊子,都小三十的人了,还能总指望父母养着不成。对了,你还没说怎么突然又想起来问这个。”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我想可能比你还要先走一步。” 周大旗一时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忙问道:“怎么会?你的案子不是还没开始审理吗?现在可跟之前不一样了,就是他们想要整你,该走的程序还是必须要走完整的,不然他们就不担心有心人会诟病他们吗?你看小黑,没判下来,他还不是要呆在这里……”说到这儿,周大旗不由地停顿了一下,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你刚刚是说你要离开这里是吧?不是说你要你要被发配到哪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对吧?这么说你要出去了?那可要恭喜你了,这种地方怎么是你该呆的。” 周大旗猜得没有错,秦玉真的是要出去了,这也是连日来马提刑一直郁闷不已的一个重要原因。秦玉是要出来了,之前他还以为是一定可以办成铁案呢,这次偷鸡不成反惹一身骚,马提刑接下来的日子就比较难过了,且不说能不能保住现在的位置,搞不好秦玉能够出去,他马提刑倒是要进去了。 刚刚收到的消息,那个叫左清的王都商人又来了,已经到了望齐,到临江也就是这几天的事。 原本马提刑是不会太关注左清的,一个商人,掀得起多大浪花,而且马提刑已经打听过了,跟左清在一起的不过是些冒险者小队的头头,都是些上不来台面的家伙,知道他得知那些所谓冒险者小队背后的势力。 王都的六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势力,不只是明面上的官爵,他们也会主动投资一些冒险者小队,有的是为家族干一些见不得光的脏活,家族的子弟也需要历练,在自己的冒险者小队里要安全得多,成长得也更快,谁也没想到,这次一起来到小鬼域岛的是其中四大家族的冒险者小队,左清能跟这些人搭上关系,那就不再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了。 马提刑变得更加焦躁了,上头似乎也已经放弃他了。 “既然不让我好过,那么你也就不要从大牢里活着出来了!”马提刑愤怒的摔碎茶杯,恶狠狠的念叨着。 事情的关键似乎就是那个叫秦玉的少年,只要他死了,应该还有转机。 联络不到上头的人,马提刑也不打算坐以待毙,当了这些年的提刑官,还是以整人出名的,马提刑早留有后手,暗地里雇佣的杀手也是有的。 杀手还没来得及派出去,却有消息传来,丁炎死了,被人一刀毙命,行刺的是个年轻姑娘,没有抓住,有人说,看样子有点像丁炎的女儿。 “也好,总少了一个碍事的。”丁提刑死了,马提刑还是很开心的,“传言毕竟是传言,不过若是真的,事情可就有意思了。” 关于刺客就是丁炎自己的女儿,很多人是不信的,马提刑显然就不信,可还是有人相信这是真的…… 第157章 又是刺客 丁炎被刺杀的消息很快也传到了牢里,而这时的秦玉正在一间单独的牢房里悠闲的看着书,比起那些十几人甚至几十人一间的牢房,这里的条件明显要好得多。 “五行魂?又是五行魂!这到底是什么?” 这当然不是秦玉第一次听说,甚至不是第一次在书中看到,但每本提到的书中都只是提到而已,却没有一本有更详细的解释,似乎也没有人了解。 传说第一代的周天子就拥有五行魂,话虽然这么说,他却并不是天生的五行魂,而是在那位大英雄姬逍遥的帮助下获得的,而即便是在传说中,也只有这位上古时期的周天子是五行魂。 “你应该在吧。” 房间里没有别人,秦玉所指自然是那个时不时会冒出的声音。 “你还在想着这个事呀。”果然,那个声音一直都在,“五行魂只是一个传说,谁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家族那边确实有关于五行魂的详细记载,甚至还有一个所谓的八脉轮,可以借助五行魂的力量启动,完全打通人的奇经八脉,而且还是三个人的,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不过很可惜,这么多年了,也没听说谁真的合成过五行魂,更不要说启动八脉轮了。” 秦玉听到了两个消息,传说中的五行魂不但不是天生的,甚至不是生长出来的,而是合成的,那个什么八脉轮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声音居然是林家的某个人。 “敢问前辈可是……”虽然有些唐突了,秦玉还是认为这个声音应该是某位前辈。 “我叫林玉,还有一个名字可能更多人听说过,许玉。” 林玉,这个名字好像有些耳熟,却又想不起在哪儿听过,至于许玉,绝对可以说如雷贯耳。 老魏头那的书很多,秦玉看的也很多,最近左右无事,又让邢正伦带了很多书来看,其中便有关于古早间一些人物的传奇事迹。许玉这个名字经常会被提到,一个传说中非常神秘的流浪武士,与如意坊之间的恩怨情仇,诡异莫测的身法,还有那一式破风斩。 而在家族内部,还有关于许玉的另一个传说。据说他是很早以前家族中的一位少爷,家族败落,他也只能隐姓埋名,却几乎凭借一己之力重振家族,而且为他们这些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功法,秦玉知道的就有回梦心经和鹰蛇强身术。而家族中的人也都知道,那位传说中的流浪武士,与这位再造家族的英雄是同一个人。当然,对于外人,这是要严格保密的。 “不知前辈为什么会选中我。”秦玉有些激动。 “我并没有选中什么人。”那个声音听起来有种淡淡的忧伤,“还记得我告诉过你吗?噬魂丹的毒无药可解。我也是一样。也有留在这世上的时间会比你多一些,结局却不会改变。五行魂,当我还是小孩子时就听说过,一直都有这个传说,不过也没有谁当过真。你猜的没错,那个八脉轮也是我找回来的,应该是每隔若干年,家族就会找一些人去试,一次都没有成功过。” 秦玉似乎听懂了,又似乎没有听懂。 “你和我一样,都是没有未来的人。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干脆试试,赌一赌,看看谁的命比较硬……” 就在这时,牢房的门被人打开,进来的是个狱卒,有些面生,不过也不奇怪,秦玉又不是认识所有的狱卒。 “丁炎丁大人被人刺杀了。”那个狱卒倒是显得很客气。 秦玉有些发蒙,这个叫丁炎的是谁,完全没听说过。 “刺客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事情发生的很突然,那个女刺客的身手很好,速度很快,用的又是峨眉刺这种便于掩藏的武器。有人说,刺客就是丁大人的女儿,不过这个还未经证实。” 很年轻的女孩,身手了得,用的是峨眉刺,重要的是还姓丁,秦玉想到了一个人,之前梁星的表姐丁兰不是失踪了吗?能与梁家结亲,应该也是官宦人家,这不是也对上了吗? 不,不可能,虽然与丁兰的交情不算很深,秦玉还是很难相信她会去行刺自己的父亲。 秦玉还在发愣,那狱卒已经抽出匕首向他刺来。 秦玉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辗转腾挪,躲开了这致命的一击,就好像什么人突然控制了自己的身体,以一种诡异的姿势堪堪避开。 “小子,你还在等什么,还不现身!” 又是那个声音,刚刚是他控制了自己的身体吗?可他这又是在对谁说话? 那个狱卒,不,应该说是狱卒打扮的家伙一愣,左右看了看,像是在确认什么,脸色变了又变,好像看见鬼一样。 到底是训练有素的刺客,虽然不知刚刚是什么吓到他了,不过还是很快恢复了正常,怪叫一声又朝秦玉扑了过来。 这次秦玉能控制自己的身体了,就势往后一倒,好在地上铺了很多稻草,也没有摔疼,连滚带爬的躲了开去,比起刚刚被人控制身体还要更加狼狈,虽然鹰蛇强身术一直没有丢下,不过这也是秦玉的极限了。 “还不出来吗?” 又是那个声音,那刺客也又是一愣。 一个少年突然从房顶跳下来,一柄短剑,很轻易的划开了刺客的咽喉。 “真是无聊,既然是以杀人为生的刺客,为什么不把自己练得更厉害些。一路跟着他从驿馆过来,还以为起码能热热身,没想到这么菜!” 刺客倒在地上,一时还死不了,不过已经动弹不得了,眼睁睁看着这个少年在自己身上擦拭剑上的血迹,还嘲讽自己不堪一击,却又什么也做不了。 “不用介绍了,我知道你叫秦玉,我叫许季,不过你还是叫我老三吧。既然你没事,我也该走了,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不过这里可不是说话的地方。” 驿馆?那里到底却是有人想要自己死,不过好歹也是朝廷命官,居然还搞行刺这一套,不过自己死不了,就该轮到他倒霉了…… 第158章 惊弓之鸟 临江的气氛在发生着微妙的改变,不过也仅限于府城而已。 “明天到了府城,要老老实实交代自己的问题。朝廷的政策你也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这老小子也是老配军了,这次可算是前罪未改,又添新罪,居然还敢搞投机倒把那一套,简直是不知死活,你见人家谁家跟你们老孙家似的,挣钱不要命了,还有你平时那德行,有几个臭钱看把你烧的,天老大你老二呀,还得了?!还有,去了是要见朝廷派下来的大官的,收拾的干净些,别整天一副窝窝囊囊的样子,整的跟个老窝瓜似的,你嫌不丢人屯子里还觉得跟你丢人呢!对了,去了可要老老实实,不要乱说乱动,人家自然有人家的规矩,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叫你干什么就老实在那儿呆着,回头可别说我没提醒你,要不然惹出什么麻烦倒霉的可是你自己,就是能回来,一顿削也是少不了的。” 屯子里刚刚来人,告诉孙秉禹让他明天去府城见官,这让他很是有些摸不着头脑,继而又是一阵莫名的紧张与不安。多少年了,自从来到小鬼域岛的乡下,还从没有谁来让他孙秉禹去见什么官,别说是去府城的,就是双石桥的巡检老爷也不是他能见的,最多也就是见见里正保长之类,就是城里要收拾他们这些贼配军,通常也就是几个人直接把他一架就走了,还从没有哪次会提前过来通知的,据说这算是一种规矩,是怕提前通知了,他们可能会逃跑,也可能会自杀。孙秉禹年岁大了,有些事看得也开了,倒不会逃跑,也不用担心他会自杀,不过规矩就是规矩,似乎从没有谁坏过规矩,只是就像里正说的那样,自己本就是贼配军,不说挣了钱别人眼红,就是没挣钱,也是坏的不能再坏的大坏蛋,真有什么好事也一定轮不到自己,何况最近的风声这么紧。 已经是有好一阵子了,大约是要从两个儿子先后被带走算起,或许还要更往前推一些,自己家可以说又好像从前一样,绝少有人登门了。 绝少不代表没有,这段时间一共就来过三拨人。首先是孙国强他媳妇的娘家人,要说起来国强媳妇真的是不错,俩人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甚至在登记前都没见过几面,话说了超不过十句,照一般的想法这样子就是结了婚也很难真的过到一块儿去,就好像孙国盛和他前妻一样,谁也没想到两人的感情却相当好,娘家人过来是劝国强媳妇回娘家去住几天,话说得蛮好听,其实也不过就是让她回去躲躲,另一方面也是怕受牵连,国强媳妇却说什么也没有答应,这让孙秉禹夫妻俩颇为感动。接着过来的是王英,要知道就是同村的见了面也不同孙家人打招呼,甚至还会离老远的就避开,王英一个城里的姑娘,说是跟孙国强谈着恋爱,到底还是没过门的,要划清界限也容易,她却没有避嫌的来了,还带了不少吃的用的来。这一次算是第三次有人登门了。 孙秉禹默默的收拾着东西,屋子里的空气似乎也一下子变得凝重了起来,谁都没有要开口说话的意思,甚至没有人张罗着要吃晚饭。 “也不见得是什么坏事,咱家倒霉的日子过得够久了,还不兴有个否极泰来的机会?”孙秉禹也意识到家里的气氛,开口安慰着妻子和儿媳,只是这话就是他自己都完全不信,“前些天不是有消息说是城里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吗?也许这一次真的就完全扭转了过来也说不准。说不定这次回来国强国盛两兄弟也能一起回来。” “还是面对现实吧,哪儿会有什么好事让咱家人赶上。别忘了咱们家是个什么情况,这些年哪有什么好事让咱们赶上,之前也不是没有享受过,有那些,现在差不多也该知足了。”隔了好一会儿,妻子开口说着,不过也没有要埋怨的意思,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何况还是这样一个家庭,还有什么风浪没见识过,之前更加糟糕的局面他还不是要一个人去面对,已经从城里来了乡下,难道还有什么更遭的情况,唯一让她揪心的是这一次两个儿子也都很深的牵扯到其中。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还没亮孙秉禹就拿着包袱出门了。 他自己也从不认为会有什么好事等着,带着行李有备无患,他甚至不认为仅仅是见了官就可以回家了,现在就是宽慰自己的话孙秉禹都说不出,另一方面他也希望所有的一切都能只让自己来承担,自己已经老了,两个儿子却还年轻,尤其是孙国盛,现在没有媳妇,王英的确是个好女孩,可这要是耽误上几年,甚至说自己都没有脸说让人家等,人家又不是欠了自己家的,凭什么呀。 “怎么,有财老哥你这也是要去府城?”又来到兴隆街,早已物是人非。孙秉禹正遇上李有财,正蹲在那儿眼神直勾勾的,一旁的地上也放着行李,还有多半碗水和一张只啃了几口的饼。 李有财没有吱声,只是默默的点着头,眼神依旧空洞洞的,好半天才意识到孙秉禹的存在,“如今咱俩可算是一样了,一对儿,都是坏分子。也罢,一起去,还能给做个伴儿,说不定还是一块儿给送进去,总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强。我现在最放心不下的还是春妮那丫头,从小她就要强,费劲巴拉的好容易算是考中了秀才,将来出来了那也是有身份的人。原本还指望着给她置办一份不错的嫁妆,现在可倒好,一切都好像一场梦一样,只希望她不要受到牵累才好,不过看来似乎是免不了了。谁让他有个当坏分子的爹和哥哥,只能说是受牵累也不要太大吧,有时候想想她还不如干脆跟我们划清界限的好。” 两个老人凑到一块儿,又变得沉默了起来,直到坐上马车,两人都没有再说话,样子一个比一个愁苦。 他们还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命运在等着自己…… 第159章 欢聚一堂 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乌云压得很低,似乎是要下雨了,没有风,屯子里又陷入了死一般的黑暗。 也不是每一家都是如此,凡事总有例外。 灯火通明,恨不得把家里能找到的蜡烛和灯油都点上,屋里人头攒动,多少年来,从没这么热闹过,一家人都在,还有不少的客人,不少还都是第一次登门,当然,有的可能也就是最后一次了。 “啥也不说了,眼泪哗哗的。”说话的孙秉禹,多少年被人叫做贼配军,即便是家里赚了钱也请从见他笑得这么开心过,更没见他喝过酒,最常见到的只是他一个人坐在屋子的门槛上,眼睛直勾勾地也不知在看什么,又或者什么也没看,家里有钱时,还会不时的摸出几颗豆子放在嘴里嚼。孙秉禹今天特意买了酒,而且是好酒,他喝了,而且喝得不少,印象中,两个儿子都没有见过他喝酒,妻子倒是见过,不过那也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 孙家人今天聚得很齐,印象中很长时间没聚得这么整齐过了。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大约还是秦玉带着孙家兄弟和李大山第一次去临江之前,又或者还要更久一些。 当初孙秉禹说是要带着两个儿子一起回来,那也不过是一句安慰妻子的谎言罢了,就是他自己也不会当真,没想到这一次两个儿子真的都回来了,尤其让他感到激动的是他的身份跟之前也不一样了,衙门里的邢知府亲自将一份大红封面的证书递给他,那可是证明他从此不再是配军身份的凭证,不光是自己,以后儿孙们都不用在低人一等,多少年了,总算是等到了。 “你可真是令人羡慕呀!”说话的是李有财,这绝对要算是他的肺腑之言,“配军身份没了,之后再不会有人拿这个帽子来压你了,而且照这个意思,只怕你们老孙家马上就又要搬回到城里去了,钱再多有什么用,还是有个城里人身份重要,而且你现在的年岁,这些年又受了这么多委屈,朝廷好意思不补偿一些?看邢知府的意思,怎么也要给你老哥个官当,那些什么里正啊,保长啊看了你也要高看一眼,有事没事的还要勤巴结着。” “有财大叔这么说不觉得亏心吗?”孙国盛装得一脸严肃的开玩笑道,“俗话说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我爹就是当了官还不是芝麻绿豆大的,再说还能再当几年,何况这哪儿算什么官嘛,也就是给那些真正的大官们打打下手而已。还是春妮妹子才真的是让人羡慕来着。正正经经的秀才,虽然是个女孩子,出来了还不是前途无量的。何况我都打听过了,有财大叔您可瞒不了我的,你自己说说看,在座的这些人里谁有出岛去见世面的机会,这岛外的状况有多好我是没出去过没亲眼见到,至少也是听说过一些的,您说说,不说是秀才,就是举人不是也还有那么多人,谁有出去见世面的机会,还不是春妮妹子命好,据说马上就要跟着石头兄弟出去见世面了。到时候有财大叔就等着春你妹子从王都带些好东西回来孝敬您老了,指不定还能带回个王都的女婿呢。” “臭小子。”李有财笑骂一句,也不生气,这的确是一件令他颇为自得的事。 说起来这次去府城,他的心里一点儿不会比孙秉禹好过,虽然他是本地人,也没有配军的帽子,可单一个坏分子便不是他承受得了的,只是做做小生意赚几个辛苦钱就被人说成是投机倒把,他实在是有些心里不服,可不服气又能怎样,他又能找谁说去。 儿子已经进去了,女儿还很有可能受到牵累,搞不好科举这条路从此就断了,这些天也要算是家无宁日,比较而言他还真的有些羡慕孙秉禹,起码他还有个好儿媳妇,不会整天又哭又闹的,仔细想想,要是自己真的也进去了,日子当然不会好过,不过有些事也就省心了。 没想到的是到了府城,不是要交罚款,不是要关进府衙后院的柴房,不是去驿馆被马提刑审问,更不是要把他抓去蹲苦窑,而是敲锣打鼓的开庆功大会,表彰大会,扭大秧歌,踩浪桥,比过年还热闹,李有财这么大岁数了也是头一回披红挂彩,就是当初做新郎官时也没这么神气过。 儿子当然是被放出来了,之前交上去那些钱也被退了回来。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李有财还是第一次见到儿子嘴里那个据说十分神气活现凶神恶煞的马提刑,样子倒是没多大改变,瘦了些而已,只是一副蔫头耷拉脑的样子,跟其他人神采飞扬的气势完全不同,活像一只丧家犬,这让李有财心里别提有多解气了。至于说之后他会被怎么处理,李有财并不关心,重要的是不要再让他有机会这么胡乱出来咬人。 说起女儿要跟着秦玉一起去岛外,李有财倒并没有那么兴奋,左右春妮对于做生意的事也从来不上心,这孩子好学,已经中了秀才,之后还要考举人,考进士,这一来一回反倒是耽误工夫。不过能出去见见世面总是好的,重要的是李春妮此行不仅仅是去见世面,还是要和秦玉一起去,这才是真正让李有财最看重的。他与孙秉禹的羊血汤生意一向都很好,虽然不能说能赚到很多钱,而且现在竞争的人也多了起来,不过有那么多的回头客,让一家人衣食无忧还是不成问题的,说起来多一半也是托了秦玉的福。一直以来对于儿子离开秦玉继续经营零件生意李有财都是有意见的,也赚到不少钱是真的,不过别说跟秦玉比,就是孙国盛他也是比不了的,这回好了,以后在不能像从前那样经营零件生意了,李有财倒认为这应该算一件好事,哪怕是去跟孙国盛一起搭伙,生意也一定比现在更红火。而李春妮能跟着秦玉一起去岛外转转,未来的前途一定是不可限量的,指不定未来那一天一家人还就要指望这个丫头了。说起来李有财没念过什么书,看事情还是很准的,他也明白,这次能化险为夷,也是借了秦玉的光。 孙家人和李家人在一起狂欢,与此同时,另一些人也正在开庆功会…… 第160章 师兄 府衙的晚宴一直进行到深夜,依旧没有要结束的意思。 这也难怪,这次来的都是大家族的人,有家族做靠山,财雄势大,可不是那些野生的冒险者小队能比的,虽然那些家伙已经是最顶级的了。 拍卖会准备的东西还是那两样,固基丹和火焰丹,抽成的比例也一样,一成的税,一成分给临江府的官员,秦玉得一成,剩下的都是大小姐的,数量上多一些,火焰丹的比例高一些,仅此而已。 “那些家伙来时的样子还真是可笑。” 秦玉对于这种狂欢没什么兴趣,早早的出来透气。 “的确,本身就是大家族的人,本身就已经出来组织冒险者小队了,却还要说什么要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也不只是谁出的馊主意。” 左清早就抱怨过得,可惜的是他说了不算。 既然是要来临江,肯定是要坐船的,也许是觉得好玩,那些家伙竟然挑了最慢的一艘,不单是不管什么大小码头都会停船,停到让人感到崩溃,更要命的是因为错过时间的关系还要不断地避让,一段原本不算太远的路程,走走停停竟然花了将近半个月功夫。 也难怪左清会抱怨说整个旅程好像地狱一般,那可不只是说说而已的。 穿上的人非常多,甚至让人感到恐怖,甲板上是人,船舱里是人,过道上站满了人,行李架上也是人,座位底下也是人,有的人上船走的不是踏板,而是被人举起来顺着船舷硬塞进来了。 当然,如果只是如此左清倒也还不是不能忍受,这么多年经商,总少不了去乡下收购物资,马车肯定是没有的,有个驴车就很不错了,有时候赶上人多,比起这个也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船舱里的味道实在是有些让人受不了,只是汗臭味倒也罢了,在这么闷热的船舱里呆久了,左清也知道,自己身上的味道也好不到哪儿去,只是有的人索性把鞋跟袜子都脱了下来,也不知道他们是几天没洗脚了,还是根本没有洗脚的习惯,还有提着笼子的,里边装着活鸡活鸭,弄得满车厢都是鸡屎鸭屎味,这种情况,居然还有人心安理得的喝着劣质酒,吃着烧鸡什么的…… 如此恶劣的环境,能坚持下来就很不容易了,也难怪下船时一行人都好像难民一样。 “怎么样,小子,这次又赚了不少吧。”又是那个声音,将秦玉的思绪拉回来。 “还真的是不少,只我该得的份就超过了两个亿,没想到这些大家族的人花起钱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什么话,你自己不也是大家族的一员吗?还是说你觉得林家比起其他家族有哪里比不上的。哦,对了,说起来,你应该算是被家族抛弃的人才对。不然也不会出现在那个叫什么黄玉山庄的鸟不拉屎的地方。” “谢谢你的提醒哦,时刻不忘了告诉我是被家族抛弃的炮灰。”秦玉没好气道。 “你也不必抱怨什么。一个家族要发展,个人的得失总是要被忽略的,就算是当代族长的亲儿子,甚至是公认的下一任族长,必要时也是可以牺牲掉的。比起来,林家好歹还给了你们机会,你忘了,只要二十岁前将鹰蛇强身术练至第五层,就可以回归家族,如果自身条件好,甚至可以网开一面,那个叫鹦哥的丫头不就是黄玉山庄的嘛。再说了,你现在也有超过两亿身家了,这可都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就算是在王都,一般的家族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吧。” 对方说的都是事实,让秦玉也无法反驳,而且他现在已经很肯定了,这个声音就是那个靠一己之力重建家族的人,对于这样的大英雄,秦玉有的更多还是崇敬。 “我应该叫你林玉前辈还是许玉前辈。” “还是叫许玉吧,时间太长了,习惯了。再说这也就是个代号而已。” “这次还真是危险呀,好在最后还算皆大欢喜。” “也不能说是皆大欢喜,起码那个什么马提刑应该就很你如果的,当然,那种家伙现在已经不算是威胁了。” “那是自然,说皆大欢喜,当然是要把他排除在外的。” “就算不包括那家伙,也算不上皆大欢喜吧,我们这边不就有人在紧要关头掉了链子。” 秦玉知道,对方说的是龚兴梁,那家伙这次也被安排了个小官当当,就是双石桥镇的照磨,一个不入流的小官,可如今的心情注定是不会好的。 双石桥的巡检老爷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一向不怎么好,原计划年底就要退下来,只要上边不另外派人下来,又没人跳出来搅局,身为照磨的龚兴梁就是最合适的接替人选,最起码大家也不会有太多的怨言,如此天时地利人和,龚兴梁却依然高兴不起来,到也不会有谁那么不开眼去胡乱打听,再说大家又不是瞎子聋子,最近发生些什么大家都看得见,也都听得见,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少年的,又不是傻瓜,又有谁会真的不清楚呢? 龚兴梁自问也要算是见识过大风大浪的,不属于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起初他对于秦玉也是颇为看好的,虽然那小子并不会因为见了大人物就毕恭毕敬的,也很难从他嘴里听到一些讨好的话语,不过这也颇对龚兴梁的胃口,唯一有些看不惯就那小子经常张嘴闭嘴都是钱钱的,这让做了一辈子生意的龚兴梁听了也多少会有些不舒服,不过到底年岁还小,不值得大惊小怪的,而且师父不也说很看好这小子嘛。 真正最让龚兴梁看重的当然还是秦玉的才干,年纪轻轻的,几乎没有任何背景就可以经营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虽然也不怕出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可能,至少现在还是很有用的,何况从秦玉的表现来看也还看不出有什么的野心,虽然也算是长袖善舞,不过这样对于自己只会有所助益,而不会有所妨碍,对自己的儿子更是帮助多多。 之后的一系列风波让龚兴梁颇为担心,也颇为惋惜,担心的是秦玉会不会连累到自己的儿子,尤其是被寄予了厚望的长子龚永健,惋惜的则是这样子个人才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毁掉了,之前的种种努力也只能化为乌有,现在重要的是但求自保,别的就都不在重要了。龚永健要退出修造厂时他没有阻拦,甚至还为此动用了自己的一些关系帮忙。那会儿师兄也只是表达了一些不高兴,没再说什么,再有就是自家的老二,居然公开跟他大哥唱对台戏。 “那个马提刑我没有直接见过,只是听比人说也该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现在从修造厂退出来又能怎么样,难道就有办法讨得了他的欢心吗?要是真有什么事,还指望他会给咱家说话是不成?所有的东西还不是要咱们自己来扛。别的就不提了,单只是大哥当初那么搞,就是现在退出来,这已经要算是一条罪状。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再说了,现在退出来,邢知府那边咱家可就是得罪得死死的,还有,石头他又会怎么看大哥。人家现在可是一辈子里最难熬的时候,这不等于是落井下石吗?” “此一时彼一时。”龚永健是决心已下了,“大哥这怎么能叫落井下石呢?我们这也是为了自保不是吗?你可别忘了你是姓龚的,胳膊肘可别往外拐。”听得出来,龚永健也是有些生气了,八字着还没一撇呢,却先要被弟弟数落一顿,离开了修造厂,有没有合适的岗位等着,龚永健也就暂时只能挂起来,无职无权的,他自己心里还觉得憋屈呢。因此会得罪邢智启,龚永健有想过,不过现在也顾不得了,至于秦玉,不过是少年人,普通老百姓一个,之前的合作在龚永健看来也不过是相互利用,他可从不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对得起秦玉。 现在一切总算平静下来,龚兴梁捞到了这么个可有可无的官职,龚永健算是被彻底边缘化了,师兄的样子很得意,还不知道师父会怎么看这件事,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只便宜了那个叫王太忠的。 “他既然选择要投机,就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怨不得别人,所谓一步错步步错,那个张文英可以人称神医,他却只能几十年都窝在那个小城里做他的药店掌柜的,现在看来也不是没有原因。作为外人,家族的事情又不能和他们说太多,是他自己守不住本心,也不想想那个张文英怎么就能坚持下来。” “你是龚兴梁和张文英的师父?那些丹药都是你炼制的?”秦玉感觉自己似乎抓到了什么关键。 “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那个声音好像叹了口气,“我不是魂修,也没有身体,要如何炼丹,即便是有身体,那个火焰丹也不是我有办法炼制的。龚兴梁也好,张文英也好,他们都是药师,是以炼丹师为目标的,我这二把刀的手艺,还不能收他们为徒的。” “家族里原来还有更厉害的炼丹师呀。”秦玉抓了抓头,“不过我听说这固基丹也好,火焰丹也好,并不会比蕴灵丹更高级,好像还要差一些,那些大家族总不会没有能炼制蕴灵丹的炼丹师,他们又不傻,干嘛花大价钱来买这个。” “炼丹师呀。起码也要能炼制绝品蕴灵丹才勉强算是炼丹师,而且严格说,蕴灵丹也不过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凡丹,距离灵丹还是有差距的,多少年了,真正敢自称炼丹师的,我是一个都没遇见过。你说的没错,蕴灵丹比起固基丹,甚至火焰丹都要高级,不过都是凡丹,再高级也有限。” “那些大家族能兴旺这么多年,没有人会炼丹当然不可能,要培养或是雇佣一些会炼蕴灵丹的也不是难事,只是那些所谓的炼丹师,成丹率能有多少怕是他们自己都说不清,产量自然没法保证,更要命的是他们能炼制的丹药大都有不小的副作用,偏巧蕴灵丹就是有副作用的丹药,长时间大量服用会在体内累积丹毒。对于那些大家族的天之骄子来说,不服用丹药进境比不上别人,服用了的久了,又要忍受丹毒对身体的摧残。” “你的意思是说固基丹和火焰丹没有副作用?” “不止如此,固基丹还有一定的解毒疗伤作用,火焰丹的效果还要更好,尤其是对火属性灵根的人来说。” “他们要是知道了那些固基丹都是用猪草炼制的,怕是要气死的。花了那么多钱,买回来的丹药都是用不值钱的猪草做的,而且丹方简单得连我都能炼制。” “那是你以为的。火焰丹炼制要麻烦些,却也是用千里冰封绿裹红炼制的。” “你是说红灯笼草?!”秦玉不由张大了嘴,同样的草药,竟能炼制不同的丹药。 “真想见见那位炼丹师呀!不知是怎样的绝顶聪明才能想到这个点子,也不知他试验了多少次,花费多少心血才想到这个丹方。这位前辈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好半天,秦玉总算恢复过来,喃喃的道。 “前辈?也对,你这么叫他倒也不会吃亏,只是真见了估计又要大吃一惊了。正好,他就在那边。” 那个声音没有身体,秦玉还是一下子就知道对方所知的方向,却没看到自己所想的仙风道骨的白胡子老头,只有一个看上去身体有些单薄的青年在那边。 “齐师兄,是你吗?”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听着很耳熟。 一个身穿火焰纹黑色道袍的女子正从月亮门走出来,秦玉到也认识,正是这次与左清一起来的那些冒险者小队中一个,既是一行人中唯一的女子,也是唯一没做武士打扮的家伙,而且她完全不掩饰自己身为修道之人的身份。这种人,通常要么出身高,要么实力强,总之能让人不得不忽略她的“妖道”身份。 “齐师兄,真的是你吗?”很明显,这是在叫那个身体单薄的青年。 还好没人注意到自己,秦玉又悄悄往阴影处挪了挪…… 第161章 在船上 又一次坐在船上,终点又是望齐,却不是最后的目的地。 终于可以离开小鬼域岛了,虽然也只是暂时的。 王都的商人左清自然也在船上,此外还有李春妮,大哥秦林,郝宏兴,终于被放出来的赵乐乐,还有同样被放出来的周大旗,江娜没有跟来,她终于还是下定决心,不再干守玉简的差事,秦玉没有问她想要干嘛,不过也看得出,江娜也找好了自己未来的事业。 梁星姐弟俩也在船上,是为了丁兰的事请。 秦玉感到很奇怪,那个声音之前不是说关键是在黄金谷吗?为什么这次又说要把这对姐弟也带上,还说是为了丁兰的事。 还有一个人也在同一艘穿上,一直没露面,不过秦玉知道他的存在,就是在牢里有了一面之缘的那个叫老三的少年,明明岁数不大,却那么厉害,而且看得出,他不是第一次杀人了,那个声音显然是认识他的,不过人家不说,秦玉也没有问。 真正让秦玉在意的还是那个被叫做“齐师兄”还是“七师兄”的青年,还有那个穿火焰纹黑色道袍的女子。 那一晚,秦玉躲在暗处,看得很清楚。 那女人很漂亮,笑起来很好看,一声“师兄”也叫得很亲热,紧赶上两步,却早暗地里掐动指诀,一个火球打了出去。 那青年看着身形单薄,又一脸疲惫的样子,警惕性却一点都不低,忙闪身躲开,样子有些狼狈,还被火球烧掉了衣服的一角,又跳又是一通的拍打,总不至于让火烧到自己。 “姑娘,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在下也不知有什么唐突之处,让姑娘一上来就下此狠手。”那年轻人的声音不大,不足以惊动屋内还在狂欢的人们,秦玉却听得分明。 “齐师兄,别来无恙啊!”那女人依旧笑着,就好像刚刚的火球不存在一样,“他们都在说齐师兄你已经死了,小妹是不信的,齐师兄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死在外面。” 只听她说话,还以为是在闲话家常,可那女人的双手一点都没闲着,一个接一个的火球从她指间飞出。 “姑娘,你是不是搞错了。” 那青年左躲右闪,比刚刚更加狼狈了,秦玉却注意到,那些火球看似总能擦着他身子飞过,却在伤不得他分毫,哪怕只是衣服。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呀。看来是小妹唐突了,当初在宗门,齐师兄可是连师侄们随手释放的地突刺都躲不开的,如今看来,起码这火球术已经奈何你不得了。” 那女人还在笑,一脸的轻松,或者说是无辜更准确些,只看这张漂亮的脸蛋,谁能想到她此时正对另一个人痛下杀手。 火球术戛然而止,换成了更快,威力也更大的火焰刀。 青年反倒站在那儿,不在躲闪了,只是他似乎站在了阴影中,变得模糊不清。 火焰刀的速度果然更快,眨眼间已经到了眼前,却好像撞到一堵无形的墙一般,再前进不得分毫,又好像烈日下的积雪,迅速的融化了。 那女人一愣,终于收起了笑脸,看得出他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略犹豫了一下,更多的火焰刀又疯狂的扑向那青年,结果却与刚刚一模一样,却好像撞到一堵无形的墙,然后慢慢消失。 “这是什么?”女人终于变得慌乱起来,“这是什么妖术?” “姑娘自己不是就是个妖道吗?却问别人是什么妖术?玄火宗的弟子已经这么不堪了吗?”青年笑笑,转身要走,秦玉只觉得眼前好像一花,那青年明明只是转了个身,却变得清晰了起来,好像阴影从来不曾存在一般。 “怎么,不再装不认识了?”女人突然笑了,“师父他老人家可是很想你的。” “你也会说他是老人家。他老糊涂了,脑子不灵光了,也没几年好活的了。你回去可以告诉他,让他保重身体,也许有一天我会去找他。哦,对了,你这种小喽啰,在外面人家尊重你是大家族子弟,说不得还会让着你几分,在宗门,不过是个炼气期的外门杂役罢了。想要面见宗主,别做梦了,就凭你,想见我那几个目高于顶的师兄师姐都难。对了,我现在就是个被废了的散修,早不是什么宗门子弟了。不过只是对付你,甚至都不用我亲自出手。如果不信,你可以试试,想去叫上跟你一起来的那几个废物也随便你。” “你……”女人似乎想说些狠话,可对方连自己最强的火焰刀都伤不了,冲上去不过自取其辱,一个搞不好,命没了也有可能,至于去叫另几个家族的人,就像对方说,不过是废物罢了,自己都瞧不上眼。 青年走得远了。 “今日之仇不报,誓不为人!”女人还是撂下了句狠话,悻悻的走了。 “火焰丹就是他炼制的吗?没想到战斗力这么强!” 看看四下无人,秦玉走出了阴影,不由得感慨着。 “炼丹的水平的确厉害,就是家族里最厉害的所谓炼丹师都多有不如。战斗力嘛,最多跟你半斤八两,真打起来,未必是你的对手。”那个声音又适时的出现。 “怎么可能,别说是火焰刀,就是火球术我都扛不住。” “炼气期的法术,吓唬人的作用比实际威力大得多。每年那些半吊子的炼气期修士,被普通人打死的例子不知有多少。另外,那女人被耍了,人家根本不会傻乎乎的硬接她的火焰刀,火焰刀的威力都被紫蜂吸收了,不但没产生伤害,反倒是给紫蜂提供了养料。而且,你就没发现刚刚那家伙的样子变得模糊了吗?” “还可以这样?” “可以的,反正对方也不是什么高手,这种实力的紫蜂也足够了。” …… 不再想那晚发生的事,可丁兰的事却还困扰着秦玉。 现在已经很清楚了,丁兰正是丁炎丁提刑的亲生女儿,也正是她刺杀的丁炎。 “两父女有多大仇多大怨,要下此杀手。” “你可以去问问梁星姐弟,得到的答案一定是父女的感情很好。我这边的情报是,丁炎的老婆已经死了多年,就这么一个女儿,一直是如掌上明珠,丁兰参军也是丁炎托了梁光的关系,而且还多加照顾,两父女的确是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了,不过说他们父女感情好,倒是不是谎话。” “感情好?感情好会一刀毙命?那感情不好岂不是要千刀万剐?而且当初是你说要去黄金谷,我说直接去,你却说要来一趟岛外,而且还是跟左清一起来,这是什么道理?” “黄金谷当然会去。不过去之前我们还要见一个人,苏家的二少爷唐木凡。” 这话让秦玉脑子一阵发蒙,唐木凡?没听说过这个人,而且既然叫唐木凡,这么会是什么苏家二少爷。 “你还记得树杨带你去黄金谷看到的,听到的吗?” 秦玉点了点头,没有接话,黄金谷,那个地方就是想忘忘不掉,现在再想想,不只是那里的人,就说那个村子本身就很不正常。 整个村子处在一个很闭塞的地方,要说起来,也不过就是山谷中的一下块平地。 不是说山谷中不能出现一个村子,可黄金谷的两边都是峭壁,就中间一块平地还被整个村子占去了,那他们在哪儿种地,一个不能种地的村子,是怎么产生的?不要说什么是为了开矿,事实上秦玉完全没看出山谷里有哪怕曾经开过矿的痕迹。 黄金谷交通闭塞,距离最近的官道也还有段距离,既不靠海,也不临河,午阳更是个穷地方,那些要去,或者经营是流浪武者的人要出海,或是要回来,都不会路过黄金谷,那么又是什么吸引了这些人蜂拥而至。 最离奇的还是那些女人。 有年纪大些的,也有年纪小些的,却没有长得丑的,只是也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有几个秦玉还见到了,不说个个闭月羞花,放在外面也都是很出色的女人,听秦树杨讲,她们都跟了同一个男人,而且还是出于自愿,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不但不吃醋,还这么姐姐妹妹的一同生活在一起,一同经营好整个黄金谷。 等等,这么多女人,却偏偏爱上了同一个男人,有古怪,果然有古怪,难道…… “你不会是想到告诉我丁兰因为爱上了每个男人,心甘情愿的听命与他,最后还为了这个男人杀了跟自己感情很好的父亲。” “难怪树杨说你是个小机灵鬼,果然一点就透。你不妨再猜猜看,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居然有福气等到这么大美女的垂青。” 猜?这上哪猜去?鬼知道那个男人是什么样子。 “相貌嘛,平平无奇却自有一份独特的魅力。”既然对方想玩,秦玉也奉陪到底,“应该读过书,过了县试,也过了府试,院试连续考了三次都没过,被宗师认为不是读书的材料。也习过武,完全可以拳打九十九的老翁,脚踢三个月的娃娃,再厉害的恐怕就不行了。家庭嘛,既然是什么苏家二少爷,那么曾经应该也是地方上的豪族,不过早就败落了,父亲早死,母亲守寡,被叔伯们欺负,只有唯一忠心的老仆多次舍身护主,不然可能早就被邻居家狗叼走了。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你也用不着赌气,不过话说回来,你这乱猜的还真就差不多。就是这么个平平无奇,甚至比普通人更差劲的男人。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你没有开玩笑吧。” “我还可以告诉你,那些女人有的是他追来,有的是花言巧语哄来的,也有的是所谓霸王硬上弓,不过更多的却是倒贴来的,如果我猜得不错,那个丁兰应该就是倒贴的。” 秦玉回忆着丁兰的一切,年轻,漂亮,女军官的身份至少在小鬼域岛上还是很唬人的,有一个当总兵的舅舅,一个当提刑的父亲,还有当知府的世交,本身也是武艺高强,这样的人需要倒贴,而且是一个看起来就很不堪的人,还要和许多女人一起姐姐妹妹的。想想就一阵的发愣。 “怎么可能?” “听起来确实很离谱,不过你要是听过他大哥的故事,你又会觉得这个唐木凡也没什么大不了。一切的秘密应该就在那个黄金谷。你不要看那里好像没什么,防卫还是很严密的,我们这么去,不要说找出秘密,只是接近都不可能。” “那怎么不找大小姐呢?她不是帝国年轻一辈的第一高手吗?总不会连她也会莫名其妙的倒贴那个家伙吧。” “自然不会。可你有没有想过,小鬼域岛如今为什么还可以这样平静,你小子又是怎么从苦窑里被搞出来的。没有鑫语坐镇,你觉得这一切都会凭空出现吗?你又知不知道现在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鑫语?让她去,搞不好六大家族立刻就会打起来。所以,黄金谷我们自然要去,不过是在解决了唐木凡之后,说不定解决了他,我们接下里的行动还能得到一些特殊的帮手。” 秦玉没有接话,他知道,所谓特殊的帮手,应该就是唐木凡的那些女人,只是他依然搞不懂,那小子是怎么做到的。 “我们这次去,那个左清介绍的生意还在其次,重要的是要解决掉唐木凡。如今的小鬼域岛暗地里风起云涌,解决了唐木凡,才能为家族争取到比较有利的位置。” “你会不会太看得起我了。那小子有那么多女人帮他,单凭我们的力量会不会太单薄了。为什么不叫上那天晚上看见的那个男人,他那些紫蜂一看就很厉害,有他在总是一份战力。你说呢?” “你可是从来没让我失望过的。个人都有个人的事要办,再说不是还有老三嘛。何况我们这次去,不能来硬的。” 那个声音如此这般的一番交代,秦玉还是听得云里雾里,只是比起直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对付那个奇怪的家伙,能有个计划也不错了…… 第162章 到文岩港 坐船到望齐,再从望齐出海,终于来到左清所说的叫文岩的港口。 “我知道你现在很难受,不过有一句话我不得不现在就提醒你,出来工作可不是为了享受的,不管有多辛苦,你都有必要尽可能的在短时间内适应,毕竟这一切都还只是个开始而已。如果就连这样一点儿苦都不能吃,我只能遗憾的说你还是趁早回去的好,要留下,还是要尽早适应的,毕竟今后每一天差不多都是如此。” 不得不承认,坐在四马拉的豪华马车的车厢里,的确是一件相当拉风而且相当舒适的事情,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甘之如饴,就好像龙虾虽然美味,却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吃一样,秦玉怎么也想不到,李春妮坐过那么多次马车,也做过驴车,不管怎么颠簸都没有过晕车的迹象,就连李春妮自己也从不认为有一天自己会晕车,没想到上了这最顶级的豪华马车,一路上也都行驶得相当平稳,结果却吐得一谈糊涂,好在左清对此早有准备,来的时候就带了不少袋子,要不然直接吐到车厢里不是更糟。 “少在那边只会讲风凉话……拜托……还有多要才到呀……这样下……下去,不是要连昨晚的隔夜饭都吐出来……” 秦玉挑起车帘向往张望,来的时候不是走的文岩港,没想到这里还有如此繁华的港口城市,地方的确是好地方,只是进港的过程并不令人愉快就是了。 “还以为是回去做生意的客商,搞半天原来是几个乡巴佬,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挺像那么回事,也不知拖了多少关系才置办上这么身行头,以为穿上龙袍就可以扮太子吗?对了,他们的证件可要好好看看,搞不好跟本就是伪造的,想要蒙混过关,根本就还是要混到这边来逃难,我们可都要当心点儿,要不然被上头发现有什么纰漏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这也不知都怎么了,都在拼了命的往这边跑,老老实在家守着不好吗?都跑过来跟这边抢饭吃。对了,那几个妹子长得蛮乖巧,也不知在床上怎么样,要是能讨回去做老婆就好了,不过看这样子,也都是如意坊的那些人预定的,说不得将来也是怡红院的头牌,现在还是少找麻烦。” 几个工作人员的声音不大,秦玉还是听见了,怎么说自己这身行头也够他们一家老小吃一年了,哪里像乡巴佬了?从小鬼域岛出来就低人一等吗? 左清的手下早将马车停在外面,几人正上车时,一个工作人员正好出来买吃的,手里还拿着咬了一口的烧饼,看到几人坐上那辆豪华马车,想也知道他惊讶的表情该有多夸张。 “那帮狗东西,对,就是狗东西,难怪狗眼看人低。”年纪最小的梁星愤愤的说道,别看他年纪小,平日里也没什么架子,到底是总兵大人的公子,哪里这样被人指指点点过。 “随他们吧,也就是些没见过世面的。”梁芸英安慰着弟弟,不过看得出,她自己也别气得够呛。 “我们这次要入住的是离岛大酒店,大约要算是文岩港现存历史最悠久的的客栈,也是文岩乃至全帝国最奢华、最着名的客栈之一了。因为年代比较久远的关系,这里的客房面积较之文岩港的一般酒店要大得多,入住自然也要舒适一些,各方面服务一应俱全,底层的商铺还有不少的名牌店,方面漂亮的女士们去购物,此外这里还有配套的王都风格的游泳馆及校场,几位一看就是热衷操练,注重打熬筋骨的人物,住在这里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我们未来的合作伙伴可不只是那些冒险者小队,除了那些有大家族背景的,真正有一定身家的也不会去当什么冒险者,这次与我们谈合作的如意坊的人,那可都是些不拿钱当前的家伙。入住离岛大酒店对于我们来说或许的确是略显奢侈了些,不过我们对于未来的前景是看好的,同时也为了显示我们的实力,我认为这些花费还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 马车行驶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总算到了目的地,那是一整栋气势非凡的高大建筑,门口的一排柱子上都包着金,就像左清说的,的确够得上最奢华。 “拜托,有什么话我们进了房间再说不好吗?至少让我们先进酒店去,起码说找个地方坐下慢慢聊也好,这样子堵在人家门口总是有些不礼貌吧。” 被秦玉这一提醒,左清这才注意到自己多少有些失态了。 进了酒店,其他人就先回房间了,尤其是李春妮,经过这番折腾几乎已经动弹不得了。秦玉和左清则是一起去饮茶,如果只是左清自己,或许他会选择先去吃顿大餐,稍晚一些的时候也许会去找个有当地特色的书寓,和里面的头牌大战三百回合,既然有秦玉在,那些地方暂时是去不成了,喝酒也不行,只能选择饮茶。 一番谈话后,秦玉总算搞明白左清急于要开展和如意坊合作的目的。 那些大家族对于丹药的需求的确旺盛,不过他们的选择更多,选择多就有利于压价,相对来说,如意坊的人对于丹药的需求更加迫切,对于价钱也不那么敏感,一旦开始合作,利润更大,而且比起大家族的一次性大量采购,细水长流才是更好的模式。 “有了之前的经验,这次我们一定能获得更大的成功。石头老弟你是不知道,如意坊的那些老家伙们有多有钱,我们的眼光光不要只盯着王都的那些人,也不怕你不爱听,如果只计较钱的话,王都的六大家族在如意坊面前恐怕还真不够看……” 左清还在那边慷慨陈词,说到后来甚至就连他自己都有被感动到,不过比起他的积极态度,秦玉就显得有些三心二意了,这让他感到颇为失望,同时也倍感困惑,怎么也想不到这位财神爷居然也会有如此心不在焉的时候,还是说他已经有了别的主意…… 第163章 鲁四海 在饮茶室的谈话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 怎么也没想到秦玉居然会是这样一个态度,自己热脸贴了冷屁股,左清心情之郁闷也就可想而知了。 没有像一开始预料的那样,出去找一家有特色的书寓,当然,这不是因为左清突然变得老实了,只是他现在有了更好的主意。文岩毕竟不是王都,可以玩的更多也更新鲜,虽然在这种销金窟,有时候花的钱甚至会是在王都时的数倍,不过如今的左清也早已非吴下阿蒙,这点钱他还是不在意的,重要的是那些姑娘年轻漂亮玩得开。 秦玉自然没心情去理会他,更不会有心思去拯救所谓可怜的姐姐妹妹,自己甘愿堕落,被人玩弄也是正常的,怨不得别人。 当然,秦玉也不会老实的回房间睡觉,既然是要和如意坊的人做生意,而且听说几乎整个文岩港都是如意坊的人在控制,见识一下这些人也是好的。 另外,秦玉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到了文岩港,那个声音似乎也消失不见了。 虽然以往那个声音也会很长时间不长出声,但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 想要最快的了解一个地方,茶楼绝对是不错的选择,不是之前和左清去的那种安静的饮茶室,而是当初刚去临江时和李大山还有孙家兄弟去的那种,当然,如今有钱了,一壶最廉价的茶,一碟最廉价的点心,连盘花生瓜子都没有,这种事秦玉是不会在做了。 与秦玉想象的不一样,文岩的茶楼不只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除了喝茶吃点心外,能干的事情还有很多。 推牌九的,掷骰子的,斗蛐蛐的,听小曲的……不一而足。 “听说了吗?最近又有不要命的准备打劫如意坊运送的银子。” “不会吧,什么人这么傻?如意坊的银子会是好打劫的?等等,你说是如意坊自己运的?这次不是随便找来的流浪武士押运?那这笔银子数量恐怕不少吧。多少年了,如意坊只要有重要的东西,或是大笔的现钱,都是自己押运,只有他们觉得价值不大的才会找寻常的流浪武士。当然,只有是如意坊需要运,价值都不会太低。” “可不是嘛。不过听你这意思,如意坊从前也找别人运过特别贵重的东西?” “装,接着装!这种事你会不知道?” “愿闻其详。” “你小子,就是不学无术。你忘了,如意坊可是每年都会公布当初许玉临死前最后的破风斩,你可别说你没见过,据说那个许玉当初就是在替如意坊押运宝物,结果连他都没能守护住宝物,虽然那也不能完全怪他,不过自那以后,但凡有什么贵重物品,或是大笔银钱,如意坊还是会选择自己运。对了,你说如意坊这次运那么多银子是干什么,说起来咱们文岩港的确是个繁华大港,到底不是如意坊的本部,那些一般的流浪武士能押运的银子难道还不够吗?” “这你可就问着我了,你要有本事,自己去打听。” …… 对于众人来说,茶楼的一切都显得很新奇,然而这种新奇的感觉还是很快就会过去,剩下的就只有无聊,直到一个叫鲁四海的中年人出现,与大家都聊得很开心。 “那些家伙还真是有钱,账单拿过去,看都不看随手就签了,直接就把荷包拿出来,啪啪啪的点着银票,有好半天,他自己不累,我都提他手酸,而且那些家伙还真是豪气,只是第一次见面而已,也不过就是看着对眼罢了,居然把我们的账单也一并拿去签了,倒也还不知道我们这边也有石头这个不怕花钱的主儿。哦,对了,那家伙可真是能喝,乐乐还不服气呢,跟人家对着干,这不,丢人现眼了不是,临了还不是我们把他抬回来的,那些家伙还真是不得了,我爹之前什么样不知道,如今喝酒都是用盅,一顿饭顶多也就是小半盅酒,一次泯上一小口,他可倒好,拿着那种大海碗,一仰脖就是一碗,再一仰脖就又是一碗,就跟喝白开水似的,老实说,我就是喝白水都没他那么凶。” 之前的生活过得太郁闷,如今只是萍水相逢,也能让郝宏兴滔滔不绝地说上半天。 “刚哪些是什么人?怎么会那么有钱?我想即便是文岩这点方够繁华,也不至于人人都出手那么阔绰吧。”唯一留在房间没出来的李春妮也对那个鲁四海充满好奇。 “如果我猜的没错,是跟如意坊有关的人。”略一沉吟,虽然不想吓到大家,秦玉觉得还是实话实说的好,“即便不是如意坊的某个大人物,也是对如意坊了如指掌的人,或者说是如意坊的对头,也许就是茶馆里那些人说的准备打劫如意坊银子的家伙。我总有种感觉,那家伙随便杀个把人可能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一听这话,众人的脸色都是一变,不由得都看向唯一有过当流浪武士经验的秦林,却见对方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周大旗也喝了不少酒,站在那边都有些歪歪斜斜的了,听了这话也不由的一下子清醒了许多,赵乐乐原本还觉得那些人说话相当客气,甚至比自己还有斯文,绝想不到自己顶多也就是个在街边打架的小混混,人家可是如意坊那种完全热不起的家伙,甚至有可能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相比之下其实自己才应该算是斯文的,怎么样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和这样的人在一个桌子上喝酒,而且还聊得蛮开心的。 “这种人怎么能跟他来往,不怕他牵连到我们吗?”梁芸英到底是军队出身,最先恢复了平静。 “我倒是觉得他对我们没有恶意。而且你们注意到了吗?我是没有去过风临城,不知道王都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不过那家伙要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很明显他对王都的熟悉程度还在文岩港之上,而要印证他的话,其实一点都不难。” 秦玉没有继续说下去。在他看来,那个鲁四海何止是没有恶意,根本就是在释放某种善意,而且还是很真诚的那种…… 第164章 又是赛马场 说起来左清毕竟也是老手了,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来到文岩的第二天,便约好了与如意坊的人见面,就在文岩赛马场的高级包厢里。 也不错了,之前在午阳,与梁家姐弟看了一场很有地方特色的赛马,这次也可以招待大家一起去见见世面。 与人谈生意,尤其是那些自认为不差钱的家伙,摆阔气讲排场总是难免的,赛马场有豪华宽敞的包房,可以一面看赛马,一面品尝美食,一面谈生意,绝对要算是一个好去处。唯一遗憾的是这次见面的并不是如意坊在文岩的当家人,只是一帮子二世祖罢了。 讲老实话秦玉还真是没有兴趣应酬那些二世祖,他事先便打听过了,要见面的那个人称叫浩哥的家伙实在不能算是个真正厉害的人物,也就只能说是个败家子,顶多是那一大群败家子中比较厉害的,他老子的事业根本没有被他发扬光大,倒也去王都的着名书院读过书学,算是镀镀金吧,还是连秀才都没中的,整天干的却只是跟一群公子哥们一起胡天胡帝,骑最快的马,泡最靓的妞,如此而已,不过即便看不上那个二世祖,生意还是要谈,左清的面子还要给的,秦玉还是决定去应酬一下。 “真是想不到,怎么说那家伙也是堂堂王都出来的人,见过世面,也见过大钱,居然沦落到要和小鬼域岛出来的乡巴佬一起讨饭吃的地步,哦,还是个少年人,初生牛犊不怕虎嘛,他却越活越回去了,还要唯这样一个家伙马首是瞻。难道说只是几年没去,王都的人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还是说他们这些家伙原本就只是徒有虚表,再过几年,是不是就连冰霜帝国的那些土包子也指挥得动他了。” 出于礼貌,秦玉一行人还特意比预定的时间早到了一些,才刚走到门口,门正好虚掩着。里面的人并没有刻意压低嗓门,在门外也听的很清楚,左清自然是听到了的,眉头不由皱了一下,不过马上就恢复如初,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一样,这一切当然瞒不过秦玉的眼睛,可也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的养气功夫果然了得,到底是王都历练多年的。左清这些日子打交道的都是王都的大家族,如意坊再怎么强大也不过是在流浪武士中称王称霸,何况对方不过是几个二世祖,阔少爷,别说是他们,就算是他们的父辈见了顶多也就是不卑不亢也就是了,通常都还是要毕恭毕敬的,现在听了这样的话居然也可以忍得住,到底还是没有拂袖而去,生意毕竟是生意,没必要跟钱置气。 左清没有马上推门进去,而是在门口站了片刻,既是为了平复自己的情绪,同时也留出了空间给对方,毕竟他马上就推门进去,也就等于摆明了告诉对方自己有听到刚刚的对话,无论对谁都是尴尬的,也不能因此就说他十分高明,毕竟见惯了大风大浪,这点儿小技巧还是完全可以信手拈来的。 秦玉和左清已经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几位二世祖也尽可能的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嚣张,然而正式会面的气氛始终都不能算是有好的。也许是太过于紧张了,郝宏兴居然连续两次把桌上的酒杯碰翻,其中一次甚至还溅到了为首的那个被人叫做浩哥的二世祖鞋上,对方似乎也想尽量保持礼貌,起码不要当面闹僵才好,不过郝宏兴略有些结巴的用忙着道歉还是一下子暴露了他的局促不安,秦玉又注意到,那个浩哥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几乎是毫不掩饰的用一种居高临下怜悯的眼神看着郝宏兴,没说什么,然而一切尽在不言中,无外乎就是想说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别看满身都是高级货,还不是乡巴佬一个。 到了这一步,接下来自然也就没什么好谈的了。大家只是维持着表面上的虚伪的客套,说着一大堆没营养的废话,秦玉无聊的不住拨弄着盘子里的食物,不时端起杯抿上一口鲜榨的果汁,至于那个浩哥和他的朋友们似乎更关注的还是赛马本身,听他们的口气似乎是得了什么内部消息,在其中的一匹马身上下了大注,对于这次会面真正充满了诚意的大约就只有左清一个人而已,不过现在看来似乎就连他也已经放弃了最后的努力,倒不是因为浩哥他们那帮二世祖们的出言不逊,这个王都的商人精明着呢,很懂得什么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只是他也看出来了,那些公子哥打从一开始就没有真心合作的意思,毕竟真正能够决定大笔交易的还是那些老家伙。 山水有相逢,这话真是一点都没错。之前与鲁四海的相遇只是一种偶然,秦玉也从不认为两人之后会有任何交集,不够世事有时就是那么难料,秦玉等人正从包房里出来,对面包房的门也正好打开,鲁四海正被他的几个小兄弟簇拥着走出来,他也愣了一下,却没有停下脚步,秦玉却有留意到,他的眼神不自主的在朝自己身后瞟过来。 有古怪,一定有古怪,秦玉暗自想着,却没有回头确认。其实不用确认他也知道,身后的是那个浩哥和他的二世祖朋友,其中一个话很少,总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那小子似乎很怕与人对上眼神,总是躲躲闪闪的,一般情况下这样也许还不太引人注意,可一群嚣张的二世祖中有这么个家伙就太扎眼了。如果鲁四海看的是那些人中的一个,说不是这小子都不会有人信,看来两者之间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关系。 不清楚那个鲁四海的底细,总之一定是个麻烦人物,若在从前这种人秦玉是一定不会招惹的,不过现在看来,若想打开眼前的局面,这个人似乎可以利用一下,只是不知道要付出的代价又是什么。 猛的,秦玉突然意识到那个声音似乎真的已经不在了。这感觉很真实,不过秦玉还不能完全放心,他准备测试一下,虽然要冒一些风险…… 第165章 花花公子 还以为会多费一番口舌,没想到却是一拍即合,秦玉和鲁四海的合作就这么开始了。 再次看到那个目光躲闪的二世祖时,他正和一个打扮风骚的美艳女郎刚从一栋挂着清白人家幌子的小楼里出来,这时秦玉已经从鲁四海那里知道,这家伙叫鲁大全,和鲁四海要算是本家了,只是没想到在那些二世祖中他居然是最有钱的,和他比起来,那个看上去好像是头头的叫浩哥的就不算什么了。 尽管手里面有他的详细资料,尽管之前就已经有过近距离的接触,不过秦玉还是打算看得更仔细些。于是他摇着纸扇,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向鲁大全的身边走去,同时偷眼从近处打量他。 就像鲁四海说得一样,现在的鲁大全显得非常小心,秦玉只是靠近而已,他甚至没有注意到这根本就是之前见过的那个人,却还是警惕的看了一眼,不过秦玉的演技更好,一副色迷迷的猪哥样子打量着他身边的性感艳女那丰满的身材和漂亮的脸蛋,接着好像挑衅似的瞪了他一眼,也是之前见面时鲁大全完全心不在焉,居然已经根本记不得那个从小鬼域岛来谈生意的乡下人长什么样子了,只见对方年纪不大,只那身打扮就不像好人,再看大街斜对面茶楼前面聚集着一堆街头混混似的年轻人正在大声喧哗,只当是一般的地痞流氓,也没有太在意,他还是打定主意好汉不吃眼前亏,自动避开了秦玉的眼神,招手坐上一辆马车。倒是那个一看便知道是风尘女子的妩媚女郎冲眼前这个少年飞了一个媚眼,其中的放荡挑逗丝毫不加掩饰。 这小子看起来并没什么不妥,也对,虽然来文岩只是避祸,不过依然是锦衣玉食,时间也只是过了几个月,又能有多大变化,只是神色不像画像中那麽神采飞扬了,不过举手投足之间那种富家子弟特有的狂傲痕迹依旧存在,大概这是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所养成的性格习惯,一时之间改不了。 与资料上还是有些不同的,鲁大全并没有亲自驾驭马车,而是搂了那个漂亮妞钻进了车厢。也许就像鲁四海说的那样,这家伙还远没从撞死人的阴影中走出来,也许他永远也走不出来了,但是肯定近段时间内他不敢自己驾车了,更不敢随随便便的在大街上骑着马任意狂奔,他会选择钻进车厢就很能说明问题。 人总是很奇怪的。不管情况怎样危机四伏,只有稍有好转,哪怕是只看上去好了些,色心马上就会滋生,尤其是像鲁大全这样的花花公子,就是用脚趾头去想,也知道只要稍稍安定下来,这家伙马上就会忍不住出来找女人。反正他那个和如意坊关系匪浅却一辈子没离开过王都的老爸有的是钱,他又是家中独子,想怎么挥霍都没问题。何况是在文岩这样繁华而混乱的花花世界,只要肯花钱,什么样的高级货色都找的到,不过任谁都看得出,他过得并不快乐,也是,毕竟不是自家的地盘上嘛,干什么总不那么自由。 也许他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许一连好几个月的避风头生活已经让他厌倦。鲁大全已经不想开始时那样紧张,或者说是谨小慎微。他也许还在盼着他那个有身份有地位更有钱的老爸赶快替他摆平那两条人命官司,好让他能够早些回家。 因为过惯了嚣张跋扈的人生,现在的生活其实已经足够让这世上的大部分人心生艳羡,可让他现在必须夹起尾巴做人,至少对于他来讲无异于从云端跌落凡间。毕竟文岩再好,也是他所不熟悉的陌生城市,不说离家有多么遥远,只是种种的不习惯就够他受得了。 在这里他虽然依旧花钱如流水,但是却不可能过上家里那种前呼后拥、颐指气使的生活。他平时的那群狐朋狗友们也不在身边,这里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他还要尽量低调,尽管他可能最不习惯的就是这个,但是不习惯也得习惯。这里是外地,他再狂也明白这里不是他的地盘,在王都遇见事他可能一只穿云箭就叫来一堆人,再不行还有他那个老爸。 在这里他谁也叫不来,遇见事儿还得尽量避让,除了老爸亲自挑选的两个最亲信的保镖,他谁也指使不动,他甚至不能去求助于衙门,那个什么浩哥的他平常可能根本不用放在眼里,现在却成了不得了的存在,哪怕是平常高傲如他,现在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小心应付。 在这里他就像一棵没根的草,脆弱而无力,就像他还在王都时某一天纵马狂奔失手撞死的那个看上去极普通的孕妇一样,那可是在大街上,一尸两命,有很多人亲眼看见,又不可能把他们都灭口,就连一向都认为没有什么是摆不平的老爸也感到头疼,不得不让他出来避避风头,只是没想到一来就是好几个月。 也许这段生活经历给他的人生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让他学会了人有时候必须忍耐,秦玉看得出他骨子里的狂傲依然存在,但是至少表面上已经算得上低调了,马车被狠撞了一下,摇摇晃晃,好在这种豪华马车够大,没有侧翻的风险,要在平时那车上的人十有八九早被硬生生的拽下来揍成个猪头了,现在的鲁大全却连破口大骂都没有,只是下车瞪着那辆扬长而去的马车片刻,似乎本想说两句场面话,想想有还是算了,摇了摇头,就好像没那回事儿似地拉着那个美艳女郎重又上了车,秦玉离得不远,看得很清楚,就是那卖笑的女郎眼神里都透着轻蔑,虽然明知道那是花钱的大爷。鲁大全显然也是注意到了,却什么也没表示,这只会让那女人更看不起他而已。 马车渐行渐远,秦玉吹了声很响的口哨,马车上的人应该听得见,马车继续向前,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第166章 拉人下水 “呼,总算搞完了!” 周颖儿小心的把最后一份文件归档,十分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收拾行装准备离开,已经就快要子时了。她习惯性地望向桌上的小镜子,发现那双常被人称赞的大眼睛,赫然出现了淡淡的黑眼圈,就连原来紧致的肌肤也似乎失去了原有的光泽,亮丽可人的样貌更是因憔悴而打了折扣。而这一切,都是过份忙碌的工作引起的。 对于自己的样貌,周颖儿一向都是最有自信的,现在却搞成这副样子,不禁对那些给她造成种种压力的家伙们暗暗骂了一句不符合她斯文美女身分的粗话,当然,现在还是在商行里,她是怎么也不会当真骂出声来的。 说起来周颖儿也要算是幸运的了,才刚刚二十出头,离开书院还不久,过了县试,却没过府试,既没有值得夸耀的家世背景,也没有任何的工作经验,再加上还是个女孩子,却可以很快找到一份工作,不用抛头露面,还是这种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文员,当初一起长大一起读书的小姐妹们都羡慕得要死,还开玩笑说是不是商行里的少东家看上她的美貌才破格录用她的,也是,这里的人工福利就是在文岩港的同类商行中已算数一数二的,只是工作量也成正比,较周颖儿初入职时所想像的还要来得更繁重。她入职虽然只有短短半年多,但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工作,听那些老家伙讲,其实这也要算家常便饭了,还有人半开玩笑的说其实加班也要算正常工作的一部分了。近月更碰上有同事放产假,人手减少了,工作量倍增,几乎所有人都是一上班就忙个不停。周颖儿也算不错了,可毕竟还要算是生手,工作效率自然较别的同事低,一般都会干得较晚,几乎永远是最迟回家的那一个。 尤其是今天,特别的忙碌,加班得也特别的晚,直到现在周颖儿才发现自己早已是饥肠辘辘,也才意识到自己不但没有吃晚饭,就连午饭之类都忙得忘记了。一想到这个,虽然已经过去了,却还是忍不住忿忿不平。 “你刘掌柜的臭脾气是人尽皆知。人缘差,嘴巴贱,自己把伙计骂走了,现在没人用竟然怪到我们这些小喽啰的头上来?我们自己还有那么一大摊子事,谁还顾得上那么多计划外的,可不是谁都能保证一定马上就请到你要的人的。” 周颖儿在那里腹诽着给她造成最大压力的那个主抓销售的大胖子刘掌柜,说起来商行里除了老东家十分器重他,似乎还真没听说有谁会喜欢那个身高只有五尺,体重中却少说也有超过两百五十斤的胖子刘,每天看见那么一大坨肥肉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尤其是在一起走过狭窄走廊的时候,周颖儿甚至会有一种自己也会马上就要窒息的错觉。可不管她再怎么不喜欢胖子刘,人家毕竟还是掌柜那个级别的人,可不是她这样一个小小的文员,还是个新鲜人的家伙能得罪的,也只有带着满肚的委屈继续拼命工作,再说这世界就是这样,不仅仅是弱肉强食,而且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周颖儿可没有办法像有些人人那样,看不惯就索性潇洒的挥一挥手,自动离职走人,父亲早逝,母亲操劳多年,年初的时候也终于病倒了,还有一个还在念书的妹妹,一家人还要靠他这份薪水过活,且不说辞职的话很难马上找到工作,便是找到了又怎么样,也很难有这么这样高的工钱。 “怎么,周小姐还没走吗?还真是辛苦呀!”周颖儿刚把自己那个精致的小挎包背到肩上,一个令人厌恶的好似指甲在水晶上摩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不用抬头也知道,是那个胖子刘,心中不由暗叫一声糟,如果不是包已经背在肩上,她几乎就想扮作工作未完成,多留片刻,待他走后才离开商行。 周颖儿之所以会讨厌胖子刘,可不只是因为这家伙时不时的会给自己添许多麻烦,毕竟大家说起来也不算时常会见面,工作上有接触的机会其实不多,只是那家伙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好色,是那种无所顾忌的好色,尤其是他那双深陷在满面肥肉内的小圆眼,混浊之余,更是贼兮兮的,经常上下的打量着女同事们的样貌身材,然后阴阴笑着,一脸想入非非的样子,像周颖儿这种少见的高挑美女他自然不会放过,只是胖子刘说起来也只是令人厌恶的盯着人看,一直没有更近一步的举动,也就没有认真的回去投诉他。 “听说你家里出了些状况,一个女人,这样硬撑下去很辛苦的,可不要太勉强自己,要是你也倒下了,家里人可该怎么办。工作归工作,可不管再怎么努力,工作始终都是永远也忙不完的,虽然不是你不归我管,不过看到你这样的小姑娘这样努力心里也是很欣慰的,只是你自己也要量力而为才行。”没想到从这个没血没泪的家伙的嘴里也能听到这么充满人情味的话,就连平时那种令人厌恶的感觉也少了。现在整个商行只是两个人独处,胖子刘那双贼眼却少见的没有四处乱看,这甚至让周颖儿怀疑是不是最近太过于劳累,让自己的魅力有所下降了。 “我知道现在说这些话唐突了一些,不过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你的母亲再撑下去病情只会更恶化,到时候就是有钱也未必有办法挽回,还有,听说你妹妹的成绩不错,明年应该也要参见县试吧,也许能过,也许过不了,如果只是为了省钱不找个好些的先生来辅导一下,因为这种事情中不了秀才的比比皆是,可这样不冤吗?那样的话她的整个人生说不定也就这么坏掉了。别说什么漂亮话,这世界本就是如此的,不是吗?你现在的确需要钱,而且还是说目不小的一笔钱,不要想着去找放债的,到时候扛高利贷只会让你更撑不下去的,我想你现在需要一份轻松而且能赚快钱的兼职。不要不爱听,人们都现实得很,总是先敬罗衣后敬人,总是笑贫不笑娼的。我觉得,你真的有必要好好考虑一下,什么时候想清楚了记得来找我,不过记得要快,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周颖儿感到相当的气愤,刚刚的一点点感动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她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恨不得给胖子刘一记狠狠的耳光,可眼看着那家伙带着满身的肥肉转身离去,这一巴掌却又无论如何打不下去…… 第167章 行动开始 周颖儿没有考虑太长时间。 她知道,胖子刘不大可能给自己太长时间,她不知道,胖子刘的时间也不多,鲁四海和秦玉也不会给他太多时间。 胖子刘是商行的掌柜,每日衣冠楚楚,看起来相当体面,可在真正的大佬面前,不过是个随时可以替换的小喽啰,当然,在平时,这个身份也已经很足够了,商行的货物他可以通过人脉高价卖出,需要的原料也可以通过人脉低价采购,很多人看来他也不过是个全凭一张嘴不学无术只会溜须拍马的色棍,可若不是凭借这样的业绩,他又怎么可能人缘那么差还能得到老东家赏识,甚至被提拔做掌柜,在商行里享有崇高的地位,就是少东家见了也客客气气的。 整个晚上,周颖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始终都睡不着,她想了许多。还在书院时她也有一个交往了差不多三年的男朋友,府试没过的消息传来,那小子招呼也没打一声就去了外地,之后就再没了音信,听偶然在街上遇到的同学讲,那个没出息的为了钱跟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女人结了婚。 “颖儿是很好没有错,不过我也是这个样子了,她家里也好不到哪儿去,两个人就这样在一起哪会有什么幸福可言,我们这也该算好聚好散吧,做不成朋友,起码也不用恶言相向。她那么漂亮,还害怕勾搭不到一两个有钱人吗?说实话,真要娶了她,我还害怕什么时候脑袋上会变绿呢!” 没想到这样的话居然会是出自自己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嘴里。母亲的病越来越重了,可她却一直拒绝去医馆好好检查一下,只是不知从哪儿淘弄来一个偏方,吃了也没见好,其实母亲大约比自己更清楚得的是什么病,也很清楚那偏方不可靠,只是害怕花钱罢了。妹妹正处于叛逆期,随着年纪的增长说不定还会更叛逆,成绩大不如从前了,更要命的是,周颖儿感觉得到,妹妹似乎是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现如今的社会这么复杂,妹妹还小,还很单纯,可不要吃亏上当才好,即便是不吃亏,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 “考虑的怎么样,我说过的,要快,时间可是很宝贵的,机会也不是总能眷顾同一个人的。”才刚到商行,胖子刘就借故跑来找周颖儿,那家伙看上去比一夜没睡的周颖儿还要憔悴,一个大熊猫眼,虽然很小心的用粉底遮盖,不过还是看得出是被人揍的。 如同是最后下了决心一般,又好像是在自己的过往做最后的道别,周颖儿使劲的甩了甩自己飘逸的长发。她当然不是那种很随便的女孩,不管是她自己还是身边的人都决不会这么认为,不过现在的她已经相当清楚自己最需要的什么了。去他的什么狗屁前男友吧,也是自己当初瞎了眼,才会被他那些甜言蜜语所打动,居然会相信他那种没出息的男人会跟自己白头偕老。 现在的周颖儿,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家人,是母亲,是妹妹,只要有钱,就可以送母亲去看最好的大夫,就可以把母亲的病治好,可以送妹妹去最好的书院念书,让她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滑向堕落的边缘,至于其他,至少现在已经顾不得了。 …… 鲁大全的逃亡生活总算变得惬意了起来。 他已经厌倦了听那些完全听不懂的地方小调,厌倦了整天好像哈巴狗似的整天跟着那个他根本瞧不起的叫浩哥的家伙无聊的吹牛打屁,厌倦了把自己包得像个粽子似的好像做贼一般悄悄跑到那些远算不得高档的书寓里去,在一大群恐龙中挑一个还算平头正脸的小妞回来发泄,他甚至厌倦了上大街,看见衙门的人腿肚子都打哆嗦,有人喊抓贼他都要赶紧跑,有人快步走两步他都一身一身往外冒冷汗……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他想要回王都去,可是他知道至少暂时他还回不去,这让他有气感到苦闷。不过现在总算是好了,这一切似乎都遇过天晴了。这世上会有这样诱人的妖精?之前怎么都没有注意到?高佻、艳丽、睿智、幽默、能干、自信……种种最引人入性的特质集一身,读过书,可过科举,如今在商行里做文员的丽人,绝对的良家妇女,这可不是任何风尘女子所能比的。 起初鲁大全还很小心,专门派人去做了番调查,结果是令人满意的,那个叫周颖儿的女孩去年才刚刚离开书院,居然恰巧就职于那个叫什么浩哥的他老舅的商行里,绝对要算是商行里的一枝花,正处于人生中最美好的年纪,身家清白的好像一张纸一样,有一个生病的母亲和一个正在念书的妹妹,这就是她需要钱的最大原因,不过这就好办了,反正鲁大全别的没有,钱有的是,对于他来说,只要能用钱摆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最怕的就是有钱也没处花。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朵鲜花被自己捷足先登了,在浩哥面前又有了吹嘘的资本,又可以抬起头来做人了。 周颖儿一点也不开心,不过不管怎么说,现在她总算是有了些钱。胖子刘一次给了她一千两银子,鲁大全出手更是大方,刚一见面就给了她五百两,事后又给了五百两,几乎每次见面都是如此,之前只能远远看上几眼的丝绸衣料,还有金银首饰,只要她开口,立刻就能得到。母亲已经被去了医馆,妹妹转学的事还要再等等,不过已经给她找了一个口碑很好的先生,正在家补习。 “只要你乖乖听话,事成之后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放心,一切很快就过去了,你很快就可以回去过平静的生活了,要不了多久的。” 胖子刘的话也不知该不该相信,不过现在似乎也没有了别的选择。只是周颖儿心中隐隐感觉到了一丝不安,她发现事情远不像当初想象的那么简单,所有的一切似乎都透着那样的不真实感,可现在又能怎么样呢?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也只能低着头闭着眼一路就这么冲过去。只希望最后的结果不要连累到母亲还有妹妹,自己已经无所谓了…… 第169章 与胖子刘在一起 秦玉不是第一次悄悄来见鲁四海了。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自从到了文岩港,那个声音就好像彻底消失了一样,与此同时,秦玉又觉得自己好像正被什么人监视着。 “你会不会是多心了。” 秦玉只将这种感觉告诉了大哥秦林。 “我们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跟踪我们干什么,而且对于这个什么文岩港来说,我们也只是匆匆的过客而已。如意坊的人名声不算特别好,不过也不算差,我们是来做生意的,买卖不成,也用不着监视我们。等等,你说会不会是那个叫左清的搞的鬼。” 秦玉摇了摇头。 说实话,他也不十分肯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被跟踪监视了,但总有这种感觉,下了船就有了,而且很强烈。如意坊的人他有想过,那些老家伙还是想跟自己达成交易的,既然如此,即便他们想监视自己,只要在初入的路口就可以,用不着这么满城的跟踪,那几个二世祖,不是秦玉瞧不起他们,他们也许想得到派人跟踪,不过如果真是他们,事情倒也好办了,至于左清,他没那么大的能量,如果是在王都倒还有可能。 “你说你被人跟踪了?” 在各种狭小的胡同里左拐右拐,估摸着监视的人被甩掉了,秦玉来到见面的地点,那是闹市区的一家绸缎庄,门面不大,却有个很宽敞的后院,不过没见到鲁四海,只有胖子刘在哪儿。 “我不是很确定,不过到了文岩一直都有这种感觉。” 胖子刘的脸色变了变,叫过一个伙计,低声吩咐了几句。 “跟我来。” 胖子刘打开后门,带着秦玉直接穿过胡同,进入另一个院子,钻入一口水井,里面竟然有一个通道,出了通道,早有一辆马车等在那里。 “安排的倒是很周到。”秦玉笑笑。 “不小心不行啊。”胖子刘也笑了笑。 两人上了马车,身后传来响声,原来是那个通道这个的塌陷了下去,不远处,还看得到火光,火已经烧得很大了,再想救怕是来不及了,看方位,似乎是那个绸缎庄的位置。 “还真是财大气粗呀,不过真的有必要做到这个地步吗?”秦玉感慨道。 “我不知道,我只是按照一般规程办事,不过既然我家主人认为有这个必要,那一定是有道理的。” “你还真是忠心耿耿。”秦玉讪讪的回应着,只是这句“我家主人”让他有些在意,就在不久之前,他才刚听那个叫秦树杨的说过类似的话,不过,会不会是自己太敏感了。 车走得不快。除了胖子刘还有另外几个人在车上,几个大男人,都是一身臭汗,也许有人中午吃饭时还就了大蒜,那气味,可想而知。 几个人随意的聊着天。从谈话的内容知道,车上的人都是附近几家店铺的掌柜,而这次被焚毁的也不是只有那家绸缎庄。几个人彼此都再熟悉不过,可若不是出了今天的事情,他们也不知道几人竟都是胖子刘的手下。 天天都能见面,却又不晓得彼此的底细,明明都是一伙人,却不知道还有其他人存在,这样的保密程度让秦玉感到惊讶和佩服,却也勾起了秦玉的好奇心,此时的他更想知道这一切背后有什么目的,而那个躲在幕后的鲁四海又想做什么。 “刘哥,是不是该下手了,看着那小子逍遥快活,兄弟们可都等不及了。还有,那小妞是从哪儿搞来的,那脸蛋,那身条,啧啧!” “你小子着什么急,怎么,馋人家身子了?招子可放亮点,坏了家主的大事,会有怎样的下场,不需要我提醒你了吧。” “玩笑,玩笑,刘哥,别生气。” “少开这种不好笑的玩笑。主人这次会来文岩是有大事要做,都放机灵点。” “对了,刘哥。不是说那小子在王都时终日在大街上纵马狂奔嘛,而且听说他是越人多的地方越兴奋的那种,这些天兄弟们也都看到了,初入都是坐的马车,别说骑马了,就是自己驾车都一次也没有过,而且那个车速,慢得好像蜗牛爬一样,这会是那种胆大包天的家伙吗?会不会哪里搞错了?” “你小子懂什么?”胖子刘呵斥道,不过大约是有外人在场的关系,并不特别严厉,“撞死人没多久,那可是一尸两命,他的心理上肯定还有些阴影,这辈子估计都不敢再纵马狂奔了,就是再不敢骑马也有可能。再者说,那小子之前骑的可是专门训练给这些二世祖骑的好马,速度快不说,安全性也是极好的,骑好马你以为只是拉风而已吗?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只要不是骑出了悬崖,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大事的,必要时,马甚至被训练的可以牺牲自己或是旁人来保护主人。要不然那些公子哥们怎么就敢在大街上纵马狂奔,难道都是当真不要命了。” “这些公子哥可真不得了,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也不知这种马是什么人想到的,又是什么人训练出来的,还真是害人不浅,最后还不是便宜了这些二世祖,同样是走在大街上,这帮家伙的命都比别人来的金贵。”有一个掌柜愤愤不平的抱怨着,“不过要说起来,那小子过的还挺滋润的,出了那么大的事,一尸两命,就算他当时不知道,如今消息早就传开了,他难道是瞎子聋子不成,就算出了事立刻就跑来文岩,他也不可能一点而都不清楚的,何况他现在根本就在跑路当中,还有心思出来挂马子。现在这小孩怎么都这麽没心没肺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 “你老哥也不用发那么大脾气。依我看,那小子心里还是有压力,所以才需要一个减压的渠道,尤其像他这种没经过什么风浪的小屁孩,肯定会有压力,只不过他还没完全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所以表现得还不那么明显。真到时候怕是他尿都来不及!我倒是好奇,虽说是一尸两命,到底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子,那小子家里在王都也不是白丁,到底是什么人想要他的名。” 说着,所有人都看向了胖子刘,这些人里,也只有他才知道些内幕…… 第169章 再遇 马车还在继续向前行驶。 “那女人真的就只是在普通不过的人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具体是什么人我也不大清楚,不过这不是重点。”胖子刘倒也没有打算隐瞒,“重要的是她肚子里的孩子。王都里的一位大人物就是只这样,大家族出身,自己也有将军的头衔,自然永远都是女人是人家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何况之前那女人还去专门检查过,是个男孩,你们不妨自己想想看,儿子还没出生,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就被挂掉了,要换做是你们,只怕还要更抓狂吧。”胖子刘没有明说,不过意思很明确了,那孩子的爹就是王都的那位大人物,儿子死得这么不明不白,就算没有什么将军的头衔怕也不会善罢甘休吧。而且很显然,那个大人物可不仅仅是想要教训鲁大全一顿就算了的,费了这么大劲儿,一直从王都追到文岩来,自然是来追命。 似乎是看出了众人的疑惑,胖子刘继续说道,“这种小事当然不会让主人动心,不过反正也是要来文岩,就当是做大买卖前的一种调剂好了,再者,也是看你们几个小子这些年日子过得太安逸,给你们去去懒筋,当然,能让主人动手,对方开出的价码自然是不低的。” “目标是很明确的,不过就这样贸贸然找上门恐怕不好吧,就是得手了,咱们自己也不是那么容易全身而退,何况他不是还有两个贴身保镖吗?可不要小瞧了那些有钱人的保镖,稍有差错搞不好还让人叫反咬一口。任务是要完成的,主人也不希望你很有什么损失。”顿了顿,胖子刘继续说道,“不过那家伙那么好色,总有机会的,当然,等待机会又怎么有自己制造机会来的方便。这里是文岩,不是王都,他一个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身上有人命官司,怎么敢像从前那样随随便便的就出来露面,这也是为什么就连那个什么叫浩哥的不管再怎么看不上他,他也情愿放低姿态去迎合那些人的原因。整天这么憋屈着,再加上那小子可绝不像看上去那样轻松,还是提心吊胆的,他不找个减压的渠道,根本过不下去。就是再怎么没用,他也该知道那些妓女大多是和道上混的有联系的,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万一惹上了什么那可都是大麻烦。浩哥那帮二世祖们吃吃喝喝还行,真遇到什么时刻指望不上他们,那两个保镖再怎么强也不可能包打天下,所以能找到一个固定的安全的是最好,只要条件适合,他又确定那女的无恙,自然也愿意长时间交往,毕竟他也不知道还要在文岩呆多久。如今颖儿那小丫头已经派出去了,接下来嘛……” “还是觉得太麻烦了,不过两个保镖嘛,有什么好怕的。叫上几个一冲不就完了。” “是呀,一冲就完了。不过那两个保镖是不是真的能打我们不知道,会不会有伤亡我们也不知道,更不要说主人有交代,要活的,你能不能保证那小子能或者被你带到主人面前。当然,如果只是要完成那个什么狗屁将军的任务,那就简单多了。” “倒也是。” …… 马车终于停下了。 原来早已出了城,来到一座庄园前。 整个庄园看起来不是很大,却挖了又宽又深的壕沟,而且戒备森严。 鲁四海就等在一间很大却没有窗户的屋子里。 还没开始寒暄,鲁四海变戏法似的取出一堆杏黄小旗,秦玉知道,鲁四海身上一定有储物袋。 胖子刘心领神会的结果旗子,开始在屋子周围布设,秦玉数了数,有足足四十二面杏黄小旗。很奇怪,只布设了几面旗子后,胖子刘每再将一面旗子小心的插到地上,一阵光华闪过,旗子便凭空消失不见了,而之前布设的旗子也都消失了。 鲁四海看着,似乎比较满意,不住地点着头,到最后却摇了摇头,又取出了一些同样的杏黄小旗交给胖子刘。 胖子刘似乎对自己刚刚的表现也很满意,见又有旗子递过来,一愣,还是接了过去,一挥手,刚布设的旗子凭空从地上冒起来,飞到他手中。 胖子刘有些犹豫,每插入一面旗子都比之前更加小心翼翼,也似乎要花费更多的力气,只是刚开始,额头上已经开始冒汗了,后面的动作显得越来越慌乱,旗子插在地上,也没有在消失不见。 “好了,老刘,不要再勉强自己了。也算是差强人意吧,这些天辛苦你了。七星六爻阵你已经掌握了,也不容易,至于还没掌握九九归一阵,这不怪你,时间还是太短了,也不能指望每个人都是天才。” 胖子刘将地上的旗子拾起,低着头,脸红红的,有羞愧,更多的还是不甘。 “树杨,还是你来吧。” 一个人走了进来,接过胖子刘手里的旗子,很快的布设着,八十一面旗子,只不大会儿的功夫就消失在众人面前,光华一闪,之前的屋子也消失不见,一阵恍惚,众人竟置身于一片茫茫的戈壁滩上,周围什么都没有,阳光直射,却并不觉得如何热,秦玉好奇的想要抓起一把脚下的砂石,却什么也没有抓到,其他人也好奇的四处乱抓乱摸,结果自然是徒劳的。 “别白费力气了,我们一直都在屋子里,眼前的戈壁不过是阵法造成的幻觉罢了。” 秦玉上下打量着刚进屋的人,果然是秦树杨,当初在午阳,抬手就能虚空劈开一棵碗口粗的大树,这场面太震撼,就是想忘也忘不掉,只是,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看起来和鲁四海的关系非同一般。 突然,鲁四海挥了挥手,其他人都下意识的退了一步,胖子刘反而抵近半步,封住了秦玉的退路。 “难道有诈!” 秦玉暗道一声不好,想要有所举动已经来不及了,只见秦树杨一掌拍了过来。 那可是轻易就能拍断整棵大树的一掌,秦玉肉体凡胎,如何经受得了…… 第170章 周颖儿 生生的挨了秦树杨一掌,却并不如何疼,可接下爱却是翻江倒海的难受,恶心,头晕,想吐。 胖子刘小心地推开,秦树杨还是一副随时戒备的样子。 “怎么回事?”秦玉吃力的问着。 意识正变得越来越模糊,腰都开始站不直了。 已经顾不上秦树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可是自己似乎并没有得罪这些人,为什么会突然袭击自己,另一方面,秦树杨的本事之前是见识过的,不说全力一击,要杀自己,或是只为了把自己打晕,对于他来说应该是很随意的事情,何况现在这个情况,是不是把自己打晕又有什么必要。 似乎更加难受了,秦玉甚至已经只撑不住自己的身体,一点点向前倒去。 不知是谁搀了自己一把,总算没有倒下,又不知是谁猛拍自己的后背,一个东西从自己身上飞了出去,突然,好像喝了一大碗人参汤一样,整个人都清醒过来,之前那种难受的感觉也一下子没有了,就好像刚刚都是自己的错觉一般。 胖子刘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透明罩子,里面是个寸许长的小人,起初还以为是个人偶什么的,没想到竟是个活的,还一蹦一蹦的,虽然听不清,也看得出那小人是在说着什么。 “果然是魂分身。”秦树杨接过透明罩子看了看,“老爷,接下来……” “嗯。”鲁四海点了点头。 很快,胖子刘带了周颖儿过来。也许是进了屋突然发现莫名其妙的来到戈壁,周颖儿很明显是被吓到了,好一会儿才恢复了正常。 鲁四海挥了挥手,秦树杨将透明罩子递给周颖儿。 虽然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甚至不知道对方是谁,不过胖子刘和鲁四海都没有反对,周颖儿还是接过了罩子。 罩子里的小人起初还在蹦啊蹦的,没多大会儿就安静了下来,不过看得出,那家伙对身处这个透明罩子里还是有很深的怨念的,跳着一种很奇特的舞步,嘴里念念有词。 “果然是噬魂宗的,不知已经到了哪一步?”鲁四海饶有兴趣的笑着,索性盘腿坐到地上,眼睛一会儿盯着罩子里的小人,一会儿又盯着周颖儿。 秦树杨似乎也很有兴致,看了一眼胖子刘道:“要不要赌一下,看需要多久。” “还是算了,跟你赌我似乎就没赢过。我老刘那几个小钱,与其都给了你,不如花在怡红院那些娘儿们身上。再说了,我之前也发过誓,再赌我就是那没事到河边耙沙的玩意儿,你也看见了,我今天这帽子色儿正着呢。”胖子刘似乎有些意动,终究还是忍住了。 “行啊,老刘,戒赌了?!啥时候你要把色也戒了可就完美了。”也有人不信胖子刘会戒赌,出言调侃道。 鲁四海没有说话,只是赞许的看了他一眼。 这时,周颖儿那边发生了变化,却并没出乎众人的意料。 只见她的眼神越来越迷离,双腿不断打着哆嗦,拿着透明罩子的手也变得越发无力,那个小小的罩子似乎随时可能掉下来。 秦玉正要问发生了什么,鲁四海示意他不要出声,继续看就是了。 周颖儿还拿着那个透明罩子,手却已经垂了下来,脸上的表情变化极快,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又像是在对什么人撒娇……双腿又开始了哆嗦了,这次连膝盖也开始向地面移去,身子前倾,探着头,就好像被人牵着马上就要跪在地上一样。 “不,我不要!”周颖儿很吃力的甩着头,抬起手,似乎想把那个罩子扔出去,整个人都显得很拧巴,给人一种想笑却又在挣扎的感觉。 秦树杨起身想去帮忙,看他的样子一定知道正发生着什么,鲁四海看了他一眼,示意再等等,秦树杨便又退了回去。 周颖儿还在挣扎,手一会儿抬起来,一会儿又放下,脸上的表情也时而是妩媚的娇笑,时而是痛苦的咬牙切齿。 终于,透明罩子里的小人似乎累了,总算停了下来。周颖儿整个人好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倒在地上,不住地喘着粗气,应该是没事吧,也没有晕过去。 “怎么样,还能撑得住吗?”鲁四海终于开口了,还递上了一颗丹药,秦玉有些疑惑,不过看样子应该是固基丹没错。 周颖儿也是豁出去了,也不管有没有毒,直接吃下丹药道:“这是什么鬼东西,比起来,那个什么鲁大全都要算是正人君子了。” “确实,鲁大全虽然不算什么好人,起码还知道自己撞死人是不对的,虽然有些晚了。追女孩子的手段嘛,也不能算是下作,用钱砸不是什么好手段,不过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然,你不能算在内。至于这个玩意儿嘛,噬魂宗的那些小把戏难道是让他对付女孩子的吗?只怕噬魂宗祖师爷的棺材板子都按不住吧。” 秦玉已经完全搞不懂鲁四海是要干什么了。 这时,透明罩子里的小人又开始刚才的那套动作,也不对,秦玉的记性是极好的,很快便看出这怪异的舞步与之前还是有些许不同的,而且似乎还更快了。 起初周颖儿还能趴在地上喘息,很快的,似乎受到罩子里小人的影响,一点点爬起来,却不是站起来,而是半蹲半跪着,眼神空洞,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她这是不行了吗?”没想到开口的竟是胖子刘。 “这个小姑娘是你亲自调查的,你应该最清楚,可不要以为小姑娘长得漂亮就一定是娇滴滴的,长时间面对生活的重压,不但没有压垮,却还能像野草一样顽强的生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脆弱。而且固基丹虽然只是凡丹,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已经很足够了。” 一听是固基丹,除了胖子刘和秦树杨,其他人都露出羡慕的神色,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好东西,价钱极贵不说,而且根本是有价无市,家主随随便便就拿出一颗给了周颖儿,秦树杨就不说,那可是家主的心腹,看胖子刘的神色,也是搞得到的,而且最可能的就是家主赐予的,那自己将来好好表现,岂不是也有固基丹可以吃…… 第171章 真相1 与之前几乎一模一样,似乎有某种东西正在一步步控制住周颖儿,而周颖儿也在奋力的挣扎,直到罩子中的小人又再次停下来。 “怎么样,还撑得住吗?如果不行也不要勉强自己。” 鲁四海询问的声音不大,只是在秦玉听来,这与其说是询问,不如说是命令。 周颖儿大约也听得出来,吃力的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鲁四海又递了一颗丹药过去,这次是火焰丹。 之后的事情就好像之前的不断重复,竟然有七八次之多。 罩子中的小人越跳越快,时间反而是越拖越长,周颖儿不断在痛苦中挣扎,总算没有迷失本心,鲁四海也不断的递上丹药,后来的丹药秦玉已经不认识了,也看得出是一次比一次高级,只不知是那些丹药的效果有限,还是那个小人实在厉害,周颖儿的表现并没有显得更好一些,反倒是越来越痛苦。 罩子里的小人又一次停下了,周颖儿直接抬起了手,也许她已经习惯了鲁四海会递上丹药,也许现在的她的确太过痛苦了。 鲁四海在怀里摸了一下,这次拿出的却不是什么丹药,而是一颗黑不溜秋的小石头,真的很小,也很不起眼,秦玉总觉得是在哪里见过,确切的说应该是在哪本书上见过,却一时想不起来。 “鬼域石?!”胖子刘惊讶的脱口而出。 所有人都听说过鬼域石,也都在图鉴中看到过,就连趴在地上的周颖儿也不例外,那是鬼域岛上的特产,原先小鬼域岛上也有很多,后来矿山开采枯竭,小鬼域岛也就没落了,如今据说只有鬼域岛上才有,而且是被周天子所垄断,只是皇室和那些大家族的人才有,普通人最多也就是在图鉴上过过眼瘾。 众人的目光都盯着那颗鬼域石。 秦玉有留意到,秦树杨的表情相当平静,他肯定不是第一次见到鬼域石,而且很有可能就是从鲁四海这儿得到的。可他不是林家的人吗?怎么又和鲁四海勾搭在一起。至于其他人的眼神中有狂热,也有艳羡,却并不惊奇,看来在这些人眼里,鲁四海要弄到鬼域石起码是不困难的,难道他是哪个大家族的人,可这样的人真的会在乎如意坊的银子吗?而且这些大家族最在意的就是忠诚,那么秦树杨和鲁四海到底是什么关系?以鲁四海的本事,要搞清自己的身份应该不难,那他找自己来又有什么目的…… “握在手里,尽量放轻松些。”鲁四海的声音打断了秦玉的思绪,“应该是最后一波了,不过也将是最难熬的,现在说放弃还来得及。” 周颖儿没有答话,接过鬼域石,连着做了几个深呼吸,握了握拳头,似乎是在给自己打气,强撑着身子坐了起来。 这算是到最后了吗?秦玉心中充满疑惑。看起来鲁四海对罩子中小人的了解远比自己想象的还多。 终于,那个小人也站了起来,满脸的疲惫。不知是不是错觉,秦玉总觉得这家伙比之前还要更小了。 猛的,一团淡蓝色的火焰从罩子中飘出,直直的飞向周颖儿,本身就被折磨得不行,这会儿就是想躲都躲不开,只一瞬,火焰飞向周颖儿的面门,奇怪的是没有造成哪怕最轻微的烧伤,火焰似乎是没入了周颖儿体内。 “命运之火?果然,果然。”鲁四海就好像早看穿了一起。 罩子里的小人手舞足蹈着,这会儿已经不像是在跳舞了,更像是在乡下偶尔能看到的巫婆神汉们在跳大神的样子。 “啊——”一声尖叫。 周颖儿一副很痛苦的样子,紧紧握着拳头,下嘴唇被咬出了血。 空旷的戈壁上,或者说还是在那间屋子里,没有人说话,只有周颖儿发出一声比一声更加凄厉且刺耳的尖叫。 也不知过了多久,周颖儿再次瘫倒在地上,与此同时,罩子里的小人也不在动作,双手撑着膝盖,大口的喘着粗气,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在秦玉看来,这家伙好像又小了。 鲁四海将一个玉瓶递到周颖儿手上,示意胖子刘扶起她。 “下去好好休息。虽然还很勉强,不过多训练几次应该没有问题,你很棒,真的,你的家人应该为你感到自豪。” 秦树杨拾起掉落在地上的透明罩子,那个小人已经瘫在了罩子底部,神情也相当萎靡。 “收起来吧,回头给他一颗蕴灵丹,这几天还要用他训练那个小姑娘,可别让这玩意儿死了。”鲁四海吩咐道。 鲁四海挥了挥手,戈壁退去,原来那间屋子却没有出现,众人置身于一座凉亭之内,四周一片青山绿水,不过秦玉也知道,依然只是阵法造成的幻觉,秦玉只是好奇鲁四海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胖子刘很快回来。 鲁四海也没让秦玉困惑太久。 原来,之前秦树杨在屋子里布设的是一座隔绝阵,虽然鲁四海并不认为对手有那么大的本事能一路跟踪到这里,不过小心无大错,也可以借机看看秦树杨和胖子刘已经进展到哪一步了,七星六爻阵需要六七四十二面阵旗,而九九归一阵则需要九九八十一面阵旗,效果都是隔绝,当然,九九归一阵要高级一些,隔绝的效果更好,还可以根据心情自由的切换阵内场景。 “罩子里那个小人是谁?”秦玉忍不住问道。 “原来你不知道呀!”鲁四海反而有些奇怪道,“还以为你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应该猜得出那家伙的身份。不过算了。那是苏家大少爷,也就是人称唐木平的就是了,当然,严格的说那家伙应该是唐木平一个很分身。小子,莫非是我高估了你吗?这家伙就是树杨一掌从你身体里拍出的东西。难道你没有发现,那个时不时就会出现的声音根本从一开始就在欺骗和利用你?又或者你没有留意到,自从到了文岩港,那个声音就再没出现过。” 秦玉死死地盯着鲁四海,猛然间,一个名字在他脑海中出现,莫非眼前这个人不是什么鲁四海,而是…… 第172章 真相2 “对于林家,我不过是一个已经被牺牲掉的前任族长接班人,我叫林玉。就是那个被朝廷派去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当什么狗屁照磨的林玉,不好意思,到现在我也还是记不得那个地方到底叫什么,不过这已经无关紧要了。” 秦玉望着眼前的鲁四海,虽然已经猜到,却还是很难相信。 自从之前与那个声音的对话,秦玉也去搜集过关于林玉的资料,曾经位高权重,官拜户部侍郎,却在权利的斗争中失势,离开王都后,便再没人知道他的行踪,有人说他早已死在了赴任的路上。如今一个人好端端的站在眼前,告诉自己他就是林玉,可这长相似乎差得有点儿多。 年龄上倒是差不多,不过据说那个林玉不是个无可救药的大胖子吗?眼前这个人个子不高,却跟胖子完全扯不上联系,如果这都算打胖子,那胖子刘算什么。 “说说吧,那个声音都告诉你了些什么。一个人要说谎,又不想立刻被人察觉,总是会九分真一分假的。” 虽然对鲁四海的话还有所怀疑,秦玉还是将之前与那个声音的种种说了一遍。 “齐师兄啊?你是在说我吗?”一个声音突然传来。 不知何时,亭子里多了一个人,秦玉顺着声音看过去,正是之前在临江府衙里看到的那个青年,与之前一样,身形还是那样单薄,也还是一脸疲惫的样子。 “我叫齐玄风,一个散修,早不是什么宗门弟子了。真是没想到,那晚偷看的人竟然是你。你说的我突然变得模糊了就是这个吧。” 说着,一个小小的黑点突然从自称齐玄风的男人袖口飞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渐渐将齐玄风完全包裹了起来,还看得见他的身影,却变得模糊了起来,相比那晚,齐玄风应该是故意放缓了速度,可看起来却更加震撼人心。 “那家伙说的没有错。这些的确是紫蜂,也的确是吓唬人的玩意儿。”齐玄风笑笑,一招手,收回了紫峰,“如果不想吓唬人,用来杀人也是极好的。固基丹和火焰丹,想要这些单方的人有的是,我总要有些自保的能力。” “是你传给我固基丹的丹方吗?”秦玉有些疑惑,这些人说的与那个声音说的似乎对不上,可自己学到的固基丹的丹方却是正确的。 “也是那个声音对你说的?事实上,并没有。”齐玄风摇了摇头,“固基丹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丹药,就是在凡丹中也不突出,只是没有副作用并不能掩盖它的平庸。据我所知,当年不要说那些大家族和宗门,就是流浪武者和一般的散修中会炼制固基丹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成就,这样的单方会完全失传本来就很奇怪,唐木平能得到丹方才是正常的,只不过时过境迁,曾经稀缺的千里冰封绿裹红,变成了普通得只能当做猪草的红灯笼草。如果我猜的没错,应该是林鑫语收集红灯笼草的事情被有心人盯上了,而且在去小鬼域岛的路上,发生过丹药被盗的事情,被他大致猜出并不奇怪,可能他自己都没想到,这个猜出来的丹方还真被你炼出了固基丹。” “这样也可以?”秦玉总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你想看看火焰丹的丹方吗?”齐玄风问道。 “你会给我看吗?”秦玉楞了一下,老实说,别说是现在这个情形,就是换个场景,他也不认为自己能很轻易的看到火焰丹的丹方。 齐玄风什么也没说,直接将一个小本本扔了过来。 “不可能!这怎么可能!”秦玉快速的翻看着,能看出来那是某人的练功心得和听来的一些江湖传闻,记载得相当粗陋,而且很明显的可以看出不是同一时间写的,其中只花了很短的篇幅,记下了火焰丹的丹方,炼丹手法自然是不同的,可竟然也只需要一味草药,千里冰封绿裹红,也就是红灯笼草。 “你也觉得不可能啊。”齐玄风笑笑,“这就对了。我是不知道唐木平有没有想过直接盗取丹方,又有没有真的付诸实施,不过就算他得手了,看着这样的单方,也很难让他相信这是真的,而且我想,他并没有来盗取,至少是没有成功。只是很遗憾,这单方是真的。我也尝试过很多次,直到来了小鬼域岛才成功,不说别人,我自己也还没有搞懂炼丹成功的原因,那个叫唐木平的就更不要说了。” 秦玉有些想要相信齐玄风的话。可即便那个声音真的是唐木平,那他跟着自己的目的有是什么,到目前为止,他都没有害过自己,布这么大的局,总不会是为了好玩吧。 “唐木平至少有一点没有骗你。”这次说话的是鲁四海,又或者,还是应该叫他林玉更好一些,“你中了噬魂丹的毒,而且命不久矣。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解救的办法,我肯定是没有的。另外,我也中了毒,也是噬魂丹,这副身体已经废掉了,不要说靠练体术走上巅峰,就是最基础的练体术想要操练如今也办不到。毕竟而言,你现在至少还有些一些体力。” 林玉的体力似乎真的是不好,之前便很不顾形象的坐下,后来也没有再站起来。 “你还很年轻,当然,这不是重点。除了噬魂丹,这副身体还服用了太长时间的逍遥散,就算真的有解药,这副身体也早就无药可救了。亏我当初还以为有挽回的机会。” 说着,林玉叹了口气,神色也有些暗淡。 “这副身体”,又是“这副身体”,怎么听起来怪怪的,莫非是夺舍重生,难道那个唐木平连这一点也没有说谎,可他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看来小家伙有很多疑问呀。我不是说了嘛,一个谎言要想让人相信,总是要九分真一分假的嘛。你又不傻,如果那家伙从一开始每一句都是谎话,你还会信吗?” 秦玉觉得自己刚刚的纠结有些可笑,他现在只想得到更多的情报,至于哪些是真相,哪些又是谎言,他自己会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