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舍之禁止穿越》 楔子 【楔子】 她不知道自己一直在沉睡,直到那个气急败坏的声音将她扰醒,才发现,纵使时时警惕着自己要保持清醒,却总是愈来愈不由自主地陷入无尽的黑甜里人事不知,直到下次恍惚醒来,才知道自己又失去意识…… 「我不管!你得负责!我再也不相信你的预言了!根本一点也不准!你瞧瞧他,哪是什么天生鸿运的人?!所谓的眼高手低,高学历低能力,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叫我怎么相信他会发达?你别想再哄我!反正我是不想再跟他纠缠下去了!你给我想办法摆脱掉他!」愤怒的女声愈来愈尖锐,像是无比气怒。 这个声音……她觉得很熟悉,却又无比肯定,她不认识这个人。那么,为什么她竟会觉得熟悉呢? 或许,大概是因为在她愈来愈控制不住自己陷入昏迷时,总是让这个尖锐的声音给扰醒,于是便觉得熟悉了吧? 那么,纵使这声音如此刺耳,她也该心存感激,觉得亲切,是吧?因为,这声音能让她得到宝贵的清醒;只要清醒,她就能恢复思考能力,才能去想起自己是谁,身在何处,是怎样的处境。 在这尖锐的声音里,她觉得非常不舒服,脑袋像有无数根针在扎着;可也因为这样,她浑沌的脑袋,到底也渐渐能起一些作用了。 「什么叫无法摆脱掉?!什么叫这是这具身体跟他之间的缘分?!好吧!如果摆脱他的唯一方法就是离开这具身体,那就离开好了!反正这具身体也糟透了。最近我脸上长了一堆痘痘黑斑,丑得都不敢出门见人了,谁知道是不是得了什么病!你不是说我还有两次的选择吗?就算别的身体没有这具的契合,我也认了!」 那个声音像正在跟谁对话,但任她怎样屏息敛气地去听,也捕捉不到第二道声音。然而,对话却仍在继续,所以她只能很勉强地从那尖啸连连的声音里,去猜测这位女士正在与别人谈什么。 她很努力在听,就算脑袋乱哄哄一片,整个人不舒服极了,却还是强撑着告诉自己:要清醒,要记住这位女士说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 「我才不会后悔!就算这具身体再适合我,只要想到必须跟那个男人绑一生,我就一点也不想要了!好了,你别想再骗我了!我再也不相信你的预测了!你曾说那男人是难得的天眷之人,命好运旺,一生福禄寿俱全,顶多只会有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灾厄,轻易就能度过;可那男人现在是什么状况?他出社会到现在,工作愈换愈糟,公司愈待愈小,到现在干脆就失业了!我怀疑他的好运从他离开学校那一天就永远地用完了!光有一张好看的脸也不能用来过一辈子,我再喜欢帅哥也不可能要我赚钱养他吧?!再说我跟他都交往快十年了,再帅的男人,看久也就那样了,我不稀罕了。所以你别想贪图自己省事,就把我哄在这具身体里。我是真不要那个男人了,我要离开!趁我还没跟这具身体产生百分之百契合度时,快将我送到第二个选择那里!」命令的口吻非常霸道,颐指气使得理所当然。 这个声音,是在嫌弃……谁?那个谁,是个男人,分明与她不相干,她却感觉很不愉快。 虽然脑袋仍然没有办法正常思考,但在这道女声的喋喋不休抱怨里,她就是觉得非常不快,像是被嫌弃的人就是她;不,或许比批评她更让她介意,让她心中一把无名火熊熊燃烧起来,她觉得很生气很生气很生气! 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气得不得了,但那满溢到怎么也止不住的火气竟让她觉得浑身像是要燃烧起来似的,一直在发热。 「我不在乎这具身体以后会怎样,或许就变成植物人吧,那又怎样?反正我不需要了。好了好了!别噜嗦了!我再说一次:我不要那个男人。为了不要那个男人,我决定不要这具身体!我宁愿选择离开这具最适合我的身体,将就只有百分之八十契合度的那一具身体。好了,快点跟我说说那具身体的讯息吧,你十年前说的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再说一次吧!既然我还有两次重来的机会,那我干嘛放弃自己的权益?反正,你快点让我离开这具身体啦!」 她的名字,就叫「这具身体」吗? 当然不是。她是有名字的,可若要想起来,需要一点时间,以及更多宝贵的清醒。所以,纵然这位女士说出来的话句句惹她生气,让她气到全身发热,热得像在燃烧,她还是祈求着这道声音能再多说一些,说得再久一点,让她能够有更多的清醒,以及更清楚的脑袋…… 仿佛听到了她的心声,那道尖锐的女声如她所愿地继续说话了,但话题似乎已转移到与她不相干的事情上了,因为她对那名女士所说出的任何话,再也没有感觉,不悲不喜,不怒不恨。 「喔,是她啊,我有点印象,就叫钱芷韵。长相是略逊一筹,但是也不错了,一打扮起来还是很可以看的,重点是个富家千金,这个好!早知道就选这个了!我当初怎么会因为她长得不是最好看、没考到像样的大学,只好去国外混个学历而觉得她笨因此拒绝用她?现在想想真是失策!看看这具身体,长得好看,考到一流大学又怎样?还不是得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混个三万多的薪水,吃不饱饿不死,连件像样的衣服、能带得出门的皮包都买不起,就图着她以后可以嫁个有大前途的丈夫。我笨得相信你的预言,结果把自己坑死了!就那个男人,现在还失业着呢,要真能发达才要笑死人,害得我为了摆脱他,只好离开这具身体。哼。」冷笑连连,还是忍不住去嘲弄那个男人。 她觉得热,觉得自己的知觉在恢复,原本空荡荡的虚无感正在凝实;她的脑袋在清醒,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慢慢地了有存在感;她小心翼翼地静待自己身体的变化,不敢有任何大动作,不敢让自己惊惶;最重要的是,她本能地知道,自己的清醒,甚至是变化,最好不要教那个尖啸的女士以及某个始终听不到声音、却充满存在感的「人」察觉到。 「好了!你别再噜噜嗦嗦了!我既然召唤你出来,就不会只是要你听我抱怨,或者再让你用那些荒谬的预言来唬弄我继续留在这个身体里。我已经浪费一次召唤了,没打算再浪费一次。当然,更希望不必用完三次,才让自己真正地安定下来。我可没有更多的青春年华可以挥霍了。浪费了近十年,就得到这个结果,真是晦气!我可不年轻了。」 这场在她听起来像是单方面喋喋不休的对话,终于有了点变化。就在她觉得自己清醒得能记起自己的名字时,记忆同时化为海啸,向她扑涌而来,倏忽间便将她彻底湮没。以至于,当这片空间里终于出现第二道声音时,她竟是没有这个运气听到了。 那声音空灵缥缈,一字一字缓慢凝结而出,不像是人声,反倒像是远山里传来的暮鼓晨钟般,击入人心深处-- 「既如此,那就离开这里,去吧。」 有什么东西,从她身边被抽走了。 被挤压到喘不过气的感觉瞬间消失。 她被一波又一波的记忆浪潮冲刷到头痛欲裂,却又奇异地感觉身体松快,手脚开始有了存在感,觉得自己在舒展、在契合着什么;接着,突如其来的失重感,让她感觉坠落;再然后,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一章 这是一张没有被善待的脸。 镜子里的那名女子,眉眼里带着一抹对她而言很陌生的轻浮与刻薄。微勾着的唇角,抿出一抹轻蔑,像是谁也不看在眼内,处处高人一等似的。 这样的精神面貌,出现在秀丽的脸蛋上,比起那几颗被错误挤压、以至于很可能留下永久性疮疤的大型痘子以及眼尾下方一小片的淡斑还教人苦恼。 是的,这是一张颇为美丽的脸,却不是一张讨喜的脸;甚至可以说,是讨人厌的。 赵子昀从来不太清楚自己长得有多好,毕竟,她在还没来得及长到成年、从一堆追求者里去检验证明出自己果然美貌时,便失去了一切。如今再世为人,回到了这具被他人嫌弃而丢弃的皮囊,她无比珍惜。而且过于虚弱的身体与灵魂让她完全没有力气去在乎自己的美丑……或许该感恩于自己的变丑,否则,哪还有机会得回自己的一切? 美丑是无所谓的,但这样总是流露出高人一等神色、连笑一下都像在鄙薄人的样貌,实在让她很介意。这十年来,「那人」到底对这具身体做了什么?竟能生生将她的面貌扭曲成这个样子。在她印象中,这种神情,只有电视剧里仗势欺人、自命不凡、肤浅无知的炮灰类型千金小姐才这样演的;而她,一个普通家境出身的女孩,何德何能养成这样一张脸?凭仗什么啊?! 「怎么又在照镜子了?赵子昀,你满脸痘痘还有勇气对镜子看那么久,我真佩服你。」一道嘲弄的女声从她身后传来,很快的,镜子里出现第二抹身影。 这位女士叫林绮雯,是她的同事,坐在她邻桌,交情不怎样--事实上,赵子昀怀疑这具身体十年来恐怕没有与任何一名女性交好过,更别说交到朋友了。「朋友」这样美好的名词,不存在于之前十年的生活字典里。一个自恃不凡、自认美丽、没有什么本事却总是一脸高高在上的人,怎么可能会交到朋友? 林绮雯等了好一会,发现身边那个呆呆看着镜子的女人竟然没有立即回敬一堆尖酸刻薄的话,好稀奇地停下洗手的动作,从镜子里看着那个女人。哼笑: 「喂!我说,你不会真的把脸上那几颗痘痘、几粒黑斑当成绝症看待了吧?之前你已经为了这些痘痘请了三天病假了,不会是还想继续小题大作下去吧?」 「这……这些痘痘,没有什么。」发出的第一道声音有些迟缓沙哑,像是久未开机的电脑第一次启动,总是有些危颤颤的不稳定;但,当声音开始发出之后,接下来也就顺利了。赵子昀发现就算她有将近十年没有亲自说过话,再一次开口,并没有想像中的困难。 「没什么你还看那么久?你待在这儿老半天,都快站成一尊雕像了。还是说你纯粹只是想待在洗手间偷懒?不会吧?今天可是总经理会来公司视察的日子,这样难得的机会,你不去公司门口守株待兔,待在这儿干嘛?反正再怎么瞪着镜子,你那满脸的痘子也不会消失不见。」 「我一会……就回位子上。」 「那当然。再不回去,要是错过了总经理大驾,多亏啊!那可是个大金龟呢,你怎么可能放过?」冷哼完,却仍然只得到安静的回应。见赵子昀火力全无,且一脸憔悴无神的样子,林绮雯觉得无趣,也就懒得说什么了。洗完手,抽了一张纸巾将手擦干净,就离开化妆间了。 见她离开,赵子昀松了口气。此刻实在没有力气去应付任何事,她回魂至今也不过两个小时,一切都还恍惚无措中,此刻只想一个人待着,让昏乱一片的大脑可以好好休息或好好思考。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但她确确实实是回来了。 清晨七点的闹钟准时将她闹醒,在睁开眼那一刻,她便「回来」了! 而所谓的回来,也不是一下子整个人清醒过来,比较像是在梦游似的,整个人机械而惯性动作着,完全不必经由大脑思考,就做着每天都在做的事--将身上的被子踢开,眯着眼晃进浴室刷牙洗脸,让自己清醒一点,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两片土司,也懒得烘烤,随意涂点花生酱,嚼蜡般咀嚼吞咽下去,早餐就这样解决了。 然后再去刷牙漱口后,坐回梳妆台前,接着就是花上一个小时打理自己的妆容……这时她发现自己不是很想将那一堆瓶瓶罐罐往脸上抹,纵使她非常知道该怎么使用它们。然后,大脑与惯性发生了争战,最后她的意志力险胜,于是顶着一张素颜,任由糟糕的皮肤状况毫无遮掩地暴露出来。 梳头,更衣,拿手提包,出门,搭捷运去上班…… 随着这些惯性动作一一做下来,她的灵魂终于慢慢在这具身体里清醒,取得了控制权;然后,此刻,站在公司的化妆间里,瞪着镜子里的自己,知道自己--回来了。 「我,回来了。」她很轻很轻地说道。 双手缓缓朝镜子里的自己伸过去,手掌平贴。镜面冰凉的触感让她觉得安心,觉得真实。 她的灵魂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但无处不在的排斥感与疼痛感却清楚地告诉她:纵使这是她的身体,但曾经离开了十年再回来,自是不会一直维持着原样让她随时可以契合;更别说,这具身体还被人窃据占有过,被别人融合过,并且,没有被善待。 虽然不清楚自己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但她知道一切都糟透了。 「再糟也没关系,我回来了。我会好的。」她的声音很小,还有些不稳抖颤,明显中气不足,身体还总在发疼。但这是她的身体,她会把它调理好。 虽然还不知道该怎么做,但她知道,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并且,让它再也不能被夺去。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她的灵魂当然没有这十年的记忆,可这具身体有。 所以她在随着这具身体的惯性做着日常的工作时,也渐渐得回一些记忆。那些记忆并不连贯,都是片片段段的;但对于此刻脑袋还不能好好思考的赵子昀来说,已算是够了。至少,用来应付公司同事,算是够了。 拜赵子昀人缘不好所赐,她无需苦恼该怎么去应付这些对她而言很陌生的同事,因为有她在的地方,都会出现一小片小真空,她们都离她远远的。就连她的邻桌林绮雯,也将办公椅给滑到走道另一边,跟那群女同事八卦去了。因为此刻办公室的老大上楼开会去了,山中无老虎,猴子们当然利用这难得的宝贵时间,一边工作,一边聊天,话题几乎都绕在那个每个月来一次的帅哥总经理身上。相较之下,独自坐在角落办公的赵子昀就显得很形单影只,看起来凄惨落魄得紧。 这是同性相斥!这是女人都在排挤孤立比她们长得美丽的女人! 身体里蓦然浮现这种骄傲又自得的情绪是怎么一回事?随着三条黑线在脑门上无声滑落,赵子昀突然有一种拿额头去叩桌面,好让自己醒一醒的冲动。之前窃占她身体的那个女人,到底是有多满意她的长相啊?或者说,如果她这样的长相,就是那个人认定的美丽,那么,赵子昀很难想像那个人本身到底长得有多抱歉,才能对这样一张脸自得成这样。 就在她低头默默地敲打键盘,完全不理会整个办公室过于欢快的聊天声音时,这时,一抹不怀好意的声音远远传过来-- 「喂,赵子昀,今年圣诞节的化妆舞会,我看你就不要参加最佳舞伴的抽奖了吧,毕竟你是有未婚夫的人了不是?如果还跑来跟我们这些单身女郎抢跟总经理跳舞的机会,就太过分了,你说对吧?」 什么化妆舞会? 赵子昀脑中顿了两秒,这身体的记忆才浮现出来。原来今年的圣诞节正好是公司成立二十周年庆,所以除了白天的运动会之外,还在晚上包了一间大饭店开化妆舞会;而这个舞会还有一些热闹的活动,其中最受年轻女性瞩目的,就是「总经理舞伴」的抽奖活动。全公司的未婚女性都可以参加抽奖,有幸被抽中的,就能在那一晚跟总经理一同开舞,并且获赠总经理亲自准备的一份小礼物。这个消息昨天才传出来,便在「日升集团」大大小小十来个公司里造成轰动,每个未婚女性都热烈讨论着,并且磨刀霍霍,发誓要不择一切手段取得那个名额。 就在她发钝的脑袋还没想好应该怎么回答时,又有另一道声音传来: 「哎啊,赵子昀才不会带她未婚夫来呢!上星期她一听说她未婚夫又失业了之后,就一直说要解除婚约,我可听到了!」 「什么?这也太现实了吧?不是交往了十年,怎么一听到人家失业就想把人踢走啦?话说,那可是个大帅哥呢,她真舍得踢掉?」 「再帅的男人,赚不到钱也没用。咱们赵大美人日子过得精细,只是长得帅,可供不起呢。」话完,还将目光扫向赵子昀挂在椅背上的那只名牌包。这个牌子,连个名片夹都是二万元起跳,更别说这么大一只肩背包了,没个十万是买不来的。以一个月薪不过三万元的上班族来说,十万元的包包实在是过度奢侈了。 名牌对女人当然有致命的吸引力,但人总要量力而为,明明就家境平常,薪水普通,买个万把块的三流小名牌并没有什么,但非要买一流名牌、还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就太超过了。在她们看来,赵子昀可不是那种会乖乖缩衣节食,用自己的钱去买名牌的人,反而更像是跟家长讨要或向未婚夫索讨来的。那么,她过得这样高调又奢侈,当然会让人觉得看不过眼,总要出言刺她一刺。 几个说风凉话的女人都是办公室里性格剽悍不怕跟人吵闹的,平常最是看不惯赵子昀的为人作风,一有机会就开口讥讽;在赵子昀印象里,她跟那些女人发生过无数次口角,有胜有败;比较惨的是,别人不管品行如何,总有几个志同道合,混在一堆的;而她却是连个狗腿子应声虫小跟班都没有,可见她这三年在公司真是白混了。 勉强从那些人的讥讽里去想起自己之前的一些行事作风,赵子昀实在感到好无力,无力到连生气都没办法;所以她不生气,她的身体正忙着应付各种排斥感与疼痛。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心力去在意其它,只能任由那些女人在远处大声地对她嘲弄。而面对那几个女人的咄咄逼人,她只是道: 「我的未婚夫怎样,不劳你们关心。还有,我不会参加舞会。」现在的她,对一切娱乐活动都没有兴趣。事实上,如果可以的话,她很想马上离开这里回家去,让自己可以充分得到休息,也让大脑可以正常思考,并理顺那些不时浮现上来的记忆。 「哼,我才不信你。你会放弃可以接近总经理的机会?谁信啊!」 「我并不需要你相信。」忍不住抬起手指轻轻揉着额角,企图缓解一点抽痛感。「如果你讽刺够了,可以走开别再打扰我了吗?」 「喂!你这什么态度?!你以为你是谁--」 「乱哄哄的是在干什么?!这里是上班的地方,你们当成是菜市场了吗?」这时一道严肃、夹含火气的声音从办公室门口传来。 第二章 整个办公室的人不管正在干什么,都看了过去;发现是小组长,而不是主任,都松了一口气。那个正在嘲弄赵子昀的女人拍了拍胸口抱怨道: 「明姐,你干嘛吓人啊!害我以为主任这么早就开完会回来了。」 「她已经快回来了,我只是先回来拿一份文件。」 「啊?不会吧?难得总经理来,怎么开会不到半小时就结束啦?」那女人跟在小组长身后想要知道更多最新消息。反正任何跟总经理三个字沾上边的,她都很有了解的欲望。 「我也不清楚,反正会是开完了,你快回位子上工作吧,别跟着了。」小组长快步到主任的工作区找出那份文件,转身就要离开,但这时身边的主任专线电话突然响起,小组长看了下来电显示,脸色慎重,在接着电话的同时,将文件随手甩给身侧那个看起来正在认真工作的人道: 「你把文件拿去七楼的会议室,快点!主任正等着用。」吩咐完,才发现那个「认真工作」的员工竟然是赵子昀时,一时错愕不已,却已没有时间让她改口交代别人,只好用手势挥出「快去」的动作,然后专心接电话去了。 这份突如其来的派遣,不只小组长本人以及赵子昀都为之错愕,整个办公室的人都瞪向赵子昀,眼中满是嫉妒与不平。 这种跑腿的工作,平常大家当然能推就推,避之唯恐不及;但今天这个不一样,这可是要送去会议室的。谁都知道,此刻会议室里正待着一个全「日升集团」的女性共同的梦中情人。 这样的好事,竟然教赵子昀这个假仙的女人给抢走了,真是没天理! 而,此时正饱受全部同事嫉妒的赵子昀,却没力气去体会这份浓浓的敌意,她正忙着压制身体里那份得意与雀跃,并且不教自己摆出傻兮兮的花痴表情,失态地飞奔向七楼。 当然,文件还是得送的。 在确定自己目前还没有办法完全控制这具身体之前,她只能祈祷,等会见到了那名金龟总经理,自己的表现不会太糟糕。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赵子昀觉得非常绝望。 虽然把这具身体控制住了将那名金龟扑倒的渴望,却没有办法让自己脸上不要出现花痴的表情,更控制不住总是瞟向那名金龟的目光。 她该庆幸在场的年轻女性几乎都跟她做着同样的动作,以至于她的花痴情状并没有特别突显出来吗? 当自己的目光又再度不受意志力束缚的朝人群焦点望去时,赵子昀正努力想要命令双腿往电梯的方向移动,只要离开了七楼,她应该就可以拿到更多的身体控制权了吧?现在的她,灵魂太虚弱了,以致于她对身体的惯性与本能无可奈何;而隐隐作痛的身体更分去了她大部分的心神,让她处在一种被动而挨打的境地,想要反抗丁点,都得费上全部的力气才有可能获得一点点成效。 所以,她现在没办法顺利驱动自己的身体离开;所以,她没有办法将自己的目光从那名金龟的脸上移开;所以……当那名被她以灼灼目光盯得快着火的金龟终于将目光转向她时,她完全来不及避开,只能硬着头皮与他对视…… 四目相对的瞬间,她眼前的世界突然变得一片寂静,周遭的一切都化为模糊的静态背景。赵子昀原本满心的尴尬不自在都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从骨子深处漫淌到全身的莫名寒意。她觉得好冷,像置身于严冬寒流中;可,现在不过才十二月初,以台湾的天候而言,其实也就仅仅算是深秋,白天的气温再低,也有二十度,不应该会感觉到冷的…… 这个男人有问题。 这样莫名的想法突然浮上她的脑海,让她全身的寒毛不由自主地竖立起来。 「你怎么了?」低沉好听的男性成熟嗓音在她身前响起。 在周遭一片满是妒意的窃窃私语里,赵子昀缓缓抬头,才发现那名被全公司女性仰望的超级金龟竟然越过众人来到她面前,并且,正在与她说话。 危险!危险!快远离他! 不知从何而来的警报声,一记又一记地在耳边轰轰作响。 她想逃开,身体却没法蓄积足够的力气离开,只能呆呆地望着那名金龟的脸。她看到的,不是他有多帅多酷多迷人;她的目光,带着一丝惧怕,瞪着金龟的印堂,看着他两眉之间的颜色,从正常的肤色慢慢转化为暗沉的紫黑色,而那色块,以印堂为中心点,不断地往外扩散…… 她整个人颤抖起来,心中有一道声音一直在叫她快些远离他,但又有另外一股力量在支配她朝他趋近--更明确地说,是朝他印堂的那抹教她惊惧的灰暗色块靠近。 不!不要伸手!不要碰到他!不要碰到他的印堂! 赵子昀几乎是绝望地在心底嘶吼,却阻止不了自己的双手颤颤地朝那名金龟的脸上移去。 眼看手指就要碰到那片紫黑色时,她的双手突然被一把挥开,完全没有防备的赵子昀当下重重地朝左方歪过去,整个人不稳地趴跌倒地。 「靠!这也装得太假了吧?人家高总只是轻轻把她那两只禄山之爪给挥开,她竟然表现得像被车子给撞到似的飞扑倒地,真是不可思议!」围在周边的那些私语愈来愈大声,充满了不屑与幸灾乐祸。 「也不能这么说啊,也许人家真的弱不禁风得要命,吹口气都能把她给吹飞到天上去,现在只是跌倒一下,算是很客气了。」 「唷,怎么一直趴在那里不起来啊,不会是想要让总经理扶起她吧?她以为这是在演偶像剧啊!」 身为赵子昀顶头上司的行销三处主任这时穿过人群走过来,大声斥喝: 「赵子昀!你在做什么?还不快起来!」 她当然想起来,问题是她全身没有半点力气。赵子昀的脸埋在双臂间,咬牙蓄力,就是没办法撑起自己。要不是拚着一口气不肯屈服,早就昏迷过去了。 但她不要昏,不能昏。如果任由自己失去意识的话,要是灵魂再度被剥离身体怎么办?就算只有一点点的可能性,她都不愿意接受。所以她不要昏倒,不可以昏倒。 深吸一口气,抬起重逾千斤的脑袋,她看向身边那个脸色铁青的女士,道: 「我……起不来。你能……扶我一下吗?」虽然暂时想不起来这个站在身边跳脚的女人该怎么称呼,但她至少知道这名女士是她的顶头上司。眼下这个情况,上司不能不管她。 「你少装了,你给我站起来!」身为赵子昀的顶头上司,杨主任真觉得自己倒了八辈子血楣!当着众多公司员工面前出这样的大丑,赵子昀丢的不是她自己的脸面,而是整个行销业务部的脸面。偏偏她还真是不能不管她,谁教此刻整个七楼就只有她们二人是同个部门的人。 「看起来她摔得不轻。如果有必要,就扶她去附近的诊所检查一下吧。」这时金龟开了金口,口气里有着淡淡的关怀,像是个虽然知道下属在装模作样、却体贴不揭穿的好上司。 大boss都发话了,杨主任纵使满肚子火气,也得忍下来,还得配合趴在地上死不起来的做作女,花力气扶她起来。当然,杨主任也不是好惹的,就见她弯下腰拉了赵子昀一下,见赵子昀竟然没有顺势起身,还在地上装死,冷笑地向上司报告: 「她太重了,我一个人恐怕扶不动。要不我让楼下的保全上来帮忙吧。」 金龟boss微乎其微地皱了下眉头,似乎也觉得趴在地上的那个女人太不识好歹。长眼睛的人都看到了她只是假摔,她却能无视整个楼层的人的鄙视目光,依然坚定地持续自己的表演,这是何等强大的勇气啊。纵使心中厌烦至极,但注重个人形象的金龟,仍然好风度地问着地上的赵子昀: 「需要帮忙吗?」 赵子昀看了金龟一眼,目光是彻底的拒绝,但出口的话竟是: 「如果你真的打算帮忙,就扶我起来吧,别只是动嘴。谢谢。」话完,不客气地伸出一只手臂,示意他快动手扶。 嘶! 在场所有人的抽气声此起彼落,汇聚成对这名抢尽锋头的奇葩女人的惊叹号。 这个女人,真是敢! 这个女人,究竟是什么来路? 这个女人,她的大名会不会出现在最新一波的裁员名单上? 这个女人,其实是想钓金龟想疯了吧? 可是,不管这个女人今天做出了怎样匪夷所思的花痴行为,甚至严重到深深得罪了她的顶头上司以及公司大boss,这个事件的最后结局,却是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因为,金龟大boss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考量,竟然没有在那个做作女的无耻要求下拂袖而去,反而顺了那个女人的意,竟,真的出手将那个女人扶了起来;并且,在发现那个女人的身体摊成一团烂泥,怎么也使不出力起不了身时,索性将她公主抱,在一堆妒恨交加的目光下,大步走入电梯,送佛送到西的,将她送去大楼隔壁的一间小诊所看病去了。 于是,赵子昀的大名,在一个小时之间,红遍「日升宣华」上上下下,并且迅速向外扩散,朝整个「日升集团」宣扬开来。 …… 赵子昀现在最大的麻烦并不是她的花痴做作名声火速红遍了整个「日昇集团」,也不是她成了「日昇宣华」这间化妆品公司所有女性的公敌。她最大的麻烦是自己左手腕上莫名浮现的一块十元铜板大小的紫黑色斑点。 这块颜色很眼熟的斑点曾经出现在那只金龟的印堂上,然而,自那天短暂接触以后,它却逐渐出现在她手腕上。刚开始颜色浅淡还看不出来,后来变成青色,像是不小心撞到的一小块瘀青,她当然不会放在心上;直到今天,这色块定型在十元大小,而那暗沉的紫黑色,让赵子昀立刻联想起这正是那只金龟洛在印堂上的颜色。 他身上的晦气,往她身上转移了。 这个答案突然就这么浮现在她脑海里,并且显得那样斩钉截铁,让她无从质疑或去思考第二个可能的答案。 只是在那天几分钟的短暂接触,竟然就让她变成这个样子,到底是什么道理?凭什么那个陌生金龟的晦气可以转移到她身上?她欠了他什么吗?还是,这具身体本身就是衰运缠身,注定了要多灾多难? 回魂至今四天了,头痛与身体疼痛的状况终于慢慢在缓解,至少痛感已没那么重,也不是无时不刻都在痛着,像是她的身体正在认命地适应她这个「新居民」的入侵与融合,随着被驯服的程度日深,便没再疯狂地排斥了。 可是,所谓的缓解,也不过只是好了那么一点点,却不能说她整个人是感到舒服自在的。 第三章 不过,只是不舒服罢了,没什么的;现在的她,太需要有感觉,即使是源源不绝的痛感,或无时不刻的难受,都没有关系……任谁在经历了近十年的禁锢,在黑暗中不见天日,头不着天,脚不着地,不能动弹,连思考也被冻结,完全感觉不到自己存在,生机更是一丝丝从灵魂中被剥离,所有的「我」都正在化为虚无,那种恐怖,她再也不愿意去体验,所以她需要痛感来证明自己仍然存在,就算痛到满地打滚,她也是宁愿承受这份感觉。 虽然手上这块紫黑斑点一点也不会痛,却给了她极度不妙的预感……她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体又发生了什么事,就像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赶出身体,被困锁在那片虚无之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能回到自己身体里来。这一切都不曾出自她个人的意志或努力。 好像她的人生、她的命运,都操控在某人手上,要生便生、要死便死,而她无从置喙,连抗议也不知道该找谁去。没有人在乎她怎样,也不会有人帮她主持公道。像是她的生命从来不属于她,她只是帮别人活着,当别人需要就拿走,不需要就丢下。她的身体就像一件衣服,而她的灵魂,只是个衣架或衣柜,暂时撑起这件「衣服」,或暂时用来放置「衣服」罢了,等到别人想起要穿这件衣服了,她这个容器就该乖乖退散消失。 开什么玩笑!有这样欺负人的吗! 赵子昀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人……好吧,就算她曾经是个性子很软弱良善的小女孩,也在那十年人不人、鬼不鬼的「坐牢」生涯中变态了。 她不知道天地间到底有没有所谓的鬼神,有没有神佛司掌公平正义;有了那十年的经历,她肯定了灵魂确实存在,却再也不信神,不信天命。 如果神明不能庇佑无辜的人,那么祂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所谓的天命,指的是她得认命乖乖当个衣架衣柜,让自己的身体像件衣服似地随时供人取用,那么,谁会信命?谁会认命? 一串清脆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让一整天都呆坐在电脑前的赵子昀瞬间从咬牙切齿里回神,抄起手机,顿了一下,才以不熟悉的手势滑动手机面板,顺利接听。 「喂?」 才发出声音,那头便传来充满火气的一串叫嚷…… 「赵子昀!你不要太过分,你手机打不通也就算了,我寄了mail给你,你也不回,昨天我line你,等到今天也没等到你回应!你是在搞什么啊!」 赵子昀闭了闭眼,叹气地想着这几日来,她遇到的每个人对她不是冷嘲热讽就是一肚子火气,显见之前窃据她身体的那个人完全没有善待她,毫不在意地把她的人生搅得乌烟瘴气,就算众叛亲离也没当回事……反正随时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是吗?人家可是有别件「衣服」……喔,搞不好还是好几件「衣服」任凭挑选呢!干嘛特别珍惜她这一件,是吧? 真是,可恶! 「请问你是哪位?」心情不好,口气当然也不会太温和。 「什么哪位!我是赵子琳!」没好气的声音。 赵子昀的双眼蓦然瞪大,失声道: 「赵子琳?!」 「喂!就算你每年清明节都不记得回老家扫墓,也总该不会忘记自己姓赵,不会忘记你有个堂妹叫赵子琳吧?!」 「你是……琳子?」握着手机的右手掌因为用力过度而青筋尽显,更是微微发抖着。 「什么琳子,少肉麻了!我们没那个交情,你别叫我乳名,我会吓得鸡皮疙瘩掉满地。我一个不学无术、只能在乡下小工厂混饭吃的土包子,可不敢高攀你。你还是叫我赵子琳吧,这样我自在。」 不用挖出这具身体的记忆,赵子昀也知道这十年来那个人一定把乡下的那些亲戚给得罪个彻底了,不然子琳不可能会对她这样的不假辞色。 对那个人而言,这些居住在乡下的赵家人不是她的亲戚,而是麻烦累赘,加上家境平庸普通,完全没有利用价值,当然最好老死不相往来,省得被看出不对劲。以那个人的自私凉薄,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琳……好吧,子琳。」虽然胸口堵着一抹委屈的泪意,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但赵子昀硬是咬牙不肯让眼泪软弱地流出来。深吸口气,问道: 「你好像找我很急,有什么事吗?」 「当然有事!没事我才不想理你!」赵子琳一点也不客气地哼道。也不等赵子昀追问,就劈哩啪啦说了:「是我爸叫我联络你的。我爸说你爸葬满十二年了,该捡骨了。我知道你不会相信啦,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前两天你爸给我爸托梦说要捡骨,我爸就是个烂好人,坚决要接下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们阻止也没用。虽然你一定不会领情,还会怪我们多事,一毛钱也不会出,我们也认了。还有,我们也不敢想你会愿意出钱,我爸说他出就好。所以我也就通知你一声,反正十二月十五号那天是我爸看的好日子,就算你再怎样不愿意回老家,这次总该回来一下吧?」 「你说……叔叔要……帮我爸捡骨?」父亲在她十六岁那年病逝,原来,已经十二年了吗…… 「对啦!开棺动土捡骨进塔什么的,我爸都包了。你身为你爸唯一的孩子,啥也不必做,就露个面,拜一拜他,就这样小小的要求,你不会想要拒绝吧?我警告你啊,这次你一定要回来,不然你爸不会放过你的,他可是跟我爸托梦,说要你回来的!你这十年都没回来扫墓,这次非回来不可!不然你给我走着瞧!」说到最后,口气满是威胁。 「我会回去,一定会回去。」终究还是没能控制住眼泪,任凭豆大的泪一 滴又一滴地垂坠落地,泪如泉涌,像是要一口气把身体里的所有水分都流光,想止也止不住。她哑声道:「还有,谢谢你,也请你帮我谢谢叔叔。费用方面,当然是我出……」 「少来!说得好听,你哪来的钱?你那堆卡债还清了没有?四年前我们家族要修坟,只是叫你出一下你爸的费用,你就说你有上百万的卡债,公寓也抵押了,虽然手上拎着香奈儿的包包,但你穷得快要死掉,没钱!不让别人修你爸的坟,说反正以后也是要捡骨,不用浪费钱修了。现在你随口说要出钱,我们谁也不敢当真,所以,你还是闭嘴吧!反正十五号那天你记得回来就行了,我也懒得听你胡言乱语,就这样,挂了。」说完,挂得乾脆俐落。 「琳子……」对着已经结束通话的手机,赵子昀哽咽地轻叫着小时候与她最交好的堂妹的乳名;满脸的涕泪就算不断抽面纸抹了去,脸上却一直是湿濡狼狈的状态。 这是她回魂后,第一次听到亲人的声音,第一次拥有归属感,第一次觉得在这个孤苦的世界,她还是有人惦念着的,她的存在,不是没有意义的。 可,也是因为这通电话,让她之前几天以倔强苦苦支撑着的心志,一下子崩溃得支离破碎。 她不怕痛,不怕苦,不怕未来可能更糟糕的处境,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意志力去应对;但,为什么,她还是一直在流泪?为什么全身发抖不止?为什么,在她最需要坚强的时候,竟在渴望着可以有个地方让她软弱一下? 明明,她早已孑然一身了啊,再哭也没有人会心疼她的…… 明明,她已经有了足够的坚强了啊,怎么,还会想要软弱? 这世上,已经没有能让她去撒娇的人了啊。 所以,不可以再哭了,把泪收起来。 哭泣对她来说,实在是件既浪费力气又过度奢侈的事。 不会有人心疼的眼泪,从来没有存在的必要。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又打电话?而且又没打通?」钱佑平举了举手中的啤酒,撇着唇角问。被问话的男人没有回答,静静地将手机收回外套口袋内,不再试图做徒劳的动作,拿起桌上的啤酒,仰头喝了一大口。 「维埕,那个女人有事没事总拿分手来闹你,你总该当真一次吧!至少,不要主动去联络她,你这样只会把她养得更任性、更肆无忌惮,害惨你自己罢了。」 「我不想谈她。」低沉的声音有着长时间没有说话的沙哑,并且带着抹克制忍耐。 「我也不想谈。事实上,我们大夥儿多希望可以一辈子都不要谈她。如果哪天真能这样,叫我跑到一大楼顶楼去跳脱衣舞都没问题!」 「不会有人想看的。」当自己是绝世美女啊,沈维埕轻笑了声。 「那可不一定!」钱佑平很自我感觉良好地道:「我好歹也算是个富二代,虽然没有富可敌国那么夸张,但是这身家拿来骗骗那些满脑子灰姑娘美梦的无知少女还是不在话下。我这样多金富二代跳的脱衣舞,还是很有号召力的。」 闲扯完,很快又拉回今天会面的正题……拉沈维埕一起合夥开公司。 「我说,维理,你就同意我的提议吧!我们一起开公司,我出钱、你出力,我不会干涉你的经营方式,给你最大的自由,不会乱塞一些乱七八糟的人进来当蛀虫……」 「佑平,我暂时没心情想这个。而且,就算我们真的合夥开公司,也不该是这样的模式,以及,现在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怎么了?这样的模式又怎么了?你不会是觉得我在施舍你吧?你堂堂一个知名大学的高材生,完全的真材实料,只不过是几年的时运不济, 就让你丧失自信了吗?你竟然会觉得别人在施舍你一份工作,而不是认为我在趁你人生低潮时捡便宜、拐你上我这艘贼船!别告诉我你这样的人也会钻牛角尖。」钱佑平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 这人是谁啊,沈维理耶!一个让他从中学同班开始,就一路仰望羡慕嫉妒到大学的风云人物耶!是他这种自命不凡的二世祖憋足了吃奶力气追赶、拚命补习看书却怎么也追赶不上的天生高智商高能力的异类耶! 如果这样的一个人物,竟然也会对自我产生质疑,进而灰心丧志,变得畏缩没自信,那他们这种相较之下智商告急的人,是不是该集体去跳河自杀啦? 「贼船?」沈维理忍不住摇摇头。 「会有人这么形容自己的吗?出国留学这几年,你到底学了什么回来啊?」 「我学了什么不重要。重点是,如果你仍然拒绝跟我一同创业,那么就得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话说,为了拉他入夥一同创业,钱佑平已经磨了沈维理八个月。当然,也在这八个月之内,亲眼目睹了沈维埕正在走的楣运到底衰到什么离谱的地步。 很衰,衰得很彻底,衰得不可思议。就是那种就算没有人祸也会有天灾的衰法,让人看了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身为沈维理的好友,当然会对他的不幸遭遇感到愤怒;但是,他必须老实说,身为一个从小就苦苦追在这样一个风云人物身后吃灰尘的悲摧人士来说,看到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吃瘪、灰头土脸的样子,还是会……忍不住有点暗爽的。 第四章 当然,一切暗爽以及幸灾乐祸的前提是……他知道沈维埕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就算他此刻落魄,也不过是暂时的蛰伏,而且肯定不会太久,一旦他的衰运走完了,不必好运加持,他只要平平常常地过日子,就能挣出一片让人瞠目结舌的锦绣前程。 这不是一个会沉寂的人,他的出色注定了他不会泯然于众人;虽然此刻他混得很不好,光八个月来就换了三份工作。不是他做得不好,反而是太过出色了,以至于没有太好的下场。 而钱佑平心中其实暗自认为,沈维理之所以会混得这样惨,根本就是被那个女人给带塞的。每一个认识沈维埕的人当然都知道他有一个很糟糕的女朋友;那女人既虚荣又任性,无知又自以为是,没有赚钱的本事,却很善于败家。 所有人想破脑袋也想不透为什么沈维埕这样优秀的男人,竟然在大学时就被那个一无是处的女人给叨去了,而且一路走到黑,百死不回头,竟然有耐性跟那个女人耗十年,没有迷途知返,不肯将那个女人端掉。 一定是她给他下了降头,或者偷偷给他喝了符水。 这个答案是大家私底下认定的。如果不是被这样玄异的邪术给勾了魂,沈维埕眼睛再瞎也不可能会看上她,他的品味不可能糟糕成这样。 论长相,也没多好看;论品行,只有虚荣;论才能,真是别提了,说草包都还抬举她。这几年更因为沈维埕并没有太好的工作成绩而多次提出分手,连曾经自封为「未婚妻」的事都绝口不提了。 瞧,这半个月来,因为沈维埕再度失业,他那女朋友便又在电话中说出分手、不必再联络这样的话,然后就失联了,让沈维埕找不到人,电话不是不接就是不开机。看起来这次的「分手」决定比之前那十几次都坚定。 钱佑平在心中偷偷祈祷那个女人最好就此人间蒸发,真的真的别再出现了,不管是移情别恋也好,找到了金主包养也好,总之就是离开沈维埕十万八千里最好,放过沈维埕,让他有个正常的人生,重新找到一个正常且贤慧的女人当女友吧。 身为一个优秀男人的女朋友,只要那男人不介意,当然可以没有任何可以称道的优点,但至少要有一颗真心吧?如果连真心都没有,那么,还交往干嘛? 钱佑平不相信以沈维埕的聪明敏锐,会看不出那个赵子昀是怎样的货色,却偏偏从来没有分手的想法,任由那女人折腾他,把他带塞得衰运连连,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就算沈维埕欠了那女人八辈子钱债或情债什么的,偿还了十年,也尽够了吧? 就在钱佑平一边还不死心地拉着沈维理吧啦吧啦企图用话把沈维埕给侃晕,看能不能趁他酒醉迷糊时让他同意入夥开公司,一边在心底「祝福」着赵子昀早日钓到金龟,放过沈维埕时,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叮咚作响,让他滔滔不绝的话以及漫天乱飞的思绪一下子全被按了暂停键。 「不接一下?」沈维埕的口气里有种逃过一劫的愉悦感。 「就只是个简讯而已。」当然,知道钱佑平习惯的人,都知道没事不要乱发简讯、乱line他,否则他会把人从交际圈中删除。他最恨手机有事没事就叮咚作响,干扰他正常的作息;所以如果有简讯发过来,一定是有什么正事或是他感兴趣的消息的。 「你等着,我还有一肚子话要开导你,别以为我今天会放过你。」哼声说完,拿过手机滑来滑去,发现是另一个好友line来的几张照片。 「没事发照片给我干嘛?」 正咕哝着,直到打开一张相片、看清内容后,原本显得吊儿啷当的表情当下一敛,整个面貌变得肃杀起来,哪还有刚才那纨袴不正经的样子。 喝完最后一口啤酒,发现身边呱噪的人安静得太久太不寻常,所以沈维埕转头看过去,见好友脸色凝重,立即问道: 「发生什么事了吗?」 钱佑平这才回神,看了沈维埕一眼,然后又低下头瞪着手机上的相片,目光凌厉如刀,咬牙恨声道: 「高元这个混帐!」 「高元?」沈维埕怔了下。 「你不会忘记高元是谁了吧?」钱佑平的注意力很不合时宜地被转移了下。 「我记得。他怎么了吗?」他当然知道高元是谁,毕竟两人同窗了六年,在学业以及各方面竞赛了六年,因为输多胜少,所以高元被几个促狭的同学暗中封了个「万年老二」的译称,被高元视为毕生之奇耻大辱。纵使没把沈维埕当成敌人,也算是对沈维理颇为佩服,两人却是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 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沈维理当然是记得的;但因为两人没什么交情,所以对他的事没怎么在意就是了。 见钱佑平没有回答他,于是沈维埕又接着: 「高元惹到你了吗?」 「他惹到的不是我。」钱佑平捏着手机,脸色有些迟疑,但更多的是气愤。 「那你哪来的火气?」 「他惹到的是你。」接着,将手机拿到沈维埕面前,示意他看,道:「这浑蛋撬了你的墙角!」 然后,沈维埕看到的是一张俊男对美女在大庭广众下亲密公主抱的照片。 俊男:高元;美女:赵子昀。 地点:日昇宣华公司大门口。 照片标题:招数不在老,有用就好……看金龟男如何被假仙女装病手到擒来。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为什么沈维理这样一个才能与心智皆出色的男人,会跟赵子昀这样一个虚荣肤浅的女孩交往?这个问题被认识他们的人认定为世纪之谜。 而,这样两个完全不匹配的人,居然可以交往快十年,纵使十年里有过吵闹,也传出分手的消息,却终究还是没有真正的分手成功,一直交往至今,简直让人跌碎了一地眼镜。 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这段恋情,身为当事人之一的沈维埕,却从来不愿意在朋友面前谈论赵子昀……尤其这些人总是鼓吹着要他分手另寻良伴,对赵子昀的恶感从不掩饰。 他并不觉得赵子昀是个很坏的女孩。诚然,她虚荣自私、她热爱追求名牌、她把自己保护得很好,却每个月一定刷爆他给她的副卡。她总是嫌弃他赚的钱不够多,抱怨他竟然没有办法在三十岁前买下一间大坪数的房子。 她认为他是个有大本事大出息的人,应该赚钱像喝水一样简单轻易,完全无视他才正式进入职场三年。一个再如何天才高能的人,也不可能在三年里从基层火速晋升到最顶级的决策层,然后指点江山呼风唤雨成为商场领袖。但赵子昀毫无道理的固执认定他应该做到,他该拥有那样风光的地位。 她觉得他快满三十岁了,最起码应该是个总经理或执行总裁……小说里的青年才俊在三十岁时,都已经可以跟比尔盖茨平起平坐了。他就算做不到,总也该有个体面风光的职称吧!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来,赵子昀只是个爱作灰姑娘梦的傻女孩罢了,只是虚荣,却是不坏的。 这两年,赵子昀总是为了他在事业上没有如她所愿的飞黄腾达而闹他,每次见面都不欢而散,「分手」这两个字,更是在这两年中变成了她的口头禅。尤其是最近八个月,她提出分手的口气变得无比坚决,并且从上个月开始就避而不见,拒接他的电话。 原本沈维埕想着让彼此冷静一阵子再找她谈,但在一星期前打算汇款给房东,却被告知她已搬离了原先他帮她租的小套房、不知去向之后,他不得不一直打电话或发简讯找她,别无它法。因为她请了长假,没再去公司上班了。 沈维埕没想到他会在钱佑平的手机里获得赵子昀的消息,且还是那样令他难堪的消息。 一直以来,赵子昀都把他抓得牢牢的,完全不给任何女人近他身的机会。她就算有满身的缺点,但在当人女友上,她做到了最基本的忠诚,这其实也是沈维埕最看重的;为此,他可以包容或无视她所有缺点。 赵子昀是个美丽的女孩,在他们交往的十年里,不是没有人追求过她,其中不乏家世比他好很多的人,但她从来没有动摇过……即使她充满了对物欲的渴望,看到富家子为她一掷千金会双眼发亮,但她就是坚定了要牢牢霸占住「沈维埕女朋友」的身分,坚定拒绝所有人的追求。 但是,在十年后的今天,她却依偎在高元的怀抱里,纵使整个人看起来非常虚弱,却不妨碍她抬起一只手摸上高元英俊的脸庞,然后,画面被拍下,成了她背叛他的证据。 看来,这次她是真的要跟他分手,不再是闹着玩的了。 沈维埕说不上自己心中是什么滋味,愤怒当然是有的,但他并没有同意钱佑平说要聚众去海扁高元一顿的馊主意。先不说高元或许不知道赵子昀是他的 女朋友——毕竟当年他虽然同样以高分考上了最高学府,更是全国榜眼,后来却选择去世界最顶尖的哈佛读大学,然后就一直在美国发展,又怎么会知道他,怀里抱着的人是他沈维理的女友? 再说,纵使出现第三者,到底也是两人之间先出了问题,才会有第三者这样的角色介入。 所以,不管沈维埕有多么生气,或者已经对这段恋情有了放手的想法,他都得先找到赵子昀,两人谈清楚,要断,也得断个一乾二净,日后再不牵扯纠缠。 反正他最近失业,正好有大把的时间空出来找她。 电话、简讯、电子邮件都不管用,她都不接不回。那么他就去找所有认识赵子昀的人,就从高中以及大学的纪念册去找起。虽然很麻烦,但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他向来是个很有耐心的人,刚好记忆力也不错,硬是记起了赵子昀高中以及大学时期曾经交好过的朋友,二打电话去请教探问,从诸多细微的讯息里去分析出赵子昀可能的下落……在打了上百通电话之后,他更知道了许多以前从来不知道的事,也猜出了她可能在哪里。 他这才知道赵子昀名下有一间小公寓,位于土城,是当年她父亲帮她置办的房产,一直以来都租赁出去,房租收入支撑了她高中到大学的生活费。而那间公寓的地址,沈维埕也从赵子昀曾经的高中好友那边取得。 他猜,她人应该在那儿。 身为赵子昀的男朋友,他是从来没想过要去打听她有什么身家的,加上赵子昀从来不提,更多时候,她都在叫穷,所以他真的不知道其实她并不穷,甚至还算是小有身家。 他竟以为她全部的财产就是每个月领到的薪水,毕竟她只是个父母早亡的孤女,没有其他兄弟姊妹,身上怎么可能会有积蓄。 可能,赵子昀是希望他这样认为的,不然怎么能叫他帮她出房租钱,还要他办一张副卡给她随时救急? 第五章 算了,事到如今,他对她的心态已经没有研究的兴趣。等找到她,把分手的事明确说开之后,他与她,也就彻底成为陌路,这些小事,便没有追究的必要了。 他对她,已经没有任何好奇心了。 从看到那张照片开始,他已经对她没有责任了。 她已经找到更理想的对象来怜惜照顾她这个无父无母的孤女了。 被赵子昀背叛的怒火令沈维埕对她的一切都充满尖锐的讥诮,也让他在最快的时间内来到土城。 他在傍晚时分来到赵子昀名下的那间公寓楼下。很幸运的,正好有住户打开大门走出来,沈维埕朝那住户点点头算是打招呼,住户以为是邻居,便没多问,也点点头,让他进大门去。 于是沈维埕就顺利地搭乘电梯上了八楼,站定在赵子昀的家门前。再次确认了门牌号码之后,沈维埕按下电铃…… 他知道他会见到赵子昀,他猜她一定在家……今天才三号,上个月的薪水还没发下来,而他给她的副卡早在半个月前就刷爆了,所以身上没钱的赵子昀 是不可能在这两天安排什么活动的,连夜店也不会舍得去。所以,她肯定在家。 当然,他猜对了,她在家。 但沈维埕怎么也想不到,会看到这样的赵子昀。 当门打开时,他看到的是身形枯瘦如柴、面色惨白如纸的赵子昀;而她看着他的目光非常陌生,像在看不认识的人;接着,在一秒之后转为惊怖,死死瞪着他的脸看,好像见鬼似地充满恐惧。 沈维理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些什么,敏捷的反射神经让他伸出双手接住了突然昏倒过去的赵子昀。 这是……吓晕了? 只是出墙而已,有必要在被他找到之后,吓成这样子吗? 她不会以为他是来对她泼酼酸的吧? 赵子昀没想到自己会突然昏倒。她以为,经过了这十天来的努力,这具身体已经适应了她的回归,纵然还没有办法完全契合,还是会有违和的不适感,但不至于会有什么太大的排斥反应,至少,她顶多会感到有点痛有点不舒服,却不可能会严重到昏倒。 但她怎么就昏倒了呢? 她想,她的直觉不应该会出错。她的身体现在确实不可能会对她的灵魂有太大的排斥,因为这是她的身体,从骨血在母体里生成那一刻,就是为她的灵魂量身打造的,就算曾经被夺去十年,被改造成适合别人的尺寸,但,属于她的印记,还是深刻烙在这具身体里,谁也抹不去的。她的身体与灵魂只会随着回归的时日日久而更加契合,而不可能反覆出现排斥现象。 那么,这次突如其来的昏倒又是怎么一回事? 「醒了?」一道好听的男声从她身侧传来。 她身边怎么会有人?是谁?! 赵子昀被这声音惊吓到,原本紧闭着的双目蓦然圆睁开来,看向立于她右手边那抹黑色而模糊的男性身影,惊声问: 「你是谁?!」 「你问我……是谁?」男声微微顿了两秒,才开口反问。 虽是听不出情绪的平淡语气,但赵子昀却能感觉到那男子因为她的问话而散发出的危险气息。她极力瞪大眼,想要看清楚他的相貌,却只能看到愈来愈多的黑雾阻挡她去看清他的五官长相。 她没有近视,也没有眼花,但她却看不清他,即使两人靠得很近,距离不到两尺。那浓墨般的黑雾……老天!赵子昀心中蓦地升起一抹敬畏……这个运道衰到惨绝人寰的男人,是怎么平安活到现在的? 一时之间,她被那片黑雾给惊到,忘了回应这男人的问话,以及,忘了从身体里去提取关于这个男人的记忆,,只想着自己的身体会不会主动去吸收掉这些衰运?如果会的话,被这些衰运加身,她还能活下来吗? 「子昀,你在发什么呆?你身上有哪里不舒服吗?」沈维埕虽然在刚才已经确定了她的体温正常,没有发烧,而她昏倒的时间不过几分钟,稍微掐了下她的人中,便让她转醒,所以并没有将她送医。但现在看她整个人恍神又憔悴的模样,不得不考虑是不是该带她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了。 沈维埕再度伸手探向她额头。突如其来的肌肤相触,不仅让赵子昀火速回神,甚至让她几乎暴跳起来。 他谁啊"怎么可以乱碰她! 他手上怎么会有电?电得她从额头麻到全身! 最惨的是,她心中不幸的预感化为真实……她的身体透过他的手,真的在吸收他身上的黑雾!从他的手碰到她额头开始,她的身体便不由自主地在帮他消灭那片黑雾。 不可以!会死的!她还这样虚弱,还没找到怎么应付这些晦气的方法,如果她再这样任凭身体自残下去,她会死的! 她才刚活过来,一点也不想死! 走开!走开! 谁敢妨碍她活下去,她就灭了他!不管是谁! 「啪!」发动全部意志力,终于能够驱动身体动作,她忙不迭地抬起双手用力推打过去,断开两人之间的身体接触,毫不克制的力道打在那男人手上,发出清脆的拍击声。 她确实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却没有将那个男人推开得太远,反倒让自己一个不慎从床上翻滚下去,面孔朝下,五体投地…… 「砰!」这一跤跌得非常扎实,她的额头、双肘、双膝全都传来剧疼,让她昏头转向,更是起不了身。 沈维埕当然发现到自己的到来并不受赵子昀欢迎,而他的触碰……已经让她感到排斥厌恶了。当然,两人如今已打算分手,别说她不乐意被他碰触,他也并不想与她有太多的纠缠。可是见到她跌得这样惨重,他又怎么能不施以援手?于是问道…… 「需要我扶你起来吗?」 「不用!我自己起来。你别碰我。」她抽气连连,咬牙道。 可能是刚才吸收了他身上黑气的关系,以至于身体再度虚弱不已,彷佛又变成刚回魂那天一般,浑身无力,难以使唤。但即使她现在很需要别人的帮忙,她也不敢冒险让这个男人扶起她。这男人浑身上下黑得不透光,比那名金龟总经理的晦气恐怖百倍以上,既然她没办法阻止自己身体去「舍己渡人」, 那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让他碰到。保持距离,以保小命。 她警告的口气让沈维埕唇角抿出冷漠的线条,就这样面无表情地看着赵子昀在地上挣扎起身,眼中再无半分怜悯。既然她逞强说不用,他当然就不会滥施好心,就等着她自己起来……从刚才她推打他的力道来看,她还不至于虚弱到爬不起身。虽然她确实看起来一脸病容,整个人虚弱得很不寻常。 可是,当时间过去三分钟,她还是像只乌龟在地上胡乱扑腾,起身进度为零时,沈维埕便没耐心再等待。他蹲下身,一手撑着地板往前倾,让自己可以更清楚地看着她的脸,当然也就看到了她憋气憋得满头大汗的狼狈样。 看来她确实没法自己起身,她的身体确实出了状况,但他从来就不是个心肠软的人,在她没有出声求助之前,他不会动她分毫。但两人之间,还是得把话说清楚的,他没有忘记自己今天的来意,也不打算继续浪费时间下去。于是他道: 「子昀,如果你现在神智清楚的话,那让我们谈谈吧。」 「你想谈什么?」赵子昀没空去想这个男人是谁,也没兴趣知道他是谁;如果可以,她现在只想把他打发掉,自己一个人待着。「如果不是太重要,请改天再说;如果很重要,那就请言简意赅说完,不要扯一堆废话。」身体的极度不适感,让她口气非常恶劣。 沈维埕微微深吸一口气,眼神更冰冷,以平淡的声音道: 「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既然你不想谈,那就不用谈其它的,我只说一个重点:关于你这次提出的分手,我接受。」 分手?这男人在跟她说分手?赵子昀猛然抬头,震惊地瞪着男人看。这世上,会跟她说这两个字的男人只有一个…… 她这时终于想起,自己……是有男朋友的,而这个男朋友…… 「子昀,如你所愿,我们分手。」不同于赵子昀把「分手」两个字当成一种达成目的的手段,到后来甚至可以当成口头禅动不动就说一次,沈维埕一旦开口说了分手,那就是定论,并且会彻底执行,绝不回头。 赵子昀仍然呆呆地看着他的脸,不知道是否因为刚才她的身体吸收了他一部分黑气的关系,他的面孔竟隐隐浮现出来。虽然只看得清五六分,但那张脸,仍然让她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张口结舌,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这个人,是她回魂这些日子以来,不敢想,没力气去想,拒绝去想的人……这个男人,是她生命中唯二次暗恋迷恋过的对象,他是她最崇拜的—— 「学长!」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沈维埕是赵子昀高中时的学长,他大她两届;当她高一时,他已经高三了。但那并不妨碍她去暗恋他……事实上,当时全校的女生哪个不认识他?哪个不对他充满了好感?暗恋他实在是件太平常的事了,因为很多人都在这样做,把喜欢他、谈论他当成一件很时麾流行的全民运动。 所以赵子昀以及她周边的姐妹淘,理所当然也把暗恋沈维埕学长这件事,当成高中时期最主要的休闲活动;至少,在沈维理学长毕业之前,她们每天热烈谈论的话题永远都是他。她们成日四处去打听与学长有关的所有事情,只要有新的消息……即使再怎么鸡毛蒜皮微不足道,都能让她们花痴尖叫好久。 那是属于青春的记忆,那是年少的纪念,是用来长大成人之后回顾自己曾经有多傻气的回忆。没做过傻事的青春期,不叫青春期。虽然大家集体暗恋学长,却没有人认为那个高高在上的学长会真的走下神坛、落入凡尘,成为她们这些平凡女子里谁的男朋友。再怎么喜欢,都不敢想。 沈维埕是她的暗恋、她的偶像,她用来激励自己好好读书的目标。所以她高中三年拚命读书,虽然终究没读进资优班,却仍在大学指考时考出超出自己 平常实力的成绩,让师长好友,包括自己,在确定她考中全国最高学府之后,都险险惊掉了眼珠子。 她竟然可以继续追随学长的脚步,成为他的学妹!赵子昀从拿到成绩单那天,就觉得她这一生圆满了,这辈子再也没有别的追求了。 可能,人真的不能把话说得太满。一个才十八岁的女生,就敢胡说八道嚷嚷着什么「这一辈子值了」、「死而无憾了」这样的蠢话,是会有报应的。 果然吧,她的一辈子就差点彻底挂在十八岁那年。 「真是天真无知的美好岁月。」赵子昀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想要将脑袋里那堆乱七八糟的回忆以及所有有关沈维埕这个人的讯息都给甩出去。她不要从这具身体的记忆里去提取与沈维埕有关的任何事,不管这十年来他是怎样成为那个「赵子昀」的男朋友,曾经有过怎样的浓情蜜意、耳鬓厮磨,她都不要知道,不让自己想起来,最好可以永远的忘掉! 第六章 幸好,他们正式分手了。 她未来的人生,可以单独一个人去面对,而不用对别人负责以及解释。她的麻烦太多太多了,真的没有力气去应付那些风花雪月、儿女情长。 即使,那个男人恐怕是她这辈子唯一喜欢过的人。 喜欢过,又怎样? 既然只是青春期的白日梦,那么梦中的那个白马王子,就该永远活在梦里,不该出来,不该真实的存在。 幸好,他说了分手,他离开了。 她很顺利地摆脱掉了重生以来最大的麻烦。 可,要说真的能完全不再去想沈维埕这个人,却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参与了她过去十年的人生,她身体里满是关于他的记忆,不管她在整理哪方面的记忆,都绕不开他。 比如说:这阵子她都在忙着清点自己现有的资产以及负债……她可没忘记琳子说她好像有什么百万卡债之类的,她得弄清楚才行。随着帐目逐渐清晰,她发现之前那个人名下并没有留下什么债务,相反的,她随时可以动用的现金至少有百来万。她翻来找去就是没找到什么大笔负债,不放心地再从自己记忆里挖找,答案更明确了,她名下真的没有欠款。 那个「赵子昀」确实满身名牌,花钱从不手软;但,她非常精明,花的都是别人的钱,债务都堆在别人头上,她是从来不欠债的。她的信用卡没刷爆过,她每个月都是先刷爆沈维埕给她的副卡,然后才花自己的薪水,把自己弄成月光族之后,再叫沈维埕支应她些许生活费。而她之前有五年的时间都住在沈维埕帮她租的小套房里,自己名下这间公寓则出租出去,每个月净收一万五千元的租金。 赵子昀满脸黑线、满心羞愧地发现,她虽然没有欠银行卡债,但欠沈维埕学长的钱债一定不止百万;所以,她身上确实扛了大笔负债。如今两人已经分手,她更该把钱还给人家。 当然,钱是要还的,只是,关于这笔巨债,赵子昀不是不抱怨的……沈维埕学长怎么可以这样?又不是什么二世祖,怎么可以纵容那个「赵子昀」养成拜金的性情!他可不是那种会被爱情冲昏头、一谈恋爱就失去理智,可以被人予取予求的人啊。 再说,印象中学长的家境只是中等偏上,父母好像是医生和律师之类的,可不是什么豪富之家出身。就算手头宽裕,也没办法有太多钱去让「赵子昀」毫无节制地挥霍。可是,这十年来,「赵子昀」却硬是一点一点地花去了沈维埕一大笔钱…… 那个所谓的「百万卡债」,如果真有其事的话,那么银行那边书写着的债务人名字一定是沈维埕这三个字。 赵子昀不敢深想,却控制不住自己从心底深处源源不绝涌上来的心虚。 虽然总是告诫自己不要随便想起沈维埕,他与她,已经没有关系了。但,要想将她所有资产理个清楚,又怎么可能绕过沈维理这个人?根本绕不过啊。 今日她一整天都在跑银行,将六本不同银行的存摺都刷过一次,同时将几笔定存解约。她想着,欠沈维理的钱是一定要还的,但在那之前,她得先把钱用在父亲捡骨进塔的费用上。她决定明天就回老家,全程参与父亲进塔的所有事务,而不想等到十五号才回去露个脸。所以今天她才强迫自己出门,因为她必须将全部可以动用的钱都弄清楚。 也许是被困在那个不知名的虚无之境太久,当她回到世俗之后,竟然变得有些畏于出门,更不愿意与任何人有所交流,总想一个人待着,就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谁也不要理会。她想,她大概是患了类似孤独症或忧郁症那样的病。但,只是病了,并没有疯,她感到很庆幸。 此刻她在站在银行大厅里等着柜台叫号。她的号码牌是78号,而萤幕上显示着她前面还等着十一个人,如果前面那些人要办的事情比较繁琐的话,等上半个小时都不一定能轮得到她;可她就宁愿一直站在这里,也不愿意到休息区的沙发坐着。因为那边人太多了,一个挨着一个坐,虽然还不至于跟别人触 碰到,但距离还是太近了,她会不舒服。 「啾……」 随着一声奇怪的声音从身侧响起,她被大腿上的一阵湿意给惊动,低下头一看,发现她左大腿裤管上一片水渍;接着,目光看向肇事者,是一个五六岁 的小男孩。还没开口说些什么,就有一道气急败坏的怒斥传了过来—— 「阳阳!你又顽皮了!我不是说现在不可以玩水枪吗!」 「姑姑,我是不小心的……」心虚的声音,同时连忙将水枪藏到身后,然后对赵子昀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道:「阿姨对不起。」 「不小心你的头!你以为说了对不起就算啦?你给我等着,我等会收拾你!」喝斥完小男孩,那名被称作姑姑的女士这才忙不迭地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小侄子太顽皮了。来,这是面纸,快先擦擦!还有,我会支付你裤子的乾洗费用,啊,当然,赔你一件裤子也是可以——咦!」一肚子流畅的话因为看清了苦主的真容而戛然而止。靠!怎么会是这个女人!早知道是她,就不道歉了。 赵子昀并没有注意到女士的异样,看了她一眼后,接过那一包面纸,淡说: 「乾洗什么的就不用了,我拿面纸擦一擦就好。」 「呃……你……」这女人吃错药啦? 「我没事。」赵子昀将裤子上的水渍擦得差不多之后,将用剩的面纸还给她。 「啊,不是,我说你——」那女士呆呆地收回面纸包,彷佛见鬼似的,瞪着快要掉出来的眼珠子死死看着赵子昀,脸上的表情非常奇怪。 赵子昀不明白这个女人吞吞吐吐的是想说些什么,于是问: 「小姐,请问你还有什么事吗?」没事就快点走开吧。 「呃……那个,」那名直瞪着赵子昀看的女士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眼神难以克制地剧烈闪动着,语气更加地小心翼翼,道:「我侄子弄脏了你的裤子,我是一定要负责的。请你不要推拒,因为这同时也是给小孩一个很好的机会教育,让他知道做错事就一定要付出代价,没有人该包容他的顽皮或恶作剧。」 赵子昀不太想说话,静静等着这名女士的下文。 吞了吞口水,女士继续道: 「我是一定要赔你钱的。来,这是我的名片,到时不管你是乾洗还是另外买一件裤子,花了多少费用,请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汇钱给你。」连忙从手提袋里取出一个精致的名片盒,从中抽出一张名片,不由分说,塞到赵子昀手上。 赵子昀微皱了皱眉。她不喜欢被人碰到,不过幸好这位女士把名片塞给她之后就收回手。她低头看着名片上的名字片刻、对这名热情过度的女士说道:「叶小姐,我不是跟你客气,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啊,这样啊。」叶女士此刻的心思已经完全不在赔不赔钱的事情上,她转了个话题道:「对了,我叫叶知慧,名片上有我的名字,你一看就知道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赵子昀并没有跟陌生人交换姓名的意愿,眉头微皱,看着叶女士,不明白她怎么还不走,为什么坚持要缠着她东拉西扯? 「如果我说了我的名字,你可以别再打扰我了吗?」 叶知慧心想:要不是因为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需要取得更多的证据,谁愿意理你啊!可脸上还是笑得很热情,道: 「好的好的!只要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不打扰你了。我已经办完了事情,正打算离开了呢。」 「我叫赵子昀。」 「你叫赵子昀啊?你把名字写一下好了,看是哪两个字。」说完又抽出一张名片,请赵子昀在反面写下自己的名字。 赵子昀觉得这个人实在太烦人了,怎么没完没了的。 「你写一下啦,把名字写给我,我真的就走了。」 没好气地拿过名片到一旁的书写台写下自己的名字,在交还叶知慧时,冷声道:「再见。」 真是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所以说,她真是不喜欢出门。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叶知慧全身因为激动与兴奋而抖个不停。在将小侄子送还给大嫂之后,她一口气冲回自己的公寓,也不耐烦好好把鞋子脱下,就一脚踩着另一脚的后脚跟,硬是将小短靴给扯下来,然后一左一右甩飞,一只飞撞到全身镜,一只砸到了玄关柜上的零钱罐,将一罐子硬币给砸得飞落满地叮啷作响也不管。 她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却仍然不肯让自己停下来休息一下。跑进了书房,先将一直抓在手中的名片给咬在嘴上,然后从书架上方挖出大学的毕业纪念 册,往木地板上一放,就趴下来粗鲁地将纪念册翻到赵子昀所在班级的那部分。 他们那一届的毕业纪念册,给每班多设计了两页涂鸭墙,让全班同学亲手写下一些毕业感言或对未来的期许什么的。而,赵子昀这个爱出锋头的女人, 一个人就占了她们班的涂鸭墙五分之一的版面,写了一篇不伦不类无病呻吟的两百字散文不说,还把自己的名字签得很大字,每个字印出来之后至少有两公分大。听说当时全班举手表决通过不使用她的散文,连同签名也要删除或重写,但不知道赵子昀怎么运作的,最后还是让她的「墨宝」完整地登出来了。 当时无数人对这件事情议论纷纷,对赵子昀这个人的品行也有了极糟的评价,觉得她实在厚脸皮。当然,叶知慧当年也没少在背后骂她。可现在,叶知慧却感谢起了赵子昀当年的厚脸皮行为,因为她此刻正好可以拿毕业纪念册里她亲手签下的名字来对照笔迹。 当名片背面写的「赵子昀」三个字并排在纪念册上同样写着「赵子昀」大名旁边时,完全不同的笔迹让叶知慧拚命吸气喘气吸气喘气,呼吸得那么用力,却仍然觉得快窒息。天啊!天啊!她真的发现了不得了的事了! 她突然想到应该把这个证据拍下来。手机呢?她的包包呢?连忙四下张望,寻找着早不知道被自己甩丢到哪儿去的包包,后来想起她的包包应该还丢 在玄关,立即跳起来跑出去,从包包里掏出手机之后,就毫不心痛地将她今年冬天才刚入手、花了一大笔版税咬牙买下的十六万名牌包给丢在地上,又咚咚咚跑回书房去了。 啪啪啪啪啪……连拍了数张照片之后,她还把照片传到自己的信箱里多做一份安全的存档;接着把其中最清楚的一张line给自己的死党刘如晴。 line完后,才正要打电话过去分享这个惊天八卦,死党就打电话来了…… 「叶知慧,你在乱传什么东西啊!当心我把你拉入黑名单!」刘如晴的语气非常不好。 叶知慧才不会注意到刘如晴有多不爽,满心只专注在想说的大事上! 第七章 「如晴如晴!我告诉你,我发现一件很惊人的秘密!你看到我传给你的照片了吧?我跟你说,那个赵子昀有问题!她身上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大事!」 「你在说什么啊?我知道你两个月前偶遇过她,还被她说的话气个半死,但她那样的人,你愈理她,她就愈得意。我们不是说好了不要再提起她了吗?我对她的任何事都不感兴趣、不想知道。如果没别的事,我挂了……」 「等一下!如晴,你别挂我电话!我就直接跟你说了吧,我发现赵子昀被穿越了!」叶知慧大叫出声 「……」 「如晴,我是说真的!」 「叶大作家,如果这是你的下一本小说主题,我会建议你至少把这个穿越角色的名字换一换。赵子昀不是好惹的,只要被她抓到一点由头,她就能闹得你鸡犬不宁。这一点,你应该比我还刻骨铭心。」手机另一头的刘如晴正在无奈地揉着额头。 「这不是小说!这比小说更惊悚好不好!赵子昀真的被穿越了!她被借屍还魂了!现在的赵子昀不是以前的赵子昀了!」接着,叶知慧劈哩啪啦说出今天上午与赵子昀在银行偶遇时发生的事,藉此证明赵子昀确实非常不对劲,因为赵子昀甚至没有认出她来! 要知道,虽然两人没有同班过,但身为曾经为沈维埕大发花痴的广大女性之一,当然会努力不懈地去接近心目中的男神,即使是看一眼也好;当然,能勾搭到最好……理所当然,也就遭受到赵子昀言语攻击与各种排挤了。 赵子昀这女人的脑袋虽然不见得有多好,却独独对情敌(或手下败将?)有着神奇的记忆力。不管过了几年,都会认出那些曾经垂涎过沈维理的女人。 所以在两个月前意外在酒吧遇到时,叶知慧还没来得及准备好辛辣够味的字句来呛赵子昀,就被赵子昀嘲讽了一顿之后扬长而去,当场把叶知慧气个半死。 ……好吧,当作家的都是这样,就一枝笔摇得天花乱坠、英明神武、无所不能;可一旦遇上口舌上的交锋,就只是战斗力负五的渣,只有被人压着打的份。所以刘如晴的建议真的很中肯,不会吵架的人,还是离那些口舌厉害的人远一点,不要自己跑去找虐了吧。 「你说她没认出你?签名笔迹完全不同?加上早上的那些互动,所以你非常肯定赵子昀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赵子昀?」刘如晴听完好友的叙述之后,沉默了半晌,问道。 「对啊,你回头再仔给看我line给你的那张照片。要是手机看不清楚的话,你传到电脑里看。一个人的笔迹再怎么变,绝对不会变成那个样子的。就像柳公权不会变成颜真卿;就像北极和南极虽然一样冷,却不在同一个地方。总之你要相信我!赵子昀真的被穿越了!」 刘如晴轻道: 「就算她被穿越了,那又怎样呢?跟我们没有关系吧。」 「喂!你不要这么冷淡嘛!我记得赵子昀是你高中同学不是吗?听说你们还曾经是死党,虽然上大学之后不知为何形同陌路,但你彻底把她无视成这样也太奇怪了吧?」 「……我跟她已经不是朋友了。所以,她的事,我不想知道,也不想管。」 「别这样啊,如晴!」发现好友竟然在听到这个惊天大消息之后依然不为所动,叶知慧唉叫出声。「求求你管一下啦!拜托你好奇一下啦!不然你让身为第一个发现这个秘密的我情何以堪啊!」 手机那头的刘如晴直接问重点: 「知慧,你希望我做些什么?」 这个问题问出去之后,并没有马上得到回答。刘如晴等了好一会,就要忍不住开口催促时,就听到手机里传来叶知慧扭扭捏捏的声音: 「人家……人家想把这件事……告诉沈学长啦。」 「沈维理?」刘如晴听了一怔,虽然意外,却又觉得在情理之中。 「对啊,上星期学长不是有打电话给你,问你知不知道赵子昀的下落?我后来打听过了,赵子昀大学的同学都接到过学长的电话.,还有,你们高中的同 学他也都找过了。」声音从扭捏迅速转换为亢奋:「我听说沈学长这次终于决定要跟赵子昀分手了!他终于清醒过来了!赵子昀给他下的迷魂符水终于失去药效了!耶!」欢呼。 「知慧,你是想利用这个消息去『合情合理』地接近沈学长是吗?」 「当然!你不知道,我大学时天天就想着哪天可以跟学长说句话、吃顿饭,要是能被他深邃的眼眸注视一下,就是死了也甘愿。可惜因为赵子昀那个女人,没有谁能接近学长两公尺以内。现在,有了这个好话题,至少把学长约出来吃顿饭没有问题吧?」 「那你就去啊,我可帮不上你的忙。我虽然跟沈学长说过话,但要说交情还真是没有。这次要不是赵子昀闹失踪闹得太过分,我也不可能会接到学长的电话。在接到这通电话之前,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你是知道的。」 「这我当然知道啊。可是,比起你跟沈学长的不熟,我更是完全的路人甲好不好!学长连我是谁都不知道,所以我需要你陪我一起去找学长,你要帮我壮胆!」 「叶知慧,没有人约会还自带电灯泡的。」这样的耸货还敢当花痴色女!刘如晴真是败给她了。 「如晴大人,我一生的幸福就靠你了。」 「叶知慧!」警告。 「我明天就联络沈学长。你说,我要怎么跟他解释我居然会有他的手机号码?」 「叶知慧。」咬牙。 「好吧,就说是你告诉我的,而我刚好知道一件关于赵子昀的重大消息要告诉他,所以就冒昧打扰他。」叶知慧开始自言自语地设计起自己的台词。 「……」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之后,我们两人就能顺利地骗到沈学长跟我们一同共进烛光晚餐了……噢,好浪漫,我今生死而无憾了!」花痴状态全开。 至于电话那头的「共犯」,早就不耐烦地挂掉电话,懒得理她了。 沈维埕接到一通陌生来电。 电话里那名女士自称是他大学学妹,不过读的是中文系。 他才问一句:「请问你是谁?」便使得那女士火速而结结巴巴地做了完整的自我介绍,并且一说不可收拾。报了姓名、年纪、身高、体重、居住地址、手机号码、身分证号码…… 当这名女士开始报出她的信用卡号码时,沈维埕终于可以确定,这位不知名的学妹因为太过紧张,紧张到暴走,已然失去正常思考能力,只能把脑子里所有记得的各种号码都说出来。如果他再不阻止她,可能接下来她会连她在银行有多少存款都老实交代得一清二楚…… 「叶知慧学妹是吗?」他很客气很温和地打断她的滔滔不绝,却没想到,只是叫了她的名字,竟然又引发她最新一波激动尖叫…… 「啊!天啊!学长!你叫了我的名字!你真的叫了我的名字?我在作梦吗?学长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难道以前在学校时你就知道我了?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刚出道的美女作家,只是小有名气而已,没想到你竟然就注意到我了,噢!我好感动……」 沈维埕很快明白,面对这样一个彻底处于歇斯底里状态、完全无法冷静下来的人,他不能太客套,也不用太迂回,最好直接开门见山。于是打断她的语无伦次,以冷静而客气的声音问道: 「你打电话给我,是有什么事吗?」也不问她为什么会有他的手机号码了,虽然一定可以问出答案,但他实在不想应付一个陌生而激动过度的崇拜者那动不动就扯到天南地北的状态。 「有有有!当然有!学长,我想请你出来一起吃饭!」 「……吃饭?」 「啊?天啊!我竟然把我要隐藏的目的给说出来了,怎么办?」在一声凄惨的哀号之后,叶知慧连忙补救:「学长,求求你忘记你刚才听到的。我是说,我打电话给你,是为了跟你说赵子昀的事。」 赵子昀?沈维埕虽有些意外,却不感兴趣,只道: 「你大概是听说了我前一阵子四处在找子昀的事,所以来告诉我她的消息的吧?我在此先谢谢你的热心帮忙,不过我已经找到她了。」 「我不是要告诉你赵子昀的下落,我是要说一件很骇人听闻的消息。」怕沈维埕会随时把她打发掉,叶知慧一鼓作气说道:「我跟你说,赵子昀被穿越了!她被借屍还魂了!她被夺舍了!她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赵子昀了!」 「……」 「学长,你要相信我,我说真的!」 「这位学妹,你的想像力很……天马行空,难怪能当作家。」 「学长,我有证据的!如果你不信,我可以马上把证据line给你,当然,你得先加我好友。学长,我真的不是在趁机跟你骗帐号!」心虚的口气证明此地无银三百两。 「学妹,不管你对子昀有什么看法,或发现了她什么秘密,都无需来告诉我。现在的她,已经跟我没有关系了。」沈维理淡淡说道。 发现沈维埕的反应愈来愈冷淡,叶知慧急了。 「我知道学长你不相信我!可是,如果你最近见过赵子昀的话,应该有发现她跟以前不一样了吧?她整个人都变了啊!昨天我跟她在银行遇到,她竟然不认识我了!要知道,两个月前她还跑到我面前跟我呛声,只因为记恨着六年 前我迷恋你的事耶!你说她这个对情敌记忆力好到逆天的人,怎么可能会过了区区两个月就忘记我了?可她看我的目光就像在看陌生人耶,我侄子拿水枪喷湿了她那件三千多块的牛仔裤,她也没叫我赔。要是以前的那个赵子昀,早就剥掉我一层皮了!学长,赵子昀真的被不知道什么东西给附身取代了!」 沈维埕静了半晌,回想起三天前见到赵子昀时,她确实与平日不太一样。但那也可能是因为她身体不舒服,或者是身为一个已经有新目标的人,对旧情人的不耐烦应付所致。 而,正如他刚才说的,如今赵子昀怎么样,都已经跟他无关了。 「学长?学长?哈罗?你还在吗?」哇啦哇啦说了一串,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叶知慧紧张直叫着。 「学妹,你打电话跟我说子昀的事,是希望我做什么呢?」 「其实我只是希望你跟我吃一顿饭……啊!我又说出来了!」欲哭无泪的声音。 纵使沈维埕这阵子没有欢笑的心情,也被电话里这个脱线的学妹给弄得哭笑不得,唇角忍不住微微上勾几分,不过,也仅仅如此了。 「很抱歉,最近恐怕不行。」 「啊,不吃也没关系,我就只是想想而已,不敢想你会答应,我订好的帝王蟹烛光大餐我自己找朋友去吃就好了。」 「没其它事的话,就这样吧。」沈维埕准备结束通话了。 第八章 叶知慧当然听出了沈维埕的言下之意,连忙把握最后宝贵的时间道: 「学长,我也不好意思多打扰你。可是,放任赵子昀这样……真的没关系吗?她爸妈都过世了,如今你是她最亲近的人,要是连你也不管,赵子昀就真的莫名其妙消失在这个世上,没有人知道了耶。她被夺舍了,虽然身体还活着,但其实……也算是死掉了吧。这样,真的没关系吗?」 结束这通电话之后,沈维埕却没有办法马上将自己投入原本在忙的事情中,他将手机放到一边,以为自己丝毫不受影响,却是怎么也挥不去那位学妹最后所说的话…… 诚然,赵子昀已不再是他的责任。可是,在这个世上,她一个父母双亡的人,最亲近的人也就是他了。不管他们怎样吵吵闹闹,他对她有过多少次气恼与不耐烦,但他们确实交往了十年,算起来他确实是她在这世上最亲近的人了……假使她已经成功钓上高元那只金龟,再怎样也不过是这一两个月的事。就算两情相悦,到底两人也还处于装模作样、表现出最虚伪而完美的一面阶段罢了。不会有多亲近,也不会有多深的感情。 可,说到感情…… 沈维埕却是笑了。 感情这东西,他对她,大概也是没有的。 没有感情,但,还是有那么一点点责任…… 倏然起身,他迈开长腿离开电脑桌,走到电视柜前,从玻璃柜的小方格里取出一只长宽约十公分的绒盒。这是个放手镯的盒子,将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只飘着几缕紫色纹路的白玉镯。 这只白玉镯成色并不清透,飘紫的部分带着点黑色的脏污暗沉感,一看就知道是非常不值钱的劣玉。更别说,这只玉镯曾经断裂成两段,后来再以白银镶补过,更显得劣中之劣,任谁都不会多看一眼,就算丢在路上,大概也不会有人想捡吧。 曾经拥有它的人,已然丢弃了它。倒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这十年来总是放着,每次搬家或出清家里用不着的旧什杂物时,都不曾想过要丢掉它。也说不上是什么心态,反正就是觉得放着不占地方,就一直放着了。 那么,此刻,他突然想到这只玉镯,是为了什么呢? 沈维理闭了闭眼,很清楚地知道答案……他得给自己一个再见赵子昀的藉口。他再次找她,把这只镯子还给她,然后,看看她。 终究,他无法真的放任她不管。若她只是移情别恋就算了,两人当然老死不相往来,但如果那位学妹说的是真的呢?要是赵子昀……真的不在了呢?这通来自陌生学妹的电话,引发了沈维埕心中那点一直微微有些在意的疑惑。他始终对前两天赵子昀冲口对他喊的那句「学长」有些在意。在他们交往的第一年,她只在前三个月并不算正式交往时会叫他学长,后来她以他女友自居,而他也没反对时,就直接叫他名字了。那么,那天她怎么又突然叫他学长?还一副很震惊的样子? 当然,这只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那日她脱口而出时,他心中就算有所疑惑,也因为两人日后再不相干而没有弄清楚的意愿。可如今,因为学妹斩钉截铁地说了赵子昀身体被别人的灵魂占据这样匪夷所思的讯息,这个疑惑才又浮上他的心头。赵子昀身上,是不是真的发生了什么超现实且难以解释的事? 像他这样一个凡人,对玄异之事完全不了解,也不知道如果赵子昀真的遭遇不测的话,他能做些什么;但要他当做不知道、不理会,任由真正的赵子昀消失在世上,他过不了自己心底那一关。 「就当是,对你最后的报恩吧。」沈维埕看着玉镯轻声道。 当这只玉镯还给了赵子昀之后,他与她,就真的彻底没有牵绊了。 「从我上车到现在,你就一直在看我,到底在看什么?我脸上出现下一期威力彩的号码了吗?」高元的脸终于从厚厚的文件里抬起,问道。 「你最近交了什么好运了吗?」 「没。」 「怎么可能没有!瞧你这精气神旺的,简直要亮瞎我的眼,都可以挂到天上去当第二颗太阳了。」 坐在高元身边直说个不停的人叫李昌龙,是「日昇建设」南部分公司的最高主管,目前更身兼即将正式动工的大型度假别墅专案总监一职。这样一个职业光鲜体面的人,谁会想到他个人最大的嗜好就是求神问卜买威力彩。 看人起乩、找人算命、睡觉作梦都是他的「灵感」来源,让他编出一堆外人看来毫无逻辑的数字,然后巴巴地跑去买一注,永远深信这一期开出的大奖是属于他的。每次开奖前就四处吹牛,开奖后就叹气说自己没有参透神明的指点,猜错了号码,可惜了…… 「喂,别不理我。我说真的,这次看到你,真的觉得你红光满面,跟上个月完全是两个人。你一定是交了好运了吧?」 「没有。」高元懒得与他纠缠,回他一个应付的假笑。 「不可能没有!如果你不是正在走财运,就是正在走桃花运!你就给我说说吧,反正说了也没有损失,你的好运也不会变成我的,别那么小气啊!」 「真没有。我不觉得最近自己有特别的财运或桃花运,你爱信那些神神道道的东西随你,但别扯到我身上来。」高元受不了他的不屈不挠,翻个白眼道。 「你最近一定是遇到好事了!我道行不够,除了看得出来你印堂明亮,运势大好之外,就说不出其它的了。但这也够了。兄弟,说说吧,你找哪位大师给你开运除晦了?给小弟介绍一下吧。」 「我说,你李昌龙堂堂一个留美硕士,这样迷信下去真的可以吗?」 「瞎!我们搞房地产的谁不迷信——啊,不是,不叫迷信,叫信仰,叫尊敬天地鬼神。要知道,这种事情不处理好,开发个小建案都能教你官司连连赔得倾家荡产。你铁齿不信没关系,反正你这人含金汤匙出生,从你的面相看来,就是一辈子顺心如意的命。我猜你爷爷、你爸一定有给你算过命,发现你 命好得逆天之后,也就不要求你信这些玄异的事了。反正你不会被那些阴煞的东西给害到,走到运势的低点自然会逢凶化吉,所以不用信也没关系。」一说起这些灵异玄幻的东西,李昌龙就兴致勃勃。 高元白了李昌龙一眼,却也没有反驳。毕竟他家族长辈确实与几个据说有真材实料的命理大师之类的人物交好,他小时候也确实给算过命。不过…… 「我不觉得我的人生顺心如意。」至少,在青少年时期,他有六年过得很糟心,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质疑。那种再怎么拚命努力也追赶不上的感觉,曾经差点令他崩溃。 「我以前跟你说过,我国中高中那六年过得很不好,不好到差点要去看心理医生。」 这次换李昌龙翻白眼了。 「如果叫我用六年的不好,去换一个读哈佛的机会,我求之不得。」 「真遇上了,你就不会这么说了。」读哈佛又怎样?在那里表现优异又怎样?高元仍然觉得自己在求学路上因为扛不住压力而做了一次逃兵,是他人生中一抹洗刷不去的污点。 「也是。至少我没你神经那么敏感脆弱,我体会不出那种永远只能当第二名的不甘……因为我这辈子考试从没有进过班上的前五名,神经被训练得很粗 壮。不过,我说,高元,虽然我想像不出读书比你厉害的人是哪来的外星人, 可是你很强了好不好!你大学考了全国第二高分耶!要是我,别说第二高分了,只要能考进全国前一百名,我爸一定立马去办一千桌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来昭告天下。」李昌龙觉得高元这个天之骄子真是个不知足的家伙。还看心理医生呢!真是富贵病。 「第二高分很了不起吗?这世上谁会记住第二名?」冷哼。 「问题是,我们也不记得谁是第一名了啊。我觉得,只有第二名才会去记住自己那届的第一名是谁。」 虽然很不中听,但高元不得不在心里默认李昌龙说得对。所以说,心宽的人也有心宽的好处,即使他们之所以神经粗壮,实在是因为他们并不处于优秀的最顶层,从来感受不到那种因为自尊自傲自豪,想超越别人而痛恨被别人超越所产生的巨大压力,所以才能活得这样坦然自在。 「总之,不管你怎么看待自己,对我们这些人——记住,是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平凡人来说,你就是那种传说中的人生赢家。家世好,头脑好,学历好,能力好,靠!还长得帅!简直是一辈子注定要站在金字塔顶端的那种人。如果这还不叫顺心如意的人生,又该叫什么?」李昌龙说到这里,突然有点心 酸,觉得女娲娘娘造人实在偏心得很过分。有的人就是仔仔细细捏就,有的人就只是她捏好泥人之后,随手甩了一下所溅出去的泥点子,忒不公平了…… 「这世上没有所谓的人生赢家。」高元终于放弃在车上看文件的念头。身边坐着一个满脸写着「我要聊天」的李昌龙,他是别想有耳根清静的时候了。 「有时候,在别人眼中看起来很厉害很无所不能、完美得不像地球人的人,他的人生,也许过得很不如意。」 李昌龙眉头挑得高高的,问: 「阿元,怎么?你最近见到那个外星人了?」 「没。」高元哼了声,然后以微嘲的口气道:「我只是对他有点幻灭罢了。」 「幻灭什么?你对那个人曾经抱有什么期待吗?」李昌龙觉得那个外星人简直已经成为高元人生中的魔障了。都十二年前的往事了,如今提起来,还是那么充满情绪。就算没见到人,也对人家不由自主地保持关注。 「你相信吗?他那样的人,竟然会有一个肤浅虚荣的女朋友。那女人全身上下一点优点都没有,甚至还长得不怎样,竟然一交往就十年。」高元在好友面前完全不掩饰他的鄙视。 「你管太平洋的啊,人家女友是什么德性,关你什么事?」 「问题是,那个『人家女友』曾经企图勾引我。」 「呃!」李昌龙无言半晌,怀疑自己是不是正在参与某个狗血偶像剧的演出?忍不住左顾右盼地找着摄影机在哪。在没找着后,他看向好友问道:「那么,你……怎么处理的?」 高元闻言一笑。这笑容十足的坏,将他满身冰山精英气息给破坏殆尽。就听他道: 「我帮了他一个忙。」 「什么忙?」 「如果他能成功以受害者身分甩掉他女朋友,功臣是我。」 「你你你,干了什么好事?!」李昌龙不由得寒毛直竖。 「有人拍了我跟他女友亲密搂抱的照片,传上网路。我确信那些照片一定会被那个人看到,他的朋友里有不少喜欢打探八卦消息的,也有人在『日昇』工作……喔,对了,那人的女朋友也是『日昇』的职员。」 李昌龙瞪大眼看着高元,久久说不出话,直到车子到达目的地,司机下车走过来帮他们打开车门,他才惊叹道:「这真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有创意的寻人了。」 第九章 「胡说什么!」高元拒不承认。「只是个恶作剧而已。」 「如果你不是想让那个外星人出现在你面前,你才不会去逗他的女朋友。喂,你就不怕他跑来打你一顿啊?被戴了绿帽的男人是很可怕的我告诉你。你相心见一个人,也不用玩得这么大吧?」 「随你怎么说。」率先下车,站定,整理好衣摆、领带、袖子。 李昌龙几大步跑过来他身边,问道: 「阿元,你老实说,那个外星人是不是混得不太好?」 「问这个做什么?」高元从来没有低估过李昌龙的智商——即使他很迷信,也常常有脱线行为,在求学时甚至没有出色的成绩,但,这并不表示他不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 「只有那个人混得不好,你才会想见他吧?你的自尊心与优越感需要外星人的落魄来救赎。」 好吧,他说对了。高元心中比较阴暗的部分确实是这样想着的,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 「他是个人才,但他一直被错待。你相信他竟然会失业吗?你相信他竟然会因为太优秀而被顶头上司想方设法的踩下去吗?而且还不止一次,这种事至少发生了三次!」 「排挤打压嘛,职场上的勾心斗角不就这么一回事?」李昌龙耸耸肩。 「没本事护住自己,可怪不得人卑鄙。」 「没本事?你没见过他,所以不知道他那个人有多不好惹。他要是只是个书呆子,我何以会在意到现在?」 「可是,你已经十二年没见过他了,时间与距离会让你将一个人过度神化。你要知道,在学生时代表现出色的人,很多在出社会之后连个普通的工作都做不好。」 「他不一样。」高元始终这样坚持着。 「好吧,我猜,你为了证明那个外星人果然不一样,正打着『雪中送炭』的主意?」 正解丄局元弹了下手指,对李昌龙笑道: 「他是个人才,他现在正落魄,他迫切需要有个机会来证明自己。所以,我很乐意高薪请他来『日昇集团』工作,当他的伯乐。」 「请问你打算安排什么职务给他?」 「总经理办公室首席特别助理,如何?丄高元很优雅地抬起右手轻放在左胸口,做出一副礼贤下士的姿态,看起来欠扁极了。 不如何。李昌龙突然觉得高元的面相并没有刚开始看到时那么红光满面了。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子昀,我去镇上帮你租个旅舍住吧,家里有点太吵了,让你睡琳子的房间也不好意思,她房间乱得像狗窝。旅舍的钱四叔会帮你出,你不用担心。」赵四叔实在没预料到赵子昀这个侄女会这么早就回乡下来。听到她说要住到十五号以后才回台北工作,就想着要怎么安排她的住宿问题。 「不用麻烦了,四叔。我已经在县里的青年旅馆订了房,行李也都放那边了。我今天只是先过来拜访一下,改天再找琳子聊天。还有,我要去墓地看一下我爸。」赵子昀微笑地将一盒水果礼盒放在一旁的茶几上,然后指着手上抱着的鲜花以及香烛等物道:「四叔您忙,我先去拜我爸爸,回来再跟您请教有关捡骨的事。」 「等等,我陪你去。你一个女孩儿家,不要一个人去墓地。」赵四叔连忙将手上的活计都交给一边的徒弟;才脱下身上那件金灿灿的道袍,另外一名小徒弟便赶忙上来恭敬接过。 「四叔,您还有信众在等,不用跟我去的。现在天色还早,大白天的,我一个人去公墓没关系的,而且公墓就在旁边而已啊……」 「哎,没事。他们只是来喝茶聊天打屁的,不用管他们。」朝那五六个坐在骑楼下喝茶看罗盘算明牌的老家伙摆了摆手,就坚持跟着赵子昀一同走了。 正如赵子昀所言,从赵四叔的家走出去左手边不到三百公尺的地方,就是他们家乡的公墓。 赵家的祖厝当然不在这儿,这块邻近公墓的地,原本只是赵家以前用来堆肥的地方。后来这块地在分家时分给了赵四叔,正好符合他的职业需要,也不用担心阴煞冲撞什么的。他拿这块地建了幢三层楼的透天暦,一楼用来开神坛,成为一处家庭式宫庙,平常的业务就是给人起乩问卜收惊祈福,口碑还不错,收入颇为稳定,用来养活一家大小没问题。 一般像赵四叔这种开家庭宫庙的,能在不私设赌场、不做六合彩组头的情况下维持正场运而没倒闭,不得不说,赵四叔确实是有点真本事的。至于有多少本事,却很少人能说出个实例来印证。因为赵四叔是个很厚道的人,并不爱吹嘘自己,从不把他做过的法事拿出来当做闲嗑牙的谈资。 一般会来求助宫庙开坛作法的,当然是家里发生了不好的事。为客户守好个人隐私,是基本的职业道德,赵四叔是从来不说的。当然,那些家里有邪祟作怪的人更不会出来嚷嚷了,顶多私底下跟近亲好友说两句。就以这样口耳相传的方式,让赵四叔的宫庙生意维持得很不错。 前往公墓的路很短,并没能让他们叔侄俩说上什么话,就互相问候了下近年来过得怎么样,没讲几句就走到了赵子昀父亲的坟墓前。 赵子昀一看到墓碑上父亲的相片,眼眶立即泛红,咬着唇,忍着不要哭出来,忍得身体拚命颤抖着,也不哭。 将鲜花与供品摆好,燃上三炷清香,闭上眼,想跟父亲诉苦撒娇些什么,满肚子的话,却是一句也说不出,只能死死抓着手中的香,猛吸鼻子,整管喉咙像塞满了乾涩的棉花,噎得她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赵四叔静立在一旁看着侄女那张忍着哭的脸,打量着她的气色,发现她的样子实在不太好,整个人太过暗淡了,精气神都虚弱得紧,不知道这些年她遭遇到了什么事,才让她变成这样? 见赵子昀终于将手上的香插到香炉里,又拜了拜,完成了祭仪之后,赵四叔才道: 「子昀,四叔知道你从小就不信这些神神道道的事……可你爸跟我托梦是千真万确的事,不管你信或不信,我都得为他办到,希望你不要介意。」 赵子昀连忙道: 「四叔,请您不要这么说。您说的,我都信。需要我做什么,我都配合。」 「其实……你爸请我帮他捡骨,还不是最重要的事。他希望我一定要做到的,是帮你开坛作法。」四叔说到最后,非常小心翼翼。 「啊?开坛作法?」赵子昀讶异道。 「可能你觉得这是迷信,但就当是为了安你爸的心吧!你爸难得托梦给我,一定是觉得你过得不好,希望透过法事为你消灾解厄。你可以不信,但我希望你能同意我帮你开个坛,就当是给你爸尽孝了。」 他这个侄女,是赵家整个家族里书读得最好的,从小到大都考第一名。正因为她太优秀,跟乡下所有的孩子都不一样,她爸爸担心乡下师资不好耽误了她,所以早早就把她送到台北去读国中。后来她很争气地考上了全台最知名的私立高中,那间高中以超高升学率闻名,听说每年至少有六成以上的学生考上公立大学……正因她书读得好,是高级知识分子,才会对乡下这种神坛乩童之类的事情充满抵触,觉得愚昧落后迷信。 这女孩本来就跟乡下这些亲戚接触不多,她父亲过世之后,回来得更少;后来上大学之后,就乾脆连清明节都不回来扫墓祭祖了。四叔就算再怎么不多想,也会觉得赵子昀不想跟乡下这些成日与神明交流的人往来,觉得他们这些人更像是不务正业的神棍骗子吧? 「我爸为什么会觉得需要四叔您为我开坛作法呢?我身上有什么不对吗?」赵子昀并不抗拒四叔所提的事。毕竟她自己有过那十年的离奇经历,如今再来说不信天地间有肉眼看不到、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力量存在,就太自欺欺人了。 只是……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已经过世的父亲,会有这样出人意料的要求。已经往生的人,还管得了人世间的事吗?竟还能与阳间交通?不管怎么想,都太不可思议了。 赵四叔又看了看赵子昀的气色,最后摇摇头道: 「我本事不够,如果没有开坛请神明上身的话,我看不出你身上有什么不妥当。可你爸既然认为你需要,那么你身上一定是出了问题了,不会有错的。」 「我爸,他……」赵子昀印象中,父亲就是个很纯粹的小承包商,高工毕业之后就领着一票工人四处帮人盖房子,安分而脚踏实地的工作;后来做出口碑,开始承包建料工程,很是赚了些钱,是赵家唯一没去跟人跳八家将、混阵头的人。她以为,爸爸也跟以前的她一样,几乎是无神论者;但似乎四叔对父亲的理解与她并不相同? 「子昀,你爸是赵家的长房嫡支,是赵家最正统的继承人。你四叔我也就是个不入流的神棍,这辈子就这样了。要是你爸当年愿意走这一行,肯定会有了不起的成就。」 「啊?」赵子昀惊讶得说不出话。 「你别不信。你爸他是天生开了天眼的,看得见鬼神,看得到每个人身上的气运吉凶。这种天分,他硬生生地浪费掉了,却支持我走这一途,并且帮我说服了你堂叔公,让我可以主持一间宫庙。」 「您说……我爸有天眼?」 「可不是吗。我想知道些什么,还得开坛作法呢,而你爸只要印堂的天眼一开,就什么都知道了。」 「既然我爸能看到吉凶,为什么他会那么早就罹癌过世?为什么我妈会难产而亡?他为什么没有办法让这些事不要发生?!」赵子昀突然激动质问道。 「我们是人,不是神。」赵四叔淡声道。「有神通,不代表就比别人更了不起。该有的生老病死,只要是人,就逃不过。」 「四叔,我不明白!我不服气!我觉得没道理!」赵子昀哽声恨道。 赵四叔轻叹道: 「很多事,我也不明白,所以我没有办法告诉你答案。但我知道,你爸爸为你操碎了心,为了你做了很多事。」说到这里,赵四叔突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眼光下移,在她两只手腕上寻找着什么,未果,于是问道: 「你爸给你的那只紫色的镯子呢?怎么不戴在手上?」 「紫色镯子?」赵子昀一怔,然后喃喃道:「对啊,紫玉镯呢?我应该有只玉镯的。」 那玉镯是父亲过世前亲手戴到她手腕上的,不断地叮嘱要她绝对不要离身,要一辈子戴在身上;为怕她不经心,甚至要她发誓,所以她一直都戴着,从来没有拿下来过。 但……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子昀,你那只镯子呢?」赵四叔见赵子昀恍神的样子,不由得紧张起来,连忙追问。 赵子昀一时没有办法理会四叔的问话,她全力运转脑子,疯狂的在身体里捜索这十年来与那只镯子有关的任何记忆。 镯子呢?哪儿去了?怎么会离开她的手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第十章 赵四叔见赵子昀回答不出来,脸色还特别难看,哪里还端得住沉稳淡然的模样,急得跳脚,惊道: 「你不会是弄丢了吧?那镯子可不只是我们赵家的传家之宝,更是你的护身符!我不知道你爸爸在镯子上做了什么,但你爸跟我说过,那镯子叫『定魂镯』,你只要戴着,就能保你一生邪祟不侵。」 定魂镯?! 当赵子昀听到紫玉镯的正确名称时,脑子里也终于搜寻到了那只镯子的下落……它在沈维埕那里。 十年前那场车祸,她为了救他,磕断了她的紫玉镯,失去了自己的身体,灵魂被拘禁在不知名的虚无之地被一日日侵蚀销毁…… 从那一日起,紫玉镯就不曾再回到她手上。沈维埕曾经将修补好的玉镯还给当时那个「赵子昀」,但被嫌弃地拒绝了。她不收,要他把这件破烂直接丢掉,并要求他买一个新的镯子送她,说这样才叫有诚意…… 后来,沈维理就送了一只价值二十万的冰种翡翠玉镯当作补偿;然后,那只紫玉镯便再也没有出现在赵子昀的记忆中了。 她的紫玉镯,她对爸爸发誓一辈子都不离身的定魂镯……是否已经被沈维埕当作破烂……丢掉了? 「如晴啊,下午一点就要去『日昇』签约了,我们得提早过去,你可别跟沈先生出去逛太久。咱村子没什么特别好看的风景,也就海边那片被『日昇』整出来的白沙滩还可以,看日落可美了。趁还没开始盖别墅之前,可以去看一下,不过你可别真给我在海滩待到日落啊!」王舅妈正在办公桌前忙着准备签约文件,两个会计助理也被支使得团团转,桌上的电话不时响起。 「我知道了舅妈,我不会出去太久的,一会就回来了。」刘如晴乖巧应。 「好了,既然要出去,就别耽搁了,快走快走,早去早回。下午有你在场,我跟你舅也就更放心了,不用担心会被『日昇建设』的人坑了。」即使都快忙成了千手观音,王舅妈仍然有闲心不时偷看一下静立在外甥女旁那个存在感浓厚的大帅哥一眼。 一个适婚女子,带了另一名适婚男子回外婆家作客,要教亲戚不去多想,还真不容易,直接就进入「丈母娘看女婿」的程序里,并畅想明年可能响起的结婚进行曲了。 在王舅妈挤眉弄眼的催促下,刘如晴很难出口解释些什么,反正说再多也只会被当成她在害羞而已,根本不相信沈维埕真的跟她没任何关系。只好苦笑了下,什么也不说了,转头对一旁静立着的沈维埕道: 「学长,我们走吧。」 「麻烦你了。」沈维埕微笑道。 「不会。」 说来这次会带沈维埕一同回外婆家,真的是巧合。就在她跟公司请了假、准备回乡下外婆家去帮舅舅一个小忙时,临出发前,突然就接到了沈维埕的电话……他又联络不上赵子昀了;猜测赵子昀可能回乡下老家,于是就找到刘如晴这里。因为沈维埕知道刘如晴的外婆家正好是赵子昀的老家,自然是找她问地址。听到刘如晴正要回外婆家,他当机立断,请求与她同行。 于是,两人便一同南下了。 刘如晴与沈维埕并没有什么交情,就一直是学长与学妹的关系,从高中到大学,几乎没有交谈过,顶多见过几次面,知道是校友,有点印象罢了。 如若不是因为赵子昀,刘如晴这辈子大概都不会与沈维埕有所交集……虽然她后来有一个性格很脱线、满脑子幻想的作家死党,而那个死党还迷沈维理迷得半死,却一点也动摇不了刘如晴把沈维埕视作路人甲的想法。 虽然共乘一车南下,但两人之间实在没有熟到可以任意闲聊的地步,所以除了基本的问候与浅淡客气的交谈之外,大多时候,他们并不特地去找话题来打破车子里的安静。 当然,如果他或她愿意,其实他们可以谈赵子昀。可,别说刘如晴不愿意,沈维理也从来没有跟别人谈自己女友的习惯,更别说……如今他跟赵子昀已经算是分手了。 一路南下,两人都没有谈论赵子昀的兴致,但此刻,当刘如晴开车带着沈维埕往赵子昀的老家方向驰去时,她不得不开口谈着她不愿意谈的那个人…… 「赵子昀的父亲是他们家族的嫡长房,不过从她曾祖父那一辈就一直是单传了。所以到了赵子昀这一代,亲族关系有点远。自赵大叔过世之后,基本上就跟乡下这些堂亲断了联络,听说这十年来都没回来过,所以我不能保证在这里一定能找到赵子昀。」 「也许她可能不在这里,但总得来看一下。」沈维埕点头。他很难对刘如晴说明自己心中有个奇怪的预感,就是觉得赵子昀回老家的可能性很高,所以才会搭顺风车跟刘如晴一同南下。 刘如晴瞥了沈维埕一眼,抿着唇,很是欲言又止,想说些什么,又觉得没有立场…… 沈维埕当然将刘如晴的表情看在眼底。其实一路南下的过程中,刘如晴大多时候冷淡疏离;但偶尔,她会紧抿着唇,像在克制自己不要脱口说出什么不应该说的话似的。此刻,她又像是克制不住心中积压着的话了,见她这样为~难,沈维埕替她省了事,问道: 「你似乎有话想说?」 既然沈维埕开口了,刘如晴心中一横,深吸一口气,道: 「学长……我有一个朋友,她叫叶知慧。我想你大概对她还有一点印象,她这两天还打扰过你……」这个开场白很是艰难,主要是那个脱线的女人实在是在面对学长时表现得一塌糊涂,如今还闷在棉被里躲羞,喊着不要活了。身为那个脱线女的朋友,也跟着觉得很是羞愧。 「嗯,我知道。」对于叶知慧这个学妹,本来沈维埕是不清楚的,不过在问过大学同学之后,也就知道了。当然也知道了叶知慧与刘如晴是大学好友。 「那么,你……是因为听到知慧所说的话,才要找赵子昀的吗?」 沈维埕沉默了半晌,没有直接回答,先问道: 「我听说你是子昀的高中好友?」 刘如晴闻言,脸色一下子变得漠然,不带情绪地道: 「是啊。」 「可以说说,为什么上了大学之后,就不再往来了吗?」 「如果我说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你相信吗?」刘如晴转头看着沈维埕,脸色很冷淡。「大学新生报到那一天,她为了救你,自己反倒出了车祸,左手骨折被送到医院。之后,你成为她的男朋友,她的世界就再也看不到别人了,突然就不理我了。从那一天起,我在她眼中就变成了陌生人。」 苦笑了下,又道:「我问过她为什么,她总是没空理我,然后……自然而然的,我们就不再是好朋友了。」 沈维埕并不知道高中时期的赵子昀是什么样子,但赵子昀对没有利用价值的朋友十分凉薄寡情这一点,他却是清楚的。从他认识她的第一天开始,她就是这样的人。 「那么,对于叶知慧所说的夺舍或借屍还魂,你怎么看?」 刘如晴唇角卷出一道冷淡的笑。 「我没有看法。事实上,她如今怎样,我都不在乎,也不好奇。」 如果真不在乎、真不好奇,也就不会在一路南下的路上欲言又止了。沈维埕望了她一眼,却没再说些什么。 赵子昀这个人,不是一个好话题,任何人谈起她,都不会感到愉快。 车子在安静的气氛中行驶,直到转入一条荒僻、人车罕见的道路后,刘如晴才又开口道: 「这边是公墓区,赵子昀四堂叔的家就在这边。赵四叔跟赵子昀父亲感情很好,所以如果赵子昀会回老家探望,第一个拜访的人肯定就是赵四叔。」沈维理抬眼望过去,远远就看到一尊约莫十公尺高的土地公塑像,以及一座纳骨塔。纳骨塔周围,就是规划成一排一排的坟墓区。 刘如晴将车子停在一座桥边,道: 「这座桥今年六月被地震震坏了,结构有些破坏,车子不能开上去。前面不远的地方就是赵四叔的家,我们下车走过去。」 沈维理点头,下车。这时他身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沈维理掏出手机,看着面板上显示的来电者,扬了扬眉。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等不及回台北再联络沈维埕了。祭拜完父亲之后,才收好祭品,她便忙不迭地掏出手机,开机,很庆幸地发现就算多日未开机,电池竟还有一格电力,于是边走边在通讯录里翻找着沈维埕的电话。 「子昀,你看一下路啊,这路可不平坦,你只看手机不看路,很容易跌倒的。」赵四叔不容拒绝地将赵子昀手上提的一堆物品给抢过来拿着。墓园里的小径很窄小,两人只能一前一后走着;赵四叔走在后头,见她步子走得急,又不看路,在后头猛叮咛。 「四叔,我有注意,不会跌倒的。」赵子昀只匆匆应了四叔一声,全副注意力都放在手机上。在通讯录里翻来找去,始终没找到「沈维理」三个字,最后不得不正视那标示着「亲爱的」三个字所对应的那组手机号码,八成是沈维埕所有。 亲爱的…… 这到底是有多热情奔放的人,才会毫无心理负担地把这三个字轻易打出来?赵子昀脸上热热的,觉得自己都替「那个人」感到羞愧。明明就没那么深的感情,却偏偏打出这样黏腻的字眼,真是让人脸红。 好吧好吧!不管那三个字有多恶心,反正不关她的事,这字又不是她打上去的,她不必在这里批判或在意着「那个人」的虚情假意。还是快打电话吧。 电话拨打出去,赵子昀紧张地盯着那仅剩的一格电力,暗自祈祷有足够的电力让她把话给说清楚;当然,更担心着那「亲爱的」的电话号码不属于沈维理…… 电话响了两声,便被接起。赵子昀吞了吞口水,静待着那头的声音传来。 「喂。」 「请问是……沈学长吗?」虽然已经确定果然是他,但赵子昀仍然还是问了一句。 「是我。」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是平静。 「我有一件事想问你。」因为手机所剩电力不多,因为她与世隔绝已十年之久,她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去细细组织合适而得体的交流词令,只能直白地开门见山。 「你问。」回话仍是言简意赅。 赵子昀纵使觉得电话那头的人声音太过平静,像在压抑着什么,也没心情去多想,她现在只关心她紫玉镯的下落。 「我有一只镯子……就是十年前意外摔断的那只镯子,还在你那里吗?」 「镯子?」语气适度的带着一抹疑惑。 「对。是一只紫色的镯子,通身紫色,你有印象吗?」她简单形容了下,紧张地等着回答。 「你说,通身是紫色的?」颜色明显不对,沈维埕不得不再次确认。 「对,是紫色的,差别只在于有些地方是深紫色,有些地方是浅紫色。」 「我这边确实有一只你的镯子,但是,它不是深紫色的。」此时,沈维埕已经将一直带在身上的手镯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来端详了。 第十一章 「怎么会不是深紫色的?那你说是什么颜色?」赵子昀急了。 「白色夹灰,成色浑浊,只有几缕紫色呈丝状分布。」他很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当年那个镯子,一直是长这样的。 「不可能!我的镯子不是那样的!你会不会是记错了?」 「我不会记错。」现在正在他手上看着呢。 赵子昀人已经走到公墓出口,因为专心于通话,于是便停下步子不走了,深吸口气之后,才道: 「好!先别管是什么颜色。我只要知道镯子还在你那里就可以了。沈学长,你能把那只镯子还给我吗?」 「我记得你曾经要求我将镯子丢掉,为什么现在又想拿回去了?」 赵子昀没想到他会这样问,一时怔了下,反问: 「你怎么会好奇这种事?」记忆里,他很少管她,对她的一切,从来不主动好奇。 「你不想回答是吗?」他同样又反问了回来。 赵子昀咬了咬唇,一时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正好此时手机电力即将告罄,通话的品质下降,耳边传来沙沙作响的杂讯,于是她很快道: 「对不起,学长,我的手机没电了。我明天下午以后有空,我们约个时间,我去你那里拿手镯。总之,先这样了……」 「子昀,你……」 手机萤幕因为电力用完而变成一片黑屏,通话也自然而然随之结束。赵子昀看着手机,很没出息地吁了好大一口气。 就算明天去找沈维理仍然躲不过他的追问……如果他非要知道答案的话,那么他就会追问到底。但此刻,她什么也不想说。她跟他……没有什么交情,有关于她的任何事,她都不打算与外人分享。 是,这当然对沈维埕是不公平的。但……反正,他们已经分手了不是吗?她可以理直气壮地跟他老死不相往来,可以拒绝他一切的好奇。 「子昀,电话说完了哦?」赵四叔见她收起手机,才走上前问着。 「嗯,说完了……」 「不,还没完。」一道与电话里一模一样的声音自赵子昀后方传来。 赵子昀身子倏然一僵,然后整个人飞快地转身,不可置信地望着此刻正站在她身后一步远的人。 沈维理! 他怎么会在这儿?!怎么……才打完电话,他就出现了? 这样的神出鬼没,会不会太惊悚了点? 他的脸孔仍然被一层灰雾给笼罩,看不清五官,但已经不妨碍她认出他了……就算看不清他的脸,但能够带着这浑身的晦色到处跑,又活得好好的强人,除了沈维埕还能是谁? 「你怎么突然出现……」她喃喃道。 「因为我们还没有谈完。」沈维埕将手机收进口袋里,目光始终没从她脸上移开,捕捉着她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变化。 「你……」赵子昀咬了咬唇,正想说些什么,突然感觉到一股牵引的力量让她不由自主往他垂在身侧的左手望去。 他的左手握着一只镯子…… 「那是……我的镯子,对吧?」 「你确定?」沈维埕抬起左手,手掌朝上,打开,让她看清楚手镯的模样,问道。 这是一只劣玉。灰白的底色,几丝紫色飘在上头,混浊而不见半丝清透,整只镯子最值钱的地方恐怕是镶补在断裂处的那两块银片上点缀着的几颗碎钻。 「怎么变成这样?!」这是她的玉镯,赵子昀只看一眼就知道了,那强烈的牵引力量骗不了人,属于她的气息就算隔绝了十年,也还沾染在上面。可是……它竟不是她印象中的那个样子! 这是怎么一回事? 「它一直是这样。」虽然没对这镯子有过多少关注,但沈维埕至少很清楚这镯子是浊白色,而非紫色。 「怎么会?!」赵子昀实在无法相信镯子会变成这样,一时心急,也顾不得其它,伸手就要拿过手镯仔细端详。 就在她手指碰上那镯子的一瞬间,她感觉到有一股冰寒彻骨的寒意从镯子里冒出来,将她的手指冻得失去了知觉,竟然再也动弹不得;而那冰冷的寒意,正迅速沿着她的手指冲向她全身,她甚至没有办法做出反应,那寒意已从手指往身体里窜,几乎不到一秒的时间,就攻占她的大脑,她只觉得脑袋里「轰」地一声巨响,整个人便失去了意识…… 她以为她醒了,但却无法驱使自己的身体。 她有些紧张地发现,自己很轻,轻飘飘的,没有任何重量,包括身体的重量,都感觉不到,像是她又回到没有身体的状态,只是个灵魂的存在…… 那么,她现在是什么情况?难道她是在作梦? 不,不是梦,因为,她「看」得到!纵使她身体的眼睛是闭着的,可「她」却看到了自己身边正在发生的事。 她知道自己的身体正被沈维埕抱着往四叔家走去;而四叔在前方领路,走得很急,脸色很差,不时回头担心地看着不省人事的她。 「你们应该立刻将她送医!她全身冰冷,又昏迷不醒,我们不是应该将她送去医院才对吗?」这时一道女声追在沈维理身后,有些气急败坏地道。 「如晴,你不懂,她这个情况,医院解决不了她的问题啦,只能开坛请神来处理。我道行比较差,得问神才知道子昀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我看不出来她这是中邪还是被煞到……」 「赵叔叔,现在不是迷信的时候!我们应该先将她送去医院检查,至少救醒她,确定她没事之后,要开坛拜神什么的再说啊!」 「子昀这个情况不一样啦!把她送去医院医生也处理不了,只能先问神。」赵四叔抹着头上的汗,随口应付完刘如晴之后,双手结印,嘴里默念着一些咒语,让自己尽快进入起乩的状态。 刘如晴瞪着赵四叔的背影,觉得对赵四叔说不通,于是跑到沈维埕身边道…… 「学长,你不觉得这太荒谬了吗?赵子昀很明显就是生病了,应该要送医院——」 「她不是生病。」沈维理轻声说道。 「学长!」 「她是因为碰到镯子才昏倒的。」 「这太荒谬了!」 「确实荒谬。」沈维埕脸色凝重,不待刘如晴追问,就道:「你看那镯子。」 「镯子怎么了?」刘如晴实在料想不到都这时候了,沈维理怎么还有心情去管那什么镯子。她记得那只镯子好像被沈维埕一直拿在手上。 「对了,镯子呢?」他双手正抱着赵子昀,没见到镯子的踪迹。 「镯子在她左手腕上。」 「咦!你什么时候帮她戴上的?」她只记得赵子昀无预期昏倒之后,学长及时抱扶住她,接着就在赵四叔的带领下,他抱着人往赵家走,中间应该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做这件事。 「……就刚才。」沈维埕的语气有些迟疑。 「哦……」刘如晴虽然没有印象,但想想也是。赵子昀整个人就算昏过去,手指仍然紧抓着手镯不放呢。在那种情况下,沈维埕不将手镯戴进她手上,还能怎样? 「你说镯子怎么样了?」 「它变色了。」 「啊?什么变色了?」刘如晴发现她无法理解沈维埕所说的话。 「从白色变成紫色了。」沈维埕语气虽然力持镇定,却有些不稳。 刘如晴连忙看向赵子昀的左手腕,不由得惊呼出声…… 「天啊!它怎么会变成淡紫色!这是怎么一回事?!」本来不是白色的吗?她刚才也是有瞄一眼的,很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它的颜色还在变,正逐渐转成深紫色。」不像刘如晴只看一眼,只知道它变了颜色,沈维埕打从赵子昀的手指接触到手镯之后,注意力就没从手镯上 转移开——即使在扶住昏过去的赵子昀时,他还是分了一半心神在手镯上,所以手镯本身产生的变化,他完全看在眼里。 「它……的颜色好像真的在变深……手镯里的紫色……似乎在流动的样子……」 刘如晴惊惶的目光与沈维埕闪烁不定的双眼对上,两个生性理智的人,都看到了对方眼底的那抹惊疑,一时之间,无法言语,纵有再多的不可置信,此刻也没有人能给予他们的疑惑解答。 赵子昀就飘浮在自己身体的上方,在确定自己跟身体还有连系、并没有完全剥离出之后,她安心了些许。相信四叔会有办法帮她处理灵魂离体的小麻 烦,所以也就静静地听着沈维理与刘如晴的谈话,当然,这时她终于认出这个脸色很不好的女子,正是她高中的死党好友刘如晴。 是如晴啊…… 赵子昀一时忘了关心镯子产生变化的事,就定定看着她曾经的知己好友。自她的身体被侵占之后,那个人为了防止被看出异样,不仅与乡下这些亲戚再无往来,更远离了刘如晴。刘如晴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她三年的同窗好友给单方面绝交了,没有任何理由,总之就是不再理会她、躲着她,甚至口出恶言叫她不要纠缠。就这样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把刘如晴推开,将她的心伤透,逼走了她,断绝了这份友谊;大学四年,就算同班,也从不交谈。 在那十年的记忆里,有关如晴的部分很少,少到难以捜寻,就像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被记忆弃置在清除区,每一个关于刘如晴的片面影像,都淡得看不清楚。所以,赵子昀必须很努力很努力去想,才能记起刘如晴十八岁时的模样,并且将十八岁时的刘如晴与现在这个二十八岁的刘如晴给叠合在一起。 「如晴……」赵子昀轻轻地叫着,但声音却无法传递给正站在她面前的好友知晓。 「如晴……」再叫一声,发出的声音却连自己都听不到…… 刘如晴突然感觉好像听到有人在叫她,不由得四下张望,最后迟疑地问着沈维埕: 「学长,你有听到谁在叫我吗?」自己是不是也被这些奇怪的事弄得疑心生暗鬼了? 沈维埕摇头。而这时,刘如晴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她也就用力把这股突如其来的奇怪感觉给抛到脑后,接起电话…… 「喂,舅妈,我在赵四叔家这边,就回去了。你别紧张,时间一定来得及,不会迟到的……好的好的,我马上回去再帮你看一次那些法律条文,就回去了。」实在是舅妈催得急,刘如晴只好答应马上回去。 讲完电话后,一行人已走到赵四叔家门口了,刘如晴看赵四叔已经穿上道袍,正在戴道冠,而他的徒弟们已经布置好神坛了。实在觉得不放心,于是转头对沈维埕道: 「我得先回去一趟。你还是试试能不能让赵子昀清醒过来吧。再不然,尽快送医,我对这种玄术实在没信心……就算赵子昀身上发生的事无法以科学来做解释,也不能就这样胡乱折腾的。」 「我知道。等赵先生做完法事,不管她有没有醒过来,我都会带她去医院做详细的检查。」 「你觉得就放任她这样全身冰冷没有关系吗?」刘如晴有些生气地问。 「她没事。」沈维埕低头看着怀中的赵子昀,突然很肯定地说道。 「她这样叫没事?她昏迷不醒耶,身体还冷得像冰块啊!」刘如晴质问。 「好了好了,你们别光顾着聊天!快将子昀放在这张躺椅上,我要请神下来了!」赵四叔站在神坛前朝他们招手叫着。 第十二章 「沈学长,他那样子,你真的信任吗?」刘如晴抓住沈维埕的袖子低问。看着赵四叔一身神棍的打扮,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都会抵触不信的吧? 「我不信任。但或许这些装神弄鬼,还是能起一点作用吧。」沈维埕依赵四叔的指示,将赵子昀放到躺椅上。在双手准备抽离赵子昀时,却突然顿住,感觉有一股奇异的吸引力吸附住他的手,让他无法轻易与她的身体分开。 这股吸力很微妙,像是两片磁铁彼此吸附,若是硬要断开联结,稍微用力抽离就可以…… 沈维埕没有断开这微弱的吸引力,手指沿着赵子昀的手臂滑动,谨慎地来到她左手,轻轻将她手指握住,不由自主地与她十指交握;然后,脑中产生一种「对了」的感觉。好像这样交握,才是两人最正确的姿态。 刘如晴没注意到沈维埕的异样,原本还想说些什么,又觉得没立场。人家亲戚与男朋友都觉得应该用开坛作法的方式来「救」赵子昀,她这个已经与赵子昀不相往来的陌生人,又有什么多嘴的余地? 何况她也没空去管这件闲事了,舅妈不断打电话过来,这种夺命连环call,除非她人已经站在舅妈面前,不然是不会停止轰炸的。 「好吧,我先走了。等我忙完我舅妈那边的事,再开车过来。如果到时你们还是没将赵子昀送去医院,那就由我来送好了。」 沈维埕点点头,轻道: 「你去忙吧,这里有我。」 「好的,再见。」刘如晴咬了咬唇,再怎么不放心,也得离开。舅妈那边的事也耽误不得,于是她很快小跑步离开。 沈维埕没注意刘如晴几时离去,也不关心赵四叔正拿着桃木笔对着神桌上的沙盘写些什么鬼画符,他的目光紧紧盯着两人交握的手,静静感受自己身体里那奇异的变化。 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正在发生什么事,但随着两人手交握得愈久,他身体里某种长年积存着的凝滞感正一丝一丝地被抽走;整个人,从脑袋到身体,从内到外,四肢百骸,缓慢地产生了正在被一遍一遍洗涤着的感觉,有一种乾净清爽的愉悦感在全身流动。 沈维埕看不到的,不代表正瞪大眼看着自己身体与沈维埕的赵子昀看不到。 原本死死笼罩住沈维埕的那团乌嘛嘛的黑雾,竟然一丝一丝地经由两人交握的手指流淌到她身上来。 赵子昀瞪着沈维埕英俊的脸因为黑雾的消失而慢慢变得清晰,也瞪着那黑雾如江河入海般流进入她的左手,然后再流进那只正在变成深紫色的玉镯里。这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急急如律令!」这时,不知何时已经停止跟神明沟通、转而抓着一把桃木剑跳来舞去的赵四叔,在喃喃念完一长串咒语之后,长剑遥指赵子昀的眉心,大喝一声…… 「魂归魄定!拙!」 赵子昀整个人就在这一声喝令下,觉得自己好像被硬生生抛进脱水机里正被急速脱水似的,天旋地转、头昏脑胀、眼冒金星。她一直在旋转,转啊转的,失控而无止无尽地转着。这种痛苦已经深到难以言喻了,竟还有一种被强制挤塞的感觉,更加重她的苦难。她觉得有一只无形的手将她的头摁住,一直往下摁着,好像一只24码的脚正被强迫塞进23码的鞋子里,疼痛,不适!那巨力不肯放过她,不管她怎样挣扎都没用,一直不断挤压着她,每一寸都不放过,企图让她在那容器里夯实…… 好难过!好闷!她快要窒息了!她想要发出一点声音,却只能像只离水的鱼一样张大嘴巴,却吸不到氧气,每一个吐纳,都是窒息的过程…… 不行!不可以这样!她要活着!好不容易回来了,她一定要活着! 谁也不能阻止她! 终于…… 「啊!」随着一声愤怒的嘶吼从嘴里发出,她整个身子不由自主地蹦了起来,却是撞进一堵坚实的怀抱里,然后,「碰」的一声,狠狠将那没有防备的、怀抱撞倒在地,两人狼狈地跌成一团。 赵子昀瞪大的双眼,只看到一只牢牢捣着她脸孔的大掌——事实上,是一双男性的大掌始终护着她的脸与头颅,让她在暴冲的力道下,没有跌个头破血流。 她是完好的,没撞到头、没伤到脸,但那双护着她头颅的双手却因为重重砸在水泥地板上而磨出一片血肉模糊…… 结果,到底还是免不了去镇里的医院走一趟。 小镇的医院不比大城市的医院,向来不会有太多病人就诊,整间医院就寥寥几个病人与医护人员偶尔行走,宽敞的候诊间一片空荡荡。 沈维埕从诊疗室包紮好受伤的左手走出来时,就看到坐在等候椅上闭目沉思的赵子昀。他无声走到她面前,也不开口叫她,就静静地望着她。 他与她之间,在今日产生了一种奇特的连系…… 他们交往了近十年,在十年里,他们是尘世间寻常无奇的一对情侣。没有热情如火,没有爱得死去活来,却是有打算就此过一辈子的。他不是个完美的男人,她也不是个没有缺点的女人,日子囫囵凑合着过,过着最普通平凡的生活,日子到底也应该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下去。 若不是她移情别恋,对其他男人起了心思,沈维埕是想跟她过完一生的。 过去十年,他对她的感觉就是不好不坏,就算身边一堆朋友都说她不适合他,不会是个贤妻良母,但其实是不是贤妻良母又怎样呢?反正他也不会是个理想优秀的丈夫。歪瓜配劣枣,其实再合适不过了。 虽然有打算跟她过一生,但是决定分手时,也放手得很乾脆俐落。瞧,他就是个这么无情没心的男人。十年的情谊,也没能让他对她有多一点的情绪,包括愤怒或依恋什么的。 可是,就在分手之后,他们却因为一只镯子产生了奇怪的连系。 她变得非常奇怪……可能,正如叶知慧所臆测的,赵子昀被借屍还魂了;也可能,她撞邪了,被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邪祟之物给沾惹上了。不管答案是哪一个,总之都很离奇。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现在的赵子昀,真的与他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完全不一样。 虽然还没有正式交谈的机会……至今两次见面,都是以她昏倒做结,打断了让他深入探索她的所有机会。可一个人的神态转变,还是看得出来的。 至少,她的表情变得很冷厉,目光冰冷得有些刺人,整个人给人一种倔强与愤怒的感觉。他认识的赵子昀,从来不会有这样显得深刻的表情;他所知道 的赵子昀,是个比较肤浅简单的女孩,她的快乐或生气或轻蔑嘲讽等等的情绪表现,都很浅白浮面,让人一看就透。不像眼前这个,看得到她的冷厉,却望不透她的内心。 现在的她,像个谜。 更糟糕的是,他竟然想要解谜…… 难道他只是在好奇那些科学无法解释的怪力乱神,所以才对她产生好奇吗? 静静站在她面前看着她,一直看着,似乎想看出个答案才肯罢休。 当那两道注视打量着她的目光强烈到再也无法忽视之后,赵子昀不得不从冥想里回神,将脑子里逐渐在领悟的许多事给暂丢一边,抬头望着那个不知道已经看了她多久的男人。 沈维埕…… 她以为她已经可以平心静气看待他,甚至做到无视;但显然她是太高估自己了。当此刻她终于能完全清楚地看到沈维埕的长相,再没有那层层黑雾像面纱一样将他的模样遮去七八分时,每次看他,都得小心控制自己跳得略快的心律,以及偷偷急促起来的呼吸。 「你的手还好吧?」她问。目光往下移,看着他包着纱布的左手,以及露在纱布外的、涂了优碘与紫菌素的四个指关节。她那一撞力道太大,两人跌得很重,甚至还在粗砺的水泥地上滑行了一下,才会将他的手背磨得血肉模糊。虽然只是不算严重的皮肉伤,但看起来实在吓人。 「没事。接下来自己换药就好了。」他淡声道。 见他就这样一直站着,没有移开的意思,也不说话,就看着她。赵子昀觉得浑身不自在,便道: 「那……我们去缴费等领药吧。」 「还不急。」 他没退开,反而微微弯下腰,伸出没有受伤的右手,在她的瞪视下,执起她的左手,捏着她的四根手指,不知道是在看她的手背,还是在看手腕上的玉镯,反正就是看了许久,却没说话。 赵子昀不自在地动了动左手,发现他虽然没有把她抓得很紧,却也不肯在她微微挣扎时放开手。 「你在看什么?」 「我记得……」沈维埕目露沉思,盯着那只已经变成深紫色的镯子,以及她光洁而苍白的手腕,道:「上一次见你,你这里多出了一块紫黑色的斑。」 他左手手指轻轻点上她曾经长紫斑的手腕处。 赵子昀心口猛地一揪,屏息瞪着被他手指点着的左手腕,咬唇不语。 「现在,它不见了。你认为,它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她死死瞪着手腕,就是不抬头与他眼睛对上。 「我有个猜测。」他低声道。 她没应,低头以沉默与他僵持。 「那块斑,或许也被手镯给吸纳进去了。」 她身子一僵,暗自祈祷他感觉不到她情绪的波动;可是,他就握着她的手,密切注意着她的变化,又怎么会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我说对了。」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这些……又关你什么事!我怎样,都跟你没关系。」她艰难地开口道,力图不让自己声音发虚。 「你这是在过河拆桥吗?」沈维埕没有在意她的恶声恶气,反而有些想笑。 「什么过河拆桥!」 沈维埕见她一直不肯抬头,极力回避与他目光对上,于是蹲下身,利用两人高度上的视角落差,让她眼神无所遁形,没给她反应的时间,一下子就攫住了她惊惶的目光。 「虽然不知道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我倒是看清楚了,你手上这只镯子有些离奇。至少,它变色了,对吧。」 「我还不清楚它为什么会变色,你问我也没用。」她吞了吞口水,想避开他的目光,却没有闪躲的地方,除非闭上眼,但……她就是不肯让自己示弱得那样狼狈,只好死死撑着,任他一双沉静眼眸捕捉着她的眼波。 「既然你『还』不清楚,那我也不是非要现在就得到答案。」 实在受不住他这样专注的逼视,受不住他言语上的若有所指,她觉得整个人像坐在针毡上,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于是道: 「我、我还得回我四叔家,就不跟你聊了。等会你领完药,就应该要回台北去了吧?镇上的长途客运就在这间医院旁边,一小时开一班车,你就留在这等车吧,我自己回我四叔那里就好……」说着做势要起身。 可她起不了身。她的左手还被他握着,他整个人还蹲在她身前。 「你这是在赶我了?」 「就算我没赶你,难道你就能一直蹲在这儿?」她问。 第十三章 沈维埕看着她好一会,笑了。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赵子昀不爽地问。 「子昀,我从没见过你这样孩子气的样子。」她的表情,以及她一点也不成熟世故的表达方式,都是以前不曾见过的。很直白,直白到完全不像一个已经二十八岁的女人,反而很孩子气。 赵子昀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的话,只好闭嘴。 「我确实该回台北去了。本来我来这里就是给你送镯子的,如今镯子已经回到你手上,好像真没我什么事了。」 「对。」她忙不迭地点头同意。非常希望他一如他所说的识相,赶快离开。 沈维理觉得自己又想笑了。不过他忍住,接着问道: 「看在我特地帮你送回镯子的份上,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是我过去十年所认识的那个赵子昀吗?」 她一愣,瞪着他,像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有人告诉我,你不是赵子昀,原来的赵子昀被借屍还魂了——」 「才不是借屍还魂!」赵子昀被他的话冲得脑袋一片发热,张口怒道:「我才是赵子昀!」 恨恨地抬起右手揪住沈维理衣领,脸孔凑近他,几乎鼻尖相对,低吼道:「这是我的身体!本来就是我的!我赵子昀的!」 凶悍的眼神,狠厉的语气,咬牙切齿,形状狰狞,像是恨极了谁;而,这模样,也是沈维埕从未见过的。 「你的意思是,你才是赵子昀?」他低问。 「对!」既然他非要好奇,赵子昀也不怕说出来让他知道。她就是受不了任何人指责她盗用了这具身体,这明明是她的身体!她才是受害者! 「那,先前那个我认识了十年的赵子昀,又是谁?」 「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不告而取的强盗。」赵子昀冷冷咬牙道。都已经对他说了这么多,她也没有什么好保留的了,甚至是有些恶向胆边生地以更尖刻的语气道:「所以你我分手是对的。我不是那个跟你谈了十年恋爱的人!那年出车祸那天,我的身体就被侵占盗用了,你的爱人是那个小偷,不是我。所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我不希望再看到你老在我面前晃,你让我很烦!」 所以,就算他没先找她分手,她也会提出来的。 他与她之间,只是陌生人,除了分手,没有别的路可走。 他最好现在就走,被她气走最好,那就可以老死不相往来了。 她毅然高扬着下巴,等着他气急败坏地发怒或拂袖而去。他这样的人,向来习惯主控,自尊心也强,不会对任何无礼的冷嘲热讽以及驱赶忍气吞声。 她深信。 所以,她等啊等的,硬着头皮迎视沈维埕沉凝的目光,楸着心口等待他的下一个举动,巴巴地盼望心想事成…… 然后,她等来了他的回应,就听他道: 「我们去吃饭吧。」 桥归桥,路归路,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这是赵子昀心中最理想的打算。她恨不得在下一个眨眼间,沈维埕就可以消失;然后,再接下来的人生岁月里,可以不用再与他相见。 不过……这世界毕竟不是绕着她转的;她的意志与期望,老天爷并不受理。 赵子昀想,如果这经历过程是一本小说内容,她一定是个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顺心什么的,下辈子投胎看看有没有转运的希望。这辈子能平安过完,就算老天爷有保佑了。 沈维埕不肯依照她的剧本演出,形势比人强,她只好跟他走出医院,乖乖带着他去觅食。 此刻,两人正往小镇唯一的菜市场方向走。菜市场离医院不太远,走几分钟就到了。现在是下午二点半,错过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议得咕噜噜直响,驱策着他们加快行进的脚步。 想想也正常,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四个小时下来,不说进食了,两人甚至连口水都没喝,就挨到现在,胃都饿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场的入口,就看到一家卖大肠面线的小店,便也懒得去找别的,直接坐在摊子前,叫了两碗面线、烫了两盘青菜吃起来。 直到胃袋里塞了点东西垫底,给大脑提供了一点养分,让她大脑恢复运转后,她看向沈维埕,本来想开口说些什么的,却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给怔得忘了言语。三五大口就吃完一碗,简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没嚼,感觉就 是囫囵吞下,不怕热烫,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饿坏了。 这男人……是她高中三年的偶像,高高在上的王子,幻想里千好万好的男神,所以,他一切都该是唯美的,他不该有任何不优雅或世俗的行为。可现在,他却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跟她一道窝在逼仄的角落里、坐在窄小的板凳上,呼噜大口吃着一碗四十元的大肠面线,而且已经连吃三碗了…… 一个幻想中应该永远是穿着最时尚的西装款式、喝着最名贵的红酒、吃着顶级的鱼子酱优雅万状的男人,此刻却嗑着一碗又一碗的大肠面线,还吃得非常津津有味的样子。这形象违和得让人不忍卒睹,觉得所有的美梦都碎成了渣…… 她幻想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唯美王子,原来其实也就是个路人甲吗? 「在看什么?」吃完第三碗,抬头向老板叫了第四碗后,侧过脸问着已经看着他的脸发呆很久的赵子昀问。 「在看幻灭……」她喃喃道。 「幻灭?」沈维埕语气微扬,抽过一张面纸,缓缓擦着嘴角。 「啊,不是!我只是想告诉你,刚才经过客运站时,我注意到下一班开去台北的时间是三点半,等我们吃饱走过去,你正好可以赶上。」 「谢谢你的体贴,可是我并没有打算马上回台北。」 「你留下来没有意义。」赵子昀很直接地道。「刚才我在医院已经很明白地跟你说了,你明知道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疑迟地抬眼望着正在爸面的老板,将关键词含糊带过,「而且我们分手了,现在只是陌生人,不是吗?」 「就算你不是我女朋友了,可你还是我的学妹。亲眼见过你两次无预期的昏倒,我没有办法毫无负担地回台北去。无论如何,我总得看你好好的才能放心。」 只要沈维埕愿意,他就能轻易用简单的言语去打动人心;加上一副端正好看的相貌,简直足以秒杀一切企图与他唱反调的反对意见。 赵子昀一瞬间也是被他的话给感动到的,但也就那么一瞬罢了。决定要走铁石心肠路线的她,断然不许自己有任何软弱。眼前这个男人就算有一副坚实的臂膀,也对她敞开温暖的怀抱,像是可以为她承担起人世间一切的风雨,将她护得完好;可这,却不是她愿意接受的。 她的未来,没有谁能帮忙分担,她只能自己努力、自己摸索、自己坚强、自己走下去……所以—— 「你对我没有义务。而且,你帮不了我,我也不需要。」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任何特殊能力,所以帮不上你。可是,你怎么确定我真的完全帮不上你的忙?」 「你无法证明你帮得上,不是吗?」 「至少,我帮你保管了这镯子十年,没把它给丢了,不是吗?」他确实只是普通人,可并不会因此而妄自菲薄。他相信自己总有能做到的事,这不是源于莫名其妙的自我膨胀,而是有所凭恃。 「对。这一点你确实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很谢谢你。」 「你感谢人的方式就是过河拆桥?」 「沈学长!」赵子昀不喜欢他带着讽刺的语气。「不管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过河拆桥,总之,我希望你能恪守分手情侣该有的分寸。就算你好奇我身上发生的事好了,也要先考虑自己的安全吧?你就不怕被沾惹上了什么不好的事,害得你霉运缠身、诸事不顺吗?正常人遇上这种事,不是应该躲远点吗!」 沈维理接过面店老板递过来的面,朝他点点头,并定定看着,直看到那老板讪讪一笑,很有眼色地走到店里面去收拾桌子,不杵在他们面前碍眼,没敢再好奇地旁听情侣吵架了。 「我不可能不管你。事实上,我已经管了你十年了。」 「那又不是我,你明知道!」每次只要一想起那个小偷,赵子昀就压不下满心的火气,更痛恨被眼前这个男人视作同一人。 「我知道不是你。可是你得为我想一下,我暂时做不到真的不管你。你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把我推得远远的,但若要我一下子把你当陌生人看,却也是做不到的。所以,我会留下来几天。」 「你……你就这么闲吗?!」这个人只是想看热闹吧!赵子昀心中充满了负面的想法,拒绝被打动。 确实也没有什么好打动她的。沈维埕愈表现得有情义,赵子昀就愈生气!这男人挂念的是与那个小偷十年的情分,所以才会在现在放不下她,那情分不是她的,他担心的人也不是她,搞不好还幻想着那个小偷能回来呢。 思及此,心中更加意难平,觉得委屈万状。 这个她曾经崇拜过的白马王子,竟然是她最恨的那个小偷的恋人! 「我现在确实很闲。可能你不是太清楚,我目前正失业中。」吃了两口面线,沈维埕毫不尴尬地把自己的现况说出来。 「那你不是更应该回去努力找下一个工作吗?」 「这不急。」转眼间,沈维理又吃完一碗面线。终于填饱了肚子,看着她面前还剩三分之一的面道:「快吃吧,你不是也很饿了吗?怎么连一碗都没吃完?」 「……我不吃了。」肚子当然还是饿着的,却没有胃口了。 在过去十年里,她的灵魂过得昏昏沉沉浑浑噩噩,失去任何感觉,没有任何需求,就只是漫无止境的空虚感淹没她全部。如今有了实质的身体,有了一切生理需求,会饿会冷会痛,但却不会迫切想要抒解那种种渴望。有时痛着饿着,就给忘了,麻木地放任那些需求叫嚣,并不想要给予满足。 「那等会看到什么想吃的,就买一些回去吃吧。」沈维埕请老板过来结帐,并不勉强她。 赵子昀看了他一眼,不太想理会他。 只要对他冷淡,就能让他早点走吧? 她不喜欢他的关心,不喜欢他的体贴,不喜欢在看到他时,想着他是那个小偷的男朋友;而因为那个小偷是用着她的身体去与他谈恋爱,所以这具身体里有关于那十年相处的种种记忆…… 那一大片的记忆,却是她死死捣住,不愿开启的。 那不是属于她的记忆,那是别人的爱情。披着她的皮囊,仗着她的救命之恩,成功获得了这个男人的爱情,并胡作非为地害她扛了一大笔钱债。只要沈维埕一出现,看到他,就会引发她对那个人的无尽怒火,无法平静下来。 所以,她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出一个方法,让沈维理永远离开她,再也不要出现了。 「走吧。」沈维理结完帐,注意了下左右来车。这间面店开在菜市场入口,旁边就是大马路,若是一个不慎,很容易出意外,于是扶着她一只手,将她护在内侧,就要带她穿越到另一头的人行道。 第十四章 这时,一辆闪闪发亮的宾士车突然停在他们身前,不客气地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并「叭叭」按了两记喇叭,像在打招呼。 沈维埕将赵子昀拉后退一些,护在身后,静静地看着驾驶座的车窗慢慢降了下来。 宾士车里露出一张英俊的脸,而且还满溢着一股高高在上的菁英味。 「好久不见。」得体的微笑,优雅的姿态,彬彬有礼的气质,无不昭示着高位者会有的气势,就算再怎么客气有礼,都带着股纡尊降贵的味道。 「好久不见,高元。」沈维理静了三秒,才微笑回礼,并说出他的名字。 他该感谢沈维埕没有彻底忘了他叫什么名字吗?高元心中暗自对沈维理那静默的三秒泛起了不爽的情绪。 「难得会在这个小镇遇到你。怎么?特地带女友来小镇品嚐路边摊风味吗?」高元连眼角余光都懒得施舍给赵子昀,目光只专注放在沈维埕身上。 会知道他们刚才吃了路边摊,可见此人不知道在一旁埋伏多久了。沈维埕微笑道: 「是啊。」 「……那,想必这家路边摊的风味肯定好极了。」高元不是很高兴看到沈维埕竟然一点狼狈的表情都没有,还这样坦然。 「确实好极了,有机会你也嚐嚐。」以他们的交情,泛泛的寒暄便已足够,沈维理笑了笑接着道:「我们有事,先走一步了。」 「等等!」高元没想到沈维埕见到了他这个已经十二年没见的老同学兼曾经势均力敌的对手,竟然几句话就想打发掉他,甚至连客气地问一声「什么时候回国」、「最近哪儿高就」或「留个电话随时联络」都没有!他们六年同窗一场,将他这样冷待对吗?不会太过凉薄吗!这也太目中无人了吧! 「还有什么事吗?」沈维埕当然看到高元眼中闪过的那抹不忿,但那又与他何关? 「你要去哪?我送你一程吧。」高元冲口说出自己本来没打算做的事。说完后,心中懊恼了一下,觉得自己落了下乘,但又确实不甘心这场偶遇只能是寡淡的结果。若是不能让沈维埕对他印象深刻,那他还敢想要把人挖到自己公司当自己得力下属吗? 高元可清楚得很,这个沈维埕就算现在失业中,也不是个会轻易消沉丧志的人;他并不是走投无路,只是一时的时运不济罢了。以沈维埕的能力,再找个好工作根本轻而易举,他不是非要来到「日昇集团」当他的助手,恐怕就算一时之间没有别的工作机会,他也不会乐意在他手下听候差遣。将心比心,高元自己也是这样想的;所以难得偶遇,他必须跟沈维埕有个良好的开始。 「不必了,我们还要在菜市场里逛一下,就不耽误你宝贵的时间了。」沈维埕客气地拒绝。 这时,赵子昀突然揪紧他背后的衣服,有些喘不过气地道: 「不要搭他的车……」 「你怎么了?」沈维埕连忙侧转过身,这才发现一直静静站在他身后的赵子昀竟然又脸色苍白直冒冷汗,情况竟与早上与他相逢时相似。没能多想其它,只来得及抱住突然脱力往下跌倒的赵子昀。 「不、不要搭……」一股剧疼猛烈袭击她的大脑,像无数根针同时刺着她的脑袋,让她痛到连叫都叫不出来,只能急促喘息,几乎休克。 高元无声哼笑了下,悠悠道: 「沈维埕,你这个女友的身体好像娇弱得不行呢,最近更是擅长昏倒的样子。」 沈维理没空理会高元的风凉话,他只是担心地看着赵子昀莫名又变得糟糕至极的脸色,手脚更是冰冷,,可是,她手上的镯子并没有在变色啊,而且他的身体也没有感觉到先前那种奇特的吸引力,那么,她身上现在又发生了什么问题? 「前面不远就是镇立医院,要不要我载你们一程?」高元瞥了那个女人一眼,不管她是真昏也好,假昏也好,总之他跟她就是有送医的缘分。 沈维理想了想,点头,一把抱起赵子昀,对高元道: 「那麻烦你了。」 「不要……」赵子昀努力要挤出声音,双手更是紧抓着沈维埕的衣服,拚命想叫他不要上车,可是却没办法发出更多声音。 高元走下车,打开后座车门,帮沈维埕将人给抱进车子里;这时才看到赵子昀的脸色确实很惨白,而且在十二月天冒了那么多汗,确实很不寻常,看来不是装的。 「不……」再也发不出声音,赵子昀只能一直摇头,却是什么也阻止不了。 对于这辆车,她有个可怕的预感,可已经阻止不了了……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依然是在医院,但这次进诊疗室的人是高元。 已经从半昏迷状态里清醒的赵子昀,一脸疲惫,几乎是筋疲力尽地摊坐在候诊室的椅子上,若不是沈维埕在一边抱搂着她,让她大半的身体靠着他,她随时可能滑坐到地上去。 距离医院不到五十公尺的地方,高元那辆闪闪发亮的宾士车被一根意外滚落的两吨重水泥管给砸成了废铁,如今那地方已拉起黄线,几辆警车正围在那边调查事故原因。 经历了那场差点被砸成肉泥的车祸,体验了生死一瞬的极度刺激之后,沈维理当然也是心惊胆战不已,至今他的手还在抖着,但终究还是慢慢平静下来了。 与其说他抱着赵子昀,是在安抚保护她,不如说,是他在藉着拥抱,在彼此温热的体温里,吸取着支撑自己的力量。他曾经以为自己看淡生死,随时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可是,在真正遭遇到死亡那一刻,求生,却是一种完全不必思索的本能。 所以,他还是想活着的,他永远没有做好死亡的准备;所以,他再不能矫情地告诉自己对死亡不在乎,认为自己可以豁达到无所畏惧。 「你还好吗?」 「还好……」她哆哆嗉嗦地轻道。 他探了探她的额头,发现凉凉的,温度略低,可是,因为自己的手指也没有回温,所以探不准;于是只好以自己的额头抵着她的,发现温度还可以,而且她的身体已没再抖颤不止,看起来是好转很多了。 「可以说话了吗?」他轻问。 在意外发生那一瞬间,他们三人都受到极大的惊吓,连尖叫都发不出来,一时之间都失语了。直到路人跑过来救援,警察也很快赶了过来,沈维理才有办法说话,就算还没冷静下来,也能条理分明地应对警察的问话,以及请人先将左手受伤的高元给送去不远处的医院急救。 那场意外从发生到现在已经将近二十分钟,除了高元受了伤之外,他们两人都是完好无恙的,不过警察还是将他们一同送来医院,希望他们也做个检查,然后等高元的伤处理好,才一起做笔录。 于是,在医生简单确定他们两人确实没有事,只需要稍作休息之后,便让他们坐在这里等待高元处理好伤口出来。此刻,就是难得两人可以私语的时间。 赵子昀觉得两人的姿势不太对,她不应该这样亲密地依偎在沈维埕的怀中,并被他以守护的姿态抱搂着;可是她的身体竟习以为常,对他的怀抱无比熟稔,像是天经地义,本来就属于她…… 「你……先放开我。」她声音还是抖着的,却不敢想是因为对车祸心有余悸,还是什么别的。 「你现在没有力气,还是靠着我吧。」沈维理拉起她一只软绵绵的左手,然后放开,就见她的手掌无力地跌回大腿上,用事实证明她现在连支使自己手臂的力气都没有。 至少她还有力气撑起眼皮瞪他。 沈维埕轻笑,下巴在她额头上轻轻摩挲着,两人如此贴近,自然感觉得到她的微微抗拒;但他一点也不想理会,不想放开她,觉得此刻这样,很好;再没有任何一刻像现在这样觉得她是如此适合他的怀抱。 他的下巴虽然刮得很乾净,却仍然对她光洁的额头造成了一点点麻刺感;那一点点的麻刺感化为战栗,瞬时爬遍她全身,让她整颗心都缩了起来,麻麻地无所适从,只觉得脸上不断地发热,却无计可施。 「对于刚才那场事故,你先前是不是有什么预感?」他在她耳边低声问道。 听到他的问话,她昏沉的脑袋一时无法竖起防备,便回道: 「我只是觉得那车子很危险,想叫你不要上去,可是却发不出声音,也支使不动身体……」 「所以后来在车上,你并没有昏过去,只是无法说话,是吗?」沈维埕的声音仍然没有太大起伏,轻轻缓缓的耳语,用最温和没有攻击性的音调,让她的心神更加放松。 「嗯。」她半眯着眼,像只正在被顺毛的小猫,感觉到他一只大掌正沿着她的背轻轻拍抚滑动,让她慢慢放松下来,好像随着他的拍抚,真的将二十分钟前的那场惊悸给拍走也似…… 「那你觉得,如果我们没有坐上那辆车,那根水泥管还会从拖板车上脱落,砸在那辆车顶上吗?」 「我不知道……反正就觉得不要上那个男人的车,很危险……」 「那个男人……」这个称呼让沈维埕不自禁低笑出来,呼出的热气喷在她白嫩的耳朵上,生生将那一小片躲在黑发里的耳朵给染红了。「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又不认识他,怎么会知道他是谁。」就算共患难过了,赵子昀必须老实说,从路边偶遇开始,她就没看清过那男人长怎样,当然也就不知道他是谁了。 「他叫高元。」沈维埕暗自扬眉,突然觉得情况很是有趣。关于高元与他这个「前女友」亲密相拥的照片,还存档在他的手机里,并且还是他决定跟她分手的主因;可是,眼下他这个前女友却说不认识高元…… 「喔。」这个名字半点没让赵子昀上心。 「他是我国中以及高中同窗六年的同学。」他又接着介绍。 「咦!」高元?同窗六年?这个她有印象!且印象还深刻极了! 赵子昀瞪大眼,抬头看向沈维埕道:「原来是他。」 「你记起来了?」 「你这一说,我就记起来了,原来他就是那个高元啊!哈。」她突然笑起来。 「哪个高元?」一道声音问。 「当然是那个万年老二高元啊,他简直是个悲剧。」 沈维埕没来得及捣住赵子昀的嘴,只好伸手轻轻捣住她的脸,并抬头对不知何时走过来的高元微笑道: 「已经看完诊了吗?你手臂照x光了吧?医生怎么说?」一副天下太平的样子。 赵子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自己双眼被莫名其妙遮住,不高兴地挣扎着,抬起一手抓下沈维埕的手掌,就看到一双正朝她冒火的眼,而那双眼的主人正黑着一张包公脸……那张包公脸,有个名字,叫高元…… 赵子昀默默低下头看着沈维埕的手掌,心虚地想着:如果现在再把这只手掌拿来盖住自己的脸,会不会显得很刻意? 第十五章 「我看过警方做的笔录了,再回想先前事故发生的情况,那时我们都停在红灯前,没有任何碰撞不说,车子也都是静止的……不管怎么说,那根捆得好好的水泥管没有道理会突然从拖板车上松脱,砸扁我的车。」脖子上吊着条三角巾的高元,就算左手暂时不灵便,模样也狼狈了点,却不妨碍他展现出与生俱来的优雅姿态。将加热过的牛奶一口喝光,他继续道:「对于今天这场事故,你有什么看法?」 「运气还不错。」双手搁在栏杆上,沈维理抬头看着远方依稀可见的海平面。 「这叫运气还不错?」高元讽刺地抬了抬自己有些轻微骨裂的左手臂,发出不同意的哼声,也跟着走到落地窗前,一同看向远方的天水一线。「要不是你及时把我从副驾驶座那边的车门拖出去,我现在就算不是躺在太平间,也大 概变成植物人了。」他手上的伤,是在被拖出车子时没站稳(事实上是吓得腿软),整个人扑跌到分隔岛上,为了保护头部,便以左手臂去承受那股撞击力道所造成的,没有骨折已是最大幸运。 「所以说,我们还能站在这里抱怨那场意外事故,还满幸运的。」 「可是,我认为这一切或许原本可以避免。」他突然转头盯着沈维埕的表情,不错过一丝一毫的变化。「你说呢?」 现在已是深夜,他们最后都投宿在小镇上唯一一间由妈祖庙经营的香客大楼,勉强算是一间四星级的中型旅馆,想要求华丽精致、宾至如归的享受没有,装潢设计上更是走充满乡土味的朴实风。不过至少房间很整洁,床舖枕头被套不仅洗得很乾净,看起来很新,还充满了阳光的味道。 只要睡的地方没有问题,挑剔的高大少可以完全不计较这间旅馆简陋的程度超乎他的想像……老实说,他家的佣人房都比这旅馆房间还华丽三倍以上。 此刻他们站在香客大楼十二楼的朝阳大厅,这是个开放式的大会客区,提供住客交谊喝饮料观海。从这个楼层的落地窗看出去,可以看到远方的海面,许多人会在清晨时上来欣赏太阳从海平面昇起。不过此刻是深夜,除了一名值守在吧台区的服务生之外,偌大会客厅,就只有他们两个客人,很方便他们进 行隐密的谈话。 「做人不要太贪心。只是受一点小伤,已经很幸运了。」沈维理低头看了下自己包着绷带的左手掌,偏头问道:「怎么,心疼那辆车?」 「身外之物罢了。何况……反正不是我的车。」高元脑中回想起下午李昌龙听到他的爱车被砸毁时的哀嚎声,嘴角不由得微勾。才刚买一个月的车,就这么毁了,确实够他心痛的了。这种心痛,即使高元允诺要赔他一辆更好的新车,也无法让他少悲嚎两声。 甩开脑中那一丝丝幸灾乐祸,高元瞄着沈维埕的左手道: 「听说你这只手也是今天受的伤?」 沈维埕点头。他知道高元肯定是从医院那边打听到的。小镇医院就那么两三个医生、四五个护士,来就诊的病人本来就不会太多,他们这样的外来人口生面孔,更容易让医护人员留下印象……更别说才包好伤口出去不到一个小时,就又因车祸而回锅,足够他们记得牢牢的,还忙不迭地四处八卦。 「你说,是我们今天都命中犯煞,注定倒楣,还是有什么灾星把我们给拖累了?」高元意有所指地问道。 沈维埕扬眉问道: 「你总是把事情往坏的方向想吗?」 「我是个万年老二悲剧男嘛。」冷哼。 「记恨不是好习惯。」沈维埕忍下翻白眼的欲望。 「我一向小心眼。」高元完全不否认自己有这毛病。 沈维理没接话,只是淡淡笑着。两个睽违十二年才重逢的老同学,虽然一直在学业上较劲,却称不上有交情,实在也没有什么旧好叙的,若不是今天突 然出了这场车祸事故,恐怕这辈子两人的关系就仅止于十八岁以前那些交集了。 「喂,沈维埕。」高元才不管沈维埕有没有谈话的兴致,也不肯让他轻易把话题给转移或无视掉。「今天赵子昀突然昏倒是怎么回事?不会是因为她预知了什么事才变成那样的吧?」 「如果你好奇,可以去问她。」 「问她?我可不想惹麻烦。」高元脸色带出一丝鄙夷。「你知不知道她是我旗下一间化妆品公司的职员?」 「现在知道了。」沈维埕点头。 高元才不相信沈维埕是现在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她一直在企图吸引我的注意?」 「是吗?倒是看不出来。」至少,今天的赵子昀完全没认出来眼前这男人是谁……这让他心中泛起一股微妙的窃喜感。 「那是因为今天你在,她总要装一下。」高元扬起下巴,嘲笑道:「我从来不知道你眼光差成这样,竟然找了这种女朋友。」 「这种?」沈维理问:「她有什么不好?」 「虚荣,三心二意,对感情不忠实……这些你看不出来吗?」 「不管你怎么看她,都跟我无关;而我跟她之间的事,也跟你无关。我不想跟你讨论她。」沈维埕很明白地摆明他的态度。 高元瞪着他,满脸的恨铁不成钢。虽然有满肚子的意见想发表,却也知道两人的交情没好到那份上,再说下去,就太过了。于是只好努力吞下堵在喉咙口的高见,一时也没别的话好说。 沈维埕低看了下手表,说道: 「快十二点了,明天还要早起,我准备休息了,你也早点去睡吧。」 「你只是不想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吧?」高元拒绝被打发。 「高元,你希望我给你什么答案?」 「我希望你给我真实的答案。」 「真实的答案就是:我们今天一同经历了一场意外。」 「这场意外其实有机会避免的对吧?」高元就是这样笃定着。 沈维埕淡淡摇头道: 「看来你早就认定了答案是什么,要的只是我的点头罢了。」 「不只需要你点头,还需要你跟我说出个前因后果。」 「高元,你堂堂一个留洋的高材生,如果还信怪力乱神那一套会很可笑的。」 「沈维埕,你在规避答案。」高元道。 沈维埕叹气道: 「高元,你真难缠。」摊摊手,「我建议你,既然大胆假设了,就该自己去小心求证。而我不可能成为你求证的对象,我只是个普通人,你缠着我真的没用。不管我说了什么,都不表示那是最真实的解答,我想你也不愿意我随便说两句敷衍你对吧?」 「你是连敷衍我都不愿意。」高元语气有些忿恨地。 沈维埕没理会他的气话,也不想继续抬杠。两人真没什么交情,说话只是点到为止,简直太正常不过。反倒是高元过度强求了。 「好了,真的晚了,我打算回房去,你一起走吗?」 高元瞪着沈维理好一会,见沈维埕不为所动,只好道: 「那就一起下去。」说完,不甘心地又补一句:「我会弄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那很好。祝你心想事成。」沈维理不在乎高元最后得到的是什么答案,反正不要来追着他问就好。 两人一前一后走向电梯,高元瞪着沈维埕的背影,心中决定,如果明天李昌龙还坚持带他去给大师收惊的话,那他一定点头同意,而不是像今天那样狠狠拒绝,还骂李昌龙迷信愚昧。如果那个大师真有李昌龙所形容的那么有本事,不是招摇撞骗的神棍的话,那么,或许可以通过那个大师,弄清楚今天这场事故是怎么一回事。 反正高元就是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太不寻常、太不合理,尤其那个赵子昀的状况简直诡异至极。 他不是迷信的人,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原本赵子昀这晚住宿的地方应该是县城里的青年旅馆,但因为遇上了沈维埕,又一同遭遇了场有惊无险的车祸,她没有反抗余地的,在四叔、沈维埕以及警方的建议下,退了青年旅馆,跟着沈维埕一同住进了香客大楼。 她以为她会失眠,却毫无预期地在沾上床单那一刻,身体便失去意识。 她这是……睡着了吗? 这种轻飘飘的感觉极之熟悉,让时时警觉着的赵子昀立即知道此刻自己并不是在作梦,甚至可能不在自己的身体里。这一切,只是「有人」营造出她在作梦的错觉罢了。 自从回到这个身体以来,她都睡得不好,也不敢睡沉,只要稍稍失去意识,就要惊醒,怕自己睡得太沉,便会失去身体的控制权。几次无预警的昏厥,更让她焦燥不安,她受够了对身体失去掌控的感觉。 而此刻,她不觉得自己是在作梦,她深信,她只是脱离了肉体,被带到某个地方……那个曾经拘困她十年的地方。 你够警觉,不错。 她的耳朵并没有听到声音,但这些字句却传入了她脑海里;这声音没有任何情绪,冰冷而制式,像是机械发出的电子合成音。赵子昀没有左顾右盼,没有惊慌失措,只是冷静地问: 「谁?」 与其好奇我是谁,还不如把握时间,看些有趣的东西。 然后,不待赵子昀再说些什么,她面前便平空出现一缕白烟;白烟的形态变化出类似于电脑萤幕的模样,接着,一些画面开始片片段段地播放起来。画质极差,不时沙沙作响,萤幕时亮时暗,像部老旧、即将报废的黑白电视,随时都会在下一秒永久性罢工。 不过,即便如此,那声音想让赵子昀看到的,都没漏掉。那画面里的人,虽然面目模糊,但大部分声音都很清楚。 ——喂,你不会是想骗我签下什么乱七八糟的合约,然后夺我的身体吧? 这个长相,没见过;但这声音,很耳熟。赵子昀一时没去注意那声音说了什么内容,因为她满心的怒火都被那声音给点燃了。这声音!这声音!这该死的、化成灰她都认得的声音…… ——哈!对,我是罹患了癌症没错,而且我的人生糟透了!活到了三十三岁,嫁了一个烂男人,没学历没能力没外表没担当,总是失业不工作,不是窝赌场就是窝在投注站,没钱就找我要,不给就偷,连我的癌险理赔都给偷去赌个精光,不管我的死活…… 对!我的人生很烂,烂透了!但那并不代表我会傻傻地被你骗!你以为你从我祖传的银镯里跳出来,我就会相信你是我王家千年的守护灵,不会伤害我?哈!如果我家真有守护灵,怎么会几代都那么穷?我爸我爷爷穷得要死,那时怎么不见你跳出来帮忙?啊……什么?你说你只负责不让我王家血脉断绝,不负责荣华富贵?!这算什么! 这个声音就是窃取了她赵子昀身体十年的那个可恶的小偷的!她现在正在看的,是那个小偷原本的人生吗?一个面貌平凡邋遢、神情贪婪算计的重病妇人? 第十六章 但是……为什么她能看到这个?为什么要让她看到这个?赵子昀就算看似全神专注瞪着那个烟幕上显示的讯息,整个人像是极力在压制着滔天怒火,似乎恨不得扑进烟幕里去撕碎那个小偷.,可,内心却冷静如冰,思索着这些画面看完之后,将要面对什么…… ——什么?你说还剩三次?你在一千年前跟我祖上某位修道的祖先有过约定,将在一千年之内出手十次,助我王家血脉不会断绝?而千年来,已经被叫唤出来过七次,如今还剩三次?那你可以帮助我什么?帮把我体内的癌细胞给消灭掉吗?啊,还可以让我顺利怀孕生下后代…… 不,我不需要,这太简单了!虽然我不知道我祖先给过你什么恩惠,不过能让你必须付出一千年的时光来报答的恩,一定很大。所以只是消去我身体里的病痛太便宜你了!我不能这样浪费!让我想想,我想好了再告诉你!你别想哄我随便用掉一个愿望,我可不是傻瓜! 这个自认为一生过得很不幸的女人,花了很多时间去想要怎么从那个「守护灵」身上榨取最大的利益。她有三个愿望可以使用,却贪心地企图在一个愿望里获得一百个愿望的成果,最好是面面倶到、十全十美。 赵子昀几乎不用看后面的进展,就知道不管这女人如何谋算,她终究不会有太好的结局……明明刚开始还知道要戒备着那莫名跳出来自称为「守护灵」 的东西,却终究在无限膨胀的贪心下轻信了这突然降临的好运。或者……这可以称之为濒死之前的狂赌?用平空得来的好运去搏天大的富贵,怎么算都不膀。 是吗? 赵子昀面无表情地听着那个女人不断和「守护灵」谈条件,冷眼看着那个女人被贪婪迷了眼,一步一步被诱哄到那个「守护灵」所指引的方向…… ——这个身体我不要了!我要一个新的人生! ——那个新人生要有美貌,要有好学历,要有好姻缘!我要嫁给那种每个女人都幻想要嫁的白马王子!让每个女人都羡慕我!每个女人都想抢我的丈夫,我的丈夫却对我忠贞不二,谁也抢不走。她们都只是在自取其辱,白费工夫! ——我不要重生!我是要一个新的身体、新的开始!我这样的人生,活过一次已经太多了 ——父亲早死,母亲改嫁,没有好相貌,没有好学历,又穷,只能在社会上做着最劳苦的工作,领着最微薄的薪水、嫁最糟糕的男人!这种日子我受够了!你不是会算命吗?你不是有神通吗?你就给我找一个有好命格的身体…… 啊?不不不!不要父母双全!我不需要别人的父母!你给我听好,我的要求是-有钱有房,父母双亡!这样我就不用应付那具身体的家人亲属,孤女的身分还能让未来的丈夫更加怜惜不是吗?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个父母双亡的命格得有个好姻缘,能嫁个让她富贵一生的丈夫,下半辈子有花不完的钱! 有钱有房,父母双亡! 赵子昀听得目眢欲裂,双眼泛满血丝。那个小偷轻描淡写说出的「理想条件」,刺得她心痛如绞、鲜血淋漓。她的母亲生她时难产而亡;她的父亲在她十六岁时病逝……她的失恃失怙,惨痛的年少岁月,竟是旁人眼中再「理想」不过的情况。 ——啊,这人叫赵子昀啊?名字跟我真像。我叫王紫云,她叫赵子昀,也算有缘,就她吧!才十八岁,刚考上大学,真是太好了!你又说她有个极好的姻缘,她未来的丈夫是白手起家、飞黄腾达的命数,还英俊得不得了!我就要她,另外两个人选我不要了!虽然那个富家千金有点可惜,不过她长得没这个赵子昀好看,而且她兄弟多,以后我看分到的家产也有限,也就出嫁前能有几年好日子罢了……不然你再算一下,富家千金会嫁到比她家更有钱的人家吗? 啊,不会?那算了! 赵子昀的人生,就在这个叫王紫云的女人的挑挑拣拣之下,因为条件吻合她的需求,于是「幸运」中选,成为她的新人生起点。 赵子昀眯着眼,毫不意外地看着眼前的烟幕化为白烟,然后四散消失在这片空间里。它想让她看的都演完了,其它激不起她更大怒火的画面,自然就不用再播映下去,是吧? 「所以呢?」她问。 你看起来很冷静。那声音在赵子昀脑海里道。 「如果你觉得失望,那真是抱歉了。」 你随时都在害怕会再度失去身体吧? 「与你无关。」 你的害怕是对的。我们可以合作。 「不。」毫不思索地拒绝。 你不该拒绝。你的处境并不安全。她随时可以回来。 「那也是我的事。」 你会答应的。那声音很是笃定。 赵子昀再不理会它,低下头,暗自找寻着离开这里的办法。这个地方令她厌恶,她怀疑这里正是禁锢了她十年的地方。不见天日,没有自由,灵魂能量被消耗,日渐稀薄消散……不!她再也不愿意待在这样的环境,她要出去! 我没让你走,你就无法离开。现在,我们谈一谈—— 「不!」赵子昀仍然拒绝。她深恨那个叫王紫云的女人,但也恨着这个共犯。他们的罪孽一样重,没有谁比较无辜,都是一样可恶!她愤怒地挣扎,想要离开这里。 你需要冷静。无机质的冰冷声音像在下达什么指令。 赵子昀头皮发麻,不妙的预感瞬时爬满全身,有一种无形的压迫感从四面八方缓缓向她逼来,像空气被实质化为硬墙,正朝她缩拢空间,一寸一寸地,将她拘得渐渐无法动弹…… 不丨别想困住她!她再也不要被拘禁!谁也别想企图缚绑她的自由! 纵使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她也断然不愿束手就擒! 没用的,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力气,你安静下来……咦!等等—— 赵子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反正她疯狂地挣扎着,只想将身上的压力都给推开……用头去撞、用牙去咬、用手去推、用脚去踹!她什么都不知道,只能拚命使力。 她没听到那无机质的电子合成音最后略为高扬的惊呼,也没有感觉到有另外一股突来的力量挟住她两臂,将她往上提起! 她猛然张大眼。当看到一张担心的男性面孔近在咫尺时,她知道,她离开那鬼地方了,她回到身体里来了。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子昀?」 沈维理双手手掌箝住赵子昀的双臂,虽然终于叫醒了正在作恶梦的她,可是见她全身剧烈颤抖、眼睛瞪大、嘴唇哆嗦的模样,却像是还没从梦魇里脱离的样子。 「你还好吗?你醒过来了吗?」他以最温和舒缓的声音问着。 「你、你……」赵子昀沙哑的声音像是乾渴了三天三夜,急促的喘息像是怎么呼吸都无法将氧气送进肺部。她十指像鹰爪猎食般紧紧扣住他肩膀,不敢放松半分力道;像是如果放手了,又会再度跌回那黑暗不见天日的地方。 「我在这儿,别怕。我陪着你。」他放开对她双臂的抓握,转而敞开怀抱搂她入怀,大掌在她背后轻轻拍抚,像白天那样,像是想要将她身上的所有惊怖都给拍走一般。 「你怎么会……」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刚好出现在她面前,将她从那可怕的地方拉出来。 「你一定没注意到我们住的是家庭亲子房,两个房间中间的墙有一扇共通的门。」沈维埕看着她的眼,解释道:「我正准备入睡,突然感觉到心神不宁,心跳失序,很是坐立不安。」 他不认为这是因为下午那场意外事故的关系。毕竟当时他并没有受到太大惊吓,没道理到了三更半夜会突然觉得害怕……他的反应神经还没迟钝成那样。 「我没有办法解释这种感觉,总之,我就是觉得你这边可能有状况,所以开门过来看看你。没想到会看到你一脸痛苦地翻来覆去,像是要挣脱什么.,所以我就叫醒你,费了好一点力气。」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到应该给她喝一点热开水压压惊,正想放开她回身去倒水…… 「你不要走!」赵子昀惊恐地连忙将他抓得更紧。 「我没要走。只是去给你倒杯热开水,你别怕。」他轻声安抚她。 「不用!我不需要喝水!」她就是不肯放。 虽然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清醒过来的,但她知道沈维埕这个人的存在对她有益无害;至少,他让她醒来了,不是吗? 基于一种野兽般的直觉,她不需知道沈维埕为什么能帮到她,她只要知道他就是可以便行了。 「子昀,你只是作了恶梦,已经没事了。」 「不,不只是恶梦!」她一个用力,在他没有防备之下,将他给拖到床上,翻身压住他;也没想什么别的,就是不让他走,只有压制住他,他才走不了。 忘了两人性别上的不同,忘了现在是深夜,忘了他们身处的地方是一张。 床……更忘了,除非男人纵容,不然通常女人的力量是压不住男人的。 「你这是……」他暗自深吸口气,极力让自己忽视压在身上的躯体有多柔软,以及,她压住他的姿势有多么不妥当……她一条腿挤在他双腿间,不只压住了他男性最不受控制的某个点,还磨磨蹭蹭地动着,要不是他真的感觉到她的不安,几乎要以为她是在诱惑……以前,她对他求欢时,就是这样「直指重点」的。 他以为经过了近十年的亲密生活,两人之间的性吸引力已经消耗殆尽,剩下的全是亲人情分;可,现在,他发现,并不。真奇怪,就算灵魂换了一个,但身体没有变啊,怎么……只是不经意的磨蹭,就轻易让他情动…… 真是,太奇怪了。他极小心地动了下,想让她的腿离他的重点部位远一点…… 「你别走!」她低吼。连忙以双腿圈夹住他的腿,锁得牢牢的,不让他有离开的可能。 命令式的语气,紧紧抓攫的双手,让他们的身体……更贴近了。 沈维埕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呼吸以及情动的身体,看着因为恶梦而抖颤着的赵子昀,她现在这模样非常矛盾,既强悍,又脆弱;像是虚张声势,却又带着股不顾一切的狠劲。好像他既是她的救赎,又是她的猎物…… 真是要命的……吸引人。 沈维理看在眼底,目光逐渐变得幽深,心里被打动了,便再难控制住身体的反应……于是,也没打算走了。 「好,我不走。」就着昏黄的床头灯,他目光从她瞪大的双眼慢慢下移到她粉色的唇瓣,忍不住想着:不知道她的唇是否像她正抓着他肩膀的手指那样冰冷? 然后,他不只是想想而已,而是低下头以吻去探温。 他在干什么?!赵子昀眼珠瞪得快蹦出眼眶,像是不明白他的唇啄着她的唇是在做什么。 然后,她低喘出声: 「你在吻我?」 「对。」又吻了下,这次吻得久了点。 为什么她的身体一点反抗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还觉得理所当然的样子!赵子昀轰轰乱响的脑袋发出了这个疑问;然后,她突然想到,她不是他的女朋友!就算身体是,也已经分手了! 第十七章 「你怎么可以这样?!」她叫。 「你不喜欢吗?」他停止吻她,但两人的距离并没有拉开多少,他呼出的气息温热地吹拂在她脸上,那热气,让她的脸几乎要燃烧起来。 「我当然……」她下意识地要怒斥他的侵犯,可是,她突然发现,自己冰冷的身体正在变暖,很明显的在变暖。不是错觉,也不是因为他过度接近而产生的情动……她很确信才刚从困境逃出生天的自己没心情去想那些有的没有;可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有一种荒谬的猜测悄然浮上心头,她怔怔地盯着上方那张极近的俊脸,虽羞于启齿,却又急于求证。于是,不给他开口发问的机会,她双手突然转而捧住他的头,不让他动,而后奋力起身,扬起头将唇撞向他的,让四片唇瓣再度胶合。 她以为自己不会接吻,她以为这样莽撞的力道会让两人受伤,甚至再不幸一点的话,恐怕有人会嗑断门牙。 但,出乎她的预料,并没有。 她没有撞坏自己或他的大牙,当她的唇碰上他的时,她的身体便知道该怎么做了。她贴近、她吸吮,当他舌尖探向她时,她的唇也顺势微启,将他接纳……她,她竟然会接吻!而且非常嫺熟! 「我、我怎么可能会知道……」她在换气的空档,结结巴巴地说不出完整的话,看向沈维埕的目光甚至不再理直气壮,反而闪闪躲躲的。 沈维埕低笑,鼻尖疼爱地磨磨她的,道: 「还要继续吗?」 赵子昀脑袋昏昏沉沉的,又太过贪恋那温暖,知道可以从他身上得到更多,就想不断地索取,于是拒绝去想那些太过深入而伤人的问题……比如爱或 不爱;比如沈维埕对赵子昀而言,只是一个曾经暗恋过的陌生人;跟他谈了十年恋爱、有过亲密关系的是王紫云,不是赵子昀,她不该跟他有亲密的行为。她跟他,是已经分手了的、没有关系的陌生人。就只是陌生人而已。 可是,她却说道…… 「要。」 很卑鄙,她承认。 因为他身上有着能让她温暖起来的奇特能力;因为她不想让他离开,生怕自己会再度被拉回那虚无空间里;只要他在她身边,她就安全了。 她不在乎他曾是王紫云的男人,不在乎两人并不相爱,这些都不重要。现在,她只要他留下来。 很自私的,就是要他留下来。 于是,当他的唇再度吻住她时,她全然接受,闭上眼,顺从他的带领,配合他……这并不难,她的身体完全知道该怎么做。 而赵子昀,觉得自己的灵魂一半在身体里,一半抽离出来。 身体里的那一半,热烈地投入他所给予的欢愉,从吻,到衣衫渐解,到完全袒裎相对,互相膜拜对方的身体,半点也不生疏,轻车熟路地知道该怎么探索对方,知道怎样能让对方感到快乐…… 抽离出来的那一半,冷眼看着,情绪万般复杂,有着看六片的尴尬、有着被侵犯的羞愤、有着被爱抚的惊颤、有着……有着曾经最迷恋的那个男孩,竟然真的正在与自己发生肌肤之亲的震撼感。 除此之外…… 最真实的是,她的身体被一种奇特的温暖给浸满,被密密地保护住。 她看到了,在他们身体合而为一时,她左手腕上的紫玉镯在昏暗的光线下泛出一圈又一圈的流光,将两人交握的十指照得莹亮。 他身上的某种能量,不断地被她手上的镯子吸纳,又经由镯子转化成温热的暖流,传递到她身体内,将所有的冰寒驱逐排挤出身体之外。 沈维理这个男人,之于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或者说,这只紫玉镯,到底连系了她与他什么? 而,赵子昀能清醒去想的,也就那么多了。当她脑袋愈来愈模糊,来不及发现自己抽离出来的那——部分清醒已经被毫不客气地拉回体内,再也脱离不出来时,她的全副感知,已被一股身体很熟悉、灵魂却很陌生的高潮战栗击中,然后,在无尽的高热与震颤中,失去所有意识。 刘如晴从来没有想过,她开车回台北时,会捎带上一个搭便车的。之所以没有想到,当然是因为这个意外的乘客不是沈维埕,而是赵子昀。她真的以为,她与赵子昀会老死不相往来。可是…… 「我真没想到我会对你心软,竟然同意载你一道回北部,而不是将你随便丢包在路边。」刘如晴凉凉地说道。 「如晴……」赵子昀满心乱糟糟,双手捣着从早上起来就红晕满布的脸,哪还有多余的心思去感受在意刘如晴语气里藏着多少冷淡讥诮。当她有办法再度发出声音时,就是悲惨万状的对好友唉叫着:「如晴……我完蛋了……我没脸见人了……如晴……」 「需要我载你去机场吗?」 「为什么要去机场?」哀嚎到一半的赵子昀突然从指缝里露出两只眼睛问。 「你可以买张机票去韩国。」刘如晴勾起一边唇角笑。 「去韩国干嘛?我又不爱吃泡菜。」 「不是没脸见人吗,去韩国变脸吧。」 「啊?」由于对这个世界大部分的讯息仍然处于未更新状态,与现代人有着十年的鸿沟距离,所以赵子昀不太清楚刘如晴指的是什么。 「变什么脸?韩国有什么奇怪的发明吗?」 刘如晴被赵子昀过于无知的问题给震得收回脸上所有的讥讽表情,趁着停在路口等红灯的空档,谨慎地问:「南韩的奇怪发明是不少。嗯,你知道南韩的首都叫什么吗?」 「汉城啊。」想也不想地就说了。可是,看到如晴脸色不太对劲,于是对自己的答案有了动摇。「我没说错吧?」 「南韩的首都现在叫首尔。」 「咦!」赵子昀惊讶不已,连忙启动脑子里的记忆去捜寻。一会儿后,恍然道:「还真是呢!已经改名了啊。」 刘如晴眼色复杂地看着她,咬着下唇,似是想说些什么,却又什么也不想再说的模样。 赵子昀的双手从脸上滑下来,迎视着她曾经的好友。就算已经多年毫无交集,但她们之间,其实对彼此还是非常了解的。 「如晴,就算你告诉自己不要相信那些很荒谬的事,可是,有些事情,真的由不得你不信。那个在大学时期跟你决裂的人,不是我。从新生报到那天的车祸起,我就被人夺舍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在我身体里的都是别人,不是我。直到最近,我才得回我的身体,我才是真正的赵子昀……不是什么夺了赵子昀身体的孤魂野鬼。」 绿灯亮了,刘如晴转头看向正前方,像是专心开车,但凝着的眉峰,说明了她的心绪很不平静。车行好一段路之后,才道: 「昨天早上你也看到了,是我将沈维埕学长给载来村子里的。他想找你,认为你应该在老家……我很惊讶他居然可以查到我跟你的关系;不过,沈学长一向很厉害,只要他想知道的,好像就真的没有什么能难倒他的。也难怪高中时期迷倒一大票女生,让大家把暗恋他当成抒解压力的休闲活动,他很有本事。」 「他……其实也知道我不是那个跟他谈了十年恋爱的人了。」赵子昀说到这里,还特意强调道:「而且,我跟他分手了。」 「分手……」刘如晴冷笑了声,瞥了眼赵子昀就算穿了高领毛衣也遮不住的几点吻痕道:「还真看不出来。」 「那是意外!」赵子昀羞愧地说道:「我也不希望发生那种事,我很清楚自己跟他没恋爱过。我才不会因为暗恋一个人三年就随便跟人发生关系。」 刘如晴听得出赵子昀说这些话不是出于矫情,她是真的为此感到羞愧的。不过……再怎么说,事情毕竟是走到这一步了,再想把沈维埕甩掉,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沈维埕这个人,若是跟现在的赵子昀保持距离就算了,表示一切大概可以如赵子昀所愿地走向分手结局,可现在这样,却是难了。 「可,事实就是,你跟他,发生关系了。」刘如晴淡道。 「是啊……」赵子昀好羞愧。 「你这样……倒是有当年高中时候的模样了。」 「所以,你相信我的话了?」她小声且饱含希望地问。 「现在你在我车上了,不是吗?」刘如晴轻哼。 今日一早,刘如晴本来就打算开车回台北,要不是听说沈维埕出了车祸,虽只是受了点惊吓,没什么大碍,但毕竟人是她载下来的,总要看望一下才好。所以她从赵四叔那边打听到了沈维埕的落脚处,开车到镇上,才刚将车子停在香客大楼门口,正要打电话给沈维理时,哪里想到就恰巧遇到鬼鬼祟祟从大楼门口跑出来的赵子昀,并且打一照面,就被赖上,不由分说蹭上车,赶也赶不走。 于是,电话打不成了,也不用见沈维埕了,只能依着赵子昀的恳求,将车开走,尽快地远离香客大楼……刘如晴想,那一刻,她一定是中邪了,才会对一脸可怜兮兮的赵子昀这样依从。 或许……在她内心深处,也是被叶知慧说动了的,相信赵子昀的身体换了个灵魂的人不只是沈维埕,还有她。可是……刘如晴更想确认的是,眼前这个人,才是她所认识的死党,而过去十年那个刻薄势利的女人,是夺了赵子昀身体的孤魂野鬼。 「……如晴,你看我的手镯。」似乎终于让自己镇定了一点,所以赵子昀开口的同时,也将左手腕抬起,向刘如晴凑近。 「嗯?」瞥了眼那只被沈维理特地送来的手镯。「这手镯除了从白灰色变成深紫色之外,还有什么神奇的地方吗?」 「如晴,这只手镯你以前也见过的。我爸在我十六岁那年生日时就给我了,说是传家之宝,不可以离身,要一直戴着。只是那时学校管得严,我不敢戴在身上,直到高中毕业之后,才开始戴上。你还记得吗?」 刘如晴回想了一下,道: 「好像是。不过我不太记得它以前是什么顔色了,我只记得这镯子因为那场车祸而断成两段,后来就没在你手上见过了。」直到昨天才知道,原来被沈维埕收着。 「它曾经是粉紫色的。至少,十年前是粉紫色。」右手食指轻轻戳着左手腕上的紫玉镯,眼神复杂地道。 刘如晴好奇地又看了眼那只玉镯,忍不住问: 「它颜色会变化,是出自于什么原因?」 「如晴……你听了一定会觉得很扯……」赵子昀很是艰难地道:「我也是在今天早上才弄清楚这只镯子的事……」 「如果你不想说的话,我也不是非要知道不可。」刘如晴看赵子昀一脸羞于启齿的样子,也就没那么好奇了。 「我不是不想说……是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有这么扯的事……」深吸一口气之后,赵子昀道:「由于昨天晚上我跟沈维埕发生了关系,所以关于这只镯子的事,我才全部知道了。你别那样看我!就说这种事超扯的,扯到我都说不出口。」戳着玉镯,恨恨地道:「谁教这镯子十年前撞断了,谁教这镯子上沾了沈维埕的血,所以我跟他才会纠葛不清,想分都分不了。」 第十八章 「等等!我不太明白你说的意思……」刘如晴听得一头雾水。 「总之,说起来……这件事,还是我带塞了他。就从十年前那场车祸说起吧……其实,如果当年那场车祸我没救他的话,他顶多手骨折,却是从此人生一片顺遂,鸿运大展,再不会有任何灾厄……可是,就是因为我多事救了他,还摔坏了我的手镯,于是……我帮他承担了骨折的灾祸,他承受了积存在这镯子里的所有晦气。而没有玉镯保护的我,就在那时被夺去身体了。」 「竟是因为这样才失去身体的吗?可是……这镯子里怎么会有晦气?这可是你的传家之宝,不可能是坏东西。」 「这晦气……不是用来伤害我的,是为了保护我……我爸会一点道家玄术,才把镯子改造成那样的。因为他算出来我在十八岁那年会出事……原本,在十八岁那年,我就会知道并且防备可能会被夺舍的事,里面的晦气就是为了对付那个要抢我身体的灵魂,但那场车祸将一切弄乱了……」 就算赵子昀说得不太有条理,一切听起来也不可思议得很,但刘如晴还是努力去理解了。暂且压下心中的惊诧,她只问: 「这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从回魂那天,还是昨天拿回镯子才知道的?」 「是……跟沈维埕上床之后……答案才一一浮现在脑子里的。」 「啊?」这也太离谱了吧? 「因为镯子上有他的血啊!他的血已经融进紫玉镯里了;而他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天生鸿运好命人,他的命格太旺,所以这个镯子接受了他的血,被他的血融合,所以它已经不独独属于我赵家的了。」 「呃……我不太懂这些。如果知慧在这里就好了,她一定马上就能理解你,的话,并且完善表达出你所有无法清晰说明的。」刘如晴第一次肯定了作家这种身分还是有优点的。 「知慧?谁?」赵子昀思绪被带偏了一下。 「沈维埕曾经的暗恋者之一,在过去十年里,曾经被占据你身体的那个孤魂野鬼冷嘲热讽过许多次。简而言之,你们彼此交恶。不过,她同时是我大学时期的死党就是了。」 「你的死党?」赵子昀很介意这个字眼。 刘如晴瞥她一眼,凉凉道: 「你这十年来把我们的友情败坏得一乾二净,现在还好意思吃醋?」 「那又不是我!」 「沈维埕不是你男友,你不是也给睡了?」又停在一处红灯前,刘如晴朝一脸冤屈状的赵子昀伸出右手食指摇了摇道:「总之,你这身体做过的事你都得认,也别分得那么清楚了。是好是坏,你都得概括承受。再说:事情都这样了,你再抗议也没用。这手镯对你很重要,但沈维埕的血在里面起了什么作用你不能不弄清楚,所以你无法真的跟他老死不相往来。」 「这不公平!而且我不是故意睡沈维埕的,全都是这只镯子的关系。都是它在作祟!我讨厌所有被控制的感觉,这十年我受够了!」 「就是因为受够了,才要弄清楚,并且解决这个问题。你在这里朝我发火撒娇是没用的,我可不是这只手镯的一半主人,你得去找沈维埕,跟他一起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刘如晴非常冷静地道。 「我不想面对他!」赵子昀嚷道。「我的人生够乱了!现在都还乱七八糟的,还得防着那孤魂野鬼又缠回来,我很累很难过很烦……」 刘如晴任由她去歇斯底里,还是依然冷静。道: 「你睡了他,就撇不掉他。沈维埕学长既然还愿意跟你亲近,就表示他不想跟你分手。」 「但我又不是他交往的那一个!他明知道,还跟我纠缠,对待感情也太随便了!对跟他交往十年的人都没半点真心,谁敢跟他交往啊!说起来,他这是出轨吧?这是占便宜吧?我才不要便宜了他!」赵子昀愈想愈气堵,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刘如晴原本还想吐槽些什么,好教赵子昀尽快面对现实,不要再逃避了;不过,当她瞥到一辆骚包的香槟金名车咻地以45度角横停在她车子前方,稳稳地挡住她的去路时,讶异地凝眉,猜不出是什么情况,直到看到从后座走出~来的沈维埕时,她双眼一眯,问着还在抓狂中的赵子昀道: 「子昀,你的手机给人定位了?」这年头的手机应用程式,真是无所不能到让人心惊啊。 「什么手机定位?」赵子昀一头雾水,并道:「我手机没开机啊。」 「没开机吗……」刘如晴喃喃道:「我现在已经有七成相信,你这只手镯跟沈维埕学长勾搭上了。」而且还很与时倶进地具备了app功能…… 赵子昀顺着刘如晴目光移动的方向看过去,头皮发麻地看到在半小时前被她抛弃在香客大楼的沈维埕,此刻正站在她座位的床边,直直地看着她。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赵子昀没有脸见沈维埕。 她时时刻刻都想要躲开他。可,有些人不是你想躲就躲得掉的。 就算赵子昀心中百般不甘愿,也知道自从那一夜之后,想要跟沈维理再提起分手这个话题,已然失去底气。 倒也不是因为两人有了身体上的纠缠,才让一切变得复杂;真正让赵子均觉得头痛不已的是,当她因为紫玉镯而得知所有的讯息之后,就算她是个再怎么冷心冷情不知感恩的人,难免也会在沈维埕面前挺不直腰…… 十年前,如果她没有多事的去救他,沈维埕不会被她带塞,走了十年霉运…… 十年前被夺舍,她自己也得负一半责任。因为她的冒失,于是父亲大半辈子的努力,为了保住她一条小命所做的种种,都被她无意中给破坏掉了,才导致自己有了十年的灾难。 幸好……那镯子没有完全失去作用,让她还有机会回到自己的身体里;而这一切,还得感谢沈维埕。他的天生鸿运在这十年里全转移到她身上,让她得 以残喘留下一口气,灵魂没有被消灭掉,以至于当有机会得回自己身体时,灵魂还没有消亡…… 无论沈维埕知不知道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她犠牲了多少,她都不能当作没有这回事—她还记得,得回自己身体之后,第一次见到沈维埕时,他周身的黑气蒙头盖脸的,让她完全无法看清他的长相,心中还咋舌不已地想着——这个满身晦气的男人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好吧,她欠他。可是……这种被占了便宜又没处申冤的憋屈感,闷得她快要吐血是怎么一回事? 这几天,她都在重复做着一件徒劳的事——躲他,被他逮到,继续躲他。 「子昀,我觉得你跟沈学长打情骂俏的方式真是……活泼生动。」 「我哪有空跟他打情骂俏?!你哪只眼睛看到了?我是在躲他……」 「明知道躲不掉,又执意躲猫猫,就是不肯好好说开。如果这不是情趣,我只能说是你闲着无聊了。」刘如晴以一个旁观者的冷静,说得非常直白。 「如晴,我真的不想面对他!」赵子昀哀嚎道。 「他只要守在你四叔那里,你就躲不掉。今天是十五号了吧?」刘如晴在电话里问。 「对啊,是十五号,我爸捡骨的日子。刚才已经开棺捡骨完了,接下来就挑日子进塔。等一下我们要回祖厝那边的宗祠祭拜……」 「你现在躲在哪?」 「我现在躲在琳子的房间……」虽然很气自己胆怯成这样,可是,她就是无法面对沈维埕,尤其在知道一切之后…… 「那沈学长人在哪?」 「他在楼下。我四叔在跟他说话。」赵子昀抱怨道:「你说,我爸捡骨关他什么事?他怎么也去了?一般人就算胆子大好了,也不会想去看人家开棺捡骨吧?又不是自己家人,躲都来不及」 「我觉得比找我抱怨更重要的,是你应该去弄清楚学长是怎么想的。我觉得……他八成已经以赵家女婿自居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赵子昀叹道。 「那你愿不愿意呢?」 「我才不——」直觉要叫嚷出自己的不乐意,但眼角余光突然扫到房间门 口立着一抹人影,整个人为之僵住,只能呆呆看着那人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子昀?喂喂?讯号不良吗?怎么没声音了?」刘如晴还在那头担心地呼叫着。 可赵子昀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看着沈维埕缓步走进房间,他的双眼定定地看着她,也没有刻意制造压迫感,但她就是被镇住了,什么也不能做。 沈维埕走到她面前,拿过她握在手上的手机,也不理会正在通话中,就直接关机,然后很顺势地将她的手机收到自己的外套口袋里,一脸的理所当然。 「你、你干嘛拿我的手机?而且、而且我还在讲电话!」 「这些日子以来,你总是不开机。我想,你可能比较喜欢手机处于最省电的状态,所以,身为你的男朋友,我有义务支持你随时保持节约能源的好习惯。」他声音淡淡的。 虽然他的声音始终温和浅淡,没有什么情绪的样子,但赵子昀却已经能多少感受到他平和表面下的不爽……这个男人,从暗恋他三年到现在的「重逢」,赵子昀从来就不觉得他是个好脾气的人……即使在最美化他的那几年,善良温柔这类的形容词也从来不会往他身上套。 一个聪明到能让人觉得很厉害的人,赵子昀从来不觉得那些柔软温暖之类的形容词放在这样的人身上会是恰当的。 老实说,赵子昀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本就不是那种「神爱世人」型的圣人,而是厉害得让人仰望、很性格、很冷静,总是订下最难以达成的目标,并且坚毅地去完成它……甚至是不择手段地;而沈维理这个人,无疑有着这种潜质。 可现在,赵子昀后悔了。不是后悔自己曾经暗恋他三年,而是后悔自己居然如此「慧眼独具」。这个沈维理,正是无限近似于她以前年少无知时幻想中那种的理想男人……厉害,并且难缠;特爱设定一个不可能的任务,然后去完成它…… 赵子昀很不愿意在自己脸上贴金,但她发现,眼下,她似乎正是沈维埕想要攻克的目标;他对她,有一种奇怪的坚持,以至于这几天来,不管她怎么躲,他摆明就是跟她耗上了。 「你上楼来,就是为了帮我节约能源吗?」她左看右看,企图找出生路。 「不。我主要是上来确定你没有跳窗逃掉。」虽然已站在她面前,他却仍然朝她走近。于是逼得赵子昀只能不断后退。 「我今天不可能会逃,等一下我还要回祖厝那边祭祖。」说完后,又觉得自己的回答很弱势,于是补充道:「你别再对我紧迫盯人了,我会找一天好好跟你谈的,不会再逃了,你放心。」 「你认为,经过这四天来的捉迷藏,你还有信用可言?」 第十九章 好吧!确实。从莫名其妙跟他上床那天起算,她就一直在逃避,就是不想见到他,可是他总是能找到她……虽然费了点劲,但最终的结果就是她摆脱不了他不是吗? 「……有没有信用可言又怎样?我希望你走开,你偏偏不肯,你也让我很烦!还有,不要再靠过来了!」所以受气是双方的,她就不明白他到底在执着什么;为什么不肯放过她,现在还一直逼着她后退。 「你在烦什么?我吗?」他没理她的警告,仍然逼着她缓步后退。如果她有勇气不后退,就得有投入他怀中的觉悟。 「不只是你,还有很多很多,老实说,我真的没力气陪你玩感情。你明知道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你是。」沈维理已经将他逼到墙角,直到她再也退无可退后,两只手臂左右一撑,将她困在他双臂与墙角之间,让她插翅也难飞。 「明明就不是!你讲理点!」被他压迫得连呼吸都不敢用力,嚷出来的话更是色厉内荏得很。 「讲理?你遇到的事,以及,我遇到的事,都是没处讲理的。」沈维埕轻哼。 「你在说什么?!」赵子昀心中猛地一惊,有了一种不妙的想法…… 「比起你遭遇的那些没处讲理的事,我觉得,我跟你之间的情感纠缠,一点也不复杂,不值得你为此成日躲我。」 「什么叫不值得?你把感情当成什么了?那个、那个孤魂野鬼才是你谈了十年恋爱的恋人,你既然知道了,就不该跟我纠缠,虽然是同一具身体,但毕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我没有办法接受!或许你只要是同一具身体就可以将就,但我做不到!」 「我确实跟王紫云在一起十年,也确实打算娶她,跟她过一辈子……直到她做出让我再也无法容忍的事之前,我是打算跟她过一生的。」语气冷淡,听不出什么感情的成分。「这是她挟着『救命之恩』所做出的要求。当时,我同意了。不是出于爱情或者感恩,而是因为我对婚姻没有任何期待。」 「你这样……对感情也太随便了!所以,就算现在身体里换了个灵魂,你才会觉得无所谓是吗?反正身体是同一个……咦!不对!你怎么会知道王紫云这个名字!」他怎么可能会知道那个偷了她身体十年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怎么会不知道?这镯子,」沈维埕指了指她左手腕上的紫玉镯,「它吸了我的血、吸了我的气运,算起来,也可以说是认我为主了。所以它所承载的讯息,我也知道了一些。」 「不可能!怎么会有这种事!」赵子昀低叫,不敢相信沈维埕所说的。 「你痛恨我这四天来对你的死缠烂打,可是,你却完全没有去思考我为什么这么做。」沈维埕盯着她张惶失措的眼,道:「也是。被拘禁了十年的人,性格孤僻、拒绝融入人群、拒绝人际交往都是很正常的事。因为对这个世界已经失去信任,也以为自己一个人就能应付所有事,所以谁也入不了你的眼。你的自私很理直气壮。」 「什么自私!说到自私,你才是!你对王紫云没感情,却还愿意跟她过一辈子;现在她不在了,你一点也不在乎,反正还是这具身体,所以你就认定我是你女朋友。你这个人,简直自私无情透顶!我猜,就算下一秒,我的身体又被别的孤魂野鬼占据了,你也不当一回事地依然好好当她的『男朋友』!」 「或许。」沈维理很是冷酷地回道。然后冷笑,「赵子昀,我真是不明白你在想什么。你的处境很堪忧,因为你甚至不知道王紫云会不会再跑回来抢你的身体;而且这个镯子的作用你还没完全了解,可是你现在却满心只想着我的感情虚伪,痛恨着我的自私无情,所以不肯面对我,你还真有闲情逸致。」 「是!我当然没有你的心宽!自己的女友换了人了,你都无所谓,你这样冷心冷情,我看了很心惊,一点也不想跟你扯上关系!所以请你离我远一点!」 「你太在意我,所以无法接受你喜欢的人品德不高尚;你更痛恨着王紫云利用你的救命之恩跟我交往十年。原本,那应该都是属于你的。」虽然算起来才刚认识真正的赵子昀,但沈维埕从来就不是简单的人,而,当他专注于某件事或某个人身上时,都会取得很大的收获;更别说……他确实逐渐知道了很多讯息;这些凌乱的讯息,足够他去抽丝剥茧,拼凑出大部分真相。 相对于那些离奇的真相,眼下赵子昀对他感情上不够忠贞的在意与别扭,还真是不值一提,一眼就能望穿。 「你胡说!我才不在意你!我只是想要你离我远一点!」 「显然,你的父亲并不这么认为。」 「你在胡说什么?!别告诉我,我爸找你托梦了!」她一点都不信。 「没托梦,但他确实在十几年前就做了手脚。在这镯子里。」沈维埕看向那只紫玉镯。 「你说我爸算计了你?!」她怒问。 沈维埕摇摇头道: 「应该说,你爸算计了你未来的丈夫。你命中注定会嫁个很有福运的丈夫,他很早就算计了那份福运,用来保护你。」 「你认为那个人是你?你就这么认命了?你就这么有牺牲奉献的精神?别扯了!」就算沈维理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赵子昀也不认为他会认命被算计。他跟她没有感情,就算再加上王紫云附身的那十年,也没累积出足够的情分,不足以让沈维埕出手帮她。 「我不是烂好人。」沈维理直言道:「我也不是因为四天前跟你上床,就觉得必须负责,或者就此被你迷得神魂颠倒什么的。毕竟……这十年来,我们可不只是牵牵手、亲亲嘴的纯洁关系,我们对彼此身体熟悉的程度,已经到了裸身相对都不太会动情的地步了。」 赵子昀对这种成人话题显然适应不良。她的灵魂还只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还没有机会成长到与身体年龄同步,所以见他把性事说得这样轻描淡写、家常便饭,她又羞又气,不由得伸手推他,怒叫: 「你够了!我不想谈这个话题!」 沈维埕静默地低头看着她左手贴在他胸口,好一会,才道: 「我也不想谈,但很明显,你就是在意这个。因为上床这件事,你脑袋一团乱,乱到现在都还没厘清,所以我不得不跟你谈清楚。」 沈维埕看出来了,对她就是不能客气斯文对待,不然就只有被彻底无视的下场,还是激出她的怒火有作用一些,至少他能从她的失言中探知到一些脉络。 「只要你离我远远的,我脑袋就会清楚!」 「我很怀疑。」沈维埕冷笑。 「你到底想怎样?:你明明可以闪得远远的,这一切都跟你没有关系!我不以为你会对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感兴趣……还有,既然我的身体对你不具吸引力了,那你应该趁这个机会彻底做个了断,不是吗?天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啊!」不管怎么说,赵子昀就是觉得被占便宜了,而且占了她便宜的人,还一脸没占到的样子,让她堵着满腔怒火,就是发作不得,只能默默内伤。 是的!正如沈维埕所说,自从那一夜有过肌肤之亲之后,她脑子就一片混乱,尤其在知道沈维埕这个人是因为她而倒楣透顶之后,她一方面觉得被占了便宜,一方面又觉得对不起他。两种极端的情绪一直折磨着她的脑袋,让她恨不得去找一面墙来撞一撞,如果可以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撞忘了,该有多好! 她真的不想面对现实……尤其正如沈维理说的,她的处境并不安全,谁知道那王紫云哪天会不会又觉得她的身体好而跑回来跟她抢?在抢身体这种事情上,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 「赵子昀,不管我在想什么,总之,我们暂时是分不开了。你需要我。」 「我不需要!」 「不,你需要。」他一手握住她左手,也包覆住那只紫玉镯。 「我不相信你!你没有理由帮我,我也不知道你能帮我什么。说到底,你也就是个很聪明的普通人罢了。」 「我当然有理由帮助你。」沈维埕像是被她的冥顽不化弄得有些不耐烦了。将她扯进怀里道。 「什么理由?」 「十年前的救命之恩,我还没有报答你。」他语气淡淡的,听不出诚恳成分,就像是随便抓来的一个藉口。 「救命之恩」这四个字从沈维埕嘴里说出来,怎么听起来这样讽刺?而为什么她偏偏就是被这字眼给戳中了最气虚的那一点…… 她害了他十年;当年,如果没她「救他」,如今他该是怎样的风光得意啊…… 就在她想要说些什么来消除自己的愧疚感时,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波讶异而兴奋的喧哗声响;然后,接着就看到堂妹赵子琳冲进房间里,叫道…… 「发炉了!发炉了!楼下所有的香炉同时发炉了!子昀,你爸牌位前方的香炉第一个发炉,接着其它的都一起发起来,一下子全烧起来了,真了不起!我爸说这是你爸有指示,你们快下去看!」 「这真是太扯了。」向来说话总是重视用词雅致的高元,面对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也只能用很本土俗俚的字眼来表达感想。 四天前的意外事故发生之后,好友李昌龙一直要抓他去收惊去霉运,直说这个村子里有个大师在收惊化煞方面很有一套。就算高元也觉得那场事故发生得太离奇,可能真的有必要请玄异人士走个过场,买个安心什么的,但他可不是失业中的沈维埕,成天没事干,有无限的时间追着他那个有出墙倾向的女友跑。 他堂堂「日昇」集团的总经理,日理万机,每天的行程都排得极满也都是极重要的,所以在跟秘书确定了行程,实在排不开之后,他当然无法马上跟着李昌龙去给那个听说很有道行的大师收惊,总得等他回台北将事情处理到一个段落再说。 于是,当他高效率地将自己的行程重新安排,把立即需要解决的事在三天之内处理完后,便又开车南下,把接下来三天的时间安排在小镇。于公,可以跟李昌龙去详谈开发案的事;于私,就是见识一下所谓的大师,体会传说中很厉害的收惊了。 不过,高元真没想到,李昌龙所谓的大师,竟然是赵子昀的四叔。 当他们一踏进赵大师家庭式的宫庙时,就见到沈维埕与赵子昀并排站在神桌右边角落一处牌位前,听着那位大师双手高举一个装着香灰的盘子,口沫横飞地对两人说明着什么。 宫庙里有不少人,全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大师讲解那些玄之又玄的事,没人,有空去理李昌龙与高元。李昌龙反正是熟客了,自是不会乾晾着等人来理,很自然就跑去抓着赵大师的女儿追问眼下发生什么事,怎么会那么多人在看热闹。 得到的答案让高元觉得很扯。 什么赵父显灵,指示着沈维埕与赵子昀是天作之合,最好尽快结婚。结婚之后,所有灾厄将可破除,再无邪祟近身…… 第二十章 一般普通人对玄幻的事都遵从孔老夫子的指导……敬鬼神而远之。这世上对灵异事件狂热的人毕竟不是太多,就算科学无法证明这些玄之又玄的事,但一般人也不是非要弄清楚不可,不管存在不存在,总之,大多是不靠近、不接触的。 高元可以接受盖房子要看风水、运气不好找大师改运、结婚时找人合八字……毕竟是中国人,骨子里对道家风水命理的理论还是尊重的。可是,拿着号称「发炉」过后的香灰,在那边胡诌着一大串「指示」,实在也太离谱了。尤其这指示还关乎终身大事,简直是儿戏。 「你不会信他说的那些吧?」趁着赵四叔拉着赵子昀苦口婆心相劝着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空档,高元跟沈维埕走到宫庙外的大广场边,问道。 「信不信不重要。只要它被人解读出来的,合乎我的需要就成。」沈维埕双手插在牛仔裤口袋里,目光仍然追着宫庙里正乖乖听赵四叔训话的赵子昀看。 「得了。都交往十年了,你这副牵挂上心的样子,摆出来不合适。」高元冷哼。「你不是那种重视爱情的人,而且赵子昀的品格也不足以让你的铁石心肠融化。我就不明白她这样风评不佳的女人,你为什么还追着不放。但凡你还有点男人的傲气,早该将她给甩了。」 「是甩了没错。」沈维埕难得这样坦白。 可惜高元半点也没听出他这话的真实性,更加哼声连连道: 「哈,甩了?!我怀疑你被下了迷魂咒,咒物就是那盘香灰!瞧,那盘香灰『指示』你得娶那女人,你竟然一点反驳的意思都没有。你真的是我认识了六年的那个沈维埕?」 「你怎么会期待我还是十八岁以前的样子?在我们都已经三十岁的现在?」老实说,就算同窗六年,他们对彼此的了解也没多到哪儿去,毕竟只是点头之交。 「你该不会被这几年的不顺心给弄没了心气吧?怎么感觉你好像对什么事都无所谓的样子?这不像你。」高元不喜欢看到沈维埕这样,身为他最看重的对手,把超越沈维埕当成证明自己优秀的标的,沈维埕应该要更有气势一点,而不是连甩个不忠贞的女友都不乾不脆,像是被女人吃定的样子。 「高元,你是来收惊的吧?」沈维埕没接他的话,下巴抬了抬,指着赵四叔的方向道:「我看赵四叔应该是有空了。」说罢,往宫庙的方向走去。 高元不爽地抿了抿唇,终究还是不死心地想要从沈维理口中挖出一点答案,所以便先说出这些日子从李昌龙那边打听来的一些赵家往事: 「我听说赵家祖上就是修道的,几百年来也出过一些具有特别神通的大师,不过这一百多年来倒是没再生出有慧根的子孙。赵家长房嫡系上数三代就单传,而且还早逝,没一个活过四十岁的。如今算起来,赵家的嫡系正统,也就赵子昀一个,不过我看她是没有什么神通的。至于赵四叔的本事,不是天生,而是后天学成的。我说,你不会是想要学这些道家玄术吧?不然为什么还要跟赵子昀纠缠?」愈想愈觉得有可能,高元揪住沈维埕的手臂问。 「只是遭遇了一次离奇的车祸,找人消灾化煞就成,你别陷入了!」只要想到精明理智的沈维埕有一天会变成那种成天把「大师」、「师父」挂嘴边的信众,就不寒而栗。 「你想多了。虽然觉得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情很玄幻,但我并没跑去当信徒的意愿。」 「可是你看起来并不反对娶赵子昀?」这是仅次于迷信鬼神灵异之外,第二糟糕的事了。 「是啊。」沈维埕笑了笑,道:「看她那么不情愿,我就觉得娶了也不错。」 「……」高元听了无言以对,突然觉得自己为着沈维理的自甘堕落、委靡不振而跳脚的行为简直傻透了。看这家伙还有心情使坏心眼,就知道他脑袋一直在正常运转,没有被下迷魂咒。 两人走进宫庙里,就见到原本还在跟赵子昀说些什么的赵四叔突然瞪眼看着高元的脸好一会,再回头看了赵子昀一眼之后,走过来又更仔细看了看,露出讶异的表情。 「赵先生……」高元被看得不自在,于是开口要问。 但赵四叔没理他,迳自对赵子昀道: 「子昀,如果你真的不想嫁沈先生的话,那么就嫁这一个吧!他的面相跟你很合,你们也有缘分,所以你的八字能旺到他,正是互补相帮一辈子富贵好,命的姻缘格局。」没去注意自己这一番话造成了什么严重的后果,赵四叔满心只为侄女打算;所以,为防有个错漏,又仔细看了看高元与一旁的沈维埕,手指不停地掐来算去之后,有些遗憾地道: 「当然,比起嫁沈先生来说,这个还是差了一点。」 比起沈维埕还是差了一点……玻璃心毫无预兆地中了一箭,高元整个人风化了。 互补相帮的富贵姻缘吗?沈维埕眯了眯眼,目光比北极的寒风还冷的飕飕扫向赵子昀。 而,赵子昀正被四叔这个离谱的建议给惊得张口结舌无言以对,完全想像不出来为什么四叔在劝了她老半天、要她尽快嫁沈维埕未果之后,在下一秒就给她指了个备胎……这种思维也太跳脱了吧?简直是直接跳脱出银河系了吧?! 「……」一旁看热闹的所有人都无言以对。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赵子昀觉得她没有理由在面对沈维埕时感到气虚;但,似乎她就是愈来愈气虚,始终抬不起头、扳不直腰。 每次面对他,就处于一种既心虚又生气的状态。她很努力想要扭转这种糟糕的情势,但她毕竟还不够厚脸皮、还不够自私,可以无视对别人的亏欠……这个男人被她害了十年啊!就算他不知道(她想,现在他应该知道了),自己也没有办法装作没占到他便宜。 对于自己良心未泯这件事,赵子昀感到非常懊恼。 赵四叔昨日那天外飞来一笔的建议,好像让沈维埕有了深深的危机感,他再也不肯纵容她再躲着他。于是像是看出了她对他总是心虚,趁机提出要她一同回台北的建议。他那一脸不容拒绝又理所当然的表情,让一个头两个大的赵子昀一时兴不起拒绝的心思,加上也该回公司处理离职事宜了,老是请事假也不是个事儿,所以她便顺从地跟他一道回台北。 可是,当高铁启动,快速地朝北方向行驶之后,赵子昀又开始觉得后悔了,想着就算要回台北,也不应该同意跟他一起……他跟她之间的关系已经够让她头痛了。她一心想远离他,可是他并不合作。 他到底知不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好啊!她不想再害他了好不好!欠人恩情的感觉让她浑身不自在,觉得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如果她终究斗不过那个王紫云以及她的守护灵,还是会再度失去身体的话,那么,她一条命就此消殡无话可说;老天爷不可靠,她只能靠自己,怨恨当然有,但既然没有能申诉的地方,她也只能认了。不过,她从来没有因为自己不幸的遭遇而想去报复社会好吗?她不想被保护,也不想拉个垫背的。 她想,她真的不应该跟他同行的。可是四叔的念经神功实在太强了,她从昨天被念到今天,整个人精神委靡之下,哪还有什么精力去应付沈维理;于是就这么稀哩呼噜地给他挟带上了回台北的高铁上了。 真是败给四叔了。就是因为四叔非要她尽快嫁人,说这是她父亲的指示,还说沈维埕正是她最理想的结婚对象,嫁了他就像嫁了个强大的护身符,消灾 解厄不说,还富贵平安,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的如意郎君。她老爸都显灵点赞了——话说,阴间也流行上facebook吗? 甩掉莫名飘移了老远的思绪,赵子昀忍不住揉着额头,又轻叹了口气。 唉! 四叔是她的亲人长辈,当然一切都只为她的利益着想。至于沈维埕随便娶个什么女人,可能都比娶她幸运百倍这种事,不在四叔的关注之内。 所以,如果她坚持不要沈维埕,那么四叔也很能变通,立马又给她相了个备胎,反正就是要她快快结婚去。 那个备胎也是富贵双全的命格,目前的家底甚至比沈维理还丰厚很多很多;可惜就是因为出身太好,条件太优,心高气傲,这一生桃花不断,对婚姻的忠诚度就难以保证了。所以说,此人真的比第一选择的沈维理还差了一点……这是四叔私下批了高元的八字之后,偷偷告诉她的。 在四叔还没看到第三个拥有金龟婿命格的未婚男性之前,他老人家就非要她在这两个男人之中挑一个嫁了,也不想想这两个男人是可以任人挑精捡瘦的吗?更别说她与那个高元完全不熟好吗!马上就要她去嫁,就算她肯,人家也不愿意啊!当人家是随他摆弄的木偶啊! 「要咖啡还是红茶?」沈维埕将她座位前方的餐桌放下来,问道。 赵子昀依依不舍地将死死盯在窗外发呆中的目光给收了回来,缓缓地扭头看着正朝她微笑的沈维埕,同时也看到了高铁的服务小姐正推着餐车停在他们这个座位旁。 「矿泉水。」她的回答展现了她的不爽。就不挑他给的选项,怎样!显然这种幼稚的唱反调方式,全然没被放在心上。就见沈维埕接着问道:「那点心要饼乾还是脆果?」 赵子昀皮笑肉不笑地答: 「要面包。」 沈维埕顿了下,朝她笑了笑,然后抬头向服务小姐要了咖啡与矿泉水,点心就各选了一种;然后,他提起放在脚边的背包,竟然从里头掏出一个纸袋,纸袋一拿出来,赵子昀还没看内容,就闻到了浓浓的面包香。这种还带着热气的香味,让赵子昀不由自主地吞了吞口水。 「来,面包。」 「你怎么变出来的?」虽然很不愿意跟他说话,但实在是好奇,忍不住就问了? 「在高铁站的美食街买的,看到刚出炉就买了两个。」 「你喜欢吃面包?」她不记得他对食物有什么偏好,至少,她捜寻不到相关的记忆。 「没有特别喜欢。」 「那你干嘛买?」 「我只是觉得你可能会喜欢车上没提供的。」沈维埕耸肩道。 「你……」怎么会知道?!她瞪眼,没脸问出整句话。 「你不高兴时,就会这样。」他笑。 这个回答让赵子昀不由自主地头皮发麻,她抽了一口气,下意识地捣住左手的紫玉镯,紧张问道: 「你、你到底知道些什么?你究竟是怎么知道的?」还能更扯一点吗?他竟然连她的性格怎样都知道! 「我对你的了解,并不是从镯子上的讯息得知的,你别吓成这样。这镯子虽然很神奇,但它储存的讯息并非无所不包。而且我相信我所知道的,一定没有你多。」 第二十一章 「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面包,且还是红酒桂圆口味的……」她手指着餐台上的面包质问。 「我从刘如晴那里问来的。」答案就是这么平凡普通。 「你……你问如晴这些干什么?」赵子昀哑了半晌,脸上控制不住地一阵阵发热,不知道是出于误会而产生的羞愧,还是什么别的……她拒绝深想。 「我想尽可能对你有更多的了解。」他深深看着她。 虽然身体年龄已经二十八岁,但赵子昀实际上就只是个情商还停留在十八岁的菜鸟,不管是处理情欲还是处理男人含蓄的调情字句,她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招架。 无法招架,那就别招架,换话题! 「可、可可是我怎么感觉你知道的比我多?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我不知道的?」她的表情神圣严肃正经……如果脸不是那么红、眼神没那么闪躲,就更有说服力了。 沈维埕也不逼她,脸上表情变也没变,说道: 「我知道的没有比你多。只是,你在知道这些讯息之后,只焦虑地想着怎么办或不时怨恨着自己的倒楣,却没有将所有已知的讯息有效整合起来,分析出能利用的以及该防备的,甚至,从中找出足以自保的办法。不过因为你是受害者,遇到这种事本来就关己则乱,做不到客观冷静,不像我可以从一个旁观者角度去思考这些问题,收获自然多了一点。」 「问题是,你思考这些做什么?就算我对你的了解并不算太多,但我至少知道你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你为什么一定要搅和进来?!」赵子昀每每看到他就有一肚子火正是因为这样。 「因为我在意你。」他看着她的眼,很认真地说道。 「你凭什么说这种话?」没想到话题竟又绕回这里,她羞怒道。 「我不像你。」 「不像我什么?」赵子昀每次跟沈维埕谈话都会有一种挫败感,对自己的智商忍不住产生怀疑,因为她搞不懂他的莫测高深以及言下之意…… 「我不像你,明明在意,却不敢承认,不敢正视。」沈维埕叹了口气,拿过餐台上的纸袋,将散发着香味的面包捏出一小片,递到她嘴边道:「子昀,我们的关系就算没有王紫云那一段,你也是喜欢过我的,不是吗?」 「我……咳咳咳!」因为不自觉又很自然而然地将递到嘴边的面包给吃进嘴里,所以当她想反驳时,竟忘了嘴里还有食物,一时说也不是吞也不是,便给噎着了。 沈维理连忙打开矿泉水的瓶盖,将水递给她。 「来,喝点水,慢慢一小口吞下去。」 好不容易压下咳意,可以说话之后,她气急败坏道: 「我才不喜欢你!」 「你暗恋我三年是假的?」他问。 「我现在不喜欢你!」 「不喜欢?」他又撕了片面包到她嘴边。 赵子昀在习惯性要张口吃时,险险回神,推开他手道: 「对,就是不喜欢!」 沈维埕低头看着她左手掌又下意识地贴向他胸口,他将纸袋丢到一边,抬起手,抓住她左手腕,拿开。在赵子昀错愕而有些心虚的目光下,道: 「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要再偷偷帮我吸走晦气了。」 「啊!」他他他……怎么会知道!赵子昀脸色大变。 「这只镯子断掉时,沾上了我的血,因我的命格很利你,所以……从十年前,在这只镯子暂时失去作用时,它原本该做的工作……比如吸收晦气什么的,就转移到我身上了。我气运旺,不过走了十年背运;若放一般人身上,大概早不知道投胎几次去了,是吧?」 他真的都知道! 赵子昀好心虚地垂下脸,很没底气地咕哝道: 「这镯子快要修复好了,等它好了……你就没事了……」说到这里,她又不爽了,抬头道:「你明知道你的体质会吸收晦气,为什么还故意跑坟场?昨天我爸捡骨,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你偏偏跟去了,结果整个坟场的晦气都跑你身上了你知不知道虽然已经帮你净晦过几次了,但到现在你的脸还蒙着一层灰。昨天才吓人呢,简直变成包公了!」 这人简直一点都不爱护自己的身体,仗着气运旺就敢胡乱挥霍,真是……让她这种被命运捉弄的倒楣人情何以堪! 「你的镯子在修复,它需要足够的功德与晦气。如果我身上没有,那你怎么办?再去吸高元的?」 「我没吸他的!」最后这句话足够重磅,惊得赵子昀险些跳起来。不可否认,昨天在看到那个「万年老二」时,瞧着他身上那一层灰气,确实动了点心思没错,但后来不是没动手吗? 可是,沈维埕怎么知道她有过这个心思?他会读心术?还是手镯有什么奇 怪的作用,让他可以探察到她的心意?不会吧?还让不让人活啊! 不过,很快地,沈维埕打消了她的惊恐……就见他掏出手机,手指在面板上滑来滑去像在找什么,也找到了,然后,将手机放到她眼前,言简意赅道: 「你有。」 「!」瞪着手机里那张被拍得很清晰的「亲密照」,身为照片里被公主抱的当事人,赵子昀完全的哑口无言。 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原来,她灵魂回到身体的那天,那个印堂上飘着一抹紫黑晦气的倒楣鬼,竟然是高元……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不能再这样被动下去了。沈维埕显然知道很多她不知道的,这真是太糟糕了!那种明明是她的事,可是别人却好像比她知道得更多的感觉,教她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她更不喜欢每每与沈维埕谈话之后,都得为自己的智商哀悼一番。本来很确定自己不笨的,毕竟从小到大,她学业成绩好得不得了,若不跟那种天才型学霸比的话,她可是普通人里的佼佼者,怎么可能会是笨蛋?! 但偏偏……她必须面对的男人,正是那种天才型的学霸。这种非人类的思维,凡人实难望其项背…… 早知道就不暗恋他了……瞧瞧这给自己招来了什么?赵子昀每天都在为自己的年少无知后悔。 可是,再后悔,日子还是得过下去,该弄清楚的,就去弄清楚,她不逃避了。 所以赵子昀回到台北之后,就算百般不情愿,还是听从他的建议,跟他一道去他的公寓暂住了。 在看了那张照片之后,不管她怎么追问,沈维理就是不肯多说,板着一张脸,做足了被情变的姿态,好像颇生气又很伤心的的样子。明知道作戏的成分很大,但她还是忍不住心虚起来。 明明她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啊,就算真的红杏出墙了,也不是她干的……呃,好吧,那张很容易让人误会的照片里被拍到的人确实是她,可那时她全身痛得要命,又没半点力气,连站都站不起来,被高元抱去就医,也是不得已的啊。别看照片里高元像捧着一坨屎的脸,被抱着的她也难受得要命好不! 要不是今天看到了那张照片,赵子昀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当时抱她的人就是高元那个万年老二。 所以说……她果然还是太嫩了,停顿在十八岁的思维与智商,急需大量更新,好早日与身体的年龄同步。不然,别说斗不过沈维埕了,她怕是谁也斗不过吧!要是那个王紫云在别人身上又过得不如意,回头来想夺她的舍,她也只能坐以待毙,无计可施。 她绝对绝对无法忍受这一点的。 为了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她已经说服自己可以暂且与沈维埕和平相处,不去纠结那些爱不爱的问题,以及……命令自己忘记沈维埕说过的那些让她脸红心跳的话和……两人一起做过的那些儿童不宜的事。忘掉,全忘掉! 「你的气质已经不适合穿这些衣服了。」见赵子昀从客房里的浴室梳洗完出来,沈维理打量了她好一会,说道。 赵子昀默默地看着自己身上穿的居家休闲服……这是以前的「赵子昀」留在这里的衣服。事实上,客房里一整个衣柜都是她的衣服,还有数不清的各种保养品、小饰品等,像是她一直在这里生活。所以回到台北之后,也不用跑回自己的公寓重新打包行李,这边什么都有…… 王紫云的衣着品味偏向华丽昂贵,买的都是知名品牌,都是好东西,但却正如沈维埕所说,并不适合她。熟女风格的衣服穿在十八岁灵魂的身体上,怎么看都格格不入。 赵子昀本来就觉得不自在,被他这么一说,更加感到局促了,站在沙发边,有些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回房去好,还是坐下来好。 沈维埕帮她做了决定。他走过来,拉着她的手一同坐在长沙发上,随口道零…… 「明天我带你去买些适合你年纪的衣服。」 「不用你买!」她直觉冲口道,「我有钱,我可以自己买!还有,明天我要上班……不能跟你去逛街。」 想到自己还欠了他一大笔钱,赵子昀觉得人生真是绝望。就没有一件事可以让她在沈维理前抬头挺胸的,再这样下去,她早晚变成钟楼怪人,一辈子只能驼着,别想直起腰了。 沈维埕静静看着她,也不多说什么,像是对这个随口的提议没多放在心上似的;然后,拉起她的左手腕,仔细端详那只神奇的紫玉镯。他很快进入正题…… 「这只镯子里的深紫色,由福德以及晦气组成。不过,在它摔断之前,一直都只是浅紫色。」 「你跟如晴的交情很好?」她问,表情有些不满。 「跟刘如晴有什么关系?」沈维埕有点讶异,不过马上想到原由,道:「你跟她说过是吗?所以,它确实曾经是浅紫色的?」 「啊?不是如晴告诉你的?」赵子昀好惊讶,「别跟我说你是猜的!」 沈维埕笑了笑,也不卖关子了,开始细细跟她说明自己所知道的,并且在述说的过程中,透过她的反应与对答,去补足印证自己还不太确定的地方。 在赵子昀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她已经泄露了更多讯息而不自知……她以为自己只是单纯的在做一个听众而已。 不过,听到沈维埕竟然是从在四叔家受伤那时便开始就跟她有了隐隐的感应之后,她就傻眼了;而这种傻眼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他说完为止,她都只能瞪着他双手手背那流血受伤过的地方直看。 虽然她也是参与者,而且自己本身的经历也的确够扯;但听到别人身上真的发生那种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件时,难免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尤其,他身上的那些灵异事件全是因她而起的。 沈维埕说,当他们前去医院包紮伤口时,就隐隐觉得被她吸引,让他一直想要靠近她,但当时并不以为意,只想了解她的「借屍还魂」是怎么一回事,其它没放心上。后来,车祸事故发生,她整个人脱力,被他抱在怀中时,他就很明确地发现自己身上像是有什么沉凝的东西被她吸附过去。那种压抑了他近十年、从来无处排解的某种不愉快的情绪,正一丝一丝、极缓慢地从他身体抽离出去。 第二十二章 那时,他惊讶,也一时软弱地眷恋了,完全不肯动用脑袋去想他身上正在发生的事可能是一种危险,就像电脑正在被病毒入侵;但他控制不了那种松快的感觉,他已经不快乐得太久太久了,久到已经忘了愉悦是什么感觉。 如果说他特地从台北南下到她的故乡去找她只是基于好奇,以及最后一点情分的话,那么,当她身上带着一种无以名状却又真实存在的吸引力,在缓解了他身体上沉疴多年的郁结时,也令他突然贪恋了起来,想要获取更多。 于是,他留下来了,也强制地要她待在他身边。 而那一晚的性事……老实说,他与她,除了有一半自身的情动之外,更多的是因为紫玉镯的副作用所致。 这只世世代代属于赵家的传家宝,因为出了意外,沾上了沈维埕的血液,而沈维埕又是天生鸿运的人,他超强的运势让紫玉镯不得不融合了他的血液;这同时也表示,它对本身的归属权产生了混乱,默认了沈维埕也是它的拥有者。 于是,在紫玉镯吸了足够多的福德与晦气之后,加诸在它里面的许多咒法便能逐渐正常运作了。首先,它的第一件工作便是将赵子昀父亲留在里头的讯息传递给镯子的拥有者赵子昀知道;让赵子昀可以经由父亲留下来的讯息好好保护自己,并且躲过可能被夺舍的命运。 赵子昀是个凡人没关系,她手上那只镯子里有几百年来每个身具道行的祖先们一代一代加持了诸多保护咒语在里面,应该足以应付那场最终会到来的劫难,保她一生平安。 赵父什么都算好了,只要女儿度过这场大劫,下半辈子就可高枕无忧、富贵一生了……他可是算过女儿的姻缘,她会嫁得非常好;而赵父又特地加持过,赵子昀的婚姻简直是好上加好;所以对女儿的后半生,他完全不担心。 偏他就是没算到女儿会在还没得到这些讯息时,就脑袋发昏地拿自己一条小命去救她暗恋的白马王子……于是,镯断、魂飞,而手镯里积存了几百年的、准备用以对付某一天被夺舍的事件终于发生时能派得上用场的、以晦气堆聚起来的咒法,竟就此被摔进了沈维埕身上。 要不是沈维埕的命运太强势,恐怕真的早早重新投胎做人去了。 可以说,在紫玉镯失去作用那十年,沈维埕成为紫玉镯里所有咒法、讯息、晦气等等的暂存档;直到玉镯回到赵子昀手中,开始重新启动运转,他的「功能」也就消失了,存放在他身上的种种,二回流进镯子里。 但因为紫玉镯已经默认他也是拥有者之一……甚至还更亲近一点,毕竟,对紫玉镯而言,沈维埕除了是拥有者,可能还是同类…… 所以说,赵子昀从紫玉镯里知道多少讯息,沈维埕应该也全都知道。 赵子昀的感觉更不好了……知道了一切之后,她觉得肩上扛着的愧疚感更重了。而且,这种在沈维埕面前彻底无所遁形的感觉,真是糟糕透顶。 「……你这十年来的遭遇,大概也可以算得上是被夺舍了吧……」她的良心很不安,就算恨不得尽快跟沈维埕划清界限不相往来,她这辈子仍亏欠他定了。 「没那么严重。」沈维埕轻声宽慰她,并将她搂进怀里……他一点也不介意因为玉镯的关系,让他开始喜欢上肌肤相亲的感觉。怎么造成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需要,他喜欢。 「比起你失去自己的身体,我只是身体被当成硬碟,存放了一份资料档罢了,我的身体还是属于我,而我还活着,就没有什么问题。你不要再因为这件事愧疚了。」 「你说得轻松,我就是不想欠人!这些明明就不关你的事,却把你给拉进来,现在又讯息共享……等等!王紫云的事,也是镯子里的讯息吗?难道我现在发生的事都会被镯子储存进去?:你是不是看到了我们上床那晚,我所做的恶梦?!」想到这里,赵子昀当下花容失色。 沈维埕摇头。 「没有。这镯子不是智能电脑,没有咒法去驱动它,它就不可能存放新的讯息进去。」他拍拍她的肩膀。 「那么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王紫云的?」 「因为,」沈维埕看着赵子昀严肃且睁圆的双眼,像是害怕他会说谎,所以眼睛眨也不眨的,就是要将他每一丝表情变化都看进眼底。他低道:「自从紫玉镯能够正常运作里面的咒法之后,那个号称『守护灵』的东西,就再也没办法入侵你的梦境,引诱你去做它想要你做的事。所以,它来找我了。」 「你说什么?!」赵子昀惊叫。 「它每天都来到我的梦里,像播放电影一样,让我知道了你的许多事。而且它也知道你赵家与王家在几百年前的一些恩怨纠葛,如果我愿意跟它合作,它就全部告诉我。」 「你别信它!」她双手直抖,紧揪住他的衣服不放。 「我当然是不信它的。」他两只温热的大掌将她吓得冰凉的双手给包拢起来,轻缓而温柔地说道:「它拘禁了你十年,要不是你够坚强,早就魂飞魄散了。单为了这一点,我就不信它。不管它能提供我们什么,我们都不需要。」 只是一点点温柔,没什么的……只是一个怜惜的拥抱,没什么的……只是随口说了声「我们」,没什么的……只是、只是一个二个三个无数个不带情欲的吻……没什么的…… 「别哭。」他不停地吻她,并以温热的面颊揉去她脸上不断滑落的泪珠。 赵子昀不想哭的;从灵魂回到自己身体的那一天起,她不管再痛再难过,都不哭的。命运没有善待她,老天爷没有垂怜她,天地间没有公平正义,可她活过来了。 不靠天,不靠地,不求神,不拜佛,她只有她自己,也决定从此只靠自己,谁也不依赖,谁也不拖累。她要对抗的「东西」强大到她不知道能怎样对付,或许终究还是魂飞魄散的下场;但她始终坚持要一个人,不找依靠。 但此刻,这样被珍惜着、被理解着,他知道她所有的苦难,他说了「我们」,就这样任性地、不经她同意地,把两人划为同一国。她原本想抗议的,却没想到眼泪就这样溃决下来,让她的嘴除了被他吻着,就只能不断地抽噎,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也许,在这个世上,她真的可以不再孤立无援。 真的可以重新学会信任,放心依靠。 「我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叶知慧说道。 刘如晴撇撇嘴,不理她,拿蟹剪「咔嚓」数声,将松叶蟹的八只脚、两只螯乾净俐落地全卸在盘子里,低头专心享用美食。 不过,正被叶知慧抓着聊天的人反正不是刘如晴,她只是这顿大餐的陪客,坐在这里的责任就是努力吃螃蟹,将一套6666元的大餐给吃回本即可;为了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她决定暂时把嘴巴的功能只设定在进食上头。 本来叶知慧订下这场烛光螃蟹大餐,是为了勾搭心中暗恋多年的男神沈维埕来着的;但本来成功率就很渺茫,勾搭沈男神失败之后,叶知慧顶多也就悲伤了一下下,然后,订好的烛光大餐当然还是要去吃啊!不过连她也没想到,没勾搭到男神一同共餐,倒是把男神的女友给勾搭来了。于是三个女人凑了一桌,就算情况很诡异,也坚持要让桌上的心型蜡烛点着……这些香精蜡烛可是一起算在这桌昂贵的螃蟹大餐里的,即使派不上用场也不会退钱,所以,当然还是要用咩。 对于自己离奇的遭遇,赵子昀当然希望愈少人知道愈好;如果可以,她更希望永远站在人群之外,跟任何人都保持距离,不要有往来……这是一种长期被幽闭者会有的症状,不愿意跟人互动,到哪里都没有安全感,对谁都不信任。 刘如晴是个观察力很敏锐的人,几次通电话之后,就发觉了赵子昀的问题,决定让她多出门、多认识一些人,最好是那种自来熟的、没人理会都能自己滔滔不绝说话到地老天荒的人……比如叶知慧。无论赵子昀愿不愿意,她不可能一辈子远离人群,所以才有了今天这场烛光大餐聚会。 赵子昀之所以同意出来,当然是基于对叶知慧这个人的好奇。身为刘如晴曾经的死党,她非常吃味于好友有一个「现在进行式」的新死党。光是因为这一点,就值得她特地出门来会一会这个人。 不过,赵子昀愿意前来的最重要原因却是因为:叶知慧是这个世上第一个看出来「赵子昀」身体里的灵魂有异的人,并且毫不怀疑地认定原来的赵子均一定是被夺舍了。 因为深信自己的猜测,所以叶知慧告知了刘如晴,在被刘如晴冷淡以待之后,仍然不改信念,又打电话去骚扰……呃,不是骚扰,是好心告知沈维埕学长这个惊天大消息。正是因为如此,原本已经跟赵子昀说好了分手的沈维理才会跑去她老家,也才会有后来发生的那些事。 为此,赵子昀当然更想见见叶知慧了。虽然,她不确定自己是应该怨她呢,还是感激她…… 再说了,一般人如果发现有人突然性情大变,通常会用最寻常的思维去猜测那人是否遭遇了什么重大打击或精神上出了毛病,哪里会像叶知慧这样,一照面就笃定赵子昀被穿越了,她身体里的灵魂已经换了一个,并且深信不疑。 作家啊,真是一种神奇的生物…… 因为叶知慧也算是知情的人了,再加上最近她天天对刘如晴电话轰炸,要求了解事情始末、拒绝被排除在这件离奇事件之外,她要围观!她要知道更多!她觉得自己应该有知情权! 可是刘如晴却是死不松口,不管被骚扰得多么抓狂,就只说道:「这是子均的隐私,我不会回答你任何问题。」后来实在被烦透,于是又加了一句:「子昀的私事,只能由她自己亲口说。」 刘如晴没想到,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叶知慧真的是什么都豁出去,甚至可以忘掉这十年来自己对原来那个假赵子昀有多么咬牙切齿,两人有多么交恶。叶知慧在这方面展现了她的高情商(其实是厚脸皮),很豪爽地双手一挥道:「我肯定这个新的『赵子昀』与旧的那一个不是同一个,我分得很清楚,不会因为脸还是同样那一张就迁怒无辜的人。所以,你帮我约她吧,我请她去烛光大餐。」 实在被纠缠得没法子,刘如晴便做了中间人,向赵子昀说明了叶知慧的事,虽然并不勉强她赴约,但却很希望赵子昀不要再宅下去了,她得试着重新走入人群。 于是,才有了今天这场三个女人的晚餐聚会。 用餐到现在已经一个多小时了,叶知慧非常自来熟地与赵子昀打招呼,就算人家根本不记得见过她,她还是很热络地找赵子昀说话。因为早就认定了赵子昀不是原来那一个,所以压根儿没问人家是不是把人夺舍了,就根据自己的猜测滔滔不绝说了起来……她从刘如晴的反应上来推测,可能现在这个赵子昀才是正主儿;而先前十年里很讨人嫌的那个,才是夺舍的坏人。证据就是刘如晴与赵子昀恢复友情了。 第二十三章 赵子昀虽然性情变得孤僻,但毕竟还是单纯的,所以叶知慧这个重磅的话题甩出来,当下就让赵子昀瞠目结舌,简直像看到外星人。就算原先不打算让叶知慧知道太多,但人家自己都推理出来了,她还能怎样?否认吗?好像没必要。 于是,接下来就容易了。叶知慧是个热情爽朗的女性,虽然看起来有点脱线,但观察力与推理能力却超强,加上又是个擅长幻想的作家,她边说着自己的猜想,一边根据赵子昀的脸色变幻去印证,竟然就将整个事情的大概轮廓猜了个七七八八。 于是到后来赵子昀也不再闪躲,坦言了被夺舍的事……至于跟沈维埕有关的那些事,她只是简略带过,没有详说。 但仅仅只是那些,便足以让叶知慧大呼神奇了。 听完了一耳朵神奇的事件之后,叶知慧对赵子昀说道: 「其实不管以后那只孤魂野鬼会不会跑回来找你麻烦,你现在就严阵以待未免太辛苦了,尤其你并没有太好的办法去对付它。我觉得,你现在应该做的,不是报仇,而是好好享受属于你的人生,尤其是享受沈学长这个大奖……呜,我的男神又成了别人的了!」说到这里,叶知慧悲从中来,拉着左手边正在挖大闸蟹蟹黄吃的刘如晴抱怨道:「如晴,你说,这沈学长是不是太过分了?才刚甩掉一个女友,立马又有了新女友,也不留一点机会给别人乘虚而入一下。」 刘如晴凉凉道: 「人家沈学长目标始终坚定如一,你就别再肖想了,你们今生无缘。」 「哎,说到这个,不是我在挑拨离间啊。子昀,你对沈学长仍然以你的男朋友自居是怎么看的?」虽然是出于好奇,但更多的是担忧;叶知慧总觉得沈学长好像不在乎赵子昀身体里的灵魂是谁,换了一个都能毫无违和感地爱下去。这种感觉有点可怕说…… 别说赵子昀了,刘如晴听到叶知慧竟然忍不住问出这件事,霎时也失去了食欲,放下手上忙活的事,拿过湿毛巾擦手,语气有些严厉道: 「知慧,注意分寸,这不是你该问的。」 「可是……这满严重的啊。」叶知慧小心地看着赵子昀有些苍白的脸色,轻道:「如果你们两人私底下有针对这个话题谈开的话,我就不问了。我就怕你没问,而沈学长这个人实在太深沉了点,所有的情绪都压在心底,很难挖出来,这样……你觉得可以吗?」 赵子昀垂下双眼,咬了咬下唇,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关于这个,明知她很介意,但他却从来不肯说。之前那场你追我跑的逃躲,除了不想让沈维埕陷进她的麻烦中之外,其实,更多的是为着他情感上的讳莫如深感到愤怒与退缩吧? 除了还是同样的一具身体之外,明明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为什么沈维埕竟能依旧把她当成女友,并且立即进入男友状态,难道不会感到适应不良?就算他火速去喜欢上别的女人她都没意见,但面对同样一张面孔,他半点不膈应,真的是太奇怪了。 沈维埕对待感情的方式,让赵子昀心中很是不安。纵使他是个很体贴的男人,也很有担当,并且对于被她所累、害他走了十年霉运的事毫不在意…… 是,他很好;但是,她就是觉得不踏实。 王紫云是他交往了十年的人,就算对赵子昀而言是个坏人,但对沈维埕来说并不是。十年的相处,即使已经走到必须分手的绝境,总应该还有一点感情吧?可她看不出来。他那种淡漠与无视,教人心惊。 而,沈维埕后来明明知道她不是与他谈了十年感情的那个人,却仍然可以对她付出关心与体贴,甚至后来以她男友自居,她觉得实在太没道理;可他似 乎觉得理所当然——因为当年她救了他,而她是暗恋他的,那么,在一起没有什么不对……是吧? 错了,每一点都不对。至少她觉得他的理所当然让她满心冰凉。 后来……因为紫玉镯默认了两人对它的拥有权,他们两人之间便有了很奇特的感应,像是成了一体。 在王紫云的事情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他们这种感应似乎不会消失—她甚至不知道会不会有消失的一天。 总之,不管怎么说,都是她拖累了他;不管他对她真实的想法是什么,她都没有勇气去问。总觉得,她好像不该奢求更多了……对自己的命运,以及,对沈维埕那扑朔迷离的感情,都是。 餐桌上的静默一直在持续,这时,叶知慧并没有发挥她善于热场子的强项,她只是安静地等赵子昀思考,反而是刘如晴开口说话打破了沉默—— 「子昀,虽然你暗恋沈学长三年,但真正相处也不过是这十来天的事。学长是个什么样的人,对你有什么感情,就留待你慢慢去观察体会,你不用急,也不用想太多。身为你的朋友,我只希望你平安,希望你接下来的人生再没有危险灾厄伤害你。」爱情这种东西,在生命面前,实在不值一提。 「拜托,什么不用急!沈学长都在准备结婚的事了,你没看她左手无名指戴了一只钻戒吗?我敢说这一定是沈学长帮她戴上的!」叶知慧说到这里语气酸酸的,不过很快就振作起来,拍了下桌子道:「这时候不去把感情弄清楚,难道要等到生完孩子变成黄脸婆才去想吗?!」 赵子昀下意识地以右手盖住左手,心虚的动作让人知晓叶知慧这个擅长胡说八道的人,总能在赵子昀身上歪打正着-又被她说中了。 刘如晴微凝着眉看着赵子昀的左手,好一会才问道: 「他跟你求婚了?」 「他想结婚。」昨天两人不过是一同去卖场采购生活用品,没想到会在途经一家珠宝店时,被沈维埕拉进去……然后,等她晕呼呼的从珠宝店出来时,左手上已经多了一只戒指。 「你同意了?」 摇头。「没同意。」 「那你怎么就戴上了?」叶知慧小声问。 赵子昀觉得非常难以启齿,可终究还是在两人等待的目光下回道: 「虽然我不同意……可是,这个身体……已经太习惯从沈维埕那里拿东西,那时,我被他说的话给吓住了……对,他求婚。所以来不及控制身体,身体便自行依着惯性,将戒指戴上了……」 在场的人都知道,沈维埕是一个多么难以拒绝的人,他想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即使从来没有对沈维埕发过花痴的刘如晴,都对沈维埕的秉性有几分了解,所以对于这只戒指终究没有从赵子昀的手上脱下来,也不觉得奇怪。她只担心赵子昀对自己的身体似乎还不能完全驾驭。 「子昀,你不是说赵四叔已经帮你作法定魂了吗?怎么你与身体还没有百分之百契合吗?」如果不能契合,那么日后若有一天那个孤魂野鬼又回来抢赵子昀的身体,可能又会被得逞了。 「身体已经……契合了。」赵子昀回答得有些羞愧。 「那就好。不过,你在脸红什么?」刘如晴觉得赵子昀的脸色很怪异。 赵子昀低头不答。 一旁的叶知慧看着赵子昀,歪头想了想,说道: 「赵子昀,你才回到身体十几天,自认跟沈学长没有感情,所以当学长把你当女友,以及,向你求婚,你都觉得离谱,不想接受,但是你的身体却对沈学长相当依赖,这种违和感,让你无所适从对吧?」 赵子昀闭了闭眼,叹气低声道: 「是的,我心中纠结着他的感情,想弄清楚他到底怎么想,觉得他草率,觉得他没有真心……可是,我发现……我连我自己都没法摆平,明明应该很生疏,却又亲密得理所当然。不应该这样的……」 所以,她混乱了,更加不敢去跟沈维埕索要答案了!也许,他也跟她一样迷茫?可是他无所谓,是吗? 「如果你们终究会结婚,那么,你就不要想太多了吧。」刘如晴这样建议着。 「怎么可以这样!如果心中的疑惑没有得到解答,还结什么婚?你不知道离过婚的女人行情差很多吗?」叶知慧驳道。 「你少乌鸦嘴,怎么就想着离婚?弥以为沈学长既然决定结婚,会允许离婚这种事发生?」 「充满不确定的婚姻、没有爱情的婚姻,最后都会走向分手。如晴,你太小看爱情在婚姻里的作用了,等你有一天恋爱了,就会知道那很重要!」身为一个以写爱情小说为主的作家,叶知慧很权威地说道。 刘如晴正想说些什么,目光突然被竹帘外头走过的两个人影给吸引住。像是需要更多的确认,于是从包包里拿出眼镜戴上;她只有两百度的近视,平常是不戴的,但现在很需要。 「如晴,你在看什么?遇到熟人了吗?」叶知慧跟着伸直脖子看过去。 她们前来享用烛光螃蟹大餐的地方是一间只接待会员的日式怀石料理餐厅,用餐环境很幽静,桌距很宽,每个餐桌之间更有竹帘垂下来,并以许多应景的盆栽做隔屏,让每桌客人可以放心交谈,保有隐私,又不会有着密闭空间的沉窒感。 「知慧,你看那两个新来的客人,就是左前方那桌,帘子还没有放下来。」 叶知慧顺着刘如晴手指方向望过去,两秒后,认出来了,张大嘴巴惊道:「这……这两个月前好像不是这一个吧?那时她不是说『这次我终于找到可以共度一生的真爱了』」 「那两人有什么问题吗?你们认识?」虽然对陌生人的八卦毫无兴趣,但因为连如晴都关注,所以赵子昀也看了过去。那边那桌新来的客人是一对女大男小的情侣,女子妆容精致,穿着高雅,保养得更是出色,看起来像是才三十岁出头,不过赵子昀觉得,这位女士的真实年龄恐怕不下五十岁;而那名俊秀的年轻男子,看起来像是刚出校园没几年,脸上还带着一点青涩。 没有人会把这一对年纪相差甚大的男女当成母子看待的……正常的母子不会这样黏黏缠缠、你侬我侬,连目光都片刻不离对方身上…… 直到那对情侣在位子上坐定,服务生将竹帘放下,隔开了外人窥探的目光之后,刘如晴与叶知慧才收回目光,并同时看向赵子昀。 「做什么这样看我?」 刘如晴目光中带着一抹怜悯,深吸了一口气道: 「我想你大概是不记得了。刚才那位女士曾经是我们高中的家长会长,曾经被权威商业杂志评选为当代最成功的职业女性……事业成功、婚姻幸福、儿子绝顶优秀……是当年大学联考的榜首。那一期的杂志,还是你拿来给我看的,记得吗?」 赵子昀愣了几秒,直到终于把刘如晴说的话消化完毕之后,哑声低喊道: 「她是沈维埕的妈妈!」因太过震惊,以至于语无伦次起来:「怎么可能?怎么会?这是怎么回事?沈维埕明明就出生在一个父母恩爱的家庭,当年他父母还是私奔结婚的呢!为了爱情,他们不在乎被家族打压除名,后来更是靠自己闯出一片天,夫妻两人都事业成功……千辛万苦才在一起的,最后怎么会这样?」 第二十四章 叶知慧叹了口气,伸手拍拍赵子昀的手背,道: 「我想你大概不知道他们夫妻早就分居了吧?这几年来,那位女士每有『真爱』就大方展示,甚至会接受一些八卦杂志访谈。」 「那、那沈维埕的父亲……」 「沈院长吗?他倒是不敢这样明目张胆,但听说在那间医院他有不少『红颜知已』,其中要是有生了孩子的,就母子一起送去国外养。」叶知慧耸耸肩,「没办法,大医院的院长嘛,世人对他的道德要求比较高。听说他早就把财产分配好了,大部分已经转移到沈学长名下,就为了保护唯一婚生子的权益。」哼笑。 「这种事,你们怎么会知道?是八卦杂志说的吗?」 「当然不是。很多事情,即使八卦杂志知道,在没有太大的利益下,不会乱报的。」叶知慧道。 「那你们怎么……」 刘如晴道: 「我待的是律师事务所,那位女士是个知名的美女律师,关于她的事,业界都知道。而知慧,」下巴朝叶知慧抬了抬。「别看她只是个拚命写小说也养活不了自己的三流作家,但她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富家千金,正是那种所谓的上流社会圏子里的人,对于那些名流的隐私,知道得更多。」 「什么嘛!我才不是三流作家。身为一个资深作家,我至少已经升级成二流了。而且我也不算什么富家千金,我只是豪门世家的远亲好不好!」叶知慧在一旁忿忿不平地抗议。 「怎么会这样……他们当年的爱情那么轰轰烈烈……」赵子昀大受打击,呆呆望着那边的竹帘,觉得心口好难受。沈维埕……那样一个天之骄子,怎么会有这样的家庭?! 刘如晴认真地看着赵子昀道: 「子昀,我知道你对爱情有着期待与坚持,可是,我真的觉得爱情不是婚姻的必需品……至少,我猜,对沈学长而言不是。他或许……反而觉得那是婚姻里最不安定的未爆弹、白头偕老的阻碍。他,不需要。」 「所以,他想娶我、在意我,却不认为应该爱我?就像他也不爱与他交往了十年的那个人一样?」 刘如晴点头。她就是这样觉得的。所以不要再在爱不爱的问题上纠结了,没用的。 叶知慧突然心有所感,文艺青年之魂熊熊燃烧起来,捣着胸口,泪光闪闪地低声吟道…… 「我不过等一名前来结发牵手的人,结结实实伴着走上一程,并无意谈几场惨淡、不知下落的恋,或是爱……」(注:《时有女子》匡匡) 然后,被额头暴冲出十字形青筋的刘如晴一掌拍下。 您所阅读的小说由淘宝:腐爱_言情小说站为您收集整理,更多最新台言请直接访问本店! 沈维埕在八点四十五分来到餐厅楼下等着接赵子昀回家。 等候的时间并不无聊,因为高元又打电话来了,并且拒绝被挂电话或随便打发掉…… 「沈维埕,你以为你不肯说,我就不会知道吗?我家里长辈请人看过了,我最近的运途确实有了异变,那场车祸原本不应该发生的!虽然我今年年底应该会有一场劫煞,可是早就被化掉了。你知道是谁帮我化掉的吧?」像是在求证,又像在卖关子。 「赵子昀。」 「你是不是也从那些照片上看出问题了?」高元问。 两人都知道高元说的「照片」是什么。 「我哪有这种本事。」回答得漫不经心。 「赵子昀是你的女朋友,她家又是开宫庙的,她既然能帮人消灾解厄,或许还有别的神通,你又是她父亲发炉『钦定』的女婿,你身上一定具备了当神棍的潜能。」 「你想太多了。我没有什么潜能,而我的女友也不懂得怎么帮人消灾解厄。照片上那天发生的事,只是个意外。」 「哈,意外!」 「我不是在随便唬弄你。你仔细回想一下——那一天我女友的情况是不是很糟糕?她突然倒在地上,全身冒冷汗,起不了身——我看过你们公司八卦论坛的讨论了,所有人都认为那只是我女友为了吸引你所演出的昏倒剧码,还说昏得好假好做作。对吧?」 「……你老实说,七天前我们『日昇宣华』的网站被骇,是不是你干的?」 直接无视这个质问,沈维埕语气无比正经地接着道: 「确实,赵家祖上出过不少能人异士,他们的子孙或多或少都会遗传到一些相关的血统,但随着时代进步,科学发达,人类对未知事物的探讨热情转向 科学方面之后,玄异道法这种东西无可避免地走向式微,失去传承。所以,赵家近几代下来,也只出了一个赵四叔;至于我的女友,她只是普通人,没有任何神通……」 「我不相信。」冷哼。 「她只是比较倒楣,拥有乩身的体质。」 「乱身?」高元错愕。 「是的,乩身。就是随时会被什么『王爷』、『千岁』、『仙姑』等民间神只徵用身体的那种。」沈维埕面不改色,语气无比诚恳,想来就算用了测谎仪也测不出他正在胡扯。「你家里长辈给你算过命对吧?你的命格一定是那种天生鸿运的人,没错吧?」直接把赵子昀形容他命格的字眼拿出来套给高元。 「没有那么好,就只是富贵双全而已。」高元很矜持地自谦,并道:「当然,身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我是不信那些的,我更相信自己的能力与努力。」 「确实,算命这种事不过是参考,为着能顺应运势趋吉避凶罢了。」 「没错。就是这样。」 「再谈回那天的事吧。我女友是乩身体质,从来没有打算去开宫庙当神婆,可是当那些『神明』想徵用她身体时,她却是没拒绝的余地。那一天,因为你的出现,害她被『神明』上身了;因为祂们要帮你化去那个劫难,并收取报酬。」 沈维理的说明并没有引来高元的反驳或追问,想来他已经透过家里的关系,知道了那天的整个情况……他确实被化去了一场大劫,但帮他化劫的人,也抽走了他的一部分福泽当报酬。 「这是个末法时代,信仰之力难以收集,有大气运的人不会去求神拜佛,所以这是祂们自力救济的方式。就像你的劫难与福泽被不告而取相同,我女友被那些『神明』徵用身体,想反抗也只有被压制的下场。你们都是受害者。」 「……那么,出车祸那天是怎么一回事?那天她又出现昏倒的情况,难道也是因为有哪个『神明』正在入侵她?」 「那天她抵抗成功了。因为在出车祸之前,赵四叔才帮她开坛作法过,将她容易被鬼神排挤出去的灵魂加固,所以,现在那些『神明』想入侵她的身体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可是,车祸……」 「有惊无险的结果已是万幸。我相信你自己也明白,你那场劫难是真的被化掉了。只是该发生的事件还是会发生,差别只在于,你及时逃出来,没有陷在车子里受重伤。」 高元被彻底说服了。于是他问: 「那么,赵子昀以后还会出现被徵用的情况吗?」 「不会了。有赵四叔的帮忙,她已经渐渐变回真正的普通人了。所以,我跟我女友,真的不是什么能人异士,以后的人生,依然会过得很平凡普通。」 「这样啊……」语气似乎有点遗憾的样子。 沈维埕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道: 「好了,如果没别的事的话,就这样了。」 「等等!我还没说到重点。」高元连忙叫住他。 「原来刚才谈了那么久,只是在闲扯吗?」 高元无视沈维埕的嘲讽,道: 「听说你现在失业,来我这边工作怎样?」很轻松的语气,很忐忑的屏息以待。 「不了,我已经有别的规画了。」 「我会给你最大的权限,支持你所有的想法,让你尽情发挥所长,并获得 该得的报酬。没有一家公司能做到我这样对你百分之百的支持与信任。」高元不放弃地游说着。 「这么说吧,这几年灰头土脸的经历,让我得出一个结论。」 「什么?」 「我不适合当员工。所以,」顿了一下,笑道:「我决定跟人合夥开公司当老板。」 「那我也入股!」 「不,高元,我们还是当对手吧。」 「对手?」 「嗯,一生的对手。唯一的。」 说完,时间掐得刚刚好,九点正,将人摆平,结束通话。 这场大餐吃到了九点多。由于知道沈维埕会来接赵子昀回去,所以刘如晴下楼见到沈维埕,将人交付,打了声招呼之后,便扶着喝了一杯清酒就醉倒的叶知慧搭计程车离开。 两人目送计程车离去之后,沈维埕见赵子昀静静站着,低头不语,像是有什么心事的样子,于是问: 「怎么了?是不是醉了?」 摇头。「我没喝酒,最多只是有点吃撑。叶知慧说这一餐太贵了,得吃回本才行,所以我们吃了好多螃蟹。」 沈维埕听了皱眉,拉着她手就要走…… 「我记得捷运站附近有一间药局,我们去买些胃片。」 她不肯动,虽被他拉着,却是双脚钉在地上。 沈维埕扬眉,回身看她,见她一睑有话要说,又非常为难的样子,问道:「你想说什么?」 「……我见到了你母亲,她现在还在上面用餐。」她抬起一手指着上方道。 「喔,真巧。」他的语气像在谈一个不太熟的人。 「我试图在记忆里找寻有关你父母的部分,我发现……你只带王紫云去跟你父母吃过一次饭,那是八年前的事了。」而且,沈维理的父母显然对她非常不满意,连她的名字都没记住,那顿饭可以说是吃得不欢而散。可是王紫云却不以为意,她不喜欢他的父母,但很喜欢日后沈维埕将会继承的那,尺滚遗产;所以就算人家摆着冷脸,她还是笑得非常殷勤讨好。 「你想要我的父母喜欢你吗?」他问。 赵子昀摇摇头,苦笑。 「为什么这么笑?」他将她搂进怀中,将她的苦笑压进颈窝里。 「你父母喜不喜欢我这种事,我想,现在担心还太早。」她下巴搁在他肩膀上,目光迷离地瞧着城市炫丽的夜景,「我连你的喜欢都没得到,想不了那么远。」 「我喜欢你。」沈维埕说道。「就算你始终有疑虑,但我的喜欢,是真的。」 「我也相信你喜欢我。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切可能是手镯里的咒法起的作用?因为它也认你为主了,我们有了共同的感应,会想要亲近,这感应便无形中影响到我们的心态,我们可能被控制了……」 「就算是,那又如何?」沈维理问。 「你怎么会愿意自己的意志被控制?」 「我觉得,你在意的是……如果只要被控制就可以决定了我的感情,那么也不是非你不可,谁都行,对吧?」 她从一开始,在意的、纠结的,就是这一点。 她不是不喜欢他,事实上,他对她的好,令她受宠若惊。 可是,她不愿意耽溺于建立在这种情况下的感情。她是赵子昀,如果他想娶她、想跟她过一生,就得喜欢她、爱她;而不是因为镯子、不是因为这阵子离奇的遭遇、不是因为她曾经救过他(虽然也害了他),更不是因为他不想要爱情,所以在「娶谁都好」的心态下,选择了这具他已经习惯了十年的身体,并顺带接受了这身体里的灵魂…… 终章 好吧,就算这个他并不熟的灵魂曾经暗恋他三年,甚至还为了救他而差点魂飞魄散,可这些更不该是他要娶她的理由。她不会接受的。 「我不懂你。」她叹气,抬起头看着他的脸,「对我来说,你太深沉了。而我,只不过是个心态还是十八岁的女孩。我很天真,对爱情仍然充满幻想;加上被禁锢了十年,变得偏执孤僻厌恶人群……如果那时你没找到我老家,或许对我们两人都好。我希望你一直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让我幻想一生;我更希望未来都是一个人。」 所以,他不要出现最好。 「但我不想你一个人。」沈维埕双手轻轻贴住她的脸。今夜虽然没有寒流,但十二月下旬的温度还是有些寒冷,她的脸都有些冰凉了。「就算你想,也做不到,镯子不会同意的,我们在它的认知里,应该是要在一起的。」 「你就愿意被控制?假如我爱你是被控制操作的结果,那也没关系吗?」 「没关系。只要你能因此爱我一辈子的话,很好。」 「可是我有关系!假如你爱我不是因为你真的爱我,那我宁愿不要!」就算怎样都说不通,赵子昀还是一直表达着这个信念。 「爱情很重要吗?」沈维埕问。虽然表情温和认真,但微勾的唇角却有说不出的讥诮。 「当然重要!没有爱情,就没有结婚的理由!」如果他不爱她,她绝对是拒绝到底的。 「那你爱我吗?」他又问。 赵子昀原本要冲口说出的话猛地顿住,脸蛋一下子爆红起来,只是不知道是憋的怒的还是羞的。 「如果你觉得一定要有爱,那么就爱我吧,向我证明爱情果然很重要。让我相信,这种抓不到看不着的东西,比手镯里的咒法更有效,比物质上的满足更能维持一世长久,白头到老。」 赵子昀没有说话,就这么看着他,定定看着,心中涌起了一些了悟…… 这个男人不相信爱情…… 这个男人其实嘲弄爱情…… 这个男人决定了不要爱情…… 可是,他却又向她索求证明,要她爱他…… 她一直想着他对她没有爱情,其实是心中渴盼他爱她,所以总是患得患失,坐卧不宁;每每思及他不爱她,却想娶她,就满心委屈,充满愤恨,觉得被侮辱了。但……其实,她并不想离开他。或许是镯子的关系,让她只对他一人充满亲近感,难以竖起疏离防备的心态;也或许是两人一同经历了这么多,她又欠了他十年,而他在她的恶言驱赶之下仍然不离开,坚定守护,让她一颗心无法控制地朝他倾斜。 无论如何,她还是渴望温暖,渴望依靠。她做得到坚强、忍得了寂寞,却还是害怕孤单;所以,她总是躲得不够远,只要他想,他就找得到她。 她得承认自己是矫情了,而矫情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想对他撒娇,确认他是她的依靠,并渴望得到更多…… 她以为自己一无可取,总是拖累他;可是,现在他正在对她索求,要她爱他……原来,她身上也有他渴求的东西,是吗? 「为什么是我?」她问。 「因为,我在意你。」 「为什么在意?」这话她听他说过许多次了。 「在我们彼此并不相识时,你就能因为救我而忘了保护自己;那时,你甚至可能失去性命。」他眼中带着一抹回想,看着她的眼道:「那一天,是我生日刚过的第二天,我的父母对我说:你二十岁了,是成人了,我们已经尽了为人父母的义务,所以决定离婚。在我二十岁之前,我都深信我的父母相爱,我的家庭幸福。可是,他们早在五六年前就各有情人,只是没让我知道而已。我很受打击,精神恍惚,所以才会有那场车祸。从那时开始,我对『爱情』这东西充满了问号。后来我跟王紫云交往,在我能力所及之内,我满足她一切物质,而求。我不在乎她是什么样的人,她救了我,要求当我的女友,我同意了。我身上有她要的,所以她愿意跟我过一辈子。如果不是后来我的工作实在不顺,不断失业,让她看不到我的前途,决定放弃我的话,那么,我们在物质的联系之下,过完一辈子没问题。」 「你相信物质比爱情更能维持婚姻长久?」 「对王紫云来说确实是如此。」他看人向来精准。 「那……我呢?」 「你才是那个真正救了我的人,你曾经为了我不顾一切。」 「那时我冲动得什么也没想,如今想起来还是很后悔。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会救你。」赵子昀老实道。 「可是,时光不会倒转,做过的事就是做过了。」 「所以……你要我爱你,你在意我,是因为我救了你?」 「你以为我这是拿自己报恩?」沈维埕见她神情严肃,不觉笑了。 「不是吗?」 「当然不是。我只想着,你既然这样在意我,在意到连自己的性命都忘了顾惜,那么,或许跟你在一起,我们能好好过完这一生一世。」他双手滑下她已经被捣热的小脸,转而握住她双手,合在两掌中,轻轻搓暖。低语:「我就是执着一生一世,不管是基于什么。」 这样深邃的凝视,这样体贴的动作,以及……这样几近虔诚祈求的低语,再铁石心肠的人也要被融化了吧? 赵子昀的声音因为承载了太多快要满溢出来的情感而微微抖颤着…… 「我的一生一世必须有爱情作支撑。」 「所以,请你爱我,请你让我相信爱情。」他将她的双手搓暖之后,放开,然后退了一步、二步、三步、停住。 她看着他的动作,一时不解。直到他朝她张开臂膀,没有说话,静静等在那儿,那双直直看着她的眼,直白闪烁着期待。 他在等待她的投怀、等待她的交付、等待她的爱情。 像是他的一切,全都交给她;像是他的人生,正邀请她加入。 只有她,也只能是她。 不是王紫云,也永远不会是别人,只能是她,那个在十八岁那年因为花痴与热血而忘了顾惜自己小命,冲上马路去救了他的赵子昀。 他就只要她。 突然一抹泪意涌上眼眶,但她舍不得眨眼,在投入他怀抱之前,她想好好看着他…… 看着这个她曾经最崇拜的男人,如今正在给予她一生的承诺。 看着这个曾经高不可攀的白马王子,如今正站在她的前方,触手可及。看着这个男人,只要她愿意,他就是她的。 这场面太梦幻了,美好得太不真实。 所以,她要瞪大眼,眨也不眨眼地看个清楚。 突然,刚才叶知慧在吃饭时乱吟一通的那些文句,从脑海里浮了出来……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注:《时有女子》匡匡) 他不相信爱情,但他渴望有人能让他相信爱情。 他们的心,都期盼着被人妥善安放,细心保存…… 她决定在眼泪终于落下来前,把自己撞进他的怀里。 所以,她开始向他跑去…… 从这一刻起,她开始向他证明爱情! 番外篇 【番外篇:我们结婚吧】 当沈维埕第一次把戒指套上赵子昀的左手无名指之后,就像吹响了进攻的号角,整个心思就全放在让她点头同意结婚这件事之上了。 可是赵子昀不愿意点头。 就算身体已经是二十八岁的「高龄」,但灵魂仍然是个十八岁的少女,也自认是个少女。身为一个少女,婚姻对她来说本来就太遥远,只有爱情才是她目前的期待。 于是,一个想结婚的男人,以及,一个想恋爱的女人,开始了一场甜蜜的攻防战。 一个少女对爱情的幻想通常深受爱情小说以及偶像剧的影响。那很流俗没错,很缺乏创意没错;但所谓的流俗,其实就是一种经典,它在第一次出现时,是让人惊艳的,是深深打动了人的心的,是被热烈追捧的。 于是毫无意外地被写烂了、演烂了,千篇一律换汤不换药地一再重复,将这种典型深深烙印在人们的脑海里,成为一种僵化的定式,接着开始被批判为流俗,被嘲讽为老套。 所有的批判都对,但骂得再多,那个经典还是影响了人们的思维,变成一道固定的指令;至少,在恋爱时,你就不由自主会依循那个定式去执行对浪漫的理解。 沈维埕想结婚,而他想共度一生的那个女人需要一场甜蜜的恋爱。那好,就恋爱吧!在恋爱里达成他结婚的目的。 他蒐罗了诸多历年来最受欢迎的爱情电影、偶像剧、爱情小说看了起来,记了一堆笔记,做了很多总结,之后,开始行动了—— 他……去吃烛光晚餐,小提琴手在桌边拉着athousandyears〔千年之恋);去101看跨年烟火,在拥挤的人群里放声吼着「五、四、三、二、一,新年快乐!」;去平溪放天灯,他在灯面上写下「我们结婚吧!」,她在另一边画了两颗爱心被爱神的箭串起来;她生日那天,他请花店送了九十九朵翡翠粉玫瑰到她公司,来接她下班之时,在众路人欣羡的围观下,将一朵以金色丝带包装得很精美的长茎红玫瑰送到她手中;他们在电影院里看着影片里的男女主角历尽千辛万苦终成眷属,在位置上也会交换一记甜蜜的亲吻…… 当赵子昀眼中开始因为他而变得柔软甜蜜;当她居住在他的公寓里不再觉得局促且非要在他面前注重仪表形象;当她终于把「你的」、「我的」这样的字眼改成「我们」之后…… 「我们结婚吧。」沈维埕道。 虽然知道结婚正是他一直以来的目的,可是,听到他开口求婚,赵子昀还是楞了一下。 「求婚?现在?」 「是的,现在。」 她吃掉手上最后一口红豆饼,将纸袋丢进一边的垃圾桶。抬头看看天,有点阴,可能会下雨;低头看看周边,就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小吃街,而他们穿着一身半旧的休闲服,搭配着运动鞋,手上还拎着环保购物袋。他们准备在小吃街填饱肚子之后,就去附近的大卖场采买一番,所以两人谁也没特意修饰仪容一番再出门,看起来都平凡普通极了。 「你确定我们今天这样适合求婚?」体验过沈维理所有精心安排的浪漫手段之后,赵子昀几乎要以为,当沈维埕再次开口求婚时,必定是选在一个特殊的日子;那一日,若不是星光满天的夜晚,也会是风光明媚的白天,而两人更是精心打扮,像个白马王子与白雪公主那样的形象,营造出童话般的气氛…… 「你很惊讶?」 「当然惊讶丨」场景明显不对好不好! 「然后呢?」他问。 「然后?当然是我们该去买东西了。」拉着他的手就要走。 「嘿,还没完呢。」他拉住她,将她给拉进怀里,笑道。 「完了。」都求婚完了,不走干嘛? 「你还没说好。」他很坚持。 她很高傲地抬起下巴看他,道: 「求婚尚未成功,请你继续努力。」 「我是在努力啊,所以别急着走。」说完,用他雄性体力上的优势,将她半搂半拖地带往另一个方向走。 「你要带我去哪?」 「那边有一间彩券行。」 「你要买彩券?」她好奇地问。 他低头回她一抹诡异的微笑,让赵子昀不由自主觉得紧张,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 「子昀,你说过我是天生鸿运的人,对吧?」 「……嗯。」她吞了吞口水,点头。 「我有空时就会测试着所谓的『天生鸿运』代表什么。结果发现,它就是老天爷给开了外挂。」 她非常嫉妒地瞪他一眼,连话都懒得说了。对于他超旺的运势,她是深有了解的,光看着那走霉运的十年,人没被害死不说,还过得比普通人好,就知道他的命格何等逆天了。 「我前天随手买了张刮刮乐,刮中了两百元。」 「哇,果然好运气。」她翻个白眼,皮笑肉不笑地。 「然后,昨天在路边又看到一摊卖刮刮乐的,拿中了两百的那张去兑换了两张一百元的刮刮乐。刮开之后,一张中了六百,一张中了一千元。」 「真是……天生鸿运,恭喜恭喜。」如果说刚才的言不由衷是带着点嘲笑与安抚,那现在就是充满了羡慕嫉妒恨了!怎么办,好想磨牙咬人! 沈维埕慢悠悠地从外套口袋里取出那两张中奖的刮刮乐,拿到她面前晃了一晃。 「所以,你是要去彩券行换奖金?」 「不,我们继续去享用『天生鸿运』这个外挂所带来的惊喜。」他抿嘴笑,怎么看怎么坏。 她有些头皮发麻,却又有着更多的好奇与跃跃欲试,就这样被拉进了彩券行。 两人站定在放着各色刮刮乐的玻璃柜前,沈维埕先将中了六百元的那张递给老板。「我们换刮刮乐。」然后对赵子昀说道:「你选三张,我选三张,一起刮开试试。」 她依言动作,两人各选好三张之后,便开始刮起来。第一张,没中;第二张,还是没中;第三张,依然没中。成绩:全军覆没。 赵子昀撇撇嘴,凑到沈维埕身边。看他的情况,然后,瞪眼! 一张中了一千,一张中了五百,一张中了五千元! 靠!要不要这么扯啊!太过分了! 沈维埕微笑,将三张中奖的刮刮乐先收进口袋里,然后拿另一张中一千元的再递给老板。道:「再换一千元。」 「还、还换啊?」赵子昀觉得还是不要太挑战心脏的承受力比较好。 沈维理倒是没当一回事,对她道: 「咱们省事一点,直接换两张五百元的刮刮乐,都给你挑。」 赵子昀连忙摆手,摇头道: 「不行,我手气很烂,从小到大,什么奖都没中过,我没有偏财运的!你看,刚才刮了三张,都没中。」 沈维埕没理会她的拒绝,拉着她的手道: 「乖,选两张。就算没刮到奖金,我们也没亏不是吗?」 想想也是。赵子昀咬了咬牙,慎重地选了两张五百元的刮刮乐,小心地将其中一张递给沈维埕。然后道: 「我先刮,你别动。」 「好,我不动。」他点头。 两人走到彩券行外头,找了张没人的桌子坐下,然后赵子昀屏息地开刮,没中、没中、没中……将所有能刮的地方都刮完之后,杠龟仍然是她的结局。赵子昀长长吁出一口气,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然后,对沈维埕道:「换你了。我猜大概也是没中的,你别失望。」 沈维埕将手上的刮刮乐放在两人面前,说道: 「如果它刮出了奖金,你就答应我的求婚,怎样?」 「哪有这样的!」她这才想起,他刚才好像说过,今天的求婚还没结束…… 「为什么不能这样?这次求婚,我就想这样。」他说得很霸道。 所以说,这次的求婚主题是孤注一掷吗?她傻眼。 「子昀,赌不赌?」 「我才不赌!这种五百元的刮刮乐,中奖率高达百分之四十五,要中奖太容易了吧!」如果让如晴她们知道她因为中了一百元奖金的刮刮乐而嫁给沈维埕,那她脸往那搁! 「我一定会刮中奖金,所以我也不占你便宜。」沈维理的语气很自信。 「这样吧,如果它中了五百万,我们就结婚。」 「五、五百万——」她的低呼很快消失在自己连忙捣上的双手里,并心惊胆跳地左看右看,发现没人注意他们之后,才揪着他衣领低骂:「你以为你是财神爷的亲戚啊!这么大口气!」 「你不相信对吧?」 「我当然不相信!」谁也不会相信的好吧! 「这样才有赌的价值。来,说好。」他低声诱哄。 「这太儿戏了。」 「所以你拒绝?」 「对,我拒绝。」她用力点头。 沈维埕看她如此坚定,于是同意道: 「好吧,既然你觉得儿戏,就算了。」然后作势要将那张刮刮乐撕毁…… 「你做什么!」赵子昀眼明手快,扑上去抢下来。 「如果你不同意,那这张刮刮卡就没有刮开的必要。」他很认真道。 哪有这样的!赵子昀觉得头好痛。这个男人这时候耍什么任性啊!可是相处了这么久,她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的。 原谅她从小到大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女孩,她不挥霍,不浪费,一辈子做不来视金钱如粪土,就算这张刮刮乐刮开了没中半毛钱,她也不允许它现在被撕毁。 所以,他的威胁很成功。她没有他狠,所以她只能投降……她想,她的弱 点被彻底抓住了。原本她还在心底自豪着:就算这个男人能想出一百种求婚招数,她也有一百零一句「我拒绝」在那边等着。这场求婚游戏,她坏心一点的话,可以跟他玩到地老天荒…… 但显然,她是太自大了。 光这一招,就能把她给收拾了。 不过,哼哼,他真以为说说就能刮出五百万啊?别开玩笑了! 「好吧!如果这张能中五百万,我就答应嫁给你。」将刮刮乐丢他手上,盘起双手,站出三七步,一脸等着看好戏的表情。 沈维埕扬了扬眉,微笑道: 「证明我是不是拥有天生鸿运的时候到了。」他拿起一枚硬币开刮。 「喂,别抱太大希望,只是个小游戏,就算中一百元也好,还能买两杯咖啡喝呢,不然也可以买两块香鸡排吃……」赵子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叨叨絮絮起来,说出来的虽然是安慰的话,但其实她只是在紧张,一紧张就想说说话。直到,她再也说不出话,只能瞪眼,只能喘气,只能拚命揉着自己的双眼,确定没有眼花! 她瞪着那张刮开的刮刮卡,被上头并列着的三个五百万阿拉伯数字给剌激得快要心脏病发! 比起她的不中用,沈维理却是一脸淡笑,不见丝毫狂喜,双手拿着那张中了五百万的刮刮乐,送到她手中,道: 「我们结婚吧。」 她木然地抬眼看他,又木然低下头看着那张刮刮乐,最后木然地问道: 「如果我不同意,你会怎样?」 他偏头,目光往彩券行上方那一格格灯箱扫过,最后定在某个正在滚动的电子看板上。 她也跟着转动脖子看过去,只是动作很是迟滞僵硬。 那电子看板上正在不断重复滚动着一行字……本期威力彩上看二十亿。 不……会……吧? 「你放过全国可怜的彩迷,给他们留一条生路吧!」他会中奖的,一定会中奖的,他的外挂太恐怖了!赵子昀惨叫道。 「那么?」沈维埕这时才露出了点狂喜的表情,并且逼迫她亲口说出来。 「我们结婚吧。」她好悲惨地点头。 为了防止彩券业崩溃,为了全台彩迷的权益,为了沈维埕不要被抓去切片研究,为了维护世界和平…… 所以,我们结婚吧! 后记 【后记 席绢】 大家好,我是席绢。感谢在豆豆小说阅读网阅读我的作品。 之一,2014,新年快乐。 又是新的一年。总觉得日子过得好快,每天也没干什么事,一天就过去了。真是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啊……话说,这两句话,还是小学老师教我们写作文时必用的参考佳句。如今就算学会了更多更精确或更新颖的形容词,还是觉得把这些老旧的经典词语拎出来戚叹一下比较有味道。它可是承载着岁月的抢桑感呢! 总之,新的一年又来了。总觉得脑袋里关于2012世界末日的话题还没从记忆里清空,可怎么一转眼,就又过了两年;翻了翻月历,已经是2014啦。 于是我又得掐着手指去算一下自己的写作年资,可算着算着,也就算了。再算下去也没什么意思,算得再明白,光阴也回不来啦。就这样吧,就像忽视头上的白发、脸上的皱纹那样,也把年资这东西给无视了吧。 总之,大家新年快乐啊! 之二,怪力乱神之类的…… 我对玄幻灵异的事情是了解不多的。但关于这方面的传闻,却是听过不少。 我没有宗教信仰,不过并不是无神论者;存在即合理,也许有人就是特别能威应到一般普通人所戚应不到的。我不会因为自已在这方面毫无慧根,便全盘否定那些我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的事。 我向来觉得,既然身分是人,就好好过着身为人类的每一天,享受美好的一切、承担该尽的责任。至于生命从哪里来、死后往哪里去这种哲思与忧虑, 不应该成为我们毕生去探索的课题——把应该好好做为人的光阴,用去追寻不再当人之后的去处,我觉得这样很浪费生命。 所以,敬鬼神而远之,是我向来遵奉的原则。 不过,即使像我这样跟灵异没什么缘分的普通人,其实也是有遇到过一些科学无从解释的事的…… 比较胆颤心惊的如:在花莲某大饭店,半夜灯光自己亮起来(好吧,你可以说那是山区电力不稳)……很坚强的把灯关掉之后,坚决入睡,结果,被床头板一记猛烈的撞击声给「砰」地吓跳起来……这下子,睡不着了。把灯全部打开,睁眼等天亮吧……至今我仍然想不透为什么床头板会被槌一记。不过,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在出门游玩时,忘记带护身符了。 比较伤戚的如:父亲是癌症过世的,在最后那几天,他自己算了算,突然跟我母亲说:就七月十五吧。省得大家还要费事记忌日,就那天跟祖先一起回来吃祭拜就好,人多也热闹。然后,他在农历七月十四那天晚上情况恶化,陷入昏迷,医生提供两个选择——插管或送回家。我们第二天中午就带了父亲回 家,他就撑着一口气,在进家门时,长长吁出一口气,就此永远离开了我们。而,在他火化的前一天,我们全家人都惊异的发现,躺在冰柜里的父亲,在极 度不可能的情况下,竟然——眼眶红了!我们赶忙烧香掷茭问他,后来得知他舍不得我们,心里难过,哭了…… 因为是自己父亲,所以不会害怕。现在想起来,还是很伤戚。 我父亲是那种对玄学很好奇,也颇有威应的人,所以他身上发生过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但同时,他的命运也很坎坷,这一生大起大落,尝尽龈辛。发生在我父亲身上的事,让我无法因为自已没看见就否认那些我们不了解的事。 不过,从此,对这种事更加的敬而远之了。 我觉得,那种天生灵戚强的、开天眼的,或许知道的事比我们更多,经历也很丰富刺激,但那并不值得羡慕。我们这样的普通人,若能好好经营自己的人生,就是件很了不起的成就了。那些看不见的事物,既然看不见,就代表跟我们无关。人的精力有限,好好做人就好啦! 当然还有许多从朋友那边听来的灵异事件,也是很光怪陆离的。在此就不多说了,大过年的,说这些好像不太恰当啊,不好意思。大家随便听听也随便忘掉吧! 之三,续集 这本书写到第五章,就发现完蛋了,写不完。为此,我脑袋当机,双手罢工,就算承诺的交稿时间在即,也常常发呆过一天,没写半个字。 想啊想的,只有两个解决的方法,要嘛写十五万字,要嘛写成系列。反正关于夺舍这部分,还有很多可以写的。我衡量再三,觉得还是写成续集型的系列文好了,既然设定了「王紫云」以及「守护灵」这两个角色,而他们目前还结夥去祸害另一名女性,索性就把整个故事交代完吧,省得牵肠挂肚,觉得没写完整。 这本书出现过的主要角色,还会在下一本出没,他们都是有作用的,才会在这一本里占了这样多的篇幅,把男女主角相处的剧情都挤掉了不少……关于这一点,我真的很头痛啊。 总之,下一本呢,还是相关的作品,也算是续集,如果你们好奇期待,那么就到时再见了。 之四,2014新年新气象,飞田文化脸书粉丝专页开张啦! 2013圣诞夜,飞田的粉丝专页开张了! 为了庆祝这历史性的一天,飞田一大票神隐多年的作家们都大方出来跟大家见面啦!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连我自已都不相信会有么一天!是的,在下热了给飞田按赞,只好去申请脸书,只好也开了粉丝页,然后意外的被广大的热情吓到。 幸而,有这样遭遇的不独我一个人,于晴、唐瑄、镜水、陈美琳、林如是、黄苓、杜墨雨等等等的众多老作者也没逃过被围观的命运,顿时我心里大家也知道飞田的作家们一向都比较喜欢在创作的世界里默默耕耘,就算闲时在网路上四处蹓躂,也是绝少以笔名示人,觉得当个路人甲更加自在。所以当飞田上上下下(包括公司的小乖)全都一齐跑出来露脸,陪着大家从2013跨到2014年,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我想,2014这一年,对飞田、对作家们、对读者们来说,真的是一番前所未有的新气象,生气勃勃而热情向上,似乎所有的阴霾都能消融、所有的阻碍都能跨过。我们终究能战胜最严峻险恶的环境,继续在言情这条路上走得更远! 来来来,各位朋友,有空请来飞田坐坐,有很多作家可以围观哦! 【全书完】 注:相关书籍推荐: 01、《夺舍之禁止穿越》作者:席绢 02、《夺舍之福星驾到》作者:席绢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