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与剑与骑士团》 楔子:海外归人 七月的雨水纷纷扬扬从天空洒向大地,一滴雨水正低落在一名士兵的头盔上,又沿着头盔上的边缘处滑落,并最终落到地面上,溅起一朵不大不小的泥花。 士兵慢慢的吸入一口空气,这空气中夹杂着雨水从身后的内陆中带来的山川中特有的气息,还混合了一股海风的味道,这是他再熟悉不过的。 一艘大船从海洋的边缘一步步划进了士兵的眼帘,他用手胡乱的抹了一把脸,确定这艘船不是自己的幻觉之后,用力的敲响了码头的大钟。伴随着士兵的撞击,码头上的大钟缓缓的响起,钟声悠扬而又沉闷,像是来自海上的哀鸣。很快,整个海岸都被这种奇异嗡鸣声所覆盖。 看着这艘海船,老约克陷入了沉思,他大概一辈子都忘不了这艘海船。 一年又十一个月之前,一个勇敢的国王带着他同样勇敢的军队跨过重重海洋,去讨伐他们数百年的宿敌,那天的码头上旌旗遍地,整个大普鲁斯的人们都赶来海边,为这位国王祈福。 去的时候,国王修建了十七艘能渡过海峡的大船,每一艘船上都装载了超过300名勇士,更不要说还有大量的随行人员。 而现在,只有一艘这般样式的海船从海的对岸漂流过来,船上的帆布还是簇新的,但随着海船一步步靠岸,能看出木制的船身上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甲板的边缘上还有被烧焦过的灰痕。船只吃水很深,在暴雨中走的艰难。 船只的舰首有个水手打着旗语要求在码头靠岸,而这时的码头上已经聚集起了一些从城镇周围赶来的居民和商贩,随着赶来的还有几个书记官和来自阿巴斯奇亚城的王城卫兵们。大伙眼巴巴的望着船上,紧张、不安、衰落等情绪笼罩在人们的心头,人们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讨论着那些可怕的可能。 在岸上人的帮助下,虽然是暴雨天气,但船只还是顺利的靠了岸,紧紧地系在了码头上。在搭好梯子之后,在大船上等待了许久的水手们和船长没有什么行动,只是放下了手里的活计,静静的看着船舱和甲板接口。 一个脸上覆着灰黑色面具,身着长袍的人在几个身着重甲的士兵的簇拥下,他们从码头上静静地走到人群中来,所有在岸边等待的居民都不自觉的跟他们留出相当的距离,站在码头上的士兵们从盔甲缝隙中透露出的气息让人从内而外的发寒,仿佛只要是看见他们,鼻下就能闻到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 面戴灰色面具的人走到一名书记官的面前,缓缓的摘下了自己的面具,周围几个胆小的市民瞬间吓得叫出了声。 这是一张怎么样的脸啊,除了一双眼睛和附近的皮肉还算保存完好,其余的部分全是大大小小的伤痕,有几处较深的伤痕依稀能看见皮下的白骨。随着他张开嘴巴,有几根骨头就像是要挣开脸上的筋肉,把他的脸撕裂开来一般。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张脸,一张几乎看不清形状的嘴巴,说出了一句让整个岸上的居民都呆滞的话语。书记官用颤抖的手从怀中取出一张羊皮纸,用一根碳条在上面画了又画。 “大普鲁斯历1137年4月,穆特拉斯坦,亡国。” 第一章 新帝的灵柩 杰姆斯吃力的吞咽着自己口中的唾沫,拿着碳条和羊皮纸的手怎么也拿不稳,那些本熟记于心的单词和字母变得扭曲,写写画画了好几遍,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直到戴面具的男子再次开口,杰姆斯才一幅如梦初醒的样子,赶紧丢掉自己手里如鬼画符一般的羊皮纸,重新拿出一张,工整的记录起来,一行行漂亮的铅笔字再次跃然纸上 虽然杰姆斯已经尽力让自己进入了工作的状态,但他的脑海里面还是情不自禁的感到一阵阵的发晕,作为一个书记官,杰姆斯清楚的知道,这代表着什么。这可能是他这一生记载过最有价值的史料了。 “大普鲁斯历1037年7月21日晨,有归人自海外来,系大普鲁斯历1035年9月3日阿巴斯奇亚王南征之义军,口述者称苏丹国穆拉斯坦亡国,但凡沿罗姆河沿岸之亚唛民皆死省略“ 文章记载这里,杰姆斯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抬头望去,竟然是一口巨大的箱子从船上运了下来,只见这棺椁金碧堂皇,是杰姆斯此生都没见过的富贵景象。箱子通体用金银打造,上面镶嵌的珠宝不计其数,哪怕是上面最小的一颗都比杰姆斯见过的最大的宝石更大。 因为这番景象实在是太过吸引人,周围的民众纷纷围上去,想要摸一下这口不凡的箱子。结果市民们还没有摸到箱子,就早有一群士兵将那口箱子团团围住了。那些士兵虽然身上多半带着残疾,身上的甲胄也有多处残破的痕迹,但身上却带着一股毋庸置疑的精锐之气,不过十几个士兵,站在箱子附近,竟然有了千军万马般的气势。 杰姆斯看到这一幕,扭头对身披灰袍的修士说道:“大人,早就听闻亚唛人的国家无比富庶,可我们带过去的士兵也太过于贪婪了吧,怎么连看都不让看一眼呢?” 无面的修士听到这话之后,淡淡的说道:“这些勇士们在穆拉斯坦的经历,绝非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所能想象的,财富?他们早就置之度外了,你说的那口箱子不是别的东西,是先帝的灵柩!” 先帝?灵柩?太多的信息量涌入杰姆斯的大脑,让他有了一股窒息的感觉。就在他愣神的时候,修士便领着他和另外两个书记官来到了船舱底下,对他们说道:“去吧,去瞧瞧我们九死一生待会来的哪点东西,也就到了这边,他们才有价值吧。” 听到修士的首肯,几位书记官争先恐后的爬上了海船,只有杰姆斯还一副恍然有所失的样子,问道:“你所说的先帝,该不会是——阿巴斯奇亚的国王殿下吧。”说道这里的时候杰姆斯的口气已经略有颤抖。 修士叹了口气,说道:“正是殿下本人。我们本来也不想的……” “混蛋!大普鲁斯的勇士都死光了吗?”杰姆斯听到这个消息,眼眶瞬间红了起来,他不顾身份,吧手中的炭笔和纸张扔在地下,伸手就要对面前的修士饱以老拳。 只是还没等杰姆斯碰到修士,站在修士两边的士兵就已经将他按倒在修士的面前。杰姆斯年轻的面孔涨的通红,眼泪不住的掉了下来。阿巴斯奇亚国王可远远不只是他的君主。 仅仅在十几年前,整个大普鲁斯民族都还是亚唛人奴役,和被奴役的边缘,亚唛人的船队在数百年前,就远渡重洋登陆了塞普鲁斯的海岸,烧杀掠夺无恶不做,把捉来的普鲁斯山民和他们的战马放在一起圈养,很多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亚唛人的庄园里面劳作,而终其一生,只有死亡,才能带来三尺土地的自由。 至于没有被捕捉起来的部落,他们的命运也未必就能好到哪里去,亚唛人对土地永无止境的饥渴早已榨干了他们生存的土地,等待他们的命运,要么远离亚唛人,和自己的同胞兄弟为争一口吃的拼杀的你死我活,要么就活活饿死,或是被亚唛人的游猎队伍像猎杀野兔一般随便打杀了。 在塞普鲁斯有一句谚语,宁为亚唛犬,不做普鲁斯人。至少狗,还有活命的自由,而在亚唛人治下的普鲁斯人,却没有。杰姆斯出身于一个亚唛人的奴隶家庭,就曾经亲眼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亚唛老爷活活抽死了自己的父母,而原因只是因为他的父母为了给生病的自己找一口吃的而偷了主人家的一把麦粒。要知道,主粮是只有亚唛人能吃的,在亚唛人治下,这是妥妥的“违法行为”。 年幼的孩子想要给自己的父母挖一座坟墓,至少是想把自己的父母掩埋起来,都做不到,因为在亚唛人的法律里面,犯法的人是没有资格私自埋葬的,只由主人家草草的扔进乱坟岗了事。 直到有一天,一群骑着高头大马的大普鲁斯人冲进了村子,为首的骑士亲手砍掉了那位大腹翩翩的亚唛人,脑袋咕噜噜的滚到了小杰姆斯的脚下,血液覆盖在他身前的土地上。整个村子的人都跪下了,骑士举起自己的佩剑,高高的指向天空喊道:“以萨丁的名义,你们自由了!” 小杰姆斯捧起一把泥土,跑到了埋葬父母的乱葬岗上,拼命地给自己的双亲磕头,直到头破血流为止。和他一样跑去磕头的,还有很多的孩子。 后来,有一位好心肠的牧师收留了自己,并且教会了自己读和写,也才有了他今天这份相当的书记员的工作,也正是从这位牧师口中,杰姆斯知道了当年救自己于水火之中的那我骑士,正是阿巴斯奇亚国王殿下。 杰姆斯本想投身王室,报恩终生,却没想到连恩人的面都没见到,国王,就已经变成了先帝。 灰袍的修士挥挥手,然后把杰姆斯从地上扶起来,站着挨了杰姆斯两拳,然后说道:“陛下不是死在战场上的,如果陛下死在战场上,今天这条船上的人,谁都不会选择回来。” “去岁十二月的时候,本是家乡最冷的季节,但在那边却热的要命,我们在登陆的时候遭遇了风暴,偏离了一开始的路线,很多人都没能在沙漠中顶下来。陛下,也就是在那时候染上了恶疾。”修士一边说着,一边起身眺望大海的方向,好像要从目光中找回先帝的影子。 “不过,身为随军的学者,陛下的死,我也难辞其咎,我打算等一切工作都做完了,就做陛下的守墓人,为陛下献上余生的忠诚了。” 听到这些话,杰姆斯也慢慢冷静下来。毕竟,在这个时代,患上大部分的疾病,都意味着死刑,只能说明是萨丁要收回国王的灵魂,这也是谁都阻止不了的。 就在两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的时候,一辆华丽的马车从阿巴斯奇亚城堡的方向疾驰而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脸色苍白,跌跌撞撞的下了马车。未及驾车的仆人反应过来,便跌跌撞撞的跑到了装有阿巴斯奇亚国王灵柩的棺椁前,用寻找的目光打量着周围的士兵们。 原本麻木冷漠的士兵,在看到这个少年的时候,却不约而同的低下了头,眼中隐隐约约有着羞愧之意。 突然,少年眼神一亮,就连苍白的脸上都多添了几分血色,他三步并两步的向一位身材高大的士兵跑去,抓住士兵仅存的右手,一边摇晃,一边喊道:“盖斯亚特叔叔,你回来啦!我爸爸在哪啊,我怎么找不到他?” 士兵稍微低了低头,但是任由少年怎么摇晃,都只是沉默着。 时间一分分过去,可天上的雨水却并没有丝毫要减小的意思,反而有越下越大的趋势,赶来凑热闹的市民该回家的回家,拿伞的拿伞,也都三三两两的散去了,雨水浇在原本就衣单薄的少年身上,很快,少年便耐不住寒似的打了两个喷嚏。 直到这时候,宛如雕像一般的士兵才闷闷的说道:“殿下,天气冷,您,还是先请回吧。” 盖斯亚特是阿巴斯奇亚城邦附近的一个部落的首领,从小便和阿巴斯奇亚国王一起长大,长大后便跟随国王征战四方,是国王最可靠的部下,也是国王生平最好的兄弟。而这个身经百战、见惯生死的勇士,如今的头盔下却有两行泪水流了下来。为了大普鲁斯的解放事业,击溃大普鲁斯的宿敌,身为阿巴斯奇亚的亲卫侍从长,盖斯亚特最清楚阿巴斯奇亚国王有付出了多少。 作为一个早早建立起城镇的大部落,几代阿巴斯奇亚人积攒了能让整个大普鲁斯的国王心动的财富,为了击溃亚唛人,阿巴斯奇亚国王不惜将其挥霍一空,又因为常年亲征的缘故,国王跟自己的儿子也是聚少离多,作为一个父亲,国王陪伴过自己儿子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就算是那一年时间里面,父子两人也经常是忙的连面都见不上,都是自己这个侍从官陪着阿巴斯奇亚的小殿下。 国王无愧于全大普鲁斯的任何人,但却唯独有愧于小殿下。这也是盖斯亚特说不出一句话的原因。要他亲口告诉这个孩子,国王死了,他实在是说不出口。 望着被仆人扶上马车的少年身影,盖斯亚特在心里暗暗发誓,自己和自己的剑一定会保护好小殿下,如果小殿下只是中人之资,他便保阿巴斯奇亚一世平安,若小殿下果真有和先帝一样的才能,自己定要给小殿下拿到阿巴斯奇亚家族应有的荣誉。 两个书记官在船舱里瞪得眼睛通红,这可能是他们这辈子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眼睛数钱数到不够用了,堆积如山的财宝躺在船舱里,本来堆放的还算整洁,但随着他们的清点,金银器、玛瑙石、精瓷器滚得遍地都是,两人不无遗憾的叹息道,若是能把这钱全都收归王室,不但能补上之前的窟窿,还能盈余出不少…… 船舱外,远征的士兵们已经站成了两队,列阵在棺椁的前后两侧前方的士兵们举着一张红色镶金丝的旗帜,上面画着一只威风凛凛的雄狮;而站在后方的士兵则举起来一只黑色的旗帜,上面用暗绿色的条纹画着一面盾牌。两只队伍虽然外观上十分相似,都是同样精锐的勇士,还都散发着强烈的杀气,但两只队伍却又给人一种经纬分配的感觉,前面的队伍就像他们的旗帜上刻画的一般,是一群能扑倒撕碎猎物雄狮,而后面的队伍的就显得沉稳许多,颇有一种八风吹不动的厚重感,像是一堵立在地上的墙壁。 这也正是先帝出征前建立的两只队伍,前面的队伍一入他们的旗帜,叫红狮骑士团,由自发的加入圣战的大普鲁斯的贵族组成,而另一只队伍的名字就比较奇特了,他们是禁喧军士团,是先帝在远征之前的军队中抽出的精锐,至于为什么他们的名字叫这个,只有他们内部的成员知道了。 其实在远征前还有很多不是两大团的士兵成员,但是随着远征的持续,他们也都补充到了两大团之中。 看到士兵们都已经列阵完成,灰衣修士也就停止了和杰姆斯的沉思,走到小殿下的马车前,恭敬的鞠了一躬,说道:“尊贵的王子殿下,远征的军团没有辜负主上的意志,我们带着复仇的喜悦归来,但我同时还要告诉您一个悲痛的消息。阿巴斯奇亚的国王陛下,大普鲁斯解放者,众王之王,穆拉哈斯的征服者,以及全大普鲁斯萨丁教徒的红狮帝王阿巴斯奇亚·费利佩一世,在漫无天日的大漠中已经蒙从了萨丁的召唤,殿下,作为阿巴斯奇亚的首席宫廷祭祀,陛下的顾命大臣,我必须提醒您,您必须克服丧父的悲伤,尽快操办您父亲的丧礼,以及,您的加冕礼。” 在说道“帝王”和“加冕礼”两个词语的时候,灰衣教士,不,是阿巴斯奇亚的首席宫廷祭祀伯特伦·阿诺德大学士,的口音格外沉重。 第二章 诸王的会议 时间仿佛静止了,阿巴斯奇亚的士兵和重要官员们,都在等着这位年轻的王储的答复。杰姆斯从地下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碳条,准备开始新一轮的记录,王储在接下来能做出的决定,依然将是能改变历史的重大事件。 静坐在马车中的王储并没有像普通的丧父少年一样痛哭流涕,或者是因为即将继承到手的王位而表现的一场兴奋。他只是用力的抿着自己的嘴唇,努力的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 大普鲁斯本来就不是一个国家,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国家里面也不只有父亲一位国王。若是自己的父亲从海外归来,荡平宿敌,凭借父亲的威望,从大普鲁斯的联邦首领加冕为皇帝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能把亚唛人的城市烧成一片废墟的猛人,再回过头去对付那几个大酋长一样的国王,很难吗? 而现在,父亲死了,情况便有了变化,任凭谁都会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来。常年的征战使得阿巴斯奇亚王国已经损失了整整一代人,只要自己做的稍微做错什么事情,父辈们的心血就会毁于一旦,大普鲁斯统一的最佳时机就会被自己错过。 权衡之后,小殿下有了自己的决断,一个王室的侍从进了马车。没有很久,侍从又从马车里面走了出来,用一种奇怪的语气说道:“王储殿下因为先帝去世悲伤过度,觉得登基之事为时尚早,殿下说,还是先操办先帝的葬礼为好。” 说罢,马车便逃也是的离开了滩头,只留下一群士兵负责运送先帝的尸体进城。 在众人交头接耳的讨论王储的想法时,站在人群后方举着绿色盾牌旗帜的禁喧军士团副军士长里斯特依旧一言不发。他本不过是阿巴斯奇亚城镇附近村子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后来受到国王的召唤才放下了农具,走上行伍的生活,靠着自己手里的剑盾走到今天这个位置。 现如今,里斯特已经真的累了,特别是在沙漠里的生活,让他真切的有了度日如年的感觉,这注定是他一生都不愿回首的往事。参与政治这种事情叫他力不从心。如今,他只想放下手中一切,回到自己的家乡,再见一面聚少离多的妻子,再饮一口家乡的泉水和粗糙的面包。一切只等皇帝下葬之后,他情愿再不拿剑。 行军的队伍缓缓前行,看着路边熟悉而又令人感到陌生的泥泞土地,很多士兵还不敢相信自己是不是已经真的到了家里,他们在行军中依然谨慎的观察着四周的景色,就好像他们原来行军的时候是不是会蹦出一群人上来打杀他们一般。 不仅仅是里斯特,很多老兵都觉得这趟异国之旅给自己带来的不是荣誉,而是一种深切的悲痛感。 阿巴斯奇亚本就是一座沿海建立起来的城市,走了不到一会,代表着大普鲁士帝国目前最大王国的统治中心就近在眼前了。大概是因为雨天的缘故,街道上的居民并不是很多,但在街头巷尾的小店里面依然在传出些许欢快的声响,这让行军的老兵们心中多少有些宽慰。 作为土生土长的阿巴斯奇亚市民,军士戴维亚的心头多少放宽了一些。如果流血是必要的,那吧血流在他乡,至少要好过流在故乡。等到这件事情结束,短不了和老家的兄弟们喝上几杯,当然,还少不了一起吹上几次牛。 月是故乡明啊。 因为皇帝还没有安葬,所以即使是到了家乡,老兵们也没有自行解散,而是默默的在停靠灵柩附近的房檐底下自己找了位子休息。虽然阿巴斯奇亚的一群商人们为了表达自己对这些远征归来的人谢意,免费的提供了供老兵们休息的住所,但是老兵们还是谢绝了他们的好意。负责城防的官员也表示为老兵们安排了住所,老兵们也谢绝了。 他们只要求最基本的食物和淡水,除了这之外,什么都不要。 除了来自王室恩赐和教友的祝福,任何形式的馈赠,他们都不会接受,这是老兵们给自己设置的规则,也是他们的骄傲,凡是在这两个骑士团的军人,都是为了信仰而战,他们随先帝征战四方的时候,先帝曾经跟他们说过一句话,被两个骑士团的人奉为和萨丁古经一样的精典。 “让土地归人民,荣誉归主上。除了未来和希望,我什么都不要。” 也就是有这样的口号,才能聚集起来如此强大的军队,这也是大普鲁斯所出现的第一支职业军人,和平时代不扰民,战争年间不退缩,堪称是军人的典范。阿巴斯奇亚着名书记官萨姆斯着作《红狮远征》中如是记载道。 阿巴斯奇亚国王远征结束和阿巴斯奇亚国王的死讯迅速传遍了整个大普鲁斯,特别是在王子有心的推动下,不过短短三天的时间,各大王庭的信使就将此此事奉上了他们国王的案前。 在一片深林之中,有一座传奇的古堡,相传,大普鲁斯民族的第一个城堡就建成在这里,如果说,大普鲁斯的政治军事中心这些年是集中在了阿巴斯奇亚的王庭,那么,莱茵古堡就是每一个大普鲁斯人的精神故乡。 一位衣着华丽、身材尤其高大的男子,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接过了身边的仆人恭敬的递上的羊皮纸,故作姿态的读了一番。但其实,他根本就不认字,这已经成为了整个莱茵宫廷公开的秘密,只是谁都不敢提及罢了。 等到男子装腔作势的读完之后,旁若无人的大笑了几声,说道:“父王生前总是说我不如那个费利佩,如今一看,费利佩也不过如此罢了,竟然在这称帝的紧要关头功亏一篑,这是天命不在他啊。“男子一边说着,一边将那封那倒了的信封随手递给在马下恭候的仆人。 这时,骑在另一匹马上的中年男子看青年男子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连忙开口问道:“国王陛下,那我们是去不去参加阿巴斯奇亚王的葬礼呢?” 青年男子刚要故作玄虚的炫耀一番他的想法,突然却看到林间有一只罕见的大鸟飞过,连忙驾马追了出去,哪里还管的上回答中年男子的问题。 看着这位国王,身边的侍从们不由得低下了脑袋。先王别的本事没有,看儿子倒是一等一的准。 在大普鲁斯的南部边缘,也就是亚唛人最早入侵的地方,是一片群山环绕的山谷,山谷中错落着大片的谷间平原和大小纵横的河流。在这片山谷的高山之上,有座城堡高耸入云,这座城堡也是一位大普鲁斯伟大的英雄带人修建的,代表了大普鲁斯人对山谷毋庸置疑的领土所有权。 此时,城堡一处宽敞的平台上,城堡的主人,塞普鲁斯的国王正穿着一身宽松的长袍,戴着亚唛人留下的水晶眼镜,皱着眉头看着信使给他送来的信件。 坦言说,自己十几岁继承王位,在位二十余载,也只有这几年过的像是个皇帝日子。在刚登上皇位的那几年,可谓是惶惶不可终日,躲在自己的城堡里面就像是一只关在笼中的小鸟一般可笑,看着自己的将军屡战屡败,自己治下的部落经常性的被劫掠,他当时只觉得自己虽然名义上是个国王,但是很多时候都不如北方的一个酋长过的自在。 直到阿巴斯奇亚的费利佩带着他的大军赶来,这一切才有了好转,曾经失去的土地一点一点的回到自己的手中,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感到畅快的事情,所以自己跟费利佩应该还算是有交情的,况且自己治下的不少部落和民众有不少都受过他的恩惠,于情于理是该去上一趟,只是这一趟过去,空着手怕是不怎么好看,一想到自己国库里好不容易赞下的宝贝们可能又要少这么一两件,这位陛下便不由得心生几分伤感,眼泪也就流了下来。 站在一旁听候侍奉的侍从看到自己的陛下流泪的样子,不由得暗中感叹道,真没想到,咱们的陛下还是个忠厚之人呐。 在大普鲁斯文化中,北海指的并不是一片真正的大海,而是一片看不见边缘的沼泽,而在这片沼泽的边缘到莱茵大森林之间,有一片相当宽阔的平原,几个大普鲁斯的部落就在这片生存繁衍。而大普鲁斯民族之所以没有将自己的势力蔓延到北海之上,并不是因为沼泽的缘故,而是因为沼泽里面本来就生存着其他的民族,大普鲁斯称呼他们为韦根人。 为了在与韦根人接壤的地方保护好自己的领土,几个实力强大的酋长组建了一个酋长议事大会,由几个大酋长组建了一个联合王国,几个部落的酋长轮流担任国王的职务。 在一座名为“海城堡”的木质堡垒中,几位酋长正聚集在这里举办宴会,有一人正坐在首位,不断的举起自己手中的酒杯,邀请坐在长桌上的客人们尽情的豪饮,大厅内到处散发着啤酒和烤肉的香气,就连坐在门口执勤的士兵都抱着一根肉腿饕餮起来。 酒过三巡,一个独眼的男人站起来笑道:“要我说,咱们最近这几任国王,也就是田森陛下了,就你出手这么大方,有这国王的气派,要是在其他的蜜酒大厅,哪有你这的气派啊,哈哈。国王陛下,我敬你一杯!” 坐在一旁的角落诗人看到这一幕,连忙放下自己手中的酒杯,晃晃悠悠的写下了一行七扭八歪的文字,然后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相信自己这篇佳句偶得,定能换来国王陛下的亲睐。 就在这欢乐的场合,有个身披了好几层皮毛的人急匆匆冲进了屋子,外面一阵寒风涌入,一连吹熄了好几根点燃的蜡烛,就连烧在墙壁上的火炉上的火焰也是一阵闪烁,大厅里的人怨声载道,各自手忙脚乱的收拾了好一会,场面才恢复过来。 方才刚向田森敬过酒的男人抽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宝剑,指着这个外来者破口大骂道:“你个挨千刀的东西,进来的时候也不看着点,这要不是在国王的宴会上,一刀劈了你也就是这么回事!” 身披着毛皮的男人前脚刚从冰天雪地里赶过来,还没来得及喘上两口气,就被吓得瑟瑟发抖,他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正是北地有名的“暴躁者”奥夫洛夫酋长,以这位的性子,可是什么都做的出来。 端坐在主位上的田森国王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一番周围的几个大酋长的表情,发现有的酋长在自顾自的喝酒吃肉,而有的酋长只是在面无表情的看着闯进来的男人,甚至还有这么一两个酋长和自己一样在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自己。田森心中不由得暗骂一声,继而开口说道:“擅闯王庭,自己出去之后砍掉自己一根手指头长长记性吧。奥洛夫,先让他把闯进王庭的事情说出来吧。” 听到田森发话,奥洛夫只得悻悻的把剑放下,举起面前的酒杯,猛地灌了一大口麦芽酒,然后“duang”的一声把杯子重重的放在桌子上,表示自己的不满。 男人这才从自己披了三四层皮子的衣服下掏出一封信来,“据小人从南边得来的消息,阿巴斯奇亚的费利佩的军队南征回来了,就是费利佩本人没有活着回来,将要在一个月之后举行葬礼,邀请普鲁斯各地的国王前去观礼。当然小人收到这信是在三天前了,而送给小人的人又是花了好几天时间。。。” “哼!凭什么他们的国王死了,还要我们去观礼?要我说,反正咱们是不去!”奥洛夫一副余怒未消的样子。 田森听完这个信使所言之后,先是习惯性的命令身边的斟酒人赏给了信使一杯酒,进而陷入了一番沉思之中,或说回来,自己跟这个费利佩还真是有过一面之缘。 第三章 观礼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而年轻的阿巴斯奇亚的王储殿下眼下却毫无睡意。沐浴在月光下的少年显得额外的忧虑,面对着将要带来的挑战,虽然有千头万绪,却又总觉得无从下手。 “殿下,您似乎有心事。”依旧带着面具的灰衣修士站在深思的王储身后,开口说道。 王储转过身来,虽然对灰衣修士的不请自来多少有点惊讶,但他还是强忍住了没有表现出来。王储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口问道:“祭祀大人深夜前来,不知道有何要事啊?” 修士这次没有摘下自己的面具,只是对着王储微微一躬身表示了敬意,随后不卑不亢的说道:“我来,就是为了解开殿下您的心事的。”大概是没有摘下面具的缘故,修士的声音总有种低沉的嗡嗡声。 “祭祀大人,您还是请回吧,虽然您身份尊贵,可似乎我看不到您有什么能帮到我的地方。”王储已经对修士起了兴趣,但他没有直接发问,而是选择激上这位老者一下,看看他到底有什么妙言。 面对王储的质疑,修士却也是不着急,只是不慌不忙的说道:“殿下说,臣帮不了你,无非就是说臣手底下没兵没钱,解不了您的燃眉之急吧。王储殿下,臣且问您,您以为,当前的破局之道,最重要的是什么呢?” 王储看着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的修士,便料定他胸中定然是有破局之法来教导自己。王储自幼长于宫廷之中,长于谋划是他的优点,但他同时也清楚的明白,自己实在是太年轻了,不仅仅是威望不够,更要命的是缺乏实际的办事经验。 想到这一层,王储便故作焦急的说道:“破局,无非就是实兵实财这两点。没有实力,那什么去压制那些野心勃勃的王庭?” 修士一时没有答复,只是面对面的盯着王储,好像是要把这个少年看穿一般。但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一举动,毕竟自家的殿下越强越有能力,对自己这样的臣子才是实实在在的好处。想到这一层,修士也就下定决心不再试探王储,而是开口说道:“殿下,可现实的情况就是,您虽然接手的是一位伟人的位子,可这个伟人,只给您留下了一个烂摊子,无论是兵力,还是财富,都不是您的长处。您的长处无非在于两点,第一,您父亲才是大普鲁斯的正统皇帝,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您是正统;第二,您的父亲不只是一位皇帝,至少在很多人的心中,绝不只是一位世俗的统治者。。。” 悬浮在夜空的皎洁月色逐渐照亮了整座庭院,月影无声,却见证了开创了大普鲁斯第一帝国的一番君臣奏对,在后世的经典里,这位一直未出现名字的灰衣修士,成为了历史上公认的第一任帝国宫相。 日子一天天过去,距离费利佩大帝的下葬日期也越来越近了,除了应邀赴约前来的国王之外,还有大量的萨丁教信徒和阿巴斯奇亚境内外大小的部落的酋长也都闻讯赶来。他们有的是受过先帝的恩惠,还有是想亲眼见识一番这只在传说中出现过的活圣人,到底是个什么光景。 阿巴斯奇亚城内的房间肯定是住不下了,旅店的老板们究其一生都没有见过生意能包满成这个样子:即使很多连一张床铺都没有的房间也都被订的满满当当,很多人就只租下一块能躺下的地方就痛快的付了比往常多了一倍的房租。一直到很多年后,这些旅店的老板还像往来的年轻人炫耀这段不平凡的经历。 即使旅店个个爆满,即使城镇的家家户户都已经接纳了相当的一部分朝圣者,汹涌的人群对于这个常住居民还不超过万人的镇子来说依然还是太多了,一直到最后,沿着城镇的城墙底下还搭上了几百间大帐篷,才勉勉强强安置下来这帮人。 与城镇的喧闹气氛相比,主持葬礼的主角,阿巴斯奇亚的王庭却是安静的令人出奇。有几个嫁给了王室卫兵做老婆的长舌妇说过,城堡那边好像派人专门收集过不少木炭,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要是还再有什么,那就是有一群忙忙碌碌的工匠在城镇一处城门口不远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大坑,这倒是好叫人理解了,虽然先帝的灵魂肯定是能到萨丁的花园中享乐的,但是圣体总还是要下葬的吧,就像是萨丁古经里面所提到的一样“不朽的升上天堂,不纯粹的回归大地。” “真没想到,阔别这么多年,还有故地重游的一天。”田森望着远处雄伟的阿巴斯奇亚堡,不由得感叹道。 “陛下,这南方的鬼天气是一直都这么热吗?”与田森故地重游的感觉不同,从来没有离开过北境的奥洛夫可经不住阿巴斯奇亚的天气,对于他来说,只有凌冽的北风和少许温暖的暂夏才是正常的天气,初次来南方,当然是苦不堪言了。 “也不总这样,只是这个季节会热一点。”田森看着奥洛夫狼狈的样子,心情倒是难得一见的好了起来,脸上也没有了那副看谁都想是欠他钱的样子,难得的跟自己的手下人搭了两句闲话。 十年前,自己也像是今天的奥洛夫一样,和几个同乡的年轻人一起来到阿巴斯奇亚的王城,代表自己的部落向效忠。只是当年的自己更看重的不是如此炎热的气候,而是这高耸的石头城墙,他当年便在自己的心中立下誓言,只要自己还活着,总有一天,要当这座城市的主人,哪怕只要一天,想到这里,田森的眼神又多了几分炽热,望向城堡的眼神,就向是看向自己心爱的少女一般。 然而,就在田森正沉浸在自己成为阿巴斯奇亚堡主人的时候,一个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身影映入他的眼帘。就在城堡最高处的塔楼上,一个身披红袍的男子看了自己一眼,不,那个眼神,很可能都不是看向自己的,而只是单纯的在眺望远方。然而,就是这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却让田森收住了自己的心思,整整十年。 田森揉了揉眼睛,在心中默念道,错觉,都是错觉,那不过是个死人罢了。 带着这样的疑惑,田森在一众士兵的簇拥下进入了城堡,城堡中的布局一如当年,不过现如今已经换了主人。田森这样想着,脚下的步伐不由得轻快了许多。 来到城堡之后,田森本想见一见王储,看看当年的小孩子,如今长成了个什么样子,但是却被王宫的祭祀以王储伤心过度,不便见客为由所拒绝了。这不仅让田森和他的随缘对于这位“怕生”的王储殿下心声了几分轻视之心,在北地,如果说那个酋长在其他酋长上门拜访的时候连见都不见一面,会让人觉得小家气的。 进了自己的住处,田森才知道,自己竟然是来的最早的一位国王,嘴角便有了一种苦涩笑容,自己的领地距离最远,于是便早早出发,没想到竟然在这块挣了个第一。 好在每过多久,第二位国王的车撵便赶到了。 大概是长期缺乏安全感的缘故,与田森国王的轻装简随相比,这位来自谷地的赫斯政豪陛下可是谓全副武装了。先不说本人就坐在一辆加厚的马车上,还专门准备了三辆一模一样的马车轮换来坐,身边还带了数十名身披重甲的谷地卫兵,知道的是来参加同盟友邦的葬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亲自上前线督导战争似的。 大概是因为实在没想到赫斯政豪国王会带这么多行装和卫兵,在为他收拾住处的时候,还弄得王庭里的事务官一阵手忙脚乱,才把住处准备出来。 一月之期很快到了应与的日子,可莱茵的普鲁斯国王却迟迟没有踪影,但无论如何,丧礼还是要按期举行。足足有个把月没有离开过城堡的王储再次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只不过这次的他换上了一身更加庄重些的衣服,先帝的棺椁已经被放置在了一处高台之上,而王储则跪在棺椁之前,其余的信徒则依照地位的高低远近站在高台的底下边缘位置,这样的安排,可以让所有人都能看到王储的发言。 望着早就已经封闭起来的棺椁,王储还是无法相信,自己在沙场上驰骋无敌的父亲,就这样的离去了,之前一直处在紧张的状态,让他一时没能感受到悲痛,而现在,却正是发泄情绪的最佳时机。 看到高台上的王子抱着自己父亲灵柩不断落泪的样子,看在看台底下的信徒们也都纷纷落下了眼泪,去怀念这位伟人。 看到场下的气氛凝聚的差不多了,灰衣教士也非常适时的走上了看台的中央,轻手轻脚的扶起了跪在灵柩面前的王储,然后从怀中掏出一枚银质的狮子勋章,并且将它亲自佩戴在王储身上,并且大声宣布道:“这是大帝生前一直佩戴的灵物,饱经战火和荣誉,而从今天开始,这份收到萨丁祝福的礼物,就由其长子继承!” 听到这段话,场下的信徒们高声呼喊起来,为了这一天,他们已经等待了许久的日子。 根据大普鲁斯的传统,等到死者的遗物交由他的继承人之后,死者就到了下葬的时候。大普鲁斯的人民认为,因为是丧礼,主持人的心已经非常疲惫了,所以应该尽可能的简化这些繁琐而仪式化的东西,来表示对主人的体谅。而主持葬礼的人则要在死者下葬之后召开一场盛大的宴会,来感激这些送死者离去的人们。 就在大家认为典礼已经进行到峰值的时候,今天的主人却清楚的知道,好戏才刚刚开始。 在灰衣教士的搀扶下,王储蹒跚着从地上爬起来,用袖子抹干了眼上的红晕,拍拍手示意了在场的信徒安静下来。 “众所周知,我的父亲,阿巴斯奇亚的国王陛下,终其一生都不过是在为了我们民族的独立和自由而奋斗终生。现在,他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但是他的事业还远远没有结束。”说到这里,王储用犀利的眼光扫视了一遍跪倒在看台较近位置的酋长们,以及和他身份对等的两位国王。 “可能大家会感到疑惑,什么叫没有完成的事业呢?我们不是已经消灭了自己的宿敌吗?不错,亚唛人的穆拉哈斯苏丹国已经彻底成为了历史的一缕尘埃,但是,我们要记住,这世界上绝不只有一个穆哈拉萨,正如同这世界上不只有一个大普鲁斯民族一样。我的父亲生前经常教导我,小卡诺,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总是受其他民族的欺凌吗?我回答父亲说,大概是我们的人口不够多,土地不够大,生产的兵甲船只不够犀利吧。可你们知道,我的父亲是怎么说的吗?不,小卡诺。兵甲船只的不足,可以由娴熟的技艺来替代,财富的不足也可以代之坚定的信仰。你说的这些都是外物。我们大普鲁斯民族啊,真正的问题就在于,我们不够团结,你看,我们一个民族,却有四个国家,一种信仰,却又有如此之多的散漫的部落,很多时候甚至还自相攻伐,这样下去,即使没有别的民族来攻击我们,我们的文明,早晚有一天也会毁于内讧的。我潜心研究过萨丁古经,主上的智慧告诉我,真正的英雄,永远都不是独自作战的。” “从那一刻起,我就明白了,父亲之所以是解放者,之所以为我们的民族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扞卫着伟大的萨丁的尊严,就是因为,他做到了团结,团结我们的每一个王国,每一个部落,甚至每一个战士。我的父亲为了今天流干了最后一滴血,我虽然不如父亲,也愿意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 第四章 焰火 突然,一只声音极度不和谐的出现在了高呼万岁的声响之中,这确实站在台下为大会维持秩序的老兵盖斯亚特所没有见到和想到的会出现在会场的声音。盖斯亚特没有贸然出声,只是和自己的几个老兄弟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后便朝着城镇的边缘走去。 一个在城门处警戒的士兵慌慌张张的跑向会场,却被一只大手拦住了。 “是谁?”盖斯亚特问道。 “是,是莱茵的普鲁斯陛下,他、他带着一大群骑士来了。”士兵支支吾吾的说道,显然是已经慌了神。 盖斯亚特却是心中了然,本来这位莱茵的普鲁斯也是不可能不来的,可以说,凭他对各大王国的了解,普鲁斯算是个喜欢不请自来的人,任凭哪位国王不到,都不可能是他缺席。 盖斯亚特这样想着,普鲁斯的骑士们就已经进了城。莱茵王国占据了大普鲁斯最广阔的一片深林,身材高大而又爆发力极强的大普鲁斯马就盛产在这片土地上,所以,无论是在任何时期,莱茵王国的骑士都是整个国家最多也最好的。 率领着骑兵总叫人有种心潮澎湃的激动感,这样正是普鲁斯的内心写照,从莱茵的王庭到阿巴斯奇亚城镇,一骑三马的话,只需要一天不到的时间就能赶到。 一想到那个新才登上王位的小子被自己这样一只大军赶来,可能会给他吓得尿裤子,普鲁斯的心情就一变得愉悦了起来。一开始,普鲁斯还没打算就这么横冲直撞的进了城镇,但是看到阿巴斯奇亚形同虚设的城门的时候,普鲁斯便下达了直接进城的命令。 这并不是城防官的疏忽,而是太多的流民聚集后,能装下这些人就不错了,根本不可能做到像平时一样严密的防守。着又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 骑士们本来还有些犹豫,这不是勇气不勇气的问题,毕竟阿巴斯奇亚是同信盟军的城市,而今天又是来参加一位能封圣人的陛下的典礼,大家还是没有真的想要把脸皮都撕破的,只是看到普鲁斯一马当先的顺着城门跑了进去,也只得咬着牙冲了进去。 宁可得罪死人,也绝不能招惹活人。这是大普鲁斯民族的一句谚语。 就在普鲁斯已经完全冲昏了头脑的时候,一堵墙立在了他的面前,给他狠狠地浇了一脸冷水。 前大普鲁斯第一勇士,盖斯亚特。 只见这个男人伸出仅存的一只手,好像是在嘲笑他一般,冲着普鲁斯勾了勾手指,虽然带着厚重的铁盔,可普鲁斯依然能看到铁盔下男人嘲笑他的嘴脸。可即使是这样普鲁斯依然没有勇气继续在冲过去了,但如果就这样下了马,恐怕他就会成为全大普鲁斯的笑话。 “盖斯亚特,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吗?告诉你,我是受邀来参加费利佩的葬礼的!你这样拦着我不叫我过去,是在说我们莱茵王国不配参加丧礼吗?”普鲁斯用手拉了拉马缰,又用手指了指身后,说道:“你可要知道,对莱茵王国不尊敬的下场,是个什么样子。” 盖斯亚特依然只是静静的站在街边,闻讯赶来的士兵已经越来越多了。这位年轻的国王突然脑子里面萌生出一种悔意,自己本来就是最尊贵的国王,干嘛要跟一个小骑士一般见识,如今甚至还耽误了正事,想到这里,他的冷汗不禁就冒了下来。 “如果你肯下马,那我们就都还是朋友,普鲁斯陛下。我从来没见过有人在别人家里骑马的客人。”看到普鲁斯那副上下不得的样子,盖斯亚特的心也就彻底的放了下来。 如果只看纸面的战力,只消得一轮冲锋,这些重骑兵就能轻松的撕开这条由老兵组织的薄薄的防线。如果普鲁斯真的这样做了,也许会让他狼藉的名声更恶劣一点,但一定的是,日后的大普鲁斯第一帝国也就注定不复存在了。 从这位桀骜的陛下下马后,在盖斯亚特的带领下来到会场中央时,除了普鲁斯本人之外,在场的几位国王心里面都明白,这顶帝国的皇冠,是真的落在阿巴斯奇亚了。 原本摇摆不定的酋长们,看到着最后的一位国王也已经来到了会场,便也不在矜持,跟着教众一起喊出了帝国万岁的口号。 普鲁斯本来以为,自己晚到一会是对新任阿巴斯奇亚王的一种态度,却怎么也没想到这竟然成了自己自动放弃对局势把控的权利。看台下的欢呼声和有如山海一般的人群叫他的头起了一种强烈的晕眩感,从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从他迟到的那一刻开始,或者是从什么更早的时候,整个大普鲁斯的政治中心,就无可挽回的从古老的莱茵城堡转移到了这座沿海的城镇。 田森看到一脸茫然的普鲁斯,不由得在心中暗骂,这个挨千刀的东西早不来晚不来,非要在这个时候来,要不是自己认识这货的父亲,得知他对自己这个儿子的评价,他都怀疑这是不是普鲁斯这算不算是阿巴斯奇亚国王请来的托了。想到这里,田森不由得心思一动,看来莱茵先王确实是有识人之能啊。 若是普鲁斯早来,凭他这幅桀骜的样子,完全可以在称帝这件事情订下来之前便矢口否认,这会大大增加这小鬼头称帝的难度,若是他普鲁斯不来,那就更简单了,四大王国中的一个都不到场,怎么能证明你这个帝国就是帝国了,用不了多久就能赖掉。 现在,情况显然是到了不上不下的地步了。 突然,一阵浓烟生起,在城镇入口处挖的大坑中突然腾起了一阵热浪,站在高台上的王储朝着点燃热浪的地方指了指,说到:“我父亲是一位为和平而战的勇士,在他的葬礼上,我想让他的灵魂得到真正的安息。亚唛人破坏我们的生产、剽掠我们的人民已经太久太久了,为了筹备这场圣战,也有无数无辜的生命升入了天堂。让我们把战争的兵器都丢进历史的火坑吧,我们现在要做的,是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和平!” 说呗,便自顾自的走下了高台,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一步一步的走到火坑前,然后取下自己腰间的佩剑,朝着火坑丢了下去。而王庭中的一些贵族也有学有样的取下了自己身上的一把剑,或者是什么贴身的武器丢了下去。 还有很多来到阿巴斯奇亚的朝圣者看到了这一幕,感动的流下了泪水,自古以来,大部落的国王都已囤积兵甲为荣,都在打争霸战争,只有这位年轻的王储反其道而行之,主动销毁兵器,实在令人感动。 有不少的信徒也取下了自己旅途中防身用的武器,走到火坑前,用力的丢了下去。很快聚到火坑前的人们越来越多,有不少酋长也带着自己的亲随将武器丢到了火坑中,只有三位国王还没动静。 瞧着人们质询的眼光,还是田森国王先行动了起来,田森想到,反正自己也是轻装简随,本来就没带多少东西,随便丢上去一两件兵器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反而能赢得不少赞誉。想到这里,田森便是有了行动,本来想扭头叫上自己率领的几个酋长一起,却没想到平时看上去最给自己面子的奥洛夫已经自顾自的走到了火坑前,解下了自己随身带的铁剑,然后用力的丢了下去,赢得了一片人的赞誉,而其余的几个酋长则是有的跟着奥洛夫走了过去,有的则一脸尴尬的看着自己。 看到这一幕,田森的脸色也变得阴沉起来,也顾不上一旁的赫斯政豪一脸肉痛的样子,带着剩下的几个酋长也都纷纷解除了自己的武装。 看到一脸肉痛的赫斯政豪,灰衣修士默不作声的走上前期,对着赫斯政豪的耳朵耳语了几句,赫斯政豪顿时喜笑颜开,带着身边的侍从们纷纷解除了自己的武装,笑眯眯的丢进了火坑之中。 因为投掷武器的人数众多,很快巨大的火坑就快要被填满了。 但这时,还有一位重量级人物没做表示。普鲁斯的脸色此时变得无比精彩起来,这次祭祀就他带的人和武器装备最多。这还是跟费利佩哪个王八蛋学的。普鲁斯不禁愤怒的想到,成群的使用这些富有的酋长和小地主,将他们集中起来训练成骑士团在战场上集中使用,费利佩确实是首例。 之前的战争中,都是当战争打响的时候,先是由各国都王国开始动员,然后是各国的国王派遣信使去通知各个酋长,然后酋长们再率领着自己的部落跟国王在指定的位置会师。这样做的明显好处就是人多力量大,每个酋长能带上十几二十个人,那么几十上百个酋长集中起来的力量就相当可观了。为了指挥这些来源的复杂的部队,酋长们都被打散在队伍里面指挥各自的部落民众了。 而在费利佩首次征战中,就一改之前的作战习惯,下令除了有数的几个大酋长之外,每个酋长不能带超过三个人的亲随,但是都要备马。这样刚改动的时候,显得费利佩的军队人数相对较少,亚唛人的指挥官对于大普鲁斯的军队还停留在根据人数计算战斗力的时代,结果直接估计错误,也让费利佩一战成名。从哪之后,估计大普鲁斯军队的力量都通过用骑兵来做单位,而不是用总数来计算单位了。 但就今天这个情况,每个骑士身上所佩戴的装备都是价格不菲,哪怕是每个人都扔出去那么一两件,对于莱茵王国的实力也是结结实实的大出血。看着四周越来越多的信徒瞩目的眼神,普鲁斯咬了咬牙,走到了火坑边上,掏出了自己的佩剑。 普鲁斯身旁的骑士们看到主人这个样子,也都低着头走了过来。就在普鲁斯准备扔下去自己的佩剑的时候,有位身穿着黑色盔甲的骑士突然走到普鲁斯的身边,制止了普鲁斯的行为,然后说到:“陛下,我们莱茵王国的骑士都是有荣誉的,不说被的,就单凭您身上高贵的血脉,您也不能就这么把剑扔下去!” 这位身着黑色盔甲的骑士转过身来,对着诺丁王储问道:“尊敬的殿下,您可真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将这些兵器收集起来,恐怕所图不会小吧。虽然我当然不担心自己在您的土地上会遇到什么不公的待遇,不过。”说道这时,身穿黑色盔甲的骑士一副难为情的样子扭头看了看站在火坑周围,却没有扔自己佩剑的老兵们。 黑盔骑士的话引起了一部分人的警觉,不少还在接触兵器的信徒开始放慢了自己手上的动作。 面对黑盔骑士的功奸,诺丁王储倒是显得不慌不忙,只是缓缓的说道:“我想收集起来这些兵器,为先帝修筑一座铁质的雕像,就这一点,我想您应该没什么意见吧?” 黑盔骑士倒是真的哑口无言了,因为他知道,在场的信徒对于这个解释一定会心满意足,而他也没有想到,阿巴斯奇亚的王储真的就这么舍得将这么大的一笔财富熔铸成一个只有象征意义的雕像。 田森此时却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如果你现在收起你那天真的想法,我倒不介意向您效忠,陛下。”田森突然扭过头去,带着嬉笑的口吻对着诺丁说道:“您不过是做了个样子货罢了,不然,为社么还有这么多的士兵没有解除武装?我也曾经在您的父亲手下服过役。如果你认为打过仗的男人都死完了,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战争打的不是兵器,而是人,这句话,也是我在费利佩陛下的军营里面所学到的。承认吧,年轻人,你还没学会怎么做陛下,就别给自己乱带高帽子。”说罢这句话后,田森从火坑旁走到诺丁面前,说道:“给我个法子,叫我信任你吧。不然都不用我动手,你自己就会被这帮不省心的给弄死,那就太难看了。” 灰衣修士从一旁走到诺丁的身后,说道:“殿下当然是有办法的,接下来你就能看到,但是你要记住,如果殿下接下来做的事情叫你服气,你要欠帝国一个宫相。” 第五章 分封 灰衣修士话音未落,一位部落的酋长突然从地上站起来,大声的吼道:“我支持您的看法,殿下,我虽然人微言轻,但却有个大胆的提议,那就是在“解放者”陛下的葬礼上,建立一个崭新的帝国,我愿意率领自己的部落和土地第一个向帝国效忠,至于这个帝国的最高领袖,也就是我们萨丁古经中的皇帝,当然是只有“解放者”的后人,我们伟大的诺丁陛下继任帝国了正统啦。”说道这里,这位酋长先是顿了顿嗓子,继而猛地吸了一口气,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吼道:“萨丁万岁!大普鲁斯帝国万岁!皇帝陛下万岁!” 那位酋长最后的吼声让本来几乎要恢复安静的会场再次陷入了一片喧闹的海洋,无数的信徒们抬起自己低下的头颅,对着高台上的王储高升呼喊,同时,有几位脑光比较机灵的酋长也表了态。 田森则是惊疑的看着这番场面,隐隐约约的闻出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昨天的夜里,那位第一个起身发言支持帝国建立的酋长收到了一封信,但是这封信并没有任何内容,只有一把沾血的匕首,和一颗璀璨到耀眼的宝石。酋长本不是阿巴斯奇亚境内的酋长,而是一名莱茵王国境内的酋长,此次前来,也是奉着他国王的命令专程前来一探阿巴斯奇亚虚实的。 这位酋长想的很清楚,反正自己的后台已经是这幅样子了,回头还保不住拿自己的手下人撒气,还不如干脆卖这边国王一个好呢,反正,像是他们这样不上不下的酋长,想要带自己的部落民过的好,最重要的就是要掌握这种左右逢源的技术,才能在大普鲁这块地方吃的开啊。 本来这位酋长还小心翼翼的看了自己之前的主子一眼,结果发现普鲁斯整个人都有种不着调的感觉,已经完全忘记了还有自己这个人的存在,估计等这位陛下理清楚思路,诺丁都已经登上皇位了。至于皇帝是个什么东西,这位连字都认不清几个的酋长当然不知情了,他只是在年幼的时候听部落里的祭祀说过,好像是什么“全大普鲁斯的首领”,可能就是个大点的国王吧。 就在这位酋长还在神游四方的时候,站在诺丁王储身边的灰衣修士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把精致的短剑,然后走到自己身边,拿起剑狠狠的砍向自己的脖子。 酋长吓得呆滞了,他自己的兵器已经扔进了该死的火坑里,况且就算他有兵器,也没有在一位国王的王庭反抗国王的胆子,强烈的恐惧让他的膝盖一软,跪倒在了地上。然而,就在这位酋长正在默默的等待生命的结束和升入传说中的“萨丁的花园”的时候,一个沙哑但却很温和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马耳他公爵?马耳他公爵大人,你愿意以你先祖和萨丁的名义起誓,永远的忠于我们伟大的皇帝陛下,尊重他的继承人,在战事为他效力,在和平的时候为他守卫疆土,直到您的血液回归大地,灵魂归于萨丁吗?” 酋长,不,是帝国的第一位公爵大人这才颤抖着挣开眼睛,小心翼翼的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压在自己肩头的那把剑,是的,确定是压在自己的肩头,不仅仅没有割下自己的脑袋,甚至连血都没滴出一点。 在确定自己小命不但还在,而且还活的挺好之后,这位公爵大人突然感觉自己在这一刻突然顿悟了所谓的生命与死亡,也真正的参透了萨丁古经的部分真谛,他不由得喃喃自语道, “一直以来我都不明白,何为生命之真谛,我们从何处来,又该往何处去,谢谢您让我顿悟,大人。”马耳他的公爵用自己的手用力的抓住压在自己肩头的袖剑,然后郑重的说道:“您的行为是我人生的光。。。您对我的恩赐叫我看到了萨丁的影子,我的大人,无论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都在所不辞了。” 站的跟马耳他公爵相熟的酋长们惊讶的合不拢嘴,难以想象他竟然能说的出这种话来,只有那些离得远一些的酋长和信徒们只看到了马耳他一脸陶醉和享受的样子,还以为他是得到了什么奇异的奖赏。至于灰衣修士,就连他也没有想到马耳他公爵能给整出这么一出,就连他自己都在怀疑,是不是萨丁真的显灵了。 不管马耳他公爵说了什么,分封的仪式总还得继续下去,于是灰衣修士收了收神,然后继续说到:“马耳他公爵,向一位尊贵的圣人后代效忠无疑是您做过最正确的选择,从今天开始,从阿尔巴奇亚南海滩五百里向北,一直到莱茵深林之间那块两千多里的肥沃土地的使用权,拥有权就都是您的了,只要帝国还存在一天,您和您的继承人在您自己土地上的可以做任何事情。” 这件事情对在场的酋长和国王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在原来看来,部落的强大与否最主要在于人口,其次在于这个部落公中有多少财富,至于土地的分配问题,那都是根据这个部落的实力决定的,部落强大了,就可以多占有一部分土地,部落衰落了,就必须让出一部分土地来交给其他部落,同时,越大的地盘当然也就理所当然的可以养育更多的人口,所谓的四大王国也不过就是四个发展良好的大部落,并且还有很多小部落依附他们而已。 虽然过去也有过小部落恳求大部落帮忙划分土地的情况,但那毕竟只是少数,大多的时候的土地矛盾的处理方式就偏向于简单直接了,直接上去打一仗,自然是谁赢了谁说了算。也就是因为这样野蛮的法则,整个大普鲁斯才会像之前诺丁说的四分五裂,明明是一个人口众多,土地广袤的民族,却在对外战争中屡战屡败。 想到这里,田森的嘴角不禁变得抽搐起来,自己刚才的一个赌注,好像不小心把自己卖掉了。 每个部落都羡慕定居的土地,其实大部分的土地如果好好经营,都会有比现在多得多的产出,只是因为频繁的内战搞得部落居无定土,才使得部落的酋长们一个比一个穷。这些酋长们看到只要能效忠帝国的皇帝,就能得到关于土地的保障,口水都快滴了下来,如果早一步效忠,得到一块肥沃的土地,不出几年,他们也能过上跟今天的国王一般的日子了。 灰衣修士不禁暗自得意起来,这可是他跟诺丁王储一起讨论出一大杀招,用土地来拴住这些大部落的酋长们,换取他们的忠诚。为了给其他的部落酋长们做一个好的榜样,他还专门多划给了一些土地给马耳他公爵,想必他一定会乐得开了花吧。 然而,新封土地的马耳他公爵却面沉如水,他只是静静的说了一句,“感谢陛下,感谢神圣的赐予。”在事实上,马耳他公爵已经感受到了自己从心灵到外在的不断净化,这些所谓的世俗的财富已经完全进不到他的脑子里面去了,当然,在他的印象中,依然能记得,那好像是一块很大的土地,但他心里想的是:这一切又跟我有什么关系。 在旁边围观的人眼中看来,新封的马耳他公爵在收到巨大的财富面前却完全没有了刚才被要求效忠时激动的心情,反而一副自己只是拿到了自己应得的权利一般。能在土地的诱惑面前做出完全宠辱不惊的姿态,站在周围的几位酋长面面相视,他们自认是做不到如此的高风亮节的。不由得心想到,以后要高看此人一眼了。 此时的马耳他公爵已经走回了人群中,他向平时一样站在一群酋长之中,但那群酋长却很不自然的站在了他的身后,好像只要离他近一点就是对他高贵身份的一种亵渎一般,看着原来跟自己平辈相交的一些酋长们对自己突然有了超出原来的尊敬,马耳他公爵不禁疑惑的挠了挠头。 虽然过程多少有些曲折,但马耳他公爵还是开了一个好头的,很多大酋长们有学有样的跑到了诺丁王储面前请求封赏,此时的诺丁王储,虽然还不是皇帝,甚至连一位国王都不算,却隐隐约约的有了帝王的样子,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袭白袍,在黄昏的天空下,身靠在火坑的边缘,身后站着的是一位带着黑色面具的灰衣教士,以及一位抱着羊皮卷和碳条奋笔疾书的书记官。一群或高大、或矮胖、或正值壮年、或已经垂垂老矣的男人跪倒在这位少年之前。在这一刻,田森忽然觉得,少年身后的火焰好像亮的有些过于耀眼了。 就在此时,普鲁斯却恶狠狠的朝着火坑里面吐了口痰,然后愤怒的说道:“我今天是过来参加祭祀的,不是过来看你给我耍猴戏的!想让我承认吗做皇帝?不可能,我身上流淌着的血脉才是整个大普鲁斯最高贵的!”看到这一幕,普鲁斯突然开始愤怒的大吼起来,仿佛一只受伤的野兽一般,恶狠狠的盯着诺丁和跪倒在诺丁身前的酋长们吼道:“你也配得上皇帝的称号?不就是土地吗?如果我说,我也能给你们,并且给的更多,你们是不是应该尊我为皇帝啊?你手底下才有几个战士,也配得上皇帝的称呼?如果帝国要建立,也是我来当皇帝,你父亲也就罢了,你有什么资格跟我争夺正统,你那里来的胆子?” 看着普鲁斯像是疯狗一样的咆哮,赫斯政豪不由得轻轻地摇了摇头,即使今天诺丁称帝事情真的让普鲁斯搅和黄了,那皇帝的宝座也绝对不可能是一个这样的人来做,但普鲁斯也确实说的很有道理,四大王座的建立,那一次不是见过血的,总不能让这个孩子动动嘴皮子就当上了皇帝。 “我确实没有父亲的功绩,由我来做大普鲁斯的皇帝,确实多少有些配不上这顶皇冠。”诺丁淡淡的说道,“但你要说我没有足够的骑士,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书记官杰姆斯上前一步,拿起一卷羊皮纸,大声念道:“据阿巴斯奇亚王室密卷所述,大普鲁斯历年1035年6月,费利佩国王实录:凡随远征者,无论多寡,归来皆有封侯之赏,出身勿论。” 听到这段话,站在火炬旁依然一动不动的老兵们成为了众人眼中的焦点,如果真的执行这项契约的话,那么站在人们面前的就不是几个简简单单的士兵,而是一群帝国的新贵了。 诺丁王储暗自得意,这项条款当然是出自他的想法,如果父亲走之前根本也想不到能有多少士兵回来,更还没有这种分封土地的分封模式,哪里会弄这个来,只不过现在只要自己咬定一口就是先帝所立下的,那么这些士兵是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了。有了这些老兵帮助自己镇守土地,既能扩展自己的直辖范围,又能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这批老兵亲手训练出的军队,还能吧这些老兵现在就作为一股强大的武装力量拉进自己的队伍,何乐而不为呢? 仅仅是几句话的功夫,诺丁就已经几乎拉平了与普鲁斯的实力对比,这让场面再次陷入了焦灼之中。田森和赫斯政豪两位陛下心里明白,就凭自己带来的几个人,就算是带上自己王国的军队,跟着两个大腿相比还是太弱小了,只能是希望他们斗个两败俱伤之后自己多瓜分些土地或者部落壮大自己的王国。 想到这里,赫斯政豪不禁开口说道:“既然你们都要这个皇位,那不如就由萨丁来决定好了!” 第六章 决斗 赫斯政豪所说的由萨丁来决定是大普鲁斯的传统礼仪了。有争执的双方各派出一位骑士(一般是争执双方的本人),然后进行“光荣决斗”,即双方拿一样的武器相互殴打对方,生死勿论。因为两个人之间的决斗其实往往两个部落之间的战争更具有偶然性,所以就是所谓的“由萨丁来决定”。 其实,赫斯政豪这话还是多少有偏向与诺丁的,因为诺丁还只是一个未成年的王储,通常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指认一位代言人来帮助自己的。而普鲁斯就不同了,他本身就正值壮年,如果他叫别的骑士来替他,是非常不光荣的。 听到这句话,双方不约而同的眼里放光起来,诺丁是知道,如果自己今天对普鲁斯拿不出什么事实上的威慑,那他建立一个帝国就难免形同虚设,能不能拿捏住普鲁斯,也是他和灰衣修士之间早有商量的。至于普鲁斯来说,面对今天这个情况,他早就想动手了,只是苦于一直没有一个动手的理由罢了,这下好了,由赫斯政豪提出来的决斗一场,足够让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看到双方眼中的战火之后,赫斯政豪和田森对视了一眼,田森的眼神中仿佛是在质问他,你这是在干什么,而赫斯政豪则显得非常无辜,一副我只是打个酱油,不服你来咬我的样子。 普鲁斯握紧自己手中的佩剑,虽然对自己在战场上的领导能力上来看,到底还是心虚的,但是如果仅凭单打独斗的本领来看,普鲁斯自信能胜过自己的人还真是不多。 普鲁斯用质询的眼光打量着阿巴斯奇亚王宫的卫士们,眼中隐隐露出不屑的神色。虽然在他们的身上还能看到当年王庭卫队的影子,但是真正擅长格斗的人明显已经不多了。毕竟当年有血性的人大都已经随着费利佩去了海对岸的南方大陆,流在王庭的不是老人就是没打过几场仗的毛头小子。 想到这里,普鲁斯又将头转向了老兵们的队列,这才是他眼中的敌人,他已经发现了一位肢体还算健全的前禁喧军士团成员(因为刚刚册封了他们骑士,而军士团和骑士团的成员在目前是不允许有私人封地的),这位前军士也正在用炽热的眼神盯着他,只要诺丁一声令下,这位老兵大概就会毫不犹豫的拔出自己的武器来一决胜负。 这时,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突然挺身而出,遮挡住了二人之间的视线,只见男子先转过身去对着刚才那位军士吼道:“注意你的举止,何塞!才拖掉军士团的帽子,就已经忘却了自己的誓言吗?不要忘记自己的美德!” 看着男子强势而犀利的目光,何塞低下了自己的头。这是他此生最钦佩的男人之一,仅仅次于他效忠的先帝,如果没有这个男人,也许他还在北海的某个小城堡的街道上游荡,或者是在一个小村庄里面日复一日的耕作,更况且他还在战场上多次救过自己的性命。尽管他对于自己不能参战这件事情从心里多少有些不满,但他还是决定听从教诲。 然而,何塞骑士所不知道的是,一道站在人群中有如蛇蝎般的目光,从他低下头的那一刻,才缓缓的从他身上挪开。 看到展出来的这位男人,普鲁斯不禁皱了皱眉头,事实上,这位男人在他眼中并不比何塞更难对付,但是却让他隐约的感到有所不安,在在世的人中,恐怕这是他最不愿意面对的男人。 “诺丁,你确定就让这个土埋半截的老头子来对付我?”普鲁斯望着只剩下一截手臂的盖斯亚特,目光不善的问道。“你过去虽然有大普鲁斯第一勇士的称呼,但你已经老了,又在那边丢了一根手臂,你不是我的对手,换个年轻人来吧!”说罢,普鲁斯甚至还方向了手中的骑士剑,将其手拄在地上,表示不愿意与他为敌。 盖斯亚特向诺丁微微躬身,用仅存的手臂轻轻抚住自己的前胸,说道:“陛下,请允许我在您还没有登基之前就如此唐突的这么称呼您,但在我的眼中,自从您在高台上那番演讲之后,您就已经证明了您的未来有丝毫不弱于先帝的潜能。我侍奉先帝二十余年,我的剑一辈子都可以说是为了扞卫王室的荣誉而战。我在心里早就宣誓,无论是谁挑战您的权威,就一定会出剑应战。” 诺丁的心情此时是非常矛盾的,虽然普鲁斯跟自己决斗是自己非常期待的一环,但是如何稳赢普鲁斯确实是一个问题,从刚才观察那些王室护卫的眼中,诺丁已经发现普鲁斯并不是善与之辈,与他可笑的政治智慧相比,他很有可能是一个很强大的骑士,这是他和灰衣修士在考虑中都有所欠缺的,诺丁自幼生活在王庭中,对外面的骑士的威名不太了解,而灰衣教士对普鲁斯的印象就只是一个身体还算健壮的小伙子,他当时还并不以擅长剑术而闻名于世。 对扞卫自己父亲多年的老骑士,诺丁当然是有感情在的,自然是不愿意将如此危险的任务交给他这么亲近的人,可他又确实是最适合代表王室出战的人选——服侍王室多年、又有很高的荣誉和声望,确实是唯一一个跟普鲁斯称得上对等关系的,其他的卫士要么是年龄太大,要么是地位太低。至于武力值,自己的叔叔征战多年,作战向来以沉稳刚猛着称,常年作战与一线,如果他都不够普鲁斯的对手,那只能说明萨丁确实不眷顾他了。 盖斯亚特看出了诺丁眼中的忧虑,便进一步上前说道:“我只知道自己一辈子都是一个拿剑的人,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出剑的机会了。” 诺丁读到了盖斯亚特眼中的坚决,便轻轻的点了点头。 决斗的双方分别是莱茵王国的普鲁斯国王,和代表大普鲁斯帝国的老骑士盖斯亚特。 如果决斗的一副方是普鲁斯国王取得了胜利,那么诺丁将承诺永不称帝。 而如果盖斯亚特赢得了胜利,普鲁斯国王必须宣誓永不与诺丁为敌。 站在一旁的酋长们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战,他们知道,这一战将决定未来数十年间大普鲁斯的政治局势。 而田森和赫斯政豪也看着这一战,在他们眼中,这很可能将会是划分新时代和旧时代走向的一战。他们从他们的利益角度考虑,普鲁斯赢了对他们更有好处,毕竟他们也都学到了诺丁改革的方式,回到自己国家后,他们也可以有学有样,等到数十年之后,又或许他们的继承人能得到皇位的青睐。但他们的内心却有一种非常微妙的渴望,那就是让盖斯亚特胜利,因为他们知道是,也许盖斯亚特今天并不会赢,但他早晚都会赢,这是新旧时代的更替,并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普鲁斯是胜利可能会延长这一进程的时间,但永远不能改变它。 久经风雨的盖斯亚特心里其实也明白这一点,他是旧时代的英雄,而且他已经老了,在新时代中没有他的位置。何塞骑士不一样,他是远征军团中最棒也最年轻的小伙子,他应该在新时代有自己更好的人生。 想到这里,他用自己残存的右臂举起了骑士剑,示意普鲁斯可以向自己展开进攻了。 普鲁斯的脑中却完全没有什么时代概念,他只知道这一战如果赢了,他就可以吧自己的面子找回来,而且在多少年之后的史官记录上,自己至少会保留相当英明神武的形象,赢过这一阵子,可能就风光一辈子。 看到盖斯亚特想自己作了请示的动作,普鲁斯便深吸一口气,朝着盖斯亚特扑了过去。 伴随着“铛”的一声巨响,盖斯亚特和普鲁斯的剑锋第一次猛烈的碰撞在了一起,两把锋利的宝剑的剑锋颤抖不已,两个人完成过第一次试探之后,对自己的敌人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估计,盖斯亚特退了两步,而普鲁斯则足足退了三步之多。 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在双方击剑的时候,盖斯亚特的身体微微的晃动了一下,但是普鲁斯虽然退的多一些,但是步伐来的更稳当。如果普鲁斯能掌握的住这次进攻的机会,也许盖斯亚特就要吃个暗亏。 诺丁不禁握紧了自己的拳头,暗自为自己的叔叔加油鼓劲。如果自己的叔叔没有丢掉那条手臂,也许现在普鲁斯就已经躺在地上了。 普鲁斯吃了个小便宜,不由得心中一阵暗喜,自己刚才不过出了八分力气,老将就已经有些力不能支了,如果自己全力劈上去,或许在短短几个回合之内,双方就能分出个胜负,想到这里,普鲁斯没有给盖斯亚特喘息的时间,又是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只不过这次的攻击比上次还要来的更加迅猛有力,笔直的刺向盖斯亚特的面门。 而盖斯亚特则是不慌不忙的出剑打断了普鲁斯的攻势,盖斯亚特观察到,虽然普鲁斯的攻击迅猛有力,但他的身形却要比自己矮小上几分,而且他不也是很在乎自己的防御,如果自己能掌握好这一点,应该是一个一击制胜的机会。 于是在众人眼中,普鲁斯和盖斯亚特之间的决斗已经变成了普鲁斯咄咄逼人的进攻和盖斯亚特不断退守的防御,战况似乎已经提前分出了胜负,盖斯亚特不过是在苦苦支撑罢了。 有一些酋长开始喊道:“盖斯亚特,你已经老了,认输吧,活着比什么都强。我们没有人会怀疑你的荣誉的,萨丁在上,你尽力了。你和普鲁斯都是一等一的骑士,只不过是你老了。” 听到这句话,普鲁斯故意放慢了自己的攻势,然后举起剑示意盖斯亚特投降。虽然他现在不愿意承认,但是在他很小的时候,盖斯亚特和费利佩的故事是他一直所向往的,他小时候的梦想就是能够成为盖斯亚特这样的男人,这个梦想一直持续了很多年,直到这个梦想被自己的父亲知道之后,他被痛打了一顿。 如果能这样光荣的赢自己的偶像,其实也是普鲁斯自己心中的一件美事,而且这还会给自己领地里带来的骑士一个深刻的印象。 就在普鲁斯开始想象自己获胜的场面,小诺丁一脸痛苦的向自己认输,而自己则带着胜利的荣光返回故里,理所应当的当上整个大普鲁斯最勇猛的骑士。 然而,他面前的对手只是挥舞了手中的铁剑,示意他继续进攻。 作为一个同样懂得用剑的男人,田森多少能看出些许的端详。盖斯亚特保留了很多战场上的习惯,而这些习惯在竞技的时候却不是很适合,虽然决斗是不论生死的,但如果盖斯亚特真的失手杀了普鲁斯,所谓的莱茵王国跟大普鲁斯的合约也就不复存在了——毕竟签约的人都死了,当然也就无法继续。 等到普鲁斯再次挥舞自己的剑展开攻势的时候,很多人都注意到盖斯亚特的技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刚才的击剑让站在场上的众人看到了他精湛的技艺,那么这次,大家看到的就是他在战场上披坚执锐时的一往无前。 普鲁斯哪里打过这么以伤换命的打法,看着不断接近自己面部的剑锋,饶是他有如此丰富的格斗经验,也总有种说不上来的心惊肉跳之感,手上的剑挥舞的速度也不禁慢了下来。 其实并不是盖斯亚特的气势盖过了普鲁斯,只不过是因为他之前猛烈的攻势使他的肌肉陷入了一种疲惫的状态,而经验丰富的盖斯亚特之前一直收力三分,而且他一直很清楚的是,什么是决胜的时机,当决胜的时机到来的时候,他绝不会因为握不住剑而手软,这也是他在战场上积累多年的经验之一。 看着眼神已经愈发慌乱的普鲁斯,他已经明白,决胜的时机就在眼前。 第七章 旧时代的归宿 大滴的汗水从额头上渗出来,遮挡了普鲁斯的视线,面对着盖斯亚特愈发凶猛的攻势,普鲁斯已经开始有些支持不住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敌人要比想象中的狡猾太多。在盖斯亚特掌握了主动权之后,攻势虽然看上去刚猛犀利,大有一种不取普鲁斯性命不罢休的样子,但实际上却总是点到为止,多半都是假动作,无形之中,普鲁斯的体力又被更多的消耗了几分。 盖斯亚特一边尽量保持着自己表面上的优势,可大部分的时间关注的都集中在了普鲁斯的脚下。通常来讲,年轻的战士会比较浮躁,而遇到过久的纠缠有显得胆怯,脚下是最好的破局点。 盖斯亚特的体力远远比表面上看上去消耗的更快,失去一只手臂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平衡被打破了,更重要的是他会比原来流出更多的汗水,比原来更快的脱力。虽然他一直强打着精神,在心里暗示着自己,要集中、要集中,可精神上的疲惫还是将他的记忆带回了过去的日子里。 上一次累成这样是什么时候呢?是在攻陷亚唛人最后一个要塞前的那一个傍晚吗?那天,明明天还没到晚上,自己的眼前却一阵阵的发黑,好像随时要倒下一番,沙漠中的风暴迷住了身后弓箭手的眼睛,但是却挡不住亚唛人投来的标枪。记得就只不过是一愣神的功夫,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就倒下了。。。。 不,不过不是那天,盖斯亚特耳边划过尖利的呼啸声,这是利剑划过空气的声音,盖斯亚特下意识的想用剑招架住这一招,却在刀光火石之间慢了一步,不过好在还是阻碍了这把剑原有的路径,只是倾斜着的劈了下去。似乎有某种液体顺着自己的脸颊流了下来,耳边还隐隐约约的传来了惊呼声、和兴奋的大吼声。 越来越像了,可盖斯亚特知道这不是那一天。弓箭手抛下弓箭捡起同伴手中的剑穿过沙暴登上城头,手持双手大剑的勇士将敌人架在巷道上的长矛劈得粉碎。这不是那一天。那一天我们是必胜之战,即使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也无比坚信胜利一定属于自己,就好像是在沙漠中奋战过的无数个日夜一样。 那是的自己还是一位勇猛无敌的战士,而现在的,站在这里的不过是一个濒死的老人。 普鲁斯一剑得手,盖斯亚特感觉自己原本无比燥热的身体好像被开了一个口子一样,突然变得凉爽起来,就好像一个热的喘不过气的人在三伏天的时候身上被浇了一桶水一般。 是啊,在大夏的三伏天浇了一桶水一般凉快。在塞普鲁斯的山谷里面吗?记得那也是一个夏天,先帝和自己被困在一个峡谷里面,天气闷闷的,一点风都没有,就连自己的坐骑都已经累的趴下了。部队都已经走散了,身边只剩下十几个骑兵和一口井,而他们的身后是上千人的亚唛部队。 先帝就躺在山谷间的草地上,大笑着对盖斯亚特说:“我们不走了。”汗水顺着盖斯亚特的头盔流了下去。他们用剩下的时间给自己一人打了一桶水,然后把自己淋得精精神神的,又给自己的坐骑喂饱了水。 盖斯亚特举起水桶,准备把先帝打晕过去,然后让两个年轻的骑兵带着他突围。但是先帝当年身手也很灵活,翻身躲了过去,劝他别白费力气。十几个重甲的骑士骑着马出了山谷,三百多个亚唛人的骑兵带着人数是他们好几倍的背简单武装起来的大普鲁斯农奴。他们拿着平时干活用的农具,被亚唛人拿着鞭子和弓箭逼到战场上。 年轻的亚唛将军想要下令放箭,把这些重甲的骑士射成刺猬和蜂窝,但年老的那个阻止了他。“弓箭昂贵,但大普鲁斯农奴廉价。” 看着从西面八方围上来的农奴们,先帝从马上爬了下来,将自己手中的剑插在地上,用一口熟练的塞普鲁斯的乡间俚语说道:“兄弟们,你们为什么要来这里?你不知道山间的小麦就要收获了吗?你不知道家里的绵羊已经下崽了吗?你不知道你家里的妻子和老婆正等着你干完农活回家吃饭吗?” “是你,我的大人。。”一位农夫颤抖着拿着自己的钉耙回答道。“那些亚唛的老爷说,如果不是你在侵略他们的庄园,我们就可以安稳的在家呆着了。。。” 看着周围的农夫逐渐聚拢过来,骑士们的表情也变得逐渐凝重起来,一旁的老将军用马鞭直着战场的中央,对着青年将军说:“看到了吗?这就是大普鲁斯人。” 先帝说:“我觉得你说的不对,这一切痛苦都是亚唛人造成的。我们本来应该做世界上最自由的人,山上的河水清甜,谷间的土地肥沃,相信我,如果没有那些压迫你们的亚唛人,不出一代人,这里就会变得更好。既然你们有勇气面对自己的兄弟,为什么不能拿起这些武器来对抗亚唛人?” 从那一刻起,盖斯亚特知道了自己的剑为谁而用。漫山遍野的大普鲁斯人,他那些个头不高的南方亲戚,朝着亚唛人的队伍毅然决然的冲了过去,那些亚唛人先是惊讶,继而是惊恐,他们惊讶的发现这些“只要抽两鞭子就能老实的跟猪一样”的奴隶,虽然在他们的箭雨下一片片的倒下,依然前仆后继的冲了上来。 先帝用盖斯亚特本来打算用来打晕他的水桶亲自提了一桶水,然后浇在了几乎呆滞的盖斯亚特身上。 盖斯亚特感觉自己的身体时而沉重,时而又十分轻快。眼前的事物都开始晃动和旋转起来。在盖斯亚特恍惚的眼中,好像自己和普鲁斯之间掉了个个一般,自己变成了一个四肢健全的小伙子,而自己面前的普鲁斯则变成了一个只剩下一根手臂的老头子。 就在盖斯亚特终身一跃,想通过高度来换取力量,给面前那个气喘吁吁的老人最后一击的时候,老人手中的剑突然像一条锐利的毒蛇一般击中了盖斯亚特的剑距离手臂三寸左右的位置,原本势不可当挥砍被强行打断了,盖斯亚特只觉得自己虎口一震,手中的剑竟险些不受控制的脱力而出。 然后,老人以超乎常人的速度借助盖斯亚特挥砍的力量转动了一周,因为老人没有左手,所以他转动的速度甚至要比一般的青年还要快上几分,盖斯亚特躲闪不及,老人手中的木剑有力的刺中了盖斯亚特的胸口。。。 但奇怪的是,盖斯亚特竟然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痛苦。也就在这时,盖斯亚特听到了一声巨大的咆哮声,正是普鲁斯猛地跳起来朝着盖斯亚特跳了过来,盖斯亚特下意识的击中了普鲁斯手中的剑,普鲁斯虎口大震,手中的剑几乎就要脱手而出,接下来,盖斯亚特借助与普鲁斯击剑时所产生的巨大动力牵引着旋转了身体的一周,然后一剑刺向了普鲁斯的胸口。普鲁斯吓得将自己手中的剑丢了出去,将盖斯亚特刺向自己心口的一剑握在了手心,锋利的剑刃刺破了普鲁斯的手掌,鲜血滴答的流了下来。 在场的酋长和几位国王都惊呆了,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如此精湛的剑术,和如此精湛的剑术比赛了。 就在普鲁斯此时的眼中没有了之前的狂傲,眼中剩下的只有盖斯亚特高大的身影和他最后向自己刺过来的那一剑。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决斗中受过伤了,可也就越是如此,手上的伤口就越是痛彻心扉。直到很多年之后过去,今天在场的人一个个死掉之后,普鲁斯也不能忘掉这一剑,这一剑,是他终身都难以企及的高度。 盖斯亚特看着普鲁斯手上流出的鲜血,先是把自己的剑从普鲁斯的手掌上取下来,然后用粘着血的剑拍了拍他的肩膀,最后向几位国王和他刚开始站出来的时候一样的欠了欠身子,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到了火坑边上,一跃而下。 直到炽热的火焰淹没盖斯亚特的身体,前军士长斯坦特才从老兵的队列里面走出来,说道:“凡骑士团,军士团成员,有剑指大普鲁斯人者,杀无赦。” 听到这句话,诺丁才真的明白了,为什么盖斯亚特说“这可能是自己最后一次出剑”这句话的分量。 站在一旁的灰衣修士倒是神态自若,只见他默默的走到火坑边上,好像是在为他祈祷,又好像是在与他私语。惊魂未定的普鲁斯还保持着那份半蹲的姿势,直到他手下有个骑士上前去将其扶了起来。 普鲁斯半天没有言语,只是将自己刚丢掉的佩剑捡了起来,然后扔进了火坑里。虽然最后活下来的人是自己,但显然胜负已经明了。普鲁斯身后的骑士们也纷纷丢了自己的佩剑进去,和他们的主子一起灰头土脸的离开了阿巴斯奇亚。也许直到很多年以后,他们还有再回来的机会,但是这里已然成为了他们的伤心之地。 在费利佩大帝的丧礼的这天出了很多事,第一件事就是费利佩大帝的葬礼还算成功的完成了,第二件事是大普鲁斯帝国终于建立,长达二十余年的解放运动终于以一个相对完满的结局收尾,第三件事请,就是有位英雄,在历经千山万水之后,死在了自己的家乡。 在丧礼以人们难以想象的开展之后,更以人们难以想象的速度结束了。两位国王从一开始的平等地位变成了向阿巴斯奇亚的皇帝效忠,灰衣教士给费利佩大帝了“红狮帝王”的尊称,而他自己也成为了大普鲁斯帝国的第一任宫相,萨丁教的第一任主教。从那之后,他便如同一个影子一般消失在了阿巴斯奇亚城堡的层层城墙之中,有人说见过他的影子,而有人又说没有,帝国的事物一直是有人在处理的,但真正知道这些命令是从哪里传来的人却少之又少。有人说,曾经在某些漆黑的夜晚,曾经见过这位灰衣修士的影子,但天一亮便无处可寻。 部落的酋长们纷纷分得了他们渴求的土地,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这些土地的统治者中的相当一部分会施展自己的才华,建设新的领地,并且让他们变得繁荣。因为代表了帝国威严的两大骑士团——红狮骑士团和禁喧军士团都已经解散了,为了充实帝国的兵源,诺丁皇帝还以此为由,命令所有直接封有土地的酋长们都要送自己的男性继承人来阿巴斯奇亚作为“彩虹骑士团”的成员。这个新骑士团将作为宣扬皇帝威严的强大武装。 而两大骑士团的骑士们,诺丁赐予的土地把他们像是一颗颗的钉子一样分封在了整个帝国的各个角落,这也符合他们一开始的出身,就是从帝国的四面八方而来,最后也往四面八方而去。 在阿巴斯奇亚城镇的门口,有一尊铁质的雕像在几天后拔地而起,而雕像的内容正是一位全身武装的骑士,还带着敷面的头盔,正意气风发的望着海的对岸,一把巨大的骑士剑斜插在地上。而在雕像的底部,还制作了一些其他兵器的残骸,比如一把被劈成两半的弯刀和碎了一半边缘的投枪。 看守灯塔的老约翰说,这座雕像像极了当年先帝出征之前的样子,意气风发而又勇猛无双,想必在海的对岸必然是大展神威,给了那些亚唛人一个深刻的教训。因为他是第一双看到海船从海的对面归来的眼睛,所以阿巴斯奇亚的城防官授予了他“鹰眼”的称号,和一个小队长的身份。他看守着这片海,看着这片海洋从一开始的无关紧要,到成为整个提里斯汀世界有名的贸易海港,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在塔楼上大喊“海水变红了!海水变红了”,还没等人上去问他怎么回事,他就从塔楼上自己掉了下来。 因为市民们自发的给这位老兵在一片海滩上修了一座坟墓,但直到修完这座坟墓,大家才想起来,原来已经没有人知道这位老兵叫什么名字了,于是管理这片海域贸易的一个书记官,便在他的墓碑上,随手刻上了“鹰眼之墓”这几个大字,然后人们也就纷纷散去了。 第八章 何塞骑士的儿子 独脚骑士的儿子 何塞军士今天新得了一个儿子。 小城镇瓦卢诺的居民们无从得知,何塞是怎么就有了儿子,就如同他们不知这位何塞骑士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样。 自大普鲁斯帝国建立的这今年以来,瓦卢诺城南来北往的陌生人数不胜数,当地的居民们也逐渐的习惯了陌生人的到来,更况且,自从这些陌生人来到瓦卢诺城后,大伙的日子还比以前更好过了不少呢? 但无论如何,何塞骑士依然是这些陌生人中非常引人注目的那个。 与一般的得到了土地的酋长们,不,是封臣们不同,何塞骑士既不关心他分封到的土地,也不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从在他的领地上经过的或生活的人身上多压榨出更多的钱来。他也从来不去参加那些贵族们的聚餐,居民们一般只能在小镇上的治安厅和酒馆里面偶尔看到他的身影,在治安厅的时候,何塞的身边往往还会带着几个臭名昭彰的山贼的脑袋。 但就在一个月前的那天,何塞骑士的马鞍鞯上没有像往常一样带着几个人头,而是在怀里抱了一个婴儿,而且右腿上还有一道狰狞的伤口,伴随着马匹的颠簸,已经变得暗红色的血液还不断的从何塞的靴子的裂口处溢出来。 看到这么血腥而又稀奇的一幕,当地的居民的是又好奇又害怕。好奇的是何塞怎么会在怀里抱了一个孩子,害怕的是何塞怎么会受这么严重的伤口。 何塞骑士是当地出了名的怪脾气,不论谁家的女儿去给他说亲,他就只是摇摇头,什么都不说,最后有一次,当地镇长家的小女儿,缠了他的父亲好几夜,叫他的父亲去跟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讲讲自己的婚事,镇长是个有名的好脾气,耐不住自己的女儿,就专门去了何塞的封地走了一趟,在去的时候还带了整整一个马车的毛皮和香料,来做自己女儿的嫁妆。 在这位镇长出发的时候,镇上所有没结婚的男人都在羡慕何塞骑士的福气,要知道,镇长的小女儿可是公认的有着五月的鲜花一般的美貌。但让镇上所有人都惊讶的是,这位镇长在去的当天夜里就骂骂咧咧的回来了,而且还带着满满一车的毛皮、香料。镇长的小女儿把自己在房间里面关起来哭了整整三天三夜,最后从房间里面爬出来嫁给了镇子附近最大的领主的儿子,据说他的封号还是一位公爵。 镇长在将自己女儿送走的那天对自己的女儿说:“你放心吧,只要他最后娶了的不是他口中那个女人,我一定叫他好看。”结果镇长的女儿只是咬着自己的嘴唇用力的摇了摇头,拒绝了自己父亲的一番好意,然后毅然登上了公爵家里迎亲的马车,在一片镇民的簇拥下离开了镇子,并且从那之后一连十几年都没再回来。 让镇民害怕的无疑就是何塞受的重伤了。自从何塞骑士入住小镇以来,周围的治安可就好了太多了,原来的那些经常来镇子或者镇子附近的部落和村子打草谷的罪犯们接二连三的死去,良好的治安甚至成为了小镇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 何塞骑士别的不说,一身的本身还是有的,要想在镇子附近找到能跟他过两招的小伙子,那可能比一只三条腿会下蛋的公鸡还难办。能让何塞骑士受到那么大一亏的,不会是大规模入侵的韦根人吧。 一个从来没结婚的人抱了一个孩子,一个从来没打过败仗的战士负了重伤,这不能不说是件很奇怪的事情。 身为萨丁教的忠实信徒,更是皇帝亲封的护教骑士,何塞却从来不去当地的教士经营的疗养院去治病,而是通常选择去一间所罗门人开的小诊所。 说起来,这家小诊所也就是几年前一对所罗门夫妇才刚开起来的,这对夫妇平时也不种地,就是隔三差五的出去找点什么草药回来,因为收费比较便宜,有的市民受点什么伤往往就去他们的店里看一下。 诊所和镇子里其他的建筑不太一样,虽然都是由石头堆成的,但是朝街的一面却镶嵌了一层土灰制成的砖坯,甚至在入口处还有木制的门槛,这使得它在小镇诸多的建筑中显得额外醒目,凭空多了几分异域风情。诊所的门口常年站着一个小女孩打扫卫生,任凭谁跟她打招呼,她都会红着连低下头不搭腔,但她手里的活确是一天到晚的不放下,这样,无论街上的泥土堆得有多高,诊所门口的石板上永远干净的连颗泥土都找不到。 小姑娘一看何塞骑士腿上滴滴答答的带着血就过来了,赶紧跑到诊所里面喊了一声,诊所的男主人闻讯赶了出来,看到何塞的样子,赶紧把何塞扶下了马,招呼小女孩赶紧把孩子接过去,然后又叫了几个街道上的男人,扛着何塞进了诊所。 等到何塞骑士再次从诊所里面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了,这个时候的何塞依然是双手抱着孩子的样子,但身上的盔甲却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的亚麻布长衫,这件新鲜东西也是开诊所的所罗门夫妇从外面带过来的,在最近两年已经成为了最近的男人们身上最流行的款式。何塞骑士脸上的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整个人仿佛年轻了好几岁,只不过,他不能像来的时候一样骑马了,他的腿上还绑着厚厚的布条,走路来也是一瘸一拐的。 何塞抱着这个孩子径直去了镇长的家里,镇长瞧着这个孩子打心眼里面就来气。长的倒是一副北地人的面孔,两只眼睛才刚生下来不久就分得很开,一双湛蓝色的眼睛通透的就像是夏天的海水一样,小鼻梁高高的翘着,倒是一副好皮囊,躺在何塞的怀里,即不哭也不闹,一副很安静的样子。 如果不是何塞报来的孩子,镇长肯定是要抱起来逗一下的,只是看到是何塞抱来的,就把脸板了起来。 “我家的房子不欢迎你,你来这里干什么?”镇长双手抱胸站在门口,面色不善的看着何塞,问道。 何塞看到镇长之后,难得的朝着镇长鞠了一躬,然后说道:“镇长大人,我恳求您能帮我个忙,替我照看这个可怜的孩子。我愿意自己把这个孩子养大,但您是知道我的,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够了,何塞,别以为你现在负着伤我就不会跟你动手!”镇长看着何塞的样子,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怒气,朝着何塞吼道:“我不管这是你从哪里捡回来的野种,这跟我们家族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是专门带着孩子过来侮辱我的吗?” 看着镇长暴跳如雷的样子,何塞怀中的孩子突然就哭了出来,街上的行人们也纷纷开始看着这一幕。面对着镇长的怒火,何塞也没了别的言语,只是当着众人的面朝着镇长跪了下去。 镇长吓了一跳,心中的怒气也散去了大半。再怎么说,何塞也是皇帝亲自封赐过的贵族,再怎么说也不能就这么个样子,于是便俯下身去,对着何塞小声说道:“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对镇子上的贡献,大家也都是有目共睹的,我其实也觉得过你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之前也有过把女儿嫁给你的想法,可是无论我当时好说歹说,磨破了嘴皮子,你都没有答应。现在你有了孩子,还要寄养在我的家里,这叫我怎么答应你呢,你还是另找别家吧。” 看这镇长的话不似作伪,何塞也开口说道:“镇长大人,您的女儿对我来说就好比是天上的月亮,是我陪不上她,而不是您的女儿配不上我,关于这一点,我可以再次向您道歉,但无论如何,还请您千万收下这个孩子,您是我在小镇上最信任的人了,除了您之外,我再也找不到别的更好的地方可以求助了。”说完这些话,何塞就变得像是一座雕像一般,无论镇长如何好言相劝,何塞都是一动不动的样子。 何塞这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实在是叫镇长没有办法,镇长先是自顾自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还刻意的放下了放在门口用来防风挡雨的羊皮帘子。他希望通过这种决绝的方法,让何塞知难而退,却不曾想到,何塞完全是一个一根筋的人,他只要一刻钟不接过那个孩子,何塞就一刻钟不肯从他家的门口处走开。 听着外面啜泣不止的哭声,最后还是镇长的夫人卷开了羊皮帘子,从何塞怀中一把夺过孩子,说道:“无论你跟我们家有过什么过节,但这孩子总是无辜的。我们收下这个孩子,但是你,想想你干过的那些事情,你永远也别想进我们家门一步。” 听到镇长夫人的承诺,何塞强忍着腿部伤口的剧痛,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起来,然后给镇长夫人恭恭敬敬的行了大礼,说道:“夫人,只要我还在一天,就没有人能伤到您一步。” 镇长夫人却将一口唾沫吐在了何塞的脸上:“你以为我们收养你这个孩子是为了得到你的感激吗?要是你真的想要回报我们,就听我一句劝,多为镇上的村民做点事情。如果不是看在你对镇上这么多年庇护的份上,我才不会收下这个孩子呢!” 何塞没了言语,只是拖着自己的伤口离开了镇长家的大门,也没擦脸上的唾沫,又走回了诊所,跟着诊所的男老板多要了几份草药后,就这么牵着马一瘸一拐的离开了小镇。 等到何塞骑士走远了去,镇长夫人才抱着这个孩子走回了家里,轻轻的摇晃起这个孩子,一边还低声的哼唱起北地的民歌。镇长看着自己的妻子,倒也没多言语,只是跑到家里的羊圈里面,挑了一只头胎下崽的母羊挤了一壶羊奶,又把这羊奶烧开煮好,小心的晾了一只粗陶碗里面。 “要是他真是我女儿和那个家伙的孩子,那该有多好啊。”望着已经开始恢复平静的孩子,镇长不由得感叹道。“他肯定会继承他父亲的勇武,还有他母亲的长相,成为整个镇子里最棒的小伙子。” 镇长夫人却伸手堵住了镇长的嘴巴,说道:“别在孩子面前说这种话,他现在虽然小,可咱们说过的话,他可都能记着呐。” 镇长不由得笑道:“这么小就什么事情都能记得,那可真是见鬼。” 镇长夫人白了镇长一眼,用手端起已经变凉一些的羊奶,然后一点一点的倒进了小孩子的嘴里。 “你说,这个何塞,把孩子放在这里寄养,却连孩子的名字都不告诉我们。”镇长夫人看着孩子缓缓进入梦乡之后,对着自己的丈夫埋怨道。 “他?我倒是庆幸他没给小孩子起名字,以他的本事,能给孩子想个什么好名字出来?”镇长毫不留情面的说道,“我们应该自己给这个孩子取个名字,这样,这孩子就跟我们自己家的孩子一样了。” 这时,镇长家的门口突然听到了有人走过来的声音,虽然他有不少朋友,但是眼下会来串门的人,他还真的一时想不到。 等到镇长掀开了门口的帘子之后,不由得高兴的笑了起来,原来,来着不是别人,正是镇长幼时的玩伴,如今在一个小镇不远处的村子里传教的修道士门德尔。 “今天真是好福气,不光增加了一个新的家庭成员,还见到了一位老朋友。”镇长从入口的地方闪开,拉住了他老朋友的手,顺势就把他拽了进来。可以看到,门德尔的手掌上只有四根手指。 “刚才外面就听说了,你们家里刚抱来了一个小孩子,能叫我看看吗?”门德尔进门后,先是跟自己的老朋友紧紧地抱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你们应该是打算叫他信奉萨丁教的吧?我听说这孩子的父亲可是个受过封的骑士。” 第九章 北地的春天 自从先帝下葬那几年以来,阿巴斯奇亚的王庭,或者说是帝国的权威,正在一步步的渗透到大普鲁斯的每一个角落,即使是在边疆的大普鲁斯民众,也逐渐的接受了自己的最高领袖是“皇帝”的事实。 听到这句话之后,镇长的面孔明显显得有些尴尬,虽然自己的朋友是一名虔诚的萨丁教徒,但他其实对于萨丁教也就只是不反对而已。作为北地的传统居民,有的时候,镇长更倾向于信奉一些传统的部落英雄。 而门尔德显然是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朋友表情的变化,他兴致勃勃的说到:“现在的很多贵族都开始信奉萨丁教了,北海的陛下甚至还准备了萨丁教的加冕仪式,好多的教士和附近的贵族封臣们都去了,我真要跟你讲讲那是多么光荣神圣的一番场面啊。。。” 镇长其实对这些东西并不是很有兴趣,但他看着自己老朋友如此高兴的样子,也不忍心打断他,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只是笑呵呵的招呼门德尔自己找地方坐。 镇长夫人对自己的丈夫了如指掌,于是便有意的岔开话题道:“啊,门尔德,你远路走来很辛苦了吧,家里没什么好准备的,你先随便喝点羊奶垫垫肚子吧,我现在就去准备午饭。” 门尔德本想推辞一番,但在闻到了羊奶的香味之后,肚子便不由自主的叫了起来。自从上次送信被砍掉一颗手指后,门德尔便辞掉了自己信使的工作,转行当了一个教士。说好听点,叫传教士,说难听点就是一个苦行僧,平时的生活都要靠信徒来接济,自然是饥一餐饱一顿。 门尔德端起自己面前还冒着热气的羊奶喝了一口,直到鲜甜可口的羊奶下肚之后,才然后不好意思的擦了擦嘴,说到:“这么好的东西,可不容易见到,你现在还要养活孩子,还是把这东西留给孩子吧。” 看到门尔德的样子,镇长终于找回了自己对老朋友的那种熟悉的感觉,呵呵的笑道:“你还真是老样子,一点都没有变。你放心喝就是了。现在大家日子都好过了,别说家里的羊圈里面就有不少,就是拿点什么东西去镇上换一些,也还是弄的到的。” 说到日子好过这一点,门尔德倒是深有体会的点了点头:“以前在部落里的时候,哪里有什么余粮,就连酋长的家里有时候都揭不开锅,哪年冬天不都要饿死不少人。现在好了,大家都安定下来,虽然还是要交点粮食给领主,但是一年风调雨顺,还是够生活的。只可惜了我这双手,也侍弄不了庄稼了,不然自己不说别的,种点地也不至于这样。” 镇长摇摇头,笑道:“你这个人,就是太犟了。不然以你的本事,随便去干个书记官做,总不至于去种地去吧。” 就在这时候,摇篮里的孩子突然传出了一阵哭声,打断了正在交谈的二人,镇长从桌前的条凳上站了起来,把孩子抱到门尔德面前,说到:“看,多好的孩子。” 门尔德看着这个漂亮孩子,一时之间竟然惊讶的说不出话来。门尔德这几年在村落传教,亲手洗礼过的孩子按说还不在少数,可像这个孩子一样有眼缘的,还是头一次见到,看着这个孩子,门尔德的心里面就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这孩子叫什么?”门尔德吞吞吐吐的问道。 “算你撞大运了,门尔德,这个孩子还没有名字呢。我家的几个孩子在起名字的时候每次都参照了你的意见,这次的孩子也就让你来命名吧。”镇长看到门尔德对这个孩子喜欢的不得了,就想起了孩子名字还没起这件大事,就赶紧跟门尔德聊起了这个情况。 门尔德听到这句话,不禁高兴的喜出望外。给一个贵族的孩子命名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在大普鲁斯有个传说,如果一个新生的孩子名字是除了孩子自己的亲生父母之外的人起的,那么这两个人的命运就会链接在一起,相当于孩子的半个养父母了。 当然,镇长把孩子的命名权交给门尔德还是另有一番深意的。门尔德是一个能写会读的人,让他给孩子起名字,等孩子长大点了之后就可以顺利成章的叫他来教育,而且,就是看着孩子的面子,这位老朋友也好多来跟自己聚一聚。想到这里,镇长的心里不禁乐开了花。 门尔德此时的心里想的完全是另外一回事。自从出生不久,一场罕见的暴风雪就席卷了自己的部落,风雪压塌了支撑房顶用的木梁,自己的父亲母亲被掉下来的木梁活活砸死,而自己的兄弟姐妹们也都不见了踪影。他非常侥幸的被卷在房子的角落里面活了下来,而他的名字便正是这位镇长的父亲命名的。 “韦迪亚·本格拉。。。”门尔德喃喃自语道,“本格拉的意思是在冰雪中降生,而韦迪亚是收录在萨丁古经的一位英雄的名字。” 听到这句话,镇长高兴的将孩子高高的举了起来,大声笑道:“听到没,小伙子,你有名字了!” 门外,一阵春风吹过小镇的街道,伴随着阵阵从野外带来的花香味,穿过了小镇外延的栅栏,又最终卷入了小镇的几户人家之中。所罗门夫妇开那家诊所的小姑娘依旧在不知疲倦的打扫这门口的街道,只是在嗅到淡淡的花香的时候露出了一个不经意之间的笑容。镇长夫人正忙着将烤的炙热的面包从面包炉里面小心翼翼的取出来,好将它们装在一只大的托盘上用来招待远来的客人,在烤面包这一块,镇长夫人亲手做出来的蜂蜜面包可以说是小镇里的一绝。 据说当年也是在这样一个春天,一个饥肠辘辘的青年就是闻着这股烤面包的香味来到了这个小村子,并且带着这个村子从部落一步步发展成了今天的小镇。 对于一些人来说,春天是一个美好的季节。 在阿巴斯奇亚城镇的不远处,有一座名叫莫吉亚的小村子,一位年纪不过十二三岁的孩子正绕着村庄快速的奔跑着,而他的身后则是一个手持木棍的中年男子。 他们已经从早上跑到了现在,如果不出意外,还会从现在一直跑下去,直到这个孩子被中年男子逮住猛地揍上一顿。好在附近的村民们已经试着逐渐的熟悉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还是要从几年前开始说起。那是一个阳光正好的秋天,一个牵着马的男人带着一个孩子来到了这个村子,男人的身上穿着的是盔甲、皮靴,而男孩身上穿着的是一件跟他的身形不太相配的新衣服和一双崭新的草鞋。 这对奇怪的组合在村民奇怪的眼神下走到了村子里的一片空地上,男人环视了一遍四周,眼神最后停留在了一棵枯死的小树上,男人掏出自己的剑,一剑砍倒了这棵小树,然后又用了几下的功夫,就得到了一根挺长的木棍,然后又自顾自的从马背上的行囊中取出一面旗子来,然后将旗子套在了木根上,又将木棍插在了他早就选好的空地里。 村民们很奇怪,这个村子已经很多年没有新人来过了,就连征税官的样子,都已经老成了他们习惯的面孔。 呆在这个村子里的老人们很持重,他们不愿意随便跟陌生人讲话。就在十几年前,一个长像还挺漂亮的年轻男人来到了村子里,村子里的男人们纷纷锁好了自己家门,将自己的老婆们关在了房子里面,村子里的酋长带着男人们去跟那个男人打了招呼。村子里的人们都知道,像这种从城里跑来的外乡人,总是喜欢拐个村子里的女孩走。 但是那次那个男人没有拐走任何女人,倒是去跟他谈过话的男人们都一去不返了。短短几刻钟的时间,男人们回到自己的家里打开房门,在妻子不解的眼神中收拾自己的行李,最终一去不返了。直到后来,这些可怜的女人直到收到男人们的死讯的时候才知道,拐走她们家男人的人,好像叫费利佩,是阿巴斯奇亚镇上的一个挺有名望的人。 从那之后,村子里面只要是来了外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跟他们躲得远远的。 而那个男人看到自己把旗子插在这个村子里之后,也没人过来找自己聊天,不禁皱起了自己眉头。而男人身边的小男孩,当时只有不到十岁的样子,则是一副好奇的样子,探头探脑的打量着这个村子里的一草一木。 最终,还是一个跟男孩差不多年龄的小男孩跑了过来,眼睛里瞧着那个在村子里插旗子的男人,却跑到一个离男人足够远的地方,拽拽这个男孩的衣服,小声问道:“你知道站在村子中间的那个人是谁吗?” 小男孩用同样小的声音回答道:“那个人是我爸爸。” 当时,小男孩在说这话的时候多少有些心虚,还看了那个男人一眼。 小男孩那时也没有认识那个男人很久,和村子里很多小男孩、小女孩一样,男孩从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只有在母亲一个人偷偷哭泣的时候,他才能隐隐约约的听到自己父亲的名字——斯坦特。 后来,和为数不少的孩子们一样,男孩又失去了母亲,而他的母亲死于一场肆虐的流感。 从那之后男孩就由村里的几户老人来抚养了。 直到有一天,男孩像平常一样在河边戏水,顺便捡些能吃的东西拿回去自己加个餐。 一个身穿黑色盔甲的男人骑着马来到了小溪边,看到正在捡贝壳的男孩,男人愣了一下,然后从马背上翻下来,从身上摸出来两个圆滚滚的东西递给了男孩,问道:“孩子,这里是尼哈亚西吗?”男人说起这句话来的时候显得有些生硬,但确实是十足尼哈瓦西口音。 男孩听到熟悉的家乡话之后,对这个男人的印象也就好了很多,于是便接过了男人递过来的东西,微微的点了点头。 得到男孩的肯定答复之后,男人反而显得有些不安,只见男人深吸了一口气,艰难的开口问道:“那你一定直到斯坦特家里怎么走吧,我记得他们一家应该在这里住了十多年了。”男人一边说着,脸上还挤出了几分笑容。 男孩看着男人说道:“我不知道你说的斯坦特一家是谁,但我父亲的名字叫斯坦特。”男孩突然露出了高兴的神色从身上的口袋里面摸出了一快彩色的石头,他拿起递给男人:“既然你提到了我的父亲,那你一定是认识他啦。如果你能见到他,就请你把这块石头送给他吧。告诉他,这是他儿子奥兰多给他的,叫他早点回来。” 男人弓下了身子,半跪在男孩面前,一手接住了石头,另一只手抱住了小男孩的脑袋,问道:“那你妈妈呢,她在那?” “已经不在了。” 说到这里,男孩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先是看了一看男人的脸,就突然抢过男人手里的石头,飞快的跑回了村子。 刚回到家乡时,斯坦特简直是惊呆了。在他的印象中,秋天是村子里面一年到头最忙的时候,男人们忙着在地里播种小麦,而女人们则整天整天的呆在家里为全家老小张罗春天该换的衣服,整个村子的田间地头到处都是一副忙碌的景象。 而在现在,整个村子都显得破破烂烂的,街道上除了几个无所事事的孩子之外几乎看不到有什么会动的东西,村子附近的田地也是东一块、西一块的,耕种的不成样子。斯坦特伸手摸了摸自己身上所带的文书,心里不禁一凉。。。 那个村子,好像距离这里并不是很远啊。 斯坦特还记得自己问给自己文书地契的那个书记官村子的情况的时候,那个书记官给自己的答复,“你可是分到了一块富饶的好地方,那里的土地肥得流油,离咱们的首都又近,真是撞大运先生。什么?你问我哪里有多少人?一百户,我的意思是起码得有一百户吧,记得上次税务官去哪里收税的时候,足足筹到了好几十个皮安娜金币,没有个百十户可筹不到这么多。。。” 第十章 莫吉亚也有的春天 莫吉亚也有的春天 转眼间,那个看到父亲只会说“这是我爸爸”的小男孩已经从人们最喜欢的年龄长到了人们最不喜欢的年纪。 奥兰多很麻烦,也觉得很委屈,他不能明白的是,为什么别人家的父亲对自己的儿子的管教都是那种可有可无的样子,唯独自己家的父亲对自己这么苛刻。 二十圈,二十一圈,二十二圈。。。 汗水从发根生出,又沿着发梢滴落,浸润在奥兰多身后的土地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奥兰多就在每次他惹到父亲的时候,就开始计算自己沿着村子跑多久,父亲才能追的上自己的圈数。并且他已经开始学会从中计算规律了,每次当他跑过的圈数超过十圈的时候,父亲打他的力气就会变大很多,但是只要他能跑过二十圈,父亲就很大可能因为在追他时候跑的太累而减少揍他的时间和力气。 而今天,奥兰多感觉自己的状态特别出色。村口的石头,村子中央的旗子,家,村庄后面的墓地,麦田。。村口的石头,好的,已经又过了一圈了。 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 虽然空气反复充满胸腔的感觉让奥兰多觉得自己胸前好像烧了两个太阳,但发自心头的兴奋依然叫他高兴的要跳起来。 “又破纪录了。。。”奥兰多兴奋的想到。 就在这是,身后的脚步声和叫骂声突然停了下来,奥兰多不禁疑惑的转身回头往去,却发现父亲正用手拄着木棍大口喘着粗气,看样子是跑不动了。 奥兰多停了下来,他突然感觉到自己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少了什么一样。他感觉自己已经失去了跑下去的理由,于是便站在距离父亲不远的一个位置,转过身去看着父亲。 里斯特看着停下来的奥兰多,喘过一口气之后,掐着腰哈哈大笑起来。 奥兰多看到里斯特开心不已的样子,不解的走了过去,在奥兰多的印象里,自从他们父子相遇开始,他还没看到里斯特有这么高兴过。 里斯特抬起手中的棍子,一棒打在了奥兰多的屁股上。 这一下打的奥兰多简直是昏了头,从地上爬起来就要再跑出去。 里斯特却喊道:“奥兰多,别跑了,我不打你就是。“ 听到这句话,奥兰多才将信将疑的转过身,又朝着里斯特走来。虽然里斯特对自己很苛刻,动不动就是“几十,十几军棍”,但他又一点奥兰多还是愿意承认的,那就是说话很算数。 里斯特放下手中的木棍,搂住了奥兰多的肩膀,奥兰多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是挣脱了一下之后发现挣脱不开,也就由着他了。 “我有个故事要讲给你,孩子。”里斯特说到。 “父亲,如果我已经有快十五岁这件事能有幸能叫您记住,您就应该知道,我已经过了听父亲讲故事的年龄。”奥兰多开口埋怨道。 里斯特没有说话,只是瞪了奥兰多一眼,等到估摸着奥兰多浑身的汗毛都能立起来之后,开口继续将这个故事讲了下去。 在很久之前,也许也没这么久。有个农夫的儿子在农田外面耕地的时候,他看到了一群骑着马带着剑的人。这些骑马的人之间有一个人看到了他,朝他招了招手,自己却骑着马过来了。 农夫的儿子很害怕,那时侯的阿巴斯奇亚还远远没有几十年后这么太平,也许一个不小心,不光自己丢了小命,更重要的是暴露了部落的位置,不光是他自己,可能自己一个村子的人都要没命。 想到这里,农夫的儿子就冲着村庄相反的地方跑了出去,因为他对这一带的地形很熟悉,于是便专门挑那些小路走,这样那些人虽然骑着马,却一时也追不上他。 农夫的儿子很害怕,即使是那些人怎样的呼喊他,他也不敢停下来回头看一眼。农夫的儿子拼了命的去跑,他往在山里跑,往林子里跑,往河滩上跑。。。。。 最后,就连农夫的那个日子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他想,已经足够远了吧,我可以歇一歇了,于是他回头望过去。 一个骑士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另一个骑士则正在劝第一个骑士不要总是轻易的就摘下自己的面罩。 第一个骑士开口说道:“你还挺能跑的嘛,小伙子。”而另一个骑士则说:“嘿,为了追到这个家伙,我们已经浪费了半天的时间了。” 农夫的儿子很害怕,但他还是鼓起勇气开口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要动手就只管来吧!” 为首的骑士听到这句话,就在马上爬了下来,抽出自己的剑来,对着农夫的儿子一剑劈了下去。 “他死了吗?”奥兰多开口问道。 “不,”里斯特回答。“第一个骑士抽出自己的剑,但却只是拍了拍男人的肩膀。” “你像是一个天生的战士,你不应该只是在一片农田上就度过自己的一生。”骑士开口说道,“拜托,瞧瞧你的腿,全阿巴斯奇亚王国都找不到一个比你更能跑的。我还缺个在战场上能给我打个副手的人,就由你来做怎么样?” 农夫的儿子惊呆了,他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骑士带着开玩笑的口吻,对农夫的儿子说道:“你总不能让一个国王白费一个下午吧?” 就这样,农夫的儿子离开了生他养他的土地,用十年的时间走遍了整个阿巴斯奇亚的土地,然后用这位国王发给他的军饷结了婚,给自己的父亲办了一个像酋长一样体面的葬礼,又用剩下的十年时间跟随者这位国王打败了大普鲁斯人的宿敌,最终解甲归田,成为了一名贵族。 而那位赏识他的国王,却死在了远征的路上。 “如果我是这个农夫的儿子,我一定不会让国王死的。”奥兰多说道。“这是一个有点糟糕的故事。” “奥兰多,刚才我给你讲的故事,就是我的人生。” 在奥兰多不可思议的眼神下,里斯特笑着说道,“儿子,你刚才跑过了全阿巴斯奇亚最能跑的男人。” “我欠阿巴斯奇亚的国王一条命,但我已经老了,不要忘记你刚才说的话,不要再让国王死了。” 看着里斯特逐渐凝重起来的眼神,奥兰多突然觉得,自己的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了起来。后来,里斯特告诉他,这个,就叫做责任。 每一对父子都是天生的冤家,他们似乎天生就是对头,这种敌对关系能持续很多年,直到多年后,男孩变成男人,男人又变成了父亲的,父亲变成祖父,祖父变成墓碑,一个男人才能老到足够原谅另一个男人在自己生命中的缺席。 而有些孩子可能是看不到这一天了,因为种种原因,他们的父亲可能会跟自己的祖父一样老,或者说是年龄大。。。 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无论是孩子,还是父亲,都会遇到这种非常尴尬的局面,而这正是老军士赛维亚所面临的困难,摸着自己已经开始发白的头发,每次看到这个才只有五六岁的男孩子,赛维亚就会发自内心的感到头疼。 好在赛维亚天生就由解决任何困难的能力,这种能力往往能解决赛维亚人生中的大部分问题。 那就是把自己灌醉,赛维亚斜歪歪的半躺在椅子上。在军队的时候,赛维亚在很多时候还能管好自己,但是脱离军队之后没多久,赛维亚就大有故态复萌之势。 “再来一杯!老伙计。”赛维亚举起自己手里已经喝得干干净净的酒杯喊道,酒店内一个年纪不大的服务生利索的接过赛维亚高举起来的酒杯,一溜烟跑到放着酒的吧台上,然后从装有麦酒的桶里面狠狠的舀起来一勺,然后高高的扬起来装酒用的勺子,把勺子里的酒倒在酒杯里面。 这是酒馆里的老板教给他的诀窍,高高扬起来的酒会有一种看起来很多的感觉,而倒在酒杯里面冲出来的泡沫又能刚好装满整整一杯酒,用来对付这些喝便宜酒的老酒鬼再合适不过。 “在刚刚退役的时候,我还是想做个好样的。”戴维斯瞪着一双醉眼朦胧的眼睛对着小男孩说道,:“你要记住,你爸可是个,隔~骑士啊。有人敢欺负你,尽管告诉我,我都能帮你解决。” 看着戴维斯一边打酒隔一边冲着自己吹嘘的样子,小男孩科南就感到一阵反感恶心,他娴熟的从戴维斯的口袋里面翻出来几个硬币,就自己一个人跑出了酒吧。 跑出酒吧后的科南先是小心翼翼的左右瞧了瞧,确定这次出名之后没有被人盯上之后,才放心的叹了一口气,然后一溜烟跑到了阿巴斯奇亚城的一家面包店,买了一大一小两个面包,大的给父亲吃,小的给自己,一共才三个皮安娜铜币,价格很是公道。 店里的老板一看又是这个科南跑了过来买面包,就悄悄的把小的面包切开,然后挤了些果酱夹在面包里面递给了他。 科南虽然看不起自己的父亲,可从来没有哀叹过自己的生活。戴维斯从小就在这座城镇里面长大,这里面的一草一木都熟悉的很,虽然也得到了一块肥沃的土地和一个村子的人民,但是他却想了个办法把这块领地卖给了一个没有分得的一个大酋长家的小儿子,换取了二十个皮安娜金币和一份每年都可以领这个数的金币的文书,然后想办法在镇子里面买了一间不小的公寓,就在这个镇子里面生活了下来。 也就是靠着这份一年二十个金币的文书,无论戴维斯是怎么的“挥霍”,总至少能剩下来让他和自己的儿子能吃上饭的钱,比起那些有人生没人养的孩子们来说,科南还算是幸运的那个。 在阿巴斯奇亚,做一个体面的市民还是能挣不少钱的,从一个瓦匠、一个街上的巡警、甚至到一个酒馆里面的服务生,一个码头上运卸货物的工人,一年到头还是能赚上十几到几十个金币不等的,虽然这些钱里面要交给城镇一份税,皇室一份税,但是到自己手里总还能剩下几个帝国金币,足够一家老小生活了。 但是非常可悲的一点在于,阿巴斯奇亚城镇里面不仅仅有市民这一个群体,甚至还可以说,市民在阿巴斯奇亚只代表了一个平民的一个组成部分。 科南从面包店里面取出面包后,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在穿过城镇的主干道的时候,一切都还是干干净净,风风光光的样子。市民们的职业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明显能看出他们脸色红润,精神状态良好,即使是两个光着膀子在街上走路的挑夫,都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街道上虽然还不到红砖碧瓦的程度,但也做了最基本的硬化,街道两边都设有排污用的水渠,从河里面引出的水源从城镇的东侧大街源源不断的流出来,直到穿过国王路,绕过红狮帝王雕像,最后汇入大海。 基本的排污系统是一个城市保持健康的基本,这一点上,阿巴斯奇亚的镇长毋庸置疑做的非常优秀。 穿过城市的主干道之后,复杂的小巷构成了城市的毛细血管,在密集的建筑群之间的空隙中,一些经常有居民走过的空隙就逐渐的变成了小巷。 在这些小巷子中,往往就横七竖八的躺着一些人,他们很可能终身就生活在这些巷子里面,每天白天的时候就躺在这些臭气熏天的巷子里面保持体力,顺便看看能不能乞讨些简单的吃食,等到晚上的时候,在街道上的巡警们下班之后,在去主干道上偷偷的透口气。 这些人有些是失去了劳动能力的市民,有些人是父辈是市民,但因为自己迟迟找不到工作而逐渐沦落到这里来的人,还有些人是因为在阿巴斯奇亚附近的村子里面听说这里富足的生活后偷偷跑进来的。 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阿巴斯奇亚城市里的孤儿,他们有些是生来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有些是父母在他们长大的过程中就去世的孩子。 第十一章 月光下 柯南抱着面包穿过一条肮脏的小巷,小巷的路面是没有硬化过的,只要一沾水,就变成了一滩令人作呕的污泥。而小巷的两旁还堆满了附近居民随手丢下的垃圾,而这些垃圾还被很多乞丐翻找过,要到清洁日的时候,才会有人过来负责清理一下这些东西。 在很多年过去后,柯南对来阿巴斯奇亚朝圣的一群修道士形容他幼年时走过的小巷时说道:“很难想象我现在也还没能忘了它,不过也确实很难想象我能忘了它。它可是整个大普鲁斯帝国的珍奇,我敢说。它是全大普鲁斯最脏最臭的地方!” 走到这条路前,柯南赶紧将自己手上拿的面包装进自己的衣服里面裹了又裹,以免沾染上巷子里的臭味,叫人难以下咽。柯南深吸一口气,在心里默念道,很快就过去了,很快就过去了。 也不直到是不是心理作用,只觉得一眨眼的功夫,柯南就快穿过了这条看起来长的没边的小巷子,只是快要出巷子的时候,柯南突然脚下一软,好像是踩到了什么东西,差点滑了一跤。 在身体勉强恢复平衡之后,柯南连忙往脚下的裤腿处看去。“千万可别站上了什么脏东西,”柯南低声嘀咕道。 一声轻微的呻吟声传入了柯南的耳朵。一个看起来跟柯南差不多大的孩子正躺在小巷的阴影里面,而柯南刚刚踩到的,似乎是这个孩子伸出来的一只手臂。 “救救我……”孩子有气无力的说道,“求求您了,给口吃的就行。” 柯南这才注意到,孩子的身上好像有很大的伤疤,像被人殴打过的痕迹,现在看起来已经发炎了,如果没人管他,不出几天,这个孩子就会臭死在这个巷子里面,然后被街道清理员捏着鼻子扔出去,在城外的随便一个什么地方火化掉。 柯南最后再看了一眼这个孩子,然后扭头走出了小巷。 等走到家里的时候,日头已经偏西了,柯南取出自己怀里的面包,一阵狼吞虎咽了起来。 吃到面包里的果酱时,柯南皱了皱眉头,想到。 “明天多给他一个铜板好了。” 柯南住的屋子很大,但是也非常空旷,从一进房门之后,就根本看不到房间里面有一件像样点的家具,木制的房间地板上没铺任何东西,踩上去老有种吱吱呀呀的感觉,更糟糕的是,房间的里面甚至还有几个破洞,一到冬天的时候就总有风从地洞里面冒出来,柯南和戴维斯爷俩就挤在一起取暖,一觉睡醒,两个人的头上都是一头霜。 看着那张破旧的床板,柯南突然听到了房间门被打开的声音,一个跌跌撞撞的脚步踏着木制的地板进了门。 即使是面对这样的生活,柯南也很难对自己的便宜老爹产生什么不满的情绪,看着戴维斯满眼看自己陌生的眼神,柯南就知道,在这个家里面,自己并不是受欢迎的那个。 戴维斯今天过的并不是很好,即使是酒精也很难麻痹他敏感的神经。 “今天又有人去酒馆里面找你了?”面对这房间里面久久的沉默,最终还是柯南忍不住先开了口。在柯南的印象中,只有一种情况能叫戴维斯早些回家,那就是如果有些穿戴者盔甲的卫士去酒馆找他,被烦的不轻的戴维斯就会少喝两杯,早点回到这个四下漏风的屋子里面。不过在柯南的印象中,这样的事情已经越来越少了。 “恩。”戴维斯随手拿起柯南为自己准备好的面包,在上面狠狠的咬了一口,说道,“那些烦人的家伙们总是扰人,不过好在这两年他们已经来的越来越少了。” 不知怎么的,柯南从戴维斯的话里面听出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寂寥之感。“他们找你做什么?父亲。”柯南忍不住开口问道。 “他们,呵。他们找我这个老头子也没什么用的,找我做什么。”戴维斯的脸上浮现出一股自嘲一般的神色。“不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了。你有,有个八九岁了吧,柯南?” “差三个月七岁,父亲。”柯南恭敬的回答道。 听到这里,戴维斯又习惯性的想要摸索着找到自己身边的酒杯,但却抓了个空,于是只好讪讪的又拿起自己手上的面包啃了一口。“有的时候真觉得你比你实际年龄要大上不少。这不像是遗传我的啊,随你母亲吗?” “也许吧,我从没见过母亲,也很少听您提起过,父亲。”柯南回答道。 聊天到这里,柯南却久久听不到父亲回复自己的声音了,只是有一阵熟悉的呼噜声响起。柯南把自己手中面包的最后一口吞下去,然后蹑手蹑脚的跑到戴维斯的身边,在确定他睡熟了之后找了一张毯子盖在了他的身上,又把他吃剩下的一点点面包从他的手里面取出来,勉强把戴维斯调成了一个稍微舒服点的睡姿之后,便跑出了家门。 柯南知道,自己的家庭虽然不算富裕,但是自己的父亲却有个非常奇怪习惯,那就是从来不吃剩下的东西,所以这点面包当然还是丢掉了。 在走到家里平时丢东西的地方,柯南却踟蹰了一下,拿着面包转头朝着小巷子的位置跑了过去。 小巷中,几个乞丐走到了男孩的身边,用胁迫的口气问道:“今天有找到吃的吗?”并且直接就一脚踹在了男孩身上。 可是这次,男孩却没有像往常一样的求饶,或者是呻吟两声,而是干干脆脆的就没有了任何动静。几个乞丐中的一个人拎起男孩的脑袋,伸手探了探鼻息,然后厌恶的扔在地上,说道:“见鬼,又没气了。去找下一个吧。”说罢,几个乞丐便肩并肩的离开了小巷。 站在小巷一头的柯南看着这一伙人走远了之后,才有跑到男孩的身边,然后将戴维斯吃剩的哪点面包边放到了男孩的手中。有那么一个瞬间,柯南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困惑不解,自己为什么就做出这种根本没得因由的事情来。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吗?”一个沙哑的声音传入柯南耳中。 “我不知道。”柯南不知怎么的,下意识的回复道。 说完这句话,柯南警惕的转过身去,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的身后骤然间出现了一个身着灰色衣袍,面带一副黑色面具的男人。 柯南有些惊慌的看了一眼街口,街道上空空荡荡的,看不到一个行人。 柯南开口说道,:“我叫柯南·戴维斯,你是谁?” 灰衣修士看着男孩惊慌的表情,隔着面具的连无声的笑了一下,说道:“真看不出,你还是个贵族的子嗣。” 在大普鲁斯,平民是不允许有姓的,如果真的要分辨的话,就只能说自己是来自某某某部落的谁谁谁,当然,现在部落已经没有了,平民只能说地名了。刚才柯南主动的做出自我介绍,交代自己的名字,未尝没有一种威慑的意思。在王城下谋杀贵族,这件事并不是谁都能担负的起的。 “我是谁并不重要。”灰衣修士为了叫男孩放宽心,一边说话,一边还主动的后退了一步。“但我想你一定不后悔认识我,我能教你读写,想学吗?” “我可能付不起学费。”柯南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跟这个修士搭着话,一边准备伺机跑出去。从这两句对话中,柯南已经听出来了,这个人十有八九是个老头,自己真要疯跑出去,有很大把握能甩掉他。 “我觉得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孩子。”灰衣修士顿了顿,继续说道,“我要教你,不要学费,只要你每天抽出来点时间陪我这个老头子转一转就好了。” “我觉得吧,您的想法不错,但是我有点消受不起,没准这个孩子愿意呢?”柯南突然往灰衣修士身后一指,然后趁着修士转身回头看的时候飞一般的跑了出去几个呼吸间就吧修士甩得无影无踪了。 灰衣修士看着柯南飞奔而去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蹲在了小巷里面,为那个刚刚去世的小男孩做起了祷告。 这可能是这个男孩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为他祷告。 北地,有个还在换牙的小男孩正在用四下漏风的口音一句一句的念着《萨丁古经》。 “当一个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伟大的主上没有帮助他,这是因为主上想让他知道,要学会利用身边的人和事情来处理问题,自力更生的人好过天天祷告。” “这一句错了,最后半句是,虔诚的人自然有福报。”站在一旁的修士无奈的说道,“这已经是你第多少次读错这一句话了?本格拉!” 本格拉不耐烦的点了点头,这本书上的字他早就认识了,只不过其中的很多东西实在太过于无聊,叫他不感兴趣,而且总觉得原文是不对的,所以故意按着自己的意思念了下去。直到房子外面隐隐约约的传出一阵马蹄声的时候,本格拉的脸上才露出了欣喜的神情。 门尔德见留他不住,便干脆放他跑了出去。 “别玩的太疯了,晚上回来要记得再读几遍……”门尔德本想再嘱咐上几句话,却不料自己话音未落,本格拉就飕的一声跑了出去。 本格拉窜出去之后,镇长笑眯眯的从门外走了进来,问道:“那孩子学的怎么样?” 门儿德叹了口气,递给了市长一张画满了涂鸦的羊皮纸,道:“你好没容易弄来的,就这么糟蹋了。” 镇长看完之后,却高兴的笑了起来,抓着自己已经发白的胡须,朝着门儿德说道:“看看这幅画,画的是我吧,多像啊。我看,这个孩子没准还有艺术家的天赋。” 看着镇长高兴的样子,门儿德微微摇了摇头,苦笑连连。 门外,只见一行人骑着高头骏马正往镇长的家门口赶来。本格拉兴奋的站在镇长家门口的栅栏上兴奋地朝着这行骑士大叫起来,随后竟直接翻过栅栏跳了出去。 身后的镇长太太不禁埋怨了一句:“我的小祖宗,门就在旁边,非要爬这栏杆,这栏杆有什么好的。” 本格拉没有说话,只是以爽朗的笑声回复了镇长太太,随后便像是一只归巢的小鸟一样奔向了那一行人。 “父亲,霍普叔叔,弗雷德里克叔叔!你们回来啦?”本格拉高兴的喊道,“我给你们看,这次我又长高了不少,到了可以骑马的年纪了。”说罢,还兴奋的拽住一匹马的鬃毛,用手比划了起来。 一行骑士们微笑着从马上下来,竞相的跟本格拉打了招呼。 “嗨,帅小伙子,最近过的怎么样啊?我可听说镇上有不少姑娘都已经看上你了,露水可不传没影子的事儿。” “不错,不错,又长张壮实了不少,在这么长下去,我就不止能教你白天骑马了!” “我教给你练的弓箭怎么样了,待会可要考校考校你,输的人一个星期都不许做鬼脸哦?” 很快,本格拉就被这群骑士逗得脸皮红一阵,白一阵的,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直到一位身穿链甲,腰胯骑士剑的男人从马上下来,从他下马的姿势可以看出,这个骑士的腿受过重伤,走路下马的时候有些明显的坡脚的感觉。 他穿过人群,摸了摸本格拉的脑袋,说道:“很抱歉,孩子,我得待会再过来陪你,现在我恐怕要先跟镇长大人聊一聊。”说罢,便拖着坡脚走了向了镇长家的大门,只是再进门之前,仿佛突然想起什么事情一般,回头看了一眼围在本格拉附近的骑士们,说道:“嘿,嘴上都给我把着点门!” 骑士们轰然大笑一声。 自从那天何塞从镇长家走了之后,何塞便掏出了自己的积蓄组建了一只佣兵团,从自己的封地和镇子的酒馆里面招募了些个不甘于平庸,或者是些有过一段故事的人,专门在镇子的附近做些维持治安的工作,镇子和镇子附近领地的人都亲切的叫他“治安官何塞大人”。 何塞跨过了镇长家的门帘,走进了镇长的家中。 “乔伊斯大人,”何塞向着镇长微微的行过一礼后,急切的说道:“有些事情允许我向您汇报一下。”何塞一边说着,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门尔德。 门尔德站起身来,表情先是有些尴尬,继而又变得严肃起来,便点了点头,冲着乔伊斯和何塞说道:“我待会再回来。” 门尔德是见过世面的人,何塞跟镇长汇报治安工作快有了十年,从来都没背着过自己,这次应该是有大事情要发生。 何塞有些抱歉的拍了拍门尔德的肩膀,等确定门尔德走出门口一段距离后,低声说道:“我这次带回来了不幸的消息,距离我们镇子很近的三个四个韦根人的部落,进来可能要有动静。” 听到这句话,乔伊斯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拿在手里看的羊皮纸掉在了地上。 第十二章 来自北方的威胁 自从大普鲁斯民族在北地扎根以来,深居北海沼泽的韦根部落就一直是一个很大的威胁。这些沼泽人比大普鲁斯人的生存环境要恶劣许多,这使得每个能在沼泽里能存活下来的韦根人都成为了相当恐怖的战士。 “消息可靠吗?我的意思是,我们还有多少时间?何塞。”乔伊斯镇长很快从震惊的状态中冷静下来,抓紧了何塞的手,问道。 “我也说不好那些人会什么时候开始行动,大人。”何塞回答道,“如果从最糟糕的情况上来讲的话,也许他们现在就已经在开始行动的路上了,但我想他们应该也没这么快。”说道这里,何塞放下了乔伊斯紧握的手,将身体转向门口,继续说道: “这次入寇的韦根人数量可能不在少数,今年开春的大雪实在是太大了,不光是我们的粮食冻死了不少,韦根人的日子也不好过。我估计他们应该不难凑出五百到一千人的掠夺者出来。” 乔伊斯镇长的面色一阵惨白,这是已经是他一生都未曾遇到过的大规模入侵了,还记得上一次韦根人来北地洗劫的时候,他老家的部落就被袭掠一空,只有他和门尔德因为刚巧在北海的王庭里面做事才躲过一劫。 而根据那次入侵之后的幸存者的说法来看,参与洗劫部落的韦根人最多也超不过一百名战士。 “你走吧,何塞。”乔伊斯几次握紧了拳头又放下,最后说道:“你还年轻,带着韦迪亚还有镇子上的年轻人走吧。你们还年轻,还没有老到被这座镇子拴住腿脚。” 何塞从未见过乔伊斯还有这幅样子,不由得吃了一惊:“大人,不战而降可不是您的作风。仔细想想,我们不一定就会败下阵来的,更何况这些韦根人也不一定就会冲着小镇来。也许,他们只是在镇子的周围洗劫几个村子就走了。” “除了这座镇子,我们附近还有值得动员整整一千人的目标吗?”乔伊斯对着何塞吼道,声音隐约的传到了屋外,牵在门口的几匹马不安的翘了翘蹶子。 韦迪亚站在门外像往常一样跟随着这些佣兵们亲昵的嬉闹着,而他现在正拉着一把几乎要跟他一般高的弓箭,试图瞄准着佣兵们放在二十米外围栏上的一颗苹果。 伴随沉闷的弓弦声,一根磨平了头的箭矢平稳的划过了韦迪亚和苹果之间的距离,然后将苹果击落在地,赢得了站在一旁看热闹的一帮佣兵们的一阵掌声。一个距离栅栏最近的佣兵跑过去捡起来了那颗苹果,抛给了韦迪亚,并朝着他喊道:“这是神射手应得的!” 韦迪亚接过苹果之后,却并没有着急吃下它,而是拿着这颗苹果看了一圈,以判断他击中的位置,最终,他在苹果的一开始摆放的边缘处找到了一处刮痕,看着这个刮痕,韦迪亚稍微有些失落的摇了摇头。 “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小伙子。”站在韦迪亚身边的佣兵霍普出言安慰道。“这不是你的问题,待会我会给你些磨尖的箭头,到时候你再试试。” “真的吗?我能用真正的弓矢了?”韦迪亚高兴的叫出声来,经过三个月的练习,他现在终于有了使用弓箭的资格。韦迪亚放下手中的弓,跳起来给了霍普一个重重的拥抱,然后转身跑到了拴在一旁树下的一匹马面前,对着佣兵们喊道:“你们答应过我的,只要我能长的到马腿一样高,你们就叫我骑马。”韦迪亚一边说着,一边还在马腿处比划了一下。 就在佣兵们还嬉笑着没当一回事的时候,韦迪亚已经爬上了马背,并解开了马的缰绳。 韦迪亚骑的那些马中性子最烈的一匹——那是一匹高大的白马。说起来,这匹马还是十年前何塞从阿巴斯奇亚牵回来的优质军马,它出生在阿巴斯奇亚的王家马厩之中,除了何塞骑士经常骑着它之外,还没有人上过它的马鞍。 面对着自己背上的不速之客,白马显得有点不适应,它慢悠悠的晃动起了自己的身子表示不满,但是骑在马背上的韦迪亚可不管这么多,他就像是一只贴在墙上的壁虎一样粘在了白马的马背上。 “jiaqi!”韦迪亚用自己稚嫩的嗓音模仿着那些佣兵们喊道,他一边叫出声,一边夹紧了马腹。 佣兵们这下可乱了手脚,他们现在既不能放任韦迪亚骑着马到处乱跑,又不能直接上去捉他从马上下来——这样很容易惊到马,也许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最后,还是佣兵霍普想到了办法。他指挥这些佣兵跟紧韦迪亚,尽量先交给他一些简单的御马的办法,以防出现更大的意外,而自己则决定冒着被何塞骑士臭骂一顿的风险去镇长的屋子里面请示他出来。 对于韦迪亚来说,这些佣兵就像是自己的一些亲人一样,他们不仅仅是父亲的部下,更是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而对于这些佣兵们来说,韦迪亚也是他们在佣兵的生活里的一缕阳光,无论如何,他们都不愿意这个小天使出现一点意外。 “愿萨丁保佑您的灵魂,霍普先生。”站在镇长家不远处的门尔德看到霍普急匆匆的跑了过来,便向他打了个招呼,“何塞大人正有重要的事情跟镇长商量,您可能要晚一会儿才能过去。” 身为何塞一手带出来的佣兵,霍普深知什么叫做令行禁止,他焦急地往脚下吐了口吐沫,然后又将唾沫踩了又踩。 “只能希望一切都平安无事了吧。”霍普暗暗的想到。 另一边,韦迪亚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身处险地,相反,他觉得自己从生下来到现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好过。房子、栅栏还有镇子里的树,都呈现出一种和平时从地上看起来完全不同的样子,而且,自己无论想去什么地方,都能在一个比平时快很多的速度内赶到,听着耳边吹过的飒飒风声,韦迪亚感觉自己的心都要醉了。 “韦迪亚少爷!您没事吧?”在站在地上的佣兵们眼里,韦迪亚就像是一片漂泊在风中的一片枫叶一般飘飘欲坠,而随着他不断的在小镇的各个角落直接穿梭的身影,只能让他们联想起醉汉走路的样子。 当年在诊所门口扫地的小姑娘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她坐在诊所门口摸着自己又开始鼓起来的肚子,兴致勃勃的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门口的石板上爬来爬去。 随着马蹄声响起,这位母亲疑惑的朝着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望去,却正看到韦迪亚朝着自己两个孩子的方向疾驰而来,母亲的脑子里面做不出任何过多的思考,之身冲到了韦迪亚的马前,想要保护自己身后的两个孩子。 看着从店里跑出来的女人,韦迪亚还想着甜甜的喊上一声“旺妲婶婶”,而他身下的马却被面前骤然间出现的生物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想到要从这个女人的身上跳过去。 如果这一幕真的发生,且不说旺妲会有多大的概率从马蹄下逃生,她身后的孩子十有八九是保不住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关头,一匹棕色的马以快过白马一个身位的速度冲了出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了白马和韦迪亚的耳朵之中:“快停下!” 马背上的骑士一边说着,一边身上拉住了白马身上的缰绳,牵着它在它即将起跳的最后关头,从诊所的门口绕了过去。 在白马距离旺妲最近的那个瞬间,旺妲似乎已经不只是能听到了白马沉重的呼吸声,甚至还几乎能感觉到白马身上炽热的体温。 韦迪亚这下才第一次多少有了些害怕的感觉,趴在马背上惊魂未定的吐了吐舌头。 而骑在另一匹马上的,正是这匹白马本来的主人,何塞骑士。 霍普最终还是没能忍住,不顾门尔德的阻拦强行冲进了镇长的屋子里,打断了两个人之间的对话。何塞骑士听说这件事情之后立即从牵马的树上另外骑上了一匹马追上了韦迪亚的身影,这才阻止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你还好意思在马上赖着?你的行为简直是为骑士蒙羞!”何塞骑士一连喘了三次粗气,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冲着韦迪亚吼了一句。继而口吻稍显温和的说道:“我现在有十万火急的事情要去忙,等回来之后再来教会你,什么是真的骑马。” 说罢,何塞骑士便在马上爬了下来,在从他身后跟着跑来的佣兵们的帮助下,把韦迪亚从马背上抱了下来。简单的跟旺妲道过歉之后,何塞骑士就换乘上了自己的马,对自己的佣兵们简单的吩咐了几句之后便朝着镇外的方向绝尘而去。 望着何塞骑士骑马飞奔而且的身影,年幼的韦迪亚的眼睛里闪耀着既憧憬而又钦佩的光芒。即使是遇到这么大的挫折,韦迪亚也丝毫没有动摇自己想要成为像何塞骑士那样伟大的骑士的梦想。 何塞骑士走后不久,门尔德修士也急匆匆的赶了过来,在一个佣兵像他叙述事件的经过之前,他就凭借着他所听到的声音和现场的场景猜出了事情的大概经过。瞧着被佣兵们团团围起来的韦迪亚,和默默的将自己的孩子带回诊所的旺妲,门尔德的心头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在他看到韦迪亚被送往镇长家里的第一天,在看到孩子的第一眼时,他不仅仅是为孩子的长相而感到亲切和熟悉的,而是那股弥漫在这个孩子身上的那股弥漫的死气,和自己在当年自己寄宿在镇长家乡部落时的气息,竟然如出一辙。 “这个孩子注定会度过一个沾满血腥的人生,而且无论你付出多少,这都是无力改变的。”门尔德的心里突然响起了一句充满了绝望的声音。 门尔德摇摇头,想要把这个念头从自己的脑子里面抹去,他告诉自己,韦迪亚才不过是个孩子,而这次的事件也不过是初次骑马者的一次意外罢了。 乔伊斯镇长自己一个人站在房内,他虽然也担心韦迪亚的安危,但他知道,这件事情即使自己参与进来了也很难有什么大的帮助,况且,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镇长夫人虽然不满丈夫的态度,但是她的心里也明白,自己的丈夫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为了镇子的发展,他可以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两个儿子。为了让镇子附近几个村庄产出的毛皮和好蜂蜜能有个合适出口的路线,镇长让自己的大儿子以身探险,结果在路上不慎遇到了山贼,而又因为不愿意让自己镇子上的人交出自己家过冬用的粮食换回自己的儿子,带着满车的货物被路上的山贼和那些货物一样撕成了碎片。 镇长曾经无数次的跟妻子承诺过,无论在发生任何事情,都会将这个孩子放在第一位。在过去的十年内,在何塞骑士的守护下,镇子一直都平平稳稳的,镇长也就一直践行了自己的诺言,现如今,镇子陷入了危机,镇长便又故态复萌了。 乔伊斯的脑海中一直回荡着何塞骑士跟自己讲的话。不要被恐惧支配自己,先下的小镇已经和当年大不相同了。帝国的建立和周围的封臣们使得小镇有了获得外援的可能,为了这个可能,何塞骑士已经决定之身去周围的领地寻求帮助了。然而,乔伊斯的心里却亮敞的跟明镜一样。 那帮混蛋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只会急匆匆的收起自己田里的庄稼,尽可能多的从自己的封地上找到一些青壮年的农民拉过去充实自己家围栏内的人手,然后把围栏关闭的严严实实的,等到韦根人走后才会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来。何塞骑士到底是个外来的,不知道这些酋长们有多靠不住。 能保护自己镇子的真正底气,应该还是在何塞骑士说的后两条上。 第十三章 镇长的演讲 镇长的演讲 乔伊斯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此时,这个老人的心里已经有了决断。他用尽可能洪亮的声音讲到。 “瓦卢诺城的市民们,我有个悲伤的消息要告诉你们,我希望你们要有足够的心里准备,我的职业告诉自己,如果现在不把事情讲清楚,那我就是在犯罪!” 乔伊斯每次在镇子上商量什么事情,就用这种方法吼上几声,镇子本就不大,此时乔伊斯才一开腔,便已经吸引了好几户市民的注意力。乔伊斯的镇长身份不是靠当地领主的任命,或者是来自于部落的血统,而是凭靠了自己为镇子里面扎扎实实做出的贡献,可以说,是先有了乔伊斯的努力,然后才有了这座镇子。虽然他付出了更多的汗水和心血,但这让他也获得了镇上的居民远远高于对一般镇长的尊重。 “镇长大人,出了什么事情,您就尽管说吧,无论发生任何事情,我们都愿意听从您的安排!”一个小镇上的年轻男人高声回复道,他的回答也引起了一些市民的应和声。至于他为什么要这么无条件的支持乔伊斯的决断,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从他出生开始,乔伊斯就已经是小镇的镇长,并且在他的带领下,小镇的繁荣也是一年更胜过一年。对于他来说,信任镇长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见市民的一番热情的样子,乔伊斯在脑海里面稍微删减了一下自己在脑海中想出的一番话,决定直入主题。他顿了顿嗓子,以一种悲怆的声音继续讲: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什么,但是就在刚才,我们小镇附近的领主——何塞骑士,也就是我们的“治安官大人”已经向我进行了汇报,有一股韦根人正在聚集起来,根据何塞骑士的情报,这次他们可能联合了好几个附近的部落。” 听起镇长提到的韦根人,小镇上的居民们脸上浮现出了不同的神色。有的人看上去有些茫然,有的人则看上去有些愤怒,但最多的市民都表现出一种惊恐的神色。 在小镇上南来北往的人很多,其中不乏大胆之辈,可即使在大胆的人,听到“韦根人”这三个字,也难免神色动摇。在北地是一处机遇之地,这里地广人稀,土地肥沃,自从帝国建立以来,有无数的冒险者来到北地,并且在这里定居下来过上了富足的生活。但即使是初来北地的外乡人,也听闻过北地“三不惹”的传说:雪原狼、大雪瀑和韦根人,而韦根人的凶名,还要胜过前两者之和。 “可能你们中的人跟韦根人打过交道,也可能有些人没有。但无论是那种类型,你们都可以说是相当幸运了。”看着变得惶恐的镇民们,乔伊斯没有停下来,他想要给市民们鼓起一口气来、 “我们大普鲁斯人从南部来到这块荒芜之地,自凭本事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自己的家乡,而这些韦根人却不断的来劫掠我们。可能这几年他们稍微消停了一点,可是你只消问问那些在北地生活过有十几年的人,去问问他们,那些该死的沼泽人身上有没有背负他们的血债?那种失去至亲的痛苦,就只由我们来承受吗?” “韦根人是我们北地普鲁斯人心中插着的一把剑,多少个北风呼啸的夜里面,我们会因为有这些人而惶惶不得入眠?我们还要继续生活在这些人的阴影之下苟且偷生吗?我曾经听闻何塞骑士讲过他在南方的际遇,那些亚唛人要比韦根人更强大十倍,可南方人一样把他们撵回了自己的老家,他们能做到的,我觉得我们一样也可以。” 乔伊斯的一番话无疑勾起了镇子里面的人的一团团心火,特别是小镇上的一些年轻人,他们血气方刚,而且还没见过韦根人入侵的军队长什么样子,只是听家里的长辈提起过凶名。而镇子里的一些中年人就显得比较踟蹰了,颇有几分为难的神色。 “其实我一开始也不是没有想过就像原来一样逃走。”乔伊斯突然话锋一转,“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我的故事。大概二三十年前,这里还只是一个普通的部落,而我也只是个从远方恰巧来到这里的路人。在这里,我遇到了自己的挚爱,一个好心的农家姑娘,我的这颗心也就被拴在这里了,从那之后,我也把这里当做自己的第二故乡。” “但是午夜梦回时,我也难免想起我的过往,我的家乡,那也曾经是一个繁荣的好地方,阳光充足,似乎总是在夏天。” 等到乔伊斯讲到这里时,底下的镇民们的记忆也就被打开了。那是着名的阳光河谷惨案,只是不知道在那场惨案下竟然还有活人。没有任何征兆的,一只仿佛突然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韦根军队突袭了那个毫无准备的村子,无论大人还是孩子都被韦根人用最残忍的方式肢解掉了,被随意抛弃在河流中的尸首拥堵了河面,据说那个地方到现在长出的牧草,都有一股鲜血的腥味。 “那些韦根人毁了那一切,我的双亲,兄弟还有部落的同胞们……”讲到这里,镇民们惊讶的发现这个二十年几乎没留过眼泪的老人的眼眶竟然变得湿润起来。 “我不止一次的做恶梦,担心这个日渐繁荣起来的镇子遭受跟我的家乡一样的命运,甚至到了有些魔怔的地步。我甚至在一开始还幻想过,是不是我们交出一部分财物来保佑镇里的平安。”镇长说道这里的时候,已经有些哽咽了。 这时,门尔德适时的插进一句话来:“萨丁不会眷恋那些不懂得保护自己的灵魂,但他会犒赏勇士的英灵。” 乔伊斯用感激的眼神看了门尔德一眼,虽然之前在和何塞骑士商量的时候避开了门尔德,但显然他在心里没有什么负担,在如此关键的时刻依然选择了支持自己的决定。一些镇上的教士诧异的看着门尔德,而更多的市民则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所以,如果你们中有谁有什么一走了之的想法,我也不会怪你们,毕竟人各有志,但我还是更加希望你们能留下来,因为这次我们跟原来已经不一样了,我是有把握才站在这里跟大家做个交代的。”镇长抹干净了自己脸上的泪水,取而代之的是往常的坚毅神色。 “大家都能看到,在城镇建立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很有先见的在城镇周围修筑了一道土质的城墙,有了这座城墙的保护,又有勇士们提前带回来的情报,像是上次的惨案已经不可能再重演了。” “另外,我们的何塞骑士已经为了确保我们的安全,去游说那些帝国的封臣们出兵援助我们,据何塞骑士所言,他与几个从南方封过来的领主是有交情的,只要我们能做到跟这些韦根人僵持上一段时间,何塞骑士就会带着一只我们的军队击退这些侵略者。” 一匹在荒野中飞奔的白马上,何塞骑士突然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喷嚏。 “现在时间和地利都是站在我们这边的,我们的仇敌们劳师远征,其势必不可举。大普鲁斯的勇士们,是我们报仇雪恨的最好时机!我今天的演讲不是要把你们的命运强行拴在这座镇子上,我只希望多少年后,你的孙儿在火炉旁跟你提起这场传奇般战争的时,你可以骄傲的告诉他,你在瓦卢诺镇上作为一名守卫家乡的勇士亲手砍掉了一个韦根人的脑袋,而不是尴尬的告诉他,你在北地的某个大领主的城堡里面给他的马厩铲粪。” 站在周围的市民们发出了一阵哄笑,在镇长这番刚柔并济的演讲下,市民们明显都对这次战争有了信心。看着市民们脸上露出的笑脸,乔伊斯的心里稍稍有了一些如卸重负的感觉,如果按照何塞骑士的说法,这次战争的胜算就有了三成。 想到这里,乔伊斯朝着镇子里的市民们喊道:“好了,可别高兴的太早,韦根人到底还没蠢到伸着脖子让你们去砍!大伙还是快些行动起来吧,先把这个情报跟周围的几个村子说一下,叫他们做好坚壁清野的准备吧。” 镇子上的男人们很快就被何塞骑士一手调教出的佣兵们组织成了若干个战斗单位,这些佣兵们有着丰富的剿匪经验,即使是放在帝国的正规军里面也能算的上老兵,用来充当市民的军士长最合适不过。 常年在镇子讨生活的一些冒险者们多半都是用剑的好手,而且他们多半也能自备武装,虽然他们本来无意为镇子付出什么,但是在乔伊斯许给了他们一笔丰厚的赏金之后,他们很快就改变了主意。有个在镇子附近护送商队为生的冒险者冲着镇长喊道:“您这完全是在用金钱侮辱我们,即使没有这笔钱,我们也愿意为镇子出一把力,当然,如果您能先付一半的话,我也能多给自己配上一面蒙了皮的盾牌,也好多出点力。” 至于镇子上的居民,有相当的多的镇民本就是靠贩卖皮毛的猎户出身,他们虽然可能差点组织能力和纪律,但多半都能射出的一手弓箭,这也是他们讨生活的凭证了。 还有另外一部分镇民是老实的庄稼人,对于这一部分人,佣兵弗雷里克想办法从镇子里的仓库里面找到了一些削尖的木材——这些木材来自一个准备将这些木材贩卖到阿巴斯奇亚造船厂的商人。这个商人听说自己的木材可能会有用之后,立刻义无反顾的捐了出来,“我一个子都不要,大人。我人生的第一桶金就是在这个城市里面挣到的。更不用说城镇一旦被攻破,整个我在这个仓库所有的货物都不过是白叫那些韦根人捡了便宜。”商人如是说道。 佛雷里克扛起一根削尖的木材,扯着嗓子对农夫们喊道:“等上了战场之后,你们就像在被窝里贴着自己老婆一样贴着自己的兄弟,然后像自己平时耕地的时候一样弯着腰站着,等看到韦根人来了你们就用手里的木棒狠狠的捅他们不穿内裤的老二就行!” 看着弗雷克里的样子,农夫们先是觉得自己胯下一凉,然后看了看彼此的样子,又憨厚的笑了起来。 镇子上的铁匠铺和皮革工坊前所未有的火热起来,工匠和他们的学徒们在接下来的几天几乎是一刻不停的在工作着,何塞骑士在城镇里面留下过一句红狮帝王的名言:要想让士兵们在战场上充满勇气最好的办法不是给他们讲多少话,而是叫你的每一个士兵都披上甲。 堆积如山的皮毛一件件被处理成简单的皮甲,然后套在农夫和猎人们的身上,用来耕地的农具在铁匠铺里面经过简单的加工之后变成锋利的短剑和枪头,前者悬挂在猎人们的腰间,后者则被尽可能多的镶嵌在村民的枪尖上。 镇外,一些没有参加训练的镇民——大部分是女人和孩子,还有一些是彻底没有战斗力的人,比如体弱的教士和年迈的老者。他们在镇外按照佣兵霍普的要求挖了一条浅浅的壕沟,并且还插了些木桩进去。 “这些木桩没准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奇效。”霍普如是说道。 从镇长讲完话的当天,镇子上的市民们就被组织起来轮流在小镇的城墙上站岗,或者是在镇子和附近的村庄处巡逻,随时关注着韦根人的最新情况。 镇长夫人则负责从自己家的火炉里面烤出一炉又一炉的面包来,小镇上的教士们为前来祈祷的镇民们洗礼,他们免费的为镇民提供“一种能在战场上让他们精力充沛的药水”——一些掺杂了粗盐和蜂蜜的洋葱调味水,镇子上的诊所则是将自己珍藏多年的一些止血消炎用的药材磨制成粉末,以便在不时治疗治疗伤员。 在韦根人到来之前,整个小镇居民都在乔伊斯的指挥下变得“既紧张又兴奋”,有个小镇上的居民这称赞道“这比过丰收节日的时候还要热闹”。 第十四章 乍暖还寒时期的战争(上) 坎贝尔家族是一个英勇善战的家族。 而他们这一代的家主梭洛·坎贝尔将这一个习俗达到了一个新的巅峰。传闻,当他在还只是一个婴儿的时候,就有过亲手捏死一条蛇的经历。凭借着他超乎常人的力量和精湛的武艺,他当上了他们部落的首领,他的性格冷酷,但处事却相当的公平,而且出手阔绰,是个当之无愧的领袖,他不仅仅带领着自己的部落扩张成为了附近最大的韦根沼泽部落,甚至还将自己的影响力施加到了临近的部落上。 联姻、战争或者是交易,无论是什么手段似乎都只是这个男人扩张自己权利的一种手段,从来没人教过他这些,这似乎只是他与生俱来的能力的一部分,就像人天生都会吃饭喝水一样。他能通过听斧子扔出去的声音就能判断出落点,他能自己就把一个部落一年的收支算的井井有条,他的部下还说过,他的语言中似乎有某种奇特魅力,能叫暴怒的人恢复理智,也能叫最倔强的人通一次事理。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男人,在他的心中也有一个难以迈过的污点——他已经四十岁了,而他只有一个合法继承人,虽然这个继承人和他一样精明又勇敢,样样都叫人称心如意,只除了一件事,她是一个女孩,一个不能继承自己家族荣誉的姓氏的女儿。为了改变这个情况,他不惜私下里找人生了一个私生子,而且还真是好运气,只用了一次就大功告成。只是,这个孩子无论如何都叫他喜欢不起来,每次看到这个儿子的时候,他看到的不是自己的影子,而是那个当年一心就想着上位的女奴隶,一个他用完之后就杀掉的大普鲁斯女奴隶,一个卑贱的货色。 虽然他的妻子已经原谅了他的不忠,周围的几个部落的酋长们更是不敢在明面上对他的私生活有任何评价,但他还是一直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当他每次看到自己的儿子的时候,就好像是看到了自己人生中最罪恶的影子一样,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想去训斥他,即使他根本就没有做错什么。 无论如何,他都想要干一件足够荣誉的大事,来洗刷自己的耻辱,也给这个他并不喜欢的儿子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在经历过无数个夜晚的苦思冥想之后,机会终于来到了他的身边。一场异常的暴风雪冻死了部落里的牲畜,和辛苦种植好的粮食庄稼。 虽然他自己的部落里通过他常年的精打细算足够度过这次恶劣的天气,但是周围的几个部落却都撑不住了。他找到了部落里的巫师,巫师告诉周围几个部落里的酋长:“这场暴风雪的产生,是因为不断扩张的普鲁斯人侵犯了神圣的沼泽,他们罪恶的耕犁侵犯了沼泽之神威严,现在最好的弥补方式就是,去劫掠那些不知进退的普鲁斯人,抢夺他们的财富、强奸他们的女人,焚毁他们可笑的房屋和庄稼,只有这样,沼泽之神的怒火才能平息。” 梭洛·坎贝尔像是看一群可笑的猴子一样看着那些先是变得兴奋然后又失落下来的酋长们。能得到神的旨意去掠夺那些平原人的财富当然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可是这些人连最基本的行军用的口粮都凑不出来。 等到那些酋长们的心思一点点冷下来的时候,梭洛用诚恳的声音对那些那些酋长们说道:“为了神的旨意,即使我来出这次行军所需的全部给养,又能如何呢。”那些酋长自然对梭洛的慷慨感恩戴德,而他梭洛,也是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这次行动的领袖。 为了确保能够一举拿下他们的目的,掠夺足够的财物以度过难关,而又不会因为损失太多的人手而降低他的权威,梭洛精心挑选了他的目标,一座繁荣富饶的小镇,从他抓了的一个俘虏口中,他得知,那个小镇的名字好像叫“瓦卢诺”。为了能挣得万无一失,他精心准备了八百人,八百个恐怖的沼泽战士,而且个个披甲。 梭洛在出征前拿出了自己的珍藏,来宴请这些从各个部落里召集来的战士,从普鲁斯人的商队里弄来的麦酒和部落腌制的腊肉。在宴会上,他向所有的战士们许诺:无论抢到多少东西,这些战士们都能拿到一半。在亲眼看到这些战士的士气在他的鼓舞下一点点上升到了顶端之后,梭洛满意的点了点头,举起了他的佩剑(那也一样是个从普鲁斯人手里抢来的东西),对着这些战士们喊道: “让我们做的跟二十年前的阳光谷地一样的干净利索吧!真正的勇士将会在诸神的王座下畅饮美酒!” 在梭洛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悄悄的叫来了自己的一双儿女,他注意到自己女儿面对自己的姿态虽然还算诚恳,但眼睛里面却藏着 狮子,这是她对荣誉的渴望和象征了,他高兴的劝勉了她几句,并且任命了她做大军的开路先锋。至于他的儿子,梭洛勉强的拍了拍这个儿子的肩膀,算是对他的一种鼓励吧,即使是套上了这身厚实的铁甲,也以掩饰这个儿子的懦弱和胆怯。生的就不是一副英雄的相貌,怎么能做儿子呢?梭洛不禁沮丧的想到,也许自己折腾这一趟也只是白费吧。 看着父亲难掩失望的神态,和姐姐含讽带刺的眼神,爱德华·坎贝尔失落的将自己的脑袋低了又低。 又有谁能想到,这个可怜的年轻人花了整整半天的时间,把自己的战盔擦得鲜亮,然后又花了两个钟头,又把它们一丝不苟的穿在自己的身上,就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体面的战士,然后得到父亲哪怕一个眼神的夸赞呢? 爱德华不禁失望的想到,也许自己的父亲永远都不会以自己为傲吧。无论自己付出再大的努力,都总是赶不上自己的父亲,那些族中的长辈看不过,有的时候替自己说上两句好话,父亲也只当那些人是为了讨好他做的故意的谄媚罢了。 然而,当梭洛的手落在爱德华肩头的时候,爱德华还是没由来的心头一热,好像是喝了一杯烈酒一般的浑身舒坦。他再次在心中默默发誓,无论这次父亲是给自己什么样的任务,自己都要奋力做到最好。 看着这个怎么看都不成器的儿子,梭洛深深的皱起了自己的眉头,然后若有所悟的说到:“爱德华,我们这次的战士很多,如果只是在战士的身上带上口粮就太重了,这样,等我们出征之后,你再从部落里面统筹一部分人出来,专门给我们输送补给,你看怎么样?” 爱德华想要出口反驳,但是话到嘴边就变成了:“是的,父亲。”父亲这样做,一定是有自己的打算吧,爱德华在心里默默想到。父亲总是说,行军打仗,补给和士气是第一位的,也许自己的工作同样重要也说不定呢。 看着弟弟懦弱的样子,扬·坎贝尔甚至都不愿意跟这个废物多呆哪怕是一秒,作为部落的先锋,她有权利优先挑选两百名精锐的士兵,来完成为大军开路,收集敌情和洗劫目标周围的村庄和抓捕一些奴隶的责任。 她一贯继承了父亲优秀的军事才能,即使是一个女人,她也同样有了披甲领兵的权利。这项光荣的权力是她从一个男人手里赢过来的,她先是跟那个跟猪一样蠢的部落将军打赌,自己能两下就把他放倒在地上,那个男人哈哈大笑,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并且扬言如果她真的能做到的话,只要他有的东西,任其索求。 当天晚上,这个部落将军跟往常一样喝的烂醉如泥,在黑暗中摇摇晃晃走向自己的帐篷的时候,扬只用了一下,就把这个将军放倒在了地上,并且用匕首顶住他的脖子,贴着他惨白如死猪皮一样的脸,向他要了一个周的部队指挥权,但是却只用了一天,或者说是一个晚上。因为在得到兵权的当天的夜里就赢得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胜仗——她带着这几十个士兵在夜间突袭了部落的死敌。等到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扬带着满载的战利品和一个酋长的脑袋回到了部落,而她的父亲则当着所有人的面将象征权力的头盔戴在了这个女人的头上。而借给她兵权的那个男人则是畏畏缩缩的站在角落,从此再不敢在她面前说上一句话。 在走出父亲军帐的路上,扬就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计划。她将底下的士兵们分成四个部分,分别在瓦卢诺镇的三面安插一只三十人左右的小队,去掠夺附近的村庄,收集一些必要的战略物资,自己则带着一只百人队埋伏在镇子的最后一面,如果小镇的那些懦夫打算弃城逃跑,那这一百人就会像一只猎杀羊群的狼一样不断的袭扰、迟滞这些待宰的羔羊,最后只待父亲的大军一至,就可以全歼这些懦夫。 可事情的发展显然出乎了她的意料。 除了她手底下最能干的军士长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抓到了一个瓦卢诺镇子里派出的哨兵之外,他们竟然一无所获。 “我们搜遍了周围的几个村子,这些大普鲁斯人必然是早有准备。”一位部落的将军冒着被训斥一顿的风险,小心翼翼的向这位酋长的女儿汇报。“除了一些废弃不用的木制、石制的家具之外,就只剩下他们搬不走的房子了。”说到这里的时候,将军显得有些尴尬。看着这个脸色越来越难看起来的女人,他几乎有一种匍匐在地的冲动。 直到扬摆了摆手之后,这位将军才如获大赦的退下了。 这些大普鲁斯人必然是被一些家伙组织起来了,扬在心里暗自想到。 虽然一无所获,但是也不能什么都不干。 “把这个俘虏送回去吧。”扬开口对身边的一个副手说道。 副手深感惊异,“大人,他可是打伤了我们的小伙子,就这么放回去了?” “他是用什么伤到的你的手下?听说你们抓到他的时候,他还骑了一匹马?”扬开口继续问道。 “大人,我们抓到他的时候,他正骑着马到处观望。有个小伙子朝着他扔了一根标枪,那个男人就从马背上跌了下来。我们都以为这个大普鲁斯人已经没有战斗能力了,在我们一拥而上准备抓住他的时候,这个男人用剑刺伤了一个小伙子的额头,还有一个小伙子被剑削掉了两个手指。”副手恭敬的叙述了当时发生的一切, 扬抛出了自己一直在手中玩弄的一把斧头,将它抛在军帐的正中央,然后去见了被抓住的那个俘虏。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反抗我们?”望着那个被捆住系在树桩上的俘虏,扬好奇的问道。在她的印象里面,大普鲁斯人就是一群比牲畜抢不了多上的东西,站出来反抗自己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俘虏铁青了脸,自从他被抓住那一刻开始,他就没打算说一句话。 看着这个俘虏的样子,扬的嘴角突然微微上扬起来,她有几分狭促的看着这个俘虏。黑头发,蓝色的瞳孔,眉宇之间略带上几分哀愁的神色,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绑在树桩上的原因,显得要比周围的韦根人更高大几分。大有几分就要英勇就义的意思。 “好吧,既然你不肯说自己的名字,那我就先叫你大普鲁斯人吧。我叫扬,是坎贝尔部落的梅奇斯莫德。”看着俘虏的逐渐变得疑惑起来的神情,扬又开口解释道:“可以理解为你们口中的指挥官吧。” “我的名字是威廉。”俘虏突然开口说道,扬期待的看着这个这个年轻人是否能提供更多的信息,可他只是哑口不言。 扬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烦躁起来,她暂时不想跟这个叫“威廉”的家伙再纠缠下去了。 第十五章 咋暖还寒时期的战争(下) 扬高高的抬起了自己的手,身边立刻又两个韦根战士凑了上来,扬对着那两个战士耳语了几句,那两个战士先是一愣,然后掏出了身上随身携带的斧子,朝着威廉的方向走了过去。 威廉的脸上瞬间就白了下来。他自从从马上摔下来那刻就已经心存死志,但真正的当死亡来临的时候还是会多少感受到恐惧。为了让自己的死相看起来不那么的懦弱,威廉紧紧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然后随着身体感觉到一轻的时候,威廉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仿佛就要登上了萨丁花园的大门…… 一阵剧痛打断了威廉的思绪,威廉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并没有死,只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威廉疑惑的挣开眼睛,瞧着这个站在他面前,自称是这些韦根人的指挥官的女人,不得不承认,这个年级大概与自己相仿的年轻女人要比自己强,至少她比自己多掌握了一门语言。 不过,让女人当指挥官,这些韦根人也真是蛮夷。想到这里,威廉恢复了些许的文化自信,从地上爬了起来,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扬打量了一下这个站起来之后的威廉,确实要比韦根人更高大一些,扬暗自想到。扬一边这么想着,一边使劲的盯着威廉瞧,说起来,这也是扬第一次这么仔细的去观察一个活的大普鲁斯人。 威廉被这种如此直接的眼神盯得有些浑身不自在,他不安的整理了一下身上新发下来的皮甲,好叫自己看上去更有威严。 半响,扬身边的助手终于看不下去了,他轻轻的咳嗽了两声,以便扬能够及时想起自己和对方的身份了。 扬这才如梦初醒,她微微皱了皱好看的眉毛,有些埋怨冲着威廉说道:“你这个大普鲁斯人也太奇怪了吧,把你放了,也不知道逃跑?” 威廉这才涨红了脸开口说道:“我们大普鲁斯可不是蛮夷之辈,不能你把我放了我就走,那跟野兽又有什么区别?” “那你还想要什么?”扬弯起自己的胳膊把手放在腰间,她一点也不害怕这个男人会暴起伤到自己的,如果他真有能伤到自己的本事,也不会骑着马被几个大头兵抓住,不过出于保险起见,她还是握紧了腰间的匕首。 大概是因为视线的原因,威廉没能看到扬腰间的匕首,只觉得扬的这个姿势真是风情万种,就镇子上的那些女人来说,好像还不及这个韦根女人一半的好看。 威廉支支吾吾的说道:“你们……你们还没把马还给我呢?”威廉才刚说完这句话,就想给自己一个耳光。这是在敌营,敌营!威廉心中的小人咆哮道,你怎么能蠢成这个样子。 站在威廉面前的扬先是楞了一下,这镇子里的人怎么会送这么个呆子来当哨兵吗?让他捎句话能说清楚吗?要不要干脆杀了算了。 扬心里是这么想的,但脸上却露出了一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带着一副讨价还价的口吻说道:“那你还砍伤了我们两个小伙子呢,这账你想怎么算?” 威廉别过头去,用来掩饰自己的尴尬,望着瓦卢诺小镇的方向,威廉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你今天放了我,我欠你一条命,等到战场上再见面时,我也会饶你一命。” 不知怎么的,威廉在说的这里的时候总感觉自己的脸有些发烧,心里种抓心挠肝的瘙痒,甚至还有转过头去再看扬一眼的冲动。但他最终还是克服了,威廉告诉自己,肯定是这个女人对自己施展了什么莫名的巫术。想到这里,威廉感觉自己的心跳多少有些平复了。不过是野蛮人的把戏而已,等回去之后叫镇上的教士哪里做个祷告就好了。 看着这个呆呆傻傻的小子,扬的心里多少有些复杂,其实她一开始打算放了他的想法就很简单,杀死一个哨兵对敌人的兵力的影响微乎其微,甚至还会提升不少敌人的士气,总的来讲是弊大于利。 但就在刚刚,看着威廉离开的身影,扬竟然有种跟他道个别的冲动,就好像是部落里的人从家里送走朋友的感觉一样奇特。 一直到威廉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之外后,扬才慢慢收回自己的目光。真是糟透了,扬在心里暗自想到,一天竟然失态了两次。但她也绝非那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纠结很久的性格,在脑中稍稍整理了一下思路之后,扬快速的下达了这么两条命令。 一、动员所有的人手,在那些空无一人的村子里面收集一些现成的可利用的木料。 二、在完成收集之后直接焚毁村庄,杜绝后患。 “我们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不能在做更细致的排查了。我们必须在父亲的大军到来之前做好一个先锋部队该做的事,这是最起码的。” 当扬面对这样的变数做出如此利索的新部署的时候,包括扬本身的一众韦根人都清楚的感觉到,那个刚毅果决的急先锋官,已经又回来了。 当自己的儿子再次完完整整的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本来已经万念俱灰的木材商人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威廉喊出了那句:“父亲,我回来了。”的时候,他才紧紧的抱住自己的儿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我的小威廉,真是萨丁保佑,你竟能从那群野蛮人的手里活着出来。” 威廉虽然看到自己的父亲也很感动,但毕竟是年轻人的好面子站了上风,他抱住自己父亲的背轻轻拍了几下,附在父亲耳边悄声说道:“父亲,我们还在街上呢。” 木材商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他举起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然后松开了已经比自己长的还要高出不少的儿子。就在商人要带自己的儿子回家好好聊聊的时候,一个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的孩子从街道的另一头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只见他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威廉?你是威廉哥哥吗?你还是先别着急回家了,镇长大人恐怕有事情要找你谈谈。” 这个飞奔过来的孩子正是韦迪亚,因为镇上的市民们都已经各司其职,特别是何塞一手带出来的那些佣兵们还要一刻不停的去训练、指挥那些市民武装,在韦迪亚主动请缨的情况下,给镇长送信、传话的工作就落在了韦迪亚的肩上。 威廉看了一眼父亲,显得有些犹豫的样子。 商人也是个很能顾全大局的人,他冲着自己儿子挥了挥手,示意他应该先去一趟镇长那边。但当儿子转过身去要走的时候,商人还是拉了拉自己孩子的衣服,叮嘱道: “镇长大人现在要操劳的事情很多,尽量还是不要耽误他太多的时间的好。” 当韦迪亚蹦蹦跳跳的带着威廉来到镇长面前的时,威廉才是第一次来到镇长的家里。与想象中的富丽堂皇的镇长家不同,威廉发觉镇长的家里其实相当朴素,可以看到常用的石桌瓷碗之类的生活用品的都有些毛边的痕迹。镇长本人倒像是和传闻的一样是个好性格,一看上去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坐下吧,勇敢的小伙子。如果你能给我讲讲你在那边的经历,那必然是一段传奇了。”乔伊斯镇长看上去有些疲惫,但依然热情的给威廉倒了一碗蜜酒。 蜜酒传来的香气微微触动着威廉的鼻子,说起来,威廉已经有个一两天没得吃喝了,之前一直处在神经的高度紧张状态,加上威廉体格还算不错,竟然把这事都忘了。 威廉看了看眼前的蜜酒,端起来喝了一大口。辛辣的酒味和甜甜的蜂蜜味道交织在威廉的口中,险些呛到他。 “太久没喝水的人不能喝太快,所以先给你喝这个。”乔伊斯看着坐在面前的年轻人,笑眯眯的说道。 威廉这才红着脸放下了酒碗。他的脑海中想起了父亲说过的话,随即讲到:“谢过镇长大人的美意了,不过您现在要操劳筹备这么多事情,有什么事情还是直说吧。” 乔伊斯仔仔细细的打量了这个年轻人一番,从他落座之前的眼神,到喝桌上的蜂蜜酒的时候的表情都不像是作伪。虽然他也没办法相信,一个大普鲁斯的好男儿能投降了自己世仇的种族,但他现在实在是太忙了,很多事情实在是不得不防一手。 经过一番较为缜密的观察后,镇长已经初步相信了这个年轻人不会是大普鲁斯的叛徒,于是便开口问道。 “年轻人,你是知道的。我们对韦根人的军队一直以来都没有一个清楚的认知,只知道他们是非常恐怖的战士。你能跟我讲讲他们平时手上都用什么武器和进攻的习惯吗?” 面对镇长的问题,威廉干脆又回忆了一遍自己的经历: “正如您所知道的,就在昨天早上,我去执行在镇子东南角的哨兵任务。经过一片草地的时候,我隐约听到了什么悉悉索索的声音,于是我策马过去查看情况,结果还没摸到那片草丛,几根木质的、骨质的投矛就刺在了我的马身上。我从马背上跌了下去,但是因为落点很软,加上他们的投矛力气很足,我几乎没感受到马有什么挣扎,腿直接就软了下去,所以我很快就爬了起来,然后我就看到了有一群韦根人围了上来,他们中有一个人戴了头盔,就我后来得知的,他们戴头盔的好像就是首领……” 乔伊斯稍稍打断了他的叙述,问道:“除了头盔之外,你有注意到他们身上穿着如何吗?” 威廉顿了顿,说道:“他们身上大多穿的应该也是跟我们一样的皮质的护甲,大人,但是我不确定它的材质,因为那些皮甲上很多还镶嵌着一层鳞片,远远地看上去,就跟披了铁甲一样,但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其实在刚刚坠马的时候,威廉根本来不及注意到这么多的细节,这完全是他被绑在树上之后无聊的时候观察到的。 乔伊斯暗自点点点头,这个威廉观察的很细致,能从他的话里面得到不少有用的信息出来,如果这小子以后要是想当个佣兵,能跟何塞推荐一下,这可是个好苗子。 “然后呢,你是怎么被抓住又放出来的?”乔伊斯继续问道。 “大人,说起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很强壮,可能是因为他们看到我坠马就放松了警惕的缘故,我一下子砍了两个,但他们配合起来很有默契,而且士气高昂,只要一个人冲上来,空着手就把我撂倒了。等醒了之后,就已经是倒掉到了树上……” 讲到这里,威廉仿佛又想起了那个叫扬韦根姑娘,脸色一红的同时,也想起了什么,连忙说道: “大人,他们有个女的指挥官,是会巫术的,在您继续问下去之前,还是麻烦您先给我找一位教士来看看吧,我想,如果是有萨丁的仆人在场,即使是再邪恶的巫术也不能染指吧。” 乔伊斯吃了一惊,巫术这个东西完全超出了他过往的人生阅历,这件事情他必须要参照一下专业人士——也就是他的好兄弟门尔德的意见。 门尔德在韦迪亚的一番连说带比划之后,已经大概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特别是他已经确认了威廉在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任何的异样,而且也没有发表什么异端言论之后,对威廉的状况已经有了大致的推断。 “那个年轻人应该没什么大问题,”门尔德对着站在萨丁疗养院的市民和同行们宣布,“不过出于保险起见,我还是会去看看这个年轻人到底是什么状况。”说罢,便随着韦迪亚也去了镇长的家里。 “愿萨丁保佑你的灵魂,教士大人。”门尔德才刚刚进到镇长的屋子里,约翰就紧紧的握住了门尔德的手,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 看着这个年轻人满脸通红的样子,门尔德心中哑然失笑,这哪里是异端上身的样子,考虑到这个男孩的年龄,怕不是对哪家的姑娘动了春心才会变成这个样子。他先对着跟自己的老伙计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板起脸来做出严肃的样子对着镇长说道:“乔伊斯大人,我可能需要跟这个年轻人单独呆上一会儿。” 第十六章 战争期间的插曲 作为一个常年游历于乡间的教士,对于所谓的“巫术”,门尔德也是熟悉的,更何况,他比周围的人都知道,异端在更多的时候只是他的同行给一些人定罪的小把戏而已。当然,因为很多明明已经选择信仰了萨丁教的新依拜的教徒,往往会因为信仰不坚定,去恳求一些野蛮仪式的帮助,那些村民干的事情有时候甚至比信奉多神教时期干的还要离谱。出于工作的需要,这时候就要辨别那些巫术的关系了。所以门尔德自己也做过这样的事情,而且是两次。 在他刚做教士的一个秋天,有个从东方逃难过来的人,说着一些奇怪的话,什么天地万物都是自然的规则,敬鬼神而远之的怪话,还到处乱砍果树,说是要给村民讲学,有个村民觉得事情多少有些古怪,于是就吧门尔德叫了过去。 门尔德带着几个信徒赶到了他们口中的那个东方人那里,门尔德并没有着急暴露自己的身份,他只是想看看这个男人到底要讲什么。一开始,那个男人讲了很多关于礼仪的东西,比如“与人为善”“男女大防”之类的东西,虽然叫门尔德觉得很古怪,但这也不属于巫术的范畴,门尔德反而听的津津有味,权当是异乡人的故事了。 为了让这些村民们听的更感兴趣一点,东方人讲起了“授民之四时”,然后还讲了村民如何利用人畜的粪便来给农作物育肥,以便于提高作物的产量。门尔德觉得这些东西有些重口味,可能已经到了“巫术”的边缘,但好像并不是很危险,所以他还能忍受。 后来,事情开始变得更不对了。这个男人看到门尔德来了,但他显然不了解门尔德的身份,只是从村民的眼神中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有地位的人,于是便使劲卖弄起来。 这次,门尔德的嘴巴可就闭不上了。 这个男人从“授民之四时”讲到了“格物致知”,并且说,农作物产量的提升其实就是格物致知的结果,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道理的,而这些道理都要我们通过努力去参透他,最后慢慢的明白这个世界的道理。 最后,男人还饶有兴致的将起了“天人感应”。这些东西里面含蓄的包含了一些有关于统治的东西,这个东方男人以为门尔德应该会给自己一个发展的机会。果然,门尔德在他讲到“上天的一直会随着君主的行为发生改变”这句话后,按捺不住的走到了这个男人身边。 男人正准备含蓄的介绍自己的时候,门尔德带着一帮愤怒的信徒砸烂了他的摊子,特别是的那根他好不容易找到的果树的树枝。 门尔德叫他赔付了果树的费用,然后将他赶走了,在那个男人带着委屈和不解的眼神离开了那个村子之后,门尔德向村民们宣布:“那个男人说的话完全是一种低级的巫术,只会让你们远离真正的信仰。” 一直过了很长时间,门尔德都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那个男人,毕竟那个男人讲的什么“授民之四时”、“天道有常”、“与人为善”之类的东西他从心里还是很认同的,在以后很长时间的传教生涯中,门尔德都会有意无意的去包庇一些影响不太大的学说,甚至自己也用《萨丁古经》的思想去解释这些“异端学说”给村民们听。 后来一次“巫术”的事件就比较严重了,那还只是在两年前发生的事情。门尔德还记得自己来到那个偏远的地方,那里简直已经成为了一片人间地狱,有个男人坐在村民们给他搭建的“神坛”上,村民们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都无偿的献给那个男人以寻求“全能全知之圣灵”的庇佑。男人和女人之间不敢说话,生下来的孩子不敢认自己的父母。 那是门尔德自以为做传教士以来做的最好的一次。他当众戳穿了那个男人的谎言,告诉村民们“全能全知之圣灵”根本就是不存在的,萨丁只会在天上保佑你们的灵魂,辛勤劳作的人可以跟随着那些英雄的家族登上萨丁的花园,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只是巫术或者是谎言。那个男人所谓的展示自己“神力”的方式,只是通过改变村民对一些疼痛感知的辩解而已。 得知真相的村民们在门尔德的指挥下将那个贪得无厌的人死死的绑在了他的“神位”上,最终一把火把他们一起烧成了一堆灰烬。 门尔德稍稍收回思绪,乔伊斯和韦迪亚已经离开房间了,现在坐在他面前的只剩下威廉,一个商人的儿子,看上去有些毛毛躁躁的年轻人,大概是因为紧张,这个年轻人只是看着自己,没有说一个字。 “威廉,是威廉先生吧,”门尔德开口说道,“你可以开始跟我讲讲你的遭遇了,我会尽力帮你找到破解的办法。” 年轻人先是一愣,继而结结巴巴的讲起来:“抱、抱歉,大人。我刚才以为您还要做些什么别的准备,所以没有贸然开口。” “巫术的事情要从我被抓住之后讲起。那些韦根人抓住我之后,却并不处死我,我跟那些人说,我不是贵族,家里即使有钱也不会让他们赎回我,他们也并不理会。直到……”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威廉。”门尔德严肃的问道。“目前,我还没有发现有什么巫术的迹象,他们有对你做了什么吗?” “他们把我绑在了树上,大人。”威廉回答道。 “什么?绑在了树上,这可是很多巫术仪式中的前兆啊,你对那棵树还有什么印象吗?”门尔德心中暗笑,但表面上的神情却更加严肃的危言耸听起来。“镇长跟我说过,你是一个观察能力很强的小伙子。” “树……对不起,我实在记不清那是一棵什么样的树了。”威廉开始愈发的羞愧起来,自打从那棵树上睡醒之后,自己就见到了扬,哪还有心思去看什么树的事情。 “不记得了,不对,我想你应该在那棵树上绑了不短的一段时间吧,肯定是有什么东西迷惑了你的心智,告诉我,小威廉。”门尔德身体前倾过去,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以萨丁的名义,回答我,教徒威廉。你在韦根人的营地里到底见过什么人。” “我见过一个女人,那肯定是一个巫女,虽然我当时还没有意识到,但我现在回想起来,她完全符合我们对巫女的认识,只是我没有想到,她会伪装的这么这么漂亮,大人。”威廉语无伦次的说道。 门尔德这个时候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发展一如他的预测,很普通而又很不寻常的一段故事,一个莽撞的小伙子在敌人的阵营中爱上了一位姑娘。这在战争中算的上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如果处理不好,会成为这个年轻人一辈子的阴影的。门尔德暗暗想道,接下来就是解开他心结的时候了。 “我的灵魂是不是已经被蛊惑了,大人。”威廉已经留下泪来,“即使到现在,即使在您的帮助下,我已经认清了她的真面目,可我依然觉得自己有一部分的感知在受到他的影响。” 门尔德尽量控制自己的语调,好叫它显得多少温和一些:“年轻人,我们都是会犯错误的,即使是英雄的后代也难免有迷失的时候,更何况我们这些普通人呢?只要我们心中不忘萨丁,我们的父就会给我们讲下启示,来救赎我们的。”门尔德伸手抚摸了威廉趴在桌子上的额头,问道:“也许我们能聊聊关于这个韦根女孩的更多事情,比如,她的名字?” 接下来,在门尔德越发惊讶的眼神中,威廉趴在桌子上一边抽泣着,一边喝了好几碗蜂蜜酒,断断续续的将这个女孩的样子形容了出来。这让门尔德不得不佩服这个年轻人的观察能力,在威廉的叙述中,从他们相遇到分离也不过就是十几分钟的时间,而他光是在形容扬的穿着相貌上,就能几乎不重样的跟自己讲上一个小时,就连扬那天戴的牛角盔上有几处裂痕,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一直到傍晚时分,门尔德扶着醉醺醺的约翰从镇长家里出来。 说实话,门尔德是不介意约翰能跟扬发生点什么的。不同于镇子一般的民众,门尔德曾经在北海的王庭里面受到过很深的伤害,虽然对帝国也还有归属感,但也并不是就这么强烈。从约翰对扬的形容来看,扬像是韦根人那边的部落贵族,如果他们能成一对的话,虽然不指望能消弭两个民族之间的矛盾,但没准也能给镇子多留一条活路。 乔伊斯镇长望着自己眼前所谓是“军队”的东西,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实在是太仓促了。”乔伊斯忍不住说出了声来。他曾经在北海的王庭服侍过一段时间,见识过什么叫真正的军队。特别是田森部落的军队,都是见过血的凶狠角色,而且铁甲率多达三成之高。即使是这样的军队,跟韦根部落作战的时候,也很难占到什么便宜。 老头子一辈子没去过南方,对于南方的战事也只是有所耳闻,他并不是不信任何塞带出的部队,但是还是觉得心里没有底气。在北地,韦根部落的战士是大普鲁斯人的老师。眼前的这些人士气虽然可用,但到底是一群没见过血的新兵,而且身体素质也是高低不齐。 但凭披甲率这一点上看,镇子上的部队就远远的不足。根据约翰的说法来看,这次过来袭扰的韦根部队在韦根人里面都称得上是精锐了,整齐的皮甲可以几乎无视大普鲁斯猎人的弓箭对他们的袭扰,而在他们强有力的标枪下,镇子里赶制出来的皮革甲根本不堪大用。 “这些部队确实是难堪大用。”站在一旁的韦迪亚突然接过了乔伊斯的话头谈了起来,“我们的人多半穿的只是些鹿皮甲、熊皮甲,这些甲胄虽然更加厚实,但是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士兵的发挥和行动,实在是太笨重了。” 在乔伊斯震惊的眼神下,韦迪亚似乎只是无意的继续说了下去。 “士兵的个人武艺水平也不够,一旦韦根人爬上城墙,我们连会使剑的人都没多少。农夫们虽然老实,但到底是没见过血,佣兵是不可能替镇子死卖力的。猎人用的弓箭太差劲了,射个兔子还凑合,要想说杀人那可就太难了。” 看着这个身体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长到了自己肩膀这么高的孩子,乔伊斯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是谁教给你这些的,孩子?” 韦迪亚这才转过头去,看着乔伊斯,用稚嫩的嗓音说到:“我是听我父亲无意间提起过的。他有的时候会跟我讲一些他当年在南方打仗的故事给我听,那些东西可比抄《萨丁古经》有意思多了。”韦迪亚一边这么说着,一边还向乔伊斯镇长做了一个鬼脸。 这么多年过去了,其实无论是乔伊斯镇长也好,还是何塞骑士和门尔德也罢,都只是把韦迪亚当作一个孩子来看,对于韦迪亚所显露出的种种天赋,一直是处于某些想法下无视了的。 城外,梭洛·坎贝尔所率领的大军已经缓缓推进到了小镇的北门不到五里的位置。在那个地方,扬·坎贝尔已经尽自己所能的建立了一座足够千人规模的军队扎营的前进基地,这个基地刚好是用了一处小村庄焚烧过的遗址所建成的。 住进了宽敞干净的大帐,梭洛的心情却并没有像普通的士兵随之变好,相反,他宁可自己在狭小拥挤的帐篷里凑合着过上几个日夜,然后一股拿下镇子,去住里面的大房子。他了解自己的女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绝不会延误军机,他甚至在行军的时候就想过自己的女儿有没有可能在自己的大军还没到的时候就抢先一步占领这座镇子。 第十七章 首夜 眼下,后来的韦根战士们已经入住了搭建好的帐篷,他们啧啧称赞着先锋们做好的准备工作,能在辛苦的行军路上住上这样的条件无疑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情。有些身经百战的部落将军却隐隐的觉得情况有些不对,一般来讲,辅助先锋的军队肯定会抓些俘虏和收缴些战略物资以供军用的,但现下似乎就只有这个空空荡荡的营帐。 “情况就是这样的,父亲。这些狡猾的大普鲁斯人肯定是早在我们来之前就已经收到了消息,并且采取了坚壁肃野的政策。”扬面对着自己正坐在大帐中央的父亲俯身汇报道。 听完女儿的报告之后,梭洛深深的皱紧了自己的眉头,但他并没有责备自己女儿的意思,他知道,无论是换做他手下任何一个将军去做这件事,都已经不可能比女儿做的更好了。他现在只是有些后悔,自己还是缺乏指挥大规模军队的经验,没有考虑到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引出的动静会使这些大普鲁斯人变得警觉起来。 “有收集到什么情报吗?”良久,梭洛还是开口问道,现在后悔已是无用,唯今之计只能是想办法拿下这座小镇,他带的大军并没有准备太多的补给,即使带的比先锋多一点,也就最多不过能让士兵用上一个周的时间而已。 “我们倒是抓到了一个哨兵,大人。”站在扬身侧的一个部落将军抢先开口说道,“但梅奇斯莫德·扬将他放了回去。” 面对着父亲疑惑的颜色和手下的质问,扬只是神色自如的给了答复,“我们处死这个哨兵或者是留着他毫无意义,一个人形成不了什么战斗力,而且我审问过他了,他不过是一个小角色,不把他放回去可能反而会增强镇子的时期,我们得不偿失。” 对与手下的诘问,扬自认是有心理准备的,毕竟她只是父亲任命的一个先锋而已,这些将军并不是她真正的手下人。她没办法让自己所有的手下人满意,更是不能让自己的手下人都满意,她太了解自己的父亲了。 梭洛含蓄的点了点头,做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转过头对那个开口的将军说到:“先锋的工作做的还是很辛苦的,虽然没能搜集到什么战利品,但是对勇士的奖赏是不可少的。无论这次收获如何,等回到部落之后,都从族中的财产里面分这批小伙子一份。当然,也不少你一份,吩咐下去吧。” 部落将军大喜过望,向着这位慷慨的领袖深深的鞠了一躬:“您的慷慨传遍北海,祝您和您的家族英名永驻,大人。”说罢,便急匆匆的退了出去。 良久,梭洛才又慢条斯理的说出一句话来:“扬,下次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尽量还是交给我来处理吧。”看到扬没有什么反对的样子之后,梭洛又有些为自己的女儿感到委屈起来,于是他又出口宽慰道:“扬,我知道你的,你是一个很有才能的女孩,很多男人都在嫉妒你的才能。只要我还在的时候,他们就最多也就是在我面前告告你的黑状,这都没什么。但我总有撒手人寰的那天,但你的人生还很长啊,而且你还摊上这么个兄弟……” “你得学的做事情更灵活些,我的孩子,多跟下面人交换交换意见,就算他们并不能提出什么想法,也要让他们有更多的参与感,至少不能总让他们反对你,扬。”原本俯身半趴在梭洛身前的扬突然笑嘻嘻的站了起来。“您是不是要说这个,诺贝尔大人?” 看着这个一向英武的女儿突做小女儿姿态后,梭洛一阵无话,最后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语气复杂的说到:“我的女儿要长成大孩子了呀。” 看着父亲的笑容,扬的心里却冷不丁的想到了另外一个人。说起来,自己好像还没见过那个男人笑过吧,而自己却对他笑了不少次,真是不公平。扬想到这里的时候,脸上不禁涂上了一抹淡淡的红晕。 只是这番动人的景色却无人欣赏,梭洛突然收紧了脸上的笑容,挺身走出了大帐。扬孤身一人,站在军帐中,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呜呜呜——”伴随着沉重的海螺号声,刚刚安顿下不久的韦根士兵却又集结起来。他们的士气丝毫没有因为长时间的行军和首战的失利而有什么下降的趋势,正相反,先锋的勇士得到了犒赏心满意足,后来的士兵们也都眼巴巴的望着战争早些打响,自己也能赚的一份战争的红利。 而现在,他们表现的机会到了。梭洛在抵达前进基地整两个小时之后,便朝着面前的瓦卢诺小镇发起了第一轮的冲击。 面对着汹涌而至的敌军,小镇的城墙上上上下下都燃起了火把,将城墙的一处处区域映的恍若白昼。海螺声不仅仅集中起来了韦根人的战士,也吵醒了瓦卢诺小镇人的美梦。轮值的士兵们纷纷燃起火把照明,候补的军队也陆陆续续的赶到了城头上,按照着预定的位置站了起来。 梭洛站在韦根人军队的一处,借助着燃起的火光观察着小镇的部署。能看的出,城墙上披坚执锐的士兵不在少数,至少是经历过一番训练过的。“他们战争动员了至少有半个月。”梭洛暗暗的想到。“这根之前收集到的信息已经有很大出入了。” 站在城墙下的韦根士兵并不以为城墙上燃起的火焰有什么作用,只要他们距离城墙的位置足够远,那些大普鲁斯人一样什么都看不见。 韦根部落中城墙这种东西是非常少见的,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突破城墙的经验。自从大普鲁斯的酋长们开始修筑高大的堡垒来抵御韦根人的入侵起,这些韦根战士就已经开始对攻城战争的学习了。 事实上,很多韦根部落的将军甚至认为,修筑城墙是大普鲁斯人的作茧自缚。在没有足够强壮的士兵守备城墙的情况下,面对具有丰富攻城经验的韦根军队简直还不如直接在平原作战,毕竟如果是那样,大普鲁斯人会骑马的优势还能多少有所发挥,城墙的使用只会消弭他们自身的优势。 在小镇上的猎人们在佣兵霍普的带领下勉强试着瞄准了一次在夜色中接近城墙的敌人,并射出一阵歪歪斜斜的箭矢的时候,扬所带领的一队十几人的韦根战士距离城墙就只有十几步之遥了,双方的士兵甚至可以勉强看清楚彼此的面孔。 弓矢划破夜色,城墙上发出一阵阵弓弦紧绷起又放下的“嗡嗡”声,但真正落在地上,接触到韦根人并最终发出弓矢入肉的声音的却寥寥无己。韦根人的战士们举起盾牌互住自己的要害,这些箭矢便造不成任何伤害,这已经是韦根人在面对大普鲁斯人多年积攒出的经验了。 “满天的弓矢只是吓唬人的把戏而已!士兵们,继续前进!”一位身材出众的部落将军不顾暴露自己的位置,朝着周围的士兵们大声吼道。他一边这么喊,一边还从他的手臂上拔下一根射中他的箭矢来。这已经是这一轮箭矢中的重失了,箭头的位置上粘合着磨尖了的石块,可即便是这样的弓矢,也只不过是堪堪射入了韦根人的皮甲后便软软的垂了下来,只是稍微刺破了他的皮肤,这些已经开始兴奋起来的韦根人是根本感觉不到这些疼痛。 将军的这一举动极大的激励了这些韦根士兵们的勇气,他们在这些具有丰富经验的将军们的指挥下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准备投掷上两轮投矛后就开始攀爬城墙。 是的,投矛,就像是他们突袭约翰是用的武器一样,这些部落的战士在平时不从事劳作或战争的时候,就会去四处寻找一些质地坚硬的木材或是兽骨,将它们磨尖以供战争中使用,是一种非常传统的韦根部落武器,几乎每一个韦根战士都能熟练的掌握这门手艺,并且在战场上用这些工具在直接接触他们之前便给予敌人重创。 韦根人总共投掷两次投矛,这也是他们长期以来在沙场上磨砺出的经验,携带太多的矛会消耗士兵太多的体力,太少了有不利于产生压制效果,因此两根是经过历史检验后得出的最合适的比例。 在瓦卢诺的城墙上,这两次投矛都发挥了相当的效果——在韦根人第一次举起投矛的时候,虽然经验丰富的指挥官,何塞骑士的佣兵们已经预见了危险,并且立即向市民战士们发布了躲避命令,但依然有不少市民战士躲闪不及中了招,至于第二轮投矛落在城头的时候,则是因为有不少战士因为好奇探出头去观看韦根士兵的下一步的行动状况,再次中招。一时之间,瓦卢诺城头上哀嚎声不绝于耳。长矛穿过看起来厚重的皮甲,钉在市民们的肩胛骨上,血液冉冉的流了出来,染红了城墙上的泥土泥土。有个运气不佳的小伙子在第二轮投矛的时候将自己的脑袋伸出了掩体——一根体积不大但是锋利的骨矛从眼框穿过后脑,这个小伙子连一句惊呼都没有就直愣愣的倒了下去,血腥味、惨叫声、还有一些令人难以启齿的腥臊味覆盖了整座城头。 就在后备的市民还没有顶上去,受伤的市民们还撤不下来,小镇的城头上陷入一片混乱的时候,站在军队最前方的扬适时的发动了前军总攻的命令,之前还一直保持着相对安静的韦根战士一下子就跟释放出了自己凶性的野兽一般呐喊着冲向了城头,瓦卢诺的城墙虽然足有三米之高,但是对于这些恐怖的沼泽战士而言,也绝非什么不可逾越的屏障,依靠着自己手中的短斧作为工具,他们有把握在几个呼吸之间就冲上去。 然而,就在城墙上的市民绝望的看着这些凶兽扑上来的时候,这些韦根人却突然不见了踪影,只有零星几个韦根战士的冲到了城头底下,发觉自己兄弟莫名消失的情境,硕果仅存的几个韦根战士尴尬的面面相觑,城墙下凶狠的吼叫声不见了,只能从黑暗中依稀听到有刺耳的惨叫声传来。 凭借着火光,站在城墙上居高临下的市民们先城根下韦根战士们一步发现了这些凶兽们的下落。黑暗中,那些韦根战士们没有注意到在他们触手可及的城墙前,有一条窄窄浅浅的壕沟。 骄傲的韦根勇士即使发现了这条壕沟也断然不会就次停下他们冲锋的脚步,,这只是一道看上去轻轻一跃就能跨过的壕沟,就算不慎掉下去,这半米深的陷阱也困不住任何人。虽然壕沟内依稀有些还有些有些不慎锋利而且稀稀疏疏的木桩的影子,活像是一套制作了一半的陷阱。 然而,当勇猛的韦根部落的战士们真正的踏入这道陷阱中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他们好像被——卡住了。是的,即使是再强壮的韦根人也丝毫奈何不了这东西,这条浅浅的壕沟有足够的宽度,即使是最敏捷的战士也很难一跃而过,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掉进壕沟里面,然后被那些看起来稀稀疏疏的木桩卡的动弹不得,还有些运气不好的韦根战士不幸被木桩刺穿了大腿,站在壕沟里,原本奔向胜利胜利的怒吼声变成了痛苦的哀嚎。 部落将军们发现这些掉进韦根战士们每前进一步,都要耗费极大的力气和时间——他们必须拔掉这些木桩中的两个或者三个才能往前走上那么一步。且不说这些大普鲁斯畜生绝不会看着他们把这些木桩都拆掉,就算他们拆完了这些木桩,勉强走到城根底下,恐怕也早已经是力不能支,别说打仗了,从底下能不能爬上去都要两说。 不仅仅是市民们注意到了这一幕,韦根人的后续部队和沿着瓦卢诺市民们预留下来的窄道一股作气冲过去的韦根战士也终于回首看到了那些消失不见的兄弟们的下落。原本锐不可当的他们变得势单力薄,只得暂时放弃了登上城墙的打算,纷纷举起自己手中的盾牌保护住自己的要害,等待将军们下一步的指示。 第十八章 不胜而胜与不败而败 当梭洛决定从营地出发的时候,天色已经接近黑透了,经过行军和之前的战争,时间又推迟到了后半夜。韦根战士们即使是铁打的身体,也难免陷入了精神上的疲惫,人在疲惫之后,就有可能做出些出格的举动,在激烈的战场上,出格的举动往往有可能带来些意想不到的后果。 有一个可怜的韦根战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同伴们已经停止了进攻的脚步,他非常英勇,将自己手中的斧子镶在了土质的城墙上,然后从上面借力,两下就翻了上去。然而,在他翻上去之后,所看到的不是英勇的韦根人屠杀伤痕累累,完全失去战意的大普鲁斯畜生,而是一群手持长矛的大普鲁斯农夫像是看傻子一样的盯着他。 登上城墙的韦根战士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只好从背上取下来盾牌尽量防住自己上半身的要害,寄希望于即将爬上来的同族战士们。很快,这个韦根战士的心路经历了兴奋、疑惑、失望、最后到绝望四个过程。几个刚刚才从后方补充到前线的农夫带着坏笑看着这个男人一步步退到城堡的边缘,最后举起自己的长枪,按照佣兵的教诲对着他的下半身狠狠的刺了下去。 整个战场上所有的声音都被一声夸张到极点的惨叫所覆盖了。在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之后,这个英勇的韦根战士仰面从城墙上倒了下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他下半身的血迹从城头上一直流到了城根底下,他本来已经晕过去的神经又因为从城墙上掉下来的刺激有强行清醒了过来。 此时的他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不知何时才能结束的痛苦依然支配着这个男人的神经,他已经没有力气大喊出声了。眼泪从他原本坚毅的面孔上流了下来,只是此时他的面孔已经有些高度扭曲。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的男人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了一个连大普鲁斯人都听得懂的词语。 “妈妈!” 声音不大,但已经胜过了最凄惨的哀嚎,就连刚才肩膀被投矛扎穿的一个猎人,都感觉到自己肩上的疼痛一轻。站在城头上达成这个惨案的几个农夫瞧着自己还粘着血的矛头,有些不好意思的杵在了那里,就好像他们小时候第一次去邻居家的林子里面偷吃苹果被抓住了一般。 躺在地上的韦根人战士用恳求的目光瞧着自己同族的战士们,此时的他虽然还没弄明白到底是什么让战局有了如此之大的出入和变化,此时的他只有一个愿望,他希望自己的同胞们能给他一个痛快,他实在接受不了这样的死法。 站在城下的硕果仅存的几位韦根战士们此时却顾不上这个可怜人的死活了,城头上的猎人们纷纷瞄准了这些近在咫尺的活靶子,弓矢虽然威力有限,但现下却如同骤雨一般撒在他们身上,还专门往他们身上盔甲所防御不及的地方招呼,已然成为了几个大刺猬。如果不是他们训练有素,此时早就撒丫子逃命了。 最终,还是站在城头上的佣兵霍普皱着眉头给这个可怜虫了一个痛快。重箭射穿了他裸露的喉咙,鲜血堵住了男人的气管,只过了几秒钟,那个男人就彻底停止了呼吸,结束了他痛苦的一生。 自此,韦根部落才迎来了他们的第一次减员。 望着已经陷入僵局的战场,梭洛朝着身边的传令兵点了点头,在男人咽下自己合着血的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沉重的海螺声再次响起。韦根战士们再次行动了起来,只不过这次他们不是再如同战争开始那般展开疾风骤雨般的进攻,而是转身离开了战场。 大部分的士兵退出战场的时候还算有序,他们在离开的时候甚至还不忘记帮忙扶一把身边受伤的兄弟。但冲的位置太靠前的那几位士兵就就显得有些狼狈了,望着城头上几个市民搬起来的几个巨大的石块,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丢掉自己手中高举的盾牌,掉过身子撒腿就跑。 韦根部落与瓦卢诺小镇的第一次战争就这样有些虎头蛇尾的结束了,站在城墙后不远督战的乔伊斯镇长却是长长的舒展了一口气。这场仗来的太突然,虽然镇子上的人已经有了一段时间的准备,但真正当战争来袭的时候,还是发现深感不足。 有不少士兵都是刚刚特训完休息的时候临时又端起来的武器,他们的体力已经所剩无几了,如果不是佣兵霍普前两天指挥着挖的哪条浅浅的壕沟,此时小镇恐怕已经要易手了。 乔伊斯脸色一白,身体摇晃着险些要倒在地上,站在一旁的韦迪亚急忙扶住了他已经严重透支的身体。乔伊斯已经不再年轻了,特别是最近几天,他的过度操劳使他的身体虚弱的厉害。 站在城墙上的守军们望着在视野中逐渐远去的韦根战士,直到那些韦根人彻底消失在了黑暗中,才如卸负重的放下已经沾满了汗水的武器。佣兵霍普放下自己手中的弓箭,过多次数的射击已经在霍普满是老茧的手上勒出了一道血痕,霍普甩了甩手,尽量做出一副不是很在乎的表情,虽然他心里明白,这是自己的手即将到极限的前兆。 望着立下了大功的木刺战壕,霍普的心里还是止不住的后怕。其实他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个战壕的功效,在这之前,他只是在攻破一次土匪的营塞后,听何塞骑士在不经意之间提起过一次。 那还是何塞骑士在亚唛人的一处要塞见过的景象,何塞骑士兴致勃勃的形容了那条战壕的形状,但是对那场攻城战争的结果却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们在攻克那座要塞的时候受到了些许阻挠,我们从第一天的清晨一直打到第二天的午后,要塞里的最后一个亚唛人才咽了气。” 这在霍普的当时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他无法想像什么样的战壕能阻挡一只由上千个何塞骑士这般武艺的人组成的军队整整两天一夜的强攻,况且何塞骑士还说了那并不是一座很高大坚固的要塞。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霍普派人派那些不是很忙的市民挖了这条壕沟,没想到却在关键时刻救了镇子一命。 此时,负责收集战损的门尔德修士和佣兵弗雷德里克已经做好了初步的数据统计,他们两人沉着脸走到霍普身边,说道:“我们这一战损失七个小伙子,其中有两个是干脆利索的死掉了,还有五个人则是因为在战场上太过混乱,救治不及时而丧失了生命。另外有重伤员十七人,轻伤员还没有统计清楚。” “我无意质疑您的指挥能力,霍普先生,毋庸置疑,您刚救了镇子。但我还是要提醒一下,如果我们再这么打下去,不出三天,我们的小伙子就要连城墙都占不满了。”门尔德忧心重重道。 “这根本就是不胜而胜!”弗里德里克说起来就要直爽的多了,“那些沼泽人会像沼泽里的蚊子一样把我们吸干的。” 在大普鲁斯人紧张的打扫战场的时候,穿过黑漆漆的深林和静谧的平地雪原,韦根的部落战士们也纷纷的回到了他们的营地,战士们大多死气沉沉,士气显得有些低落。 十几个部落将军挤在梭洛的营帐中,使得原本宽敞的营帐显得有些拥挤。看着这些各个带点轻伤的将军们,梭洛突然笑了起来,而且是大笑出声,站在下首们的部落将军们不明所以,纷纷向梭洛请气请起罪来。 “大人,我们指挥不力,请您重重责罚。” “坎贝尔大人,是我们没用,可您不能动气啊,大军还要靠您指挥呢。” 这些原本个个鼻孔朝天的将军们低下了头,有位胆小的部落将军甚至膝盖已经颤颤巍巍起来,眼看就要跪倒在地上。 “我的将军们,你们何罪之有啊?”梭洛终于开口说道,“这次突袭是我决定下的,所有的责任我也会一力承当。但是我并不觉得我们是打了败仗,相反,在营帐的都应该是打胜仗归来的功臣!” 梭洛的这一番话掷地有声,即使大部分部落将军还是没能明白他的意思,心里面也隐隐的觉得安稳了几分。 梭洛再次开口,正当他准备给出一番解释的时候,却正好看到了扬已经睁大了眼睛看着自己,显然是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于是话到嘴边又改了口:“扬,我看你似乎是有话要说,不如跟大家讲一讲你的见解吧。” 见状,扬也不推辞,干脆挺身站出了部落将军们的行列,说道:“按照我对这次战争的理解,我认为,我们的这次突袭是不败而败。” 说到这里,扬顿了一顿,看到梭洛赞赏的眼光后,她继续说下去:“这场夜间的突袭,我们打的很仓促,虽然出发时士气高涨,但显然并没有暴露出士兵全部的实力,但是却很有效果的探出了对方城镇的虚实。最重要的一点,根据我军情官刚刚派回来的统计,我们除一名士兵不知所踪外,真正失去战力的伤员只有三个人,大部分士兵都只是轻伤甚至是擦伤,对于我们军队基本是无损的,但是对于大普鲁斯人而言,他们损失的兵力至少要比我们多上好几倍。这么打下去,他们根本就没有跟我们作战到底的资本。” 听完扬所说的一番话之后,大帐中的气氛顿时活跃了许多,有几个心思简单的部落将军甚至重展露了笑言。站在大帐上首处的梭洛微微颔首,继而接过话头说道:“不错,正是如此。我这一战有测探敌人虚实的意思,但更重要的还是跟这些大普鲁斯人好好上一课,让他们明白跟我们的差距,这样无论是接受他们的投降,还是接下来的强攻,我们都会顺利许多。” “将军们,请诸位派上几队人手盯住对面城镇的人,省的他们连夜逃跑或者是有什么别的举动。至于剩下的人,那就请你们好好休息一下,用不了多久,我们可能还会有场硬仗要打。”说道这里,梭洛故意买了个关子,等到部落将军们都疑惑的看向自己之后,才继续说道:“城镇里的财货和女人都很多啊,我怕城门大开之后还免不了一场大战。” 话已至此,部落的将军们纷纷笑了起来,大帐里再次充满了那种对胜利的渴望的欢快气息。将军们应下指令后鱼贯离开了营帐,扬也跟随在这些人一起离开了营帐。 扬没有直接回到自己的帐子,而是选择在营地里到处走走。士兵们都已经横七竖八的睡下了,营地里到处是漫天响的呼噜声和浓郁的体臭味,估计自己的帐篷里也好不到哪去。抱着找块清静地方的想法,扬一边想着今天大帐里的谈话,一边朝着营地的边角走去。 方才那番话确实是扬自己的想法,可一想到这场战争可能才开始就要结束了,扬的心情就忍不住有些失落。 “真不知道哪个傻子是不是也在城墙上啊,不知道他今天有没有中招,他这么傻,如果在城墙上十有八九会死的很快吧。应该不会,毕竟他是才派回去的哨兵,他们的指挥官应该不会就这么让他上战场的,不会的……” 望着天上逐渐黯淡的群星,和眼看就要消失在视线中的明月,以及天边即将挂起的一道朦胧的亮光。带着这些她自己都有些想不明白的小心思,扬懒散的躺在了一片营内的草坪上,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恍惚中,她好像听到了一个男人的一句叹息声,但她实在是太疲惫了,加上柔软的新草叫她实在懒得爬起身,也就没有起身查看。这一片草坪本就是她在搭建营帐时私心给自己留的一片小小天地,除了有数的那几她信得过的人之外,也没人知道有这个地方。 黑暗中,有个男人正站在扬的身旁,不甚明朗的月光照射在扬的身上,只在人的视线里面留下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影子,曼妙的曲线和若因若无的香气勾起了这个男人最原始的渴望,可他却只能拼命地喘上几口粗气逼着自己冷静下来,去扬的帐篷里找到她平时披盖用的一条毛毯,然后用自己粗糙而又颤抖的的手尽可能轻柔的铺在女人身上,弓着腰逃也似得飞奔出去。 第十九章 外援的消息 清晨不知几许,才觉得天蒙蒙亮的时候,何塞骑士便一脚踢灭了身边点燃的篝火,从刚趴了半夜的草窝子里爬了出来。捧起一纵溪水简单的洗了一把脸之后,便又踏上了一天的征程。 为了尽快赶路,为镇子找到足够的援军,何塞骑士不知多少次拒绝了当地领主留宿的美意,坚持只换马、不换人的赶法,终于在短短的几天内,就跑遍了北海滨这片区域大大小小的十几个封臣的领地。 不出镇长乔伊斯所料,附近的领主们大都还是老德性,听说韦根人来了便纷纷脸色大变,收拾行装整顿城防,利索的跟平时躺在房子里跟女仆们醉生梦死的样子形成鲜明的对比,一开始还有几个领主念着何塞大老远赶来不容易,想着从城防军中挤出来几个农民去跟何塞骑士那边凑凑数,但他们一听说这次入寇的韦根人可能足有近千人之多,就各种引起身体不适上不了路的怪病便在短短几分钟内发作了。 看着他们拙劣的演技,何塞骑士也觉得倒胃口,跟那样的领主聊天,何塞骑士实在是受不了。因此,很多时候,不光是援兵难找,何塞骑士也看不上他们提出的那三三两两的增援——如果那也叫增援的话。 面对这样的场合,何塞骑士能做到的最多也就是勉强不失礼节的离开了。最后,真正愿意出兵帮忙的,也真的就何塞骑士当年的那些战友们。 他们有的人看上去已经不再使剑,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有的人已经白发苍苍,就连上马也要有人搀扶着才行。可只要何塞骑士骑着马到他们的庄园里面跑上一圈,何塞骑士约定的地点上总是会多上几个战士的身影。 今天已经是何塞骑士离开镇子的第六天了,还没有拜访过的领主也就只剩下了一家,一家北海之滨地区最有实力的公爵,也就是镇长的女婿的领地,如果但凡有一点点办法,何塞骑士也绝不会到这里来。 望着公爵领地上靠河而建的高大城堡,何塞骑士牵着自己的马走到了一颗城外的大树上。最后一段路,何塞骑士突然觉得还是步行者走过去比较靠谱,这样一来显得真诚,二来一旦情况陷入尴尬之中,他也有了更容易脱身的借口。 拖着受伤的腿走了不久,在距离城堡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一位眼尖的士兵就发现了何塞骑士,城防士兵警惕的将手中的长弓对准了何塞,对着他喊道:“外乡人!你是来做什么的?”为了防止何塞听不懂,他还专门在何塞骑士面前的空地上射了一箭,示意何塞骑士滚远点。 望着站在城墙上的士兵,何塞骑士也不觉得羞恼,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了,只是这一次守城的士兵的射击技术显得更为老道,这让他很是欣慰。在北地,何塞很难看到一个射术很好的弓箭手,一来,本地的木材并不是很适宜制作弓箭,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韦根人不楔的“教导下”,更多的精锐士兵练习投矛,而不是用弓箭。 骑士从身上摸出一面旗帜来,这是一面镶嵌了黄金旗帜,也是他身为大普鲁斯帝国封臣的象征。旗帜上只有一个简单的画面,一把沾血的骑士剑。 看到这样的一面旗帜,城墙上的弓箭手不敢怠慢,可有不能私下做出决断,只能先让这个男人站在城墙下稍后,然后吩咐城墙上的另一个军士前去请城堡里的管家过来看看。 弓箭手怀抱着一种钦佩和嫉妒交织的眼神,瞧着何塞骑士的贵族旗帜,他知道,这面旗帜之所以不像是普通的贵族旗帜一样画上各种形态的野兽,而是用了一把武器作为图案的原因是什么。 在红狮远征之后,幸存的一百余名战士都分封到了土地,但这些战士们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本身就拥有旗帜的正派贵族或者是有贵族血统的贵族后裔,还有大量的平民战士,而这些平民战士本身是不配拥有旗帜的。他们的旗帜是被帝国的第一任(也可以说是第二任)皇帝诺丁陛下所被授予的,旗帜的上面所绘画的图案为他们所擅长的一种兵器,通过这种形式来祭奠那次远征的武功。 作为这个城堡里面最好的弓箭手,加西亚军士长作为一个北地精锐的自信自然不允许他向任何人的武艺所低头,看着这个冷不丁冒出来的男人,他觉得非常扎眼。 不一会,城堡的管家在几个卫士的簇拥下打开了城堡的大门。这是公爵的城堡,作为公爵领地上的管家,他有权利对一个不出名的小贵族怠慢。 看着这个一副老兵模样的贵族,管家的心里就更加不屑了,他故意吊起来嗓子,冲着何塞阴阳怪气的说道:“大人,虽然我不知道您为何而来,但您也应该明白,公爵的城堡是很少接纳不带请柬的客人的,也许下一次您会先派几个随从过来先跟我们透透气?” 对于管家的刁难,何塞没有吭声,他本来就不是一个熟悉贵族规则的人,也不愿意在这方面多下功夫。他见过不少表面上欢迎自己,但却直愣愣的站在门口的管家,但这么一开始就打着闭门羹的还是头一次见。 “我是来自瓦卢诺的何塞骑士,奉瓦卢诺镇长的嘱托来给公爵大人捎个信的。”良久,何塞骑士开口说道。 听到“瓦卢诺”这三个字,管家的心里面一连转了三转,他先是摆出一副惊讶的神情,继而是欣喜,最后是为难。其实,就连他自己也知道,老公爵和公爵夫人早有命令,凡是瓦卢诺城来的人都要以贵客相待,是不允许怠慢的。但是管家却故意装作这样一幅模样,为的却是能从来客身上拿点什么东西。 “原来瓦卢诺城来的先生啊!我们当然是欢迎至极了,这也是老公爵的命令。只是……”管家觉得自己的演技真是炉火纯清到了极点,一张老脸委屈的像是能拧出水来,只是他面前的何塞骑士好像不太开窍的样子。 这乡下来的骑士就是没见识,一点眼力价都没有。管家心里忒了何塞骑士一口,可脸上的表情确实更叫人可怜了起来。 “您是不知道啊,我们的公爵夫人一看到、啊不,甚至是听到有瓦卢诺城里来的男人的消息,对,就跟您这个年纪的男人,眼泪就不停的往下掉,止都止不住,我们这些下人都小心的避讳着呢,实在是不好意思让你进去。” 这番说辞当然是管家信口胡诌的,公爵夫人能有什么情绪都是非常隐蔽的事情,那能是他一个下人知道的,就算是知道了,也当然应该以公爵的命令为准。 然而,这段话到了何塞的耳朵里面显然就变了一副滋味,他还套着骑士头盔的脸颊一直红到了耳根的位置,一股强烈的内疚感涌上了他的心头。一时间,他几乎想到了要一走了之来躲避内心的尴尬,可想到镇中的百姓,特别是镇长夫人当年冲他吐的那口口水之后,他还是选择留了下来。 他从身上摸出了几个皮安娜银币偷偷塞给了管家,悄声说道:“麻烦你了,不要让公爵夫人知道我来过,只叫我见见公爵就可以了。” 管家瞧着那几个银币,心中一喜。到底是从镇子里来的,手上就是有钱,一个乡下贵族都能一伸手就拿出这么多来。 虽然管家的心里乐开了花,但脸上还是一副受了委屈的为难样子:“好吧大人,我尽量去试试看。”语罢,还招呼了一个身边的男仆:“你看不出来这是我们的贵客吗?怎么能叫贵客在外面等着呢?” 男仆的嘴唇冲着管家上下翻动了几下,但最终还是没有发出什么声音,他只是恭敬的朝着何塞骑士鞠了一躬,然后将他引进了城堡。 何塞骑士穿过城堡的大门后,才发现堡内真的是别有洞天,光是城门洞地下就能站上四五个人而丝毫不显得拥挤。望着这厚重的城墙,何塞骑士不禁赞叹道:“这在北地可真是一个坚固的城堡,要攻下这样的城堡真的是要费一番不小的力气。” “在事实上,来自骑士团的大人。我们的城堡从这个地方还是酋长大厅的时候就已经建成了雏形了,直到现在还没有攻克过。” 一个年轻的声音传入了何塞的耳朵里,何塞骑士转头往声音的来源望去,却正好看到先前向他射箭的那个军士从城墙上跑了下来。何塞骑士打量了这个年轻人一番,他的肌肉匀称,个头不高不矮是个能当上好兵的苗子。而且,看他的手掌上,已经结了厚厚的一层茧子,就知道是个勤快肯干的小伙子。 想到此行少不了人手,之前都是在争取那些领主的支持,也许这次他应该先从军士长下手?何塞看向他的神色也就和善了几分。 “你像是个真有本事的,知道我是骑士团的人还敢出言挑衅我,军士。”何塞骑士看着这个小伙子,微微勾了勾嘴角。“陛下当年拿下来的城市比公爵堡高大的可多了去了。” “那是因为守城的不是我!”加西亚显然被何塞的话所触动了,他开始变得有些不冷静起来,甚至说出了不敬先皇这样的话出来。 听到这句话,何塞骑士装作惊讶的说道:“年轻人,你知不知道,如果这里是阿巴斯奇亚,你的行为可是要判刑的?” 加西亚一时没了脾气,朝着何塞撇了撇嘴角,便扭头走开了。 在加西亚登上城墙的最后一个瞬间,何塞骑士突然朝着他喊道:“小伙子,你是想跟着当年打过圣战的人一起再打一仗,还是自己守着这道城墙直到老死呢?” 加西亚没有说话,只是转过身来,把自己背上的弓从左肩挪到了右肩上,然后从城墙上跳了下来,朝着城堡的内部走了过去。作为一个优秀的士兵,加西亚的身上总是比别的士兵多准备一件武器,有的时候是一根短矛,有的时候是一把斧头,而今天,他多带了一把匕首。只待从何塞骑士身边经过的时候,他便暴起刺向了过去。 站在一旁的男仆大吃一惊,想要呵止加西亚的行为,却已经是来不及了。 何塞骑士只是静坐如常,在众视睽睽之下,加西亚的匕首掉在了城门洞的青石板上,并发出清脆的撞击声。人们这才发现,加西亚的手腕已经被何塞骑士紧紧的握在手中了。 “你的手臂没有直突要害,手腕上的匕首拿起来根本没有力气,你压根就不想杀我。”何塞骑士松开加西亚的手腕,有些好奇的看向他:“为什么要动手。” 看着这个鲁莽的小伙子,何塞骑士心情莫名的变好了许多,就连这两天的郁闷也都种一扫而空的感觉。 加西亚昂首傲然说道:“这里是公爵大人的领地,还是公爵大人的城堡,你在未经这里主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就挖城堡的卫兵走,你是看不起这里的主人,还是看不起这里的卫兵了?” 看着这个站在面前的军士长,何塞颇有几分哭笑不得的感觉。说起来,何塞十几岁从军,那时候他就是一个没有家的人,到后来他自己募集佣兵的时候,也多半都是招募些个镇子里的游民,用的也是“大普鲁斯帝国骑士团”的名号他,似乎是忽视了这些有编制的卫兵的荣誉感。不过,这也是难免的之事,毕竟在那样的军队服役过,在看哪里的军人,都难免有些居高临下的感觉,更何况,何塞骑士当年服役的时候,还只是个得志的少年。 此时,城堡的管家才颤颤巍巍的从城堡里面出来。管家涨的满脸通红,朝着何塞骑士行了一个礼,然后将骑士之前递给他的几个银币悉数奉还到了何塞骑士手里,随后附在何塞骑士耳边,小声说道:“骑士、大人,公爵和公爵夫人,有请……” 何塞看到这一幕,脑海里面突然呈现出一些非常不好的感觉,一时间、冷汗也就从额头上冒了出来。 第二十章 公爵夫人的早餐 何塞骑士站在公爵大厅长桌的一侧,因为他赶了一个清早,所以正值公爵一家人吃早餐的时候,公爵热情的邀请了他一起吃早饭。这本来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何塞早上也就只是喝过清水而已,现在确实也饿的咕咕叫,可只要看一眼这个餐桌上的怪异景象,何塞骑士望着自己盛的得满满当当的餐盘,却是一口也吃不下去。 “远道来的大人,还要烦请您向我的外祖父大人问好。”坐在长桌一端的小男孩尽力做出主人家的姿态,可他稚嫩的嗓音总叫人觉得有些奇怪,何塞有种被拉来演戏的无措感。 何塞骑士可能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管家做不到瞒着“公爵夫人”来见一见公爵了。坐在一旁的公爵夫人一如年轻时妙曼动人,岁月还没有忍心侵蚀这个漂亮姑娘,尽管已经是一个十几岁孩子的母亲,可她依然风采依旧,这让满脸胡子渣的何塞显得有些莫名的羞涩感。 公爵夫人只是一只坐在小公爵的身侧,慢条斯理的享用着自己的盘中之物,除不时的看上自己的儿子一两眼之外,几乎都没有抬起过头,可何塞骑士依然还总有种如芒在刺的感觉。 最终,还是何塞骑士没有忍住先开了口,他放下手中的刀叉,将它们放在盘子的一侧,说道:“公爵大人,我非常希望能告诉你您的外公外婆一切安好,但现实状况却是,我不得不劝您坚强起来。” 听到何塞的话,不仅是小公爵发了愣,就连坐在一旁的公爵夫人也失去了方才了优雅平静,没等到小公爵开口,她便用颤抖的声音问道:“请您再说一遍,我父亲、父亲他怎么了?” “他还好、还好,小姐、、不不我的意思是夫人……”公爵夫人和小公爵吃惊的样子吓到了何塞,他急忙开口解释道:“瓦卢诺的镇长大人身体一切安好,至少目前应该还是一切安好,我刚才说的不幸消息只是说他在接下来的日子恐怕要遭遇危险。” 在听闻自己的亲人目前还安好之后,公爵夫人和小公爵恢复了镇定,小公爵微微点头,示意请何塞继续说下去。 “如果在您离开家乡后,还对瓦卢诺镇上的事情有所耳闻的话,您就应该知道的,夫人。我在镇子上承担了治安官的工作。”看到小公爵和公爵夫人放下自己手中的餐具,微微点过头之后,何塞骑士挺直了腰板,一字一句的认真说道:“前几天,我和的我的佣兵们在镇子附近做日常的巡逻,有个可怜的小伙子走的深一些,他骑着马去了沼泽的深处。那片地方当时还很冷,沼泽上的薄冰化开的还不是很彻底,那个小伙子掉脑袋的风险换回来一条消息,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韦根人和大普鲁斯人的混血儿,他听的懂韦根人的语言。” “他告诉我从沼泽的另一面所看到的景象:数以百千计的士兵在沼泽里面开怀痛饮,几个头戴高帽的部落酋长窃窃低语,他听他们讲起了什么“屠杀”、“洗劫”之类的言语。他在离开的时候被发现了,那个小伙子及在马腿上裹的麻布被荆棘勾了下来,马蹄声引起了那些韦根人的警觉。” “不过好在小伙子装死的本事不错。”何塞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调节一下气氛,然后继续说道:“他被一根投矛打的从马背上掉了下来,就连肋骨都摔断了几根。但幸运的是他还是因此捡回来一条命,韦根人见他口鼻都流了血,摸了摸还没摸出气息来,权当是他死了,我们这才后来把他从沼泽里救了出来。现在他正在我一个乡下的庄园里面静养呢。” 讲到这里,虽然年轻的小公爵还是一脸疑惑不解的样子,但是公爵夫人已经了解了大致情况,她沉下声音问道:“何塞骑士,你的意思是,那些沼泽里的韦根人要有动静?” “是的,夫人。我担心那些沼泽人现在已经在围攻瓦卢诺的路上了。”望着脸上又有异变的公爵夫人,何塞连忙补充道:“您先不要太难过了,镇子上有镇长和我留下来的佣兵在,他们能坚持上一段时间的。但您也是知道的,镇子上已经很多年没有经历过什么战火了,整个镇子都拉不出来一直真正能打的军队出来。如果没有外援的话,我担心镇子上撑不了多久。我想问问您的意见,夫人。” 何塞说完前面长长的一段话之后,如卸重负的舒了一口气。叫他向这个公爵夫人求援,简直比叫他跟一个比他年轻十岁的小伙子决斗还要消耗体力。但他也相信自己已经尽自己可能把意思表达的很清楚了,虽然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他也愿意相信,这个女人不会坐视自己的双亲收到危难的。 想到这里,何塞骑士又拿起了自己面前的刀叉大快朵颐起来。虽然盘中的食物已经有些变凉了,可依然是何塞骑士这几天里吃到的最好的一餐,如果不出他的意料,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也吃不上什么像样的食物了。他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公爵借兵与否,他都会回去跟韦根人一战。 看着这个鬓角已经微霜的男人,赫蒂是怎么也恨不起来的。尽管午夜梦回几次,这个男人骑马的身影总会出现在这个可怜女人的梦里,然后干扰她的睡眠,直到天亮才会远去,只在枕上留下一行又一行的泪痕。 坦言道,前任公爵沃德·阿诺德,也就是赫蒂的丈夫,对她并不错,甚至可以说的上是很温柔了。每次赫蒂流下眼泪的时候,总是这个身体有些肥胖的男人千方百计的逗她开心,面对丈夫的关心,赫蒂只能说,自己非常非常想念自己的父母和家乡,虽然这个男人早就听到了一些传闻,但他对这件事情和赫蒂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沉默。 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关心和陪伴感动了赫蒂,她心甘情愿的为这个男人生下了一个儿子,尽管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爱上沃德,但她尝试过用对于儿子的爱来弥补这个家庭,那可能是她在内心深处最稳定的几年了。可这个和自己父亲一样好脾气的胖男人并没有能陪伴自己很久,只在一场意外中,这个男人死去了。 死因是因为赫蒂喜欢看自己的男人骑马的样子,并且还想让男人亲自教自己的儿子骑马,而男人并不是一个好的骑手,为了满足自己妻子这个还说的上是正当理由的理由,男人拼命的练习自己的骑术,直到他从一匹因为城堡里的仆人的疏忽而没有订好马蹄铁摔下来那一刻为止。 赫蒂以超过常人想象的坚强安置了丈夫的葬礼,直到亲眼看着几个从乡下来搭手的农奴一步一步把丈夫的棺材埋入地下的时候,才流下一两滴眼泪。在那一刻,女人原谅了自己,也原谅了自己心里的那个骑士。那个骑士何尝不是跟自己一样,是个在一直寻找一个触不可及的影子的可怜人呢? 在何塞在等公爵夫人的回复的时候,公爵夫人也在等着小公爵。在小公爵过于年幼的那些日子里,很多事情都要靠她来摄政,才能把这个公爵领的大小事务处理起来。因为她毕竟有个当镇长的父亲,所以一直也没出过什么大错,反而将城堡治理的井井有条,大家都默认了公爵夫人对城堡的统治。 无论如何,赫蒂是个聪明女人,随着自己的儿子一天天长大,她已经开始有意识的放权了,她觉得,这次何塞骑士的借兵,就是一次很好的锻炼小公爵,重振公爵权威的最佳时机。 小公爵看着自己母亲期许的眼神,额头上和心里的汗便一同冒了出来。从感性上来讲,这个比韦迪亚还小几岁的孩子正是对世界上的一切都充满好奇的时候,对于参加这次战争,单凭兴趣上也不会拒绝,更况且这次出兵还是为了救自己的近亲,从道理上也讲的过去。 但从一个公爵的责任来看,贸然去支持一场双方差距极差的战争,可能对城堡和封地里的人民不太公平。没有任何一个引战到自己领地里的统治者会受到尊重,这也是自己的母亲从小教育自己的。 犹豫了许久之后,小公爵非常谨慎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然后对着何塞骑士下定了决心。 “骑士大人,我还没见过自己的外祖父祖母呢。总不能就这么让他们身陷囹圄吧。” 何塞吞下盘子里的最后一口食物,对着小公爵的方向拱了拱手表示感谢。 望着何塞骑士的样子,小公爵的心中涨起了一阵豪情,但豪言壮语最终还是在没有说出口的时候就变了味,“这样吧,骑士,您尽管去我的马厩里取些马,来武装你的士兵,还有我武器库里的装备,你能拿走多少就拿走多少。”当小公爵讲到这里的时候,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发现母亲的脸色还没有变化,就把自己心里想了的提供300名援兵打了个对折,长吸一口气道:“还有,城墙上的卫兵,您尽管挑好的带走100多名吧。” 何塞骑士深深的看了一眼小公爵,对于这位公爵提供的帮助,何塞骑士还是很感激的,虽然数量上要比自己想象中的多少少一点,但是说道让自己挑兵和提供武装这一点上,这次的援助还是说的过去的。 就在他告完谢准备离开的时候,餐桌上的女主人开口说道:“你还是挑上两百个吧,叫上管家和军士长跟你一起挑人,这样还快一些。” 何塞没有多说话,只是朝着小公爵和公爵夫人深深的又鞠上了一躬。 何塞骑士走进这座城堡的时候,还只是一个人,除了一身盔甲和一条伤腿之外,他一无所有。等到他离开这座城堡的时候,他已经凛然成为一只军队的领袖。 带着这只由公爵提供的精锐人马,何塞骑士终于有底气能跟沼泽人扳一扳手腕了。 何塞骑士本以为自己会作为指挥官,拿下人生中第一次大战,但当那位大人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何塞还是区居了第二位。 这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骑士了,当他还站在马下的时候,有一种随时都会摔倒在地上感觉。然而,他身上穿的甲,却是何塞搬来的援军中最重的一位。这位老骑士笑着对何塞说道:“真是不好意思了,一大把年纪还来抢你的风头,但考虑到你这次是要对付重步兵,没个重骑兵军官,怕是说不过去吧?” 没有多跟何塞骑士说什么客气话,见何塞没什么反驳的意思,老骑士立刻就接过了指挥权,用仿佛完全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洪亮嗓音喊道:“所有人,所有人,都给老子打起精神来,你们他娘的不是可不是给老子投胎去的!你们是要让那些沼泽杂种的脑袋找到自己的位置,对,就是那个能看到自己屁股的位置!” 在老骑士的一番指挥下,只一刻钟功夫,这只从好几个领地里拼出来的混编部队,凛然站出了一副精锐的样子。所有的步兵都骑上了马——当然只是在行军的过程中。何塞骑士厚着脸皮把公爵城堡里面但凡能骑的马都找出来,就是给步兵起到一个代步的作用,真到战场上,能指望这些没有训练过的杂马和根本不会马上作战的士兵起到什么效果,那完全就是痴人说梦了。 老骑士骑着马绕着这只总人数共计328人的军队绕了一圈之后,朝着所有人满意的点点头,说道:“我们现在兵力是有优势的了!一个人骑在马上在战场上起码要当三个人算,而敌人不过是千八百的原始人罢了!希望你们都给我长点气,别做我带过的最差的一届。” 望着熟悉的笑脸,何塞骑士颇有种一回当年的感觉,只是看着这个曾经在沙漠中谈笑风生的中军前锋将军,如今白发苍苍的样子,何塞骑士就不禁鼻子一酸,将头别了过去。 老骑士在安置好部队之后,却主动的找上了何塞。他压低了声音说道:“靠这些兵是打不了大仗的,现在大伙的脑袋可就都拴在你身上了,何塞,想想办法先派个信使到镇子上,这一仗,我们得打他们个措手不急才有胜算。 第二十一章 鏖战 鏖战 从前,有个小男孩问过自己的父亲,什么是战争,为什么父亲要因为这种事情一次又一次的离开呢?战争会结束吗?彼时父亲就会回来陪自己吗?父亲摸了摸小男孩的头,有些答非所问的回答道:“这就是战争,但我相信即使是再激烈的战争也会有结束的那天,彼时,枪会消融,草会生长,土地上的一切事物都能像其他的一切一样恢复原状,所有的父子都能团圆,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幸福。” 瓦卢诺城下,战火燃的正盛。 韦根人做好了更加充足的准备,他们推着现制的木制战车朝着瓦卢诺城下赶去。战车沿着未被挖开的小径推往城墙下,一只精锐的韦根小队就躲在这样的战车内,只待战车靠上城墙的那一刻便冲将上去,为那些在战车外的弟兄们打开城门。 经过昨晚的失败之后,这些韦根人显得更加凶残,弗雷德里克称呼这些人为“被激怒的野兽”。因为昨晚有了些许的射击经验,霍普干脆彻底放弃了让猎人队射轻箭矢的打算,所有的猎人一律换上重箭矢,这不是一个射击的成本问题,而是说轻箭矢根本不可能杀伤敌人。 在重箭头的打击下,不断有韦根人在击中后的肩头、躯干上溅起一朵朵的血花,但他们仿佛已经完全变成了不知疼痛的战争机器一般,只是硬顶着身上的箭矢取下身上的投矛,朝着大普鲁斯人的军阵狠狠的扔过去。 上一次的袭击让大普鲁斯的青年对这些杀伤力极大的投矛有了深刻的印象,未等到佣兵指挥官们下命令,市民们便纷纷躲到了城墙的掩体后面,直到空气中再没有那种渗人的呜咽声后,才小心翼翼的趴着墙缝观察韦根人的动向。 一轮投矛的攻击虽然没有起到很大的杀伤效果,但是打断了城墙上的火力,韦根人成功的将战车往瓦卢诺城下有靠近了一步。看着在视野中不断变大的战车,佛雷德里克又忍不住抱怨道:“这该死的,如果我们有一只骑兵,这些韦根人怎么可能能把这笨东西靠过来。” 但韦根人的战车不会因为佛雷德里克的抱怨所停下脚步,就如同太阳从不以人的意愿日升日落,星辰不会因为国王的喜好而改变自己的位置。它们最终还是越来越近了。 这时,一个乡下青年突然从韦根人的战车上瞧出些端详来,他先是惊讶,然后疑惑,最后大怒的吼道:“这战车的顶子难道不是我家的门板吗?”听到这青年的话,很多来自乡下的年轻战士也都瞪大眼睛看了起来,他们七嘴八舌的指认道: “这是我的新婚床板,你们看,那里有个洞!” “我妈妈的壁橱!上面还有我小时候拿石头刻的画呢。” “那是我家的……” “这些韦根人也太不要脸了吧,把我们家的门板拆了来打我们?”站在城墙上的一个市民忍不住吐槽道。 农人青年的一句话,就像一把火一样的点燃了市民们的士气,可能就连他自己都不清楚,有的时候,只要有一句话就能煽动起一群人了。 还没等到韦根人从战车上爬到城墙上的时候,站在城墙上的第一批市民已经自发的将手中的长矛狠狠的对着吱呀晃动的战车捅了下去。本就不甚坚硬的战车上溅起一片片的木屑,一个农人战士站在城头上,含着眼泪吼道:“俺们就是敲碎了也不给你们用!” 望着城头上莫名上扬起来的士气,站在远处的梭洛有些莫名的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嘴上还念念有词道:“怎么会这样呢?不应该这样啊?” 韦根人的进攻当然不会因为城墙上高涨起来的士气而停止他们的进攻,更多的战车接近了城墙,数十个强壮的韦根人爬上了城墙,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战斧将农人们手中的长矛劈的粉碎,但随后又被人多势众的持剑冒险者赶下了墙头。这些冒险者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胜利欢呼,一轮凶猛强悍的投矛就已经掷在了他们身上,投矛穿过这些的胜者的身体,将他们随着胜利的喜悦无情的钉倒在了地上。 伴随着铁器碰撞的声音,瓦卢诺的城头上已经被随处可见的断肢和找不到脑袋的尸体盖上了整整一层,只是叫人行走起来,就已经显得十分困难,市民们大多已经变得脸色苍白,有的人已经有些站不住了,在他们的身上,往往还能闻到些许的腥臊之气。 佣兵们的脸色变得沉了下来,不过他们也没有指责这些市民,能打到这个样子,他们都知道市民们已经很尽力了。他们互相使了一个眼色,从各自的百人队里站了出来,组从了一个仅仅有十几个人的防线。 霍普放下已经沾满了血的弓弦,从腰间抽出一把长剑,弗雷德里克则将手中精制的铁头长枪塞到站在他身边的一个小伙子手里,朝着他咧起那张看起来有些狰狞的脸满不在乎的笑了笑,然后弯下腰从一个死去的韦根人手里抽出了一把战斧,拿在手里掂量了掂量。 因为第一层防线的失守,更多的韦根人爬了上来,在宽度仅仅三米左右的城墙上,大普鲁斯的市民和韦根部落的战士们紧张的对峙着,而佣兵们则站在他们两者之间。 面对着越来越多蚁附上来的韦根人,弗雷德里克第一个高呼着冲了上去。也许是仗着自己人高马大,也许是韦根战士们刚刚才爬上城头,还有点发懵,也许是他们没想到会有这种只身冲上来的大普鲁斯人,总之,这个强壮的佣兵战士手起斧落,才刚刚接触上去,就砍翻了两个韦根战士,新流出的血迹沾染在已经被血泡过的斧头上,大普鲁斯人和韦根人的血流在了一起,汇聚成同一种的红色。 霍普则显得非常安静,他的格斗技巧让人看上去有些文雅,他只是往前走了两步,等着韦根战士朝他冲过来,在躲过两次韦根战士的斧刃之后,他手中的长剑像一条毒蛇一样的吻上了韦根人的脖颈,韦根战士无助的丢掉自己手中的斧头和盾牌,用双手徒劳的捂住自己不断冒血的喉管,直到他金色的瞳孔一点点的暗淡下来,他才缓缓的跪倒在霍普面前,直到彻底死亡,都没有倒下去,还保持着半跪倒的姿态。 直到他身后的另一个韦根战士怒吼着冲上来,一脚把他的遗体踢倒在另一半上,好给后来的战士们腾出继续进攻的空间。 并不是每一处战场上都如同这两位佣兵一样打的这么顺利,弗雷德里克是何塞佣兵团里公认的最强壮的哪一个,而霍普则是他们的队长。面对着越来越多的韦根人,即使是训练有素的佣兵们也开始变得力不能支起来。很快,第一个佣兵倒下了,他身着铁甲的身子被一名手持巨斧的部落将军劈成两半,而他死前所递出的最后一剑则只是插在了将军的肩膀上。 佣兵们发出一声哀鸣,更加努力的去劈砍自己面前的韦根人,而随着越来越多的韦根人开始包围他们的时候,即使他们真的有三头六臂也难以对抗敌人。第一个倒下去的佣兵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更多的佣兵倒下了,而伴随他们倒下的,往往是数量更多的韦根人。 看着只剩下人勉强保持站立的佣兵队伍,站在冒险者队伍中的威廉站不住了,他因为喝醉酒错过了昨晚的第一次韦根人的突袭,直到今天早上睡醒的时候,他才被作为冒险者队伍的一员被编入守城队伍的一员。 不仅仅是威廉自己举起了手中的剑,眼前的这一幕叫这些老油子想起了自己刚刚离开家乡的那些个岁月,也想起了家乡里的那个姑娘。这些人本来也是些流落江湖的热血之人,带着自己仅有的一点点继续便出来闯荡,虽然理由各不相同,但都是有过出人头地的野心。佣兵们英勇的战姿唤醒了他们对荣誉的渴望,或者不是……但无论如何,他们决定在这个时候站出来。 几百个冒险者们冲进了战阵之中,他们呼喊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姓名、或者是自己某个牵挂了一生的姑娘,然后便欣然赴死。在剑和斧的交织中,两只军队猛烈的冲撞在了一起,不断的有人倒下,又不断的有人从后方补充上来,士兵们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有的人已经彻底离开了人世,去会见自己的诸神或者是在梦想中的花园中玩耍,也有一些人只是在剧烈的战争中昏倒了过去,但在这短短三米宽的战场上,他们之间一时已经看不出区别。 威廉是第一批冲进战场的冒险者之一,那些韦根战士先是被这些冲上来的战士们吓了一跳,但继而便发现这些人无论是从装备上还是从武艺上,跟刚才的佣兵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于是他们便放手跟这些人打了起来。 奎克是一个刚刚爬上城墙的韦根战士,他来到这里追寻自己的荣誉,在战场上证明自己,这也是部落的传统。他很幸运也很不幸运的登上了城头。虽然之前没有参与过任何战争,但他强健的体魄还是推动着他来到了战场上。看着那些勇猛无双的佣兵们收割自己同乡,奎克的心里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但一想到臭气熏天的沼泽和寒冷彻骨的冰水,他就有了继续站在这里的理由。 当奎克转过身的时候,他恰巧看着一群大普鲁斯人口中喊着他听不太懂的一些话冲了过来,但这并不妨碍他武艺的发挥。有个身材高大的青年冲到了他的面前,冲着他的脑袋凶狠的劈了上去,奎克虽然心里不太明白,这些天天过好日子的大普鲁斯人为什么要拼命反抗,但他还是娴熟的举起了自己的盾牌,格挡下了这一次攻击,然后掏出自己的斧头正对着青年的手臂进行了一次反击。 可奎克没有注意到的是,冲上来的战士远远不止这个青年一个,在感知中,他势在必得的一斧头只是勉强碰到了这个男人的手,就软弱无力的掉在了地上,一个半秃顶的大普鲁斯中年剑士一剑劈开了他的肩膀,撕裂般的疼痛让他昏倒在了地上,如果奎克的诸神不出手相助,奎克的一生也许就再也不用醒过来了。 而站在奎克身前的约翰则是觉得手上一阵剧痛,然后剑无论如何是拿不住了,接下来还没等他有什么反应,他就已经被什么人一脚踹翻在了地上,在和刚才倒下的韦根兄弟一番亲密接触之后,约翰也随他一并进入了梦乡。 站在冒险者身后的市民们如梦初醒般的发出了自己声音,看着这些舍生忘死的外乡人,一种莫名的羞耻感涌上了他们心头,弯曲的膝盖重新变得坚硬,颤抖的双手再次拿稳了长枪。市民们紧紧地贴着彼此的身体,站成长长的一排排朝着韦根人冲了过去,有几个韦根战士躲闪不及,就被市民们赶下了城墙。 战争从清晨的相互试探一直正午的炽热,从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到对死亡的痛苦和麻木。当夕阳照耀在城头的那一瞬间,所有的战士们都茫然的望向天空,他们现在只能靠时间来结束这一场战争了。 还是熟悉的海螺号响起,只不过这次显得格外呜咽刺耳。韦根的战士麻木的从城头上爬了下去,很多人甚至失魂落魄的丢掉了自己的武器。 即使是这样的一只溃军,瓦卢诺的市民们也完全没有了追击敌军的能力。他们懒懒散散的站在城头上,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连动的力气都没有了,完全是在靠着一口意念在支撑着。门尔德和乔伊斯站在镇子城墙的后面,这两个人也已经拿上了武器,只待到韦根人爬过城墙,他们也不会坐以待毙。 韦迪亚则非常安静的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在他的眼中,世界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团血色,夕阳的红、和城头的红,两种截然不同的色彩在他眼中交互着,这是他从未见过的景象。当韦根人从城头上撤离,喊杀声渐止的时候,韦迪亚的心中只觉得有些空荡荡的,就好像人生中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抽走了一般。 第二十二章 夜下黑 这一天的夜,连一丝云彩都没有,天空蓝的透明透亮。月亮像一个新娶来的媳妇,刚刚从东天边升上来,就又羞答答地钻进树叶子里藏起来。那些稠密的白杨树叶子,像是一条流水,日日夜夜沙沙沙,沙沙沙,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平静又响亮的流着。 在一片焚烧过的痕迹上建立起来的大帐上,有些全副武装的战士紧张的巡视着周围的动静,他们背着投矛,打着火把,甚至还有几个部落将军站在一旁,作为监军指挥着这些夜间巡逻的部队。 梭洛将自己一个人关在大帐中,把所有人都赶了出去,就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不例外。几个部落的首领愁眉苦脸的在大帐附近的一个火堆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这次真的是亏大了。”说话的人是个身材微胖的中年男人,他失落的摇了摇头:“我的部落损失了好几十的人手,甚至还伤了一个将军,那可是我们部落的第一勇士啊,就这么没了。” 坐在中年男人另一侧的是一个年轻的酋长,他目光明亮,只是眼角中流露出些许的疑惑,他喃喃自语道:“这怎么可能呢?大普鲁斯人难道不只是一群牛羊一样的人吗,我们又不是去进攻他们的正规军,怎么会这样难打。”他在白天的时候亲自上了战场,那些大普鲁斯人舍生忘死的精神叫他从心底觉得有些害怕。 伸出手烤火的一个老者缩回了自己的双手,在捋过自己稀疏的胡子之后,老者忍不住开口训斥了起来:“瞧瞧你们两个的样子,还有没有一点韦根领袖的风采了?胜败本就是由上天决定的事情,更何况现下才死了几个人。疫病,饥荒……哪一项不比这死的多的多了?这就软弱了?” 老者一边说着这些,一边故作愤怒的咳嗽了两声。他的部落在这几家里面算是比较大的一个,对他来说损失这些战士虽然也肉疼,但远远没有到伤筋动骨的程度,更何况,这次领军的人还是他的女婿。 看到两个毛头小子都低下头不说话,老者这才又继续补充道:“这座城镇很难打,是因为这些绵羊被组织起来了,不代表所有的大普鲁斯人都是这样的。依我看,我们接下来就去劝一劝领袖,我先扯着这张老脸开个口,你们顺着我的意思说就行了,梭洛也是个开明人……只要咱们跟往年一样找几个富庶而又几乎不设防的村子劫掠一番,不一样还是给丰收年吗?” 胖胖的中年人没有说话,只是一双被肥肉挤得小小的眼睛里面仿佛自有考量,而那个已经灰心丧气的小伙子则是颇为无奈的点了点头,说到:“便也只得如此了。” 一只在黑暗中快速穿行的部队引起了守夜军队的重视,他们迅速的将那只军队包围起来,待打起火把照亮之后,才发觉这是自己人。 原来是扬率领着两个韦根战士从营地外回来了,他们甚至还扛了一个人回来。面对着部落将军们和三个领袖疑惑的颜色,扬没有做任何多余的解释,只是吩咐自己的亲军看好那个扛回来的人,既不要让他逃跑,也不要让他随便就咽了气,然后对着这些一脸懵懂的人随便打了招呼就进了军帐。 “我有紧急军情汇报。”这便是扬给出的解释了。 扬掀开帐篷的一角走了进去,却发觉自己的父亲根本不像是外面传闻一般的暴跳如雷,而是一脸的平静,至少看上去与往常并无两样。 “找到动静了?”看着急匆匆走进帐篷的扬,梭洛并不感到惊讶,反而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我在城镇的西边的林子找到了两个探马,父亲。”扬有些吃惊的看着自己的父亲。私下里,扬有的时候隐隐约约觉得自己的算计有时候能赶上自己的父亲,直到现在,她才觉得自己实在是年轻的紧。“死了一个,还有一个抓回来了。我们沿着西边找了一段路程,并没有发现有过什么敌人的部队,但确实可以认为这些人都是从过来送信的。” 梭洛看着有些失态的女儿,眼里闪过一丝不易被人察觉的孤独,继而又用教导的口吻说道:“大普鲁斯人据孤城坚守,明知必败而不降。若他们本就是一群职业的士兵也就罢了,可他们明显只是一群市民,有勇气作战到底,又不着急外派探马找我们的虚实突围,其外不远处必有援军。这也是我为什么强留本部的士兵,只叫他们压阵的原因。” 扬自然是听得出梭洛语中的教导之意,正当她准备用心记下的时候,帐外的几个首领却耐不住性子挤了进来。 “首领(梭洛)大人,我们几人也有些想法想与您汇报一二。” 为首的老者说道:“大人,关于瓦卢诺来了援军的事情,外面那个俘虏已经交代清楚了。现下瓦卢诺城已然不可取,我想我们还是早些离开此地,分兵几处,掠夺村镇,好叫他们无处可守,然后满载而归的好。” 站在右侧的青年紧跟着点了点头,而左侧的中年人依然是那副不表态的样子。 梭洛没有回复老者,而是转头问起了中男人:“多宾,这也是弗格斯家族的意思吗?” 中年人多宾这才抬起头,悠悠的说到:“梭洛大人,我的儿子已经成年了,我没有什么大的志向,我儿子的意思就是佛格斯家族的意思。”多宾一边说着嘴里的话,一边用一种淫秽的眼神瞧着站在一旁的扬,瞧的扬心里一阵阵的恶心。 梭洛没有多说话,只是他的表情就像是刚吃了一只苍蝇屎。他拔出自己随身携带的袖剑大步走出军帐,然后将剑架在了俘虏的脖颈上,袖剑恰如其分的在俘虏的脖子上划出一道血痕。虽然远远称不上致命,但是却正好叫俘虏的嘴巴变得安静了起来。 “除了你们几个,还有谁知道这个俘虏的事情吗?”梭洛抽回自己的袖剑,满不在乎的在自己后背的披风上随手擦了擦血迹,开口问道。 在确认过众人都茫然的摇过头之后,梭洛又转过头面向俘虏,半蹲下身子,露出一张和善的笑脸,问到:“你还只是很年轻的小伙子啊,你想回家吗?告诉我你们部队的在哪,我亲自放你回去。” 被按在地上绑起来的俘虏露出几分心动的神情,他嘴唇微微颤动几下,艰难的说出了几个单词,声音不算小,周围的人都可以听到:“腊帕布村,对就是腊帕布村。” 梭洛用疑惑的眼神询问了周围的酋长,可是很显然,没人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 俘虏见状,大大的张开了嘴巴,仿佛就要说出什么。 梭洛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将耳朵附过去。 俘虏刚要开口的时候,却只觉得胸前一痛,一把剑已经深深的插入了他的胸膛。 梭洛等已经从俘虏身前离开时,俘虏的嘴角处才缓缓流出来一股已经混合了血的浓痰。 “敌人派出探马摸过来,却又畏畏缩缩的不敢露出头,只能表明一件事,那就是他们的兵力肯定是不足的,不然做这些事情根本就毫无意义。”梭洛面向一众部落的高层说道。“我们并不占据劣势,从这是各种程度上来讲的。我们不知道敌人在哪,可那支外援部队如果不能得到镇子里的消息,同样也不能确定我们的位置。”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镇子里面已经完全没有能打的部队了,而我们还有超过650名战士。我们现在要做的只是吃掉那些像无头苍蝇一样的援军,找到他们,吃掉他们,吃掉这只部队之后,我们不光能劫掠这个镇子,更加能降低大普鲁斯人对抵抗我们入侵的信心,我们谋求的是一代人的幸福,不光我们有生之年部落的发展不愁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也会享受这份荣光的。” 梭洛常年镇静的面孔上隐约的露出些癫狂,他本就是极有野心的人,打完这一仗之后,只要能打赢这一仗,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成为这几个部落的首领,继而在这些大普鲁斯肥羊的供给下掌握更大的权力,甚至加冕成为“韦根人之王”,就和南方的那些大普鲁斯人一样。 “下面我们要做的事情可以说是很简单了,那就是团团围住这座城镇,连一只鸟都不要放出去。那些大普鲁斯人自以为聪明的挖了战壕,却也堵死了他们自己出门的道路,我们只需要在那几个有数的出口部署上几个人,就能有效的监视这座镇子,更多的人手可以派出去搜查那只援军的位置,也可以用来巩固营帐。在离开部落的时候,我已经命令的我的儿子——爱德华为我们筹备了一批补给以备不时之需,估计随他前来的还会有百数人的援军。如果那些大普鲁斯人不肯自投罗网,我们就等人员充足了之后再组织一次进攻,不怕他们不乖乖就范。” 当梭洛讲出自己完整的战争规划的时候,几乎是所有的人都选择了沉默。 这是一份非常疯狂的计划。韦根人好战,但他们其实是更加怕死的,沼泽的生存法则不是比狠,而是讲究谁能笑道最后。 但他们又没有办法去反驳他们的领袖,因为无论怎么考虑,这份战争计划都称的上是完美,即使是一直陪伴梭洛左右的扬,也不敢担保自己的父亲是早就想到了这一层,还是临时出的主意。 就在梭洛正在努力的发表他的演说,来换取那几个酋长支持的时候,有两个韦根士兵悄悄的离开了营帐的区域。他们一个身材低矮,一个则显得有些高高瘦瘦,和他们身上穿着的盔甲显得很不相称,等到他们走到深林之时,他们便一前一的脱去了身上的盔甲,不多时便跑了起来。 作为曾经的王庭信使,门尔德深谙其中的门道。只要见多识广,胆大心细,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他趁夜出发,就在扬抓捕那些信使的时候悄悄混入了其中,他先是装作倒在战场上的死人,一听到动静后便悄悄的跟上了扬的队伍。 门尔德一直在不紧不慢的位置跟着,既不会引起扬的警觉,又能跟得上营帐的士兵专门为她开的方便之门。扬单单知道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却没想过死人其实也能传话,从刚刚死在梭洛剑下的信使口中,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消息。他在捕捉这位信使的时候就已经混入了队伍其中,门尔德相信这个眼尖的信使是看到了他,所以才故意束手就擒的,因此他才苦苦跟随了上去,果然有所收获。 腊帕布村、这个地方不要说是距离瓦卢诺小镇,就是距离北海之滨这个地方恐怕都要有一段距离,信使说这句话的意思肯定不是说援兵的位置,但门尔德知道,那是一个产蜜蜡的地方。如果不出意外,现在他只要沿着原来的路回去,找到镇子西边的信使的尸体,就能得到想要的线索了。 一次非常成功的传信活动,门尔德心到。如果身边没有那位,那他真的就彻底安全了。 王庭信使算到了一切,但却没有考虑过问题会从镇子里面冒出来,并且跟着他来到这里。在他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跟在扬的身后时,突然发现自己的身边还有一个人。起初,门尔德还以为是自己被发现了,正当他试图讲两句韦根话蒙混过关的时候,站在他身边的“韦根人”竟然做出了一个“嘘”的手势。借着林间的月光,门尔德靠着对这个人的熟悉勉强辨别出了他身份。 门尔德被这个胆大包天的人气得不轻,他的行动就像是一只猫一样,按照道理说,他在镇子里面出发的时候,除了镇子本人之外,应该连他夫人都不清楚,更不要提别人了。但刚才还不是训斥他的时候,门尔德只得加倍小心,等离开韦根人的营帐一段距离之后,再跟这个混蛋讲讲规矩。 眼见得火光渐渐暗淡下来,门尔德压低了自己的声音,小心翼翼的对着那个略显矮小的声音低声训斥道:“韦迪亚!你这是在开什么玩笑?你不知道我们的镇子已经到了攸关的时候吗,你怎么能现在出来捣乱。” 对于门尔德的斥责,这个像猫一样灵巧的少年微笑着做了一个夸张的耸肩动作,继而带着一丝得意的口吻说道:“我才是镇子的信使,你管不到我,门尔德老师。” 第二十三章 夜奔 时间已经到了午夜时分,此时的韦根人已经派出了更多的巡逻部队,这些顽强的韦根战士在经过休息后很快恢复了精力,他们在亲自上盘操刀的梭洛的指挥下有条不紊的将整个瓦卢诺小镇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基本上真的做到了连一只鸟的飞不出来。 除了两个已经跑到外面的大小信使之外。 看着这个在自己面前耍文字游戏的少年,门尔德的心中担心胜过责备。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搞不好了要我怎么跟何塞骑士和乔伊斯交代。”门尔德压低了嗓门问道。 可韦迪亚可不打算跟门尔德继续争论下去了。 “门尔德老师,你现在多说一句话,我们才会更危险。”韦迪亚耍了个小无赖,在树丛中领先门尔德一步先跑了出去,靴子踩在去岁的树叶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深夜中显得格外刺耳。 听着这响声,门尔德只好跟在后面,对韦迪亚说到:“好吧,我让你跟着我,但你一定要服从命令,懂吗?” 韦迪亚就等这句话了,他灵巧的换下军靴,露出早就穿在脚上的布鞋,然后又把军靴拿在手上,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有这么一个瞬间,门尔德觉得韦迪亚甚至要比自己更适合这份工作。 抱着试试看教给韦迪亚一点新东西的心态,门尔德故意的在做路标、画地图这些方面“浪费”了更多的时间,好叫韦迪亚看清楚。毕竟教再久的理论,也不如实践一次来的真切。另外一个方面的原因还在于,门尔德他自己已经多年不从事这门营生,特别是近几年一直以一个教士的身份游走在小镇中间,如果还时不时的做些这些工作,总叫他觉得有些奇怪,虽然镇子家里挂的一张又一张小镇附近的形盛走势的地图都是他一手勾勒的。 一会儿功夫,两人边走边画的找到了他们的目的地。那个可怜的信使的腿上还插着一个韦根战士的标枪,至于他的致命伤,那还是在他的头部,依稀能看出裂开的脑壳上曾经竖着插进去过一把斧子。 门尔德用手指将这个人的眼睛盖住,然后在心中默念了一句萨丁古经上的圣言,就算是为他在战场上做足了丧礼了。仔细的摸索了一遍信使的衣服,反面、背面之后,门尔德最终在袖口的内侧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一片附有蜜蜡的布条,隐约的凹凸感叫门尔德兴奋的几乎都要笑出声来。 他用身上携带的小刀割下来这个信使袖口的一角,然后将剩下的衣服都扒了个干净。 处理完尸体的问题之后,门尔德没有做任何停留,而是选择了先拿着布条向更朝北的地方跑了过去。 当门尔德离开不久后,几个眼里泛着绿光的韦根战士就来到了这个地方,看着瘫倒在地上被拔得干净的尸体,韦根人中的一个人挠了挠头。 “这不会是那个穷疯了的王八蛋,把这人衣服当战利品扒了吧?怎么办,我们回去查吗?” 另一个人则是上去拨了拨尸体,继而已一种谄媚的口气向一个独眼的韦根将军说道:“大人,我们已经在这之前就搜过这人的尸体了,别说是信了,就是连一个带字的纸片都没找到,就算他是信使,估计也是个传口信的吧。” 独眼的韦根将军皱起眉头,如果真的去查到底谁动了衣服,等出结果出来的时候,大普鲁斯的信使都能绕着镇子跑两圈了。他不屑的看了看两个没用的手下,俯下身子去检查了一下尸体,直到他第二次检查尸体的面部时,才露出恍然的神情。 “只有大普鲁斯人才会把死人的眼睛盖上。” 将军伸出手来,一只由他亲手圈养的狗便来到了他的身边,他捡起一片洒落在地上的布料,朝着它的鼻子上抚摸了一下。 待看到沼泽狗跃跃欲试的样子之后,将军消瘦的面孔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即使是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韦迪亚也感觉到在这样的天气下很难藏住什么秘密,看着身边一颗颗古树,他也总有种被监视的感觉。古树在夜色下不断地扭曲着它们的神态,像是一张纸人脸一样望着他们。他有些不安的问道:“老师,您不觉得周围可能有些太安静了吗?” “保持安静,我们今天做的流程没什么问题。”老师皱着眉头回答道。门尔德现在满身的心思都记挂在了怎么破译信件上了,他现在需要的是找一个相对开阔的地方,然后用身上的流沙处理一下这来之不易的讯息。 也不知走了多久,两人都听到了流水声音。门尔德在脑子里面过了一下印象中的地图,他们应该是行走到了瓦卢诺镇子的西南侧方向,距离韦根人大营相当远的绿水河附近了。 讲起绿水河,无论是大普鲁斯人还是韦根人对它都怀抱着一种莫名的敬意。韦根人管这条河流叫“来自母神的**”,而大普鲁斯的北地人则认为“这条河来自萨丁的花园,顺着一只娇艳的花朵的根茎流到人间。” 虽然河流两岸的居民都对这条河抱有这样的敬意,但绿水河一如它的名字一般,只是一条绿色的小小河流,河中的水上生长着大量的藻类水草,河道极端狭窄,而且常年断流。画在地图上也不过是一条若有如无的线而已。 门尔德迫不及待的从深深的树林中扎了出来,他小心翼翼的将自己随身携带的一小瓶“流沙”打开,撒在那张记录了宝贵情报的布条上面。涂过蜜蜡的部分沾染了更多的彩砂,在白色的布条上模模糊糊的露出一张简易的地图来。 “这是……”门尔德取出身上携带的另一幅更加完整的细图来,就着夜间夜间的微光打量起来,但始终是因为太暗的缘故有些对照不上。 韦迪亚探头探脑的凑了过来,看着这两幅幅所谓“地图”的东西,伸手指了指。“我觉得,图上画的可能是这个地方。” 真是好运气,韦迪亚手指所落的地方正是绿水河的一处流域,只要再往南走一段就到了。门尔德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仿佛已经看到了突然出现在韦根人大营后路的何塞骑士和他借来的强大武装,还有落荒而逃的那些蛮夷酋长。 在这段冒险行为的结束之后,韦迪亚曾经试着总结过这次失败的经验。 比如,在天气晴朗的夜空下,不要轻易的沿着河岸前进,因为不只是你觉得河流两岸的光线好。 当几个打着火把的被拉长的黑影倒映在河岸上的时候,门尔德心中的喜悦霎时间一扫而空了。他甚至已经看到了绿水河对岸牵着的那匹信使留下的马。如果是年轻的时候,也许他还有这个心气去拼上一阵,毕竟自己当年的武艺当年也差点混进北海王庭的卫队,但自从自己丢掉了那根手指之后,他只不过是一个连剑都拿不稳的可怜虫罢了。 就凭他们一老一幼两个人,连拼的资本都没有,门尔德有些苦涩的想到。作为一个执行危险任务的信使,在多少年前他就已经早就心存死志,在这危险丛生的北地奔走,本就是把脑袋挂在脖子上的营生,只是可怜了小韦迪亚了,他才不过是一个刚开始骑马的孩子而已。 门尔德无助的看了韦迪亚一眼,想要给这个孩子一点最后的安慰作为补偿,但令他没有想到的却是,韦迪亚的脸色看不出任何惊慌的神色,他只是望着河对岸的马出神。河对岸有马,但是只有一匹。 看着韦迪亚的样子,门尔德突然感觉到这些年失去过的力量突然就涌回了自己的身体,他握紧了韦迪亚的手,小声说道:“韦迪亚,听着我的话,我记得你骑过马,你会骑马的,对吗?” 这虽然是一个问句,但显然是没有什么可以拒绝的回答的。 韦迪亚抬头看了门尔德一眼,他心里有很多话想问话有很多的 “你也要走了吗,门尔德老师?” “你还没教会我怎么画图呢?” “你忘了萨丁古经的好几个章节我还不会背吗?” 但语言到了嘴边,却变成了非常平静的一句言语:“是的,我会。” 门尔德知道韦迪亚的心里并不是向表面上这么平静,他能感受到韦迪亚的手掌在微微颤抖。 韦迪亚,你是一个很聪明的学生,即使我早就知道,你学东西的时候并不用心,我知道你不喜欢的,你可以早点讲给我啊。 我所见过的最棒的,最聪明的孩子。 虽然还有很多话想跟你要讲,但时间已经不允许了。 门尔德毅然放下的握紧韦迪亚已经变得冰冷的手掌,取而代之的是腰间悬挂的一把短剑。他试着将头转向丛林,但却又在又将头转了回来,他决定最后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个笑容。 “要记得好好把《萨丁古经》背完啊,韦迪亚,那是可是世上最接近真理的声音。” 韦迪亚抱着手上的靴子和门尔德刚刚塞到他手中的地图,飞也似的跑了出去,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趟过的河、又怎么跨上的马。但无论多少年之后,韦迪亚依然都不会忘记,那天夜里的风,那天的月亮,那天的树叶,还有那天夜里唯一一次叫他有印象的声响,那是刀剑出鞘的声音。 等到韦迪亚从马背上悠悠然回过神的时候,天色已经将亮未亮了,信使留下的马带着韦迪亚一路狂奔到了何塞骑士的营地。 看着陌生的行军营帐和围栏,和一些悄悄打量着自己的大普鲁斯战士,韦迪亚使劲眨了眨自己的眼睛,好叫自己试着缓过神来。 一个头发已经变得花白,但依然身披盔甲的战士走到他的面前,在他开口说话的时候,韦迪亚有注意到那些打量的眼光都悄悄的收了回去。 “你骑着我们信使的马,那么你是来自瓦卢诺的信使吗,小子?”老者的话铿锵有力,并带着一种毋庸置疑的权威感。韦迪亚几乎是机械的就将带了一路的地图从身上取了下来——那张地图上详细标注了瓦卢诺镇子附近的地理状况,特别是标注了韦根人的营地位置,还有韦根人可能的布哨区域。 老者接过这张地图后很快进入了状态,即使是他戎马多年,也不能从这张地图上瞧出什么毛病来,一个简略的战争计划已经在他的脑海中形成了。老者高呼一声,营帐中那些原本颇有些无所事事的士兵们便立即加紧行动了起来,按照老者的要求,他们必须在仅有的三刻钟内拿好自己的武装,并且规矩的站在营地外面,至于那些不满的人,他们可能已经付出了代价。 老者叹了口气,原来在南方那会,一般都是一刻钟之内就能完成的。 看着马背上还处于呆滞状态的韦迪亚,老者伸出一只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问道:“小伙子,去瓦卢诺的信使怎么回事,怎么派了孩子过来?我猜你最多还不超过15岁?” “在事实上,他还只有十三岁,马库斯大人。”何塞骑士穿戴着整齐的盔甲凑了上来,从集合到现在,他也不过用了几分钟时间。骑士伸手摸了摸韦迪亚的脑袋,一把把韦迪亚从马上抱了下来,问道:“情况很糟糕吗,韦迪亚。他们怎么把你派出来了?” 老者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他拍了拍何塞骑士的肩膀,问道:“这是你家的孩子吗?真是不赖,比你当年还要强,你当年已经是队伍里最小的哪一个了,没想到你儿子比你还要强。” 韦迪亚艰难的张开了嘴巴,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道:“如果您是在问派过去的信使的话,那就只剩下我一个了,大人。我非常抱歉,但是他们都已经不在了。镇子上死的人很多、很多,韦根人也一样。” 老骑士马库斯看着脸上苍白的韦迪亚,低下脑袋说了一句话:“他们会付出代价,我们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然后从取过从侍从手里递过来的双手剑背在了肩上。 何塞骑士则是并没有再多说一个字,他阴沉着脸颊翻身上马,抽出了自己的佩剑。 看着这个骑在白马上的何塞,韦迪亚突然有种说不上来了紧张感,即使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父亲。 第二十四章 预料之外的决战(上) 第二十四章意料之外的决战(上) 春夏之交的天气总是叫人琢磨不定,昨天夜里的时候,林子里面还不短的冒出阵阵寒气,可等到早上露出太阳的时候,树底下已经变成了个乘凉的好地方了。 马库斯骑士将身边的部队分成了三个部分,何塞骑士领一队轻步兵,跟随着他的还有公爵领来的加西亚军士,而部队里所有能骑马的轻装战士则有别的用途,他们被编成了一队轻骑兵,“叫他们给那些韦根人先上一课。”马库斯笑着对何塞骑士说道。 至于剩下的重装部队则全部有马库斯亲自带领,韦迪亚也被他留在了身旁。 在经过整整一夜的哨兵任务后,蝮蛇将军也有些疲惫了,他断然没想到自己追了半天的目标,竟然只是一个秃了顶的萨丁传教士,在他的身上不但有是没有找到半点有用的线索,反而还折损了个把人手。 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他的鼻子上面有处残缺的疤痕,而这正是他多年养狗的证据。 “大人,我们必须得做好两手准备了,我抓住了一个,但不知道狡猾的大普鲁斯人还有没有另一个。” 梭洛站在军帐前深深的看了这个男人一眼,他自幼就跟随自己,忠诚自然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办事的能力,也能称的上是一把好手。 “你的话我记住了,摩多。我会做这个的,你先去营帐里躺一会吧。” 今晨蝮蛇将军的汇报还是叫梭洛相当心寒的,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么一个小镇里面,还有搞情报的好手。他深觉之前的方案太过于迟缓,即使是布下的是天罗地网也不能叫他满意了,为杜绝后患,他觉得还是先把背后的刺拔掉,更能让自己放心。 梭洛的营地本来就建立在了一处小小的山坡上,因而他可以获得很好的视角。 眼下,韦根人的部队已经包围了整个镇子,无论在战争之前还是战争之后,梭洛一直都在做些远远超过周围人所能做的东西。他向自己的敌人学习,他从一个被自己部落驱逐出来的大普鲁斯人手里学会了有一些简单的绘图技术,伴随着战争的延续,梭洛对周围的大致区域都可以说是很清楚了。 镇子周围的大片森林实在是叫梭洛头疼的紧。他曾经以为这是他突袭镇子的优势所在,却不成想现在成了极大的麻烦。 “这些大普鲁斯人随便往哪个林子里面一扎,我的人就跟瞎了眼一样,况且周围的林子还远远不只有有一片。” 站在梭洛周围的几个将军中,有一个年轻人战战兢兢的走上去,对着苦恼的梭洛说道:“大人,既然我们的实力应当占据优势,那我们为什么不把本部的士兵派出去,搜索一下这片深林呢?” 这显然并不是一个好主意,换做是任何一个别的部落酋长,这个将军立刻就会失去他现在的那顶高帽子,被嘲笑着丢到最底层的军阵里面服役。 但梭洛现在不止要在战术上考虑问题了。他必须要照顾一下别部酋长的心情,以及为这场胜负未定的战争做上一番铺垫。如果战争打赢了,他作为指挥官,自然是无上荣耀的,可以继续追求他的野心。但他一旦输掉了战争,梭洛眯起眼睛看着这个发言的部落将军,像是看着一只自己送上门的羔羊。在几个老将军惊讶的眼光中,梭洛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这是个好主意,孩子,去吧,把这件事吩咐下去,然后那些部队就由你来统领了。” 年轻人满脸涨得通红,在一帮同行怜悯的眼神中,他领走了两百名精锐的本部战士,这些士兵就连昨天的攻城战中,都没有被派上城墙,而现在他们即将在一个靠着血统得到兵权的毛头小子的带领下,去镇子的南边探索根本就不存在伏兵的土地。等待着他们的除了一片看不到边际的平原之外,就是平原之间交互的小片树林,而当这些人警惕的检查过森林之后,他们依然会发现,这里什么都没有。 —————————————————————————————————— 然而,让梭洛并不知情的事情在于,马库斯的援军已经到了,而且他们已经早于梭洛一步开始行动。无论是梭洛在这个时候选择收缩兵力,还是选择保持之前的稳健策略,都不会比现在这个情况更差了。如果说,在昨晚马库斯扎营的位置,距离韦根人的营帐还有二十里左右,那么等到天亮透的时候,双方的位置已经是不到十里的距离了。 随着梭洛将自己的部队更远的探测了出去,韦根人的部队必不可免的被分成了若干个部分: 一部分梭洛自己的精锐被派往了南方,而剩余的本部战士被分离在小镇附近,形成一个松散的包围圈,尽管此时他们的人数已经完全不足以执行他们的任务。 在大营内休息的韦根战士则组成了数量最多,但却也是士气最低的那一群人。他们要么是刚刚承担了一夜的巡逻任务,要么是之前在一线作战过的伤兵人员。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就只剩下了一个指望,早点结束这场战争,或者说是被梭洛承诺的那批援军换下来,回到部落里靠着梭洛承诺的那份奖赏回去好好过日子。 对于一个掠夺民族而言,遇到硬战一直得不到财富,似乎是叫他们士气低落的最好方法。 在这场战役中,很多人都可以说是学到了些新东西。 ————-———————————————————————————————————— 伴随着第一发大普鲁斯的弓箭贯穿一个正在对着树小解的韦根人的脑袋那一刻开始,何塞骑士的西侧战场的结果其实就可以说是落定了。 “看来这些韦根人的脑袋也没有吹嘘的这么硬啊。” 加西亚得意扬扬的抚摸着自己手里的战弓,朝着何塞骑士刚刚站立的位置吹了一个花哨的口哨。 这一箭的结果是叫加西亚自己满意的,一箭射死一个没什么准备的不难,但是射穿多少要费点功夫了。作为一个参加过多次军事演练的老兵,加西亚知道,在战场上杀伤力最大的,其实还是远程武器,只是因为培养一个合格的弓兵实在是太过困难,所以在北地的战场上,弓箭的应用率才显得低了一些。 而何塞骑士今天是没有背弓箭的,可见南征老兵也会有犯错误的时候。 加西亚的心里这样想到。 被贯穿大脑的韦根战士直愣愣的倒在了他刚才排出的那摊东西上面,而一只灰色的马蹄则是踏着韦根人的身体迈了过去,马蹄下隐隐传来骨骼断裂声响,清脆如破碎的白桦树叶。 一匹白马孤身冲到几个韦根哨兵的面前,何塞骑士仅仅比加西亚一个人的箭慢了一步,甚至他的马速还要快过队伍里的其他射手。 几个韦根人的战士这才看到自己同胞倒在地上的身影,慌乱中,他们发出慑人的怒吼声,想要镇住奔来的骑士。但骑士却丝毫不为所动,第一个韦根战士连骑士的脸都没看清就被一把剑削掉了脑袋,他举起自己的斧子,然后却只看到了自己的后背。 另外两个韦根战士聚在一起,想要有个照应,却还是难免一一身亡。骑士高高举起自己手中的长剑,径直冲向两个韦根战士,他们两个人被高高举起的剑晃到了眼睛,站在右边的那个人的脑袋劈成了两半,站在右边的哪个战士则是先被一只盾牌击倒在了地上,继而等待他的,便只有在他眼中不断放大的马蹄了。 不过短短的几个呼吸之间,第一队接触的韦根人就悉数丢掉了性命。何塞骑士将举起来的剑慢慢的垂下来,剑刃上鲜红的血滴缓缓流在地上。 加西亚忍不住咽了几口口水,他茫然的看着自己手里的战弓,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此前,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快的马,还有这般凶悍的骑士。 有个看上去比加西亚还大上几岁的弓手从加西亚身后走上去,他有个同样从南方的战场回来的骑士作为他的领主。拍了拍加西亚的肩膀,说道: “习惯就好了,你得习惯这件事,兄弟。只要你还跟他们打仗,就免不了只能跟在他们屁股后面。” 有约莫几十个人从何塞骑士的马后追赶了过来,除了几名弓手之外,这些轻步兵的组成还包括这么一些人:勇气有余而经验不足的掷矛手、持剑但是没能配上重甲的剑士、以及几个不知道该把他们怎么归类的武装农夫。 这些农夫中的一个有些紧张的举起一面战旗来,好叫那些有些掉队的、迷路的轻步兵们找到何塞骑士的位置。他努力的想让自己看起来瞩目一些,于是便挺直了身子,但可能是因为林子里没有风的缘故,无论农夫再怎么努力,这张威风堂堂的战旗在农夫的手下显得有些歪歪斜斜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吃了败仗。 何塞骑士回头看了眼这面生在半空中不上不下的旗帜,险些没从马背上摔下来。 这时,有个打过仗的老兵凑上去,悄悄的跟打旗子的农夫说了句话。 “要是没风的时候你就摇两下,摇两下就起来了。” 此时再隐藏自己的行踪已经是毫无意义的行为了,韦根人的哨兵就是再迟钝也能反应过来,有一支大普鲁斯人跟他们在林子里交上了火。 几个部落的将军们用着韦根部落里最粗鄙的话咒骂着何塞和他的士兵们,同时也用这声音把自己的士兵都尽可能的聚集起来。但慌乱之下,很多韦根战士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自己的将军在什么位置,有几个晕头转向的竟然朝着大普鲁斯人的旗帜上撞了过去。 林中的惨叫声不断响起,又有几个韦根战士应声倒在了地上。 部落将军们在深林中没有办法判断大普鲁斯士兵的数量,只能凭着战场上目前的劣势来指挥,他们费劲心力的将部队一步一步的从西侧的深林里退到了他们警惕线的边缘,期待着来自营帐的支援和命令。 只是,令这些将军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尝试退出森林的举动正中了马库斯的下怀,在他们的身后等着他们的不是友军,而是大普鲁斯人的另一只军队。 —————————————————————————————————————————— 在这群部落将军们在西侧的森林里与何塞骑士的部队交战时,营帐那边的动静要比这边遇到的还要更大上几分。 一只大普鲁斯的轻骑兵有如一阵飓风一般袭击了韦根人的营地,这些大胆的勇士们在靠近韦根人的前进营地之前的最后一刻才解开绑在马蹄上的麻布,给韦根人防备松弛的营地一个大大的惊喜。 骑兵们没有试图一举拿下营地——他们只是绕着韦根人的营地转了一圈,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将自己手上的弓箭、投矛抛进了韦根人的营帐,并且干掉了几个试图阻止他们行动的哨兵。 等到梭洛带着一群才刚刚手忙脚乱的韦根战士凑成一个队列的时候,那只轻骑兵已经扬长而去了。 这些韦根战士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的袭击,即使是梭洛,也颇有种有力未遂的无力感,他看了看自己身边的几个张大嘴巴说不出话的将军和部落酋长,有些苦涩的说道: “大普鲁斯人这些年学会了些我们不知道的新东西啊。” 不同于他手底下的部队,作为韦根人大军的第一指挥,梭洛已经很久没能静下心来好好休息休息了,在他看来部落的其他将军都不过是一帮饭桶,只有自己的女儿还算是能办的成事,就连自己的儿子爱德华都比这些人强不少。 经过一晚上的修整,扬已经恢复了她的精力,她开始试图说服自己的父亲。“我们应该试着逐一的收回兵力,我们在西侧还部署了一些部队,我们应该先跟他们会和。” 此时的营帐已经变成了靶子,决战的机会就在眼前。如果梭洛此时能振作起来,想办法聚拢自己的六百多名士兵,那么此战的胜负,当是犹未可知之事。但眼前的频传的败绩显然已经开始动摇了这个男人的心智。他信不过那些蠢猪一样的将军们。 梭洛举起了手中的斧头,下达了他人生中第一个谈不上正确的决定。 第二十五章 意料之外的决战(下)(新的一个月,求收藏,求推荐票) “传令!所有的士兵,朝着瓦卢诺镇的南侧进发,我们要当着镇里的居民,将这帮畜生撕成碎片。” 小镇的南侧是一片覆盖了几小片树林的平原,在那片相对平整的土地上,梭洛可以比较从容的集结他所具有的部队优势,跟大普鲁斯人决战。 是的,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在梭洛的认知中,韦根人的部队在实力上可能具有优势。如果他能尽快的收回自己刚派出的那两百名精锐的话。 尽管他们的优势不大可能发挥在一处平原上。 即使刚刚经历过轻骑兵的袭击,韦根人此时也没有觉得骑兵战术有什么特别厉害的地方。 “不过就是跑的快些罢了。”一个韦根战士不屑的说道。“只有女人,小孩子还有大普鲁斯人才会骑马。” 他的话引起了很多韦根战士的认同。 在很多韦根人的眼中,大普鲁斯人的马要么是用来逃命的工具,要么是用来干活的大牲口,很少有韦根人把英勇的战士跟马联系在一起。当然这也是跟他们见过的骑兵太少有关,韦根人从来都没有见过什么成对的骑兵,在他们的眼里,大普鲁斯人偶尔会骑马,然后有的时候用它拉去货物,偶尔有大普鲁斯人试图骑在马上跟他们作战,但也都被制服了。 他们可能需要些深刻的教训才能记住,永远不要试图在平原上用步兵挑战骑兵,以步制骑的科技起码还有个几百年的军事演化才能点出来,现在是建制骑兵部队横行的时代。特别是由经验丰富的老骑士指挥的重骑兵部队。 —————————————————————— 如果梭洛听了扬的建议,那么事情很可能不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也许好些但也有可能会更糟糕一点。 刚刚席卷过韦根人营地的轻骑兵恰如其分的赶到了梭洛丢在小镇西部的部队身后,而此时的这只部队才刚刚被何塞骑士赶出他们森林,他们现在看起来像是用自己的屁股在欢迎这些轻骑兵一样。 “那是什么东西?难道是大普鲁斯人的巫术吗?”一个眼尖的韦根战士突然在自己后方的平原上看到了一片扬起的尘土,听到了马匹践踏地面的响声。 很快,不只是一个韦根人的战士看到了这一幕,士兵们自发的站成一排来对抗这些并做一群跑的骑兵,看着逐渐迫近的骑兵,有几个胆子比较壮的韦根战士举起了自己手中的投矛。 但他们能做到的也就只剩下举起来了而已。 这些轻骑兵的马速已经跑到了接近极限的水平,所谓韦根人眼里“数十步的安全距离”,跑起来也就只是一瞬而已,这些韦根战士们还没来的及瞄准,这些大普鲁斯轻骑兵就已经跑到了他们脸上。 —————— 在镇西侧的战场变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小镇的另一侧表现的还是相当静谧的。 韦迪亚和老骑士马库斯正潜伏在小镇南侧不远处的一片森林里,为了减少噪声,马库斯和他的重甲部队纷纷选择了下马慢行,就连象征着马库斯荣誉的红狮旗帜也别暂时放了下来。 一片虫鸣声中,韦迪亚感觉自己的心情正在变得平和起来,望着面前的平原,他想象着一个又一个韦根人站立在哪里的样子,这些韦根人虽然高矮胖瘦各不相同,但却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的斧刃上沾着血。 “这两天的经历已经叫我觉得自己是个男人了。”韦迪亚慢吞吞的说道,“就如同那些书上所说的人,我已经失去了自己的至亲。” “我今年十三岁,按照死一个至亲增加一岁,那我便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男子汉了。” “那你要做什么呢,十六岁的男子汉?”因为现在还没到动手的时候,马库斯便掉过头来,颇有兴致的跟这个自言自语的孩子聊到。“十六岁,那可是个会使剑的年龄了,你想怎么样,杀掉三个韦根人为自己复仇吗?” 韦迪亚沉默了,虽然已经见惯了死亡,但要说让他亲手杀掉三个活生生的人,对他来说还是过于血腥了,特别是当他已经见证过鲜血淋漓的战场。死在城头上的人不只有瓦卢诺的镇民,更不乏冲上去的韦根人。后者虽然更能打,但因为缺乏后勤的保障,有不少还没有死透的韦根战士被愤怒的市民割破了喉咙。 马库斯却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一个战士,孩子,你要知道,成就一个战士最快的办法,那就是复仇。杀人这种事情说起来晦气,但时间长了也就这么回事,你得学会先动手才行。”岁月已经给这个骑士深深的划痕,无论他头顶上的白发,还是他脸上的褶皱,都在无时不刻的提醒着他,他已经老了。但即便如此,马库斯还是说着这般硬气的话,好像在和另一个自己对峙一样。 当马库斯用玩笑式的口吻说起这句话的时候,周围的几个马库斯的侍从也都跟着笑了起来,这叫韦迪亚的心里觉得有些害怕,就像是一个人一下子掉到了狼窝里一般。 在上午时间过一半的时候,梭洛聚集到了三百人赶到了他预设的战场上。 在事实上,他也有点弄不清楚自己现在有多少人了。这次战争中死于非命的战士实在是太多了,编制好的部队不断减员,在这个数首领来预估敌我军队数量的时代,战争一旦开展到一定程度,根本没人能做到牢牢掌握士兵数量的变化。 梭洛不满的看了看自己站的颇为零散的部队,因为自己的精锐被排到了南部地区还一时撤不回来,他手上的这些从其他家族奔赴来的士兵虽然也是精锐,但多半勇武有余而纪律性稍显不足。即使他再三强调了野战时队列的作用,那些将军也就只是应付应付了事。 之前攻城战的损失还是多少降低了自己的威望啊。梭洛难免有些失落的想到。 小镇上的士兵们麻木的站在城墙上,等待着同样麻木的韦根战士们下一步的行动。昨天的战争已经抽干了他们所有的血性和对战争所谓的浪漫向往,现在已经不能指望他们出城野战了,即使是再完成一次像昨天哪有的血战都是有力未遂。 韦迪亚睁大了眼睛看着梭洛的部队,虽然大部分韦根战士已经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但仍有一些韦根战士在对着城头挥舞自己的斧头,像是在叫嚣一般。城头上的守军们也有些个青年有气无力的回骂了回去,虽然他们虽然彼此语言不同,但依稀可见的是,他们神情还是蛮相似的。 “小伙子,你觉得他们的部队怎么样?”因为距离马库斯估计的最佳时机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他还是选择跟这个孩子聊起天来。就像他在十几二十年前在部队做的那样,那时候部队里的新兵都觉得他是个挺好说话的中年人,因为他总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 凭借着自己对军队的了解,韦迪亚只是稍加思考就答了上来:“他们应该实力不错。披甲率很高,而且身上杀气很重,是见过血的精锐,更况且现在看起来士气也很好。他们的将军选择了一块相当空旷的空地作为战场,表面上看是暴露了自己的军事力量,但是在事实上却是能给敌人不小的压力,也是对自己实力自信的表现。即使只是在备战的状态,士兵们也保持着相当的警觉,想要在突袭应该是很难了。” 听到韦迪亚的解释之后,马库斯脸上轻松的表情变得稍微凝固了一些,就连手上擦拭骑士枪的动作也慢了几分,他本来以为韦迪亚会从人数之类的角度回答此类问题,但是没想到还是个孩子年龄的韦迪亚已经达到甚至超过部落时期将军的战略水平。 “要不?从现在开始,你准备起来做个军官吧?你要是真打算这么做,打完这仗我就封你做我的骑士,你要是真想当指挥官,还是有很多东西要学的,我慢慢讲给你怎么样。” ————— 何塞骑士率领着的部队已经和轻骑兵碰上了头,那些坚韧的韦根人给这些有些大意轻骑兵同样以深刻的教训。 不仅仅是韦根人的将军,就连每一个韦根战士,都清楚的明白一件事,这些大普鲁斯人是绝对不会放过自己的,他们非常清楚这些年,他们、还有他们的部落做过什么事情。 血债必须血偿。 轻骑兵的第一轮冲击虽然冲散了韦根人的部队,但却也叫他们清醒过来,这些身经百战的勇士们在部落将军的指挥下站成更加密集的阵型,并且最终抵挡住了轻骑兵的第二轮攻击。 一个骑在马上冲锋的公爵领战士惊恐的发现,冲在自己前面的几个兄弟被韦根人从马上拽了下来。韦根人的密集阵型阻挡了战马的脚步,叫他们无法从容的穿过战阵,当马速不能成为骑兵的依仗时,骑马的作用被无限制的拉小了。在近身肉搏这方面,本就不熟悉马战的轻步兵遇上了凶猛强壮的韦根战士,更况且一个轻步兵可能要面对的是站成两排的好几个韦根人。 长矛入肉,刀斧劈开或是砍下脑袋。 出于对死亡的恐惧,这个公爵领的战士决定调转马头绕到韦根人的侧翼像一开始那样向韦根人投掷些远程武器来消耗他们。 但他的行为引起了更大的混乱,站在他身后的伙伴还没有意识到前面发生了什么,他们正意气风发的准备再收割一次韦根人的脑袋,面对突然调转过马头的人,他们大吃一惊的同时已经有些躲闪不及,一时间,轻骑兵还有了相撞坠马的丑相。 腾出手来的韦根战士们适时的给这些几乎停滞的骑兵送上了一阵投矛,又掀起了一番惨痛的叫声。 毋庸置疑,这些韦根人战的英勇,但他们的努力并不能改变命运。 他们面对的是两倍与他们的正规士兵,其中更不乏还有带队的何塞骑士,以及一些优秀的北地弓手。 轻骑兵虽然自身有了很大的伤亡,但韦根人同样付出了相当的代价。 在第四分之三个上午即将过去的时候,何塞骑士终于砍倒了最后一个还在保持抵抗的韦根人。 那个韦根人戴着高高的头盔,样子好像是个他们的将军。在他倒下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插上了三四根箭,大普鲁斯人的血和他自己的血已经将他身上的盔甲染成了红色,但他依然奋力抵抗,直到何塞骑士用剑刺穿了他了未被武装起来的脖颈。 经过这场血战之后,很多大普鲁斯的战士们的身上都已经开始微微颤抖了。一个才上过战场的掷矛手茫然的看着自己手上的仍然还残留着温度的血——他刚才用一根断掉的制矛刺死了一个重伤的韦根人,而那个韦根人在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依然还死死的盯这他的脑袋。 对于何塞骑士而言,这场战争对他也并不轻松,他身下的白马不断地从鼻孔中喷着白色的粗气,就连他绑在左手上的盾牌也增添了几道裂痕。 但何塞骑士知道,现在还远远没到休息的时候,他命令所有还能骑马的人抓紧找到一匹马骑上,还让另一个农夫接过之前那个农夫手中举起的军旗,找一块空地把他挂的更高一点。 这时候就显现出从公爵领借到的杂马的用途了,即使是何塞的轻步兵部队同样也有马,他们虽然不懂得马上作战的艺术,但是骑乘代步还是可以的。 此时,因为梭洛过于急躁的聚拢部队,现在小镇附近森林的归属权已经收在了何塞的手里,凭借着灵活的行军速度,他的部队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向韦根人的部队发动冲击。 ———————— 小镇的南侧,就连给马库斯牵马的侍从都知道,仗已经到了不得不打的地步。 过长时间的等待会消磨士兵的斗志和体力,而这些东西对于进攻方会显得更加重要。树林中的战士们已经颇有怨言,长时间的穿戴重甲叫他们的胸口透不过气来,而无处不在的蚊虫则是在一点点消磨着人,甚至是战马的耐性。 第二十六章 平原上的骑士 任凭任何北地的一个领主带领军队,都不会等到四分之三个上午都过去之后,再跟敌人决战。特别是等到要命的午后,士兵们甚至会拒绝在正午的阳光下作战,有很多时候,战争会因为时间问题被迫终止。 马库斯依然眯着眼睛,他在试图等待一个机会。 马库斯的身边的侍从忍不住提醒道:“大人,韦根人明显还在聚集部队的,我们等不了太久了。” 这位侍从的意见在林子里引发了一阵共鸣,士兵们小声抱怨他们不介意去跟韦根人拼命,因为那样总好过扎在林子里喂蚊子。 站在马库斯身旁的几个骑士也是依旧保持着不慌不忙的神情,好像穿在他们身上的不是重甲,而是一件轻薄的衬衫一般。他们“不经意间的”回头瞥了一眼那些有意见的士兵,那些士兵便很快的安静了下来。 直到城镇的影子照映在地上的区域逐渐减小,韦根人的士兵们彻底暴露在阳光下。直到对面的山坡上升起一面带血的骑士剑的旗帜。 马库斯朝着站的离他并不很远的几个骑士点了点头,伴随着十几匹马的嘶鸣声,骑士们开始在侍从的帮助下爬上了战马。 马库斯带上了一面精铁打造的头盔,阳光穿过树林洒落在马库斯的头盔上,映出太阳的颜色。 看着这一幕,韦迪亚小心翼翼的趴在自己原来的位置上,一口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是打搅了骑士们的计划。 但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也许从一开始,马库斯就没有考虑过用突袭解决战争。也许是出于对贵族荣誉的自豪感,马库斯一行骑士慢悠悠的从树林里走了出来。 直到所有的韦根人都看见这些身上闪烁着金属光泽的骑士,并且把脸朝向他们的时候,马库斯一行人才开始了他们的行动。 骑士们不急不躁的站成了一个三角形的阵列,而马库斯则是骑着他的黑马站在了阵列的最顶端。 韦迪亚看着这些闪闪发光的骑士,从他们的行动中,韦迪亚看不出他们有丝毫紧张的样子,如果这不是在战场上,韦迪亚甚至要误认为这些人正在准备参加一场豪华的领主聚会,并准备在聚会上跳一支舞。 此时,这只骑士组成的部队距离韦根人的军阵还有二百步左右的距离。 韦根人战士们已经纷纷抓紧了手中的投矛和飞斧,如果这些大普鲁斯人还想像清晨的时候那样袭击他们,他们必然不会让这些畜生如愿以偿。 即使是再慢的速度,双方的距离也是不断逼近的,当双方还剩下百五十步距离时,韦根人中站在第一排的士兵朦胧的感觉到,这些骑士们的速度似乎稍微快了一点点。 所有的韦根战士都不屑了,就连蝮蛇将军摩多的那颗独眼上都冒出几分不解的神色,如果不是担心这帮花哨的东西背后陆陆续续走出来的那些重甲士兵,他甚至准备下令让这些士兵主动冲上去迎敌。 马库斯一行骑士像是已经跟这个世界隔绝了一般,他们固执的按照着自己原来的节奏缓缓前进,战马在草地上留下一行蹄印,作为他们来过的痕迹。 他们将距离继续拉近到了一百步。 “呸,懦夫!” 一个韦根人的士兵朝着地上吐了口水。“大普鲁斯人也就会耍耍滑头。” 并不是每一个韦根战士都还能保持乐观了。有些部落将军已经开始暗自吞咽口水,他们能从地面的颤动中隐约感受到这些骑士非同寻常的分量。 五十步。 马库斯骑士终于夹起来了他的武器,一杆镶上了铁尖头的木制长枪,在这之前,这些骑士们一直竖着他们,像是一行行走的松树。 在这些骑士发出战吼之前,摩多怀疑这些人会“将沉默进行到底”。当这些骑士发出战吼之后,摩多又在怀疑此战之后他会不会再聋一只耳朵。 骑士们的战吼声音宛如咆哮的雄狮,他们的马蹄声有若传说中的雷神之怒。当两者合二为一的时候,任何一个还存在五感的人都不能在他们面前保持足够的镇静。 与先前慢吞吞的速度相比,这些骑士们在最后五十步的速度快的惊人。摩多几乎是靠着多年在战场上的肌肉反应才成功的将他手中的骨矛投掷了出去。骨矛带着可怜的呜咽声撞在了马库斯的身上,可它竟不能拦阻这个骑士哪怕只是一瞬的时间。 骨矛撞在骑士的身上,碎成了几个可怜的骨片,发出了细微的声响。 仅此而已。 马库斯的长矛精准的刺中了他面前的第一个敌人。这个韦根人是个健壮的老兵,他试着用自己的身体来停滞住这个骑士。 “他勇气有加,” 马库斯骑士在战后评价道,“就是有点不长脑子。” 因为他的鲁莽行径,本来只能杀伤一个人的长矛贯穿了两个人。马库斯手中的长矛仅仅是微不可察的弯曲了一下,继而便直接贯穿了这个莽夫的身体,连带着像是穿葫芦一样的又刺穿了另一个人的身体。 即使是再大的臂力的人也没有办法带着一根身上挂着两具尸体的长矛继续作战。马库斯娴熟的将手中的长矛丢出去,然后看着他刚刚的目标像是两只破麻袋一般的被丢了出去。 在韦根人惊恐的眼神中,他们的阵列就像是一片被木犁锄过的土地一般,被犁开了几道或宽或窄的口子。 重甲骑士经过的路上,只有重甲骑士呼啸而过。 在穿过韦根人的战阵之后,骑士们继续在之前的行进方向上前进了一段距离,在拉开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之后,他们开始再一次的组织阵型。 这些骑士身上其实也并非是毫发无损,他们的身上也多少沾染了些自己的血。马库斯已经发现了自己的骑士团兄弟们可能是因为多年没活动筋骨,在面对如此不专业的步兵阵列上还受了些擦伤。 其实就连马库斯自己胯下的战马的腹部也有一道伤痕,在草地上流下了些许的痕迹。 但这一切其实并不重要。 因为韦根人的军队,马上就要溃散了。 当你面对过一次重骑兵之后,你这辈子都不会愿意再面对他第二次。 望着又重新列起阵型的重骑兵们,那些还未受到伤害的韦根战士们心头那种微微的劫后余生的喜悦感便又荡然无存了。 “这根本就是魔鬼!这是怪物!”一个阵列中央的老人绝望的呻吟道。“我们再勇猛的战士又怎么跟这样的部队为敌呢?” 方才,马库斯一行骑士所选择的主攻方向的防线恰巧是老人的部落战士,他的人手死伤惨重,仅目测下去,就阵亡了二十多个人。 听着老人的怒吼声,站在他身边的几个位高权重的将军和韦根部落的酋长、大的家族继承人纷纷向老人投去怜悯的目光。 蝮蛇将军是最早恢复过来的人之一,他这个时候已经顾不上编制不编制的问题,将军绝望的拉起了十几个人朝着梭洛的方向奔了过去。 “现在已经不能对胜利抱有太大的指望了,我们突围吧,大人。” 和他一起行动的还有梭洛的女儿,扬。扬的权利比蝮蛇更高一些,因而她带来了更多的士兵。 这些忠诚的韦根战士虽然还没有摆脱对骑士的恐慌,但他们知道自己是在掩护自己的领袖,因而强打起了士气。这些人很可能致死都不会后退一步了。 梭洛被自己的两个亲兵架了起来,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即使是有那个佛罗斯的傻小子给自己背锅,他也摆脱不了这次战败的恶名了。特别是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周围的几个部落的酋长看着被人团团包围住的梭洛,在一阵嫉妒的同时也开始招呼起自己的手下人。 平原上,韦根人原本有些松垮的三道战线不再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团在一起的小分队,就像是一只只收到刺激之后蜷缩起来的刺猬。 这才是韦根人在平原上作战时真正惯用的战术。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部落群体紧紧的靠在一起作战,他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亲人,比起临时组成的编制,只有亲生的兄弟才能叫他们放心。 重甲的步兵们这才跟随上自己统领的步伐追了上来,他们瞧着这些龟缩起来的韦根人,都愣了神。就如同韦根人缺乏对抗骑兵的经验一样,面对这样的大刺猬,这些大普鲁斯的步兵也是一样的手足无措。 一阵马蹄声由远而近的响起,同时传入人们耳中的还有从另一个方向赶来的零星的脚步声。何塞骑士指挥的轻步兵军团和韦根人南方的援军几乎是同时赶到了战场。 望着战场上的局势,何塞骑士的心里一阵大定,他已经从韦根人的战术中看出了端详。就像是多年前一样,重骑兵犁开战场,重步兵上前压紧战线,弓箭手自两翼释放压制敌人的火力,而轻骑兵就像是一群猎豹一般冲下去收割战场。 何塞连续呼吸了好几次,以克制自己直接投入战场杀敌的冲动。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方面军的指挥官了,要想下去杀敌也总得先安排好士兵的战场任务才行。 站在他身后的轻步兵默默的注视着自己的白马将军,他们看着何塞骑士站在战场的一侧,身上的披风还在随风颤抖,士兵们期待他能说出一番话来。 何塞骑士仿佛听到了士兵们的呼唤,他转过头去,一连深呼吸了几次,最后对着士兵们喊道: “都愣着干嘛,冲上去,我们快赢了!” 说罢,何塞便在一帮轻步兵们艳羡的目光下,骑着马猛扑向了一个已经被包围的韦根人小团体。 如果有人能够看到何塞骑士面罩下的表情一定会暗暗心惊,他的眼中没有任何对于战场的恐惧和对死亡的严肃和尊重,有的只是疯狂的兴奋感。 在临近韦根小团体的时候,何塞骑士纵身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他借助奔马带来的惯性直接冲进了敌阵的中央,就像是那些在神话中出现的英雄一样的飞了过去,用自己手中的盾牌猛击了一个韦根将军的头部。 其实何塞吃不准那个人是不是一定就是个将军,但凭借这这两次跟韦根人的交手,何塞隐约发现这些韦根人往往是帽子越高地位就越高,挑个帽子高的打准没错。 何塞手中的盾牌在撞到韦根将军的头盔之后变得粉碎,而那个韦根将军的脑袋也没好到哪里去。他的头盔被打掉了一半,另外的一半还歪斜的扣在他的脑袋上,头盔的边缘割伤了他的脸颊,而他面部裸露的那部分又插上了几片崩裂的木片。 面对着突然就从天而降的何塞骑士,这些韦根战士有些吓傻了。趁着周围的韦根战士还在发呆的功夫,骑上一把抓起了韦根将军的脖子,把他像是提起一只小鸡一样的领了起来,然后重重的丢了出去,数名背靠背站在一起的韦根战士们躲闪不及,被他们自己的酋长压倒在地上。站在那一侧的两个大普鲁斯剑士没有辜负何塞骑士的努力,他们乘机冲上去干掉了站在那一侧还在抵抗的韦根人。 在确保了一侧的安全之后,没有了后顾之忧的何塞骑士拖着一条半瘸的腿在另一侧的战场上一连砍翻了三个韦根战士。凭借着出乎常人的强大臂力,和凶猛直率的击剑方式。这些韦根战士在何塞手上简直没有一和之敌。 至于那些从南边林子里赶来的二百多名韦根战士,他们还没有站定脚步,就接受了一次重骑兵的洗礼。 他们做的比刚才那三百多人更强些,有两个骑士的侍从可能是因为技艺不精的缘故,在冲过韦根人阵地的时候被拽下了马,那些韦根战士出于恐惧的缘故,用最残忍的手段干掉了这两个人——他们将这些骑士带着盔甲切成了若干个碎块,直到这些筋肉都不再跳动为止。 如果这批战士能及时的重整片刻,然后循序渐进的撤退,没准还能留存住大部分人手的脱离战场,可他们的指挥官——那个被当作替罪羊的年轻将军则被他对于得胜之后的荣誉的渴望迷昏了双眼。 他下令让这些韦根战士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向敌人的重步兵阵型冲锋,和他的同伴们汇合。 在已经面对过一次骑兵的威力之后依然选择性的去无视骑兵的威慑,单纯的只能看到战场上步兵发挥作用的人,我们通常不称呼他们古板,而是愚蠢。 韦根人在战场上能调动起来的最后一只生力军被浪掷在了完全不必要的地方,这些来自坎贝尔家族的精锐战士在被击溃之后的表现甚至要更遭过那些各自为战的部落士兵。他们直接溃散了,作为一只只溃军逃向了他们的沼泽。 第二十七章 溃败 正午的阳光照在瓦卢诺南部的空地上,今天的北地依旧阳光充足。 这本来该是个好日子。农夫扛着自己的锄头耕地,商人为了一个铜板的价格跟市民斤斤计较,老师教导他的学生识字联系,母亲哄着刚出生的婴儿入眠。 但今日注定无眠,镇子上的守军们不敢置信的看着朝着远方的沼泽撤退的韦根人,乔伊斯镇长当机立断的组织了镇子里的一些小伙子去追击韦根人,这也是小伙子们自己的要求。 威廉从父亲的马厩里面挑了一匹最好的马用来参加今天的逐猎庆典。他控制着自己尽量不去看失去了两根手指的左手。在昨日的战争中,他幸运的活了下来,但是又不幸的失去了两根手指。 好在这场战役过后,镇子里面会增加一大批残疾的市民,谁也不再嫌弃谁了。 威廉披上了一身正经大普鲁斯南部的皮甲和一顶韦根人的头盔,这叫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不伦不类,但这些东西确实能提供比体面的亚麻衬衫更好的防护。 威廉和几个年轻人从自己的家中出来,骑着马穿过镇子上的街道,站在街道两旁的市民们给这些小伙子以热烈的掌声。有些姑娘还大胆的将花球投掷到这些小伙子们的身上,在这些小伙子茫然的抬头去寻找花球的主人的时候,那些投掷花球的姑娘们则是带着娇笑着躲进了家门。 站在威廉身边的几个小伙子很受用这些奉承,他们高兴的跟市民们招手,并且喊道 “相信我,我们一定会给那些韦根人一个深切的教训,把他们揍到连自己的孙子都不敢再踏上帝国的土地半步!” “让他们的血迹从瓦卢诺的城下流到北海沼泽!” 小伙子们的热情得到了市民们更加热烈的回应,恍然间,就连他们自己都快觉得是自己驱逐走了韦根人,而现在这些居民正在为自己庆功。 威廉感觉自己的头上也被人来了一下,当他抬起头时,他的目光撞到了一个瓦卢诺镇上的姑娘,这个姑娘看到威廉疑惑的目光之后,不像其他姑娘故作娇羞的躲了起来,反而是回以更加热烈直率的眼神。 在姑娘从炽热到疑惑,最后又到失望乃至绝望的眼神中,威廉低下了脑袋,甚至还伸手扶正了戴在头上的韦根头盔,尽管因为头盔的大小并不是完全合适,韦根人扁平的头盖骨配不上这么高高翘起来的大普鲁斯尖脑壳。 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份唾手可得的爱情。 城头倒下的那一天,他梦到了扬被一帮愤怒的市民绑在火刑架上烧死的样子,他能模糊的感觉到那个人就是扬,但他却无论如何都看不到她的脸。 而执行火刑的人正是镇上的修士门尔德,还有镇长乔伊斯。他站在人群中,看着那个姑娘被火焰一点点的吞噬。他想要大声的喊出来,但他无论怎么努力,都叫不出任何声音来。 当天夜里,威廉被一阵令人心悸的呼喊声吵醒醒了,他有些庆幸的发现自己的只是躺在了自己家里的床板上,而他敬爱的父母正有些担忧的望着他。 “你梦到了什么,威廉,竟把你吓成这样。” 父亲问道。 当威廉听闻韦根人战败了的时候,他不顾父母了阻拦,再次加入了战场。 街道再长又总有走完的时候,这些被赞美冲昏的头脑的年轻人直到离开镇子的那一刻起,才看到了战场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般容易。 韦根人虽然溃散,但却并没有放弃抵抗。他们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还时不时的朝着追杀他们的大普鲁斯军人投掷枪矛。 城外的战场的烈度甚至还要高于他们经历过的那场城头上的血战。不断有人惨叫着倒在地上,不断有人身体的某些部分脱离主人飞了出去。 有个刚出镇门的青年疑惑的望着天空说道 “今天太阳这么好,怎么会下雨呢?” 当他用手摸完头顶之后,他才意识到刚才淋在他头上的是什么。 从这次战役以后,这个男人的头发就永远的秃掉了一块,任凭他怎么延医用药,这块头皮都顽强的作为一快不毛之地而存在着。有个巫师说,那是他的这块头发“自愿的停止了生长,而并非有什么外在的伤痕。” 韦迪亚悄悄的跟在了一帮重步兵的身后,并且自顾自的从战场上搞到了一根半毁的短矛,像模像样的挤在后面冲了出去。 “我马上就要成为一名骑士了。”韦迪亚在心里对着自己喊道,“就算只是走个样子跑下来,对自己也是颇有裨益的。” 为了摆脱内心的恐惧,韦迪亚发现战场上的其他人都在大声的喊着自己的名字,或者是自己的家乡之类的东西,韦迪亚想了想,他也跑到了一处战场的空地上,自顾自的大吼了一声,算是给自己壮胆。 “我是北地的骑士之子,韦迪亚!北地之子,韦迪亚!” 韦迪亚稚嫩的嗓音很快淹没在了喧闹的战场上,但在他自己的心里却洪亮无比,这是他第一次在战场上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伴随着有一只大普鲁斯的生力军加入了战场,战争的结果就已经很明确了,这场由韦根人挑起的侵略战争,最后也以他们的惨败为结局告终。八百多名英勇的韦根战士出征,最后仅仅剩下不到二百个跟狗一样落魄的韦根人爬回了沼泽,如果不是梭洛的儿子,爱德华·坎贝尔率领着不到二百人的援军携带着补给去支援梭洛,估计韦根人连这个数都留不下来。 已经获取了大胜之后的大普鲁斯战士在沼泽的边缘发现这只部队之后,因为摸不清韦根人的虚实,便主动放弃了继续追击。在事实上,这次的追击战已经从正午追逐到了黄昏,士兵的体力已经消耗到了极限,想要再跟韦根人展开一场较量已经不现实了。 士兵们根本没有赶上吃午饭的时间,甚至早饭也就是草草的吃过一口,如果不是为了守卫家乡,这些士兵早就罢工不干了。同时,一只站在前线的指挥官也同样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比如何塞骑士,他一连换了三匹牲口,就为了能多追上几个韦根战士。 何塞骑士有自己的看法 “如果不是腿坏了,我能一直砍韦根人直到沼泽。” 这当然都是后话了,眼见的大普鲁斯人的士兵逐渐的停止了追击的脚步,特别看到那几个身上已经沾满血的骑士调转了马头,很多韦根人忍不住都哭了起来。 追杀敌人的感觉和逃命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很多韦根战士眼见的敌人停止了追击,干脆就昏倒在了草地上。 几个部落首领摊倒在草地上,看着已经变得进气多,出气少的几个酋长,谁也没有力气去指责谁了。 蝮蛇将军摩尼在逃难的时候被一支弓箭扎穿了半边耳朵,如果他还有幸在医疗条件几乎为负数的部落营帐里面活下来的话,他就真的完成了他聋掉一只耳朵的想法。 扬也同样的摊倒在了草地上,在忠诚的韦根人部落的血脉纽带的保护下,这些重要的家族成员多半是可以活下来的。眼前的这一幕只叫她感叹,这本来是她给大普鲁斯人安排好的剧本,但没想到最后演员的名单却调换了个个头。 梭洛在人群中中了一剑——为了掩护部队的撤离,勉强振作起来的韦根人第一勇士还是没忍住亲自下了战场。虽然他穿戴上了年轻时期的盔甲,平时行动起来还没觉得什么,但直到亲自动手的时候,梭洛才感受到年华的老去。 肢体的衰老要先于脑力,当梭洛挥舞起战斧的时候,他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臂力有所下降,这一下直接就要了他的老命。飞出去的战斧堪堪切开了那个骑士的半边头盔,而不是半边的脑袋。那个骑士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咬着牙反手切到了梭洛的肩膀。锋利的骑士剑划开了梭洛的骨头,即使是再硬的兽皮也挡不住特制的利器。 韦根人不能自己生产铁,有数的铁块都镶嵌在了武器上增加威力。 为了稳定军心,梭洛只叫两个亲兵扶住自己离开了战场,好叫士兵们觉得自己的领袖只是受了些轻伤。 但梭洛已经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手臂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且不说别的,一路上流出的血就已经能要了这个男人的命。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梭洛咬紧了牙关,自己的野望是结束了,可他还得想办法给还能活下去的人指一条活路。 爱德华其实是给了梭洛一个惊喜,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一直都看不上的儿子,竟然能仅凭自己的一道口谕,就能带来这么多的战士,特别还是在他已经带走了自己绝大部分支持者的情况下。 梭洛下达了他的一生的最后一道指令:传爱德华·坎贝尔来到他是身前。 几个梭洛的心腹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硬拖着自己疲惫的身躯去执行了这个随时都有可能变成前任酋长的酋长的命令。 “传弗霍沼泽地最高统帅,韦根人的榜样,梭洛·坎贝尔大人的命令,后军统帅爱德华·坎贝尔立刻前来!” 卫兵洪亮的声音传遍了整片沼泽,所有还能动弹的人纷纷把目光投向了这个坎贝尔家族的“私生子”,这个才刚刚复兴的家族人丁不算兴旺,到他这一代主干只有梭洛这一对儿女,爱德华虽然是个私生子,但依然有不少人早就把他放在了储君的位置。 这其实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梭洛在之前从来没有在公共场合直呼爱德华的全名,即使是在爱德华的成人礼上。 爱德华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梭洛的面前,这个才不过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被眼前的修罗场景象下的不轻,但一想到自己身为梭洛的儿子,又强打着精神去安排人手照顾这些伤兵。在这一点上,虽然此时的爱德华还没有真正的展现过自己有什么军事才能,至少在笼络人心这一块手段上已经不亚于梭洛本人了。 “站起来,爱德华。”梭洛颤抖着自己的嘴唇命令道。这是自爱德华成人以来,梭洛第一次认真的打量爱德华站起来的样子。 他果然是继承了他母亲的不少血脉,身材虽然看起来瘦弱一点,但骨架却足够高大,假以时日或许也能成为一个伟大的领袖。也许是刚被大普鲁斯人击败过,梭洛此时对于儿子身上的大普鲁斯血统的厌恶减少了几分。 爱德华茫然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在迟钝也已经发觉到了梭洛的虚弱,特别是他那苍白的嘴唇,已经几乎没了血色。他想要劝自己的父亲好好休息一下,有什么话等以后再说,但出于对自己父亲多年的服从,即使是这样的话他也再难说出口。 梭洛几次张开了嘴巴又闭上,这不是处于虚弱,相反,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好了一些。他只是突然不知道该对这个儿子说些什么。他这些年醉心于对权力的争夺,而对这个孩子亏欠了太多,此时无论再对他嘱咐什么东西,教导他任何治理部落的经验,都显得太迟太迟了。 “记得照顾好你的姐姐,她其实并不是真的不爱你,而是不擅长表达。对你,她其实要比我强多了。”话说到这里,梭洛顿了一顿又说道:“给你在这次战役中安排任务,是你姐姐的要求。” 这件事情的真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梭洛这么讲了出来。 爱德华这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这个曾经在部落里如日中天的男人。这完全是托孤之言!爱德华在心里打了一个寒颤。 对于继承部落这件事请,他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么一两次,但对于这个位置他说不上渴望。上有这么传奇的父亲,而且还一直保持着身体健康,如果不出意外再活个十年甚至二十年估计都不成问题,再不济自己还有个那么优秀的姐姐,部落酋长的位置说什么也轮不到自己来做啊。 第二十八章 酋长和镇长 “父亲,请您千万不要再说下去了,还是您的身体要紧。” 爱德华最终还是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的心声,直到现在,他依然对父亲的健康抱有幻想。 “这场战役之后,部落要元气大伤,无论你做什么打算,只要我咽下这口气,对你来说都是有利的,不要有什么顾虑的,把责任都交给我就行了。”梭洛知道,让这个年轻人接受这一切还需要时间,他现在对这个年轻人充满了耐心,但是他自己却已经没有了时间。很多事情如果他不说,可能就会变成一笔笔的烂账。 “你一直以来都做的很好,不好的人是我。”梭洛没头没脑的冒出来这么一句话,在爱德华变得惊异的眼神中,梭洛继续唠叨了下去。 “你会是个真正的中兴之主的,你有能力,是的你有,只是我不愿意承认而已……妈0的、老子一直就把你当个婢养的!我做了什么让你这么对我?” “我这辈子完美无缺,即使是我输了这次战争,我也不觉得自己做错过什么。只有你,爱德华,我的儿子……” “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污点,我唯一的污点!我一直都这么认为。”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污点在你身上,但并不是你。是我自己没能把你教导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然后不敢面对罢了。” 梭洛的脸颊上流下两行泪来,他说话的声音时大时小,时快时慢,而且断断续续的。 “你一定会怪我的,只是你不说而已吧?” “来啊小子,是我的种就上来咬我一口啊,让我看看你的牙齿有多锋利!能不能在这块沼泽上啃下一块肉来!” “我从未怪过您,父亲。” 爱德华的身体从微微颤抖到最后逐渐平静下来。不仅仅是梭洛解开了自己的心结,就连爱德华也是这样。 “我未曾怪过你,爸爸。” 即使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么多话,一次也没有。我也永远爱你,爸爸。 当爱德华从梭洛的尸体边上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意识到,爱德华已经变了一副模样,就像是梭洛的一部分住到了爱德华的身上一样。 新上任的坎贝尔家族的酋长第一次发布了他的指令。 “所有人,我们不能再赖在这里了,那些大普鲁斯人随时都会再回来的。有救的伤员能带走的就带走,至于带不走的人,” “我祝福你们,我希望你们能活着爬回沼泽。” “那么您父亲的尸首怎么办?”一个韦根的部落将军提出了质疑,在他的心里,即使是梭洛的尸首,也比一个轻伤员的命重要,而抱有这个想法的韦根人不只有一个。 “就地掩埋吧,他算是个伟人,但是别耽误太长时间。” 扬虚弱的躺着地上,惊讶的看着这个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弟弟。这个原来像绵羊一样柔软的韦根少年,现在他的眼里住进了狮子。 梭洛平躺着的身体正在逐渐失去着温度,但如果有人现在试着看他一眼,你会在他的脸上看到平静和释然。 —————— 威廉骑着马赶在回镇子的路上,时近傍晚,残阳照耀在他的脸上,拉长了他孤单的背影。 “嘿,威廉,”一个小镇上的年轻人兴奋的骑着马凑到了威廉的身边。 “我听说你这次的收获不错啊,这下子回到镇里可是立了大功。四个个正儿八经的韦根主力的脑袋,我听说有个还是他们的将军呢?” “这次我们到底还是出来晚了,要不然肯定能多拿几个韦根人的人头回来。不过这样到也好,咱们也少死几个弟兄。” 这些后来加入战场的青年战士只是协助了正规军的计划,更多的时候是用来作为一种威慑来胁迫韦根人的军队的,所以他们的伤亡,甚至是体力上的消耗并不是很大,至少他们还有精力去攀比着彼此的战绩。 威廉看了看这个青年空空如也的马鞍鞯上,就知道这个从小到大一直跟自己絮絮叨叨的家伙没憋好屁。 “你直说吧,想叫我分你几个?” 青年看到自己的想法被看穿了,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就连脸上常年挂着的那股子圆滑劲,都清减下去几分。 “我走之前是跟索菲娅夸下了海口的,现在两手空空的回去不好看…… 你给我一个吧,我和我的孩子都会感谢你的。” “我给你。” “哎,我们的都是多少年交情啦,实在不行你给我一个耳朵,一把头发也行啊……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我给你,给你一个,完完整整的韦根人的脑袋,现在就能给你。” 威廉不是只说不干的人,在青年惊讶的眼神下,威廉从马背上挂着的脑袋中取下来一个,抛给了青年。在青年不可置信的眼神中,威廉拍拍马远远的离开了。 青年并不认为威廉是一个小气的人,相反,威廉就跟他的父亲一样,做事情老实又大方,因此他才想到了跟威廉来要战利品这个东西。只是,威廉原本是个有些死板的人,像是战功这种东西应该不是他会轻易交给别人的类型,这叫青年觉得有些不安。 好像自从那次哨兵任务出完之后,威廉整个人就给他一种挺别扭的感觉。 青年将威廉的这种变化归结为:威廉已经不再是小时候他认识的样子了,他现在立志成为那种领袖一样的人物,并且正在为之努力。 这个青年本来就是一个大嘴巴,在他想到了这个可能之后,便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开始到处传起话来,甚至连自己跟威廉借了一个人头的事情,都一不小心抖出去了。 大嘴巴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当青年拿着从威廉手里拿的头在镇子里耀武扬威,得意洋洋的时候,他朝思暮想的女神索菲娅聘聘婷婷的走到他面前,冲着他那张猪哥样的脸上狠狠的扇了一巴掌。 等到镇上的年轻人回到瓦卢诺的时候,传闻已经从威廉无偿的借给福瑞迪一个韦根人的人头变成了威廉英勇无畏的指挥了小镇上出战的青年。 这个传闻像是一团火一样传遍了整个镇子,同样到了也乔伊斯的耳朵里。 作为一镇之长,听到这个传闻的乔伊斯当然不会贸然就相信了这种鬼话,但他有自己的考虑。 乔伊斯摸了摸自己已经变得斑白的头发,虽然他和那个叫威廉的青年只有一面之缘,但尽管如此他也相信自己的识人之能。 那个青年本质上是个好人,能力上的问题只需要再锻炼一下就好了。 更况且,乔伊斯和威廉的父亲木材商人汉姆斯,本就关系莫逆,在这次对抗韦根人战争中,他也出过不少物资,虽然嘴上不说,但这些东西都是记账在不少镇民心里的,从这次威廉的战绩能传的这么快,里面就未免有这些心怀感激的镇民从中煽风点火。 如果传闻与能权力相结合,那么传闻就不再是传闻,而是既定事实。 当晚,有件事情和击败韦根人这件事情同时被端上了福瑞迪一家人的饭桌上。 “福瑞迪,你听说没有,就是那个跟你一起长大的威廉,今天已经因为左脚先迈进家门被乔伊斯镇长任命为镇里的下一任镇长了。”母亲一边为儿子盛起来一碗肉汤,一边随口问道。 福瑞迪一只手捂着自己高高肿起来的脸,另一只手接过母亲端来的肉汤,颇为严肃的点了点头。 瓦卢诺之战得胜的消息在短短几天内就传遍了整个北地,对于韦根人来说,这可能是一次很大的挫折,他们很可能会老实很多年,但是这对北地来说,却是一件毋庸置疑的大好事。 大普鲁斯民族强于韦根人,是从整体上来讲的。单单从北地来看,这件事情怕不是要颠倒一下,如果不是韦根人还处于四分五裂的部落时代,不要说这些大普鲁斯的居民、小镇能不能继续存在下去了,就算是北海的王庭也吃不准会不会别毁掉。 大普鲁斯帝国的第二任首相,前任北海国王田森大人通过他还在北海的关系在一周前就得到了韦根人可能会入侵的情报。利用自己的权利,他将这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先压了下来。 直到胜利的消息传到了阿巴斯奇亚,田森才将这件事情大做文章,将它作为“北海王国最忠实的帝国子民送给诺丁皇帝陛下的三十岁生日礼物。” 将一群大大小小的部落统合成为一个帝国的工作量是难以想象的,仅仅是丈量清楚那些忠于帝国的领主的土地就已经花费了帝国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当田森怀着雄心登上帝国首相的位置的时候,才发现这完全是一个烂摊子。 不得已辞去北海国王的职务之后,北海的贵族议事大会在田森的默许下扶持了大酋长奥洛夫,或者说是大公爵奥洛夫当上了新一任的北地国王。 这一任的北地国王跟田森的治国水平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虽然奥洛夫凶名显赫,能震慑住北海境内大大小小的封臣们,但对于那些近几年崛起的市集村落显得毫无掌控能力——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也不关心这些新兴事物的存在。 田森曾经派遣使者暗访过北海国王,信使带去了大量的书面文字,这些书面文字的三分之一都能算得上是叛国言论,但却扎扎实实是为了北海王庭好。但奥洛夫却只是看了一眼,确切的说,是看了这个信使一眼,就把他赶出了北海的王庭。 奥洛夫送给了信使一句话,而在收到这个消息后的田森差点没被气死。 “你还想着自己是北海国王吗?帝国的走狗!” 自那之后,北海王庭和帝国的关系便急剧下降,在田森有节奏的控制下,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北海的王庭是在被架空了。唯有奥洛夫自己一人浑然不觉。 况且,就算是他知道了也没什么意义。田森已经充分的孤立了北海,但他的这种政治中心的偏向也毋庸置疑的伤害了塞普鲁斯和普鲁斯王国之间的关系。 他们中的前一个曾经也是这个帝国忠实的支持者,而后一个与帝国的关系虽然僵硬,但也说不上一定不存在缓和的契机。 作为帝国的首相,田森他阿巴斯奇亚的城郊有一座自己的府邸,这是阿巴斯奇亚皇室用南征归来时带回了的钱财修建的。府邸不大,却还称得上精致。府邸整体由从阿巴斯奇亚港进口的所罗门青石砖块烧制而成的,坚固而又美观,能显示出一个帝国宰辅的威严,又不至于让它显得过于膨胀,保全了皇室的脸面。 为了方便行政,阿巴斯奇亚的市民团体还特意为首相修建了一条小道,这条小路链接了宰相府和阿巴斯奇亚城镇。 起初,田森对这件事情表面上不好有什么表示,但是他的内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谁都喜欢那种被尊敬的感觉,特别是下层的斗升小民能自发的动员起来为自己修路,让他一度以为自己当年在费利佩葬礼上的所作所为被记在了市民的心里。 直到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田森这才发现,这条道路使用最多的并不是自己,而是城镇里的商人。他们从码头购买廉价的货物,然后再城镇里面倒手,再高价格的卖给自己和府上的侍从,以及其他的帝国官员。他们能够从中获益,甚至远远超过了他们修路时所付出的费用。 在阿巴斯奇亚城镇的另外一侧,更靠近一片山林的地方,全大普鲁斯帝国的臣民们自发的为阿巴斯奇亚的皇室修建了豪华的宫殿。温泉、瀑布、园林、猎场甚至还有高大的神殿,只要是当时的市民们能想到的,他们觉得皇帝有可能用得上的,那就都建造上了。 为了联通这座藏在深山中的宫殿,市民们又殷勤的为皇室修建了一条宽敞的大道,专门供皇帝的车碾经过所用。 修建一条跟“首相小道”一样的土路明显配不上皇帝尊贵的身份,有些市民想去弄些石料来。可为了修建皇帝的宫殿,附近一时之间是找不到什么像样的石料了。 第二十九章 帝国的消息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有个商人盯上了雄踞了数百年的阿巴斯奇亚堡。 有人敢想就有人敢提,既然国王已经住进了奢华舒适的皇宫,那么这个曾经的阿巴斯奇亚王室的所在地,就已经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最终,这个商人聚集起一群市民来。他壮起胆子向诺丁陛下情愿,保证能把这项工程做得又好又漂亮。 项目出乎意料的赢得了陛下的赏识,皇帝陛下大手一挥,将那封项目的请愿书就顺利通过了。 这个过程非常快,快到时任的帝国首席,田森,都没能来的及提出他的反对意见。 说实话,田森愿意拆掉首相府,用首相府上好的砖块给皇帝陛下修路,也不愿意拆掉阿巴斯奇亚堡。 当兴致勃勃的市民和帝国的大臣们站在一边观赏城堡坍塌的场景的时候,几乎是所有人都在为这个工程欢呼叫好,只有田森一人悄悄的抹了一把眼泪。 当然,抹眼泪这种政治不正确的行为,是绝对不能让别人看见的,只有自家人才知自家事,盯着这个位置的人可不在少数。 田森沿着这条由自己的曾经的梦想所铺就的国王大道前往了皇宫,皇帝陛下进来身体不是很好,所以在宫中静养的时候比较长。 起初,人们还没有把皇帝的病放在心上,毕竟按照宫廷医师的说法, “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感染而已。” 那知从此之后,皇帝的病便一日重过一日,完全没有什么好转的迹象。田森希望这次在北地民间抗争胜利的汇报能让皇帝的心情好起来,据说这样是有利于身体健康的。 绕过富丽堂皇的前殿,轻车路熟的田森沿着一条小路直通皇帝的寝宫。有着帝国首相的身份,即使是站在路旁的皇宫守卫发现了自己,也是一样的畅行无阻。 在大普鲁斯帝国的制度下,首相只需要对皇帝一个人负责。 田森走到皇帝的病榻前,皇帝身边的仆人小心的叫醒了躺在病榻上的男人。 “陛下,首相大人来了。” 诺丁皇帝挣开惺忪的睡眼,瞧见了田森之后,刚要开口说些什么,却突然好像又想起什么一样,低下头朝着田森挥了挥手,说道 “首相,跟我说话时站的远一些。朕进来病的厉害。” 田森惊讶的发现,皇帝的声音是这样的喑哑无力,好像是老了十岁。但惊讶之余,他还是没有忘记自己这次来是做什么的。 田森朝着病榻上的皇帝拱了拱手,随后后退了几步,说道 “陛下,我这次前来是有一份捷报要向您汇报的。” 为了叫陛下节省下精力休息,田森尽量长话短说,将这份报告呈给了皇帝。 诺丁皇帝听着这份报告,先是紧闭起了自己的眉头,继而又慢慢的舒展起来。 “帝国的封臣们在面对外族入侵的时候,就没有发挥过什么作用吗?” “那很遗憾了,这些北地的苦命人已经过了很长时间逆来顺受的日子了。”田森有些尴尬的回答道。即使在他做北海国王的时候,面对韦根人的入侵,也就仅仅能保全几个大点的部落而已。 “但我相信这会是北地人民和韦根人部落之间的一个拐点的。”田森眼睛转了几转,赔着笑绕过了话题。 听到田森的话,诺丁勉强的点了点头。 “帝国的大臣们有讨论过如何嘉奖当地的居民,和在这件事中发挥作用的领主吗?” “还没有,陛下。但我已经有了一个草案,就看您怎么批准了。” 田森感觉自己的额头上冒起汗水来,尽管是躺在病榻上,但皇帝还是皇帝,才只是听闻这件事情,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么多。 “我计划将瓦卢诺的胜利在阿巴斯奇亚城镇里和帝国的几个主要城镇做做宣传,叫他们知道帝国在北方还有一大块领土,而且还是一块开发不是很完整的处女地。” “稳定增长当地的人口比例,然后以民间的名义派遣出一些开拓军团过去。” “以瓦卢诺为中心殖民北地,犒赏当地的封臣。根据我的了解,我们帝国完全有能力拉拢这个区域的臣民,将它们直接纳入帝国的一部分。” 这也是田森一直以来的政治主张了,核心化北地的一部分,增强帝国直属区域的实力。 虽然十几年前的会议确立了阿巴斯奇亚皇帝的位置,但是直接属于皇室的领地数量并不是很多,皇室为了拉拢地方的领主,还付出了不少原本属于阿巴斯奇亚王室直属的土地资源,为了帮助那些部落的封臣稳定地方,皇室还不断应和这些人的请求,出兵、出钱。而这些封臣在稳定了地区上的统治之后,却丝毫不知道感恩为何物,将土地上的产出用来修建他们自己的城堡,建设自己的宫廷,而对于帝国的兵役税负则是一拖再拖。 首相可以这样想,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为了皇室打工干脏活的,但皇室不能这么考虑,皇帝是全大普鲁斯最仁慈的人,得注意吃相。 况且诺丁陛下也真的是拿自己以大普鲁斯人民的守护者自居。 在皇帝不在的这些日子,田森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越界了。在帝国里,皇帝才是他唯一的靠山和政治资本。看着这个也算是半个他看着长大的皇帝,在心里重新给自己画了一条线。 虽然皇帝躺在病榻上,但只有皇帝才是这个国家的中心。 良久,皇帝看田森没什么要补充的了,便有接过话头聊了过去。 “平民的利益也要考虑,既然要建设瓦卢诺镇,那么就直接把它在帝国的疆域里面提升到市一级吧。这一战瓦卢诺估计损失也不会小,那么先免税十年吧,等到十年过后,先按照自治市来处理。” 皇帝的话也是在田森的预估之内,这些利益的退步完全是帝国的财政能承受的起的,现在瓦卢诺市完全没有发展起来,如果现在叫哪里的人纳税一年到头估计也缴不上来几个子,倒不如放弃哪里的税收换一个好名声。 至于叫那个市自治,那倒是处于经济的角度来考虑了。如果要在在北地直接任命一个市长过去,且不说当地的居民怎么想,总要给这个市长安排一套班子,再加上瓦卢诺特殊的地理位置,很可能还要从本土招募一支部队驻守在哪里,等这些东西安排完,没有个百十年是不要考虑回本的问题了。 更况且这个镇子孤立无援的位置,帝国也是他们唯一的依靠,只要别太傻的市长,都知道该怎么站队,根本不用皇帝亲自任命就能保证当地的忠诚了。 诺丁看着朝着自己鞠了一躬又退下的田森首相,一阵由疾病带来的眩晕感又涌了上来。 皇帝有些茫然的看又空下来的寝宫。 十几年的皇帝生涯好作是幻梦一场,从最开始的自保,到后来的巩固地位,各种行政手段玩的越来越熟练,自己当年站在台上声泪俱下要争当帝国保护人少年已经逐渐在记忆中变得模糊,但自己治下的帝国却还是一盘散沙。 就这样,在瓦卢诺的镇子还在一片胜利的欢庆和重建的阵痛中的时候,一只从首都出发的商队殖民团在帝国特使的安排下出发了。 一些生活在阿巴斯奇亚城镇,但生计没什么着落的人也乘机出发了,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几个帝国的落魄贵族。这些贵族在帝国的政府随便捞了一个职务的名称就上了路。 这批人员的名单作为帝国开发北地时间做的政治档案的一部分保留了下来,这份档案的其中包含了这么几个名字: 米切尔森·格林、埃米·弗格斯、蒙哥马利·柯克以及柯南·戴维斯。 在听到有开垦团这个机会的消息是,柯南机会没什么犹豫,就立即去报名参加了。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柯南一直跟随着一个总是戴着面具的灰衣修士学习读写,而且在灰衣修士广泛的见识中对这个广袤的世界多少有了些了解。 现如今,修士已经走了。在他决定离开的那天晚上,他还专门跑去见了柯南一面,然后便永远的消失在了柯南的生命里。即使柯南在整个阿巴斯奇亚城掘地三尺都找不到这个老人的下落。 至于柯南的父亲戴维斯,柯南在临走前尝试询问过戴维斯的意见。 戴维斯仔细打量了一番柯南,把这个半大不大的小子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最后说道 “这下你真是个大孩子了,我也管不了你啦,只管去追寻你自己的路吧。” 就这样,柯南跟随着商队离开了生他养他的城市,只带了十几个用作路费的金币,和一把从铁匠手里买来的短剑,以及两套换洗的衣服。因为要考虑到自己可能很多年都找不到买衣服的地方,他专门咬着牙购买了几套最新流行的款式。 商队是包食宿的。吃的是黑面包,据说这是北地的特产,当地的人都吃这些东西,商队的领袖是提前拿出来给大家适应一下。柯南在第一天吃饭的时候在厨子那边领了一个,拿起来还是挺有分量的,柯南试着咬了一口,但却差点没把他的牙给咯掉。 这时,商队的厨房又适时的开始向众人推销起他们的肉汤来,浓郁的香气弥漫了整片营地,叫大伙都觉着自己手里的黑面包索然无味。 柯南当然也想喝到汤,但他到现在才想起来。原来自己连一只碗都没有。 柯南从商队的另一个车厢排队拿到了一只陶土做的碗,卖碗的商人看到这么多人来买自己的碗,乐的合不拢嘴。 此时商队用早餐的时间已经快要结束了,柯南急忙忙的拿着自己花了三个小银币买的碗,跑到了厨子支起来的汤锅面前,厨子揉了揉自己高高鼓起来的肚子,接过柯南递过来的碗,骂骂咧咧的说道 “要是你下次再来这么晚,我就把你的碗砸掉。” 等柯南喝到热乎乎的肉汤的时候,商队已经开拔了。好在柯南学着周围的几个市民,将手里的黑面包掰成了小块埋进碗里,这样可以边走边吃。 大概是因为埋头吃饭的缘故,柯南走着走着,就走到了靠近商队中央的马车附近,在从一架马车的侧面走过的时候,柯南隐隐约约有听到有酒杯碰撞的声响,还有煎肉排的熏香味。 在商队护卫跑过来赶走自己之前,柯南朝着马车附近猛吸了两口,就着香味咽下了那些泡过之后才稍微软下来的面包。 至于住宿,那就更方便了。 随商队前行的使者占一间马车,商队的统领一间,几个护卫一间,柯南和其他的几个破产贵族挤一间。 至于随行的平民,那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反正现在的阿巴斯奇亚已经开始回暖了,露宿死人的概率又不是很大。 等到柯南走上马车的时候,车厢里还是空荡荡的,柯南摸索着找到一个角落躺了下来。整间车厢都溢满了旧木头的腐烂气息,和劣质皮革的臭味。 给柯南这些落魄贵族的马车是一节货车临时改装的,说是改装都高估了它。 车厢里面没有床,也没有隔板之类的东西规定好这几个人的位置,就只是把一个旧到装不下什么货物的车厢上硬铺上一层麻布,然后堆上几块生皮被子,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在柯南之后上车厢的是一个很白净、很瘦的年轻人,柯南在他上车的时候瞟了他一眼,年轻人也微微朝他点了点头,自顾自的找了靠近入口处的一个地方盘着腿坐了下来,两人都很默契的保持了沉默。 第三个上来的人是个大块头,身上散发着浓烈的体味,这人才一上车,柯南就有了一种微微的窒息感,如果不是这节车厢本就四下漏风,柯南都怀疑自己能不能活着等到第二天的清早。 壮硕的青年搬着他的行李上了马车,他咧开嘴朝着柯南和白净的青年笑了笑,然后占据了车厢内的一大块空间。这让柯南忍不住看了看马车里剩余的空间,如果他没弄错的话,这个车厢最少要住四个人。 “但愿第四个人长的身体不要太过夸张了吧。”柯南祈祷道。 就在柯南还在头疼的时候,一个穿着相当浮夸的贵族青年掀起了车厢的顶子。虽然他的块头比不上壮硕的青年,但他带着一个堪称是巨无霸的旅行箱子。 车厢里的几个人不约而同的望向了这个青年。 第三十章 殖民队里的故事(上) 刚掀开车后帘子的青年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车上的情况,他很有派头的跟坐在车厢外侧的白净青年打了招呼,至于柯南和那个壮硕的青年,则被他选择性的无视了。 “米切尔森·格林,见过阁下了。” 米切尔森一边这样说着,一边迈过一只脚,试图走进车厢,他笑容灿烂,弓着身子走到了白净青年的对侧,并且就势的跟他握了握手。 “埃米,佛格斯。传教士。”青年言简意赅的回复道。 就在他准备坐下的时候,他才尴尬的意识到车上存在的问题,现在的车上最多也就只有一个他落脚的地方,而他所看中的位置已经放上了壮汉的行李包袱。 发现壮汉并没有理他的意思,米切尔森只好先开了口, “车上剩余的这两位,也是开拓队的贵族吗?” “不然呢?蒙哥马利,来自科克家族的。” 壮汉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回答道。 米切尔森尴尬的挠了挠头:“原来是蒙哥马利先生,真是幸会啊。” 蒙哥马利将原本放在身侧的行李抱起来,给米切尔森腾出来一个能坐的地方。米切尔森感激的看了他一眼。 但事情还没结束,他的巨无霸行李箱还没有个能放的地方,米切尔森将求助的目光投向白瘦的埃米和年龄最小的柯南。 埃米摸索着找到了车厢的后壁,然后又蜷曲了下自己的身体,算是用来回报米切尔森的好意。 最后,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柯南。 柯南的位置有些,他占了不少地方,但是要他腾出来却很麻烦。他凝神看向了车内的一个角落,那是他足部对面的一个位置,刚好是空的。 三人见之大喜,米切而森朝着车下喊道 “汤姆,我的箱子!” 车厢立即外响起一声应和声,一只长满了茧子的手伸到了车厢口的地方,它的下面挂着那个巨无霸一般的行李箱。 几双车上的手一同发力,将它扛了上来,然后层层递到了车厢内的那块空隙里,箱子被丢到空隙上的时候,与马车间的木板还发出了沉重的吱呀声。 经过这么一来,车上的几位青年也都彼此相识了,气氛也从一开始的尴尬而变得活络起来。 “帮我把箱子里面的蜡烛拿出来,蒙哥。哦,就在第二层。” 米切尔森是个妥妥的乐天派和自来熟,在登上马车的几分钟时间,他就已经把自己的祖宗十八代都拿出来讲了讲,如果不是时间有限,柯南甚至怀疑他能把自己的父亲睡过几个女人这种事情都讲的一清二楚。 米切尔森出身与无浪海西北岸(无浪海:即阿巴斯奇亚的东南部口岸)的贵族之家。那块地方分布着十几个早年间就依附于阿巴斯奇亚的部落,那边的土地肥沃,人口密度也很高,住在上面的领主们靠着很低的税负就能轻易的家财万贯。米切尔森所在的格林家族什么都不缺,除了土地。 作为家族的次子,米切尔森想趁着年轻出去搏一把,他作为家族利益的代言人常年呆在阿巴斯奇亚镇的富人区,在听闻这次消息之后,仅仅给家里留了一封信就急匆匆的参加的了开拓团。 “你知道吗?小柯,在我父亲只有你这么大的时候,就已经学会每天晚上都去钻女人的被窝了。而他到埃米的年纪的时候,已经做了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的父亲。好在我的那些哥哥姐姐们没有继承权,不然家里的农夫我看都不够分的。” 米切尔森点了两根蜡烛,车厢里立即燃起来了一股好闻的香气。 蒙哥马利从自己的行囊里面取出些干酪、肉干之类的吃食,这些东西虽然称不上多昂贵精致,但却正合适这些年轻人的胃口。 柯南只知道肉干是什么味道,他还没尝过干酪。在几人的怂恿下,柯南小心翼翼的取过一小块放在手上,然后一口吞了下去。 干酪在刚入口的时候有股强烈的臭味和刺激性的酸味,憋的柯南差点没吐出来,两个眼睛直勾勾的瞪着马车顶上。 看着柯南被噎到的样子,不仅仅是蒙哥马利和米契尔森哈哈大笑起来,就连一直没什么表情的埃米也笑出了声。 “可别吐出来,这个可是好东西,正是你这个年纪该多吃的。”米切尔森一边憋着笑,一边好心的提醒道。 看到另外两个人也赞同似的点了点头,柯南保持住了仰着头的动作,用两只手摸索着找到了装水用的袋子,然后将水慢慢的灌进了嘴里,费了好半天才勉强咽下去。 瞧着柯南滑稽的样子,几个年轻人又没忍住笑了起来,而且笑声一阵高过一阵。 有个手上打着火把的商队守卫掀开了马车的帘子,忍不住训斥道 “你们几个再笑下去,我看这马车的顶子都要给震塌掉啦。” 车里的年轻人们先是严肃的点点头,用手指着马车的顶子发起誓来,说自己无论如何都不会再笑出声了。 但等到守卫离开马车没多久,车里便又演起滑稽戏来,很多站在马车外的平民有点羡慕的看着车内,好像只要看着,身上就能感觉到暖和不少。 几个年轻人出身相似,而且都是第一次走这么远的路去探险,有些兴奋自然是难免的,大家一直聊到两根蜡烛彻底燃尽,才打着哈欠互道了晚安。 次日,柯南艰难的挣开了眼睛。他是被体味和呼噜声吵醒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原来他就只是跟自己的父亲两个人住一间大房子,戴维斯就是再吵,也没办法跟两头公猪的声音相比。 是的,两头,柯南摸索着爬出车厢,正看到昨晚沉默寡言的埃米正在清晨的阳光下坐着祈祷。 “感谢萨丁给予我们救赎,愿萨丁永远永远庇佑我们的灵魂,即不受堕落,又不会迷失。” 柯南静静地坐在埃米的身边听了一会儿,然后才去商队昨晚停驻的河边去打水和洗漱。 直到柯南从河边回来的时候,车厢里面涛声依旧。 埃米正无助的看着两个熟睡的,他抱怨道: “即使是英雄的后代,也难免会堕落成这个样子。 昨天晚上夜色正深的时候,米切尔森拿出了箱子里的一套木卡牌来,说是要带大家玩世界上最棒的室内游戏。埃米一个提出了抗议,理由是商队明天还要赶路,照着这么他们这么玩法肯定会错过早饭,这样他们就只能饿着肚子赶路了。 米切尔森和蒙哥马利则不以为然。米切尔森以洛林家族的荣誉起誓,自己肯定能比做饭的厨子起的还早。蒙哥马利也不甘落到下成,这个粗壮的汉子拍拍自己胸前旺盛的体毛,说道“我们勤劳的山地人平常都是天不亮就起来劳作了,怎么可能输给你们?” 此时,站在车厢外的柯南看了看自己手上刚灌满的水袋,春夏之交的河水多少还带着几分凉意。 “你先去帮我们从厨子那边把早饭拿来吧,埃米大哥,我觉得我可以试着叫醒他们。” 是时候杀猪了。 柯南这么想到。 柯南将自己手中刚打的河水全部倒进了车厢里面,车厢里的交响乐戛然而止。在经过短暂的沉默之后,爆发总是来的特别及时,两声杀猪一般的惨叫声响彻整个商队,甚至还惊扰了帝国的信使大人和他三个侍女的美梦。 信使大人拉了拉身上的两个女人,嘟囔了一声贱骨头,遍翻个身又睡着了。他的举动引起了两个侍女的一阵娇笑声,如果信使大人能听到,免不了又得大出血一次。 柯南预见了即将到来的危险,飞也似的跑回了河边。 等到柯南从河边打完水再回来的时候,埃米也领到早餐回来了。跟柯南预料的一样,厨子为难谁也没敢为难教士。 埃米不光一个人就顺利的拿到了四个人的早餐,厨子甚至还“不经意”的多给他拿了一点。 “这是献给萨丁的,大人。” 埃米学着厨子的语气说道。 “我肯定会帮助他,如果萨丁愿意包庇一个行贿者的话,那我肯定无话可说。” 米切尔森和蒙哥马利此刻已经站在了车厢的外面,他们在睡得最香的时候被被水浇了一头,但他们暂时还没找到是谁干的,至少当面抓住是谁干的。 米切尔森接过埃米递过来的早餐,拍了拍还在怀疑人生的蒙哥马利,安慰他说道 “看开点,兄弟,至少我们还是吃到了早饭。只要我们还能好好的活着,早晚能抓住凶手。” 蒙哥马利也是条直爽的汉子,至少他通常不会跟早饭过不去,他从埃米的手中接过早饭,恶狠狠的要上了一大口,就好像是要把刚刚用水袭击他的凶手的脑袋给整个吞下去。 “嘿,你看着点,那里面还有我的跟小柯的那份。” 埃米抗议道,蒙哥马利一张嘴,两三口就吧三个人的早餐吃掉了一半,如果加上厨子贿赂他的那份,那就足足是四个人的量了。 “什么?四个人的量就这么点! 看来我们的商队肯定是用矮人和精灵来为我们烹饪美食了,这点东西连半个山地人都喂不饱!” 蒙哥马利大声的宣泄了自己的不满,这一行为引起了周围几个开拓者的笑声,也引起了商队里的厨子和几个给厨师打下手的小弟的注意。 他们的看向这个出言不逊的男人,眼神中透露出些许的阴狠。等到这些厨房的杂役们都聚拢过来的时候,蒙哥马利从车厢的边缘站了起来。 这还是柯南第一次从室外见到蒙哥马利,即使是在身材普遍高大的大普鲁斯人里面,蒙哥马利也绝对绝对是个异类。两米多高的身材加上从衣服的边缘露出的壮硕的肌肉及其具有威慑力,至少有两个身材比较瘦小的杂役当场就不敢动了。 领头的厨子心里面多少也有点害怕,他知道这几个人的身份,即使是没有土地的落魄贵族,也不是他能随便欺负的,本来只是想借着人多吓吓这个小子,却没想到人家虽然人少,但根本犯不着怕自己。 但现在就这么灰溜溜撤回去肯定也不行,不说这几个聚在一块的贵族了,下一步只怕是那些平民都会考虑造他的反。厨子的眼睛一连转了几次,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他的救星——埃米。 “啊,真是没想到,这里还有位萨丁的使者。”厨子故作惊喜的喊道,然后恶狠狠的看了蒙哥马利一眼。 “哼,看在这位教士的份上,今天就先放你一马。走了。” 说完了场面话,几个厨子不经意之间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秉承着见好就收的原则撤回了他们厨房。 几个好事的平民还对他们吹起了口哨。 虽然逼跑了厨子,但蒙哥马利多少还有些不满,但米切尔森却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冷静下来,附在蒙哥马利的耳边悄悄的说了些什么。 蒙哥马利看向米切尔森的眼神顿时怪异了几分。 “没事,我在老家就这么对付我家厨子,出不了人命的。”米切尔森安慰道。“况且,如果不是这些人真的手不干净,也不会有事的,这是对他们的惩罚。” 听到这个解释之后,蒙哥马利才勉强的点了点头,有些心有余悸的吞了吞口水。 “米切,以后记得提醒我,惹谁都不要碰你。我还想多活上几年。” 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商队的头领为了节约时间,一天只提供两餐,中午的时候不再停车修整,而是在路过一个村子的时候叫这些人自行补给一会。 承担几百人的吃喝是一件很大的消耗,尽管商队上的厨师们不指望能从一个村子里筹措多少粮食,但他们也不会放弃这次机会的。 正午的天空,商队停靠的位置又没什么遮阴的好地方,阴凉的马车车厢当然成为了几个小伙子们最好的休息地点,至于中午的吃食,那可以由米切尔森身边带的随从去处理。 “放心吧,他们都是我在阿巴斯奇亚专业的采买。保证比你们自己买的还满意。”米切尔森歪歪斜斜的摊在车厢里的一角,眯着眼睛说道。他已经很久没赶过这么远的路了,虽然商队一上午的行程只有十几里,但如果考虑到这些人多半都是用走的,那么疲惫也是必不可免了。 埃米接过柯南递过来的水,不顾形象的大喝起来。除了山地人蒙哥马利,剩下的三个人都在这里了。 第三十一章 殖民队里的故事(中) 体素质相对较好的蒙哥马利没有被一上午的路程累趴下,这点运动量在他的山区老家,也就是从他的家门口到领地的边缘走上半圈的距离。 此刻,他正趴在厨子们腾出来打算采购食材用马车上。不得不说蒙哥马利和米切尔森脑子算是灵光,囤积了食材的地方肯定会有人看守,总是在厨房附近转悠也会令人起疑,至于在一架空马车上做手脚,那就简单多了。 他的脑海里还回荡着早上和米切尔森的争论。 用马钱子还是毒参,这是一个问题。米切尔森打算用前者,理由是他家里年前刚做了笔马车的生意,手头上真的就有马钱子可以用,而且马钱子味道小,体积也小,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少量服用对人的身体没什么危害,甚至有的时候还能用来入药。 蒙哥马利更偏向于毒参一点。 虽然毒参看起来比马钱子看起来多一个毒字,但事实上毒性要比马钱子小太多了,而且少量的服用毒参同样也没什么副作用,他自己都敢吃。在他老家的山区里面,有些人找来毒参给一些疯子做镇定用,大部分情况下疗效还不错。 马钱子就不一样了,这东西可是臭名昭彰的毒药,在一众贵族圈子里面都是有名的。换句话说,这是贵族圈子里面会用的毒药,万一出什么问题,而且还被认出来了,这商队里的贵族可就他们几个。 蒙哥马利跟米切尔森悄悄的谈了一个上午都没谈明白,最后还是米切尔森从箱子里面找到了马钱子果交给了蒙哥马利。 “要用什么就随你了,出了事大家一起担着。” 这次行动,柯南和埃米也是知情的。蒙哥马利和米切尔森一开始就没打算瞒着剩下的哥俩,况且都是住一起的,瞒也瞒不住。 埃米虽然对于下毒这种事情有所避讳,但商队的厨房克扣伙食的问题确实很严重,这点上都不需要收集证据,但从那几个厨子挺起来的肚子就知道了。所以他考虑再三之后还是决定支持这件事。 柯南看了看三个摩拳擦掌的几位大哥,他们中年龄最大的蒙哥马利已经二十三岁,就是年龄较小的米切尔森也都十九岁了,这里根本没十四五岁的他说话的份,所以他当然是支持的。 这个年头的贵族还是挺有荣誉感的,至少在保护平民这块,他们要比官僚更强一点。 考虑再三之后,蒙哥马利还是在车厢里丢下了几根毒参。 在返程的途中,有不少开拓车队的人看到蒙哥马利,他们对这个山里来的贵族感觉都还不错,不光长的魁梧,为人也不端着贵族的架子,其实是这几个贵族小子中最招平民喜欢的。 这些平民热情的给他打招呼,但蒙哥马利却都铁青着脸一一避过去了。这叫那些平民心里多少有点难堪,但考虑到人家再怎么也是个贵族,这种丢面子的小事情当然也就不了了之。 因为没有埋锅做饭,所以商队剩下了一半的时间,等到蒙哥马利回到车厢里的时候,商队里的护卫就已经赶去村里通知开拓者们启程的事情了。 在无意中,凭借着这次人来人往的流动,蒙哥马利反而看起来没这么显眼了。 “事情办成了?”米切尔森小声问道。 蒙哥马利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 这件事情叫蒙哥马利、米切尔森和米诺兴奋了整整一个中午和下午。他们越是小心谨慎的不敢谈及此事,他们眼神中的兴奋也就越多。 至于柯南倒是没什么别的想法,他只是很高兴中午没有人能跟他抢饭吃了。 商队赶路的过程往往是非常枯燥的,在刚刚出发的时候,大家还有些对未知的兴奋感,但这种兴奋感很快就被冲淡了。 柯南百无聊赖盯着自己的脚下,用脚踢着石子慢慢悠悠的往前走。娴熟的商队统领往往会在马上系一个铃铛,好叫马走起路来的时候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这不仅仅是在监督这些畜生有没有好好干活,更要紧的是这些声响对于这些走远路的人来说多少算个挂念。如果不是这样,动辄长达几个月的长途跋涉真的会把人的意志磨得一干二净。 在这个年头,商队前进的方向底下下能有路就算是万幸了,根本不用考虑途中会有什么靠谱的娱乐设施。 据说帝国的高层曾经有过一个将几个王国之间相互链接的修路计划,这项工程涵盖了四大王国,十几个公爵领和三十多的镇子,以及几十个大小土地封臣的城堡,经过的村子更是不计其数,如果这项工程落地,大半个大普鲁斯帝国的人都能从中获益,但也可能正因为如此,这个宏伟的计划被搁浅了。 至于遇到村子倒不算是什么难事,但并不是每个村子都欢迎外人,在柯南过去走过的两天里,他们总共看到了三个村子,可这三个村子里面只有一个村子里的村长接待了他们,别的村子就差没拿着农具赶着他们走了。这还算是离首都比较近的地区,等到了普鲁斯王国的地界,没有哪个部落的骑士冒出来袭击商队,就称得上是万幸了。 这也跟这些年国内长途商队干的事情脱不了干系。从事这行的多半都是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这些小伙子在路上憋得够呛,总得有个能释放的地方,在各地刚刚开始跑商队的时候,就有不少的村子被祸害了。不是家里莫名奇妙的少了牲畜,就是刚刚借住过的商人从家里走后不久,女儿就大了肚子。久而久之,就没什么村子愿意随便招待商人了,除非是村子里真的揭不开锅到了要断货的时候。 柯南踢着自己脚底下的小石子,这已经是他在路上唯一的乐趣。 柯南有些天马行空的想到:如果不是童年的生活本就相当孤独,也许他现在就会因为这种枯燥的生活逼到崩溃的边缘。 虽然现在也差不多了。 直到日头偏西的当口,走在最前面的商队领袖终于停下了他的马,整个开拓队的人大部分都由衷的发出了一阵欢呼声。 这些大部分流民只看到了政府许诺的利益,便奋不顾身的扑了上去,完全没有想到还会有这么一段曲折的经历。 是的,曲折,对于柯南来说是曲折,对于这些流民开拓者来说,那就是灾难。 不同于之前的几次休息时的喧闹氛围,在经过短暂的欢呼声之后,大部分步行的流民都选择了沉默,现在休息的时间实在宝贵,很多人都已经开始意识到了保存体力的重要性。 无论如何,等到商队的厨子把锅支起来的时候,开拓队里多少还是恢复了些许的人气。流民们眼巴巴的看着大锅里冒出的热气,不同于时常还能垫点其他食物的柯南,那是他们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在掌勺的指挥下,几个伙计把准备好的食材从马车上取了下来。这几个伙计都是商人从流民里募得,这些伙计的费用低的可怜,每天多给他们一个面包就干了,而这正符合首领的利益。 米切尔森同样累的够呛,但他还是强打着精神走到了大锅附近的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像是要看这大厨怎么做饭。 厨子倒也不在意,反正这种煮大锅饭的本事也不算他安身立命的家伙事,叫人学了去也就学了去,况且他也知道米切尔森的身份,要想学个做饭还不是简单的很。但出于安全起见,他还是叫来了两个商队里一直跟着他的帮厨(因为招募了新的小工,原来的伙计自然也都高升了)。 “眼睛放亮点,小心他找咱们的麻烦。” 帮厨也知道米切尔森是个爱折腾的,于是便慎重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一定看好他。但经过这么一折腾,手上的活难免就有些松懈了,就好比说在处理今天刚从村子里收来的蔬菜的时候,一不小心略过了什么东西,就把它们跟蔬菜一起切碎到了锅里。 这一切都在米切尔森的眼里看的清楚。他艰难的从刚才蹲着的地方爬起来,长时间的负荷加上刚才猛地一顿下来叫他觉得两脚有些发麻,像是踩着棉花走路一样,摇摇晃晃的不大稳当,可他的心里却乐的开了花。 他还没走到马车底下,他这份得意劲就被站在马车边上苦苦等待结果的三个同谋瞧得一清二楚。 眼见的事情成了,蒙哥马利兴奋的冲过去抱住了米切尔森,因为不好发出什么声音,两个人只好彼此抱着一阵跺脚,两个青年的喜悦都溢于言表,两颗激动的心脏在胸膛里咚咚的跳出了声。 米诺虽然也很高兴,低着头偷偷的笑了一会,但还保持了基本的克制。无论是投毒也好,还是等着带毒的药物下了锅也好,都才只是计划中的一部分。等到厨子吧这些东西都吃下去,发病之后,才是这场表演的高潮部分。 米诺不仅仅是一个在镇子里的教会学校学习毕业的预备教士,而且还是开拓队里的挂牌医生。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这年头有掌握知识的高级人才实在是太少了,有数的教育资源都被垄断在教廷和贵族们的手里,因此这些队里的贵族往往还身兼数职。 比如米切尔森和“自称有十六岁这么大的柯南”就因为他们掌握了读写而被任命为开拓队的书记官,至于蒙哥马利,他虽然没说自己有什么特长,但是在当时负责等级的官员只是瞧了一眼,就知道如果这支商队遇到什么意外,这个身板是个能帮上忙的,也就痛快的给他报上了一个“帝国骑士”的虚职。 等到晚餐的蔬菜汤快要开始限量提供的时候,柯南特意跑过去仔细观察了一番,大概是因为柯南个不高的缘故,厨房的人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行为被一个孩子看到了眼里。 等到锅里的汤煮的差不多的时候,主厨和几个帮厨交换了一下眼神,先有一个人将准备好的“脏东西”一不小心丢到锅里,然后主厨连忙将脏东西捞出来,在捞的时候,锅里沉淀的一些比较粘稠的部分也就在不经意之间跑到了厨子们吃饭用的锅里。 平民及时发现了也不会吱声的,因为他们已经在城市的流浪生活里磨干净了锐气。至于那些商队里的管事的,只要厨子做的不太过分,他们才不会管这些,只要饿不死人就根本不会过问的。 看的这一幕的柯南想到自己喝过的稀到能看见人影的肉汤,顿时气的气不打一处来。他从做饭的地方一溜烟跑了出来,甚至在走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的提到了一颗草,引得一阵沙沙作响。 最后还是米切尔森握住了柯南的手,对他安慰的说道:“别太担心了,这些人马上就要遭报应了。”这才叫柯南的坏心情多少有些恢复过来。 果然,当天夜里,几个在厨房帮忙干活的伙计便急匆匆的敲起了柯南所住的那个车厢,他们摸了摸脸上流出了汗水,说道:“修士大人,麻烦您快去看看吧,德尔大人病倒了!” 埃米只管用米切尔森慷慨贡献出的蜡烛看着自己手里的书,半晌功夫才慢悠悠的抬起头来:“德尔大人,我怎么不记得我们的队伍里面有这号人物?也许我们的两位书记官听说过?” 米切尔德配合的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一无所知。 柯南则是用沉默来代表了自己的态度。 “德尔?” 蒙哥马利接过话腔继续说道,“这听起来不像是一个高贵的姓氏啊。你们不会是随便拉了什么人来找埃米大人看病吧,我可告诉你们,这不合规矩!” 几个帮厨的伙计被这出戏吓的不轻,还没擦干净头上刚冒出来的热汗,又挂起了一层冷汗。他们怎么也没明白,这个队上的厨子怎么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突然间就变成了一个外人。 第三十二章 殖民队里的故事(下) 几个帮厨想着主厨德尔那副不省人事的样子,给这几个人跪下的心思都有了。 看着帮厨们无助的眼神,最后还是埃米修士清了清嗓子,说道: “只要是信奉萨丁的子民,我都有帮助他们的义务。你说的那位,应该是我们大普鲁斯人吧。” 帮厨们看到了希望,忙点了点头,连连说道:“那是当然,那是当然。” 修士在几人殷切的眼神中走下了马车,埃米故作矜持的放慢了自己的动作,跟车上的几位兄弟使了眼色,指了指车厢边缘的木板。 车上的几人心领神会的点点头,柯南将耳朵靠在了薄薄的隔板上听着外面的动静。 “什么?还要我自己走过去!你们不应该把患者带过来吗?商队有这么多人,而医生却只有我一个。” “您说的对,请您在这里稍等片刻,我们马上就带人过来。” 外面好一阵折腾的声音之后,伴随着沉重的呼吸声,帮厨们气喘吁吁的声音再次传入了车厢。 “大人、大人、我们把他带来了……快救救他吧。就从刚才吃完饭不久,德尔大人他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了。” “我们觉得他定然是吃了什么不洁净的食物。”另一位帮厨像是在从旁边补充道。 “那可真是咄咄怪事。大家都是在一个锅里吃饭的,为什么就独这位生了病呢?”这次说话的是埃米,他现在那股子修士架子可谓端的十足。 不用看也知道,现在那帮帮厨肯定犯了难,可谓是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你到底给他吃了什么东西?”米切尔森忍不住问道,“把这帮人渣吓成这个样子。” “毒参,这帮蠢货没见过世面。毒参生效了就是这样的,大概会叫人口吐白沫,神志不清一段时间,但大概过了药效,就……。” 蒙哥马利彪悍的解释道。车厢外的声音再次响起,为了叫大家都能听得清楚,他很知趣的闭上了嘴巴。 这个年代的人可没有什么医学常识,很多人甚至连病和神学之间的关系都搞不清楚。 说话的人还是埃米,他的话里面颇有些严肃和威胁的味道 “据我观察,他恐怕不是生了什么病。” “那……那这是怎么回事呢?” “既然你们都是同事,那我现在也认出来他是谁了,他根本不是哪门子大人吧,这是商队的厨子!你们帮他回忆一下吧,他的生活有没有什么不检点的地方,我闻到了巫术的气息。” 车厢外突然响起重物落地的声音,就连车厢内的人都感觉到了地面的颤动。 “这是给丢地上了吧,没想到他们看着听忠诚,一听到巫术一个个怂成了这样。” 米切尔森看不到外面的情况,但却能从外面的动静里脑补出了画面来。 “萨丁在上,大人,我们跟这个人就只有工作上的关系,除此之外我们对他一无所知了。”帮厨的语气里隐约已经带上了哭腔。 “不用这么害怕,我并没有说他是个巫师的意思。现在的情况还远远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恶魔会攻击那些生活不检点的人作为他们附身,如果成功了,那么他们还能共生一段时间,但如果失败了,那恶魔没什么事,附身可就是死路一条。我给他开点药水吧,这些东西大概能救他一命,等他睡醒了,就把我过的说话告诉他,听懂了吗?” “是,是……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我现在得去处理药水的问题,把他弄回去吧。” 埃米掀开车帘子,好叫里面的兄弟们能看到外面的场景。 厨子德尔肥胖的身体躺倒在地上,在他的身体边缘能看到土地陷下去的时候砸出来的裂缝。几个帮厨红了鼻子,围着德尔站成了一个圈,伸着手却又不敢碰他。帮厨们的脸都朝着埃米,希望能在埃米身上得到更多的帮助,可埃米却只留给了他们一个背影,他爬进了马车的车厢,并且拉上了帘子。 “行了,你们两个抓紧把解药给我吧,这事儿总得有个终了。”埃米很自然的朝这米切尔森和蒙哥马利伸了手。 两兄弟彼此对视了一眼,然后异口同声的问道:“你应该有解药吧?” “你下的毒我哪里来的解药!” “可这不是你出的点子吗?” 柯南用双手抓住自己两边的脸颊,挤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他想笑,但是又有点笑不出来。 埃米没有看着这两个家伙耍宝的兴趣,他知道这两个人不可能是现在又闹翻了,他们只是在相互推卸责任,好叫自己多出点力。 “蒙哥,你用的毒参大概药效会持续多少时间?” “短的话一晚上就好了,要是时间久些,三四天也说不定。”蒙哥利亚的脸上写满了尴尬,如果不是自己脑子里面一直在纠结毒参还是马钱子,也不至于把人毒倒了连个善后都做不成。 埃米用手扶住额头,问道:“毒参还有吗?拿给我看看。” 蒙哥利亚在身上好一顿摸索,终于拿出了一截毒参——一颗已经被晒干的草本植物,而且还是枯黄色的。 柯南看着蒙哥马利的身体,若有所思的嗅了嗅鼻子。 米切尔森则是很实在的从箱子里又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截蜜蜡来,并且表示:只要你埃米能把这个事情给圆过去了,这段蜡烛就都是你的了。 经过一夜的研究之后,埃米得出了一个伟大的结论。 以他现在不难找到的药材来看,毒参是无解的了。 当然,毒参虽然解不了,不代表他没办法解决厨子的问题。 又一天清早,柯南照例从车厢上早早醒来,在闯过迷宫似的绕过两兄弟横七竖八的胳膊腿之后,纵身一跃跳下了车厢。 埃米依旧是四人中醒的最早的那个,只是这次他没有在晨光下背诵经诗,而是顶着一副黑眼圈,手持一个陶罐,满脸期待的盯着车厢的帘子。 当看到出来的是柯南的时候,埃米满脸的期待变成了有些狰狞的笑脸,他叫住了柯南,将手中的空陶罐塞到了柯南的手上。 “把它装满吧,在你需要的时候。” 柯南正是要找个僻静的地方解决一下个人问题,他虽然很疑惑,但还是照例去执行了,不一会就带着满满一大瓶子液体回到了马车附近。 埃米接过陶罐,他强忍着恶心,将陶罐举到腰间,用另一只手扇着风,嗅了嗅味道,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据大普鲁斯帝国第一版医疗手册第三条款中记载:童贞之物无比纯净,善用之可以驱邪。 望着埃米走向厨房的身影,柯南感到胃里一阵翻滚,甚至还没吃早饭就已经吐了。 队伍中的开拓者们不知道埃米手中所持何物,但只是闻到了臭味就已经远远的避开了。 在几个帮厨期许的目光下,埃米将罐子里的液体倒进了厨子的嘴里。 德尔一夜滴水未进,正是口渴的厉害,在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倒进嘴里之后,恍恍惚惚的也就咽了下去。但还没咽下几口,便觉得这水味道不对,有股气体顺着下面就顶了上来,一进一出之下,竟然将昨晚吃下去的东西又哇哇的吐了出来,原本瘫软不醒的人竟然就这么恢复了神志。 埃米虽然心里清楚,这可能是这厨子身宽体胖,毒参的药力下的比较快,但他表面的神色却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只是高高的举起手中的陶罐,就如同他之前高高的举起萨丁古经一般。 几个帮厨见状连忙跪倒在了地上,嘴里还不忘连连喊着“萨丁万岁!”“永世真福。”这样的言语,就连刚刚醒来的德尔都误以为,是这位修士大人借来萨丁的力量救了他。 德尔浑身颤抖了一番,身上的肥肉都抖动了一个遍,毒参的副作用叫他一时站不起身来,但他还是挣扎着滚到了地上。腥臭的液体沾了他一身,可德尔却毫不在乎,他爬到自己的“救命恩人”面前,想要吻一吻他的脚表示感谢,但埃米却毫不犹豫的避开了。 “把我之前说的话转述给他吧,不要感谢我,要谢就去谢谢萨丁。” 在德尔错愕的脸色中,埃米只留下了一个高大的背影。 站在一旁的几个帮厨这才将埃米昨晚说过的话一一讲给了德尔,而且还是添油加醋的版本。 他们见德尔醒了过来,都愿意做对主厨最关心的那个帮厨,他们七嘴八舌的将昨晚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德尔,甚至还增加了很多完全不曾有过的细节。 两位帮厨甚至信誓旦旦的说,自己昨天晚上为了给德尔找到治病的药水的材料,熬了足足半个晚上都没有休息,而另外两个帮厨则说,他们一直在照顾德尔,直到天亮了都还没闭眼。 当然,他们对于昨天晚上把厨子从手上丢到地上的事情,当然是一个字都没透漏出来。这些帮厨昨天晚上确实没有睡好,但他们当然不是为了照顾德尔,而是被埃米的一席话吓到了。 为了摆脱恶魔,他们讨论了三分之一个晚上,其中最激进的一个观点是将德尔活埋进土里,以为了自己这两天做饭时的自私而忏悔。如果不是德尔太胖了,干起活来瞒不住别人,也许这事就已经成了。 随着空气重新充实到德尔的胸膛,他虽然身体上的行动多少还有些不便,但大脑已经再次清醒了起来。对于这帮手下,德尔还是知根知底的,他从地上爬起来,不屑的哼了一声 “够了!你们就会抢神医的功劳,要不是埃米修士大人,我现在恐怕还躺着呢?至于你们,你们最多也就不敢把我埋了。” 这些帮厨们自然是赔着笑连连称是,但心中却都吓得够呛。 “莫非这厨子当真是跟恶魔做了什么交易,为什么我们背地里讨论的东西,他都知道的这么清楚。” 自从这以后,商队里面就出现了两大怪事,第一件怪事是埃米修士是个神医的消息不胫而走,所有虔诚的开拓者在看到埃米的时候,都隐约的能看到埃米修士头上的光环,据说那是他即将前往萨丁花园的邀请证明。 至于另外一件怪事,甚至还要怪过第一件,毕竟跟修士发生的神怪异事已经多了去了,但跟厨子之间发生的怪事可实在罕见,就连走南闯北惯了的商队护卫们都暗暗心惊。 厨房里的厨子和伙计们在食材充足的情况下,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下来,因为德尔那个在商队煮了十几年黑心粥的家伙竟然让开拓者们喝稠的,自己喝稀的。这些护卫太了解德尔了,因而才更加的胆战心惊,要知道,德尔当年可是连头领的黑心饭都敢做的人,就因为这事差点给打死了,也没见他的手干净下来。 想到这里,埃米修士头上的光环仿佛更加凝实了几分,就连是号称跑遍整个大普鲁斯帝国的老油子,在埃米修士经过的时候,都不敢放肆的大笑出声。 对于这些说法,帝国的信使当然是一笑而过,权当是路途中的一点小乐子。商队头目则是乐见其成,厨子身上的肥肉跟他的利益没有一点关系,但这些流民开拓者的命却跟他休戚相关。走长途是不可能不死人的,但他已经跟帝国政府签了合同,那一半的货物做担保,这些人里的一半能送到瓦卢诺,尽管自己和帝国的信使看起来大家吃吃喝喝的关系不错,但真到了交接问题的时候,可别指望他能包庇自己。他跟着商队的另一个工作,就是要监视这位头目的效率。 米切尔森和蒙哥马利也只是嘻嘻哈哈的没当回事,都是贵族的后代,又同住在一起,也没见他有什么突出常人的地方,只有毒参和马钱子的故事,成为了彼此之间不言的第一个秘密,有了这件事情之后,几人才算是真的绑到了一条船上的蚂蚱。 只有柯南一个人,有的时候会看中自己下半身流出的液体陷入深思。他还没离开那个爱幻想的年纪,事实上,在商队里的日子甚至还叫他激发了原来迫于生活停滞的那些天马行空的事情。 第三十三章 南国之夏 等到出了阿巴斯奇亚整整半个月之后,商业开拓队才找到第一个停靠的市镇。 商队的领袖好像是跟城里的另外几个商人做了笔挣钱的生意,他放了开拓队一天的假,还给了大伙赏金。当然,这些钱有几个子能扔到平民里面,那就两说了。 柯南蹲在城镇的入口,瞪着眼睛使劲瞧着一块石碑上模糊不清的字来。说是字,柯南却总觉得这字像是只鸽子。 但他最后还是失败了,没有那个认字的能在一座城市的标志上认出这是那一座城市,就如同一个放羊的孩子认不出他家里的羊有什么分别一样。 有个路人看了柯南半天,最后好心的告诉他 “这里是塞普鲁斯丁尼,你不能这么看这些字来。这个城里管事的老爷是丁尼家族的老爷,所以这个字,就涂成了这个鸽子的形状,跟他们家族的旗帜是一样的。这下你懂了?” 柯南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嘴上默念道:原来还真是只鸽子。 柯南一边念叨着,一边又走了几步,然后才突然像起到什么问题,连忙跑进了这座塞普鲁斯的城镇,顾不上领略这里的山崖流水,柯南一上街就打听起了商队首领的行踪。 镇子很对,没有问题,商队补给一下,放个假,也都很正常。但不对的是,这里是个比阿巴斯奇亚更靠南的一个公爵的封地,跟一开始公布的路线可谓是南辕北辙。 “尤邦领袖,您不觉得我们像是往南走了吗?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一个北地开拓团。” 因为商队的首领在进城之前,就已经谈妥了生意,所以他正巧也在街上闲逛,柯南跑了不久,就找到了他的踪迹。 尤邦看到这个在商队里沉默寡言一向没什么动静的小贵族,突然猫到自己面前过来像个小大人一样过来质问自己,总觉得有些不自在,但纵横商路二十年的丰富经验还是叫他压下了火气,跟这个“帝国书记官”认真交代了问题所在: “柯南阁下,我走到这边来是有难处的,我不希望你一定能够理解,但是我要您听我说完。” “首相叫我运一批城里的难民过去,支援北地的建设,但是却只给我塞了一面旗子和一个能吃能睡的信使官。你难道不觉得这很不合理吗?北地的人穷的很,我从阿巴斯奇亚刚近的货,根本就不是那帮乡巴佬能消费的起的!” “他们只能买得起这些南方的便宜货,即使是那边的公爵,都是一副穷酸抠门的样子。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们,之前北地那边总是打仗,任谁也攒不下钱来,据说现在北地要太平了。等您在那边出人头地之后,我肯定会带着好货过去的。” 尤邦的话越说越激进,到最后竟然变成了吐槽,好在尤邦还是在最后猛然想起了这个孩子还是北地拓荒团的一位贵族,好歹是稳住了自己的政治倾向。 面对尤邦的质问,柯南沉默了。虽然从未在帝国任职,可到底是出身于帝国的贵族团体,更是在前两天刚交了几个同等级的朋友,叫他去背叛自己的阶级同情商人,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我们的行程差不多要有三个月,你拐完这个弯,等再到北地的时候,那可是冬天了。”柯南冷冷的说道。 尤邦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年纪轻轻的孩子竟然有超过这个年龄的见识,至少跟在商队里面的其他几个小子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至少没有跟他提过。 尤邦一想到北地的冬天,他脖子的后颈就开始一阵阵的疼。在商路上奔波,倒买倒卖货物,挣钱,一点一点的经营自己的商队,那都是这几年的事情了。更早些的时候,尤邦还只是个伙计。 当时北地的商路比现在还要来的凶险,去北地做生意的商队很少,因为货物流通很不容易,所以只要能在北地活着跑一趟回来的人,多半都发了财。北地的好木头、蜂蜜、皮子,就跟不要钱的一样堆在那里的市场上,只要你从南方能带过去一口铁锅、一个罐子,就能装上一个马车的东西。 商队的老板当年做生意赔了一笔钱,他预估着费利佩先帝的丧礼上少不了要用上好的葡萄酒,于是专门从南方进了一批,用半个多月的时间,换马不换人的赶到阿巴斯奇亚。结果丧礼变成了一场政治会议,新帝国建立在即,很多大人物都忙于土地分配的问题,没几个人想着要喝酒。老板花了大价钱,可就是按着成本价卖,这批酒还是坏掉了一半,还不够再城里租仓库和摊位花的钱多。 可阿巴斯奇亚的镇长管不了这么多,他只知道老板进这批酒肯定是花了大价钱,新帝国成立在即,皇帝不好意思开口要钱,但身为首都的镇长,真的到财务不足的时候怎么说也得顶上去。镇长派人将老板的店铺和仓库翻了个底朝天,却只发现了少得可怜的几个金币和半个仓库的坏掉的葡萄酒。 镇长皱了皱眉头,打算吧这些钱先收上去,剩下的税等以后再说。最后,是老板跪下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求着镇长给他把这笔钱留下来,他一定一定可以翻本的。商队里的人当时都惊呆了,他们见惯了老板跟部落上的酋长们谈笑风生的样子,却从没想到这男人还会有这么一天。 镇长厌恶的把老板一脚踢开了,他没有时间跟一个破产的商人一直扯皮,但考虑到帝国刚成立,总不好让把这人直接逼死,于是就干脆把钱还给了老板,以及一张一百个皮安娜金币的欠条。 老板用这几个金币给商队准备了给养,又拉下脸皮动了动原来的关系,凑了一批破烂货,打算去北地碰碰运气。 商队在秋天出发,必不可免的遇到了北地的冬天。一大场暴风雪袭击了商队,最先倒下的是伴随商队多年的几匹驮马,它们的睫毛被鹅毛般的大雪压的弯了下去,遮住了疲惫的眼睛,自此就再也没有睁开。商队里的人也冻死了好几个,还有些人被冻伤了腿。即使是老板再费劲鼓动商队的队员,告诉他们小镇就在前面,队伍里的队员也已经走不动了,他们把车厢从变成雕像的马身上取下来,然后围成了一个圈子,在圈中间生起了火。 尤邦当时就坐在那团火中央,他的背部紧紧的冰凉的车厢,可面前的头发已经被火焰烤出了一股怪异的香味。现如今困扰他的颈椎痛,就是在这个时候留下的。一帮的身披鳄鱼皮的韦根人劈开了车厢,他们可不会听老板的苦楚。一个看起来高大威武的年轻人一斧子就把老板的脑袋劈成了两半,然后摸索着从老板的身上捡起来那把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拔出来的佩剑,高高兴兴的戴在了自己身上。 尤邦被一块倒下来的车厢砸晕了脑袋,他非常不幸,而又非常的幸运。他只去过一次北地,就遇到了北地的两大灾害。可他还在这两大灾害中奇迹般的活了下来。韦根人只在商队的马车上拿走了他们需要的东西,却还给尤邦剩下不少。尤邦找到了一个还能转动的车厢,把能用的货物都塞了进去。 他拉着这个车厢,闻到了一股烤面包的香味,顺着这股香味,他撑着一口气爬到了村子,并且从中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吵架总得两个人才能吵起来。看到尤邦已经哑了火,柯南也就转身离开了。 生气归生气,可南方的这座镇子可真的算不错。 灰衣修士在这些年的月光下,跟柯南讲过很多故事,这些趣闻多半与红狮帝王的伟大经历有关,其中就包括了这个镇子。 丁尼是塞普鲁斯的一种花朵的名称,每年的花期在夏天,它们伸展了脖子昂首盛开,就像是一只只即将展翅飞翔的白鸽。 三十年前的夏天,塞普鲁斯丁尼并不是一个城镇,而是一座全副武装的城堡。几个有野心保卫家乡的部落酋长们联手在这里建立起了秩序,阻挡亚唛人的进一步侵略。这是个艰难的决定,很多保全了自己部落的酋长都向北迁移了,虽然免不了要跟自己人打一仗换点地盘,但总比跟亚唛人作战有前途。这里虽然还有一部分的山谷平原,但这里大部分的土地都是崎岖的群山峡谷,相比之下,北方的平原就显得尤为诱人了。 费利佩大帝带着他的远征部队第一次来到了这里。当时的先帝还是个野心勃勃的少年,少年骑着一匹马踏上了这片土地,看到悬崖边上盛开的丁尼花,少年赶过去,摘下了自己的头盔。 “这是什么花?”先帝问道。 “这叫丁尼,陛下,是本地长的一种野花。当地人也叫它白鸽。”城堡的一位酋长回答道。 先帝小心翼翼的摘下来一朵,拿起来闻了闻。“这是个好地方。总有一天,我会让鲜花开满山谷,人民远离战乱,城镇繁荣富饶。” “是的陛下,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会拆掉部落的城堡,把它改建成一座镇子,欢迎您和全大普鲁斯的人民都过来赏花。” 塞普鲁斯丁尼已经变成了整个帝国最美的一座城市,初夏时节,丁尼花开的正盛,像是一行行将要起飞远行的白鸽。远处,几个比柯南小不了几岁的孩子正在一片花海中嘻嘻打闹,有些早夭的花瓣掉落在地上,孩子们丛花瓣上踏过去,香了整整一座镇子。 “这条街叫费利佩大道,据说皇帝当年入山的行军路线走的就是这条路。”那个好心的路人观察到了柯南和商队首领的对话,认定了他不是个凡人,于是便又跟了上来。“您要是缺个向导的话,尽管找老查理就好了。” 柯南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在几位同行贵族的慷慨解囊下,半个月的行程没有花掉他太多的费用。柯南看到了正在城里像两个无头苍蝇一样乱转的乱撞的蒙哥马利和米切尔森,摸出一枚银币来。 “帮我看好那两位先生,晚上城门口的时候,我会再给你一个。” 老查理感恩戴德的离开了,在塞普鲁斯,金银货币的价值要比阿巴斯奇亚城里高上一些,一枚银币,已经是查理三天的收入了。 柯南想自己在这座城市里转一转。在一座美丽的城市里面散步,跟在没有尽头的道路上赶路是两回事。 就算仅仅是看看这些漂亮的花,也不枉费这一天了。 柯南走在街道上,很快就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城镇的街道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坚硬的岩石铺就的硬化路面,而另一部分则是一条穿过城镇的小河,常常有看到当地的居民乘着一种看起来像是马车一样的东西在水上漂流而过。柯南对这东西很感兴趣,不需要人力,也用不着畜力,只需要坐在船上的人拿着一根木棒稍微摆动一下,就能靠着流水的力量到达他们想去的位置。 柯南觉得这东西有点像修士所说的船,但又跟修士所说的不太一样。在修士的口中,船可以在一片大海上前进,即使是几十个人站在船上,船只也如同一片陆地一样稳当,在顺风的时候,船只靠扬起来帆布借力,在逆风的时候,就只能靠船上的舵手去滑动长长的船桨来穿行大海了。 柯南望着河上的“船”出了神,一个丁尼的水手注意到了柯南。 “外乡的小伙子,要坐船吗?上来就载你一程!” 柯南犹豫了再三,最后还是没忍住点了点头,坐上了水手所在的小船。 船上,柯南对着水手提出了疑惑。 “先生,为什么这里的船跟我原来在其他地方所听闻的船不太一样呢?没有帆布,更没有桅杆和高大的甲板。” 水手看了看柯南的脸,在确定他并不是带着几分敌意的刁难自己,而是真的弄不清楚其中的分别之后,他继续目视前方,用手中的木浆为小船劈开一条道路 “您说的那种带桅杆帆布的船是海船,走的是海路,这里只是一条小河罢了,走不了海船。” 水手的声音里带着两分无奈,三分洒脱,又混着几分爽朗,迎合着潺潺的水流声、两岸的鸟鸣声,回荡在丁尼的街道上,在柯南的耳响了很久。 第三十四章 被少女劫持的骑士 “这已经是第四家,他们也不给我们粮食吗?” 爱德华揉了揉眉头,眼眶的颜色又深了几分,像是连续熬了好几天。 “这些家伙就连交还给我们以前借给他们的种子钱也不肯。” 扬气冲冲的抱怨道。 也怪不得这两兄妹急躁,自从梭洛死后,部落里的粮食问题就成了一大难事,远程消耗了大量的粮草,随着远征一起衰落下来的几个部落又被合并了,这两件事叫原本就不很充足的粮食雪上加霜。 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就是,远征消耗了大量的青壮年人口,这些最能吃的人死了之后,在客观上缓解了一些粮食短缺的问题,至少留给了扬和爱德华出去借粮食的时间。 在梭洛的领导下,部落的人们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挨饿是个什么滋味了。如果爱德华处理不好粮食问题,定然会被族里的长老拿出来大做文章,到时候居民四散,坎贝尔家族的辉煌再次成为历史,梭洛毕生的心血也将毁于一旦。 而这恰恰是那些部落里的长老和那些不肯给粮食的小部落们所需要的。坎贝尔家族的壮大会威胁到他们的生存,而分解的部落民则可以为他们补充人口。老人的价值暂且不谈,女人可以许配给战士,而且也可以跟男人一样干活,而孩子们总有一天要长大成人,彼时他们就是部落里最宝贵的财富。 相对于毛躁不安的姐姐,爱德华心里要更加清醒一些,幼年的生活叫他学会了什么是处处谨慎行事,他预感到了这些小部落们正在谋划一个肢解部落的阴谋,但他并没有说出来,而是告诉自己的姐姐 “今年春天的倒春寒,倒霉的不只是我们一家,他们不一定是要把账赖掉,说不定也是真的没有余粮了。” 爱德华说的也是实话,这个时候,各个部落确实余粮不多。 扬也很快惊醒过来,这个问题根本就没办法深究。如果就这这个问题伸展下去,将又会引起霍泽沼泽的一片内斗,到时候无论坎贝尔家族与其余那几家部落的胜负如何,都不会有真正的赢家。巨大的人力消耗会毁掉这片沼泽里的韦根部落,没有足够的青壮,他们对抗不了外来的入侵者,更扛不过恶劣的生存环境。也许都不需要有什么外敌出手,霍普沼泽上的韦根文明就会成为历史。 看着弟弟愁眉苦脸的表情,扬的心里突然有了个计划。 “也许我们能从大普鲁斯人入手……”扬才刚刚开口,就被爱德华打断了。 “我们死的战士已经足够多了。我们需要好几年的时间在沼泽里舔舐伤口,才能为父亲复仇。” 扬摇了摇头,“我并不是要再次点燃战火,正相反,也许我们应该试着跟大普鲁斯人谈谈,没准他们想要和平。我没有把握,但是我想试着跟他们接触一下。” 爱德华深深的看了扬一眼,双方刚刚血战了一番,扬作为一个参战的军官,竟然能跟大普鲁斯人取得私下的联系,如果她不是自己的姐姐,爱德华现在考虑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扬砍死。 但不得不说,扬的计划很诱人,一旦成功,不但能够解决这次的粮食危机,也许在几年后还能借此完成梭洛未能达成的战略规划。 是的,在梭洛的计划中,也是要跟大普鲁斯人做生意的,不过那是在战胜的情况下,跟一些惶惶不安的大普鲁斯人签一些城下之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灰头土脸的去求大普鲁斯人。 “那好吧,你可以去试试。但这件事情在成功之前,你一定要保密。” 等到了爱德华的口头支持,扬孤身一人离开了部落。 走到沼泽的边缘,眼见太阳已经一点点落下,黄昏到了。 扬透过松林的缝隙,望见那夕阳坠落下去,收敛了它的光彩,然后抛下云朵,独自溜到了地平线上。云朵的色彩由绯红到粉红,并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扬不甘的深吸一口气,仿佛这样就能闻到太阳的味道。 扬有些痴了。不知道有多久,她已经没有这样静静的看过黄昏。部落里的人都说她是个天生的战士,可做天生的战士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比如,没有那个伟大的战士会盯着黄昏傻笑,特别是在他有要务在身的时候。 说起来要务,扬的心中虽然有个可以交涉的人选,但如何穿过重重阻碍,在瓦卢诺的镇子里找到这个还说个困难。 一阵马蹄声传入扬的耳中,扬几乎是下意识的就趴到了地上,躲进了一片灌草的阴影之中。她的心中有几分莫名的羞恼,不知道是谁打搅了她的心思。 扬慢慢的平复自己的呼吸声,她想象着自己是一只匍匐在地上的鳄鱼,只待猎物到口,便扑上去将起摔到马下。扬还是那个扬,她不会把自己的生死交给敌人的疏忽与否。如果来的是一群骑士,她可能选择躲避,但如果来的只有一个,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骑士背对着太阳缓缓的向沼泽的方向前进,他似乎是失去了方向,也可能是预见了什么危险。阳光拉长了他的影子,叫扬瞧不准他的身形,但从地面的颤动声来看,应该不是那种铁罐的骑士。 扬有点后悔了,她后悔自己出门时间没有带上几根投矛,在这个关头,投矛可以减少不小的风险。但是她没有,她只能等到骑士接近的时候突然给他一下。 骑士将脸转向了这块灌木丛,但他并没有发现有扬的踪影,至少从他的行动上,扬看不到有什么威胁。骑士骑着马缓缓地走到了这从灌木前,马儿快活的吃起了灌木。 骑士将脸转向沼泽,像是在眺望着什么地方。扬没有放弃这个绝佳的时机,她从草丛里跳了出来,从马背上直接扑倒了这个骑士,然后用手中的匕首对准了他的喉管。 骑士从马背上摔落,身体一阵天旋地转之后重重的落在了地上,痛的叫出了声。 扬却在看清楚骑士的脸之后露出了笑脸 “你就是这样在战场上饶我一命的吗,哨兵?” 夕阳的微光照在少女的耳根,映出一大片红色。 扬看清楚了骑士的面孔,骑士也看清楚了扬的。 但他们默契的没有开口,只是静静的感受着彼此的呼吸,彼此的心跳。 大概过了一个世纪这么久,骑士尴尬的开了口 “扬小姐,你好像比你看起来要更重一些?我似乎有些透不过气了。” 扬有些羞恼的从骑士的身上爬了起来,随手拔出了骑士插在腰间的佩剑,佩剑在夕阳下露出通透的影子来,显然是把好剑。 “东西阔气了不少,本身却没见多长进,如果你遇到的不是我,现在早就已经变成一具尸体了,一具尸体!你懂不懂?这样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我就这么惹人讨厌吗?” 扬一边说着话,一边将目光转移到骑上的脸上,用手中的剑挑衅般指了指那个手足无措的骑士。 “我就这么惹人讨厌吗,威廉?” 威廉连连后退了两步,扬这次身上没穿盔甲,只穿了一席单衣,与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又是一般不同的光景。 看着这个在夕阳下起舞的女孩,威廉的脸上突然露出笑容,甚至遮住了他与生俱来的几分忧伤。 “不,你美极了,我从未见过有比您更动人的姑娘。” 看着满脸傻气的威廉,扬突然开口问道:“你现在在你们那边算不算个值钱的人物?” 威廉摘下头盔,随口回答道:“也许吧,毕竟我应该是下一任的镇长。” 扬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但她脸上的笑容就如同露水低落池塘一般,转瞬即逝。 “转回去,带我去你们的镇子,我有事要谈。” 当晚,镇上的守夜人看到了这样的一幕。这一情景叫他终身难忘。 他们镇子里未来的镇长被人劫持了,而劫持他的人,是一个身材比威廉矮上一头的韦根女孩。韦根女孩也没有用绳子绑住威廉,只是用一柄剑指着威廉的后颈,一直催着他往前走。 威廉的身上除了有些灰尘之外,并没有看到过任何打斗的痕迹。他一手抱着自己的头盔,一手还牵着自己去的时候骑着的马。他走到守夜人的跟前,大大方方的说道: “晚好,先生。如您所见,我被劫持了,劫持我的人想进镇里跟我父亲谈谈,请您放我们进去吧。” 守夜人本来想回去禀报一下,但女孩根本不给他机会,举起剑来,仿佛就要刺死威廉,跟他们未来的镇长同归于尽,他没有办法,只好打开了城门,放这两人一同进去。 守夜人牵走了威廉的马,也接过了威廉的头盔。月光下,威廉和扬一前一后的走在瓦卢诺的街道上,身后还跟着几个全副武装的士兵。 此时的天已经几乎黑透了,站在身后的士兵们手上都打着火把,只有扬和威廉两人满不在乎的趁着月亮的微光,一步一步的朝着威廉的家里走去。 “扬,再往前走就是我家了。” 威廉面朝着前方,神色中带着几分向往。 “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虽然也跟着父亲出过几次远门,但我觉得无论是哪里都不如这好。” 扬站在威廉的身后,好奇的打量着镇里的一切。 “小时候听父亲讲过你们大普鲁斯城镇的样子,直到今天才得以亲眼所见,果然还是没有被焚毁的城镇更好看一些。” 两人自见面为止说过的话不超过二十句,但聊起天来却像是深交多年的朋友。 两人一步一挪的走到了街道的尽头,那里是威廉的家。威廉的父亲从商多年,薄有家资,所以威廉的家是一栋略显气派的小宅院。 威廉走到家门口,却突然转过身来,面朝着扬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脸。 “欢迎扬姑娘来到我家里头做客。” 剑锋倒映这月光,刺出一点闪亮,射进了威廉淡蓝色的眼睛,但却没能遮掩他眼中的兴奋和温柔。 看着这个朝气蓬勃而又傻气的青年,喃喃低语道 “月亮很亮,亮也没用,没用也亮。”(网络名词好。) 这是当年副官跟她说过的一段对话,副官当然是先开口的那个,但她却也一直听不懂副官的意思。扬试着去问过自己的父亲,父亲却先问道这是谁跟她说过的话,她耍了个小聪明没有告诉梭洛,梭洛也就没有告诉女儿谜底,只是对女儿说道。 “总有一天你会对某个人亲口说出这句话,到那时,你也就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威廉家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瓦卢诺的木材商人汉姆斯和他的妻子在几个镇民的簇拥下走了出来。 威廉已经回到了被挟持的状态,这次,扬直接把剑架在了威廉的脖子上,这多少有些滑稽,因为威廉比扬高出去一头半,为了能让谈判的对方能看到她,扬不得不从身体的一侧探出头来。 “打个火把来。” 从侧面探出头的姑娘说道。 一个打着火把的士兵看了看汉姆斯,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士兵走到了威廉和扬的身边,大家都看清楚了扬的样貌。 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汉姆斯在心中评价道。他一边想着,一边下定决心打尴尬。 “我是一个商人,我去过很多地方,也见过很多女孩,诚实的说,她们没有一个人能比的上你的容貌。” 汉姆斯一边开口夸赞着扬,一边偷偷的观察着扬的面部表情,希望能看出一些变化。害羞、恶心、做作的严肃。 这些都是谈判桌上学来的技巧,汉姆斯可以通过观察一个人表情的变化,来猜测他的心中所想,然后在谈判中一语中的。很多人以为先开口的人会输,但汉姆斯不这样想,他已经靠着本领赚到了一笔又一笔的皮安娜金币。但是很可惜的是,他从扬杏仁色的眼睛里什么都看不到。他只得开口继续说了下去。 “那么,漂亮的韦根女孩,你挟持了我的儿子,并且深夜来访,想必是有什么要求吧?我们不妨谈一谈。” 第三十五章 汉姆斯的要求 威廉看扬依旧没什么反应,从旁边补充道:“现在瓦卢诺的镇长大人已经轮休了,在我上任之前,镇上的大小事务先由我父亲代理。” 镇民的表情开始变得有些诡异起来。如果在场的人不只是汉姆斯的亲信和几个卫兵的话,仅凭这一句话,就足够叫威廉丢掉下一任镇长的身份了,不管这是出于一次什么样的考虑。 在听到威廉的介绍之后,扬的脸上终于有了变化,她将手中的剑勒得更紧了几分,好像就要随时就要把剑刺进威廉的脖子。 镇上的卫兵们纷纷变了脸色,一位在小镇保卫战中幸存下来的猎人从腰间摘下了弓箭,借着火光对准了扬,只要扬将剑再向威廉的脖子上靠一寸,他就会将手中的箭矢刺进小姑娘比鸡蛋还要光滑的脸蛋。 威廉的母亲也慌了神,她想要跑过去护住自己的儿子,但汉姆斯拦住了她。她只是个本分的姑娘,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做这些是为了什么,她的身子瘫倒在地上,嘴唇微微颤抖,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像是一个流泪的雕像。 “汉姆斯先生,我是来谈生意的。” 扬环顾了周围一圈人的脸色,听到这句话,有几个居民的吐沫星子简直要溅到她的脸上。 “我们跟韦根人没什么好谈的,除非你们能让这些年死去的大普鲁斯人都活过来。另外还要交出那些杀人犯的脑袋,我们到时候再过来谈判!”一位镇民怒气冲冲的说道。 扬在看口说话之前看了汉姆斯的眼睛,却只看到了一个中年人平静的脸,瞧不出一点波澜。扬心里有了底,能谈,但她必须给镇上的人一个交代。 “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就我所知,你们大普鲁斯人原本是有四个王国,在历史上也互有征讨,在战争中牺牲的部落和人口远远在我们之上,既然你们今天能通过谈判变成一个国家,那为什么跟我们韦根人就不能谈了。” “至于你们说的交出维根战士,那就更不能应予了。我们霍普沼泽的脊梁已经被你们打断了,在上一次的战争中,韦根人的英雄,我的父亲,梭洛·坎贝尔已经死了。剩下的手上沾血的都是些老人,我们不能把这些为部落流过血汗的人物交出来。” 汉姆斯高高的皱起眉头,大声的斥责道:“年龄不是脱罪的理由!北地的英灵一天看不到自己的仇敌覆灭,一天就不能闭上眼睛。” 他的话引起了一番市民的应和,只有威廉的眼神变得古怪起来,他似乎明白了父亲的立场。 汉姆斯和扬似乎是谈崩了,夜光下,一众人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也没有人在出言责怪扬了,大家都开始冷静下来,虽然韦根民族和大普鲁斯人之间的仇恨不是说解开就能解开的,可那至少也得找个男人来背锅,找个刚死了父亲的小女孩也太过分了。 等到镇上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几个围观的镇民看着扬的眼神,从赤裸裸的敌意变成了那种痛恨且混合着怜悯的时候,汉姆斯将这个女孩叫进了自己的家里。 “谢谢大家都过来帮忙,不过接下来我跟她可能要谈的生意是犬子赎金的问题,这件事就不劳烦大家操心了。” 汉姆斯身边的几个人关上了宅院的大门,众人也一并散去。镇上的卫兵沉默着回到了自己的岗位,绷紧的弓弦再次变得松弛。 “把我儿子放下吧,在我家的房子里,你不必担心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两个在汉姆斯家里帮忙的镇民识趣的扶起了汉姆斯夫人,将她带回了后宅,小小的庭院里只剩下了汉姆斯、扬、还有被挟持的威廉和两个放在架子上的火炬,在漆黑的夜里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扬稍微松开了勒紧威廉的剑刃,威廉松了一口,挣脱了扬勒紧的怀抱。他在离开那里的时候,还颇有些恋恋不舍,后悔自己今天穿的是皮甲而不是单衣。 而汉姆斯显然会错了意,他以为站在旁边犹豫不觉的威廉是在考虑自己去留的问题。 “既然老镇长打算让你接班,那你就留下来好好听听吧。在北地维系一片统治,靠的可不止是一腔的勇武,你这次丢了两个手指头,下次可能就丢了命。” 威廉自然是不会拒绝,他巴不得有跟扬多接触的机会。 扬静静的等待两父子交涉完毕之后,开出了自己的条件。 “之前战争的损失太大了,我们需要一些布料和粮食。作为交换,我们可以保证不再洗劫大普鲁斯的商队,只要我还在一天,我们就有一天的和平。” 汉姆斯很快进入了谈判的状态,他仔细分析了扬话里的意思。 “你开出的价码太低了,姑娘。如果你们还有余力继续入侵我们,你现在的承诺完全就是一张嘴。” 听到汉姆斯的话,扬不禁暗暗想到:换做是任何一个有名望的韦根家族家族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肯定会大声的喊出来,你这是看不起我们家族的荣誉!说不定就要傻乎乎的跟人家决斗了。但扬同时又想到,如果之前那场战争是跟韦根部落打的,她根本就不会有跟对方领袖谈判的余地,如果要是谈,估计谈的问题也是问她是想做妓还是想被剁碎了喂狗。 扬稍稍低了下脑袋,又扬起来头来,搬出自己早就想好的一副说辞。 “韦根部落不止有我们坎贝尔家族一个主人。” 汉姆斯不能不无视这个问题,如果再有什么部落入侵瓦卢诺,前不久镇子上的那次大胜就是个笑话。他挥挥手,示意扬继续讲下去。 “还有很多有实力的部落对你们大普鲁斯人的土地垂涎三尺,但如果我们还在,他们就很难对你们下手。” “是你们把他们堵住了?”威廉岔口口问。 “差不多,他们是被我们打回去的。”扬毫不犹豫的回答道。“韦根部落内部之间的战争激烈程度还要远远的胜过这种对外的战争,每次部落内部的战争,都是完全没有妥协的全面战争,赢的部落可以接收输掉的部落的一切。虽然通常除了少量的战利品之外什么都不能剩下。” “你说的条件开始对我们有价值了,但如果仅仅是这样,那还不够。”汉姆斯的声音很沉着,虽然扶持扬所在的韦根部落再短期内能给镇子提供和平,但如果没有限制这个部落的手段,从前的悲剧很快会再次重演的。 “我们能开的起购买粮食和布料的价钱,按照你们的市价。”坎贝尔家族的部落劫掠这么多年,有不少的积蓄,现在拿来垫付,能解决不少问题了。 “现在你的条件能打动一个商人了,但还不够说服一个市长。”汉姆斯无奈的摊了摊手,“你也看到了那些市民们的态度了,像这样仇视你们韦根人的,我们的镇子里足足有4000多个。可以想象,如果这是在白天,这种怒火还能再扩展一百倍。粮食和布料都是大宗贸易,又不是一两个银币生意,能让你拿着就走。” “我有能让那些市民闭嘴的办法。”扬回答的声音不高,但口吻很坚定,有种叫人不容置疑的感觉。 “那我就跟你们做这个生意。”汉姆斯伸出手接过扬递还回来的佩剑,但才一愣神的功夫把它塞到了扬的手上。 “这是我跟你做的另一笔生意了。”汉姆斯带着一丝自嘲道。“反正我那个儿子这辈子是握不好一把剑了,还不如交给你来拿的稳当。” 威廉有些茫然的伸出双手,望着自己失去了小指和无名指的左手发呆。 扬看到了威廉的样子,第一次对自己手上沾染过的血腥有一丝自责。她在威廉的腰间取下剑鞘的时候,不经意的抱了他一下。然后推开门,沿着镇上的路大摇大摆的离开了镇子。 威廉想要喊住扬,他担心扬就这么回去在路上会有危险,想要去送她一程。 汉姆斯看穿了儿子的心思,他忍不住调侃了一下 “威廉?那个女孩比你有分寸,就这样从我们家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反而才是最安全的。” 第二天,扬没有再回到镇子。但汉姆斯却从差人从更靠南的几个村子筹了一批粮食放到了镇子的仓库里面,几个同为外乡人的商人也学着汉姆斯有学有样的这样做了起来。 第七天,扬依然没有来到镇子。威廉坐在小镇正在加固的城墙上,呆呆的望着远处的沼泽,而威廉的身下,一批满载了亚麻布的商队驶进了镇子。 第三十天,学着汉姆斯进货的商人们咒骂着卖掉了自己仓库里运来的货物,一些镇上的民众莫名的吃上了全麦的白面包,穿上了新做好的亚麻短衣,好像是又过了一次新年。 威廉望着自家堆积如山的仓库,疑惑的看了看父亲。 汉姆斯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是机械的看着往来的工人将一袋袋的粮食、腊肉、一捆捆的布料子塞进仓库。 第三十一天,瓦卢诺镇上的哨兵带回了不同寻常的消息,一只韦根人的队伍从沼泽的方向来到了镇子。汉姆斯拦住了拔剑上马的何塞骑士,拉着他爬上了瓦卢诺新盖起来的一个哨塔。 远处,一帮解除了武装的韦根人走向了镇子,在他们的身后是两辆大车,一辆装满了一些花里胡哨的小玩意,而另一辆则静静地躺着几十颗人头,有几颗人头上还站着鲜红的血迹。 一个身高出众的韦根男子将那辆装满人头的车拉到了小镇的北门旁,抽出了卡住车门的那跟木根。脑袋像是开了闸的河水一般从车厢里“流淌”出来,铺慢了北门前的一片草地。饶是镇子里人才刚刚经历过一场战争,也为眼前这血腥的一幕感到有些震惊。 男子摊开了他空空如也的双手,示意他没有携带武器。在确定城墙上守军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之后,男子用一口流利的大普鲁斯语喊道: “城墙上的诸位!请你们瞪大了眼睛往下看看,这些脑袋,你要问我他们的主人是谁,那我只能说,这是我们韦根人的英雄,你们大普鲁斯人的刽子手、恶魔。睁大眼睛看看吧,这就是我们的诚意,和平吧,大普鲁斯人,我们需要你们!” 很多人被眼下的这一幕给镇住了,即使是有过血仇的人,他的心也必不可免的软了下来。 汉姆斯看到一个的男人摊倒在城墙上,他的年龄差不多要比自己大十岁,在镇子里算是高寿了,但此时却哭的像个孩子。 汉姆斯认识这个男人,他不是本镇的市民,但却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的时间。 在之前的血战中,那些平时五大三粗在镇子里招摇生事的人吓得面色苍白,兢兢战战的不敢上前,那些在战前动员是高声应和保卫乡里的年轻人们在连吓得鼻涕都要流了出来。只有这个男人不声不响的走在了人群的前面,并且始终保持了对恐惧的克制和情绪上的冷静,在这一点上他丝毫不逊于历战老兵。 男人原来有个家庭,一个大家庭,因为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所以他和父母住在一起。男人结过婚,他的妻子不很漂亮,但温柔贤惠。对了,他还是曾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在韦根人袭击那年,大女儿有将近十六岁,个子高出同龄人一大截,四里八乡的年轻人都爱围着她转。男人有个朋友笑嘻嘻的提醒过男人,耳间依稀还能听到朋友的声音在耳边回响“这可是个长腿美人的坯子,你可要把她看牢了。” 在男人在酒馆讲述自己的故事时,还能露出当年的表情,那是一个常年侍奉庄稼的人独有的微笑,好像看着那张脸,你就能看到一片丰收的麦田。但男人的故事也就到此为止了,那张笑脸是他过去生活的唯一凭证。韦根人来到了村子,并且带走了一切,最可笑的是男人并不是因为外出而躲过一劫,而是在自家的牛圈里蒙混过关。 第三十六章 一车木炭的价值 男人年轻的时候也曾有过自己的抱负,也从对一成不边的生活有过不满,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会有外出流浪,最后衣锦还乡的机会,但当家乡都已经消失不见的时候,这些又能算是什么呢? 当战火再次降临的那天,汉姆斯观察过那个男人的眼睛,没有丝毫的恐惧,反而是一种可怕冷静,如果再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到出那种令人窒息的兴奋。 但现在他却哭的像个孩子,像是有谁给了他一记重拳,叫他倒地不起。 很多大普鲁斯人的都哭了,他们曾经幻想过有手刃仇敌的那天,但却从未想过这一天是以这样的形式到来。真当仇敌们纷纷身死,人头整整齐齐的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与其说他们感受到了复仇的快感,倒不如说眼前的这一幕抽掉了他们人生的全部。就连他们过去和现在联系的最后一丝稻草,都叫给人拔去了。 眼前的这些人本该是大家的生死仇敌,可却叫人怎么都恨不起来。 看着城墙上的一片哀嚎声,韦根青年的心里虽然还有些沉重,但整个人的精气神上却变得快活起来。爱德华知道,自己和姐姐商议的战术发挥出了功效。小镇的大门一下子就打开了,几个小镇上的民兵收起了洒落在地上的脑袋,商人们走到装了财货的车子面前,双方用磕磕巴巴的语言交流商品的价格。有一群市民怯生生的围了上来,他们的眼睛里装着这个古怪的年轻人,但却有尽量跟他保持着距离,就好像他是什么洪水猛兽。 何塞拖着瘸掉的一根腿走下了城墙。他不禁想到,也许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镇上的安全,至少沼泽里的韦根人,都会不在是个直接的威胁。有这个时间,他可以多抽几次时间去看看被寄养在马库斯庄园上的韦迪亚了。那个臭小子才刚学会了骑马,就被马库斯忽悠去了庄园做个骑士。 骑士,那孩子懂什么叫骑士吗?何塞心里虽然还有些许责怪,但脸上却露出了笑容。 瓦卢诺与霍普沼泽的和平伴随着来来往往的商队传遍了北地的大小村镇,这则消息在北海国王的案头上一扫而过,在临近几家公爵的晚宴上成为一个好的话题,叫无数个躲在自己家中瑟瑟发抖的领主走出了森严的城堡,年轻的农夫们放下手中的镰刀和耕犁,最后又看了一眼自己侍弄到一半的田地,迈着步子走向了远方。 一处北地的庄园,一个颇为英武的少年拉起了半人高的长弓,稳稳当当的将一支箭射入了一颗挂在树枝上的苹果。 一个身穿着褐色衣衫的农夫跑过去,捡起了那颗掉在地上的苹果,送到了少年的面前。 箭矢稳稳当当的正插在那颗苹果正中心的位置,将锋利的箭头深深的埋了进去,穿过了苹果的果壳,隐约的透过了另一侧的边缘。 少年微微点头。 “尖头的箭矢果然好用一些。” 少年准备再练一次,但正当他再次勾起弓弦的时候,一阵叮铃当啷的响声传入了他的耳中,一行车队从远处走来。少年把举起了长弓的手又放下,开口问道 “维吉尔,他们这是做什么?” “韦迪亚少爷,这大概是一个南方来的商队吧,我年轻的时候还见过几次,他们喜欢在马的脖子上系个铁铃铛,走起来想的叮叮当当的,声儿好听,看起来又阔气,少爷要是喜欢,我就跟你去要一个。”维吉尔站在一旁笑了笑。“赶上十年前我还见到多一些,这两年却是是有些少见了。” 韦迪亚摇了摇头,好像是突然又想了什么,转头又嘱咐道 “维吉尔,如果他们打算还往北做生意,去仓库里多找些木炭买给他们。” 维吉尔朝着韦迪亚微微的一鞠躬,转身朝着庄园仓库的位置走了过去,心里忧烦的确是马库斯老爷的健康。自从马库斯之前去瓦卢诺那边打过一仗之后,身体就总有些不对劲,不是走在道上突然闪下腰,就是半夜睡醒之后膀子酸的厉害。如果不是这个叫韦迪亚的少年来到了庄园,估计事情早就一团糟了。 马库斯老爷平时看上去从不端架子,但却也不与谁深交。至少维吉尔在庄园听差快二十年,就没过马库斯老爷交过什么朋友。听说马库斯老爷出身很好,是南方的望族子弟,但却也没见过什么亲人有来访过,更不要提家人了,好像打他来那天,就没有过这么一回事。 这个从空气里冒出来的领主仿佛与世隔绝一般的生活在这里,在他刚来的时候,还会兴致勃勃的把庄园里的农夫都集中起来,搞几次“武装演练”。有的时候是“远程拉练”,就是半夜里把人突然叫醒,叫他们背上自己家的行李跟他跑。而有的时候,干脆就把他们简单的分成两派,然后叫他们拿着木棍去互相戳,他自己做裁判,一直打到场上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他会赐给这个人一块上好的熟田。再到后来,大概是因为庄园里的土地有三四层都被他分得干净的缘故,这些活动就都停止了。从那之后,马库斯就没在跟什么人说过什么话,一天天的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面,用手削了几个木头人没日没夜的比划,好像是犯了癔症。 单从一点上看,马库斯老爷对韦迪亚少爷的倚重就有些非同凡响。在韦迪亚来到庄园的那天,马库斯才刚向庄园里的每一个农夫都隆重的介绍了这位“从北边来的少爷”,嘴巴就像是打开锁的匣子一般,在韦迪亚身边唠唠叨叨个没完,老爷要把这些年憋着的话全部跟那个少年聊个清楚,最后还给少年安排了一件离自己房间最近的屋子做了起居室,好随时都能个他聊聊天。 维吉尔一直以庄园的下人自居,除了基本的农活之外,别人指示他干点事从来就不会拖拖拉拉。不一会功夫,他就装了满满一车木炭给商队运了过去。大概是因为快到了中午,这只商队恰巧就停了下来,维吉尔不费力气的就跟了上去。 有些附近的农夫已经凑了上来,他们拿着自己家收获的蔬菜,在商队停靠的附近大声吆喝着。 维杰儿有些怜悯这些人,如果这些商人是刚刚做完生意回来的,那么他们兜里可能还都有两个钱,农夫的这些货物也有机会能上个价钱卖出去,但如果他们还没把货甩出去,那就是白弄了。商队管事的人不会走上来跟这些农夫谈生意,而队里的伙计又没钱改善生活。 如果不是原来替马库斯跑过几次腿,维吉尔也不会对这里头的门道知道的这么清楚。他先把碳车停在距离商队有点距离的一片林子里,然后从街上拉了一个小孩,叫他看住这车木炭。为了叫他能乖乖的听自己的话,维吉尔随手塞给了小男孩一小块干奶酪,并且挥舞了一下自己的拳头。 维吉尔面带着微笑走进了营地,眼前的景象叫他大吃一惊。这里的人甚至比庄园里的农夫还要多上一倍,而且其中的大部分还是青壮,如果不是一旁高大的马车,维吉尔甚至会误以为来到了一个村庄。 震惊之余,维吉尔倒吸了一口凉气,他闻到了商机。这里有二百个人,三十匹马,四五只绵羊和一大堆还没长大鸭子。而这些东西都需要保暖,没有木炭,他们一个都活不下去。他立即找上了商队的首领,并且开始跟他谈判。为了引起商队领袖的重视,他一上来就抛出了自己的身份。 “我们家的大人想卖木炭给你,价钱好商量。” “这里到处都是林子,我为什么要跟你做这个生意。” “听你流利的大普鲁斯通用语,你看起来也是个体面的帝国商人了,怎么可能连这都不知道?路上的林子虽然很多,但是距离商路近的林子都是有主人的。没有任何一个商人能顶着路费去没人的荒野里面去伐木碳。” 商队领袖摘下自己的皮帽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你头上有多少货?” “很多,要看你能吃下来多少。” “可惜我根本用不了多少,我的商队就要到目的地了,乡巴佬。” 商人的口气带着几分嘲笑,他继续说到 “看到我帽子上的汗了吗?现在才到夏末的季节,而我的目的地……” “你的目的地秋天就能到,可你忘了,这里是北海,再往北的地方是没有秋天的。”维吉尔毫不客气的打断了商人的话。 “我有一整车的木炭,足足有三百斤重。而且现在就能卖给你,但我不要钱,你得用你带的货来换才行。。” 维吉尔的一番话反而叫商人刚刚高悬气的心慢慢的放了下来,他本来已经准备好被这个庄园里冒出来的人讹诈上一笔了,这也没有办法,跟领主做生意就是这样,领主掌握了帝国的山川河流,粮食还有矿产,商人手上的筹码少的可怜,除了耍耍小聪明之外,根本没有均价竞争的优势。 但如果维吉尔要的是货物,那可就另有一番说法了。 商人大跨步的带着维吉尔走到了商队里装货用的马车上,里面整整齐齐的码着北地最紧俏的货物:阿巴斯奇亚生产的铁质农具、塞普鲁斯的女工新编制的亚麻布、丁尼的粗陶罐头还有一些从海外进口的小玩意。这些东西在南方是些大路货,但在北地的价值却足以比金银还要畅销。 维吉尔很久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久久会不过神来,他咽下口中的唾沫,把这些商品的价值在他的心里一降再降,然后恶狠狠的朝着商人开出了自己的价码 “我要换十把铁锄头、五个铲子...十匹亚麻布...还有三个陶罐,全要那种结实耐用的!” 商人在心里狠狠的鄙夷了一番,在心里将维吉尔刚刚压他一头的那股子心火完全压了下去,北地的乡巴佬到底就还是一堆乡巴佬,要是自己带着从阿巴斯奇亚城里带出来的琉璃器、水晶雕像、还有金银餐具给这个乡下人看的话,还不给他吓傻了。 商人心里这么想着,脸上却写满了委屈: “哦,你这完全是狮子大开口!萨丁在上,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如果你打算就这么跟我谈生意的话,那我们就不用聊了。” 维吉尔心里也没有底,他没有见过南方的杂货市场,你用身上不多的几个金币,就能换到成车的货物。那里的货架比商人全,而且所有的东西都标注了价格,还有帝国的官员监管着商人,防止商人开出不合理的黑心价。更不要说看到浓烟滚滚的铁匠作坊,一个上午的时间做出来的东西就要用车来拉。他只知道,这些东西是马库斯庄园上差不多一年的主要开销,而他所卖的木炭,只需要两个小伙子用一周的时间就能攒上一车,一个人干活,另一个人陪那个人聊天。 他虽然足够精明,但也对这些自己不清楚真实价格的东西打眼。 “亚麻布我可以少要一点,陶罐我们可以另外算钱,但就我之前说的锄头和铲子的数量不能再少了。” 商人简单的盘算了一下得失,这个价格就算是把这些炭运回去,自己都赔不下钱,但他还是习惯性的砍了砍价格 “五把锄头,五个铲子,算是我对你们家大人的一番美意。” “八把锄头,领主大人的庄园也是要盈利的。” “六把锄头。就算我真的缺木炭,你总不能敲我的竹杠吧。” 维吉尔惊讶的张了张嘴巴,瞪大了眼睛瞧着这个商人,学着商人的口吻,一字一句的学着说道 “我敲竹杠?” 商人的脑门顿时又冒起汗来,他知道自己失言了。就连阿巴斯奇亚城里三岁大的小孩子都知道,没有人能比帝国行商更会敲竹杠,除非,那个人是另一个帝国行商,而且生意做的比前一个更大。 “你赢了。我出七把,我叫两个人给你提货,我们一手木炭,一手农具。” 第三十七章 生姜 维吉尔和商人两个人就像是两头斗牛一样盯着彼此的眼睛,用力的夹紧了自己的屁股,好像随时都能跟彼此拼命一样,他们表面上看起来都是这场贸易的失败者,但内心里却都高兴的笑了花。 临走时,维吉尔伸手从领头的马脖子上摘下了那个叮当发响的铁铃铛,朝着商人大声喊道 “这个算是我们做生意的添头!” 商人朝着维吉尔劈头盖脸的一顿痛骂,直说他不规矩,要是让他抓住了,肯定要胖揍一顿,但自己的脚却纹丝不动,稳的像是一块立在地上的岩石。等到维吉尔走远了之后,才变戏法似的从怀里又掏出一个铃铛来,派一个伙计又系在马脖子上。 维吉尔挂着得胜的笑容,将换来的东西放到仓库里,拿着自己刚换回来的铃铛,献宝似的递到韦迪亚面前。 韦迪亚接过铃铛,把铃铛拿在手里晃了晃,然后随口问道 “你花了多少钱拿来这个东西,维吉尔?” “没花一分钱,白给我的。” 韦迪亚放下手中的铃铛,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接着又说了一句话,叫维吉尔半天都接不上话来。 “他们坑了你多少钱?才能白给你这些。” 远处,商人的营帐里烧起一股浓烈的黑烟。帮维吉尔照看木炭的小男孩不敢不帮他照看木炭,但是作为报复,小男孩吃完了手里的奶酪之后,冲着堆好的木炭撒了一泡尿。 至于这个损失,那就不在商人和维吉尔交易的计划范围内了。 望着那高高升起来的木炭,韦迪亚若有所思的说道 “我刚才看到诺曼家的儿子往南跑了,看来他这下帮你省下不少。” 对于商人来说,这些受潮的木炭倒还没有多大的影响,最多就是有点味道,无伤大雅。关键是他一路上已经通过卖东西腾空了超过一半的马车,这样下去等到瓦卢诺的时候,他估计只能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货物。 商人摸了摸自己又开始疼起来的脖子,自言自语起来 “少挣点钱,给那些人把车厢腾出来,这大概不算丧良心吧。” 柯南此时已经躲进了马车上,第一次长途跋涉暂时摧毁了他的健康,从南国道北地的这段距离里,有很多人没能忍受住突然就冷下来的天气,躺倒了马车里。这已经大大减缓了商队行进的速度,人们都躺在车厢里,自然怎么都走不快。 尤邦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为了接下这个众人眼里的“肥差”,他花了1000多个金币打通上下关系,又在一路上把信使养肥了一圈,这花掉了他差不多200个金币,而那次从阿巴斯奇亚到塞普鲁斯丁尼的免税交易只叫他从中收获了2000个金币左右的利润,其实已经跟想象中巨大的利益相差甚远了,现在车队每多走一天,就是多一天的成本。 但看着那些病倒下的人,加上柯南质问过那些言语,叫他怎么也很不下心来抛弃那些走不动道的人。 柯南说的话是很接近真相的,为了利益,尤邦甚至做好了等快到当地的时候再去周围的村子里弄上几个人来充人头的打算,只要自己带的那几个侍女能把信使服侍好,他能担保信使什么都不会知道,都是白皮肤、蓝眼睛的大普鲁斯人,谁又能认出来谁呢? 如果不是商队里的那几个小子,现在已经开始大范围的减员了吧,尤邦的脸上带着些许的自嘲,不知道怎么的,看见那几个年轻人,自己的心就软了下来。现在只能指望着北地有什么值得换钱的好东西能让自己挣一笔。 柯南歪歪斜斜的躺在车上,他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就连抬抬头这种事情,做起来都显得很困难。他付出了很大半天的努力,把头歪歪斜斜的伸到车厢外面,想要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却恰巧被一股子混着尿骚味的黑烟熏了回去。 烟味呛得柯南一边打着喷嚏,一边还要流着眼泪。初入北地的生活与他想象中的差距甚远,躺在车厢里的生活叫他甚至开始怀念那些在阳光下累的臭死的日子。 眼前陌生的一切叫他从心底里开始变得害怕起来。这里没有宽阔的大道,也少有传奇的故事,自己过去的一切仿佛都离自己远去了。酒吧的服务生、身上总散发着酒味的戴维斯、月光下的灰衣教士、街口衣帽间的老板赛特先生、总是给面包里偷偷加果酱的面包店大师傅……车队在铺满了树叶的小道上前进,只有耳边不时传来的“嘎吱”声不断地提醒他,车轮还在继续往前转动,又一根树枝断在了路上。 在柯南的眼中,摇晃的马车车顶隐隐约约的开始变得旋转起来,他的眼角微微有些湿润了,也许他从来没有想过,故乡里还有这么多值得怀念的人和事,在出发之前,他总觉得自己举目无亲,但现在看来,即使是过去总散发着臭味的小巷子里的味道都显得和蔼可亲。 突然,那个躺倒在小巷子里的小男孩又出现在了柯南的眼前,他还是六七年前的样子,那么瘦,那么小,伸着脏兮兮的手,发出微弱的声音“救命……求求您……救救我”。眼见的小男孩不断地爬向自己,柯南畏缩了,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他已经没有办法像几年前那样狠下一番心肠从小男孩的身上迈过去。他胡乱的向后退去,却发现自己正身处陋巷之中,且已经无路可退。 在柯南惊恐的眼睛中,男孩的眼睛一点点变成白色,但嘴唇却变得乌黑一片,像是男孩已经咽了气时候的样子。男孩的嘴巴张开,却不见一丝血色,只有一些灰或者白,一些仿佛是来自地狱般的声音从他的口中冒出来,柯南用那些污秽的字拼凑出词语,继而组成了句子“你抛弃我,你害怕……”一边伸出手抓住了柯南的脚腕,柯南害怕的闭上了眼睛,想要躲避这一切,可他的身体却不由自主的往下沉,好像要跟那个男孩一起堕落到地狱一样。 他从阿巴斯奇亚带的那几件好衣服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穿来炫耀的,现在全部都被他胡乱的套在了身上,用以保暖。按照埃米的贴心之言,现在比他病的重的人还有很多,柯南应该尽量躲避寒冷,并且多喝热水。为了叫柯南的身体早日恢复健康,埃米从厨子那边要来了些姜粉——这是从遥远的东方传来的香料,厨子只有在过节的时候,才会在锅里放一点调味。起初米格尔森的身上也有一包,但这个败家子把这些东西泡酒喝掉了,柯南还能回想起来他喝完酒之后放光的眼睛,这就叫“贵族风味”。 柯南感觉自己已经把这辈子的生姜水都喝光了,他现在闻到生姜的味道就想吐出来。但糟糕的是,商队里的所有人都不这么想,他们把姜粉当成是极好的东西,并且在他嘴里灌了一碗又一碗。 “你好些了吗?小家伙。” 一个声音传入柯南的耳中,柯南惊讶的睁开眼睛,却没有看到一个人。 一股向上的力量用力的将柯南托了起来,将他拽出了继续堕落下去的深渊。 “你看到过天上的星星吗?我曾经在一片沙漠里抬头仰视星空,那时候世界的满目苍遗,唯有星星亮得厉害,他们挂在天上,像一只只眼睛,又像是一个个不朽的灵魂。就像是一双双眼睛一样的看着我,我们,那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永不回头!” 这是来自灰衣修士的声音。柯南还记得当时自己还有些懵懂,但这些话现在却叫他的心里充满了力量,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又充盈起力量,一种体液在他的血管中中激荡,那是他才刚刚离开阿巴斯奇亚时的那种兴奋感,此时再次涌上了心头。 朦胧中,柯南再次睁开了眼睛,小男孩、修士,一切都消失不见了。他仍然披着一层毛毯用来保温,而不是像刚才那样套了好几层衣服。 “你感觉好些了吗?小弟。” 说话的人是蒙哥马利,这个山地来的汉子在花了最多的时间在照看他。在柯南病倒的这段时间,埃米在同时履行医生和修士的职责,又要给人治病,还要给人举行丧礼,忙的手脚不沾地。米切尔森似乎是要朝着自己父亲的方向发展,他在帮助埃米照看女病人。只有蒙哥马利似乎是个闲人。 柯南几乎是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头,那里的温度似乎已经恢复了正常,冷汗一层层的从额头冒出来。病情明显有了转机。 蒙哥马利欢呼了一声,跑到了车厢外面,他准备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埃米,然后埃米将会用这个消息去救下更多的人。 柯南又变成了一个人,他隔着车厢听到了外面的一些动静。 “我就知道姜粉是好东西,喝了包好。” “是啊,好多人想喝还喝不上呢。” 柯南撇撇嘴,他现在宁可听不到外面的动静。 生姜粉能治愈感冒的消息不胫而走,整个商队里面都掀起了一场抢购生姜的风波,在短短的数周内,姜粉的价格翻了十几倍,商队里的厨子成了最大的获益者。厨子在阿巴斯奇亚花了100个金币买的一批劣质的姜粉,除去他用掉的三分之一以外,他将剩下的姜粉都高价卖了出去,而这叫他挣足了500个。 厨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前,车队里的平民们把自己的储蓄都撒在桌子上,直到他们将自己原本就瘪的厉害的钱包倒的一干二净,然后用他们的小勺子从放姜粉的布袋里铲出来可怜的一丁点,像是捧着世界上最昂贵的钻石一样的装进自己的口袋里。 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些开拓者们甚至开始试着用姜粉来代替货币,一次偶然的机会,米切尔森在深夜的营地里听到这样的一段对话。 “嘿,我想要你养的鸭子,你开个价吧。” “什么叫我养的那只鸭子,你连它叫什么你都不知道吧!我才不会吧它交给你。” “好吧,那么它叫什么。” “听着,它叫唐·普,你个混蛋。” “只有更彻底的混蛋才会给一只鸭子取名字,况且还给它一个姓氏,怎么,你是想让它当商队里那批鸭群的皇帝吗,还是说它比其他的鸭子天生要更高贵?” “它本来就是最棒的鸭子。” “你这个不可理喻的家伙,我出姜粉来跟你换。” “姜粉,好吧,叫我想想。额,你觉得五粒姜粉的价格怎么样?” “三粒,但我可以现在就给你。” “那我只好把我的唐·普交给你了。” “不,从现在开始,它改名了,就叫老唐,我可没有给鸭子起名字的习惯。” 米切尔森对这一幕深感忧虑,他还记得上一次出现这种抢购的狂潮的时候,领地里的农夫竞相囤积花椒,结果等到下一趟海船靠岸的时候,整整一船都是花椒,那些农夫们又以囤积花椒一样快的速度将花椒卖了出去,结果又竞相破了产。 即使是开拓者里最好看的姑娘也不能叫他感兴趣了,因为那个姑娘在脱掉裤子之前伸手管自己要的东西都已经变成了姜粉。 在过去,每病倒一个人,那个人十有八九就会丢掉性命。而现在,那个人会在死之前因为购买姜粉而先破产。 两个月的功夫,埃米已经主持了三次死者连衣服都凑不齐的葬礼。 厨子也目睹了这一幕,他觉得自己他挣到的钱越来越烫手,最后他将自己挣到的这些钱全部交给了尤邦。 尤邦则是拍了拍厨子的肩膀,将这400枚金币中的200个又还给了厨子。 “好好干,拿着它们去挣更多钱吧。” 厨子若有所思,拿着这些钱在沿途的村子里买了更多的姜粉。 可以说,只要商队经过的地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商队离开之前,那里的姜粉就会被一扫而空。直到他们遇到了一个村子,这个村子在很多年前试着种了一点生姜。 第三十八章 日记与白狼 七月,在南方还处于一片雨季的时候,北地已经刮起了瑟瑟的秋风。 八月,塞普鲁斯第二批瓜果成熟的季节,北地却已经是冰雪遍地。 帝国的信使掏出一杆深黑色的炭笔,路途即将结束,不知道商队是出现了什么变故,行程却一天比一天慢了下来。碍于和尤邦已经交上了“朋友”,信使不好直接去质问他,只好在闲暇的时光写起了回忆录。 “自此车队进入北地开始,路就越来越不好走。或者说,这里已经根本就没有什么能过人的路了。我们穿行在一片原始的森林中,这些树又粗又壮,如果放在阿巴斯奇亚,早就有木料场把它们采伐,变成我做的马车,或者是一些家具或是建筑。 我曾经拜访过,两三位当地的领主,其中有一位还是公爵。在这里,帝国的权威不像是在南方一样这么受欢迎,相反,他们对我很冷淡。在一位公爵的宴会上,一个小孩子坐在了主坐上,他的宫廷甚至连一位宫相都没有,只有一位管家,堵在门口收我的过路费,就连城头上的卫兵看我的样子都不太友善。 宴会糟透了,公爵夫人虽然长的很漂亮,但却是个十足刻薄的女人,如果我能选择的话,我一定不叫女人当家。宴会冷冰冰的,整个大厅里只摆了一张长桌子,几个农夫就坐在桌子的尾端,一边吃饭一边散发着难闻的臭味。那些农夫怡然自得,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坐错了位置,他们甚至在我之后又过吻了公爵夫人的手,这叫我几乎要吐出来。 晚上的情况还要更糟一些,公爵的夫人安排我睡在一个靠近炉火的位置,但是在跟那些农夫挤在一起。臭气熏天,我整天晚上都缓不过劲来。我想去二层找个位置睡下,但她却不叫我过去。帝国想要真正的统治这个地方,那么毋庸置疑,必须要先教会当地的领主礼仪。” 信使停下了手中的笔,他回过头去看前面的一段文字,竟然到处都是些抱怨的话,这叫他大吃一惊,因为在旅途中,至少是在他的认知里面,这段时光还称得上是充实快活,但很多充实快活的细节是不能这么明着写出来的。信使将手中的炭笔丢到了一旁,开始朝着窗外看去。 商队里到处都是一番肃杀的景象,放眼望去,那些曾经扰乱过信使睡眠的牲畜们已经消失了踪迹,就连人的声音都开始小了起来。穷人们没有过冬的衣服,他们现在白天就披上了晚上睡觉时盖的毯子,将自己裹成一根根会走路的茄子。 这个时候,还能穿着体面的棉衣的人就显得格外显眼。虽然已经到了冬天,但米切尔森的脸上始终挂着体面的微笑,他跟平民适当的保持距离,有不叫自己显得高高在上。信使也想起了这个机灵的小子,并且跟他微笑着打了个招呼。 信使一下子来了灵感,他拿去炭笔继续写道。 “好在来自帝国的几位贵族始终保持了一些乐观的品质,如果帝国能延续现在的政策,源源不断的将我们南方勤奋的农夫和体面但是缺乏空间的贵族运到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我想用不了多久,这里情况就会大为改观。 我刚才讲起了之前的宴会,那么我情愿从那里开始讲起。如果不是那个来自洛林家族的小伙子,我肯定会草草的吃上一口就愤然离席的,尽管他们的宴会时间本来就短的可怜。他在餐桌上妙语连篇,他讲得一个笑话叫我现在想起来还肚子疼。 在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有一只老鼠快速的穿过了餐桌的上面,虽然没有碰到任何食物,却叫人觉得一阵尴尬。这个时候,我们的那个小伙子清了清嗓子缓解了尴尬‘我记得有一年,我们那里的鼠患闹得厉害,几乎到处都是老鼠,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我们的农民控告当地的老鼠破坏庄稼,因此传唤老鼠去教会法庭受审。理所当然老鼠根本不会出庭,于是就又被加上了个藐视法庭的罪名,然而老鼠的辩护教士认为,按照习惯法来说被告不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出庭,而显然去法庭的路上到处都是猫。这种辩护说服了当地的教士,于是对老鼠的审判就无限的延期了。’ 一个简单的笑话,就教给了这些野蛮人什么是规矩。我相信,如果这个孩子有一天不想跟这些北地的农夫为伍,那么他一定可以在南部的宫廷里找到自己的位置。 至于其他的几位,埃米是一个很虔诚的教士,他身上具备世界上所有年轻教士所具有的优良品质,却罕有劣习,如果说他真的缺点什么,我猜想那是运气。蒙哥马利是一位来自山地的勇士,是的,我愿意这么称呼他,他就像是《古经》里面提到的巨人一样高大,也也一样的强壮。在事实上,我怀疑他本身就是那些山里巨人们的后裔,如果我跟他在一同一条战线上,即使我们人数占据劣势,我也毫不担心……” 笔没有停下,马车却先停了下来。车厢轻微的震动叫信使有些不适,手上的炭笔在羊皮纸上涂了一块黑色的污痕,而且更要命的是,信使手中的炭笔脱手而出,掉在车厢底下断成了两截。 信使是一个很虔诚的人,他相信征兆,炭笔断了肯定是萨丁的旨意。信使挠了挠圆润的像一个球一样的脑袋,又摸了摸剃的干干静静的下巴。 在确定车已经停下来一会儿之后,信使捡起来摔成两截的笔,找到比较长的那一段,打算在车厢上磨一磨再用。 但车夫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神经,随着车厢又一次剧烈的晃动,信使手中笔再次断成了两截。 信使看了看自己手上残存的那段炭笔,已经短的快要拿不住了。他愤愤然的打开车厢,想要看看外面到底闹出了什么名堂。 信使经过帝国的官僚系统整整一个月的培训,良好的官僚素养让他没有一开场就骂出声来,这救了他一名。 车厢外,一只体型像牛犊一般大的牲口正冷冰冰的看着他,长长的犬齿从它的嘴边挤出来,像是一排排锋利的匕首,在雪原还腾腾的冒着热气。 信使想也没想的就把头缩了回去,虽然他年轻的时候也在部队里服过役,但如果他真有这个本身,那他现在就不是一个信使,而是帝国的军官了。 为了追求一个“清净”些的创作环境,信使专门要了一个空荡荡的马车,但现在却只叫他后悔万分。 信使像一个球一样的蜷缩在角落里面,心里不住的后悔,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的接上了这么一个危险的差事,明明有一份看守城门坐着收钱的活摆在自己面前,自己却非要学人家当特使。 车厢外隐约的传来巨大的咆哮声,这叫信使的心里更加害怕了,想着自己身为堂堂一个帝国的信使,竟然死于畜生之口,心中不禁一片悲愤凄凉。他顾不得炭笔已经断成了什么样子,捡起笔用颤抖的手写起了一封遗书。 “时不我待,帝国遭受了袭击,北地的野兽就跟我们的人一样多,而个子个个比水牛还要大,我奋力抵抗,但它们实在是太多了,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我写下这封信,希望后来的旅行者能够看到我的名字。 特·唐诺德临终绝笔。要记住,我可是个成功人士,没给唐诺德家族丢脸。” 写到这里,特趴在马车的车板上,绝望的流下了眼泪。 车外,商队的人正在和一群通体洁白的大狼对峙。 商队里的护卫围着尤邦老板和帝国的信使站成了一个小圈子,他们大多拿着长剑或者是一些铁锤、狼牙棒之类的武器,也有些人手里点上了火把。畜生都怕火,这是常识。 商队里的平民们顾不上大冷的天气,他们从货车的车厢里翻箱倒柜的寻摸出一些铁器,随便的拿在手上,没有什么人试图逃跑,除非那个人有把握跑过一匹狼。 柯南正挤在人群中,他的腿弯轻微的打着寒颤,袖子里却藏了一把匕首。 狼群没有着急发起进攻,它们分散开来,绕着这些人打转,像是在举办什么仪式一般。除了有几只小狼不时兴奋的干嚎几声之外,丛林里只有一些“沙沙”的声响。 看着这些狼群,米切尔森有些茫然了,他压低了嗓子,问道 “蒙哥,这帮畜生在等什么呢?” “这帮狗娘养的可能是在等天黑,妈的,至少我老家的狼群就喜欢这么干。在天没有黑透的时候,狼群就只管围着你转,等到你累了,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也天黑透了。” “可这里到处都是雪,蒙哥。现在天上干干净净的,都不见有什么云彩,晚上打两个火把,就跟白天一样亮,它们根本沾不上什么便宜。” 埃米反驳道,他身上披着一件白色的羊毛长衫,这还是他在离开阿巴斯奇亚的时候,他的老师送给他的毕业礼物,精致漂亮而且保暖。 蒙哥马利掏出一把粗笨的斧头,一般都是伐木的时候,才会用这样的重斧,而这个分量对他来说,却只能称得上趁手。听到埃米的质问,蒙哥马利的脸明显抽搐了一下,大大咧咧的说道 “我要是知道这帮狼崽子是怎么想的,这会儿也不用站在这里更你废话。” 几个人都沉默了,虽然阿巴斯奇亚现在还没有完全不会使剑的贵族,但他们几个也不是那种传奇英雄,遇到这么一大堆狼,也都没了主意。他们慢慢的凑到了一起,这几乎是下意识的事情,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自动的靠近自己信任的人。米切尔森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蒙哥马利和自己身边不见不见柯南的身影,又=于是便开口问道 “埃米,小柯在你那吗?” 埃米有几分茫然的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一下,扯大了嗓门喊道。 “米切尔森!你确定他不在你那吗?” 三个青年慌了神,他们用焦灼的眼神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他们很希望柯南能探着脑袋从哪里冒出来,然后跑到他们身边,即使柯南并不能给他们帮上什么。 突然,几人的身后传出一阵马的嘶鸣声,继而是滚滚的啼声和一声稚嫩的吼声 “快让开!” 他们顾不得前方的狼群,转头看向身后,一匹马不知怎么的脱离了缰绳,跌跌撞撞的疯跑了出去。 柯南站在那匹马的后面,手里紧紧的攥着一把沾满了血的小刀子。 驮马一边嘶叫着,一边慌乱的冲向了狼群,虽然它很害怕这些猎食者,但身后的疼痛却驱使着它下意识的往前奔跑,就好像这样就能甩掉疼痛一般。 一位商队护卫跑到柯南面前,伸手就要夺走柯南手上的匕首 “你是疯了吗?小子,那是我的马,我警告你……” 当护卫还在跟柯南争论的时候,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手上传来的力气很大,一下子就将护卫拿捏的死死的。 护卫颇有些恼火的转身去寻找手臂的主人,但当天看清楚主人的脸时,却收敛起了自己的脾气。 “首领大人,我……” 护卫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但尤邦却伸出了他的右手往前指了指。 那是那匹马刚刚逃离的方向。 驮马身上的血激发了冰原狼身上的凶气,有几头距离比较近的狼按捺不住性子,追着马奔了出去,这一举动使得冰原狼环绕的圈子有了一个大大缺口。 商队里的所有人都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护卫们纷纷向尤邦投以询问的眼神,尤邦苦着脸点了点头。 驮马都是他的资产,刀子刺在马的身上,也割在了商人的心上。但没有办法,钱没了还可以再赚,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商队护卫们最后用脸蹭了蹭队里的驮马,然后解开了牵在它们身上的缰绳,用手中的剑狠狠的刺了上去,霎时间,哀鸣声此起彼伏,二十多匹马脱离车队,奔向了远方。 冰原狼三三两两的捕捉奔马,一只体型极大的头狼干嚎几声,其余的狼群也都散去了。 尤邦咬紧了满口的牙关,重重的拍了拍柯南的肩膀 “您他妈的真是个好样的。” 看着远远跑去的冰原狼和满手的血腥,柯南一下子瘫倒在了地上。 第三十九章 抵达 在与韦根人签订和平条约之后,瓦卢诺镇迎来了自从建立以来最大的一次繁荣景象。 商队源源不断的涌入城市,他们清扫了大批的存货,并且将那种追求财富的精神注入了城镇的大街小巷。受这种精神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当地的年轻人,镇上的老人们发现年轻人个个都像是打满了鸡血一样的连轴工作,而且他们总是步履匆匆,面带微笑。 从周围的村镇、贵族领地赶来的破产农民们很快磨平了小镇之损失的人口,甚至还隐约的超出了很多。一时之间,改嫁之风兴起,很多保守的镇民对这种现象喜忧参半,刚刚失去丈夫的妇人们摇身一变又当上了新娘,大街小巷都少了几分那种凄凄切切的惨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正在逐渐发酵的热烈。 移民充斥着街头,不消言说,镇子原来的规模是住不下这么多人了,那些外来的住户很多就住在了城墙的外面,他们填平了城外的壕沟,砍倒小镇周围的林地,搭建起简单的窝棚,就这样落了户。 之前被焚毁的几个村子被选择性的遗忘了,经历过这一次的战争之后,很多人都已经接纳了彼此,那些村子又多半被毁,加上大量的外来人士的涌入,很多原来的村民就变成了土生土长的镇民,比起那些口音迥异的异乡人,镇上的居民更愿意接纳自己的紧邻。 那么那些村子曾经的土地自然也就归属于瓦卢诺镇直辖了,针对这种情况,汉姆斯和乔伊斯两人在经历过一番商讨之后,下定决心拆毁一部分镇里原来的城墙,将它与外界连通起来。这一个计划已经提出就赢得了市民们的广泛支持,在事实上,因为那些外来的移民影响,这道城墙本就已经有些有名无实了。 威廉悄悄的跑到被拆毁的一处城墙残骸上,用从外地进口来的生漆写下了“我爱韦根人”几个大字,但才刚刚写完就有有些后悔,这未免太过于露骨,而且对于那些刚刚失去亲人的市民也有些不太公平。 于是威廉又涂抹掉这些文字,为了不让人起疑心,他在原来写“韦根人”的地方又补充上了两个更大的字:和平。 在作完这一切之后,威廉还是有些心虚,于是便悄悄的离开了。 然而,在威廉离开后不久,就有几个好事的市民悄悄的围了上来,他们看着这行字,挠了挠头,最后找来了一个识字的商人,问过了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商人刚刚倒了一批货,他在瓦卢诺的市场上放下一些诸如耕犁、铁铲之类的农业生产用品,然后又收购了一些生皮、珍珠之类的货物,预计能大赚一笔,心情大好。 “哈哈,这句话的意识是‘我爱和平!’。真有意思,应该是你们镇子里的人写的,我也爱和平,哈哈,和平叫我发财。” 商人的一番话叫这几个市民大感兴趣,他们在口袋里掏出来几个蜜饯,细细的品尝着这行标语的含义。 最终,他们觉得这一行标语意义非凡,以后可以作为瓦卢诺镇子上的一个标语,于是他们简单的分了分工,派一个人去找镇长汇报这件事,派一个人去镇上奔走相告,最后再留一个人保护这件不凡的东西。 几个人都想当第一个将这个消息传出去的人,但又都对于留下来这件事兴致缺缺。他们商讨了一番,最后用抛石子的方式来决定。抛的最远的那个人扬起眉毛,乐滋滋的跑去找了乔伊斯,而抛的第二远的人也一溜烟的跑去繁华的大街上,只剩下第三个人颇为苦闷的坐在地上,用手使劲比划了几下,懊恼中自己怎么就扔的这么近。 这时,一个衣着华丽的胖子走了过来,虽然是冬天,可这个人依然满头大汗。 胖子看了一眼蹲在城根底下的市民,开口问道 “这里是瓦卢诺吗?” 市民只当他是个富有的商人,于是便低着头没好气的应了一声。 “是啊,有事?” 胖子没有在意他的态度,反而表现出一副很好奇的样子。 “我听说这里本来只是一个小镇子,又才刚打过仗,加上这该死的冬天,本来应该一番萧条景象才对,现在怎么显得如此繁华?” 市民对于“萧条景象”这种高级的词语有些一知半解,他摸不准这个胖子在问什么东西,他知道胖子大概是在问镇子上新近发生的变化。于是这个人歪着脑袋,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什么,他站起来朝着身后的大字一指。 我爱和平。 胖子睁大了眼睛看着这段话,市民的回答叫他不是很满意,但也说不上不满。在揣摩了一番之后,胖子最终没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于是便又垂下了脑袋,将口袋里的一块真丝的手帕递给了市民,权当是给他的赏钱。 市民高兴的几乎要跳起来,他接过真丝的手帕,用粗糙的手抚摸了一番上面绣的精致图案,然后不由分说的抓起胖子的手,连连说道 “我也爱和平,和平!” 胖子显然有些应付不来这种情况,但他还是尽量试着克服一下,他一边微笑着点头,一边用力的将手从市民的热情中抽了出来。 市民这才看到胖子身后的百数人,他们拉着重重的马车,裹着毛毯的样子叫市民吃了一惊。 胖子有些得意起来,他最喜欢乡下人看到没见过的排场时吃惊的样子。 市民涨红了脸,将商人递给他的手帕又塞了回去。 “大人,既然您有这个钱,为什么不叫您手下的商队伙计们过的好一点呢?起码给商队带两匹驮马没问题吧。” 特·唐纳德,这个帝国的信使手里攥着刚才他送出去的丝巾,愣在瓦卢诺的门口,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突然意识到了北地和南方的不同。 瓦卢诺城内,一个新的商店挂了牌子,只不过这个商店不出售货物,而只是出售武力。 在之前的血战中,有些市民倒下了,但也有些人成长成为了可靠的战士。何塞和汉姆斯一致认为,这些人不能白白浪费掉,城墙可以拆掉,但不代表这就可以马放南山。上一次的战争叫他们深刻的认识到在镇子上囤积一些老兵的重要性。 汉姆斯出资,何塞出力,两个人联手经营起一家何塞心心念念好久的佣兵协会来。镇上的人仰慕何塞骑士的赫赫威名,有些喜欢流血而不愿意流汗的年轻人自发的报名参与了这个组织。 不要以为跟韦根人和平之后,北地就彻底安全了。北地恶劣的气候就注定了这里不是一片安生的地方,韦根人的和平条约能约束的了大规模的入侵,但如果只是零星的渗透,那可就说不准了,另外,大普鲁斯人本身也有很多人选择了落草为寇。 在北地,有一句俗语是一个很好的解释。 “暴风雪过后,盗匪丛生。” 农忙时为农,农闲时为盗匪,这就是北地的一种独特的生态模式,也就是这种生态模式的长期存在,才叫何塞骑士之前的佣兵队伍快速的得到了历练。 汉姆斯另外还打算组织一批人,做镇子上的固定守卫,不以商队雇佣兵的形式存在。有着两股力量,在北地的暴风雪之中,这座从战争之后开始浴火重生,爆发出强大发展潜力的镇子,才称得上是安全。 按照汉姆斯的预算,如果瓦卢诺的生意一如当下的火爆的话,只需要少少的手上一笔交易的税务,就能轻松的养活起这两只部队。 汉姆斯其实比任何人都更看好这个城市的发展未来,在他的脑海里面,这座城市已经比现在的规模更扩展了三圈,而在流经城市附近的绿水河岸附近,将会建起来一排排磨坊、伐木场,这些建筑会吃掉大量的人力,而且会将河岸附近的土地发展起来。 等到这一切之后,那里可以修一个港口,港口规模不必很大,但它却能连通大海。 年轻的时候,汉姆斯曾经去过那里,虽然河流不深,而且流速相当慢,一年能结冰六个月,但它依然有开发的价值。溯源而上,这条河水流经大半个北地,和韦根人的领地接壤,并最终还能看到一个另一个国家,一旦那座码头建起来,瓦卢诺必然会成为整个北地滨海区,不,整个北海区域最耀眼的一颗明珠。 尽管如此,汉姆斯的心中依然隐隐有些顾虑,很多发展上不是拥有士兵和良好的通航条件就能解决的。比如,这座城市的发展必然会引起一帮人的觊觎,如果这座城市上有个又肥又蠢的领主统治这里……汉姆斯简直没有办法往这里继续想下去。 就在汉姆斯还在为小镇的未来发愁的时候,一个非常圆润的人挤进了汉姆斯的眼睛。那只花花绿绿的球直愣愣的冲着他走了过来,然后十分勉强的朝着汉姆斯伸出了一只手 “先生,您可叫我好找。我听说,你就是瓦卢诺的现任镇长?” 汉姆斯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确信自己并不认识这么一个人,他的身材叫人一言难尽,如果汉姆斯认识他,他定然会对他留有印象。 出于礼貌,汉姆斯还是将手递了过去 “汉姆斯,帝国商人,瓦卢诺的代理镇长。” 胖子听到这句话,颇为矜持的将自己的手又缩回来几分,一个正式的握手巧妙的变成了点到为止的接触。他开口抱怨道 “难道你们瓦卢诺就没有一个真正的贵族吗?” 听到这句话,从刚才就站在一旁默不作声的何塞骑士挑了挑眉毛。胖子的口气从刚才开口就叫他觉得熟悉,但直到刚才他才确定下来,这胖子就是自己心里想的那个人。 “前禁喧军士团,帝国封地骑士,何塞。不知道我算不算是你嘴里说的‘贵族’,阿特。” 胖子扭过脸来,一脸惊喜的看到了这个当年在阿巴斯奇亚有过一面之缘的何塞。十几年前的时候,胖子作为何塞骑士进城门的时候给何塞骑士看马的侍从,当年,虽然两人年纪相仿,可彼此的身份却差的很远。 而现在,特不仅有些唏嘘起来,平民出身的何塞军士即使立下了这么大的功劳,成为了一个英雄人物,到最后也不过是一个封地上的骑士,看他身上的盔甲虽然还算干净整洁,但明显还是皇帝陛下当年赐给的那一套。而自己凭借着家族的支持,轻而易举的就当上了帝国的事务官。 虽然两人的身份已经发生了些许的变化,但特也不敢怠慢者帝国曾经的功臣,他热情的握住了何塞骑士的手,甚至还用圆滚滚的身子蹭了何塞骑士一下。 “真是难得,您还是老样子。” “真是为难了,你能胖成这个样子。” 两人哈哈大笑,何塞骑士问特想不想喝一口北地特有的佳酿,特连忙点了点头。 知道这两人肩膀搭着肩膀,走到酒馆门口的时候,特才突然想起自己了自己的身份,已经不再是当年的侍从了,不仅仅是不需要再给骑士牵马,更重要的是自己另有要务。 “那个汉…姆斯先生,是这样的,我是个帝国的信使,是来传递皇帝陛下的旨令的,但您也看到了,我现在……我现在另有要事,就麻烦您跟我的商人谈这件事吧,他叫尤邦,是个很好的人,希望您会喜欢他。” 汉姆斯转过头,迎面是一个跟汉姆斯一样有些哭笑不得的男人。 “您好,大人,尤邦,幸会。” “您好,汉姆斯,幸会。” 两个商人彼此握了手,商人们彼此见面也会像是两个战士一样彼此竞争一番,虽然不会直接动手,但他们也要自己的规矩。而且越是大商人,越是懂得其中的一些门道。 “汉姆斯先生,敢问您在哪发财呢?” “没什么,在北地做些木材生意。你呢?” “哈哈,那我就更没什么了,倒买倒卖而已。” 两人松开了紧握的手,一番交战之下,竟然是谁也没摸出谁的底细来。两人不禁有了几分遇上了对手的感觉,连看着彼此的眼神,都变成了那种英雄相惜的相见恨晚。 第四十章 商人的交易 商人之间的对话往往比政客要直接的多,当他们发现很难在短时间内摸清楚彼此的跟脚之后,便先绕开了这个话题。 “那么,先生,我们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可以好好认识一下彼此,那么现在,请问陛下的旨意是什么呢?” 汉姆斯有些好奇,皇帝在这个时候下旨多半肯定不可能是派兵,现在派兵就太晚了,他隐约闻到了赏赐的味道,但皇帝送来的这块蛋糕有多大、多甜,是不是有毒,这显然还需要仔细的品味一番。 尤邦的眼睛微微转动,他环视了一遍瓦卢诺繁忙的街道市场,露出一丝微笑 “这里是我自从到北地以来来过最好的地方,就算是公爵大人的城堡都赶不上这里规模的一半。这显然是有人在经营这个地方,如果有在行的经营者再经营一段时间,它甚至有机会取代北海的王庭,成为整个北地最重要的城市。” 尤邦的话正戳中的汉姆斯的心结,他尴尬的笑了笑,随口应答到 “您真是过誉了,这只是一个小地方,就算是规模大一些,住的也都是些农户和猎人罢了,怎么可能跟王公们的领地相提并论呢。” 尤邦却没有丝毫放过他的意思。 “啧啧,我来的时候观察过这里的山川河流,土地平坦肥沃的事情就不多提了,只是城南的位置似乎是有一条河流经这里……从那边建起来一个港口,这个城市就又有水运又有陆运了,而且还是北地第一个有港口的城市,帝都也不过如此吧。” 汉姆斯的心里暗暗心惊,他在心里揣摩了许久的计划就这么背一个外乡人轻描淡写的揭开了一角。 “港口……您说笑了,这只是个连磨坊都没有的穷地方,那个东西太远了,我想都不敢想。” 如果说汉姆斯是心惊,那么尤邦就是心生敬佩了。他刚刚只不过是信口而言,那些点子在南方的城镇里并不罕见,但真的能做出来的人却总是像是一滩金沙里面的金子一样罕见。 从汉姆斯的表情里面,尤邦得到的信息是,这个北方的男人很可能已经有了完整的计划去开发港口,否则以这个人的修养,绝不会是露出这么一副“正中靶心”的表情。尤邦知道,现在两人聊成这样主要还是因为信息上的不对等,他顿了顿,然后继续讲下去。 “如果您还抱着这个想法的话,那我可真为您感到担忧了。皇帝差人交给您一份工作,可您看起来不是很感兴趣啊,如果连你都不对这里有信心的话,那信使大人肯定是找不到第二个人来接手了。” 看着汉姆斯的表情从最初的震惊变成了疑惑,尤邦打算顺水人情送到底,他将这个好消息的底兜了出来。 “皇帝陛下打算在瓦卢诺建立一个自由市,你现在是帝国自由市的市长了!凭证就在信使大人身上,我建议您在他弄丢之前从他身上取出来,他的水平和他的身材相当。我现在恐怕还有事情要做,我有一批货等着出手……” “这件事情就不必您亲自操劳了,我市场上的每一个摊位都有摆放您商品的位置!瓦卢诺是一座很热情的城市,即使是在北地的严寒,有这个时间您不如去领略一下我们这里的风土人情呢。” “那我可就谢过您的好意了,市长大人。” 尤邦的脸上还挂着微笑,至少自己这趟不会白折腾了,在这座镇上玩玩倒也不错,反正他是没办法拉着商队从冬天的北地在回去。 直到他在镇上唯一的、也是新建的一个商人旅馆的床榻上躺下,背靠着热乎乎的火炉烫着自己的脖子的时候,他才猛地惊醒过来。看上去,他把帝国信使的消息卖了个好价钱,但实际上,只是把自己和自己的商队卖了个好价钱。 大街小巷上有不少和尤邦一样无所事事的商人,单从这一点上判断,汉姆斯很可能已经把帮人卖货这件事情变成了促商产业,而自己不过是他的一个目标客户而已。 虽然没有吃亏,但作为一个商人而言,尤邦哭笑不得,自己到底还是被人家“比下去了”。 在尤邦背靠着火炉,准备带着自己的人好好修养上一段时间的当口,几个贵族青年却还在想着第二年开春时期的大展宏图。他们挤在一间小房间里面,地上铺着干净的稻草,中间摆个小桌子,桌上的蜡烛不要钱似的点着,颇有几分议事的感觉。 当建设土地,成为一名领主的热情开始从几人的脸上退下来之后,会议陷入了一片沉默。 “我们似乎没钱。” 米切尔森有些无奈的说出了这句话,蜡烛照耀在几人脸上,将他们的阴晴不定映照的清清楚楚。在阿巴斯奇亚的时候,他们想的是,只要能来到北地,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这里的土地肥沃,领民勤劳肯干,最多就只是差一个自己而已。 现在情况差不多对了一半,他们发现这里土地肥沃,领民勤劳肯干,但并不缺少一个贵族来带领他们,这里的市长把一切都安置好了,这里的流民虽然多,但就连他们带来的开拓者们也不难在这里找到工作,他们有些疑惑,这些民众似乎并没有一个脱离城镇去跟随自己的理由。 蒙哥马利将自己的手握紧又放下,当他握紧时,手臂的影子高高的映照在墙壁上,像是来自一个巨人,但当他放下时,一切又变成一片虚无。 “这里有个佣兵所,不如我去靠力气挣一笔?” 几个人没有吭气,这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且不说这个贵族去当佣兵本身就是一件特别不体面的事情,而且距离建设领地所需要的那笔费用也还差的远。 “我跟这里的教会聊过了,也许我们能从他们那边得到一些支持……” 埃米倒是这几个人里最不愁的那一个,帝都的大主教已经给他开好了一封介绍信,他今天就已经给当地的教会过目,教会里的人没理由拒绝一个年轻的修士,特别是在流民潮大量涌来,人手有些不足的情况下。 这未尝不是一个办法,但却也不是最好的办法,教会的人不会白白帮助他们,他们开拓的领地很有可能在未来的很长时间里都会属于“主教区”,这显然不是这些追求权力的年轻人们想要的。 柯南瞪大了眼睛看着桌子上闪烁的火焰,他跟着几位兄长们见过了这座镇子之前的镇长,乔伊斯爵士。是的,爵士,这也是皇帝授予功臣的礼物。他以为老人会高兴的笑起来,就像是街上的工人们发薪水的时候,亦或是孩子将糖果拿到手里。 但他没有,老爵士摸了摸那颗象征着荣誉的勋章,流下了眼泪。 “愿陛下长寿。” 下午的时候,百无聊赖的柯南跟着这个已经满头白发的老人走到了小镇的一处地方,哪里不像是别处一样喧闹,空气中充斥着一种乳白色的静谧。 “你不该到这里来。” 老爵士没有回头,却知道来的人是谁。 柯南看着老爵士将勋章放在了一块石碑上,又在其他的几块石碑底下摆上了几杯酒,在倒数第二块石碑上放了一枚金币,又在最后一个石碑上摆上了一页泛黄色的纸张,上面隐约的画着几道线和一些模糊不清的字体。 “你这是做什么?” “祭奠。” “谁?” “很多。” “那么他们又跟这勋章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但这枚勋章却是对他们所有人的交代。” 乔伊斯转过头,他脸上的皱纹深如刀痕,唯有额头一块地方还算平整。 “那绝不是悲伤,”柯南几乎是下意识的说出一句话来,引的几个兄弟过来围观。 “什么?” 柯南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但他又没有办法解释他所说过的话,只能挂上笑脸来做个掩饰。 乔伊斯将柯南上下打量了一番, “你还是个孩子,那些该死的官员是怎么把一个孩子送过来当领主的,他们不知道你很有可能根本活不过第二个冬天吗?” “第二个冬天?” 乔伊斯没有说话,只是朝着柯南伸出了手,柯南却甩开了他。 “我明白,我知道,我早就知道!活下来的享受死掉的荣誉,而死人会带着两寸厚的棺材长眠。” 老人怔怔的看着柯南,眼睛里像是装着一只还没有长大的野兽。 “你听谁说的话,你不担心这会毁了你吗?” “我父亲。” 话音刚落,柯南就转身跑走了,他的速度很快,就连他身后的脚印都有些跟不上他的步伐。除了两行歪歪斜斜的脚印,两人似乎从未相遇。 柯南不敢认识这个老人。因为他知道,这个老人很快就会跟当年教导他的灰衣修士一样,在世界上消失,而他今天去看过的那一排石碑的最后,就会增加一块新的石碑,也许会有别的人去祭拜他吧,但柯南不肯也不愿意跟这一切扯上什么关系。 夜色中,年轻人们依然坐在蜡烛面前,他们年轻漂亮、他们一筹莫展。 但这些,对于那些平民来说,都只能算是幸福的烦恼了,因为他们依然可以坐在烧的暖和的屋子里面,点着蜡烛,吃穿不愁。 开拓者们才是真的要过上一阵苦日子。对于这些从南方过来的流浪汉,汉姆斯绝对没有针对他们的意思,但也不打算像是供应那几位贵族一样把他们养起来。瓦卢诺城会变得繁荣,但它只给好好干活的人提供一顿饱饭。 半个月后。 汉姆斯给开拓者们在城镇的一侧城墙边上搭建起来了一些长条状的窝棚,这也是跟韦根人学到的好东西,韦根人管这种东西叫做长房,即使是在更冷的地方,这东西也能提供非常好的保暖效果,而它的制作价格却非常低廉,用来安置这些人再合适不过。 因为考虑到这些人还没有在北地的工作经验,镇上的人给他们提供了一种“有手就能干的活”。 砍树,在镇子的周围到处都是树林,镇民们根据不同木材的种类定好了价格去收这些东西。 “一根一尺宽的松木可以换五根黑面包,但如果是一尺宽的桦木就可以换到十根黑面包。” 这些规矩背后的推手当然是汉姆斯在经营,但是为了避嫌,他选择了幕后操作,在他看来,这是最适合这些人不过的工作,收入稳定,而且中间收集到的树枝还可以用来生火。 但超乎汉姆斯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在一天夜里,这些开拓者烧掉了他们居住的长屋,要求汉姆斯给他们一个更好的工作和住处。 这份活对于吃苦耐劳的北地人自然称的上是优惠,但对于这些从帝都里来的年轻人来说,却不是很适用,这在阿巴斯奇亚的王城完全是一个压榨人的收入。 移民们从一开始的怒气冲冲到后来委婉以蛇,他们管这个叫迂回战术,在家乡的时候往往百试百灵。 但北地人的心肠就像是这里的天气一样硬,瓦卢诺的市民们拒绝接济这些人。他们在外面冻了三天,也清醒了三天。第四天的太阳升起,一位外出的镇民看到,一排新的长房又在距离原来位置不远的地方开始建起来,这些开拓者们还带着幽怨的目光看着这些人,好像是要让这位镇民为他们的悲惨,买单。 柯南当然也听说了这件事情,甚至他也算是迂回战术的一部分。有几个人仗着与他们还算熟悉,还跑来要求他们主持公道,几人向贵族们发誓,如果他们愿意在此时为他们主持公道,必然能获得这些移民们的忠诚。 “只要您帮助我们度过这个寒冬,好心的大人。他们欺人太甚。” 这几个青年达成了一致,米切尔森将一块面包掰碎之后泡在碗里,蒙哥马利狞笑着将一块肉排扔进口中,埃米擦了擦嘴巴,柯南从餐桌旁边跑开了。 “蒙哥?你会乐意收下他们吗?” “那么你一定是在说笑了,米切,你不是自诩生得一副好心肠吗,为什么不帮帮他们。” “收获忠诚,这真是一个诱人的说法,可我未来的庄园不缺一群‘老爷’的忠诚。” 第四十一章 商人与贵族的谈判 草草打发掉那些诉苦的农民之后,几位青年贵族用清水洗过了自己的脸颊,然后又穿戴好了整洁的衣物。 在小镇上生活了几天之后,他们惊奇的发现,这些北方人虽然生活穷苦,但却很爱干净,为了更好的融入其中,几个年轻人也开始学着北方人的样子开始梳妆打扮。 为了方便清洁头发,蒙哥马利还剃干净了自己的半边头发,这样可以让他更容易清洁自己的头发,虽然这让他看起来像个秃子。 简单的洗漱之后,几人一同走到了小镇的街道上,他们脚下穿着皮靴,踏在小镇冻结的路面上发出些许的响声。他们上身穿着精细的布料内衬,腰间挂着一把精致的短剑。外面披着用兽皮制作的斗篷,为了保暖,他们还在头顶戴了那种把绒毛露在外面的皮帽子。 这一套装扮结合了北地人和阿巴斯奇亚人的穿着习惯,走在街道上具有极高的辨识度,镇民们纷纷投来羡慕和畏惧交织的目光。他们称得上招摇,但他们有招摇的资本。在经过很多年之后,一些镇上的年轻人还以这样的打扮为荣。 他们径直走到了汉姆斯家的门前,给他们开门的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仅次于一行人中的蒙哥马利,他的脸上还挂着几分殷勤的笑容。 “我父亲还在处理些政务,还请几位到屋里坐坐吧。” 米切尔森点了点头,几双皮鞋迈着整齐的步伐踏进了汉姆斯家的小院,它们匆匆的穿过门廊、院前的花圃,最终矜持的停留在了一张被打磨的非常精致的方桌前。 几人陆陆续续的坐在铺着兽皮的椅子上,而刚才的年轻人在他们的面前摆上了几杯淡黄色的液体,液体里隐约的冒着些许气泡。 你们要尝尝吗?这是家父酿制的鲜啤酒,味道很清爽。” 米切尔森端起自己面前的那一杯酒闻了闻,确实有股麦粒的香气,但他还是放下了酒杯。 您的待客之道很体面。”米切尔森摘下了戴在头上的帽子,出言赞美道。 “父亲嘱咐过的,只要是你们来了,那就一定招待。”青年随口回答。 几个贵族青年有学有样的摘下头上的帽子,蒙哥马利也被眼前的啤酒吸引着,但他坚定的咽下了口水,将无处安放的双手狠狠的按在了膝盖上。 埃米学着米切尔森的样子端起啤酒闻了一下,那并不是一个很让他感兴趣的味道,他放下啤酒,低声的问道 “还没请教您的名字。” 青年先是楞了一下,继而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 “忘了告诉你们,我叫威廉。” 在这几位贵族来之前,汉姆斯就已经将他们的信息跟他一一介绍了一遍,因此,对于威廉来说,辨识出这些人的身份还是很简单的,所以他下意识的忘记了做上自我介绍。 埃米带着些许的敬意点了点头,他在教会里听说过这个名字,一个很勇敢而且慷慨的年轻人,虽然干过些出格的举动,但也不能掩盖他为镇子所作出的贡献。 年轻人之间的隔阂总是比较浅,几分钟的相处就足够让他们彼此变成朋友。 但现在大家的心里都各自打着算盘,自然也就没办法彻底交心,只有埃米是个例外,他今天过来只是陪陪朋友,因此他倒是可以跟威廉随便聊上几句。 埃米跟威廉讲起南方高大雄伟的教堂,严肃圣洁的弥撒。而威廉则讲起他跟韦根人相处的一些经历。 “就是这样,我们现在跟韦根人和平了。我的意思是,至少有些部落是这样,所以大家都愿意到我们这里来,因为他们觉得这里是一处安全的港湾……” 威廉滔滔不绝的讲起最近的经历,而几位年轻的贵族则竖起耳朵听着,希望能听到对他们有用的一些信息。 一个身披鹿皮大衣的中年人匆匆的从门外走进来,他带着阵阵寒风,打断了威廉的话,也叫几个刚刚有些放松的贵族青年挺直了身子。 此人虽然只是一个商人,但在目前却是这座城市里最有权势的人,就连埃米的都挺直了肩膀,他听这里的主教说过,汉姆斯大人是这里的教堂最大的赞助者。 汉姆斯扫视了一遍几个贵族,如果不算上那个还没长大的孩子,这几个南方来的小伙子确实都是一表人才,基本上能符合自己的心里的要求。 他对这些贵族男孩的拜访并不感到意外,如果他们不来才叫他感到失望。 虽然大家都对他恭敬有加,来自帝国的信使更是许给了他瓦卢诺自由市市长的职务,但他依然时刻在提醒着自己,他不过是一个运气好些的普通人,如果没有得到最多数人的支持,他的野望也就无从开展,为了自己的位置,也为了小镇的未来,他现在必须跟这些帝国真正的主人达成一些妥协。 现在,他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这是他面对晚辈时露出的最好的表情,就像是一个慈祥的大家长一般。他亲切的打了招呼,嘴里带着一股子热络气。 “看来我的家里来了几位尊贵的客人,其实我早该过去看看你们的。奈何小镇不大,但是事务实在繁忙,我这小子又不如你们青年才俊,也给我总给我帮不上什么。要是有怠慢的地方请尽管提,这边不如你们家乡规矩,大家都喜欢怎么舒服怎么来。” 听过威廉和汉姆斯的一番话,米切尔森对这个镇长的态度大概有了底,他心中一阵暗喜,他试探着开口说道 “市长大人,您的款待即使是一个公爵都挑不出毛病,多漂亮的房子,如果我也能让自己的后人住上这样的屋子,我肯定会很高兴的。” 除了汉姆斯之外,在场的几个人都没能听出米切尔森话里的弯弯绕绕,即使是汉姆斯,都是在清楚米切尔森诉求的情况下,才勉强从他的话里猜出大致的意思,但这不妨碍他接受米切尔森的恭维,特别是那句市长大人叫他听得非常舒服,这充分说明了这个年轻人对自己的处境很清醒,而他也需要跟聪明人合作,只需要他们之中有一个明白事的,就可以宣布这将会是一次顺利的谈判。 “哈哈,这只是一堆木头而已。萨丁总是眷顾那些勤劳的人,只要你的心不变,那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的。您说是吧,教士大人。” 埃米有些受宠若惊的站了起来,他稍微考虑了一会儿,然后恭敬的说道 “愿萨丁永远保护您的灵魂,同时也借您的吉言。萨丁不赞赏贪婪的行为,但他也不反对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世俗上幸福的生活。” 蒙哥马利听他们天花乱坠了半天,终于听上了两句自己能听懂的话。“勤劳。”蒙哥马利在心里默默的想到,说起勤劳,有谁比得上山地人呢。他深吸了一口气,拍了桌子。 “说起勤劳,我们山地人是绝对不怕吃苦的。” 他以为自己说了一句很应景的话,有些洋洋得意,却不料众人因为他这一打岔,局面又陷入了些许的尴尬。 米切尔森连忙出来打起圆场,他试图将话题转回正轨。 “是的,我们都很勤劳。虽然您的招待让我们住在的舒适的房间里,还请我们喝如此新颖的饮料,**致的食物,但这并不是我们的初衷,我们是来帮助您分摊事务的。” 柯南不知道在这个点上说什么好,于是便连连点头,表示自己对此的赞同。 汉姆斯知道,这是大概就是他们此行的目的了。从尤邦那里,他早就得到了比较准确的讯息,这些人虽然表面上挂着帝国书记官、帝国骑士这样的职务,但实际上都是来这边做领主的。就连最小的那个孩子,眼睛里面都闪烁着野心。 “真不愧是那些人的后代,天生就是吃肉的。”汉姆斯在心里赞赏,脸上的表情却又变得严肃起来,他知道,大家都觉得谈判是一件好事,下一步就是具体利益的分配了,他的底线是大家可以合作,但绝不会允许那些贵族有太多的权利,大到把自己都给架空。大普鲁斯人虽然没有鸠占鹊巢的传说,但反客为主的故事却并不十分罕见,就比如说瓦卢诺原来也有过酋长,但现在到了任命市长的时候,他们一支虽然还算是人丁兴旺,但却明显的与市长的位置无缘,只能拱手送给自自己这么一个外人。 “真不愧是英雄的后代。这个城市有很多工作,那么你想要什么呢?” “是这样的,市长大人。您刚才也说过了,这个城市有很多的人口,而且是外来人口。”米切尔森一边吞吞吐吐的说着,一边瞧着汉姆斯的眼色,在确定他没有异议之后,米切尔森继续说下去。 “这些外来人口恐怕已经要超过城市的承载能力了吧。我无意冒犯您,但按照流民现在的增长速度,如果不是源源不断的商队,恐怕您的存粮不会超过三个月。” 汉姆斯不动声色的点点头,算是默许了米切尔森的说法,市里确实缺少存粮,但这绝对不是限制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 “这些流民里面本来也还有我的农夫,我觉得我有作为一个领主去照顾他们的义务。如果说,我们愿意帮您引流一部分移民,然后跟您申请一批贷款,您看怎么样?” 讲到这里,米切尔森只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被吊了起来,他知道,成败在此了。 “贷款?看来你是把主意打到我的仓库上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我们商人除了钱之外一文不名呢。”汉姆斯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他本以为自己可以主导这次的瓜分,可明显这个贵族青年只是想跟自己要点钱。 “听着,年轻的阁下,我可以租借给一批农具、种子、帐篷、木板……用于村落建设的物资,甚至比你想象的还要多。” “那真是太好了!大人,我愿意用我未来领土上的产出作为抵押……” “不,我不需要这些东西。”汉姆斯一改刚才和气的样子,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话,他伸出手摇了摇。 “如果我指望用这些钱投资,那我要多少年才能回本?先不要问我跟你要什么,你只管开你的条件。” 看着这个气场突然强硬起来的男人,蒙哥马利艰难的咽了口唾沫,他扭过脸看了看自己的兄弟,摆弄了一下自己腰间的佩剑,用尽可能粗的嗓门开了口 “大人,我们有~三个人,您至少应该为我们每个人准备100个左右的年轻人吧。” “我可以给你们一共六百人,具体的你们自己分。里面没有老幼,都是正当壮年的青年男女。”汉姆斯几乎是漫不经心的开出他的价码。“还有别的要求吗?” 几个年轻人都被镇住了,他们吞咽着口水,即使他们知道这是一块带着钩子的肥肉,也很难忍住不把它吞下去的欲望,毕竟只要答应这位市长的要求,他们就有机会一跃成为真正的领主。 他们几乎是麻木的摇了摇头,只有埃米还保持了些许的镇静,他试探着向前倾斜些身体问道 “您给我的弟兄们开出的条件很慷慨,但条件是什么?” 汉姆斯怀中取出一副地图,几步上前,并且将这幅地图放在桌上摊平。 “这是一幅瓦卢诺城市附近的一幅地图,上面标注着一些村落、森林、还有峡谷的位置。” 为了看清楚地图,柯南直接跳到椅子上,在简单的看过地图之后,他先是点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他将视线从桌面移至汉姆斯的脸上; “大人,您这幅地图恐怕不是很准确,如果地图上的村子真实存在的话,那我们来的时候至少要经过两个,但我在那边除了一堆雪花之外,不记得见过什么别的东西。” 汉姆斯没有说话,他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碳条,自顾自的在地图上绘起画来。 第一号彩蛋:特·唐纳德的演讲 大部分人都喜欢春天,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季节,但仍然有小部分人不太喜欢它的到来。 何塞将醉倒在小酒馆里的特从一团污秽的茅草堆上拉起来,将他的头埋到一个水桶里面。 “你到底醒了没有?阿特!”何塞骑士拎起来特的耳朵,“昨天晚上怎么跟你说的,你要代表帝国的皇帝!” 也许是新融化的雪水有奇效,在特·唐纳德洗完脸之后,整个人都变得精神起来。黑色的眼袋逐渐消减下去,苍白的面孔也变得红润。 “当然,那是当然,我是信使,那就必然要做皇帝陛下的口舌……” 特半坐在一堆干草上,轻轻的摇晃着脑袋,机械的回答道。 何塞有些后悔给他品尝北地的特产,这个男人承担了酒馆从前半年的销量。北地的人喜欢豪饮,也欣赏能大喝一顿的豪杰,但那只是在某些日子里,但仅限于很少的一些时光。但南方的文化却与此迥异,他们喜欢在不忙的时候每天都把自己变得有些微醺,据说这能让他们对生活更加乐观。 在北地的这个冬天,特充分的展现了自己的恐怖的学习能力,他是一个集两者为大成的人,一点没给唐纳德家族丢脸。 在一众酒客有些惊讶的眼神中,特·唐纳德有些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他扶着木制的板墙,回头看着那些在店里宿醉的人,眼神中还透着几分骄傲和不屑。 “没人能在喝完三升蜂蜜酒之后再站起来……” “这不可能!” “他肯定是作弊了。” 酒徒们带着疑惑和崇敬的眼神看着这个走起路来腿还有些打转的胖子,像是看着他们的精神偶像。 “你们还说,我们南方人不会喝酒?喝酒看不起南方人?记住,整个大普鲁斯帝国,不,整个世界,就没有比我们唐纳德家族更会喝酒的人,我们家盛产成功人士!” 胖子迈开步子走出了酒馆,他的脸上还挂着得意的笑容。随着他每走一步,脸上的红色就更涨起来几分,在他觉得自己走出酒馆一段距离之后,他在也忍不住胃里翻江倒海的感觉,抱着街边的一棵大树哇哇大吐起来。 第四十二章 城市中的贵族 在一个平凡到跟平日看不出任何区别的上午,瓦卢诺的大部分镇民还在为生活奔走,但他们所不清楚的是,一场决定他们命运的会议正在召开。 汉姆斯的会客厅中,威廉、米切尔森、蒙哥马利、埃米以及柯南都将自己的注意力投放到了他们面前的地图上,看着地图上的不断变化,他们甚至试着屏住了呼吸。 汉姆斯一笔一划的用碳条在羊皮纸地图上涂抹出一个又一个的黑点,一条条粗浅的灰色线段,当他在绘制这些看似平凡的东西时,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好像是要将平生的心血都倾注其中。 终于,当汉姆斯松开了握紧碳条的手,任由碳条掉落在了地上,然后坐到一个座位上,端起自己面前的淡啤酒饮了一口,像是刚刚参与了一场激烈的战争。 米切尔森凑过头,仔细的审视着这幅地图,作为一个经历过艺术教育的年轻人,汉姆斯的画作称不上精致,但却将地图上的信息标注的很清楚。他抹掉了原先几村庄的位置,然后又在几个地方标注了新的村落,以及将要修筑的一些建筑,包括整修的道路,流水磨坊、伐木场的位置等等,都有完整的符号作为标注,叫人一眼就能看得清楚。 “我不是很能理解您的意思,市长大人,您是要我们去开发那些你标注的位置吗?” 汉姆斯放下酒杯,他看起来已经很快的恢复了经历,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他的眼睛中开始焕发出一些异样的光彩。他是个商人,而眼前的桌子就是他的狩猎场,舌头是弓箭,而语言就是箭矢。现在,他从商以来狩猎过的最大的猎物已经掉进了陷阱里面,只差最后一箭,他就能谈成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生意了。 “是,但是也不全是。”汉姆斯还在缓缓的调整着自己的呼吸,好叫自己看起来不是这么的急躁。“我在瓦卢诺的附近标识了一些很适宜建设领地的区域,这是我作为一个熟悉当地情况的一个长者的建议,如果你们愿意选择它们中的一个地方,我会很高兴,而且这里面的大多数区域曾经有过村庄,镇上的一些农民没准也会对重建家园这种事情感兴趣。” “这就是我们要付出的代价?”米切尔森隐约的感受到了事情绝对不像是表面上这么简单,他继续发出了疑问。 “这是我帮助你们寻找移民的代价。”汉姆斯有耐心的解释道。“这些地方会长出很好的庄稼,农夫们会喜欢那里。” “那贷款的问题怎么办?” “至于贷款的问题,我不需要你们直接付钱或者是付货来抵押,我希望得到关于你们领土村庄上的一些商业上的特权。” “请您继续说下去。”米切尔森微微了皱起了眉头,虽然汉姆斯的条件很诱人,但如果他想通过这些条件让他变成一个土地上的傀儡,那未免就太过分了。 “地图上标注了一些道路、磨坊、还有伐木场。刚才给你们看到的是我对城镇附近的一些简单的发展规划。”汉姆斯说到这里之后,用眼睛扫视了一遍几个年轻人,在确保大多数人都基本理解他的意思之后,他再次张开了嘴巴。 “这些建筑但凡是建筑在你们领地上,或者是距离你们领地不远的,在未来的时候能够提供一些人力上的支持,如果你们投入了很多的劳动力,市里也能付一部分钱给你们。等这些建筑完工之后,市里需要分享这座建筑所产生的部分收益。” 未等到几个年轻人表态,汉姆斯还继续说了一条额外的要求。 “此外,我希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你们土地上产出的物资,除了供应你们领地损耗之外的剩余农作物,瓦卢诺的商人应该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使别的商人开出了更高的价格,也应该跟我们的商人先协商过后再进行交易。与此相对应的是,我也可以向你们保证,你们土地上生产出来的产品肯定可以换取价值,而我希望暂定这个期限为五十年。” 汉姆斯的一番话镇住了几个青年,米切尔森皱紧了眉头思考着其中的得失,埃米在思考汉姆斯市长此举的用意,蒙哥马利有些疑惑的挠了挠脑袋,柯南低头专心摆弄着手中的剑鞘。 好在米切尔森和埃米知道,遇到这种脑力劳动是不能麻烦这两位主的活计。米切尔森与埃米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沉下声音开口说道: “请您见谅,即使是在南方,这样的条约也太过于少见了。这件事情对您来说不过是投入一笔资金,而对我们几个来说,很可能是毕生的心血和荣誉,我们不得不慎重思考。” 说罢,米切尔森缓缓的站起来,他面朝着汉姆斯鞠了一躬,左手摸索着找到了自己放在放置在桌子上的礼帽,随后便踱着靴子走出了会客厅。 埃米没有鞠躬,教会的教士有些特殊了礼仪标准,用手在胸前比划一个十字就足够了。蒙哥马利则是乘着米切尔森说话的当口,终于下定决心,端起自己面前那杯诱人的液体,仰起脖子将它一饮而尽。 威廉将这件事情看在眼里,但他没有直接声张,只是在将几位贵族送出大门之后,招呼了一下身边的几个雇佣来的伙计,叫他们送两桶这样的酒到蒙哥马利他们居住的旅店。 在几双颇为扎眼的皮靴迈着变得凌乱些的脚步消失在街角之后,汉姆斯从会客厅走了出来,他转过身子朝着自己的儿子提出了几个问题。 “你觉得这几个人怎么样?” “一些很有意思的人,我们不应该排斥他们,瓦卢诺一直都是一个开放的城市,父亲。” “你觉得我刚才的条约是在排斥他们?” “那些东西未免有些过于苛刻。” “苛刻?你可知道,那些贵族可是吃肉的!” “父亲?” 汉姆斯转头离开了院落,只余下威廉一人愣在原地。 几天后,一名市民拿着一封信塞到了汉姆斯手中,而汉姆斯转手又递给了威廉,威廉打卡信封,发现上面只有一个条子。 “五十年的时间有点太长了,您觉得四十九年怎么样? ——米切尔森·洛林敬上” 威廉带着几分不可思议的眼神望向汉姆斯,汉姆斯一边处理着手里的公务,一边问道 “如何?” “洛林先生说他想把服务的时间改成四十九年,我们答应他吧?” “不必,既然他愿意磨,那我们就再等等,他们不着急,我们就更不能着急了,冬天再长也总有过去的时候,等到他们不得不向前看,那我们的机会就到了。给他写一个回信,就说,我觉得五十一年更合适。” 汉姆斯放下手里的货单,两颧的肌肉将嘴角轻轻提起,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 “有趣的年轻人。” 市民挠挠头,带着些许的疑惑将又包好的信封送到了街道的另一端,整个过程耗时不超过十分钟。 “也许大人物们的时间就是这般繁忙?” 尽管疑惑,但他还是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毕竟现在几分钟就能挣十几个铜子的活可不好做,有这时间想东想西不如想办法多挣一块面包来喂饱自己的肚肠。 米切尔森带着更大的疑惑接过了这封信,他本以为商人会答应他的请求,毕竟一年两年的时间也就不过是一个面子问题,大家笑一笑也就过去了,哪成想汉姆斯竟较起劲来。 他看着信封上的文字,有些吃不定汉姆斯的主意,眼下埃米不在身边,蒙哥马利还在外面拿着一根粗壮的木棍练习剑术,他一时间竟然连个能商量事儿的伙伴都找不到。 此时,柯南恰巧回到了暂住的小屋,他像一阵风一样跑了进来,正当他要出去的时候,米切尔森抱着死马权当活马医的心态喊住了他 “柯南,过来,我有件事要跟你商量。听着,虽然你还年轻,但我知道你是个很有见识的人,你觉得汉姆斯提出的条件值得答应吗?” 柯南歪歪脑袋,晃了晃自己的身体,在确信米切尔森不是拿自己开玩笑之后,他试着开口说道 “我听闻一个老者跟我讲过一个故事,在我们的东边有过一个非常强盛的邻居,他们的国家有一个个的城市的联邦组成,城市的区域占据了国家的主要位置,而绝大多数的贵族就居住在城市里,他们有财富、奴隶和土地,他们依靠这些东西来取得城市的话语权,进而保障他们应有的贵族权利。” “所罗门联邦!那是一个很早之前的国家了,我只在一个孤本里面读过它。” “我觉得汉姆斯开出的条件让我很容易就想到了这个国家,现在的北地一片荒芜,也许他想通过这种方式把我们捆在这边。他不是要附庸我们,他只是想把我们变成城市的一部分。” 米切尔森有些惊讶的看着这个商队里的“小弟弟”,嘴巴里几乎能塞下一个鸡蛋。 柯南没有在意米切尔森的表情,他继续下去,像是在背诵一篇早在心里打过的腹稿。 “五十年的时间说起来不长,但作为一个城市发展的阶段来看,这只是一个过程,如果一切都处于理想状态,五十年的时间,城市积累的财富完全有能力将我们开发的区域全部吃下来,到时候我们可以放心的那一大笔补偿金去别的土地上做领主,或者是扎根城市,到时候主动权反而要落在我们身上。” 听完柯南的一番话,米切尔森陷入了沉默,这是一个长线吃钱的机会,而且他们往土地里砸的钱越多,开发的速度和回本的速度也越快。 “他这是把我们当猪养!” “当猪又能怎么样呢?去自己的领地上当猪,也总好过在这里换个地方赋闲。” 米切尔森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这跟他一开始想象中的拓荒已经大相径庭。他想过这边可能很危险、想过自己要吃苦,但从来没想过自己的位置早就被人安排的明明白白。 “如果皇帝愿意继续往北投入,我们的情况会不会好一些?” “那就是皇帝的问题了。” 蒙哥马利在院内锻炼的一身臭汗,他走进屋内,端起一杯啤酒痛饮一口。 “真是清爽,想不到这里的麦酒竟然这么好,明年我一定要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满能酿酒用的小麦,然后拿出来喝个痛快。” 米切尔森的脸上愁云惨淡,没心思搭理蒙哥,但柯南却是面色如常。 “蒙哥,淡啤酒不只是用麦粒做的,如果我没弄错,你至少应该种些啤酒花。” “这也是你老师教给你的?”米切尔森必须从新审视柯南了,他试着探知这个人群中小透明的底细,话又说回来,似乎只有柯南一直没有跟大家讲过自己的过往,如果有那也只是匆匆几句,相处了几个月,竟然都不知道他有这么大本事。 “这是我书上读的。” 米切尔森盯紧了柯南的眼睛,想要将他一眼望穿,时间匆匆流逝,柯南的瞳孔依旧澄澈,只是在米切尔森的眼中看来,这里面闪烁着几分奇异的光芒,好像是能将人的瞳孔填实一般。 蒙哥马利瞧出米切尔森脸上的不自在来,从桌子上取下一块亚麻的白布,擦干净手上的汗水和啤酒,凑上前几步,带着几分关切的问道 “怪事,你们两个怎么了?” 米切尔森收回自己的目光,他摆摆手,带着几分郁郁的口气说道 “没什么事情,蒙哥,请帮我再拿一个条子过来,要干净的。另外,如果你这两天依旧没什么事做的话,你就可以开始物色你的啤酒种子了。” 蒙哥马利照实做了,他看着这个脸上一向挂满笑容,而今却有些阴沉的兄弟,有些想不明白。蒙哥马利将杯子剩余的啤酒一饮而尽,麦粒的香气在他的口中回荡,他感到一股气体从腹部涌了上来,一股气体从他的口中不受控制的冒了出来。 “嗝~~” 第四十三章 树人之春 一个强烈的饱嗝在木房间里回荡,米切尔森写好了另外一张条子,他已经下定决心向市长认输,而不再在乎到底是四十九年还是五十一年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在一场拉锯战一般的谈判中,如果有一方突然做出巨大的妥协和让步之后,另一方往往会心怀疑惑,考虑着是不是还能再分到一些利益,但这对之前已经让步的那一方未免有些不公平,他们往往一怒之下会掀了桌子,有很多生意就此变成一堆烂账。好在汉姆斯是个非常清醒的商人,他在看过新递过来的条子之后,将手底下刚刚处理的货物单交给了威廉,这批货物就是汉姆斯为那几个贵族在春天拓荒时期准备的货物,他决定让自己的儿子来当这个中间人。 威廉带着几分敬意望向自己的父亲,而汉姆斯却只是笑而不语。毋庸置疑,在这次谈判中,他成为了赢家。整座镇子都算是他的势力范围,而那些贵族只有一个名声和自由的冬天,不错,北地的冬天很长,但也总会过去,而这些贵族必然会在春天到来之前向自己妥协,如果他们不这么做,他们成为一个领主要等待的时间将会更加遥遥无期。 经历过整整一个寒冬的努力之后,移民们砍伐的木材堆满了镇子里的仓库,松木和桦木被区分开来,码的整齐。这些北地长成的木材生长的缓慢,但木质却相当的细密,如果运到南方,那肯定会是一个好价钱。 在这些提供木材的身影中,不乏有一些格外努力的人。而汤姆就是这些提供这些木材的成员之一,尽管他是米切尔森的仆人,但他依然没能得到一个比其他人更好的待遇,他一样需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足以裹腹的食物。 作为一个二十五岁的青壮汉子,取得足以果腹的食物并不困难,他强壮的臂膀只要挥动几次就能砍下一颗有成年人手臂这般粗细的大树。但他并没有凭借这些过上比别人更轻松的生活,相反,他砍下了更多的树,换取了更多的粮食,用这些黑面包,他关照了一些没这么强壮的男人和女人,这叫他成为了移民中的一个小小的领袖。 在这两天砍树的时候,汤姆注意到了一些特殊的变化。 斧刃劈砍到一棵高大的松树的主干上,整棵树剧烈的震颤起来,树枝和树叶之间相互碰撞,发出沙沙的声响,就像是一个人发出瑟瑟的哭泣声。 近两个月日复一日的工作已经让汤姆熟悉了这些声音,但真正让他觉得感动的,是树上掉下来的清水。 是的,清水,而不是雪花。 汤姆有些情不自禁的放下手里的斧头,将它杵在地上,任由这些还有带有凉意的水淋在自己的头上。 经历过北地没完没了的暴风雪,和能冻结一切的冷风,即使是冰水也叫他感觉到了温暖。 汤姆抬起头,望着天上那颗正在散发着神秘的力量的光球。他感觉这个光球距离自己更近了一些,就像是夜间在烤火的时候一样,距离火焰近的时候,身上就会暖和起来,距离较远的时候则相反。一些神秘的知识出现在汉姆的脑海之中,这些知识来的莫名,但却有真实存在,就像是他曾经在什么地方学习过、经历过一般。 他有些惊讶,自己的脑子里面为什么会突然思考起来这些,他又不是一个教士,就算是懂了这些又有什么用。汤姆甩甩脑袋,仿佛要将刚才淋在头发上的水和胡乱钻进脑子里的知识摇晃出来。 春季到来,冰雪消融,土地开始变得松软,这是个万物生长的好时候,也是开荒的最佳时机。 汤姆扛起自己的斧子回到了长屋,通过前段时间的努力,他多少还有些存粮,至少过几天日子是没问题的,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在他们刚刚来到这个城镇的时候,当地的行政长官就给过他们许诺,只待到春天到来,就会给他们找一个新的归宿,一个新的定居点、新的住所还有土地。如果不出意外,汤姆还会继续追随自己的主人,就像是他父亲和父亲的父亲一样,用自己的一生去侍奉酋长,或者是现在的领主。 现在正是证明自己忠诚的时候,汉姆知道,自己投资了一个冬天建立起来的威信到了应该回报的时候,他很快的叫醒了那些还在休息的男人和女人们。 “走,我带着你们去找我家的大人去。到时候我们就可以脱离这个鬼地方了。” 移民们多少有些不情愿,但一个冬天的生活已经叫他们学会了听从这个“某个贵族最忠诚的仆人”的指挥,在他的带领下,至少有十几个人过了一段相对温饱的日子。 汤姆眯起了眼睛,带着一些人离开了长房,这些人还带了他们现在手上仅剩下的一些财产:十几个黑面包,几把斧头,以及一些从南方带来的毛毯和麻布。总的来说,这次探险活动并没能让这些人富起来,相反,他们的精神状态更差了。 他们紧随在汤姆的身后,也许在这些人中,还有人对未来的生活有所期待,渴望有过的富足的那一天,但大部分的人的精神气儿已经几乎被一路的奔波和寒冷磨光了。想起在南方的那些时光,即使是睡在小巷里的夜晚都要比现在来的安稳。 在汤姆的带领下,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显得格外安静,可能是他们跟树枝在一起呆的太久的缘故,不光是身上有那种浓郁的树枝味道,而且看起来也想是一颗颗会行走的树一般。 “嘿!树人,你们要去哪啊?” 他们自然而然的成为了街道上一些市民的嘲笑对象。这些市民还没有忘记他们是多么的不识好歹,现在有了这种机会,肯定多少是免不了一番挖苦。 对于街道上这些冷嘲热讽的市民,汉姆是不很在意的,他凭借着来过城里两次的记忆,坚定的带着他身后的这些队伍往市中心走去,与他们同行的同样还有几只“树人”的队伍。 他们的脸上也同样写满了麻木,能走到这一步的人,即使他们原来有一颗再敏感活络的心,此时恐怕也已经干涸成为了一片荒地,有几个人试着从口袋里面掏出几根生姜,来让自己变得好闻一些,但他们实在是在林子里面待得太久了,就连是身上带的生姜都已经被树枝的味道所浸透了。 汤姆对这些行为感到几分新奇,他伸出手试着跟还在试图改变自己气味的几个人打了招呼,大家虽然彼此并不熟悉,但到了这一步,都能算得上是老乡了。 “朋友,你们这是要往哪走?” 几个“树人”缓缓的转过身子来,他们面黄肌瘦,但眼睛里面还勉强闪烁着几分称得上是神志的光彩。 “去镇中心,好朋友,今天是开荒种地的日子,你家大人也会在哪里的。” “树人”中的一个回答道。 汉姆在确认过信息之后,也没有在有过更多的客套,只是默默的跟紧了这些人的脚步,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得到的讯息,但跟着他们走,多少算得上是有个方向。 在汉姆的身后,还有更多“树人”的队伍迈着缓慢而僵硬的步伐慢慢跟上来,他们属于那种没有领袖的散兵游勇,过的日子要更差一些,其中有不少人已经断炊好几天了,仅仅是从长房走到市中心,他们来说都能称得上是“挑战”二字。 望着这些来来往往的树人,尤邦站在一处广场的高台上,皱着眉头问道 “汉姆斯大人,我将这些人辛辛苦苦带到这里来,结果他们就只是过成了这样?” 汉姆斯同样也看着这些树人,面对尤邦的诘问,他不慌不忙的回答 “这样有什么不好吗?既然他们是为了开拓新领土而准备的,总得有点开拓者的样子,如果你信得过我,朋友,他们比一开始的时候能干活多了,那些贵族小子们用起来也会更加方便的。” 尤邦还是摇摇头,对于汉姆斯的解释,他有些答不上来,但在南方的商队经历来看,一个头脑灵活的农夫至少要比这样的一个傻子多挣一倍的钱,而他的身价甚至能达到傻子的四倍。 看着尤邦怀疑的样子,汉姆斯也懒得再多做什么解释,既然大家都是商人,那么肯定是各有各的一套关于价值的衡量标准了,这是多年生活经历攒下来的习惯,这不是能三言两语就能说服彼此的。他拍了拍身上的鹿皮大衣,以便于拍下那些并不真实存在的灰尘。 说到这件大衣的来源,汉姆斯还是要感谢与韦根人之间的贸易。比起大普鲁斯人,他们反倒是处理这些皮革的高手,他们会用自己的一套办法,将兽皮处理的干干净净,他们称呼这种方法为鞣制,据说就是在皮革上涂抹一些带有特殊气味的石头。虽然在处理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些许的臭味,但只要挂起了自然风干之后,不出两天的时间,兽皮的异味就会被驱逐的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张干净的皮子,就像是那些南方人养的猪皮一样的有韧性,而且还更加坚固难用。 汉姆斯找到镇上的一个缝衣匠,叫他把处理好的鹿皮制作成一件一个市长穿的衣服。老匠人费劲心思,在经过半个冬天的努力之后,汉姆斯终于穿上了这件看上去就仪表不凡的皮大衣,而这件大衣将一个和蔼的中年人真正的衬出来一个市长的模样。 在这个有些特殊的日子里,尤邦也穿上了一件花哨的印染衣服,精细的亚麻提前染过色,然后再将这些彩色的线头制成衣服,而他这件甚至是用三种不同颜色的线条织成的,这些线条组成了一些非常复杂的眼色,当他穿上这件衣服的时候,就足矣让很多资本不如他的小商人乖乖的把嘴巴闭上了。华丽的衣服本就是地位的象征。 台下的人群慢慢密集起来,除了那些树人之外,还不乏自发移民而来的北地难民,这些人的眼神中多少带点惶恐。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现在并不是以大普鲁斯帝国自由民的身份来到这里的,他们的真实身份其实是逃奴,如果土地的领主有意捉他们回去,他们是没有反抗的余地的。 当然,其实大多数北地的领主对他们的不辞而别虽然感觉不快,但却并不打算追究,一个农奴能产出来的粮食有的时候都不够他自己吃的,就算是顺风顺水也弄不来多少粮食,为他们大动干戈,并不值当。 这些人并不知情,他们被告知了在这个日子里要来到这座广场地下,却没有人告诉他们即将迎来的命运,他们想问问周围的“树人”,但树人们在今天的日子里显得格外沉默,站定之后简直就跟一颗树没什么区别,出于种种原因,他们并没有贸然开口。 不多时,台下的人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六百这个数量。 汉姆斯皱了皱眉头,他抬头望了望逐渐升起来的太阳,现在配角都已经到齐了,可是几个唱戏的主角却还迟迟不见身影,这叫他多少有些疑惑。 终于,在那些散发着臭味的身影中,有几位穿着华服的青年走出来。 “威廉?你怎么这么慢,快些上台吧,我们的会议马上就要开始了。” 汉姆斯的口吻中多少带着些抱怨,但威廉的脸上却憋着些兴奋的笑脸。 “父亲,您可能不知道我们的路上发生了什么。” 威廉身后的几个年轻人的脸上同样带着些许的笑意,但不同于威廉的是,他们比威廉更加的克制了自己脸上的情绪,而且他们的眼神中还闪烁着兴奋。 他们有高兴的资本,因为今天本就是他们的春天。 汉姆斯带着含蓄的微笑冲着儿子身后的那几位年轻人点了点头,经过这次的仪式之后,他们就算真的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第四十四章 集会 今天注定是个将要被铭记的好日子。 在经历过一番等待之后,帝国的信使大人唐纳德·特和何塞骑士终于来到了会场。 “现在人齐了,我们来重新讲一遍接下来要宣布的事情。”这次开口的是何塞骑士,他的嗓音虽然称不上嘹亮,但却有一种独特的压迫感,很快的就将台下纷纷扰扰的氛围一扫而空。 “现在站在我身前的这两位大人,将要有个极大的喜讯通知我们,在他开口之前,我不妨透漏一下,他们来自南方的帝都,代表皇帝而来。” 特的脸上露出了几分矜持的笑脸,不得不说,作为帝国的信使,他还是有点本事的,至少这幅脸皮的厚度就不是常人能及。 台下聚拢而来的已经不只有移民了,还有一些自发的过来围观的市民,他们将此地堵得水泄不通,市民们穿着得体的衣服,看着那个站在台上穿着花花绿绿的胖子,他们这才知道,那个天天在蜂蜜酒馆宣泄自己精力的家伙,不是一个普通的商人,而是一个颇有地位的贵族,看样子还是个大官员,他们啧啧称奇,感叹这人生无常。 他清了清嗓子,照着信封深情的朗声诵读起来: “derkaiserlie?nichtzu,dassderortalsfreierstadtstaatimgegenzugfurdiehartearbeitdesvolkeshierexistierte。(出于对你们辛勤工作的奖赏,伟大的皇帝陛下将不允许这座城市有作为自由的城邦而存在。)” 讲到这里,特原本以为台下可能会有欢呼的声音,但台下却没什么动静,大家都安静的像块石头。就连站在台上的汉姆斯都一脸疑惑的看着他,都带着几分异样的眼神去看着他。 只有尤邦和何塞骑士将笑容写在了脸上。 “derknuttenkaiser。(诺丁皇帝“点头国王”)” 信使的话变得软塌塌的,刚才的底气一扫而空,脸上露出了十足的尴尬,他本来是下足了功课的,但在临开口的时候却忘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帝国这么大,难免会遇到词不达意的时候,如果不及时纠正这些东西,那就矫诏了。 市民们没有追究,只要能听明白,这胖子说什么他们其实也没那么在乎。 “请问什么是自由市,这对瓦卢诺又有什么好处呢?” 一位市民提出了自己心里的疑惑。 尤邦像是早就准备好了答案,他随即开口说道 “自由市的好处有很多,其中有一点估计你们可能会比较感兴趣。你们可以自己选市长来管理这座城市,包括瓦卢诺附近的村庄,和城市附近100里的土地的主人,都是只属于在这座城市生活的市民,而不会再安插任何封臣,作为交换,你们只需要每年出一笔税就可以了。换句话说,所有的市民都将会得到被帝国承认的自由,只要你们愿意,即使是一个逃跑奴隶,在这做城市里也可以收到帝国的保护,就像是帝国尊重那些贵族一样。” 民众们对于尤邦说的话多少有些懵懂,但对于自由、和保护这样的字眼还是很感兴趣。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红着脸问道 “那我们以后还需要给原来的老爷们服役吗?” “如果你会生活在这个城市里,那么我很高兴的告诉你,不必了。” “不用了?”男人的眼睛中露出一抹难以置信的神彩,他有些激动的继续问道“那我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土地和房子吗?” 男人的话中难以掩饰其内心的激动,周围的平民们带着期许的目光等待着答案。 在原先的部落阶段,虽然也是等级分明,部落里的东西都作为公产存在,但随着分封制度的推广,私产的概念被普及了。 在欠收的时候,大家一起度过难关,但在丰收的时候,原来的领主就会跑过来收取土地上的一切,只留下一点点口粮给他们度日。长此以往,农夫的心里难免会有个梗。但在现在的情况来看,国内的大多数地方皆是如此,大部分人过的都是居无定产的日子。 特别是在人身依附关系及其强烈的北地,擅自脱离领主的农场,先且不说自己的邻居是一个以劫掠为主业的民族,单单是一个冬天,就不是一个农夫能自己熬过去的。 也就是因为这样,在瓦卢诺击败了韦根人之后,这个居民点才能以这么快的速度聚拢起这么多移民来,如果是在南方,外敌的威胁比较少,而且城镇广布,绝对不会因为一场小型战争的胜利就能快速的聚拢民众。 在听说皇帝的讯息的时候,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其实并不只是单纯高兴,而是一种夹杂着恐惧的兴奋:莫非自己大老远跑过来,头上还要再安排一个领主老爷? 尤邦没有再做多余的解释,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站在一旁的唐纳德·特的脸上早已经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他才只是刚刚讲了一个开头,接下来还有很长一段说辞,语言华丽,用词优美,代表了皇帝对北地群众的一番劝勉,为了能讲好这一段,他已经耗费了很长时间去练习自己的嗓子,他有信心能把他们所有人感动的声泪俱下。 广场上响起一阵剧烈的欢呼声,有些人是为了自己的自由,有些人是为了家乡的建设,只有树人们如故。 北地本土来的移民们的眼睛里噙着泪水。如果不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没人愿意背井离乡。能在北地讨生活的人,神经多半都显得有些粗狂,在一场场接过一场的暴风雪中,所有的修饰都已经被抹去了,剩下的只有些最本质的东西。 “请替我们感谢陛下的仁慈,大人!” 一位长者敲了敲手中的手杖,尽自己最大的声音朝着信使说道。柯南偷偷的观察了他的表情,这远远比颁发给他勋章的时候还要显得激动。 “从今以后,瓦卢诺的位置,会直接标注在帝国的官方地图上。”尤邦挂着一张笑脸,将一封信封信递给了乔伊斯。 “这是首相的亲笔信。”尤邦看着面带疑惑的乔伊斯,小声的补充道。 乔伊斯对信封瞬间变得有几分严肃起来,论起得人心来,在一些老人的心中,田森陛下才是一面有名声的金字招牌。他营造的形象符合了大部分人对一个国王的期待,但这个国王却背叛自己的民众去了南方。 信封上的字强劲有力,一气呵成,丝毫看不出有什么苍老的迹象。这叫乔伊斯一眼就想起了那个坐在北海王座上的男人,他的蜜酒厅里总是燃着暖烘烘的篝火,隔着三里就能闻到蜜汁烤肉的香味。 那是一个时代的年轻人所最向往的地方。那时候的北地人还没有皇帝,只有一位英明的君主,这名君主虽然没有打败韦根人,但他却有勇气将自己的王座放在极北之地,那是距离韦根人那些大部落最近的位置。 有一个落魄的阿巴斯奇亚画师随着开拓队来到了这个镇上,他也是少有的还保持了清醒的“树人”,即使是长达两个月的木材工作亦不能将这个男人的心折断,他当即将这幅场面深深的记在了心里,在完成这部创作之后,他成为了帝国和北疆的代言人。 这幅画有个名字《替我们感谢陛下的仁慈》。在百数年之后,由瓦卢诺的市政购买了下来,最终售价三十万帝国金币,即使是在百年后,这依然是一个小城市数年的流水。 但这对于一个城市的重要记忆来说,依然算不上什么。 唐纳德·特一个人在台上手舞足蹈,他已经完全进入了状态,他将每一句话都讲的无比真挚,仿佛他才是发号施令的皇帝。 柯南站在台上距离这个男人不过三四米的位置,反正他的耳朵里面几乎充斥了台下民众的欢呼声,至于别的,倒是什么都听不到。 “也许站在台下反而听的清楚些。”柯南有些宽慰的想到。 就在柯南看着唐纳德出神的时候,何塞骑士在他的身后悄悄的拉了一把。 “快,小伙子,跟我过来!” 他的脸上还挂着几分神秘主义者的笑脸。 “我有个跟你年数差不多的儿子,真希望你们能见见,他就没有你现在这么好的运气。今天是你的大日子。” 柯南将信将疑的点点头,他有些六神无主起来,没有人教过他接下来该做什么事。 何塞骑士带着几个贵族青年走到了一个马厩前,这些马曾经都是何塞骑士佣兵队的人骑过的,他带着这群马的主人踏平了一个又一个匪窝子,将这片土地肃清,现在这些战马依旧,只是不见主人。 “选一匹吧,你们今天要做个骑士!”何塞骑士很好的掩饰了自己的情绪,至少在柯南看来,他依旧是一个非常热情的好人。 蒙哥马利简单的打量了一圈,直接拉住了众马之中最大的那一匹马,这匹马最对他的性子,红棕色的身子搭配上额头上的几个白色的斑点叫它看起来有几分呆头呆脑的样子,也许有些好面子的人不会喜欢它,但蒙哥马利更看重他强壮的肌肉。 这匹马明显是通人性的,蒙哥只是在马的面前晃了晃自己粗壮的拳头,它便立即显得安稳了下来。 柯南在马厩里面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最终找到了一个跟他差不多高的牲口,身上布满了灰白色的斑点,眼睛里面透露着温顺。 “这是一匹草原马,一个逃离了部落的勇士把它留在这里,也许你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主人。”看管马厩的是个看上去就很老实的中年汉子,他恭敬的对着柯南介绍道。 柯南小心翼翼的扶住了马鞍,他试着翻身上马。 这个过程多少有些不顺利,他根本就没有什么骑乘经验,而且在这方面也缺乏足够的天赋,最后竟然是马主动俯下了身子叫柯南上去。 在马背上坐稳之后,柯南有些骄傲的抬起头,却发现大家已经等了他很久。 “不错,坐在马背上显得成熟了不少,也许在过两年你就可以开始养女人了。”说话的人是米切尔森,他也在马厩里面选了一匹,从阿巴斯奇亚带来的马半道上就病死了,为此他还伤心了好几天,在那好几天里餐餐带着几位朋友饕餮马肉。 柯南没有恢复米切尔森的余地,他低着头抓住马的缰绳,尽量适应着骑在马背上的感觉。 几人中,除了柯南不会骑马之外,还有一个人也不会骑马,也许是看出了柯南的惴惴不安,埃米出言安慰道:“放轻松些,小柯,这不是叫你去战场上,走个过场而已。” 埃米的话无形之中反而增加了柯南心中的压力,他忍不住想到 “如果我连走个过场都做不到,那该怎办呢,就这我还好意思自称是骑士的儿子?” 何塞骑士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并非是一个没有耐性的人,只是单纯的从一个军人看不惯柯南这副在马背上弱不禁风的样子。 “你父亲没教过你骑马吗?” 这是一句很重的话,气氛一度有些沉默,在场的人都知道,柯南从未提过自己的父亲。他加紧了马肚子,仿佛在一瞬间就克服了恐惧,驾马走到了队伍的最前头,朝着广场的方向猛奔过去。 高台之上,特终于结束了他的发言,在场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他说的话不仅仅用了那种出入正规场合的宫廷语调,更糟糕的是还模仿了皇帝说话的口气,这口气还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即使是在场的人专心听他讲话,也够呛能听懂个大概,更况且场上还乱作了一团。 柯南纵马走进广场的时候,饥肠辘辘的民众们已经从身上掏出了面包棍开始啃食,有好事者还拿出一些肉干在场上售卖,但凡是兜里有两个的镇民多半都难以拒绝这份生意,纷纷慷慨解囊,此时的广场上的人数已经超过了一千人,大家乱哄哄的挤在一起,仅仅是为几位骑士让出一条能走马的道路就引发了不小的混乱。 第四十五章 走向领主之路 汉姆斯市长很快注意到了过于拥堵的广场,为了维持秩序,此刻他不得不提前摆出一副市长的威严来。 “秩序!你们这让我丢脸,帝国的使者还在这里呢!你是真把广场当成自己家了?这里是议事广场,不是市集,你们这帮白痴!” 他高声叫骂着那些不断发出很大噪声的市民们,一时间盖过了场上的噪声。大概是大家都没有见过汉姆斯发火的样子,于是便悄悄的离开了广场上。 即使是这样市民们挨了骂,心里总还有些受委屈的感觉,但这份委屈又没有地方伸展,只有在走的时候一人往树人们的身上吐了一口痰。 “呸!你也配当自由民,贱货!” “还不快滚回去砍树?要是再饿死了我们才不管你!” 汉姆斯看在眼里,却并不制止这种行为,将市民和移民之间的矛盾加大,这样移民们才会心甘情愿的跟着那些贵族们开荒。恶人交给这些镇民去做,剩下的好事就都是贵族们的了。 随着人员陆陆续续的离开,剩下的人便都是些无助的移民了。移民们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那些树人们从一上午的集会中恢复的些许的光彩,他们小声的告诉那些移民 “这是南边来的几位骑士之子,是英雄的后代,他们将会在北地成为一片土地的主人。” 米切尔森骑着一批枣红色的马匹匆匆的穿过人群,而眼尖的汤姆早已经注意到了这位主人的身影,他激动地朝着米切尔森喊了起来,声音中饱含着几多泪水。 “大人!我在这里!” “汉姆?!” 米切尔森撇了一眼,看到了自己从南方带来的仆从,立刻露出了几分亲切的笑脸。他的声音里带着些许的颤抖,而这来源于他内心。米切尔森其实很是有些骄傲,一次简单的冒险行为之后,作为家族的次子即将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而却没有要家里多少支持。这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在自己忠心耿耿的仆人的关注下,成为一个新的领主。 碍于仪式的进行,米切尔森只是跟汤姆打了一声招呼便骑着马继续前进了,他需要站到广场上一个比较靠近中央的位置,好叫那些移民都能看到他马背上的英姿。 汉姆斯还在继续他的演讲。 “虽然帝国宽恕了你们从原本的领地上逃走这件不光彩的事情,但不代表你们现在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平民们!即使是仁慈的萨丁也只会将奖励给勤劳肯干的那些。瓦卢诺其实并没有足够的粮食,如果不是来往的商队运来了大量的粮食,恐怕我们连上一个冬天的存粮都不够。” 在贵族们基本上站定之后,汉姆斯再次开了腔,这是他主持的第一次会议,他必须在权贵面前表现自己作为一个市长的组织能力,而不只是一个商人,虽然他还是会习惯性从帝国金币的角度去控制这些民众。 “镇上会用的到我们的,大人。” “我曾经是个很好的木匠!” “老约克的缝纫技术是一绝。” 这些平民中的一些乱嚷嚷的喊了起来,但大部分的人的心却沉了下去,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存在手艺这个东西。汉姆斯说的东西很现实,即使是来到了心里所想的城邦,也同样缺乏一条活路。 汉姆斯伸出双手摊平,示意群众们安静下来。 “我现在就给大家一个谋生的好机会。我知道你们都是非常勤劳的农夫或者是猎人,但即使是你们也不能在一片荒野上立刻建立起富饶的农庄。不说别的,你们能买得起种子吗?” 站在台下的移民们纷纷安静下来,这个年代的粮食产量还很低,粮食的产量和种子平均比例只有1:6这么多,光是一笔种子的费用就足矣让这些人望而却步了,搞农业也是需要成本的。 “如果大家有注意到,经过你们一冬天的努力,我们瓦卢诺城内的木料仓库已经堆满了。在收集这些木料的时候,我们还产生过一些不大不小的误会,但好在我们最终还是能彼此妥协。这就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好事情。” 在听到有关于木头的事情,站在地下的树人们的像是被猫打了一巴掌的耗子一般,几乎要跳起来反抗他的暴政。 “你以为是在替我干活吗?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你们其实是在为这几位荣誉的贵族收集这些木材,” 汉姆斯说道这里的时候稍一停顿,眼睛好似是不由自主的瞟了一眼站在广场中央的那些骑士们,在确信自己的话吸引到足够人之后,汉姆斯继续说下去:“在市镇的周围原来有几个村庄,但该死的战争毁掉了他们,而这几位大人有意重建那几座村庄。他们为此投了一大笔钱,只差一些辛勤的农夫,就能建设起领地。” 民众顺着汉姆斯手指的方向,带着几分敬畏的眼神打量着那几个骑在马上的年轻男人,几个农民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 面对着逐渐汇聚过来的眼神,蒙哥马利仿佛感觉到自己身上涌起了一阵阵暖流,惹得他连打了两三个寒颤。他的身材最高大,自然也就汇聚起了最多的眼神。 米切尔森试探着张了张嘴巴,想要说些什么,但什么都没讲出来。他感觉自己平日里那种所谓自信的风采全部都离自己而去了,面对如此多热切的眼神,他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此时,汉姆斯已经适时地闭上了自己的嘴巴,他轻微的眯起自己的眼睛,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父亲?他们看起来不是很妙啊,要不要帮帮他们。” 威廉看着几个急的抓耳挠腮的青年,情不自禁的代入了自己的角色。 “不,威廉。这是他们证明自己能力的时候。即使他们真的要我们帮忙,也要他们自己开口才行,明白吗,我的儿子。” 汉姆斯的眼睛依旧关注着场上的局势,心中默默的考虑着新的得失问题。 场上,汤姆也在焦灼的看着自己的主人,即使是他作为一个农夫的见识,也知道这也正是,而主人现在却明显缺乏足够的准备,他知道这时候也许需要“说出一番话来”震震气势,就像是米切尔森的祖父当年一般,他努力的回忆起那些从自己父亲口中听来那些英雄振臂一呼的场景,但却什么都描述不出来。 似乎当大家讲起此事的时候,就只是说他们振臂一呼而已吧。 汤姆苦着脸看着自己粗苯的手指,想象着它们像钳子一样把肚子里的话从嘴里勾出来的场景,如果这一幕能变成现实,那么他会毫不犹豫的去做成此事。而汤姆的身后,还跟随者一些人,随着时间的变化,他们明显对这些贵族开始失望起来。 突然,汤姆注意到了米切尔森的手中的缰绳,大概是不需要马匹再走路的缘故,缰绳松松垮垮的垂了下来,如果地上有个人跟过去,很轻易的就能拽住马的缰绳。 他的眼睛猛然间发出了些许的亮光。 汤姆两三步走上去,在众人的眼光下,一把拽住了马缰绳。 “洛林家的大人在这里!来啊,兄弟们,我们去洛林大人家的领地耕田,洛林家族的大人最慷慨!”汤姆一面埋着头绕着广场跑起来,一面扯着嗓子卖力的喊,不多时的功夫身后竟然也跟了一大群人。 蒙哥马利也像模像样的绕着广场上跑了一圈,他也同样收获了大量的支持者,马蹄掀开广场上解冻的泥土,骑士端坐马上奔向前方,本就是一副诱人的景象,人们想象着能跟随这样的领袖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至少能参与领地最初建设的农民按照习惯是可以保留一小块自己的土地的,即使是再吝啬的领主都不会在这一块去剥削领民。 先是米切尔森骑着马离开了广场,他带走了一批人;然后是蒙哥马利骑着马离开了广场,他带走了更大的一批人。 喧嚣一片的广场上一时间竟然显得有几分空空荡荡的景象。其实移民仍然有不少,刚才那两位骑士从招募人手到离开的过程对这些反应没那么迅速的人来说实在是太快了一些,这些人之中除了没反应过来的农夫之外,也不乏心思沉稳之人。 他们有些迷茫的将目光投向仍然骑在马上的那个孩子,转瞬之间,这孩子似乎要成为他们唯一的选择。 柯南依然将身体趴在马背上,正如养马人所言,这实在是一匹性情威顺的马,从柯南骑上马背到现在都没有使过一次性子,是个任劳任怨的脾气。 望着四下走来的人群,柯南试着从马背上跳下来,他缓缓的将自己的双腿死死的夹住马的肚子,然后用双头摁住马头,打算像是翻过一个障碍物一样的靠着马背滑下来。 这显然超出了一个活牲口的能力,柯南现在所做的事情远远超过了这匹可怜的马对于自己工作的理解,它不安的摇了摇头,稍微颤抖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柯南脚底一滑,径直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一位距离柯南极近的男人一个虎扑跳了上去,在柯南落地之前垫在了柯南的身下。 柯南有些茫然的从那个北方人结实的肩膀上爬了起来,而垫在他身子下面的那个人也随后站了起来。 “你没有受伤吗?”柯南举起手拍了拍男人的肩膀,这完全是一副上位者说话的口吻。 男人有些腼腆的笑了笑,面颊上露出泥土的眼色 “我没事的,大人。您比看起来还要更轻一些。” 柯南微微的皱了皱自己的鼻子,他抬起头来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的全貌。一身破破烂烂的皮衣,里面裹着一层比这层皮衣干净不了多少的粗麻衣服,一个典型的北方破产农民的景象。 “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大人,我怎么配有名字呢……”农夫脸上的土黄色看起来更重了几分,他开口解释道 “我原来的领主大人不喜欢我们有名字,比如说我父亲叫约翰,那么我就叫约翰家的儿子,十几年的时间,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彼此称呼的。” 柯南死死的盯着这个男人,眼神突然变得凌厉起来,就像是两把利剑一般,仿佛就要刺穿这个男人的心灵。 男人顿时慌了神色,他原本以为这领主是个孩子,自己又刚刚才救过他,应该不难相处才是,根本没有想到他会突然就给自己甩了脸色。 米切尔森曾经形容过柯南的眼睛,但从表面上来看,这不过是一层浅浅的蓝,但如果你从深了望去,却能看到一座不见底的水潭。 同时,这也是米切尔森觉得这个孩子的身上唯一一点像贵族的地方。 柯南看着这个刚刚救过自己一名的男人,全身上下开始有节奏的颤抖起来,仿佛自己只要再坚持一小会儿,这个男人就会跪倒在地。 “不管你相信与否,只要是你愿意去找,总能在真正的贵族和平民的身上找出些不一样的地方,而这就是贵族独有的优势,我们天生就适合统治这些人。” 柯南曾经不止一次的从米切尔森的嘴里听到这些理论,当时的他对自己贵族的身份还严重缺乏自我认知的感觉,即使只是一段时间的接触,他也能敏锐的感觉到自己的父亲和这些人父亲的不同。 他的父亲实在是太平凡了,平凡到就连城市里给他倒酒的小酒保都敢对他施以颜色,这样的人也能称得上是统治者吗?而他作为父亲的儿子,真的是有资格成为一名领主吗? 在男人即将跪倒的最后时刻,柯南最终还是收回了自己慑人的目光。这叫站在一旁看热闹的何塞骑士不禁有些失望,在他看来,一个男人仅仅通过眼神就能征服别人,就是强有力的象征,多少战士都会羡慕的东西,而柯南却主动放弃,由此可见他绝不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战士。 第四十六章 淘金潮 帝国建立十几年以来,有一片市镇在阿巴斯奇亚附近拔地而起。其中有个靠近西边的小镇,叫莫吉亚。 而莫吉亚小镇旁边有个庄园。 庄园别墅的门口,有个穿丝绸长衫的男子从一辆半开棚的马车上踉跄着走了下来。只见他面色潮红,衣服的下摆上还沾染了一小片淡黄色的酒渍。只见得男子朝着门口走了两步,随后又有些懊悔的拍了拍脑袋,转身回到马车上,他的手穿过马车一段的帘子,中提出一个蒙着一层布的竹篮。 随着男人身体反复的晃动,篮子里滚出两个红彤彤的樱桃出来。一个长的又大又饱满,上面好像还挂着一丝露水,而另一个虽然颜色还算好看,但明显比第一个小一些,而且也要干瘪一些。 男人弯下腰,将滚落在地上的两个樱桃捡起,樱桃捧在男人手里,像是两颗晶莹的红宝石。 两个男孩蹦蹦跳跳的从别墅里跑了出来,他们看到男子手中红彤彤的樱桃,几乎是下意识流出了口水。稍小一些的男孩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蓝紫色的眼睛里映出两团晶莹的红色。而大一些的男孩则绕过了面前的,发现了男子藏在身后的篮子,他神色自如,唯有眼睛上的眉毛微微煽动了几下。 男人环视一圈,将准备放回到篮子里的樱桃凑到两个孩子面前,露出几分和煦的微笑。 “阿斯坦玎、兰顿,你们两个是不是想吃樱桃啊?” “想吃,爸爸,我想吃樱桃!” “是的,父亲大人,我和弟弟都想吃。” “想吃樱桃,那先回答我一个问题。“男子把玩着手中的两颗诱人的果实,“你们看,这里有两个樱桃,一个大的,一个小的,你们两个谁吃大的,谁吃小的?”看了看大些的男孩,“阿斯坦玎,你是哥哥,你先回答吧。” “父亲,您都说了,我是哥哥,那我是一定要把大樱桃让给弟弟的,我吃个小的就行了。“阿斯坦玎狠狠的咽下口水,抬起头毅然回答到,他虽然嘴上这么说着,眼睛却死死的盯着男子身后盖上纱布的篮子,他几乎能够嗅到篮子里熟透的樱桃香。 男子没说话,走到小儿子的身边,他蹲下身子,摸了摸小男孩的头,问道:“兰顿啊,哥哥说他把大樱桃让给你,你想吃吗?” 兰顿低下头,他的脸涨的有些红。一边是一起长大的哥哥,而一边是红彤彤的大樱桃,这对一个只有四五岁的孩子而言,实在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就说你真实的想法。”男人的话里似乎带着些鼓励口吻。 兰顿扬起小脸,将整颗樱桃装进了眼睛里,慢慢的点了点头。 “我……我喜欢大樱桃。” 兰顿的话音落地,阿斯坦玎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他用力的抿着嘴角,掩饰着自己得胜之后的微笑。 而男子脸上的笑容,也越发神秘起来。 “哦,是这样呀。“男人一边慢条斯理的说着,一边将两个樱桃分给了两兄弟。正如同之前所言,大的给了兰顿,而小的给了阿斯坦玎。 兰顿手里捧着这颗樱桃,将它当做一颗稀世珍宝,拿着它在鼻尖嗅了好一会。而阿斯坦玎则满不在乎的将自己拿到手的小樱桃擦拭两下,随手丢在了嘴里,简单的咀嚼了几下,便将满嘴的鲜甜吞咽了下去,有整整一篮子的樱桃在等着他,这又算得了什么。 男人从身后摸索着找到了篮子,一手掀开了身后的篮子上的布,正是满满一篮子的樱桃。兰顿看着满篮的樱桃,惊讶的张开了嘴,手中的大樱桃掉在了草地上,一连滚出去好几圈。而阿斯坦玎则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面带微笑的看着篮子里的樱桃。 男子从篮子里捧了一捧樱桃,转身递给了阿斯坦玎,“既然你要让樱桃给弟弟,那就给你这些樱桃,剩下的都给弟弟吧。” 阿斯坦町的笑容变得僵硬起来,他机械的接过父亲手中的樱桃,艰难的将它们拿在手里。他背过脸去,像极了一个失败者。 就在男人和两个孩子分樱桃的时候,一个身材消瘦,身穿黑色长袍的老者悄然从别墅中走出来,站在男子的身后轻轻咳嗽了几声。 看到这个老人,两个男孩子顿时脸上变得煞白,连樱桃都不顾的吃,就规规矩矩的直立一边,直到老人招了招手才如如蒙大赦似的凑上前来。阿斯坦玎低头向老人行了个礼之后,便一路小跑着离开了别墅,而兰顿则紧随其后。老人看着兰顿跑起步来拎着樱桃踉跄的样子,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男人恭敬的站在老人身后,对老人一丝不苟行了一个鞠躬礼。 “父亲大人日安。“ 老人转过身来,看着一身酒气的儿子,叹了口气,“就你这个样子,我怎么把自己的爵位放心的交给你。”随后上下打量了男人一翻,“奥兰多,你先跟我过来吧。” 随即,老人便带着男人一起走进了别墅,这套建在乡间的别墅几乎完全是木制的,屋子共分为三层,第一层是会客厅和厨房,二层则是分为主卧,次卧,书房和杂物间,其中的杂物间被收拾起来做了佣人房,地下还有一层,主要是一个用来装酒的地窖,别墅的顶部是由几块木板拼接成的三角型木板。 别墅内部虽然用窗户,但此时是背阴,这样屋内便显得昏暗起来,父子两人面面相觑,可谁都不愿意先开口,就这样,两人尴尬的站在屋内。 最终,还是奥兰多先开了口,“我这趟去镇里,打听到了更多关于金矿的消息,确实有人在赛旺港口的河滩上捡到了金块,之前的消息,并非是空穴来风。” 老人抬起头看着奥兰多,一字一顿的说道:“不管金矿的事情是真是假,那都与你无关,明白吗?”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已经出发在路上了,凭什么我不能去捞一笔回来?自打父亲您退役之后,家里的光景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再这么下去,我们非破产不可!” “骑士的任务,在于为国家看守领土,闲时在家习武,战时为国出力,这才是正道!只要你还是我的第一继承人,我就绝对不允许你离开莫吉亚。“面对奥兰多的质疑,老人的态度并未有丝毫的动摇。 “那我就放弃你说的什么继承权,留你自己在这片地上过日子吧!“奥兰多在凳子上一跃而起,便要作势离开房间。 虽然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族,阿斯坦玎和兰顿的生活过的却并不很幸福。 他们的母亲是个虔诚的萨丁教徒,每天除了把自己关在密室里面念经,就是在庄园里指挥仆人打扫卫生,这两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感受过一点母爱,母亲一生下来就和他们分房间睡觉了,只有每天吃早饭的时候和教士们做祭祀的时候能见上自己母亲一面。 至于他们的父亲,似乎自从他们记事情开始,奥兰多就要隔好几天才回家一次,而且每一次都是呆不多时就要再离开。 因此,他们的日常生活都由他们的祖父,斯坦特爵士代为照料。 斯坦特爵士是个贫苦的农夫出身,年轻的时候在阿巴斯奇亚王的号召下,抛下年轻的妻子和刚满周岁的小儿子毅然而然的从了军,跟随先王先后参加了两次远征,先后参加大小战役数十次,从军近二十年,在军营中步步高升,在红狮远征前更是以下级军官的身份参加了赫赫有名的“禁喧军士团”,最终先皇的入殓仪式上被加封为骑士团一级骑士,担任骑士队长的职务,领爵士爵位。 有这样一位在兵营中蹉跎了快半辈子的祖父也不知是福是祸。自兰顿出生之后,斯坦特爵士彻底就辞去了骑士团的职务,回到自己的封地上安享晚年,两位孙子的教育,也落在了这位老爵士的头上。 自从兰顿记事以来,这位祖父便一直”也折磨“着自己。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锻炼身体,又要学习,又要习武,一天到晚都没闲着的功夫。从饮食上,祖父也严格限制自己,自己最爱吃的蜂蜜和苹果都被限制食用,只有干硬的面包和咸鱼或者腌肉汤,卷心菜叶子是管饱的。 在同龄的孩子在睡懒觉的时候,兰顿和哥哥跑步,在他们玩耍的时候,他们背书学习,骑马练剑。只要他们做的有一点让祖父不满意,那么他们迎来的,就会是毫不留情的惩罚,因而他们对斯坦特爵士充满了畏惧。 同样是在这样的教育中,兄弟两人出现了明显的差距,阿斯坦玎对于祖父的教育是逐渐适应的,争取着方方面面都叫祖父满意,而兰顿则不然,兰顿对祖父的教育总是有些心不在焉,做事总是会慢上半拍,平时不是读书的时候看着窗外,就是训练的时候蹲在地上数蚂蚁玩。 虽然有着这样不幸的童年,但是今天对于兰顿来说,也算是个好日子了。 先是父亲回了家,给自己和哥哥带来了好吃的樱桃,继而祖父有放了他和哥哥的假,这样他们就可以摆脱繁重的训练任务,拥有一个孩子应该享受的午后。 至于到了晚上,兰顿一家人吃了丰盛的晚饭,餐桌上不仅仅有兰顿最喜欢的蜂蜜和苹果,甚至还有哥哥喜欢的黑胡椒香料,祖父和父亲还一起喝了点葡萄酒。如果父亲没有在和祖父在屋里聊天的时候摔的鼻青脸肿,那就更好了。 每次父亲回到家里,在和祖父见过面之后,总会在屋里摔上一跤。 也许对于迟钝的兰顿来说,想要理解这顿饭背后的意义,也许是很困难的,但是对于阿斯坦町来说,他已经在看似丰盛的晚宴中察觉到了一丝不安的气氛。 在平时吃晚饭的时候,母亲总是刻意坐得离父亲很远,可在今天,母亲却穿着相当得体的衣服——她的嫁妆,从阿巴斯奇亚带来的天鹅绒礼服,而且跟父亲小声交流着什么,而且还没有拒绝父亲想她献的殷勤。只有祖父还是老样子,在吃饭的时候依旧拿着那把从战场上拿回来的匕首,用这把匕首默默的切着自己盘子里的肉吃。 住在家附近的庄园里的几户农民也都来到了家里,但他们的脸上没有往常被邀请参加晚宴时期的兴奋和拘谨,反而是有些直接写在脸上的紧张和失落,总之,有一种难言的情绪笼罩着宴会上的所有人,而从他们每个人的口中都在说着一个阿斯坦町平时没有听过的一个词语,“赛旺”。 酒过三巡,兰顿没心没肺的咽下自己盘子里最后一块面包,举起自己身前的葡萄酒一饮而尽,然后抓起一块桌边擦了擦嘴角,转身便要从椅子上跳下去。 也就是在这时,一双手按住了兰顿的肩膀,兰顿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母亲的贴身女仆。“再等等看吧,兰顿少爷,今天老爷有事情要讲。” 奥兰多放下手中的餐具,将它们整齐的摆放在盘子的一端。 “一直以来承蒙各位的照顾,以前如此,希望今后也是如此。请允许我为大家再提一杯酒,为了我父亲的健康,也为了我终将在那边取得的那一番成就。” 就在奥兰多说这趟话的功夫,一位身材高大粗壮的农夫从长桌末端的一角站了起来,他红胀着脸举起自己身前的酒,一饮而尽。“奥兰多,虽然你我现在身份有别,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有些话不得不说。” “南边的事情实在是太远了,仅仅凭一个传闻就离开家乡……你当真这么想吗?” “我之前已经做过……”奥兰多方向自己手中的酒杯,想要开口说些什么话来宽慰自己的朋友,却不想被一声巨大的声响所生生打断。那是一根匕首钉在桌子上的声音。 餐桌上的人被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他们试着找到了声音的来源。 兰顿看到祖父已经吃完了自己面前的食物,他将手中的匕首插在了桌子上,眼眶显得有些红肿。 第四十八章 印章和刀剑 餐桌上的一众人都变了脸色,虽然切肉用的匕首本就有自保的意味,但里斯特爵士将手中的匕首插在桌子上的时候,大家还是都感受到了威胁,只有奥兰多表面上依旧,眼见的他缓缓放下酒杯。 “你想做什么?这里都是你的乡亲,不是你参加过的战场!” 老骑士怔怔的看着自己的儿子,他一辈子不善言辞,现在情绪一激动之下更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于是便干脆把匕首留在了桌子上,拂袖离开了餐厅。 良久,一只大胆的老鼠爬上餐桌,不慎碰到了烛台,蜡烛的火焰一阵摇晃,坐在餐桌旁边的那些农夫们这才回过神来,纷纷起身告辞,看着那张插着匕首的餐桌,任谁都没办法克服那种刀片卡在喉咙里的感觉继续咽下口中的食物。 美食化蜡,烈酒似火燃烧。 兰顿有些失神的看向母亲,但他的母亲此刻要显得比他更无助,只是一味的在手上画着十字,嘴里喃喃的重复些晦涩的词语,好像她只有这么做,才能支持自己继续活下去。 阿斯坦玎最快的清醒过来,这个庄园主人的长孙试图用威严的口吻开始指挥起下人。 “看好蜡烛!不,不是说你,你就只管照顾好母亲。” “愣着看什么,还不把匕首拔出来。” “去把客人用过的餐具收拾一下!” “兰顿,到我这边来。” 在一片杂乱中,兰顿隐约的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他有些茫然的望向发出声音的方向,却看到了自己的兄长。 “快过来,这件事情只有你去做了。” 兰顿在心里打了一个激灵。他被场上的一片乱象弄懵了,如果不是里斯特长时间的教育,他肯定离开就会哭出来了,他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整理场上所发生的事情,如果有人给他下个命令,他会很愿意去做,即使是叫他现在去训练场,他也在所不辞。 阿斯坦玎看着这个从懵懂中走来的弟弟,眼睛里面闪过一丝快意,他轻轻的拉住兰顿的手,继续说到: “这里的事情我已经交代的差不多了,唯一的问题应该是去找到我们的祖父,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 听到祖父两个字,兰顿原本就苍白的脸就更减了几分血色,虽然现在噪杂的场景叫他觉得有些无助,但他还是更害怕那个总是吧严肃挂在嘴边的老人,即使那个人是自己的祖父。 “阿斯坦玎……我,我夜里看不见,要不你去找祖父吧,我留在这。” 阿斯坦玎有些怜爱似的摸了摸弟弟的脑袋,也不再坚持自己的看法,他故意放大了自己的声音 “好吧,兰顿,既然你坚持,那你就留在这里,我去找我们的祖父。” 兰顿连忙点了点头,眼角的泪珠几乎要掉下来,他慌乱的用手背擦过了那些液体,然后狠狠的在衣服上抹了又抹。 “好弟弟,那我去了,记住,骑士永不落泪。” “是的,骑士永不落泪。”兰顿本想在心里回答一遍,但不知道何时父亲已经凑了上来,替他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 “你们跟我走一趟吧,只有你们两个才能让你祖父平静下来了。”奥兰多虽然用手摸着兰顿的脑袋,但却吧目光投向了自己的长子。“阿斯坦玎,你打算去哪找祖父?” “那应该是去地窖吧,你知道的,父亲,他喜欢那个地方。”看到父亲走过来,不知为何,刚才还在发号施令的阿斯坦玎的声音突然变得安静下来,这叫兰顿有些莫名的想起了刚才那只老鼠。 兰顿也同时意识到阿斯坦玎好像还没来来得及找人捉住老鼠,于是他便顺着刚才老鼠活动过区域搜寻过去,它还在餐桌上肆掠,几乎所有的食物上都留有它的足迹,而它目目地的终点是一盘混合了奶酪的蔬菜沙拉,而那正是奥兰多夫人所用的盘子。 兰顿想起自己父亲一天夜里的教导,女人大都很怕老鼠,于是他很快的跑了过去,用一只手拎起了那只贪吃的耗子。 老鼠被兰顿抓在手里,倒挂在半空中,很快发出了惊怒交织的尖叫着。兰顿的母亲听到了近在咫尺的恐怖声响,有些疑惑的睁开了眼睛。 客厅里立即传出了一声惊人的嚎叫,声音响彻整个庄园,据说是就连躲在地下室里的里斯特,都看到了地窖的顶部有尘土掉到地上。 几个农夫刚刚酒足饭饱的离开庄园,踉跄的往家里赶,却又听到了这一声动静,纷纷停下了脚步。 “那边是什么情况?”老莱特怔怔的望向庄园,他是里斯特封底上为数不多的跟里斯特年纪相仿的老人,据说是个商队跟周围领主家姑娘生的野孩子,一路流浪混迹中年,最后还是爵士收留了他。 一旁的农夫扶了扶帽檐,也显得有些懵懂,“莫不是领主家里争执起来,起了血案?” “那就是大人的家务事了,我们不能掺和。”一个身材比较瘦小的农夫赶紧说道,他在家里还有老婆孩子等着他从餐桌上拿回来的饭充饥,可不敢在这件事上耽误时间。 “呸,你这养不熟的莱茵小狐狸,见利忘义的塞普鲁斯人,”其余的几个农夫显然不满意他的说法,他们趁着酒性掉了头,又折了回去。 一行人跌跌撞撞的走到庄园门口,他们朝着领主大厅望去,却刚巧看到一席白衣在他们的眼前“飘”了过去,几人的额头上顿时又冒起了冷汗。 “你,你也看到那个东西了了吗?亨利。”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那个先开口的农夫一边这么问着自己的同伴,一边死死的用手按住自己头上的草帽子。 亨利呆在草地上,他的眼睛死死的盯住从会客厅里跑出来的身影,腿却有些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 “我。我想,我们还是不要把这件事说去吧,我们最好忘了她,这样也行她就不会找我们麻烦了。” “那领主家里怎么办?”说话的还是那个瘦小的男人,他虽然也害怕,但口气中却带着一丝疑惑。 农民们来不及鄙夷这个男人,只是将手中的东西随手丢在草地上,然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他们平时摄入的营养不太均匀,没有很好的夜视能力,因而看的不太真切。 “邪魔附体,我的天哪……”兰顿的母亲一边捂着脑袋,一般跌跌撞撞的从屋子里跑了出来,她实在是接受不了自己的儿子会拎着一只老鼠的尾巴站在自己面前,却也没想到自己的这一番行为还能吓得到别人。 兰顿讨了个没趣,他几步跟上走在前面的哥哥和父亲,将老鼠又放在了地上,任由它溜向了远方。 “你本应该处死它,为什么就这么放它走?我的弟弟。”阿斯坦玎在看到兰顿放走老鼠之后,却突然生起气来,他平静的口吻中带着一丝质问的口气。 奥兰多默默的看了阿斯坦玎一眼,仿佛要把这个孩子说这句话的样子记在心里。 庄园并不大,从会客厅向南走几十步就能找到庄园地窖的入口,这里最早的时候用来堆砌麦子,而现在用来放酒,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陈粮发酵的微醺味。地窖的尽头燃着灯火,父子三人默默的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点了点头。 地窖的尽头,里斯特依旧在擦拭他军伍时期的装备,自从退役之后,这个老人虽然精神依旧,但身体却已经一点一点的瘦了下来,曾经他穿在身上行动自如的铠甲,如今已经成了些许的负担,老人平时已经穿不上这些,只有在每年一次去阿巴斯奇亚缴纳土地税的时候,才会再披上这身份的象征。 兵铠在油光灯下闪闪发光,父子三人不敢在这个时候打扰老人,纷纷停下了脚步,等待着老人下一步的动作,只有兰顿没能忍住,在停止脚步的同时,怯生生的交了一声“爷爷。” 里斯特早就已经听到了有人进入地下室的声音,并且从脚步声中猜出了来者的身份,可这依旧没能让他停止手肘的动作,在兰顿叫完那声爷爷半晌之后,他才缓缓的转过头来,板着脸说道 “来了?” “来了。” 奥兰多推了推自己的两个儿子,叫他们走到里斯特祖父的面前。 “阿斯坦玎·里斯特、兰顿·里斯特。你们可曾有所准备?” “时刻(不时)准备着!” 两人几乎是下意识的喊出了这句不知训练过多少次的口号。 里斯特有些满意的点了点头,但他的表情却叫人看起来更严肃了。里斯特从一个大箱子里取出一张羊皮纸,将它摊平了放在箱子上,然后尽可能挺直了自己的腰板,在墙上盔甲的腰部取出了一把做工优良的骑士剑,很是珍重的放在了那张纸的旁边。 “我已经老了,这些东西本来应该是你们父亲的,但他现在很明显已经没有了随时能够继承爵位的能力,而我们的家族不能没有继承人。”泛黄的油灯照耀在两件老物件上面,羊皮纸上有些蒙尘,想是放了好多年,很多文字已经并不能看的清楚,只有一枚精致的帝国勋章还印在这张纸上,使它显得有些高深莫测的感觉,而那边骑士剑则是简简单单的躺在箱子上,一面开刃的锋利默默的叙述着往日的辉煌。 “随便拿起来看看吧,只是别不小心伤到自己,孩子们。”奥兰多从后面走上来,他的眼睛中同样闪烁着光芒,但脸上却写着一丝释然。 里斯特见状只好摇了摇头,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领主的,也许让他做个探险家反而更能合他的心意吧,里斯特有些心灰意冷的想到这里,抱着最后的希望问道:“你可还记得自己的誓言吗?儿子。” 奥兰多深吸一口气,仿佛就要回到那个十年前的夏天,他轻轻的摇了摇头,想要摆脱那些过去的记忆,但这一幕被老骑士里斯特看在眼里,这无疑是传达了些错误的信息。 “在帝国需要的时候,我还是会以自己的方式拉它一把的,不过在此之前,我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家人,特别是两个儿子。父亲,你我之间僵了一辈子,但大家都是为了庄园好的心是一定的,我们任谁都不想彼此决裂,不是吗?” 奥兰多悠悠的开口说道,他的眼里分泌出些许的泪水,但他依然挂着充满希望的笑脸。“从我们家出发到阿巴斯奇亚需要骑三天的马或者是五天的马车,然后从阿巴斯奇亚出发坐上两个月又二十天的海船,我就能到目的地。如果我能再那边赚一笔回来,阿斯坦玎和兰顿就都能过上好日子了。” 里斯特将脸别过去,这个儿子虽然长相酷似自己年轻的时候,但心却完全是两个形状,与其指望这个“脱离了正轨”的儿子,倒不如去教育好这两个自幼言传身教的孙儿。 此时,阿斯坦玎已经明白了此行的意义,他有些不安的搓动着自己的手掌,嘴巴里有种干干的感觉,而兰顿依旧眨着眼睛,他的双手空空,有些不知所措。 “你都已经看过了吗?兰顿!”里斯特严厉的声音回响在空荡的地下室里,传遍起阵阵的回声。兰顿赶忙收起神来,对着祖父使劲的点点头。 按照南部贵族之家的传统,本就是长子继承土地,而幼子们带走土地之上的所有东西。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习惯组合,但还没有成为一个固定的法律。 里斯特和奥兰多都有自己的想法,长子阿斯坦玎表现的要比次子兰顿在各个方面都优秀的多,如果他能先继承骑士的爵位,然后再用自己长子的身份顺理成章的收回庄园,这样才能更好的保存家族的地位,而奥兰多也希望自己的幼子能有一个相对自由一些的人生,而不必被这些东西所束缚起来。 事实上,里斯特对于自己的长孙还是很有信心的,阿斯坦玎使得一手好剑法,而且性格坚韧,在他的精心培养下,应当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士军官。 第四十九章 骑士出征 冬去春来,而夏天又是一个急性子,他紧紧的赶在春天的身后而来。 印章还是长剑,这几乎称不上是一个问题。 油灯下,里斯特和奥兰多瞪大了眼睛,他们等待着阿斯坦玎作为一个兄长的选择。 年长些的男孩看了眼自己还远远没有发育成熟的弟弟,他几乎别无可选了。如果让这个软蛋一样的小胖子去当一个骑士,他会被别人吊起来锤死的。男孩在心中几乎是绝望的想到。 我别无可选了,但就这样把土地让给这个土豆男孩? 阿斯坦玎看了看自己的祖父和父亲,他们都期许的看着自己,而兰顿则是一会儿看看那块带着印章的羊皮纸,一会儿又看看那该死的长剑。 那也是你能碰的吗?蠢货,你连拿都拿不起来! 阿斯坦玎在心里再次咒骂。在这个庄园里面,几乎是所有的人都在偏爱这个傻孩子,就只是因为他比起自己更年幼那么一点点,大家就都觉得他就应该理所应当的比自己差一点点,而如果自己比不上弟弟,那等待他的将会是那些冷嘲热讽和白眼。 他曾经听闻,在别的庄园,七八岁的孩子还只是跟着自己的父亲或者是兄长的屁股后面开始学一些东西,而在这个庄园,在这个庄园他必须理所当然的在学习课程之外担任一些日常事务上的担子。 就在阿斯坦玎心如乱麻的时候,兰顿踉跄的将骑士剑从木板上举了起来,他的手还相当的不稳,重剑险些砸到了自己的脚面上。 地下室里剩余的三人都变了脸色,似乎心中各有所想。 阿斯坦玎快速的用眼角的余光扫过看上去还在组织语言的祖父和父亲,抢在他们前面开了腔调,而这也是他逐渐习惯着去做的一件事情。 “弟弟,你这是做什么,快放下!小心别伤了自己。”阿斯坦玎组织的词语全是关心,但口气中却带着些许的轻佻。“这可不是你能拿的了的玩具,还是我来吧。” 兰顿赌气似的看了哥哥一眼,然后将剑斜斜的插在地上。“我想好了,我要做骑士!” 里斯特和奥兰多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里斯特先开口说道 “兰顿,作骑士可是要上战场的,你不怕流血吗?” 兰顿摇了摇头,脸上带着几分倔强。 “作骑士是需要向帝国效忠的,你可得想好了。”见父亲的劝说无果,奥兰多又苦口婆心的补充了一句。但他的话依然没能换来兰顿的一句放弃。 “我不!”兰顿一字一顿的说道:“既然我是骑士的后代,那我当然就是要做骑士了。” 兰顿的一席话怼的两人说不出话来,不错,骑上的后代想继续作骑士,这要他们怎么反驳呢? 阿斯坦玎则是心中一喜,这下即使是他们再怎么偏袒弟弟,都没有办法了,毕竟这是兰顿自己放弃了土地,去拿一把骑士剑。他看了看兰顿坚决的表情,如卸重负的说道 “弟弟,既然你已经做出了决定,那只能由你来作骑士了,那就让我来继承剩下的部分吧。” 说罢,他将手伸向了那张象征着土地、财富、和领主身份的印章,顾不得上面沾满的尘土,用两只手和身上干净的衣服擦了又擦,欣喜的表情几乎是溢于言表。 骑士是在马背上挣点辛苦钱,但做领主就只需要在自己家里躺着点收税就好了,这笔账,兰顿不会算,但他阿斯坦玎算的清楚。 两个孩子的表现叫里斯特和奥兰多多少有些惊讶,但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算的上是默许了这一切的发生。毕竟这两个孩子年纪还小,思维都还没有定性,以后再有什么变化也说不准的,况且奥兰多还正值盛年,未必这一次就回不来。 想到这里,这次所谓的“隔代继承”也就告一段落,四人各怀心思的从地窖里走了出来,里斯特看上去更苍老了几分,奥兰多则是看起来整个人都放松了不少,阿斯坦玎低着头为以后做打算,而兰顿则是缠着父亲帮他把祖父的骑士宝剑放在他的床头。 “这样我就能每天都看到这把剑,试一试我有没有进步了。”兰顿如是说道。 次日的清晨,除了兰顿的母亲,帕布罗萨女士依旧在她的房间内躲着不见客人之外,庄园里的男男女女都集中到了农场的门口,望着一个从马厩里牵马解开缰绳的身影,几个为庄园服务有些年头的仆人手中拿着几个装的沉甸甸的口袋,准备架到马背上。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骑上了一匹马,一如十几年前他的父亲一般,披甲持剑,马背上架着一个口袋,里面装着路上用的行李。 里斯特和他的两个孙子走出庄园,将奥兰多一路送到封地的边缘。兰顿和阿斯坦玎站在奥兰多的马背后面,老人为年轻人牵着马,他一言不发的走在最前方,几个人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只有潺潺的溪水沿着河道,发出几分动人的响声,它正在将自己的力量灌溉到土地里面,而这些被溪水湿润过的土地上会长出很好的庄稼。 奥兰多将自己的目光逐渐投向远方,那是一片像是毛毯一般的草地,草地的中央被过往的行人踏出一条几人肩宽的小道,像是地毯上的一副简笔画。 他的胯下骑着一匹驮马,冲刺的速度不快,但胜在身子骨高大壮实,正是擅长载重的类型。 “阿斯坦町、兰顿……”男人最后回首看了一眼自己的家乡,田里的麦子已经长到了齐膝的高度,如果不出意料,再过几个月,就到了丰收的季节。 “记住听你们爷爷的话,不许惹事,再有就是……要好好尊重你们的母亲,听明白了吗?” 阿斯坦玎点了点头,兰顿仍然是一脸的天真。 “爸爸,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啊,今年丰收节的时候,你还会带葡萄酒回来吗?” 奥兰多深吸一口,用力拉住了手上的缰绳。 “兰顿,以后有机会多去外面看看,这个世界也许要比在仅在一个庄园过的更精彩。没准在什么地方,我们能再相遇。” 斯坦特已经适时的让到一边,为他闪出来了一个身位的距离,只待奥兰多轻轻的松开自己手上的缰绳,祖孙三人看着他像是一只箭一样的朝着远处的田野飞了出去。 “爸爸他不会再回来了吗?”阿斯坦玎问道。 “我曾经以为,叫他做个父亲,会让他变得更成熟一些。但也许我又错了。”里斯特叹了一口气,就连头发都似乎更白了几分。 有些生命天生就向往自由,这是他们的天性,更是他们的命运。十年前,一个儿子跑过了他的父亲,从那天开始,儿子便从此立志,要用自己的脚测量这个世界的每一寸土地。八年,父亲绑着儿子去跟一个他从未相识的姑娘结了婚,七年,儿子又成为了父亲,但他却并没有过一天不在向往自己从未去过的这个世界。六年。儿子再一次当了父亲,但每次当有消息从外面传来时,他依然会看着天上的太阳出神,那是他从来没有去过的远方。 而今,父子二人长达十年的拉锯终于结束了,阳光再次照耀进这个人的生命之中。离开家乡的不安很快就被开阔景象带来的兴奋感丢在了脑后。奥兰多有个很长很长的计划,十年前,他就已经将这份旅途在心中安置。 农夫们从路两旁的田野里抬起头来,怔怔的看着那个在路上飞驰而过的骑士。 “他已经不再那么年轻了,但他到底还是从这里跑了出去。” “为什么他不带两个侍从呢?” “据说这是因为他喜欢一个人待着。” “真是一个怪癖啊。” “管他的。” “管他的。” 风声阵阵吹过平原,过往的人声夹杂着松散的草木碎裂声,在马背上呼啸而过,那些零星的词语在耳朵里汇聚出一些听不出深浅的句子,叫人没办法深究,往常熟悉的话语又显得十分陌生,唯有马蹄声阵阵,青草微风拂面而来的气息,真实而又永恒。 奥兰多的身体匍匐在马背上,他一路疾驰,甚至没有打算跟之前交往过的朋友打上一声招呼。按照先前的行程安排,他应该先去莫吉亚小镇上用一顿午饭,然后下午在镇子里继续收集一些关于南方金矿的信息,然后再招募几个探险者一并出发,分四天走完从庄园到阿巴斯奇亚的这段路程。 但他又临时改了主意,阿巴斯奇亚码头上的冒险者肯定会比一个小镇上更多,既然可以到那边去招募助手,那干嘛还去镇上。 驮马迈着均匀的步伐,穿过了一片茵茵的田野,和一座矗立在田野之间的小镇,他眼睁睁的看着小镇在自己的面前从一个点变成一大片,再由一大片变回一个视野中的小点,心中生出了一些奇妙的感觉。 “这就是近大远小么。”奥兰多总结似的说道,正当他准备将这个概念继续延伸下去的时候,前方的一处树丛中突然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他打断了脑海中的思绪,将目光投向了那片丛林。 几个身着破旧衣服的人正小心的躲在树丛的阴影中,看着他们身上的衣着,奥兰多弄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他们的手上拿着锄头和草叉,但身上却有一些血迹。 他皱起眉头,从驮马的背上爬了下来,这匹马托货还可以,但如果要用它来打仗,那未免是有些异想天开了。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躲在这里?”奥兰多厉声说道。他一边将马系在一棵树上,一边从腰间拔出一把剑。虽然他的剑术还比不上父亲,但收拾几个连皮甲都没有一身的普通人还是绰绰有余。 几人看奥兰多已经发现了他们,并已经做出了一副战斗的姿态,便也不再隐藏自己,大大方方的从树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哼,你也是一个镇上的佣兵?要来取我们的脑袋换赏钱就赶快吧,还站在哪里磨叽个什么?”为首的人是个不过三十岁的健壮农夫,他手持一把干草叉,剩余的几个人有些畏缩的躲在他的身后,一幅为此人马首是瞻的样子。 奥兰多握紧了手中的骑士剑,脑海中回忆起里斯特教诲:对付这种乌合之众一般敌人,万一待会要真动起手来,只需要先把这个男人干脆利索的击杀掉,那么其余的人立即就会一涌而散。 “我并非莫吉亚的佣兵。”奥兰多竖起了手中的骑士剑,继续说道:“我是一名骑士,来自里斯特庄园。” “一个从庄园里来的骑士?”在奥兰多露出自己的身份之后,农夫的心情稍稍宽慰了几分,只要不是镇上等着拿他们的人头换酒喝的佣兵,那么他们就算不上是什么生死仇敌。但奥兰多持剑步步紧逼的样子又叫他觉得压力倍增。 “一骑上大人,我并不想要当你的敌人,我们不妨各走各的路如何?”农夫一边这么说着,一边举起了自己手中的草叉。 奥兰多的心里有些诧异,既然有镇上的佣兵在追击他们,那么他们肯定会是一群不法之徒,但作为不法之徒,又怎么会这样简单的就朝着自己投降呢? 想到这里,奥兰多试探着说道:“我愿意放你们一命,但前提是你们要告诉我你们做了什么事引得镇上的佣兵追杀你们。” 为了表示诚意,奥兰多同样将自己举起来的剑放到了腰间,并且跟那几个农夫保持了一段相当的距离。在树影的边缘,两部人马相互对峙了起来,奥兰多骑士的一方看起来有些势单力薄,但却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听到奥兰多的问题,农夫显得有些诧异,他眨了眨眼睛,有些不可思议的问道:“怎么?堂堂贵族老爷还会对我们这种贱民的事情感兴趣?不怕我们的事情脏了您的耳朵吗?” 第五十章 一个农人的故事 农夫眼见的奥兰多真的停下了脚步,并且愿意放下自己手中的剑跟他谈谈,于是便干脆将自己的故事一五一十的跟他讲了个痛快。 农夫本名里拉,是个莫吉亚镇子附近一个庄园的农夫,话说回来,他原本的领主老爷也是一个骑士,而且出身平民,对他们的生活可谓是照顾有加,甚至带头侍弄庄稼,简直都不像是一个老爷。庄园里面年年丰收,大伙都过上了几天富裕日子…… 但这位平民出身的骑士远征归来的时候,他的年龄已经很大了,而且也没有什么再娶的意思,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在老骑士死后,庄园很快变成了一处无主之地。一个富有的伯爵贿赂了一下帝国的官员,一口气补交了十五年的税务,想办法让自己的一个儿子当上了庄园的主人,还得了一个“男爵”的封号。 讲到这里,农夫原本平静的语气出现了变化,他明显的开始变得激动起来。 “那个浑小子平时就只呆在他父亲的领地上,一年里来庄园上四次,而他每次都只干一件事,收税!” “春粮要征税,夏粮要征税,秋粮也要征税,冬天的时候还有柴火税,磨面粉和烤面包征税征收两次……” “不仅仅是征税,而且随着这个混蛋的年龄逐渐增大,今年春天的时候他还要征收‘初夜税’——其实就是找个借口强暴我的女儿而已。” 奥兰多惊讶的长大了嘴巴,他从来没有想到贵族还能做出如此不齿的事情,当然,他也不会仅仅听信这个农夫的一面之词,在那些看似老实的农夫里面,也不乏狡诈之辈。 “一个女人的初夜税要一个金币,我的家底已经被之前的税务掏的一干二净了,大人。” “所以,你杀了他?” 当奥兰多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农夫里拉的身体却突然软了下来。 “并不是我……大人,是我的女儿,布林莱塔。正如她的名字,一个鲜花一样的姑娘。在那个牲口一样的男人对她在夜里施暴的时候,她锁死木门,然后用他带来的蜡烛点燃了屋子……” “等到太阳再次生起的时候,从城堡来的卫兵们急匆匆的赶到了庄园,他们翻遍了整个屋子,就只得到了两具烧焦的尸体。” “我知道自己摊上了案子,毕竟我是女孩的父亲,这没有办法。但我并不为我女儿的行为感到有什么可后悔的,我为她骄傲,为自己的懦弱而感到羞耻。” “但我也不打算继续反抗了,我,一个农夫,没办法跟领主大人对着干,在我准备自首的时候,一个跟您一样骑着马的骑士来到了庄园……他们认定了这是我们庄园的一次阴谋,做为惩罚,卫兵们计划将我们的家园直接焚毁。” “大人,您看看吧,这就是庄园里面仅剩的几个男人了。我们不愿意束手就擒,于是便合力干掉两个卫兵从中逃了出来,只是可怜我那女人……”农夫的叙述有些断断续续的成分,当他讲起来之前的那段经历的时候,稍微给人有些闪烁其词的感觉。 奥兰多知道真相可能不像是农夫说的这样简单,但恐怕也很接近了。作为一个领主家里的儿子,他也曾经听闻过一些领主的野蛮行径。看着这帮手持农具的可怜人,奥兰多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了自己无依无靠的童年,那时候的他还不是一个贵族,靠的就是这些农夫们的施舍,朦朦胧胧之中,他隐约想起了当年供他吃喝的那几位大叔,大概也是这几个农夫现在的样子。但这些人毕竟是杀害了自己的领主,这是一个很严重个过错。 奥兰多低下头,看了看自己面前的草地,然后又转过去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盔甲,最终他将手中的骑士剑归到了剑鞘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萨丁在上。我不想听你华丽的辩解,平民。无论如何,你是一个杀掉了自己领主的凶手,我不会成为你们的保护人,我劝你们还是自求多福吧。” 说罢,奥兰多慢慢的从林地里面退了出来,继而翻身爬到了马背上,从马背上驮着的行李中取出一个水囊来,痛饮了一大口。他缓缓的策动自己的马向前走了几步,看了看依旧站在树荫下的几个正在舔嘴唇的农夫,将自己手中的水囊朝着他们丢了过去。 “接着,这算是我作为旅行者对你们的一点馈赠,喝完这瓶水之后,你们就沿着路往西跑,明白吗?越往东,这些庄园主的力量越强,越往西的地方,那边就不归他们管了。西边是塞普鲁斯人的地盘,那边的农场正在大开发,那边什么都不差,就缺像你们这样的农夫。” 里拉接过奥兰多丢过来的水袋,朝着他奋力的喊到 “大人!我们还没请教您的名字呢,您总得给我们留个报恩的地方!” 奥兰多转过身,默默的竖起了一面旗帜,那是一面染上了深绿色颜料的盾牌旗。 “我的父亲跟你们家的领主都一样,是在海那边南征归来的老骑士,如果真有什么要感谢的,那就去谢你们家曾经的领主吧!” 里拉离开转过身,将手中的水囊在递到几人的中间,他们一人痛饮了一口,然后将水囊举起来,放在一个能叫他们都瞧得清楚的位置,他严肃的宣布道 “你们都要记住,你们这条命是里斯特庄园的骑士救下来的,而他家族的旗帜,是一面染成绿色的盾牌,今后无论你们跑到哪里,过上什么样的日子,都不能忘记,懂了吗?” 几个农夫看着那只水囊,刚刚补充过水分的眼角分泌出一些液体来。不消里拉多说什么,他们之间任谁都不会忘记这份恩情。在他们的眼里,这原本普普通通的水囊甚至有了些许神圣的感觉。他们已经从庄园里跑出来了好几天,而这个骑士是唯一一个给过他们善意的人。 奥兰多骑着马继续前行,他感觉自己的肩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压了下来,有一股气窝在心头,迟迟不能散去,就连对路上的景色关注都减少了不少,更别说是续上刚刚的遐想了。 此时的太阳已经过了正午,这个散发着伟大力量的光源正在无可逆转的走向衰落。奥兰多不禁想起来了一个在《萨丁古书》中记载过的一个神话故事。 曾经有一个天神的儿子,只要有阳光照耀在他身上,他立刻就能变得力大无穷,而且刀枪不入,即使是什么都不吃也不会感到有什么饥饿,但每次夜幕降临,他就会恢复成为一个普通人。他热爱白天而鄙夷黑夜。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天神的儿子无可逆转的感觉到了自己的苍老,即使是太阳的神力照耀在身上的时候,能叫他的身体有所恢复,也无法弥补夜晚对他造成的伤害。因此,在他彻底衰老之前,他制定了一个宏伟的计划,他想要追上天上的太阳,这样人间将永无落日,不仅仅是他可以青春永恒,就连世间的凡人也能同样的得到很大的好处。 他展开了一场追逐太阳的旅程,途中所有的村子都在为他加油鼓劲,阳光一直照耀在他的身上,使他的精力前所未有的充沛,然而,在他即将要赶上太阳的尾巴的时候,过度充分的神力却将他直接变成了一滩灰烬。 萨丁言:日既有升,势必有落,此真言尔必不可违也!违者恐天神之怒。 想到故事末尾的真言,奥兰多不禁打个了给寒颤。 他知道,自己亮旗的行为是在给自己和家族招惹麻烦,万一那些农民把他供了出去,虽然对家族虽然远远称不上什么灭顶之灾,但肯定也会招惹一位伯爵的记恨,不杀掉他们已经算是仁慈了。 而他对这些农民又只是采取了一些微乎其微的帮助,所谓的指一条活路同样也是凶险万分。从莫吉亚小镇前往塞浦路斯,即使是昼夜不停的走,都要整整一个周的时间,更况且那些人还要躲避他们口中的佣兵呢? 想到这里奥兰多只觉得自己的身上愈发的寒冷起来,初夏的夜晚明明正是暖烘烘的时候,但吹进衣袖的冷风却依旧叫他冷的要命,仿佛只有大出一身热汗将他裹得严严实实,才能让他的心里感到一丝慰藉。 如果天上能下一场雨就好了。 奥兰多不知怎么的,突然生出这样的一副莫名的期盼来,他看着阴沉下来的天空,仿佛只要再过一秒,世界就会暴雨倾盆。 但令人遗憾的是,傍晚的流风干干的,它轻轻的吹过人的手掌和脸颊,叫人觉不出一点点水分。马蹄在裸漏的土地上踏过,还能不时的扬起些许的尘埃。 时间飞逝,在太阳迈入山的那边之前,奥兰多终于赶到了计划中落脚的地方。在他的印象中,那里应该是一个繁盛的村落,而现在却变成了一片焚烧成焦炭的废墟。 “该死的,我怎么就没有先问问那些人是从哪来的再动身呢?”奥兰多从地上捡起来一块几乎还在冒烟的木板,有些苦笑不得的说到;“难不成第一天出门,我就要露宿街头吗?” 此刻,皇宫的宫门紧闭着,曾经年轻过又长大了的陛下躺在床榻上,几个头上冒着白毛汗的修士来回奔走着,他们已经乱作了一团。一位头发和胡须都变成花白的老人呆呆的坐在门口,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当上宫相,竟然还能等到这么一天。 即使是隔着一层华丽的绸缎被,田森照样能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腐臭气息。大家都知道,现在做的不过是一些面子工程,好叫死者临死之前感觉到自己仍然是再被人照顾着的,这样能走的更安详一些。 虽然本来是出于一个赌约,田森才来到这里任职,但十几年的工作事实上已经将他和这座皇宫联系在了一起,皇帝虽然至高无上,但离开了首相和一众官僚的帮助,照样没办发管理如此之大的领地。 “当国家还处于王国阶段的时候,陛下的特使只需要骑上一匹快马,十天之内就能在整个国家内传达陛下的旨意,而现在陛下的命令仅仅是从深宫之中走到阿巴斯奇亚城镇,都需要整整三天的时间。” 将诺丁皇帝累成这个样子,以至于生一次小病便不治身亡,田森知道自己多少有些失职了,他想要在操办完诺丁的葬礼之后,便引咎辞职,但他的身边还没有任何一个能掌握帝国的副手。 “取一瓶清水来!”为首的修士在做完最后一次祷告之后,伸出手小心的试探了一下诺丁的脑袋,依旧烫的像是烧熟的铁块。 他身边的助手当即从一旁的水池中盛出来了修士长所谓的清水,然后将这杯水倒在了诺丁的脸上。在他们期许的目光下,诺丁皇帝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他感觉自己的身上前所未有的舒适,一股暖流闲散的汇聚在了身上,高耸的宫殿顶部再也束缚不住他正在逐渐便的轻盈的身体,似乎还有几个熟悉的面孔在朝着他招手。 诺丁本打算直接过去跟那些人一起飘向天空,却没有想到最后一人的面孔竟然是他三十多岁的父亲。虽然他还带着一面银白色的面具,但诺丁还是能一眼就认出他的身影。 “父亲?”诺丁几乎是下意识的喊出了声,这一出格的举动引得周围的人纷纷向他投出惊异的目光。田森涨红了脸,他咚的从房间的角落里站起身来,毫不犹豫的说到“陛下,先帝已经过世十几年了。” 田森的话才是真的在诺丁的心里破了一大盆冷水,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开始剧烈的旋转起来,最终再次钻入了一个了无生机的躯壳里。诺丁有些羞恼,但在看清楚了发出声音的人之后,立刻又换上了一副和蔼的强调,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但也有可能是他的身体不再能支持他有什么发脾气的力量。 “首相大人,真是教您看了笑话。谢谢提醒了。” 第五十一章 酒馆中的骑士 此刻,新一天的太阳已经再次挂在了山边的穹顶,帝国紧闭的宫殿门再次打开。 “这是萨丁的神迹!”为首的修士兴奋的宣布道,“我们的皇帝挺过来了,这必然是神明对帝国的恩赐。” 侍卫在宫殿门口的一众大臣和卫兵们这才揉了揉挂着黑眼圈的眼睑,慢慢的离开了皇宫。在一众人群中,有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偏偏逆人流而上,他身上披着只有草原上王公们才会穿戴的那种短披风,腰间却携带着一把装潢精美的大普鲁斯帝国风格的短剑。 穿过重重人群,他径直的走到了皇帝寝室的门口,跟刚刚从中走出了的田森首相撞了一个正着。 “我父亲怎么样,他还有多久的时间?”男孩没有客气分毫,他径直拦住了这个帝国的第二号人物,眼睛里面充斥着一种桀骜。 看着这个颇为不礼貌的男孩,首相皱起了眉头,他将自己的声音提高了几个音调,谨慎的提醒道:“佩里斯殿下,您已经十好几岁了,至少应该遵循一下宫廷礼仪吧?” 被田森称呼为佩里斯的男孩撇了撇嘴,丝毫没把田森说的话当作一回事,他的身体径直走向前,似乎就要挤进寝宫。 “您不告诉我,那好,我就自己过去看看。” 田森可不敢就这么放这个小祖宗进去,他有一百种办法将昨晚的“神迹”化为乌有,他伸出一根依旧粗壮的胳膊拦住了这个冒失的王储。 “你可以问问霍普曼修士,如果你这么鲁莽的冲进皇帝陛下的寝宫,陛下会有多大的概率早夭。”田森一边这么说着,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 提起这位王储殿下,虽然年纪不大,但却也是田森首相的老熟人了,作为皇帝陛下的长子,在皇帝的“放纵”下,他充分的发挥了一个男孩应有的活力,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不曾有过过片刻的安宁。 看着田森气势汹汹的样子,佩里斯的行动不由自主的变得有些畏缩起来,他有些看着这个在皇宫里总是一副拉不出屎的表情的男人,像是要从新认识他一遍。 “吼,那好吧……你看起来还没老成一滩废纸,那我就先走了,等父亲好起来了之后我再过来。”佩里斯的嘴里一般这样说着,一边一步一步的退了回去,宝剑的剑鞘跟宫廷中的台阶不经意间的撞在地上,发出金石之声。 佩里斯皇储铁青着脸,捡起了掉在地上的剑鞘,一路小跑着混入了先前离开的人群。 田森缓缓的转过身,皇帝刚刚熬过一夜的喜悦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迷茫的忧虑感。 “陛下,您可是当真要珍重身体啊。” 无论如何,诺丁陛下险些病逝的消息仅仅是皇宫内的新闻,这个小道消息还没离开那条岩石铺就的皇帝大道,就已经消失殆尽了。帝都内依旧人来人往,喧嚣依旧,只是大街上少了一些无家可归的乞丐,酒馆内增添了几行外来的骑士。 奥兰多端起一只酒杯,让自己看起来适应这里的环境,虽然他完全不喜欢喝酒,但还是在吧台点了一杯麦酒,这种饮料较之葡萄酒来说要苦涩的多,除了价格低廉之外,奥兰多不知道这种酒还有什么好的地方。 环顾左右,奥兰多这才发现自己果真是个没出过们的愣头青,这里人生地不熟,确实是有几只准备去南方“探险”的冒险者团队,但那里显然都已经有了领袖,跟本容不下有自己什么位置。 他有些烦闷的端起面前的酒杯抿了一口,却被麦粒酒中没有过滤干净的酒渣呛到了喉咙,如果不是他及时的抓起桌子上的一块餐布捂住了嘴巴,那么酒馆中肯定会上演一出飞涕横流的好戏来。 饶是这样,奥兰多依旧连续咳嗽了好一会,几乎连眼泪都要呛出来。 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拍了拍奥兰多的肩膀,和善但又有些晕晕乎乎的说到 “年轻人呐,不喜欢喝酒那就少喝一点,别为了这东西呛破了喉咙。”老人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散发着浓郁的酒气,他的左手自己端起自己已经喝干了的杯子,右手则在奥兰多还没有注意到的当口上,悄悄的对调与奥兰多酒杯之间的位置。 酒吧里的客人大多数喝的醉醺醺的,偶尔有几个还没有完全喝醉的人则是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了在酒吧中串流不息的女人身上,老人的娴熟的小动作几乎骗过了所有人的眼睛。 奥兰多将手帕放回桌子上,却看到老人将其收了起来,这不禁叫他脸上有些发烧。奥兰多心里暗暗想到就这样用过了别人的东西,连招呼都没打一个,真的成了醉鬼了。 “抱歉,先生,我不知道这是您的东西。” 老人对此事倒是看得开,眼见的他呵呵的笑了两声,说到:“嗨,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放在酒馆里的手绢就是给人用的。” 奥兰多不知怎么办才好,只是眼见的自己和对面老人的杯子都空的底掉,他来不及细想,便叫了点里的酒保来。 “先生,我是真的不好意思,请允许我跟您喝一杯吧。” 见奥兰多话说的客气,老人便有了底气,他冲着酒保喊道:“听见没?这位先生说要两杯你们这最好的麦酒,还不快端上来!” 酒保接过两人的杯子,他谨慎的看了奥兰多一眼,在确认钱主没什么异议之后,便给两人一人倒上了一杯啤酒。 他一边倒酒,一边谄媚的说到:“二位大人,这可是北地来的新鲜东西,普拉提先生刚进来的活,二位算是有了口福了。” 老人先是矜持的点了点头,安静的等待服务生将自己手中的酒杯彻底倒满。 而一旁的奥兰多则是一边打量着琥珀色的酒浆,一边想着其中的价钱,心中难免一阵苦涩,自己本来是外出寻找发财的契机,但没成想黄金还没捞到多少,开销却是入流水一般的淌了出去。 老人小心翼翼的端起杯子,将脸凑到杯口处,狠狠的吸了一口杯子口处的酒气,然后又将鼻孔高高的抬起来,远离手中的酒杯,缓缓的将这口气吐了出来,最后将杯子的边缘送到嘴边,轻轻的抿上一口,赞叹道 “果然是好酒,直叫人想起原先在北地带过的那段时光,清爽!” 奥兰多看到老人一脸陶醉的样子,心中不禁有些好奇起来,一杯苦涩的麦酒也称得上是好久吗?他学着老人的样子,将杯中的液体端起来端起来品鉴了一口。 他有些惊奇的发现,比起刚才他喝的那种麦酒,这种新酒的酒味虽然更重,但液体却要清澈许多,根本没有刚才那种“一口麦酒半口渣的感觉”,而且最神奇的是,这杯麦酒里面还有着不少小泡沫,当舌头碰到酒液的时候,泡沫在舌头上炸开,引起略微的刺激感,这是他在家乡的庄园里喝葡萄酒时所没有过的新鲜体验。 “一分价钱一分货,这酒确实不错。”奥兰多没有放下手中的酒杯,将它端在空中,一边打量着其中的液体,一边随着老人的话赞美道。“您可真是个见多识广的人,竟然还去过北地这么远的地方。” 老人得意的笑了笑,他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恋恋不舍的放在桌子上,带着几分炫耀的口吻对着奥拉多继续说到:“嗨,不知道你看不看的出来,我年轻的时候可是做过骑士的,整个帝国,就没有我没去过的地方!” 老人一边这么说着,一边还抻起来自己的袖子,露出了手臂上强壮的肌肉,以及几道刀剑划过的伤痕。 奥兰多端详了一下老人长袍下的身板,虽然肚子上很明显的有了些许的隆起,手臂上露出的皮肤浮出那种衰老的暗淡色泽,但依然掩盖不了他曾经的强壮,特别是刀剑的划痕,虽然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些皮外伤,但作为一名会使剑的人,他能从那些看起来不深的伤痕上看出玄机来,那些剑痕的花纹上带有血槽,一看就知道是正经上过战场的人才能有的。 一旁刚刚跟奥兰多倒酒的小厮一时没得事做,他又折返过来跟奥兰多搭上了话。 “哈哈,大人,可能你还不知道吧,您别看他现在就是个老酒鬼,但戴维斯‘骑士大人’原来还是一个帝国的骑士呢,对吧,‘骑士老爷’!” 小厮眉飞色舞的朝着奥兰多卖弄着自己的口舌,不息冒着得罪戴维斯的风险来开他的玩笑,一方面是想看看奥兰多作为一个外乡人吃惊的表情,而另外一方面就是为了实际的利益了。 他悄悄的朝着奥兰多的方向伸出了一只手,并且还冲他使了个眼色。 奥兰多单纯的被“帝国骑士”的名号给镇住了。本来,在他出门之前,里斯特还给过奥兰多他当年的一份战友的名单,以及他们封地的位置,但因为之前出了那次农夫的事件,奥兰多对这些骑士还是不是真的存在产生了些许的怀疑,他直接丢掉了那章文件,准备走自己的路,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能再这样的一家酒馆遇到自己父亲的同僚。 老骑士戴维斯看着奥兰多呆滞的样子,也先是一愣,继而拍了拍他的肩膀,大笑着说到“别紧张,年轻人。我确实在先帝的骑士团服过役,但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现在我就只是这个酒馆了老酒鬼了,哈哈哈,你敢相信吗?我几乎已经忘记怎么使剑了!” 奥兰多被戴维斯的拍的肩膀晃动了好几下,他失去了身体上的平衡,但这却叫脑袋反而清醒了不少。看着戴维斯白发苍苍的样子,奥兰多眨了眨眼睛,故作兴奋的握住了戴维斯的手臂,他“高兴”的说道:“啊,真没想到能在这边遇到您。” 考虑再三之后,还是决定告知他自己的身份,毕竟他马上要踏上那片叫现在的帝国骑士们真正扬名立万的地方,既然里斯特不愿意多讲,不如试试这个叫戴维斯的人口风如何。 这次换做是戴维斯感到有些疑惑了,他纳闷的看着这个年轻人,心里揣测着他的种种身份,其中最坏的一种可能莫过于——这小子是他在某个村子里生下来的私生子。 他有些尴尬的舔了舔嘴唇上还没有饮尽的麦酒,开始仔仔细细的打量自己面前的这个年轻人。 “长得很精神,这点可能是想我的。浅灰色的眼睛——虽然跟自己的不太一样,没准继承自他的倒霉母亲,微微弯曲的短发,这个同上,身材中等偏瘦?这可真是活见鬼了!我当兵之前就这副身板。” 戴维斯感觉自己的脑袋都有种快要裂开的冲动,他快速的用眼角的余光观察了一下周围的酒客们,然后刻意压低了声线询问,声音中带着些许的迫切 “那么你到底是谁呢,年轻人?”他已经没办法再思考下去,只能试着主动出击了。 相较于戴维斯的紧迫,奥兰多自然就显得正常许多了,他拉着戴维斯的手坐在了同一条长椅上,然后得意洋洋的宣布。 “大人,也许我应该叫您一声叔叔才对,如果不出意外,我与您当是世交。”奥兰多一边这么说着,一边从他的行囊里又找到了自己家族的旗帜,不过这次他没有完全展开,只是露出了其中的一角。 “哦哦,是绿色的盾牌。。。让我想想,这不是我们军士团的旗帜吗?你是里斯特那个老家伙的儿子?!哦,都长这么大了。”在确认眼前的这个年轻的骑士确实不是自己的私生子之后,戴维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他翻找了一便自己的记忆,终于在一一个角落里面找到了这面旗帜的样子,继而判断出了奥兰多的身份。 “那么,里斯特的儿子,我依稀记得他的封地虽然距离阿巴斯奇亚城,也就是现在的‘帝都’算不得很远,但也不是一段很近的距离,能告诉我你来这这是做什么吗?总不至于是来拜访我这个老酒鬼吧?” 看到了这面绿色的盾牌,戴维斯就想起来了那个脸上几乎从来没笑过的男人,就连说话的口气都变得严肃不少,也少了那些有的没的花花肠子。 第五十二章 敌意 奥兰多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仅仅是给戴维斯看了一下自己家族的旗帜,他就能轻易的将自己的身份认出来,心中不禁一喜:看来此人可以说是父亲的老熟人了,如果找他帮忙,想必不会太麻烦。 想到这里,奥兰多又端起手中的酒杯,脸上半真半假的挂上了一片愁闷的神色。 “戴维斯叔叔,跟您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奥兰多……奥兰多·里斯特。这次来阿巴斯奇亚,确实是有要事要办,当然,父亲也给了我一份他在军队服役时候结交的老伙计的名单,叫我在方便的时候沿途拜访一二。” 戴维斯伸出手,装作是不经意一般的擦了擦头上刚冒出的冷汗。“霍,真是难得啊,这么多年过去了,里斯特也还能记得我们,你出来这几天可曾见到过几个?” 戴维斯的问题一下打中了奥兰多的软肋,原本是可以用来套近乎的名单现在早就被他抛在脑后了,现如今他拿什么出来应付戴维斯呢? 奥兰多只好做戏到底,他使劲揉了揉眼睛,好叫其中的泪水分泌出来,然后端起手中的麦酒杯,再次冒着被呛到的风险一饮而尽,涨红了脸信口胡诌道 “叔叔……一路走来,我一路走来只看到了你一个。他们都不在了,如果没有遇到你,我都不知道怎么跟父亲交代。” 老骑士端起酒杯,同样饮了一大口,他没有再接奥兰多的腔,只是反复的举起酒杯,然后又放下,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两人沉默了许久之后,最终还是奥兰多先开了口,看着戴维斯脸上写满了的难受,他总觉得有点不仗义。 “叔叔,我这一趟还另有事情要做。您可听说过南边的事情?” 戴维斯听罢,一连眨了好几次眼睛,然后带着一种疑惑的口气问道:“你刚才说‘南边’?这里不就是帝国的南疆吗?” 奥兰多将自己的话又重复了一遍,“我说的是南边,跨过海的那边……”看着几乎要陷入呆滞的戴维斯,奥兰多又伸出手在他的面前悄悄的摇晃了几下。“我在莫吉亚就已经听说了,海的那边有金矿。叔叔,你去过那里。” 戴维斯将头低下去,然后又抬起来。现在,他的脸上写满了一种不明不白的悲伤。 “我无可奉告……那边的事情,哎,反正我也说不清楚。说实话,我虽然跟你认识世界不长,但我也曾经听你父亲提起过,哎,你是个好孩子啊。如果有可能能叫你回心转意的话,我也不建议你去那个地方……” “叔叔,我去那边是要找金矿的!有好多人从那边回来都发了财,不是吗?如果您手上有南边的资料……我现在手上虽然没有钱,但等我从那边赚过钱之后一定专程给您送来一份,分量肯定叫您满意!” 奥兰多看戴维斯颇有一口回绝的意思,连忙又开出了自己的价码。他有些期待的看着戴维斯,希望能从他的眼睛中得到肯定的答案。 戴维斯缓缓的放下了酒杯。 他眉头微微皱起,虽然没有什么大的举动,但还是能让人有些不敢跟他对视。刚刚又从其他客人那边忙活完赶回来看戏的酒保看到戴维斯这么个样子,直接折返了过去,他一边试图远离这边的桌子,一边还拿起一条挂在肩膀上的亚麻布擦了擦额头。 他喃喃道“这个老家伙还有这么一面?莫非那个年轻人人是个亚唛人的奸细不成?嗨,真是太吓人了,这就是老实人发火吗?” 也许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在些许的不安中竟然用上了戴维斯平时会用的口头禅,好像只要说出那几个字,就能叫戴维斯平息怒火。 奥兰多一时间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准备重新组织一次语言,好换来他想要的情报。他此时已经完全沉溺于对金矿的渴望之中了。 “您当年有在跨过南海的地方看到一条河吗?这很简单的,他们都说‘金矿会沿着河流分布,只要沿着河水走上几天的路程,就能找到成堆成堆的金子。’而我要做的只是把他们带回来,太简单了,这机会没有任何风险,然后我将带回来的金子分给您一些,然后您就可以一直喝……” 戴维斯从椅子上直接站了起来。 “闭嘴!真不知道是那个杂种教给你这些东西!”听着奥兰多絮絮叨叨的声音,戴维斯心头的怒火燃到了极致,他一把将奥兰多推翻在地,猛烈的喘息了几声,随后警告一般的对着他吼道。 “给我站起来起来,然后从这滚出去!” 奥兰多躺在地上,从地板上看着这个被他称作是“叔叔”的人,他有些羞恼,同时又很快的发觉其中的事情可能会有古怪。他从地板上踉踉跄跄的爬了起来,戴维斯手臂上的力量远比看起来要大,即使是多年饮酒的习惯依然没有完全掏空这个老人。 奥兰多揉了揉自己被推搡在地上摔得酸痛的退弯,刚刚才想要开口解释什么,仍然处于盛怒之中的戴维斯就走到了他的身前。只要戴维斯往前走一步,他就只好往后推上一步,他就这么一步一步的从酒馆门口的台阶掉了下去。 奥兰多挺了挺腰板,只觉得自己憋屈的很,在家乡呆过这么多年,就来里斯特都没有这般对待过他,只怕但凡有点气性的年轻人都不能直接将这口气咽下去。 奥兰多张大了嘴巴,打算狠狠的骂上戴维斯一顿,但话到嘴边却又软了下来。戴维斯在怎么说也是他父亲的骑士团兄弟,自己的叔叔,如果要骂他未免太过于不体面。 “怪人!”最终,奥兰多在酒馆的门口愤愤的吼了这么一嗓子,见四下里的市民、酒客无人搭理他,于是便有些灰溜溜的从酒馆门口转身走开了去。 此时,天色已经过了午时。田森在帝国的“冷泉宫”歇息了一会儿,在感到精力稍有恢复之后,打算回到自己的“宰相公寓”里面处理自己的日常事务,他依旧是沿着皇宫中的花园小道一路前行,而身边又不带一个随从。 几年前,皇帝曾经温和的训诫过田森,劝他应当适当的给自己增添一两个侍卫,毕竟,在帝国齿轮的滚滚发展之下,并不是所有的领主和曾经部落的酋长欣赏现在的发展方式,万一他们想要打击报复,作为帝国的首相的田森很有可能会是那些人想要打击报复的一个点。 当时的田森身体还要比现在更加健壮,他笑着跟诺丁谈起来了自己的想法。 “陛下,如果我作为一个首相,被国内的一些人寻仇给砍死了,那只能说明我根本不适合做帝国的首相,怨天尤人成那个样子,还不如一死了之。至于国外的敌人,陛下,我还是信得过自己的能耐的,只要您还在,帝国就绝不会因为我的缺席而产生什么大的变动,与其叫我增添几个守卫,您倒不如多注意下您的安全。” 在那个时候,帝国的事物虽然繁忙,但还远远没有想这样岌岌可危。 田森的心头泛起几分苦涩来,自从皇帝陛下一病不起之后,帝国里上上下下的事务就都乱了套,就拿之前北地垦荒队的事情来说,赶在两三年前,只需要皇帝坐着马车到城市内转上一圈,马上就会有超过十个垦殖队伍从皇城出发,哪里会想现在这样,北地的垦殖计划明明已经做出了近一年的时间,到现在还只是个计划。 他想起来那个叫唐纳德·特的信使带回来的报告,脑袋就一阵上火。真不知道是谁把一个本来应该蹲在城门口收税的废物调过去当信使的。 “首相大人,北地一共有两种酒,我把他们全部都带来回来。当然,我没有花帝国一个字,都是当地的商人送给帝国的礼物,先带给您尝尝,看看是不是家乡的味道。” 除了这种恭维的语调之外,信使带回来的报告还非常详细的写了他是如何将皇帝陛下的口谕带给北地的臣民,而北地的臣民又是如何的对听到“皇帝的声音”感到幸福,这种完全没有价值的面子信息被那个肥球当成了最要紧的工作去做,还在报告中占据了最大篇幅。 该死的,难道帝国的维系就是靠你站在台上做做演讲?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好好拉拢一下那些自愿前往北地的贵族,问问他们需要什么的东西,又有什么是非常方便的能从帝国运输过去的,这才叫开拓者。 另外,据说这两年的所罗门联邦哪里也不是很安稳,据说是打了大仗,将那些古老的城市国家打到了几乎要亡国绝种的地步。 可那又跟大普鲁斯帝国的人有什么关系?那帮天天大嘴炮的东西天天每天都在内斗,这么一个垃圾的国家他自己不灭亡田森都替他害臊。 显然,随着帝国的官僚体系跟封地领主相互交融的时候,一些没本事的关系户爬了上来,这些贵族平时用的着的时候好用的很,到处都拿着纸准备给皇帝擦屁股,可等到了擦完屁股之后,各个都伸着手往皇帝陛下的口袋里面掏,田森有心想要摧毁掉这些关系网,却总是在对付他们的时候有心无力。 就在田森满腔牢骚的时候,一位华服少年一溜烟的从小径旁的花坛里跳了出来,他笑嘻嘻凑到了田森的身边,打趣似的说道“我听这皇宫里面的卫兵都说,这条道不应该叫花园小径,而是应该叫首相小径才对,因为来首相走这条路的频率要比那些浇花的园丁来的还勤快,今日在这蹲等你,果不其然。” 少年一边说着话,一边使劲的用手拍打着身上的泥土。 “哎,都说这初夏的花花草草最好看,谁知道钻才刚钻进去就是一身泥,要是能下场雨冲洗冲洗就好了,那才是干净又漂亮。” 少年笑嘻嘻的望着首相,首相则是用平静的眼神看着帝国的未来,也就是清晨前不久刚刚才见过的帝国储君佩里斯殿下,他算的上是田森最大的一块心病,抱着治治看的打算,田森决定跟这个皇储好好聊一聊。 他看着这个孩子从襁褓之中一点点长大,从小接受的就是最好的教育,根本没理由变成一个废物。 “愿萨丁永远守护您的灵魂,使它免受侵袭,殿下。能等到您的问候真是我的荣幸,我想,您专程在这里等待我那么一个臣子,肯定不是为了来跟我介绍皇宫里的花草吧。” “臣子?我可从来没敢把您当过一个的臣子,首相大人。”佩里斯将拍打泥土的手放下,抬起头来对着田森说道:“您原来是个国王,头上的铁王冠还是在我六岁的童贞礼那年才刚摘下来的。如果不是我的祖父……“天森陛下”,只怕我现在见到您还得像您行礼吧?” 田森的心中被王储犀利的语言刺的一惊,心里盘算着自己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他,但表面上依旧是一副滴水不进的样子。 “您可别那我一个半截入土的老人家开玩笑,殿下,您可能不知道,等到我这个年纪,随便三两句话就足够吓死了。” “哼,三两句话能吓死的人我倒是见过,但其中肯定不包括比一头熊还壮的帝国首相。”佩里斯说道这里,话风突然一转。 “我知道我这一两句话是吓不倒您的,可现在帝国里面却总有些不起眼的角色拦着您的路走,这些角色堆积成山,即使是一个国王、甚至于我的父亲,一个皇帝,在他们的拖拽下,都很难走的安宁,走的顺畅。我说对了吗,首相大人?” 田森依旧不动声色,他试探性的问道:“那些人中可有不少的‘大人物’,即使是从前的北海国王对付起来都要仔细思量一番,更况且是现在呢?我们还能怎么对付他们?” 佩里斯看着这个如同缩了壳的王八一般不上钩的首相,不由得心中暗骂一声,但他的脸上依旧洋溢着人畜无害般的微笑。 第五十三章 两只狐狸 “这还真是个成精了的老狐狸,从他嘴里套句话出来,比给他刨膛剖腹还难。” 当然,心里骂归骂,话该聊还是嘚聊,毕竟佩里斯是个要做大事的人。他自幼纵观太祖事迹,自以为能在战术和用兵上学得太祖八分精髓,就唯独在治理内政和开发人才方面一窍不通,但眼见的父亲不能理事,留给他的时间可能不多了。 作为诺丁的儿子,更是帝国的皇储,佩里斯对于诺丁的身体状态当然清楚,清晨的鲁莽行为是他的一次对自我性格的作秀,同时也是一次对田森的试探。虽然长于深宫之中,但佩里斯也知道,整个帝国总共有四个国王,而自己这个皇冠之下,就只有一个王位,父亲究其一生,十几年的政治生涯,也不过就是在跟剩下的那几个国王搞搞权利上的拉锯战罢了。 在他的心里,父亲诺丁之所以累到病倒,不过因为现在的恩养的国策。对国内的手段太温和了,皇帝的虽然落下个好名声,仗着自己特殊的政治地位掌握了大局,可以通过拉拢贵族来蔓延自己的政治力量,进而影响到剩余几个国王的权威。 但这种方式最大的问题就是效率实在是太低了,眼见的问题,现在的国策不光是熬死了自己的父亲,更有甚者,在十几年的时间内就滋生了原本王国时代百年未有的腐败。 想到这里,佩里斯理清了自己的思路,要想得到这个老家伙的支持,就得帮助他解决现在的问题,得到他的理解之后,自己的雄心壮志才有能得到舒展的那一天。 在确认过四下无人之后,佩里斯刻意压低了嗓音说道:“首相大人,对付那些该死的寄身虫,我想不到有比用剑更合适的办法了。” 听过佩里斯的话之后,田森花白的头发似乎更加衰老了几分,他瞪大了眼睛,身体因为情绪的激动而有些微微的颤抖,在喉咙几次急促的呼吸后,他有些羞怒的质疑道:“殿下,您难道要立志成为一个暴君吗?您应该明白……” “首相,先听我把话说完,”佩里斯迫不及待的打断了田森的发言,他眨眨眼睛继续说道:“我当然知道,对付这些蠕虫肯定不能一刀切。这也是帝国当下遇到的最大的问题了,帝国的蠕虫和帝国的脊梁竟然是同一批人,可笑啊。” “父亲自加冕以来,说他是旰食宵衣那都是轻的了,作为帝国的首相,你应该明白这一点。”佩里斯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扬起来自己的眉毛,握紧了自己的拳头。 “一个人要想管理好一个国家,还想着面面俱顾,在我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帝国的一代首相,灰袍大学士,他也做不到这一点,但就在我的认知中,他在操纵政局的办法,似乎自是在靠自己和皇帝的威望。” 田森微微的点了点头,瞳孔微微的上扬几次,似乎是在思考或回忆些什么东西。 “帝国是一个由英雄建立起来的国家,因而只有英雄般的才会受人尊重。如果我们的声望能达到祖父的标准,那么现在帝国的疾病将不治自愈!” 每当佩里斯提起自己祖父的威名的时候,眼睛就情不自禁的显得有些明亮,自从他记事以来,这个从未谋面的祖父就一直是他唯一的精神榜样,所有的费利佩大帝的过往经历他都能倒背如流。现在的皇宫之中,人们虽然也对他很尊重,但还远远达不到自己祖父的标准。 “您说的不错,我们的国家确实是一个需要英雄的国家,民众们会喜欢英雄的传说,而听过英雄故事长大的一代人会更加忠诚。虽然,帝国的市民们,他们现在看起来更喜欢亮晶晶的金币。” 说完这句话,田森和佩里斯的脸上都露出了笑脸,谈话之间的氛围也显得更轻松了几分。佩里斯知道,自己这次投石问路算是找准了时机。他继续讲下去。 “您的想法简直跟我父亲如出一辙,首相大人,这也是我父亲常常教导我的一句话:叫忠于你的人发财,为背叛你的人平反。我欣赏很欣赏前半句中的一些观点。” “殿下,皇帝陛下是一位很有智慧的统治者。他收到贵族和平民们的追捧,大家都认为是皇帝陛下将这这个帝国紧紧的团结在了一起,我想,也许您应该继续守护这个帝国?” 佩里斯微微的皱起了自己的眉毛,但随后又很快的舒展开来。 “首相大人,我的父亲是一个很有威望的人,而帝国的第一任首相也是这样。” 这是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佩里斯提出了一个田森无办法回避的问题,在帝国的历史书上,费利佩大帝是民族英雄,解放者,灰衣修士则是帝国的第一任首相,而且是费利佩大帝的御用书记官,也是红狮远征中归来人里面唯一一个多活了几年的高层人物,身上自带一种神圣而神秘的色彩。 就来比田森年轻了一代人的诺丁陛下,都已经收获了一圈好名声,到最后算回来,只有田森,他存活于那个伟大的年代,处于帝国的中心,但却没能成为一个伟人。 田森听懂了佩里斯话里的意思。表面上看,这对他是一种贬低,说他不如第一任首相,但其实暗地里却是实实在在的对他的一种表彰。 “你太看得起我这个老头子了,”田森的脸上露出了一张笑脸,上面的皱纹都皱成了一个,露出了岁月风蚀过的痕迹,自从诺丁病倒下来,他老的实在是太快了。“把我跟皇帝陛下和灰衣修士那种智者相比,是把我架在火上烤啊。” 听过田森的一席奏对,佩里斯虽然还算是面带喜笑,但心情却一下子耷拉了下来。即使是刚才在心里怒骂的田森的时候,也从未有过这样的失落感。本来,佩里斯曾经在私下里研究过田森,在稍微得出结果之后,佩里斯就认为,他会是一个很好的政治盟友,他不相信一个凭借着选举议会那种不靠谱的方式当上实权国王的人,会对权柄这个东西不感兴趣。 但现在的情况却跟他的研究呈现出了些许相反的情况,他对接下来的谈话内容顿时失去了兴趣,随便应付了几句,就以探望母后,学业为重之类的借口,颇有些尴尬的离开了小径。 田森望着佩里斯步步远离的身影,露出了几分意味深长的笑容。 他刚才的话也同样不过是一些半真半假的试探而已,要知道,他能从当年那副混乱的局势中乱中取胜,从四大国王中实力最弱的一个一举变成权利仅次于皇帝的人,靠的可不是运气,而是一副识人的本事。 如果当年的诺丁陛下身边没有一个像灰衣修士一般的智者,没有一群绝对忠于皇室的老兵和将军,那他凭什么要站诺丁的队,还不如跟着普鲁斯直接占领分食了阿巴斯奇亚的国土和部落民众来的痛快。 现在帝国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了,田森早已经发觉自己以往的见识,在面对愈发复杂的帝国事务中显得有些无力起来,很多事情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咳,咳!”等到佩里斯彻底远离他的视线,消失在群山之中的宫殿群之后,田森这才缓缓的转过身去,继续走自己路。田森是一个谨慎的赌徒,两者共同决定了他今日的成就,而又随着年龄的变化,他对前者的重视更甚于后者。 在过去的几年内,他几乎是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完全忠于皇室的人设,对皇室的敬重简直要成为刻在骨子里的下意识。以至于有的时候,不光是别人,就连他自己都会忘掉,自己的三个儿子中,只有一个人在帝国的宫殿中任命一个简单职务,而他的另外两个孩子却分别在北海和塞普鲁斯的王庭中吃得很开。 伴随着肢体上的活动,首相又抚着胸口微微的咳嗽了两声,这当然不是因为走路产生的疲惫,而是刚刚勾心斗角而产生的些许副作用。 “真是老了,一个才十岁出头小子,就能有这么一份心思,他是像效仿先帝,做个马上皇帝不成?” 他一边踱着四方步慢慢的沿着路走,一边的轻轻的甩动自己的手臂,也许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整个人身上的暮气,都随着跟佩里斯的交谈中削减下去了不少。 另一边,年轻的皇储在离开小径之后,根本没有想她自己叙述的那般去拜访自己的母亲或者是去学习什么读写的能力,而是径直去了皇室的猎场,近一年多以来,那里已经成为了佩里斯每天中打发时间最长的一处地方。 尽管他并不是真正的喜欢狩猎,但他依旧能从猎场上得到他想要的猎物。 猎场建立在一处较为开阔的山谷处,同时,这里也是靠近皇宫边缘的位置,皇家马厩和卫兵们的住所就分别设立在流经山谷的河流两侧。 傍晚向来是一天最舒服的时候,空气中的刚刚开始凝结的水分和淡淡的花草香混合的正好,略显凉爽的山间谷风刚刚开始轻轻的拂过人的面颊,它驱逐了一天的热气,并且无声的督促着一切抓紧行动起来,不可错过这大好时光。 每天的这个时候,正是山谷里面的生物活动的最频繁的时候。它们纷纷走出自己的巢穴,开始一天最宝贵的进食和饮水的时光。 此地虽然已经圈养多年,里面的大型生物早已不见踪影,但在克制的情况下,林子里面多多少少还残留着几群算是散养的野生山羊,还有成片的兔子和几只大胆的山鸡。 这也是骑士们炫耀自己武功的最佳时机。 他们山的那头疾驰而下,他们娴熟的操纵着自己胯下的骏马,绕开阻挡在路上的山林岩石,跨过河边的浅滩,将手中的骑士剑、枪招呼在那些山羊们的身上。 山羊们的行动很快,它们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习惯了这些骑士的猎杀,并且摸清楚了其中的规律,因而大多数的山羊都能来的及逃到山那边的林子里面,只有少数的倒霉鬼会成为骑士祭枪剑的牺牲品。 当离开佩里斯从花园小径,并且换乘上了一匹小马从宫殿区域赶到山坡上的时候,正赶上骑士们从山谷的另一侧冲下下山的场景。一帮正值盛年的骑士们穿着各色的盔甲,上面纹刻着他们自己家族的勋章,如同一道彩虹一般的冲散了兽群,他们的口中高呼着象征自己家族荣誉的口号,战马嘶鸣,兽血飞溅,佩里斯看在眼里,而他的心内仿佛就真的置身于战场之中。 总之,这的确就是他眼中的战场,骑士们一马当先,撕碎一切敢于直面他们的敌人,而后就是骑马的侍从们身着轻甲冲进敌阵之中,给那些还敢反抗的敌人以极大的杀伤。 只需要通过这简单的两轮冲锋,大普鲁斯帝国的战士们就可以击败一切来犯之敌。同样,也可以击败他们想要战胜的所有敌人。 一名站在山谷底部的骑士朝着谷口望去,在确认谷口的身影就是这位热衷于打猎的皇储之后,他兴奋的拿起自己手中沾血的骑士枪,朝着佩里斯的方向大声呼喊起来。 大概是因为距离的缘故,佩里斯有些听不清楚他叫喊的内容,但从那人的表情来看,大概是说“胜利”或者是“荣誉”还有“殿下”之类的词汇。 那个骑士确实有夸耀的资本,今日他的马术发挥超长,从山上一冲直下,竟然靠着马力直接跃过了那条横绠在山谷中央的那跳浅浅的溪水,举起短枪一击刺死死了一只巨大的公羊,而且还是正中公羊的咽喉,成为了今天下场的骑士中收获最为丰厚的那一位。 也不知道是皇储先来的这块地方,还是那些常年居住在宫殿里面的彩虹骑士们喜欢在这边活动,进而才引来了这位天性中就对战争感兴趣的皇储,总之,他们之间成为了一只不谋而合的群体。 第五十四章 狩猎 作为对骑士们的回应,佩里斯微笑着朝骑士们招了招手,而骑士们立刻回馈以他更热烈的欢呼声,他们纷纷从马背上爬下来,朝着山谷上的皇储行礼,他们摘下自己的头盔,露出一张张年轻的面孔。 “帝国万岁!皇储殿下万岁!” 这当然都是佩里斯想象中的场景。彩虹骑士团的成员那个都是眼高于顶的之辈,在看到山谷上的皇储的之后,他们只是纷纷拉住了马背上的缰绳,然后从腰间拔出了自己佩剑,算是对佩里斯行了一次骑士团中的军礼。 尽管如此,看着山谷下一片银光闪闪的场景,佩里斯依然发自内心的觉得莫名的慌张,他强迫着自己稳稳的骑在马背上,朝着骑士们挥了挥手,在完成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他的肢体僵硬,简直像个小丑,这又引的山下的骑士们发出了一阵讪笑。 佩里斯觉得自己丢干净了面子,干脆拽了拽马缰绳,准备转身离开这个地方。 山下,一位身着蓝白色印章的骑士注意到了皇储的行踪,他连忙爬到一匹白色骏马的背上,随即从谷底一路疾驰上来。在赶到佩里斯面前之后,骑士立即翻身下马,随手将自己的珍贵的骏马系在一颗山间的小树上,殷勤的为佩里斯牵起了缰绳。 骑士摘下头盔,露出了分明的短发。 “殿下,彩虹骑士团时刻接受您的检阅,我们的狩猎活动才刚刚开始,您怎么刚来就要走呢?” 佩里斯看着这个为自己牵马的骑士,心中一阵舒畅,但嘴上却不饶人,他稚嫩的脸庞板的死死的,与刚才和田森说话时的样子判若两人。 “骑士,我就不扫你们的兴致了,再说,狩猎已经结束了,不是吗?你们刚才真是英勇,整个大普鲁斯帝国都找不到比你们更英勇的战士了。” 听过皇储的话之后,骑士安能听不懂皇储话中的深意,连忙底下了头,连连赔罪道:“那帮毛头小子们身上毛病有点多,还是得叫您这种出高贵的人多教导一二,好叫那帮小子们懂懂规矩。” 骑在马上的少年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口气也缓和了下来。“斯沃德,你这话不就说的生分了。你们都是有荣誉骑士,就算是帝国皇帝,也不能在你们没有犯错的情况下随意训斥你们。说吧,你这次找我来做什么?” 斯沃德骑士的脸上投出一丝向往的神色,他伸出一只手,似乎是要抚摸这凉爽的晚风,他带着一种无不遗憾的口吻说道:“骑士团里的弟兄们自认技艺都是一流的,但狩猎的收获却不是很丰厚。” 佩里斯算是了解情况的,在他准备开口回复斯沃德的问题之前,他的脑海中回忆起父亲跟大臣议事时那副高深的表情,他学着父亲的样子皱了皱眉头,在大概停留过五六秒之后,他开口说道 “对于你说的东西,我已经完全了解了。”他的目光从遥远的天边慢慢的转向斯沃德,在直视了他的眼睛超过三秒之后,他用稚嫩的声音尽可能的描绘出一种沧桑的声音。“斯沃德,皇家猎场已经建成了十几年了,虽然我们会有在不同季节更换猎场的习惯,但即使如此猎物的数量也难免会有所下降。我能理解你、你们骑士团的勇士们想要去捕猎的心情,但,即使是萨丁,也没有办法改变那些猎物繁衍的习惯,你必须适应他们。” 斯沃德的脸上先是有几分疑惑,继而刻意的描绘出了几分惶恐。“殿下,我当然没有反抗萨丁的意图,但骑士团的小伙子们真的已经很久没有得到一份像样的猎物了,而仅仅是在一墙之隔的后山,哪里就有大量的野物,殿下…………如果我们运气足够好,没准我们还能跟您抓一只熊来。” “一只熊?像是挂在宫殿墙上的那样吗?”在听到有熊的讯息之后,佩里斯立刻就感起兴趣来,虽然在猎场呆了有一两年之久,可像是熊这种生物,他是真的没有见过活的,他顾不上矜持,少年人好奇的心性站了上风。 “我听说,熊那种生物足足有两匹马叠在一起这么高,生活在树林里面,喜欢捕猎那些落单的猎人,即使是一个英勇的骑士,在很多时候也没有办法面对一只成年的大熊。我们真的能遇到它吗?” 斯沃德尴尬的笑了笑,他擦了擦脸上冒出的冷汗,说道:“殿下,就我所知,我们很难遇到那么大的熊,它们平时也并不会主动猎杀落单的猎人,在更多的时候只是在保卫自己的疆土。” “就像是我们的骑士一样?” “很有趣的比喻,我就从来没这么联想过它们和骑士直接的关系。”斯沃德虽然是笑着回应了佩里斯的话,但眼角的余光中却多少带着些凌厉的气息,他从来没有想过将骑士和熊放在一起做比较,这简直是一种侮辱。 佩里斯并没有注意到这一些,相反,他颇为自豪的笑了笑,仿佛是在接受骑士对他的赞美。 “你见过熊,那你打败过它们吗?” 斯沃德缓缓伸出了三根手指,“三只,殿下。我在家乡的深林里面有很多灰熊,他们就生活在森林的一些角落里面,附近的村民们都能标志出来它们大致的活动位置,他们甚至还给那些畜生起了名字。在我跟您这么大的时候,家里的仆人们曾经带着我去巡视家族的领地,我们本来是沿着安全的路线前进的,但有只叫‘暴君’的灰熊越界了,它埋伏在了我们巡视的路上,一把将我从马背上掀了下来。我险些丧命,但我的父亲,马耳他的公爵大人,他带着一队人马逼走了那只灰熊,但他下令不许射杀它。” “为什么?” “他要我亲手杀掉那只熊,作为我成人礼上的一项。” “那么……你在成年礼的时候带着你的侍从去报仇了吗?” “不,我在十六岁那年的冬天,一个人进了那片林子,那真是个大冷的天啊,雪下了三尺这么厚。我本来计划在那个狗东西冬眠的时候直接给它一剑,您应该知道,熊这个东西都是自己独居的,按照道理说,我成功的可能性很大。却没成想到那个家伙竟然破天荒的跟自己的老婆住在了一起,另外还有个小的……” 当他讲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停顿了一下。他有些阴森的笑了笑:“屠熊的过程我就不再跟您细说了,我觉得作为一个骑士,杀死两只畜生的过程根本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 “嗯……我本来想放过那只小熊,但是它给了我一下,那就没办法了,我身上流了血。为了不至于在雪地里冻死,我只好剥下了它的皮毛,就把它穿在身上取暖。” 听过斯沃德的话之后,佩里斯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他看着给自己牵马的这个男人,有些莫名的心慌,但心慌的同时,又有几分羡慕的情绪交织在其中。 这不正是一个英雄该有的成就吗? “哈,那肯定是很有趣的故事了,当你穿着熊皮回家的时候,你肯能会收获一大群人的赞扬。”佩里斯试着做出评价,他吞咽了几次口水,然后继续说道 “你是个勇士,一个勇敢的人,你肯定会有很大的成就的。” 斯沃德的眼神几次闪烁,他的嘴角勉强抽动了一下,想要做出一副笑脸,但他却发现自己脸上的肌肉似乎不听使唤了一般,怎么样都不能调整出一副“合适”的弧度,只好用空着的左手捂住了脸,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好在佩里斯现在已经不在将注意力集中在了他的身上,他抬头望向远处的群山,这是他第一次从夕阳下的群山中感受到一种神秘的力量,就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呼唤他一般。 此时,斯沃德已经牵着佩里斯的马回到了山谷之巅,而他的面孔也已经恢复如常,山下的骑士们看到自己的领袖从山的那边回来,纷纷重新整饬了自己身上的装甲,有几个正在争夺猎物归属的骑士也听了手,他们静静的着斯沃德,眼睛里面却像是着了火,像是在等待自己的初恋一般的向上望去。 “伟大的皇储殿下决定放你们出去游猎!欢呼吧,臭小子们!”斯沃德用尽了屠熊般的力气朝着山谷下面吼道。 山下,一众骑士们回应以更加热烈的吼声,将“皇储殿下万岁”这种颇有些不太规矩的话语,在山谷中回荡了很久。他们果断的收拾起自己的行装,将自己刚刚好不容易打到的猎物随手赏赐给了下人,即使是猎杀到了公羊的那位骑士,也同样颇为不屑的将到手的公羊抛弃在了脚下。 佩里斯有些疑惑的将脑袋转向斯沃德。 “我们现在就要动身吗?可先下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呀?” “殿下,现在出猎正是合适的时候,等到太阳生气来的时候,不光是您忠诚的骑士们会被烤焦,就连林子里的动物都会藏得深深的,现在出发正是收获的好时机。” 皇储有些犹豫起来,对于夜间的森林,他是又感到紧张兴奋,但又对深夜中的深林有一种未知的恐惧感,看着山下整装待发的骑士们,他想要退缩,但又有些张不开口。 斯沃德似乎看出了他的为难之处,他颇为“体贴”的说道:“殿下,我和骑士团的弟兄们会一直跟在您的身边的,即使是山里有熊,即使是有像是宫殿里面这么大的熊,您也不必担心的。况且,塞力斯宾大人最近说您的剑术可是大为精进,我想……”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马背上的皇储便拔出了悬挂在腰间的骑士剑,威风凛凛的对着宫殿外的深林指了过去。 山下,骑士们和他们的侍从纷纷试着列出整齐的队伍来,这使得山谷中的场面有些离奇的噪杂。在众多花哨的旗帜和盔甲中,有一个灰绿色的身影逐渐试着远离出了人群,他一直跑到了山谷中的一片密集的森林中,并且再也没有回到队伍里。 直到骑士们簇拥着佩里斯低声哼唱着战歌离开了峡谷,他才窸窸窣窣的从树丛中探出头来,只见这位“骑士”三两下出去自己的“盔甲”,露出了一声洁白的长袍,即使是摘去了头盔,依旧将自己的面孔裹得严实。 他双手并拢在胸前,朝着太阳降落的方向比了个十字,闭上眼睛吟唱了几句,最终发出了一两声冷笑。 “萨丁永远会宽恕勇士,而不必问过其中。” 随后,他迈着匆匆的步伐离开了峡谷,一双精致的牛皮短靴从刚刚沾染过羊血的泥土上重重的踏了过去,足迹在鲜艳的土地上留下一个清晰的痕迹,但这一切有很快随着太阳的消失而彻底没了颜色。 不知怎么的,原本晴朗的天空,竟随着夜幕的降临而变得昏暗起来,原本应当高高的挂在夜空中的星月失了颜色,只留给群山一片静谧的死寂,万物的声音变得暗淡无声,只有鲜血滴在地上的惨叫声清澈如耳。 但此时,阿巴斯奇亚的港口处依旧是一片灯火通明,来来往往的大小船只吹颂着喧嚣的号子,来往的水手和码头上的工人们照常活动,这里的工作一如天亮时那般高效有序。 奥兰多有些无助的蹲坐在码头边,望着一片黑暗的大海,任凭阵阵海风吹拂在他的脸上。自从在酒馆里出来之后,他身上的现钱几乎被消耗一空,就连在城内再住一晚所需要的开销对他来说都有些那以承受。事实上,他所剩无几的几个字,就连从南方大陆往返都稍显不足,为了保障自己的行程还能顺利的进行,奥兰多直接预定一艘货船,只等到天一亮就出发。 虽然是第一次看到大海,但奥兰多却并不感到十分的兴奋,浓浓的海雾遮挡了一切他所能够看到的东西,即使是经验丰富的水手,面对这样的鬼天气都多少有些犯怵,仅一夜的功夫,码头一边停靠船只的海岸上就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船舶,而这些停船中有那么一半的船队,是今天刚离的岸。 第五十五章 出海 好不容易挨过半梦半醒似的一夜,第二天的海面上竟然是难得的放晴景象。 太阳高高的从海面的那边升起来,照射在港口码头上,惹得在码头上装货运货的工人们纷纷用手遮住自己的眼睛,以防治烈日对他们的侵害。此刻,早有些有经验的水手们打着号子,手脚麻利的做起来出海的准备。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准备的,无非就是将自己搁浅在岸上的小船拉近海里,或者是整饬一下被先去的海风吹的几乎散架的桅杆罢了。 自从“红狮远征”那次伟大的军事冒险之后,大普鲁斯的人民对于大海的认识愈发的熟悉,据阿巴斯奇亚港口的书记官统计,最近一年的从阿巴斯奇亚港口中转过的百吨大船,在记录上已经超过了一千船次,这个数据已经达到了二十年前的二十几倍。 根据帝国有关于在港口停靠过岸的商船收税条例,这些税钱是完全归属皇室所有的。单理论上讲,光是现在码头一年所赚取的收入,就足够帝国皇宫三年的开销。但皇宫却在事实上经常入不敷出,经常需要皇帝从自家的祖产中取出一部分来补贴宫廷的开支,这其中存在的问题,但凡是一个懂税务的官员都能看的清清楚楚,但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的嘴巴,都被码头上每年送去的那一份不菲孝敬堵得严严实实。 从阿巴斯奇亚过往的商船,虽然在海上行走的时候有着极大的风险,但每一艘船上运载的货物都称得上是暴利,即使港口的官员们早已经私下将中转的税率提高了三四倍,这些海商们依然能将挣来的钱将自己的口袋填的满满当当。 但与大的形式发展完全相悖的是,在传说中先帝南征时期乘坐的那种能承载数百人及其补给的大船却在海岸上消失殆尽,唯一一艘从南方归来的大船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被闪电击成了碎片,并随着伴生的野火焚烧殆尽。现在整个帝国境内对外贸易的船只只剩下了那种能承载几十吨货物,用水手浆手几十人的小商船,那些来来往往的商船主人承载起这篇海域的繁荣,码头上的工人和税收们都愿意称呼这种商人一声“船老大”。 这些船老大往往是经验丰富的水手和老练的商人的结合,在帝国管理的严重缺席下,他们成为了这片海洋上的新贵。 他们每年给帝国的官僚们缴纳了大量的税务,而这些税务也在一定程度上换取了一定的地位,在一些沿海的村镇中,一个富有的“船老大”甚至比当地的领主说起话来都要更有分量。 在经过一夜半睡半醒的煎熬之后,奥兰多竟仰面躺在了码头上混混晨晨的睡了过去,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四下张望了一番之后,将自己的目光锁定在了仰面大睡的奥兰多身上,男人一个箭步走了上去,直接用手捏住了他的鼻子,将他从地上拽了起来。 “眼看着就要出海了,所有人都已经到了船上,只有你叫我一顿好找!” 对于奥兰多这个年轻的贵族,威尔根本就没什么尊敬的意思,像是他这样的落魄贵族,威尔每年出海的时候都能碰上好几个,这些贵族们口袋里面干净的连一个金币都掏不出来,可办起事情来却磨磨蹭蹭的像是要出嫁的大姑娘。 “听着,你这贵族小子,我再提醒你一次,上了我的船,就别把自己在看作是什么高人一等的东西。骑士?你说你是骑士?那你能在海上骑马吗?在海上,只有水手才是我的骑士,懂了?” 奥兰多鼻子一阵剧痛,他才刚刚惺忪的睁开了眼睛,就发现自己已经被抓住了要害,一身的武艺根本无处施展,就被自己昨晚连夜找到船长半拖半推的弄上了船。 奥兰多已经是那种中等偏高的身材,但在这个比自己高半头的威尔面前,却半点卖弄不起来,虽然若是比起来击剑的本领,奥兰多自信不会因为身材上的高矮就一定落败,但要抡起拳头来,奥兰多觉得就算是两个自己捆在一块也不够这个看上去浑身都是肌肉的男人两拳招 这位“威尔船长”在遇上自己的时候所说的第一句话,奥兰多现在都能回忆的清清楚楚。 “哦?你说你是个贵族的后代?哈哈,我大可告诉你,每年哭着闹着想上我船的贵族,比每年哭着闹着想上我床的妓女还多。” 仅仅一个照面的功夫,奥兰多就已经在气势上完全输给了这个男人,即使是他怀里揣着的贵族旗帜,也在他们相遇的那一刻变得黯然失色起来。 船上的情况正如威尔之前所说,一切都早已经准备妥当,只待威尔带着奥兰多跳上甲板,早已经等候多时的水手便解开了系在码头上的绳子,伴随着几声吆喝声,船只甲板下两排浆手一齐用力,短短几下功夫,船只便离了岸。 奥兰多有些迷迷糊糊的望着远远离开的陆地,看了看水手从岸边收回来的缰绳,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这叫他想起了自己牵马时的场景,看来这位威尔船长说水手是海上的骑士,也并非完全是虚言。 他趴在甲板上望着船腹的光景,那些伸出来的船桨又叫他联想起来马的四个蹄子,伴随着船桨的几次滑动,才不一会的功夫,海船就离岸边跑出去好远。 奥兰多饶有兴致的观望着不断滑动的船桨,看着船桨扬起来的一片片浪花,只是觉得十分新奇,是他完全没有见过的一番场景。 刚刚负责在船头系绳的水手微笑着朝着奥兰多打了一个招呼,无论如何,奥兰多都还是一个很面善的青年。 “年轻人,原来下过海?” 奥兰多收回眼神,将头转回到甲板上,有些慵懒的回答道:“没有,这还是平生第一次呢。” “不害怕?”听过奥兰多的答案之后,水手敦厚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惊讶的神色。 “这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的大船这么稳当,我听说很多人上船之后会受不了颠簸,但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我在骑马的时候都要比现在颠的厉害。” 水手的脸上露出了几分叫奥兰多有些莫名的笑意,望了望平静的海面,意味深长的说道:“希望你再过一段时间之后,也能如同现在一样享受现在的生活。” 此时,威尔从船长室走了出来。 说是船长室,也不过就是在船头的位置加了几块木板拼接起来的区域,正好可以让观察海面的人能有个休息的地方罢了。 现在海面上风平浪静,他自然也没什么要事,于是干脆走到甲板上跟几个乘客聊起天来,这些乘客中多半都是些合作了很久的商人,他只是过去跟他们打了一声招呼,就走到了奥兰多的身边。 他习惯性的伸手拍了拍奥兰多的肩膀,在手掌即将落到奥兰多的身上的时候,他才猛然想起来奥兰多不是自己的水手弟兄,可能会被自己这没轻没重的大手拍出个好歹来,但此时将手收回去已经是不可能了,他只得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宽厚的手掌落在这个贵族小子看似弱不禁风的肩膀上。 “啪!” 威尔伸出另一只手准备扶住奥兰多,可他伸出手去,却捞了个空。 奥兰多依旧是那副斜斜的趴在船边的样子,如果仅看他的表情,根本看不出有被伤到的样子。 威尔愣了一下,继而好像是想到了什么连忙伸出有晃了晃奥兰多的身体,连连说道 “嘿,小子,你没事吧?” 这下换成奥兰多有些苦笑不得了,威尔的巴掌虽然很重,但跟小时候挨过的棍子相比,还真是算不了什么,但他又不能直接说自己这身功夫是挨揍练出来的,只好回答道 “威尔船长,我没你想象中的那么脆弱。我是个骑士。” 威尔撇了撇嘴,在确信奥兰多是真的没事之后,又有些不信邪似的伸出手拍了奥兰多两下,这两巴掌的力道还要比刚才更重一些。一方面,他也是打算试试这小子的底细,毕竟大海上还是很有风险的,如果奥兰多真的有点本事,至少能在海上少一个拖油瓶,另一方面,他也是想公报私仇,回应一下所谓的“骑士”。 但奥兰多依旧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 这次,他是真的有几分强颜欢笑的意思了,但为了给这个叫威尔的船长留下个“一名骑士该有的印象”,他决定稍微忍耐一下背部那种微微发麻的感觉。 威尔的手掌微微有些发红,他又看了看奥兰多看似弱不禁风的肩膀,不由得赞叹了两句 “行吧,骑士,你算是个好样的。我来是告诉你,我把你的行李就扔到甲板上的隔间了,等有空了去收拾收拾就住下吧。” 奥兰多点了点头,但他并没有什么动身的意思,现在天色尚早,而他还是第一次来看海,自然是要多欣赏一会儿大海上的美景,不然岂不是白费了他一匹马这么贵的船票? 威尔见状,也只是耸了耸肩膀就离开了,毕竟什么时候收拾房间是客人的自由,他只是过来照会一声就罢了。 水手倒是有些羡慕的凑了上来。 “你能跟老大睡在一间房,那可真是好运气,我在这张船上十几年了,都没能捞到这待遇。” 奥兰多有些不明所以的挠了挠头。他想起威尔那健壮的身躯,和满身的鱼腥味,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翘了起来。 水手看了奥兰多不明所以的表情,很有些很铁不成钢的样子。“怎么,这你还不满意?要不我带你去水手和一般乘客睡的地方看看。” 奥兰多揉了揉眼睛,料想现在也没什么事能做,不如干脆去跟着这个水手去转一圈。 他跟在老水手的身后爬下进了甲板。船舱的连接处根本没有木质的台阶,一把还算得上是结实的梯子就打发了。即使是在白天,甲板的地下也暗的出奇,为了能叫奥兰多看清楚地下的状况,好找到落脚的位置,老水手不得已燃起了一根油灯,在油灯被点燃的时候,灯管地下还腾起了一股黑烟,奥兰多甚至闻到了烤鱼肉的香味。 借着昏黄的灯光,奥兰多终于看清楚了甲板之下的景象。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两人人多高的甲板底下竟然还分成了两层,中间的甲板里面简直叫人直不起腰来。几个水手正歪歪斜斜的躺在甲板内铺设的茅草垫上, 这叫他有些吃惊,因为,虽然他从来没有上过船,但在里斯特的对话中还是听闻过一些关于他过往的经历。当年南征时候,船舱里面宽的几乎能跑马,一艘船上就住下一百个士兵和数量相当的水手。 他伸出手来敲了敲地下的船板,问道 “这底下是什么?” “无非就是一些货物,还有几个划桨的……” 奥兰多继续爬了下去,底下那层要宽敞不少,只是热的要命,几个水手来来回回的在船舱里面走动,还有一些人用力的摇着手中的木桨。 老水手举着灯从上面爬了下来,他着了块地方站定,继而继续解释道 “这一层装货,另外,这些桨手也住在这里。” 奥兰多有些好奇的走了两圈,但他并没有发现有什么能住人的地方。 一个船舱里的水手笑着说道 “您不用找了,他们摇桨的地方,就是他们的住所。”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腰间拿出一个什么东西,朝着摇桨的人身上来了一下,从发出的声响来看,这可能是鞭子。 那个桨手似乎也不反抗,只是发出了一点点沉闷的哀嚎声,然后便继续了他的工作。 “他任由你们这么对待?”望着这一幕,奥兰多不仅有几分疑惑。 先前动手的水手满不在乎的解释道, “大人!这您就不知道了吧,他们跟本就不配跟咱们提什么条件。” 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狠狠的抽了这些桨手一人一鞭子。 第五十五章 亚唛人 奥兰多惊讶的长大了嘴巴,汗水沿着他的两鄂留下,才不过几分钟的功夫,他的身上就就已经被汗珠打的水湿,但跟他眼前所见的东西相比,他却又觉得这些根本算不上什么。 奥兰多将目光投向带他下来的老水手,眼睛里面写满了惊讶,即使是最恶劣的庄园主,也不会这样抽打他的农奴。即使是性情再温顺的人,也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不反抗。 老水手打着手中的鱼油灯,蹲到了一个桨手旁边,却映出一张跟奥兰多所见过的人都迥异的面孔。头发呈现出那种密集的弯曲状,而且皮肤也黝黑的惊人。 “这是亚唛人。”老水手出言解释道。“从前,亚唛人在南方的山谷里面欺压咱们普鲁斯人,现在是到了他们还债的时候了。” 油灯光下,那个亚唛人光着身子,背部上还有着一层层的鞭痕,脚踝上还绑着锁链,大概是被油灯照在身上叫他觉得有些羞耻,他不自觉的蜷缩了一下身子,但他才刚要做出这个动作来,管事的水手就毫不犹豫的往他身上抽了一鞭子,怒骂道 “老爷愿意看看你这幅鬼样子,那是你的荣幸,给我把脸转过来,让这位大人好好瞧瞧你那副狗样子。” 奥兰多看到那个体态奇异的人似乎能听得懂大普鲁斯人的话,他的身体颤抖了好一会,就连他脚下的铁链子都发出了声响,但当船舱里鞭子划破空气的噼啪声响再次响起的时,他还是将脸转了过来。 鱼油灯的灯蕊因为长时间的燃烧,有一节断裂开来,正掉在这个人的脸上,他下意识的举起手要抹掉滚烫的灯灰,但仅仅是举到一半便又放了回去,任凭还在燃烧的灯芯附着在他的脸上,发出些许燃烧爆裂的声响,在他左半边的脸颊上炽出一道灰黑色的伤痕。 但这也并没有让他的面孔显得更加狰狞,恰恰相反,这个人的瞳孔中闪烁出的些许空洞无助,以及眼角混合着汗水留下的眼泪叫奥兰多有些上不过气来。 奥兰多只觉得自己的心情有些复杂。他自幼便接受了对亚唛人的仇视教育,而今他当真的见到了一个活生生的亚唛人,心里却有些恨不起来。 但十几年来的骑士教育最总占据了上风,在几个水手带着几分玩味的眼神中,奥兰多转过身子,不再去看那摇桨的亚唛人,并且在心中暗自念道:这可不是大普鲁斯的农民,别把他们的身份归为一类! 想到这里,奥兰多的心情又很快轻松下来。他慢慢的将船舱中富含水分的空气在鼻腔中滤过一遍,在感受到有充足的空气涌入胸前之后,随机说到 “这倒是个处理亚唛人的好主意,用工作来完成对他们的惩罚和拯救。” 船舱里面几个水手有些吃惊的抬起头看了看奥兰多。 “用工作来救赎罪人?老爷就是老爷,这话可说的真妙啊。” “啧啧,比咱们有水平,要我说,比船上的‘老二’都有水平……” 听过水手的赞誉之后,奥兰多的脸上有些泛红。船舱里面实在热的厉害,更况且还有些难闻的臭味,蒸腾起的汗水爬到头等的甲板上,然后凝结成雨滴落在船舱里,像是一直在下着小雨。 那个被油灯烫伤脸的亚唛人见奥兰多已经转过身去,虽然听不懂他说了些什么东西,但他依稀听到了那几个水手快活的语气,想必他们必定是一丘之貉。眼见的刚来到这里的男人是不会为自己出头了,阿里不禁在心头又叹了一口气,然后便又恢复了机械一般的摇桨工作。 为了不使自己在这种阴暗的地方下崩溃,阿里每天都在摇桨的时候,在心中想象着甲板之外的场景:碧蓝的大海上卷起层层泛白色的波涛,通透的天空中时常有飞鸟一掠而过。大普鲁斯人住在草地上,和牛羊牲口一起住在拥堵的小房间里,身体弥漫着腐败的臭味…… 如果没有办法改变生存的环境,那就只好把现在的东西变成天堂。 这是部落里的先知在临死前留给阿里的最后一段铭言了,他跪倒在自己的面前,身后是大普鲁斯人的骑兵,而胸前插着一根穿胸而过的箭。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先知仍在试图教会他更多的知识,好叫部落里面的智慧得以传承下去。 尽管,在有过十几年前的那场浩劫之后,真正掌握了“先知的智慧”之人已经消失殆尽,先知所能教给阿里的,也不过是几分皮毛罢了,但他们仍然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民族。曾经的典籍虽然大多已经变成了一堆灰烬,但亚唛人残存的后裔们依然在付出自己的所有的努力去破解那些难以理解、断断续续的文字,假以时日,他们也许会有收获。 如果没有“淘金者”的干预,也许他们真的会有机会。 重重的鞭子再次落在了阿里的身上,这已经是今天的第四次了。不知怎么的,阿里只觉得自己今天的脑子出奇的好用,因而回忆起自己的过往活在幻想中的时间也长了许多,而这也是他的背上比平时烙下了更多伤口的原因。 挨过鞭子之后,阿里无声的呻吟一二,继而赶紧加快了摇桨的马力。站在一旁的水手见状,又扬起来了鞭子去抽打其他人,一个水手有些疑惑的问道 “赛伦,那小子已经跟着船跑了几趟了?” “三、四趟了吧。” “都这么长时间了还这么精神?我手底下的那几个,刚弄上船的,才划了一次水,你看,这就快不行了。” 拿着鞭子的水手丢下手里的鞭子,说道:“我也关注他有段时间了,挨的鞭子最多,可也最能吃,而且挨完打之后干活也老实,上船之后还胖了不少。” “啧啧,这就是刚才那位大人说的‘救赎’?” “我可不管这东西,只要他能干活就行。我上去透透气了。他命贱我哪管得了。叫他们都歇会儿吧,把桨收起来,上面估计该换船帆了……” 赛伦有些慵懒的伸了伸腰,顺着梯子爬上了甲板,清凉的海风吹刮在他的皮肤上,引得他的一阵生疼。尽管如此,他仍然喜欢这种被海风拂面的感觉,这叫他觉得能使自己的身体保持干燥和健康。因而,每当他从深深的船舱中爬到甲板上吹海风的时刻,都是他一生中最喜爱的时光…… 他回头望向岸边,打算目测一下船到底从岸边划出来了多远,也好叫他判断一下桨手下一步的工作应当如何安排。 果真是个好天气。 货轮已经驶离码头大概有了一里的距离,甲板上工作的水手已经挂好了船帆,即使赛伦继续呆在下面,也自然有人下去叫他停手。 只是岸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海岸上燃起了一片熊熊的烈火,岸边码头上显得格外热闹,大量的货船停靠在码头的边上,想靠岸的船过不去,也没有船只再继续出海。 一个木制的哨站大概是年久失修的缘故跨了下来,但大概是没有人摔伤的,因为从他的角度看不到有人围在那里,那么可以认为是没有人…… “这是可惜了,还没出发的那帮弟兄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这么大好的天不出海,真是太可惜了。” 但这也不过是一次感叹而已,虽然是刚刚才从码头里出来,但最要紧的工作却都已经做的七七八八,十几个水手、更加上几个来自天南地北的旅客,大家自然是有的聊。 岸边,一个头发和胡子都白成了一种颜色的老兵正躺在一片沙滩上。他的身边是一处倒塌的木制哨站。不知道是不是倒在了沙滩上的缘故,从高处跌落的摔伤并没有直接要了他的命,只是摔断了他的几根骨头。 老兵的嘴巴不停的发出一些叫喊声来,似乎是想要吸引周围人群的注意,但不知道为何,明明耳边就有大量的人声,但却没有一个人听到他的呼唤。 在刚才的摔伤中,老兵一时之间失去了他最引以为傲的视觉。 他是看到当年南征的海船回归的第一双眼睛。 他曾经目视那些船只出海,又目视了那些船只归来。他曾经见过如今嬉闹的码头是一片荒地,彼时的他还只是一个少年,在父亲的指挥下试着将一根木棒埋到沙滩上。 父亲告诉他,他们正在建设一个叫做“港口”的东西,等到建成了之后,来往的船只就会在这里停靠一下,购买和售出一些东西。 “到那个时候,这里就会变成一个……一个非常富饶繁华好地方了。” 父亲如是说道,他的脸上挂着笑脸,眼睛里面放出希望的光彩。 而这一切都离他远去了。 眼前是一片比想象中的地狱更恐怖的颜色,他什么都看不到,他着急,焦灼,但却并不是为了自己。 “红色!血!”老兵奋力的喊出自己在失明前所看到的最后一片世界。 “红色,整个海岸!尸体!血!”他开始变得语无伦次,每一次大吼的同时,喉咙都有血咳出来,顺着嘴角浸润在沙滩上。 最终,老兵听到了一声气泡裂开的声音,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彻底的失去了力量,即使他拼了命,喉咙中都只能发出微若的呼噜声。他试图咽下口中阻碍发音的东西,但它们却固执的卡在了喉咙上。 一个路人看到了眼前正在失去生命的老兵,他并没有伸出手去帮助这个老兵,但眼睛里却闪烁过一丝丝怜悯,然后便紧随着人走向了篝火点燃的方向。 他认得这个老兵,感觉上这人是个怪胎,明明有的一次好运气,当上了码头的一个小军官的头衔,但他却没有把握住机会,一直到死还傻乎乎的站在岗哨上守着,谁都知道,那是傻小子们才干的活,帝国已经十几年的时间没有遇到真正需要警惕的敌人了。 同样是个死,但人和人的差距就宛如鸿沟一般,如果是在正常的日子里,大家看到这个老兵多少还有可能会帮一把,但是现在。 几个骑着骏马,身披各色盔甲的骑士正站在那里,他们甲胄的色泽鲜亮,披风整洁。 他们的头上戴着头盔,这让围观的民众们看不清楚他们脸上的神色,就连是从盔甲中传出来的声音都叫人有种失真的感觉。 “阿巴斯奇亚的陛下已经离去了,昨夜他已经承过萨丁的感召。” “佩里斯殿下将会为诺丁陛下守灵三天,三天后诺丁陛下将会得到安葬。” “而后佩里斯殿下将继承皇位。” 骑士们话像是一颗颗钉子扎在那些市民们的心上。 自从帝国建立以来,特别是这个码头附近的市民们,生活质量都有显着的提高,这点当然是皇帝的功绩。特别是年龄偏大一点的市民们,他们哭的尤其伤心,在帝国的建立之初,他们也是非常自信且狂热的一群人,他们大多数是看着诺丁陛下一点点的从一个弱冠少年变成了一个俊朗的青年,再到现在成为了一个成熟稳重的政治家。 在他们的眼里,诺丁陛下很多的时候不仅仅是一个皇帝,甚至还是新生帝国的象征。 费利佩先帝解放了大普鲁斯的人民,而诺丁皇帝又建立起了帝国,他们的一生都罕有暴政的痕迹,只是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故事,在百姓间口口相传。 而诺丁皇帝又特别以仁慈慷慨而闻名于帝国。 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人颤颤巍巍的从怀里掏出一块亚麻手绢,在擦干净了从眼角中不自然的流出来的眼泪之后,仔仔细细的整理了一番身上穿戴的褐色长衫,直到身上在不沾染一颗灰尘。 十六年前的那个葬礼上,他离开了自己呆过一生的地方,那是一个四季如春的山谷,山谷的正中央有一口井,井中的水清凉甘甜。 费利佩在这个山谷里面输了第一次战争,但也在这个山谷唤醒了当地民众的灵魂。 山谷里面曾经有个笑话是这么讲的,赢了一百场仗还不如输一次管用,早知如此不如早输。 相传,帝王曾饮水与此。 第五十六章 帝王之殇 他放下割麦用的镰刀,亲吻过家里的妻子和每一只绵羊,抚摸了山间小路上的每一块石头,来到了阿巴斯奇亚。他本心存死志,但没想到正赶上一个新帝国的建立。他改了主意,在诺丁的加冕礼上向先帝的儿子效了忠。并且就在这里定居了下来,以每天打扫先帝的铁雕像作为自己的职业,度过了自己的后半生。 他本以为此生就如此度过只因为他此生再不愿换皇帝。 老人默默的转向皇宫的方向,他慢慢的转过身去,他半跪在地上,亲吻起了自己脚下的土地。 老人的身后,很大一帮人也都纷纷跪了下来,就像是一片倒伏的麦子。 几个骑士们神色匆匆,他们几乎没有稍作停留,便逃也似的离开了码头。 要知道,阿巴斯奇亚城内的民情还要更甚一筹,有些市民们的眼睛都快要哭瞎了。 这些人不仅仅是在用这种方式去怀念逝去的诺丁皇帝,毕竟就算是他再英明不过,也最多是封个圣人而已,他们的眼泪还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越是城市里面的民众,对于皇帝的更换也愈发的敏感,他们的生活远远没有在乡下种地的农民来的稳定。 队伍中的骑士有见过这么一幕。 一个孩子有些疑惑的问过自己的母亲,为什么死了一个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人要哭的这么伤心,那个孩子的母亲给了他一巴掌。 “如果没有皇帝陛下,就没有你这个崽种。” 这句话多少有点奇异,但考虑到诺丁陛下才刚刚不幸过世,骑士还是选择了忍耐,他望向远方,做出一幅严肃的样子。 听罢妇人的一番话,他的丈夫的脸色顿时变得丰富了起来,活像是吃了一颗苍蝇屎。他摸了摸自己哭的正伤心的儿子,面色讪讪的说道:“这事儿不是不让陛下操心的好。” 这一番话下去,惹得周围的市民们又是哭又笑,宣讲的现场乱做了一团。 原本顺利的宣讲仪式都没办法继续了,考虑到任务紧急,骑士只好将自己打算说的话告诉了教士,然后再心里狠狠的鄙夷了那个男人一番:活该你老婆生孩子靠别人出力。 这只不过是阿巴斯奇亚城市内一个街区的小插曲,但也很能说明问题了,至少现在的市民们都知道,诺丁皇帝是个管饭吃的,但如果换一个皇帝…… 骑士骑着马沿着一条小路缓缓的前行,他现在还要去更远的乡村传递皇帝的死讯。 如果不出意外,这将又会是一场国葬。 作为一个贵族子弟,骑士当然不是第一次见证死亡这回事。但正是见证了太多次人的死亡,才由衷的对诺丁陛下的死感到遗憾和震惊。 任何人生前都有朋友,但同时也都有仇人,因而,在一个人的死讯传播开来的时候,在关注这个人死讯的过程中,总会有家欢喜有家悲,很少有过像是诺丁陛下一般死的这般清一色的悲伤。 他皱起眉头,想起了自己叔叔死去的场景。那些庄园里的农民表面上哭的伤心,特别是庄园里的管事,简直是杜鹃啼血。可一等送葬的队伍离开之后,管事便打开了他叔叔生前的酒窖,整个村子都弥漫起葡萄酒的香气,即使是过节都没有见过他们这般高兴过。 骑士有些情不自禁的回忆起今天清晨回到皇宫时候的场景,昨天的夜里,骑士被指定为保护皇储佩里斯的人选,因而他是一直跟着佩里斯走的。 不得不说,那天晚上出了很多怪事。 后山林子里的猎物确实丰厚,即使是一路走在队伍的正中央,骑士都能有所斩获。 骑士团的弟兄们其实都还是挺重视昨晚的狩猎的,毕竟,像是这种规模的游猎一年也轮不上几次,打到的猎物还能全归个人所有,光是这份猎物的收益,就能叫很多骑士兄弟们动心了,根据大普鲁斯帝国的法律,他们在皇宫内服役完全是一种自费的行为,很少有能捞到两个的时候。更况且,这还是一次炫耀武力的机会,现在帝国内可谓是呈平已久,像他们这种骑士想要从皇室的手中得到一份奖赏,无外乎就是狩猎和传说中的骑士大会了。 有传闻,普鲁斯王国的先王和红狮大帝费利佩都举行过盛大的骑士典礼,对于其中的佼佼者大加封赏不在话下,但就从帝国建立之后的这些年以来,无论如何,他是没有听说过有举行那种高规格骑士大会的地方,赏赐当然也就无从谈起。 骑士的表情开始变得凝重起来,乡间的小路总是不很平整。他骑乘在马背上的身体微微颤抖,汗水沿着盔甲的边缘流了下来。 如果从这里开始怀疑,从昨晚的狩猎开始一切的怪怪的,特别是骑士团的大团长,他本是个出色的猎熊者,但在昨晚的夜里,皇储却沿着他走过的路险些被一只熊伏击得手。好在那只是一只半大的小熊,骑士轻易的击退了它,并且给了皇储亲手了结那个畜生的机会。 骑士立了功。这是毋庸置疑的,他在那天夜里成为了骑士团里的大英雄。几个往日里的骑士兄弟替他拿定了主意。“等回到皇宫,你就跟着皇储一起去陛下那边,陛下必然会重重的封赏你。” 那些兄弟们如是说道,而这也正符合他的心意。诺丁陛下的慷慨宇内有名,他既富有四海,同时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智慧,想必只要自己往那边一站,等待他的就是加官进爵的封赏。 但当他推开那扇鎏金的木门时,等待他的并不是皇帝陛下,而是一具正在失去生命的躯体。 站在两旁的教士看到他推门而入的时候,眼中还闪过一丝惊恐。 就像是他弟弟偷吃糖果被抓个正着一般。 就在此时,一有帮人突然朝着骑士的方向围了过来,他们手中拿着农具,气势汹汹,不由分说的便将骑士围挡在了路上。 骑士有些不明所以的眨了眨眼睛,他有些想象不到,自己竟然还有别一帮平民围堵起来的一天。 他伸手抚摸了一下胯下战马的鼻子,好叫它冷静下来,然后沉声说道 “好吧,乡巴佬们!我不管你们是从哪里来,有是受了谁的指示,但你们给我听好了,你们是在拦一名帝国骑士的路。” 骑士拔出了自己腰间的佩剑,他没有要动手的意思,他只是想要威慑一下这群农夫。 “你们要是有谁觉得自己的脖子,比我手中的剑还要硬上几分,那就大胆的凑上来。” 农夫们顿时露出了些许犹豫的神色,他们缓缓的退开了两步,有些惶恐的看着马背上的骑士,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 骑士见状,自以为明白了七七八八。 不过是一帮被什么人欺负了的农民罢了,估计在路上拦他,却不过是想要找个人帮忙而已。 想到这里,他不仅心中一阵轻松,准备将骑士剑归到剑鞘之中。如果事情没这么麻烦,比如只是摆脱他去教训一下那么一两个“压迫平民的富农”,他也并不介意在做完骑士团的人物之后到那边去做个样子,顺便捞点好处,最不及还能找个乡下姑娘过一晚,何乐而不为? 但就在他这么考虑的时候,一只从麦田里面射出来的箭扎穿了他的喉咙。 骑士生命中的最后时刻,只是来的及看了一眼箭矢后的羽毛,羽毛洁白如雪,那绝不是几个农民的做派。 他的身体从马背上跌落,刚才还被主人安慰过的骏马有些不知所措,它绕着那帮松散的农夫走了一圈,但最终没有了曾经背上载着主人时的勇气冲出重围。 这对一只马来说绝不是难事,但它最终还是垂下头来,像是打了败仗的士兵。几个农夫们见战马没有了要跑的意思,于是便一拥而上的捉住了它,这对那些农夫来说,这匹马的价值,绝对是他们种地多少年都换不来的一笔宝贵财富。而刚才骑在马背上耀武扬威的那位骑士,则是孤独的躺在了地上。 其实直到现在,骑士也还没有完全断气,他只是躺在草地上,看着自己的血从脖颈的位置喷涌而出,样子像及了自己曾经猎杀过的野兽。他说不出一句话来,也动弹不了一根手指,只是看着自己的生命流逝,心中有些不甘。 一个男人从麦田中走出来,他穿着一身粗布麻衣,但走起路来实在掩饰不了的贵族架势,单单是那副昂首走路的样子,就知道他绝不会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更况且他的身上还背着一张硬弓。 一众农夫有些畏惧的躲闪开来。但仍有一个看上去年龄还不到二十岁的农夫站在骑士的战马面前,手里攥着一把柴刀。他战战兢兢的说道: “大人,您答应过我们的。除了这个骑士的命之外,他身上无论有什么东西,都给我们。” 男人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最终落在了柴刀上,轻轻的点了点头。 年轻的农夫大喜过望,他立马拉起了战马的缰绳,站到一边,满眼期待的看着倒在地上的骑士,眼睛都变成了金钱的形状。 男人打量了一番躺倒在地上的骑士,最终从他的身边捡起一把佩剑来。 青年农夫连忙凑上前面,似乎是想要拿回骑士的长剑。 “大人!这柄剑应当是……” 男人手起刀落,骑士剑镶到了农夫的肩膀上,捎带着砍掉了农夫的半边脖子。 随后,男人又捡起农夫手中的柴刀,扶起骑士脖子上受伤的位置,深深的划过一道。 两具尸体不断的喷出血来,洒在男人的身上,但他似乎好不察觉,只是机械的坐着自己手头的工作。 最终,两具尸体以一种奇怪的姿势交互在了一起,就好像是他们生前相互搏斗过一番。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男子拍了拍手,沾满了血的半边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现在你们可以收获自己的战利品了,有谁要过来吗?” 农夫们被眼前血腥的一幕吓的瘫倒在地上,即使男子发过话之后,也绝没有一个人敢再上前一步。看到农夫们如此猥琐的样子,男子有些不耐烦的皱起了眉头,他径直沿着路朝着农夫们的方向走了过去。 农夫们纷纷丢下手中的武器,指着天空朝萨丁发誓,他们绝不会沾染这个尸体一根指头,而他们更从未见过这个男人,骑士的死完全是那个农夫被恶魔上了身,才做出那种大逆不道的事情来。 男人步行穿过农夫们的身旁,没有做出丝毫的停留,仿佛那些人都不存在一般。 直到他走到最后一个人面前的时候,男人才略微停下来,将自己手上的鲜血涂抹到了那个农夫的背上。 “你是他的父亲?你们长的多少有几分相似之处。” 农夫瞪大了眼睛,跪倒在地上,眼角甚至渗出了泪水。 “不,不,大人,我不认识他……”农夫有些慌乱的回答道。“我的意思是,我跟他并不是很熟悉……我跟他并不是很熟悉,大家都知道他的,他本来就是个怪胎!疯子!蠢货!” “您仔细看看我的脸啊,我跟他一点都不像啊,马耳他少爷!” “我想起来了,他确实不是你的儿子。”男人拍了拍农夫的肩膀,“我记得你,你是他叔叔。对吧?” 农夫连连点头,他抓住男人的手,想要吻一吻那个他的手,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是啊,大人。亏您还记得我,还记的老约克呢。十几年前,您在领地里巡视,是我带的路啊!您一直都是一个福大命大之人,当年那只‘暴君’扑上来的时候,大伙都觉得您要不行了,可谁知道您从那会儿就身手灵敏呢!两下功夫就从熊底下脱了身……” 老约克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抱紧了男人的手臂。 男人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温和的笑容,仿佛回忆起了自己的童年。 站在一旁的农夫们却纷纷脚底打滑,头也不回的扎到了麦地里。 约克一家的男人,当真是一个比一个蠢蛋。 第五十七章 一个夏天,农夫和骑士的故事 斯沃德再次转回头,刚刚还熙熙攘攘的乡间小道上已经一空,十几个农夫不见身影,唯有一匹战马和一具尸体躺在小路的中央。战马停留在自己主人的旁边,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高高的扬起自己的马蹄,重重的踏在这条乡间的小道上,以表达它内心的忐忑。 看到四散而逃的农夫,和依旧停留在原处的战马,斯沃德当即哈哈大笑起来。 “你才是个忠诚的手下啊。别怕,我定饶你一命。” 老约克跪在地上,听完这句话后面色一喜,他慢慢的站起来,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大人说话当真?” “约克?” “大人……” 道路两旁的农田中,先前逃离开的农夫却又突然折返回来,未等到老约克开口问询他们的来由,一帮手持长剑的士兵便跟在他们身后跑了上来,他们好似一张大网,将那些逃跑的农夫圈了起来。 待士兵就位之后,一个头戴铁盔的军士三两步走到斯沃德面前,恭恭敬敬朝着一席布衣的斯沃德行了一礼,随后转过身去,朝着老约克装模作样的问道:“你是什么人,可知道路上的两具尸体是怎么回事?” 老约克看斯沃德久久没有动静,于是便啜嗫着说道:“军士大人,正如您所看到的。我们庄园上有个奴隶家的孩子被恶魔上了身子,他冒了失心疯去袭击过路的骑士大人……” “啪!” 一生响亮的耳光打在老约克的脸上,农夫土黄色面孔的半边顿时高高肿起,两颗牙齿从牙床上脱落。老约克的嘴里含了半口血,连带着那两颗牙齿了吐在地上。斯沃德端起自己稍稍泛红的手掌,好像是在大量一块举世闻名的珍奇。 “重新说。” 老约克顾不上自己脸上的疼痛,他连忙又说道:“是那个骑士大人他……” “啪!”又一个巴掌打在了约克的脸上,这一掌比上一掌的力道还要更重一些,直接将他打在了地上。 老约克匍匐在地上,准备爬起来,却突然从肿起的眼睛缝隙中看到了在半蹲在路上,双手抱头的那些同乡。 那些蹲在路上的农夫,他们时而看看路面上的两具尸体,时而又用眼角的余光,有些畏惧的看着身着布衣的斯沃德,也有时候对老约克投以厌恶和怜悯交织的眼色。 这时,老约克的心里生出了一种可怕的想法。他再次转过头去,却正看到斯沃德朝着自己眨了眨眼睛,他伸出一根手指,所指的方向正是那堆农夫。 “如果刚才他们逃跑前有你现在心中一半的犹豫,局势就绝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在得到认可之后,脸上已经几乎看不出人形的老约克用颤抖且满嘴漏风的声音说道 “俊(军)士大人,其实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那帮贱民想要造饭(造反)!”老约克说话的声音有些大了,站在路上的几个农夫听到后,脑门上焦急的怒火几乎要冒出来。他们大声的喧哗道 “那个傻子在说什么胡话呢?” “快闭嘴!你以为把老子卖了你自己就能活下去?” 为首的军士丝毫不为之所动,他只是摸了自己头上的铁盔,继续问道 “然后呢?我要听到那些农夫造反的细节,细节和理由,懂了吗?” 老约克有些艰难的闭上了自己本来就肿的只剩下两条缝的眼睛。 “它(他)盟(们)……在路上合伙杀了那个骑士,准备……把骑士老爷的武器扒走,用来武装他们煽动更多的人去造饭。” 军士挑了挑眉毛,带着询问似的口气朝着斯沃德问道:“怎么样?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身穿麻衣的斯沃德满意的拍拍手,他回答道:“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见主家没有意见,军士便朝着士兵们的方向招了招手,士兵们得到指令之后,纷纷举起了自己原本已经放下的刀、剑。 农夫们爆发出一阵惨叫声和怒吼声,有一个农夫试图反抗,他抄起刚刚丢在地上的农具,却被一个士兵盯上。那士兵狞笑着将手中的剑举过头顶,朝着农夫劈砍过去,农夫下意识的用手中的木锄头格挡。 结果毫无悬念,原本就不坚硬的锄头被锋利的铁剑劈成两半,和农具一起裂开的,还有农夫的脸颊。 血液犹如泉水一般喷涌而出。新鲜的血液盖过了刚刚被浸润成暗红色的路面,它流向更远的远方。 农夫们没有武力反抗的资本,但他们依旧试图用叫喊的方式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当然,有些人只是在死前宣泄自己的绝望。前者会在死前积攒更多的恐惧,后者则通常会有更加凄惨的死相。 “咱是给老爷办事的,你不能就这么把咱们卖了!” “斯沃德大人!饶命啊,我家里还有孩子……” “大人!我可以一辈子都替您干活!” “呸!杂种,我就知道约克家的人都是废物。” “别在求饶了!他们早就想好了要我们的命。” “该死的贵族!这天杀的骑士!” 惨叫声一遍遍响起,从每一次的声音中,老约克都能辨别出其中的主人,但他没有去看这些同乡的最后一面,只是紧紧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我什么都看不到,我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就是一帮反贼,这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短短一两分钟时间,士兵们就轻而易举的炮制了农夫们的抵抗,将他们全部变成了冰冷的尸体。军士的皮靴在尸体之间绕过一圈后,又走回到了老约克的身边。他问道: “那这个怎么办?” 老约克似乎听到了一声短暂的叹息,一句话紧随着叹息在他的耳畔响起。 “你可真是个坏记性,我这辈子最烦的就是熊,可你偏要揭我伤疤。” 老约克心中一惊,继而剑声再次响起,他躲闪不及,闭着眼睛就离了人世。 乡间的小道上铺满了鲜红的尸体,残碎的断肢上流出的鲜血染红了一片路面。 一众士兵摘掉了自己的头盔,他们蹲坐在路边的庄稼帮休息,顺便擦擦自己身上捂出来的一身臭汗。 军士长跟斯沃德站在一处距离那帮大兵稍远一点的位置,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大人,是不是太浪费了?他们本来都是庄园里面很好的农夫。这样弄下去,帝都附近的粮食怕是要减产,等到时候我们的粮店利益也会遭到影响。” “哎,帕鲁德。。。你就是在乡下呆的地方太久了,等弄完这一遭,我也给你弄个骑士身份,到时候你也跟我进皇宫服役去。”斯沃德脸上有几分满足的神色。 “等弄完这一遭……我们家族在皇宫内的话语权必然会大大增加,弄得干净点可以免除后患,几个农夫而已,死了就死了吧。再说了,谁说粮食减产我们就一定会赔钱了?把城里的粮食再价格炒上去不就是了。” 听过斯沃德的承诺之后,帕鲁德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几分欣喜的神色。他恭敬的点了点头,几分谄媚的说道:“我永远是您的鹰犬。” 成为一名骑士啊,不想当帝国骑士的帝国士兵不是好士兵。虽说现在给马耳他家族当私兵队长的收入也不菲,但只要等自己一退役下来一切都还是会回到原点,变成骑士可就不一样了。他可能会拥有一整个庄园,到时候…… 一念至此,帕鲁德的手都有些颤抖起来。 斯沃德自然是注意到了帕鲁德所展漏出来的小小细节,但他却不在乎,只是微微的站露出了笑容。 帕鲁德当然不会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但正如他自己所言,他会是一个很好的鹰犬,他爱钱,而斯沃德也能给他钱。 他装作漫不经心的说道:“你知道吗?帝国就快有大的行动了。” 帕鲁德陪了笑脸,他的脸上做出夸张的表情,故意说道:“那是自然,皇帝都要换人了,肯定会有大行动。” 斯沃德看了帕鲁德一眼,笑骂道:“真是滑头,我怎么会看好你这种人作帝国骑士。” 两人互相拍了拍彼此的肩膀,只觉得非常愉悦。 背对着尸体,斯沃德最后嘱咐道“虽然埃迪尔森(刚才死去的骑士)死了,但先帝的讯息总还是要传递出去。事急从权,就由你来跑一趟吧。” 帕鲁德点点头,他带着三分畏惧,七分敬仰的眼神,目送着这个比自己年轻好几岁的骑士一步一步的离开了狼藉一片的小道。 其实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斯沃德非要杀这个骑士不可。在一场丧礼的宴会上,帕鲁德作为斯沃德的亲随,曾经见过这个骑士一面,帕鲁德还给这个骑士敬了一杯酒。此人虽然心中有点城府,但个性软弱,遇事又不爱多想,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威胁,但既然自己的领主要自己动手,那边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 况且,显然,自己能混到帝国骑士的位置,跟埃米尔森的死是有直接关系的。考虑到这一层,帕鲁德的心里是一点坎都没有了,他三两步走到埃迪尔森的尸体面前,利索的从他的身上摸出了帝国的文书,并且将他的战马牵在了手上。那可是匹好马,就这么杀掉实在可惜。 只是经过这么一折腾,路上肯定会耽误不少时间,估计帝国的边缘上的几个城市是通知不到了。但也没什么关系,反正那些边边角角的地方,估计对帝国的概念,也就这么回事吧,他们也是阿巴斯奇亚人? 帕鲁德将手中的长剑收回腰间,他颤颤巍巍的爬到了马背上。 作为一个老兵,帕鲁德自然绝非第一次骑马,但作为一个骑士骑在马上,却叫他产生了从未有过的一种奇异的感觉。 我也是个贵族了? 他轻轻的夹住马的腹部,战马平稳的走上了两步。 原本蹲坐在一旁的士兵们凑了上来,他们带着艳羡的眼神看着他们曾经的队长。 “头?感觉怎么样,您这就当上骑士老爷了?” 说话的是个光头老兵,论起在部队里面的资历比帕鲁德还要老上几分,因而原本队伍里面的士兵们都愿意给他几分薄面,就连帕鲁德这个队长也不例外。 望着这个把自己从牛圈里面一手提拔上来的老上司,回忆起过往兵营中的种种,帕鲁德的心中突然泛起一阵恶心来。 “请注意你的言辞,士兵。你应该称呼我为大人。” 在一众士兵瞋目结舌的表情下,帕鲁德说完这句话之后便策马狂奔而去,只留下了几坨还带着温热的马粪。 几个士兵望着还有些余温的马粪,重重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低声咒骂道 “你当年就应该叫他烂在牛圈里面,这狗东西。” 光头这才回过神来,他的脸上泛出一丝苦笑,他回顾了一圈自己那些摩拳擦掌的弟兄们,有些无奈的说道:“行了,人家有人家的造化,看不上我们这帮大头兵也是应当。现在,老爷们都走了,留下这一摊烂摊子。我们现在还是考虑一下如何给这场闹剧收个场吧。” “还能怎么说,他们买凶,杀人灭口。不就这么点事儿吗?你跟这帮鼻孔朝上出气的东西打这么长时间交道,知道的烂事肯定比我们多,要不我们……” 一个年轻的士兵比划起来,他打算提出一个大胆的计划,狠狠的报复一番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东西。 周围的一帮士兵们也提起了兴致,只有资格最老的几个士兵依旧将目光投在光头身上,仿佛是在等着他的回复。 两位骑士大人走的匆忙,也没有跟这帮大头兵安排一个新的队长,这些人自然是以光头哥马首是瞻。 光头低了低头,帕鲁德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当帕鲁德骑上真正的军马的时候,他是最不嫉妒的那个,但当他转身离开,活像是个没人性的骑士的时候,他又是最难受的那个。 最终,光头扬起脸来,喉咙微微颤抖了几下,但他最终没有说出一句话来,只是走到了那个激愤的小兵面前,狠狠的扇了一巴掌。 第五十八章 绿水河畔的领主 北地,帝国自由市瓦卢诺。 自从春季以来,城市内的人手便少了许多,更加上韦根人已经暂时售完了自己的珍藏,因而原本熙熙攘攘的大街集市在经过短暂的繁忙之后,又恢复出几分冷清的景象,市民们行走在街头,恍然间如同再回到年前。 但它到底已经变成了一座城市,虽然表面上看是被打回了原型,可他仍然在事实上积蓄着力量,只待到这股力量爆发之时,瓦卢诺市还会更有一片大的变化。 汉姆斯在城市的中央建立了一座新的市政厅,就建筑在曾经的镇长乔伊斯房子的旁边。市政厅的工期是早早的就做起来了,在汉姆斯的儿子威廉被选作下一任镇长的那天晚上,汉姆斯便只身前往了乔伊斯的家里,他谨慎的问过了乔伊斯的意见。 “镇长大人,为了城市的下一步发展,我们应该有一座市政大厅,除了您家屋子旁边,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地方了。” “那你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别问我这个糟老头子的意见啦,去做这个吧,伙计,我知道你最不缺的就是做房子用的木头。” “我担心会吵到您……” “这有什么好吵的,我巴不得自己天天被吵,这样才显得我是吧这座小镇交给了对的人选。” 新建的市政厅和汉姆斯家的房子一样,都是两层高的木头房子,只是更新,也更加高大。市政厅的门口挂一只木头招牌,上面刻着一行大字,市民们都知道那是市政厅的意思。 市政厅前的空地显得有些湿漉漉的,那是每天都有人洒过水,以确保不会有扬起的尘土乱入其中。 大厅内,威廉正拿着几封信机械一般的将他们读着,而汉姆斯坐在威廉对过的长椅上,将威廉读出来的一些东西有条不紊的记录下来。 “松木堡的洛林大人今年开垦了两百顷的土地,土地上种植的作物有:洋葱、菜根、蔬萝卜和黑麦……预计蔬萝卜有八十顷、洋葱四十顷、黑麦八十顷……阳谷河谷的科克大人说……他今年开垦了三百顷的土地,一大半种了黑麦,另外杂种了些蔬菜,以及几公顷的啤酒花……绿水河堡的戴维斯大人……开垦了3800?的土地。” 念道这里的时候,威廉情不自禁的方下手中的信件,他揉了揉眼睛之后,方才长舒了一口气之后继续念下去。 “绿水河堡的戴维斯大人开垦了三千八百六十二亩的土地。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他说的是顷。他保证这些土地上都种满了农作物,但只能大致告诉我们其中有不低于一千亩的麦子。除此之外,他还问了我们什么时候准备去他的领地附近建设磨坊。” 汉姆斯将脑袋从深埋的文件堆里面抬出来,露出了一张有几分疲惫的面孔,他揉了揉脑袋,继续说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戴维斯大人今年还不满十六岁吧?” “是十四岁,父亲。”威廉回答道。 “十四岁,喔……比你强。”汉姆斯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说道。 威廉有些尴尬的挠挠头。“人家是骑士的后代。再说了。他似乎并不比另外的两位领主有更多的熟田。” “等着看吧,我相信一个知道用农夫的计量单位计算土地的领主能收到更多的庄稼。” “也许他天生就是有这方面的天赋呢?”威廉的脸上依旧浮现出些许不服气的神色。 “不管你信不信,他开辟这些土地肯定是游刃有余的,而且他还很有长线发展的眼光。我们看着就好了。” 河畔,一个十几岁出头的少年正沿着绿水河散着步。此时的河水正赶上夏迅,虽然跟柯南在南方见过的一些大河没法比,但依旧潺潺的流着。一时间,他望着河水出了神。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突然在蔽天的树林中响起,尽管是在自己的领土,柯南还是有几分情不自禁的将手放在了腰间的长剑上,他的心中默默的盘算起距离最近的几个农夫的距离,而自己多久之后能获得援助。 他一连倒退几步,河岸旁空空荡荡,几无一丝一毫的藏身之处,似乎除了直面造成声响的主人之外,已经再无别的道路可选了。 柯南在心中默默回忆起北地的移民们对于韦根人的叙述:那是些毫无人性可言的人形野兽,即使是女人和小孩子都是那种穷凶极恶之徒。现在唯一能限制他们的,似乎只有这潺潺河水了。在那些描述韦根人的怪异传统中,他们并不敢直接跳进河里。 耳边的声音越来越近,柯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顾不得过多的思考,就要一口气跳进河里。 就当他抬起脚往下跳的那一瞬间,一个清脆伶俐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哎,你这是干什么、夏天的河水跳下去,可是要淹死人的!” 听到耳边响起熟悉的大普鲁斯语,虽然跟他幼年时期所听过的话多少有些出入,但还是叫他松了一口气。柯南转过身去,却正看到一个英气勃发,身上背一把弓箭的少年。 少年的年岁眼看与柯南相仿,但身高却要比柯南高上多半个。 “你这是做什么?” “你这是做什么?” 两人彼此端详一番,开口之后,却是异口同声问了同一个问题。 柯南低头看到了对面少年脚下一双锃亮的马靴,心中顿时对少年的身份有几分了然。 “你是附近贵族家里的孩子?为什么未经当地领主的允许,就跑到了这边来。” 少年看着柯南严肃的样子,先是稍一愣神,继而有些讥讽似的问道。 “怎么,现在来绿水河转一转,还需要报备了?” 柯南面色稍祺,这少年看上去年龄不大,但来头似乎不小。出于稳妥起见,柯南还是决定先自报家门。 “你现在站着的土地属于绿水河堡,而我是这里的领主。” 听过柯南的言语之后,少年丝毫没有闪躲的意思,反而在嘴角上勾勒出一丝冷笑。 “哦?那去年夏天的时候,怎么没见过您呢?领主大人。” 转眼间,韦迪亚已经离开了瓦卢诺近近一年之久。在马库斯庄园的一年内,马库斯已经尽自己所能倾囊相授。他本以为自己的毕生所学至少够韦迪亚学到成年,于是便告诉韦迪亚学成之后便封他坐骑士,但万万没想到仅一年的时间,韦迪亚便已经掌握了自己的七八分火候。 马库斯深切的知道,一个真正的将军必然出自行伍战场之上,即使自己的知识再丰富,也教导不了韦迪亚。他本来已经写好了一封介绍信,打算用自己在帝都的一些关系网将韦迪亚送到“彩虹骑士团”深造几年,等韦迪亚成年之后,便可以继承他的封地。 但韦迪亚却断然拒绝了。 “我是生于北地的骑士,就如同你将青草拔出土地会枯萎,老鹰脱离天空就不会飞翔。除了北地,我那里都不去。” 对于韦迪亚的抗议,马库斯并不感到十分吃惊。他只是看了看韦迪亚那一双冰蓝的眼睛,然后笑咪咪的说道“好啊,一个有本事的年轻人无论在那里都会大有可为。” 老骑士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又露出了几分懊恼的表情,他从怀中取出一封信来,若有所思的说到:“你已经很久没过家了吧?不如趁着寒冬还没到,回家去看看?” 韦迪亚下意识的就要接过封的死死的信封,考量马库斯信中的内容和回家的事宜,却在耳边听到了呼啸而过的风声。 在气流触碰到头发的一瞬间,韦迪亚猛地蹲下了身子,险而又险的躲过了来自背后的威胁。他下意识的就要转过身去,背靠着马库斯,从腰间抽出一把随身携带的短剑。想要对付来路不明的刺客。 然而,当他转回去的时候,韦迪亚只能做出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他又转过身去,有些无奈的看了看马库斯。 哪里有什么刺客,站在韦迪亚身后的只是一个庄园的农夫,他的手里攥着一根木棒,本来是要狠狠的砸上韦迪亚的脑袋,可现在却被他闪躲了过去,没能砸中目标的农夫显得有些懊恼,他呆呆的站在原地,甚至在看到韦迪亚询问的眼神时候,还露出了几分憨厚的笑脸。这显然是庄园的主人,马库斯男爵骑士安排的手笔。 看到了被闪躲开的计谋,马库斯只得尴尬的笑了笑,随即随便找个理由打法走农夫之后,又有些语重心长的对着韦迪亚讲起来。 “你真的不打算去南方吗?以你的天赋才能,我保证你能……” “出人头地,当上骑士团的领袖,甚至是帝国的元帅。”韦迪亚不耐烦的打断了老骑士的话,然后又重新正了正声音说道。“我学武艺并不是为了出人头地,而是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免受伤害。为的是不让去岁夏天的惨状不再发生!一个人最大的荣耀应该在他保护了生命,而不在于他杀害了多少敌人,又取得了多少的战功。” 听罢韦迪亚的一番话之后,马库斯有些呆愣了起来,他看着韦迪亚年轻的面孔稍稍出了会神,直到将韦迪亚看的有些冒汗之后,才一脸挫败感的坐回了木椅上,有些不耐烦似的挥了挥手,说到:“那你走吧!走的越远越好,再不要见我这个老头子一面!” 韦迪亚当即擦过了头上的冷汗,从马库斯的房间里面退了出去,在他走了才不过几步之后,韦迪亚便又听到了房间内传来重物掉落在地上的声响,像是一个人在摔打着什么东西。 他顿时变了脸色,不知道这个老骑士是在发什么风,想到自己在这里也算是受他照顾,咬着牙在庄园的院子里转过几圈之后,重重的一跺脚,就要回到屋内。 正当这时,一只手恰如其分的拦住了他 “少爷,马库斯大人就是这样的,现在怕不是又害了疯病,叫他自己在房间里面呆一会就好,您现在进去,怕不是好心要添乱呐。” 说话的人还是自封的庄园管事维吉尔,他一边竖起耳朵听着屋子里的动静,一边朝着韦迪亚摇了摇头。 说话期间,屋子里的人似乎是听到了外面的响动,砸东西的声音渐渐停止,取而代之的是一声长长的叹息。维吉尔朝着韦迪亚做了一个“嘘”的手势,随后自己便探了过去。 韦迪亚站在屋子前面,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显得颇有几分两难的境地。 良久,庄园管事终于弯着腰从房间里又退了回来,他站在门口处,又恭敬的朝着门内点了点头,然后才转过身跟韦迪亚讲起话来。 “马库斯大人还是叫你先回家一趟,反正你是还年轻,庄园又不会长腿跑了。所谓马配驴子生不出好种,等你会心转意之后再回来也不迟。” 韦迪亚的喉咙滚动一两下,他很想说出来,即使过再久自己也不会再改主意,但话到嘴边,他又想起马库斯已经雪白的头发,和日益稀疏的眉毛,最终只是点了点头,便踏上了回家的旅途。 不用一个侍从,韦迪亚在庄园这一年,在马库斯的悉心教导下,很多功夫已经不弱于一个成年的骑士,一人一马就可独自返乡。 按照行程的规划,他本来应该直接回到瓦卢诺,去见见自己的父亲何塞骑士,以及自己最亲近的镇长,但眼见着就快到瓦卢诺城下的时候,韦迪亚的心里突然有股气顺不上来,思乡却又怕故乡,想着乔伊斯镇长的身体同样已经老了起来,就有些不忍心直接回去见他,加上又想起了自己的另一位授业恩师,便想着先去绿水河附近转上一圈,特别是在绿树河附近的河床上再看看。 门尔德修士当年死的匆忙,加之当时死的人又太多,因而修士的尸骨一直都没能找到,即使是乔伊斯镇长,也只能为他做一副衣冠冢而已。 第五十九章 林中 夏天,河畔的森林里散发着好闻的松木味,暖暖散散的叫人有种安心的感觉。 韦迪亚将马信手系在一棵树上,随即朝着河边走去。 虽然韦迪亚只来过这边一次,但却对这里的地形地貌再熟悉不过,每每跟马库斯学到什么新的战略知识之后,韦迪亚总要以门尔德当年留下的地图在做一次推演,直到瓦卢诺小镇能赢得大胜为止。因此,此处的山水河流,他早已经烂熟于心。 再走到当年的河畔,看到了依旧流淌的河水,韦迪亚的心中却再不能像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那般沉静,所谓的花园小径也好,母神的体液也罢,这到底算是什么的河流呢。它每年的三月到七月之间为北地的人民带来潺潺的流水,但在其他的季节却只是一片死寂。 也许,这根本就不能算是一条河流吧。也许,门尔德老师的尸身就被掩埋与此,也许,掩埋在这里的尸体远不止门尔德老师一人。想到这里,韦迪亚的心头只觉得宛如一阵乱麻,他沿着河畔一路走上去,就连鼻腔里的闻到的气味都从好闻的木头香气变成了淡淡的血腥味。 他骤然间想到,这条河本就是站在韦根人和大普鲁斯人的分界线之间,又如何能够不沾染血腥呢?所谓的母亲河、萨丁的恩赐,也许只是这两个民族为了争夺领地所换取的借口? 正当此时,韦迪亚看到了一个少年,少年的年纪与他相仿,眼神中却带着一丝说不出的桀骜自负。韦迪亚心中泛起一阵说不上来的厌恶,只觉得自己心中的圣地被一个孩子给玷污了,他的心中甚至生出了如果那个少年直接掉进河里才好。 河畔的冷风吹拂在韦迪亚的脸上,稍稍长长些的发梢刺在他的脸上,他在恍然间惊醒,却看到少年竟然就如同自己所愿一般正战战兢兢的往河里跳。 跑过去已经是来不及,韦迪亚能做的也不过是出声拦住那个少年。 好在少年闻声之后便将眼神从河流转移到了自己的身上,脚步也从河畔倒退了半步,走到了河边。韦迪亚见状,顿时在心中长舒了一口气,也好仔细的打量这个少年。 只见少年身着一身绯色短袍,头戴一枚白色镂花的方巾,内衬一净白色的汗衫,脚上一双长筒的布料靴子,腿部紧紧的包裹着一层白色的底裤,裤子上沾染这三两滴刚刚溅上去的泥点,腰间佩戴在一柄短剑。这身装扮虽然称不上多么华丽夺目,但在以衣着单调简洁的北地也称得上是相当显眼了。韦迪亚几乎可以确信,这个少年绝对不是来自瓦卢诺的城镇。 带着三分敌意,七分好奇,韦迪亚试探性的询问了少年的身份 “你是何人,为何要在此处?” 令韦迪亚大吃一惊的是,这个少年丝毫不示弱,他扬起脸来,瞪着一双湛蓝色的眼睛同样问道 “你是何人,为何要在此处。” 更叫韦迪亚觉得有几分纠结的是,少年的手已经摸上了悬挂在腰间的佩剑,一副一言不合就要动武的样子。 几番唇枪舌箭下来,韦迪亚已经将眼前少年的身份套了出来,此人自称是本地的领主,而且还振振有词,况且少年确实也是一副领主的派头,这一切都加韦迪亚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揪心感。 两个少年都没占到什么便宜,只有林中的渡鸦“嘎嘎”的叫了两声,像是在为他们两人加油助威,但更像是在嘲笑。 韦迪亚灵机一动,随即质问柯南,在绿水河畔还在处于战火的时候,他在什么地方,为什么等战后才过来摘桃子。 柯南没有办法不上来韦迪亚的诘问,他还没有老道熟练的掌握一个领主应有的脸皮修养和修辞学造诣。他听闻过一年前的那场血战,当时他确实还在阿巴斯奇亚的城内满世界的找灰衣修士,当然没能参与那次战争,从此地的原住民的角度上讲,他确实像是一只吞食腐肉的秃鹫。 如果是蒙哥马利,他可以拍拍胸膛发誓保卫此地的农夫以后再不受相同的灾难,如果是米切尔森他可以用灵活的手段借到外援,只有柯南,他除了自己的帝国贵族身份之外,一无所有,虽然他懂得很多知识,但这些所谓的知识在外族入侵的时候显然并不总能发挥用场。 这也是为什么柯南着急建筑一个磨坊的原因。在河边建筑一个磨坊,一来肯定是可以发展本地的经济,顺便从农夫的农产品中再弄些抽成聚集财富,而来就是倒逼瓦卢诺和周围的几个贵族派兵保护这个村子。 当没有水利磨坊的时候,大家用牲口拉着凑合一下也就罢了,可一旦习惯了这水利磨坊的便捷,谁还愿意再去侍弄那些愚笨的牲口呢? 但这一切有都是后话了,柯南涨红了脸庞,在领地上的这段时间内,已经很久没有人跟他这般放肆的讲过话了,他觉得有几分羞恼,但要论起武力来,又显然不是眼前的这个少年的对手,只好磕磕巴巴的说道:“那你又是何人?看起来你是见证过那场血战了,但莫非你在战场上出过什么力不成?” 柯南从这个少年的话中揣测出他应当是个北地的贵族之后,但考虑过他的年纪与自己相仿,应当十有八九也没有直接参与过那场会战,因而发出此问。 可惜,韦迪亚的反应完全出乎了柯南所料,他虽然依旧板着脸,但眼神中却焕发出一种难以掩饰的光彩。但就当此时,林中突然传出一阵马叫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两个少年急切的望向丛林中。韦迪亚首先压低了嗓音说道:“听动静不像是有很多人,这样,捡漏当上领主的小子,你的先把衣服脱了,然后跟着我过去看看情况,记得站在我后面。” 柯南皱了皱眉头,虽然不满意韦迪亚对他的称呼,可先下显然不是争辩的时候,柯南当即摘掉自己过于惹眼的红色外套,就只就着里面的白色汗衫跟上了韦迪亚前往丛林的步伐。 马叫声一阵接过一阵,除此之外,两人还隐约听到有人在地上跺脚的声音,脑海中自然而然的便脑补出一副一个人拉着马在走的场景。 “莫不是遇上了一个偷马的笨贼。”韦迪亚一边故作轻松的念叨着,一边摘下了背上携带的硬弓。“不知道他能颤抖着躲过我几只箭。” 柯南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一下韦迪亚身上背的硬弓来。他从商队护卫中认识了这些能在十几步之外伤敌的利器,像是韦迪亚手上拿的这种弓箭,在北地乃至整个大普鲁斯地区其实都算不上是多见。 商队的护卫管它叫长短弓,虽然弓背比长弓短,但拉起来却丝毫不省力气,而且威力还要小于长弓。长短弓其实是一种马上作战用的远程打击武器,但因为在商队中能一边骑马一边放箭的人不多,因而那帮护卫们常常戏称“百无一用的长短弓”。 但无论如何,在拿上长短弓之后,韦迪亚整个人的精神气比起刚刚还是有了极大的差别,如果硬要柯南找出一个词来形容韦迪亚此人身上的变化,那么他只能说,此人身上似乎暴涨出些许狼性。 他的步伐变得轻盈,即使是走在落叶地上,也能轻快的几乎不发出什么声响,但令人感到奇异的是,他的注意力并非放在脚下,而是死死的盯着面前的森林,似乎是已经将其看穿一般。两支耳朵在不经意之间微微的翘起,上面的血管用力的紧绷起来,活脱脱一只正在准备狩猎的野兽。 柯南紧随在韦迪亚的身后,手脚同样也显得很是轻盈,至少同样没有发出什么大的噪声,但心中却暗暗叫苦。他走的要比韦迪亚慢上很多,而且尽量挑选那些树叶较少的路面行走,主意里完全集中于脚下和面前的土地上,似乎只有通过这样,才能叫他勉强不误韦迪亚的大业。这叫他不仅产生了些许挫败感,明明都是一样的年轻人,可韦迪亚却愣生生比他强出来这么多。 好在他们距离韦迪亚拴马的地方并不远,三五分钟功夫,一马一人的身影便出现在了二人的视野之内。 虽然时近正午,但林中的薄薄的一层雾气却丝毫没有消散的意思。柯南只能看到林中有模糊的人影,看身形像是一个高大的男子,而韦迪亚却已经将箭矢抓在了手上,他眼神锐利,死死的锁着那个不断挪动的人影,像是有了必中的把握。 顾不得为自己的视力汗颜,年轻的绿水河堡领主连忙伸手拦住了正在搭弓的韦迪亚,这可是他的领地,万一韦迪亚射中的是他治下的人,那可免不了要生一番事端。他低了声音说道:“先等等,你先不要射他,能不能只射中他的面前,吓他一下,容我上去交涉一番。”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虽然是在情况不明的紧张情况下,韦迪亚的脸上还是露出了几分赞许的笑容,就连身上刚刚弥漫出的兽性都减缓了几分,他微微的点了点头,以更低的声音说道:“想不到你个草包领主竟然有点良心。”说着,便有将自己手中刚刚绷紧起来弓弦松了几分。 “放心,我帮你做这个好人。你只管走上去,等你离的近一些,我手里的弓箭自然有分寸。” 看着韦迪亚手中攥着的铁箭矢,柯南的心中生起了一丝不安的感觉,但此时话已经放了出去,出尔反尔自然是落了下成,于是便硬着头皮一步三回头的走上前去,他一边走着,一边心里默默的向萨丁祈祷,但愿韦迪亚的弓箭不要歪斜的过于离谱。 说起来不过是十几米的距离,眼前原本有些模糊的人影很快在柯南的眼中变得清晰起来,令他感到有些吃惊的是,面前正在偷马的男人长着满头白发,但从身形和隐约听到的呼吸声来判断,此人明显还个处于盛年的青年。 “啪!” 柯南在观察白发男子的同时,一个不留神的功夫,踩到了地上的一根枯萎的树枝。树枝断裂的声响显然引起了男子的警觉,他转过头有些疑惑的看向了柯南所站的方向。 与此同时,伴随着弓弦扣动的声响,一只箭也直愣愣的朝着男子和柯南中间的位置射了过去,男子的口中随即发出一声柯南觉得很熟悉,但却没有听懂的叫声,然后便从腰间取出一把长达一米的剑来,一边紧张的盯着射出弓箭的方向,一边朝着柯南走了过去。 眼见的面前的男子占据了身材和体重上的绝对优势,柯南心中慌乱,但手头上却只能同样拔出腰间携带的短剑,发出一声稚嫩的战吼声给自己壮胆。 跑是肯定跑不过的,男子比柯南高了将近一头半,这些优势又多半在腿上,逃出生天的概率还没有拼死一搏来的胜算更高一些。况且柯南的身后还有韦迪亚的弓箭,男子要分心对付弓箭,手上的剑法自当是要慢上几分。 躲在林间的韦迪亚眼见此事似乎无法善了,便一边射箭,一边大步的从刚刚藏觅处走了出来。 不得不说,弓手的箭术确实高明,一边走路一边放箭,才不过十几步路的距离,在他行走的速度不稍减的情况下,便已经一连对男子放了五箭,每一箭都直愣愣的朝着要害而去,在空中不断划出一道道空气撕裂的声响。 男子当然不敢大意,他愣生生的改变了原本的运动轨迹,躲开了其中的两支,随后又用手中的剑左支右绌的格挡了一番,才堪堪将那剩余的三只箭矢从空中拦截下来,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大声叫喊了一句话,从口气上听起来好像是赞美。 但韦迪亚显然管不了这么多,他一边将手中的弓随手丢在地上,一边从怀中掏出一把宝剑,就要贴身上去与白发男子上去厮杀一番。 第六十章 来自科尼的旅行者 白发男子看到神射手竟然主动抛弃了自己手里的弓箭,不由得面色一喜。男子将手中长剑一横,仗着剑身较长的优势,堪堪挡住了韦迪亚韦迪亚猛扑上来的身影。 韦迪亚一击不成,却并未曾气馁,反而是拼了命似的硬往男子身上凑。白发男子这才有些变了脸色,长剑虽然是一寸长一寸强,但现在在林间这种有些窝憋的地形上却并不能很好的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反而因为太长落入了下成,一身的力气没有能使得上的地方。韦迪亚的剑不是朝着男子的面门,就是朝着他的胸腹招呼,男子不敢大意,只得一边格挡住韦迪亚的猛烈攻势,一边朝着身后退去,伺机拉开距离,以谋取反攻的时机。 柯南举着手中的剑,一时竟然也没有能找到能够插手的时机,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二人的龙争虎斗,自己再再心头默默的跟韦迪亚和自己攥上一把汗。能打成这样,韦迪亚自然是一个年轻的剑术大师,但白发男子的剑术同样攻守兼备,虽然步步后退,但也眼见的正在夺回两人之间的主动权。韦迪亚身量小,用的剑短,胜在灵活,但若是失去了主攻的优势,情况估计要不妙。 情急之中,柯南突然眼前一亮,想起了男子刚才所说的两声怪叫。 此人必然不是他领地内的农夫,他们现在虽然有些武力上的冲突,但好在并非有什么你死我活的仇恨,如果能够与之交流…… 柯南努力回忆起自己的幼时所学,双唇之中好歹蹦出个异乡人的词汇来。 “科尼?” 不知道是不是柯南的声音太小,还是男子根本听不懂他的言语,激战中的两人并没有理会柯南,柯南只好又深吸一口气,继而朝着白发男子的方向大声吼道 “你?科尼人?!” 这一声吼叫声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宛如平地中乍起的一生惊雷,打搅了林间万物的生息,甚至紊乱了韦迪亚的剑法。韦迪亚所站的位置距离柯南是最近的,他自然是第一个饱受塔毒的对象。即使是一个全身贯注的去做一件事的人,也没有办法对突入其来的喊叫声无动于衷,韦迪亚几乎是下意识的就用眼角的余光去关照了柯南一眼,而就在这一眼的功夫,他进攻的步伐稍稍慢了半步,如果对面的对手能够把握住这个机会,韦迪亚少说也得中上一剑。 顾不上埋怨柯南,面对男子反击的机会,他只能尽可能的横过身子,用肩膀承受这必中的一次攻击。 沾挂着露水的长剑横挂在韦迪亚的肩膀上,长剑刺穿迷雾,一瞬间,韦迪亚便从那柄剑上闻到了一股战场上的味道——那是一种铁锈味与血腥味混合的产物。 韦迪亚本已经预见了这柄剑的轨迹,他身上精巧的皮甲绝对扛不住一柄战士手中的长剑,铁剑将一举刨开兽皮和他的筋肉,一直磕伤到他的筋骨,如果男子当真在这一剑中用上全力,韦迪亚不介意将自己的肩膀奉上,更凑上去几分来为自己换取下次攻击的时间。 但白发男子却停止了自己手上的活动,在长剑就要劈开皮甲的一瞬间稳稳当当的停滞在了韦迪亚的肩膀上,男子浅蓝色的眼窝中没有韦迪亚眼中的那种疯狂,有的只有一种浓浓的倦怠之气。 他张开嘴巴,缓缓的说出一些话来,韦迪亚总觉得这些话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但却又答不上来其中的含义。只能说,这种语言的发音标准和大普鲁斯语相当一致,但组合起来的意思却又又很大差别,这引起了沟通上的困难。 柯南却毫不犹豫的接过了话头,他说的更慢,而且有几分磕磕巴巴的成分,但通过观察男子脸上的表情,两人应当是交涉上了。 见状,韦迪亚也失去了继续与男子为敌的意图,他当着男子的面将手中的剑缓缓地收回了剑鞘。单单从男子刚收剑那一手来看,男子却不是一直收着三分力跟自己拼命。反正自己也不是人家的对手,况且现在他也算不上敌人,还不如光棍些了事。 男子见韦迪亚收起了凶器,手腕微微一抖,同样也将手中的长剑归了剑鞘。 “科尼人。” 柯南朝着韦迪亚出口解释到。“这个人自称是从利维特来的旅行者,因为走了远道,想跟咱们借匹马。以后有机会了再还给我们。” “那你怎么回的呢?” 柯南耸耸肩膀,说道:“我跟他说马是你的,我做不了主。” 韦迪亚这才接上白发男子的眼神,他最后又转身看了看自己精壮的爱驹,微微的摇了摇头,眼神中有些不舍。 白发男子见状,眼神中顿时生出几分焦灼,随后若有所指似瞧了瞧自己挂在腰间的长剑,但他这一威胁的举动还没做完,他的脸上便泛起了一层极不自然的血色,似乎是在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 韦迪亚顿时大感新奇,他曾经见过毛贼和强盗,他们无一不是些穷凶及恶之辈,即使是被俘虏之后他们的样子都带着奸诈,他从来没见过在掌握过局势之后还脸红的匪徒。 年纪大约在二十岁左右的年轻旅行家显得有些犹豫,从两个孩子的手里抢匹马到底是称不上光彩,即使他们已经有了很好的战斗技巧,但到底还只是两个孩子。 但那两个孩子却没把自己当孩子。他们中擅长武艺的那个伸手安抚了一下自己的战马,随即将缰绳递到了青年手上,他的眼神中虽然有些不舍,但却还是露出一丝微笑 “拿好了!这是你的战利品,总有一天会把它连本带利的赢回来,到时候我们在真刀真枪的干上一场。” 青年听不懂少年的话,但却从他的言语中听出了几分浓浓战意,眼下紧张的局势不容他再跟这几个孩子耽误太久。白发旅行者微微颔首,伸手接过了缰绳。 这次战马没有再像第一次那般反抗,更没有把他跌下马背,只是用头微微蹭了蹭韦迪亚的脸颊,表示它对旧主的不舍。 在稍微掌握过平衡之后,青年试着拉了拉马背上的缰绳,朝着东北的方向疾驰而去。但他很快的又绕了回来,分别朝着韦迪亚和柯南嘱咐了一句,才离开了丛林。 韦迪亚有些不解的挠了挠头,柯南却微微变了脸色。 “他跟你说的话算不上紧要,只是许诺以后一定会报答你,说你未来肯定能成长成为一个伟大的战士。但跟我说的却是要我们注意安全,他的身后会有人在追杀他。” 两个少年在林中对视一眼,脸上露出了几分狼狈的苦笑,在经历此事之后,两人也算是结交了一番。 “果然,我就知道他不会是一个简单的旅人。”韦迪亚朝着青年离去的方向,眼神中带着炽热,像是腾起了一片火焰。“这样也好,我日后若是再找他讨要我的战马,也能更容易一些。” 柯南却愁眉苦脸起来,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青年被人追杀,伏兵却很大概率是在他的封地上乱窜,他有些苦恼的踢了一下身边的一颗大树。 “你那些都是后话了,咱们还是先考虑下怎么过眼前这关吧!你刚丢了马,这周围又有一只来路不明的军队,万一让咱们碰上了,那可怎么办?” “你我往林子里一扎,谁找的到。”韦迪亚却满不在乎的翻了翻白眼,似乎是在嘲笑柯南胆怯。“先去你的庄园躲一躲,然后给我再弄匹马,我去城里找救兵,你也顺便去组织几户民壮,这个事也就过去了。” “你这是不当家!” 柯南有些愤愤的朝着韦迪亚吼了一声,但紧接着又底下了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本人初来乍到,尚未建起来过庄园。只是住在一个地方,然后又周围有三五户人家而已。” 这一番说辞自然不能叫韦迪亚满意,他斜着眼睛看了看柯南,像是在看一个异类。 “那么你的领民都去哪了?如果这个时候有什么外敌又入侵过来,你就带头领着他们逃跑吗?” “领民他们自然是散落在封地四处了。他们本身都是有经验的农民,我没道理去硬管他们去哪里种地,那不是外行指挥内行……我就叫他们在自己农田附近安家了。 至于你说的安全问题,我来的匆忙,加上瓦卢诺城内的镇长又没给我一个兵,一件甲,我即使是组织了抵抗,那又当如何呢。要想建筑起一个坚实的城堡……” “打住!”韦迪亚听到这阵言辞,只觉得一个头有两个大。他自幼就没管过钱,也不知道柴米贵,但只觉得这个人有几分不大爽利。“别管你住的是马圈还是城堡,反正现在我们也没什么地方可去了,你还是带路吧。” 柯南冷哼了一声,但最终还是朝着家的方向走了回去。 一路上两人默契的再没出生,只是紧张的观察了周围的景象,但好在一路上都只是有惊无险,所发出的些许响动都只是来自动物,而并非他们幻想中的伏兵。 穿过林中不远的距离,眼见的出现了一片新垦殖的平整农田,路上也逐渐遇到了三两户人家,只是现在他们的院子里都空空荡荡的,只有很远的地方隐约能看到正在劳作的农夫。 “把他们集中起来?” “集中起来送死,生怕那些大兵找不到人吗。” 无论如何,在看到人烟之后,两人的精神状态顿时好了不少,他们一边拌嘴,一边沿着乡间的小路朝着一座小山丘走了过去。 山丘的上方远远的看上去有一栋独栋的小木房子,不光面积不大,甚至连院子都没有,如果不是占据了一处相当好的位置,能从那个小山坡上俯瞰周围的几栋农舍和田地,这简直称得上寒酸。 走到矮坡下,带路的领主停下了脚步。 “我的马寄养在农夫家里,前面左走的那户人家的院子里面就是。” 跟在后面的骑士有些惊讶的问道:“莫非你就住在这种地方,而且连个马厩都没有?” 柯南阴沉下脸,重重的咳嗽了两声,随后说道“路我带到了,我先回去换件像样的衣服,你是上去坐坐还是直接去牵马,那就请自便吧。”说罢,便自顾自的朝着山坡上的房子急匆匆的走了过去。 尽管时间已经相当紧迫韦迪亚也没有出声阻止柯南貌似浪费时间的行为,所谓收拾衣服明显不过是一个借口罢了,这年头,过兵入过匪,万一那些人顺着村落摸了上来,不杀人也总是要敛财的,在韦迪亚的眼里,柯南就是在怎么落魄,也总归是个领主,总还是得有那么点积蓄的,怎么也得给他点时间藏一藏。 他朝着柯南所描述的方向走了过去,打算先牵两匹马出来。捂着鼻子走进臭气熏天的农家小院,简陋的屋棚建筑中并没有想象中的马厩,只是在院子里站着一只瘦骨嶙峋的草原马,而它身材也才只到韦迪亚的脖颈。他微微的皱了皱眉头,这并不是因为院落中难闻的气味,而是这匹马的样子。 且不说这个柯南真的穷的只剩下一匹马,单单是这饲养的方式,韦迪亚都能挑出一大票的毛病来,这样的马不说上战场,就是一个重装的骑士坐上去,都能给一屁股压死,比起自己之前骑乘的高大骏马,不知道要差到哪里去了。 无论如何,在柯南从屋内急匆匆的“换好衣服”之后,韦迪亚还是牵着马适时的赶到了山脚下。 “你到底会不会养马,怎么能把它弄成这幅样子。”一匹好的战马可谓是一个骑士的第二条命,虽然这马不是韦迪亚的,但当天看到被养成这样的一匹马时,还是没忍住红了眼眶。 面对这种情况,柯南又是露出了一副尴尬的神色,他喃喃的说道: “这匹马也干不了什么活,说起来还是你父亲当时送给我的礼物。养的简陋了些,以后确实是要注意一下。” 第六十一章 独眼伯爵 此时,绿水河河畔,一小队骑士正溯源而上。 人不过七八个,马却有十几匹。它们沿着河畔稍显空旷的河沙地上疾驰,好像从来不知疲倦一般。 骑士们的身上仿佛是一种制式的板甲,从材质到铠甲的色泽、样式都有极高的相似性,很明显是出自同源。 在这支朝着东北的方向赶去的队伍身上,犹如一阵旋风般的裹挟着一种浓浓的血腥味,所到之处的鸟兽无不四散。 但这股血腥味却并非那种百战精锐身上的那种肃杀之气,那是在得过无数次大胜之后磨砺出的锋利的战斗意志,但这支军队给人的感觉却像是一把磨盾了的刀子,整支队伍身上都有着一种叫人说不上来的压抑死气。 为首的骑士并未佩戴头盔,他身材高大,五官都还称的上端正,但搭配在一起就显得过于刻意死板,脸颊上被风吹的发亮,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紫色,叫人联想到那种被冻裂开的石头。 大概是因为他也想要遮盖这种叫人觉得有些不舒服的肤色,骑士蓄着很长的胡须,涵盖了整个下巴外加上半张脸颊,并且最终跟脑后的头发连成了一大片。在这样一片胡须的森林中,他的两个眼睛就像是开在山上的两处山洞,但这两座山洞的其中一处,却是被堵死了,眼部痊愈后的伤口凝结成一团扭曲的肉球,微微的凹陷在眼眶的下面。 而他完好的另外一只眼睛,正死死的盯着面前的森林,似乎是想要从中找到什么猎物的痕迹。 “伯爵大人!前面的林地里有马的缰绳,像是有人用割断之后留在这里的。”在他的身旁,一位眼尖的年轻骑士有些兴奋的汇报道。整个队伍的气势也随之一振,从中变出了几多生气来。 独眼的伯爵一只手抓住缰绳,稳稳当当的将马速慢慢停下来,另一只手攥住了挂在脖子上的一只铁片,在整只骑兵队伍中,只有他依旧面色如常。 “去两人上去看看,其余人原地修整片刻,再换一次马。” 伯爵的话宛如一片没化开的坚冰刺进了众人的心里,他们颤颤巍巍的从马背上爬了下来,顾不上将马系在什么地方,只是将缰绳放在了地上。然而,那些刚刚载过骑士的马匹也没有什么活动的兴致,骑士才刚从马背上爬下来,便也纷纷跪倒在了地上,不要说乱跑,就连走两步到河畔喝几口水都乏力气。 眼尖的骑士朝着队伍中的一个伙伴使了一下眼色,两人便从马背上爬下来走进了树林。树丛中地形过于复杂,两人骑马反而走不成道来,远不如地下走着方便。 他们将那段从林间看到的缰绳从树上解了下来,眼尖的骑士稍一打量,便点了点头,而另一位骑士则是小心翼翼的将绳子中的一段截了下来,仔细打量一番之后,丢进嘴里咀嚼了两下,随即吐在地上,大声的宣布道 “不错,这肯定是栓过战马的缰绳!而且是就在最近刚用过的。” 嘴里咀嚼缰绳的骑士正要回到河畔的营地,详细的跟伯爵汇报一下这绳子的纹理和编织方法,但他还走了没几步,便听得眼尖的骑士又一声尖叫。 “铁头的箭!这边还有刚打斗过的痕迹。” 伯爵本盘腿坐在一片草地上养神,听到这句话之后便立刻从地上站了起来。 “只有铁头的吗?没有别的,比如那种草原人的骨头箭矢?” 闻声,两个骑士又在林间一番好找,但很快他们便又直起身子,朝着营地的方向大幅度的摇了摇头。 伯爵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就连下巴上的胡子都深深的蜷缩起来 “我们一路走过来,并没有发现有过什么大普鲁斯人的武装,这匹马十有八九便是殿下骑走的,从再坏一点的角度考虑,那些箭头没准就是草原人留下的手笔。所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里虽然宽敞,但眼前适合战马疾驰的路却不是很多,我们现在就追过去!” 他三两步走到河边,顾不得河水浑浊一片,便俯下身子痛饮了一番,顺便还将自己的带着厚厚尘土的胡须清洗了一番,露出了它有些花白的本色。随即便一如恢复了所有精力一般,找到了另外一匹马,当即爬了上去。 周围的几个骑士有些羞愧的低下了脑袋,继而又强行打起精神来,咬紧了牙关从地上爬了起来,尽量跟上这位老伯爵的步伐。 刚进入林中的两个骑士一人手中揣着两个断掉的缰绳,而另一人的手中攥着几根断开的箭身,一口气跑回到了河边的营地,献宝似的朝着已经上马的伯爵塞了过去。 两人面露喜色,虽然此时是正打着仗,想要封赏是不可能,但只要能跟这位利维特王国的活传奇混个脸熟,便也不虚此行。 老传奇伸出一只长着厚厚体毛的手掌,接过缰绳和箭身,稍微一打量,便将它们丢在了地上,眉头稍一舒展,问道:“你们可曾看到了有马匹行驶过的痕迹?足迹是往何处去了?” 两位骑士面面相视了一番,脸色通红,朝着面前的大胡子稍一拱手,便头也不回的又跑回了树林中。 这两位骑士便也是一行人中最年轻的,平日里这些骑士们便也没少开他们的玩笑,此时见两人狼狈的样子,便也是又发出了一阵粗狂的笑声。 嬉笑中,刚刚伯爵随手丢下的缰绳和箭身自然是被几位骑士忘得一干二净,再也没有人追问了下去,只有在伯爵的独眼中默默的闪了几道寒光。 先下,这些人也就是觉得,他们的王储殿下已经跟草原人交上了手,靠着仇恨才涨起来一番士气,即使是瞒着,也必须瞒过去。 伯爵坐在马背上,挪动下身形,又直了直身子。他朝着身后望去,身后的数得过来的几个骑士,较之本次一开始聚拢起来的残兵,却是又少了几分。一念至此,独眼伯爵骑士的身影,仿佛便是更加凄凉几分。 十几岁起兵,与草原人作战了数十载,自然是各有胜负,但赢也罢,输也罢,无非便是一波又一波的人员伤亡,儿子披上父亲的盔甲,弟弟扛起兄长的长枪,草原人来去如风,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大敌,实现王国真正的昌盛和平,是他一生的目标,但他恐怕是见不到了。 自从先王去世之后,在与草原人“亚锡”部落的战争中,利维特王国便是输多赢少,在最近的一场战争中,更是又丢了一次国都,被草原人烧毁了行帐,就连王子都被虏了过去,眼见的不知下落。他此行便是要从草原人的手中追回流落的王子,在更偏北的斯塔卢登堡再造中枢。 “马蹄的足迹是朝着北方去的!” “东北的位置!不是正北!” 两个青年骑士跌跌撞撞的从林中跑了回来,口中高声喊道自己的搜索出的结果。此时一种骑士们早已经翻身上马,手中握紧了自己的武器,为首的伯爵带上了先前系在马背上的头盔。 他们此行早已经跟草原人不知道打了多少次遭遇战,此时虽然身心俱疲,却也不乏再战一次的勇气。 更何况,他们心中也是知晓,这次漫长远征也终归是有了结束的一天,朝着东北的方向行军,即便是路上再凶险不过,那却也是回家的路途。 更有甚者心中明朗,伯爵此时着急回国,未必不是为自己的家族和此次一并远征的几位骑士做个打算。 两位先去林中骑士显然还没有熟练的掌握贵族之间那些未成文的约定,此时他们急匆匆的爬上战马,手忙脚乱的将自己包裹起来,满脑子想的竟是些建功立业的大事。 而几位已经当上男爵的骑士心中暗自揣摩,这一路走来又是死了不少人,其中还有几个男爵,据他们所知,其中一位男爵恰巧又没有儿子,只有一个长到十三四岁的女儿,不知道会是眼睛亮的骑士,还是嘴巴灵的那个骑士能顺理成章的当上好运先生。 马蹄声再度响起,一众骑士也再度继续北上,夕阳斜照,落入林中,拉出长长的影子。此时天时正夏季,日沉入西南,骑士们背对着阳光,倒像是在追赶着自己的影子前行,虽然依旧是林间、河畔、几人十几匹马,但天气却又爽朗几分,加上眼前视线一片清楚,骑士们前进的方向像也是有了几多光亮,就连马蹄扬起的声音都显得动听了几分。 南海上,一片微风扎起,一个年轻人扶栏远槛,夕阳洒落在他的肩膀上,似的他的线条多了几分柔和,少了几分武莽,却多了些许文雅。一个水手忍不住三两步凑上前去,想去看看究竟是怎么样一番风景,引得这位骑士大人如此专心致志的看上半个多下午。 似乎,自己从中午擦洗甲板那会儿,这位大人就已经站在那里了吧? “大人?” 眼前的骑士却如同没听到水手的呼喊一般,依旧呆愣愣的扶住商船的边缘,一动也没动。 水手的挠了挠头,心中更是惊奇和钦佩。真不愧是高贵的血统,看个海都能这么细致,有耐性。他倒是也没想过是奥兰多性情横傲,懒得理他,在船上的十几天日子过去,大家的心里俱是清楚,这个骑士虽然出身高贵,却全然不同于他们之前见过的那些落魄子弟,屁大点的爵位,三五个农夫家的土地主,鼻子却翘得比天高。这位却是个好心人,跟谁聊天都是一副细声细语的样子,平时事情也都自己收拾,完全没有那种意气致使的感觉。 当然,奥兰多能在船上有这个地位,主要是因为奥兰多虽然只是声称自己是一个小家族的骑士,但每每经过港口时,只要他亮出自己的旗帜来,却能扎扎实实的给船只免去一大把的税务,这确实是之前那些勋贵们所没有的本事。就连船老大威尔都对这位自谦的贵族另眼相待,他们这些当水手的自然是愈发的恭敬起来。 水手耐不住心中的好奇,悄悄的爬上另一侧的船舷,悄悄瞄了瞄这位的所作所为,但却只见到奥兰多紧紧的闭着自己的眼睛,面色潮红,不像是再观赏景色,倒像是……在船舷上倚靠着睡着了过去。 海风吹拂在水手的脸上,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咸腥味,但此刻去突然叫他觉得味道有些不同来。 此时风凉,且又来的十分急切,若是叫奥兰多骑士吹到了伤寒,水手只觉得脸上被海风吹刮的火辣辣的一阵痛,连忙走上去,慢慢的扶住了奥兰多。 “大人?!” “啊?你怎么过来了?这船还晃不晃了,你可要小心,别摔了跟头。” 水手不由得一阵汗颜,感情这位是走路的时候因为船只遇到风暴有些颠簸,便趴在了这里,一直等到现在也没敢动弹。 “您既然是不习惯风浪,找个人扶您回去便是了,又何必如此。” 在确定船只确实变得平稳起来之后,奥兰多站稳在了船上,一连跺了几次脚,随即才回答道:“我见你们都有事情做,我打扰了岂不是坏事,就想着在这趴一会,只是没想到会睡着在这里。” 说道这里,奥兰多却又环绕了一圈船上的人,压低了声音说道:“我睡在甲板上这件事,最好别跟别人提起,特别是我们的船长。” 真当水手准备点点头应下来此事的时候,一双大手突然重重的落在了两人肩膀上。 “哦?什么事情,还要瞒着我?莫非是你这只旱鸭子在船上被刚才的风暴吓得尿了裤子?” 奥兰多的耳边传来震耳欲聋的聒噪声,而声源正是船长威尔,此时他正赤裸着肩膀,像是刚喝了两杯酒,他颇为理解的看了看奥兰多,继续说道:“你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你们贵族嘛,要的是个面子,我给你这个面子,不把你尿裤子这事儿说出去便是了。” 奥兰多刚刚想要出口解释,却发现商船的甲板上已经投来了数双同情的颜色,扎的他一阵头皮发麻,不知所措。 第六十二章 丧礼之后 阿巴斯奇亚本就是整个大普鲁斯最繁华的城镇,帝国建立之后,新帝定都阿巴斯奇亚之后便是特为尤甚。 正当此时,一辆华贵的八驾马车正沿着整洁的石头大道上缓缓前行,引得一众市民围堵在街道的两旁,纷纷探视。但他们却又不可能离得太近,因为早有一种骑士和士兵将街道肃清的平平整整,与民众隔开了一道庄严的“人墙”。 马车的中央部分早有一批乐手,他们吹唱着十几年前编奏的曲子《勇敢的帝国·伟大的皇帝》,曲调激昂澎湃,却又不失端庄肃穆,每每遇到重大场合的时候,便会在街道上有所展示。 “我们的陛下享有四海。” 除去几十个色彩各异的骑士们骑马护卫两端之外,其余的士兵皆为一身红色的制服,配上半身的铁甲,他们神色正穆的走在街道上,像是在履行一份神圣使命。 “万民仰仗他的荣光。” 马车的后半程,一群衣着华丽之人正在后面列着相对整齐的队伍跟随者。其中,一群身着铁盔、披各色斗篷的贵族功勋站在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后,而另一群身着丝绸衣料的官员,则是在一位两鬓斑白的老者带领下,占据右侧的道路走了下去。 “农民,公爵,还有大主教。” 为首少年虽然跟老者同为领路人,却要先他半个身位而行。 “我们的皇帝具有萨丁的见识,” “我们的皇帝享有世俗的威严。” 根据先帝的生前所立下的遗嘱,眼前的华丽场景自然并非他生前所愿,但这其中的礼仪规范,却是一众服侍他生前的教士们商议举办的。 “他用萨丁的智慧来为帝国预卜未来,” “他用世俗的利剑来为子民保卫家园。” 诺丁陛下的遗体将在阿巴斯奇亚城内巡视一圈,并且最终葬在皇宫的修道院中,供今以后的皇帝敬仰。 “我们敬仰您,我们的陛下!” “我们需要您,我们的陛下!” “勇敢的帝国,伟大的皇帝,蒙全大普鲁斯人民的爱戴,” 原本在诺丁治下犯过法的罪犯(单指代贵族)全部被释放,他们将作为一个修道士度过自己的余生。 “您会加冕为皇,您必加冕为皇。” 这本是一首激情澎湃的歌曲,但在此时演奏,声音中未免就多了几分悲怆。 少年身穿一席丝绸白衣,身上没有纹刻任何有关他们家族的纹章,但单从列队的排序来看,便能发觉此人贵不可言。 此时天色已经到了傍晚,一帮人也已经走向了归程,经过一天这样的折腾,即使是骑士团里最棒的小伙子,精神也未免有些萎靡。但此刻,男孩的眼睛依旧充满了神彩。 这是他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离开那曲折蜿蜒的皇宫,来到首都观赏。街边的店铺摊子,再到市井小民,眼前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新鲜的。 虽然来的时机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游玩时刻,但这依旧掩盖不了他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 “我们的国土到处都是这般富饶吗?” 来往的骑士成员掩盖住了男孩张嘴说话的面孔,市民大众们只当自己面前的男孩依旧虔诚。 “陛下既富有四海,那么四海虽然不尽如首都这般,却也是不错。” 老人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压低了声音回复他眼前这位尊贵不可言的少年。在先前的一番奏对中,他还可以用宫相的身份压这位少年一头,但现在,两人之间的地位却是直接调转了一圈。 不错,此刻这位白衣白衫的少年,正是大普鲁斯新登基的陛下,佩里斯一世。 只不过他目前还没登基,又只是在参加自己父亲的丧礼,并没有穿戴皇帝的装饰,只是一席白衣。这便是阿巴斯奇亚曾经的习俗了,这本就是一个重视尊卑上下的王国,无论是出于什么情况下,在一个场合下都永远也不会出现两个国王。 这相比之下,北地、莱茵以及塞普鲁斯倒是显得开明几分。当然,北地的国王是选举的,一般不存在前者和后者共同执政的局面,塞普鲁斯的国王一般都不知道谁会接自己的位子,而莱茵的国王、他们的父子关系一般都不是太好,王太子通常会拒绝参加老国王的丧礼。 收到外面新鲜事物的影响,而振奋精神当然只是这位皇储殿下对自己的一份心里暗示,此刻,他心中真正的想法要更加直接一点。 “首相,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当上了皇帝,但我还没有学会怎么当皇帝。我该怎么办。” 田森不动声色的掏出一枚手绢,擦过了眼角的泪水,眼见的道路两旁的观众已经逐渐散去,送葬的车队又走回了皇宫,就连身后的队伍都清减了不少,于是便开口说道。 “陛下,您只需要记住,您要比先皇干的更好,那便是可以了。” 佩里斯一世揉了揉眼睛,又看向这个至少还要主力辅佐自己数年的老人,还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您说我要比父亲干的更好?我当然想要这么做,可我问的是如何做一个皇帝。” 田森一时之间没有离开回复新皇帝的问题,只是将自己的目光投向远山,那是皇帝陛下的寝宫,一片群山之上,与太阳升起来的位置暗合,但此时正值日落时分,因而也是哪里最先失了光彩,夕阳的光芒通过大地的反射,映照在那片天空上,凝聚成一股诡异的蓝色。 这本是寻常景象,可田森却从中得出一丝不平常的味道。 皇宫的城门依然到了眼前,他没有向往常一样直入大殿,而是稍微一躬身,带着一种官僚便徐徐离去,只留下一句不清不淡的话语,还在佩里斯的耳边回响。 “一天了,我年龄有些大了,体力总跟不上,陛下,您还是早点休息吧。” 一阵寒风从山坡上乍起,佩里斯总觉得自己脊背上一阵冰寒,而后又想是想通了什么一般,额头上急匆匆的冒起来冷汗,但觉得自己的背上,几个公爵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有种如芒在刺之感。 田森大人可是个国王出身啊,就算是他自己辞去了,海德堡家族之下,依旧还有两个公爵爵位,三个伯爵爵位。 一位身披浅蓝色盔甲的骑士三两步赶到佩里斯的身旁,引得周围一圈的贵族修士们纷纷皱起了眉头。他这种做法未免有些不和规矩。 但骑士却丝毫不避讳他人的眼光,只管自顾自的扑倒在了佩里斯的面前,而且直接呈上了双膝跪地的大礼。 “吾皇万岁!整个大普鲁斯最尊贵的陛下,请您尽管下命令吧,从今天开始,彩虹骑士团的剑便是牢牢的握在您的手里了。” 站在一旁的骑士兄弟们骑在马上,有些不知所措,大团长的行为确实出格,但一来他有长期的威望压制着众人,而来现在场上的不只有骑士团的兄弟和陛下,更有贵族和教士们,而这正是一致对外的时刻,现在反对大团长,似乎不太理智。 蓝色盔甲的骑士一般这么说着,一边递上了自己手上象征着大团长的宝剑,他显然未收到外界有那么一丝一毫的变化,从他毫不犹豫的动作来看,他肯定是为了这天准备了许久。 周围一旁的贵族和修士们纷纷变了脸色。就往常而言,皇帝的身份虽然贵不可言,但彩虹骑士团却是一直作为贵族领主继承人的武装力量侍卫左右的,更多的时候只是对皇帝提供一定的威仪而存在的,在诺丁当年最初建立此骑士团的时候,未尝不是将其当做质子团而是用的,因而真正忠于皇室的武装只有一只护卫军而已,除此之外的正规军只能依靠他们这些各地的贵族。 而现在,剑鞘上镶嵌着七色宝石的骑士团宝剑已经递到了皇帝的眼前。随着彩虹骑士团的逐年发展,现在的彩虹骑士团仅仅是服役人数就有五百人之巨,很多家族都将将自己的儿子想方设法的送到营中锻炼一份,以助于更好的成就一个领主,并且在骑士团里面跟其他的领主们搞好关系。 随着这只武力尽数掌握在皇帝手中,这代表的就不仅仅是武力了,还涉及到很大的一股政治力量,而这股力量,即使是在场的一种大贵族也承担不起其中的损失。 如果诺丁皇帝再世,他必然不会接过这只剑鞘。 佩里斯望着这只象征帝国最高军力的权杖,只觉得有些迷糊了眼睛,就在他犹豫不决的当口上,几个公爵出了声 “陛下,万万不可啊!” “团长大人,你这可是失了体面。” “奸臣你这是要弄权亡国吗?!” 伴随着这些声音不断的灌入佩里斯的耳中,这使得他最终坚定了自己的看法。 他有些吃力的举起了这柄七彩的宝剑,并将其举过了头顶。 “骑士团团长,斯沃德大骑士阁下,我,以帝国的名义,不,以全大普鲁斯唯一皇帝的名义,接受你的效忠。” 周围几个公爵和修士无不变了脸色。刚刚离开皇宫门口不远的田森隐约的听到了皇宫门口处正在发生的闹剧,不经意似的叹了一口。 首相身旁的一个锦衣官员凑了上去,颇为谄媚似的问道 “首相大人何故叹气呀,可是有心事?” 田森没有说话,只是横了这个面带谄媚的人一眼,随后便快步走开了皇城门处的那片是非之地。 锦衣官员也已经年过三十,这在大普鲁斯已经算是过了中年,虽然是在面对帝国的首相,可也很久没有受到过这般,无视,他怀抱着些许的不满,怒气冲冲的站在一旁,等几个想好的同僚为他出口恶气。 但他们都许久没有动静,大家好像是僵住了一般,只有田森首相一个人直冲冲的走了回去,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背影。 “帝国万岁!佩里斯陛下万岁!” “帝国万岁!佩里斯陛下万岁!” 尽管贵族和教士们已经表示了不满,但斯沃德依旧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在佩里斯接过宝剑后,他戴着头盔的脸上立即挤出了一副庄严肃穆的表情,好像他做的事情并非谄媚,而是在履行一种天经地义的使命。 他俯下身子一声长啸,声音中还带着些许的颤音,这一声实在是感人肺腑,引得周围不少骑士团的弟兄们都跟着他再次喊出了声。 当然,先承受不住的大都是斯沃德本人的亲信,他们都是机具感性化的人物,斯沃德无论说什么话,他们总是第一个受感动的。 骑士们纷纷下马,围在小皇帝的身旁,争相着去吻他的手背,吻到的手背的人兴奋的躲到一旁,眉毛飞起,感到的几乎要跳起来,没吻到的骑士则是一脸的哭丧相,好像是错过了自己婚礼的新郎官般的沮丧。 贵族们躲在马车的较远处,胆战心惊的看着这幅乱象,他们今天虽然表面上都还穿着盔甲,但真正精通武艺的人,却早就没了几个。锻炼出一批精通武艺的人可能需要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战乱,但毁掉他们甚至都用不了三年的彻底和平。 只要三年的时间,一位武艺精湛的骑士,躺在庄园的木头床上,身边围上两三个折磨人的小妖精,仓库里面再准备上几十桶好酒,他一准完蛋。 而现在站在一起抱团取暖的贵族老爷们显然属于完蛋的那一匹人。 十几年的时间,处于部落时期的战争酋长,或者是已经老到不再适合用剑厮杀,或是已经干脆归西,领地交给了没见过血的儿孙辈打理,而这些人的懦弱程度,甚至还要更甚于前者。 可以说,如果现在的小皇帝愿意一声令下,这些帝国的蛀虫们肯定就要伏尸当场,虽然会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收获的却是真正的皇权,在不用跟诺丁一样,当一辈子的好好皇帝。 斯沃德的吻过皇帝的手之后,缓缓的抬起头来,眼中似乎藏着一只毒蝎一般。 第六十三章 黄金主教 空气中的氛围浓稠的想是要凝结一般。 骑士们围绕着皇帝陛下,一众贵族们守着先皇的灵柩,双方都站成了一片,唯有几个教士被夹在中间,有些茫然的样子。 教士现在虽然在地方上已经有了相当的身份,但是在帝国的中枢,在皇帝和真正的大公侯们的面前,他们还缺乏事实上的话语权。他们在双方都有代理人,但是自己却不能结成一股真正的政治力量。 小皇帝站在一个小小的土堆上面,方才被骑士们簇拥上去。刚才的欢呼万岁声,是他自从懂事以来,便一直所期待的声响,但真当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他却有些犹豫不决起来。 “陛下……” 望着小皇帝阴晴不定的面孔,斯沃德忍不住开口询问道。 贵族们现在都没有带侍从,的确是除掉他们的最好时机,但除掉他们之后的代价,却不是现在的佩里斯一世所愿意承担的。 现在的皇帝、贵族共治天下,乃是他父亲诺丁所制定的一项人尽皆知的规则。这项规则一度成为了国家的定海神针,如果没有这样一条,也许今天的帝国就只是一个简单的设想,而不是像今天这样,事实般的存在。 坦言、诚然。现在,帝国的皇位已经不再受到很大的威胁,不在是像诺丁时期的摇摇可危,但却仍然称不上皇帝一家独大。那些残留在政府中渗透的毒瘤,真正的站在诺丁面前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除掉他们却并不能代表除掉了祸害。 想到这里,佩里斯试探了一番斯沃德的眼神,后者的眼中充满了狂热和急切,而前者的眼中则是一种苦涩和无奈。 斯沃德的心中顿时了然,他的脸上蒙上一层灰败的神色,有些无精打采的走上了返回皇宫的道路,一众骑士也跟随在了他的身后,他们拉着马车,簇拥这新君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只留下一群公爵们依旧列阵于之前的位置,他们猛地喘上几口气,以缓解刚刚过度紧张所带来的压迫感。 “新君依旧是如同先帝一般的仁慈之主吗?”望着新君离去的背影,一位面皮已经开始卷起皱纹的中年公爵不禁开口问道。 而一位年龄更大的老公爵,则是阴沉下脸来,他没有说话,只是急匆匆的朝着首都的方向赶了回去。 好好的一出丧礼变成了闹剧,这叫原本策划了这场丧礼的教士们丢尽了面子,他们明白了,所谓的“教士”官相也不过就是一层面皮而已,真真到了利益分配的紧要关头,所谓的“萨丁的仆人”的身份并不能真正的保住他们的周全。现在,是到了他们必须站队的时候。 站在路中央思量再三之后,一位身着橙色长袍的中年修士,最终还是一咬牙,一边朝着皇宫的方向赶了过去,一边在嘴上说道。 “先帝的尸骨还未经下葬,我们怎可抛下不管。” 几个修士们听到这番解释之后,脸上顿时露出了几分轻松的神色,随后便跟上了那位橙袍修士的步伐,朝着皇帝的背后赶了过去。 马车的前方,本该继续保持严肃和安静的彩虹骑士团团长大人,和未来将要君临天下的小皇帝,此时已经抛弃了那些拘役的流程,径直在先帝的尸首面前,谈论起当今的政治阴谋来。 “陛下,简直找不到更好的时机了。别看那群‘大老爷’们一个个的是一副披着甲胄佩戴宝剑的样子,但其实真的就只是一帮样子货而已,只要您一声令下,整个阿巴斯奇亚王国的旧日国土,就全部归属您的真正掌控之中了。” 佩里斯听过斯沃德的一番话之后,先是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眼中不乏少年的遗憾,犹豫再三之后,他开口回答道:“大团长阁下。。。我相信您和您的骑士团都是全大普鲁斯最好的骑士,我也从未怀疑过你们的忠诚。但是,就凭你们的力量,能跟整个帝国的贵族们抗衡吗? 仅仅十几年的时间,那些贵族们已经都连成了一片。你知道吗,康斯纳德伯爵的侄子是李察公爵的外甥女的丈夫……而他们还未出世的儿子已经跟我们的首相大人接上了一门亲事。还有你的家族,马耳他家族。我相信马耳他公爵对于帝国自然是中心耿耿,可他的弟弟,也就是你的叔叔,塔克马耳他伯爵恰巧是刚上任的拿汀公爵的丈人。 而拿汀公爵,人就刚站在那里。 你真的能动手吗?我真的能下令动手吗? 所谓至高无上的皇权,不过是跟贵族相互妥协之后才有的产物。皇帝是至高无上的裁决者,而绝非是一个扩张版本的国王。 你能明白吗?” 斯沃德心中亮的有如开了窗的天台,但此时,他却依旧将脸上描绘出一片惶恐 “陛下圣明,是我逾越了。” 但他的心中却暗自揣度到,如果你真的是想要当一个无为而治的皇帝,你便是绝对不会接下那炳宝剑。 世俗之剑,所维护的便是世俗的权利。 如若是佩里斯当真是要做个无为而治的皇帝,接下那炳宝剑便绝对是个天大的错误。那只会引起贵族们的警觉,进而激荡整个帝国内部的格局,彼时,此刻的太平格局便悉数化为乌有。 此刻,他的心中一片清明,至少骑士团长已经自认为完全读懂了王储的心声。 “不过是觉得自己手里的牌不够打罢了,就着几分修养,比起他父亲那个老狐狸来说,还真是太嫩不过了。一个爱打猎的皇帝,一个好大喜功之人,如何能如同先帝那般,谨慎无为?” 小皇帝此刻却是浑然不觉,他认为,自己放走了那些贵族王公们,便而已正是他克己奉公的一种表现了。所谓顾全大局,也不过如此。 也正当此刻,橙袍修士一路小跑着走了上来,他的脸上挂着一贯的严肃贞洁,像极了一个落在世间的仙人,但此刻却是迈着几分谄媚的步伐走了过来。 “陛下……” 原本还在密谋的两人顿时停止了他们的交谈,一同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这位阿巴斯奇亚的主教阁下。随着城市的逐渐发展,很多全新的力量正在崛起,比如市民的小政府,商人的行业工会,再有就这这种扎根于城市的诸多大主教们,而眼前的这位,便是大主教中最富得流油、而又最懂得钻营的帝都大主教。 阿巴斯奇亚现在的常住人口已然超过五万,而这些人里面至少有四万五千人是虔诚的萨丁教徒,这教徒们每个礼拜都会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拿去赡养城市中研读教义和为民祈祷的教士们,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传教的神甫想要拜托一个教徒帮自己办点事,他们也多半不会拒绝。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身着一席橙色长袍的哥德大主教,也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具有四万众领民的地方贵族。 虽然教士们较之贵族天生有所不足,不能自己从事生产经营,有没有一支独立的私人武装,但却自有身为“神的仆人”的一番体面所在,长此以往…… “主教大人,您赶过来,是有什么丧礼上的事情需要吩咐吗?” 讲话的人是佩里斯陛下,他开口,便是充分证明的二人之间的主仆关系。 哥德主教却又不急着开口,他先是在地上站定,然后拖下自己连着长袍的兜帽,在露出自己光秃秃的头顶部分之后,才继续阐述他刚刚想要说的话。 佩里斯只是站在一旁,看这套教士们自己折腾出的礼仪,大感新鲜,只觉得津津有味。 “伟大的皇帝陛下,先帝的事由自有您高贵的宫廷主教掌管,萨丁教会我们团结,萨丁教会我们这些愚昧的阿巴斯奇亚人分工合作,叫我们提升彼此的效率,分内之事互不打扰,这样农夫得以生产,骑士得以有时间练习武艺,学士有时间研究知识,万民各司其职,方才有了如今繁盛的生活。” “先帝的丧礼上,主教不跟新君讨论一下丧礼的仪式规格,却是剑锋插针的要跟陛下讲讲神学?你可知道,唯有陛下才是萨丁在帝国唯一的代言人!” 斯沃德忍不住将这个满口神学的教士训斥了一二,当即便将面孔转向佩里斯,以表示自己的忠诚。只要他一声令下,这位哥德主教便很快会消失在皇帝的面前,等待着他的,必然是君前失态的责罚。 但佩里斯却对其中的话若有所思,他在一旁微微的点了点头,颇有帝王威仪的开口垂询道:“听主教大人的意思,萨丁之神却像是说我们阿巴斯奇亚家的皇帝有些多管闲事了。” 跟在歌德主教身后的一众主教追了上来,却刚刚听到皇帝的这番回复,顿时脸色一片灰败起来。一般的领主、商人收拾不了他们,不代表这位皇帝陛下收拾不了他们,在目前的帝国规格中,唯有皇帝才是真正的“神选之人”,他们的家族有大功劳,是一条“正在崛起的英雄血脉”。只消得死后,便是能在“花园”拥有一席之地的活圣人。 他们这些所谓的“大”主教,在最虔诚的信徒眼中,也不过是一些,偶然间能听到萨丁话语的幸运儿,不光是世俗上的权力,即使是在宗教中的地位,也没有能跟皇帝相抗衡的资本。 比起那些贵族来,他们才是真的肥羊。 但也就是这些主教中,唯有一开始说话的歌德,依旧保持着一开始的那番体面,不急不慢的朝着小皇帝又赔过一礼,才拱了拱手,继续补充道: “我帝国的一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普鲁斯人民,自然是应当受到陛下的节制,在这一点上,陛下在我眼中的地位自然是仅次于萨丁的高贵,甚至在某种层面上,我认为大部分的信徒们,应当先向您效忠,其次再像萨丁效忠,这才是作为一个国人的本分。” 如果说,刚刚那一众教士,想要劝他知道指导什么叫天高地厚,现在他们便只想骂他数典忘祖。 真是好一番奉承。帝国的建立本就跟宗教的问题脱不开干系,甚至包括其最早的同一语言、以至于现在使用的文字,都是教士们发明的。说句有些大不韪的话,如果没有萨丁教,便也绝对不会有浩浩汤汤的红狮远征。 在传统的部落时期,教士们其实还是能直接掌握一部分世俗上的权力的,就像是现在一些偏远的小小村落,一些小众的神翁中,教士凛然是当地的统治者扮相。 因此,无论在这片土地上的做统治者,都要给这些宗教人员几分薄面的,不然,仅从舆论上发起攻势,就够他们吃一壶的。 只是在四大王国建立的时候,那些国王们便不约而同的伸手清理了宗教的势力,将他们赶出了决策中心,去而代之以一批宫廷贵族和平米的书记官。如果不是如今的帝国第一任首相本身就是个教士,在帝国设立的时候出于原因种种,还是保留了教士们在地方的一些特权。帝国现在可能便根本就没有了大主教这种职务。 眼下,这位来自阿巴斯奇亚的主教,似乎正在放弃那些先辈用毕生的忠诚,精心的谋划和莫大运气,才换来的特权。 万幸的是,这些修士还没来得及君前失仪,哥德主教便又开了腔,他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些许尘土,进而用唱赞歌般的声音继续说了下去。 “我们的陛下,其实您难道还没发觉?在您的帝国之中,您直接掌握所谓的宗教权利根本没有意义,甚至可以说,您皇冠的神圣之处其实并不来自萨丁的赠与,您是人们的皇帝,因而才会伟大。” “您拥有宗教,就像是在太阳的旁边又燃上了一根蜡烛一般,对于您的光亮根本毫无意义,但萨丁的光芒,对于指引那些无助小民,却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使命。因此,我要向您申请,我们的宗教应当具有自理的权利,这样,您不再需要以皇室的名义再向萨丁献出自己的财富,相反,我们还可以像是商人和贵族一般跟您纳税。” 第六十四章 异端邪说 佩里斯依旧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斯沃德却知道,他肯定是心动了,不然,以这位的自负,自当是将这位有些冒犯的教士逐出皇宫,而不是任由他冠冕堂皇的将这些肮脏龌龊的交易。 但不得不说,这位教士真的就天生就有一张像是个神父的脸,如果换做是自己,也愿意在手头宽裕的时候,将身上的零钱塞给他,好为自己和家族祈福。 新君不可能不心动。修道士们虽然不能直接征税,收入目前还算不得很高,但奈何那地方就是个只进不出的坑洞,十几年的财富积累,已经在事实上圈了一大堆亮晶晶的帝国金币,而那些东西正是一个掌管世俗之剑的“明君”所必须的东西。 如果能够在不已皇室命运征战争税的情况下,直接赢得一两次对外战争的胜利,那想必是极好的。 但他没有办法在现在做出选择。 “今天是我父亲的丧礼,我必须做我作为皇子的本分,主教。萨丁肯定会谅解我的行为的。” 好一番揣度之后,佩里斯用手捋直了自己白色长袍上的褶皱,随即沉下脸去,努力做出一副叫人看不出喜怒的样子。 见状,歌德也没有多言,只是跟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斯沃德悄悄的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即便带着一众教士离去了,只有宫廷主教在闪烁了几次眼神只有,最终选择留了下来。 歌德在离开前,从主教面前走过时,有意似的停顿了片刻。 “等着吧,好朋友,我们修士的时代就要到来了。” 霍普曼听过此话后,脸上随即露出了几分好似欣慰的笑容,但只待歌德走后不久,便有换上了一层忧仇的神色。 他缓缓转过身,望向歌德离去的背影,橙色的长袍在蓝灰色的天空下显得尤为瞩目,一众修士贵族仿佛都成为了此人的陪衬,他的脚步在不像一开始那般谨慎谄媚,取而代之的却是一众自信豪迈的步伐,就像是一位打了胜仗的骑士一般。 “又一个有趣的人,很久没见过这般人物了。” “……陛下?” “修士,你似乎有些难言之隐。放心说便是了。” “歌德修士,是我的挚友,我们一起长大,也正因此。有些话是我不得不说的。陛下,他是个虎狼之辈,满嘴忠诚,但其实却包藏祸心。” “您是不是太多虑了,尽管放心,修士,只要我们不动,帝国的中心便不动,帝国的中心不动,任何野心家,都不过是些跳梁小丑罢了。” 曾经的宫廷修士,如今的宫廷大主教霍普曼猛地抬起头来,刚才在跟他对话的,却不是当今的陛下,而是躺在棺材里的那位,当年的诺丁陛下年不过二十,但却已经成为了一名老练成熟的统治者,况且又以宽厚着称,当年的宫廷官员,无不以能服侍此等人物为荣。 而今十年过去,帝国再次到了风云飘摇之际,曾经的贤士、大将们却已经不见得踪影,只留下一片狼藉的余烬,和一群不安分的野心家。 他们又能将帝国带向何方呢? “陛下,我愿您的旗帜永不落,也愿您的刀剑上,不要沾染太多无辜人的鲜血吧。” 霍普曼暗自担忧着帝国未来的走向,但身体却依旧只是尽了自己的本分,他带领着队伍将皇帝的陵墓送到一处山坡上的教堂中,并且最终给诺丁陛下一个平稳的归宿。在哪里,没有大普鲁斯的民众,没有贵族和大臣,更没有那些骑士团的年轻骑士,和无论怎么数也数不清的野心家。 山坡上有一棵树,乃是皇宫初次建成的时候,陛下手植的一棵良种,也是在“灰面”修士去世之后,诺丁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之一。据他观察,诺丁陛下很可能具有跟这棵树“交流”的能力。在第一任宫相去世前后,诺丁陛下总是赶走所有的仆从,一个人对着树喃喃自语很久。 当年,在最初知晓此事的时候,霍普曼在心中还暗自着急,这无疑是一种对萨丁亵渎的异端行径,如果此时被曝光,不仅会败坏皇帝陛下的名声,甚至还会直接威胁到帝国的统治。在揣摩二三之后,霍普曼选择了将此事暗藏在心底,他无数次在萨丁面前做过忏悔,在神和皇帝之间,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忠于自己的祖国。 而现在,一切终于都结束了,没有人会为皇帝的墓碑前为什么有一颗树而起疑心。即使是有有心人关注到了这一点,也不会往异端的角度去考虑。 想到这里,霍普曼的心头不禁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望着那口停在教堂里面的棺椁,他再次匍匐下了身形。 诺丁陛下是个好皇帝,明君,无论他是不是一个异端,他都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如果异端也是能拯救帝国百姓的一剂良药,请叫我第一个饮。” “陛下,如果您真的有异能,能否给臣些启示?” 霍普曼颤抖着身体,从教堂的门口一路爬到先帝的棺椁面前,抬起了头。 他的身后,是几个年轻还轻的小修士,他们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的授业恩师的所作所为,不明白这又是什么仪式。 “老师?” “主教大人?丧礼已经结束了,陛下也已经安息了,我们走吧。” 他们试探着开口,想要拦住他们的主教,但霍普曼好似是未闻一般,只是机械似的往前爬了过去。 此时天色已然大黑,封闭的小教堂中尤其显得黑暗,小教士们还站在门口,便已经有些看不清楚屋内的状况。 “好亮的一阵光啊,陛下,这就是您给臣留下的答案吗?” 屋中隐隐传来霍普曼的声音,几个小修士纷纷变了颜色。他们宁可听不到任何声音,也不愿意是这个结果。 “老师也被异端迷惑了吗?” 几人纷纷从腰间拔出“被祝福过的圣剑”,紧张的盯着门口,预防从里面爬出来的一切东西。但过了很久,里面也没有任何动静。 一位身量较小的修士被同伴们丢了进去,他点燃了一支蜡烛,一步一步的朝着这个不大的教堂走了进去。 摇曳的烛光下,他隐约的看到一个黑影,他抱着先帝的棺椁,做出了一个极度亵渎的动作。看到这里,他不仅握紧了手中的剑,心中暗自想到,只要这个黑影一动,他便将手里的剑刺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修士步步上前,但那具黑影,却丝毫没有移动分毫的样子,在接近黑影之后,小修士三两步走上去,一剑刺入了黑影的身上。 黑影依旧没有什么反抗的样子,只是从棺椁上滑落,在教堂的地板上翻了个身,露出了一片苍白的面孔,他大大的睁着眼睛,口鼻却流出了黑色的鲜血,像是死了许久。 小修士俯下身去,想要查看死因,他放下手中的佩剑,转而在霍普曼的口鼻处小心翼翼的试探了一下,却闻到了一股苦杏仁的气味。 他顿时变了脸色,转而从口袋里面摸出一根银针来,颤抖着扎了一下那些褐色的血迹,银针从触碰的位置向上,顿时变成了一片黑色。 屋外,其余的几个修士却是有些等不及了,他们许久没见到教堂里面传出什么大的动静来,只是愈发觉得有些郁闷,随着夜幕降临,他们的心情愈发的烦躁,胆子却是大了起来。 他们并成一排朝着屋内走了进去,却只看到了一只蜡烛孤独燃烧着的蜡烛,以及地上蔓延的几摊血迹。 眼前的一切都叫他们觉得有些恐慌,他们或是高声呼喊先前进屋的小修士的姓名,或是虔诚的背诵起经文,此时倒也顾不上是否打扰先帝的清净,他们只想奋力弄出些动静来,一掩盖自己内心中的恐惧。 叫声并没有白费。 修士们的努力很快的换来了成果,他们引来了在周围巡逻的几个骑士,骑士们打着火把挤进了教堂,为首的骑士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擎着一柄宝剑。 在往常的时候,这些修士们总觉得这些满身腥味的骑士们跟自己很是有些隔离感,而现在却只觉得他们倍感亲切。 “好吧,修士们,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进屋片刻后,骑士们的领队用尽量轻柔的口气像这些呼救的修士们问道,在那些年轻修士们的耳中,这话听起来宛如萨丁的谕旨一般动人。 “骑……大人,我们、这里……萨利庭不见了……霍普曼大人。” 修士们感动莫名,他们想要说出什么话来,但却总觉得此事千头万绪,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看到修士们慌乱的表情,骑士长的表情愈发的柔顺了,他像是一个敦厚的长者,用淳淳的口味教导道:“不必着急,尽管慢慢说便是。” 骑士长身后的几位骑士将火把尽可能的照亮了小教堂的每一处角落,这里几乎是一个纤尘不染的地方,这使得棺椁前的黑色血液和那根未燃尽的蜡烛显得格外刺眼。 修士们纷纷测过身子,恭敬的朝着骑士长行了一礼,他们中的一个人谨慎的说道:“丧礼结束后,我们的老师,霍普曼主教大人不知怎么的,突然又从门口回到了这个教堂里面,我们等了他许久不见动静。萨利庭修士刚进去找了主教大人,可他进去之后也是如同霍普曼大人一般不见了踪影,我们实在奈不住,便一同进来找他,结果却只在地上发现了这些东西。” 骑士长微微的点了点头,轻轻的拍了拍那位年轻修士的肩膀。 “我很遗憾听到这些,年轻人。”他出言宽慰道“你们都很勇敢,对陛下也都很忠诚,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来处理吧。”讲到这里,骑士略一停顿,继而露出些许难为的表情。 “但还请千万记住,在这件事水落石出之前,还请千万不要将此事说出去,这件事到处都透漏着诡异,我们不能不怀疑,是某些躲在皇宫暗处的力量做了这件事情,但是,在我完全体会到他们做这次事情的动机之前,我并不能判断出,是什么人做了这件事情。即使是为了你们的安全着想,也不要轻易的将今天你们见到的透漏出去,甚至……就连你们见到了我们这件事情,我也希望你们能够保密。” 一种修士们呆滞的点了点头,直到晕乎乎的走到教堂的门口,他们中的一个人才有些疑惑的问道。 “那主教大人和萨利庭消失的事情怎么算?我们总得有个说法吧。” 骑士长转过身,他的眉宇之间隐约的露出几分不耐烦的神色,但片刻之后,他还是十分温和的说道:“我……哎,他们很可能已经凶多吉少了,至于他们两位受害者的后事,就交由你们办理吧。” 听到这里,几个教士们的心顿时又悬了起来。但看到骑士长眼中隐约的不耐神色,只得强行压下心中的种种疑问,急匆匆的离开了那处是非之地。 骑士们听到教士离开的脚步声之后,纷纷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他们再次集合在了教堂门口,一位骑士摘下头盔,一缕汗水随着头盔流了下来。 “伯爵大人,这下又有两个人殒命了,还他妈的是两个修士。” 先前和蔼的骑士长一改刚才的仁慈神色,他重重的将头盔丢在地上,唾了一口痰,骂骂咧咧的说道。 “那也是他们该死,本来也不想对他们动手,谁知道那个表面上虔诚的霍普曼,背地里竟然是那么个恶心人的东西,当时给陛下下葬的时候躲过了他,本以为盖上棺材就没事了。谁知道那个狗东西,呸!这么恶心的事情都能做的出来,开棺验尸,他就不怕死后堕落入深渊吗?” “是啊,大家都想不到,但万幸斯沃德大人考虑周全。”另一位骑士在旁边应和道,“如果不是大人派我们过来等着这里……” 话讲到这里,这位骑士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经意间说漏了嘴,在他身边的几位骑士动手之前,他连忙自己打了自己一个耳光,低着头说道“大人,我该死。” 六十五章 草原人与黑夜与味道 在偌大的皇宫中,如此一幕毕竟只是一个小插曲,在听闻宫廷主教不幸蒙召之后,还没有正式加冕的小皇帝只是下令从地方教会中再选择一个虔诚睿智的主教来入宫服侍,宫中的大部分人对主教的死也都没什么看法,毕竟那只是个天天板着脸的中年人,并不十分讨人喜欢。 前往送信的修士未免有些兔死狐悲的哀伤感,但那就像是一颗丢进大海中的小小石头子一般。 除此事之外,皇宫上下便也只剩下在紧要位置有例行站岗的几个卫士,再无任何人员上下的活动,静谧的像是在一片幽蓝色的深海。 今天似乎又只是一个平静的夜晚,平静到未能掀起起一点点波澜。 但对于另外一些人而言,今晚是不眠之夜。 在北地的一处稀疏的丛林中,在雪原和大沼泽的边缘上,一个身材高大的白发青年正骑在一匹马上疾驰,他不断地牵引着缰绳,以改变战马前进的轨迹,并且不断的匍匐下自己的身体,以躲过身后那一根接一根的飞箭。 飞箭斜斜的擦过青年的身侧,落在途中的一两颗松木、或是些不慎坚固的岩石块上,发出“噼啪”的声响。 青年虽然一直凭借着矫健的身手和胯下战马的神骏躲避了弓箭的侵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青年的身边呼啸而过的飞矢已几何倍数的增长,想要跟先前一般“片叶不沾身”已经成为了一种巨大的奢望。 很快,青年的正面前出现了一颗高大的松树,因为天色渐晚的缘故,他并没有在深夜提前发现这颗横梗在前进道路上的大树,想要转变方位则又势必会减缓战马的行进速度。 而恰在此时,一根势大力沉的弓箭粘着青年的影子从侧后方发了过来,躲闪已然是不及,而青年的身上又未穿戴盔甲,硬抗这一箭势必非死即伤。想到这里,青年一咬牙,从马背上侧过身跳了下去,一个翻滚落在了地上,而战马依旧保持了前行的脚步,只是在将要撞在树上的最后一刻稍微改变了一下自己前行的方向,朝着更深的黑夜猛奔了出去。 顾不得满身的草叶和隐隐被震的有些发麻的手臂,青年当即拔出了身侧悬挂的长剑,摆出了一副迎敌的架势来。 虽然天色阴暗,使得青年并不能直接判断出来敌的方位,但四下传来的马蹄声却传达出一个讯息。他被包围了。 青年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虽然抵抗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意义,但作为一名自幼精习剑术的骑士,束手就缚肯定不是他的风格。 马蹄声渐渐的停息下来,耳畔也没有了那些弓箭划破空气传来的尖锐声响,但这并不意味着追兵停止了进攻,相反,青年几乎能够嗅到空气中传来的那股草原上身上独有的腥臭味,说起来也奇怪,他们明明这辈子都没见过海,身上的味道却是和那种发臭的咸鱼一般别无二致。 早些年间,一个科文商人曾经有这般嘲笑过那些草原人。 “哈哈,你们不吃咸鱼,也没见过咸鱼,但身上却又有咸鱼的气味,莫非你们祖上还是亲戚?” 那些亚锡部落的草原人虽然极力否认,但这个笑话却是远远的传了出去。直到后来,亚锡人入侵斯坦特国,在短暂的占领期间,曾经下令,在全国搜索那个商人的行踪,并且最后将他和他的一众家人们切成碎块投喂了野狼。 这种暴政诱发了科文人一次又一次的叛乱,最终,在一些大普鲁斯的同信兄弟的帮助下,他们赶走了草原人建立的脆弱政权,并且效仿那些南方的国家,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封建王国,那些部落的头人学着南方的领主,在土地上建立起了一片大大小小的石头堡垒,并且依靠那些堡垒抵抗草原人一次又一次的侵略战争。 长期的战与和使得科文人和草原人都了解到了彼此的习性,比如现在,青年就非常清楚的知道,草原人停止射箭并非是为了放自己一马,而是为了节省他们的射击材料。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青年的脑海中没有什么恐惧,反是想起了自己下午的时候借马给自己的两个小少年。 真是一匹好马。 青年在心中暗自赞叹到,整个斯坦特王国,都再难找到能跟这匹马相媲美的坐骑了。 如果不是它,估计黄昏时分,这些天杀的草原人估计就已经将他切成碎片丢到野狼谷里了吧。 想到这里,青年又觉得有几分愧疚,拿来人家这么好的东西,可到头来却是还不上了。 此时,马蹄声却再次响起,那隆隆的马蹄声显得有些沉重,不像是草原人的骑兵,趁着草原人向远处望过去的当口,青年拔腿狂奔到了松树的后面。 悍然赴死是一回事,而无端送命,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眼见的情况似乎要有了变化,青年也不顿时变得惜命起来。 火把自从远处星星点点的亮起来,几根弓箭软软的落在草原人马背附近的空地上。几声青年听不太懂的喊声回荡在原野。 在几个骑兵打着火把从远处奔了过来,借助着火光,青年看清楚了那些人的装扮。 为首的人看上去像是个骑士,他的身上穿着简单的铁链甲,堪堪能够覆盖住他身上的要害位置,至于剩下的那些人则更是想他的侍从,只着一些相当破旧的皮甲,看上去很是寒酸,这不由得使青年刚刚有些放下来的心,又紧紧的悬了起来。 虽然这些人表面上好似是处于优势,但如此简陋的装备下,如何能抵抗这些在恐怖的草原骑兵。要知道,即使是科文人全副铁甲的骑士,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也不敢说自己就一定能战胜一个精锐的亚锡部落战士。 好在,他们至少没有一上来就交手,而是选择了谈判,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他们谈崩了,他们也完成了“近身”这一项目,草原人的游骑兵战术,那就有些施展不开了,这样,也许这些从远道来的战士们还能稍稍多一点胜算。 但那些亚唛部落的追兵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们擎住手中的弓箭,将其瞄准在那位孤身前来的骑士身上,大声的说起他们的语言来。 “你们!不准靠近,想要谈的话,只叫他一个过来!” 身披铁甲的骑士在听完身边侍从的解释后,显得有些不太高兴,他转头跟那位侍从说了一句话,侍从先是有些犹豫,继而大声的将其翻译了出来,青年躲在树旁,心中却暗自感到惊奇,令他实在没想到的是,那位侍从竟然是一口出纯正的游牧腔调,仔细一瞧,竟也是个咸鱼的亲戚,另一个草原人。 看到这里,青年突然却有些酸酸的感觉。 这便是一个帝国的国力吗,即使是一个区区边境小骑士,都有草原人来为他服务,而据他所知,即使是在利维特的王帐中,也绝对缺乏外族人的痕迹。像是他这样懂点亚锡人的语言,已经算的是王国中比较前卫的贵族了。 随着各个民族国家之间的互相交互,拥有外族人的重要毋庸置疑,但在之前,国内的保守势力却一直在反对这种现象,而现在看来,确实是应当治理一下。 骑士身旁的草原人开始逐字翻译起来,大概是因为草原人的词汇量少的可怜,因而表达不出这么丰富的意思,草原人跟自己同胞翻译的时候十分吃力,就连口气也很“生硬”。 “这里是大普鲁斯帝国的‘牧场’,而这里的‘酋长’……''长者''当然是毋庸置疑的拥有这里的‘规矩’,不能你们说怎么样,那就怎么样,而是他说怎么样,才能怎么样。” 青年听得头有些发昏,但却看那些草原人却点了点头,一副挺懂了样子,不仅将这些敌人在心中的地位稍微提了又提。 原来他们不是些只会杀戮的野兽,也是有些思考能力的。 “那你们想怎么办。”草原人的头人皱了皱眉头,强压下心头的怒火,说道:“我知道,来到别人的家里,就要遵守帐篷主人的规矩,现在既然是在你们农人的土地上,那想必也是一样的。但你的规则总不能是将刀架在我们脖子上谈判,如果是这样,在我们草原上,这就叫帐篷主人没有招待好客人,客人可是可以随便掀翻他的帐篷的!” 那个铁甲领主身旁的草原人对自己同胞称不上客气的回答怒目而视,但跟自己的主人聊起天的来的时候却是一副很尊敬的样子,他开口翻译了一两句,但那个草原人还没说完,那位领主便推开了他,爽朗的大笑几声,便不顾身旁几个侍从的阻拦,策马孤身跑到了草原人的集群中。 “你,来这里,做什么?”领主有些含糊的吐了几个简单的草原词汇,没想到,他刚刚看起来说话要靠草原人的翻译,自己却是会讲两句的。 在这段时间中,青年曾不止一次的试着抹黑从这里逃走,但他的身上却一直有几双狼一样的眼神盯着自己,他知道,那是草原人口中的“乌里奇”大弓手,他们号称得到了上天的恩赐,即使是在黑夜中,也能看清楚事物,射中自己的敌人,刚才那几箭,便是他们招呼来的。 “我们不过是在处理一些草原人的家务事,弄完之后,我们立刻就离开这里,绝对不打扰你们农人的生活,甚至,事成之后,我们的商队还可以送给您一份丰厚的礼物。” 青年的心中咯噔一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些草原人竟然对他生出这么强烈的一股杀心,原本桀骜的他们竟然这样谦卑,即使是舍了面子不要,也非得杀自己不可。 他悄悄的将自己的身影转移到大树的阴影下,只要是他们谈妥了,自己肯定是撒腿就跑。这些大普鲁斯人的出现毋庸置疑是给自己提供了些许的便利,如果把握得当,也许还能博得一线生机。 正当他开始自己的行动时,草原人的“乌里奇”们当即像他发射了几枚锋利的弓箭。不过好在青年行动足够果断,赶在弓箭命中他之前,便躲进了一片盲区上。 青年正想再次逃命,却不想此时却传来了刀剑碰撞的声响。马蹄声,战嚎声,与之混杂,行程乱糟糟的一片。小心翼翼的探头出去,却见到原本那几个平稳行进的火炬变的一颤一颤的,明显是在有着剧烈的活动。 之前的领主再次发出声音来,他朝着草原人大声的咆哮了几声,周围其他的大普鲁斯人似乎是得到了某种指令一般,还之以更加激烈的战嚎。虽然青年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很显然,大普鲁斯人和这些亚锡人肯定是谈崩了。 青年当即抱着自己的长剑冲了出去,既然已经开始混战,那么在蹲在那里显然不符合他心中的对自己的要求。 青年高声呼喊起科文人的战嚎声来,声音中隐约的跟大普鲁斯人的战吼声有些相似之处。 但当他出现到众人的面前时,却发现他们已经停了手,两拨人剑拔弩张似的站在那里,好像是又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只有他一个人愣生生的冒出来,引得众人一度围观起来。 几刻钟之后,青年才逐渐的捋清楚了之前发生的那些骚乱。 原来,是他刚刚躲到树后面的行为扰乱了刚才的局势。 为首的那位领主骑士高傲的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身后的仆从再次出言翻译到:“既然是你们的家务事,那怎么可能会在我的境内呢!如果你们不打算挑衅主人家,就立马收拾好自己弓箭抓紧滚蛋吧。” 草原人的脸上顿时阴晴不定起来,他咬了牙问道:“那么,您是不打算给我们方便了?” 领主将自己的佩剑凭空挥舞了两下,像是在跟一缕空气斗智斗勇。 “我的手下人找到了一匹马,一匹身上插着草原弓箭的大普鲁斯马。请问,这件事,如何能算得了草原人的家务事呢?” 六十六章 夜斗 亚锡部落的勇士们轻微的转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不远处,一位侍从正牵着一匹受伤的战马凑上前来。 看着那批屁股上被扎了一箭,还在流血的战马,头人的心隐隐有些作痛,他来自草原,在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之前,最先学会的就是如何驯养一群好的战马,来为自己的帐篷主人效力。 他自当是行家,能看的出这匹马的优劣,甩出去不知道自己胯下的这匹马不知道多少条街,如果不是能看出,这匹马早就已经骟过,他头人甚至都有了将它带回去接种的想法。大概也就是这个缘故,那个笨拙的骑手才能甩出去他们这么远吧。 头人挑了挑眉毛,将视线从战马的身上又转移回到松树旁正捧着宝剑,有些不知所措的科文青年的身上,望着他那身看上去有些破旧的麻布衣服,头人的脑海中突然萌发出一个好的想法。 “当地的农场主阁下‘刚才糟糕的翻译多少留下些后遗症来’,我只是在追杀一位逃走的奴隶。我听说你们这里有句话叫:不要责备主人去殴打自己的奴隶,不知道这句话还算不算的上数。” 听过头人的一番解释,身披铁甲的何塞骑士有些不经意似的撇了撇嘴角,随后说道:“我不知道你还听没听说过另外一句话。只有萨丁选中的那些高贵的人,才配拥有奴仆,如果其他人有,那便是越了界了。” 随后,何塞骑士便耐心的等待他身边的那位草原来的佣兵伙计,一字不拉的将他刚刚说的话复述给头人,等翻译的话音落下后,他顿了顿嗓子,带着几分戏谑的继续说了下去。 “我既没有听说过,也没有看出来,你们这些咸鱼的亲戚们有什么高贵可言,配拥有萨丁的子民作为自己的仆人!你们不愿意承认,但我可是认得,你们俘虏了一个科文人,而科文人。”说到这里,何塞骑士又将自己的目光投向了松树下的那位白发的科文人,在给过他一个示意危险的信号后,将自己手中的剑慢慢的放了下去,嘴上以一种轻松的口吻继续说道 “科文人历来都是我们的朋友,既然你们已经如此详细的调查过我们的民风民俗,总不会连这点都不知道吧。” 大概是因为深夜总是似的人烦躁的缘故,在抱有最后一丝骑士精神的等待草原人翻译完成之后,何塞骑士将剑指向了他面前的那些草原武士们。 “你们是想就这么离开,还是干脆跟我们分个高下?” 头人看了看气势汹汹的何塞骑士,又瞧了瞧正在努力的往丛林深处躲藏的科文青年,最终还是咬了咬牙,说道 “我们还是愿意给当地的主人一个面子,我们不在你们的地盘上干掉他。” 何塞骑士却当即露出一副遗憾的表情,他并未收下手中的铁剑,而是朗声说道 “你打算放他一马,很好,我赞赏你们的精神,但在他之前,我觉得你们还是先照看一下自己的死活吧!” 这次,那位来自草原的佣兵没有翻译领主的话,而是默契的抽出来了自己的马刀,随后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大概是前不久的大战打响了瓦卢诺何塞骑士的名头,最近一段时间里,除去城市内部还会偶尔出现些小偷小摸的现象,曾经匪盗横行的北地,现在却变的安稳了起来,搞得这只佣兵团,自从建立以来,便一直只能吃点空饷,堪堪能吃上饭,连一点点酒钱都攒不下来,眼见的有群不怕死的冲到了他们的领地内,当然不好让他们就这么活着回去了。 至于残害自己的同胞会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心理负担。那可真是太抱歉了,话说回来,草原人也是分重重部落的,他们彼此之间能够交流,却不能代表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仇恨。而这个名叫亚锡的部落,刚巧就跟草原来的佣兵所处的部落有些不太容易讲清楚的误会,强势的亚锡人夺走了他原本部落的草地和牲畜群,然后将这只部落的大部分人收归成了奴隶。 他们曾经奋力抵抗,却奈何亚锡部落实在人多势众,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这些草原勇士战败后逃亡世界各地,而他便是其中之一。 这次和亚锡部落战士的再度交手,叫他觉得这是上天交给他雪耻的最好机会,如果不能趁机拿下一两颗好大头颅来,就连他自己恐怕都难以原谅自己的过失。 科尼人自然是收到了何塞的眼神,但他实在是不愿意在别人拼命的时候躲在一旁听戏。尽管是身上没准备盔甲,但在躲过第一波致命的箭雨后,他还是选择拿着长剑冲了上去。 为了给战场上提供良好的视野,原本还在远处的佣兵们一拥而上,将那战场四处围堵了起来。 佣兵们虽然在武器装备上距离训练精良的骑士还差得远,但身手却是丝毫不逊色于白发男子所见过的那些领主们的武装。 果真就如同他父辈们的传言,大普鲁斯人武德充沛,只是动起手来多少有些死板。 武器装备的不足,完全可以用一定的勇气来弥补。佣兵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根本不给那些草原神射手们有什么发挥骑弓的空间,威力极大的骑弓只是在双方刚刚开始动手的时候,带走了两三名运气算不得太好的佣兵小伙子,他们被弓箭射穿了身体的某些部位,这使得他们失去了重心落的个当场坠马的结局,他们身上携带的火炬也随之掉落在地上,继而逐渐熄灭。 在这种深夜的骑兵作战中,坠马几乎就等同于死亡,即使那个人只是受到了些许的轻伤,那些受惊的马匹也有一百种以上的办法踩碎他们还没来得及从地上站起来的脑袋。 因此,科尼青年也没有直接就愣着头皮顶上去,而是选择了先趴在一匹慢慢停下来的战马身后,在一个距离战场核心稍近一点的位置等待时机。 即使是失去了骑弓的优势,那些亚锡部落派来的追兵依旧是一些恐怖的勇士,即使是盛夏,他们的身上依旧穿戴着那种厚厚的镶铁棉甲,这种中间镶嵌铁钉的盔甲除了对士兵的舒适度有所不足之外,在抵御弓箭的射击和除去骑枪之外的近战武器都是很适用的装备。 第一轮交手中,何塞骑士所统领的佣兵们虽然非常勇敢,但他们对自己的面对的敌人多少有些估计上的不足。青年目测了一下,大约有六七个佣兵受了不同程度的创伤,有一位最惨的佣兵直接被草原人砍掉了半边脖子,如果不是天黑看不清楚,青年肯定会怀疑这有损士气。 根据刚刚对抗草原人的经验来看,那些很少见血的民兵子弟,只需要遇到很小的伤亡,变回彻底丧失士气,即使是在溃散的过程中更容易被杀害,他们也拒绝继续听从长官的命令抵抗。 而那些草原人却几乎没有什么损失,即使是那位看上去很勇猛的骑士,也没能造成有效的杀伤。他的剑挥砍中了草原头人的肩膀,但狡猾的草原人懂得如何针从战马的速度上下手,规避了剑刃上的大部分力量,至于剩余的部分,则是被肩部的护肩给格挡住了,甚至没能刺透。 这叫青年不由得为那位领主的部队捏了一把汗,战场上的局势几乎是一面倒,佣兵们虽然看起来人数更多,但是在实力上却没有优势,如果继续血拼下去,恐怕要完。 何塞骑士一击不成,便又调转回了马头,准备好了组织第二次冲锋,他有些不满的撇了一眼草原人的装甲,似乎是在说一些带有侮辱性质的词汇。 在第二轮的冲锋中,何塞骑士冲在了最前面。 头人见他依旧是一副锐不可当的样子,便冷笑一声,跟着便缠住了他。头人眼中,这些大普鲁斯人的战斗意志虽然还不错,但整体实力还是有限,只有这个领头的骑士战斗力还不错。 现在佣兵们依旧还能主动发起冲锋,加上这个领主本事不错,想要在现在玩斩首行动似乎不太现实,但缠住他,消耗他手下的兵力还是不难做到的。 何塞骑士也明显看出了头人的意图,面对头人递上来的砍刀,他没有像是上次那般,先躲过去,随后在伺机而动,而是直接用手中的剑狠狠的劈砍了上去。 伴随着一声巨响,草原人厚实的游牧刀似乎是占据了上风,只是在刀锋上裂开了细细的一刀口子,而何塞骑士的佩剑却是直接裂成了两截。 头人见何塞骑士主动以弱击强,心头不禁一喜,等到出色的战场经验告诉他情况似乎有些不对的时候,死神已经几乎吻上了他的喉咙。 尽管失去了佩剑,但何塞骑士依旧想办法用断开的那节朝着他敞开的面门直接刺了上去,而他的面门,正是全身上下防御最为薄弱的地方。 何塞手中的佩剑段成了两截,可这也给他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武器相撞时期产生的后坐力,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他下次攻击的先手机会。 在面对亚唛人的时候,即使是大普鲁斯人的骑士,装备在当年也多少有不足敌人精锐是时候,加上每天都在超负荷的战斗,折断兵器这种事情实在是在寻常不过,那些不能适应的士兵都已经永远的留在了那片沙漠的一处荒漠上,变成了一堆干枯的骨架,只有那些灵活的人才能活下来,而何塞骑士,却恰巧是他们之中的翘楚。 短剑深深的刺进头人的面部,虽然短剑上的力道早已经消去了大半,但还是恰当的完成了它的任务。伴随着鼻梁骨破碎的声音,断剑深深的犁进了人脸之中,头人脸上才刚有些得意的笑脸被刺的粉碎,而则是身体宛如一根断了线的风筝一般的掉落在了地上,发出“崩崩”怪声来。 伴随着第一滴草原人的血溅在草地上,便再也止不住了。 很快,一个、两个的草原人从马背上掉了下去,结束了他们游猎四方的历程。马刀多半只是掉在地上,最多也只是稍有磨损,但他们身后的骑弓却在坠马的同时掉在了地上,一断成了三折。 双方都付出了巨大的伤亡,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即使是还能坐在马背上的战士身上,也都沾满了鲜血。 何塞骑士的手上拿着一根短矛,第一击得手之后,那些草原人们中便再无他的敌手,几次交互下来便又是免不得几多死伤。 草原人们很明显的注意到了自己的颓势,他们中剩余的那一部分开始试图跟佣兵的队伍拉开距离通过以这样的方式恢复他们骑弓的优势,但佣兵们却紧紧的粘了上去,好像是抱紧了自己情人的大腿一般,绝不放手。 草原人的心里开始慌了神,他们愈发急躁,但他们胯下的马种要比佣兵队伍中的马腿普遍矮上一个个头,在近战厮杀的时候,他们尚且可以用自己精湛的马术来弥补这些缺陷,但当他们想要拉开距离的时候,大普鲁斯战马的优势便发挥了出来,那些草原马不擅长短跑,论起来长跑的话,又已经疲惫了整整一个下午,眼下便也是没办法甩开,只能是看着自己的兄弟们一个个的坠马下去,等待死亡的到来。 科文青年爬到了一匹马的马背上,那是一匹没了主的战马,而它方才的主人正是那个被铁头箭射断了半个脖子的一个大普鲁斯青年,这匹忠诚的战马不依不饶的守在主人的身旁,却叫科文青年占了便宜。 即使是再恐怖的部队,当他们失去士气,忙于奔命的时候,与那些普普通通的队伍也很难拉出来什么分别。 青年手中的长剑不够锋利,他刺中了一个草原人的后背,但却未能造成什么实际上的创伤,如果是在正常交手的情况下,草原人完全可以反过头来给他一计重创,在利维特王国的骑士对抗草原人的历史上,有很多勇敢的骑士就死在了这条道上。 第六十七章 离别前的允诺 望着面前满脸羞红的年轻人,何塞骑士有些不经意似的挠了挠头,却摸到了坚硬的铁盔。他咬了咬牙,伸手取下了自己紧贴在的头顶上的护具,伴随着一声轻微的吮吸声,汗水便如同下雨般的流了下来。 他同样松了松身上的铁甲,本想也将其中闷出来的汗水也释放一下,却没想到,这幅伴随他征战多年的铁甲,却在关头断裂成了碎片。先是几道被刀具砍到的裂痕,继而是一些陈年的印记,无论他们曾经显得多么的无关紧要,但在现在都成为了毁掉这个铁甲那股力量的一部分。 铁甲碎成几个大块掉落在地上,发出一些无关紧要般的声响。周围的佣兵们依旧嚷闹着继续自己手头的工作,他们要负责收集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亦或是抢救那些还有呼吸的战士,以及收采战场上的战利品。对于他们来说,战争的结束,才只是一场盛宴的开始。 青年有些呆滞的看着自己眼前的一幕,这叫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在那个时候,科文人也有过一只强大的军团,他们有很高的士气去保家卫国,尽管他们也许还不如现在的贵族骑手的武装,但他们一直胜多败少。 一个念头在青年的心头生了起来,也许他不该留下来,而是直接带这些佣兵去他的家乡。 就当他尝试开口的时候,何塞骑士却从马背上爬了下来,他说道:“我不能叫你就这么回去,年轻人,我是大普鲁斯的骑士,我们曾经是战友,是兄弟。从这里回你的家乡要很远一段路程,而你只有一个人,就凭你身上那身可回不去,包括你骑的马……它走不了这么远的路。” 青年正要辩解,何塞却不由分说的将手中的马缰绳塞到了青年的手中。 “瞧瞧它,最正统的大普鲁斯战马,当年红狮军团战马的后代,红狮军团,还记得吗?” 看着青年似懂非懂的样子,何塞骑士忍不住又开了腔。“它陪了我十几年,不过现在还没跟我一样老,它还在盛年,应该去更多的地方走走看看,带上它吧,它可以带着你穿过北地,在秋日的第一场雪来临之前,随便找到一个科文人的部落。等到那个时候,你就听天由命吧。” “不不不,我不能收下您这么贵重的礼物。尊贵的领主大人,您救了我的命,我没办法再欠你东西了,况且,对于一个像是您这样伟大骑士来说,一匹好的战马是如虎添翼。而我的老师却告诉我,我只是一个水平很一般的骑士。” 青年再度推辞,但何塞骑士却是真的有些不耐烦起来。 “它叫雪诺,我儿子跟我要,我都没有送给它,就是为了要等这一天。科文来的小伙子,我不清楚你是不是真的懂我们大普鲁斯的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你是我的俘虏,明白吗?我完全可以把你当做一个入侵者来看待。” 青年头上的冷汗立刻冒了出来,像这种敌对的情绪,他一路走来已经经历了太多,况且就凭借这位领主的身手,想要让他失去抵抗绝非什么难事。 “骑上这匹马,记住大普鲁斯人对你的恩惠,这样我们就不再欠你什么了。或者,跟一头头脑不太聪明的骡子一样做个蠢货,这样我就可以把你留下来做个雇佣兵,等到我什么时候心情好了再派一两个人去你们那边要点赎金,一手交钱,一手放人。” 看中这个突然变得凶神恶煞起来的骑士,青年的脸上露出了几分郑重的神情来,他完全能理解这位领主的苦心。 青年从马背上爬下来,很是郑重的朝着何塞骑士鞠了一躬。 “您真的是一位从花园中走来的骑士,祝愿萨丁永远保护您的灵魂,我会让牧师为您祷告的,大人,我发誓。” 正当青年真的要上路的时候,骑士又拉住了青年。 “年轻人上路可不能一点路费都没有,我这个人花销不大,这些钱你却是拿好了。如果改主意了,欢迎你随时回来找我。” 青年饱含着热泪点了点头,随即朝着东北的方向疾驰而去,随即消失在了黎明到来前的黑夜中。他走的是如此的干脆利落,以至于如果不是刚刚失去了那匹简直是何塞骑士招牌的白马,佣兵们都要怀疑,这个过路的科文青年所存在的真实性。 站在一旁分了不少战利品的佣兵却有些不解的问道:“大人,咱们跟科文人没什么交情吧?” 何塞骑士望着青年离去的方向,仿佛预见了生起的太阳,面对佣兵的疑问,何塞只是有些呆滞的摇了头,半晌之后,这才悠悠的说道:“听随军的修士讲起过一段旧事,如果现在要把它拾起来,那咱们可能要跟科文人有点大仇。” 听过骑士的解释之后,佣兵更疑惑了,他奋力合拢了微微张大的嘴巴,问道:“那您还这么帮他?那不是资敌吗?” 何塞骑士没有再回答佣兵的疑问,只是淡淡的摇了摇头,随口问道:“战场收拾了怎么样了?” “大人,战场已经收集完成了。我们一共杀伤了九名草原人,俘虏三人。折损了十一个弟兄,其中有三个重伤,两个轻伤,收拢草原马七匹,甲胄四副,刀十把……另有在身上搜出来的些许金银物品,还未能衡量出价值来。” 见骑士讨论起了正经的问题来,佣兵倒也不敢怠慢,立刻将自己刚刚在战场上收集到的讯息一一的向何塞骑士汇报了一遍。 “三十多个人,打十二个人,死伤十一名……”何塞骑士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起来,他在刚刚在战场上的时候,就隐约看到了这次战斗伤亡不小,但万万没有想到能达到这种地步。即使是在面对韦根人入侵时,他也从未遭受如此大败,更不要提之前在红狮军团服役的时候,当时的战损比例还要更加惊人,一比十几都称得上是常事。 “这就是你们认真训练过的结果了?那些草原人随便射两箭,你们就能倒下一大片!” 在清晨的第一道光照在瓦卢诺城门之前,两个细小的身影出现在了值夜的守卫眼中。望着城下的两个少年,守夜人摸了摸自己头顶上刚不久才脱落的灰发,不禁有些犹豫了起来。 夜开城门绝非好事,上次他多事,就放进去一个韦根人,也许假装没看到等天亮了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城门下的人两个少年绝非善茬,他们似乎已经经历过了巨大的磨难,等看到城墙的那一刻,已经再没有半点耐心。 “快开城门,把城门打开放我们进去!” “我们要事要直接通知市长大人!” 守夜人顿时沉下了脸色,按照他们这般喊法,自己是开也得开,不开也得开了,毕竟,按照瓦卢诺城的最新布置,有很多居民区已经安排到了城根底下,就算他装听不到,也早晚会有人知道的,想到这里,他从城墙上拿了一根火把,走到了城门口处的城墙上,居高临下的朝着少年吐了口水。 “别喊了!臭小子们,大半夜的吵什么吵,有什么事等天亮了再说。” 他本以为这样会叫叩门的人安分一点,但却没想到他的回复竟是引起了更巨大的愤怒。 “呸!鬼才要等到早上,混蛋!我跟这个白痴走了整整一夜的夜路,你就让我等到明天早上?” “我们真的带来了紧急的情报,快把门打开,放我进去,如果再让我跟这个蠢货待在一起,我肯定会疯掉的。” 两个看似还很小的孩子,口气却都是一般的意气致使,在侮辱这个门岗的同时,捎带着还对彼此进行了一番精神攻击。 说罢,守夜的中年人还没来的及回复他们,他们就已经极度不团结的骂了起来,一个不留神的功夫,就在彼此的身上留下了一大堆口水。 “你这个阿巴斯奇亚来的小杂种,顶着一个偷牛贼留给你的爵位就在这边跟我作威作福。我从来没见过比你混的更菜的领主!你在你的土地上不要说形式自己的贵族权利,你连一个村长都不如!” “闭嘴,你这个从帝国边疆来的北方野人,一个找不到自己战马的骑士,主动近身作战的弓箭手!就你这幅十几岁就脑子里面塞满肌肉的混蛋,谁要是能赶上跟你并肩作战的机会,肯定上辈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端着尿过萨丁的雕像。” 周围几个民房中的人睡眼惺忪的从家里走了出来,幸亏这里是北地,大家睡觉的时候多半还会带着几件衣服,如果是南方的村落,也许就是几个裸男狂奔了…… “马恩德!到底出现了什么事情,大半夜在这的吵什么?” 这位名叫马恩德的守夜人心中暗骂一声,擦了擦正在分泌头油的秃顶,从城门上回复道:“没什么,是两个莽撞的年轻人……” “我们有紧急事件!草原人来了!他们带着好几十匹马!快放我们进去!” “若是你耽误了时间,误了大事,我看你要怎么赔的起。” 守夜人狠狠的望向城头底下,刚才还在国骂的两个少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又将矛头怼在了他的脸上,如果不是高高的城头阻挠了飞起来的唾沫,马恩德怀疑,这些唾沫就是冲着他的脸来的。 周围守城的士兵们也陆陆续续的赶到了正门前方,自从上次的战争结束之后,汉姆斯市长便一直力图训练出一只由当地的市民组成的护卫队,不求他们能有多强的战斗力,只是为了能在守卫城池的时候,能有一只经常训练的军队,在战场上发挥出一定的作用。 面对这样的职业军人,马恩德是一点话都说不上,惊动了这只卫队,事情也就不用他来管了,他有些懊恼的同时,也是将两个少年的情况一五一十的朝着卫队来的几位战士汇报了一番,当然,在介绍的同时,也未免稍稍的吐了吐他的怨气。 “照我看,这两个孩子多半是从哪里跑来的捣蛋鬼,您知道的,像他们这种年纪……” “韦迪亚!是你吗?” 正当他还在卖力的说着他们的坏话的时候,一位年轻的士兵却突然朝着城门地下喊起了话来。 马恩德立即知趣的闭上了嘴巴,并且在人们再次注意到他之前,成功的跑回到了他岗哨的位置,仿佛刚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般,自顾自的又点上了一根蜡烛。 在确认过韦迪亚的身份之后,士兵们很利索的打开了城门,沿着预留出来的小路,韦迪亚和柯南以及他唯一的那匹草原马挤进了瓦卢诺之中。 “哦,小韦迪亚,我知道,像是你这种总是长的特别快,但是你知道吗?你这一年来的变化尤其之大,如果我不是刚好想起来那天你在战场上的样子,现在估计都认不出你来,才十岁出头的小孩子啊,一转眼的功夫就已经变成了一个英武的小骑士。” 士兵一边说笑着,一边非常娴熟的替他摘下了背在身上的弓箭。 韦迪亚觉得有些不还意思,但到底还是没有拒绝一个卫兵的热情,只是卫兵一口一个“小”,总是叫他的心理有些不舒服,他故意哑着嗓子说道。 “是啊,我现在确实已经从一个孩子变成了骑士,记得吗,这是马库斯大人赐给我的佩剑,谨以此剑册明的。” 年轻士兵有些羡慕的将韦迪亚手中的佩剑颠来倒去的看了一圈,最后又恋恋不舍的将其挂在了腰间。站在一旁牵马的柯南连忙说道:“卫兵,我们此次前来是有紧急情况的,叙旧的话先放一放,现在我们的领地中可能是遇到了一只情况不明的草原人军队,还是尽快将此事报道给市长大人和何塞骑士才好。” 听过柯南的一番话之后,卫兵这才将目光转向他,迎着火光查看一二后,卫兵这才有些惊讶的张了张嘴巴,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戴维斯大人,您也?” 第六十八章 城中 这一声疑问的声音有些大了,就连守夜人的烛火似乎都收到了些许的影响,还不知怎么的,从他房间内传出的亮光先是微微颤抖了两下,随后便如同再无法维持了一般,彻底熄灭了,再次陷入了一片黑暗。 柯南很是矜持的点了点头,如果不是因为他现在只是穿着一身背心,头发乱糟糟的满头灰尘,身上甚至还不知道从哪混来了几片树叶,还是挺有几分贵族派头的。 这叫韦迪亚不禁有几分牙酸的感觉,他在马库斯的庄园中是个实打实的主人,但回到老家,大家还只是将他当个孩子。 “大人,既然是您来了……也就是说草原人是沿着绿水河走的?” “我打不了包票,甚至于说实话,我都没有见过那群‘敌人’,但我愿意相信他们就在那边,而且十有八九会沿着绿水河前进。” 柯南说的话有几分模棱两可,周围的几个卫兵不禁有些糊涂起来,他们拿不定主意,只好又看了看韦迪亚,毕竟他们都算的上是何塞骑士带出来的兵,眼下听他儿子的似乎也没什么大错。 “我跟戴维斯大人的态度一样。事情紧急,我要现在就见到我的父亲。” “这,,,恐怕是不行了。”卫兵望着开始焦躁起来的韦迪亚,突然有些惶恐,他吞咽了一下口水,继续说道:“何塞大人他今天,,,,他今天本就带着一帮人去了绿水河,说是要在那边巡逻。我们要不立即派兵去找何塞大人吧!” “不行!”此时,两个少年倒是异口同声了起来。“我虽然对何塞骑士现在的遭遇深表惋惜,但眼下守住城市才是最要紧的,况且现在天色还没亮,外面的局势也不甚明朗,万一被游牧人分批击破……” 韦迪亚带着几分鄙薄的眼神瞟了柯南一眼,继而却又顺着他的话,有些不甘愿的补充道:“按照何塞大人的习惯,现在带兵去巡逻,想必是城内能用的骑兵是都调走了。现在出去帮他,只能送出些步兵,这样城防的人手就不够了,而且,等步兵跑到绿水河,又要半晌功夫。我父亲的本事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半晌功夫之后再去,无非就两个结果。要么帮他搬运战利品,要么给他做陪葬,显然这些活是用不了几个人手的。” 卫兵这才点点头,招呼两位少年跟着自己,去见一见瓦卢诺现如今的最大的掌权者。 虽然表面上看,小镇的市民自卫队是有个队长的,但实际的军队掌控权还是牢牢把控在了汉姆斯市长的手中,士兵们首先听何塞骑士的指挥,其次便是汉姆斯市长的调度,队长在跟一般市民聊天的时候还能显得很有地位,但在事实上就是个军士长,也就是平时规范规范大头兵的存在。 此时正值夏天,便是不下雨,地上也总是是有种松松软软的感觉。城外的小道上是如此,草地上是如此,河滩上是如此,林中更是如此。但唯独走进城市,只觉得脚下一轻。 城镇唯一的那条主干道上,到处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特别是此处的市场繁盛起来之后,这种现象愈发普遍,即使是在冬季,依然能隐约的闻到有腐烂的臭味。 但现在确实是再不见往日的泥泞,有那么一瞬间,韦迪亚踩在城市的街道上,竟然有了一只奇妙的陌生感。 柯南同样的大感神奇,干脆伸手摸了摸街道的地面,并且小心翼翼的从上面扣下来一小块,放在了手心里面。 卫兵们见状,倒也不觉得奇怪,往来的商户,进出的农民、猎人,瞧见这路的时候,干的事情要比这两位夸张太多倍了,他们一开始见的时候,也有些新奇,多见几次,也就见怪不怪了。 他们不敢催促骑士和领主赶路,但却在心中对市长的形象,看的更高了一些。 当然,他们的心中所想,自然不被那两人得知。韦迪亚心里挂着父亲,只是在地上轻轻的跺了跺脚,夸赞了一句结实,也就罢了。柯南却是想着了魔一样,一会儿将手里的土块碾碎,一会儿又将它用口水黏在一起,脸上甚至还露出了几分严肃。 “北地不产石矿,却还是能铺出这么干净的路面来,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明明只是一培土,竟然还有粘性。” 一位跟随在他们身旁的卫兵露出了几分新奇的笑容:“您没考虑过这有可能是萨丁的神迹?” “下次别再说这么亵渎了话了,卫兵,我知道萨丁可不管这个。”柯南用力的甩了甩自己的手,想要看手中的泥土掉在地上时的场景,泥土先是在手上停滞了一小会,最终一整块的掉了下去。 “哎,真想不到,这里还有阿巴斯奇亚都找不到的好东西。塞普鲁斯高山土。我还以为只有在塞普鲁斯极南才有这种东西呢,没想到这里竟然也有产出,这些土就只用来铺路了吗?” “唔,倒是听说有过别的打算,但因为各种原因,大致上还是不太成功呢。怎么,戴维斯大人对着个有兴趣?” 柯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好叫自己变得平静下来。“之后我是一定要跟汉姆斯大人面谈这个问题的。但现在还是要准备对付草原人。” 听到柯南啊这句话之后,韦迪亚这才放下了自己的藏在背后的拳头,朝着柯南露出了一个“灿烂”的微笑。 “看来你还记得,我们骑着你那个走三步颠两步的马,连夜赶路,不是为了在这边和泥耙。” 经历这么一个插曲之后,市长汉姆斯也已经完成了梳洗,穿着宽松的长衫从一间巨大的房屋总走了出来。在他再三揉过眼睛之后,有些惊讶的问道:“本格拉、戴维斯。莫不是老朽眼睛不好用了,你们怎么一起过来了,而且还是在这个时间。” 一时间,柯南和韦迪亚竟是想不到从哪里说起,脑子里面有千头万绪,却总是找不出先说哪一件事。 一旁的卫兵见状,连忙赶上去耳语了一番,这才解决了刚见面时间的尴尬。 市长取一块沾了水的毛巾擦了擦脸,颇有些不解的问道:“只有一队人吗?” “市长大人,草原人同样是一种很强大的种族,他们拥有很恐怖的战士,而此次劳师远征,来的也必然是些精锐……” “汉姆斯叔叔,不能大意啊。” 汉姆斯望着这两个着急的几乎要跳起来的小青年,脸上露出了罕见的得意笑容。“我认识军队上的人不多,但论起作战经验来看,还没有人能比的过我们的何塞骑士。我不能像他一样举起刀剑来保卫我们的领地,我只是一个商人,商人除了有钱之外,就还只剩下一个好处,那就是朋友够多。昨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有好几只商队的老板发现了有不明由来的军队进入了我们的领土,我当时便将此事与何塞骑士商讨过一番。他并非孤身前往,而是率领了近五十位勇敢的佣兵,想必是有了十足的把握。” “可我们刚刚才听卫兵说过,我父亲他只是去巡逻……”韦迪亚有些焦灼起来,“只五十人,太少了,搞不好会被整个吃掉的。” “不会吧,那可是你父亲一手训练出来的军队,还都配上了优质的驮马,即使是对付他们三四倍的敌人,都已经是绰绰有余,怎么可能收拾不了区区十几二十个牧马人呢。” 汉姆斯市长还在身为一个商人的时候,便向来以镇定着称,在担任帝国册封的市长之后,身上更是又一种自如的气度,但此事牵扯到军政的业务,确实又是在他的理解能力之外。 “战场上的变数实在是太多了,此刻挑选战场,虽然是在我们的领地上,但却不能了解敌人的具体位置,这边算的上是明暗未定,双方又都算的上是骑马部队,那变数可太大了。父亲既然是抱着巡逻的名义,那便是势必要分兵进行区域探索。五十个骑士挤在街道上能把路堵个严严实实,但如果是散布在两三个男爵领地上。” 韦迪亚一边这么说着,一边看了一眼没出再出声辩解的柯南,冷哼了一声。“那就像是散布在戴维斯领主大人的领地上的农民一样,你能看得到他们的影子,但就是找不到人。” 汉姆斯市长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了起来,即使是一个完全没打过仗的人,也能理解那意味着什么。 “他们很可能会被逐个击破,最后失去彼此的联系,然后被迫脱离战场,说句不好听的,就像是我们见过的那些韦根人的养的狗一样,在北地到处乱窜。” “那何塞骑士大人呢,他武艺娴熟,总不会也遭遇此劫?”市长顿了顿嗓子,显然,他到此仍然对何塞骑士的能力抱有一丝幻想,与何塞骑士相比,那些佣兵不过是堆金币而已,而且对他的积蓄来说,还称不上是很大的一堆。只要他的盟友,何塞骑士的命还在,那么他和他儿子的市长的地位便也不会动摇。 也正是抱着跟何塞骑士的后代继续结盟的想法,汉姆斯才会在韦迪亚的面前依旧保持一副谦卑的面孔。 面对韦迪亚的嘲讽,柯南就好像是不闻不问一般,眼神依旧打量着这位市长大人。韦迪亚没有发觉到的那一丝忍让,柯南却是看的清楚。 如果他不猜错的话,市长肯定会赞成去支援接应何塞骑士。 韦迪亚浑然不觉的摇了摇头,他肯定的答复到:“我的父亲必然是一个跟自己的军队同生共死之人,他热爱战斗甚至已经超过了自己的生命。” “那我们派一队兵去接应他吧。”市长擦了擦脸上并不存杂的冷汗,试探性的说道。 “不错,我们去接应何塞大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我们都不能看着他死在河摊上。”未等到韦迪亚有什么回复,柯南便斩钉截铁似的说道。 “还请市长大人下命令,我的领地上虽然没有战士,但即使是每一个农夫,都有随时为您赴死的准备!我决不愿看到一个高贵的骑士因为我们的不闻不问而死,直到现在,我唯一的坐骑还是何塞大人亲手送给我的。” 韦迪亚有些惊讶的看了看这个变脸比翻书还快的同龄人,随着天气一点点亮起来,他的心头也随之涌起了一丝对于救助他父亲的想法,但为了考虑到城镇的安稳,还是将这个念头尽量压在了心底,刚刚刻意的没有应和市长也正是他对这一计划保持反对态度的体现。他本以为柯南会替他否绝了市长的观点,却不想到他竟然比市长更像是个主战派。 市长满意的点了点头,他两步走到柯南的面前,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有些激动似的说道:“萨丁必然会感念我们的虔诚。”但很快又用更小的声音补充道:“我愿意用一队城镇的中的护卫来换取何塞大人的命,同时,如果你的领地上有什么损失,我也会尽量补偿你,记住,我只要何塞骑士平平安安的回来。” 柯南挣开了市长的手,拍掉了自己粘在身上的灰尘,煞有其事的说道:“是的,大人,正如你们本地的门尔德修士大人在城镇中留下的那句话一般,萨丁总是眷顾勇士,您尽管放心吧,何塞大人也一样会没有事的。” 站在一旁的卫兵们望着柯南和汉姆斯市长,心头同样升起来一阵豪情,毕竟,他们其中的不少人可是击败过在北地和雪原狼齐名的韦根人的战士,此刻又对上了草原人,如果不叫他们跟草原人交手就承认失败,对他们来说同样也是一种侮辱。 “我现在手上还有300人,都是训练有素质的在役护卫,此外,如果有必要,我还有办法给您弄来五百个市民战士,他们虽然质量上可能会稍逊于护卫,但同样也愿意为了保护城市而战。我给你八百人,答应我,把草原人赶走,然后带着我们的佣兵战士们回来。” 第六十九章 十(什)一税 “你是疯了吗?这个数目是不是也太多了一点?” “不不不,这当然是一个合适的数目,教会的延续需要世俗财富的维持才能正常流转,而建立一个伟大的帝国,同样也需要一笔钱财……对不起陛下,我有些僭越了……但,现在辛勤的教士们从萨丁的花园中源源不断的汲取出可贵的知识,来滋养这些世俗之人,只换来这么几块面包,一个底层的修士甚至不能在他不能工作后维持温饱,很多时候还需要教会额外拿钱去维持运转。不是现在我们要的太多了,而是从前拿的太少了!” 哥德主教涨红了脸,他望向那个出言反对他的文官,狠狠的瞪了上去。而先前反对他的那位大人,同样瞪着通红的眼睛瞧着他,他们二人在大殿上紧张的对峙着,好像是两条正在争夺一块肉骨头的狗。 自从诺丁陛下死后,特别是有了宫殿山前的那一次紧张的对峙之后,贵族们便联合了现如今佩里斯陛下的母亲,组建了一个“待议联合会”,在待议联合会的会员认为佩里斯具有“一个优秀的皇帝应有的品质”之后,才会自动解散。 至此,曾经那个“公爵、市民大主教”联合起来向皇帝陛下效忠的“和谐帝国”便再也不复存在了,帝国中一夜之间冒出了各种各样的派系来,在经过了各种明争暗斗之后,他们纷纷将自己心仪的人选挤进了这个“待议联合会”中,这些人选得到了那些派系的支持,自然是不能不干活,肯定要为自己幕后的主事们的利益上去争论一番。反正议会也自然是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矛盾而存在的一个统合体”,据说这种做法有利于国家的稳定,更能提出正确的国策。 这样,帝国的官僚机构在他们上台之后,似乎是在一夜之间变得可有可无起来,地方的政务自然有地方处理解决,而中央的事务有联合议会决定,只有田森首相在这个议会中还占有一个职务,可以发言之外,其余的人每天的主要任务,便是瞅着空空荡荡的桌子发呆,而哪里曾经堆满了积如山的文件。 这些文件当然是有需要处理的,只不过现在已经从解决问题变成了一场场滑稽的争辩。 比如说今日的帝国就有过几次争议。 原本就已贫穷着称的山地堡公爵发来一封求助信,向帝国的中枢借用一些粮食以渡过灾荒。 “否决!必须否决!” 一位商人的代表几乎要从地上跳起来。 “陛下,据我所知,山地堡的人口稀少,所需要的粮食本来就不多,况且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他们当地的群众完全可以从山里找到足够的食物来填饱肚子。帝国要处理的事务有很多,怎么能因为此事拨款呢?” 贵族的代表默不作声,山地人实在是太穷了,虽然同样是贵族的阵营,但却是用不着为他们发声。 教士的代表们沉吟了片刻,最终说道 “陛下,出了灾荒当然要救治,这本身就是神明的意志。但,血肉之躯是脆弱的,他们的灵魂极易堕落下来。我认为,这场救助行动如果要进行的话,应该直接拨款给教会,这种仁爱的活动本来就是教会的义务,我们虔诚的教士能更好的来执行这一场事务。” 教士们的话最终戳中了官僚集团的软肋,几个贵族官员当即跟教士们相互指责了起来,官员们称呼教士们为“一群男娼狗盗”之徒,表面上洁身自好,背地里却在经营些皮肉交易的买卖。而教士们则是回敬他们是“帝国的蛆虫”“见不得光的东西”,他们拿着帝国给的钱,却天天泡在污秽之地,他们经营修女院是为了给那些无辜的少女做营生只用,可没叫他们拿着国库里的钱全洒在她们的床上。 贵族们也逐渐的被迫参与到了这次战争之中。那些中下层贵族们的滥情之举动偏偏正是那些修女院中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聊到这个问题,他们便脱不了干系。他们只得又联合起商人的代表,窜撵陛下给那些修女们征收一笔“夜间工作税”,来规范这种日渐猖狂的商业行为。 直到最后,就因为一个山地的公爵想要从中央借调几十车他之前缴纳的税粮的事情,转化成为了帝国的一项生死决策。商人们不希望帝国直接去支援,当然是因为他们在此次的粮荒中扮演了相当不光彩的角色,而作为帝国最大的粮食所有者,那些贵族们自然会非常自觉的包庇这些商人,至于教士和官僚,他们就像是两个怨妇一般,一个想要更多的权利,而一个想要保持自己原来的优势,任凭什么事情都要搅和上几分。 也就是在这样一滩浑水的情况下,哥德主教从人群中跑出来摸鱼,而他所谈论的重点,也正是之前就已经提到的教会税收问题。 “既然要收税,那不如统一起来。教会确实是在经营一些不这么光彩的营生,但这都是逼出来的。” “教会原本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在那段时间中,没有人会去征税,教会依然存在的很好。”教会想要给信徒收税,这并不是一个新鲜事,而且这种呼声已经一年高过一年,因此,哥德主教才开过一个腔,反对的声音便开始响了起来。 “在过去,帝国的境内有超过八成的人,都是异教徒,而在建国前,这个比例依然有六成之多。”修士并不在意那些反对的声音,只管自顾自的侃侃而谈起来。 “而现在,仅仅十几年的时间,我们就已经将国内八成的人都选择了皈依。我可以非常高兴的告诉各位大人,就仅仅是在前几天,我们的教会内部有过一次详细的统计,现在国内已经没有任何一位领主不信奉萨丁教了。而这就是我们教会发展的缘由,维持如此庞大的信徒规模,跟他们讲述教义,施展萨丁的恩德,这些东西都需要金币来维持。” “用金币换来的信仰有什么可靠的?” “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对于这件事,我无可奉告,诸位大人,这便是萨丁的旨意了。” 这个答案显然没有办法让在场的人满意,更大的骚乱声音响起。 “哥德!你个狗娘养的杂种!我早就听说过,你甚至都不是一个贵族的后代,你是要把在场的诸位大人们当农奴吗?” 这句话显然击中了哥德主教的软肋,他身体微微摇晃了一下,像是受到了重创,再过了十几秒后,哥德才慢慢的缓了过来,只不过再无先前的那几分风度。 “你还不能明白你们这些贵族为什么有区别于农奴吗?洛林的伯爵大人,你可知道,前不久刚刚有为伯爵的儿子被领地上的农奴烧死了。” 说到萨丁教的起源,在场的贵族都有些沉默起来。 起源自然是有好几种说法,有的说法是天降神谕,被最后一位传奇英雄:一个放羊的牧人捡到,然后通过神谕上的预言证明自己的身份,预示了一场大旱,拯救了种族,然后以神使的身份告知了众人。但还有的说法是“圣梦”,萨丁将自己的身份在梦中告知了诸多的部落酋长,再由他们的口将神谕说出。甚至还有说法,说是萨丁怜悯世人,亲自到世间走了一趟,这种说法也还很有市场,毕竟说自己亲眼见过真神也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 总之,宗教的真正来源已经无处可查,只有过一种非常反动的说法很有意思,它在少数的大贵族之间口口相传:萨丁教的起源来自于一个落魄的部落族长,他的小部落在一场战争中被兼并了,而他自己却跑掉苟且偷生。为了生存,也为了更好的生活,他在其他的部落编出了一系列有头有尾的故事,赢得别人的尊重,蹭吃蹭喝。后来这件事被一部分族长知道后,将他的故事大肆宣讲,并尊他为萨丁神使。 普鲁斯人管自己部落的英雄称为圣骑士,他们都是拱卫萨丁的勇士,而萨丁是世间唯一的真神,萨丁法力无边,掌管众生,并将死去的人送往天国或是深渊。部落的首领们都是圣天使的后裔,有光荣的地位,和神权,是必上天国的人。而其余的族人必须顺从他们,以后才能前往天国。根据这个宗教,普鲁斯的圣裔贵胄们还创建了简单的文字和律法,以及所谓的“暨语”以表贵族的“神圣”,供圣裔们交流。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哥德显然是咬紧了自己的牙关,周围的那些贵族也纷纷变了脸色,他们不约而同的闭上了嘴巴,甚至还有几位贵族朝着刚刚发言的洛林伯爵投以责备的眼神,洛林伯爵有些独木难支,只好重重的哼了一声,坐回到了自己的椅子上。 “我认为对每个信徒收取十分之一的税务是合理的。在过去,忠于萨丁的领主往往会将他们得到的战利品,包括打猎的收获的十分之一换取萨丁的庇佑,但在帝国建立之后,这项收入便被废止了。” 于是到此便有了上面的那一幕。 “帝国还没有任何一件税有十分之一这么高!” “可你们从来都不只收一份!” “那你要怎么让我们跟农夫们解释,因为萨丁的恩赐到了尽头,所以你们从现在开始必须纳税?他们会反抗的!” “不,他们当然不会反抗,农夫们完全能交的起那个费用,至于交不起这个费用的农奴,他们不应该有你们负责吗?” 在那位贵族精英的代表再次发言之前,一位资格很老的公爵却突然站起了身,他的出席毋庸置疑的使得场面上的情绪为之一滞。 “马耳他公爵大人……” 表面上,这位老人虔诚的信仰宗教,向来不过问俗事,也极少跟那些国内的贵族们比着摆谱,但却拥有整个阿巴斯奇亚境内最大最肥沃的一块公爵领地,拥有最多的庄园和农仆,来自领地的大量收入很快又投入进领地之中,叫他赚了一笔又一笔的帝国金币。除此之外,他还有个争气的儿子,斯沃德骑士,彩虹骑士团的骑士长,虽然只是担任几年的时间,但在这几年中却是可以作为巩固皇室武力的最高领袖而存在。也正是有这些光环的加持,能使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成为贵族中最举足轻重的那位。 他伸出一只略显苍白干枯的手掌,朝着那些贵族议员们轻轻的摆动了一下,带着几分沙哑的声音开口说到:“既然庄园里的仆人算是贵族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这份十一税贵族出了倒也合理。” 几位年轻的贵族似乎有些沉不住气,他们像是要说出一些话来,但却最终被身边的长者们拉住了身体。笑话,帝国中还有比马耳他公爵家里农奴更多的贵族吗?既然他能交的,那其他人又有什么理由叫不得呢? “谢谢您的支持,萨丁会永远保护您的灵魂的,马耳他大人!” “不,主教大人,神爱世人,但我爱帝国。”老人轻轻的咳嗽了两声,继而以更大的声音说到:“十一税很有可能是帝国自建立以来缴纳的最大的一笔费用,感念先帝功德,当今的陛下仁义,这笔钱,我们这些做封臣的出了,但我希望出这笔钱的远远不止是我们,主教大人,你应该向帝国内除了皇帝之外的所有人收缴这笔费用,然后至少将其中的六成上缴给国库,这是陛下应得的。” 马耳他公爵的一席话毋庸置疑的惊到了御前会议上的所有人,开玩笑,大家来这里都是来捞钱的,怎么会有送钱的蠢材过来说话。就连田森首相都睁开了自己的眼睛,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个曾经在自己面前都没什么资格说话的部落长者,如今却是长进了不少,学会在小皇帝面前摇尾巴了。 第七十章 后宫执政 如果说田森首相仍然能保持那种作壁上观的悠然心态,那么其余的“帝国忠臣”们自然是炸开了锅。 一位身着灰色长袍的教士愤然说到。 “你这个亵渎圣人的伪善者,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窃夺萨丁的财富,这是在侮辱我们所有信徒的信仰……” 商队的领袖们有些难以接受使得眨了眨眼睛,一位身材圆滚滚的商人露出几分不好意思的笑脸。 “我们可以给皇室一份赠与,但我们还是希望可以免征商人的十一税。商人的身家都放在身上,如果交易一次就缴纳一次十一税,我们怕不是要赔死。再说了,我们做生意也是有赔有赚,很多时候看着挣了一笔,但这些钱还是要等下次进货的,况且这些年来,我们送给教会的赠予似乎并不少吧。” 商人的话没有引起广泛的赞同,但至少堵住了那位修士的嘴巴,一众商人纷纷站起身来,作势要离开宫殿一般。 皇位上,女皇的脸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纱线,叫人朦胧的有些看不清出,但小皇帝的表情却是阴晴不定的闪烁的厉害。 原本,像这种议政会议,他自然是恶心的透顶,但听到歌德教士讲起昨日的密谋时,心思便是有些动了,歌德修士之前跟他画了一张大饼,但却没说他能吃多少,这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不勾起兴趣便是假的。 但无论能分下多少,一个“忠臣”的帽子,歌德自然是少不了的。原本佩里斯的眼窝子自然不至于这么浅,但自从登基以来,才发现自己的父亲给自己留下多么大的一个烂摊子。 万事不谈,先讲财政。按照常理来说,父亲在位时期,帝国没有打过一场仗,更没有丢掉什么领土,遇到天灾人祸,甚至发展势头好的不得了,按照常理来说,是应当有一大笔积蓄的,但直到他带着颤抖的手打开国库的那一刻,才是真的心生绝望。 诺大的仓库中空空荡荡,只有几只老鼠的尸体躺在里面,据说那是勤劳的卫兵们昨晚刚发现的,原本以为是招了贼,在发现只是几只老鼠之后,便逮住了其中的几只,等着皇帝陛下审判它们,却不想一连等了才这么点时间,竟然是把它们活活饿死了。 从卫兵的话语中,佩里斯当然能听出很多不满,他咆哮着命令帝国的书记官们严查这些钱的去向,但他很快便绝望了。 仅仅从账本上来看,帝国其实没有任何一笔支出是没有记录的,攒不下钱的原因只是,帝国的收益比王国时期增长了不到一半,但开支却扩大了三四倍,特别是“公共事务支出”,仅此一项便占据了记录中的五分之一之多。 如果想要成为一个伟大的皇帝,那么他便不能只有一个空了的钱袋子。而常年保持“收支平衡”的国库,自然满足不了他的野心,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哥德主教的提案才更使得他重视起来。 人们都希望自己的皇帝能有个伟大的成就,这也是就是大普鲁斯帝国的风气了,这本就是一个秩序分明,而又崇尚英雄的国家。但他们却毋庸置疑的不喜欢一个在他们头上征税的人,而矛盾也就在此,人民热爱皇帝,因此为他们心中的“英雄”修筑了气势恢宏的宫殿山,所耗费的财富数不胜数,但如果说佩里斯决定向他们哪怕是一年多征收一个子的税,那么无论他接下来再有什么大的成就,历史上也会记载,他是一个暴君。 也就是在这样的缘由下,佩里斯对于金钱要远远比先前的两位皇帝来的要敏感的多。 能有一个替自己背锅的人征税,又带着“信仰”这样一柄高帽子,自然要比他亲自下场容易的多。至于他们向民间征收的税务,对不起,一将功成万骨枯,即使在大普鲁斯没有这样一句典故,但他也知道,论起心慈手软,自己是无论如何比不过自己的父亲的,那还不如就不在这个方向上下功夫来的更容易些。 听着宫殿中乱糟糟的讨论,佩里斯只觉得乱哄哄的一片,他一会看看商人,一会儿又看看教士,好像每一个人都在帮自己说话,都是在为了皇室、为了的帝国做贡献,但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每增加一次发言,佩里斯都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面前的那堆金币便又少了许多。 所以,当最后那位修士讲到,“所谓神的财产不得动”的时候,他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在台上做出了些细微的动静。 “咳咳……” 台下的众人恍若未闻一般,小皇帝轻微的咳嗽声,没能盖过任何喧嚣的动静,他只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自己的母亲,但皇后陛下依旧是那副处变不惊的尊荣,丝毫没有打算开口的样子。 站在一旁的斯沃德自当是看的清楚,皇帝的手里没钱,他们骑士团当然是没少花,因此,想办法收集起来更多的财富,也是为了骑士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皇宫的几次相遇中,斯沃德早已经认定了小皇帝骨子里面是个实打实的主战派,只是因为年龄小,心思还缺点定性,也还没有什么自信,才会像现在这样瞻前顾后的拿不定主意,如果有人能向前推他一把,肯定会坚定他目前的观点,反之亦然。 想到这里,斯沃德最终也是不再选择观望,而是清了清嗓子,亲自下场跟那些议员们辩驳了起来。 “听过安德鲁教士的意思,教会的存在倒是要先于帝国的需求之上的?” 在一众人的派别中,国内大大小小的政治势力都有自己的代言人,而这些代言人多半都不只是一个,但唯有一个派系除外,那便是帝国骑士团。 虽然骑士团成员只有不到四百人,但在皇帝陛下成年之前,骑士团的团长作为皇家的守护人,却是有直接统领帝国军队的权利的,因此,帝国军方在目前的帝国称得上是一个有分量的派别,但这个派别中,那些骑士团的兄弟们却因为种种原因,不够出席议会的资格,只有大团长可以作为皇帝的侍从参与会议,因此,他此时的发言,自当是极其有分量的。 被怼的教士面对斯沃德的诘问,又羞又恼,半天接不上话来。其实,在他的观点中,确实是有这个的一处嫌疑,但他却试图用避重就轻的方法,来转移一下众人的注意力,从神学的角度上辩驳,那谁又敢接教士们的碴呢。 但显然,这位公认的修养不太好的宫廷骑士抓中了他的要害,帝国跟教会孰轻孰重?这个问题也是他万万答不上来的。按照信仰至上的理论,教会肯定是很重要的,甚至他们阿巴斯奇亚家族混来的皇位,都是在萨丁古书里面找到的依据,这才有了如今的帝国。 可现在是在大殿之上,身旁除了他态度很是暧昧的几个教会里的兄弟之外,更多的是贵族、商人、以及皇帝的卫兵,前面两者在他丢出这个观点的时候可能会选择观望,而最后的那位可能会直接以亵渎的罪名将自己丢进监狱,此生再无经营妓院时候的风光。 想到在也不能从世间拯救少女,安德鲁脸上的汗水便大滴大滴的滚了下来。好吧,眼见的要收十一税了,就算是将其中的一大部分送给小皇帝,教会也总还能省下来不少,即使只是余下的那部分,也足够他做不少事情了。 哥德主教在心中暗骂一声蠢货,脸上却再次露出了几分得体的笑容,他拍了拍自己教会中竞争者的肩膀,得体的回复道: “骑士长大人,我们教会绝无跟帝国一争高下的想法。我们教会的这位兄弟,只是担心陛下会受到什么人的迷惑,才在一急之下说出了那种话来。众所周知,这世界的一切财富本就应该属于伟大的皇帝陛下,所谓的教会的那份、贵族的那份、甚至是他们商人那份,都不过是最仁慈的皇帝陛下所分出去的一部分而已。皇帝陛下才是这一切的决定者。” 经历过漫长的一场博弈之后,哥德修士决定最后将球送到佩里斯的手上,如果再由老奸巨猾的马耳他公爵,和那些贪得无厌的商人,只会做些纸面文章的官僚们讨论下去的话,受损的就不只是皇帝陛下的意见了,甚至教会的利益都会失去保障。 在这其中,哥德更是规避了一个巧妙的问题,在这之前,收不收十一税还是个问题,但他此时向皇帝提出的问题却已经改成了,收到十一税之后怎么分,这就将其中的利害关系变成了一个既定的事实。 纵使他人在如何懊恼,那也没办法明面上直接跟皇帝陛下抢钱吧。 “朕以为,马耳他公爵大人的想法就很不错,既然是要给信徒收税,便也不能收的零零散散,这反而有损帝国的威严,但教会为收取这笔税负,自然又要付出不小的努力,留三成太少了,留下四成收入给教会,但作为交换,由首相核对一遍其中的账目……” “陛下,征收十一税,有些不妥吧。” 正在一切将要尘埃落定之时,层层帷幕之后,一道有些软糯的声音传了出来。 虽然声音不大,但却是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大殿中的人纷纷将目光投向那个位置比皇帝还要高上几分的女人位置上,不知道她为什么现在突然插上了口。 曾经的皇后,现在的太后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温吞性子,向来的都只做诺丁陛下的影子,如果不是她生育了如今的陛下,这些权力中心的权贵们可能都要忘掉还有这么号人物。 这个女人也就不过三十岁,如果对于权势的野心骤起的话,势必也会成为一股不弱的政治力量。冒着打量新生政治派别的看法,除皇帝陛下之外,诸位大臣在面对皇后的时候,眼睛中不禁都了几分好奇的神色。 然而,帷幕后的年轻女人,并没有一个作为皇太后应有的仪态,甚至刚刚那副高悬在外的神秘感都丢了出去,大家本以为她会有什么想法和诉求,但她除了反对十一税之外,再无别的什么想法。 “我的丈夫……不,是诺丁陛下生前,一向告诫身边的人,越是深居高位,便越是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克制自己的欲望……”女皇从未见过如此的阵仗,有这么多的男人盯着她看,这不仅叫她有些害羞起来,就连说话的声音都断断续续的。 索幸在场的有不少聪明人,皇太后反对征收新税,不过就是一个维护自己丈夫名望的小妇人计较而已,只要朝堂的大臣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相比她也便不会在做反对了。 “尊贵的皇太后陛下,您的想法其实是多虑了。”哥德主教微微一行礼后,不紧不慢的解释道:“有仗先帝励精图治,四海咸平,至少是王阙附近领地上的民众多半都有了不少的积蓄,具各地教士的回报来看,先帝之遭遇,万民哀悼,使者所经之处,到处都是哭喊声一片。在这种情况下,不叫他们为帝国做出点贡献来,他们反倒是难以心安啊。” “虽然我反对哥德说的每一个字,但这段话倒还称得上是有理有据,太后。”圆滚滚的商人回复道,“在事实上,我们商人正在准备一场大型的募捐活动,为我们永远不朽的诺丁陛下修建一座雕像,而且是就紧靠着费里兹大帝。考虑到他是为灵魂不朽的人物,我们准备用银子来做雕像,本来我们以为这是个大任务,但仅仅是在阿巴斯奇亚港,我们就收到了超过一半的费用。不管别人怎么看,我们帝国的商人永远热爱自己的国家。” 田森和马耳他公爵没有说话,但同样投以默认或是赞同的眼神。太后天性敏锐的觉得他们的话中多少带着些令人疑惑的成分,但她到底没有跟一大帮子肩宽体阔的男人争吵,最终只好微微的点了点头,细声细语的说道 “既然你们说的这么有道理,那便还是由陛下决定吧。” 第七十一章 忽梦少年事 作为一个骑士的儿子,一位将军的学生,无论从那种身份的角度考虑,为了从十几个、二十几个骑兵手中救出五十多名骑手,带上数百名步兵都是极为不合适的,但韦迪亚到底是拗不过市长大人和柯南的劝说,亲自领兵,率领着那只队伍前往了河畔,以至于在阳光照耀着如同鱼鳞般闪烁的河水上时候,何塞骑士望着那乱糟糟而庞大的队伍,不禁有些忧心似的上前问过自己的儿子。 “韦迪亚,市长大人是在准备一场战争吗?” 韦迪亚望着身上带着血迹,但精神依旧旺盛的父亲和他的佣兵们,顿时便明白了战争的结局。他试图性的组织了一下语言,有些磕磕绊绊的回答道:“没有战争,父亲,没有战争,我只是,奉市长大人的命令,带这些人手过来支援……过来协助你清扫那些入侵者。” 何塞骑士抹了一把脸上还掺着些血的汗水,露出了一副不可名状的疑惑表情。 “是你们都疯了,还是我疯了。我们大普鲁斯的战士们像来都是以一敌二甚至是敌三,区区十几个草原骑兵,用这么大阵仗,是准备把指挥官累死吗?” 韦迪亚缓过神来,顿时也是觉得有些尴尬,但这毕竟也算是他的决策之一,更是他第一次试着亲自率领军队,于是便硬着头皮回答道:“父亲,这片区域太宽阔了,我只是担心您找不到他们,或者是过度分摊了兵力……” 听过儿子的一番话之后,何塞骑士有些懊恼似的说道:“这里是我们的地盘,我们的土地,就连树上有几只鸟,我们也应该弄得清楚,怎么可能会找不到一群身上带着这么臭鱼腥味的草原人?年轻啊,太年轻了。看来我的将军只教会了你理论,在实践的方面,你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啊。” 何塞骑士的一番话说的一众赶来支援的几位卫队的队长有些羞臊,他们低下了头,韦迪亚骑士到底还只是个孩子,可他们可是打过“大仗”的人,怎么能头脑一热就跟着凑起了热闹呢? 但韦迪亚此时却在心中另有一番疑问,所谓的“闻着咸鱼味”并不能算是一个合理的解释,正当他准备开口的时候,一直骑在马上,困得颇有几分神魂颠倒的柯南有些幽怨似的问道:“骑士大人,既然您已经取得了如此辉煌的胜利,那为什么不赶紧回到城镇里面修整一番呢?倒也省的汉姆斯大人为您提心吊胆,您可知道,瓦卢诺的教士们可都在用着心为您做祈祷呢。” 正当他们在闲谈之时,一位骑着马的佣兵从河流远处赶了过来,他顾不上朝着何塞骑士行李,只是急匆匆的喊道:“大人,东边!东边!” 韦迪亚和柯南听不懂其中的含义,但何塞骑士却愈发的打起了精神,全然不像是一夜未眠的样子,眼看着就要发号施令,准备带着部队往东赶去。 佣兵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望向了韦迪亚的队伍,有些呆滞的看了这数百人好一会之后,才转过头去,准备跟何塞骑士进一步汇报自己的所见,但何塞骑士此时已经不在刚才的位置,佣兵赶忙四下里找了一遍,最终在东部的林地中找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约莫着是何塞骑士的英姿。 整个瓦卢诺就没有比何塞骑士更懂骑马的大普鲁斯人,甚至是那些号称是马背上长大的草原人,单单抡起骑术来说,何塞骑士也不会差多少。佣兵自知是追他不上,于是便干脆一边追赶他的步伐,同时又朝着何塞骑士的背影大喊起来。 “大人!东边,只有痕迹!痕迹!” 佣兵破铜锣似的嗓音将何塞骑士紧紧的拽了回来,胯下杂毛色的战马还肆陆陆的发出些许的声响。望着这一幕,柯南的脸上露出几丝尴尬的神色,但韦迪亚和一众卫士们却显得有些习以为常。 何塞骑士有些诧异的转过身,脸上挂了几分颜色:“他们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过去了?还是一群重骑兵!” 佣兵有些失落似的点了点头,随即说道:“大人,根据我去现场的判断,就应该是昨晚我们在和草原人作战的时候,沿着另外那条路溜出去了。” 韦迪亚的喉咙很是轻微的滚动了两下,但是嘴巴最终没有张开。 骑士却是不以为然的说道:“既然他们走了,那就叫他们走了算吧,反正,既然就这样离开了我们的地方,那边也是算不上敌人了。” 柯南很是贴心的凑上去,想要说两句话应和一下何塞骑士,但骑士却绕开了那匹幼小的草原马,径直前往了城镇的方向,口中还低声哼唱着些不知名的小调,很是有几分悠闲的感觉,但放在现在这个剑拔弩张的场合,却是有些别扭。 刚刚才刚向何塞骑士汇报过的佣兵先是策马朝着骑士的方向奔了几步,但最终还是朝着柯南的方向调转了一下马头,他好是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抱怨似的朝着柯南丢下了一句不轻不重的话,随后才扬长而去。 “戴维斯大人,您……无论怎么样,您才是这里的领主,我可以不把那些人当一回事,头儿可以不把他们当一回事,但你不能不把它们当一回事,您能明白吗?您是这里的领主,虽然还只是个孩子,神啊……” 正当柯南跨在马背上,咀嚼那句佣兵留下的一番话时候,走在归程的何塞骑士的眼中却完全是另外一副景象。 一小队携带着盔甲的骑兵冲进一个又一个的村落,他们训练有素,而且士气高涨,就像是一把把活的利剑一般,将自己最锋利,最不柔软的部分刺进那些手无寸铁的人体内。不管你是战士、贵族,还是老人和孩子。总之,那些骑士似乎生来唯一的使命便是,染红村落里唯一的街道,随后将街道和两旁的帐篷全部焚烧成一片灰烬,只有将那些人变成一堆散发着异样香味的焦炭,和一片毫无意义的灰色气体时,那些骑士才会满意的前往下一个地方。 何塞本以为自己能忘掉这些过往,和模糊不清的回忆,可它们总是在一个不经意之间就会回到身边来。 就好像自己和他唯一的爱人相见时那天的回忆。 而当时他的还只是一个比韦迪亚稍大不了几岁的少年,走在军队中,为一个看上去威风凛凛的骑士老爷牵马,喂马,和在战场上为他们准备兵器,甚至是扒死人的尸体。 不只是他,当时的军营中,做这些工作的人还远不在少数,这些人的年纪普遍要比何塞大上不少,都是来自各地的一些农民。 何塞不喜欢这份在那些农民们眼中看起来来之不易的工作。 “你真的应该知足了,每天跟老爷们说两句话,然后喂喂马,然后就能换来一天的饱饭。这可都是很难得的机会啊!” 当然,何塞知道,在那些日子里,叫那些农民们感到工作中最快的部分不是跟骑士聊天,也不是去喂马,而是在打扫战场的时候,不经意间的从那些死去的士兵们身上摸出些小玩意来。他们把这些东西视为值得珍藏的宝藏,有时候还会因为这点东西打上一架。 而他,何塞,虽然只是一个不知道父母是从哪里来,甚至连大普鲁斯语都读不好的野小子,却是完全看不上这些个东西,他甚至会感到那些炫耀自己身上挂满了“宝贝”的农夫们身上发出的瑟瑟响声感到难堪,甚至是一种说不上来的痛苦。 在阿巴斯奇亚国王的军队中,对于这些农夫的待遇已经是最好的,不是因为他一天管一顿饭,区别于其他领主统帅士兵时候用的两天一顿,战前加餐,而是一种希望。 农夫可以用敌人的首级让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士兵,而士兵也可以通过敌人的性命来为自己换取赏钱,从而过上更好的生活。在何塞才刚入伍不久的时候,就听闻过一个传说,一位南方的农夫,在军队中服役几年之后,换到了大量的赏钱,回家就在部落里面娶了最好看的姑娘做老婆。 那个时候,士兵们不仅仅是为了国王打仗,更是为了自己。 何塞的年纪还没有长到会对漂亮的姑娘动心,但他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这种东西给了他强烈的占有欲望。士兵们可以挤在帐篷里面睡觉,而那些为士兵搭帐篷的农夫,却只能守着燃尽的木炭灰过夜。 虽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对于亚唛人有刻骨铭心的仇恨,但他还是在别人睡觉的时候,偷偷的在身上藏了一块磨尖了的石头,准备寻找自己的时机。 当年的费利佩大帝已经在对亚唛人的战争中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亚唛人失去了在塞普鲁斯的大部分殖民地,他们守着最后的几个殖民点负隅顽抗,为了那些在南方还没来的及运走的财富和奴隶战斗。 曾经高高在上的亚唛人,变成了一群无家可归的难民,他们带着身上能携带的一点点财富,从藏觅的山堡中爬出来,趁着夜色和他们的军队汇合。而在这个过程中,像是何塞一般有野心的农夫便是有了机会。 然而,不同于那些已经成年长大的农夫,何塞当年还只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孩子,用一块石头就像杀掉一个人,未免显得太过奇幻一些。军营中的军需官看到了这个独自再努力的孩子,他来自南方的庄园,以为何塞同样是个饱受过苦难的塞普鲁斯人。 如果不是那个军官一时的怜悯,也许便再没有如今的何塞骑士。军官只是大量了一眼他瘦弱的手臂,便将准备送给他的铁剑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小小的匕首。 “躲起来,抓住猎物的脚腕,然后把他掀翻在地上,最后割掉他的喉咙。” 这便是何塞在大普鲁斯学会的第一件事,如何用一个孩子的力气,杀掉一个成年人。 是夜,他看到了一个男人的身影,隔着老远的地方,就能闻到他身上那股特殊的香气。亚唛人的家乡有大量的香料产出,而他们的贵族,干过的最常见的事情,就是用香料涂抹自己的身体,据说,还是一种敬神的方法。但现在却成为了他们身上催命的符。 那位亚唛贵族完全是个外行,他不断的朝着远处看,想要找到可能的大普鲁斯士兵身上的影子,但却完全不懂得兼顾自己的脚下。 在他小心翼翼的迈过一道山坡的时候,一只手紧紧的握住了他还在试图掌握平衡的脚掌。 何塞天生就有这种天赋,即使是用十几岁的身体,去对抗一个成年人,在哪个年代,正是有这么多“有天赋的年轻人”累月的进攻下,才叫亚唛人真的失去了对局面的掌控。 伴随着少年稚嫩的战吼,才仅仅几个回合的交手,男人变成了尸体,有些脱力的何塞心满意足的枕在尸体柔软的肚皮上,像是在怀里抱着一只还在冒着血的破麻袋。 良久,那个从利维特跑来的外乡人从地上站了起来,作为一个真正的大普鲁斯战士,开始做起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割头。大普鲁斯的首级计功勋的制度决定了,无论对于谁来说,敌人的首级都是极其重要的。何塞对做这种事情早已经得心应手,此时第一次为自己割头,心情更是愉快,嘴上甚至在不经意间低声哼唱起小曲。 其实,在一片敌我不明的夜里,哼唱小曲就好比自杀一般。 何塞当然完全了解这件事,但不知怎的,在模糊的记忆中,那天夜色深沉,而晚风浮动,好似能掩盖一切不合乎长情之事,有好像他从此后近三十年的人生,漆黑一片,叫人看不透前方,摸不着方向,但又好似夏日的凉风,恰如其分的抚慰了他内心中的狂躁与不安稳。 少年轻快的歌声透过深深的夜色,混合着些还带着惊恐的血腥味,调子却是一只求偶的小调,它本是以一个中年人回忆青春的口吻所做,以一个稚嫩的童声所歌唱,自然是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诡异与奇特。但,无论如何何塞当年并不明白这首歌的深意,他只是想唱。 第七十二章 山谷中的那个晚上 小何塞的运气一向很好,这是从那天夜里开始的。 在持久的歌唱了一段时间后,何塞已经在不经意间将那首烂俗到底的情歌唱了十几遍,也许是他自己都觉得有些疲惫了,又或许是他终于警觉,周围似乎有什么窸窸窣窣的动静。 何塞观察了一下四周,空气中所有的味道都已经被血腥味所掩盖,深夜中,在遥远的地方隐约的有一个小小的黑影,似乎是在不停的抖动着。 为了不惊动那个黑影,何塞并没有立刻停止歌唱,而是伴着歌声悄悄的爬到了黑影附近。 天上的云彩裂开了一道口子,月光沿着云端洒落在地上,这是上天给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又像是舞台中的大幕,骤然间裂开,在那片干软的草地上,一个小男孩看到了一个小女孩,一个亚唛领主的私生女儿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大普鲁斯国战士,她的杀父仇人,她母亲的解放者。 她父亲的尸体还躺在地上,而她的母亲已经找到了一个正统的塞普鲁斯人做了自己的丈夫,正是她幼时相好的玩伴。她无处可去,只好在的她的父亲还只有她一个孩子,愿意带她去南方。 然后他死了,死的惊天动地,轰轰烈烈,死的悄无声息,像是一个玩笑,又像是夜间刮起的一阵怪风。 她虽然说不上有多爱自己的父亲,但这是她唯一的依靠,她已经再无地方可去了。 “待在这里,等我走过去了,你再跟上来,记住了吗?我们都会没事的。先知会保佑我们的。” 女孩有些茫然的点了点头,她乖巧的站在原地,然后看着那个身材有些微胖的男人一步一步的走向远方,最终突然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只留下细微的声响。 但与之相对的,是另一个人的动静逐渐响了起来。这就像是他们在玩某种奇妙的接力游戏一般,一个生命沉下去,而别的什么东西却一点点浮上来,这并不是出于对死者的不尊敬,而是说某种特殊的规律,将那位新死之人看似浪费掉的生命以一种新的意义。 杀人犯嘴里还哼唱着小调,匍匐在地上,一副还在伏击猎手的样子。 而现在,帷幕已经揭开,他不过还是个孩子,就连眼睛都还是清亮清亮的。当他看到面前的“敌人”的时候,甚至还有些不解的挠了挠脑袋。 “你是谁?为什么要站在这?” 女孩偷偷的擦了擦泪水,用力的通了通自己的鼻孔。她是一个混血儿,黑夜之中,也许这个兵可以把她当做一个大普鲁斯人。 如果那个男孩已经变成了一个男人,一个穿着军服的士兵,或者是满脸刀痕,带着横肉,或者哪怕有一把刀,一个头盔,她都可以心无旁骛的骗他,装可怜,然后活下来。 但那只是一个小男孩,而且年龄跟她相仿,脸蛋的边缘透着点稚气,脏兮兮的嘴巴上唱着颤抖的情歌。 “哦~姑娘,我最美的新娘……” “我是你刚刚杀掉的那个人的女儿,我正站在这边看你杀我的父亲,以及,听你唱歌。”女孩忍不住指责了起来。她的嗓音干巴巴的,像是一只受惊的鹦鹉。 男孩听过这句话之后,没有女孩想象中的凶残,而是有些败兴似的摇了摇手。 “得了吧,你至少还有过父亲。” 一直到现在,何塞骑士的脸上都会一阵阵的发烧,他其实当时是在安慰那个小女孩,要知道,在军队里面,谁说他是个没得父母亲的,他是要跟人家拼命的。 女孩却不管不顾的哭了起来,声音尖锐刺耳,像是一壶烧开了还没倒的开水。 何塞摇摇晃晃的走了过去,出于安全着想,他应该让那个女孩闭嘴,但显然,那个女孩却会错了意,只是一个尽的往后退,同时,哭泣的声音也更大了。 在现在看来,这只能称得上是一段有些蠢萌的回忆,但在当年,却是叫他心里恼火。 “我说,你别哭了行不行,要是还想要命,就给我闭嘴!” 这其实是他在部队里面听长官们说的,以往遇到这么个情况的时候,无论是再乱糟糟的场面,都能被他这一生训诫给叫停下来,大家很快就各司其职似的找到自己的岗位,开始自己的工作。 可女孩不吃那一套,她只管继续哭她自己的。 男孩想要去摇摇那个女孩的肩膀好让她清醒清醒,却看到了自己手上滴下来的血。 他悄悄的离开了。再也没敢回头。 只是再走远了没几步之后,他听到了人生中有史以来最好听的歌曲。由一个喉咙沙哑的小女孩来唱给他听。 “你要去斯卡罗布集市吗?” 何塞骑士调转了一下马头,将自己的目光凝聚在身后的那片丛林中,而他的前方,正是一道新修建的城墙。 瓦卢诺。 “香菜、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 那是一首全普鲁斯人都听过的民谣,就像是某种印刻在骨子里面的记忆一般。 再那以后,所有的记忆都变得模糊起来。何塞骑士只能想起些许的细节来,他好像真实的发生过,但又好像只是自己的一番痴念。 在那天夜里,小男孩又转回头来,他着了魔一般的听这个小女孩唱歌,歌曲很短,只要几分钟就能听完。但女孩唱了很多遍,而且在每一遍中,何塞都能听出几分不同。 他和那个小女孩聊天,聊到她的家室,身份,父母,又聊到自己的出身、军队里的故事。 他们就像是认识了好多好多年的朋友,肩并肩的坐在一起,直到天空的颜色从深黑变成浅灰,再从浅灰色变成一抹鱼肚白,然后一个大火球跳了出来,真亮啊。 一切都结束了,而一切又像是才刚刚开始。 就像是正午的太阳一样。 何塞要回到军队,但他却将女孩父亲的尸体掩埋了起来,就像是他的那次伏击从来没有发生过。 “你走了,那我该怎么办?” “不要再往南走了,南边就是一条死路,你是个混血儿,不要说出去,他们就不会难为你,往北走吧,就说自己是个难民。”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何塞骑士的脊背有些发凉。他也只是道听途说,但这似乎是女孩唯一的生路了。他说完这话,便就离开了那片山谷,再没给那个女孩留下一句暖心的话。 有了这次杀人的经历之后,何塞很快在战场上开始试着展露手脚。一次攻城战役中,他因为身材小巧,主动衔着一枚匕首爬上了城墙,成为了一名能在红狮军团留下名字的士兵。 直到后来很多年以后,在阿巴斯奇亚的授勋仪式上,一位宫廷来的官员,捂着鼻子问他:“你想去那边受封?”的时候,他才有些恍然的回复道: “那便是向北吧。越靠北边越好。” 他说完就有些后悔了,那个小女孩是个塞普鲁斯人,怎么可能跑到北地这么远的地方呢。但就在当年,得知自己要离开军队的时候,总有种万念俱灰的感觉,他本就没有家,军队才刚刚给了他一种特殊的感觉,现在又要被驱散了。 不同于其他老兵那些衣锦还乡,他不过觉得自己就只是个幽魂,到哪里都还是在闯荡。 特别是当他来到自己的封地上,看到那破烂不堪的村庄,便是更加没了那种归宿的感觉。 因此,当他听说在这形同化外之地的区域,竟然还有一处城镇的时候,便当即义无反顾的去了,不单单是看看那里的商店、街道和小酒馆,更是要跟那里的镇长大人结交一番,好好请教一下这北地的豪杰是个什么样子。 然而,在抵达瓦卢诺的第一天,他却并没有直接遇到他心心念念的镇长大人,而是只认识了一个小姑娘。 姑娘看起来年龄不大,就她自己说,才只有不到十六岁。 即使何塞骑士当时已经讲过不少场面,那个女孩的相貌也称得上“貌美”二字。 何塞骑士当年是在瓦卢诺城外的一片树林中听到了她的呼救声,当时还算是处在北地的春天,几只半大不大的雪原狼似乎是抱着一种调侃的态度,将这个女孩团团围了起来。 女孩很自然的蹲在一个树桩上使劲哭闹了起来,而何塞骑士也很自然的将她救了出来。虽然当时的雪诺才只是一匹刚成年的小马,但却不失勇猛,它高高的跳起来,径直越过几匹试图挑衅骑士的雪狼的背部,然后未等到雪狼用爪子攻击它的腹部,先行用它镶铁的两只后腿踢中了其中一只小狼的脑袋。 女孩望着骑士身影,悄悄的放下了擦拭眼泪的双手,打量了骑士的样貌。 骑士身上只一席轻甲,鞍鞯上带一个包裹,腰间悬挂一把佩剑,此时却是握在了手上,做出一幅准备好作战的姿态。虽然模糊的看不清样貌,但却颇有几分英武的样子。但尽管如此,少女对他仍旧称不上是看好,趁着那些小狼们退后了几步的功夫,她甚至直接从之前蹲着的树桩上悄悄的走了下来,打算直接爬上何塞的马背,叫骑士载着她逃命。 但她才动了一步的时候,骑士便已经先她一步行动起来。骑士既没有大声呼喊着冲上去,也没有胡乱的挥舞自己的佩剑,他只是缓缓的将战马的位置朝着小狼们的方向走了更近了一些。 一人一马和几只狼的对峙中,那些一贯是在北地为所欲为的畜生罕见的落了下风,它们望着步步走来的骑士,先是趴在地上“呜呜”的叫了起来,同时用它们所能做出的最凶恶的眼神死命的瞪着那个大胆的挑战它们的人类。 然而,骑士对它们的威胁置若罔闻,只是闲庭若步的走上前,一步步的压过了那些小狼们的底线。 最终,小狼们纷纷从地上跳了起来,先是那个脑袋挨过一下的狼掉头跑了回去,继而是剩余的两只小狼,它们临走之前,还有些不甘似的朝骑士挥舞了一下它们的爪子,但最终还是没有上前挑战何塞的勇气。 在少女有些难以置信的眼神下,何塞骑士仅凭着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那股气势,便逼走了这些天性灵敏的生物。这场本来像是凶兽对决似的比赛,却在女孩的目光中融为了一种英勇的壮举。 当骑士转过身时,她再次用双手捂住了脸颊,不过这次,她的手指不再为了擦拭绝望的泪水,而是试图遮挡住那遏制不住的一抹羞红。 何塞骑士上下打量了一番少女后,最终很是没有水平的说了一句话: “嘿!姑娘,你脸上没受伤吧,能不能告诉我瓦卢诺该怎么走?” 萨琳娜听过这句话之后,脸色一下就暗了下来。只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裂成了两个。 这个骑士仿佛是在故意的惹人生气,先是一副关心她的嘴脸,继而便又跟她问路,显然只是跟她客气一下,并没有把她当回事。想她自幼在镇子上长大,人人都愿意把她捧在心上,而等她长大后,又生的如此娇美,周围见过的那些青年男性不管做出什么样的一副姿态,眼中的垂涎却总是藏不住的。而这位骑士,明显就只把她当成了一个过路的普通村妇一般的指使。 想到这里,少女的眼睛转了两圈,干脆大大方方的露出脸来,反口便问道:“嘿,骑士,那你是打那边来的呢?” 骑士反手将剑收回腰间,再在次眺望了一遍雪狼离开的方向之后,有些没头没脑的回复道:“打南边来。” 姑娘整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的皮衣,拍手笑道:“那不正好吗?你往北边走就是了。” “正北吗?” “正北。” “就一直向北走吗?” “一直向北走,你总能遇到人,然后告诉你,真正的路应该怎么走。” 骑士也没恼火,牵了牵马的缰绳,装模做样似的就要沿着林间的空隙往北走,只是在快要动身的时候,侧眼看了一下那少女的表情。 啧啧,好傻的一个姑娘。 第七十三章 小镇里的五月花 打量过女孩脸上慌张的表情之后,骑士又将马头慢慢调转了回来。 “要是我一直往北走,走到找不到路了,也没有碰到人,那该怎么办?” 女孩好像是被戳中了什么,支支吾吾的半天说不上话来。 “你不住在这附近吧?”骑士有些确定了,这个好像是五月花一样的小女孩,十有八九就住在镇子上。 “为什么要到这边来,这里距离镇子这么远,你又还只是一个人。” 女孩有些不好意思似的吐了吐舌头,这一害羞的举动却叫骑士觉得有些新奇。 “喔,你怕不是哪里冒出来的野姑娘,家里没告诉你怎么在男人面前说话吗?” 女孩没好气似的白了骑士一眼,这个人果然就是萨丁派来专门惩罚自己的,她又赌气似的说道 “我敢说,你也不是什么好人家教出来的,不然怎么会跟一个来路不明的姑娘说上这么多话。” 如果是几年前,何塞骑士定然会大发脾气的,但情随日迁,过去很是在乎的一些东西,如今再折过头来看待,也就不过是在常人眼中的几件小事,又有什么资格,对这个一个根本不了解你,也完全没必要了解你的人大发光火呢,那未免也太过愚蠢了。 骑士看着这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竟是莫名的有几分羡慕起来。他策马从女孩身边走过,只轻轻一提,就把她带到了马背上。 “我刚才想了想,既然我也没有什么教养,又着急赶路,那不妨干脆就把你扔在马背上,等你什么时候想说了,再把你放下来,那不是正好吗?” 女孩使劲挣扎了几下,想要从马背上跳下去,何塞骑士察觉到身后的小动静之后,便也没有阻拦,只是稍稍提高了马速,进而开玩笑似的说道: “如果你想试试从马背上掉下去的感觉,那就可劲的动吧,我不拦你。” 女孩扭动的身体明显的停滞了一下,骑士只管走在路上信马扬鞭。 “别!就在前面,你从这个分叉路口往左转就是了……” 很快,一个镇子便出现在了骑士的眼前,在小镇出现之后,骑士便停下马,将女孩放在了地上。 萨琳娜问过何塞:“怪胎,你来这里做什么。” 骑士刚要回答,却看到远处来了几个强盗,正在追赶两个身上还背着扁担的农夫。 顺着何塞的眼神,萨琳娜也看到了那副糟糕的景象,她轻轻的皱了皱眉头,解释道:“这是小镇附近几个村子的居民了,我们这块地方是个没人管的区域,即使是我父亲,费劲心力,也不过是从这片荒野中,收拾出来这么个能叫商人下脚的地方而已。” 骑士没有说话,但半覆面盔之下的脸上却露出几分笑脸。 “我之前也不知道,但我现在明白了。” 女孩还呆呆的站在原地,试图揣度骑士这句话里的意思,却看到骑士朝着那伙强盗猛的冲了出去,好像是一阵吹刮在北地的飓风,又像是在传说中守卫秩序的神明。 “喂!他们是有身后团伙的!你就不怕他们报复你吗?” 然而,骑士再没有过回复,伴随着强盗们的一片斥责谩骂声中,骑士干净利索的将他们的脑袋从脖子上取了下来,就好像它们原本就不是长在那,只是恰巧被挂在了几具干巴巴的尸体上。 原本还在逃命的农夫哪里讲过这么血腥的一幕,所谓他刚才最后的挣扎,也不过是想快点跑到镇子里,这样就算是躲过了一劫。 这些农夫和强盗们在背地里当然都是有些不成文的规矩,强盗可以谋财,但不许害命,也就是这种隐忍,才叫他们能做到那么大的规模。 但现在有人坏了规矩,他带着闪闪发亮的剑,还有闪闪发亮的盔甲。 当他再次从少女身边经过的时候,再也没有跟他说上一句话,一个字,甚至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眼神。 骑士将人头随意的丢在了镇子里的广场上,镇民们无不侧目,有几个商人凑起一笔钱财,想要雇佣何塞为他们工作。 何塞傲慢的拒绝了他们,就像是拒绝在行途中所遇到的那些封臣一样。 他看到了人群中有几道不善的眼神,比起阿巴斯奇亚的宫殿里所遇到的人,何塞骑士觉得,让他们玩阴谋简直是在看小耗子耍戏法。 这些帮派的线人们先是朝着他吐过了口水,然后径直的离开了镇子,心安理得的去找自己的老大和兄弟们,讨论该如果处置那个傲慢的旅行者。 他们制定了全面的计划,等他从镇子里面走出来,就把他摁在地上打一顿,再把他的盔甲和衣衫都扒个干净,所得的钱财应当可以换回来拿两个死人的命。 何塞下意识的摸了摸身上已经散落成废渣的盔甲,不知不觉中,他已经下了马,再次走到了那片森林中,他挺直了身子站着,就好像是一棵树一样。 他虽然是一个骑士,所谓的南征归来的勇士,但更多的时候,他只是觉得自己就只是一个老兵,而是最惨的哪一类。 “真正的宝剑从来不会因为过度的使用而变得残毁。只有将它收藏起来才是最大的折磨和毁灭。” 这是一位送个他第一个匕首的军需官送给他的话,在军需官送给他匕首后的第二个月,何塞就得到了一把剑,和那位军需官的赠言。 记得他说过,在参军之前,他好像是个城里的文书。但何塞骑士确是不信的,在哪个军需官战死的那天,他的身上插了十几只箭头,个个都深入到他的盔甲里面,但他还是硬顶着这些箭奋勇杀敌,直到箭头上开的血漕终于放净了他的血,这位“文书”才最终倒下,慢慢的失去了意识。 所以他定然是个骗子,如果帝国的文书都这么猛,早在两百年前,那些亚唛人可能都多余跨海过来。 但何塞骑士仍旧是把这句话一只记在了心里,即使他是个骗子,这句话也蛮有道理。 他随意的将身上携带的断剑丢在地上,随后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真是老了啊,再不是那个能一天杀四光个帮派的何塞骑士啦?我们的治安官大人。” 何塞有些迷茫的转过头去,他已经安顿好了那些佣兵们的封赏,以及诸多事宜的处理,无论如何,先下都不应该有什么熟人来打扰他,更合况,这个声音的主人还是为女性。 “欺负几个连剑都不会使的人,也算不得什么本事。”骑士随口回答道,但他却以极快的速度蹲下了身子,做出了一副躲避的姿态。 南方,一片波涛粼粼的大海上,一艘木轮依旧缓缓的行驶着,船上的工人水手们唱着号子,今天的风不算很大,只是天气称不上有多晴朗,但无论如何,在大海上这已经是值得夸耀的好天气。 奥兰多静静的躺在船长室内,直到他从船上待过几天后,他才知道,能只跟一个人睡在一起是多好的运气,明明只是狭窄的一间舱室,却已经叫他心满意足。 好吧,虽然威尔船长没什么功夫洗澡,但一个人的味道总好过几十个人都不洗澡的味道。 一层的甲板里面有老鼠,每天都没日没夜的在里面乱窜,如果不是他们有灵性似的避开了承水的木板,也许现在这船就得沉下去。 至于二层的甲板。哪里虽然堆着些老鼠会喜欢吃的东西,但却不常见老鼠。如果奥兰多是个老鼠,也总不会选择在二层甲板的地方安家,要知道,那地方每次靠岸后不久就死几只老鼠。 甲板上的景色再吸引不了奥兰多,到哪里都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蓝色,比起之前在陆地上的经历,这简直就是一场可怕的恶梦,只有躺在毯子上时,他眼前出现的黄金能够安慰他的心灵。 “金矿……你这可爱的东西。” 在离家的时候,奥兰多觉得自己可以处理好自己见到的一切东西,但现在,奥兰多开始试着为自己的行程多做些计划。大致是考虑到挖金矿,找到金矿需要耗费不短的时间和人手,他决定先用自己身上的积蓄和商人套套近乎,以及,收买几个靠谱点的、机灵点的小伙子跟自己一起。 可令他感到困惑的是,只有跟他一样,是头一次往南方的一个年轻的水手对此表达出了一定的兴趣,除此之外的那些人,特别是那些常年往返于阿巴斯企业和各地港口的生意人们,却总是对那个地方忌讳的很,好像那里就藏在什么可怕的东西一般。 但青年人的自信到底让他忘掉了这些东西,他相信前面会有大的财富等着他,就像是那个青年的水手,无条件的信任他一样。他对那个水手很欣赏,才十六七岁的年纪,就有如此坚定远大的志向,这样的年轻人,才好继承他的衣钵。 是的,他的衣钵。他并不把那些爵位和土地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这一切都不如他远大的志向和抱负。所谓的贵族身份,大致也就不过如此而已。 在这片苍茫的海岸上,他的这些“异端学说”在商人和船长们的滋润下,像是一颗发了疯的种子一样日益成长着。 直到数年后,他成为了一名“富豪”一般的角色时,奥兰多依旧会带着那莫名的眷恋,回顾着这段漂泊放空的时光,那可能就是一颗海上浪子的心吧。 但无论如何,帝国的决策者们此时已经彻底定下了方案,在贵族和皇室的支持下,修士们终于合法的拿到了他们渴望已久的权利,财权。 此事却被数百年年后的学者认为,这项法案的通过,便是教士阶级崛起的先声。 “我们要从经济的角度考虑问题,表面上看,这只是一个为皇帝个人筹备、榨取资金的形式,但事实上却是给了教士们一个合理的权利,将他们变成了真正的统治阶级,这必然是从‘纯粹的精神工作者’到‘世俗团伙’的一次重要的蜕变。” 但无论如何,此时的教士们确实还只是一个没什么排面的小团体组织,他们的信徒甚广,但如果他们胆敢主动抛弃和现在统治阶级的合作关系,那么他们依旧可以像一只蚂蚁一样的被踩死在地上。 虽然很多平民们已经认可了“福音”,但目前来看,在神学的世界中,世间位置最高之人,最虔诚,最具有信仰和智慧之人,依旧是他们的帝国皇帝,无论是那位大主教,都不可能取代皇帝的位置。 因此,皇室的支持是教士是很有利的,可这种畸形的发展也终将让教士们距离政治中心愈发的遥远,在事实上,如果没有佩里斯陛下接下来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决定,也许他们会被同化成官僚的一部分,甚至于东方的宦官。 由于教士们对“十一税”确实是充满了渴望,他们早已经在民间有了很高的呼声,很多小有积蓄的市民们并不排斥这笔支出,正相反,在修士们不楔的服务态度下,很多有足够积蓄的人在捐献完这笔钱后感到的并不是痛心难过,而是感到一阵阵的轻松。 “当您将帝国金币投进钱箱的时候,您的灵魂就距离萨丁的花园更近了一步。” “萨丁会知道的,萨丁会铭记!” 短短一周的时间,帝阙附近的“十一税”便已经缴纳完毕了,在这次税收中,市民们再次做出了最杰出的贡献,他们不会知道,在目前的帝国体制中,最重的一笔税永远出在这些社会的中低层人群中。 “贵族们爽快的拿出来了八万,商人们提供了七万,他们在耍滑头,可我们没办法。萨丁们最虔诚最自信的市民提供了最多的那份,他们竟然拿出来十万,我都不知道,我们的市民原来这么能挣钱。” 一位身穿白袍的修士笑眯眯的朝着几位身着红袍的主角们汇报道,尽管在萨丁的教义中,修士应当以简单的灰白两色作为自己的装扮,可总有些位高权重的教士喜欢在私下里穿几次更加明艳的衣服,以显示他们身份的尊贵和不同之处。 第七十四章 分配 比如,在这个向神汇报喜讯的日子,几位主教便不约而同的穿上了红色长袍,而哥德主教的长袍上,甚至还镶嵌了几颗流光溢彩的宝石,这将他本就颇有几分虔诚的仪态装饰的更加名贵不凡,不仅仅是其余的极为大主教有些眼红,就连他们手底下的那些各个小郊区的传教士们,都是垂涎不已。 在此之前,他们从来可就没有想过,教士还能就这么一番打扮。 听过白衣修士的汇报后,几位主教的脸上纷纷露出了几分含蓄的笑容。这笔账目,自然是他们早先就算算了的,如此大手笔的账目他们可不忍心假借旁人只手,虽然有官员要对他们的账目挑刺,可他们自己过过手瘾还是要的。 台下,十几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吃力的搬着几个大箱子走到了高高的祭祀台上,他们将箱子落在台上时,箱子的底面还发出沉重的轰鸣声响,这无疑又引得众人一阵的心神向往。 早就知道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但此时看到的时候,心里当然还是另一番喜悦的景象。壮汉缓缓的打开了钱箱,第一个箱子内部装满了各色的宝石和奇珍,这自然是商人们耍的滑头,但不得不说,这些精致的宝石虽然不如金币,都是硬通货,但当他们它们大量的堆积在一起时,所呈现出的那份神彩自然非常。 那是一种面对无法抗拒的欲望时的目瞪口呆。箱子打开的那一刻,至少有超过一半的修士,脑海中会闪过将其占为己有的念头。 “萨丁在上,这真是一次伟大的胜利,如此多的财富,全部都是为了敬仰萨丁所用,想必及时是先知看到了这一幕,也会是欣喜非常吧。” 一位红衣主教带着几分颤抖的声音阐述道,他已经完全难以抑制自己内心的激动,只想就此冲下去,跟那些宝物们狠狠的来一次亲密接触。 “真是太美了。” “伟大的胜利,这是才是真正的神迹啊。” 当箱子一个个打开时,里面塞满了的金币便再也藏不住了。市民和贵族们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贵族经营田庄,少不了跟商人打交道,因此手上肯定不会缺乏现钱,另外,市民们现如今也是给商人们做工,结算的方式多半也是金币,因此,除第一个箱子装了有些华而不实的宝石之外,剩余的几个箱子里面装的全是正经的金币,真正的流通货。 它们有的还带有几分新,而有的已经抹掉了边角。这些金币都是帝国建立以来,以皇室的名誉亲自发放的金币,目的自然是为了逐渐收归天下的财货,但实际上却是给民众扎扎实实的牟了不小的福利。 修士们并非是一群没见过钱的土老帽,在事实上,无论是那处传教院中,金币的流水都很大,可以说,即使是帝国的财政部长,一年到头见过的金币可能都不如一个大主教,但那些钱到底不是自己的,只是借他的手过个流水,就算他在其中也能牟利一二,却也是远远不如这么来的钱舒服,亮堂。 一片赞誉声中,只有哥德主教最先皱了皱眉头。 “我们教会之前还积蓄了多少财富?” 这一声质问之后,在场的一众教士们终于陆陆续续的安静了下来,短暂的静默之后,仍是那位白衣的教士,带着几分讨好的声音说道:“尊贵的阿巴斯奇亚主教大人,我们教会之前的虽然略有产业,但其中的利润大多数已经用于侍奉神明的公共事业了,当然,如果您硬要大伙挤出来一些,那总还是可以的。我虽然积蓄无多,但仍然可以捐献出二十枚枚帝国金币,作为侍奉萨丁的费用。” 有了第一个人打样之后,剩余的教士也就纷纷打开了话腔。 “我捐献三十个。” “主教大人,我们莫吉亚的教堂捐一百个个!” 霎时间,大厅中再次乱做了一团,修士们争先恐后的报出自己能拿出来的金币数量,以及自己所属的地区,希望他们的声音足够大,大到能给主教大人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哥德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的摆了摆手,好叫台下的修士们安静下来。 “那另外两位主教大人打算贡献出多少?” 余下的两位大主教不像哥德这么年轻,他们早已经变成了老人。他们其中的一位犹豫了一下,仿佛是没想到以自己的身份也要交上一份税收,但看过哥德坚定的眼神之后,他最终还是有些不甘心的开口说道 “像是我这样的老人,即使留着这些金币也没什么用处啦,”主教一边这么说着,一边颤巍巍的摘下了自己手上戴的一颗金戒指。“除去这枚上一任阿巴斯企亚的市长大人送给我的这一枚金戒指之外,我这头老山羊还有金币一千枚,都是多年以来受赠所得,本想把它们都花出去赈济灾民……可现在,既然哥德主教需要它们,那权当是我赎自己的罪好了。” “一百枚。那您呢?墨索里德大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罗门的伯爵夫人前不久为自己孩子洗礼的时候,可是专门找您祝福了他的孩子,您不会也手头拮据吧。” 墨索里德看着刚刚捐赠了一百枚金币的老伙计、老对头,心中暗骂一番,他本打算出价三十个帝国金币,可他的老对头这么一开口,那这三十个帝国金币就有些拿不出手了。 “哎,我们教区的公款最近有些紧张,前不久我用自己的私产填补了一下,现在手上所剩下的钱也不多了,大伙都是知道的,我们教区收上来的钱是一笔整数,这就是我当时觉得凑个整数便于计算,所以填补了几百个金币的空隙。但收十一税是一件要紧事,我虽然已经有些不济事了,但轻重还是分得的轻的,那就再捐上两千枚金币吧,反正天堂里应有尽有,只有献个萨丁的黄金,称得上是真金。” 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还抹了一把眼泪,一副动了真情的样子。 “我真是个罪人,不知不觉中,竟然聚拢了这么大的一笔财富,只能借助这次机会叫萨丁原谅我堕落的灵魂了。” 在听过两位主教的宣言之后,哥德主教再次将目光投向了白衣的修士,修士当然明白哥德主教要什么,未迟疑片刻的功夫,便如同一只报喜鸟儿一般的开了口。 “大人!如果这样算的话,我们教会另外还可以为这次捐赠提供近万枚帝国金币之多,加上前面的那些捐赠,就有了二十六万。按照之前商议的分成,我们可以留下其中的四成,就是十万零四千枚帝国金币,而皇帝陛下能拿到超过十五万,想必也是会满意的。” 哥德当然知道,此时白衣修士提出修道会分成的意思:反正修道会早晚都要把那一份吃过去的,现在再统计一遍白白耗费精力,实在是得不偿失,还不如算了这一笔,到时候还能卖个好大人情。 “那塞普鲁斯地区、北海王国地区以及莱茵的地区怎么算呢?” “塞……塞普鲁斯王国的税收还好说,最多只是路长一点那边帝国的移民很多,加上我们皇室还有姻亲的合约,我们的势力也都发展过去了,如果愿意等,那边可能会拿到二十万帝国金币,我们教会在南方的分部很富裕。况且这都是我们之前早就有过统计的。但您说的另外两个地方,大人,我们最多也就是在北海的小镇有个据点,而那个地方,是先皇御赐的免税二十年。” 哥德深深的吸过一口气,在环顾过四周难掩喜悦的面孔,压力了压嗓子,有些低沉的说道:“不管你们有什么困难,先给我凑齐了三十万的金币,等塞普鲁斯那边的十一税收上来了,我们再连本带利的收回来。” “三十万金币,一分不留,全部交给皇帝陛下,为我们教会的再增添两个王国的牧区!”不顾众人大变的脸色,哥德自顾自的说道:“十五万金币,充其量也就哄哄孩子,收买两三个公爵。虽然现在能糊弄过去,但皇帝陛下是会长大的,现在糊弄他,就不怕他十几年之后再清算我们?” “我们现在付出的是金币,亮晶晶的好看东西,但如果不花出去,那就是一堆废物,打成剑嫌软,打成床垫又太硬的东西,懂吗?” 这下教堂中真的鸦雀无声了。 不过,这个声音指的是支持哥德的声音,而不是反对他的。 “你又有什么身份去管理天神的财富!” “哥德主教!你可真是名副其实的‘黄金主教’啊?!” “天上的天还是一个天,但你的主跟我不再是一个主。” 霎时间,粗鄙之语和谩骂声充斥了整个大厅之中。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自从教会建立以来,帝国各个地区对传教的需要和力度就一直在增长,可以说是无一地不可无修士,全国上下在领地建设的同时,也修筑了大大小小的教堂。但在很多帝国的边边角角的区域,这些教堂往往显得非常简陋,能在那个地方传教的修士,都是些神经大条,而且足够粗鄙之人。 跟农夫说“真爱我主”是没有意义的,有那个功夫不如教教他怎么好好种地,没准他多收了三四斗粮食,来年就信了真教。 而那些行走于乡村之间和小镇城市中勾勾巷巷的传教士们,未免就多吸收了一些特殊的智慧。 “萨丁在创造世界时播撒智慧,但很明显,你当上躲起来了。” “你比我家的猪聪明半倍!” “把你的话留着跟一头怀了孕的母牛谈吧,没准它会感兴趣!” “我们为什么还要站在这听一个着了魔的人说话,兄弟们,我们闪出一条路来,好叫他去舔小皇帝的屁股吧,没准他们就好这一口呢?” 当然,如果这些修士真的只是一群没见识的农奴,那这事便是毋庸置疑的黄掉了,可他们到底是这个国家中除了贵族之外最有见识的一批人,他们只是有些不能忍受失去巨大财富的落差感。 哥德望着那些汹涌的教士们,目光带着些许的轻蔑,而这个表情,就如同这盛夏时分的一桶冰水一般,狠狠的淋在了那些闹事的修士们的心上。到底这里是整个阿巴斯奇亚最大的教堂,而不是在乡下的哪户村长的家里。 单凭理论而言,教会中的每一个教区的主教都应该是平等的,甚至包括了那些传教士,这里除了刚刚学习神学不久的学生之外,所有的修士都有解释古经的资格。当然这也只是理论上。即使他们在神面前地位均等,但一个辖区内仅仅有百名信徒的主教,又如何跟辖区内数万信徒的主教相披靡呢? 也许就是那样冷静的目光,叫那些领头闹事的人逐渐冷静了下来,他们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但也同时从哥德的一番话中提到了利益的可能。毕竟,论起经营,没什么修士能跟这个正值盛年的红衣主教相比,而论起教义来说,外界的那些世俗之人有普遍认为哥德修士确实是极具智慧之人。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你到底有没有把握,做成这件事情?”最先冷静下来的修士出口问道,虽然他们的脸上依旧写满了不满,但是口气却逐渐的缓和了下来。 “三成。”面对诘问,哥德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的,直接就抛出了自己心头的那个数字。 一众修士们纷纷又变了脸色,方才他们是在反对哥德主教的暴政,而现在是真的在怀疑他的愚蠢和胆大妄为。 “你怎么敢……” “如果我们教会的兄弟们同心同德,我现在有三成的把握能做成这件事情,而在上一位陛下的手中,我只能说,这几乎是完全没有任何成功机会的计划。好吧,我并没有盖棺定论,我只是想要跟兄弟们讲清楚,这已经是我们数十年难得一遇的最好时机。” 第七十五章 教士们的博弈 好吧,论起赌性来,这些修士其实不亚于任何人,尽管神叫他们本分,但他们目前反而是帝国中最不安分的一群人。毕竟,只有制定规则的那批人,规则才显得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 这也是必不可免的,只要能成为修士,他们必然就要学习很多知识,进而影响他们的智力水平和智商,这个数值肯定要站在帝国中的上层,但他们现在显然还没有换取自己能力应有的地位。 大厅中,修士们纷纷举起了自己的手。 一位年老的大主教深深的看了哥德一眼,最后有些不甘心的说道:“那就干这个吧,验证你神眷的时候到了。” 看着一众教士吞咽口水的样子,哥德最终露出了一丝放松似的微笑,他望了望台下的众人,口中有些得意的说道:“神爱世人,但唯独更爱我。” 说罢这句颇有些没头没尾的祈祷词后,他也便径直离开了会场,几位壮汉搬运着那些刚缴纳上的财富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好像刚才发生过的一切,也不过就是再走个过场。 修士们鱼贯的会场离开,他们会在这个指定的教堂开几次内部的会议,但每当会议结束之时,诸位主教、传教士们仍需马不停蹄的赶回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并且将会议的内容进行传达。 因此,开会并不是一个清闲的工作,每每当散会之后,阿巴斯奇亚的大街小巷上总会出现一番奇特的景象。在帝国内部,有法律规定,修士不许在城内的街道上骑马,或是乘坐马车,因此那些身着长袍的修士们便只好成群结队的在街头一路小跑。 每当市民们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总是会停下来,然后等那些修士们跑完了之后,再各做个的事情。 即使有什么没见过的外乡人像他们询问此事的由来,他们也多半不会生气,只是会乐呵呵的说上一句。 “哎,看看他们。这就是萨丁陛下的选民吧,真是勤劳的一群人。萨丁及时是不祝福他们,又能祝福谁呢?” 但当今天的教士出来的时候,他们没有立刻就回到各自的岗位上,而是集体的站在修道院的门口,讲自己的目光越过熙攘的街道、乱糟糟的民房甚至他们眼前的第一雄城,阿巴斯奇亚。 如果有人能在此刻看到他们瞳孔中闪烁的影子,你就会发现,那是宫殿山的轮廓。 无论如何,教会距离皇宫并不算得上太远,而修士们掌握的财富也远远不止他们自己说的这么少,几位大主教伙同十几个主教,简单的凑了一下,就将最后的五万金币筹了出来。 这并不奇怪,虽然修士们之前没有什么大的收入,但却也绝对没有什么他们口中的“大笔慈善事务开销”,更何况修士们本身生活并不很花钱,就算一年只能收到几千金币,十几年的储备下来,也远远不止五万金币这么多,况且,这还是刨去了那些修士们个人收入的结果。 要知道,仅马耳他公爵大人一年对几位大主教的赠予,就不会低于一千枚金币,更不要说,帝国境内远远不只有他一位公爵了,单单是想要讨好他的伯爵们,每年都能为这些修士们个人提供一大笔收入。 如果单论这些流水很可能跟富有的帝国商人相比还有差距,可那也架不住他们做没本钱的买卖。很多时候,修士们还会兼职做民事法官,而这些兼职在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是免费的,而收费的标准跟案件的紧要程度呈现出正相关,而真正能断案的标准并非事情的本身,而是要对比两者之间的虔诚。 向别人兜售信仰。这种奇特的想法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通过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来换取一定的财富倒还称得上是公平的交易,但一边往别人的脑子里面灌输自己的想法,另一边还要把他们的钱袋子掏空,不知道这称不称得上是一种道德。 但无论如何,这些修士们最终还是将这些积攒得来的财富送往了皇宫,在一辆载货的车上,由帝国财政部门的官员和一位修士的代表一同送往皇宫。 当然,他们两个就是走个过场,真正为皇室服务的书记官和骑士团中的骑士早已经将马车检查过好几遍,如果他们敢在这个关节上做什么手脚,那么,等待他们的,可能就不是皇帝陛下的仁慈了。 在这批金币送进宫门之前,只有寥寥数人知晓,这位大普鲁斯的新君可能会那他做些什么。 而当它们被骑士们搬进内库之时,整个帝国的人都知晓了皇帝陛下的计划。 宫殿山下,刚刚将金币送往宫廷的哥德主教和彩虹骑士团大团长斯沃德肩并肩似的走到了一起。 “计划执行的如何了,大团长?” “那自然是一切顺利了,我可以这么告诉你,我、还有我们的皇帝陛下,在你送来这笔钱之前,早就已经有了完整的想法,我和骑士团的兄弟们就只是在等你这批钱而已。” “真的就这么顺利吗,就没什么人阻拦你?” 斯沃德听到哥德主教的有些忧虑的提问之后,没有认真的回答,只当时听到了一句好笑的笑话。 “谁会想要拦着咱们的皇帝陛下?就凭那些贵族吗?他们巴不得找个机会能扩张自己的领地呢。更况且,你要知道你是在跟谁聊这个问题,主教阁下。我,斯沃德·马耳他公爵之长子,先帝的御用之人,皇家骑士团团长,帝国皇帝的第一保护人,谁有会拦着一个帝国军事顾问尽忠职守呢?” “那咱们的皇帝陛下?” “这你就是更多虑了。并不是每一个阿巴斯奇亚家族的人都有那份天纵之才的。如果没有当年的第一任宫相,即使诺丁陛下也……” 在讲到这里的时候,即使是不用哥德提醒,斯沃德的也发觉到了,大概是因为自己之前的机会实行的过于顺利,而他的野心也随之有些膨胀的过大了,导致他说了一些他不该说的话。 即使他们是亲密的盟友,但同时更还是帝国的子民。如果说没有前面两任大帝的努力,也许他们两人一个还在王国的那个地方跟人当奴隶,一个还在想方设法的继承自己父亲酋长的位置,哪来的今日的富贵呢。 无论他们两个再野心勃勃,这种过河砸桥的事情,他们还是有些做不出来的。 不能诋毁先帝,但稍稍讽刺一下当今小皇帝的事情,他们还是敢做的。 大概是为了掩饰一下自己的尴尬,斯沃德稍稍牵扯了一下自己的面皮,故作玩笑似的说道 “一个喜欢的打猎的皇帝。你觉得说服一个这样的人去远征,那会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吗?” 哥德主教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当然不会抓着自己盟友的小辫子不放,就是抓,至少也得等他们教会的大业完成之后再说。 “那我们何时出征莱茵呢?我可是连主教的人选都草拟了好几个了。” “莱茵?不不不……不是莱茵,也不能是莱茵,当然不会是……” 斯沃德的脸上再次浮现出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只是这一次,他更多的不是尴尬,而是一种莫名的得意和狡诘。 “帝国的贵族们不会同意你的计划的,主教大人,在事实上,没有人会同意这个计划,虽然普鲁斯和帝国的合约在上一位陛下咽气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但……这可是一场内战,我们帝国目前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占有优势,谁会在乎一个被围困起来的国家?我不在乎,我父亲也不会在乎,好吧,也许我们的皇帝陛下在乎,这毕竟是他们阿巴斯奇亚和普鲁斯之间的过节,他应该会想要找个机会解决掉他们……” “但是现在不行,绝对不能是现在,帝国不能射第一箭,一次也不行。否则贵族们不绝对会支持的。没有贵族的支持,我们的小皇帝就绝不是普鲁斯家族的对手。我可听说了,那位当年跟盖斯亚特较量的陛下,现在可还健在呢……” 随着斯沃德滔滔不绝的话语,哥德主教的脸色开始一分分的变得苍白起来,好像身上被抽干了一些力气一般。但他到底是个聪明人,即使他知道,自己被别人算计了,被别人当枪使,也能很轻松的就承认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像一些愚蠢的失败者那样大喊大叫,或者是一振不起。 谁都不会一直赢,但要记得别服输才是对的。 “那么,帝国的目标在哪呢?” 哥德主教在几个呼吸之间便放平了自己的心态,用一种相当平缓的口气问道,眼下虽然达不到自己的最优目标,但只要帝国是有战事发生,这钱就没算白花,他一样就可以从中牟利。 其实,帝国的战争目标既然不在普鲁斯,那就已经很明显了。斯沃德挑了挑眉毛,吐出了原本就已经呼之欲出的那两个字。 “北地。” 尽管是做足了心理准备,但哥德还是深深的吸了几口凉气。他自幼生长在南方,只是隐约的听过北地有些野蛮人的传说,倒不是害怕大普鲁斯的骑士对付不了那些活在沼泽里面的部落,在事实上,这个年代的大普鲁斯人刚刚击败了自己的百年仇敌,可以说,帝国的境内其实是有种向上的气息的,那就是,帝国的骑士天下无敌。 这也是那些阶级都在背地里支持战争的原因,他们相信帝国是不可战胜的,只要帝国随便跟别的一个种族开战,他们就能轻易的取得胜利,进而获得当地的一切——不管是他们想要什么。 与其说是担心当地人,倒不如说是在担心当地的气候。 “那可是个挺远的地方。” 哥德修士挠了挠自己兜帽下被割成两列的头发,有些担忧的问道:“帝国已经做好了又一次远征的准备吗?这次的距离可能同样不亚于十几年前的那次……” 斯沃德的脸上逐渐浮现出一种狂热的神色,他转过头,死死的盯住哥德修士,然后说道 “这就是我们骑士团想要的,一次远征,骑士的刀剑枪械刨开异族人的胸膛,我们掠夺他们的土地,奴役他们的人民,在新近征服的地方再开辟一片崭新的农庄。” 哥德很想反驳他,但到底还是没能开口,这其实是一种符合萨丁教教义的行为,而且也称得上是符合修道会的利益,毕竟,新开辟的帝国直属领地,肯定也是需要教士去传教的,等到那时候,他们又能开辟一大片的牧区来…… “如果你真的这样想,那么萨丁大概会愿意保佑您在战场上百战百胜吧,团长大人。”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们的圣战不符合你们教会的利益吗?虽然我承认,我没能做到一开始的承诺,但我也不觉得这样也算是出卖。” 斯沃德微微的皱起了眉头,对于修士的一番言论,他称不上有多么的、满意。 “不不不,大人。我只是说,神爱世人,但……神意同样无法揣测。我愿您能大胜归来,灵魂荣登花园小径,可,我们并不能知道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主教,你真的相信,我们所过的一切生活,都是神,那位萨丁大人安排好的吗?” 这根本就是一个没办法回答的问题,虽然不知道别的修士内心深处到底是怎么考录过这个东西,但哥德主教只相信自己的努力,但,正如同斯沃德必须信任自己手中的利剑一般,作为一个修士,他只能信仰萨丁。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他便一无所有。 “我相信神的旨意,就跟您相信手中的剑一般,骑士大人,希望这样能让您感受到慰藉和诚意。” 斯沃德似乎是未能想到哥德修士能给出这么一个答复,先是做出了一个微微吃惊的表情,进而稍稍整肃了自己的面容,做出了一个尊敬的表情。 “大人,您虽然年轻还轻,但我觉得,您确实是世间最接近萨丁之人,至少您对教义的理解,要比我那个半吊子父亲来的更深刻。” 哥德修士和斯沃德有些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在那一刻,他们才是彼此的知己,不是朋友,更谈不上对手,但却能够彼此理解,倒也真称得上有趣。 第七十六章 勇敢的皇帝,伟大的帝国 次日,大普鲁斯帝国的清晨,太阳和海风还是一分不差的赶到了。他们像是和往常一样的赶来工作,但又像是和往常不一样似的来参加庆典。 是的,庆典,盛大的战争庆典。 也许每一个阿巴斯奇亚的市民们都没有想到,自己前几天刚刚缴纳的十一税会跟这次战争扯上关系,能够引导他们心甘情愿的缴纳那笔税款的原因,除了对先帝的缅怀之外,更多的是对于那些少数分子的同情。 大凡是在大普鲁斯帝国境内生活,或者是经商却又不信仰萨丁教的人,全部应该缴纳五分之一的信仰税,而这些钱财同样应当交于主教。 这些冗杂的信息打乱了所有人的视线,以至于除了极少数分子,大部分人都只是沉浸在看不到尽头的和平之中怡然自得,只有当凛冽的战争之风吹刮到他们脸上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起来。 年轻的陛下骑在一匹娇小的骏马上,他的身上披着与他的年龄有些不相匹配的斗篷和盔甲,而所有的宫廷护卫和骑士团的成员们则是分成两列站在他的身后,既不显得格格不入,却又并不彼此交融。 皇帝的卫队将护卫着他一路从宫殿山再次前往阿巴斯奇亚,一直走到那座着名的红狮帝王雕像的面前。皇帝会低下头颅,而在那边早有准备的教士,会将他们精心制作的一顶冠冕送个小皇帝,然后,在先帝和人民的面前,皇帝将亲手为自己带上皇冠,来作为自己的登基大典、 好吧,这个仪式虽然看上去有几多复杂,但其实完全是处于节省的目的来执行的,真正需要皇宫的府库中支付的费用,其实只是寥寥的几个赏钱,送给乐队的鼓手和指挥罢了,如果硬要做一次比较的话,他的额外支出甚至还不够丧礼的一半。 帝国的军乐团依旧还是演奏着那首熟悉的曲子,只是那些帝国优秀的演奏家们有这个能力,将同一首曲子吹唱出完全不同的情绪来,比如在今天的帝皇大道上,上面演奏的便是一种热烈而奔放的声响。 小皇帝统率着他的军队行走在路上,他听着音乐,微微的招了招手,斯沃德便立刻如影随形的贴了上去。 “陛下,您有什么需要吗?”斯沃德比平时展现的要更加殷勤一些,但这却并不会叫别人摘指出什么不妥之处,毕竟这是佩里斯陛下正式登基的第一天,即使是一个皇帝,这也是他的大日子,除非是有那种抹不开的血仇,不然还是对他客气些来的更好。 “我的骑士长,我觉得,我们的音乐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在事实上,我已经注意到它很长时间了。” “您有什么看法?我立刻就去办。” “噢噢,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但是,您没有觉出来吗?我们伟大的演奏家似乎在作曲的时候有些用错了名词。我特别喜欢那句‘勇敢的帝国,伟大的陛下。’但您想一下,如果能够改成‘勇敢的皇帝,伟大的帝国。’这样是不是显得更加妥帖一些。毕竟我们都知道,勇敢一般只是用来形容人或者是某种动物。” 斯沃德的脸上立刻写满了“我明白了”这句话,他骑在马背上,不便于直接下马行礼,可他依旧想出了一种办法来表达自己的敬意。那就是将自己的头盔一把拽下来,然后朝着皇帝陛下点头示意,等到远远的离开之后,再慢慢的戴上它。 乐队的指挥虽然对这个提议称不上有多么感兴趣,但他依旧还是诚恳的照做了,毕竟只是更替两个词汇,似乎也称不上多有难度。 一路上,除此小小的风波之外,似乎再也没有出现任何有失水准的情况发生。亦或说,跟接下来发生的巨大失误相比,这些,又都算不了什么。 整齐的队伍经过市区,市民们带着敬仰和新奇的眼光望着皇帝陛下的队伍,他们紧紧的贴在街道的两边,一些收入尚可的家庭站在自家的露台上,而那些收入不够好的人便指的就在道路的两侧,跟着佩里斯的队伍一起走,望着这少见的活动。 就连酒馆中的人都悉数离开了自己常年饮酒的位置,跑到酒馆的外面,望着皇帝陛下威风凛凛的军阵,借着醉意一个劲的脑补些故事,而这些东西,便又能做的了今后的谈资。 酒店的酒保站在那群醉汉的身后,当着酒店的大门口,一边盯着醉汉们,一边留神着店里,他端着一杯酒,自己慢慢的喝了起来。 酒店中只剩下了一个客人,花白头发,身材微微发福,依旧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往胃里灌那些只剩下了一点点酒味的清水。这也是店家救人命的方式,如果他现在杯子里面都是酒,就他这么个喝法,不知道要在人家的店里面死几次。 街道的尽头便是雕像,如果小皇帝还有兴致,沿着路走上几公里,就能看到阿巴斯奇亚的码头,那个支撑起这座雄城最核心的力量来源。 城里的修士们自觉地站成了一排,这次他们不敢有任何不规矩的地方,只穿了黑白两色的衣袍,而且颜色的分辨不以他们的身份,只以年龄作为分别。年轻人穿白色,老年人便穿黑色,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 疲惫了一路的乐手队伍适时的开始休息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些修士们高声吟唱的禅境音乐,歌声说不上有多好听,但却给人一种空灵、神圣的感觉,仿佛只是听到了这些声音,便能感受到萨丁的教诲一般。 万众瞩目之下,一个修士一路小跑过去,为骑着白马的小皇帝牵住了马头上的缰绳,佩里斯也就此借力从马背上爬了下来。 他迈着平稳而矫健的步伐一步步的走到雕像的面前,单膝跪地,然后匍匐在地上,亲吻了自己脚下的泥土。 “我,阿巴斯奇亚家族苗裔,不朽大帝费利佩血脉的正统继承人,全大普鲁斯人民的守护者,阿巴斯奇亚国王,佩里斯·阿巴斯奇亚。” “万民瞩目,修士祝福,战袍加身。吾在此处正式加冕为全大普鲁斯帝国的皇帝,帝国境内的最高统治者,萨丁之与人间的掌控者。” “以此山为誓约,守护天下万民;以此海为誓约,将开万里波涛……” 佩里斯的声音算不得很大,但却吐字清晰,语调坚硬,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完全是一个孩子,但口吻却是一个十足的统治者,带着那种身居上位着的不容置疑。 在一段较长的祭奠词结束后,佩里斯本应当慢慢的从地上站起来,然后接过修士们递上来的皇冠,然后走到雕像底座的台阶上,当着所有人的面,亲自为自己加冕。 (精罗狂喜) 然而,这一仪式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出现了些许的谬误。 或许是这套礼仪的设计者未能充分考虑到小皇帝的年龄,又或许是被教会选来送皇冠的修士心里素质有些问题。祷告词结束后,佩里斯陛下依旧保持了自己匍匐在地上的姿态,只是将头稍微抬起来了一点,将手伸了出去,好像是要接住什么东西一般。 这其实便是有些不太妥当了,但负责将皇冠递给皇帝的修士却忘记了他可以将佩里斯从地上扶起来,或者是低声提醒他,这都还算不上什么有伤大雅的事情。 但,令众人大跌眼镜的是,修士直接将皇冠放在了小皇帝的手上。而这顶皇冠是教会为了能恭维皇帝,精心制作的款式,总之金银珠宝之类的料,下的很足。 皇冠几乎是没有受到任何阻挠,径直从皇帝的手上落了,但皇冠如果现在便落到了地上,那样造成了影响将会持续皇帝陛下的一生。 甚至到多少年之后,仍然会有史官记载,大普鲁士帝国的第三位皇帝,在加冕的那天不慎丢掉了自己的皇冠,史称:失冠者佩里斯。 那一刻,为了使皇冠不落在地上,修士鬼使神差似的将皇冠径直扣在了佩里斯的头上。 好吧,现在受冠者佩里斯了。 瞧在远处的市民们对这一幕却是看的不很真切,在他们的眼中,皇帝陛下虔诚的匍匐在了地上,而手持冠冕的修士,为他加冕。 一行“关键人物”纷纷变了脸色,如果现在小皇帝翻脸,那事情肯定就会变得不可收拾了,即使皇帝不变脸,那么加冕礼的意义也有性质上的偏差。 教士并不是皇帝陛下的盟友,更不要提精神领袖,而只是皇帝的附庸,地位甚至不及与那些有土地、有军队的公爵、伯爵们。他们充其量在民间有一点点影响力而已,又有什么资格,什么脸面,来为皇帝陛下加冕。 这也是在少年佩里斯的脑海中闪回过的画面,而刚刚误打误撞为他加冕的那位修士,则是两腿兢兢,如果没有人扶他一把,恐怕直接就要跌倒在地上。 佩里斯强忍住了心里的不快,将这笔账记在了教会的头上,然后缓缓的站了起来,伸手扶住了那位即将倒下的修士,脸上挂起了一丝和煦的微笑,就像是他那个仁慈的父亲一般的说道 “谢谢你,修士。” 随后再登上了台阶,只留下那位操作失误的修士,悄悄了流下了一行由于惊吓过度所出的眼泪,有些感激莫名。 佩里斯转过脸来,他头上沉重的皇冠压迫着他的脖颈,叫他多少有些不适,望着那些狂热的人群,刚才的一点不悦很快被他抛到脑后,在他的颈椎支撑不住皇冠的分量之前,他决定抢先一步,开始自己的宣誓演讲。 没有刚才的陈词滥调,这次的宣讲给人一种军武直率的感觉。 “朕,既为大普鲁斯之主,便应当为大普鲁斯之民做事。自从,所有有害大普鲁斯全体国民以及帝国事务之人,皆应受惩戒。北虏猖獗,剽掠吾人,狂悖而不信主神故整饬军事,重塑帝国,便自此始!” 说罢,佩里斯竟当众拔出了自己的佩剑,将闪闪的寒芒指向了北方。 民众们只觉得北地的事情距离自己还远的很,虽然有听过多少传闻,但仍旧没把他们放在心上,倒是有几位见过世面的商人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为新的陛下高呼万岁。 正值夏天,草木正是繁盛的时候,阿巴斯奇亚稍微体面点的家庭中,总会有人摆上几盆花草种在阳台上,映的街道上一片花团锦簇,而此刻它们正派上了用场。 因为事情组织的匆忙,所以帝国的官员们并没有通知当地的市民做什么准备,亦或是欢迎仪式。在事实上,他们本身都觉得事情来的实在突然、新奇,只恨不得自己多长出两只手来收拾组织,哪有心思去一一告知那些市民呢? 尽管鲜花、美酒、音乐等用来庆祝的物资没有做好十足的准备,但那些狂热的市民们依然找到了自己的办法。 露台上用于展示家庭地位和财富的花瓣不要钱似的丢向街道的中央,家家户户将自己家里多余的床单、甚至是过节时穿的礼服剪开,配凑成一些词语,或者是一些旗帜意象,几乎是所有人都在真心的为新皇帝感到高兴。 “干得好!阿巴斯奇亚的小子。” “笨蛋,你该称呼他为陛下。” “祝您远征顺利,陛下。” “给那些该死的北方佬一个深切的教训!” 热情的市民使得原本的计划被打乱了,佩里斯陛下尴尬的骑着他的小马,一一的向那些狂热的人民回礼,无论那些骑士做出多大的努力,都无法驱散那些围观的群众,而在新皇帝登基的第一天,杀人却是不被允许的。 挨到他们从城市的街道上挤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正午,为骑士和陛下们准备的宴会成为了一堆残羹冷炙,而与此同时发生的是,那些英勇的战士们半晌的功夫,才只是陆陆续续的喝过一些水。 第七十八章 远征 (求吐槽,创世中文网) 但好在他们接下来也已经没有什么太多的项目需要准备了。 按照“铁骑士”帕鲁德的话来说,他们不过是对付一帮野蛮人,这就跟打猎没什么分别,还能需要准备什么呢? 这是一场几乎完全没有动员过的战争,因此,虽然帝国的士兵数量有很多,但佩里斯皇帝的北伐序列中却并没有多少部队。 数百名骑兵融汇成一道洪流,他们沿着帝国先前修筑到一半的大道前行,补给的问题一半由皇帝陛下取出自己私库中的金币从商人那边购买,而剩下的一般则由当地的贵族进行负责。 有赖这次北伐的影响,帝国的终于修筑好了一条从首都前往北地的宽敞大道,同时各地的贵族们也姐借此机会收回了更多农民的土地和更多的农奴。 王宫的侍卫仍然需要守卫宫殿山的安全,因此,尽管是佩里斯亲征,也不过是调集了五十人的护卫队,他们自幼便长与宫中,祖祖辈辈都为阿巴斯奇亚服务,与其说这些人是帝国的军队,倒不如说他们是皇帝圈养的一只私兵。 因此,在忠诚与否的问题上,他们可能会比骑士团的兄弟们更加可靠,这也是佩里斯决定尽可能多的带这样一只武装力量的原因,尽管,论起武艺来,他们可能还比不上骑士。 当然,即使是没有动员,皇帝的队伍中也绝对不会缺乏一些新鲜血液。一些市民自发的组成了军队,他们从讯息灵敏的城市中出发,然后沿着大路跟随上皇帝的脚步,他们主要的数量众多,即使帝国的一个城市中有一百个不安分的年轻人加入皇帝的队伍,那么也能凑足数千人。 他们对军队、皇帝和骑士们具有某些美好的幻想,期待着自己有一天能个得到皇帝的赏识,在北地有出人头地的一天。当然,其中也夹杂着不少逃奴、流浪汉和用来凑数的罪犯,对于他们来是说,参加军队更像是一场翻身仗,如果能得胜归来,他们就是帝国的勇士,过往的经历自然是一笔勾销,如果不幸战败,或者是又做了逃兵,犯了什么军纪,那到底也不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坏一些。 他们通常十个人中凑不出一顶钢盔,三四个人合用一面盾牌,只有弓手和掷矛手的数量看起来比较多,而这又能印证了他们尴尬的身份。也许这只是一群该死的偷猎者。 而另一只平民大军则是各地赶来的农夫,他们被贵族们牵拉着来到军队,就好比那些贵族带来的马匹、骡子一般没有什么两样。这些人曾经是一些部落民,而现在多半做了农奴,他们同样只有最简单的武装,尽管贵族们有的时候也会带一些精锐的农兵加入队伍,可那毕竟只是极少数,因为赶来参加远征的贵族,多半只是些没有继承权的次子,对于他们来说说,家里能给他们负担的起一套简单的链甲,都能称得上是一种极大的慷慨。 最后,还有一股较为正规的军事力量也是引人注目的,来自南部塞普鲁斯王国的一只雇佣兵。 现在的塞普鲁斯王国早已经换了国王,如今掌管王座的是赫斯政豪的儿子,赫斯政豪二世。跟他的父亲相比,他称得上是一个实干家,在佩里斯率军北上之前,他已经用国库的一些税收在民间雇佣了一只数量近千人的军队。他们的父辈多半都是抵抗亚唛人的中坚力量,在抗击侵略的过程中,大量的农民反复的加入战场,参与守城、攻城甚至是野战等大量的战役,在这些战争中,农民被允许拥有一定量的武器和搜刮战利品的权利。 这些农夫们的一部分成长成了士兵,但他们最终没能一直留在部队之中,而是出于种种原因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但他们并没有完全忘记战争之火的侵蚀,他们将自己的一部分技巧和武器留给了自己的儿子,而现在他们又举起了武器,为皇帝的新一次远征而战。 从阿巴斯奇亚到北地的路一向不好走,即使沿途从来没有刻意的停歇过,等到大军赶到北地的王庭时,时间依旧是赶到了冬天。 自从田森派往北地的信使被退回来之后,北海的王庭便与阿巴斯奇亚之间总有些模糊不清的朦胧感,特别是在贵族之间还有另外一种可怕的传闻,那便是北海国王和莱茵国王之间的关系,十分的微妙。 正是因为如此,在北地唯一一位真正忠于帝国的年轻公爵,康诺汀大人曾经极力邀请佩里斯殿下前往他的公爵领小住一番,而不是去北海的王庭,将自己置身险地。 自从田森开始真正的放开手脚,为帝国经营北地战略之后,北海王国其实就已经大有几分分崩离析的样子,帝国的势力和北海王国已经成为了竞争关系,他们各自操着自己的算盘,去经营这块本就不很富裕的领土。 “陛下,正如同南方的一些贵族对我们北方人有偏见一般,很多北方的大普鲁斯人,他们也是这么看待南方的骑士的。无论如何,在进入北地之后,还请千万小心,不要被歹人在背后捅了刀子。” 康诺汀在信件中写的东西不可谓不露骨,但这份宝贵的密报甚至都没有传到皇帝的手上,便已经被近卫兵们撕得粉碎了。 无他,皇帝已经决定了不再前往康诺汀公爵的领地,那么这封信即使是说的再情真意切,也不过是在扰乱皇帝的心智罢了。 按照那位公爵大人的建议,皇帝陛下必须要等到沼泽的冰川融化之后,在春天的时候,等到那些沼泽人最缺乏粮草物资的时候再行出击,如果真要这样计算的话,那么毋庸置疑的一点是,佩里斯的军队必将在北地经过一个没有战争支持的冬天。 “陛下,那完全是懦夫行径,我可以断定,这个公爵根本就不懂指挥战争的艺术。” 斯沃德将自己的面整个埋在厚厚的塞满了棉花盔甲里面,朝着躲在马车里的佩里斯长长的吐着白气,颇有些不屑的说道。 “北地恐怕并没有这么多的粮食可供调用,而南方的粮草如果想要运输过来,火耗极大。恐怕我们运来一车粮食所消耗的粮草,就要远远超过那一车了,长此以往……” 冷风灌进温暖的车厢中,引的佩里斯连连打了两个喷嚏,北地的寒冷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自从到了冬天,他每天都在悔恨自己曾经做出的那个愚蠢的决定。 征讨北地这种事情,随便派个将军来就好了,那里犯得着自己领兵。 但事已至此,全国上下的人都拿眼睛盯着他,他已经没有了任何退路可言。想到这里,无论如何,他都想要赶快结束这场战争。 佩里斯将自己的身体在毛毯中又缩了缩,颇为不耐的摆了摆手。 “既然团长大人有决断,那就由你来安排吧。” 说罢,便立即命令侍从盖紧了帘子,好叫冷风不要再灌入其中。 斯沃德讨了个没趣,正要在心头暗骂一声,却看到眼前车上的帘子又打开了。 “团长,我们什么时候能赶到北海的王庭?” 皇帝陛下开口问道,他年幼的眼睛中闪烁着一丝希冀。能住进一位国王的王庭里面,再怎么说总比军营的条件要好,他们在这里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谁来为他服务呢。 一想起他过去在宫殿山上过的舒服日子,佩里斯就有点想掉眼泪,在军队里面,虽然所有的物资都是紧着他供应的,可他到底没带来皇宫里的厨子,现在军队里面的伙夫,就连烤的盐渍猪头都显得这么没有味道。 看着佩里斯已经明显的变得虚弱的面孔,斯沃德又有些愧疚起来,其实他的手上还另外收到了一封信,现任的北海国王并不欢迎皇帝陛下的到来,在那封信中,奥洛夫甚至通篇都没有采取过一句敬语,甚至还说到。 “你是南方的皇帝,而我是北方的国王。如果你当真是为了你可怜的帝国好,那就听我一句劝,好好的呆在你的山坡上,好好守着你那堆娘娘腔过日子,北方是男人的地方。实在闲的没事就去看看他娘的南海,南海,谁想得出这么一个烂词,就好像他们能在沼泽里面划船一样。” 但如果以这位的脾气,给他看过这封信之后,不要说忍下这口气了,恐怕现在当即就要下令,强攻海城堡,可如果那样,事情就再也无法收拾了。 没有别的办法,为今之计,只能尽量安抚这位小皇帝的脾气了。想到这里,他细声细语的说道 “皇帝陛下,我们再走五天,就能看到海城堡了,北地的奥洛夫国王为您准备了一场大的宴会,他会招待您的。” 听到斯沃德的承诺之后,佩里斯的脸上明显的恢复了不少血色,他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在事实上,他虽然崇拜费利佩大帝和他的三次大远征,可费利佩大帝病死在南方的事情也着实让他觉得忧心。 再仆人再次盖上幕帘之前,他夸赞道:“很好,好的很。我们这次出征没有带多少官僚,大小事务都靠你的安排了,斯沃德。” 斯沃德没有再说任何多余的话,唯有长长的鞠了一躬,便离开了那个军营中唯一散发着暖意的地方。 自从来到北方之后,他便觉得自己愈发的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眼下韦根人还没有见到,行营里面就没有一件好消息。 每天都有冻伤掉队的士兵。 要是他们倒在了南方,他随便就能将照顾伤员的问题安排给那个贵族,然后让那个士兵养好了伤自己想办法回家,但现在是在北地,他除了安慰一下他们之外,什么都做不到。 这次北伐是他一手推进起来的,任谁放弃,他也都不可能放手。想到这里,他只好再次用最谦卑的口气写下了一封信。 “敬告奥洛夫陛下书。 自南方一别,家父对您便有过深刻的印象,那个时候,他便告诉我,您是一位有人君之象的雄主,更是一位英勇慷慨的大普鲁斯勇士。今日再见,果不其然……” 虽然大部分所谓的贵族都还是高级文盲,但因为马耳他公爵大人热衷于宗教事务的缘故,斯沃德不仅仅是一个标准的骑士,而且还称得上精通读写的艺术。 “帕鲁德!你个狗娘养的大白天的跟我躲到哪里去了?” 在白茫茫的一片雪地里,所有的士兵看上去都是一个样子,因为找不到人的缘故,斯沃德干脆自己喊了起来。 一个身上裹了一层白毛雪的骑士很快的跑了过来,他紧紧的裹着身上并不算很保暖的兽皮,飞奔到了斯沃德的面前,恭敬的说道 “团长大人,您吩咐。” 望着这幅低姿态的骑士,斯沃德却并没有一丝丝怜悯的感觉,反而使得自己的心情更糟糕了。他揉了揉带着血丝的眼睛,愤怒的低吼道 “我看你是真的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你这个牛圈里面长大的杂种骑士。我能让你上这个位置,也能让你从这里滚下去,懂吗?你少给我一副奴才样子,你以为行完了礼,你就算是真的出身高贵了?白扯,有那个心思,不如多给我跑几次活,你就是我们马耳他的一条狗,别忘了自己的身份。” 帕鲁德没有敢出声,只是默默的摘下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一张风霜捶打的发紫的面孔。他还没有自己的封地,因此他全部的武装,都还只是来自他的上一任,他微薄的积蓄买不起和其他骑士一样又保暖又体面的冬装,只能在雪地里面勉力支撑。 “是的,大人。” 大概是看到了他这幅可怜兮兮的样子,斯沃德莫名的决定有些快意,和心软的感觉。他轻轻的拍了拍帕鲁德的肩膀,故作亲昵似的说道。 “呀,我这个人就是这样的,表面上对你使劲批评,可实际是我是那你当自家人看的。你可不能因此就看不起我这个男人。” 第七十八章 沉船 与轰轰烈烈的北方相比,帝国在南方大陆上领地唯一的码头就好像是一处睡着了的城市一般。 在过去的几个月时间中,几艘货船在一片孤寂的海面上走了又来,几个神色匆匆的旅客从船上走下来,他们皱着眉头审视过这座城市,随后沿着大河往里走了几天,最后再急匆匆的赶回到海边,乘搭下一趟的货船再回到他们来时的地方。 在传闻中热闹繁华的赛伦码头,就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类似于一个小小村落一般的聚落。而聚落中也不过是十几间民房,另在民房的中间围了一口井而已。 即便是这样,此处聚落似乎已经有了几分人走茶凉的味道。在初到此地之时,奥兰多还吓了一跳,以为是码头收到了袭击,在后来才得知,这边本就没有什么长住的居民。 根据村子里唯一一个负责维护此处秩序的老人说,倒是有过几个冒险者在码头登陆,以这个帝国的前哨站扩建为他们的行动基地,最后沿着河一路探寻过去,找到了不少的金银,似乎是大发了一笔横财。但情随事迁,来来往往的探险者是越来越多,可能从河流的尽头带回来金子的人却越来越少,最终,这座孤城在建成之前彻底倒塌了,一切变成了奥兰多眼中的那般,一个残次的半成品。 透过老人的指引,奥兰多在他一开始登陆的海湾的几里外发现了一个修筑到一半的码头,从堆积的木料来看,此处可能有过一个大计划。但现如今,哪里只剩下了一堆被风沙侵蚀的木架子,在海边孤独的立着,既没有船只能在那边停靠,又没有行人从附近走动,只有几只海鸟,有时候会在哪个地方稍作停留,像是在一处山崖上欣赏海风一般。 奥兰多呆呆的蹲在一望无际的沙滩上坐了好久,从海边向内陆看下去,除了能看到一条宽阔的大河向远处延伸外,地表上所有的土地似乎都和沙滩连接在了一起,孤零零的,既没有阿巴斯奇亚那连阡陌的农田,也没有那些蔓延的山川,有的只是看不到尽头的滚滚黄沙。 “阿兰,你怎么想这个地方?” 处世不深的青年水手猜不到奥兰多的心思,但他尚且还有那种特属于年轻人的天真烂漫,能够让他在读懂别人的心思之前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 “这还用问吗?大人,我们被骗了,这里只有沙子,没有金子。只要有下一艘船靠岸,我们就应当立即离开这里。” 听过跟着自己一路来到南方的水手小弟说的一番抱怨之后,奥兰多既没有跟随者他一并对着个地方充满怨气,也没有对水手大发光火,只是拍了拍身上的沙土,从海滩上站了起来,有些神秘的说道。 “是啊,就连你也注意到了。既然这里到处都是沙子,那这港口这边大块而又木料要从哪里来呢?总不能是那些找到金银的冒险者,为了回馈这块土地,专门从阿巴斯企亚买来的吧。阿兰,麻烦你,帮我去取一块木板过来。” 水手有些疑惑,但他还是照办了。在黄昏的海风,那是一种既不急躁,但却又很有节奏感的海风,就如同阿兰的脚步一样,灵巧、迅捷。才不一会的功夫,他就带回来了一大块整齐且质地坚硬的木板。 “大人!这些木料……天晓得怎么回事,这些木料都是用来做大船用的甲板,您看,就这块木头上面,甚至还有粘合过的痕迹。” 他一路跑过来,一路穿着粗气说道。 奥兰多显然也被眼前的木板震慑住了,但他没有像阿兰那样大呼小叫,而是接过了那块木头,仔仔细细的又研究了一番。 “这确实是冷柳木,我们用来制作大船用的材料。” 奥兰多的心中逐渐有了结论,但事关重大,一时间,他有些无从讲起。 阿兰显然没有这么多的顾忌,他只是捧着木板,在沙滩上来来回回的走了起来。“这是多大的浪费啊,用来坐大船的木头,就拿来做这种木板,用来搭建码头,要想阴干这种木料,没有三五年的功夫是做不来的。这么结实的木头……真不知道那些疯子是怎么想的。” “十一艘大船出海去,唯有一艘使得归……阿兰,你对阿巴斯奇亚到这边的航线熟不熟?” 阿兰眨了眨眼睛,大剌剌的回答道:“我的父亲就是靠这吃饭的,他老人家从海上讨快十年的生活,而我听过他说的不少事情,您有什么疑惑,尽管问就是了。” “从阿巴斯奇亚到赛旺码头,一路上的海浪如何呢?” “除去三月到四月之间会有几次涨落比较危险之外,剩下的时间都安全的很。” “那帮蠢材,望着这么大的一笔财宝不知道怜惜,就知道沿着河往里面走,以为那才是金沙。” 奥兰多冷冷的嘲笑道,但胸腔和喉咙中像是着起了火来。 阿兰同样有些愤愤然的说道:“这么多木料,如果叫人加工一番,没准都能建起来好多艘新的“威尔号”了,真是守着天大的财宝贝不知道用。” 奥兰多有些哑然了,如果不是自己顾忌身份,他几乎要大笑出声,但话到嘴边之后,还是留了两句,毕竟,眼前的这一切才只是他的猜想,如果直接告诉这个渔夫出身的水手,没准这个天真的小子,会因为天降如此重大的一笔财富,而被砸昏了头脑,不如先着手调查此事,等有了能看的见的收益,在慢慢的告诉他。 想到这里,他故意装作在心中闷了一些火气,又夹杂着得意扬扬的口气问道:“阿兰?那你现在再告诉我,我们还走不走了?” 此时的阿兰已经完全被那些码头上的木料彻底迷住了,他的脑海中不断的浮现出自己驾驶着属于自己的大船扬帆远航的样子,他可以有自己的水手,自己的客人,在自己的船上搭上几件货,跟那些眼高于顶的贵族们讨价还价。当然,不包括自己的主人,奥兰多骑士。 听到奥兰多的这一番问之后,他像是一只受了惊的海鸥一般,在沙滩上几乎要跳起来。 “走?大人,现在我阿兰就住在这片沙滩上了,在您的新船能扬帆远航之前,就算是皇帝陛下亲自下令,要我回到家乡,我也决计不会听从的。” 奥兰多仔细的端详了青年的面孔,他正如他的年纪,才不过十六七岁,思想简单而又纯粹,像是一张未曾有过浓墨重彩的白纸一般。他有点拿不定主意,在几个月的接触中,奥兰多承认,他可能会是一个很好的侍从,但到底他是否会可信,还需要端倪一段时间。 因此,他最终还是没有将事情可能的真相说出来,只是在脸上露出了和煦的微笑,半真半假的说道:“是啊,我们先不走了,会有一天,我们发了财,到时候再回去,那叫锦衣还乡。” 阿兰急匆匆的点了点头,憨憨的笑了起来,眼神中充满了满足。 十一艘船出海去,只有一条使得归。 这是全阿巴斯奇亚王国内的大小贵族都听闻过的故事,但又不同于其他的贵族,奥兰多的父亲正是这件事情的主角之一,因此他也就比其他的领主、或是当年见证过此时的那先市民们对这句看似只是简单叙事的诗词有了更多的关注。 斯坦汀所在的那条船上归来的战士都称得上是百战精锐,而船上携带的财富又是价值连城。仅仅是一船珠宝,就完全填补上了红狮帝王南征北战十几年的时间所遗留下来的亏空,而诺丁陛下更是用这笔钱建设了一个帝国。 但就他父亲在不经意之间说过的一句话来看,当年从南方大陆上所搜刮出的财富远远不止是那一船所得,只是大家都早已经厌倦了金银,才最终选择了一些具有象征性的珠宝,将其带回王国,算是对远征多少有个交代。 如果只是这些信息,倒还真算不上什么,可现如今,帝国远征时期的沉船就在他的面前,这不由得他不做出一个大胆的假设来。 当年的军队,在远征的过程中搜集到了大量的财富,但他们出于某种原因,没有选择尽可能多的将这些钱带回去,而是将船人为的毁坏了,更有大量的财富依旧被存放在这片南方大陆的什么地方,而先前的“淘金人”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切似乎都变得明了起来,只是有一件事他没有想清。 如果真的是当年那些骑士团兄弟存有私心,将财富存了起来,那么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却从未听闻过有大批财富被挖掘的传闻呢,而且,他的父亲,尊为两团之一的大团长,没有理由不清楚这件事,但他却一直避讳的很深,就连他前往南方大陆,都要一概阻拦。 但奥兰多绝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他也许不是一个好的领主,但他的确是一个好的冒险家。对他而言,即使是没有那批财富,探寻这个故事本身,同样也具有很高的价值。 也正是出于这种对未知的渴望,他和阿兰留在了这个蜗居的村庄中。 与南方的一片喜乐祥和相似的是,即使是身处与矛盾中心的北地,同样也有一处城市,宛如世外桃源一般,静静的矗立在战场的边缘。 瓦卢诺,唯一一个跟韦根人的部落签署过合约的城市。 除去草原人在北地的那顿闹之外,北地就再没有过大的战事了。汉姆斯市长为那些主动组织起来的市民卫队们一人付了一个银币,对于一个成功的商人而言,这算不得一笔很大的数目,但那些市民依旧感到高兴,他们只是在城外转了一圈,除去两个一不留神踩到树窝子崴了脚的倒霉蛋之外,这简直就像是一场秋游一般。 因此,当士兵们回到城市的时候,他们的脸上甚至还带着微笑,完全没有因为这次战争而有过什么沮丧的情绪,可以说,在最近的一段时间中,瓦卢诺城市的军民已经变成了一支“好战之师”,即使是那些佣兵们的战损相当大,也未曾有过一句怨言,只是默默的加强了对自己的训练水平。 后世的学者们,曾经单独拿出瓦罗诺城市的发展轨迹做过案例分析,他们认为,瓦伦诺城市繁荣的根本原因,是瓦卢诺城市繁荣的经济,这才是市民们信心的根本源泉,而它繁荣的商品经济,和特殊的“商业外交”模式,也最终为北地战争的终止,有了一些积极的影响。 尽管商人通常是信息传递的主力军,但面对一些重大的情报之季,他们有表现出一种完全相反的特质。在事实上,除了极少数的高瞻远瞩之辈,帝国内的大部分商人经营的方式依然是传统的“以邻为壑”战术,如果他们认为,情报中蕴含商机,往往会在第一时间上派遣人手去验证情报的真伪,而在另一边却对此事哑口不言。 而贵族们之间建立的关系网络,相比之下就要可靠的上不少。除开贵族的地位在事实上比商人高,他们对生活质量更有安全感之类的阶级基础之外,实际利益同样也是他们考虑问题的重要标准,更何况他们还辛勤的建设了可以称得上“繁复至极”的姻亲关系,他们通常热衷于将彼此的信息共享出来,以便于在接下来的斗争中,使得自己的派系占据优势。 而这也是为什么,康诺顿的公爵夫人,在战争的第一时间,就找上了何塞骑士的缘故。 “骑士,你还能拿得动剑吧?” “即使拿不动又如何呢?拿得动又如何呢?我早已经宣誓,我将会为守护帝国的臣民,直到手中的剑折成两半,直到盔甲战成碎片,直到胯下的战马再不能奔跑,直到我的生命走向尽头……” “我自认为自己从来没有过懦弱的时候,但我所宣誓过的四件事情的中的三件已经应验……而我的儿子,他是个有才华的年轻人,我觉得他完全可以胜任我的事业。” 第七十九章 信使 帕鲁德的眼中充满了苦涩,即使是他眼中曾经那高高在上,出身不凡的人物,在遇到这般糟糕的局面之时也难免显得有些左支右绌。 也许步兵们并不清楚在上层发生的那些事故,他们裹着一切能穿在身上取暖的东西,幻想着能在几天后住进舒适的室内,靠着热烘烘的篝火,将身体埋在柔软的干草上好好休息几天。但作为一个骑士,他在骑士团内的几个贵族子弟之间有些许的耳闻。 自从田森自己辞去了北海国王职位之后,北地和阿巴斯奇亚的关系,便总是显得有些,奇妙。 尽管北海王国名义上依旧是帝国的一部分,但帝国却时不时的派出一些官员、甚至于开拓民团送往北地,勒令那些人在北方建立农村和城市。 这可并不是一件平凡的事。 在帝国的任何有地位的成员,都必须要小心谨慎的考虑好那些上层贵族之间的龌龊,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身份长长久久,没有什么人能出淤泥而不染。 眼下,军队里面又有了一些很糟糕的传闻,北海的国王对于帝国此次贸然的北伐不是很感兴趣,他们很有可能要孤军作战。眼下,大团长的态度同样能够证实他的判断。 “大人……我,” “听着,我知道你可能会有过一些不太好的传闻,那些东西,你不要相信它,也不要在军队里面谎报军情,明白吗?” “明白的,大人。” 斯沃德再次环顾了一下嘈杂的军营,士兵们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完全没有队列的感觉,骑士们在马背上聊天,大肆的开着荤段子,这叫他觉得隐隐的不安,如果此时有一只军队来袭击他们,恐怕整个队伍都会被突袭的够呛。 “我这里有一封信,要你亲手交给海德城的国王大人。去军需官那边多带几个士兵,然后再拿一笔钱,别问我要多少,让他把能拿出来的都给你。这些东西都只是印证一下帝国和王国的友谊,明白吗?” “是的,大人。” “那你还愣着干什么?” “我不认得路。” “那就去找认路的人带你去,这也要我教你吗?” “好的,大人。” 帕鲁德再次套上了兽皮,畏畏缩缩的离开了斯沃德的视线中。这趟活不好干,但是油水也很大,如果办成了,那那些钱他至少可以留下一小半,如果办不成就等着掉脑袋。很公平的交易。反正他的命掰碎了也值不了几个子,没准还没自己身上的这身皮贵。 像是这种工作,他已经有些习惯了,如果不是一次次的豪赌,他也混不到今天。这也是那些贵族们玩的规则,像他这样的人,如果想跟他们真正的平起平坐,就得先给他们卖命,如果他的运气够好,等到他的儿子,或者是孙子辈的时候,他就能彻底洗干净了,等到时候,他同样可以向别的什么人意气致使。 想到这里,帕鲁德只觉得自己的脚步有都轻快了几分,无论如何,有的事情做总好过在这里等死。 军营中一直沉浸着一种奇妙的氛围,这种特殊的空气简直能把任何一个还妄想保持理智的人逼疯。 现在斯沃德依靠荣誉感捆绑住那些骑士,而佩里斯利用平民对帝国无限的忠诚,来代替他应该分给士兵的薪水。 就连帕鲁德一个底层军官都知道,这绝对是一场准备的不够充分的远征,皇帝陛下既没有一个多么合理的战争借口,又没有做好充分的补给准备和军力动员,甚至都没有进行最基本的训练,就带着一群老爷兵和农民上了战场。 也许他确实没有读过哪部分析费利佩大帝军事成就的《红狮帝王传记》,可仅仅凭借他所看到的东西,就让他感觉到,自己正在失去这次战争的胜利。 但无论如何,大概是有赖先帝的经验,他们到底还是有一套操纵军队的制度来约束着这放荡不羁的行军思路。 即使是作为一个骑士,帕鲁德想要离队也必须要找到军需官进行汇报。 此刻,他们的军需官正软塌塌的躺在一辆没有顶的马车上,车里面满满当当的塞着一些军需品,而军需官正躺在最上面,半眯着眼睛,随着两匹马的牵动,不断的摇晃着自己的身体。直到帕鲁德骑着马跑到他面前的时候,才有些没精打采的睁开了眼睛。 “威力登先生!”帕鲁德喊道。 “好吧……你是?”军需官奋力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但面前的骑士根本不露脸,他完全没办法判断来着是谁。 帕鲁德只得再次摘下了兽皮,在寒风中瑟缩着将自己的脸露了出来。 “哦,,,是你。”也不知道威力登是不是真的知道骑士的真实身份,反正再看过帕鲁德的脸片刻后,他便立刻把他当做了自己人。 “你来找我什么事?” “斯沃德大人差遣我做信使,往海德堡。” “斯沃德将军啊。”军需官听听闻帕鲁德是要为将军办事,立即又端正了一下自己的身子。“有凭证吗?” “只有一封他的亲笔信,要我交给海德堡的奥洛夫才能拆开……不过你可以看看信封,要看吗?” 威力登并没有接过帕鲁德递给他的信,只是略一打量之后,便微微的点了点头。 “将军大人还吩咐了什么?” 帕鲁德一来连眨了几次眼睛,直到威力登露出了几分不耐烦的神色,他才慢吞吞的说道。 “以你的权限,我们的军队里面最多能调出多少金子?” 威力登有些无奈似的挠了挠下巴,上面已经蓄起来了一层并不短的胡渣。 “你们这是在增大我们文书的工作量。” 帕鲁德没说话,只是任由寒风吹在脸上,潮湿的冷风很快结上了一层冰霜,冻住了他的眉毛。 看着帕鲁德那副即将冻成雕像的脸颊,威力登有些投降似的举起了自己的双手。 “好了好了……全大普鲁斯的兄弟们都知道,你们彩虹骑士是整个大普鲁斯最坚韧不拔的战士。我现在就跟你准备金币,把你的兽皮披上吧,骑士,我可不想看到一个信使冻死在自己的营帐里面。” 在帕鲁德依旧面无表情似的拉上兽皮斗篷之后,威力登一边掏出一张纸,用颤抖的手写写画画一些莫名奇妙的符号,一边抱怨似的絮叨道: “你说说你们,好好的贵族日子不过,非得在这受这个罪,我告诉你,我要是你们这种贵族出身的年轻人,除了自己的领地,我哪也不去,我天天躺在床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比在这里受苦要好得多。就是会折腾啊。” 不得不说,这些帝国的书记官们都有一种出奇的能力,那就是能一边抱怨自己的工作内容,一边很快的完成它,在一段含糊不清的抱怨结束后,威力登将一张写的歪歪斜斜的货单递给了帕鲁德。 “你就打算这么去见国王吗?” “……” “在事实上,我还打算调动几个卫兵、几个能帮我载货的农夫和至少一个向导,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这没什么为难的,我的意思是?骑士大人,我没有贬低你的意思,但是,作为一个信使,我想,也许你应该从我这里领一件更厚实一点的衣服。不只是你,我是说去那边的所有人。”威力登用他棕灰色的瞳孔盯着帕鲁德问道 “难道斯沃德大人没有吩咐你做这件事?你们一定会冻死在路上的,如果不在做好准备的话。” 帕鲁德的心头闪过一丝讥讽似的自嘲。这哪是他那种公爵继承人能想到的细节。更何况,自己的这条命在他看来也就这么回事,就算自己死了,他又能怎么样,只是在到时候重新交涉一番罢了。 当然,无论他的心中想的是什么,脸上都没有失去仪态,他就像那些真正的贵族骑士一样的听着威力登絮絮叨叨的抱怨声,和善良的好意。 对一切都不表态,好像他们本就没有感情。 威力登倒也不恼怒,只是从差遣单上又多画了几笔,这叫那张本就有些乱糟糟的单子显得更加的拥挤了。帕鲁德接过单子,装模做样似的读了一遍,随即就将单子收了起来。 他并不识字,他看着那些墨水画成的种种符号,只是为它们感到有点憋屈,被塞进这么小的一个空间中,想必是任谁的心情都不会变得太好。 多有灵性的小东西,听说他们不仅仅能表达意思,甚至还有人的心情也能传达出去,可现在就挤在这么一张窄窄的条子上面,这岂不是比他还惨。 “我该去哪领这些东西。” “就在后面的车队上,哪里的任何一位车夫都会乐意帮您的帮的,只要您……”威力登很含蓄的做了一个小动作,随后又自嘲似的笑了笑。“怪我多嘴了,能为骑士大人服务,是他们毕生的荣幸,他们怎么可能会跟您要钱呢?” 在得知提货的区域之后,帕鲁德径直调转了马头,然后转身过去。 辎重区域被安排在军队的后半程,就紧紧毗邻着皇帝陛下的行车位置。它们原本都是用马拉的物资,可自从进入北地之后,军队开始改用人力。 大普鲁斯的军马是非常娇贵的,但是平民的价值很便宜。皇帝陛下在进入北地之前处理了一大批军马,并且用它们换取了更多的平民。讲真的,一匹马一天要吃几十斤草料,而人一天最多也就两三斤的口粮,北地不比在南方,草料随处可得,这么算来,还是用农夫更实惠一些。 为了让军队里面的那些农夫听起来不这么惨,大家都叫他们车夫,就好像他们是一群坐车的人一样。 帕鲁德距离那个区域并不远,况且他本身还骑了一匹马。 几个趾高气昂的监工远远的看到一匹马跑了过来,立即换了一副嘴脸,令帕鲁德感到十分新奇的是,那些监工们虽然和他一样不怎么认字,可也能通过那张纸上的那些符号迅速为他找来想要的东西。 “这并不难,大人,我们每个人都只负责这样几样物资,然后,虽然我不像您这样出身高贵,可也一样能记下这大概意味着什么。” 监工们中的一个人呢赔着笑脸说到。“都是些下贱人的小技巧,您愿意知道就知道,不愿意知道,就只当是脏了您的耳朵。” 这份奉承的嘴脸引起了帕鲁德的注意,就他所知道的,农夫在面对自家领主的时候虽然足够无耻,可绝对也不会这样奉承一个不认识的贵族。 “你是北地人?” “有幸在海城堡干过一段差事。”监工说起这段历史的时候,脸上挂着一丝自得的神色。 “那怎么会又跑回到这边来。” “我跟那边的主管不对付。您知道吗……” “你是个贼,手不干净。”帕鲁德却径直击穿了他的谎言,他冷冷的说道:“也许我应该把你现在就送往深渊,让你跟里面的鬼魂去解释。” 那位多过嘴的监工顿时恍若受了雷击一般的跪倒在了地上。 “饶了我,大人……我不会再犯了。” 其余的几位监工则是识趣的躲在了一旁,他们赔了陪笑脸,然后迅速的跑远了出去,嘴里面还在念叨着那些他们即将提出来的军需品。 帕鲁德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去望着那些跑起来的工人们,而对于跪倒在自己面前的这位监工,却摆出一副不闻不问的嘴脸。 监工原本绝望的神色顿时又焕发出了一丝生机,他在雪地上蹭出一道长长的痕迹,俯身趴在骑士的马前,一连磕了好几个头。 “我自知罪大恶极,无可救药,那么,我情愿由您来处置,这是我这个罪人最后的愿望了。” 好一番大义凛然的样子。 “我要你的命做什么?”帕鲁德慢慢的从鼻孔中吐出一道白色的长气,有几分不屑的问道 “你是真想死,还是说想活?” 监工听到面前的骑士说过这句话之后,心中大定,在雪地中大声宣誓到 “您只管吩咐,我艾兰这条命就是您的了。” 第八十章 城门 老哈鲁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春天,这就好比一只脆弱的蝴蝶从来没有见过冬天一样。 他负责看守海城堡的大门,就如同的他父辈们一样。作为北海王庭的战士,他们这些卫兵来自几个曾经的大部落,现如今的几个公爵领,负责守卫北海王国的首都,这座象征着北地大普鲁斯人文化象征的区域。 他们早已经宣誓永远守卫王庭,直到生命的终止,无论日夜都不会停歇。 哈鲁在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是一个恐怖的战士,他挥舞着父亲和祖父留给他的两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击败了所有的竞争者,并且最终做到了现在的位置上。王庭守卫队的大队长,北地的“萨哈林”(尊贵的战士)。 但他现在的情况称不上太好,常年生活在冰雪覆盖的区域使他的关节衰老的尤其快,更何况他每天都披着像冰块一样冷的盔甲。每逢暴风雪来临之季,哈鲁就会浑身酸痛,不要说披甲杀敌,就连行走都是一种极大的负担。 按照传统,他早就已经到了可以退休的年纪,可北海的现状却不由得他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国王对这支并不直接向他效忠的精锐军队颇有种不闻不问的态度,护卫队已经很多年没有补充过新鲜的血液了,新的兵源全部补充给了奥洛夫的私人军队。北海王庭护卫军就像是老哈鲁一般,还能勉强坚持着完成自己的日常使命,但谁也不知道这种坚持还能持续多久。 又一场暴风雪后,哈鲁按例走到城门上巡视,才仅仅是转过了两圈,就让他浑身的骨头都像是散架了一般的难受。正当他准备随便找个什么地方先休息会一会儿的时候,一个在望台上执勤的士兵却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卫队长大人,我在望台上看到了一只很小的车队,他们似乎正在靠近城门的位置。” 哈鲁有些疑惑的皱了眉头,海城堡来往的车队一整年下来都不会有多少,特别是当下的一个时间,秋天的商人刚走,而冬天的商队还没有到来的季节,在此时出现来客,不能不说是一件挺奇怪的事情。 想到这里,他扶住了城墙边上的松木,强忍着身上的不适又站了起来。用一种喑哑但是敦厚有力的声音说道。 “海城堡不是一个不欢迎客人的城市,但同时也是一座要塞险城,叫卫队的战士们都做些准备,我且去会他们一会。” 士兵立刻迈着大步子离开了,此时站在城墙上的岗哨们也大多观察到了车队,城墙上的士兵们纷纷装备好了自己的武器,像一个个木桩子似的树在了城头上。 哈鲁戴上头盔,晃悠悠的走下高大的城墙,走到了城门前,眼下车队还差一点位置才能走到城市的出入口处,因为城外还下着雪的缘故,并不能够看清楚他们的旗帜,或者是人员构成,只是能隐约的看到两个骑马的人,和几个拉着车的农工。 这不由得叫他心神一阵大定,这至少会是一个大普鲁斯人的队伍,也许他们只是不很懂规矩的商人。 “开门吧!但是不要放松警惕。” 士兵们缓缓的推开木门,虽然城堡已经有些年久失修的迹象,但进出频繁的城门还是有好好维护过的,伴随着有些牙酸的声响,紧紧勒住大门的绳索被解开,城门洞中燃烧的火光一阵摇曳,但这在城外看来,只是显得更加旺盛了几分。 哈鲁将自己的身体横在城门口处,准备盘问一番来到的旅人,却不想听到了城外那些人的抱怨声。 “艾兰,我觉得……昨天的天气还没这般冷吧?为什么会这样!” “主人,您可能不知道,北地本就是越往北越冷的……阿嚏!” “幸亏您早有远见,给您的士兵换上了几件厚实点的衣服,不然还真是……” 抱怨声到此为止,哈鲁隐隐约约的听到了有什么东西倒在地上的声音,继而就是几声尖叫。 “天哪!他病倒了,从昨天的时候我就觉得莱特他有点不对劲。” “我们不能让他就这么躺在车上,主人。” “那我真是谢谢你了,向导,只管干好你自己的事情,少来这边指手画脚。” 寒风依旧是永无止境似的吹刮着,就只是在城门地下站了这么一小会儿功夫,有几位士兵从盔甲中露出的半个鼻子头就已经有些冻得通红,哈鲁扫视了一眼他的手下人,不由得暗自揣摩到,这些士兵们再从这个鬼地方呆上一会,不知道也会不会冻坏身体,得快点让城外的那群傻子们进来才行。 从刚才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大普鲁斯语中,几乎所有的士兵都认定了他们是商人的身份。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常见了,一个南方来的小商人,他带着一些自己以为很好的货物,和几个家乡里一起跟他来大地方闯荡的同乡,并且花一点点钱在北地再雇佣一个向导,像这样的商人,他们一年都能见到几十个。 哈鲁的心里偷偷的嘲笑这些商人,前不久秋季商人们带来的那批货物早已经堆满了仓库,现在的海城堡既没有他们需要的特产作为商品,又不缺乏他们从南方带来的小玩意,亏损几乎是完全能预见的事情了。 想到这里,哈鲁朝着城门外走了一两步,用充满威严的声音喊道。 “商人们!停止你们的争执,吾以北地王城护卫队队长的身份勒令你们,现在,立刻从外面给我滚进来!” 门外的一行人的噪声似乎变得小了一些,哈鲁还是很满意自己的大吼声的,毋庸置疑,这些商人们又被自己吓住了,他们就像是一群可怜的小老鼠一样,畏畏缩缩的躲在门口不远的地方不敢过来。 大概过了三四秒钟之后,暴风雪的那般终于又传出了动静来,听上去像是那些南方来的农兵中的一个。 “好心的大人,请您给我们一点时间,我们有个同伴晕过去了,而我们又没有多余的人手能代替他……” 老哈鲁的心头有些明了,这个南方来的乡下佬竟然打算指使他为一群商人工作,这叫他的心中多少腾起了一阵怒火,但同时又为他的天真感到好笑,毕竟,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这般好笑的笑话了。 这些骄傲的北地武士自然不回去做那些低贱的挑夫工作,他们发出了几声哄笑,好像是发生了什么有趣度事情,哈鲁转回头去稍微维持了一下士兵们的秩序,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朝着那个农兵喊道 “你们只管把他丢在雪地上,如果他还有救,应该自己会朝着火光爬过来吧。” 商队那边又没了动静,暴风雪中,为首的两个骑马的人从马背上爬了下来,他们似乎是在从新安排了一下工作,打算想想办法自己把人运进来。 他们似乎是很高效的,在哈鲁的耐心彻底消磨干净之前,“商队”的领袖已经走到了城门下。 男人的身上披着一身相当厚实且体面的兽皮大衣,里面明显的套着一层铁甲,与其说他是个商人,倒不如说更像是哪里来的一个小贵族。 这叫哈鲁有些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他的眼神开始从嘲笑和奚落变得逐渐凝重起来。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贵族,而且还携带着武器。 “等等,既然你不是一个商人,那么,你必须告诉我们你的身份,我才能放你进去。” 男人轻轻的皱了皱自己的鼻子,好叫自己冻得发紫脸能稍微恢复一下活动的能力。 “尊敬的卫队长大人,你猜的不错,我不是商人,而是一位公爵大人的使者,你可以称呼我为帕鲁德骑士。”帕鲁德一边这么说着,一边从怀中掏出了一枚装潢相当复杂的贵族印章,上面纹刻着一只又像狼又像狐狸的野兽,正是马耳他公爵家族的标志。 哈鲁和他的士兵们纷纷吸了一口气。在事实上,哈鲁并不认得这些古怪的勋章,他并不明白,那些南方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搞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自然也就没有见过那枚勋章,但他同样没有拦住一个大普鲁斯贵族进城的理由,于是便只是象征性的检查了一下,便放这些人进入了城墙之中。 “骑……士帕……鲁德。你和你的人可以在这里找个地方休息一会,我不能拦住你进入海城堡,但我不确定国王想不想见你。” 对于哈鲁来说,帕鲁德、骑士这种有些莫名的词汇多少有些绕口,尽管都是他常常能听到的一些读音,但现在拼凑出来的词汇却叫他觉得不太能理解。 好在他面前的骑士并不追究这些东西,只是很克制的露出了一个微微的笑容。他回头看了看一个将自己完全裹在兽皮中取暖的侍从,颇有几分悠然的说道:“没关系,我可以等。” 在士兵赶往通禀的档口上,哈鲁邀请了帕鲁德在一个有火炉的屋子里面取暖等待,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一直一言未发的侍从却在此时紧紧的跟了上来。 哈鲁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帕鲁德,好像是在督促他教训自己的仆人,而帕鲁德却好像完全没有看懂哈鲁的暗示一般,只是拍了拍身上的雪花,笑着说道:“这可真是个该死的鬼天气,如果不是您有炉火来招待我们,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所幸那位不规矩的仆从走到屋子里以后,只是在房间的一角中找了个角落取暖,除此之外再没说什么多余的话,做任何多余的事,好像就真的是躲到这里来烤火一般。 哈鲁摘下头盔,将其随手放在房间一角的木头地板上,发出“咣当”的响声。帕鲁德骑士看了一眼头盔,忍不住赞叹道。 “您真是让我见识到了什么是北地的勇士,如果能有机会跟您并肩作战,那可真是不胜荣幸。” 侍卫长笑了笑,将一纵杂草一般疯长的胡子分成了两半,他随手端起一杯在桌子上温过的麦酒,喝水似的饮了一口,回答道 “你在南方的神,也喜欢勇士?” 帕鲁德一下子愣了神,脸上写满了疑惑与不解,正当两人的对话陷入尴尬之季,躲在火炉旁靠着的侍从突然开口说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外面的暴风雪堵了他的鼻子,这个侍从的声音听起来总有种嗡嗡的鼻音。 “大人,北海王国的勇士们有一套自己独立的信仰,他们称呼为‘北地之灵’的一种生物。也有的人叫他们旧神。” 尽管侍从插话多少有些不妥,但至少解决了两人之间聊天的障碍,帕鲁德骑士端起来摆在他面前的液体,一边准备学着哈鲁的样子喝下去,一边说道 “萨丁同样欣赏勇敢之人,无论是什么地区的人会讨厌勇士呢?想起红狮帝王,不也是以武建国……” 话说到一半,帕鲁德却不得不停了下来。面前的液体叫他觉得有些难受,喝起来像是有些酒的味道,但却不同于葡萄的甘甜、大麦的清爽、而是一种说不上上来的炽热刺猴,他迫切的想要吐出口中之物,但却又觉得这样实在有失礼仪,只好被迫打断了自己的话,慢慢的将这一口烈酒含在口中,慢慢的咽了下去。 哈鲁本想接过帕鲁德的话继续说下去,但他们聊天的屋外却在此时赶来了一位战士,他带着一种目空一切的傲慢直接冲了进来。 他的身上携带的盔甲同样是和那些卫队的战士们相似的铁盔,但不同于他们携带长剑的是,这位战士的腰间携带的是一把短斧。 战士先是不屑的对着哈鲁重重的哼了一声,继而掏出腰间的斧头,一把丢在了帕鲁德正在喝酒的桌子上,粗暴的开口说道:“你这小白脸就是南方来的骑士?我倒是有个问题早想问问你们这些人了。我听说你们的头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号,叫‘皇帝’,还是全大普鲁斯的国王,谁教给他这么说的?他问过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吗?没有!可惜啊,我听说他在继承皇位的时候还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好吧,在两三岁的时候,我挺喜欢做梦的,但是他就没有老妈来打醒他的屁股吗?” 第八十一章 国王的信使 望着满脸涨红色的帕鲁德,卡诺愈发得意起来,他以为自己已经在谈判中取得了胜利。 “毕竟还是骑在马上的软蛋,再怎么样都还是软蛋。” 正当他准备取回自己的斧子,并且再撂下几句狠话的时候,骑士终于忍耐不住,一口麦酒喷了出来,恰好吐在卡诺伸向斧子的手上。 躲在角落里的侍从一时竟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同于暴跳如雷的卡诺,帕鲁德再吐完酒之后变得神情正常了起来,就好像是他刚刚面部的血色一下子全部跑到了卡诺的脸上一样。 “您的饮料味道不错,只是我还没有掌握饮用的技巧,我很抱歉,哈鲁大人。” 此时哈鲁也不由得露出了笑容,对于那个冒冒失失的卡诺,他也同样没什么好感。 “没关系,使者,等你在北地多待一段时间,你就会喜欢上它的,哈哈。” 卡诺自以为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他本来正在等着骑士道歉,却不想自己眼前的这个看上去瘦弱的南方人却丝毫没有开口道歉的意思。 这显然叫他更加愤怒了,就连皮肤上裸露的汗毛的竖了起来。 “啊!该死的南方佬,你竟敢激怒我?” 说罢,他竟然直接举起手中的斧子,朝着帕鲁德挥砍了过去,好在帕鲁德反映不慢,加上房内的木桌子恰巧拦住了他的去路,因此,他这一击只是将桌子劈成了两半,但却并没有伤到骑士分毫。 “大人,如果您不介意我在房间内动手……” 帕鲁德的话音未落,又是卡威又是一斧头砍了过去,哈鲁皱了皱自己的眉头,想要阻止卡威的行动。这几年来,北海王国真的是有些封闭了,他们这些奥洛夫圈养的私军,叫好像是国王日渐肥胖的身体一样,越来越膨胀了,现在就连信使都敢下死手。 据说这些南方来的骑士也都是战场上的武术大师,但哈鲁觉得,他们毕竟练习的只是马上作战的艺术,离开战马之后,还是没有办法击败北地武士的,即使是一个愚蠢而鲁莽的北地武士。 但帕鲁德却丝毫不这样想,在卡威第次朝他挥砍的时候,他已经在侧身躲过攻击的间隙中拔出了自己的短剑来。 是的,作为一个底层农兵,帕鲁德一向是吧自己武装到牙齿,就连骑士配剑都是两把,一把马上的长剑,和一把护身用的短剑,而现在正派上用场。 卡威瞧着那把体积还不到他手中武器一半长的“玩具”,顿时更加气的不打一出来,手上挥舞着斧头,就要开展他的下一次攻势。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那个躲在角落里的随从,竟然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朝着他的脚下绊了一根木棍来……卡威一下就失去了平衡,即使是再强壮的人,如果他不能从大地获得力量,也会变得毫无威胁。帕鲁德几乎只是做了一个挥剑的动作,就已经取得了胜利。为了防止卡威恼羞成怒,他甚至直接在他的脖颈上刻了一道划痕。 “够了,你在动一下,我就直接割断你的喉咙。” 卡威被控制住之后,却并不盯着帕鲁德看,反而是在痛骂那个在他脚底下使绊子的侍从,就好像刚才跟他对峙的是另一个人。 “混蛋,无耻,懦夫!我不服气,如果不是那个小贱人……” 帕鲁德却丝毫不吃他那一套,他冷笑着拍了拍卡威的面颊,一旁的艾兰当即夺下卡威手中的头,使他彻底失去了威胁。 “如果这不是北海王国的哨站、如果你不是国王陛下的使者,如果这只是一处不知道哪里的酒馆,我直接就要了你的命。” 在说过这句话之后,帕鲁德松了送卡威脖颈上的短剑,站在一旁的艾兰却狠狠的在他的小腹上狠狠的踢了一脚。 “看来你是真的对帝国一无所知,按照在帝国里的身份,就凭你刚才对我的那番举动,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甚至包括你的家人,都应该赔偿给我做奴隶,明白吗?” 哈鲁不可置否的在一旁补充道 “侍从,可现在毕竟是在海城堡,如果你不想给你的主人带来麻烦,那最好还是收起来你的那一番说辞。不过这闹剧也到这里就结束了呗,卡威,国王陛下的口谕是什么,总不至于是让你跑过来行刺这位信使吧?” 卡威呲着牙从地上爬了起来,随手抹了一把脖子上流出的血液,并将其颇为不屑的甩在了地上。不得不说,他刚才确实是轻敌了,即使没有那个该死的侍从从暗中下绊脚,他也不应该轻视一个骑士。 “呼……哈鲁,我劝你最好不要干涉到我这一摊事务里面来,否则……我肯定回头就叫你有个深刻的认识,别人害怕你,可我可不在乎你那一身老骨头。该死的……” 卡威用仇恨的眼神又看了看站在那边对他面色不善的帕鲁德和侍从,强忍住怒火说道:“陛下派我来问你,你是帝国的使者、还是公爵的使者,不过就从刚才看来,你已经说出了答案了。你根本就不是什么该死的‘马耳他公爵’的人,他的军队如果跑到北地,就连给奥洛夫陛下提鞋都不配,你定然是皇帝的使者,不然我刚刚羞辱那个南方的暴君之时,你绝不会有如此之大的反应。” “那我到底什么时候能见到他?” 帕鲁德根本不耐烦这位所谓的“北地武士”的打探,实在是过于低劣,因此他选择了直接询问,以节省宝贵的时间。 “呸!我们伟大的国王也是你想什么时候见就能什么时候见的?陛下目前允许你进城,至于什么时候召见你——那自然是我们的陛下想什么时候见,你就什么时候去,哪里有你张口的份。” “我送的本不是什么要紧的情报,但是他象征的是马耳他和北海的传统友谊,你是要特别来侮辱两位大人吗?”帕鲁德不动声色的说道。一路上,因为暴雪的缘故,他已经浪费了两天的时间,即使是今天会晤奥洛夫,商定帝国和王国之间的协议,也没有多少多余的时间了。 卡威却高傲的昂起了自己的鼻孔,全然不顾自己的伤势。 “真是虚伪,明明都做了帝国的走狗,却还总拿着一个公爵的名义跟我们打交道,如果国王陛下和那个什么马耳朵公爵真有什么传统友谊,那为什么那位公爵不亲自过来会面,而是选择让你这么一个小小的骑士过来送信?” 面前的这位粗鲁的北地人叫帕鲁德觉得愈发厌烦了,他不愿意再回复他的任何问题,只是单纯的说道 “我是信使,我的任务没有向你解释的必要,而你要做的,就是将我要见奥洛夫陛下这件事完完整整的告诉他,这才是你该干的事情,明白吗?” 也许这就是二人个性上的完全不合了,卡威本来还想要再反驳两句,但此时帕鲁德的眼中已经闪起了一股叫他觉得有些腿肚子发软的戾气,来自躲避危险的本能叫他放弃了原本的相法,他急匆匆的转身离开了房间,甚至都没有记得索要回自己的斧头。 “真是闹笑话!”等到卡威走出房门,哈鲁有些恼火似的大声说道:“我们北海的王庭里怎么到处都是这种沉不住气的蠢蛋货色!真是白痴一样的乡下人。” 卡威听得脚下一个踉跄,险些一头从木楼梯上跌落下去。 如果赶上平时,他定是要回去跟哈鲁争执一番的。正如同哈鲁所咒骂的那般,如果是武力上的差距,他自然不会害怕一个老头子,从智力上来说,他们平时又没有很多较量的机会,因此,只有出身上,卡威要矮过哈鲁一头。哈鲁乃是正统的北海王国护卫队之后,而他卡威,的的确确只是一个乡下出身的男孩,完全只是因为他的姐姐被国王纳入了宫殿做一个小小的侍女,才有了来到王庭的资格。 这是他的依仗,但更是他心头的一把刀,时时刻刻的提醒着他,他不过是一个国王陛下的宠臣,能成为奥洛夫的亲兵之一,更多的靠的只是一些该死的运气,而不是他本人的能力。 几乎所有的王城守卫中的老兵都听到了他们领袖对卡威的嘲讽,而出于对他们领袖的回应,和对这个一身狼狈相的鹰犬的一种鄙夷,他们都漫不经心似的嘲笑起了卡威,有的人说他的格斗技巧根本就没有章法、有的人说他吃起饭来就像是没见过粮食,更有甚者不屑一顾的讲起了他走路时候的仪态,似乎就连这个都能跟他低贱的出身联系到一起。 “得意的时候像是一只下蛋的母鸡,走到哪就得叫到哪,而现如今收到了挫折,倒又变成了鸭子,连路都走不稳了。” 在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卡威吸引的时候,艾兰悄悄地摘下了他的斗篷,或者说,是那顶掩盖他身份的帽子早已经就在不经意的时候脱落到了一个比较危险的位置,只要他稍一动身,便会自己显出原型。 “哈鲁将军,见笑了,小子还是跑的不够远,没远到能放下这里的一切前往南方,而现如今又赶了回来。” 哈鲁先是惊讶的张了张嘴巴,但随即又做出了一副“本该如此”的表情,他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将艾兰又重新的、从头到脚似的看了一遍。 “哈?那我应该以为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小子是谁?一个勾搭了国王的女儿而叛逃的侍从官,还是一个来自南方陌生信使的伴同?” 艾兰有些尴尬的挠了头,他本以为哈鲁会跟自己叙叙旧,但却没想到,才刚一开口,问题就如此犀利。 “那您希望我是什么?或者说,现如今,我是谁还重要吗?这些身份又能给我带来什么不同呢?” “当然有不同了,如果你是前者,那么我现在就应该将你的脑袋砍下来,这是你应得的叛国罪,而如果你觉得自己是后者……”哈鲁深深的看了艾兰一眼,做出了一个严肃的表情。“那我现在就将你头朝下的从这个城堡里面丢出去,我不欢迎你这个外来者。” “我就不能两者皆是?” “那这可能要看这位信使大人的意思了。” 两人简单的“寒暄”过几句之后,纷纷将自己的目光又投回到了帕鲁德的身上,但这位骑士出身的信使好像正盯着眼前的木门出神,并没有多么注意到刚才他们讲话的内容。 “骑士?” “主人?” 直到两人第次的喊了他一声,帕鲁德才一幅惶惶然回神的样子,他用带有几分慌乱的眼神扫视了艾兰和哈鲁两人,随后打了个哈哈似的说道:“艾兰不仅仅是我的侍从,更是马耳他公爵大人派来辅助我的‘副手’,就把他这么赶出去,恐怕我觉得多少有点有失体面。” 哈鲁心头一片了然,就连眉毛边缘上的青筋都舒展开了。 “既然您打算用这种烂事帮自己达到目的,那就别跟我一样怕脏了手。我这边是不能留您了,可我也不打算赶您走,接下来的事情,就看你自己的能耐了。反正你只需要记住,在海城堡,如果你不想给自己找麻烦,那就一定要收敛好自己的脾气。” 言尽于此,哈鲁用一只手为帕鲁德和艾兰打开了木门,另一只手轻轻的擂了一下自己的胸口。帕鲁德本在临别之际,想要逮住哈鲁的手握一握,可现在眼见的哈鲁的两只手都有了安排,便只好也学着哈鲁的样子,用带着铁护手的手掌用力的锤了一下自己的胸口,发出铁器哀鸣的响声。 哈鲁露出了一个称不上勉强的笑容,随后目送了帕鲁德的离开,但在艾兰走的时候,猛然间狠狠的按住了他的肩膀,冲着他的耳朵,用最传统的北地语说道。 “凡人皆死,没人能逃过永生。” 艾兰的脚步瞬间变得迟滞起来,几乎就要跌倒在地上。 第八十二章 与死神的赌注 帕鲁德和艾兰走出了侍卫长的隔间,好似漫无目的在海城堡的街道上逛了好一会。 即使是在冬天,海城堡的地面也总是湿漉漉的一片,这本就是一座建立在沼泽边缘的城市,而这里家家户户燃起的灶台,使得这里的地面一年四季都不怎么结冰。 海城堡的人口称不上太多,几条瘦骨嶙峋的沼泽狗走在路上,妄图从各家各户的垃圾堆里面翻检出来他们能吃的东西,除了在城市正中央有个木制的大屋附近看上去人声鼎沸之外,只有区区几个人缩着脖子,在街道上的一段走向另外一端,几个孩子躲在自家的房户里,从门缝中打量着这些穿做古怪的外方来客。 在简单的转过一圈之后,帕鲁德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地方根本装不下皇帝的部队,这根本不是那个混蛋愿意不愿意的问题。我们已经经过了每一条街道,但却没有任何一个街道上,修建有阿巴斯奇亚或者是南方其他小镇上那样大片的旅店,只有几家卖杂货的铺子还勉强维持着生意。这可不行。” 艾兰没有第一时间出声回复,显然,他还有些沉浸在刚才哈鲁对他耳语的那句话中。那是一句非常古老的北地谚语,讲述的大概意思为,一个非常好运的年轻人,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成就了一番事业,并且最终摆脱了自己普普通通的出身,进而成为了一个强大部落领袖的人,他最擅长豪赌,并且以机敏取胜,但有朝一日,他遇到了死神。 他开始跟死神打赌,要从他那里多借来几年的寿命,死神爽快的答应了,但要他从世俗的一些东西来作为赌注。已经成为一方领袖的年轻人没有犹豫什么,他拿出了所有的财富,并且从死神的手中赢得了差不多十余年的寿命。 死神赞扬了他的赌术,并且建议他玩把大点的,再赌上十几年的寿命。青年没有犹豫,继续加持了他的筹码,但较为不幸的是,青年在几乎就要赢得胜利的时候,出了一点小小的意外,这叫死神赢了一轮。 死神本来打算离开这,但青年执意要再来一盘,死神答应了他的请求。但不知道怎么的,青年很快便输掉了自己的一切东西,也再没能赢一次。 “你不能再赌了,事实上,你已经失去了一切。”死神嘲笑道。 青年却很执拗,他说,“不,你错了,我还有一样东西,还没有使用过。” “什么?你刚刚应该已经失去了自己的最后一份财产吧?如果我没猜错,那可能是你一家老小过冬的粮食,现在还不抓紧想想办法解决吃饭的问题,还有心思在这里跟我打商量?” “我的命,还有我妻子的命,我儿子的命。” 死神不能拒绝这份巨大的诱惑,在他的眼中,能收获几条鲜活的生命,是毋庸置疑的有意义。 结局自然无需多言,没有任何人能够胜过自己的命运,即使是那个以好运着称的年轻人。等到他的朋友们赶到他的部落时,一切都消失不见,只有一片焦黑色的灰烬,和几只莫名的冰封起来的尸体,那是男子的家人,他的岳父、他的妻子、还有他的一双儿女,可年轻人却不见了踪影。 “凡人终将一死,没人躲得过永生……” 这叫艾兰想到了自己,一辈子能有个之前的那几次大风大浪已经称得上是曲折,然而他却还在骑士面前绕唇鼓舌,最终又再次以身试险,像极了那位与死神博弈的年轻人,有些不知死活。 他从未有过的开始胆怯了起来,那是一种发自灵魂的战栗感,即使是在之前被帕鲁德用剑指着的时候,艾兰都未尝有过如此的慌乱情绪。 “凡人……终有一死,没人躲得过……” “你在说什么鬼话呢?艾兰。”站在一旁的卫兵颇为不耐的打断了他的遐想,在艾兰想通老将军为什么要跟自己说这么一句话之前,他还是要为现在的帝国主人服务。 “帕鲁德大人已经叫你两次了?莫非你个北地人比我们更先一步冻坏了耳朵?” 艾兰急忙用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强打起精神来,随后跌跌撞撞的往前跑了过去。 这一副慌乱的神情自然被帕鲁德收进了眼中,他其实已经有点喜欢上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但如果艾兰并不能找到进入北海王庭的办法,他还是要杀了他,随后拎着艾兰的脑袋去讨好那位北地的暴君。 “你想好怎么办了没有?在这趟出行的信使队伍中,你是除了我之外知道的最多的,你应该不会不知道这次任务的紧迫性吧?” “略有耳闻,大人。” “那谈谈你的方案吧,我多快可以见到他(奥洛夫)。” “就在今晚,我的意思是,哪里并不难以混进去,特别我们现在还有信使的身份,虽然离开王庭多年,但我在那边仍然有一些影响力……我的意思是,几个过往的朋友。” 当谈起这些专业上的宫廷之事时,艾兰表现出了很好的专业性,他灵活的使用着一些含糊不清的名称、指代还有一些黑话,当聊起这些想熟悉的事情时,就连他内心深处的恐惧都减缓了几分。 “想要得到国王的正式会面可能是等不到了,但我们仍然有可以直接混进去的机会。” “我跟那些‘朋友’们一直有书信联系,不过更多的是我单方面的写个他们,毕竟我现在还过着飘忽不定的生活,但从他收到的最后一封信件来看,他们依旧忠于我。” “那是在什么时候了。” “今年春天吧。” “可现如今是冬天……” 尽管帕鲁德努力做出一幅想要信任的他的样子,但艾兰仍然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那种深深的疑惑。艾兰觉得自己受到了些许的侮辱,反正失败对他来说也只是逃不过一死,而他现在的情况已经不比死差到哪去了,因此,他也拒绝再向骑士主动做出进一步的解释。 “好吧,跟我讲讲你在宫廷中的靠山吧?我听说是个小姑娘。”最终,帕鲁德还是选择了妥协,就像是他曾经做出过的无数次抉择那般。 他并不是一个生性暴虐的人,只要能够达成目的,对他来说过程其实也没这么重要。 “那你接下来要说什么?骑士大人,小姑娘总是善变的,她也许昨天还喜欢你,但明天就嫁给了别人?” “你们认识了多久,我只是想象不到一个女人会为了自己的情郎背叛家族。” 艾兰的脸上露出了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她不是一个女人,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但请你相信,就像我不会背叛她一样,她也决计不会背叛我?” 帕鲁德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他此时才刚刚明白,自己竟然是中了艾兰的算计。 “为了再见她一次,你可真是煞费苦心。” “可事已至此,您还是要信任我的,因为我只要今晚就能见到国王陛下。”艾兰的口吻坚定,虽然语气中微微带有一点颤音,但却不给人懦弱的感觉,如果要硬说的话,似乎和之前在军中见到的那个主管判若两人。 帕鲁德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在他的认知中,聪明人都是有私心的,特别是像艾兰那样的优秀人才。 “先说说你的计划吧。” 艾兰微微楞了一下,他也有些没有想到,在自己的隐藏起来的计划被戳穿了之后,这位骑士并没有着急愤怒的大喊大叫,或者是被自己坚定的口吻说服,而是一边选择着妥协,一边保持着上位者的那种云淡风轻。 “北海王庭的宴会都是从傍晚开始,然后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拂晓时分的。在入夜前后,会有一次侍卫换班的空隙,而我会在这次换班之前跟我在宫中的‘百灵鸟’取得联系,等到时候,看守大门的就全是自己人了。更何况我们本身就有信使的身份,即使是在王庭中又撞到了别的什么侍卫,也总不至于被当做一些莫名的闯入者。” 说道这里,艾兰又略有所指似的看了看箱子:“更何况,这次帝国的‘诚意’分量十足,即使是我们没有奉诏召见,奥洛夫陛下也会原谅我们的莽撞。” 帕鲁德用眼神继续打量着路旁的街道,眼神中轻谬的神色更重了几分。刚刚在城墙上跟那位哈鲁将军聊天的时候,虽然遇上了像是卡威那样鲁莽的士兵,他也未尝对北海王国的国力有过什么怀疑,那些士兵虽然存在着问题,但毋庸置疑的一点,他们都忠心耿耿,而且浑不畏死,这样的一只军队,还是值得被重视的。 可当他走遍了海城堡的街道之时,骑士却更多的看到了这个王国背后的问题。 “一千枚帝国金币,就能让一个王者心花怒放?” “奥洛夫陛下的账本,我还是看过其中的一部分的,除去这些年日益提高的商业税之外,这可能是他个人几个月的税收。” 在讲起此事之时,艾兰似乎有些无奈。 “等我们完成任务之后,相比我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跟您讲清楚其中的缘由,先下,您最好还是让我跟我的鸟儿见一面,您以为呢?” “好。”帕鲁德干脆利落的给予了答复,并揭开了马车上的一角,那是一道闪闪的金光。 “为什么不那点这个再走,无论是八百枚,还是一千枚,我想,对于那个暴君而言,都是没什么区别的。” 看着那些金币,艾兰心中了然,按照这位骑士大人的行事规则,一切都是为了计划服务的,对这种人而言,拿上一点,但又不是很多的钱才最叫他觉得安心。 艾兰的脸上露出了几分笑容,但这种神情只是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和的顺从。 “我一直听从您的吩咐,大人。” 说罢,便从马车中摸索着找到了一袋已经敞开了袋子的金币,并且顺手掂量了一二。 “北地的人都不富裕,五十个金币就足够了,如果给的太多,没准反而会有什么反效果。” 艾兰离开了车队,但没有朝着王宫的方向走去,而是前往了相反的方向,那是一处肮脏的地方,虽然同样是在城中,但却连房屋和街道都没有,只是一片小小的窝棚区,在一开始的探索中,几乎是下意识的,帕鲁德就无视了那块区域。 望着艾兰愈发轻快敏捷的脚步,一位卫士忍不住出声询问到 “大人,您就这么让他带着钱走了?” 帕鲁德没有立刻回复那位士兵的问题,而是走过了两三步,来到了一匹马的旁边,反问道那个卫兵。 “如果你是他,你会怎么办?” 面对骑士的诘问,卫兵带着一丝羞愤的低下了头。车队中的其余几位卫兵和车夫,也忍不住对那个士兵投来了几分质疑的目光。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清楚,既然士兵发出了那样的质疑,那么无论他再怎么辩解,也掩盖不了他有可能会卷钱跑路的事实。 但帕鲁德明显没有追究的意思,反而是宽慰了士兵几句。 “如果我们此行一切顺利,佩里斯陛下和斯沃德大人必然会对我们另有赏赐,等到时候,也许你能赚到比五十枚金币更多的钱。” 没什么可丢人的,在这次远征中,恐怕也只有极少数的人是为了所谓的“追随皇帝”,大部分人参军的目的本身就是很明确的,那就是能捞上一笔钱。而在军中,目前帝国的军方对于此次士兵的报酬还有些含糊其词,只是明说了士兵可以随意抢夺野蛮人的财物,但却没有具体的分给他们什么报酬,时间一长,难免人心有所浮动。 而帕鲁德作为一个骑士,曾经更是做过一个小队的军士长,对于军中的种种,是再熟悉不过了。而现如今,他也算的上是军中的一个中坚力量,当军中出现意外的时候,所想到的自然是要先稳住这些人。 第八十三章 破碎的盟约 在听到“我的儿子”这四个字的时候,原本脸上有几分挑逗神情的公爵夫人突然脸上一黯。 “是啊,你有儿子,虽然没有见过他,但有所耳闻,据说是一个如你一般英武的年轻人。” 何塞骑士的脸上露出了罕见的温和,他回想起韦迪亚的脸庞,心里软的像是一团棉花。 “夫人,您一路赶来,总不至于是专门来夸我的孩子吧?” 公爵夫人的脸色先是变得有些苍白,继而像是强撑着恢复了血色,何塞说的没错,她已经是一处地方的公爵夫人,在她的儿子成年之前,她会一直都是一个帝国的领主,承担起管理地方的责任,而不能像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一般,可以由着自己的心思乱来。 “那是当然了,骑士,您可能还不知道吧,帝国最近恐怕要有大事发生。” 萨琳娜整理好自己的心情,努力的让自己不再是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而是以一个帝国领主的身份,去跟自己曾经的情郎对话。 “大事?能让我这个老兵排得上用场的大事,莫不是帝国要跟北海王国打上一仗?”既然话已经说的明白,那么何塞的口吻也重新又变成了那个在战场上不败的骑士,短短的几个字中,就能叫人听出,在他胸膛中还能点燃的烈火,可见他先前说的那些东西,都称不上他自己的心中所言。 “北海王国?您怎么会往这方面想呢?”公爵夫人的面孔上闪烁出几分疑惑的神色,像是吃了一惊。北海和帝国之间的矛盾虽然早已经到了摆在明面上的程度,但她却从未想过会有兵刃交割的一天。 何塞骑士干笑了两声,他没有留给萨琳娜继续在哪个问题上思考的时间,他从不愿在那些特别虚无缥缈的事情上思考太多的时间,用他的一句话来讲,与其关注那些看不到的东西,还不如更坚信自己手中的剑。 “听您的意思来看,我是猜错了。帝国的注意力并不在北地吗?” “根据我先前得到的情报来看,我们的小皇帝的目标似乎是在……韦根人。”说起这句话之后,公爵夫人反而有些吞吞吐吐起来。似乎就连她自己都有些无法相信这句情报。 何塞骑士却要直接利索的多,他果断的说道 “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帝国跟韦根人决战,对于皇帝本身来说,是没有认可利益可言的。坦言说,我虽然跟诺丁陛下只有一面之交,但却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极为聪慧的人……” “等等,骑士,我确实还有一个讯息想要告诉你。”萨琳娜原本还有几分犹豫,但当她仔细的端详了一会儿何塞骑士眼中的疑惑之后,还是决定说出了真相。 “诺丁陛下……已经蒙召了。而现在决定向北地发起进攻的,是他的儿子,佩里斯陛下。”公爵夫人口吻相当温和,而这种口气往往能给人带来一种如沐春风之感,但何塞骑士却觉得自己的心都掉进了一处冰窖里面。 “这又是不可能的,诺丁陛下的年纪比你我都轻,怎么可能,这就。。。。。” 讲到这里,何塞骑士好像全身的力量都被抽空了一般。他觉得自己莫名的有些耻辱,作为一个战士,何塞自负自己的武力,也相信自己有守护别人的能力,但他所效忠的统治者却接二连三的不受控制的死去,这叫他产生了一种深切的无力感。 这样也算是萨丁的意志吗? 望着何塞骑士几乎要倒在地上的样子,萨琳娜一时忍不住,想要走上前搀扶住骑士,但她才刚出伸出手的时候,骑士便吃力的摇了摇头,坚定的拒绝了她的好意。 “不,别过来,萨琳娜,我还没老到自己站都站不稳的程度。” 骑士长长的叹息一声,又像是在对命运苦笑。 在确定何塞的脸色变得正常之后,公爵夫人尝试着再次问道:“那您对这次战争的态度又是如何呢……请原谅我不在正式的场合去聊这个话题,主要是我身边实在是没有什么信得过的战略大师,而事情有是发生的如此的迫切,所以。” “不过是一场闹剧罢了。” “您这是什么意思?” 何塞骑士却像是不愿意回答了一般,他爬上马背,摆了摆手,说道:“夫人,您今天来的不是时候,我刚刚与一帮盗匪血战了一场,眼下头痛的厉害,不能议事。”任凭谁都能看得出来,年仅三十岁的诺丁皇帝的去世,对他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萨琳娜忍不住轻轻的叹息了一声,便也同样转身离开了这片林地。 而在树丛之外,却是一只由数十人组成的一直精锐的卫队。 只不过,公爵夫人显然是在之前下达了命令,使他们都停在了这里。见到夫人回来,侍卫们纷纷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态,仿佛只要那样,就能吸引公爵夫人的注意一般,他们不经意似的露出手臂上壮硕的肌肉,以示意自己孔武有力。 但另所有侍卫都感到遗憾的是,他们的夫人似乎还是老样子,虽然脸上时常挂着温和的面孔,但却在男女之事上从不尽人意,就好像她的心早在多年前就叫人夺走了一般。 “夫人,您可曾看完了景色?现在我们还要继续往瓦卢诺市前进吗?”说话的是一个粗嗓门的佣兵,从上一任公爵大人还活着的时候,他就已经为唐纳汀家族效力,服役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时间,也许是出于对先辈主人的忠诚,尽管他一直未娶妻,却从未对公爵夫人有过垂涎的举动,而这种忠诚最终使他成为了公爵夫人卫队中的第一人。 “不必了。”萨琳娜有些闷闷的回答道。“请您现在就架上马车吧,我们到了返程的时候。” 公爵夫人的话在卫兵中引起了骚动,他们都知道,萨琳娜此行的目的,是要跟瓦卢诺签署一份互保的条约,以求在接下来的战争中保全自身的利益,眼下城市已经近在咫尺,而公爵夫人却选择了打道回府,这叫他们未免有些牢骚和不解。 只有几个年长的卫兵观察出了些许的端倪,但却又默契的选择了哑口不言,在这些“知情人士”的率领下,车队调转了方向。 萨琳娜身旁的侍女似乎是憋了一路,她不过才十五六岁,正是一个对男女之事充满懵懂的时候,眼见的周围已经再没有外人,于是便忍不住开口问道 “夫人,您是怎么知道,那位大人会在这个林子里呢?” 如果是在南方,仅仅这一句话,她就有可能被逐出宫廷,这个女孩太傻了,也太过于直率,也许她永远不能真正的适应贵族们的那些规矩。 但好在这里是北方。侍女很自信,在她发出这句疑问的同时,即使是高高在上的公爵夫人也决计不会恼怒她,不过这并不是因为北方人比南方人更文明,而是因为他们更原始,而原始的人本就是生而平等的。 “我并不知道他就在这,也没有预料到会在这里就遇见他。” “这也许是萨丁的安排?还是说我们北地的神灵……哦,我记得那位大人是个南方人,那就一定是萨丁的安排了,毕竟您和他都是虔诚的教徒。” 侍女的脸上泛起一阵兴奋潮红,就好像她也是当事人一般。而萨琳娜夫人却面色如常,她冷静而又克制的嘲笑道 “塔林,真是烦劳你还记得我们都是萨丁教的信徒,那你可知道?想我这种嫁给了公爵的女人,是不能改嫁的,更况且那位骑士,他也决计不会娶一个寡妇。” “但我听闻他一直没有结婚,甚至没有跟任何女人住在过一起。”侍女还有些不甘心,她继续反驳道。 “可他还有一个儿子,年龄甚至与你相仿。” 这下真是叫塔林哑口无言。何塞骑士有个他不愿意透漏母亲姓名的私生子,并且将他寄养在了一个贵族的家庭中,这是一件人尽皆知的怪事。 无论是在萨丁教会中,还是按照北地传统的民俗。私生子都是一种很不体面的行为,既然他还没有结婚,即使他娶了一个平民的女儿,也不会比这更容易招人摘指。 孩子是神明赐给一对恋人的礼物,而如果那对“恋人”并不合乎习惯上的“法律”,那么他们之间的结晶就不会受到神明的祝福。同时,那个孩子也会被认为是滥情的象征,通常来说,他会通过更加困难的方式去证明自己。 世间人来人往,却实在罕见一个只有私生子的贵族男性。 车厢内的聊天似乎是陷入了新的僵局,任凭是公爵夫人再怎么好脾气,都已经没有办法再将这个话题继续了下去。 好在车厢外的动静稍微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尴尬,几声简短的敲门声后,一个闷闷的男声传来进来。 “夫人,也许我和兄弟们有事情需要问您。” 如果按照正常的情况下,萨琳娜多半就叫布朗在外面把事情说清楚拉倒,但在这个时候,她倒情愿叫他来到车厢内坐一坐。 得到应予的声音后,车厢外隐约的传出了些许奇怪的声音,车厢微微摇晃几下,一个光头从外面探了进来。车厢体积不大,加上布朗身材宽硕,他才刚刚进去,就几乎塞满了整个马车。 萨琳娜隐隐露出了些许悔意。这辆从南方采购的马车样式偏小了一些,也许制作他的工匠从一开始,就没有料到他制作的如此精巧的事物,里面会硬挤下一个壮汉来。 但布朗却是丝毫没有在意到自己处于什么尴尬的境地,正相反,他饶有兴致的打量了马车内的风景,在看到一些车厢内的凸起和链接的部分时,他甚至还会伸手上去拍上两下,在马车发出吱呀的怒吼声之后,再悻悻的称赞上一句“真结实。”。 为了阻止这个中年男人举行放飞自我,塔林以一种近乎严厉的声音训斥了一声 “卫兵长,女公爵殿下邀请您进到车厢内不是让您检查车厢是否牢靠的,那是工匠该考虑到的工作,你现在应该立刻讲清楚自己的来意,或者立刻离开这里,并且再也不要试图上来。” 卫兵像是被吓了一跳,他立刻回过神来,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在那帮卫兵的眼中,打仗当然是男人的事情,在战争即将到来的消息传报到公爵夫人的大厅之后,公爵夫人也没有刻意的封锁消息,只是任由其在领地内传播。 大致是小公爵的年幼,和萨琳娜的女性身份,叫这帮卫兵们有了想要承担更多义务的想法,因此,他们对于这场战争的事态有了更多的热情。因为之前跟瓦卢诺有过一次合作的经历,所以当女公爵提出要跟瓦卢诺结盟的时候,士兵们都觉得公爵夫人做出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但现在眼看着城市就在眼前,却又打道回府的行为,着实叫他们费解。 “这件事情之外,大伙还想问问您,没有瓦卢诺人,咱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到底还打不打那些该死的沼泽人,也好叫我们有个准备。” 他们到底不是正式的佣兵,更多的还是一个领地中的民众,所谓的为领主服兵役,一半是义务,而另一半却是他们自己乐意的,这些卫兵深切的觉得,自己有义务要为公爵领做出更多的事情,而这也就是他们事多的源泉。 “瓦卢诺人和韦根人是有合约的,他们的市长绝不会做这种自掘坟墓的事情,而我刚刚偶遇了瓦卢诺的白骑士……”萨琳娜说道这里,微微停顿了一下,继而用一种近乎古怪的口吻说道。 “他不看好帝国的这次远征行动,但他觉得帝国和北海的国王必有一战,与其说我们要讨论远征与否的问题,倒不如考虑一下如何站队……” 帕鲁摸了摸自己的光头,有些愤懑的嘟囔道:“我原本以为他是个亮堂堂的战士,没想到到底还是个爱耍诡计的小白脸。” 第八十四章 一个不会背接受的提议 当然,骂归骂,帕鲁还是没有真正去质疑何塞骑士对战场的把控和判断能力。说起来也真是可笑,在瓦卢诺城下展开的那场战役中,无疑是马库斯那个老人做了中军指挥,可人们都更愿意把战胜的首功交给何塞骑士,以至于他本人的声望已经远远超过了身处骑士团的时代,以至于在附近的几个公爵领这个小圈子里面,每每大家提到何塞骑士的时候,都是一片赞誉之词,论起大家眼中的地位,他简直都可以和某些地方的小伯爵平起平坐。 “他是要当胆小鬼了,可我们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何塞骑士是一个区域有名的将领,但他本人的爵位,其实只是被安插在北地的一个小小的骑士领,加上他平时又不怎么照料,土地上产出的税收和兵源都少得可怜,他参加与不参加战争,没有人会在意,而瓦卢诺又只是一个刚刚成立的自由市,如果硬要追究起来,也不过就是一笔钱就能打发的, 但他们康诺顿公国的情况显然要复杂许多。 就在北地的地位而言,康诺顿公爵领地的前身曾经也是一个在北地能排上号的大部落,堪堪就只在那几个选王部落之后,甚至在势力最强盛的时候,也曾经有过一两届在“选王”的名单之中,只不过是距离北地的政治中心“海城堡”过远了,才与北海王国的国王的宝座失之交臂。 但要从帝国的角度来看,康诺汀公爵是帝国皇帝当年册封的贵族领地之一,这些年来又跟帝国的自由市“瓦卢诺”关系匪浅,如果恶了帝国,同样没有好下场。 再者来看,康诺顿公爵领的位置虽然较之北海的政治中心远了一些,但跟盛产韦根部落的沼泽却不远,正正是有两片沼泽夹在其中间的区域,正是群敌环绕,而又孤立无援之势,只要沼泽地中的韦根人稍微活跃一点,公爵领就有遭殃的风险。 在战争中想要独善其身,却是要有讲究。 原本,萨琳娜是打算带着公爵领中的将士们倒向帝国的。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一个生机勃勃而又强大的帝国,都比一个苟延残喘,势力范围不断衰减的王国来的更有前途,跟何况二者还是从属关系。 和平时代,这种两面讨好的手法可以让他们收获更多的利益,那么战争来临的时候,就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但战争到底是有风险的行为,他们同样具有顾虑。 康诺顿公爵领中共有六七千的人口,而其中能养起来的职业军人最多也不超过三百,大多数用来抵御北海人入侵时期组建的部队,都是一些征兆来的农夫和猎人,在精锐部队的带领下,守守城墙的时候,士气还可以接受,指望他们远征,那自然是一种奇妙的妄想。 帝国能赢,韦根人的威胁自然解除,北海的国王不会有胆量突袭领主的得胜之师,但如果战争不利……康诺顿领地将会损失大量的兵力,并且很有可能在接下来的韦根人反扑中遭遇灭顶之灾。 不出兵,看似领地好像是得以保全,但必然会招致新君的厌恶,没准那些战败的帝国士兵,会将战争不利的责任全部推卸到康诺顿公爵和其余几个与康诺顿关系匪浅的伯爵身上,而如果一个背叛帝国的帽子扣了下来,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更加严厉的清算。 “也许我们可以写一封诚恳的信,邀请皇帝过来做做。” 公爵夫人的脸上带着一丝微笑,镇静的说道。 帕鲁吓得连连摇头:“您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单不说别的,光是皇帝陛下的大军,就能吃垮我们整个领地……” “那我们就在邀请皇帝陛下赶来的同时,提出一个谨慎到皇帝陛下绝对不会接受的战略建议。赛琳娜夫人眨了眨眼睛,“这既能表现出我们对皇帝陛下的一片赤诚,又能保存自己的实力,还不会恶了北海的国王陛下。” 小侍女虽然略懂政治,但依然被萨琳娜的玩法吓了一跳,吃惊的长大了嘴巴。至于帕鲁将军,更是羞愧的低下了脑袋,一边摇着头,一边下了马车,口中碎碎念道 “原来我还不如一个女人。” 差不多在此事的一个星期过后,新皇将要讨伐北海的韦根人这条讯息便再也不是一个秘闻,几乎所有的北地居民都在讨论它,就像是在问“晚上要吃什么。” 这并不是因为贵族的口风太不严,而是皇帝陛下本人亲自下的谕令。 “讨伐北海的强盗不仅仅要让帝国核心的那一片人知道,更要让北海的大普鲁斯人,乃至那些强盗们知道。朕,阿巴斯奇亚的国王,帝国的统治者,是如何维护帝国臣民之安全,更是如何教训帝国的敌人的。” 那些为皇室服务的官僚们自然迅速行动起来,他们在所有能传递讯息的道路上驰骋,在遇到村庄的时候停下来吆喝几声。甚至有几位骑士承担起了朝着沼泽里面射战书的任务,据说这样能打击那帮原始人的士气。可众所周知,韦根人多半是读不懂大普鲁斯的文字的,但承担文字所用的材质,往往都是御用的羊皮,非常精美。 但作为北地最早的一批原始的居民,他们自然有办法预感到入侵的讯息。 那是一种隐密的手段。 韦根人的居民在捕猎的途中听到有骑士奔袭的动静,然后就在骑士经过的土地上发现了一些精美的皮革,这居民推测这是骑士在慌乱中留下的宝物。 因为整个北地都没有生产这种精致物件的能力,这份宝物最终被献给了部落中的大祭司。最终,大祭祀又在一场神秘而又庄严的仪式中,祭祀将这件宝物献给了诸神,而诸神再将讯息传递给这些虔诚的信徒。 “一位南方来的侵略者将要踏平沼泽,他骑着一匹会喷火的马,带着从世界尽头中涌出的士兵,旧世界的一切都变为灰烬……在这个危险的时候,只有远古的诸神能够保佑湿地的子民,真正的王者才能消弭分歧,在废墟中重建我们的家园。” 北地的部落领袖们倒是没有显得多恐慌,巫师的话如果都要信的话,韦根人都不知道要灭绝多少次。他们只当这是茶余饭后的几句笑谈。征服沼泽?就连这些大酋长自己,都不知道沼地之中到底藏觅过多少部落,更何况一个在南方才刚断奶的小孩子。 当然,他们也不都是毫无准备的,至少,有几个临近沼泽边缘的韦根部落已经通过更多的途径听闻了南方传来的那些不得不令人重视的讯号,他们武装起比以往更多的勇士,打算一探大普鲁斯帝国的虚实,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还打算在敌人入侵沼泽之前,就先行袭击他们的军队。 如果那些北地的沼泽将领,还有勇气向之前那样,在冬天派遣出大量的勇士,去袭击那些缺乏保护的大普鲁斯村落,袭击大普鲁斯人的商队,那么他们定然会给皇帝的军队造成巨大的困扰。 直到大军行进至海城堡仅存三天的路程时,斯沃德依旧没有得到任何关于他先前派遣出的信使的讯息。作为一个合格的将领,他必须得有自己的决断。过去的两天中,军队中不断的谣言和萎靡的士气终于叫他下定了决心。 突袭海城堡。 这毋庸置疑是一个危险的机会,不从军事上讲,单单从政治的影响来看,这场针对边疆少数民族的大圣战,还未正式开始就拿自己人开刀。这会过早的暴露佩里斯接下来打击国内林立的贵族派系的想法,更会彻底抹黑他的名声。 像是马耳他公爵,这种能接触到帝国核心的贵族,所要做的并不是像国内的那些小官僚,小贵族一般,见到有空隙的地方,就想要狠狠的冲上去叮一口。在这种格局的贵族眼中,他们本身所谋求的并不是获取眼前的利益,或者是权力,甚至在必要的时候,他们还可以主动的带头让出来一点,好叫被人减轻对他们的敌意。 他们所需要的是大量的声望,像是斯沃德的父亲,在过去的十年中,将自己完全包装成了一个虔诚的智者,皇帝的忠臣,帝国举足轻重但却冷静克制的重臣,贵族们所竞相模仿的对象。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干预到规则的制定,从棋子变成下棋的人,无论风往何处去,他们都会一如既往的像是盘根大树一般,纹丝不动。 可眼下的局势又不由得他爱惜自己的羽毛。 军队中抱怨的声音一天改过一天,这些从南方苦苦远征来的士兵早就已经精疲力尽,他们在溃散的边缘保持着微乎其微的忠诚,几乎是每天都有士兵永远的倒在了前进的路上,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们,帝国已经失去了前进基地,不要说指望他们继续北伐,不就低叛乱,砍了他这颗人头泄愤都还要两说。 现在可能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佩里斯皇帝陛下征缴了足够的十一税,在军队中,连绵不决的车队成为了士兵们心里最后的安慰,同时也是给了他一个底线。 军中物资充盈,即使是焚烧掉整个北地的粮仓,这几千士兵的补给依旧可以保障,冰天雪地可拦不住帝国的商人们挣钱的心。因为沿途中不断有贵族自发的捐赠给军队柴粮,以至于皇帝的私库目前的花心啊并不算很大,至少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 但那毕竟是海城堡,北地大普鲁斯人的心脏,如果是他下令进攻,那么,整个北地的人都会记恨上他,甚至是他的家族,所产生的后果又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似乎,斯沃德和他的军队已经在北地这片荒原中被孤立起来,而他则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之间。要军队,还是要名声?无论如何,他都不想做第一个动手的人。 想到这里,他只能一边在心中默默的考虑进攻海城堡的计划,一边寄希望于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平民骑士。 “既然你能从牛圈里面爬出来,一步步爬到现在这个位置,尽管有我的栽培,但更多的是你的好运,帕鲁德,你能再让我惊喜一次吗?” 但事情的发展往往不能随人愿,尽管斯沃德已经下令,尽可能的减缓行军的速度,以拖延大军抵达海城堡的时间,但到底来说,军队还是在一步一步的前进着,甚至于,因为有一些北地的土着士兵在军中放了消息,说海城堡已经近在眼前,军队的士兵收到鼓舞,他们的行军速度还提升了不少,从一天的三十多里提高到了四十里左右的速度。 而这意味着,大军很有可能要提前半天抵达。 时间赶到了距离进城只有半天的距离,夜晚的营帐中,愁眉苦脸的斯沃德走出刚刚搭好的营帐,他的心都被拧成了一团。但他这幅糟糕的心情并没有被军营中的士兵们理会,正相反,那些他才刚刚走出营帐,就被一位抱着一桶大麦酒的士兵撞了一个满怀。 “大人,请允许我邀请您跟我们这些卑贱的士兵喝上一杯。以庆祝我们曾经经历过的那段苦难时光。” 斯沃德很想一脚踢翻这个士兵怀中散发着古怪气味的液体,要知道,南方的贵族只对优质的葡萄酒感兴趣,麦酒都是穷人才会享用的垃圾。而且,他甚至还想要暴打这个士兵一顿,就算是以在军中饮酒的名义,都可以将其处死。 但他最终还是硬挤出来一个微笑,在士兵殷勤的服侍下,用行军时携带的水囊灌了一些酒,并且当即喝了下去。 “为了我们的胜利,士兵,这是你们应得的奖赏。” 到处都是一片欢声笑语,他们燃起了大片的篝火,再将营地映照的宛如白昼。不怪他们,士兵们从南方一路赶来,每每经过有势力的大贵族领地时,当地的几个贵族们总会拉来成车的补给,包括美酒、肉食和当地的特产来丰富他们的军旅生活,在这些士兵的眼中,他们下一步要会面一个国王,宴会不开上山三天三夜的时间,都对不起奥洛夫这么高的爵位。 第八十五章 夜宴 骑士们纷纷摘下沉重的盔甲,靠着火炬懒散的闲聊,一路上,他们虽然比不不上士兵的劳累辛苦,但没有乐子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也是相当乏味,正如一位放荡的随军歌手即兴演奏的狂放唱词一般。 “没日没夜的行军叫我心生疲惫,周围无边无际的白雪叫我感到我就没活在人世间。” “如果有朝一日,我还能见到某位小姐,我定然会将此番的经历,一点点的讲给她听,就在某个温暖的夜里,作为我们床边的小小插曲。” “哦,萨丁啊,哦你们这群该死的北地畜生,你们以为自己躲在这天寒地冻的世界里,我们就再难把你们寻找。你们是小丑、你们是懦夫,你们所谓的悍勇,在我们伟大的骑士面前根本不值当一提。” “如果叫我有的选择,我宁可跟十个魔鬼决斗,我也再也不要走上这一遍。” “哦,小姐,哪里能给我找个小姐。” 骑士们在一旁乐的哈哈大笑,他们都是自诩高雅之人,叫他们说出这种话来自然是千难万难,可如果有别人替他们唱出来心头的那股子欲望,他们还是很乐意的。 一位大胆的骑士甚至开口笑骂道:“福特莱!你可不要再吹牛了,就你也能战胜十个魔鬼吗?还是先从床上战胜十个小姐吧,打仗是我们骑士的事情,你就只需要看好我们,然后把我们英勇的相貌写成诗传遍整个帝国,你就成了,懂吗?” 醉酒的士兵,放荡的骑士,燃起大量篝火的营地,以及为名的前程,和在还在黑暗处隐藏着的敌人。斯沃德简直想象不到,在真正的遭遇敌人之前。自己还能遭遇如此之大的困难,不断涣散的军纪几乎是已成定局,就连那些对他忠心耿耿,严于律己的骑士团兄弟们也是一样的。 借着火光,他甚至能记起来那个开口跟歌手搭腔的骑士是谁,查理斯,北地某个小伯爵家的孩子,十六岁加入骑士团,到远征之前还不到十九岁,几乎还是个大半孩子,不要说女人,就连酒都没有沾过几次,可现在才不过一个半季节的时间,他就已经变成了这么一副模样。 这不由得又让他想起了红狮远征皇帝的一句老话,居住在一个没有强大信仰支撑的军营之中,无论是对怎样精锐的士兵来说,都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斯沃德总觉得自己没有完全读懂这句话的意思,而就现在来说,他又理解的有些太迟了。 就在他一个人默默惆怅的时候,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当斯沃德转身过去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副十足的南方人面孔。 不错,能叫本身就居住在阿巴斯奇亚的斯沃德,下意识的就觉得这个人是个南方人,而他又能轻易的接触到军队中的将军,这样的人在军营中只有一个,那就是来自塞浦路斯农兵的指挥官,农诺。 斯沃德并不喜欢他,抛开他在军队中的能力而言,这家伙就是一个十足的乡巴佬,自负而又过分自大的混蛋,贵族礼仪教育的露网之鱼。用小皇帝对他的一句评价来说,“塞普鲁斯没有贵族了吗,为什么要派遣一个如此失礼地农夫来给我做军事顾问。” 是的,如果刨去农诺·艾利斯德名字中的后半部分,再拔掉他头顶的公爵头衔,将他扔到他带来的那一千名士兵里面,任凭谁的判断不出来,他和那些农兵们之间有什么分别。 斯沃德不动声色的将农诺的手从肩膀上拿了下来,迅速的在脸上勾勒出一个足够和蔼而又不失体面的笑容,说道:“什么风把您吹过来了,艾利斯德大人,您也认为,这是一场好的宴会,不是吗?” 如果按照贵族之间惯有的礼节,农诺至少要向斯沃德回一个礼,才能算是体面的交涉,但显然,他并不能理解这些礼仪存在的意义,这个南方来的将军,就像是他高高的堆砌起来的方下巴一样的不近人情。 他冷冰冰的回复道: “军团长,如果就连你也这么想,我觉得我现在还是趁早打道回府的好,因为如果我撤退的足够及时,至少还能从哗变的军队里面多拽回去几个南方的小伙子,如果我的运气足够好,没准还能救下来几个帝国的贵族。” 农诺的话称不上多体面,在讲述事实的同时,还不忘在嘴巴上稍稍扎斯沃德一下,但在此时的骑士团大团长来说,这个态度要胜过一万句甜言蜜语。 他迅速的环视了一遍周围人群的反应,大部分的士兵都已经找到了自得其乐的办法。只有几团干干净净的篝火与他作伴。 “如果您还能够听我指挥,那就请您先放一放撤退的想法,从我们面前的这桶酒里面称出来一点,然后假装跟我喝一杯,不要让周围的人注意到我们,懂吗?” 南方来的将军用力的皱了皱眉头,似乎是在用他自己那独特的头脑,来衡量斯沃德提出的意见的价值。最终,服从命令的传统思想占据了他的头脑,他极度不情愿的从面前打开的麦酒桶中取出浅浅的一杯酒来,跟斯沃德碰了一下杯子,然后喝下了杯中之物,说道 “现在可以了吗?将军,你似乎有个计划。” “我在四天前向北地的奥洛夫派遣了一位信使,我手下最得力的骑士之一。” “那他现在人在那里?” “自从他离开军营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他的情报。” 简单的透过底之后,农诺用他那扁平的有些发蠢的鼻梁重重的哼了一声。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到底是在抱有什么幻想,从他拒绝派人加入皇帝的部队之时,他就早已经成为了帝国的叛徒,而你们却要将战场上的生死,都压在一个根本不可靠的人身上。” 如果是在任何一个公开场合,或者是在局势如此微妙之前,农诺这番侮辱一个国王的言行,都足以让他在帝国中治罪,但事到如今,如果将事实公开,即使是最坚定的亲北地国王派,也总该承认,奥洛夫国王根本就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信任的人。 “现在不是追究我过失的时候,如果我们的远征还没到既定的战场上,就宣告失败,那么不光是我一个人,你也会被后人栓在耻辱柱上。” 农诺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斯沃德所言。但在这一举动斯沃德的眼中,却好像是抬起了下巴,又将其放下,处处透露出许多古怪。 “我们可以干北方佬一此。军团长,塞普鲁斯人欠过阿巴斯奇亚人一份,可北海的人跟我们却没什么关联,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是叛徒……只要你一声令下,我敢保证,只要是我带来的小伙子,在战场上就不会有人手软。” 斯沃德在心中暗暗自盘算了一番,塞普鲁斯国王送来的军队不是弱旅,如果能得到他们的支持,那么拿下海城堡的把握也增添了不少。 他先是悄悄的板起脸来,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继而在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大声说道:“农诺阁下,能跟您一起共事,那真是太愉快了,您对军队的深刻见解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很好的伪装,但同时也表明了斯沃德的一种态度,全军上下是共同进退的关系,即使是明天情况有变,对于那些有多余想法的士兵而言,这也是一种很强的震慑。 农诺的脸上却露出了几分嫌弃的表情,他隐约的猜到斯沃德的算盘,但嘴上却小声的提醒道:“南方王国的勇士们当然忠于帝国,还是收起您那可笑的把戏的好。”说罢,便转身离开了行营的帐篷。 此时,与营帐中最热烈的区域,一个身材矮小的身影出现了,火焰照耀在他的身上,黑夜为他编织出一条长长的斗篷,其边缘的部分一直披散到斯沃德的脸上,使得他的脸上一半阴,一半阳,配上他那僵住了的职业假笑,活像是一个带着面具的职业小丑。 但好在士兵们的注意力已经被紧紧的栓到了小皇帝的身上,斯沃德的狼狈并没有被什么人注意到。 不仅仅是士兵们渴望能早日抵达海城堡,就连小皇帝佩里斯也海城堡具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 “吾乃大普鲁斯帝国的君主,神赐的皇帝,大陆和海洋的所有者,而你们是我最忠诚可靠的宝剑,刀枪,以万能的萨丁之名,我们必将取得胜利!” “皇帝陛下,我们对即将取得的胜利不抱有任何的怀疑,只是士兵们现在已经疲惫非常,在此次宴会之后,也许您可以在海城堡容许我们修整几日,来抚平战士们一路上的伤痛。” 佩里斯望着那些在黑暗中望着他的帝国士兵们,心中一阵窃喜,深感自己已经颇具先祖的风采。那些士兵们崇拜的眼神给了他很强的自信,如果不是斯沃德此时焦灼在人群中朝他打了招呼,也许他当即就要下令,整饬自己的军队,给这些过分可爱的士兵们好好放上一假。 “斯沃德将军,啊,您来的正好。”佩里斯的面孔上露出几分惊喜的神情,他三两步从士兵们围起来的平台上跳下来,然后紧紧的握住了斯沃德的手。 “如果在军营中看不到元帅,那谁能称呼的上领袖呢?” 尽管从内心深处来说,佩里斯依旧对这个看上去忠心耿耿,实际上狼子野心的骑士团团长有所保留,但在光大的士兵们和骑士们面前,他们却亲密的好像是一个人一样。 斯沃德就着势头会握住了小皇帝的手,原本冷静的脸上却透漏出几分苍白的神色,这种神情在一旁欢闹的军队中显得格外扎眼。他有一种带着几分犹豫,低沉而又足够清晰的声音说道。 “陛下,我有负了您的恩典。” 骑士长轻轻的松开了佩里斯的手掌,半跪在了他的身前。 “为了保障帝国行军路线的安全,我已经在一路上向北海的奥洛夫国王派遣了两次信使,但时到今日都还没有回信。” “我认为,陛下……帝国的远征恐怕第一次遇到了困难,奥洛夫已经不可信了。” 欢闹的声音霎时间变得低沉下来,不安、紧张而又疑惑的氛围像是一颗爆裂的炸弹一样在军中迅速蔓延。 站在外围的士兵尚且没有听到人群中央传出来的消息,但随着最欢腾的地方开始变得安静下来,即使是反应再迟钝的人,也能在这个时候适时地闭上自己的嘴巴。 佩里斯听到这个消息后,一颗热气腾腾的心顿时凉了半截,就好像是谁在他骄傲的脸上狠狠的打了一巴掌。他的胸膛仿佛就要炸开,其中一半的部分充斥着熊熊的怒火,而另一半的部分则别被寒风和他本人不愿意承认的恐惧所充实,刚才所表现出的修养、明君威望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张扭曲而又苍白的少年人的脸。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斯沃德在观察到佩里斯皇帝的面孔之后,心中刚刚的失望减少了几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强烈的不屑感。 “即使是‘圣人’血脉的后裔,在遇到这种情况,也就不过如此。” 本身就站在最外围的那些骑士们反而在脸上露出了几分“本该如此”的神情,他们虽然脸上还带着几分懒散,身形和动作上却是已经在寻找自己的武器。就算是来不及装配好重重的铁甲,骑士们也丝毫没有把那些农兵、市民们的战斗力放在眼里。 和斯沃德已经达成战略同盟的农诺倒是对斯沃德这种自己打破自己原本想法的行为感到赞赏。在他看来,隐瞒这种讯息来提振士兵士气的方法简直是愚不可及,像这种事情,越早公布出来,才能越早的观察到部队中士兵的情况,同时也才能心无旁骛的安排作战计划,这才是真正的取胜之道。 第八十六章 骚动与抉择 作为军队中的“第三位”人物,他的态度当然是至关重要。 因此,当农诺将军从人群中踏着他特有的傲慢的步伐走出来时,很多周围的士兵都目不转睛的盯住住了这个南方人,仿佛他能给士兵们带来新的希望。 毕竟,在此之前,农诺将军和斯沃德将军直接的矛盾几乎是直接表现在明面上的,此时斯沃德将军犯了大错,在不少士兵们的眼中,农诺将军定然要有一番报复,不然都对不起刚刚在大营中甩给斯沃德将军的脸色。 当时有眼尖的士兵以外这不过还是两位将军之间的另一次争吵,现在看来,这似乎是斯沃德将军一次失败的拉拢。 这叫农诺的心思都微微动了一下,他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考虑过士兵们会有如此丰富的想法,更没有想过自己帐下的士兵在没有指挥官命令的情况下,会自己察言观色。 他的心中生起一种莫名的预感:如果他在此时能开出一个合适的价码,这些士兵当场就能跟随自己发动一场军变。 当然,这种念头也只是在他的心头一闪而过,也许他这辈子都看不起那个玩弄手段的将军,但他更不会在军队分崩离析的时候做个叛徒。 想到这里,农诺阔步走向皇帝所处的位置,当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从军队的安全角度来看,将一个重要的前进基地把握在自己的手中似乎并不是什么坏事。” 军队中的士兵似乎有些不满,在失去了直接支持可以寄托的领导之后,他们的脸上露出一种失望的表情,但在没有领袖指导的情况下,士兵们心中也明朗,兵变已经从萌芽中被掐死了,有的士兵稍稍收敛了自己刚刚有些哗然的神色,担心这些贵族骑士们回去追究自己的责任。但更多的士兵只是将自己的不满藏在了心底,顺便在心中怒骂了那个南方来的乡巴佬。 “软蛋,怂货,这都不敢给自己报仇,可见你是活该就低斯沃德一头。” “现在的情况其实是很明朗的,不是我们要兄弟阋墙,而是那个可耻的奥洛夫已经背叛了我们,背叛了帝国。他也是我们的敌人,他在这个时候拒绝接纳帝国的将士,其实就能说明他早有反意。” 农诺将军用凌厉的眼神越过过那些蠢蠢欲动的帝国士兵,他的只关注了自己的战士们,那些来自南方的农兵,他们在饮酒后面色潮红,虽然人在北方多少有些水土不服的狼狈,但目光却十分坚毅,用平静的目光回复自己的将领,以此代表自己的忠诚。。看到这些士兵在,农诺便十分满意点了点头。 眼下的局势已经不归他控制了,平心而论,他本身也非常同情那些从北方来的大头兵,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塞浦路斯,估计他也很难控制好自己的部下。 望着层层动员起来的部队,斯沃德的心头上的一把刀终于松了下来,只要有相当的骑士和一些步兵把握在自己手里,他就有把握稳住军队,那些游兵散勇虽然对帝国下一步的战略规划不甚满意,但却到底没有组织反抗的能力,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排斥北地的指挥官的缘由。在军队没有过大的情况下,多动员几个指挥官,简直是在往自己的军队里面下钉子。 佩里斯陛下的脸色终于变得平缓了起来,他一脸喘了好几次,最后艰难的说道:“农诺将军说的不错,军队现在正处于艰难时期,我们遭受了可耻的背叛。斯沃德虽然有不查之失,但负责对接联络奥洛夫国王的,本也应当是帝国的官员,我们不能把过错归结于一个将军的身上,更何况是一个忠心耿耿而又心怀荣誉的骑士。” 斯沃德缓缓的站起身来,问道 “下令吧,陛下。在奥洛夫下定决心之前,我们现在还有机会先将海城堡躲到自己手里面,等到时我们清除掉北海的叛徒,我想其余的领主们也会有一番自己的判断。” 人群中,两名出身北海的士兵拔出了自己的刀剑,这使得皇帝身旁的几个将军和卫士都吓了一跳,他们几乎是意识的就认为,这些人是过来行刺的。 但这些士兵却并不安装常理出牌,虽然拔出了自己的武器,却将其放在了脚边,他们没有谋逆的勇气,但似乎是想要通过这种手段来改变皇帝的决断。 “皇帝陛下,我们承认您是我们的君主,但如果您将这份权利用于焚毁我们的家乡,让我们手中的刀斧上沾自己人的血……我们不敢反抗您的权威,但却再也不愿意在这样一支军队中效力。” 这根本不是一个能选择的问题。海城堡是所有北地居民心中的圣地,那个堡垒阻拦了韦根人几个主力部落的进攻千百年,如果没有海城堡,他们今天还能不能存在,都还要两说。 更何况,在他们的心中,自己是帝国的臣民,但更还是北海王国的居民,那份浓浓的乡土之情是抹不开的,叫他们去杀那些操着一样口音的同乡人,就像是在掳掠自己的妻儿一样难受。 大概是受到这些士兵的传染,军营中的将士们脸上都挂上了几分悲悲切切的神情来,这还是监工没有拉着劳工过来参加宴会,军队中的劳工多半的都是北海的居民,如果在这个档口上,他们得知是自己是在为一群准备进攻自己家园的人来输送物资,阻止他们临阵倒戈都是难事。 就在士兵们跪在地上的当口,斯沃德脸上的表情一连闪动了几次,最终咬了咬牙,身上再次冒出一阵凶悍之气。在阿巴斯奇亚王国的时候,他就敢用雷霆手段,配合教士谋杀先皇,现在怎么可能会被几个北海的农夫吓破了胆气。 先前的犹豫已经让他失去了很多利益,现如今,他没有将一个错误再犯一次的理由。 他虽然从未见过这种在军营中用自己的性命绑架领袖判断的士兵,但却也知道绝不能惯着自己庄园里的仆人。 一群牲口一样的东西,就要看清自己所在的地位,这才对嘛。 斯沃德取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重剑,这种巨剑长近一人,宽度更是达到了两寸半这个恐怖的数字,大普鲁斯的骑士用这种武器以确保在失去骑枪后,继续保持对敌人高效的杀伤效率。 这种双手剑本来多用在马背上,即使是受训过的骑士,想要在平地上使用它也必然会消耗大量的体力,而斯沃德此时却用了这种凶器,一方面是对自己的武艺和臂力有充足的自信,而另外一方面也是有震慑军心之意。 一柄短小的单手剑同样也能收拾掉这两个求死的士兵,只要轻轻的割开他们的喉管,没一会儿的功夫他们就会被灌进肺部的血活活憋死,但这样的死法显然没有用双手剑来的更畅快。他一剑下去,就有把握将这两个士兵劈成两半。 但就要当他手起刀落的刹那,一个声音却打断了他。 “住手!”有资格在现在阻止斯沃德的人,在整个军营里面都没有第二个。 佩里斯望着那怖人的大剑,死死的盯着那开过刃的一侧,好像要硬生生的用目光将其停滞在半空中。当然,拦住斯沃德的不是佩里斯的眼神,而是他皇帝陛下的身份。骑士团团长被迫收回了武器,但他依旧皱着眉头,似乎在向小皇帝倾诉他的不满。 “吾乃全大普鲁斯人的皇帝,大团长。”佩里斯开口解释道,他的声音不大,在开头的时候甚至有些断断续续的犹豫,但随着他说的话越来越多,语序也变得流畅起来。“所有的大普鲁斯人都是我的臣民,我的受保护人。既然这两名士兵还尊重我的地位,我便不能随便剥夺他们的生命,这有违我父亲当年的誓言,也不是我家族所维护的事业。” “即使您的面前是帝国的叛徒?” “叛徒当然要收到严惩,但他们,我不能让两个为了维护自己的家乡的勇士,就这么离了人世。”佩里斯的态度很坚决,尽管在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好像是被掏空了所有的力气,但面对骑士长带有杀气的眼神,他依旧不肯后退一步。 虽然在大部分人面前,佩里斯是阿巴斯奇亚帝国的彩虹骑士团团长,皇帝的守护人,现在又兼任了北伐的将军,风光无两。可在真正的权威面前,他也不过是皇室的鹰犬罢了,其权利的来源本质上不过是皇帝陛下的一个影子。此时的小皇帝虽然还年轻,却已经表现出了那种根本不容许别人干涉自己意志的倔强。 想到这,斯沃德慌忙的低下头,强行压下心中杀戮的欲望,说道: “陛下,他们现在的作为和逃军无异,甚至性质还要更加低劣几分,如果不在现在杀掉他们,恐怕会有更多士兵留有二心。” 明眼人都看得出,斯沃德的话里足有两层意思。一者是向皇帝陛下解释他杀人的原因,相当于是小小的服了个软,二者则是在提醒小皇帝不要总是跟他对着干,这样对所谓的皇权并没有好处,图给他人看了笑话,也不利于重新掌握军队。 在经过片刻的犹豫之后,小皇帝最终采用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他对着全军上下所有人解释道。 “他们保卫乡里的精神可嘉,但反抗皇帝皇帝的人却必将得到严惩。我,阿巴斯奇亚的皇帝,包容自己的领民,但却还没有蠢到要收容叛徒,从今天开始,在此处军营中,但凡有违抗我的人,都必须得到惩罚。” “至于我们面前的两位士兵,我尊重他们,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免除惩罚。” “既然你们做了帝国的士兵,那相比定然是以杀人为业的。可你们的武力又不能为我所用,用不能替我剿灭海城堡的叛徒,那就只能朝着自己人招呼了。” “从现在开始,我要你们两个为全军上下做一个表率,我命令你们像是你们北地的武士一样决斗,赢得胜利的人就算是完成了我授予你们的义务,我给他想要的自由,他可以继续为我效力,也可以选择放下武器回家。” “而至于失败的那个人,就当是赎回了他们两者所犯的罪过吧?死在自己同伴的手上,总好过我直接命令他们自裁。” 比起斯沃德方才要暴起杀人的手法,小皇帝的手段从结果上来看确实是要温和不少,但这个过程却叫那两位从人群中站出来的北地士兵的联社有几分难看。 换句话说,他们宁可被斯沃德杀死,至少那样他们还算是为了北地而死的烈士,而现在,他们却要开始考虑自己会不会被方才还处于同一战线上的“伙伴”了。 通过对概念的挪用,佩里斯三言两语之间,已经改变了这两个人的性质,将他们从“保卫家乡的勇士”变成了“只为自己活命,而抗拒王命的谋逆”。 赢的人杀掉自己的同伴,即使真的能放他自由,等到他回到家乡的时候,也少不了唾骂和不解,甚至还有可能遭受报复,彼时除了投靠皇帝,成为坚定的保皇党之外,再无其他活路。 至于输掉的人,那同样也不是皇帝陛下动的刀子,他死在于自家人的械斗中,而且在死后都摘不掉“叛徒”的恶名。 士兵身边的卫士早就已经在不经意之间退到了一旁,默默的看这这两个被判了死刑的人物,眼神中处冷漠之外,还多了一丝怜悯。 两个北地士兵最后看了看彼此熟悉而又无比陌生的面孔,好像是在跟彼此的人生告别,又像是在犹豫和痛苦中抉择。 他们方才和军队中的将军以及王国卫兵们的对峙中,消耗了部分体力,眼下他们无论是动手与否,都需要有段喘息的空隙,等状态逐渐恢复到一个理想的程度,只要有这样才能有更好赢得胜算的把握。 第八十七章 肮脏的决斗 然而,在这种精神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不过多出几个几个深呼吸的时间,对于那两个北海士兵来说,长的却像是自己过去的一生。 最先恢复起来的士兵没有死死的盯着自己的对手,反而是将自己的目光情不自禁的投向了小皇帝所站的方位。 士兵颤了颤嘴唇,没有说话。但眼神中却是充满了那种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的祈求,如果此时的佩里斯能放他一马,饶恕他先前的罪过,他情愿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即使是继续留在军队中混日子,也要远好过现下。 不要说给皇帝作卫兵,即使是做奴仆都心甘情愿。 既然皇帝陛下能宽恕他们两人中一个的罪过,那肯定也不会介意干脆都放了他们两个吧,只要他们都不动手,在众目睽睽之下,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恍惚中,他似乎看到了小皇帝微微张开的嘴巴,仿佛就要宽恕他的罪行,给他一条生路。 士兵激动不己,当即便又要跪下来,感激皇帝陛下的恩典,给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但,不知道怎么的,士兵又突然发觉出,自己好像并不是跪倒在地上,而是有人将他推到在地上,才有了现在的姿态。 紧接着,他的背心又一下子有种透凉透凉的感觉,并且伴随着每一次的心跳,背部的冰凉感便会更扩大几分。但这种冰凉感并不叫他觉得寒冷,反而是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轻松和畅快。 他艰难的转过身去,想要看一看自己的后背,却不想正看到了自己的同伴,脸上还带着几分惶恐,右手好像抽了风似的抖个不停,看自己的眼神,就好像是看到了一只从深渊里爬出来的恶鬼一般。 不知怎么的,看到同伴的这幅样子,士兵突然有种想要笑出声的欲望,他伸出自己的手来,想要一吧拉着那个好像变傻了似的同乡士兵,叫他跟他一起感恩皇帝陛下的宽恕。 在士兵的感受中,那个小同乡的身体依旧不住的颤抖,连带着这个世界都抖个不停,这叫这位士兵未免有些心烦意乱起来。他低声训斥道: “你个家伙,从小就是这样的,见不得大场面,表面上比谁都勇敢,可心里面却住着一个胆小鬼……” 士兵的心中仿佛又两种欲望在做激烈的挣扎,一种是将这些琐碎的话继续说下去,而另一种则是抓紧闭嘴,等待皇帝陛下的发落。 尽管他现在已经牟定,佩里斯会宽恕他,他坚信自己的判断,就像是这件事情已经发生过一样的坚信,可不知道怎么的,他的身体却在给他反馈一种强烈的危机感,就好像他随时都会时期生命一般,这叫他在牟定之中,又稍稍增添了几分不安的情绪。 “莫非某不够虔诚,或是什么地方又引得陛下厌恶了吗?” 士兵只觉得自己的脑海中仿佛又千百个想法在乱转,而每一处都又都显得无比真实,直到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疲惫感涌上心头,所有的想法、那些碎片一样的记忆全部都犹如雪花一般的散落了一地,一切都像是消散了,但一切又只像是远远的离开了,在他生命的最后片刻,士兵的眼前出现了一处晦涩不明的星空,星空上挂着繁星几朵,像是在看着他。 这叫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自己的家乡。 北地啊,也许它留给了世人最残酷的现实,却总改不了人类永恒的追求,那是对世界美好的无限向往。在这片荒芜的大地上,却挂着全世界最明亮、最美好的一片星空,干净、明朗,就像是一场梦一般,即触手可及,又遥远的叫人不敢亵玩。 他倒下了,他湛蓝而又透着一丝灰色的眸子一点点暗下来。身边的朋友总说他瞳孔的颜色很好看,像是将亮未亮的晴空,只要看上一眼,便叫人觉得心生几分期待。一直以来,他都把这一切归功于家乡的明星,他相信正是因为长时间的观察夜晚的星空,才似的他瞳孔的颜色变得如此通透明亮。 伴随着他倒下的上半身,一柄剑彻底的漏了出来,它紧紧的插在士兵的背上,虽然没有刺中什么要害,但却叫他的血一刻不停的流了出来。所有人都能看得出,这样流血的速度很快就能要了他的命。 可本人却好似完全没有察觉一般,亦或许他只是不愿意察觉出来。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也许只想活在自己的幻梦之中,也不愿意面对这可怖的现实。 士兵的手不断的在地上摸索着,好像是想要抓住什么柔软的东西一般。但他此时倒在冰冷的雪地上,除了被冰冻住的烂泥,和雪凝结成的冰渣之外,他什么都摸不到。 “回家了,我们可以回家了……” 他的尸体在地上扑朔了很长时间,知道他的身体再不能生出一丁点力量,他的行动才完全停止下来。 望着先前的那位士兵倒下的躯体,另一位身上看不到一点伤的士兵却也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虽然他所有的行为,就只有趁着同伴望向皇帝的那一刻,将手中的武器奋力刺进前者的背部这一项,但这好像依旧花光了他全身上下的力气,使他浑身不能动弹。 也许正如他同乡在生命最后所说的那样,这个活下来的士兵也不过是表面上更加果决,而内心深处甚至还要比方才的死者脆弱许多。 仅仅是看着自己昔日的战友以这种古怪的姿态死在他的面前,他的神经已然达到崩溃的边缘。 正当这时,一个带有几分奚落的声音传入了士兵的耳中,那声音的主人说道: “你赢了,士兵,恭喜啊。你比你的兄弟更勇敢,更果断。只是可惜了你的那位兄弟,但从体型上来看,可没几个观众看好你,只可惜了你那兄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气,竟然连一剑都没出,就直接死在了这片雪地里。” 话音落下,士兵有些疑惑的抬头找寻声音的来源,却不想,他这一抬头,没找到说话的人,反而发现自己成为了人群中的一个焦点。 在前面的士兵死后,活下来的士兵几乎是成为了所有人目光的焦点。 士兵、将军甚至佩里斯皇帝,都将自己的目光不加掩饰的落在士兵的身上,这其中有好奇、有称羡、但更多的还是鄙夷和刻薄。 无论出于怎样的原因,这个士兵刚刚杀死了一个自己的同乡,一个根本就没有试图反抗过的人。正因为他同伴的不反抗,使他赢得了这次决斗,但也正是因为他同伴的无所作为,赚走了所有看戏人的同情心,因而等到他这里,就在没人愿意理解他了,正相反,甚至他因此事还将会变的名声狼藉,在没有人愿意搭理他。 不,其实本还有一人愿意跟他聊天。 农诺将军望着那是失魂落魄的小兵,忍不住安慰道: “现在才想起来后悔了?原本想要通过此事赚取一番名誉,却没想到连脸都丢在了这里。” 听过这句话后,那位幸存的士兵好像是疯了一般,他半遮着脸走向尸体,摸索着拔出了那把插在死者身上的短剑,拼劲全身的力气,好像要发出一生怒吼,但他的喉咙却好像是被什么东西堵死了一般,任由他怎么发力,都只能喊出微弱的“呜呜”声。 “他叫的就好像一条狗一般。”一旁的骑士小声评价道,可这一句几乎是无心的评论,却成为了那个战士在这个世界所听到的最后一句赠与。 战士用剑抹了自己的脖子,一股鲜血斜刺里飞溅出来,又染红了一片新的空地。两具尸体歪歪斜斜的重叠在了一起,从火把的余光上望过去,不像是一个厮杀过的角斗场,反倒像是一个三流画家不小心弄脏的一块桌布一样,叫人觉得有些说不上来的恶心。 周围的战士们好像不堪受辱似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在萨丁教中,自杀同样也是一种莫大的罪行,像是第二个死去的士兵这般,又亵渎了信仰,又辜负了皇帝陛下的美意,这已经称不上不识好歹,到更像是十恶不赦的暴徒。 “陛下,那这两个罪人……” 站在一旁的宫廷侍卫眼睁睁的看这那两具尸体身上的血液彻底凝结之后,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起来。无论是处于何种理由,将这两个死人平白无故的丢在这大营的中央,都显得过于古怪。 这本身没什么好犹豫的,只是两个士兵刚才的死亡激起了军队中对其的厌恶感,似的他们甚至都不愿意碰这两具尸体。 佩里斯皱了皱眉头,两个士兵都死了,这有点出乎他的意料,但他的目的到底还是达成了。 他想用最简单的办法让这些士兵们明白,什么叫自相残杀的感觉。经由这样处理之后,佩里斯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士兵们即使此时再不满,也不会在兵变了。 至于因此额外下降的士气,那本就不是他的工作,其后果当然也就不用他来承担。 就这件事情上,无论是佩里斯还是斯沃德骑士都是心知肚明的。 就在君臣二人交换眼神的当口,一位意想不到的人物却突然干涉了到了其中。 此时正应当在军中播种信仰,维持秩序的随军修士却在此时走了出来: “陛下,请由允许我来处理他们。” 尽管话说的客气,但修士动手的之快速度却是超过众人的预料。 他迅速的从怀中掏出一把刀来,眼神中却带着几分狂热的神彩。 在众人惊异的眼光中,那个在部队里面总是一副笑眯眯样子的修士,此刻径直着拿刀抛开了两个死人的尸体。 看到这样令人发指的一幕,士兵们第一个反应竟然不是上前阻止,而是不约而同的闭上了眼睛。 亵渎啊。 他们可以接受战死,或者是杀敌,但在解剖尸体这种行径面前,却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回避,就连斯沃德骑士长都愣住,眼睛躲闪着,有些不愿意观察现场的情况。 修士却是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他匍匐在尸体上,眼睛里面闪烁着光芒,持刀的手不断的颤抖着,嘴唇微微的上下翻动,颤抖着挤出几个字符来。 “难得啊,真的太难得了……如果这是不是在简陋的荒郊野外,而是在阿巴斯奇亚的疗养院就好了。” 首先被刨开的是那位先死的士兵,修士直接用刀子割开了他的衣服,从背部检查了他生前的伤口,然后在从背部的肌肉处动手,一层层的抛开了皮肉,最终取出一段骨骼来。 “啧啧,果然北上的皮肉早已经完全被冻烂掉了,不然也不至于对背上插个匕首这种事情都毫无察觉。” “这……多完美的结构,简直坚固和灵活性结合的产物。” “这是……肋骨?哦……看起来跟猪的也没什么区别,就只是在根数上有些许的变化。” 随着修士喃喃自语的声音越来越大,站在尸体附近的皇宫卫士才恍若惊醒一般的,三两步上前将修士从尸体的身上隔离开来。 “注意您的身份。”一位卫兵低声耳语道。 “您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以后军队里面所有的士兵会怎么看您。”另一位卫兵说道,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夺过了修士手上还攥着的一根骨头,随后将其用力的丢到了两具尸体的身上。 斯沃德也惊醒了,他高声叫骂着驱散了还在围观的士兵,将他们赶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面,又安排了几位骑士连夜巡查营地,以用于管理营中的秩序。 在所有人几乎所有的士兵都回到营帐之后,小皇帝呆滞的看着两个士兵的身体,一个没忍住吐了出来,晕眩着倒在了地上。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佩里斯的身体状态就算不得太好,今天晚上参加宴会,也只不过是情绪高涨,所以才压下了健康的问题。 不管他是少年老成,还是说生性便对把握人心方面有些天赋,他都才只是一个还不到十四岁的孩子,即使是在人均寿命不到四十岁的大普鲁斯,也要再过上一段时间,才堪堪算得上成年。 第八十八章 入城 北海的冬季对于士兵的健康而言,完全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大量的士兵水土不服,就连刚才倒下的第一位北地士兵,在死前所产生的幻觉,就跟身体上的冻伤有关。 尤利塞斯,作为一名志愿加入北伐大军的修士,自然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当然,他忧心的仅仅是战局的变化,更多的还集中于对解决已有问题的强烈渴望。 在这场战役之前,帝国的任何医学资料中,完全没有过关于“冻伤”的记载,所以在面对大规模的士兵冻伤的情况,这些传播信仰,兼职做医生的知识分子,拿冻伤几乎是没有任何办法。 防备冻伤并不难,难的是在发现冻伤之后的治疗措施。 士兵在冻伤的初期大多不以为然,行军打仗,冻坏一只耳朵、丢几个手指、脚趾,在这个年代本就没有什么多大的新奇,冻掉了也只能说自己命不好。 但冻伤所引起的并发症却着实了要了这些“不以为然”的士兵们的性命。冻伤所带来的感染,伤口上的蔓延将会逐渐破坏士兵的身体结构,他们会先不同程度的引发浮肿的现象,然后就是发热,有个别的士兵在行营的时候,还会在北海的白色荒原中出现幻觉,一如刚刚决斗中被杀害的士兵那般。 大普鲁斯帝国的修士除以哥德修士为首的“教会派”,以故的霍普曼休斯为首的“宫廷派”,广泛的乡村、小镇传教士为中坚力量的“拯救派”之外,教士中还有这样的一个团体。 尤利塞斯是个在修士圈子里面着名的“怪人”,虽然他在教会中的确拥有一定的地位,而他也是一个神学上的大师,但他却并不以此出名。 他是一个“神盗派”的中坚人物,而这一如他参加教会的初衷。 神盗派的修士们从受洗礼的第一天开始就不是为了礼神,而是为了从神哪里盗取知识。在这个贵族和教会掌握了所有智慧的年代,即使想要做一些别的什么研究,也必须要披着神学的外衣,而教会中的大修士们也的确需要这一部分“信仰没有这么坚定”的人来为教会服务。 教会必须要掌握最多的知识,而这些知识的组成部分不仅仅局限于他们已有的,相反,修士们经常会拿出一些精巧的新鲜玩意来向平民们炫耀。 “看,神赐给了我们更新的耕犁,它比你们原来的更好用。” 这虽然不神学,但是很有效果。 而他今天的所作所为,更多的也是出于无奈,亦或者说是一种特殊的情绪。 大普鲁斯目前的宗教虽然在文化方面占据了优势,但还没有垄断一切的能力,不趁现在解剖几次人体,恐怕他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机会,更何况这次的又是两个“罪人”。 至于解剖蛮族的尸体,他也不是没想过,但…… 蛮族的身体结构如何能跟被神祝福的大普鲁斯人一样?就不拿萨丁教会的教义距离,单单是说大普鲁斯人如此光辉灿烂的文化而言,尤利塞斯也不觉得这些蛮族的尸体配当一个合格的实验品。 无论如何,这场修士的解剖尸体,只是在军营中的一个小小插曲,当他们这一代修士的工作被人翻查出来,然后再被发现其价值的时候,那起码要等到百数年之后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小皇帝昏倒了。 尽管尤利塞斯诊断再三之后,都只得出了一个结论:小皇帝不过是疲劳过度,加上先前的风寒还没有大好,所以才有了现在的状况,但在小皇帝醒来之前,军队中依然面临着群龙无首的局面。 撤军、还是不撤军,这是一个问题。 斯沃德惊讶的发现,自从自己设计加速了先帝的死亡之后,原本一帆风顺的人生便多起了几多波折,才刚刚坦诚的交代了北海王国方面的问题,小皇帝却又病倒了。 如果这场兴师动众的北伐战争就这么有始无终的结束,那势必会有损小皇帝的脸面,彼时皇帝可能要拿他来出气,原本能参与帝国决策的马耳他家族,很有可能就因为他这一个撤军的举动,先前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 但如果他继续征讨……小皇帝不幸病死在路上? 后果是什么? 皇室绝嗣、帝国崩溃、大量有野心的诸侯宣布独立? 那好像对马耳他家族没什么坏处,吧? 总之其实是没有前者的损失更大,马耳他家族有数量众多的农庄、城堡、甚至是私兵,受封的骑士,论起诸侯大乱,他没准还能举起“维系帝国”的大旗来。 一念至此,斯沃德只觉得自己心中好像有条毒蛇被放了出来。 农诺将军在一旁偷偷的瞄了两眼斯沃德的脸色,眼神中顿时增添了几多了然。 他当即将那些在一旁围观的士兵赶回了自己的营帐,并且安排了巡营的人手,并嘱托道: “有违令出营者,尽杀之。” —————————————————— 在经历过一个有始无终的宴会,和心惊胆战的半个夜晚之后,士兵们最终迈着艰难的步伐在第二天的黄昏来临之前,赶到了海城堡的城下。 按照农诺将军和斯沃德制定好的作战计划,军队应该在接近海城堡之后尽可能快的对着座城市发动袭击,以便于以最快的速度取得战果,从而减少北海王庭从他实际控制的若干个公爵领中得到援兵,增加围城战争的风险。 但军中低劣的士气使他们不得不更改了自己的计划。 至少有超过一半的陆军参与不了第一天的战斗中,就算拿着鞭子硬抽他们,也休想叫这些精神气都散了个干净的士兵朝前走一步。 如果硬拉着他们上前攻城,那么等待着他们的就是兵变,眼下佩里斯小皇帝昏迷不醒,军中没了稳定军心的吉祥物,这使得他们对打硬仗完全没了底气。 无论如何,在当日拿下海城堡已经成为了几乎不可能之事,为今之计只有下令让还有战斗力的南方军团和骑士们先行袭扰一番,趁着他们还没有防备尽可能的杀伤守军、或者是清除进攻的障碍,为接下来的攻城战役做些准备。 尽管两位将军从未来过海城堡,但他们都听闻过海城堡的传闻,那是一座坚城,自从建成以来,便从未有过沦陷的经历。 然而,当他们真正的率领着大军赶到城下的时候,令他们感到吃惊的并非城墙的高大雄伟,而是那空无一人的墙面。 海城堡的防守不像是阿巴斯奇亚王国或者是莱茵王国内的城市那般,将防守用的城墙分为内外两层,也不想是南方的赛普鲁斯王国那样,城堡和城市的所有建筑本质上就是一个完整的整体。 它只有一段高大的城墙来保卫它的安全,进了城之后,那便是一马平川。 从城外向城内极力远眺,似乎能隐约的听到城内还有人声,表面了这本不是一座空城。但无论是农诺将军,还是斯沃德,他们对自己率领的亲兵都有着绝对的自信。 “无论城中再发生任何情况,” “都不会有比现在更好的结果。” 经过简短的商议后,两人迅速达成了共识。望着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洞开的城门,斯沃德骑士率领着数百名刚刚在侍从的帮助下披上俱甲的骑士们率先冲进去,而后农诺将军再率领帝国的步军随后驰援。 穿越过形同虚设的城门后,落入骑士们眼前的并不是一片处于慌乱中的居民、松懈的守军,或者是北地人精心布置好的埋伏。 待到他们入场后,才有些彷徨的发觉,原来早在他们入城前,战火便已经燃遍了这座城市。市民们在看到大批进城的骑兵后,先是显得有些惊讶,但很快,他们脸上的表情很快又变得麻木起来,只是站在自家的围栏后面,呆呆的看着那些骑士。 但更多的民众还是愿意将目光投向城内的另一处区域,而那里也就是席卷了整个海德堡的战场所在的区域。 那是一条城内较宽的街道,一位头戴粗糙的铁质王冠的年轻人正冷静的指挥着一群被武装起来的市民、农夫、猎人、宫廷中的廷臣……总之,那都是一群门外汉。 也正因为如此,目前的战局不站在年轻人这边,另有一批全副武装的精锐战士已经将他们堵在了城市的一条较宽的巷道中。 头戴王冠的年轻人间歇性的组织他的手下人冲锋,但却又一次又一次的被那些卫兵们拦了回去。 斯沃德没有再仔细的观察战场,直觉告诉他,只需要现在击溃那些处于优势的士兵,他就能占据海城堡。 然而,就在他刚刚准备调整马速之时,一连串的呼唤声强行止住了他的脚步。 “有埋伏?!” “北海王国的卫士!” 这使得斯沃德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在城中冷眼旁观战局的,不仅仅是那些居民,更还间或了一只真正的军队。 在第一波跟随他涌入城墙的骑士中,有几位战士发现了站在城墙底下的北海士兵。他们的数量虽然不多,但竟也同骑士一般无一不俱甲,此刻虽然还没有跟骑士们交手,但举手投足之间,都能看出那种百战所余的精锐之气。 这是一群刀尖上痛饮过人血的士兵。 但又令发现他们的骑士惊异的一点又在于,尽管大部分骑士对他们几乎毫无防范,他们也没有要主动出击的意思,在看到有骑士发现他们只后,也只是很随意似的点了点头,就好像是在和一些认识的人打招呼。 这本来是很普通的招呼,但却叫骑士们觉得却显得尤为奇异。 在这些老卫兵面前,最先观察到他们的骑士在心中脑补到了一个画面。一群入室盗窃的贼,原本是打算趁着主人不在家进来逛逛,却不料被主人抓个正着,然而这间屋子的主人对他们的行为束手旁观,甚至还告诉他们,家里的什么东西看上了都随便拿,不要跟他客气。 斯沃德没有主动为自己树敌的理由,从这些士兵的装束和形态上来看,他早已经判断出自己面前的是怎样的一群勇士。 北海王国的北地王宫卫队。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斯沃德甚至怀疑他们自从田森首相辞去王位之后便不在了,而现在看来,实际情况要远比他印象中要复杂许多。 北地卫队已经守护冰雪之地数百年,他们在北地的名声比这些骑士团的兄弟们在南方的名誉还要坚不可摧,因此,他不能主动攻击这些卫兵。 可如果放任这些人不管…… 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不会将它变成现实,留一只来意不明的精锐士兵在自己部署的后方,就好像是在自己睡觉的床旁边竖着插了一把刀一样不可靠。 万一这些士兵突然又改了主意,那骑士团恐怕会有前后遇敌的风险。 卫士之中,一位发须变得花白的老兵突然的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好一群威风凛凛的骑士,就是你们要来‘帮助’我们的国家,对抗韦根人?” 尽管从表面上看去,此人的青春已经从身上流走,他已经不在盛年。但他的声音却依旧犹如洪钟一般响彻透亮,而更为难得的是,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叫一种南方来的,鼻孔朝天的骑士,听不出一丝一毫的方言乡音。 他用的词汇就是帝国所推崇的“贵族语言”。 毋庸置疑,这是一个身份高贵的战士,但这个战士此刻却站在了骑士团的对立面,随便伸手给了每个在场的骑士一个大大的耳光。 尽管斯沃德能听得出老护卫口中的深意,但他还是选择性的先忽略了其中的另他感到尴尬的成分,厚着脸皮上前解释道: “这位大人,我想我们其中定然是有些误会。我和我的小伙子们才是第一次来到北海王国,并不能知晓此地的情况。但我想,既然大家都是帝国的成员,那么我们理应有共同的敌人。我们并没有攻打你们的理由,在事实上,我和我的士兵们最大的追求,依然是能从海城堡找到一片栖身之地。” 第八十九章 谈判 骑士的话说的半真半假,倒是颇有几分情真意切的感觉。 倘若不是老哈鲁在北海的王庭也亲眼目睹过几次政变,多少懂点政治阴谋,没准此刻就要找了这毛头小子的道。 所幸世间没有如果。哈鲁本也不是那种好谋多疑的性格,大致北地的勇士都近乎如此呗。只是捋了捋自己发白的大胡子,夹杂着一丝悲怆的口吻,自嘲似的说道: “那可便有意思了。你可知道,在你们还没有到来之前,海城堡就因为你们的事情,发生了这场夺权的叛乱?你们口口声声的说要为我们带来福祉……” “好罢,我只看到一群战争贩子。在你们进城之前,已经穿戴好了武器,啧啧,这就是你们跟‘同胞’们打招呼的方式吗?亦或是你们压根就没有把我们当成过自己人!” 斯沃德身边的骑士们迅速将目光聚集在了他们的骑士长身上,就好像他刚刚做过什么了不得的壮举一般。 倘若是在半年前,那么这些骑士们的心思还纯的很,也断然不会对自己的大团长心生狭隙,但在军营里面泡过这么长时间后,他们多半都多长了一个心眼,更多的用一种全新的的目光去打量他们原本无条件崇拜的对象。 要知道,在昨晚之前,这位大团长还信誓旦旦的说,北海王国一直都是他的朋友,北海的国王会热情的招代皇帝的大军,可才过去短短的一夜半天,可靠的盟友就变成了十恶不赦的大敌。(十恶:谋逆) 这种信任危机还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骑士们忠于帝国,忠于皇帝,忠于他们的大团长。因此不会轻易的就选择造反,可这种忠诚并非毫无保留。 斯沃德的对付奥洛夫的行为叫他们觉得很是心寒。虽然他们从来都不是那个粗鲁的暴君的朋友,但他们到底都是帝国的封臣,今天帝国可以对一个国王动刀子,明天当然就能轻而易举的处死一个伯爵或是是公爵。 更何况,根据这位老兵的话语,斯沃德骑士似乎是早就有针对北地的打算了,如果不出意外,甚至还是一场干预了王位争夺的战争… 尽管老兵只是随口一提,就已经在骑士团中种下了一颗怀疑的种子。 如果不是帝国先皇故去的时间已经稍微有些久了,没准其中不少心思细腻的骑士还能找到先帝之死的疑点。 斯沃德却是真的觉得百口莫辩了。他稍稍的在脑海中回忆了一番自己先去所有的人事安排,其中或许有针对很多个公爵的阴谋和应对措施,但其中还真的不包括颠覆北海的王权。 现在的北海国王是一个公认的暴君,而这却是帝国能迅速在北地建立统治的重要仰仗,只有脑子坏掉的人才会想着说在北地换一个明君,更何况这样也一点不符合马耳他家族的利益。 斯沃德当然没有办法解释一个根本就没有组织过的阴谋,但他望着老兵笃定的眼神,只好试着在城中自己搜索一番,想着能不能找到些许的线索。 想到这里,他将目光缓缓的投向了战场的中央。头戴铁冠冕的年轻人,似乎是一个陌生的面孔,而且他也没有打起来过任何贵族的旗帜,这不得不说说很不寻常,但他暂时还找不到与帝国之间的联系。 当他准备将目光投向别处时,一只竖直的长戟在青年的身边发出了些微的光芒,打磨精致的铁器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焕发出几分耀眼的光彩。 从军事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战士都不会想到去贬低这样一件趁手的兵器。 但从一个政治家的角度来看,那伸向天边的大戟简直就是在打帝国将军的脸。 透过长戟想下看去,斯沃德果然得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尽管他意志坚定,但还是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那是……帝国的侍卫?” 哈鲁眯着眼,一直等到斯沃德自己看到之后,才继续接过话茬说道: “这下骑士长大人总可以自己承认了?” 斯沃德脸上唯有露出苦笑,将手中的骑枪重重的插在了地上。 他在和一个老兵交涉,但原本那些包围了青年的北地武士却不会傻愣的站在那里干等,骑士涌进城内确实叫他们气势上低了一头,但在这会儿聊天的功夫,武士们尝试一举拿下青年未果之后,已经退回到了北海的王宫之中。 在四大王国之中,北海王国的王庭无疑是是最简陋的。北地的产出整体偏低,他虽然幅员辽阔,可到底养活不了这么多的人口,也就没有这么多的劳动力可供北海的国王们大兴土木,再加上他们独特的“选王”制度,更加是没有那一任期国王,会将自己的财富用来建设给他人做嫁衣裳。 但那到底是一个国王居所。没有高大的石墙,但还有一道足够用的篱笆。没有险峻的地貌,但也占据了这城中的制高点。几百个手持各色武器的卫兵们在王城底下一站,倒真的组成了一道很像样子的防线。 “您是一开始就知道我是谁了吗?北海的哈萨琳大人。” “从你认出我是谁开始,我就知道你是谁,这又有什么难得的吗?” 哈鲁满不在乎的说道,“你们阿巴斯奇亚人可真是爱折腾,明明本就是身兼数个职务,还要当上领地的贵族,如果这样敌人还判断不出你身份特殊的话,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斯沃德先是一愣,继而向自己的身后看了过去。原来,只是在刚刚的不经意之间,他就已经自己一人骑着马离开了他骑士团的兄弟们好一段距离,即使是跟过来的护卫也显得过于刻意了。 最要命的是,现在几乎是所有的骑士团成员,在望向他的眼神中,都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疏离感,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扎眼,更不要说他面前的这位老兵了。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下马,恭恭敬敬的跟老兵打过了招呼。 “阿巴斯奇亚的冠军骑士,来自马耳他的斯沃德,见过阁下。” 这一套礼节称的上是尊敬,但哈鲁却丝毫没有领情的意思。 “见还不如不见。老哈萨琳人,叫我哈鲁就可以了。” 正当斯沃德打算顺着哈鲁再寒暄几句只是,哈鲁却有些饶有兴致似的先开了腔。 “你是个小马耳他?这么说来,你先前拍过来送死的信使倒是你自己的心腹,不错,倒是有点担当了。” “心腹,送死?” 在亲眼目睹过昨晚的惨案之后,斯沃德对这两个词汇便有些莫名的敏感,几乎是在一瞬间,他的脑海中想想到了帕鲁德骑士被大卸八块的场景,眼神中不仅有些失了神。 “哦?合着原来你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在昨天夜里,你的骑士在第三次回绝了奥洛夫拍他去你的军营里做卧底的要求之后,就被奥洛夫送上了路了……” “那,他走的可曾安稳?” 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斯沃德打断了哈鲁的话语。 哈鲁有些奇怪的看了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一眼,好像是在确定他的心思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北海王国可没有折磨勇士的习惯,他当然死的痛快,一杯毒酒,一把斧子就上了路。” 在讨论过帕鲁德的问题之后,哈鲁继续说道:“看来我是有些高估你们了,亦或是那个年轻人藏得实在太聪明。我已经通过他侍从的口警告过帕鲁德骑士,要他小心行事,可他接下来的那一番莽撞的表现却是叫人失望的紧。” “您不是帝国的敌人。” “我只是不想有人死在城内的那个暴君手里。要知道,人活的岁数越大,能瞧上眼的人就越少,你派来的那位使者能算是一个,多少带点缘分。能帮一把,自然还是不愿意就让他这么就离了人世,那样只会让我对这个世界更失望而已。” “跟我讲讲您的条件吧,我们时间不多了。我的身后有四千名精锐的战士,他们渴望着这座城市里的财富,还有女人。” “你能控制的了你的军队?” “帝国的士兵们无不信奉帝皇的命令,而我们的皇帝已经命令我执掌三军。” “我已经为北海王国看了一辈子城门了,不可能现在再放你们破坏这座城市。” “帝国征讨的目标本就不是自己的同信兄弟,这件事情我可以以家族的名誉宣誓。” 周围的大普鲁斯骑士和那些北地的武士们还在为双方领袖突然的改口感到有些吃惊,可他们已经将谈判条款的内容摆在了明面上。 “我信你一次,就当是为了帝国。”哈鲁有些自嘲式的笑道:“我们这些老萨哈林已经为北海王国尽心尽力的征战了一生,如果从外面的祖先开始算起,那便是更加久远的一段历史了。但时至今日,我不由得怀疑,也许我们这些人的存在已经过时了。” “先是田森国王的改宗,然后是奥洛夫的集权。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在针对着我们这只老兵养成的军队。虽然我及其不愿意承认,但命运无常。我们尽心尽力的看守了海城堡的大门,使他免受沦陷,但也正因为如此,大门之中所产出的文明也与我们迥异了。” 斯沃德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无不遗憾的说道:“既然北海王国不再是一个独立的选王国家,那么你们的存在本身确实是有些不合时宜了,又有那位国王喜欢大权旁落的感觉呢?没有,他们受皇帝陛下的影响,个个都是该死的集权派。” “我有一个儿子,他很英勇,是我的骄傲,我本来打算让他接我的班子,但他却在二十一岁那年死于了一场决斗之中,他和跟他决斗的那个小子都丢了性命。现在我就只有一个孙子了,他今年才十二岁,有些年轻,但早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 “从现在开始,他就是我的儿子,您也就相当于我的父亲,大人。”斯沃德几乎是眼睛都没眨一下,在哈鲁提出问题之前,就已经给了他答复。 “像是我孙子那样情况的老兄弟不只有一个。” “无论是帝国的皇宫,还是在马耳他的庄园,都完全有能力养得起一群孩子。”斯沃德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咬了咬牙,反问道。 “虽然我很尊敬您,可您是不是也要跟我哪一些能交换的情报?” 哈鲁有些惊讶的睁大了眼睛,他看着眼前的年轻人,有些恼怒的问道。“北海王国的护卫队完全中立,竟然换不回来几个孩子的口粮吗?” 斯沃德骑士不可置否的摇了摇头,正打算继续回复哈鲁的话时,一只新的帝国军团又涌了进来。 这是一群样貌与骑士们迥异的步军。他们手上端着巨大的盾牌,在腰间背着几根短矛迈着相对整齐的步伐走到了城镇的中央。而在这些步军中央的,是一个目光炯炯的青年将军。 “斯沃德元帅!我们的敌人在哪?为什么我们进城这么久,却也没有任何斩获?” 农诺将军毫不掩饰的大嗓门引起了一阵嘘声,这叫骑士们更觉得脸上无光,但农诺却依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他身材高大,披着厚实的甲胄。走在军队的中央,即使是没有像骑士们一样骑马,同样是一片人群中的焦点。 老哈鲁卫队长有心要跟斯沃德多谈一会,以卫队的地位和他家族争取更多的利益,但锐气蓬发的农诺将军却成为了他的阻碍。好像斯沃德一刻只要是没跟农诺安排好战场上的工作,他聒噪的声音便一刻都停不下来。 “围栏里面的人是敌人!列好阵型,给我们的新盟友一个深刻的印象。” 关于如何赢得胜利,斯沃德要比跟这个老人谈判更有底气。 也许在地方上的动员民兵眼中,这是一道坚固结实到叫人有些棘手的防线,但在职业的帝国军方看来,也不过就是怎么选择在此刻最合用的战术将其拿下而已。 第九十章 攻城 农诺有些不屑的撇了撇嘴吧,但最终还是带着自己的士兵们按照斯沃德的要求摆开了阵仗。 “切,你是头,你说了算。”农诺撇撇嘴巴,有些恼怒的嘟囔道。 站在一旁的骑士们倒是显得有几分跃跃欲试的感觉,一位年龄稍长的骑士观察到了农诺有些不悦的神色,有些庄肃的开口评论道:“斯沃德骑士的战术倒也没有什么特别不妥之处,这的确是最有效率的手段。” 那些来自南方的士兵们吆喝着自己的方言,勒令那些正在做无用伤亡的杂牌武装退下来,随后即举着盾牌迎了上去。 站在围栏中的北地武士刚刚赢过一阵,然后便又看到了这些看上去“笨重”的龟壳子,不由得露出了几分自得的神色。 “啊哈,兄弟们,那些走狗的主人们来了,还是是一帮骑士。如果是在平原上跟他们打,我一定下令叫你们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可现在,我告诉你们,阿巴斯奇亚人的小马连一道浅浅的围栏都跨不过,他们也就只能装装样子罢了,只要我们看守好自己的面前,保管叫他们有来无回!” “我的兄弟们,赢下这一仗,你们就是北海王国真正的英雄,到时候我的父亲,奥洛夫陛下将亲自请你们饮酒,全国上下所有的酋长都会抢着把他们的女儿嫁给你们。” 北地指挥官的一番话大大的鼓舞了他手下武士们的士气,无论是国王的宴饮还是酋长的女儿都极大的满足了这些战士的虚荣心,在许以重利之下,他们再度焕发出了高昂的士气,先前和那些民兵们鏖战所带来的疲惫一扫而空。 武士们举起用身边的铁质武器在围栏上狠狠的投掷了下去,铁器虽然昂贵,但它所带来的恐怖杀伤确实对得起价格。 用来抵御亚唛人弓箭所制作的大盾牌根本挡不住这些沉重的飞斧和重标枪。它们借助本来坡度上的优势将重能充分的转化为动能,将南方军团将士们的盾牌纷纷砸的破碎开来,而失去了盾牌掩护之后的农兵往往会在几次呼吸之间的功夫,就遭受到更加密集的铁器打击。 战士们一个个的跌倒在了前进的道路上,但剩余的兵士们却好像没要看到周围的伤亡一般,只是一味的顶着盾牌上前走。 农诺的眉头几乎皱成了一个。这些北方人的臂力确实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大,投掷的武器虽然没能彻底阻拦军团前进路线,却极大的迟滞了士兵们的速度,而这些牺牲掉的时间增添了士兵们被击中的风险。 武士们愈发得意了,他们站在围墙之后叫嚣: “来啊,你们这把阿巴斯奇亚来的猪猡,让我的长矛亲吻你们的屁股!” “滚回你们的南方吧,北地永远属于北方人,奥洛夫陛下万岁!” 就连北海王国的指挥官都感觉到了胜利的气息,他知道,北地的气候会极大的损害任何试图在冬季发动进攻的敌人,只要南方的皇帝不敢下决心焚烧掉整座城池,那么只要战局这么僵持下去,他们很有可能会有取得胜利的机会。 按照过往防守的经验来看,第一轮的进攻往往是敌人最勇猛的一次冲击,处理掉这些手持盾牌,宛如一只只大海龟一般的士兵,他们应该会有很不错的胜算。 在山下的南军阵营中,有一位体态和甲胄都相当突出的壮汉,指挥官判断出了那是一个与他身份相匹配的人。 “如果能一举将其杀伤,应该能狠狠的挫伤南军的锐气。” 然而,就他刚刚要举起投矛,准备杀敌之时,一阵零散的马蹄声再度响起。 如果硬要用什么形容词那来模拟出北海指挥听到马蹄声的时心中所能联想到的事物,那大概是一种诡异的音乐。 虽然觉不出危险从何而来,但他确实扎扎实实的察觉到了几分不妙的气息。 就在他一愣神的功夫,那个南方的壮汉也后知后觉般的察觉到指挥官手中瞄向他的长矛。 在发现危险的第一时刻,那壮汉想到的却并不是躲避他的攻击,而是举起了他的大阔剑,狠狠的朝着他吐了一口唾沫。 身为奥洛夫国王,北军的指挥哪里受过的侮辱,他当即将手中的长矛瞄准目标狠狠的丢了过去。 然而,农诺将军此时早有准备,他瞄准了那根矛,此时的天空还算得上亮堂,几乎是没费什么功夫,就用手中的剑抵挡住了此次攻击。 在南方的士兵向前推进的档口上,骑士们并非碌碌无为,他们在相互的帮助下,已经撤去了身上厚重的护甲,穿戴了部分轻甲保留了对要害的防护。 即使是失去了重量上的优势,大普鲁斯的骑士依然可以应对所有的对等战争。 在骑士们冲到篱笆山坡之下的之时,北地的指挥官才刚刚丢出自己的长矛,为了一时的意气之争,他已经失去了最后的整饬队形的机会。 为了能将投矛更好的命中自己的目标,原本就有些松散的防御队形早就化为了一盘散沙,如果是面对步兵的突袭方可勉力维持,但如果叫他们面对整个迪莉斯汀(传说中的所罗门联邦的创世女神的命名)大陆上最恐怖的进展军团的冲击…… 南方士兵们几乎是在同时蹲下了身子,他们用双手托举着他们那龟壳似的大盾牌,并将其拼接在一起,链接成为了一个近乎完整的斜面。 他们几乎是在平地上硬生生搭建出一堵墙来。 在斯沃德近乎炫耀的指挥下,哈鲁见证了自己有生以来所见过的最绚丽的一幕场景。 骑士们驾驭着他们心爱的战马,经过短暂的助跑之后,骑士夹紧了马腹。 战马在山坡下微微跳起,骑士沿着斜面前进,并最终轻而易举的越过了那面低矮的篱墙,朝着北军的阵型狠狠的冲了上去。 “帝国万岁!” “彩虹骑士团万岁!” 原本站立成松散阵型投掷武器的北地武士们躲闪不及,奥洛夫精心组建的亲卫队几乎是在一个瞬间就被打坐了一盘散沙。 马蹄践踏躯体,剑枪收割灵魂。 即使骑士们只有一次冲锋的加持,但居高临下的身位仍旧能使得他们在贴身肉搏中占据一定的优势。 更何况,在送完第一波骑士之后,早已经部署到两翼的南方农兵们也已经开始行动起来。 他们一把丢掉被踩的坑坑洼洼的盾牌,举起腰间的镰刀,就这样轻装上阵。怒吼着奔向了还在惶恐中的敌军。 虽然还有零星的北军在试图保护篱墙,但大面上的部队都已经被在王宫附近四处乱窜的骑兵们牵制的死死的,他们紧张的盯着那些染血的骑枪,骑士剑,却忘记了自己原本的战斗任务。 本就单薄的篱笆墙很快被士兵们用镰刀拆成碎片,而失去了掩护的北军防线更加难以抵挡南方军团的攻势。 原本还在占据地利优势的防守方,被帝国“中心开花”外加两翼包抄的战术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他们甚至连撤退到王宫中的机会都没有,便悉数丧送在了战场上。 至此,有北海国王奥洛夫组建的“奥洛夫亲卫队”,只在打过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战争之后,便彻底被粉碎在了帝国的攻势之下。 四百人的卫队,在死伤超过百人的情况下,仅仅有十几人得以逃脱,其余的部队面临前后夹击、几乎是无处不在的帝国士兵,值得纷纷丢下了武器,跪在地上请求皇帝陛下的宽恕。 好在现在帝国的远征部队正缺人手,斯沃德的示意下,这些士兵将会被集中起来看押一段时间,在确保他们忠诚之后,可以用于接下来的北伐事业之中。 眼前的这一幕多少有些颠覆了北地的居民对骑兵的认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骑兵不只是在平原上得力,而且甚至还能直接参与到攻城战役之中。 这并非是防守的部队能力过差,而是处于进攻方的帝国骑士实在是具有领先了北方人一个时代的战斗经验。 这种“大盾农兵+骑士”的组合同样最早出现在追溯起来可以计算到红狮帝王远征时期的南方的战场上,塞普鲁斯地区的谷地为当地带来了更加丰富种类的农作物产出,可也同样也带来了加深了攻占此地区的艰巨性。 在沦陷区,大量的亚唛庄园主据山而守,仅凭几个忠诚的战士和奴隶们就能牢牢的守住自己的庄园,为南下的大军在已经征服的地区埋下钉子。每每到两军决战之时,这些庄园主便可借机突袭大普鲁斯军队的粮道,或者是攻城武器,甚至还包括摧毁新建成的乡村。 曾经有过很长的一段时间,费利佩的骑士军力在正面战场上早已经超过了塞普鲁斯的亚唛人,但也却迟迟因为这些钉子打不开局面。 吃过几次亏之后,当年的费利佩大军便下定决心扫除那些钉子,渴望得到自由的塞普鲁斯农民们为征讨的大军制作了各种各样的器械,他们原本只是一些被骡马一样使唤的人,思想麻痹,干起活来粗手粗脚,是亚唛人眼中“同母驴的屁股一般愚不可及生物”。 但在经历过解放之后,他们确实是天资聪颖。在那些奴隶之中产生了大量的军人、小领主、修士乃至如今帝国的官员,都有不少人出自南方的庄园之中。而在这些奴隶中最叫人觉得惊艳的部分,便是南方的工匠。 一次天才般的构想中,他们发现了斜坡战术的雏形。 在一场进攻山间庄园的战争中,亚唛贵族率领着他的七个儿子用大小的石块封死了庄园的大门,这使得联军准备的攻城杵变成了一个不太好笑的笑话。 大门被堵住了,垒起来的石墙爬不上去,由十几个王国士兵和数十个农夫展开的攻势似乎就要有一次的换做无用功。 也许就是命运使然,一个农夫大胆的将粗壮的木头架在了庄园的“城墙”之上,打算当做攻城梯用,但木桩做的梯子实在是过于粗糙,士兵们行动不便,很容易就会被以逸待劳的亚唛人逮个正着。 在折腾过整整一个下午后,双方的人马都陷入了深深的疲惫之中,只有一个年轻的骑手,他虽然练习骑术的时间不长,却愿意做一次大胆的尝试。 皎洁的月光照耀在山谷之间,骑士从滚木上冲了上去,一鼓作气飞进了庄园,杀尽了那个狡诈的庄园主和他儿子中的五个。 剩下的两个人被他俘虏,他们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搬走了堵门的石头,在第二天的太阳彻底照耀整个世界之前打开了庄园的大门,跪倒在地上迎接了农民的审判。 士兵们皆称赞称赞骑士的英勇,但当时在军中的工匠却惦记那根承载骑士入城的柱子。 再后来,为了骑兵承载方便,柱子演化成了木板,而木板却又在另一次意外中演化成为了一块快的方盾。 表面上来看,这些北地的武士是输给了面前这些耀武扬威的骑士,但实际上,他们输给的是帝国的一代军魂。 大普鲁斯的骑士训练的方法被整理成册,大量宝贵的经验都收录在《红狮帝王录》、《南征记事》这一类的回忆录中,这使得如今的骑士团成员们有了现成的训练依据。 而南方的农兵。他们手中的武装都是从父辈们那里继承得来的,更不要说这些经验了。 方才还想要跟农诺一较高下的北海指挥羞愧的低下了头。 从现在开始,他便不是北海国王的儿子,而是北海叛逆奥洛夫之子。从现在开始,他也不再是奥洛夫亲卫队的指挥官,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战俘。 但,他到底是不同于他的父亲。作为家族的长子,他的父亲奥洛夫本就只是一个实力强盛的中等部落的酋长,本没有资格参与到北地核心事物的抉择之中,只是在政治博弈中选择了支持北海的一代名君“田森国王”之后,才名声乍起。 第九十一章 崩塌 而泰勒的父亲奥洛夫为了讨好田森,以换取信任,曾经将他质在北海的王庭之中,这使得他从小受到了北地最顶级的教育。 坦言来说,泰勒本来也不喜欢父亲的暴政,他早已经看出了奥洛夫的统治没有其实不过是在自毁前途,但作为奥洛夫众多儿子的其中之一,除了默默的辅佐他之外,也很难有直抒己见的机会。 就比如说今日的战争,从战事还未开始之前,他就已经隐约的感到了不妙,无论北地的武士再怎么忠勇御敌,他们都得直面皇帝陛下的大军。 更何况是他斩了信使,坏了规矩,虽然北地以强者为尊,但到头来不讲道义的统治者也没几个能一直活下来的。 无论骑士团是怎样的强大,在海城堡一代人的记忆中,奥洛夫的国王卫队都将会被死死的钉在耻辱柱上,再无翻身之地。 但对他个人来说,也许加入帝国之后,能获得一场新生也说不定。 在此之前,北海从未有过在防守战争中,有过国王亲自率领的军队被“一战而下”的经历,在崇尚勇武的北地文化中,去讨论战损的问题是完全不被居民们重视的。 从伤亡人数对比来看,两军相差其实并没有不大,北军强有力的投掷武器虽然没有立刻要了南方军团的性命,但却叫他们在此一战后大概率落下残疾,不要说继续参加接下来的战事,就是让他们能活着回到家乡,在路上再折腾一趟,保不齐也能要了他们的小命。 有后世的军事学家认为,南方军团初入北地,就至少损失了五分之一的兵力,这至少证明了北海的指挥官并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草包在,只是在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才迫不得已的输了战争。 但无论如何,现在的帝国军团,还是可以做出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入主北地。 北海的王宫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防卫能力,突破矮墙之后,那就只是一个提供居住和宴会的场所。 早就在抵抗北地投掷武器中损伤不少人手的农诺将军没想到北海的武士在近战中这么不经打,他才刚刚翻过篱墙,战争便已经结束,而斯沃德又下令不允许杀俘。 无从泄愤农诺将城池团团包围起来,他甚至没有例行贵族之间劝降的传统,直接点了一只火炬丢在了那座木质的王宫上。 焚烧殆尽,这就是他的态度。 战争进行到这种程度,双方都已经有了数百人的损伤,再进行和谈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双方只能是死战不休。 望着势如破竹的骑兵军队,斯沃德带着几分挑衅的眼神看了哈鲁一眼。 “萨哈林大人,帝国一直都是在谈判中最有诚意的那一方,切勿辱没了皇帝陛下的恩德。” 尽管海城堡是一处建立在一片潮湿沼泽之上的城市,但王宫本身只是一个简单的土木建筑。 农诺只是简单的从城市中搜集了一些油脂倾倒在了王宫上,烈火便几乎不受控制似的燃烧了起来,顷刻之间,北海曾经的政治心脏便或做了一团灰烬。 王宫之中所余下的人似乎没有想到帝国会做的这般决绝,抵抗派、投降派、乃至诈降派直接被包围在了火海之中,他们起初还能从中发出几声求饶或是辱骂的声响,但伴随着烈火从王宫的外围逐渐向内蔓延,人声最终被火焰燃烧的声响所覆。 直到王宫彻底倒塌,确定其中再无活口之后,农诺将军才满意的在北海王宫的旧址上去。 但从能力上来看,农诺将军算是一个能力优秀的将领,但还远远没有到被历史铭记的地步,但他最终用自己的方式,在史书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直到数百年之后,大普鲁斯的国民们提起他时,依旧是一副毁誉参半的口吻,有无数的学者和市民讨论他的得失,就好像在为自己争吵一般。 “焚烧者”农诺。 人人都会玩火,但就论起烧王宫而言,在大普鲁斯的历史中,他算是开了一个不怎么光彩的头。 大普鲁斯从部落时期转型到传统的四大王国时期大概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对内战争和对外战争几乎就没有完全停滞的时候,但即使是是被打的最惨的塞普鲁斯国王,也没有被打到损毁王宫的程度。 但这一切对于农诺来说,其实并没有这么大的意义。他并不把自己当作一个政治人物,尽管他已经身居高位。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性格中最致命的缺陷。 焚毁王宫,无非就只是一个节省兵力的最优解而已,这是任何一个合格的将军都能想到的方案,只不过农诺将其做了出来。 当王宫点燃的时候,帝国的士兵都在欢呼雀跃,这是他们此次出征以来所赢得的第一次战争,而且赢得漂亮,一举之下便“消灭”掉了一个国王,从这一点上来看,的的确确是异常毋庸置疑的大胜利。 北海王国们被俘虏的士兵当然有所不满,甚至有些士兵当即就要发难,跟帝国的士兵死磕到底。当然,这种莽夫在帝国士兵们严密的看管之下是成不了任何事情的,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能叫他比王宫一步离开这个世界。 至于没有抵抗的士兵,从表面上来看,他们只是变得更加沉默了,而且就连观察周围居民和军团中士兵的样子,也从一开始的桀骜到了一种畏畏缩缩的恐惧。 泰勒是属于沉默的那一派。他自认为不是懦夫,但却也不愿意给一个即将毁灭的政权陪葬,在方才的战争中,他用一手流利的飞斧至少要了两个南方军团士兵的命,后来更是砍翻了一匹战马,就与一个暴君而言,他并不觉得自己亏欠什么。 至于帝国焚毁王宫的行为,甚至多少有些赢得了他的好感。如果今天奥洛夫还能活着离开海城堡,他反而不知道怎么给自己的旧主人一个交代,换句话说,如果奥洛夫不能死的彻底,他无论去做什么事情,都会永远活在这位暴君的阴影之中。 除非他死了,这样才能一了百了。 想到这里,他的身体甚至又开始不住的战栗起来,这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兴奋。他渴望通过接下来对韦根人的战争中洗刷自己的罪名。 是的,罪名。 打了败仗,就是有罪,这是判断是非对错最简单不过的道理。 赢了战争,奥洛夫就能得到半独立的状态,将北海王国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保守的贵族们也会因此得利。 输了战争,奥洛夫就不过是北海王国的一个叛徒,那些支持过他的保守派贵族如果能及时“发现”自己的错误,并且“衷心”忏悔,帝国的体系就还能容得下他们,如果诚意不足,那便是另一个谋逆者了。 至于对于海城堡的平民而言,谁来统治他们倒是显得有些无所谓了。对他们来说,王宫的主人反正就只是个收税的,有几年是东边来的什么酋长,又有几年是西边来的。 说白了,在过去的时日中,海城堡的居民最初只是作为北海卫队和家眷,和一些无家可归的革职宫廷人员构成的一个重组性部落,他们没有具体的领袖,社会组织或则说是什么特定的文化。 这在北海的权利交替中起到了一定的稳定作用,他体现了王位的特殊性和共有性,但最终也使得这样的政权向心力及其薄弱,以至于民不知君,君不知民的可悲景象时有发生。 “唔……不那是我们的王宫吗?”一个小女孩三两步从自家的围栏中跑了出来,看了看还在冒烟的宫殿,转过身,天真的问道:“为什么宫殿起火了,却又没人救火呢?” 一个男人从围栏中跑了出来,一把将小女孩捞了回去,仅仅从面相上来看,并不能完全就确认他是小姑娘的父亲还是哥哥,但总之是一位小女孩家庭成员中的一个长辈。 他用手轻轻的拍了拍小女孩的脑袋,随即将头转向了王宫的方向,像是在回答小女孩的问题,又像是把话讲给自己听。 “不,那不是我们王宫,是奥洛夫的王宫,国王的王宫。管那么多干什么,宫殿着了,又跟你我没什么关系。” 女孩睁大了亮晶晶的眼睛,从男人的怀中奋力探了探小脑袋,望着火势愈发旺盛的宫殿,有些不安的问道:“那我们不去救火,会燃到我们这边来吗?” “噢。阿杜思娜,你在担心什么呢,宫殿距离我们还远呢,火势蔓延不开来,即使是蔓延开了,那也是住的近的那几户人遭殃,跟我们当然是没什么干系。” 男人故作轻松的回复了女孩的问题,他用手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女孩的脑袋,好叫她彻底安分下来。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海城堡居民都在看着那熊熊燃烧的烈火,现在是冬季,即使火焰燃烧的再旺盛,也很难将间距这么远的屋子一并都点燃了。 这些北海王国的臣民们,虽然嘴上都说着跟不干自己家的事,可真真就让他们看着这座深存在他们记忆之中的王宫就这么被焚毁的时候,心中总还是会生出一种莫名的情愫,就好像是他们人生中的什么东西也被移除了一般。 而这种复杂的心情,在艾兰的身上表现的便特为尤甚了。 他不顾众人的劝阻,用手摘下了戴在头上的铁王冠,狠狠的丢在了地上,王冠在被火烤的有些融化的泥水里一连滚了三圈,最后停在一处小小的泥堆上,再也不动弹了。 无论他是有多么愤恨这个霸道的王宫、那些腐朽的规则,逼迫他呆在这样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地方度过自己青年时代,但这到底还是生他养他的一片土地,说自己完全对这个地方没有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与那些早已经变得麻木的民众不同,艾兰在北地算的上一个“智者”,越是聪明人,在遇到这种两难的时局,便越是容易陷进去。 斯沃德一早便在观察艾兰,虽然他与艾兰并不相识,但他身边的帝国卫兵却是做不得假,想来必定是哈鲁口中的“帝国间谍”了,只是斯沃德绞尽脑汁,最终也不知道艾兰此人到底是归哪个队伍,贸然上去打招呼反而是落了下乘,值得现在哈鲁这边磨上一磨。 只是老哈鲁此时望着那燃起熊熊大火的宫殿,同样是陷入了深思,眼下想要打断他的“回忆”,似乎也算不得礼貌,想到这里,斯沃德一时忍不住又在心中骂了农诺一顿。 真该死,你就不能先把宫殿围起来,最后晚一点再动手吗? 这大概就是两个人永远不能达成真正共识的原因吧。 哈鲁是个真打过仗的。 五十岁的高龄给他带来的远不止今天的地位和伤痕累累的身体,更还有三十多年的军旅生涯。 他曾经参与过讨伐韦根人的战斗,也平定过北海王国的内部叛乱,对于烧毁敌人营帐的事不能说见怪不怪,但倒也有过几次相关的经验。 当时他还年轻,大致就跟今天与他谈判的斯沃德骑士一样,二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一个人的盛年,即有丰富的经验和威望,又没有老到叫人觉得不痛快的体态。 那是的他还总是胜利者。他虽然并不是一个残暴的人,但他的心中自有分寸,能轮得到他讨伐的对象多半也都是些王国的死敌,故而他未曾滥杀过一人,可也不曾手软。 每次攻下一城一地之后,他总是强迫当地的居民迁移到别的地方,或者是将这个部落的民众统统打散,亦或者是将其充作奴隶卖往南方,至于当地的民居…… 为了用处后患,当然是一把火烧个干净。 当时的他尚可如此安慰自己:被淘汰的那些人过于弱小,他们的文化甚至不够保护自己,由他来占据那些城市,其实未尝不也是一种保护?他可曾听闻南方的亚唛人和北方的韦根人,收拾起部落民来无不心狠手辣,能像他这样仔细的帮他们找个民居,已经算是看得起了。 可现如今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九十二章 云烟 海城堡是一座英雄的丰碑,它本就是是为了抵抗韦根人不断的南下侵略所建立的一座城市。选举得出的国王要将自己和家人全部质在此城之中,如遇战事则致死不得逃离半步,如果这样的文化都是弱小的,应当被淘汰的,他真想不出还有什么东西配活在这世上。 时间分秒的过去,太阳从偏西的位置一步步的沉入海底。 从海城堡高高的城墙上望去,它就好像是被那无边的沼泽吞噬了一般,叫人再看不清身影。 旧时代中,每天的此时便是卫士们最忙碌紧张的时刻。狡猾的韦根人在黑暗中有比大普鲁斯人更好的视力,每次黑暗来临之时,便有可能会有成堆成堆的韦根人从沼泽中一下子冒出来。 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想要绕过海城堡,去劫掠城堡附近富饶而缺乏保护的乡村,但在有些时候,他们也会发动对海城堡的突袭战争。 尽管他们发动战争的目的不得而知,但每个被他们残酷杀害的战士,总会被他们趁着黑暗割掉脑袋,等到第二天拂晓时分,也许你就会惊讶的发现,和你昨夜一同御敌的伙伴,此刻已将变成了一具无头的尸体。 也许刀还在手里握着,全身的衣服也都穿的整整齐齐,但唯独脖子以上的部分消失的无影无踪。脖颈上粗糙的伤痕来看,他必然在生前和死后都遭遇了极大的痛苦。 好在几百年的时光过去,曾经被猎杀的对象现如今已经成长成为了一个庞然大物。大普鲁斯人在生产器具、建设领地方面都要比韦根人更老道,就连他们的领袖也比韦根人的首脑更加团结。 在帝国建立之后,田森国王在无后顾之忧。他率领着北海王国的大军对沼泽发起了一场猛烈的反攻,连续击败了十几个部落的酋长,并且最终将这些原本聚集在海城堡边缘的那些有实力的部落赶往了整个沼泽的各处。 这使得他们彼此之间断了联系,十几年的时间内再没能一并商讨过军政大事,更不要提联手入侵北地的坚城了。 当然,组织一支能摧毁宿敌的大军自然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在那场暗无天日的大会战中,不仅仅是韦根人被斩断了脊梁,就连大普鲁斯人也同样伤亡惨重。 仅仅是直接战死在前线的公爵就高达四位,更不要提次下的伯爵、男爵以及一系列的贵族。 也许田森当年最初制定战略规划的时候,是打算扩张一番北海王国的疆域,但他到底还是低估了韦根人的数量,以至于仅仅打了三四场会战,便不得已停止了战争计划,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灰衣修士辞去了首相的职位,要求田森国王执行自己的诺言。 田森推脱不得,一头扎进了南方,并且自此之后在未有回到海城堡,更不要提再次征讨北地的事情。 也就是因此,北海的领主们对田森国王,乃至帝国都欠他们一份血汗,他们无时不刻不在期待着,有能讨债的那一天。 为此,他们选举了一个真正的“北地”国王。那是因为真正的北海贵族们的都知道,在所有的国王候选人之中,奥洛夫是最具“北地”风味的君主。 野蛮、自负而又冷漠,这样的一个人虽然不是一个好的君主,但至少是一个不会跟帝国妥协的人,而这,就是北地的贵族们所需要的人选。 但他们终究还是没能看清楚帝国内部的局势。自从帝国建立以来,以阿巴斯奇亚的宫殿山为中心,以萨丁教的传播作为支点,帝国已经成为了一个强有力的文化支柱,普鲁斯人的统一才是大势所趋,以北海王国之力,并没有扭转这一切的能力,反而只会给自己带来灾祸。 但要说北地的贵族都是些自不量力之人,那倒也不全对。 北海王国所经历过的最悲哀的历程,莫过与其本身自我崛起的时间和帝国恰巧在同一时间线上,而这时大多数人都没有看清的。不过这也难怪,这年代的大普鲁斯本就没什么系统的“外交概念”,更不要说什么对国际局势的把控了。 一句寓言说的清楚: “农夫盯着自己的脚下的土地,领主盯着自己城堡之下的农夫,而国王则是盯着那些自己亲手分封的领主。” 田森国王曾经是个少有的明白人,他本身深切的感受到了北海王国内部的变化,但同时更感受的到帝都中心的那种强大的向心力和统治力量。 为了给北海王国留下发展成熟的空间,他精心的为继任者研究出了正整一套完善的规避方案,如果他的继任者是个能通情达理,多少有些忍耐心的君主都会明白,这是一封情真意切的提案,但唯独令人感到悲哀的是,这封提案却并没有被很好的执行,反而是做为“投降派”的劝降书,被撕了干净。 拒绝这些建议的代价是沉重的,他除了使北海王国在分崩离析的道路上走的越来越远之外,甚至还最终将他带到了毁灭的终点。 如同碎片一般的回忆,往事在哈鲁的脑海中反复的回荡,在扪心自问之下,他最终给出了一个叫斯沃德觉得满意的答复: “王座的卫队本就只忠于王位,而北海王国既然是帝国的一部分,国王当然不能忤逆皇帝的命令。前有‘伪王’奥洛夫抗命不尊,滥杀信使,王座卫队便不再应该向他继续效忠,而是应当遵从皇帝陛下的指令。” 斯沃德骑士的脸上自然布满了笑容。有这样一只可靠的军队加入他的营帐之中,他也能对北伐更有把握。本着偷桃报李的处事原则,他也收回了自己临时代理北海国王的想法,转而给出了一根新的提议 “眼下伪王新死,北海王国有些群龙无首的局面,难以为北伐提供一个可靠的大后方,您以为那位头戴铁王冠的青年能担得起重任吗?如命他代理北事,老将军觉得如何?” 海城堡今夜的城门洞开着,这个曾经是北方人的首都,此刻络绎不绝的竟完全是帝国的士兵,由于夺下王宫的时间本就已经过了黄昏,因此等得胜的消息传回军队大营的时候,本就已经到了深夜,可怜大营中的士兵才刚刚建筑好营地,没修整多久,便又骑士们放羊似的赶进了城。 即使他们此时赶到了城中,居住的条件也不会比荒野好上太多,城中窝棚似的房子有些甚至都达不到帝国军队营帐的标准。 军士们苦不堪言,心中不由得生出更大的不满来。 “入他娘的……老子一路是从莫利斯德(某个阿巴斯奇亚王国境内的小镇)一路赶过来的,身边的弟兄们光是累都累死了一轮半了,眼下马上就要打仗了,就让我住这东西?领主大人家养的猪睡得都比这好。” “嘿,还用得着跟南边的事儿比吗。看到那边的房子没?是不是挺漂亮的,我告诉你谁住在那边了。以为天黑了老子就瞧不清楚了?我看的真真的,那房子不住人,倒是个养马的地方!” 这位士兵说话的声音有些大了起来,一不留神便吸引到了一位骑士的注意力。 骑士一手举着火把为士兵们照路,可另一手却拿着鞭子。听到士兵的抱怨之后,他倒也没有什么羞恼的意思,反而带着几分坦然的将火把照耀在士兵的脸上。 那是一个眉毛和脸上都写着桀骜的中年人。 “你也配出言不逊吗?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哪片森林里面偷猎的贼,可我告诉你,你们就是连马都不如!至少在今天的战场上,战马是出过力的,而你?一个躲在城外叫苦连天,只知道抱怨的蠢货!如果你不想让我用鞭子教育你,就把嘴牢牢的闭上,然后给我滚回窝棚。” 话音才刚落,骑士便骑乘着马走向了别处。为了跟上火炬所照明的方向,免得一脚陷入污泥之中,士兵们只好一路小跑着跟了上去。 不过这样以来,士兵的抱怨声确实少了很多,一方面是自觉理亏,而另外一方面则是为了跟上火把的亮光,而不得以的闭上了嘴巴。 士兵们还可以为住在哪里这种事情打打嘴炮,而将军们却完全没有了这种功夫。 在城北侧的一户稍微整齐些的房屋中,斯沃德骑士、农诺将军、萨帕琳哈鲁伙同艾兰临时召开了一场会议。 “眼下我们最初制定的战略以及和行程相去甚远。”在一间被烛光照耀的透亮的屋子里,斯沃德骑士端坐在一把椅子上,他的眼睛斜盯着天花板,若有所思似的说道。 “北伐之前,我们对韦根人一无所知,北伐后,我们甚至对韦根人的认识更加模糊了。” “北海的王宫内原本还有之前和韦根人作战时留下的手册以及他们分部的地图……当然,他们的部落是时刻变化着的,那也不过只是一个参照。” 艾兰有些焦躁的开了口,他的脸上隐隐的有些不安。在帝国的军队中,他过去的身份不过是一个押送粮食的监工,而现在却因为一场政变能跟这些高高在上的将军们搭上话,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他忍不住凭借着自己的印象补充了些许的信息。 “北海沼泽图勘?你竟然还注意到了那东西。”哈鲁倒是对此事多少有些印象,他皱了皱眉头说道:“那可是个大工程了,好像是从百年前,那副便已经悬挂在王宫之中了,大家都当他是个古董摆设。但现在确实是情报缺乏,你还能回忆多少呢?” “一副百年前的地图!”抢在艾兰开口回答之前,农诺将军便有些不耐烦似的打断了他。 “那种古董也能用来作战术规划吗?如果是一百年前的塞普鲁斯,那上面还全是亚唛人呢!” “可就我所知,北海王国的边境近百年以来大致的变化可不算很大。”哈鲁反驳,他的口吻坚定,再加上他特殊的身份,一时之间即使是皇帝也没有他在这个问题上来的权威。 “从我父亲的父亲开始,这里,海城堡便是抗击韦根强盗的第一线,他们曾经占据过一些我们的领地,但因为海城堡从未沦陷过,他们占领的土地便缺乏必要的支点,因而我们总是可以迅速恢复疆域。” 农诺将军自己讨了个没趣,不敢跟哈鲁对线,却狠狠的瞪了艾兰一眼,随后粗俗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傲慢的说道。 “嘴巴长在你们自己的身上,可我只信得过自己的眼睛。斯沃德将军,我们完全可以一边行军一边命令那些书记官和修士们做出新的地图来,将勘探的‘准确’的地图带回帝国。” 斯沃德骑士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 这并不是一个地图上的问题,而是牵扯到军队之后的走向。 他当然知道有现成的地图作为参照要远胜于没有,但地图却不可能是白用的。 如果他用北海的地图,自然是要更多的将指挥权交给北海的贵族,组建北海地区的贵族部队,包括进攻的方向判断也会深受其影响。 倘若操作不好,帝国此次北伐所带来的后果将不尽人意。要知道,为了组织这次北伐,聚集到足够多的支持者,他是向那些官员和教士许以重利的,而被分配出去的利益便是那些还尚未取得的土地。 一旦北海的地图被重新复刻出来,那么北海的贵族们必然不会就此善摆甘休,非得从那张古董上找到自己家的“祖传领地”不可,到时候帝国可供分配的土地便会减少许多。 想到这里,房间内也已经安静了好一会。哈鲁仿佛是精力不足般的闭上了眼睛,农诺和艾兰则是用目光望着斯沃德骑士,前者的目光中略含警告和不满的意味,而后者则显得干净不少,只是有这一些跃跃欲试的神情。 “咳咳……”考虑再三之后,骑士最终决定用一串咳嗽声来缓解一下尴尬的局面。 第九十三章 归正派的总督 “两位将军为国为民的心情当然是毋庸置疑,只是,我觉得你们二者的工作其实并不十分冲突。农诺将军可以派遣人手去收集附近的地图,而艾兰……总督一样也可以先描摹一下曾经的那张地图,等到正式北伐的时候也好有个参照。” 虽然几位将军表面上是共同议事的,但有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那便是在小皇帝的病大好之前,唯有掌控骑士团的斯沃德骑士才是最终话事人。 眼下,斯沃德亲自站出来和稀泥,众人也不好扫了他的面子。农诺将军心中虽还有些不满,但考虑到他是在场四人中唯一一个“南方人”,便也就将那些小情绪暂且收敛了几分,长长的打了一个响鼻之后,说道 “既然大团长已经有了定论,那我也唯有执行而已。” 好吧,农诺将军就是这么个脾气,就算是听别人的意见,也说不出一句好话。 至于艾兰,他总督的屁股还没坐稳,自然对斯沃德的吩咐没有分毫的意见。虽然斯沃德最后的决议隐隐有些偏向农诺,但艾兰还是很知情的赔了笑脸。 “罪臣艾兰自当尽力而为,争取为帝国的北伐多做些贡献。” 两人的态度倒是叫斯沃德很是满意,他将目光稍稍在没有表态的哈鲁将军身上稍稍停滞了一会儿,最后说道: “那么,在皇帝陛下恢复意识之前,我们先尽力做好北伐的准备工作。农诺将军要编制好新兵,确保北伐战场上能有足够的兵力。” “而艾兰总督则要配合好哈鲁将军做好海城堡秩序的维护工作,特别要保障好物资的储备。” 从表面上看来,斯沃德骑士所做的工作的确是很详细了。懂得从补充兵力和保障后勤,乃至后方维稳等多个方面去安排工作,并且还能尽量发挥几个将军的长处。 无论实际的效果如何,至少斯沃德本人还是很受用的,颇有几分洋洋自得的感觉。 “最后,我则会派遣几名信使,去联络一下北海王国那些还没有跟帝国打过招呼的公爵,尽量拉拢他们一下,能用之则用之,如果有不能用的,尽量确保他们的中立,使其不成为北伐的负担。” 当一系列的人事调动几乎洗漱安排妥当的时候,几位将军的脸上都露出了几分匮乏之色,特别是守营的一位王宫卫士,在打过一个响亮的哈欠之后,会议中的众人也未免露出了几分尴尬的神色。 几位将军忍不住派人去打探了一下时间,可被派去的哨兵却赶来回复,说海城堡并没有任何记录时间所用的模具,根本无法判断现在是几时。 但守夜的士兵倒也聪明,汇报不出准确时间,却也能答出城内的情况。 “将军们,我们刚入城的时候,城内还到处燃有火光,可以说,当时的天上黑成了一片,地上星星点点的还有些光亮。可现在,恕我直言,大人们,现在只有天上的星星还亮着了。” 斯沃德立刻露出了心领神会的笑容,他从房间内唯一的那把大椅子上站起身来,自嘲似的说道: “看吧,就连我们的卫兵都知道,如果诸位没有赏星的性质,那就改到了睡觉的时候了。” 三位将军的脸上同样忍不住露出了几分疲惫的表情,即使是对于精力一向充沛的农奴将军而言,这两天所发生的闹剧也未免太多了些,从服从命令的角度而言,他也应该抓紧时间稍稍补充一下精力。 明眼人都看得出,所谓的在皇帝陛下睡醒之前的安排就只是一个简单的托词,这些工作估计等到佩里斯一醒,就要完全打乱一遍,等到时候,没准第二天就要开始北伐,没有一个充足的精神头,可是干不了大活。 走出指挥官的房间之后,农诺将军便第一个带头大踏步的走向了南方军团所在的住所。 因为南方军团在战场上立了功,他们被允许使用一部分民房来充当军营,居住的条件自然是要比那些苦哈哈的大头兵强上一点。 但尽管如此,农诺将军依然是住了几位将军中最差的住所,甚至是普通的骑士都要比农诺居住的环境更好一些。 这并非是军中有意针对了农诺将军,而是说这本身便是他本人的意愿。 “我既然本身便是士兵们的指挥官,那自然是要跟自己的兵住在一起,不然那叫哪门子的军团长。” 这种言论在最喜欢讨论出身的骑士大军中当然不盛行,贵族的士兵们都有自己的骄傲。 “那些庄稼汉算是什么东西,在战场上,我们才是决定性的力量,大头兵所要做的就只是在战场上消磨一下敌人的锐气就足够了。” “所有优秀的的指挥官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这也是先帝的战例所告诉我们的。‘所谓农兵不过是和弓箭骑枪一样的消耗品罢了,真正决定胜利的永远只能是我们大普鲁斯的骑士。’。” 农诺将军对这些骑士的话虽然不信服,但却也无法否认骑士军队所具有的战力,只能是将火气憋在心里,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他孤僻的性格。 据说,在南方,他就是这样一幅软硬不吃的脾气,塞普鲁斯的国王甚至就是因为这个,才将他派遣到皇帝的军队之中。 艾兰在军中早就听闻过这位将军的传说,但他之前身份低微,根本没有跟农诺将军搭上话的机会,此时终于得到跟昔日偶像近乎平等交流的机会,自然是心动不已。 但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农诺将军才刚刚迈出斯沃德大团长的会议室一步,便如此大步流星的赶回了自己的军营,就连给他搭句话的空隙都给堵得死死的。 至于他身边的哈鲁将军,那倒是走的不紧不慢,而且精气十足,丝毫没有刚才在会议中那副困倦的样子。 北海王宫卫队最重要的任务便是守夜,像这种职业的卫兵,从服役第一天开始,晚上轮休的时候都睁着一只眼睛,怎么可能骤然间就显得没精打采呢? 艾兰一念至此,顿时心中又有了少许安慰,好嘛,至少还有个“自己人”可以跟他聊聊天。 但正逢他要抬脚走上去的片刻功夫,眼前的老人便突然如同害了眼疾一般,一连打了好几个瞌睡,一副瞌睡虫上身,是能睡也要睡,不能睡创造条件也要睡的模样。 艾兰有些没想到,自己跟自家老人聊聊天都能碰上个软钉子,只好将刚刚迈上前几步的脚有硬生生的缩了回去。 话说回来,这场政变之后,虽然没能就着捞着铁王冠,可艾兰却也是大赚一笔,虽然计划最终还是赔上了帕鲁德骑士的性命,可叫他来了一场翻身仗。 而这场仗的胜利所带来的附加品,除了一个总督的职位,以及一些武装的宫廷人员之外,还有一件特殊的产物。 经过这次之后,不管他是用了什么手段,艾兰到底是捞回到了他的“小百灵鸟”,抱得美人归。 不错,正是奥洛夫国王的小女儿,一个如同海一样美丽的女子。 在奥洛夫忙着跟帕鲁德谈判之时,艾兰乘机也混进了宫殿之中,以及帕鲁德挪用给他的金币。只不过他此时并不忙于为骑士的外交事业做出什么杰出贡献,反而只是在为自己邀买人心。 像他这样对国王心生不满的侍从远不止他本人一个。 北海王国的侍从本就是从北海各地遴选出的精英人士,他们在过去的制度中,北海的王宫是他们展现自己本领的唯一出路,现在有了更多选择,便难免生了不少别的心思,加上有些宗教人士的刻意吹捧,他们便在北海的王宫中自成一档。 谓之曰:归正派。 要说回来,对这个党派的发展贡献最大的,还是应该当属奥洛夫国王。 如果没有他八年如一日的倒行逆施,屡次在宫中展现暴纪,这些侍从们也未必就要以推翻北海国王,放弃北海的国王转政治,回归帝国为己任。 八年的时光,使得奥洛夫将北地所有的封臣基本上都发展成了自己的敌人,除了少数的几个跟归正派一样心怀鬼胎的大公爵之外,北海王宫早已经被归正派渗透的跟筛子一般,甚至有不少中小贵族,都已成成为了归正派的核心力量。 但尽管如此,归正派在王宫中依然有缺乏一个大问题。 他们没有顶级贵族,也就没有一个坚定的核心领袖,而他们又不愿意向某个大公爵投效,有没办法宣传出一个能承担王位之人。 迫于现实之下,他们试图寻找那些公爵们不受宠的子嗣,希望找一个血统上勉强能当然王位,而又没有什么实际权利的傀儡,借助他来获取自己的利益。 但,那些大公爵之所以是大公爵不是没有理由的。 他们那些豪门望族的传承者们虽然私下里明争暗斗,可一到关键问题上,还是能分得清楚家族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之间的区别的,任凭谁都不愿意轻易的当个傀儡。 最后,归正派找来找去,还是觉得奥洛夫家族的子嗣最容易被收买。 反正奥洛夫本来就只是个伯爵出身,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僭主,他的儿子们也不如那些传承有序的大家族来的更团结。 可就算是这样,归正派依旧没有得到合适的人选。 奥洛夫总共有十几个儿子,而他的这些儿子们大致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性格: 第一种人的个性与他们的父亲一样,是彻头彻尾的暴力分子,没有一丝一毫的共情心和道德底线的人渣。 第二种人那种跟生人说上两句话就脚软的软蛋,即使是把王冠送到他面前,都要按着头才能给他戴上。 除此之外,最后一种人则是他的私生子们。奥洛夫的四个私生子倒是个个生的勇武非凡,且智力水平相对较好,至少作为一个傀儡国王来说称得上是“够用”的。 可他们缺乏最基本的正统性,如果扶持一个私生子踏上王位的话,不要说会引起那几个还算勉强中立的公爵们的激烈抵抗,就连帝国恐怕都容不下这种玩法。 私生子?除非是主家的血脉死绝了,要不然就永远没有上位的一天,这可是最基本的政治正确。 当然,活人到底不能给尿憋死。 否决过一个又一个的提议之后,在一次幽闭的、王宫内的暗道中的内侍会议里,面对还在争论不休的议员们,一个小男孩清了清嗓子,坦然的说道: “奥洛夫那个暴君又不只有儿子,他不是还有个嫡生的女儿吗?” 议员们在黑暗中瞪大了眼睛,现场一下子安静下来,放才喧闹不已的会场再次终于安静的如同一个真正的暗室一样。这是近几个月以来从未有过的光景。 男孩悄悄的吞咽下了一口唾沫,他的内心并不如同他放才说话时的口吻一般的平静,与之正相反的是,如果此刻男孩的心中也有一片海,那其中必然是一番惊涛骇浪。 海伦娜公主是男孩入王国以来所记下的第一个名字,对于这个男孩来说,如果硬要他用一句话来形容这个姑娘对他有多重要,那就好像是一片石径山崖上唯一的一朵玫瑰,就萦绕在海风中盛放。 即使时隔多年,艾兰依旧能够回忆起那天会议宣布结果时候的心情。记忆中先是一个老人开了腔。 “我同意这个男孩说的话,对于王位继承人来说,女性和男性本来就应该是同等重要的。” 老人的声音并不清晰,说起话来就好像在胸腔中压了一口痰一般,但在场的所有人有都听得清清楚楚。 有了第一个,便有了第二个、第三个,乃至最后一个。有些人的口吻中带着些许的疑惑和无奈,但同时也有人和艾兰一眼,是真的欣喜公主能够成为他们眼中的候选人。 那天的暗室中,至少有几十个人参与了讨论,男孩本来才刚刚加入组织,做为一个“有潜力的新人”旁听,却叫人没料到才第一天就主导了大会的秩序。 第九十四章 余烬 自那次会议之后,艾兰在北海王庭中的生活才是真的达到了一个人生的高峰。 甚至他在那段时间还有些害上了失眠,好像闭一眼,一切的幸福生活就会像泡沫一样的消散掉。 因为王女和艾兰的年纪堪堪相似,归正会的成员们一致认为应该由艾兰去试着“接触”一下那个奥洛夫的女儿,好叫她可以配合归正会的计划。 就这样,艾兰虽然名义上是个侍卫,但实际上在宫廷中就好像是一个“王子”一般,归正会兄弟的眼线遍布王国上下的每个角落,他们不停地试着给艾兰安排跟王女接触、甚至是独处的机会,而艾兰本身的工作,则由那些同样向归正会效忠的侍从们代劳了。 就这样一来二去,艾兰竟和海伦娜发展成了恋人。 而归正会的人似乎也正乐见其成,不但不阻拦艾兰的行为,甚至还从旁边推波助澜。 一来,他确实是个讨人喜的小伙子,长相还算俊朗,性格更是活泼合群,在摆脱掉枯燥乏味的基础工作之后,艾兰几乎自学了北海王宫中所有的知识,这叫周围的人都认可了他身上是真的有“领袖气质”,心甘情愿的为他服务。 而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则是这样。 王女再怎么合适,也迟早是要嫁人的,即使她本身是完美的统治者,可如果又上位来一个丈夫,那岂不是叫归正会的努力全部白费? 而艾兰这样的人自然不成威胁。无论他再怎么优秀,他也只是一个平民,一个平民,即使是被推到统治者的位置,他也成不了什么气候。 彼时所有的大贵族都不会跟他一个鼻孔出气,他到时候及时是真的想把握朝政,能依靠的也只有归正会的支持而已。 但当时的艾兰还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他按照组织的要求,将那些“帝国”“大普鲁斯”主义一般的观点一点点的注入王女的思想中,直到这些思想已经成为了王女的一部分。 也如同是他本人思想中的一部分。 他的甜言蜜语不仅仅是让王女对归正会起了同情心,更要命的是,她还生出了对帝国的无限向往。 一如归正会的人一早所预料的那般,王女本身对权力是没有强烈欲望和要求的。她足够聪明,以至于她自己会摆脱那些东西。 如果王女是在奥洛夫死后有这种想法,归正会自然成双手双脚赞成。 但王女是在奥洛夫死之前动了凡心。 四年前,艾兰被驱逐出了北海王国,奥洛夫原意是要处死艾兰,但最终在几个侍卫的冒死保卫下,艾兰从王宫之中逃了出来。 他最终做了两个大势力的叛徒,他想要带走王女,私奔,过上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 而这注定是不会被世人容许的。 当时的艾兰已经被自己表面的“无所不能”糊上了眼睛,简简单单的安排了几个“自己人”制定好计划之后,便领着王女动了身。 他们原本准备搭上一辆前往南方的马车,商人重利,几个金币就能叫他乖乖闭嘴,而马车载着他们出城之后,那自然是海阔天高,困兽出笼,唯有他们自己经营便是。 可怜、可叹。 艾兰甚至没能带他的海伦娜离开王宫的花园,便给人捉了去。 脱离组织之后,原本看上去防御监视极其疏忽的王宫,根本就是一个密不透风的地方,才半点风吹草动,他便给侍卫捉了去。 临走时,在放走他侍卫的逼迫下,艾兰曾经发誓再不回到此城,如果有违背,他赌上自己的性命。 放走艾兰的人是个老兵,看上去胡子花白一片,只是脸看的不真切,当时又是在深夜,艾兰心乱如麻,没能记住样貌。 离开王庭八年,艾兰吃尽了苦头,他最早给商人干伙计,一连就是三年。 商人付给艾兰的每一笔薪水,他都存的整整齐齐,准备在时机成熟之后,自己做买卖,到时候就能挣到更多钱。 这个年代中,所谓的商业运作无非就是高买低卖,靠的主要是经验和胆量,以及识人的眼光。甚至于对时局的判断能力还在其次。 这些都是商人喝醉酒的时候讲给艾兰听的,艾兰能明白如何做生意挣到钱,但却没能明白商人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也正因此,在艾兰下定决心脱离商队,自己做生意的时候,商人为他办了一场小小的宴会,来欢送他这个能干的伙计。 艾兰不明所以,没能看出自己的老板到底是个什么性格,最终在第二天早上被卖给了一个庄园主,不光工钱丢了个一干二净,就连自由都被出卖成了亮晶晶的帝国金币。 当然,艾兰毕竟是艾兰。即使人被卖掉了,他依然想方设法的为自己找到了得以逃脱升天的机会。 是庄园主之间的竞争救了他的命。 那也是一次赌命的经历,仗着好人缘,他煽动了一场农奴的叛逃,不过是隔壁农庄上的。对面领主不忍心看农田就此荒废,于是从他之前的庄园主手里买下来了一批不怎么干活的奴隶,并且将他们安置在自己的城堡中。 凭借娴熟的宫廷经验,艾兰自然是很快再次混到风生水起。 直到北伐大军再次到来,这叫他看到了机会,于是他放下自己城堡管家的身份,悄悄混进了市民的队伍中,混上了一个拉车总管的职位。 即使没有出现被帕鲁德选中这样的经历,按照艾兰本人自己的预估,他至少也能得在新近征服的土地上获得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和渴望已久了的自由。 但命运无常。当他被骑士的剑胁迫着再次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它竟然还不如当年。 帝国的军队兵临城下,而奥洛夫国王竟也是没有一点自己的打算。 如此好机会,他怎么能放弃,就算是赌上自己的性命,艾兰也肯定是要一试的。 回到王庭之中,艾兰再次沿着曾经的小径来到了归正派曾经的领地之中,虽然他做过派系的罪人,但他现在攀上了帝国骑士信使的身份,有这层新面孔,他不愁那些教友们将他拒之门外。 只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此刻的归正派在他离去后陷入了长久的混乱和衰落,大量的核心人员被遣散回到自己的领地,亦或者是被残忍的处死,先下能在归正派中说上话的几个人,恰巧是艾兰当年的几个至交。 他们在得知帝国大军即将路过海城堡这样的消息时,便以为这是难得一遇的“大时机”,便游说艾兰,里应外合,在北地搞一次颠覆运动。 艾兰本身是不愿意的,他除了打算帮帕鲁德打通关节之外,只想最后再见他的“小百灵”一次,也算是了却了先前的恩怨。 但他这一举动却叫那些人会错了意。 归正会的人手立刻被聚集起来,艾兰还没反应过来的功夫,他们就已经武装了数百人。 而此刻再回头自然是过晚了一些。 也正因为归正会的武装行动刺激到了奥洛夫那可怜的神经线,他才不管不顾的当着众人的面杀掉了帝国的信使。 在帕鲁德被处死的时候,艾兰刚巧才赶到大殿的门外。 骑士举起兑了毒液的酒杯,似乎在敬给艾兰。 “凭此杯为誓,我已决议向帝国效忠。” 说罢,便扬起脖子,一口饮尽了其中的液体。 而站在一旁的斧手,也抬起了手中的利刃,毫不犹豫的砍下了骑士的脑袋。 艾兰转过身,却正看到他整装待发的兄弟们,和那貌美的女孩,正抬着一双汪汪的眼睛瞧着自己。 她一如当年,只是更增添了几份成熟的韵味,正如她那父亲为她取得名字。 海伦娜,来自大海的女神。 而他艾兰。 艾兰的脸上更添了几分苦笑,过去的时光极大的摧残了他的相貌,如果不好好熟悉一般,如今在军中活的跟半个奴隶一般的他,如果对着清澈的湖水悄悄自己的样子,怕是自己都不敢认自己了。 也许,这才是北地那句老话中的含义。 “凡人永远逃不过永生。” 从他在教会中第一个提出公主也能做王位那一刻起,到今天这一日便是他此生全部的宿命之所在,并不是人力所能抗衡,这才是寓言中最真切的含义。 无论他再怎么努力,也逃不过自己的那份命运。 不过,就现在的情况而言,这总不是最坏的结果。 北海的王位一直缠着他走,可农诺将军的一把大火却将其烧了个干净,只留了一个“总督”的临时官位给他,就从这一点来看,他倒也称得上好运气。 更何况,他还有美人作伴,总比那两个年轻气盛却又没人陪的将军好上许多…… 几番思绪过后,艾兰这才哑然发现,自己已经在住宿前转了好几圈,就连跟随在其边上的卫士,脸上都露出了几分困惑的表情。 “总督大人,您,还有别的安排?” 艾兰不知话从何讲起,只好默默的摇了摇头,推开了自己面前的门槛。 又是一夜风飘絮,人生何故无离愁。 帝国的大军挥师拿下了海城堡,而韦根人的部落酋长们,也终于如梦初醒般的开始行动了起来。 他们可不清楚帝国拿下北海王国的过程,只知道帝国的大军才刚到了一天的时间,海城堡内便燃起了大火。 几个韦根部落的村民发现几个从地底下钻出来的大普鲁斯人,他们自称是北海王国的侍从,是为了避难才跑到了这里。 距离海城堡最近的一片沼泽叫林边沼泽,此处曾经多次是十几个韦根部落联军的汇聚之地,但自从几年前的北狩之后,这片曾经繁荣的沼泽便开始变得荒寂起来。 那些大家族的部落酋长不是战死,便是到更深处的沼泽去逃难了,据说那边的环境更加恶劣,部落内的居民也更野蛮,从那边活下去要更加困难。 几个侥幸逃生的维根将军收拢了一些难民在这片沼泽上建立了新的部落,他们在被屠戮一空的部落驻地内再次种下了简单的根类作物,希望能获得好的收成。 这几个维根部落可能是最缺乏攻击性的韦根人,他们之中又血气的那部分人早已经损失殆尽,留下来的都是些希望能老老实实种地打猎的部落民。 这些存活在两个文明圈边缘的人一边用担忧的眼神向北勘,以防自己过去的主人突然跳出来清算自己的过失,另一边又用畏惧的眼神观察南方,担忧这些南方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发一次疯,再来一次北狩,将他们好没容易种起来的小片农场焚毁干净。 “将军,您应该向北方号召您的同胞们来抵抗那个暴君的军队,我们的长须公爵、诺托基公爵、阿尔萨子爵大人都不会真心顺从的,等到时候,我们北海王国可以和韦根人的勇士们共享北海的平原。” 如果这个北海逃出来的侍从是在十年前讲出这番话来,他面前的这位韦根人部落统领的嘴巴估计都能给笑歪掉,南方的宿敌开门济盗,这等好事摆在他们的面前,怎能就轻易放过呢? 可情随事迁。 侍从讲的声泪俱下,表现出一副要跟南方的皇帝同归于尽的姿态时,韦根人的部落首领却在担心这只是一场南方人的阴谋。 卡宾斯卡不敢独自承担这种巨大的风险,在听完几个大普鲁斯侍从的叙述之后,他低而窄的额头一连皱了几次,最终还是朝着他手下为数不多的几个战士下达了命令。 “把他们关起来吧。就跟那些猪猡们放在一起,饿不死就行!” 真是开玩笑,把那些好没容易逃到北方的主子们再请回来,到时候谁来当这片沼泽的家。 至于他们口中所说的南方来的皇帝,如果那真是个好相处的,怎么可能就能一战而下呢? 卡宾斯卡的眼睛一连转了几次,就连身上的兽皮也随之颤抖了起来。 南方人勇武的姿态还深存在他的记忆之中,特别是那些高大的、身披铁甲的武士,那副浑不知死的姿态,早已经成为了他内心最深处的梦魇。 第九十五章 在沼泽之上 卡洛斯卡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的。 当那些逆来顺受的绵羊集中起来的时候,所组成的那只所向披靡的大军。 除了那些没有感情一般的“铁人”之外,其实其余的大普鲁斯人也就跟他们平时缩见到的那些没什么两样,不过的都是两个肩膀一个脑袋,就连打斗的能力,跟韦根人的战士们相比也不过是五五之数。 但最让人心生绝望的并非是那些大普鲁斯人的战力,而是数量。 实在是太多了,没有任何一个部落的勇士能跟大普鲁斯人想披靡。 当时他奉命带着一只队伍去袭击大普鲁斯人的侧翼,找到机会去除掉他们的“王”,似乎只要是这样,那只可怖的部队就会被逼停下来。 可当他带着为数不多的几十个士兵试图从侧翼绕过去的时候,令他震惊的事情又发生了。 大普鲁斯人当时站成了一个圆阵,无论从什么角度围过去,所要面对的敌人数量都是一样多。 那是怎么的一个数量啊,卡洛斯卡在记忆中反正是数不过来的,如果硬要让他形容,那就是如同倾倒的山峰,或者是咆哮的大海。 而他们韦根人部落的勇士们…… 大概是一可笑的蚂蚁吧。反正他在象征性的执行了任务,丢掉了十几条人命之后,大统领便被一个身穿铁甲的人斩下了头颅。 所有的战士都溃逃了,而他也夹杂在人群中,走上了肚子求生的道路。 再也没有敢于回头远眺。 后来,据说又有几个大部落的酋长们联手组建了抵抗军团,他也兴致勃勃的带着那些从战场上逃散出来的小兄弟们加入了战局,可惜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勇士们不过是在战场上再增添了几具尸体。 那些发了疯似的大普鲁斯人,即使是丢掉了比他们韦根人的战士更多的尸体,也决不愿后撤一步。 而北海的战士们虽然也足够勇猛,但当他们的领袖被砍杀在当场之时,他们自然是无法也不可能继续战斗下去了。 收起那些悲伤的回忆之后,卡洛斯卡最终下了一个决定。 投降。 望了望站在营边,脸色变得苍白,可依旧还有些不服气的战士们,卡洛斯卡微微的叹了一口气。 “我们跟南方人议和吧。” 士兵们顿时又变了脸色,他们和大普鲁斯人对他们一样,都有血海深仇,又都有很长时间的民族矛盾,于情于理,他们都不可能和平的。 除非,议和只是一个借口,首领是要带着他们向那些南方的蛮子投降。 一位士兵忍不住开口质问道: “首领,他们能接受我们投降吗?及时我们的力量不足以抵抗南方人的入侵,也应该是像那个信使所言,北上寻求我们自己兄弟们的帮助,怎么可能屈身向他们请和呢?” 卡洛斯卡看了看这个质问自己的士兵,一个新兵蛋子,还没打过几次硬仗,是他在重新组建部落之后又征募的战士,不是自己的那些老兄弟。 他没有想到,自己刚刚编织成的谎言才一下就被通了个对穿,而且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前。 这叫他多少觉得有些难堪,而且被一个新人讥讽,对他的威严也是一种挑战。 “莫非你在教我做事?!年轻人,这里还是我当家!” 以往的这种情况下,区区一个部落里的年轻人,自然也就退下了,可奈何今天他遇到的这个士兵却是一个硬脑壳。 这士兵先是看了看周围那些战士们的脸色,好像是有了一番自己权衡,然后竟然没有向面前的领袖低头,而是昂着头走了上去,坦然回答道 “你太老了,又太傲慢,我觉得你说的不对,自安然是要为自己和部落的人争一争的。” 这一下可叫卡洛斯卡暴跳如雷。 虽然经常在心中将自己和曾经的领袖偷偷做一番比对,借此观察自己的得失,发现自己确实比曾经的那些大领袖缺乏领导能力,可他在众人面前依旧努力做出一幅有威严的样子,依靠自己和那些曾经的部落战士们积攒下来的威严压制部落的居民。 这么许多年得过且过,倒也坚持了下来,现如今,真是部落生死存亡的关头,却没想到有人来挑战自己。 为了维护自己身为头领的尊严,他离开拔出了自己的剑。 “我的帐篷见不得血,士兵,你要是够胆子就跟我出去较量一番。” 年轻的士兵的心中也有一股劲腾了上来,他已经观察卡洛斯卡许久了,在前不久的一次狩猎中,这个“领袖”竟然失手错过了就跑掉他面前的一头大鹿,可见他已经虚弱到了一定的程度。 至于现在还敢主动应对他的挑战,年轻人人的理性告诉他自己,这个人要么只是在虚张声势,要么就是已经吃短到察觉不到自己衰老,才会有这么愚蠢的举动。 两人如同斗牛一般的出了帐篷,周围的士兵们都怀着各自的心思打量着这老少两头斗牛。 挑战者的名字是萨普,他确实是部落年青一代中最优秀的战士,身体强壮,头脑灵活,而且天生便是一副罕见的好面孔,叫男人记恨,叫女人爱慕,年纪轻轻便已经成为了三个儿子的父亲。 而他们的领袖,在曾经部落的辉煌时期,就已经是一名能独挡一面的军事领袖,年轻时代也曾经是一个不可当的战士,况且还亲手杀过不少人,从格斗的技巧来看自然是更胜一筹。 部落本身的面积并不大,首领的营帐其实距离养猪的猪圈也不过几步远,几个刚刚被揍的七荤八素的王宫卫士,还正在谩骂韦根人的昏庸无能,便之间看到了这么一副西洋景,顿时身上是伤都觉得轻了几分,从猪圈中颤巍巍的爬了起来,破口大骂起来。 “一群猪都不如的蠢货!” “老子真是蒙了心才会帮一群只会窝里斗的蠢货。” “对,小伙子,狠狠地揍那个蠢才,就算打不过也要打醒他,别怕他,像他那种废物,你一只手就能打三四个!” “还不快去打那个年轻人,你竟然叫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都敢挑战你,可见你也真是蠢到了家。” 他们放肆的口嗨着,就连周围的士兵们已经投来不耐的眼神,他们也毫不在乎。 反正无论这两个人决斗的结果如何,他们为什么要决斗,估计都跟他们的死活没什么关系,还不如就在死前口嗨个爽快,这样才没算白跑这么一趟。 再者,这些韦根人的战士也叫他们有些害怕,好像只有大声的谩骂他们一顿,才能进叫人心里多少有些安慰感。 两个具是浑身肌肉的汉子气势汹汹的走到了一片空地上,他们先是不约而同的用蔑视的眼神扫了一眼那些跟猪猡一般的大普鲁斯人,然后才将视线汇聚回到彼此的身上。 他们在空地上安安静静的相持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年轻人顶不住压力先出了手。 按照维根部落传统的勇士之间决斗的规则,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他们都是赤手空拳将自己的对手打服的。 但现在,曾经传承过决斗文化的长老们已经用远的离开了世界,具有决斗精神的那群人也早已经死在了沙场上,先辈们的血已经流干了,只留下后世这些生在血泊中滋生的蛆虫。 对于它们来说,哪怕只是多吃一口那些可口的血肉,他们都可以毫不犹豫的抛弃那些原有的规则,弃之如敝履。 尽管青年是个优秀的战士,但他还没能攒下一笔够买剑的钱,因此他手上持有的武器仅仅是一根被从中间截断过的长矛,权当一根近战厮杀用的短矛用。 他紧紧的握着这跟凶器,朝着自己的目标猛地扑了上去,就好像林中的虎豹捕食猎物一般。 那些与他同龄的部落青年纷纷为他叫好,而年龄稍长些的战士则是在不经意之间摇了摇头。 就连处于角斗场中心的卡洛斯卡的脸上都增添出了几分轻蔑的笑意。 这算是什么格斗的技巧? 卡洛斯卡在内心讽刺着,可身上的动作却没有落在后面,他不急不慢的掏出自己的战剑,在萨普的矛尖堪堪要刺到他面门的同时,举剑轻轻的将其挑了出去,脚上稍稍后退几步,轻描淡写般的破解了此次的攻势。 他不由得庆幸起来,幸好这些年轻人从来没打过仗,自己在传授格斗经验的时候,也都留了一手,不然现在想要压制他们,可就不这般简单了。 却在说萨普。 青年的攻势一击不成,可他却没有就这么停下来,没有片刻的懊恼,也没有片刻的犹豫,又是一枪戳了上去。 虽然是一根从中间部分隔断的长矛,但长度却要比卡洛斯卡手中产自韦根的短剑长上几分,即使是卡洛斯卡能见招拆招的躲避青年的攻势,却也难以另觅反攻的时机。 这并非是他本身擅长短剑,实话实话说,以他将近五公尺半的身高而言,哪怕是用上比现在长一倍的剑也不过分。 短板的并不是他的格斗技术,而是韦根人的工匠。 韦根人甚至还没完全掌握炼铁的技术,况且北海的沼泽里面本身也不盛产铁矿。他们部落之间所流通的铁质武器基本上都是父子相传或是从大普鲁斯人哪里掠夺来的。 他们用这么一点珍贵的铁器来源更多的是制作了用途更加多元的斧子,而不是试图冶炼出更好的兵刃来。 这就导致了他们本身只能生产出不到一尺长的短剑,这已经是他们工艺水平的极限,如果剑身更加修长,那么制作战剑所用的铁便不堪大用了,敌人只要稍稍打击几下,剑身便有很大的可能被折断。 当然,卡洛斯卡此时最多也就抱怨一两句当年为自己打铁的工匠,至于其背后所存在的如此之多的道理,自然不是他一时之间算能想到的。 无论如何,进攻方总是消耗更多的体力的。在经过连续十几次矛击之后,萨博高高耸起来的肌肉已经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所能支持的攻击也愈发变得有些有心无力起来。 几乎是在场的所有战士都能看得出,这个勇敢的年轻人身上的体力已经到了接近极限的程度。 卡洛斯卡当然不会放弃这样一个大好的时机,只见他脚下小而迅速的挪动了几步,将自己手中的剑便朝着青年身体上一个防守的破绽狠狠的刺了上去。 霎时间,剑刃吻上了青年的肩膀,在铁器刺入血肉的那一刻,整个决斗的场地上便已经布满了一层新鲜的血腥味。 短剑在他的肩膀处几乎是一下子就凿出来一个不小的血洞来,年轻人的血顺着洞口喷涌而出,不仅仅是洒满了卡洛斯卡的半边剑身,甚至还有多余的部分溅到了两人的身上。 大概是见了血的缘故,两个战士都不约而同的发出了怒吼,只不过其中的一个听起来更加的苍老,而另一位的声音则在愤怒中更夹杂着出一丝痛苦。 那些大普鲁斯的侍从们突然觉得自己的喉咙突然有些发干了。 他们自然也见过自己家领主老爷们的决斗。他们当然也不只是想是南方帝国中的那些骑士比武一般的“点到为止”,可打到能见血的程度,总也能分得出胜负来,从没见过有这般不要命的打法。 血液不停的从青年的身上滴落下来,决斗双方的身上不停的增添出新的伤口,在卡洛斯卡沉浸于自己首剑的胜利时,萨博又将自己的长矛贯入了卡洛斯卡没有持剑的另一根手臂。 这倒是卡洛斯卡的军旅生涯害了他。在行军作战的时候,战士们通常会在自己的左臂上绑一面盾牌,而在决斗中,持盾却是不被允许的。 当然,回应萨博的自然是卡洛斯卡携带更多怒火的剑刃了。 从最初的试探过后,他们都开始使用更加激进的攻击方式,那便是以伤换伤的打法,将自己的身体置于不顾,也要拼力打中敌人的要害。 第九十六章 谁的战争 一朵朵血花扬起,一道道剑痕落下。 在经历过一场撕心裂肺的搏杀之后,萨博,作为更年轻的那个成为了两人中最后能站起来的一个人。 这个结果其实是可以被预料出的,在以命搏命的战斗中,一副年轻的躯壳要胜过更多的技巧,更况且那位独断专行者本身也算不得什么击剑大师,只是一个积攒了更多战斗经验的普通人罢了。 他的长矛最终刺穿了前首领的喉咙,而那只刺向他心窝的短剑,最终成为了萨博手中的战利品。 他拿起短剑支撑住自己的身体,然后又将趁手的短矛从卡洛斯卡已经被刺穿的喉咙中取了出来,稍微等待过片刻时光之后,便又深深的刺了进去。 这不是为了确认他的对手是否已经真正的死亡,更多的只是在泄愤而已。 刚才的打斗自然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在搏斗中尚可勉励支持,但在结束之后总是要宣泄一番的,那么他对手的尸体自然便成为了最好的“玩具”。 更多的血流了出来,伴随着“噗嗤”的声响,卡洛斯卡的身体像是被掏空了的布娃娃一般散落在了地上,而他的身体周围还包括着那些破碎的脏器和发臭的血液。 周围的几个老兵抿了抿嘴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能发出任何声响。 得到默许之后的萨博自然更加狂妄起来。 开膛破肚之后,他伸出自己已经沾满了血的大手,将其探入了卡洛斯卡的胸膛之中。 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之后,萨博的脸上最终露出了欣喜的神色。 一颗鲜红的,在寒冬中冒着热气的心脏被取了出来。当着所有人的面,萨博高高的将其举了起来,随后一口咬了下去。 这便是北地最传统的人祭了。 首领将叛徒或者是战俘的生命献给神灵,而他本人则有资格享用这个人身上最好的那块地方,享用过心脏是首领,将会被认为是吸取了那个死人生前的能量,进而会变得更加强大。 然而,萨博活祭的却是部落的前首领,这多少有些不合规矩。正在那些部落的战士们将要提出异议之前。萨博本人先开了口。 “我知道你们想要说什么,是觉得我不合规矩吗?” 不知他是在方才的战斗中流了太多的血,还是刚刚的嘶吼声太过用力,总之,眼下,萨博的声音有些喑哑。 但这并不妨碍他继续表达自己的观点,喑哑的声音反而掩盖了他原本的年轻,使得这声音听起更加具有说服力。 “但我觉得并非如此。” “卡洛斯卡确信无疑,就是我们之间的叛徒。他想要向我们的世仇、血敌投降,来换取他自己地位的安稳。” “想想看吧,自从我们重建部落以来,他做过什么工作,凭什么可以住最大的帐篷,吃最好的美食?” “对他而言,恐怕我们这些人就只是他的财产罢了,他根本不会做首领,也不配做首领!” “我们是诸神的后裔!是吃肉的,喝血的猛兽,雪原狼的兄弟和表亲,怎么可能像那些羊一样的东西议和呢?” “他的骨头都被大普鲁斯人打断掉了,这样的人身居高位,不过是一个我们之中的吸血鬼罢了!怎么算不得叛徒?” 不知道是不是闻着血味有些上头,那些围在萨普身旁的青年战士们不光被他说服了,甚至已经全心全意的相信了他所说的一切。 “叛徒!他当然是我们部落的叛徒!” “您太仁慈了,这样的人应该拉去被我们圈养的狗咬死!” “把他的骨头放在沼泽的污水里面泡烂,血肉拿去喂猪,这才是他这种人应有的下场!” 倘若卡佩斯卡黄泉之下有知,定然要狠狠的往自己的脸上甩一巴掌。 自己怎么就多此一举的将这些流落的少年们都收养了起来,把这么一群丧良心的东西招惹到了自己的身边呢。 周围的老兵们听着萨博说的话,也有些红了脸。 这个年轻人说的话至少有一半倒也是属实的,他们追随前领袖多年,自认对着这个人还算是了解,对于卡佩斯卡下一步的打算倒也称得上是心知肚明。 只是这么一算的话,不知道他们自己算不算叛徒。 望着血汪汪的那一大片,他们在心中默默的为自己曾经的长官道了歉。 不是兄弟们不管你,只是在是你的对手太能说会到了。 而我们又打不过这帮年轻的兔崽子,你本来就是我们之中最能打的那个,现在不也一样死的惨兮兮? “领袖您说的是。” “我们必将跟部落的叛徒划清界限!” “呸呸呸!这么多年,我竟也没看清楚这个人的真面目,真是该死啊。” “以后您的话才是部落发展的方向!” 萨博在最初看到那些青年玩伴们的赞同时,还并没有将其放在心上,只是待到那些老兵们纷纷投诚之后,才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他也没有斩尽杀绝的打算,只是想要借助卡佩斯卡的死重新树立起自己的威严,而树立起威严最快的方式,无非就是证明自己曾经的领导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等到证明完这一切之后,那便是要简单的多了。 略过一个个臣服的部落人身影之后,萨博的目光最终停留在了一个距离他同样算不得很远的位置。 那是他们部落里面养猪的地方,只不过里面住了些不速之客。 这些大普鲁斯俘虏,刚才可是骂的很凶呢? “这些人要怎么处理呢?领袖。” 一位青年战士面红耳赤的说道,兽皮之下,他同样鼓胀着硕壮的肌肉。方才那些北海王庭的侍从骂人之时,这位青年战士便颇有教训他们一番的念头,只是眼下还有正经事要办,便暂且将此事放了一放。 眼下新任的领袖又将目光集中在了这些人身上,他自然是要乘机表现一番。 “您开口说,是把他们拉出去喂狗,还是一把火烧了,我立刻就去做!” 另外一位老战士则撇过话头,邀功似的说道 “嘿嘿,要我说,还是割掉他们的舌头来的更痛快一些,既然说错了话,自然就是应该让他们长长教训,把他们的舌头割掉,然后再放血致死,这样才更合适。” 猪圈中的大普鲁斯叛徒们自然更加绝望了,就连望向萨博的眼神中都充满了哀求。 他们本来就不是什么硬骨头,不然也不会从北海的王宫中逃了出来,方才这个年轻人倒是一个支持他们主意的人,没准讨好他能活下去。 抱着这一观点,他们强忍着猪圈中的粪臭味,跪在地上向萨博连连的扣头以示求饶,就连刚才嘲笑萨博的那两位也同样如此。 在亲眼目睹死亡之前,人人都可以言匹夫之勇,可以奋力的吹嘘自己是多么的勇敢,可真叫他们亲眼目睹到如此血腥的一幕之后,就连跪在面前这个不到二十岁的青年面前,都叫他们有些脚软起来。 听过这些个建议后,萨博的嘴角一连抽动了几次,最终有些闷闷的答复到 “现在留着这些人的命,他们还有用,可以告诉我们大普鲁斯军团的虚实。” “可我也不愿意就这么放过他们。”就在侍从们刚刚送过一口气的时候,青年首领却口风一转,有些愤愤的说道 “往他们的嘴里面塞满猪圈里的粪便,叫他们记住说错话的代价!” 林边沼泽其余的两个部落虽然没有捕获王庭中幸存的侍卫,但对北海王庭覆灭的消息,也具都通过自己的一些渠道对其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还在或降或战的犹豫之中,却也多少对帝国的军团有了一个简单的认识。 然而,深林之中,更多的韦根人依旧沉浸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之中,耕着自己田,看着邻居家的粮仓。睡着自己的觉,yy着首领的妻子,其生活丝毫没有被外敌入侵的讯息所打乱掉片刻。 当然,这些部落之中并不包括霍普沼泽中的那一只。 在用战士们的头颅换取了与瓦卢诺的交易资格之后,小爱德华统治的坎贝尔家族部落重获了新生。 大量的物资被运往部落,其中包括他们急需的粮食、布匹甚至还有一定量的铁器以及一些不明用途的书籍。 而他们所付出的只是一些在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价值的收藏品,和一些在沼泽中不被重视的特产。 粮食和布匹确保了他们最基本的生活条件,这帮助他们稳定了刚刚吞并掉的两个小部落,而想法设法购买到的少许铁器则被用来武装了更多的勇士。 部落的长老和将军们尝到了甜头,自然愿意更大规模的开展贸易,只是那些收藏品过于有限,而北地的特产的产出又换不到他们最想要的铁器。 最终,在爱德华和他的姐姐扬有意识的带领下,这些所剩下的长老和将军们自发的率领着被重新武装起来的大军走向了掠夺自己邻居的路程。 这些原本跟他们旗鼓相当的对手变得羸弱不堪,他们没有足够的粮食和布匹,因此不敢受伤,他们没有足够的铁,因而在战场上又没有好的武装。 不出几个月的功夫,整个霍普沼泽中,就只剩下了坎贝尔家族这一个部落,而这个部落的人口也逐渐成长到了超过五千人的水平。 这在帝国的势力圈子中,不过是一个公爵、甚至是一个富有点的伯爵就能掌握的力量,但在一盘散沙的韦根人部落中,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巨无霸。 也许,就连梭洛生命中的最后时刻,都没能想到,自己最不看重的私生子,会在自己死后短短的几个月就完成自己一生都没能达成的夙愿。 尽管相较于他的父亲,爱德华并不是一个战争和管理业务兼顾的伟大领袖,但处理部落内的一般性事物到还称得上绰绰有余。在一次次的胜利中,他最终在族内获得了不菲的声望。 不知道是那位“有心”的长老的提议下,这些韦根部落的将军和平民不在称呼爱德华为“领袖”,而是尊称他为“霍普沼泽之主”,在很多场合便直接称呼他为“主人”。 而伴随着族内声望的不断膨胀,和本身部落势力不断加强的情况下,爱德华终于开始有了新的野心,他还年轻,甚至还不到二十岁,至少还能统治这个部落十几年的时间。 “为什么我不能像南方的那位皇帝那样,一统北海的八大沼泽,成为‘另一个北地之王’呢?” 一念至此,爱德华合上了那些在贸易中夹带着顺来的几本“南方人眼中的经典”,开始做出了自己的计划和准备。 作为大普鲁斯人的贸易伙伴,爱德华自然对南方小皇帝的北伐有所耳闻,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霍普沼泽和瓦卢诺之间特殊的关系,大普鲁斯帝国的主攻方向并非在霍普沼泽,而他便有了充分的时间做好一番准备。 望着自己好像在一夜之间变得更加成熟的弟弟,扬似乎在他的身上看到了以故去父亲的影子。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心境。 在过去的自己是很崇拜父亲,而讨厌那个懦弱的弟弟的。 可现在看着弟弟一天天的成长为过去的父亲的样子,却叫她的心里结结实实的有些觉得不安。 她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只好凭着直觉,挑了一个爱德华没有召集部落中长老和将军的功夫,强行的跟他聊了几句天。 “你不觉得自己最近有什么不对吗,爱德华?” “我?你是说我吗?扬。”对于样的关心,爱德华倒是满不在乎。在他的眼中,目前远远有比回答姐姐的提问更重要的事情可做。 “我的姐姐,你可真是多虑了。别看我现在每天都处理这么多东西,可我本身吃得饱睡的香,身体可是一天比一天强壮……” “不要再多说了,说这么一会儿话的功夫,我还能从这片沼泽之中盘点出更多的家底,训练出更多的勇士来,这可都是我们接下来参加会盟的时候的谈判资本啊。” 第九十七章 北方的土地,再征服计划 仅仅是在大军入驻海城堡的第二天,先前有些莫名晕眩过的佩利斯陛下便从病榻上爬了起来。 虽然从面相上看来,小皇帝还或多或少的有些虚弱的影子,但精神面貌却看上去很精神,这叫那些士兵和骑士们深觉感动,它他们或多或少的认为,这是自己前不久的战争取悦了萨丁,进而促进了皇帝陛下病情的恢复,同时,他们也对这次北伐的胜利更加充满了莫明的信心,他们认为,皇帝陛下的康复本身就是最好的征兆。 当然,这并非是有随军医生,尤里修斯的观点。 “陛下不过就是年纪轻,底子好,所以前两次风寒都恢复的比较快,现在要紧的是静养,特别是不能叫他再操心了,将军大人。” 斯沃德点了点头,望着再次站在台上向士兵们讲话的佩利斯,随口答复道: “是是是,就算是为了陛下的健康,我也会尽快的带着士兵赢得北伐战争的胜利,好叫陛下早点回到温暖的南方休整,等到时候,您就算是叫陛下去塞浦路斯度假,我也能想办法说服他。” 看着斯沃德一脸牟定的样子,尤里修斯默默的摇了摇头。 军中感染风寒的还远远不止佩利斯一人,之前行军路上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病人的病情完全都延误了,他只能在那些军人拿下海城堡之后,派遣一些随军的农工搭建一些温暖的帐篷,好叫那些病人们能有个休养的地方。 当然,这些士兵根本是没有时间能完全治好自己的病的,而尤里修斯所能做的,也不过是扯着神学的大旗,强行将那些士兵从正在整军的农诺将军手里“借”来一段时间,而后再议。 “就当是为了让这些战士们能有力气在战场上多杀两个敌人,他们也应该得到应有的休整!” 农诺将军自然是不可置否,但他在将那些伤病员暂时剔除编制之后,所采取的补偿措施,也不过是从那些农夫或者是本地的居民中再次遴选出身量比较强壮的人,然后再补充上去。 “修士,我太明白您的意思了。看着这些我带过来的小伙子们回不了家……我同样也做不到那些‘帝都的大人们’这般。熟视无睹。” “可我同样希望,您可以明白,这些人离乡万里,跑到北地可不是来旅行的。” “他们是士兵,而士兵就应该再战场上为帝国取得胜利,即使这代价是他们的命……可那又能怎么样?” “这也是神的意志吗?”尤里修斯不禁朝着这个自己面前的将军感叹道。“《萨丁古经》里面可没讲过,信奉萨丁教的子民必须通过这种战争的手段来将萨丁教发扬光大。那本来是他们传教士们的工作!” 农诺将军则是挠了挠头,尽管作为一个帝国的贵族,他是一个萨丁教的虔诚信徒,但这些牵扯到神学的东西他理解不了,也不想去理解。 他只能转身离开修士的所建设的营帐,并在最后近乎不近人情般的留下了一句话。 “修士,还请麻烦您早些叫这些士兵们能回到军队,皇帝陛下还在等着他们呢。” 佩利斯站在一片露台上,身上裹着一层厚厚的兽皮,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几乎只露出半张有些发白的脸颊来。 他脚步有些虚浮,却难掩其眼神中的激动。 “士兵们!” “我为你们感到骄傲!” “我从可耻的病床上听到了你们得胜的讯息,激动的几乎要跳起来。帝国的战士是不可战胜的,即使再过十年、二十年,在整个北地,你们的威名也会被铭记下来。” “你们知道吗?我在宫殿山的花园里面亲自驯服过一匹骏马,我以我祖父的名字为它命名,就是希望有一天,我能做到和我祖父生前一般的功绩。” “他在生前用几千人组成的军队粉碎了一个帝国,他传奇的故事至今还在被人们传唱,而他手底下的士兵都做了领主,是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有了自己的土地,每年光缴纳给帝国的税收都有好几十个帝国金币。” “我曾经以为我终生都做不到这一点了,毕竟他是那么一个伟人,士兵们,我祖父是个万人敌,而我连他生前所用过的剑里面最轻的那个都举不起来。” “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是我想当然了,皇帝虽然需要足够勇敢,但真正勇敢的是你们!我有可靠的将军,忠实的国民,还有像你们这么优秀的士兵,没有道理拿不到帝国应有的胜利!” “我们大普鲁斯人是萨丁的宠儿!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就连我祖父也太保守了,他既然能毁灭掉那个帝国,为什么不就在那边也同样建立统治呢?” “这次战争之后,我会分给每一个勇敢的人一片土地,不仅仅是只有贵族受赏,就连我们的士兵,也一样可以在北地分的一片农场。” “韦根人虽然野蛮可恶,但我也听说他们身强体壮,估计耕地还是一把好手。” 三眼两语之间,士兵们先前的疲惫和抵触心便被佩利斯剥的一干二净,只有几个将军和骑士们微微的皱起了眉头。 如果真按照小皇帝所言,他们的利益必然要受到影响。 几个沉不住气的骑士想要出言反驳,却被另外几个骑士拦了下来。 “想想清楚,兄弟,红狮远征的时候,总共才几个人活着回来?” “现在正是用到他们卖命的时候,换我我也这么说。难不成你打算自己跟那些野蛮人拼命吗?” 抱着种种心理,即便是不爽,但骑士们还是和士兵一起欢呼了万岁。 这叫佩利斯更加得意了,他从兽皮下掏出了自己的握紧的拳头,说到: “士兵们!我借鉴先祖的一句话。” “财富属于你们,土地和女人也都属于你们,除了荣誉,和大普鲁斯人的尊严,我什么都不要!” 这下几乎所有的人都沸腾了,佩利斯的演讲又戳中了这士兵们的爽点,如果不是距离皇帝陛下的距离实在是太远,导致有些后排的士兵们听不到皇帝的演讲,他们一定会排着最长的长龙队去吻小皇帝的靴子。 他真是太懂事了。如果不是为了求财,又有几个人是真心想要当兵的。 那些假大空的好事交给皇帝和贵族就好了,他们只想要最肮脏的钱来填充自己的口袋。 谁不喜欢吃饱饭?又有谁不喜欢钱和女人呢? 在发财暴富心理的鼓舞下,仅仅休整过三天的大普鲁斯大军再次行动了起来。 骑士们擦拭自己的宝剑,士兵打磨自己长矛和弓箭上的尖头。他们迫不及待的想要痛饮敌人的鲜血。 如果说之前的他们就是将军拉着也爬不起来,那现在的他们就是前面有人按着都拦不住。 他们甚至比出发之前更像是一副打了鸡血的模样,到处都喜气洋洋,热闹非凡,好像帝国的远征已经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又好像是生日宴会上,寿星已经点过了蜡烛,前去祝寿的友人纷纷举起自己手中的刀叉,准备对即将到手的蛋糕大块朵颐一样。 一众人群中,唯有一个衣着显富的女子瞪大了眼睛,好像是在触了雷击一般楞在了那里。 半晌之后,一个莽撞的卫兵不慎的撞了她一个满怀,这才叫她有些醒转过来,她拉了拉自己丈夫的衣袖,有些难以置信一般的问道。 “艾兰?你们不一直都在说,帝国来的贵族都很讲文明吗。” “帝国是大普鲁斯人文化的核心啊,皇城中的居民几乎人人都吃的上饱饭,他们一年都要换两次衣服,就算是这样也还薄有资产。” “更加难得可贵的是,那里的男人讲究谦虚礼让,家庭的女主人仁爱好施,简直就是如同天府之国一般的地方。” “可为什么,他们来到北地之后,却都是这么一副嘴脸?就连王宫里的厨子都比他们好说话。” 艾兰看了一眼脸上挂泪痕的妻子,不由的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像他这种性格的养成,大概是在归正会和暴君奥洛夫共同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吧。几乎是所有人都不希望她真的懂政治。 如果他没有被逐出王厅的那一段经历,估计他也会跟海伦娜一个性格。或许再激进一些,还会找到领军的骑士决斗。 对此,艾兰只能稍微解释道 “我的公主殿下,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过的像是阿巴斯奇亚城内的居民或者是北海的王宫中的人们一样的富足,只要有人吃不饱饭,就不要想着真正的和平了。” “可他们还不如我的父亲……至少他没有亲自开启战争。” 艾兰轻轻的拍了拍妻子的肩膀,好似再宽慰她,心理却想着说 “可能这就是因为,你父亲丢掉王位的缘由也说不定。” 放眼望去,这些衣履阑珊的士兵都是些穷人,如果把他们随便留在帝国的核心,等时间长了之后,才不知道要出多大的乱子。 如果帝国的统治真的稳固,那里用得着去讨伐别人呢? 此时,艾兰忽地又想起了那个死去的骑士。 他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叫帕鲁德吧。 那真是个顶顶聪明的人,几乎一眼就能将自以为隐藏的很好的艾兰从头看穿到脚,就是有的背了运气,如果能活到现在,没准也能再这场大会里面分上一杯羹罢? 只是可惜,自己和他的利害关系本质上倒是反着来的,如果他能吃饱,估计自己的就没了出头之日,这一幕,还是不要出现的好。 萨丁在上,我可没有出卖他…… 浩浩汤汤的部队再次出发了,没有任何一个士兵会在能抢到钱的时候愿意慢别人几步,这导致了一个问题。 几个帝国将军原本是想在海城堡留下几个预备队的,这样也能减轻大军的补给负担,但那些士兵却没一个愿意吃亏的。 最后,只有老将军哈鲁重新整编补员后的前北海王国卫队留了下来,满打满算不到三百人,他们站在城墙上目送大军离开海城堡的时候,就连城墙上简单的几个垛口都站不满。 “之前那几位‘悔改’的公爵都以及允诺要送了援兵过来,估计不出十日就能赶到海城堡,他们也不打算再等等了?” 艾兰望着城下黑压压一片的士兵,不由得疑惑的开口问道。 哈鲁没有回复艾兰的疑惑,只是望着那根竖在大军中央的皇旗看的出神。 考虑到先前那次称不上愉快的交谈,艾兰心道老哈鲁将军还是不愿意搭理自己,于是便打算不再主动讨没趣,而是识相的走向城墙的出口。 先前为了画地图可是叫他狠狠的忙上了几天,现在好没容易请走了这些大爷们,他这个北地总督可还有好多事事情要慢慢的梳理一番。 可就在他即将迈下楼梯的时候,老哈鲁却突然又开了口。 “你以为帝国的这只军队如何?” “皇帝亲率的大军,自然是威风凛凛。” 艾兰停下脚步,稍稍犹豫了一下,最终如此回答道。 “我也觉得,他们要想打赢韦根人,不难。” “那还有什么可愁的呢?” “就当是我这个老头子发了些牢骚?” “我也觉得是您多虑了,韦根人多少年没来过北地了?他们只怕是我们不去攻打他们也自身难保了,更不要说我们再去打他们。今年的冬天,可比往年来的还要冷上不少,就连驰骋于雪原的冰原狼都不见了踪影。韦根人?听说霍普沼泽那边前不久倒是有过一次行动,可连一个边境上的小镇都没拿下来。” “他们老了,就像我一样。” “不是他们老了,而是这世间,再没能有抗衡帝国军团的外邦人。” 当帝国的军团踏入沼泽之时,骑士的马蹄踏在了坚冰上,发出梆梆的声响。一些有经验的北海老兵们在骑士们的马蹄铁上又裹上了一块麻布,而据说这样可以防止马蹄被冻在沼泽的烂泥之中。 第九十八章 韦根人的信使 一片完全枯寂的雪原之中,大片树木几乎完全枯死,树叶深深的埋在雪下不见踪影,唯有枝干光秃秃的立在那里,好像是光着身子的巨人。 士兵们只管低着头前进。 沼泽之中高低是没有能前进的通道的,他们只能用脚踏出一条路来。 骑士们站在士兵的后排,在这种糟糕的天气下,处少数有任务的骑士还在马背上逗留之外,其余的骑士也都选择了下马步行,此刻的他们是不在备战状态的,最多只是保卫一下皇帝和军中的辎重。 斯沃德就混在这样一堆骑士之中,同样的垂头丧气的走着。作为骑士团的大团长,只有他带头下马步行,那些眼高于顶的骑士才会乖乖的跟着他走过去。 “将军,我们在前面的沼泽区域抓到一个韦根人,他似乎有话要讲!” 一个韦根人,活的韦根人! 斯沃德伸出几乎被冻僵的手,忍不住擦了擦头盔上结起来的一层白霜。 “带他过来见我,不,把他留在我们的军阵前面,我骑马过去见他。” 这并非是斯沃德骑士过于激动,而是实在是过于绝望。 即使是北海王国曾经服过役的老兵,讲起沼泽里的具体情况,也是支支吾吾是说不上来一句,而那些曾经使用了上百年的地图,也不过是找到了一些部落存在过的遗迹,此刻多半已经一空,就连曾经生活的痕迹都被深埋在雪下。 找到马背上那种熟悉的感觉之后,斯沃德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冷气尽可能的灌入自己的胸膛之中,好叫它冷静下来,以免在人前失了仪态。 全军的步伐都停了下来。 侧翼的军团被允许原地修整,而走在前沿的部队则是看起了热闹。 被俘虏的韦根人被两个强壮的北海王国士兵按在了地上,呈现出一种半跪的姿态。而这韦根人似乎还有些不服气的样子,不住的挣扎着,似乎要从地上站起来。 “我是大统领萨维奇的信使!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诸神在上,叫你们的‘皇帝’过来,我要跟他谈判!” 当然,他的这些话语,大普鲁斯帝国的士兵多半是听不懂的,即使是有能知道大概意思的帝国士兵,也不过是当听了个笑话。 野蛮人也能跟帝国的领袖对话了? 最终,一个身披红色斗篷的骑士和一位身披着蓝袍的骑士并肩赶了过来,而他们的身后还紧随着几位骑马的侍从。 虽然此时的两位骑士没有携带他们的任何重型武器,也没有穿着重甲,但只是腰间携带的两把短剑,便凭空生出一种莫名的威严来。 虽然还没有做到让人胆寒的程度,但那种上位者的威严却是不容置疑的。 身旁的士兵虽然一时还没认清楚这是那位大人,但却也不敢怠慢,纷纷避让到了战马的两侧,朝着马背上的骑士行了军礼。 “斯沃德大人,您怎么亲自跑来了。”最终,蓝色斗篷的骑士先停了下来。他一把摘掉脸上的面罩,露出了一张并不年轻的面孔。 “不过是一个野蛮人罢了,怎么还用得着劳您大驾,你随便指派哪位骑士团的大人过来,我们就把他收拾了。”说话时,蓝袍骑士的脸上还陪着小心翼翼的笑脸,眼睛不住的往斯沃德背后的红色斗篷上望去,就好像上面画着多叫人稀罕的东西一般。 而斯沃德骑士却只当是没看到那期许的眼神。 他将自己的坐骑刚好停在领先蓝袍骑士半只马身的距离,然后径直从马背上翻了下了来。 在事实上,与其应酬那位北地小男爵的应酬,他对被俘虏的韦根战士要来的更有兴趣。 不顾周围士兵的阻拦,斯沃德快步走到了俘虏的面前。 然而,只不过是才看过一眼,骑士便有些失望了起来。 但凭此人的穿着,就知道他肯定不是一个身居高位的人。 的确,区区一个小部落的信使,就连他口中的“大统领萨维奇”,估计都不知道是哪路冒出来的货色,能不能吃得饱,穿的暖还要两说,更不要说能怎么照顾自己手底下的一个报信的人物了。 作为信使,身上也不过是堪堪披了两件兽皮,能勉强裹住自己的身子罢了,随便从帝国的军阵中拉出来一个最低层的军士,都要比他整洁一大圈。 不知道是听到了马声,还是从雪地上瞧见了斯沃德漂亮的马靴,匍匐在地上的韦根战士当即更加卖力的大叫了起来,他倒是对面前的人身份多少有些察觉。 “你们放我起来!我是谈判的信使!你们大普鲁斯人这是在挑战统领的威严。” 斯沃德骑士当然听不懂信使在嘟囔什么,他只好用询问的眼观扫视了一圈围观的士兵。 一位战士微微犹豫了一下,最终从军阵中站了出来。 “大……大人,小的知道,这人说自己是一个什么酋长的信使,要跟您谈判……” 士兵讲到谈判二字的时候,忽然的用目光扫视了一眼满面狼狈相的韦根人农夫,一边又小心翼翼的看了看斯沃德骑士的下半身,当即给了自己一巴掌。 “呸呸呸……大人,小人不会说话,他那轮得到有跟您谈判的资格啊。要不我们先把他打一顿,然后再叫他一五一十的把事情交代清楚,再跟您汇报一遍?” 斯沃德骑士侧过脸,不慌不忙的观察了这位出言的北海士兵,强忍住的皱下眉头的意愿,用尽可能宽慰的口气说道 “无妨,我有事直接问他便是。” 士兵当即受宠若惊般的向前探了探身子,好像就这样便收了莫大的恩惠一般。 骑士却没有再继续看这个士兵的欲望了,他又向前走了几步,看了看韦根人还系着辫子的头发之后,朝着两位按压他的士兵挥了挥手。 “把他的脸抬起来,我瞧瞧他的样子。” 士兵自然没有反抗一个骑士的权利,他们当即照做了,稍微松了送按压韦根农夫的肩膀的胳膊。 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一下之后,韦根农夫便好似脱了缰的野马一般,立刻便挣脱了两个士兵的束缚,猛地从地上扑了起来,朝着斯沃德的面门便招呼了过去。 这一套动作连贯的像是早有了预谋一般,说起来慢,但在当时也不过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在两人最接近了时刻,那位暴起的信使,甚至能欣赏到了斯沃德深色皮衣之下还隐约的有一条白色的里子。 然而,这也是他所能做到的极限了,尽管没有士兵来的及出手阻拦他,但斯沃德本人还是个大普鲁斯帝国的冠军骑士。 没有掏出自己腰间的短剑,骑士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朝着信使当胸挥了一拳,直到拳头上的铁护手触碰到柯迪的胸膛时,斯沃德才堪堪反应过来,为了防止一下就将这个来之不易的俘虏打死,他刻意的又收回了三分力气。 却不料却没能击退这貌不惊人的农夫。 柯迪本也没有刺杀斯沃德的意思,只是想要把他控制起来,好获得谈判的资格,骑士的当胸一拳虽然叫他有几分气血上涌的感觉,但却更叫他的心里涌上来一股蛮勇。 在士兵们反应过来之前,他举起了自己强壮的手臂,好像举起一对铁钳子一般扑向了骑士。 可这次骑士在没给他近身的机会。 斯沃德在重新认识到自己面前的对手实力不弱之后,先是狠狠地踢了柯迪的小腹一脚,然后一个侧身便掏出了不离身的佩剑,并在接下来的一个刹那之间,便仅仅的贴上了柯迪的喉咙。 被利器卡在喉咙上的滋味自然不好受,出于恐惧,和些微的不服输,柯迪当即朝着身后一连退了好几大步,想要甩掉这顶在喉咙上的利刃。 可骑士的短剑就好像是沼泽里的水蛭一般,不管他是往右退,还是往左推,剑尖都一直死死的卡着他高高凸起的喉结。 柯迪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在这会不小心咽下一口唾沫,都会被剑尖扎穿自己的喉咙。 就在他脑海中满满的都是被剑尖扎穿喉咙的场面时,不知是不是小腹或则胸腔的阵痛影响到了他下一步的行动,柯迪一个重心不稳,径直躺倒在了地上。 站在周围的士兵一开始还有心救援,但等看到斯沃德骑士游刃有余的拔出自己的剑,好像戏耍一般的与韦根人搏斗的时候,便不约而同的放下了自己手中的兵刃,改为站在一旁,不慌不忙的看起戏法来。 柯迪跌倒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缓过一口气来,便又觉得自己的喉咙上顶上了利器,不由得又惊又惧,绝望之下,一时间眼泪都吓得流了出来。 “呵?刚才有胆量跟我动手的,就不过是这样的一个懦夫吗?” 望着柯迪脸上吓出来的两行泪水,斯沃德的脸上露出了几分讽刺般的笑容,就连周围的帝国士兵也都笑出了声。 倒是只有那位身穿蓝袍的骑士一脸紧张的跑了过来,他的手中紧紧地握着自己的佩剑,朝着韦根人怒骂道 “你个畜生,竟然敢对我们的将军动手,看我不砍了你!” 说罢,手中的佩剑便从空中重重的落了下去,好像就真的要将柯迪劈成两半一般。 周围的士兵都为这个韦根人的命运惊呼出声,说起来,他们虽然是军人,但却也不是每个都经历过生死。 倒是柯迪的反应有些麻木了。 望着从空中挥砍下来的剑刃,他好像是认命一般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也许对他来说,能不在被斯沃德折腾着死去,也称得上是一种仁慈,至于他们统领派给他的任务,那自然早就除之脑后了。 但上天注定不让这个可怜人痛快的去死。 就在蓝袍骑士的剑几乎要触碰到柯迪额头的时候,骑士好像突然改了主意一般的停了下来。 “马尔蒂骑士?” “正如您所愿,大人,留着这家伙一条命,确实还多少有点小小的用处。” 斯沃德眼看着这个韦根人彻底的失去了抵抗能力,就连眼睛都闭上之后,便将剑从他的喉咙处收了起来,反手插进了皮质的剑鞘之中。 “这是我们进入沼泽以来所见到的第一个活人,就算是你真的要他死,我也会把你拦下来的。” 马尔蒂尴尬的笑了笑,之前两人缠斗的时候,他横竖找不到插一杆子的机会,耐心等待到两人决斗完毕,想要跑上了给自己邀个功,表表忠心,却又没起到什么效果。 斯沃德却没再有心思跟这个北海王国的小贵族再聊下去了,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处理好韦根人的事。 “你,刚才会说野蛮人的语言的那个兵,过来。” “大,大人,您吩……” “你只管告诉他,帝国的军团不准备跟任何野蛮人谈判,但我愿意给他们一个选择的机会,投降,或者是死,好好考虑清楚之后,叫他们自己给我一个答复,懂了吗?” 士兵听过命令之后,原本就弯下去的腰顿时又折了一些。 “听明白了,大人。野蛮人只有两个选择,投降,或者是死。” 斯沃德满意的拍了拍领子上的积雪,对于天上降雪的情况,他是又爱又恨,恨的是大雪封路,气温越来越多,大大增加的远征的难度。 可爱的却是这遍地的积雪降低了部队取水的难度。 雪花实在是萨丁给予人间的恩惠,每天傍晚的时候,能喝上一壶烧开的雪水实在是叫他觉得浑身舒畅,就连行军时的疲惫都能削减去不少。 就在他准备转身离去的同时,斯沃德看到了自己脚下的足迹,一片积雪中,马靴踏过的地方显得格外刺眼。他立即恍若惊醒似的怕了怕脑袋,问道 “既然你们是亲手俘虏的这个野蛮人,那么,他总不好能是从平地里突然冒出来的?” “将军,他是从西北方向的林子里跑出来拦住我们的,那我们?” “对,就往西北方向走。” “那可是要穿过好一片林子……” 第九十九章 村落 在倒霉信使的“引路”下,帝国的军团倒是很快的找到了他们应有的前进方向。 那是一个韦根人的小村落。 一个把“衰败”和“残破”都写在了脸上的城市。 一个士兵从山坡的后面朝着村庄的位置远远的望了过去。部落大体上由几十个窝棚组成,唯有村镇的中心勉强有一座可以称为“房子”的建筑,隐约的看到有几个手持兵刃的战士在那座建筑附近走来走去,应该是信使口中“大统领”的住所。 令士兵感到有些难以置信的是,整座村镇之中,除了那几个聚集在村中心之外的几个卫兵之外,竟然再也没有看到哪怕是一个武装的力量。 几个老头和他们的狗坐在街边,如果不是观察的足够仔细,几乎看不出他们之间有什么分别。 都是一层破破烂烂的毛皮,底下裹着一只瘦骨嶙峋的躯体。这样的人不要说拿起兵刃来去砍,士兵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自己只需要朝着他的胸口轻轻的擂上一圈,就能把他的胸膛打的凹陷下去。 窝棚之中倒是隐约能看到几个人的身影,但依旧成不了什么太大的气候,现在帝国的先头部队距离村子不过几百米的距离,如果真要是动起手来,估计他们还来不及拿上武器,士兵就足矣将他们包围了。 “这算什么?就跟将军预估的一样,这只是一个非常弱小的部落,光是我们这只先头部队的人数,都要比他们这个村里男人的数量加起来还要多了。” “在你发表言论之前,可否还请你看清楚了形势在说话?他们的窝棚附近挂满了很多鲜肉,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一位年纪稍大些的士兵皱着眉头说道。 “他们是一个以打猎为生的部落,那他们肯定有大量的猎人,但就从现在看来,我们还未曾见过那么一个——” 说道这里,好像是为了回应老兵所说的话一般,一个看上去很健壮的男子背着简单的武装和一只体型硕大的猎物由远而近的入了村子。 年纪轻些的士兵顿时红了脸,他的家乡在大阿巴斯奇亚一处小镇的南边,他幼时倒是有听闻过靠海吃饭的渔民,却也没见过整个村子都已狩猎为生计的猎户村,面对这种情况自然是缺了不少经验。 不仅仅是一个士兵看到了从远处回乡的猎人,而是很多士兵都有目睹这一幕。这引得营中响起了一阵骚乱。 既然这个部落到处都是有猎户的,那么猎户回村自然是从四面八方都有可能出现的。 这次是从东边回来,没有发现他们,可下次便说不好是不是从西边冒出来,那便是叫他们现个正着了。 “不如我们趁这些猎户还都没回来,一举攻下这个村子?” 年轻些的士兵转身提出了一个建议,他们具是各营中派出来的先锋,除骑士老爷之外,估计最有士气和战斗力的就是这几百人了,论起拼命来,他们还真没怕过谁。 但倘若果真如此作战,估计事后斯沃德非得拿鞭子把这群士兵抽死不可。 统领这只先锋部队的,是一名北海王国的贵族,一个名声在外的伯爵,虽然年龄已经超过了四十岁,但长期沉浸于打猎、劳作的身体还没有彻底被时光掏干净力气,变成一个软蛋。 反而因为经验丰富,富有“狐狸”的称号。 正所谓只有起错的名字,而没有叫错的外号。在听闻过前排几个士兵传来的讯息之后,“狐狸”当即带着几个侍从从后排摸到了前沿阵地,正好听到了那位青年战士的提议。 “一举攻下村子?你是那位国王的儿子?竟敢在我的军队里面私自下这样的命令?!” 正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伯爵虽然为了不引起部落的注意力,尽可能的压低了嗓音说话,可蜷曲起来的眉毛和额头暴起的青筋却武艺不在力证着,他是真的发了大脾气。 年轻的战士士兵不敢接过话头插嘴,但老兵却斗胆朝着统领提了一两句建议。 “伯、伯爵大人……”老兵起初说起话来的时候,还因为顾虑到其贵族的身份,而多少有些不安,但他很快便将自己近可能的沉浸到了对局势的分析之中,就连说话的速度也加快了几分。 “这个村子里面有很多猎户,况且按照之前那个信使走来的路线来看,大军的位置早就被这帮泥腿子看在眼里了,眼下我们是一只偏师连续赶了一天的路,才埋伏到这里,倘若是有猎人发现了咱们的行踪,岂不是前功尽弃,到时候只怕硬打下来这个村子,又要徒增几多伤亡。” “狐狸”一开始看到老兵对自己指手画脚的时候,心中还生出几分不满,但后来听到老兵的话虽然是有袒护那个青年的意思,却也多少有那么几分道理,便也压下了心火,勉强将脸上的怒气收敛了起来,耐心的听老兵阐述完自己的观点之后,方才出口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看来我今天不仅仅遇到了一个国王的私生子,还撞上了一位大学者。” 老兵的眼睛中顿时闪出几多火气。 “你就是这么苦口婆心的将这堆我儿子都能看透的废话讲给我听吗?” 青年战士的有些不知所措的将自己的目光从伯爵的脚上挪到了他的胸前。 “你们到底是在担心什么?担心韦根人是吃人的猛兽吗?现在要胆怯的可不是我们了,而是他们,能不能做出一副猛兽的样子出来,哪怕是装的也行?” 老兵稍稍收起了自己原本有些桀骜的神色,狠狠的抿了抿自己的嘴唇。 “他们发现了我们又能怎么样?能不能想象一下,如果一群羊,看到它们准备躲避的狼群突然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会是怎么个举动?” 青年战士的脸从原本的苍白逐渐涨得通红,刚才刚刚扬起来的脸又低了下去。 “斯沃德将军和农诺将军能在面对四百名精锐的武士面前毫不犹豫的下令进攻,怎么到你们这边来,最多不到二百个猎人就能叫你们尿了裤子?” 士兵们方才有些清醒的脸上顿时又增添了几多迷惑的神色,但伯爵却没有再跟士兵多解释什么,只是下令叫所有的士兵做好战斗的准备,却也不允许他们主动进攻。 也许士兵们的心里称不上多清楚,但伯爵却知道,他率领的这支军队,虽然称得上是帝国民兵中的排面,但却不是他军队中真正的王牌,如果真打起仗来,能发挥的用处有,但却绝不会很大,搞不好还会激起一波韦根人反抗大普鲁斯军的浪潮来,等到时候才是真的得不偿失。 斯沃德将军真正指派给他的那张王牌,却是已经被帝国大军彻底吓破了胆气的韦根人信使。 两日的奔袭之下,信使柯迪已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憔悴了下来,整个人都显得有些萎靡起来,如果现在告诉士兵们,这就是两天前还能徒手掀翻两个壮汉的勇士,必然是没有人可信的。 长于北方的伯爵自然清楚这是怎么回事,韦根人虽然悍勇,可挨不住久战,虽然爆发力相当恐怖,可一旦过了劲之后,便是任人宰割了。 单就这点来看,他们到确实如同自诩的野兽一般。 伯爵满意的打量过柯迪一番后,亲手摘下了给他戴上的眼罩。 柯迪的双眼骤然间看到满天的雪花,整个人的眼睛都被照的晕乎乎的,连忙又闭了回去。 “你不打算睁开看看,我们到了什么地方吗?” 作为常常要和韦根人打交道的北地领袖,一口称不上流利,但能叫人听得懂的韦根语自然是必不可少的。 信使的脸上果然露出了几分不安的神情来,虽说一路上是蒙着眼睛,但他大概也能感知到一些方向,想到这里,柯迪的脸上不禁冒出了一层冷汗来。 他艰难的睁开双眼,四下打量了一番,眼前正是熟悉的景色,而这熟悉的地形却叫他由衷的发觉出一丝毛骨悚然,身上一个劲的打寒颤,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般。 三天前他在这里出发,信誓旦旦的说要为统领大人换一个爵位回来。 而现在,沼泽和林间的风景如故,只是多了一大堆帝国的士兵。 “是我把你们引过来的?” 柯迪有些艰难的问道。既然帝国的人能走到这里,自然是能观察到部落中的景象,便也没有了再隐瞒下去的必要,他现在只想做个明白鬼。 伯爵当即做出一幅厌恶的神情,有些不屑似的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 “你曾经有价码可谈,但就因为你不合作的态度,现在你连与帝国商量的本钱都少了很多。你得明白,帝国,在沼泽,还是有朋友的。” 柯迪有些沮丧似的低下了头,但随即又在眼中燃起了一丝希望。 “你们还没有动手。” “你们现在把我叫起来,肯定不是为了杀我……” 伯爵的装作漫不经心的朝着远方观望了一下,但脸上却是有一丝笑意一闪而过。 他最喜欢跟爱动脑子的人打交道,因为这种人只要想的越多,便是越容易自己掉沟里面爬不出来。 “不错,现在皇帝陛下还愿意给你们一个机会。” “现在束手投降,还能饶你们不死。” 柯迪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丝喜色。 他观察过大普鲁斯人军团的数量,更是跟一个看上去像是上位者的人动过手,自从他被俘虏以后,对大普鲁斯人的恐惧感便日益加深,在他的心中,此时的大普鲁斯人是根本不可能战胜的存在,能叫部落的人都有一线生机,便称的上是一种恩赐了。 伯爵将柯迪的神色都看在眼里,他故作恼怒的看了一眼,随后说道 “我们皇帝陛下真的就是太仁慈,要我说,将你们这些不识好歹的野蛮人杀个干净才是正理,一来二去的劝降还需要浪费我们的时间,反正我们的骑士只要一轮冲锋,就能吧你们可笑的营帐屠戮个干净。” “请您务必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跟那些部落的兄弟们见上一面。” 柯迪当即俯身跪倒在地上,以一种极低的姿态去恳求伯爵。 “您相信我,大统领萨维奇……不,是那个部落的酋长萨维奇,他很信任我,只要您放我回去,我只要三言两语就能让他乖乖的投降。” 伯爵缓缓的从地上站起身来,朝着地上狠狠的吐了一口痰。 “我从现在等你到……等你到我们把军阵排列整齐!如果你到时候还给不出一个合适的答复来。” 说道这里,他刻意的顿了顿,并且将目光投向了站在前线的一帮士兵们,这些士兵刚刚被伯爵好一顿忽悠,现下正紧张的握着自己手中的兵刃,脸上涨的不住的发红。 这本是一副羞愧的神情,但在柯迪此刻惊惧的视线中,却被不断的放大,最终变成了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 伯爵咬了咬牙,用腰间的匕首一把割开了捆绑住柯迪双臂和两腿的绳子,说道 “你现在可以开始努力了,是投降还是选择回去抵抗,我都不在乎。去吧,帝国赐还给你自由。” 残酷的自由。 柯迪先是愣了一下,继而不可置信般的活动了一下手脚,眼神中充满了疑惑感。 在他看来,自己原先做过那种袭击敌人领袖的举动,就算是留着他有用,没给他处死,也至少应该多留个注意才对,怎么可能对他看管的如此之松弛。 恢复自由之后,他的心中不由得又升起来一股子野性来。 绑了这个傲慢的指挥官? 他看起来年纪可不小了,而且身边的卫兵距离他有不是很近,也许是有机会的。 想到这里,柯迪不由得朝着伯爵的方向挪动了一下手脚,与之前的果决不同,这次更像是一种试探,就好像第一次见到驴子的老虎一般,自以为狩猎可行,可却又不敢真的动手。 他不由得将自己的目光又放在了伯爵的身上。 第一百章 演员的自我修养 伯爵自然是将柯迪的这些小动作看的清清楚楚。 但他可是个职业演员,自然不会轻易的就漏了怯。 伯爵在袖中暗自抓紧了一把匕首,可脸上却做出一幅丝毫不在乎的神情,只是上下扫了柯迪一眼,说道:“不打算回去吗?正好,你的时间可不多了。” 他慢慢的将身子调整到一个用眼角的余光正好能观察到柯迪的动向,却又不比面对他的角度,轻轻的咳嗽了几声,然后扯着嗓子吼道 “进攻阵型!都把盾墙给老子举起来!” 士兵们刚刚挨了一顿骂,自然是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听到伯爵的命令之后,当即举着自己的武器开始跑了起来。 这一下,柯迪的眼前变的愈发的杂乱起来。 他本来就没有见过超过三百人的部队,而现如今伯爵的队伍却是足足有五百,此刻他们又都乱跑起来,数量更是显得尤其之多。 望着那些神色颇有些不安的士兵,柯迪的腿愈发控制不住似的颤抖了起来。 最终,在伯爵轻蔑的眼神中,他飞也似的逃了出去。 伯爵和他身边的几个卫兵跟在柯迪的身后爬上的山坡,如果柯迪回头看上一眼,他们就会装出一副正在勘察地形的模样,但自始至终,柯迪在没有敢回头望上一眼,只是呆呆的往部落最中央的木房处跑了过去。 最终,他的身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只有一行杂乱的足迹,和刚刚才被割断的绳索,才能证明这里有过一个被俘虏的信使,只不过此时此刻早已不见踪迹。 伯爵一把丢下了袖中的匕首,脸上的表情却愈发的严肃了起来。 站在一旁的卫兵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将因为过度紧张而冻得通红的手搓了又搓。 “大人,我们的小伙子们就快准备好了,打是不打?” 伯爵理了理身上的甲胄,开口反问道 “卫兵,你以为我们有多少兵力?怎么可能这就能排开战阵呢?” “五百人,大人。在您刚才的训斥下,小伙子们都很努力,现在盾墙已经就要排好了。” 伯爵的身后,士兵们的脸上同样露出的自豪的神色。 这才两刻钟的功夫,五百个人就已经被有效率的组织了起来,这不得不说不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然而,伯爵此刻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丝毫愉悦的神情,他破口大骂道: “笑话!我们至少有上千人,怎么可能这么一小会儿就将战阵整理的清楚?还不快去在给我排好队列,等会儿我要亲自检查,但凡有给站的不够整齐,有悖帝国的荣誉的士兵,一律要给我痛打一顿。” 几个年轻的战士还要出言辩解什么,但部队中更多有军伍经验的老兵却心领神会的到处乱窜了起来。 这叫刚刚才站整齐的队伍看起来更加混乱了。 望着这一情况,伯爵空中的谩骂声更加响亮了,但脸上的笑意却愈发的强烈起来。 “大统领!!!” “军队!大普鲁斯人的军队!” 柯迪跌跌撞撞跑回到部落的样子叫很多村民吃了一惊。在他们看来,柯迪也算得上是个有计较的“勇士”,能叫他慌乱成这么个样子,不知道是在哪吃了大亏。 站在木屋门口的几个士兵不知道是没有反应过来,还是早得到了指示,看着这个自发奋勇寻找大普鲁斯军团的信使一步步冲进了酋长的驻地,竟也是没有丝毫阻拦的动作。 但无论如何,柯迪那几句表意不清的语言在部落中渲染出了足够的恐惧。 另外,加上在不远处的山坡上,不断晃动的大批人影更加验证了此人的说法。 大批披坚持锐的士兵叫这些韦根人有些慌了手脚,有不少跑去营帐中准备武器的士兵,看着那好似山一般压到过来的大普鲁斯士兵,再回首看看自己身边的十几几十个弟兄,心中不禁生出了一种强烈的无力感,就连手上的动作都慢了半拍。 即使是之前最坚定的“反大普鲁斯派”,观察到这样一支帝国的军队时,心中也不免剧烈的动摇了起来。 毕竟,在没有看到敌人之前,反对敌人只是打打嘴炮而已,可真当敌人走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再保持之前的态度,丢的可就是自己的命了。 对于这些沽名钓誉的反对派来说,命可比面子值钱多了。 但无论如何,部落中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还是集中在了酋长木屋的空地面前。 从六岁到五十岁的男人都拿上了武器,有的是正经的长矛和短刃,有的是一把锋利的斧头和短矛,而更多的人手中只是一根木棍,和几块磨尖了的石头。 女人们则是自觉的站在了男人们的外围。她们中比较健壮的那些还举起了部落中自制的短弓,虽然平时也就能打打兔子,但此刻却也是顾不上这么许多了。 而更多的女人手中拿的则是自家仅有的一点财产,她们的身上挂着风干的熏肉,和一些用兽皮麻布包裹起来的粮食。 如果男人们不幸战败了,那手上的这些物资,便是他们仅有的过冬粮食。 在事实上,即使是对于糙实耐冻的韦根人来说,冬天也称不上一个好季节,大部分情况下,他们更愿意呆在自己家的窝棚中烤火,守着自己养大的猪、狗之类的牲畜过冬。而不是裹着单薄的几层兽皮在外面到处乱转。 特别是当最好战的那批人早已经在几年前流流干了血之后,这种现象便更加明显了。 眼下才是初冬的季节,就已经到了能冻死人的地步,等到深冬的季节,这些人即使是饿死,也不会有兴趣处家门半步的。 而在眼下这个季节中,有大量的男人外出狩猎,本就是一个极度不寻常的现象。 好吧,相较于归顺和抵抗大普鲁斯人这两个选项而言,这个部落的大统领更倾向于逃跑。 同样作为能在第一次北伐战争中存活下来的老兵之一,萨维奇对大普鲁斯人的恐惧,相较于刚刚被恐吓一番的信使柯迪来说,都是只高不低的。 上次的战争为萨维奇留下了过于深刻的阴影,以至于在收到本次北伐的讯息时,他所做的第一个反应便是要收拾部落中的财产,打点好自己的行装、家当,带着这点可怜的人口,在北边的沼泽里找个地窝子,窝过一个冬天再说。 毕竟,按照过去的经验来看,只要躲到更北面的沼泽之中,这些大普鲁斯人便也就失去了兴趣。他们是农耕文明,对所有不能种地的区域都是缺乏兴趣的。 那边虽然更冷,土地更加贫瘠,可到底是个能远离这些恶魔的地方。 虽然他作为一个首领的后代,能生出这样的思想多少有些叫人觉得不齿,但如果多少了解过他先前的成长历程来说,这倒便也不是很新奇了。 韦根人人内部之间并不团结,除了南下劫掠大普鲁斯人之外,他们还更乐意兼并自己的邻居。 而他的父亲,科菲·霍尔便是一个被兼并的对象。 他并非一个伟大的战士,但也算是个有能力的人,虽然不足以带领着部落中的好手上阵杀敌,但也足够带着一千多个人在这艰难的北地生存下来。 临近部落的酋长许他以很高的职位,以促进这两个部落之间的合并。 经过再三的考虑之后,为了避免战争和不必要的流血,他的父亲同意了。 这确实对两个部落之间的人来说都更加有好处。部落变大之后,他们有了更多的战士和可调配的资源,而这些东西则极大的增加了他们在韦根部落中的话语权,从而能索取到更多的物资。 但唯独对他的父亲来说是个例外。 在两家部落合并的第一天,他的父亲和一帮根底便被屠戮了个干净。只有他的母亲因为生的姣好别留下来侍奉新的主人,而他也因此得以苟活于世。不过即便如此,他也丢掉了自己尊贵的姓氏,从一个韦根头人之子,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猎人。 而他本部落的居民在新的集体中也并未真的获得他们应有的地位,而是在事事上都要比他们本部的那些人低上一头。 要不是他因为幼年时期多少吃的比旁人强壮些,最终当上了部落中的战士,现如今不要说光复自己家族的部落,光是活下来都要困难的很。 因此,所谓的派出信使谈判,对于萨维奇而言,也不过是为了转移部落而争取必要的时机罢了。 与之战,则乏勇。与之和,而惜身。在他眼中,自己的死活到还在其次,关键是自己新婚遐迩的几个妻子,还有两个不会跑的女儿。 在险些经历过灭族的惨案之后,他对于后代的繁衍有着极深的执念,也正是因为如此,他能抗拒的了很多的诱惑。 他早就已经想好,无论这些大普鲁斯人给他承诺什么,便只管一律当做“不知道”来处理。 只要部落能收集到足够过一冬天的粮食,他便即刻北上,绝对不跟那些人有什么交集。 但,到底令他没有想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派出去的信使非但没有起到他期待的效果,反而带回来了一只大普鲁斯人的大军。 萨维奇举起一只泥土烧制的陶杯,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而他的另一只手则是痛苦的捂住了自己的脸颊。 他实在不愿意去面对这些东西。 “统领大人!” “没有办法了,我们投降吧!” “大普鲁斯人带来的军队太多了,他们会像是浪潮一般的把我们全部撕碎的!” 然而,在他的面前,他手下的“信使”却在不停地聒噪着,提醒着他即将要面临的命运。 而此时的屋外又传来了一阵惊呼声。 “他们来了!” “大普鲁斯人!” 悠扬的号角声霎时间便响彻了原本就算不上寂静的沼泽地。 站在山坡上的伯爵见山下谷地中的部落迟迟没有反应,终于是报好了最坏的打算。 他将自己大部分的部队彻底暴露在了韦根人的视线中,只留下了不到几十个人,以形成那种“连绵不绝”的乱象。 当然,就连他自己也清楚,只要待会真的动起手来,这点小计策很快便会被戳穿,等待他的只能是一场血战和撤职。 想到这里,他只能将希望继续寄托于放走的信使身上。 最终,长屋的木门开了。在韦根人和大普鲁斯人的视线中,两个男人走了出来。 萨维奇的脸上露出一种灰败的神色。 在最后的时间中,他最终还是被说动了。 他自己一个人死总好过所有人为他陪葬。 想到这里,他朝着自己面前的部落战士们做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我们投降吧。大普鲁斯人来势汹汹,我们数量太少,不是对手。” 部落中的人们纷纷露出了几分如卸重负的感觉,他们抬头望向山坡上来势汹汹的敌军,反而心中生出了一丝安稳的情绪来。 这支部队曾经带给他的压力有多大,现如今这些士兵就能给这些部落的居民带来更大的安全感。 他们望着自己的统领,没有人怪罪他,大家都觉得统领做出了一个聪慧的决定。 在一众人期望的眼神中,萨维奇走上了爬去山坡的道路。 他的口中升起一种难言的苦涩来。 也许自己的父亲当年,也是面临着这样的抉择吗?如果他的记忆没有差池,当年的时候,虽然兼并他们的部落没有大普鲁斯人来的这般强势,但部落中却有几个桀骜的长老。 一切过去的阴影都好像在此刻变得透明了一般,过去萦绕他的种种疑问消散的干净。 迎面走来的,似乎是一个大普鲁斯人中的头目人物罢? 虽然没有骑马,但他身上的铁盔依旧能反射出太阳的颜色。 不错,这是他们的骑士,也许他们就是派这样一个人要走他的命。 萨维奇心道。 他明知自己要大祸临头,但原本有些蜷曲的身子,却在此时更挺直了几分。 “大普鲁斯来的骑士,你赢了,我向你们投降,我们可以接受做你们附庸的命运,并且献上自己所有的财富,只希望你们放我们一条生路。” “可行吗?” 第一百零一章 无血刃之兵 明明是投降的话语,却叫萨维奇觉得前所未有的爽快。 而站在萨维奇对面的,却是帝国的负责先锋的统帅。 只不过此时的他已经佩戴上了一顶覆面盔,脸上包裹了一层金属的铁链,任凭谁都看不出他的真实身份。 伯爵透过头盔的缝隙简单的打量了一番眼前的部落酋长。 就如同他的想象中一样。 衣着凌乱,脸上挂着点赘肉,一副肌肉都垂下来的手臂上挂着些黄灰色的皮肉。 最要紧的是那张挂着赘肉的脸上的鼻子,上面生了一层厚厚的脂肪,一看上去就有些呆蠢的样子。 透过铁盔,伯爵发出了些许嗡嗡的声响,伴随着浑身都响起的沙沙的金属声,光是站在他的对面,就叫人身上不住的起着鸡皮疙瘩。 更何况这样一个古怪的人身后,还带着一只“真正的军队”呢? “当然!” “帝国的军团虽然所向披靡,但我们也不会随意杀戮自己的牛羊牲口。” “向帝国臣服!叫我们看看你们的诚意在哪?” 萨维奇镇定的点了点头。即使是他在战场上收编战俘,也总不会收编一群还没有解除武装的人,那不叫大度,而是愚蠢。 他稍微侧过了身子,将腰间所随身挂配的一柄大普鲁斯战剑丢在了地上,并且朝着骑士示意了一番,自己的身上在没有任何别的兵刃。 而站在他身后的部落民也随之将自己的武器丢在了他们首领的身后。 尽管武器落在软软的泥土地面上并不会发出任何声响,但所有这么做过的战士们心中还是感觉到了“咯噔”一声。 任何人都是由羞耻心的,更何况这些在大自然面前讨生活的“强者”? “你的人都在这里了吗?” 尽管伯爵的心中早有定论,但他还是开口询问了一番,只有这个酋长自己说出真相来,他们的投降才称得上是“没有水分”。 果不其然,当伯爵问道这个问题的时候,萨维奇原本强装镇定的眼神终于也有了几丝动摇。 如果有可能,他情愿叫那些在外面打猎的勇士再不要回来,而他自己也不必将他们的存在合盘托出。 但他终究是没有再欺骗大普鲁斯人的勇气,像是软弱和屈服这种事情,只要做过一次,再往后也就习惯了。 “并没有都在这里,大人,我们部落中有很多猎人,他们现在还在外面狩猎,最慢的可能约莫要过三四天才能回来。” 如果此时不是铁链凑成的面甲遮挡住了伯爵的面孔,那么萨维奇定然能看到一副惊讶的面孔来。 何止是惊讶,伯爵的脸上露出的是抑制不住的喜悦。 所谓收复这只韦根人的部落,最要紧的事无非就是将附近的部落方位勘测清楚,好叫帝国的大军团不至于像是没头的苍蝇一样在沼泽地里到处乱窜,如果是那样,就算组织再多的补给,也不过是白白浪费掉罢了。 眼下军团入沼泽才不到一周的时间,各种物质尚可勉力支持,如果在过一阵子还找不到一个交通方便的地区建立起前进营地来,那可就要出大乱子了。 萨维奇既看不到伯爵的表情,又不能设身处地的发觉到大普鲁斯军队的难处,在久久的听不到回复之后,便只能从自己的身上找突破口了。 “大人,我能保证这些人对我是绝对忠诚的,即使他们现在不在场,我也能绝对确保他们的忠诚。这一点上请您千万放心。” 萨维奇一边这样说着,一边还擦了擦自己脸上淌下来的汗珠,俯身跪倒在了地上。 而这又不得不叫伯爵心中另外生出几分鄙夷来。 即使是一个最普通的战士,也应该学着在自己的对手面前好好的掩饰一下这种掉价的露怯的表情,更何况是一个领袖? 但此刻,他面前的这个家伙还是用得着的时候,讲道理还是要安抚一下的。 “你多虑了,帝国并不担心那些人不够忠诚,背叛和反抗是强者的权利,我们能征服你们的部落,就绝不会担忧那些游兵散勇。” “罢了,跟你一个蛮子,什么事情都是说不清楚的,我且问你,你叫什么名字,而这个部落又在你们韦根人的‘大会’之中,能排到怎么一个位次?” 萨维奇万万没有想到伯爵对他们韦根人的事物竟然有这么熟悉,这叫他连自己心中最后的心防都忘了个干净,在没有什么在投降的细节上有什么商议的想法了,反而是将自己所掌握的那点情报交代了个清清楚楚。 伯爵听过萨维奇说的这些断断续续的话之后,勉强在心中构建出了一副简易的地图网络来。 按照这个酋长的说法,眼前的萨维奇部落,差不多是在林边沼泽西北处的一个夹角上,按照帝国原本的行军轨迹,原本是还要撞上另外一个叫“卡什么”的部落的,但不知道为何,帝国的军队明明已经经过了他们的核心区域,却没见到半个人影。 除此之外,在这个部落再向东北的位置走上半日的路程,还另外有个人口超过三千人的大部落,而那里便是韦根人当年从极北之地迁移往林边沼泽这片沃土的第一处根据地之所在了。 这倒是叫伯爵的心思活络了起来。 一个经营了几百年的据点,在上次的北伐战争中竟然没有被发觉出来,定然是有其独到之处,而那个地方几百年的根基,也正适合做成一片大军的前进基地。 “不错,你确实是赢得了我的信任,萨维奇。” 伯爵笑着说道。 “我倒是有心愿意叫你做我的奴隶。我有三个儿子,只有两个能在我死后分到土地,而我这一趟便是为他而来。” “你家中可还有什么亲人?我此次做帝国的先锋,倒是可以恳求皇帝陛下此处作为我的封地。等到时候,也好安排你们一家人,如何?” “当然,你要是有个女儿,那就更好了。我的儿子还没有妻子……如果你将女儿嫁给我,那我们之间便不只是主仆,你还可以作为的封臣,懂吗?” 在伯爵提到姻亲之前,萨维奇是真的有讲自己的家族的那点事一五一十的都说出去的冲动的。 但当他迫不及待的提到婚嫁之时,萨维奇便立刻对自己有两个女儿事情哑口不言了。 并不是他不打算将自己的女儿嫁给眼前这位“大普鲁斯贵人”的儿子,而是说他根本不相信这样的事会落在一个战俘的头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甚至都不算是战俘,而是那种可悲的奴隶。 “大人,我曾经倒是有过一个儿子,只不过他被这柄剑的主人杀掉了,就刺在他的心窝上。” 萨维奇指了指地上的剑,稍稍撒了一个谎。 虽然没能弄清楚伯爵到底是有什么阴谋,但隐瞒起来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你再没有过任何孩子?那你便也不痛恨我们大普鲁斯人吗?萨维奇,我要你说实话!” 萨维奇的心中顿时震了一下,但他还是保持了应有的镇静。 “大人,我们韦根人生来便愿意服从强者。即使你们不来,我们便也会以互相讨伐为生。再者说,我还没到不能生孩子的年纪,总没必要为了死人去跟强者拼命。我儿子死了,不过是因为他不及我这般强壮罢了。” 这番话倒是叫伯爵觉得妙极了,即使是隔着一层盔甲,他也发出了能叫萨维奇听得清楚的笑声。 “哈哈哈,不错不错,如果不是在今天认识你,你都够资格作我牵马的随从了。” 萨维奇的脸上火辣辣的烧了起来,但这绝非仅仅出于伯爵对他的羞辱,而是对他刚刚所隐瞒了事实而感到一阵心惊肉跳。 “我问你,你可知道,我们大普鲁斯人释放战俘的条件是什么?” “……” “只有在战场上打得漂亮的人,我们才会允许他们活下来,就跟你们的文化一样,我们同样也尊重强者,懂吗?” 萨维奇猛然间听到刀剑出鞘的声响,正当他打算要抬起头来查看的时候,原本灵活的脖颈,却在此刻突然失去了知觉。 一颗鲜血淋漓的人头滚落在了地上,尽管年事已高,伯爵依然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剑士。 “你是够懂事,可惜了,你的剑上沾过大普鲁斯战士的血,注定没办法叫你活下来。” 站在部落门前的战士们有些惊疑不定起来,他们匆忙的想要从丢在门前的武器堆中寻找到兵刃反抗,却发现原本还远在山坡上的大普鲁斯步兵早已经迫到了他们面前。 “举起兵刃者死!” “跪地献降,饶尔等一命!” 伯爵高高的扬起自己手中沾血的宝剑,正迎着呼啸而来的北风,如是吼道。 而那些跟在伯爵身后的战士们,虽然大多听不得其中的意思,却也像模像样的喊起了起来。 “跪地投降,饶尔等一命!” “跪地投降,饶尔等一命!” 另有实在不明白韦根人晦涩发音者,则是采用了一种更加具有压迫性的手段。 他们举起了自己手中的盾牌。 “砰砰砰!!!” “砰砰砰!!!” “砰砰砰!!!” 这原本是韦根人在突袭商队时常玩的把戏,但此刻的大普鲁斯战士却将其用在了他们自己的身上。 而且因为帝国的军团更具有组织性,这“音乐”的声音便更加响亮了起来。 韦根人原本是从呼啸的北风中学到的此等技巧,他们能在顺风的情况下,将这种声音传出去很远。 但此刻的大普鲁斯军队却是逆着风将声音一步步的压了进来。 这种沉重的撞击声好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一般,原本对人人畜无害的声响,此刻却具有了将人凭空击倒的力量。 一个又一个的韦根战士们丢掉了自己刚刚捡起来的兵刃,匍匐着跪倒在了地上,将身子趴的好像狗一样低。 像是杀死敌对部落的领袖,而又保全他们领民的这种事,他们却也是见过的。 因而,在面对相似的情况中,本就没有生出很强的抵触心理。 当然,无论在什么情况中,都是有例外发生的。 几个健壮的韦根人在大普鲁斯人的军队面前便稳稳当当的站了起来。 他们一脚踢开那些跪倒在地上的同胞,挺着胸膛去赴了死。 在整齐的盾墙面前,个人的悍勇本就毫无意义可言,而这却还没有达到那种到南方枪阵的强度,在对抗近战部队的过程中,如若是摆开枪阵,单单是能站在那些两三米长的兵器面前,对士兵的心理素质都称得上是一种考验。 特别是在狭窄的山路上,那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对于这些赴死的人而言,自然是没有接触到枪阵的机会了。。。。 与其说这些人是心怀对大普鲁斯人的怨怒去送的死,倒不如说是一种离奇的悲伤促使了他们的行动。 在这片民族主义还没有来的及泛滥、开花结果的土地上,几个牺牲者的血静静的撒在了烂泥地上。 他们的亲朋就看着这些人一个个的倒在地上,心中虽然有几分不忍,却到底没有心思反抗。 他们不是第一个死在这里的人,但却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经过简单的判断之后,这片部落的村庄被一致认为是不易扎营的地方。 虽然是在一片相对避风的地方建起来的区域,但他对小小温度的追求却最终成为了毁掉他们脆弱的文明的源头。 伯爵静静的站在部落的旁边,用剑拄着地面。 自从他在军中逐渐有了地位之后,像是这种动作便做的愈发的多了起来。 如果他们能将营地驻扎在一个易守难攻的区域,也许就会改变他们的命运吧? 也许能多给帝国的士兵带来几个伤亡?也许能迫使他不敢攻城吗? 正在伯爵尝试用心思考的同时,几个他的卫兵呆呆的站在了他的身旁。 “伯爵大人,我们赢了……已经没有人在抵抗了。下面该怎么办?” 士兵的话好像是叫醒了伯爵的一场梦一般。 伯爵缓缓的回过神来,对着面前的几个士兵笑骂道 “怎么,都愣在这里?皇帝付给你的薪水,已经高到钱财落到你眼前,自己都不会去动手取的地步了吗?” 第一百零二章 文明人在酋邦 士兵们还从未干过这样的事情,面对着自己的指挥官,一下子都愣了神。 “他们有什么东西啊……一个个穷的连衣服的穿不起了。” “这都还不如我们老家呢……” 伯爵的脸上再度露出了笑容。 先前为了防止露脸之后会有韦根人打击报复他,因而一直戴着头盔,现在韦根人早已经被士兵驱赶到了部落之外好远的距离,伯爵自然是早已经摘掉了那碍事的东西。 看来,帝国的核心区域真的是太久没打过仗了,士兵已经到了连劫掠这种最基本的能力,都丢得一干二净,还要他自己去教士兵怎么去抢东西。 “一张皮货在沼泽就是一张皮子,而在南方,一张皮子就能换三个帝国银币,这是都是最起码的。” “再有,都把眼睛擦亮点,这些韦根人除了打猎之外,也抢不少我们的商队,没准其中就有不少财货……” “把你手里的肉干放下!多去找点值钱的东西,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他们韦根人,看上去穷的要命,可仔细找找,油水还是很不少的。” 没有意料中的血战,也没有所谓的伤亡,这些士兵就好像是刚刚才出了一次操一般。 讲道理,他们不怕杀人,就算是亲手刺死那几个不要命的野蛮人,也没有对他们造成多大的心里负担,反而只是叫他们有些兴奋罢了。 当兵吃饷,若是连这么些觉悟都没有,那还当什么兵呢? 只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收获的第一桶金,竟然不是皇帝陛下在他们一番血战时候的赏赐,而是在部落中的一场几乎没有收到任何抵抗的搜刮。 等到士兵们身上都披上几层兽皮之后,伯爵这才将剑从地底下拔出来。 他用目光粗略的估计了一番,即使这帮野蛮人真的遵纪守法,没有跟别的部落有过大的冲突,或者是南下掠夺他们大普鲁斯人的土地的话,在这个部落之中,洗劫一次所带来的收益至少也不会低于三百个金币,若是那些手快些的士兵差不多就能捞上一个。 如果这些士兵都是在他的封地中种地的自耕农,这些钱怕不是呀攒上他们好几年的收成。 这并非是北地的粮食不值钱,而是因为种地的粮食产值实在太低。 富裕的年份卖不上价,而缺粮的年份农民自己还不够吃,一来二去的能攒下来粮食本身就不现实,更不要说有钱了。 虽然名义上是不跟士兵抢东西,但对方部落首领的营帐,他倒也没有交给以一帮大头兵去搜刮的理由。 “行了,你们几个过来跟我进屋,其余的士兵……那就吧这个地方烧毁掉吧。” 昂着头走进房屋之后,伯爵大眼扫视了一番屋内的布局。 木屋内隐约的还能看到些有人生活过的痕迹,只不过现在空无一人,预料到的埋伏或者说是什么野蛮人的刺杀也并没有出现。 伯爵一连抽动了几次他的鼻子,他的鼻子是他对自己身上最爱的一个器官,因为这鼻子不仅仅生的足够大,而且还并不显得蠢,高高翘起的鼻梁骨的顶端,隐隐有几分下沉的趋势,这叫他尤其显得深不可测。 而抽动自己的鼻子,正是他表现对敌人蔑视的一个常用的手段。 一张蒙了兽皮的石桌,几壶不知从那里弄来的劣质酒酿,以及两三个被翻得乱糟糟,一眼望进去不知道有什么东西的大箱子。 强忍着房间内那股有些挥之不去的恶臭味,伯爵带着人检查了那几个箱子。 一般来讲,像这种原始部落的酋长所居住的寓所中,基本上就涵盖了整个部落中最有价值的那些小玩意。这笔“酋长的财富”并非仅仅是部落中酋长的私库,更是整个部落中负责营销开支的“总账本”。 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伯爵亲手检查了几个箱子中的一只。 他没有去管那些放在表面上的几个金银器皿,这些玩意看起来像是值钱的样子,但其实真正的金银含量却低可怜,加上手工的制作技艺有十分有限,还多有磨损,其价值就更低了,若是他捧着这些东西出门,除了会招士兵的羡慕之外,怕不是还要被别的贵族嘲笑。 这些东西,赏给几个立下小功劳的士兵和随军的几个小贵族就行了,真正值得叫他自己亲手去寻找的东西,乃是北地特产的琥珀和红宝石。 它们的体积小巧,而价值却格外珍贵,留着献给皇帝陛下,或者是放在自己的城堡里面留给子孙后代以备不时之需,这才是上上之选。 在上次的北伐战争中,他有幸分到了两颗品质上乘的红宝石,他用其中的一颗为他心爱的妻子打了一条精致的项链,而又用另外一颗支付了打造项链的费用,和整整半车的商品。 自从那次之后,他便有心的收集这些可爱的东西,将它们的样子深记在了心中。 但令他觉得有些遗憾的是,即使他将此箱子摸索过一个遍,也并未找到自己所心仪的宝物。 而当他用疑惑的眼神扫视过随他一并进来的几个亲兵时,他们得到的也是同样的答案。 也许是这种珍贵的物品并非没个部落都能收集的到吧。 伯爵在内心中叹息一声,但在表面上却没有做出什么声色,只是叫士兵将有价值的些许宝物都一一收在箱子里面摆好放了出去。 他并非什么贪财之人,更何况这种本就具有偶然性质的财路,他也并未真的放入眼中。 “都烧了吧,这里也没什么用了。” 伯爵的话音刚落,便早已经有站在一旁做好了准备的士兵举起了沾透了松油的火把,他们将火炬朝着房屋的方向重重的抛了过去,大火便“呼”的一声腾了起来。 比起帝国的士兵先前焚烧的北海王宫,这个酋长的房子根本就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建筑,只消过了一会儿的功夫,一片曾经居住过上千人口的部落便化作了一片白地。 空气中很快弥漫起一阵奇异的香气来,那是一股松木独有的清香味,倒是有人试过使用这种东西做菜,只不过松油闻起来好闻,吃起来味道实在是过于古怪,因而也就先放下了。 但大普鲁斯的却一直留下了用松木烧火做甜点的传统,据说那样做出来的甜点多少能沾染些松油的清香味。 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之下,竟然有不少的士兵想起了家乡的甜点。 他们苦笑不得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战利品”,如果还能活着回去的话,光是这些财货换来的钱,估计就能让他们吃珍贵的甜点吃到饱。 虽然现在还没有自己制糖的能力,但收集蜂蜜还是大普鲁斯全国各地都掌握的技术的。 在大火吞尽整个村子之前,几位年轻的士兵抢先一步,将那些没有屈服的韦根人尸体从火海中拉了出来。 然而这却并不是因为他们尊重死者的身体,而是伯爵下达了指令。 “从地上浅浅的挖开一个坑,然后将他们散开点放进去,最后再撒上一层浮土。” 同理,这绝不是什么宗教仪式,而是一种恶毒的计策。 这种行为代表的是胜利者对这片土地上下的诅咒,死者的身体既不能被猛兽叼走,也没有深埋在地下,这其中的寓意正是叫他们的身体和灵魂上下不得的滞留在人间。 据说,这些死者的痛苦还将会施加给经过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物,只有老鼠、蚊虫这类生物才能生存。 这是军中的修士教导给每一位将军的玩法,他称呼这种形式为“瘟疫”。 尽管伯爵并不真正了解什么是“瘟疫”,但这种让敌人生死都不得安宁的做法却让他确确实实的感到了极大的愉悦。 望着这些被随意掩埋进土地中的尸体,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结束了。在未有伤亡一个人的情况下,他就率领着先锋除掉了北伐路上所遇到的第一个韦根人的部落,并且亲手砍下的他们首领的脑袋。 “头儿,那剩下的人怎么处理?” 当士兵在问这句话时,他的手上、腰间、还有肩上都已经塞满了掠夺到的财货,尽管多半都不是些太珍贵的东西,但数量堆积起来,倒也能算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唔……你是说这些奴隶吗?既然是皇帝陛下要求让他们臣服,那自然是有教士或者是什么帝国官员来管他们,总之,这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吩咐几个人把他们带到大营便是了,你们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别叫这些人跑掉,也别叫他们都死在路上就行了,我说的够明白了吗,士兵?” 士兵有些迷茫的点了点头。 “是的,大人,但您完全没有必要说这么多。” 伯爵轻轻的摇了摇头,他对着士兵凑近了说道: “也许在几十年之后,我们的皇帝更喜欢多一群大普鲁斯人,而不是新的韦根人。只要他们不死,你们可以带着他们在路上滞留很久……我想,韦根人虽然够野蛮,但却也没有长到叫你们都倒胃口?” 士兵的脸上的茫然更增添了几分,但伯爵却没有了再解释的意思,他拍了拍士兵的肩膀,告诉他只要做个传话筒就好,总有人会明白其中的含义。 士兵望着身上披着甲胄的伯爵,想要说出什么,但他的喉咙一连滚动了数次,却最终没能谈出哪怕一个音节。 只是在心底默念了一句话。 “大人,我们可是文明的。” 他的面前,是一片被火焰淹没的荒原,以及那些流离失所的部落民众。 如果不出意料,他们之中肯定鲜有人跟曾经南下劫掠过大普鲁斯人,即便是有,那也定然是他们先祖的所作所为,也跟这一代人没有什么干系。 而他的背后,则是一个宣称繁荣昌盛的国家…… 文化繁盛,商业兴隆,虽然也有不少像他这样破产的工匠和流浪者,但整体来说,除了相对贫瘠的北海王国之外,其余的两大王国的区域中,至少还能吃得上一口饱饭。 眼前的这些民众不知是从何时开始无声的抽泣了起来。 他们甚至没有勇气哭的很大声…… 当大普鲁斯人放回他们的信使时,他们没有反抗。 当大普鲁斯人杀掉他们的领袖时,他们没有反抗。 当大普鲁斯人掠夺他们的财物时,他们依然没有反抗。 待到大普鲁斯人烧毁掉他们的家时,他们已经连志愿去死的资格都没有了。 献出自己的财富,然后换取继续生存下去的资格,这些东西本来他们是认可的,但真正到了自己居住多年的环境被人摧毁到一干二净的地步,他们又怎么能够不落泪? 一个看上去体态粗壮的士兵突然在人群中一把抓住了一个相貌姣好的韦根人少女。 “虽然看上去小了点,但多少应该还能用吧?” “别害怕,小姑娘,我不是来害你的……以后的日子里,你必然会感激我今天所做的一切。” 女孩并不能听懂大普鲁斯人战士的话,但她的眼神中写满了对男人的恐惧。 她母亲在生下她的那年夏天便去世了,兄长现在在外面打猎,可能对部落所发生的一切还一无所知,而她的父亲,刚刚才作为为数不多的“抵抗者”丧身。 “来啊,小妞,你会成为一个‘大普鲁斯人’的母亲的,这可是不可多得的机会。” 依然是她听不懂的话。 但她能从男人狰狞的面孔中感受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 她惊恐的大叫。她才只有十三岁,即使是在普遍早婚的韦根人部落之中,这也就只是一个孩子。 士兵却不管不顾的将她抱了起来。 虽然时间充足,但他可不打算只帮助一个“失足”的少女。 但无论如何,去负责执行这种工作的士兵总还是少数,他们其中的大部分还是随着伯爵的队伍继续向北赶了路。 方才在敌人的部落中掠夺过的大量兽皮虽然增加了行军时的负担,但在大军过夜时候倒也成了品质上乘的行军帐篷。 第一百零三章 与被征服者之间的战争(上) 事实证明,即使是在准备更加充沛的一方,也不会一直有幸运女神的眷顾。 经历过整整半天一夜的跋涉后,伯爵“狐狸”终于带着他仅存的四百人赶到了从昨日开始便一直在搜寻着的小小村庄。 尽管对大致的行军路线有所了解,但由于还处于原始部落时期的韦根部落之间的交流实是甚少,加之对路线和地形没有切实的了解,伯爵和他的农兵们还是结结实实的走了不少的冤枉路。 更叫人觉得雪上加霜的,这并非是像前一个部落那般毫无抵抗准备的存在,而是一个已经用大军团团围起来的地方。 这个部落本身就树立在一个小坡上,而其两翼的位置更是还有矮墙这种东西,唯一敞开的是部落的前后两个类似于“大门”的东西,但此时却也站满了手持斧刃的青壮年士兵。 更何况这座类似于要塞一般的部落本身也已经放出了一些类似于“哨探”一般的人手。 自从伯爵和他的部队靠近这座背倚山林的部落开始的那一刹,便有好几双眼睛早已经盯上了他们。 如果这是一个大普鲁斯人的村庄,仅仅三千人的人口,伯爵便也就带人杀过去了,毕竟在大普鲁斯人的村庄中,能充当战士的青壮最多也就不到三分之一的人口,凭借着他手中现在也算是经历过一次战阵的数百人“大军”,他倒也有把握进行一次尝试。 但奈何现在与他较量的是韦根人。 即使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总有无计可施的时候。 韦根人在不抵抗的时候,那就是一群民众,但要是斗起狠来,却至少有一半的人口都能变成披坚执锐的战士。 这倒不是说韦根人比起大普鲁斯人更有什么先进的基因优势。只是这恐怖的沼泽环境造就了这个战力超群的种族。 比起平均人口年龄在四十多岁的大普鲁斯人,韦根人平均要少活五年,这就极大的减少了老人在部落中所占据的人口比重,而又因为他们不同的饮食习惯,这里的孩子从会跑开始,就得想办法自己抓些猎物,去想办法填饱自己的一直都吃不饱的胃,这就叫他们服役的年龄又提前了不少。 在这个该死的地方就是会长出这样一群该死的东西来。 伯爵自然还是不晓得这么多的弯弯绕绕,但他至少有用自己的眼睛和经验来判读韦根人战斗实力的基本能力。 打是一定打不下来的,本着上次的经验,伯爵本也像要再谈判试试,但他的“诚意”所换来的,也不过是就是韦根人的一根飞来的掷矛。 “滚回你们的老家吧!你们这帮脑子抽了风的大普鲁斯人,沼泽应该是我们韦根人的地盘!” “如果你现在跪下来祈求我们的原谅,并且交出你们的武器,我倒是可以考虑饶你们一条命。知道吗?我甚至不需要你们投降,因为我部落养的猪狗已经足够多了,不需要再弄来一群!” 伯爵险些被刺中一枪,但他倒也不是全无收获。 韦根人用来示威的掷矛上并没有什么铁器的痕迹,那只是一根被打磨锋利的骨头。 冒着再被刺一次的风险,伯爵反手抓起了那根斜插在地面上的骨矛,并且为了躲避接下来的那些攻击,从地上一连打了两个滚。 他的行为自然是收获了一群韦根人的冷嘲热讽,但他也确实得到了韦根人用来攻击他的武器。 “野蛮人,到底也只是蛮勇,这种东西,打打兔子还算趁手,如果靠它们对付完全佩甲的骑士,那不是在开玩笑吗?” 伯爵的心中冷冷的嘲讽了一番。随即带着士兵远远的撤了出去。 韦根人的部落自然不会放弃这般的好机会。 尽管伯爵的队伍逃得足够快,快到韦根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几乎已经失去了组织好大军反攻的机会,但他们依然派出了大量的勇士,分成散阵去猎杀、迟滞伯爵逃跑的队伍。 而这确实也是伯爵未曾想到的。 他现在的身边只有十几个人是有甲的贵族战士,更何况他们此刻还没有骑马,那些沉重的甲胄更是因为不方便而未有被随身装备起来。 此刻正是被野蛮人击中软肋的时候。 伴随着几声骨矛划破空气的破碎声,几个负责殿后的士兵几乎是一瞬间便倒在了地上。 伯爵轻轻的皱了皱眉头。 一直以来,都是他在狩猎别人,却没想到自己竟然也会成为别人猎杀的对象。 却说倒在地上的三个士兵。 他们之中的仅有一个人是被刺伤了大腿,钉在了雪地上,痛苦的大声嘶喊起来。 而其余的两个人,一个仅仅是被擦伤到了屁股,骨矛透过他被兽皮裹得十分臃肿的下半身,一头进、一头出,却正好避开了人体,此刻看起来像是被人捅了个对穿,但在事实上却基本上毫发无伤。 最后一个士兵则是运气足够好罢? 说起来,他原本也是一个偷猎者,但自己却害怕那种投矛划破空气的声音,只要一听见这种声响,便只觉得脚软。 帝国的陆军中,骑士还算经历过军事教育,但农兵则是五花八门,来源颇为广泛。 譬如这一位,就是在帝国行军的路途中,被准备参军的一位男爵捉了个正着。 韦根部落的战士原本是本着抓捕野兽时候的经验,朝着他面前的空地丢了一下,却没相当这个人还有脚软的毛病,虽然也达到了击倒猎物的目的,但原本用来攻击的投矛,却只是堪堪落在了战士面前的空地上。 韦根猎人望到这么一幕,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血都要被气的涌进大脑。 他也本是个有名的猎人,却没想到在猎杀“人”这种生物的时候才第一次动手就扑了一个空。 他从腰间掏出备用的骨矛,准备瞄一瞄这个大普鲁斯跑来的胆小鬼。 但他才要刚刚举起投矛时,耳边便传来的一种擦破空气的破碎声。 这种声音比起投矛来要细微的多,但来势却更加猛烈一点。 顾不得原本的猎物,他同样有些惊恐的侧了侧身子,却只觉得自己的身上被什么东西猛地拍了一下脸,右耳的边上好像一下子像是着了火一般。 他下意识的用手摸去,却抓到了满手的鲜血。 他愤怒的瞪大眼睛,想要找到偷袭他的人,却在抬起头来的那一刹只看到一了一根极为细小的“投矛”,正中他的两眼之间。 却说伯爵那方,在有伤员掉队的情况下,伯爵并没有束手就擒,而是转身排开了战阵,狠狠的反咬上那些大胆的韦根人一口。 先锋部队中虽然没有数量极大的轻步兵,却还是有几个长于弓箭的皇宫侍卫。 他们虽然人数不多,但手法足够老练,不过几次呼吸的功夫,便有数个韦根人先后倒在了他们的弓箭下。 这些皇宫侍卫的老师还都曾经是教导阿巴斯奇亚王室射箭的老师傅,手艺自然是没的说。 只是自从南征归来之后,新生代的骑士们都以用剑和骑枪在战场上大杀四方为荣,曾经在大普鲁斯地区广被人传颂过的布弓手倒是被人选择性的遗忘了。 这些战士们无不感到几分悲哀的联想到,若是大普鲁斯还有贵族和更多的士兵愿意学习这种杀敌的方式手段,也许现在倒下的就不只是这几个韦根人的战士了。 当然,伯爵对弓箭这种武器也并非十分了解,他原本是打算让步兵们压上阵脚,逼退这些韦根人的袭击者的,却没想到这些皇宫卫士们竟然还有这等本事。 但尽管如此,他对弓箭也不过是增添了一点粗浅的认识,他宁可将这种功劳归咎于是皇宫卫士精湛的武艺和优良的武装。 韦根部落的战士们在面临这种他们从未见过的武器打击之后,士气倒是急剧萎靡了起来,刚才还气势如虹的几个部落战士,眼见的身边的同胞一连倒下去了好几个,顿时士气大泄了起来,才不到一会儿的功夫,便跑了个干干净净。 士兵们颇有几分想要继续追击的意思,特别是在其中的几个贵族。 但伯爵却是毫不留情的弹压了他们。 所谓展开反击,不过是希望己方部队好不容易养起来的“士气”不要就在这一场小小的遭遇战中被泄的干净罢了,真叫他们反打回去,那才是真是不知死活的表现。 “想死的可以先去,不想死的就跟我留下来。” 伯爵扫视了军队一圈之后,便率领着部队撤了下来。 整体来说,这场战争还是叫伯爵感受到一丝挫败感的,特别是这些韦根人竟然有勇气主动追击帝国军团的士兵,这实在叫他觉得有些不妙。 莱斯和帕拉尔站成了一排在部队中朝着南方进军,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了起来。 比较年轻的那位是莱斯,他很勇敢,而且总是在两人之中先开口的那个,虽然经常被指挥官或者是老兵帕拉尔训斥,也没能堵住他那张口无遮拦的嘴巴。 “韦根人倒是比我想象中的更要勇敢一些,真的很难将他们跟昨天遇到的是那群软蛋相提并论,我还以为昨天会有一场血战呢,没想到打仗还没有收拾行装和放火来的更累一些。” 帕拉尔则是显得更加忧心。 “那是你没有真的见过韦根人战士……不过也对,像是你这样的年轻人,肯定也是没遇到过什么韦根人袭击的经历来。” “他们可比你想象的更加强壮,要是你处理不好,他们可是随时都有本事将你大卸八块的。” 老兵的话只是实事求是的说了一两句话,但对于年轻的莱斯来说,却无疑是一种侮辱。 但两人到底相处过一段时间,比起直接发火,莱斯还是选择了一种更加温和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他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得了吧,就凭那帮人……就算我再老二十岁,也不会被他们在战场上打败的。帕拉尔,韦根人很很勇敢,但他们可比不上我的本事。” “我告诉你,要不是今天他们跑到足够快,我必然要砍下他们其中那么一两个的脑袋,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软蛋。也许仅仅是在十年前,他们还可以放肆的南下,来凌辱我们的人,但现在风水轮流转了,我决不让他们称心如意。” 对于这个说法,老兵自然是没有反驳的余地。 韦根人的衰落和帝国的崛起确实是北地最近十几年来的主流,单从这些韦根人的武器装备就能看出来,他们比起十年前,非但是没有什么成长,反而是陷入了衰落之中。 而帝国…… 不管怎么说,帝国的军队至少看起来很强大,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给消灭掉的软柿子。 一个念头遏制不住的在老兵的心头滋长了起来。 “也许他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真正的韦根人战士了?” 想到这里,帕维尔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臂,眼下这根胳膊上裹着一层破旧的亚麻短衫,一层质量堪忧的皮甲以及几张厚厚的兽皮,但其本质上却有一道难以抹去的疤痕。 那是他还在少年时,一个韦根人留给他回忆终生的礼物。 这并不是韦根人直接砍的伤口,而是他在逃难的时候不幸在路上划破的。 可这到底还是得把账记在韦根人的头上。 帕维尔回首望了几次韦根人的营帐。 从他逃难那年开始,他便跟着伯爵打了半辈子仗,伯爵喜欢带着他,只是上次北伐之时,将他留在了城堡之中,要说起来,真正的跟韦根人打仗,他还是第一次。 在事实上,如果不是此次他极力要求,没准伯爵还是会将他丢在城堡之中雪藏起来。 这便是他的命运。 也没什么可抱怨的。在逃难的过程中,他不仅仅是失去了亲人,更是失去了生计,他在伯爵的庄园长大,自然是要为他做事,此生之中能有个报仇的机会,已经叫他足够心满意足了。 一念至此,老兵转过身来,罕见的没有直接反驳莱斯,而是眼神坚定的回复道: “你说的不错,是到了风水轮流转的时候了。” 第一百零四章 与被征服者之间的战争(中)(猎熊手册上) 伴随着第一次小规模的接触性战争之后,时间转瞬之间便来到了第三日。 韦根人虽然打破了伯爵的突袭计划,但野战上的小小失利也最终导致了他们无力将伯爵彻底驱逐远去。 这使得伯爵在韦根人的驻地之外另选了一处山林,作为自己的驻军之所,如此,这只韦根人部落的动向便悉数掌握在了伯爵的手中。 虽然伯爵的士兵来的匆忙,身上并未带有太多的补给,但时间仍旧是站在大普鲁斯人的这一侧。 无他缘由,韦根人的部落至今还是一盘散沙,他们虽然在暂时拥有人数上的些许优势,但背地里却没有丝毫的援兵,即是一只没有后劲的部队,而“狐狸”伯爵的身后可是坐拥的帝国的军团。 伴随着第三日太阳的升起,一阵马蹄声打破了韦根人和大普鲁斯人双方对峙营地之间的僵局。 简单的了解过对方的军备情况之后,斯沃德骑士兴致勃勃的邀请了小皇帝观礼。 “陛下,我在皇宫的时候,便对您有过承诺,总有一天要让您见识见识比打猎更有意思的场面,而今便是我能履行承诺的时候了。就当是为了您忠实的仆人的一片忠心,陛下。” 佩利斯自然无不应予,在两位王国卫兵的搀扶下,他缓缓的从轿子上爬了下来。但令佩利斯感到有几分尴尬的,从战局的双方来看,帝国的军队属于仰攻的战场。 年龄不到十四岁的佩利斯陛下的身高还远远不到能在较低的的地形下观察到战场的地步。 望着那似乎高不可攀的小山丘,和站在他周围的一帮人高马大的将军,小皇帝脸上的笑意逐渐变的凝固了起来,一双眼睛中慢慢的腾起了怒火,好像是要将周围的一切都烧平到跟他一样高才好。 斯沃德感到有些头痛了,他原本也是一片好心,却没想到在此刻却要承受这样的尴尬局势。而强攻的命令确实已经下达过了,士兵们已经站成了进攻的态势,估计先头部队的碰撞几乎就已经要开始了。 如果战争因为主帅不在场,而意外的陷入僵局,恐怕的要成为整个帝国最大的笑话。 现如今,北海王国的事情已经伴随着大嘴巴的商人传播到了整个的帝国的商业网络之中,估计用不了多久,阿巴斯奇亚城内的街边走贩都会知道,帝国有位名叫斯沃德的将军,下令进攻了自己的友邦。 当所有人的眼睛的都汇集在他身上的时候,任何所做过的一点带有缺陷的成分都会被彻底放大,取而代之的则是他所作的功绩不会被承认。 正当所有人的额头上都在冒汗的时候,小皇帝却为自己找到了解决的方案。 他眼中的火气好像是被浇了一大盆冷水一般被灭的干净。 “那个大个子,你过来一下,对,说的是你们两个,都过来吧。” 小皇帝指着两位皇宫卫士说到 “把我举起来,我不就比你们都高了吗?” 卫士闻言,有些尴尬的望向了斯沃德元帅。 他们不敢违逆皇帝的意思,但这同样也不符合皇帝的礼仪。 这些事情本来应该由修士们监管着,但现在是在北地的沼泽,而不是阿巴斯奇亚的宫殿山。因此,这种琐事也就都有将军所管辖了。 而斯沃德早已经将头偏向了别处。 前线,战场上。 一只大普鲁斯人的轻步兵已经冲到了韦根人的小山堡底下,他们迎着韦根人的投矛,展开了第一轮的进攻。 大普鲁斯军团中的轻步兵本有投矛、弓箭两种武器,但此时的韦根人在山堡上,威力较小的弓箭完全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因此,双方的战士都选择了投矛作为自己第一轮使用的武器。 帝国的军队虽然训练有素,但那是相对于骑兵和中等装甲的步兵而言的,对于这些轻步兵而言,他们似乎还没有韦根猎人来的更有素质。 大普鲁斯人勉强投掷上去的几根投矛看上去根本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反倒是韦根人的掷矛又快又狠,在辆三轮的攻击中就给大普鲁斯人的轻步兵造成了巨大的损伤,原本差不多四五百人的队伍堪堪丢下三四十具倒霉的尸体后,迅速的逃回了大营。 他们纷纷抛下自己身旁倒下的战友,朝着大营的方向狂奔了过来。 虽然这也是工程计划中的一部分,但这样难看的战绩也叫一众帝国的将军们觉得有些脸上无光,倒是爬在皇宫卫士脖子上的斯沃德看的津津有味。 他用双脚缠住卫兵的脖子,而腾出来的双手则不住的比划了起来。 “打啊!冲上去打他们!你们这帮胆小鬼,怎么这就撤了回来!” “传令,告诉那帮懦夫,如果不能取几个韦根人的脑袋复命,那就不用再回来了!” 站在皇帝身边的几个骑士眼皮忍不住一连跳了几次,但最终还是有一名骑士奔上了前线。 他的出现无疑使得帝国原本的进攻部署出现的一些混乱。 原本准备好了冲锋的第二梯队被强行拦截了下来,取而代之的原本就已经消耗掉大量体力的第一梯队再次顶了上去。 他们原本不想在继续进攻,但骑士直接抽出了自己背在背上的双手剑。 这原本是帝国骑士用来杀伤敌人的利器,此刻却用在了自己人身上。 士兵们敢怒不敢言,只得要紧了牙关,举起投矛,心中暗暗念着萨丁保佑,再次怒吼着冲向了韦根人的城池。 前往督战的骑士原本站满了士兵的土地上仅仅剩下了他自己一个人,这叫他的背影从远处望去,总有些落寞。 为了满足皇帝陛下想要见韦根人流血的愿望,这些轻步兵直接冲向了比刚刚冲锋时更近的位置,并且用上了更重的铁标枪。 几个韦根战士在土墙上被命中了。他们的身体被注入了铁枪上传递的巨大动能,一个身形不稳,直接从上面跌落了下来。 虽然倒向后方的士兵结局如何不得而知,但倒向前方的士兵却是死了个透。 跌落城墙之后,便在没有机会爬回去,即使是一时之间还没来的及断气,也早有大普鲁斯人的战士将手中的武器送向了他们的要害处。 城墙上的敌人够不着,难不成城墙下的还不行吗? 但对于这些收获了些许战果的士兵们来说,伤亡却远远要比他们赢到的多得多。 这次的战争中,过半的士兵再也没能撤回到大营的位置。 萨丁没能保佑他们。 随军的修士默默的念到。 也许,他们能在死后少受些罪吧…… 但无论如何,小皇帝倒是对这些轻步兵的表现相当满意,似乎他并不在乎自己臣民的伤亡,而是更加在乎战争的结果。 他拍着手笑道: “看吧,我就觉得这些士兵能做的更好,果不其然,他们本身都是真正的勇士,只是需要有人在背后推他们一把。” “凡是能活着回来的那一列士兵,都有赏赐!这是给英雄的待遇!” 皇帝再次发表了他的言论,但斯沃德骑士却没有如同之前那般的去奉承皇帝所谈及的那些观点,而是握紧了自己手中的缰绳。 第二批士兵继续跟进了上去。 在帝国的布置中,他们比第一次冲锋的士兵拥有更好的武装,而且人数上也更多,这对在战斗中多少有些脱了力的韦根人战士来说,多少算是一种心理上的压迫。 第二轮的战士们没有携带多少的远程武器,但他们佩戴了盾牌。不同于塞普鲁斯军团的那种宽阔盾,这些来自阿巴斯奇亚地区的军人更多是长条盾和中短剑的组合,当然,也有的士兵手上拿的是一把与之不太相称的弯刀。 而且,在部队之中,更有不少的贵族从中压阵,他们虽然没有骑马,但身上却一样穿戴了不惧骨矛的护甲,有这些人作为中坚力量,使得军队强度更胜几分。 韦根人的战士们这才有些追悔莫及了起来。 方才大普鲁斯人一拥而上的时候,部落中本就储备不多的铁矛早已经被抛掷一空,现下大普鲁斯的装甲士兵们用了上来,骨矛虽然够用,但在穿甲能力上却有所不及,对大普鲁斯大军所造成的伤亡相当有限。 几位韦根人的披甲战将望着一拥而上的大普鲁斯人终于是再耐不住心中的压力。 随着他们距离城墙的位置越近,韦根人所具有的地形优势就越小,即使是为了更好的为防守城池争取时机,他们也必须做出自己的抉择。 “冲啊!杀光那些南方佬!!!” “杀光他们!!!” 一群头戴熊头的战士们从城墙的犄角中突然便冒了出来,伴随着韦根人独有的战嚎,这些韦根人的精锐武士终于亮相了。 他们手中持着巨大的斧刃,身上披着厚实的三层兽皮甲,实在是还处于部落时期的韦根人的真正杀手锏。 倚靠着几乎是跟棕熊一般的蛮力,他们自城门处冲杀出来,纵使是面对数倍的大普鲁斯步兵,也丝毫不能阻止他们冲锋的脚步。 更有一众部落战士跟随在这些熊首战士的身后,用各式各样的矛为他们提供着战场上的支援。 不得不说,在众多武器之中,无论是大普鲁斯人还是韦根人,都酷爱着矛这种武器,无论用它们猎杀野兽,还是在战场上与敌人厮杀,都是上上之选。 从大门处涌出的韦根人愈发的多了起来。其数量竟大有超越大普鲁斯步军的趋势。 更多的韦根人战士选择了从城墙上爬下去,追随那些熊头战士们的足迹。与攻守城池的战争相比,这些大普鲁斯人明显更热衷于在野外与敌人面对面的搏斗。 农诺将军站在一众人墙之后,不由得有些沮丧般的摇了摇头。 这座城市倒像是早早有过准备,但却连随手可得的礌石和滚木这种随处可得的守城利器都没有准备,可见他们是真的没有打过攻守城市的交互战争。 这反倒叫他有些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他喝令着那些士兵慢慢的从前线退出来,并且不断的延伸战场的宽度。 这当然也需要很高明的指挥技巧,毕竟战场上到处都乱做一团,单单是叫士兵能听到你的指挥就是一件难事,更何况还要叫他们能听懂元帅的含义呢? 只是随着战线日益加宽,想要维持住的难度也变得愈发大了起来,特别是冲在最前方的几十名熊战士,好似出入无人之境一般,单单从战线上来看,这对于大普鲁斯人增添了很大的困难。 所幸对于大普鲁斯人来说,猎熊也算不得多新鲜的活动了。 韦根人的领袖挥舞着手中的宽刃斧头,带着自己的亲兵们四处冲杀。他并非疏于战阵之人,但遇到大普鲁斯人这样的强敌到还是第一次。 不得不说,这些大普鲁斯人虽然看起来不怎么经打,但部队的韧性倒还不错,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其他韦根人的部落,只要找到他们的首领,然后砍掉他们首领的脑袋,战斗也就结束了。 但如同大普鲁斯人这般,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军队,他根本便是有些无从下手。 正当首领做出如此感叹之时,并没有来得及注意到的是,他距离部落的距离,已经有些远了。 而他面前的士兵,也如同被大船劈开的波浪一般裂成了两半,只是将他的身后和两翼堵得水泄不通。 面前的视野突然开阔起来,但首领的心情却反而如同坠入了冰川一般。 他有些疑惑的迟滞了一下自己的脚步。 作为一个首领,他有过超人的见识,他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人骑乘的生物叫“马”。 但在他的记忆中,那似乎是一种拉车用的工具。 他继续抬高视角,而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大片招展的旗帜,它们骤然间出现在这一片只有银灰两色的世界中,就仿佛是来自另一个世界一般。 酋长的眼睛瞪得笔直,腿却有些不听使唤的打起了寒颤,这好像是那种来自本能中的恐惧一般。 第一百零五章 与被征服者之间的战争(下)(猎熊手册下) 没再有任何多余的前兆,也不需要花哨的战吼声提振士气。 当滚滚的马蹄声响起时,再谈任何东西都显得有些多余起来。 几十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却刚刚好是重骑兵能将马速提升起来的极限距离。 对于大普鲁斯人而言,重骑兵的马蹄声就像是庆祝胜利的宴会时演奏音乐所用的第一篇章,而对于韦根人战士而言,用一个烂俗些的比喻。 山,塌了。 数百只竖起来的骑枪以不当之势直直的凿穿了韦根人的中阵,特别是原本就被算计在第一排的那些熊头战士们,更是受到了“重点照顾”。 原本炫耀武勇用的熊头头盔此刻宛如成为了套在他们身上的催命符一般,纵使他们侥幸躲过了第一排骑士的冲进,排在第二、三、四乃至更靠后的骑士也总有能够刺中他们的时候。 “骑士兄弟们!” “为了帝国!!!杀光那些棕熊!!!” “杀光棕熊!!!!” 一名头戴羽蓝色头盔的骑士瞄准了一只体态尤为庞大的“棕熊”,他长达两米的骑士枪本身就称得上一种极为特殊的长兵刃。 “棕熊”却也不是就愿意束手就擒的,望着直直的朝他面门袭来的骑枪,他愤怒的哀嚎两声,眼见的已经被骑士逼近一个死角之后,竟然也是不再试图闪避,而是紧紧的握住了手中的长斧。 熊战士以一个几乎要突破极限的位置高高的跳了起来,并且试图将自己的长斧对准骑士的漂亮脑袋。 以战马的动能是相互的,倘若是骑士不闪不避的冲上去,熊战士有把握让自己的这一斧子同样要了骑士的命。 骑士似乎是没料到熊战士还能搞上这么一出,他低低地“嘿”了一声,随即调转起枪头,将长枪在半空中又向上挪了约莫半寸左右的距离。 也许悬念本身就没用存在过。 骑士比棕熊更能了解马上作战时究竟要注意些什么,握紧骑枪的肩膀战栗般的颤抖过片刻之后,便再次恢复如常。 可握紧板斧的双手,却无可奈何的松开了。 那根本就是不可当之势头。 普通的部落战士在面对重骑兵的成队冲击时还要更加不堪。 当骑士冲到他们身边时,他们往往会连滚带怕的跌倒在地上。 高傲些的骑士有可能根本就会无视这些懦夫的存在,继续奔向前方还在试图抵抗的部落战士。 而已经因为某些原因消耗掉自己手中骑枪的骑士则更倾向于稍稍降低一下自己的马速,在经过这些战士们的身边时,用自己手中的剑来了结他们的生命。 更有甚者,他们整个匍匐在地上,即使是骑士剑都触碰不到他们的颈背,但即便如此,他们更加逃不过一死,战马会将自己的马蹄狠狠的落在那些匍匐者的背上。 连带着马背上的骑士以及他们身上的装甲,这些战马足足有超过三百公斤的重量,只消得轻轻一踩,便能叫他们被踢得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几颗。 方才还气势如虹的韦根人没命的踏着他们冲将出来的路线又折返了回去,但爬坡却必然要比他们下坡时候消耗更多的时间。 而为了逃避他们的身后宛如死神一般的骑士们,他们甚至不惜从上坡的道路上一把抓下自己的同伴,好为自己能活下去增添希望。 这些士兵的心中还留有最后一丝幻想,那就是他们部落“高大”的城墙能够像抵御第一次、第二次大普鲁斯人人的进攻时一般,抵御住这些恐怖的骑士。 然而,当第一个士兵奔回到部落中的时候,眼前的景象却叫他惊讶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营中等待他们的不是整装待发的后备援军,而是另一只大普鲁斯人的骑士军队。 他们正举起带血的剑,劈砍着那些还在试图逃命的族人,但在他们的营地中,单从部落的空地上已经堆满了尸体,此刻已经见不到几个活人,反而是他们的归来,似乎是为这些杀人者提供了新的目标方向。 血,又流了下来。 科技和战略上的全方位的碾压,最终叫战争转变成为了一面倒的屠杀。 城墙上,依旧还残存着几个年纪不大的韦根人战士负隅顽抗,他们望着简易的城墙下尸山血海的一大片,只能畏缩在城墙上的一角,似乎是在静待着自己的死亡和归宿。 这叫北海王国的士兵和贵族们再次沉默了。 他们原本还跟这些韦根人杀得难解难分,却没想到这些平日里那种鼻孔瞧人的骑士,花哨的小子们,在战场上却是毫不含糊,才刚一露面,便如同杀鸡一般的将其清理的干干净净。 现在回想起来,这些骑士平日在营中所表现出的那些桀骜、那些自视甚高的性格,反倒是成为了他们用来标榜自我的一种形式。 就连一个刚才上过几次战场的新兵,都对他们示以了最高的敬意。 浑身浴血的斯沃德率领着两只并五百人的骑兵队伍,浩浩汤汤的从战场上又撤了出来。 骑士们带着头盔,虽见不到他们的面部,却从他们胯下一步三窜的战马中能感受到他们愉悦的心情。 如果说帝国在海城堡的首胜中,还有不少应当属于南方军团的荣誉,那么此次的韦根部落的攻伐战争中,这便是属于帝国骑士团的独秀了。 斯沃德骑士精心主导了这次战争的全面规划,从轻步兵对其的第一轮消耗,到配盾步兵对其的牵制,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为了对韦根人造成多大的杀伤,而只是尝试着为帝国的骑士提供一个绝佳的机会。 韦根人的部落中足有三千多的人口,而其中算得上是有战斗力的战士差不多有超过一千人,一千人拒城而守,强攻所造成的巨大伤亡,是谁都无法接受的,更何况韦根人在面临“族灭”的情况下,更还能动员起来一支由较为强壮些的妇孺所组成的战士部队? “不得不说,蛮子就是蛮子。一下就上了您的当。” 一位来自阿巴斯奇亚王国的伯爵谄媚似的说道。在方才的战争中,他同样被编入了五百人的重骑兵队伍之中,只不过是因为他特殊的身份,斯沃德骑士给了他一个相对靠后些的位置。 “我真是没想到,他们是这样的不堪一击。” 斯沃德骑士则是一把扯下头盔,颇为自负的说道: “那是必然的,伯爵大人,没人能挡住帝国骑士团兄弟的进攻。” 在方才的战争中,他命令了一些贵族骑手们从部落的另外一扇门中冲将过去,而自己则在骑士团中亲自率领了大军。 并且手刃了数名韦根士兵的头颅,他非但是军队的领袖,本身有更是骑士团的大团长,势必要冲锋在第一线。 伯爵本想夸赞一番自己的方才在战场上是多么的勇猛,以至于他也用武器刺死了好几名韦根部落的战士,但眼见的斯沃德骑士如此牟定的口吻,却是自讨了个没趣,应付了几句话,便又找上了自己同行的几个男爵。 他们方才在战争中虽然也赢得了上战场的机会,但不过是在外围压阵罢了,伯爵自然在他们身上,更能找到许多的优越感。 待到骑士们陆陆续续的摘下自己的头盔,并下马换上常服之时,步兵也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扫荡干净了韦根人部落中所残存的那几名负隅顽抗的士兵。 当然,那些士兵早已经被吓破了胆子,与其说是还在抵抗,倒不如说是忘记如何投降才来的更为贴切。 抱着种种私心,这些走向前线的士兵们最终没能留下他们的命。 骑士们已经收获了足够多的战功,以至于他们能容忍超过一半的韦根人因为士气崩溃而投降,但步兵们今天尚且还没能痛饮一番韦根人的鲜血。 特别是几名轻步兵,他们从大军的后方悄悄的摸了上来,但凡见到还有气息而未被控制起来的韦根人降兵,便无一不将他们刺杀当场,以泄先前被打杀的心头之愤。 当然也有军官试图组织他们,但在看到那些士兵们瞪得通红的眼眶,和颤抖不止的双手时,便将卡到喉咙边上的话又吞咽了回去。 及时这次大战之后,所有的士兵都能获得一份赏赐,但那些在战场上战死之人,却也再难回到人间了。 他只能用先前喊得有些喑哑的嗓子低声对着那些士兵说道: “你们也都是好样的,不输那些骑士们半步。” 那些轻步兵们的眼睛顿时又更加通红了几分,手上的动作却是减缓了起来。 “大人……我们气不过啊……” “随我一并赶来的几个同乡,他们都死了,我的表兄,拉里亚大哥,您不认识他一定会是您的损失的。您不知道他有多勇敢……但现如今就正倒在我面前。” “正倒在我面前啊……” 战场上依旧还是一片肃杀的气息,只是方才战阵中喧闹的声音渐止,取而代之的是一片低低的呜咽声和呻吟。 当然,这些呜咽声中不包括那些骑士。 “陛下!” “佩里斯陛下!” “有赖您的教导,我们又赢了一次。” 摘取染血的面具之后,骑士们的脸上却洋溢出一片得意的笑脸。 大普鲁斯帝国以武立国,即使是内部承平已久,也总是对勇武、战争这些话题不厌倦的。 他们今天在战场上不仅收获了战功,更是增添了一份值得夸耀一生的资本。 斯沃德骑士一反常态的站在了那些上前为自己表功的骑士中的最外围。 他自然是不会因为一帮平民的死亡而感到有多心疼,他知道那些民众留在帝国的境内也总是些不安分的,倒不如拉出来死在外面来的干净。 此刻没有上前表功,则是在心中盘算着更大的一局棋。 这次战争算得上是第一次将帝国军团的能力动员了起来,但就目前收集的讯息来说,这才不过是攻入沼泽中的第一步。 如果帝国仅仅是想要杀一些人立威,这无疑是足够了,也许一连多年,韦根人都会以更加安分的形态生活在帝国的边缘部分,这次流的血足够叫他们一代人再不敢放眼南望。 但如果就凭着想教他们臣服…… 那却也是不可能之事。 斯沃德将自己的目光投向了佩里斯。 那个是才不过十几岁的皇帝。 骑士们知趣的闪到了两侧,为那为年轻的君主让出了一条能直通方才攻下来的部落中央的道路。 而方才在打扫着战场的一众步兵们,也将部落中所残存的近两千人俘虏集中在了部落的中央。 他们的命运悉数叫给了一位孩童来决定。 “狐狸”伯爵、农诺将军,和斯沃德将军则作为在这场战争中功勋最高的几位将军,他们同样获得了伴随着皇帝陛下一同检阅俘虏的荣誉。 而紧随在他们身后的,则是二十余名骑士,他们身边的侍从尽可能高的举起自己家主人的旗帜,好叫他们能在一场战争中便扬名立万。 这些骑士同样是因为作战勇武,才有资格侍卫左右的。 “狐狸”颇有些忐忑的骑在了一匹马上,他的地位最低,而且不善于骑马,尽管他是见识过国王的阵仗的,但到底是没在这样近的距离中侍奉一位皇帝,因而才走过不几步,便有些左支右绌起来。 周围的一些眼热他的贵族们纷纷投以几分嘲笑班的神色,唯独佩里斯骑着自己的小马一连上前几步,凑到了“狐狸”的身旁,嘴上颇有些关切似的说道。 “车亚伯爵大人?您不必着急的,只管慢些就好,在这样荣誉的场合,叫他们多瞧瞧您家族的旗帜也没什么不好。” “反正,您马上就要成为一名公爵了,想必今后他们跟您交涉的频率也会更高一些,倒不如是早早的记下些为好。” “狐狸”自然是受宠若惊。 他万万没有想到皇帝竟然还知晓他这样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伯爵的封号,饶是他狡诈如狐,在这种场合之中,一时间也难免有几分恍惚发楞的时候。 “陛下,您……” “我已决意册封你为新近开拓的这片土地的主人。我听说,野蛮人叫它林边沼泽,您不妨为他取一个新名字。” 第一百零六章 论土地的吸引力 此言一下,大普鲁斯帝国的一众贵族顿时起了一片沸沸扬扬的讨论之声。 如此众目睽睽的之中,即使是皇帝陛下,亦不可无端放矢。 车亚伯爵亦回过神来,此言一出,他依然成为了全场贵族所注视的中心。 旧日的大贵族们对这个皇帝陛下提拔起来的新贵投以好奇和示好的目光,而更多的小贵族眼中则充斥着羡慕嫉妒兼而有之的神色。 要真论起来,他车亚伯爵本身也早已经有了一个不小的家族,此次用军功换取领地,与其说是皇帝陛下给予的极大恩赐,倒不如说是水到渠成。 同行的贵族中,那几位领地毗邻此处不远的伯爵,不是没有在战场上立下什么靠谱的功劳,就是自己子嗣艰难,恐怕没有统治一块公爵领地的能力。 不像他这般多子多福。他本人便有三个儿子,而他的长子和次子又分别做了他两处城堡的主人,各自组成了家庭,又给他新添了一大堆的孙子…… 像是这种新进征服的领地,如果没有足够多的“自己人”来委派统治的话,对统治此地的家族来说,多少也算的上灾难了。 只是皇帝在这种场合直接委派他为当地的公爵,便是硬生生的将其绑上了“帝党”的大车。 今以后他再有什么政治上的立场,恐怕要或多或少的受此影响才是。 而此举动在跟随着身后的斯沃德眼中,则更像是一种“千金市马骨”的行为。 昔者先皇募兵,无不亲力亲为,士兵与战场只上感念其恩,无不效死力。 现在皇帝亲自册封北地的贵族为新征服领地的贵族,多少有些拉拢、讨好的感觉。 毕竟有了车亚伯爵晋升公爵这面大旗摆在这里,北地王国之中,那几个人口鼎盛的大家族也断然没有放弃送上嘴边肥肉的机会。 而农诺将军则只是做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来。 实话实说,他是极其厌恶政治干预到军事的。 伯爵稍微调整过马鞍后,奋力挺了挺身子,略一思考之后,便随口回答到 “陛下,此处既为帝国在沼泽之中所赢得的首次大捷,那我们讨个好彩头,就叫它易北城如何?” 佩里斯皇帝的脸上果真露出了愉悦的笑容。 “好名字,车亚伯爵……不,是易北城的公爵大人,你真是个帝国的忠臣啊。” 此刻,残废部落的中间,不,是易北城的城中央部分迎来了他的第一批居民。 那是一大群韦根人的战俘。 皇帝将这批战俘转手一并封给了易北城的车亚公爵。 “韦根人!你们虽是我们帝国的手下败将,但我也愿意赐给你们一条生路!” “向你们面前的贵人效忠吧!他能给你们自由。” 车亚自当是不舍得处死他们。 此处又并非富裕而又人口相对密集的河间地区,而是一大片荒野,在这个劳动力极度短缺的年代,封地上的人口才是最大的财富。 更何况这些韦根人的首领又已经成为了历史,而且又阵亡了一大批战士,剩余的那些老弱妇孺,同化起来又并非是难事…… 当然,分配过俘虏之后,最要紧的事情当然不是宴饮,而是商谈进一步的北伐计划。 斯沃德将军有了上次代理会议时期的经验,加上他还是本次大胜的首要功臣,多种光环加持之下,他的军事建议便更加具有权威性了。 照着先前早就再脑海中构建好的计划,面对着一帮伯爵、将军和皇帝陛下,他展开了自己的“演讲”。 “陛下,还有诸位大人们。有赖天神的庇佑,胜利再次归咎帝国。拿下易北城,虽然只是我们北伐战争的第一步,但却像是打开沼泽之门的钥匙……” “眼下还算是处冬的季节,气候虽然寒冷,但却也便于行军,在先前的战争中,帝国的军队虽然无往不利,却也多少有些损失,因而我们应该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调集更多的军队,以便于保持住战场上的优势。” “斯沃德大人!我无意冒犯您,只是对您刚刚所提及的战略有些不甚理解,可否打搅您片刻,解释一下。” 一位来自的阿巴斯奇亚的公爵摸了摸自己泛着红光的鼻头,继续问道 “您方才说了休要延误战机,而且还提到了增兵的计划。那请问兵从何来?从阿巴斯奇亚到海城堡,我们整整走了一个季度,而从海城堡到易北城,我们同样还经历了一周多的行军。这般走法,只怕等援军赶来之时,怕不是要等到第二年春天。” “要我说,帝国既然已经取得的如此辉煌的胜利,好好教训过了这帮可耻的野蛮人,倒不如在此地留下一个据点,等到明年夏粮收成下来,我们再行进攻也不迟。” 斯沃德慢慢的咀嚼着公爵的提问,在事实上,如果此时说话的不是一个公爵,他必然要大发一顿光火。 就他目力所能及处,一众来自南方的贵族们纷纷点了点头,似乎是在为公爵所说的话表示支持。 这些人曾经也是他最坚实的北伐盟友,但在现在早已经跟他的利益关系变得冲突起来。 作为帝国的将军,斯沃德当然愿意继续北伐,因为只有如此,才会有更多的军功,他才能乘机扶持更多的党羽,在他离职骑士团之前,为自己在帝国的核心插下几枚钉子,以长久的维护自己家族的发展空间。 但作为一个阿巴斯奇亚王国内的贵族来说,他同样知道这些人心中真实所想。 战争调动了他们农场中最珍贵的劳动力,等到春天到来的时候,如果部队中的士兵和劳工不能顺利的回到他们的土地上,那损失可要比战功大上不少。 不过,斯沃德还是不准备将军团前进的命运交付给这些人手中。 他们的计划听起来诱人合理,但事实上却全是坑。 且不说别的,像这种远征所消耗的金币就是一个彻底的天文数字。如果不是皇帝屈尊和教士们进行过合作,帝国的国库根本掏不出一个子。 而且,现在的韦根人部落虽然看上去不堪一击,但事实上帝国也不过是打击了两三个部落而已,他们都还元气未伤,万一他们之间再进行一次“南征运动”,那岂不是叫这次北伐的努力前功尽弃? “莱昂的公爵大人,援军的事情您尽管放心,我已经与北海王国的几位公爵大人进行过交流,他们已经对前北海国王奥洛夫的叛徒行为深恶痛绝,并且早已经发信支持我们的事业,就上次信使传来的回信,他们早已经在海城堡碰过面,一路上是压着我们的后脚赶来的。” “更何况,我更信任我们帝国的战士,绝对不会被几个野蛮人吓破了胆量,增加军队的数量只是为了能更进一步的统治这些韦根人,即使我们没有任何援军,我也有把握率领部队拿下这一仗!” “眼下不过再稍微等待几天的时间,帝国还是担得起的。刚好我们还可以趁着这段时间稍微整饬一下易北城的废墟,我想,车亚公爵大人大概不会反对吧?” 反对? 笑话,有这么一帮廉价劳动力为他干活,车亚高兴都来不及。 倒是莱昂公爵自己讨了个没趣儿,便悻悻的又坐下了。 他原本就年事已高,而又在一生没什么建树,这才选在这次大会上代表贵族发言,却没料到斯沃德将军早有准备,只是给自己丢了面子。 原本对他青眼相待的几个青年贵族,不知在什么时候,都仿佛将自己的身体坐的远了一些,不愿意与他这个“懦夫”为伍。 这便是斯沃德骑士“敲山震虎”的作用了。 在意识到军队中有些“反乡”思想上扬之后,他便在原本组织好的语言中添加了那么一两条宣扬帝国士兵勇武的语言,通过这种手段来刺激这些贵族。 当然,这么做的副作用也是很明显的,莱昂公爵就被他有些不客气的话稍稍挫伤了自尊,在环顾过一周之后,莱昂公爵最终赤红着脸离开了会议区域。 但他的反抗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尊严,对既定的战略规划造不成丝毫的影响。 反倒是在会议结束之后,农诺将军却找上斯沃德,大大咧咧的说道: “嘿,我若是那老头,定然是要来找你决斗的。到时候不论是输赢,我都能把面子捞回来,但那个老家伙却只是骂骂咧咧的自己走了,可见他果真就是个该去种地的农夫,而不是一个在战场上领兵的将军。” 斯沃德被农诺这一番强词夺礼吵得要笑出声。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不把政治当做一回事?我可是有身份的人!” “是是是……你着威风凛凛的三军统帅,我个没见过世面的南方佬可比不上您来的尊贵。” 虽然两人表面上仍然是在口角,但脸上的笑容却是藏不住的。 两场仗打下来,他们都已经取得了彼此的信任。 农诺收笑容,面孔恢复成往日的僵硬嘴脸,问道: “你刚才说的话,等到北海王国的援军来了,有几成把握能应证成成真?” 斯沃德的脸色也随之变得严肃起来,他稍稍了望了一番周围的环境,最终压低了嗓门,缓缓的说道 “若是韦根人都如同我们见到的第一家一样软弱,那我就有十成。如果都如同我们在易北城打的这场会战这般的艰难……” “那可就不好说了。” “就算是压上我的南方军团?” “加上你的南方军团?你带了多少人来,现在又还剩下多少人?九百个?我们面前的是多少韦根人?少说也得有个十万!九百人,十万,就是他们站着让你的人杀,你要杀多久?” “那你打算怎么办?恐惧都是留给未知的,等帝国的军团再多打几次,留几个活口,咱们的军队有几斤几两,他们就全知道了。” “呸!就现在的战俘政策,只要是传出去,就算是我带着韦根人的军队都敢打,我们现在简直是在为这帮蛮子清除后顾之忧!他们倒是想打就打,不想打了之后武器一扔就能活。那帝国怎么办?我们怎么办?如果现在打输了仗,就凭你我在海城堡做的那些事,回国之后就等着公审吧!想想看,一个叛国罪,一个弑君罪,就算我们拼了公爵的爵位不要,都得给拔下一层皮来!” “那你的意思是?” “全杀掉!不能在留活口了,再留活口,活下来的是他们,可死的就成了我们了!” 说道这里的时候,斯沃德骑士的面颊再次变得有几分扭曲起来,眼神中都透露着凶狠的神色。 他握紧了佩剑的剑柄,说道: “好兄弟,这两天,部队和皇帝陛下就交给你了,我要去韦根人的沼泽里面转一转,寻一寻他们的麻烦。” 农诺自然知道斯沃德所指为何,作为一个真正有些享受战争的将军,他倒是不在乎在战场上使用什么手段,譬如骑士团的成员不在敌人发现他们之前进攻,在他看来都是毫无必要的。 但真叫他通过杀人去传播恐惧,这依旧是多少叫他有些不适应。 他迟疑了片刻,反驳道: “可皇帝陛下那边,还有你的骑士团兄弟们,他们能答应吗?” 斯沃德骑士将握紧剑柄的手松开后又放下,有些无力似的虚锤过面前一下。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那天的夜里,所有的人都在欢庆,唯有他一人忧心忡忡,对未来冲满了迷茫。 “帝国,真的能赢吗?” “肯定是赢不了了!” 一位身着短衫的少年赌气似的一把将自己手中的木剑插在了地上,此刻,他的额头上已经布满了汗水。 “韦迪亚!你练剑多少年,而我才练了多久?真是活见鬼。我怎么可能能赢得了你?” “嘿,如果你不试着突破一下自己的极限,要怎么才有进步的那一天呢?” 另一位身材出挑的少年笑着回复道,不同于短衫少年,他虽然手中也握着一把木剑,但他的手腕却丝毫不受其影响,举重若轻似的将其单手护在胸前,颇有几分游刃有余之感。 第一百零七章 瓦卢诺的两位少年 柯南一手杵着剑,而另一只手插在了腰间,站在原地长吁短叹起来。 伴随着北海战争的推进,和第二冬天的到来,即使是号称“和平之邦”的瓦鲁诺市也不能再保障它那超然的地位,匆匆的收过一轮夏粮之后,那些早年间迁移出去城外的移民们又搬了回来。 而与之一并归来的,自然还有去岁一并赶来圈地为主的三位男爵。 只不过此时的他们再没能像是一开始来的时候那般都居住在一起,而是各种有了各种的圈子,短短的一个春夏的时间虽然还没能使得他们完全抛弃过往的友谊,但却也硬生生的增添出几多生分出来。 米切尔森和蒙哥马利早早的跟北海的几个贵族连上了姻亲,虽然过程又几多艰辛,他们初来乍到找不到相当门当户对的对象,但到底还是分别攀上了一位伯爵的次女和一位骑士的长女这两门亲事。 他们坐拥富饶的封地和广阔的前景,而当地的贵族有人脉和积蓄,这种婚姻对于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对于领主来说,没有什么事是发展和壮大自己家族更为重要的。特别是像他们这种出来乍到根基浅的年轻人,万一自己遭遇什么不测,还没有一个合理的继承人,那么先前他们本家族对他们的投资和他们自己所付出的一切艰辛努力都将毫无意义,只能做给他人当嫁妆。 在忙活完自己的婚事之后,这两人最初也没有忘记为他们的小兄弟找上一个,有了最初的经验之后,他们两人甚至联手为柯南找上了一个伯爵之家的长女,而且还是一名子嗣繁多,家族力量强大的老牌伯爵,很有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机会荣登公爵的宝座(车亚伯爵)。 他们认为自己做了意见大好事,却不想到柯南以自己年龄太小而一口回绝,甚至没有给这两个热心的大哥以回旋的余地。 而后来的草原骑兵入侵事件更是加深了他们之间的矛盾。 柯南既没有来的及通知蒙哥马利做好可能的防守,同时也没有像米切尔森求助。 虽然当时是有情况紧急的因素在内,但他们三人之间却因此真的竖起了一道难以弥补的裂痕。 以至于此次冬季再度来临之际,他们除了偶尔在聚会上有过几次照面之外,私交便是少了许多。 因为韦迪亚到底还只是个半大不大的孩子,何塞决定临时训练蒙哥作为自己的副手,而米切尔森则是因为他长袖善舞,而跟镇长打成了一片。 倒是埃米还有意无意的撮合他们最初来到北地的四人,但他们已然没有了什么共同语言。 蒙哥终日混迹与酒馆和佣兵会所之间,好似在那边发现了自己新的人生真谛,而米切尔森则是在威廉的帮助下在市中心有了一间自己的小楼,租期为二十年。 当然,即便如此,柯南却也并不在意这一切的发展,他同样也有自己的事情可以做。 譬如,参加老镇长的丧礼。 这位为小镇付出了自己一切的老人呢最终在一片雪夜结束了他坎坷的一生。 对于城市的许多新鲜面孔而言,他们对这个老人并不感到多么熟悉,似乎这只是一个有名望的乡绅,每每镇上有什么重要活动的时候,总是要在什么不起眼的地方露露脸。 但对于生于斯,长与斯的一些老居民们来说,他更像是他们对瓦卢诺镇的一种回忆和象征。 所有人都知道,小镇是何塞骑士拉来援兵守住的,而却罕有人记得康诺丁公爵领的女主人是乔伊斯镇长的小女儿。 所有人都看到了现任市长汉姆斯的大兴土木,领导城市繁荣壮大,却不知道是乔伊斯镇长最初用自己三个儿子的生命才奠定了此地商坞的地位。 总之,这座城市最终少了一个活着的传奇,而多了一块有故事的墓碑。 镇长是韦迪亚亲手下葬的,就连他的父亲何塞在这件事上也没有过多的插上手。 那个十三岁的少年,用自己并不宽厚的肩膀一铲一铲的抛开了一块足矣放下棺材的冻土。 对他来说,乔伊斯是如同祖父一般重要的亲人。 丧礼的规模不大,一切从简。从镇长生前的小屋到城市西边空地上的墓地,不过几百步远的距离。镇子里随便雇了几个年轻人就抬过去了。 镇上已经满头白发的石匠一把推开了已经技艺相当娴熟的儿子和他的两个徒弟,亲手为乔伊斯雕刻了一块石碑,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当他初到此地时,这里还只是一处农庄,而当他撒手人寰,瓦卢诺已经成为北地之中冉冉升起的一座商业重镇。” 若是老头九泉之下仍旧有知,想必定然是幸福的。 因为这本身对他来说就是一生事业的写照,至于他为人慷慨,急公好义之类的性格,则是完全没有大书特书的必要了。 哦,对,如果算起来,他还是帝国的一位勋爵呢。 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瓦卢诺城市的第一任最高行政长官。 这不是那家国王或者皇帝册封的,而是他自己踏踏实实做成的一份事业。 没人付给他一个字,但他却做的比谁都好。 柯南对这个老人唯一的印象,大概还是停留在刚刚到来的时候,那天清晨时的聊天了。 那是他只觉得这个老人虽然好心,但却多少有些迂腐。 现在回想起来,确实他幼稚的可笑了。 瓦卢诺的冬天向来都没有什么好东西,只是爱美的瓦卢诺人有的时候会在春夏两季收集一些花朵,将其晾干,等到冬天的时候拿出来放在阳台上装点窗户。 老人刚刚下葬的时候,他的墓碑前光秃秃的一片,只有韦迪亚小心翼翼的摆了一朵花放上去。 但等到三天后,他再次经过这里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这里还是老人的坟墓了,因为这边凛然已经成为了一片花朵的海洋,就在这凛冬之中,以一种枯萎的方式盛放着。 柯南只觉得自己羞愧及了,他那天早上背着韦迪亚去老人的墓碑前,只是为了检查那朵花还在不在。 他自己费心思弄了一朵一样的,担心如果那朵韦迪亚的花被什么熊孩子拿走了,自己的朋友会觉得不舒服。 也就是从那天清晨回到住处之后,他重要下定决心向韦迪亚学习剑术。 之前他们虽然早就住在了一起,却只是各干各的,彼此两不相干。 “够了!韦迪亚,我向你投降还不成吗?” “好啊,等你到了战场上,就这么跟韦根人说,跟草原人说,反正你也算是精通四国语言,交流对你来说倒也不是难事。” 韦迪亚的话无疑是给柯南下了一剂猛药,虽然他一直自诩为一个不易被激怒的人,但作为一个帝国的贵族,他也断然不能忍受这样的屈辱。 他脸上依旧做出一副随时都会倒下的表情来,手软软的垂下去,剑也颇为无力似的垂在地上,但眼中却隐约的闪过一丝精光。 韦迪亚看这柯南那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他显得些抬不起兴致。左手软软的垂了下去,只是右手勉强握着木质的剑柄,便向平常走路一般的朝着柯南的方向走了过来。 在他接近柯南到三米左右的距离时,骤变突起,柯南双手紧紧的抱住木剑的剑柄,狠狠的冲了过去,对着韦迪亚的身形一顿乱砸,与其说是打算打赢这场比赛,倒不如说是在找机会宣泄一番。 韦迪亚望着气势汹汹,但实则毫无章法的柯南,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无论眼前的同伴是出于怎么样的理由,在他的眼中,这都是一种不荣誉的行为,若是能找到个好机会,总是要将此事纠正一番。 一个骑士想要打出他的名声,很难,但要是想要把脸丢尽,只要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够了。 但是现在,他可没工夫把那些大道理放在嘴上。 即使是他比柯南更加强壮,但单手剑却是无论如何都在力量上胜不过双手剑的,因而他在柯南决定扑上来的瞬间,便将脚下的步子退了半步,同时长吸了一口气。 这便是老手和新手之间的区别了。 柯南全身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手中的剑刃上,而韦迪亚除去着力防着柯南的上半身之外,更是将目光放在了他零散的脚步之中。 无论是双方具有多大的差距,一个好的剑士总是会挑选出最省力、最有效果的办法击败自己的敌人。 所谓狮子搏兔,正是这样的道理。 何塞骑士为了学会这件事,就丢掉了半截小腿,至今都是个坡子,虽然没有人敢因此看低他半点,但他本人却深受此影响。 最终,在柯南的第五次挥砍落下之前,韦迪亚猛然间听到了他沉重的呼吸声。 一个人无论是在任何情况下,换气,都是他浑身上下最虚弱的时候。 韦迪亚当即转守为攻,一剑直刺,便将柯南逼向了绝路。 虽然木剑的剑尖稳稳当当的停在了柯南的胸口,但柯南本人却是一个重心不稳,直接跌倒在了地上。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韦迪亚说。 柯南有些茫然的蹲坐在地上,点了点头。 “好。” 留个两人练剑的地方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沙坑,大普鲁斯人的传统便是在这样专门的训练场地中进行击剑练习。 韦迪亚将木剑随意的丢在了沙坑的一侧,人却没有从出口处走出来,而是三两下跨过了栏杆。 柯南望着韦迪亚离去的身影,突然从沙堆中抓起一把沙子,朝着他的背影狠狠的投掷过去。 “你给我等着,我早晚会有能跟你过手的一天!瓦卢诺,那不过是一个我路过的地方,这里绝不是我的终点。” 而韦迪亚的回复则要简单的多,他连头都没有回,只是朝着身后摇了摇手,说道 “那,未来的不知道前途混在那里的柯南大人,我就再这里等你便是。” 他的心思绝不像表面上看上去那般简单明朗。 伴随着帝国节节得胜的消息从前线蜂拥而至,他的心情却愈发的沉重起来。 他翻身骑上了一批他系在街边的骏马,轻车熟路般的绕着瓦卢诺城奔了起来。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觉得只有马背才是他应有的归宿,包括对他自己本身而言,骑马就是超过一切的乐事。 何塞骑士到底是个在帝国骑士团服役过的人,以一个儿子对父亲的了解,他肯定不会忍心就呆在瓦卢诺,看这帝国的军团在跟韦根人血战。 即使他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样的对手。 也即使他知道,这场战争的结果是必败无疑。 韦迪亚胯下的骏马一路疾驰,不一会便来到了镇子上唯一的那家酒馆面前。 这地方最近接待了不少商人,店里的老板赚不少钱,正准备将酒店的规模狠狠的扩上一圈,只是一直苦于这酒店前后都是居民常住之所,扩张的事情怕是不好办,只得先换了一面崭新的招牌,在里面新添了几张从南方进来的桌椅,权当是在内部做了硬件升级。 除商人之外,开在酒店隔壁的佣兵便是这家酒馆最大的客户。 商队往来的繁荣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他们同样也能享有不少,商人赚了钱,自然愿意多雇佣几个佣兵,以确保自己货物和自身的安全,毕竟除非是生活所迫,谁又愿意天天把脑袋系在脖子上赚钱呢? 如此这般,一来二去之下,来雇佣兵的商人们都学会了在酒馆招人,反倒是佣兵协会里面有几分门可罗雀的样子。 就连韦迪亚招人,都是直接在酒馆门口下马。 穿过新打的云杉木招牌,店里唯二的伙计兼老板当即便与韦迪亚打了招呼。何塞骑士在瓦卢诺城多少也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小儿子当然是要照顾好不得马虎的。 “韦迪亚少爷!葛琳酒馆永远欢迎您的到来。您今天来点什么,淡啤酒吗?我今天新开了一桶,您要是给面子,我送您一杯尝尝。” 韦迪亚本是来寻找父亲的行踪,好找个机会跟他聊聊帝国军队的事情,但当他才闻到淡啤酒的味道时,眼睛便有些直了。 他也是今年冬天才初谙此道,此刻对这种酒精饮料正是有些着迷的时候,怎么着不得来上两杯缓缓神? 于是他便接过盛满酒的杯子,痛饮过一口,随口问道 “葛琳叔叔,您今天可曾见过我父亲?” 第一百零八章 父与子 韦迪亚原本只是随口一提,却不想眼前的葛琳却几乎是在一刹间慌了神。 按照常理来说,一个酒店的老板,南来北往的商人也见过这么许多,总不至于被一个半大小子给吓得一惊一乍。 可奈何葛琳今天就像是藏不住事儿了一般,他吞吞吐吐的说道: “何塞老爷……他,他今天去训练新人马术了,要晚上才能回来,没跟你吩咐过吗?” 葛琳的话音才刚落,韦迪亚便将手中的酒杯端平放在了桌子上。 “我父亲练马术从来都是带着我去的。他到底去了哪?” 酒馆老板的脸上当即便淌下了一缕冷汗,他几度试着张了张嘴,最终却没能说出一个字来。 最终,还是酒馆中站起来了一名壮汉,颇有些醉醺醺的说道: “韦迪亚,何必为难一个卖酒的呢?我来告诉你真相!何塞大人他昨天夜里再次痛饮了一番,说是要弄套新的盔甲,跟着商人们北上参加北伐战争,临行之前再三告诉了这老板,说是万万不能讲给你听。我是看出来了,你不愿意让你父亲北上……” 醉汉还在扶着吧台的木架子上絮絮叨叨个不停,可韦迪亚却再没了继续听他讲下去的心思。 他用大力气拍了拍醉汉的肩膀,随即便从酒馆中拔腿跑了出去。 他跑的比风还快。 走在街上的市民如此评价道。 只是这阵快速掠过街道和城市道路的风,却没有看到回头时的那一幕。 醉汉在目送他离开酒馆后便立即闭上了嘴巴,从酒吧的台上一跃而起,就好像从未喝过一滴酒一般的清醒。 “老板,活干完了,给钱?” 而他面前的酒吧老板更是一扫方才的局促,张口便对着醉汉抱怨道: “我说,你这装的也太过了头,就不怕这小子起了疑心吗?今天晚上只能免除你一半的酒钱了,你爱要不要!” 只是店老板虽然口气上带着少许的愠色,但眼神中却是透漏出几分担忧。 骑士大人,您可千万别怨老葛琳多嘴多舌……这大乱之际,不光帝国的军团需要你,皇帝陛下需要你,这座自由市,更少不了您这样饱经战阵之人呐。 却说韦迪亚此时已经狂奔到了城外。 商队虽然早他小半天的功夫出发,但到底是拖着货出远门,走也不利索,韦迪亚沿着商队行经时候走过的小路,不一会便瞧见了几辆马车的影子。 却说这领队的商人,起初见到远远的有一骑从远处奔来,还以为是又撞见了什么地方的骑士想要乘他们的车队去前线效忠。 正在考虑得失之际,却看清楚了马背上的人。 害,远远的看不清楚,只知道他背弓跨剑,却没想到才是个个子都没长开的半大小子。 商人给手下人使了一个眼色,想安排个人去盘盘这小子的道来,可叫他有些没想到的是,这马背上的小子却只是稍稍打量了一番自己的商队,便一闪而过了,再没留下半点的踪迹。 正当他纳闷之际,男孩却突然朝着跟自己一并道来的一名骑士搭上了话。 “韦迪亚!你怎么跟出来了?” 先开口的竟是那骑着一匹黑马的骑士,看上去挺英武的一个人,没想到看到这孩子之后,却是一点架子都没有。 “你要去哪?” 那名叫做韦迪亚的男孩喘息了片刻,开口问到。 商人有些明白了,这怕不是这位骑士老爷的家事,于是干脆便将自己的目光又投往了别处。 商队的马车上装的都是一些个毛皮制作的冬装,为皇帝陛下的士兵运点货,挣不了几个钱,要万一路上再出点什么事儿,这点钱都得全搭出去,可不敢不上心。 何塞骑士今天的样子叫韦迪亚有些辨别不清了。 一直以来,何塞骑士都热衷于骑一匹白马,即使是他的马送给了别人之后,挑选马匹的时候也都是要选择白色、亦或者间或出白色斑点的马,而今天却是罕见的骑上了一匹纯黑。 就连身上盔甲的样式,也从银色的链甲换成了黑色的鳞甲,如果不是对何塞骑士印象极其深刻的人,怕不是连他是谁都认不出。 “你本不应该问我这个问题的。” 何塞骑士叹了一口气,回答道:“帝国又起了战事,叫我怎么能真就放手不管?” “可你说过,这场战争,帝国必然是赢不了的!” 韦迪亚抿了抿冻得有些发青的嘴唇,大声的说道。 骑士当然这种逾越的行为吓了一跳,他警惕的扫视了一圈周围的人,在确信过没有人盯着他们之后,才压低了声线,开口说道: “你疯了吗?怎么敢说出如此不妥的话来。” 韦迪亚也觉出自己说的话是有些急躁了,于是便吐了一口气,随后才有些吞吞吐吐的说道。 “你要是想为国尽忠,那我可管不了……但瓦卢诺不能在这个时候失去他的指挥官,而我,也不能眼睁睁的看这自己的父亲去送死……” “我已经将镇子上的卫兵悉数交给蒙哥管理了,他虽然还年轻,但也是个有勇气的人,而且出身高贵,瓦卢诺交给他来管理,我很放心。” “那你呢?父亲,我承认,你直到现在都还是一个很优秀的骑士……但即使是你这样的人物,也抵挡不了岁月的摧残。你的膝盖根本支持不了你再穿上这么厚的重甲了。单单是穿上就是灾难。如果您真心觉得自己对帝国有义务,那为什么不叫我去?” “你?你还太年轻……况且……” 何塞骑士仿佛被韦迪亚说的话吓了一跳,有些惊讶的找起了理由。 韦迪亚却是有些胸有成竹般的列举起了自己的理由。 “您之前还推荐过,我应该去更大的战场上走走看看。” “你太年轻了,你连人都没有杀过,怎么会有资格参加这样的战事?” “记得马库斯大人说过,您当初加入部队的时候,年龄还不到我现在。” “那也没有道理,叫一个半大的孩子,去替一个正值盛年的骑士去服役。” “首先,帝国没有下文书叫您一定要去前线,其次,我可以做您的侍从,随您一并去,这总没什么问题。” 何塞骑士有些尴尬的望了望天。 “我早没什么能教你的了。” “那我便更要跟着您去了。您可能不记得,但我可没忘了,马库斯大人早已经册封我为骑士,现在我跟您乃是结伴的关系,你其实是没有权利拒绝我。” 不错,按照帝国现存的分封法令来说,的确如此。 虽然韦迪亚此时还只是个无封地的流浪骑士,但其本质上却和他的父亲,何塞骑士平级。 更何况,他的册封人还不是何塞,这就从法理上断了何塞指挥他的权利。 这还是柯南给他普及的知识,最初的时候,他只不过是将这件事随便讲个柯男听了一遍,却没想到柯南当即讲笑话似的跟他补充了一句。 “哦,那现如今,帝国的法律可是支持你叛逆了。” 一对父子分别骑在马上并行着,各自怀揣心事。 商队行进的速度虽然缓慢,但也比他们快上许多,聊天一会儿的功夫,他们便被远远甩在了后面。 何塞骑士像是权衡了很久,最终打量了一番韦迪亚背上的弓箭后,下定决心说道: “好吧,既然这本来就是你的命运,那我便再也无法阻拦了罢?你想要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好,那我便给你这个机会!” “追上我的马!” 何塞骑士的话音才刚刚落到韦迪亚的耳畔,人便如同一根上了弦似的箭一般的冲了出去。 来不及做出任何准备,或是回复性的语言。韦迪亚硬生生的拉住自己心中的疑惑,和原本要张开提问的嘴巴,狠狠的抽了自己胯下的骏马两鞭子。 “驾!” 父子二人从马术上都称得上是高手。 何塞骑士练习多年,而韦迪亚却是天生精于此道,因而从技术上比拼,两人之间是没什么结果。 何塞骑士虽有先出手的优势,但韦迪亚却也能紧紧的跟随在其后方,更况且,韦迪亚还是个孩子,对马匹的载重更轻一些,更是没有像何塞骑士那样身披甲胄,因而从速度上,韦迪亚倒是很快的追了上来。 终于,拐过小路的一个弯道的当口,不知是怎么的,何塞骑士的马突然一滞,而片刻之间,韦迪亚的马身便跨过了何塞骑士马身的半边。 只是未等到韦迪亚得意的望向他父亲的脸,便是凭空生出了几多变数。 一杆骑枪笔直的刺向了韦迪亚的腰间,而出手的人正是何塞骑士。 而以何塞骑士出手的时机来看,这几乎是避无可避之击。 韦迪亚只来得及的停住自己的战马,随后便重重的从马背上跌了出去。 不过再他跌出去的瞬间,心里反倒是安稳不少。 骑枪上并未有枪尖,只是一截平滑的木棍,能把他从马背上击落,倒也不是真的想要对他出手。 他趁机就这跌下去的瞬间趴在地上一滚,便躲到了自己战马的侧后方。 既然何塞骑士要跟他来一场比试,那不妨做戏做全套。 韦迪亚强忍着腰间的一阵剧痛,从战马的侧方抽出了几根弓箭。 身子矮小到底也有身子矮小的好处,至少当他俯身躲在马背后的时候,何塞骑士是观察不到韦迪亚的状态的。 他只能凭借着自己的作战经验做出抉择。 如果是从侧面绕过韦迪亚的战马,那虽然能得到更好的视野,但那同样也是将自己的位置暴露在了儿子的弓箭的射击范围之中。 知子莫如父,虽然何塞骑士并未完全陪伴过韦迪亚的童年,但对他还是了解的。 更何况,这一幕也似曾相识。 何塞骑士有理由相信,如果一击不能叫他的宝贝儿子失去斗志,那么等待他的只会是反击。 但如果只是呆呆的愣在原地,那么何塞先动手的优势又会变得消失殆尽了,等到韦迪亚缓过神来,等到时候无论是再上马,还是撤退到一个相对安全些的位置射箭,选择权就在他自己的手上了。 倘若这真的是在战场上,何塞骑士自然有自己办法,但现在不过是跟一个孩子做的格斗游戏,他自然也不好就真的出手跟自己的儿子打个你死我活。 不过,正当他愣神的时候,韦迪亚的头脑却始终在保持高速运转。 论起马上作战的艺术,即使他再练上十年,也休想轻易的战胜父亲,因此,再爬上马背作为一个骑兵跟父亲继续拼命,便成为了一个非可选项。 那么留给他的选择也就只剩下了一个。 韦迪亚从马的后方慢慢爬起来,用眼睛死死的盯着马背上方的死角,随后两手攀着弓箭,一步步的退了过去。 等待到骑士出现在他视野的一瞬,他猛地松开了自己弓弦,随即掉头跑进了路旁的树林之中。 根本没有检查那一箭成果的时机,在他选择主动射箭的同时,也是将自己的位置和状态暴露在了骑手的面前。 而何塞骑士又绝非浪得虚名。 几乎是在弓弦声响起的同一瞬间,战马践踏地面的“塔塔”声便围绕在了韦迪亚的耳畔。 从小路的中央窜到了最近的树林中,也不过是七八米的距离,但此刻却是长的叫人有些绝望。 如果是换做别的敌人,他必然要试着回头反击,用自己手中的剑搏出一线生机。 但现在韦迪亚却丝毫不敢回头。 这并非是他缺乏勇气,而是对自己的实力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在对抗不同程度的敌人中,所能选择的对抗手段是不一样的。 对父亲,像是回首反击这种动作,何塞骑士闭着眼都能防得住。 眼前的大树慢慢近了,而马蹄声也逐渐变得更加嘹亮起来。 韦迪亚的心中只有一个声音响起了来响起来,在最后的一个刹那,它甚至隐隐的盖过了马蹄的响声。 “跑!在快些,更快些!” 最后的一刹那之间,韦迪亚的奔跑的速度仿佛较之平生都更加快了片刻。 第一百零九章 望着韦迪亚跑到最后连滚带爬的身影,何塞骑士最终没有递出那一枪,而是在韦迪亚身后的空地上轻轻的点了一下。 进入树丛之后,韦迪亚才大口喘过几口粗气,望向自己的身后。 没有被何塞骑士戳中后心已经多少出乎了他的意料,但眼前的这一切却叫他再度觉得心生绝望。 何塞骑士已经借着方才戳空地的功夫,将骑枪硬生生掰断成了两截,而他此刻正将其中的一截握在手里,正瞄着韦迪亚的面门,只要韦迪亚再稍有异动,骑士就能立刻将手中的半截骑枪化为投矛,从林外将韦迪亚格杀当场。 “你输了。” 何塞骑士先是愣了愣神,继而憋出了这么一句话。 而韦迪亚则是死死的抓着手里的弓箭,眼神中写满了不甘。 “我输了。” 直到过了许久,韦迪亚有几分颓唐的回复,但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何塞骑士手中的投枪。 算上这避无可避的一击,短短十几息的功夫,他已经死了三次。 “即使我使遍浑身解数,也未能在您的身上留下这么一点伤口,我就这么多本身,还敢拦您的路,是我自大了。” 何塞骑士一把摘下自己脸上的铁面具,脸上露出的却不是失望的神色。 “你以为自己真的就这么差吗?小子。” 骑士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左肩,笑着说到: “看吧,如果这是在战场上,你那一箭已经多少给我留下了足够回忆很长一段时间的痕迹。诚然,当一个骑士,你还有些不够格,但在战场上作我的侍从,倒也不是不行。” 在听到自己父亲的赞誉之后,韦迪亚的脸上不禁露出几分不可置信的神色来。 挑战何塞的勇士,在瓦卢诺城可谓是茫茫多,最夸张的一次,莫过于何塞骑士一日击败十余名挑战者的故事,至今在瓦卢诺的酒馆中,还在有人传唱。 但就算是一天挑战十几人,何塞也从未在训练场上留下过哪怕一丝一毫的伤痕。 用何塞当年手底下卫兵的话来说 “只有我们家大人打别人的份,那里轮得到自己挨打呢?” 可以说,如果不是何塞骑士今日用赛马来充当跟他真正动手的借口,韦迪亚是万万不敢去挑战父亲的。 毕竟,与一个如此富有盛名的人为敌,本身就是极具压力的一件事。 但即便是何塞骑士亲口承认过,韦迪亚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他用颤抖的声音问道:“父亲,那一箭,以您的身手……怎么可能闪避不及呢?” “躲过那一箭很容易,但如果放你这条小狐狸进了森林,那才叫真的麻烦。” 何塞骑士倒是好不避讳的讲起了自己的真实看法。 “知道是谁叫我真的觉得自己老了吗?就是你这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进步到快的吓人,我至少还能多拿剑二十年。可如果你再这么成长下去,估计不出三年,连我都不会是你的对手了。” 韦迪亚能得到父亲的认可,自然是大喜过望,但他长期行走于长辈之间的习惯,却是叫他有些拘谨的表达了自己谦虚的一面。 “父亲,请您不要这么说,我还差的远呢……” 只是在这时,何塞骑士的脸色却有了些许的变化。 “没错,你是还差不少。现在,我的小侍从,立刻收拾好你的行装,马上向商队领袖汇报,中午之前在队伍中找到你的位置,再晚上之前,我要看到一个可靠的侍卫,而不是一个有点小本事的孩子。” 韦迪亚当即乐呵呵的答应下来,一时间竟是没想起来自己来时的目的。 他非但没能劝动何塞骑士留下了,反而将自己也搭了进去。 如果霍普老板能预见到这一幕,也必然不会编出这么许多的故事来。 按照常理来说,一名骑士去参加领主的大军,能不带地方上的农夫充当自己的卫兵,那边已经是仁义至极了,那里有当地平民牵制骑士行动的道理? 于瓦卢诺,韦迪亚本也是无所羁绊,只是寓居于韦迪亚住所的柯南受了些无妄之灾。 他虽然还能住在韦迪亚的宿处,却在接下来的时光中,要一个人度过这难熬的冬季。 虽然他是一地的领主,但此刻却是欠了一屁股债,等到韦迪亚院落内堆积好的干柴消耗殆尽之后,等待他的便只是一个坐吃山空的结局。 在韦迪亚离开瓦卢诺的晚上,柯南一个人在屋内点灯燃到了很晚。 这当然不只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在于陪伴。 无论是对于韦迪亚,还是柯南而言,他们都是彼此所认真平等的接触过的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的“同龄人”。 虽然时间还算不上很长,且相处的过程也称不上多么愉快,但也足够他们挂念很久。 柯南会记得,在他的身边会有一个擅长使剑的漂亮小子,但口头上却总是讨厌战争。 而韦迪亚也不会忘记,他曾经见过一个自称领主的,几乎和农家小子一般看不出任何区别的年轻人,却会讲四国语言。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现在,他们一个人不过是客居于北地的小贵族,而另一个人则是作为一名骑士的侍从出现在帝国的军团中,距离他们能够登上历史画卷的时间,还要等上很久很久。 眼下所扮演的,是他们父辈们的传奇。 何塞骑士驾着马混迹在商队之间,除商队的领袖和他那惹眼的小儿子之外,再无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正如他自己对这场战争两次的看法而言,他不看好帝国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但看法是一回事,最终自己要不要去做,却是另外一回。 战争方才刚刚开始,谁也没有资格去为它亲手落下帷幕。 车亚伯爵的封赏点燃了这些北地贵族们的心,新的土地,更多的物产和资源都极其具有诱惑力。 盘踞在土地之上的贵族集团,其本质就是吃不饱的猛兽,只有更多的血肉才能填饱他们的胃口。 十几个衣着破烂的农夫,拼凑出来的两三副皮甲,还有几根带铁尖的长枪,几柄锈蚀的短剑,以及一面破破烂烂的旗帜。 这样的部队质量不要说赶上精锐的帝国军团,就连韦根野人的猎人都比他们能在战场上有更好的表现。 至于后续的给养,他们倒是毫不客气的选择了劫掠,倒是和那些韦根人遇到商队时的反应如出一辙。 他们同样装模作样的举起自己手中的刀剑,指着那些运输着装备和给养的商人 “你们的货物被为皇帝效忠的勇士所征用了,回去吧,帝国会记住你们的贡献的。” 如果从这一点上,他们甚至还不如韦根人来的痛快,因为韦根人至少还会挑选突袭的时机,而且还多少给了商人们反抗的余地。 不像是这些落魄的贵族们,只要有一面旗帜就能吃四方。 如果这些人也能算是强盗,那么这些商人的护卫们只要一轮冲刺,就能把这些“军人”赶回到自己窝棚的农田里面好好干活。 这些商人当然是亏的血本无回。 那些能在帝国议会发言的大商人们自己本身也是贵族的身份,他们的前身本就是一些以商务贸易为生的部落酋长。 尽管他们早已通过各种形式放弃了自己的土地,但土地的衍生物——爵位却是牢牢把持在他们自己手里。 表面上看,他们不过是一群商人,可他们在不做生意的时候,也都是地地道道的贵族。 这些人对于这种叫花子似的落寞勋贵当然不予理会,而那些落魄者也有足够的眼色,能够辨识出,什么是能抢的,什么是不能抢的。 因而真正有损失的都是些小的商旅,他们学着那些大商队领袖们贩卖自己货物,但最终没能挣到一个字。 按那些“勋贵”的话们说,这叫“满载希望而来,满载希望而归。商品交到了真正需要的人手中,帝国终于有了光辉的未来。” 何塞骑士所在的商队同样遭到过几次这样的“劫掠”,不过何塞骑士却如同驱散一群赶来啄食腐肉的乌鸦一般的驱散走了他们。 其实他本也不用多说什么。 瓦卢诺的工匠将自己能生产出的最高水平的盔甲如愿以偿的套在了他的身上,它身上闪耀的金属光泽不但能震慑那些宵小之辈,更能遮盖住骑士腿上的残疾。 两者更像是打个过场。 首先是劫掠方的骑士先发言,他们通常会堵在一条路上,然后以检查货物的名义要求商人们将自己的车马停下接受检查。 “嘿,把你们的头叫过来。” “这些货物是有什么问题吗,大人?它们可是从塞浦路斯新打的麦子,阿巴斯起亚的女工辛辛苦苦纺出来的亚麻布匹,绝对是童叟无欺的好东西。” 第二个出场的是商人,他可劲的为自己货物打着吆喝。 “我可没说这些东西有问题。” 为首的贵族,或者是两三个机灵小子,这个时候应当适时地将一些货物倾倒在地上,以断了这些商人们想直接跑路的资本。 “那既然没有问题……” “我们就代表帝国的军方征收了。你们早些回去吧,你们商人不总是喜欢说,时间就是金钱吗?来,我们帮你站着把钱挣了。” “那倒是不必了,您和您的勇士还要在一线对付野蛮人,怎么好叫你们帮我们做这种差事呢,大人。” 往往遇到这个时候,劫掠方的队伍总会响起一阵哄笑声,就好像他们果真是看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一般。 “嘿,你是在质疑我们这些为国流血的老兵吗?早就听闻你们这些商人没有良心,原来我还只是当这些话是传闻,今日一见,果不其然!” 这是唱红的人,多半有些年老,以及一些固有的旧伤疤。 这些伤疤的来源固然有些不清楚,但此刻作为演员,扮相却是足够了。 “算了,苏克。我们空口无评的,这些人自然不会把我们的好意放在心上。只是商人们啊,我好心好意提醒你们,前面的路可称不上有多好走,如果遇到韦根人强盗,那是很常见的事情。帝国的军队正在试图扫荡这些乱民,可你们这知道,这些沼泽里来的畜生,随便往泥窝子里面一趴,便不见了踪影,他们就像是庄稼地里长出来的杂草一般,完全没有清理干净的可能!” 有红脸,自然就少不了白脸。 他们的任务是阴阳怪气,先从商队的角度假装说上两句,然后便对着这些外乡人好心好意的一同忽悠,好叫他们逐渐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进而入套上钩。 通常情况下,小商人们即便是再头铁,也总要思量一下后果,多半就是卸下货物自己退了回去,自认一个倒霉,但如果真有想要硬通过沼泽的,那等待他们的自然是“韦根人的侵袭”。 搭台唱戏的一方往往认为戏剧表演到这里就可以暂时告一段落,等观众乖乖的交出自己手中的观赏费用即可,但对于何塞骑士所在的商队而言,戏剧冲突才正发展到好看的时候。 一名身披玄甲的骑士应当从商队的后方慢慢的走到前面来,而且最好身边能有个半大小子打着旗帜。 那是一把沾血的宝剑,而旗帜的边缘上还绣着金丝线制成的边缘。 帝国当年草创之初,能拿出来这样一面旗帜来犒赏骑士团的成员,这也几可以看得出诺丁陛下当年对骑士们,或者说是他盖斯亚特叔叔的那份真心。 在事实上,像是何塞骑士这些战场上厮杀归来的男儿,与他治下的那片领地相比,也是更加心悦这面旗子。 挂在北地虽然显得装潢的有些过于华丽,有些不衬得景色,却是叫那些“帝国军人”们最是心生忌惮。 虽然脸上有玄甲遮着,叫人瞧不清楚到底是何人,但他身上的那股肃杀之气,却不是一领面罩能挡住的。 商队的领袖此时才忙不送的说道。 “诸位军士……” “你们来晚了一步,我们这商队,已经有人在照料了!” 第一百一十章 压力 翻过不知是从何处递上来的那层厚到令斯沃德有几分心生绝望的报告,他的脸色先是由白变红,随后又由红变白,最后凝成了一片铁青色。 “这些该死的流氓!懦夫!蠢货!他们也配做帝国的领主吗?他们的心里头可曾有过这么一丝一毫的大局观?都是一群乘机发财的吸血鬼!” 不是从何处开始,斯沃德每天早上总要再大营中狠狠的骂上一通,随后才能春风满面的回见各地的贵族。 不得不说,皇帝先前的战略非常有效,短短三天的功夫,北境的贵族已经再易北城附近聚集起来了一只数千人的大军。 单单是从数量上讲,几乎已经不逊色与帝国的步兵军团。 至于实际的战力…… 反正斯沃德自然很是庆幸,自己的营中早就按照士兵的来源地和出身分成了若干个大营,不然自己辛辛苦苦带出来的历战老兵怕不是一夜之间全部忘掉他们这段时间以来所学的一切,重新回归菜鸟的生涯。 “斯沃德,我们现在虽然再兵力上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可那也只是相对而言的……等到我们真正深入沼泽之后,所要面对的敌人依然将会是我们现在士兵的数量。” “你说的以骑士团为先锋,寻找敌人据点,随后一举攻破的计划虽然巧妙,但只怕是不如逐步迈入沼泽,徐徐推进来的更加稳妥,况且,这也是你一开始的部署和安排,为什么要临阵更改计划?” 农诺将军知道今日是出征的日子,于是便赶了个大早到斯沃德营帐附近候着,打着是讨论战术的想法,但却没料到那些在战场上一个个畏缩着不敢上前的“少爷兵”们在讨好元帅这方面却是不落丝毫下风,天还没亮的当口,元帅的大营附近便已经站满了乌泱泱的好大一群人。 而且最叫他心声赞叹的是,在这能把人冻死的寒风下,还有不少贵族为了给斯沃德留下一份“文明的贵族”这种印象,甚至不惜穿上了一身轻薄的丝绸。 好在斯沃德并没有叫他等上许久,简答打发完那些无聊的应承之后,帝国的元帅便走到了真正的同盟者身边。 “道理你说的我都懂,但……” 斯沃德打量了一圈四下后,从怀中取出一份文件来,压低了声音说道: “仗是这么大没错,但咱们小皇帝的金库,再坚持一段时间,估计就要告销了……” “怎么就会搞成这样,我记得,动员这些家伙,是不用花一分钱的吧。” “但这些家伙却一样在吃我们皇帝陛下的补给!那帮吸血鬼,我们帝国的士兵每在沼泽前进一步,皇帝陛下从商人那里拿到的粮食就要贵上一个字。从远征到现在,一样的物质,价格几乎涨了一倍,而且还样样都来的短缺。这帮该死的商人,他们倒是从来都不做亏本的买卖。光是卖给养挣的钱,现在他们都已经回了十一税的本了。” “那种伤天害理的东西,就不该存在!” 提起十一税,农诺却是毫不掩饰的骂了起来。 “你可知道,在帝国收纳十一税之前,我能从谷底动员起超过三千名农兵为帝国作战,可你知道为什么最后却只有一千人吗?” “帝国的税收难道不是针对贵族和商人、市民之类的人征收吗?怎么可能会对农夫造成如此之大的负担?” 斯沃德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疑惑的神色来,虽然家族的事情他多少有些掺和,但他还没完全接过大盘,对这些具体的事物却是不甚了解。 他只知道自己父亲支持自己,是为了自己家族未来能继续在帝国的中心有一席之地,却没想到就连筹钱都要捞上一笔。 “嘿,你这话说的倒是有意思,贵族难道不是其封地上的农夫养起来的吗?如果能有合法的征税权,谁愿意自己掏一个子?更况且,一个农奴本就能帮贵族挣到比自由农更多的钱,他们巴不得找机会把那些农夫都弄到破产,这样反倒对他们最有利,你也是个公爵的儿子,总不会连这都不知道吧。” 沉默,此时他能拿出来的只有沉默已对。 想要迅速充盈帝国的国库,那么与大贵族,大商人的合作便是势在必行的,帝国是他们的主人,而他们却是土地的主人,财富的所有者,帝国远征北伐所需要的巨大损耗,也必须要团结这部分人才能得到。 而那些小农的利益……便也只能是先行牺牲掉了。 “我们本来说的是补给价格的问题吧。”斯沃德缓缓的从怀中掏出一份报告来,那时阿巴斯奇亚商会的一个负责人利用私人关系寄送到他的营帐的。 农诺接过信封,顿时皱起了眉头。 上面如是写道 “斯沃德将军,我无意冒犯,但您要记住,现在在北地,商人们正在流血,我不管您有什么理由,如果还有什么良善的商人,在北地做生意的时候被您和您的部下所掳走,那么这封信的内容将一定会出现的在帝国的会议上好好讨论一番。” 斯沃德将目光投往别处,那时另一个帝国的伯爵,此时他在军中也算是还兼任着要职,皇帝将一部分的步兵指挥权已经转交到了他的手上。 尽管他的能力非常庸俗,但他有一块经营良好的封地,而这块地区所产生的金币刚好可以为皇帝的私库提供有力的补充。 伯爵早就已经看到了正在谈话的斯沃德和农诺,不过他此时似乎并没有上前加入其中的想法,只是远远的打了个招呼。 斯沃德当然投以热烈的笑容,那份甜腻的表情就仿佛是遇到了自己的挚友亲朋一般。 但他的嘴上说出的话却叫人一点也暖和不起来。 “不打开看看吗?这里面可是清清楚楚的记载了我全部的“罪行”呢。” 农诺却立即将这封信撕得粉碎。 “光是看信封就能猜到这封信的内容。好吧,兄弟,我在帝国的议会上虽然只是个无关轻重的人,却也知道我们之间就好像是拴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我们只能先想办法打赢这一仗。” “既然当了主战派,便要承担全部的后果……” “传令吧,斯沃德,我们的军队已经整装待发了。” 晨风中,元帅有些迷茫的望向自己身后的军队,那是一只他此生都未曾见识过的大军…… 旌旗遍地,斗志昂扬,他们望向自己元帅和皇帝时,无不抖擞着精神,好像是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都展示出来。 目前,帝国的主力部队依然是骑士。 北地的贵族们早也受到过来自男部的不少影响,对于他们来说,马上作战的艺术虽然掌握的还不甚娴熟,但却也是能上马做做样子。 如果将这种“水货”骑士都算上的话,斯沃德在山坡上大致扫了一眼山下的军队。 差不多能有个千人左右的规模。 这便是他唯一的仰仗了。 他向来是不把平民的命当人命看,虽然之前的步兵在两次大规模的合战中,表现都还是可圈可点,但等到了真正的大战中,他依然还是习惯性的将步兵看作是凑数的。 “如果我的骑士一举就能击穿敌人的阵线,那么那些步兵不过是跟在骑士的身后吃灰的东西罢了,也许在攻城战争中,他们还多少会有些作用,但情随事迁,接下来我们要打的是野战……” 斯沃德在心中暗自揣摩过一番之后,最终还是下达了继续进攻的命令。 时大普鲁斯帝国二世元年。 帝率亲军北狩。 会隆冬,天大寒。 海泽多汇聚成冰,谓之曰神迹。 北地的寒冷确实是为在这片土地上活动的人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但真正的麻烦却不落在帝国的军团身上,而是在当地的韦根人。 就算是皇帝再拮据,也就是苦着那些步兵,而骑士们都还能吃饱穿暖。 但对于韦根人的部落们来说,每年冬季,都好似是渡劫一般的难熬。 在过完的年岁里,他们至少能靠从南边的大普鲁斯人手里抢一点粮食和布匹,但自从第一次北伐之后,维根的酋长们有些“不堪回首南顾”,纷纷害上了“恐普症”。 那留给他们的选择就更少了。 要么顶着寒冬硬熬过去削减部落的人口,要么就只能搞一搞内部的兼并战争。 很明显,对于一个部落的发展来说,前者就好像是自杀一样,就算是部落的领袖不愿意跟其他部落打生打死,他的部落民也不会甘心就这么冻死在雪窝子里面。 短短几年的时间,曾经的上百个大大小小的部落,竟是被大普鲁斯人“逼迫”着融为了十几个大概的势力范围,至少在语言上已经能够做到了彼此之间互相交流。 韦根人的部落在事实上迎来了一次“统一”的契机。 在南方没有强敌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慢慢发展自己的部落文化、人口,最终形成一个个的独立王国,如同是曾经的大普鲁斯人一般。 但在失去了赖以发展的“土地空间”之后,他们民族所占有的“八大沼泽”在事实上却并没有能够养育出数个王国的资源。 因而,所等待他们的,便是建立一个特殊的王国——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 在与北海王国积年累月的征战中,不仅仅是北海王国主动向韦根人学习了一些战斗、军事组织的技巧。 虽然被大普鲁斯人认为是野蛮的种植,但自视甚高的韦根人却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是神明的后裔。 “我们自世界的起点而来,并终将蔓延自己的领土,直到世界的终点。” 有了这一精神的指导,韦根人在侵略过程中其实所关注的远远不止是大普鲁斯人的财富,更有大普鲁斯人文化和科技的结晶。 就比如说大普鲁斯人的贵族议会选王制度,便在他刚刚形成的时候,便交韦根人偷学了过去。 只不过韦根人给他赋予了一个新的名称。 北海盟会。 这个组织原本只是聚集在林边沼泽的几个大部落所主导的一个秩序,以增强韦根人南下侵略的组织性,但更多的时候只是简单的划分一下他们可以侵略的势力范围,以免造成两个部落争夺一个城市所造成的尴尬局面。 但当这些组织的主要成员全部逃向北方之后,这一组织便飞快的传遍了七大沼泽的每一处领域。 只有品尝过战败滋味的人,才能更具有危机意识,变得更加强大。 北海盟会的数个部落完全是在以排除异己的形式变向的将七大沼泽的大小部落拧成了一股绳。 相比于他们那些在北方的亲戚来说,即使是在南方战场上取得不利战国的失败者,也要比那些连铁器都不知为何物的“旧韦根人”强得多。 虽然有心思灵活的旧韦根人居民考虑过要建立一个与“北海盟会”异曲同工的组织,但总是因为各种内部的利害矛盾而宣告告终。 他们毕竟没有那些联盟的传统,而对于他们而言,为一些并非自己部落的人流血战争,也是一件完全无法接受和理解的事情。 因此,虽然北海盟会中,北方韦根人的部落虽然也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他们在盟会中却几乎没有什么话语权,只能看着那些南方的亲戚们逐渐蚕食自己的领地,没有丝毫的办法。 倒是最近一两年,一向是被认为是韦根人边缘地区的“霍普沼泽”中,倒是另有一只新秀崛起,且自称“全霍普沼泽之主”并且以相当积极的态度参与了盟会,这却是在韦根人中未从想到过的一匹黑马。 虽然霍普沼泽算不上最富饶的那几个韦根人地区,甚至只能说是个边疆地区,却也有万八千人口,而且更要紧的是,他也是唯一一个,能够完全统一一片沼泽地区的领袖,这才是叫那些酋长们最刮目相看的一点。 毕竟,大部分的地区部落都会以互相牵制为主,而罕有能做到一统之人。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东方往事 爱德华和扬自然也不是傻子和瞎子,营帐中那气氛上的细微变化,不仅仅是老人能看得出,他们两个也一样。 也许这便是战争的双方所具存在着的问题。 引导他们从胜利走向失败的永远不是敌人,而是他们国内自己的情况。 帝国虽然对于现在的韦根人来说无异于一庞然大物,但韦根人本身的实力却是堪堪足以和帝国目前投入的远征军一战的。 如果说帝国是盲目的乐观,那么韦根人则是在上次北伐战争中便有了严重的“恐普鲁斯综合征”。 明明在过去的几年内,韦根人并没有停止杀伐战争,军队中也多是见过血的战士,但他们的首领和将军却变得更加软弱了起来。 一个念头在爱德华的心中缓缓的升了起来。 这本是他参加自此盟会的最后一后手,却没想到战争还没开始,便已经到了不得不同意的地步。 最后打量了一番那些面露尴尬之色的酋长,他迈着步伐走出了营帐之中。 见到自己的弟弟已经离开,扬自然也没有了继续留在那里的必要,她同样紧随着爱德华的步伐跟了出去。 “我们明明已经赢得联军的信任,你怎么要在这个时候离开呢?” 扬跟随着爱德华和他们带来的护卫,走出北海盟会的营帐区域之后,忍不住问道。 “他们的日子还是过的太安逸了,不叫他们放点血出来,我们永远拿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爱德华一口气吐出了郁结在他心中的念头。 一直以来,他在幼年时期,所认识的韦根人将军,部落的酋长多半都是他的父亲梭罗一手提拔上来的韦根人精英,再加上梭罗十几年如一日的“教育”,至少都是些铁血敢战,能战之徒,实在是没有见过如此拖泥带水,懦弱无能而又自大的韦根人贵族。 “我觉得父亲当年做的就没错,他们活该死在大普鲁斯人的刀剑下,他们强壮的臂膀不用来保护自己的家园,为自己的孩子和女人争夺到足够多吃食,反而去用来讨好懦夫!” “可如果……你难道不担心这些人会在吃过苦头之后,直接向大普鲁斯军团投降吗?等到时候,我们非但什么都得不到,就连现在的地位也……” 扬已经有些担忧,自从父亲死后,没有了父亲给她一直树立起来的“强者”榜样,她已经越发的出落的像个真正的女人。 虽然她仍旧还有勇敢坚强的一面,依旧还有强烈的好胜心,但方才在营帐中的表现无疑只是为爱德华逢场作戏罢了。 那些酋长们总不至于喜欢一个过于强势的人成为联军的领袖,而如果不在营帐中立威,却又不能叫他们轻易屈服。 在事实上,如果不是扬先前有过两招屠一勇士的举动,在爱德华提出,自己要成为国王之时,那些酋长们脑子里面就不是思考得失,而是直接咆哮着要叫爱德华滚出去了。 爱德华则是缓缓停下脚步, “狼永远不会跟羊谈判,这才不改是道理和法则。就算是大普鲁斯人的统帅想要跟那些懦夫们谈判,他们手下的那些封臣们也不会同意的。” 扬本还想要继续说些什么,但爱德华在犹豫过片刻后,却主动打断了扬将说未说出口的话。 “前段时间,就是收到大普鲁斯小皇帝战书的时候,我倒是还从其他地方,收到了一封挺有意思的信来……” —————— 北方战争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眼下更是要到了最要紧的关头,整个大普鲁斯帝国上下,连带着全迪莉斯汀之地的全部地区,都将目光投向了那片广袤而荒芜的土地上。 此战起因虽然是一场偶然,但其中却也不乏必然的成分掺杂在其中。 随着帝国的发展,曾经的部落酋长纷纷定居下来,变成一个又一个的封建农庄的地主。 而大部分的农庄地主都尝过了能一年到头都吃上麦子的生活,其对土地的强烈渴求,根本就不是寒冷、荒芜这样的情况所能阻挠的。 这些人在南方积攒了打量的种植经验,而现在他们踌躇满志的将这种本领传授给他们北方的邻居…… 而在帝国的东方,一个虽然衰落,但曾经兴起过的帝国,正将渴求的目光投向这个新起之秀。 所罗门联邦帝国。 一个由城市联邦组成的国家。 所罗门可谓是历史悠久的国家。早在普鲁斯人还在部落阶段的时候,索罗门人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所罗门邦联。他们用和平而非战争的手段统一了各个部落,建立了邦联国家。 所罗门邦联是大陆上最“公平“的国家。他们的“贵族”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人为选举的,市民将自己的投票投给他们认为最值得尊敬的人,然后这样的人成为帝国的统治者。他们有的人负责维护城市,有的人负责治理乡下,征役和税收等等。 所罗门人在文化上非常辉煌,在宗教上却显得十分匮乏。他们用法律和制度治理国家,而不是用宗教或者道德约束,他们有好几十部相当完善的法典,却没有一本完整的宗教书籍。 索罗门一度非常辉煌,整个大陆都是索罗门人的附庸。但情随事迁,在漫长的文明领先后,索罗门的选举制度愈发腐败,联邦对地区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差,邦联的内部矛盾将邦联分为了三个利益相对一致的群体。所罗门家族联邦,亚门罗家族联邦和门伯罗家族联邦。而且,出现混乱的不仅仅是国家的上层机器,包括城市和乡村已经近乎失去了控制。城市由城镇自己的议会管理,对联邦议会的命令多采取“讨论搁置”的方式进行处理。而乡村则倾向于野蛮发展,农民们开始公然反抗从城市中派遣的贵族,动荡无处不在。 这样富饶,而又缺乏强大中央集权的帝国自然是要被垂涎的。 所谓天赋不取,反遭其咎的道理就在于此。 大致是由于这个国家压根就没有把那些徘徊在他周围的“蛮族”放在过眼里,在所罗门帝国最辉煌鼎盛的时期,他的统治者没有继续扩张他们的领地,反而是“退了出来”任由那些“野蛮人”自生自灭。 其中,得到其最多好处的国家无异于今日的大普鲁斯帝国。 虽然帝国早在王国时期,便有过一系列的“去所罗门化运动”,但昔日的城邦文化依旧顽强的植根于帝国的城市中,甚至帝国的皇帝设立的自由市,瓦卢诺的制度便是仿照了所罗门对城邦管理方面的一系列旧有的产物。 但无论如何,这个曾经繁盛的国家现如今遭遇了远比国家解体更大的危机来。 失去了中央集权和对乡村的管理,所罗门帝国失去了最重要的兵员和粮产基地。 而仅仅靠根植与城市之中招募的市民卫队,保护城边高耸的城墙还算凑合,但要是想要打赢野战,难度却高的像是做梦一般。 帝国崩溃之后,所罗门城邦化的边境根本就是形同虚设的存在。 所罗门西部地区的邻居,因为地缘政治的因素,将国家的注意力全部投向了解放民族的战争之中,而忽视野了这个身处东部的富饶国家。 但对他东部地区的“好邻居”来说,这便是好一场饕餮盛宴。 草原人,又名亚锡人。在所罗门帝国强盛之时,将其纳为隶属的部落,常常利用先进的手工产品购买草原人的牲畜,而聪慧的所罗门商人甚至会将进口来的牲畜加工成皮革衣服、毛绒、酪奶等商品,再高价售还给草原人。 正是再这样的关系中,草原人便成了形同所罗门人经济附庸一般的存在。 为了能从所罗门人那里购买更多的商品,草原人中的首领不惜制定更加严酷的制度,去压迫自己帐下的同胞…… 而这种无止境的压榨只会让曾经的牧民失去他所有的财产,至于到最后再变成首领的奴隶。 通过这种形式,以及向所罗门人畸形的学习,草原人最终从原始的部落时期,逐渐演变出第一批王公贵族出来。 不过尽管这些领袖们逐渐发现自己有了强大的军事武装,却也没有想过要主动挑战所罗门帝国的权威……直到帝国解体。 三个城邦联盟组成的帝国彼此攻伐,而这些价廉的草原王公往往成为了城邦战争中最常见的雇佣兵。 在最荒谬的一场战争中,亚门伯和门波罗两个家族为了一座边疆小城市的归属起权问题起了一些矛盾。 而战争的双方则是七个草原王公和他们帐下的几百个奴隶骑兵。 两个家族各自派遣了一名“指挥官”,但他们本身并不参与战争,只是负责监督自己雇佣的草原王公到底有没有按照他们自己承诺的那般如此忠诚的为自己卖命。 更传奇的是,那两个家族派遣的指挥官之间还是想当相近的姻亲关系,因而在战争开始时,一名指挥官应了另一名指挥官“上城墙观赏战阵的邀请”。 两人分别在自己带来的草原人奴隶的服侍下,和当地小城的城市贵族们一起,在城墙上度过了一个文明人的下午,他们喝茶,吃点心,还对战争的发展津津有味的进行了一番评论和估测。 整个过程中充满了和谐的气氛,双方甚至没有产生过一点口角。 而站在城下的王公却督促着自己的奴隶,同时也是他们部落的族人打生打死,生怕如果战事进行的不够激烈,这些所罗门的贵族会找个借口克扣自己这来之不易的收入。 他们拿着最原始的武器,为最文明的人而战。 兽骨磨尖制作成矛,从所罗门商人手中高价购买来的劣质牛筋做弓。 两边的奴隶望着自己的同族人,手上最关心的却是自己的武器。 千万别在没杀死自己对手的时候,就崩坏掉。 这些东西的制作成本可称不上太低,如果有可能,他们甚至还想留给自己儿孙用。 双方在城下血战一番之后,各自损失了几十人。 双方的王公红着眼睛,用相同的语言和对方告了别,然后又用相同的礼节安葬了战死在沙场上的勇士。 而当他们赶到城下之时,城墙上的所罗门指挥官却不耐烦的表示。 他们早已经用谈判的方式解决了他们之间的领土纠纷,因此无论这帮草原人是输还是赢,他们只能付承诺的一半。 王公们自然是不能接受这个后果。 “我们已经阵亡了如此多的勇士,他们的血总不能白流,等回到草原上,总要给他们的老婆孩子一个交代。” 草原人战时为兵,闲时放牧,家里的男人自然是妇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他们的死虽然对王公来说还能接受,但是对于他们的家庭成员来说,那肯定是雪上加霜。 经过一小会儿的惊讶之后,所罗门的贵族慷慨的答应了草原人无礼的要求。 “嘿!你们这帮不守信的野蛮人,你们打你们的,又关我们所罗门人什么事?今天我心情好,不跟你们一般计较。你们今天死的人都算在我账上,两个人换半袋子粮食,这总是可以了吧?” 王公们彻底沉默了。 所罗门帝国的农业水平虽然不高,但一颗粮食也总有个十几倍的收获,半袋粮食,这可能才不到一个所罗门农夫之家一个周的消耗,但在那位贵族的眼里,却能换两条亚锡人的人命。 他们最终决定用自己的办法取得应有的报酬。 在所罗门人打开小城城门的那一刹,七个王公和他们的骑兵们冲杀了进去。 没有人直到那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但等到第三天过去,双发家族各自派遣商人去那座城市查探结果之时,那座小镇依然变成了一座荒城。 城中数百名市民的躯体全部被切成了碎块。 只有他们双方派出去的指挥官留下了全尸,一左一右的挂在城门上,底下还放了半袋未脱壳的谷物。 第一百一十二章 所罗门人的庙算 自诩高贵的所罗门人终究是为他们的傲慢付出了代价。 草原人的王公第一次品尝到了劫掠带来的快感。 亚锡人第一次学到了,原来除去售卖自己部落中那点可怜的牲口和在战场上替所罗门的贵族们卖血之外,他们还可以通过劫掠来发财。 而且他们才干上第一次就深深的爱上了这行。 所罗门人是及其擅长敛财和生产的种族。他们的富庶程度早已超出草原人的想象。 一个人数不过五百人的小城镇之中,七个王公便劫掠到了自己放牧三十年都挣不到的财富。 堆积如山的粮食、来自东方和西方的货物、以及数不清的金银财饰、陶瓷瓦罐。 而最叫他们觉得新奇的事情,莫过于他们城市中的武器库。 那是叫他们想象不到的一比巨大收入。 成箱的铁剑,成捆的铁矛,挂满一面墙的弓箭,以及几十副铁甲。 虽然早已经无人懂得如如何使用这些武器,但他们镇中的铁匠却一只将它们维护在了一个十分良好的状态之中。 毕竟这也代表了所罗门人曾经英武过的一段的历史,叫他们凭空放弃,那自然是有些不甘心的。 但这些东西最终却便宜了草原人。 他们用这些武器迅速武装起了部落中最勇猛的一批人,并且授予了他们“战士”的称号。 有了来自所罗门帝国的补给,草原人中完全可以抽出其中的一部分男丁,作为职业战士存在于他们的部落之中。 不得不说,草原人王公之间最初是为了从部落民中压榨尽可能多的财富的特殊制度,最终迅速演变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军事组织模式。 在他们侵略所罗门时,往往在部落中有多少男丁,他们就能带走其中的多少。 而所罗门帝国的几个家族却在最初的时候只是将这些草原人当作些不成气候的小强盗,对他们采取“不闻不问”的鸵鸟政策。 更还有学者得出了研究成果。 “草原人的崛起是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文明内核的,只要经过极短极短的一个时期,很可能就是一代王公领袖的生命结束之后,他们的统治就会走上尽头。” 在这种主义的鼓吹之下,所罗门帝国更还有商人愿意出钱回购那些草原人洗劫城邦之后所带走的金银财货,这些东西对于居住在草原上的亚锡部落的发展并无一点好处,但在所罗门的城邦之中却依然是硬通货。 几乎所有的市民都不介意将自己家里多余的手工品、粮食等此类产出换成一些饰品,来装饰自己家院落的厅房,并且使其看上去更加富丽堂皇一些。 甚至就连加工金银器的工匠都在打量的购买这些商品,他们更有作为二道贩子的潜质,只要找到草原人,将他们手中的金银饰品买下来,稍微保养一番,摆在自己的货台上,就能轻松的赚取一倍以上的利润。 而根据所罗门大学中学者对经济学方向的分析来看,只要有某个行业存在超出百分之二十的利润,那么这个行业便会具有聚拢打量资金的潜质。 因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些侵略所罗门城市诸邦的草原人,非但没有受到任何来自所罗门帝国的“惩治”,反倒是以更加优势的贸易地位获得了更多他们所需要的商品。 而且,每当这些城邦的内部需要雇佣军的时候,亚锡人依旧是他们的首选,只不过因为亚锡人现在拥有了比以往更加充盈的财力物力,所罗门的商人们甚至主动提高了雇佣他们的价格,甚至拖欠工资的行为都大为减少。 这简直是对他们强盗行为的一种变相鼓励。 最早选择劫掠的那七位王公,其实是抱有必死之志才做出的那种举动,却没想到等来的不是所罗门人的打击报复,反而是更加优渥的政治地位。 草原人也许暂时还没有学会所罗门人这么精明的商业头脑,但他们至少懂得趋利避害。 他们七个王公开始结成了最初的政治军事同盟,一并劫掠那些处于边疆上的小城市,并且不再像是最初那般杀光城市中的所有人,而是将没有参与反抗的平民全部从城市中驱散出去。 甚至对于那些客居在他们劫掠目标城市的商人和贵族,他们还会“礼送”到一个所罗门人的大城市中,而作为报酬,这些商人和贵族们会为此支付一笔佣金。 在长久的“共同利益”支持下,由七位王公所组成的联盟最终形成了一个正式组织,它同时具有类似于所罗门城市贵族之间的共治关系,和近乎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附庸制度。 即,七个王公组成一个王公大会,并且在王公大会中会产生一个盟主,而这名盟主则有权利直接指挥其余的六大王公,以及日后其组织又增添的,具有新型附庸关系的后入王公。 这些后入王公虽然不能像七个先入王公一样具有“盟主”权力,但仍旧承认其身身为“贵族”的特殊身份,允许他继续保有自己的奴隶,并且在战场上继续持有军队的指挥权。 而王公之间相互的姻亲关系,至少在短时间内避免了所罗门学者们所谓的“王朝断代现象”。 这些草原人到底是从所罗门国内学到了不少够意思的好东西。 最终,草原人的势力就像是一个越滚越大的雪球一般,在所罗门人的边境上骤然间崛起了。 而三支所罗门家族所派出的“讨伐大军”,也最终因为其内部的种种矛盾而宣布破产。 草原人只要能得到一个所罗门军队的士兵身上的装备,就能用它武装起三个战士。 但所罗门人可怜的城邦联盟中,每每在战场上损失一个人,对于城邦内部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损耗。 要知道,所罗门帝国中的一名市民,一年工作所造成的产值足以达到一名亚锡奴隶的二十倍以上,而只要亚锡部落的成年男子没有死绝,所罗门帝国在战场上所承受的每一个士兵的损失,都是亚锡人的二十倍。 在城市和地方上的农社尚且没有闹翻之前,他们由可以征募一些相对廉价的农民武装,这样还能减少损失。 但其城市贵族议会长期以来的重商政策甚至把村庄都当作了他们的经济殖民地区,这些同样吃尽了城邦不对等贸易的农民自然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还去支持城市贵族,他们之中的很多人甚至本就不是真正的所罗门人,而是早期依附所罗门帝国的蛮族。 与其叫他们跟着所罗门这艘破船一并沉下去,他们还不如加入亚锡王公的侵略团伙,为缺乏攻城经验的草原人提供宝贵的攻城经验。 无法继续支持战争的所罗门城邦只得不断的派出使节去和亚锡人议和,而每次议和,他们所要付出的财货便成倍成倍的增长。 原先是一位王公一生都挣不到一个城市贵族一年的产业产出,而现在却变成了一个城市贵族一生都挣不出一个王公一年所享用的赔款。 而在这样的拉锯战争持续了几十年。 所罗门帝国损失了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土,而亚锡人也最终等到了所罗门人所期待的“分裂”。 七大王公成为了草原人最主要的几只统治者。 他们将新征服的和旧有的地区分裂成若干个小块,每个王公根据自己曾经在战争中所付出的贡献和势力占据一块土地,下辖有若干个小王公,以及大量的各族奴隶。 曾经的盟会“领袖”占据了最肥美,也最大的土地,和最多的人口,但即便如此,他也只是在形式上具有最高的政治权利,而并不具备直接统治和管理其他大王公的权限。 而所罗门西边的邻居,也最终成长为一个相对统一的封建帝国,其表面上具备强大的军事实力。 贵族骑士骁勇,而平民组成的军团善战,最要紧的是,他们的国家在所罗门人的眼中,同样属于“文明的国家”,是可以提供支援的对象。 既然曾经的帝国体制已经不能保护他们“发财”,那么加入一个新的帝国,并且收复失地,继而解除草原人对他们的威胁,对他们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个可选项。 在事实上,失去了乡村和东部草原人的支持之后,曾经遍布整个迪莉斯汀大陆的所罗门商人没有了向北和向东的商业支点,他们早已经只剩下了帝国这一条黄金商路可走。 只可惜,他们的第一任皇帝并非为好战之君,对商人,则是大开国门,统一税收就算完事,而对于那些来自城市的外交使节,则是多半采取了“敬而远之”的外交策略。 所罗门联邦所剩余的几个城市几次筹集重金,都没能换取诺丁陛下的支持。 而新进上任的佩利斯陛下,又显得有些过于好战,以至于所罗门人连信使都没来及派出去,他便以及踏上了北伐战争的征程。 所罗门人在战争开始后不久,便已经派出了大量的谍报人员参与其中,悄然观察着战争的进程,并且早已做好在必要的时候“推波助澜”的打算。 他们可不在乎大普鲁斯帝国会损失多少战士,只要普鲁斯帝国能早日从北海沼泽的深渊中拉出来,他们是不介意付出一点代价的,更何况这钱还不需要他们来买单。 当斯沃德和他的军团迈过林边沼泽,进入索尔森湿地的时候,他们终于将战火蔓延到了北海联盟的心脏之上,而这也是他们的底线所在。 先前打惯了顺风仗和大决战的大普鲁斯军团迎来了他们进入沼泽之后所面临的第一次危机。 那便是无处不在的韦根人。 在林边沼泽之中行军的过程中,最大的困难还只不过是自然环境,而索尔森湿地的战争却叫他们知道了什么叫“客场作战”。 这些韦根人好似是从洞里冒出来的一般,斯沃德甚至怀疑,在他们行军的路上,是不是每一寸土地之中,都有一个韦根人拿着掷矛枕戈以待。 他们往往对帝国的士兵只是稍作袭扰,随即便迅速消失的无影无踪。 因为是在湿地的缘故,此处多为河流,乃是八大沼泽之中最为潮湿的一片土地,即使是在最寒冷的冬季,也总有小块地区是没有冻牢固的沼泽,因而斯沃德并不能派出骑士进行反击,只能看着他们逃跑。 才不过进入湿地沼泽中的第一日,便有超过百名士兵阵亡,百名士兵失踪。 而那些失踪了的士兵,往往会在第二天重新回到军队的面前。 只不过是以一种全新的姿态。 他们身上的皮甲被剥的一干二净,只有赤条条的身体别挂在两侧的树干上,好像是在对帝国进行一种莫名的嘲讽。 好在这种客场作战之中,帝国的军队也并非毫无经验可谈。 至少在《红狮远征纪实》一书中,便有详细的记载方法。 “在面临敌人广泛活动的流沙区域行军时,亚唛人常常设置伏兵袭击远征的军队。皇帝下令派遣骑士若干,下马率领步军为其大军开道。” 斯沃德算是受过军事教育,于是便照着葫芦画瓢,同样安排了一些北地的贵族率领他们麾下的部队为大军开路。 这虽然称不上多好的办法,但至少不算是毫无应对之策。 由小伯爵、男爵所率领的小股军队比皇帝亲率的近万大军的确要来的更加灵活。 将这些部队释放出去,既减少了军团本身的臃肿,又像是伸出了一根根尖刺,帝国的军队从一只被动挨打的公牛变成了浑身带刺的刺猬。 韦根人的伏兵往往还没有咬到最肥美的那部分,就已经变成了一串血葫芦似的东西。 虽然他们仍然有一定得手的机会,但却往往没有足够撤退的时间。 在正面战场上,几个猎人组成的小队却不是上百个有组织的士兵的对手。 往往他们伤掉其中的一两人,便要付出三四条性命作为代价。 第一百一十三章 勇者必胜(今天下午或者晚上还有一更) 这些猎人当然不会白白上前送死。 斯沃德仅仅将这条战术执行了半天的时间,便将这些韦根人伸出来的手全部刺得缩了回去。 参与了这次行动们的贵族都很高兴,他们认为,是斯沃德的知人善任给了他们发挥自身勇武的机会,进而才有了今日的这场化解敌人攻势的胜利。 而斯沃德的脸上却见不到什么喜色。 其实,他迫切的想要将分出去的兵权撤回来。 这些贵族们看上去勇武,对于敢来袭扰的韦根人战士都追出去相当的距离,可这却大大的拖延了大军行进的速度。 可以说,在他放出这些分队的一上午的时间,帝国的主力部队才堪堪前进了不到平日里三分之一的距离。 原本能走三十里的路程,现在变成了十里。 虽然现在的帝国军方还尚未产生“战略”的概念,但已经有一些大局观念比较强的指挥官意识到了情况不容乐观。 但这些派出去的士兵,为了方便管理起见,派出去的全是这些贵族的私人武装,只怕是覆水难收。 于是斯沃德只得勤勉他们几句,并且委婉的表达了自己想要加快行军速度的想法。 “诸君战果喜人,只野蛮人不堪一击,吾人戮力同心,早得凯旋之期!” 但也许他说的实在是太过于委婉,以至于这些贵族们完全没有听懂他的意思。 如果说上半日的时候,这些贵族会在遭到韦根人的袭击之后,主动的进行追击,那么在下半日,他们就开始学会主动寻找自己的目标了。 他们的行军速度忽快忽慢,除去尽量沿着斯沃德骑士为他们安排的行进路线前进之外,他们还经常性的“另辟奇径”,甚至在几个人百人队之间,还经常存在“相互配合”“联手歼敌”的报告从前线传回到斯沃德的耳畔。 “真是一群勇敢的人,您不这么认为吗?” 随军的官员随口便称赞一番,他同样也认为,这是斯沃德本人战术规划中的一部分。 而斯沃德则铁青着脸派出了一支十几人的骑士部队。 “那两个混蛋……” 不知道怎么的,在派出信使的时候,斯沃德有些莫名的想起了他曾经派出去的帕鲁德骑士。 “那个可怜人。本事是有的,就是运气不太好,竟被那个暴君砍下来脑袋。” 但无论如何,在这种紧要关头,回忆起一个死人绝非什么好事。 斯沃德一念至此,竟把它预想成了某种预知的警告,随即又改变了自己的战术,派往前线的骑士换做了几个北海王国的贵族。 死他们的人总比死我的人好。 而那些应战的北海骑士,正都是一帮野心勃勃的青年人。 为了鼓舞士气,斯沃德刻意的在发布命令时奋力将自己的脸上的青色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期许的神色。 “根据前沿的士兵们刚刚传过来的消息。我们的波拉斯男爵和克拉伯爵的队伍已经非常显然的陷入了一个不利的位置。距离他们最近的步兵队伍要想靠近他们都要走上五里以上的路程。” “小伙子们,你们都接受过基本的军事教育,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我要你们赶过去,下达我的命令,尽你们最大的努力,去把我们的兄弟从危险的深渊中带出来,听懂了吗?” 他不仅仅做出了这样的口头上的一番努力,甚至还着重的拍了拍其中一位骑士的肩膀。 目送走这十几名骑士之后,农诺将军终于忍不住的从周围走了回来,而斯沃德将军的脸上也再次泛起了一种铁青色。 “你就是这么教导部下的?我可不记得你有这般好的脾气。” “他们并非你我的封臣,甚至都不算是部下,我还能怎么办?因为这点小事儿闹到陛下那边?” 斯沃德倒是对这种事情看的很开,甚至都学会了自己安慰自己。 如果是半年前的那位在帝都杀伐果决的骑士团团长,看到如今的他,肯定无论如何都不会参与教士们的阴谋。 更加不会选择支持北伐战争。 当然,这只是这些将军们能交流的想法。 而对于那些骑士而言,统帅三军的领袖刚刚对他们的工作表示了赏识,更况且斯沃德将军本人就是骑士团的团长,全国骑士的表率,更是主导占领林边地沼泽的总指挥。 被一个有如此多光环的人鼓励过后的士兵是非常恐怖的。 他们很有可能会做出一些超出常理的举动,以表明他们心中的过度兴奋。 比如比斯沃德要求的时间更早的抵达指定的位置。 再比如,在目睹数量远超过超过他们十倍以上的韦根人战士后,直接向他们发起冲锋。 “看吧!斯沃德大人选择我们在这个时候来支援伯爵大人和男爵,必然就是预料到了这一幕!而我们正是唯一能在这个时间赶来支援的人。” “我的兄弟们!为了帝国,为了萨丁!为了我们的元帅!” 这些北地的青年贵族。 当他们发起冲锋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想起来,自己为了赶路,此刻并没有佩戴重甲,而他们的身后也更没有那些仆从军队,会舍生入死的保卫他们的安全。 无论如何,后世有军事家称他们为“信仰的胜利”。 北海同盟的韦根战士只知道在霍普沼泽的同胞曾经在大普鲁斯人的手下吃过大亏,好像还是骑兵惹的祸,但是并没有真正的跟他有过较量。 更况且,参与这次伏击计划的韦根酋长,正是在林边沼泽中率领部众来投奔北海同盟的“独臂者萨博”。 他不像是爱德华一样,有过万的部落人口为他作后盾,没有说走就走说来就来的本事,入了别人的帐下,只能听别人指挥。 除去从部落中带来的几十个亲兵,和那三名从海城堡溜出来的侍从之外,他再没有别的东西可做依仗了。 而参与小范围的伏击,正是他翻身在部落联盟中取得话语权的最佳时机。 因此,当身后传来马蹄声时,萨博本是有注意到他们的。 但他却没有下令停止攻击那被包围的二百余名大普鲁斯战士,只是在他临时率领的几百人“大军”中分出来了几十个人,来阻挡骑士的冲锋。 为了克服所谓的“恐惧骑兵”综合征,萨博亲自领了这只抵御骑兵的队伍。 他本也没有想过非要以身试险,但奈何他所布置的那些人手却是连一个能派上用场的都不见。 在萨博看来,不过是如同几只高大野兽一般的骑兵,竟然直接撕开了两层卫兵组成的强大盾墙,直接就莽到了自己脸上来呢。 他在慌乱中举起了手中的铁矛:那是他来到北海盟会之后所分得的武器,他自己珍视为神兵。 但他对手的武器显然比他的更好。 一位年轻到有些让人无法相信他也是战士的骑士端起了自己的骑枪。 骑士原本还有些不熟悉这种武器,但不知道为什么,斯沃德骑士在他肩膀上拍过一下之后,他的骑枪水平好像便在那一刻醍醐灌顶了一般。 刺出去! 在接近萨博的那一刻,一个声音霎时间在骑士的心头响了起来。 尽管他的马下已经有不少韦根战士将他围了起来,但年轻的骑士仍然义无反顾的将手中的骑枪朝着萨博的方向送了出去。 几乎是在同一个瞬间,萨博也举起了自己可怜的铁矛,他想要像猎杀鹿一样的猎杀自己面前的这个骑士,为鼓励自己,他将骑士伸出来的骑枪想象成一根畸形的鹿角。 但却没想到在最关键的时刻,这“鹿角”还能再长出来一段。 而这段距离正要了他的命。 他手中的矛完全没能起到丝毫的阻挠作用,骑枪甚至没有挡开长矛的过程,而是直接击碎了它,以及这兵器身后的主人。 真正的名将从来不会创造奇迹,因为他们永远不会将自己处于如此尴尬的位置(善战者无赫赫之功)。 倘若斯沃德今日派出的是一队骑士团的兄弟,他们自当会审时度势,不做轻易的军事冒险。 十几人的冲锋完全撕碎不了韦根人厚实的战阵,即使是前后夹击也改变不了双方所处的不同处境。 两百名步兵的命不值得一帮真正的勋贵子弟舍命相搏,而击溃数百名韦根人的军工他们更加没有放在眼里。 奈何斯沃德临时起意,放出来了一群毛头小子。 步兵的阵营虽然因为看到援军而士气大振,但他们的指挥者要以及用大半天的奔波将他们的体力消耗干净。 此刻他们不仅仅是精神上达到了极限,就连体力也是一样的。 但正在此时,奇迹发生了。 眼前方才还活蹦乱跳的韦根人战士,好似突然叫人握住了命根子一般,一个个的停止了进攻的步伐,反而一个劲的朝着身后望去,就好像是在看什么现在少看一眼就再也望不到的新鲜事一样。 韦根人崩溃了。 这些前排的战士们,有的看清楚了刚才所发生的那一幕,当即丢下了自己手中的武器,头也不会的飞奔了出去。 而更多的士兵则是被裹挟着逃生。 他们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跟着别人走,却总是没错的。 整个韦根人的队伍乱作了一大团。 而后,一个年轻,且忍不住激动的声音大声喊叫起来。 “酋寇以死,就地投降,饶尔等一命!” 几个贵族朝着声音的源头望去。 那是一个年轻的骑士,胯下的战马和身上都被扎着韦根人的投枪,铁矛,但他的骑枪上却挂着一颗还戴着牛角帽的脑袋。 而韦根人溃散的源头,也正是从那边开始。 虽然他们还有几个将军在努力的维持秩序,但最先逃跑的却是萨博酋长的几名亲兵(也就是那几个从北海王宫中逃出来的几个大普鲁斯侍卫),他们不禁做足了榜样,甚至还失声大喊了出来。 “首领死了!我们要输了!大伙快逃命啊!!!” 他们是这般努力的拖着军队的后腿,以至于三个将军一连砍了好几个逃兵,都不能拦住这些兵逃生去的脚步。 更多的士兵不是死于骑士的枪下,而是死于自己同伴的践踏之中。 这算得上是帝国和北海联盟之间的第一战。 后来,帝国通过种种渠道了解到了这个地方的名字,为普泽岛。 普泽岛,会秋冬之时,天大寒,遂与周之凝结一片,而春夏之时,冰雪消融,俨然一湖心岛。 韦根人知其重骑兵恐难渡河,故设伏兵于此。 有敌酋名曰萨博,原韦根部落一平民也,得幸遇战而提为首。 有一骑名曰吉本,盖庄户人之子也。时年十七岁,会受北伐之领袖斯沃德之命驰援散兵。余人恐敌人数众多,不敢前,唯吉本立于众人之先,高声疾呼之: “帝国养骑二十年,陷阵死义,在于今日,诸君唯随吾冲阵而,萨丁在上,国事为重,身为轻!” 遂杠鼎而前,直取敌酋之首级,问贼寇与阵前。余寇惧其勇猛,战战兢兢,皆不敢前,乃引之而去。 待到傍晚时分,骑士和克拉伯爵率领着残余的部队方才“凯旋”而归。 他们将战场上的勇士团团围住。 在韦根人撤军后不久,这名英雄的战马便不幸因失血过多而死,同时,吉本骑士也已经遍体鳞伤,总不好叫他走着回来。 因此,一名与之同去的骑士让出了自己的战马,而步兵的领袖,克拉伯爵则亲自为其签了战马。 他们都是一派喜气洋洋的面孔,唯有斯沃德骑士却又气的有些脸色发黑,一时之间险些背过气去。 大军行营,只为在下午的时候为了接应这只一去不返的骑兵,又延误了将近半日的里程。 “将军,我太遗憾您没有亲见到那一幕了,这不仅仅是我们军事上的伟大胜利,更是我们意志上的伟大胜利!” 说话的人是波斯拉男爵,在先前的会战中,他身披重甲,倒也承担了不少敌人的注意,假以时日也必当能将才。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名英雄的待遇第二章 来了) 只是此时的斯沃德仍然只当这些贵族们好似作妖的小丑一般,在用一下奉承话掩饰自己的过失,亦或是在得到些微的功绩后便乐的忘乎所以。 即使是在看过男爵灰头土脸的样子之后,依然只是闷闷的说了一句。 “是啊,需要我跟您引荐一下皇帝陛下吗?也许那位骑士的功劳足够叫皇帝亲自接见。” 这本是一句气话,但却没想到男爵却是信以为真。 他先是愣了一愣,继而脸上露出了一片狂喜的神色。 “您这是点醒了我哇,就连您也觉得我们萨博骑士的事迹应当广为传颂吗?” 斯沃德怒极反笑,他不由得质问道 “那请问这位骑士究竟做出了什么贡献?他是以一己之力砍杀了几十个韦根人不成?” 男爵一脸正经的摇了摇头。 “不,大人,他只杀了一个人。” “那我们有什么好说的?杀过一个人……之前我们处死过上千名韦根人,难道这些人每个人都应该跟皇帝陛下面谈吗?” “大人,可他杀了一个韦根人的部落首领,并且轻松帮助我们驱散了五百名韦根人的包围。” “五百人?可……他们究竟去了多少人,难道我不是只安排了十三名骑士去……,支援吗?” 斯沃德本想说报信,但话到嘴边却茫然间意识到了不妥之处,于是便改口称为支援。 好在男爵此刻还沉浸在方才的大胜之中,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些细微的变化。 “斯沃德将军,您说的一点不错!我们大普鲁斯人只要十几个骑兵,就能冲散那些韦根人的队伍!而那个小伙子第一次冲锋,便处死了敌人的首领,若非如此,我们决计是要全军覆没在那边的。” 男爵的这番话才最终引起了斯沃德的重视。 “不错,这人是应该值得奖赏!一位骑士,能向五十倍于己方的敌人发起冲锋,而且还能斩杀敌人的领袖……你知道这意味的着什么吗?” 男爵有些茫然的摇了摇头。 但在一旁的几名随军修士却若有所思起来。 当夜晚上,萨博骑士做了一个美梦。 他赢得了斯沃德将军的口头赏识,并且被册封为一个地方的男爵,拥有了自己的一座小镇,和数十名仆人。 于是,这位好运先生便在一夜之间成为了所有人的英雄。 各种各样的版本被编撰出来,反正等到第二天早上,萨博骑士蒙松的睁开双眼时,站在一旁的骑士同伴便迫不及待使得摇醒了他。 “你还在等什么呢?你可知道全军上下所有的骑士,士兵还有皇帝都在等着你呢!” “皇帝陛下?” 萨博一把从昨夜休息的马车上爬了起来。 他昨夜休息的及早,以至于他才刚刚会到营帐中稍微吃过点东西,便躺下美美的睡了一觉,至于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倒是一无所知。 “你还不知道吗?你现在已经是全军上下的英雄了!皇帝陛下早已决议敕封你为伯爵。现在我们还是同伴,可等过一会儿,我就得称呼你为“大人”了。” 萨博原本就只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庄园主人家的儿子,他最大的梦想,也不够就是通过参加这次战争,能够想自己的父亲那样,得到一个农庄,甚至更穷一点,破一点也没有关系,只要是够做领主就行。 只有在最深沉,最美的美梦里,他才会想到,自己有没有更近一步,做个男爵的可能,至于当伯爵这种一步登天的事情,他却是想也没有想过的。 其实这也难怪。 虽然男爵和伯爵只一级只差,很多男爵的势力甚至有隐隐盖过伯爵的意思,但两者之间仍然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 无他,只是因为伯爵属于帝国内部的“高级贵族”,按例可以出席皇帝召开的“摄政大会”,并且可以在合适的时机担任地方的行政长官,就比如瓦卢诺的市长,本身就可以领一个“荣誉伯爵”的职位。 而男爵的话语权则就要小很多了,在帝国中,依然就只是一个“大一点的地主”而已,就算有再多的领地,再多的农庄和仆人,都改变不了他们在帝国之中的位置。 但这也同样是为什么军中男爵的数量远胜过伯爵的原因。 要知道,伯爵并不能直接附庸男爵,在地方上,男爵和伯爵的话语权彼此相当,数量上也相当接近。但男爵却没有伯爵相应的中央权力,因而男爵的家族会更加热心为皇帝服务,以期望得到至少与地方伯爵真正平等的地位。 当然,这其中详细的因由关系,不是一个连书都没翻过几页的傻小子所能理解的,他只不过是在惊叹自己即将栖身帝国的高等贵族行列。 而他在参军前不久,还正在练习骑术和去种地这两者之间挣扎。 但部队当真是改变了他的命运。 傻小子腾空而起,变成了白天鹅。 在身边几位羡慕夹杂着些许嫉妒的同伴们的帮助下,萨博有些晕乎乎的穿好了衣服,那是昨日与他并肩作战的伯爵送给他的礼物,不然,他连一副合身的礼服都找不出来。 那是一件蓝白相衬的夹克,原料是用厚实的羊毛和从东方进口的棉花共同编织而成,胸前镶嵌了一排黄铜扣子,而肩部则是缝纫了几条金丝作为作为装饰。 “你现在看起来棒极了!萨博,你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伯爵,多适合你的衣服。” 同伴不断的用手抚摸着萨博肩膀上的金丝,兴奋的说到。 萨博本想要看看自己到底成了一副什么样子,在参军之前,他试着穿上了农夫的衣服,而他的兄长则是称赞他天生就适合侍弄庄稼。 虽然他只是个有些耿直的年轻人,但却也知道,农夫和伯爵总不能合用一张脸做事。 但他才刚想要找块镜子照照的时候,却早有宫廷人员守在了马车的门旁,恭恭敬敬的对他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这不由得叫萨博的心情再次激荡了起来。 要知道,皇宫的卫兵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当的,在过去,阿巴斯奇亚王国的国王会召集自己麾下的部落中挑选武士召开比武大赛,只有获得好名次的人才会被诏进王宫中服役。 而现在的选拔标准则是更加苛刻了。 只有曾经当过王宫卫士的人,以及其后代才有成为皇宫卫士的资格。 换言之,能参加由皇帝亲自率领的两只卫队,算的上的帝国派系军人的最高荣誉。 而这两只军队,一只是向外之招募大贵族后代的彩虹骑士团,而另一只就是皇宫卫队。 他们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一种高级奴隶,在帝国中全靠皇帝的赏赐过活,就连土地都没有。 但却在军中具有着独特的崇高地位。 除去皇帝本人和某些大臣之外,这些皇宫护卫对于他们这些地方贵族,那是连正眼都不会瞧一下的。 而现在,却有一位宫廷之人主动邀请他,这对萨博本人来说,必然是一种极为新鲜的体验。 望着周围人对他投来的那些羡慕和崇拜兼而有之的眼神,萨博将方才心中的疑惑暂且先放了一放,便按照宫廷卫士的要求沿途一路朝着皇帝的马车走了过去。 看着那些熟悉而又显得有些陌生的老朋友,特别是昨日并肩作战的几个骑士,萨博本想上前打个招呼,但却被皇宫的卫士所拦住了。 他虽然脸上带着恭敬,但眼神中却透露出一副敷衍和嫌弃兼而有之的神色。 “大人,皇帝陛下在等您呢,还是不要在路上和一些无谓的小人物耽误时间的好。” 萨博有些无奈的望向自己的老友,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同情,却没想到他昨日还和他一起出生入死,一起欢庆胜利的战友们,如今看待他的眼神中,不再是那种看向自己兄弟的亲密,而转化成为了几分畏惧和怨恨。 就好像是他们曾经一起站在路边,看那些耀武扬威的大人物们一般。 他的额头上有些莫名的冒起一层汗来。 皇帝的营帐附近总是军中最热闹的地方,即使是在随时都有可能面对战争,皇帝的身旁依旧是一副载歌载舞的景象。 有表演杂技的小丑,有络绎不绝的商人,更有来来往往的军需官、传教士,即使说这里是一副城中的集市也不为过。 而今日的营帐附近却更加热闹非凡。 萨博望向那辆象征着皇帝高贵身份的深蓝色马车,暗自吞咽了一口唾沫。 尽管帝国境内的伯爵数量早已多如牛毛,但皇帝亲自册封伯爵的仪式过程却是丝毫未减,甚至看上去还要更加繁琐几番。 一位头戴黄金冠冕的少年站在由几辆马车拼凑成的台子上,似乎正和周围的几个工匠聊到兴起,而站在一旁的宫廷画师却也没有闲着,连忙沾着颜料在一张绢布上忙碌着,像是从半夜一直忙到了现在。 萨博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一下,画中的主人公正是自己面前的皇帝,之不过要长相要显得更加成熟,而画面中的内容,也正是皇帝在和随军的工匠聊天。 画面中的皇帝披着重甲,腰间携着宝剑,却丝毫显不出疲惫的神色,而他和工匠们交谈的样子,便正是增添了几分亲民的色彩。 见萨博从远处走来,佩利斯的心情明显显得更加高涨了几分,他瞥了一眼画师的进展,眼见的画布的内容已经涂抹的差不多了之后,便及其不耐似的赶走了两名工匠,然后挥了挥手,喊了萨博过去。 “你昨日当真是孤身一人冲到了韦根部落的人群之中?” 萨博抬头望了望比自己小上那么几岁的皇帝,心中一时失神,竟然想起自己家中的幼弟来,直到身旁的卫兵悄悄的从后面用剑柄戳了萨博一下,他才反应过来,有些磕磕巴巴的回答道 “啊……是啊,陛下。昨日……我,臣当真是如此做过。” 看着萨博这副木楞楞的样子,佩利斯只是又瞧过他一眼之后,便彻底失去了跟他继续聊下去的兴致,转而问站在一旁的画师道: “鲁尔先生,你可备好了朕赐予勇士的礼物?” 站在一旁的画师小心翼翼的收起自己新画好的作品,转而取出了另一幅画作来。 萨博瞧了一眼。 不错,这倒是个骑士,头上还带着厚实的盔甲,身上披着挺精致的链甲。他的周围还满是倒下的和正在逃跑的士兵,只是看这些士兵的穿着,叫他觉的着不是韦根人,倒像是大普鲁斯人一般。 画家鲁尔看萨博瞧的出神,于是便开口解释道 “您瞧,这是我为您量身定做的。《骑士团兄弟在北海沼泽》,您喜欢吗?” 萨博本想就自己的看法好好的跟这位画师聊一聊,但却没想到皇帝竟在此时又插进话来。 “不错不错,这倒是配得上一个勇士,瞧瞧他的盔甲是多么考究,而手中的宝剑又多么锐利。啊,鲁尔先生,等您有空了,一定要为我创造出一副于此相似的场景来。” 随后,佩利斯又将脑袋转回道萨博这边。 “太可惜了,如果再过几年,没准我们就能并肩作战了,萨博。你很勇敢。萨博。” “我为你组织了一场盛大的典礼,而你将从你领主的封臣成为我的封臣,而你也将被迫失去你父亲留给你的庄园的所有继承权力,并且必须对我宣誓,永远维护我的位置,为我的荣誉而战,你可愿意?” 萨博望着小皇帝的眼睛,微微的点了点头。 事到如今,他如果在看不出什么端倪来,便是十足的傻子了。 果然,望着他那顺从的神色,皇帝和周围的几个近臣们的脸上更露出了几分得意的神情来。 只是没有人注意道萨博眉宇之间的那一抹失落的神色。 当然,即使注意到了,也自然不会将它当成一回事。 帝国的封臣,除去那几个真正权柄的大家族能左右朝政之外,其余的大家不过就是一帮陪着皇帝演戏的,什么事情当然要优先考虑皇帝的意思来,至于你的“个人意愿”。 对不起,那有什么个人意愿。 第一百一十五章 王者之师 帝王和臣子简单的对话完了之后,时间便到了册封的时间。 萨博再没有了刚刚睡醒时的喜悦。 他现在已经把昨日在战场上的经历,和现如今的际遇全部当作了一场梦。 甚至就从斯沃德将军排过他的肩膀那一刻开始,他的命运丝毫便被什么东西用力的扳动了一般。 又好像是一颗星星,被改变了轨道。 他不知道如何这一切该如何解释,也一时间对自己的身份的变化无所适从。 因而他只好板起一张脸来,就像那些石刻雕像中的天使一样。 既然这是一场伟大的神迹,那就将其贯彻到底罢了。 修士们将珍贵的淡水装进罐子里面,并倾洒在他的头发上。 水很快便凝结成了冰晶,覆盖在他的全身。 而修士们则宣称,这就是伟大的圣迹。 神要赐给帝国胜利,于是便为帝国送来了一名使者。 有人贴在他的耳边,低声说,叫他不要颤抖,会有人在仪式之后为他更衣。 还有人贴在他的耳边说,现在要到了对皇帝陛下宣布忠诚的时刻。 即跪倒在地上,将手送到皇帝的手中,握过手之后,再使得皇帝摸摸他的头发,称呼他为“上天派来的使者”、萨丁意志的现实体现以及皇帝陛下的守护者,最忠诚的“养子”即可了。 这当然不是说他具有继承帝国的权力,而是因为皇帝陛下年幼而无子,命令这个年轻人收为帝国的养子,又是神圣之人,相当于是为皇室多了几多人丁兴旺的“景象”。 大贵族们坐在幕后,诸如斯沃德,农诺将军那般,他们是帝国掌权者的代言人,负责组织和观察这种类型的活动。 中等的贵族则是与萨博站在同一侧,他们是这场神圣仪式的执行者,同时也是演员。 而站在台下,远远的观看的,则是那些低等贵族和平民。 他们虔诚的望着眼前神圣的一幕,有的人甚至激动的留下了泪水,高呼萨丁的本名。 萨博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今却站在台上,任由自己面前的小男孩摆弄。 这个孩子即使这幕戏的演员,又是幕后的推手和台下的观众。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兴趣而来。 他现在还很年轻,但他再不断的成长。 当他成长到一定的年龄之时,他终将成为这个大陆上最有权势的皇帝。 他的双手将会托举起整个世界,调和所有贵族之间音符,并最终奏响属于他自己的篇章。 想到这里,萨博像一个提线木偶一般的匍匐在了地上,垂下了脑袋。 但他并非是要刻意隐藏自己的泪水。 再不同于过往,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 冰水敷在脸上,他的每一寸神经都像是燃烧一般的疼痛。 但他却没有声张。 因为他知道,与其说自己是今天仪式上的主人,倒不如说是今天闹剧上的主演。 当一切落幕之时,他得到了一个伯爵的头衔,但目前还并没有分到一块合适的土地。 他最终成为了帝国高等贵族中的一员,但他失去了自己的朋友,过往的身份,甚至自己的名字。 仪式进行的末端的时候,一名主教突然插了一句嘴。 “既然骑士大人乃是天上的真神下凡,是萨丁的使者,那为什么不恢复自己原本的姓名呢?” 这些名字倒是都有成文可寻。 于是,从今之后,世上少了一个名叫萨博的骑士,农场主的儿子,而多了一个名叫“韦迪亚”的在世天使,一名帝国彩虹骑士团的兄弟。 就连他所指挥的那场胜仗,都被认为是“恢复神性之前的事”而被永远的留在了过去。 韦迪亚,与他的经历却是正合适的一名古代英雄。 他是一名战神,且出生于冰雪之上。 远处,一位少年,他骑着一匹灰白相间的骏马,才刚刚踏进冰封的沼泽地半步,狠狠的打了一个喷嚏。 他有些疑惑的自言道: “奇怪,我以往的冬季从来不生病的。” 仿佛是听到了少年的抱怨一般,前方玄甲的骑士回头向朝着自己的侍从望去。 只不过,当他的目光扫视过少年的脸颊时,他竟从心中生出片刻的陌生来。 少年依旧是那个少年,他相貌英俊,高耸的鼻梁上托挂着一双湛蓝色的眼睛,叫人想起雪原上的万里晴空,而当少年的眉毛微微扬起,嘴角上翘出一个弧度之时,又好像是天空中又升起了一颗太阳。 骑士摇了摇自己的脑袋,低声嘟囔道。 “老了老了,真是老了,竟然连儿子长大了都认不出……” 而正在此时,他们前方的沼泽地中竟突然出现了一只小小的军队。 方才他们隐藏在一片低地之中,以至于何塞和他的儿子韦迪亚,在沼泽的边缘处并未第一时间观察到他们。 随着行军路线渐入沼泽地深处,商队的马车已经又多出都不再适宜通行,他们唯有沿着之前大军踏出来的“大路”前进。 而有了大致方向的何塞父子,则是选择了沿着小路直接去找帝国正规军的步伐。 他们带了五天的食物和水,本以为要找上很久,却不料才刚刚和商队分手,便是遇到了帝国的组织。 这只队伍不过十几人左右,他们虽然都着着帝国军团的兵甲,却看上去又几分精神不振,至少在看到两名骑兵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他们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吓了一大跳。 等到看清楚了自己面前的对象之后,才慢慢的平静下来,排出一副要与之交涉的姿态来。 “你们是哪来的贵族?为什么没有跟着皇帝的大军一起行动?” 韦迪亚刚要替父亲回答,却被何塞一个眼神给止住了。 “我是一名来自瓦卢诺的城市贵族,现在是志愿加入皇帝的大军服役。” “志愿兵?人人都说自己是志愿兵,但他们人人都往皇帝的钱包里面讨债。” 一众步兵之中,似乎还有一名管事的伍长,他操着一口流利的阿巴斯奇亚方言,他抬头,竖起鼻孔说到。 “行吧,讨债的,你带了多少士兵来,总不会就你们两个吧?” “军士长,我是一名骑士,而我的身后是我侍从。我们就只有两个人。” 几个士兵当即哈哈大笑起来,他们用怜悯的眼神再三的打量了一番自己面前的玄甲骑士。 “两个人?” “头,我恐怕他没油水。” 而他们面前的军士长却并不为之所动。 他狠狠的扇了那个士兵一巴掌,随后刻意加大了嗓门吼道:“蠢材!你以为我们是在做什么?我叫你们为皇帝陛下征税,谁叫你只顾自己了?” 望着满面凶恶相的士兵,韦迪亚有些茫然的摸了摸自己马背上的包裹,那里面只是装了一些必要的食物和水,但在士兵的眼中,这便是心虚的表现。 “就说你呢!把你手里的包裹拿出来把!不是你的东西,你也留不住。你们两个骑着马,我们几个弟兄是追不上你们,但得罪了我们,嘿。” 说话的军头露出了一个狰狞的微笑,好像凭借这个就能唬住面前的何塞骑士和韦迪亚一般。 何塞骑士皱了皱眉头。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包裹里面没东西,但此刻要是任由这些士兵翻检自己的东西,即使告诉他们,身上没有财货,这些士兵也必然会得寸进尺。 于是他便干脆的将包裹收了起来。 “你们是做什么的?能跟我解释一下,什么叫替皇帝收税吗,可有帝国的证明?” 何塞骑士的这番提问倒是难为住了这几名士兵。 他们纷纷将目光望向军头,仿佛是要叫他们的头现在为自己出个主意。 而军头的脸上则是露出了几分难堪来。 他们的行动根本就没有得到什么“皇帝的认可”,不过是几个小军官想要乘机发一笔财,才命令他们守住沼泽的后方,借维持补给线为名义敛财的。 如果真有人追查下来,只有叫这些小人物们顶包的事儿,那里会有什么“证明”呢? “证明?!” 军头眼睛一连转了几次,立即露出一副恍然大悟一般的懊恼来。 “您倒是提醒了我,我将证明来落在路上了,这可怎么办?这样吧,您先过去,等我们找到了证明之后,皇帝陛下班师回朝的时候,咱们再算清楚这笔帐,您看如何?” 杀人灭口?巧取豪夺? 开完笑,那可是骑士,就算他们是乡下来的小骑士,他们这些平民也没有杀他们的资格,最多也就是吓唬吓唬他们,赚点外快罢了。 而现如今,这兵油子早已经发现自己装上了个“明白人”,面对这样的贵族,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便莫过于装疯卖傻了。 士兵们早已经从兵头背后的手势中发现了“溜之大吉”的讯息,心中才刚刚放松下来,准备找个机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没料到他们面前的骑士却固执的摇了摇头。 隔着铁皮头的声音总叫人觉得嗡嗡作响。 “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太合适。比如说,你们为皇帝服务,却没有带上证明。那我觉得你们不像是税吏,到像是一帮逃兵。” 骑士的这番话倒是叫这些士兵们有些惊骇,他们纷纷变了脸色。 要知道无论是在什么时代,什么情况下,“逃兵”总是一种极度不体面的事,而在大普鲁斯帝国之中,对逃兵的法律则是更为简单。 唯有一死而已。 最先反应过来的人正是刚才的兵头,他最先缓过神来,勉强的笑了笑,说到:“这位大人怕不是搞错了干系,我们当真是帝国军方的大人们派来的税吏……” “是不是税吏,等我带你们去问过军队中的长官便知,我要你们随我走一趟。” 何塞骑士大有几分得理不饶人的意思,而站在他身后的韦迪亚则是忍不住摘下了背在身后的弓箭。 军头的脑海中和眼前迅速闪烁过几个画面,但最终停滞在了韦迪亚手中的弓箭上。 被待会军队当然是死路一条,那些排他出来干脏活的军官可在这种事情上没有一点“风度”,如果他就这么被眼前的骑士抓回去,不要说保他出来,不在他身上踹两脚就算对的起了。 但袭击帝国骑士的罪责,却又是他玩玩担当不起的。 而韦迪亚张开的弓箭,则是叫他想起来了一些新东西。 帝国军队不能主动攻击贵族,但也没说不让自保,只要能确保这个骑士身后的那个半大小子先动手,他们就不算是违背了帝国法律。 另外再说,这些贵族能不能跑出去这片区域,都还不一定,只要他们处理的及时,也许根本就不会有人知道这些贵族们是怎么死的。 想到这里,军头再次上前一步,粗声粗气的说到: “骑士!你难道就非要阻挡我们执行公务吗?我的我的弟兄们有十几个,你惹到我们对你不会有任何好处!” 何塞骑士的回答则是从腰间去出一把骑士的长剑。 相较于骑枪,行伍出身的何塞骑士本来就更擅长近战的厮杀,更况且骑士的枪还再某个反应有些迟钝的侍从手上背着…… 而谈判破裂之后的军头则是快速的退到他的士兵们周围,举起自己的剑勒令士兵们列阵冲锋。 大普鲁斯的军团当然不同于野蛮人,这也是军头的自信所在,自己十几个士兵兄弟是见识过骑兵的厉害的,自然也知道他们的短处,只要士兵能在骑士的面前保持住士气不崩溃,结成死阵,骑士就那他们毫无办法。 身为从秋天便开始集训的阿巴斯奇亚步兵团的一员,像是节阵这种队列观念早已经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面。 而军头的眼中自然是没有那个手持弓箭的半大小子的,只有自己眼前的这个玄甲骑士。 毕竟,他们只是接受过对抗骑兵的演练,但谁也没有真的在重甲骑兵的冲锋中留下过一条性命。 军头更多的还是期待,列成军阵之后,能叫这个骑士知难而退,而不是真的跟他开战。 第一百一十六章 北方,一名骑士的遭遇 一片寒冷的沼泽地上,两股人开始了紧张的对峙。 他们从一开始的友军,在这一刻变成了敌人,好似空气也随着他们紧紧压下来的呼吸生中变得沉重凝结了起来。 一方只有两人,分别是一个男孩和一个男人,而另一方则是足有十几个好手,但对峙双方的关系却并未因为人数的多寡而变得受什么影响。 正相反,少数人中的男人似乎正坚信自己处于对峙中的上方,而他本人的动作也正是如此行动的。 男孩韦迪亚在自己面前的军团士兵开始节阵的那一刻便从背后掏出一根铁头箭来,瞄住其中一名士兵的脑袋就要射出去。 但他的动作才执行到一半的时候,便被他身前的何塞骑士所阻止了。 他将手中的剑轻轻的搭在韦迪亚的弓箭上,另一只手朝着另一侧伸出去。 “帝国的士兵们,畏惧战争没什么可丢人的,但是和自己人开战是可耻的。现在我给你们两个选择,一种选择是放下你们的武器,加入我的队伍,重返战场,我将尽我一切的力量,帮助你们在战争中作为我的部下活下来,而在战争结束之后,则不论你们的去留。” “而另一种选择则是,在现在反抗我,然后被我打败了带到军队里面受罚。” 当何塞骑士讲完他的第二个选择之后,双手也是很自然的将剑握到了掌心之中,低声的嘱咐道。 “韦迪亚,待会打起来的时候不要冲的太着急,先保护住自己,这些人我能收拾得了,明白了吗?” 韦迪亚则是斜眼看了一下自己的父亲,而全身的精力尽可能多的贯注到了自己的眼前。 在听过何塞骑士的一番“相当公正的演讲之后”,他面前的军团士兵们的脸色相当不自然的变得有些扭曲起来,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叫他们觉得有苦有说不出的神情。 “不对,是你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然后叫我来杀伤他们。” 几个士兵的脸色变得有些动摇,但很快就又被率领他们的兵头刮了一眼,变得老实起来。 但这个兵头同样也涨红了脸,他不知道怎么跟面前的这个骑士解释他现在的一系列行为。 而这则更加加深了何塞骑士对他们身份的牟定。 在争吵下去已经没了意义,何塞骑士将身体停留在原地经过一小段时间之后,策马冲了上去。 他行动敏捷,且势不可挡,虽然只是很短距离的一段冲锋,依旧叫他的马速达到了一个足以威胁到人生命的速度。 从开始行动,到砍下来第一个人的脑袋,其中的过程干净利索,士兵们几乎还没来的及反抗,便发觉自己真的有一名同伴倒在了地上。 这不由得叫他们发出了一阵哀鸣。 他们以更快的速度结成新的军阵,并且将注意力完全其中在了何塞骑士的身上,生怕他再有什么新的举动。 而于此同时,一只被他们忽视的少年却引弦连续射击了三次,有两次都射中了士兵颈部的要害,唯有一名士兵听到自己身旁同伴的一生哀嚎,稍微欠了欠身子,才躲过了一劫。 不过那一只箭也并没有完全射空,只是正中了他转过来的头盔上,在发出一生巨响之后,便垂垂的掉落在了士兵的脚下。 虽然那个脑门上中了一箭的士兵也同他的伙伴们一样的倒了下去,但他的身体上却并没有一丝血花飞溅出来,只是受了些惊吓和钝器的上的伤害。 何塞骑士有些惊讶的望了自己儿子的方向一眼,他万万没有想到,只是第一次杀人的韦迪亚,便有了这般名将做派,于是便不由的大吼一声,以使对他的赞扬之情。 “好小子!有种,像个真正的男人!” 随后便好似不服输似的,对面前的几个残存的大普鲁斯士兵再次冲了上去。 此时的兵头依旧在没有能够战胜这个骑士的幻想,正相反,他脸上泛起的惊异的苍白色正应证了他现在内心处的恐惧神色。 他不算是新兵蛋子,在战场上杀过人,也见过有人死在他面前,但却没有打过如此不对等的战役。 连对面的影子都没摸到,自己人却倒下去了一小半,这仗还怎么打。 如果何塞骑士此时再给他们一个缴械投降的机会,即使是要将他们俘虏到农场去做奴隶,他们也一定会感恩戴德的匍匐到地上,去感谢这位骑士大人所赋予他们的恩典。 但此时的何塞骑士颇有几分胜负心被激起来的样子,并不打算轻易饶了这些帝国的士兵。 再者,他也没有收服这些敢于向他们的“军事长官”刀剑相向的士兵的打算和准备。 此时的帝国军团士兵到底是吸收了刚才的教训,着重加强了其两翼的薄弱处,站成了一个钉子一般三角形,算是彼此支撑的含义。 韦迪亚则是在此时用力的甩了几甩自己方才用力过猛的手指头,连开三箭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都算是不小的负担,更况且一根身子骨还没完全成熟的孩子? 他用心观察着眼前的战阵。 这叫他回忆起了自己在跟马库斯老将军下棋的时候。 马库斯将军将自己优势的重甲骑兵摧毁掉了韦迪亚的轻骑兵军团,而韦迪亚则是通过将自己步兵和下马骑士聚集在一起,组成了一个这样的三角形,来换取了一场“平局”。 现在到了真实演练的时刻,望着自己父亲一往无前的步伐,韦迪亚顿时心生出了想要伸手拦住他的想法。 但何塞骑士不可能是他手中的推演军棋,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更是一个十分自信的骑士。 他简单的打量一下战阵之后,便立即有了自己的应对方法。 那便是从正面猛攻过去。 三角形战阵的正面,是一个较为宽阔的直面,而在这个方向上则是有六名步兵,军头自以为是能拦阻住一切力量…… 但显然不包括何塞骑士。 伴随着战马的嘶吼声,何塞骑士再次表演了作为一名骑士高超的技巧。 他闲庭若步般的走到军团士兵们面前,却并不急于一口气冲过去,而是高高的举起了自己手中的剑。 这是一个再经典不过的“砍头”动作。 于是所有的士兵都下意识的往自己的头顶处望去。 而何塞骑士却好似是马戏演员一般的出现再了他们视线的下端。 根本避无可避。 如果说在大普鲁斯帝国,刀与剑的本领算是一门艺术,那何塞骑士便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表演者之一。 他不仅有经验,更有常人根本无法匹及的天赋。 那是一种战士的直觉。 又有两个军团的战士倒在了地上。 剩余的几个士兵一齐发出了一声哀鸣。 打成这样还没有崩溃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士气有多好,而是因为他们知道,此刻溃散只能叫他们死的更快些。 在方才的搏斗中,何塞骑士的左腿上终于是中了一枪,如果不算上那条腿是一根特制的义肢体的话,这倒是也算又了损伤。 但在那些军团士兵门的眼中,这玄甲骑士却是毫发未伤,而且随着他们人数的不断减少,变得更加具有攻击性了。 何塞骑士的身上再次焕发出那种翻腾的杀气来。 即使是脸上隔着一层头盔,都掩盖不住他身上的那股血腥味。 韦迪亚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在他看来,这些士兵已经投降,此刻便是再没有继续进攻的必要,只是他的父亲仿佛有些得理不饶人,应要将他们全部拿下才好。 幼年时候的战争经历,没有叫他真的变成一个铁石心肠的人,而是叫他更加理解的了什么是“生命的可贵与美之处”。 即使他们在战场上是你可恶的敌人,但是在他们的故乡,他们依旧是母亲的儿子,妻子的丈夫,甚至是儿女的父亲。 就算是为了他的家人,韦迪亚也决计不愿意过多的杀戮。 他和他父亲一样的了解战场的艺术,但却往往愿意在胜局到手的时候收手。 果然,马蹄践踏冰雪的声音再度响起,何塞骑士就好像是传说中的巨人一样的再度朝着那些军团士兵发起了决命冲锋。 士兵们发出一阵哀嚎声,他们紧凑的站在一起,虽然不再保有任何希望,但还是奋力将自己手中烧火棍一般的兵器伸向前方。 韦迪亚有些无奈的闭上了眼睛。 但就在他闭上眼睛的一瞬间。 一阵若有若无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这绝不是他父亲的马蹄声,而且声音相当杂乱,听声音就不只有一骑,显得相当的紊乱。 这却也是韦迪亚天生异于常人之处了。他从幼时,便可听到特殊的声响,特别是何塞骑士每次回家时,所率领的佣兵队伍的马蹄声。 他总是第一个听到的,在他的耳中,许多声音仿佛是漫长而悠远的,就好像是这个世界的一声叹息,比如马蹄声,弓弦声,又比如雪原的狼嚎声。 总之,他的耳朵内向来要比常人更加灵敏。 朝着声音响起的方位,韦迪亚瞪大了眼睛望去。 从视野中来看,那还只是一个出现在远处一片纯白沼泽平原上的小黑点,但韦迪亚则是能借此判断出,那是一只骑兵的军队。 他们目标明确,仿佛就是朝着他们这个方位而来。 虽然韦迪亚不知道,这只骑兵跟他们之前遇到的军团士兵之间有什么关系,但还是察觉到了一丝不妙的感觉。 他本能的想要喝止住自己的父亲,但此刻却为时已晚。 原来,在他一愣神的功夫,何塞骑士已经完成了自己最后的收割。 他仓马背上爬下来,一步一踉跄的沼泽的冰地上踟蹰着前进。 他将躺倒在地上的军团士兵一人又补上了一剑,好像是在宣泄着心头的怒火,有想是在执行一项最为稀松平常不过的工作。 韦迪亚将刚刚才吐到嘴巴的话又重新咽了回去。 只是策马走到何塞骑士的身旁,随后指了指天边的方向。 几个黑点的形态已经在视野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成长着,现在已经可以清楚的判断出他们的人数,大约有三个骑士和四个侍从。 何塞骑士望了望韦迪亚所指的方向,本想着往地上吐一口唾沫,却忘了自己新进制造成的盔甲的头盔部分却是护住了自己的嘴唇部分。 一口唾沫便卡在了口中,吐也不是,咽下去也不是,只能尴尬的含了起来,想着等到合适的时候再吐出来。 远处奔来的骑士们最终出现在了韦迪亚的面前,和何塞骑士方才的姿态相似,他们的骑术一样超群,在冰原沼泽上好似一阵风一般。 为首的几个骑士先是看到了地上的一堆尸体,继而交换了一番眼神,随后阴恻测问道: “你们是那里来的骑士,地上的这些死人和你们可有什么干系?” 韦迪亚顿时感觉自己脑袋一个能有两个大了起来。 何塞骑士的剑上可还流着血呢,不是他们干的还能有谁? 但考虑到这些骑士们扯高气昂的样子,韦迪亚便知道,直接就这一点上嘲笑讽刺他们怕是得不到什么好果子吃,于是他一五一十的交待起了事情的过往。 听过韦迪亚的叙述后,三名骑士中的一名顿时拔出了他腰间的佩剑,毫不客气的指了指韦迪亚的鼻子,随后又将剑锋转向了何塞骑士。他在三名骑士和四名侍从的队伍中身高最矮,脾气反倒是最为暴躁。 他尖着嗓子喊道: “你杀了我的人!我不管你是那里来的野种,无论如何,我要你赔偿我的损失,并且向我道歉。” 他那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好像非要将何塞骑士扒皮抽筋才甘心。 韦迪亚本想要就逃兵这件事再作些文章,却没料到才刚开口,便被三位骑士中最高的那个堵住了嘴巴。 他的声音显得有些散漫,慢悠悠的说到:“你这小子好不规矩,萨里盎骑士是在与你家大人说话,你跟着插什么嘴?更况且,你可知道,死的这些士兵到底都是些什么人?” 第一百一十七章 索赔 于是,身披玄甲,但口中卡着一口痰的何塞骑士便成为了众人的焦点。 他慢慢的从地上站起来,而这叫他显得格外的滑稽,他必须用一只手撑着剑,而另一种手以一种及古怪的姿态,钩住自己脖子以上的部分,然后拉扯着将头盔摘下来一半,最终将那口痰吐到了地上。 众人都以为何塞骑士打算摘下来头盔说话,却不料他却将钩住头盔的手松开了头盔,于是那顶遮面盔再次落到了他的脖子以上的部分。 “诸位。” 何塞骑士终于腾出口来,开口阐述起了自己观点。 “他们既然打着帝国的旗帜,穿着帝国的盔甲,何来是谁的人这一说?” 何塞骑士的头脑依旧对帝国的军团停留在国王领导一切的日子里,但现如今,帝国的军队早已经被他的“分封制度”划分成了无数个小团体。 最矮的骑士怒极反笑: “他们都是从我的农庄里干活的农夫,难不成他们穿上了兵甲,就不算是我的人了?” 就连同周围的两个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的脸上也露出了几分愚弄似的神色。 “朋友,开这种玩笑可不会叫你显得比别人更加聪明,只会叫你显得更加愚蠢!” 何塞骑士再次爬到了马背上。 “你们都还是骑士吧?骑士那里来的自己的封臣?既然是为皇帝陛下效力,那……” “那他也应该是我的人!” 矮个子的骑士失去了所有的耐性。 “好吧,如果你就用这种理由,就像赖掉我的账,可是打错了算盘!老家伙,你是打算赔钱还是偿命呢?” 这句话倒是有些引起了何塞骑士的兴趣,在事实上,虽然他不怎么经营自己的领地,但在瓦卢诺市的工作却叫他一直以来过着相当宽裕的生活。 “你打算要多少钱?或者说,你觉得十几个帝国士兵命值多少?” 矮个子的骑士仿佛没有料到,刚才还言左右而股其他的何塞骑士,竟是一瞬间便如同开了窍一般,心头才刚刚涌起来的一团火便是没有了宣泄的地方。 他先是看了两眼自己的同伴,他们的脸上果然露出的也尽是些不屑的神色。 好吧,矮个子骑士本来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但现在却被当作了一个死要钱的财迷。 正巧在此时,韦迪亚还好巧不巧的正在观察几位骑士身上的装扮和他们的侍从身上的装扮,露出几分饶有兴致的神色来。 这叫他顿时又有了主意。 “你听着!”依旧是那震得人耳膜都觉得生疼的公鸭嗓子喊道,“我不要你什么钱,钱不能叫我手下人起死回生!我要你手下的命,就你身后的那个小子的命,如果你把他命赔偿给我,并且给我这些可怜的农夫的家人一笔赔偿金,我们就两清了!” 这些不由得叫在场包括何塞骑士在内的三名骑士都变了脸色。 侍从是一个骑士最重要的财富,骑士训练一个能在战场上得堪大用的侍从通常也要需要训练一个真正的骑士一半左右的时间,同时,侍从本身也并不从事生产,乃是一个农庄中的职业军人。 这样的人在战场上很多时候跟骑士本人都是能过命的交情,如何能跟几个农夫的姓名相比? 这完全是矮子无理取闹了。 何塞骑士将剑从地上拔了出来,一瘸一拐的向前走了两步。 “你一定要跟我兵刃相向?” 矮子则是露出了几分轻蔑的神色。 “莫非你以为砍倒了我的几个侍从,就可跟我平起平坐?” 好吧,在当下,大普鲁斯人普遍迷信骑兵的实力,特别是经历过几场大胜之后,骑士们本身都发挥了极大的价值,这叫一些骑士的性格中有了一些“蜜汁自信”。 即是,士兵们普遍相信自己能战胜自己家的骑士老爷,但骑士本身却不认为这些步兵是自己的一和之敌。 这场争斗还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在这里暂且不再讲起。 但无论如何,何塞骑士和矮子骑士之间的决斗,似乎是无法避免了。 一直一言不发的中等身高的骑士皱了皱眉头,他用近乎训斥的口吻说到 “你这个骑士,一定要因为一个侍从这般的小事,便和自己的骑士兄弟兵刃相向吗?” 好吧,他训斥的还是何塞骑士。 如果何塞骑士在受到这也的危险便会退缩,他也便不算什么何塞骑士了。 即使没有了身边那群他亲自调教出的雇佣兵,他本身也不畏惧任何人。 “莫非你们现在的骑士,在决斗之前都学会了说这么多话?又或许说,你也想要跟我决斗?你尽管听着,我来自瓦卢诺的何塞骑士,你想打就来吧。” 这便是朝着中等身高的骑士下了战书了。 韦迪亚从一开始,遍对这个说话最少的骑士关注的尤其多。 三个骑士中,唯独他的腰间别了一把磨得有些发亮的剑鞘。 这可不是什么特殊的装饰品,而是作为一个战士的印章而存在的。 他是一个擅长使剑的人,但不知道水平如何,从年龄上来看,他倒是正值盛年,要比他瘸了一条腿的父亲更加具备优势。 但他最终摇了摇头。 “我不跟瘸子和老人作战,更不愿意和帝国的骑士打。” 说完这句话之后,他遍仿佛是遇到了什么叫他觉得恶心的事情一半,掉头离开了这片即将沦为战场的土地。 无论那位高个的骑士怎样的劝阻他,都没能叫他留下来。 而与他同行的,更还有两名侍从。 就韦迪亚的观察而言,那两人也是四名侍从中最为精锐的。 望着中等身高的骑士自命不凡般的离开了,高个子骑士也没有了一开始的散漫,而是对着矮个子骑士一通的抱怨,仿佛是在说矮子坏了他的好事一般。 当然,何塞骑士没有兴趣知道,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好事”,只管自顾自的仗剑走到了一片平原上。 矮子自然也不甘示弱,他转身瞪了高个子一眼,但却最终没有冲他发火,只是朝着那位离开的骑士望了两眼,嘴上嘟囔了几句。 随后遍转过身来说到。 “算了吧,老头,我来告诉你真相。” 矮子从马背上爬下来,甚至没有拔出自己的剑。 “我刚才的态度只是……” 矮子试图要解释些什么东西,但早在地上等了好一会的何塞骑士却没有听他讲话的打算,而是朝着矮子的脸便招呼了过去。 矮子眼见的闪躲不及,一连往后退了两步,却没想到地上的冰面及其之滑,导致他那矮胖的身躯落在了地上,重心失衡之下,几乎要朝着何塞骑士的剑尖自己撞上去。 如果这一下的手,矮子即使当场不死,事后也最起码脱层皮。 现在是冬天,至少降低了伤口发炎的概率,不然就是十死无生了。 望着那在自己面前不断放大的,那银闪闪的一片,矮子非但对刚才的事情再无半点怨恨,甚至想要对着自己面前的老骑士哭出声来。 只是当矮子绝望的闭上眼睛之时,他的腹部却突然传来一阵剧痛,仿佛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将起推到在了地上。 这叫他虽然叫他有些狼狈,但至少躲过了血光之灾。 高个的骑士也终于反应过来,他骑着马赶到了两人决斗的场景中央,试图用骑在马背上的优势间隔开两人,特别是那个一直有些怪脾气的瘸子。 “快停下来!停下!” 他大声喊道,并且招呼着还愣在一旁的几位侍从也赶过来,叫自己的主人抓紧停手。 只不过架打成了这个样子,胜负倒也是分的清楚。 就算是何塞骑士得理不饶人先动了手,那个矮子自己也在交手的一瞬间便得知,自己绝不是何塞的对手。 无他,单是何塞刚才用在他身上的手段,他就做不到那来袭击别人。一劈一脚两个动作,都是对剑术和格斗理念有自己理解的结果。 矮子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却没注意到自己刚才所躺下的位置上,已经流出了一滩不明所以的黄色液体…… 高个只稍稍瞧了一眼,便一个头有两个大。 大普鲁斯帝国的决斗不像是草原人这样野蛮,只要双方打的精彩,那即便是失败者也同样有“荣誉”可言,但就矮子大意成这个样子,便是再也提不上有什么荣誉了,只是叫他觉得羞耻窝火。 他连忙给了矮子的侍从一个眼色,意思是叫那侍从替自己的主人稍微处理一下这尴尬的情况。 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侍从竟是觉得替自己主人擦这样的屁股实在是太过于恶心,在高个骑士的一再督促下,才慢吞吞的挪着自己的马凑了过去,还是矮个子骑士自己一步一步的从地上爬起来,慌乱的朝着何塞骑士的方向望了一眼,从自己的侍从中抢过马,骑上去之后,又望了何塞骑士一眼,才跟高个子骑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片鬼地方。 矮子最后摸了摸自己被摔的有些青肿的脸颊,将此时暗自记在了心中。 虽然自己技不如人这件事非常羞耻,不适宜再提,但跟他交手的骑士到底是没有补偿他在农兵上的损失这无疑是为他接下的的针对行为有了借口。 紧接下来,矮子不由得便想出了一系列的画面,戴着头盔的男人从匍匐在地上,当着中人的面向他诚恳的道歉,并且缴纳了大量的黄金。 贵族和皇帝们都为他撑腰,一众骑士兄弟们围绕在他的身边,男人趴在地上,像是一股农奴一样的爬过来,舔食他的脚趾祈求原谅。 只是此时,一个声音自他耳畔响起,宛如惊雷一般的将他再度从设想中惊醒。 “你知道他是谁吗?” 高个子的骑士问道。 韦迪亚在两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原理之后,也同样从马背上爬下来走到了何塞骑士的身边。 而骑士则大笑道:“看吧,韦迪亚,这就是对懦夫和蠢材的教训。” 但韦迪亚却有些忧心忡忡的问道:“父亲,您已经很久没有参加过帝国的大军了,而您当年的朋友也都陆续老去,即使还在人世,也总不不便来到军中为您出头,得罪了他们,对您有什么好处吗?” 何塞骑士则是望了望远方,虽后一把拉下他的头盔,继续大笑着说 “嘿,着也是我最得意的地方,你觉得他们能认出来我们是谁?蠢材,什么是蠢材!哈哈哈!” 看着父亲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韦迪亚的心中几多复杂。 赢得战争的胜利,虽然他也感到愉悦,却远远没有父亲所表现的那般高兴。 确切的说,他几乎在不打仗的时候,从来没有见到过何塞骑士有过这般高兴的时候。 一个神秘的念头逐渐从他的心中浮现出来…… 他用力的摇了摇头,似乎是要将这种想法甩出头外,但这个念头就好像是扎了根一般的深深种在的他的心中,任由他做出怎么样的努力,都无法将其派出体外。 “那,父亲,我们下一步应该往那边走呢?” 韦迪亚问道。 “当然是沿着蠢材的路过去……既然他们从北边奔袭而来,身上又未带多少补给,那便是代表他们必然在附近就有营地,我们沿着他们走过的路走,估计不一会就能见到帝国军队的长官了。” 在提到军队的长官时候,何塞的脸上露出了几分孩子般的神往。 他至今都忘不了那年的军需长官。 多好的一个人,如果没有他,也许他何塞骑士早死在了塞浦路斯的那个山谷里面也说不定。 趁着一时兴起,何塞骑士便干脆拉着自己的儿子讲起了大普鲁斯军团军队的编制历史。 曾经的大普鲁斯的军队,就是由各个部落的酋长组成的联军,而国王本身也就只是其中最大的一个酋长而已。 在战场上,各个部落的酋长名义上服从国王的安排,但实际上更多的时候自行其是,在战场上顺风的时候穷追不舍,而在战局陷入不利的时候,则就是一溃千里。 第一百一十八章 定北城的大普鲁斯军团 “然而,这还不算是最糟糕的情况。” “什么是最糟糕的情况?” “那时候的大普鲁斯人虽然会骑马,但是完全没有兵种之间的分工和配合,酋长和他的亲信骑着马在战场上作为指挥存在,而他们富足的生活滞使他们根本不敢冲锋,胯下的坐骑只为了逃命所用。另外,弓兵和步兵之间的关系也乱作一团麻,各个部落的酋长往往为了保持自己部落的势力,总是让军中的老弱在前,而轻壮再后……” 何塞骑士的讲述虽然十分混乱,且前后搭不到一处去,讲故事的成分大于其实用性,但何塞骑士依然从中提取到了不少关键信息。 “当军队以部落联军的形式存在的时候,军队的人数往往能达到一个极大值,而这些酋长在防御战争中中,往往是不遗余力的,我这么说对吗,父亲?” 何塞骑士稍微愣了一下,继而从半空中比划了一下韦迪亚的身高,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恍然道 “你从马库斯的手里学到了不少好东西啊?他可真是慷慨,没想到连这些都教给你。” 韦迪亚立即在脸上勾勒出一个乖巧的笑容,算是默认了何塞骑士的言论。 在事实上,韦迪亚这些结论并非来自马库斯伯爵,亦或是马库斯将军。 那个长于战阵的老人坚持认为,部落制度下的军事组织都是不堪一击的,只是教授了韦迪亚简单的御敌方案,并没有过度的赘述这些“野蛮人的战术方式”。 老人对韦迪亚说过这么一句话:“哦……我的小天才,战神转世之人……你怎么能将自己的天赋浪费在那种东西上面。你要用有限的时间尽可能多的将我们的帝国的骑兵战术和一部分步兵战法了然于胸,如果有可能,我还希望你能把它发展到更远……总之,你不必再问我之前的那些落伍的战术了,那简直是帝国的黑历史和耻辱,再已经有了新战术的情况下,谁再去怀念部落战术,就是没有脑子,谁要是敢否认红狮大帝的伟大成就,谁就是没有来良心……” 因此,韦迪亚对于野蛮人的军队,几乎是没有学习过任何认识,只是再战场上见识过过梭罗的大军,但那种高组织的军团,明显更接近于古典时期的军队,除了兵种比较单调之外,几乎在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弱点可言了。 而对于马库斯而言的“黑历史”来说,何塞骑士并没有经历过那个黑暗的时代,因此当他讲述起这些故事的时候,所表现出的神情,往往是那种毫不在意的样子。 但对于真正的老将军来说,韦迪亚不难分辨出,这很有可能是一段漫长的血泪史,不然,红狮君王也绝不至于带着他的军队,在那个造船还无比困难的时代,下十几艘渡轮,征讨异端的国度。 但坦言来说,对于老一代人所歌颂的“红狮帝王”,韦迪亚本身是持否定态度的,除去他的一部分军事思想确实先进之外,其军事战略观念和政治上都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君主。 特别是南征战争中,他竟然自己身死大漠之中,实在是叫人有些难言置信。 他在光复过塞浦路斯人的土地之后,本来有机会利用在战争中磨砺出的精锐部队一并大普鲁斯四国,最不济,也能完全吃掉塞普鲁斯王国,这样对于子孙后代来说,也是真正的好事。 总不至于给现在的阿巴斯奇亚王室留下这么大一堆烂摊子。 一个帝国之中足足有四个独立国家。 即使没有人教过韦迪亚这种事情所造成的后果,他自己也已经有了深刻的体验。 皇帝的军队完全来自于地方上的贵族,但地方上的贵族往往各自为政,如果皇帝不能许他们以重利,他们则不会配合君主的行动。 而这些地方上的贵族,出兵组成的部队,已经事实上成为了部落时代的军事组织。 不过,韦迪亚到底还是对帝国的大军抱有一丝幻想,毕竟,从目前前线的战绩来看,帝国的战果依旧十分辉煌,本来处于防御方的韦根人节节败退,帝国的军队据说已经逼近了他们韦根人的核心区域。 就连自己的父亲,在听闻到最新传来的战报时,也不住的高呼帝国万岁,似乎已经改变了一开始的时候的“帝国必败论”。 他常常颇具自信般的对韦迪亚说: “小子,你知道吗?我原本将韦根人的势力,都估计成自己曾经交手的对象,现在看来,似乎是我错了。帝国虽然已经不是曾经的帝国军团,但韦根人似乎衰落的比我们还要更快一些。” 在韦迪亚看来,何塞骑士,这位在战场上具有一定的战术指挥能力的骑士,自己的父亲,早已经深陷到了轻敌乐观主义的窠臼之中…… 因此他在跟父亲聊天的时候,早已经是不是的多加了几分小心,担心是不是的触碰到了他的那颗“玻璃心”。 要知道,这位战场上驰骋无敌的骑士,在自己的面前,却总是有点“情绪化”,常常做出一些莫名奇妙的动作,特别是在看待韦迪亚的眼神的时候,常常露出时而欣喜,又时而疑惑的神情。这叫韦迪亚在心中莫名不已。。。 事实上,他也早就对这种起奇怪的父子关系起了意见,毕竟,别人的父亲都是孩子的导师,而他的父亲……却在很多时候就像是没长大的孩子一般叫他捉急,摸不到头脑。 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父亲的那条伤掉的腿,是不是他在战场上做了什么蠢事所造成的。 其实,他在很年幼的时候,便生出过这种疑问,只是在那次的疑问之后,一向对他非常放任的老镇长乔伊斯将他摁在石桌上,狠狠的打了一顿,从哪之后,他便再也没敢主动问过何塞骑士腿伤的往事。 沉思的时光总是过的飞快。在韦迪亚仍旧在深思之际,一路走在他前面的何塞骑士却忽然的停下了马蹄。 韦迪亚先是从地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不在移动,紧接着才抬起头来,朝着父亲面朝的方向望去。 他望向那座自己面前的“营地”,就连呼吸都开始变得急促了几分。 这那里是一所营地啊,这简直是一座雄起于沼泽之上的城市。 城市立于山坡之上,他的周围是一圈低矮的城墙建筑,其基础由泥土构成,损害的部分临时添加了木制材料进行补充。 去除基本的城墙建筑之外,令还有几个高耸的了望塔,而这也是叫何塞父子最为惊叹的一点。 那高耸入云般的建筑,简直不敢相信,这只是一所由木头搭建的临时营垒。 特别是它本身就建造与山坡之上,前后加起来的距离,约莫已经达到了接近二十米的高度。 “即使的当年的王宫,好像也没有这般宏伟吧?” 何塞骑士喃喃的说到。 从韦迪亚的方向,前往城市的沼泽地不过是一条小路,旁边打开了一道小小的侧门,堪堪可供五六人并肩通过,而“她”的另一侧,则是由一道宽阔的道路和相当雄伟的正门构成。 正门始终大开着,来往的商队络绎不绝,即使是在沼泽之中,帝国的军队依然想方设法的建成了一条夯实的泥巴路,另有来往的商人悉心维护,形成了一条能使四辆马车并肩形式的“大道”。 马车的车轴从道路的中央驶过,压出了一条条浅浅的线。 不过这些线才刚刚形成不久,便又有人上去将其立刻夯实成为了原状。 也正是拥有这样的一条大道,皇帝和他的军队才拥有了北伐的基础。 不过即便是这样,从南方运往北方的物资,价格依然要翻上两倍以上,况且即便如此,帝国的商人依然一刻不停的抱怨,声称自己的利润没有得到合理的维护。 何塞骑士跟驻守城门的士兵打了一个招呼,展示过自己的贵族旗帜之后,士兵便从侧门将其放了进去。 同时,还另有士兵殷勤的接过了他们的马缰绳——对于这一点,何塞骑士倒是轻车熟路了,在南方的阿巴斯奇亚王国和塞普鲁斯王国,但凡是人口多一点的城市,都不允许在其中骑马,眼前的这所营地,看上去倒是继承了帝国在南方一路执行下来的“规矩”。 更况且,在和商人们分手之后,他们的战马便只靠沼泽下的苔藓,极少量的干草和他们均出来的面饼维生,两三天的功夫已经饿瘦了好几圈,此刻也是时候叫它们去好好休息休息了。 他们倒是不用但心在和韦根人作战的时候,会有韦根人的奸细混入其中。 因为首先,会说大普鲁斯话的韦根人本就数量不多,更况且韦根人和大普鲁斯人的长相完全是两副面孔,就连头发和眼睛的颜色都不一样,要分辨起来简直不要太简单。 更何况,那些韦根人野人既没有足够铁锻造盔甲,有没有足够的会骑马的人才,伪装成商队或者是民兵,倒还有一线机会,像是这样化妆成大普鲁斯帝国的贵族骑士进城…… 开玩笑,那和自杀又有什么分别? 走进城市之后,何塞骑士和韦迪亚才发现,城中原来还别有一副天地。 帝国的书记员和雇佣来的“工头”在城市中来来回回的穿行着,忙得好像一刻都不能停止其步伐,而城市中最常见的的建筑,也并非用来居住的民房,而是那种蒙上了几层兽皮的大仓库。 每一个仓库的门口都站上了守备的士兵,反倒是城中的居民,他们都只是生活在被勉强隔开的帐篷区域,而且那里的管理极为松弛,际没有站岗的士兵,也罕见有进出的人群。 而在城市的中央则是一个由木板搭建起来的大厅,从表面上来看,这似乎和建立在周围的仓库没什么两样,但眼尖的何塞骑士却在其中见到了大量士兵的足迹。 “这必然是帝国军方在此设下的大营。”何塞骑士自信的说到。“如果我现在亮明自己的身份,也许还能得到此处军团长官的召见。” 韦迪亚则是完全沉浸在了这古典世界庞大的军事系统的结构之中。 在这座城市里,他不仅仅看到了马库斯向他当年讲述的那些“传奇故事”,更还看到了一些他从来未有讲过的新鲜事物。 就比如说这些高大的仓库,和那些操着各地方言的工头们。 马库斯将军在事实上对于王国末期所延伸出来的官僚、书记官等职务是不谑的,用他的话来说,那就是“只有军人才配管理军人。” 作为将军的好学生,韦迪亚自然深受其影响。 如果那些负责各种物资管理和分配的管理,跟本不懂得什么是战争,那么,在战场上便只是一些无用的掣肘罢了。 但从他一进城市开始,这种固有的观点便在他的心中有了一些转变。 “也许,我们应该在军队中培养一些这种类型的人才,毕竟,我们不能让负责冲锋的将军来管理仓库。” 这倒是叫他想起了汉姆斯的伙计们。 与普通的商人不同,汉姆斯市长确实是个很有意思的商人,别的商队队长都把自己发财致富的路子藏得死死的,生怕自己手底下的伙计给他学了去,而汉姆斯市长则是将他手上的资源全部和盘托出,委托给下面的人去管理。 有些是以合作的形式与其他的商队领袖们一起发财,而更多的则是交给了伙计去经营,即使管理商队的伙计打算自立门户,他都给予支持的态度,甚至还会分一部分自己的家产给那些伙计做启动资金之用。 因而,他的手下的商队伙计总是最聪明的,也许自己未来的军队,可以考虑和这样有实力的大商人进行合作。 当然,这些事情都还要等到以后再进行讨论,目前帝国的军团制度也并非它们父子两人所看到的这般美好。 何塞骑士一把拉住了韦迪亚的手,兴冲冲地走到了这座城市最中央的大厅之中。 第一百一十九章 征兵报名 走进到大厅的附近时,韦迪亚才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树汁气味,它甚至盖过了来往士兵身上的汗臭。 仅仅是大厅的门口,便已经挤满了前来报到的普通战士,另外有几个军官模样的人正在努力的为他们造着名册。 虽然这些士兵中有很多最终还是会被分到他们领主所在的队伍,但是帝国的军方,特别是有“南方斗牛犬”之称呼的农诺将军,一直一刻不停的在执行着改编部队的命令。 如果不是有这样一位不近人情的将军的努力,也许帝国的军团早已崩溃成一个个的“骑士分队”了。 不过,韦迪亚最终只是来的及瞟了这些正在编撰名册的士兵一眼,便随着何塞骑士离开了正门的区域。 作为一名帝国骑士,何塞当然没有沦落到和那些平民士兵一齐排队的程度。 而在事实上,但他命令韦迪亚取出他的旗帜之时,军队的长官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便立即命令排在何塞骑士之前的几位骑士为他让出路来,为何塞骑士先行登记造册。 那可是一面红狮远征骑士团的旗帜。 军官带着敬仰的神色对何塞好一番打量,最终在口中蹦出来了那么几个字。 “骑、骑士大人、、您真的是参加过帝国的南征吗?您可能不知道,我可是从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听着你们的事迹长大的……” 何塞骑士摘下面罩后的脸庞,虽然也算是饱经沧桑,但到底是跟现在军营中对南征骑士团的年代差得远。 南征骑士团?那可是两个朝代之前的传说了,如果是在某个神秘而古老的东方国家,像是何塞骑士这样的人,算的上叫“三朝元老”,但无论如何,何塞骑士本人才不到四十岁,对于长期锻炼的人来说,他们又总是比实际年龄看上去要年轻一些。 这显然是个叫他觉得在儿子面前有些尴尬的话题。 何塞骑士南征归来的时候才只有二十三岁,很多人在这个年纪才刚刚加入军队,许多人甚至都无法相信他曾经的遭遇。 他是在那位阿巴斯奇亚国王的第二次远征的时候,方才加入了军队,并非是一路跟到底的元老。 不过,在这些“后辈”们眼中,却也是差不多。 何塞尽可能的保持了一个相对淡然的眼神,看了一眼在他面前好像是一只喜鹊一般叫个没完的青年军官,说道:“何塞骑士,来自瓦卢诺,这是我的侍从,一个北地的贵族小伙子,年纪大概跟你听故事的时候差不多大,哦,对了他的名字是‘韦迪亚·bengel’。” 听到这句话之后,军官记录员的手不知怎么的便有些不自然似的抽出了一下。 “您确定是韦迪亚吗,大人?” 何塞骑士反倒被军官的质疑问的愣了一下。 韦迪亚是被记载在《萨丁古经》中的人物,而这本书又是帝国中大部分的知识分子学习写字的第一部资料,于情于理,都不会不知道这三个字的称谓。 “是的,书记官,他是叫韦迪亚,这有什么问题吗?” 军官则是快速的打量过周围一眼,好在周围的骑士们见前面插队的是一为荣誉的帝国骑士,纷纷都没有了脾气,只是恭敬的排着队,躲在后面窃窃私语,一时之间,并没有第三个人有注意到他们之间的谈话。 于是他便露出了一个讨好似的笑脸。 “大人……您可能才刚当军营中,不了解最近的一些情况……哦,我当然不是指您不知道帝国的军事结构,您可是现在制度的当事人……我的意思是,帝国的军方最近出了点情况,很多叫‘韦迪亚’的贵族都改了名字。” 军官一边说,一边小心的观察着何塞骑士脸上的表情,生怕有一句话惹到了他面前的这位老牌骑士。 但令他有些庆幸,又有些失望的是。何塞骑士的脸上几乎没有任何表情上的变化,他就好像一块凝固的大理石一般的,静静的看着自己,直到他说完了这句话之后,才颇为沉稳的问道。 “他们都改了名字?为什么?” “皇帝陛下最新册封了一位贵族,据说,据说他正是一名受祝福的天使,从萨丁的花园下凡到人间,要为帝国接下来的战争取得胜利……而这位贵族所被册封的称号,便是‘圣骑士韦迪亚’。据说这样能为帝国带来胜利。” 何塞骑士宛如大理石一般的脸颊在这一刻崩塌了。 他几乎要控制不住的笑出来,但好在在最后的时刻,他绷住了脸上的神经,使自己没有在一个晚辈面前丢脸。 “一个名字就能为战争带来胜利?韦迪亚!你到前面来,这位军官大人有事情可能要征求你的意见。” 原本站在门外的韦迪亚听到了何塞骑士呼唤声,当即从等候的隔间中抬腿迈了进去。 却不想他放方才一进门,便已经成为了众人眼中的焦点。 他疑惑的扫视了一下四周,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一番周围的人,发现他们向他投来的目光中,更多的是一种看热闹似的幸灾乐祸,而不是真正的好奇。 而这反倒叫他更疑惑了。 他有些心虚似的提高了自己的声音。 “骑士大人!您叫我是有什么安排?” 何塞骑士继续强忍着笑意,向自己面前的军官介绍到:“看吧,这就是我的侍从,韦迪亚准骑士,他的见习身份乃是我的老上级,马库斯将军亲手册封和保举的,如果不是为了争取他本人的一件,此刻他应该早就在彩虹骑士团中担任学徒骑士了。” 军官没有想到,一个简单的侍从也能有这么大的能量,几乎是下意识的便向他伸出了手,口中应酬似的说到:“幸会幸会……” 何塞骑士望着满脸疑惑的韦迪亚,继续说道:“你面前的这位大人,可能还有事情要征求一下你的意见!他想要拜托我劝你改掉自己的名字,我现在把你交过来,便是为了此事。” 韦迪亚的脸上更加疑惑了,但军官却想起了自己本来的想法,连忙压低了音量,小声而又迅速的重复了一便自己方才更何塞骑士讲过的那般说辞,并且再最后又补上了一句。 “这不是我没有礼貌,两位大人,之前有不少重名的骑士,还是专门拜托我又改了名字的,那样不仅仅是增加我们文案的工作,而且从手续上更是要缴纳一笔不菲的费用,万望您要考虑周全。” 何塞骑士这才用那种幸灾乐祸般的神色望了韦迪亚一眼,就好似是在嘲笑他一般。 “看看你这副狼狈的样子,就连取个名字都这样麻烦。” 韦迪亚则是在心头同样涌上了一股极端荒诞的情绪。 不同于何塞骑士对于一个名字赢得战争这种说法的鄙夷,韦迪亚心头所思考的问题却是这一个。 “书记官大人,为什么我跟这位传奇伯爵的名字一样就要改?这其中有什么必要吗?” 这个问题倒是有些扼住了军官的喉咙,一时之间,他竟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跟皇帝册封的伯爵一个名字当然并不意味着这就要犯法,相反,还很有可能会因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寻找些话题,搭上伯爵大人这条线,最不济也有可能在他的举荐下分得一块农庄。 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要改名字呢? 也许他们是不够自信,或者是对自己的未来缺乏展望,更或许是他们对“韦迪亚”这个圣人的身份望而却步,巴不得离它更远一点。 这叫这位军官不得不瞪大了眼睛使劲的打量了一番自己面前的这位少年。 这是一个对于军人来说漂亮的有些过分的男孩。 如果说何塞骑士的身上有一股英武的魅力,那这个男孩的脸蛋则是能叫最漂亮的女人都心生嫉妒的尤物。 如果不是何塞骑士特殊的身份,这个男孩本身所具有的被“南征前锋名将”所亲自举荐的地位,他甚至都要怀疑,何塞骑士任命他为自己侍从的目的之所在了。 毕竟,在这个疯狂的年代,也有不少的骑士喜欢漂亮的男孩…… 不过,作为“阅男无数”的军官,到底没有仅仅将目光停留在“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这一点上,二十有了更多的延伸性观察。” 就从刚刚的军队礼仪,到这个人走路的仪表姿态上,韦迪亚都给他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好像是他眼前站着的并非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有绝对成熟思想的男人。 最终,思虑再三的军官,在韦迪亚平静的目光中,在名册上记载下了这么一段文字。 骑士:何塞侍从:韦迪亚·bengel来自瓦卢诺。 “你说的对,跟那位大人重名,也称不上什么大不了的麻烦,没准那位大人还会对你心生亲切之感也说不定。” 抱着最大的勇气,军官大声的将这句心中的想法了出来。 这多少是对韦迪亚的一种声援。 “骑士大人,您一共带了多少的军队过来?根据您的身份,帝国制度中早有吩咐,您帝国骑士的身份可以率领一支百人左右的部队,我可以给您一封文件,将您的部队补齐。” 军官的话不由得叫在小厅中等候的一众骑士们有些羡慕起来。 同样是骑士爵位,但不同的骑士却能享受不同的待遇。 一个富庶的农庄之中,差不多能出三十个战士,而在一个贫穷的农庄之中,这个数字差不多要降低到十个。 这些还在大厅里面登记的骑士,多半便是抱着这样“机会主义”的观念来的。 他们在家乡中所能继承的不过是一个贫穷的农庄,而他们带来的侍从的规模也不过被限制在了十个人左右。 那些领地上足够富裕的骑士要么根本不会参加远征,要么便已经早早的加入了远征的队伍。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战争也算是穷人的盛宴。 只有他们这些半杆子的人,才会迟迟拿不定主意。 不过,现在帝国收拢散兵的规矩很是严格,即使他们带来的是自己庄园里的农兵,也多半要被整编到帝国的军团之中,如此这般,等到战争结束之后,这些农夫也够呛能找到自己主人,再回到庄园,多半是被随便安置在一个地方了事。 而对于这些骑士们而言,如果不能收拢到足够多的战功,或者是战利品,他们的农庄上就要白白的赔除去十几个劳动力。 但有军权的何塞骑士便不一样了。他非但能从战争中更容易出头,甚至还能将这些“纳入麾下”的士兵带会到自己的领地建设,单单是这一百个士兵,就是极大的财产了。 想到自己眼前的骑士将要带着自己从领地中征募而来的农夫在战场上建功立业,这些骑士便打心里生出一股酸溜溜的感觉来。 就好像他们的老婆当着自己的面出轨一样。 但叫他们真正大跌眼睛的是,当军官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何塞骑士却是蛮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鼻子,侧身望了望自己身边的韦迪亚,说到。 “我看,就不用那么麻烦了吧,我的领地说不上富裕,就只带了这么一个侍从来,将我们两个安排在骑兵部队就行了。” 军官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即便如此,根据我们的规定,您依然可以……这跟您率领的军队数量无关。” “把我的士兵交给更合适的人去指挥,他们能在战场上发挥更大的用处。我只是一个老兵,我不缺钱,更不缺荣誉。” 何塞骑士的话斩钉截铁,倒是在此刻充满了老牌骑士团的那种杀伐果决的气息,简直是不容质疑一般。 军官呆愣愣的坐了好一会,才将象征着军权的那面令牌重新又收回了抽屉里面。 像是这样的牌子,他本身也没有什么多余的,留着交给自己的长官,或者是送个顺水人情交出去,对他来说自然是受益匪浅。 所有的骑士都被何塞骑士说的那番话折服了。 他们羞红了脸站在道的两旁,为骑士主动闪开一条道出来。 第一百二十章 公爵的宴会(前奏) “请再等一下,骑士大人!” 军官将铁牌藏到了抽屉之中放好,才如梦初醒的一般的望着何塞骑士离去的背影大声喊道。 “原谅我,我们定北城的车亚公爵大人对于您这样高贵的骑士另外还准备了宴席,就在这所大厅后面的那栋房子里面。公爵大人说,虽然地方有些简陋,但他已经尽力为你们这些准备些战士的吃食了,希望您能够喜欢。” 为了叫何塞骑士停下来叫他把话说完,这军官不惜挪动了一下自己宝贵的屁股,从内庭一只追到了外面。 何塞骑士这才转过身去,朝着军官点了点头。 “我们会感谢公爵大人的美意的,请问宴会什么时候开始?” 军官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 因为他侍从名字的问题,眼前的这位骑士一定会被那些不敢上战场,而又喜欢传闲话的小骑士搞得满城皆知,如果他不同意参加公爵的宴会,或者是他甚至没有通知这位南征骑士参加宴会,那他的罪过可就大了去了。 “就在今天晚上……不过您如果还没有个落脚的地方,也可以先去那边,公爵招待的几个骑士和他的儿子都在,我相信公爵大人的大厅定然会因为有您的参与而煜煜生辉的!” 大概是过于高兴的缘故,军官的奉承话也好像不要钱似的倾倒了出来。 何塞骑士虽然明显不吃这一套,但到底是礼多人不怪,因而这个军官也没有在他的心中落下什么糟糕的印象。 像是这种接待,在他回国之后的那段时间里,阿巴斯奇亚的市民们不知道要比现在狂热和热情多少。 只是等到军官满载着笑脸退了回去之后,何塞骑士才在韦迪亚的面前露出了几分得意的神色。 “走啊,你还没有当过公爵的座上宾吧,见识见识?” 而韦迪亚则回之以不屑的神色。 他的确是一个追求荣誉的人,但这份荣誉,他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要依靠父亲的施舍而获得。 更不要说去讨好贵族。 “如果说,参加一场公爵的宴会也能让您沾沾自喜,我想,也许你能当上公爵也说不定。” 这算的上是对何塞骑士最有力的讥讽了,他充分的反映出了,何塞骑士当年干的那点破事,就连一个孩子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何塞骑士的自尊好似是一下边被刺穿了一般,方才还得意洋洋的面孔顿时变得通红,就好像是被正中了面部的要害,整个脸下的皮肤都要红的大出血了一样。 “这……这种事是谁告诉你的?你……什么都知道了?” 何塞骑士称不上生气,只是说话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有些磕磕巴巴的起来。 这倒是韦迪亚有些吃惊。 “坊间传闻而已,没想到竟然是真的。”他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然后继续说到。 “他们都说您能从康诺顿公爵领那边组织到兵力,靠的是走公爵夫人的路子,没想到这竟然是真的。” 何塞骑士的瞳孔出先是稍微发散了一个瞬间,继而又迅速变得凝结起来。 他先是假装望了一圈四周,发觉没有什么人能观察到他们父子之间的谈话之后,才有些羞怒似的举起了自己的拳头,说到: “嘿,你这侍从,不好好给老爷拿枪就算了,还尽是想这些有的没的。你想知道康诺顿公爵借兵的真相吗?那我就告诉你真相!康诺顿公爵夫人,是乔伊斯镇长家的女儿,只是嫁出去之后不久,康诺顿公爵便去世了,从此一直忙于领地的管理事务,没什么功夫回乡而已。” “还不快把心思好好收一收!等会儿看你怎么吃的下东西。” 韦迪亚自然是观察到了父亲那细微的小动作,不过他也没有放在心上。 毕竟,自从他出生以来,便不记得有过什么关于母亲的回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为何塞骑士能发展出一段新的感情来感到高兴。 只是不知道是处于什么原因。这么多年过去了,但凡是南征归来的骑士团兄弟,好似都是在感情这方面遇到了什么桎梏一般。 在马库斯将军的庄园中,韦迪亚还了解到了更多骑士团兄弟们的往事,他有些惊讶的发现,大多数受封的骑士虽然忠于皇帝的命令,在自己的领地上为中央建立起了强大的民兵组织,自己的也未有过什么奢靡腐败的生活,但却都有一个基本共同的特质。 都没有再娶妻生子的行为。 这叫韦迪亚觉的很是好奇,毕竟,如果他们都跟何塞骑士一样有自己这么一个儿子,也算是对帝国更加忠诚的一种表现了,领主为皇帝诞下后裔,继续守土一方同样也是领主的职责之一。 但当他想马库斯提起此事的时候,马库斯却言左右而顾其他。只是说何塞骑士年轻,有你这么个好孩子很正常,而向他们这些老头子来说,对娶妻生子往往就没了这么大的兴趣。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 光是韦迪亚所亲身参加过的,镇子上富人的婚礼,高龄结婚的老人就不止一例。 在这个多子就算是多福的年代,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生孩子? 不知道怎么的,韦迪亚也注意到了自己最近总是有一些莫名奇妙的思想在头脑中来回的打转,在过去,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挥剑砍向自己的敌人。 而在现在,他宁可多为自己父亲的婚姻大事儿考虑整整一个下午。 “韦迪亚,你还在愣着干什么?我们已经走到了前厅了,乔伊斯大人原来又教过你见贵族的礼仪吧?不得不承认,在这点上,你倒是比我有前途,这鬼东西可是比击剑还要难学十倍。” 何塞骑士絮絮叨叨似的话再次打断了韦迪亚的思绪,而这也似乎变成了常态。 这叫他忽然又想起自己和柯南所呆着的那些日日夜夜。 “好像就是那个书呆子才会染上这种怪毛病?” 他有些无精打采似的应了一声,随着何塞骑士低头再次走进了那个相似的建筑之中。 方才进入房间之后,韦迪亚才开始懂得,何为“公爵的宴会”。 自度之下,韦迪亚还是很自觉的将自己和那些乡下来的贵族小子们区分开来的,但真的当他跨进大厅的那一刻,他才在心中由衷的生出一股“大开眼界”的感觉来。 即使是在凛冬之中,公爵的大厅内依然传来了阵阵的花香。 韦迪亚不能确信这股香气是从何而来,但只只觉得有了这花香的点缀之后,大厅中的炉火也不显得如此干燥摄人了,反而真的给他一种春天的感觉。 宴会尚且还未开始,大厅之中只是零星的坐着几个人,但瞧见何塞骑士和韦迪亚走进来之后,便有一男子凑上来打了招呼。 男人约莫三十多岁的年纪,生的一副北方人的标准相貌,身材虽然算不上高大,但却绝对给人一种壮实的感觉,丝绸做的礼服之下,非常自然的能看到那隆起的肌肉。 “两位客人,车亚家族的伍德,见过诸位了。” 在他讲起客套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却是有种磕磕绊绊的紧凑感,虽然脸上露出的是一副“温和”的表情,但整个人的动作却更像是要徒手撂倒一头熊一般。 而何塞骑士看到这样一股有些“不规矩”的主人后,却是好好的松了一口气。 他是真的不喜欢那些精通宫廷礼仪之人,更何况这还非他所长。 骑士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一手握住伍德伸出来的手,而另一手则直接抱住他的肩膀,一脸拍了几次,称赞道:“好男儿啊!我是来自瓦卢诺的何塞骑士,幸会您,伍德先生,一个勇士!” 听到何塞骑士的称赞之后,伍德的脸明显红了一下,韦迪亚见状后,悄悄的拉了一拉何塞骑士的斗篷边,随后朝着伍德以一种相当标准的宫廷礼仪行过一礼。 “何塞大人的侍从,来自瓦伦诺的见习骑士,韦迪亚·bengel,见过伍德大人。” 伍德这才收起他那有些慌乱的神色,先是不知所措的与何塞骑士使劲握了一下手,摇了摇胳膊,继而朝着韦迪亚的方向点了点头,张开嘴巴之后,却又露出一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的尴尬神情。 倒是身为客人的何塞骑士一点没有怕生的意思。 “如果全大普鲁斯的贵族都能向您这般,我们那里还会担心帝国会遭受什么危险呢?” 这倒是叫在场的人有些大跌眼镜的了,当然,此处的人指的当然不是脸又开始红起来的伍德,而是站在一旁看戏的韦迪亚。 在他的刻板印象中,自己的父亲虽然不长于礼节,但最起码也是一个态度非常强硬的骑士,寡言、虽然不一定善于沉思,但总不至于这样上去跟别人社交。 是个办事干净利索的行动派,而不是一个特别热衷于社交,并且擅长吹捧别人的“捧场骑士”。 韦迪亚决定打破尴尬。 他用目光打量了一番被放置在桌上的一些零碎的点心,心中却暗自绯腹到。 “若非是从柯南那个败类嘴里听过不少关于点心的做法,我都要怀疑这些东西是正餐了。” 不知道是受什么地区文化的影响,公爵的长桌上摆放的精致点心像是一桌大杂烩。 有摆放的比较整齐的奶酪,散发着特殊的咸香味,却也还有淋着蜂蜜的薄饼。 有熏干的肉干,却还有撒了花瓣的馅饼。 …………………… 如果单从食物的种类上来讲,这是一场盛宴,单如果从搭配上来说,却又显得过于不专业了。 韦迪亚更倾向于参加汉姆斯镇长的宴会,他们会在长桌上摆放简单的几样小点心,既不会饿到客人,又不至于吃的太多,影响了正餐。 但至少在公爵的宴会上,他看不出“节制”的美德来。 而在一旁于何塞骑士尴尬的攀谈了好一会儿的伍德,也终于从何塞骑士的热情中抽出身来,接受到了韦迪亚眼神的提示。 他极其尴尬的憨笑了两声,说到 “我及其欣赏与您谈话的时光,但……如果您愿意的话,我更想要请您边吃边聊,也算是尽到……我……我的责任!” 当他说起这段话的时候,脸颊再次涨到通红,就好像是在凭借着自己的记忆,硬生生的背出什么东西来。 索性何塞骑士完全不在乎这些,正相反,这种环境反倒叫他觉得自在。 他松开抱紧伍德的肩膀,然后领着韦迪亚大摇大摆的坐在了几个已经落座的客人身旁,随手抓起一样看得上的点心,便大口的咀嚼了起来。 周围的几个先到的客人原本也大都是这副吃相,看他们的打扮,韦迪亚在心中莫名的鄙夷的一下。 “尽是些大普鲁斯的北方血统。” 而他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从来不被认为是北方人。 按照他的好朋友兼对手柯南的说法,他除了眼睛像是能跟正统的大普鲁斯人扯上些关系之外,整个人的五官都好似跟北地的民族没什么关系。 至于何塞骑士,好吧,提起他那一言难尽的部落时期度过的童年,就连他自己都称呼不上自己算是什么民族的后代,只是能勉强的称呼自己为“大普鲁斯人”。 原本这些北方人看到两张南方来的面孔落座之后,均是在脸上露出了不同程度的戒备神色,但眼见的何塞骑士的吃相之后,却又很快的放松了下来。 另一个和伍德相貌极度相似,但更为年轻的男人承担起了作为主人的义务。 “诸位玩的开心。我是车亚家的另一位男孩,rudolph·车亚,不过我的兄弟和父亲都喜欢叫我瑞博。” 不同于他的兄长,这年轻人虽然看起来有些瘦弱,但他好像天生就有社交能力。 在他不遗余力的引导下,仅仅三两句话的功夫,便叫何塞骑士和先到的几位伯爵亲近的好像是兄弟一般的相互奉承了起来。 如果叫韦迪亚用一句话来形容这个男人,那便只能这么形容。 “那是一个就连眼睛里面都挂着笑脸之人。” 第一百二十一章 公爵的宴会(发展) 好没容易摆脱过两位车亚家族男孩的热心招待之后,留给韦迪亚的却是一个更大的难题。 为了招待好这些客人,车亚公爵的仆人竟然搬来了一桶酒。 这叫桌上还在吃点心的男士们都放下了手中活计,转而将目光投向了这神奇的饮料上。 皇帝的采购商队中,可不包括用酒这一项。 但车亚公爵却好像是绕过了这些规则,不知道从哪想办法弄来了一桶。 望着那桌上的客人炽热的眼神,前来送酒的仆人不由得伸手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汗水。 “这是公爵大人送来招待诸位的餐前饮料,来弥补一下他不能亲自招待所造成的过失。” 按照礼节,餐桌上的几位贵族应该对公爵的招待表示感谢,但也不知道是处于何等原因,这些人只是将自己的目光平静的向前推过去,而不发表任何意见。 这叫侍从更加慌乱了。 他磕磕巴巴的说道:“大人们……酒,不止这一桶,只是公爵大人早有吩咐,说宴会上还另有节目,不适宜让大家喝的过醉,当,,当然,如果诸位有什么需要,那么公爵大人也是有嘱托过我的,说,叫我一定尽力满足大人们的需要。” 几位桌上的方才认识的几个贵族们彼此交流了一下眼神,最后异口同声的说到: “那还不快去那些酒来!” 大普鲁斯人好饮,自从帝国建立之后,农庄兴起,不管民众是不是都能吃饱,但贵族们纷纷都攒起来的余粮,这使得酿酒的行业愈发膨胀起来。 而萨丁教会本身也不得不在帝国建立的几年之后,便废除了限制饮酒的法令,甚至于到后来,教会因为本身掌握了最好的酿酒技术,反而成为了国内最大的酒酿生产者,他们和商人合作,甚至还在宗教仪式的时候喝的醉醺醺的,有教士在醉酒后甚至声称。 “在萨丁的花园里面,所有人的人每天都要端着一杯酒走路,而那杯酒则是永远喝不干的无根之酒。” 这最终导致了帝国境内几乎所有人都成为了“酒鬼”。 当然,对于贵族们来说,有临河领地的还好,如果说领地内没有河流流经,那么,如果他不饮酒,便只能跟那些贱民们一并打井,或者是从什么池塘中收集雨水来饮用了。 那东西不仅仅滋味咸苦不谈,而且还及其容易生病,因而,在一些河流较少的地区,饮酒甚至成为了一种文明的象征。 而北地恰巧是帝国境内有河流流经最少的地区。 也正是因为如此,喝酒成为了北地贵族们最大的共同乐趣。 但帝国的军团中,仍旧执行着“军中减少饮酒的法令”。 即:非胜不饮,有战不饮。 进入战场之后,只有打了胜仗的士兵才有资格喝酒,而且如果有随时可能发生的战争威胁,那么军中又禁止饮酒。 开玩笑,不在一线如何来的战功? 在一线又如何能遇到“保证没有战争的情况”。 因此,这些北伐的将士,特别的从军的贵族们,都有种憋坏了的感觉。 但军中实在无酒,商人们千里迢迢运酒过来,价格不知道要翻上多少翻,而皇帝又拒绝为这些酒买单,所以他们自然少有喝酒的机会。 而何塞骑士虽然才参加战争不久,但也很久没有尝试过这种神奇的饮料了。 酒桶被端上桌,而几个贵族则是将他们迫不及待的倒在了自己面前的杯中,他们也并不在乎自己吃什么下酒,只管捧起酒杯一阵痛饮。 喝酒已经完全论为了一种社交的方式,好像只有不喜欢在餐桌上喝太多酒的韦迪亚成了异端。 好在他们也没什么兴趣去关注一个侍从是不是喝了多少酒。 当然,韦迪亚也是喜欢喝酒的,只是不喜欢痛饮,他天生具有节制的美德,才不是酒量不好。 在那几个伯爵、男爵以及何塞骑士相互吹捧的当口上,韦迪亚则是用自己面前的“餐具”将各式点心都品尝了一番。 等到宴会真正开始的时候,像是他这样“身份不明”的侍从,只能坐在长桌的末端吃些残羹冷炙罢了,不趁着现在填饱肚子,晚上怕不是要被饿着虐待。 反正何塞骑士对韦迪亚的教育一贯就是提倡多吃。 何塞骑士不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而他将这项问题的来源归结于自己年幼的时候吃的太少。 在这种“填鸭式”的教育中成长的韦迪亚,虽然没有发展成一个有大胃袋的胖子,但最终形成了良好的消化能力,即吃多少就能消化多少,甚至吃过之后不久就会觉得自己好像又没吃过。 这最终导致了他只能靠看太阳来决定自己应该什么时候吃过饭,什么时候又没有吃过饭。 就这样,韦迪亚只管吃个没完,而几位正宾客则是只管喝个没完,不一会的功夫,宴会的大厅之中,便被丢下了五六个空掉的酒桶,以及堆成小山一般的盘中。 说到盘子,这对于韦迪亚来说倒是一件挺新鲜的事儿。 至少在过去的生活中,他更多的使用瓦罐,不过那样的餐具到底没办法将菜品更好的呈现出来。 而盘子恰如其分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据说这也还是韦根人的小发明。 在第一次北伐战争的时候,有人发现韦根人用削平了的木板吃饭。 这使得当时发现这些东西的贵族们好生耻笑了韦根人一番,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显现出他们大普鲁斯人才更加文明。 但也有有心的贵族将其形状记了下来,最终烧制成为精美的陶器,搬运到了阿巴斯奇亚的市场进行贩卖。 当远征归来的贵族睡醒一觉之后,发觉自己的妻子刚刚露出一个神秘的表情,将晚餐的肉排精美的摆放在餐盘之中的时候,他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 “亲爱的,你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这件……特殊的物品呢?” 而他的妻子则高兴的回复到 “这可是南方的商人从阿巴斯奇亚的市场上带回来的,听说现在宫殿山上的陛下都在用,看吧,多么精美的物品,多么伟大的构想,而且一只这样的盘子只要一个帝国银币,简直没又比这个更实惠的了,我一次性就买了半个马车,叫我们领地上所有的平民都能享受到这种文明带来的好处,你应该不会怪我吧?” 贵族的脸色由白变青,再由青边红,最后由由红变白,在勉强听完妻子说的那番话之后,他一头摔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 当然,韦迪亚是不知道那段时间的历史的,在清理完第十个盘子中的食物之后,他悄悄的打量了一下周围侍从们的脸色。 他们开始明显的手忙脚乱起来,甚至在韦迪亚刚刚吃完那个盘子里面的食物之后,便有一个侍从直接将他手中的盘子夺了过去。 被贵族们丢的乱七八糟的酒桶被一样样的排放整齐,然后堆在房间内的一个角落里面。 见到这一幕,韦迪亚先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吃的稍稍鼓起来的肚子,然后将手中紧握的餐具也交了出去。 好吧,正主们要来了,自己也不妨识相一些。 正当他准备溜到房间内的那个角落藏好的时候,几个年轻人便解开了悬挂在大厅口的毯子走了进来。 当他们走进房间的时候,盔甲和刀剑悬挂在他们的身上,发出一阵“叮叮当”的琐碎声响。 不仅如此,在他们走进房间的时候,不知道是受到房间外风雪的影响,还是他们身上所发散出的那股莫名的气质,一时间,整个大厅的温度仿佛瞬间便从温暖的春天,转换到了肃杀的寒秋。 更加叫韦迪亚觉得揪心的是,为首的骑士腰间还别着一把磨到发亮的剑鞘。 没办法,大普鲁斯贵族之间的圈子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没准前两天从哪撞上的贵族,过个什么时候也能遇见。 这也是贵族们之间一般不愿意轻易闹起争端的原因,而且是越往上走,他们之间就越倾向于合作。 反倒是活在最底层的贱民,跟自己的邻居,甚至只是路上遇到的什么人,一言不合便要打生打死。 反正帝国之中,接触人最少的群体是他们,但基数最大的群体还是他们,发生什么矛盾之后,在遇到的可能性实在是太低了,还不如一次就把恩怨结算的清楚。 特别是他们平日里受到来自贵族老爷们的压迫,但还不敢承认,不敢反抗的那股气,一看到比自己还要惨或者是差不多惨的人,只要稍稍惹怒他们一下,就能迅速的叫他们的心中生出一股“不共戴天之仇”来。 不过还好,就如同自己的父亲何塞说的那样,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侍从,估计在别人的心中也留不下什么印象,而何塞骑士本人,则是根本就没有摘下来头盔,只要小心应对一番,应当能叫他躲避过去。 想到这里,韦迪亚紧张的心情稍稍舒缓了几分。 而正当这时,一个醉醺醺的声音在房间中适时的响了起来。 “噢!这不是那天我遇到的骑士吗?你很不错,比那个高些的和那个矮子强多了,真没相到,我们到现在还能在遇到。这叫我想起了一首传自东方的诗,还是教士当年讲给我听的,叫‘天涯何处不相逢’,说的应该就是我们吧!我们的再次见面干上一杯吧?” 酒是个好东西,能叫头脑单纯的军人,都变成一个个油嘴滑舌的外交官。 但酒再更多的情况下也会坏事。 韦迪亚躲向大厅角落的步伐,不禁停滞住了。 在这个时间上,觉得尴尬的人,不知有韦迪亚一个。 练习剑术到将剑鞘磨得发亮的骑士深深的皱起眉头来。 那天他协调不成,便当场离开,意思就算不愿意掺手这些底层骑士之间的烂事,但他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年纪本该留在老家种地的骑士,此刻又在一个公爵的宴会上,将此时提了出来。 这叫他身后的几个骑士朋友都叫他投向了疑惑的眼神。 “埃希蒙,莫非你认识这个人?为什么不将我们彼此引荐一番呢?” 这名叫埃希蒙的骑士,再心中将何塞骑士狠狠的怒骂了一通,但脸上却依旧做出一副依旧镇定的表情。 他随口回答道:“不过是路上遇到过的,一起走过一段路程,看在都是同信的兄弟,就跟他攀谈过几句,倒也称不上多大的交情,也许大厅宴会的主人更愿意替我来履行这件荣誉。” 和埃希蒙一个圈子里的骑士,即使不全是名门之后,那也是多少见识过些场面的人,才听过这一番话,便相当识趣的闭上了嘴巴。 讲真的,韦迪亚有些羡慕这些人养气的脾气,能将说过的话当成完全没有讲过,本身就是一种极佳的本领。 而刚刚发言,要跟埃希蒙好好结识一番的何塞骑士,转头便又和另一名北地的伯爵攀谈了起来。 就连韦迪亚都有些摸不上了何塞骑士的头脑。 就这次远征的途中,他实在是一个过于反常。 不过,他父亲的事情,韦迪亚自度还有的是时间去慢慢了解,他现在更情愿将注意力集中到他面前的这个来路不明的骑士身上。 从周围的骑士对他的奉承来看,他明显是这波骑士之间的中心人物,但要从和父亲喝酒的几个伯爵来看,他们跟这个再宴会大厅里面都穿着盔甲的小子根本就不熟悉。 而他们这一行人的面前,也并未像何塞骑士他们那样摆上了酒杯,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杯价格昂贵的果汁。 但就韦迪亚所知道的,北地的领主,对水果的热爱程度,甚至不如卷心菜。 因为卷心菜可以做汤,其辛辣而甘甜的口感也能作为水果直接生吃,当然对于北地的贵族来说,最重要的还莫过于价格低廉,正是穷人的享受物品。 可那些身穿盔甲上餐桌的骑士,却是饮用的津津有味,而且喝的心安理得,丝毫没有那帮北方人方才那副可耻的吃相。 第一百二十二章 公爵的宴会 (决斗开始) 时间很快的流逝过去,韦迪亚有些诧异的发现,那帮骑士饮用果汁的时间和效率,竟然能和屋外太阳落山的速度彼此相当。 他们端着手中的果汁,并且甘愿几乎一直保持沉默,唯有在时间过去一段之后,慌乱的抬头看看外面的天空,然后猛地喝上……那么一小口,以应对刚刚经过的那段时间。 而他们其中的佼佼者莫过于埃希蒙骑士,他一直是饮用果汁的速率上的领头人,当盛装走进屋内的车亚公爵进屋的时候,他恰巧能将杯中最后的那点儿液体一饮而尽。 既不会呛到自己,也没有因为太少而喝的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这明明只是一种强迫症一般的东西,但却引来了周围骑士们羡慕的神色。 韦迪亚不用看他们的杯子就知道,他们肯定不是剩的太少就是太多,像这种神经质的事情,即便是最小心谨慎的教士和办事最细致的官僚,也没几个能做得到的,更况且靠的是在战场上耍威风的骑士? 但无论如何,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还是做到了,这件事情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更叫人觉的难言置信的事情在于,他本人还觉得自己干的非常体面,以至于周围的骑士朝他投去艳羡的神情时,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一副非常得意骄傲的样子。 这在任何一个文化圈子里都称不上是很常见的事情。 但车亚公爵却好似是毫不在意这一点一般。 他带着几个身材高大的侍从走到人群中央,脸上带着得意的神色。 一滴清水落到韦迪亚的头上,使他有些不由自主的朝着天花板上的方位望了过去。 木制的敞篷大厅,即使是装饰的再华丽,也只是一个敞篷。 穹顶之上,房间内的水气凝结成一个又一个的小水滴,它们沿着木头的纹路,又汇集成比较大的水珠,最终砸落在地板,抑或是客人们的头上。 在韦迪亚的眼里,车亚公爵虽然是个长相称不上英俊,甚至有几分猥琐的老男人,却中和了他两个儿子之间的优点。 第一,身体强壮,这点上从他的年纪和走路时候的仪态就能看出来,一个精神旺盛的老人本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第二点,能便是能言善辩了。 每每有客人称赞他广袤的领地时,他都将其归功于大普鲁斯的皇帝陛下。 他的脸上挂着笑容,眼神中透漏着不容置疑的坚定神色。 “我能有今天的地位,完全是因为车亚家族一直是皇帝陛下最忠诚的仆人,在事实上,车亚家族于阿巴斯奇亚的皇室在历史上也早有过一段姻亲史实,我有理由相信,正是因为车亚家族和皇室之间的‘特殊关系’,才使得我们的家族有了今天的成就……” “我特别希望所有北地的贵族都能像我一样能在这个帝国中得到一个为皇帝陛下服务的位置,比如说在场的‘索克家族’、‘利特家族’、当然还少不了我们的‘索特亨利家族’,都是北地大普鲁斯人物的杰出代表,能叫我们这些人来管理北方,皇帝应该是感到很安心的……” 这已经不是善于社交了,这完全就是一个狡猾的老狐狸。 皇帝需要一个北地贵族中向皇帝直接效忠的贵族,而他明明知道皇帝想要的是集权,但他却用心的鼓励几个北方的家族推行“自治”。 这样只会加深皇帝和北方贵族集团之间的矛盾,而皇帝在北地,册封了如此之大的一块土地赐给车亚公爵,北地出了问题,也会优先来咨询他的意见。 通过这样的一番运作,他必然能够成为一个“两头抓”的人物。 不得不说,只有起错了的名字,没有叫错了的外号。 北方少了一个国王,却眼见的崛起了一个大公爵。 在回答国来宾的一系列问题之后,宴会的进程最终推移到了顶端。 车亚公爵最终一屁股坐到了长桌上早就给他留下的主座之上。 “诸位,我不像是那些想来不安好心的南方商人,先把皮安娜(此处是对皮安娜金银货币的代称)摆在你面前,等你看完了,摸完了,在告诉你拿下这枚货币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大家伙都知道,车亚家族是个与韦根人具有深重的传统仇恨,我的父亲,车亚部落的酋长大人,就是死于韦根人的毒手,而我手底下也有过不少韦根人的命。而现在,帝国竟册封我为一片韦根人土地上的领主。” “我是决计不会给沼泽佬任何自治权力的,而想要做到这一点,我需要招募一些的勇士,来为我管理这些野蛮人。无论你是一块伯爵领地上的领主,还是没有继承权的骑士次子,只要你能证明自己的能力,我就一定能在我定北城的大厅内为你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现在北伐战争进展的局势,说不上太顺利,但总归进程也还不差。无论这场战争的结果如何,我要说的是,定北城,他终将会成为帝国皇冠上的一颗闪耀的宝石。这片土地上,虽然寒冷,但却有大家都想要的肥沃土地,有韦根人留下的一些遗产,野蛮人的金银财宝,取之不尽的奴隶,更还有帝国商人们都喜欢的红宝石,玛瑙。” “我不打算将这些分给野蛮人,但也决计不想便宜懦夫。因此,我想要在今天举办一场‘点到为止’的比武大赛,所有的骑士兄弟们都有参加的资格,只要你有一面帝国认可的旗帜,我就能授予你一块定北城的土地来!当然,如果您今天并没有参与此事的兴趣,您也依旧是我宴会上尊贵的客人,无论是现在贫瘠的定北城,还是未来无比富庶的定北城,我这个老头子在与不在,这里依然有您的一份位置。” “但我坚信的是,真正的勇士,永远,永远有权力比懦夫在这个世道上获得更好的地位!” 车亚公爵的一席话无疑是将席面上的气氛烘托到了一个极为危险的程度。 他一直都是一个具有强烈煽动力的人,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之下,那些骑士们的面部表情便变得更加狰狞了。 大普鲁斯人依仗武力驱逐了侵略者,因此整个国家的贵族们都以崇尚勇武而着称。 虽然内地的贵族多半马放南山,一个个成了肥头大耳的废物。但对于这种比武的文化,还是在很大的程度上认可的。 很多地方上的大贵族会举办骑士竞技大会,作为一种社交互相吹捧的方式,一些领主会在儿女的成人典礼上举办比武大赛。 如果他们家族的是一个儿子,那大赛就是为了表现他儿子的勇武和为领主继承人的社交早做打算。 而如果他们家族的是一个女儿,那多半就是要为自己的孩子挑选如意夫君了。 但无论如何,那些丰富的形式都只是在大赛的基础上“讨一个彩头”,其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举办一次宴会,作为农庄生活的消遣方式。 不过这次车亚公爵却是破了例。 他为骑士大赛下的彩头实在是太重了,以至于叫这场盛宴都哑然失色。 以土地作为骑士大赛的奖赏,这可不能是一场“点到为止的比试”,很多年轻的贵族会为此争个头破血流的,搞不好甚至还有可能给闹出人命。 可作为宴会的主办方的公爵却好似丝毫没有在乎这个问题,他甚至坐在椅子上,饶有兴致的观察着那些眼里冒出凶光来的骑士,并且试图在其中挑选出他看好的人才。 约莫过上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一个说话带着南方口音的青年贵族骑士忍不住问道 “公爵大人,请问我们这场比斗要在什么时候进行,并且是以何种形式呢?请恕我无礼,我似乎并没有在城中有看到什么适用于格斗的场地,亦或者是准备格斗时使用的武器和护具,莫非您今晚只是先通知我们一声,真正的骑士大会要等到明天再进行吗?” 车亚公爵端起一杯酒来,亲自站起来朝着那位年轻的骑士敬了一杯,而青年的骑士自然不敢托大,连忙双手端起了自己手中的酒杯来。 因为两人之间的距离相聚甚远,他们只是在半空中模拟了一下碰杯的动作,便将酒精倾倒在了口中。 而年轻的骑士似乎有些不太适应这来自北方的麦酒,虽然是一口饮尽,却呛了好几次,险些没有将杯中之物又给吐在地上。 “时间宝贵啊,年轻人!看到你我就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你们现在赶上了好时代,帝国北伐,你们参加战争,就是坐上了顺风车,扶摇直上,而不是跟我这个老头子一样,白白蹉跎半生。” “既然在坐的都是有远大抱负的青年,那我也不再多讲究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我是个诚实的北方人,不去做那些有的没的手脚。” 公爵将酒杯放在桌上,面色平静的说到。 这叫那位来自南方的骑士红了脸,他不仅仅是一个机会主义者,而且,在南方的决斗大赛上,像是内定冠军这种不荣誉的事情也确实存在。 他还没有老到像公爵那般,能睁眼说瞎话而面不改色。 “我想,既然大家都是军人,而且身上多半又本身就带着护具和武器,那不如就拿你们自己的装备,就在我这大厅里面作战如何?” 车亚公爵微笑着如是说道。 “我想,这位南方来的勇士会很愿意给在场的诸位做个示范,毕竟,就我所知道的,在我们帝国内流传甚广的一句话:只有阿巴斯奇亚的骑士才是真正的骑士,只有南方才是骑士精神的故乡。” 所谓青年战士,其最大的弱点不外如是经不起刺激。 在听过公爵一番先打压,再吹捧之后,青年好像经历了从地狱再到天堂的感受一般。 他已经成为了众人眼中的焦点,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南方骑士”的代表。 如果他勇于应战,无论胜负,大概都能收获一个“勇士”的赞誉,而如果他在此时有任何怯战的表现,那无疑就是说自己过往接受的骑士教育,本质上都是些乱七八糟的污浊,不体面的成绩。 想到这里,他扶着桌子,慢慢的站了起来,在餐桌上用他自以为最勇敢的眼神环绕了一番周围的骑士之后,艰难的在口中说到 “荣幸之至。” 韦迪亚以为,餐桌上在这个时候会站起来几个标准的北地贵族,带着粗壮的手臂去挑战这个看上去有些瘦弱的南方小子,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在那些北地贵族晃晃悠悠的从酒桌上站起来之前,一个围绕在埃希蒙身边的骑士抢先一步,从人群之中走了出来。 在大厅的火光之下,韦迪亚竟惊讶的发觉,那帮骑士们的脸上都露出了几分相当不快的神色,而在这之前,韦迪亚一直是把他们当阿巴斯奇亚人来看待的。 不同于阿巴斯奇亚的骑士,在决斗之前要认真的检查自己身上的护具是否有什么遗漏之处,直到把自己完全包裹成半个铁皮罐头之后走到大厅附近的空地处接受挑战,那位挑战者骑士甚至还在作战之前脱去了自己身上的一部分装甲。 望着那个铁皮罐头,在开始决斗之前,挑战者做处了一个及其令人不适的手势来。 那是一根竖起的中指。 虽然双方没有发生任何语言上的激烈冲突,但紧张的气氛却无疑是渲染到了极制。 公爵的侍从方才宣布决斗正式开始,两人便冲将上去,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碰撞。 来自阿巴斯奇亚的骑士在穿上盔甲之后也表现的非常勇敢,至少单论他的持剑姿势上,韦迪亚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对手的挑衅,在决斗刚开始的时候,阿巴斯奇亚的骑士便依仗着自己厚重盔甲的优势,一连上前逼近了好几步,而手中持剑的姿势也完成了从“前刺式”转手改变成了攻守兼备的“中段式”。 第一百二十三章 公爵的宴会(决斗结束) 而他的对手从应战的策略上来看,便显得不是如此的“专业”了。 应召常理来说,面对对手的进攻,此时的挑战者应当摆出一个重视防守的“下段式”,然后利用自己轻盔薄甲的优势,转移到敌人的身侧,再另外做打算。 但这位挑战者好像根本就不担心对手的进攻一般,或者说,他不愿意在对手的攻击面前摆出一副防御的姿势来。 正相反,随着对手的不断向前逼近,他将自己的剑背向了“后端式”的持向,即将剑背在身旁的一侧,这种看似解除了武器的姿态,其实往往能在挥砍中发挥最大的力量,乃是在诸多比武技巧中,最不应当,也最不该所忽视的招数。 这种积极的迎敌姿态显然打破了罐头骑士最初的想法。 如果罐头骑士此刻之间出剑攻击的他的挑战者,则他的攻击便能立刻奏效,但很大程度上来说,他本人也有可能遭受到对手的反击。 而这一切的前提则是都作用在了对手的心理上。 韦迪亚此刻站立的位置反倒是距离战场上最近的一段,因而他时常也能听到交战的双发所谈及的一些话题。 比如,现在的罐头骑士,正在低声咒骂自己的对手完全就是一个没有半点“格斗精神的疯子”。 而他的对手则是低声反驳,说他只是一个会死背战术表的白痴。 双方面对面的对持了好一会儿,但最终还是身披重甲的骑士陷入了下风。 他摆出了自己对手方才应当使用的“下段式”,主动的退出了敌人的攻击范围。 而这种稳妥的战术又毋庸置疑的引起了一众贵族们的嘲笑。 宴会已经在不知何时悄然开始。 坐在宴会大厅的贵族们,桌上悄然间已经填补上了琳琅的美味。 他们刚好可以一边享用丰美的肉食,一边对战场上的局势指指点点。 他们多半完全不懂得击剑的艺术,但却个个都像是真正的行内人士。 “嗨!他们这是打的什么仗,半天,就连碰都没碰一下,现在的南方人,怕死也是太过了头。” “小子,你要真是个勇士,就像个男人一样,用剑打的他的头呀,抓紧赶快!” 而那些来路不明的骑士们,则是有的安静的观看着战况的发展,有的人则是安静的享用自己身前的美食。 他们没有使用公爵为了宴会准备的小刀,而是纷纷取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匕首。 但无论他们在做些什么事儿,在最终的结局出现之前,他们仿佛已经下定决心绝不说一个字。 与他们情况相似的则还有何塞骑士,不过这位南征归来的骑士并不是不想说话,而是被口中塞满了的食物堵得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尽可能快的将面前能够到的食物,通通都塞进自己的胃袋之中。 韦迪亚是了解自己父亲饮食喜好的,向他这种人,只要吃饱一次,就能维持上一天,甚至是几天的时间,不吃不喝,像是一头牛一样的在战场上卖力气。 眼下正值有战事的年代,尽管在坐的贵族没几个是真正关心皇帝的死活,但何塞骑士……他确实是那种无论如何都不会也没有办法背叛自己君主的人。 在罐头骑士主动放弃了第一次自己的攻击之后,他很快便陷入了被动防守的“深渊”。 他的对手虽然很少对他直接发起进攻,但似乎特别喜欢用进攻的姿态去指着自己的对手,并且通过这种方式不断的施加压力,寻找破绽。 而这确实符合韦迪亚的胃口,他的教导人是一名负责军队前锋的将军,所传授的战场知识自然也而已“大开大合”般的形式为主。 如果硬要韦迪亚自己评价自己的话,他甚至不介意承认,自己就是一个“盲目信任进攻的战略家”。 在他看来,谁掌握了战斗的主动权,谁就已经占据了至少一半的优势。 因为进攻方可以选择防守方最差的状态进攻,而防守方则是无时不刻都要准备用自己最糟糕的状态去面对对方最好的状态。 最终,作为挑战者一方的骑士终于找到了一个身穿铁甲的阿巴斯奇亚人防守不及的区域,靠他本人铁甲所造成的天然死角给了他“致命一击”。 他腰间的双手剑在臂膀的强有力的牵动下摇曳出一次极端迅猛的攻击,愣生生的砸在了铁甲骑士身穿重甲的腰间。 尽管他的腰间确实是带着铁甲,但大普鲁斯骑士所惯用的双手剑所造成的威力可不在乎你到底穿了多厚的盔甲。 将近十五公斤的重量使它即使是作为一块没有开过锋的铁条,也能将一个成年男子,或者说,所有手持这炳骑士剑主人的假想敌砍翻在地上。 被铁龙掀翻的骑士身上虽然没有任何看上去显眼的外伤,很快便被自己的侍从和公爵大厅的仆人拉走带了出去,但距离现场不过十米左右的韦迪亚却看的真切。 那个骑士确确实实是被废掉了。拿一下不仅将他身上的装甲砍出一道裂痕来,更重要的不知道崩断了他的几根肋骨。 即使之后还能救回一口气来,十有八九也之能是沦为废人一个,不要说披甲上马,像一个战士一样的率领士兵保卫疆土了。 就算是只做一个农夫的活,以他那糟糕到极致的健康状态来说,都是一个及其可悲的负担。 虽然一大帮子门外汉看不出门道来,但在那个骑士被抬走的途中,韦迪亚明显观察到,公爵的眼神多少收缩了一下。 但他随即又露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来,虽然口头上表示,会对刚才负伤的骑士以最好的照顾,他从皇帝那里讨来的“神医”只要一周的时间,就能叫一个勇敢的骑士重新变的活蹦乱跳。 但韦迪亚才不会信他的鬼话,最多就是将他在自己心中的可信度更拉低了几分。 也许还有很多人也能观察到其中的“奥妙”,但他们更加倾向于采用鸵鸟政策。 只要我不问,我就看不到。 在场的所有人都更加关注胜利者的待遇,毕竟,很少会有人将自己代入失败者的角色,有打算参与这场比试的人,就没有想过自己会失败,更况且,在这个疯狂的国家,未战先预败本身就会被认为是懦弱的表现。 公爵朝着还在大口喘着粗气的胜利者打了一声招呼,虽然他的年龄已经足够做那名骑士的父亲,但他还是热情洋溢称呼他为:我的骑士兄弟。 “兄弟,你刚才那是什么剑术,真是太精彩的一场表演,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现在就想任命您为我宫廷力的骑士长官,我手底下的骑士跟您的剑术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另一群该死的韦根人!” 而面对车亚公爵的奉承,年轻的胜利者并没有理会他的意思,而是将目光投向了埃希蒙骑士,仿佛是在征求他的容许一般。 只不过,他询问的目光才只有一瞬间便又收了回来,就好像临时又回忆起什么要紧事儿一般的退了回去,只留下一滩欲语还休的踟蹰。 他微微的低下了头,虽然用词谨慎,但却在声音中难隐自己的高傲。 “公爵大人,我绝无冒犯您的意思……但,我得说,我无意在您的宫廷中任职,我只是一个擅于使剑的人,也不会成为您土地上优秀的统治者。” 车亚公爵的脸上顿时闪过了一色错愕和羞恼的神情,但他本人很快就纠正了过来,只有在他长子的脸上,还能长时间的欣赏到这副仪态,以观察到车亚家族在方才所受到的精神创伤,来的到底有多重。 他左右顾盼了一下,颇为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当然,我自当遵守宴会主人应有的礼节,以尊重我们客人最真实的意见和想法,并且保护他们不受别人的威胁和控制。” 当然,这只是一个尴尬的小插曲而已。 宴会和比试照常进行,何塞和韦迪亚照常安静的进食。 不得不说,宴会大厅上,韦迪亚已经有些尴尬的发现,几个供应食物的仆人好像已经盯上了他们两个一般。 只要他们的盘子才放到桌子上,便有人立刻给换了下去,他们似乎正在寻找某种客人进食的规律,而最能吃的何塞,韦迪亚便是成为了他们最好的实验品。 如果忽视了这些尴尬之外,宴会倒还是挺符合韦迪亚的胃口。 从顶饿的角度来说,鱼肉是肉类供应的主菜。 这是由各种肉类的价格来决定的,虽然说起来有几分滑稽,但是这帮身高各个一米八以上,体重九十公斤上下的北方大汉们,其食谱上最多的肉食,就是简单廉价的烤鱼。 但公爵的厨子好像是有一些更具有新意的想法,他将鱼类和蔬菜炖成了浓汤,并且在其中添加了相当量的香料,使得这些看上去在平常不过的鱼肉,都有了几分“身价暴涨”的感觉。 这也是韦迪亚第一次品尝到鲜美的鱼汤。 但在长桌的末端,比斗方才刚刚开始。 虽然那些来路不明的骑士为了表示礼貌,没有再有过参与大赛的举动,但仅仅就北方来的那些贵族们,也足够打上好长时间了。 而且,因为车亚伯爵允许这些贵族们穿戴自己的武器作战,也为比斗增添了不少新的“乐趣”。 且不说北地的武器库中的宠儿,战斧这个久经时代考验的武器,光是使长矛的都有不少。 只是长矛在大厅中却是有些施展不开的迹象,因而胜者甚少,不过好在车亚伯爵坚持了不偏袒(偏袒)的原则,强行留下了两名使用长矛而失利的贵族来。 车亚家族毕竟只是一个公爵,而且他们本家族的子嗣繁荣也算兴旺,因此,即便是公爵本人号称要“广纳贤士”,在封赏过三个男爵,和七八个骑士之后,脸上也露出了几分尴尬之色。 他原本的目的是想吸引几个伯爵,至少也得是男爵来为自己效力,这样的人不在于他的能力如何,而在于他可以迅速吸收掉那些来自他们领地的人口。 但,只要是受邀请来的贵族们,就算他本人的爵位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他们的屁股也坐的像是一根扎在木板上的铁钉一样,无论车亚废多少句口舌,灌下去几大杯麦酒,也愣是一个参赛的人都没有。 韦迪亚甚至一度怀疑,这些人是不是就连小解的问题,都打算就地了。 无论骑士大赛再怎么有吸引人,这场宴会进行到这里,无论是主人还是客人,都已经显得极度疲惫了。 这就是北方人的日常了,他们一向没有夜生活,也对于熬夜没什么兴趣。 韦迪亚有些无奈的望着大厅的门口,渴望能从这里走出去。事实上,已经有近半的宾客如是做了。 只要那些不喝酒,也极少进食的外来骑士依旧看上去很精神,他们坐在椅子上,就像是坐在自己家里面一样的安然。 正在这时,一个侍卫官模样的人从大厅外又挤了进来,他逆着人群,脸上起初和带着几分忐忑,但当他看到了依旧在对付盘子里面的鱼肉的何塞骑士,脸上便立刻露出了那种文明人看到老朋友时候露出的那副愉悦表情来。 他混迹在进出的仆人和离席的贵族之中,看上去一点不起眼,但韦迪亚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哦,是那个军官!” 军官稍微打量了一下车亚公爵的脸色,随即迈着轻快的小碎步跑了过去,用夸张的军礼朝着何塞骑士和公爵打了招呼。 这种区别待遇叫在坐的几个贵族,特别是那些吃喝都穿盔甲的骑士们顿时来了兴趣。 埃希蒙骑士放下了自己手中的匕首,用惊异的眼神,望着吃到满面红光的何塞骑士。 车亚公爵看到侍从官跑进来,先是微微的愣了一愣神,继而便在侍从官期许的眼神中骤然间回味起自己在宴会上安排的另一场戏码来。 第一百二十四章 公爵的宴会(转折) 耐心的等军官执行罢军礼之后,职业的舞台剧演员车亚便再次开始了他的表演。 在事实上,他完全不必要将事情表演成这种程度,只是上次皇帝当着全军的面进行的那场“圣洁典礼”演员舞会中,他因为提高过自己的身价没能登台表演而在心中留下了很大的遗憾,因此,他特地的又为自己加上了一场。 比起那些南方只会愚昧的奉承的跟屁虫,他要向世人,向自己证明,只有车亚家族的人才是帝国最好的演员,即使这个演员已经成为了一名公爵,但他依旧不会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 公爵皱了皱眉头。 这是他今天一次当着众人的面做出了不满的神色。 “霍普华!你怎能做出这种事情来,在坐的如此多的贵族,他们无不身份高贵,况且还都是我的客人,为何唯独只跟我,还有……还有那位大人行礼呢?” 军官自然做出了一个“害怕”的表情,踟蹰着向后退了几步。只是他还没有练成车亚公爵那副无暇的演技,反而叫人觉得有些做作,甚至一时之间,都要贵族想要为这个冒失的军官说两句好话了。 眼看着军官演过了头,作为一个优秀的好演员,公爵自然是有救场的能力,他立即口气相对温和的说到 “好吧,也许我不应当直接对你发火。你一向是个正直的人,不仅帮我管理好了领地,就连皇帝都信任你,安排给你军队上的工作。告诉我你这样做的理由什么?” 军官望着车亚娴熟的演技,自然是羞愧难当,联想到自己的演艺生涯肯定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脸一下便红了起来,嘴上按照说好的戏词唱到,哦不,是说到: “公爵大人,方才我行的是部队上的特别军礼,是只对在战争中担任过军官,和有过巨大贡献的人才会破例有所表示的。” 这下,在场的贵族成功的又将目光转移到了何塞骑士的身上,特别是方才跟他一起谈天说地,一并喝酒的几个伯爵,都对他惊讶的长大的嘴巴,似乎是在责备他,有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不跟好朋友提前分享一番呢? 而何塞骑士却只是脸不红,气不喘的夹起来盘子里面的最后一块鱼肉,并且将它吞了下去,大大方方的先军官回了一礼,随后跟车亚公爵说上了他们见面以来讲的第一句话。 “嗝……” 这是一个响亮的饱嗝,足矣叫全场的人都鸦雀无声。 “抱歉,诸位,说句公平话,公爵大人的宴会,的确是比我当年吃的好。” 这一下子又叫全场的气氛燃烧到了极点。 一直以来,参与南征的骑士团,在全大普鲁斯人的眼中,都是些古怪的“圣人形象”,他们就像是那位躺在棺材里面的先帝一样,虽然叫人敬仰,但却总给人一种难以接触的感觉。 可现在,那个满面酒气的何塞骑士,如何能够使人相信,这也是个过于严肃到叫人觉得无趣的活死人呢? 特别是方才招待何塞骑士的公爵长子,联想到何塞骑士对他讲过的那些话,已经成为四个孩子父亲的他,脸顿时又变得通红了起来。 公爵见何塞骑士有意说一句俏皮话,于是便努了努嘴唇又奉承上一句。 “哎,如果没有您当年吃过的那些苦,那里会有我们今天盘子里面的这些鱼肉呢?诸位,我倒是想起来一件很好的提议,为了盘子里面的鱼肉,让我们敬给何塞一杯!” 然后,韦迪亚的面前便惊现了如此一幕。 那些屁股早已钉在凳子上的贵族们纷纷行动自如的站起身来,朝着何塞骑士的方向遥遥的敬了一杯,并且座位距离较远的那些贵族,还又端着酒杯走了上去,方才在他们眼中只是一个稍微富裕一些的骑士,顿时就成了一快人人都想要啃上两口的香饽饽。 而对于那些贵族们来说,反正连酒也不是自己的,只要挪动一下自己的屁股,就能跟一位传说中的战士搭上话,那为什么不行动起来呢? 更何况,无论他们眼前的战士到底说出什么话来,他们都算是收获了与他人炫耀的资本,即是:无论如何都是只赚不赔。 公爵也默许了这些贵族们铁金的行为,他笑吟吟的望着这些上去搭话的贵族们,今天这些贵族,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是跟何塞骑士搭过话的贵族,便必然会将今天的情形讲出去,而但凡能多一个人讲此事讲出去,他车亚公爵的宴会上便是另外增添了一分荣光。 离席的贵族会惦记上他的宴会,等到下次的时候他们还会再来。 而没有离席的贵族则会在记住这段传奇经历的同时,记住这位引荐着,车亚公爵,在他们的记忆中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象。 即是无论是什么人,都是给他车亚公爵打工的。 正在车亚公爵在心中乐呵呵数钱的关头,一个极度不和谐的声音在桌子上响了起来。 “对不起,来自帝国的骑士大人,我不想一定要在此刻打断您,但我实在是想瞧瞧您的旗帜,可否借大伙赏个光景?” 不得不说,这个声音的主人倒是十足的勾起了在场众人的兴趣,就算是何塞骑士本人不愿意,此刻也没得多少可供推辞的空间了。 韦迪亚则是有些紧张的找起了自己放在了包裹里的贵族旗帜,如果父亲真的打算拿出来给诸位勋贵们好好瞧瞧,他不能拿不出来。 他本质上当然不喜欢炫耀这些有的没的东西,只是吃人嘴软,那怕是为了车亚公爵在宴会上提供的这么许多吃食,他和何塞骑士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令他吃了一惊的是,原本好好的放在包裹里面的,象征着帝国对一个平民出身的战士最高荣誉的象征,那面骑士团授予的旗帜,竟然是在此刻,平空消失了! 他不由得将整个脑袋都埋进了装载行李的包裹中,但里面除了几个皮安娜,两三捆喂马用的燕麦,和一些冻的邦邦硬的面包之外,竟是什么都没有。 正在韦迪亚颇为不甘心的想要再将包袱里面的东西全部的倒出来再看看的时候,何塞骑士却扶着椅背,慢悠悠的站了起来。 他面带平稳的微笑,但口吻却坚硬的像块石头。 “我本来是个一无所有的可怜人,皇帝陛下的军队救活了我,为皇帝服务本来就是我的义务,因而那些过往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炫耀的,所以像是那出那种旗帜的事情,还请这位大人不要再提了,因为对于一个老兵而言,那其实只是一件很没必要的身外之物。” 说实话,有这么一个瞬间,韦迪亚突然觉得,自己的父亲又在这个关头救了自己一命。 正当他处理头上因为着急而冒出来的汗水之时,那干巴巴的声音却再度回响在了大厅之中,使得他的额头再次变得湿润了。 “既然何塞大人以战场上的勇士而自称……那不知道你敢不敢跟我比武呢?” 又是那个埃希蒙。 韦迪亚在心中暗自痛骂。 他已经盯了此人整整一夜,却没想到在这个时候遇到了麻烦。 何塞骑士已经饮了不少酒,更要命的是他本人还是个瘸子,就算他的剑法再高明,韦迪亚也不觉得他能有什么胜算。 毕竟,一名受训良好的骑士,再怎么说也比几个乌合之众一般的农夫要强,特别是这个还算是崇尚武力的时代。 如果韦迪亚能替何塞骑士当这个主,他一定会替他拒绝,而事实上,他也正是这么做的。 “这位骑士大人!” 当他从人群中站出来的时候,韦迪亚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有些火辣辣的燃烧了起来。 不必怀疑,这不是他本人懦弱,而是周围有大把的骑士“看上了他”。 谁叫他实在俊美,如果不是多躲在角落中过了这一夜,不知道会有多少大小的领主回去缠着他喝酒。 不过好在跟他对面的埃希蒙并非此列,他轻轻的皱了几次眉头,终于回忆起韦迪亚的身份。 “你是他的侍从?你弓箭用的不错,但现在不是你说话的时候,退回去!” 韦迪亚不禁被这样一个人呛了一下。 他原本还打算继续说下去的话只能咽回到肚子里面,取而代之的则是讪讪的退回到了何塞骑士的身侧。 不过他也没有打算就这么放弃,而是用恳求的眼神望了望车亚公爵和那位负责勘探报名的军官! 虽然这位公爵却是个会喝人血的狐狸,但总不至于想要看到在他的大厅里面,有两个身份尊贵的人流血吧?那样对他本人也不会有什么好处的。 而车亚公爵的眼中也却是生出了一丝犹豫的神情来。 一边是帝国的功勋骑士,而另一边…… “公爵大人,我和我的家族能为我这次挑战负起责任来,但与之相对的是,如果您现在拒绝了我,那就算是与我为敌了!” 埃希蒙放下自己手中的所有餐具,用命令般的口吻当众训斥道。 这使得几个自认为与车亚公爵关系不错的贵族有些不愉快,他们本想要上去跟这个对宴会主人不礼貌的小子一个深刻的教训。 在他们动手之前,却被一个叫他们无法抗拒的对象拦住了。 好吧,那个人就是车亚公爵。 被这么训斥的滋味虽然很不好受,但专业的演员就在于一秒钟就能入戏。 车亚公爵年轻的时候的确受过这位化名为埃希蒙的年轻人所在家族的恩惠,以至于现在不得不对这个与他次子一般大年纪的人唯唯诺诺。 可在这位老狐狸的心中,只要再忍上几年,自己便可以彻底脱离这个家族的控制,等到时候,此事便可以拿来做些文章。 如果这么算的话,反正有人背黑锅,那这个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帝国骑士”,死活可就跟他没有关系了…… 尽管他完全可以相信这个自称何塞的人的确是开国皇帝的卫队士兵,先帝亲自册封之人,但在此处,此地的大厅上,他到底是没有向众人展示他的旗帜。 从这一点上入手,他就能想到为自己脱罪的解释。 说到底,这些人虽然身份高贵,但到底也就只是一堆骑士罢了。 在这些公爵的眼中,伯爵,男爵这样的实力贵族,都是可以被利益牺牲的对象,更何况一个小小的骑士? 大厅之中再次陷入了一片沉默。 何塞骑士一手扶着椅子背,面孔上的表情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韦迪亚却从他的眼神中察觉到一丝丝“不妙”来。 完了完了,这个老家伙也跟着发飙了…… “我同意。” 何塞骑士如是说到。 他放下椅背,拖着那条以及残疾了的腿,尽可能平稳的走到了大厅的中央。 然后抽出了腰间的佩剑。 那是一柄非常标准的大普鲁斯短剑,即使是在温暖的烛光下,它依然闪烁着耀人的冷光。 骑士的脸上再次露出了笑容,只不过此处的笑容,上面勾勒出的嘲讽意味更甚。 “过来吧,省的耽误客人们的时间,饭菜都已经凉了这么久了,没想到你都还这么有胃口。”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仅仅是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但话里话外的意思都带着刺。 埃蒙德身边的骑士们脸上的神色不免有些难看了起来。 “即使你是帝国的骑士,你也不能如此挑衅一名有高贵出身的人?” 一位骑士忍不住插口说到。 但何塞骑士却丝毫没有理会他的意思,依旧保持着刚才的动作。 埃蒙德走到何塞骑士的身前来,但他并没有拔出自己腰间的佩剑,而是朝着何塞骑士微微的欠了欠身子。 “您不能就这么跟我打。” “我觉得这么打很合适。” “这不是一场决斗该有的装备和态度。” “这也不是我想要接受决斗的时机。” 在场所有的贵族们,都眼巴巴的望着长桌末端的场景,那两个真正的战士之间的对峙。 第一百二十五章 公爵的宴会(结束) 何塞骑士身上穿着常服,事实上,在他进入大厅之前,便自行解除了自己的武装,以示对宴会主人的信任。 因此,摆在众人眼前的,只是一个还有些醉酒的普通贵族,脚下还带着残疾,去接受一个全是佩戴甲胄,双手持着大剑的骑士。 “您可以抵抗的轻一点,我待会儿会考虑叫您体面的败在我的手上,尽量不叫您受到什么伤痛,您已经老了,而我还在盛年,这不丢人。” 年轻的埃蒙德如是说到。 “但我可没想过叫你能体面的离开!我倒是发现了,你们这帮疯子,一个个是真不怕死,而且还热衷于给别人找麻烦。” 虽然众人没有听到何塞骑士的发言,但却能从他的眼神中望到浓浓的火气。 真不知道这个鲁莽的年轻人到底跟他说了什么话,能把一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老好人给气成这样。 但无论如何,这场决斗从一开始进行之时,虽然在场的贵族都不看好何塞骑士可以取得胜利,但至少却是希望何塞骑士能赢的。 尽管埃蒙德和他的骑士兄弟们似乎并以欺负一个老人为耻。 对他来说,能赢就行了。 因此,当决斗在众位贵族们屏息的开始的瞬间,埃蒙德便立刻冲向了自己的对手。 就像是他手下的那些骑士们一样,他也认定了进攻比防守更有效果。 第一次碰撞只在分秒之间出了结果。 年轻的埃蒙德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手中的双手重剑稳的像是一座山锋,而何塞骑士却像是一个瘸了腿的木马一样,一脸跌出去好几步远。 这不由得叫餐桌上的贵族好一阵沮丧。 两人从武器的重量上来说差距实在是太大了,在这种形式的比拼中,他们几乎看不到何塞骑士的身上能有什么胜算。 但交战的双方却并不这么认为。 埃蒙德骑士并没有因为自己占据了上风而感到多庆幸,而何塞骑士也并未觉得自己陷入下风之后便要沮丧。 或者说,他甚至都并未觉出自己正处于下风之中。 真正的战士,眼神中永远便只有自己的敌人。 放才的第一次碰撞中,何塞骑士并未使出多少自己身上的力气来。 正如同那些餐桌上的贵族们以为的那样,他的剑太轻太小,以至于他没有能与之硬撼的能力。 但他并不觉得自己一定会输掉。 与真正的高手对决相比,两人的剑法虽然都相当不错,但不知道是出于何等原因,在场的贵族们都能看的出,他们两人之间的动作有些太快了,防守和进攻都过于频繁。 短短三息之内,两人已经你来我往的将彼此手中的剑刃碰撞上了七八次,这几乎是一次呼吸之间,二人都要卡在肌肉的舒展节奏中争个长短。 没人能在这样的频率下保持体力。 才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双方的额头上都已经冒起大汗来。 而在近乎脱力的情况下,两人之间的仪态也给了观战的看客们以极为深刻的印象。 虽然这场决斗注定没有什么彩头,但他们却是看的比有彩头的比赛来的还要更上心几分。 埃蒙德骑士有着与年龄完全不匹配的那种沉稳和人性。 他依旧保持着第一次击剑结束后的“中段式”,既不急于进攻,但也不只是消极防守,将自己变成一座山似的同时,更还在寻找着他对手所露出的破绽。 而反观何塞骑士来说,诸位在场了来宾的脸就有些挂不住了。 何塞骑士使用的剑术里面比较罕见的“垂悬式”,本来也是一招攻守兼备的姿态,可以在防御和攻击的态势中来回切换,但却被何塞骑士使用的极具杀伤性。 从埃蒙德的角度上望过去,何塞骑士的每一次攻击中,所使用的无不是杀人的技巧。 这才是真正令这些贵族们汗颜的地方,那就是这个名叫埃蒙德的骑士,竟然可以用训练场上的技巧,来对抗“屠夫”的宝剑。 不过此时,埃蒙德似乎也是摸清楚了何塞骑士进攻的套路。 他微微的退过几步之后,再次朝着何塞骑士的方向上微微欠了欠身子,方才犹如山峦一般的脸上也裂开了几道钦佩来。 “您一定便是‘血衣骑士’了罢?恩师倒是向我提起过您……您的剑术本已经一度达到了巅峰。倘若不是您这条腿……我定然不是您的对手。” 但何塞骑士的脸上所露出的依然却只有讥讽和杀气。 “啧啧,难道说,你会因为我这条腿的问题而向我投降不成?” 这个问题不知怎么的,显然是戳中了埃蒙德的心事,他的脸色一下子便变得难看了许多,鼓动着喉结,好似是打算要说出什么话来。 但何塞骑士明显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稍稍将自己手中的剑尖放低了一些,压沉了声音说到 “如果你想再引起别人的注意来,那就尽管的说下去,我不知道你是用了什么身份混到这里来,普鲁斯家族的小子,但我要警告你,大普鲁斯的帝国在北方最不缺的就是莽夫和蠢货,就算是现在的陛下不想要你的命,但可不代表他们不想用你的脑袋换去领赏!” 这位“埃蒙德”骑士的脸色便一下子变得有些红了起来。 “谁要你提醒这些?骑士团的人,费利佩的走狗!我告诉你,我们,我们家族的人就没一个怕死的孬种!” 见到眼前的这位骑士是这么个愚蠢的态度,何塞骑士便也失去了与他继续闲聊下去的兴趣。 更何况,侮辱红狮先帝这件事情,也确实是有些触及到了他的底线。皇帝故去之时,他还很年轻,没有像是那些老家伙们一样,把心都葬在了那里。 但就他前半生的人际关系而言,却又离不开那位相当“勇敢的君王”…… 因此,当别人侮辱费利佩“大帝”之时,他几乎是下意识的便增进了自己攻击的频率。 短暂的休息过后,场面上的局势最终却是以另一种“一面倒”而作为发展的趋势。 何塞骑士不再执着于进攻埃蒙德的躯干部位,而是从他的手腕上做起文章来。 比起在训练室中留下的汗水而言,在战场上流过的血毋庸置疑的更有效果。 在第二次叫手的起初,埃蒙德还尝试着进行了两次进攻,但整个人却是有些明显的不在状态,手腕上挥舞出去的剑就好像是在划水一样的缓慢,何塞骑士不过是稍稍向后退了半步,便躲避开了大剑的挥舞。 而与之相对的是,何塞骑士明显的增加了他进攻的次数。 就轮起用剑的天赋而言,就算是加上韦迪亚这一代人,和马库斯那一代人并在一起,也再找不出第二个何塞骑士来。 再埃蒙德越来越沉重的呼吸声中,韦迪亚也终于放下一口气来。 何塞骑士已经完全掌握了“节奏”。 埃蒙德已经累到有些神经虚脱的时候,何塞骑士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依然能保持在最好的状态。 他看上去恍若闲庭若步之间的攻击,却次次都是卡在埃蒙德正要换气的点上。 而埃蒙德想要用剑反击的时候,何塞骑士就好像一条鱼一般的游出那个范围之外。 一个之能被动挨打,而另外一个则可以游刃有余。在靠着意志力强行硬拖过去一段时间之后,埃蒙德最终还是坚持不住。 平时穿起来行动自如的盔甲,此刻仿佛有一千斤这么重,而原本只是“有些分量”的巨剑,此刻防守起来也变得越来越力不从心了。 最终,何塞骑士抓紧了埃蒙德在决斗中所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破绽,随后一剑刺了上去,结束了这次“毫无意义的战斗”。 那一剑正中埃蒙德的左臂上。 如果埃蒙德还在全盛状态,着自然是可以忍耐的攻击,但此刻的埃蒙德已经是强弩之末,最后就只剩下了这么半口气,伴随着这一剑落下,埃蒙德手中的骑士重剑变无可挽回的垂在了地上。 而何塞骑士自然不会给自己的对手留下一个将武器再捡起来的时间。 大厅中霎时间响起来了一阵欢庆声。 何塞骑士的脸上望着躺倒在地上的埃蒙德骑士,脸上闪烁过几次颇为复杂的情感之后,最终将剑插入了腰间,无可奈何似的撇了撇嘴角,从决斗的区域走了出去。 只不过美中不足的是,他依旧还是那副一瘸一拐的样子,这多少有些影响他那胜利者的形象。 韦迪亚三两步冲上去,开口便问道 “所以,您的膝盖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倒是柯南传授他的“盘问技巧”,在一个人专注的做过一件之后,他的身心此刻会处于一个及其短暂的真空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你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会立刻做出真实的回答。 原本是用来盘问俘虏用的,只不过韦迪亚此刻活学活用,之间用在了自己父亲的身上。 何塞骑士见韦迪亚一路小跑上来,本以为他是遇到了什么事情要找自己办,但却没想到的是问上了这个话题。 对于何塞骑士来说,击剑就好似是吃饭喝水一般流畅的事情,像是这种拙劣的审问技巧,自然没办法作用于他的身上。 但在他和韦迪亚相视的那一刻时,他却改变了自己继续隐瞒事实的初衷。 曾经的小狼崽子,此刻已经长得快要超过他的鼻梁这般高,也许是到了叫他承受更多事情的时候。 想到这里,何塞骑士没有理会那些朝着他频频敬酒的贵族,更没有理会那些脸色沉得像是能拧的下水一般的古怪骑士们。 而是拍了拍自己面前这个小家伙的肩膀,笑着说到: “你是在问我这条腿吗?嗨,那是叫一匹小母狼咬了一口。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小韦迪亚,我是一个骑士,而受伤本就在所难免呐。”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何塞骑士甚至还俏皮似的朝着韦迪亚眨了眨眼睛。 这似乎完全是一个能说的过去的理由,但韦迪亚却打心眼里面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疑惑。 他望向场上的宾客之中,最终在一个和他一样躲在角落里面的侍从处找到了答案。 那个侍从的身旁摆放着一个巨狼的脑袋,里面像是被改造成了一只头盔。 就在之前,这位侍从还向他炫耀过自己是多么的英勇,以至于他一个人便从狼群中得以逃生,甚至还拿回来了一件如此珍贵的战利品。 韦迪亚这才回过神来。 就连一个骑士的侍从,都能对付的一群狼。 所谓的雪原狼群,他本身也不少见过,只要应对得方,它们是完全吓不着本地人的,更况且还是一个比现在还要年轻十几岁的何塞骑士? 更况且,在韦迪亚的印象中,何塞骑士更是一个完全不猎狼的人。 在何塞骑士看来,一群猎人都能收拾的了的畜生,根本不配叫他亲自动手。 韦迪亚本想继续追问下去,但何塞骑士却早已经趁机混进了酒席之中。 这场决斗必然会成为何塞骑士人生中的另一个高光时刻了。 尽管对于他本人一生的成就来说,这些东西跟本毫无用处,但就他准备参与的这次北伐而言,一个有英勇战绩,能证明自己宝刀未老的瘸子,总比一个不着调,也看不出还有几成战斗力的瘸子来的要好上很多。 但作为衬托何塞骑士所存在的失败者,“埃蒙德”骑士,他则不得不在自己附庸骑士的帮助下立刻离开了公爵的宴会。 而在他离去的路上,则没有一双眼睛在关注着他们。 只有何塞骑士本人知道,这个所谓的“埃蒙德骑士”的真实身份。 论玩一圈酒之后,何塞骑士附在韦迪亚的耳边,悄悄的说到 “你知道吗?你今天运去不错,看到了一个一位王子殿下。” 韦迪亚虽然能想出那个人是谁,但处于保守起见,他还是追问了一句: “那人是谁?” 但何塞骑士却只是将目光踉跄着投向了屋外的远方。 夜幕降临,北风呜咽,雪原荒野之上,群星将自己的光洒落在冰雪之上,映照出屋外的一片亮光。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觉好梦 窄窄的定北城内,此刻再不见那些来往的人群,那些书记官,和干活的奴隶。 只几个士兵依旧打着火把在城中游行,他们和城中少有的几个还有光亮的地方交相辉映,托出两道长长的影子来。 “您方才说的王子殿下,应该指的是那位埃蒙德骑士?” 何塞骑士有些茫然的望了望远方,却突然露出一丝苦笑来。 “我也不知道他究竟叫什么名字。但我确信,他就是他们家族的人。” 韦迪亚有些疑惑不解的皱了皱眉头。 何塞骑士继续解释道:“他是普鲁斯家族的人,这件事情毋庸置疑,从我第一眼看到他那会儿开始,我我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只有普鲁斯家族的人才会这么烧包……” 说到此的时候,何塞骑士略微的停顿了一下。 “你可能会觉得我如此形容一个帝国的王室有些不妥,但我要说的是,这支古老的家族,除去一些还算不错的传统品质之外,其实早就已经堕落了,连带着他们家族的人一起。” “您是指在阿巴斯奇亚盟会上展露头角的‘鲁莽者普鲁斯’?” “不错,就是那个混蛋!” 在说到这句话的时候,何塞骑士的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在他的脸上,无奈和愤怒的神色交替着占据优势的位置。 “那个自私鬼,他们家族的人天生就是混蛋,就觉着自己一定会高人一定,就因为他们特别的出身……” “而这明显与帝国的建国理念不同,我们国家的基础在于‘强大的国王保护他的子民,因而他的子民拥护他为领袖。’而绝非是向您刚才口中所言谈到的那种理论。” 韦迪亚忽然望着何塞骑士的瞳孔,仿佛忽然间明白了什么。 “你本来想要杀了他。” “谁?” “埃蒙德!” 而何塞骑士则稍微转过脸来。 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再次走到了城门的出入口处。 几个士兵恭敬的朝着他们打过招呼之后,便为他们二人敞开了大门。 “骑士大人,您是要在现在离开定北城吗?我现在就派人将你们的马带过来。” “不,士兵,我们只是在外面走走,就不必太过麻烦了。” 骑士面不改色的说到。 士兵识趣的点了点头,退向了两侧。 无论是定北城刚刚定居下来的平民也好,还是过路的商人也罢,都必须严格的遵循‘宵禁’的制度。 唯有骑士除外,无论任何情况下,只要帝国的骑士有需要,那么士兵则必须向侍奉自己的领主一样为他服务。 何塞和韦迪亚一前一后的走出了城门外。 就如同他们刚才望到的景色一样,这里不过是埋上了一层冰晶的沼泽泥地,在士兵们“收获”过韦根部落所种植的些许作物之后,这里便彻底的变成了一座荒野上的孤城,在夜间望去,就连沟通外界的大道都是一片荒芜的景色。 “我是本来有计划要杀了那个普鲁斯家的小畜生。他完全继承了他们家族里面的人最顽劣,也最无礼的特性,眼睛里面除了胜利之外,不讲任何原则,而且目中无人,独断专行,这样的人活着早晚会是个祸害。” “但您最后又改了主意?” 何塞骑士慢慢的转过身来,他身上的酒气逐渐散发的干净,而整个人身上所露出的那种快活的气息也就此消散的无影无踪。 “我是一个在战场上受过功勋的骑士,而他不过是一个半大点的毛孩子而已,在我眼中,甚至比你也大不到哪去,手上甚至都没有连血都没有粘过。” “面对这样的一个人,我到底不是那个卑劣的家族,我下不去手。” “而于此同时,您也不愿意在帝国北伐的势头上,给普鲁斯家族的人一个背叛的机会,我说的没错吧,父亲?无论这个小骑士是处于何等理由死在了帝国的土地上,大普鲁斯的王室都会找到借口在帝国的心脏上狠狠的插上一刀的。” “连您自己都知道,那个家族的人……” “当年在阿巴斯奇亚城盟会的时候,盖斯亚特将军本来也不应该为此而死的……如果他还活着,这场仗也许根本就不会打起来。” 讲完这些话之后,何塞骑士的脸上却明显的露出了几分放松的神情来,就好像是卸去了一片心头大恨一般。 “一些过往的琐碎事儿,真到没想到你竟还有耐心慢慢听下去……” “不,父亲,我非但没有觉得无趣,我甚至还为您的隐忍而感到骄傲。” 何塞骑士的脸上顿时却又露出了几分奇怪的表情。 “隐忍么……没想到你才正值气盛的时候,却有了这般念想。隐忍是对一些人和事情的妥协,但在我们的生命中,偶尔也要记得做几次没这么聪明的蠢事……你什么都好,就只是太聪明,太会察言观色。” 韦迪亚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 对于何塞骑士的这个说法,他也只能拿出这么一副“不支持,不反对”的态度来。 何塞骑士意味深长的看了这个年轻人一眼,随后口气温和的说到: “回去吧,车亚公爵肯定为我们安排了起居的地方,你又不像我,你现在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总 得有个好点的休息地方。” 在这一霎那,韦迪亚倒是突然想通了,自己的父亲为何会突然有了如此之大的,在性格上的改变。 如今的何塞骑士,虽然依旧以一个帝国的老兵做自称,但却再也不是那个在军队里面刚刚出来的愣头青了。 当他在维持一个十几人左右的治安队的时候,他只需要用严明的纪律和高超的武艺来折服自己的部下,他们就会愿意为他,何塞骑士而死。 但当他成为一座城市事实上的军事领袖的时候,他肩上的担子便已经从十几人的生死,变成了几百乃至整个镇子数千人的死活。 地位上的变化,必然促使他从一个简单的小骑士,变的越来越从一个“领主”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从社交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必然会有不少的变化。 但就从何塞骑士在那一刹那的眼睛中所燃烧起的火焰开始,韦迪亚便早已经安下心来。 他依然还是那个在小镇上拉住自己的战马的男人。 想到这里,他便在公爵仆从的指引下,安然的躺倒在了一片早已被烤的温热的干草上。 这虽然比起他在瓦卢诺的家比起来还差得远,但那也总比躺在商队里的马车上要靠谱的多。 他沉沉的陷入了梦乡。 在梦中,他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骑士,既统领千军万马,又能亲自陷阵杀敌。 睡梦中的他身披一身精致的银白色甲胄,即使是在深夜之中,他的身上也散发着那种银白的色的光芒,凡战马所及之处,敌人无一不夺路而逃。 那是属于他的时代。 一个战争的时代。 而在现实之中,帝国前线的军队也再次和韦根人之间爆发了战争。 即使是取得极大的战果,但斯沃德骑士依然坚决的取消了散兵的政策,取而代之是用他最宝贵的骑士团作为开路的前哨。 而就在韦迪亚沉沉睡去的这个夜晚。 帝国的骑兵发现了一个韦根人的部落村镇。 因为没有料到大普鲁斯人军团的移动速度在骤然之间提升这么许多,这座村镇里的人甚至还没有完全转移到那些更安全的区域。 更况且对于部落联邦这种松散的部落组织而言,他们内部各种各样的矛盾累加在一起,也丝毫不亚于与大普鲁斯人之间的矛盾,这样也大大的减缓了他们所能做的战争准备的进程。 当打着火把的骑兵进入村庄的时候,这所部落之中,至少还有超过五百名妇孺没有转移离开,而被武装起来的男人,至少还有一半没有睡醒。 当骑兵踏在部落的街道之中,部落民甚至无法组织起一支能反抗的力量。 又是一场没有开始就结束的战争,只不过这次战争的结束,是伴随着流血才得以浇灭。 这些骑士们没有一颗像是车亚公爵那样的七窍玲珑心,更况且在他们眼中,这些来路不明的野蛮人的死活,也跟他们没有什么关系。 为首的骑士站在村落中央的位置,他高高的举起手中的剑,下达了全部杀光的指令。 骑士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决定了他们今日的选择。 在宫殿山刻意的培养下,他们绝非合格的统治者,只是一把忠于帝国的剑而已。 而当这把高悬于帝国之上的剑落到实处时,它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叫帝国的敌人见血。 骑士们接受过首领的命令之后,纷纷高呼起了帝国抑或是自己家族称号的名字,随即在村落并不宽广的道路上站成了一排。 望着那些从两侧的民房,或者说是近乎洞穴里跑出来的那些全裸,或者是**着的韦根土人,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将这些“动物”看作是人的一种。 他们们开始策动自己跨下的战马,好像是打猎一般的迈过了那些韦根人。 这样的后果是毋庸置疑的,他们就像是烧的红的刀子切过黄油一般的末过了那些人群。 虽然帝国的轻重骑兵只有不超过二十人,但他们在狭小的道路上却是杀出了千军万马般的气势来。 在狭窄的街道上,他们反复的掠过战场,在每一次的冲锋中,他们都能取得数倍于几身的战果。 而那些酋邦的人呢?他们连刺伤骑士们的马蹄都做不到,只因为上面蒙了一层薄薄的纱布。 这些骑士在机械般的杀戮者这些土人的时候,未尝也不是在宣泄自己心中的怒火。 在之前的那场小规模的会战中,一个乡下来的小子,连骑枪都端不稳的冒牌骑士,竟然也能取得那样的战果,这实在叫他们不爽。 但这些自诩高贵的人又绝不会做出在他们眼中“不光彩之事”,即向那个被皇帝敕封的伯爵挑战,他们所能做的,也唯有在战场上取得更大的战果,来叫他们满意。 很快,超过三百名男人倒在了血泊之后,而最早那批丢掉性命的战士,在地上所喷涌而出的血,早已经凝结成了一层冰晶,这样的路面已经不再适宜由骑兵通过了,于是这些骑士们在黑暗中摸索着下了马。 在最后一次冲锋的过程中,他们已经明显的感受到了街面上的武装力量由下降的趋势,但出于安全起见,他们依旧将武器紧紧的握在自己手上。 一个轻骑兵在他骑士主人的示意下燃起了一支火把。 路面上的情况叫这些骑士们吓了一跳。 更多的韦根人站在那些死去的人尸体上,在黑暗中,他们的数量看上去像是被无限的放大了,衬托的整个街道就像是没有尽头了一般。 为首的骑士倒吸了一口冷气,他惊叹于这些韦根人的数量,但却并不打算就此后退。 “侍从们,保护住我们的两翼,叫我们彻底摧毁这帮野蛮人!” 于是,六个骑士便站成了横向的一排,而他们的十二个侍从则打着火把站在两侧。 如果站在他们面前的,果真是一群韦根人的士兵,那么他们绝对会被这帮大普鲁斯骑士的战斗精神所折服。 但只可惜夜色蒙蔽了他们的双眼。站在他们面前的绝非战士,而是一大帮几乎手无寸铁的妇孺。 这些韦根女人平时都是靠首领和自己家的丈夫做事拿主意,但现在男人们几乎都死光了,在弱肉强食的沼泽之中,仅仅靠一帮女人,这个部落绝对无法生存下去。 她们的生活没有了指望,于是便也只能将自己的命运去交给胜利者去处置,因而她们中的大多数都在寒风中颤抖着走上了街头。 这是韦根人的传统规则了,部落的人口是珍贵的财富,而拥有更多面容较好的女人则是一个男人地位的象征,因而,即使是在韦根人的兼并战争中,女人也总是能够活下来的那批人。 虽然男人们多半是坚决反对大普鲁斯人的,但这些女人却是真的喜欢大普鲁斯商人所“运”来的产品。 至少在她们的眼中,大普鲁斯人应当是一个有文化,而且富强的大部落才对。 第一百二十七章 萨丁的文明 严格意义上来说,大普鲁斯帝国的确是一个繁荣而且富饶的国家。 它封建式的生产关系和国内复杂的贸易网络为帝国带来了大量的财富。 如果这些农妇们也能接触到大普鲁斯的统治阶级,也许她们也会过上些“好日子”。 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当她们对未来的生活多少还能抱有一丝懵懂的时候,骑士们的刀剑将她们并不粗壮的肩膀和腰肢劈成了两半。 而当她们的生命变成地上的碎肉的那一刹,也是唯一的,和帝国的贵族们“接触”的方式了。 只不过这种接触的方式代价肯定太大了,而且也决计不是她们想要的效果。 她们从屋子里跑出来,然后又尖叫着躲了回去。 虽然这样也不能改变她们死亡的命运,但至少要比直接死在街道中要好。 她们焦急的躲在一片漆黑的寓所,却再难找到一点能把门口堵住的东西。 太遗憾了,对于韦根人的文明等级来说,仅仅是生产出一块能用的木门来说,对他们都称得上是一种奢望。 这个从一开始出现就畸形发展的文明,他们会制作简单的攻城武器,譬如长梯和建议的攻城塔,和披着木板的战车。也会将掠夺来的资源生产成趁手的工具。 但仅仅是为自己的部落安上一扇门这样简单的技术,他们都做不到。 也许是他们认为这种东西没有必要,毕竟只要在出入的位置披上两层兽皮,便已经足够做到隐私和保暖的因素了。 女人们抱紧她们的孩子,她们嗅着空气中不断蔓延开来的血腥味,在无边的恐惧中瑟瑟发抖。 而骑士们在清理过街道之后,也终于明白了自己在对付什么样的一群敌人,他们有些不屑的擦了擦自己剑刃上的血迹,便将余下的工作交给了自己的侍从们去处理。 “不过是一群女人和小孩子罢了,这也用得着高贵的骑士亲自动手吗?” 不错,他们骑士虽然不热衷于亲自处理到弱者,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将这些人的生命收割干净。 在他们看来,这种低劣的种族根本不配和帝国存在于一片大陆之上,尽管是躲在污泥之中也不例外。 骑士长率领着一众骑士望向天空边上的星辰,它们在此刻变的有些暗淡下来。 这是因为在一夜的激战之后,新的黎明到来,而旧的繁星会在空中隐去。 而大普鲁斯的人们却认为,每日夜晚上升起的星星,都会在第二天的黎明到来之前纷纷死去,而第二天的夜里再亮起来的星星则又是一群新的殉道者。 萨丁教徒们认为,这些星星就像是教会的修士和为大普鲁斯人作战的骑士一般,都是一群勇猛无畏的,而且甘愿付出自己生命的可贵生命。 因而,在黎明之时,这些骑士们往往会对着星空祈祷。 反思自己的罪行,并且赞赏那些美好的品德。 一名骑士望着星空,他忍不住说到: “队长大人,在我们今天的行动中,杀死的更多的是女人和孩子。” 他并没有组织更多的语言,只是阐述了一个事实。在这个年代的骑士精神之中,还没有延伸出“宽恕自己的敌人”这一项,即便是有,那也是针对自己人而言的。 但即便如此,他的话也没有引起任何一个骑士的反感。甚至还有一个骑士补充道: “兄弟们,我们站在这里为萨丁祈福,而我们的侍从却依旧在屠戮那些不信教的土人。” “虽然我们是用武力作战的骑士,但这真的是萨丁的旨意吗?我倒情愿我们今天晚上对付的全都都是男人,至少这样能对得起我们的训练和信仰!” 骑士们一个个的开始表达起了自己的观点。 虽然他们始终在外人面前,口中除去萨丁和皇帝的旨意之外,向来是自称没有任何杂念。 但他们到底是来自帝国中各大贵族之家的长子,多少都学过一些教会之外的东西,因而,他们在坚决执行大团长和皇帝命令的同时,偶尔也会在私底下讨论更多的话题。 当然,仅限于讨论。 这些整个帝国中除去教士之外最聪明的一帮年轻人当然明白自己的利益之所在,无不是当今的帝国所赋予的。 任何反对皇帝和大团长命令的行为,不过是对自己权势的一种削弱罢了。 被称为“队长”的骑士说到底也不过只是一个才二十多岁的年青人,在面对自己即是部下,又是同伴和兄弟的骑士们的质问时,他并没有直接采用上司的口吻去直接压制他们。 而是同样经过了自己的一番思索。 “相对于天上的繁星而言,这样的‘牺牲’又算的了什么呢?更况且,既然我们能站在这里谈笑,而不是被敌人所杀,这本就是萨丁对于我们的安排。” “我们是神赐之人,便注定要将神的光辉传递到现在的太阳所覆盖未及的地方。使得这片土地上的人都信奉萨丁,都能真正的爱神,才是我们的功勋之所在。” “这不过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必要牺牲罢了。” 其余的五位骑士在听过这样的一番说辞之后,也都默默的点了点头,开始了自己对神明的一番祈祷。 “愿萨丁的荣光洒向世间的每一寸土地,愿帝国的皇室繁荣昌盛,皇冠永不坠落,也愿帝国的民众不再遭受外族人欺凌的苦难……” 我们不能判定,第二天的晨光究竟会不会因为群星的牺牲和骑士们圣洁的行为而变得更加光辉灿烂。 但当阳光再次普照大地时,一个韦根人的部落永远的消失在了世界上。 骑士的侍从们就像是骑士坚决的执行大团长的命令一般执行了骑士们的命令。 他们要么是出身不够的小贵族,大贵族农庄中管家的后代,马夫儿子中最幸运的那个,要么就是还没够当骑士年龄的年轻贵族。 比起真正的骑士来说,他们虽然还不及他们的主人一般擅长战斗和拥有更多的智慧,但他们用不折不扣的工作态度来作为弥补。 在骑士团中,确实存在一种名为“崇拜”的关系链条。这种关系像是帝国贵族之间的关系链条,但却显得更为简易。 即,骑士侍从或者说是骑士学徒位于骑士团的最末端,他们虽然在帝国之中也享有和正式成员一样的待遇,但本质上只是骑士团中的辅助和后备力量,处于骑士团地位中的最低端。 而比他们更进一层的则是骑士,骑士由骑士团的学徒产生,一般是在骑士团中有过两年及两年以上的骑士团学徒中产生,对于大贵族出身的领地继承人而言,成为一名骑士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对于小贵族家庭甚至平民出身(譬如某位已死之人)的骑士而言,着则是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 然后便是骑士团中的“长者”了,与骑士相比,长者在骑士团中服役的时间不仅要长与一般骑士两到三年,而且更是在其中比较优秀且具有领导力的人才能担任。 而位于骑士团最上层的人,则是他们的大团长——斯沃德骑士。顾名思义,大团长就是骑士团中最顶层的人物了。 骑士团的团长是骑士团所有成员的所要效忠的对象,而长者则是骑士团其中的精英人物。 同理,团长只有长者才可以担任,并且时任以退团时间为准。 他们骑士团中的美德便是,下级无条件服从上级的命令,而上级则被要求一定要无私的授予下级武艺和指挥,成为他们的精神偶像。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除去骑士是由骑士团团长亲自任命的以外,长者和大团长都要由骑士团的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 这也就成为了他们之间复杂关系的纽带:信任和服从。 除去学徒之外,无论实际职位上的高低,他们都已兄弟相称,毕竟,所谓骑士团更像是在一个大型的“社团组织”,他们终将会有离开骑士团,回到自己封地上的一天,彼时,所谓的骑士团职务,便也之能是个谈资和笑话而以了。 十八名骑士默默的骑着战马撤退回到了大营之中。 他们不是第一个进行屠杀行动的骑士小队,而且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曾经有过贵族为了自己的利益跟派出此命令的斯沃德骑士有过一次对话,毕竟跟一片荒芜的土地相比,这些贵族同样喜欢身宽体壮而且没有人权的韦根奴隶。 但斯沃德终于还是找到了一个使皇帝和将军都支持自己的理由。 他质问了那些来自北方的贵族们 “如果一个韦根部落的突袭队伍攻打下了一个大普鲁斯人村庄……那请你告诉我,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样?” 贵族们沉默了。 这是他们不愿意回答的一个话题。他们的农庄中需要奴隶,而且他们也没有动力去浪费现在已有的财富,去为了那些死去的同胞们卖命。 但他们同时也是一个广大的群体,这个群体中总有认可斯沃德的朋友。 “皇帝陛下,将军大人……韦根人会将那片土地上所有的大普鲁斯人全部杀光,拿走他们能搬走的一切,烧毁那里的房屋,甚至在有些时候,他们的行动还不限于占有我们的女人……” 佩里斯皇帝深深的皱起了眉头。 虽然他才只有十四岁,但他依然足够成熟到能够听懂这些话语中的含义。 他犹豫了片刻,最终望向了斯沃德骑士和他的士兵们。 “去做这个吧,将军。”佩里斯皇帝叹了一口起说到。 “先辈人流过的血足够原谅他们。” 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斯沃德的战术便取得了非常显着的成效。 在骑士踏过的土地上,即使是最残忍的士兵也没有办法痛快的笑出声来。 莱斯望着那被火焰烧灼的焦黑的土地,远远的便闻到了一大股尸臭味。 它们的数量是如此之多,以至于它们流出的血水早已经迈出了村庄的范围,而十分自然的滑落到了帝国军团所行进的道路上。 他有些厌恶的别过了头。 真不知道那些骑士团的人是怎么想的,会把战争演变成这么个样子。 因为斯沃德骑士取消了由轻步兵前沿搜索猎杀的战术,大量的韦根猎人再次在沼泽中活跃了起来,而且比之前更加不要命了。 莱斯最初的时候,还以为是帝国的节节胜利将他们逼到了不得不拼命的地步。 而最近的观察却有些无可奈何般的指向了一个事实。这些韦根人完全是因为家乡被焚毁,而完全杀红了眼睛。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在他的耳畔响了起来。 “不打算过去看看吗?” 即使不用转过身,莱斯也能知道,与他交谈的这个人是谁。 但帕维尔的声音依旧是让他吃了一惊,他当即用小而迅速的声音反驳道。 “你是疯了吗?大家都唯恐避之而不及,就你一个人想要凑过去看看?那边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一堆人的尸体而以,难道你就没有见过尸体吗?” 非但是帝国的士兵不乐意去看这些,就连是军官们也三令五申,不许士兵私下去接触那些东西。 但帕维尔却反倒是提高了一些自己声音,好叫周围一圈的士兵都能听到自己讲话。 “士兵们!莱斯,我们应该去那边看看,看看战争到底给帝国的子民带来了多少利益!” 但不得不说,老兵的话确实有一些煽动性,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便由一些士兵纷纷停滞了前进的脚步。 他们中的有些人向莱斯一样,是抱着一腔热血赶来的大普鲁斯志愿兵,也有的人像是帕维尔一样,与韦根人有血海深仇的老兵。 但好像越是这些老兵们,对于这种屠杀的行为感到厌恶。 他们慢慢的转过头去,凝视着那些尸体。 既不上前,也却也不后退,只是静静的看着它们,而暂缓了行军的步伐。 没有眼泪,更没有叫好的声响,只是在那屠宰场的背后,他们放眼欲穿。 一旁巡营的骑士看到了这一幕,只不过他并没有第一时间执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去鞭笞那些不守规矩的士兵,而是先停下了马蹄,朝着村庄的方向吐了一口唾沫。 骂道:“真tm的是人间地狱啊。” 第一百二十八章 祭司们的抉择 那天边,却的是北地少见万里晴空,阳光星星撒撒的落在这些士兵和骑士的肩头,将自己的光热照耀在生活在它脚下土地的这些凡人们身上。 尽管士兵们对这种屠戮的行径不可置否,但斯沃德骑士的做派确实结结实实的赢得了一些懂兵,知兵的将军们的心。 他们不得不承认,也只有机动性灵敏的骑士才能发现,甚至在帝国军团已经行进过的南方,依然还有未迁徙走的部落民…… 这些东西都是扎扎实实的隐患。 农诺将军在一次军中的会议中高调的表示了对斯沃德骑士的支持。 “我们原本正在走向一张由韦根人精心编制成的大网之中,而斯沃德将军的做派却使得我们有了翻身的余地,他就像是一个手持剪刀的巨人一般,剪开了这张铺在帝国肩膀上的渔网,为北方战争的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 就连一开始对此表示反对的大贵族们,也只能对次说到:“斯沃德将军的所付出的代价不菲,但确是是为帝国的战争事业有益……” 三天后,就连商人们也开始在明面上支持斯沃德骑士的行为,因为这叫韦根人的突袭部队将仇恨事实上的全部转移到了帝国军团士兵们的身上,从昨天到今天,补给线上的上路已然安全了许多。 五天后,帝国的军团因受伏击死伤的士兵数量超过了三百人。 这还是在全军上下一再提高过警惕后的结果。 但这些伤亡无疑是值得的。 斯沃德骑士所放出去的“剪刀手”们在五天之内,已经捣毁了十个韦根人部落的据点,所直接摧毁掉的人口。甚至比帝国先前半个月的收获还要大! 这固然是有临近韦根人据点的因素在内,但即便是刨去了这些,他依然是立下了赫赫之功。 按照一个据点中有六七百人的人口进行计算的话,骑士们就算是及击杀了至少六七千韦根部落的民众。 而这是大普鲁斯人派出的军队总数的二分之一。 北海联盟人口的二十分之一强。 按照先前的计算方式,在积极守土的情况下,韦根人能以三分之一人口为基数动员起来部落士兵,那骑士们的行为则是摧毁了一支超过两千人的大军。 用四十分之一的部队损伤,换取敌人二十分之一的人口,只要是会算账的人都明白,到底是谁站在了上风。 这不仅极大的提振了大普鲁斯军团的士气,更还狠狠的打击了那些韦根部落酋长们的脸。 在他们一开始的战略规划中,总是要先利用己方的地形优势,打上一两场胜仗,最好是将帝国的军团包围起来,然后再与他们的小皇帝进行谈判的。 至于投降,那自然是到最后才需要考虑的事情。 但现在随着一周的时间过去,他们不仅被打破了一开始的战略规划,甚至有些失去了抵抗的信心。 即使是再韦根部落中最乐观的酋长,也再也说不出话来。 如果说,先前的大普鲁斯骑兵,再这些酋长们的脑海中,只不过是一种对于大普鲁斯人的“部落将军”同等看待的一个概念。 那么现在的大普鲁斯骑兵已经成为了再沼泽中“巨人”的一个化身。 没错,虽然韦根人自称是神明的后裔,但他们也有害怕的东西,在他们的宗教信仰之中,会有一种来自世界尽头的可怕事物,将他们彻底摧毁掉。 因此,他们便一只力主在“末日”降临之前,往更南方的地方开疆扩土。 这不仅是他们对财富和温暖土地的向往,更是为了逃避劫难所产生的观念。 但现在,部落们的祭祀却一致的改了口风。 世界的尽头并不在我们更往北的区域,而在于我们一只所前往的南方。 之前的种种“征兆”,只不过是巨人们为了饕餮自己的胃口,而抛出来的一些虚假情报罢了。 而我们应该及时的纠正这个错误。 这不由得叫部落的众人开始动摇了起来,在这个艰难的时代,似乎只有这些跳大神的巫师们能够救他们一名。 不仅仅是部落的普通民众,就连许多部落中的长者,乃至是酋长都在大量的举行各式各样的献祭仪式。 他们用部落中不多的财产塞满了巫师们的腰包,而这些巫师们也总要给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来。 不然等不到大普鲁斯人的铁蹄踏过部落的万民,这些泥腿子们就会先要了巫师们的命。 巫师的确是所有韦根人之中用脑最多的职业。 他们在这个时候想起了霍普沼泽的一位酋长。 爱德华当初来到北海联盟的时候可并非空着手去的,而是带去了大量的礼物。 这些礼物最终因为酋长们拒绝了他的要求,而没有直接填送到北海联盟中的酋长们家里,而是贿赂给了那些祭祀们。 毕竟跟巫师们联手可是坎贝尔家族的“老传统”了。 梭罗当年威逼利诱部落祭祀们做出“正确的预言”从而诱导霍普沼泽中的酋长们大量南下那一幕知道现在他还能记得清楚。 当然,在战争结束之后,作为他们错误的使用了预言能力的惩罚,爱德华理所应当的处死了他们,连带着几个在部落里面对坎贝尔有二心,并且已经叫他抓住了把柄的几个长老一并割掉了脑袋。 而这些脑袋最终还换回了瓦卢诺的谅解,并且还拿到了梭罗心心切切很久的大普鲁斯商品。 而且,在这些贸易的过程中,爱德华也深刻的认识到什么叫做“贸易往来”。 简单的来说,那就是他父亲先前构建的“奴役一部分大普鲁斯人,命令他们为自己生产必要的大普鲁斯产品”的想法完全是错误的。 因为即使是大普鲁斯本土的民众,他们对于商品的生产能力也仅限于很小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中甚至还包括了很多他们韦根人本身也能生产的产品。 韦根人真正需要的陶器,铁,还有布匹则是更多的来自他们那些商人口中的“阿巴斯奇亚”。 虽然爱德华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他还是能简单的归结为“南方”。 就从这简单的一件事就能看出,大普鲁斯人背后绝对站着一个极度庞大的帝国,而仅仅利用韦根人的力量是决计不能完全战胜他们的。 他只能是一步步的执行自己的计划,而换取优势。 而在计划中的第一步,则就是团结韦根部落中的所有武装力量。 自从上次的北海盟会中,他就已经完全明白了掌握更多的土地和士兵对自己的好处。 他效仿着大普鲁斯人,将他治下的一些数百人的小部落封赏给忠于他的将军,许他自治,并且战争到来的时候率领着基于掌握部落人口的士兵来为他效忠。 而他自己则只需要掌握人口多而且享受到商品贸易福利最多,最没有异心的本部士兵就可以了。 这也是他能动员起更多士兵远征的诀窍。 虽然他最后没能影响到那些短时的部落酋长,但他到底还是引起了韦根人中另一大势力的青睐。 那便是韦根人中的部落祭祀。 他完全理解这帮部落祭祀们的利益所在。 只要北海联盟的大帐一日不塌,那他们的利益便一日得不到保障。 当那些酋长们遇到麻烦的时候不再去祈祷神明的请示,而是去跟的统治者交换经验的时候,这些传统意义上的巫师便失去了他们滋生的土壤。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一个人来承认自己的特殊地位。就像是他们的邻居一样,教会的势力本质上是和皇帝本人的权势相互依仗的。 而爱德华恰巧是他们心中的最佳人选。 首先,爱德华本人并非出身于那些令他们厌恶的韦根大家族,及韦根人眼中的“名门之后”,而是出自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家族。 这就注定了他的屁股不会跟那几个互相联姻的名门屁股坐在一个地方上。 如果这还不够叫他们心动,那么爱德华“次子”的身份便总能叫他们满意。 即使是被称作“野蛮人”的韦根人,对于统治者的血统出身也是相当的讲究,一个私生子的继承权同样要低于他嫡出的兄弟。 如果不是梭罗实在没有儿子,他爱德华或许将永远没有上位的那一天。 这永远是他的污点之所在,而为了更好的统治韦根部落,他必然是要通过这些掌握了“神谕”权力的巫师们来帮助他宣传他作为“王者”的合法性。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便是在爱德华的身上,他们也果真看到了“王者”的特质。 作为韦根部落中最有远见的一批人,也作为韦根人文化的重要传承者,叫他们向大普鲁斯人投降,他们完全明白这个代价有多么沉重,也许用不了两代人的时光,韦根人将会像是那些辉煌过而又消散的部落一样,永远的离开这片大陆之上。 他们本质上对于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是有朦胧的想法的,阻止他们行动的,则是韦根人部落中无比悲惨的“现实”。 那便是诸位“酋长”们低劣的行政能力和军事水平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接触到了大普鲁斯帝国这种先进的国家,以韦根人目前的生产能力,想要建立一个统一国家,那估计是完全不可能的。 敢于尝试的人多半死在了路上。 韦根人大家族的成员通常会在父亲死后,将部落一分为二,甚至三或四份,交给自己不同的儿子去继承这份财产。 这固然是一种将鸡蛋放进好几个篮子里面的智慧,但在实际上却大大削减了韦根人统一的机会。 但如果碰巧有明君只有一个儿子,继承了一个大部落呢? 那他也非常不幸,因为在最初的扩张之后,哪怕想要统一一片沼泽,他即将要面对的依然是来自周围数个沼泽的“干涉大军”。 而这些干涉大军的来源则是他们复杂的姻亲关系。 总之,这次外敌入侵也确实叫他们看到了机会,特别是这位他们眼中的“王位候选人”还特别懂事儿,专门送给了他们一份厚礼呢? 当然,他们看好的人才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他只是一个从与祭祀的合作中尝到甜头的普通韦根人罢了。 如果这次反抗的战争失利了,爱德华肯定会故技重施…… 用这些收过礼的祭祀脑袋去换一个和平。 所幸这些祭祀并不会施展真正的预言术,不然此刻就是叫他们推选出来一位奴隶当国王,也不会将爱德华这头小黑狼引进这片羊圈之中。 祭祀们在私下达成了协议之后,便开始准备了一场盛大的“献祭典礼”。 典礼上需要有谷物的外壳,肥牛的尾巴,还有鳄鱼的鳞片……等等,如果详细列举出来肯定很是麻烦,但简答的来说,就是将他们吃剩的一些食物残渣放在一块大圆石上,然后将已经商议好的语言结果公之于众的过程。 尽管这本身荒诞不经,但只要有信徒之所在,这场仪式便有了其中的价值。 一名最为年长的祭祀慢慢的爬到了原石的顶端。 他望着头顶上密密丛丛的树枝,脸上留下了一行鲜血。 周围的酋长们自然自然吓了一跳,纷纷不知所措的跪倒在地上,他们还以为降临了神罚。 但得知内情的祭祀们却在眼神中悄悄的露出了不屑的神色。 一个把戏玩这么多年,到也不怕给人戳穿。 那不过是在手上藏一点狗血,趁所有人都在顺着他的眼神往上看的时候朝脸上一撒罢了。 然后典礼便走向了下一个环节。 受到“重创”的祭祀摇摇晃晃的从原石上慢慢的爬了起来。 而也在此时,他趁机捡起来了祭祀献祭的牛尾巴。 他“虚弱”的朝着站在一众酋长中的诺卡斯招了招手。 诺卡斯的脸上当即便露出了喜悦的神色。 在所有人艳羡的眼神中,他飘飘然的挺直了身子,前去接受“神谕”。 果不其然,他才是真正的神选之人,诺卡斯如是想到,经过此日之后,他便再也不是一个仰仗父亲的傀儡,残疾人的小玩具,而是真正的北海联盟领袖。 但当他靠近原石的那一刹那,一根粗壮的牛尾巴便扫在了他的脸上。 第一百二十九章 叛乱 诺卡斯完全没有料到自己会受到这种待遇,但他到底还心存幻想,即使是挨了打,也不过是将其当作仪式的一部分。 他先是被打的后退了半步,继而揉了揉自己已经高高涨起来的半边脸,随后露出了一副尽可能虔诚的神色,再度走了过去。 然而,再次扬起来的牛尾巴则再次将他打回到了了先前的尴尬境地之中。 只不过这次与上次不同,上次的牛尾巴击中的是诺卡斯的左半边脸,而这次击中的则是他的右半边。 两次牛尾的扇动之下,将他好好的一张长得还算体面的脸活活打成了猪头。 但这次却也叫他彻底惊醒了起来。 他在心中哀嚎一声:这可跟他们一开始的时候说的不一样。 好吧,他在这次仪式之前,他便极力的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特殊的地位,朝着好几个祭祀打听了这次“大典”的结果。 这倒是不必感到惊讶,作为大贵族的他,多少对祭祀干的事知道那么一点,只是大家合作上的面子还在,不好戳破罢了。 那些祭祀不耐其烦,于是便干脆告诉他。 在这场祭奠的仪式中,韦根人会迎来一名国王,而这个王者将会带领韦根人走向新生。 诺卡斯便毫不犹豫的将自己当作了这个“王者”的不二人选。 这也难怪,他虽然是个傀儡,却也到底是名义上的盟主,那几个老头子年纪太大,请他们出来主持国事,特别是在这大战即将到来的关头上显然有些不太合适。 但显然,没有人会认为猪头会是一个国王。 祭祀显然看好的人才并不是他。 而此刻,赤目的老祭祀已经端坐在了圆盘石头的中央。 他大声宣布道: “我们的诸神祖先原本已经为我选定了一个国王,但这位高贵的国王,却因为某些人的抵制而不得不离开了北海联盟。现在,我已经完全明白了,我们战场上的失利,全部都是因为这个男人——诺卡斯!” “他为了自己保有自己的权势,而不惜驱逐了天选之人,这使得我们失去了诸神的眷顾之心,就连我们的力量都被削弱了。” 几个手持木叉的年轻祭祀当即走上前来。 在众目睽睽中,他们将被抽的晕头转向的诺卡斯踢倒在地,并且用卡狗用的叉子将其制服在了地上。 这原本就是所有大典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那便是向诸神献祭一条狗或者是鳄鱼。 而在本次大典之中,诺卡斯似乎是取代了狗的位置。 老年的祭祀当即从圆盘上跳了下来,敏捷的身形就好像一个年轻人一样,毫无方才虚弱的神态。 站在其旁边的祭祀当即递过一把刀来。 老祭祀眯着眼睛,按照杀狗多年的手艺,当即炮制了这个韦根人的“名门之后”。 一颗人头滚落在了地上,死者的血流了一地,可眼睛还没有完全闭上。 在生命中的最后一刻,他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会死在今天。 原本的规划来说,凭借他的出身,即使是输给了大普鲁斯人的军队,他也完全能有活下来的权力才对。 再怎么说,他也不应当像狗一样的倒在这里。 更何况,真正的决策人也好,赶走那位“王者”的人也罢,这一切似乎都跟他没什么干系才对。 决策的是他的父亲和几个老资格的韦根长老,而最终拒绝爱德华领导的却是站在台下的那一帮小部落的酋长。 以诺卡斯的智力,他直到彻底变成一滩烂肉,恐怕也想不通其中的干系。 就连周围的一帮小部落的酋长们自然也观察到了这一幕,但他们除了做出惊讶的表情之外,但终究没有人敢动上半步。 毕竟,在他们的眼中,无论这些“名门”,还是那些祭祀都是那种高高在上,他们何德何能,去参与他们之间的事务呢? 再者来说,抡起驱赶爱德华,他们在其中可是发挥了不小的作用,这些祭祀脸诺卡斯都敢杀掉,更况且他们呢? 想到这里,很多小部落的酋长的脸色便开始变得煞白起来,就连眼眶之中的那两颗玻璃珠子也没了神采。 也有一些聪明些的酋长的脸色逐渐恢复了正常。 不过他们同样也没有轻举妄动,就如同上文所些的那般,反正是一场“名门”和祭祀们之间的斗争,与自己何干? 就连在一旁值守的卫兵,一时之间也慌了手脚,他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先忠于自己的主子,还是听从他想来尊重的巫师们。 巫师到底对平民来说是一众神秘而可怕的存在,特别是当他们一群人聚集起来煞有其事的犯神经的时候,其行为举止不能说不令人惶恐不安。 一旁的“名门”出身的几个酋长们倒是指着祭祀的鼻子大声吼了几句: “你们竟敢杀了诺卡斯?他可是我们部落联盟的盟主!” 此刻办成神像的老祭祀不能随便跟凡人说话,他还正在兴奋的将诺卡斯的血捧起来,将其装进木盘里面,以便于等候交给神明去品尝,他的血到底是甜的还是苦的,是红还是黑…… 但这并不代表祭祀们在此时就必须都装成哑巴。 “那请您给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首领和联邦的职责吧?” 一位祭祀责问道。 那位“名门”当即就要脱口而出,无外乎就算保障联邦成员的安全,以及作为仲裁者维护韦根部落之间的秩序而已。 但话到嘴边的时候,他却由不得不咽了回去。 说到维持联邦成员的安全,面对现在的普鲁斯人大侵略,敌人就沿着明面上的道路推进,他们的盟主却只是做做消极抵抗,本部更是没出一兵一卒,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以待决战。 实则暗地里勾结名门,做好“光荣投降”的作战准备。 而谈到仲裁关系。 如果诺卡斯也算是一个合格的仲裁者,那部落里面随便一条狗都能主持联盟的秩序了。 他本就只是一个名门们推送上去的傀儡而已,所以在他几年的“执政生涯”之中,他不过就坚守两项斗争原则。 第一,名门与非名门部落之间的斗争,立场必须完全导向“名门部落”。 第二,但凡是跟名门没有干系的部落冲突,一律不采用不干预的举措。 除此以往之外,就连他本人本部的居民,都没有过上过几天好日子,几个部落中的“名门旁支”的长老们不从事生产,但是却心安理得的享有了大部分的财富,就连他们部落具有领兵权的将军,也只是能堪堪吃饱饭而已。 但尽管如此,这些自命不凡的名门贵族们还是不打算就此放弃。 一位中年的部落酋长大声喊道 “你们这些不知感恩的东西!诺卡斯就算是在差劲,那也是我们‘名门’家族中最尊贵的后人,你们这些巫师,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名门家族们所作出的资助,哪里会有你们的今天?!” 而听到这里的起义者们脸上得意的神情便更甚了。 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不必做出任何发言,因为名门本来一直力主的政策,就是压制他们这些祭祀,逐步剥夺了这些祭祀们的种种特权,而祭祀本身所具有的传承系统,也因为这些名门的无视而没有受到干预。 一名祭祀嘲弄道:“是啊,如果没有你们名门家族这些年来的‘资助’,也许我今天还能披着熊皮子做做的大衣来跟你讲话,而不至于在如此寒冷的冬天,使韦根人中最聪慧的那一批人,在如此单薄的草皮子底下跟一群无耻之徒讲话。” 名门们自知理亏,但好在他还准备了b计划,他眼睛稍稍转过一圈,进而正色道: “我们北海联盟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确立禁止采用本族人进行祭祀的原则了。而在诺卡斯大人刚刚上任的那一年,他已经下令废除了活人祭祀。这都是通过神圣的议事大帐所允许的,莫非你们自称得到所谓的‘神谕’之后,就可以完全漠视我们韦根人自己辛苦建立起来的秩序了吗?” 面对着名门以联邦的名义对他们进行的指责,祭祀们的脸色终于变了些神色。 不错,名门们这些年来对祭祀的压制都是通过“联盟议会”这个该死的机构所造成了,因而不论这些名门到底做出了什么决定,他本身就是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在其中。 而祭祀们这场活动虽然借助了“神的”旨意这一概念,但就从合法性上来说,却是不如那些名门的立场来的更加敞亮一些。 那些非名门出身的酋长虽然与祭祀们有着共同的竞争对手,名门家族,但却因为祭祀们早期错误的决策支持了以名门家族为主导进行联盟的建设,而与这些原本可供联盟的对象之间起了一道深深的裂纹。 虽然近两年来说,祭祀们已经试图消除他们之间的敌对关系,但还是招架不住名门以“联姻”和“讨逆”这种萝卜加大棒的方法来的更加直接。 因而,这些祭祀们在实际上是得不到任何武装力量的支持的。 他们到底只是一棒突起闹事的神职人员。 在这个紧张的战争年代中,掌握武装力量的名门完全可以以这个借口将手无寸铁的祭祀彻底消灭掉。 那些在口舌交锋上失利的名门人员,也纷纷做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来,他们无视了这场宗教祭祀,直接跑回到了各自的部落中动员起了武装。 负责宗教祭祀的卫兵自然是虔诚的,他们不忍心直接屠戮这些祭祀,但他们同时却也必须执行名门家族交给他们的任务,即将这个宗教场地团团包围起来。 就连一只飞鸟也不许出。 对于名门们来说,这场原本是危险背叛的叛乱,却莫名的成为了他们彻底掌握,提前掌握北海盟会的契机! 这使得祭祀们纷纷傻了眼。 他们本身并不参与政治和军事,他们本以为只要借机处死这些名门的领袖,再加上大普鲁斯军团给予的压力,这些名门和小部落酋长们就会屈服。 然后他们就可以从容的执行自己的计划,解散北海同盟,然后派出使者迎接爱德华作为韦根人的军事领袖,最终平分北海同盟所留下来的政治遗产。 这是一个美妙的计划,只可惜才刚刚执行到开始,便已经走向了结束。 祭司们从方才的得意洋洋瞬间开始变得绝望起来。 他们快速的结束了已经变得毫无意义的祭祀大典,然后利用起自己高超的口才和劝导人信奉旧神的宗教技巧来忽悠起没有撤出去的小部落酋长和那些站在场上的卫兵们。 “看在诸神的分上,放我们出去吧!” “以神的名义,卫兵们,我命令你们放下武器来。” “就当是为了韦根人,卫兵,现在的联盟不能帮助我们打赢这场战争,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领袖来领导我们,就像是大普鲁斯人的皇帝一样,我们不能再各自而战了!” “名门的贵族已经完全堕落了,他们不配为诸神的后代!” “如果你肯放我们离开这里……以诸神的名义起誓,你们必将得到神明的祝福。” 如果说,这些祭祀真的能够其中起那些韦根人生死存亡的话来,说上好几遍,没准真的能换取这些卫兵们——长官的信任。 没错,那些留守下来的“名门”。 在这场夺权的叛乱中,祭祀们完全没有想到,敌人的战线是可以从内部开始瓦解的这一基本事实,而名门却是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分化叛乱组织的力量。 名门组织本来就是由好几个家族组成的,而他们之间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矛盾,在危难之下,并非所有的名门都是反对爱德华为王的。 但这些祭祀却在慌乱之中提起了“打倒所有名门”的口号。 这叫就叫他们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了。 这些统帅卫兵的名门们暗自起誓,一定要先宰了这些该死的神棍,然后解决掉这些墙头草一样的小酋长们,再解决那些可恶的大普鲁斯入侵者。 第一百三十章 天降神兵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祭祀都在重压之下彻底慌乱掉了手脚。 被团团包围起来的可不止有祭祀群,更还有那些小部落的酋长。 而那些酋长们多半在此时已经预感到了自己接下来可能要面临的命运,纷纷摘下自己身上的“圣物”,开始做起默默的祈祷来。 几名祭祀忍不住上前走去。 “首领们,礼神并非是你们的工作,你们作为韦根人的领袖,应该在这种情况下扛起我们发展的重担才对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寄希望与神像呢?” 至少他们的思路是对的,只有神职人员的起义根本对名门的统治产生不了任何威胁,只有和武装力量站在一起,他们才有胜利的希望。 但那些酋长们扬起脸来的时候,他们的面孔上却都挂满了苦涩。 “祭祀大人们,托你们的福,咱们现在都坐到一条要沉的大船上了。眼下我们已经被团团包围起来了,参加宗教活动的我们并未有携带任何兵器……” 几名有远见的祭祀犹豫了片刻,随即交换了一下眼神,相互的点了点头说到:“那如果说,我有办法能叫你们回到自己的部落里面呢?” 酋长们先是露出了几分喜色,但随即又变得有些消沉起来。 他们有些不安的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肩膀,似乎陷入了更大的犹豫之中。 望着祭祀们有些不明所以神色,一位年龄较大的部落酋长忍不住开口说到: “就算是我们能回去又如何?这里与我们的部落领地相比,距离那些名门的地盘可是要近的多了。即便你们能帮助我们突出重围,等到我们动员起部队再赶回来……且不说那些大普鲁斯的入侵者很有可能在这个时候已经来到了我们家园的边境处,无论如何,你们这些祭祀们是活不下来了。我们即便能带上一大批士兵回来,也没了意义。” “所以,我们也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再做韦根人的叛徒,还不如就跟你们同进退。既然那些名门想要我们的脑袋,那就叫他们拿去吧!我们韦根人的好汉们就没一个真正怕死的!” 当然,当他说出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口吻多少有些勉强。但他的话也的确指出了这些非名门酋长们所面临的困境。 他们的部落一直都被排斥在北海联盟的外围区域,大普鲁斯的军团已经极大的削弱了他们的力量,而他们也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再跟名门们打一场内战。 “这样无论输赢都只会便宜了那些大普鲁斯人!” 一位酋长狠狠的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他们(名门)虽然也可恶,但到底没有把我们往绝路上逼,只要服从他们的政策,通过联姻的方式,我们的后代至少还能作为一个韦根人活下来,但交给大普鲁斯人?他们就是一群该死的奴隶贩子和刽子手。” 场面上局面一度再次进入了沉默之中。 因为他们说话并没有刻意背着在祭祀典礼上那些人,所以在场的不少祭祀,酋长,乃至卫兵和名门们都留下了眼泪。 才不过七天的时间,大普鲁斯人就已经将他们逼近了绝路。 据前线的将士们所目睹的那些村庄残骸的报告来说,这些大普鲁斯人大有把他们统统杀光的趋势。 为首的祭祀首领沉吟了片刻,他最终痛下决心似的说到。 “无论如何,还请诸位酋长在此时回到自己的领地中,和你们的部落民坚定的站在一起。我们诸神的后裔不仅仅需要一个至高的领袖来进行整体上的指挥,同样也还少不了你们这些人,去带领那民众去抵御大普鲁斯人的进攻。” “大普鲁斯人的进攻速度已经远远的超过了我们最初的想像。我们不能再延缓下去了。” 周遭的部落首领们的脸上纷纷露出了讶异的神色。 一位年轻的酋长忍不住问道: “那您的意思是不再使我们干预这场纷争?那些名门会同意您的观点吗?” 这时,场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名门酋长顿时赤红了脸。 他们站在卫兵组成的围墙外面,颇为委屈的喊道:“你们真是够了!我们名门到底做了什么人神公愤的事情,值得你们这些人这般诋毁。我们名门本就以再振兴韦根人为己任,何时会轮到你们这些人指指点点了!请你们记住如果不是我们和我们伟大的家族,现在的韦根人依旧还是一盘散沙呢!” 但当他话音刚落地之时,一众有地位的祭祀和几个部落的酋长便露出了得胜般的笑容。 “哦?你可也算的上是名门家族中的一位长者,说话可不许信口开河!” 他这才反应过来,方才他们那副难为的样子,只是为了试探一下名门家族的态度。 此刻他虽然还是有几分不情愿,但还是阴沉着脸说到: “我说话自当是算数的,如果你们这些人回到自己部落征招勇士,只是为了和大普鲁斯人合战,我们和我们家族的卫兵自然也不会为难你们。” 当他还说着这话的时候,便已经有卫兵焦急的迈开了步伐,为那些酋长们闪出了好几条道来。 名门的酋长用近乎杀人的目光狠狠的刮了那些擅自行动的卫兵们一眼,却最终却没有制止他们的行为。 赶来参加宗教聚会的酋长们从那些卫兵们让开的缝隙中鱼贯而出。 最后离开祭坛的,是两名除去名门家族之外最有地位的酋长,他们的部落加在一起的人口亦有接近一万人。 而且他们的部落也在联盟的最北端,因此他们并不像是那些早早离开的酋长那样迫切的离开自己的领地,而是稍微滞留了一会儿,和举办此次仪式的大祭司交谈了两句话。 第一位酋长眼神坚毅,他望了望这在冬季装扮成滑稽样子的祭司,抿着嘴巴说到:“大人,我必将不负您的期望,在三天后带着我们部落中所有的勇士赶来效命。只是……等到时候,我依然期待还能得到您的教导。无论如何,皮维尔部落的勇士,永远不会忘记您为了韦根人做出的贡献。” 对于这样的一位性情之人,老祭司自当也是无比敬重他,虽然没有说话,却也朝他默默的行了一礼。 而这等到这位酋长离开之后,另一位酋长才走到祭司的身边,用温和而且近乎调侃的语调说到:“埃斯顿大人,我也曾参加过多次祭典,有的规模宏大,有的意义绵长,但我唯独觉得有您主持的这次最为成功。” 听到这句话,大祭司的整个人不禁都颤抖一下。 这句话才是说进了他的心里。 虽然名义上说,他是一名“圣人”,不应该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念头。 但是从实际上来讲,当他做到这些事情的时候,何尝不希望能够得到其他人的认可呢? 只有被人记住名字的祭司,他才能够青史留名,他所作出的贡献才会被人广为流传,换句话来说,他今天才能不白讲出这么多话来,才不用白死。 作为这次刺杀盟主的主要谋划人,和真正动手的人,现在变革好像是要失败了,他必然会得到名门家族的报复。 而且不仅仅是他,所有的祭司估计都要被杀害掉,这虽然在其中不免有滥杀无辜者,但就如同他们处死那个无辜的傀儡盟主一般,这种杀戮不过是为了维护或者推翻统治,表达自己群体诉求的一个方式罢了。 就连他本人都能理解,他必须得死的事实。 但即便是如此,他也希望自己死后能有个人为自己正名。 先前的那些酋长,名门,还有卫兵,虽然他们被自己感动了不错,但他们一来地位太低,二来也没有真正领会到他本身,作为一个最普通的韦根人的诉求,唯独有这个酋长真的看穿了他。 “您真是爱说笑,”尽管被看穿了心事,但大祭司还是表示了谦逊。“我不信您看不穿,北科德大人,我现在呀,已经完全失去了神的眷顾了,不仅政变搞得一团乱糟,甚至连礼神的仪式都没能尽心尽力的做完……” 这位名叫北科德的酋长的脸上却露出了几分神秘的微笑。 “在最后的时刻来临之前,永远不要放弃希望,因为我们是神的子孙,而神的子孙从不投降。” 这是一段在韦根人传奇故事里面的一段经文,此刻却是由北科德酋长念给了大祭司听。 虽然显得有些滑稽,但他临走时候所露出的微笑,却依然在大祭司的脑海中一直回荡着。 它(指代这句话)有可能只是一句用来宽慰大祭司的语言,但也有可能别有深意。 正当他认真思索这句话真正的含义之时,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却在不经意之间闯入了他的耳中。 他有些惊愕的抬起头来,却在林中望见了一小队正在快速的向他们这个方向前进的军队。 这叫不少的祭司都有些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几乎每个人都以为这是来自名门家族领地的军队,因为唯有他们的家族的部落据点据此地最近,也能最快的赶来。 大家都知道,等到这些士兵们迫近自己的面前时,便是他们到了死期,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但唯独大祭司的心“怦怦”却的跳了起来。 因为前来的这只部队身上竟然悉数披着铁甲和鳄鱼皮! 而鳄鱼的皮正是霍普沼泽勇士的重要标识。 尽管他放眼望去,最终也还是没有见到那位和大普鲁斯人的公爵一样身披丝绸的霍普沼泽主人。 但他依旧把心放安稳了许多。 这样一只精锐的部队都已经出现在了北海同盟的核心地区,那么他们军队的主人必然不会距离这里太远。 如果那位名叫爱德华的大人有野心的话,那现在无疑是他接管韦根部落权力中空的最佳时机。 虽然他努力的号召了那些酋长们,集中所有人的军队,跟大普鲁斯人打一场决战,但具体来说,怎么打,如何打,依旧是一件完全没有着落的事。 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出现,他们恐怕依然得不到光明的未来。 更况且,现在的韦根人,即使是在军队的数量上,在大普鲁斯人的军队面前,恐怕也拿不到太大的优势。 很快,那些身着铁甲的战士们反向包围了那些看管祭司们的卫兵,以及那两位在这里做监军的“名门”。 毫无悬念的,这些卫兵在象征性的抵抗了一下之后,便纷纷投降了霍普韦根人。 虽然他们这些铁甲战士的数量不多,只有区区三十人,但从他们身上冒出的那股子精锐之气来看,应该都是参加过血战的军人,比起他们这些样子货来说不知道强出去多少。 再者,他们本也不愿意将自己长矛对准韦根人,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干脆投降了坎贝尔家族算了。 被包围起来的祭司们有些惊讶的睁开了眼睛,眼前的局势却是交他们有些分辨不清了。 只有大祭司第一个反应了过来,他率领着几位祭司走到了为首的铁甲战士面前,深深的鞠了一躬。 “真是没有想到,坎贝尔家族的援军竟然来的这般迅猛!我们这些人又欠下爱德华大人一个人情了。更况且,我们韦根人之中,也还有如此一元虎将。” 而听过祭司的话之后,那名铁甲战士却发出了女人的声音。 她摘下贴头盔,笑着说道:“祭司大人,我可不愿意被别人称作一只‘猛虎’,那会坏了我的名声。” 看到祭司疑惑不解的神情,这位女将军继续解释道。 “在我们上次离开会议之后,我亲爱的弟弟,霍普沼泽之主爱德华酋长,便已经将他的部队派往了这片区域。一个英明的领袖是永远不会缺乏支持者的,正如你们看好他一样,还有不少的部落领袖发现战局不利之后,已经私下里向我的弟弟效忠了。我们已经在这片土地上藏下了超过四千人的部队,这些人大部分来自我们的本部,但也有不少的同盟者。” 第一百三十一章 争夺领导权 沼泽之上,几乎是一瞬之间,一大批武装精良,而且志气高涨的军队几乎是凭空之中便冒了出来。 他们以北海联盟的大帐为中心,堵塞上了几乎所有的关键要道。 有些动作比较快的名家还能堪堪的从自己领地上拉起一只部队来与他们对峙,但更多的名家则是连自己的部落都没有回到,便已经被劫持在了半道之中。 从一开始,爱德华就没有从想过仅仅把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里面。 他的思路很明确,既然他手上有人有钱,就应该全部运用起来。 用重金贿赂祭司,但是又不向他们完全展示自己的实力,以消除这些神经衰弱的人的戒心。 而对于小部落的酋长,则是将自己最精锐的部队拉到他们面前,给他们在最危险的时候以安全的感觉。 对于那些大部落的非名门酋长,则是暗自里派一些使者与他们接触一二,承诺以他们在韦根人部落中更好的地位…… 祭司望着自己面前的这个身披铁甲的女将军,已经大概的明白了她的身份之所在。 于是开口问道:“那请问我们的爱德华大人现在究竟身处何地呢? “他?他只会呆在最重要的地方,那就是跟他的军队在一块。” 扬回答道。 无论如何,作为北海联盟的政治中心,大帐依然是整给北地防守最为森严之所。 即使是不能从他的藩属部落中获取足够的多的士兵,它依然有一只令人敬佩的大军驻守于此地。 再度走到这面宏伟的大帐面前时,爱德华的心中已经少了些许的忐忑,而又增添的了几分自如的神态,他用心打量着这片区域,就好像自己已经成为了这片土地上的主人。 从霍普沼泽来到这里,不过是三四天的路程,在结冰季,即使是带着他的士兵,他也可以很迅速的来到这里,但就是这段路程,坎贝尔家族已经走了二十年。 二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就比如他的父亲,梭罗,从一个懵懂但自信的青年,成长为一方诸侯,在从一方诸侯,走向了死亡…… 而他则从一个被人瞧不起的私生子,成长成为了一个“在整片迪莉斯汀大陆上都具有影响力的男人”。 “咳咳咳……” 一个老人不失礼貌的咳嗽声打断了爱德华的沉思。 “爱德华大人,您还没有解释清楚您的来意,即使你是我们北海联盟的盟友,也不应该在没有打过招呼的情况下就带着这样一支军队突然出现在我们的土地上。” “特别还是在我们的联盟在这种特别紧张的情况下。” 另一位老人同样非常客气的补充道。 爱德华目前的行动完全就是要取联盟而代之了,这件事情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只是这两个老头对着爱德华打起了眼药。 在他们看来,爱德华无论如何也不会敢与北海联盟直接开战的。因为相较于整个北海联盟来说,爱德华那几千私兵毕竟还只是一个很小的武装力量。 至少在目前来看,爱德华的手中就只有一千人,而他们则是有超过三千人的部队。 双方就这样在大帐前对峙着,有些士兵已经开始磨起了自己的斧头。 今日的爱德华没有穿那一套丝绸衣服来,而是和他最精锐的士兵们一样,在身上穿了一身半铁甲。 不过与那些士兵又不同的是,他半铁甲的外层,还额外的加上了一层灰褐色的狼皮来。 这虽然叫他的身上总有一种臭烘烘的味道,但整个沼泽却是也再找不到能比狼皮甲更坚固保暖而且还轻薄的替代品来。 “我今天不是来跟你们谈判的,我只是来拿到本来就该属于我的东西!” 爱德华从狼皮外套里探出头来说到。 “我曾经试图用你们的方式来赢得尊重,但我却发现,”说到这里时,爱德华指了指一旁的议事大帐。“这个东西似乎并不欢迎我。” 这使得几位老人的脸色都变得难看了起来,但他们已经多年没有带过兵,之能将目光投向自己的后辈们:他们的部落将军也完全由名门的人组成,只不过他们都是些没有继承权的次子或是庶子(私生子)。 他们希望这些晚辈们能出这么几个英雄,率领着部队压一压这个狂妄之徒的士气。 但令他们心寒的是,这些人大都畏畏缩缩的躲在老人们身后,当狼头的爱德华用犀利的目光望向他们时,他们甚至还会因此而吓得发抖。 老人们在心中问候过这帮人的亲人,但只问候到第九代的时候,便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硬生生的把话又憋了回去。 而这却叫爱德华和他的士兵们更加鄙夷自己面前的对手了。 但爱德华却没有高兴太久,因为他有些难以置信的发现,他方才还不屑的对手,此时却正在后方不断的加厚自己的阵型。 看上去,他们似乎正在从邻近的几个小部落中压榨更多的人手来,就只为了能够击败他。 望着不断增多的敌军,爱德华突然就明白了那几个老人的用以。 站在前面讲话不过是找个理由恶心他罢了,实际上更是在拼了老脸的为自己的军队争取更多集结时间。 也许那几个老人的话并不能恶心到爱德华,但他们的行为做到了。 他决定不再等待那些老人还能有什么新鲜的说辞,而是开始安抚己方士兵的士气。 “卫兵们!你们的对手是一群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懦夫!他们的人数是我的三倍,但却还不敢主动攻击,知道这证明了什么吗?他们害怕你们,只要你们将自己手中的剑,朝着他们那单薄可笑的盔甲轻轻一刺,他们就回血流不止,在痛苦中死去,而相反的是,你们的对手是要面对全韦根人中最精锐的一只士兵!他们那可笑的武器甚至戳不破你们身上裹的斗篷!” “击溃他们!我们只做一次进攻!” 于是,平静的雪原上便瞬间响起了天崩海啸一样战壕声。 爱德华手下的步兵们踏着紧密的阵型,就像是一只比大普鲁斯人更大普鲁斯人的军队一样向前推进着,而他们手中的武器却是为跟人常用的杀伤威力及其强大的双手斧。 阳光下,对方的士兵们甚至能看到那斧刃上的闪光。 没有人会怀疑这些斧头的威力,大家都知道,像是这种东西,只要碰上一下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来。 一些名门的士兵投掷了自己手中的短矛,但他们释放的却根本不是时候。 那些可怜的矛仅仅是在空中飞到了爱德华士兵们的脚下,便已经软飘飘的失去了动力。 这些士兵的无所作为自然是赢得了他指挥官的一顿痛骂。 他们单薄的皮甲和兔子做的兜帽上顿时又多了几道鞭痕。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就连投矛都不会投掷的人也算是士兵吗?” 但爱德华的部队却依然置若罔闻一般,他们只听从爱德华一人的命令,他们的主人命令他们前进,所以他们前进。 而反观名门的部落首领,则是在临阵的紧要关头闹成了一团。 “敌人越来越近了,我们应该进攻,冲上去,反杀一波他们的气焰!” 一位拥有着粗壮手臂的将军说到。 “才不是,只有没脑子的蠢货才会只想着冲锋,我们应该叫他们在我们的防线上装的头破血流才对。” 这次说话的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双腿还在不住的颤抖。 “懦夫!只有懦夫才会专心致志的躲在防线后面!” 这次说话的却不是第一个说话的将军。而是另一个跟矮个子有仇的人。而有仇的原因则是他漂亮老婆生出来了一个与矮子将军一般矮小的婴儿,而他去找族长评理之后则莫名其妙的当上了将军。 矮子自知骂不过这个家伙,于是便试着去找了他之前的对手。 但他往身后望去的时候,却发现方才还站着人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 而正在此时,他们联队的指挥官才终于下达了“抛掷投矛”的命令…… 而正当矮子举起他手中的投矛之时,却发现自己的面前再次出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这使他不得不放松了自己手中的投矛。 正当他准备大声谩骂一番的时候,一根来自背后的长矛却刺进了他的身体之中,他只来的及发出一声惨叫,便失血倒在了地上。 只不过此时发出惨叫声的远不止他一人,因而当他周围的战友们发现他背后的长矛时,也只当他是被来自对方的流失所伤。 那位勇敢的将军身上仅仅披了一层皮衣,但他拿了一把大普鲁斯人留下来的重剑。 依仗他手中的剑,和身上的那股蛮勇,他已经不知道亲手砍倒过多少根竖起来的木桩。 他相信,自己的敌人也一样会同那些竖起来练习用的木桩一样,被自己砍到在地上的。 直到他的面前忽然飞来一只铁头做的投矛。 那投矛径直刺穿了他粗壮的喉咙,并将其钉在了地上。 经过短暂的混乱之后,那位有些鲁莽的名门将军所率领的几十名“有胆气”的士兵最终连碰都没有碰到爱德华的军队,便已经被扎成了一个个刺猬使得人滚到在了地上。 但他们的举动倒也不是完全徒劳无功,至少,如果爱德华的军队继续笔直的向前推进,那么那些倒在地上的尸体必然会影响到他的队列。 而察觉到战机的名门统帅,一个看上去颇为肥胖的光头男人,则是此时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声咆哮着,命令他手下的那些部落将军安排人手,填平方才死去士兵的位置,抓紧排列成为较整齐的一排。 “举起你们的投矛,剿灭那些叛乱者!” 胖子涨红了脸继续喊道。 只是经过他下达了新的命令之后,那些各怀心思的将军们各自用自己的方式去调教他们手下的步兵,等到他们真正抬起投矛的时候,爱德华的军队早已经有了新的变化。 为首的,身披铁甲和鳄鱼皮的重斧手沉着的绕开了前方挡路的尸体,他们从密集的一整排转变成了散兵的阵型继续向前推进。 而站在他们身后的,则是一排排手持原形盾牌和铁投矛的投手们。 在名门的军队方才在慌乱中陆陆续续的展开第一轮投矛之时,这些投手们早已经将第二根铁枪握在了手中。 随着负责指挥投矛队伍的将军一声令下,他们便纷纷将自己手中的武器抛掷向了敌方。 而且,由于他们投掷的铁矛威力远远大于名门部队所投掷的骨矛,而且投掷的时机也更为整齐,因而虽然他们在数量上不占上分,但一时之间竟是反手压制住了名门的部队。 名门的军队知道自己手中的骨矛太轻,不仅威力上不如铁矛,而且射程也跟不上,因而他们没有选择将手中的武器投掷向那些躲在盾牌后面的掷矛手,而是瞄准了那些看上去更容易命中的斧头兵。 但那些看上去笨重,而且距离更近的斧兵也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命中。 正相反,在他们将彼此之间的间距拉大,并且站成两三排的散兵阵型之后,所能站立的位置变得更加灵活了。 骨矛多半落在了空处,即使是命中这些斧兵的投矛,也没能击中他们的要害部位。 这些被命中的斧兵只是稍稍延缓了一下他们的脚步,拔掉或者是掰断了那些妨碍他们行动的骨矛之后,便能好像没事人一般的继续前进了。 但那些被抛掷出去的铁矛却在站成密集队形的名门军队中造成了巨大的杀伤。 因为他们站立的位置过于紧凑,那些矛兵基本上只要抛出去的力气足够,就能击中敌人的目标,一时之间,名门的部队中便又倒下了近百名战士。 胖子统帅不禁伸手擦了擦他额头上留下来的汗水。 自从退回到这片北方沼泽之后,所遇到的敌人多半都是些没有铁,而且战术上乱糟糟的原始人,一只都是骄傲的名门战士利用自己相对较好的阵型和装备上去碾压敌人,像是这种一边倒的局势,倒还真是第一次。 第一百三十二章 力破中军 不过,虽然此时的爱德华在战场上取得了一定量的优势,但在人数上,他的士兵毕竟还是太少了。 名门部队所遭受的损失虽然叫几位长老感到肉疼,但也并非不能接受。 而那位肥胖的统帅则是在心中暗骂了一声。 霍普沼泽的人真是有钱。 他本人站在了一处高地上,恰巧能观察到爱德华较前排部队的武装状况。 爱德华的那些掷矛兵们不仅全部携带铁矛,甚至还比常规的步兵多带了两根。 他们在背后绑了一个由兽皮包起来的筒状包袱,就好像是大普鲁斯人弓箭手所携带的箭葫一般,只是体型要大上不少。 一位站在他身旁的亲兵忧心仲仲的说到:“统帅大人,敌人的携带的武器很充足啊。这样打下去,我们肯定会陷入劣势的。” 而就此时,爱德华的掷矛兵也已经从背上取下来了第三根投矛。 但看到这一幕的胖子统帅反而在脸上露出了几分轻松的神态,显然,他已经有了对策。 经过刚才的几轮命令的呼喊之后,他觉得北地的风已经严重伤害到了他的喉咙,因而他将自己的决策告知了自己的亲兵,叫他将命令传达下去。 “叫我们的战士们提前使用铁矛吧。”这位肥胖的将军有些肉疼的说道,“传令下去,我们要提前使用铁矛,跟这些叛徒们对射。然后,再将我刚才部署在部队后面的二十个将军(一个将军在名门统帅五十到一百多人不等)分布到两翼,拉长我们的战线。既然这位来自南方沼泽的家伙想跟我们对射,那不如就满足了他的愿望!” 虽然亲兵对于这位领袖的命令并不感到十分的理解,但他还是照常执行了命令,这位元帅的话原原本本的传递了下去。 毕竟,站在他身旁的这位男人虽然貌不惊人,而且还是一个可耻的胖子,但自从退入北方以来的这些年,这个男人毕竟亲手指挥过大小十几场兼并那些不服从管教的北方部落战争,并且每次都大胜而归,如果不是因为他这糟糕的体型和相貌看起来实在是没有一个领袖应有的威严,也许担任盟主之位的人应当是他才对。 而爱德华本人同样也是退到了一处高地之上。 不同于胖子对他的一无所知,爱德华在筹备这场战争之前,便已经通过一些渠道了解过了这个“胖子”。 这胖子本名叫魏尔德,虽然看上去身宽体胖,但实际上则是名门家族上下近千人之中,爱德华唯一一个真正视为对手之人。 而这胖子的战争习惯,则是以大面上的指挥为主,特别擅长以多胜少,以优势兵力打击敌人弱势兵力的战争,为名门在北地建立统治地位立下了汗马功劳。 换句话说,就是这胖子有基本的统筹能力,和一定的战场判断,但是这种战场判断多半是源于比他们还要更加落后的野人部落所产生的经验。 在对付爱德华这种虚心向自己的敌人,大普鲁斯人学习过军事理论《红狮远征纪实》,并且还举一反三的人来说,这些经验本身就是他最致命的弱点。 而当他看到自己面前的敌人阵型明显开始拉宽,而且人员大范围的开始流动的时候,他便是得知,自己已经到了进攻的最佳时机。 伴随着一阵牛角号的呜咽声,爱德华的士兵们开始急速的向前方冲了过去。 投矛的有效杀伤距离本来就不远,而距离对方阵列最近的斧兵甚至只剩下十几步的距离,就能摸到敌人的先头部队。 而在刚才,庞大而臃肿的名门部队只是在急于扩张自己的战线,完全没有来得及填补前线受到敌人杀伤所造成的空缺。 按照韦根人传统的常规战术,怎么也得要三四轮投矛之后,指挥官才会下令冲锋,这本来是战术上的常识,但却在此刻被完全打破了。 而跟随在巨斧战士身后的掷矛部队,则是直接攥着手中的铁矛便冲了上去。 这完全出乎了魏尔德的意料。 他望着气势如龙一般的爱德华部队,痛苦的捂住了自己喊得喑哑的喉咙。 高大的斧手将手中的重斧狠狠的砸在他前排士兵的肩膀上,就像是砍在他的肩膀上一般难受。 此刻,至少是在正面的战场上,名门的军队已经完全不占据任何优势。 爱德华的军队以质量和士气上的绝对碾轧冲破了他们,名门的中军士兵还在找背后的铁质投矛,而他面前的霍普沼泽人已经将手中的短矛刺进了他的腹中。 他们在丢下超过两百具尸体后便产生了可耻的溃散。 而在他们身后原本可以起到维持战线的生力军呢? 他们现在被分散到了两翼。 而分散到两翼的队伍本也不是什么精锐,看到中军的老大哥们纷纷丢到了自己的手中的武器,将盾牌好似飞镖似的一撒就跑,自己身上也都纷纷没了什么斗志。 他们龟缩在自己的战斗位置上,有些人甚至和溃散的中军一并逃了出去。 而没有离开溃散的士兵,也被那些凶猛的霍普沼泽人围了起来。 虽然他们依然拥有着人数上的优势,但此刻就像是被恶狼捕捉到的兔子一样弱小无助。 霍尔德原本期望这些分散到两翼的部队,在投掷完那一轮铁矛之后,就跟随中军一起进击,包围爱德华的军队,用延长战线的方式来增加作战士兵的数量,避免将战争打成添油的样子。 却没料到计划才执行到一半,便被自己的对手识破,反而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如果他想要赢得这场战争,只能依靠他的将军们,能够重新整饬起中军的士气来,然后他再率领自己的亲卫军补上。 可。 霍尔德有些绝望的看了一眼他那帮亲戚们。 在诸多人群众,这些名门贵胄们即使披着最重的甲,在人群中间也是跑的最快的。 他们是这样的特立独行,以至于已经成为了一道在战场上靓丽的风景线。 亲兵见到霍尔德的脸上逐渐恢复了一点血色,于是试探着问道 “统领大人,您率领我们冲上去吧?现在只有我们能夺回几分胜算了。” 这位亲兵所指的是名门家族的家族武装,差不多有不到两百人的规模,是部落中少有的不以血统为标准选取出来的精锐。 这些士兵也都是经历过铁和血才被选举上来的嗜战老兵,即使是在战局如此不利的情况下,他们的脸上也同样闪烁着几分狂热的神色。 能为名门家族的人战死,对他们来说就是最高的荣耀了。 而霍尔德却只是将自己的目光望向了远方。 那个灰色的狼头脑袋,此刻将自己的目光投入战场之上。 没有因为得到胜利而展现出的狂喜,也没有为伤亡的士兵而感到有什么担忧。 霍尔德摸了摸自己身上厚实的熊皮大衣,狠狠的打了一个寒颤。 他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那便是低估了自己的敌人。 他慢慢的转向身后,下达了他最为名门家族统帅的最后一个命令。 “叫他们投降吧,我们没有再打下去的必要了。” 在说到这句话的时候,肥胖的脸上在不知何时竟淌下两行热泪来。 “名门家族百十年的荣光啊,竟然就在今天毁在了我的手上。” 在他口中喃喃的说罢这句话的时候,竟是从腰间掏出了自己的佩剑。 北地的汉子从来就不用什么剑鞘,他抓起那把寒光闪闪的剑,便要直接刺向自己的胸腹。 但正当他准备做如此动作的时候,几道声音却拦住了他。 霍尔德有些茫然的望向这些熟悉的声音,而站在他面前的也正是那几位家族的长老,其中的一位甚至还是他的父亲。 只不过这些长老们此时的声音中却充满了恳求。 “霍尔德,你总不能这么一死了之罢?” “除去你之外,名门家族还有这么多的人和部落要养活呢!” “你应该向那位霍普沼泽的主人献上自己的剑,而不是就这么去死。” 向自己的对手献上自己的剑? 霍尔德肥胖的脸上不禁露出了几分讥讽式的笑容。 他停下了自己手中的动作,抬起头来,想要看看昔日威风凛凛的几位幕后长老们,如今能还能说出什么冠冕堂皇的话来。 而这些长老们则以为这是霍尔德再次向他们屈服的标志。 于是他们便七嘴八舌的讲起来。 在他们口中,霍尔德应该朝着那位侵略者跪下,甚至痛哭流涕都是可以的。 他可以代表名门家族暂且屈服于爱德华的意志,同意拥戴他作为抵抗入侵的韦根人领袖,甚至成为王者,都不是不能考虑。 但无论如何,他也必须将名门家族所掌握的这些部落保留下来,将这顶“北海联盟”的营帐保留下来。 一位老人指天画地的说道:“这是我们韦根人有史以来最好,最有效的制度,无论如何也不应当放弃。他代表了所有韦根人的利益受到合理保障。” 霍尔德玩弄着手上的利剑。 虽然他是个胖子不错,但在三十岁之前,却也是个韦根部落中少有的剑术大师。 在他已有的全部记忆里,自己似乎就一直是在做些莫名的事务,被自己面前的这些男人们授权去做各种各样事儿。 好像在这帮老家伙眼中,他们可以只躲在幕后,就能操纵这个世界,而他,则是这些老家伙们手中比较得力的一个工具。 如果他一只这么“好用”下去,有朝一日能够继承他们的地位也犹未可知。 但时至今日,他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这样一段话来。 偶尔做一次自己也没什么不好。 时隔多年,这柄锋利的神兵上再次沾染了几分妖异的红色。 只不过这次的上面再不是那些无辜者所流下的鲜血,而是它主人心中最想而又不得的该死之人。 “对不起,几位,当然还有父亲,虽然你从来也没有把我当过一个儿子。但今天我不得不拒绝你们的要求了。这完全是我做不到的事务。当然,但我依然也会一直效忠于‘名门’,不忘记为它多做些贡献。” “但我想,保留名门利益最大的方式,恐怕不是牺牲我的膝盖,那对那位王者毫无意义,他最想要的东西,应该就是你们的脑袋……” 已经停止了打斗的战场上,名门的士兵和爱德华的士兵警惕的站成了几个彼此互不相容的部分。 除去爱德华的那些铁甲鳄鱼皮战士之外,其余的士兵无论是从长相上,还是再装备上,他们都与名门的是士兵看上去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同。 甚至如果他们不这么泾渭分明的站成两排,估计他们自己的将军都会有些难以判断出他们的分别。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从战场的正中央走了过去。 当他穿过逃跑士兵们的战线时,他仿佛感受到了那些士兵们朝他投来的愧疚之意。 但更多的则是一种深深的厌倦。 作为部队的将军,他自然明白这种厌倦来自何方。 他们已经不愿意再和同族的是士兵打仗了。 而这也是他们今日稍作抵抗之后,便即可溃散的理由。 他同情这些士兵,但他最终没有停下来安抚这些人的士气,而是径直的穿了过去。 一旁的山坡上,一些名门家族圈养的武士们死死的盯着他怀中的脑袋,其中有愤怒,诧异,但更多的却是疑惑和不解。 不过这一切都没有关系了,因为这一切终于就要结束了。 战场的另一端,一名灰袍狼头盔的高大男子穿过从从的战场上。 在他面前所经过的道路上,最桀骜的士兵都为他让出一条道路来。 白衣的男子将那些老人的头随意抛洒在男子的面前。 随即恭敬的俯下身来,用肥胖的身体在雪地上蹭出一道巨大的凹槽来。 然后将自己的剑举过头顶,用双手将它捧着摆在了爱德华的面前。 这是任由处置的意思了。 在白衣男子看来,自己本身就是名门家族的联军领袖,地位非常,而且又杀掉了那几位地位仅仅在他其上的长老,又以一个战士的身份献出了自己的剑,他面前的男人没有理由看不懂自己这是什么意思。 第一百三十三章 收复人心 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 霍尔德感觉到自己手上的那根冰冷的铁条被人拿了起来。 但他的心情依然没有片刻的放松。 他原本是做好了死的准备,但现在却只想活下来,这也许就是人的复杂性之所在吧。 在认定了爱德华是北地真正的“王者”之后,似乎战败给他也不再是一件耻辱的事情了,这叫他期待起南方的战场来。 作为一个将军,一个战场上的统帅,他怕的不是死,而是死的毫无意义,更害怕不能参与南方的那场大战。 即使是在隆冬,霍尔德额头上的汗水也如同夏季的暴雨一般似的淌了下来。 天哪,他宁可面对三百名士兵,也不愿意面对他面前这个小他十岁的“男人”。 “你就是霍尔德吗?你是名门家族的宿将,可为什么要带着你们名门家族长老的头来见我?” 男子的声音是那种来自南方的强调,虽然他依稀的能判断出,这和他说的是同一种语言,但依然觉得十分喑哑,而且深不可测。 这不禁叫霍尔德有些不敢抬起头来,就连男人语调中的那些温和都被选择性的忽视了。 而爱德华久久看不到霍尔德没有什么新的行动,只是一味的跪在地上,心情难免变得有些烦躁起来。 他的心中不由得闪过一个念头。 听说名门家族的人多半以迎娶自己的表亲为荣,而生下来的孩子却多半没有得到更纯粹的“神眷”,反而产出来一群天生有缺陷的孩子。 莫非他面前的此人虽然在战场上有点小天赋,但本质上却是个迟钝的蠢货? “抬起你的头来,回答我的问题,叫我看看你的长相!” 这些命令总算是通俗易懂了罢?爱德华在心中抹了一把汗想到。他其实还是挺有心理压力的,这次也是他和霍尔德第一次见面,万一这个家伙是个十足的蠢材,而这个蠢材又杀了那几个能在名门有话语权的长老…… 那他也就唯有携带尽可能多的财货和士兵从这里撤走了。 因为光是平定名门家族的那些大小贵族的叛乱,就要花费掉大量的时间和兵力,等到他平定完叛乱的时候,估计大普鲁斯人的军团爬也能爬到这个地方来。 到时候自己就是要以一支疲惫之师决战大普鲁斯人的精锐了。 好在在爱德华脑补出自己身首异处的画面之前,眼前的胖子总算是把头抬了起来。 虽然他还是有点不敢正眼瞧爱德华,但到底是能听懂他的话。 “大人?” 霍尔德是有些茫然了,他其实只是一直在等待爱德华对自己命运的裁决,但却没想到爱德华竟然要先看看他的相貌在做决定。 他自然是没有将爱德华往有什么特殊爱好的方向上去考虑,他只是在心中暗自赞叹了一声。 “人君竟还有相面之术,真是难得可贵,深不可测,难怪已经有这么多的祭司都一心要拥戴他作为韦根人的国王。” 而当爱德华看清楚霍尔德那一脸的肥肉之时,刚刚扬起来的那点心气,未免又有些沉了下去。 他微微的皱了皱眉头。 “你这般有才干,又有军功,而且还出身……出身高贵,按理说,你才是你们部落中最应该成为联盟盟主的人,而为什么派诺卡斯那个废物上台?” 爱德华的言下之意,是要霍尔德自己交代,自己是不是有什么疾病在身,但这些东西在霍尔德的耳中,则是对他的一种安抚。 他的心中一阵狂喜。 既然领袖认可他的才能,那他肯定是不会死了。 想到这里,他又连续的朝着爱德华拱了拱身子,表示感谢。 爱德华的嘴角不禁一连抽搐了几下,为了避免叫那个胖子看到自己脸上尴尬的神情,也算是给那胖子留下一点自尊作遮羞布,爱德华将自己的脸转向了另一侧。 “咳咳……你们军中可还有什么可用的人才,可以是你们名门出身的,把他们叫过来跟我沟通沟通?” 霍尔德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诺了一声,便从爱德华的面前一路狂奔到了自己的军中。 这虽然和他想象中的受降仪式多少有些不同,但爱德华命令他回到军中为他招揽可用之才,又将目光投向南方,明显是在为下一场的战争做着准备啊! 而且,他还命令自己回去招募人才,而又不使人跟随监督他,明显是对自己抱有极大的信任,才做出这样的抉择的。 想到这里,他肥胖的身躯不由得更加快了几步。 为王事奔波,他虽然累,但是他累的高兴,累的欣慰啊! 也许,就连他霍尔德自己也没想通,正是因为在过去的人生中,他一向都有这种工具人的自觉,才叫他最终沦落到了这等境界。 当然,也许在新的时代,他的这种才华能得到新的发展也说不定。 望着那飞奔出去的一团白白的肥球,爱德华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来。 “名门难道真就堕落到了这种地步?连一个脑子正常点的将军都找不到了吗?” 他下意识的挥舞了一下手中的短剑,正是那胖子方才献上的。 而剑刃在空气中划出尖利的呜呜声。 太阳照耀在这把剑上,反射出一片耀眼的白光来。 这还是上面的点点血迹污染上上面的剑身,不然它还能更加清澈透亮些来。 这柄剑的锋利倒是叫爱德华吃了一惊,他当即将自己原本的佩剑随便赐给了自己的一个部下,然后专心致志的把玩起这把剑来。 当然,为了节省时间,他当然不仅仅是在把玩这把剑,更是在玩这把剑的时候走向了名门军队的队伍。 为了挽回一下名门战士们的心,在他看来,这些长老虽然不再能为自己所用,也应该找个地方安葬了他们,为他们做一次祭奠大会之类的什么东西。 总之,他必须是要做出一副对这些长老们很恭敬的姿态来,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逼死名门长老这盆屎扣在自己头上。 因为暂且没有找的合适的剑鞘,他只能手持着这把剑走过去。 而当那些名门的将军们发觉是爱德华在拿着这柄剑之后,脸上无一不露出了几分震惊的神色。 他们先是犹豫了片刻,继而便纷纷向爱德华跪倒了。 爱德华看到那些原本还桀骜的将领变得如此听话,却也没有多想,只是伸手捏了捏自己脑袋上的狼头。 莫非是这东西带来的奇效? 看来之前在仓库里面攒下来的那些狼皮倒是能排上用场了…… 最终,他走到了那几个长老尸体的位置。 他看了看这些尸体的伤口,发现这些长老虽然有挣扎的痕迹,但却多半都是一击毙命。 这叫他的脑袋里面会想起了那个胖子的身影来,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不会的,不会是他,那个胖子,走两步就要喘三步,要我相信他是个使剑的大师,还不如叫我相信是他身旁的那个卫兵干的。” 他给身旁的两个卫兵下达了挖坑的命令,而自己则将注意力转向的他的身后。 那是一片白色的小丘,小丘上还有两百多名没有完全解除武装的士兵。 虽然他信任自己的部下,可以保护好他的周全,但处于保守起见,他还是打算亲自盯着这些人看。 这主要是因为他实在不屑于做个挖洞的监工。 与其花费时间在那些东西上,还不如叫他看看在这些人里面还能找到什么人才。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方才那个球一样的胖子再次步入了他的眼帘 只是在这时,他明显看起来有些不一样了。 他先是从那两百人中指出十几二十个人来,命令他们分别站一排,对着他们就是沫吐横飞的一顿抽骂,最后好像还有些不太满意使得,从站在一旁恭敬的候着的卫兵手中接过一根荆棘来,照着其中的一名壮汉就抽了上去。 这不由得叫爱德华为他又捏了一把汗。 像是在这种情况下,士兵不主动哗变都算是好事儿了,这胖子还敢上去激他,简直是不知死活。 他甚至都有些不落忍了。这胖子毕竟是个好人,给他了这样的一柄利剑,还肯出力气为自己办事,这样的人,就算是真傻子,也没理由就看着他这么白送命。 想到这里,他几乎要命令自己的卫队爬到小丘上去救人了。 但令他大吃一惊的事情还在其后面。 那位挨了鞭子的士兵,竟然在挨过鞭子之后,主动的结果手中的鞭子,又在众人的面前抽了自己好几次,甚至好像还哭了起来。 胖子看上去像是有些心软了,但他只是掐着腰,没有制止这个士兵对自己的鞭笞。 但正当他伸出一只手,仿佛就要劝阻他的时候,爱德华有些尴尬的注意到,胖子仿佛是注意到了自己正在观察他。 这叫他总有种偷窥被发现的感觉。 正当他有些不知道该不该给这胖子打个招呼,以缓解一下尴尬的时候,他却惊讶的发觉,这人就像是自己给自己打了一针鸡血一样的再次发起火来。 他结果从战士手中递过来的鞭子之后,直接将起狠狠的丢在了地上,然后从一旁的亲兵腰间直接抽出一把长剑来,直接指向了战士的脖子。 这下爱德华是无论如何也坐不住了,他急匆匆的带着几个卫兵爬上了山丘。 要了老命了,这些士兵宰了这个胖子事儿小,但万一要是煽动起了一场叛变该怎么办? 胖子见到爱德华直接冲了上来,顿时也停下了自己手上的动作。 等到到爱德华爬上小丘之后,便收起了自己的剑,一脸恭敬似的站在了一旁。 而那些从远处看起来很是桀骜的勇士们,则是以一种更加谦卑的态度面对着他,就连刚刚险些被霍尔德杀死的那名战士,同样是束手站在了一旁,与其他的战士们待他别无二致。 “霍尔德,这是怎么回事?”爱德华有些疑惑的问道。 “大人,这名士兵他……对您的统治有些不忠诚,我命令他做您的将军,为您效力,可这个软蛋一听说自己是要取代名门将军的位置,便拒绝了您的美意,而我正要对他施以惩治呢。” 霍尔德依然皱着自己的胖脸说到。 “虽然您指明了要我多挑选一些名门出身的将军为您服务,但恕我直言,就凭那些酒囊饭袋,他们连领兵列队都不会,怎么能做的到为王者效忠呢?” “要我说,您让他们当一小卒还凑合,当领兵大将,差太远了!” 爱德华显然有些适应不过来这般说话极其有条理的霍尔德,他先是愣了一下,试探着从中间找到了一点头绪来。 “你是说,这位士兵不愿意为我效力?可我明明看他现在的样子还称得上谦卑。” “您说的不错,他就是太谦卑,太懦弱了。”霍尔德稍微舒展了一下他的腰身,而这一举动又引起了他身上那些肥肉一连颤了好几次。“既然他不愿为您效力,就请允许我处死他,以竟效犹。” 爱德华有些尴尬的张了张嘴。他只觉得,自己决战之前好没容易攒出来的那点“王者风范”,都被眼前的这个胖子搅和的一干二净了。 “你能杀得了他一个,就能杀的了所有不愿意为我效力之人吗?” 这原本只是一句批评的话,但却叫霍尔德信以为真。 “如果您坚持的话,我能替您做成这件事。” 胖子如是说到。“这只需要您跟我几天时间,让我到那些名门的部落之中转上一圈,然后就能慢慢的解决掉这些问题……” 山坡上,身穿狼头外套的王者沉默了,在外人们的眼中,他似乎是在威严的考虑这件事情的得失,而实际上,他只是在心中反复的懊恼自己对待霍尔德之前那不糟糕的态度,和收获了如此一元猛将而感到的狂喜。 正在这时,山下负责挖坑的两个士兵大声喊道: “主人,埋葬那几个老头用的坟墓已经挖好了,还需要带上什么点缀吗?” 第一百三十四章 新补给线 北方,一股强大的冷风正在席卷这片土地,它将生长在土地中的藤脉连跟拔起,以鲸吞之势猛烈的吞噬着一切可以供给它成长的肥料。 而在南方的帝国军团,则依然在“慢悠悠”的推进着。 仗达成了这样自然非为统帅们所愿,只是随着战争时间的逐渐延长,帝国的军队竟是越来越多,大有翻倍增长的趋势。 不要以为兵力增长是什么好事情,在客地行军,每每向前走一寸路,对于供需补给都是极大的需求。 有好事的官僚专门对此进行过一场没什么用的测算。 关于帝国每在北地前进多久一段距离会格外消耗的补给倍数。 而他最终得出来的结论是无比惊人的。 在帝国刚刚出征,由南向北的那段日子里,帝国军团的消耗每天折合成金币花不到二十枚,而等到帝国抵达北海王国之后,这个数字便立刻变成了四十枚。 而在林边沼泽地的时候,这个数字变成了八十枚。 等到现在,则是每天都有超过三百枚金币要出账。 这还只是最基本的补给线。 如果按照数学的方式进行计算的话,得出的结论便是。 帝国的军团平均每前进之前距离的二分之一路程,则补给的消耗就翻上一倍。 而按照这个算法进行计算,等到最终征服韦根人的时候,帝国每天在补给线上损失出去的金币就要达到1000甚至2000枚金币之巨,而这份开支,则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承担的。 这个方程当然存在着极大的问题,但更大的问题在于,当一种贵族和皇帝听过这个危言耸听的报告之后,他们选择了相信这个官员的说法。 尽管帝国的军队已经距离北海大帐不过三四天的路程,但这只恐怖的战争巨兽却好像是花光了所有了力气一般的停了下来。 他们必须要优先解决补给线维护费过于昂贵的问题,否则便再也无法继续前进。 军帐之中,小皇帝首先皱着眉头问道:“我的财务大臣,以我之前收上来的十一税来看,帝国的金币还能支持多久?” 而侍卫在一旁的财政管家,则是小心翼翼的看过了几位将军们的脸色之后,低声说到: “如果按照现在的消耗,倒还是能坚持两三个月,毕竟皇帝陛下从十一税中得到的那笔巨大的财富不是假的。但如果按照福兮金先生的测算方法,只怕是连十天都熬不过!” 此言一出,营帐里面的诸位将军们自然都是倒吸了一口冷气。 十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那就太短了,没有人能保证这该死的沼泽地到底还有多深,里面到底住了多少个大大小小的部落,这场仗还需要打多久。 说白了,大家都没底。 倒是农诺将军大大咧咧的提了个点子。 “如果我们对那帮商人强征给养怎么样?”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在场大大小小的官僚和将军们不由得都在骤然之间变了脸色。 就连已经好到跟农诺穿一条裤子的斯沃德,也不禁暗自攥住了自己的拳头。 这家伙人缘差当真不是没有原因的。 在坐的各位官僚,各位将军,就算是自己在商队里面没有利益,自己的亲戚朋友也难免在那个车队里面入过一股。所谓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如果这位小皇帝当真同意了农诺将军的话,没准整个帝国,三个阶级辛辛苦苦的积攒下来的这点收成,就全送给那些该死的北方佬白做嫁妆了。 好在万幸的是,小皇帝在稍微消化了一下农诺将军话里的意思之后,脸色一下子便拉了下来。 “你这家伙好大的胆子,也许我真该给我南方的叔叔写一封信来,好好夸夸你这‘称职’的将军。” “我阿巴斯奇亚皇室虽然是以武立国,但我在没出过宫殿山的时候就知道,我们家族同样也是因为有万民的支持才变得伟大起来,包括我们这次远征,也是为了保护我们北境的子民不再受到野蛮人的侵蚀,而你竟然为了能打赢仗就提出如此卑劣的手段。” “你也算是一名信仰萨丁教的骑士吗?你的骑士精神又在那里?!” 听着小皇帝佩里斯的一通训斥,农诺将军的脸色逐渐变得通红了起来,他本来就是一个性格极端倔强之人,但凡是自己认准了的道理便不会轻易撒口。 他看着这个口口声声为了万民利益的皇帝,便忍不住要将自己在心头堵了好久的“十一税伤农”一事向佩里斯汇报,看看这位全大普鲁斯人的守护者最终能说出什么话来。 这位南方来的壮汉骤然间从帐篷中站起身来,那傲人的身高和紧实的肌肉在这狭小的区域中看上去极具压迫性。 看的佩里斯当即闭上了嘴巴。 在他的成长经历中,所有人对他无不是一副奉承的样子,其中若是有什么差别,那就是对他的话听和不听罢了。 而自当他继了皇位之后,就连不听他话的人也都少了许多,更不要说直接受到这样的威胁了。 侍卫在一旁的官员和将军们也都不禁捏了一把汗,因为这是一个极小的内部会议,侍卫们并没有参与进来,大家本想着都是帝国高层,即便不都是文明人,也不至于谋害这位绝妙的皇帝,干那种自毁根基的事务。 那成想却忘了还有这个来自南方的乡巴佬。 当这位“乡巴佬”用他那摄人的目光望向周遭的几位文武官员的时候,他的对手无不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半步,将怯懦都写在了脸上。 只是当他将目光望向自己的朋友斯沃德时,农诺才刻意的从他的身上跳了过去。 这当然不仅仅因为他们是朋友,更多的则是因为农诺知道自己说服不了斯沃德,而斯沃德作为帝国的大团长,也不可能就这样轻易的便受到他的威胁。 无论在战场上怎么合作,政治理念上的巨大差距,都不会因此而可以弥除隔阂。 虽然斯沃德骑士已经在私下里许诺过他,等到这场战争结束之后,他很有可能会长期兼任军事大臣的职务,然后再运作上几年,就有望直接接替田森首相的位置,即使到时候自己接不下,能拿到那顶帽子的人也只会是自己的父亲,等到时候,所有的“弊政”便都有了能整改的余地。 但他到底是等不及了。 “陛下,可能我只是一个将军,而不是您眼中高贵的骑士,说实话,我和我的家族过去也不信萨丁教,而信仰萨丁教之后,也并没有为我带来任何好处。” “正相反,陛下,如果您愿意去看看那些南方的村庄,您就会知道,您祖父和父亲的努力已经完全被您新近征收过的那笔税毁掉了。在我的土地上,教会的修士们横征暴敛。他们拿走了农民土地上的一切,然后再跟奴隶贩子牵手连线……” “我知道规矩,作为一个将军,我不能开口干预您的财政事务,因而在我说完这段话之后,我便决议回到自己的家乡,接受您派去的任何惩罚。” 说完这段话之后,他便向佩里斯深深的鞠了一躬,随即傲然昂首离开了这片营帐。 只留下了在他掀开营帐时候流进来的那股寒风,就如同他的语言一样毫不留情的击穿了佩里斯那虚弱的自尊。 直到他那高大的身影渐渐远去,小皇帝才如同一只落到水中的猫一样惊叫了起来。 “他怎敢如此对我无礼?!朕的骑士在哪,朕的骑士呢?!你们这帮大臣们,快给我像个主意来,我要抓住那个家伙,至少,至少要叫他给我道过歉才行!” 然而,一向对他的话无往不至的几位大臣和将军们却在此刻一致选择了沉默。 他们虽然不会觉得农诺那个蠢货算是什么英雄,但却也直到他在军中所做出的那些贡献。 特别是他的南方军团,已经成为了帝国最强大的一只陆军组织。 在这个时候,一个优秀的指挥官出走所造成的影响已经足够坏了,他们再承担不起把一个有功勋,有封地的“外国贵族”逮捕所要承担的损失。 更况且,无论农诺的政治观点是否正确,一个留不住人才的皇帝本来就已经很叫人失望了。 因此,无论身处大帐的那位小皇帝再怎么高声尖叫,他们也只当是小孩子在发脾气罢了。 他们冷着眼睛,一只等到全身冒着虚汗的佩里斯停止他那毫无意义的谩骂之后,才有一人缓缓地踱步而出。 那人拱了拱手,继而细声细语的说到:“陛下,既然咱们现在不会走强征的路子来解决补给的问题,那不如我们在讨论讨论别的办法?我再商人那边还有点关系,不同于我们帝国中的那些土地贵族,我的商人朋友们有些活钱可以用,依我之见,我们从商队中借贷一笔钱来也许能解决我们的燃眉之急。” 这当然是一个馊主意。 无数的农民就是信了这帮商人的鬼话才丢掉了自己土地上的小块土地,最终被交给了奴隶商人。 可以说,这个时代的借贷体系,就好像是别人递过来一根绳子,你主动将脑袋挂在上面套牢一样。 无论你接下来再做什么样的努力,你也休想再挣脱这根绳子,直到它榨干你的最后一滴血之前,绝对不会轻易的松口的。 而佩里斯此刻也开始冷静下来,方才消耗掉的不仅仅是他的情绪,同时也叫他认清了自己的地位。 这些该死的大臣,贵族还有商人们依然还是那趴在帝国脖子上的吸血鬼,只有自己的军队还算信得过。 即使是那个该死的南方佬搏了他的面子,他依然是没有做出什么危害帝国的行为,正相反,他虽然自己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骑士,但依旧在战场上为他立下了汗马功劳。 只是这样的人不能为他所用,这件事情上着实叫他无比沮丧。 没有等到还剩下点待定良心的大臣们反驳这个观点,佩里斯自己在稍加考虑之后,便将其否决掉了。 他甚至还试图用幽默一点的话来缓和一下在场上的紧张气氛。 “很遗憾了,我的近卫大臣,也许您的商人朋友是无比慷慨的,但我们现在的财政大臣他就站在这里,他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帝国的国库到底是有多穷。” 这句话说出来之后,除去还想着继续给皇帝下套的近卫大臣之外,周遭的几个帝国的大臣都配合着皇帝露出了笑脸。 这样也算是一个善意的信号,证明这些从刚才便开始罢工的“老爷们”,现在总算是可以复员干活了。 没有等到佩里斯再次“婉拒”借款的建议,斯沃德骑士便用自己手中的剑将其“请”了出去。 当然,这位贪婪的近卫从今天之后,便称病告退了,并且在回到自己领地的途中不久,便“病死”在了路上,有小道消息放出来,可能是来自韦根人的一场刺杀行动。 但至于韦根人是如何穿过重重军队卫所把守的防线,去到阿巴斯奇亚王国的境内刺杀一名伯爵,那皇帝陛下和他的庭臣们便再也不得而知了…… 可补给的问题总要想个办法才能够解决。 望着营帐中越来越少的大臣们,皇帝陛下不由得着起急来。 “诸位可还有什么好的见解?在这个时候就不必藏着掖着了。” 现在多打一天仗,可就是多烧佩里斯陛下一天的钱啊。 本来这笔十一税他还没有这么珍重,可听农诺这么一提之后,他顿时对金钱的概念便一下子惊醒了许多。 除去征服北地之外,建设新的北地行省的问题,同样也得花钱啊。 他总不能指望一个才刚刚建立的行省就能自负盈亏。 在他期许的目光中,终于还是有一位“勇士”走了出来,只不过他并非负责统治和管理国家的那些大臣,而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将军。 这位一只活到中年都没有过什么建树的骑士朝着皇帝欠了欠身子,然后掷地有声的说到。 “恕我直言,刚才思路,不过是想的怎么能多些钱上找问题,而忽视了现在补给如此昂贵的根本问题来!” 第一百三十五章 雅丽康公爵的方案 大帐之中瞬间变得寂寥无声了起来。 刚才农诺将军方才才提过,要强征商人的给养重充坐军用,如果着都不算节流,那就没有比这个更加节流的事儿了。 而皇帝也有些犯了难。 如果这个貌不惊人的中年将军,就跟那个南方来的木头脑袋提了一样的建议,自己听是不听? 就如同方才议论的一样,大普鲁斯人现在最穷的是农民,而不是这些商人。 才不刚刚有个“忠臣”跟皇帝提了一个醒吗?现在商人手上可有的是活钱。 想到这里,佩里斯不禁暗暗想到。 既然你们这帮大臣不仁,那就休要怪我不仗义了。 只要这家伙能换个明堂,不就算是不换名堂,我也答应了他,谁叫你们这帮大臣只会捞钱,遇上事儿了没一个靠得住的。 想到这里,佩里斯干脆点了点头。 “恕你无罪,说吧。” 在场的大臣们的心好像掉到了冰窟窿里面,心想这些当兵的怎么就一个个这么死心眼。 得到了皇帝的背书,那为中年将军也继续讲了下去。 “我前两人方才收到家乡妻子为我邮寄来的一封信件,说是家乡的粮食滞销了,整个领地的粮食都堆积在仓库里面,为了维持住谷物的价格不落,她正在命令仆人们广修仓库,好吧那些麦子们存起来。” “这确实另我感到以外,在我们军营缺衣少食的时候,帝国的南方,正在面临一场粮食的危机来。” 当他讲到这里的时候,一名大臣忍不住打断了他。 “雅丽康公爵大人,您的故事讲的不错,但现在正值冬季,我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土地上会在冬天收获麦子,而且还爆仓。如果有这样的土地,请您一定要推荐给我买上几亩,也好叫我的子孙后代们旱涝保收啊。” 雅丽康的脸色稍微红了一会儿,但他依然奋力辩解:“我的领地上每年所产出的粮食已经有好几年坚持不到来年的夏天了,为了叫我的侍卫们能吃上饱饭,我不得不跟那些南方的商人们签好粮食的合同……因此,等到每年这个季节的时候,我们总会进口来大量的麦子,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吗?” 这个解释好像完美无缺,但站在一旁的大臣还是带着尖酸的讥讽:“请原谅我,公爵,我也是为了国家的事务,只是我想要提醒您一下,并不是每一笔您错误的投资,都要国库来为您买单的,况且,您的粮食在南方,即使您一仓粮食只卖五个大金币,等运到这里的时候,也少说得翻上四倍。远水可解不了近渴啊。” 但令众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将军说到一半之后,却是为那些商人们说起了好话来。 “这正是我要向陛下解释的,在我夫人寄给我的信中,她有提到这一点,像是我们家族那样情况的贵族还有很多……帝国并不缺粮食,难的是将粮食运过来。诚如我们的随军大臣所言,从南方运过来一仓的粮食,价钱少说也要翻上四倍,这已经算是低估运费了,事实上,商人一路劳顿,还要承担风险,其中的利润是很低的。” 这几乎是击中了在场的几位商人代表的心声。 叫他们降价,比要了他们的命还难受啊。 “但如果我说,我有个办法,能叫北方的粮食价格降下来,用六个金币的价格就能买到粮食,那又如何呢?” 将军突然抬起头来,如是说到。 “首先在南方用六个金币的价格在一处小镇上收购粮食,那样那些卖不出粮食的庄园主一定会发现其中有利可图,他们自己会送到大路上,而不必我们去下乡收集。” “在经过最初的收集之后,我们再将这些粮食交给商人,用商人的马车将他们运到海城堡,这一段路是有军道相互连接的,商人的大马车非常好走,我们只需要付给他们两个金币的价格,他们就会心甘情愿的帮我们运粮食的。” “这样,当粮食运送到海城堡的时候,粮食的价格就不是现在的十个金币,而是八个金币一仓了!” 在场的诸位大臣显然没有想到这个貌不惊人的公爵,在战略上没有什么建树,而在搞运输上竟然有这么一套,竟然能通过这样匪夷所思的操作,将粮食的价格硬生生的降低两个金币。 想到这里,在场的两名军需官的眼睛简直要亮起来了。 不过,他的话虽然听上去诱人,但却没能打动皇帝。 佩里斯叹了一口气,说到:“我已经完全理解你的意思了。只是战争推进到这种地步,已经并非是两个金币的粮食差价所能补充的了的。” “更何况,从南方调粮食过来,一路上少说也要折腾快一个月,帝国已经坚持不了一个月这么久了。” 但雅丽康将军却并未有因为这等困难,而变得有什么退缩的迹象,相反,在讲到这里的时候,他显得更加自信了。 “陛下,臣当然知道现在帝国所面临的难题,因此,将粮食调到海城堡,才只是计划的一部分。如果我们现在将九个金币的粮食价格放出去,将帝国的一部分存粮售卖给海城堡的居民,那又如何呢?反正我们可以一边收购六个金币的粮食,一边找到运输队伍,将这些粮食偿还给那些利益受损的商人。” “粮食的价格是由补给线决定的,而如果我们只是依照补给线的目前的价格进行补给,我们必然要吃上很大的亏,但如果我们利用这种剪刀差的原理,提前降价,立刻就能给帝国省下一大笔开支出来!” “这样,我们现在从定海城取到的粮食,就不再是现在的十五个金币每仓,而是十三个金币每仓才对,这笔钱,我们理应是立刻就能省下来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我建议您现在立刻在定北城到现在的位置之间修筑一座堡垒,用来运输和存放粮食。您要知道,在这一段道路上,商人的损失是最大的,我的一个朋友,他是帝国一个非常忠厚老实的商人,他的粮食和其他的任何补给卖给帝国士兵的时候永远比卖给别人便宜一个金币的价格,从不例外。” “那他可真是一个爱国的人,我听说,商人的利润就像是领主的封地,将军的士兵一样,分出去一点都像是要要了他们的命一样,如果有时间,你一定要向我引荐一下这位绅士。” 皇帝赞扬道。 但将军却露出了几分悲伤的神色来。 “陛下,恐怕这是我所做不到的了。” “我的那位商人朋友,已经在死在了从定北城到大军的这条短短的商路途中了,而杀死他的正是一个该死的韦根人。在这段充满风险的道路上,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士兵来运输粮食,商人只需要将粮食运到定北城就好了。” 当雅丽康公爵面不改色的说完这段话的时候,佩里斯才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该死的,忘了那个商人吧,那个商人只能给他省下来一个帝国金币,而这个可爱的公爵则是能为他省下来一半的钱。 要知道,现在营地中一仓粮食的价格,可不是十三个金币,也不是二十个金币,而是三十个金币。 从表面上来看,由军队自己从定北城运输粮食,效率肯定要比商队低下,损耗要更多一些。 但这些“损耗”吊的粮食可不是空耗的,而是那些运粮士兵的口粮。 斯沃德骑士已经很多次委婉的告诉他,帝国不再需要这么多该死武装农夫了,那只会叫队伍显得更加臃肿,而不能提升任何战斗能力。 将这些武装农夫和那些像是野狼一样闻着腥味赶来的骑士们驱赶到运输线上,这不能不说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这样一来,那些人吃的粮食就不再是三十个金币一仓的,而是十三个金币一仓的粮食,就算是路上要消耗更多的粮食,那他也能省下来一半的补给! 而且,雅丽康公爵还有些委婉的解释到,帝国的士兵只要每隔上两天的路程,便建立一座补给仓库,这样一来,粮食在途中的损耗或许还能更低一些。 与在南方买粮食这种遥不可及的事情相比,建立一条由士兵掌握的补给线确实立刻就能做到的。 想到这里,佩里斯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真诚的笑容。 “将军,我调用四千的军队给你,你需要多久的时间,能给我建立起这样一种补给线?” 雅丽康公爵深吸了一口气,他知道,这便是自己发迹的机会了。 “我需要一周的时间,来做成这件事情。您需要将您的部队在这里延缓一周,而我将降低您一半的补给损耗。就这件事情上,您完全划得来。” 佩里斯轻轻的皱了皱眉头,这些将军还是可靠的,就是情商太低,说两句漂亮话还叫人觉得头疼。 皇帝划算不划算,怎么样也轮不到一个将军去给他指手画脚,难怪他看上去年龄也不算小了,却也还一事无成。 而至于站在一旁的几位大臣们,也没有再多说什么,虽然雅丽康在本质上还是在压缩商人的利益,但至少也不会叫他们赔钱。也的确将他们的生意方便了不少,即便是降低了他们这些关系户发挥特权的余地,他们依然可以利用信息上的优势来先捞一笔。 “去吧,要把这件事办好,叫那些人看看,我们帝国的军人,帝国的骑士,还是有能力的。” 佩里斯的话似乎另外还有些弦外之意,但这就不是雅丽康所能理解的了,他现在正在兴头上,满脑子里回荡的不过是他那宏伟的“运粮方案”。 他朝着皇帝为我一躬身,便从营帐之中走了出去,就连直接撞上了自己的顶头上司斯沃德骑士,也还是一副满脸堆笑的表情,活脱脱像是打了一场大胜仗。 这倒是叫斯沃德骑士心生几分莫名,不过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他还是选择了优先去照顾皇帝和列席军事会议。 但他才刚刚迈进去的时候,却发现在场的大臣们望向他的神色,都或多或少的增添了几分尴尬。 就连佩里斯皇帝也是脸色微微的红了起来。 要说起来,斯沃德骑士才是在北伐战场上的一号人物,就连皇帝也不能完全去取代他的地位,就这么连商量都不商量一声,就把解决补给线问题的解决方案给定下来,的确是有些不太妥贴。 “大团长……您以为,雅丽康将军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佩里斯试探着问道。 斯沃德本想说雅丽康公爵是一个尽职的部下,但在他即将脱口而出的时候,又忽然的想起方才在门口刚刚撞见他的时候所遇到的那一幕,便将挂在嘴巴的话又吞了回去,稍加修改之后,则变成了: “雅丽康将军是一位非常稳重,且受士兵和骑士兄弟们爱戴的人,在他的身上,我常常能看到我所不具的一些美德。虽然在能力上有时候会有些许的欠缺,但他依然不失为一个好将军。” 这一番车轱辘话却是狠狠的碾在了几位大臣,特别是皇帝的心里。 表面上看,这是一段简单的谥美之词,可实际上却暗含玄机。 如果是在平日里,佩里斯皇帝自然是喜欢那些有美德的骑士,叫那些品德较好的人身居高位,也显得他更为贤明,但眼下雅丽康公爵正是得到了重用的时机,皇帝要的不是他的美德,而是他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他难免会有些慌乱起来。 而斯沃德骑士也正是利用这句话在试探皇帝和大臣们,如果雅丽康公爵只是受到了几句不轻不重的夸赞,或者是领取了一小块封地之类的赏赐,那他们大可不必过于紧张。 但如果他们果真是给了雅丽康公爵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那他们现在心里面可就要尝一点苦头了。 果然,在斯沃德将这句话刚刚落地之时,坐在高位子上的皇帝的脸色便立即变得有些精彩起来。 第一百三十六章 战争之前 此刻虽然还是傍晚,但王帐之中仍然是早早的燃起了香蜡。 这倒是称不上有多奢侈,反正这本身就是北地的特产,由当地的领主带来送给皇帝的,装在皇帝的行李之中,倒算不上是很大的一种负担。 斯沃德骑士见到周围的气氛逐渐向自己预估的结局考虑,便也干脆不再跟皇帝和大臣们玩心理战,而是干脆戳破了这层窗户纸。 “不知陛下您此时追问一名将军的情况,是打算对他有什么人事上的安排吗?也许我能跟诸位提点意见也说不定。” 当斯沃德讲到这里的时候,场面的那种有些尴尬的气氛便更加凝固了。 无论如何,雅里梅公爵确实是斯沃德的部下,而越过一名帝国的统帅直接去安排工作确实是有几分不妥之处。 但斯沃德骑士既然已经如此强势的问道了这个份上,那即使是硬着头皮,佩里斯也必须要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了。 他看了看这个最早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对自己效忠的骑士团长,深吸了一口气说到: “大团长,在你刚才离开会议,去处理帝国的垃圾的时候,雅丽梅公爵提出了一个听上去确实能解决帝国补给问题的方案……” “而我批准了它。” 为了表示歉意,佩里斯特地的没有用朕这种高高在上的称谓,而用了万民皆用的“我”来试着讨好了斯沃德。 而斯沃德骑士在通过这样的方式,叫小皇帝明白自己是受过多大的一个“委屈”之后,反而是非常爽快的不再纠结这一件事情,而是直接问道: “那么,陛下,方案需要帝国的军队做出怎么样的配合呢?” “唔……大团长。我需要我们的军队停下来。停下来一段时间,最多不会超过一周,然后,雅里梅公爵大人将会帮助我们:一劳永逸的解决补给上的问题。并且,他还将带走超过四千名农兵,作为执行计划的主要人手。” 斯沃德骑士深深的看了他面前的这个小皇帝一眼。他同样有句话想要说出来。 帝国不应该在这里停滞整整一周。就像是他之前不应该急匆匆的行军一样。 但他究竟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而是微微的点了点头,称赞道:“我为前线的士兵感谢您宽广的胸怀,陛下。士兵们已经很久没有再热乎乎的营地上睡个好觉了,他们一定会感激您的。” 说罢,他便也微微的欠了欠身子,转身离开了大营之中。 这便是斯沃德骑士了。 他深刻的知道,以个人的力量去对抗皇权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尽管他的出身可以保证他至少在不做什么出格事儿的情况下保自己无庚。 但这也并不能够达到他真正想要的高度。 因此,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他考虑的第一件事情便就是妥协。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自言自语道:“好吧,让我们停下来,给那些野蛮人喘口气的时间,也给我们自己人喘口气的功夫。” 现下,帝国军队的规模确实是存在不少臃肿和指挥混乱的问题。 不仅仅是人数上的膨胀,而且更多的是因为那些慕名参与战争的乡下骑士们。 他们本身是帝国军队的脊梁——骑兵,而他们手底下带来的武装农夫的战斗能力却是极其的低劣,他们通常两三个人合用一面盾牌,而能用于杀敌的武器便只有石块和屠宰刀。 然而,这还不是最叫人抓狂的。 最叫人抓狂的一点还在于,有不少的骑士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跟自己带来的那些农夫们分开。 当他们看着帝国的军官来整编自己的农夫时,眼睛中所蕴涵的敌意不亚与一只看到老鹰的母鸡。 “呸!正如皇帝是所有大普鲁斯人民的保护人,我们也保有这些农夫们的安全,寸步都不能离开。” 这些乡下的骑士们引经据典的说到。 而先前那他们没办法的军官,此时却有些不好意思般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啊,诸位大人们,帝国的骑士们。你们知道吗?皇帝对于我们的军队有了新的部署,那就是安排这些农兵们去保护我们的后方……其实就是前线的弟兄们押运粮食和补给,如果你们有兴趣从事这样工作的话,那就尽管和那些农夫们站在一块就行了。” “虽然你们要离开前线,但是帝国一样会支付给你们薪水——不过只有一线的一半,而且,也是当然的,你们也没有了掠夺战利品的权力。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我也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毕竟前线每天都有这么多人战死,而运输粮草挣钱却是来的更加稳当,更何况你们还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侍从……” 听过军官的一番话之后,骑士们脸上的刚刚还坚定的表情顿时变得动摇了起来,取而代之的则是变成了另一种“正气”。 “军官,您怎么能对高贵的骑士抱有这种偏见呢?我们是帝国中可是最勇敢的人,怎么可能会怕死?” “我们从领地中带出来的农兵们都是勇敢的战士,他们早就已经学会了如何在战场上保护自己!” “对于我们来说,保卫皇帝陛下的安危,才是我们最义不容辞的义务。” 军官有些“诧异”的张了张嘴巴,有些犹豫的说到: “诸位大人们,可这样……” “你不要再说了,我们现在就去找斯沃德大人报名,去组建骑士军团。” 一名骑士朝着自己的剑上狠狠的吐了一口吐沫,说到:“你再多说一句话,都是对我们这个高贵阶级的侮辱。我们所有人,马上都要去新的骑士军团服役了,这些话,你还是留给懦夫和小孩子们听吧!” 军官的脸上露出了讪讪的笑脸,随即便转身离开了。 他身后的骑士们还在大生的嚷闹着,关于这些最新的军事安排的问题,而唯独方才对这名军官给予最轻蔑态度的那名骑士悄悄地跟了上来。 军官一改方才那副恭谨谦卑的神情,昂着鼻孔说到:“你的那份好处,我已经准备好了,只待晚上便差人送到你的帐篷里面。” 骑士听过之后,脸上顿时露出了几分欣喜的表情。 “那大人,关于您跟我向将军大人引荐的事?” “好说,好说,只要你一直为大团长好好干活,多做些为远征有益的事情,马耳他(斯沃德的姓氏)大人早晚会提拔你的。在事实上,我已经向他提起过你的名字了。” 军官挠了挠鼻孔,将这副早已经用烂掉的说辞用了无数遍。 也许这位骑士并不知晓,在那些乡下的骑士中,十个里面至少有两个都是他的“内线”。 即便是如此,那位大人还是觉得有些不太稳当。 毕竟,在那个之在传说中存在的帝国之中,有位智者说过:“如果一个局里面有十个人,里面少于八个人当托,哪都不叫一个局……” 但无论如何,斯沃德所用的“阳谋”效果还是相当不错的。 在这一点上,光是看雅里梅公爵脸上阴沉的表情,和新近组件的“五百人骑兵团”就能完全看得出。 另外,在步兵方面,虽然农诺将军离开了,但他毕竟是斯沃德的朋友,在离开之前早已经给出了一份推荐名单,希望由斯沃德在这些人中考虑选取一个新的统领,来掌管好帝国的步兵队伍。 斯沃德当然相信老友的判断能力,只是在看过那份名单之后,脸上露出了苦笑。 那名单上的人们大多数竟然都是一些平民出身的军士长,或着是一些来自北方的小男爵,或者是骑士。 如果他任命这名单上的任何一位,作为帝国新任的步兵长官,估计帝国的军营中立刻就得开始暴动。 在任命长官这方面,他自认为还是一个相当保守的人。 因此,他保举了一名来自南方的伯爵,他的有一块非常富饶的领地,而且他能将其打理的井井有条。 “既然他能管好庄稼,那他就一定能管好步兵!” 斯沃德如是跟几位帝国的将军们说到。 他手下的这些将军们宁可带一百名骑兵,也不愿意去担当一个步兵的领袖,而在这一点上,斯沃德骑士和他们的观点上保持了一致。 在他的眼中,除去农诺亲自率领的南方军团还算是有战斗力的步兵之外,其余的那些人也不过就是给他的骑士们创造时机的炮灰罢了。 尽管在他超过八千人的大军之中,这些被投入到第一线的仍旧“炮灰”有七千人之众。 从阿巴斯奇亚帝国的体量上来讲,动员一只连带着农夫超过两万人的军队,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的比例罢了。 一个人口达到数百万的国家,却只是动员了两三万人去征讨野蛮人的部落,某个东方国家的人如果能看到这么一幕,是要嘲笑他们的。 但如果从军制历史的角度上来说,这却是一只迪莉斯汀大陆历史上都未曾有过的大军。 即使是具有相对完备的军队体系,对于一个没有艳艳之才的统帅来说,仍然是一个极大的军事灾难。 在事实上,就连斯沃德骑士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虽然他自己一只是明面上的统帅,但整合和管理军队的任务,却一直是交给农诺来做的。 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可能更擅长作为一个“将军”,能制定一定的作战方案,并且率领军队取得胜利,但是一旦这个任务的复杂程度超过他本身所能承载的最大量之后,他便不得不将一部分的军权交给别人,来缓解他行军的压力。 七日的时光中,斯沃德骑士虽然在整军上建树不深,但在派出骑士去骚扰韦根人这一点上建树不浅。 因此,士兵和骑士们在私下中更是给他冠上了“人屠”的名号。 不过对于这一点来说,斯沃德骑士倒是毫不在乎。 就正如同他最本质上的职务一样,他是皇帝亲卫骑士团(彩虹骑士团)的大团长,作为皇帝陛下最锋利的一把剑,来为他斩断所有的敌人,才是他最应当,也最本分的工作。 至于别的什么东西,他既顾不上,更顾不得了。 他本人在这七天之中所做的工作,最多的则是躲在自己的帐篷里面祈祷。 根据骑士们越来越少的斩获,他其实是有预感到决战的到来。 那帮野蛮人……究竟是在搞什么明堂? 而这句疑问,同样也适用于正在北方加紧操练他大军的爱德华。 不同于正在解决后勤问题的大普鲁斯军团,韦根人虽然是本土作战,但他们贫瘠的生产能力,就决定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即使是补给线上没有任何消耗,他们也绝对没有办法在军队集结的情况下,保持粮食的供给。 在事实上,大普鲁斯人现在对他们那薄弱原始经济的破坏,也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了他们开春时节的粮食安全。 对于大普鲁斯人来说,打不赢这场仗,意味着会有一大批贵族将领倒霉,皇帝的威严一扫,但国家经济整体上却不会遭到大的威胁。 而对于韦根人来讲,如果大普鲁斯人即使大普鲁斯人现在不再继续进攻他们,而是退回到定北城附近的位置停下来严防死守。 等到来年春天的时候,就仅仅凭借着饥饿,便能兵不血刃的收复这一种族。 只可惜现如今的当权者们,仅仅是对自己的经济状况比较了解,在征讨蛮族的问题上,到底还是不如那些所罗门的学者来的更为专业。 在霍尔德的帮助下,爱德华实际上只用了两天的时间,便收复了所有的“名门”,又用了半天的时间,将那些小部落酋长们的部队也编入了自己的大军之中。 然后在接下来的四天半时间里,这只数量超过两万五千人的庞大部队,几乎吃光了爱德华千辛万苦从沼泽里面各个角落中搜集上来的存粮。 最终,在第八天的清晨,来自北方的王者,和一名南方来的骑士统领,最终在同一天,同一刻下达了向前进军的命令。 第一百三十七章 爱德华的安排 由于在原地驻扎了整整七天,大普鲁斯军军团按照“红石远征手册”上的要求,干脆便在原地修筑了一座坚固的营地要塞。 所谓从大普鲁斯军团中出来时的士兵不见的擅长打仗,但一定能够成为优秀的木匠和石匠的谣言便出于此了。 事实上,为了“保留士兵优良的服从性和精力”,军团中的将军们每天都要想方设法的给步兵们安排上不少于十二个小时的各种任务。 在行军或者是打仗的时候,这些时间是很容易就能背分配除去的,而在原地驻扎的时候,便是显得有些麻烦,他们竟有不能在战场上操练自己的士兵,那样会消耗掉过度的体力。 因而,除去建筑营地之外,那些缺乏创造力的军官们也想象不到还能给士兵们找到什么事情做。 正得益于此,当第八日清晨出征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士兵都产生了一种极大的成就感和自信。 “我们能用七天的时间再沼泽里面修筑一座城,竟不能收拾几个蛮族?” 而斯沃德也正有利用这只部队士气的想法,在不经意之间便加快了士兵们行进的速度。 但在战场的另一侧,他的对手们此刻正在面临着一场阵痛。 为了更好的调度这只大军,爱德华决意将部队分离成为三个独立前进的部分,第一可以避免将鸡蛋放进同一个篮子里,从而避免被大普鲁斯军团的所埋伏。 而另一方面,他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 虽然当面对自己这一大帮子穷亲戚的时候,爱德华称呼自己为“真正的王者,韦根人的守护人”,但真正要面临战场的时候,他却声称: “真正的王者从来不会置自己于险地。” 于是便带走了五千人的部落精锐,凭借着对地形的熟知,包抄到了大普鲁斯军团的右翼,而却又命令名门的一部分俘虏军队,要组成一支四千人左右的“先锋部队”从左翼的树林中进行埋伏。 实话实说,除去他那大胆创新的父亲之外,韦根人的部落传统种,还果真是没有“分兵”的传统。 因此,当将他们聚集到一处的王者宣称,自己将不会与他们并肩作战的时候,很多小部落的首领和将军们都以为这是对他们的背叛,声称,如果他们的“国王”打算执行这样的战斗计划,他们将不再愿意为他而战。 爱德华原本从两翼埋伏的作战计划,竟然最终因为部落的组织度过于低下而直接泡汤。 他愤恨的望向这些不服从调令的将军们,在心中默默发誓,自己日后一定要将这些‘不稳定的因素’从部队中彻底跟除掉,建立一支完全属于自己的部队。 然而,当他还处于在构建这样一支部队的基础设想的途中时,原本部署在前方左近的部队便已经带了消息回来。 与他一并到来的,还有大普鲁斯人的一根箭。 他惊怒的望向自己面前隆起来的丘陵之上。 在那里,一队大普鲁斯人的骑兵已经竖起了那面传奇般的旗帜。 红底金衬的怒狮旗。 虽然制作的时候用了红金两种颜色,但工匠自然右提升它品质的巧妙设计。 那就是通过调整这两种颜色在丝绸上的不同比例,并且最终在不同角度的光源下呈现出不同样貌的雄狮来。 而在清晨的照耀下,旗帜上战露出来的便是一只两肋生翼的醒狮。 它做出一副向前扑击的动作,正张开血盆大口面朝着韦根战士们。 顾不得给士兵处理伤势,爱德华直接将他从地上拎起来问道:“你看到了多少敌人,然后除去你之外,你的其他兄弟们有被发现吗?” 那位受伤的传信兵还在大口大口的喘息着,面对爱德华的回复,他只能虚弱的朝着左翼的方向,即大普鲁斯军右翼的方向指了指,随即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口水。 一众首领们朝着传信兵所知的方向望去,脸色霎时间便变得惨白一片。 那片林地之中已然燃气了一片大火,干枯的树枝本就是上好的燃料,大普鲁斯人只是遥遥的朝着林中射了几箭,便将爱德华埋伏在左翼的部队悉数逼了出来。 他们带着惊慌的哭喊声直奔本阵而来,而站在山坡上的骑士们也在此时逐渐多了起来,他们望着山坡下数十倍于他们的韦根人,脸上却露出了轻蔑的微笑。 “小韦迪亚,做好准备了。”何塞骑士压低了嗓门说到。“只要这只溃军冲散了敌人的中军,我们就从山上冲下去,别看他们人数众人,可只要一乱了阵型,别管是多少人,那都只是骑兵猎物罢了。” 韦迪亚的头上也佩戴上了一面半露式的铁盔,这东西虽然挡不住他的面门,也就是抵挡不了韦根人投矛对他头部的伤害,但却多少对他的心理有些安慰。 他故作沉稳色的点了点头,但脸上已经几乎没了血色,手上的汗水也不住的流了下来。 他还没有掌握控制骑枪的技术,此刻却是慌得连手里的剑都握不住了。 望着坡下一眼望不到头的部落战士,其实何塞的心中也有些压力,只是从军数十年的战场经验告诉他,越是在打大战的时候,便越是要沉的住气。 上一次面临这么大阵势,大概还是在二十年前? 只不过当时的亚唛人数量虽然占据了一定的优势,但士气上却几乎是负的。 他记得懂亚唛土语的教士告诉他,亚唛人的帝国自己内部发生叛乱了,而这些人除了身上有还剩一口气喘着之外,早就没心思打仗拉。 但眼下的部落战士们虽然武器装备上比起帝国的骑士还是远远不及,可手上兵刃却是握的死死的。 当他们在林中发现之后故意驱赶走的军队有意冲向本阵的时候,他们非但没有为自己的同胞们闪开位子,反而举起了自己手中的大斧。 他们的指挥官不仅大声叫喊着命令那些溃军停下来,甚至对着冲上去的散兵们投掷了一些矛。 而这些投矛终于叫那些士气被打散掉的士兵们清醒了起来。 他们不再朝着本阵的士兵冲锋,而是在一些将军们的指挥下自两侧撤了出去。 但更多士气溃散的士兵依旧是慌不择路的朝着自己人的队伍跑了过去。 几名骑士好似放羊似的追在那些散兵们身后,时不时的杀死其中的一两人来督促他们继续前进。 看着那些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整饬出来的溃军,爱德华的脸色逐渐变得阴沉起来。 他朝着自己传令兵的面前伸了一个手势。 一阵好似巨兽哀鸣的螺号声随之缓缓响起,韦根部落的士兵们好像是收到了什么讯号一般的开始手忙脚乱的转换起了阵型。 这些从各个部落中征募来的士兵远远比不上他的亲卫队对这些号角的声音来的熟悉,但在那些部落将军们的指挥下,他们最终还是踉踉跄跄的组成了爱德华想要的阵型。 即是将前线的掷矛手转换成为一行手持盾牌长矛的步兵,然后再从这样的长矛步兵身后部署一排斧手。 也许在大普鲁斯人手中,那些双手斧不过砍树的工具,但经过韦根人的工匠稍作改装之后,它完全就是伤人的利器。 斧兵们完全只听命于爱德华一人,即便是叫他们砍自己的同胞,也丝毫不会手软。 而于此同时,几名部落的将军从阵线中狂奔了出去,他们朝着那些试图躲到中军中的士兵喊道:“越过此阵者杀无赦!” 而于此同时,也的确是有几名士兵被长矛捅穿了自己的胸腹,捂着肚子,呻吟着倒在了地上。 那些溃兵们发觉自己前后都躲不过一个死之后,干脆也就没有再继续冲阵,而是含泪朝着追踪他们的“牧羊人”发起了绝望的反冲锋。 只不过,这些没有装配什么重武器的士兵自然得不到什么战果,他们也不过就是折返回去死在了骑兵的手上而已。 望着那些高大的斧兵战士们,帝国的骑士终于第一次在野蛮人面前停下了冲锋的脚步。 他们随意的派出一小部分骑兵扩大了一下猎杀散兵的战果,变好似灵活的小鸟一般的飞了回去。 第一次的计策明显失去了效果,他们也就没有了立即冲阵的必要,负责指挥骑兵的将军于是便放开了手脚,重新整饬了一遍自己的队伍。 那便是将冲阵用的三角阵转换成为变化更加灵活的,攻守兼备的菱形阵。 此时山坡上的骑兵虽然有六七百之众,可多半尽是些轻骑侍从,在战场上真正能起到“一锤”定音的重骑兵还在后面负责压阵呢。 他们的任务其实也就不过是驱散那些部署在前方的轻步兵,顺便探明一下前方的道路,占领掉这座山坡上的高点罢了,至于送给韦根人一点压力,那倒完全是顺手而为。 而望着停滞下来的大普鲁斯骑兵军团,这些站在山下的韦根战士们是结结实实的松了半口气。 虽然他们也不相信,就这么一点骑兵就能冲散掉他们如此紧实的队形,但如果这些骑兵敢于发起冲锋的话,他们的损失依然不会太小。 几名将军们脸上顿时挂起了谄媚的微笑。 在他们看来,能叫大普鲁斯人攻无不克的骑兵停下脚步,本身就算是一场相当的胜利了。 但爱德华的脸上却丝毫没有得胜者的愉悦神情,正相反,在他的脸上勾勒出的,是一眼就能望穿的愤怒。 “诸位将军,现在大普鲁斯人的骑兵和他们的步兵的配合已经脱节了,我们眼前的这只骑兵部队完全就是一支孤军,可有那位将军敢上前把他们吃下来?” 这一席话却是是叫那些人脸上得意的神情一扫而空。 己方的部队是敌人的几十倍,但他们的上万步兵面对仅仅几百人的骑兵部队,却来的这般软弱。 环顾了一圈之后,只有胖胖的霍尔德挠了挠头发上的白色熊头,有些迟钝似的说到:“吾王,步兵,是追不上骑兵的。我们虽然在兵力上占据了优势,敌人的骑兵却是进可攻,退可守,我们如何能打败他们呢?” 而爱德华也终于从他的话中意识到了自己言语中的不妥之处,于是便闷哼了一声,继续问道:“那如果将目标该为功下前方的那座小丘,可有将军愿意尝试吗?” 这一下子,目标便显得简单了许多,有一些部落的将军们心动了,但一时之间还是没有人肯发声。 名门的将军此刻出去少部分菁英之外,早已经被划分到了普通士兵的序列之中,总之对于现在的战争指挥上说不上话。 至于其余的将军,则多半都是那些来自小部落中的领袖。 这些人虽然前不久刚刚被宗教鼓舞了一番,但当他们再次看到那些在前线被虐杀的部落战士时,也很难再鼓起勇气带着自己的部落民前往。 他们将战士们从部落里面带出来的时候,期望的是能跟着领袖打胜仗,可不是带着自己的小伙子们前去送死。 正当爱德华准备皱起眉头,直接给几个他早已经看着不顺眼的小部落领袖下达死命令的时候,一个原本只是站在一旁的卫兵,却在此时摘下了头盔,露出一张有些憔悴的脸来。 “大王,请您务必要给我们这些失去家乡的人一个报仇的机会,我情愿做您的马前卒!” 这一下叫爱德华起了兴趣,他本就是这样的性格,厌恶那些在部落中因血缘而占据优势地位的统领,而热衷于任命那些能为他效力的勇士。 “你是什么人,我为什么要信任你?” 卫兵朝着先是愣愣的望了爱德华一会儿,然后匍匐再地上,大声的说到:“王,虽然我并非有个多好的出身,更不是什么富有盛名的勇士,手下也没有什么士兵可以为您服务,但我有对付那些大普鲁斯人骑兵的诀窍,营再没有人比我更熟悉他们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交战 听到这里,爱德华不由得深深望了眼前的这位“侍卫”一眼。 能有这般胆气,这种见地的他,显然不能只是一个侍卫出身,必然有一番自己的故事。 只是现在战况在即,深究这些有的没得显然没什么价值,想到他的手下反正别的没有,就是能拿出去送的炮灰士兵不缺,就算是白白送死了,也总能替国家省下来不少粮食,于是便大手一挥,说到: “好,我现在就交于你三千名武士指挥,算是给你一个机会……” 当讲到这里的时候,爱德华刻意的停顿了片刻,想要听到他眼前的这个人自己表一表忠心,以示意自己绝不会背叛,却没想到他面前的整个人就好像是一根木头一样的呆在了那里,战场附近的人也都哑口无言,只好像自己一人在唱独角戏一般。 看到这里,为了破除方才的尴尬,爱德华干脆向前走过一两步,一脚将那跪倒在地上的侍从踹翻在地上,怒斥一声。 “还愣着干什么,等着延误战机吗?” 这不仅叫一众将军们倒吸了一口凉气,临阵鞭笞自己的将军,就好像是上船之前非要在底下凿个洞一般。 部落里面的智者们都吹嘘说这爱德华乃是王者之姿,怎没有想到竟然是个暴君。 但才被踢在地上滚了两圈的那守卫竟然也没有任何发怒的神情,反倒是十分郑重的朝着爱德华又行了一次礼之后,方才转身上了前线。 诸位将军不得其中的缘由,只当是这武士性情怪僻,只是摇了摇头,虽然表面上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但心中却已经认定了这个人即将率领着韦根部落的勇士们从一个失败再来走向另一个失败。 他们暗自感叹一声,天亡韦根人,但却没有一个人在此时站出来反对爱德华的“暴政”。 毕竟以他们的本事,发发牢骚还行,真要是把这个从西边自己跑来的“大腿”给气跑了,卷走他手下那五千名精兵,那才是真的万劫不复…… 然而,在营中的几个部落首脑还在煞有其事的为自己的未来另作图谋之时,他们眼中的“暴君”爱德华却只是将自己的目光投放在了前线上。 虽然爱德华称得上是对普鲁斯人的军事文化都有一定了解,但到底是没有亲自观察过重骑士陷阵时候的威力,因而,当那位侍卫率领他匀出来的那点轻步兵进发的时候,他的虽然表面上叫人看不出什么破绽,但心却是不甚平静。 这一阵却是无论如何也要赢下来的。 眼下大普鲁斯人的骑兵不过七百余骑,便可追着他数千名军队溃逃,两万大军列阵不敢向前,等到他们的主力赶来的时候,这仗还要不要打了? 更何况,他面前的那顶山丘的位置极佳,若是谁能占据下来,谁就能先了解到敌人的虚实和进一步的部署,在这个信息无比匮乏的战场上,能多一点有用的讯息,可能就能直接影响到战争最后的胜负。 在诸将心中打鼓的时候,却显然是没有看透他们主君的城府。 而这也是爱德华懒得跟他们多做解释的因由。 韦根人大部分的秉性就是欺软怕硬,最喜欢的是争强斗狠,但这种好胜的性格反应到战场上,则就变成了打顺风仗的时候拉不回来,而打逆风仗的时候也拉不回来的尴尬局面。 因此,从一开始的时候,爱德华所考虑的便不是这个领军人物的才能,或者是格斗的技巧,而是要看他有没有一战到底的决心。 而自己那一脚其实正是这样的一种试探,倘若是意志不坚定的人,要么就一股气血上头跟他决斗,要么就直接变成一条唯唯诺诺的软脚虾。 但好在那卫兵没有叫他失望。 看着那位卫兵进退有度的样子,爱德华就明白自己选对了人。 没有才能,打不过又怕什么?自己两万大军难不成就看戏吗?三千人不够就再添上两千人,只要敢打敢拼,总是能够赢的。 爱德华可没有像过去遵循那些南方人的“美德”,不插手这些人的决斗,正相反,只要能打赢,他即使是放八路伏兵去打一路人也无所谓。 却说战场上,原本就占据优势地理位置的大普鲁斯骑兵虽说是没有找到合适的进攻时机,但当他们看到几千名韦根人的轻步兵向他们发起进攻的时候,脑海中还是忍不住浮现出了一股荒诞感。 战场上自古以来便只有骑兵向步兵发起冲锋的份,那里会有人拿步兵冲骑兵呢? 但话虽如此,看着那些部落战士好似混不畏死式的冲了上来,负责统帅这支骑兵武装的瓦里几亚公爵却忍不住犹豫了起来。 这些轻步兵的身后正部署着韦根人的主力,及时自己能够击溃他们,也很难继续扩大战果,反而是有可能陷入人海的泥沼中不能自拔。 而后撤则是会将之前的战果丢个干净,放弃这座小丘,也是明显不适合大军进一步展开进攻。 像是这种拿下优势位置又丢掉的事情若是传回到了指挥大营之中,他免不了要背负一个“懦夫”的名号。 因此,想到这里的时候,他一个没忍住,还是命令自己的侍从挥舞起了象征着皇室威严的旗帜。 此刻扭转成最适合冲锋的锥形阵已然不及,公爵就只能勉强摆着菱形阵朝着面前的敌人冲了上去。 比起锥形阵来,菱形阵其实差的并非是冲击的强度,而是在这种人数差距较大的情形下过于冒险。 一旦菱形阵的前锋不能凿穿敌人的中军阵型,则在菱形阵上至少三分之一的士兵将会无处施展自己的战力。 不过中军到底还是处于兵力较为集中区域,加上菱形的冲锋的纵深甚至比锥形还要大,因此倒也不算压力最大的部分。 真正危险的区域是两翼的士兵。他们除去要面对自己前方的敌人和侧翼的敌人之外,很大的可能还要面对自己后方的和另一侧的敌人,这已经不能用有风险来形容了,处于在这样位置的士兵,只要战局稍显不利,基本上就是一死的结局。 而失去两翼的菱形阵,也就好像是被磨了刃的剑一样,只有头硬,但没有了给敌人放血的能力,杀伤力起码要短上一半。 也出于这种考虑,公爵在排阵的时候,格外照顾了部署在侧翼的部队,安排的都是货真价实的铁甲骑士,反倒是在中军的位置安排上了一些侍从。 虽然这次冲锋组织的有些仓促,骑士们来不及举起骑士长枪,只能抽出腰间或背上的长剑来御敌,但当他们开始冲锋的时候,气势上却没有短上分毫。 公爵本人身处于中军最核心的位置,在骑兵们即将与敌人接触的最后关头,他高高的举起了自己手中的佩剑,大声吼道:“为了萨丁!” 而其余的骑士们则以更大的声音喊出:“为了陛下!!!” 无论如何,当有所准备的骑兵冲入轻步兵的阵营时,他们还是边如同热刀切牛油一般的击穿了那三千名轻步兵的武装。 被安排在一翼的何塞骑士砍下了两个轻步兵的脑袋,但被夹在中阵的韦迪亚却只是跟着跑了一圈。 在一片血肉横飞的战场上,韦迪亚甚至有些顾不得拉开自己的弓箭,他引以为傲的骑术在真正的骑兵队伍中显得有些不值一提,仅仅是跟上前进的队伍,就已经耗费了他所有的精力。 刺穿敌阵的骑士们没有继续进攻下去,出于保守起见,公爵率领着队伍再次回到了山坡上。 当然,真正的战士从来不会在战场上跑空圈,在绕回山坡的时候,骑士们再次狠狠的削弱了一番那些沼泽中的韦根人战士,而那些轻步兵们甚至没有来的及摸到大普鲁斯骑士的屁股。 浑身浴血的骑士们大口喘息着,他们为刚才的胜利而感到有几分自得。 但很快,他们脸上得意的笑容就全变成了讶异。 刚才被他们击穿过的轻步兵不再像之前的那些韦根人一样四散而逃,而是在原地重整了起来! 人群中,公爵隐约的看到有一些好似首领的人一只在劝说着周围的士兵,特别是他们的领袖,那是一个看上去相貌平平的韦根人,但却在此时给予了瓦里几亚极大的震撼。 在方才的冲刺中,瓦里几亚公爵有意的寻找了韦根人中的指挥官,并且在两个侍从的帮助下“重创”了他。 那个领袖在瓦里几亚挥剑的同时丝毫不注重形象的趴在了地上,这使得瓦里几亚一不留神的功夫便错过了最好的杀敌时机。 但无论如何,他还是操纵着自己的战马在他的身上狠狠的踏了一脚。 普鲁斯军马强有力的后蹄,再加上上面铁甲骑士的分量,没理由不能踢死这个家伙。 可偏偏就是这个必死之人,又再战场上奇迹一般的站了起来。 尽管他的嘴角上已经不住的冒着鲜血,虽然他步履蹒跚。 但他依然在前进,他依然在顶着骑兵的压力前进。 他或许已经虚弱到说不出一句话,但在他的身边,却依旧聚集起了一支队伍。 越来越多的士兵再次重新回到了自己属的编队之中,他们的脸上露出了从未有过坚毅神色。 没有之前乱糟糟的战吼声,有的只是那刀剑的挥舞,那疯狂的,想要复仇的欲望。 两千多名轻步兵继续朝着山坡的位置推了上去,他们迈过友军们倒下去的尸体,就好像从冥间迈出来的死神一般。 而骑士们此时已经没有了再供他们冲锋一次的距离,也没有了再供他们完成一此刚才那样漂亮的冲锋的体力。 也许骑士的耐力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但马匹的耐力却是已经将近到了极限。 望着那些仿佛不死不休的敌人,骑士们的心中第一次出现了名为恐惧的情绪。 自从他们在那山谷间驱散了亚唛人的殖民大军之后,他们已经很长很长时间不知道怯战是什么滋味了,一只以来,勇猛敢战才是帝国贵族之间的话题。 而现如今,他们竟有些想要退缩了。 但无论如何,及时是无法冲锋,七百多名受训过的精锐,对比于两千多的农民猎人士兵来说,依然在战力上占据优势。 就这样将山坡拱手相让,他们肯定是不甘心的。 于是骑士们坚持留在了原地,并且有的侍从颤抖着手,用背上的弓箭,投枪这种远程杀伤性的武器朝着如同潮水一般爬上来的韦根战士们狠狠的投掷了出去。 他们希望用这种方式来驱散这些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疯的野蛮人。 但这种想法注定是徒劳的。 这些士兵们既然已经抵抗住了骑士们最具有威胁的冲锋,那又何惧一点远程武器的伤亡呢? 仅仅付出了几十条生命的代价,他们就走过了最后的一段路程。 自此,他们距离骑士们的距离,就只有不到三十步了。 他们遵循着部落时期的进攻传统,在攻打敌人之前先投掷短矛。 望着那些举起来的,简直堪称可笑的简陋武器,骑士们胯下的战马却一阵阵骚动了起来。 骨矛对于披甲,或者是半披甲的骑士来说自然是难以造成损伤,但对于他们胯下的马儿来说,那可就未必了。 这些广泛的适用于亚热带和温带的可靠牲口,在进入寒冷的北地之后本就有些水土不服,比起它们在东方的亲戚来说,它们虽然长得更高大,腿部也更有力气,但在恶劣的环境时,却更加难以抵抗。 骑士们已经从一人三四马的标准,逐渐下降到了一人两马,甚至有的骑士是一匹战马,一匹拉车用的驽马。 他们已经死不起任何一匹马了。 眼下,他们唯一可靠的战法,应当是从马背上爬下来,步战迎敌,靠着坡度上的优势,他们完全能抵挡住这些强弩之末的步兵。 但骑士们却纷纷拒绝了这个要求。 一名骑士望着那些被举起来的投矛说到:“如果我们下了马,那还能叫什么骑士?” 说罢,便纷纷自顾自的从前线撤了回去。 第一百三十九章 韦根人的攻势 战马嘶鸣,伴随着骨矛刺破空气的呼啸声。 一帮衣冠褴褛,灰头土脸的“士兵”们站在了山坡上。 是的,按照文明人的标准,这肯定只是一帮带引号的士兵。 因为他们的身上既没有装甲,更不没有盾牌可用,只是手里面拿着一些简陋到可笑的武器。 除去矛尖上带着的一点铁之外,他们身上再没有一点可做被成为“装备”的东西。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棒乞丐兵,通过自己的一腔血勇,逼退了大普鲁斯军团最引以为傲的骑士。 山坡之下,两边的指挥官都有些看傻了眼。 大普鲁斯人是没想过自己这样也能输。 而韦根人是没想自己这样也能赢。 在事实上,当瓦里几亚公爵高呼着萨丁的圣名时,很多部落将军们都已经闭上了眼睛。 他们根本不相信,也不敢相信,这些衣着简陋的消耗品能在骑兵的冲锋下活下来。 按照最悲观的说法来看,不要说六七百骑兵,只要凑够一百个大普鲁斯人的骑兵,整个韦根部落都拿不出一支能与其较量的军队。 但所谓奇迹,就是将旁人眼中的常识颠倒过来,然后再将其打破一遍。 虽然从伤亡比来看,这是一场败仗,但从时机上的战略目标上来说,却是韦根人面对大普鲁斯军团入侵的第一次成功。 望着入潮水一般退去的大普鲁斯骑兵,那位韦根部落的指挥官再也坚持不住,他用双手支撑着仅有的短矛,似乎是拼了命的想要再从这片土地上站一会。 但他最终没有得逞。 他原本健壮的身体好像面条一样的顺着棍子软了下去。 然后便是一阵天晕目眩倒在了地上。 几个士兵从刚从得胜的兴奋中稍微缓过神来,却看到方才率领自己的长官已经不见人影。 再一看,则是发现此人已经倒在了地上。 口鼻处都流出紫褐色的鲜血来,显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在他倒下去的瞬间,他的眼睛还奋力的睁开着,嘴巴也是咧开着,似乎是想要说出什么话来。 士兵们愣了一愣,他们本来想要把将军死去的消息传递给身边的伙伴。 但眼看着这来之不易的胜利,干脆一咬牙,伙同着其他人一并欢呼了起来。 “诸神不朽!!!韦根长存!!!” 当然,能喊出这种有水平的口号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大部分的士兵还只是大声喊着:“我们赢了!”亦或者只是大声的叫喊,但并未再实际上说出任何一句完整的话来。 此时,负责统帅大普鲁斯步兵军团的将军,则依旧在慢悠悠的指挥着步兵军团“整齐的前进”。 相对于韦根人来说,那个山丘对于大普鲁斯人完全没有这么重要。 他们本来就处于地形较高的位置,而且他们迈上那个山坡的路程也没有这么艰险。 这名将军甚至还向斯沃德打了保票:“弩(你)景观(尽管)方心就是,喔(我)一定能把鲁格(那个)地方打回来。” “要紧的不过系(是)保持好息(士)兵的体力就性(行)。这就跟干农活没有区别,你不能叫这帮孩子们一下就把力气全用光了。” 这名乡下来的伯爵比斯沃德记忆中的更加衰老几分,牙齿漏风外加口音,叫他觉得仅仅是听他说话就算是一种折磨。 只有在叫他提起农活的时候,才能打起几分兴趣,将语言说的十分顺畅。 望着这个如乐呵呵老农一般的男人,他由衷的怀念起自己的好帮手农诺。 但命运依旧不会随着他的指望而有什么改变。 在事实上,他现在心心念念的好友还是否还活着,都已经要打上一个问号了。 无论农诺又怎样的个人魅力或则是战场上的能力,他都已经与本次注定要载入史册的会战无缘了。 对于那个农夫……不,是步兵统领的见解,斯沃德自然是不屑一顾的,但他以自己的战场直觉来说,也并不觉得眼前的这个小丘是多大的麻烦。 正相反,他觉得眼前的小丘固然重要,但他的另一名好友,瓦利西亚公爵,将几乎所有的骑士都完完整整的带回来的才是最令他欣慰的。 大战在即,他拍了拍瓦利西亚将军的肩膀,对着一脸羞愧的骑兵指挥官坚决的说到:“我不管别人是怎么想,但你能够不陷入对眼前的小胜的盲目,和对于那些虚名的渴望,而是顾全大局,真正的为我考虑,以最小的伤亡给敌人放血,只是失去了一小片对我们毫无意义的前沿阵地,你就是我的英雄!将军!” 听过这些一半是真情,一半是假意的客套话之后,不仅仅是瓦利西亚,甚至那些主动撤退的骑士们,都有些骄傲了起来。 不错,他们没有输,只是将一小片前沿阵地交易了出去,换了韦根人近千条人命,这生意是划得来的。 因此,当韦根人大声欢呼的声音渐渐停止之是,大普鲁斯军团方面同样是发出了一阵振奋人心的呼喊声。 斯沃德再次抬头看了看自己面前的山坡,稍微皱了皱眉头说到:“既然韦根人这重视这座小丘,那我们不妨从两侧绕过去。” 虽然他没有将两千多名韦根人的轻步兵看在眼里,但他的战场知觉却告诉他,此刻再多派人夺回那座山丘,很有可能会付出一个帝国无法接受的代价。 但如果从两侧绕过去? 爱德华望着成功占领了山坡的轻步兵微微点了点头,在那帮还活在梦里的部落将军们清醒过来之前,他必需要做出一个新的决策来巩固已有的优势。 是的,在他看来,目前的战场上,占据了眼前的这一片隆起的高地,那就是优势。 而接下来巩固这个优势最大的难点,便是这山坡的两翼。 他自然可以将手上的精锐悉数派往山坡上,这样及时大普鲁斯人将所有的兵力都投入进去,他也有把握能在那片狭小的区域上将他们的鲜血磨尽。 但这个计划最大的问题便是两翼上的空虚。 大普鲁斯人有骑兵,在平原上作战自然是不惧任何人,而他手上位数众多的部落战士们,此刻虽然因为得到了一点小胜,便恢复了一些自信,但真的要他们像是那三千命轻步兵一样死战,那是不可能指望的,也是没有意义的。 只要大普鲁斯人派兵绕过山丘,他手上的那只从霍普沼泽上带出来的精锐很快就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等到时候,那片山丘便再也不是为大普鲁斯人准备的鲜血磨盘,而是变成了自己的丧身之所。 正当他陷入一片苦思冥想的时候,一片焦糊的气味传入了他的鼻孔之中。 那是战场东侧的山林,方才大普鲁斯人用火箭点燃了他们,不过此刻则是被寒风吹灭的差不多了。 毕竟沼泽中的森林到底还称不上真正的森林。只是坐落于大片淤泥摊上的一些点缀罢了,失去易燃物之后,火焰落在凝结着冰晶的地面上,随即便融化成了一滩水。 水! 爱德华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虽然现在的路面看上去很是比较结实,但是排除刚才的林火有将地面烤的松软的可能。 要知道,除去几条曲折的小道之外,整个八大沼泽,一到春夏交际之时,到处可都是能将人生吞进去的“恶地”,即便是土生土长的韦根民族,一旦有同伴陷进去,众人也只能就当他是死了,除此之外再无他法。 至于那些根本就不懂沼泽的外乡人…… 爱德华轻轻的搓了搓自己双手,这也是他即将做出什么大的决定之前的标志。 他决定一改之前的伏击战术,改成从左侧直接向敌人发起冲锋。 “诸位!现在已经有战士用自己的鲜血证明了,大普鲁斯人并非是不可战胜的。只要我们团结起来,不做正面的溃退,就一定可以击退他们!诸神在上,天佑韦根人!!!” 而原本站在一旁愣神的将军们也都才恍然醒悟了一般。 他们激动的挥舞起自己手臂,露出得胜的笑容。 看着这样的一帮人,爱德华的心中渐渐扬起了一个念头。 他几乎已经有了完备的计划。 “诸位将军们,诸神依然眷顾我们,不瞒你们,诸神已经告诉我,‘在燃起地狱之火之处,胜利之光也自当眷顾于此。’吾不解其意也久矣,然今天方才得知其中的奥妙。” “将军们!吾神眷顾你们!入侵者踏入了神之后裔的疆土,并用邪恶的火焰来对付他们,可入侵者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些火焰所造成的伤害,最终也将坐于用与他们自己的身上。” “我们从左翼突袭过去,我们要将所有的兵力都集中在左侧,并且就在那里跟大普鲁斯人决一死战!冲啊,诸神的子民们,向前进军,朝着胜利!!!” “神眷子民,征讨四方!!!” 虽然这些部落的统帅面向那片被火烧过的土地时,并未从其中见的什么奥妙,但他们毕竟在今日已经见识过了一次奇迹,于是他们便干脆不假思索的决定再相信一次。 而且,反正还有部落的祭司们跟他们在一起呢,这些神棍推举出来的人,总不至于一并将他们给害死吧? 将军们如是考虑到。 也正是如此,当斯沃德的士兵们分成两队,站着整齐的步伐试图包围山坡的时候,大批的灰黑色的韦根部落战士们便好像是发了疯似的野兽们从左翼冲了上来。 一个人的蛮勇是可怖的。 十个人的蛮勇是具有可观的杀伤力的。 几百人,上千人的蛮勇是具有威胁的。 但是上万人的蛮勇,再斯沃德的眼中是不具备任何威胁的。 看到这帮蛮族主动放弃了山坡上的优势,他也就毫不客气的命令自己右翼的部队加快行军的脚步,快速绕过小丘,对韦根人的部队进行包围。 而左翼的士兵则原地停滞下来,以紧密的阵列来抵御那犹如黑色潮水一般的进攻。 来自南方的农兵们发挥了自己的长处。 他们将大片的木头盾牌直接插在地上,然后用双手举起自己的长矛,用粗壮的双臂狠狠的刺向自己面前的敌人。 那粗壮的木头长矛,往往是一个横扫,便可使得两三个韦根人战士倒在地上。而韦根人的长矛落在他们身上的时候,却只是像扬起了一阵灰尘。 而其余的士兵依然可以做到有模有样的反击,他们虽然没有南方的步兵这样强大的步战能力,但依然可以通过密集的的阵型来抵御敌军。 他们往往十几个人站成一长排,他们将盾牌并拢在一起,然后有三四个长矛手负责扎伤较远处的敌人,三四人手持短剑,从盾牌的间隙中击杀那些侥幸冲杀到他们面前的部落战士。 如果说部落中冲上来的战士们是滔天巨浪,那大普鲁斯的军团就是一段坚不可摧的堤坝。 任由你洪水滔天,也不可能莽的上来。 在韦根部落的战士们靠着战壕声提上来的士气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终于发现了自己面前的士兵是坚不可摧的。 想要击溃他们,就必须得是能找到他们的弱点,而以他们所能看到的弱点,便只有这些农兵们左翼更往左的地方。 他们虽然战斗的意志很坚决,但数量上毕竟太少了,连万余名韦根勇士的三分之一都达不到。 这样的部队虽然架子拉开了,但是在边翼上总会有防守薄弱的地方。 于是这些部落的将军便一股脑似的冲了上去。 “冲垮他们的防线!!!” “荣耀诸神!!!” 喊着这样的口号,他们便冲向了薄弱区域,而那个看上去脆弱的跟纸一样的防线果真也没有拦住他们前进的步伐,那里的士兵似乎不只是质量上有所不足,就连士气和战斗意志都十分薄弱,只是在稍作抵抗之后,便丢掉了自己手中的兵器,怪叫着朝着身后跑了过去。 面对这样“优势”的局面,他们几乎是完全没有思考过的情况下,便继续展开了追击。 第一百四十章 骑兵!骑兵! 而另一侧,斯沃德骑士已经在侍从的帮助下穿戴好了重盔。 虽然以目前的冶铁技术来看,大普鲁斯人还制作不出来完整的板甲,但这依然阻止不了骑士们疯狂的往自己身上加护具的需求。 他们工匠先是锻打出一块块半根手指头大小的铁片,然后再由骑士们选定铁块的数量,最终将其和丝线缝纫在一起,制作成好似一般衣料的样子,但穿的时候则是要从面前套下去,就好像后世的围裙一样。 这样虽然穿戴的速度十分缓慢,但是胜在关节灵活,而且越强壮的骑士,便越是能携带更多的装甲,在战场上也就越发的所向披靡。 而作为大团长的斯沃德骑士,他身上的装甲重量已经达到了恐怖的二十五公斤,而即使是刚刚入门的骑士,身上捆绑的盔甲也不会低于十五公斤,或者说,携带十五公斤的盔甲者可以算做是骑士,这一点已经算是他们进行测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除去这些之外,骑士们往往还要再铁甲之内穿戴上一层轻薄合身的皮甲作为双层防御只用,而有些讲究的骑士甚至要套上两层。 更不要提骑士们还有特制的铁靴、护膝、桶盔或护鼻盔等一系列“另外装配的小零件”了。 但是在韦根人的部落中,即使是爱德华的亲卫,他们身上的铁也绝对不会超过五公斤,堪堪能够保护住紧要的关节不受损伤而已。 可见这些大普鲁斯军的骑士们则是堪称这个时代的“高达部队”了。 带着覆面盔的斯沃德举起了自己手中的骑枪。 看着他这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一旁的亲兵忍不住劝了一句。 “将军大人,也许您不必亲临前线。” 斯沃德听到这句话之后,虽然身体微微僵硬了一下,但最终还是用低沉的口吻给出了自己的答复。 “吾非唯帝国之统帅,更先为骑士团之领袖,骑士团之骑士!” 但亲卫的话也并非完全没有作用。 在临走之前,斯沃德骑士还是驾着他的马在阵前稍稍转过了一圈,劝诫了那些皇帝的侍从和皇宫卫士们,无论在何等情况之下,一定要以皇帝的安危为重。 并且在最终临行之前,再次与部队中的“老农”打过了招呼。 “苏诺亚伯爵,请务必保持住左翼士兵和右翼之间的联系!同时也要确保右翼的优势!不要被山上的韦根人冲下来包了饺子!” 老农听过斯沃德的一番话之后顿时有些犯了难,但正当他支支吾吾的想要提出自己心中的疑问时,斯沃德却眺望到了左翼边缘的情况。 原本用以诱敌的薄弱部分,已经吸引到了足够数量的敌人。 像是潮水一样涌上来,却又无半点组织度的部落战士们,已经有超过一半的士兵集中到了“陷阱”的位置,战场似乎已经到了最重要的一步。 斯沃德骑士见状后,不由得喃喃道。 “想要集中优势的兵力先吃掉我们的一部分?这的确是一个还不错的想法,但你也要吃的下才行。” 说完这句话,他便径直离开了指挥部队的中心,只身扑向了前线,只在空气中给老农留下另一串叫他深思的话来。 “就按我说的这么做!实在不行你就去跟着我们右翼的部队一并前进吧!” 而在此刻,帝国的骑兵已经在其余几位将军的指挥下集结了起来。 连带着先前探路的时候撤退回来的数百名骑兵中的重甲骑士一起,组成了一只多达三百余人的重甲骑兵。 所有的骑兵都披带着重甲,头上戴着完全覆面的头盔。 他们手中竖起的骑枪像是一片森林,而在阳光下闪烁的盔甲又像是受到了萨丁祝福的天使。 望到这一幕,斯沃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无比欣慰的笑容。 有着这样的一只大军,他有信心碾碎所有敢于阻拦他前进道路上的敌人。 “前进!!!为了骑士团的荣耀!!!” “前进!为了大普鲁斯!!!” (为了显得非常体面,我在所有的部队冲锋之前都设置了这些奇奇怪怪的口号。) 马蹄声再度响彻于这片土地。 虽然他们的数量加起来也不足五百,但冲锋起来的动静却要远远比一帮轻步兵踏在地上的声音来的重得多。 而为了充分发挥这些骑兵的冲击能力,斯沃德骑士还刻意的从这些部落士兵的更左侧发起了冲锋。 如此一来,他们就算是遇到了腹背受敌的情况了。 但在事实上,这帮部落蛮勇的情况还要更糟糕一点。 因为只要骑兵的马蹄声一响,步兵们就再也没有心思继续打仗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被那震如雷鸣,耀若闪电的身影们所深深的吸引到了。 即使是处于敌对的一方,他们也难以掩盖自己对骑士们拿深深的崇敬之情。 与堪称这个时代“文明之光”的大普鲁斯骑士相比,即使装扮的再威武的部落勇士,也不过是一帮勉强能看的过去的土老帽罢了。 只是骑士们永远也不会理解,也不会屑于理解这帮野蛮人的想法。 他们现在已经被战吼声和马蹄声刺激的彻底兴奋起来,变成了完全的杀戮机器。 这些养尊处优的人,他们对生活再没有别的什么要求,只是从小便被强制锻炼出那种对战场上鲜血的渴望。 他们期待着自己的战矛刺进野蛮人胸膛的那一刻,仿佛只要他们做到这一点,天堂的大门就会向他们打开,所有的市民和贵族都会对他们弯下腰,而农民们则会无比尊敬的去吻他们的靴子,就连至高无上的皇帝,也不得不接见他们,仰仗他们,重用他们。 什么是荣光?对于骑士们来说,杀光自己的对手,便是至高无上的荣光!!! 这些装甲的骑士们好像一只利剑一般直指韦根部落战士的胸膛。 他们毫不留情面的穿透韦根部落人所组成的躁乱而密集的阵列。 战马所造成的高冲击力,和他们本身手持骑枪的巨大威力,让他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阻碍。 而当他们的战马慢慢停滞下来的时候,韦根人的部落战士用血和尸体迫使骑士们的马速降低之时,他们则是抛下那些断裂的骑枪,随后从自己的背上取下了骑士的重剑。 虽然这些骑士一只是被当作冲击力量来使用,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擅长肉搏。 在事实上,这些骑士的一直以来所受到的教育便一只就包括两个方面,骑马和用剑,至于使用骑枪,那不过是骑术的一个标准罢了。 就杀敌效率而言,双手剑甚至要比威力巨大的骑士枪来的还要更具有优势。 他们在人群中漫步闲庭,就好似是在表演一种高雅的剑舞,但在事实上则是直接将韦根人原本就错综复杂的军阵搅了一个底朝天。 部落战士们才被鼓舞起来的士气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再次坍塌了。 他们从左翼开始溃散开来,并且将这种混乱的场面很快蔓延到右翼。 然后就是全线的崩溃了。 一万四千名勇士对着四千名步兵发起的冲锋,但最终却只有八千名士兵使得暂时生还。 他们被完全分割成为了两部分,一部分逃亡方才燃烧过的沼泽,而另一部分则是被滞留在了原地。 霍尔德揉了揉自己肥胖的肚子,将一口浓痰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爱德华则是淡定的看着那血肉横飞的场面,几分挪掖道:“怎么,霍尔德将军想说我不会打仗了?” 听到爱德华点名提到自己之后,霍尔德心说这是叫他们全去送死,但嘴上却恭敬的回答:“这些本都是您的臣子,陛下,您总有用得到他们的时候。” “你怜悯他们?你倒也知道,他们都是我的臣子,我的仆人。但这似乎只是我们两个人的一厢情愿,如果不是你提醒我,我到现在还当他们是我的主子呢?!” 身披狼头外套的爱德华有些恼火似的大声训斥了起来。 “我原本以为他们在流过血之后,会尝到一点教训,可现在看来,他们除去无能之外,竟然还没有一点软弱作为调和。这样的臣子,我留着又有什么用?” 霍尔德头上的汗水不禁淌了下来。 就在方才,这个家伙面对诸多部落将军的时候,不说是青睐有加,但到底也是哄着使唤的,只是没有想到他还有这么一面。 但爱德华有的显然也不只有残暴。 望着那些溃散的士兵,他最终还是“心软了”。 他眯着眼睛望向那些迅速溃散的士兵,看着那些在大普鲁斯军骑士面前被杀的丢枪卸甲的部队,最终还是皱起了眉头。 “王上。”说话的人正是部落的大祭司,他曾经以自己的名誉征兆来了这些部落的将军们,现在显然是不能就看着他们去送死。“救救他们吧……就当是为了我们韦根人的大业。您和部落的首领们都是神明的后裔,焉能就这么看着他们去送死?” “要送死的是他们自己,可是与我无关。”爱德华把玩了一下手中的佩剑,如是说道。“不过既然大祭司怜悯他们,那不妨由您和您的祭司团队去救助他们?我相信这些韦根首领们会感激你们一辈子的。” 祭司方才要继续说些什么,但他却有些惊异的发现,原本站在他身旁,作为护卫的士兵们,却在此时竖起了自己手中的长矛。 爱德华最后微微拍了拍自己的手掌,指了指方才燃烧过的沼泽空地。懒洋洋的说道:“去吧,祭司,在哪里重新整饬我们的部队。如果神明真的庇佑你,你,还有你的小跟班们就还有存活下来的余地。但如果你不幸就死在了那里……” 说到这里的时候,爱德华明显的停顿了一下,然后恶狠狠的说到:“即便是你死在那,也要给我从那帮骑士们身上撕下一大块肉来,如若不然,我便举兵撤出北地,并且再和大普鲁斯人的皇帝签一份合约!” 虽然这种威胁有同归于尽的嫌疑,但却毋庸置疑的有效果。 大祭司看了看这个满脸凶狠之色的爱德华,突然好像明白了什么,于是便深深的朝他鞠了一躬。 “吾王,韦根人和大普鲁斯人都会记住你的。” 说罢这句话之后,他便戴上了专属于大祭司的那张兽皮面具,于队列中的百余名神职人员一瘸一拐的走向了那片树丛。 此刻,斯沃德骑士依旧在人群中拼杀着。 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并非是所有的士兵都会选择掉头逃走,还会有一部分人热衷于负隅顽抗。 他们眼见的没有了活命的希望,于是便一边大声痛骂着入侵者该死,一边又高声怒斥着新国王爱德华名过其实,非但不是什么战略大师,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和蠢货。 这些士兵用最简单的武器做足了最激烈的抵抗。 此时的战局已经从韦根人的进攻转向了大普鲁斯军团的反击。 骑兵从后排进行扫荡,而前线由步兵步步紧逼,已经将这帮部落勇士的生存空间挤压的越来越小。 “大团长!快看,那是我们右翼的兄弟们,他们包围过来了!!!” 说话的人正是“荣耀伯爵”韦迪亚,他在被提拔爵位的同时,也被纳入了骑士团的编制之中。 虽然他的马术和马上作战的能力很快便被证实,他根本就没有成为一名高贵的骑士的能力,但他依然通过一些别的手段在战场上受到了骑士伙伴们的认可。 那便是他为人称道的勇气和优秀的战场指挥能力。 无论战场上出现多么危难的情况,荣誉伯爵韦迪亚也从来不会做出任何惊异的表情,他只会面不改色的将自己手中的武器狠狠的捅进敌人的胸腹之中。 顺着韦迪亚的手所指过去,斯沃德果然从山坡的另一侧发现了那种他派出的步军。 甚至在那些步兵首领的旗帜处,他还隐约的看到了一名骑马者。 那必然是那名“老农”。 第一百四十一章 逆转的战局 虽然不知道这些士兵为什么来的这迅速,但所有的骑士兄弟们却无不认为,他们来的正是时候。 此刻的大普鲁斯军团已经像螃蟹的两支大钳子一样的狠狠夹住了韦根部落的“主力部队”。 但尽管如此,骑士团的兄弟们依然能够看到还有一些溃军正在他们面前重整。 而作为骑兵部队,他们最擅长便是将这些溃军彻底打散。 现在右翼的步兵补充过来之后,这些骑士们便顷刻有了新的目标。 “集合!!!” “兄弟们,让我们彻底击溃这些野蛮人!” 雄狮旗帜再次竖起,这不过这次他所指的方向却不是背困住的韦根部队,而是那些正在沼泽中重整的溃散部队。 这些散兵目前虽然看上去威胁不大,但如果任由其不断的聚拢,却也是个麻烦。 而至于那些还没有投入战场的几千韦根部落的精锐士兵,则是被选择性的无视了。 在斯沃德的眼中,不将自己的力量第一时间投入的战场上的行为,那就是愚蠢的行为。 前线士兵不利的士气将会压垮后备的生力军,使其失去他原有的意义。 纵使韦根人这次的战争没有完全失利,而是保存了很少的一部分人败走,那也根本无法抵御帝国接下来滔滔不绝的攻势。 更何况他们除去骑士是不能补充的珍贵资源之外,更还有一些算是后备兵员的农兵…… 反正步兵就是给盾牌就能用的兵种,只要不在战场上成建制的被毁灭掉,老兵总能把新人带出来。 骑士们顾不上擦净额头上的汗水,正如同他们的战马也完全没有了休整的时间,在空气中一个劲的喷着白气。 可以预见的是,打完这一仗之后,这些娇贵的战马们必然要阵亡不少。 但此时的骑士们已经顾不上心疼这些“外物”了。 他们此时也早已经杀红了眼睛,在沼泽的这段日子中,虽然骑士是被重点照顾的对象,但他们的日子比起在南方的时候自然依旧是天差地别。 在事实上,即使他们的大团长,斯沃德骑士不主动带着他们向北继续发起冲击,他们也是会主动请求出战的。 他们早已经忍不住要在宴会大厅里面痛饮美酒,就站在这帮野蛮人的尸体之上! 望着这些穷追不舍,且浑身带血,布满煞气的骑士们,那些方才感到沼泽之中,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的士兵们不由得再次哀嚎起来。 比较善于奔跑的士兵尚且还能强挺一会儿,而那些体质本身就有些不足的士兵则是干脆将武器一扔,就躺在了冰凉的泥土地上。 什么是绝望?绝望就是当你已经气喘吁吁的时候,屁股后面还追着一大帮人性坦克。 此时的大普鲁斯骑士早已经不再是“文明之光”的象征,他们身上一大片一大片的血迹,配合上布满缺口的重剑,简直是向从地狱中爬出来的魔鬼。 泪水和哭喊声布满了整个韦根人的军阵中。 他们已经自以为付出了全部的努力,肯在面对恶魔的时候主动冲锋,而诸神却只是将这群恶鬼又放了出来。 只是在最后的深渊将他们张开巨口的时候,一棒穿着奇异的人主动站在了他们的面前。 他们的身上或是恶臭,或者是散发着些奇异的香味,但无论如何,都好像是于战场上的气氛格格不入。 而当他们口中振振有词的念起来什么东西的时候,这帮士兵们终于恍然大悟起来。 这原是他们部落中的祭司长老们,只不过此时却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 逃跑的士兵不由得慢下了自己奔走的脚步,而绝望的士兵们也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长老(祭司),这里危险啊,您怎么会沦落道这里来,我来帮您们抵御住这一阵,快回到爱德华大王身边吧,他那里还有数千名精锐的战士,或许可以保护您们的安全。” “我们这些下贱的人可以死在这里,但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部落里的娃娃们离不开你们的教导,而部落里面一年到头的生产和收获的时间,还需要靠您来测算和安排呀。” 而那些部落的长老们却只管站在原地。 他们的双腿是颤抖的,因为没人能够在直面骑士的冲击下保持平静。 但却没有一个人主动离开。 一名长老带着几分悲怆的声音说到:“孩子们,我们已经无路可退了。大普鲁斯人将我们赶到了绝境。我们所站着的这一寸土地,便是我们所能退让的底线了。” 士兵们虽然并不都能听到这名长老在说什么,即使能听道长老说话的内容,也并不能都能理解其中的含义。 但仅仅是听着他说话时所露出的那种口气,心中便好像是缺了一块使得那般难受。 只觉得自己的眼眶和鼻腔中就好像有一股泪水之外往外不受控制似的喷涌。 而手上,脚上,胸膛中原本所在的那些疲惫和痛苦,似乎和这种巨大的失落感相比,纷纷都不值得一提了。 在这些祭司们的鼓舞下,越来越多的士兵再次重新返回到了战线中。 他们用尽全身的力气,用仅存的半根短矛,或者是一把小斧头用力的敲打自己手中的盾牌。 好像就要用这种振奋人心的声响,将自己的兄弟们都唤回来。 总之,在骑士们踏上这块布满泥泞的沼泽地时,原本的韦根人溃兵,已经再次成为了韦根部落中最坚决的勇士。 他们用这种从自己对手中偷学来的阵列,硬生生的盖过了重骑兵的马蹄声! 直到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爱德华才有些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用力的拍了拍自己身旁那个胖子的肩膀,大声的说到:“这些祭司们这些年没有白吃部落这么多供奉,他们多少算是些有用的人。” 他望向了厮杀成一片的中央战场。 由于那位“农夫”将军错会了斯沃德骑士的意思。 他没有理解什么叫做保持右翼的优势。 为了完全贯彻将军的意思,他命令自己手下的四千名步兵分成两列前进,一列继续从右翼冲过去,而另外三千人则是直接绕过小丘,前去包抄那剩余的几千名韦根溃军。 而他却完全忘记了去清扫小丘上的敌人。 当战场的中心放在原本的左翼时,原本的右翼便不再是原本的右翼了,而应当是中心的位置。 他的这一错误理解直接导致了那几千名被包围的,意志力即将崩溃的军队,突然得到了自己山坡上友军的支持,并且几乎是没有受到任何阻碍的便又汇集到了一起。 这就变成了七千名大普鲁斯军团步兵,主动进攻将近六千人的韦根勇士。 就算是他们最终能够得到胜利,他们也得狠命的打上一会儿,更不要说说腾出手来去支援左翼的骑士了。 而于此同时发生的惨剧还不止有一处。 在骑士团进攻溃军的那片战场上,骑士们依旧是狠狠的犁进了韦根人的阵型之中,只不过在他们正准备大杀四方之时,却骤然间发生了极大的变故。 马蹄上裹了麻布的重骑兵们在进入稀软的沼泽地之后,坐骑不住的打滑,加上他们还只有马鞍而没有马镫,一时之间,这些向来以骑术良好着称的骑士们竟一个个的“飞”了出去。 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回头土脸的从马上跌落了下去,然后被包围在四周的韦根人战士逮了个正着。 此时这些骑兵身上的装甲越重,跌倒在地上的时候便是越不容易站起来。 即使韦根人的战士不能破甲,也照样能把那些不可一世的骑士们摁倒在地上,叫他们不得翻身。 而不得翻身的骑士就好像是一个四脚朝上的王八一样可笑。 他们空有一身的武艺,却根本没有功夫施展。 有一些运气不很好的骑士已经被找到了脖颈之间装甲的缝隙,然后被一些愤怒的韦根战士割破了喉咙。 至于没有从马背上跌落的骑士们,此刻也是发觉自己独木难支。 正当他们准备接受退走的命令时,却骤然发现负责扛旗的骑士和他们的大团长斯沃德也都没有幸免遇难。 扛旗的骑士已然咽气,唯有斯沃德骑士武艺精湛,一时之间还没有算彻底倒下,但失去战马的他,能在人群之中坚持多少时间,那也算是个未知数。 况且,此刻斯沃德望着周围好似田地里杂草一般层出不穷的敌人,手上和脚上的力气便有些软了起来。 而更叫他觉得难受的,则还是那些彩虹骑士团的骑士们发出的惨叫声,每一声都好像扎在了他的心里。 想要培养出来一个合格的骑士,实在是太难得了,钱财还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还包括体力和天赋。 在这个没有马镫固定的时代,骑士要扛着五公斤重的巨剑与敌人搏斗,这本身就算是一个奇迹了。 因此,即使搜遍整个大普鲁斯帝国,他知道的重甲骑士数量也不会超过一千人,而供皇帝直接调派的更是不超过五百。 而现在三百余名骑士大半堕马,这已经是伤了帝国中枢将近一半的国力。 作为指挥官的他当然难辞其咎。 在失去了荣誉和胜利的恍惚中,他砍倒了自己面前一个又一个冲上来的韦根人战士,他们虽然装备差的可怜,武艺与骑士相比也是不精,但此刻却爆发出无比强大的凝聚力。 最终,一名韦根人的斧手冲到了他的面前,而气喘吁吁的斯沃德已经再难举起自己手中的剑。 他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到来。 很快,一股温热的液体溅在了他的身上,但他却并没有感受到任何痛苦。 “团长大人,还愣着干什么,快上马啊!骑士团的弟兄们还在等着你呢!” 一个有些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传入了他的耳中,将他从对生与死的沉思之间硬生生的拉了回来。 那是一个身穿金色甲胄的骑士。 他的剑术称得上蹩脚,至少与他相比,显得左支右绌,但他却依然在奋力拼杀着。 牵过身边的马缰绳,斯沃德几乎是下意识的就窜到了马背上。 他吞咽下了一口口水,看了看自己面前的这个他一手成就起来的乡下小子。 “韦迪亚?是你呀。” 大团长在心中默默的想到。 也就是在骑到马背上之后,斯沃德的视野稍稍开阔了一些,他望到了身边的战局。 骑士毕竟还是骑士,虽然眼下这场战役必败了,但还能仗着自己的盔甲坚持一段时间。 被杀死的骑士只是冲杀的比较激进的,站在自己身边的几个少数。 更多的骑士则是很快的得到了没有跌倒的骑士们的支援,从地上纷纷爬了起来,形成了一个个小小的团体,在数千名韦根人反扑的浪潮中,像是几块礁石一样的支撑着。 这叫他的心里又燃起了一线希望。 只要我们的步兵…… 他将头转向南方的主战场,却发现有一只莫名的小股步兵闯入了他的眼帘。 他们目前的情况只能用糟糕来形容,韦根人的精锐步兵撞上了他们,而且还兼有四倍的兵力优势。 即使是步兵的士气尚可,也还抵挡不住这样的冲击,他们只能且战且退的走到身后的战场,希望得到同伴们的支援。 而在他们身后的战场,原本有溃散之势的韦根战士们又开始凝聚了起来。 他们缓慢而坚定的退回到未被占领的高地上。 为首的指挥官是两名身材高大的部落将军,他们一个拿着剑,似乎是在大声的指挥着战士们坚守防线。而另一名将军则是双手擎着一把大斧,将敢于冲上去的战士们一个个砍翻在地上。 即使大普鲁斯军团步兵的数量占据了优势,可胜利依旧是显得这么遥遥无期。 如果说还有什么是更能打击到斯沃德的,那必然是方才救下来自己的那位“荣誉伯爵”,降临于世间的天使,被一名看上去鲁笨不堪的韦根战士一斧子劈倒在了地上,虽然还没有立刻死掉,但眼看着出血量来说,估计是活不成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骑士的危机 降入凡间的天使在世间受苦,而本应当背负这一切的指挥官却能因此苟活与世。 不知道怎么的,斯沃德的心中忽然的浮现起了这么一句话。 但他现在已经没有富余的心思去考虑那些有的没的宗教问题,他目前所需要的则是一柄剑! 虽然方才已经花费掉了大量的体力,但马背上的他依旧是锐不可当的。 他勉强从人群中再次犁出了一道道血路,将散落的骑士们尽可能的聚集在了一起。 可尽管是如此,他也只能从视野所极的区域内拉来这么五六十人,而更多的骑士则是在敌阵中陷得太深,出不来了。 “团长大人,您带着还有马的兄弟们先走吧,我们这些人还能……还能迟滞住他们一会儿!” 一名从马上跌落的骑士说到。 不错,即使是被斯沃德集中起来的这一部分骑士,他们也同样身陷重围。被敌人鲜血和宗教刺激到的韦根人根本就毫不畏死。 他们踏着同伴们倒下的尸体,一步又一步的将斯沃德和他的骑士们的集聚空间挤压的越来越小。 直到后来,骑士们手中的大剑,甚至都被挤压到了几乎无法挥舞的程度。 因为只要有大的行动,就难免会有伤到同伴的可能。 斯沃德看到这里,几乎要羞愧的当场擎剑自杀,只是在最后拿起剑的关头,手指微微颤抖了片刻,还是猛地一拉缰绳,从包围网络中率领着为数不多的二十几名骑士逃离了战场。 只不过那些包围他们的韦根战士自然也是不愿意将到手的肥肉就这么放掉。 虽然他们已经发现,自己的武器朝着马背上的骑士砍去的时候,实在是造成不了多少伤害,但骑士们胯下的战马虽然看上去是个庞然大物,但想要将它们击伤却是相当容易。于是他们便干脆将手中的利刃都朝着马腿上招呼了。 而斯沃德虽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却只能在嘴上骂他们无耻,实际上却并不能组织这些士兵们的行为。 方才的堕马已经给骑士们提了醒,在这片沼泽地上,他们无论如何也不再敢将马速提起来。 在事实上,他们也只是在韦根人的兵群中“慢走”而已。 很多还有体力的韦根部落战士徒步都能跑的都比他们快。 为了保护团长,许多骑士们自觉不自觉的将斯沃德团团包围了起来。 因此,斯沃德反倒是有更多的精力去观察那些战场上的情况。 在路过自己亲卫尸体的时候,他竟鬼使神差的将那面斜插在地上的红狮旗帜从地上抽了出来。 以他的臂力而言,将剑背在背上之后,单手举起一杆十公斤不到的旗帜,似乎也并非多大的难事。 但也许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 他的这个不经意之间的行为竟直接影响到了战场上的局势。 斯沃德和他的骑士团被伏击之后,帝国在战场上损失的还远不止两三百名重骑兵,而更多的则是一个统帅,一只大脑,一个支持他们继续战斗下去的灵魂。 在他举起那顶旗帜之后,几乎是所有看到那面旗帜的帝国士兵,心中都响起了一阵激昂的战鼓声来。 “看!那是帝国的旗帜!” “快看,那是我们的大团长!” “帝国还没输呢!该死的韦根人!” 这些说话的人来自大普鲁斯军的行军大营,即是佩里斯国王的营帐。 那些原本脸色苍白的宫廷弄臣们脸上再度恢复了几分血色,而早已经耐不住寂寞从马车里钻出来的小皇帝,也终于在此此刻将握紧的拳头一下子舒展开来。 “我就知道骑士长不会就这么轻易的葬送掉性命。”他高高的举起自己的另一只手来。“现在战局处于危难之中,朕,决计不能独活!” “当然,我也不会去前线,给终于帝国的士兵们制造不必要的麻烦,这样才是对他们发挥的影响。朕要将自己的乐队赏赐给前线的战士们,让他们为我最勇敢的士兵们演奏一首《伟大的帝国》!” 就在他即将加紧自己胯下坐骑的时候,几名大臣坚决的眼神震慑住了他,而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帝国的轻骑兵长官瓦利西亚。 此刻,他牵着马缰绳的双手同样在不住的颤抖着。 虽然他一向以斯沃德骑士的密友自称,但在眼下这个紧要的关头,他竟生不出前去救大团长的勇气。 他现在的肩头担负起了更重的责任,即将这位阿巴斯奇亚最后的皇族正统,在首都受命于先祖的君主完完整整的带回去。 不要说搭上斯沃德一人的命,即使是搭上全军的性命,他也决计不能叫自己的君主受到半点伤害。 而就在他还在犹豫的时候,又有几名骑士从马背上坠了下来。 伴随着斯沃德骑士正在离开那片令人窒息的粘土之后,骑士们也在不断的提升着自己的马速,但在这个过程中,依然有不少骑士殒在了路上。 就在群臣们都陷入一片沉寂的时候,一名相貌好似天使一般圣洁的男孩却从骑士的队列中踉踉跄跄的冲了出来。 他的虽然他看上去是这样的年轻,行动起来的身影也相当的急躁,但在他的眉宇之间,却有着一丝旁人都未有的沉静。 少年简单的在马背被上请了个罪,然后便直接与小皇帝搭上了腔。 “陛下,臣韦迪亚请战,求陛下下令,臣愿率轻骑兵五百人前去搭救斯沃德将军。” 佩里斯先是在心头愣一下,继而狂喜道:“你再说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臣,北地骑士,韦迪亚。” 少年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小皇帝先是咽了一口唾沫定了定神,然后环视过诸臣们十分惊异的表情之后,说到:“这是萨丁又授予帝国的一员福将!” “圣天使韦迪亚没有死!他只不过是换化在了一名少年的身上!萨丁依旧眷顾我们!圣天使,朕现在便赐予你此等军权,务必将朕的骑士长救回来!” 皇帝如是宣布道。 而愣在一旁的瓦利西亚却在此刻以极大的声音提出了反对的意见,他就好像是看到了一头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狼崽子一样的死死的盯住了韦迪亚,就好像要一眼将他望穿一样。 “不可!陛下,斯沃德大人留下这些部队,全是为了护卫您周全,现在这个少年忽然的在此时站出来蛊惑人心,实际上是弃您的安危与不顾,只是为了自己的私利,便带着皇帝的亲卫前去做军事冒险,这跟本不是一名骑士的作为!” “在事实上,他身上的装束和年龄来看,这人而言不应当是一名骑士,而只是一名低贱的骑士侍从!现在,陛下,请允许我以欺君之罪的名义,处以这个少年死刑!” 在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手上竟然是不由自主似的拔出了剑。 不得不说,在危难的环境下,一个人的做出的行为却是是会跟他平时的样子有极大的变化。 韦迪亚其实是在之前行军的途中才接触过这个将军的,当时他还与他交流过几句军事上的想法,瓦利西亚还称赞他大有可为,但此时却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而不惜当众将其处死。 所有人的目光又都落回在了韦迪亚的身上。 是叫他们去相信一个宿将,一个荣誉的骑士的判断,还是去尊重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少年的意见,这自然是不必再多谈的。 就算佩里斯一心想要保住这个少年,他也必须要拿出一个叫人信得过的证据才行。 而遇到这种情况之后,韦迪亚虽然在心中翻江倒海的紧张了好一会,但手上的动作却并没有因此慢下来半分。 他没有开口为自己解释,而是从怀中掏出了一面旗帜来。 这当然不是何塞骑士那名的血剑之旗,那面旗帜在此刻崭露出来,也并没什么太大的意义,毕竟,很多人本来就知道,他是血剑骑士的侍从。 而他在这个时候掏出的旗帜上面的图案却是巨大的血色战锤,战锤之中还隐约露出由金色丝线勾勒出的一个人影。 那是一名手持巨枪的骑士。 站在这面旗帜周围的侍从和乡下来的骑士们不解其意,而一众宫廷出身的贵族和几个大公爵却在此刻变了脸色。 未等到众人开口询问,韦迪亚便自己介绍了起来。 “这正是由帝国当年赐给红狮骑士团的先锋上将马库斯伯爵的先锋官旗帜。只不过马库斯大人已经年事已高,没办法继续为帝国效力,但我除去何塞骑士侍从的这一层身份之外,还是马库斯大人亲自册封的内府骑士,而我前不久方才师承这位大人,他在认可我能力的基础上授予了我这枚旗帜,并且要我在战场上为帝国多做贡献。” “这些理由可还算是充分?” 虽然韦迪亚自己都知道,自己说到这些话半真半假,马库斯已经病死了在了自己的庄园,而这面旗帜也之不过是他赠送给何塞骑士的一点遗物罢了,何塞骑士也是因为担心韦迪亚在战场上会遇到什么不可控的危险,才给他这旗帜。 只不过是在这种紧张的情形下,众人更多的是被这面先锋旗帜的出场所震慑到了,没有什么心思再去揣测韦迪亚说话的真实与否。 面对南征骑士团所带来的权威,即使是强硬如瓦利西亚公爵,也不得不在这面旗帜下做出退步来。 他只能带着怀疑的眼神冷哼一声,随后将自己方才抽出来的宝剑归到鞘中,最后在和韦迪亚两马交错的瞬间嘱咐道。 “帝国现在剩下的都是些轻骑兵,不要指望他们突破数千人组成的军阵。更不要给这面旗帜蒙羞。” 在说话这段话之后,他便仰起头走道了剩余的骑兵队列中,那骄傲的眼神一如他从未跟韦迪亚有过任何私下里的接触。 面对这样的一个骑士,韦迪亚说不上有多愤恨,但也绝对不会喜欢。 只是在他临近出征的时候,心情多少还是有些激荡。 一名身材高大的轻骑兵将韦迪亚掏出的旗帜挂到了一杆骑枪上。 只因为战场上简陋,此刻只能如此将就一下。 望着自己身后的五百名骑兵,韦迪亚身先士卒的走在了他们的最前列。 他直接绕过了还在厮杀和纠缠不清的中央战场,径直的扑向了战线的最北端。 也就是帝国骑士们落了难的位置。 而在此刻,韦迪亚的军事冒险行为也被韦根的将军们看在了眼里。 “爱德华吾王,这些大普鲁斯人,好像是要去救他们的统帅。如果我们在现在分出去一只部队去阻拦他们,虽然不一定能拦得住,但多少也可以给他们添点麻烦。” 而爱德华则是简单的撇了一眼那只轻骑兵的部队,有些轻蔑的说到。 “大普鲁斯人的意志不够坚定,这些骑兵注定成不了气候,而且……放任他们救回去那些骑士之后,局势可能反而会对我们更有益处。打这么长时间的仗,你还没明白吗?打仗,就不能把敌人逼到绝境,逼到绝境之后,即使是一群走头无路的鸡,也知道该到了反抗的时候。” 沃尔德最后望了一眼那只骑兵,随后只是在侧翼上稍稍增强了一下防守,便由他去了。 而这些决断便与斯沃德暂时没什么关系了。 他还正身处于韦根追兵的泥潭之中。 一个又一个的骑士倒下了,那些专门对着马腿招呼的士兵们手中的兵器甚至都被砍卷了刃。 在他终于冲到边缘的时候,身边的骑士兄弟只剩下了三四个,而在这种情况下,他胯下的战马也好死不死的撂了蹶子。 他战马的后腿有一条不深的刀痕,虽然坚持着他载了一段,但此时显然是已经到了极限。 最后的几个骑士又只得调转回了马头。 他们离大营其实也不过是在平日里策马狂奔一小会儿的路程,但是在现在,那距离便又远的好似天坠…… 没有了斯沃德从中调度,他们谁也每把握能安安稳稳的跑回去,还不如就跟骑士长一起在这里战死了算。 第一百四十三章 决死 仗打到现在,最先投入战场的那些将士们早就已经疲惫不堪了。 即使是那些追击骑士的韦根人部落士兵们,也是相当拉跨的等到斯沃德的部下们再次列成一排之后,才慢吞吞的冲了上去。 如果从双方的第一次交手开始算起,他们已是从上午不到半的功夫直接打到了一缕夕阳。 高烈度的战争,即使是身体素质再好的士兵,也已经超过了极限,更何况这些长期营养不良的人? 也正是因此,当一支箭斜斜的射中一名韦根部落士兵的肩膀之后,几乎是所有的士兵都在那一刹停住了脚步。 上天啊,又是骑兵。 虽然有些有经验的韦根战士发觉了其中的不同之处,大声的喊道那只是一支轻骑兵部队,绝对不具有能冲垮他们大几千人的能力。 但极大部分的士兵们还是心照不宣的慢慢退了回去。 他们已经太疲惫了,疲惫到有很多士兵已经透支了自己,再打下去,他们或许会活活累死。 更是有部分士兵已经原地晕倒了。 他们现在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最好,至于剩下的部分,则是要靠他们的国王爱德华的努力了。 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在他们在阵前拼命的时候,爱德华所亲自率领的大军则是在阵后看戏,现在总是到了他们该出点力的时候,不然他这顶王冠也来的太过于轻松了罢? 而望到韦根士兵退却的这一幕之后,韦迪亚紧绷的脸上也总算是露出了些许放松的心情来。 能不能从数千韦根战士的大军中成功的拖出一个身穿重甲,且半死不活的骑士来,他可是一点把握都没有,在最坏的打算中,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只将将棋和何塞骑士捞出来就走的计划。 是的,韦迪亚本人是有私心的,他想要救下来斯沃德骑士不仅仅是为了稳住战线,平衡住帝国将士们的士气,同样也是为了出来救自己的父亲。 毕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也许论起战争天赋来看,韦迪亚可能不逊色于任何人,但他实在是一个有了太多丰富感情的战士。 当所有的士兵都试图冲上去第一个将斯沃德骑士捞出来的时候,他的眼睛则是聚焦在了几位所剩无几的骑士身上。 只是当他用期望的眼神扫过一圈又一圈之后,仍然是没有找到那位玄甲骑士的身影。 他当他策马过去问那些骑士他父亲的下落时,那些被失败和疲惫打击的混混噩噩的骑士们却半天说不出一个完整的话来。 只有一名身穿猩红色盔甲的骑士憋了半天,才有些茫然的回答道:“一名身穿灰色盔甲的骑士,我不确定自己说的和你说的是不是同一个人,但如果是他的话,大概是能从战场上或者出来的。” “那他现在人在哪?”韦迪亚有些急切的问道。但他才刚刚将这句话问出口,他就有些后悔了,因为战场上打的这这般乱,即使是真的对何塞骑士有过印象的人,也很难说就一定能记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更况且他现在又在什么地方。 果然,当他问到这里的时候,这名骑士愣了好一会,才做出了一个摆摆手动作。随后才继续说下去:“我虽然现在不知道他在哪,但又两件事我可以保证,第一点……咳咳,这个家伙现在绝对还活着。第二点,他肯定还要有什么大动作。” 骑士艰难的吞咽下了韦迪亚递过来的一口水,然后心有余悸似的说到:“那家伙,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正在韦迪亚的轻骑兵们从战场上最终收拢了二十余名骑士之后,仿佛就要印证这明骑士所要是说的话一般。 几名重甲的骑士,忽然的在几个谁都没有注意到的角落里一下子窜了出来。 从他们身上的所粘连的那几枚松针来看,他们们应该是从不知道那片林子里活动过去的。 比起这些狼狈不堪的骑士来说,那几名骑士的状态还称得上是良好,至少身上都没有什么明显的伤痕,战马和人行动起来的时候也显得很有力量。 虽然他们和韦迪亚的轻骑兵集团几乎是相隔了三分之二个战场的距离,但韦迪亚还是一眼就人除了那几名骑士中的一个。 那人正是何塞骑士,而且那个人也必然是何塞骑士。 当韦迪亚望向他的时候,他似乎也望到了韦迪亚,以及韦迪亚身旁那顶高大的旗帜。 虽然韦迪亚完全看不清他的面孔,但他隐约的能感觉到,那人似乎是对自己笑了一下。 如果距离足够的话,韦迪亚还能坚信自己会听到一声熟悉的声音:“小子,你这下可干的不错。” 但事实上,这句话其实还有后半部分,也就是何塞骑士从来没有告诉过他的那后半句。 “只是比起我来说,你还稍微差了这么点意思。” 在与韦迪亚打过招呼之后,何塞骑士也开始慢慢的策动起自己的战马来。 他身边的几个骑士看上去是一些新手,但还是在何塞骑士的鼓励之下慢慢跟上了何塞骑士的步子。 一切都仿佛变得顺理成章。因为此时何塞骑士和韦迪亚之间的距离虽然足够远,但其中间却没有能够阻止何塞骑士归队的敌军。 但只在这些骑士们迈过他们两点之间中线的那一刻,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何塞骑士调转了自己马头,他改变了自己的行动路线,亦或者说,这一开始就算他规划好的路线。 那五名骑兵,竟然好像是不约似的调转过马头来,径直朝着韦根人大阵的位置冲刺了过去。 而就在此刻,他,何塞骑士,距离爱德华的直线距离其实不超过一百米。 所有人都震惊了,就连爱德华本人也是这样。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稳操胜券,却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还会有骑士想给自己来上一刀。 他身边的精锐已经大多派往了一线,更还有不少卫兵被抽调往了左侧去防备韦迪亚的轻骑兵偷袭。此刻想要再抽调回来已经是来不及。 不过在短暂的惊讶之后,爱德华还是在第一时间就会过神来。 他的身边仍旧还有数百名士兵可用,更还有好几名忠于他的将领,如果是五十名重骑兵来陷他的阵还差不多。 就五个人,能耐他怎么样? 想到这里,爱德华也是牛脾气顶了上来,径直命令自己的士兵们组成防御阵型,而他自己和几个将军们也都拔出自己剑。 笑话,想要拿他的脑袋立功,那也得先问过他的剑才行! 而面对这种阵型,何塞骑士则是在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 在一众骑士中,他的马落在了最后的位置,然而这并非是因为他没有勇气,而是因为他要身兼更大的任务。 为了这件事,即使是叫剩下的四名骑士白白送命,他们也心甘情愿。 何塞骑士的脑海中在此时陷入了一段沉思。 作为一名封地在北方的骑士,何塞在踏入沼泽之前的最后一刻意识到了战场上的危险,之不过以当时的局势,他没办法带走所有的骑兵,只能稍稍引流了几位,以帮助自己实现这最后的计划。 他们躲进了山林之中,当时复杂反复的战场下,到处都是乱窜的士兵和骑士,虽然他们是显眼的那种,但却是幸运的躲到了树林中,在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身影。 直到现在。 第一名骑士的战马带着震耳的嘶鸣声踏入了敌阵。 他立刻掀翻了阻挠在前进道路上的一两人为后面的兄弟们打开了一道缺口。 这是一段在寻常不过的记忆了。 冲进敌人阵营中,迅速的打开一个缺口。 虽然有亚唛人的军事家有非常奇怪的“骑不冲阵”的说法,因而他们使用大量的弓箭武装骑士。 但在当年的阿巴斯奇亚陛下的军队中,不敢冲阵的骑士,那还叫什么骑士! 以陷阵为荣,以效死为命,这才是一名战士应该有的归宿。 第二名骑士的战马撞翻了两个站成一列的韦根战士。 他们将身体凑在一起,以为这样就能拦住骑士前进的脚步,但其实并不然,一名骑士连人带马的重量少少说也有五六百斤重,区区人力,又怎么能挡得住他们的步伐。 而在所有的陷阵死士之中,何塞骑士向来是表现最好的一个。 除去天赋之外,他曾经无数次游走与生死场上,在最多的一次战斗中,他曾经一连击杀过数十人。 战场上的血迹将他整个人的盔甲都淋成血呼呼的一大片。 剑是断了一把又一把,但当时没人在乎这个,反正亚唛人的刀剑总比他们大普鲁斯工匠做出来的好用,杀了他们的人,然后捡起来用他们的便是。 第三名骑士举起了自己手中的剑,他怒吼一声,将一名韦根战士的脑袋连带着头盔一并砸成了一团。 白色的脑浆和血花猛地飞溅出来,几乎距离比较近的每一名士兵都品尝到了他的味道。 那是在北地的一个冬天,何塞骑士来到这里已经有了两年的时光。 虽然每天的做的工作依旧是这么血淋淋,但他正在从战场上的那些环境中恢复过来。 当遇到流氓地痞的时候,他也学会了用刀背和剑鞘对付他们,而不必都非要打生打死。 镇上的居民开始变得尊敬他,而他也开始试着带着笑容与这里的居民交流。 甚至其中还包括一个女孩,那可是镇长的女儿,有着堪比五月盛开的鲜花一般的美貌。 虽然这样显得有些无耻,但何塞骑士还是愿意承认,自己有一些喜欢上了她。 但出于对自己曾经的人生来说,他还是愿意观望一段时间,为了自己能更加适应这个环境,也为了再等一等自己的心上人。 第四名骑士咆哮着倒下了。 他是几名骑士中最年轻的一个,但马术却仅仅再何塞骑士之下,因而他也被放在倒数第二个冲阵的位置。 死前,他用自己的铁剑斩断了三个韦根人士兵的生命,并且还捅穿了一名将领的喉咙,只是在此时,两三柄大斧同时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那年轻的面孔,连带着身上的盔甲,躯体,一并都被裂成了几瓣。 就在何塞骑士下定决心,认准那个女孩就是自己对的人的前一天。 他从一个地痞流氓的口中竟莫名的得出。 一个有着棕色头发,黄色皮肤的姑娘一路流亡到了北地,她似乎是要找什么人,但又好像不是,总之,那是一个歌声很好听的姑娘,靠一路卖唱就能过活,只是听说她的歌曲总是太过于悲怆,不能听太多。否则便会深陷到她的歌声中,难以自拔。 何塞骑士当即放下了自己手头的一切去找那流氓口中的女孩。 以打击当地帮会的名义,搜捕各种各样的流民。 在那段糟糕的日子里,他似乎是给不少人添了些不快,但仰着着自己的身份,何塞骑士依旧是一路畅行无阻。 那个镇长家的姑娘托付自己的父亲向他求婚,那天晚上,他亲眼看着那个虽然不是贵族,但却是当地最有权势的一个老好人,从一开始的和颜悦色,到后来的苦苦恳求。 他为了自己女儿的幸福,根本不吝惜向一个比他年轻二十多岁的人低头。 但尽管如此,何塞骑士依旧将他客客气气的请出了他那简陋的屋子。在从哪以后的很多年里,何塞骑士都没能忘记,那个老人在那一刻所露出的可怜眼神。 也没有忘记,那天晚上似乎是下了一夜的暴雨。 后来,那个镇长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公爵的儿子,虽然那是个胖胖的年轻人,但是对她很好,不错。 但这一切都没能停滞住何塞骑士继续寻找那个女孩的步伐。 在镇长女儿婚礼之后的第二年冬天。 那是一个何塞骑士记忆中最冷的一个冬天。 周围的士兵越聚越多,前面四名骑士用生命开出的路,似乎正在被更多的士兵堵死。 而何塞骑士本人,距离爱德华“国王”,还有整整五米的距离。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一生(何塞之死) 那天可真是太冷了。 白色的盔甲就好像是冰块一样,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散发出摄人的寒气。 那胯下的那匹良种马,也被寄养在了一个农夫的牛圈里。 他只能走在结了冰的河谷上,有一步,没一步的往探。 冬天真不是一个剿匪的好时候,特别是他那是还不很习惯冬天。 冬鸟,岩蛇,还有雪兔,这种常见的生物一概没了踪影。雪地之中唯有茫茫一片。 最终,还是一片被砍伐过的树木出卖了他目标的痕迹。 沿着树木掉落在地上的碎渣,他最终看到了一个被冰雪几乎掩埋起来的地窝子。 在冲着河流的山谷中,隐约有几个男人谈话的声音。 这是一群和冰原上最常见的雪一般的冰原强盗。 深冬到了,他们的生意也歇了,但他们的人还得找个地方生活,这里便是他们据啸的一个窝点。 何塞骑士从腰间拔出一把剑。 何塞骑士将用手上的重剑将几名士兵扫倒在地上。 就好像是秋风扫落叶一般的干净利索。 几个冰原强盗,根本就不是他的一合之地。 站在那几名冰原强盗的尸体旁,何塞骑士蹲下来烤了一会儿火。 像是这种小场面,他并不放在眼里。即使他已经完全知道,在这座山洞里的阴暗处,已经有一个身材比他还要高大许多的男人举起了一把斧头。 一滴水从何塞骑士的铁甲上滴了下来,落入他面前的火堆中,发出嘶嘶的声响。 躲在阴影中的男人再也没办法继续忍耐了。 他就像是一只走头无路的野猪一样的,赤裸着上半身从温暖的岩洞里一步步的走了出来。 起初,他的步伐是缓慢的,但当他走到临近洞口的时候,则是猛地大吼一声,行进的速度突然加快,然后两三步扑到何塞骑士面前,高高的举起了自己手中的巨斧。 然后,这个男人软软的倒在了地上,手中的斧头毫无意义的插进了火堆之中,溅起了一片还在燃着的火星。 何塞骑士则是慢慢的将那柄插进男人胸膛的剑从他的骨缝之间抽了出来,手指稳的就好像是在做一场精密的手术。 战斗的意识还不错,只是手段太够于稚嫩,而且也没什么经验。 何塞在心中评价道。 马背上,何塞骑士右手用力的猛挥出去,厚实的剑刃在触碰到人体的那一刹微微转动了方向,由砍变成了挥,又一名部落的将军被击退了过去。 而他也借助这个机会,又向前逼近了数步。 只有三米的距离了。 何塞骑士从地上的火堆中抽出一根燃的正旺的木棍来,并且就用这个东西作为微弱的照明物。 根据那位他前不久解救的商人,和另一个帮派首领的临终遗言来看,他要找到的人,却是应该就是在这里了。 洞穴中的空气如同他想象中的一般肮脏,虽然保暖,但那种污浊的空气依然叫他使劲皱了皱眉。 他曾经多次见过那些奴隶商人,知道奴隶主会对奴隶们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因此,当他才来到这片洞穴的时候,便已经做好了接收一大群瘦骨嶙峋的奴隶的准备。 但这洞中好像只是空空如也。 除去最简单的食物储备之外,这里好像真的就只是寻常山民居住的屋子一般没有两样。 只有在山洞的最深处,好像还另有一间小小的隔间。 何塞骑士伸手掀开了那片兽皮缝纫的帘子。 而于此同时,一声细微的,好似老鼠匆匆穿过地面的声音响起。 何塞的脚踝被一只细弱的手牢牢握住了。 那手掌的主人似乎是想要把骑士掀翻,但却明显错估了自己的力量与骑士之间的巨大差距。 他不过是些微的踉跄了一下,便已经站稳了脚步。 又是三名持盾的韦根战士站成了一排,但他们这此明显吸取了多少教训,即使是在那三名战士之后,还站着十几名做好的准备的卫兵。 只要何塞骑士稍微有什么行动,那他们立刻就能做出反馈来。 虽然何塞的身体只是一个踉跄,但他那无比专注的心却是剧烈的颤动了起来。 他用燃着的火把点亮了一旁的屋内的烛火。 然后便见到了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面容。 一别多年,但他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她就是她。 虽然现在衣着简陋,但身上还总有种难以掩饰的贵气。 尽管何塞骑士一点都不喜欢亚唛人,但他还就不得不承认,像是这种气质,有且只有亚唛的贵族,才会真正的具备,即使是大普鲁斯人的几位王室的身上,都没有这种异样与常人的优雅。 但燃起来的烛光只是一瞬。 在火焰照耀出女人面容的同时,还有一闪而过的刀光。 那是一把无比精巧的匕首。如果何塞骑士的记忆没有出现偏差,他曾经用这把刀割断过这个女人父亲的咽喉。 它锋利无比。 女人虽然没有能绊倒何塞骑士,但最终还是在骑士铁靴和甲胄裙的间隙中找到了他身上不着甲的位置,并用尽自己全身的力量刺了进去。 然后紧紧的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到来。 可黑暗结束之后,等待她的并不是坠入深渊的痛苦,而是一种莫名的光亮和温暖。 一晃十年,那个杀完人之后会手抖,会替死者抚平眼睛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举世无双的杀戮机器。 此刻正怔怔的看着她。 但也正在此时,一声婴儿的啼哭声吵醒了正在彼此注视着的两人。 那女人的面孔从一开始的惊讶,逐渐转换为一种难以言说的痛苦。 “我花了三年的时间去劝人行善,但你却就这么杀了他们。全部。你还没有从当年的战争中吸取到哪怕是一定点的教训吗?” “也许对你来说,输赢一直都比生命本身更重要?” 不知道从何时来,女人已经用匕首割开了自己的血管。 “我欠你一条命,可你欠我的可不只有一条。总有一天,你会记得,世界上不只有输赢两条。” 何塞骑士无言以对,就只能看着那个女人逐渐的失去温度。 然后抱走那个婴儿。 这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没有战胜自己的敌人,而是成为了一名失败者。 至于韦迪亚的身世,他本想等到韦迪亚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之后,在将这件事情的缘由慢慢告诉他…… 还有那个女公爵,那镇长的女儿。 原本这次战争结束之后,他是要好好跟自己做个了解的。 “我曾参加过无数次的战争,也自然经历过比现在更恶劣的局面,无论是什么样的对手,我都曾直面过他们,但我唯独没有试过,在没有过尝试之后,就主动认输。” 骑士从马背上飞了起来。 他腾出来的左手用力的向下按压着马背,然后借助着战马疾驰所带来的动力,将自己从马背上送了出去。 他的身后,几名韦根人的矛手将他方才骑过的战马刺穿了好几个大窟窿。 而他的身下,几位韦根人的战士已经将战矛对准了他的身体。 最后,他的面前,一位头带狼首头盔的年轻人,除去令他有些震惊的年纪之外,何塞骑士更是在此时认出了他的身份。 他是? 几根长矛刺中了何塞骑士的身体,血液沿着长矛的枪头滴落,好像一颗颗绚丽的玛瑙石。 但他的步伐却并没有因次停下来。 那些矛手没能伤到他身上的要害。 他将右手上的剑用力的向身后甩去,但是又并不使它脱手,而是让它在空中旋转过一周。 然后双腿用力一踢自己脚下的韦根战士,最终再往前递了一步。 一步。 这是最后一步了。 再向前一步,也许他就会和过去的无数次一样,为帝国赢得战争的胜利。 即使这一次的代价,是他本人的生命。 但何塞骑士的剑却只是插进了爱德华面前的泥土堆里 它整个刺进了土地里,厚重的剑身还在不停的振颤着,发出诡异的嗡鸣声。 而下一个瞬即,几名韦根战士则几步迈上前去,将几个长矛之间将骑士夹了起来。 爱德华望着自己面前这个气势非凡的骑士,不由得往身后退了一步,然后竟然一时没有摸到重心,一屁股摔倒在了地上。 他伸手擦了擦头上的汗水。 几名士兵上去探了探那具骑士的身体。 “大王,他已经死了。”几名士兵说到。 他们用惊异的眼神注视着这死去的躯体。 “大人,他就像是一个死了很久的人一样。身体都已经板结了。” “这样的人是怎么可能活下来的?他真的是刚刚才死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爱德华从地上爬起来,望了望远处那还有数百名之多的轻骑兵,脸色沉的好像能拧下水一般。 “传令下去,不要再继续进攻了,我们今天只要逼退这帮大普鲁斯人就行!” 站在一旁的几位韦根人的大将本来还想要说些什么,但再看过爱德华已经变得非常难看的脸色之后,纷纷知趣的闭上了嘴巴。 现在爱德华酋长有称王的意图,那按照一些从南方传来的说法,可是有“主辱臣死”的规矩! 也许从打仗的角度来看,趁着这个机会,尽可能的击溃这些南方人,趁着他们兵力,士气都不在顶峰的时候,将他们一局击溃才是正理。 但就凭他们刚才的表现来的…… 说实话,国王要是战死了,那他即使是击溃了这帮入侵者,对他有还有什么意义可言呢? 于是乎,他们便纷纷低下了脑袋,和他们的国王一样,也做出一副狼狈相来。 而正在这时,爱德华却又有了个新的念头。 “把这个骑士的尸体,还给大普鲁斯人吧。然后顺便再给他们的小皇帝带个口信,就说,这是北地之王爱德华,在战场上送给他的礼物。” 却说在正面战场上。 双方的步兵在厮杀良久之后,最终得益于爱德华的保守战术,双方的士兵最终也没有再造册很大的伤亡。 爱德华释放了己方包围的三千名大普鲁斯人的步兵,而大普鲁斯军也迫不得已的将他们包围的六千名韦根士兵放了出来。 与黄昏十分,交战双方最终达成了第一次停火的共识。大普鲁斯军向后退却二十里,将他们修筑好的一个补给站转交给韦根人,双方规定与七日之后,再另外决定好决战的时机。 此战,帝国一方折损了大约步兵3000人,而骑兵则是损失了三百又一十六名。 爱德华一方则是死伤了约莫六千人之众。说是约莫,则实际上是根本没有办法测算。 每个部落将军自然是明白自己手底下有多少兵,而那几个部落的酋长,也大概认得自己有几个将军。 但对于那些将军战死了,甚至酋长也战死了的士兵们,伤亡的数量则是完全没有了统计的可能。 虽然从战损比上看起来,爱德华亏损不少,但其中有将近一半人,并非是完全死于厮杀,而是为了夺取山坡和引诱大普鲁斯人放火。 而这两项,一项让爱德华赢得了正面战场上的主动权,而另一项则是让他解决了来自骑兵的心腹大患,无论是从什么地方来考虑,这都是划算的。 毕竟,这是韦根人赢了大普鲁斯人的第一仗,更是为他们赢得了宝贵的粮食和前进基地。 更重要的是,这也是韦根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集团化”战争,而在这之前,爱德华所经历过的最大的战争规模,其实还是来自之前和霍尔德的会战。 至于别的部落酋长,那便是更加不用说了,出现一场总规模超过五百人的战争,那都是值得写进部落里面的大事儿。 在之前的北海王国第一次北伐中,韦根人就是没有这种经验而被击溃的。 而在第二次北伐战争中,他们之中最聪明的那一部分人则是很快的学会了这种技术。 同时,爱德华也看清楚了在部落中祭祀的力量,托他们的福,韦根人至少要少损失三千人。 这对他和祭祀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毕竟,他就是那种完全不信奉神灵,甚至还能随时把刀架在祭祀脖子上的那种人,祭祀们多做点贡献,总好被爱德华烧掉提升士气。 第一百四十五章 异变 一帮贵族们听闻过那几名勇敢骑士的故事之后,无不面露敬色。 而坐在主作上的皇帝更是落了泪。 他正是听的惯英雄史诗的年纪,而现如今,正有几位“圣洁”的无畏骑士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他又怎么能够不激动呢? 只是他原本应当向故事里面的明君一样,好好犒赏这些骑士,但眼下却只能看则会这些人才,好像一颗划过天空的流星一样,在自己的眼前飘走,他又如何能够不愤恨呢? 而就在这时候,少年韦迪亚带着一阵北地的寒风涌进了营帐,而他的手中,则是何塞骑士留下的一面纹刻着家族勋章的盾牌。 因为是刚刚才从死者遗物中翻检出来,上面还带着残缺不全和鲜血的痕迹。 “好一面英雄的武器。” 小皇帝随口称赞道,“诸位大臣,你们可知道这是谁的旗帜?英雄,理应得到一份体面的奖赏。” 大臣们却纷纷有些答不上话了。 他们之能从这种盾牌的质地上判断出,着似乎是骑士团的残留物。 但具体是谁,又是那家的贵族,却是叫他们一阵好想。 毕竟,这些骑士团的兄弟们多半都没有一个能够继承他们领地的合法继承人,因而他们的贵族旗帜和领地多半都是被回收了去。 至于那些还残存在世上,却没再和什么贵族结缔过姻亲的骑士团成员,自然已经被他们忘却了。 只有韦迪亚朝着皇帝微微的鞠了一躬,颇为平静的说道:“陛下,这面旗帜来自瓦卢诺镇的何塞大人,作为何塞大人的侍从,我只能替他谢过您的美意了。只可惜,何塞骑士并没有留下来任何一个合法的血缘继承人,我只是骑士大人的一个私生子,并没有继承权力。” “留下您的赏赐,给那些能继续为您效力的骑士吧。” 佩里斯皱了皱眉头,刚刚才打算要说些什么时,却被帐外的一阵慌乱声打断了思绪。 自从战场上撤下来之后,斯沃德骑士便一度陷入了晕厥的状态。 而根据随军修士的判断,这是用力过度的脱力状态,总得静养一段时间。 也正是因此,才有了皇帝亲自处理军务的情况。 诸位将军无不扬言,乱军之际,是皇帝陛下乾纲独断,维持了帝国的局势,才免除一大败。 因此,他们将军权纷纷委托给了佩里斯。 他们将一件又一件的坏消息和蠢主意上报给皇帝,就像他们曾经上报给斯沃德一样。 两名骑着马的农夫在帐外大声嚷嚷起来。 “弟兄们,我们在战场上奋力杀敌,但到头来却叫人给卖啦!” “怎么回事?”由于人手紧张,加上部队新败,为了维护大军的秩序,原本精锐的皇室卫兵全部外派了除去,取而代之的只是几个健壮的农夫,在保护皇帝和几位大臣的安危。 像是这种人,表面上看上去,穿上铁盔也能像点样子,但只要外面一来了人,便只能是原形毕露了。 不顾里面的诸位大臣和皇帝陛下正在讨论问题,他竟然径直的传信的情报员聊了起来。 “莱茵王国的普鲁斯,那个无耻的老混蛋,趁着我们的大军都在北方的沼泽里面跟蛮子苦战,组织起了一支大军,说,自己才应该是全大普鲁斯人的皇帝,而现在的那位陛下……。” “现在的那位陛下怎么了?” “现在的那位陛下,连同他的父亲,祖父都不过是窃走了他应得到的皇冠而已!” 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坐在营帐中的小皇帝再也端不住架子了。 他从那宝座上一下子站了起来,愤怒的大吼到:“那家伙,不过是个马夫的后人,怎么敢说出这种无礼的话来。” 这话有依据。 因为普鲁斯家族本意即为“牧马人家族”。而普鲁斯的祖先也却是是以擅长驯马为名,并且是偷杀了自己的主人,然后篡位成为了部落的酋长,后来才利用骑兵征战四方,最终建立起了第一座“大普鲁斯人”的城市。 然后就以城市的名字,为自己建立的王国起了一个名字,然后就命名为莱茵王国,也是大普鲁斯人最早建立的王国。 所谓的北海联盟和塞普鲁斯王国都只能算是很年轻的国家,唯独阿巴斯奇亚王国只是堪堪比普鲁斯家族晚了十年,便占领了所罗门帝国时期建立之后又废弃的一座名为“阿巴斯奇亚”的堡垒,然后依照这个堡垒建立了一个新的王国,就名为“阿巴斯奇亚”。 也因此,阿巴斯奇亚王国的人,总是先说自己是阿巴斯奇亚人,然后在称呼自己为大普鲁斯。 但无论如何,还是在正统性上比普鲁斯家族慢了一手。 包括他最早期的领地,也要比莱茵王国短上不少,只是靠着和所罗门帝国的商人做些生意,才慢慢的积攒起财富来,也就才有了后来的红狮帝王,三次远征入侵的亚唛人,最终成为民族英雄的故事。 简而言之,莱茵王国占据了天时,但阿巴斯奇亚王国有地利和人和两样。 不过现在,先帝新死,而小皇帝原本打算用来巩固自己统治的北伐又陷入了不利的局面,因此,普鲁斯王国在此刻举起反旗来,倒也是应有之意。 虽然佩里斯只是一个还在,但区区两个农夫又如何承受的了帝王之怒? 当营帐中才传出那种稚嫩的声音时,两个农夫便已经跪倒在了地上,身体也不住的颤抖了起来。 直到过了良久,佩里斯余怒渐消,然后才问道:“那逆贼已经攻到了那里?可曾有威胁到我帝都的安全?” 这是一个非常思路非常通畅的疑问。 因为从莱茵出发,无论是走那条路,总是去阿巴斯奇亚市的路线更近一些,而且那边也更加繁华,从军队补给的角度上来说,也更为有利。 但当士兵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给出了一个叫所有人匪夷所思的话。 “不,我最尊贵,最具正统的陛下。我恐怕您口中的那位大人并没有南下前往我们的首都,而是率领着一支可怕的大军北上了。” “那逆贼冲我来了?他竟敢直接冲我来?” 佩里斯听到这句话之后,反倒是心安了几分,一屁股又坐回到了椅子上。 拉迪斯·波利亚将军乘机进言到:“陛下,从莱茵到北地路程之遥远,我们来时已经又了体会,想必那逆贼沿着这条路走,少说也得等到一两个月的功夫,他才能碰上我们的影子。” “臣以为,我们现在完全又时间再收拢一下兵力,派遣您最忠诚的信使,向这些北地的大贵族们下令,出兵出粮,从海城堡出发,然后再次聚拢起一支大军来解决他们。” 这为将军同样是来自帝国南方的封臣,只不过他的土地不在阿巴斯奇亚王国和莱茵王国的交界处,而是在塞普鲁斯王国附近的位置。 因此,当战争真正打响的时候,他反倒是有了“置身事外”的能力,也因此做出了几乎是最冷静的判断。 反正战火无论如何也点不着他的领地,他自然是怎么用心思考战术怎么好了。 但令这位来自南方的伯爵感到有些意外的是,当他提出这个意见的时候,那些封地临近战火的将军们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只是意味深长的望着他。 这种诡异的空气稍稍持续了一段时间。 最终,还是帝国的一名北境的将军为波利亚伯爵大人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波利亚将军,如果仅仅是为了镇压一场叛乱来说,您这毋庸置疑的是一个很好的点子。” “但我在您提出解决方案的时候,还是决定小小的提醒您一下,现在帝国要面对的,可不是之有一场战争。” 而帝国的财政大臣也忍不住轻轻的咳嗽了两声。 即使不用他开口,大家心理也都明白,经过那场战败之后,皇帝的钱袋子怕是要花光了。如果再继续维持两条战线的话,就只能再加一笔税了。 韦迪亚忍不住这压抑的空气,他直接插口说到:“为什么我们不能跟北地的君主议和呢?仗打到现在,双方的兵力都有了极大的损伤,从他们的使者带来的口信来看,北地的韦根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蛮族了,他们有了一个国王的约束,想必日后必然是可也和帝国和平相处,而且韦根人现在的土地并不很富裕,与其占领这里,还不如与他们通商贸易的收益更多。” 如果说波利亚将军只是戳到了帝国的敏感部位,那韦迪亚这段话简直就是再佩里斯的伤口上狠狠的刺了一刀。 无论如何,北伐战争都是冠以皇帝之名的第一次帝国对外的讨伐战争,帝国内的各个阶级已经为这个计划投资了不小的代价,而且已经分封了韦根人八大沼泽中的一部分领地,现在和韦根人议和,怕不是要将这些土地全退还出来。 光是那片土地上领主的怨恨,就足够将在场的几位大臣和将军们撕成碎片了。 如果说还有什么更严重的影响,那就是甚至会影响到南方诸侯和塞普鲁斯王国的决策了。 也就是说,虽然从军事和经济的角度来考虑,议和是划算的。 但战争的艺术,就在于他永远优先服务于政治。 而想的太多,地位又不够高的韦迪亚,自然是被很体面的请出了大帐,并且顺便回了他之前掌管的轻骑兵军权。 看过了营中若有所思的将军们,和那些抱着伤痕缓慢前进的步兵之后,韦迪亚最终离开了军团,他用身上仅剩下一面马库斯的旗帜,从军需官满脸讶异的神色中换走了几大车的补给和百十名伤残的士兵之后,然后便匆匆离开了这座何塞骑士为之效力终生的居所。 也许在军需官看来,收藏一面这样的旗帜,本身是一件极其荣誉的事情,而且他本身还象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一大片富饶领地的统治权,等到帝国富于的时候,也许皇帝还能开恩,给这个旗帜的所有者画上一片领土。 但对于韦迪亚来说,这跟从战场上退役下来的老兵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的损失。 这些伤残的士兵曾经为他们的皇帝效力,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但现在,战争暂时要告一段落了,帝国失败了,皇帝赔了金库,贵族们损失了粮食,而农奴们丢掉了性命。 如果是手脚还完好的士兵,依然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虽然迎接他们的还会是一场接一场的战争,但至少现在,他们还能活下去。 但如果是不幸在战场上落下残疾的士兵,在之间战局向好的时候,帝国总还是会把他们安置到一些有居民点的地方,给他们划分土地和必要的粮种,算是提前发放他们的退休金。 帝国现在当局紧张,只能临时抛弃他们。 而原本欢迎士兵留宿殖民的那些新封贵族们,此刻已经在拆他们从沼泽里面曾经插下去的每一根木桩了。 曾经贷款也要发展起来的领地,此刻已经完全证明了自己就是一个赔本的买卖。 就算是为了应付那帮该死的高利贷商人,他们也必须在现在做出决断。 毕竟,能多拆一点东西抵押给商人,自己的孙子也许就能少砍半棵树。 沿着大军远征时候的道路一并走下去,不断的有士兵“被退出”了皇帝的军团。 将军们随便给他们留下了一根长矛,一面盾牌,和够吃上三四天的粮食,和一段“激励人心”的语言之后,便永远的率领着大军撤离了这片土地。 而从这些留守部队的嘴中,韦迪亚也最终得到了帝国的目前对于战争局势的政策。 那就是,不议和,不抵抗。 帝国不放弃对北海土地的宣称权,也不会结束和爱德华之间的战争关系,但同样也放弃掉了这条战线,将所有的士兵,和北地所能动员出来的士兵,与僭主普鲁斯决一死战。 至于被动员之后的城市该做何等打算,那就只能是问过萨丁的意见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告一段落 在这个不平静的冬天,北地总共发生了两件大事儿。 第一件事是皇帝带着他的数千军团开赴进了沼泽。 而第二件事则是军团又从沼泽里面逃了出来。 他们一开始的时候还保持着相当的行军步伐,因为和韦根人的决战虽然不利,但整体过程还算的上是安稳,于是军团整体还保持了相对稳定的行军速度。 虽然他们抛下了大量的伤军,用于迟滞韦根人南下的步伐,但在更多的时候,这只军队还是在不断膨胀的。 在定北城的时候,皇帝和他的军团总共有八千余人(八千军团,伤亡三千人,又抛弃掉千余名伤残,但是沿途收拢了提起安置出去的民兵。) 而等到他们开赴到海城堡的时候,军队则扩充到了一万两千人。 这还不包括有很多士兵因为迷路等种种原因未能及时的赶到战场上与皇帝会和。 可以说,在极限动员的情况下,大普鲁斯帝国完全可以做到以国力便将爱德华折服。 先前限制了帝国军队规模的,只是运输条件的问题,以及某位皇帝和指挥官的自负。 顺便一提,因为斯沃德骑士白白浪掷掉了帝国几乎所有的重骑兵,因而他已经被软禁了起来,就连帝国骑士团团长的职务,也被暂停了。 他现在所能做的一切,也不过是一个人坐在一辆专门承载他的马车中,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 但明明在战场上毫无作为的瓦利西亚公爵,却被那帮官员们称赞为“持重之将”,虽然佩里斯皇帝极度厌恶这个在战场上关键时刻毫无作为的人,但也却没有办法否认,在他的手中,却是是没有一个帝国骑士的生命是被浪掷的。 一位官僚甚至湉着脸向军中的画师为瓦利西亚公爵做了一副马上将军图,并且最终又为这幅画命名为《中流砥柱》。 而那位画师也是尽自己所能的完成了这副作品。 他先是绘画的一个高大威武的骑士,然后骑士骑在马背上,手中握着一柄单手轻剑,然后他的身后零星的战着几个骑兵,他们神色饱满,剑尖上挂着几丝血花。 他们的脚下,是两三具韦根人的尸体,而他们身后的后景上,则是画上了一片树林,和一大群从中冲出来的韦根人,不过距离这些骑士们仍旧有一段距离。 虽然仅仅看着副画来说,它的表意不算很明晰,但在知情人眼里看来,这正是瓦利西亚公爵在战场上所作出的一番杰出贡献。 所有人都还记得,在瓦利西亚公爵指挥战争的时候,他们的战局,至少是在战损比上来看,还完全处于优势,尽管那优势的一大半,都是来自于某位被囚禁起来的将军的火攻。 但无论如何,瓦利西亚公爵最终还是收起来了这幅画作,并下定决心将自己的战术思维贯彻到底,然后将这份荣誉的礼物永远的悬挂在自己家族城堡的大厅上。 所有他血缘的后人,都能认出他的佳绩。 在一场失败的战争中,只有他和他的轻骑兵,为帝国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这才是帝国的军事殿堂之上,最应该记录的宝贵资料。 瓦利西亚公爵如是想到。 他将一块啃到一半的苹果扔到了地上,而随后便有几个农兵们冲上去争抢着把它们捡了起来。 “瓦利西亚大人,这是我从临近十个农场里面筹集起来的军队,不得不说,北地是在还是太穷了,我几乎是将村子里面所有能打仗的男人都拉了出来,才凑到了不过一支两百人的队伍……” 一名轻骑兵陪着笑说到。 如果说,在战争结束之后,帝国步兵军团和重骑兵军团的发展和使用受到了难以挽回的重创,那么与之相对的则是轻骑兵部队的迅速发展。 一些骑士侍从的主人不幸战死了或者说是被韦根人俘虏了过去,但他的侍从却因为斯沃德骑士的一些决策,导致他们平安无事的留在了营地中。 除此之外,一些来自地方上,贵族爵位上属于骑士,但实际武装还在轻骑兵阶段的贵族士兵同样也壮大了这个阶级。 帝国军方自然不可能放任这些优秀的兵员不管,他们以非常积极的态度为这些士兵指派了新的任务…… 征兵、征粮。 这是两件大事儿,在粮线被莱茵王国的士兵截断之后,他们必须从千疮百孔的北地想办法维持皇帝的大军。 最后在战场上剩余的那几十名像样点的重骑兵自然不会随便的就外派出去。 因此,在战争告一段落之后,他们竟然以一种颇为奇特的方式发展了起来。 如果说皇帝亲自率领的部队,是大军的枝干,那么这些轻骑兵则组成了灵活的四肢。 他们就像是一根根输血管一样,将养分注入军团之中,使其没有崩溃。 只可惜,如此先进的理念,此刻却还没有真正的受到重视。 瓦利西亚看着他丢在地上的半个烂苹果最终消失在了三个农民的手上之后,慢慢的开口问道:“那粮食收集的情况怎么样了?现在帝国的粮道拥塞,收集粮食来供给大军可是重中之重!” 那名轻骑兵满脸堆笑的面孔上顿时有些凝固了起来。 “将军大人,我搜遍了所有的村庄,可所得到的东西,不过是几袋发了霉的谷子,还有几大框白萝卜。这点东西我已经全部交给军需处的大人了。” “他们难道就没有一点粮食了吗?”瓦利西亚厉声问道。“这些泥腿子们平时就不用过冬吗?我看一定是你在搜集粮食的时候没有用心去办,才招致了这样的麻烦来。” 轻骑兵这能低下头,连连称是。 但未等到瓦利西亚接下来的谩骂声响起的时候,他的脑海中却忽然浮现出一个念头。 “将军大人,我虽然没有能从他们的手中搜集到粮食,但是却从他们的口中得到了不少线索。而那些线索指明了粮食的方向。” “哦?那你说说看,粮食都去了那里?” “就我搜索的那一片区域所知道的,粮食除去堆积在贵族的粮仓里面之外,至少还有一半的粮食都去了一个地方!” “贵族是帝国的根基,除非遇到了不能克服的麻烦,否则我们绝不能招惹这帮体面人。”瓦利西亚皱了皱眉头,“那不如你跟我讲一讲,那另一个地方是在哪?” “瓦卢诺!那是一个帝国新近建立的自由市,我本来想到了要去那边征税,但当地的市长却告诉我,皇帝许诺给他们十年的免税周期,以帮助他们把那个穷地方建设起来。但萨丁在上!那绝对是我在北地见过的最繁荣的城市,他们的粮食已经多到了大量酿酒的地步!那里的商人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行会,而那里的市场足以和南部的一些富裕城镇相比。” 当骑兵说起来这些话的时候,眼神中隐隐的闪过一丝怒火。 作为一个从南方庄园出身的贵族,他自然是对北地的这种“乡下地方”不屑一顾了。 但说起瓦卢诺的时候,这个城市却到了繁华的叫他碍眼的地步。 他去那个地方兴致勃勃的征税,却不料吃了这么大一个闭门羹,而且还在一棒低贱的商人面前显得极为丢面。 特别是那个该死的市长,他怎么敢?他怎么能坐着会见一名贵族,并且表现的如此自然,谁给他的勇气来做这些事情? 因此,当遇到问题的时候,他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这个地方供了出来,甚至还不吝与添油加醋的叙述了一番。 这是所有历程中显然最该死的那部分。 “一座帝国的自由市?” 瓦利西亚沉下声音来。 他同样是一个对自由市这种东西极端反感的人,他自己领地的许多农奴和商人们都躲在那里交易,以避免向他纳税。 而且,在最模糊的记忆中,他也对这个城市好像有那么一点印象。 “啊,你说的是那个该死的地方!你难道不知道,皇帝之所以开启这场战争,就是为了给那个地方的居民提供保护吗?可战争进行到现在,我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任何一支来自瓦卢诺市的队伍。只有零星的几个骑士,他们说自己来自瓦卢诺区域,但也绝非是市长的下属。” “如果不是因为那里地理位置上不便于行军,或许帝国的大军应该从哪里出发,征用那里的给养才是。” 想到这里,瓦利西亚便再也忍不住了。 “骑兵,你从那个地方过来,那我且问你,那里有部署了多少军队,城墙的建设怎么样?” 这位轻骑兵望着自己的领袖,微微的吞咽了一口口水。 “将军大人,瓦卢诺市长期以来只有两百个守卫,他们等到战事起的时候,才会临时雇佣一些佣兵和动员一些市民作战。” “佣兵或许是有些麻烦的,但市民几乎毫无战斗力。最重要的是,也许我们能绕开他们的防守,直接拿下这座城市。” 瓦利西亚将头望向天空。 “我是绝不希望帝国内有任何一场在多余的内战出现了,这是我最基本的立场。” “但是那些可鄙的乡下人,在帝国最需要支持的时候,却拒绝了向皇帝陛下效忠,因此,我们即使是再不情愿,也应该给他们一点惩罚。骑兵,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大人,您叫我里拉就好了。” “很好,里拉,我给你两百个人,能不能给他们一点教训,然后替帝国将应该取得的税务征上来呢?” 骑兵自信的点了点头。 “这是完全不成问题的,我在五天之内……不,三天,三天之后,定然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 像是这样的事情,几乎每一天都在发生。 就算是为了不留给韦根人,大普鲁斯的士兵们也不会对这些沿途的村庄手软的。 在帝国完全从北地撤离的时候,农民望着着了火的土地嗷嗷大哭,贵族们乘着马车慌乱的逃离,投奔自己在南方的亲戚。 总之,到处都是一副燃烧起来的景象。 等到爱德华的大军不紧不慢的处理掉那些帝国留下来的残兵,抵达他们记忆中“富庶”的南方时,那里已经是一副地狱景象。 一位部落将军有些不屑的挠了挠头,说到:“这算什么?大普鲁斯人打算饿死强盗吗?” 而爱德华却只是眯了咪眼睛,命令一位侍从抓来了一位被俘虏的农夫。 他用熟练的大普鲁斯语问道:“你是什么人?” 农夫有些惊恐的看了看抓住自己的这位奇装异服的酋长,有些惊疑不定的回答。 “酋,酋长大人。我是一名诺斯乡下的农夫。我仅有的财产已经全部被那些当兵的带走了,我再没有一个子能交给您了,不过如果您愿意绕我一命,我甘愿做您的仆人。” 爱德华回头望了一眼自己的班底们。 他将这些人留在身边,就是希望他们能多开点窍。 “农夫,我且问你,如果我们韦根人授予你粮食和田种,并且允许你在一片土地上耕种,只要每次到收获季的时候跟你索要六成的收获,剩余的部分都留给你,你可愿意?”(此处粮食产量是借用的欧洲中世纪平均粮食产出比例,既收获的粮食是种植粮食的2到6倍,考虑到北地季节恶劣,所以粮食产量上限不超过四倍。按照这个比例测算,爱德华总不能连本都不要。) “大人,您肯给我留下四成粮食,而不是将我带回去当奴隶?” “怎么,你有顾虑?” “不……不,实在是您给的条件太好了,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讲……” 爱德华在走上前两步,然后亲手拍了拍农夫的肩膀,口气温和的说到:“只要你肯为我干活,我就可以保护你们周全。去耕种吧!只要你们能耕种多大的一片土地,我就赏给你们多少!” 农夫的眼眶中顿时充斥起了泪水。 他哆哆嗦嗦的躲闪开,半天才缓过神来,望着爱德华离开的身影,趴在地上一脸磕了好几个头。 第一百四十七章 雪夜的故事 又是一场大雪的天气。 雪里面还夹杂着些许冰渣。 一支裹得严严实实的军队出现在北地心脏的海城堡之下。 透过扎扎实实的毛皮,城墙的上的士兵竟然隐隐约约的看到,城外站着的那只军队中,竟然一眼往上去,全是骑兵。 战马的蹄子有些不安似的踢踏着路面,那沉重的马头踩在雪上,便是只留下一行行半圆形的深痕。 但对于城墙上的士兵来说,这就好像是有人在他的胸膛上跳舞一般,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他也算是目睹了皇帝出征的,城中同样也聚集了大几千士兵坚守,但这些在大股骑兵的威胁下,又像是都算不了什么。 仅仅是在不到二十天之前,帝国的骑兵就曾给这些守城的将士们上过一课。 他们现在是不能,也不敢忘记骑兵的威力的。 他趴在城墙上吐了两口寒气,便将消息如数带给了负责守城的老将军哈鲁,而哈鲁听闻这个消息之后,便立刻下令,使得整个城市都警戒了起来。 在他的坚持下,有三分之二的士兵抢先一步登上了城墙,准备连夜抵御来自普鲁斯骑兵的第一战。 同时,他也立刻向还在北方滞留的皇帝发了紧急报告,希望能够引起皇帝陛下的重视。 不过,普鲁斯人作为‘突袭’的一方,反而显得相当散漫。 他们的队伍拖拖拉拉的,延续了很长的距离。 有骑士,但也有更多的步兵,商人,杂役。 他们就在城外几里的地方立下了行营,并且在连夜点起了篝火做饭,就像是在城外开了一场市集一般过的轻松畅快。 那烤肉的香气甚至穿破了浓浓的黑夜,隔着两三里的距离飘荡在海城堡的上方。 而在海城堡上的士兵们,为了给皇帝的大军节省口粮,一天只有两餐。 为了维持士兵们的士气,指挥官们不得不硬着头皮给士兵们在夜里多发了面饼。 但即便如此,那面饼加冷水的味道,也决计顶不上烤肉味道一半的美妙可口。 “呸!这是给什么人吃的东西!” “它们就只配用来喂牲口。” 一位负责分发面饼的军官听到这句话,忍不住的在心中默默的回复了一句。 “你还真是说对了,这些面饼本来是用来给皇帝喂马的,只不过现在皇帝用不上了而已。” 仅仅是一餐饭的功夫,城中士兵的士气就已经倒下了一半。 出于无奈之下,哈鲁又不得不爬上了城墙,拖着年迈的身躯带着一大帮亲兵来维持士气。 并且尽可能多的点亮了火把。 这倒不是为了观察城墙以下的敌人,而是为了保证士兵不会趁着夜色偷偷溜走。 他从军需官的面饼筐里捡起来一只饼,当着一些又抱怨的士兵们的面,几口吞了下去。 火光下,他的面孔显得愈发苍老了,但他还是奋力做出一副严肃的表情。 “士兵们,皇帝陛下把你们聚集到这里来,不是为了给你们开宴会的!你们觉得手上的饼子难以吞咽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去给我逛一逛城外的村庄,在你们每个人每天都要吃上两斤麦子的时候,那些农夫们正在为你们挨饿。” “这些该死的背叛者,他们劫持了我们的商队,吃着我们的粮食,你们不想着怎么去报仇,反而羡慕他们吃的比你们好,在生出这种想法的时候,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点羞愧吗?” 在过去,这样一副义正言辞的话足够堵住所有士兵们的嘴吧。 在角落中,一位士兵却瞪大了眼睛说到:“我们现在过的苦日子可不全是因为那些人!将军,这全是那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崽子惹出来的麻烦!” “如果不是他,我们本来都可以好好的过日子,怎么可能会有战争发生呢?!那些可恶的南方人!不,你们放开我,你们……” 这个士兵很快的被几个卫兵拿下了。 但剩余的士兵却再也没有了继续看他们老将军吃面饼的心思,只是个个垂下了脑袋,用眼角的余光望向那个没有继续发出声音的角落。 那是一个没有火把的地方,士兵们看不见那里发生了什么,但却完全能够猜出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 那士兵会被推到城墙上,然后先会有一个卫兵两下打断他的骨头,然后在由另外两名士兵将他从城墙上丢下去。 在这位老将军爬上城墙之前,这样的案例已经发生了十几次了。 而哈鲁也觉得脸上无光,唯有下令将这些士兵全部都带到城墙以下的军营中暂且关起来。 这样虽然会有可能助长士兵消极怠工的可能,但也总比留他们在城墙上造谣生事,引发兵变来的要好。 对于城墙中的守军来说,今天是一个难熬的夜晚。 但对于城墙下“围攻”海城堡的攻城部队来说,这同样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晚上。 刨除掉那些杂役,沿途收拢的农夫,被俘虏的商人之外,城墙下只有两三百名轻骑兵,和不到两千名受过训练的农兵。 他们燃起高高的篝火,甚至用珍贵的香料来烤肉,就是位了分散那些城墙上士兵们的注意力,省的他们想到出城袭击营地罢了。 至于那批士兵在白天所见到的那只大军,此刻早绕过了高大雄伟的海城堡要塞,向着北方扬长而去了! 作为有骑士之乡称呼的莱茵王国,在他们的国境内,有一半的领地上都生长着茂密的原始森林,而另一半的领地则是在原始森林之间的平坦土地。 他们只需要开发很小的一部分土壤,就足够国民生活所用的粮食,而更多的平坦土地,则都是用来种植喂马用的苜蓿,或者干脆就是用来放马的牧场。 对于莱茵王国来说,限制他们发展骑士的,永远都只是境内稀缺的铁矿,和贫穷的骑士阶级,而永远不会是缺少战马和骑马者。 因此,在得到了佩里斯皇帝购买的补给之后,普鲁斯一口气带了四千名轻骑兵,用以突袭那只从北方撤回来的军队! 就他的同盟者,韦根人爱德华那边为他传递的情报而言,那个愚蠢的小皇帝已经失去了他最担心的重甲骑士团,所剩余下来的步兵虽然数目众多,但是在普鲁斯眼中却不足为惧。 这一次,他一定要把自己当年失去的荣光再抢回来。 是夜,在几辆大车旁边,一队老少伤残的士兵们背靠着车厢,在篝火旁边瑟缩着取暖。 士兵们总共不过一百余人,但却涵盖了来自五湖四海,各个年龄段的残废。 因为他们的身上有伤,因此在一路撤离的途中,他们几乎是压着韦根人的前脚尖迈过来的。 基本上,他们今天晚上生前火堆的位置,明天就会有韦根人的前哨士兵跟着跑过来。 但尽管如此,他们的脸上也没有丝毫焦躁的神色,只是一个个的聚在火堆边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这并非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能力有什么看好的地方,他们只是相信自己领军人物的判断。 一个十四岁的少年。 此刻,他左侧的脸颊上正裹着一块纱布,而手上正捧着一碗头盔装的麦粒粥吃的香甜。 不必感到以外,这点伤痕是他自己弄得,为的就是激励这些受伤的农夫们能尽快的从上一场大战的阴影中走出来。 “我们都是在上一次战争中的失败者,但是我们总是要往前看。” 少年对着一众士兵们如是说到。 “知道吗,虽然我被隔去了爵位和贵族的身份,但是我总还是能带你们去个地方,那里有高大的城墙,健壮的士兵,和好心又富有的市长。他们和韦根人又互不侵犯协议,知道吗,韦根人和那座城市做生意,所以他们不会去攻打它。” 也就是靠着这样的激励性的语言,这些仅仅剩下半条命的老兵们才一个个的从地窝子里面爬了出来。 “在那些军官们目瞪口呆的眼神下,他们第一次看到了受伤之后不用鞭子自己就能走的士兵。” 对于这些战场上受伤的老兵们,韦迪亚非但没有半点嫌弃,反而还颇具亲切感。 如果说,韦迪亚在同龄的贵族男孩面前是争强好胜的,那么在这些老兵们面前,就是一个好像天上的白云,地上的流水一般柔软的人。 对他自己来说,成为这样的一个领袖,实在是非常自在的。 何塞骑士像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一样死在了战场上,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那么他也应该尽快成长起来,成为一名不亚于他父亲的战士。 在所有的军营中,韦迪亚的营地无疑是最热闹的。 他就倚着马车的车厢,半躺着跟那些士兵们聊天。 即使没有酒和多种多样的食品,他们一样能热烈的开起属于他们自己的“宴会”来。 说起来可笑,但做起来却很有意思,那就是每个人轮流的讲一些故事,荤素不忌,而且允许随便插话。 几天的功夫,部队里面的百十个人之间便已经处的好像兄弟一样。 “我跟你说个好故事!你们绝对没有听过,因为那就发生在我服侍过的一个庄园的领主们身上……” “不会吧!怎么会真有傻蛋领主将把混了马尿的麦酒当啤酒喝,那可真是为了面子什么都能干。” “啊哈,这有什么,我甚至还见过更离谱的。” 每个人天生都有讲故事的潜质,而正因为他们本来是互相不了解的一些人,那故事讲起来边显得更容易了。 在这个精神无比荒芜而又野蛮的时代,文学几乎是不存在的,即使是有,那也只是帝都的市民和贵族们,悄悄的放在自己宝箱里面压舱底的一两本,在一些比较隐蔽的场合悄悄交换着看的几本诗集和短故事,像是长篇小说这种东西,还并不存在于人世之间。 在听过一大长串的短故事之后,韦迪亚最终将喝掉了三分之二的麦粥放下,将它随手递给身旁的一位士兵,讲到: “你们知道吗?我也有两个很好的故事可以将给你们听,你们记好了,那是关于两对男女之间……” 别误会,这只是两段纯粹的爱情故事,我们年轻的韦迪亚虽然从老兵油子口中断断续续的接触过不少类似的故事,但真要他自己讲,那还是讲不出来的。 此时风声正啸,车厢外,一切的事物都好像在剧烈的抖动着,唯有他们面前的火炬,那么温暖,也那么永恒。 来自大普鲁斯各个地区的人们,讲者一样的语言,却又都带点自己家乡的特色话,有的是俚语,有的是身边的风土人情。 这一刻,有两滴近乎是透明的液体,恍然间从韦迪亚的眼眶中流过。 他突然就明白了,父亲为什么明明知道必败无疑,但却依然加入了此次远征,并且在最后选择了牺牲自己,成全全军。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何塞骑士选择在那个时候去死,也算是变相的成就了他。 因为,何塞骑士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知道,他是强盗的儿子的人了。 没有了他之后,韦迪亚,才能真正作为一名贵族的后裔,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再不会有人提到他的身世时候三缄其口。 因为他可以说,自己是由三个有名望的帝国绅士抚养他长大,而他自己则是其中一位的私生子,虽然不太光彩,但他也是个有父亲的人。 正如何塞骑士最后想到的那一个人,也算是婴儿时期的韦迪亚。 车厢外,在那呼啸的寒风中,一股骑兵好像是混合在其中的气流一般,迅速的从中央吹刮了过去。 他们在望到此处车厢的时候,也曾有过片刻停留。 但最终还是离开了。 在这车厢火光的远处,一双双猩红色的眼睛正看着他们。 那是一群身材高大的雪原狼,一路闻着士兵们身上的血迹而来。 那些轻骑兵们只当是这些人遇到了麻烦,因此不想再参与进去。 但却没想到,这些狼只是默默的站在了他们的身侧,好像是护卫一般的,簇拥着这只人马。 bengel(自创语言,勿要查证),意思为雪地,而又名狼嚎。 第一百四十八章 凌晨 是夜,佩里斯皇帝的行营遭到了一次有组织的袭击。 事情还要从当日的傍晚时分说起。 一名来自海城堡的信使给了还在大肆掠夺北海王国故地的帝国军团一个警钟。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因为是打着“不给爱德华留一粒粮”的名义,瓦利西亚公爵和齐部下放肆的纵容自己的部下在帝国的领地内烧杀掠夺。 这样的好处是填补了佩里斯皇帝补给的空缺。 军队中的军需官这样评价过士兵们的收获。 “即使皇帝陛下要跟那逆臣打上一个月的仗,我们现在的补给也是完全充足的。” 但这样做的坏处也很明显。 “普鲁斯的人是飞过来的吗?!”瓦利西亚公爵紧紧的抓住了信使的领子。 他的脸上暴起了青筋。 现在他手下掌管六百名帝国的骑兵部队,除去其中新进组建的三十六名重骑兵队之外,还有五百余名轻骑兵,此时倒还有三百多名轻骑兵被下派到了乡村,或者是一些小的伯爵领地中“执行任务”。 手上能立刻调动的士兵甚至不到他骑兵总队的一半。 而他手底下的为数六千人的步兵队伍,此时也是被派出去了三分之一。 如果现在普鲁斯跟帝国邀战,他的部下相当于是十个手指头被砍去了四个。 “他们至少比帝国预估的早到了一个星期。” 站在一旁还能保持冷静的人是梅里斯特公爵。 由于他和莱茵王国中的一名边境大公之间有着姻亲关系,因此他的领地虽然遭到了莱茵王国的劫掠,此刻也不过是损失了一些粮食罢了,他家人的安全,特别是因为他的妻子本身就是一个莱茵人,得到了普鲁斯的保障。 所以他却也不算很着急的测算了起来。 帝国前线的战争失利之后,他手底下原本无关紧要的四千农兵,此刻也成为了帝国重要的军事力量,因此,他的地位同样受到了皇帝的重视,得以在此等重要的大会上发表意见。 “那如此说来,他们的粮食补给应该不甚充足,如果我是普鲁斯,那必先要拿下有一定储蓄补给的海城堡,即使要付出一定的兵力强攻,也一定要拿下来。” 发表这段言论的是车亚。 虽然他的公爵领地,乃至他的伯爵领地都丢去了,但皇帝为了安抚这位北伐立过功勋的老臣,依然保留了他公爵的职务,另外许诺给他从帝国的金库中拨款,作为他身为一个公爵的“年金”。 而他同时也掌握了绝大部分帝国从北海新进强征进部队的新兵。 虽然他的部队士气很差,但他手下依然还算是有着不少于三千人的部队(每天都有新近应征入伍的人和逃跑掉的士兵)。 整体来说,现在佩里斯的帝国军团,就是由他们三个人“军事巨头”来组成了。 瓦利西亚公爵虽然继承了最精锐的那一批军队,但梅里斯特公爵在事实上有皇帝和官僚们的支持,将他看作是能在军队中平衡瓦利西亚公爵的唯一一个南方高级军官。 而车亚公爵则是作为唯一一个北地出身的高级将领,因其本身悲惨的遭遇饱受底层军官和士兵们的同情,在现在帝国部队中,北海王国的士兵实际上已经占据了多数人的情况下,他同样也具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听过两位同僚的一番分析之后,瓦利西亚也终于悻悻的放下了他刚刚揪住领子的信使,问道:“那两位将军又有什么意见?” “大军分成两批,组织一股突击力量立刻南下,另外一只部队在原地扎营,夯实营地,收拢物资充实兵力之后,再徐徐南下。” 作为优秀的后勤类型的统帅,梅里斯特公爵很快就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这个方案倒是兼顾到了海德堡的城防和帝国军团现如今的战利品,是个皇帝和瓦利西亚都能接受的好点子。 只是车亚公爵却在这个激活落锤之前稍微提了一点反义。 “我倒是以为,普鲁斯必然不会只看着我们的军队行进而不管。”他皱了皱眉头说道。“从信使的报告来看,普鲁斯拥有一只很大的骑兵部队,如果我们兵分两路的话,恐怕会有被分而击溃的风险。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我们收到信的同时,可以预料到,普鲁斯的军队已经将海城堡堵得水泄不通。” “我们最好解围方式应该是在城墙底下就跟他打一场大规模的会战,然后再考虑进城与否。而不是顶着敌人骑兵部队的袭扰入城,那样我们再交战之前,就会损失大量的兵力。” 车亚公爵迅速指出了这计划的不足之处。 但只可惜他也并非能够找到足够的解决方案,因而他也只能是继续锁住了他的眉头。 在失去领地之后的车亚显得苍老许多,再也没有了一开始出征北地时候的那种自信。 “从补给的角度上来看,车亚大人,莱茵人很有可能准备不足,我们本应该有条件打一场体面的防守战争,然后逼迫他们退军回到莱茵王国,最后再从莱茵王国的土地上与他们决战。” “如果这样说,您的计划算不算也正中了普鲁斯人的打算呢?” 梅里斯特公爵如是反驳道。 正如同的之前四十年平平无奇的生涯,他现在非常渴望能够打两场胜仗,来填补自己之前生命中所存在的那些遗憾,对于车亚对他自认为兼顾两头的计划,自然是表示了极大的不满。 “如果您担心自己来自北方的士兵会被一支轻骑兵的部队冲散,那你可以将自己的部队留下了。我相信那些来自帝国核心的精英部队能抵挡的住他们的袭击。” “与重骑兵的袭击相比,轻骑兵不过是小孩子的把戏罢了。他们的骑术不够好,不足以一边驾着马疾驰,一边灵活的使用自己手上的武器。” “而他们身上脆弱的护甲,有很容易被步兵最简单的武器给击倒。我真看不出哪有什么威胁。” 他随手拍了拍身边的一根木桩,说道:“我们的步兵摆好阵形,站成一排,那就好像是这一根根的木桩一样没有区别,怎么可能会被区区一支轻骑兵冲散呢。” “我看,怕不是有些人输惨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种奇怪的想法。” 车亚公爵听过这样的讽刺之后依然没有说话,只是朝着皇帝的方向欠了欠身子。 他现在的一切都来自于皇帝,因此他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只能提出一点意见,而他的这点一意见,又往往还有大局需要照顾,因此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佩里斯一心里想的还是之前那场主动进攻时候的惨败,因此对于车亚提出来的城下决战计划,多少有些自然而然的抵制情绪。 但普鲁斯在这个时期的叛乱行径同样让他怒不可遏,一想到那个未曾谋面的老男人,他的心里面边一阵跟着一阵的窝火。 虽然前不久的战争有不利的倾向,但是他们到底已经极大程度的削弱了韦根人,说到底,还是普鲁斯的叛乱叫他真正的陷入了泥潭之中。 “失去了海城堡,那便意味着朕的军队变成了一只孤军……” “所以,任何有可能丢掉海城堡的行径,都是不能被允许的!”佩里斯掷地有声的说到。 在这个时候,他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清醒,就好似是打通了什么机关一样。 “那不如,我们将这两个方案中和一下。朕和主战的梅里斯特公爵,和瓦利西亚主帅先走一步,留下车亚公爵继续收拢残军?” “现在我们只要带走尽可能多的步兵,守住海城堡,逼退那个乱臣贼子,然后再等待我们后方的辎重能够按时赶到就可以了。” “彼时的入城部队都是些行动轻便的骑兵,再有大队的步兵军团外出接应……只要我们将补给分批进城,那岂不是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了吗?” 虽然三位将军都觉得这个计划似乎总有什么对不上的地方,但他们却没有敢于反对皇帝意见的军事才能。 于是,帝国的军团便在黄昏时分紧急的攒动了起来。 万余名步兵恋恋不舍的告别了自己劫掠来的家产,随后便连夜踏上了征程。 他们在黄昏时节出发,只在夜里修整一小段时间,这样,他们就能在第二天黎明时分赶到海城堡。 而命运也正是与这样一只军队再次开了一场玩笑。 午夜身份,万物寂静。 疲劳行军了六个小时的士兵被自己的长官允许在原地修整四个小时,在这个时间内,完成生火,扎营,等一系列的常规准备…… 如果真要按照这个标准来说,那他们也不必再休整了,因为做完这些事情所要耗费的时间,便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本来应该用来休整的时间。 年轻的帝国军团队长摘下了自己的头盔。 莱斯,那个从阿巴斯奇亚凭着一腔热血加入进来的新兵小子,此刻已经从一个无业的市民,成功的化身成为了一名标准的帝国老兵。 他从自己战友的尸体上捡起来了自己身上现在这套还称得上完整的装备,有对抗骑兵和列阵用的长矛,也有近战肉搏用的利剑,当然,最少不了的还是那面盾牌。 总之,看起来完全具备了一个老兵应有的素质。 沉默寡言,但又极度敏感。 与周围的那些刚刚被驱赶到战场上的农夫不同,他清楚的掌握着对战场上的敏锐。 而这些经验最终让他在先前遭遇过的数次大小战役中活了下来。 在天色还没有完全黑透的时候,他就有注意过周围的地形,平坦的冻土上分布着一个接一个的小小丘陵,而道路的两旁长满了树木。 为了能找到一个温暖一点的地方休息,将军决定将部队停滞在了一片小山坡的之后的位置。 如果说这一切能叫他联想起什么的话,那就只能是一场该死的战争了。 “如果这个时候,突然出现一支敌军……我们将退无可退。” 而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一阵马蹄声好像是在证实他预言一般的响了起来。 他先是猛地甩了是甩自己的脑袋,然后从腰中拔出一把剑来。 “敌袭啊!!!” 刚刚才躺下的士兵们纷纷从黑暗中摸索着拿起了自己的武器。 今晚的冬天没有明亮的月色和星空,这叫世界显得无比阴沉,就连空气都明显的有些沉重。 远处,几个燃气的火把出现在道路延申的前方,映出一道光明来。 一名身穿华丽盔甲的中年男子有些讶异的望着自己面前的这一幕,而他的身后,则是数百名身着灰黑色盔甲的骑士,在漆黑的夜色下,他们就好像是山坡上一个个隆起来的石峰。 他用四根手指的左手,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剑。 狞笑着指向了前方。 “我从曾今渴求诸神的祝福,希望祖先的荣光,可以保佑我伟大的事业。但神从未爱过我一次。” “而现在,我不再敬畏神明,上天却给我一个如此之好的时机。” 伴随着他的残缺的手掌缓缓的伸向前方。 而此刻的佩里斯皇帝,才刚刚在侍从的帮助下,从马车中跳出来,穿着一套睡觉时候用的软外套,便大摇大摆的穿习在了换乱的步兵群之中,过了半天的功夫,才摸索着爬上了一匹马。 皇帝的亲卫们勉强整理了自己的队伍,但更多的士兵已经完全失去了组织。他们到处乱窜着,大声呼叫着,得不到任何命令,也看不见任何讯息。 山锋,塌陷了…… 先是数百名黑色的铁骑踏入阵中,然后紧随在其后的还有三千名全速奔袭而来的轻骑。 从早晨开始,他们便一路狂奔,只是在傍晚时分,于海城堡城下匆匆的换过一次马。 此刻的他们也算是处于极度的疲惫中,但总好过匆匆急行军的步兵。 处于前军位置的步兵几乎是一触即溃,而且他们的溃散,还连带着牵连到了更多的士兵陷入泥沼…… 第一百四十九章 南方 在处于前军位置的兄弟们被击溃之后撞倒他之前,莱斯便已经非常灵敏的躲进了树丛之中。 战场上虽然出现了一面倒的局势,喊杀声和刀剑声不断,但大部分的人还只是在干嚎。 因为他们基本上看不到彼此的位置,唯一算得上明亮的几个火把,也在两军展开厮杀后不久,便因为种种原因熄灭了。 在极其狭窄的一条兵道上一时间有太多的人都拥堵了上去。 一方是没有留预备队的习惯,而另一方则是单纯的没有办法留下太多的预备队。 即使是对于早有突袭打算的普鲁斯来说,他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位置遇到佩里斯的大军,在事实上,于战争打响了很长一段时间内,普鲁斯都固执的认为,自己发起进攻的目标只是一支大意行军的帝国前哨卫队,而并非是佩里斯亲率的大军。 因为直到战争彻底结束之后,他都没有见到敌人有任何一名骑士,或者是皇室的守卫。就连随军的将领都没有碰上几个。 但在事实上远非如此。 莱斯躲进林中之后,却并没有着急离开战场,反而是就在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暂且藏了起来。 他依稀记得,自己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大军所处的三分之一左右的位置,这个地方就好像是一根绳子中段开始的地方。 而那滚滚的马蹄声也正是在此处渐渐的停止了下来。 如果不是错觉,他甚至听到了许多堕马的声音。 那是一些士兵的抱怨声。 林中的视野实在太糟糕了,而且道路也太过于狭窄,虽然这对于被遭遇突袭的帝国军团来说,是一片难以撤退的绝地。 但对于这些马背上的追击者们而言,随着路上堆积的尸体越来越多,能够顺利的追击溃退的帝国士兵依然成为了一场噩梦。 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甚至被自己后面的兄弟,当成了是还在反抗的帝国步兵,从马背上摔下来,跌的七荤八素不说,还险些被砍了脑袋。 至于那些开阵的时候,普鲁斯所率领的那只重骑兵部队,此刻早就已经撤换到了后方进行休整,现在继续追击逃亡步兵的,只是一些轻骑兵部队罢了。 当莱斯注意到这一点之后,他便咬定了主意不当逃兵。 林中的路虽然更加狭窄难行,但在丢掉盾牌之后,那里的路线依然是最安全便捷的通道。 正所谓风险越大,收益的机会也就越多。 从林中穿行了一段时间后,莱斯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机会。 一支前进的过于靠前的轻骑兵部队。 莱斯就从他们身后走来,当然了解了这些骑兵身后实际上的军事部署。 在事实上,也许他比这些骑兵们更清楚也说不定。 他们一行有七个人,却牢牢的占据了道路正中央的位置,像是一群牧羊人一样驱赶着他们前方的帝国步兵,又像是一群饿狼一般,是不是的扑倒那些掉队的士兵。 在莱昂的鼻腔中,一股腥甜交织的液体忽然涌入了口中,顺着喉咙,稀里糊涂的就灌到了胸膛之中。 望着那些骑在马背上耀武扬威的“敌人们”,他摘下了自己后背上的长矛,然后用双手握紧了它。 这场发生于午夜林间的血战,便于此时彻底画上了句号。 对于帝国一方而言,这毋庸置疑的是一场继北海战争以来的又一次惨败。 但要是从普鲁斯叛军,即莱茵王国获得战果的角度上来考虑,他们又输的没这么彻底。 此战,帝国直接折损了三千名步兵,而莱茵王国一方损失的轻骑兵不过区区数十人。 而从战略上的角度考虑,帝国在北方的军队已经彻底被分割成了都没有单独击败莱茵王国骑兵的两个完全不可能相链接的部分,即,北境的军队再度下降到了不足万人的程度,而处于守城状态下的海城堡驻军另外还有四千人。 他们在总数上依旧占据巨大的优势,但因为普鲁斯的战术,使得他们之前的联系已经不复存在了。 但普鲁斯也失去了一个直接获取胜利的绝佳机会。 因为他的武断认知,他直接放走了原本有可能直接活捉的佩里斯。 而现在,佩里斯和他的亲卫队,以及另外的一些将军,农夫,他们已经好像是一盘沙子一样的散落到了北地的各个角落之中。 前往海城堡的军道的确是只有这么一条。 但从北方南下往阿巴斯奇亚的商路却不止有一个。 一支几十个人,或者是百数人的队伍,沿着这样的小径一路走下去,似乎又显得很容易。 与大普鲁斯皇帝的军事结构不同,普鲁斯王国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与帝国大局发展方向完全不同的道路。 在诺丁皇帝大肆分封土地,然后在大量的真空地带建立起一个个的封建农庄,或者是地方强权的时候,普鲁斯却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意放弃自己手中已经到手的军权和土地。 只是为了确保自己的边疆不被诺丁侵占太多,分封了几个在文化上与莱茵更相似的中等规模的部落酋长,任命他们为仅次于国王的“公爵”,协助他管理莱茵王国的外交,商业等事务。 但更多的小部落和那些拥有少量农奴的小奴隶主却没有被他派遣出去管理各处的土地。 而是用一只庞大的军队,将他们牢牢的束缚在了自己的首都附近。 这些人名义上也算他普鲁斯的封臣,但实际上更像是他的奴仆。 他们所生产出来的一切东西,全部都右普鲁斯一人统一调配,甚至包括什么人应该从事什么职业,也是他一人说了算。 这就好像是在这个封建体系的王国中,他一人还在经营一个巨大的奴隶制古典王国一般。 而他也强制命令所有的士兵和骑士都只向他一人效忠,他是王国的国王,但同时也是军队唯一的领袖。 依靠这种制度,普鲁斯虽然只有一个王国,但却在背刺的条件下,击败了拥有三个王国的佩里斯。 在一些人的有意传播下,这条神秘的消息传播到了阿巴斯奇亚。 一名真正的王者将会从北方降生,他拥有强大的军队和崇高的威严。 总之,他不会像是某些的皇帝一样去收他们的税,也不会纵容教士在他的领地上到处活动。 这些别有所指的话在首都显然掀起了很大的动荡。 那些在三个季节之前,还高呼皇帝万岁的市民们,那些手工者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变了颜色。 就连那些备受尊敬的教士,都好像是被极大的仇视了一般。 然后就是一个接一个的谣言迭起。 最早是皇帝的大军失利与北地,然后缴纳了一大笔赎金才得以从野蛮人的领地上撤回。 然后就是皇帝与叛军邀战与野,大败。 然后就是皇帝的驻军基地被捣毁了,军士多溃散,而皇帝不知下落。 随后,莱茵王国和阿巴斯奇亚王国几个边境之间的城镇也具传来了沦陷的消息。 原本的好大帝国,好像在一夜之间,便大步走向了灭亡的危局。 各个地方上的领主开始拒不受命,他们保持着观望。 更有甚者,甚至已经派遣使者与普鲁斯开始谈判,寻求能在他的新帝国统治下获得一个合适的地位。 而帝国的商人开始散尽家财,他们将手上的资金从阿巴斯奇亚王国南部沿海的城市里抽调出来,首都中林立的商店,商会,一夜之间变得无比萧条。 唯独码头上的船只贸易迅速变得畸形繁荣起来。 原本的八个码头临时扩张成了十二个,但即使如此,依然有着这么多的船只难以靠岸,如此多的富人们拿着行李准备离开城市。 仿佛战争还没有开始,便已经来到了最糟糕的年代。 几个码头上的工人搬运着沉重的货物,他们现在每天都能接到比平时更多的活,但生活质量却并没有因此有半点的提升。 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战争,所有的贵族基本上都在囤积粮食,这些严重依靠周围农庄过活的市民惊讶的发现,手中的帝国金币再也不值钱了,面包的价格一天要涨三回,而且就算是这样,还有价无市。 而除去海运事业外,最具有成长性的则是赛普鲁斯王国的土地价格。 对于吃喝不愁的土地贵族而言,很少会有人愿意出售自己的领地,毕竟这些东西都是帝国承认的祖产,他们再败家也没理由做出这种事。 真正进一步被压榨的是那些曾经被解放的农户。 为了度过前不久的征税荒,他们不得不抵押了自己的土地。 而那些掌握了他们土地的商人一见土地价格水涨船高,便纷纷将那些债券土地不由分说的卖了出去。 一位在富庶的南方工作的帝国官员,时隔二十年之后,再次从南方的土地上看到了被饿死的农夫。 他在寄往中央的信件中如是写道: “农夫(这里的)面黄肌瘦,几乎完全拿不动耕地的锄头,而他们的劳动工具也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及时更换过。那些富饶土地几乎是一夜之间变得荒芜起来。就保守估计,塞普鲁斯王国的春粮要减产一成左右。” 田森放下手中的信件,然后看过了议政会议中那些成员的脸色。 “诸位帝国的精英们,这就是你们想要的北伐?” 自从新皇帝上位之后,议政会议中的那些成员便开始有意无意的打压官僚群体,有些贵族甚至直接在一些上流社会的餐饮中说:“这些官僚怎么可能真正的爱国?他们甚至都没有合理的统治权。这些从农夫中,商贩中走出来的穷人,除了会从帝国的银库中掏出其中的最后一个子之外,根本干不了别的一点活。” 但就目前的实际局势来说,帝国大势将倾的之际,反而是这些“除去贪腐一无是处的人”依然在继续工作。 而其中的牵头人就是田森。 即使是辞去了国王的职务之后,这位发髻斑白的老人依然是帝国上下举足轻重的人物。 他拍了拍桌子,望向了那些低头不语的贵族和商人们。 能跑的都跑了,现在在位不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人物,就是一些已经跟帝国核心纠缠太深的人。 如果说那些跑掉的人,就像是上了船的乘客,损失的不过是一张船票。 而这些人至少也得算是在船上辛辛苦苦的工作的水手和大副,海船已经成为了他们的第二个家,眼下干了十几年的时间,刚才过了实习期,工资都还没领完,现在离开这里,损失实在是太大了。 “还是我来讲一下吧,诸位绅士们,在你们忙着转移财政的时候,我,还有你们口中的贪污犯究竟做了些什么。” “简单来说,你们过河拆桥的行为对帝国的发展倒也不算没一点用。那些被你们折腾到破产的市民很容易被组织和煽动起来,如果是在他们破产之前,我在街上用十个金币也招募不到一个人,而现在,他们一人就值半袋谷子。” “至于外交方面,我们的皇后殿下为他的兄长写了一封信,我们勇敢的赛普鲁斯国王决议要支持我们,他将率领一支超过八千人的大军,来为帝国效力。” “如果再加上你们诸位庄园里的私军……我想,这个数量,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 一名年轻的伯爵在变得安静的大厅中缓缓的说出了一个数字。 “首,首相大人……我们卡佩拉家族认出士兵两百名……外加,,外加骑士一名!” 而周围的一帮贵族们听到这句话之后,也纷纷如卸重负似的报起了自己的价码。 但田森首相的脸色却未有丝毫动摇,他依然硬的像是一块石头。 “诸位如果就只是这么一个态度,那想必我们也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干脆直接打开城门,迎接新皇帝算了。毕竟,我可听说,你们中的有些‘有远见的人’早已经跟北边的那位身边的近臣搞好了关系。” 那些心存侥幸的贵族们骤然间变了脸色。 为什么大家同是阿巴斯奇亚家的封臣,而就你却如此威风? 就这一点上,无论战后格局会是如何,他们的名声也会臭到水沟里面。 他们正想找个由头发作,好去指责一下田森这种“不仗义”的行为。 第一百五十章 团结与背弃 宽阔的大厅内,几十个帝国中“有身份”的人交换了一下眼神,他们决定一同向首相发难。 即使是在最紧要的关头,也总有些不要命的蠢材不嫌事儿大。 船的确很大可能要翻了,但是为了保住船,让他们把自己夹带着的那点私货都贡献出来,他们却也是不愿意的。 这凭什么,他们可还要靠这点东西在当作是上下一条船的敲门砖用的,可不舍得就这么砸在一条破船手上。 想到这里,他们不由得面露凶光,几个年轻的贵族更是要直接站起身来,想要大声的斥责田森的僭越行为。 只彼时的他们还没站起身来,几个手持利刃的士兵便已经冲进了议事厅中。 贵族们纷纷将头转向门外,哪里有更多的武士还在聚集的路上。 眼下帝国的常备兵力早已随着皇帝北上,留在阿巴斯奇亚的士兵,众所周知,那不过是一群军警罢了,叫他们对付对付暴动的市民,都有些有力不逮,更何况对一帮真正的贵族动刀? 但这些士兵身上却弥漫着一股精锐之气,他们头戴着半覆面的铁盔,顶上还有带有高高的凸起。而身上则是标准的半身锁子甲,在这些伯爵的庄园中,即使是骑兵也没有这么好的武装。 更叫他们心寒的,则是他们那手持的长柄武器了。那兵刃通体都由是精铁铸成,长长的铁杆上直接浇筑了突出来的小斧刃和短短的长尖。 光是这副兵刃的造价,就足以令人望而却步。 而且,最令他们感到震惊的是,这些士兵的穿着具有极高的相似度,只要大眼一望上去,就能看出来,他们的装备定然是出自同家之手,而且很有可能是同期制作的。 整个帝国上下,能够拥有这种财力,物力,对军队进行不遗余力的武装的,也就只有皇室一家了。 他们用诧异的眼光投向这个他们在新君登基之后便半隐退的老人,在过去的一年中,田森几乎没有在任何他们颁布的政令上发表过意见,甚至包括削减关于首相府邸的年金这种事情出现时,田森也只是远远的在那张纸片上签署了名字。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内,田森成为了一个被认为是上一个时代的人。 但他最终还是在帝国存亡的关头站了出来,并且成功的成为了皇室的代言人,这也正是这支军队此刻在议会大厅出现的原因。 确信那些贵族们没有话说了之后,田森缓缓的端起了自己手上的茶杯,那是一枚来自东方的工艺品,价值昂贵,东方人有青色和白色两种款式,但大普鲁斯的贵族更加钟爱白色的茶杯,一旦市面上出现完整的一套,那必然是出自哪个不明落魄的贵族家庭之手。 总之,这种东西昂贵的宝物,肯定是在船上就已经被预定完了的。 而田森却在端起来之后,将杯中的茶水一口气饮尽,然后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几位贵族为他的行为惊呼了一声,但他们方才叫出声,便已经被那个老人接下来的气势震慑住了。 田森用双手支撑着桌子站起来。 虽然他年事已高,但依旧目光炯炯,眯起来的瞳孔处好像藏了一把刀子。 “普鲁斯其人?我劝你们还是早日了了这个念头!如果他真的有帝王之姿,也不会等到现在才混到这等地步。一个跟费利佩大帝争长短的人,现在那里还有这个本事!” 田森继续冷笑道:“从帝国元年开始,他就对皇位耿耿于怀,但没想到一直过了这么些年,他就还是这么一个老样子,真是令人失望。” “你们这些人,当真以为普鲁斯的莱茵王国能给你们带来新秩序?我且告诉你们,即使是阿巴斯奇亚的皇帝比现在的佩里斯陛下更无能十倍,他也要远胜普鲁斯那个混蛋。” “我从王国时期就开始跟他打交道,那根本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而现如今则是更加不知进退,不明死活了。” 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一个信使模样的人从几个士兵中央挤了进来。 而他的手上拿着数张厚厚的羊皮纸。 他迅速的将信封递到了田森的手上,而田森则是毫不犹豫的将其打开,然后随意从中取出来一两件,当即朗声诵读了起来。 “时新历十六年六月,莱茵国王与信使于韦根人酋长爱德华,提议帮助秘密韦根人抗击帝国北伐,愿为之提供铁器千具,护甲若干……” “时新历十六年九月,乃托付帝国商人之手,假斧千余,秘密输入北境。” “时新历十六年十月,乃集结大军,预图不轨之举。同月,有密使声称,韦根人于国交战与野,帝国小败韦根人……莱茵国王始出兵,约定割北地三百里沃土让余韦根酋长爱德华,换取对其帝位的支持。” 听着田森铿锵有力的声音,贵族们终于变得沉默起来。 就算是北方的利益于他们本身毫不相干,也没人会喜欢一个卖国的国王。 听着那些被割让出去的土地,他们都未免有几分兔死狐悲的意思来,就按照这位莱茵国王的做派,他根本不把自己之外的利益当作是一回事。 而大普鲁斯帝国,其本质上是建立在一个民族国家的基础之上的。他这种割让本土人土地的事情,尤其令人不齿。 田森继续补充说到:“三百里的沃土……啧啧,多么慷慨的手笔,也许他在将你们的脑袋拱手相让出去的时候,也会这么慷慨吧,要知道,这些土地,是我用了十几年的功夫,而且是在帝国统一之后,所产生的大势之下,才勉强夺取到手的,而他就这么大笔一划,就这么割让了出去,还附带了不少利息,真是慷慨之极啊!” 一名贵族慢慢的抬起头来,那是一个脸上还带点风霜的中年人,在这场除了田森之外,再没有老人参与的会议中,他称得上年纪稍长的存在。 “首相大人,我们这些代罪之身,尚且愿为帝国效犬马之力。” 中年贵族沙哑着嗓子说到。 “我还没有活到,足够忘记我们大普鲁斯人被外族侵虐的历史。所有勾结外族的人,都必须得以严惩。” “不错,就连我庄园里面的农奴都知道,绝对不能勾结外人。” “他(普鲁斯)的行为,完全就是在侮辱他的祖先!我们不能在忍受由这样的人,来享有仅次于皇帝陛下的地位了!” 有了一个人起头之后,其余的一些贵族们也都连忙跟着附合起来,只是他们的声音中决计没有中年贵族那样的坚决和深沉,有的只是一众装腔作势喊高调的姿态。 田森在心中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但脸上却再没有做出什么不满的表情来,他只是进一步的进行了战略上的统筹规划,以便于在接下来的战局中处于较为主动的一方。 而在北方,那个帝国曾经就最为偏僻慌乱的角落,此时更是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兵灾。 帝国的主力部队在遭遇普鲁斯的突袭之后,虽然三位将军着力整理了一部分军人,但毕竟大部分士兵都士气以失,而皇帝又在当时了无踪影。 因此,普鲁斯仅仅是引着大军长驱直入,便击溃了大军留下的营地,并且收获了瓦利西亚在北地几乎九成的补给。 这其中,除去必要的粮食,铁器和布料之外,更多的还有一些兽皮、宝石、金银器皿一类的东西,不难相信,这些士兵在北方究竟坐了何等卓越的工作。 却说普鲁斯拿下大军之后,本有意接手整个北地,获取当地村庄、城市的支持,和贵族们的效忠,如果有可能,他是很希望将爱德华的部队堵回沼泽的。 只是战争之后,帝国的步兵军团虽然被击溃了,但他们更多的则是带着兵刃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或者是随便堵在了什么村落,城镇之中避难。 这些士兵在再度发觉由普鲁斯的骑兵来到自己面前时,那种惊怒交加的情绪足够给客居于此的普鲁斯一个很大的麻烦了。 特别是的由农夫发现普鲁斯的军队竟然和韦根人多少有些不正当的接触之后,他们心中的愤恨便更为尤甚了。 因此,普鲁斯再草草的丢下两三百名骑兵的尸体之后,便迫不得以的退出了北地。 当然,在离开之前,他还没忘记跟爱德华签署了一份相当丧心病狂的条约。 “与朕兵临阿巴斯奇亚城下为限,所有故属于北海王国故土,特许北地酋长爱德华领兵自取。取一城,则赠一城,取一地,则送一地,容以南方大定后,共商北海大事。” 此外,普鲁斯还零零碎碎的许诺了一些“赏赐”,“归顺”之类的废话,一眼看上去,便叫爱德华本人读的兴致缺缺,唯有一件事还格外引起了爱德华的兴趣。 那便是普鲁斯用非常强硬的口吻,要求爱德华必须尽快将所有俘虏到的大普鲁斯战士处死,特别专指代了其中的一百余骑士。 不得不说,想要弄死这些铁皮罐头一眼的东西着实有些麻烦。 直到大普鲁斯人的军队完全撤军之后,还有零星的几个骑士仍旧在试图反抗。当然,他们的斗争注定徒劳无功,爱德华才派出自己的精锐部队,不一会儿便将那些眼高于顶的骑士悉数收复了。 令他大感新鲜的是,这些骑士不愿意向他手下那些酋长的兵投降,而不吝啬于向他本人和他的亲兵投降。 而那些骑士的理由是:“向一群野蛮人投降,那是他们身为一个骑士莫大的耻辱,相较之下,向一支威武之师的统帅暂时承认自己的失败,反倒显得格外光荣,因为这至少代表了他们能输得起的精神。” 因此,他倒也是真的就将那些骑士们体面的关到了大营之中,如果愿意交出自己的武器和盔甲的骑士,甚至还允许他们自由行动,如果是不愿意的人,那他也必须交出武器,但是可以保留盔甲,相较而言,他们便只能被关押在有士兵监管的监狱之中了。 至于饮食,饮水之类的事宜,爱德华则是大手一挥,允许这些骑士和他的精锐武士们享用一样的待遇,而且还给他们参与宴会的资格,就是赏赐给他们酒食,肉类,虽然只能坐在大营中的末端,可那也是将军级别的待遇。 这种优厚待遇的行为虽然受到了骑士们的赞赏,但自然也危害了很多将军们的利益。 他们之中的最激进者,甚至要求爱德华立刻处死这些只会大吃大喝的“米虫”,他们在目前不能为战争做出一点贡献,而他们自己也不能产出足够养活他们自己的粮食,更不是什么渊博的学者或者是祭祀。按照古老的传统,这种人就不配活着。 但无论如何,爱德华还是顶住了这些反对派的压力。 众目睽睽之下,他解释说,这些骑士愿意为自己的生命安全缴纳一批价值不菲的赎金,而这些钱可以用来犒赏他们之中最勇敢的战士。 不过,爱德华还是记住了这些反对派们的面孔,然后为他们安排了最困难的攻城任务。 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很快就会死在韦根人南下扩张的道路上。 这其中,对他的位置能造成威胁的人,和不够忠诚的人早已经在之前的大战中,就被爱德华巧妙的安排在了送死的位置,留下的士兵和指挥官至少对他为王都称不上威胁。 但他还是毫不留情的将这些人送往了绝路。 其实不只是他们,更多的保守派也没能躲过爱德华的屠刀,甚至包括部落中的一些祭祀,他们明明已经在战场上效力过一场,但爱德华还是毫不犹豫的,在接下来的一场场血站中,将他们递往了更前线。 几乎所有曾经看爱德华的坎贝尔部落的老人,都说爱德华变了。 变得不再温谨从良了,变得一身血腥味了,从一个好人,变成了一名该死的屠夫,刽子手。 就算是最支持他为王的部落将军,也不得不在一些私下的场合评价道 “爱德华吾王,他是我的国王,在这个问题上,我只能说这么多。” 第一百五十一章 爱德华的野望 但如果说他是一个十足残酷的人,当爱德华听到这样的言论时,他也只是一笑带过。 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在这些方面上投入任何精力。 他现在的事业非常繁忙。 大战之后,大量武艺高超,身体素质较好的部落将军,都战死在了一线,这叫韦根部落传统的军事制度直接基于到了崩溃的边缘。 新编成的部队兵不知将,将不识兵,只有是在一个部落里面,自幼一并长大的士兵之间,才称得上会相互协助,至于那些不来自于一个部落的人,他们之前可能连话都说不清楚几句,想让他们精诚合作,首先翻译的问题就难以解决…… 而在于大普鲁斯人决战之后,无论他身边的将领承认与否,他都已经发觉,这些大普鲁斯人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确的是比韦根人要伟大的多的帝国。 也正因为此事,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模仿大普鲁斯人之前的制度。 这绝不仅仅是为了他自身位置的巩固,更在于他能不能趁着帝国内乱之际,成为一个边境上的新生帝国。 正如同普鲁斯送给他的信封上所言。 他的机会也只存在于南方战乱的时间,而南方战场上的胜负,却不是他直接能够操纵的,他所能做的也只有,在几年的时间内,彻底改变韦根部落这松散零碎的现状。 “让我们统治并且战胜大普鲁斯人,或者是停下来,使得大普鲁斯人战胜我们。” 而这种类型的改革,必然是要动那些保守派人士的蛋糕,这本身是无可避免的。 如果这些人仅仅是在他养个骑士的时候,就跳出来反对他,那等到他像是做出册封大普鲁斯人做官员,贵族,乃至是将军的时候,这些人那不得跳翻天吗? 正是有着这样的顾虑,爱德华才不得不将他们都丢到战场上的第一线。 让他们死在大普鲁斯人的手上,总比死在自己人手上要强。 但对于那些营中的骑士们来说,爱德华所作的一切却是毋庸置疑的“善政”。 他们已经从一开始的格格不入,逐渐发展到跟韦根人的部落战士们试图接触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之后,他们甚至有不少人学会了一些韦根人的词汇。 如果南方的战局不受影响,也许他们终有一日会老死在现在的爱德华大帐之中。 倘若普鲁斯赢得了战争,也许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够活着回去的价值。 但无论如何,与这些内政相对的,则是依旧热火朝天的北方战争。 被压迫在沼泽中一角的韦根人开始了他们的“第二次南下”活动。 从定北城开始,直到海城堡之间,几乎每一片帝国的土地上,都有韦根部落的士兵,和帝国残留下的军团正在流血。 失去了团队组织的军团士兵,在三五个人的战斗中,在那类似于“街头打架”的战场上根本发挥不出来任何优势,往往是士气如虹的韦根战士,只需要付出一两人的代价,就能将那三五名士兵悉数击败。 有些士兵会选择抵抗到底,但更多的士兵则是会就地投降,以取得爱德华的“怜悯”。 不错,爱德华的确是“怜悯的”。 在他严格的对内强压的同时,却要求士兵们不许劫掠大普鲁斯人的村庄,只有在遇到抵抗的时候,才允许士兵发起进攻。 这里面就还有一些人的古怪心理了。 他们对于敌人偶尔的示好总是显得乐于接受,而对于自己人一次两次的冒犯,就会显得暴跳如雷。 但无论如何,“怜悯的”“北海人的保护者”爱德华。 在普鲁斯饱受折磨的乡村地区,的确是没有遭遇很大程度的抵抗。 甚至还有不少大普鲁斯战士被整编进入了韦根人的军队。 只是爱德华暂时没有办法将这些人和固有的韦根战士们编成一样的序列,那样不仅会使得他的部队内部无法沟通的问题更加严重,甚至还有可能在遇到敌人之前引发一场内战。 但他也没办法完全相信这些投降者,将他们单独使用,也许放出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思来想去,爱德华还是把他们编撰成为了一支亲兵,并且授予了他们“北海卫队”的名号。 而这只部队的数量很快便已经上升到了千人,在日益膨胀的战场上,也许他们有朝一日会成为某场战争中的主力也说不定。 毕竟,韦根人在之前已经损失了太多了人口,四分之一的人口数量的消耗,使得每一个青壮年的劳动力都是这么的弥足可贵,即使是让这些士兵退耕还田,爱德华也是极其乐意的。 而在解决掉乡村的问题之后,摆在爱德华面前的则是那些北地贵族们修筑的坚固堡垒了。 没有控制一个地方的主要城市,就永远不算真正的占领这个地区。 但在从定北城到海城堡为限额的广大地区中,这样的要塞有五个。 像是那样的地方,里面必然囤积了足够数千人生活两年以上的粮食,和数以千计的兵器,以及大量的健康人口。 而这也是普鲁斯的一个小小的“阳谋”了。 不错,我是许诺给你了城市和地盘,这也算是我执行了作为一个同盟者的义务,但这些城市都要你自己自己打下来。 这些桀骜不驯的大封臣们,包括三个公爵领地,一个势力雄厚的伯爵领地,以及一个商业城市。 他们在皇帝的部队被击溃之后,既没有向皇帝的大军伸出援手,也没有打开城门,向普鲁斯效忠。 而是保留了“中立”的态度。 像是这些好像“钉子户”一样的东西,即使是普鲁斯动员起整个王国的力量,也很难说就轻易的将他们打下来。 小的城镇总还有火攻,地道,土工等多种办法,但对于规模稍微大一点的据点来说,这些东西都是没用的手段了。 他们往往建设在链接领地之间的要道上,亦或者说是在险峻的位置。 只需要几百名士兵,他们就可以于上万名士兵对峙,尽管他们无力反击,但只要做足了准备,想要攻克他们,没有数倍于他们的牺牲,是决计换取不来胜利的。 而一个被攻占下来的城市,又是显得这么贫瘠。 除去一些废铜烂铁,和一大群被饿到瘦骨嶙峋的人之外,得胜者几乎得不到任何实质上的好处。 甚至那坐城市所能提供的防护设施,也必然会因为战火而变得无法使用。 以爱德华现在的兵力来说,索取几座城并非是难事,而真正困难的情况在于,等爱德华和那些地方贵族拼到你死我活之后,在南方决战之后的得胜者的态度。 在不计算损耗的情况下,那些富庶的地方有极为庞大的人口基数。 等到时候,普鲁斯,亦或是小皇帝佩里斯,他们其中的一个人得胜之后,再率领着大军回到北地之时,只要携万余精兵,就可以以“北地光复”的名义,就可逼迫爱德华将他吃下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如果态度更坚决一些,或许还能将整个韦根部落都给消灭掉。 “沃尔德?瓦兰?北科德?瓦莱希亚?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虽然不报有很大的希望,但爱德华还是有几分不死心的问道。 这几名将军之中,除去名门宿将沃尔德之外,瓦莱希亚是在他手下一只服务的一个侍从,因为战功而获取了“统帅”的职务。 而瓦兰和北科德则是两个在极北之境地的部落统领,乃是爱德华反对“名门联盟”时期的重要盟友,同样,在决战中,他们也是唯二的两个一只牢牢掌握住自己军队的部落酋长,在他们强有力的指挥下,明明在战略中几乎是要被牺牲掉的四千余名士兵勉强稳住了阵线,并最终活了下来。 他们四个人都是爱德华最称心的将领,也算是除去爱德华之外的韦根人地位最高者。 与父亲梭洛相比,爱德华知道,自己还有很多欠缺和不足之处,他能取得重大的成功,也是依靠着时运,和他父亲为他做下的布局,甚至还有他的姐姐扬,协助他的内政,才有了今天大好的局面,使得他能以“韦根人之王”自称。 因此,虽然在表面上,爱德华是一个独断的统治者,但实际上则是经常善于听取他同盟者们的意见,因此才能取得今日之成就。 “吾王。”最先一个说话的人是宿将沃尔德。 在目睹爱德华完成了一系列他想都不敢想的“军事奇迹”之后,这个才刚过中年的胖子显得尤为衰老了,他经常只是有些心不在焉的侍候着爱德华,常常叫人有些个摸不清头脑。 “依我之见,我们应当尽快收拢一部分部队和粮食,先稳定住我们本族的士兵和部众。一步一步的光复我们祖先曾经统治过的最大区域,迁移一部分破产的普鲁斯居民到我们的土地上耕作,然后收取他们的粮食,并且以大普鲁斯人修建的据点‘易北城’为界限,为他们的卷土重来做好充足的准备,这才是稳健的做法。” 在他说过这句话之后,头又没精打采的垂了下去,就好像刚刚只是借尸还魂了一般。 爱德华微微的点了点头。 在他的队伍中,的确是需要有足够稳健的人支撑起一个他理想中的“王国”,沃尔德的想法虽然保守,但也并不无道理。 只是虽然爱德华能够理解,但其余的三个统帅却有着明显与之不同的见解。 瓦兰抿了抿嘴唇,依然是一副苦大仇深的面孔。 “王上,我以为,如果现在将部队悉数撤回沼泽,未免太过于保守。” 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先是颇为谨慎的看了一眼沃尔德的表情,见其并无异状之后,才继续说到。 “我们的土地太过贫瘠了。为此我们已经受了几百年的苦,即使是大普鲁斯人最差的土地,也比沼泽里面的那些烂泥更适合耕种。” “眼下,您的帐下有精兵万名,而您的国家内部也算的上稳定,士兵和部落民无不认同您的统治,甚至就连那些大普鲁斯人的农夫,也认为您是仁慈的。如果我们不趁着这次机会,从沼泽里面先迈出一步来,通过蚕食一部分北海的土地,来增长我们的势力,我们即使能够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存在下去,也势必会被大普鲁斯人堵死在沼泽里面。” “我们不如先拿下这五座据点中规模较小的两座,然后沿着这两座大普鲁斯人要塞来布置重兵进行防守,并且调动大量的部落民充实这片土地,使我们的占领成为既定事实。南方的大普鲁斯人想必也是会投鼠忌器。再者,我们与那普鲁斯本就有密约所在,他答应给三百里的土地,而我们支取其中的两百里,应该会得到他们的谅解的。” 在说完这些之后,瓦兰再次望过了自己的几位同僚,然后再次板起脸来,就好像自己从来没说过什么话一样。 而爱德华则是在此时有些不经意似的皱了皱眉头。 他示意看上去已经有了腹稿的北科德继续说下去。 北科德看到爱德华的眼神之后,微微露出了些许笑容,然后抻平了额头上的眉毛,有些欢快的说道。 “大王,您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大普鲁斯人内部的局势乱作一团,依我之见,那普鲁斯和佩里斯两人,都不足为惧,他们两个人,一个不过是孩子,而另一个则是毫无王者之风,就凭他自己递上来的那副文书来看,他竟公然下令叫我们处死他们本族的士兵,要我说,这样的人物也长久不了!我们应该就着这次机会,一连将他们的统治翻个底朝天才对!” 最后一个发言的人是瓦莱希亚。 与其余的几个将军相比,这个只贵族出身的年轻将军,可能更喜欢在战场上杀敌,而非在大营中运筹帷幄。 因此,他在所有人说完之后,骄傲的大声给出了自己的答复: “咱没有这么多点子,只知道主人说是什么,那便就是什么,无论王上有怎么样的机会,那俺便只有把他们打下来便是!” 第一百五十二章 南袭!南袭! 营帐中的其余众人顿时大笑出声,而这些笑声除去爱德华本人和另外三名统帅之外,还有十几名“大将”。 这也是爱德华根据战场上的实际需要所指定的。 一个人统帅千百人左右的部队,还能称得上屈臂如指,但统帅几千人就会显得有些乏力了。 这时候,针对这种情况,沃尔德提出了设立一种“帅——将——指挥官”体系,在元帅之间另外再安插一人。 如此,军队的战斗力和灵活性方才能上升一个档次。 这也是他再名门的大军中服役多年所产生的一个构想,只是因为名门联盟过于冗杂的权力体系,使得他的设想永远只能是一个设想,等到了爱德华的王政阶段之后,改革才得以借着大普鲁斯战争的东风得以快速的推行起来。 笑声散去之后,爱德华便假意做出了一副“生气”的神情,他笑高声骂道:“好你个瓦莱希亚,我叫你给我出主意,你就只会给我表表忠心?还有你们这帮不省心的东西,提不出什么像样的点子也就算了,还净会取笑别人,都给我滚出去算了,省的你们在我面前杵着烦人!” 沃尔德沉默着向爱德华行过一礼后,便转身离去了。 而瓦兰则是沃尔德紧随其后。 北科德统帅拉了一把还处于一片混沌中的瓦莱希亚,两人一拉一扯之中,整个王帐则又变得空空荡荡起来。 那些大将自然是不敢托大,在爱德华刚开始赶人的时候,便带着满腿的腿毛迈了出去。 无数的信息在爱德华的脑海中迅速闪烁过之后,他在他的“王帐”中微微的打了一个盹。 在梦中,他通过加冕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国王。 他的面前,左侧站满了强壮的韦根人战士,而右侧则是勤劳的大普鲁斯农夫。 而他的背后,一半是繁华的宫廷生活,而另一半则是一个身穿橙色长袍的大普鲁斯人。 那人手里拿着一顶由真金制作的王冠,而上面还镶嵌着通透的红,黄,蓝三种颜色的宝石。 那是一种幸福的,令人眼醉金迷的眩光。 而也就是在这是,他的梦也就瞬间结束了。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是住在帐篷里面,和蚊虫蛇蚁居住在一起。 鼻腔中除了臭味就是土味,像起这些乱糟糟的东西,的确是有点早。 爱德华的脸上不由得一阵抽搐,进而露出苦笑的神色来。 还是想太多。 他缓慢的抬了一下有些发麻的脚跟,从自己的座位上晃晃悠悠的站起来。 然后重重的跺了跺脚,走出了自己的王帐之中。 他挥舞着自己的手臂,望着一众忙碌的士兵们,下达了指令。 只听他的声音朗朗,仿佛要盖过呼啸的北风,给人一种热血迸发之感。 “我诸神的兄弟们!我最勇敢的武士!神明已经为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指明了方向!那是奥洛之神的旨意,他告诉我,最强壮的勇士,应该进攻最大的城邦。这是一场会战,让我们攻破他们的城池,夺取他们的存粮,我们赢得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无上的荣誉!” 他的声音立刻得到了士兵们的回应。 自从上次的会战赢得了胜利之后,很多士兵都发自内心的期待着能再打一场上次那样的“会战”,虽然可能会有伤亡,但打完一场会战之后,所能解决的问题也是一劳永逸的。 过于漫长的战争时间叫他们有些思念家乡的亲人,特别是再他们领取了来自国王的赏赐之后,虽然只是一些小的金银饰品,甚至只是他们从战场上捡到的一些小玩意。 但他们依旧是迫切的想要跟亲友们展示这些东西,吹嘘自己的勇猛,以及过上一段“真正安稳的好时光”。 几位统帅虽然未能完全参透他们的国王到底是什么意思,到底是参照到了谁的意见,还是真的得到了“神明的启示”,但他们到底还是明白,王上的指令,那其中的含义就是必须用心去遵循的法令。 因此,他们还是喊着号子,有条不轨的调动起了自己的大军,从驻扎在“易北城”处的大营,浩浩汤汤的前往了南方。 整个行军的决策,从出发到聚拢起一支超过万人的大军,总共用时不超过三天的时间。 这几乎已经达到了古典时期的极限。 可以说,他粗中有细的军队制度,和爱德华身为“民族英雄”的个人声望,在其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如果用文字来形容那军队的盛况。 那只能用蜷缩在康诺町公爵领士兵的视角了。 从城上望极远处眺望过去,野蛮人的军队排成了十几乃至几十个纵队,他们好像一条条从北方飞来的长龙一般惊人,而一时之间,却又完全望不到尽头。 满眼之内,谐为敌军。 遍耳之中,尽是敌声。 明明只是一棒野蛮人的装束,但一时之间,士兵们眼看他们队列整齐,恍惚间,不仅仅有士兵呆呆的说到。 “即使是国王的军队,那也就不过如此吧。” 只不过,他的话音还没有落地,便有一名正值壮年的军士对着他的脑袋锤了一下。 “什么国王的军队!?我且告诉你,我们康诺订公爵领地的城堡,用的全是南方拉过来的石头铸成的,即使是南方国王居住的地方,那也就是不过如此,即使是再多的敌军,也休想攻破她。” “还愣着干什么?都给我打起精神来!点燃授手里的火炬,给城里面的公爵大人们打个招呼!” 再教训完士兵之后,神箭手瓦西斯如是吼道。 望着那如山栾般倾倒而来的野蛮人,他的心理多少也会泛起几分名为恐惧的情绪来。 只是这种情形很快被他压倒在了心底。 他刚才教训新兵的话,同样也是说给自己停。 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康诺订的人民就以自己领地上的部落酋长修建了庞大的要塞堡垒而感到自豪,而等到他们的酋长被册封“公爵”之后,从南方运来石头加固了城池之后,这种安全感便特为尤甚了。 他也曾经见过无数的韦根人掠夺小队,即使是像这样有组织的士兵,也在之前的瓦卢诺会战中有过一场见识。 但那些入侵者,没有一个首领,会将自己的目标定为进攻这座城市。 无一例外。 她实在是太厚了,也太坚固了,即使是从阿巴斯奇亚来的商人,也说,这座城市是他们进入北地以来,所见过的防御水平最顽强的建筑。 即使有北地心脏之称的海城堡,单单是在坚固程度上,也难以与这座城市媲美。 为了缓解心中的紧张情绪,瓦西亚也是一刻不停的在回忆这些康诺订城有过的光荣记忆,以确保自己能够冷静下来。 但尽管如此,他也一刻都忘不了的是,自己的城市中,包括公爵夫人好心收拢起来的那只残军在内,职业的军人武装也绝对超不过一千人。 如果想要更多的兵力,那就只能是组织青壮年的农民和猎人登上城墙了。 他们可不是瓦卢诺市的那种长期接受军事训练过的市民,他们在更多的情况下,真的也就是安心的承担自己的本职工作。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战争的流血程度稍一升级,那他们也许就会立刻溃散,即使不溃散,在战场上发挥的作用,也绝对到不了半个士兵这么多。 而站在外围攻城的士兵则有超过万人之多。 在稍微考虑过之后,瓦西亚的心中顿时有了一个主意。 那就是先让一部分居民武装起来,代替士兵们站岗,等到敌人的军队大举攻城的时候,再由士兵一部分一部分的换取武装居民的比例。 这样既可以保持军队的战斗力,又能给敌人以“愈战愈强”的错觉。 他当即立断,将自己的想法与几个守城的队长进行了一番商议,在所有人都认为这个观点可行之后,便立即报告给了公爵夫人。 即这座城市真正的话事人。 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意外骤然间发生了。 公爵夫人为了培养自己的儿子,经常会在颁布一些法令之后,主动去询问自己的孩子对这件事情的看法,然后再吩咐下去。 一般来说,之前关于领地建设,或者说是外交关系的种种情况,年幼的公爵大人都没有丝毫意见。 即使是有,也不会在母亲提出意见之后,再做出反意。 但偏偏就是在这次生死存亡的关头上。 康诺订年幼的主人下定决心展示一下自己的权威。 “瓦西亚军士?” “在,我的大人。” “我想知道,我的领地中,训练如此多的士兵,花费我领民如此的多的金币,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在像是遇到此类危险的时候保护城镇的安全了,公爵大人。” 虽然此刻看不到韦根人的手上有什么攻城的器械,但瓦西亚仍然是有些担心城墙的安全,因此他想要早些跟公爵商定自己的计划,快速的组织好防务才是要紧事。 但偏偏是这个时候,这个像来沉默寡言的文静孩子,突然却像是着了魔一样问个没完。 “那我且问你,我的军士,既然士兵是用来包围城镇安全的,那为什么等到敌人濒临城下的时候,他们却只是躲在城墙后面。让市民们先上去抵御敌人?” “正如你之前所说的那样,这些市民们缺乏训练,更缺乏勇气,将他们无助的抛上城墙,只给他们最简单的武器,却要让他们迎接精力最充沛的敌人,这就是你的计划吗?” 瓦西亚只能选择沉默,他有些不耐烦了,但小公爵却话头正盛。 他来是有机会向公爵夫人求助,因为他觉得教导小孩子统治的道理,并非是一名战场上基层指挥官的责任,而是父母和那些负责教育的“宫廷闲人”的使命。 他很忙,有现在聊天的功夫,也许他就能从城墙上射出去几支箭。 而作为一名神射手,他又有把握让自己的每一根箭的末端,都能沾染上敌人士兵的鲜血。 但一向强势的公爵夫人,却在此刻显得无动于衷。 她眼神空洞,就好像承受了巨大的打击一般,她虽然没有做什么哭哭啼啼的举动,却在领地的建设方面时常失神远眺,就好像在远方又什么更要紧的事情一般。 因此,尽管瓦西亚很不情愿,但他也只能耐下性子来,亲自询问小公爵。 “那么,您认为我和我们的军队,应该做出什么样的举策来,才能让您觉得有一些满意呢?” 听到这里的时候,小公爵的眼睛终于亮了起来。 他对瓦西亚打断自己语言上的组织有些不满,但还是迫不及待的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我们应该出城与敌人决战,虽然敌人有一万人这么多,但真正的勇士从来不惧敌人的多寡,我们也不必非要打败他们,只要让敌人见识一下,我们坚决的反抗精神,他们应该就会知难而退的。” 说到这里,小公爵似乎很是骄傲的看向了他的母亲。 “这是一件极其具有骑士精神的行为,是光荣而体面的,您说,我讲的对吗?” 瓦西亚的身体有些发抖,他为小公爵的无知气到几乎讲不出来一句话。 正当他准备缓过神来,好好的说一说这守城战争的精髓时,公爵夫人却讲出一句叫他感到雷鸣一般的话来。 “拉米(小公爵的名字),你说的不错,一名英明的统治者,是应该讲骑士精神,这样,他的居民才会带着满腔的热情去支持他,爱戴他……” 瓦西亚本想要开口反驳,但话才到嘴边,便只好吞了回去。 这里是康诺订公爵大人的领地,而他,只是一名区区的领民,服从领主的所有命令,并且将其作为使命去完成,才是他应尽的本分。 更何况,站在一旁等候发落的,也不知有他一个将军,正当他还在发呆的时候,几名守城的军官已经组织起来的士兵,而小公爵更是掏出了他那把玩具一眼的,未开封的铁剑。 “我要站在城墙上,亲自守卫我的土地!” 他严肃的讲起这句话来,就好像是在出演什么知名的戏剧。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主动出击 没有办法,在这个时代,公爵的命令,本身就是这些士兵最高的指令。 在公爵夫人和小公爵达到一致的时候,那在这座城市里面,便再也没有人能够反对他们了。 即使是那些公爵夫人好心聚拢来的残兵们本身不愿意出城作战,但居住在城堡中的几个骑士还是想办法将他们赶了出去。 “如果你们不能听从公爵大人的命令,那我们就只好断了你们的给养。” 骑士们如是说到。 瓦西亚有些漫不经心的迈出了城门。 站在远处的韦根战士们似乎是没有想到,躲在城市内的守军竟然敢在人数处于如此劣势的情况下主动出击,因而他们在第一时间竟然是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 等到大部分的守军士兵们都出城之后,他们才慢吞吞的从几个队列中分出几只部队来,勉强做出了一个“合围”的阵型。 这虽然看上去缓慢,但瓦西亚却知道,这其中包含了很多用兵的技巧。 指挥官可以很轻松的让十几人,甚至几十名士兵理解他的意图,但当他治下的士兵超过一百人之后,想让他在做出相应的动作来,那就十分困难了。 眼前的数千名韦根士兵,虽然队列上看上去仍旧有些散漫,但其实当他们能做出这样的阵列,并且很好的遵循纪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完全不再是野蛮人的部落强盗了。 而是一支真正由士兵组成的军团。 瓦西亚暗暗咽下了一口唾沫,因为他是部队中不多见的弓箭手,在守城的军队中,又具有“队长”的身份,因此他被排放在了距离城墙稍微近一些的位置。 他单独率领约莫二三十人组成的弓手队伍作战,而他的任务则是在战场上打击敌人有可能从侧翼发起的冲锋,通过密集的箭雨来迟滞敌人。 如果这是面对旧时代的韦根人来说,也许几十名弓手一并的整齐射击,多少对他们有些阻碍作用,也许他们会因为同伴的伤亡而变得慌乱。 那么,对于这些饱经战阵的人而言,这些就完全算不得多大的困难了。 而正在这时候,康诺订公爵领地中的士兵终于悉数从狭窄的城门洞中走了出来。 他们望着数倍于己方的敌人,心神都多少有些颤抖。 但站在城墙上的小公爵却是丝毫没有畏惧的意思。 他身穿一身亮银色的小鳞片盔甲,腰间携着一领镶嵌着宝石的腰带。他望着那乌压压一片的韦根人士兵,心中反倒是升起了一阵豪气。 他带着还有几分奶气的嗓音,有几分尖细的喊道: “康诺订领的战士们,前进!” 那些嫡系的士兵们听到来自主人的叫喊声后,当即下意识般的拔出了自己的佩剑,一脸高声呼喊了三声“公爵万岁”,然后边踏着相对整齐的步伐步入了战场。 作为一名边境公爵,康诺订公爵领地中的士兵的确称得“精锐”二字。 就连那些在战场上失利的残军,也纷纷受到了这些精锐的守城部队的感召,紧紧的跟在他们身后,与韦根大军相互对峙起来。 十几名手持宽刃剑的中装骑兵则是跟在步兵们的背后慢慢前进。 他们在数量上占据了太大的劣势,只能机动支援前线步兵们的侧翼,而对于成阵列的敌人毫无办法。 如果说,瓦西亚和他的弓箭手的任务是迟滞敌人,那他们的任务就是在敌人从侧翼冲杀来的士兵冲散步兵之前,先行将他们击退回去。 最终,战局依旧以韦根人最传统的模式展开。 站在两军阵前最前方的韦根人有条不紊的向着前方的康诺订守军投掷了一波短矛。 只不过因为常年与韦根人作战的缘故,他们对于这种攻击模式早已经十分娴熟,早在如雨般的长矛泼洒在军阵之前,守军的将士们便已经高高的举起了自己的盾牌。 北地像来不缺好用的木料,而这些士兵的盾牌正是由最为坚硬的桦木制成。 厚重的木板加上蒙在其上的两三层兽皮是那样的牢固,以至于没有任何一根长矛能够戳穿它们,即使是铁头的长矛依然如此。 而且,这种盾牌正是吸取了韦根人喜好使用长矛的特点制作而成,盾牌的中间最为厚实,而两翼稍薄,整个盾牌上形成一个大约为三十度到六十度之间的圆弧。 这使得韦根人前头重,后头轻的长矛,很容易在刺中着块盾牌的同时,就会自然不自然的向着侧面滑落过去。 而错开了长矛最锋利的部分之后,剩余的那也就不足为惧了。 反倒是大普鲁斯人冶炼的铁剑在近战肉搏的时候,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在韦根人投掷过第一次短矛之后,康诺订公爵领地的士兵们却并没有着急发起反制的冲锋,而是依旧举着盾牌朝天空望去。 他们所熟悉的大普鲁斯军队还是那帮停留在部落时期的战士,在投掷完成自己的短矛之前,绝对不会轻易的发起进攻。 如果在这个时候放松对头顶的警惕,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这个思路本身是没有错的,但韦根人的招数早已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站在一线的指挥官,发觉己方的投矛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之后,便当机立断,干脆下令使士兵直接列队向守军发起突击,利用人数上的优势压倒敌人。 而士兵们虽然多少有些不太习惯这个战术,但是在指挥官的督促下,还是嘶喊着传统的战壕声顶了上去。 这是一场两千对八百的战争。 抛去一些轻步兵,骑兵,弓手之后,康诺订公爵领地的守军中,在战场上能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中步兵,重步兵人数也就只有八百人左右。 而他们的对手,韦根人的大军,则是在第一次试探性的攻击中,就直接投入了两千人的兵力。 他们好像是一阵狂风扑来,战争在相互接触的一瞬间,就发展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盾牌格开长矛,利剑刺入胸腹,这是康诺订守军的战士占据了些微的上风。 而利斧劈倒木盾,钢铁劈开头盔,这是韦根人战士夺取的胜利。 双方才一叫上手,就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对手绝非泛泛之辈。 韦根人绝对守军的步兵比他们皇帝的军团还要难啃,而康诺订人则是发觉这些鲁莽的韦根人要比他们之前遇到过的那些更加遵守战场上的纪律。 一头猛虎对抗一只狮子,那对于狮子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但几只猛虎对抗一群雄狮,那对于老虎来说,往往难以占到上风。 这就是因为狮群要比老虎更加懂得合作的道理。 而这也就是守军们坚信自己会有胜算的来源,他们身边矗立着的都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手足同乡,他们一起在部队中服役,彼此情同兄弟,又经历过长时间的队列磨合,本身就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 而之前的韦根人。 他们强壮则壮亦,武艺方面也不逊色于士兵,但他们不懂得配合,因此,往往在人数越多的时候,能发挥到的能力就越差,越多的韦根人,就越容易好似一团散沙一样的被赶走。 而就现在看来,他们虽然在战场上依旧配合的比较零散,但至少用力的方向更加一致了,他们就好像是汹涌的浪潮一般,一轮又一轮的冲向由大普鲁斯战士们组成的堤坝。 然而,堤坝的高度在此时十分有限,而洪水的力量却是愈发的滔天起来。 在付出了一百多名士兵的生命之后,守军的战线开始动摇了。 那些寄宿于此地的帝国军团士兵们最先支持不住了,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一帮逃兵,此刻就是再溃散一次,对他们的名声所造成的影响也是相当有限的。 因此,他们在损失了大约三四十人之后,便再也承受不住,直接抛弃掉了还在抵抗的不足五百名城防军,先一步溃退了。 战阵就好像是一堵被拆毁掉的墙面一样,总是先有这么一两块变得松动,然后才是大片大片的坍塌。 左翼垮掉了的守军被迫开始溃退起来。 他们本来在战场上虽然损失不小,但对敌人造成的伤亡更大,也许敌人在不继续投入兵力的情况下,他们是可以坚守住,乃至击退两千名韦根战士的。 但同盟者的出卖,却使得战局直接走向了被动。 站在远处观望的诺兰统帅当即下令,从战场上再增添两千人,分别从战场上的左右两侧包抄过去,力图一举歼灭这些守军的队伍。 与大普鲁斯人力主的“身先士卒”“骑士精神”不同,这些韦根部落的将领,一旦脱离指挥官之后,甚至只到“大将军”的级别之后,便很少自己踏上前线了。他们更喜欢站在一片视野良好的地方进行指挥,以高超的战争经验为基础,对整体的战局进行调控。 而爱德华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自然也是乐见其成,这样可以降低有经验的将军阵亡的风险,从而长期的确保战局最终的胜利。 不过,在那些士兵兜底包抄之前,来自守方的指挥官们到底还是做了些自己能做的事情。 公爵领地中为数不多的几名骑士朝着崩溃的左翼冲了上去。 虽然韦根人已经在对抗骑兵的过程中多少积攒了一些经验,但他们冲锋的时机实在是打中了他们的软肋。 更关键的是,这次冲锋的时机让很多士兵想起了之前决战时候的那只骑士队伍。 他们同样是在优势兵力的情况下,找到了敌人薄弱位置,正在准备大举进攻的时候,却被骑士们包了饺子。 而现如今的情况也正是如此的相似。 在先前的那场血战中所残存的些许恐惧在士兵中迅速的传递了起来。 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原本只是基于骑士对于荣誉的一场决死一般的冲锋,却在战场上换回来了如此大的效果。 在阵亡了不到三百名士兵之后,处于一线的韦根部落战士,竟然整体溃退了。 他们再次被打回到了原型,就像是他们从来就没有整编成为过真正的战士那样。 而几名守城的指挥官自然是大喜过望,骑士们在稍微追击了一下溃散的韦根战士们之后,立刻调转回码头,撤退回到部队的左侧,掩护步兵方针撤回到城内。 而瓦西亚的弓手则是在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朝着右侧的伟根人战士们抛洒了一波不轻不重的箭雨。 几只羽箭划破空气,发出锐利的尖叫声,它们穿透了韦根人简易的护甲,最终稳稳的刺透了他们的喉咙。 区区数个士兵的损失,原本也不会令这些战士失去士气,只是中央的战阵垮掉之后,他们也就没有了去迂回包抄的必要于是便干脆半依半就的停下了脚步。 于是最终,两方人马的第一次交手,竟然是悉数如潮水一般退去。 康诺订的士兵几乎没受到什么阻拦,便撤回了城墙区,但韦根人的实力也没有因此削弱太多。 小公爵站在城墙上,脸色逐渐变得有些难看起来,但他最终再去迎接那些从城外浴血奋战归来的士兵时,依旧勾勒出了一张笑脸。 这是他在这座城市中所做出的第一个独立的决定,即使是失败了,那也不能按照失败来看待。 更何况说,他们也没有输到十分彻底,至少从战损比来说,韦根人损失了三百多名战士,而守军最终只伤亡了不到两百个。 这个数字如果按照野战的数据来说,那还是可以接受的。 至于说战果上的胜负,那就更加不好议论了,毕竟站在城墙上观看的市民们也都望的清楚,虽然守军一方的步兵一开始的时候处于不利的局面,但最终在骑兵的帮助下,首先溃退的却是韦根人。 另外,韦根人所派出的两只侧翼上的部队也算是落了个徒劳无功。 如果单独从这些点上来坐评价,大普鲁斯守军方面倒是占了上风。 于是,城墙上的市民们,纷纷迎合着小公爵的意思,大声的欢呼出来。 “这是属于我们康诺订的胜利!” “萨丁之神仍旧眷恋我们!” 第一百五十四章 谁的胜利 “什么?你说你输了?这是什么笑话?” 城下,韦根人大军的营帐之中,爱德华端起来一尊酒,大笑着递给了一满脸愁色的诺兰统帅。 而诺兰望了望自己面前的国王,最终还是没有接过酒杯。 “我希望您做个公正的君主。”诺兰义正言辞的说到:“我用四倍于敌人的兵力,和他们在平原上野战,最终竟然在战损比上占据了劣势,还闹出了中阵崩溃这样的笑话,如果您不责罚我,不单单我自己心理过不去,诸神和士兵们也不会欣赏这样的举动的。” 然而,爱德华似乎并不在乎这样的话。 他脸上依旧挂着笑容,然后望了望在自己面前的卫兵和将军们,这几名指挥官都是从前线刚刚打过仗归来的,有一名将军的兽皮外套上还挂着一个康诺订公爵领地中士兵给他留下来的箭头。 爱德华顺手摘下这枚箭头,然后将它高高的举起来,好让帐篷中所的所有人都能看到它,就好像是一颗稀世珍宝一般。 “一枚挂在兽皮上的箭头,它的价值比一枚红宝石来的还要珍贵。” 爱德华又把这枚箭头抵还给了这位将军,说到:“你应该留着它,这是你英勇作战时候留下来的印记。挂在身上的箭头,还有被刀剑劈砍过的伤疤,对于一名在战场上厮杀过的勇士来说,胜过何等的珠宝十倍。” 一众士兵都有些不解的望向爱德华,好像他一直在说一些不相干的事情。 最终,还是有一名士兵忍不住打断了爱德华的话,他用有些颤抖的声音提醒道: “大王……陛下!您现在称赞的这个人,正是他手底下的士兵最先溃散的,也就是他导致了我们在即将赢得胜利的关口上功亏一篑……” 而那名刚刚才接过箭头的将军也俯身跪了下来,他双拳紧握,直到箭头上的锋利部分深深的刺入了肉中。 “我有罪,陛下。” 但爱德华却茫然不觉的摇了摇头,他的目光变得犀利起来,双手紧紧的拉住了即将跪倒在地上的韦根部落将领。 “我不觉的你有什么罪过!如果有,那也是我的过错!” 此言一出,在场的一众将领们纷纷都傻了眼,他们说不上来话了,但好在爱德华的表演还没有结束,因此也就避免了就此冷场的尴尬。 “是我让我们的士兵只能穿着这兽皮做成的防具跟大普鲁斯人打仗,也是我明明知道,大普鲁斯人会有骑兵,却迟迟找不出好的应对战术,没有铁甲和长矛,没有人能站在在一匹向他疾驰而来的战马面前而保持镇定。更何况,那疾驰的战马背上,还带着大普鲁斯人最宝贵的精锐武士呢?” 讲到这里,爱德华也就很自然的将那名士兵弯下去的膝盖彻底拽的直了起来,然后松开了双手,继续说了下去。 “我们韦根人,相较于大普鲁斯帝国,本来就是贫穷和落后的,这一点上是我们绕不过去的门槛,我们只有承认了这一点,才能在于他们的斗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但贫穷和落后并非是我们的过错,而是诸神赐予我们的考验,只有通过考验之后,我们才能继续享受,在这片大路上继续生存下去的资格。可能,有很多士兵,在打这场仗之前,还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为什么我要带领你们攻占大普鲁斯人最难啃的一块骨头,而不是去攻占那些更加孱弱和富饶的土地。” “我想要说的是,你们想的没有错,康诺订,的确是最难以攻克的一个堡垒,而且也没有那么富庶,就连他的战略意义,对于我们韦根人来说,也是一个难以长期持有的据点。” “那么,为什么如此难以攻占的据点,却要我们现在硬打下来呢?因为这一仗的重点,本来就不只是要攻占什么地方,更是要打出我们的气势来!在过去的时候,他们大普鲁斯人,称呼我们为野蛮人,因为在他们的历史记载中,我们永远都只是一群欺软怕硬的强盗。我在他们的书籍中读过一段关于描写我们的话,上面是这么说的。” “‘极北的土地上有三种祸害,暴风雪,雪狼,还有韦根人,而在北地王权不兴盛的时代,韦根人的祸害还要胜于前面两者之合。’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就只是他们眼中的边境蛮族,就是一些和暴风雪一样,一种自然生成的灾害。他们主动进攻我们,本质上也不是为了侵占多少我们的土地,而是希望像是治理沼泽里面泛滥的鳄鱼一样,来治理我们!” “所有,我才下定决心,一定要拿下一座他们大普鲁斯人自己都很难攻克下来的城市,来证明我们自己的力量。也唯有如此,他们才会将我们看作是一个独立的民族,所有的战略规划,必须要从这一个点上开始发展。” 当爱德华说道这里的时候,即使是最平庸的,最没用接受过教育的一名卫兵,也完全明白了他们国王的意思,眼镜框也愈发变得红了起来。 而爱德华又将自己的目光投放在诺兰的脸上。 “我不怨恨你将仗打成这个样子,因为你本来要对付的敌人,就是大普鲁斯人中的精锐。在我们双方共同有过记载的历史中,这座城市就未曾沦陷过。我们现在是在创造历史,所以,在战争中遇到什么困难的地方,也都没有什么必须要计较的,明白吗?” “更何况,你刚才还提到了战损比……你说我们在战斗上遭受到了更多的损失,对吗?” 诺兰有些茫然的点了点头。 这也正是他请罪的原因。 而爱德华则是大手一挥,颇具豪气的讲到。 “你看过敌人那城墙上的士兵没有?他们的身上根本没有几个穿戴盔甲,手上的兵刃也是五花八门残缺不全。这一切只能引证一件事,那就是他们方才与你野战的士兵,已经是他们全部的兵力了,剩余的人,不过是些民壮而已。” “要论起投入的兵力来,你调度了四千的兵力,是我们人数的四成,而敌人则是倾巢而出。而抡起伤亡人数来,我们伤了三百个弟兄,是我们一万人的不到半成。而敌人伤了两百,是他们总数的两成!从战争的结果来说,他们主动出城挑衅,是你将他们击退了回去。如此打仗,我们再来几次,则是必胜的结果,何来的战败,我切再问你一次,也问问营帐的诸将一次,统领诺兰,还有我面前的两位将军。他们究竟何罪之有?!” 再听过这些话之后,韦根人的营帐中终于燃起了一阵欢闹声。 它虽然来的要更晚一些,但却完全盖过了城中的喧闹。 在事实上,康诺订公爵领内的情况,甚至要比爱德华说的还要更糟糕一些。 原本的城防军,本来就看不起那三百余名从野地里溃逃来的帝国士兵,而在他们有了战场上主动溃退的经历之后,那之间的矛盾就更大了。 而帝国军团的士兵则是对于公爵制定的以卵击石的战争计划表示不满。 他们甚至直接当着城中平民的面,直接斥责了小公爵完全不懂如何领兵打仗,如果不是韦根人在战场上犯浑,他们这些城防军,现在的尸体估计就已经要被野蛮人挂起来耀武扬威了。 为了不使矛盾升级,小公爵只好下令,将他们暂且关押起来。 这样,康诺订公爵领地上可以使用的剩余部队,就不是简单的一千人减两百人,而是直接对半砍了下去。 如果不是公爵领地的民心的确可用,现在这个不算很大的城堡上,估计来最基本的守城位置都站不满。 真不知道如果当年铸成此城的第一代公爵大人,如果发现自己的后代手下的士兵,连自己当年划分出来的守城位置都站不满,会不会气的从棺材板里面跳出来。 发完这些牢骚之后,加西亚依旧提着自己的弓箭,爬在了自己的岗位上。 这样的一座石头城堡,对于韦根人来说,肯定是一次巨大的挑战。 因为它不能用火烧,更不能用斧头挖,而且将五米的高度,加上它光滑的表面,也足够让那些试图采用依附战术的士兵打退堂鼓。 按照那些野蛮人过去使用过的战术来看,好像只有修筑攻城塔和攻城杵有成功的可能。 只是,加西亚从未见过有五米之高的攻城塔,他怀疑韦根人根本造不出来这么高的东西。 而且,就攻城杵而言,想要从城门处突破,所要使用的人力,物力,也是极为庞大的。 就算这些,他们都能具备,加西亚也都还烧好了火油等着他们。 这也是何塞骑士当年跟他闲谈的时候提到的一个小玩意。 在南方的沙漠中作战的时候,何塞骑士曾经有见过亚唛人用一种奇怪的燃烧物来守卫城墙。 虽然当年南下的远征军想办法克服了这种东西,但却也是付出了一定的伤亡。虽然最后攻破城市之后,有缴获一部分燃烧物作为战利品,但却始终没有弄明白它的组成部分,只有把它当作深渊中的火焰销毁掉了它们。 不过,何塞骑士却对那东西多少留有一点印象。 他说,也许收集一些动物的油脂,将它们熬烂,成为液体,或许能有那东西一半左右的威力。 只是他一只到死,都没有再使用过那件出传奇一般的武器,倒是加西亚将它复刻了出来。 现在,在加西亚负责驻守的那面城墙上,有两锅这样的热油滚的正沸。 只要那些韦根战士们有什么异动,他就可以用这些油脂直接浇到他们脸上……或者是像何塞骑士说的那样,在点燃之后使用。 但无论如何,这些油脂的确在煮沸之后,比热水更具备杀伤力。 只要是这样,那就还算是有用,反正在北地找到点能下锅的粮食,千难万难,找到块猎人丢下的肥肉,倒很是容易。 只不过当日的时间已经过了正午,加西亚眼见的韦根人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什么军事上的准备,那估计就是在下午和傍晚不会再有进攻了。 倒是晚上的时候应该防备一下他们的夜袭…… 抱着这样沉沉的念头,加西亚最终在自己的岗位上昏昏的睡了过去。 竟也不知到过了多久。 他的耳畔才忽的响起了一片喧哗声。 加西亚有些迷茫的抬头望了一眼天空,眼见着日头还没黑透,城门下也没有敌军活动的痕迹,才刚想要发作,却看到在韦根人大营的方位上,好像正在有人试着建成一个大家伙。 他看到,韦根人不知是从那里找来了一个巨大的石块,然后还在一旁另外配给着一些较小的石头。 而在大石块的附近,则是挖了一个相当大的土坑,土坑的边缘还有几根粗壮的木头,一些韦根人的士兵正拿着他们最趁手的斧头做着简单的抛光打磨工作。 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从最简单的功利主义角度考虑,但凡是敌人想要做的事情,那基本上就都是对自己存在不利的因素。 他有些摸不到头脑。 也许韦根人会召唤什么神奇的魔法,将那块大石头抛向城墙吗? 不过,他很快就又放弃了这个愚蠢的念头。 这并非是因为他信仰坚定,固执的认为韦根人不可能懂得魔法,而是因为他决定自己实验一下。 他找来了一把最重的弓箭,然后去取了一块石头子“嗖”的一声射了出去。 那块小石子才堪堪射中到那块巨石到城墙之间三分之二的距离,也就是说还有至少三四十步远。 一旁的小兵一脸崇拜的望着加西亚的行动,然后问道:“军士大人,您以为如何呢?韦根人到底是在耍什么把戏?” 而加西亚则是沉吟了片刻,然后说到:“我也不太清楚,但我看到了石头,也许韦根人想把石头抛到我们的城墙上,因而我刚刚测算了一下距离,他们应该打不到我们的城墙。” 第一百五十五章 抛石机之威 (至此暂停更新) 听到加西亚给出这样的保证之后,士兵的脸上立刻有了几分放松来。 “那就好太多了,刚刚大伙都吓坏了,担心韦根人会把那么大一块石头抛到城墙上来,如果那真的发生了,我们就太危险了。现在由您解释过,我心里就放松多了,看来那也不过是野蛮人的把戏而已,我这就去跟弟兄们说上一声,也省得他们一直搞不清状况。” 望着脸上挂着春风的士兵,加西亚又很是不放心的看了一眼城墙外的那个还在建设的巨大怪物,回头对着士兵说到:“行吧,我们不需要自己吓唬自己,但也别放松警惕,你现在先给我盯好这里,我要去跟公爵和夫人商议一下这件事。” 说完这句话之后,加西亚便活动了一下有些发麻的身子,然后爬下了城墙。 但只当他说起公爵夫人和公爵的时候,士兵的脸上露出了诡异的表情。 这叫他心理着实有些尴尬,他知道,自己的部下对公爵之前的愚蠢决策很是不满,而这些不满的情绪又因为他们接触不到公爵本身,悉数撒在了像是加西亚这种军士们身上。 想到这里,加西亚迈向公爵大厅的脚步,不禁又迟滞了几分。 他隐约的听到,公爵在他的会客厅里面跟几个受到公爵领地影响的几个小男爵吹嘘自己白天时候的战绩,并且向几个商会的首领承诺,自己一定会找到抵御敌人的方案,而方案的内容则是加西亚和几个军头提出的“轮流防御制度”。 只是小公爵在提到这个办法的时候,完全掠过了加西亚和那几位队长的贡献,而将其归结为自己的伟大发明。 而那些商人和小贵族自然是竭尽奉承,并不断的向公爵承诺,自己会为城防事业做出自己的一些贡献之类的鬼话。 最叫加西亚觉得心寒的事情还远不在此。 一个孩子,有点虚荣心是很正常的,即使是天才,也不能指望他不犯错误,而埃米又是他的领君,即使他做的有些不公众的地方,加西亚也能承受的住。 真正叫他慌神的事情在于,在整段的对话中,小公爵都没有提起公爵夫人的态度,而公爵夫人也就真的好像消失不见了一样,一只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来。 公爵夫人才是真正老道的统治者,这是所有康诺订出入宫廷的人的共识。 如果没有夫人的辅弼,领地绝对发展不到如今的这一步来。 因此,他们更习惯的尊重公爵夫人做出的决定,但在这个生死关头,那个看上去温婉得体,而内心却极度强势的女人却不见了踪影,这叫他有种一脚踩不着地面的玄虚感。 带着这种晕乎乎的感觉,加西亚不知道怎么的就从城堡最中央的公爵大厅,一步步的走到了堆放杂物,而此刻关押了一些帝国士兵们的地方来。 那些士兵被关起来了之后,嘴巴也没有闲着,口中还是骂骂咧咧的说个没完。 而负责看守的士兵则是不堪至极,干脆躲到了监狱的门口清净。 眼见看到一个人走下来,本想要进行阻拦,却看到了正是他熟知的神箭手加西亚军士。 加西亚的确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象,他待人和善,而且参与过之前的战争,射穿过四五个韦根人的脑袋。这份彪悍的军功,在此刻更加显得闪闪发光起来。 “哦,是您,加西亚大人。我本来不该问您,但现在情况特殊,没有公爵大人的命令,我恐怕不能轻易放您进去。” 听到这句话之后,加西亚本想转身离开,但嘴上却好像不受控制的自己回答了起来:“我当然知道监狱的规矩,我正是受了公爵夫人的命令,才会到监狱这里来的。” 守卫听过加西亚的话之后,竟然也是没有起一点疑心,直接朝他又行了一礼,连连说到:“啊……我早该想到的,我早该想到的。对不起,大人,我真不该质疑您,只是现在这监狱里面关押了一群道德败坏的东西,还希望您不要介意。因为他们的嘴巴就像是刚从粪坑里面捞出来的一样,再怎么教训都洗不干净。” 加西亚应付着点了点头,就直接走了进去。 刚才在大厅中发生的事情还萦绕在他的心头,使得他没有多余的精力再去照顾别人的心情。 上午方才打了一场血战,然后下午就出这种事情,换谁是都会有种失常的感觉罢? 他走进了监狱间狭窄的走廊之中,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狱中的条件一直算不得很好,加上领地内的居民还真没太诱人犯过多少事,也因此,公爵和公爵夫人尽量没有将市民投入过监狱之中,因此这里日积月累便成为了一个另类的仓库。 只是为了关押那些逃兵们,才临时将这个地方收拾出来。 监狱整个分为大大小小的一些隔间,但隔间的目的并非是保障犯人们的个人隐私,而是为了慎防他们聚众闹事,才可以做出来的一些深埋近土里的木桩。 这样的隔间当然算不上有多安全,因此,它只是一道简单的保险,真正看管犯人的,还是要靠走廊里的卫兵。 那都是公爵一手提点出来的亲卫,实力必然不会比连饭都吃不很饱的犯人更差劲。 而监狱种现在关押的士兵们,原本才刚刚休息了一会儿的嘴巴,此刻听到有人进了这底线,顿时又开始变得兴奋了起来。 “嘿!北方佬!” “土狗!” “为什么不敢将我们放出去,难道你们是再为了那个老婊子的屁股而感到担忧吗?我告诉你们,就那个老女人的姿色,我就算是好好疼爱你的屁股,也不会对她动手的,你大可以放心试试。” 加西亚则是只找了一片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等过了半晌的功夫,那些士兵才终于觉察出不对来,于是便在黑暗中试探着问道: “嘿!你这小子,来到你爷爷们这,半晌竟然连个屁都不放,真当自己的脑袋是母驴的屁股吗?” “你这话可说的不对,要是这小子的脑袋真是母驴的屁股,他娘的现在就应该放一个让你好好听听!” 在那些老兵油子再次将话锋带到不知道谁家公猪的鼻涕泡里面之前,加西亚终于开了口。 “你们,想不想从这里出去?” 牢房中,一众士兵的碎嘴瞬间变得沉默了起来。 这些能从战场上一次次活着跑掉的家伙,都是些奸猾老成之辈。 之前所谓的毛躁和那也都只是些幌子罢了,用来激这些进出牢房的士兵们的,当然,顺便也是能发发牢骚。 真到了能决定他们命运的大事儿面前,他们一个个的还是很拎得清的。 “你打算怎么带我们出去。”一名年纪稍长的士兵开口问道。 这老兵的有个外号,叫“灵活的强森”。在参与远征之前,便是一处农庄的管家,是随着自己家少爷一起参军的,但现在少爷不见踪影,他也被编入了步兵的队伍里。 因为他识数,加上身体强壮,做事情头脑很是灵光,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所以很快便在步兵军团中混到了一个军士的职务。 时至今日,他已经成为了这支溃军中的一名灵魂人物,可以说,在他不做出卖这些老兵油子们性命的基础上,这些人都是可以跟着他混的。 加西亚侧了侧身子,然后回头看了一眼监狱的大门,眼见那个地方并没有发出任何异样的动静,然后轻轻的咳了两声,低声说到:“我们也算是一处上过战场的,你应该清楚,我在守军中,也差不多跟你在你的这帮老兄弟们中,地位是相似的。” “我可以假传公爵大人的命令,来带走你们。现在城外有一万多蛮子,城墙内也一片兵荒马乱,等到仗打到一定程度之后,就没人注意的到你们了。” 老兵接着加西亚手上的火把,望了望他的脸颊,不出声的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他的说法。 “可以,那你想要我们做些什么呢?” 加西亚的眼神一连闪烁了几次,然后向着这帮逃兵们叙述起了他在城外所见到的那只由树干拼凑成的怪物。 在静静的听过加西亚描述一段时间之后,强森干笑了几声。 “我说,军士长,你恐怕很快就要走上跟我们一样的路子了。如果你现在加入我们,我倒是像邀请你来当我的一个副手,毕竟你年少有为,还生的一个好屁股……” “够了!”加西亚低声怒吼道,他现在心头的火气又叫这老兵给勾了出来,不过他生气的原因却并不是因为老兵在那他开玩笑,而是因为他对康诺订领地的侮辱。 “我将此事告诉你们,不是要叫你们幸灾乐祸的,是要你们告诉我,怎么才能破解那些韦根人的诡计的!强森,你不许给我耍花招,既然你认得那是什么东西,那就一定会有破解的办法的,不是吗?” 而强森和一众军团的老兵却只是带着怜悯的眼神望向他。 “你们已经没救了。韦根人用的那个东西叫配重投石机,射程要比我们军团之前用的东西远得多,我也只是在部队里面听那些懂技术的人提起过,而就你说的那个大小的投石机来看,他们完全能把你们的城墙砸个稀巴烂!” “克制那个东西的办法,也不是没有,但是我恐怕你们知道你也是空欢喜一场!” “那种投石机的机构非常脆弱,只要在关键的位置轻轻推上一两下,它很快就报废了,这是所有精密的攻城器械的通病。可以你们现在的兵力,要去那弄出来一支能突破韦根人如此雄厚兵力的大军,去解决掉那个东西呢?” 加西亚沉默了好一会,嘴巴微微张开了好几次,但最终还是只说了一句话,便起身离开了。 “我答应你们的事情,我就会做到,你们在这里再等上一两天吧,城堡里面有一天密道,知道那条路位置的人,在这座城里面不超过十个,我可以带你们从那里离开。” 望着加西亚起身要走的身影,强森连忙说到: “等到时候,你就来当我的副手算了!兄弟,听我一句劝,天下之大,到哪里不能安家呢,现在南方可是有两个皇帝,凭咱们这些人的本事,到时候支持谁都能混上一口饭吃,何必再淌这趟混水呢?” 然而,留给他的却只是锈蚀的大门缓缓紧闭的吱呀声。 加西亚完全明白这个老兵的做法,他并非是真的多想要拉他入伙,而是希望能通过这个说法给他加深印象,毕竟,像是希望这种东西,都是互相成就的。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对自己的城墙有一定的自信心,毕竟那只是一棒吃了败仗,士气全无的软骨的说的话,他也就能信一半。 但正当他从地牢中走出来,拂去身上刚刚沾染的尘土时,他清晰的听到了雷鸣般的一声巨响,脚下也传来了一阵切实的晃动感。 他连忙从城市的中心跑到视野较为宽阔的街道上,在没有战争的时候,街道上会有来往的商人与当地的农民贸易,还有几间铁匠铺子,昼夜不停的响彻着锻造铁器时候发出的声响。 但在此时,一切都显得无比安静了。 就连铁匠们也从他们的工坊中跑了出来,呆呆的望着城墙上所正在发生的事情。 那是一颗人脑袋大小的石块,刚刚从不知道那里来的远方,重重的砸在了一名守城士兵的脑袋上,连带着铁盔一起,给他砸成了血肉模糊的,扁扁的一团。 而在那之前,也另外还有几块石头没有砸中士兵,它们只是落在了城墙上,却甩出了好几个凹陷下去的坑洞。 由石头子,泥土,还有石块拼凑成的城墙,在此刻看上去就好像是一块烂泥一般,不断的有细细的泥土和石块,从裂开的地方散落下来,就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塌陷一般。 而与震惊一片的康诺订领相比,韦根人的军阵中发出了排山倒海一般的欢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