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太霸道》 楔子 【楔子】 喀嚓! 喀嚓! 阶梯下方的摄影记者不断地按下快门,寻找各种角度拍下照片。 在这堪称本年度最激烈的一场卡位战之中,谁都想抢到先机,毕竟耿耀并不轻易接受采访,他之所以愿意公开受访,其中有一半原因是记者的人数过多把他团团围住,他就算是想走也走不掉,于是索性停下脚步,让大家拍个够。 难得耿耀如此配合,各位摄影大哥无不卯足全力,拼命用镜头留下他的身影,生怕过了这村就没了这店,谁晓得他下次现身公众场合是什么时候?赶快按下快门就是。 喀嚓! 喀嚓! 站在阶梯上方,居高临下地看着底下的新闻媒体,耿耀有如王子般的脸庞,在众家媒体记者镜头的捕捉下,显得更加高傲。 没错!他是台湾画坛的王子,作品以其大胆、冲突、矛盾、充满自我风格而闻名于世。自他十七岁获得第一个奖项开始,他就不断以特有的强烈画风震撼世界。今年他更以一幅自画像「crazy」囊括国内外各大奖项,今日他就是现身艺术中心领奖,媒体才逮得到他。 「耿先生,这已经是你今年得到的第四个奖项,请问你对此有何感想?」不只摄影大哥卯足劲抢镜头,就连采访的女记者也不遑多让,一个抢得比一个还凶。 「没有任何感想。」耿耀屌到不行的态度,说实话很讨人厌,但观众就是买帐,女记者尤其喜欢。 「你都拿四个奖了,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感想?」相较于女记者只会耍花痴,男记者就尖锐许多,问起问题来毫不客气。 「谁说拿奖就一定要有感想?」耿耀不耐烦地反问记者。「能拿多少奖对我来说根本无所谓,这些都不是重点。」 「你嘴巴说无所谓,但你还不是亲自前来领奖。」耿耀傲慢的态度引起男性记者的强烈反感,他们对他那张媲美偶像明星的俊脸没什么好感,甚至是厌恶。 「因为我肚子饿了。」耿耀的答案出人意表,大家听了不禁傻眼。 「蛤?」一票记者以为自己的听力出问题,个个露出困惑的表情。 「让开。」耿耀懒得跟他们解释,他听说附近有家隐藏版的水饺店卖的水饺很好吃,因为距离不远,他才顺便过来领奖,原先根本不打算出席。 「耿先生,能不能麻烦你再解释得清楚一点?」大家有听没有懂,都想不到领奖跟他肚子饿扯上什么关系,殊不知其中的奥妙。 「让开,你们挡到我的路了。」其中的奥妙就是他对水饺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执着与喜爱,他可以为了一盘水饺飞过大半个地球,先决条件要符合他的口味,只是很不幸,到目前为止他尚未找到令他满意的味道。 「耿先生!耿先生!」所有记者都不敢相信,耿耀竟然用手拨开像树枝一样茂盛的麦克风和摄影机,走下阶梯,丝毫不怕得罪他们这些无冕王。 耿耀才不管他们想怎么写,把他写成全世界最傲慢的混帐他也无所谓,对他来说只有美味的水饺才是他一贯的坚持,剩下的管他去死,他不在乎,也不屑在乎。 「耿先生请留步!」 「耿先生,我们还有话要问你!」 「耿先生!」 一票记者追着他跑,耿耀的脚步越走越快,摄影大哥扛着摄影机越跑越喘,女记者的声音越叫越尖锐,男记者则是骂声连连,不明白他践什么践。 不消说,记者们没有一个追到耿耀,他们等了一个早上的采访就这么莫名其妙报销,现场无论哪一家媒体,没有一个好脸色。 隔天早上从网络新闻到实体报纸,不分哪一家报社或电视台都下了同一个标题—— 画坛王子耿耀,今年应该获颁第五个奖,以彰显他的无礼和傲慢。 毫无意外,他第n次惹毛记者,值得庆幸的是,他毫不在乎。 第一章 【第一章】 刺耳的电吉他声传遍整个房间,其中不时挟带着爵士鼓的鼓声——咚咚咚咚——咚咚! 「咦?不对不对,停!」 电吉他和爵士鼓本来配合得好好的,吉他手这时突然比了一个暂停的手势,鼓手只得停下来。 「干嘛?」耿耀无聊地耍着鼓棒,姿势很帅但节奏完全不对,所以李思本才要他停下来。 「你的节奏全乱了。」李思本指出错误。 「咕!」耿耀闻言瘪了瘪嘴,将鼓棒放在一旁,索性不打了。 「你昨天不是刚去吃了一顿好吃的,怎么还臭着一张脸?」李思本干脆也放下电吉他,反正人数不够也无法练团。 「别提了,一点都不好吃。」什么隐藏版?就只有地点隐密而已,口味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只比冷冻水饺好一些。 「不是说网络评价很高?」李思本皱眉。 「所以说网络谣言信不得,大雄就是最好的例子。」耿耀语带讽刺的回道,李思本完全赞同。 「是啊,他被吓得不轻。」李思本叹气。「他作梦也想不到,三围34c、24、36的网络正妹,见了面以后会变成有腿毛的大男人,还追着他想搞男男恋。」 「他漫画看多了,以为自己真的能找到静香。」耿耀丝毫不同情好友,总觉得他活该,不听劝告,才会落到今日的下场。 「别这样,他好歹也是我们的键盘手。」相较之下,李思本有同情心多了。「他这一病,医生说他最少也得在医院躺一星期,我们这一个礼拜都无法练团。」 「无所谓。」耿耀耸肩。「反正负责弹贝斯的人也不在,就让他多躺一个礼拜好了。」 真可怕,那家店的水饺一定难吃到一个程度,耿耀的心情才会这么差。 「楚堂什么时候回来?」有个ceo团员就是这么麻烦,总得等他有空时才能练团,超不方便。 「等他想回来的时候,自然就会回来。」耿耀仍旧没好语气,听得李思本一阵畏缩。 他再次确认,那家隐藏版水饺店功力甚深,把耿耀的好心情全都藏起来,害他连带不好过。 「对了,你看过今天的报纸了吗?有你的新闻。」李思本哪壶不开提哪壶,难怪顾人怨。 「无聊。」耿耀冷哼一声,一点也不意外。 「猜猜那些记者都写了什么?」就李思本自己一头热。「他们说光凭你傲慢无礼的态度,就足以拿到第五座奖杯。」 「呿!」耿耀根本懒得理记者怎么写,李思本说着说着觉得无趣,只得嚷嚷。 「你怎么会接受采访?」既然不喜欢记者就应该躲避,而不是像尊雕像站在原地任人拍照,让他们有抓住把柄的机会。 「因为他们挡住我的路,那个时候我正要去吃饭,不想跟他们啰嗦,只好随便他们,了了吗?」耿耀的心情非常差,李思本知道自己最好换个话题。 「我们这次推出的丧尸系列和地狱系列卖得很好,万圣节前夕更是卖到翻,好多顾客都抱怨订不到蛋糕,师傅也说手做到快废掉。」 李思本得意洋洋地跟耿耀报告蛋糕店最新的战绩,打从他们的蛋糕专卖店开幕以来,生意就好得出奇,近来更晋升为业界的传奇,挣足了面子。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耿耀可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炫耀的,毕竟是采用他的设计,不红才怪。 「你就不能给我这个管理者一些鼓励吗?小器鬼。」李思本忒委屈,虽说蛋糕店他们四个人都有份,但实际做事的人是他,他才是最辛苦的人。 「送你一幅画,行了吧?」懒得听抱怨,耿耀索性拿画塞住李思本的嘴,省得他碎碎念。 「尺寸不能太小,起码要三号。」李思本熟门熟路,一比就是三根手指,完全不给耿耀作弊的机会。 「三号就三号,你真会乘机敲诈。」耿耀睨了李思本一眼,对于他见缝插针的功夫深感佩服,难怪他能一手撑起蛋糕店,简直太机灵了。 李思本嘿嘿嘿的笑,承认自己就是狡诈,谁都知道耿耀不轻易赠画,因为家境优渥也鲜少卖画,他的画作因此极少在市面上流通,在市场上非常抢手。 一幅27公分乘以22公分大小的画开价三十万,换句话说,他今天轻轻松松就有三十万元入袋,那还不高兴? 「既然我们都聊到蛋糕店,不如顺便规划一下未来。」眼见耿耀心情有恢复的迹象,李思本连忙把握机会和耿耀进行讨论。 「什么未来?」耿耀无法理解李思本对蛋糕的狂热,一如李思本无法理解他为何那么喜欢吃水饺,各有各的癖好。 「我们蛋糕店未来的走向啊!」李思本抗议。「我知道这家店对你们三个可有可无,但对我很重要,我还想成为甜点界的一哥。」 李思本一副大家都对不起他的样子,事实上也是,耿耀尤其更应该觉得羞愧,因为是他起的头,李思本只是顺应民意开了「crazy」蛋糕店,谁料得到生意从此火红起来,果然好crazy。 面对好友一连串抱怨,耿耀仅投以「敬请节哀顺变」的眼神,说到底他们三个也是为了迁就李思本对甜点的狂热,才愿意出钱投资。 他甚至把今年获奖无数的作品无偿让李思本使用,而李思本也毫不客气,从店内装潢到产品外包装,无一不使用他的画作,可说是利用他的名气利用得非常彻底。 即使如此,耿耀依然无法否认,自己亏欠李思本。再怎么说他都是发起人,虽然只是玩笑话,李思本却做得非常认真,他不多少出一点力,实在说不过去。 「好吧,我也帮忙出主意好了。」他大少爷总算发挥公德心,不折磨李思本了。 「真的吗?」李思本闻言喜出望外,整家店的企划都靠他一个人,他都快没点子可想。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耿耀挑眉。 「这倒是。」耿耀这人没别的好处,就是绝对守信用…… 「我决定用水饺做内馅。」他说。 「这真是个好主意——你说什么,用水饺做内馅?!」李思本先是抱耿耀大腿,后发现苗头不对陡然睁大眼睛,两只耳朵耸得跟狗一般高。 「一般的馅料太无聊了,我们应该发挥创意,来点不一样的。」艺术就是要大胆,就是要突破,才有看头。 「……大哥,我们是开蛋糕店不是开水饺店,我无法想象蛋糕里面放进水饺会是什么味道。」应该和馊水没两样吧?李思本猜。 「所以我才会是画家,你只能卖蛋糕,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差别。」耿耀显然相当以自己的想法为傲,李思本根本懒得反驳,反正说了也是白说。 「是是是,但你的想法真的行不通。」李思本终究还是忍不住反驳。「蛋糕本身是甜的,水饺却是咸的,更何况还有保存期限的问题。」 「错!」耿耀相当不以为然。「月饼也是甜的,那为什么里面还包咸肉?」 耿耀举一反三,李思本顿时无话可说。 就像他说的,月饼也是甜的,为什么可以放咸的馅料? 第二章 「还是不对,此肉非彼肉,相差很多。」尽管李思本已经发挥最大的想象力,还是无法想象当顾客许完生日愿望后,一刀切开蛋糕却发现自己面对一整盘水饺时脸上的表情,想起来就发毛。 「一定被骂到翻!」 「一定大受欢迎!」 耿耀脑海中也浮现同样场景,却归纳出不同的结果,并几乎和李思本同一个时间喊出来。 「……」 「……」 「你错了,不可能大受欢迎。」 「你才不对,一定会大受欢迎,我有信心。」 「太离谱了,没有人会用水饺做馅。」 「你缺乏创意。」 两个好朋友说起自己喜欢的事物都坚持已见,谁也不让谁,他们甚至还隔空互用眼神别苗头,看谁瞪得比较久,谁的眼睛又比较大。 「……好,你赢。」李思本首先败阵。「等楚堂回来,再请他评评理,看你对还是我对,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一言为定。」耿耀有绝对信心。「他一定会赞成我的idea,毕竟他是亚洲最大广告公司的ceo,最不缺的就是想象力,你输定了。」 他们两个显然都没把正在医院养病的大雄放在眼里,虽然蛋糕店他也有一份,但大家都把他忘了。 事实证明,果然在胖虎和阿福的淫威下,大雄很难生存,无论漫画或是现实皆是如此。 「反正今天团也练不成了,我们不如出去走走,你看怎么样?」李思本不想再听见任何有关水饺的话题,决心远征户外,省得和耿耀斗嘴。 「去哪里?」耿耀正有此意,他也不想留在屋里和李思本大眼瞪小眼,闷得发慌。 「嗯……为了躲避记者,我们不能去公共场合。」和名人出去就是这么麻烦,康庄大道行不得,只好走羊肠小径,甚是心酸。 「我无所谓。」耿耀耸肩,一点都不怕记者,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反正他都是同样态度。 「我知道你很屌,但我不想上报。」李思本开玩笑的说。「万一不幸被记者乱写成和你有什么暧昧关系,我会被你的女粉丝乱棒打死。」 李思本就不懂了,耿耀明明只是一个画家,怎么就比偶像明星还受欢迎,网络上甚至还组成专属粉丝团,粉丝人数多达两千多人。 「无聊。」同样的口头禅耿耀一天要说好几遍,可见他真的很无聊。 这也难怪,耿耀出身名门、家庭富裕,又遗传到他爷爷绘画的天分,加上他智商又高,无论做什么都手到擒来,年纪轻轻就在国际画坛占有一席之地,教他不骄傲也难。 他都已经这么优秀了,偏偏又继承了他母亲的美丽外表,唇红齿白、皮肤白皙亮透、五官立体秀气,丝毫不输整容过的韩星。 唉! 想到这里,李思本不由得深深吐一口气。都说有一好没两好,他是什么都好,这还象话吗?老天爷真不公平。 「不然,我们去参加我朋友公司举办的园游会好了。」李思本灵光一闪,想起一个人不会太多,但是又够热闹的地方,可供他们打发时间。 「你都几岁了,还参加什么园游会?不去。」耿耀自认为已经从小学毕业,没兴趣去跟人买餐券换小吃,又不是在玩办家家酒。 「不要这样嘛!」李思本使出撒娇战术。「人家已经好几年没参加过园游会,你就陪我去一次嘛!拜托。」他一边说,眼珠子不时闪烁,只差一条手帕就可以演出泪光闪闪。 「不要靠过来,恶心!」耿耀虽然长相稍嫌秀气,但个性却是man到不行,无法接受伪娘,更何况这个伪娘还是他的好友。 「只要你答应陪我去,我就不吻你。」李思本不但往耿耀身上靠,还作势要吻他,逼得耿耀若不挥拳k人,否则就得点头,而他选择后者。 「好、好,我答应。」他用手把李思本的猪嘴推开,以保护嘴唇的贞操,李思本感动之余不忘揶揄耿耀,没想到他那么守旧。 「我若是女人一定爱死你。」这般纯洁又专情,天底下少有的极品。 「幸好你不是女人,不然我光吐就吐死。」耿耀不客气的反击回去,害李思本都想找镜子,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长得这么糟糕? 结论是他长得不差,但个性很差,尤其他不正经爱开玩笑,最让人受不了。 「快十二点了,我们现在立刻出发,刚好赶上午餐。」李思本低头看腕间的手表计算时间,耿耀完全提不起劲。 他们两个都几岁的人了,还参加园游会? 「走,出发!」李思本虎克船长上身,一脸兴致勃勃,看得耿耀好想去提一桶冷水从他头浇下去。 「我若是找不到东西吃就找你算帐。」他警告李思本,要他皮撑着点儿,别让他饿肚子。 「安啦,绝对够你吃。」李思本跟耿耀打包票,一定让耿耀吃撑肚子,虽然他其实一点把握也没有。 好好一个周末假期,两个黄金单身汉居然手牵手去逛园游会?真有够逗的。 「亨通集团」乃国内冷冻食品业的龙头,这些年将事业触角伸展及物流和茶饮市场,经过十年的奋斗已获得相当成果,除了在台湾的市场有一定市占率之外,在东南亚也有一席之地,可说是国内最成功的企业之一。 亨通集团其实已有三十年历史,这三十年来虽未像集团的名字一路亨通,却也挺过大大小小无数个金融危机,直至今天的规模。 「下一个项目是四百公尺短跑,参加的选手请准备。」 某所大学运动场的司令台上,传出大会司仪的声音。在这风和日丽的周末里,集团高层特别租借了这所大学的运动场及周遭场地,举办运动会和园游会,用以庆祝亨通集团创立三十周年,场面搞得非常盛大,集团旗下子公司所有员工几乎全数到齐,海外分公司也派了不少人返国参加,宣誓忠诚之余还可以争取曝光机会,场面十分热闹。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面对满满的人潮,江冬茉感觉自己快要被淹没,开始觉得难以呼吸。 「冬茉,才刚开始而已,拜托你一定要撑下去。」佟璃璇见江冬茉脸色转白,连忙放下手中的环保餐具,过来安抚江冬茉,就怕她走人。 「我——呼呼。」江冬茉拼命做深呼吸缓和情绪。「你不必担心,既然我已经答应你,就一定会坚持到底。」 江冬茉发挥江家人的精神——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让佟璃璇好感激。 「都怪我没有用,牵连你受累。」佟璃璇真的觉得很对不起江冬茉,明明知道她害怕人群,为了自己却不得不把她从家里拉出来,只因为她不敢对上司说不。 「不要这么说,你也是无辜的。」江冬茉摇头。「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你也不会找我帮忙。」 「没办法,谁教我是菜鸟?」佟璃璇苦笑。「菜鸟就活该受欺负,上头随便一句:这件事由你负责,我就得做牛做马。」 弱肉强食的社会,罪的不是贯力,而是先来后到的顺序。在工作上侈璃玻有的是贯力,不幸她是菜鸟,而老鸟就怕有实力的菜鸟,自然会想办法整她。 第三章 「虽然我没在公司上过班,不清楚同事间相处的情形,但这也太过分。」江冬茉因为患有严重的恐男症,只要和异性靠得太近,就会呼吸急促、心律不整,严重时甚至会出现昏倒的情形,因此无法外出工作。 还好她家开水饺店,她只需要留在家里帮忙,不需要外出看人脸色,便可生活无虑,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除非我打算辞职,否则只能忍耐。」相较于江冬茉,佟璃璇的日子就难挨得多,但她不气馁,无论受到何种欺侮都能咬牙撑下去,这也是江冬茉最钦佩她的地方。 「我不会让你辞职的。」江冬茉挽住佟璃璇的胳臂,用眼神鼓励她。 佟璃璇固然感激江冬茉义气相挺,但说实话她宁可江冬茉去挽男人的手,也强过一个人独守空闺。 「我们开始吧!」然而佟璃璇非常清楚,江冬茉这毛病是不可能治好的。她们两个人打从国中一年级开始就是同学,高中还一起念女校,期间也有不少男生追求过江冬茉,每一次追求只会让她的病情加重,累计到今日几乎已经到达无药可救的地步。 「好,我们一起加油。」江冬茉举起双手比了一个健美小姐的手势,和她清纯可爱的小脸相当不搭。 从另一方面来看,她还真是个大力士。虽然不到神力女超人的水平,但因为从小就学习揉面团、擀水饺皮、做肉馅、包水饺、煮水饺,这些步骤无一不需要用到力气。所以别看她外表柔弱,其实浑身上下都是肌肉,两只手臂尤其结实。 「不好意思,难得你休假,还硬拖着你一起加班。」佟璃璇越想越觉得对不起好友。 「没关系,反正我也习惯了。」江冬茉笑开。「我爸爸每次总爱挑我放假的时候,要我包水饺送给我姊夫,因为他说我姊包的水饺比冷冻水饺还难吃,他不忍心虐待我姊夫,只好虐待我。」 话说这已经成为江家的笑话,身为江家长女的江冬蕾,包水饺的时间至少比江冬茉还多四、五年,按理说包水饺的功夫应该比妹妹还好,可是很抱歉,她就是没这有方面的天分,她自己也很无奈。 「真奇怪,你就不怕你姊夫。」佟璃璇注意到江冬茉似乎跟岳群很合得来,也不怕他。 「对啊,怎么会这样?」江冬茉也觉得很神奇,她只要一接近陌生男子就会紧张,可面对岳群就和面对她父亲一样自然,甚至偶尔还能和他开玩笑。 深入推敲,其实这没有什么好值得大惊小怪,所谓的恐男症,无非就是一种心理障碍,只要排除障碍,症状自然消失,自然不怕男人。 「可见你的恐男症不是全然没有药医。」有些重度患者,连在家人面前都会发作,她可比那些可怜人好多了。 「才怪。」江冬茉已经做好一辈子单身的打算,反正她有一技在身,不怕饿死。 佟璃璇摇摇头,不知道该跟江冬茉说什么才好,确实有人适合单身,但这个人绝对不是她,她怎么就是想不开? 「我们最好赶快准备,免得待会儿客人来了会来不及。」江冬茉一方面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一方面也是因为没有时间,虽然说她已经事先在家包了五百粒水饺,但目测今天的人潮,很可能不够。 「好。」佟璃璇点点头,在江冬茉的指挥下,快速将锅子搬上火炉,两人再合力将一整桶山泉水倒进锅子里,打开瓦斯烧水。 接下来她们又将冰桶里的小菜,拿出来分装在小碟子之中,江冬茉总共准备了五种小菜,每一种小菜各二十碟,总共一百碟,希望足够应付今天的人潮。 「呼!」将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接下来就是等运动会结束,大家肚子饿上门光顾。 「如果卖不出去,我们该怎么办?」 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佟璃璇这个主办人都不烦恼了,江冬茉只是受托前来帮忙却比佟璃璇还紧张,佟璃璇不由得失笑。 「我还怕不够卖呢!」她说。「你家的水饺可是得排队才吃得到,怎么可能卖不出去?」 「我是怕你赔本。」江冬茉一脸担心。 「才不会。」佟璃璇撇嘴。「无论如何,我都要做出好成绩,绝不让她们看笑话。」 佟璃璇口中的「她们」,显然是指欺负她的老鸟。她任职于亨通集团开发部底下的企划组,才刚做了一个案子广受好评,立刻就遭到打压,一群同部门的老鸟联合起来,趁着这次活动整她,让她一个人负责园游会的摊位。 「哎呀!你才刚来公司不久可能不知道,公司只要一举办活动,我们部门就会变得很忙,我们也是体贴你是新人,才让你负责园游会的摊位,那已经是最轻松的工作。」 举凡电视剧中的反派角色,都有一张恶心的嘴脸,这些女人也不例外,明明把最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丢给佟璃璇,还好意思邀功。 看着佟璃璇倔强的表情,江冬茉比谁都明白她有多好胜,也下定决心帮佟璃璇,绝对不能让她在那些恶毒的同事面前丢脸。 「不过先说好,我只负责煮水饺,不招呼客人。」虽然如此,江冬茉没忘记先和佟璃璇约法三章,就怕面对人群。 「知道啦!」佟璃璇翻白眼。「绝对不让你招呼客人,ok?」 「ok。」江冬茉总算能够放心,不是她故意偷懒,而是她真的很容易紧张,在店里她也只负责躲在厨房里包水饺,招呼客人的事大都交给帮忙的大婶,除非所有人都不在,她才会出面。 「啊,欢迎光临!」 说时迟,那时快。她才刚和佟璃璇做好约定,立刻就有客人上门。 江冬茉见到人立刻以最快速度,躲到后面的烹调区并且戴上口罩,就怕人家看见她的脸。 「我要五盘水饺。」客人一开口就要五十粒水饺,江冬茉一边下水饺,一边担心带来的水饺不够卖,如果每一个上门的客人都买这么多,她带来的五百粒水饺很快就卖完了。 之后又陆续进来几位客人,每个人至少都吃掉二十粒水饺,才不过一个半钟头的时间,水饺几乎卖光。 「还剩下多少水饺?」佟璃璇也很担心不够。 「不到五十粒。」江冬茉大概算了一下。「不行,我现在就得包水饺,不然应付不过来。」幸好她有把馅料和水饺皮带来,算一算数量大概还可以再包上三百粒水饺,如此一来,应该足够。 于是,江冬茉现场施展出五秒包一粒水饺的绝技,佟璃璇身兼跑堂和大厨,负责招呼客人和下水饺,客人也没闲着,负责秒杀。 小小一个摊位,因为每个人各司其职显得异常热闹,吸引李思本的目光。 「耿耀,那儿有人卖水饺,我们过去看看。」李思本定眼一看,用厚纸板制成的招牌上写着「水饺」两个字,正是耿耀的最爱。 「这里卖的水饺能吃吗?」耿耀不屑地打量简陋的招牌。「八成是使用冷冻水饺,不吃。」 「冷冻水饺能吸引这么多人排队?」李思本存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们也过去跟人凑热闹。」 「无聊。」耿耀一点兴趣也没有。 「不无聊我们怎么会在这里?」李思本叹气。「别啰嗦了,快走!」 第四章 李思本不管耿耀肯不肯,伸手勾住他的肩膀硬是把他拉走,和人排队抢美食。 由于他们前面还有好几个人,耿耀等得不耐烦,差点翻脸走人,最后还是李思本求爷爷告奶奶才硬把他留下来,等轮到他们点餐,已经是二十分钟以后的事。 「两盘水饺。」一轮到他们两个,李思本立刻对佟璃璇露出亲切笑容,就怕佟璃璇嫌耿耀的脸太臭不爽卖。 「请稍等,我马上端过来。」佟璃璇的眼睛确实一直盯着耿耀,除了他长得够高、够帅、够好看之外,主要还是在哪里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佟璃璇边想边到烹调区端水饺,江冬茉见到她的表情很奇怪,连忙问她怎么回事? 她摇摇头说没事,随手把水饺端走,一边还在想到底在哪里见过耿耀。 「一百四十块,谢谢。」她把水饺交给李思本,并且收了等值票券,心想再过不久就可以收摊,因为水饺已经所剩无几。 「拜托你多少吃一点,别说我虐待你。」李思本一手一盘水饺,几乎是用求的才让耿耀移动尊手接过环保餐盘。 他撕开卫生筷外头的塑料膜,怀疑自己哪条筋不对劲,竟然答应跟李思本来参加这见鬼的园游会,无聊得半死。 「我忘了拿沾酱……」 「算了。」耿耀拿筷子挟起一粒水饺放进口中,原本就不对味道抱希望,有没有沾酱根本没差—— 「耿耀?」李思本看他咬了两口水饺以后突然定住不动,很怕他是吃到塑化剂或是符咒,如果是前者,潜伏期未免短得太惊人,如果是后者还比较说得通,问题是——谁下咒害他? 李思本猜是记者,或是他那些狂热的粉丝,再不然就是爱他爱不到的女人,全部加起来比今天园游会的人数还要多,光是号码牌就排到千号以上。 李思本正想劝耿耀放下筷子,孰料他还没得及开口,耿耀再度拿起筷子,将水饺不停往嘴里送,没多久就吃光整盘水饺。 「耿耀,你、你没事吗?」李思本见耿耀的脸色有异,越来越肯定他被下咒,才会变得这么奇怪。 耿耀根本懒得理他,将筷子和吃完的纸盘丢到一旁的垃圾桶,然后往回走去找佟璃璇麻烦。 「今天你卖的这些水饺,都是你自己包的吗?」他目光凶狠、口气阴森的问佟璃碹,吓了她一跳。 「不,不是我,我不会包水饺。」被他的气势吓着,侈璃璇直觉地摇头,完全忘了应该保护江冬茉。 「那是谁包的?」他追问,眼神更显锐利。 佟璃璇的目光自然而然飘往江冬茉的方向,间接出卖江冬茉。 「原来是她。」耿耀察觉到佟璃璇的眼睛瞄着江冬茉,于是直直朝她走去。 「先生,你要干什么?」佟璃璇总算察觉到自己的错误,可惜为时已晚。 「先生,你不可以——」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正拿着大锅勺煮水饺的江冬茉,凶恶的眼神彷佛在说:看,我逮着你了。 她顿时无法呼吸。 【第二章】 「就是你吗?这些水饺,都是你包的?」 耿耀并未重复同样的话,然而听在江冬茉耳里,就如同跳针的黑胶唱片,不断触击同一个地方。 她不知道她之所以无法呼吸,是因为口罩的关系,还是耿耀突然杀入她的视线。 「小姐?」 但她知道,她的恐男症正在发作。 「小姐,我正在跟你说话,你听见了没有?」她睁得老大的眼睛,让耿耀极为不爽。 「听、听见了。」江冬茉告诉自己,千万要冷静,不可以吓得逃走,给好友带来麻烦。 「怎么样?」这女孩是怎么回事,把他当怪物看?「这些水饺,到底是不是你包的?」 这原本是个很简单的问题,江冬茉却费了好一番工夫才回答得出来。 「是、是我包的。」拜托,他能不能走开?她都快窒息了。 「真的是你包的?」事与愿违,她越是希望他走开,他靠得越近。 「嗯。」她忍住尖叫的冲动,强迫自己点头。 「肉馅是你做的,水饺皮也是你自己擀的?」耿耀双手撑住工作桌的桌面,身体往前倾,江冬茉差点没有吓死。 「是……是。」她右手紧握着大锅勺,力道之大,整只手都红了。 「太好了!」他冲动地握住江冬茉的左手,在她的身上找到人生的希望,不枉他寻找多年,终于让他吃到梦幻口味。 这同时也是江冬茉多年以来,第一次和异性有肌肤上的接触,虽然仅仅只有几秒,却足以让她魂飞魄散。 他碰了她的手……他居然碰了她的手,他怎么可以这么做! 「啊——」她闭眼尖叫,凄厉的叫声彷佛耿耀正当场扒她的衣服,引来旁人的侧目。 「你怎么了?」耿耀压根儿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好端端的她为什么尖叫,于是将她的手握得更紧。 「放、放开我。」她害怕到泣不成声,身体颤抖不已。 「你说什么?」耿耀听不清楚只好往前靠得更近,江冬茉都快要昏倒。 「我说放开我!」情急之下,她只好拿大锅勺敲他的头,当场把他的头敲出一个包。 「好痛!」他用手摸被她敲到的地方,才不过短短几秒钟,就凭空长出一个小鸡蛋,模样非常可笑。 「耿耀,你变成母鸡了。」还会下蛋。 随后赶来凑热闹的李思本目睹一切,都快笑破肚皮,惹来耿耀一记狠瞪。 「少废话!」他把目光转向江冬茉,生气地质问她。「瞧你干的好事,你怎么赔我?」 他不知道江冬茉对男人过敏,长得越帅的男人,她越过敏,反应越激烈。 「我——你离我远一点,不要靠近我!」她的反应确实够激烈,拿大锅勺敲他的头也就算了,还抓起一把面粉丢他,搞得他灰头土脸。 「冬茉!」 佟璃璇试图阻止江冬茉未果,李思本则是捧腹大笑。 「哈哈哈……」老天,谁来拍张照存证,画坛王子居然沦落到这副德行,若非亲眼所见,他也不相信。 「耿耀,你这是要参加太白粉——不,面粉路跑吗?」李思本手指着耿耀笑个不停,佟璃璇狠狠地瞪了李思本一眼,谢谢他火上添油。 不过说实在的,她也很想笑。她作梦也想不到,一向害羞胆小的江冬茉,居然有勇气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大锅勺敲对方的头,还洒了他一身面粉,令人刮目相看。 另一方面,耿耀完全没料到自己会遭受到这种待遇,一时间无法反应,等他回过神,才惊觉自己成了笑柄。 「你!」他气呼呼地用手把脸上的面粉抹掉,睁大眼怒视江冬茉。 「对、对不起!」她到这一刻才察觉到自己闯下大祸,连忙放掉手中的大锅勺,双手掩住嘴巴喃喃说抱歉。 「说对不起有什么用?我的头都肿起来了。」都已经戴口罩了还遮嘴,到底有多害怕被人看到她的真面目。 「对、对不起。」由于耿耀的眼神太骇人,吓得江冬茉连连后退,耿耀都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小姐,我只是想请你——」 「不要靠近我!」 耿耀都还没有真正跨出脚步,江冬茉立刻吓得落荒而逃,留下佟璃璇一个人收拾烂摊子。 第五章 「冬茉!」佟璃璇既不能丢下摊子追人,又得应付络绎不绝的客人,整起事件最倒霉的人就是她了。 「搞什么鬼?」 不,还有个耿耀比她更倒霉,他既挨了一记锅勺,又莫名其妙被迫参加面粉路跑,最重要的是肇事凶手还逃走了,他根本找不到人求偿。 「都是你的错,你把我的帮手赶跑了,接下来我该怎么办,你要怎么赔我?」佟璃璇越想越不甘心,转身找耿耀讨公道。 「什么?」一旁的李思本闻言傻眼,以为他们误闯土匪窝,遇上了女抢匪。 「对,赔我!」佟璃璇抬高下巴,坚决求偿。 李思本这下肯定他们确实进了黑店无误。 「冬茉,你是嫌我的麻烦还不够多,非帮我再多添一笔才行?」 园游会结束隔天佟璃璇立即找上门,责怪江冬茉不够意思,竟然中途丢包。 「对不起,可是我真的很害怕。」江冬茉急忙跟佟璃璇道歉。「他竟然碰我的手,还跟我说了一些奇怪的话。」 江冬茉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她已经好多年没和陌生男人靠得这么近,感觉好不舒服。 「他都说了什么?」佟璃璇因为被客人缠住走不开,是听到江冬茉的尖叫声才匆匆忙忙赶过去,因此没听见她和耿耀之前的对话,不清楚内容。 「他问我水饺是不是我包的、肉馅是不是我自己做的、水饺皮是不是我自己擀的,你说,是不是很奇怪?」江冬茉越想越觉得耿耀是怪胎,如果佟璃璇不曾在事情发生后跟耿耀交谈,一定也会点头。 「也许他只是觉得你包的水饺很好吃,只是想要向你请教做法,并没有恶意。」谁晓得她竟激动到拿大锅勺敲他的头,还洒了他一身面粉。 「我还是觉得很可怕。」经佟璃璇这么一提,江冬茉才发现自己好像太暴力,希望他头上的包已经消肿。 「我倒是觉得他长得很帅,是个花美男。」佟璃璇看着江冬茉,只见江冬茉的表情充满嫌恶,丝毫不见喜悦之情。 「我只希望他离我越远越好,他害我不能呼吸。」江冬茉最怕长得帅的男人,越帅她越害怕,并发症越严重。 「但是你还是把他打跑了。」这还是佟璃璇第一次看见江冬茉这么勇敢,感动之余不免思考背后的意义。 「是啊,我自己也很惊讶。」江冬茉也不知道自己哪来这么大的勇气,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算是跟佟璃璇道歉。 比起接受无意义的道歉,佟璃璇更关心一些实质的东西;比如该怎么做,才能治好江冬茉怕男人这个毛病。 「别以为随便说两句话我就会原谅你,你知不知道昨天你逃走以后,我一个人有多忙?摊子都快被客人掀了。」 佟璃璇假装生气,江冬茉很快上当。 「那怎么办?」她也不想给她添麻烦,都是那个怪男人的错,如果他不要一直逼她,她也不会逃走。 「还能怎么办?只好把摊子收一收,不卖了。」佟璃璇说谎,事实是她硬是扣留耿耀和李思本代替她招呼客人做为赔偿,没吃到半点亏。 「对不起。」江冬茉羞愧到低下头,她本来是想帮佟璃璇度过难关,没想到却越帮越忙。 不只江冬茉要道歉,佟璃璇也觉得对江冬茉很抱歉。昨天在江冬茉走后,因为有耿耀和李思本两大帅哥镇守门面,业绩瞬间爆增。 只可惜江冬茉准备的材料有限,根本不够应付人潮,因此只好早早打烊,高挂免战牌。 即便如此,她还是同一个单位卖得最好的摊位,换句话说,老鸟们想陷害她的计谋失败,她大获全胜。 「哼!」说起来她应该谢谢江冬茉,但她只能板起脸假装不悦,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 「你不要生气嘛!」江冬茉单纯到连好友是不是真的发火都分不清,活该被骗。 「要我原谅你也可以,但你要买蛋糕给我吃。」佟璃璇开出条件。 「蛋糕?」江冬茉愣住。 「嗯。」佟璃璇点头。 「但是……我记得你不爱吃甜点,怎么突然间想吃蛋糕?」江冬茉不解地望着佟璃璇,一脸迷惑。 「国中以前你也不怕男人,你还不是说变就变。」佟璃璇的反击简洁有力,一刀就捅到江冬茉的痛处。 「好嘛,买就买。」小璇今天好凶,跟平常都不一样,昨天一定被客人骂得很惨,脾气才会这么差。 「你想吃什么口味的蛋糕,草莓还是巧克力?我现在就去买给你吃。」江冬茉充分展现诚意,非常重视她们之间的友情。 「什么口味都可以,但造型一定要特别,否则我不会原谅你。」佟璃璇打定主意当坏人,任性又不讲理,大大颠覆她平时给人的印象。 「可是我又不爱吃甜点,我哪知道你喜欢什么造型的蛋糕。」会不会太为难她了? 「这简单,你只要去这家店买就行了。」佟璃璇从包包拿出一张名片,交给江冬茉,江冬茉接过一看,脸上顿时浮现出三条线。 「crazy?」江冬茉喃喃念出店名,眼神充满疑惑。 「这家蛋糕店最近很夯,听说里面卖的蛋糕造型都很特别,网络评价相当高。」佟璃璇看江冬茉的表情,就知道她一定没听说过这家店,这也难怪,在李思本掏出名片之前,她也不知道有这家蛋糕店,还很有名。 「可是网络上大部分是谣言……」 「你家的水饺在网络上的评价也很高,难道也是假的?」佟璃璇今儿个的战斗指数破表,简直是弹无虚发,江冬茉再一次中弹。 「你确定这真的是蛋糕店,不是画廊?」江冬茉将手中的名片翻到背面,再翻回来,怎么看都不觉得它像蛋糕店的名片。 红黄黑三色交错构成的底图看了就头晕,她虽然对艺术不太了解,但最起码知道这不是一般蛋糕店会采用的设计风格,说是画廊她还比较相信。 「百分之百肯定。」佟璃璇点头如捣蒜,庆幸江冬茉是个艺术白痴,也不喜欢泡网络,这真是帮了大忙。 因为耿耀的新闻这两天闹得沸沸扬扬,他那张俊脸也在网络上流传已久,几乎和偶像明星齐名。她也是因为看了新闻才认出他,一时之间难以相信他会出现在园游会,直到李思本递过名片,才敢相信是耿耀本人。 「好吧,我立刻去买。」江冬茉一方面怕佟璃璇生气,一方面也真的想跟她赔罪,竟然答应外出买蛋糕。 「请慢走,不送。」佟璃璇跟江冬茉挥挥手,祝她一路顺风。 「你不跟我一起去吗?」江冬茉错愕地看着佟璃璇爬上她的床,舒舒服服地躺下。 「我好累,想睡觉,你自己去就好,我懒得动。」佟璃璇鸠占鹊巢就算了,还扮演起趴趴熊,背对江冬茉睡起懒觉,江冬茉简直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那我去买了,你等我一下。」江冬茉心不甘情不愿地拿包包,出门寻找好友指定的蛋糕店。 「嗯,快去快回。」佟璃璇脸贴住床单随便应了一声。 江冬茉默默打量佟璃璇的背影一会儿,期待她改变心意陪她一同前往,等了半天佟璃璇依然背对着她,当定了趴趴熊。 第六章 「唉……」她叹了一口气,认定侈璃璇真的很累,否则不会放任她一个人独自出门,她知道她有多害怕一个人面对人群,或去陌生的地方。 迫不得已,江冬茉只好独自去买蛋糕。 喀嚓! 一直等到听见房门关上的声音,佟璃璇才转过身看向门板,在心中默默跟江冬茉道歉。 对不起,冬茉,我也是为你好,你就原谅我吧! 至于佟璃璇为什么要跟江冬茉说抱歉呢?当然跟接下来的计谋有关。至于她为什么要耍心机,这又得从昨天园游会那场意外说起,一切都是巧合。 昨天她在招呼耿耀的时候,就觉得他很面熟,好像在那里见过,但她一时没想起来,再加上生意忙,也就不再留心。 她一边招呼客人,脑子一边进行搜索,搜着搜着猛然想起——他不正是画坛王子耿耀吗?她今天一大早出门前,才刚看过他的新闻。 她才可惜自己错过和耿耀一起照相的机会,未料他会回头找她,害她的心脏小鹿乱撞了好几下,险些呼吸不顺。 就在她庆幸自己终于有艳遇的时候,他出人意表的问了她一个奇怪的问题,他问她水饺是不是她包的,她直觉摇头。 然后,他脚跟一转跑去找江冬茉,她想追上去阻止,却被客人缠住走不开,一直等到她听见好友的尖叫声,才匆匆忙忙赶过去,正打算出手教训耿耀,还没来得及呛声咧!就看见江冬茉拿起大锅勺,从耿耀的头狠狠敲下去。 妈妈咪呀!这是打从佟璃璇认识江冬茉以来,江冬茉最激情的演出。 照理说她应该拍手给予友情上的支持,但她又怕耿耀会告江冬茉伤害,只得出手阻止,未料她才刚冲到好友身边,江冬茉又拿面粉丢耿耀,害他那张名闻遐迩的俊脸,顿时沾满面粉。 李思本当场大笑,她虽然也很想笑,但怕会惹恼耿耀,只得努力憋住。她试着充当和事佬,跟耿耀说明原因,未料耿耀不识相,硬是朝江冬茉步步逼近,江冬茉当场吓得拔腿狂奔,留下烂摊子——真的是「烂摊子」让她收拾。 她只有一个人,哪可能应付得了这么多客人,当然是找罪魁祸首算帐。 结果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的气势太惊人,还是有其它原因,他们两个竟然乖乖留下来帮她卖水饺。 收摊以后,李思本果然就代替耿耀提出想见江冬茉一面的要求。这显然就是他们愿意犠牲色相帮她的理由,她不消说当然拒绝,然而耿耀头上鸡蛋大小的包确实让她怯步,李思本虽然没把话说死,但佟璃璇担心她若不照着他们的话去做,耿耀真的会对江冬茉提出伤害告诉。 「这小子只是对江小姐包的水饺念念不忘,我保证他一定不会伤害江小姐,你尽管放心好了。」 李思本明显是耿耀的发言人,佟璃璇不知道耿耀是不屑跟她谈,还是天生傲慢,总之就是一副屌样。 虽说佟璃璇平日偶尔会去看画展或是参观博物馆,但从来没认识过任何一位艺术家,也不明白何谓艺术家的脾气,但她相信只要耿耀想做就一定做得到,他的家世太好了,和他对抗无异是以卵击石,更何况理亏的人是江冬茉,谁要她先动手。 佟璃璇再三考虑之后,决定同意安排耿耀和江冬茉见面,一来她们真的惹不起耿耀,二来她也好奇江冬茉为何只针对耿耀使用暴力,背后的意义值得玩味。 当然,也有可能是她想多了,江冬茉纯粹是一时心慌才会出手,没有别的理由,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次机会,只是需要冒险就是。 她既不能跟江冬茉明说,因为她一定会拒绝,就只能取巧安排他们「自然碰面」,最好能够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所以她才会让江冬茉去买蛋糕,为的就是不想露馅。 佟璃璇越想越觉得自己对不起好友,但她真心觉得耿耀很适合她,她衷心希望两人能够磨擦出爱的火花,如果她的愿望能够成真,她愿意背负着叛徒这项罪名,只要江冬茉能够幸福。 另一方面,江冬茉完全不知道自己遭到好友出卖,只是一心一意寻找佟璃璇指定的蛋糕店,买蛋糕逗她开心。 「就是这里,找到了。」江冬茉仰头看头顶的招牌,黑红黄底色的招牌相当显眼,远远就看见「crazy」这个英文单字,实话说很好认。 她走进骑楼,偌大的橱窗并未摆上蛋糕,而是像百货公司做了主题造景,最新的主题是即将来临的圣诞节,只不过本该拉雪橇的麋鹿换上长毛象,圣诞老公公换成大力水手,一整个混乱。 江冬茉光看到橱窗就不想踏进店里,她从来就不喜欢艺术,总觉得不切实际又不实用,还会扰乱人们的心情。 然而她只要一想到佟璃璇还在家里等着吃蛋糕,就鼓足勇气推门进去。 「欢迎光临!」 「吓!」 说不出谁比较惊吓,男店员原本是面带笑意,看见她身穿大风衣、脸戴口罩、头戴渔夫帽,一副变态打扮,不禁往后吓退一步,江冬茉当然也一样。 「我、我要买蛋糕。」她紧紧抓住风衣的领口,好像怕男店员会对她怎么样,事实上是男店员比较害怕她会突然打开风衣,展现傲人身材,白白让他的眼睛吃冰淇淋。 「蛋糕都在橱柜里面,这边请。」店员十分客气地将她引导到一整排橱柜前,里头摆着各式各样的蛋糕,每一个蛋糕都非常有特色。 这还是江冬茉头一次看见这么多蛋糕,说实话,非常有意思。这家蛋糕店卖的蛋糕一个比一个还奇怪,一般蛋糕店根本看不到,难怪佟璃璇会指定她一定要来这家店买蛋糕。 她曾在电视新闻中看见人家介绍比基尼蛋糕,当时她就觉得很可爱,如今亲眼目睹更觉得有趣。她甚至开始幻想,改天她生日佟璃璇买同样的蛋糕为她庆生,一定很有意思。 江冬茉有如走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心里不停发出赞叹声,虽然其中不乏让人脸红心跳的蛋糕,但整体而言很有看头,这家店甚至还推出料理人系列蛋糕,等她父亲生日可以买来为他庆祝,他老人家一定很高兴。 原本她不愿意前来,现在倒看得入迷,一心一意沉浸在造型蛋糕的世界。 男店员默默在一旁等待,没有打扰她,这时从店的里边走出一道高身影,男店员本想开口跟对方打招呼,被对方阻止。 对方甚至示意男店员到里面去,顾客交由他招呼,男店员第一时间愣住,而后对高男子点了点头,以最快的速度消失。 于是,店面只剩江冬茉和高男子,江冬茉专心在挑蛋糕,根本没有发现店员换人,还挑得很高兴。 「先生,请你帮我把这个蛋糕包起来,谢谢。」最后她挑中一个仙人掌造型的蛋糕,总觉得很适合佟璃璇的形象,小璇就像仙人掌一样坚强,只要一点点水就能存活。 「你喜欢仙人掌?」耿耀看她选中仙人掌蛋糕,挑了一下眉,表情有些意外。 江冬茉听见耿耀出声当场僵住,这个男人的声音和刚刚那个店员不一样,而且听起来很耳熟,好像…… 她很快转身,耿耀那张俊脸瞬间映入眼帘,在她瞳孔不断放大。 第七章 「没想到我们会再见面吧,江冬茉小姐。」耿耀的眼神透露出不怀好意。「昨天你跑得太快,我还来不及好好跟你打招呼。」 他并且露出一个在任何女人来看都是充满魅力,但在她眼里有如恶魔的微笑,江冬茉顿时全身无力,无法思考。 他知道她的名字,他居然知道她的名字…… 江冬茉觉得眼前一黑,跟着身子一软,一头陷入黑暗之中。 「江小姐!」耿耀压根儿没料到她会昏倒,反射性用双手接住她软绵绵的身体,大声呼唤她。 「江冬茉小姐,你怎么了?江冬茉小姐!」 ……他、他真的知道她的名字,好可怕。 【第三章】 耿耀生平最怕麻烦,偏偏麻烦总爱找上他。 坐在床沿打量江冬茉,他不明白自己只不过跟她说两句话,她为何就莫名其妙昏倒?真是令人费解。 「唔。」 床上传来细碎的嘤咛声,提供了他最好的答案。 他皱了一下眉头,弯腰趋前察看江冬茉的脸,发现她的额头正在冒汗,胸口起伏很大,似乎很不舒服。 耿耀再次皱了一下眉毛,偏头打量江冬茉,他从来没照顾过昏倒的人——应该说他没有任何看护的经验,突然就丢了个大难题给他,对他真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 「呼!呼!」江冬茉似乎喘不过气,呼吸变得困难,耿耀猜想应该是口罩的关系。 他知道有些人生病时会戴口罩,烹调食物的时候也会,昨天她煮水饺戴口罩他不觉得奇怪,毕竟是为了顾客的健康,但今天还戴就有些诡异,听她的声音也不像感冒,而且她还戴了一顶丑到不行的帽子,似乎想把自己遮起来。 然后他又瞥见她身上的风衣,size明显大了好几号,穿在她身上好像挂抹布一样,一点都不合身。 耿耀像找到一个新奇的玩具般研究江冬茉,发现她是他见过最特别的「人种」,因为他从来没见过哪个人会把自己包得紧紧的,天气分明又不冷。 一瞬间,耿耀的心里涌上一种类似兴奋的感觉,这是他抛弃已久,近来他即使得再多奖也不曾出现的悸动。 怦怦!怦怦! 他的心脏不断地鼓动他揭开神秘面纱,看看特大号口罩下,隐藏着一张如何的容颜。 他伸手松开江冬茉口罩的松紧带,她小巧紧贴的耳朵,第一时间引起他的注意。 原来她还有一对漂亮的耳朵,意想不到。 耿耀的怪癖有一箩筐,酷爱吃水饺只是其中之一,不过却是最严重的,至今依然无药可救。 还没卸下口罩,江冬茉就已经给了他第一个心动的理由,这使得他更加期待江冬茉的真面目。 哦,对了,她还有一双圆滚滚有如小鹿般无辜的眼睛,这是他第二个心动的理由,虽然它们此刻正紧闭着。 难得有女人能让他伸出手指头数优点,现在就看这位穿得有如变态中年大叔的江冬茉小姐,能否让他把五根手指数完。 就像圣诞节等着拆礼物的孩子,耿耀的脸上尽是兴奋的表情。他小心翼翼地拿掉江冬茉的口罩,跟自己打赌她绝对不会是恐龙,否则他就抢劫哆啦a梦的时光机回到侏罗纪屠龙谢罪。 非常幸运的,江冬茉长得非但不像恐龙,还十分符合他的标准。 「呼!」他大大松一口气,感觉自己好像从圣诞老公公那里得到不错的礼物。时下流行的大鼻子、厚嘴唇一点都不合他的胃口,他喜欢小巧的鋳蛋脸和樱桃小嘴,鼻梁不见得要多挺但鼻头一定不能太大,这是他起码的要求。 换句话说,他喜欢古典的长相,这和他艺术上的理念完全冲突。但是别忘了,冲突以后就是妥协,他基本上还是有遵照规则。 江冬茉的长相十分女性化,五官基本上都是小小的,唯一不协调的地方,是她那双大眼,一般人来看,这反而 有加分作用,毕竟拥有一双明亮迷人的大眼睛是每个女人梦寐以求的事,她很幸运能够拥有。 耿耀一不小心就把五根手指头用完还不够,她安静躺在床上的模样彷佛睡美人,直到这一刻耿耀才了解王子的心情。 他用手指戳江冬茉的脸颊,江冬茉一点反应都没有,呼吸亦平稳许多,耿耀这才放宽心,看来口罩确实是阻碍她呼吸元凶。 既然抓到了元凶,接下来该轮到帮凶。除了口罩以外,还有另一样东西让江冬茉不适,那就是渔夫帽。 左手托住江冬茉的柔颈轻轻抬起,右手顺势摘掉她头上的军绿色渔夫帽,事实证明不是人人都戴得起绿帽子,至少她超不适合。 耿耀毕竟是生手,在摘帽子的同时不小心拔掉江冬茉的发夹,她有如瀑布般乌黑亮丽的秀发顿时倾泄而下,缠住他的手指。 他愣愣地看着指间的发丝,它们是如此乌黑、如此光滑,纯粹细致不带一丝杂质,如果不是他紧紧握牢,随时都可能从他的指尖溜走。 怦怦!怦怦! 不合理的心跳声,不知不觉又多用掉耿耀一根手指,再这么下去十根手指都不够数,他就不信她身上有这么多优点。 没错,她充其量只是长相清秀的中等美女,篮球场边观看球赛的正妹,镜头一带随便一个都比她正,她真的长得很普通。 猛然缩回手,耿耀极力调高他对美感的标准,以符合他艺术家的身分。只不过江冬茉的后脑勺却因为他这粗鲁的动作重重落下,虽然有枕头做为缓冲并无大碍,却因此吵醒江冬茉。 她第一时间只觉得她的后脑好像撞到什么东西,但又不觉得痛,正纳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注意到自己的眼睛是闭起来的。 奇怪,她为什么闭着眼睛?没道理啊!她记得佟璃璇要她买蛋糕给她吃,还指定一家名为「crazy」的蛋糕店。 这家蛋糕店果然不负盛名,专卖一些造型奇特的蛋糕,她看中一个仙人掌造型的蛋糕—— 你喜欢仙人掌? 耿耀略带磁性的嗓音,像是一盆冷水瞬间将江冬茉浇醒,迫使她张开眼睛。她以为自己身在医院,因为她最后的记忆是停留在黑暗之中。这场面她十分熟悉,从小到大,只要她过于紧张,或是过于害怕,最后往往都是以昏倒收场。 今天,她显然又陷入同样的窘境,只不过映入眼帘的不再是白色的天花板,而是教人眼花了乱的大型画作,派别则是未知。 她坐起来,拼命眨眼,很是困惑。近年来她虽然比较少昏倒,进出医院的次数大大减少,但也从来没听说过哪家医院的天花板搞得跟画布一样,难道是新开的医院? 江冬茉醒来也不先跟耿耀打招呼,自顾自的玩猜谜游戏,看得耿耀大为光火。 「我说你——」 「吓!」 他只不过说了三个字,江冬茉马上大叫,吓了他一跳。 「你干嘛?」他不解地望着她的侧脸,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像惊弓之鸟,一点小动作都会惊动她。 这声音…… 她慢慢地把头转过去,一点都不希望看到耿耀的脸。 「你……」她困惑的看着他,满脸不确定。「我还在作梦吗?」 第八章 「你在说什么啊!」他弯腰靠过去,江冬茉直觉往后退,整个背陷入柔软的枕头。 「你该不是睡昏头,什么都不记得了吧?」耿耀伸手摸她的额头,原本是出于好意,没想到她的反应会这么激烈。 「别碰我!」她四处找武器防身,找不到可用的东西只好拿枕头威胁他,耿耀又是一阵傻眼。 「离我远一点!否则我、我……」她拿枕头挡在前面的模样,看在耿耀眼里,又好气又好笑,但最多的还是伤到他的自尊。 「否则怎么样?」他刻意把脸压过去,让她看清他这张比昼作更具有价值的脸,他之所以会被称为画坛王子,可不是在叫假的。 然而耿耀不知道的是,他俊美非凡的面孔,对江冬茉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过敏源。她宁可他长得像青蛙或是鳄鱼,至少比较不具威胁性,不会让她昏倒。 「嗯?」偏偏他长得既不像青蛙也不像鳄鱼,还专走花美男路线,简直是要她的命。 「你不要过来!」拜托快走开。「否则我会——」 「否则你会怎样?」他不信邪,硬是挑战她的极限,逼得她只好动手。 「否则我会打你!」她拿起枕头对准他的俊脸一阵乱打,速度之快,简直就和韩国有名的乱打秀一样精彩。 砰砰砰! 耿耀连喊停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她打得像猪头,眼睛根本睁不开。 「住手!」他好不容易抓到空隙,勉强出手抓住枕头狠狠扯下来。 「呼呼!」 「呼呼!」 两个人都气喘吁吁,一头乱发互相对视,耿耀是目光如炬满腔怒火,江冬茉则是害怕外加心虚,好像到现在才发现自己干了什么好事。 她二话不说,就想从床的另一边跳下逃跑,耿耀气愤地将枕头丢到地下,发誓绝不让她称心如意。 「你想跑到哪里去?给我回来!」他大手抓住她的手臂,硬是将她拖回床上,江冬茉死命挣扎,好几次几乎成功脱逃,耿耀方才发现她的个头虽然娇小,力气却大得吓人。 耿耀向来死要面子,输人不输阵这句话在他身上一向管用,更何况对手是个女人,怎么也不能输。 「放开我!」 「休想!」 他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压制住江冬茉,江冬茉双手手腕被他紧紧箝住,动也动不了,只能用眼神与他对抗。 于是小鹿般的无辜大眼,和带着一千安培流量的电眼在空中打起架,谁也不让谁。 坦白说,江冬茉没想到自己竟然有勇气直视他,两手被他抓住也没有昏倒,毕竟他可是碰触了她最珍贵的肌肤。 正因为如此,她更不能退缩,一旦她放弃抵抗,谁知道他会用什么卑鄙的手段对付她,她可不想莫名其妙的失身。 「这里是什么地方?」她还要弄清楚自己被带到何处,这个房间怎么看都不像医院,倒像私人卧房。 「我家。」他顺着她的视线环看卧室一周,没看到什么奇怪的地方,也不明白她的眼神为何如此惊恐。 「你、你凭什么把我带回你家?」坏胚子。 「因为你昏倒了。」这不是很自然的事吗,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你应该叫救护车把我送到医院,不该把我带回来。」她指正他的错误,他大少爷非常不爽。 「我为什么要那么麻烦?」他不客气的回道。「我没有义务帮你叫救护车,你最好搞清楚,不要想命令我。」 打从他出生以来,就只会发号施令,谁的话也不甩,就算她的水饺包得再好吃,也别想他会屈服。 「你、你这个人完全不讲道理!」江冬茉这辈子没有这么生气过,她气到忘记害怕,只想争输赢。 「我会当成是我的荣幸。」他挑眉。eon,这种话我听多了,你能不能换一点新鲜的台词?」 耿耀的态度一贯满不在乎,他身边的好友或许认为没什么,但在江冬茉的眼里只觉得不可思议,什么样的人会对别人的不幸幸灾乐祸? 「让我走!」她现在只想离开这里,这辈子别再见到他。 「我什么话都还没说,你想走到哪里?」他带她回来可不是折返跑,别想他再浪费体力和汽油钱,他不干! 「你想说什么就说,别抓着我,很痛。」她大声抗议,耿耀这才发觉自己的举止好像稍嫌粗鲁,是该改进。 「如果我放开你,你能向我保证会好好听我说话,不会逃跑吗?」他愿意改进,不过她得跟他约法三章,他可不想跟她玩捉迷藏游戏。 「我保证不会逃跑。」她紧张地看着他的手臂,好像真的很讨厌他的碰触。 耿耀突然觉得很火大,别的女人想要他碰还求之不得,他只不过是碰到她的手臂,她就表现出一副嫌厌的模样,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毛病? 尽管他满肚子疑问,耿耀还是依照约定放开她的手。好不容易重新获得自由,江冬茉先是起身揉一揉被抓疼的手臂,然后转身落跑。 这个狡猾的女人,他就知道她不会遵守约定!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幸好耿耀早有准备,几乎在她转身的瞬间便抓住她,利用身体的重量将她压进床褥,柔软的弹簧床垫随之凹陷。 身体不期然与他亲密接触,江冬茉第一时间愣住,耿耀也一样。江冬茉是因为从来没和异性如此接近而吃惊,耿耀是因为他从未在任何女人身上,感受到触电的感觉,可江冬茉却真真实实触动他的心。 她小鹿般无辜的大眼、小巧挺直的鼻梁和不合时尚的樱桃小嘴,在在挑动他的神经,给他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 他明白他的感觉是荒谬的,是可笑的,然而他就是挥之不去,在拿掉她的口罩,初见她容颜时的急促心跳,这一刻又回到他的胸口,随着每一次跳动,敲碎名为理智的砖头。 love is feeling。 耿耀感觉自己好像恋爱了,随着理智的砖头一块一块的碎裂崩塌,他心里的感觉却相对活跃,就彷佛一只被禁锢许久的蝴蝶,终于破茧而出。 微风吹动窗帘,透过半掩的窗扉窜进房间,吹拂两人的脸。 冬季的风透着些许冰凉,然而经由彼此的凝视,他们灼热的视线驱走了寒意,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无法宣泄的热气,在彼此的体内流转找不到出口。 怦怦! 怦怦! 不只是耿耀胸口如小鹿乱撞,江冬茉的心也跳得很快,她甚至怀疑自己会因为心跳过快而死,因为她已经感受不到呼吸。 「放、放开我。」她的声音由原本的高亢激动,变得像蚊蚋一般细不可闻,喉咙因为紧张而干涩,几乎发不出声音。 耿耀明白这个处罚游戏已经太过分,然而他就是停不下来。 他将她的双手抓得牢牢的,生怕她从他的身下溜走,江冬茉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压迫,小嘴自然而然的张开,看在耿耀眼里就像是邀请。 他毫不犹豫地低下头一吻芳泽,在她的柔唇留下湿润的痕迹。江冬茉作梦也没想到,她的初吻就这么莫名其妙奉献出去,她甚至不知道他是谁、叫什么名字。 一吻既罢,总算是满足耿耀的好奇心,原来她的唇这么柔软,吻起来如此香甜,真是个可人儿。 第九章 他还来不及赞美她,只见她陡然睁大眼睛,紧接着陷入黑暗。 耿耀见状难以置信,他只不过碰了一下她的嘴唇,还没深入她的芳腔,这样她也能昏倒,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体质,值得研究。 这回他懒得喊她,更不会帮她叫救护车,反正她早晚会醒来,他只需耐心等待。 耐心? 这两个字让耿耀不由得发出冷笑,怀疑自己哪根神经不对劲。 他最缺的就是耐心,可自从碰见她以后总是不停等待,就某方面来说,她也算是他的克星。 她的初吻……她的初吻,她的初吻就这样没了!初吻小姐不要走,等她一下,她马上把初吻追回来—— 猛然睁开眼睛,江冬茉原本是想阻拦她的初吻离她而去,未料却看见夺走她初吻的凶手,正一脸无聊地看着她。 「你醒了。」他无聊到猛打呵欠,江冬茉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让她走。 「你、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她用手肘撑起身子离他远远的,怕他出其不意又偷吻她,她可没把握不再昏倒。 「我叫耿耀,是这栋房子的主人,还有你光顾的蛋糕店,我也有一份权利。」他总算有机会跟她做自我介绍,之前她不是尖叫就是昏倒,烦都烦死。 「那家蛋糕店是你开的?」江冬茉闻言愣住,无法把他和蛋糕师傅联想在一起,完全不搭轧。 「我只是股东。」他说。「我真正的身分是画家,主攻油画。」 耿耀得意洋洋的解释,多少以自己的名气为傲。江冬茉虽然听懂了,却是一脸茫然,不明白这有什么好拿出来炫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她从来也不觉得拿画笔的一定比拿菜刀的高尚,到底民以食为天,若认真计较起来,厨师还比画家更可贵,因为他们可以填饱人们的肚子。 「我知道你的身分了,很高兴认识你。」江冬茉匆匆丢下这一句话,便翻开棉被跳下床落跑,留下耿耀一个人坐在床沿。 他像被施了魔法无法动弹,连最基本的反应能力都失去,直到听见江冬茉在走廊奔跑的脚步声,才如梦初醒。 「江冬茉,你站住,别跑!」他下床还来不及穿鞋,随即拔腿狂追,一边下达命令。 「你别追我!」她回头苦苦哀求他别为难她,但这就像叫猫别去追老鼠一样困难,特别她身上还有他要的东西。 「不可能,我要定你了。」他大步一跨,伸长双手就想来个大海捞月,被她巧妙闪过。 她轻快的冲下楼梯,一楼大厅明亮宽敞,几乎是她家客厅的四倍,但她却没空欣赏装潢摆设,一心一意想找到出口,好在大门就设在客厅的正中央,轻轻一推便可逃到屋外。 尽管江冬茉的体育成绩不是非常出色,但却精于短跑,一百公尺短跑只需要十三秒六三便可跑完全程,说她是飞毛腿也不为过。 「江冬茉!」可惜耿耀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虽然不像她有一双飞毛腿,脚程却也不慢,加上男人跑步的速度本来就比女人快,江冬茉眼看着就要被追上。 俗话说:山不转路转。 本来江冬茉还指望能够马上离开耿耀的房子,怎么想到大门之外居然是更宽阔的庭园,花木扶疏还种了许多大树,每一棵树龄看起来至少都有二十年,一棵长得比一棵还要茂盛。 江冬茉压根儿不知道台北市区还有这样的地方,绿化程度媲美大安森林公园,虽然不至于古木参天,但也够夸张。 「停下来,江冬茉,我们把话说清楚!」耿耀真受够了她逃避的态度,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不管你想说什么,我都不想听!」她只想安安静静生活,为什么他就是不能放过她,非招惹她不可? 「shit!」耿耀气到飙脏话,发誓捉到她以后,要把她的双脚捆起来,看她多会跑。 你跑我追的游戏,看似没完没了。 眼看着她就要被高耸的围墙困住,情急之下,江冬茉竟想到用爬树逃避耿耀的追缉,教他大开眼界。 耿耀站在大树底下,气喘吁吁地看她越爬越高,钦佩之余不禁纳闷她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事实上,江冬茉还当真没有考虑这么多,她只知道自己既然碰到了死胡同,就要找活路,这个庭园唯一的活路就是这些大树,她如果不往上爬,万一被他抓到怎么办?怎样都得爬上去。 别看江冬茉平时动作慢吞吞,可一遇到紧急状况,倒也颇能发挥火灾现场的力量,动作变得奇快无比。 双手抱胸仰看她施展爬树绝技,害得耿耀差点以为自己来到泰国欣赏摘椰子表演。 「我知道你的决心了,下来!我会好好考虑。」他叹口气,要她别再当无尾熊,她爬的人不累,他看的人脖子却是酸得快要断掉,到底谁吃亏? 「你不让我回家,我就不下去。」江冬茉找到横生的树枝一屁股坐下,耿耀只能赞叹她挑得好,因为她爬的这棵树最强壮、树龄也最长,足足活了三十个年头。 「那你就一辈子坐在上面好了,因为我打算绑架你。」明人不说暗话,他赤裸裸表明自己的心迹,现在就看她怎么回应。 江冬茉的响应是呆滞,是不可思议,他竟然大言不惭说要绑架她? 「你……你这是犯法的行为。」她喃喃自语,无法相信他敢如此胆大包天。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他在下面喊道。 「我说,你无法无天!」她朝他大吼,而他很满意,他们总算能正常对话。 「下来吧!」他会让她见识他有多无法无天,现在惊讶还太早。 「除非你答应不碰我,我才要下去!」她跟他讲条件,又进步一些。 耿耀朝她比了一个特大号的ok,承诺他绝不碰她,江冬茉才松一口气,抓紧树干准备下去。 只是爬树就是这样,上去永远比下来简单。江冬茉仅仅只是看了树底下一眼就被吓死,这到底有几公尺高啊? 「怎么了,下来呀!」耿耀拼命朝她招手,江冬茉用力吞下口水,双手死抱着树干不放。 「太高了,我不敢下去!」她承认自己胆小,不敢挑战这最少高达两层楼的高度。 闻言,耿耀偏过头偷笑,江冬茉则是脸红不已。糟的是她还不能松手遮掩羞红的双颊,怕自己一旦放开手便会掉下树,因此而将树干抱得更紧。 着实笑了好一会儿,耿耀摇摇头将视线重新投注到江冬茉身上,紧抱着树干的她看起来就像只无尾熊,无辜得可爱。 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又开始以等比级数前进,他担心自己的心赃若是一直维持这个速度,他可能会因此休克而亡。 耿耀笑着从裤袋掏出手机,在拨号的同时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这个决定不容拒绝,即使当事人都不能说不。 「老杨吗?是我。」他打电话给专门管理庭园的领班。「去把家里最高的那把梯子拿过来……对,三楼高那把,别拿错了。」 吩咐完领班后他将手机收回裤袋,站在树底下仰望江冬茉,颇为佩服她闹场的本事,她似乎总能不断引起他的兴趣,这一点,从来没有哪个女人做到过,真该为她拍拍手,称赞她厉害。 第十章 此外,打从有记忆以来,他就是居高临下看着所有人,唯有她能够迫使他从底下出发,实话说有些气人。 「少爷,梯子拿来了。」老杨及另一名工人扛着长梯,气喘吁吁地赶到树下。耿耀伸出手指朝树顶的方向点了点,老杨顺势抬头一看,差点没吓坏。 「唉呀!这不就是那位昏倒的小姐,怎么已经能够爬树了?」老杨显然也被江冬茉的特异功能吓着,卯起来大呼小叫。 「可不是吗?」耿耀扬起一边的眉毛,要老杨架好梯子,打算亲自爬上去迎接江冬茉。 由于他的笑容太过灿烂,老杨一时之间还以为自己眼花认错人。 一向没有好脸色,总是嚷嚷着无聊的少爷,眼底竟散发出兴奋的光芒?这可是件大事啊! 「小陈,用力扶好楼梯,别让少爷掉下来。」老杨抓住楼梯,高兴地吩咐属下。 「是,领班。」小陈两手抓住楼梯的另一边,使劲顶住。 有了强力的支撑做为后盾,耿耀总算能安稳的做一次罗密欧,就是不知道他的朱丽叶愿不愿意赏光,接受他的邀请? 「我来接你了。」爬到江冬茉所在的位置,耿耀朝江冬茉伸出手,彷佛真的王子降临。 江冬茉简直快喜极而泣,她从来没爬过这么高的树,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他肯救她下去,最好不过。 也许是情况实在过于危急,江冬茉竟然忘了不接触男人的原则,老老实实把手伸过去—— 「不行,还没谈好条件,不能就这么便宜你。」就在快要碰到她的柔荑时,耿耀主动缩回手,比江冬茉还要矜持。 「条件?」她一脸茫然地看着耿耀,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要我救你下去也可以,但你要答应当我的情人。」这就是他花了一秒钟时间所下的决定,谁都别妄想更改。 「你……你要我当你的女朋友?」江冬茉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听错,看见他摇头松了一口气,心想自己果然是幻听。 「不是女朋友,是情人。」他再次强调。 「蛤?」他到底在说什么,这两者不是一样…… 他笑了一笑,索性伸手抓住她的下巴,用猛烈的吻,帮她区分其中的不同。 【第四章】 温热的唇不期然再度贴上粉唇,江冬茉连眨眼的时间都没有,便遭耿耀掠夺。 不消说,她必定非常惊讶,因为这次的吻和之前完全不同。上回他只是轻轻触碰,并未有太大动作,这次他竟然含住她的嘴唇用力吸吮,一次不够,两次、三次、四次…… 好像非把她完全吞下肚子才甘心,这种吻法真的吓到她。 江冬茉瞬间感觉到天旋地转,说是恶心也不尽然,就只是惊讶、不适应,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感觉她也说不上来,这些感觉集合在一起冲击她的反射神经,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别昏倒,小心掉下去。」眼见她又要变成中世纪妇女,耿耀赶紧提醒她,免得她做傻事。 「掉……掉到什么地方?」在他的警告下,江冬茉总算勉强hold住,但理智早已飞到八千里外,甚至连自己身在何方都不记得。 「树下。」他提醒她。「虽然偶尔当罗密欧的感觉还满好玩的,但我可不保证能够抱着一个昏倒的朱丽叶安全回到地面,所以你千万不能昏倒。」 经他这么一说,江冬茉才意识到她还在树上,稍一疏忽,便会掉下去。 「别放开我!」她像只惊弓之鸟主动伸出双手抓住耿耀的肩膀,害他差点吹口哨。 「我不会放开你的。」他右手圈住她的纤腰,将她拉近送上更猛烈的吻,一样把她吻得头晕眼花。 但是她不能昏倒,一旦昏倒就会掉下去,她别无选择,只能紧紧巴着他,祈祷他别松手。 耿耀又不是傻瓜,难得她主动送上门,他怎么会推开?当然尽情利用地形之便,好好吻个够。 他相当无耻地又吻了她好几遍,江冬茉无法反抗只能无奈接受,几次下来,她的头倒也不像先前那般晕眩,心脏虽然依旧跳得很快,但可以感觉到黑暗渐渐远离她,取而代之的是耿耀那张俊俏的脸庞,在她的瞳孔无限放大。 「你看,多练习几次就习惯了。」放开她的唇,耿耀轻轻吻了一下她的粉颊,在她的耳边喃喃细语。 江冬茉的耳根子当场发红,双颊烫得跟什么一样,好后悔自己任由他摆布,早知他会这样取笑她,不如掉下去摔死算了。 「我们下去吧!」他松开她的腰,双手抓住梯子边缘往后退两步,挪出空间给江冬茉,要她跟着照做。 江冬茉瞄了树底下一眼,害怕地摇摇头,怎么也不敢往下爬。 「难不成你想一辈子待在树上?下来!」他向她招手,她还是不为所动,当定无尾熊。 「你再不下来,我要走了哦!」他威胁她。 「可、可是……」 「保重。」耿耀也不等江冬茉说完,便径自往下爬,急坏江冬茉。 「等一下!」别丢下她。「我、我下去就是了。」 「很好。」欠修理。「你的动作最好快一点,不然我要叫人把梯子收起来了。」 耿耀并且很没风度的威胁她,不留给她下台阶。 他这是哪门子罗密欧?除了占她便宜之外,其余什么都不会。 江冬茉咬着牙,伸出一只脚试踏梯子,发觉还满稳的,于是转身将另一只脚也放上梯子,两手抓住梯子边缘一阶一阶往下爬。 看见她终于有所行动,耿耀先是会心一笑,之后再专心爬下梯子。耿耀的动作很快,花不到两分钟就已经安全落地,江冬茉则是慢吞吞,三个大男人在树下等了快五分钟她才回到地面。 「呼!」直到双脚踏上结实的土地,江冬茉才缓过气,真正放心。 「走,我们回屋子里谈。」 只不过她放心得太早了,她才刚体会到脚踏实地有多美好,耿耀立刻抓住她的手腕,把她往回拖。 这次她没再反抗,因为她知道反抗也没用,这个人根本不讲道理,说再多也是对牛弹琴,不如把力气省下来思考如何脱逃还比较实际。 江冬茉就这样被耿耀连拖带拉,回到他居住的大房子。 方才忙着逃跑,江冬茉根本无暇欣赏耿耀的房子,如今一看,他的房子真是大得惊人,光客厅就有她家四倍大,还不包括后面的房间,就连分隔房间的走道,也是宽到可以三人并行,一整个夸张。 江冬茉原本还想多瞄几眼,但耿耀硬是扣住她的手,不让她自由行动,她就算想参观也没有办法,更何况她原本就没这个意愿。 耿耀将她揣进二楼卧房,把她推进去了以后转身锁门,看她还能逃到哪里去。 「这是密码锁,在我和你把话说清楚之前,你休想走出这个房间。」他最后一次警告江冬茉,江冬茉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随便他了。 「你想跟我说什么?」眼下最要紧的是弄清楚他想做什么,之后再想对策。 「你早一点开窍,我们就不必这么辛苦了,一切都是你的错。」他大少爷有错在先不检讨,还好意思指责她,脸皮之厚,让她大开眼界。 第十一章 「明明就是你——算了!」她懒得跟他争论,反正也争不赢,白白浪费力气。 「你现在跟我道歉还不迟,我可以考虑原谅你。」他厚脸皮外加自我感觉良好,完全就像是漫画中的人物。 面对耿耀跳tone的性格,江冬茉当下第一反应就是他有病,患有很严重、很严重的王子病,谁都救不了他。 「对不起。」某方面来说,他更像是疯子。虽然她不谙人情世故,也知道绝不能惹疯子生气,否则倒霉的只会是自己,疯子本身毫无感觉。 「没关系,我原谅你了。」 看吧!他真的没感觉,连她是被迫道歉都看不出来,果然超自大。 「如果你满意我的道歉,我是不是可以回家了?」她祭出哀兵政策,丝毫没有发现自己正在改变,以往她只要和异性单独相处,不是紧张到不能呼吸,就是夺门而出,哪敢像这样讨价还价。 「不能。」耿耀回道。「你必须留在我家,天天包水饺给我吃,当我的专用厨师。」 「只是为了吃我包的水饺,你就绑架我?」她不可思议的看着他,确定自己遇见疯子。 「谁教你不肯好好谈,还动不动就昏倒。」老话一句,都是她的错。「我也不想绑架你,不过这样也不错,省得麻烦。」 「我看不出来哪里不错。」她气极。「你想吃我包的水饺,可以到我家买,不必特地把我带到你家。」 「你家开水饺店?」他的表情看来有些意外。 「嗯,已经开了三十多年。」是家老店了。 「台北不可能还有我没吃过的水饺店,你家的店名是……」 「我们没有店名,也不挂招牌。」她摇头。「不过住在我家附近的人,都知道我家的饺子很好吃,网络上也有不少人推荐。」 换句话说,她家的水饺以及她本人,是货真价实的隐藏版,之前他所试过听过的巷弄名店,都是山寨货,难怪口感这么差。 真正的名店,原来没有店名也不挂招牌,他受教了。 耿耀目光如炬地看着江冬茉,埋怨她为什么不早点出现,害他花了好几年的时间寻寳,结果全部都是垃圾。 浪费时间! 「既然你已经知道我家卖水饺,应该可以让我走了吧!」她紧张地舔舔嘴唇,总觉得他的眼神不太对劲。 她猜对了。 耿耀眯起眼睛,怀疑她是故意还是真的不懂,在男人面前做出这种挑逗的动作,是要付出代价的,他由衷希望是后者。 「欢迎你来我家吃水饺,再见。」她趁他尚在神游时就想偷溜,完全忘了他已将门上锁这回事。 「别急着说再见。」他看她拼命想推开门,冷冷提醒她。「我说过没有密码你开不了门,你怎么老是说不听?」 江冬茉动不动就想逃跑的举动,明显惹恼耿耀,别的女人想跟他单独相处都求不得,她却一而再、再而三的逃跑,好像他有多可怕似的,光看就火大。 「我、我——」她才要开口解释,耿耀的唇就压下来,并顺势抓住她的手腕,将她的两只手箝制压在门板上,明白告诉江冬茉,她哪里也别想去。 江冬茉已经无法计算,自己被他吻了多少次,他总是出其不意的攻击她,别说反击,她连反应的时间都无法争取,就这么一头栽进他制造出来的漩涡之中。 在他一次又一次的强夺豪取之下,她被拉进了漩涡中心,以超越光速的速度坠落。 她发现他每次吻她的方法都不一样,第一次只是一般碰触,后来加强力道吸吮她的嘴唇,这次则是伸出舌头挑逗她,吓得她不知该如何反应才好。 耿耀注意到她在男女关系这方面十分生涩,自己极可能是第一个亲吻她的男人,他只要光想到这一点,就很兴奋。 没错!他就是这么一个自私的男人,喜欢的女人绝不让别人碰到一根小指头,自己却可以对她恣意妄为,完全是双重标准。 「张开嘴。」他嘴巴贴在她的耳边,低声勾引她。 这对江冬茉是全新的经验,以往她看见男人第一个反应就是转身逃跑,避免给人可乘之机,然而现在她的双手尽落入他的掌握,她就算是想逃,也逃不了。 「听话,小茉。」 她的小名由他喊来格外亲密黏腻,让她的心头为之一震。她张大眼看着耿耀,脑中的思绪借由瞳孔不断释放出迷惑的讯息,耿耀确实收到。 他是第一个吻她的男人,不用开口问,他便能从她纯净如湖面的瞳孔中瞧出端倪,况且她连接吻时要张嘴都不知道,在在证明她的无知。 想到这里,他兴奋到身体微微颤抖,呼吸莫名急促。 「耿……耿耀?」她担心他的身体出了什么状况,于是迟疑地问。 「对!」她几近嘤咛的呼唤,更加让他难以自己。「我的名字就叫耿耀,你要一辈子记住。」 话毕,他再度低头贴上她的唇,像个永远不知满足的小孩拼命吸吮。脆弱如江冬茉竟也承受得了他一连串进击,没有昏倒。 莫非,真的像他说的,只要多练习几次就能习惯,接吻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真奇怪,你就不怕你姊夫。 对啊,怎么会这样? 可见你的恐男症不是全然没有药医。 脑中浮现昨日她与佟璃璇的对话,江冬茉心中的疑惑加深,开始相信自己的病真的好得了。 「怎么了?」虽然她的动作非常细微,他仍然可以感受到她情绪的变化,好像发现了什么似地震惊。 「我、我不能留在这里,我要回家。」被自己的想法吓着,江冬茉慌乱不知所措,只想逃避。 「我说过,你必须留下来。」他皱眉。 「你没有权利扣留我,别逼我报警。」她虽然柔弱,但也不是软柿子随他爱怎么捏就怎么捏,她也是有脾气的。 耿耀闻言眯眼,她当然可以报警,他若有心也可以让她永远无法接触电话或计算机,但那太累了,他可不想二十四小时看着她,又不是在关犯人。 「ok,我知道了。」他放开对她的箝制,举手投降。「不必麻烦你打电话报警,我跟你走一趟就是了。」 「你说什么?」他怎么净说一些她懂不懂的话。 「你不是想回家吗?」他反问她。 江冬茉点点头,还是不明白他说什么。 「亲爱的,我跟你一起回去。」他露出灿烂无比的笑容,赖定江冬茉。 紧张的气氛弥漫在江家的客厅,两个大男人互相瞪视,谁也不让谁。江鸿虽然已经有六十几岁,但他那双眼睛依然明亮有神,丝毫不输年轻人。 耿耀同样意志坚定,他的眼神无畏无惧,完全不怕迎视上校退伍的江鸿。 「你说什么?再说一次!」 江冬茉突然把人带回来已经让江鸿够震惊,他提出来的要求更是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显然打算再试一次。 「我想借您的女儿一阵子,请您同意。」耿耀初生之犊不畏虎,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胆子忒肥。 夹在他们中间的江冬茉,一会儿转头看江鸿,一会儿又掉过头来看耿耀,很怕他们打起来。 「你这小子带种,居然敢对我这么说话,你凭什么提出这种不象话的要求?」江鸿果然发飙,但并未如江冬茉预料把耿耀赶出去,这点教她疑惑。 第十二章 「因为您的女儿对我使用暴力。」耿耀低下头,用手指着被打的地方,请江鸿睁大眼睛看清楚,江冬茉如何对他。 「你女儿拿锅勺打我,害我的头肿了一个大包,我没告她伤害就不错了,只是要她到我家帮忙几天,希望您不要拒绝。」耿耀摆明威胁江鸿,一旁的江冬茉又紧张又害怕,同时期待。 拒绝他,老爸。把你从军时的威严拿出来,让他明白何谓力量的差距,女儿的未来就拜托您了! 江冬茉祈祷她父亲能听见她的心声,江鸿沉吟了半天,就是不说话,江冬茉的心跳指数瞬间爆表,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详细的情形我已经听璃璇说过,你头上的那个包确实是小茉弄出来的,我代替小茉向你道歉,你就别再提了。」江鸿拿出当长辈的威严,强压耿耀。 干得好,老爸,这么说就对了! 江冬茉在心中猛点头,心想还是老爸厉害,三言两语就把事情搞定。 「不过,你也没说错,这件事是小茉不对。」江鸿叹气。「好吧!我就把小茉借给你一阵子,听说你很爱吃我家的水饺,小茉的手艺传自于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爸!」江冬茉原本还指望他老人家救她,没想到却将她推入火坑,不禁大声抗议。 「闭嘴。」江鸿总算拿出威严,不过却是对自己的女儿。「江家的祖训是从不欠债,若不幸欠债,无论用什么方法都得偿还,你忘了吗?」 她没忘,她还记得言出必行,所以她才会冒着曝露在大庭广众下的危险,到园游会帮忙摆摊卖水饺,就是因为她已经答应佟璃璇,不得不去。 「伯父,您真是明理,相信您包的水饺必定很好吃。」耿耀够机灵,明知料理人最喜欢人家夸他手艺好,马上就抱起江鸿的大腿来了。 「这是当然。」江鸿超有自信。「我这家小店不必挂招牌都能每天客满,你说我包的水饺好不好吃?」 「绝对好吃。」 yeah! 江鸿不帮自己的女儿就算了,还跟耿耀击掌,气坏江冬茉。 「可是爸爸,如果我去了他家,谁来当你的帮手?总不能叫姊姊回来帮忙吧!」江冬茉急中生智,连忙分析利害得失,希冀能因此打消她父亲的念头。 「你姊姊只会帮倒忙,她包的水饺甚至比冷冻水饺还难吃,我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说起大女儿江冬蕾,江鸿就一阵叹息,明明就比妹妹更早学会包水饺,怎么包了十几年手艺还是一样差?唉! 「那我就更应该留在店里帮忙,免得你忙不过来。」江冬茉说之以理、动之以情,无论如何都想逃过这一劫。 「唔……」江鸿又陷入思考,耿耀害怕他会改变主意,干脆自爆内幕。 「我和小茉已经接过吻,现在是情人关系!」他一把拉过江冬茉,硬是将她搂进怀中,江冬茉错愕之余,几乎不会思考。 「小茉,你……j 「不是这样的,爸!」她手忙脚乱的解释。「是他强吻我的,我什么都没做,真的!」 江冬茉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用手肘撞耿耀的胸膛要他帮忙搭腔,耿耀一时无法会意,又挨了一记。 「小茉,你竟然没有昏倒。」 隆咚! 她以为她老爸会指责她,没想到竟说出这种让人跌倒的话。 「爸!」她父亲今天是不是吃错药,怎么表现得这么无厘头,和平时判若两人。 「事实上她昏倒过两次,两次都是靠我救她,我可以算是她的救命恩人。」耿耀大言不惭,明明是罪魁祸首还敢邀功,怪的是她父亲还相信。 「辛苦你了,我这个小女儿,就是这么令人头痛。」江鸿伸手拍耿耀的肩膀,至此他可算已经把江冬茉卖给耿耀这个大魔头。 「爸!」 「你什么话都不必说,说了我也不听。」江鸿的态度非常坚决。「我已经决定让你去他家帮忙一阵子,就这么说定。」 「可是爸——」 「我的女儿就交给你了,耿先生——」 「叫我耿耀就可以了,伯父。」 「好,耿耀。」江鸿直接跳过女儿,与耿耀对谈。「我相信你不会亏待我女儿,必定会好好待她。」 「没问题,伯父。」耿耀允诺。「我一定会好好对待小茉,就怕她不合作。」 狡猾如耿耀还留了一手,他怕自己约束不了江冬茉,干脆借江鸿的手教训她,这招果然管用。 「小茉,无论耿耀要你做什么,你都要照做,否则就是不孝,知道吗?」江鸿听信谗言不打紧,还抬出伦理道理的大旗挥舞,江冬茉都快喘不过气。 「爸,这不公平。」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不是耿耀。 「就这么决定。」江鸿拿出家长的尊严,铁了心要把江冬茉送给耿耀,她都不知道为什么。 然而纵使有满腹委屈,江冬茉仍旧不敢违抗江鸿的命令,因为她从小就是个听话的孩子,只要她父亲提出要求,她都一定尽力完成,不教他老人家失望。 就这样,江冬茉包袱款一款跟着耿耀离开,在踏出家门之际,回头对江鸿发出求救的讯息,江鸿差点心软。 一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巷口,江鸿才松一口气,在心中默默跟江冬茉道歉。 原谅我,女儿,我也是为了你着想,你可别怪我无情。 话说稍早江冬茉出门买蛋糕以后,佟璃璇马上下楼找江鸿自首。她先告诉江鸿昨天在园游会发生了什么事,先让江鸿了解整件事来龙去脉,然后招认她故意要江冬茉去买蛋糕,为的就是安排她和耿耀自然见面。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得知此事以后,江鸿护女心切,口气变得很差。「你明明知道小茉怕男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昏倒。」 「我知道,江伯伯。」她也考虑过。「但是以往冬茉只要见到陌生男人转身就跑,可昨天她却拿锅勺打了耿耀好几下,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确实奇怪,小茉一向胆小,容易受惊吓,别说打人,她就算看别人挨打都会吓得半死,突然变得如此暴力,实在不合理。 「说下去。」 「依照我的直觉,我敢说耿耀就是冬茉的真命天子,不然不会这么巧在这个时间点相遇。」敢情她是言情小说看多了,还扯上宿命论,教人不敢苟同。 「胡说八道。」江鸿才不信这一套。「这个世界上凑巧的事很多,太阳和月亮都能碰一块儿呢!他们只不过偶然遇见,你跟我扯什么命运?我不信!」 江鸿到底是军人出身,只相信眼见为凭,压根儿不相信命运,佟璃璇只能再找别的理由说服他。 「江伯伯,你不是一直想把冬茉嫁出去吗?」佟璃璇问他。 「想得都快发疯了。」江鸿承认。「但是她那怕男人的毛病一天不改,她一天就嫁不掉,再这样下去,真的要变成老姑婆了。」 虽说现今社会不婚的人比比皆是,但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成了滞销品。他的观念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况且他的女儿生得如花似玉,实在没有销不出去的理由,除非…… 「好吧,你要我怎么配合?」江鸿叹口气,认了。一切都是他的错,如果当时他耐心一点,不要那么冲动,他的小女儿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第十三章 「其实我也不知道耿耀接下来会怎么做。」佟璃璇老实招认她也不懂。「因为我没告诉他冬茉患有恐男症,我想等他自己发觉以后再说。」 换句话说,她想且战且走,看似不负责任,却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你、你竟然拿我女儿当实验品。」江鸿闻言简直快气炸。 「您误会了,江伯伯。」佟璃璇摇头,表情非常严肃。「我比谁都希望冬茉能得到幸福,所以我才选择大胆冒险,绝不是故意为难冬茉。」 如果她不重视她们的友谊,她可以撇得一干二净,管江冬茉怕男人的毛病能不能改善,反正又不干她的事。 「是江伯伯说话过分了,你别在意。」江鸿安抚佟璃璇,向她道歉。 佟璃璇明白他只是太关心女儿,不是故意对她发脾气,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我知道,江伯伯。」换做她也一样着急。「但请您相信我,耿耀确实是最适合冬茉的人选,如果他们两人能够擦出爱的火花,那就太好了。」 最后,她还让他看了耿耀的照片,证明她所言非假。耿耀虽然不是江鸿喜欢的类型,却也白白净净,五官凑合着还看得过去。 换句话说,早在耿耀正式上门拜访江鸿之前,他就已经知道耿耀。见面了以后,发觉耿耀虽然生得白净,倒也不乏男子气概,让他顿时松了一口气,他可不要一个娘娘腔的女婿。 耿耀另外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有话直说,这点江鸿非常欣赏。他表达想要拥有他女儿的决心,甚至敢当着他的面搂抱他女儿,而小茉那动不动就昏倒的坏毛病竟然没有发作,光是这一点就值得大书特书。 此外,他也没漏掉江冬茉打pass给耿耀要他帮忙解释,光是这个镜头就足以让他老泪纵横,感动不已。 也因此,当耿耀提出要带走他的小女儿时,他尽全力支持。也许在外人眼里,他的举动太离谱,然而只要知道他有多为江冬茉操心,都会赞同他的做法。 「小茉,你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不要又走回头路,好吗?」他发出语重心长的感叹,尽管现场没人为他拍手叫好,好歹他也参与了演出。 【第五章】 耿公馆占地近千坪,这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奢侈得几近夸张,同时引起人们的好奇,大家都想一窥究竟。 为了防堵人们的窥视,公馆的主人筑起一道高墙,不让人看到公馆内部,正因为墙是如此之高,以至于附近的住户都戏称它为「监狱」,至于里头都住了些什么人则不清楚,只知道经常有名车出入,人们唯有在自动机械铁门开启时,才能从大门的缝隙中窥得少许风景,但也仅仅是一小部分,只是这一小部分就教人羡慕不已。 再次回到耿公馆,江冬茉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这大概跟她经常去拜访岳群有关。岳群去年刚娶了她姊姊江冬蕾,晋升为她的姊夫,他也是住别墅,虽然占地不如耿公馆宽广,房子却比较新。 耿公馆一看就知道是四十年以上的建筑,别墅形式带有上个世纪老上海的味道,甚至连屋内陈设以及家具,都保留上个世纪三0年代的风情,在现今讲求简洁的欧系装潢中,别树一格。 江冬茉不像姊姊江冬蕾喜欢一些风花雪月的事,她的性格比较务实,总认为好吃比好看重要,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实在没有艺术细胞,对美的事物只有最低程度的鉴赏能力,超过这个范围一律打x。 所以,当她正式踏入耿公馆,第一时间并没有因为这股浓得化不开的复古风情发出赞叹声,反而非常实际的质问耿耀。 「什么?」反倒是耿耀比较吃惊,他一屋子的古董家具竟然引不起她任何兴趣,她到底是何种生物? 「你不是要我帮忙吗?」她提醒他。「你跟我爸爸说要借用我一阵子,不就是为了让我帮你打扫、煮饭?」 说起来也真悲情,她好端端一个水饺店的小老板,怎么突然间就变成家政妇?毫无道理。 「这个嘛!」耿耀闻言顿了一下。「打扫就不必了,佣人会做。煮饭也可以省了,我三餐几乎都在外面吃或是叫外卖,很少开伙。」 「那你干嘛叫我来?」江冬茉不解。 「当然是为了二十四小时都能吃到新鲜美味的水饺。」这还用问? 真败给他了,仅仅为了这么一个无聊的理由,就千方百计把她弄来,这个人真的有病。 「二十四小时都吃水饺,你不腻吗?」换做她一定受不了。 「不腻。」他挑眉。「我还求之不得呢!」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吃水饺?」她好奇地问他,真想知道个中原因。 耿耀的脑海顷刻浮现出一个画面,他母亲将煮好的水饺端到桌上,他迫不及待地坐上椅子,拿起筷子津津有味地吃着水饺,他母亲问他,她包的水饺好不好吃?他用力点头,心满意足的吃水饺,并认为这是全世界最好吃的食物。 「耿耀?」她不明白他的眼神为什么突然变得空洞,好像他的灵魂已不在体内,跑到外层空间去。 「啊?」他茫然地望着她。「你说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喊你的名字。」她回道。 「哦!」他随便应了一声,把头转向另一边,似乎不想回答她的问题。 江冬茉更好奇了,不过她不会追问,因为她自己也有难以启齿的毛病,所以她不会去探测别人的隐私,即使他是如此可恶,她还是会尊重他。 「我就这么冒冒失失的住进来,没关系吗?」她想起另一个问题,试探性地问。 「什么意思?」他不懂。 「我是说,伯父和伯母不会介意吗?」江冬茉解释。「还有你其它的家人,他们对我会不会有意见?」她可不想招闲话。 「你想得太多了。」他讽刺地扬起嘴角。「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想让谁住就让谁住,谁也不敢有意见。」 「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她吓了一跳。 「这有什么稀奇的?」他耸肩。「你不要少见多怪,反正你安心住下就是。」 她猜想,他的意思是叫她不要多管闲事,他懒得回答她的问题。 「我得留在这里多久?」这样也好,她本来就是个局外人,只是不小心闯进他的世界,很快就要离开,的确不需要知道太多。 「一阵子。」他仍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态度。 「一阵子是多久?」她追问。「你得给我一个正确的日期,是到下个礼拜,还是下个月?」 她急于走人的态度,彻底惹毛耿耀,她的行李甚至还摆在客厅的大理石地板上,她就在计算什么时候离开。 「你好像忘了一件事,伯父说过我要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你敢违抗就是不孝。」他一把搂过她的肩膀,低头就是偷亲她的脸颊。 江冬茉用手抚摸他偷袭的地方,既没尖叫也没昏倒,看来已渐渐习惯。 「我、我爸爸没说过你可以亲我或是抱我——放开我。」她挣扎不让他抱,他反而抱得更紧。 「才怪。」休想他会放开。「我对你做更过分的事情都可以,我已经跟伯父表示过我们是情人关系,他没反对,那就是赞成。」 第十四章 耿耀再度发挥自我解释的看家本领,江冬茉不禁怀疑教育部的国语字典是不是他编的,尽说些歪理。 「胡说八道——」 他又偷袭她,这回他不吻脸颊,改亲她的嘴,效果一样好。 「你又来了!」她跳脚。 「哈哈!」他笑得很开心。「我已经领到免死金牌,你怎么抗议都没有用,你还是乖乖认栽吧!」 「什么嘛!老爸真是……」江冬茉口头抱怨归抱怨,却无法否认耿耀开朗的笑容,像是一道阳光,渗进她长年封闭的心扉,即使只有一点光亮,对她来说都弥足珍贵。 「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请客。」他笑着说。 「本来就该你请客,又不是我自己愿意来的……」她咕哝咕哝的抱怨,耿耀无法否认她确实不是自愿,而是被他绑架。 「好、好。」他认输。「除了包吃包住以外,我还加发工钱,这总行了吧!」别再唠叨。 「这还差不多。」成交。 别看江冬茉好像胆小怕事,算盘倒也拨得精,这和她长年在家里帮忙有关。她姊姊很早就离家自己一个人生活,留下她和她父亲守着水饺店,她父亲忙着在店里招呼客人,她则负责每日营业金额结算以及控制成本,长久下来,倒也练就一身算帐的好本领,想要占她的便宜没那么容易。 「时间差不多了。」他抬起手腕低头看表。「我先带你去你的房间,你稍微休息一下,换件衣服,然后我再带你去吃晚餐。」 耿耀显然把一切都规划好了,并且不容她拒绝,害她到口的「no」又吞回去。 「一定要出去吃吗?」她唯唯诺诺地问他。 「有什么不能出门的理由吗?」他反问她,而她无言。 她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但是她无法轻松说出她害怕人群,总觉得他们的目光都带有敌意。 「我只是随口问问而已。」她摇头,不想让他知道她患有恐男症,怕他笑她,也怕丢脸。 闻言,耿耀随意瞄了她一眼,并未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只是提起她的行李箱,帮忙提到二楼。 上到了二楼,映入眼帘的是更多的法式古董家具和摆设,不知情的人会以为来到摄影棚,绝对想不到竟是一般住家。 江冬茉即使对艺术再无感,也无法忽略眼前的一切,这根本是老上海时代重现嘛!她看过民国初期的连续剧,三、四0年代的洋房,里面的装潢就是这么豪华,充满了那个年代的特色。 「这些都是真的古董,还是仿古家具?」她指着摆在落地窗边的两张法式单人沙发椅问耿耀,白色的椅座上面铺着红色的丝练,还有金漆压线,看起来非常高贵。 「这里的每一件家具、每一件艺术品,乃至于人都是货真价实,赝品无法在这栋房子里生存。」他回答得理所当然,江冬茉听了有些不自在。 他是在暗示她是赝品吗?确实如此。还没踏入他家之前,她以为他只是穷画家,没想到是出身豪门的贵公子,相较之下她的确是赝品,不但摆错地方,还玷污了他家,她实在不应该来。 「这是你的房间。」他在一扇白色镶金框的门前停下,伸手按下门把将门轻轻推开。 「我就住在你的对面,你有什么事情可以敲我的门。」然后他用大拇指指了指背后的房门,同款同一个颜色,一不小心很容易混淆,偏偏她的方向感又奇差无比,她真怕自己会搞错。 「好。」她点点头,不太敢踏进房间,很怕里面又摆满古董家具,弄坏她赔不起。 耿耀帮她把行李提进房间,她注意到耿耀虽然外表屌屌的,个性又霸道,但教养其实不差,和时下动不动就比摇滚手势,自以为很酷的男生有些不同。 「我把行李箱摆在这儿,你休息一下,半个钟头后楼下客厅见。」他帮她将行李箱放在衣柜的前面,顺手帮她打开电灯,房间内瞬间一片光亮。 「失陪。」他随便打一个招呼,竟也潇洒无比,害江冬茉的心小鹿乱撞了一下。 镇定,江冬茉。这才刚开始,你这么兴奋,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她告诉自己,千万要冷静,却发现很难。 一如她猜想,房间里面从睡觉用的弹簧床到摆床头灯的三脚矮柜,没有一样不是六十岁以上,教她这个年纪不到它们一半的小姑娘好生为难。 她小心翼翼地坐上弹簧床,柔软的床垫几乎要把她吃掉,和她房间硬邦邦的大床完全不同。 原来,有钱人睡的床都这么软啊!上回去找姊姊的时候,没大胆试睡她的床就不对了,不过现在也不算太晚,还可以多玩几下。 江冬茉像个开心的孩子,一会儿从东边滚到西边,一会儿又从上面滚到下面,乐此不疲。 真好玩,这床软得……啊,糟了! 江冬茉不知道浪费了多少时间,才想起她和耿耀约好半个钟头后楼下见,她再不赶快准备,就要迟到了。 绝不可以耽误别人的时间!和人订好的约会,绝对要准时,一分钟都不能迟到。 以上只是江家众多家训其中之一,江冬茉怀疑江家所有的家训加起来,比建筑法规还要厚,一个不小心很容易就犯规。 她快速从床上爬起来,冲到衣柜前将行李箱搬上床,打开行李箱翻过来又翻过去,竟然找不到一件可供外出穿的衣服。 她懊恼地咬了咬下唇,长久以来,她因为怯于出门和在厨房工作,买的衣服都以宽大舒适为主。她的衣服不是衬衫就是t恤,而且每一件都大一、两号好方便遮掩身材。以前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现在衣到穿时方恨少,后悔也来不及。 为了不违背家训,江冬茉只得从她那少得可怜的衣服之中,找出一件比较象样的,并祈祷看起来不至于太过糟糕。 结果她还是只能穿牛仔裤和t恤,因为天气冷外面再加上一件毛衣,最后穿上风衣,脚上则还是布鞋,如此一来就算装扮完毕。 她在规定的时间内冲下楼,耿耀已经在客厅等她,看见她的穿着不知怎么地一点都不惊讶,只是无奈。 「我就知道。」他挑眉。「看来我得先发工资给你,免得你去劳工局控告我虐待员工。」又是那件丑到不行的风衣,她就没有别的外套可穿?唉! 「我干嘛去劳工局告你?」她听不懂他的笑话。 「没事。」他挥挥手,要她别理会他的冷笑话,他自己也觉得很冷,一点都不好笑。 「我们走吧!」看样子,他们只能去些比较平价的小店,无法到高级餐厅用餐,省得大家尴尬。 「嗯。」江冬茉点点头,跟在他身后。 一般来说,她不喜欢出门,尤其讨厌到人多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她却有点期待,真奇怪。 因为江冬茉穿着太过于随意的关系,耿耀能挑的餐馆变得有限,他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一家知名的烧烤店。 「烧烤?」 当耿耀征求江冬茉同意时,她愣了一下。 「好啊,我没吃过烧烤。」江冬茉此话一出,换耿耀愣住。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没吃过烧烤,除非她住在深山林内,可她家明明位于台北闹区的巷弄内,怎样都说不过去。 第十五章 「呃,我很少出门。」在他质疑的目光下,她低头解释,表情有些赧然。 「我想也是。」光凭她这么喜欢把自己藏起来,就看得出她是个宅女。 闻言,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似乎在为自己的消极道歉。 「这又没什么。」他搂过她的肩膀满不在乎的说道。「天气这么冷,我也不喜欢出门,还不如待在家里画画。」 他说得一副他好像也是个大宅男,但江冬茉知道这并非事实,他只是安慰她,而她真心感激。 不过被他在大庭广众下这样搂着,她真的感到不习惯,总是想要挣脱。 「别动。」她越是想挣脱,他搂得越紧。「你再动来动去,小心我当街吻你。」 耿耀深邃的眼眸,透露出一种狂野的光亮,使得江冬茉深深相信,自己如果不照着他的话做,可能会成为他人注视的目标,那才是真的羞死人。 基于她从小就养成听话的好习惯,这次也是无异议的服从,乐坏耿耀。 不可否认,他是个沙文主义的追随者,喜欢他的女人乖乖听话,当然他也不会亏待她,甚至会对她很好。 耿耀带她去一家位于十字路口交会处的烧烤店,店面颇大,包括走廊可以容得下二十几张桌子,呈三角形开放空间,既没窗也没门,乍看之下像是路边摊,但又比路边摊高级,很难划分定位。 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似地东瞄西瞧,感觉好神奇。但在耿耀眼里,她才是奇特,竟然没来过烧烤店,想当然耳她也没去过几间象样的餐厅,未来的日子他有得忙了。 虽然离用餐时间还有一段距离,烧烤店已经是人声鼎沸,几乎没有空位。 即便如此,服务生仍为耿耀硬是乔出一张空桌,可见他和这家店的老板颇有交情。 「你想吃什么?」一拿到菜单,耿耀就询问她的意见。 「什么都可以,我不挑食。」她回道。 「真好,我特别挑食。」他一语双关,迟钝如江冬茉听不出来,他也不指望她明白他话中的意思。 他挑剔食物,也挑剔女人,而且从不走大众路线,有他自己的风格。 由于江冬茉主动放弃点菜的权利,耿耀只得帮她代劳。他点了一些他平时爱吃的菜,其中有烧烤,也有热炒,种类非常丰富。 江冬茉看他熟门熟路,感觉十分新鲜。从他住的房子和开的车子看起来,真的不像会来小吃店的人,可他却又十分巧妙地跟周遭的环境融合在一起,宛如变色龙一样自然。 小吃店没有别的好处,就是动作快。他们不过才坐下不到十分钟,就已经上第一道菜。 她津津有味地吃着丝瓜炒蛤蜊,为所蕴含的新鲜滋味深深着迷。她虽然比她姊姊擅长包水饺,但却远不及她姊姊来得会做菜,她姊姊光用番薯就可以搞出一桌番薯大餐,虽然她姊夫叫苦连天,但她仍是有本事让姊夫统统吞下肚。 「哈……哈啾!」远在城市另一头的岳群无端遭到点名,打了一个特大号的啧嚏,引起江冬蕾的关心。 「你感冒了吗?」怎么突然间打啧嚏。 「没有。」岳群回道。「只是觉得好像有人提到我。」 「你想太多了。」疑神疑鬼。 岳群耸肩,但其实他的第六感十分准确,江冬茉确实提到他了,只是嘴巴没有说出来而已。 镜头转回到江冬茉和耿耀身上,他们点的菜陆续送上桌,每一道都很可口,江冬茉每一样菜都喜欢。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这个时候,耿耀的手机铃声响起,催促他接电话。 江冬茉觉得他的来电答铃十分有趣,竟然是爵士鼓声,一般人都用音乐,可见他的品味有多独特。 他拿出手机瞄了一下屏幕,发现是郝楚堂打来的,不禁露出兴奋的笑容。 「这家伙还没死啊!」他很没风度的诅咒好友,抬头交代江冬茉。 「我接一下手机,待会儿回来。」然后推开椅子,起身走向店外,寻找安静的地方讲电话。 耿耀这个举动虽然稍嫌不礼貌,却是情有可原。毕竟烧烤店内的客人实在太多,每一个人都拉高分贝说话,就算面对面都很难听清楚对方说什么,更何况手机?他丢下她也是没办法的事,她无法责怪他。 理智上都能说通,然而她对人群的恐慌却是属于非理性,就算她再怎么理解眼下的情况,那股不安仍是困扰着她。 耿耀在时,她尚能勉强自己忘掉自己身边的人群,一旦他离席,人群彷佛从四面八方向她压过来,让她陷入深深的恐惧。 不要怕,江冬茉,你不可能永远独自一个人,总会有面对大众的一天,一定要撑下去。 她给自己心战喊话,一边做深呼吸。也不知道是否因为知道耿耀就在附近给她力量,她的心情逐渐缓和下来,不再那么害怕。 就在她几乎要成功的时候,一个陌生男子朝她的方向走来,她睁大眼睛看着他的路过行径,希望他能转弯,没想到他却在她的面前停下。 她抬起头看男子的脸,只见男子面带笑容,对她说:「小姐,你一个人吗?」 男子明显跟她搭讪,而且说实话,这也不是她第一次被搭讪,只是每次被搭讪时她身边都有人陪,这一次她却要独自面对。 她无助地看了一下四周,耿耀依然还没进入她的视线,不知道跑到哪里讲手机。 「你介不介意我坐下来?我想要认识你,和你做朋友。」男子非常有礼貌地征询她的意见,江冬茉顿时结巴。 「我、我……」她紧张到喘不过气,男子误以为她是害羞,径自在她的身旁坐下。 「我叫张东健,请多指教。」男子对她伸出手,看似礼貌,其实不符社交礼仪,这种场合应该是女士先伸手才对。 然而不管谁应该先伸手,江冬茉都没有和他接触的打算,她只想快点找到耿耀,离开这个地方。 「小姐,你还好吗?」男子看她的脸色突然转白,很是为她担心。 「我、我很好……呼呼。」她气喘吁吁地回道。「请、请你……」 「请我怎样?」男子听不清楚她说什么,趋前附耳近到几乎碰到她的脸颊,江冬茉无法承受这样的刺激,眼看着就要昏倒。 「请你不要靠近我……」 隆咚! 「小姐,你怎么了?小姐!」 江冬茉毫无意外又昏过去,陌生男子虽然和知名韩星同名,却没有韩星的魅力,简直窘翻天。 「小姐,你醒醒呀,小姐!」更倒霉的是他还不能「捡尸」,因为大家都看见他搭讪江冬茉,并且害她昏倒。 陌生男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怎么处理江冬茉这颗烫手山芋,这个时候耿耀终于切断手机,将手机塞回皮夹克的口袋,返回烧烤店。 「怎么这么吵?」他看前方闹烘烘,急忙抓住服务生问。 「有客人昏倒了。」服务生回道。「好像就是跟你一起来的小姐,你快过去看看!」 小茉! 不待服务生说完,耿耀就拔腿狂奔跑回到座位,只见江冬茉脸朝下趴在桌上,旁边的座位多了一个他见都没见过的男人。 「你回来了。」陌生男子看见耿耀松了一口气,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解脱。「他们说她有跟男朋友来——」 「你对她做了什么?!」 第十六章 砰! 耿耀根本不听陌生男子说完便挥拳,一拳把他打倒在地,隔壁桌的客人见状纷纷尖叫,其中有不少人认出他,开始窃窃私语。 「那不是耿耀吗?」 「好像是耶!」 「怎么随便挥拳打人……」 因为他才上过新闻版面,知名度高居不下,现在又惹出打人风波,眼看着又要上新闻报到。 但是——耿耀才不管这么多,只要谁敢碰他的女人,就要付出代价。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抱起江冬茉大步走向停车的地方。那身段既优美,又充满男子气概,教人为之叹息。 【第六章】 江冬茉就像是睡美人在床上静静躺着,彷佛任何事都无法惊扰她,但耿耀知道这并非事实,她是因为过度惊吓而昏倒,才使得她这样沉睡以逃避世人的眼光。 凝视江冬茉如婴儿般纯洁的脸庞,不晓得怎么搞的,他好像能够看进她的内心深处,因为他灵魂的某个部分和她是相通的,他也有不为人知的伤痛,虽然他不知道她究竟有何伤痛。 耿耀自认为是个冷漠的人,不怎么关心别人的死活,但他发现自己却好奇有关江冬茉的一切,短暂拜访她家并没有满足他的好奇心,他只知道她父亲急着把她推向他,而这非常不可思议,因为她父亲并不认识他,甚至可以说是陌生,他却大胆把江冬茉交给自己。 他越想越觉得其中必有蹊跷,个中内幕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他只能耐心等她醒来。 不擅等待的耿耀于是又再一次发挥耐心,角落边的古董座钟不畏时间的推进,依然强而有力地晃动着钟摆,江冬茉就在时钟的滴答声中逐渐醒来,一睁开眼睛,就看见耿耀双手抱胸坐在床头,似乎已经等候她多时。 「我怎么了?」她坐起来,一时间还搞不清状况。 「我……我又昏倒了吗?」接着她想起在烧烤店发生的事,眼底净是抱歉,对自己的脆弱感到很不好意思。 「这应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吧!」他皱眉。「我问过店里的人,他们说那个家伙只是跟你说了几句话,并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 回家安置好她以后,他马上打电话质问店老板,老板第一时间喊冤,告诉他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他才知道他发错飙、打错人,对方平白无故挨了他一拳,没告他已经是万幸。 「他只是跟我搭讪。」她羞愧承认。「是我自己太过于紧张,一时控制不了情绪昏倒,不关那个人的事。」 「你这毛病多久了?」回想他们初见面时她也是满脸通红,好像很紧张,但并没有昏倒,不但没有昏倒,还拿锅勺把他的头打出一个包。 「好些年了。」她深吸一口气,坦白一切。「我患有恐男症,只要一接触到陌生男人就很容易紧张,严重时还会心跳加速、呼吸困难,甚至昏倒。」 原来如此,难怪她总是把自己包得紧紧的,生怕被人发现一样。 「你知道原因吗?」他追问。 江冬茉低头不发一语,耿耀等了半天不见她有任何反应,立刻知道等也是白等,她不会告诉他。 「你好好的睡一觉,如果有什么需要就找杨大婶,她会帮你。」他示意床头的三脚矮桌上有电铃,只要按下电铃佣人就会赶来她的房间,听从她的吩咐。 「好。」她点点头,重新躺下,闭上眼睛休息。 耿耀帮她把被子盖好,坐在床沿思考些事。 隔天,佟璃璇一大早就接到他的电话,说要请她喝咖啡。 醉翁之意不在酒,佟璃璇当然知道他不是诚心诚意请她喝咖啡,而是别有目的。 她也不啰嗦,马上就同意和他见面。因为她还得上班,只好跟他约在距离公司最近的一间咖啡馆,气氛不怎么样,但反正他们也不是男女朋友约会,就随便了。 「你是不是想问我有关冬茉的事?」她开宗明义就把话挑明,替他省去寒喧的麻烦。 「你倒是一点都不浪费时间。」耿耀的眉毛挑得老高,总觉得她和江冬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两人却很要好。 「因为我很忙。」她不客气的回道。「我的时间都用来想怎么保护自己和争取出头的机会,没有太多时间拿来风花雪月。」 「不好意思我只会风花雪月,浪费你的时间。」她嘴巴锋利,他的反应也不慢,扯平。 「能有闲情风花雪月,还能赚到大把钞票,我真羡慕你。」不愧是天之骄子。「你想知道什么?我知道的范围,都会告诉你。」只要能帮得到冬茉。 「你知道她有恐男症吧?」 「嗯。」佟璃璇点头。 「她这毛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怎么染上这毛病?能不能治好?」 佟璃璇赶时间,他干脆来个快问快答,两人充分配合。 「你的问题真多。」她差点吹口哨。「我没记错的话,冬茉这毛病应该是从国一的时候开始的……对,就是那个时候。」佟璃璇想了一下后肯定答道,耿耀闻言颇为惊讶。 「已经这么久了?」从国一开始……唔,那得是几年? 「久到我以为她生来就患有恐男症,但其实国中以前,冬茉并不怕男生,相反地,她还很受到男生的欢迎。」 回想起那段青涩岁月,不胜唏嘘。那个时候冬茉就像个小公主,而她就像公主身边提鞋的女仆,任谁都不会看她一眼。 「想象得到。」耿耀不自觉地握紧拳头,不晓得在跟人吃哪门子飞醋?那个时候他不知道还在地球哪个角落,跟江冬茉八竿子打不着边。 不过,也由于他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情绪,让佟璃璇更加确定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他和江冬茉之间有一股看不见的吸引力,将他们两个牢牢吸在一起。 「你知道原因吗?」同样的话他曾问过江冬茉,她选择沉默,而他希望能从佟璃璇的口中获得回应。 「我知道。」她说。「冬茉会得恐男症,有两个罪魁祸首,一个是任戴维,另一个是江伯伯。」 佟璃璇——点名,耿耀十分惊讶听见江鸿的名字,不禁露出疑惑的眼神。 「伯父跟小茉的病也有关系?」 「有绝对的关系。」佟璃璇叹气。「应该说,冬茉会得到恐男症,都是因为江伯伯太过严厉,如果他不要那么严厉,今天冬茉会是个正常的女孩。」 「怎么回事?」他不解。 「说来话长。」她低头看表,不确定有足够的时间说完。 「那就长话短说。」无论如何,今天他一定要知道原因。 「好吧,大不了下午请假。」她豁出去了,顶多又挨顿白眼,反正无论她做得多好,她的上司对她都不满意,就让她更不满意好了。 「这件事要从冬茉的家庭说起,你见过江伯伯,你觉得江伯伯感觉起来如何?」在正式进入主题之前,她问他对江鸿的印象,得到的答案十分正面。 「既温和又讲理,是一个相当慈祥的长辈。」这是他和江鸿短暂会面的感想,不知道正不正确。 「现在的江伯伯也许真的像你所说的一样慈祥,但以前他可不是这种个性。」佟璃璇说道。「以前的江伯伯既严厉又专制,管两个女儿管得死死的。」 她回想。 「你知道冬茉还有个姊姊吗?」她问耿耀。 「不知道,我还没机会问。」他摇头。 第十七章 「冬蕾姊因为受不了江伯伯,外出念大学以后就没再回家,一直住在外面。」算是逃避。「冬茉就没这么幸运,一方面也是因为她患有恐男症,又不适应人群,所以一直住在家里。」 可以说家是她的避风港,也是她不得不待的地方,某种意义上又像牢笼,她既然挣脱不了只好乘乖待着,避免受伤。 「从外表真的看不出来伯父这么严厉。」耿耀皱眉。 「江伯伯是军人出身,当然严厉了。」他不懂啦!「偏偏江妈妈又过世得早,江伯伯一个人带两个女儿,为了怕她们变坏,对她们加倍严厉,两姊妹吃足苦头。」 「怎么说?」耿耀生长的环境和江家姊妹完全不同,自然无法体会被束缚的痛苦。 「江伯伯给两姊妹的规定一大堆,说是江家的家训。」佟璃璇想到不由得打冷颤,庆幸自己无人可管。「最重要的是,江伯伯不许她们和异性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怕会败坏门风。」 老天!现在都什么年头了,居然还有这种老八股的想法,不愧是上个世纪的军人,代沟有够深。 「然后呢?」听完这一大堆前言,耿耀总算对江冬茉的家庭有初步了解。 「然后两姊妹一直遵从江伯伯的教诲,不敢和异性走得太近,直到有一天任戴维那个死白目不小心亲了一下冬茉的脸颊,她的人生开始起了变化。」听起来满像电影的情节,却千真万确。 「任戴维?」这又是哪号人物? 「他是我们还在就读国中时,学校的风云人物。」佟璃璇解释。「他是abc,读国中以前都在美国,直到读国中才回来。因为长得很高很帅,又在美国混过,学校的女生一半以上都是他的粉丝,他逢人就亲人家的脸颊,完全美式作风。不过不是人人都吃他那一套,至少我就很反感——」 「他一定没亲过你。」耿耀哪壶不开提哪壶,佟璃璇正兴高采烈追忆往事,他就一盆冷水当头泼下来,相当不够意思。 「我也不稀罕。」她嗤之以鼻,自认为没那么花痴。 「他亲了小茉以后呢?」耿耀追问。「小茉就得到恐男症了?」 「不是这样。」佟璃璇注意到他喊江冬茉的小名,而她不认为有经过江冬茉允许,一定是他自己硬喊的,看来冬茉又遇上一个霸道的男人,可怜。 「冬茉当时虽然惊慌,但也不至于马上得病,她会患恐男症,完全是因为江伯伯。」 「这跟伯父有什么关系?」只不过是个礼貌性的吻,还亲在脸颊…… 「当然有关系。」佟璃璇摇头。「江伯伯知道这件事以后很生气,不分青红皂白就指责冬茉不检点,丢光江家的脸,还打了她一顿,罚她好几天不能出门,她因此好几天没去学校上学。」 这本来只是一桩意外事件,江鸿偏要把它无限放大,搞得大家鸡犬不宁,害自己的女儿成了笑话。 「从此以后,她就很怕男生,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越害怕,根本完全不跟异性接触。」佟璃璇说完叹气,为好友感到心疼。 「到后来她甚至只要一和异性接触,就会紧张到昏倒。」他才认识江冬茉几天,她就已经昏倒过好几次,情况非常严重。 「江伯伯也很后悔,怪自己不该太严厉,害女儿得了这种怪病。」这该说是单亲的悲剧呢,还是江鸿的个性使然?总之,江冬茉怕男人是事实,谁也改变不了。 「那个abc不必负责吗?」耿耀超不爽。「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还说呢!」佟璃璇抿嘴。「他闯完祸以后,拍拍屁股就回美国了,还负什么责任。」 也是,有些人只管闯祸,事后收拾没他的事,尽管自私自利。 耿耀的脸色迅速下沉,脑中浮现起一道身影,这道身影便是打带跑的代表人物,只管放纵,后果恕不负责。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江伯伯这么爽快把女儿交给你?」佟璃璇话锋一转,将话题转到他身上,耿耀一点也不意外。 「我正想问你。」这是他约她的另一个目的——弄清楚江鸿的意图。 「就像我刚刚说的,江伯伯很后悔自己因为一时冲动,害女儿染上怪病,想要趁事情还可以挽救之前弥补一切。」 「什么意思?」他眯眼,不是很听得懂她的解释。 「我发现冬茉面对你的时候好像特别有活力,也没那么怕你。」佟璃璇的观察力相当敏锐,耿耀则是不知不觉。 「是吗?」他倒是没发现,不过不能怪他,说到底他也只认识江冬茉几天,不清楚她的个性情有可原。 「相信我。」佟璃璇肯定的点头。「园游会的时候,她不是还拿大锅勺打你?我可没看她打过别人。」这就是证据。 「可是……我第一次吻她的时候,她一样昏倒。」他不觉得事情有她说得那么乐观。 「天啊,你们已经接吻了?」佟璃璇闻言兴奋的大叫,发现大家都在看她,连忙用手遮住嘴巴,不过眼睛还是闪闪发亮。 「我没有看错人,你就是冬茉的真命天子,也不枉费我努力说服江伯伯。」 佟璃璇的话间接证实,江鸿之所以放心将女儿交给他,是因为她说服江鸿,耿耀和江冬茉之间有一股看不见的吸引力,江鸿才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将江冬茉送到耿耀身边。 「也许你会觉得很荒谬,但我真的觉得你们注定要在一起,我就是有这个直觉。」佟璃璇发挥超级媒人的功力,硬要把他和江冬茉送作堆,让人很受不了。 「荒谬。」他又皱眉。 「荒谬你还来找我?」她反问他,把他问得一愣一愣。 「我相信你也感受到那股魔力,才舍不得让冬茉离开,想尽办法将她留下来。」爱情就是这么奇妙,有时只发生在一瞬间,便能造就永恒。 耿耀一开始并没意识到自己耍手段,经佟璃璇这么一提,才发现他找了一堆愚蠢的借口,只为了将江冬茉留在身边。 或许,真如她说的,爱情悄悄降临在他身上。 love is feeling。 既然他已经决定跟着感觉走,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尽管迈开脚步就是。 「不过我得先警告你,江伯伯虽然迫于无奈让冬茉留在你身边,但你最好别动歪念头,免得后悔。」佟璃璇丑话在前头,就怕他误踩地雷,砰一声爆炸,她可就罪过罪过。 「你的意思是,一旦我碰了小茉,就得负一辈子责任?」耿耀的理解能力真不错,举一反三,用不着佟璃璇操心。 「大概就是这样。」聪明。「近年来江伯伯的标准已经放宽许多,以前是连碰都不能碰,现在改为事后负责,算是有很大进步。」 ……是啊,在这都快可以移民到另一个星球的时代,真的是很「进步」。 「我会三思。」他眉毛挑得老高,表示他会考虑,佟璃璇一句话也不信。 像他这种随心所欲的艺术家,懂得控制欲望?这就跟叫猫不要偷腥差不多——不可能! 他啊,准备当江家的女婿吧! 呵! 第十八章 夜深沉,人儿已睡。 曾经以为不会再惊扰她的恶梦,重新占据江冬茉的梦境。梦中的她是如此青涩,稚嫩的脸庞堆满笑容,和同学有说有笑,一起漫步在校园,这个时候她多快乐,即使雨天,在她眼里也像是晴天,尤其她才刚入学不久就交到好朋友。 「外面那一群女的吵死人了!」 她新交的朋友叫做佟璃璇,名字很好听,很女性化,可是她人却是粗鲁得要命,和名字一点都不搭。 「她们在吵什么?」江冬茉拉长脖子看向窗外,只看见好几颗黑色的头围着一个高个子男生七嘴八舌抢着说话,非常热闹。 「还不是在吸引任戴维注意。」佟璃璇拉了拉及肩的长发,考虑削成平头。 「谁是任戴维?」没听过。 「就是被她们包围的那个家伙。」佟璃璇的口气满是不屑。「那家伙以为自己从美国回来就很了不起,到处招蜂引蝶。」 佟璃璇又是家伙,又是招蜂引蝶,出口没好话,引起江冬茉的好奇。 「你们吵架了?」她问佟璃璇。 「我和谁吵架?」佟璃璇一脸困惑。 「外面那个男生。」江冬茉没看到任戴维的脸,不清楚他长什么模样,但她猜想应该长得不错,不然不会这么受欢迎。 「我干嘛跟他吵架?」无聊。「我只是看不惯他的态度,对谁都好,以为自己是大众情人!」 不知是佟璃璇太早熟,还是江冬茉被保护得太好,佟璃璇所说的这些男女之事,在她家是被严格禁止的,也不能讨论。 「可是同学们好像都很喜欢他。」 「我不喜欢。」佟璃璇冷哼。 江冬茉一点都不意外佟璃璇会这么说,她就喜欢唱反调,所以在学校人缘不是很好,但江冬茉知道她是个好人,足以当一辈子朋友。 虽然学校每个女生都在讨论任戴维,江冬茉却毫无兴趣。这天,佟璃璇因为家里有事没来学校,没办法和她一起放学,江冬茉只得一个人独自回家,不料却在门口遇见一个高高的男生。 「哈啰,我注意你很久了。」 这个男生长得又高又帅,笑起来像卖牙膏的业务员,江冬茉总觉得好像看过他,但又记不起来在哪里看过。 「你是一年五班的江冬茉,对不对?」男生连她的名字都知道,让她吓一跳。 「你、你是哪位?」她连忙用书包把自己胸前的名牌盖起来,多余的举动逗乐对方。 「我叫任戴维。」他比了比胸口的名牌,请她看清楚。「我之前一直住在美国,今年才回到台湾念书。」 他好像很以自己的身家背景为傲,江冬茉小心的点点头,抱着书包试着从他身边偷偷溜掉,不幸被他发现。 「等一下!」他拉住她。「我想跟你做朋友!」 「做、做什么朋友?」她一脸戒备的看着他,拼命挥掉他的手,拜托他别碰她,被她爸爸知道肯定挨骂。 「做什么朋友?」任戴维偏头想了一下。「你想做什么朋友?」 这本是她问他的问题,他却丢回到她身上,教她好为难。 「不是朋友的朋友?」她试探性地问,任戴维乍听之下愣了一下,而后大笑。 「你真可爱!」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亲了一下她的脸颊,江冬茉反应不及,只能呆呆站在原地。 「啊——david亲了一年五班的江冬茉!」 不知哪来的长舌妇看见任戴维亲她,叫得像这辈子没叫过似地,立刻引来围观。 「真的吗?」 「不会吧!」 「她家的家教不是很严,还让人亲她?」 同学们东一句、西一句,说得她的耳朵都红起来。 「对不起,我先走了!」她把书包紧紧抱在怀中,快步走出校门。 「等一下,江冬茉!」任戴维在她背后叫她。「你还没有回答我,要不要跟我做朋友,江冬茉——」 丢脸死了。 回家的路上,她几乎全程用跑的跑回家,一方面觉得羞愧,另一方面很怕她爸爸知道这件事会发飙,到时候她就倒霉了。 整个晚上她都在极度不安中度过,姊姊问她怎么回事,她也不敢讲。因为她姊姊虽然大她几岁,其实也被她们的父亲严加看管,搞不好还没被亲过脸颊,说了也是白说。 大约到晚上九点钟,终于东窗事发。不晓得哪个同学多事,跑来跟她父亲打小报告,她父亲一听见她竟然在校门口做这么丢脸的事,不管她到底有没有做错,握紧藤条就是一阵毒打。 「你敢败坏江家的门风,我打死你!」 藤条咻咻咻地打在她身上,说痛也痛,但更痛的是她的心。 「我没有!」她哭喊。「我真的不知道他会突然亲我,这不是我的错!」 「你不要脸!」父亲拿藤条一次又一次的打她。「我说过多少次,不能让男生碰到手,你还让他亲你,挨打活该。」 咻咻咻! 「我没有!」 咻咻咻! 「你让男生亲你,你活该!」 「……我没有……我没有……」江冬茉深陷梦境,眼泪跟随着呢喃缓缓流泄,晶莹的泪水宛若断了线的珍珠一颗一颗接连掉落枕头,直到一双大手将它们掬起,它们才有了归依。 用指背擦掉她眼角的泪水,耿耀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梦让她这么伤心,但他知道绝对不是好梦。 「……我……没有……」 她不断重复强调这三个字,表情狰狞而痛苦,彷佛正遭受极大痛苦。 「小茉,快醒醒!你只是在作梦,没事。」他不忍心见她受苦,轻轻摇晃江冬茉叫醒她。 黑暗中,她依稀听见他的声音,但梦境太可怕了,她无法挣脱,只得哭喊。 「我没有——」 「小茉!」他用力摇她的身体强迫她醒来,不让她再被黑暗吞噬。 「……耿……耀?」她眼神空涧的看着他,无助的模样教人心疼。 「对,是我。」他张开手臂,将她拥入怀里。 江冬茉的双手起先垂在身体的两侧,渐渐感受到他的体温、他的拥抱以后,才慢慢举起手环住他,与他紧紧相依。 「呜……好可怕,我作恶梦了!」她哭得肝肠寸断,小小的脸庞都被泪水浸湿,五官都看不清。 「我知道,所以我才叫醒你。」他轻拍她的背安慰她,江冬茉靠在他的胸膛哭泣,总觉得好有安全感,有个人可以依靠的感觉真好。 「从来没有人叫醒我,我总是一个人哭泣。」每回当她醒来,已经是泪流满襟,陪伴她的只有冷清和无尽的寂寞,以及一股说不出来的痛楚。 「我能体会你的感觉。」曾经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他都是独自一人。一直等到他长大,身边多了一些朋友,他才开始相信寂寞可以消除,只要找到对的人。 她会是那个对的人吗? 耿耀问自己。 他会是那个对的人吗? 耿耀再次问自己。 他不习惯自问自答,但有些事情不逼自己回答又找不到答案,就算逼了也得不到解答,人就是这么矛盾。 「不要哭了。」他亲吻她的眼睛,以为能够止住她的泪水,结果令他大失所望。 第十九章 「你不问我作了什么恶梦吗?」她泪眼汪汪的模样,彷佛迷路的小鹿,让人看了不忍,同时又想逗弄。 「不想。」他没那个闲工夫。「我命令你立刻停止流眼泪,否则就要处罚你。」 「我、我做不到。」她的眼睛又不是水龙头说关就关,他也未免太过于霸道。 「我不管,你就是不能哭。」他就是霸道,就是不准她哭,怎样? 「你……」江冬茉气到忘记掉泪,称了他的心意。 「我……我不哭了。」她像发现新大陆一样猛眨眼睛,高兴得不得了。 「耿耀,我停止流眼泪了——」然后,她的话语连同她残存的眼泪,一起被他吞下肚,消失得无声无息。 耿耀又一次不问她的意见,不等她点头,便占据她的芳唇。 江冬茉被他抱得紧紧的,就算想昏倒也没有空间,她虽然觉得头晕,却没有想要昏倒的感觉,反而想清醒着感受他热切的温柔。 柔软的嘴唇被耿耀完全笼罩掌握,热烈的吸吮仿佛要将她的灵魂拖出,按照道理她应该害怕,应该逃避,可她却相反的回应。 她学他吸吮他的嘴唇,生涩的动作带给耿耀莫大的惊喜,他以为她没昏倒已经是对他最大的恭维,不敢奢望她有所响应,然而她不仅响应,还十分热切。 举凡生手都有个毛病,不知道极限在哪里,江冬茉就是如此。她之所以热烈响应,不单是因为他先吻她,更是感谢他在她最脆弱的时候,无条件给她支持。 他不问她作什么恶梦,避免她困窘。有些事情不是非说出来不可,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可信度最高却也最困窘,往往必须把自己的自尊剥掉,他为她保留了自尊的外衣,为此她谢谢他。 江冬茉毫无保留地表现她对他的感谢,但她几乎和他一样热烈的反应却教耿耀吃不消,才不过接吻几分钟,他已经起生理反应,再吻下去,他可能会发狂,然后该糟。 不过我得先警告你,江伯伯虽然迫于无奈让冬茉留在你身边,但你最好别动歪念头,免得后悔。 佟璃璇的声音犹在耳际,劝他采取行动前,最好先问问自己有没有踏进婚姻陷阱的准备,最好别冲动。 兄弟,你疯了吧! 他几乎能听见李思本鬼叫鬼叫。 别告诉我你考虑结婚,你是我们四个人之中,最不可能结婚的人。 想当然耳李思本一定会拿看疯子的眼光看他,耿耀真想知道,当自己宣布结婚时他脸上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猛然意识到自己竟然思考起该不该结婚,他连忙放开江冬茉,告诉自己这是个假议题,连考虑都不用考虑。 「耿耀?」 「你继续睡,我回房间。」他的表情极不自然。「如果害怕就把灯全部打开,知道吗?」 「知道。」她点头,乖巧得不得了。 耿耀说完立刻消失在门外,留下江冬茉一个人望着房门,百思不解。 【第七章】 清晨的阳光,总是带着璀灿的暖意。即使是寒冬,只要太阳肯露脸,它仍然能够透过玻璃的折射,将光线送到房间的每一个角洛,照壳居住者的心房。 手端着托盘,上头摆着咖啡,江冬茉走起路来格外小心。一来怕托盘上的咖啡会翻倒,二来怕会吵到耿耀,他正在画室里画画,不喜欢被人打扰。 叩叩叩! 但是她可能是唯一的例外,他喜欢她在他工作的时候进画室陪他,因为他知道她既不吵,也不闹,只会安静坐在一旁,凝视他作画时的身影。 「进来。」 就像过去一个月的每一天,如果他待在画室,必定要等到喝过她亲手泡的咖啡才要动笔,这是他这个月刚养成的习惯,要她说这是个坏习惯,因为她不擅长泡咖啡,总是要摸半天才能泡好咖啡,间接耽误他的工作。 「咖啡来了。」她推开门走进画室,顺势用脚把门关上,动作一气呵成流畅自然,可见她练得有多勤。 「正等着你的咖啡,快端过来。」他大少爷一手拿笔,另一手拿调色盘,身上还穿着黑色骑士皮衣,怎么看都不像画家,倒像装腔作势的模特儿。 她走到他身边,将托盘放在他旁边的桌上,两手撑住膝盖弯下腰看他都画了些什么东西。 耿耀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把咖啡放回托盘,拿起油画笔沾了些油彩,涂抹在画布之上,模样十分帅气。 江冬茉已经待在耿耀的身边一个月了,这一个月内也看他画过不少东西,但主要还是这幅画。而说实在打从他下笔的第一天,她就看不懂他画什么,今天刚好满三十天,她还是雾煞煞。 「你这画的是什么主题?」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试着把它看懂。但老天原谅她,她真的没有艺术细胞。 「这幅画叫太极。」耿耀得意的回道,似乎对自己的新创作十分满意。 太急? 江冬茉偏过头打量画布上那一团红和一团黑,中间夹杂着褐色和黄色,这四种颜色全都倾向一边,好像急着落跑。 「我看懂了!」原来如此。「它们真的很急,你应该直接翻成英文,会更一目了然。」 「英文?」他一脸莫名的看着她,压根儿不晓得她在说些什么。 「hurry up啊!」她说。「你这幅的名字不是叫做太急?」 「……」 「不是吗?」她看他的脸瞬间结成冰,担心自己又会错意。 「……当然不是!」他拧住她的耳朵发出屈辱的怒吼。「这幅画是太极!太极!你懂不懂什么是太极?」 她显然不懂。 「呼呼!」可怜的耿耀这是对牛弹琴,完全收不到效果,白搭。 「对不起嘛!」江冬茉揉揉被他拧红的耳朵,一脸委屈,她也希望她看得懂啊!但他老是画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张旭的草书还要难以理解,又怎么能怪她不懂? 「算了。」他没命跟她计较,呼呼! 为了弥补自己的无知,江冬茉赶快帮他按摩肩膀,只求他大人有大量,放过她这个小女子。 「哼,算你还识相。」居然将他的得意之作乱翻成英文不过,他这幅画真的给人很急的感觉吗?得再研究一下。 好不容易青天大老爷总算平静下来,江冬茉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只能说她真懂得安抚生气的男人,这点又要拜她父亲之赐,以前她父亲动不动就发脾气,近年来已收敛许多。 「不过,为什么你都不画人物啊?」她注意到这一点。「画室里没看见半幅人物画,还是你都放在别的房间?」 耿公馆比她想象还要大,主屋后面还有一间专门用来收藏艺术品的仓库,每隔一段时间就得拿出轮替更换一次,夸张的程度直追美术馆。 「不,我不画人物。」他的表情有些僵硬,好像另有隐情。 「你不喜欢画人物。」她猜。 「bingo!」她真了解他。「你不觉得画人物很无聊吗?死气沉沉,也无法发挥想象力,还不如抽象画来得有趣。」 ……是啊,有形的人物确实比无形的想象无趣,她怎么能够和「太急」相比?完全不是同一个档次。 第二十章 「你忙,我先出去。」一股闷气没来由地充斥在她的胸口,害她险些岔气。 「你今天不陪我画画吗?」他抬头看她,遭到一记白眼。 「我还要工作,没时间。」她没好气的回道,给他排头吃。 「你还有什么工作要做?」她的工作就是陪他,随时在他身边…… 「包水饺给你吃!」她回头瞪他。「这不就是你带我来你家的目的?」 「唔,是这样没有错……」 「这就对啦!」江冬茉气冲冲的转身,长马尾在空中甩了一圈,看起来就像愦怒的马匹,随时准备踢人一脚。 砰! 她甩门的力道,也和马的脚劲差不多,一样生猛有力。 耿耀嘴巴噘成o字型,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惹来这种待遇。 他以为她是只温驯的小猫,却忘了猫是有爪子的,她显然也有。 耿耀满脑子问号,搞不懂江冬茉为什么生气,江冬茉自己也很纳闷,他不画人物跟她有什么关系,她这么气呼呼的做什么?完全没有道理。 话虽如此,然而江冬茉心里明白,她之所以生气,是因为她想成为他的模特儿。她想要自己在他心中是特别的,想要独一无二,但他却当面泼她冷水,说什么无形胜有形,听多了真的会吐血。 唉,算了。 江冬茉告诉自己不要贪心,他愿意把她留在身边,已经是独一无二。 过去,她对时事一向不关心,也鲜少上网搜寻新闻,对于流行文化更是一无所知,负责任的说,她虽然生得一张现代年轻人的脸孔,骨子里却是上个时代的小老太婆,完全跟不上流行。 她是到了这里以后,无聊上网搜寻有关耿耀的新闻,才知道他是多了不起的一个人。他生长在艺术世家,祖父是油画界大师级的人物,父亲专精于现代工艺,在国际间享有盛名,长年旅居国外,近年来活跃于欧洲的社交界,偶尔会传出他和哪位社交名媛或是明星的绯闻,总能吸人眼球。 至于耿耀,成绩就更辉煌了。他很早就崭露头角,青少年时期便获奖无数,但是让他真正声名大噪的却是十七岁时得到的大奖。当时国内所有叫得出名字的画家,几乎都送出作品参加竞逐,没料到揭晓的结果,竟是由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获得最大奖,震惊当时的画坛。 从此以后,他便平步青云,每一幅画都获得国内外大奖的肯定,成了当代最重要的画家之一。 也有另一种说法,耿耀之所以如此引人侧目,除了他过人的才华、傲人的家世以外,他出色的外表也是加速他成功的原因之一,再加上他新时代的作风,总给外界屌屌的感觉,很符合现代人的胃口。 最重要的是他从不让任何女人靠他太近,有人因此猜测他是同志,但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只喜欢女人,对男人兴趣缺缺,只是他非常挑剔,要感觉对又要合他的胃口,实在是非常难找,所以甚少传出绯闻。 这么难以靠近又挑剔的男人,居然将她留在身边,还对她非常好,她该满足了。 江冬茉再次告诫自己,不要去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太多的欲望只会让自己痛苦。 艺术方面她是个白痴,但若论包水饺,她还真找不到几个对手,既然耿耀留她在身边是为了二十四小时都能吃到新鲜美味的水饺,那么她就满足他吧!这也是她唯一能帮他做的。 江冬茉很快收拾好心情,去厨房包水饺。她从面团开始揉起,接着将面团擀成薄厚适中的面皮。擀完皮后,她接着把肉切碎,然后剁高丽菜,将高丽菜的水沥干,之后再和碎肉搅和在一起加以调味,调完味后再用手用力反复搅拌直到入味,非常费劲。 「呼!」弄完馅之后,她长长吐了一口气,用袖子擦掉额头的汗。 别看只是一粒小小的水饺,所花的功夫绝不比一块高级烤牛排少,而且更费体力。 完成馅料和水饺皮以后,接下来就简单了,她只需要使出她的拿手绝活——五秒钟包一粒水饺即可。 她包得够快,也包得够多。 江冬茉一次包足了三百粒水饺,分包放入冷冻库,别以为三百粒很多,耿耀没几天就吃完了。 他对水饺的喜爱,非常人可以理解,连她这个水饺店老板的女儿都要甘拜下风。 摇摇头,关上冷冻库。江冬茉特别留下四十粒水饺,当做她和耿耀的午餐。 打从她来耿公馆以后,如果没有特别吩咐就由她打理耿耀的三餐。而老实说,她唯一做得好的只有水饺,剩下的菜都马马虎虎。 幸亏耿耀不计较她手艺差,她煮什么他就吃什么,好养得很。有时她甚至怀疑一天三餐只喂他吃水饺,他也不会抱怨。 墙上的钟显示快接近午餐时间,江冬茉索性烧水下水饺,一次把工作做完。 十分钟后,水饺端上餐桌。 好了,可以叫王子殿下来吃饭了。 她才想去找耿耀,一转身就碰到一堵人墙。 「小心!」 「吓死我了!」 江冬茉碰上的人墙正是耿耀,正好省去她叫人的麻烦。 「你走路总是喜欢心不在焉,当心跌倒。」他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他有错在先,还赖到她身上。 「如果你不是那么喜欢过万圣节的话,我也不会被你吓着。」她利落的回嘴,胆量和口才都进步不少。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耿耀不得不佩服她进步神速,一个月前她还动不动就昏倒,才不过短短一个月,她已经可以申请加入辩论社,该说他调教得当呢?抑或这是她原有的潜力?值得研究。 「好吧,是我的错。」他投降。「我们可以吃饭了吧!我已经闻到水饺的香味,嗯……香啧喷。」 「你只有在肚子饿时才会认错。」现实。「你先坐下来,我去拿筷子——」 「拿一双就好。」他交代她。 「蛤?」只拿一双怎么吃? 「听我的话,只拿一双筷子,不准多拿。」他才刚道过歉,马上又暴露本性,应证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千古名言。 江冬茉虽然搞不懂他的用意,还是按照他的话只拿来一双筷子交给耿耀。 「娘子辛苦了,让相公喂你。」耿曜接过筷子,顺势伸手将她往下拉,用自己的大腿代替椅子,让她坐得更舒服一些。 「你干嘛?」她睁大眼睛,看着他用筷子挟起一粒水饺送到她嘴边。 「喂你啊,嘴巴打开。」他完全把她当小孩子看待,江冬茉简直哭笑不得。 「你别闹了。」她偏头躲避,他死追不放。 「别害羞,快张嘴,啊——」 「你不要闹。」 「啊——」 「我才不要。」 「听话,啊——」 「不要玩了!」 「咳咳!」 小两口正浓情密意,半路不期然杀出一个程咬金破坏他们的雅兴,耿耀不消说必定狠瞪,江冬茉则是满脸通红,恨不得地上立刻开了个洞让她钻进去。 「抱歉,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无视于耿耀杀人似的目光,李思本依旧嘻皮笑脸,勇气十足。 「你们聊,我不打扰了,再见。」江冬茉连忙溜下耿耀的大腿,以最快的速度打完招呼离开饭厅,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跟李思本打照面,简直丢脸死了。 第二十一章 「你可真会挑时间。」江冬茉离开饭厅后,耿耀马上炮轰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么知道会刚好撞见你们正在吃鸳鸯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喂我,我喂你,嘴巴打开,嗯——真甜蜜!」 他说就算了,还兼做动作,气坏耿耀。 「知道我们甜蜜,你还来当电灯泡!」耿耀免费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开。 「切,你以为我是自己心甘情愿来的吗?」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联,大伙儿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坏你们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饺后下一步是接吻,羡煞他们这些单身汉。 「你们干嘛找我?」他倒情愿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们上不了外层空间,不会在他和江冬茉调情时突然出现。 「练团。」李思本提醒他还有兄弟,不要色字头上一把刀,把他们全忘光光。 「练什么团?」耿耀皱眉。「大雄还在住院,楚堂也还没回国,只有我们两个人能搞出什么名堂。」 「拜托!」李思本闻言叫道。「你的日子还停留在土拨鼠节,永远都是同一天吗?」(注:有一部美国喜剧电影名为:土拨鼠节「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为出言不逊触怒了土拨鼠神,每天醒来都是土拨鼠节,永远过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领悟才脱离这个惩罚。) 「大雄出院了?」这么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经够倒霉了,你还希望他躺在医院多久?」 「一辈子。」耿耀回答得简单利落,超级没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来了。」李思本叹气。「他叫我不要打扰你,问题是他下个月初又要出国,他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还久,我们的乐团要不要干脆解散算了?」每次练团不是缺这个人,就是缺那个人,只有他一个人坚守岗位,永垂不朽。 「开玩笑,怎么可以解散?」这是他画画以外唯一的娱乐,说什么都不能放弃。 「那我们什么时候练团?」李思本抱怨。「好不容易我们的主唱和贝斯手都回来了,却换成鼓手缺席,永远凑不齐四个人。」 「这几天。」 「这几天是哪几天,星期几?」李思本紧抓着耿耀不放,终于把他惹毛。 「你是在审犯人吗,干嘛问得这么仔细?」耿耀最怕束缚,偏偏李思本最擅长此道,真的很烦。 「因为你看起来就一副不想练团的样子。」李思本收敛起笑容,表情转为严肃,不再嘻嘻哈哈。 「我没说我不练团。」耿耀反驳。 「你不用开口说,你的表情已经告诉了我。」李思本挑眉。「耿耀,我问你,你打算怎么处理江冬茉?」 「处理?」耿耀愣了一下。「她又不是货物,还处理咧!」切! 「你别跟我装傻。」这不是他的长项,别硬撑。「你扣留人家这么久,总该给人家一个交代。」 「我要给她什么交代?」可笑。「我又没有对她做什么,顶多只是——」 「接个小吻,偶尔吃一下豆腐,你是不是想这么回答我?」 「……」 李思本对耿耀了如指掌,几句话就可以让他陷入沉默,完全说不出话。 「让我换个方式问你好了,你喜欢江冬茉吗?」虽然看耿耀难堪很有趣,却不是李思本的目的,他希望他毫无保留坦白真心,不要打混。 「当然喜欢。」不喜欢的话他会将她留在身边?简直是废话。 「有多喜欢?」偏偏李思本就是喜欢追根究抵,某方面很惹人嫌。 「就……」他也说不上来,别逼他。 「有到爱的地步吗?」耿耀说不出来,李思本帮他说,这才叫做好朋友。 「我对她很有感觉。」耿耀的回答过于狡猾,至少在李思本听起来是如此。 「feeling。」李思本猛点头,语气再嘲讽不过。「这是最不可靠的东西,说消失就消失,留下的只有伤痛。」 「你的意思是,我会伤害小茉?」耿耀不悦地看着李思本,觉得他管得太多了,超越了朋友的范围。 「肯定会伤害她。」李思本答道。「如果你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意,她最终只有受伤离开。」 爱情不是搞艺术,灵感来了,就铺天盖地把人卷进去,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那太可恶,也太自私,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成为那样的混帐。 面对好友的质疑,耿耀多希望自己能够反驳,然而不幸的是,他竟想不出一句可以挑战李思本的话!难道他就像李思本所说那么可恶,那么自私?他真的不知道。 「我先走了,你好好想想我的话。」李思本相信他的朋友并不是混帐,只是需要时间解开心中的结,他会耐心等待。 「等你想练团的时候再call我。」李思本临走前交代耿耀。「不过,一定要赶在下个月初之前,别忘了我们的贝斯手又要出国。」 话毕,李思本随即闪人,留下耿耀一个人独自陷入长考。 在和李思本短暂且丢人的会面之后,江冬茉选择一个人到闹区逛街兼散心,免得留在屋子里再次碰见李思本,到时候又得尴尬一次。 以前,要她一个人在人群中穿梭根本是天方夜谭,万万不可能。然而自从和耿耀在一起以后,她渐渐变得不怕人群,甚至偶尔还会停下脚步,观察人们脸上的表情。 「see,这些人的脸就像画布,随着情绪变化,五官也会有所改变。有的是快乐祥和,色彩瑰丽像是印象派,有的则愤怒扭曲,强烈的情感表现宛如抽象派,是不是很有意思?」 耿耀从不画人物,却对人群观察入微,说得头头是道。 江冬茉是艺术白痴,不懂得艺术派别,但她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观察人群确实会给自己带来乐趣,特别在观察对象具有鲜明特色时,会更有乐趣。 她打算找一间咖啡馆,坐下来好好观察来往的人群,最好是有整片落地窗的咖啡馆,会让她的观察工作更为简单一些。 她走着走着,终于让她找到一家符合理想的咖啡馆,还没能走到门口,赫然发现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道似曾相识的人影。 说是似曾相识,是因为她有十多年没再见过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认错人。 隔着落地窗,江冬茉的心情是矛盾的,是不安的,因为坐在咖啡馆里头的不是别人,而是害她得到恐男症的罪魁祸首——任戴维。 她就这么呆呆站立,不知如何是好,落地窗内的任戴维浑然不觉有人在看他,只是冷着脸,低头看数据。 十几年的时间很漫长,足以使一个男孩变成男人,任戴维便是如此。 坦白说,江冬茉无法确定眼前的男人真的是任戴维。他的五官依然立体,像是混血儿,却是百分之百的台裔。 他的肩膀比起国中时要宽上许多,身高还得再多一些,不过手长脚长媲美杂志上的男模特儿,这点倒是没改变。 不,他变了。 江冬茉观察任戴维,得到这个结论。 第二十二章 以前他的脸上永远挂着笑意,无论见到谁都展现出最大的热情。虽然动不动就喜欢亲人家的脸让人很受不了,但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被他的热情感染,如果她父亲当年不要这么残忍,多给她一点关怀鼓励,说不定她也会对任大卫产生好感,而不是把他视为梦魇。 他变了,变得冰冷,变得严肃。即使透过一层厚厚的玻璃,她都能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冰冷,几乎使她冻结。 江冬茉不知道任戴维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任何上前打招呼的念头,只是这样静静打量着他。 她兴奋地发现到自己竟然没有心跳加速,也不曾呼吸困难,当然也不会昏倒。相反地,她非常平静,平静到还有闲暇回忆往事,衡量得失。 她微微一笑,转身往后走,决定不喝咖啡了。她的心情太好,她刚刚发现自己战胜了心魔,她面对害她患病的人却毫无感觉,这还不值得庆幸? 她迫不及待想与耿耀分享内心的喜悦,回到耿公馆却发现他像一头暴躁的狮子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好像在担心什么。 「我回来了……」 「谢天谢地,你没事!」 她话还没落下,他就紧拥着她,让她倍觉温暖。 「我能有什么事?」她抬头笑得好甜。「我只是出去走走而已,你也未免太大惊小怪。」 「不,一定有事。」她的笑容太甜,有问题。「你是不是又被人搭讪?那个混帐有没有对你怎么样,你要不要紧?」 耿耀摸她的额头摸她的脸还摸她的脖子胡摸一通,担心可见一斑。 「我真的没事。」她把他的手从她身上拿开,对着他微笑。「也没有哪个混帐跟我搭讪,不过我倒是遇见了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 「除了佟璃璇之外,你还有朋友?」这倒稀奇。 「你真失礼。」她生气的噘嘴。「不过你也没说错,除了小璇,我是没有其它要好的朋友。」可见她做人多失败,唉! 「那你今天遇见的这个朋友是……」 「严格说起来应该是学长。」她更正用词。「任戴维是我国中时期的学长,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是个abc——」 「等等!」耿耀打断她。「你说你遇到谁,任戴维?」 「嗯,你认识他?」她睁大眼睛,以为天下有这么巧的事,答案是没有。 「我不认识他,但我听过那个男人婆提过他,他就是害你得到恐男症的王八蛋!」没想到消失十几年后又重出江湖,可恶。 「哪个男人婆?」她有听没有懂。 「佟璃璇。」耿耀挑眉。「千万别告诉她我在背后偷偷叫她男人婆,她会杀了我。」 「她的确会杀了你,如果她知道的话。」江冬茉听了以后噗哧一笑,心想他怎么这么厉害猜中佟璃璇的外号? 她国中的时候大家都叫她男人婆,这个外号一直跟着她到大学毕业后才自然消减。 「所以别出卖我。」耿耀警告江冬茉。「我是不怕她,但我没空跟她斗嘴,浪费时间。」 「我不会告诉她。」她真羡慕小璇能和他斗嘴,她就不行,只能偶尔跟他发点小脾气,最后还是得乖乖听话。 「然后呢,你跟他打招呼了吗?」他发誓她若是敢这么做他会掐死她,再把她骂死。 「没有,就只是隔着落地窗静静的看他。」她摇头。「我发现他变了好多,虽然依稀认得出是他,但他的表情差太多了,以前他总是微笑,现在变得很严肃,我都不敢确定我有没有认错人。」 「你可别对我说,你仍对他有好感,我会杀了你,绝不是在跟你开玩笑。」他猛吃飞醋,应验了情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这句话。 「你想多了。」她哪敢啊,又不是不要命。「我只是为自己感到高兴,因为面对他的时候,我竟然一点都不激动,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我想这代表我的病已经痊愈,从今以后我可以自由自在的面对异性,过正常的生活。」 「等一下!」他伸手阻止她再继续说下去,免得她越说越不象话。「你的意思是你准备甩掉我,去交新的男朋友?」 「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冤枉人。「我只是很高兴自己终于恢复正常,你不为我高兴吗?」 「不高兴。」他冷哼。「那代表我的竞争对手也会回到正常数值,我不喜欢。」 她自己可能不知道,其实她很有异性缘。现在的女孩都太强焊,不是有公主病就是有女王病,女仆性格少之又少。 再加上她的外型娇小可爱,非常女性化,楚楚可怜的外表很容易融化男人的心,所以她才会时常被男人搭言山。 「真拿你没办法。」有理讲不清。「你觉得我应该把任戴维的事告诉小璇吗?她一直以为他还在美国,不知道他已经回到台湾。」 「我劝你最好不要。」耿耀极力反对。「你只是偶然遇见任戴维,还不确定一定是他,万一那个人不是任戴维,岂不是很尴尬?更何况我看男人婆好像也没那么希望再遇见任戴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就别鸡婆了。」 呃,也对。每次小璇提起任戴维,总是恨得牙痒痒的,她还是不要多事,免得影响小璇的情绪,最近小璇因为工作上的事,已经够心烦,她还是别去雪上加霜。 「从你进门开始就一直提别人的事,现在也该关心一下我了吧!」耿耀不愧是王子病患者,江冬茉不过才把注意力转到别人身上一会儿,他就不停抱怨,活生生就是个自私鬼。 「你看起来好好的,不需要关心。」她摸他的头,没发烧,脸色也算红润,看不出来有什么异常。 「才怪。」他耍赖。「我打了两个小时的手机你都没接,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对不起,我忘了带手机。」她跟他道歉。 「不管,你要补偿我。」他双手圈住她的纤腰,想要做什么一目了然。 江冬茉为难地看看四周,生怕下人闯进来,但耿耀只要兴致一来,可不管这里是不是客厅,一定要亲到她,不然不会放手。 她心虚的闭起眼睛,祈祷李思本不会又突然出现,否则她真的没脸活下去。 耿耀慢慢低下头,两人的鼻息交融,嘴唇对嘴唇,眼看着就碰在一起,这个时候—— 「啊,我不该挑这个时间回来,抱歉。」 江冬茉担心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只不过打断他们亲热的人不是李思本,也不是下人,而是一个穿着打扮非常有味道的中年男子,嘴角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打量着他们两个人。 【第八章】 一股奇异的气氛弥漫在他们的四周,打从中年男子踏进客厅开始,耿耀脸上的表情就有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满心期待变成冷漠,最后终至僵硬。 「小耀,我回来了。」中年男子首先打破沉默,主动跟耿耀示好,耿耀依旧冷着脸,半天不说话。 中年男子一直得不到耿耀的响应,只好把头转向江冬茉,对她说道:「你一定是小耀的女朋友,我是小耀的父亲,今天刚回国,初次见面。」 「您、您好,耿伯伯,我叫江冬茉,初次见面,请多指教。」江冬茉一听见中年男子竟是耿耀的爸爸,连忙跟他行礼,慌张得不得了。 第二十三章 「哪里,真是个可爱的小姐。」耿尧微笑。「你别紧张,我不会吃了你,顶多只会咬你。」 耿尧跟江冬茉开玩笑,江冬茉真的放松一些,马上就对耿尧产生好感。 「别把你在外面把妹的那一套用在小茉身上,她没那么容易上当。」好不容易耿耀终于开口,却是怒气冲冲,一句好话也没有。 「耿耀,你怎么对伯父这么说话——」 「闭嘴。」 随着耿耀冷漠的命令,现场再次陷入令人尴尬的沉默,江冬茉都快透不过气,想不通这对父子之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气氛如此紧张。 「我在飞机上什么都没吃,家里有什么吃的东西吗?」耿尧似乎非常习惯耿耀这种态度,也不生气,跳过耿耀直接就问江冬茉。 「啊?」她差点反应不过来。「有……有水饺!是我自己包的,如果您不嫌弃的话……」她越说越小声,骂自已土包子,耿耀的父亲可是国际间知名的现代工艺大师,长年旅居欧洲,吃遍欧洲各国美食,怎么会瞧得起她包的水饺…… 「那就麻烦你了。」耿尧二话不说点头,江冬茉闻言喜出望外。 「不麻烦,我现在立刻去煮给您吃。」她超兴奋,转身就要冲去厨房当煮饭婆,被耿耀拦下。 「等一下,我有说ok吗?」他怒气冲冲的瞪她,骂她多事。「人家说肚子饿,你马上就把我的水饺给人家,有你这么当女朋友的吗?」 他小气的老毛病又犯,只要是有关水饺,他打死不退,江冬茉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那你也吃一点嘛!」这总行了吧。「反正中午你也没怎么吃,干脆和伯父一起吃,我去下水饺!」 说完,她一溜烟跑得不见人影,气坏耿耀。 「江冬茉!」 她才不管他在背后怎么喊,坚持要给耿尧做饭吃,气坏耿耀。 这还是耿尧第一次瞧见耿耀吃瘪,想笑又不敢笑,忍笑忍得很痛苦。 耿尧上扬的嘴角,使得耿耀的双颊微红,嘴巴念念有词。 「这小妮子,居然敢不听我的话,看我怎么修理她……」他低下头跟耿尧擦身而过,耿尧见耿耀显然在逃避自已的视线,不禁笑出声。 他目送耿耀的背影消失在厨房的门扉之中,声音从门板的细缝传出。 「江冬茉,你皮在痒……」 随着厨房的门完全关上,耿耀的声音变得模糊,耿尧听不清楚谈话的内容,却足以令他欣慰万分。 看来,小耀找到一个很好的女孩,有她照顾小耀,就算他不在他身边,他也可以放心将儿子交给她。 耿尧按电铃招来下人帮他安排房间,杨大婶来到主屋客厅一看竟是耿尧,又惊又喜。 「先生,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喊我一声?」杨大婶十分兴奋看到主人,嘴巴笑到都快合不拢。 「我这不是喊了吗?」耿尧打趣回道。 「你都进门这么久了才记得叫我。」杨大婶抱怨。「你等等,我这去帮你整理房间。」 杨大婶带耿尧上楼,一边像只老母鸡吱吱喳喳唠叨个不停,大多说些家中细碎的琐事,不听也罢。 在她帮耿尧整理房间的时候,耿尧乘机向她打听江冬茉,问她觉得江冬茉的人品怎么样,配不配得上他儿子? 杨大婶对江冬茉赞不绝口,称赞她乖、做事又勤快,重要的是耿耀十分喜欢她,无时无刻把她带在身边,几乎已经到达形影不离的地步。 不过杨大婶同时提到,江冬茉的家世很普通,只是水饺店老板的女儿,恐怕配不上耿家这种艺术世家,光是门面就有天大的落差。 耿尧虽没搭话,但在他心里家世好坏根本成不了问题,只要耿耀喜欢,人品和个性够好,就是媳妇的理想人选。 「耿伯伯,水饺煮好了,请您到饭厅吃水饺。」 说人人到。 耿尧才说她是理想人选,江冬茉马上就尽显好媳妇本色,来请公公前去用餐。 耿尧和杨大婶交换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笑着点头。 「我马上下去。」到目前为止,耿尧对江冬茉还算满意,她的外表虽然没有多出色,却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难怪他儿子会喜欢她。 江冬茉和耿尧一起到饭厅,耿尧一点都不意外看见耿耀乖乖坐在椅子上,因为他的寳贝叫他「吃一点」,虽然是用恳求的语气,但对他来说就是命令,只是他骄傲得不肯承认,其实他早就落入江冬茉的掌握之中,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完全相反。 滴水可穿石。 耿耀又臭又硬的脾气,正被江冬茉的柔情一点一滴的贯穿,总有一天会被侵蚀殆尽,他万分期待那一天的来临。 「耿伯伯,请坐。」江冬茉殷勤的帮耿尧拉椅子,超体贴。「我去帮您盛水饺,请您稍等。」 她熟练的动作和热情的招呼,让人很难相信一个月以前,她还躲在店里的厨房不敢面对顾客,简直就是判若两人。 耿耀突然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做错,他不应该带她熟悉这个世界。如果他不曾这么做,现在她还是他一个人的,自然也不必跟人分享她的温柔,特别是对面这个臭老头。 虽说是父子,耿尧和耿耀其实聚少离多,就算偶尔见面也像仇人,没打架就不错了,不要说谈心。 「水饺来了。」江冬茉给父子俩各盛一盘,自己也拿一盘水饺在耿耀的身边坐下,她其实吃不下,但为了缓和气氛,她只好卖命当陪宾。 她对耿尧笑一笑,总觉得这种场面好熟悉,以前她姊姊难得回家一趟,她爸爸一定给她姊姊一顿排头吃。 她姊姊也不认输,这个时候就需要和事佬,毫无疑问她一定得充当润滑剂,因为家里除了她以外就没有别人能够担任这项工作。 耿尧可以感受到她的努力,并感谢她的付出,他和耿耀之间真的需要有人出面缓颊,否则一定吵架。 「你这次回来的目的是什么?可以告诉我了吧!」 只可惜他们有心营造好气氛,耿耀却不合作,坚持要把气氛弄拧。 耿尧叹口气,心想耿耀的脾气不知道像谁?他母亲也是个温柔的人,他的脾气也没那么古怪,可能是遗传到他父亲,也就是耿耀的祖父,他老人家的脾气也是又臭又硬。 「我确实有重要的事要告诉你。」耿尧直视坐在对面的儿子,耿耀亦回敬他,父子再一次形成拉锯战。 「我说你怎么肯抽空回来看我这个不成材的儿子,原来是有要事相告。」耿耀冷笑,口气嘲讽得不得了。 江冬茉偷偷拉耿耀的袖子,要他说话别那么冲,被他甩开。对一个丢下儿子,自己跑到国外逍遥的自私鬼,他没空顾虑他的心情,被他伤害活该,而且他也不认为他父亲会受伤。 「我要结婚了,一个月后。」 耿尧此话一出,耿耀立刻陷入沉默。 「为什么我不会觉得惊讶。」沉默过后他依然嘲讽。「这已经是你第几次结婚,我都记不得了。」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耿尧回道。「一个月后我和linda会在意大利的农庄举行婚礼,希望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 第二十四章 「我该谢谢你亲自邀请我吗?」耿耀挑眉。「你别告诉我,这次你结婚的对象年纪比我小,有了上一次被脱衣引诱的经验以后,我的胆子变小了不少,希望这次你慎选老婆。」 耿耀一字一句都是控诉,江冬茉虽然不明白整件事的始末,但大约猜得出来耿耀遭受过什么待遇。 「你放心,linda只比我小一岁,这次绝对不会再发生同样的事。」耿尧向耿耀保证,这次的结婚对象无论是年纪或是家世都跟他非常匹配,他不必担心会受到骚扰。 耿耀冷笑,一点都不相信父亲所谓的「保证」,他向他保证过很多事,没有一件事能够做到。 「不要指望我会去参加你的婚礼。」耿耀有言在先,免得父亲作白曰梦。 耿尧看着耿耀,欲言又止,彷佛不知道怎么跟他说话,痛苦全写在脸上。 「你——算了。」耿尧决定先填饱肚子,才有力气继续跟耿耀战斗。 说来可悲,明明是父子,却搞得跟仇人一样。这一切都是他的错,都怪他太自私,怨不得他儿子。 耿尧拿起筷子挟了一粒水饺放进口中,才嚼了两下随即愣住,瞬也不瞬地盯着江冬茉。 「怎么了,耿伯伯?」看见耿尧的脸突然变得僵硬,江冬茉担心地问耿尧。「我包的水饺不好吃吗?」 「……不,很好吃。」耿尧的表情很奇怪。「只是你包的水饺,让我想起小耀的母亲,她包的水饺跟你一样好吃,而且味道很像——」 「够了,别再说了!」 砰! 耿耀一拳打在桌上,震得水饺掉出盘子,可见他有多用力。 「吓!」江冬茉吓得用手捂住嘴,睁大眼睛看着耿耀,不明白他为何突然发飙。 「别说得好像你有多爱我妈妈一样,让我听了想吐。」他看耿尧的眼神是如此轻藐,彷佛他父亲比垃圾还不如,让江冬茉大吃一惊。 「耿耀,你别这样……」她拉他的袖子,又一次被他甩开。 「你不要多管闲事。」他警告她,江冬茉十分尴尬,脸都红起来。 「shit!」他不想伤害她,然而该死的,她真的太鸡婆,又喜欢当滥好人,被战火波及只能怪她自己活该。 耿耀怕自己再待下去,会对江冬茉说出更过分的话,只得推开椅子离开饭厅。 「耿耀!」江冬茉看看耿耀的背影,再看看耿尧落寞的神情,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先安慰哪一个,因而十分为难。 「对不起,耿伯伯,我先去看看耿耀,您慢用!」最后她还是选择先关心她的阿娜答,这也是人之常情。 「小耀就拜托你了。」耿尧点点头,把儿子交给江冬茉,心里已经认定她是耿家未来的媳妇。 「好。」江冬茉急忙转身跑出饭厅去追耿耀,在心中默默祈祷他别难过。 江冬茉自认脚程不差,可是她还是追丢了人,才不过一晃眼的时间,耿耀就跑得不见人影,不知道上哪儿去。 她立刻去问看门的大叔耿耀有没有开车出去?看门的大叔给了否定的答案,她于是又跑到后面的庭园找耿耀,也没看见他的人。 没办法,她只好把耿公馆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搜过一遍,连他最不可能去的仓库也去找,还是不见他的人影。 他会去哪里呢? 江冬茉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地方还没找过,那就是他的画室。 她跑去画室,轻轻打开门透过门缝窥探里头的情形,果然看见耿耀在里面作画,不禁松了一口气。 他还有心情作画,那就代表他尚控制得了情绪,很好。 江冬茉才刚放下心,这个时候耿耀突然拿起画刀,朝画布狠狠刺下去。 他要毁了「太急」! 她连忙用力推开门,赶在他下第二刀之前,阻止他做傻事。 「不要!」她从背后抱住耿耀,将他拖离无辜的画作,不让他伤害自己的作品。 「放手。」他试图扒开她的手,江冬茉无论如何都不放开,硬是和他抗争到底。 「我不能放。」她说。「放开以后,你会后悔,我也会后悔,所以千万不能放。」画就像是他的孩子,虽然她看不懂,但她不能让他毁掉自己的心血。 耿耀尽管愤怒,但他知道她是对的,倘若他任由自己冲动毁掉这幅画,他一定会后悔。 他慢慢放下画刀,将它扔回笔筒里面,想办法缓和情绪。 江冬茉的小手始终巴得好紧,即使他已经放松身体,她依然环住他,就怕一个没抓牢造成遗憾。 「小茉,你可以放手了。」他连续做了几次深呼吸以后,心情已经平复许多,不再那么激动。 「你确定?」她不是很相信他的话,怕他会再对画施暴。 「确定。」他向她保证绝不再做傻事,她才放手。 「呼!」她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真的要毁了太急……」 双手忽地被耿耀攫住,整个人被耿耀拥入怀中,江冬茉错愕地发现到耿耀攻击的对象从画布变成她! 她小嘴微张,不明就里地看着耿耀,难以跟上他心情的变化。 耿耀低头封住她的嘴,不想从她的嘴里听见任何问题。 love is my pain。 爱是如此痛苦,只要心中仍存有眷恋,无论是亲情或是爱情,都会伤害人。 耿耀毋须说话,江冬茉便能体会到他心里的痛。虽然他表现得好像很痛恨耿尧,但她知道他是在乎他的,否则他不会愤怒到几乎毁掉自己的画,因为他心中的爱意找不到出口,只能借由愤怒发泄。 了解到他只是在发泄,并不会真的伤害她,江冬茉的响应大胆且热烈,期望透过最亲密的方式安慰耿耀。 感受到她热切的心情,耿耀由原先的轻吻,转为深沉的吮吻,他并且灵巧地撬开她的唇瓣,将舌头伸进她的芳腔之中,邀请她与他嬉戏共舞。 江冬茉发现到他虽然霸道,但在男女的事情上,却是给予她相当的尊重,并不会强迫她。 这一个月以来,接吻已经是家常便饭,他们有时会更进一步,但他总是在最后一刻急踩煞车,从未越过最后的界线。 他们吻得很深,很热烈。他们的舌头几乎交缠在一起,呼吸急促到都会喘,鼻息重到分不清你我,胸口起伏不定。 「呼呼!」 江冬茉以为他会像以往一样打住,可耿耀却将她抱起来走出画室,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她睁大眼睛望着他,无声问他想做什么?答案显然易见,他决定不再忍耐,解放自己的欲望。 眼睁睁地看他用脚把门关上,江冬茉意识到他是认真的,他是真的想和她上床。 耿耀将江冬茉放在床上,江冬茉挣扎着起身,他立刻用身体的重量将她压进床褥,然后再用嘴巴封住她到口的抗议,这时的他又恢复开始时的霸道,不听人说话,不管她愿不愿意,只管自己。 不,不一样。 耿耀用实际行动,证明他已经和当初不同。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单纯想要满足自己的欲望,但现在他知道该如何挑逗她,该如何激起她的欲望。 他用更猛烈的吻占据她的理智,在她的唇齿之间留下自己的印记,教她永远记得他的名字。 耿耀! 第二十五章 她的唇遭他霸占发不出声音,但他可以听见她内心正在呻吟,她是如此渴望更进一步,也许她不方便承认,但他知道她也想要他。 他忽地停止吻她,江冬茉的眼神困惑且迷蒙,彷佛还搞不清状况。 台北的冬天非常讨厌,不止是因为总是阴雨绵绵,更因为气温低,每个人的衣服都穿得特别多,脱起来相对不方便。 江冬茉总算知道他为什么停止吻她,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任务——脱掉她的衣服。 「啊——」温热的肌肤不期然接触到冷空气,江冬茉第一时间是打冷颤,再来才是尖叫。 她不知道他是这么粗鲁的人,竟然一次扒掉她的针织毛衣和套头内搭棉衫,只保留她的胸罩,逼得她只得用手遮掩。 「你想吸引观众进来围观吗?叫得这么大声。」他提醒她现在屋里可不止住他们两个人,还有一个不速之客,小心隔墙有耳。 脑中浮现出耿尧的身影,江冬茉立刻闭上嘴巴,吭都不敢吭一声。 「这样好多了。」他坏坏地笑了笑,不想告诉她,他父亲虽然也住在二楼,却是另一栋房子,只是用空桥连接起来,单从房子的外观看不出来,会误以为是同一栋,其实是两栋独立的建筑物,除了空桥以外,彼此并没有关联。 耿耀压根儿就是欺侮江冬茉老实,而不知道个中玄机的江冬茉,也真的完全噤声。 为了公平起见,他也脱掉自己的衣服,裸露上半身免得江冬茉一个人赤裸难堪。 江冬茉摇摇头,想要叫他把衣服穿回去,但她只要一想到耿尧就住在隔壁,一句话也不敢说,怕被耿尧发现他们正在干的好事。 「很有偷情的快感,对不对?」耿耀揶揄江冬茉,她只想把他的嘴巴遮起来,求他别再说了,会被他父亲发现。 耿耀完全被她逗乐,他说什么,她就信什么,真的好单纯。 然而就是这份单纯、这份体贴感动了他,让他义无反顾的爱上她,就算失去自由,他也甘之如饴。 几个钟头前李思本问他爱她与否时,他还找不到答案,未料他父亲的突然出现,会让他轻而易举的点头说yes。 是的,他爱上了江冬茉,非常不可思议。 耿耀自认为是个难搞的人,虽然成天把love is feeling挂在嘴边,却从不曾对谁真正有过fu,直到江冬茉用她那惊慌的眼神征服他,他才真的相信,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一见钟情。 我爱你。 他在心里默默对她表白,虽然没说出口,却以实际行动诉说他的爱意,希望江冬茉能懂。 只是他高估了江冬茉,江冬茉没能接收他的身体语言,只觉得他在欺负她。 唤! 当他无预警的扯掉她的胸罩,低头吮吻她酥胸的蓓蕾时,她真的很想出声又不敢造次,只能在心里呻吟。 这可称了他的心意。 于是原本就已经有恶魔倾向的耿耀,头的两边瞬间各长出一支角,成了地道的恶魔。 只见他一会儿将她两粒饱满的圆球当成面团搓揉,一会儿像个永远不知满足的小婴儿吸吮她的蓓蕾,直到它们昂然挺立,红润可口才肯罢手。 可怜的江冬茉,因为给自己下了噤声令,无论是舒服或是难过都不敢出声,只能透过表情表达她的感觉,但对耿耀来说却已足够。 他的嘴唇于是沿着她的肚子一路亲吻,最后来到肚脐。江冬茉下意识地用手保护小腹,因为他接下来很显然正打算脱掉她的牛仔裤,她不能让他这么做。 但她无法阻挡他,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打从他们初相见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停对他摇头说不,从来也没成功过,她凭什么认为现在会奏效? 没有效,永远不可能有效,因为他不准。 耿耀强悍地褪去她的牛仔长裤,几近野蛮地撕裂她的蕾丝内裤,用行动告诉她,永远也别拒绝他,因为—— 他不准。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第九章】 激情过后,该是谈心——不,害羞时间。 江冬茉不知道别的女人都是怎么面对,呃……这种情况,但她是真的很尴尬,恨不得有个洞能钻进去或是马上移民到月球当嫦娥,也好过留在地球丢人。 可惜她没法偷得灵药,而且后羿紧追不舍,她就算有心逃避,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更何况房间就这么大,她能逃到哪里?再加上他把她钌死在床上,她能翻身的地方就更有限了,根本不要想逃。 「小茉。」 她才在想后羿有多烦人,他的奶油桂花手果然立刻缠住她的腰,将她牢牢抱住。 江冬茉当场脸红,不过耿耀没看见,因为她害羞到把自己卷成麻花卷,他得先把她的手扳开,再将她的下巴撑高,他才能看见她的脸。 「你、你有什么吩咐?」她的女仆性格什么时候不好显现,偏偏挑这个时候发挥,笑坏耿耀。 「吩咐……哈哈哈!」他笑到差点岔气,觉得她好可爱,总是能逗他开心。 江冬茉的脸更红了,她是真的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说什么、做什么,他还取笑她,简直不是人。 「我不理你了。」她明明是生气,看在耿耀眼里却像在撒娇,逗得他心好痒。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笑你。」他安抚她。「但是……噗!」 说好不笑,他还是忍不住笑出声,不过有比较收敛,不再笑得那么夸张。 「又笑我。」超没良心。「不然你说,我应该有什么反应?」她的脑子里面只想到这句话,她又有什么办法? 「呃……」这可问倒他了。「应该甜言蜜语、说些你好棒之类的话吧!」他也不确定。「你别问我,我的经验只有比你多一些些,没有你想得那么丰富。」 换句话说,他不是滥交的人。虽然他有钱、有名气,人又长得特别帅,但他并不会因为容易上手而在男女关系上胡搞瞎搞,相当洁身自好。 江冬茉闻言激动地抱住耿耀,很想颁一面好人好事代表奖牌给他。他颠覆了一般人对艺术家的既定印象。当大家都误以为艺术家就是任性自我、放荡不羁、生活靡烂的异类时,他站出来以身作则,让大家住嘴。 不可否认,他是有些自我,某方面还相当任性。但他生活规律、绝不靡烂,偶尔会有些疯狂的点子,但只限于艺术创作,至于在人际关系上比普通人还来得单纯严谨。 可以说他屌屌的外表只是假象,真实的他比谁都认真过生活,虽然他自己不承认。 「你干么突然变得这么热情?」她的举动让耿耀有些受宠若惊,一般来说她不会先采取主动,除非发生紧急情况,比如说刚刚他差点毁了自己的画,她才会抱住他,否则别想。 「没什么,只是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她像小猫一样磨蹭他的胸膛,瞬间从女仆降级为四只脚的动物。 这也是她聪明的地方,现在当宠物比当人幸福。主人疼得半死,还不用自己工作赚钱,吃得比人还高级。 喵! 耿耀几乎能听见她发出满足的叫声,这是做主人的骄傲,因为他能满足她。 他们就这么静静躺在床上,聆听角落边的古董座钟发出声音。 滴答滴答! 第二十六章 时间的流逝,刻划出岁月的痕迹,留在古老的座钟上面。 江冬茉突然有所感触,这一屋子的老东西必定见证了耿家几代人的爱恨情仇,有些已经被遗忘在仓库不见天日,有些仍在屋子的某处活跃,这座古老的座钟就是其中之一。 「唔,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问……」她想知道这间屋子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会不会过于贪心? 「你想问什么就问,不要吞吞吐吐。」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了,说话还这么不流畅,该打屁股。 「那我问了哦!」她深吸一口气,抬头看他。「你为什么这么讨厌伯父?」 江冬茉这问题并不算犀利,早在她开口说有事要问他的时候,耿耀就心里有数,她一定是要问他有关他父亲的事。 耿耀顿时陷入挣扎,不是很愿意开口。他是个骄傲的男人,某方面思想和满屋子的老古董一样守旧。他一直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偏偏他父亲总是喜欢把丑事摊在阳光下,防不胜防。 他叹口气,明白自己只是徒劳无功。依照媒体的嗜血程度,恐怕挨不到他父亲公布结婚的消息,自己就被一堆麦克风团团围住,他可以对媒体置之不理,却无法忽略江冬茉眼中的疑问,因为她是他的爱人,有权利知道他的一切。 「呃,你不想说也可以……」 「不,我说。」他不希望她从别人口中探知原因,那更伤人。 江冬茉屏息以待,这是他头一次愿意跟她分享心事,说实话她有些兴奋。 相较于江冬茉一脸期待,耿耀就显得有些无奈,在别人的面前坦白心事的滋味并不好受,即使他们已经这么亲密。 「我——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该死。 「我记得我每次看童话书,开头一定是onceu ponatime,你不如从你小时候开始说起,我会很有耐心的听完。」她鼓励他一步一步来,耿耀虽然感激她,却也不免抱怨她太贪心,竟然要他说这么长的故事。 「好吧!」只是抱怨归抱怨,他还是听她的话,证明耿尧的想法并没有错,他早已被江冬茉收服。 江冬茉张大眼睛,等着他话说从头,耿耀才发现说故事也不简单,顿时佩服起古时候的说书人来,竟能靠胡扯赚钱。 「咳咳!」他的准备工作一大堆,江冬茉等得都快睡着。 「我会这么讨厌我父亲,完全是因为他太风流,害我失去我妈妈。」耿耀以为他会情绪激动,没想到却意外平静,江冬茉的反应反而比他热烈。 「怎么回事?」她回想起稍早他在饭桌上,曾经对着耿尧大吼,指责他让他想吐。 「很简单,出轨。」耿耀嘲讽地说道。「我父亲似乎永远管不住他的裤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让我妈妈发现一个新的女人藏在他们房间的衣柜。」 「天啊!」江冬茉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的情景,他母亲又有多伤心。 「你看你光听就受不了了,更何况我妈妈还亲眼目睹,对她是多大的折磨。」至今他仍无法忘怀他母亲哭泣的模样,已经渗透他的记忆,像壁癌一样在他的心墙上留下痕迹。 「她一定很难过,你也一样。」江冬茉安慰他。 由于她母亲过世得早,造成她对她母亲的记忆有限,对她父亲孤独的背影,印象反而比较深刻。 所以,她能理解他的痛苦。也许因为她也同样失去母亲,更能体会在成长路上,家长有一方缺席的悲伤与遗憾。 不同的是,她父亲虽然严厉,有时甚至称得上残忍,但却是全心全意照顾她们姊妹,对她母亲的感情更是始终如一,从未变过。 也或许如此,她才凡事听从她父亲,因为她知道他真的为她们姊妹付出很多,如果她也像姊姊一样叛逆不听话,她父亲就太可怜了,她于心不忍。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直到此刻,耿耀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他拥紧她的肩膀,无声向她道谢。要说出这些话不容易,如果没有她的鼓励,他一定说不下去。 「我妈妈一次又一次原谅我父亲,最后她终于受不了,要求跟他离婚。」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一点也不意外母亲会这么做。 「伯父答应了吗?」离婚。 「他凭什么不答应?」耿耀的语气轻藐,充满对父亲的不满。「是他先对不起我妈妈,而且还是好几次,我妈妈没有把事情闹大已经对他够好了,他还能说什么?自然是爽快签字。」 「伯母没有办法把你带走吗?」虽然他没说,但江冬茉可以猜得到耿耀一定跟他母亲很亲近,否则他不会这么忿忿不平。 「别说带走,她离开后,一次都没有回来看我。」他耸肩。「我无法怪她,换做是我,踏都不想再踏进这个家一步,何况是她。」 耿耀嘴巴上说能体谅他母亲,但江冬茉明白,并没有这么容易。 「当时你几岁?」她哽咽问他。 「五岁还是六岁?我记不得了。」他又耸肩。「说实话,我妈妈的脸,随着年龄的增加,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消失。但她包水饺的身影,至今还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那是他仅有的甜蜜记忆,他格外珍惜。 「你知道吗?你包的水饺,跟我妈妈包的水饺味道几乎一模一样。」耿耀说道。「当我在园游会吃到第一口你包的水饺时,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一定要把你弄来我家,就算必须绑架你也在所不惜。」 结果他真的犯下绑架的勾当,幸好她无意报警,否则他一定难逃法律的制裁,再一次上新闻版面。 「难怪当伯父提起伯母包的水饺时,你会这么生气。」当时她无法理解,现在倒很同情他。 「他没资格。」耿耀又拉下脸。「他留在家里吃饭的时间少之又少,凭什么评论我妈妈包的水饺好不好吃?恐怕外头女人做的饭更合他的胃口。」 小三这种生物,自古以来就没短缺过,随着时代的进步、观念的开放,越繁衍越多,几乎已到达猖狂的地步。 借由他的描述,江冬茉彷佛看见,耿尧昔日那位放荡的公子哥如何流连于花丛之间。年幼的耿耀,又是如何牵着母亲的手,倚门等待夜归的父亲,最后等到的只有失望和愤怒。 「耿耀!」她终于知道,他为何对身边的人这么小心翼翼,尤其是异性。耿尧算不完的风流帐,每一笔都带给他伤害,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留下严重的创伤。 为了避免成为像他父亲一样差劲的人,他下意识地远离女性。美其名是眼光高、胃口刁,其实就是害怕,如果不是因为她包的水饺味道跟他母亲包的很像,他恐怕也不会注意到她这个路人甲,遑论主动接近她。 经历过这些事,她越来越相信「姻缘天注定」这个说法,老天安排他们相遇,让他们互相取暖,从对方的身上找寻自己欠缺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点,进一步相惜相知。 耿耀低头吻江冬茉,心中有太多话想对她说又说不出口,只能将心中满溢的爱意,化做一个又一个热情的吻,希冀能够借此传达到她的心中,和他互相呼应。 欲望一经撩拨,便很难平息。 第二十七章 耿耀再一次将江冬茉卷入情欲的风暴之中,好不容易平息,她却累得睡着。 「小茉。」发起风暴的耿耀,相反地神清气爽,精神好得很,巴不得再来一次。 「……不要吵,让我睡觉。」她生气地拨开他的手,不许他打扰她梦周公,耿耀这才见识到她的脾气。 原来她不是不懂发脾气,她的脾气全在这儿了。任何人胆敢妨碍她睡觉,杀无赦。 耿耀笑着帮她把棉被盖好,她不耐烦地举起手赶走他这只烦人的苍蝇,棉被因此滑落,露出迷人的香肩。 他本来想帮她再盖回棉被,但她小嘴微张、香肩裸露的模样实在太上镜,让他忍不住想要拍起来当做纪念。 喀嚓!喀嚓! 耿耀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拍她睡觉的模样,拍好后存进图档里面。 接着,他下床走到柜子前拉开第一层抽屉,从里面拿出素描本,然后关上抽屉走到古董书桌前,把笔筒的铅笔统统倒在桌上,从中挑出合适的铅笔,再拉把椅子坐在床边,打开素描本,以素描的方式,收藏江冬茉睡着后的容颜。 在黑、灰、白三色架构出来的世界中,她的睡容是如此慵懒安详,彷佛任何事都无法惊扰她,是天底下最美的风景。 隔天一大早,耿耀便跑得不见人影。 江冬茉多次call他,他都说要练团,她就纳闷他去哪里练团?练团室明明就设在耿公馆里面,虽然她从未看过他练团就是。 江冬茉严重怀疑这是他为了逃避耿尧,不得已才找的借口,只是这借口找得很烂,连三岁小孩都不会上当。 伤脑筋。 她独自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恨自己喜欢上一个胆小鬼,居然把烫手山芋丢给她,一个人躲到外面快活。 虽然比起以前,她已经进步许多,不再害怕陌生人。但也不是什么交际高手,真的不晓得怎么应付耿尧,尤其在知道他对耿耀母亲做的事以后,就更难发自内心接待他…… 「小茉。」 她才在烦恼接下来该怎么面对耿尧,他就像变魔术一样出现,大大吓了她一跳。 「是,伯父。」她转身,正想跟耿尧请安,不期然看见摆在他脚边的行李箱,整个人都呆了。 「我要回去了。」他看她一直盯着他的行李箱,干脆主动告知行程。「虽然只有短短一天,但还是很感谢你的热情款待,还有,你包的水饺真的很好吃,好像又再一次尝到小耀母亲的手艺,真的很怀念呢!」 耿尧说这些话时,眼角闪着泪光。彷佛他也和耿耀一样怀念过去的日子,也一样想念耿耀的母亲。 「如果您真的想念伯母,您怎么忍心伤害她?」江冬茉下意识地说出心中的疑问,说出以后才发现自己说错话,赶紧用手捂嘴,但已经来不及,耿尧听得一清二楚。 「看来小耀已经告诉过你,有关他母亲的事。」耿尧看向江冬茉,眼神有些黯淡。 「对不起。」她为自己的出言不逊道歉,骂自己太大胆,竟敢质问长辈。 「你不必道歉。」他摇头。「确实就像你说的,我伤害了小耀的母亲,如果问我原因,我只能说当时太年轻,心还没有定下来,就在我父亲的安排下结婚生子,心有不甘而犯下一连串错误。」 当时他才二十出头,良好的家世以及过人的才华让他迷失方向,他自以为很了不起,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因此当他父亲决定帮他娶一个乡下女孩时,他异常愤怒。 「我父亲说是军中同袍的女儿,当年他能躲过炮火,完全是他这个朋友犠牲自己的性命换来的,命令我一定要娶她。」 耿尧追忆往事,江冬茉静静坐在客厅的沙发听他说故事,稍早在他决定响应她的问题之前,她就有预感这会是一个冗长的故事,所以她请耿尧先坐下来,自己则坐在他身边,当他忠实的听众。 「我无法反抗我父亲,只好听话娶了小耀的母亲,可是我并不爱她,至少当时我是这么以为。」耿尧苦笑。 「为了发泄我心中的不满,我开始花天酒地,女人一个换过一个,而且完全不怕她知道。」 从这一段开始,就是江冬茉熟知的故事。耿尧并未刻意隐瞒,也没有多加修饰,真实呈现当时的情形。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是个烂男人,无法反抗自己的父亲,就把气出在妻子身上,希望她跟着我一起受伤。」 追根究抵,他只是一个被宠坏的大少爷,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对不起他,其实伤害他最深的人,是他自己。 「伯母确实受伤了,所以才会选择跟您离婚。」江冬茉一再告诫自己要忍住,不能多嘴。但是她实在太为耿耀的母亲感到不值得,一不小心又插话。 「这是她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选择。」耿尧自嘲。「当时她就该拒绝这门亲事,但是她太听她母亲的话,即使再不愿意,还是跟我结婚,因为她想给她母亲过好日子。」 上一代的恩怨情仇,造就了下一代的悲剧,这样的故事不断上演。以耿尧和耿耀的母亲为例,双方家长一方是为了报恩,另一方是因为生活太苦,想要借由女儿的婚姻翻身,两边的出发点都不单纯,儿女的婚姻自然不会幸福。 「离婚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做错了,但是已经没有勇气,也没有脸去找回小耀的母亲。」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思念总在分手后,许多事情分开以后反而看得更清楚,江冬茉虽然对感情的事涉入未深,但借由老一辈的故事,却也让她开始思考自己和耿耀未来的关系。 「离婚以后,我又结过两次婚,每一次都是以离婚收场。」说到自己丰富的婚姻纪录,耿尧只能干笑,好像也没从第一段婚姻中学到多少教训。 江冬茉立刻意识到他的风流是天性,虽然他对耿耀的母亲确有爱意,但比不上自己的快乐重要,所以他才选择不追回耿耀的母亲。 「但这一次真的是我最后一次结婚,我爱linda,今生今世不会改变,希望你能帮我转达给小耀知道,我并不是像他想象那样,完全不懂得爱人。」 他风流过,也下流过。人生过了半百,以为自己就是这样了,没想到竟会让他碰见想要相守到白头的女人,他不想错过,因此即使冒着被儿子憎恨的风险,他也要亲自邀耿耀参加婚礼,让他亲眼目睹他的改变。 「我会转达给他知道。」江冬茉觉得好气又好笑,一方面又佩服他的坦率。这就是所谓艺术家的脾气吧!耿耀也有这种倾向,不愧是父子。 「另外还有两样东西,请你一起转交给他。」耿尧走到行李箱旁边,拉开前面夹层的拉炼,从里面取出两幅画。 「这一幅画是小耀四岁的时候画的,主角是他母亲。」耿尧将第一幅蜡笔画交给江冬茉,她接过来仔细端详,发现他从小就展现绘画的才能,线条虽然歪七扭八,但基本的轮廓和神情都已经充分掌握,画得非常好。 「另外这幅画,是我依他母亲的照片画的,没有小耀画得好,但还是请你帮我交给他。」耿尧把另一幅画交到江冬茉手上,是油画,画得非常逼真,单纯以江冬茉的角度,她反而更喜欢耿尧的画,至少她看得懂。 第二十八章 「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耿耀画人物,虽然是他四岁时的作品。」她猜连耿耀自己也不记得有这幅画,耿尧能把它保存下来,显然很爱他儿子。 「他大概是怕触景伤情吧!」耿尧叹道。「人物画会使小耀想起他母亲,所以小耀宁可画别的东西,也不画人物。」 到底是父子,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耿尧还是能够了解耿耀的心思,这点让江冬茉非常感动。 「伯父您放心,两幅画我都会转交给耿耀,还有您的话,我也会一起告诉他。」江冬茉接下任务,打定主意就算用绑的,也要让耿耀听完她的话,绝不许他再逃避。 「拜托你了。」耿尧站起来,随后想起什么事又坐下。「另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请你一并告诉小耀。」 「哪一件事?」她追问。 「我知道小耀嘴巴上不说,其实很怨恨他母亲不回来看他。」 这倒是,虽然他一再强调无所谓、不怪他母亲,但他对母亲的思念全写在脸上,教人看了于心不忍。 「请你告诉小耀,不是他母亲不愿意回来看他,而是不能回来看他。当年我父亲答应她离婚的条件,就是要跟我们家断得一干二净,他会给她一笔钱供她奉养她母亲,和做为她弟弟的教育费,但她得答应不跟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连络,特别是小耀。」 老一辈总喜欢操控子女的人生,甚至连孙子辈都难逃掌握,耿耀是耿家的长孙,地位自然特别重要,相对也难逃被掌控的命运。 「伯母答应了?」 「她不得不答应。」耿尧苦涩的回道。「她娘家的经济靠她支撑,我当时又那么放荡,只会伤她的心,加上她又畏惧耿家的势力……」 他深吸一口气,责怪自己。 「我还记得她是半夜离家的,因为我父亲甚至不准她白天走,怕小耀会哭着找妈妈,麻烦。」 电视剧里的剧情搬到真实世界来,是多么残忍可怕,江冬茉光听就起鸡皮疙瘩,更何况他们都曾亲身经历,痛苦可想而知。 「我该走了,再晚会赶不上飞机。」耿尧把事情交代好就要离开,江冬茉只好跟着起身。 「您真的不等耿耀回来再走吗?」 江冬茉试着留人,却失败。 「不了。」耿尧摇头。「我本来以为我们父子能够和解,看来只是奢望。」 「我会想办法解开你们之间的误会。」江冬茉自告奋勇充当和事佬。「我还会想办法让他去意大利参加您的婚礼,为您祝福。」 「谢谢你。」他相信她做得到,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人能说服他儿子,一定是她,不会有别人。 「我希望到时候你能和小耀一起来参加我的婚礼。」耿尧说道。 「啊?」江冬茉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才唯唯诺诺的回答。「我、我也希望我能去……」 她显然对自己没有自信,但耿尧却非常看好她和耿耀,毕竟能够忍受得了他儿子怪脾气的人只有她,耿耀若傻到放掉她,那他只能说他活该,找不到第二句话形容。 「再见,小茉。」 「再见,伯父。」 耿尧仅仅回家一天,就得再一次踏上旅程。江冬茉一个人坐在客厅沉思,好像从他说的话中领悟到些什么…… 「我回来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迷途的羔羊终于知返,江冬茉已经气炸。 「我还以为你今天打算在外面过夜,不回来了呢!」 耿耀才刚踏进客厅,未料母老虎就扑上来,杀他个措手不及。 「我又没有说不回来。」他解释,有点被她的气势吓到。 「好。」她凶的咧。「那你的团练得怎么样,有没有创作出什么伟大的作品来?」 「还好啦!就只是一般练团,没创作出什么伟大的作品……」他说。「不对,你今天吃了炸药是不是?这么凶。」 一点都不像平常的她。 「哼!」她是吃了炸药,谁要他逃避,错过了最重要的时刻。 「呃……」他伸长脖子不知在找谁,江冬茉看他矛盾的举动,怒气消掉一些。 「如果你是在找伯父的话,他已经回去了。」她主动当报马仔,省得他明明想问又死不开口,看着别扭。 「回去?回去哪里?」耿耀不解地望着她,江冬茉气又消了一些。 「他没告诉我正确地点,但我猜是意大利。」她回道。「伯父临走之前,要我把这两幅画转交给你。」 江冬茉先完成第一件任务,耿耀接过画以后立刻陷入沉默,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幅画是你小时候的作品,你还记得吗?」她指着蜡笔画问他,耿耀点点头,喉咙有些干渴。 「这是我四岁的时候画的,当时他还夸我画得很好,不愧是他儿子,天生就是画家。」耿耀的记忆力十分了得,四岁的事情还记得,不像江冬茉统统忘光光。 「另一幅画是伯父参考伯母的照片画的,因为你不再画人物,他就帮你画了一幅。」她和他一起看画中的女子,耿尧用画笔真实呈现耿耀母亲的神韵和五官,江冬茉这才发现他们母子是如此相像,一样白皙秀气,一样有双迷人的眼睛。 尽管耿耀一直想表现得波澜不惊,但他的手却是背叛他不断地颤抖,根本无法掩饰内心的激动。 「伯父一直保留这两幅画,还裱了框,可见他很珍惜你和伯母,只是他犯了太多的错,无法表达对你们的爱意。」 接下来,她把耿尧要她转达的话,一字不漏的说给耿耀听。江冬茉话中提到有关他父母的往事,有些他已经知道,有些则是第一次听说。 无论如何,至少耿耀知道他父亲不是全然不后悔,而且也爱过他妈妈,只是他对她的爱没有那么深刻,耿耀无法责怪他父亲,因为两人没有爱的基础,又要如何维系婚姻?换做他也做不到,更何况那时候他父亲还非常年轻。 「至少你知道伯母不是不想回来看你,而是受限于和你爷爷的约定,你不是没人要的孩子。」父亲爱他却一直做错事,等到浪子回头,已经错过道歉的时机。母亲爱他却是命运的输家,她无力、也无法对抗耿家的势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被夺走。 耿耀摇摇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们一家人都在仇恨和误解中度过,什么时候才能雨过天晴? 「伯父虚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找到真爱,你去意大利参加他们的婚礼好不好?」江冬茉再接再厉,务求完成最后一个任务。 「全听你的。」他点头,这个时候就算叫他去死,他都会答应。 至此,耿尧交付给江冬茉的任务,等于全部完成,她真的好厉害。 yeah! 一如耿尧猜测,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能够说服耿耀,非江冬茉莫属,他逃不出她的五指山,被她压得死死的。 「你好棒,我最爱你了。」她害羞地吻他,用柔情让他一刀毙命。 都说女人一旦开始撒娇,男人就要小心自己的喉咙—— 果然不错。 【第十章】 耿耀好不容易才化解他和他父亲的心结,江冬茉就嚷嚷着要走,简直是想考验他的耐性。 第二十九章 「你住得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想要回家?」他呆呆看着床上的行李箱,大脑有绝大部分无法运作,尚处于休眠状态。 「我想念我爸爸,也担心他老人家的身体,想回家照顾他。」她把衣服一件一件折好放进行李箱排好,耿耀只能干者急。 「但是——」他搔搔头,不知能说些什么。「但是你这么一走了之,万一我临时想吃水饺,又该怎么办?」 「这你不必担心,我都安排好了。」她把最后一件衣服放进行李箱、关好盖子,干净利落地拉上拉炼,转身面对他。 「我已经交代好杨大婶,先到我爸爸的店里拿三百粒水饺回来应急,你不必担心吃不到新鲜的水饺。」 就如同她所说,她已经安排好一切,包括水饺的数量她都计算得清清楚楚,充分展现出商人的本色。 「不是你包的水饺我不要,一定不好吃。」他亦把他身为艺术家的脾气拿出来,看谁的特色比较鲜明,谁就赢。 「你正在侮辱我爸爸的手艺,当心他知道了以后把你折成两半。」她警告他,耿耀这才发现自己说错话,连忙向她道歉。 「对不起。」他忘了他们的亲子关系紧密,不能乱说话,否则就是一次得罪两个人,会没命的。 「你是该道歉。」她点头。「因为我是传承我爸爸的手艺,若是你觉得我包的水饺好吃,我保证你会更喜欢我爸爸包的水饺,味道更赞。」 江冬茉不怕被人说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因为她对她父亲的手艺非常有信心,不怕比较。 耿耀知道这绝非没有根据,她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好的功夫,怎么看都是经过老师傅教导,不然不可能做出老味道。 「不是这个问题。」他焦虑的说道。 「那是什么问题?」他不说清楚她怎么会明白? 「就是——就是——」他要怎么告诉她,事到如今重要的不是水饺,而是包水饺的人?肯定被她笑死。 「就是……?」 「就是好端端的,你干么要回家?」 说来绕去,他就是不肯承认她对他很重要,这个胆小的男人! 「看过你和伯父相处情形,再听到你父母亲的故事,带给我很深的感触。」她回道。 「蛤?」不就是上一辈的恩怨情仇,和她扯上什么关系? 「我就知道你不懂。」江冬茉叹气。 「你总得说得通,我才能懂啊!」他自认为理解能力不差,逻辑推理能力也还行,但她没头没尾的说法,真的超出他的智商范围,形成巨大的挑战。 「你真的是艺术家吗?」都说艺术家敏感,怎么他迟钝得跟木头人一样,也不懂得举一反三。 「看过我的画作,你还有疑问?」他眉毛挑得老高,怀疑她的视力不良。 「没有疑问。」她重重的叹气,完全败给他的敏感度。难怪他只能画出太急那种正常人看不懂的画,因为他就不是正常人。 「总之,我要走了,你保重。」继耿尧之后,又有人提行李离开他家,可见耿耀有多不会经营人际关系。 「不行,你不能走!」他拦住她,总觉得她翻脸跟翻书一样,之前两人明明还浓情密意,现在说变就变,教他怎么适应? 「我为什么不能走?」江冬茉并没有翻脸像翻书,而是连续想了好多天的结果。 他父母的故事让她深深体会到,没有爱情是不行的。虽然很不可思议,但她的确爱上耿耀,可悲的是她无法确定他是否爱她,所以她不能留不下来,除非能确定他的心意。 「我……」耿耀本来想抬出她得帮他包水饺那套歪理,但想想行不通,她已经把话说死,他也没胆再批评她父亲的水饺,如此一来,就只剩下一条路可走。 「好吧,我娶你。」他深吸一口气,说出这句惊天动地的话。 江冬茉望着他,眼里没有感动,只有不可置信。 「你要娶我?」她以为她的听力出问题,结果并没有。 「对,我要娶你。」他本来以为会很困难,谁知道求婚这么简单,一冲动就说出来,真好。 「为什么?」她不能理解。 「你问我为什么?」他愣住,比她更难理解眼下的状况。 「我需要知道原因。」她点头。 「因为……」活见鬼,她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难缠?「因为……我们上床了!」他总算找到没那么丢脸的理由。 「什么?」 「男人婆曾经警告过我,如果不小心跟你上床就要负责。」他非常欠揍。「我跟你上床了,所以得跟你结婚。」 「……这就是你要跟我结婚的理由?」真谢谢他,愿意负责。 「该死,我正在跟你求婚!」他看她的脸色迅速崩坏,开始急了,变得口不择言。 「对我来说,你这不是求婚,是在侮辱我!」她气得朝他大吼,他愣住。 「我什么时候侮辱你?」他根本没这个意思。 「你现在就在侮辱我,笨蛋!」她愤怒地提起行李箱,打定主意走人。 「笨、笨蛋?」他挡在她前面,无法相信她竟然开口骂他,在清醒的时候? 「对,笨蛋!」她把他推开,发誓自己比什么时候都还来得清醒,她早该这么做。 江冬茉怒气冲冲地离开耿公馆,恭喜他又成功把人赶跑。 「我是笨蛋?」耿耀显然还在计较江冬茉的用词,果真是「阿厚」(注:乌鸦的叫声,日文笨蛋、傻瓜的意思。) 阿厚!阿厚! 一群乌鸦从耿公馆的天空飞过,连它们都看不惯耿耀太愚蠢,赶过来嘲笑他。 「冬茉,你真的决定不理耿耀了吗?」 江冬茉已经搬回家超过一个礼拜,这一个礼拜她每天卖力工作,好不容易才盼到佟璃璇休假,两个人一起出门逛街,谁知道才刚坐下来,还没能喝上一口咖啡,佟璃璇就说到耿耀那个讨厌鬼,大大破坏她的雅兴。 「别提他,我不想听。」江冬茉用手捂住耳朵,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相关话题,简直是作梦。 「少来。」矫情。「你明明就很在意耿耀,还要硬撑。」 「我哪有。」江冬茉死鸭子嘴硬,拗到底。 「就有。」佟璃璇反驳。「你看你的眼睛都亮了,还不承认?」 「我的眼睛真的亮了吗?」江冬茉急忙翻包包找镜子,真的很容易上当。 「没有。」佟璃璇承认她骗她。「有的话,也是散发出愤怒的光芒。」轻轻松松就能把身边的蚊子全部杀死,厉害。 「哦!」她就说嘛,她的眼睛怎么可能会发亮,都有黑眼圈了。 「说吧,你和耿耀怎么了?」佟璃璇叹气。「你怎么突然间从他家搬走,又发誓从此以后不理他,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呃,其实也没什么。」江冬茉试着轻描淡写,佟璃璇可不会让她唬弄过去。 「我们是几年的交情,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吗?」佟璃璇冷哼,最恨人小看她,江冬茉显然是犯了她的大忌,找死。 「对不起、对不起。」江冬茉赶紧赔不是,以免佟璃璇真的抓狂。「我也不想骗你,只是这件事太难启齿了,我不好意思说。」 「你跟我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别忘了我们是好姊妹。」 第三十章 虽然江冬茉自己有亲姊姊,但江冬蕾很早就离家,加上她又已经结婚,自然不如佟璃璇跟她来得亲近。 江冬茉想想也对,好姊妹有什么不能说,况且这件事也跟她有关,她有权利知道。 「耿耀说要娶我。」 佟璃璇都还没完全准备好,江冬茉随手就扔出一枚炸弹,炸得佟璃璇一愣一愣。 「什么,他要跟你结婚?!」过了一会儿,她终于会意过来,接着大叫。 「嘘,小声一点。」大家都在看她们两个。「他说他要娶我,没说要跟我结婚。」 「那还不是一样。」佟璃璇翻白眼,不知道她在计较什么。 「不一样。」当然要计较。「他说『要』娶我,可不是在征求我的意见,反而比较像是命令。」 「耿耀那个猪头。」真受不了他。「要求婚就好好的做,耍什么帅?」 「他也不是求婚。」江冬茉摇头。 「他都想娶你了,这不是求婚,是什么?」要她说冬茉也过于计较,小心弄巧成拙。 「他之所以想娶我,只是因为我们两个人已经上床,他不得不负责,这算不上求婚。」不是她吹毛求疵,换做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接受,请谅解。 「他真的这么说?」佟璃璇闻言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江冬茉,无法想象世界上竟有他这种笨蛋。 「他还说你警告过他,一旦跟我上床就要负责到底,所以他非娶我不可。」江冬茉补充。 佟璃璇简直快杀了耿耀,她这么热心帮他,他还出卖她,良心被狗啃了。 「我只是警告他别想对你动歪念头,谁晓得他竟然——」咦?不对哦!冬茉刚刚说什么?她说他们已经…… 「冬茉,感觉如何?」佟璃璇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迅速改变话题。 「什么感觉如何?」江冬茉一头雾水。 「你和耿耀不是已经上床?」 江冬茉害羞的点头。 「我就是在问那种感觉。」佟璃璇意有所指。「你觉得还好吗?」 「呃,这要看个人。」话题怎么突然转到这方面去?羞死人。 「原来是要看个人。」佟璃璇叹气,她还以为能够从好友身上打听到消息,结果也是白搭。 「总有一天会出现一个适合你的男人,你别急。」江冬茉安慰好友,佟璃璇挥挥手,敬谢不敏。 「我只是好奇罢了,没想过尝试。」她才不急。「所以你拒绝耿耀了?」 「当然要拒绝。你不是常常告诉我,做人一定要有志气?」她很听她的话,证明她们确实是好姊妹。 「话是没错,但是……」佟璃璇会被他们两个气死,该听话的时候不听,不该听话的时候又盲目崇拜,她是招谁惹谁,干么管他们的闲事? 「我知道你觉得可惜,但如果耿耀不是基于爱情而向我求婚,我情愿就此错过他,也好过在他身边却得不到他的心。」他父母亲的故事就是一面最好的镜子,她不想她和耿耀搞到最后成为怨偶,不如留在彼此的记忆中还更美好。 「他很关心你。」佟璃璇为耿耀说话。「他为了了解你的过去,还拉下脸来求我,可见他对你真的很有心。」 「我知道他很关心我,但那不是爱。」江冬茉异常固执,佟璃璇简直拿她没辙。 「那你希望他怎么做?」就她的看法,耿耀确实是爱她的,只是笨到不会表达。「送上一束鲜花,再送上一枚戒指,然后向全世界大声说:我爱你,江冬茉!这样你就会接受他的求婚吗?」 「能够这么做当然是最好。」江冬茉被好友逗笑,露出可爱的笑容。「但是我不会指望一个连求婚都推三阻四的胆小鬼,对全世界大声说他爱我,这太为难他了。」 哀莫大于心死,就是指她目前的状况。 「唉,说不过你。」佟璃璇摊手,栽了。「你变得太伶牙俐齿,真的是我认识的江冬茉吗?」 「不,我是被外星人调包后假的江冬茉,不要太相信我的话。」江冬茉跟佟璃璇开玩笑,佟璃璇确认她是外星人无误,竟然还会跟她开这种玩笑。 「我突然想起来还得帮我爸买东西。」江冬茉敲敲自己的脑袋,要自己清醒点,别再迷糊。 「我先走了,你一个人慢慢喝咖啡,下回我再补偿你。」江冬茉走就走,居然还转过身送给佟璃璇一个飞吻——啾! 这不是她认识的江冬茉,她绝对是外星人,绝对是。 叮叮叮叮…… 佟璃璇才在感慨江冬茉变太多,她的手机就跟着响起,颇懂得照顾主人的心情。 只是…… 「喂,耿耀,你还敢打电话过来?」 来电的人相当欠揍,她的心情又开始变差。 「……」 「什么,你有事要找我帮忙?」又来。 「……」 「唔,好吧!什么时候?」 超级媒婆又和敌人连手出击,外星人江冬茉得小心应对才是。 星期天的西门町,在江冬茉看来就不是她该来的地方,川流不息的人潮,穿着入时的男女,到处林立的招牌,这些因素加起来感觉如此拥挤,带给她一股很大的压迫感。 虽然说她已经不再害怕人群,但仍然不习惯人挤人,尤其是来逛西门町的几乎都是少男少女,她虽然年纪也不大,但比起这些年轻面孔,仍要成熟许多,感觉上她去逛忠孝东路还比较适合,来这个地方玩,真的太勉强。 如果按照她的个人习惯,江冬茉不会来西门町。问题是她跟佟璃璇约在这个地方见面,她说有很重要的事要告诉她,她非来不可。 她就奇怪,为什么非得约西门町?这个地方时常举行签唱会,每次一有明星来西门町做宣传就挤得水泄不通,路都难走。 江冬茉一边等待好友出现,一边观看四周环境,毫不意外看见舞台,看来今天又有人要举办签唱会,不妙。 「今天谁会来?」 「不知道,好像是乐团。」 「哪一个乐团,有没有名?」 「嗯……后面的广告牌什么都没写,只有一幅人物像。」 「是照片吗?」 「不太像,好像是油画。」 「油画,是最新的宣传手法吗?」 「不知道,我们去看看。」 「好。」 有不少逛街的群众,被巨型的画像吸引,纷纷跑去舞台前一探究竟。 江冬茉无聊地站在一家服饰店的前面等待佟璃璇,即使大家八卦得这么大声,她也没注意听,心思全放在其它事情上面。 就某方面来说,耿耀也算有志气,从她离开他家以后,他没打过一通电话、传过一则讯息关心她的死活,比她还要绝情。 他才是外星人,而且是最恶劣的外星人,美国第五十二区的研究人员怎么不来把他抓去解剖,看他的心是不是黑的?居然绝情到这个地步。 一样都是外星人,发狠的功力就是有差,只能怪她自己不长进…… 「好像是她耶!」 每次江冬茉一沉下心思想事情的时候,一定有人跑来打扰她,都快成为习惯。 「你们有什么事吗?」站在她前面的是三个女高中生,穿着打扮青春洋溢,让她不禁感叹,年轻真好。 「没有啦!」女高中生窃笑。「只是你长得很像画中的模特儿,我们很好奇就跑过来看,对不起。」 第三十一章 「什么模特儿?」她听得迷迷糊糊。 「就前面舞台挂的塑料广告牌啊!」女高中生说。「广告牌中的女模特儿跟你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真的很像。 「但是她是闭着眼睛的,好像在睡觉。」女局中生一边说,手一边还指向舞台,证实她没有说谎。 「test!test!」 这时候舞台的方向传出麦克风测试的声音,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乐团开始表演了,我们赶快过去!」 三个女高中生来无影,去无踪,上一秒钟还在跟江冬茉说话,下一秒已经拔腿狂奔。 江冬茉看着往前方聚集的人潮,考虑自己该不该参与,最后还是抵挡不住好奇心,也跟人挤到前面。 舞台上摆着爵士鼓、电子琴、一把电吉他,还有音箱。拿麦克风测试的是贝斯手,一头长发全梳到脑后绑起来,长得很帅,很有味道。 不消说,台下的女生全疯了,贝斯手就这么养眼,剩下的成员值得期待。 相较于女生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贝斯手身上,江冬茉重视的是舞台后方的背景,真的如那三个女高中生所言,画中的模特儿跟她长得很像——不,根本就是她,只不过她闭上眼睛在睡觉。 江冬茉的脸上净是迷惘,她不记得自己曾经拍过这张照片,莫非遭人偷拍?她同时还注意到,背景照片的解析度很奇怪……不对,不是照片,是油画,画得非常、非常像的油画,优秀到简直就像大师的作品,是一幅难得的佳作。 一个又一个问题在她脑中成形,她甚至还没空将它们串起来,乐团成员便从舞台后方一个接一个走上舞台,最终终于全员到齐。 「大家好!」 拿麦克风跟观众打招呼的,不是别人,是江冬茉也非常熟悉的李思本,他竟是乐团的吉他手,换句话说—— 她看往爵士鼓的方向,果然看见耿耀就定位甩鼓棒,台下顿时陷入一阵疯狂。 「好!」一群花痴卯起来大喊特喊,只有一个人呆若木鸡。 担任键盘手的大雄先生,脱掉黑色的粗框眼镜后也是帅哥一枚,由于全员皆帅哥的乐团不多,要台下的小女生不疯也难。 大雄先生十分帅气的调整好麦克风,以便待会儿主唱。负责弹奏电吉他的李思本,虽然没其它三个帅,但搞笑的功力却是最强的,就看他一会儿挑眉,一会儿扮鬼脸,逗得台下的小女生们心花怒放,很会抢镜。 「大家好,我们是crazy乐团。」李思本首先先来一段自我介绍,江冬茉站在人群之中,呆愣了半天总算恢复过来。 「我们在xx路开了一家同名的蛋糕店,顺便宣传一下。」李思本很会把握机会做生意,其它团员都很受不了他。 够了,快导入正题! 是、是。 「在我们开始演唱之前,得先看看女主角在不在?」李思本居高临下眺望底下的人群,从中寻找江冬茉。 江冬茉恍然大悟他是在说她,想要逃却被左右两边的人夹住逃不了,刚好被李思本逮个正着。 「我看见你了,江冬茉小姐,你不要跑,快点上台来。」李思本不愧是最佳男配角,坚决不做苦情的男二,一定要促成她和耿耀happy ending,相当富有职业道德。 大家于是纷纷把头转往她的方向,看见通缉单上的人物竟然就在现场,一个比一个还热心,坚持把她推向舞台。 「不,我不要……」 申诉无效,特别是她的睡脸还张挂在舞台后方时,更不具说服力。 江冬茉就这么被拱上台,尴尬地与李思本对看,李思本故意装出夸张的表情,好像她有多凶焊。 「你别瞪我,这不是我的主意。」他大声喊冤。「要怪就怪你的男朋友,是他策划这一切。」 李思本接下来将舞台交给耿耀,只见耿擢站起来缓缓走到她身边,对着江冬茉说。 「小茉,是我错了。」他当着大家的面跟她道歉。「我不该说些不切实际的话,只因为我拉不下脸对你坦白自已的心意,因而造成你对我的误会,请你原谅我。」 台下的观众可能听得雾煞煞,但江冬茉完全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他在恳求她原谅他,因为那天他说一些有关上床负不负责的浑话,他正在为此向她道歉。 「失去你以后,我才知道你对我有多么重要。」他深吸一口气,看向李思本。 李思本跟他比了一个ok的手势,跑到后台拿出一束红玫瑰交给耿耀。 「我爱你,小茉。」他手捧玫瑰,单膝下跪的姿势,帅到令台下观众发出声声叹息,特别是女性观众。 「耿耀……」江冬茉又惊又喜,已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嫁给我,小茉。」郝楚堂默默走到他身边,把戒指盒交到耿耀手里,耿耀打开戒指盒,里面摆着一颗三克拉的钻戒。 「太耀眼了,跟我不搭。」她自认为小家碧玉,攀不起他的家门,戴上这么璀璨的钻戒。 「在我心里,你比任何一颗钻石都还要来得耀眼。」他真诚说道。 照理说他送花又送戒指,还向全世界大声说爱她,已经符合她所有要求,可她还是不敢收下戒指。 耿耀早料到她不会轻易屈服,还留最后一手。 他向大雄点点头,大雄把他为她画的油画送上来,江冬茉顿时僵住。 「你是我除了我妈妈以外,第一个我想要为你作画的女人,这样你还不明白我的心意?」 耿耀最后的杀手锏,竟是他为她画的油画,也就是做为背景的原画。 「耿耀……」从上台后,她就一直强忍着泪水,这个时候泪水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然而这还不算什么,耿耀的好兄弟们还准备了一样礼物,要送给这对倔强的情人。 只见附近的大型led电子广告牌,都呈现出同一个画面—— 小茉,嫁给我好吗? 五彩缤纷,是如此美丽,一如他们的心情,一如他们的爱情。 「嫁给他!嫁给他!」 「嫁给他!嫁给他!」 台下的观众也帮忙求婚,逼着江冬茉非点头不可。 「我答应嫁给你。」她最后终于收下鲜花和戒指,答应他的求婚。 耿耀马上站起来和她紧紧相拥。 「我们要一起去意大利参加我父亲的婚礼。」他说。 「嗯。」她也同样把他抱得好紧,发誓此生再也不离开他。 「不过在去意大利之前,我们要先举办自己的婚礼。」他又说。 「嗯。」他说什么她都点头,没办法,谁教她天生就是女仆性格,只能听主人的。 「小茉,我太开心了。」他笑得像个孩子。 「我也是。」她绽放出此生最灿烂的笑容,异常耀眼。 「咳咳,打扰一下。」李思本总是这么惹人厌,忒爱在人家感动时插花。 「什么事?」耿耀不耐烦地问好友。 「我们还缺一个鼓手,你有空客串一下吗?」李思本对江冬茉眨眨眼,她红着脸点点头,大方让出耿耀。 于是耿耀再次回到鼓架后面就定位,拿起鼓棒等李思本宣布曲目。 「让各位久等了,我们即将带来的歌曲是——marry me!」 一二三,开始! 尾声 【尾声】 crazy乐团唱的「marry me」,虽然没萧敬腾来得动听,但主唱大雄的声音也算不错,请掌声鼓励鼓励。 啪啪啪啪! 至于耿耀为江冬茉画的油画,也获得很高评价,唯一的问题是—— 「江冬茉,你竟然在大庭广众裸露肩膀,伤风败俗!」 「冤枉啊,爸!」她大声喊冤。「我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 「你还敢顶嘴!」皮痒欠修理。 「岳父,你要怪就怪我,不要怪小茉——」 啪! 江鸿打人打得好用力。 唔,就只有这个小问题,很小很小…… 「啊——耿耀!」江冬茉捂嘴尖叫。 耿耀一脸无辜地抚着发红的脸颊,开始后悔成为江家的女婿。 【全书完】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