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酒令》 楔子 “斯人已矣,你又何必固守这荒山?” “故人不在,那你却如何流连这孤冢?” “咳,说来惭愧,确如当年所言,事已至此,无路可退,不提也罢。” “不必介怀,亦如当年所言,承君一诺,但为此誓。” “只是……日渐式微,不知君子何以为安?” “日出入安穷?时世不与人同。 故春非我春,夏非我夏,秋非我秋,冬非我冬。 泊如四海之地,遍观是邪谓何?” “然也,空持百千偈,不如吃茶去。” …………………… 三月,渝州。 “不如……吃茶去……” 一个身影单手拄额倚窗而卧,他的目光迷离而慵怠,仿佛这世间的一切纷杂都已看得倦了。 可偏偏,他悄然一瞥中那不经意流出的清冷,却是要将这初融的春水又重新冻结。 一瓢酒,一个人。 每至深夜,他都在回想,回想着那年,那夜,那个人,那孤注一掷的决定。 他轻轻摇晃了下腰间的酒囊,已然空空如也,再听不得一声漾起的清响儿,便知是酒又尽了。 杯中倘若无酒,便如这寒月无光,当真是赤条条来去,辜负了良辰。 他倚窗半寐,睡眼朦胧,看冷月净空高悬哂笑着尘世。 明月无言,他亦不语。 寒光透过薄窗洒落在墙壁,一抹幽幽红光惊扰了他的倦意,令他不禁嘴角微动了一下,似是有些窃喜,却又有些失落。 他深知,那石壁上挂着的,是什么。 可也正因为知道,所以那墨染的眉间瞬间拧蹙成一朵揉不开的疙瘩,随着红光的闪烁颤动,微微眯起了双眼。 “难道,真的是他。” 第1章 笑春风 三更,渝州。 今夜,这里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地方。 江湖上,但凡见不得光的地方,都尽是做着些见不得人的事。 在这种时候,不掌灯,便也早已是人尽皆知却并不成文的规矩。 好在,依着不怎么清朗的月色,隐约可见门前挂着的牌匾。 “飞羽门”,三个鎏金大字还方方正正挂在上面,显得威严而又落寞。 威严,要知道,飞羽门在江湖中扬名已久,久到甚至可以追溯至近百年前。 试问,明哲江湖百年的风雨而屹立不倒,又怎能不生落寞? 一般而言,一个根基深厚且深悉中庸处世之道的家族,在江湖上并不容易招惹什么是非,也并不缺少能够解决麻烦的朋友。 只是这一夜,看起来却没有那么好过,甚至可以说,这栋辉煌的宅子,早已人去楼空。 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确引人敬佩,然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实在是少则又少,这里更多的人,还是有太多的不能舍弃,所以选择舍弃这里。 不为别的,只为挣命。 今夜要来的人,随时可能会来。 在这不掌灯的院落里,静得连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都听得很真切。 若非有异于常人的眼力,是很难在黑暗中看出那风中摇曳的树影,正掩蔽着屋檐下十几台精心装置的诸葛连弩,在暗夜与薄雾的包裹中蓄势待发。 更已深,夜愈静。 春寒料峭,阵阵冷风袭来,令人不觉得有些战栗。 这寒意不是来自晚风,而是风吹来的方向,经过了那树上的人。 不该来的人,已经来了。 夜是深沉的夜,人是冰冷的人。 院外门前的古梧树上就有两双像冰冷的磐石一般的眼睛洞悉着院里的一切。 漆黑的眼眸与漆黑的单衣似是比这深夜的色彩还要浓重,像黏稠的化不开的墨滴,不深不浅嵌在夜幕里。 风吹过,不动声色。 “时辰到了,不必再等。” 一个身披裘甲的少年看着院内,说出这话的时候,眼中似是有几分犹豫,他本是迟迟不想说的。 而他旁边那个衣着单薄的少年仍是一动不动,看着院墙里面,却像是在看着死人。 死亡是什么味道的? 或许没有人知道,或许,当有人看到过他的眼睛,就会觉得自己离死亡已经很近很近。 他的脸庞很是俊朗,只是,还稍显些稚气。 他的脸上,带着三分英气,三分桀骜,三分孤寂和一分的不以为意。 这不以为意,并不是历尽沧桑后的泰然自若,而是,对生命的漠视。 他的眼中没有生死,不在乎别人,更不在乎自己。 他长得的确很好看,每一个渝州城的姑娘看到他时,都会掩面而笑如是说。 只是这张脸,带着不该属于这个年纪的淡漠。 它太过于苍白,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别人看着他,也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他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忽的变得有些凝重。 “再等等,风向,变了。” “什么风?”裘甲少年不解,看向他看的地方。 只听得院落外的竹篱花树被风吹得飒飒作响,风吹起了地上的落花,打着旋儿,卷来阵阵芬芳。 周围只有风声,树声,却没有脚步声,也没有呼吸声。 “刚刚是海棠,如今变成了墨菊。” 单衣少年眯起了眼,犹如一道光穿梭而过划破黑夜,落到院中那个最不起眼的角旮沓。 夜色深沉,即便是眼力如他,也很难在这么远的距离外看清那黑暗的角落里到底藏着什么东西。 裘甲少年忖着,“如今正值初春,哪里来的墨菊,莫非是……” 裘甲少年的瞳孔突然收缩了一下,也微蹙起了眉,苦笑着摇了摇头。 垂死前的挣扎总是显得那么无知,无辜,无奈。 尤其是在他们的面前,这多此一举的行径,他不觉得可悲,只是觉得有点可笑。 单衣少年点了点头,冷冰冰的看着院落墙根后那一片深不可知,“飞羽门的家传秘毒‘笑春风’,便取自这墨菊。” “蜀中八大奇毒之一,今日得见,倒也不亏。”裘甲少年哂笑一声,握紧了手中那柄长剑。 单衣少年眼中的情绪却丝毫不见波动,只是摁住了裘甲少年持剑的手。 看似只是把手轻轻的一放,却像是有千斤重,裘甲少年再也提剑不得。 他看了裘甲少年一眼,从怀中解下一个软包香囊,交到少年手上,面无表情地说着,“拿着。” “那你……” 裘甲少年似是有些犹豫,但又像是听从命令一般,接过了香囊揣进怀里。 他识得,这是由鬼医菩提子所调制的一寸红,可以驱百蛊解百毒,因为一些特殊的缘故,少主人向来从不离身。 而这样的东西,这次他却轻描淡写地交给了自己,不由得有些担心。 “我无妨。”单衣少年闭了下眼,竟突然径直的站了起来。 晚风微凉,轻拂着少年单薄的黑衣,有些分不出来,哪个是夜,哪个又是人。 院中传来了笑声,老者沧桑而铿锵的笑声如同晴天惊雷般穿耳而过,“少阁主,许久未见,顾老阁主可安好啊?” “承蒙挂念,他老人家也想您的紧。” 单衣少年一招鹞子翻身兀地掠了下来,落在院中,神情从专注又变得有些失落,似乎没有人给他准备着什么惊喜。 裘甲少年也跟着跳了下来,本能的站在单衣少年身前,又突地自觉退到了他的身后,手里一把长剑在鞘中隐隐颤动。 “小影儿,想我飞羽门向来不问江湖是非,安守本分,我儿又为你饮风阁鞠躬尽瘁,可如今,顾老贼又何故来杀我?” 从墙根后徐徐走出一个金缕大氅的老人,老人见到他时正襟而立,手持一把镶着琉璃碎玉的宝刀,却向他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 这一拜,单衣少年不以为意,可裘甲少年却又是一阵心酸。 “明知故问,我敬飞羽门这十年间为饮风阁所做之事,可既是问心无愧,那你又何故下这笑春风之毒?”裘甲少年走上去回了一拜,余光中又是那隐隐的一丝不忍。 “你们没中毒?”老人先是有些吃惊,又沉吟片刻,似是明白了些什么。 “我本不想杀你的。” 单衣少年攥了攥左手,手中的东西咯咯作响。 那是一把从未离手的刀,漆黑的刀鞘下,岂非也正掩藏着不与人知的秘密? 刀在,人便在。 老人低下头去,久久才作声,“也罢,看来,只有死人才能分得清对与错。” 老人说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眼睛死死地盯着单衣少年手中的那把刀,好像随时都在警惕着那把刀出鞘,好像他早已知道,只要那把刀出了鞘,他就再没机会。 可是这一刻,他却等待得久了。 “死人是不需要再去理会对错的。” 单衣少年开了口,冰冷的话,冰冷的人,在他眼中,这世上本就没有对错,只有为与不为。 那老人突然抬起头来,目光从祥和变得犀利,似乎是要把眼前看到的一切都撕成碎片。 他本是早已认命,只是又想起了,还需要他为之去挣命的人。 “令郎呢?” 单衣少年没有看他的脸,只是盯着老人手上那把刀,他唯一感兴趣的,是世上有谁的刀会快过自己。 老人听罢,又突然转怒为笑,眼角的皱纹都延展到了很远很远,像是随着他心里想着的那个人,一起去到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你们来晚了。” “他都走了,你却不走?” 单衣少年只微微抬眼瞟了他一下,他只是想知道,在这世上,一个正常的父亲提及自己儿子的时候,脸上浮现出的,究竟应该是怎样的一种神态。 只是这一眼,正好与老人深邃的目光对上。 只是这一眼,看到那欣慰的笑意,却让他的杀意更浓了些。 他有多么想杀了老人,就有多么想杀了自己。 “我飞羽门百年基业,门派上下一百三十九口身家性命,岂容我说走就走? 他既做了,便不能后悔,总要有人留下承担这一切的。 他走了,就够了。” 老人左手握住刀鞘,右手握住刀柄横向一抽,那闪着珠光宝气的刀便如黑夜中一闪而过的流星般绚烂,划出一道痕迹,光芒夺目。 可是他却不知道,太过华丽的东西,总是华而不实,而太过平凡的东西,却暗藏杀机。 锋不在出,而在于藏。 “拔刀吧。” 老人一边挥舞着手中的刀,一边看着他只是侧身闪躲,不免有些急躁。 单衣少年却仍不见动,他有刀,只是他的刀,就像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藏在刀鞘里看不真切。 裘甲少年却突然向前,用剑鞘接住了老人凌空一砍,以肘对着他后背脊柱上回手一点,那老人便被推出去三丈之外。 他只是念及往日情谊,让他几手,即使在这种时候,也依然没有出手过重。 而此时,单衣少年却始终不曾出手,只是静静站在一旁,看着一个将死之人。 老人怒发冲冠,双手握紧刀把,使出浑身气力推出一道浑然之气直向裘甲少年,而少年的身形一晃,竟凭空消失不见了。 再看时,他已不敢再挥刀。 夜色下,银光一闪,带着些微凛寒的利刃已从夜空中划过,悄无声息地落在了老人的脖颈处。 冰凉的剑刃,柔软的皮肤,这一刻,原来一念生死,真的可以被诠释得如此淋漓尽致。 “等等!” 似是感受到了死亡降临的恐惧,每个人在临近死亡的时候,都是不愿意就这么认命了的。 老人喊了声等等,他在等什么? 可是老人喊了等等,裘甲少年的剑就真的停下来了,像是春雷初静,骤雨初歇,时间不多不少就卡在了这一刻,他出手利落,收手也毫不含糊。 剑刃直直地贴在他的脖子上,再向前一分,就是回天乏力。 老人哆哆嗦嗦的从怀中掏出一个手帕,像是包裹着一个小物什。 “这是金刀门留下的信物,你们拿去吧。 蒙儿听信那混秃子的蛊惑,做下此等不义之举,老夫自当以死谢罪。 只求以命换命,代犬子受过。 想你饮风阁当年为了得到阴……咳咳……不也……” “这不是我要的东西。” 第2章 杀人者,人恒杀之 刀影划过…… 夜,像浓的化不开的墨滴,被这鲜艳缭绕的绯红色朵朵晕开。 院外的海棠花依旧清冽,院中的墨菊香依然清新,而这股浓稠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才更令人觉得安心。 “这不是我要的东西。” 没等老人把话说完,那藏在漆黑夜色下的刀已出鞘。 刀出鞘,没有不见血的道理。 单衣少年看都没看他手中的东西,转身便走开了。 “非杀他不可么?”裘甲少年轻轻俯下身去,伸出手抚合上了老人的眼睛。 “规矩,就是规矩。” 规矩就是规矩,如果有人不守这规矩,那就会有麻烦来找上他。 他不是一个爱找麻烦的人,却也不怕麻烦。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本就是所有人都认同了的铁的规矩。 而这个人,所欠下的债,又岂是区区性命能够偿还得了的? 顷刻间,四下静寂。 两个人都不再说什么话,他知道,多说无益。 裘甲少年只是看着眼前的人,这个名为少主却亲如手足的人,这个和自己一起长大的人,是从什么时候起,变成如此熟悉而陌生。 顾影,人如其名。 孤芳自赏,顾影自怜。 好像,他也是向来如此的。 顾影已经走了远去,从腰间掏出一个雪白的帕子,轻轻地擦拭着染上血迹的刀,擦着刀上的每一处,甚至连凹槽都不能留下一点污渍。 刀,本就是用来杀人的。 但是他的刀,可以杀人,可以见血,却不能沾着血再回到他的刀鞘。 别人的血,脏。 就像是珍惜一位陪伴自己多年的挚友,他如此小心地擦拭着,那样的温柔而专注,生怕力大点弄坏了,力小点又擦不干净。 只有看着刀时,他的眼中才不再流露出那种像看死人一样的神情。 来来回回擦拭了许多遍,确定真的擦干净了,刀上连一点血腥味都没留下,他才将刀缓缓收回刀鞘,将帕子扔了。 裘甲少年不再多言,只是余光瞥见了地上的那个方才老人掏出的小包裹,“那,可要将此物取回?” “不。” 顾影扭过头去,只黯然地说:“他没交代的事,就不要自作主张,他若想要,自会派人来取。” 对一种未曾出现过的东西保持好奇心,对人人都趋之若笃的东西表露兴趣,本是人之常情,可绝大部分人,也往往会因此而送了性命,至少,会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他从不对任何没有交代过的东西怀有好奇心,从不会想要碰它一碰。 他,只不过是一个活着无趣的人。 “那许蒙……可要去追?” 裘甲少年继续问着,他们本就是奉命来找老人的儿子寻回一件重要的东西的,如果东西不在了,那这些人就的确该死。 如今他的儿子却跑了,这本就是一个尚未完成的任务。 “金刀门……”顾影默念着老人临死前提及的地方,抬头看了看北方的天空,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凝视着那里,像是有些失望,却又像是有些庆幸,“他去的那个地方,只怕不是现在的你我可以去的。” 裘甲少年意会,也只是苦笑一声,继而从地上将他镶满宝石的佩刀拾了起来。 刀在人在,刀离人亡。 拿到了他的刀,就是结果了他的命。 而他的这把刀,将作为一种荣誉的标志,放在暗无天日藏库里,与其他主人已不在的兵器一样,被永久地封存起来。 顾影的目光又重新落回了最初的地方,那个一开始他在院外便看不真切但一直觉得有什么东西存在的地方,那个阴暗的角落。 “在看什么?”裘甲少年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眼前依然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出来。 “没什么。” 他微顿了一下,又继续向前走去。 只是突然,他抬起的脚还没落下,便回手向角落里掷出了袖中藏着的一根剔骨钉,出手速度之快,就连裘甲少年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即使是他,也无法招架住这突如其来的一击。 只是他不知道,在顾影出手之前,有一根锥心刺骨的毒针已经飞驰在他的身后。 寒冰做成的针,触肌即融,万毒噬心,不着一丝痕迹。 极少有人见到过他出手,绝大多数看到他出手的人,都已是死人。 裘甲少年这才看见,他此前一直看向的深处,竟藏着一个垂髻小童,手中的骨哨正是用来发出刚刚那种名为哨针的暗器。 小小年纪,能在诸多高手的眼皮底下不动声色隐藏这么久,当真是定力惊人,若是得一良师,前途尚未可知。 只可惜,他的一生已经被自己终结在了出手的那一瞬间。 “你犹豫了?”裘甲少年这才明白,原来这个人早已知道那里面有人,而他本也是打算装作没看到的。 “没有。” 顾影没再看地上的尸体,他方才走过那里时,的确看到了,看到了一个孩子眼中流露出的那种死灰般的神情,他突然停下了手。 这种眼神,他再熟悉不过了。 他犹豫了,看到这个孩子,他竟不觉地想到了当年的自己。 他本想放过他,只是有些人,却不得不死。 这样的人,他敢出手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倘若你不杀他,他会终其一生令你食不能安,寝不能寐,而他却的的确确是个很嫌麻烦的人,“你不杀他们,他日他们便会来杀你。” 裘甲少年知道,不论他做什么事,总会有自己的理由,而自己要做的,便是不问因由,跟随其后,他只是有些不忍,“可惜了,只是个……孩子啊。” “在他决定杀人的那一刻起,他便已不再是个孩子了。” 顾影转头看向他,目光深邃,像一洼望不到潭底的古井,不起波澜,“昭钰,无论你承认与否,但凡是踏入这个江湖的,早已不再有无辜的人了。” 杀人者,人恒杀之。 他心里清楚,无所谓便无所畏。 他来自深渊,也终将回归深渊。 他现在毫不留情的杀了这些人,迟早有一天,他也一定会死在别人的刀下。 他对生并没有过多的留恋,只是能多活一天,便是一天。 因为他还想,多活一天,就能再多为那个人做一些事情。 风又起了,那淡淡的墨菊的味道已经消失殆尽,院外飘进来的,除了海棠的芬芳,还夹杂着一股死人的腥香。 是的,不是从院中飘到院外,而是从院外流进院中的。 是什么人,会从一个坟墓,急急匆匆地来到另一处坟墓呢? 第3章 死神 单衣少年与裘甲少年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分头而行,悄悄飞身上了屋檐。 月色下,除了飒飒的风声,丝毫没有听到半点脚步声,一切静如死水,享受着夜永恒的沉寂。 单衣少年刚刚飞到屋顶上,就感觉有一阵彻骨的寒气直扑面门,他的脑中不知为什么嗡了一声,突然就被放空了一瞬间。 要知道,高手对决,哪怕只是片刻的犹豫,便已足够被人要去了性命。 他素来不会如此大意,只是这一次,由不得他。 虽然他眼前空无一物,可是他知道,黑暗中,已经有什么东西盯住了自己。 他又不动了,面对别人的时候是不屑去看,而面对身后的这个人,他竟然不敢去看。 身后,有人,却没有人的气息。 还没见到这个人的脸,他就已经被这股杀人的戾气镇住了,感觉得到,手臂上的汗毛已经根根竖起,握刀的手不听使唤地颤抖着,咯咯作响。 他凝神深吸了一口气,闻到的却是浓浓血腥味里面夹杂着一股甜甜的奶香气。 血腥味很重,香气却很淡,淡到除了他以外没有旁的人能嗅得到。 他不动,身后的人也不曾动,这让他想到了一种动物,狼,是最具耐心的一种动物,捕猎的时候可以静静地盯着猎物等待时机,等得很久很久。 他不回头,可是他同样也片刻不敢懈怠,他也在等。 等那个人出手之际,他也必须在一击之间找出破绽。 此时此刻,他最需要的便是冷静,可是冷静这种于他而言本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却在遇到这个人时莫名的消失了。 “什么人?” 裘甲少年却突然从一边窜出来,一手持剑对着那个鬼影子大喝一声。 他这莽撞的一惊已让顾影的心沉下了半截,倘若不得不战,只能以死相搏。 可是,黑影的杀气虽然很重,却始终未曾出手。 只见那个鬼影缓缓的飘到顾影身前,他这才将这人瞥了个大概。 这个鬼影身高不足六尺,倒有点像是个侏儒。 只见这人全身上下披着一件漆黑的肥大的袍子,袍子上的帽子将上半边脸全部遮了起来,而蒙着面又将下半张脸也全部遮了起来,甚至连眼睛都看不清在哪。 他的身形瘦弱,风一吹过,就像是张纸片一样,看不清袍子下的虚实。 好像在他面前的就只是一件袍子,而里面并没有人。 他离得太近了,就只敢看见这个人的上半身,目光根本不敢挪开,好像再挪开一点,随时都有可能遭到这个人的致命一击。 顾影下意识屏住了呼吸,他能感觉得到强烈的压迫感,手中早已做好了随时拔刀的准备。 堂昭钰也不说话了,他起初并没有察觉到这个人如此的危险,只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顾影,心中便已知晓了大概。 周围的空气似乎都能凝结成冰,这三个人一动不动,好似时间的轮轴已经停在了这里。 堂昭钰执剑的手还悬在半空,不敢放下来。 顾影的眼中依旧黯淡,他看到的仍旧不过是将死之人罢了,至于死的是谁,其实并无所谓。 鬼影不说话,只远远的朝院中望了一眼,便嗖的一下不见了。 空气中,留下了掺着淡淡奶香的血腥味。 单衣少年这才松了一口气,稍微活动了下刚刚紧张得已经握刀握的僵硬的手指。 “他是谁?”堂昭钰问道,余悸未定,呼吸未平。 顾影又深吸一口气,确定那股奶香味已悄然远去,不复重来,才缓缓说道,“死神。” “死神?江湖上真的有死神?”堂昭钰的脸上浮现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死神,只近五年中在江湖上掀起了一场血雨腥风,江湖传言,但凡死神到过的地方,万灵不生,但凡见过死神出手的人,都是死人。 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也没有知道他的去处,更没有人知道他的意图。 他像是随性而为想杀就杀,又像是经过一场周密的谋划。 他不同于一般的杀手,一般的杀手,只要有人出得起价钱,他都会为你杀人。 可是死神,没人知道他的价钱,也许只是因为听说过死神的人里,没人能雇的了他。 假如真的有雇主,也没人知道他杀人时收了雇主多少钱,更没人知道,谁雇过他,而他又杀过谁。 这本就是不符合逻辑的一件事,与他有过接触的人都已经变成了死人,若是没人知道死神杀过谁,那江湖上到底是怎么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的呢? 江湖,之所以为江湖,就是因为它的深不可测,就是因为它从不附属于任何人。 每个人依附它而亡命天涯,它却洞悉人心操控时局。 江湖上本就有着太多不可知的东西,有着无法去解释的道理,有人称之为神秘组织,有人称之为怪力乱神。 可真正懂得它的人,独看,独听,不语。 它就是江湖,为什么一定要把它生剥开来,看到里面血淋淋的真相呢? 但凡穿着一件漆黑的斗篷的人就能冒充死神,因为没人知道真正的死神应该是什么样子,江湖上的死神太多,真真假假,太多人打着死神的幌子去杀人,早已让人眼花缭乱分辨不出,那这个死神又如何辨别是真是假呢? 堂昭钰深吸了一口气,这口气已经憋了好久了,又疑惑地问道,“那他为什么会来这里?为什么不杀我们,又为什么不取走那个东西?” “如果我知道,怕早已是他刀下亡魂了。”顾影不再作答,径自往丛林深处走去。 他既不知道,也没有兴趣知道。 是真是假,又与他何干。 他只知道,他还活着,就一定要回一个地方。 夜,是最适合赶路的了。 寻常人喜爱在白日里赶路,夜间休息,那些人认为白日里人多,热闹便安全。 而他们正是恰恰相反,在夜里赶路,白日里休息。 夜深人静时,树林里只有豺狼虎豹等野兽,鲜有人往。 对他们而言,人,才是天底下最可怕的东西,只要避开了人,那所有的危险便不能再被称作是危险。 所以,夜里赶路,比白日里要安全得多。 然而,这种想法也不单单是他们两人这么认为的,也有少数的人比他们更认同。 那些人就是黑暗的化身,是夜中的影子,是月下的亡魂,孤独,自我,无畏。 他们无处容身又行迹隐匿,天下之大无处不在如影随形,却又从不为人知晓。 天涯孤影,好似说的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却不愿意被这样称呼,这样叫起来听着像个无根的浪子,漂泊,可怜,可泣。 杀手,他们宁愿被人称作杀手,至少这样,他们还可怖,可惧。 一个能够被人害怕的人,往往才会更少受到别人的伤害。 林中深处突然凭空飞出一把长钩,那钩不深不浅,不偏不倚的朝着顾影的咽喉方向飞来。 黑夜里的黑钩,如无常索命悄然而至却势如闪电。 顾影顺势抽出了那把他握在手中的刀挡了回去,他知道什么时候不用拔刀,什么时候应该拔刀。 这把刀,既没有飞羽门掌门那把富贵华丽,也没有一般刀刃至少剔透锋利。 这,是一把残破的刀,刀上已是凹痕斑斑,还留着数次与人交手时,刀被别的利器开花了刃留下的窟窿眼和毛躁的齿痕。 没人知道他贵为饮风阁的少阁主,为什么甘心用着这样一把可以称作破烂不堪的刀,一把无名的刀。 可是堂昭钰知道,这把刀,是少阁主初学刀时老阁主赠给他的第一把刀。 他用这把刀第一次杀人,第一次差点被人杀,过往种种不可尽数。 单衣少年这次刚出手便拔刀了,飞羽门的掌门不配他提前去拔刀,而林中这个不相识的陌生人,甚至素未谋面,只一出手,他便觉得该拔刀了。 堂昭钰认出了这个钩的主人,大步向前想要出手相援,却被顾影一手拦住。 他的嘴角流露出了一抹戏谑而期待的笑意,是为终于能找到一个不枉他出手来消磨如此无聊的今夜的人,“这个人,给我。” “你不是死神。” 树林深处传来了一声嘶哑的嗓音,声音来自四面八方,还带着回响,让人分辨不出哪个是虚,哪个是实。 “不是,可我知道你是谁。” 第4章 大漠飞鹰 “知道我是谁的人都已经死了。” 那声嘶哑的嗓音像是嘲弄一般,随着凌厉的一钩一起击了出来。 顾影用刀背接住长钩,然而长钩却磨得十分尖锐,直直勾住了刀背上的凹痕,那人使劲往回一拽,这刀突然被活生生掰成了两半。 他这一击,明显就不是冲着少年来的,而是,他手中的东西。 “只是,我却并不想杀你。” 林子中的声音变轻了许多,仿佛他这一击,只是想给对手一个下马威,好让对方就此变乖。 只是那人却不知道,断了他的刀,更甚于结果了他的命。 “堂堂大漠飞鹰区区如此?”顾影敛起了方才脸上戏谑的笑意,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认真起来,“再来!” 江湖浪子何其多,各有各的生活要过。 有的隐姓埋名深居山中,有的流落市井甘为屠夫,有的手上沾满鲜血却变成了治病救人的名医,而有的,从此蒙头盖脸,变成了无名无姓只有代号的杀手。 不为私怨,不为效忠,只为金钱。 只要给得起价钱,就是去杀他们八十多岁的老娘他们也会接。 只因,既会沦落成为杀手,他们早已没有八十多岁的老娘。 像他们这样的人,无亲无友,无家无室。 没有人愿意离开至亲去亡命天涯,而亡命天涯的人,至亲大抵已都不在。 没有人天生愿意孤独,可是孤独,却是唯一能够陪伴他们终生的朋友。 大漠飞鹰,是一群无组织的杀手里的佼佼者,神行千里,从未失手。 传闻,就连江湖中的天罗地网判官盟,追踪了他十年也毫无线索。 他是追着死神来的,大漠飞鹰可不是一般便宜的杀手,而那死神更不是一般价钱的人头。 “拿钱办事,天经地义。我可是从不免费杀人的,没人出的起银子要你的人头,我便懒得杀了。”树林中传出一阵狂笑,可这笑声从四面八方传过来,根本辨别不出在哪个方位。 “你要多少银子,我给。” 听到顾影说完这句话,那人的笑声也戛然而止。 这天底下,会有人肯花大把的银子请别人取走自己的人头,这个人若不是个疯子,那便是个傻子。 可是这个人,既不像个疯子,也不像个傻子。 他不明白,也不需要明白,只要知道,生意来了,就没有不接的道理。 这是今晚,堂昭钰第二次看到这样不冷静的少主了,这是此前从未有过的事情,如果是因为断刀之恨,他尚能理解。 只是,当他看到林子里泛起的薄雾时,下意识有了种不祥的预感。 长钩衔着链锁破雾而出,只是随之而来的,是铁锁掉落在地的声音。 氤氲之中,一个黑衣少年食指与名指间夹着的一片断刃已经架在了一个蒙面人的咽喉。 他便是大漠飞鹰了么? 这个念头让他有片刻的犹疑不解,他的出手为什么突然比方才变慢了许多,慢到,他可以这么轻易地取走这个人的性命。 “饮风阁?” 被刀架在脖子上的人眼中流露出狡黠的神色,突然说出了这三个字。 顾影听到此人猜出了自己的身份,也并不讶异,只是仍旧冷冷地看着他,那双死灰色的眼睛就像是看着一个死人。 大漠飞鹰看到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笑得更肆虐了一些,“若我猜的不错,若是……这个时辰,在这里,看来江湖传言不假,阴阳镜真的失窃了。” 听到阴阳镜那三个字,顾影本是黯然无光的双目变得犀利起来,落在这个人脖颈处的动脉上,“只有死人是不会透漏秘密的。” “秘密?江湖上人人都知道的事情,也能算得上是秘密?”大漠飞鹰冷哼了一声,“我倒是有个你更想知道的秘密。” “我什么都不想知道。” “三日醉骨散!”感觉到顾影手上的断刃已经蹭破了皮肤,大漠飞鹰突然喊了出来,“我知道此毒渊源,不知顾少阁主觉得是否值得?” 他没想到,这个人竟真的能给他不断的惊喜,这次听到的五个字,比方才那三个字更令他惊奇。 只是这一次,他真的收手了,“死神往长安的方向去了,你不是他的对手,不必再追。” “多谢相告。”大漠飞鹰上下仔细打量着顾影,“笑三分虽然曾师承鬼医菩提子,可终究是比老头子狠辣更胜三分,这三日醉骨散虽是他毕生心力之作,却也不能说毫无破解之法。” “倒是何法?快说!”此时堂昭钰已全然按耐不住激动之情,切问出来。 “皑皑凌云雪,猗猗青石涧。幽幽赤髓渊,黄泉亦相见。” 凌云山庄,青石寨,迷影古墓,他说的这三个地方确实都有这样的实力,可以起死人,肉白骨,即便身处黄泉也可相见。 只是,这些地方从来也只是传说而已。 堂昭钰听到此番话,本是熠熠的神采也黯然了下去,“凌云山庄远处蓬莱仙境,从未有人真正寻到过,青石老人医毒双绝,倒是可与鬼医先生一较高下,只是他老人家四海云游,已经将近二十年没有音讯,最后一处,最后一处……” “最后一处,你饮风阁封锁酆都近二十年,不也照样没再寻得那入口?”大漠飞鹰在一旁上下打量着那个沉默许久的少年,“二十年前,令尊凑巧寻到只怕也不过是仰仗了女诸葛林……” 话还没说完,顾影一把残刀已划过他的咽喉。 大漠飞鹰瞪大了双眼倒在地上,那不可思议的表情,像是从来没想过自己就这样死去。 他突然放大的瞳孔又渐渐地缩小,渐渐地失去了神采。 堂昭钰静静的看着这一切,似乎并没有在意料之外,自他听到那个名字起,就早已经预测到大漠飞鹰的死亡。 他知道,那是整个渝州城都不能提及的名字,更是少主人绝对不能触及的逆鳞。 一个人无知并不是什么过错,但错就错在,他不该自作聪明。 “话太多的人,往往命都不会长。” 顾影慢慢蹲下身拾起了剩下的半截断刀,将断掉的半截刀放进了刀鞘内。 他又从腰间重新掏出来一个雪白的帕子,开始轻轻地擦拭着还在刀柄上的半截刀。 顾影擦得很小心,像是对待一个初破壳的小鸡仔,那般轻柔,与杀人时的凌厉判若两人。 堂昭钰默默地站在他的身后,看着他谨小慎微地擦拭,喉间不由得滚动了一下,抿起嘴唇,上面一排牙轻轻地咬着下嘴唇。 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从小看到大。 他甚至从来不理解少主到底是怎么想的,可是他知道,这样一个人,是值得他去心疼的。 说心疼也不对,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从来就没有表现出过需要被人保护的一面,如果有人站出来说要心疼他,那个人一定已经是个死人了。 顾影将刀上的血迹再次擦拭干净,将这半片断刀也收回了刀鞘里,将帕子扔到了一边。 每次刀上染上血,他就会掏出一个新的帕子,没人知道他杀过了多少人,也没人知道他腰间究竟有多少个白帕子。 堂昭钰走到尸体旁,像方才拾起老者的佩刀一样,捡起了他的飞钩。 于武者而言,兵器就是他们的眼,他们的手,他们的命,他只是要把手下的每一个亡魂最亲近的东西,据为己有。 他收起了飞钩,拿到身旁的顾影面前。 他不要的,他才能要。 单衣少年瞥了一眼这把飞钩,其钩尖锋利无比,吹毛立断,所以方才能轻而易举地将他的刀一分为二,钩背上整整齐齐排列着相互间隔一寸的七个尖锐倒刺,呈利齿状,中间以二丈长拇指粗的软索相接,技发时一抽即出,可控长短。 “他不是大漠飞鹰。” 顾影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堂昭钰还在旁侧一惊,又仔细端量了一下这把武器。 “这就是大漠飞鹰的七齿穿魂钩没错了,北冥玄铁,是要从极北苦寒之地才能寻得到的罕见之物,你说他不是大漠飞鹰?” “不,钩是假的,人,也是假的。” 第5章 孤影自怜 “不,钩是假的,人,也是假的。” 顾影瞥了一眼地上的尸体,“你不知道,当年赤雪堂的方伯伯与大漠飞鹰有过交手。 他七齿穿魂钩中的第三齿早已被方伯伯的夺命双环震断了半截,那种痕迹,不是谁都能模仿得了的。 这把钩虽然样式材质仿造得天衣无缝,那人却不知这钩本身早已有了瑕疵。” “那若是他将断齿又续上了呢?”堂昭钰脱口而出,他觉得,少主的刀年年断,年年接,那大漠飞鹰又有何不可? “他不是我。” 顾影只是冷冷回应了一句,便不再多说些什么。 大漠飞鹰不是他,没有他那么念旧。 顾影之所以舍不得这把断刀,是因为这把刀在交到他手中之前,他与那赠刀人还曾共享过天伦之乐。 可是这把刀赐予他的时候,就将一切的欢乐全部斩断了。 这把刀对他而言意义非凡,所以这即使只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刀,也是他唯一要拿着去杀人的刀,替那个人杀人的刀。 他念及着这些,每次刀断了,就会去找渝州城的张铁匠把刀再接上,继续用着。 而这次,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先去找一趟张铁匠修复一下,刀却经不住假的七齿穿魂钩的拉扯,又断了。 然而,世上只有一个顾影。 这世上,也只有他一个人,会可笑到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真正的大漠飞鹰没有那么蠢。 大漠飞鹰与他不同,他才不会去用一件残次了的东西,不然也不会连材质的选择都要完美无瑕的北冥玄铁。 如果钩齿断了便不适用了,他才不会去狗尾续貂一般地随便找个齿补上。 他不换,只是因为他发现,少了一个齿的“六齿穿魂钩”,用起来却更加顺手一些。 所以,这个完美无缺的七齿穿魂钩,假的比真的还要真,那就是假的。 堂昭钰明白了他的意思,知道他是从不屑于触碰这些尸体的,便独自走向前去,看看这个假的大漠飞鹰身上到底有什么蹊跷。 “少主!” 听着堂昭钰沉重的语气,他便已猜到三分。 走近一看,果然,在那具尸体的左肩上,有一个青黑色的图腾,上面简简单单的烙着一个阴阳鱼的图案。 “江都的人?已经都按耐不住了么?” 顾影的眉心紧蹙了起来,江都判官盟,是他们一直都不想去招惹的地方,只是避无可避之时,就无须再避。 “现在……确实为时过早。” 堂昭钰在一旁也陷入沉思中,他知道此时已身处多事之秋,可是没想到,那边的人来得这么快,“那真的大漠飞鹰……” “他此时,怕是已经追上了死神,只不过……” 只不过,他若出手,怕已是个死人了,这句话,他却没说出来。 他看向那个深不见尽头的地方,第一次出手让他感到兴奋的,的确是真的大漠飞鹰。 也难怪,他会觉察到这个人的动作为什么突然迟钝了下来。 只是不曾想,不甘屈居人下的大漠飞鹰,他竟会和江都的人一道同来。 堂昭钰回头看了看走过来的路,死神离去的那个方向,又看了看这个替死鬼,“你知道么,如果有朝一日,我……我也会像他一样做的。” 像他一样,愿意做为替身,替一个人去死,他也是一直这么在做的。 “昭钰,你还记得第一次杀人时,是什么感觉么?” 顾影将刀紧握在身侧,转头看向了身旁的人。 堂昭钰变得呼吸沉重起来,他当然记得,他怎么会忘呢? 他从年少时就跟在顾阁主身边,被其传授武艺,为其杀人。 他随着顾阁主一同经历了从无到有,见证了饮风阁整整二十年的风霜。 他记得那年他才只有八岁,而身边的顾影也还只不过是个襁褓中的婴孩。 那时,饮风阁在江湖上还没有现在的威望,只是个风雨飘摇中任谁都想去推一把的雏鸟,那些年的仇家数不胜数,他们一行三人,每天都活在被人的追杀中。 而他第一次杀人,就是为了保护身边的婴孩。 他记得,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很痛苦,看到那一具冰冷冷的死尸时,他直接呕吐了出来。 随后在逃亡的途中,整晚整晚地做着噩梦半夜惊醒,从此再没有安稳地睡过一觉。 每一次从噩梦中惊醒,都觉得自己已经又死了一回。 如果可以,他是最不想杀人的那一个。 只可惜,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在他最一无所有穷途末路的时候,有人收留了他,善待了他,这份恩情是一辈子都还不清的,他甚至愿意为了完成他的心愿去杀一辈子的人,一生都做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 “第一次杀人,很痛苦,可那是我不想做但不得不做的事,如果要在你和其他人之间选择的话,我当然只能杀了他们。”堂昭钰的语气很平淡,仿佛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而是本能的抉择,“你呢?” 他杀人,是为了保护对他来说重要的人。 所以,他不后悔,可是顾影却不同。 他也记得顾影第一次杀人时,那年他同样也只有八岁,连刀都拿不稳的年纪,却要将一个鲜活的生命送上黄泉。 可是他记得,那年的顾影没有丝毫畏惧,甚至连半分同情都没有,他像是从地狱中走出来的人,决绝,无情。 即使,他杀的那个人,是他从小的玩伴。 只因他发现了那个小孩父亲的背叛,背叛了他的父亲,这一切是他所不能容忍的。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他向来是这样奉行的。 而顾影,眼中却丝毫不顾念竹马之情,只是冷冰冰的一刀,斩断了过去的一切。 在顾影的心里,只有他的父亲,他只愿为取悦父亲而杀人,至于其他的人,对他来说早已与死物无异。 “我早就不记得了。” 晚风轻抚过单衣少年的侧脸,而在他的脸上,无悲无喜。 从他还不会提刀起,就已经开始杀人了。 这些年,也早已麻木了,或者说,本就从未有过任何感觉。 有些人,生来就是要做刽子手的。 他,决定不了。 堂昭钰理解他所谓的不记得,只因过去于他而言,没有一天是真正地活着。 相比于少主,他还是幸运的那一个,因为顾阁主对手下所有人都能谦和相待,关爱有加。 除了,他自己的儿子。 无论顾影怎样努力在父亲面前证明自己,他得到的都是冰冷相待,事情做好了,是理所应当,没有赞赏,事情没做好,那就不用再活着回去见他了。 这些他们全都看在眼里,却不敢多言,只因他们都知道阁主心中的痛从不比任何人少。 顾影也知道,也从不怪他,只想好好地为他做事。 在堂昭钰的眼中,这个少主,只不过是一个穷极一生竭尽全力渴求被父亲认同的孩子罢了。 说是孩子,因为他尽管总是看起来很老练的样子,实则心中只是一张白纸罢了,在他的眼中,无善无恶,无是无非,无正无邪。 在没有爱的日子里长大,他缺失了太多正常人应该有的感情。 不曾入世,又谈何出世,他所说的不稀罕的东西,都是他未曾拥有过的,他之所以活着无趣,只是因为他还什么都不懂。 人性之初,非善非恶。 若要说人之初,性本善。 他杀人时从没有过一丝怜悯,心中就像是一潭死水,不起波澜,他连对生命最起码的敬畏心都没有,又怎么能叫作善呢? 若要说人之初,性本恶。 那他从未贪图过任何权力,从未想谋害过一人,甚至连生而为人的快乐都没妄想过拥有,最基本的七情六欲也分毫不沾,又怎么能叫作恶了呢? 他不过是一个孩子,来到这个世间,认定了看到的第一眼的人。 学着这个人的样子,亦步亦趋罢了。 可是,他学着的人早已是个活死人,那这个不能被疼爱的孩子,又能学到些什么? 第6章 无名小镇 不远处的薄雾越来越浓积。 隐隐听到,有风铃声在空中飘荡。 顾影在前方疾步地走,堂昭钰在后面默默地跟。 林子中的血腥味渐渐淡去,天边的一抹红晕也悄悄挥散开,顾影突然站住不动了。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奇怪的表情,不停颤抖的肌肉掩饰着狰狞,似笑非笑,似哭非哭。 堂昭钰却一直在他身后没有走上前来,顾影停下来,他也停下来。 他就在后面低着头,默默地等着。 不语,不动。 稍刻,顾影长舒了一口气,像是这股疼痛消散去了,只淡淡地说:“血腥味太重,有些作呕。” “嗯。” 堂昭钰只默默地点了点头,他知道他为什么停下来,可是他不说,他便不问。 这是他的秘密,也是他心里藏着的最薄弱的东西,大漠飞鹰就是因为不知道,才变成了枉死的冤魂。 天亮了起来,如果说黑夜最适合的地方是树林,那白天要回归的地方还是城镇。 可是,他们却来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城镇,无名的镇。 飞羽门与渝州城不过百里之隔,按理说来,他们此番应是已到了渝州城下。 然而,这里并不是。 这是个什么地方? 这是个他们从不知道的地方。 这是个可怕的地方,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它无名。 堂昭钰确信,从不知道渝州城近郊有过这样的一个小镇。 自然,顾影更确信。 所以,他们更不会带着什么目的专程来到这里。 之所以来到这里,是因为雾起,迷失了方向? 能让他们这样的人走进了别人设的局,那人,一定比这无名小镇更为可怕。 这里无疑是个萧条的地方,老树盘根错节地铺满了整条乡间小道,却不生枝叶,像一只只枯瘦如柴被烧焦了的鬼爪。 寒鸦在断木桩上凄厉地嘶嚎着,沙哑的声音使人不寒而栗。 每家屋子前的幡旗都已是破败不堪,风一吹过,连带着久滞的泥土一并洒下。 空中弥漫着数不尽的黄沙,可是如今四下里早就没有风,这黄沙是如何翻起来的? 没有商贾的贩卖声,没有孩童的嬉闹声,当下一片死寂。 镇上的人漫无目的走在街上,每一个人嘴角都挂着笑,可这笑容,却是比不笑更为恐惧。 他们的左眼都目光呆滞地盯着地面,没有一丝神采,似游魂一般飘荡。 可是他们相同的是,都只有左眼而已。 顾影与堂昭钰走进镇子,小镇里的所有人不约而同地望向他们二人,嘴角还挂着那般诡异的笑。 这些人的右眼已被掏空,有的已经干瘪萎缩,而有的却是还透着新生出的嫩粉色的肉,还有的,像是刚被剜去了时还淅淅沥沥地淌着未干的血。 这些人的左眼死死地盯着他们两个人,眼神专注中却又透着空洞。 既不凶恶,也不友好。 没有人在乎他们从哪里来,也没有人在乎他们要往哪里去。 仿佛他们在等着什么,等着他俩的右眼也变得如他们一般。 顾影此时并不知道是应该继续往前走,还是应该退回到刚进来的地方。 可是,既然有人特意引他们前来,那就不会让他们轻易地离开。 不妨,走一步看一步好了。 顾影发现,他每往前走一步,随着身体的挪动,路边人的目光也跟着挪动。 有老人,有中年人,也有孩子,每一个人嘴角都挂着不可言喻的笑容,像是他们在欢迎,欢迎又一个独眼人即将成为他们的一员。 他继续往前走,可是这不大不小的镇子,却像是永远都走不到尽头。 一盏茶的功夫了,他环顾两侧,只觉得道路两边的风景从来没有变化过。 像是每走到了一个点,一切又开始重来,周而复始,永堕轮回。 还是那样一群人,还是那样一间间屋子,一面面幡旗。 甚至感觉,默默跟在身后的堂昭钰的气息都变得很微弱了,微弱得好像快要感受不到。 顾影止步,左手用力地握了一下刀鞘,这才使僵硬的肌肉得到片刻的放松。 他将刀握得更紧了些,屏息凝神,回头看了一眼堂昭钰。 “昭钰……” 顾影刚一回头,如他这般坚定的人也不由得后退了三四步。 他看到的确确实实是堂昭钰的身体,堂昭钰的脸。 可是不同的是,这张脸已经变得跟路两边的人一样了。 呆滞的左眼,被挖空的右眼,还有嘴角上挂着的那一抹不可言说的笑容。 他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他为什么不说话?还若无其事地一直跟在自己身后? 他眼前的堂昭钰已经不是他所认识的那个堂昭钰了,至少,连气息都不对。 难道,他不是堂昭钰? 那他是谁? 堂昭钰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而面前这个人是怎么悄无声息地来到自己身后的?自己怎么可能迟钝到连这些都久久察觉不到? 顾影想着,不由得将手中的刀握得更紧了一些。 他在准备,随时准备着拔刀。 只要面前这个人出手,他就能保证将其一刀致命。 可是他还在等,在等着看堂昭钰会不会对他出手。 面前的堂昭钰,没有对他出手,他眯起了那仅剩下一只的眼睛,冲着顾影笑了笑,这笑容,却像是真的堂昭钰一般,似从前那般温暖。 顾影已经回过头去不再看他,他能感受得到,这个人,没有杀气。 不会伤害到自己的人,那自然就不需要多去留意了。 不论他是谁,都不重要。 他现在要做的,只有先走出这个局。 他环顾了下四周,大大小小几十只眼睛仍在盯着他,像是在目送他走向黄泉。 奇怪的是,他们身上也没有杀气。 到底是谁,做了一个怎样的局? 顾影不解,这个无名小镇就像是专程为他设下的一个牢笼,将他永远地困在里面。 他不论怎么往前走,都走不到镇子的尽头,每次走着走着,就又回到了起点。 还是那些人,还是那些铺子,身后的,还是那个紧紧跟随的独眼的堂昭钰。 他感到有些乏了,像他这样的人,如果都能感到乏了,那一定是走了有几天几夜。 可是这里的天不会黑,日头永远都高高地挂在上面,洒下来的光却一点都不觉得温暖。 好像这么走下去,他永远都找不出答案来。 顾影停下了脚步,身后的堂昭钰也停下了脚步,两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站着。 “吃么?” 第7章 右眼 眼前的一切亦真,亦假。 这些眼睛也越发的奇怪了些,他们没看着你时,你总觉得有人在盯着你,而他们看着你时,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在看。 顾影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与生俱来的便是比常人更多三分的冷静。 他还能感受到堂昭钰若有若无的气息在空气中游移,有时很近,有时又很远。 他还在,堂昭钰还在这里,这是他唯一能确定的事。 可他更确定的是,眼前的这个人,根本就不是堂昭钰。 此地已陷入了一片死寂,因为他不动了,所有人也都跟着不动了。 那些随着他的不停行走而挪动着目光的人,眼中犹如一片死灰。 他要走出这个死局,不能永远被困在这里。 可想而知,这条街中小路一定不是解开这局面的方式,他已走得久了,久而久之,又重复回到了这个点。 “吃么?” 耳畔响起了堂昭钰的声音,此刻的他,正用那仅剩的一只左眼痴痴地望着街边的一家茶楼。 这家茶楼很特别,门口站着一个看起来和蔼可亲的独眼老太婆,与其他人不同,这老太婆脸上挂着的,是热情明媚的笑容,一点都不显得诡异。 门口的破烂幡旗还在空中飘着,上面简简单单写了“问渠”两字。 “问渠……” 他陷入了沉思,显然,他是知道这个名字的。 顾影听得到堂昭钰所说的话,遂走进了这家茶楼。 堂昭钰也跟着他走了进去,脚步声很轻,轻的不发出一丝声响。 两人一前一后,街边的人们还是不动,目送着他俩进了这间铺子。 可是慢慢地,像一缕青烟般,全都消失在路上。 铺子很小,小到只有一张小方桌,两个长凳,桌上有两个白瓷小碗,好像是早已知道他要来的,已给他备好饭了。 顾影察觉的到,堂昭钰的气息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 这个人,是谁? 他依旧不动声色,径直走到桌案边,坐下来。 堂昭钰也走到他的对面坐下来,依旧对他笑着,用一只仅剩的眼睛看着他,既不凶恶,也不友好。 顾影冷着脸,不再看他,低头看了一眼碗里的食物。 若是换了旁人,看到这食物,只怕是早就跑到一边作呕去了。 可是顾影,他的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对面看的人自然看不出来他是怎样的心情,他只静静地盯着碗里的东西。 碗里盛着的,是一颗鸡蛋般大的眼珠子,泡在浓稠的红色汤汁里,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取来的。 毕竟,这镇子上已全都是只有一只左眼的人。 也包括,那个所谓的堂昭钰。 这一碗食物并没有引起顾影的不适,他自然是闻得出来,这红色的汤汁又是什么东西。 顾影看了下这颗眼珠子,又抬头看了看堂昭钰的碗里,也是一颗一模一样的东西。 他继而抬头看着堂昭钰,好像能透过他的脸,看到他身后的东西。 可是堂昭钰却不同,堂昭钰笑着看着他,向前伸出手去。 “嘎嘣……” 像是嚼着一颗汁水饱满的果子,堂昭钰津津有味地嚼着这颗眼珠子,一副很满足的样子。 入口甘甜,鲜嫩多汁。 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顾影,像是奇怪他怎么舍得浪费如此的珍馐。 他又笑了笑,很不客气地将手向顾影的碗里伸了过去,拾起另一颗眼珠子,刚放到了嘴边,却突然皱起了眉。 带着一种遗憾的表情摇了摇头,他将送到嘴边的食物又放回碗里,沾了沾那浓稠的已经变成浆状的血,确定这白色的东西上面覆盖好了一层红色的酱汁,才满意地放回到嘴里。 他眼神迷离,如痴如醉,像是在享受着世间最美味的东西。 但凡看见他吃东西的样子的人,即使之前不怎么饿,也会突然很想跟着吃些什么。 窗外,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一只奇怪的鸟儿飞了进来,落在他面前。 顾影识得这个声音,刚来到小镇时便频繁听到的声音,只是没想到,这竟是索命的声音。 他一直以为这是镇外的一群乌鸦,可是看到这只鸟,他才确定,这不是一只乌鸦。 说不上来叫什么名字,它长着一身赤红的羽毛,比血还要妖艳的红色,羽毛柔顺且有光泽,本应是极适宜豢养的宠物,就算是剥了它的皮毛,相信也是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的。 可是,它也只有一只眼睛。 它用一只眼睛犀利得打量着顾影,顾影也不自觉地握紧了手中的刀。 他感到了杀气,来自一只鸟的杀气。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他会用自己的刀,去杀一只对他有恶意的鸟。 有点讽刺,他的刀,本是连人都不屑去杀的,居然有这么一天,如此荒唐。 只见这只鸟闪电般掠了过来,奋力往前一啄,他也本能地拔出了刀。 他的刀很快,只要他拔刀,手起刀落,莫说是鸟,就算是人,也没有办法轻易近身的。 可是,这一刀挥出去,却是空的。 空的,是,这把刀穿过了鸟的身体,像是空的一样,完全无法造成任何伤害。 然而他知道,伤害已经造成了。 不是这只鸟,而是,他自己。 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他感觉到身体的一部分离开了他的身体。 是他的眼珠子,右眼的眼珠子,已经被这只鸟叼走,啄食。 好像有什么黏腻的东西淌下来了,他的左眼还能看得到,只是愈发地模糊了些。 他再转头看向堂昭钰,发现堂昭钰的右眼已经长回来了。 突然间,铺子里熙熙攘攘站满了人,是当时站在街边的人,所有人都站在铺子里,看着自己,他们的右眼,也全都回来了。 这里只有他自己,没有右眼。 堂昭钰朝自己笑了笑,屋里其他的人也都朝自己笑了笑。 他感觉整个人处于一种麻木松软的状态,不能动弹,甚至连握刀的手都已经垂到了一边,再没了力气。 堂昭钰轻轻走到他身边,微俯下身,保持微笑着张开嘴,开始撕咬他。 他能感受的到皮与肉分开的那股痛,继而屋里所有的人都涌上来撕咬他,他感觉整个人像裂开了一般,好像魂与骨都已经粉碎了,可是始终都动弹不得。 到最后,连痛都感觉不到了。 茶楼开始摇晃,屋顶开始坍塌,而那些撕咬他的人渐渐地化作一缕青烟消失不见,他的左眼所能看到的,只有天旋地转的世界。 “嘶……” 一种强烈的刺痛如潮水般猛地涌上来,又突然地退却下去。 第8章 鬼头张 “你醒了?” 堂昭钰站在不远处的树下,静静地守着他。 顾影猛地坐起身来,手扶到自己的右眼上,还在,自己身上的皮肉,也完好无缺。 是梦么? 看着自己身后倚靠的一棵大树,又看了看周围的树林子,还是在黑夜,根本就没有过白天。 他才知道,他压根就没离开过这片林子,在自己刚刚察觉到不适的时候,出现的就已经全是幻觉了。 他刚才也从未只是休息一下就好,而是整个人失去了知觉,陷入了别人的局。 那个无名小镇,那个永不停息的白昼,那只鸟,都是假的。 可是,他失去了一只眼睛的感觉,却像是真的。 幸好,这次有堂昭钰在身边。 这一次真的令他感到不安,因为以前毒发的时候,他最多只是四肢僵硬无法动弹,能感受的到疼痛,但眼前全都是真实的东西。 而这次,跟以前不一样了。 他居然出现了幻境,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这是一片怎样的树林子,又藏着一个怎样的人? “这是哪?” 顾影警惕地问了起来。 “我以为是你特意要绕来此地的,有什么任务。”堂昭钰对他这一问更是不解,“这里应是当年的绝顶峰,早已被封禁多年的酆都鬼林,就连你我也是不被允许擅入的,此地鬼气甚重,你莫不是感应到了什么?” “没什么。” 顾影站起身来,默默地往前走。 从飞羽门回渝州城本来走一条小径不出半日就能到的,他自己也走过许多次,可这一次,为什么会绕远走到这里来了? “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堂昭钰喏喏地开了口,欲言又止。 “既知不当讲,就不必再讲。” 堂昭钰知道他向来不喜多话,也不喜话多的人,尤其是,关乎他不想提及的事情,遂也缄口不言了。 只是他在默默地想着,上次顾影毒发间隔至少有两个月,而这次却不到半月,上次他只是虚弱了半柱香的功夫,而这次居然昏迷了两个时辰,事情越来越严重了么? 还是只因为,今夜飞羽门的笑春风之毒与他体内之毒相冲。 一想到笑春风,他就想到了顾影方才交与自己的一寸红,他知道在那时,没有这一寸红在身,顾影顶多是微毒入体撑上半日就无碍了,若换作是他,怕早已是葬身其中。 这一寸红乃是老阁主特地从鬼医菩提子那里寻来的,少主一向不许别人碰,却这么轻易地交给了他。 在顾影心中,还是有一丝情谊尚存的,只是他嘴上不肯承认而已。 想到这里,堂昭钰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从怀中掏出了这个软包香囊,递到了他的面前,“收好,这可是他送给你的东西,你怎可随意交与别人呢?” 顾影径直从他手中取回一寸红,放入怀中,并没有回他什么话。 天边开始泛起一丝光亮,而他们此时却因为多走了近百里而离渝州城还有一段距离。 “我知道你不想说,但事关阁主,有件事我必须问清楚,这绝顶峰一直是饮风阁的禁地,你到底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来的?”堂昭钰终是忍不住问了出来,就算是为了饮风阁,他也有必要知道是不是少主的身体已经开始恶化了。 顾影停下了脚步,眼神中透出了一道寒光,隐隐有杀气散发出来,如果换作是别人,只怕此时已经不能站在他的面前说话了。 可这人毕竟是堂昭钰,不杀他,只是因为他还能再为那人做很多事情。 他自己清楚,他是无意识地走进来的,甚至来到这里的时候都没有发觉自己已经进入了幻境,这种事情,怎么能够承认呢? 好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让他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这里,当年的禁地,现在已经是荒冢一堆了,那传闻中的鬼物也早就没了踪迹,到底是什么吸引他来的呢? 好像是从什么时候起,听到了银铃声,就不知不觉地往浓雾深处走去。 如今,那银铃声也消失了。 “离渝州城还有多远?”顾影避开他的问题,他没来过这里,他不认得路。 “如果你不继续往前走,大概午时就能到了吧。” 这样的话,他姑且一听,并未作什么反应,跟在了堂昭钰的身后。 渝州城地界多为崎岖山路,骑马反倒是快不了多少,好在他们二人脚程不弱,这百里路也是不到半日就能到的。 回想着昨夜那个“梦”的顾影还心有余悸,因为他的右眼也开始泛涩作痛,好像真的快要脱落了一般。 一路上神志有些昏沉,看到的东西也是半虚半实,只是他强忍着不说,他不能在人前表现出任何的弱点。 晌午,渝州。 又回到了这个叫渝州城的地方,不远不近,不亲不疏。 渝州城不比其他小镇,这里是饮风阁势力管辖的地界,来往人群,俱有暗哨逐一确认身份。 从他们一进城门起,就已先后见过了蹲在墙根轻蔑一瞥的老乞丐,走街串巷叫卖的小商贩,甚至连溪边浣纱的妇人,门前嬉耍的顽童,无一不是饮风阁藏于市井的暗哨。 这些人看到顾影与堂昭钰走进城中,不出半盏茶的功夫,少阁主回来的消息就已传入到老阁主的耳中了。 所以,渝州城在江湖中,是个特殊的存在,有着自己的规矩。 渝州地界的事情归饮风阁自己管,要杀的人,无论是江都那边,还是长安那边,谁都不能插手。 那个人,可保渝州城一方安宁。 而顾影要做的,也不过是尽一生之所能,去回护一人,一城。 顾影无暇他顾,没工夫应付这些琐碎事情,他只是径直的走到城中拐角处一个破落的老街,那里的露天铺子上躺着一个赤脚大汉,虬髯如戟,金刚怒目,随手拽下一张自家的破幡旗盖在了身上避日头。 “鬼头张。” 顾影走到他的摊位前,只单单叫了名字,却不曾往那个方向瞥上一眼。 这鬼头张也曾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铸器大师,不论是长林七俗之一萧嗣宗手中的判官笔还是饮风阁赤雪堂的方千里手中的夺命双环,皆是出自他手。 可是十年前不知何故,鬼头张突然隐退江湖,选择潜藏在渝州城里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张铁匠。 在这渝州城里,只要寻到了顾阁主的庇护,不论是曾经得罪了什么样的仇家,那些人也没有本事进入这渝州城取他的性命。 鬼头张一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就知道是少阁主来了,遂一个激灵站了起来,赶忙搓搓手走上前来,喜笑颜开着,“小影儿,你可终于回来了啊。” 他的笑,倒不是谄媚奉承,而是他真心喜欢这孩子。 所有跟随着顾阁主的老人,差不多都是看着顾影长大的,也都是打心底里喜欢这孩子,只是顾阁主不喜欢,他们也不敢表现出来。 顾影不说什么话,只是将断刀从刀鞘中抽了出来,递给了他。 鬼头张一看便已明了,他自打十年前来到这渝州城的第一天起,就被这少阁主光顾了生意。 自此,每年都要为他重铸这把刀。 他也一直不解,这不过是最普通的材质铸成的最普通的刀,可是按照少阁主的意思,这把刀完完整整的,不能被换掉分毫。 一锤落定,紧接着又是一锤。 鬼头张一面敲打着刀身,一面叹道,“小影儿,这只不过是一把普通的刀,你已经用了快十二年了,年年断,年年锻,饮风阁里有那么多把宝刀,为什么不换一把更称手的呢?” 顾影静静地看着这把刀上锤击时冒出的火光,目不转睛。 他沉默了,沉默了许久,又慢慢地吐出话来。 “刀有重铸日,人无再少时。” 除了这把无名,天底下所有的宝刀他都不放在眼里。 这把刀,代表着他选择踏上这条不归路时的义无反顾。 第9章 疯女 刀身已经重新又浇铸在陶范中,鬼头张抬起眼看了看站在身侧等待的人,摇了摇头。 “小影儿,你若是有事,就先去忙吧,不必在此等候。 这次……这刀…… 有些麻烦,需再静待两日,等重新铸成,老头子自当亲呈到饮风阁中。” 顾影见他眼下歇了下来,仍是一动不动看着那把断刀,“昭钰。” 堂昭钰上前,将包囊中那个七齿穿魂钩取了出来,呈到鬼头张的面前,“前辈可识得此物?” 鬼头张看到七齿穿魂钩突然心中一惊,瞳孔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 他伸手接了过去仔细端详起来,一边捋着胡子一边皱眉,“这个这个这个…… 这…… 这七齿穿魂钩乃是老夫所铸,想当年我与家师亲涉极北苦寒之地,总共才带回了两块北冥玄铁,一块铸成了这七齿穿魂钩,一块…… 诶?不对,这是假的,这不是我铸的那一把!” “你如何得知?” 顾影突然眯起眼睛盯住了鬼头张,关于七齿穿魂钩上的第三断齿之事,除了方千里,真的大漠飞鹰,顾承风与自己之外,再无其他人知道。 “小影儿稍安勿躁。”鬼头张看出了他眼中的疑虑,坦然一笑道,“你也知道,阁主爱才,老朽惜宝。这是自古匠人的老毛病了,但凡是出自老朽之手的利器,每一把周身都有一处会藏下一个暗记,你且看这里。” 说着,他便借来了堂昭钰手中的剑,指了指剑柄凹痕处。 那里有一条极浅的印文,散漫的呈现出一个“弓”字,不仔细揣摩还以为只是微斜的剑纹而已。 “你也知道小老儿别号鬼头张,弓长张的张,名师铸名剑,自是不能也教别人浑水摸鱼了去。 七齿穿魂钩本在第七齿与钩身衔接处有一弓字印记,可是它却没有。 我自然,识得这是假的。 不过,这把假的无论是做工工艺还是材质选择,皆模仿得惟妙惟肖。 老朽退隐江湖这十余年来,竟不知世道上已经有了这等人物,真是堪称鬼才,真是后生可畏。 不知,这把钩你是如何得来?” 顾影听着他一番详解,只是突然想起他未说完的话,“那另一块北冥玄铁?” “另一块北冥玄铁,当年被家师铸成了金翅霸王刀,应是一直安放在长安金刀门。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这绝无可能。 这一刀一钩已经将两块北冥玄铁几乎耗尽,余下的也只不过是多做了几根雨落无痕的绣花针罢了。” “可是,这把假的七齿穿魂钩,来自江都。” 鬼头张听闻江都二字,倒吸了一口凉气,脸色也瞬间变得惨白,哆哆嗦嗦地念叨着,“奈……奈何……” 顾影微垂下了眼,淡淡地说道,“江都又如何?只要你在我渝州城一日,我便可保你一日。” 鬼头张听罢咽了口唾沫,他知道江都是个惹不起的地方,可渝州也同样没人敢招惹。 “他……他们,即便是江都的人,也绝不可能再去多找出几块北冥玄铁来了,这不可能……只是,不是老朽自吹,江湖上真的有人已经有这般铸器的手艺?” “你鬼匠张老儿曾与鬼医菩提子号称江城双鬼,我自认是再没听过比你名声更响亮的铸器师了。” “这……” 鬼头张陷入了沉思中,这十年来他虽已隐居渝州城,再不问江湖事。 可是以他的经验,十年,区区十年,绝对不可能出现一个他未曾谋面过的铸器奇才。 “却不知,前辈叱咤江湖这数十年来,可有传人?”堂昭钰上前抱拳,态度恳切,“事关重大,牵扯到整个渝州城百姓的安危,请前辈定要如实相告。” 鬼头张摸索着自己满面虬髯,眼神上下飘忽不定,深叹了一口气,“唉,实不相瞒,老夫虽是一生铸剑无数,却后继无人,每念及此,都不枉为一件憾事。当年师承铸器圣手萧大师,他老人家膝下只有一女名曰小妹,怎奈小妹对铸器之说丝毫不感兴趣,萧大师这才勉为其难收了小老儿为徒。后小妹远嫁他乡,一去四十载,至今杳无音询。” “那萧前辈……” “师父他老人家若是能活到现在,老夫又怎敢混出这江城双鬼的名号。”鬼头张抚须长笑,轻轻摆了摆手,“往事,毋须再提。” “那……” 堂昭钰还想上前询问些什么,却被顾影拦了下来,“一日,我只能等你一日,明日定要把刀送到饮风阁去。” 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鬼头张重重地朝地上啐了一口,继续倒在了凉铺子上,把破幡旗往脸上一遮。 “过往浮尘,这世间事,又关老子何事。 只是小妹……小妹……唉……” 再听不到铁匠铺子叮叮当当的响声,街边的吆喝声却越来越近了。 “少阁主,你说那鬼头张,口中到底几句真话,几句假话?” 这个气息…… 顾影突然停下了脚步,有一阵熟悉的味道离他很近。 转眼望去,陈氏米铺门前有一蓬头垢面的碧衣女子,约摸着十五六岁的年纪,蹲在一处草丛边用手指抠着泥土,嘴里不知在呢喃些什么。 顾影刚想上前,就被堂昭钰一手拦住,“那是陈世靖的遗孤,人有些痴傻,你……” 他没有理会堂昭钰的话,继续走上前,看着女子从泥土中揪出来一条蚯蚓,随手放进嘴里咀嚼着。 女子看到身前的阳光被人影遮住,才好奇的转脸看向了来者。 她刚看到面前这个人时,眉眼弯翘,开心地笑了起来,露出了一对酒窝和小虎牙,如同万千可爱的少女一般,也这般惹人怜爱。 可谁知,她笑着笑着,面色就突的变得煞白,犹如撞鬼了一般,没多久便直直站起身来一把抱住了顾影,大叫了起来。 若换做是渝州城外的人,怎么可能就这样随随便便抱住了他。 可是唯独对待渝州城中的百姓,顾影却丝毫不闪躲也不愠怒,只是任其所为。 “小荷,哎呀小荷,你怎么又……”米铺中继而冲出来两个老人,两人已近耄耋之年,儿子与儿媳当年皆为饮风阁中人,只可惜白发人送黑发人,只留下了小荷这一疯疯傻傻的痴儿,“少阁主,对不住啊,小荷这孩子……” 两人说着,边上前把小荷抱住顾影的胳膊往下拉扯。 无奈,小荷死死地抱在顾影身上,痴痴地笑着,“你来了,你终于来了。” “是,我来了。” 若换做是别人,绝不会同一个疯子去对话,可顾影却转身态度很认真地看着疯女小荷。 “他们!他们要来了!”小荷缩回了一只手塞进嘴巴里,眼神恍惚地大喊了一声,“乌鸦……乌鸦吃了你的眼睛……哈……哈哈……” “少阁主莫要见怪,小荷她爹娘死的早,可怜这孩子一直痴痴傻傻,有什么得罪的地方,你可莫要往心里去。”两个老人平时对顾阁主与少阁主敬畏的很,只是没想到从未见小荷这般失态过。 顾影没理会两个老人的话,只是冷冷地看着她,目光中透射出一抹犀利,“他们,说了什么?” “少阁主,她的话,怎么能当真呢。” 堂昭钰忙上前拦道,他没想到顾影会将一个疯子的话如此认真对待。 “不。”顾影继续瞪着小荷,十分肯定地说,“她身上有死人的味道,是那个地方的味道。” 第10章 紫金竹简 那个地方,顾影不说,堂昭钰也明白了,是他们早上经过的禁地。 一般人是不会想到那里去了,而那里,也更不是一般人就能去的了。 堂昭钰对着米铺的两位老者作揖,还是那般谦恭礼貌,“陈老,不知小荷近两日可曾去过酆都南郊?” “怎么可能呢?”两个老人对视了一眼,连忙摇头,“不可能,酆都南郊离此处最近也至少需要两三日的脚程,小荷从未久离我们二人身边,更何况,这丫头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她,怎么可能去过呢?” “说,你看到了什么?” 顾影没有理会他们的说辞,只是冷冰冰地盯着小荷,一直在逼问。 “不是我,不是我!”小荷整个人蹲下身去开始颤抖,又抬起头来笑着看向他,“他们找的是你,你那里有宝贝,嘻嘻嘻……” 顾影一手撑起了她的下巴,使其看向自己。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是觉得,他在无名小镇里看到的东西,这个人也一定都看到了。 “你看我的眼睛,还在不在?” 顾影一路上都能感觉得到自己的右眼酸涩肿痛,一定不同寻常。 而这次小荷抬头看了一眼,直接吓得蜷缩成了一团,瑟瑟发抖,嘴里语无伦次地嘟念着,“他们……他们来了!尸体,山脚下的尸体……好大的雨,好多的鬼……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两个老人扑通一声跪在了顾影的身前,“少阁主,我求求你,不要再逼她了,她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真的哪也没去过,老身求求你了……” “二位请起,晚辈可受不住二老如此大礼。” 顾影说着,将他们搀扶了起来。 对人,他向来是恩怨分明了然于心,“令郎于我饮风阁有大恩,却未能自保其身,使得二位白发人送了黑发人。 方才,是我失礼了。 只是,最近可能会不太平,切莫再踏出这渝州城半步了。 出了这渝州城,谁都护不了你们周全。” “多谢少阁主……”两人连忙躬身拜谢,又将小荷牵入屋中。 小荷在被拉扯的路上,突然转过头来对上了顾影的眼睛,冲着他微微地一笑。 这笑容,眼神空洞无物,不像是她有意识表现出来的,倒像是无形中有两只手捏住了她两边的脸,将她的嘴角拉拽出了一个奇怪的弧度,那般诡异。 “她去过那里。”顾影看着疯女陈荷远去的身影,转头对身旁的堂昭钰说,“酆都禁地的那片鬼林,她身上死人的气息,不会有错的。” “可是陈老没有必要骗我们,他毕竟是……” “没有人在说谎。” 顾影重新捋了一遍头绪,从飞羽门,到死神,到大漠飞鹰,再到无名小镇,鬼头张的话和小荷的话。 这一切的事情看似毫无瓜葛,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像一双无形的手在背后小心地绣制着一张画卷,“昭钰,回去之后,你要先去查一下,那个萧小妹。” “知道了。” 明明是渝州城的正中心,却偏偏是个闹中取静的地方。 饮风阁,就藏在这一片茂密的银杏林之中。 层楼叠榭的院落里,有护卫与侍女浅话嬉笑,可一见到这个单衣少年走了进来,无不屏息凝神不敢再多话。 不知从院落中哪个角落,突然走出一个深灰色劲装疾服的少女,将长发用一条黑色丝带高高绾起。 不落浮尘,也不施粉黛。 女子从墙后走出,对着两人的方向深深一鞠,“少阁主,清风堂主。” “他在么?” 顾影没有闲情看旁人一眼,只远远地望向院落最深处,那个他最想见到又最不敢见到的人。 女子低垂着头,双手束在身前,攥的有些青筋外露,“阁主在书房,已经等了两个时辰了。你,回来晚了许多。” 他每一次出任务,都是片刻不敢耽搁。 而这一次,阴差阳错的走到了不该去的地方,耽误了整整半日。 他便知道,这次又该受罚了。 尤其是,根本没有拿回他要的东西。 “我自己去见他。” 顾影看着女子紧张的神色就已猜到了大概,只是不管什么结果,他都要去面对那个人的,逃也逃不掉。 “我随你一起。” 堂昭钰说着也要上前,他认为,若是有外人在场,阁主至少也会博三分颜面的。 “不必。” 看着顾影执意前行的身影,堂昭钰下意识地上前去追他,却被灰衣女子伸手拦了下来。 “清风堂主,阁主另有事情要交代你去做。” 说着,女子从袖中颤抖着掏出了一个竹简,她方才紧攥着的东西,竹简的外面用一个紫色绣金囊袋包裹着。 堂昭钰看到了这个竹简,才知道她之前所有不自然的表现,并不是因为阁主可能会惩罚顾影,而是因为自己的这个任务。 饮风阁中机密信笺俱有等级划分,最平凡不过的是灰色,重要一些的是黑色,更为紧要的是赤红色,而这象征紫气东来的紫色,这些年,他最多也只是偶然瞥见过一二次罢了,自己从未收到过。 而这次交与他的,很有可能也是他此生能做的最后一件事。 “去哪?” 堂昭钰的声音变得有些低哑,压着嗓子轻轻问了出来。 “长……安……” 女子阖了阖眼,说出这个地方时,也深吐了一口气。 顾影刚走出去没几步,听到长安这两个字时突然怔住了,整个人倏地一下回转身来,“这么快?” 女子默默点了点头,不说什么话。 长安,对他们来说,是现在最不该踏足的地方。 他们昨夜去飞羽门找许蒙的时候,就是因为许蒙带着东西已经逃去了长安,别无他法只能放弃追踪。 可他却没想到,父亲这么快便已得知了消息,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派堂昭钰只身前往长安。 “一个人?” 虽然顾影极力压制着自己的情绪,不想让外人看到他表现出来丝毫担心堂昭钰的样子,可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女子又点了点头,闭着的双眼终于睁开,“清风堂主,望自珍重。” 堂昭钰咬定牙关,很坦然地接下了紫金信笺,他已做好了一切最坏的打算,“拾儿,假使我一个月内不能回来,麻烦你告知拈花堂主,让她……保重。” 拾儿瞥了一眼堂昭钰的方向,对他回以一礼,便又消失在院落中。 顾影看到远去的拾儿,又看了看堂昭钰手中的竹简,眉间拧成了一个疙瘩,遂转回身去不再去看。 他不忍看到这个人,也不想让这个人看到他此刻的神情。 “顾影。”堂昭钰第一次心平气和地直呼他的名字而不是少主,是因为他真的将顾影看作是亲弟弟一般,想最后再与他说几句体己话,“正如我昨日所言,不曾言悔。” “知道了。”顾影微仰着前额闭上双目,打断了堂昭钰的自说自话,“不过就是出门办点事,哪里来的这么多矫情的话,早去早回就是了。” “咳…… 是我忘记了,少主长大了,已不再需要我的保护了。 我们这些人,只要别给饮风阁丢人就行了。” 堂昭钰只是自嘲地笑了笑,不再多说什么,只因他知道,多说无益。 可是正当他迈出步子准备走出饮风阁时,又被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叫住。 “昭钰。”顾影手中紧攥着的刀鞘发出咯咯的碎裂声,“别死了。” “好。” 本握着紫金竹简还尚在颤抖的手,听到这句话也镇静了下来。 堂昭钰抬头望向北方的天空,长安,长安,终于不再是那个不能涉足的地方。 第11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他的脚步很慢很慢,慢到他每走一步,别人却能走上三步。 他的头很低,低得快要看不清前方的路。 每次,从他推开书房的这扇门起,他的背上就像是负着一块巨大的石头,而且随着他越走越近,石头便越长越大。 每次,他都被压得快要喘不上气来。 只是他的脚步虽然很慢,却很沉稳,而且从不间断,从抬脚到落地,再抬脚再落地,没有一刻是停歇着的。 仿佛他这样走着,就可以在这里永远地走下去,走到永远。 这饮风阁,原本应该是他心之盛景,原本是不该叫这个名字的。 他与那人,原本也只应是世上最平凡却温情长驻的父子,他原本可以拥有更多的。 可是,二十年前的一场祸乱,一切都变了。 那个他不曾参与的过去,他甚至都不知道那年发生过些什么,却被世道生吞活剥的改变了他的一生。 而他的存在,也被那人看作了罪恶伊始。 每次办完事回来,快要见到那人的时候,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又把这二十年来的心酸苦楚全都回忆了一遍。 最终,却又是在拾级而上的脚步声中,归于虚空。 ……………… ……………… 那年,那山,那水,那人。 青葱竹山外,幽幽碧水涧。 九州之心有座渝州城,渝州之侧有个酆都镇,酆都之郊有个茶山竹海。 渝州多山,崎岖纵横,鲜有人烟,即便说那里是穷乡僻壤也不为过。 可是那一年,往来江湖客络绎不绝,倒比那长安街还要繁华几分。 有个落拓男子,衣衫褴褛不着边饰,只背着一柄用粗旧麻布包裹起来的刀。 脚下青泥轻踏,虽是行色匆匆,却又仔细搀扶着身旁的青衣女子。 女子时而擦拭下额头沁出来的汗珠,一手搭在少年肩上,一手扶着隆起的小腹,虽走着极为辛苦却也未曾停下。 “遥闻渝州城钟灵毓秀,倒真是百闻不如一见。”青衣女子淡淡笑道,环望四周,轻抚着自己隆起的小腹,一双灵澈的双眸烟波流转,露出一丝慧黠之色,“承风,你看这渝州城近郊山水如画,胜似人间仙境。倒不如我们自此,在这山野间盖一处小楼,唤作‘听雨楼’。从此我们便倚门闲眄庭花落,凭轩卧听檐下雨,如何?” “筠儿……”顾承风的面色沉重,他听着这似是似非的玩笑话,却仍是认真地思索了起来,“你还记得我们年少时,在寒山之巅说过的话么?” 林筠儿敛起了笑容,她当然记得,还是她,主动找上了他。 ……………… ……………… 那时,他们都还年少,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却已在寒山之巅阅尽人间百年风雨。 寒山,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自古以来,寒山的主人一生中只收两名弟子,一人习剑,一人练刀,他对他们武艺谋略无不倾囊相授,但在他们成年之时,便是以武论道之日。 赢的人,就是新的寒山的主人。 “二师兄,你出来吧,每一次你都躲在右手边第二块岩石后面,猜都猜腻了。” 青衣少女一手捋着额前的碎头发,一手捂着嘴轻笑了出来。 少年慢慢地从石头后挪了出来,脸上有些羞红,左手搓着右手,却不知该往哪里放。 “筠儿,你总是喜欢站在崖边,这里风大,危险。” “是么?”林筠儿的眼中透出了一抹不该属于这个年纪的寒意,冰冷如霜,“什么地方,会比身处寒山更危险呢?” “怎么这样说?是那把刀,它又……” 林筠儿点了点头,又紧接着摇了摇头,“爹爹让我看着它,它这些年……你说,江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你我身处寒山,只怕今生今世都不会知道的。” “不。”她又捋了捋额前的头发,嘴角漾起了一抹微笑,“你知道大师兄的剑法如何,你一定会输,会离开寒山,会知道的。” “谁在乎呢。” 顾承风也轻轻地笑了笑,跟着往前走了几步,站在悬崖边上,望着山下的滚滚红尘。 “你喜欢我,对么?” 林筠儿突然转头侧目看着他,她有着一双天生狡黠的眼睛,流着寒山主人通透心神的血液,能够看透任何一个人,和他说的任何话。 顾承风的脸刷得一下子红透了,在她的面前好像无地自容又不知何往。 “我想让你赢,你留下。” 林筠儿的语气坚定,好像她说出来的话从不容人置喙。 听到这一句时,顾承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看着林筠儿腰间的佩剑,还是那样的俊雅清秀,心下犹豫着,“可是风霜劫与照肝胆,本不就是一对么?” “剑是,人却不是。” “可是大师兄他对你……”话说到一半,顾承风突然说不出口了。 自从来到寒山的第一天起,他就始终认为这两人才是青梅竹马的一对,他们终日一起练剑,一起谈笑,一起…… 而他,从来都只是那个默默在身后看着她的局外人。 怎么今日,她却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知道,他对我有情,我亦是如此。”林筠儿疏了疏被风吹乱的头发,又重新望向悬崖下,“可你以为,像我这样的人,在乎的只是别人对我好么?” “我不明白。” “赤髓,我守不住了。”她紧紧攥着衣角,想不到向来应对自如的她也会有如此不知所措的时候,“你知道的,只有寒山的主人,才有资格继承赤髓。” “那无妨,大师兄在武功造诣上远胜于我,赤髓交与他,也比我强。若是连他都守不住,那我更不行。” “他……”林筠儿嗤地笑了一声,似是有些嘲弄,更多的却是失落,“他一心只求剑道,只求在剑术上达到登峰造极之境。 赤髓是刀,他不懂刀,他不知…… 不知,这赤髓才是江湖上那股暗流涌动的症结所在。” “这件事情,连我都知,他又怎会不知?” “他就是因为看得太通透,所以才熟视无睹。”林筠儿微蹙起了眉,深深叹道,“你可知这江湖分崩离析,门派之间争名夺利,这些年枉死了多少人? 我们远处寒山,旁观了这么多年的热闹,是谁得了这天下又与你我何干? 可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总得有人为他们着想的。 我自认是这天下最了解他的人,我知道,大师兄不会,绝不会为了这些无名之辈放弃他的剑道。 可我亦有我的道,道不同,我只能放弃他。” “你决定了?” “这件事情,我已想得很久,想得很清楚了,才来找你。”林筠儿再次转头看向了他,这一次,她的眼神中却带着几分柔情,“我是为了这天下人,选择了你。” “那我便为你,选择这天下人。” ……………… ……………… 这是当年,他们在寒山之巅,选择定情的承诺。 不是山盟海誓的缠绵情谊,却比这男欢女爱之情来得更为深沉隽永,更能携手走得长久。 看着林筠儿的沉默,顾承风却把手搭在了她的肩上,“筠儿,如果你说你不想了,我一定会放下一切和你走。可我们既已经走到这里了,最后一步,只差这最后一步。” 林筠儿轻抚着自己的小腹,她在沉思,为什么一来到这渝州城,就总觉得心神不定。 可能,只是做了母亲之后,便不如当年所抉之时的坚定,变得有些瞻前顾后的了。 “好,等酆都事了。”她咬着嘴唇轻轻说道。 她能等得,赤髓却是万万等不得了,她知道,顾承风也已渐守不住它。 离开,她也只是想想,却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 “放心,此番事了,我定与你在渝州城共此听雨楼。” ……………… ……………… 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回忆总是像一颗早春时久盼的俏皮雨滴,春雷惊醒时,在猝不及防的瞬间敲击着久旱的心窗。 你却不知道会在哪一刻,它突然化作了滂沱大雨,将你浇上一个狗血淋头。 你可识得,在漫天骤雨下仰望苍穹,轻启朱唇时舌尖触及到甘霖的味道。 你可念及,在灼灼酷暑里夜半乘凉,垂头侧畔处耳中萦绕着仄仄的蝉鸣。 你可追忆,在飒飒落叶中只影独立,蓦然回首后眼眸流转着悲戚的秋风。 你可流连,在皑皑白雪处低语浅笑,触手可及时不得珍惜,最终化成了破碎的触不可及。 往事如烟,太多的故事总让人不愿再提。 一个人,看向窗外时,就是喜欢拾起那些求而不得的回忆,好像忏悔过,悲痛过,就能暂时忘却了似的。 可是,缺失的那一角,永远都填补不上了。 如今,只能苟且的活着,只因还有眼前事未了。 时光流转,已是二十年的光景。 廿年风雨如一日,只恨空留未亡人。 “倚门闲眄庭花落,凭轩卧听檐下雨。” 顾承风独自站在窗前,双手负在身后,眉宇间轻蹙,额上的纹络中勾嵌下的只是淡淡的相思。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筠儿,二十年前我若是如此作答,如今会不会又是另一番光景了呢?” 他将手伸出了窗外,感受着春寒料峭的微风溜过指尖。 过去于他而言如风一般,既看不见,也再抓不着。 “可如今,这渝州城内再不会有听雨楼了。 你若已不在我身边,与其听雨,倒不如听这山雨欲来风满楼。” 第12章 赤髓刀 顾影的脚步很轻,走路时也没有任何的声响。 然而,他每次见顾承风时因紧张和兴奋而抑止不住的沉重的呼吸声,还是会暴露出自己的行踪。 所以每次一靠近这楼阁,顾承风就已知晓,他回来了。 他只是轻轻阖上了窗扇,走回桌案前的一个黄花梨背椅上坐下来,轻轻地斟上一盏八宝盖碗茶。 顾影的步子很慢,每次快见到顾承风时,都会比平时的脚步慢上许多。 想见他,却又怕见他,颇有些近乡情更怯。 只是无论他走得再慢,也不过是相隔一层楼的距离,总会走到头的。 终于,他还是走上了阁楼,低垂着双眸,不去看面前的人。 “爹。”黑衣少年冲顾承风行了个礼,有些勉强的开了口,“飞羽门……” “人已经走了?” 顾承风只是轻轻刮了一下手中的茶盏,也并未抬头看他一眼。 轻刮则味淡,重刮则味浓,此时,已有茶气的清香飘散出来。 他垂下了头,他心里明白,即使派他去了,这个人还会再让其他人去的,不用他说,顾承风应早已知晓事情原委,多说无益,“是孩儿办事不利,甘愿受罚。” “影儿,你可知他偷走的那个东西,是当年你娘用命挣回来的。” 顾承风轻抿了一口清茶,嘴角似笑非笑,含威不露。 顾影的眼中有一丝寒光闪过,“所以,爹才让昭钰去了长安?” “我自有我的道理。”顾承风放下手中的杯盏,宛如一个春倦待眠的老人渐露疲惫之色,略微瞟了他一眼,当下凝眉,“你的刀呢?” 刀不离手,命不离身。 他向来是如此的,这次怎么会空手而归? “在……鬼头张那。” 顾影依旧低垂着头,不多做解释。 他的头虽然很低很低,可他的心却是高的,高高在上。 他的脸上虽然没有任何表情,可他的眼中所散发出的那股子倔强,早已将心事坦露无余。 在择刀这件事情上,他永远都做着自己的主。 他知道顾承风也早已深晓他的性情,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那把刀的,只是又想到了断刀之人,“江都那边,已经来人了。” “江都……倒来得真快。”顾承风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少年空着的刀鞘,已生出几条明显龟裂的纹痕,手在不停地摩挲着杯盏,“只是……” 顾承风刚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身后不远处挂着的一个东西在隐隐颤动。 这样的颤动,他再熟悉不过了。 他的手,也开始止不住的颤动了起来。 回头一看,果然,一面墙上挂着的一把刀周身开始泛起微微红光,“二十年了,二十年了,怎么会……” 顾承风又突然转头看向面前的人,他的右眼已开始泛起血丝。 看着他脸上强忍着的痛楚的表情,他就已猜到了大概,“这一趟,你可曾去过什么地方?” 在他面前,顾影是任何谎言都不会说的,只得承认,耽误了回来时辰的缘由,“偶然间,去了绝顶峰故地。” “绝顶峰……” 顾承风陷入了回忆,沉默良久,猛地抬起头来,眼中透漏出有些振奋的欣喜,“难怪,难怪我这么多年一直找不到她。 原来她要找的人,是你。” 顾影不解他话中的玄机,只是他不说,他也不敢多问。 顾承风见他丝毫没有反应,起身走到墙边,将那一柄还在微颤的刀取了下来,轻轻拭去刀鞘上的浮尘,拿到他面前,“你可识得此物?” 顾影只是抬头瞥了一眼,一动不动。 刀身三尺七寸长,藏在鞘中看不真切,新鞘装着古刀。 若不是这刀鞘乃昔年鬼头张专为这把刀所铸,只怕是平常刀鞘都镇不住它,“这是寒山传下的古刀,名曰赤髓。” 赤髓刀被轻轻抽出了一角,红光灼灼显得更加耀眼,剧烈的抖动也越来越快了,像是对什么新奇的东西有了感应似的。 顾承风一手紧握刀鞘,一手攥住刀柄,将赤髓拿至眼前,视线从刀刃的一条线上透过去,落在顾影的右眼上。 此时他的右眼已慢慢恢复了往常,赤髓上的光也消失不见了。 顾承风摩挲着刀柄却盯着少年脸上的表情,“对于赤髓,你就只知道这些?” “是,不该问的就不要问。” “一个人的好奇心太重,往往会害得自己丧命。”他轻轻地抽出了赤髓,“可是,该知道的东西却不知道,也往往失去了保命的本钱。” “是。” 那个人说的话,他从来都只接受,绝不反驳。 顾承风看着眼前波澜不惊的人,不知该是幸,还是不幸。 他自己从不爱多说话,也能静下来去听别人说话。 一个人若是同时拥有了这两种品质,那这个人以后无论在哪里,不管做什么,总不会吃亏的。 只是,这样的年纪做到这一点,实在是很少。 但凡为了做到这一步的人,舍弃的,必定更多。 “你可知为什么这些年来我从未用过这把刀?” 还没等顾影回什么话,只见顾承风雷霆电掣般挥出赤髓,径直朝顾影的胸膛刺了过去。 刀光闪过,一片死寂。 顾影并不闪躲,不是因为他知道父亲不会杀了自己,而是即便父亲要杀了自己,他也绝不会去闪躲。 生与死,对他而言,本就是没什么区别的。 更何况,如果能死在那人手上,便是最好不过的了。 至少,他会记得他。 赤髓穿肠,刀过留影。 他直直的站在原地,却怔住了。 这一幕,他再熟悉不过了,就像昨日他在无名小镇砍那只鸟时一样,刀是空的。 这把刀穿过他的身体,就变成虚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你看到了?”顾承风将赤髓刀收回,插回刀鞘里,“这是一把已经无法再杀人的刀。” 天底下,怎么会有刀是无法杀人的呢? 刀,明明是任何一个部位都可以杀人的。 顾影瞥了一眼,这不过是一把普通的刀,因为它长得跟普通的刀实在是没什么区别。 可又是一把特别的刀,因为普通的刀都能杀人,它却不能。 “我好像,见过这样的事情。”顾影在他面前,什么都不必隐瞒,“昨日……” “看来是她,找到了你。”顾承风打断了他的话,他的嘴角因为兴奋隐隐有些抽动。 “她?绝顶峰……”顾影回忆着那个地方,在他往日所闻中,那不过是一个二十年前尸横遍野的乱葬岗罢了。 “你看到她了?” 顾影暗忖着,他是被一串奇怪的铃声引去了那里,而且还是因为身体支撑不住才看到的那些幻阵,可是他要不要把毒发的事情告诉面前的这个男人呢? 他本是不想对顾承风说谎的,只是,他更不想让这个人为他担心,如果这个人会担心的话。 “我不知道,你说的她是谁,我只看到,我的刀,挥出去的时候,是空的。” 这会儿陷入沉思的,倒是顾承风了,没有人知道他此时此刻在想着些什么,可是他的眼中,却透着无尽的苍凉。 “还有一件事。”顾影突然想起来,“陈家米铺的疯女小荷,她这几日一直在渝州城,却说见到了那些跟我看到的一样的东西。” “陈世靖家的丫头……”顾承风微侧着头,不自觉地看向了身旁的一个翠玉屏风。 “爹,你可知江湖上已然出现了另一个媲美鬼头张的铸器大师?” 他这一行不过两日,却知道了这么多不在他控制范围内的事情,他是想要把这些消息全都说与这人听的。 “我早已知晓,这件事你不必多问。”顾承风看向搁置在桌案上的赤髓,又看看他,他似乎从未正眼瞧上这把刀一下,面生疑虑,“你对这赤髓,当真丝毫没有兴趣?” “爹的东西,没人敢有非分之想。” “若是人人都能如你一般,老夫就不必白白折腾这一遭了。”顾承风轻抚着赤髓刀柄,像是在与一个久违的老友告着无声的对白。 “那当年绝顶峰,究竟发生了何事?” 顾影此时问出来,只是因为知道他想说了而已,在这种时候,便是可以问了。 “依你之见,持刀,所求为何?” “杀人。” “仅此而已?” 他沉默了,每一次面前的这个人想要更接近他的时候,他却总是选择沉默。 他持刀,只为一人,可杀尽天下人。 可是,他偏偏什么都不肯说。 那个人既不承认他关心过他,他自然也不肯承认他也为其倾尽所有。 顾承风深吸了一口气,却发出长长的叹息声,“你如此一意孤行,要置渝州城百姓于何地?” “在你眼中,也会有不忍么?”顾影反问。 “倒真是我错了。” 顾承风的嘴角不由得抽动了一下,他一时间竟不知眼前的这个人,究竟还算不算得上是一个人。 他对自己,对生命,甚至对整个江湖的认知都陷入了一个偏执的漩涡里。 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错,可是他却无力悔改。 “刀者,杀戮之本。 可也只有真正理解了死亡的意义,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生命,反之亦然。 这把赤髓,乃是三百年前,一代铸器大师萧夫人生前所铸最后一把刀,杀人的刀。 他的后人将赤髓托付于寒山,自此,便由寒山传人世代镇守。 二十年前,赤髓灵现,江湖动乱,我知道有个地方,或可解赤髓之谜。” “酆都,绝顶峰?” 顾承风的手沿着赤髓刀鞘上斑驳的纹路划过,微闭上眼睛,且听风声,“二十年前的渝州,本不是这样的。” 第13章 酆都旧事 那时,渝州城还只是一个埋没在浮华三千中不为人知的小镇。 甚至,只是他们路过的一个连借宿都嫌弃的地方。 有些人连它的名字都叫不上来,而这些江湖客真正要去的是,酆都。 顾承风与林筠儿两人在茶山竹海中又徐徐走了半晌,环顾四周,早已不见那青山碧水,只觉得周遭烟雾茫茫鬼气缭绕,连天色都变得阴沉沉的。 放眼望去,隐约间看见一座黑石城门。 城门口往来车水马龙好不热闹,城上赫然立着两个大字“酆都”,字上色迹斑驳,看上去是年代久远却又无人打理所致。 那年,酆都相较渝州城而言,才是人人挤破头想要钻进去的古城,也是鬼城。 传言,鬼城有鬼,生者往生。 不知是从哪放出来的消息,谁放出来的消息,可这消息一旦在江湖上传开了,三人成虎,不可不信。 那一年,那一天,那些人。 顾承风搀扶着林筠儿缓缓在城中走动,又小心打量着周围。 来往的路人,个个都身怀绝技且在江湖小有名气。 说是小有名气,因为是真的名气很小。 江湖人很奇怪,越是平平无奇的人,越是喜欢给自己取上一个震慑人的名号,像是什么通天神龙,翻云圣手之类云云。 名号越是大得唬人,越是喜欢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可实际上,这些人却越是没什么本事,更不必去忌惮。 而那些真正的高手,全都藏在暗处,甘愿做一个不为人注意的路人。 有些时候,无名,比出名更好。 酆都城很小,小到一条街一眼就望到了尽头,却又像是很大,大到好像整个江湖的人都在一瞬间挤了进来。 眼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夕阳收尽了最后一丝洒落人间的怜悯。 等待着他们的,就是无边的黑暗。 他们两人商议着先找个客栈住下,毕竟筠儿身怀六甲还长日跋涉,必是早已劳累不堪。 只是这酆都城想必以往从没来过这么些人,或者可以说,从没来过什么外人,所以想找一处适合落脚的地方,还真是不那么容易。 他们在城中小转一圈后,就找了间看似还算大方的客栈走了进去。 看这客栈也不过才方寸之地,而堂下吃饭者却都有百余人。 有人抱剑侧靠墙角警惕地打量着其他人,有人席地而坐狼狈地吃着果腹之食,甚至有人站在一边就兀自睡着了,只是那睡相,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店中小二已是忙到焦头烂额,看这两副生面孔走进来便上前摆摆手示意,“对不住了客官,小店早已人满,再没空房啦,空桌子也没有!” 见过迎来送往的,却从没见过这么直截了当下逐客令的。 可见,这次来的人数之多,远远超出了酆都城的承载。 顾承风眉头紧皱,心中盘算着,刚刚在城中小逛一圈,这家店已是城中最大的客栈,若是这里都满了,还会有哪里能让筠儿安住呢? “顾兄弟。”门口一茶桌旁传来一声问候,“想不到今日才遇见你。” 顾承风顺着声音处看去,那里已有两个人起身走过来。 一个身形瘦弱形容枯槁却扛着两个足有百余斤重的混元锤,一个高大威武身形健硕却只在腰间别着一把轻巧短刀。 这,便是青州城赫赫有名的徐家兄弟了。 大哥徐大智,便是那羸弱之人,看似弱不禁风却能力拔千钧,人称豹子。 豹子出手,必然势如破竹。 二弟徐若愚,便是那长脸壮汉,他使的武器很奇怪,世间兵器一寸短一寸险,如他腰间这把不足盈尺的短刀,则需用刀人有着极为灵敏的身法,而看到此人身形,却是万万联想不到一起的。 只不过,他在青州,却是人称燕子。 燕子轻盈,如点水一瞥,有这称谓,倒也不会是空穴来风。 豹子瘦弱,燕子壮硕,这本就是不符合常理的。 每个聪明的人都知道应该扬长避短,尤其是他们练的这些外家功夫,都至少会根据自己的身形酌情选择。 可有些人就是喜欢迎难而上,徐大智这般枯瘦的人能将百斤大锤挥舞得如掷长绫,徐若愚这般身形魁梧之人能持短刀临敌时身轻如燕。 他们,必然是克服了常人所不能容忍之痛,以己之短去练至擅长。 其志之坚,其心可畏。 若夫以人力之有穷,窥天地之无穷也。 虽然这两个人在江湖上算是声名鹤立,可还不足以引起顾承风的注意,他一动不动的目光,直直地落在了与这二人同桌的一名绫罗红衣粉面美少年身上。 即便面前有叠叠人群遮掩着,看不真切,但只一眼,任谁都会被这少年身上的不俗之气吸引过去。 他一时间恍惚,竟看得有些痴了。 顾承风忖到自己在江湖上走动已有些时日,却从不曾得知有这样一人。 他看到徐家兄弟两人已经走近,便上前抱拳道,“徐大哥,徐二哥,好久不见。” “是啊,风闻酆都近日有异象,我等既不通晓天道玄法,亦不明风水占卦,只能早早来此苦等了。 却不知这巴山楚水凄凉地,竟这般落魄。 也不怕你笑话,这些日子当真难捱得很啊。” 徐大智捋着胡子笑道。 “徐兄,既是旧识,怎么不给介绍一下呢?”红衣美少年站了起来,朝顾承风的方向作了个揖。 “哈哈,如此,倒是老夫失礼了。”徐大当家长笑道,忙将顾承风夫妇引至桌前。 “在下徐大智,便不必多说了,这是舍弟徐若愚,学艺不精,徒负盛名。”他指了指身旁的一长脸壮汉。 继而,他又走到顾承风身边,满目欣赏之色溢于言表,“这位小兄弟就是如今寒山的主人顾承风,别号狂刀客。他身边这位是顾少侠的师妹……” 徐若愚看了看筠儿隆起的肚子,俯首笑道,“这……怕是要改口叫顾夫人了,你们可知,当今武林所谓‘算无遗策,南梅北林’,她就是江湖人称女诸葛的北林——林筠儿。” 林筠儿稍作回礼,“不敢当。” 本是纷杂吵闹的客栈里,在听到寒山这两个字时,瞬间沉寂了下来,如同这屋子里从未有人一般。 “寒山的主人?”突有一人在人群中谄笑道,“听闻寒山弟子的规矩,从来只留一人。 众所周知,这位新的寒山主人狂刀客顾大侠的师兄,乃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剑圣越青山。 堂堂剑圣都只是顾大侠的手下败将,论武输了,只能离开寒山,浪迹江湖。 真不可想象,这位顾大侠的武功已达到了何等登峰造极之境。” “你大可一试。” 第14章 红衣美人 “你大可一试。” 这人本是想借机巴结一下这位寒山的新主人,试问有什么方式能比踩着他的对手去捧他更令人心神愉悦呢? 可是他没想到,却换来了这么一句话。 试试,他当然不敢试试,便涨红了脸,坐回了人群中。 顾承风自始至终都没看那人一眼,只因他的眼里,一直盯着一个人,在他对面的那个红衣少年。 “你自然是不识得他的。”徐大智随着他的目光也看向红衣少年,抚须微笑,“顾兄弟可曾听说过蓬莱仙岛凌云山庄?这便是凌云山庄的二当家,谢语霖谢公子。” 这一次,倒是没有人再站出来说些风凉话,只因绝大部分的人,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地方。 凌云山庄与寒山相似,却又有些不同。 虽都是江湖上传说中的地方,虽都是从未有外人涉足过,但寒山的所在,是人人都知道却不敢接近的地方,而凌云山庄,只听闻在海上仙山,飘忽不定,却从没有人知其所踪,它的名声,已销匿了近三百年了。 “我道是谁,原来是仙人,难怪不得而知。”顾承风自嘲了一番,又转头看向身边的林筠儿。 林筠儿与他对视了一眼,面上虽没有任何表情,却微微摇了摇头。 谢语霖微微回礼,将手中折扇一摊,竟半遮面的含笑起来。 此刻顾承风又重新打量了一遍谢语霖,他不得不承认,确实惊为天人。 且不说那面如冠玉,剑眉星目,双眸盈盈,鼻若悬胆,唇似涂丹之类俗话,他虽是已遮住了半张脸,却还能让人感觉得到温润如玉的笑意。 譬如方才在人群中不经意的一瞥,就已让他再挪不开目光。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颦一笑间,皆是万种风情。 如若不知道他是个男人,只怕是世间所有的女子都会自惭形秽,羞愧不已的。 世上有美人如此,称他是仙人倒也是不为过了。 顾承风是将他当成小姑娘一般打量了,只觉得此人太过娇弱,不应来到此处是非之地。 而在林筠儿眼中,他又是另外一番模样。 这个红衣少年,看着约摸十五六岁的年纪,却有着五六十岁的人身上那种老僧入定的气质,这绝不是一般名士自风流之说所能表现出来的。 更何况,徐大智已经年近四十,按理来说也算是前辈,却对这个少年礼遇有加,恭恭敬敬。 如果不是因为他出身不凡,那就必然是他身上有异于常人的本事。 只不过,细观他的神态,柔情似水丹凤眼,本应是极具魅惑的,可是从中却透出一股桀骜不驯的清冷,令人不寒而栗,望而生畏。 他的嘴角虽然挂着笑意,却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丝不屑。 可见,这里围坐着的人,他是一个都没放进眼中的。 能够这般清高孤傲,想必一定有过人之能。 只是他,手如柔夷,指尖纤细修长,就算是闺阁中二八妙龄的女子都不会有他的手那般白嫩。 手中无茧,可见他从来没有拿过刀剑,也不善使暗器。 很有可能,他根本就不会武功。 他全身上下只披着一件薄如蝉翼的绯红色对襟广袖衫,是藏不住任何利器的。 唯一在他手中所执的,仅仅是一把玉骨流朱纸扇。 不会武功,没有武器,只身一人来此是非之地,这样的人,未免也太匪夷所思了。 至于他所处的凌云山庄,早已在三百多年前就从江湖上销声匿迹了,如今只成了传说。 此番二庄主重出江湖,特地来到酆都,只怕在他身后,还不知道到底潜藏着多少双眼睛看着这一切,却没出面。 这个地方,到处都是来路不明的。 可只有这个人,能让林筠儿感觉到危险。 “林姐姐在看什么?” 谢语霖倒是不生分,只一开口便姐姐的叫上了。 如林筠儿这般的女子,又怎会不知,她在看他的同时,这人岂非也在看着她。 “没什么,只是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人罢了,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少年听罢竟有些窃喜,掩着嘴笑了起来,清冷的目光瞬间变得有些孩子气。 但这孩子气却只有一瞬间,在他听到旁边的声音后,又敛起了笑意。 “哼!”不远处桌子有一彪形大汉拍案而起,一把将手中的陶碗摔掷在地上,破口大骂道,“去他娘的酆都急报,老子都在这里守了个把个月了,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除了每天吃糠咽菜什么都没有看见。 也不知是哪个天杀的混蛋把我们全都骗到这来,若不是都听得传闻,谁他奶奶的会知道世上有这么个鬼地方。 真他娘的不知道,还要在这鬼地方呆多少时日!” 这说话的人赤眉金目,面黑如炭,却不生毛发,头顶一片亮蹭蹭的光泽,宛如剥了壳的鸡蛋一般。 只见他背后一把四尺三寸长的九环刀熠熠生辉,被他这猛然起身震撞得叮叮作响。 “这是平山寨的马匪头子,别号长刀阔马定乾坤的沙不得。”林筠儿小心凑到顾承风耳旁轻轻说着。 “杀不得?” 顾承风面生疑虑,怎么会有人明明杀气重重却叫这么个矫情的名字。 林筠儿默默点了点头,“是,以前他叫沙通天,后来遇净慈大师点化,改名沙不得。” “难怪。” 方才他还奇怪着这人脸上胡须密布,怎就光脑袋上不长头发,原来也算是半个出家人了。 只是听他的话语间,该守的戒一样都没少破。 却还没等沙不得在一边撒完闷气,远处就传来一阵阵诡异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声音从门外传来,可当众人朝门外望去时,那里空无一人。 “哈哈哈哈哈……”声音又从窗户边上传来,同样的,只有一缕清风刮过,未见人影。 “哈哈哈哈哈……”声音又从楼上传下来,众人在抬眼往上望去时,忽的见一白衣书生从天而降,落在沙不得的面前,“小小秃驴儿,鬼叫什么,莫不是漫漫长夜耐不住寂寞了?” “呸!”沙不得往地上唾了一口,伸手去摸背上的那把双刃九环刀,“哪里来的穷酸书生,敢跑来酸你爷爷?” “这人,应是四无书生笑三分。” 林筠儿继续凑到顾承风耳边说着,又暗中观察了其余三人的动静。 徐家兄弟屏息凝神,既不像是在看热闹,可也没有出手相管之意。 而那个红衣美少年,却是在一旁饶有兴味地嘬着一杯小酒且听风雨。 四无书生笑三分,逢人见面三分笑。 与谁见面都先笑脸相迎,自是伸手不打笑脸人。 可是这笑后的四无,却是无情无义无耻无理取闹。 早些年,因为心术不正,已经被鬼医菩提子逐出了师门。 “小生好端端的在楼上睡着,却不曾想,被阁下一声惊涛怒吼唤了下来。 奈何,扰人清梦啊?” 笑三分的脸上依旧挂着善意的笑容,很客气地朝着沙不得的方向恭恭敬敬作了个揖。 只是这一低头的瞬间,从他的袖中,后颈,双肩部位各飞出流火金钱镖,乾坤如意珠,寒月梅花针和紧背花装弩等四种不同的暗器。 一时间,暗器齐发。 第15章 笑三分 只见沙不得反手抽出背后的那把双刃九环刀,横空一劈,便将这七八个暗器挥得四散而去。 此时,看热闹的也不再看热闹了。 因为这些暗器上都淬了毒,被壮汉这么一挥,且朝围观的人飞了过去。 众人立刻四散开来,没想到方才还挤得站不住脚的客栈里,居然能给他们俩腾出来这么大一块地方。 他们离着这两人远远的,谁都不想跟四无书生和他的暗器沾染半点关系。 两枚流火金钱镖分两个不同的方向飞了出去,各削掉了木桌的一角,牢牢地嵌在了墙壁上。 一颗乾坤如意珠擦着店小二手中的酒坛子而过,那小厮手底下一软,酒坛子便咣铛一声掉在地上摔了个稀碎。 一根寒月梅花针直直地朝林筠儿的方向射来,只是针尖直直地停在她面前一寸的位置,不再向前。 原来,这根梅花针早已被顾承风右手的双指夹住,碾成两截。 另一根寒月梅花针擦过他们夫妇,不偏不倚,冲着谢语霖的方向飞了过去。 顾承风刚想松开牵着林筠儿的左手,去挡下这枚毒针,手却被林筠儿按得更紧了些。 他顿时会意,她是想趁此机会试试这人的底。 谢语霖像是看都没看见这根朝他飞过来的寒月梅花针似的,只是转头,看向店小二的方向。 他看着那碎了一地的酒坛子,深吸了一口气,微微叹道,“唉,这可是三十年的竹叶青啊,可惜,可惜……” 嗟叹美酒之余,那根寒月梅花针已飞到他的面前。 只是在触碰到他额前的一刹那,针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林筠儿看得仔细,可越是仔细,就更加骇然。 她始终没有看出这里面的门道,居然会有东西可以凭空消失,这凌云山庄的人究竟练的是哪一路数的功夫? 而等她再看向沙不得的时候,却发现,沙不得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原来,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就见其面色铁青,两颗眼珠子似是要鼓出来了一般,好像直到他临死前都不知道自己竟然会这么死掉。 九环刀咣铛一声掉落在地,周围人皆屏息凝神,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生怕被四无书生迁怒到自己身上。 毕竟,有起床气的人,可是不讲道理的。 这些人,明明看到沙不得已经挥刀将发出的暗器全部击回,却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死的。 看到他的尸体所浮现出的表情,分明像是被吓死的。 可是这个人,一个身形魁梧的九尺壮汉,酒色财气万般皆沾,又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地被一个文弱书生给活活吓死呢? 这一切,徐家兄弟都真真的看在眼里。 笑三分手中和背上投掷出来的暗器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而他真正的杀招,就在他的一低头与一抬头之间。 低头,流火金钱镖从手中飞出,在沙不得拔刀挥砍之时,一抬头,一根纤细的几乎透明的蚕丝自他口中吐出,风驰电掣般射入沙不得的口中,毒丝入口即化,洇喉而过。 四无书生,他杀人,只是因为这人惊扰了他的好梦。 笑三分走到沙不得身前,俯身拾起了那把跌落地上的九环刀,仔细端详了起来,嘴里却不时发出一阵啧啧声,“我当是什么宝贝玩意儿,原来也只不过是一把屠牛宰羊的破铜烂铁罢了,真是无趣。” 笑三分杀人前在笑,杀人时在笑,杀人后也还是在笑。 好像不管什么时候,他脸上都会挂着三分笑的。 让人觉得,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也不会收敛起这笑。 人们常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可是笑三分的脸上,此刻浮现出的却是一股玩味的轻蔑之笑,这种笑,让人看到绝不止想打他一拳而已。 他将刀重新扔回了地上,不再理睬。 “你很困?”徐大智在安静的氛围里突然发了声,他看得出来笑三分脸上的疲倦。 “是,我很困,被吵醒的人都是很困的。” “那你此前一定很忙。”现在天刚黑,时辰还早,这么早就睡了的人一定是提前去做了别的事情。 “是,我的确是很忙的,一直都很忙。”笑三分一点都不否认。 “所以沙不得吵醒了你,你很生气,就杀了他?” “我的确很生气,可我却不是因为生气才杀的他。” “哦?那是因为什么?” “我高兴。”笑三分的脸上始终挂着那不可玩味的笑意。 “这……在下就不懂了,那你现在到底是生气呢,还是高兴呢?” 笑三分转头看向了顾承风,眼中流露出的是一种近乎癫狂的兴奋,“高兴。” 四无书生,生气时要杀人,高兴时也要杀人。 那他究竟什么时候才不杀人呢? 只怕是,要等他睡着的时候。 所以,几乎没什么人敢去吵他睡觉的。 此时吵醒了他,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 所以,沙不得已经是个死人了。 笑三分仍是脸上挂着三分笑,很礼貌的上前作揖,只不过这次,没有暗器飞出。 他只在有十足把握的时候才会主动出手,而眼前的这个人,让他不敢轻易出手,“久闻寒山赤髓乃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宝刀,不知小生可否有幸一借?” 顾承风的刀藏在一块烂布包里,烂布包背在他的肩上。 只是面前的这个人,他还懒得去取。 “我的刀,不是用来看的。” “哈哈哈哈哈,顾兄说笑了。”笑三分笑了,笑得比之前更加灿烂明媚,说他是笑七分也不为过了,“不巧,小生也不是借来看的。” “那你是借来杀人的?”旁边的徐大智开了口,他手中的混元锤已经开始握紧。 “哈哈哈哈哈,徐兄又说笑了,我杀人,可是从来不用刀的。”笑三分还在那里笑着,从七分快要变成了十分,看向顾承风,“如果我是你,绝不会把杀人的东西放在身后的包裹里。” 在他笑意十分的时候,突然猛地伸出双手,只见他十指尖上各套着一个淬着墨绿色毒液的手甲剑,如利爪般尖锐,一手自顾承风面门划过,一手搭上他的肩想要将包裹撕扯下来。 他披散着的头发轻甩起来,却如一条条吐着信子的赤练蛇,朝周围四散飞去。 徐大智也没有出手,他也想借此一探顾承风的深浅。 谢语霖更是不管不顾,自始至终,他都只是慢慢品着身前的小酒,好似这世间事本就与他无关似的。 林筠儿也没有出手,因为她知道,根本不需要她出手。 顾承风不躲不避,正面迎了上去,他并没有去取身后的包裹,如他所言,实在是懒得打开。 招式有常而人却无常,他于万千变化之中,以不变应万变,只单单一记寸拳,冲破笑三分的手甲剑直直地砸在他的胸口。 这一力道,有如猛虎出笼,将笑三分推出去三丈之远。 笑三分一口浊血喷涌而出,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 他想不到,以他的内力却抵不住这人只出了三分力的一拳,他自以为的变幻无常,却被面前的人用如此简单粗鄙的招式轻松接下。 寒山的人,果然不止是虚名而已。 这一次,他终于不再笑了。 一个人,在预知了自己即将死亡之后,是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的。 “你说的没错。”顾承风将攥紧的手放回了身侧,“不是只有刀,才可以杀人的。” 第16章 清风朗月 “你不杀我?” 笑三分带着十分的疑惑望向他,轻捂着胸口,他能察觉的到,这一记拳头虽然力道有余却杀意不足,能重伤却不致死。 以顾承风的能力,杀他,也不过是一念之间的事情。 “我不喜欢杀人的。” 顾承风不再看他,而是转头看向林筠儿,看向她隆起的小腹。 自从有了这孩子,他就再没有随随便便杀过人了,即便是大凶大恶之人,若再无还手之力,他也会手下留情。 他只是想,为这孩子多积点福德。 “那你是要放了我?”他依旧不可置信,在这个地方,这里的所有人,都想致对方于死地。 “对,放了你。” “你也不问,我之前都去过哪里,知道些什么,你什么都不问,就打算……这么放了我?”笑三分的脸僵凝住了,“世上怎么会有不想探听别人秘密的人呢?” “秘密如果告诉了别人,还能叫作秘密么?”顾承风没去看他,甚至对于他知道的东西半分提不起兴趣。 “什么?” “其实你的手很稳。” “是,一直很稳。” 只是他没想到,这次,是他唯一的一次失手。 可失手只要有一次,就几乎不会再有下次的机会。 “而你的嘴更稳。” 笑三分这次没有回话,只紧闭着双唇默默地注视着他。 “你的秘密,还是去说给棺材里的人听吧。像你这样的人,能说出来的只会是鬼话。” “有意思,真有意思。” 笑三分的嘴角又挂起了三分笑意,只是谁也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起就消失不见了。 如他来时一般,匆匆而去。 林筠儿看此时四下的目光已经全都聚集在了顾承风的身上,他那把包裹着的刀上。 这些人的目光中可不是什么钦佩、赞誉,而是,贪婪,嫉恨。 贪婪着,他手中的赤髓刀,嫉恨着,木秀于林。 如果这些人看到周围的人同他们自己一样,只不过是个草包,这会让他们很安心,安心地融入在一群乌合之众假想出的和谐中。 可是一旦有人的武功明显远远高于他人,不管这个人是正是邪,这些人都会产生畏惧,畏惧过后便心生杀意。 只有压制住了最强大的那个人,让所有的人都处于弱势的平衡状态,才会让他们从心底里油然而生出一种公平的感觉。 这些人,可是很向往公平的。 如果砍断别人的双手双脚,能让那人跟自己在同样的高度,谁都再也威胁不到谁,那也算做公平。 这时候,弱者往往会痛恨强者,往往也会团结起来,群起而攻之。 林筠儿看着他们的眼神,自是知道已不便在此久留了,她朝着顾承风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该离开了。 顾承风会意,对着徐家兄弟抱拳作别,“徐大哥,今日天色已晚,我与拙荆还要去寻一落脚处歇息,就不便叨扰了。” “顾兄弟留步。”徐大智上前拦道,面带谦和的笑意,“这倒是我思虑不周了,如今天色已晚,酆都城早已人满为患,只怕出了这门,再也投宿无路了。 若蒙不弃,我兄弟二人本是分住两间天字号房,如今同住,腾出一间与你二位如何? 只是此地简陋,望顾兄弟切莫嫌弃才是。” 顾承风心里明白,一个并不怎么相熟的人,如果突然对你太过于殷勤,必然是对你有所图谋。 只是他也知道,再往外走应该也是找不到可以投宿的客栈了。 若是以往也就罢了,山林荒原他们无一没有睡过,只是现在林筠儿临盆在即,他实在是不忍再让她受什么罪。 见顾承风心生疑虑却不言语,徐大智忙上前笑道,“顾兄弟莫要误会,徐某也是明人不说暗话,在下此次让房当然也是有一事相求的。 你也看到了,如今酆都城内,武林各路人马层出不穷,且各个势力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下学艺不精,形单影只,只有兄弟二人相依为命。 如今遇上了顾少侠,倒不如以房换情,彼此之间也好相互有个照应。” “既是如此,那便却之不恭了。” 顾承风见他将话说得敞亮,利弊言明不藏私心,虽然初衷也是拉帮结派,但毕竟敢作敢当行径磊落,也算是条汉子,就不多加推辞。 顾承风的余光又瞥向那个红衣少年,只见谢语霖仍旧坐在桌前,他的眼中,似乎只有自己手中那一小杯酒盏。 “不知二位……”徐大智上前,口中虽说着二位,可是他的眼中却只有林筠儿,就见他笑脸盈盈地说道,“今日新至酆都城,不知二位可看出有何蹊跷之处?” “既是新至,又怎会这么容易就看出呢。”谢语霖终于是说话了,只是他的目光,也瞥向了林筠儿,“林姐姐,你说是么?” 林筠儿嫣然一笑,看向徐大智,“你看南郊如何?” “南郊?”徐大智轻捋胡须,低头思忖着,“那里,夫人不知,那里可是鬼地啊。 传闻,凡是进过林子里的人都没再回来过。 还有人,在那林子外面,经常听见有女人的哭声,好像还有的人见过那女鬼,白袍黑发,瞳如血色。” 林筠儿轻笑,“这世上哪有什么鬼,不过都是人心生鬼罢了。” 徐大智还想再说些什么,只听旁边的谢语霖慵懒地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轻轻掸了两下衣衫,那般风姿绰约的身段,却是让客栈中的男人们都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无趣,真是无趣。”谢语霖绕过层层人群,向门外走去,“君不见青山多妩媚,清风朗月自乾坤。” “谢公子并不在此地落脚?”顾承风突然叫住了他。 谢语霖只是顿了顿步子,又继续往屋外走去。 “你既称我为仙人,那我自然是要住在天上的。” 看着他远去的身影,突然有那么一瞬,顾承风觉得这个红衣少年很有趣,当然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毕竟,这个人是敌是友都尚未可知,他不能放下对任何人的防心。 周围的人看着顾承风夫妇已经与徐家兄弟走在了一起,又暂时放弃了打草惊蛇的冲动,毕竟,这四个人在一起,再加上一个神鬼莫测的谢语霖,还是足以让他们有所忌惮的。 “咚!——咚!” 客栈内的油灯已经开始黯淡,街道上的打更声也开始响起,已经是一更天了。 顾承风也顺势站起了身,与徐家兄弟告了别,便搀扶着林筠儿上了楼。 按照徐大智所言,他们让出来的那间便是二楼最东头的天字一号房,方才在下面闲坐之时,已经让店小二将房间收拾出来了。 进了屋,阖上门,顾承风便纵身翻上了房梁处,用手指轻轻一抹,梁上已许久无人打理,积下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如此,应是没有人在暗处做过手脚。 他小心地翻查了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疑之处,这才放下心来。 “筠儿。” 他转头刚想说些什么,就看到林筠儿摆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便又闭上了嘴。 第17章 将计就计 林筠儿轻伏在门前,听到外面并没有什么声响,当下凝眉。 又复听了一会儿,才徐徐走回去,吹灭了半盏油灯。 屋子里瞬间变得漆黑一片,只有一缕微弱的月光从窗外倾泻进来。 院中的夜来香浓郁的味道也顺着窗户飘了进来,顾承风下意识地去关上窗户,却被林筠儿拦住了。 “屋内有些憋闷,还是别关窗了。” 林筠儿走回到床边坐下,眼睛却是看着从大堂散进门缝的那一缕光。 光线微弱,却有黑影绰绰。 顾承风才意识到,有身子的人是最怕环境憋闷空气闭塞的,虽然夜来香的味道有些扰人心神,但也不至于有什么大问题。 他也走到床边坐了下来,转头看向身侧的人,却看到林筠儿用手指着门外的地方,示意隔墙有耳。 顾承风没有说话,只是朝她使了个眼色,示意你如何得知门外有人? 林筠儿垂了垂眼,在他手心用指尖轻轻划了一个“静”字。 静,太静了。 这个时辰,也不过是一更刚起,还早。 他们上来的时候,楼下那群人还有说有笑地四海畅谈,即使他们在屋内,也应当听到些许杂音才是的。 而此时,却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察觉得到。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一群人,都有鬼。 顾承风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决心和林筠儿顺着他们将计就计。 顾承风故意压低了嗓子,却又要保证偷听的人都能清清楚楚地听到,“筠儿,你今日提及的酆都南郊,确有其事?” 林筠儿爽朗一笑,明明声音很大却还要故作压低了嗓子的样子, “嘘!你轻声点,别让他们听去了。 我故意说是南郊,就是想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让他们自己去南郊送死。 你也知道的,那南郊鬼林一看就是一片死地,怎么可能在那里。” “那……真正应该去的是?” 顾承风也将声音压得更低了些,却侧耳旁听着屋外的动静。 一时躁动,又一瞬间陷入死寂。 所有人也都在屏息凝神,等着这一答案。 林筠儿清咳了两声,悄声说道, “今日我们从茶山竹海过来,我见东方雾隐处似是有一宛如龙蛇般的远黛青山,听闻那是龙眠山。 紫气东来,神龙现首。 我猜,定是在那一片祥瑞之地。” “那我们是否现在就动身前去?” “不急,现在时辰太早,外面还有很多人将睡未睡。 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呢,行动不便。 我们等到四更天,人都睡熟了之后,再悄悄动身。” “好,那你先睡一会儿,我出去看看。” 这一唱一和地倒是真若有其事似的,顾承风轻轻推开门,探出头去。 只是他看到客栈下面,依旧是一幅繁闹的景象,喝酒划拳,谈笑风生。 他暗自一笑,知道这些人的确已经全听了去,又将门关上回到屋中。 他们两人这将计就计也只是临时起意,却配合得天衣无缝。 当年既是为了同一个理想而选择在一起,想来这些年,倒也真是生出了许多默契。 茶桌旁,徐大智与徐若愚两人面面相觑,对视了一眼,相互点了点头,就走出了客栈。 他们所想,林筠儿所谓的时间太早,出门未免引人怀疑,所以打算四更才起身。 那不如,就由他们先一步过去,先到先得。 人们对于萍水相逢的人,大抵信任度都不够,所以当面问出的答案也就至多只能信任三分。 可是他们对于背后窃听到的东西,尤其是听到了与当面听到的东西截然不同时,那一定会对窃听到的东西深信不疑。 他们对人对事的有所保留,也同样是他们看人看事的态度,觉得所有人也同他们一样。 总想着害人的人,肯定也同样觉得有人一直想要害他。 所以,他们觉得,光明正大告诉你的一定不可信,背地里听来的才是自己真正该知道的,甚至还为知道了不该知道的秘密而感到窃喜。 最终,自作聪明反被聪明误。 更何况,林筠儿所言其实也算的上九真一假,龙眠山是真,紫气东来是真,祥瑞之地也是真,鬼林乃九死一生之地也同样是真,这样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倒是让他们也听不出来蹊跷之处。 如果他们兄弟二人当真是行径磊落之人,那林筠儿在楼下与他们所说的话,其实都是真的,也算是彼此坦诚相待了。 只不过有些人偏偏要做那梁上君子,对他说真话不爱听,却对那虚妄之言情有独钟,到时候吃了瘪,也不算是有负于他。 看着徐家兄弟走了,客栈里的人也都不动声色地悄悄跟了上去。 他们自是知道,徐家兄弟一定是得了什么可靠的消息。 当然,不能让他们近水楼台先得月。 这些人平日里也不是吃素的,出来混的,见者有份,总得人人都分上一杯羹。 而且,现在既已有人走在了最前,那跟着车辙子走的人,也便不算做太危险。 客栈里又安静了下来,这次是真真正正的安静了,因为除了那间天字一号房,再也空无一人。 “今日之势,你有何看法?” 顾承风见四下无人,便又重新问了起来。 “今日初来酆都,我见城外南郊氤氲之气弥绕,如此钟灵毓秀的宝地却有迷雾累月不散,必藏结界。 那片鬼地阴气极重,怕是山间亦有玄机。 我见城南近郊武隆山区地势险峻,多有奇峰怪石毒虫异兽,想必爹爹所言绝顶峰定是在此山间。 我故意放出风声说是在东边,是早已料定那些人贪生怕死,鬼林之地不敢闯,可是那龙眠之山他们还是会毫不犹豫便去的。 本来我之前也有在这两处之间犹豫不决,可是今夜一观酆都风貌,人情世故,便知这本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之境,就确定了,是南郊。 承风,赤髓刀如何了?” 筠儿在黑暗中触了下他的手,她的手已有些冰冷,却渗出了汗。 “还压得住。” 说罢顾承风便将背后破粗麻布的行囊拿至身前,包裹赤髓刀的破布囊在黑暗中闪着一缕幽幽的红光,轻微的震颤好似感应到了什么一般。 “希望此行事了,赤髓归源,你我能再不问江湖事。”筠儿向后靠了靠,手指轻轻按压着太阳穴,“今日我观城中地狭人稠,不过三四家客栈,百姓也不过几十户。 粗略算下来,此次聚集的江湖客可有千余人,但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 然而最有名的长安金刀世家,一直未曾谋面。 还有,还有很多我只在寒山卷中拜读过的高人,他们都没有出现。 到底是谁泄露了风声,知道我们会来此地,派了这么多想送死的人来挡路? 最奇怪的是一个人,谢语霖。 凌云谢家,只有寒山疑卷中略带过几笔,自古行踪诡秘飘忽不定,武功路数也不能得知一二,且看今日那人,我只觉是心性无常之人,你务必要多加小心才是。 其余诸人,包括那徐家兄弟,也万不可轻信。 来的人,不应该只有这么少。 一定,一定还有在暗处的。” 顾承风点了点头,继续说道,“那徐家兄弟虽然剑走偏锋,武功路数不按常理出牌,可毕竟不过蛮力与巧劲之间的取舍罢了,倒是不足为惧。 只是那谢语霖,你可有看出深浅?” “他……” 第18章 天有不测风云 “他……” 林筠儿回想到方才关注谢语霖时,他的一举一动。 仿佛他不是在浅笑,就是在喝酒,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异于常人的举动。 可是他太平静了,有些时候,越是不作为,才越是不对劲。 尤其是,遇到刚刚那样的乱局,正常人尚且都会有所反应,或疲于奔命,或负隅顽抗,可是他却能在那云淡风轻的一瞥中,将寒月梅花针神不知鬼不觉地收入囊中,让人看起来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这个人,是想在不作为中,告诉他们些什么? “君不见青山多妩媚,清风朗月自乾坤……”她默默地念着谢语霖临走前丢下的话,转头望向窗外,寒夜凄切,冷月高悬,“原来,他是想引我们一道出去的。” “出去?” 顾承风也抬眼看了看窗外,并没有什么超乎寻常的东西,不过就是老城的老街,睡着一群陌生的人罢了。 “如今才解出他的话,怕是已经晚了。”林筠儿脸上的神色有些落寞,“人皆称我北林,与南梅齐名,却不曾想这样一个少年人,眼光竟也远在我之上。” “筠儿,你只是太累了。” “承风。”林筠儿突变得有些支吾,过了好久,才继续说道,“今日有人提起了青山师兄,是否惹起了你心中挂碍?” 顾承风起身走到墙边,对着墙,叹了几声,“说是,也不是。说不是,也是。” “你可曾后悔?” “你知道么? 年少时,我们便已知道寒山有着这样的规矩。 当年,我与大师兄还暗自决定,日后比武不论谁输谁赢,我们两个都会要留一起留,要走一起走。 倘若得幸都能留下,以后便一起改了寒山这不通人情的规矩。 可后来才发现,并不是所有的事,我们都是可以一起的。 是他…… 他违背了承诺,他放弃了比武,他…… 他独自负气离开了寒山,可又对江湖上所有的人说,在寒山,是他输了。 是我,是我违背了承诺……” 他说着,突然凝噎住了,深情地看了一眼林筠儿。 她自恃算无遗策,却低估了越青山的情。 于剑道,他是无情人;可是于她,却更痴情。 女诸葛北林,料事如神。 可她只算到了他愿意为了剑放弃天下人,却偏偏没有算到,他也同样愿意为了她而放下剑。 “谁输,谁赢,还重要么……”顾承风一手锤在了墙壁上,墙壁也随之凹陷进去了一块,“他……我……我对不住他。” 林筠儿的手轻轻搭在了他的手上,他的手冰冷如霜冬,而她的手却如春风一般温暖,“不是你,是我们对不住他。” 她只是想告诉他,不论什么时候,不论遇到什么事,他们是一起的,也必然会去共同去承担和面对。 “别忘了,我们此行的目的。不要为旁的事情,扰乱自己的心神,这才是那放出风声的人,最想看到的。” 林筠儿陪着顾承风感伤没有多久,便将话题就又转回到了正轨上。 她这样的女人,总是可以很轻易地抛开个人情感,去以一种绝对冷静理性的方式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 在她眼里,是非,皆在她的道中。 可也正是这样的女人,才能成就如今的狂刀客,顾承风。 夜已入三更,路上来往行人也并未见少。 顾承风坐在屋顶上,夜已微凉,冷风吹起了他额前的几缕发丝,他静静地看着街上的人。 有的蒙头盖面行迹匆匆,将自己隐藏着一片黑暗之下,有的三五成群在屋顶或是树上打盹,留下几人轮流守夜,有闲人无事喝酒对弈,也有像他自己一样夜观天象的。 他自然不是在看什么天象,他仰着头,只不过是在沉思。 他在回想着方才筠儿分析的话,想着,便不自觉地朝南郊方向瞥了一眼。 那里,已翻腾起一片紫色的雾气,看起来确如人所说的,酆都古城,乃是是阴阳交界之地。 但这么大一片,只怕是酆都城一整年死的人都葬在其中,也招不来这么些的鬼。 他笑了,他也十分赞同林筠儿今日所说的话。 这世上,只有人心生鬼,哪有鬼魅祸人。 他对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是感兴趣了些。 仰头望向天时,苍穹无语,四海潮生。 夜,如一个年迈沧桑的老者一般,空旷寂寥,少言寡语却又和颜悦色,被岁月冲刷去了凌厉的棱角。 老人面色祥和,轻轻地抚摸着一整座小城,使整个小城都陷入沉睡。 可惜,这城里住着的都是些不听话的孩子,谁都不肯入睡。 可是长大了的人却渐渐忘了,不听话的孩子,终会有惩罚。 顾承风将身后的破布包裹打开,这是一把没有鞘的刀,周身都用长长的烂麻布缠绕住。 他一圈一圈地解着布鞘,最后,看到了一把泛着殷红的刀。 红光一闪,夜空像是被撕开了一个硕大的裂口,伴着风雨交加,电闪雷鸣席卷而来,几柱霹雳迎空砸下,天上便下起了滂沱大雨。 原本的晴空,原本的月夜,刹那间翻云覆雨,狰狞毕现。 酆都城本就处于巫山一脉,自古以来云雨变幻无常阴晴不定,今夜的雨本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情。 只不过,这次的雨,来得有些太过匆忙。 “赤髓……” 顾承风看着手中的刀,在黑夜中发出了耀眼的红光,与天上的闪电交相辉映。 他再看向南郊时,那一片氤氲之气也早已消失不见,露出了空空荡荡的鬼林真面目。 那不过,是一座座布满迷雾的秃山而已。 只是,消散了雾气的南郊,此时看起来比原先更加诡异,也更加吸引人了。 那里不知道为什么,已经开始泛起绚烂的光彩,从林中深处发散出来的,引人入胜的光彩。 很多人看到了那异样,已经都朝着林中奔走去了。 这种时候,不需要别人说,大家都心知肚明。 在那里,别有洞天。 只不过,徐家兄弟和这家客栈里的人,早早地被顾承风和林筠儿给骗到东郊去了,此时想回来,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顾承风并没有打算回屋内与林筠儿作别,他只希望她,早早入眠了。 一个人,在瓢泼大雨中,背着一个破布行囊,走在泥泞的土路上,倒是真的化作了毫不起眼的一个小人物。 一路上,有无数像他一样的人,也在匆匆往前走,互不言语。 也是,能来到这里的人,本就是敌非友,也没有言语的必要。 雨也渐渐地大了起来,但根本阻挡不了他们前行的脚步。 每个人,朝着那泛着五颜六色的光泽处走过去,他们的眼中,只有那些色彩才是真实的。 抓住了,才是自己的。 这里的人,怀着同一个目的,从五湖四海而来,终将归于一处。 豆粒大的雨滴砸在脸上,很快的,眼睛就要睁不开了,砸在衣服上,好在单薄的衣服贴在身上也并没有行动不便,只是,砸到了包裹着赤髓的破布上,身后的赤髓刀在暴雨中猛然地颤抖着,好似即将破茧而出一般。 离那个地方越近,刀就颤动得越厉害。 绝顶峰,本来是藏在这一片秃山鬼林中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可是这一次,它主动现了身。 跟着光源所在地,所有人都来到了山脚下。 人们不记得是怎么来到这里的,甚至也无暇去管是否还有回去的路,只是在这,密密麻麻地挤成了一群。 这是一座直耸入云的山峰,两侧悬崖料峭,根本没有可攀爬的路。 所以,山脚下才站满了人。 光,是从峰顶处散发出来的。 可是,即便是一只翱翔的秃鹫,也无法单凭己身之力飞到峰顶,更不用说是人了。 有的人,已经开始尝试着沿着崖壁攀爬而上,只是才上了几十丈,就有一种无力感沿着身体的每一寸肌肉蔓延开来,只能停在那里一动不动,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最让人亟不可待的,不是坐在酆都城里等消息,而是人已经来到了这里,眼看着东西唾手可得,却偏偏只欠东风。 这里也是一样,他们明明知道,想要的东西就在峰顶,可是,没有人能够上的去,如果说要真有能上去的,怕是也只有神仙了。 人群中,顾承风独自在骤雨下瑟瑟发抖。 他的抖,不是因为天寒地冻受不住冷,也不是因为面对云霄奇峰而感到畏惧,只是因为,赤髓在抖,抖动得剧烈,以他的内力,已经再也压制不住了。 赤髓来到了这里,就像是孤魂找到了残魄一般,那般急切地想要融合在一起。 “兄弟,你没事吧?” 有人看到他在发抖,好意的拍了下他的后背问候一声。 却不曾想,看到面前这个抬起头的男人时,他却吓得后退了好几步。 这个人,双眼已经变得如血珀般殷红,他的脸上,浮现出的是一抹诡异的微笑。 顾承风在一旁咯咯地笑着,身体还在不住地颤抖着,只是歪着脑袋,嘴角咧出一个微小的弧度,有些戏谑地看着众人。 第19章 石中镜 血色的双眸在雨夜中闪着光,格外显眼。 看到这一幕的人不由得都在向后退,默默地握紧了手中的剑柄。 顾承风手中的赤髓挣脱了束缚,麻布包袱在刹那间裂成了千万个碎片,赤髓浮在空中,红光灼灼,与峰顶的光相互辉映。 只听得一声惊天雷响,天上耀眼的紫白闪电刹那间全被染成了绯红,浓黑映衬下的血色,使这些人惊恐的脸变得更加狰狞了。 顾承风依旧歪着脑袋,静静地看着这一切。 突然,有人闻到了脸上有一股浓浓的血腥味,众人也都紧张得四下张望着。 闪电的映照下,时而黑,时而白,时而红。 “你……你脸上是什么?” “什么什么?你看你……” “什么味道?” 人们相互看到了对方脸上都有一大滩一大滩的血渍,是雨水滑过后留下的血渍。 澄澈的雨水掺着浓浓的鲜血倾盆洒下,滴落在每个人的额上,渗进眼睛里,溢进了嘴里,淌在身上,人人都在吮噬着这淋漓的血水,好像这才是世间的最美味的甘露。 顾承风本想独自攀上峰顶去看个究竟,众人也原想在此等着身先士卒者的消息。 可是,他们全都偏离了原先的轨道。 自从他们饮过了这血雨,早已控制不住手中的剑,朝着身前三尺方向挥去。 这一切,显然都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脸上的表情惊恐又迟疑,可却控制不住自己手上的动作。 他们做过些什么,自己看得清清楚楚,也记得清清楚楚。 黑夜,不曾落幕。 人,也杀之不尽。 一时间,这些原本不曾相识的人,因为同一个原因聚集在一起,却又在此同归于尽。 胳膊脱离肩膀的声音,头颅脱离脖子的声音,鼻梁脱离脸庞的声音,眼珠子爆破时飞溅出汁水的声音。 咯吱咯吱,扣人心弦的旋律。 在雨滴的伴奏下,演绎着一幕华丽的乐章。 活着的人,已寥寥无几。 终于,雨停了。 熙熙攘攘,终是一场闹剧。 幸存下来的人逐渐地恢复了意识,看到这横尸遍地的景象,手上的屠刀也混不吝滑落在地。 活下来的人,躺在死人糜烂而又血肉模糊的躯体上喘着粗气。 这场雨,耗尽了他们所有的力气。 顾承风看着自己沾满血腥的颤抖的手,独自在一堆与雨水和泥土混搅不清的尸体堆中坐着,沉默不语。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刚刚都发生了些什么,所有的画面都刻印在脑海里。 只有他的手,不受控制。 这还是第一次,他尝到了受制于人的屈辱。 更何况,是不是人,还未可知。 赤髓刀牢牢地握在他的手中,雨停了,刀也不颤了。 他半跪着喘息,以刀拄地,方才的那一幕情景,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的事情。 他此次下寒山,本是想找出赤髓的渊源,了却世间恩怨,却没曾想又平添了几分杀孽。 可是,他差点忘了,这是一把杀人的刀。 刀,本就是用来杀人的。 绝顶峰上的光还在,可是,已经没有人再能上去了。 他,也不能。 周围的人躺在血泊中还在望着峰顶,而他,也依然半跪着看着赤髓。 “那是什么?” 躺着的人发出了声,却没有力气坐起来。 顾承风抬头望去,从绝顶峰上面飞下来一个小黑点,黑点越来越大,带着机械活动时的微弱的吱吱声。 就这样,一只偃甲鸢停到了他的面前。 他见到这只木鸟时还怔了一下,偃甲? 世上竟然真的有偃甲之术,而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的面前。 原先,他只是在寒山卷宗中看到过一二,善用偃甲者,可以将木制机械变为活物,以磁力为心,使其自由移动。 之前只当是江湖骗术罢了,没想到,这次,竟然亲眼所见。 这只偃甲鸢停在他的身前,它既能从绝顶峰上飞下,也自然是能飞上去的。 如此,便是找到了去往那里的方法。 可是,这只偃甲鸢从何而来呢? 又是谁送过来的呢? 有人做得出这个,自己又为什么不用呢? 向来警惕的顾承风本不会理睬这只不速之客,只是此时,既来之,则安之。 他攀上峰顶心切,已经顾不得这许多了。 他用手拄着刀借力,一招鹞子翻身就横骑在了偃甲鸢的背上,木鸢顺势腾空而起,顾承风在一群嫉恨的目光中向峰顶飞去。 嫉恨的目光,嫉恨的人。 只可惜,他们已不再有爬起来的力气去抢夺。 晚风轻拂着树林中的叶子,沙沙作响。 不远处的梧桐树后,一片绯红色的衣袂飘飘,少年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微笑。 这偃甲鸢的速度远比汗血骏马要快上许多倍,九霄云霆横空直入,只是几个眨眼的功夫,顾承风就已经来到了绝顶峰的崖顶。 这次,看清了。 那光的来源,竟是一块晶莹剔透,泛着幽幽血光的巨大水晶石。 水晶石又折射出万丈霞光,辉映着尚未停息的血色闪电,映出了他脸上的血影斑斓。 恍惚中,他在晶石里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像是过去,又像是现在,却更像是未来。 石中像,竟让他有些迷惑了。 这里面不是别的,而是赤髓。 深渊寒潭,赤髓中悬。 他看着手中的赤髓,总觉得与镜中的有些不同,可又说不出是哪里的不同。 突然,镜中浮现出四排大字,在黑夜里闪着熠熠光泽。 古来赤髓定双魂, 清浊阴阳割乾坤。 但入迷影生死门, 倾洒一斛白露春。 “这……” 对于这里说的,他只是一知半解。 剑有剑灵,刀有刀魂。 赤髓中沉睡着刀魂,他已是早有听闻。 可如果说一刀容双魂,这倒是闻所未闻之事。 他凝神定心,一瘸一拐地走近这晶石,想看清那个镜中赤髓究竟有何玄妙之处,眼前又是一道强光闪过。 方才天地间一片万籁岑寂的迹象没有维持多久,该来的迟早会来。 顷刻间,一道霹雳划下,粉碎了镜中之影,顾承风被瞬间震了出去。 若是他人而为,他尚有可挡之力。 可若是天地为之,他又奈何? 霎那间天摇地撼,山崩地裂,有些幸存者被蹦裂的巨石砸死,还有的被永埋在了裂开又并拢的峡谷隙缝中。 整个绝顶峰塌陷了下去,被夷为了平地。 顾承风乘着偃甲鸢跟着一起纵身而下,又一次的,跌落在了碎尸堆中那一滩烂泥里。 第20章 鬼城有鬼 顾承风双手撑着地,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顺着他的额间向下淌着,滴答滴答,汇成了一条线。 他自是知道,现在的样子,一定狼狈极了。 可是他没有力气再站起来,整个人像是被抽干了一样,又猛地倒了下去。 身旁的那只偃甲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飞走了,如它来时一般神秘。 仰望苍穹,空空荡荡。 先前的绝顶峰已经荡然无存,这里,被夷为了一片荒原。 他躺在泥泞而咸腥的土坡里,看天空中掠过的一条条干涩的闪电,耳旁也倏然响起了阵阵风声。 但这风声却像是鬼哭一般,如泣如诉,缠绕着千万根看不见的线抓挠着自己的心,好像整个魂魄都已被那看不见的丝线牵覆,只要稍一用力,就能将他撕得粉碎。 顷刻间,血色的闪电渐渐消失在他的视野间,雷鸣声也悄然隐匿了。 安静,死一般的安静。 鸟尽,人亡,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好像,天地间就只剩下了他自己。 此时他唯一感到的就是冷,冷得牙齿都磨出了咯吱咯吱的声响。 在寒山,常年积雪,千里冰封,他也从未有过这般感受。 这一团冷气像是一股寒流紧紧萦绕在他的周围,像是被装进了千年寒冰制成的棺材里,裹得动弹不得。 可是他没有力气,没力气离开这里,只能默默忍受着这锥心刺骨的冰滞之痛。 他倒在尸堆中,看到了身旁那个方才被自己砍杀的人被山石砸裂的头颅,他的颅骨被击得粉碎,散落在烟尘中,随风飘零。 一阵袅袅阴风袭来,将它吹起,而又盘旋在空中,一直这样漂移,又散落在了天涯海角。 或许,永世都不得以再相见。 被击碎的骨粉随风而逝,零落的碎骨块却无处栖身。 他们只稳稳地待在那里,守护着曾经的主人的残骸,虽然那具尸骸早已被逃亡的人们践踏得血肉模糊,但终究是骨肉连心,不忍分离。 想来,又觉得有些好笑了。 这些人,流落天涯,无根可依。 到最后,不过是随死随埋,荒冢一堆草没了。 不对,是连埋骨之地都没有。 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一群人,哪里会有亲人朋友能够替他们收尸。 一想到,终有一日,他可能也会这样,可能,就在今日。 然而,赤髓可奈何,筠儿奈若何? 他紧闭了双眼,不忍再去想那一幕,但越是这样,心里就越加的难受。 远方,飘来了那阵阵熟悉的雾气。 紫色的迷雾又轻轻泛起,隐隐绰绰,他使劲挤了挤眼睛,想要看清,他看到雾中好像有个人影。 一个女人,一个雪白衣服的女人。 一袭如瀑黑发垂地,背对着他,不说什么话,模模糊糊,他看不真切。 “你是……” 顾承风刚想说什么话,可在他看到赤髓脱离他手中,凌空飘起来的那一刻起,闭口不言了。 他,才是寒山的主人,也是赤髓的主人。 可是赤髓,看起来似乎更听从她的话。 赤髓从他的手中溜出,徐徐上升,在他眼前渐渐消失。 顾承风躺在地上,就只能这样直直地看着。 只是突然,从天而降一把利刃,红光灼灼的利刃,垂直落下,在他咽喉上方一寸的位置骤停。 不是别的刀,是他的赤髓。 他不得不承认,在那一刻,他确实是怕了。 他想过自己的千万种死法,却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死在自己的刀下。 只是一念之间,他又不怕了,不过是死而已,如何死法,又有什么所谓。 他不再看赤髓,而是看向了那个雾中的女人。 他看到,女人缓缓地转过身来。 可是,她转过来,却还是乌发垂肩的背影。 “走……” 模糊中,他听到了这个女人的声音,声音很轻,像是从遥远的天边传来。 他不说话,继续死死地盯着这个女人,虽然她好像很可怕,可他已没什么好怕的了。 最多的,也不过是死而已。 难不成,这女人还能随着他一起下地狱,看着他受折磨,生生世世? “走……离开这里,不要再回来。” 他不解,她的话中意,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女人究竟是从何而来,又有何目的,他为何要听她的话。 难不成,她就是那个酆都城内传闻中的鬼城有鬼? 他伸手去握刀,刀在人在,刀亡人亡。 可是,赤髓却如离弦的飞箭般窜出去,落到了那女人的手中。 他不禁想到,那把刀在他手中时也从未如此听话过。 雾色渐渐消失,那女人的身影也消失不见。 “走……” 这句话,一直萦绕在他耳畔,久久不散。 可是那个看不清的身影,却再没出现过。 过了许久,不远不近处,才有阵阵笛声传来。 这笛声与山谷中的风声不同,听起来清神沐耳,沁人心脾,宛如一股甘冽的清泉流荡在身体各处。 慢慢地,神清气爽起来。 这,是治愈之声。 音律,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 杀人于无形,救人于一念之间。 是有人在暗处,为他轻奏一曲,为他疗伤。 可是,他却察觉不出那个人的气息。 说起来,好像这一整晚,他尽是遇着些平生从未见过的不可思议之事。 且不说那女人,那偃甲鸢,只说这吹笛人,到底是敌,还是友…… 是友,他自然是不信的,世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去对另一个人好。 能够来到这里的人,对他即便不是心存歹意,也不会有丝毫善意。 是敌,也不像,若是敌,怎会不趁此良机杀了他,以绝后患,反而助他疗伤呢? 他不甘于做别人的手中刀,不管这个人是因为什么帮他,他也不会领情。 少倾,顾承风便觉得不再像刚才那般动弹不得了,身上的刺痛感也渐渐地消失。 他坚持着撑起身子,一步一瘸,朝昔日的酆都古道蹒跚走去。 那里,还有人在等他。 刚才的血雨腥风都已不在,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 小城,还是那样的静谧。 不同的是,城中的人少了许多,比昨日所见千骑会酆都的盛景,倒真是冷清了不少。 自古英雄多陌路,折戟沉沙几人还。 第21章 风花雪月 “你没有见过那夜的风雨,不会知道,命如草芥的形容,说得有多含蓄委婉。 有些罪,是一辈子都洗不清的。 到现在,我还忘不了那夜血雨的咸腥味道。” 顾承风用舌尖舔了舔嘴唇,闭上双眼,还陷在当年往事之中。 “罪?难道不是天意,而是人为?”顾影也不多说废话,他知道,父亲的故事还没讲完。 因为现在,赤髓刀,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而林筠儿,却早已不在。 顾承风一想到后来发生的事,身体就因极度愤怒而开始颤抖,甚至看着眼前的这个少年,双眸中充满的都只剩下恨意。 “当年,我就不应该一念之仁放了他。 畜生永远都是畜生,而有些人,或许并不是人。” 他的话音突然中断了,而是往窗沿上一瞥,那里,已经停落着一只鸽子,灰色的鸽子。 “是明月堂来的。”顾影已经走上前去,将鸽子爪上缚着的信笺取了下来,又呈到了顾承风的面前。 饮风阁守建在渝州城,而阁中又下设风花雪月四个分堂遍布天下四处。 风花雪月皆有,偏偏无雨。 清风堂。 拂晓清风迎头醉,不话巫山是与非。 它与饮风阁共守在渝州城,为堂昭钰所有,平日里直接授阁主之意。 所以绝大部分时间里,堂昭钰都是与顾影一起出入任务的。 堂昭钰是四个堂主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却也是跟着顾承风最久的一个,更是顾氏父子最放心的一个。 自从二十年前起,他就跟着他了。 拈花堂。 拈花一笑前巷尽,但闻天下后事明。 拈花堂地处于九州最繁华的江都城内,为宫雪雁所有。 江都城虽然有他们极为忌惮的判官盟,可是两方势力泾渭分明,倒也还算得相处融洽。 江都城是天下侠客才子、名士富商往来最频繁的地界。 画山绣水,缱绻江南,这里酒色财气应有尽有,是人人向往的温柔乡,亦是纸醉金迷的英雄冢。 而拈花堂要做的,就是当饮风阁的眼,当饮风阁的手,为饮风阁揽尽天下机密,打探别人不知道的消息。 宫雪雁,是四个堂主里唯一的一个女人。 她的名字虽美,雪中鸿雁,却也是最不像女人的女人。 她的年纪已经三十有二,本是前任拈花堂主的夫人,只可惜十年前新婚几日便已守寡,膝下无子,却终生未再改嫁。 她继守亡夫遗志,担起了这拈花堂的当家人。 这样的一个女人,想在一群男人当家的饮风阁中混到堂主的位置,那一定有着她超乎常人的手段与隐忍,要比那些男人们更加像一个男人才行。 赤雪堂。 一雪前耻临门阵,轻舟小曳忘红尘。 赤雪堂位于北部的淮南城,淮南城不比江都歌舞升平,也不比长安锦绣繁华,更没有名门世家武林宗派,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平凡没落的小城。 可是,既是把它放在那里,就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 这道理,顾影不懂,但顾承风心中自有沟壑。 赤雪堂的堂主便是那方千里,当初顾影口中以夺命双环断了大漠飞鹰的七齿穿魂钩上第三齿的方伯伯。 这样的一个老人,比顾承风还要年长上许多岁,也已为饮风阁鞠躬尽瘁了十余载。 在顾影的心中,是对他如父辈一般尊敬的。 明月堂。 塞上明月笑孤烟,西出阳关无故人。 如此,明月堂便是那身处于关外大漠深处的一颗蒙尘珠。 本来,顾承风是想在长安建这一分堂的。 无奈,长安金刀门数百年根深蒂固,且新一任当家人清高乖僻又城府极深,固守城池,将一切非其族类的势力都排斥在外。 正巧塞外西域各部也开始与中原往来逐渐密切,大漠中,能人异士比中原只多不少,且有很多在江湖上混不下去的人,都逃亡到了关外。 趁此机会,明月堂安置在那里,倒是也多了一双探奇的眼睛。 明月堂堂主门源也是到了知天命的年纪,顾影这么多年也只是听说过这个人的存在,从未谋面,并不怎么了解。 只是,明月堂地处偏远,如果不是什么大事,很少会有书信往来。 顾影看到父亲脸上凝重的表情,就知道书信中一定又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 顾承风看到信笺久久沉默不语,思量了一会儿,又将纸条交与了顾影,让他一阅。 他接过父亲递来的纸条,这还是第一次,父亲让他看明月堂那边与阁中往来的书信。 信中只有寥寥数字: 相乐去,离别苦,入红尘,观世镜。 “这是……” 顾影看到信中内容也不禁心中一颤,他只是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顾承风点了点头,微微叹道,“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这是一封藏头遮尾信,信中所言十二字,要逐一拆开,重新拼凑。 湘璃入关,乐别红石,去苦尘镜。 这湘璃夫人,乃是联合起西域各部落的知意楼的主人。 她本是从关内走出去的,可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是用了什么方法,在十余年间便能坐上这纵横大漠的第一把交椅。 湘璃夫人是个女人,被奉为大漠第一美人,连大漠飞鹰这样的人物都曾被她逼得远走入了中原。 而她的奇特之处是,如今已近四十岁却还风韵犹存。 与宫雪雁不同,她是个最像女人的女人。 但凡见过她的人,都自称已是死而无憾的男人。 湘璃夫人入关了,江都那边的人已经悄悄渗进了渝州,飞羽门的叛徒也已逃到了长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顾承风只是没想到,赤髓还没有动静,这些人就已经先按耐不住了。 世间有红石寨与青石寨,红石寨在西域,青石寨在南诏。 湘璃夫人离开了红石,去了苦尘镜,可是关内的人,尤其是渝州的人,几乎没什么人知道苦尘镜是个什么地方。 这一则消息是给饮风阁提个醒,最近,可能会有西边的麻烦来了。 顾承风虽然疑虑,但却一点都不慌乱,他已不再是那个血性的少年了。 如今的他,早已阅尽千帆,波澜不惊。 这世上如果说还有真正还能让他在乎的,也就只有绝顶峰,那个消失了多年的故地,故人。 “爹,昭钰他……” 顾影知道眼下时局早已不在他们的掌控之中,他还是担心,堂昭钰孤身一人前往长安,凶多吉少。 顾承风摆手示意,让他不必多言,“他还死不了。” 顾影知道方才自己的表现唐突了,他本是在父亲面前,永远都应该冷静的才对。 如今这般关心堂昭钰,才是真正把他往火坑里推。 “那您方才说的一念之仁,又是什么?”他把话题又切回到了那个未讲完的故事,他比谁都更想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顾承风也被这一问又瞬间拖回了前尘旧事中,一想起第二天的事,他手中的拳头已经开始攥的咯咯作响。 “四无书生——笑三分。” 第22章 敌无死敌,友无挚友 东方,一抹红晕已经渐浓。 一宿未睡的人,倚靠在窗边。 林筠儿当然知道这整整一夜,顾承风去了什么地方。 她倚靠着窗,听了一整夜的雨。 可是这倚楼听雨,却与她理想中的听雨楼大相径庭。 酆都城里也下了一整夜的雨,只不过,是干净的雨。 一宿未睡的人,等着一夜未归的人。 这个时辰还没回来,一定是出了什么在她意料之外的事。 不仅是顾承风,整个客栈里的人,都没回来。 或者说,从这个小城里出去的人,也都没再回来。 这里,变成了一座空城。 直到,她听见楼下有了小二招呼客人的声音,才赶忙推开门,走了下去。 整个客栈,空空荡荡。 那里只坐着一个人,一个红衣如血的少年,美得像一幅绝妙的画卷。 他手中的杯盏里,飘逸出竹叶青特有的陈皮的香气。 “早。”谢语霖看到楼上的青衣女人走下来,抬头浅笑。 “早。” 林筠儿也很礼貌地回了一句,走过来,坐在他的桌子对面。 他们两个人,彼此都深知对方的心思缜密,所以自然有些惺惺相惜。 即便他们之间没说过几句话,可有些话,本就是不必说的。 有些人,既可称得上做对手,亦可配得上做朋友。 他们并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但值得一交。 林筠儿自己斟了一杯清茶,端起杯子晃了晃,低头抬眼间,瞟了一眼谢语霖。 只是一眼,就将他看了个究竟。 他的衣服没有换过,头发与衣服皆是通透干爽,丝毫不像是淋过雨的样子,莫非他昨夜并没有出过门? 眼神清澈,目光炯炯,皮肤细腻而光泽,也更不像是一宿没睡的样子。 一颦一笑间,俱是温和之色,半分不染杀气。 好像他现在出现在这里,真的就只是为了来喝早茶的。 可是她知道,他是来找她的。 她在打量谢语霖的时候,谢语霖也同样在打量着她。 “林姐姐面容憔悴,毫无半分血色,且眼角处隐隐有黑斑浮现,莫非……” 谢语霖看着她时,却将心中的话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 “无妨,不过是一夜未眠罢了。” 林筠儿打断了他的话,细观四周并没有什么动静,又盯着谢语霖,“你一个人?” 谢语霖默默地点了下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露出了属于一个十五岁少年应有的天真烂漫的笑容,“别担心,我可不是你的敌人。” 他话还没说完,就站起身来朝着林筠儿的方向伸出一只手。 手掩在袖中,长袖轻拂过她的脸颊,如春风般和煦。 等袖子飘落下来的时候,依然清晰可见他温柔的笑意。 林筠儿面对这个少年轻薄的举动有些生气,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就看到谢语霖将方才伸过来的手张开,手心中,还堆叠着两根寒月梅花针。 她顿时明白了,谢语霖的举动,不是轻浮,而是在救她。 可是,她居然都没有察觉到有暗器飞来,怎么会变得反应这么迟钝? 两个人相互对视了一眼,不动声色。 有些人,是不需要用言语去交流的。 他知她,她也知他。 屋子里,一时间变得安静异常,彼此都不说话,如此,便可以察觉到暗处人的方位。 嗖嗖嗖…… 百余片流光飞刃隔着后厨的门帘齐发了过来,势如雨下,避之不及。 这些暗器如若打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人只怕早已被射成了马蜂窝。 林筠儿刚想拔出身侧之剑,却不曾想全身都使不上力气,昏昏沉沉只能撑着桌子勉强站着。 一两根寒月梅花针,谢语霖尚且能徒手接之,可是这百刃齐发,她自是不信还有人能接得住,仙人也不可能。 她的额上已经沁出了汗珠,似乎已经做好了这么不明不白就死的打算,可是她再抬头看时,就见谢语霖长袖一扬,上百片流光飞刃又朝着原来发出的方向反击回去。 这般功夫,如她这样饱览天下武学之人却从来不曾听说,更别说亲眼见过。 “林姐姐,在我身后,不要出来。” 谢语霖瞥了一眼身后那个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女人,就知道他刚才的猜想是对的,她中毒了。 “哈哈哈哈哈。”帘子后面传来了一声长笑,人未至,笑已先到,这便是那四无书生笑三分,“谢公子如此舍身相救,莫非你们是旧识?” “不是。” “哦?那是新欢?” “我与她非敌非友,亦敌亦友。”谢语霖话音未落,将手中刚刚截下的两根寒月梅花针朝着声音来源处一齐射了出去。 “谢公子真会开玩笑。”笑三分说着,已经从门帘后走了出来,身上也没有一丝伤痕,“我的暗器长了眼,可是万万不会伤到我自己的。” 谢语霖脸上也云淡风轻地挂着笑,“我也没想杀你,我可是从来都不杀人的。” “哦?那便多谢了。” “解药呢?” 笑三分用手捋着鬓前的一绺头发,轻哼一声,“原来,谢公子竟是怜香惜玉之人啊。只可惜,想杀她的,并不是我。” 谢语霖微蹙了一下眉心,再回头看时,徐家兄弟和之前客栈里的人都已经站在了他们的身后,呈包围之势。 “谢公子不仁义啊。”徐大智先走上前来叹道,仿佛是他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昨夜我们才达成了同盟之谊,还是你告诉在下,要多留意这新来的顾承风夫妇。怎么今日,你反倒帮起她来了?” 谢语霖只是反问了一句,“那又如何?难道你们与四无书生,本就是一起的?” “不是。” 徐大智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昨日才认识的笑三分,今日就已经变成了朋友。 他尚且可以,谢语霖为什么不能呢? 有些人,本就是跟什么样的人都能够成为朋友的。 在这些人眼里,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友无挚友,敌无死敌。 如果利益分配不均,再要好的朋友也会瞬间变成拔刀相向的仇人。 可如果目标相同,即使是陌生人,更甚至是曾互相想要致对方于死地的人,也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变成同仇敌忾的朋友。 徐家兄弟与顾承风的关系就属于前者,他们被骗到了东郊,发现什么都没有再折回去的时候,南郊鬼林,已经变成了一片乱葬岗了。 有几个侥幸活着的人告诉他们,顾承风独吞了绝顶峰的秘密。 像他这样暗藏私心,不兼济朋友的朋友,徐家兄弟觉得,还是不交为妙。 而他们与笑三分的关系就属于后者,昨夜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眼神,一个对话,就已达成了共识。 “谢公子,我们与你无冤无仇,更不愿就此得罪了凌云山庄。 只要你交出身后之人,我们的恩怨就此两清。 不然,以你一人之力,也是护不得她周全的。” 四无书生边说着,边上前一步。 见谢语霖并没有让开的意思,他的袖中已经瞬间飞出了三条赤链蛇,朝谢语霖身前缠绕而去。 而在背后,徐大智手中的双锤已经交叠在一起,使出了全身的力气重重砸下。 前有毒蛇,上有铜锤,而在其身侧,徐若愚手中的短刃已经离他的腰间不足盈尺。 三个人呈掎角夹击之势,一齐向谢语霖出手,避无可避。 第23章 三日醉骨散 一双手掌,合在了短刃两侧。 比燕子的出手更为迅捷,反手一搓,便将徐若愚手中的短刃夺了过来。 顺势往旁边一丢,不偏不倚,正正好插在了一条赤链蛇的七寸处。 “承风。” 林筠儿看到突然出现在他们之中的顾承风,看到这个身影,仿佛一瞬间将此前的不安心全都放了下来。 本来,她还在想谢语霖该如何招架住这些人的夹攻,可是现在只要有他在,她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也只有他,才能抵得住这些人如此一击。 谢语霖刚想出手,却被顾承风反手一拽,推出了身后一丈之外。 这些人,既是冲着林筠儿来的,那也理应由他来解决。 徐大智的混元双锤有百余斤重,而他的出手力度,绝不在双锤之下。 徒手举鼎,已是非常人所能为。 而将鼎高高抛出再一举接下,这世上恐怕也没几人能够做到。 徐大智尚且不能接得下自己的锤,却没曾想,有人接住了他的。 他在出手的时候,看到顾承风迎面向他的时候,便已开始后悔了。 他只是突然想起来昨夜的一幕,笑三分出手的时候,顾承风仅单单用了一记寸拳就几乎要了他半条命,他怎么这时却忘了。 想起,已来不及。 顾承风双手接住了徐大智迎空砸下的巨锤,比豹子的出手更为疾猛,一记腾空飞腿,力道足有千钧,将枯瘦的徐大智也踢出一丈有余。 混乱,对于用暗器的人来说,最好的出手时机就是局面混乱。 而在此时,几根寒月梅花针早已从四无书生的手中穿梭而出,伺机而动。 正面,他自然是不及顾承风。 可眼下顾承风既在与别人交手,自然也是顾不到自己的背后。 每个人的背后,都是最危险的命门。 可是他又没想到,掷出去的针,在即将触及顾承风的一刹那,又是空的。 那针,早已被插在了从他袖中走出的两条赤链蛇身上。 不远处,他看到谢语霖仍站在那里一动未动。 可那人眼中的笑意,分明是嘲弄。 就在这攻守的一瞬间,顾承风的手已经锁在了笑三分的咽喉,好像他只要轻轻一用力,笑三分的头就会和身体分离。 “你们三个人,加起来也百岁有余了吧,竟合起来欺负一个小孩子,丢不丢人?” 在顾承风的眼中,谢语霖就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一个小孩子,并且看起来比女子还要柔弱几分。 笑三分虽然命在旦夕,可是他的脸上还挂着灿烂的笑,因为他已经有十足的把握,知道自己不会死。 “要杀……便杀。” 顾承风自然也是看得出来,林筠儿身中剧毒无法行动,否则以她的身手,对付他们几人也绰绰有余。 “你是何时下的毒?” 顾承风自认为已经足够小心,自从来到酆都城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早已步步为营,确信没有给别人留下过可乘之机。 “不知二位,昨夜院中的夜来香,可还沁人心脾?”徐大智拇指抹去了嘴角的血迹,意味深长地笑着。 夜来香,他回忆着。 昨夜,窗外飘进来的那股花香。 顾承风深知,夜来香虽然扰人心神,却并没有毒,他掐着笑三分脖子的手指又加重了些力度。 笑三分的嘴角已经溢出了一条血痕,却还是恣意地笑着,“当年鬼医菩提子那老东西研制出了天下第一毒三日醉骨散,说是可以冠压青石老人。 我不过是偷来一观,就被他逐出了师门。 可是他却不知道,我早已将他的三日醉骨散成分研究得一清二楚,还做了他所做不到的改良。 昨日我在客栈中,早已将灶王像上焚着的香换成了此毒的一部分。 而夜来香,则是最后一味药引。 这两样东西单独搁置都没有毒,只是掺杂在一起,就变成了三日醉骨散。 顾兄早早地出门,应是没什么大碍。 只不过…… 尊夫人从那间屋子里待了整整一夜,怕是早已毒入骨髓了。” “原来昨日的让房之情,竟还暗含玄机,我只猜得到其一,却猜不到其二。” 顾承风也在笑,只不过是悔不当初的苦笑。 他原以为,徐家兄弟给他们让房,只是为了相互扶持,彼此拉拢。 再不济,也无非就是在外偷听他们的谈话。 只是他没想到,早在让房前,他们就已经达成了同盟。 他放过了笑三分,笑三分却反过头去了他们房间所朝的小院放了最后一味药引。 这些人,只想致他们于死地。 如果他一早杀了笑三分,再或者不接受徐家兄弟的心意,更或者谢语霖走的时候,听懂了他的暗示跟着出去,就不会到今天这般地步了。 可惜,万事都没有如果。 “你知道的,三日醉骨散只有三日之期,毒发时无药可医,必死无疑。 菩提子那个老东西,远在江都,没有个十天半月的怕是不行。 更何况,我的毒,他也未必能解得了。 现如今,也只有我一人可以救她。” 笑三分笑得更张扬了一些,因为他已感觉到,顾承风掐着他脖子的手力道已经开始慢慢变轻。 “解药呢?” “我几时说过有解药了?” “没有解药,谈何救人?” “我救人可是不需要解药的。”笑三分轻蔑地瞟了他一眼,打趣了一嘴,“若是我傻到在自己身上放了解药,此时岂不早已是个死人了?” “那你现在去救她,你若不救,我便杀了你。” “要杀便杀,我可不懂得怜惜自己的这条贱命。”笑三分挣开了他的手,看着倒在一旁的林筠儿,“黄泉路上还有美人相伴,倒也是不枉走这一遭了。” 像他这样的人,既是打算来了这是非之地,早已将生死置之于度外。 为达目的,不死不休。 他们要的东西,只有一样。 “好。” 顾承风知道这是一群亡命之徒,无信无义。 只是眼下,他已顾不得许多,只能活马当成死马医,便将在绝顶峰上看到的二十八个字告知了他们。 “古来赤髓定双魂……”徐大智斟酌着字里行间,突然看向了顾承风,想起来一件大事,“你的赤髓刀呢?” 他们这才发现,顾承风身后的包裹已不在,方才与他们交手时他也是徒手夺刃,并没有兵器。 他们知道,赤髓于他而言向来是刀不离身的,此刻,怎会突然不知去向? “先解毒,我自会告知你们。” 徐家兄弟二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又同时看向了四无书生。 笑三分微笑着摇了摇头,“放心,我们不急,至少还有三日可等呢。” 顾承风合上了眼睛,将一股杀人的冲动暂时压了下去,“赤髓,在它该在的地方。” 该在的地方,这样的话,便让他们又开始生疑。 很多时候,未知的恐惧要比血淋淋的真相更加可怕。 而这个人从绝顶峰上得到的秘密,与这些到底又有何关系? 他们自然是不知道,这四句话所表达的意思。 顾承风不会懂,他们三人更不会懂。 只不过,林筠儿和谢语霖,也许会懂。 “顾夫人。”徐大智向林筠儿谄媚笑道,“恕在下愚钝,不解其意,还请不吝赐教。” 林筠儿瞥了徐大智一眼,虽然此时冷汗如雨下,唇色乌青,却嗤地一声笑了出来。 一旁的谢语霖本是只在冷眼旁观这出好戏,可是在林筠儿笑出声后,他竟也跟着笑了起来。 两个人的笑声,在一群人屏息凝神不出声响只为等她回应的屋子里,显得格外突兀与诡异。 徐大智看到这两个人的笑,也突然默不作声了。 他知道,此时的他如若问出来,那便是个呆子,可他不是呆子。 然而,的确有人是呆子。 “你笑什么?” 有人问了出来,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二弟,徐若愚。 林筠儿扭头不再看他们,眼中俱是轻蔑与不屑。 而谢语霖却笑得那般爽朗,那般孩子气,他的眼睛细长而上翘,丹凤迷离本应是清冷之色,却总是能闪烁出明亮鲜活的生命力,让人感觉到温暖,“我倒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听到这话,徐若愚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他自认堂堂七尺男儿,背地里用下毒的这种做法,的确太失风度,便不再说话。 徐大智却是面不改色,依旧谄笑着,“无耻之人也罢,但究竟不是那……将死之人。” 他说的很平静,平静到不过是在阐述着一个事实,不肯配合便只有死的事实。 “你们既是又去过南郊,难道就没看出半点端倪?”一旁的谢语霖打破了这死一般的沉寂,却也没有看他们,只是从怀中掏出来一个金色的小瓶,倒出一粒药丸,递给了林筠儿,“林姐姐,这凝神丹虽不能解你身上的毒,但是能缓解你现在的痛苦,至少可以让你行动自如。” 徐大智听到他这一句漫不经心的话,却低头沉思了起来,“说来也是奇了,绝顶峰本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竟在一夜间被夷为了平地。那里尸横遍野草木不生,俨然一片蛮荒之地。” “那依你之见,那些山石都去了哪里?” “如此说来。”徐大智朝前方踱了两步,“莫非那片荒地之下暗藏着一个巨大的洞穴?” “是墓穴。”谢语霖淡淡地回了一句,“但入迷影生死门,不知阁下可曾听过,迷影古墓这个地方?” 第24章 真话与假话 “哦?” 笑三分也按耐不住心中的兴奋,原来他大可不必大费周章地去撬开顾承风夫妇的嘴。 他想知道的东西,面前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年都能告诉他,也愿意告诉他。 “那其他几句何解?” 谢语霖看了一眼顾承风,暗自一笑,“古来赤髓定双魂,这其中的秘密,怕是只有寒山的主人才知道。 清浊阴阳割乾坤,那自是说赤髓中的清魂与浊魂,如今赤髓已丢,怕是无从找起了。 你们倒不如从迷影古墓这里下手,还较为容易一些。” 笑三分看了林筠儿一眼,她气色的确比方才好了很多,可是以谢语霖的那粒丹药,是远远解不了这足可称得上是天下第一秘毒的三日醉骨散的。 所以他也知道,无论如何,顾承风都会配合他们。 至少,配合他。 “如若找到了这迷影古墓,尊夫人的毒自可迎刃而解。顾大侠,赤髓既是你随身之物,烦劳几位随在下一起走这一趟。” 笑三分心中盘算着,不管赤髓是真丢了还是假丢了,那能找回赤髓的也定然只有顾承风。 更何况,这一路上,顾承风即使会对徐家兄弟下手,也不会对他下手。 因为,世上唯有他能解林筠儿的毒。 而且,就算顾承风杀了徐家兄弟,对他而言也无所谓,他本就是与任何人都不可能成为朋友的,现在与徐家兄弟一起,也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 顾承风心中犹豫,他不可能把林筠儿自己一个人丢在这里,却也不能让她随自己一起去身犯险境。 “在下就不同去了。”谢语霖坐回了原处,一把折扇已经摊开,一手撑着额头慵懒地闭上了双眼,“山中野人好逸恶劳,还是在这客栈小酌,静候佳音的好。” “若无谢公子的巧思妙解,我们岂会轻易参透此中玄机。 如此,在下是万万不敢贪功的。 不如谢公子一道而行,也好免得我们私藏了什么,以证清明。” “你们……清明?”谢语霖闭上的双目猛地睁开,上下瞟了几眼徐大智,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这么有趣的笑话了。 可见,身边聪明的人太多,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聪明人彼此之间所有的话都不言而喻,哪有这样的傻子跑到自己跟前讲这样的笑话来得有趣呢。 他又扭头看向徐大智,神态依旧优哉游哉,“依你之见,像我这样的人,也会执着于别人的生死,非救不可么?” 徐大智明白了,谢语霖刚刚之所以出手帮了林筠儿,并非是出自江湖道义或是怜香惜玉,只不过是一时兴起罢了。 想救便救,不想救了,便也可以随时撒手不管。 他不愿一同随行,那么,是用谁的性命都要挟不了他的。 只有一个人的命,能够要挟得了他,那就是他自己的命。 可是,这里的所有人,也好像都威胁不到他的命。 毕竟在刚才的交手中,谁都没有从他那里占到便宜。 “谢公子既然是友非敌,那方才我们多有得罪……” 徐大智也是明白的,江湖路上,少一个仇人也便是多一个朋友。 这样,总是好的。 “放心,你们几个,还不曾入我的眼。”谢语霖不再看他,而是转头之际,饶有兴味地瞥了一眼林筠儿,“既是要赔罪,那便把她赔给我吧。” “你什么意思?” 徐若愚看到谢语霖轻佻的眼神,站出来呵斥道。 “何意,难不成你们看不出来我的心意?”他顺着林筠儿的方向,看到了她身后的顾承风,对视刹那,已无需多言,“三日不长,却也不短,足以及时行乐。” 徐大智会意一笑,这世上,有的人喜欢老的,有的人喜欢小的,有的人喜欢死的,那自然,也会有人喜欢有身子的。 徐若愚还想说些什么,却被身边的大哥徐大智拉住,只得往地上啐了一口,碎碎念着,“呸,狗杂碎。” “你确定?”笑三分已经笑脸迎了上来,站在离他不远不近的地方。 “当然。” “若是我不肯呢?” “那你也大可一试。” “你在威胁我?”笑三分的手慢慢缩回到身后的袖中,他不怕出手,因为他确信,顾承风不会让他死。 谢语霖也没有看他,他的眼睛,一直停留在林筠儿的身上,脸上还带着那股玩世不恭的稚气。 然而,笑三分的眼前却开始逐渐模糊,意识,也渐渐消散。 他也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飘在空中,踩在棉花上,竟有些欲仙欲死。 只是突然间,好像一滴水滴答在额头上一样。 冰冷,却无比清醒。 他的眼前只有一张脸,那张风华绝代却令他有些害怕的脸,谢语霖的脸。 他额上已有冷汗微微沁出,从来都只有他让别人陷入痛苦,而这个人,竟然能发掘出他早已埋葬的东西。 “若是我想要威胁你,会让你知道的。”此时的谢语霖,已经开始斟酒了。 他喝得很斯文,三十年陈的竹叶青,用的是翡翠碧玉盏,一小杯接着一小杯,斟酒,慢品。 这样的人,这样的姿态,风雅得像极了一幅诗卷。 你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这样的人,怎会坐在如此粗鄙简陋的客栈里。 可是但凡他坐着的地方,都已像是在人间仙境。 笑三分在默默地后退,退到了徐家兄弟的身后,顾承风的身后。 自然,不必他们再多言,林筠儿已是被留下来了。 顾承风的脸上看不出喜怒,他只看了一眼谢语霖,微微点了一下头,便走了出去。 有些人,有些信任,是从心中发自出来的,不需要言明。 他知道,什么都知道。 顾承风便是不由自主地,就愿意去信任谢语霖。 “这样就走了?” 徐大智以为他还得拖上几个时辰,说不定林筠儿还会暗暗嘱咐他一些不能让他们几个知道的秘密。 却不曾想,他夫妻二人一句多余的交流都没有,就这样离开了。 “你们不是很急么?我也很急。” 他很急,比任何人都急。 说什么为了她,选择这天下人,可他最想要的,并不是什么酆都秘闻,赤髓之谜的答案,不是名扬天下,别的什么都不是。 他要的,只是一个人的长乐久安。 如果没有她,那即便他拥有再多的东西,都如那滚滚东逝水,稍瞬即消。 顾承风走在最前,脚步很快,徐家兄弟和笑三分在后面死命的追赶才将将能跟得上他的行迹。 之前这家客栈中的客人,原来大多数都是他们的自己人。 他们带了大部分的人同路前往,只留了寥寥几人在城中等着消息。 看着他们绝尘而去的身影,林筠儿还在痴痴地望着门外,她总觉得,此次一别,倍感心慌。 “来,喝酒。”谢语霖笑着又斟了一杯,放在桌子对面。 “我不喝酒。” 林筠儿还在看着他离去的方向,并未转头看谢语霖一眼。 谢语霖目光落在林筠儿隆起的小腹上,意识到请她喝酒的唐突,也只淡然一笑语声温柔道,“好,那便不喝。” 林筠儿倚着门,谢语霖斟着酒,他们好像都各自做着自己的事,好像已经完全忘了屋子里还有对方的存在。 林筠儿看这里再无旁人,便重新看向谢语霖,眼中流出久违的狡黠,“你我都知道,那第二句话绝不像你说的那般简单,你故意避重就轻,就是想把他们往迷影古墓处引?” 谢语霖点了点头,有些欣喜地看着她,“原来林姐姐也知道阴阳镜?” “是。”林筠儿说着,已经撑着站起身来,同样向门外走去,“谢公子救命之恩,他日若侥幸有命,自当以死相报,只是……” 只是,这阴阳镜,她是断然不能与之共分的。 这句话她想说,却没说出口。 可她不说,谢语霖也猜到了七八分。 “不必了,你我只是萍水相逢,他日也自当是形同陌路,区区小恩小惠,不必寄怀于心。我救你,不过是看不惯那些人竟下作到只敢对妇孺出手罢了。”谢语霖也站起身来,跟在了她的身后,“我也不是什么好人,所以,这阴阳镜,我自不会相让。” “如此,甚好。” 两人谈话间也似已达成了一种共识,先一起合作,共同找到那传说中的阴阳镜。 然后,再各凭本事争夺。 第25章 多了一个 从清晨走到了晌午,这一行人,已经到了南郊深处。 可是他们不管怎么找,都再也找不到半分昨夜的影子。 这里,早已是沧海桑田,满目疮痍。 无论如何,一个群峰耸立的山林,一夜之间变成了寸草不生的荒原,总是让人根本就找不出曾经存在过的痕迹的。 现在,他们所迈出的每一步,都是新的。 这里像是一个从来没有人踏足过的地方,凭空生出来的地方。 他们,就是这片土地上,崭新的,第一个造访者。 顾承风凭着足下的记忆,走在最前面。 他尽力回忆着昨夜走过的路,每一分步距,迈动步子的次数,在他们脚底下还是有数的,他在试着重新走一遍昨夜迷迷糊糊走的那条路。 顾承风的身后,是那十余个曾在客栈出现过的身影,也是徐家兄弟带来的人。 而走在最后的,是徐大智、徐若愚和笑三分。 他们三人并排着走在最后,相隔都不算太远,也不太近。 他们只是,谁都不肯在自己的身后留人。 一个人的背后是最薄弱的地方,也是最难防备别人偷袭的地方。 喜欢在背后暗算别人的人,通常也都很警惕怕被别人在背后暗算。 因为这些人,不管是身边还是身后,都不会有可以信任的人的。 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 朋友之间可以相互信任,彼此托命,可是伙伴却不行。 他们三人就是如此,只能称作是伙伴,却不能称作是朋友。 兜兜转转了好几圈,他们还是没有找到半分与昨夜有任何关系的蛛丝马迹,好像真的已是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从未见过的地方。 这种感觉,就像是前脚刚刚踏入了南郊的范围,后脚就被告知已经站在了南诏的土地上。 整个人一刹那来到了千里之外,这又怎么可能呢? 这里没有秃山,也没有峰林,有的只是平整龟裂的土地和枯黄的杂草。 地上一条条长而稀松的裂纹蔓延在各处,看得出来,是昨夜山塌时地裂又合上的痕迹。 “你们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 徐大智走在后面四处张望着,率先开了口。 笑三分轻蔑地冷哼了一声,“这明明就是哪里都不对劲吧。” 但凡一个正常的人看到一夜之间变得截然不同的景象,都不会觉得这里有一点儿对劲的地方。 “我不是这个意思。”徐大智皱起眉来,这些人都没有听懂他想说的是什么,继续问着,“昨夜总共死了多少人?” “六百八十三个。” 没等别人开口,徐若愚已经接下了话。 这个人,平时少言寡语没怎么说过话,可是他心细如针,仔细观察着身边的每一件事情。 他觉得,做人,就应该多听、多看、少说。 他牢记着这一点,所以,该记得该留意的东西,他一样都没有错过。 笑三分好像懂得了他的意思,“那些尸体呢?” “对。”徐大智的眼中流露出一种带着些微惊惧的疑虑,“只是一夜的工夫,自从昨夜山塌,就再没人涉足此地,就算有人来过,谁又会闲到去把这六百多具尸体搬运出去?” 顾承风听到他们的谈话也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向他们,“也许,不是人搬的。” “不是人,难不成是鬼?” “对。” 他说这话时,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他只是突然想到,那个夺了赤髓的白衣女人,还有那女子消失前的话。 徐大智听到这话,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又赔上笑脸,“顾大侠莫要说笑了,只……只有人心生鬼,哪来的鬼魅祸人。” 这话,耳熟。 是林筠儿最初对他们说的,现在,反倒成了他们的话。 这话他不说则已,说出来,却让顾承风胸中的怒火更燃三分。 顾承风听罢他的话,却看向了笑三分,对着他若有所思地说道,“你觉得,一个馒头,是两个人分好呢,还是四个人分好呢?” 笑三分的脸上依旧挂着三分笑意,他的笑,是因为他之前全都猜对了,顾承风就算是想杀了徐家兄弟,也不会杀他的。 只不过现在,他还不想让徐家兄弟死。 毕竟,敌人的敌人,还是朋友。 “那得看,这馒头是两个人就能找得到,还是四个人才能找得到。” 听到这话的徐大智松了一口气,他还不想这么快就和对面的两个人兵戎相见。 尤其,是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 顾承风冷哼了一声,转过头去不再看他们,他深知,他们现在越是表现得众志成城,到最后则越是一盘散沙。 不用他出手,他们也会像饿犬夺食一般,自己人斗得你死我活。 一群人各怀心思又继续往前走了一段,却发现不知不觉下,自己已身处在一片白雾之中。 林子还是先前的那个林子,枯木荒草,万灵不生,只是在周围多了一层雾气。 昨夜林子里的雾气,可是从那场雨之后,就再没见到过的。 现在,大白天的,这里又重新蒸腾起了雾气。 雾很浓,浓得像是一瓢羊奶从天上泼下,黏稠得化不开,遮住了人的视线。 仿佛伸出一只手去,来回挥上两下,就能像撕开一团棉花一样。 并且,这棉花韧性很好,根本就撕不动。 很快地,所有人都被埋在了雾里,什么都再看不见。 他们每个人,本来彼此之间的距离就离得不太近,也是出于安全着想。 只不过现在,相互都看不见了,就更加的不安全了。 之前,还只是担心,身后不会被人偷袭就好。 如今,要担心的,却是四面八方。 一个人能感觉到的危险,绝不是另一个人满目狰狞地站在你的面前。 而是,你根本看不见他在哪里。 你能看见的,只有空空荡荡的迷雾和荒野。 这种未知的,一切都在不可预料下的危险,才能真正地称作是危险。 因为有可能,当一把剑刺在你身上的时候,你才知道,刚刚有人刺向了你。 “咯咯……” 雾里面响起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是个女人的笑声。 她笑得很甜美,很勾人,很悦耳,甚至可以说,这是世上最动人最好听的声音。 可是,少女甜美的笑声,却让这里的男人们都不寒而栗。 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是女人。 徐家兄弟两人,虽然不信任别人,却还是信任彼此的。 因为他们两个,已经把彼此的后背都交给了对方。 他们背靠着背站着,攥紧了手中的兵器,看起来,只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就没有弱点。 雾好像是散去了一点,没有刚才那浓得伸手不见五指的样子了,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所有人大致的方位。 顾承风还是站在最前方,一个人。 四无书生站在最后,一个人。 徐家兄弟远离了些人群,两个人背对背站着。 这里,并没有多出来一个女人。 “咯咯……” 第26章 回头 “咯咯……” 雾里面又传来了一阵诡异的笑声,声音依旧很清朗,可是这个笑声听起来却一点都不可爱了。 因为这是从人群中传出来的,一个男人的笑声。 是同他们一起来的人,里面的一个。 声音还很稚嫩,听起来与方才一样的天真明快,只不过,现在笑出声太不合时宜。 薄雾还夹杂在每个人之间,大家闻声望去时,看到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很一致,一致的惊慌失措。 没有人猜得出来,刚刚是谁在笑。 可是他们彼此之间的猜忌,让每个人之间又站得更远了一些。 顾承风朝人群中走去,可是这些人却在往后退着。 退着退着,就四散开了,将他包围在中间。 谁都不想,在这时候被这个人特别注意到。 “咯咯……” 又是那个银铃般的笑声,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妙龄少女看到了自己心爱的玩具而发出的欣喜之声,仿佛一瞬间温柔了整个岁月。 一群人又把头转向了山林深处,声音是从那边飘出来的。 可是,声音来源处,空无一人。 雾,还是稀薄的一层,白茫茫的。 人的脸,也都是惨白无色的。 “咯咯……” 这一次,又是在人群中,来自一个男人的声音。 声音低沉嘶哑,是另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们就好像是那女人的回声一般,只要那女人笑一声,这些男人里就有人跟着笑一声。 如果此时雾能够再薄一些,也许他们就能互相看到彼此脸上挂着的那种无法言喻的惊恐。 只是,雾还在,看不真切,连是谁的嘴轻动一下笑出了声来都看不清。 “咯咯……” 身边传来了一声轻笑,很近。 这个男人的笑,所有人都知道是谁在笑。 只是因为这笑声他们太熟悉了,听的次数多了,也就熟悉了。 这是逢人见面三分笑的笑三分的笑。 徐大智右手举起大锤向前怒目一挥,“你笑什么?” “怎偏生别人笑得,我却笑不得?”笑三分还在笑,笑着看着那些看向他的人。 “现在不是笑的时候。” “可是这实在是好笑的紧。” “有什么好笑?” “看到你们听到笑声,就再也不敢笑的样子,这难道还不算好笑?”笑三分已经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 “一点都不好笑。”徐大智的脸色已经铁青,他不愿在这种时候开这样的玩笑。 “的确不好笑。”笑三分脸上的笑意说收便收,像那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远比那拔剑收剑的速度还要快上三分,“可我也从不会因为一件事好笑才会去笑的。” 徐大智转念一想,他说的的确很对,他逢人便笑,也绝不会是因为那个人好笑。 “可你也不会没有理由就笑的。” 徐大智知道,他笑的时候,就是在盘算着,该怎么杀人了。 “的确。” 笑三分说着,已经看向了人群中。 人群中,面面相觑,却无比安静。 那里死了一个人,死人的旁边站着另一个活人。 活着的人手里提着一把剑,沾了血的剑。 可是这个人,却哆哆嗦嗦,已经站不直身了。 他手中的剑咣铛一声掉在了地上,整个人也一屁股瘫坐在了地上,在一群质疑着他的目光中,他伸手向前指着那个死了的人,“就……就是他,我刚刚……刚刚看到就是他在笑,还……还一直冲着我笑。” 瘫坐着的人话都已经交代不清了,一直在磕磕巴巴地指认着那个被他杀了的人,就是一直在咯咯笑着的人。 “人已经死了,死人是不能再说话的。” 徐大智已经走了过去,看到地上尸体颇为无奈,如果换做是他,绝不会不明就里的这样杀了这个人。 所以,他又把目光挪向了匆匆杀人的人。 笑三分也走了过去,看着尸体摇了摇头,“只可惜啊,我能把活人变成死人,却是不能把死人又变成活人的。” 当他也把目光看向地上的人时,那人彻底慌了,急得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真……真的是他在笑,我……我保证,他刚刚就站在我旁边,毫无预兆的就突然冲着我笑,那个嘴……那个嘴咧得足有那么大,真……真的……” 他边说着,边用手撑出了一个他刚刚看到浮现在那个人脸上的表情。 凑近看过去,那具尸体的脸上还挂着一抹笑,只是他的眼睛分明是惊恐得快要鼓出来了一般。 他是在看向一个地方,看向这个杀了他的人的身后那个地方。 “咯咯……” 另一个在笑的人已经被顾承风从人群里揪了出来,扔到了那具尸体旁边。 可是他倒在地上的时候,还在发出咯咯的笑声,只是他的眼睛,也在不知所措地张望着。 他的脸上浮现出来的是一种看起来极为奇特的表情,好像整张脸被人横空分割成了两截,上半截明显是惊吓过度,而下半截却不由自主地挂着微笑。 “咯咯……” 现在这个声音,在这群人之中听起来极为刺耳,这个人多笑一声,他也就离死更近一步。 “你笑什么?” 笑三分已经耐不住性子,一向都是他在别人面前笑到最后,不管是沦落到什么样的境地,他一定比别人笑得更长久。 可是眼前的这个人,明显比他笑得更“舍生忘死”,这明明就是一种挑衅,这他怎么能忍? 笑三分揪起了他的衣襟,在他的脸上狠狠地掴了几个巴掌,可是没想到,那人的脸像是僵凝住了一般,勾起的弯度始终下不去。 “咯咯……” 他还在笑着。 笑三分猛地发力,一齐折断了他的手腕,好像手与小臂之间只剩下一层皮在连接着,晃晃悠悠,骨头碎裂的声音掩住了笑声。 他又将这人的脚踝、膝盖拧成了一个怪异的弧度,就看到这个人以一种很奇特的姿势瘫在了地上,蜷得像一条蛇一般颤抖着。 他的嘴里似乎是在嘟念着什么,可是嘴上挂着笑,说得含糊不清。 笑三分蹲下身去,凑近了他,看着他还在一张一合努动着嘴,一手掐在了他的脖子上,“你说什么?说大声点!” “她……她……”那人的嘴唇在不停地抽搐着,眼睛眉毛已经拧成了一个皱疙瘩,好像看到了世间上最可怕的东西,可是嘴角还是不听话的向上勾着,“咯咯……” “什么?”笑三分凑得更近了些,快要贴在了他的嘴边。 “回头看,她……在你身后。” 第27章 信与不信 顾承风他们去往南郊的同时,林筠儿与谢语霖正走在酆都西郊的路上。 酆都往西,是渝州城的方向。 不管在什么时候,一个身中剧毒只有三天活头并且身怀六甲随时可能临盆的女人,都是不应该连日跋山涉水四处奔波的。 这道理谁都懂,他们,自然也是懂的。 可是林筠儿不一样,她一定要去,趁着这几天那些人都不在。 渝州城,有她要找的东西。 正午的太阳就像是一瓢煎熟的热油,浇在人头上的一瞬间就能烫得皮肉分离那般焦灼。 日头很毒,人也很疲乏。 林筠儿几乎每走上几步,就要扶在一棵树旁喘上几口,才能勉强缓过劲来。 谢语霖在她身后默默地跟着,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既像是保护,又像在监视。 林筠儿倚靠着树边,微侧了下头瞥了这红衣少年一眼,朝着他使了个眼色。 “我知道。” 谢语霖只是笑笑,他知道林筠儿在提醒他后面有人跟踪他们。 当初徐家兄弟走时,放在酆都城的几个眼线,本来都四散在城内各处,只是他们看到了这两个人出城,就又分了几个人跟了出去。 “你早就知道?” 林筠儿好奇地打量了他几眼,她实在是有点看不懂这个人。 她以为,如果谢语霖早知道有人跟踪他们,那他早就应该甩开他们才是,却没想到,他居然也放任那些人跟了一上午。 谢语霖点了点头,表示默认。 又摇了摇头,表示依旧不会有所作为。 林筠儿的手已经摸向了身侧的剑,青灰色的剑。 她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有杀几个人的力气,可她却不得不拔剑。 只是她一运气,这三日醉骨散的毒就发作的比平时快一些,一想用力,就更加没了力气。 “林姐姐。”谢语霖看到她快倒了下去,才又上前扶住,“你渴了么?我去给你弄点水喝吧。” 林筠儿看着他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不知道他是真的少年纯真呢,还是在演戏给她看。 至少,她所认识的谢语霖,绝不是眼前这样一个看似天真无邪的少年。 她知道,最可怕的恶魔绝不是一副狰狞的面貌出现在你面前,而是他有着一副赤子之心的纯洁面庞,让你丝毫察觉不到危险。 “为什么不杀他们?” 如果林筠儿不杀了这些尾随的人,那只是因为她已无法出手。 可是,谢语霖明明只要弹指一挥间,就能摆脱掉这些麻烦的,他却也不作为。 “林姐姐莫要忘了,我可是从来都不杀人的。” 谢语霖的话说的云淡风轻,他的眼中流露出来的依然是与人无争的稚气与澄澈。 “真的?” 林筠儿又上下打量了他一圈,这句话,她刚才是听过一遍的。 可她以为他那时只是随口一说,却从来没相信过。 谢语霖点着头,笑靥如同净空高悬的暖阳一般,这样沁人心脾的温暖笑意,浮现在一个精雕玉琢如仙人般的面庞上,任谁看到都会有一丝触动。 让人,不得不想亲近。 可林筠儿却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她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少年,手却丝毫没从剑柄上挪开,“去吧。” 看着少年远去的背影,她的眼中,逐渐浮现出一抹浓浓的杀意。 她,已经很久没有对任何人,动过这样的杀心。 这是来自一种嗅到同类气息的警觉,在她心里,这个人远比那几个尾随的人要危险的多。 谢语霖已经不知了去向,她再回头看时,林子中空无一人。 只是,右前方的草垛微微颤动,而左侧的那棵梧桐树上的叶子也比其他树上摇曳的更厉害一些。 这些人,不止是定力差,就连轻功也不怎么样。 她想迅速脱离这里,摆脱掉身后跟踪的人,也同时摆脱掉谢语霖。 只可惜,就是无法持续性使出力气。 风吹草动,她知道那微微颤动的草丛里藏着的是什么。 杀人的剑只需一剑,这一剑,她还是有信心刺下去的。 林筠儿在慢慢地朝着草丛中挪移,手中的剑也慢慢出鞘,踩着莲花步悄悄地往草丛深处走去,目光一直死盯着草垛的方向。 此时,四下静寂,静得连呼吸声都已听不见。 她知道,他们都在屏息凝神随时准备出手。 而出手时,就看谁的剑出鞘比较快。 林筠儿一边死盯着草垛,一边余光瞥向了另一侧的树上,离那个位置从三丈、两丈、最后一丈。 这个距离,已经足以拔剑了。 她的额间已经又沁出了汗珠,手也开始有些微微颤抖,只是她觉得,这些人,非杀不可。 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她一下。 这一下力道虽然不轻不重,却已让她再没有力气拔剑了。 “林姐姐。” 谢语霖从她身后伸出一只手,手上是一片荷叶裹着的泉水,递上前去。 他,已经回来了。 林筠儿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而复返。 更没想到的是,他来到她的身后时,居然没有一点声音。 如果此时这个人从背后捅了她一刀,她都完全无法察觉,有人的轻功竟能妙到如此地步,也是她闻所未闻之事。 谢语霖连看都没往草垛里看上一眼,他只是兀自笑着,又推着林筠儿走远了些,“好姐姐,你就喝吧,水里没毒。” 林筠儿也不再回头瞟向那个位置,只是有些上火,他就这么过来,坏了她的事。 谢语霖早就察觉到她的杀气,只是明朗的一笑,打趣道,“林姐姐就这么不喜欢搭个伴儿么?这一路上要是无人相伴,该有多无趣啊。” 他自是指的草下君子与树上友人,他不出手,一是因为他从不杀人,二也是因为图一好玩,被人跟踪着总是比没人搭理要好玩得多。 “要是每个伴儿都能像谢公子一般光明磊落,那倒是有趣,只是可惜,这世上可无人能及得上谢公子的万分之一。” “林姐姐是在夸我?” 谢语霖的脸上又露出了那种稚童般的笑容,像一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林筠儿不回什么话,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在猜想,他究竟是什么人。 虽然她早已想到了一个人,可是这个想法,很快又被她否决了。 算无遗策,南梅北林。 能在她之上的,便只有梅花折子。 可是,她十五岁以北林成名,在江湖中已有十年之久,而南梅,比她成名更早,早很多。 这个少年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总不可能是他。 她原以为,身处寒山已经超然物外看透一切,却不曾想,世代更迭,永远都有着那人外的人,天外的天。 看着谢语霖倚在树边坐下,长袖微拂,从腰间取出了一支翠玉竹笛。 一阵清脆的笛声扬起,笛音婉转飘渺,不绝如缕,又如松涛阵阵,万壑风生,听起来让人顿觉心旷神怡。 她知道,他现在吹的是治愈之声。 只不过,曲风突变,听起来如阴风飒飒,似千万只白骨利爪自面前抓扑而来,让人不觉向后退了几步。 她还没事,只不过是因为这笛声并不是吹给她听的。 不远处,草丛里走出来一个人,树上也跌下了一个人,两个人双目无神,漫无目的地在原地打着转儿,不知道在寻找些什么。 笛声戛然而止,可是那两个人,依旧蹒跚摸索着,在那片方寸之地打着圈儿走来走去。 “一叶障目。” 林筠儿当下凝眉,她知道谢语霖所吹笛音是幻阵的一种,传入人耳会让他们产生幻觉,仿佛已置身于另一处天地。 可事实上,却只是被一叶障目,鬼打墙般找不到出路。 音律所设幻阵有很多种,有化成人形布阵攻击的,有化成异象束锁人身的,而他的这一种,是最没有攻击性的一种,只是将人困住片刻,却不会伤人分毫。 幻音摄魂,本就是诸类武学中所罕见的偏门功夫。 这也难怪,昨日他们不管如何试探,也瞧不出谢语霖的路数。 “林姐姐既然不喜欢他们,那我就不让他们跟着了。” 谢语霖说着,像是一个孩子在得意地炫耀着自己手中的糖果。 “谢公子既是有如此不传之技,为什么不只身前去,却要跟着我?” 林筠儿对眼前的人丝毫不敢松懈,他越是看起来毫无威胁,她就越是警惕。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因为看到顾大哥和你,感觉特别亲切,总是能让我想起当年的哥哥和嫂子,若他们还能像你们这般……” 谢语霖抿起嘴来,不再说下去了,他那温暖明亮的眼神中又逐渐露出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清冷。 “凌云山庄的庄主?” 林筠儿在仔细瞧着他,她不能放过谢语霖脸上任何一个微妙的变化。 她知道,只有在提及他真正在乎的人时,她才能找到一丝能够看懂这个人的破绽。 “是……郎情妾意,天作之合。”他看到林筠儿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便又淡淡笑了起来,他知道,如果不是为了观察他,她断然不会去多看他一眼的,他笑起来的时候,春水也跟着初融,“巧了,他们膝下有一独子,名唤少卿,如今倒也是三岁有余了,这孩子天资聪颖,只是性情过于清高顽劣,我在想着你腹中的孩子如若是生出来,兴许他们俩还能成一桩美事。” 林筠儿看着他,面无表情。 很显然,他说的话,她一个字都不信。 看着她冷眼相对的表情,谢语霖无奈撅起了嘴, “好吧,跟你说实话吧。 你我都是为了阴阳镜而来,你知道它的位置,却已无力取出,而我又恰好知道如何取出,只不过仍需借你一臂之力。 我跟着你,只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这样听起来,是不是心里好受了些?” “各取所需,公平合理。” 林筠儿与谢语霖相视一笑,两个人,都笑得像两只狡黠的老狐狸。 只不过,谢语霖的笑,却是强颜欢笑。 他既知道如何取出阴阳镜,也知道阴阳镜的大致方位,对她说不知道,不过是为了让她安心,随便找的一个理由罢了。 他跟着她,也不过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他在心里兀自嘀咕着,女人啊女人,还真是麻烦,生性多疑,万般难缠。 你越是跟她说肺腑之言,她却偏偏不信,而这种非得承认自己是别有用心的假话,却更能让她放心。 此时,他倒是无比想念顾承风了。 他们俩之间,什么话都不必多做解释。 只是简单的一个对视,就能让顾承风放心把她交托给自己。 这天底下,恐怕也只有他们男人之间,才能懂这样的默契。 第28章 生死门 “她……在你身后。” 听完这话,笑三分整个人都怔住了。 他身后有个人? 他怎么,一点都察觉不到。 身前的这个人已经断了气,是因为他刚刚极具愤怒又惊恐的时候掐着他的脖子,不小心一个用力,就让这人断了气。 笑三分抬头看时,徐家兄弟和顾承风的目光都在盯着他,仿佛在打量着一个奇怪的东西。 可是他们的眼神中,那个奇怪的东西是他自己,而不是他身后。 他们这几个人,看不见么? 他觉得自己后脊柱已经冰凉,呼吸也跟着沉重起来,勉强地笑了一下。 他不敢回头,因为从这个死了的人眼神中,他就已经知道,是决不能回头看的。 他只是慢慢站起身来,先是一手撑着地,侧过半个身子,再然后,手慢慢地从地上挪开。 突然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双手向背后一抛,十几枚流火金钱镖嗖的从袖口发出,双手拇指与中指相扣,一瞬间又弹出了六七颗乾坤如意珠。 镖林弹雨,百刃齐发。 转头之际,又从他口中吐出一串金蚕蛊丝。 可是他回头的时候,却又怔住了。 他原以为,这一连串的暗器和毒药,即使伤不到身后那个人,也能把她逼到别的地方引她现身,好让顾承风他们去对付她。 只是他没想到,回头一看,他也看不见任何东西。 从头到尾,都只是那个死了的人自己说的,说他身后有人。 可是,谁都没有见过那个人。 现在他身后的,是三个死人,死了的自己人。 那三个人,没有其余几个那么幸运,躲开了他的暗器。 如今,他们带来的人,已经死了过半。 “你疯了?” 徐大智开了口,怒目看向了笑三分。 在他眼里,笑三分确实是疯了。 先是疯了一般拷问那个一直在笑的人,折磨过后又把他杀了。 现在,又不由分说地杀了身后的三个人,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笑三分环顾了一圈,他发现了一件事,已经很久,没有人再发出咯咯的笑了,他也没在笑。 “这林子里有鬼。” 笑三分沉默良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他仔细地分析了一遍,林子里的雾气本来是最可疑的,可是以他对毒药的钻研,可以确认这雾中并没有毒。 这里没有毒,也没有其他人,可是这些死了的人都像中过邪一般,如果不是鬼惑人心,还能有什么? “这世上只有人心生鬼,怕是你平日里多行不义,到了这里暗自心虚了吧。”顾承风嘲讽了他一句,不以为意,在他心里,是从不信这些鬼神之说的。 “难道这些死了的人,还不足以证明么?” 笑三分有些急了,他都信了的事情,为什么没有人会信他? “这里面难道有一个人是鬼杀的?”顾承风反问了一句。 的确,从一开始,这里死的每一个人,都是他们自己人杀的,这倒是一件谁都看在眼里的事实。 笑三分不说话了,他也默认了,这些死了的人,绝大多数还都是被他杀的。 “如果真的有鬼,她就是为了笑两声吓唬我们玩?”显然,顾承风对这个结论觉得更加荒谬。 他知道,他一直都知道,这林子里有什么。 只是那个人,关乎赤髓,他不能说。 除了他们四个,活着的人,就还剩下五个了。 雾已经渐渐散去了,不知从何处来,不知往何处去。 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格外清晰,这里没有多余的人,也没有多余的鬼。 奇怪的是,这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徐若愚的身上。 徐若愚本是话最少的那一个,也是最冷静的那一个。 他这一路上,都在观察,观察四周动向,观察着所有的人。 人们往往喜欢以貌取人,对于这种不修边幅的粗犷壮汉,是万万不会与细致入微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那些人忽略掉的细节,他们也绝对想象不到,他却一个都没有放过。 徐若愚紧紧握着腰间的那把短匕,沿着一个方向径直走过去。 “二弟?” 徐大智小心翼翼地叫了他一声,却没有得到回应。 这让他开始怀疑,这个二弟,莫不是也中邪了。 徐若愚没有理会旁人,只是一步一步地慢慢向前挪着,眼睛一直盯着脚下。 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先踏出一步,停上好一会儿,才会踏出另一步,然后又是停上好一会儿。 光是这样也就罢了,可有的时候,他踏出了好几步,又突然地转变了方向,继续着刚才的动作。 唯一不变的是,他调匀着自己的呼吸,控制着脚下踏出的力度。 这每一步都走得很慢,却很均匀。 他走远了好些距离,才转过头来回望众人,喊了一声,“这边。” 只是,没有人动。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也就,没人敢动。 顾承风寻着他的足迹率先走过去,他本以为徐若愚这样的走法是因为地上有什么机关,需要特定的步律。 可是当他也看向地面时,便瞬间明白了。 后面的人也都跟了上来,人群中有人疑惑着问出来,“徐二当家,你……怎可确定就是这条路?” “你们看下我的足迹便知。” 徐若愚还是话很少,他认为,明白的人自然就明白,不明白的人他也懒得多做解释。 “原来如此。”笑三分也看明白了,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 这里本是寸草不生万木皆枯的荒原,足下的土地也已干裂脱水,本是留不下什么足迹的。 可是,徐若愚突然发现雾散去后,他们站着的地方土质松软,虽是浅浅的一层,但也能看到一丝足印,由此可见,这里地质疏松而必有水源发迹。 他用着同样的力道向前走着,发现有一条路,足印会越来越深,那也就是说,通往那个方向,就是水源所在。 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果这里已经俨然一片蛮荒之地,那有水源的地方,一定也别有洞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去找之后的路,一步一步,越来越近。 不知什么时候起,眼前的景色刹那间天翻地覆。 前一秒还在一片荒地之中,后一秒却踏入了一片世外桃源。 这里,设过一个结界。 他们不知道是从哪一步起便进来了,可也没有人有那闲工夫退回去,重新找出那结界的入口。 因为他们的面前,已经出现了想要找的东西。 在结果面前,过程什么的,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眼前,是一棵独木成林的古树,而透过一根根缠绕的藤蔓,隐约可见那长满青苔的石门,墓室的门。 门是大敞着的,仿佛在欢迎着每一个到访的客人。 这座迷影古墓,就是一个热情的主人,张开双臂,微笑着,请君入地狱。 徐家兄弟相互对视了一眼,又同时瞥向了顾承风和笑三分,他们是绝不肯走在最前的。 笑三分也很礼貌地笑着,对着顾承风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 顾承风并不害怕什么,既来之,则安之。 只不过,这座墓门上,也刻着两行字: 死门非死,生者往生。 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 第29章 白骨 墓门后,漆黑一片。 谁也看不清里面究竟藏了些什么东西,谁也不敢妄进。 可是这门后两侧却有十余支火把,就像是早已有人在此准备好了,恭候来人进去似的。 顾承风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火折子,用力一吹,便冒起了点点火光。 点燃了火把,又朝着墓室里挥了挥,见火把没有熄灭,便知此中空气流通顺畅,这才放心进去。 只是,进了墓门,才发现这里远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暗道狭长,仅容一人只身通过。 可是,有些人,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允许别人站在他们身后的。 这样的地方,他们谁也不肯让谁,可又谁也不肯向前。 这循秩而入的顺序,就成了他们彼此耽搁时辰的矛盾。 徐家兄弟只信任彼此,即使是他们带来的人,对他们的信任度也绝对不超过三分。 顾承风自然是一个人都不信,只是他信自己,没有人能够从背后暗算的了他。 而笑三分,他本应该也是一个人都不信的。 只不过,他信顾承风。 因为他知道,无论如何,顾承风非但不会杀他,还一定会拼尽全力的护他周全,只因他手上有其最在意的人命。 笑三分看向了徐家兄弟,成竹在胸的笑了笑,“我走最前,你们二人走最后,如何?” 这个提议,是最好的选择,也是最让所有人放心的选择。 走在最前面的人,往往是第一个遇到危险的人,可是面前的危险,笑三分不会怕,甚至还带着一丝兴奋。 他走在最前,让顾承风紧随其后,这样一来,他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顾承风的身后,是那五个同行的不知名姓的人,说是同行,也不过是徐家兄弟的替死鬼罢了。 在最后,是徐大智与徐若愚兄弟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 墓室中的甬道昏暗冗长,走在最前面的笑三分每一步都非常小心,踏下去的时候都比平时要慢上好些倍。 他心中的顾虑,是这每一脚下去,都有可能触发到什么不为人知的机关。 这样危险的事情,本是可以随便找两个替死鬼走在前方的,可他偏偏按耐不住自己对那未知的危险怀有的欣喜与激动。 他这一生都不断地在寻找新鲜刺激的东西,当新鲜变得陈旧,刺激变得平淡,他就会开始寻找更加刺激的东西。 否则,人生岂不是了无生趣了。 而此时此刻,他去做这身先士卒的第一人,顿生出了一种久违的快感。 这快感,让他身上每一个毛孔都开始膨胀,让他觉得热血沸腾。 他并不是一个想死的人,却也不是一个怕死的人。 能活着便活着,能有趣地死却也好过乏味地活着。 他的兴趣变得很快,喜欢的东西太多,追求的也太多,自然也得到的更多。 可是这一切,却让他更加欲求不满。 他做过的无趣的事情已太多,所以才更加千方百计地寻求一些有趣的事情去做。 他现在每走一步,都能感受到自己逐渐加快的心跳,活着的感觉。 甬道越往前走,就变得越窄。 开始时一人前行还觉得身侧略有空余,到如今,都只能侧身而过。 偶尔,能听得到水滴的声音,滴在岩壁上。 可是越往前走,这里面夹杂着的血腥味就越加浓厚,好像回到了昨夜绝顶峰山脚的乱葬岗一般,尸横遍野,残肢烂肉与泥土雨水混杂在一起的味道,又径直地扑面而来。 “怎么不走了?” 走在最后的徐大智不清楚前面是什么情况,本来已经走得够慢的人,不知不觉间好像停滞了很久。 “没路了。” 走在笑三分身后的顾承风回答着,他也看得清楚,前面所谓的没路,是一条怎样的路。 火光闪烁,照映在人的脸上,一半光亮,一半昏暗。 火苗熠熠,照映在前方的路上,却是令人毛骨悚然。 面前的,是个很窄的门洞。 也许称之为门洞并不贴切,因为前方的洞口宽度不足一尺。 而在门洞前方,是一条豁然开朗的路。 道路宽三丈有余,即便是十个身形九尺的彪型壮汉并排着向前走,身旁空间也绰绰有余,这么宽的路,却被他们称之为没路了。 有路,却是绝路。 因为整条道路上,都是用堆堆白骨铺就而成。 用堆形容,是因为白骨累积至高,不知其深。 一眼望去,身前的整片土地都已覆满了白骨,丝毫没有可以落脚之处。 顾承风将火把抬高了些,照向前方,却也看不到路的尽头在哪里,一望无垠。 “这难道就是……那些尸体?” 笑三分将信将疑地问着,一夜之间,六百八十三具尸体同时消失的无影无踪,是全都渗入了地下,堆在了这里? 可是,怎么可能一夜之间这些尸体皆成白骨了呢? 他不解,也没有人能解释得了。 只是这里,那糜烂的尸臭味和血腥味更加浓郁了些。 岩壁上,滴滴答答,传来了流水声。 其实笑三分并不忌讳这些,土路也好,骨路也罢,他是无所谓踏着这些骨骸去走上一遭的,甚至还有些抑制不住的亢奋。 想象着,踩碎那些骨头发出的咯吱声,该是如何曼妙。 只是他刚想向前迈上一步,就被顾承风拦了下来。 笑三分带着三分质疑,七分怨怼看着顾承风,看着他突然蹲下身去。 顾承风弯腰蹲下,将手中的火把倒置过来,用木柄的一端朝着前方骨堆戳了下去,就听到滋啦啦的一阵声响。 触碰到的白骨已经腐化成了粉尘,只是刚消失不一会儿,就又长出了一具新的来。 而那个木柄,亦如那堆白骨一般,被腐蚀了大半。 不同的是,不会再长出新的木柄了。 “这是毒?” 笑三分惊异地看着面前的这堆白骨,无论如何他也是无法将其和毒药联想到一起的。 他师从鬼医菩提子,要说天下奇毒有万种,他也敢说自己至少已见过九千九百九十九种,可是面前的东西,他却一点都察觉不不出来有何毒性。 “不是毒,但更胜毒。” 天堂无门,地狱无路。 这才刚刚进入鬼门关,还没看到究竟,就已经无路可走。 或者说,有路,却没人敢走。 第30章 路 来时的路只有一条,就是他们走过的那条狭长的甬道。 如果说这是死路,那就别无生路。 他们几个自然也是深知这个道理,只是生与死可以自己去选的话,当然还是生的好。 笑三分从袖中取出一根寒月梅花针,俯下身去,戳在了白骨上。 白骨碎裂,针也融化了。 他脸上的笑也终于僵住了,这堆白骨,不仅能腐化草木,还能消融金银。 他本想着,如果银针在白骨上无事,他自是可以从骨道上用毒针铺出一条路来。 这条路,就只有他走得,别人走不得。 只是事与愿违,他的如意算盘打得虽然精细,可是这脸也被打的啪啪作响。 “你何不去试试岩壁?” 顾承风自是看得出他是什么打算,只不过,他却想到了另一条路。 竖着的路不成,那便有横着的路。 岩壁上不会像白骨路一样遇物化物,他刚刚已经试过了,只是不知道上面有没有毒,这个问题,还是交给笑三分去判定比较好。 笑三分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襟,他闭目深吸了一口气,这里除了血腥气,并没有其他的味道,如果有毒,也绝不是他所能认知过的毒药。 他又取出一根寒月梅花针,顺着岩壁擦了下去,银针丝毫没有变化,这才将放心下来,朝着顾承风摇了摇头。 只不过,看着岩壁上附着的湿黏的液体,他却半分没有触碰的意思。 既然没毒,顾承风也就不顾忌这些。 他用手指迅速从岩壁上刮了一下,这触感,这味道,的确就是新鲜的尸体挤榨出来的血浆。 虽然尸体已经过了一夜,并不是很新鲜了。 “不是只有脚下的路,才能称作路的。” 顾承风将火把用力往上一抛,火光闪耀,照亮了墓穴的顶端。 火把掉落,又被顾承风一手接回。 笑三分这才看清,这里,是一个天然的溶洞。 洞顶一柱柱钟乳石倒挂而下,一个个都保留着原始的形态与诡异的窟窿,精雕细琢,浑然天成。 抛却那岩壁上令人生呕的触感,这里,就是最好的一条路。 顾承风不等他再张口,已经衔着火把,一招燕子三抄水点着石壁徒手攀上了洞顶的钟乳石,接连着灵活的几个鹞子翻身,已经走出了一丈有余。 看到有人在前面开路,笑三分当然不甘示弱,也紧紧地跟上。 后面的人,一个接一个的跟着,走在最后的徐若愚,在洞口处用身上的短匕偷偷刻下了一个十字形的标记。 这攀岩走壁看似极为容易,实则最考验人的灵活度与耐力,缺一不可。 稍有不慎,可能会一脚落空,滑落下去。 路很长,比他们预想的要长很多,顾承风叼着的火把已经燃了大半,可是他们还不知道是否已经走了过半。 突听得一声哀嚎,笑三分身后的一个人手上一滑,哧溜一下子就滚了下去。 只不过,惨叫声仅仅维持了眨眼一瞬间,就戛然而止。 他跌入骨堆的时候,那张惊惧的面庞已经化作了无数白骨之一。 如果刚才笑三分能够拉他一把,也许,他就不会尸骨无存,更也许,他们两人会同时掉下去。 他喜欢作赌,赌钱,赌命,他全都赌得起,可是却从来不爱作一局必赔无疑的赌。 无论救与不救,于他而言都没有什么好处,那又何苦去救。 一个人的死,有时候,往往会更加刺激到其他人的求生。 看着身边又少了一个人,这些人只会更加小心翼翼,也更迫切地走完这条路。 山洞里很安静,空谷轻灵的那种安静,好似这里从来没有来过什么不速之客,这些在岩壁上向前爬附的人,就像是生老病死一辈子长在这里的蛇虫鼠蚁一般,没有打破这里原有样貌的分毫,好像他们就本该永远在这里的。 他们甚至都没有什么存在感,只是屏气凝神,全神贯注地把精力都集中在了向前行这一事情上,心无旁骛。 山中不知岁月,不知是走了多久,手脚都已差不多麻木,只是按着以前的动作持续向前攀着,没有停下来而已。 可是,最前面的人,停下来了。 “又没路了么?” 徐大智打破了这里的宁静,他走在最后,一直觉得很安全,可是现在他后悔了,因为走在最后,实在是很不方便。 他想知道的一切最新的消息,都只能通过去问一些他并不怎么信任的人,才有可能被人告知。 他现在,恨不得自己才是那个走在最前头的人。 借着最后一点微弱的火光,顾承风与身后的笑三分看清了前面的路。 前面已没有路,没有白骨铺就的路,也没有钟乳石悬挂的路。 要说有路,的确还有一条,水路。 前面是一汪深潭,可是潭有多深,有多远,潭中有什么惊喜,谁也不会知道。 当然,有了前面白骨路的教训,谁也不敢纵身跳下去以身试毒。 “你叫什么名字?” 笑三分转头看向了他身后跟着的人,微微一笑。 “丁乾。” 丁乾愣了一下,还没回过神来怎么回事,就已经被人一把揪住了衣襟。 “好,我会记住你的。” 笑三分一手撑着洞顶空余出来的几个窟窿眼,另一只手反手一抓,就将丁乾扯过丢进了潭中。 他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不敢对顾承风出手的。 所以,他挑中了身后的人。 只听得扑通一声,一个身影就没入了水潭之中,深陷下去,潭面上浮现出一个巨大的漩涡,打着圈儿,逐渐变得平静。 一时间,又安静了下来。 他,淹死了么? 还是,毒死了? 就在众人又开始思考该换一条什么路去走的时候,水花四溅。 潭中,冒出来一颗人头,丁乾的人头。 丁乾在水中喘着粗气,惊魂未定,一脸迟疑着,“我没死?” 他又看向还挂在岩壁上的那几个人,看着笑三分,眼中有杀意却毫无还手之力。 一个完好无损活着的丁乾就足以证明,水路可以走。 于是,那些人,也就一个接一个地跳入了深潭。 这条路,走得太久了,久到他们的四肢都已僵硬麻木,还没舒展开就落入水中,也通通像方才丁乾那样,沉入水中很久才浮上来。 一、二、三、四…… 浮上来的人互相看着,互相数着。 怎么,少了一个? “顾承风呢?” 第31章 彼岸花 落入潭中的人也全都陷入黑暗之中,火把已全都浇灭,这里再没有半分光亮之处。 四面环壁,没有出路,是他们早就看入眼中的。 所以,只能通过潭下更深处,以求生路。 只是这里太黑,潭中又是死水没有流动,浮出水面尚且辨不清方向,跟别说是在水下。 可能,游了一圈上来,发现自己还停留在原地。 “顾承风呢?” 浮上来的人相互张望着,却一直没有看到这个人出现。 “你明知道寒山门中有着水下闭气的功夫,为何不看住他?”徐大智瞪着一脸若无其事的笑三分。 “我为什么一定要看住他?”笑三分的脸上不变的三分笑,“我本就不用看住他的。” “是,你本就不用看住我的。”寒潭冰冷,顾承风刚浮出水面,脸上已经结了一层霜,“你知道我一定不会走。” 徐大智也不说话了,他的顾虑,确实多余。 “你们刚才落入水中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奇怪的东西?” 笑三分试探着问了起来,他不确定,刚才在水中他看到的是真实,还是幻象。 “水中有光。”少言寡语的徐若愚接下了他的话,他沉默了一会儿,似是在回忆,回忆他确定中的真实,又看向了顾承风,“红光。” 这一句红光,让所有人都一齐看向了顾承风。 因为他们对这个颜色很敏感,尤其是在这个地方。 顾承风不否认,也不承认。 他刚刚也的确看到了红光,只是他更能确定,那不是赤髓的光。 他与赤髓相依为命十余载,如果是赤髓,他一眼就能认得出来。 那一片光,范围太大了,不可能是赤髓发出来的。 他没有理会徐若愚的质问,只是一个猛子又扎进了深潭中,再也没出来过。 笑三分见状,怕是他先一步拿到了赤髓,他们就再没有可乘之机,也凝息闭气,潜入了水中,朝着那红光灼灼的地方游去。 其实那地方说远不远,不过是因为上面有山石相隔,只能从潭下绕行而去。 不出半盏茶的功夫,他们就已看到了那个所谓的红光。 一泓深潭,劈出两方天地。 中间的潭水将洞内隔成两片,一侧是峭壁,岩壁上密密麻麻垂下了几根枯藤,顺着藤蔓往上看去,是一线天光。 而另一侧,就是透过天光洒下来时,在水底看到的红色的影子。 好大的一片,娇艳欲滴,妖娆似魅。 忘川河畔,生死之间。 彼岸花,是漫漫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 顾承风被眼前的景色怔住了,眼神也变得迷离起来。 这花要说是美,只怕世间再无花可与之相媲美,每一片花瓣都像是一个半掩半露敷着脂粉的女人用青葱般的手指在你身上轻点而下,每一次轻触都会撩拨心弦。 可若说是毒,也只怕世间没有比之更毒的东西,因为只要一看到那簇簇花团,就会觉得摄人心魂。 徐若愚攥紧了手中的短匕,悄悄地走近了一些。 走近,是因为这里的岸很浅,浮出水面就可以慢慢走上岸。 只不过,两岸,看你要选择哪一边。 徐若愚当然是选择彼岸花的这一边,他想弄清楚,这究竟是一堆什么鬼东西,为什么看到它们,他竟在里面看到了那过世多年的老母亲的脸。 他本不是一个容易怀旧的人,他一向对真实认得很清,清楚到对周围的一切都闭口不言,只下结论。 可是,这一团东西,居然让他忘了多年的画面又重新浮现在脑海里,他要一探这红光中藏着的究竟。 在他离花丛还有不到一丈的距离时,就突然从花间生出了几条青枝藤蔓,如蛟龙出海,变幻万千。 藤枝一边抽打着地面,一边缠绕住徐若愚的右腿,一股力拔千钧的劲道就将他往花丛中拖曳而去。 徐若愚当然没有放松警惕,而他时时刻刻都在紧绷着所有的神经,却依旧来不及闪躲。 不光他自己,周围的人都没有看清,这几支青藤究竟是以怎样的速度冲驰而出。 在他们看清时,徐若愚已经被狰狞的青藤拖在地上了。 只见徐若愚当机立断,拔出腰间短匕就向这藤蔓砍去。 一刀下去,刀断了。 这不过只是一株植物,却比那铜墙铁壁还要坚实的多,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 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藤枝拖着他的方向,是一株彼岸花,他之前想靠近的那株彼岸花。 而眼前的这朵花,像是睡醒了准备觅食一般,花瓣呈利爪状张弛绽开,只怕是再迟一步就要将他吞入腹中。 笑三分的手已经伸入袖中,他在犹豫,要不要救。 他在想着,有可能,他的暗器也会像徐若愚的刀一样,碰到花枝就断了。 这样一来,不仅人没有救成,说不定还会惹恼了这花。 想来有些奇怪,还有些可笑,他堂堂的四无书生笑三分,在江湖上也算是混出了些名头,到了这里,居然不敢招惹一朵花。 若是这些人能够活着出去,那这种想法岂不是更要沦为饭后茶余的笑柄? 顾承风也在一旁看着,并不打算出手。 一是这些人无义在先,即便是死也不足为惜。 二是,他手上没有任何武器,也束手无策。 三是,这花丛给他的感觉与其他人不同。 其他人此时看到这花,心中只有惊惧,害怕,敬而远之。 可是他,竟然觉得有些亲切感,总是有种感觉,这花并不会伤人。 至少,不会伤他。 另外的那四个替死鬼,早已吓得动弹不得,别说救人,就连自保也做不到了。 只有徐大智,这世上也唯有真正的兄弟可以生死相依。 他们两人,早已不分彼此。 徐大智完全没有思考该不该救的问题,他只是如离弦的箭一般冲了过去,双锤高悬,怒目高喝,似是使尽了全身的力气,猛地向下一砸。 就听到啊的一声惨叫,一个瘦弱的身影驮着一个壮硕的身影风驰电掣般冲到了对岸。 潭水的另一边,有峭壁的那一边。 他当然不会在这命悬一线的时候,明明看到徐若愚的刀断还去捶击那根藤蔓送死。 他的一锤下去,砸断的是徐若愚的右腿,被花藤缠绕住的右腿。 他不敢赌,不敢去赌能不能砸断彼岸花投出来的藤枝,但是他有信心,一定能一锤砸断徐若愚的腿。 一条腿,换一条命,很值。 只不过,燕子向来是以轻盈迅捷出入江湖,没了一条腿的燕子,还能叫做燕子么? 徐大智迅速用手指封住了他周身几个大穴止住血,又扯下一块布襟在他伤口处一系。 他不在乎,以后江湖上是否还会有燕子这号人物。 要命还是要脸,他已经替他的二弟选好了。 第32章 暗算 其他的人,是没有这闲工夫去看一个心如刀割的人是怎么积极救治一个残疾人的。 这是徐家兄弟的事,不是他们的事。 他们看到的是,缠裹着一条腿的青藤枝慢慢地缩了回去。 那条腿渐渐被花丛掩住,遮盖,再然后就看不清去向了。 而另一根青藤枝已经伸将出来,朝着上一条藤枝的方向抽打过来,如果有人站在那个位置,只怕是会皮开肉绽。 只不过,它最多伸到了岸边,刚碰触到水面,藤枝便如一只被滚烫的热油浇了一下的手掌般缩了回去。 好像,它们给自己画地为牢,被圈禁在了水潭的一侧。 在那里,它们无所不能。 可是,出了那范围,它们就什么都不是了。 “我还以为……” 看到如此厉害的东西也有自己的桎梏,笑三分才放下心来,看着花丛的方向,手也从袖子中伸了出来。 “你还以为,是赤髓?” 顾承风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这些人,一开始都以为这红光是来自赤髓,才想去抢夺。 只可惜,他们反被这些见不得光的花藤搭上了一条腿。 现在,花的那一侧岸边肯定是不能去的了。 那剩下的,就只有一条路。 峭壁。 这个一抬头就能看到明晃晃的光线的峭壁。 光亮,不管在什么时候,相对于这潭底的黑暗来说,它都是象征着希望的。 很多人看到头顶方向的光,一定也会趋身向它。 好高的崖壁,抬头看时,那一抹光已经被峭壁完全遮挡住,只露出一条缝来。 若不是上面垂下来几根干枯的藤条可以向上攀附,纵然轻功如断腿之前的燕子,怕也是不可能上的去的。 燕子的腿断了,所以豹子背着他,若是换作平时,这一定也是一幅颇有意思的画面。 试想一下,一只蚍蜉扛着一棵大树该是一种多么诙谐的场面。 这一点也不可笑,至少,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笑不出来。 顾承风不想笑,是因为他心急如焚,本就没有闲情逸致去欣赏这些身外之物。 徐家兄弟更不想笑,是因为蚍蜉与大树就是他们两个人,每一个当事人都不会觉得自己尴尬的处境会很可笑的。 四个替死鬼更不敢笑,虽然这实在是可笑。 但比起憋着笑这种程度的克制,他们还是更加惜命的。 可是这一次,连笑三分都不笑了。 因为,徐若愚在徐大智的背后。 燕子杀人,是用手,而不是用脚的。 其他的人都用双手攀拽着藤蔓,完全顾不得别的东西。 可只有燕子,他的手是腾出来的,他完全可以毫无顾虑地去杀任何他想杀的人。 徐大智选的是一条最粗的藤蔓,因为他们是两个人,所以更需要结实的东西,别的人倒还不至于与他们为这种事起什么冲突。 只不过这里的枯藤,相比于水潭对岸彼岸花伸出的青藤,要脆弱的多了。 别说普通的刀就能砍断,甚至稍一用力,手也可能将它拽断。 枯藤于青藤,就像是死人于活人。 失去了生命力,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几个人里,顾承风攀得最快,在最上面,而最慢的人,却是笑三分。 就连徐大智这种一人负着一人的,都能走在中间,不至于落后很多。 可是笑三分,已经落了顾承风有将近一倍的距离。 这一次,倒不是他还是对身后的人不放心,而是因为除了他之外的所有人,主要修的都是外家功夫,自然是身强体壮不在话下。 而他,专精于暗器与制毒,这折腾了一整天,早已是精疲力竭。 顾承风停下脚来等了他一会儿,他的确是担心,万一笑三分支撑不住摔了下去,万一再摔死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他得看着他,即使恨他,还得保护他,说起来还真是讽刺。 笑三分走了有一大半路程,伏在壁上微喘之时,隐约感觉到有人影朝着奇怪的方向挪动。 虽然不明显,而且那人还在他的上方,但是他已清晰的看见那人走了一条故意绕远的弧形线路。 有人想杀他,这本就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甚至可以说是家常便饭。 这世上如果有人不想杀他笑三分,那才是稀奇事。 而眼下,杀他就是最好的时机。 抬头向更上方看去,顾承风与他的距离也不过只有半丈不到,看到了这个人,他就有了新的打算。 笑三分在那里停了很久都没有再动弹过,像是一只干瘪的秋蝉,附在树上一动不动。 面前一道人影闪过,来的人是丁乾,这也是他早就料到的事情。 一个将你的命视为草芥的人,你若侥幸活了下来,不找机会报仇,那倒真是个新鲜事。 丁乾此时并不在乎徐家兄弟是作何打算,他只觉得,现在是报仇的最佳时机,因为此时正是笑三分最为薄弱的时候。 他右手拉扯住束在身上的枯藤枝,向左侧了半个身子,右腿顺势往岩壁上一蹬,整个人就从另一边荡了过来。 经过笑三分拽住的那条藤蔓的时候,左手向背后一伸,瞬间掏出来一把短匕往枯藤上一划,就看见笑三分连人带藤一起跌了下去。 笑三分此时当然也没有闲着,他就等着这个人过来,因为他自己是没有力气过去的。 他看到丁乾靠得近了些时,一手将藤蔓在胳膊上缠了几圈,腾出一只手来。 只见袖中又一瞬间飞出了三枚流火金钱镖,不偏不倚,一枚打在了他的眼睛上,一枚打在了他的胸口,最后一枚,打在了他牵着的藤枝上。 两个人,同时向下落去。 而此时,丁乾已经是一个死人。 这时候,顾承风当然也没有闲着,他抽出身边的另一根藤条,像是轻甩一根九节长鞭一样,缚在了笑三分的腰间,将他倒悬在空中。 “你怎么样?” 顾承风看着下面悬着的笑三分问了一声,就又反手一甩让他自己重新攀附在新的藤枝上。 他本不想多问的,他觉得这种时候,自己在关心他的安危,实在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还死不了。” 笑三分抓牢了之后,轻轻擦拭了一下额上沁出来的汗。 他早知道,顾承风一定会救他,他才能放开手与丁乾同归于尽般一搏。 只不过,他的打算远不止如此。 抬手擦汗间,笑三分的嘴角又勾勒起了一丝奇异的弧度。 趁着顾承风只手撑着准备转身的时候,一整袖的流光飞刃已经抛出,齐腰斩断了与顾承风临近的所有藤枝,包括缠在他自己身上的那一条。 看着,顾承风在一堆垂落的枯藤包裹下,坠了下去。 虽然爬这个有些吃力,但他刚才还是故意表现的比平时更不堪重负了些,眼下,离崖顶还有一小段距离。 只见一个身手比燕子还要灵活的人几个翻身,就爬了上去。 徐家兄弟目睹了事情发生的一切,很是意外,却不予置评。 反正他们已经找到了迷影古墓,至于顾承风的生死,他们早已全然不在乎。 六个人已经都站在了上面,笑三分长袖一挥,双手间又抛出了几十片流火金钱镖,将所有悬挂在崖壁上的藤枝全都拦腰斩断,一根不留。 这样一来,即使刚才顾承风没有摔死,他也再也上不来了。 “你身上究竟有多少暗器?” 徐大智将徐若愚安置在地上之后,随着笑三分的目光也往崖壁下瞟了两眼。 这一天里,他见过笑三分发出了不下几百个暗器,怎么看,他身上也藏不住这么多。 “要多少,有多少。” 笑三分依然带着他的三分笑,侧身转过来看着徐家兄弟,“别紧张,我只是觉得,一个馒头,三个人分,比四个人分要好。” “那为什么不是两个人分更好呢?” 徐大智手中的混元锤已经开始攥紧,他在等,等对方先出手。 笑三分却没有出手的意思,他只是环顾了四周一圈,眼神指着一个方向,“喏,看这里,你还这么觉得么?” 第33章 装睡的人 入夜,万籁俱寂。 河边的篝火已经快要燃尽,火堆旁,一片茅草垫子上侧躺着一个青衣女人。 另一边,一棵梧桐树下倚靠着一个红衣少年。 两个人,都像是已经睡熟了一般,什么声音都没有。 酆都通往渝州的路并不算长,可是他们两个已经走了一天一夜,才走了一半路。 林筠儿微侧着身坐了起来,身下的草垫还有些温热。 草垫是这个少年怕夜里湿冷她再受寒,特意为她去寻来的,只不过,她现在起身,却是想要除了这个后患。 阴阳镜的所在她知道,取出来的方式其实也知道一二,就算没有谢语霖在,她也还是有把握三天之内将东西拿到手的。 可是,她偏偏没有把握能把东西从谢语霖手中夺过来。 纵使这个少年看起来千般好,万般真,只是他的危险,她也是见识过的。 如果手下留情,难免会惹出什么麻烦。 篝火中,干枯的树枝已经差不多烧尽,还剩下点点星火在那里哔哩作响。 火堆旁边,是晚上吃过的野兔的骨头。 他的人她虽然不怎么很喜欢,可是他这烤兔肉的手艺总算也都还不错。 想到这,她又有些心软了。 只是,权衡利弊,她的手又重新按在了剑上。 林筠儿悄悄地站起身来,走到那棵梧桐树下,看着树旁歪着头熟睡着的少年。 如果,他不曾离开蓬莱,不曾踏入这个江湖,该有多好。 然而,万事没有如果。 她轻轻地抽出了身侧的那把长剑,出鞘无声,寒光凛冽。 悄无声息挪到了谢语霖的脖颈处,只差一寸,就再也不用担心些什么了。 月落长剑,一抹杀意尽收眼底。 只是到了这一步,她还在犹豫,有些下不去手。 谢语霖突然侧过头,换了个睡觉的姿势。 脖子的位置,朝她的剑又凑近了一些,像是主动送上门来任人宰割的牛羊。 她也顺势将剑往回收着,与他保持着刚才的距离,尽量不要吵醒了他。 剑还架在他的脖子上,少年却丝毫没有反应。 他只是紧闭着双目,嘴角露出了一抹暖人心扉的微笑,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美梦一般,轻声呢喃着,“卿儿。” 一个人,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在哪一刻会突然后悔。 她就是如此,看到面前的这个人,只不过还是个孩子,他还在惦记着另一个孩子。 她又想到了自己腹中的孩子,突然之间,就再也下不去手了。 她将剑又慢慢地收回了鞘中,确定没有吵醒谢语霖之后,又回到了草垫上,逼着自己入睡。 听到林筠儿已经收剑走远,谢语霖这才猛地睁开眼睛,嘴角勾起了一丝意味深长的浅笑。 她想杀他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 可是,他并没有打算躲开。 他只是想试一试,这个人,会不会真的动手。 虽然结果已经算到,他还是不禁嘟起嘴来摇了摇头,感慨着,这年头,想做好人,可真是比做恶人要难得多了。 他依然靠在树干旁,看着林筠儿的背影,知道她这次是真的睡下了,只是睡得很不安稳,便从袖中掏出了那一只翠色玉笛,轻奏了一段清心凝神的小曲。 笛声悠然,婉转绵长,就像是一双细嫩的手指拂过一个人的发丝,那般温柔缱绻。 晚风轻拂着少年额前的一绺青丝,身后的长发在风中轻轻飘起,轻薄的水袖也随风舞动,如玉般雕琢的面庞上浅露出一副云淡风轻的笑意,这般风姿,任谁此时路过了此地,都会以为是偶遇了谪仙。 谢语霖一曲将毕,微微睁开了双眼,眼眸深邃,烟波流转,他在确定了林筠儿已经睡熟之后,看向了平静的湖面。 湖面上,一丛丛芦苇杆倒插在水里。 水不动,影在动。 谢语霖纵身一跃,负手而立,双脚一前一后半劈开踩在了两根相距不算太远的干枯的芦苇杆上。 只是他身姿轻盈,犹如飘在上面一般,除了轻碰到芦苇杆的顶端,杆身却一点也不见弯曲。 果不出所料,没多久,就从水下突然窜出两个人影。 一个正面冲出,右手持一个蛇形软鞭,朝着谢语霖的腹部便用力一抽。 另一个从他身后侧身而出,先是一口气冲到天上,继而一个回旋踢奋力砸下,在那人身后背着的双手上,突然挥出两个子母鸳鸯钺。 两人一前一后,一长一短,一硬一软,将谢语霖夹击在中间。 他早就知道,这芦苇杆上下通透。 他早就察觉到有人躲在水下,借助空心杆呼吸潜藏身形。 只不过,没想到这两人这么有耐心,居然能在这里守了整整一夜纹丝未动。 如今,他这足下一脚一个,堵死了这呼吸的通口,且看他们能坚持到几时。 却没成想,这两人居然又这么没有耐性,才憋了一眨眼的功夫,就按耐不住冲了出来。 谢语霖并没有闪躲,而是冲着前面人的攻势迎了上去,他右手的折扇将软鞭缠绕了两圈,向后一拉,就将这持软鞭之人推至另一人身前。 而他自己,则踩着这人的肩膀,纵身一跃又回到了河岸边。 谢语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好像不管在何时何地,他都很在意这些细节上的东西,要保持风度。 就像他站着的姿势一样,永远都是,左手负于身后,右手执扇于身前,昂首阔步,自成一派凛然之气,遗世而独立。 这两个跟踪他们的人明显比白天的那两个武功要高得多,所以林筠儿现在的状态,并没有察觉到他们两个的存在。 可是,他察觉到了。 这两个人,虽然武功路数完全不同,可是身上却有一点是相同的,都带着一张昆仑奴的面具。 “江都的人?”谢语霖侧首回望,惊鸿一瞥间皆是犹自飘逸,又带着些许的年少不羁,“我还以为,阴阳渊那老头子不稀罕参与此事呢。” 软鞭与鸳鸯钺相互对视了一番,并不回他什么话,而是又一齐冲了过来。 一人长鞭轻扬,照头劈下,另一人轻转踱步,手中鸳鸯钺向前抛出,以一个回旋的轨迹冲着谢语霖直扑而去。 谢语霖对这两人不折不挠的攻势有些无奈,就见他手中折扇往空中一抛,纸扇溃散,木节重制,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只足有一人高的偃甲木鸢。 就见这红衣少年腾空一跃,便踏在了木鸢之上,直飞九霄。 这两人面具下的眼睛都瞪直了,他们从未见过机关偃术,更未见过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神奇的东西。 “林姐姐说了,不喜欢被人跟着!” 少年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不悦,眼神中透出的凌厉之色使他整个人不怒自威,这让他那张既稚气又仙气的脸庞显得更加清冷。 笛声忽然急如雨下,犹如一根根钢刺漫天抛洒,使得那两个昆仑奴面具来回躲闪,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很快就再找不到可落脚之处。 谢语霖眉心紧锁,他发觉刚才好像戾气过重了些,如果没及时收手,只怕是真的会要了这两人的性命。 曲调突转,犹如一簇簇的白丝舞动着蜿蜒而来,抽丝剥茧般将这两个人包裹在一处。 一层,一层,两个人像是被白丝缠绕成了雏蚕。 曲风诡异,摄人心魂。 没多久,两个昆仑奴面具就已经在地上沉沉睡去。 谢语霖看这两人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便又翩然一跃跳下了偃甲鸢,又揪起了两人的衣襟把他俩往偃甲鸢的背上一抛,转身淡然说着,“随便你带他们去什么地方,越远越好。” 木鸢像是听懂了一般,拍拍翅膀,就载着那两个昏迷的人朝着九霄之外飞去。 他回头看了一眼还在熟睡中的林筠儿,又朝南方的天望了望,“已经一天一夜了,也不知道,顾大哥那边,现在怎么样。” 夜,还是如水一般的宁静。 好像这一整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然而,背对着他熟睡着的林筠儿也猛地睁开了眼睛。 刚刚发生的事情,她全都了然于心。 只是,眉间紧蹙,朱唇轻咬,更加犹豫。 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 第34章 生死之间 “咯咯……” 顾承风一个人在潭底,将梦将醒间,又听到了那个如银铃般清脆的少女的声音。 他不知道此时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 回忆起来,最后的印象就是他死死地抓住一根枯藤枝的时候,那种自上而下的坠落感。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 手,也再也抓不住任何东西。 他还记得,他眼前最后一幕,就是漫天的枯藤蔓密密麻麻,随着他一起跌落下去。 好像整个人已经被藤枝覆盖住了。 如果是那样,那他现在应该是在峭壁那边的石头上,可是,他感觉到背后已经全部被浸湿,有种说不出的冰凉触感。 清潭凛冽,潭水澄澈。 他竭尽全力地睁开双眼的时候,耳畔就响起了那个少女咯咯的笑声。 这声音,算是他最熟悉的东西了。 从林子里第一次出现,又突然不见,然后到了这里,在他最不堪最狼狈的时候,又响了起来。 这如果是人,他现在真的想一把将她抓过来盘问到底打的是什么鬼主意,不管是拧断她的手脚也好,拔了她的舌头也好,她这一直笑,却不说话,搞出来这么多事情,死了这么多的人。 虽然,没有一个人是她杀的,可这依然是一件让人很窝火的事情。 只是这想法,在他睁开眼的那一刹那,就彻底消失了。 眼前,一片绯红。 好像这周围除了这片红色,什么都不剩下。 他眼前的,远处红色的小花,近处红色的大花,每朵花瓣狰狞地张着爪子,却又很安静的绽放在他身旁。 这里不是别的地方,是他们之前一直都不敢越界的那个彼岸花丛。 他终于明白了背后的湿凉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他看到了缠绕在自己身上的一根根青绿色鲜活饱满的青藤枝条。 是这些藤枝,将他从水潭的另一侧,拖到了这一侧。 可是,据他所知,这些青藤枝不是应该不敢越界到水中的么? 他撑着身子站了起来,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片茫茫花海中。 四周,都是望不尽的绯红。 他好像已经到了花丛的最深处,那个神秘的,没有人敢进来的地方。 重要的是,重重叠叠的彼岸花间,一抹红光格外显眼。 “赤髓……” 赤髓的突然消失,又在这里突然出现。 他这才知道,那些青藤枝之前不敢越界进入水中,而这次却能把他从对岸拖过来。 这些藤枝,怕的不是水潭,而是他。 如今赤髓也已经回到他的手中,这世上已没有什么麻烦能够再被称之为麻烦。 当年,他为了承袭到这把赤髓刀,与大师兄在寒山彻底决裂。 为了它,可谓是穷尽一生。 可赤髓灵现,他已渐渐守不住了。 现如今见到赤髓与彼岸花和谐相处的样子,这种感觉,倒也真是奇怪。 他又想起来了刚刚听到的奇怪的笑声,只有声音,没有人影。 那个女人呢? 是那个人,把他们引到这里来的么? 不管那笑声是人是鬼,可至少,他还活着。 万物十步之内必有其相生相克之物,顾承风见这些植物好像也并没有之前徐若愚见到时那般恐怖,就顺手撷了一把,藏进怀里。 原路,已经回不去了。 峭壁上的每一根枯藤枝都被细心的笑三分削得干干净净,一条漏网之鱼都没有留下。 若是让他徒手攀上这么高的一个岩壁,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人能一下子跌进万丈深渊,难不成还能从十八层地狱底下爬上来? 那已不是人了。 而这一边,花丛的这边,在那些人眼里本来是一条死路,可现在于他而言,这,才是生路。 死门非死,生者往生。 …… 徐大智看着笑三分所指的方向,瞬间不说话了。 他看得清清楚楚,这上面,都有些什么。 这种情况下,还是活着的人越多,才比较好的。 原以为,爬上了峭壁,就能拨开云雾见天明,逃出生天。 而事实上,他们不过是从一个洞室,来到了另一处洞室罢了。 这里,与地下溶洞浑然天成的景象全然不同,一面面雕琢工整的石壁,俨然一座墓室应有的样子。 在下面看到的光,也不是天光,而是石壁上燃着的熠熠烛光。 烛台上一丝灰尘都没有,好像每天都有人来定时打扫,来续火点亮。 可是这种地方,若是有人能够长时间住在这里,只怕早已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 在他们眼前,四面石壁,四个方向,四个石门。 这里没有任何刻字告诉他们这四个门里,哪个是生门,哪个又是死门。 赌命这种东西,本应是很好玩的,也是笑三分很爱玩的。 这个四选一的问题,也好像并不是什么难事。 只不过,如果自己把命搭了进去,却让别人捡了便宜,这种事,他还是心有不甘的。 眼下替死鬼只剩下最后三个,就算是一人一门的分派出去,也还是会剩余一个。 更何况,没有人知道里面是什么。 万一,是什么只会留给见到它的第一人的惊喜,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徐若愚不知道凑到徐大智的耳边轻声呢喃了些什么,徐大智的眼珠轱辘转了几圈,就转头笑道,“二弟行动不便,我就与他同路而行,我们就选此门而入,剩下的,你们几人随意。” 话音未落,他就已经半扶着徐若愚,开始往离峭壁最远的那个门走过去。 “等等。”笑三分看他们如此果决,心下生疑,料定他们必然已经发现了什么端倪,才毫不犹豫地选了那个门,“我走此门。” 徐大智犹豫了一会儿,又豁然开朗道,“请便。” 他如此大方相让又让笑三分迟疑不决起来,若是这个门真有什么蹊跷,他又怎会轻易让与别人,“算了,还是你们去吧。” “也罢。” 徐大智又开始迈开步子,向那边走过去。 “等一下。” 笑三分又喊住了他们,要是他们兄弟二人是存心想要骗他进这个门,又怎会如此轻易自己再进去?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他倒是真有些想不通了。 “你到底想怎样?” 徐大智捋着胡子看着他,仿佛他什么都不知道,只是等着笑三分自己最后的决定。 第35章 鬼道贵终 笑三分反复犹豫了半天,最后下定了决心,对着徐家兄弟伸出一只手,脸上挂着与人无害的微笑,“请便。” 徐家兄弟相互对视了一眼,就端起一个烛台,头也不回的进了墓门。 笑三分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忖了半天。 如果那个门是真,他们又为何如此坦然相让? 如果那个门是假,他们又为何如此毅然决然地进去? 真真假假,想不清楚的事,那就不必去想,亲身一探便知道了。 他打发了那三个人分别走了没人进过的三个门洞,而他自己,则是等着徐家兄弟走了一会儿,悄悄地跟在了后面。 他想着,徐家兄弟再怎么想杀他,也断然不会白白搭进去他们自己的性命作饵,那不如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洞内深邃,曲径通幽,弯弯绕绕地走了一小段路,就遇到一个岔路口。 笑三分举着烛台,透过微弱的烛光在路口两侧反复打量了一番,终于,他看到了要找的东西。 右手边的一条路上什么都没有,而左手边,那个石壁上,被刻下了一个小小的十字形标记。 这个标记,他是知道的。 他早就注意到,徐若愚不管走到哪,都会谨记着留下一个小小的标识,不巧,被他看到了。 顺着这一路留下的刻印,想跟着他们且保持距离,就完全不是什么难事了。 前方,徐大智半驮着徐若愚踽踽而行。 虽然徐若愚已经少了一条腿,算是一个半残的人,可是他们走得却并不算慢,当然也不是最快的那一个。 “二弟,你确定笑三分真的会跟在我们的后面?” 徐大智的声音很小,这洞里幽闭狭窄,如若用平时的声音去说话,只怕是早已传到了笑三分的耳中。 徐若愚点了点头,“以他生性多疑的性子,一定会跟来的。他一定是觉得,我们知道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 “可其实你也并不知道。” 徐大智也并不是很能理解自己二弟的这一番作为,只是刚才徐若愚伏在他耳边告诉他,让他这样跟笑三分说话。 “我是不知道,我不过也是随便选了一个门罢了。 可是你想,现在这四个门,走在前面的都是我们的自己人。 任谁得了,也总比被笑三分得了好吧。 他这样跟在我们身后,别说是羹,只怕到最后连汤都没得分。” 徐若愚推开了徐大智的搀扶,一手撑着石壁,表示自己可以走。 “那你为何不反其道而行之,在我们没走的那条路上刻上标记呢?你这样故意引他前来,万一,他赶上了我们……”徐大智有些担忧,他们虽然走得不慢,可比起笑三分来,却说不上快了。 “万一……那条路是对的呢?”徐若愚转头看向他,“像四无书生这样的人,无情无义无耻无理取闹,你也看到他对顾承风的恩将仇报了,谁能保证他不会在下一刻就向我们出手?如今我有伤在身,已经无能为力。我这样做,就是不给他留半分机会。反正,他也只是敢在后面偷偷地跟,绝不会贸然上前的。” 徐大智沉默不语了,该说的话都让徐若愚说完,他已没什么好说。 这是笑三分自己讨来的教训,聪明反被聪明误。 在这个江湖上,是没有人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 这世上最愚蠢的事情,就是一个人,他会认为自己才是这天底下最聪明的人,没人能算的过他。 只不过,善算计人者,恒遭人算计。 四个墓门后,是四条平平整整的路,甚至,连机关都没有出现过。 最先走出来的人,是个身材娇小皮肤黝黑的持戟人,他走得最快,不是因为轻功最好,而是因为胆子最小。 因为太过害怕了,根本就没有留心洞里都有些什么,只是一味地往前冲,冲到头,看到光,看到了出口。 可是他出来的时候,目光呆滞,显然是被眼前的景象惊怔住了。 这里,和他进去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 这不是来到了一个复刻的地方,而是,还处在原来的地方。 他从一个门进去,又从另一个门出来,可是绕了一圈,竟然还是在原地打转。 很快的,徐家兄弟也从另一个门中走出来了。 这就好像是跟他们开了一个玩笑,先给了你一个神秘的抉择问题,在你痛下决心选择一条路的时候,一路上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结果不但什么危险都没有,连结果都没有,直接,又被送回了原点,美名其曰,逗你玩。 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第四个,第五个人也都跟着出来了,出来时,脸上浮现的是和其他人见到这里时一样的表情。 最后,笑三分也出来了。 他看到每一个人都在望着他,每一个人脸上都挂着奇怪的笑容,好像自己赤条条地站在人前,已经被他们全都看透了。 现在,就差一句意不意外,惊不惊喜送给他了。 只是,这里没有人说话,他们也在迟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笑三分没有理会旁人的目光,径直跑向那个断崖边。 还是那个地方,因为每一根断了的枯藤上,都是他的暗器削出来的痕迹。 他好像,从一开始就选错了。 水潭的两边,他们一直认为,峭壁那边是生门,而彼岸花丛那边是死门。 怀着莫大的希望,终于攀上了崖壁,又谨小慎微地走过了这条条密道,才发现,这里才是真正的死路一条。 而那个能够通往生路的地方,已经被他信心十足地割断了。 再也没有一条可以通向崖底的枯藤了,下面的人上不来,上面的人也同样下不去。 原本认为是断了别人的生路,结果却同样也是断了自己的,真是天道好轮回。 “生门非生,死门非死,呵。”笑三分冷笑了一声,他的眼中,已然看不到任何希望。 “对啊,你们还记得,刚进迷影古墓时墓门上刻着的字么?”徐若愚听到笑三分的话,突然想起了什么。 “死门非死,生者往生。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这是徐大智回应的,笑三分还没有从被自己坑了自己的梦魇中清醒过来。 “那你们可曾记得《度人经》上的话?”徐若愚又接着问道,不过他这次是自问自答,“人道渺渺,仙道茫茫,鬼道乐兮。” “当人生门,仙道贵生,鬼道贵终?” 笑三分突然回过了神,眼睛中闪过了一道奇异的光亮。 “北都泉苗府,中有万鬼群。但欲遏人算,断绝人命门。”徐大智也理解了他的意思,这北都泉苗府,说的本就是这鬼狱酆都城,“难道……” 他与笑三分对视了一眼,突然一左一右向墓门的方向冲了过去。 徐大智手举铜锤照着石壁就是奋力一砸,力拔千钧犹如开天辟地,整个墓室都开始摇晃颤动,顶上的石块也开始纷纷坠落。 笑三分从袖中飞出几十枚流火金钱镖,投掷在每一处石柱连接的地方,这晃动慢慢地变成了坍塌,一时间,山崩地裂,滚石重重。 然而,巨石朝着他们砸下来的时候,竟然从他们的身体上穿过,落在地上便消失不见了。 果不出他们所料,置之死地而后生,便是这鬼墓的生存之道。 滚石落尽,不染浮华,烟尘散去,这里俨然换了一副样貌。 之前的石门墓室已全都不见,这里,只是一条极为宽敞的甬道,通向一个地方。 只不过,不远处站着一个人影,一个任他们之中谁看到都不免毛骨悚然的身影。 那个人影,直直地伫立着,拄着一把刀,红光灼灼的刀。 转头一瞥,凌厉的目光让人不寒而栗。 人影说着,嘴角勾起了一抹玩味的笑意。 “好巧,又遇到了。” 第36章 错了 “就是这里?” 虽然谢语霖早就猜到此处,却还是要装作突然被人告知了什么惊天之谜的样子,眨巴着眼睛,望向江面。 “嗯。” 林筠儿点了点头,指着两江汇流中间形成的一条清浊分割的线说着, “前些日我路过渝州近郊,见此地襟带两江,壁垒三面。 嘉陵江水绿,长江水黄,两水相交于朝天门,却不相融。 涡流湍急,形成‘夹马水’一观,似如野马奔腾。 开始就觉得这里似曾相识,直到昨日听到了石刻上的字,才想起来,这清浊相交的江水,岂不就如那阴阳盘上的双鱼?” 谢语霖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了过去,两条江水汇流一处,一边清澈,一边浑浊,确实可堪称为奇观。 只不过,这江涛翻涌,江深几许不得而知。 纵使江底沉着他们想要的阴阳镜,也不可能只身跳跃而下去捞取上来。 谢语霖从地上捡起一枚扁圆石子,侧弯着腰,将石子横向抛了出去。 石头在江面上弹跳了二十余次,才沉入深不见底的江水中。 他这一番打水漂的动作,倒真是顽童心性毕现,惹得一旁的林筠儿也不禁捂嘴轻笑。 “林姐姐可有法子?” 谢语霖先问了出来。 林筠儿摇了摇头,看向他,“我还以为,谢公子已经早有打算了呢。” “有是有,只不过……” 谢语霖轻咬着嘴唇不肯再往下说,办法他是有的,只不过,以他现在的内力,可能会承担不住。 但他又转头瞥了一眼林筠儿,如果他不出手,她也是一定会出手的。 而她就更不能去了,所以自己不行也得行。 林筠儿看着旁边的少年久久低头不语,遂解下了身上的披帛,长绫迎风轻舞,弹指间将江水抽出了一条凹痕。 谢语霖脚下轻旋了几步,挡在了她身前。 一手夺过素纱缠绕在他自己的小臂上,一手已自袖中取出玉笛,低眉侧目,目盼流光,轻笑了一声,“还是我来吧。” 她被少年身上的凛然之气震退了两三步才站定,轻拈衣袖,不再上前,而是决定冷眼作壁上观。 她这次看得清楚,就见谢语霖将手中折扇往空中一抛,木扇骨齐刷刷地全都排成了一列,然后又自中间分割开,十六档扇骨变成了三十二档,继而再分割,直至分成了千余片,每片薄如纸绢,却能承千斤之重。 木格重组,在天上化成了一只巨型偃甲飞鸢,朝着江面扇动翅膀。 这等奇门遁甲之术她只在书上读过,可在江湖上从未亲眼所见。 此番一眼,便对那谢语霖的路子猜忌更胜三分。 “蓬莱仙人,都是骑乘飞鸢而行的?” 她不禁问了出来,世上有骑驴的,有坐轿的,有策马的,有徒步的,也有乘船的,就是没见过乘着飞鸟的。 谢语霖轻笑了一声,眼神还是如赤子般澄澈,“林姐姐说笑了,这木鸢也就是平时从蓬莱岛到栖霞村渡海而乘,长远的距离它可经受不住。否则,我又怎会吝惜拿出它来带你去找那鬼医菩提子?” “哦?”林筠儿双手负于身后,又朝着那偃甲鸢凑近了些,“我本还以为,仙人都是驾鹤而来的呢。” “这世上哪有什么仙人,都是世人少见多怪罢了。” 谢语霖说着,已经将玉笛搁于唇下,轻奏清旋,笛音袅袅,音波随着一阵阵紧而有序的旋律开始跳动着,形成一缕缕气流,朝着江面呼啸而去。 音波如刀割,抽刀断水。 宛如看到一柄通天彻地的砍刀从天上猛地劈下来,顺着两江汇流形成的那条线,将江水切成了两半。 而天上的偃甲鸢扇动翅膀时鼓吹下的阵阵阴风,将断开的水柱不停地往两边吹动。 宛如两只强而有力的手臂把滚滚江水撕成了两半,剖开一个大口子,还自成一体的继续流动着,只是中间,慢慢现出了江底的泥沼。 笛音越来越急,犹如峡间飞瀑途流百川,音波如浪涛一般一圈一圈翻腾着朝那江心奔去,而在此时,已经有一个发着金光的东西在江心处冉冉升起。 谢语霖的嘴角已经溢出了一道血痕,只是他的手指还在笛孔上飞速舞动着。 缠绕在他一只手臂上的长绫已经远远飞出,飘向江心。 那是,他刚刚从林筠儿手中夺来的披帛。 林筠儿看得真切,那发着金光的东西好像扎根在了江底,虽然它一直在向上升,升出了江面,也在向他们这边挪过来。 可是它的下面,像是缠绕着千丝万缕的金线,直通江底,浑然一体。 江底的凹痕似乎不那么明显了,两侧的江水也开始往中间翻涌,好像要把之前空出来的地方全都灌满。 她再看谢语霖时,身旁的这个少年,已经从双眼、双耳、鼻间同时溢下了几条血痕,口中流下的鲜血已经覆满了整个下巴,使他那俊朗的脸上彰显出一种诡异的色彩。 他,毕竟还年轻。 即便是有通天之能,可人力终究是有所不及。 她在犹豫,此时谢语霖明显已经力不从心,别说将这阴阳镜取出来,可能就在下一秒,他就已经受不住这力压,经脉迸裂晕厥过去,然后江潮涌动把阴阳镜带回江底。 至少此时,他还是能牵制住这阴阳镜的。 如若此时,她借长绫之力,是绝对可以顺手牵走阴阳镜的。 只要,她此时凌空一跃,取走这东西,以谢语霖的状态,怕也是无力追赶。 抛下谢语霖的这念头在她脑海里只是闪了一下,可是她的人,已经站到了谢语霖的身后,双手结印,一道青光自手印而出,灌入了谢语霖的体内。 本已临近崩溃边缘的谢语霖顿觉身上嵌入了一股清灵之气,笛音缭绕,阵阵疾驰。 “这……难道……”在林筠儿接触到封印的一刻起,她脸上顿时僵凝住。 她知道了,为什么谢语霖仅凭一人之力无法将阴阳镜取出。 这里,早已有另一人来此下过另一道封印。 她原以为的一切算无遗策,都只是被算在了别人的局里。 可是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金光一闪,斩断了阴阳镜与那江底的最后一丝联结。 从他脸颊上淌下来的血已经染满了前襟,他却还是在嘴角强忍着勾出了一丝微笑,“你这又是何必。” “真是个孩子。” 她嘴里埋怨着,这个人,都到这个时候了,还逞强个什么劲。 可是,她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在这时候,在谢语霖的命与独吞阴阳镜之间,她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救他。 她原以为,自己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呢。 可是,人就是人。 人,真的是最难被看透的一种生物。 甚至她自己,都不能了解自己。 善恶,也不过就是一念之间。 只有在真正做出选择的那一刻,她才看清自己的内心,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一道金光闪现,阴阳镜已经稳稳落在了谢语霖的手中,谢语霖一手持起,仔细打量了起来。 而一旁的林筠儿,因为动用真气使得毒更入骨髓三分,再加上胎气紊乱,已经跌在了地上,额间青筋颤动。 谢语霖看着阴阳镜出神了很久,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是他的眼中黯然神伤。 有些东西,只有他懂,别人却不知。 可是,他有多希望自己此刻是那不懂之人。 他擦拭了一下眼角的血迹,才突然回过神似的,看了一眼地上的林筠儿。 “我以为,你会趁机杀了我,或者直接抢了东西便走。” 他看向她的眼神充满了疑惑,他以为,他从来都算无遗策。 “我也以为我会呢。”林筠儿也笑了,只是她的笑更加显露出她的疑惑,“你既然知道,为何还故意露出破绽?这岂不是在找死?” “无所谓,我对有趣的事情总是愿意赌上一把的。” 少年的语气很淡然,很随性,好似这世间本没有他特别在意的事情一样。 他做的这一切,只是图一好玩。 这一路上,她都在盘算着怎么杀他,而这个人,一直都在救她。 只是,狡黠与纯真,这两种东西竟然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上,不免有些令人骇然。 “给你。” 谢语霖伸出手,呈递到了她的面前。 水袖轻扬,露出了那只白皙的手掌,手心里托着的,是那个还闪着金光的阴阳镜。 “给我?” 林筠儿一脸的不可思议,她以为,这场赌局,她已经输了。 她选择了少年的命,就是放弃了阴阳镜。 “嗯,给你。”少年烂漫的一笑,如百花绽放般芬芳,如春日的暖阳。 “你不是说,你也是为了这阴阳镜来的么?” “是啊,我是为了它来的。现在看过了,只不过是个无趣的东西,送你了。” 林筠儿没有伸手去接,只是叹了一口气,“咳……既是如此,烦劳谢公子将此物交与承风。” “林姐姐,你自己怎么不……” 谢语霖已经大概猜出了答案,话说了一半,就吞了回去。 “在方才出手的那一刻,我便已知道,回不去了……”林筠儿笑着看向谢语霖,她越发觉得这个少年的可爱之处,只可惜,她再没有更多的时日。 “好。” 谢语霖并不是个矫揉造作扭捏的人,也不会说一些虚情假意安慰人的话,他也知道无法可解。 林筠儿也看得很开,人命自有定数,无须强求,可她轻抚着自己的肚子,顾盼犹疑之间,又看向了这个少年。 “只是,我还有一事相求。” “我知道。”谢语霖垂下了头,在他眼中的,不知是坚定,是失落,还是愧疚。 “那个封印,想必你也是看出来了。”林筠儿有些凄然地笑着,笑着自己的不自量力,“我错了,全都错了……” 谢语霖听到这话,头却垂得更低了,他认得这施印的手法,即使他再不肯承认,也不得不承认。 他没想到,也会有他没想到的事情。 “我也错了,全都错了……” 第37章 棺材 “好巧,又遇到了。” 看清了面前人影的样貌,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变得很微妙。 如果有一种状态可以形容,那一定是如鲠在喉,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一群人屏息凝神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回些什么好。 此时最好的,当然还是什么都不说。 手持赤髓刀的顾承风,只要他们神志还算是清醒,不闻风而逃就已经不错了,更别说是贸然上前去招惹。 尤其是,他还没死,没被笑三分杀了。 这是人,不是鬼。 笑三分本应该是最害怕的那一个,因为暗算顾承风的人就是他,想致其于死地的人也是他,可最偏偏不用怕的人还是他。 他不怕,倒也不是因为他身上还系着林筠儿的命,顾承风不敢杀他。 而是,他觉得很高兴,在这里又碰到了他。 一切新鲜的,不在他预料中的惊喜,都会令他异常兴奋。 他本以为,就这么把顾承风给杀了,还真是无趣。 只是现在,这个本该死了的人,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不知道从什么鬼地方回到了他们面前,还找回了赤髓刀。 有赤髓,有迷影古墓,马上就能解出最后一句话的含义了,他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笑三分的笑又洋溢在了嘴角处,只是还没等他笑出来,他就听到了那个久违的,银铃般的少女的笑声。 “咯咯……” 所有人都张头望去,声音来源处,就是顾承风的身后。 路的尽头,那最后一堵墓门。 甬道很长,长得需要疾奔才有可能抓得住声音的来源,大家都如风一般想冲在最前方,因为走廊尽头的墓门,并没有关。 除了,徐若愚。 他本应是最轻盈的燕子,本应冲在最前方的,可是一条腿的燕子,就只能默默看着那群人远去了。 这里已没有路,这里是最后的石室。 唯一的一条路,就是他们刚才跑过来的甬道。 可是,依旧没有那个笑声的身影。 这是一个方方正正的石室,四面秃壁,不染浮尘。 里面的构造一目了然,除了四面墙壁,就只剩下一个巨大的石棺。 石棺并没有封盖,靠墙的一侧边沿落满了香灰,俨然一处庄严的祭台。 祭台上,燃着三柱线香,从头燃到尾,又从尾续到头,烟雾袅袅。 棺上不落灰尘,祭台上新香刚燃。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说明着,这里住着别人。 可是这些,并不足以吸引他们的目光。 他们的目光,落在了更奇特的,更显眼的两个东西上。 一个人,一个盒子。 棺材里,躺着一个人,白衣服的人。 这人乌发如瀑遮住了半张脸,一袭白衣铺就在棺内的镶金缎子上。 这副样子,像极了他那夜在鬼林中见到的夺走了赤髓的女人。 可是,这却是个男人。 男人的面色苍白毫无血色,他的脸上生出了许多道青黑色的裂纹,他的瞳孔是血珀色的,像极了开在那黄泉路上的彼岸花。 他的双手交叠,躺在棺材里,一动未动。 这样的一个人,的确像是个死人。 而这个死人的手里,捧着一个盒子,雕着彼岸花图腾的紫檀木盒。 但凡是一个盒子,就必然会装着一个秘密。 除了那些买椟还珠的人,谁都会觉得盒子里的东西才比较重要。 “是他在笑?” 徐大智的眼睛滴溜溜转了好几圈,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他明明听到的是一个少女的笑声,可是眼前却出现这样一个像是个死了的男人。 没有人敢靠近他,他们虽然还不太能接受眼前所看到的东西,但是已经极其敏锐地察觉到了潜在的危险。 这个男人,并不是他们在墓里见过的唯一的活物。 那个女人,又在哪? 顾承风已经走上前去,倒不是因为他行事鲁莽,不暇思索,而是,这个盒子,吸引着他手中的赤髓,一直向前。 笑三分一直盯着他,直到他看见,有无数条细得几乎用肉眼看不清的红线自盒中伸出,缠绕在男人已经乌黑的手指上。 他似乎看见,男人脸上青黑色的裂纹也在一点一点地痊愈。 顾承风当然也看得见,可他还在一步一步地走近,走到棺材旁,停了下来。 他在盯着男人的同时,这个男人,突然转头看向了他。 他没死? 可看到这人病恹恹的样子,和那张人不人鬼不鬼的脸,他反倒觉得,有些人,活着倒不如死了的好。 这个人并未说什么话,只是盯着他,仍然一动不动。 眼前人影闪过,即临即走。 是笑三分,趁着顾承风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男人身上时,摸走了他手中捧着的木匣。 踱步轻旋,回风舞柳,笑三分整个人如一张纸片一般,轻轻地飘到了门口。 “人可以走,东西留下。” 徐大智已经在笑三分去夺木盒的时候飞速解下了腰间软带,而软带下,系着的是一条一丈八尺长的铁链。 就见他将软索衔在了铜锤两侧,那双手中的混元锤已经瞬间变成了流星双锤,在他说话间便已飞出一丈之外,砸向了笑三分。 笑三分既敢出手,就一定是留有后手。 只见他腰线一折,整个人如同纸叠的一般对半弯了下去,整个身子压得很低,躲过了飞锤的猛烈一击。 继而长袖一挥,从他袖口处飞出的并不是暗器,而是一抹青烟。 徐大智本以为他抛出的会是乾坤如意珠之类的铁器,所以早早将另一侧飞锤遮在身前挡住暗器。 可是万万没有料到,他挡得住暗器,却挡不住毒气。 整个人,跪倒在地。 这两人缠斗得如此激烈,而在一旁的顾承风却丝毫没有反应。 他现在整个人已经僵凝住了,不知什么时候起,赤髓变得有如千斤重,他只能用手拄着刀站在原地,却再提不起来。 棺材里的人也没有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手中的刀。 他现在,神志清醒,却动弹不得,也只能在一旁静静地看着。 笑三分冷哼了一声,见徐大智再没了追逐的力气,便飞也似地朝门口跑去。 只不过,刚到门口,就被一张网铺天盖地迎头撒下来。 第38章 倾洒一斛白露春 “疏而不漏缚魂网?” 这将网撑起来的,正是那他从未看入眼中的三个替死鬼。 本来这缚魂网合四人之力才能完美的发挥其优势,只不过那第四人丁乾沉不住气,提前出了手,反误了卿卿性命。 此时,三个人所织的网,虽然不如四人同心协力其利断金,但对付笑三分也是足矣。 趴在地上的徐大智也是吃惊了半晌,“想不到,你们居然是……居然是江都的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江都判官盟向来只行正义之事,只论理,不讲情。 所以一般人,不管是好人还是恶人,都不愿招惹到他们。 这缚魂网正是江都判官盟的独门武器,专门缉拿武林中各路十恶不赦难觅行踪的败类。 练就这种阵法式功夫,不需要每个人的武艺有多么超群,而是需要众人配合的默契。 这几个人藏得也是很深,早早地渗入到徐家兄弟的青州势力里,也不过是做了个暗线,实则还是在为判官盟效命。 如果不是此次迷影古墓之行已经水落石出,怕是他们还不会主动现身。 天罗地网已经张开,直接朝着笑三分扑面而去。 笑三分自然是不能甘心这么束手就擒,只见他双手向两侧张开,身上瞬间飞溅出数十枚飞刀,每一把刀都锋锐凌厉,吹毛立断。 可是就在他以为能够破网而出的时候,他却发现,这把把飞刀全都被粘在缚魂网上,看起来就像是镶嵌在上面的装饰品一样。 这也是他没算到的事情,想不到世间还有如此奇网,竟可以以柔克刚。 就在缚魂网即将覆在他身上之时,墓门口飞过来一把断匕,没有柄的匕。 从网下飞过来,直直削在了笑三分拿着木盒的右手上。 哐啷一声,一只手和一个木盒,同时飞了出去,跌落在地上。 这只飞匕,正是从门口的徐若愚手中射出来的。 笑三分就更加不可思议了,他明明记得,徐若愚的短匕早在当初那片彼岸花丛中割青藤枝的时候就已经断掉,然后被弃。 他一直以为徐若愚身上的刀鞘已经是个空鞘,却没想到他还有刀。 那把断匕确实还躺在彼岸花丛中,他身上的这一把,不过是平日里习惯留的后手罢了。 徐若愚的刀鞘中,从来都有两把匕首。 第一把就是平时与人交手用的,那把有刀柄的,断了的匕首。 而这第二把,就是一直藏在刀鞘中,从来没用过的,只有刃没有柄的匕首。 所以,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那里其实藏着的是两把刀。 这第二把,只有在不得不用之时,才会动用。 现在,顾承风的腿像是被灌了铅一样,定在那里动弹不得。 徐大智已然中了毒,半跪在地上也无能为力。 徐若愚还趴在门口,为了扔出这最后一刀,他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笑三分当然是已经被困在了缚魂网下,裹成了一只粽子。 剩下的,那三个替死鬼,好像只有他们是可以行动自如的。 只是,没有人有心思在这个时候关心他们,因为他们看到了,石刻上的最后一句话应验。 地上,一只断手,一个摔开的木盒。 从木盒中滚出了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珠子,这珠子似羊脂白玉温润绵延却比之更柔软三分,似朝晨清露玲珑明晰却比之更灵动轻巧。 倾洒一斛白露春,说的就是这个么? 徐大智此时离洒落的珠子最近,只见他手脚并用地爬过去,捡起了一颗珠子,仔细观摩起来。 这珠子,远比他想象的,要柔软的多。 好像轻轻一捏,就要碎了。 可是珠子的韧性也很好,将力一收回,珠子又立马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他说不上来这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在他的眼前,珠子略微起了一些奇妙的变化。 这本是一粒粒晶莹如露的透明珠子,可是,好像在它中心处出现了一条红色的线。 慢慢地,这条线越来越粗,越来越长,这个珠子也变得越来越大。 一颗珠子,从原先的指甲盖大小逐渐肿胀成了一颗鸡蛋大小,而中间的红线也变得如拇指一般粗细。 红色的液体来回翻动着,在透明的外壳包裹下熠熠生采,像是夹心的梅子冰粉。 珠子长到这么大就不再变大了,而是,从中间分裂开来,一分为二,又重新包裹起来,每一半都带着透明的外壳和细长的红色线条。 两颗玲珑剔透的珠子缓慢地蠕动着,又开始慢慢胀大,二分为四。 四分为八,如此循环往复。 徐大智还没有来得及感觉到疼,就发现自己那个捏着珠子的手,已经萎缩成了一张干枯的皮,紧紧包裹在骨头上。 骨节分明,枯瘦如柴,宛如一个风化千年的干尸。 他才发现,这并不是什么珠子,而是一条条莹润光泽的虫子。 而那红色的线条,是它在啃噬自己的血。 等他发现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已经晚了。 一条条血虫分裂的速度远超过他的想象,在他刚想将珠子从手中扔出去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被虫潮密密麻麻地覆盖住了。 虫潮退却时,留下了一具干瘪的尸体。 这种场面,看起来像是有上千只水蛭在一个人身上酣淋畅饮,可是画面却要更美得多。 因为它更像是,一个华美的仪式,祭奠着一个死去的人,为了另一个人的重生。 在他身上堆放着上千颗价值连城的明珠,明珠滑落,庄严肃穆。 笑三分离得最近,他目睹着这一切,放大的瞳孔久久才慢慢变小。 他还被网牵绊着,什么都做不了。 牵着缚魂网的三个人也都同时向后退了两步,看着一颗颗“白露春”朝着自己这边滚落过来,一时间竟然不知所措。 对付人,他们有的是办法,可是对付这玩意,却还是头一次见到。 “你们还等什么,快把我放开!” 笑三分冲着他们大喊了一声,这缚魂网专门吸收他的暗器,是他的克星。 可是他身上的暗器,岂不也正正好是这些虫子的克星。 三人左顾右盼了一刻,便同时扬手往后退去。 天罗地网张开,恶鬼重现人间。 笑三分也不含糊,他知道此时最危险的是什么。 判官盟的人不会随便杀人,即使抓住他也只会把他押回江都审判,顾承风更不会杀他,而徐家兄弟,现在已经一个是死人,一个快是死人。 就见他左右一挥,从袖中飞出百余根寒月梅花针,朝着虫堆天女散花般飞去,每一根针都正正好钉在一只虫子身上。 又迎头一甩,从发尾间飞出近千缕金蚕蛊丝。 这金蚕蛊丝乃是毒中上品,当初他杀沙不得的时候,只不过才用了一根金蚕蛊丝,现在倾尽全力尽数抛出,将前方挪移过来的虫子全都包裹住。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他整个人跪伏在地上。 与其说是毫无反抗之力,倒不如说他已心如死灰,完全不想再反抗了。 他只是忘了,这些虫子本就是依靠不断分裂来完成繁衍生息。 他的寒月梅花针出手再迅捷,再例不虚发,不过就是让一千只虫子变成了两千只而已。 唯一能行动自如的三个人此时早已丢下手中的缚魂网,他们要做的,不再是将有罪之人押回江都,而是在这光怪陆离的地方明哲保身。 只不过,他们跑得虽不算慢,可是那虫潮涌动的速度却更快。 不断吸血,不断胀大,不断分裂。 最后,这里就剩下了六具干尸和两个人。 那些堆叠如山的“冰粉”们在风卷残云饱食了一顿之后,竟又开始不断缩小,融合,最终变回了一颗颗闪耀的珠子安安稳稳躺在了木盒中。 木盒完整地盖着,好像从来没有被人打开过一样。 直到这个时候,顾承风僵硬的身体才渐渐化开,可以稍加活动。 他亲眼看到这盒子里的东西是怎么从珠子变成虫子,再从虫子变回珠子。 也亲眼看到这群活生生的人是怎么变成了干尸。 还亲眼看到了棺材里的那个人,脸上裂开的一道道黑色纹路又开始渐渐愈合。 更亲眼看到,这些虫子是如何很自觉地,绕过了他。 他不知道是因为赤髓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个棺材里的人的原因,让它们心生畏惧。 可是,他还活着,只有他俩活着。 然而,笑三分死了,他的心也跟着死了。 第39章 两个人 酆都城内一片安静,再不见什么江湖中人。 它又回到了一个安静的古城应有的样子,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走街串巷的摊贩,门口嬉耍的稚童,摇着蒲扇乘凉的老人,无一不带着奇怪的目光,打量着这个在街心走着的人。 对他们而言,这是一个危险的人。 这个男人,右手中,拖着一把妖娆得泛着红光的刀。 刀拖在地上,一路上发出嗞嗞的摩擦声,走过的路上都被划出来一道像是灼烧过的印痕。 男人的衣服上很脏,脸上也很脏,全身上下都沾满了泥土和血迹,站在路两旁的人都能清晰地闻到一股浓厚的腥臭味。 他的脸上面无表情,目光凝滞,只是一直望着脚下的路,不停地走。 老人们遮起了孩子的眼睛,把他们哄回家去,商贩们关门闭户早早地打了烊。 这使得本就寥寥无几的小城更加清冷了一些,看起来,方圆百里,荒无人烟,这不过只是一座空城。 顾承风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墓里爬出来的了,也快忘了看到笑三分的尸体时是一种怎样痛不欲生的心情。 在墓里,看到那六具干尸,看到那躺在棺材里的活死人,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笑三分死了,他的心也快要跟着死了。 只是他突然想起来刚见到棺材中的人时,他手中的那条红线,他脸上渐渐痊愈的纹痕。 这个盒子,也许,不仅能杀人,也许,还能救人…… 只因一个也许,他便在那个男人血珀色眸子的凝视下,带着盒子离去。 他只记得,还有人在客栈里等着他。 他不知道该怎么跟筠儿说,这两天他经历的一切,他甚至都不知道,这已经是第三天的中午了。 只是凭着那一丝念想,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 他觉得,只要活着,总是会有办法的。 客栈里,空空荡荡。 他原以为,他进来的时候,会第一个看到谢语霖坐在桌边喝酒。 可是,那个平时坐在这里喝酒的人,也不见了。 轻轻一抹方桌,这里已经附上了一层灰,这几天,也没有人打扫过。 不止是客人,连这里的小二都已消失。 好像这本就是一个无人的客栈,只是这几天所有人聚在一起,演了一出客源爆满的戏。 顾承风匆匆奔上二楼,那个曾经住过的,天字一号房。 房门轻轻一推就开了,他也本以为,林筠儿会倚坐在床边,满怀希望的等着他回来。 他还没想好该怎么说,就看到已不需要再多说些什么了。 屋子里,也同样是空无一人。 …… 街道上,人们刚刚目送了一个看起来很危险的不速之客,又迎来了另一个看起来不怎么危险的不速之客。 虽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却让他们不自觉地将两人联系到了一起。 酆都城的青石古道上,总是会迎来送往这样的一群人,不认识的江湖客。 江湖上,今天谁在活着,明天谁又死去,本就是习以为常的一件事。 只是这两个人,又太过相像。 一个身着绯红色水袖对襟长衫的男人,仙袂飘飘,不落凡尘。 他本是轻绾起来的头发已垂了下来,随风盈动,遮住了半张脸。 剩下的半张脸,看不出分毫情绪,可是那精雕玉琢的面庞,让人们很容易就认了出来,他就是两天前那去而复返的谪仙。 谢语霖依旧保持着他原先走路的样子,左手负于身后,右手执扇持于身前,只不过,这次他的右臂中,多了一个孩子。 他的步子很慢,一步一顿,却一点都不沉重。 如果说顾承风所到之处恶相丛生万灵皆枯,那他所到之处便是如沐春风焕然生机。 他身上的气息很温和,不沾染一丝杀气。 谦谦公子,温润如玉,所以街上看到他的人,都没有躲藏起来。 他也在朝着一个地方走去,跟着地上赤髓划出来的刀痕一直往前走。 当谢语霖走进客栈的时候,看到楼上那间房门是开敞着的,他就已经知道,那人回来了。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走到往日的柜台前,捧起来一坛酒,拿回了桌边。 酒味醇香,小可独酌。 取酒的声音很小,可是任何细微的声响都逃不过顾承风的耳朵。 他此时已经出了房门,看着楼下的人。 看到桌边那个没有了往日的细致讲究,不再一杯一杯浅尝佳酿的绯衣少年。 他一手高捧着酒坛子,直直地往下灌着,酒水如同暴雨般洒落在脸上四处迸溅,如湍流般淌进衣襟里。 “回来了。” 顾承风看着这样的他,声音有些颤抖。 因为他只看见了谢语霖和一个孩子,却没有看见林筠儿,他已经大致猜到了什么。 少年侧目,看向楼上的顾承风。 他的眼神,看起来比顾承风还要憔悴心焦,他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又转过去用一只胳膊撑着头,慵懒而倦怠地往旁边一倚,“你也回来了。” 顾承风慢慢从楼梯处挪下来,他的每一步都有千斤之重,走得很慢,好像放慢了脚步,就能等到那个可能还赶在路上的人。 直到,他也走到桌边,看了一眼躺在方桌上的那个孩子,确信再没有其他人会进来这里了。 想到这,他才长长地阖上了眼睛。 “林姐姐说,要为这孩子赋名,单名一个影字,为的是你此次迷影古墓一行,小影儿为你增添福泽,可保你平安归来。” 谢语霖说着,手中的酒坛已经滑落下去,碎了一地神伤。 “她呢?” 顾承风沉默了良久,才缓缓问出来。 他知道他已不必问出来了,可是他忍不住,他不想错过任何一丝希望。 此时,却是谢语霖长长阖上了眼睛,“林姐姐说,她在渝州城等你,今生共此听雨楼。” “你们去了渝州?” 他以为这三日,林筠儿会安分地在酆都城等他,可是没想到他回来时,她已不在。 谢语霖微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了那个阴阳镜,递了过去,“这便是那‘清浊阴阳割乾坤’之解,她让我转交给你的。” 顾承风看着这面阴阳镜却不得不苦笑了出来,声戚情悲,“她若不在,我要它有何用?” 少年没有再说话,他知道此时不论说什么,都是毫无意义的。 “那三日醉骨散不是三日才毒发么?她为什么不回来?” 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至少,见最后一面也总是好的,她怎么能这么狠心。 “林姐姐所中之毒虽为奇险,却也并不是无法可解。我虽无法根解此毒性,但可抑制毒发时间。有一续命之法,或能拖长些十天半月的,只要找到家兄那一老友,其实,也可……”谢语霖说着,不禁顿了一下。 第40章 相依为命 少倾,他又深深叹了一口气。 “可是,你也知道,这是以命换命的法子。 拖得住她的毒,就保不住小影儿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人母者,是定要保这孩子一世之安的。 她不但不同意,还特地求来了催生之法。 临走之前,也算是瞧了一眼小影儿,了无遗憾了。” “了无遗憾?”顾承风转头看向他,又转眼瞥了一下这个孩子,心中悲愤交加,“她竟然如此狠心,只为了区区一个竖子,竟忍心不与我见这最后一面。” “见又如何,不见又如何? 终是逃不过一个死字。 天命既定,倒不如多求得一人偷生。” “她怎么能自己做这决定呢……” “如果是你,岂非要为了她放弃这个孩子?”谢语霖反问。 “是!”顾承风回答得很果决,很干脆,不带有一丝犹豫,“这孩子于我而言,远不及她的万分之一。” “可这孩子于她而言,却是她的全部。 你又怎么忍心,去归罪一个无知的孩童?” 顾承风不说话了,斯人已逝,却还放言说要与他共此渝州听雨楼,岂不可笑? 两个人,只是自顾自地喝着闷酒。 幸好,客栈是假的,酒却不是。 顾承风不想看桌上的那个孩子,他一看到这个孩子,就忍不住心中充满了恨意。 有些事,越想就越想不通,越陷越深,甚至到最后,他觉得就是这个孩子,断了他母亲的生路。 如果当初没有过这个孩子,也许林筠儿会跟自己一起去绝顶峰,就不会中毒。 如果她放弃了这个孩子,也许他们现在正在去往蓬莱求药的路上,以后也会有别的孩子。 如果…… 如果他们不曾来到酆都,或许现在正在渝州城里倚楼听风雨,把酒话桑麻。 如果他们不曾下过寒山,不问江湖事与非,或许可以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 只不过,这些事情,都只能随便想想了。 世上,本就没有如果,只有既定。 过去之事即为既定之实,天意自古高难测,只缘身在此行中。 谢语霖也在苦笑,他本自认是生性不羁逍遥洒脱之人,却没曾想也会为别人的不幸而感到苦闷。 他都快不认识,此时此地的自己了。 他这次偷偷离开蓬莱,来到酆都,本就是来游山玩水找点乐子的。 如他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心系一处,自此被牵绊了呢? 凌云山庄数百年基业,到如今早已在江湖上销声匿迹,这些事于他而言都无足轻重。 而他的兄长谢语堂也只是一心致力于钻研奇门遁甲之术,根本无心重振家业。 他本是从来不屑于过问江湖纷争的,只是这一次,无端被卷了进来,只是不小心,被林筠儿为母情怀的牺牲触动了他那早已尘封的本心。 如今,托孤之事他也已办妥,小影儿重新交与了他自己的父亲,阴阳镜也同样交给了他。 他是否又可以闲云野鹤,风流江湖了呢? 只是,好像少了些什么,又莫名其妙多了些什么。 酒酣半晌,他才想起来,却不知顾承风这一行究竟遇到了什么新鲜事。 “那些人呢?” 当初跟着顾承风一起走的有十余人,到如今,只有一人回。 这一问,顾承风才好不容易从痛苦之思中缓过神来,他还有未处理的事,未解开的谜。 他从怀中颤颤巍巍掏出了那个紫檀木匣,却不知要不要打开。 上一次木匣打开的时候,他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一次,他不敢保证,即便赤髓在手,又会发生些什么。 “这是……” 谢语霖看到匣子上的图腾时微怔了一下,伸手便将盒子打了开来。 可是,这里面却已经空无一物。 那些,珠子呢? “咳咳……咳……” 顾承风已经忍不住失声长笑起来,笑声是那么的苍凉。 功亏一篑这种感受,他还是第一次尝到。 本以为失去了林筠儿他就已算是失去了一切,可那不过只是个开始。 现在,他失去的,才是一切,用所有人的命挣回来的一切。 这,又算是什么呢? 他所做的这一切,又是为了什么?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谢语霖不懂得什么安慰人的话,他只是用他的想法去阐述一个事实,希望顾承风也如他一样,将一切事物都看得云淡风轻。 “那夜的木鸢与笛音,可是你所为?” 谢语霖蹙眉看着他,谁也不知道他此时心里的顾虑,“是。” 顾承风又垂下了头,他之前一直隐瞒不肯现身,而此时又承认得这么干脆,不知道此人到底意欲何为。 看着他久久不说话,谢语霖又问了起来,“你今后作何打算?” “自然是长守渝州城。”顾承风的拳头已经攥的咯咯作响,青筋毕露,他紧咬着牙慢慢吐出了一句,“我要留在这里,迷影古墓,就算是掘地三尺,我也要把它给挖出来!” “顾兄,你可知,林姐姐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 “什么?” “她说,她错了,全都错了。我想,你也已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 “你我本非这红尘中人,又为何偏偏来淌这趟浑水?我只劝你一句,此时放手,回寒山吧。” “这已不是我能选的,有些事,不得不做。” “我知道了。”谢语霖看他已经没有再劝的必要了,更何况,他也本就不是一个愿意干涉别人决定的人。 “谢公子,关于筠儿与影儿之事,我还尚未谢过。” “无妨,我也不是贪图别人谢礼之人。” “你若是有意,不如,留在渝州,助我一臂之力。” 谢语霖听得此话又不禁执扇浅笑,“你敢留我?我既是山中野人,自然万事随性而为。顾兄怎知我今日因为一时高兴而助你,他日却不会因为一时不快而杀你?” “信人不疑。” “哦?顾兄不必如此盛情相邀,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自会再相见。” 看着谢语霖婉拒了他的美意,仙袂飘飘,翩然而去,他又重新看向了那个襁褓中的孩子。 也许,从那时起,往后的路,他们的命就早已不再是自己的了。 第41章 无殇 顾承风负手而立,站在案牍一旁,斜眼看着身边的顾影。 “从那时起,世间再无听雨楼,只有这飘摇中的饮风阁。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三日醉骨散的毒早已承袭在了你的体内。 你因祸得福而有了敏锐于常人的感识,这是你的造化,可你也因这毒从小到大受尽折磨,这也是你的命数。 鬼医菩提子给的那一寸红虽不足以克制毒性,但也能延缓发作时期。 你若惜命,就切记要随身带着。” 顾影伫立在一旁,听完了整个故事,久久沉默不语。 身上的折磨,与心中的折磨相比,又能算做些什么呢? 稍倾,他又复看向顾承风,眼中尽是些欲说还休。 他的声音有些许低哑颤抖,“你,恨我么?” “恨?”顾承风看着他的样子觉得很好笑,他却半点也笑不出来,将双眼闭了下去,“这二十年来的日日夜夜,我无时无刻不在恨你的存在。你可知,如果能用你的命去换回筠儿的命,我早已做了千回万回。” “如果可以换,我也愿意,千回万回都不后悔。” 他的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情绪,只是目光中,透出来一股难以言喻的痛楚。 顾影从来没有见过她,那个只活在传说中的娘亲。 可是他从小就知道,他的命,是谁舍了自己的命换来的。 在他心里,林筠儿是个不可挽回的遗憾,而顾承风,就是他要偿还一生的人。 所以,为了顾承风,他甘愿去做任何事。 可是,他更想要的是,有生之年,能得到父亲的一句肯定。 至少一句,只要一句,他此生才不枉为人。 可是顾承风没理会他的这番心意,这样的话人人都会说,可是不管做什么,早就为时已晚。 他转移了话题,不愿再去回忆陈年旧事。 “我找了整整二十年,我一直守在这渝州城,可每次到了绝顶峰,都再也找不到当年半点蛛丝马迹。 本来这件事情,我是想着自己去处理,不打算让你知道的。 可是,现在看来,也许只有你,才能找到她。” 这根刺,在顾承风的心上扎了整整二十年,他始终没弄明白,当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你让我去绝顶峰找她?” 顾影知道他说的人是谁,他交代的事,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去做。 “不是让你去找她,而是,她已经找上了你。” 顾承风看到他刚才殷红的右眼时,就已经察觉到了,这跟他当年在绝顶峰山脚下的那一夜何其相像。 “那时,长安的人竟然也坐得住?” 二十年前,江都判官盟与长安金刀门就早已在江湖上有着数百年之威,纵然其他后起之秀并未过多参与,他们两个势力也是断然不会不闻不问的。 如今,他知道了当年判官盟在顾承风和林筠儿身边都插有暗哨,可是,金刀门竟然没有一点消息。 “那几年,正是金刀门变数最多的几年,自己的事都处理不好,自然无暇他顾。” 顾承风自然是早有耳闻,那几年,金刀门内抛妻弃子,杀兄弑叔,明争暗夺,各种传闻在武林中层出不穷。 而正是有了那些事,才有了现在的这个薄情寡义阴狠决绝的金刀门主。 据说,当年他坐上金刀门第一把交椅的时候,没人能够想象得到,那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那赤髓为何会变成这样?” 他更加疑惑,听顾承风的描述,赤髓应该是一把无人可敌的刀,杀过无数人的刀。 可是现在,居然变成了一把杀不了人的刀。 顾承风也陷入沉思中,“那次之后,赤髓就已经变成了一把无法再杀人的刀。” “你觉得,这也与那林中之鬼有关?” “除了她,还会有谁?” “现在去?” 顾影并不多做废话,他知道了顾承风的意思。 只不过,他的刀还在鬼头张那里,那把最普通不过的刀,却是他唯一想用的刀。 顾承风点了点头,将赤髓递给了他,“这个带着,她见到了自会明白。” 顾影已经等不到那把刀重新锻好,只能接过赤髓,只身离去。 好在,他也同样知道,不是只有刀,才能杀人的。 “影儿。”顾承风从身后突然叫住了他,若有所思地说着,“倘若你有幸到了那里,切莫忘了撷一把黄泉路上的花放在身上。” 顾影没有回头,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他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他也一定会照做。 阁楼上,又陷入死寂。 桌子上的茶已经凉了,顾承风望着茶盏,却一口都没有喝下去。 “他已走远,你还不出来?” 顾承风的眼睛又一次瞥向了身后不远处的那个翠玉屏风。 屏风后,走出来一个人。 莲花踱步,步摇轻曳。 一袭雪白色纱裙逶迤拖地,外披着绯红色薄如蝉翼的烟纱衫,裙幅褶褶如月华流动倾泻于地,墨玉般的青丝随意披散在腰间,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娥眉粉黛娇艳欲滴,额间的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平添几分诱人的风情。 又见她目中烟波流转,顾盼间华彩流溢,眸光点点媚而不惑更胜狡黠三分,行动间气若幽兰如闲庭信步自成一番风韵。 只不过,那一双令人心驰神荡的水月明眸下,却藏着一幅看不见的风景。 一面薄纱轻掩着娇容,一颦一笑,只能勾人无限遐思却看不真切。 “这茶不适合你,又何必强求,还是喝这个吧。” 女人从屏风后走出来,手中拎着一个酒壶。 她将顾承风面前的茶杯推开,又取出一个新的杯子,慢慢斟上了一杯酒。 “可是渝州的人,不都在喝这种茶么。”顾承风看着茶杯凝目沉思,他以为,这么些年来,他已经习惯了渝州城的点点滴滴。 “可你终究不是渝州的人。” 一双细嫩如柔夷的手拈起酒杯,递送到了顾承风的面前。 “我知道。”顾承风接过了酒杯,一饮而尽,酒过愁肠愁更愁,“这一切,只怕是万般皆天意,半分不由人。” “我倒是觉得,此中万般皆人为,半点不由天。”女人又斟满了一杯酒,轻笑着,“为了天下人,那时,你们下寒山,当真是这样想的么?” “天下人?说得好听,没经历过世事的人,又怎么真的可能……那时,太年轻。”顾承风看了面前的女人一眼,推手拒绝了她的酒,“即便是在寒山比普通人多看到了些事情,但毕竟也还是太年轻了。” “年轻不是可以犯错的借口,永远都不是……” “无殇,这么多年,你心中所想可否动摇过?” 无殇听到他说的这句话,手中的杯盏一颤,又徐徐放了下来。 “时间总是很容易让人去遗忘的,而且,人们也是很善于遗忘的。”她低垂着双眸,目中月华流转,柔波似水我见犹怜,又忽然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笑着,“只不过,这世上有些东西会随着时间慢慢变淡,可有的东西,就如那陈年的美酒,越陈越浓,越久陷得越深。” 顾承风也轻轻叹了一口气,双手交叉置于桌子上,“陈家丫头在街上的那些话,分明就是说与我听的。” “呵,真叛徒自认是真英烈,假叛徒倒是无端背了十年锅。他们作何计较……咳……我不知道他们打的是什么主意,反正不会是好主意就是了。”无殇向旁边踱了几步,又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你不如交给拾儿那丫头去查,反正她最近不是还在盯着那个老太婆,顺道的事儿,你又何必问我。” 顾承风也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一声,“什么时候,连你都不愿再给我好脸色瞧了。” “你不也是一样?” 无殇回着他的话,顾承风听得出来,无殇是因为他那般对待顾影,所以有些不高兴。 “他不同。” 顾承风眉心紧锁,他真的不知道,该用一种什么态度去对待那个孩子。 “不同?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死不了就行。”顾承风又重新拿起了刚刚那一杯未喝的酒,一口灌下,长长舒了一口气,又补上了一句,“死了也无妨。” “呵。” 无殇不屑理会他,只是在一旁冷笑一声。 顾承风这才又看向门外一眼,嘴角不由自主地轻轻抽动了一下,“这孩子,太像他的娘亲。每次我一看到他,就想到了筠儿,我就不忍再对他好了。” “幸好这孩子还算懂事,即使你不善待他,他依然对你忠心耿耿。要是换做了别人,只怕早就……” “所以,他才配当我的儿子。” “你不怕他终有一日会突然想明白了么?”无殇说着,偷偷瞄了他一眼。 “明白了更好。”顾承风自己摸上了酒壶,自斟自酌起来,“他要是听话,我只能忧心,他什么时候要是不听话了,我才能放心啊。” “说的自己那么痴心,你们这些男人,不是最懂得随便给自己找个伴儿的么?” 无殇一把夺过他手中的酒壶,明明是她拿来的酒,此时却不让他再喝了。 “你这话说的,倒真是让我以为你……咳咳……” 顾承风看着酒壶被抢,又看她这番态度,先是愣了一下,又兀自发笑起来。 “咯咯咯咯……咯咯……”无殇却在这一刻突然肆声大笑起来,这笑声如同万鬼皆嚎,嘶声力竭,悲戚动天,“你若是像我这般死过一次,又只能这样活着,不知到时,是否还能说出同样的话?” “我又比你好过到哪去呢?”顾承风也同样站起身来,负手而立。 “至少,你还是顾承风。” 无殇扭头轻瞥,看着顾承风的方向,她希望,能够在他眼中看到与她不同的东西。 只可惜,她终究是不能看到了。 “我不过是个未亡人罢了。”顾承风走到窗边,轻轻打开了窗扇,看向外面春风拂绿了满园,只是他的眼中,如寒冬般刺骨凛冽万灵皆枯。 “之所以苟且活到现在,就是为了拖着那些人,一起下地狱。” …… 昔年不解花间语,而今已是语中人。 无可奈何花落去,点点红泥笑风尘。 青灯古卷对阑干,冷月稀星照孤坟。 旦旦信誓欲语迟,拳拳情肠向谁深。 倚门闲眄庭花落,凭轩卧听檐下雨。 雨落无声滴滴碎,风过无痕阵阵寒。 忽而又闻涨秋池,未曾点滴到天明。 小楼一夜不忍听,狼藉醉问应暮春。 非是行至水穷处,却道坐看云起时。 一蓑烟雨淋漓尽,沧海月明任平生。 看罢千山终是客,此间风雨不由人。 人生如寄何可忧,自心安处论浮沉。 世间再无听雨楼,此地独留饮风阁。 廿年风雨如一日,只恨空余未亡魂。 第42章 请酒 日近傍晚,暮薄西山。 即使是初春的暖阳,同样让他感到不自在。 他,还是习惯了在夜间行路。 晚市喧华,他一个人走在渝州城的大街上,却是那么孤寂落寞。 举头三尺有明月,低头影徒随我身。 不知道,昭钰现在怎么样了。 他对自己这一闪而过的念头有些迟疑,他,怎么会突然想起他了呢? 是因为过去的许多年,已经习惯出任务时,身后有那样一个人跟着了么? 还是因为,一别经年,远赴长安,担心他此去恐怕再不能复返? 他本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偏偏在这一夜里,是这么的不安。 也许,这不安的心绪只是来自于,他脚步停下的地方。 茶馆,问渠茶馆。 在陈氏米铺的对面。 白天他看到陈荷的时候,已经看到了这家茶馆,只是,他在无名小镇中的那些事,还不想让堂昭钰知道。 有些事,只有他自己的时候,才能解决。 然而,此问渠并非彼问渠。 这个茶馆,是饮风阁的,茶馆的主人,他也是识得的。 与无名小镇中的,不一样。 茶馆的主人远远看到他,便迎了出来,站在门口,恭恭敬敬作了个揖,并未说话。 可他却不禁问了出来,“这里,可曾有过一独眼的老妇人?” “独眼妇人?”掌柜的做沉思状,眼睛却看向对面的那家米铺,“少阁主指的可是那买米的孙大娘?” 顾影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皱起眉来。 他指的那个人,当然不是孙大娘,虽然同样都是独眼的妇人,可这人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他又怎会不识得? 他又开始沉默了下来,是他问得太唐突了,他本不该问出口的。 有人,撞在了他的肩上。 半壶酒,洒在了他的衣襟。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一蓬头书生半拎着酒葫芦,踉踉跄跄地扑过来与他撞了个满怀。 被洒了一身酒的顾影并没有闪躲,他在打量着这个人,为什么,这人走过来的时候,没有一点声音? 他平日里的警觉,为什么也在那一刻荡然无存? 一个人的轻功如果足够高,那是可以到踏雪无痕雨落无声的境界,可往往这样的高手,也会被他自己所带的气场暴露行迹,可是这两点,他竟全无察觉。 “又是你这个酒疯子。”茶馆掌柜对着小厮们使了个眼色,一群人哄拥上去便将书生架了起来。 “他是何人?” 但凡是渝州城的人,顾影都认得,但凡进渝州城的人,都有线报,而这个人,却像是凭空多出来的。 “他不是江湖中人。”掌柜的皱着眉摇起了头,暗哨只负责监盯往来江湖客,可若是随便一个进城的老百姓都要被盯梢,只怕天底下还凑不出这样的人手,“这个疯子近几日刚来渝州城,白日卖字,晚上醉酒,仅是如此。” “有……一人……与我打赌,他说没……人能近你三步之内,如今我既……既能撞你,还能泼你,倒是服……服……服也不服?”书生被一群人架着,依旧摇摇晃晃坐立不是,他一手指着顾影醉醺醺地说着,却突地仰天大笑起来,“喜……喜便喜,怒便怒,喝……便喝,吐便……” 话还没说完,便已经吐了出来。 “不过是个疯子。” 顾影握紧了手中的刀,转身便走。 他已知在这里,不会再多问出些什么。 他走得很慢,却也走得很稳,左脚走出的距离永远都和右脚走出的距离相同,不差分毫。 一步接着一步,有他自己的调律。 可也正因为这样,别人走路的时候是一种劳作,而他走路时却是一种休息。 他用走路去调息自己的情绪,也可以在走路时,一个人静静地想些事情。 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那个故事,那个人。 还有,他曾经义无反顾的信念。 他很多次怀疑过,自己固执己见的想法是不是永远都不可能实现,那个,想要被肯定的奢求。 可是走到这一步,却也从未后悔过。 他也不能后悔,一旦这样做了,那过去于他而言,就真的什么都不是了。 他走路的时候,衣襟上那被泼上的酒渍散发着阵阵醉人的酒香。 酒是钓诗钩,亦作扫愁帚。 没有一个落寞的人,是不爱喝酒的。 如果可以,他比任何人都想要放纵大醉一场,只是他不能,他必须要克制,要自律,要让自己每时每刻都必须保持在绝对清醒的状态,他不能误了那个人的事。 他,从不喝酒。 这么多年,他每天都是这么克制自己,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一种再也不足为外人道的习惯。 想到这里,他又有些失意,这些年他所承受的痛楚,又能与谁去说? 没人能说,也没人配说。 不能流泪的人,那就只能流血。 不能喝酒的人,才能拿刀。 一个人,一把刀。 刀在,就已足够。 他不管是坐着还是站着,吃饭或者睡觉,都一直紧紧攥着那把刀。 刀不离手,命不离身。 虽然,那已是一把无法杀人的刀。 “我已经故意走这么慢了,你还不现身?” 顾影低垂着头停下了脚步,他没有朝任何方向看去,但他心中已有方位。 身后,是一片杂草丛生的枯林。 林子中,什么声音都没有,那人看起来隐藏的很好,因为连草木看起来都那么自然。 只不过,他不知道他自己身上的气味已经足够暴露了行踪,浓郁的酒香。 “你从渝州城一路尾随我至此,若不是看在你不会武功,当真以为我会容你到现在?” 顾影见他还是没有出声,袖中窜出一根剔骨钉,只出了一分力,朝着一个方向投了过去。 飞钉迅如闪电,直直弹入树林中。 只是,风吹打叶,那人影比他手中的剔骨钉还要快上三分。 好俊的身法,他心中暗忖,此人虽然毫无内力,可这轻功却绝不在他之下,连饮风阁的暗哨此前都断定他本非江湖中人,那他究竟是何来路? 人影身形轻盈,此时已落在了他的面前。 那书生仍是抱着酒葫芦,站都站不直腰的样子,却一步一晃地朝着顾影靠近。 “你……你得请我吃酒!”书生笑了,笑得很得意。 “我为何要请你吃酒?” “我与那人打赌,他说没人能近你三步之内,我赢了,他说如果我赢了,你便会请我吃酒。” “你与谁人打赌?” 书生笑着拧开酒葫芦,兀地灌了一大口,“你先请我吃酒,我便告诉你。” 顾影不再说话了,他本没兴趣知道,转头便走。 书生看到他离开时微的一怔,按常理说,别人一定会很好奇想要问到底,而这个人,却什么都不在乎。 可越是不听他说的人,他便越想告诉。 “那人……那人说了,我此行路过渝州,如若遇到了你,只要我能近你三步之内,你定会护我周全。” 顾影还是没有理他,不管他口中的人是谁,他都觉得这是一件实在无趣的赌局。 他不会无端护谁周全,尤其不想与不认识的人同行。 “春衫年少,青霜不凋。逆鳞行止,倦鸟归巢。” 在听到书生口中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突然就停了脚步,转过身来。 他苍白的脸上竟有些微红。 他握着刀的手青筋凸起,竟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他只有发怒的时候,才会发抖,他也很少发抖。 他死灰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书生,看着他时,已像是盯着一个死人。 “你可知,此话何意?” “不知道。”书生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反正他说,我若与你说了这句话,你便知道他是谁了。” “淮南?” “顾兄还真是心有灵犀,一点就通。”书生开始不厚道地笑了起来,倘若他真的知道此话的含义,就一定是再也笑不出了。 顾影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他唯一觉得有可能的人。 淮南的人,熟悉他的人,只有一个,赤雪堂堂主方千里。 而这句话,是他年少时的一个笑话,方千里才知道的笑话。 可也正因这个笑话,他欠了方千里一份恩情。 如果是那人让他来护这人周全,他的确不能拒绝。 “好,我请你喝酒。” 第43章 疯子七 “你不想知道我是谁?” “不想。” “那你却要请我喝酒?” “是。” “可我偏偏,只喝朋友请的酒。” “我没有朋友。” 书生刚刚张开的嘴巴还没有说什么,便已合上,暗自忖道,这人倒真像是一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只不过,他又笑嘻嘻地追了上去,“难不成你也不想知道,为什么渝州的暗桩查不到我的底?” 看到顾影眼色一变,书生又上前走了两步,笑嘻嘻地礼道,“在下,疯子七。” 话音刚落,顾影却侧目瞟了他两眼,沉声说道,“长林七俗之一的封子期?” 长林七俗,不是一方势力组织,也不是一个门派同辈之徒,而是因志趣相投而互相引为知己的七个人,既可同醉于山野,又可大隐于市井。 他们之中,有贪图女色的世家公子,有行侠仗义的落魄乞丐,有视财如命的酒馆掌柜,有守拙如一的痴人琴师,有棋艺超群的算命瞎子,有逢画必死的鬼手画师,自然也就有这玩世不恭的酒徒疯子。 不避世俗之目光,不行固言之繁琐。 之所以自称是七俗,倒不是因为人人都俗不可耐,而是因为人人都看得更开,更善于自我嘲弄。 于常人而言,阳春白雪为雅,下里巴人为俗。 像是舞文弄墨,琴棋书画之类的所谓雅事,他们七人中各有所专长,每一个都可堪称绝代风华举世无双。 只不过,第一个人吟梅叹竹,赏花弄月可称之为雅事,可若是一百个乃至一千人都照着去学,去做,这也早就成了烂俗之事。 于是,他们自嘲所擅长的东西实在是俗不可耐,便成了这长林七俗。 雅极至俗,俗亦可雅。 他们不是江湖中人,却已身在江湖。 有的人,终生都在固守成规,而有的人,生来便为了离经叛道。 顾影知道有这么一群狂士,只是他却没想到,这,便是那封子期。 “是,名也为封子期,号也为疯子七。” 封子期见他听过自己的名字,不觉更喜笑颜开,继续喋喋不休说道, “是疯子的疯子,老七的七。 长林七俗中,属在下年纪最小,本事也最小,所以只能排行老七。 再加上世人庸碌,总是不解我的所作所为,只唤我做疯子,故名号也为这疯子七了。” 他说完,还自顾自地憨笑了两声,明明是骂人的话,不好的名声,他不但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那副得意的表情,任谁看到都会觉得这个人果不负名,疯疯癫癫。 “疯子。” 顾影不再理会他,倘若与一个傻子计较,很快自己就会被逼成一个疯子;倘若与一个疯子计较,很快自己也会被折磨成一个傻子。 他既不想做疯子,也不想做傻子。 他又开始继续上路,只不过这次,他的身后跟着一个人,一个嘴里从来没有闲过的人。 封子期不管顾影是否回他的话,他只是一心一意自己不停说着话,就连葫芦里的酒,也堵不住他的嘴。 封子期左右环顾了一圈,神神秘秘地悄悄说道,“实不相瞒,我此次来酆都,是为了寻一个人,女人。” “……” 顾影只是兀自地走着,一路上,他只听着,从不回话。 “你可曾听说,巫山之鬼?”疯子七看到顾影脸上微妙的表情,他已开始笑了。 顾影的脚步依旧没有停下来,他故作镇定地走着,可是这几个字,让他想到了一个人,不知道他所想的人,是不是疯子七所说的人。 “若有人兮山之阿,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疯子七念起了屈灵均的九歌山鬼之赋,仿佛整个人已经沉浸在巫山云雨的美好之中。 “这种话,也只有疯子会信。” 顾影原本以为他所说的山鬼就是那二十年前不知所踪的林中之人,可没曾想,这个书呆子口中的山鬼,却真是书中所写的那个。 与其在这里听他浪费时间,倒不如早些赶路的好。 “顾大哥莫非是不信这世上有山鬼?”疯子七看他走远,又继续一路小跑追赶。 “神鬼之说,皆是虚妄之言。” “我自是不信鬼神,可我却信天地。”疯子七说着,已经看向了顾影手中的刀,他识得那把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顾影将手中的刀拿的远了些,“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难道,这里却是你能来的地方?”疯子七反问,“我们,不过是同路不同人罢了。我来此地,是为了知世故而不世故,处江湖而远江湖,试想,若不曾入世,又谈何出世。” “来找一个女人,也叫入世?” “咳咳……咳……顾大哥却不知,天下世故,唯女人最是难解。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最难攻破的若以攻破,方为知也。”封子期说着,脸不由得又羞红了一些。 “诡辩。” 顾影的脚步加快了些,他显然察觉到已经近酆都了。 那个地方,今日之酆都早已非昨日之酆都。 他黯然说道,“江湖,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 “可也肯定不会如你所言的那么坏。” 这句话,疯子七说的十分肯定。 因为他从见到顾影的第一刻起,就看到这个人眼中如死灰一般黯然无光,这样的人,对生死都毫无执念,对生活自然也是毫无乐趣可言。 试问,又怎能体会到江湖上究竟是怎样一番风景呢?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方千里说如果遇到他,一定要让自己缠着他。 也就只有他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才会去热脸贴上人家的冷屁股,让他渐渐感受到生而为人的快乐。 “随你。” 顾影懒得与他争辩,若不是看在方千里的面子上,可能他连话都懒得搭上一句。 “无趣,真是无趣。”疯子七一直在摇头叹气,“只盼这无趣之人的酒,还能多少有趣一些。” “你师从何处?” 走了许久,顾影突然主动问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去与疯子七说话。 此人轻功之高,定是出自名师,可为何偏偏,连半分武功都不会? 封子期抿嘴一笑,“这个,不可说。” 第44章 卖花姑娘 酆都城,褪去了二十年前那一夜的繁闹盛景。 像是洗净浮华崭露出来的一块璞玉,城中的人依旧过着最朴实的生活,平凡,安静。 古城虽古,风流犹在。 相较于渝州而言,酆都更像是一条长眠的睡龙,如果说渝州是车水马龙的市井万象,那酆都就是滋育着这一切和谐安谧的灵髓。 渝州经历了这风雨飘摇二十载,已经从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城,跻身于武林中最不可小觑的三大势力之一,虽然他们常常觉得长安的人不让分毫,可他们又何尝不是呢? 整个渝州境内,岂非也同样只有一个饮风阁,而没有旁的人敢来分一杯羹。 虽然渝州更加繁华,来往客商络绎不绝,可懂的人才懂,酆都城,才是整个渝州的魂。 渝州,只能算作是守护着酆都的眼。 饮风阁之所以建在渝州,也只不过是因为顾承风心中的听雨楼在那里罢了。 不然,留在酆都,就算是要找出那个人,也是更方便一些的。 这里的百姓同样受饮风阁的庇护,半分不比渝州城要差。 所以,也同样有无数的眼线在暗中盯着一切。 只是,这里多了一个人,女人。 一个面容娇俏,翠烟罗衫的女人。 让人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本不该属于这里的女人。 “卖花儿了,卖花儿了,这位公子,你要买一枝花么?” 她提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满了山间盛开的野花,走在街心,轻声叫卖着。 偶尔有小孩子经过,她还会很热心地送上一朵,然后转个圈儿,哼着小曲儿,蹦着跳着继续向前走,朝他们走。 顾影没有理会她,他知道,如果这个人不该出现在这里,那么很快,就会有人把她带走,这种小事不是他应该操的心。 身后的疯子七却看得痴了,迟迟挪不动脚步,等着姑娘过来。 顾影也没打算等他,如果此时他能跟着别人一道走了,那也算是解决了麻烦。 卖花姑娘轻扭腰肢,盈盈一笑朝着疯子七走过去,“这位公子,你要买花么?” 她边说着,边从篮子中摘出来一朵紫云英,花叶摇动,楚楚生姿。 花气清甜,犹如三月春光。 顾影闻到了一股奇异的幽香,明白了这姑娘的来意,可是他依然继续向前走着,不管身后的书生会不会被勾了魂去。 天色已晚,夜已深沉。 酆都不比渝州城华灯初上流光溢彩,这里不过是个不足百余户的小城。 街道上,连灯都只有星星点点。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卖花姑娘步伐轻盈犹踏青莲,莞尔一笑着,“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 疯子七接过了这支紫云英,却拈花托起了她的下巴,犹自笑道,“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卖花姑娘笑得有些羞涩,却不闪不躲,轻轻在面旁的紫云英上嗅了一嗅,“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可我没有银子,买不起你的花。” 疯子七轻笑一声,将这支紫云英又扔回了花篮里。 姑娘又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明眸皓齿我见犹怜,“公子没钱,何不找那位同行的朋友去借点?” “他?他是请我喝酒的朋友,却不是请我喝花酒的朋友。” “酒便是酒,难道,天底下还有你不喝的酒?” “这……却是没有。”疯子七不得不承认,嗜酒如命之人,但凡是酒,不论什么酒,即便是断头酒,他也没有不喝的道理。 “那不就得了,朋友想喝酒,而那不肯接济朋友的朋友,又算得是什么朋友?” 疯子七轻轻一笑,只手轻掩着伏到她耳旁,“这话,你可别让他听去了。” “听去又如何?”姑娘巧手一指,指向黑暗中的方向,“喏,他不是在那呢。” 黑暗中,一道影子慢慢走出来。 疯子七看到身后的顾影去而复返,脸上竟露出一种玩味的笑意。 “不知公子是舍不得丢下花儿呢,还是舍不得丢下人呢?”卖花姑娘的手轻轻摸了一把疯子七的脸,却朝着顾影浅笑。 “我买花。” 顾影的声音低哑沉重,融入在夜色里。 “哦?”女人已经掠过了疯子七,继续轻扭腰肢朝着顾影一步一步慢慢挪过去,花篮轻摇,花瓣轻咬,微翘着嘴唇甜甜地笑着,撩开了自己肩上薄纱的一角,“不知公子看上的,是哪一支花呢?” “聚八仙。” 女人听到这三个字,目中的瞳孔突然放大,整个人向后一掠就飞出了三丈开外,一团花篮抛向了顾影。 花开花谢,花舞漫天。 飞扬的各色野花铺就在一张浓得像墨滴一样的夜幕上,如织就的一匹繁锦妙添生花。 女人从腰间飞速掏出一把不足盈尺的银月弯刀,将黑夜撕开了一个硕大的口子,冲顾影飞抛而去。 顾影依旧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看到他身旁两侧突然各飞出来两把梅花镖,双镖夹击,将这把弯刀震落在地。 他没有出手,疯子七也没有出手。 “你们还不出来,要等到什么时候?” 顾影只是站在一旁静静地说着话,像对月说,对夜说,对长空说。 女人的脸色一变,就见她身形一缩,地上只剩下一件薄如蝉翼的罗衫,被风一吹,就飘远了些。 “她跑了?” 旁边的疯子七疑惑道,他看得出这是一招金蝉脱壳,可是他还看见顾影站在那一动不动。 “嗯。” 顾影轻应了一声,没做理会。 没多会儿,顾影的面前出现了三个人,两个男人,押着一个女人。 女人,自然是那卖花的姑娘。 这两个男人,一个穿着粗布短衫,赤着胳膊,身上还带着浓浓的生肉的膻气味,另一个身材瘦小,手上还粘着半干的面粉。 疯子七识得,这是方才正在收摊的卖肉屠夫和邻家店里和面的伙计。 只是没想到,这两人居然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可是看到仅穿着一件淡粉色亵衣的卖花姑娘,他的眼睛又停留在百花深处打了几转。 两个男人在顾影面前半跪着,“属下以为,有少主在此,我等不宜出手,所以才……” “少主?”卖花姑娘抬头看向顾影,眼神中充满怨怼之意,“你就是……呵,难怪,你能一语道破我的来处。” 顾影无视掉女人,只是看着半跪在地上的两个人,对他们说,“以后,不许跟着我。” 两个人听罢,汗如雨下。 他们知道是自己刚才莽撞了,虽然说丢出两枚梅花镖为他挡刀是护主心切,可是他们也明白,没有他们在,顾影也不是问题。 而他们这种擅作主张跟在他身后的做法,更有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你等等!”女人看着顾影远去的身影突然叫喊了出来,“你既知江都名花聚八仙,亦知我定是自判官盟来,那你一定知道,我哥哥在哪?” “可能,死了吧。” 丢下了冷冰冰的一句话,顾影已然消失在夜色之中。 女人怔了半晌,轻咬着嘴唇,却无力挣脱开身旁的两个男人。 屠夫与面郎相互对视了一眼,一齐松手,将女人放了开。 屠夫低吼道,“你走吧,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 “你们什么意思?” 卖花姑娘不解,他们抓了她,又随手放了她。 而她,分明就是来找麻烦的。 “从你进酆都城起,我们就盯着你了,不过你既未做伤天害理的事,也就懒得擒你。”面郎说着,搓了搓手,将手心中已经干透了的面粉全都揉了下去,“不过你以后可要记得,见到那个人,绕着走,他脾气不好,可没我们兄弟这么好说话。” 卖花姑娘看向他指着的方向,说的就是消失在黑夜中的顾影。 她一开始只是觉得这个面孔新鲜,能来到这里的生人,一定可以问出些什么,才主动朝他出了手。 她只是没想到,这个人竟然就是饮风阁的少主。 “那我哥哥他……” 女人欲言又止,不知是该说还是不该说。 “放心。”屠夫打断了她的话,“你们江都的人,我们渝州没杀过。” 第45章 酒鬼 “这小姑娘说得没有错,花酒也是酒,那不如顾兄,你就……” “我就把你留在此处,送与她如何?” 那姑娘武功虽然不怎么样,可比之疯子七却还是绰绰有余,可是这般盛情,他却是万万不愿受的,遂不再玩笑,“你说,那个卖花姑娘究竟在找谁?我刚刚可有听到,她说自己是江都的人,她来你渝州找哥哥,那以你们这暗哨的能耐,一定是见过这个人的,可是那两个人又拒不承认,还把她给打发走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他死了。” “死了?”疯子七见顾影说话的态度这么坚决,就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况且这个人也不会开玩笑,悄声问道,“真死了?” “我杀的。” “……”疯子七觉得周围阴风飒飒,吹到身上汗毛倒竖,“那你刚刚为什么不承认?” “因为我还不想杀她。” 疯子七长舒了一口气,他才明白,如果卖花姑娘知道自己的哥哥已经被顾影杀了,那她一定会拼尽全力去找顾影报仇。 只不过,顾影一定不会让她杀了自己,那结果就只有这姑娘红颜薄命了。 他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好像也不是那么的不通情达理,不禁又问道,“那你为什么杀了她哥哥,她哥哥岂非也是江都的人?” 疯子七也知道,江都与渝州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没有必要为一个人让两家关系开始僵化。 顾影那死灰色的眼睛里突然变得凌厉,像是能从中飞出几把刀子,“不该知道的事情,就不要问,这样才能活得长久。” “我还以为,我们已是朋友。” “朋友?”顾影瞥了他一眼,又直直地向前走去。 朋友,他与别的人不同,只认识一天的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他的朋友,他也从没有朋友。 “算了,你不必说,我也不必再问。在这纷乱江湖多事之秋,又有谁是没有秘密的呢?我只希望以我一人之力能够独善其身,保全所在意之人。其余的人,还是让他们自求多福去吧。这一点,至少我们还很相像。” “不,我们不一样。” 他说着话,身影已慢慢融进了没有灯照进的巷子里。 他们不一样,的确不一样。 他所要保全的人里,是没有他自己的。 疯子七生而是为了寻求快活,而他,却注定是要忍受痛苦。 街边,长巷。 快出南郊的城门口处,有一个破落的小酒铺子。 酒铺子里烛光昏暗,铺子门口常年躺着一个人,一个衣着破烂满脸污垢的老酒鬼。 这老酒鬼平日里只做一件事,就是不停地在喝酒,好像一心求死,却一直没把自己喝死。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反正他不是酆都的人,可也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在顾影有记忆时起,这个老酒鬼早就赖在这里了。 他从来都不说话,不管是别人和颜悦色地相问,还是拳脚交加地怒喝,这些年来,他也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别人不知道的,都只当他是一个哑巴。 一个身无分文,游手好闲,却终日烂醉如泥的将死之人。 没钱,却要讨酒喝,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偏偏有人甘愿给他垫付了这酒钱。 顾影默默走进了酒铺,看了一眼坐在门口的老酒鬼,就往柜台上那个将睡将醒的店小二身上扔了锭银子。 这是,这酒鬼这些日子的酒钱。 老酒鬼也不看他,反倒是觉得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事情一样,只是抱着他的酒坛往嘴里灌。 小二接了银子,无奈地摇了摇头,又从身旁拿起了一坛好酒,递到了老酒鬼的面前,“喂喂,往边上靠靠,别碍着我做生意了。” 他说着,还不耐烦地用脚踹了几下这个老酒鬼的肩头。 老酒鬼接过了酒坛,就很自觉地站起身来,又走远了一些。 躺下,继续喝着,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 顾影看着店小二的行为却也不加阻拦,他要做的,只是给这老酒鬼付上酒钱,其余的事情,就算这老头被别人打死,也不关他的事。 他并不认识这个人,只是第一眼看到这个人起,他就羡慕他。 羡慕,一个高高在上的饮风阁少阁主羡慕一个平平无名的酒鬼,一个要风得风金银满钵的人羡慕一个连酒钱都付不起的人,一个被人敬畏从不敢招惹的人羡慕一个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可欺的人。 这实在是一件可笑的事,然而,最笑不出来的人还是他。 他就是羡慕,羡慕这个人可以不管不顾由心而为,羡慕这个人可以每天都这么肆意地烂醉如泥。 如果,他能有一刻,只是一刻,能够醉一下。 忘却自己,忘却饮风阁,忘却所有的事。 不求多,只那么一次,也好。 可现实,往往不如人愿。 这个老酒鬼,就是活在他憧憬中的另一个自己。 他给了这个人想要的一切,恰恰这个人也只想要酒。 他好像从他身上看到了,另一个满足的自己。 他同样也在算着日子,这两种自己,到底哪一个,会过得更好,哪一个,会死得更早。 “你欠他钱?” 疯子七打量了一番老酒鬼,又看向了顾影,他当然不明白为什么顾影会这样做。 “……” 顾影没理会他,只是依旧出神地看着老酒鬼。 “看着也不可能,那你为什么要替他付酒账?” 疯子七知道他不会回答,他这一问,是说给老酒鬼听的。 “难道,他也要你请他喝酒?那他,算不算是你的朋友?” 他已经走上前去,也不嫌弃脏秽,直接伸手去撩开老酒鬼脸上蓬乱的头发。 看到他那张印满了岁月斑驳痕迹的脸,疯子七略微探出头去,他的身子悬在了老酒鬼脸的上空。 两个人一正一反,一高一低,四目相对。 老酒鬼没有看他,眼中只有他的酒坛。 疯子七看到这里,却突然对着老酒鬼做了个鬼脸,鼓着眼睛,吐着舌头。 老酒鬼却原模原样地照着疯子七的样子也朝他吐着舌头,只不过,他看向疯子七时,从这书生的腰间露出来一个配饰,一块玲珑剔透的墨玉,悬在半空中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他的脸立刻僵凝住了,像是见到了鬼一般,收回舌头,不再看他,又兀自躲到角落里喝起酒来。 疯子七也不再看他,而是走到顾影身旁,搓着手笑嘻嘻地说着,“顾大哥,你不是说,要请我喝酒?” 顾影朝旁边侧目一看,那店小二便很自觉地抱了几大坛酒上来,放到桌上。 “有酒无肉,这算得哪门子的朋友?” 疯子七手托着腮,并没有打开酒坛的意思。 旁边的小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要是有酒有肉才叫朋友的话,那不就成了酒肉朋友?” “此言差矣。”疯子七摆了摆手,将酒坛打开嗅了嗅,又继而盖上,“酒肉朋友,才是真的朋友。倘若你遇到一个人,既不想和他一起吃肉,也不想请他喝一杯酒,那你一定是不想和这个人成为朋友的。” 小厮被他说得有些莫名其妙,他挠了挠脑袋,又觉得他的话好似有那么些道理。 看到顾影点头之后,他才耸耸肩,进了后厨开始准备酒菜。 “老头,你觉得我的话,是也不是?” 疯子七又转身看向了那个蹲在墙根下喝酒的人。 可是那人就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还在一口一口地灌着。 “朋友? 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 只因你永远都没有机会去出卖你的敌人,能被你出卖的,只有朋友。 志同道合又怎样?终是抵不过要分道扬镳。 那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疯子七说着,便挥手将桌上的一坛酒朝着老酒鬼的方向扔了过去,却被老酒鬼正正好接住,一滴没洒。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倒不如做这酒肉朋友,不负此心,来得痛快!” 他自顾自地说着,也不管老酒鬼是否睬他,抱起了一坛酒,仰面一口倒灌了下去。 …… 酒已装好,菜已打包,他要带去路上再吃,这个地方,他一刻都不想再待下去。 顾影又取出一锭银子交给了店小二,看了一眼躺在墙根处的老酒鬼,“剩下的钱,给他买酒。” 疯子七也朝那里瞥上了一眼,轻笑一声,不再回头。 只是,身后响起了一个沧桑嘶哑的声音。 “子非南阳,何必扰我愁肠。见故思量,莫道长毋相忘。” 说话的,正是那老酒鬼。 顾影的脚下顿了一下,却没回头,只是想了一会儿事情,又继续向前走去。 疯子七却是回头看了他一眼,腰间的那块墨玉若隐若现。 他想哭,又想笑。 最后,还是只抱起了那个酒葫芦猛地灌了一口。 反倒是站在一旁的店小二最为吃惊,后退了两步。 “你……你……你不是哑巴?” 第46章 铃铛 南郊,在夜里安静得连一片树叶飘落的声音都能听得很清。 当年,是无人敢进的鬼林。 如今,是无人踏足的荒地。 这一路上,他们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并没有说什么话。 话都藏在心里,可疯子七,偏是个憋不住话的人。 “你难道不奇怪,我刚刚在那酒馆为何生那么大的气,你不奇怪,我与那人究竟有何恩怨?” “你不愿说的事,我不会问。” 疯子七听到这句话,他笑了。 的确,即使那人问了,他也不会说,可他更知道,那人本就不会问。 他开始渐渐觉得,身边的这个人,看似冷漠,其实却有些可爱。 即便那人嘴上不肯承认,可在他心里,一定是已经把他认作了朋友。 因为他已经懂得,朋友之间最重要的美德,便是彼此尊重,不随意去探听别人的秘密。 他,不能跟任何人说的秘密。 他也同样,即使很好奇方千里的那几句话为何会惹得他如此生气,也不会去问他的秘密。 走了将近一个时辰,顾影突然停了下来,他跃上了一棵枯树,半靠半倚着,左手依然紧紧握着暗红的刀鞘,右手撑在身后枕着头。 与莺雀同栖,与雁鸷同归。 疯子七在下面抬头呆呆的望着,“不走了?” 他以为,这人一定也是喜欢在夜间赶路的,可是出城才走了这么一小会儿,就要白白浪费掉这大好的夜晚。 “睡觉。” 他的声音很低,也很轻。 “你睁着眼睛睡觉?”疯子七抬头看去,他那凌厉如鹰鸷的双眸,哪里像一个人睡觉的样子。 “有些人,本就是睁着眼也可以睡的。” 他这一举动却让疯子七有些郁闷,就见他撇着嘴喊道,“喂,既然这么早就睡了,那你刚刚在酆都城为什么不找家客栈落脚,何苦非要多走几步,跑到这荒郊野外的来遭这份罪?” “人多的地方,睡不着。” “……” 疯子七自恃,从未见过如此没事给自己找罪受之人。 真如某将求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求苦于心志,寻劳于筋骨,找饿于体肤,空乏己身,行拂乱己所为,所以吃饱撑着,没事找事是也。 细细看来,这个人,真是奇怪。 有酒不喝,有马不骑,有房不睡,有钱不花,空腹日行三百里,徒步偏走夜行道,风餐露宿山野间,金银枉对沽酒郎。 折磨人的方式,有千万种。 一个人若想要折磨别人,也许有些困难,可如若想折磨自己,倒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他如此这般故意折磨自己,倒真是让陪着他的人都有些生不如死了。 转念一想,他又似乎明白了什么,朝着顾影笑道,“顾大哥,老实说,你是不是怕我饿着,故意找借口歇了下来?” 见顾影没有理会他,疯子七又在心中暗暗坚定了几分自己的看法,捂着嘴嗤笑起来,“你不回答,我就当你是默认了。你我既是朋友,就不必不好意思说的。你若羞于启齿也没关系,你不说,我也懂得。” 顾影依旧半躺在树上,一动不动,像是已经睡着了一般。 “如此美意,那我便却之不恭了。”疯子七又朝树上看了两眼,“你当真不吃?” 顾影还是没有回话。 “你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东西……” “再啰嗦,你也不必吃。”顾影还是不动,只是握刀的手攥的更紧了些。 不过一天一夜而已,过去的岁月里,为了完成任务,他不知已经历过多少次几日几夜都不曾进食的时候。 他,早已习惯,习惯着忍受各种折磨。 疯子七也不再看他,而是摊开那装满美食的包裹。 先是取出那一坛他已经盯得久了的烧刀子,一口气闷下肚,烈酒有如滚烫的开水般一股脑顺着喉咙淌下,流进胃里。 浊酒所到之处灼肠煎脾,好不痛快。 酒虽粗劣,却也足以聊御春寒。 一口小酒开胃,饭菜也自然是能多下得三分。 渝州地界人人喜辣,每食菜肴无辣不欢,所谓走马江湖菜,尚滋味,好辛香。 不论是南山泉水鸡,翠云水煮鱼,麻婆豆腐,夫妻肺片,无不以麻辣鲜香冠绝闻名。 可谓是吃时淋漓尽致汗如雨下,久未得尝朝暮相思。 疯子七倒是没这么多讲究,只求果腹就很是满足了。 他先是摊开了一张油纸,里面包裹着的泉水鸡外酥里嫩,鲜香之气扑鼻而来。 周围密密地覆着一层红辣椒,紫花椒,青皮蒜,黄老姜,又铺了一把发好的黑香菇,被切成了小块的土鸡腿半沾着浓郁的油汤,辣中带香,软糯适口。 轻咬下去,当真是麻辣鲜香嫩五味俱全。 一口,浓郁入眼。 两口,沁芳扑鼻。 三口,清鲜润舌。 四口,唇齿留香。 再几口下去,只觉得绵延十里中有千千结,窖藏百年流苏万万天。 可谓是饕食四月天,快活似神仙也。 疯子七边吃着,一把摸了摸沾满油腥的嘴,此时的模样,真就再也看不出半分书生气了,倒像是一个饿了三天三夜的乞丐。 酒酣饭足,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他也准备倒头便睡。 只是这山野间,只能以天为盖,地为床,一切从简。 “咯咯……” 一串银铃般的少女笑声从空谷中响起。 晚风轻扬,在这样美好的夜里,本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却让人生出一片冷汗。 疯子七刚闭上眼,就听到了这诡异的笑声,噤若寒蝉。 他是打着寻山鬼的借口去寻酒鬼的,可似乎,真的是等来了鬼。 这声音,顾影自然也是能听得见的。 他向来都很警觉,能敏锐地察觉到周围任何一丝不对劲的地方。 所以他早早地在树上,为的是能看得更清,更远。 可是这次,他却什么都看不见。 不只是眼睛,好像身上的每一处关节都被固定在了那里,动弹不得。 风带起了周围树叶的清香,可是他却感觉不到有任何其他的气息。 疯子七紧闭着眼睛,自我催眠着,一定是自己酒足饭饱思那啥了,所以才会幻听。 “叮铃……嘟铃……” 他的耳畔刚安静下来,就又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风铃声,在空中摇摇欲坠。 铃铛声一串接着一串,像是跳动的精灵,轻点水面。 声音响个没完,这次疯子七终于不得不确定,这不是幻觉。 他倏地睁开了眼睛,转头看向了树上的顾影,想确认他是否已经有了动作。 不看则已,只一眼,他便张大了嘴再也说不出话来。 树上,除了顾影,还挂着一个人。 远远望去,像是一团薄雾笼罩住了一般,看不清面容。 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搭倚在树梢间,与顾影相对而坐。 那如瀑的黑发倾泻在腰间,只用了一根挂满绿叶的青藤蔓在发丝间缠绕了一圈儿。 轻薄而宽大的白纱裹在身上,层层交叠,时而垂下时而浮起。 她干脆卷起了身前的一小片裙子,露出了两截白晃晃的小腿肚儿,赤着脚丫,两条腿在树荫间若隐若现地晃悠着。 她的右脚踝上,带着一串铃铛。 摇曳双腿的时候,铃铛随风作响,发出了刚才叮铃的声音。 只是这侧影,就已让疯子七咋舌嗟叹了。 影如薄镜又增一层空明,气若幽兰尤胜二分恬谧,魂犹泉露只消三抹柔情,神似皎月更添四点灵犀,缥缈兮如踏雪无痕衔之不及,窈窕兮若娇花照水盈盈素挽。 兰芷不及其清幽,芙蓉又太过娇柔,牡丹艳俗,蔷薇生涩,水仙清冷,寒梅孤傲,如果世间真的有一种花可以比作她,那一定是善见城的优昙婆罗花。 优昙婆罗花,似水玉玲珑一念永恒,如青烟袅袅刹那芳华。 这,的确就是他心中之山鬼。 只不过,那女子还在俏皮地晃悠着双腿,脚上的铃铛声响个不停。 她轻咬着手指,歪头看着顾影,和他手中的那把刀。 第47章 山鬼 铃声在风中消失了,少女托着腮看了顾影很久,轻咬着手指细细地看,似曾相识却又从未谋面。 顾影依旧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 这种感觉,就像父亲那个故事中描述的,最后在墓里盒子被打翻时,他也同样是拄着刀站着,整个肢体全都僵凝住,动弹不得。 他能清楚地感觉到,有一只冰凉而细嫩的手滑过他的面颊,落在他的鼻尖上。 奇怪,真是奇怪。 为什么这个人离他这么近,他却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气息,仿佛身前的这个人,早已融入在了山林之间。 若是往常有人敢这样在他脸上动作,他早已一刀划过,眼前清静。 可是,讽刺的是,他动不了,只能任由这样一个人摆布。 她看着他时,他也同样在看着她。 黑发如瀑,白衣水袖,父亲口中的人,是她么? 像,也不像。 那已是二十年前发生的事了,那个女人,少说也要四十岁了。 可是面前的人,怎么看都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 不像是女鬼,倒有点像是…… 想到这里,他突然不再往下想了。 有些事情,他要想得多一些,而有些事情,他却半分都不能去想。 这只白皙的手将离了他的脸颊,却又重新落到了他的手上,指尖划过,一阵凉意。 最后,他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这个人,慢慢抽走了他手中的赤髓。 他握紧刀鞘的手虽然从来没有松开过,可是眼下,却一点力气都使不上。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刀被人抢走。 那少女拿刀的手有些颤抖,若有所思地看着赤髓,全然没有察觉到顾影的手指微微颤动了一下。 疯子七还是在一边看着,他看到那树上,有隐隐红光闪烁。 一双手,撕破黑夜中的薄雾,将女子手中的赤髓打落。 他能动了。 而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回赤髓,杀了她。 赤髓已经掉在了地上,女子却没想下去拾起,而是纵身一跃离开树梢,向黑暗渐浓的地方飞去。 一串清脆的银铃声又从风中响起,是她脚上的铃铛碰撞发出的声音。 顾影已经伸出手抓住了她的脚踝,却从没想过,世上有一种东西,居然可以这样明目张胆地在他手中滑走。 像是,一缕根本不可能握住的青烟。 只是那不经意的一个回眸,她脸上本是那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缱绻悱恻。 却突然一变,双目殷红犹如血蚀,笑容诡谲恰似妖魅,如瀑黑发漫天卷起,清舞轻摇,竟又消失在林中深处。 她来了,是为了赤髓。 可是她走了,却将赤髓丢掷一旁。 这是最让顾影想不通的地方,他也纵身一跃落至树下,将赤髓重新捡了起来,反复看了几番,并没有什么异样。 只是那感觉,不会错。 就在她从他手中抽离了赤髓的时候,他就开始慢慢能动了。 如果他没猜错,那个女人,之所以能左右他,只是因为能左右赤髓。 顾影走到疯子七面前,看到他一脸意犹未尽的表情,轻轻蹙眉,“走了。” “你这人真奇怪,一会儿要睡,一会儿又要走。难不成,是要去追刚刚那个……” 疯子七又恢复了往常的聒噪,与一炷香之前的他判若两人。 “我觉得……” 顾影在前面走着走着,突然放慢了脚步,转头看向了他,若有所思地轻声说着。 疯子七竖着耳朵悉心听着,他以为,顾影也要开始对那少女品头论足一番了。 毕竟,千年优昙可不是凡俗之物。 有幸见到,还是值得一品。 只是,他听到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又很自觉地闭上了嘴。 “你被女人吓住的样子,很好。” “……” 疯子七听得明白,很好的意思,就是让他该闭上嘴了。 树影重重,风声飒飒。 顾影一直朝着那个铃声消失的地方走,却没有捕捉到半点蛛丝马迹。 “你的刀……” 疯子七一路上视线都直直落在顾影的刀上,因为他看到这把刀一直在微微地颤着,隐隐泛着红光。 他知道自己不该问的,即使问了,对方也不会告诉他些什么。 许是太久憋闷,总是想没事找点话说的。 憋闷,一晚上连着遇到了两个奇怪的女人,而且每次结果好像都不太如人意。 这种感觉,实在是不太好受。 “疯子。” “嗯?”疯子七对他主动跟自己说话这种行为表示相当讶异。 顾影的眼睛向左边垂了下去,他似是有许多话想说。 他在这个人的身上,总是能找到一点堂昭钰的影子。 可能,只是习惯了有个人在身边跟着他。 因为这种羁绊,所以他对这个人跟着并不是很反感。 只是,话到了嘴边,他这样的人,还是不可能说得出口。 “来了。” 他眼中的瞳孔突然收缩,看向了远方。 空气中,飘来了一缕浓郁的脂粉味,这种味道,有种魅惑人心之力。 疯子七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被顾影一把拉至身后,挡了起来。 他暗自一笑,没想到,才认识不过半日,居然有人愿意站到身前保他了呢,还是那个一直死鸭子嘴硬的人。 只是,他并没有发现周围有什么异常。 他当然不会闻到几里之外的味道,更不会察觉到有什么意料之外的危险。 他看到的,还是这个平静的林子。 “谁?是她么?” 他心里,还惦记着那个铃铛姑娘。 “不是。”顾影给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这里,还有另一群人。” 一群人,是他的判断。 虽然没有听到脚步声,但是他能知道这不是一个人。 因为脂粉虽然都相同,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这是寻常人无法察觉到的东西。 他没想到的是,酆都城外来了这么一群不速之客,城里的暗哨居然一个都不知道。 那个卖花姑娘,武功平平。 所以盯梢的人即使知道了,也不拿她当回事。 那个铃铛,本就是藏匿于这山间的,不被人知也是应当之事。 可是这次不同。 这些人,行踪如鬼魅飘忽不定,的确是障了视线,偷偷来到这里的。 第48章 二姑娘 黑暗深处,抛过来一记白绫。 三丈长绫如碧水点影般轻摇慢曳,又如蛟龙出海般刚劲掷地,似雾中剑,水中针,刚柔并济,直朝面门扑来。 顾影面朝着白绫掷来的方向侧身一闪,顺手将一旁站着的疯子七往远处一推,“自己躲好。” 白绫撤回,却又同时从另外两个不同的方向一齐飞过来两条白绫,像沉寂千年的枯骨挥舞双臂,露出两只骨节分明的白爪,摧筋断骨。 长绫虽柔,可是其中蕴含的劲道却绝不逊于钢铁,两条长绫空中交汇于顾影身前,这出手,分明就是冲着他来的。 顾影纵身向后一跃,躲开了长绫相互碰撞时那一贯千斤之力。 两条长绫又继而消失在夜色中,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只是,从他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分别射出了四条长绫。 一次比一次更快,一次比一次更劲。 四条长绫空中飘散,像是四条舞动的水蛇在旋扭轻盈的腰肢,迷离交织,蛊惑人心。 只是这每一条曼妙的水蛇都在吞吐着长信,獠牙掩在雾后,只静待惊鸿一击。 四面已成包围之势,此时不论是侧闪还是后闪,都不可能避过。 所以顾影干脆凌空一跃,信步踏在了四匹长绫交融之处。 脚下长绫却如碧波荡漾,开始阵阵抖动起来,慢慢地,如狂风呼啸,沧澜怒涛席卷而来。 好似长绫每舞一下,就在中间伸出一只利爪,只增不减,如今这四匹素挽上已变成百鬼夜行,群魔乱舞之势。 “你还不拔刀?” 躲在一角的疯子七失声喊道,他在一旁看得着急,明知顾影已经陷入了被动桎梏的局面,可是他为什么还不拔刀? 顾影早就知道该拔刀了,只是他无话可说。 这,是一把拔来无用的刀。 如果是他一直随身的那一把,那他一定可以信手拔来,只是那把刀,还在鬼头张那里。 他手上的这一把赤髓,不光杀不了人,只怕是连这三丈长绫都斩不断,又何苦再拔。 顾影的一只手已经扯住了其中一条长绫,在腕上缠绕了三圈,身形又在其他几缕布上穿梭虚晃一圈,就将这四面长绫从中系了个死结。 死结牢固,牵一发而动全身。 只是,互相牵制之时,又从林中飞出了另外四条白绫。 整整八条,将顾影包裹在其中,如金蚕吐丝绕缠成茧,将他的手脚束至一处。 八面风声四向拖曳,貌如浮云蔽日无迹可寻,力如千钧灌顶形神俱灭。 正当疯子七在一旁焦灼难耐不知如何是好之时,林子中传来了一个女人的轻笑声。 “小疯子,你这个小没良心的,才几月不见,就开始撺掇外人对你姐姐们拔刀了?当真应了那句,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最是薄幸比疯七。” 疯子七听到这样的话语,才明白过来,这些是什么人。 只是他还没有来得及解释,就看到一个人影已经挣脱而出。 中间的厚茧与八面的长绫一瞬间崩裂瓦解,飘落漫天。 中有一人,犹如一柄利刃,引丹田之气破浮云之蔽,罡气破云出,摧日裂苍穹。 他没有拔刀,只是他本身,就已经是一把长刀。 八个,林子中潜藏身形的八个人此时也已被他震得经脉俱损,再没有力气投出第二次长绫。 顾影站在最中间,一动未动,却杀意凛然。 “顾大哥,别,她们是跟你开玩笑的。” 疯子七此时才蹦了出来,拦在了他的面前。 顾影目不斜视,不作回应。 玩笑,他没有兴趣知道。 若是远道之客自当欢迎,只是这些人,未经允许进了他的渝州地界,还主动出手招惹到了他的头上。 只有活腻了的人,才会去开这样一个玩笑。 夜空中,八道幽灵般的紫影划过,带着一串纷杂而妩媚的笑声。 八个穿着黛紫色留仙裙的女人抬着一个轿子从林中飘了过来,落在了顾影与疯子七的面前。 轿子里空空如也,什么人都没有。 每个女人脸上都掩着一张面纱,同样的装扮,同样的妆容,一眼望上去,竟有些分不清谁是谁。 疯子七已经在一边抿嘴笑了起来,他的人虽然长得平平无奇,可他每次笑起来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很好看。 也许正是因为他的那双眼睛,如春风般温暖和煦。 即使他不是很好看,可有着这样一双眼睛的人,也总会让人喜欢的起来。 因为那里面,满是对生活的热爱。 他热爱着身边的一切美好,美好的酒,美好的菜,美好的人。 他也同样嫉恶如仇,面对那些背叛,虚伪,一切不怎么美好的东西,他会毫不顾忌地痛骂出来。 有人劝过他,世道本就不是非黑即白,是非恩怨,谁又能分明的了? 也有人说,堪不破人情世故,终究是尚未成熟。 他懂得,而且他懂的东西并不比任何一个人少。 可偏偏,他更情愿,固守着自己那点不值钱的偏执,且让人笑去罢。 真性情与做傻事之间,即使再拎得清的人,也无法避免这其中必然的因果。 且歌且笑,不负此生,这样的心态,便是他对生活无比热爱的力量源泉。 这样的人,目中永远都闪烁着令人心生喜爱的光采。 这八个女人,他也同样喜爱,也同样喜爱着他。 “香,真香,姐姐擦的这个莫不是留春坊新出的玉露凝香?”疯子七深吸了一口气,目光中如春水初融,“其实我觉得,玉露凝香太过小家碧玉,不适合姐姐这样的天籁之姿,倒不如之前用的那绕指柔,更胜一筹。” “你喜欢绕指柔?” 其中个子稍高的一个女人站了出来,娇笑着,手指在身前一绺头发上打着圈。 “喜欢,喜欢的不得了。” “可是……二姑娘说,绕指柔风尘有余而清幽不足,过俗。” “那便是俗!俗……俗不可耐!” 疯子七答得毫不含糊,仿佛这是一道送命题。 顾影听到此言,也忍不住斜眼盯着他看了许久。 如他这样的人,竟也会为了拍一个人的马屁而马首是瞻,那这匹马,一定是百里无一的良驹。 “可二姑娘又说了,俗亦可雅,雅极至俗,不然,长林七俗以何居之?” “好姐姐又寻我开心,是俗是雅,不过都是二姑娘的一句话。她的话,永远不会错的。” “不跟你贫了,二姑娘找你,还不快随我来。”那女子娇嗔一声,扯下了身上的三尺白绫,丢了过去,“喏,老规矩。” “二姑娘找我?这样的话……”疯子七低头犹豫了一会儿,便将长绫系在了额上,遮住双目,虽然他的眼睛已被长绫遮住,可脸上浮现出来的惋惜又委屈表情却跃然纸上,“对不住了,顾大哥,我不能陪你了。” “求之不得。” 于顾影而言,身边少一个人就多一分清净。 听到这话的疯子七却又嬉皮笑脸起来,“我知道你舍不得我的,不用死扛着不承认,本来我是真打算跟你一道去找那只鬼的。只是二姑娘不一样,就算是天塌下来了,她的事也一定比补天更重要。我先回去了,改日你到江都来,我一定请你喝酒。” “二姑娘……”顾影本来对她们口中的这个人没什么兴趣,只是如果在江都,以她们几个侍女的武功来说,那人也定不会是平平无名之辈,可为什么,从来没有听拈花堂的宫雪雁提起过此人,“她是什么人?” “二姑娘啊……” 一提起这个名字,疯子七的脸上就不由自主挂着痴痴的笑, “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哦,如果刚才那个小铃铛不算的话。 诶?也不对。 不一样的,是我又俗了。 女人是不一样的,怎们能放在一起比较呢? 那个山鬼有如山间灵草,不染人间烟火气,可那二姑娘就是那南国的罂粟,明知是饮鸩止渴,却也令人甘之如饴。 女人,本就是各有各的美。” “少见多怪。” 顾影的不屑一顾,并不是因为对女人没什么兴趣。 反之,于他而言,不管是那个没见过的二姑娘,还是刚刚那个一面之缘的女鬼,纵使她们再倾国倾城,可比之一人,就都不过如此了。 如果,这些人见过了无殇。 那他们一定会重新认知,这滚滚红尘之中,什么才是真正的美人如斯,风华绝代,举世无双。 譬如疯子七所言,刚刚从他手中溜走的小铃铛是清灵的兰芷,可她相对于无殇而言,太显青涩,二姑娘是妖娆的罂粟,任她千种风情,在无殇面前也不过渺若浮尘。 那无殇,如果有什么可以形容她的,那一定是开在黄泉路上的那朵曼珠沙华。 花开无声,引魂渡心。 而这个女人,恰恰就住在了他的家里,陪在顾承风的身边。 他从不怀疑顾承风对林筠儿的感情,但也不介意父亲十年前擅作主张的续弦。 只是因为他知道,无殇,根本就不算是,他的威胁。 那个人,是来帮父亲的。 对他而言,只要好处比坏处多,那便是好的。 “怎么就是我少见多怪呢? 世间女子仪态万千,有窈窕贤淑,有豪迈英气,有雍容华贵,有清尘脱俗,有美艳娇柔,有聪颖灵俏,不可尽数。 就你这副清心寡欲的德行,居然还敢笑我少见多怪?” 疯子七气不过,回顶了一句。 别人可以质疑他任何事,却不能质疑他对女人的品味。 “但不一样的是,二姑娘是这里面最特别的一个。这天底下漂亮的女人有很多,而绝大多数漂亮的女人,你看到她的第一眼,想到的绝对会是床。可是二姑娘,我虽青睐有加,但与她朝夕相处时,却绝对不会想到那件事上,你说奇也不奇?” 食,色,性也。 疯子七也丝毫不避讳,坦然承认这天底下绝大部分男人都会去想却羞于启齿的念头。 “也许,那只是因为她可能并不是个女人。” “二姑娘当然是女人,这一点不用怀疑。”疯子七说着,一抹绯红已经从脸颊爬到了耳后根,听到了周围的八个女人的嬉笑声,却也没再往下说,“二姑娘找我,必有要事,在下先行一步,告辞。” 说着,疯子七顺着玉露凝香的味道,摸上了那个空轿子。 二姑娘每次找他,都会让他蒙住眼睛。 那个地方,他从不知道该如何去。 那轿子,也本就是为了接他而准备的。 “你可以走,她们不行。” 看完了这一出戏,顾影终于把目光放在了八个紫衣女人的身上。 他的语气里,含带着不容置喙的威严,这里是他的地盘,岂是这些人说来便来说走便走的。 “雁过拔毛,人过留命,这便是我渝州的规矩。” 第49章 雁过拔毛,人过留命 听到这句话,十个人的面色都沉了下去。 谁也不说话,也不妄动,周围的空气就像是凝结成了一层寒霜。 紫衣女人们知道,如果真正动起手来,她们必然讨不了好。 刚才八个人一起摆了一个水袖长舞的阵法,相比于判官盟的疏而不漏缚魂网,也一点都不会差。 只是,若是遇到了常人,可能早就把那人困了起来,更或许,那人即使是用了什么偏门左道的方式逃出去,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法子。 她们没想到,面前的这个人内力竟然如此深厚,将她们的阵法由内而外化解开却丝毫无损。 且听这个人的语气,也许真的会不死不休。 如他所言,雁过拔毛,人过留命。 是她们大意了,从一开始没弄清这个人的身份就贸然出手惹恼了他。 她们本是来寻疯子七的,只是看到他身边多了一个人,想着二姑娘的事情最好不要被旁人看到,就想先把他或制住或打晕,怎样都好,就是不要让他节外生枝。 千算万算,却没算到她们几人根本就不是这个人的对手。 而且这个人,看起来丝毫没有情分可言。 顾影的态度很明确,在我的地盘上生事,就要做好偿命的打算。 过分么?不过分。 规矩,就是规矩。 疯子七夹在中间,两边的人,他也不知道应该帮谁的好。 在他心里,自然是不能让这群姐姐们吃亏的。 可是作为一个江湖人,他也知道,饮风阁的规矩是不能被打破的。 这无关面子,而是,秩序。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旦为了一个人破例一次,以后,只会有千千万万次。 渝州城之所以能不被外界任何势力左右,便是因为有着这不讲人情的规矩。 “咳……咳咳……”疯子七清了清嗓子,声音很低,却很清晰,“太守规矩的人,往往下场都会很惨。” 顾影那死灰色的眼睛中黯淡无光,仿佛能遮蔽日月,“我只知道,不守我规矩的人,只会更惨。” 疯子七不再说话了,他理解他,这种感觉,他比任何人都理解,就像理解他的师父一样。 他虽然性情乖张不愿循规蹈矩,可是他只是不屑于世俗的规矩,他也有着自己的规矩,从不破例。 一群紫衫中,有一个身材娇小,看似不过十三四岁的少女,突然从人群中冲了出来。 就见她妙手一弹,指尖飞出了两枚移形换影针。 针影重叠,一生二,二生四。 刹那间,一根根银针犹如暴雨梨花般铺天而来。 她见面前的男人既已放话人过留命,那不如她先出手为强。 顾影没有出手,因为他看到刚刚站出来说话的年长些的女人已经出了手。 就见那女人旋身踱步,抛出一记长绫将天上的移形换影针卷入其中,翻天搅海般挥舞长绫,将银针全部收了回来,捏在手心。 紫影一闪,便瞬间站在了小姑娘的面前,手背反向抽出一记响亮的耳光,啪的一下将她扇跪在了地上。 她眼角含威不露,只是呵斥道,“混账东西,怎可如此无礼!” 自己人抽自己人,这出戏,还没演出个结果,他倒是看得腻了。 小姑娘被她一巴掌甩过,半边脸瞬间肿了起来,足见力道之重。 她的身前淌了一地的血,口中吐出的血。 可是她的眼中却噙着泪,委屈的泪。 女人一步三摇地又慢慢走到顾影面前,手执腰间半蹲着行了个礼,嫣然而笑,“公子见笑了,小妹不知分寸,奴家已代为教训。今日有眼无珠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无妨,死人向来是最守规矩的。” “看来公子是执意要动手了?”女人抬眼看向顾影,有些娇俏地笑着,“若是真动起手来,我们几人加在一起也定然不是阁下对手,又何苦再战。只是二姑娘说了,此行若是遇到了非常之人,便对他说一个秘密。公子听过后,再决议也不迟。” 顾影没有看她,对她的话也丝毫没有兴趣。 在他眼里,这些只是僭越了渝州地界的人,将死之人。 “阴阳镜。” 她说完这几个字的时候,明显看到了顾影脸上表情的变化,就知道,这话的确有用。 顾影依旧握着手中的刀,他在沉思,江都与长安,又有什么关系。 看到顾影生疑的眼神,女人接着说,“这个秘密,可是说到公子的心坎儿里去了?饮风阁持阴阳镜二十年,却始终没有参破其中的秘密。今日你若肯卖二姑娘个人情,他日来到江都,定为你解心中疑惑。” “两码事。” 虽然,这句话让他心生迟疑,只不过,擅闯酆都的事也必须有个交代。 不然,无信不威。 “看来,公子执意……咳……也罢,那便以我一人代她们受过吧。” 她说着,已经气沉丹田,汇所有真气于膻中穴,又突然经脉倒行逆施四散而去,一瞬间,几柱气流从身体各大穴位冲涌而出,再看时,她的内力已废去了十之有七。 有些债,可以用人情偿。 而有些债,只能以血来偿。 她以自废武功一行表示,愿意代她们的莽撞去偿还。 “不知这样,今日得罪之处可否两清了?” 她抬手示意身后的七个人不许向前,也不许多言。 可是顾影,既没上前,也没离开。 他看着她时,像是什么都没在看,他没看她时,却又像是在看着她。 她将方才收到手心的移形换影针反手一戳,径直地扎入右眼中。 一时间,血泪俱下,湍流不止。 她只觉眼前一阵晕眩刺痛,便被身后的人扶住。 “姝儿姐姐……” 小姑娘们七嘴八舌地喧嚷着,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姝儿抬头望着顾影,神色淡然,不卑不亢,“我们不过是二姑娘手下的奴才,一条贱命死不足惜,可是姑娘交代的事情一定要做到。如果这些还不够的话,等送了封七郎,我们自当回来领死,如何?” “姝儿姐姐!” 疯子七没想过他被蒙去双眼坐在轿中那么一会儿的工夫,就突发了这么多的变故。 他没想到姝儿解决麻烦的方式这么干脆利落,快到他根本就来不及阻止。 更没想到的是,顾影一直在冷眼旁观,不肯松口。 在疯子七的心里,天大的事,再严苛的规矩,也抵不过人命。 所以他始终不能理解,有些人的心里,到底在别扭些个什么。 顾影一步步地朝着姝儿的方向走去,姝儿的身前站着一群紫衣少女想要阻拦却又不敢阻拦。 他的杀气太重,她们毫无招架之力,只能搀扶着姝儿一步步地向后退去。 一步一步,走得很慢。 他看着这个叫姝儿的姑娘,手中攥着的赤髓咯咯作响。 他不得不承认,在刚刚看到她自戳右眼的时候,有多震撼。 这种震撼,并不是因为这个女人付出的代价有多大。 而是,这样的一幕,他可能到死都忘不了。 仅剩下右眼的一张脸,和那无名小镇中千千万万的脸,又有什么区别? 一直有人,让他面前重复出现着这样的一张脸,又岂非太巧合了一些? 他一直走到了轿子旁,走到了疯子七的面前。 低头间,他看了一眼疯子七腰间挂着的那块墨玉。 没有雕琢任何多余的东西,只是方方正正的如镇纸一般的璞玉。 看到那块玉,他好像已经知道了些什么。 众人屏息凝神,都以为他要拔刀的时候,他却转身又离开了人群,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他不再看那些人,只冷冷丢下一句。 “下不为例。” 看着顾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姝儿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手搭在了轿子上撑着身子,有气无力的说着,“小疯子,他到底是什么人?” “他是什么人,姐姐难道还猜不出来么?” “难怪……” 姝儿的眉头皱拧起来,脸色变得很难看,她早该想到的,却是一念之差将她们都置于险地。 “姝儿姐姐。”被打肿了半边脸的小姑娘走上前来,依旧很是不服气的娇嗔道,“任他是什么人,凭咱们家的二姑娘,难不成还会怕他?” 姝儿面色凝重地摇了摇头,“二姑娘,也许不会,可你,总该怕的。” 小姑娘眨巴眨巴眼睛,垂下了头。 她也知道不能再问了,当下人的,不应该知道太多。 那一巴掌,她自然不会记恨,因为她知道是姝儿姐姐为了救她。 在这个少不更事的年纪,难免会做一些不懂事的行为,可是经历过这一次生死,她也会牢牢记住这个教训,别人用半条命替她换来的教训。 在没有把握的时候,贸然出手并不是勇气可嘉,而是愚昧无知。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之时,就不要提前去做那垂死挣扎。 “快走吧,二姑娘不顾渝州的忌讳,让你们这么匆忙来寻我,一定是有什么要紧的事。” 疯子七轻轻拽了一下旁边姑娘的衣袖,示意她们赶紧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还说呢,还不是你那死鬼师父几年寻不到踪影,不然二姑娘哪会来找你。”姝儿说着,对着疯子七的脑袋就弹了一记,她永远都是那么从容,丝毫看不出她因为废了一只眼睛和半生修为而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疯子七手中紧紧攥着那块腰间的佩玉,指尖已经变得发白,咬着嘴唇低声问着,“难道,是他老人家来了?” “我们这样的身份,怎么会知道,你自己去瞧吧。” 林中风起,八个紫衫蒙面女子抬着一个载了一人的轿子,从空中掠过。 风过疏竹,风去竹不留声;雁渡寒潭,雁过潭不留影。 第50章 绝处逢春 寒月依旧,有些冰的透明,孤零零地高悬在镜空。 月落之地已然泛起了微微的红晕,天渐渐地亮了起来。 已经整整一天一夜了,他在路上走着,边走边想,也不知道昭钰如今到了哪里。 按照他心里的估算,可能现在也不过才走了十之一二,离长安还有些日头。 他之所以放过了那八个女人,除了因为二姑娘的那句话,和姝儿算是对等的担当以外,更重要的是,他还心系着堂昭钰。 将心比心,他们饮风阁的人不愿意外面的江湖人擅入渝州,打扰了安宁,那金刀门的人岂不是也一样的看法。 更何况以金刀门的手段,对付擅入长安的堂昭钰,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也许,他到了长安,就会每天被一些明里暗里的人跟踪着,亦或是追杀着,不会有片刻的安宁。 他希望自己这番息事宁人的不作为,也能给堂昭钰带去一丝好运。 他实在是想不通,长安之前于他们而言,便是那凶险万分不能涉足之地,如果父亲不是让堂昭钰去长安金刀门拿回那被许蒙偷走的阴阳镜,那还会有什么理由让他孤身一人去那里? 而且,出乎意料的,现在情势更为复杂了。 湘璃夫人入关,离长安也是近在咫尺,若是她早与金刀门联手,那堂昭钰这次一定是九死一生。 他不能质疑顾承风,那人所做的一切安排都自有他的道理。 堂昭钰当然也不会质疑,他要做的,也只是穷尽一生所能绝对的服从。 只是顾影,还是有些不甘,万一,堂昭钰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扪心自问,他会不会有所遗憾呢? 他从来都不肯承认,这么多年的同生共死,两个人之间确实存在着些许类似于兄弟一般的情谊。 但他从来没有说过任何不符合身份的话,只是要让别人都认为,他心无旁骛。 他只是一把刀,而不是一个人。 让那个人知道,他在乎的,只有他。 至于疯子七,这个人,来的也蹊跷,走得也蹊跷。 他从一开始就在留意这个人,看着他身份的转变,从方千里的幕中宾,变成了似乎是刻意去寻那老酒鬼的神秘人,最后又被一群自称是二姑娘奴婢的人接走,一个手无寸铁不会武功的文弱书生,可是轻功却丝毫不逊于自己,他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至少,他能感觉到,疯子七没有恶意。 他的直觉一向很准,因为这直觉里面有理性的分析。 还有,那老酒鬼,以前是什么人,他从没有在意过。 他知道的,那只不过是一个伤心的人。 那人有着自己不愿提及的不堪往事,所以终日借酒浇愁。 可是他喝了这么多年的酒,手依然很稳,那虎口间因为常年握剑而磨出的厚茧完全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消失。 他经常会想到一个人,却总觉得,一定不会是那个人。 顾影不想去过于探求别人的秘密,别人不说的,他便不问,别人硬要说的,他也懒得去听。 所以,老酒鬼是什么身份,他不在乎。 而疯子七究竟为什么来找他,他也不在乎。 那块墨玉代表着什么,更与他无关。 聚散离合,本就是人之常情。 疯子七有他自己的事情要做,他自然也不会强求。 他也有他的事情要做,找一个人。 那个,他好像已经见过了的人。 他是完全按照顾承风给他描述的当年情景,一模一样的路线去走的,什么方向,多少步,再转向哪里,他全都记得清楚。 只是他按着这个路线走,走到尽头,变成了死路。 这里全然不复当年景,没有那潺潺的流水,也没有那独木成林的大榕树。 有的,只是一面光秃秃的峭壁。 好像又从哪里传来了清脆的风铃声,好像,这一路上声音都没有消失过。 有些事情,总是不能用常理去说清楚的。 就像是一个人一直在想着红烧肉,久而久之,即便面前什么都没有,也像是真的能闻到那红烧肉的香味了。 也许,他只是心里一直在想着那串挂在脚上的铃铛,所以这段路走下来,总是感觉铃铛的声音一直萦绕在耳畔,从未停过。 也许,只是也许。 到了现在,他竟不知这声音到底是真是幻了。 叮铃铃……叮铃嘟铃…… 风铃声还飘荡在空中,越来越响,越来越近。 “咯咯……” 这个声音,不会错了。 顾影猛地抬头一看,身侧的干枯的树枝上晃荡着两只雪白的脚丫,右边的脚腕上,还挂着那一串铃铛。 层层叠叠的白纱下,透过了星星点点的阳光。 那一闪的光晕后,藏着的是一张天真无邪的笑脸。 少女睁着铜铃般的大眼睛,扑朔扑朔正自上而下地凝望着他,嘴里还衔着一根狗尾巴草。 顾影将刀藏到了身后,同时也退了几步出去。 这个人,让他感觉到无所适从。 以往见过的人里,不论武功高低,他总能从味道上辨识出来,那人是不是已经在附近。 可是面前的这个人,他察觉不到一丝气息,像昨天夜里一样,她好像就是这山林中的一部分,只是一株草,一朵花。 她就这样突然出现在自己身边,肆无忌惮。 少女半倚着树梢,两只脚丫还在空中晃悠着,用手取出了嘴里的那支狗尾巴草,拿在手中把玩着。 她慵懒地看着顾影的方向,声音轻灵,似飘荡在空中,“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似曾相识,这样的寒暄方式,已经在潜移默化间变成了最烂俗的套近乎。 一般说来,如果有登徒子想要接近一个姑娘,都会先美名其曰上天注定的缘分,缘定三生,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当然,若是一个小姑娘想要主动接近一个男人,也会大致如是说。 只是他知道,这个人,不是说说而已的。 昨夜,他见到过她曾变得如血一般的瞳孔。 二十年前的那个女鬼,岂非也同样如此? 但他更确定的是,她,不是她。 可是,她又是什么呢? 现在日头正足,她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在这里,而且地上倩影绰绰,那一定不是鬼了。 只是光凭这笑声,他也不能确定这是不是就是他要找的人,只是答即所问却又答非所问。 “昨夜见过。” 第51章 最后一次 昨夜见过。 所以他这样说,也并不算是错。 昨夜,这个女人的确飘到了他睡的那棵树上,还抽走了他手中的赤髓。 还有,那惊鸿的一瞥。 赤髓,已经又开始微微地颤动了,好像听到了谁的召唤。 可这一次,他却能动,行动自如。 难道,他又猜错了? 少女似是有些不满意他敷衍的回答,纵身一跃从树上跳了下来,脚上的铃铛还在轻轻作响。 她径直落到了顾影面前,向前探着身子和他四目相对,瞧了半天,像是在研究一个从未见过的新奇物什。 她抬头看了看顾影脸上浮现的微妙的表情,撇着嘴摇了摇头,把手负在了身后,学着老头子的样子,有模有样地踱起步来。 只不过,这样一个风华正茂的小姑娘,故作老成的样子并不会让人觉得神秘,而是像个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还有些说不出的滑稽可笑。 她一步一步慢慢踱到了他藏刀的身侧,盯了半晌,“这不应该是你的刀,他呢?” 听到这句话,他已经十分确定,要找的人,就是她了。 只是依着顾承风的口气,已经来过多次,而她总是避而不见,可是这番却又主动地问起他的近况,不知是作何打算。 “你何不自己去问他?” “他还活着?”少女没有正面回答他的话,却从他的话中知道了她想了解的东西,长舒了一口气,抿起嘴来窃笑着,“活着就好。” 顾影没有在意她的故意无视,只是他心中有很多困惑,昨夜的笑声与那故事中描述的笑声实在是太为相像,“二十年前,那林中的女鬼,也是你?” “说是,可也不是,说不是吧,也算是。” 她的食指放在嘴边咬了很久,皱眉沉思,好像这的确是个很难解释的问题。 支吾了很久,才总算是想出了个差不多算是答案的答案。 可万物本就是即是,不是即不是,这又算得个什么答案。 “你究竟是什么人?” “不告诉你。” 少女脸上露出了一抹娇俏而狡黠的笑容,只是她看到赤髓的震颤,又收敛了笑意站远了一些。 “那些人都是你杀的?”她不回答刚才的问题,他也不逼问,只是又换了个问题。 “我几时杀过人?” 少女疑惑地眨巴着铜铃般的大眼睛,这副无辜而惊讶的样子,任谁看到她这样的表情都不会将她与杀人联系到一起。 “林子里的人。” “哦……你说他们……”少女恍然大悟的样子,又继而若有所思地说着,“你既然知道那些事,那你也一定知道,林子里的人的确一个都不是我杀的。” 这句话,她说的也不错。 那时,林子里的人,有一个是被同行的人杀的,剩下的几个,都是被笑三分杀的,确实与她无关,可又的的确确与她也息息相关。 “那前一夜绝顶峰的血雨,那六百八十三个人……” 这个,她应该就不能再赖了吧。 少女继续负手踱步,脸上却露出一副感慨忧郁的神情。 “城里的雨没事,城外的雨也没事,怎么就偏偏的绝顶峰山脚下的雨有事呢? 我用脚趾头猜都能猜得出来,那场雨之所以能迷惑人的心智,不过是有人早去了峰顶,在上面下了毒罢了。 你连鬼神之说都能信,却不相信实则是有人在捣鬼? 你们这些糊涂人,从来不在自己身边找缘由,却将事事都归咎于天意。 天意若真是有灵,岂不是也要被你们气得郁愤而亡?” 这件事,他倒是从未听父亲提起过。 也许,顾承风都不知道,那夜到底是谁做了手脚。 也许,他只是没有告诉他。 “什么人?” “看来,他还是什么都没告诉你。”少女看着他那双充满猜忌的眼睛,又豁然一笑,“不知道也好,至少,他还算是个人。” “此言何意?” “有些事,你最好永远都不用知道。”少女踮起了右脚尖,轻旋着脚腕上的铃铛,绕着地打着圈儿,又扭过头不再看他,“算了,你回去吧,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那你为何会找上我?” “只因我原以为……”少女有些羞怯地看着他,突然悄悄凑到了他的耳边,认真地一字一句说道,“只因我喜欢你的眼睛,我想要你……做我的情郎。” 她的表情很严肃,一点都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说完,她又迅速后退了几步,似是笑得有些沉醉。 她的脚腕轻晃,铃铛声叮铃嘟铃地作响。 她在想象着,把他的眼睛嵌进铃铛里,碰撞出来的,该是一种多么曼妙的声音。 想着想着,又不自觉地笑得更开心了一些。 眼睛,又是眼睛。 他好像这几天来,一直都逃不脱那个无名小镇的梦,周围的一切都在不断提醒着他。 面前的少女笑得那般天真无邪,可是他却觉得有些背后生寒。 做她的情郎,这种话,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再听到过了。 当年有人敢说,可这些年过去,也再没有人敢。 他以前,是很善于处理这种事的。 可这次不同,她不同。 这个人,他不得不要让她活着,那个人要一个活的。 他本想多问她一些事情,那些他永远无法主动去问顾承风的事情。 可他每次听到少女口中的回答,都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有问过这样的话,他已不想再听她说任何话了。 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容置疑的敕令,“有什么话,见到他再说。” “不去。” 少女回答得也很干脆,她也不是随意屈就于别人淫威下的人。 就见她身形向后一跃,飞出几步之远。 “你怕赤髓?”这是疑问。 顾影慢慢地朝她靠近,只是他每靠近一步,那人就向后退一步。 赤髓已经颤得很厉害,好像随时随地都会从鞘中直冲出来。 她的眉眼皱蹙了两下,没有回答,只是她的动作已经在帮她回答了。 这里已经是绝路,任她再想跑开,也绝非如昨夜那般容易。 刹那间,刀光一闪。 顾影已经拔刀,而那个少女的额前,已经被削去了一缕青丝。 他终于确定,赤髓虽然伤不了别人,却能伤的了她。 “你怕赤髓。”这是肯定。 少女并不作答,只是她的眼睛已经泛出了殷红,水袖轻扬,卷起一波涟漪。 “这不是你的刀,你也用不了它。” 话音刚落,顾影就觉得手中的赤髓像是那鬼头张的火炉中烫红的烙铁,一股灼烧感让他手心一松,好像是扔掉了一块烫手的山芋一样自然而然。 赤髓便噌的一下飞了出去,停在了那个少女的手中。 他在奇怪着,明明那个女人是怕赤髓的,而且赤髓也的的确确能伤到她,可是为什么,赤髓又好像更听她的话? “这是最后一次,我放你走。” 少女回头看了他一眼,露出了玩味的笑意。 好像这里该怕的人,本应是他。 第52章 滴答……滴答…… 女人,已经从眼前消失,像是一缕青烟。 结界么? 他眉头一凝,眼睛便盯在了这块光秃秃的石壁上。 这里与那描述中的样子大相径庭,若不是结界后别有洞天,他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能会使同样一个地方有着两种完全不同的风貌。 这里,四下空旷。 除了这一面山壁,不论那个女人往哪个方向跑,也绝不会毫无踪迹。 顾影径直走上前去,在岩壁上仔细摸索起来。 每一处凹痕,每一面转向,甚至那些青苔覆盖住的地方,好像都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 这里土地沙化常年干涸,可为什么石壁上还有着冰凉黏腻的触感? 青苔喜潮湿阴暗却仍附着在此,那水源一定也在这附近。 他回想着方才少女的话。 走,不可能,他绝不可能走。 就算是她口中所言最后一次,他也绝不需要别人来给他留退路。 微风吹过,夹带着一丝药草的清香。 这药草的味道,寻常人察觉不到,他却可以。 这是除了顾承风和他,再没人知道的秘密。 有人,来了。 远方,隐隐传来一阵笛声,笛音袅袅,催促着新的生命。 渝州,最近究竟来了多少他不知道的人? 笛声渐近,不见来者,但能清楚地看到周围的变化。 一株新芽从石缝**了出来,不停地蔓延,不停地长大。 它生长的速度仿佛比平日里快了几十倍,只一眨眼的功夫,却像已过了百年。 藤蔓密密麻麻遮住了岩壁,翠绿欲滴。 千万株新芽破土而出,肆意滋生。 他回头,身后空空荡荡,是一片茫然无际的荒原,向后退上几步,眼前却还是这番景色,他好像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好像再也回不去了。 可是他的面前,却有一棵树,一棵独木成林的榕树,孤零零地守着墓门。 这里,就是他要找的地方。 只是有些不同,那个人没说过,这树上已挂满了榕须,绯红色的榕须。 正常榕树的榕须一般都是焦黄色的,有些呈现出暗沉的红,可如此明艳的红色,倒还是第一次见。 最为奇妙的是,这一根根的榕须,不是从树上垂下,而是从地下浮出来。 它们慢慢往上飘,最后回到树上。 你可见花开一生,从含苞初待,慢慢绽放,最后枯萎。 却不曾想这世间还有那先枯萎,再绽放的花。 这一切,犹如江河逆流,时光倒溯,起死回生,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可是这里的所见,无时无刻不在诉说着它们的不规矩。 药草味已经淡去,消失不见。 这是另一个地方,而打开这里的人,却没有进来。 那人是谁?去了哪里? 他想知道,却无暇分心,他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便是被交代了的事。 岁月失语,惟石能言。 石门斑驳,看不出它已经历过多少岁月。 墓门依旧,只是上面结了一层厚厚的青苔,将门上的字全都覆盖住了。 甬道依旧,狭窄的长廊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新鲜的血腥味。 如果是二十年前的血,为什么在这里永不会干涸呢? 这里是个不守规矩的地方,榕须尚可先死而后生,那这不过是维持着血液的新鲜,又能是什么难事? 相隔二十年,他们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这个地方。 可相比于顾承风,他却是幸运的。 有些事,一个人做并不可怕,最可怕的,莫过于不得不和处心积虑想至你于死地的敌人结伴同行。 这里,至少现在还并没有人想要杀他。 可正因为这样,他却又是不幸的。 没有一个让你时刻警惕着的敌人陪在身边,人难免自己便会放松自己。 一个人在感到舒适的时候,往往也是最危险的。 可能当危险已经造成伤害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危险的存在。 所以,他早已习惯不停地用各种方式折磨自己,一刻都不能放松警惕。 他走在里面时,听到了悉悉邃邃的摩擦声。 一声接着一声,好像有无数的人在不停地走动着。 里面有人么? 还住着这么多人? 可是他依然什么都感觉不到,好像与生俱来的敏锐的嗅识到了这里,就全然没有作用。 路,走到了尽头。 他记得,按理来说,现在前面应该是一片骨堆来着。 然而,前面的路空空荡荡,平平坦坦,什么都没有。 连那所谓的毒障,都没有了。 他拾起了身旁几块散落的石子飞投出去,落在路上,什么变化都没有。 这里,已经不再是当年景。 就好像,换了一个主人,把家里的布局装饰重新归置了一番似的。 不知什么时候起,脚步声已经消失不见了,这里,安静得只能听到一滴滴水滑落在地的声音。 滴答……滴答…… 他走在路上,总是听到离他很近的滴答声,总是觉得有人在跟着他。 总觉得,也许在下一秒,有人的刀就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他的手里,只剩下一个空的刀鞘。 墙壁两侧经年不息的长明灯上,火苗轻快地跳动着,照出了一长串的影子,一群人的影子。 他以迅雷之势猛然回头,却发现身后空无一物。 是他想多了么? 滴答……滴答…… 继续向前走,只是他突然顿住了脚,一滴湿润的东西从他眼前滴落,火光照耀下带着晶莹的殷红。 “我知道你在。” 他停住了脚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可是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得到什么回应。 他好像也不是为了得到回应而说的,只是自顾自地说着,“最后一次……” 抬头。 那头上挂满钟乳石的洞顶,爬附着一群群人。 说是人,好像也不算是人。 他们褶皱的皮肤紧紧包裹在骨头上,看起来像是风干的一样。 他们的动作僵硬而迟缓,好像稍不小心一个用力,身上的骨头就像那老旧的零件,一片一片蜕落下来。 那轻微的,咯吱咯吱的摩擦声,是骨头与岩壁碰撞的声音。 这群人,都只有左眼,他们的右眼已经被掏空,他们的嘴角都咧着一个夸张的弧度。 他们,都在看着顾影,像是饿了三天三夜的人,看着一盘美味的烧鸡。 忍不住,口水淌落了下来。 滴答……滴答…… 第53章 拾儿 街道上,人来人往。 一个不起眼的街角,静静地营生着一家米铺。 米铺看起来很粗陋,只有几个简单的棚子搭着,偶尔门前会经过个一两人。 门口处,坐着一个老头晒着太阳,优哉游哉地看着来往的路人,时不时嘬上两口手中的旱烟袋子。 门前的幡旗上,已经落满了灰,隐约中还能看出大致是写了个“陈记”的标识。 屋内,一个老太太坐在桌旁喝着大茶,精打细算地描摹着账本,眉头紧锁着最近的有些入不敷出。 另一侧,一个及笄之年的碧衣少女蹲坐在角落里。 一个人,推着骨牌,像是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乐趣里。 转眼已是隅中,过往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可是这里的生意却并未见好。 坐在门口的老头子远远望见一个人影朝这边走过来,来者是一个身着灰色劲装束发的少女,步伐明朗轻快,手中拖着一盘青绿色的东西。 他见到此人,立刻蹦将起来,急忙笑脸迎了上去。 “拾儿姑娘,今儿个怎得你亲自跑来一趟?” 拾儿也很热情地伸手过去扶他,“陈老,您老人家只管安心坐着好了,何苦大费周章地起身相迎。今儿这置购之事本是应该交与范总管去处理的,奈何他今日有事抽不开身,我这不忙里偷个闲讨了这好差事出来逛会儿,您老可千万别告到阁主耳中去了。” “又是初一了……” 陈老头抚须叹了口气低吟着,每逢初一十五,饮风阁的范总管就会来这陈家米铺置办些米粮。 本来他们是不需要为了这点小事特地来此的,只是出于对陈世靖的死心有挂碍,可怜这两个白发人与痴傻遗孤生活拮据,顺便照抚了他们的生意。 拾儿嘴角不由得抽动了一下,“嗯,还是老规矩,快到寒食节了,我见着徐厨子那做了许多青团果子,也顺便给您送了点来,陈婆婆在屋里面么?” “在……在……”陈老说着,忙探头向屋内准备喊人,却被拾儿拦了下来。 “您歇着吧,我自个儿进去就可以了。” 暂别了陈老,拾儿小心翼翼地走进了这家米铺子。 铺子里陈设很简单,几乎可以说是一眼就能看尽,所以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 她先看见的就是桌边坐着的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太太,老太太见了她,一时激动地咳了起来,“咳咳……咳……” 这里,除了咳嗽声,还有一阵阵哗啦哗啦的声音。 顺着声音看过去,她看到一个碧色娇小的背影,坐在地上,自顾自地堆着骨牌。 她知道,那就是陈世靖的遗孤,无殇交代她来查的人,陈荷。 她也知道,在世人口中,这个陈荷是个神志不清的傻姑。 声音虽然在哗啦啦地作响,可她并不是在正经玩着小牌九,而是,将所有的骨牌像是堆积木一样不断竖立往上垒着。 摇摇晃晃,歪歪扭扭。 每次才堆了十来个,就哗啦啦一声溃散,所有骨牌散落一地。 然后,她又继续开始堆着。 于拾儿而言,陈荷的这所有举动都是毫无意义的,当然,她也不能用常理去思考这个人。 她收回了瞥向陈荷的目光,而是一瞬间转脸化成了最灿烂的微笑,连忙上前帮着陈婆婆轻拍着后背,“您老人家就好生在这儿歇着,我去帮您倒杯水来。” “不用不用……”陈婆婆抓住了她的手,摇了摇头,“拾儿丫头啊,我是看到你太高兴了,来来,坐下说会儿话,也不知,近来顾阁主可安好啊?” 拾儿也不扭捏,随即抽出了一张长凳坐了下来,“您老放心,阁主身体向来很好。倒是你们二老的身体,才是真的让阁主挂心啊。” “不妨事,不妨事的。”陈婆婆笑着摆了摆手,“我们这把老身子骨啊,还算是硬朗呢,只是怕,百年之后,小荷这丫头……” 她说着,目光已经转向了骨牌发出声音的那个角落,脸上浮起一层担忧之色。 “您放心,小荷到时也自会有人照顾的。”拾儿也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那个碧衣少女,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旁的举动,只是一心一意地堆叠着骨牌,“想当初,你们陈氏一家为了追随阁主从西州来到了渝州,到十年前黑乔帮一役陈叔的舍生取义。此般忠心,阁主一定会托人善待陈家后人的。” 陈婆婆听罢,也只是微闭上眼轻点了一下头,“拾儿姑娘,这话可是折煞我们老陈家了。要说这忠心,我们陈家是定然比不上你与昭钰那孩子的,你们打小就跟着阁主,这些年老身也一直看在眼里,世靖那混小子可是万万不敢相比啊。” “婆婆言重了,我不过是阁主手下区区奴婢,怎么敢与清风堂主相提并论。” 拾儿说着,略微低下了头,脸上也不自觉的挂上了一圈红晕。 “江湖儿女,哪来的这么些规矩。在我看来,你与昭钰那孩子并无他异,都是阁主身边最贴心的人,哪有什么高下之分。” 拾儿听得这话,眼睛低垂了下去。 她知道,身份悬殊,不是一两个人说无所谓,便就是无所谓的。 “婆婆莫要这么说,清风堂主是名门之后,有名有姓。而拾儿只是路边拾来的险些被爹娘喂了野狗的卑贱之人,连姓甚名谁都不曾知,故得阁主赐名拾儿。更何况,清风堂主他……”她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想起了昨日堂昭钰临走之前让她帮他给拈花堂主带的话,就更不愿有非分之想了,“婆婆只管取笑我便是,可以后这种话,切莫为外人道。” “你这丫头……” 陈婆婆是那看破了浮沉一世,已经心无挂碍之人,只是她也知道这种事情劝也无用,倒不如等她自己慢慢想通。 这陈氏二老已近耋耄之年,是城中鲜有的高龄长者,就连他们口中所尊敬的顾阁主,也不过是他们的晚辈而已。 所以,不论是顾承风,还是顾影,更或者是堂昭钰和拾儿,都对他们礼敬有加。 她们一老一少,一直在有一搭没一搭的唠着家常。 骨牌声一直在响着,只不过散落的频率已经变慢了许多,那个小荷,已经可以将骨牌堆叠得越来越高,越来越稳了。 门口处,传来了另一个妇人的声音。 “哟,今儿个刮得是什么风,把拾儿姑娘都给吹来了。” 第54章 孙氏 闻声回头,就见一个五十左右的妇人,独眼的妇人。 一只手中拎着菜篮子,另一只手中也托着一个铺满青团的盘子。 她的脸上,从额头中间到左眼眼尾处,有一条三寸长的刀疤。 刀疤外翻,伤口结痂已久。 一个人,一旦有了这样显眼的伤痕,不管走到哪,不被人认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此,她也隐退于渝州城,开始颐养天年了。 这不是别人,正是十年前参与了黑乔帮一役的另一个“叛徒”的遗孀,孙氏。 说是“叛徒”,是因为那时拾儿还小,她也不是很清楚十年前那次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只知道,好像是陈老的儿子与孙氏的丈夫一前一后从饮风阁改投了黑乔帮,至于之后的谁是谁非,至今仍是一团谜。 人们口口相传的,有说孙仲是假意背叛实则反间混入敌寨,为了获取信任不惜用自己那垂髻之年的小儿子扣作人质,也有说是孙仲真心背叛投入了那黑乔帮差点倾覆了饮风阁。 众说纷纭,一直都没有定论。 没有人说得清,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因为他去黑乔帮的那段时日,反复无常已太多次,最终让两边的人都不再信任他。 可是结果还算是好的,饮风阁最终剿灭了黑乔帮,以最少人数的牺牲换得了渝州城的长久安宁。 那人,到底是叛徒,还是英烈,其实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 他不过已经是个死人,连带着幼子一起死去的人。 人们总是很善于遗忘的,尤其是死了的人。 在当时,可能激愤昂扬,但过不了多久,就已想不起孙仲是何人了。 他们的眼中,只有留下的人。 唯一留下的,就是这个遗孀,孙氏。 许是当年共赴黑乔帮一役之故,孙氏与陈家二老也有着不可言喻的牵绊。 她的丈夫和儿子,陈家二老的儿子和媳妇,都不过是那场争权夺势变故的牺牲品罢了。 拾儿先是站起了身,问候示意,“孙大娘也来送青团?” “也?如此说来……” 孙大娘瞟了一眼桌边放置的另一盘青团,会意一笑,又径直走到一个角落里,那个骨牌散落的地方。 她从盘中取出了一个青团,伸手递到了小荷的面前,边哄边笑道,“小丫头,来尝尝,新出锅的,好吃的紧呢。” 小荷头也不转的,只凝神盯着她面前的一叠骨牌,整副三十二张牌,她已经堆了有二十七层那么高了。 骨牌直耸,开始慢慢摇晃,好像别人一说话,吹口气儿,就能弄倒似的。 她的手战战巍巍,小心翼翼地将第二十八张牌放了上去,就听见身后的妇人一声招呼,整条骨牌又哗啦啦一声全部倒在地上。 她这时,有些气急败坏了。 顺手接过了那个青团,就往墙根上一扔,青团沾上了泥,躺在了角落的灰土中。 小荷依旧看都没有看她一眼的,自顾自玩着骨牌。 孙氏似是早已习惯了这一切,倒也不至于跟个小丫头片子计较,只是慢慢走到了拾儿与陈婆婆面前,坐下。 “这丫头就这脾气,你不要理她。” 陈婆婆也早已见怪不怪了,只是笑着抿了一口茶。 她也并不多加阻拦,不像当初看到小荷死死抱住顾影时,他们二老吓得惊慌失措的样子。 在她眼里,这个孙氏的亡夫,很有可能与她儿子的死脱不了干系。 只是阁主不再追究当年事,他们也不敢妄下结论。 这些年,一直都是这样。 带着些许心结,不亲不疏,不冷不热的。 可是这孙大娘却像是对小荷关爱有加,即使每次遇到人家冷脸相待,也不往心里去。 “如果雷儿还活着,也应该像小荷这般年岁了。” 听到孙大娘这句话,陈婆婆的脸上终于收敛起了一贯的漠然,而是流露出一种说不清的,带着同情,失落,悲伤,窃幸,各种复杂情绪凝聚在一起的表情。 她说的雷儿,就是她那夭折的儿子,死在了黑乔帮,连尸骨都被人扔到了万丈悬崖下,再寻不回。 只是,对一个孩子好,并不能挽回对另一个孩子的遗憾。 把对另一个孩子的思念之情倾力加注在这个孩子身上,又何尝不是一种自欺欺人呢? 孙氏知道,但她却做不了自己的主。 她只有在小荷身上,才能找回些许的安慰。 拾儿在一旁默不作声,静静地看着她们,这孙大娘,是她此前受无殇之命盯着的人。 而如今,两个猎物凑巧都到了眼皮底下,却不是她收网的时候。 “拾儿姑娘,才几月不见,真是出落得越发水灵了。” 孙大娘坐在她们之间,瞟了一眼冷言不语的拾儿继续寒暄着。 一群男人们坐在一起,不论是什么样的相聚,往往最后都会谈论到女人,各式各样的女人。 而一群女人们坐在一起,尤其是年岁大些的女人,往往却喜欢谈论更年轻的男人。 “刚刚我还跟拾儿提及,昭钰那孩子,人还是不错的呢,只是这丫头却置若罔闻,你且来说道说道。” 陈婆婆眯着眼睛,笑看着孙大娘和拾儿。 孙大娘抬眼会意,“瞧见没,拾儿瞧不上昭钰,莫非……你心中惦念的是小影儿?” “小影儿……” 听到这个名字,陈婆婆的眼中也开始泛起笑意。 可是听到这个名字,拾儿的脸色变得煞白,只是紧蹙眉头,作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她们不要再说下去了。 “两位莫不是安逸的久了,怕是早已忘了这渝州的规矩。但凡有关少阁主的事,想活得久的人,都不会轻易妄议。” 她们两个倚老卖老,只当是玩笑话说着。 可是对于拾儿,顾影就是那整个渝州城女子的美梦和噩梦。 不知道他的人,翘首盼之,心倾慕之。 知道他的人,退避三舍,敬而远之。 孙大娘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口无遮拦了,也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闭上了嘴不再多言。 她们,打趣堂昭钰可以,那孩子开得起玩笑。 可如果打趣了顾影,但凡心智明朗之人,都知道那可称得上是一件最愚蠢的行为。 第55章 追魂枪 骨牌声,已经消失在角落里。 角落里的人,也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不在。 拾儿的余光一直盯着她,看着她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跑到街上。 那条街,也与往日有些不同。 微风轻卷着几张白色的天圆地方的小纸片飞进屋中,这纸片不是别的,正是那祭奠亡灵的冥钱。 街道肃清,两侧站满了围观的人。 围观的人里,当然,也有小荷。 出事了…… 拾儿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虽说已经迫近寒食节,在外烧纸什么的也并不罕见,只是,这么大阵仗的,在渝州城内,她还真想不出会是什么人。 她也走出了铺子,走进了围观的一众人中。 来的人并不是很多,只是很特别,特别到连所有的暗哨都不敢靠近。 她出来的晚了些,看到的只是这些人远去的背影。 走在最后的,是一辆马车,车上放着一具楠木棺材。 棺材板还没有上钉,一路上,摇摇晃晃。 再往前,驾车的人是一个小姑娘,披着麻衣,一条白绸挽着两个俏皮的发髻,只是她的脸上,已是死灰一般黯然。 再往前看去,八个带着昆仑奴面具的人,步履沉稳,每走几步,就扬手往街边撒上一摞纸钱。 纸钱随风飘散,散进了各门各户。 这面具,他们都是识得的。 但凡带着昆仑奴面具的人,都是加入了江都判官盟,自此隐姓埋名,消失于江湖中的人。 他们不再有名字,也不再有过去。 余生,都只是为了赎先前的罪。 江都的人,这时候来了,还来得这么高调。 这一队人走去的方向,不是别的,正是那饮风阁。 这让拾儿心里打起了十二分的警惕,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带着棺材去饮风阁,是去找麻烦的。 只是,她印象中,渝州并不会主动得罪江都,却不知这棺材中,躺的是什么人。 她也跟着走上前去,如果这些是找麻烦的人,那这些人只能踏着她的尸体,再进饮风阁,别无他选。 这些人走得并不慢,却也说不上快,所以拾儿很轻松的,就追了上去。 追到最前面,看到了,走在最前的那个人。 最先看到的,是他骑着的一匹枣栗色头细颈高的汗血宝马,马儿身形矫健,耳入撇竹,眼如鸟目,齿欲齐密,上下相当,口欲红而有光,如穴中看火。 但看其马,已是马中千里者。 再看其人,亦是万里无一。 轻薄铁骑入梦来,不肖亡魂结仇渊。 也曾鲜衣怒马时,但教轻狂总少年。 折花还向檀郎唾,却笑不解桃花面。 侠骨应作潜龙在,柔肠啼血化杜鹃。 生当凭信斩闲言,死亦秉心执尘念。 金鳞岂是池中物,扶摇直上九重天。 须臾已沦烟波客,烽火中生万古廉。 追魂寒枪引一快,我自浩然气自翩。 这,就是那带头人。 判官盟的人,只有不戴面具和戴着面具的两种。 这两种人的区别,只有愿被世人看到和不愿再被世人想起。 判官盟中,无论是忠肝义胆的侠客壮士,还是十恶不赦的亡命之徒,只要抛却了过去的种种,都有他们的一席容身之地。 而判官盟的存在,就是专为荡平世间不平事,解尽凡尘不解仇。 一群群人,带着疏而不漏缚魂网,将一个个逃亡流窜的通缉之人绳之以法。 不论那人所犯罪恶大小,都会予之一个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机会。 只是,得到了这机会,就再也没有过去的自己。 斩断过去,即使他曾经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也再不会被人认出。 因为他们的脸上,都有一个昆仑奴面具。 江都的昆仑奴已经太多,放在一起,没有人还能认出来他们曾经是什么人。 这,都只是一种选择。 有的人的过去实在是太为不堪,所以选择戴上了面具。 从此,没有名字,没有脸孔,只有代号。 甚至昆仑奴面具彼此之间,都不知道对方曾经是谁。 而有的人,没有什么不光彩的过去,也不怕出现在世人面前。 他们便是,没有面具的人。 这一行人中,棺材里的人有没有面具不得而知,驾车的姑娘,自是没有的。 抛洒纸钱的八个人,显然都是已经没有面孔的人。 只有那最前面的,骑着马的人,他,也没有面具。 一袭玄色战袍披裹在身上,束着冲冠于顶的发髻,虽然骑在马上,但依稀可见此人身形高大魁梧。 他一手持着缰绳,另一只手握着一把一丈三尺的长枪执于身后。 马儿步伐稳健,人也岿然不动。 这把枪,拾儿也认得。 古有绿沉枪,一丈一尺长,虎头湛金枪,一丈一尺三,梅花枪,枪长九尺。 也唯有那霸王枪,一丈三尺七寸,九九八十一斤。 而他的这把枪,比之那霸王枪,只多不少。 枪头一尺三寸,枪身丈二,精钢混金所铸,锐利无比。 枪端雕铸着一个阴阳鱼的图腾,鱼眼处,镶着的是两枚昆山红玉。 这,就是追魂枪,阴阳判官座下的大弟子葛中离所执的枪。 如果,她猜的没错,这事连葛中离都参与进来了的话,以她卑微的身份,自然是下不了场子的。 即使是这样,可在他们已经快近饮风阁之时,拾儿还是只身上前,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她站在最前面,一个人,挡住了路,与葛中离等人面对面站着。 这,才看清了持枪人的面容。 他的背影,远观,已是英姿凛然器宇不凡。 可是观人观面,才知道这判官盟的大弟子可谓是当之无愧。 一个人的鼻子决定了他面庞是否俊朗,一个人的眉眼决定了他心志是否传神,一个人的唇角决定了他性情是否谦和。 从他的一举一动,所发散出来的气质,就可以看得到他所读过的书,练过的武,认识过的人,做过的事,走过的路。 而眼前的这个人,第一眼看过去,让她感到的是些许的震撼。 他的面庞清瘦犹如刀削,硬朗有余而温和不足。 整个人,带着一种不怒而威的浩然正气,将所有的邪祟都能震慑三分。 也难怪,他能做的了这自诩正义的判官之事。 说实话,这个葛中离,让拾儿有些许的害怕,那种骇然,与顾影给人的感受完全不同。 顾影让他们的害怕,是源自他本身的不近人情,他的冷漠,他的无情,和他与生俱来的孤独与折磨。 他们对顾影,是不敢妄自揣测的畏惧。 而这个人,让他们害怕的是,他本来,就是秩序的化身。 他是一切公平的制裁者,但凡有一点私心的人,见到了不容置疑的威严与秩序,都会心有余悸。 他们对葛中离,是不由自主的敬畏。 两个人,同样的面如寒霜,无悲无喜。 不同的是,顾影走在街上,你不会知道可能因为你的哪一句话触怒了他的逆鳞,变成了他的刀下亡魂。 而葛中离,你也不会知道曾经犯下过什么样的错,让他觉得不可饶恕,一杆追魂枪,将你押回判官盟候审。 顾影是那深不见底的黑夜,如坠寒渊;葛中离就是那耀眼明亮的白昼,夺目刺眼。 顾影是那逐华清冷的孤月,苍茫寂寥;葛中离就是那不容直窥的烈阳,庄穆威严。 第56章 钩月双刀 马蹄高扬,仰天长嘶。 看到面前突然窜出来的这个人,葛中离轻掣缰绳,将马及时拉住。 他不知道眼前的人是谁,可是他知道,敢拦住他们去路的人,一定是饮风阁的人。 拾儿在前直直地盯着他,任凭马蹄卷起的沙尘吹打扑面,岿然不动。 “这里,已经走到头了。” 拾儿抬着头看着马上的人,横出一条手臂以身相拦。 “可是前面还有路。” 葛中离顺着她的身影往前望去,那里是一片密不透风的银杏林。 林子中,若隐若现着一群亭台楼阁,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 “这条路,不是你能走的。” 再往前,就到了饮风阁,对于拾儿而言,是万不能放任他们过去的。 “天下路天下人走,怎么你能走,他能走,我却不能走?” 面对主人家这样的逐客令,寻常人都应该已听出不欢迎之意,更不会再多做辩解。 只是葛中离不同,他并没有生气,而是依旧平心静气地在讲着道理。 “如果不是阁中人,就只有一种人能走。”拾儿抬头盯着他,眼中已经泛起一层决绝的杀意。 葛中离闻言依旧面露谦和,微侧过头仔细打量了拾儿两眼,身后执枪的手却并没有看见凸起的青筋,只是若有所思地自问自答道,“死人才能走?姑娘,你小小年纪,戾气太重了。这样,可不好。” 这话,本不该由他说的。 可是他也是懂规矩的人,这些年来渝州与江都是怎样一种存在,他比拾儿知道的更多。 他带着这么多人,不请自来,本就是不合这规矩的。 如果主人放言只有死人才能进去,那也无可厚非。 只是,他此番非去不可。 见到葛中离并没有退让之意,拾儿身形一闪,从他面前消失,一跃而上又突然在他头顶上方不足一丈处出现。 她的手中,握着的是两把近乎成圆的钩月弯刀。 双刀交错,扑朔迷离,重重刀影像是拍打着翅膀的蝴蝶,令人有些眼花缭乱。 她在空中,径直俯冲而下。 手中的双刀变幻万千,忽而又急如一道闪电,直冲葛中离的面门劈去。 精铁与精铁碰撞的声音,宛如沧澜一啸,地动山摇。 这一杆追魂枪周身精铁混金,少说也得八十余斤,只是葛中离单凭一只右手持枪,便错位直穿而过挡住了那钩月双刀。 手中枪杆略微一甩,便重重地砸在了拾儿的身上,将她扫出三丈有余。 他用的是枪杆,不是枪头。 葛中离见此状,眉头轻拧了一下,疑惑着,她居然不躲开。 以这姑娘方才的出手速度便可知晓,她的身法轻盈灵动,以速捷见长,如果她想躲,就一定能避得开。 只是,她把全身的气力都押注在了双手之中,这是拼命的招式。 她以为,她已经足以与追魂枪的力道相持。 这样的打法,已经不单单是为了阻拦他,而是,想杀他。 以至于,她根本就不惜自己这条命。 一刀未落,一刀又至。 拾儿拄刀撑地,又迅如闪电回身一旋,双刀交扣,化作一个巨大的十字镖,空中盘旋着朝葛中离胯下的马飞去。 枪杆入地,嵌土半寸,溅起三尺余灰。 又是那精铁碰撞的声音,钩月弯刀盘旋着与追魂枪相接,又弹了回去。 葛中离翻身下马,只手拔出了没入地中的长枪,只在一劈与一挑之间,身前之处已被扫起了一个石坑。 乱石皆碎,风中飘动。 他这势如山洪的千钧之力,若是砸在了拾儿的身上,单凭她使出十分的气力也是万万接不下一招的。 然而,他仅仅砍了地上的尘土,却没砍人。 他这一击,只是为了告诉她,凭她之力,挣扎无益,还是早些让路的好。 后面的人,八个昆仑奴面具,丝毫没有出手之意。 因为葛中离出手时,已经轮不到他们去出手。 驾着马车的姑娘也一动不动,她对眼前的人,没有兴趣。 葛中离以为告诉了她实力悬殊,她就会收手然后退去,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送到他眼前来的,除了又是那把钩月双刀,还有一双利爪。 就见拾儿身影闪烁,十根手指上俱戴着薄如蝉翼的骨片,吹毛立断,削铁如泥。 手指间,隐隐有几根白丝缠绕。 她的十指灵活,走法诡异,像是操控着牵丝戏一般,一边舞动着钩月双刀穿梭而过,一边以手中的骨片步步逼退,轻巧地躲闪着长枪挥动的方位。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葛中离手中一丈三尺长的追魂枪虽然气势如虹可横扫千军,但却无暇应对这近乎身前的麻烦。 他只是一味地躲着,并没有回手。 他来此,也并不是为了打伤一个小姑娘的。 骨爪自他颈前一分处横划而过,看得出来,这女人半点没有留手的意思。 但凡能杀了他,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 不得不承认,她杀人的招式,的确不怎么好看,可但凡能够杀人的招式,也一定是有用的好招式。 长枪回倒,葛中离突然换成双手执枪,猛地向后一搓,又往前一提。 枪柄无尖的那一端突然推出,戳点到她的左肩处,就见她灰色衣服上多了一个土色的印记,追魂枪的印记。 “姑娘,你尚不知我来此何意,就贸然出手,我已经让了你百余招,你若再纠缠不清,就别怪我手下无情了。” 葛中离收枪负于身后,看着被方才他只出了三分力的枪柄震倒在地的拾儿无奈摇了摇头。 拾儿也清楚得很,他与她交手,不过像是猫捉耗子一样,充其量闹着玩罢了。 她想伤他分毫,还差得远。 只是她还活着,还有一口气尚在,就不能躲在一旁。 刚才的那一震,已经震散了她所有的气力,如今,她也再无法出手。 她只是勉强站起身来,横挡在了牵马向前的葛中离身前。 “我既知拦你不住,可也要舍身拦上一拦,想过去,就先杀了我。” 葛中离凝视了她许久,并没有执枪的意思,他只是静静看着,流露出一种惋惜的神情。 “你以为,我是来杀人的?” “难道你不是?” 拾儿的目光扫了一眼他身后的棺材,要说不是,她是万万不能信的。 “我不过是来讨债的。” 葛中离说着,已经将马拴在了一旁的树上,又抬手示意那几个昆仑奴面具将马车也拴好,徒手将棺材抬了下来。 “既然是命债,那讨债与杀人,又有何区别?” 第57章 空城 “当然有区别,杀人就是杀人,没有任何辩解可言,而讨债,公理自在判官。” 葛中离一字一顿,他的每一句话,都说得很认真。 拾儿并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只是她手中的刀已然举起。 对她而言,这林子后面的每一个人,都不应该比她先死。 令她没想到的是,葛中离的手压在了她的手上,那般力道让她不能反抗。 他的手虽然粗糙厚重,却温和无比,恰似那如黛远山,谦恭而卧。 他将拾儿紧握双刀的手压了下去,只是,取走了她手中的刀。 葛中离看着她的眼神,有些欣赏,又有些可惜,只是丢下一句,“姑娘,这世上每个人的生命都弥足珍贵,你若只凭一己之念便可为任一人而死,岂不也同样是在轻贱生命?以后,切莫再做这种糊涂事。” 他,只是从她身前走过了。 他的眼中,心中,也完全没有杀意。 “你不是来讨命的人?” 在拾儿看来,有债必还,血债自当以血来还,可他们是来讨债,却不是来讨命。 江都的人,都是这么奇怪的么? 她自小在渝州长大,也同样没有出去看过,外面的那些江湖客,究竟都是以怎样的方式存在于世间? 葛中离本来已经渐渐走远,只是他听到这句话,停下了脚步。 身后的九个人和一具棺材,也同样停了下来。 “讨命?”他没有回头,只是轻笑着,“当然不是,我可是个惜命的人。” 拾儿此时,才懂得了他的话,他方才对自己说的话。 他,是个惜命的人。 只不过他惜的不是自己的命,而是天下人的命。 生而为人,已是万幸。 如他所言,每一个人的生命都难能可贵,每个人都不该轻贱了这条命。 所以,他们判官盟也从不杀人,再罪大恶极的人,也只是带回去审判,并要他们从今以后为此生赎罪。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有着这样悲天悯人的情怀,同情弱者,心存善念,不卑不亢,以证公理。 他们,是一群真正懂得活着的人。 拦过了,她已知拦不住他们的去路。 她不想让他们过去,既是为了保护饮风阁,也是为了保护他们。 那里,远有比她危险万倍的人。 剩下的,是死是活,也只能看他们自己的造化。 拾儿弯身捡起了方才滑落在地的双刀,又重新别在了腰间。 她刚想跟在这些人之后追上去,就察觉到树林之间有一道人影闪过。 人影移动的速度很快,可以说是刹那间便已消失不见,可是拾儿的眼力却更胜一筹,那从小在暗无天日的地方磨练出来的眼力,即便是在暗无灯火的黑夜中,她也能轻而易举地捕捉到任何的风吹草动。 她看得清,那是一道绿色的身影。 眼下,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她本该做的事情。 江都的人,饮风阁中自有人能招待。 她看着那个身影,追了上去。 转眼间,已经来到了饮风阁的大门前。 这里,与葛中离所想象的样子完全不同。 他本以为,以饮风阁在江湖中的地位,门前应该是怎样一种磅礴威严的光景。 可是,门前,一个人都没有。 大门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敞着,任尓信步走过。 这,与他设想的开场完全不一样。 他想着,也许在门前会有上百个守卫拦住他们,都像刚才那个姑娘一样视死如归,可能他们还要多费些气力缠斗一番。 再不济,也是大门紧锁,避而不见,或者以机关强弩招待之。 可是这般好客之道,他倒还是第一次遇见。 八个昆仑奴面具互相对视着,这样显而易见的请君入瓮,做得实在是太假,假得又实在是太真,就像是在嘲弄一般。 若是不敢进,只怕江都判官盟今后在江湖上的脸面可就荡然无存了。 可若是进去了,假使有人说里面没有埋伏没有陷阱,这里平时本就是这样的,连个把守的人都没有,这种话,也只有鬼才会信。 葛中离单手秉持寒枪,并没有过多的犹豫,而是大步向前踏进了半个门槛。 只是他刚踏出了半步,一边的胳膊就被人拉了住。 不是别人,正是刚刚那个驾车的麻衣姑娘。 姑娘朝他使了个眼色,意味着,这里面凶多吉少。 他当然也看得出来,但凡是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到这里的古怪。 葛中离却轻轻挪开了她的手,边向前走着边说,“顾前辈是坦荡磊落之人,毋须作防。” 见葛中离已经走了进去,其他一行人也只好相继跟了进去。 进了饮风阁,却见园林间,抄手游廊间,楼宇间,竟都不见一人。 殊不知他们是来到了饮风阁,还是久已无人居住的废宅。 终于,在没有任何意外的情况下,一行人,走进了正堂。 同样的,空空荡荡。 葛中离示意身后的人将棺材放置在地上,而他自己,双手抱拳礼道,“在下江都判官盟大弟子葛中离,特来拜会渝州饮风阁阁主顾承风顾老前辈。” 一声之后,无人应答。 这里,安静得连一根针掉落在地的声音都听得真切。 “在下,判官盟葛中离,特来拜会饮风阁阁主。” 二声之后,仍无应答。 门依旧大敞着,一阵微风刮来,带着一道芬芳的气息。 “在下……” 三声未响,角落里,发出了一阵咯咯的笑声。 “什么人?”麻衣少女听到这笑声甚为诡异,声音低沉沙哑,回荡在整间大堂里。 “在这里的,自然是饮风阁的人。” 这声音不知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少女的手不自觉地已经摸到了腰间的那把淬银短匕,只是她还没有来得及出手,那把匕首已经从她腰间消失不见了。 少女心中一惊,她丝毫察觉不到,有什么人曾经近过她的身。 突然地,在葛中离的面前,出现了一个人,女人。 那女人坐在竹编的垂帘后,影影绰绰。 身披着绯红色的烟纱衫,双手交错置于腰间,轻握着一把绘着寒梅图案的折扇。 微风浮动,青丝缭绕。 绛红色的面纱下掩不尽的顾盼流波,皆是万种风情。 只可惜,葛中离却是个不懂风情的人。 眼前的人有多美,只要他不瞎,只要,他还是个男人,他自然是看得出来的。 即使掩着面纱只露出了半张脸,即使他看到的只是帘幕后的侧影,也可以说是惊为天人,绝世无双。 可是,这是什么人? 她身上的气息若有若无,身手矫捷神龙见首不见尾,就连,她是什么时候来到的他面前,他都全然没有察觉。 为什么他在江湖上,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饮风阁中有这样的一个人? 第58章 讨债 “咯咯……” 纤纤濯玉手,脉脉娇相向。 绯衣女人以半张扇面轻掩着笑意,唇角微扬,抬手低眉间,有暗香盈袖。 葛中离低头沉吟着,这样的声音,实在是不适合这样的美人。 就像是,给他的那匹汗血宝马掣星,配了一副粗劣皮子的马鞍子。 于他而言,只能想象得到这样的比喻,总之就是挺可惜的。 这个人,似乎让他又想到了些什么。 “哼,你们饮风阁中已经无人了么?阁主不在,连堂主什么的都没有,现在都轮到你一个侍妾来当家作主了?”麻衣姑娘越到前方,一手掐着腰,一手指着她。 她生气,是因为她看到这个女人把她的匕首丢掷到了一边,而她都不知道,这匕首究竟怎么到的她的手中。 无殇瞟了一眼这个不懂规矩的姑娘,又是一阵嗔笑,“阁主不在,我自然是要代他暂管事宜的,这本就是我分内的事。可是你们江都,堂堂大弟子在这里还没发话,怎就由得一个小小侍婢出来放肆?” 麻衣姑娘顿时语塞,她嘲笑别人越矩的同时,自己岂非也同样是在越矩。 此时,倒是葛中离站出来说了话。 他只是谦恭地朝着无殇施了一礼,“夫人,环儿这丫头性子是有些骄横轻慢,方才言语间多有得罪,在下先代她赔罪了,想必夫人也不会与这小丫头片子一般计较。只不过,夫人方才所言也不尽为实,在我江都判官盟中,没有侍婢。举堂上下没有主仆之分,四海之内皆为兄弟。” “皆为兄弟……” 无殇侧目盯着葛中离许久,似乎能将他整个人都看得透彻。 她对这种说法自是不屑,可也懒得辩驳。 她心里清楚,在一个地方,人情若是大于了规矩,就是一定会出乱子的。 葛中离见她并没有反应,也没对环儿多做计较,便又上前,“敢问顾阁主,或者是少阁主,可否出来一见?” 无殇闻言,一只胳膊慵懒地撑着额头,有些倦怠地不再看他们,“如你所见,这里除了我,已别无他人。” “可是……” 葛中离欲言又止,他本不是来找她的,也本不知道这里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有什么事儿,跟我说,一样。” 葛中离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即使他是第一次到饮风阁中来,他也一眼就能看得出,这个绯衣女人坐着的位置,是只有顾承风才能坐的。 即使在判官盟中,人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也是没人敢坐上阴阳判官的位置。 可是她,仅仅是代顾承风行令也就罢了,可她竟然敢…… 这,岂非也同样说明着另一个问题。 她与顾承风之间,绝不仅仅是主人与侍妾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平起平坐的同盟之谊。 “这件事,只怕……” 话到了嘴边,说了一半,葛中离却又强咽了下去。 他本想说,除了顾承风父子,没有人能担的了。 只是他看到这个女人的样子,反倒好像是他多虑了。 葛中离抬手示意,八个昆仑奴面具将那未钉上的棺材板齐力抬下,露出了,棺材中的人。 身边的麻衣姑娘双眼已噙满了泪珠,却又强忍着不让它们滑落下来。 棺材中的人,同样没有面具,只不过没人认得。 他,没做过恶,没出过名,不是那种戴上面具赎罪的人。 “这是……” 无殇隔着帘子,又是轻瞥了一眼,只一眼,就已将人看了个大概。 尸体面如常色,看来是没有死很久。 眼珠突出,面露惊恐,可见他死的时候,也完全出乎于他的意料之外。 衣服破败,满是泥泞,看来,是被人从地里挖出来的。 只是他的身上,没有其他的於痕,只有一处伤口。 而这处伤口,却让无殇忍不住盯了许久。 麻衣姑娘双手撑着棺材边沿,紧咬着下唇,似要咬出血一般,怒目看向无殇,“这是,我哥哥。” 无殇没有回她的话,因为她等的也不是这个麻衣姑娘说的话。 她当然知道这两个人是什么关系,没有人会无缘无故为他人披麻戴孝的。 是她哥哥,还是她叔叔,于无殇而言,都无关紧要。 她要知道的是,葛中离,来的目的。 “我前一日还在酆都碰到了你们的那个少阁主,你们的人还告诉过我,江都的人,渝州没杀过,可为什么,为什么我在渝州看到的,是他的尸体?” 环儿双目憋得通红,要不是葛中离拦着她,只怕此时,她已冲上前去将这笔账算在了无殇的头上。 无殇微蹙了一下眉,只是对环儿问道,“你们是怎么找到他的?” “这与你无关。”葛中离挡在了环儿的身前,“我只问你且认不认,这条命,是你们渝州欠下的?” “嗯?” 无殇不承认,也不否认。 “这个伤口,我想你应该是识得的。”葛中离指着尸体脖子上那一道弯月似的刀痕,“伤口的痕迹清晰可见,是反手刀所致。一刀穿喉,干脆利落。不得不承认,这刀法迅捷精妙,果不是一般人能相比的。伤口进深一寸半,分毫不差,初时形如弦月,然月有盈亏,如今已过两日,这伤口,也逐渐已有望月之象。除了浮生如梦那样的玄妙刀法,不知夫人认为谁还可以出其左?” “嗯……”无殇长舒了一口气,微微笑道,“的确没有。” 她的语气里,带着些许得意。 那个人的刀法,被别人称赞无人能出其左,她是真的有些得意。 “这浮生如梦乃是寒山刀法,只传给了大弟子寒山客,二弟子狂刀客和北林女诸葛,而如今还活着的人,除了那不知所踪的剑圣前辈寒山客,和已为饮风阁主的狂刀客顾前辈,只怕就只有少阁主会了吧?”葛中离的眼中,带着天理昭昭的威严,“试问天下,可还有第四人会这浮生如梦?” “没有。” 无殇只能回答着没有,因为她早就知道,这个人,是被谁所杀。 “那这条命,你们渝州是认了?” 葛中离手中的长枪拄地,判官笔落,魂镇山河。 “认了。”无殇的回答很是轻松,甚至还带着一丝的俏皮,只是依旧的倦怠,“如果人真的是小影儿杀的,那就是这个人该杀。” 葛中离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认罪这么轻易,可却又这么轻佻。 第59章 会说话的死人 “天底下什么样的人该杀,什么样的人不该杀,还轮不到你们来做主。” “这是我渝州的地界,渝州的事,渝州自己管,你们江都的爪子还伸不过来。”无殇只是轻描淡写地陈述着一个事实。 提醒着他,渝州的事,其他人都管不着。 “如你所言,公义何在?” “公义?”无殇瞥了他一眼,觉得有些可笑,“天理昭昭,公义朗朗。可若天真的有灵,只怕你我都不至于落到如此地步。公义在你心,在我言,却不在天,更不在世人。他们看不见,也听不见。我想让他们知道的,便是他们该知道的。这,就是公义。” “在你心里,竟然连对天地的敬畏都已荡然无存。” “我敬与不敬,天地自可长存,无需我来挂心。 倒是你们,终日念念不忘着救世救难,却怎么连生死这点小事都看不破呢?” 无殇又看了一眼这具尸体,轻扬了一下嘴角,“有人已将他好生安葬,却又有人将他从坟墓里挖了出来。难道你们就不好奇,这个人,作何打算?” “那个人,作何打算暂且不论,只是这笔债,必须有来有往。” 无殇竟又半摊折扇遮住脸笑了起来,“有来有往?你们莫不是,想要杀了小影儿报仇?去罢去罢,相信阁主在,也定不会拦着。” 昆仑奴面具们个个面面相觑,他们没有想到,听到的会是这样的回答,也不知道,这个美妇人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兄妹二人自闯荡江湖的第一天起就已是认了的。所以,他技不如人被人杀了,本就无可厚非。我来,只是为了讨个公道。”环儿已经拭去了眼角的泪痕,脸上的表情也从感伤变回了决绝,“那天,他本可以告诉我真相,让我来决定报仇与否。可是他竟然不敢承认,自己做过的事。” “哦?这倒是件新鲜事儿。” 无殇的眼中烟波流转,她在琢磨着顾影的不肯承认。 她新鲜的是,小影儿是什么时候起,突然开了什么窍,竟变得如此心软,如此肯为他人着想了。 她自是知道,如果顾影承认了,可能她今天看到的,就会是这兄妹二人的尸体了。 只是她没想到,她看着长大的这个孩子,明明应该是头狼,却渐渐变得越来越像是一只猫,连她都无法揣测到他接下来的做法。 “你们有你们的规矩,我们也自有我们的规矩。你让他出来,我只要与他一较高下,即便是死也无憾。” 看着环儿越来越激动的样子,又时不常地把生死挂在了嘴边。 这些,都不是葛中离想要看到的。 他只是追着死神来到了渝州附近,凑巧得知了这兄妹俩的遭遇,可他既然知道了,就没有坐视不管的道理。 所以,有他在,他不可能看着环儿去死,他是来替他们讨公道的。 “不巧,他们都不在。”无殇还是那样一句话,自始至终从未变过,“这命债,我饮风阁认了,命债当须命来换,这里有一人,不知是否可抵。” “谁?” 葛中离自恃从未察觉到有其他人,可这饮风阁中的人,好像都是这样行踪莫测。 “你还不出来,这热闹,要看到何时?” 无殇哪儿也没看,只是静静地等着,两根手指轻轻地在桌面上叩击着。 一时间,屋子里,又出现了一个抱着刀的虬髯老人。 “鬼头张?!” 葛中离一眼便看出了来人的底细,这个人,一直躲在渝州,躲避他们。 十年风华,他却丝毫没有变化。 鬼头张没有理会这些江都的人,只是径直走上前,将一把普通的刀放在了无殇的竹帘外面,“这是昨日小影儿托我重铸的刀,他说,让我今日午时前务必给他送来。可看来,还是晚了一步。” 无殇看了一眼这把平平无名的刀,心中却有万般情绪涌了上来,又轻轻阖上了眼睛,“傻孩子。” “虽然我们找了鬼头张十年,可这毕竟是两码事……” “不,这已经是同一件事了。”无殇打断了葛中离的话,将一把假的七齿穿魂钩扔给了他,“你可识得此物?” 葛中离拿在手中看了许久,却久久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这明明……” 他以为,他看到的,是真的七齿穿魂钩。 大漠飞鹰已经入了他判官盟,成为了昆仑奴面具中的一个,已经埋去了名姓。 可是这件事江湖上却没有人知道,所以他话说了一半,又咽了回去,不愿就此透露了大漠飞鹰的去处。 可是据他所知,大漠飞鹰与他同样是受命追查死神去的,这武器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是假的。”鬼头张拿过了七齿穿魂钩,指出了它所缺的印记,“可这把假的七齿穿魂钩,却是这位躺在棺材里的兄弟所持的武器。敢问是你们江都,替他寻来的北冥玄铁么?却不知是哪位铸器大师,仿造得如此惟妙惟肖?” “我从不知道他会用钩……” 葛中离沉吟着,又转头看向了披着麻衣的环儿。 环儿杵在一边,面颊上冷汗直流,脸色铁青甚是难看。 “环儿,你说。” 环儿的嘴唇轻颤着,哆哆嗦嗦,指着鬼头张,“数月前,就是你,你,你……把这武器交给了我哥哥……” “不可能!” 这一声不可能,葛中离与鬼头张几乎是同时喊了出来。 葛中离确信,这十年来鬼头张半步没有离开过渝州,而这兄妹俩一直都在江都,怎么可能见得着面。 鬼头张更是确信,他从来没有见过,面前的这个姑娘和棺材里的人。 无殇又回靠在一个椅子边,拨弄着扇子,抿嘴笑道,“这就有意思了。” “你什么意思?” 环儿又把怨气投向了无殇,她怨怼,为什么这个女人半分没有同情心,只是兴之所至随性而言。 “你确定,这死了的人,真的是你的哥哥?” 无殇眼神示意了那个棺材里的人,仔细看去,那面如常色的脸甚至不带半分变化。 人已经死了近两日了,若说面色没有变得死灰一般黯然,倒也不足为怪,只是如今气色仍旧这般好,但有着这样的伤口,说他没死是万万不可能的。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不是他的脸。 第60章 桃花雪 葛中离瞟了无殇一眼,又朝着棺材里的人慢慢走了过去。 这张脸,依旧面色如常,仿佛只是睡着了一般。 他将手在这个人的脸上摩挲了一圈,若是寻常的人皮面具,应该早就被他找到了缝隙,撕扯下来。 可是他找了很久,这张脸又似乎与平常人的脸没有什么区别。 他将信将疑地看向了鬼头张,又顺着鬼头张的目光看向了无殇。 无殇一个人,坐在帘幕后,轻酌小酒。 鬼头张眉间轻拧,呼吸间长吐了一口气,“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有闲情喝酒?” “我为什么不能喝酒?” 无殇斟酒的姿势很风雅,每次都只是浅浅地斟上一小半杯。 喝酒的姿势也很风雅,两根手指轻轻拈起酒杯,先在鼻下三寸微微一嗅,品相观色识味,一边的水袖撩起半遮着面,另一只手便将那酒杯送入了面纱遮掩下看不清的丹朱唇中。 一颦一笑,一眸一唇,皆似画中之仙,透着一股子云淡风轻。 饮罢,她还不忘闭目细嚼此中滋味,流香四溢。 她微靠在椅子背上,便觉有些微醺,倒不知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还是应须得酒遣春愁了。 “世间事已太过纷乱,世间人已太过无情,都到了这个时候,难道我就喝酒这么点小爱好,也要被人夺了去?” 鬼头张见无殇仍是这副无所谓的姿态,便知她心中自有计较,也不再多说些什么。 无殇拈起酒杯示意葛中离等人,“这可是陈年的桃花雪,几位朋友,当真不打算来尝一尝?” “桃花雪?”葛中离听到这个名字突然想起了什么,他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可是那十年陈酿?” 无殇点了点头,她知道想说的话葛中离已经参透了大概,就不再多言,又自酌自饮了一杯。 “什么是桃花雪?” 环儿看在座的人都不再说话,有些奇怪,她并不知道,这桃花雪的含义。 “你尚年幼,有所不知。 这桃花雪酿的取材可谓是终年可遇不可求。 渝州地界,三月桃花始芳菲,本该是万物回春的时节。 只不过,春寒料峭,天意难测,有时候桃花已经遍满山野,然而一夜之间又被白雪覆盖。 小雪初霁时,花香赋予雪中,雪水融于花瓣。 几经反复,桃花与雪缠绵悱恻彼此渗透,用这含雪桃花酿出来的美酒,可以说是千金难求。 一个人,一生中只怕也看不到几次桃花雪。 最近的一次,有这样的盛景,那便是十年前了。 只不过十年前渝州城中那场动乱,惹得人人无暇采摘,所以十年期的桃花雪,最为难求。 这位夫人还能在此浅酌十年前的佳酿,已经可堪称之为奇了。” 听着葛中离的解释,环儿似乎明白了桃花雪的意思。 可面前的这个女人无端端提起十年前的往事,又是何意? 她看着葛中离,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依夫人所言,这具尸体,与当年黑乔帮之事有关?” 葛中离不由得攥紧了手中的枪,十年前的事他虽不曾参与,但多少也有些耳闻,而听到的,都是些骇人听闻的故事。 无殇沉默了许久,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咳……咳咳……我不过是请你们尝尝我私藏的佳酿,竟不曾想葛少侠的心思却飘到了这么远,倒是我的过错了。” 不是么? 那她的暗示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她真的什么都没有暗示,只是随口一说罢了? 不对,她绝不是这样的人…… 一连串的想法浮现在葛中离的脑海中,面前的这个女人,他看不透,却反而被其看得透彻。 倏忽之间,他的面前已经多了一个人。 这女人刚刚不还坐在帘内喝酒,却怎会弹指一瞬间就到了他的身边? 如果真是如此,那此人的轻功必定深不可测。 葛中离又开始在心中估量着,也是,若没有些异于常人的本事,她又怎么能这样留在顾承风身边呢? 无殇的长袖拂过棺材中的人的面颊,翻手间,一张人皮面具已经丢到了葛中离的手中。 再向棺材中看去时,这俨然是另一张素未谋面的脸孔。 “枉你还哥哥、哥哥的叫得这么亲热,却连自己的亲哥哥都认不出来?” 无殇瞟向一旁已经愣住的环儿,捂嘴一笑。 环儿在一旁已经面色铁青,她细想着,这么些日子以来,在她身边的究竟是这个人,还是她的哥哥,她已经分辨不清了。 如果是这样,那这个冒充的人为什么会对他们兄妹这么熟悉,而她的哥哥,又究竟去了哪里,是死是活? 如果这到头来只不过是场误会,顾影并没有杀了她的哥哥,那他们此番来报仇也好,讨公道也罢,也都成了无稽之谈。 “这么说来,那给他假的七齿穿魂钩的鬼头张也是假的?” 葛中离反问,这一连串的变故并不曾在他的预想里。 鬼头张冷哼一声,“老夫可是如假包换站在你面前,至于其他的人,不提也罢。” 到头来,他才重新审视了一遍无殇最开始对自己说的话。 有人将他埋入土中,却又有人将他挖了出来,呈到他们面前,这才是最应该思考的事情。 那人是谁,他们并不知道,只是忽而门前客,便只剩下这具尸体落置在院中。 “既然已经确认此人并非你判官盟中人,葛少侠,恕不远送。” 无殇又回到了帘幕后,能坐着,就绝不站着。 “等一下。”葛中离并未有离去之意,他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又仰起头来,目光坚定,“此人虽非我判官盟中人,可也确实是死于非命,死于……贵派少阁主之手。纵然是无名之辈,也须公道尚存。” 无殇听到此处,端着酒杯的手突然停了下来,只是侧对着他坐着。 她的眼中,是常人看不出的情绪。 “你怎么跟你师父一样,都是榆木疙瘩脑袋,冥顽不化。” 一旁的鬼头张气得直跳脚,他知道此番葛中离闹出这么大动静来到饮风阁,无殇非但没有扒了他们一层皮,反而是要让他们全身而退已经够是客气。 结果,这混小子却是不知轻重,跟当初阴阳判官追着他不放,硬生生地把他逼到了渝州城避难时一模一样。 真是有其师,必有其徒。 第61章 进退 “我敬你是前辈,你侮辱在下可以,可你若是出言污蔑家师,得先问过我手中的追魂枪!” 葛中离平素的样子也很是谦恭,只不过,听到鬼头张这样评说阴阳判官,便再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 “不识好歹……” 鬼头张先是看了一眼无殇,见她仍在悠闲地品着小酒,并没有过问他们私怨之意,便默默扯出了那柄七齿穿魂钩。 葛中离先是对并不作态的无殇施以一礼,“夫人,如你方才所言,以鬼头张一人可抵。这个人,在下既然见到了,是定然要将他押回判官盟候审的,得罪了。” 他抬手间,八个昆仑奴面具已经张开了天罗地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是以八卦阵法重新分排的疏而不漏缚魂网,八个人相辅相成,环环相扣,与当年石墓中那三个人的缚魂网阵势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天罗地网已经张开,猎物也就在其中,只差收网。 鬼头张既是铸器大师,百家兵器都略通一二,他此时最顺手的,便算是身边的这把七齿穿魂钩了。 罗网撒下,尖钩力扬,鬼头张将这二丈长的软索横甩出去,勾住了缚魂网的一角,便用力往回撕扯。 他看的明白,这一张网虽然布置得看似疏而不漏,然而是人就有罩门,是阵法就有弱点。 以他多年的经验,是可以一眼看出每一种武器的缺陷在哪里,并且先发制人。 两个昆仑奴面具人齐力与他对角而站,其余的人站稳阵脚,互相掣肘,不进分毫。 “换游龙阵!” 葛中离在一旁拄枪而立,还尚未有出手之意。 只见持着疏而不漏缚魂网的八个人身位变幻,迷影恍惚,一瞬间宛如一条蜿蜒的长龙蜷成几圈,将鬼头张紧紧地卷在阵中。 阵眼步步逼近,越变越小,像是缚上了一层层的蚕茧,缝隙间滴水不漏。 鬼头张一掌撤回了飞投而出的七齿穿魂钩,长钩入地,只身冲天飞跃而出。 却不料,他刚刚冲天之时,一张大网撒下,顷刻间游龙惊梦,日月倒置,瞬息万变。 方才还是层层缠绕的长龙已经又刹那间变回了天网,径直砸下。 鬼头张伏地,他知道此时已经身处死阵,只能束手就擒了。 然而就在即将收网之际,一道寒光闪过,整整齐齐六十四根木扇骨将缚魂网的八个角全数撑起,且仍有上抬之势。 侧目望去,只见无殇双指御气,将手中的折扇丢掷过去。 十六档木扇骨齐齐分裂成了六十四片,插在了每一处的阵眼上。 眼看鬼头张就要破阵而出,葛中离凌空一跃,便执长枪压在了最后的阵眼处。 寒枪一出,万鬼皆怵。 虽然他此时已经暂时压住了缚魂网,可已经汗如雨下挥之不尽,而再看无殇,依旧是气定神闲悠然自得。 但见两边都僵持不下,环儿突然伸手从背后取出了那把淬银小匕便朝无殇飞投而去。 她本以为,打断了这个人,便没有后顾之忧了。 只不过,她没有想到的是,匕首飞到无殇身前的时候,竟猝地消失了。 而无殇闪过来的速度却更甚匕首,一抬手间,她便闭上了双眼对外界之事浑然不知。 葛中离目睹了这一切,顺势收枪,也一跃而至到了无殇的面前,再无暇旁顾鬼头张如何,“夫人,手下留情。” 无殇背对着他,只是把环儿扔回了他的身边。 此时,鬼头张也已经挣脱出网,朝着无殇缓缓走过来。 “走……” 鬼头张即使现下已很是狼狈,却仍旧朝葛中离使了个眼色,催促他们快些离开。 “夫人,以你方才所言,确是要将鬼头张交与我带走的,怎么此时却出尔反尔?” 葛中离不依不挠,不卑不亢,仍是要据理力争。 “哦?我说什么了来着?” 无殇依旧背对着他,凤眼微垂,看不出一丝情绪。 “你那时说,命债当须命来换,这里有一人,不知是否可抵。”葛中离把每句话都记得清楚,这也是他但行审判应负的责任。 “嗯……”无殇长长地应了一声,眼眸中泛起了一层玩味之色,鸾凤回首,拨云见日,“我只说过要让你见一人,可又没说过要把这人允你。” “你……” 强词夺理的话到了嘴边,葛中离却忍住没说出口。 他站在无殇后面,一直看着这个背影,竟让他有一丝不由自主地畏惧。 鬼头张在这里看得真切,这样眼神的无殇,就是准备杀人了。 他三步并作两步连忙上前,将这把假的七齿穿魂钩呈递给了葛中离,语重心长地说着,“傻小子,你回江都时,劳烦你把这七齿穿魂钩交给拈花堂的宫雪雁,有什么话,她一看便知,还不快走!” 鬼头张隐姓埋名渝州数十年,早已见惯了江湖上的风风雨雨,所以更不愿意再看到兵戎相见血肉横飞。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去维系这短暂的太平。 他一边将七齿穿魂钩交给葛中离,让他带给宫雪雁,是告诉他眼下尚有更重要更棘手的事情需要判官盟的处理,切莫因小失大。 另一边,借远在江都的拈花分堂提醒无殇,渝州与江都数十年修好不容易,切莫因为她一时兴起而坏了交情。 “她……” 葛中离接过了七齿穿魂钩,一听到宫雪雁的名字,不由得连声音都温柔了下来。 这些年,拈花堂虽然也建守在江都,不过他们判官盟与拈花堂也着实没有过太多的交集。 只是那不经意间的一面之缘,他从没想过,会因为一个人,而对整个饮风阁自此都怀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愫。 葛中离经这一番提醒,忖量一番,也觉得这假的大漠飞鹰之事非同小可,得先回报给阴阳判官才好。 而且,跟无殇斗,他们只能落得任人鱼肉的地步,“既是如此,那晚辈便先行告退了。” 听到他这样说,鬼头张才松了一口气。 他本以为,这个人可能还会轴得更加冥顽不化,幸好他还尚且懂得知进退,方为好后生,这也是一整天唯一让他觉得欣慰的一件事。 “等等。” 很久没说话的无殇又开了口,她一直背对着葛中离,却能以背影威慑得他不敢挪步半分。 无殇微抬起头,凤眼朦胧,眯成了一道诡异的线条,“雁过拔毛,人过留命,这便是我渝州的规矩。” 第62章 灵刃 无殇一直是这样教顾影的,自己也一直是这样奉行的。 鬼头张感到一丝隐隐的危机,再次朝着无殇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意气用事。 无殇微侧了一下脑袋,眼角的余光瞟到了葛中离,只这一眼,便将他的心思看了个大概。 只是她轻扬嘴角,信步走到了帘幕的后面,又斟了一杯桃花雪,走了回来。 “既然来了我饮风阁,不喝上一杯,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葛中离看着无殇递上前的酒杯,没做犹豫,便伸手向前接过。 “不能喝!” 一旁的环儿拉住了他的手,朝他挤眉摇头。 若说这酒没有问题,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信的。 可是眼下,若是喝了这酒,葛中离死了,他们几人也无法再做困兽之争。 若是不喝这酒,就是驳了饮风阁的面子,只怕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好像不管怎么选,都是死局。 无殇不说话,只是淡淡地笑着,默默地看着。 葛中离轻轻拍了两下环儿的手,坦荡一笑,“以夫人的武功,若想杀我,我早已死过千百回。她可以用上百种方式杀了我,却唯独不会下毒。” “你怎么知道?” 环儿不解,仍旧拉着他持杯的手。 葛中离却挣脱开环儿,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因为夫人是好酒之人,万不会只为了杀一个区区无名之辈,糟蹋了她的好酒。” 这句话,是真的说到了无殇的心里。 若是换作从前,无殇定要与这志同道合的小友痛饮上三天三夜。 可如今,世道变迁,她也早已不似从前。 “这酒如何?”无殇只是淡然地问道,“我要你以一词来形容此酒,若是说对了,我便放你们走。”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你这话说得牵强,那要如何才算是对,如何又算是错呢?”环儿觉得此番说法很是无理,论不讲道理,无殇比她见过的任何人都要胜过百倍。 “我觉得对,便是对。” 无殇收敛起了笑意,显露出的半张脸犹如月华般清冷,而那双冰寒彻骨的眸子似是要把人望穿似的。 不讲道理又如何? 在这里,她随时都可以做那个不讲道理的人。 葛中离垂下了头,细细品嚼此中滋味。 他虽不嗜酒,但也是惜酒之人。 他也相信,这世上但凡是好酒之人,也必然都是性情中人,所以他也并不打算多做隐瞒。 昔年初露桃花雪,绕舌三日更识卿。 初尝清冽,入口醇厚,回甘无穷。 这桃花雪让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不能说的名字。 葛中离自己都不知道,他的脸上已经泛起了一层红晕,他的嘴角已经勾起了一抹微笑。 “拈花。” 几乎是脱口而出,葛中离想到了她,自然地就说出了他所认知的能形容此酒的词。 果然如此。 无殇的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神色,事事,确都如她所料。 她不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他,屋子里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紧张的气氛一触即燃。 “这孩子老实,你就别戏弄他了。” 鬼头张忍不住站出来开始为葛中离说话,他见葛中离不懂得如何自辩,事事都被无殇牵着鼻子走,有些看不过去。 无殇这才上前两步,慢悠悠取走了葛中离手中的杯子,“好,就为了这拈花,你们去吧。” 葛中离知道不能隐瞒,因为在无殇的面前,不论是谁都藏不住自己的秘密。 他也并不打算隐瞒,君子坦荡荡,喜欢一个人,没有什么是不敢承认的。 几个人,抬着棺材,怎么进来的,就怎么出去。 鬼头张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才自嘲道,“我原以为,是我在帮你劝你,没想到,倒是我自作聪明了。” 无殇轻嗯了一声,没做回答。 “也是,像你这样的人,哪里会需要我的提醒。你早已把天下人二十年后的日子都算得明明白白了,又怎么会意气用事呢。是那傻小子跟我,都进了你的局。”鬼头张说罢,也准备拂袖离去。 “慢着。” 无殇突然叫住了他,转身回到台前,取下了那把刚刚鬼头张送来的无名刀。 “怎么?” 鬼头张面对无殇时,也自然是要打起十二万分的警惕。 他信任顾承风,可以保他一世之安,所以他躲进了渝州,是因为他知道顾承风是个言出必诺的人。 可是,他却不信任无殇。 猜不透的人,他永远都不会信任。 “你也知道,这把刀实在是太过普通,太易损毁。” 无殇细细打量着这把刀,虽然刀已重铸,但这些年修过了多少次,她比顾影都算得更明白。 行走江湖,如果只是带着这样一把刀,难免不出什么意外。 “我本是想,日子久了,小影儿就看得透彻了。却不曾想,他如他的娘亲一般,执拗得很。即使看破了,还是要固执地选择那条不归路。我找你,是想请你做件事。” “难道……” 鬼头张的瞳孔突然放大,颤颤巍巍地接过了这把刀。 无殇默默地点了点头,“没错,这是铸刀古法,可能世上,只有你一人懂了。我想让它开灵刃,注刀魂。” 鬼头张犹豫了半天,支支吾吾地说着,“开灵刃,注刀魂,这是有违天道的事。且不说秘术失传已久,现今早已无人敢尝试。不说即便是当年家师,也不一定能成功。只说历代涉及此禁术的铸器师,皆没有一个好下场。赤髓,赤髓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自古赤髓所择之主,也都没有一个是好下场。” “如果你担心自身安危,那你大可放心。我可以保证,你若不肯做,一定会比做了死的更早。” 无殇的话没有一丝商量的余地,她只是平淡地陈述着,一个理所当然的威胁。 “开灵刃可以,我需要一样东西,可能,你会有。” 无殇有些迟疑地看着他,若论洞悉人心,没有人比她在行,可这涉及铸刀之说,她便远远不及了。 “鲛人泪。” 鬼头张看着无殇脸上微微浮现出的复杂的表情,终于也有轮到他笑的时候。 海中鲛人泪,是极其稀罕之物,若不是王宫贵胄私藏,那便是海上缥缈仙山境遇。 鬼头张却单单直接找她要,意图已足够明确。 “原来,你早知道我是……呵,老狐狸。”无殇话说了一半,知道已经没有再说下去的必要。 “比阁下略逊三分。” 第63章 局 滴答……滴答…… 山洞的石壁上,缓缓有水流滴淌下来,发出空灵的响声。 洞内漆黑幽深,无殇提着一盏绣金灯笼,一晃一晃地走过。 她走得不快也不慢,刚刚好能听到一阵有韵律的脚步声。 手中的灯笼轻抬,洞壁上光影交错,一半明亮,一半阴暗。 在前面,静坐着一个人。 “这一次,比我预想中要晚了些许。” 沧桑的声音划过黑暗,这,是顾承风的声音。 “嫌我办事不够利落,你大可以自己去。” 无殇手中的灯笼烛光黯然,忽明忽灭,可是依稀照得清楚那脸上的不悦之色。 顾承风哼的一声笑了出来,慢慢运气,将方才凝聚在丹田的气力又散回周身,“无妨,我只当你是上了年纪,杀伐决断不如年轻时候爽快了。你瞧,什么时候起,你来这里也需要点灯才能看路了。” 无殇轻哼了一声,将灯笼提到他的面前,仔仔细细地打量着顾承风,“是啊,我哪里像拾儿那丫头,有如此好的眼力。不如下次,让她来这里找你。” “如何?” 太过聪明的人也总会太过无聊,很多事情只需经历过一次,就再无新鲜感。 不过,他们的生活中,也总有些不那么无趣的事情。 无殇的小爱好有很多,喝酒,算是人生中最不可剥夺之事,不过浅酌之余,最令她感兴趣的,就要数与顾承风斗嘴了。 不为别的,就为了看一眼顾承风那一脸明明很生气却不能杀了她的样子。 可是这一次,顾承风却没有选择接下她的话,而是直接问了外面的情况,这让她觉得无趣极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不过是小影儿杀了一个人。” 无殇轻描淡写地说着,仿佛这本身就不是一件值得说的事。 “哦,既然是影儿杀的,那一定是那个人该杀。”顾承风的声音低沉,却回荡在整个山洞中。 这句话,让无殇听着似曾相识。 这,不也正正好是她方才对江都的人说过的同样的话。 他们俩,倒还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不对,似乎是有哪里不对,这话无殇说没有问题,可如果出自顾承风之口,就…… 无殇竟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什么时候起,你竟也开始护着小影儿了?” 顾承风别过了头,不让无殇再看到他的脸。 他知道不管他怎样压抑自己内心的情感,都会被面前的这个人一眼看透,所以他干脆避而不见,免得尴尬。 “纵使我对他万般不公,那也只是我的事,别人却不行。” 听到这样的话,即使不看他的表情,无殇也知道了自己想得到的答案。 他们两人之间,本就是没有秘密的,也不必遮遮掩掩。 无殇故意耐着性子长呼了一口气,调笑着说,“你这句话,小影儿若是听到,只怕是死也无憾了吧。” “多事。”顾承风又转过脸来目光凝视着无殇,神情严肃,“葛中离这个人,你怎么看?” “孩子嘛,倒还是个不错的孩子,只可惜…… 只可惜,刚极易折,强极则辱。 今日我与他交手,这孩子功夫底子不错,内功浑厚。 最难得的,是他本就带着一股子浩然之气,能将所有的邪祟都驱镇三分。 这样的气势,是因为敬畏生命,所以才无所畏惧。 这正是小影儿身上所欠缺的,也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的。 他要是假以时日得以深造,或可赶超你我也尚未可知。 就是可惜,跟了他那个一根筋的师父,继承了他的古板固执,招式路数太正,不懂得变通以退求进。 再这样练下去,早晚有一日会遭人背后毒手。” 无殇说着,略带着惋惜的神色,“说句实话,我还蛮喜欢这个孩子的,在这乱世之秋,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能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的人,真的是世所罕见。” “你喜欢?” “嗯,喜欢。” 无殇丝毫不做掩饰,坦然承认,的确是喜欢。 有时候,往往可以因为一句话就从此信任一个人,同样是惜酒之人,无殇恨不得能与他马上痛饮个三天三夜。 “万一,他终有一日会与影儿为敌……” “当然,事有亲疏之分。若他方才有半分想杀小影儿之意,只怕现在走出去的,已是他的尸体。”无殇的两根手指轻撩着额前青丝,明眸低垂,“那夜影儿杀了那个人,你我都是知道的。也是我找人去善了后,把他埋了起来。可又是谁,把这人从土里挖了出来,送到了葛中离的面前,伺机挑起渝州与江都的争端?” “那人,应该有足够的理由去恨我,而且,还是那夜亲眼看到这一幕的人,是她?” 顾承风站起了身,走到石壁一旁,左手紧紧地攥住了岩壁上凸起的石头。 他想起了顾影曾经跟他提起过,陈家米铺的小荷也曾见过那片乱葬岗。 “小荷那丫头手底下的确有些不干净,可是就凭她的本事,绝对做不了这么大的手笔。”无殇轻轻摇头,否认了他的猜测。 “难道是……” 无殇点了点头,“遥闻中州孙氏夫妇当年闯荡江湖之时,靠的就是这一身踏雪无痕的潜行本事。只不过他们遇到了一个人,轻功却远在他们之上。当初孙氏虽侥幸逃脱,却不幸仍是挨了一刀,那一刀,就在她的左眼位置,后来……” “后来,他们便心甘情愿地跟随这个伤她的人。”顾承风接过了无殇的话,轻合双眼,往事一幕幕又重新翻涌在了眼前,“当年绝顶峰之事过了没多久,江湖传言我已寻到了那另一把刀,到处都是追杀我与影儿之人。他们夫妻二人也接下了悬赏令,只不过,后来却成了我的人。” “无论你再怎么念及旧情,现在的她,可早已不是当年的她了。”无殇悄悄走过去,伏到他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孙仲死了,一个女人,在江湖道义和她的男人之间,你猜她会怎么选?为了报仇,她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他的死,一直都是我心里一个解不开的结。”顾承风一直不愿意去想起十年前的那件事,他又复看向无殇,眼中带着一丝冷淡,“如果不是你,他又怎么会死?” 无殇轻笑,冲着他狡黠地眨了一下眼睛,“如果不是我,你又怎么会活到现在?” 顾承风也勉强从嘴边扯出一抹笑意,强颜欢笑的滋味有多苦涩,只有自己知道。 他蹙眉长叹,“是啊,我们终究是一样的人。” “不,我们只是为了做同一件事。” 顾承风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拾儿只知道去盯着陈家那个丫头,却对孙氏丝毫没有防备。” “放心,拾儿若是有了什么结果,会回来告知你的。若是今夜子时她还没有回来,那就是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也要做好万全之策。” 无殇吹灭了灯笼中的烛光,山洞里又恢复了黑暗。 她也开始转身,往来时的地方走去。 “你的狗嘴里,什么时候能吐出一句人话?” 顾承风并不是一个很爱开玩笑的人,平时面对无殇的打趣,他也只是沉默不言罢了,只是对于他所珍视的人,他不喜欢无殇这样子视人命如棋子任其摆布。 无殇走了两步的脚停了下来,仰头像是很认真地思忖了一会儿,“嗯……好吧,最多,给她加到丑时。” 见顾承风不再多言,她便继续向洞外走去。 这些话,并不是出自她的本意,她只是在阐述着一个最有可能的事实。 人们往往喜欢趋吉避凶,好听的假话和不好听的真话,往往都会选择前者,用逃避不肯相信的态度去否认一个最可能发生的坏的趋势。 这样的自欺欺人,让他们觉得些许的良心过得去。 无殇知道,让别人相信你是个恶人,比让别人相信你是个好人要容易得多。 与其多费唇舌赢得别人的好感,还不如没心没肺让俗人不要来打搅自己的好。 江湖这盘棋太大,举步维艰,想成为真正的庄家,就不能对任何一边有偏袒的私情,而是理性地分析利弊。 她只是一个无端被卷入其中的下棋人,竭尽全力让自己保持着旁观者的清醒,不让自己成为任何人的棋子。 这场局太纷乱,如雾中花,水中月,输赢,从来都不是结局。 结局,也从来都不是她要的答案。 第64章 百晓众生 滴答……滴答…… 一条血痕顺着葛中离的手臂淌了下来,血水划过枪头,流了一地。 葛中离仍是走在最前面,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后面跟着一个姑娘,和八个抬着棺材的面具人。 “你受伤了?” 环儿看见了地上的血迹,飞速跑向前来想要拉开他的手臂一看究竟。 “没事。” 葛中离避过了她,左手按压在右臂上。 方才与鬼头张那场相争中,因为无殇出手干预的关系,迫使他用出了这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法子,现在真气反噬,在体内流窜压迫着血脉迸涨。 “那个怪女人,真有这么厉害?” 环儿见过他们的交手,甚至自己也亲身试阵,她自知不是对手。 可是于她而言,葛中离已是人上之人,竟也毫无还手之力。 一想起无殇,葛中离的嘴唇就有些隐隐颤抖,刚才的一幕幕他都无法忘却。 “你知道的,我这一年来都在追踪死神。 死神是什么样的人,你应当早已有所耳闻。 最近几次,我都快要查出他的踪迹,偶有交手,却也不至于不能全身而退。 可是那个人,她是我见过的最为奇诡的人,武功路数邪门得很。 想我素来掌握判官盟各类卷宗密案,却从不知世上会有这样的功夫。” 葛中离想起了方才交手时,她竟能以手中一把折扇撑起八个人布下的疏而不漏缚魂网,就连他的追魂枪也抵不过她随手一掷。 还有她诡谲的轻功身法,飘忽而至,和对环儿使出的摄魂之术。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在江湖上连挂名的身份都没有,实在是匪夷所思。 “那我们去请判官来?” “只怕连师父师娘,都不是此人的对手。” “当真这么可怕?”环儿听到,还是有些许的不信的。 死神是什么样的人? 江湖中人若是听到这个名字,恨不得戳聋自己的耳朵,若是看到这个人,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以求明哲保身。 可在葛中离的口中,无殇还要远在死神之上,而她之前所认为的阴阳判官已是无所不能,到头来却发现江湖中有太多来历不明的高人,她根本从来都没听说过。 曾经以为的无所不知,原来只不过是因为知道的实在太少,想来也是可笑。 “深不可测。”葛中离深吸了一口气,蹙眉沉思,眼睛却望向了遥不可及的北方,“这个人的来历,或许有一个人能说得清楚。” “谁?” “绿猗先生。” 环儿听到这个名字心中一惊,急忙问道,“你说的可是素有江湖百晓生之称的那位,隐居在长安郊的绿猗先生?” “正是,你认识?” “江湖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绿猗与朱弦的故事早已流遍了长安城的大街小巷,就连江都城中最大的那家有间酒馆,里面的说书人,现在说的都是绿猗先生书写的故事。” 葛中离点了点头,“这世上,知道那个人来历的,只怕绝不超过七个人。而绿猗先生,是最有可能告诉我的。” “哪七个?” “第一个,自然是饮风阁阁主顾承风顾老前辈。他若不知这个人的底细,是万不会把她留在身边的。且看今日,她在饮风阁中的地位,绝不低于顾阁主。试问能取得这样的信任,他又怎会不知?” “可这个人,绝不会告诉你。” “对,他一定不会说。”葛中离微顿了一下,继续说道,“第二个,便是师公阴阳渊老前辈。只可惜他老人家几年前仙逝,而师父和师娘,我确信他们将所知之事早已尽数告知于我。他们对此,应该也是不知情的。” “那剩下的呢?” “二十年前,江湖上声名显赫的晓闻天下之人有两个,‘算无遗策,南梅北林’。” “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两个名号?” 环儿大惊,她所知的百晓生,只有绿猗先生一人,不过这位绿猗先生也是借着那说书故事的传扬开来才小有名声。 “你那时还未出生,当然不知。”葛中离看着她,像是看着一个孩子般冲她笑了笑,在他眼中,这也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尤其是……二十年前绝顶峰一役后,江湖上再也没有人敢提起南梅北林这两个名号。” “这是为什么?” “因为,北林,便是饮风阁阁主顾承风的夫人,林筠儿。自从顾夫人死后,饮风阁在渝州城中崛起,没有人再敢提起这个人。” “那另一个呢?” 葛中离低眉侧目,他也有些疑惑,“说来也是奇怪,那梅花折子,虽然一直在江湖上声名鹤立,可是好像从没有人亲眼见过他。此人行踪飘忽,可偏偏有传言说他长住江都,在江都这么多年,我却从来没有见过。直到现在,我都不确定是否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 “说了半天,这四个人好像谁都不能问。” “是,这第五个,乃是世人所称南山客公子墨。”提起这个名字,葛中离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只是他……” “南山客?”环儿听到这个名字立马打断了他,“可是那与剑圣寒山客相交甚深的南山客?” “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居然知道当年的剑圣寒山客前辈?” 葛中离有些不可思议,因为寒山客这个名字,也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消失在江湖中。 “当然知道,我哥哥自小就崇拜剑圣前辈。他以前总在我面前立誓说,要成为寒山客前辈那样的剑中之神,他还总是跟我讲起当年南山客与寒山客相识于南阳,煮酒论剑的故事。还有还有,剑圣前辈下山前与饮风阁主及他的夫人师兄妹三人山间学艺的故事,他……他一直潜心钻研剑术……他……”环儿说着,瞟到了葛中离手中的那把假的七齿穿魂钩,“我早该猜道的,哥哥是那样痴醉于剑术的人,又怎么会改用钩呢?我怎么这么笨,那时就应该发现那个人根本不是哥哥的。” “环儿。”葛中离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至少死的这个人,还不是他,没有消息,也许就是最好的消息。” “这个人,他是谁?为什么他的背上会有判官盟的图腾?可是为什么连你都不认识他?” 第65章 殊途 “棺材中的人,身上的确纹着阴阳鱼的图腾没错。 可是并非每一个进入判官盟的人,都会过我的眼。 他们有他们自己想要隐瞒的秘密,如果这些带着昆仑奴面具的人我都能一眼认出是谁,那他们带着面具还有什么意义? 这些人,师父师娘应该都是见过的。 我只不过是他们的弟子,却并非判官盟的继承人,阴阳子才是,不认识这个人也不无可能。 我想,阴阳子一定是都知道的,或许,回去也可以问问他。” “就他?一个九岁的小屁孩?”环儿心中有些不服气,“葛大哥,明明你才是阴阳判官最得意的亲传弟子,判官盟之所以与其他门派不一样,就是因为自古以来能者为贤,不能因为阴阳子是他们亲生的孩子,你就非得屈身对他也言听计从。” “环儿,你转过来。”葛中离的声音突然变得很沉重,他平时很少发怒,所以他发怒的时候也最是吓人。 “我为什么要转过来。”环儿的声音已小得连她自己都快听不见了。 “我要你看着我,我现在说的每句话,你都要一字一句地给我听清楚。” “你说,我听着。” “平时,你怎样胡闹都行,我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阴阳子不行,判官盟不行,我决不允许有任何人,对判官有二心。你若是敢有半分坏了判官盟规矩的想法,这天底下就只剩下一个去处,那个人人都不想去的去处,你听明白了么?” “明……明白,那……那……南山客前辈,要去哪才能找得到他?” 环儿咬着嘴唇,支支吾吾地问着。 “寒山与南山本是生死之交,只可惜,一个动了凡心,一个了了凡尘。自从剑圣寒山客销匿江湖之后,南山客前辈也从此寄情于山水,成为了那人外的人,天外的天。若非有缘人,自是不可能见得到。” “真是可惜,南阳之交的两个人都是赫赫有名的剑客,却在一夜之间都隐退了,可惜了如此精妙的剑法,都已失传。” “不见得。”葛中离若有所思地说着,“其实我早有听闻,南山客前辈确有传人,至于是谁,就不得而知了。” “第六个,自然就是你方才所言的绿猗先生了,这个不用多做解释,葛大哥你直接说最后一个人吧。” “这最后一个,便是云游四海的普方大师了。” “普方大师?我早年在青州还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可他早已不是红尘中人,真的会知晓那个人的来历么?” “那你可知,普方大师摒弃俗尘之前,是什么人?” 环儿摇了摇头,瞪着圆圆的大眼睛看着他。 “长安金刀门的前门主,苏正。” “他是金刀门现任门主苏与的爹?” 环儿听到这里嘴巴张大得能塞进一个拳头,在这个江湖上,人们听到死神的名讳闻风丧胆,是因为对未知的恐惧,可如果听到苏与的名讳落荒而逃,那一定是因为深知这苏与的手段。 知道了这普方大师竟是金刀门主苏与的爹,环儿此时却很不得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这七个人中,要么早已仙逝多年,要么隐于尘世遍寻不着,要么,根本就不可能去问。只有绿猗先生,久居长安郊,是唯一能找得到的线索。只是传闻此人脾气古怪,不喜见外人,所以这次,我一个人去。” “那你干嘛不直接回江都,问问拈花堂主,她是饮风阁的人,兴许她也会知道些什么呢。” 听到拈花堂主的名字,葛中离的脸上泛起了一层红晕,沉默了许久才缓缓说出,“她不会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环儿打量他的眼神变得怪怪的,嘟着嘴,“奇怪,我还以为你会很愿意见到她呢,没想到,你却要找个借口躲着她。” “环儿。”葛中离将手中的那把假的七齿穿魂钩交到了环儿的手中,“你回到江都后,务必把这个交到拈花堂主的手中。之后怎样做,她会告诉你的。还有,你带着这几个人,将棺材中的人交与阴阳判官,这件真假大漠飞鹰之事甚为蹊跷,我怀疑这与我们之前调查的另一起事件有所关联。” “你不随我一起回江都?” “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那个人,我一定要查出她的底细。” 他回望了一眼饮风阁的方向,这些人再危险,在他心里已远不及那人万分之一。 “我不,我要和你一起去长安。”环儿甩手将七齿穿魂钩丢到了地上,“我才不去帮你见你的拈花堂主。” 葛中离听到她这样的话,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别说他与那拈花堂主并没有什么,就算是有什么,也轮不到这个小丫头来置气,“环儿,你已经长大了,能不能学着懂事一点,别再那么任性。” “我不!长大了,懂事了,就没有人再疼了!我就是要你心疼我,不放心我,保护我,陪伴我,一辈子在我身边看着我!” 她所有的不可理喻,都只是为了让他更在乎她一点点,哪怕只有一点点。 他沉默了,他也只能沉默。 她不是不懂事,她什么都知道,她已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他知道,无论如何,他是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的。 “你怎么不说话了?又在想你的拈花堂主么?” 葛中离的眼中透射出一道凌厉的寒光,在法理前,容不得讲人情,“判官盟的规矩,你还记得多少?” “我知道了,一切以大局为重。”环儿蹲下身子,有些委屈,却还是重新拾起了被她丢落在地的七齿穿魂钩,“只是那长安城凶险万分,金刀门的苏与……” 提到苏与这个名字,环儿的手就开始瑟瑟发抖,声音也跟着颤了起来,“他是个不讲规矩的人,你……你万般小心。” 葛中离刚想再说些什么,却察觉到一阵很不对劲的风,“这个速度,好俊俏的身手。” 只是,在这渝州城内,能够这样来去自如的高手,不可能不被饮风阁内的那个人有所防范,如果是他们自己人,又为什么光天化日下用这样隐蔽的方式在城中行动? 莫非,这里还有像他们一样的不速之客? “什么?”环儿的武功不及他,自然也很难察觉到有身手比她高的从这里一闪而过。 “事不宜迟,你带着人速回江都,我先行一步。” 葛中离话音未落,人已不见,他追着刚才的影子一起走了。 “什么嘛,说走就走,讨厌的葛大哥。”环儿手中攥着的长钩在空中叮铃作响,又剩下了她一个人。 她看着长钩,脸上有些不自觉的红晕浮了上来。 有些事,她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告诉葛中离。 只是到了最后,她还是没有说。 她曾细细回想过,为什么那个“鬼头张”给她“哥哥”送这把钩的那天,她竟没有看出一丝破绽来? 她回忆着,最后一次见到她确信是真的哥哥的时候,那一天,他好像对自己说,被派去了哪做什么任务。 “淮南!对,就是淮南!” 有些事情浮于表面,交织错落,但却总是差着一个穿针引线的人。 他为什么会去淮南? 淮南有什么? 饮风阁的赤雪堂,不就正正好在淮南? 一定是他们,所以那个红衣女人,才能信誓旦旦地揭开她都不知道的秘密,才会那么确认这个人是假的。 这一切,一定都是饮风阁的阴谋,那个鬼头张,谁知道是不是假的,说不定都是饮风阁里那个女人排演的一出好戏。 然后……然后…… 然后的事情,她还没有编出来。 可是,这一系列的想法已经深深烙印在她的脑海里,现在她所认定的,就是这一切都是无殇的阴谋,她一定要去淮南揭开他们的阴谋。 早在饮风阁的时候,她就已经想起了这些,只是,她一直没打算告诉葛中离。 尤其是,看到葛中离对宫雪雁那么信任的样子,她就知道,即使说了,葛中离也不一定会认同自己的想法。 环儿将七齿穿魂钩交给了其中一个昆仑奴面具,“你们回到江都,将这把七齿穿魂钩和棺材里的人都交给阴阳判官处理,切记。” “这……”其中一个戴面具的人开了口,“方才葛兄弟不是说过,这个东西,要交给饮风阁的拈花堂主的么?” “你们懂什么?饮风阁的人你们也敢信?葛大哥为人正义耿直,所以才容易轻信他人,可是阴阳判官明察秋毫,一定会做出最正确的决断。试问,你们是信任判官,还是饮风阁的人?” 信谁,不言而喻。 他们这些人,自然是更信任判官多一些的。 “环儿姑娘,东西交与我们,你要去哪?” 环儿低着头忖了一会儿,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去向,不然有人悄悄告诉了葛中离,被他阻拦了怎么办。 她要做的,就是以一己之力,去淮南查清楚真相,揪出这几个女人的狐狸尾巴,然后在葛中离面前风光一把。 “不关你们的事。” 第66章 问渠茶馆 滴答……滴答…… 最后的几滴水一点一点落进竹筒里,手持竹筒的人等了许久,见再无清露滴下,便将其盖了起来。 “哟,胡老爷,您老什么时候起,这么抠门儿了,连这一滴水都舍不得浪费。”旁边桌上的一赤膊大汉打趣地问着。 “你懂个锤子,知道这里头是什么不?这里面可是千两白银。你就算是投胎八辈子,赚的钱也买不了这小小的一筒。” 说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这间问渠茶馆的掌柜,胡不得。 取了这种名字,在渝州城里可不是个讨喜的角儿。 渝州的人,茶余饭后消遣最多的也就是三五个人凑成一桌开始搓麻将。 胡不得,牌胡不得,这样不吉利的话,也就只有他愿意去沾染。 胡掌柜之所以起了这么个名字,还是因为拜他家里那个不成器的老爷子所赐。 想当年,他们祖上原就是开赌馆的,什么牌九骰子玩得风生水起,老爷子胡天,人多称之天胡神仙。 是因为他每次出手起牌便胡,次次都是天胡,一生之中从未有过败绩,竟让人不知这究竟是人为,还是天意。 再之后,就无人敢与他一较高下了。 可是,谁又能保证一个人一辈子只赢不输的呢? 直到,天胡神仙遇到了一个人,一局落败满盘皆输,最后落得个倾家荡产,断指为誓,永不再赌。 为了让后世子弟别再步入他的后尘,便给这胡掌柜起了个胡不得的名字。 以此告诫他,赌运一旦走了,谁也留不住。 靠天吃饭,永远比不上本分日子。 胡不得倒是个兢兢业业本分做生意的主儿,吃喝嫖赌一样不沾,只是这面相老成,二十出头的年纪却总是被不熟识的客商唤作大爷,久而久之,经常来喝茶的茶客们,也都管他叫胡老爷。 “这里头,到底是个啥子玩意?” 胡不得左右看了看,趴到壮汉耳旁轻轻说道,“这是惠山泉水。” “惠山泉水?那是个啥子?就这一碗破水还能值个千两白银?胡老爷,您糊弄谁呢?”大汉怀疑地挠了挠头,他自是没听说过这些个讲头。 “你老实人就喝老实茶,跟你说了你也不懂。这烹茶之水的高下之分就你那粗舌,能尝出区别来?惠山寺的石泉水虽然说不上是极品,但也可谓是上上臻品了。更何况远在江南,却又千里迢迢带到了这渝州来,为了保证这活泉之鲜,一路上不知要跑死多少匹快马。若说是不值千两,谁肯做这赔本买卖?现如今有人要品,我自然是要卖的。” 胡不得边说着,边有些想笑。 面前的这糙汉虽说是常来的茶客,不过每次点的也只是最普通的粗茶,十文钱一碗而已。 夏虫不可语冬,知道他自是不会懂。 大汉往地上啐了一口,嘴里啧啧道,“格老子的,老子一辈子的工钱都喝不起这一碗破水,也不知是哪家脑壳进水的瓜皮,竟然这般糟践银子。” “你,想知道?” 大汉摆了摆手,连忙说道,“不不不,你可别说,这跑江湖的日子混久了,老子心里也门儿清,要想活的久点,最好是啥子都不知道。这帮子有钱人,想让谁死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他们啊,这里黑着呢。” 他说罢,戳了戳自己心口的位置。 胡不得只得尴尬地笑笑,在这人眼里,他岂非也是那心黑扒皮的有钱人,不然怎么会倒腾得起这败家的玩意。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他也不再说些什么了,而是,看向了门外对面的那家铺子。 问渠茶馆的对面,便是陈氏米铺。 陈荷的头发凌乱,脸上污迹斑斑,也不知是从哪捡了两根关东糖塞在嘴里,一蹦一跳地进了米铺。 “小荷啊,你可回来了,刚刚外面那些人看着就不像什么善茬,我都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自己出去乱跑,你这孩子怎么就说不听呢,你爹娘已经没了,你要是再出什么事,可教我们两个老东西怎么活呀,唉……” 陈婆婆说着说着声音便哽住,悄悄用手背拭去了眼角的清泪。 “你跟她说这些有什么用啊,她也听不懂。”陈老看着仍是一脸痴傻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的小荷叹了口气,“这孩子,才出去一会儿工夫就弄得这么脏,老婆子,过来帮我给小荷找两件换洗的衣裳。” 说着,两个老人相互搀扶着,一前一后地进了内屋。 看着他们走远,陈荷才重新走回她刚刚推牌九的角落里,在一堆灰土中翻出了她方才扔掉的那个青团。 青团掰开,看到了一张夹在中心处的纸条。 “小荷呀,来试试这一件合不合身,这是你孙大娘前几日刚刚送来的,一直没给你试呢。” 陈婆婆已经从屋内走了出来,却看到了拾起青团的小荷。 小荷心中一惊,来不及取出纸条,只得咬了一口青团,将纸条藏在舌下,像是津津有味地吃着。 陈婆婆忙跑过来抢过了剩下的半块青团,“你这孩子,怎么又到处乱捡东西吃,瞧瞧这都脏成什么样了,上午人家给你,你不吃,回来又去捡着吃,你要是想吃,婆婆屋里多的是,啊,婆婆这就给你去拿啊,乖。” 陈荷在一旁痴痴地笑着,被陈婆婆半推着进了屋子。 她以为她回来的不动声色,却不知身后一直有人在尾随。 米铺对面的问渠茶馆,拾儿早已趴在屋顶后看了许久。 离得太远,所以很多事都只是看得云里雾里,但已有一件事她是确定的了。 她从饮风阁林子外一路尾随着陈荷回来,这个人,竟然会武功。 拾儿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无殇突然让她盯着这家人了,可是她却没有发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一掌,已经从她身后直劈过来。 那人速度之快,竟让拾儿毫无闪避之力。 拾儿方才与葛中离交手,已是伤及肺腑经脉俱损,现如今是不可能敌得过面前这个黑衣蒙面妇人的一掌。 所以,只接下了一掌,她便喋血晕厥过去。 “拾儿丫头,你可别怪我,要怪只怪你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妇人又凌空击出一掌,这一掌使出了十分的力气,只想致拾儿于死地。 只不过,这一掌并没有打到拾儿的身上,而是拍在了一支枪杆上。 妇人转身,就看到身后竟还站着一个身形巍峨手执长枪的男人。 这个人,她识得,就是方才游街闹得沸沸扬扬的骏马上的领头人。 又来了,一只黄雀。 第67章 竹哨 他进了饮风阁,居然能毫发无伤地全身而退? 妇人在心中一惊,想来此人定有不凡之处,若是强行交手,只怕占不到半分甜头。 她刚刚在东街时从空中一掠而过,却不知已被葛中离察觉到,尾随至此。 “阁下是什么人,何必藏头遮脸鬼鬼祟祟?” 葛中离长枪横扫而过,径直在屋顶一拄,虽不复方才进饮风阁前气断山河之势,但仍旧余威不泯。 “渝州人自己的事,劝你识相的,少管闲事。” “大丈夫行事光明磊落,路见不平自当拔刀相助。不管是渝州还是江都,人命就是人命,只要是这江湖上的事,就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 于葛中离而言,谁是谁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没有生命应该随随便便地消失。 他遇到了,就管定了。 所以,他要做的,只是救被杀的人,而非杀了企图杀人的人。 妇人瞟见葛中离右臂的袖中蔓延出来的那条血痕,青筋毕现,略微颤抖着,暗笑原来也只不过是一个身受重伤的人,强撑着而已,她还差点信以为真想要离开。 就见她又是一掌挥出,掌风过处,瓦砾皆飞。 这一次,她的目标不是拾儿,而是葛中离的心口。 葛中离双手握住追魂枪侧闪了几回身形,凌空向下奋力一劈,却不料,竟然被这妇人徒手接住。 这追魂枪虽然不如北冥玄铁铸出的兵器那般锋利,但也足以吹毛立断,他不禁感叹,这妇人的铁掌练到了一种怎样的境界。 妇人知道他体内真气紊乱,如果调息个三五日定不会有大碍,可是他偏偏要来淌这趟浑水,这是自找死路,怪不得她。 她左手握住枪头往回一撤,顺着枪杆逼近了对手身前三尺,右掌已经快要拍到了葛中离的胸口,却突然听到一阵熟悉的竹哨声,及时收了手,“这声音是……” 她知道,这是一声警告,已经有人盯上了她。 如果她再不收手,那以后便再也没有出手的机会了。 听到这个声音,妇人竟然蹭的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仿佛在躲着一个极为可怕的东西。 葛中离自是听不懂这哨声,所以也没有多加留意。 他只是一手扶着胸口,一手撑着长枪俯下身去,查看了一眼拾儿的情况。 脉搏紊乱,呼吸微弱。 如今,两个身负重伤的人,同时落在了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 他看着拾儿,知道如果把她留在这里,那一定是凶多吉少。 眼下,他并不知道要杀她的人是谁,而谁又能真正保她,就连饮风阁里的人,他也不知是要杀她还是会救她。 在这里,他信不过任何人。 为今之计,只能带上她,一起离开渝州,再做打算。 …… “胡老爷,您刚刚吹的是啥子曲儿呀?我听着,还没有十八里巷中的春娘弹棉花好听呢。” 赤膊大汉又开始调笑起来,他虽是粗人,可一个曲子中不中听,他还是知道的。 这哨声确实诡异且不中听,可它也不是作为悦人的曲子供人赏听的。 胡不得放下了手中的竹哨,低头轻叹,“家乡的曲子,许久没吹,倒也是生疏了不少。方才献丑,不要见怪。” “家乡?” 大汉挠挠头,一脸懵逼。 天胡神仙的大名渝州的老人都知道,这胡不得可是土生土长的渝州人,这所谓的家乡曲,他怎么从来都没听过。 不过他也没接着问,他是个通情达理的人,知道人都有难言之隐,当众拆穿总是不好的,多少给人留点面子,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胡不得突然抬头向房梁处看了一眼,听到再没动静,长舒一口气,“呵,终于都走了,再不走,只怕小店的房梁都要被你们给拆了。” 他朝门外看了一眼,对面的米铺里似乎是也没什么动静,便回头冲着大汉晃了晃手中的竹筒,“您慢着吃茶,敬请自便,我去给贵人送泉水了。” 看着胡不得走远,大汉又朝地上啐了一口,“啊呸,还贵人,不过都是些鱼肉百姓的混蛋,喝一口水顶上人一家六口一辈子的口粮,造的什么孽啊。装什么讲究人,老子才不稀罕,老子就觉得,还是这自家门口嘉陵江里不要钱的水,泡的茶最好喝。” …… “阿嚏……阿嚏……” 无殇在抄手游廊中信步闲逛,竟无端由的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蹙眉长思,虽说这初春时节冷暖变化无常,可是眼下艳阳高照,没有半分凉意,应是不至于伤风的,真是邪门。 她又复坐了一会儿,庭廊外一个小丫鬟走过来,“夫人,问渠茶馆的胡掌柜来了。” 无殇回首垂眸瞥了一眼,却朝着更远处走去,“带他到书房见我。” 仿佛在一瞬间,饮风阁又恢复成了往常的生机。 那些刚刚全都消失不见的人,又重新回到了自己应该在的位置。 除了,顾承风。 书房也还是老样子,砚屏笔搁古玩字画有序地陈列着,唯独一扇屏风遮住了去往二层阁楼的路。 无殇坐在一层的厅中,伏案执笔,聚精会神地写着什么东西。 “夫人。”胡不得恭恭敬敬鞠了一躬。 “来了?” 无殇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分毫没有改变,既没抬眼看他,也没停搁笔墨。 胡不得向前走了几步,但离着桌案还是有些许的距离,双手呈上方才那个竹筒和一个油纸包,“这是半月前夫人提及过的惠山寺的石泉水,还有这最新采摘的明前龙井。” “嗯。” 无殇只是应了一声没有多言,她现在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正在写的字上。 听到这一声嗯,胡掌柜有些不知所措了,他不知在这个书房中,应该将这两样东西放置在哪里才不算唐突。 他也不敢上前打扰,不敢多问,只是静静地站在一边,等着无殇忙完手里的事。 “你说你的,我听着呢。” 无殇见他许久不说话,才迟迟又接了一句。 “是,果不出您所料,她们今日的确打算对拾儿除之而后快。也正如您所料一般,拾儿姑娘被那葛中离所救,现已带出了城,应是没有性命之忧。夫人当真是神机妙算,竟能引得那葛中离也毫不知情地入了局。” 第68章 买卖 “嗯。” 无殇还是老样子,简单地应了一声。 “不知拾儿姑娘那边,又是作何安排,可需要我去……” “不必,你什么都不用管,她对此事并不知情。我倒是也很好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不知情?”胡掌柜先是一愣,又骇然怅叹道,“既然没有交代任务,那又为何特意把她安插在葛中离的身边?” “你在问我?” 无殇依旧没有抬头,可是她的声音中透出来的,却是像有一千双眼睛在盯着胡不得一般,令他焦灼难耐。 “不敢。” “那丫头心思太浅,与她说些什么,她也藏不住半日,倒不如一切顺其自然。要知道,不变中的瞬息万变才最为有趣。反正,现如今这局势还尚在掌握之中。”无殇提起笔来,站远了些,仔细地观摩桌案上的纸,又摇了摇头,继续点墨轻描,“那边的事,你就不用管了,我还有其他的事交代给你。” “可是……”胡掌柜有些急了,他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然而再看对方还是悠然自得地轻绘画卷,“她们已经知道拾儿知情了,虽然现在拾儿不在这里,可她们必定早已想到了是你派她去的。反正现在已经打草惊蛇,何不如提前收网?” “不急,还差一人。收网的时候,怎么能漏掉最大的那条鱼呢?” “谁?” 听到这话胡掌柜又是一愣,他以为自己盯着陈荷与孙氏的往来已经够久的了,可是他却从不曾知,还有第三人参与。 “我也不敢确定,只是单凭她们两人,不管是复仇也好,夺权也罢,是成不了事的。而那个一直没敢现身的人,才是在背后筹划一切的人。” “那现在……” “等。” “等,又是等。你可知你的不确定,差点让拾儿姑娘白白送了性命?不知这般以身试险,是否也是阁主的意思?” 他看着无殇仍在笔走龙蛇,虽然看不大清,但隐约看到好像是张人像。 “他对那几个孩子太过心慈手软,还是不知道的为好。他们已经不小了,该有他们自己的打算。难不成,自己的生死还总是要依托别人去负责么?”无殇收住笔,又站远了一些,这一次她看到画时,轻抚鼻子满意地点了点头,“嗯……这样,才有了他的神韵。” 胡掌柜突然独自一人发笑了起来,“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从许蒙开始,你算计了堂昭钰,算计了少阁主,又到拾儿,还有葛中离,无外乎还有鬼头张,更算计了陈氏与孙氏两家人,现在,居然连阁主都在你的局里……” “不,你少说了一个。”无殇的声音很是轻快,她现在的心情畅然,因为画出了她想要的东西,她只是又换了一支笔,开始在画上题字,“还有我自己,我可是第一个入局的人呢。” “是啊,天下的人,都逃不过你的局。这天底下,可还有你算计不到的人?” “有。” 她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很明显的眉间浓愁紧锁,连周围的天都似是跟着暗沉了下来。 这是她鲜有的眼神,几乎从未有人看到过的眼神。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将这天下人尽数拉入局中,也只是为了那一个她唯一算计不到的人。 那个,她此生都不想再提及却不得不提的人。 胡掌柜苦笑了一声,“呵,那他一定比传闻中的死神更为可怕。” 无殇手中的笔一顿,一滴墨落在了留白处,看起来极不协调。 死神…… 这个名字,传到无殇的耳里时,与旁人的惊恐不同,她的眼中尽是说不出的怜悯之色。 “你怕么?” 无殇终于抬起头看了胡掌柜一眼。 胡掌柜笑得有些不屑,“怕?我有什么好怕的?试问一个人连死都不怕,还会怕什么?” “怕好好活着。” 听到这里,胡掌柜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这句话才是真正戳进了他心底害怕的地方。 他深吸了一口气,只得冷冷自嘲,“是啊,死不过是眨眼一瞬间的事,活着,却要比死难上千百倍了。我没什么好怕的,我为你办事,就是为了知道当年一局赢过天胡神仙的人是谁。那个害得我家破人亡的人,就算是死,我也要拉着他一起下地狱。” “嗯,有些时候,仇恨的确能帮人更好地活着,人的感情还真是微妙的很呢。”无殇的笔已经放下,此时她还在细细品赏自己刚刚完成的画作,“你且来看看,像与不像?” 得到允许,胡掌柜终于敢靠近一观。 这画中之人,是个落魄邋遢的糟老头子,老头子捧着一坛酒,躺在树下往嘴里灌,而她方才所说的神韵,便是这老头子眼中的不羁与清高,与这万人鄙弃的样子形成了鲜明的落差。 画的右边,题了两句话——子非南阳,何必扰我愁肠;见故思量,莫道长毋相忘。 “这是?” 他看着这画中人有些眼熟,却总是想不起来到底在哪见过。 “此前,我自酆都见过他后,就知道此人定非等闲之辈,可是一直没有猜出来他的身份。直到今日有暗哨告诉我他昨夜的一些举动,我想我应该猜出来他是谁了。这老东西,藏得可真是深呐。” 胡不得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会儿,“这是……酆都城那个终日烂醉如泥的老酒鬼?” 无殇点了点头,“他便是你接下来的事。” “知道了。” 胡掌柜接过了一个黑色的竹简,便知晓此事并不是很棘手,尚无性命之忧,便要告辞离去。 “等等。”无殇突然在身后叫住了他,“你是不是忘了,交代什么?” 胡掌柜看了看手中攥着的竹筒与茶包,他刚刚紧张得手心已经沁出了汗,却偏偏忘了手上还拿着东西,又再次呈递上去,“对了,这……” “放那边吧。”无殇的眼睛瞥到了一旁的博古架上,示意他放这就好,看着面前的人好像真的没有意识到似的,她只能明确地敲打一下,“那个竹哨,我是让你万不得已之时才能用的,你怎可用得这么随意?若是不小心暴露了身份,那你便是无用之人了。一个知道的太多却没有用的人,你应该知道是什么下场。” “若非我以哨音相要挟,拾儿姑娘与葛少侠岂不早已是那枉死的冤魂?这还不算万不得已?” “不用你出手,自会有人相助。你莫不是安逸的久了,忘了自己的身份?你是眼睛,却不是手脚。” “那里还有你的人?” 无殇的眼线众多,他是知道的,可他一直以为,每一个暗哨都只负责一片区域,却不知道他盯梢许久的地方竟然还藏着别的人。 “你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才是最安全的。” 胡掌柜发出一声苦笑,有些自嘲,“是啊,我怎么偏偏忘了把自己算进去。纵使我知道的比别人多些,我也不过是你局里的一颗随时可弃的棋子罢了。” “不,你还算不得棋,有牺牲价值的人才能称得上棋子呢。”无殇取下了博古架上的茶包,轻轻嗅了一嗅,“嗯,的确是好茶,你自己去西市账房那里领银子吧。” “我不要银子,你知道我要的是什么。” “去领。” 无殇的语气含威不露,恬淡间透着不容置喙,“办完了我交代的事,若你还有命在,我自会告诉你那人是谁。公平买卖,有来有往,可这利息我却是不收的,我最讨厌欠别人的钱!” 第69章 花海 滴答……滴答…… 几滴透明的猩红色液体从山洞顶上落了下来,竟有些分不清这究竟是涎水还是血水。 可是,洞顶上攀附着的这些“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再流血的了。 他们的皮肤干瘪而褶皱,紧紧地敷在骨骼上,看起来像是风化千年的行尸,一簇簇地在岩壁上爬来爬去,发出悉悉邃邃的声音。 这一群人都在看向同一个地方,那个他们认为的新来的,不速之客。 狼群在捕猎之前,总是会围而不攻,井然有序将猎物层层包裹其中,再一瞬而发。 他们也是如此,一个个在岩洞上方逐渐攀爬过来。 人越聚越多,悉邃的声音越来越繁杂,淌落的液体也像是骤雨般呼啸而下。 顾影紧攥着已经空了的刀鞘,慢慢地向后退去。 他约摸着估算了一下,这里至少有着百十号人,还只是他所能看到的。 先不说这是一些什么东西,就算对面只是平常人,这样的数量也会耗尽他的力气。 而这些不能称之为人的东西,像盯着一只鲜嫩可口的羔羊一般,在慢慢朝他靠近。 这些人,他在父亲的故事中没有听说过,他还以为,这里只住着一个鬼一样的女人和一个死人一样的男人。 当然,那个故事,他也不会尽信。 毕竟当年有笑三分那样的用毒高手在,那一行人所见也未必为真。 所以,看到这里,他也不会有太多的意外。 这一幕,他好像又看到了前夜毒发之时那个无名小镇中的情景。 好像就是被这么一群人,一口一口地啃食掉血肉,分毫不剩。 往日种种历历在目,那种感觉无比真实,真实到让他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身上痛痒交加的滋味,犹如万蚁噬心。 他在看着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同样在看着他。 他在这些人的眼睛里,看到的却是冰冷的深渊。 在那里,除了黑暗,一无所有。 可就是这种捉不到的虚无,却让他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过的归属感,在这里,他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平静,那种倦鸟知归的平静。 如果,真能死在这里,也算的是解脱。 叮铃铃……叮铃铃…… 一串清脆的风铃声飘过,这个铃铛的声音,他是再熟悉不过的了。 只不过,铃铛声响过,这些行尸竟然全都掉头慢慢融进了岩壁里。 从头颅一直到脚踝,化成了一滩浆水渗了进去,一眨眼的功夫,全都消失不见了。 山洞里,又恢复了往日的清幽。 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不能够用常理去解释得清,于他而言,最多也不过是幻术罢了。 正如那个女子所言,当初绝顶峰那场迷惑人心的血色夜雨都只是有心人做的手脚,那一切的天意,也不过都是人力而为,这世上哪有什么鬼灵精怪,都不过是人心生鬼。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他已经看不明白。 可是他听的清楚,那个铃铛的声音,就是他要找的答案。 顾影由不得多想,只是追随铃铛的声音,穿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山洞,每次好像一靠近些,声音又变得渺远了些。 到了后来,他已早记不清来时的路。 可是,铃铛声已经消失不见了,而这路,像是永远都走不完一样。 只是,眼前的场景,好像又回到了正常的轨迹。 那一片片妖娆的殷红,隔着一条干涸的河道,摇曳生姿,渐欲迷人眼。 他此前从未见过这样难以言喻的美景,听说过,却只闻其怖,未闻其美。 倏忽一瞬,生死之间。 这样一望无垠的彼岸花丛,在黑暗中散着诡谲缭绕的殷红,可是,他却依然感受不到任何生命的气息。 花瓣间牵丝相扣,细若柔荑,凝视着久了,竟然突觉花影重重,天旋地转,眼前呈现出一片模糊。 有传言曰,那些开在黄泉路上的花,你若凝视的久了,就会看到心中最想见到的东西,由于情深相缚,陷入的人久久不愿离去,最终也会化作花泥,留守在那里。 只是那么一刹那,顾影就已察觉到了不对劲,及时敛了心神,才不至于陷了进去。 然而,他以为他会看到些想见到的东西,可是为什么他在花间,什么都没有看到? 他记得,当年徐若愚便是在这里断了一条腿,还差点送了性命。 这些花,可远不会如所见这般柔弱。 不同的是,顾承风却在这里寻回了赤髓,它们怕赤髓,赤髓却认他,因而他也能毫发无伤地从这里经过。 如今,赤髓却不在他的手中,就这样贸然过去,怕不是会步入徐若愚的后尘。 回望另一处的断崖,那里也还是老样子,枯藤尽断,已成死路。 想继续走下去,就非经过这里不可。 离着花丛尚有些距离,顾影从腰间拔出来一支梅花镖,镖入花簇,径直削下了一朵开得正妖艳的花头。 然而,并没有什么异样的事情发生。 丛花沉睡依旧,这些不过是被人以讹传讹而魔化了的花草,倒是他,小题大做了。 顾影步入花间,走得很小心,虽然他并没有觉得应有什么好怕的,但万事警惕总不会错。 路过那支断了茎的花旁边时,他想起了临走前顾承风交代过的话——若是你有幸到了那里,切莫忘了撷一把黄泉路上的花放在身上。 不问缘由,只有服从,他对父亲向来如此。 所以顾承风说过的话,他一句都不会落下。 与其再去采一把其他相安无事的花,倒不如相逢即是有缘,万花丛中正有这朵花枉死在他的梅花镖下,那便是它了。 顾影拾起了那朵垂落在地的花,揣进了怀里,只是有那么一瞬间,仿佛又听到了那些悉悉邃邃的奇怪声音。 周围的一切平静如常,像是在一个慵懒的午后,漫步花海。 此情此景,若不是早知这里是座荒墓,倒真如梦如幻一般。 这片花海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只是这一路走来,顾影总是隐隐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背后跟着他,可是环望四周时,一切又变得风平浪静,不起半分波澜。 只是再回首间,瞥见了刚刚削断的那株花茎。 起初他还以为又是自己眼花了,可是再仔细瞧时,原先的断枝上已经又重新生出了两株一模一样的花来。 花开并蒂,不死不灭。 甚至,他还能清楚地看见丝缕一般的花瓣在一点一点伸长。 “怎么可能?” 他下意识地想要摸出刚刚揣进怀中的那株“尸体”,却发现早已消失不见,而那最后几片花瓣也如水蛭一般,死死地往他胸口里钻。 最终消融殆尽,化成了一片彼岸花图腾印在了他胸口的位置。 这种感觉,竟然一点也不觉得痛,反倒是有些冰冰凉凉的惬意,像是夏日浮冰迎头而浇,将那一团凝滞不通的气血舒展了开。 花自嫣红,芊芊细丝也有些隐隐跃动,好似它们融进了身体里,还在不断地慢慢生长。 “啪!” 正当他思绪沉落之际,一条手指粗细的青藤蔓扭转直扑而来,一声戾响抽在了顾影的脸上。 藤枝看似光洁,却不曾想它上面附着了纤如绒毛却坚如寒针的利刺。 一鞭抽过,便在他的脸上豁开了一条巴掌大的口子,血肉层层翻露出来。 第70章 一刀 一鞭未尽,一鞭又至。 一时间,这看似波澜不惊的花海中竟前后翻腾起了数十根青枝藤蔓。 它们在地面上爬附聚集,一跃而起,层层缠绕着朝他飞扑而来,发出抽打地面时的噼哩声。 那来不及躲闪的一下,就足以令他皮开肉绽,而这群起攻之的青藤若是不能避开,只怕就没当年徐若愚那般运气,还有个肯砸断他双腿救他脱困的好哥哥了。 藤枝铺天盖地抽打过来,顾影向身后一跃,想要避开枝端的利刺。 然而在他身后却又有两根藤枝狰狞地候着,避之不及。 他只是下意识地用手中的空鞘挡了一下,却听到了叮的一声,听起来像是金属质感碰撞的声音,便看到方才扑啸而来的青藤蔓像触了电一般迅速缩了回去。 这一伸一缩,先后反差如此之大,使得旁边的藤枝也都不敢再向前。 “原来如此。” 这些花如果真的害怕赤髓,那这刀鞘却是多年前鬼头张专门为了镇压赤髓而铸。 如此说来,刀鞘岂不是同样也可以压制住它们。 这一次,换作顾影变被动为主动了。 就见他身形如电光火石般穿梭躲闪,却持着刀鞘步步紧随那一根最先出击又想要趁势逃走的藤蔓,藤枝上还沾着他脸上的血迹。 刀鞘被藤枝拖曳疾行,磨出了一道刺眼的火花。 顾影双手撑着刀鞘,整个身子都被飞窜的藤枝抽甩离地,就见他运气托臂向上一挑,一截藤枝便被他横腰扯断。 青藤枝这般断尾保身的做法已经不言而喻,它早已没有了最初嚣张的气焰,周围的花海又重新陷入了沉睡。 截断的枝蔓总有三丈多长,还依旧是那青葱郁郁的模样,几根倒刺如绒毛般纤细藏匿在上,危机潜伏。 他此时才有功夫去轻触了一下脸上的伤痕,虽然伤口不浅,新肉都已经翻出,但好在并无毒性,也逐渐开始有结痂之势。 从小到大,他身上受过的伤并不算少,可这还是第一次,伤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一个人脸上若是留有了这样明显的疤痕,那他不被人记住都会很难。 想要再去不动声色地杀人,几乎已是不可能的事。 …… 还是当年的那个墓室,四面徒壁。 只有那副棺材和一尘不染的祭台,上面燃着三柱线香。 那个林子中的姑娘依偎在棺材一侧,托腮伏在祭台边,枕着手心歪着脑袋看向了甬道中走来的人。 她的眼中如幽潭般深邃,却又如稚子般明亮澄澈。 她朝着走进来的顾影眨巴了一下铜铃般的清眸,这笑意像是能够消融冰雪的春风。 她坐在石棺里,如瀑的黑发垂落在地,重影摇曳,双脚却还是那么不老实地搭在石棺边上肆意踢腾着,脚上的银铃叮当作响。 也正是这铃声,把他引到了这里。 “从你进入生死门,到这里一共燃了二十三炷香,我可是等了你将近六个时辰。想当初,你爹爹也不过才用了不到六个时辰,其间大部分还都是因为有人从中作梗耽搁了。若是他自己来,只怕不足两个时辰就能找到这里。你与他相比,还差得远呢。” 她用手指搓起一小撮香灰吹散到空中,又挑衅地看了看顾影脸上的表情。 “应是如此。” 顾影的双手背在身后,眼睛却瞥到了祭台上放着的那把赤髓刀。 于他而言,顾承风便是他心中之所向,是他最尊敬也是要一生忠于的人,更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 所以不如父亲,没什么不敢承认的。 这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反而会让他感到些许的骄傲。 听到这样的回答,她却有些意外了,不过这倒是算作意外之喜。 一把刀鞘在空中打着旋儿朝她直飞而去,这女子纵身跃出石棺侧闪而过,白纱与青藤交织而成的裙摆随风旋转,看上去倒真如那优昙钵华一般轻盈灵动。 再看那处,顾影已经惊鸿一现掠至祭台前,取走了那把红光灼灼颤抖不息的赤髓。 她手掩朱唇轻抿而笑,“原来,你是为它而来。算了算了,还你了,你走吧。” 话音未落,就见顾影的手突然从身后伸出,在他手中紧攥着的,是方才截断的半根青藤枝。 藤枝长如麻绳,他的身影若流光穿梭。 瞬息间,这个女子便被藤枝缠裹成了一颗粽子,丢在了地上。 她眉间蹙结,眼眸中透着一丝局促不安,顾影便知这试险之策算是赌赢了,知道她已无力挣脱。 顾影冷冷地瞥了地上的姑娘一眼,便拿起手中的赤髓抵在了她的喉间,刀刃轻划,确如他的猜想一般,她的脖颈间果然出现了一道血红的印记,淙淙鲜血慢慢渗出。 “我问,你答。” 他的声音低沉暗哑,不带一丝怜悯的情绪。 眼前这个看似楚楚可怜的女子,于他而言不过是已经手到擒来的猎物,只是把猎物交给雇主之前,他还是想多知道一些事情。 与常人的反应不同,刀刃划过她的脖子时,她的反应就像是被灼炎烫了一下似的,她的面颊瞬间失了血色,变得有些苍白。 “赤髓伤不了别人,却能伤你,这是为何?” “因为……我倒霉?” 她的眼神依然温润而无辜,还带着一丝俏皮。 知道她拐弯抹角避重就轻,顾影没工夫与她闲扯,便自己点明想问的事情,“你与二十年前那棺材里的人,有何关系?” 这女子听到他的问题,却抿嘴而笑,眼中烟波流转与他打着哑谜,“可能,我们都比较喜欢死人?” 刀光闪过,一片死寂。 他出刀时利落干脆,一弹指六十刹那,一刹那九百生灭,每一次生灭,都是他的刀所到之处。 一把刀径直地插在了她的心口上方偏离三分,穿膛而过。 这一刀口极微极薄,像初一时那几乎看不清的新月。 刀过血封,一刀下去竟没有一滴血流淌出来。 这,便是那寒山的刀法——浮生若梦。 “你不必担心,我故意偏离了心脉三分,不会伤及你的性命。 我杀过无数的人,知道刀刺在哪里会一刀毙命,在哪里只是皮肉之伤,在哪里……会生不如死,先抽搐上三天三夜才痉挛而亡。 若你不愿好好回答我的问题,我不介意在你身上戳上百十个窟窿,刀刀避过要害。 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千刀万剐。” 第71章 刀魂 顾影说着,反手拔刀。 他拔刀的速度比出刀更快,拔刀一瞬间,赤血飘溅。 顺着她白若银雪的衣裙,层层浸染。 伤口处像是一朵开得妖冶的红莲,娇艳欲滴。 看着她额上豆粒大的汗珠颗颗沁下,他便知道,不管她是人是鬼,也同样会感到折磨与痛苦。 知道疼,这样就够了。 “他不是让你来带我回去么?原来,你就是这般对待他交代的差事。” 女子的气息若有似无,余绕在空气中,看起来很是虚弱。 顾影凑近了些,两根手指捏起她的下巴,看到她现在盈盈顾盼娇喘微微的样子,确实是我见犹怜。 美,的确很美。 这样的女子在世间已可称作是绝代风华,无几人可出其左。 只可惜,他心中只有一念一人,对旁的人并没有半分同情。 他走近些,只是为了看清她眼中是否恐惧。 一个人倘若开始对你有了恐惧,那你问的话,多半都能得到诚实的回答。 他退后了几步,反手又是一刀,径直穿透了她的琵琶骨。 “他只是想知道你脑子里的东西,我想他一定不会介意,我是带一个这样的你回去,还是,带一个断了双臂和双腿的你。 他无所谓,我也无所谓。 更何况,依现在的情形,怎么看都是我要把你拖回去了。 你若少了些什么,我反倒是轻松些。 何乐而不为?” 他的眼神冷峻如锢守千年的寒冰,清远而孤独,好似世上没有任何的东西能够融进他的世界。 “嗯……”女子抿着嘴想了许久,又支支吾吾地说着,“老实告诉你吧,所谓迷影生死门,是可以转命数,渡生死的。你方才可看到那一片花海了?二十年前江湖中人汇聚酆都,所寻的长生之法便藏在那之中。” 顾影看了看绑在她身上的青藤枝,这明明是极凶之物,那藤枝的戾气他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枝蔓尚且如此,花又能有多良善? 只是这生死一念,倒也不是没有可能。 “长生之术?” “嗯。”女子使劲地点了点头,无辜地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你可见到墓门前,那些逆生而行的榕须了?迷影古墓,本就是一个可以活死人,肉白骨之地。只要你躺在花间,不管你在其中看到了些什么,沉下心来,跟着它指引的方向走过去。等你再醒来时,便已重涣新生了。” 顾影一边听着,一边回忆他在花海中所见到的情景。 花瓣丝扣缠绕撩拨心弦,确实会扰人心神产生幻觉,让人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 “说谎。” 他的声音低沉如坠深渊,他的眼睛如鹰鸷般冰冷犀利。 他那死灰色的眼睛里,仿佛总是能透过生死,看到地狱。 不论别人说过什么话,他也总是能一眼辨出真假。 这种能力永远不会是天赋,而是因为已看过太多的谎言。 又是一刀拔出,鲜血四溢。 几滴血溅在了她的脸上,轻点朱唇,看起来却更为明艳动人。 好像她的眼中,也同样有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量。 明明她的生死已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可她笑起来的样子,却像是从来没有受到过威胁。 她脸上这种与人无害的烂漫微笑,实在是可恨。 想到这里,反手又是一刀。 “这就是……你口中的生不如死?看来也不过如此。”女子只是舔了舔嘴唇,却笑得更加得意,“你可曾去过苦海渡,见过那里的人?天下之大,这千百种折磨你可都一一尝试过?就敢断言什么叫生不如死?还真是个小孩子呢。一个人若连活着都不怕,还会怕你这点皮肉之苦?” 顾影垂目深思她所言,子非我,安知我不知。 只是这一句却是触动了他心底藏得最深的一面,他怎么会不懂? 切肤之痛于他而言,岂非也同样算不上什么。 这二十年间,他饱受遗毒之苦,每次三日醉骨散的毒发,就像是浑身的骨头都碎裂了一遍,再一片一片地重新接上,像是身上每一寸皮肉都被人撕扯下来,又一片一片地缝回,以此往复。 那种摧筋裂骨之痛,换作寻常人,早已不知死了千百回。 死,于他而言,反倒是一种解脱。 可是他却不能死,因为还有一个人尚在,若是就这么白白死了,那他这些年所有的坚持,也就白活了。 有人说他不懂,他才觉得这话听起来像是个笑话。 只是他不愿辩驳,不愿与人去攀比人生一世,谁遭受过的苦难更多。 这本就不是值得炫耀的东西,能够说出的痛楚就不算作是痛楚了。 “无所谓,我至少有一百种法子,让你开口说实话。” “古来赤髓定双魂……你可知,是何意?” 她突然反问了起来,双目紧闭,而那遮在眼皮下的眸子却还在不住地颤抖。 原来,将一些封存起来的回忆重新挖出,远比她想象的要更难一些。 “剑有剑灵,刀有刀魂,古来自是如此。刀魂,应是古刀铸成之久,便生出灵性聚结成魂。” 其实他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如今的江湖,这些都早已成为传说,如果不是赤髓尚在,可能都无人知晓还有刀魂这种东西的存在。 所以,他也只是在猜测。 “如你所言,日久成精,那岂不是树有树精,花有花妖,牛鬼蛇神满大街地遛跑了?” 她的语气明显是在嘲讽,笑他的无知,也庆幸他的无知。 有些事,不知道,于人于己,都比较好。 “……” 顾影一时间不知道该回些什么好,只是她的笑,让他觉得有那么一丝的不自在。 “你可知,古法铸刀中有一禁术,名曰,开灵刃?” “似是听过,古剑承影、拂晓还有古刀龙牙、寒月,包括这赤髓,应是都开过灵刃。”顾影沉思了一会儿,又继续说道,“不过,这些古器,皆已失传。” “失传?”女子看着他脸上的表情,知道他并没有在说谎,只是世人的谎,编的太大,大到后人早已混淆了真与假,一个将谎言早就信以为真的人,又怎会知道自己是在说谎,“它们,早就被一日尽毁了。” “如何毁的?” “拜赤髓所赐。” 顾影的脸上虽是浮现出一抹迟疑,不过她既然肯好好说话了,他也没必要再一刀一刀地去请她开口。 他随身用的刀,虽然只是一把最普通不过的刀,可是这一生他也见过不少名刀。 赤髓虽精绝无比,可毕竟也只是钢铁所铸,并非天降之器,什么样的刀能断天下名刀却不留一丝裂痕,这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以为,所谓古剑古刀,真的能凭空生出灵体来? 你可知刀魂,便是那铸刀之人擅用禁术开灵刃,以活人殉刀冢,以生灵祭刀。 魂死怨气不散,长缚刀身,才有了那强于一般刀剑的灵力。” 她轻咳了两声,气力似是恢复了一些, “你知道,烈火焚身是什么样的感觉么? 铸刀之火可熔金锻银,销魂蚀骨。 在火中烧上七七四十九天,神形俱灭,意念犹在。 在那里,你逃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等着时辰到了,火燃尽了。 然后,你的魂便永远附着在刀上。 刀在人在,千世百世,不死不灭。” 顾影微微蹙了眉,从腰间掏出了一张雪白的帕子,开始在赤髓身上轻轻地擦拭起来。 他擦得很仔细,刀回鞘前,每一个沾染血的沟槽,他都要保证擦得一干二净,这已是一种戒不掉的习惯。 每一次他决定开始擦拭刀刃的时候,就是准备收刀了。 当一件东西再也用不到之时,是应该小心翼翼地藏起来。 顾影将赤髓收进了刀鞘,他虽然没有被炎火焚寂过,说来也巧,可他的的确确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应是与他毒发时相差无几。 他看着面前的人,竟像是在照镜子一般,有些感同身受。 有些,不忍再对她拔刀。 第72章 温柔一刀 “你可知道,赤髓铸成之前,总共失败过多少次,死过多少人?” “不知。” 他对赤髓唯一知道的事,那是萧夫人生前所铸的最后一把刀,举世无双的刀。 可一把刀,是怎样铸成的,大多数持刀人都不会太过于关心。 “那时,拂晓、龙牙诸多利器层出不穷。 江湖上各个铸器大师也都纷纷效仿,杀生殉剑,只为能铸成世间最好的武器来证明他们自己。 其中有一人,引古荐之法,独辟蹊径,开创了一种新的法子。 他搜寻来至阴体质的人与至阳体质的人一起投入刀剑冢,让清浊双魂注入同一把刀里。 双魂相互牵制,却又互相激促,来达到寻常刀剑所到不了境界。” “那人可是三百年前的一代铸器名师萧夫人?” 这赤髓的渊源,他只知是当年萧氏后人托寒山代为保管。 “自然是萧氏。 不过可惜,一步错,步步错。 萧夫人引双魂之法一再失败,最后不惜以身殉刀,自己跳进了淬炼炉中,才铸出了这赤髓。 后来萧氏子嗣发现赤髓有极大的瑕疵,无人可镇。 让他们不得不忍痛封刀禁术,后世子孙一律不得再开灵刃祸及无辜。 从此,开灵刃之法除了萧夫人的传人,再无人知晓。” 听到这里,顾影突然想起来,数日前鬼头张在铺子里对他说过的一席话,似乎提到过什么萧大师、萧小妹之类。 以他江城双鬼中鬼匠张氏的名头,也许这两个萧氏有什么瓜葛也说不准。 那…… 那个假的七齿穿魂钩,也同样牵扯其中,这其间关系错综复杂,面前的这个人,又会不会知道些什么? 他不说话,他一直在听着少女说话。 “你以为,迷影生死门,指的是黄泉路么?”她侧头瞥了一眼那个棺材,轻咬嘴唇,“这里,从来都不是什么人的墓,要说是的话,那便是赤髓的吧。” 顾影依旧不说话,他在盯着这个少女,他确信,这些话里,没有假话。 “你以为,有人在绝顶峰下的那场血雨,整整死了六百八十三个人,是为了什么?” “我不知道。” 他当然不知道,他连那场雨是有人刻意而为都不知道。 “那不过,是个祭祀仪式。” 少女被捆成粽子的身子朝着顾影的方向拱了拱, “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不过,是萧夫人当年的刀剑冢。 当年赤髓铸成之时,早已生祭了六百八十三个失败品。 他的后人本是将这里封成结界,不再让外人涉足,可谁知,偏有人想要打开它。 你爹爹自以为是带着赤髓来了这里,打破了这里原有的宁静。 有人便借着这个机会,散布谣言诓骗江湖人士聚集于此,借机献祭了六百八十三个新鲜的生魂打破结界,让这刀剑冢重现于世。” “赤髓早已在寒山,那人又何苦要来这里?” “赤髓,你以为那人稀罕的是赤髓?”她的目光落在赤髓上,微微摇头,“他认为,萧夫人当年,一定铸出了另一把刀,比赤髓更好的刀。” “一定没有。” “你怎知没有?” “我就是知道。” “我知道的事都已告诉你了,现在,能放了我么?”少女斜倚在石棺旁,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像是看着一颗好看的糖果。 “那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她的眼睛低垂下去,显得那般失意落寞,“我不过是,早该死了的人。” “该死的人,都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就一定有还活着的理由。” 她在一旁嗔笑,笑得像个骗走了别人手中糖果的孩子,“我……我也是那生祭灵刃的刀魂。” 可她笑得越是开心,他便越是生气。 因为他的的确确看出来这是句谎话,可她那写满故事的眼中,却又半点做不得假。 她不过,是和他同样的人罢了。 “你在说谎?”这一次,他没有肯定地说,只是问了出来。 可能只是希望,能够听到一个截然不同的答案,然后他也可以自欺欺人地默认了这个答案。 “你猜。” 女子在地上翻了个身,耷拉着脑袋百无聊赖地看着顾影,眼睛中带着一抹捉摸不透的玩味之意。 “……” 看着顾影许久不作回应,她觉得无趣,便又自顾自地说着,“你这么执着辨别真假,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我来说故事,你来猜是真是假,怎么样?” “我不猜。” 他现在的心情,连他自己都说不清了。 他只是有点嫉妒这个人,同样走过铺满荆棘的路,他已将自己折磨得有些人不像人,而这个人,她竟然还能这样地笑,这样地活。 她的一切苦中作乐,只会令他更觉得痛苦。 “他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一个古板无趣的儿子。”这小姑娘嘟着嘴喃喃着,看来不管她怎么说,对面的人都不再陪她玩了。 “那赤髓,为什么会变成了一把杀不了人的刀?” “刀魂,已不在赤髓中。”她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得意的表情,像是一只狡猾的小狐狸,让人捉摸不透,“换做是你,你若在一个不足方寸的地方被囚禁了数百年,出来的第一件事情,是去做什么?” “杀人。” 顾影回答得很干脆,其实他更想说,逢人便杀。 “原来你这样想,那他应该……会过得比你好吧。”她突然站起身来,虽然手脚依旧被那青藤枝蔓捆绑着,可是看起来却不似方才那样手足无措了,“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么?” 话音未落,顾影却觉得身上已经开始僵硬麻木。 又是前夜的感觉,整个人动弹不得。 眼前的景象也开始有些恍惚,一层一层光影交错,惹得人眼花缭乱。 他看到面前的女子双眼中隐隐闪着殷红的光,看到她身上的青藤枝全都化成了灰烬洒落一地,看到,从四周岩壁中走出来的那一群群原先已经融化了的几俱行尸。 他好像,已知道了。 “因为,死人不管听到什么,都不会透露出去的。”这个女子轻快地蹦跳到顾影身前,脚腕上的银铃声还在叮当作响,她轻抚了一下顾影右脸上那道被藤枝抽开的口子,又伸出双手捏着他两边脸颊上的肉,“这里可是我的地盘,谁会守你的规矩?” “你明明……” 被捏着脸颊的顾影说话间口齿有些不清晰,而且这声音听起来,很不符合他想让别人看到的样子,话还没说完便闭上了嘴。 他看的清楚,那半截藤枝的确能束住她。 当生命力逐渐抽离她的身体流入赤髓时,他也能真切的感觉得到。 可为什么,她现在的样子却若无其事? “花开花落有穷时,这里的东西也一样,有生,则必有死。”她凑近了顾影的耳边,声音轻柔却又字字诛心,“你只见其生,却未闻其死。殊不知,死了的东西就是死了。” “是我疏忽了。” 顾影也自叹了一声,他怎么忘了,万物皆有一死,他用这断尾求生的半截青藤枝本就已是死物。 用将死之物去缚生灵,又怎会长久。 那些自以为已经掌控了的时局,也都不过是暂时的。 逝者如斯,不舍昼夜,不论是什么样的人,纵使他爬得再高,也终有一天会被替代。 谁,都逃不过。 “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教训。” 她边说着,边慢慢地向后退了去,而迎上去的,却换成了那一俱俱枯骨。 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顾影的余光瞥见一个行尸在他的左臂上狠狠咬了一口,撕下了一整块皮来。 紧接着,越来越多的尖牙在他身上撕咬,他感觉身上的血肉在一层一层被剥离,与他在无名小镇中看到最后的景象并无他异。 “你懂得规矩,想要学会些新的东西,总是要付出些代价的。” 她的食指轻扣在下唇,依旧是那般天真烂漫的笑靥,眼眸中澄澈的萤光倒映着丝丝红晕,明朗的笑声在墓室中回荡,笑得那般甜美醉人。 她笑着,笑看着那些枯骨。 声音温柔如水,甜的像蜜,话语却似一柄柄锋利的刀子。 “杀了他。” 第73章 言不由衷 鼻翼一侧,有些痒。 感觉像是和煦的微风,吹舞着蒲公英,在轻轻蹭挠。 胸口处,有些压闷,连呼吸都变得局促起来。 他倏地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双铜铃般的大眼睛也同样在扑朔扑朔对着自己。 “你醒了?” 还是那个甜美的声音,还是那个银铃般的姑娘。 她半个身子都趴到了他的身上,手中卷起了一绺自己的长发时不时地刮蹭一下这个昏迷不醒的人的鼻孔,玩得不亦乐乎。 她看到身下的人睁开了眼,又露出了那明媚的笑靥,似云卷云舒下绽露的阳光融化一切。 顾影管不得自己身上钻心刺骨的疼痛,伸手就想去掐住她的脖子。 “别动。” 她边说着,边指了指顾影的左臂。 他的左臂上血迹斑驳,已经分不出皮肉。 “你若不想这条胳膊废了的话,就先别动。” 顾影看着她有些迟疑,可她的的确确是在帮他治愈伤口。 然而,他明明记得,之前是她想杀他来着。 也可以说,他们彼此都曾想致对方于死地。 “你什么意思?” 此时的顾影,即便是想起身,也没有力气,只能乖乖地躺着,任人宰割。 可是周围,只剩下她一个。 那些啃咬他的行尸又都消失不见了,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顾影知道,它们的确出现过,他身上的伤口就是最好的证据,他本应该是死了的。 他的衣服已经被撕咬出好几道破烂的口子,零碎地挂在身上。 身上大大小小也掉了十几处皮,伤口上被一种不知名的叶子包裹着,那上面冰凉的触感能够暂时麻痹疼痛。 赤髓虽然还在他的手上,可他的左手,却已经握不住刀。 “我改变主意了。” 这个女子依然半趴在他的身上,一手拄着脑袋,一手落到了他的胸口处。 几根修长的手指抚在了那一株刻在他身子上的彼岸花图腾,她的指尖顺着花瓣的痕迹慢慢摩挲着,她的嘴角漾起了狡黠的笑意,“我要跟你回去见他。” “理由。” 听到她这个决定,顾影的反应很平淡,他实在是不想猜她又要开始编织一个怎样的谎言。 当初她死都不肯去的地方,现在又这样轻而易举地改变主意,说要跟他走,谁知道她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他不相信任何人,尤其是她。 她的目光散漫而迷离,像是什么都没有在看,却又一直盯着顾影的胸口。 两根手指透过他破烂的衣衫在他心尖处划了一个圈儿,顺着肌肤的纹理揣到了更深处。 她的指尖冰凉,而顾影的胸膛却很是温热。 所以那指尖游走的弧线,他感受得真切。 顾影的牙关紧锁,在微微地打着颤,暗自恼着。 如果不是他现在没有力气动弹,他一定会折断那只不规矩的手。 她却没有在意顾影脸上浮现出的奇怪的表情,只是从他怀中衣服的夹层里取出了一个红色的软包香囊,拎在指尖,“他偷了我的东西,我得去拿回来。” “这是我的东西。” 虽是行动不便,顾影还是伸手去夺抢那一寸红。 要是旁的东西也就罢了,可是这个不行,这是顾承风给他的东西。 只可惜,此时的他根本就抢不过。 “你的东西?那为什么这里面会有彼岸花?”女子闪过他的手,又重新把一寸红拎出来,故意放在他的眼前晃悠。 “彼岸花?” “这么快就忘了,就是刚刚钻进你胸口的那株花,那一片可都是呢,他总该跟你提起过的。”她的手又落回了顾影的胸口处,看着那个嵌进皮肉中的花,她似乎是想到了些什么,“这是见不得光的东西,不应该被带到外面去。” 这女子翩然起身一转躲开了顾影的再次伸手,便将那一寸红别至腰间,“别动,再过几个时辰,你这胳膊就能好了。喏,你捅了我几刀,我剥了你一层皮,咱们俩算是扯平了,好不好?” “……” 顾影扭过头去,没再理会她。 扯平,这种事情,也能用互捅刀子的方式你来我往的扯平,也就亏得她能想得出来。 恍惚间,好像是慢慢恢复了些力气,虽然他不知道敷在他身上的叶子是什么,但比他认识的所有的伤药疗伤效果都要快上许多。 两个人,互不说话地对峙了很久,她也始终没等来他嘴里吐出的“好”字。 看着顾影不作反应,她却也不是很意外,只是透过他褴褛的衣衫,隐隐看到他胸膛上的印记。 她还在奇怪着,那花于别人而言可是剧毒无比,然而钻进了他的身子,却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异常。 正当她俯下身想要凑近些看清楚的时候,红光一闪,一把出了鞘的刀已经横拦在了她的颈前。 刀刃紧紧贴在了脖子上,只要再向前半分就能割断喉咙。 可即使脖子上架着一把刀,她却也没有往后退的意思。 她只是朝着顾影微微一笑,眼睛却一直不老实地盯着他的胸口。 顾影的左臂依然横瘫在地上,一动未动,只是他的右手在一瞬间将赤髓抽了出来,抵在了她的脖子前。 “别动。” 女子撇嘴一笑,垂下眼睛看着自己身前的刀,却又时不时地瞟向他的脸,“我没动啊。” “眼睛也不许乱看。”顾影的声音很是虚弱,只是他的刀很稳,他出手时从不会失手,“我不知道你是用的什么方式可以控制赤髓,能将持刀人摄魂。但我知道,我出刀的速度一定比你快。我若决意要杀你,你必死无疑。” 刀一直横在她身前许久,而他的胳膊却连颤都没有颤一下。 可每次她想要挪移半分,却又被顾影横刀拦下。 不管她怎样跑,总是离不了他挥刀的范围。 他的手,的确还很稳。 “哦。” 她尝试了几次便学乖了,冲顾影眨巴了几下眼睛,又耷拉着脑袋盯着他看起来,有恃无恐的样子。 “若是你再敢靠近我三步之内,我必杀你。” 顾影的脸色苍白,嘴唇微紫,可是他的眼神却像是两把凌厉的刀子,好像是能把一切盯着他看的眼珠子全都剜出来。 女子捂嘴轻笑,想来也是稀罕,的确如他所说,他的刀很快,快到别人根本就来不及出手,即便是死,他也可以在死前先杀了她。 可是当初她召出行尸将他一口一口分尸的时候,他都没想过要杀了自己,还想着要把自己活着带回饮风阁呢。 如今只是多看了他几眼,摸了他几下,便已足够让他怒不可遏非杀自己不可了。 “知道了。” 银铃般的声音依旧很甜美,语气也很轻快。 她觉得,这间石室里本就没什么东西可以去看,要说有,不过是一口棺材。 凭空多出来了他这么一个大活人,不盯着他多看上几眼,才叫奇怪吧。 她也故意没再看他,而是把目光挪移到了旁边空无一物的墙壁上。 而此时,他的刀才从她的脖子上挪开。 一道白影飘过,是她翻身一跃又躺回了那个石棺里,两只手撑在一侧枕着头,两条腿慵懒地搭在了祭台上。 脚上的银铃轻轻摇晃,铃声一阵一阵,像是引人入眠的小曲。 顾影只是不经意地转回了头,偶然瞥见了一双雪白的玉足,罗裙垂下处露出一小截腿肚儿,正被时而撩起的裙摆半掩着。 他躺在地上,看不到她的脸。 只能透过微微烛光,看到这隐隐晃悠的两只脚丫。 此情此景,像是在山间茅屋小憩那般惬意,倒真是有些悠然自得。 他已经很久,没感受过这样的宁静了。 不知不觉盯着那里看了许久,专注到都没有发现有一双目光已经重新落回了他的身上。 女子从旁边歪出来一个脑袋,似笑非笑,“你不让我看你,你却偷偷在看我?” “没有。” 话音落在了顾影的耳旁,他听到,并没有立刻把头转过去,还在看着她的方向。 好像他看的不是她,而只是盯着她身后的那堵墙。 好像,什么都没有看到。 第74章 平沙驿 古道,西风,只是并没有瘦马。 通往汉中的官道上往来商客络绎不绝,驮着货物的马匹们也个个英姿矫健精壮俊美。 在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好马。 而有一匹马,却格外惹眼。 马儿浑身上下枣栗色反着光泽,耳如撇竹,眼如鸟目,一看这牙口就知道是上等的汗血宝马,可却鲜有人知这便是判官盟大弟子葛中离的坐骑,名唤红玉。 马虽稀罕,可以说是千金难求。 然而牵马的人和马上的人,却比这宝马更引人注目。 牵马的人,身形九尺有余,魁梧而英气。 这样身姿的男子即便是在北方也足可称得上是出类拔萃,高人一等,难免引得经过的人们都忍不住多瞟了几眼,不论男女。 他手持一把一丈三尺长的银枪负于身后,他没有来过这里,所以也很少有人认识他。 通常来说,判官盟的人在江湖上走动,大多数都带着昆仑奴面具遮着容貌。 所以旁的人一看到有昆仑奴面具经过,都会自觉地收敛起自己的性子,一副很规矩的样子,怕招惹麻烦。 只是这从不带面具的葛中离,倒是没有多少人会防着他了。 看热闹的人,不知道他是谁,也没人在乎。 那些人更多在乎的,是被他绑在马上的姑娘。 骑在马上的人,是个灰色劲装,利落干净,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一个小姑娘。 只是她手脚全被麻绳捆绑着,被人横放在骏马上,倒像是个可以被随时贩卖的牲口。 这样的两个人,也着实会惹人多看一眼。 人们议论纷纷,猜测着他们之间的关系。 看这姑娘被五花大绑,那极大可能是这汉子的仇家,可是这汉子却将马让给她骑,自己一路牵着。 若这姑娘真是奴役之类,不应该是他自己骑上马,捆了她的手让她在后面跟着跑么? 可若不是仇家,他这种捆法也着实是狠了些。 他们从没见过有人可以将别人捆得这般结实,可以说是除了喘气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就算是押解犯人带个枷锁,也还是能活动一下手腕的。 葛中离并不理会路过的人投来的异样的眼光,他知道这些人也不敢去招惹他,只是看向马背上的人,“拾儿姑娘,我知道你对我心生怨气,怪我将你从渝州一路绑了过来。这几天,你总共暗杀了我十六次,逃了七次,折腾的也够累的。你放心,马上就到汉中了。那里有判官盟的兄弟接应,有他们照顾你,我便不会再绑着你了。” “我只要回渝州。” 拾儿的手被捆着,嘴却并没有被堵着,她一路上不说话,只是因为不想再说了。 她只说这一句话,这句话却重复的太多次了。 那日,她在问渠茶馆的屋顶上看到的东西,都还没来得及告诉饮风阁中的人,结果先是受了黑衣蒙面人的一掌,又是莫名其妙被葛中离带上了路。 “我说过很多次了,那里不安全,有人处心积虑想要你的命。”葛中离依旧苦口婆心地劝着,他都不记得这一路说过多少遍,可只要他还在这,就还是会说,“在那里,我不知道该相信谁。你身上的伤不轻,也算是因我而起受的伤。现在尚没有自保的能力,我不能就这么放任你回去。等你的伤好了,想去哪,我自不会拦着。” “我的事,不用你管。” 拾儿觉得有些可笑,明明同是饮风阁的人,却有人想要置她于死地。 而这个明明应是与她对立的判官盟的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救她的性命。 “我本是不想管的。” 葛中离笑得很无奈,他也很忙。 本来是因为追寻死神踪迹路过了渝州,又因为环儿的委托去饮风阁讨债,到现在想要去长安找一个人打探无殇的来历。 这么多事情,却一件都还没有办成,现在又莫名其妙地还得多为一个人的生死负责。 他也不想管的,可既然遇到了,就非管不可。 他就是太爱管闲事了,才把自己逼到这一步田地。 “我只要回渝州。”拾儿又开始重复起那句说过最多的话。 “回渝州,给那个红衣女子报平安么?你以为,她真的会在乎你的生死么?” 葛中离回忆起在饮风阁中无殇的一言一行,那个人,给他留下的最深的印象就是深沉的可怕。 “拾儿姑娘,当日你在林中舍身拦我之时,我便已知道你是坦荡忠义之士。 所以我愿救你,不计代价。 我不想你就此枉送了性命。 以她的心计,怎么会在那样的情况下还让你去那种地方。 有些话我不忍说,可你也应当想明白才是。” “阁主信她,我便信她。” 葛中离听罢摇了摇头,便不再多言。 他知道无论再怎么劝,她也是不会听的。 这一点,倒也是像他,只要认定了心中所想,百死不悔。 走了近半日,终于在岔路口看到一家歇脚的酒肆,酒肆的门前插着一面青黑色的旗子,上面写着平沙驿三个字。 葛中离牵着马慢慢走过去,将红玉系在了一边的拴马桩上。 “得罪了。” 他边说着,边用枪头穿过拾儿身上的绳子,将她从马上挑了下来。 拾儿下来的同时,他便又用追魂枪横挡住她的背后让她得以站稳。 一路上,除了不得不的交手以外,他都是用手中的寒枪与她接触,尽量避免肢体上的碰触。 他并不想借怎样的理由占这姑娘的便宜,更不想因为离得太近又被这姑娘用什么古怪的法子暗算,所以一直用他自己的方式与她保持着距离。 可是,看着她被捆得紧紧的双脚,还是犯了难,“你若是答应不跑,我便解开你脚上的绳子。” 他并不怕她跑,但也不想让她跑。 即使是拾儿跑了,以他的能耐还是能把她抓回来的。 只是他怕麻烦,懒得去追,他也很忙,能少折腾就少折腾。 拾儿瞟了一眼他手中的枪,一声不吭地点了点头。 枪尖轻挑,她脚上那一圈圈被绑得结实的麻绳瞬间被截成了两半。 拾儿跟着他走进了平沙驿,找了个人少的角落坐了下来。 第75章 逃 “哟,客官您这是打尖儿啊还是住店啊?” 旁边的店小二打老远就看到他们过来了,一直在心里默念着他们不要走进来。 只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天意总不遂人愿。 本来看这两人杀气腾腾的架势,他是不愿去招惹的。 可是在这种地方做生意,过的就是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三教九流什么样的爷不得老老实实伺候着。 所以,他还是硬着头皮上了前来。 “只是歇个脚,随便上点吃的吧。” 听着葛中离说话的语气随和,并不像看起来那样吓人,小二的胆子也渐大了起来,嘴皮子也变得灵光,“客官听您的口音是外地来的吧,您要是第一次来啊,可一定是要尝尝咱们这的水盆羊肉,这可是整块羊腩文火慢炖了三个时辰,骨烂可嚼,今日刚宰的小羔羊,新鲜着呢。” 葛中离本是不怎么饿的,只是看到对面的拾儿似乎咽了一下口水,轻笑一声,“好。” “客官您真有眼光,来这关中可不能不吃这粉皮子,咱们这的粉皮子不比别家,可是从山上当日采摘的最新鲜的蕨菜根茎捣碎做的,柔滑筋道。 再说咱们这的菜豆腐粥,绵软细嫩,色白如玉,蘸上点蒜泥,再泼上一碟油煎辣子,那叫一个滋啦香,且清淡解腻。 咱们这还有招牌特色佛手鱼翅、金钱发菜,这可都是来往的老爷们最爱吃的,光听这名儿就知道吉利。 再加上奶汤锅子鱼,还有那通常外乡人都爱点的葫芦头泡馍,您看看……” 这小二是看着葛中离方才牵着的马价值不菲,便已猜测这是个兜里有货的主儿,且还带着一个姑娘上路,总不能舍不得怀里的银子,到时落的寒碜,在姑娘面前跌了份儿,所以可劲的推荐所谓特色菜肴。 特色,吃的就是名气,名气,自然免不了贵。 “想不到你这小小酒肆,菜色倒是不少。”葛中离客气地摆了摆手,“照你方才说的,随意上两个吧,只是不知,这里可有何好酒?” “客官您可是问对人了,小店别的没有,美酒管够。寒潭香兑秋露白,红曲雄黄竹叶青,应有尽有。 就只说这汉中,白水杜康老榆林,秦洋西凤三粮液,哪一个不是当家招牌。 依小的看啊,黄桂稠酒口感绵甜,且清淡养胃,最适合这位姑娘不过了。 这位少侠不妨尝尝我们这的特色太白酒,醇厚甘润,尾净悠长,保您嘞不虚此行。” “好,就太白酒吧。你取一坛,去外面喂与红玉喝。” “红……红玉?” 店小二挠了挠头,这听起来倒像是个姑娘的名字,可是他又看了看坐在葛中离对面的姑娘,他实在是不知,这人所言的外面的红玉是谁。 “哦,红玉就是我拴在桩上的那匹枣红色的马。” 葛中离解释的很谦恭认真,丝毫没有打趣玩笑的意思。 店小二尴尬地笑了笑,应了一声便离去了,边走边撇嘴,“呸,这么好的酒,人都舍不得喝,给马喝,这人脑子是有病吧。” 小二走的很远,可是说过的话葛中离却听得清清楚楚,只是淡然一笑不做计较。 葛中离看着对面的人,倒了一杯清茶递了上去,“拾儿姑娘,再过几日就能到汉中了,那里自会有人接应你。到时,我们便分道扬镳,还望珍重。” 拾儿没有回应,她知道这个人不论把她交给谁,都会嘱咐别人把她看好不让她跑的。 就算离开了他,也只不过是从一个囚笼转移到了另一个囚笼,他这种自作主张的保护还真是讨人厌烦。 一锅水盆羊肉已经端了上来,可是这菜却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说是水盆,却比平日吃饭的碗大不了多少。 拾儿的双手还被捆得紧,她抬起手在葛中离的面前晃了晃,目光垂下没有看他,只是盯着那一盆羊肉,“我饿了。” 葛中离瞥了她一眼,一杆长枪已经出挑,将她腕上的麻绳也一并斩断。 现下双手双脚已经又重新恢复了自由,拾儿却只是轻轻拿起身旁的筷子,准备夹起那片薄薄的羊肉。 看到她是真的在乖乖吃饭,葛中离便也从旁边抽出来一双筷子。 突然,木筷飞出,伴着沸溅起来的热汤,朝着葛中离面前戳了过去。 葛中离双指微微一用力,便用手中的木筷夹断了飞来的木筷。 筷子轻旋作扇状,便将泼溅出来的汤汁横屏挡下。 他一手托起碗盆,将所有溅出来的汤汁尽数收了进去。 而拾儿正想要起身,却被一杆枪拍在了背上,整张脸被压在了桌子上。 一丈三尺长的枪杆周身精钢混金铸成,足有八十余斤,不轻不重地拍在她的背上,并没有伤到她分毫。 只不过,却压得她再也不能起身。 “太过分了!你知不知道这一盘菜有多贵?”葛中离一手执长枪把她按在桌上,一手却悠然持筷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津津有味的嚼着,“要么你自己吃,要么你看着我吃,选?” 拾儿已经明了,她的第十七次刺杀兼第八次逃跑已经以失败而告终了。 “岂有此理!” 大门外走进来一个赤着上半身的糙汉,他的头上用一块白布巾包裹着,只是布中还隐隐渗着血迹。 他扛着一把鬼头刀,身后跟着两个精壮的汉子,大喝着,“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怎由得你这混小子欺辱一个小姑娘。” 谁都知道,用鬼头刀的人,通常都是个刽子手。 刽子手,一辈子杀过多少个人,只怕连他自己都不愿记得。 然而这刀却是已经钝了,可见很久都没有人再用它去杀过人。 他扛着这样一把刀招摇过市,除了糊弄一些不懂行的商客,但凡懂点拳脚功夫的可是都不吃这一套。 “出门在外,莫管闲事。” 葛中离一开始也还是好言相劝,他与她的事,没办法和旁人两三句说得清楚,所以也就懒得解释。 “闲事?这事老子管定了!” 糙汉说着,一把刀已经插进了葛中离面前的饭桌上,一条腿踩在他坐着的长凳上,乍一眼看去,的确是横相狰狞,威猛赫赫,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笑得至为猥琐,“老子瞧这小娘子生的水灵,要把她带回去做个压寨夫人,你小子识相的,就滚远一点,孝敬爷爷些银子,爷爷也就饶了你了。” 在马厩喂红玉喝酒的店小二瞟到店里的情况,顿时又开始心疼,却又不敢过去,“真是强盗遇到了土匪,什么世道啊!只是可怜了我这小店哟,连番遭罪,希望这回别再砸烂那么多东西了。” 他想了一会儿的功夫,转头再看,大半坛子酒已经被红玉喝的差不多了。 “这……这还真有好酒的马?” 第76章 教训 葛中离的枪依旧压着拾儿,并未撒手。 他知道,他此时若是松了手,这丫头肯定会趁乱再逃走。 他只是站起了身子,可是当他站起来的时候,旁边的糙汉却有些慌乱了。 这大汉原是碰巧路过,顺便来打秋风的。 只是见到拾儿之后临时起意,可没想到面前的人竟是这般模样。 这糙汉虽然是膘肉横行,看起来壮实,可也毕竟只是外强中干,虚胖而已。 然而这个一直坐着的男人,之前他没有探过虚实就贸然过来,等他起身时,发现此人少说也有九尺之高,这等威慑震撼,令人望而生畏。 这人虽没有他看起来壮实,但其威严魁梧之势还未出手就已知高下之分。 “这个人,交给我。” 一旁还被银枪压在桌上的拾儿发了话,她侧目看向这个糙汉,眼中尽是不屑。 什么样的人,竟然也敢在她面前说些不三不四的话,出言不逊。 葛中离闻得此言只能挑了挑眉,眼中尽是对这糙汉的同情之色。 “那你下手轻点。” 他一开始本以为这个人是见不惯他欺负小姑娘,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来出言制止,英雄救美的,本还想赞叹一番,交个朋友。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人竟然又说出了这样的话。 这些年来,他从师父与师娘的相处之道中悟出一个亘古不变的结论—— 得罪了谁,也不要得罪女人。 这个结论,天下之大不管走到哪都很适用,所以他面对女人时也都尽量敬而远之。 这种事情,别人帮不得。 这个人,只能自求多福了。 葛中离慢慢挪开了手中的长枪,退到了一边。 他不愿插手,因为他觉得只要闹不出人命,这个人是该受点教训,长点记性的。 “等下。” 只是他又突的想起了什么,寒枪横过了拾儿与糙汉之间。 他单手执枪,小心翼翼地用枪尖挑走了那一盘桌上的水盆羊肉。 枪很稳,汤汁一滴都没有洒出来,只是把它换了一个看起来更为安全的桌子。 他身上带的盘缠并不是很多,这肉也不是很便宜的。 万一白白糟践了,岂非可惜。 他也退到旁边的桌子,收起银枪,“请便。” 拾儿的身形瘦小,相比于葛中离来说,简直可以说是能用一只手拎起来。 这糙汉看了看葛中离,他果然已经站得很远,摆明了不淌这趟浑水。 又看了看面前的小姑娘,这姑娘也在不冷不热地看着他。 若是眼睛可以杀人,他的身上只怕已经被戳出了千百个窟窿。 只可惜,还是只有刀才够分量去杀人的。 他正想着,双手已经握住了那把插进桌子上的鬼头刀,用力向上想要拔出来。 只是他臂膀上肌肉隆起,青筋抖动,汗如雨下之时,这刀却未动丝毫。 这明明是他砍在桌上的刀,要说拔出来应是也不会很费力。 可是这刀确实有如千斤之重,与桌子浑然一体了。 再向前看时,就见面前的姑娘左手的食指与中指轻轻拈住了刀背两侧,便已让这刀稳稳地插在其中岿然不动。 糙汉脸上的横肉也微颤了一下,便知又是惹上了惹不起的人,有些后悔。 可是他却来不及再后悔,有一只脚,已经重重地踹在了他的脸上。 他的脖子顺着肩膀的方向歪下去,整个人被踢翻在地。 拾儿的钩月双刀被葛中离收了起来,放在红玉驮着的行李之中。 她的手上并没有武器,否则摔落在地上的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颗脑袋了。 这一脚的力道已经给他踹懵,耳中蜂鸣声嗡嗡直响,还没回过神来,又是一脚已经迎上。 “大哥!” 糙汉身边的两个精壮汉子见这情势,也忙冲向前来,虽知不可力敌,却也是替他承了几脚。 葛中离看着这几个人,这样三脚猫的功夫,扛着一把没有开刃的刀,便敢在商道上唬人,到也真是心大。 拾儿抄起一根竹筷,穿过糙汉的手心就将他的左掌钉在了桌板上。 还没等那人喊出疼来,另一根竹筷已经将他的右掌也牢牢钉在上面,鲜血直流。 第三根竹筷已然出手,对准的不是别的地方,正是他额上的印堂穴位。 竹筷似一柄利刃,点穿即毙。 然而却在离他不足半寸的地方,竹筷被径直削断,碎裂成丝。 一柄寒枪已经挡在了她的身前,持枪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葛中离。 “他既已废了一双手,你的气也该出够了。” 葛中离拔出了糙汉手上的两根竹筷,把他丢到那两个跟随他的弟兄身边。 “你不是答应了不插手的么?” “在你伤人性命之前,我绝不插手。” “像他这样恃强凌弱,强抢民女的江湖败类,你也要救?”拾儿原以为他是个见义勇为的正人君子,可却没想到他又开始袒护起这些宵小败类来了。 “没有人有权利去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判官也不行。” 葛中离收起了长枪,转身看向那个吃了瘪的壮汉,“更何况,我见他身上并无杀气,使的也是未开刃的钝刀,足可见得他从未真正伤过人,故作强横只是为了唬人罢了。虽然做了些打家劫舍欺凌商贩之事,但罪不至死,现在他也尝到了教训,姑娘怎么不能得饶人处且饶人。” 虽然他的话并不符合拾儿的行事作风,可是看着他,却也着实让她想到了一个人。 这两个人,竟然有那么一丝的相像,同样的,心怀仁慈。 也不知那个人去了长安,现在怎样了。 “你身边的两个兄弟在那种档口却并未弃你而去,足见情深义重。只是,你们不得再做这些不义之事了。”葛中离拿起他的手看了看,略微蹙眉,脸上流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奇怪表情,“这……伤及之处为小指端太阳经与少阴经,这是主掌肾气盛衰之所,咳……咳咳……拾儿姑娘当真是狠辣决绝,做事不留一点余地。你这伤,只怕是日后不能再……” “不能再什么?” 听到主掌肾气盛衰后,这糙汉就已是有种不祥的预感,所以亟不可待地问了出来。 葛中离面露难色,“呃……这,不太方便说。不过也无妨,你若想痊愈,可去江都判官盟寻一神医,人称鬼医菩提子,他自会救你的命。不过此后,你便留在判官盟当差赎罪吧。规规矩矩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有何不好?” 兄弟三人面面相觑,有些不敢相信,“大……大侠是判官盟的人?” “正是。” “可……可我们听说,判官盟中全部都是英雄义士。那样的地方,又怎么会收留我们这样的亡命之徒?”糙汉的眼神瞬间从惧怕变成了敬畏。 判官盟中的人,和他们做过的事,江湖中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即便像他们这样的人听到判官盟的名号,也无不心悦诚服抱拳称快。 “海纳百川,万流归宗。天下之大,自会有所有人的容身之处。判官盟,本就是走投无路之人得以新生的地方。你们到了江都,找到带着昆仑奴面具的人,跟他们说红烧狮子头,他们自会带你去见菩提子的。” “红……红烧狮子头?” “对,切记,一定得是红烧狮子头。” 第77章 共赴长安天 “你怎么知道,他们这一走,是去了判官盟,还是会再去别家抢掠?” 拾儿冷眼旁观着这一切,她不得不承认,葛中离的身上的确有一种让人愿意亲近愿意信任的魅力,可她也同样觉得,他把一切都想得太过美好,有些不切实际。 “我不知道。”葛中离瞥了一眼已走远的几个人,悄悄地说着,“可我总觉得,若是他们看到我已完全信任他们将会是个好人,那他们多多少少总有些不好意思再去做坏事的。” 没有人是可以把别人完全看透的,所以他也从不轻易断言别人是什么样的人。 师公告诉过他,有时候因为你的一句话,可能就会影响到他的一生。 他此刻是恶人,也不代表一辈子都会是恶人。 但可以去尝试着引导他们向善,而不是恶言相向让他们更加坚信,唯有作恶才更能适者生存。 万事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这才是人,有趣的地方。 他始终坚信,人性总会是美好的。 他对所有的人,都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不会听信你的一面之词。” “所以你不是他。他是个惜命的人,而你,却是个不要命的人。”葛中离淡然一笑,像和煦的春风拂面而过。 “可你也明明知道,他伤的不过是一只手而已,哪有你形容的那么严重,还以后不能……咳……我以为像你这样的正人君子,可是从来都不会说那种下流话去骗人的。”拾儿早已看透了一切,那人的伤有多严重,她作为下手的人,自是比谁都清楚。 “咳……咳咳,引人向善的方式,有时也是需要迂回的,这都因人而异。” “你既知道迂回,那你当日在饮风阁明知危险万分,为何不避退?” “有些事,可以避退,而有些事,是无论如何都躲不掉的。既然早晚都要面对,那又何苦再逃?” 葛中离转身走到一旁的桌上,将那盆羊肉又完好无缺地端了回来,放到拾儿面前,“趁热吃。” 看到那三个人走远之后,小二哥才把那迟来的粉皮子和菜豆腐粥端了过来。 一边窃幸着,好在这次没有摔坏太多的东西。 拾儿这次也不急着杀他,也不急着跑了,而是真的在老老实实地吃着东西。 旁边一桌的客人闲谈起了刚刚的糙汉,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哎呀,流年不利啊,要说这赵二虎子也是够倒霉的,山上生意不景气,他这几日连着两次下山打秋风都吃了瘪,你说他不会真的弃暗投明,去投奔了那判官盟了吧?” “这谁知道呢,诶,你瞧见他脑袋顶上的伤口了没有,就白布包扎好的那块,也是前两日在这家店被人揍的。这年头,打劫的下山处处挨打,世道是真的变喽。以后啊,这平沙驿怕是没人再敢干这档子营生了。” “原来你也听说了,我也是昨日刚刚听说的,就前两日的事。赵二虎子想去收点过路钱,结果被人打得那叫一个惨嘞。好像那人来头还不小,听说可是从渝州来的。你想想,渝州是什么样的地方啊,那里出来的人他都敢得罪,能捡回一条小命就算是不错了。” “是啊,前两日招惹上了饮风阁,今日又撞上了判官盟,你说他是不是命犯太岁啊,别介个明天再被金刀门的人大卸八块丢出去喂了狗。” “要死啊,那三个字你也敢提!” “呸呸呸,老子刚刚可什么都没有说过。” …… “几位大哥。”拾儿转头叫住了那一桌上的人,露出了一抹少女的清纯甜美的微笑,彬彬有礼的样子,“刚刚你们说的那个前几日经过此地的饮风阁中人,可否详细描述一下他的样貌?” 一个人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就被身旁的人怼了一下胸口,使了个眼色。 “这……我们也只是听说,没亲眼见过。对了,你问这小二,砸得就是他家的店,他肯定知道的清楚。”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店小二本也是想说记不太清了的,只是他看到拾儿用手心将一根筷子轻而易举地摁进了桌子里时,便只好又瞬间赔上了笑脸。 “他……长得蛮清秀的,大约二十多岁的样子,文文静静不爱说话,乍一看有点像个小姑娘。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才被那赵二虎子上前调戏。不过那位大侠武功是真高啊,他就这样,这样,这样来回几个翻身,就把小店的桌椅酒坛都砸了个稀烂,那赵二虎子也是被打得……不忍直视啊。” 店小二边说着,边在一旁比划着,仿佛他自己真成了江湖高手一般,只不过他做出来的动作实在是不入流。 “他有没有说过,自己是什么人?” 店小二挠了挠头,面露难色,“什么人……好像是说过,记不太清了,不过他随身带着一把青黑色的剑,看着像是上乘货,最特别的,是那剑穗上拴着一颗牙,人的牙,对对对,就是人的牙。” “拂晓清风迎头醉,不话巫山是与非。”在一旁的葛中离却兀自道出了其中玄机。 “对对对……对对,是那个什么……什么清风堂主的,你也知道,小的是本分的生意人,不问江湖是非的,所以……对江湖门派这些个什么堂主舵主啊的,也不怎么了解。” “是他。” 拾儿的嘴角勾起了一抹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笑意,她心里只是想着,他来过这,现在还很安全。 “听闻清风堂主向来不离渝州城,没曾想,他是来了这里。”葛中离只是随口一说,却感受到对面的姑娘杀气凛然,“别误会,我对饮风阁的私事并无兴趣,只是听闻堂昭钰是清风朗月一般的君子,倒真是很想与之一见。” “我不回渝州了。”这是拾儿头一次改口,这个决定,也是临时起意的,“我也不去汉中,我要随你一起去长安。” “你怎知我要去长安?” 葛中离确信自己从未提及要去哪里,而这姑娘却说得极为肯定。 “你从渝州一路北上,路过汉中,若不是要去长安,难不成要出阳关去楼兰么?” 听到这样的解释,葛中离禁不住嗤笑出来,“看来,清风堂主也在长安了,那倒还真是有趣。带你去,不是不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长安于你而言太过危险,我判官盟与金刀门百年前曾有约定,泾渭分明,各行其是,互不相扰,所以我去尚且无碍。然而你饮风阁与金刀门势如水火,只怕此行是凶险万分,有去无回。” “我一定要去。” “为了清风堂主?” 葛中离看到每次提及堂昭钰时,拾儿脸上总是会浮现出那种前所未见过的神情,一个淡然如水的女子眼中突然添了一抹柔情,他就已猜到一二。 看着拾儿不说话了,葛中离也有些欲言又止,“拾儿姑娘,有句话,在下不知当讲不当讲。” “只要不是涉及阁中之事,但问无妨。” “听闻清风堂主眉目清秀,仪表堂堂,若是有姑娘心挂念之也不足为奇。 不过,在下更是听说饮风阁的少阁主顾影,无论是武艺才貌皆更胜他一筹。 可是这些日子以来,不止从未听你提及过他,甚至我在渝州的时候,那里的人们茶余饭后闲谈更多的都是清风堂主,几乎没有一人提到过他,好像这个人从来也不曾存在过似的,这岂非是件怪事。” “你想见他?” “想。” “你为什么对他感兴趣?” “江湖上这般年岁这般身份的儿郎,只有他最为神秘,鲜为人知,我当然会更感兴趣一些。” 拾儿听到葛中离提到顾影的名字,都不由得深吸了一口气。 她当然知道,渝州城内若有人敢提到他,那才是怪事。 这两个人,分明一个是美梦,一个是噩梦。 “姑娘?”葛中离看到她脸色不太对劲,却不知自己哪里又说错了话。 “他什么都好,却不是人。” 第78章 蛇舞 月光倾洒在地,拉出了两道长长的人影,一前一后。 两个人,彼此都不说什么话。 山中不知岁月,已经过去了多少天,顾影并不是很清楚。 他只知道,自从身上被撕咬下来的肉刚刚开始愈合,便已急于催促着那个不怎么安分的人随他一同动身回渝州。 在他的坚持未被理睬之后,一把刀又重新架回了她的脖子上。 如此,才劝动了她匆匆上了路。 现在这两个人的样子,的确是很奇怪。 顾影的衣衫褴褛,看起来极为窘迫。 他的身上已经被那些不知名的东西抓出了无数道口子,且不说伤口怎样,只单说那不堪入目的衣着,穿着还不如没有穿。 黑色的布片一条一条地垂落下来,若隐若现着他那菱角分明的锁骨。 他的脸本已是如寒霜一般苍白,像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可却不知,他的身子竟比脸要更加的白皙,几乎白得透明。 这是多年来,他总是习惯入夜后才行动,昼伏夜出避着阳光才形成的。 看着他这一身白皙如雪的肌肤,世间上绝大多数女子此时都应该是自惭形秽的,只是他旁边的那个人,不但没有半分不好意思,而且还正直勾勾地在身后盯着他看,像是欣赏着一幅绝代佳人图。 比起顾影这一身的落魄,她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原先那薄如蝉翼的白纱上,开出了三朵风姿各异的红莲。 那不是别的,正是赤髓捅上的三刀拔下时所溅出来的血花。 浮生若梦的刀法本是不会见血的,可是他当初拔刀时,故意将刀身一转,像屠夫碎肉一般。 他总是知道,怎样能在保证猎物不死的前提下,让她最大的感受痛苦。 琵琶骨处一朵,心下三分处一朵,腹中一朵。 三朵红莲,嵌在幽幽白纱上,随风摇曳,却比素纱的时候,更添一丝诡魅妖娆。 两个人的衣衫,一黑一白,且带着累累的伤痕和妖娆的血迹,隐藏在渝州郊外长年的薄雾中,远远看上去,两人倒真是像极了无常索命。 只是在这里,尽是些不解风情的人,并不懂得欣赏这另一番景色。 身边的人若是没有起到威胁,他是不会特别去注意的。 此时他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忽然而至的一阵微风上。 风中,带着一阵熟悉的香气。 这个味道,他记得,是他当初在结界外,那阵笛声响起时,那个药草的气息。 还是那个人,他一直都在林子中,从未离去。 顾影只能断定,这个人的武功在他之上,至于高出多少,他能否全身而退,而那个人又是究竟出于何目的出现在此,他全然不知。 他突然站住了脚步,没再向前走,身后跟着的人却一头撞了上来。 “你……”女子揉了揉脑袋瞪着他, “噤声。” 还没等她来得及把话说完,顾影手上的刀鞘已经捂住了她的嘴。 这少女倒不像他这一般紧张警惕,而是往后退了几步,朝他摆出了一个三的手势娇俏地笑着。 三步之外,她记着,她在提醒着他。 她可是牢牢记住了他的话,绝不会靠近他三步之内的,以免惹来杀身之祸。 耳畔传来的,起初只是瑟瑟的风声,吹动竹叶的飒飒声,但慢慢地,开始传来一缕缕悠扬的笛声。 笛声凄切悱恻,娓娓道来一个蚀骨柔情的悲凉往事。 伴着清婉的笛音,浓雾渐渐在林子中散开,再回首时,竟然再不见一人。 眼前,一闪而过一道黑影,那是一条蛇盘踞着身子踽踽而行。 蛇的口中发出“呲呲”的声音,前半身略微往后收缩,这是伺机而攻的姿势。 蛇长四尺三分,通体白环与黑环相间,他识得,这便是素有万毒之王之称的银环蛇。 银环蛇的毒性十分猛烈,但凡被咬上一口,不出半柱香便已是神仙难救。 照理说,这银环蛇在渝州算是鲜有,反倒是在南地居多,怎么会无端出现在这茶山竹海间? 笛音又起,轻快明朗,像一颗颗琉璃珠子哗啦啦的散落一地。 伴着曲音,便见这银环蛇的尾巴随着旋律的跳跃而舞动。 每扭动半圈,就在旁边一分为二又生出一条影子来。 如此往复,再抬眼望去,已是密密麻麻的蛇群朝他涌来。 赤髓是一把无用之刀,而他身上的暗器也已全被那个女子趁他昏迷时搜刮走了。 四周除了雾气,就是蛇群,他已避无可避。 只是,他也从未想过要避。 任这银环蛇的毒性再强,也不如他身上所中之毒的万分之一,又有何惧。 有几条飞扑而来的蛇已经被他拧断了头颅,顺着信子将其肝胆一并抽了出来。 然而这些蛇前赴后继,数不尽数,即便是巫蛊之乡,也绝不可能有这样的数量存活一处。 叮铃铃……叮铃铃…… 那清脆的银铃声,已经将笛声全都盖了下去。 周围的雾气散开了,那些蛇影也都一瞬间消失不见。 他这才发现,这些都只是假象,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间进入了有心人设下的幻境,而这笛音就是引子。 那个摆阵之人,却早已不在这附近了,空留一缕药香气。 铃铛声,从头顶上方传来。 顾影抬头看去,那白衣女子仍坐在树枝上,好像每次见到她时,总是这样的画面。 可是,第一眼,又是先看到那裙摆下的一双来回晃动的玉足和若隐若现的半截小腿肚儿。 他的头突然就垂了下去,垂到很低很低,低的看不清前方的路。 他本不是有心去窥伺的,可是这个人,总是这样高高地坐着,在他眼前晃,想看不到都难。 “你的心乱了,在想什么呢?” 这女子枕着双臂倚靠在树旁,却一副我好像知道了什么的表情打量着他,笑眯眯地问了出来。 她这样问,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幻阵素来有高下之分,最没有攻击性的一叶障目,只是把人困守在幻阵中,像迷宫一样,一时半会儿走不出来。 再往上者,可以草木蛇虫皆为兵器,虽然都是幻象,可若是在阵中受了伤,现实中也一样会遭受同等的伤害。 更甚者,阵中可以幻化出人形,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无一不可舞得出神入化,身法可与世间高手相媲美。 更有得天独厚者,可以御天地之气,行乾坤之势,山崩地裂,血雨腥风,江潮涌动,黄沙漫天,只是能达到这样境界的人,世上还不曾听说过。 刚才的阵法,施阵者都不在附近,只余留了一丝气息。 而所设阵物也不过是银环蛇尔尔,算是小试牛刀罢了。 这样粗劣的阵法,若是换做平常,以顾影的本事,早就该第一时间察觉到了,甚至根本不会被诱入阵中。 可是,他却进去了。 一个人,只有被迷乱了心神,搅扰了定力之后,才会这样。 他的心,的确乱了,即便他始终不肯承认。 “没有。” 顾影的脸色苍白得有些憔悴,憔悴到他都没有发现自己呼吸的节奏也跟着紊乱,连走路都有些力不从心。 他认为,真正能影响到他的,只有一个东西,却绝不会是任何人。 看着顾影在前方有些踉跄的身形,又看到他胸口处那一株钻进皮肉中的花在隐隐蠕动,她若有所思地呢喃道,“原来,是这样,难怪……” 顾影不说话,只是默默地向前走,关于中毒这件事,他实在是不想和任何人讨论。 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第79章 灵君 那女子却是一跃而至他的面前,也不管什么三步之约了,上来就扒开了他胸前的衣服,仔细瞧着他的胸口。 “我说呢,这株花若是钻进了别人的身子里,那人肯定活不过半日。 可是你体内的毒,却是被它看上的最好的饵料。 你呼吸局促,脉搏紊乱,脚步一深一浅,这么明显了,就别再强装下去了。 刚刚你入阵之后,就变成现在这样,可见每次运气,毒性都会扩散至全身。 之前,之所以不会,难道…… 哦,我知道了。 是因为那个香囊,一直在帮你压制毒性,现在香囊不在你身上,所以你是旧毒复发?” 顾影没有理睬她,拽回她手中攥着的衣服,重新掩着胸口。 他依旧一瘸一拐地向前走着,若不是这个人现在还不能死,她一定已经跟那个话太多的假的大漠飞鹰同样下场了。 “喂,这香囊既然是不能离身之物,那我之前抢走的时候,你干嘛不说清楚?兴许,我一感动,就还你了。” “我不信你,多说无益。” 顾影说着话时头也不回,似乎并没有打算将这一寸红就这样要回去。 她之所以抢走了一寸红,是因为里面有一味药,是取自迷影古墓中的彼岸花。 这个东西,是不能被带到外面的。 可她却万般没想到,这彼岸花虽是至阴至邪之物,毒性极强,而有人却只能依靠它来续命,这已不足以用可怜来形容了。 “你知道,那刀剑冢中的彼岸花,是如何开出的么?”她一改往日那玩笑的语气,变得有些沉重。 虽然她嘴里有过太多不正经的谎言,可是这一次,顾影却知道她说的一定是真话。 顾影停下了脚步,却没有回头,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他这样,意味着他在听着呢。 “当年萧夫人为了铸成天下第一名刀,试尽各种方法引双魂入刀。 在赤髓铸成之前,失败了数百次,枉死的怨灵足有六百八十三人。 他们的骨化成了生死门中岩壁上的钟乳石,他们的血流过暗河,汇聚到了寒潭之侧。 在那里,血肉滋养,开出了黄泉路上永不凋零的花。 你真的以为,彼岸花当年不伤害你爹爹,是因为怕赤髓么? 他们本就是为赤髓而生,为赤髓而死的,又谈何怕呢。 这样可怕的东西,你爹爹一定是知道利害性的。 若非世间真的别无他法,他是绝不会拿来给你当解药的。 毒性相融相冲,每每毒发,疼痛感如剥皮蚀骨,万箭穿心。 那种感觉…… 原来,最懂得我所感的人,竟然是你。 既然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讲和吧?” 她说着,已经从腰间取下了那一寸红,又从裙子上扯下来一根藤枝,拿在手中不知在捣鼓些什么。 “不须你多言,我……你……” 顾影看到她递上来的东西,想说的话噎在了嘴边,他此时实在不知该怎么形容的好。 香囊还是那个香囊,只不过,多了一些东西。 这一寸红被一根纤细的青藤枝捆着,缠绕几圈,变成了项链的模样。 女子朝他明媚的一笑,“喏,这可是你的保命符,你却这般不当回事。你之前把它带在身上也太不小心了,随时都会被人抢了去。你可别小瞧了这藤枝,在墓里你可是见过它的厉害的。刀斩不断,火熔不化。以它牵线挂在身上,定不会再弄丢了。” 她说着,还拿着项链在他脖子上比了比,一寸红落在他锁骨的中心,尺寸恰到好处。 一点朱红配着他雪白的脖颈,反复看了看,点头,甚美。 “胡闹。” 顾影自己虽然看不见,但他光凭看到她的表情,就已心中燃起一股无名之火。 他一把夺过一寸红揣进怀里,对她的提议视而不见。 “你可知,以这样的方式以毒攻毒,并非续命良策?” 看着这姑娘眼中流露出的一丝欲说还休的神情,顾影却像是看到了一丝希望的光,“你有办法?” “有是有。”她轻咬嘴唇犹豫了一会儿,又抬头看向他,“他可曾与你讲过,这白露春的故事?” 倾洒一斛白露春,这句话因何而来,他自是听过。 只是那虫海的事情听起来玄之又玄,他没有亲眼见过,总是想象不到该是一种怎样的画面。 “当年在墓里,杀了徐家兄弟和笑三分的那个东西?” 她点了点头,“这尸虫喜饮人血,若有驱蛊之人能控制它,将你体内的毒吸食殆尽也未尝不可,只不过,换血如换命,这是九死一生的法子,你可得想清楚了。” “当年在墓里,驱蛊人,莫非是……” 他想起一个人来,那个故事里,林子中的奇怪女人和躺在棺材里的半死不活的男人。 “他们,早已死了。”她说这话,却突然阖上了双眼,想到这两个人时,她是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的,“可还有一个人,如果找到他,或许可以。” “谁?” “如果见到了,我会告诉你的。” 她轻抚着赤髓刀鞘,双目紧闭,这久违的刀是囚禁她一生的牢笼。 既这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看着刀上时而闪着的灼灼红光,仿佛看到了这数百年的浮华一梦,看到了,那个人的影子。 “我现在已完全分不清,你说的话,哪一句是真,哪一句又是假。” “重要么?”她眨了眨眼睛笑笑,“你相信的,那就是真的。” “我一句都不信。” “哟~这就对了。” 拂晓已至,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他长舒了一口气,有些平生从未有过的庆幸,那本不该出现在他生命中的东西。 他原以为,他这一生,注定了这样了无生趣地活着,注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死去。 可是,好像什么东西,在潜移默化间有了改变。 因为知道了,解毒的办法总是有的。 这就像是一缕光照进了他本就无悲无喜的黑白世界。 如果一个人能够带着一丝希望活着,可能以后,会更想活下去吧。 那些事,都是以后的事。 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解去自己身上的毒,摆脱这二十年来羁绊的痛苦,而是尽快,办好那人交代的事,把她带回去。 “走吧。” 他轻轻地说着,因为心情从未有过的好,所以连语气都跟着温柔了下来。 “喂,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总不能一直叫你喂吧?” “顾影。” 这一次,他没有选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是回答了她的话。 “顾影……孤芳自赏,顾影自怜,倒还真是像你。” 顾影微蹙了一下眉头,他知道,他的名字不该是做这样的解释。 之所以叫顾影,不过是娘亲为了父亲迷影古墓之行的平安归来。 他的命,从来都不是属于他自己的,名字也一样。 顾影向前走了几步,又顿了足,微微过侧头却不敢看向她,声音小的只像是一阵刮过的清风,不易被人察觉,“你呢?” 少女的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她笑得像是一只得意的小狐狸。 “灵君。” 她在静静地看着,看着顾影脸上那微妙的变化。 他的脸上,很少会有表情,所以每次有任何表情的时候,她都会去瞧得很仔细。 只是,这一次,不一样。 他的眼中满是痛苦与惊异,他虽极力地压抑着自己愤怒的情绪,却还是一字一顿地嘶吼出来。 “你……找……死!” 灵君,林筠。 从二十年前起,渝州城里没有人敢再提及这个名字,更不会有人去取这样的名字,谐音也不行。 这个名字,谁说,谁死。 可是他却在今夜,心情前所未有的放松的时候,又重新听到了这个名字。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记重锤敲碎了那个琉璃般的梦。 他知道,她一定是故意的。 可是她却完全不顾他的怒意,依旧眨巴着那双铜铃般的大眼睛,“你们当初既将我认做那屈灵均九歌赋中的山鬼,我为何不可同样崇敬他,不可唤作灵君?” “好,那便是灵君。” 顾影自己都无法想象他是如何说出这句话的,换做平时的他,一定不会这样说。 就像他从来都不认为有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挑战他的底线,最终让他彻底沦为一个毫无底线的人。 可是在今夜,只在今夜,他却有些思念那个人了,那个从未谋面的人。 他看着眼前的这个少女,如果今后,可以因为她,耳畔能够常常出现那个人的名字,似乎也是好的。 只是他一低头就看到那双仰望着他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璨若星河。 又是习惯性的,一把刀横断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冷冷地丢了一句,“三步之外,不可逾矩。” “哦。” 她撇着嘴沉思,有些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人故作凶恶,看起来倒像是有些怕她的样子。 好像她走近他三步之内,就会暗害了他,所以才如此谨慎。 灵君闷哼着,乖乖地退出了离他三步之外。 十里长坡未央亭,西风清,江月明。林梢之侧,只影邂孤灵。同是天涯沦落客,怀下刀,足上铃。 春风不解三步情,闲花庭,鹧鸪鸣。脉脉无语,顾盼相盈盈。大梦未觉人初醒,烟波凝,小娉婷。 第80章 南山客 江都,曲水之上。 轻舟小曳,揺橹留香。 乌篷船上,坐着三个人,两个身着黛紫色留仙裙的姑娘,一个眼上蒙着三尺白绫的书生。 江心深处,载着一个船舫,这是在岸上所看不见的地方。 小船靠近,舫上便有人出来拽了纤绳。 出来的,同样是一个紫衣少女。 她与船上的两个女子对视了一眼后,便嬉笑着退了下去。 封子期眼上的白绫依旧没有摘下,而是被这两个姑娘推推搡搡地搀进了船舫。 “好了,那人就在里面,你快去吧。” 其中一个少女一边嗔笑着,一边推了他一把。 他却站在门口,始终没有踏出一步。 “这不是二姑娘的房间。”他悻悻地说道。 虽然眼睛被遮住,可是他的鼻子却还是好使的。 他知道,二姑娘素来只熏百濯香,而这个房间内,飘出来的却是苏合香的味道。 一想到会用这个香的人,他不禁有些腿软了。 少女捂嘴轻笑,“呸,谁说是二姑娘要见你了,真不知羞。” 疯子七一把扯下了遮眼的白绫,再回头看时,小丫头们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他看着微掩着的房门,只能硬着头皮进去。 屋子里,清清冷冷,毫无人气。 若不是整间屋子都充斥着一股子药香味,倒真让人以为这只是一间废宅。 封子期前脚刚踏进去,一道剑气后脚便已朝他飞冲而来。 剑气虽然凌厉,可却没有伤人之势,只是点到为止,这以气驭剑的本事可不是寻常人都能够做得到的。 剑术之境,不因人异,不随剑同。 第一重境界乃是人剑合一,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寻常武者达到这样的境界,已经可以一人一剑纵横江湖,自诩为一代宗师,一派之掌。 第二重境界为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但凡心之所向,草木飞石皆可作为利剑,摘叶飞花,与那流火金镖并无差异。 想要做到如此,没有个几十年的功力那也是万万不能的。 而那最上一层,便是凝气驭剑,以天地之灵气为己所用,收发自如。 若非得缘际遇,终不可悟。 而这个人,刚刚所发剑气便是弹指一挥间,九百生灭。 疯子七在空中侧翻了两个跟斗,躲过了前两道剑气,却被另一侧第三道剑气击中了衣袖,被牢牢地嵌在墙上。 “才几日不见,你这功夫退步的倒是真快。上次你还能接下七招,怎么这次连三招都走不过了?” 声音从内室中传出来,伴着一阵又一阵的咳嗽声。 被嵌在墙中的疯子七一脸哀怨,“谁让你只肯教我逃跑的本事,却不肯教我杀人的本事。现在,我只有天天被人欺负的份儿。” “混小子,从来也没有人教过我什么本事,怎么不见得我如你这般狼狈?” “且,老不死的。”疯子七白了屋里的影子一眼,虽不情愿,但也不得不承认,“您老人家是天纵之才,我是庸才,哪敢跟您比呀。” “老不死的?咳……咳咳……承你吉言,快死了,就快死了。” 屋里的咳嗽声越发的剧烈了,可他说话的语气却很是轻快。 疯子七不再跟他贫嘴,而是直接冲了进去。 “师父!”疯子七一脸担忧地看着面前坐在椅子上的人,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徒儿错了,徒儿就是嘴欠,徒儿不该口不择言。您老人家能长命百岁,祸害千年万年呢。” 椅子上的男人,眉目如画,鬓若刀裁,一双明眸宛如渺远青山,淡然似居于深山中的隐士,让人不由得想要亲近。 这男人虽然只有不惑之年,可是他已满头银发,面容枯瘦,气息若有若无,好像一个不小心,就会断了气的样子。 可他与疯子七相同的是,都拥有着一双温暖明亮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闪烁着生命的光泽,充满着对万物的热爱。 有些人,虽然早已满头白发,可看起来却好像永远都不会老。 男人笑着伸手轻抚了疯子七的额头,“你到现在还在怨为师么?我这一生只收过两个徒弟,第一个,唉……想起那个人,我就……混小子,所以我才只肯教你逃命的本事,不愿交你杀人的本事,你懂么?” “没有,方才只是玩笑话,您老人家莫要当真,我才不想去学那些杀人的本事。徒儿知道,自己悟出来的,才是自己的,当年师父在南山不就是如此。”疯子七走到几案边,沏了一杯茶,呈递过来,“您老人家身体不好,不老老实实地待在七十里亭等消息,怎么亲自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了?” “我不放心。”他接过了奉茶,轻抿了一口,“这次让你去酆都寻他,我思来想去便有些后悔。万一你此行遇见了不该遇到的人,你又不会武功,我斟酌许久,便托二姑娘匆匆把你寻回来了。” “我找到他了。” 疯子七说着,便从腰间取下了那块墨玉,一并交回了师父手中。 那人接过了墨玉的手抖了一下,又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 疯子七看到他将咳上了血的帕子不动声色地藏了起来,他也没多做声。 师父不想让他知道的事情,他就装作不知道好了。 男人紧紧地盯着那块墨玉,声音有些颤抖,“他……他看起来,如何?” “不好。” 疯子七这一路来都在想着,要编一个怎样的故事,告诉师父那人很好,让他安心。 可是不管他编织的故事多么完美,总是说不出口。 他实在是无法对自己最尊敬的人说谎,善意的也不行。 他看到的那个人,终日烂醉如泥,任人践踏,这一句不好,已经算是最仁慈的遮掩了。 “听你这样说,还不算太坏。” 男人平复了一下激动的情绪,那人过得不好,至少说明他还活着,比他想象的最坏的结果要好得多。 只要活着,一切都还有希望。 疯子七听着他既像是自我安慰,又像是在安慰他的说辞,也不免跟着师父一同皱起眉来。 他越是什么难过都不表现出来,疯子七就越是担心。 “师父,徒儿自作主张,对他袒露身份了。”疯子七垂下了眼睛,不敢去看他,“他……他对我说了一句话。” 男人看着疯子七的眼神先是怨怼,却又在一瞬间化作了怜爱。 他本是很生气疯子七的自作主张,可若以他的性子什么都不去做,可能连这一句话都得不来,虽然并非他的作风,可还是很欣慰,“说吧。” “子非南阳,何必扰我愁肠;见故思量,莫道长毋相忘。” 男人的嘴角扬起了一抹笑意,这世上再没什么话比这一句更能抚慰他心,“这老东西,还是这副样子。” “师父,您与剑圣前辈一别二十年,相知不复再相见,真的不打算,有生之年再……” “混小子,这么盼着我快点死呢?” 听着他这样说,疯子七竟然有一种泪水浸入眼眶的冲动。 他知道师父的旧疾已经越发的严重,只怕是时日无多。 每次师父却总是自我调侃着行将就木,说得那般轻松无谓,为的不过是宽慰他,让他懂得放下。 可是这连鬼医菩提子都治不了的病,他再不舍,也已是天命难违。 他每次,也都是故作轻松地回讽他,让他也放宽心,说自己并无执着。 “是啊,你这老不死的,命还真是长呢。” “是啊,我这老不死的,命还真是硬呢。若是世间再无南山,不知他……算了,不提也罢。”男人捧起茶杯一饮而尽,眼中却载不动这许多愁。 “师父,还有一事。”本来疯子七是不想说的,他想让南山客安心静养,不再问江湖是与非,只是这件事情,不得不说,“我此行酆都,见到了一个女子。” 他将从渝州遇到顾影,又在酆都竹林中看到灵君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知了他。 “你确定,赤髓遇见那名女子时,有所感应?” 疯子七连忙点头,“千真万确。” “该来的还是来了。”南山客满面忧丝,手指在墨玉上轻轻揉搓着,“你去找你结拜三哥萧嗣宗,他是萧家唯一的后人,随便找一个借口,让他去酆都。” “时机未到,这就打算引出那些人了么?” “再耽搁下去,我怕是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那师父,顾大哥会不会有危险?” 他知道,有些人素昧平生,却一见如故,而有些人认识了一辈子,却像是从来都没真正认识过。 纵然,他只在酆都与顾影相识了一天。 可是顾影请过他喝酒,他从不轻易让人请他喝酒的。 能够让他想要被请酒的人,早已被他当做是朋友。 他知道顾影虽然不是什么良善之人,可是他确定,那个人一定不会让他死在自己前面。 这样的一个人,会保护他,他也同样会去回护。 “不会。” “真的?”疯子七还是不放心,以师父这般资历听到那个女子的事情脸色尚且变得如此难堪,以他对顾影的了解,他又怎么放心的下。 南山客将墨玉揣进了怀中,双手交叠坦然放在身前,坐在窗边静听船外烟波浩渺的流水声。 “有他在,就不会。” 第81章 小楼 院落外的古梧树依旧挺拔,门前那两盏灯笼已许久没再亮起过了。 那个在最后一夜都不肯掌灯的院落,之后也再没有机会掌过灯。 一切,都和上次走的时候一模一样。 好像从未有人再打扰过这里的安宁。 “飞羽门”三个鎏金大字还方方正正挂在上面,显得威严而又落寞。 可它也再不似从前那般庄穆,因为它已没有了主人。 “你为什么不回渝州,却先来了这里?” 少女的声音如黄莺般甜美而婉转,她停下脚步时,铃铛声也跟着停了下来。 “你第一次见到我时,是那天?”顾影没有回答她的话,他只抬头静静地看着飞羽门那三个大字,想起了那夜的情景。 那天,他指的是哪天,她当然知道。 “是。” “那天,你想杀我?” “想过。”灵君也抬起头,也盯着门前的牌匾看了起来。 “为什么又不想了?” “我说过了,你又不信。”她直勾勾地瞧着他,又抿着嘴窃窃地笑,两只手交叠在一起反复搓着。 顾影转头看向她,他看到的是,少女怀春时娇羞的笑靥,可她的样子却一点都不像是害羞。 他在回忆,她说过什么? 好似,有一次说过,她说她喜欢他的眼睛,想让他做她的情郎。 他笑了,却是无可奈何而戏谑的笑,他却不想去拆穿她的谎言。 这种话,他当然不信。 她若说别的,他也许会信,可是他的眼睛,是最不值得别人喜欢的地方,因为在他的眼里,只有死亡。 “是,我不信。” “既然来了,为什么又不进去?”灵君还在仰着头看他,她总是喜欢盯着他的眼睛看。 别人也许不懂,可她却是知道的。 她喜欢在他的眼里,看到的死亡。 有时候只有看到死亡,才能更真切地感受活着。 “有人来过。” 他还是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大门紧掩着,像那夜他与堂昭钰来时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可他就是确定,有人来过。 灵君却已掠上了屋顶,她站的位置,正是当初那个黑袍人所处的位置。 顾影仔细瞧着她的身形,却蹙起眉来。 不一样,绝不一样。 他记得,那个死神,要比她矮上许多。 他也从来都知道,她不是那个人,因为和她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过那种在死神面前的压迫感。 反而,特别的放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放松。 好似不管她做了什么事,只要看到她那双无辜的大眼睛,就总是让人生不起气来。 “那天,我只在远远地看着,你知道,看到那个人在,相信是没有人会敢靠近的。” 她站在院墙顶上,晚风吹起了她披散着的头发,黑发与白裳交织在一起,她的脸上映洒着月光,看起来那般恬淡美好。 可她却绝不是美好的,这一点,他更确定。 他看着那道雪白的倩影回眸朝他一笑,便像一片羽毛般的跌入了院落中。 “不可……” 话还没说完,他知道已来不及阻止,遂飞身跟着掠了进去。 四周屋檐下那十几台诸葛连弩一齐迸发,直指院中的那一个不速之客。 这弩箭,上一次他来的时候并没有触发,而这次,却像是已等待得久了。 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 几百支箭一起朝她射去,如瓢泼雨下,可她却站在原地,一动都没有动,就像是周围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她知道她即便不需要动,箭矢也并不会伤她分毫。 她的身前,有一个人。 在箭矢射到她身上之前,顾影早已站在了她的身前,只手接住了四周飞来的所有长箭。 顾影双手指间夹满了箭矢,骨节又一发力,箭矢尽数折断,齐刷刷的脆响。 “我就知道,你会担心我的。”灵君脸上又浮现出了那满是俏皮的微笑,她的双手负于身后,歪着头向前探着半个身子。 “我只是不能让你死。” “我知道,你舍不得我死的。”她得意地看了他一眼,又把目光挪到了屋檐下那一排诸葛连弩上,“还真的,有人来过呢。” 有人来过,来过的人不止一个。 渝州的人一定来过,他确定,因为上次他走后,那里总会有人来处理后事的。 老人的尸体已经不见,小孩的尸体也已不见,是无殇的人来过。 可是无殇,却绝不会多此一举触发这几架诸葛连弩。 所以,还有其他的人来过。 “我也早该想到,飞羽门绝不会养得出定力如此之好的孩子。” 顾影转身看向她,此时他的手里,已多了一样东西,她不可否认的东西。 骨哨,装着寒冰做成的毒针的骨哨。 面对他的质问,灵君仍是眨巴着那无辜的大眼睛冲着他微笑,眼中还不时露出一丝欣喜之色,“我只知道,你的手很稳,却还不知道,原来你的手还很快,真好。” 真好的意思,就是觉得好。 好似她越发觉得那人有多优秀,就越是能证明她的眼光有多好,这本就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一模一样的骨哨,却不是当初那个孩子的,而是顾影从她身上摸出来的。 她竟然毫无发觉,顾影是什么时候将骨哨从她身上拿走的。 这样的手速,如果改行去当个大盗,一定也会很有钱。 顾影没有说话,他在等她的回答。 “这就是你带我来这里的原因?” “我本来以为,你只是一个人。”他说着,有些失望,又有些庆幸。 一个人的即兴而为,和一群人的早有预谋,是完全不一样的。 失望,她接近他的理由,果然又是在说谎。 庆幸,也许通过她,就可以把那些千丝万缕关联着的人一并牵出来。 “要知道,天底下想要你命的人有很多,太多了。”她垂下了头,像是在回忆,在思索,却又将头抬得更高,她的眼睛里闪着异样的神采,像是得意,又像是炫耀,“可绝不会是我。” “那你的骨哨是从何而来?” “有人送的。” “他又是何人?” “你嫉妒别人送我东西?”她的眼中放着光,不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却总是问出他无法回答的问题。 顾影将骨哨轻轻放回了她的手中,可是他的眼中却锋利如刀,“你还能好好站在这里说话,应该感谢他。” “如果我告诉你,你会去杀了他么?”灵君的口气中带着一丝诡异的兴奋,这种让人不解的兴奋,好像她是真的也很想让那个人死似的,“那个人,他带着个青铜面具,头发花白,腰间还别着一支骨笛。你记住了,下次看到他,躲着走。” 他突然想起,林中的那个吹笛人,帮他打开通往迷影古墓的结界,却又放毒蛇迷阵来杀他的人。 那个笛声,他不会忘。 那个气息,他也记得。 正说着话,小楼上的灯,亮起了。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朝着小楼的方向望去。 他们没有想到,这座被遗弃的废宅,此时居然还有人在。 这突然亮起的灯,岂非就是楼中人已知道了有来客访,特意去点燃引他们过去的? 若是从前的顾影,一定不会在乎,如今是谁坐在那间小楼里。 他对旁的事情从来都没有多余的兴趣,不会想要去管上一管。 可是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有些不再是从前的他了。 一步一步,他的脚步很轻,轻得没有任何一点声音。 呼吸也很均匀,因为小楼上不管是谁,都不会如顾承风那样,扰乱他的心神。 可是他旁边的人,脚踝上的铃铛声,叮铃作响。 铃声清脆,清心悦耳,灵君在他身边轻快地走着,仿佛每一步都在向小楼里的人诉说着,他们来了。 一盏油灯忽明忽暗映着绰绰人影,灯下,有个人,正端坐在小楼中。 屋内,传出来几声咳嗽,夹杂着翻纸页的声音。 “咚……咚……咚!” 第82章 地藏经 “咚……咚……咚!” 顾影在门外不轻不重叩响了三声,站在门外没有动静。 过了一会儿,像是由内而外带过的一阵风,门却自己开了。 “我以为,你会从窗子外直接翻进去。”灵君跟着他站在了门外,他这一番行为让她瞪大了眼睛直瞧,好像又要重新认识一下这个人。 “我是人,又不是狗,为什么不走门?” 顾影说着,抬头瞥了一眼屋内对面的那扇没有关紧的窗子。 灵君也看到了那扇窗子,她同样也看到那个从窗子飞出去不见的黑影,却依旧笑道,“那你就不怕有条狗从窗子那先窜出去,跑了?” “狗跑了没关系,只要人还在就行。” 顾影的话说着,他的目光已经落在了小楼中的桌子旁。 那个人依旧坐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翻着书,好似永远不会被外人打扰得到。 顾影知道,这个人,不会走的。 这个人既是已将小楼的灯亮了起来,就是为了等他们来,既是要等他们来,又怎会先走? 只是这个人,他也十分确定不是那个吹笛人。 灵君所言的吹笛人已是满头花发,而这个人,根本没有头发。 顾影抱臂站在门外,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一页页地翻着书。 他也同样在看着那翻书的手指,手指粗短而肥胖,骨节却异常突出,可见他的指力一定惊人。 过了许久,里面的人打了个哈欠,才慢慢转头看向门外的人,“敲门而不入,这是何故?” “非请勿入。” “渝州的待客之道,当真所言非虚。”他站起身来,双手合十,面带微笑,“南无阿弥陀佛,贫僧失礼了。” 小和尚看着年纪并不是很大,可他脸上那祥和的表情却像是看淡沧桑的老僧入定。 他的声音听起来也很年轻,与方才屋内的咳嗽声绝不会是同一个人。 灵君盯着他看了许久,她思来想去,想要找一个词去形容他,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那便是心宽体胖吧。 这个小和尚很胖,脸盘子足有她两个大,身形至少也有她三四个大。 他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那乐山脚下的极乐大佛。 不同的是,他的眼睛却很小,小到你根本就看不出来他到底是醒着的,还是睡着的。 “原来,和尚也会养狗。” 她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猛不丁地蹦出来这么一句话。 小和尚却只是低头微笑,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和尚也是人,也要吃饭,也要喝水,也要种菜,自然,也是可以养狗的。” “可我却没见过谁家的狗会丢下主人先跑,这种狗,不要也罢。” “施主说笑了,狗也是分很多种的。有的狗,看到主人倒在路边快死了,不积极去找人求援施救,反而只在旁边着急地看着。这种狗,要也无用。” 和尚慢慢地走到窗边,慢慢地将窗户合上,又慢慢地走了回来。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很慢,因为他动起来的时候,身上的肥肉也跟着轻轻地颤,好似他每抬一下胳膊,每迈一下脚,都是一件很费力的事情,都要比别人多喘上半天的气。 “那你怎么不随着他,一道踏月色而去?”灵君已经走进了门,走到桌边,到了他的面前。 “此言,何意?” “这都听不懂?我的意思是说,秃子跟着月亮走——借光呗。” 灵君轻踱了几步,钻到了这个胖和尚的身前,站到了他方才翻阅那本书的地方,拿起了书。 她还在奇怪着,这个胖子少说也得有三四百斤重,若是撞上了一个这样的人,一定会有回弹的,可是这个人,她感觉却像是撞在了棉花上。 棉花轻飘飘,就飘远了去,所有的劲被莫名其妙地散去。 胖和尚笑了,畅快淋漓的笑,丝毫没有因为被打趣而生气的样子。 他大笑的时候,让人完全看不出来他的眼睛究竟藏在了哪里。 他继而又双手合十,恭恭敬敬地在一旁笑道,“南无阿弥陀佛,想不到女施主也对这本地藏菩萨本愿经有如此兴趣,当真是佛缘匪浅,难得,难得。” “佛缘费钱,那是自然。”她轻瞥了一眼小和尚,俏皮地笑着,可是仔细瞧着手中的书,这确实只是一本普通的佛经,“你三更半夜大费周章地摸进别人的地盘,就为了看这个?” 和尚的脸有些羞红,他那圆润的脸颊看起来就像是两颗开始泛熟的苹果,“出家人不打诳语,实不相瞒,我与飞羽门的许檀越神交多年,只有书信往来。几月前,听闻他这藏书阁中偶得了当年实叉难陀法师手抄之地藏经,如此罕见之物,小僧怎敢不来拜读?只是今日看到这门庭衰败,再无人烟,不禁唏嘘无人可问。非请勿入的道理,贫僧自然也是懂的。可就这么白白地走了,确实又心有不甘。阿弥陀佛,小僧修为尚浅,俗尘不了,贪念未尽,真是罪过,罪过……” “想不到你这小……”她话音未落,便听得小和尚站在一旁敲起了木鱼来,木鱼敲响一声,她的脑中便开始嗡的一声,咚咚咚咚的声音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她却觉得眼皮实在是沉重的打紧,她看着书中的那着经文已开始自己跳动起来,越跳越乱,有气无力地说着,“你……你……” 什么都还没有说完,她便已沉沉地睡了过去。 顾影依旧站在门外,从没踏进去过一步。 他早就察觉到了经书上迷魂散的味道,也不加阻拦,而是冷冷地看着。 他也在等,等着那人会与他说怎样的话。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和尚轻轻地敲打着手中的木鱼,面露祥和的微笑,“看来,施主已知道那人是谁了。” “是。” 他知道,在他看到那本地藏经的时候,他就已猜到越窗而出的人是谁了。 如果真的是他所猜的那个人,那面前的这个和尚不论做什么,他也不会去阻拦。 “那现在,他是人,还是狗?”和尚笑眯眯地看着他。 顾影沉默良久,他苍白的脸上竟泛起了一丝红晕,一想到自己竟然说出那样的话来,他羞愧得恨不得立刻马上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来了,却不愿见我?” “他这次回来,本不愿让更多的人看到的,这岂非同样也是你们渝州的规矩?”和尚停下了手中的木鱼,慢慢朝门外走了出去,他的每一步都好像走得极为艰辛,极为劳累,极为缓慢,春寒料峭的夜里竟也在额间沁出了几滴汗,“不过他托我给小施主带句话,只有你一个人,才能听的话。” 顾影垂眼看了一下伏在地上沉睡的灵君,点了点头。 第83章 清明 夕阳何事近黄昏,不道人间犹有未招魂。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又是走了近一日,终于回到了渝州城。 今日的渝州城与往日不同,没有了迎来送往的喧嚣,只是平添一份凄凉静寂。 大街小巷,收起了那些灯红酒绿,全都挂上了黑纱白帐。 黑帘低垂,白帐飘飞。 这样一座黑白相间,高低起伏的山城,像极了一幅肆意泼墨而成的山水画,人在画中行,百里不留名。 街边三三两两的人聚成一小堆,蹲在一个火盆前,泣不成声。 一叠叠的黄纸送进盆中,火也越烧越旺,熠熠的火苗在暗沉的夜色下显得格外晃眼。 渝州地势错落有致,家家户户各居其道,所以这一簇簇的火焰,看起来倒更像是飘荡在空中的鬼火,散落各地。 偶尔几个披着麻衣甚至戴着面纱的人经过,一路抛洒白钱,掩面唏嘘。 “渝州,是这个样子?” 这才刚踏进城门口,看到的就是这样一番景象,灵君自觉,这里比起她的地方,才更像那传闻中的鬼地吧。 四周尽是些戚戚然的鬼哭狼嚎,这里,反倒是比墓里更慎人一些。 顾影看到这样的景象却一点都不意外,只是若有所思地估量着时辰,“今日是清明。” 清明,本就是活人祭奠死人的日子。 他们每年今日聚在此处,他也看得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特别。 只是他越往前走,就感觉一路跟着他的铃铛声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了。 再回头时,就看到远处那个模糊的快要看不清的身影,在烧纸泛起的烟雾中若隐若现。 眼看着就要到饮风阁,他可不想在最后一刻又被这丫头闹出什么幺蛾子,只得原路折回去。 她依旧站在那里有些神情恍惚,摇摇晃晃。 “药力还没有散去?” 他脑中突然闪过一幕,昨夜在小楼中,她昏睡的样子。 再看看她现在,有点像一只被剪了胡子的猫,摸不清方向,醉醺醺地走着。 他的思绪沉了下去,这种感觉,有点…… 看着他沉思的模样,灵君有些想笑,却又在努力憋着,睁大了铜铃般的眼睛,朝他使劲地点了两下头。 眼前一道黑影闪过,依旧是黑白相间的色彩,仿佛渝州城这幅大的水墨画,浓缩成了一小片,汇聚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只是这一小片,比那大的更惹人青睐。 顾影突然背对着她,站在她的身前,他身上的黑衣已经残破不堪,露着那满是被撕咬的伤疤的后背,在她面前微俯下去。 灵君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有些意外,轻咬着手指迟迟不动,“你不是一直说,要离你,三步之外?” “我也可以将刀插在你的肋骨中,拖着你走的。” 她撅着嘴,却又窃笑着跳了上去。 拖着与驮着,她当然会选择比较舒服的一种方式。 她原以为,这是个心如铁石的人,可是他的背却不似他的心一般冰冷,也不似他的嘴一般倔硬。 他的背,坚实而温暖,静静靠在上面,催人昏昏欲睡。 他的步子迈得很大,可走起来却很稳,甚至连颠簸都察觉不到,只觉得这一步步轻微的晃动,像是睡在摇篮中一般。 他的手双拳紧攥,虽然背上的人不沉,可手心还是莫名其妙沁出了汗。 灵君双臂揽过他的脖子,趴在他的背上偷偷地笑着,像是个偷吃到了糖果的小孩子。 这种踏实的感觉,有点像是,依偎在父亲的身旁,那般温暖。 这让她想起来多年前的另一个人,她依偎在那个人身旁时,也散发着同样的温暖。 让人依赖,舍不得离开。 所以她喜欢睡在棺材里,在那里才会安心。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将脸蛋靠在他的肩上,轻轻蹭蹭。 身后人的气息一直紧贴在他的背上,时近时远,时冷时热,已经让他感到莫大的不适。 背上的温度,耳后呼出的清甜气息,还有那勒紧了他脖子的手和晃荡的银铃声。 一步一颤,每一次都恰到好处的撞击在他身后心口的位置,撩拨心弦。 然而,这个人,竟然还无赖地故意占他便宜,一次又一次。 这样说好像也不对,不应该是…… 反正,就像是一只闲得无聊的小兔子,贱兮兮地总是有意无意在豺狼家门口晃荡,碰到了再问候一声,今天,你吃了么。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这只狼早已吸风饮露,不食五谷。 以前和堂昭钰一起出任务的时候,他想要安静,堂昭钰就仿佛完全不存在一般,只是静静地守在他身边,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而现在,这个女人,和那个突然出现的疯子七一样,同样的不守规矩,不循常理,总是让他有种莫名的烦躁。 这些天的朝夕相处,已经快磨尽了他的耐性,他只想赶紧回到饮风阁,把这个麻烦丢给那个找她的人。 看着这两个人已经走远,先前在路边低头烧纸的一对兄弟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看,那不是饮风阁的少阁主么?” “是啊,怎么落得这么一副狼狈的样子。” “嘘,小声点,你也不怕他听见。” “放心,这么远,他听不见的。” “说来也是奇怪,那真的是少阁主?什么时候转了性了,听闻他独来独往从不近女色的,这么这会儿居然带了个女人回来。” “天底下哪个男人不好美色,说是不近,不过是那女人不够漂亮罢了。” “呸,哪个不晓得咱们这渝州三宝,海子美辣子香女子好,你说渝州的女人还不够漂亮,那个把脸埋起来看都看不清的人,你怎么就晓得她会漂亮到哪去?” “你个哈儿,外行人看女人才会只看脸。 别的不吹,老哥哥我也是开过眼的人,今儿个就教你长长见识。 想当初老子在江都城做行脚商的时候,对了,江都城的添香苑你听说过没?” “当然听过了,自古天下美人出江都,而这添香苑可是江都城中最有名的销金窝。” “那可不是,那里的花魁娘子红绡姑娘,可是个实打实的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儿,那盘子,那身段…… 嘶……纵是气派再大的公子哥儿们也不一定能有幸见得上一面。 据说请她露个面,起手至少就得三千两银子,这还只是瞧上一眼。 那次我走运,碰巧遇到个大金主砸钱,就顺道开了眼,那叫一个……渝州人都怎么说来着?对了,类妹儿巴适惨喽。 可在老子看来,却远不如这个只能看到背影的女人。” “这是个什么说法?”年轻的那个当然不能理解。 “你听没听过一句话,叫什么什么……美人在骨不在皮。” “嘿,我倒是跟前些日子来到渝州城卖字画的一个酒疯子学会了一个词,叫什么什么……媚骨天成。” “臭小子,几日不见,还会说四个字的话了? 对对对,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骚到骨子里的那种。 别的不说,光单看这双小腿,我还真是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 你再看她那双脚,哥哥我没什么文化,讲不出那些酸秀才嘴里文绉绉的话,什么风啊月啊的,反正呐,看到她这双白嫩嫩的小脚就挠得老子心里直痒痒,嘿嘿嘿……” 他还在自顾自地陶醉着,就被旁边的弟弟用臂肘猛地撞了一下胸口,一口老血差点咳出来。 再抬头看时,一双犀利如鞭笞的目光在远处直勾勾地盯着他。 三月的天气,寒霜却像是结了一地,单单在他们之间窜着刺骨的寒风。 如果顾影的眼中真的有霜刃,那这人已经足够死上千百回了。 他不知道隔着这么远,那个人是怎么听见他说的话的。 只是他还活着,他还没死,所以他懂得,像旁边的人一样,跪在地上埋下了头,闭上了嘴。 顾影只是回过头,一直死死地盯着那边,他既没有向他们走过去,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好像,天地间已停止在了这一刻。 趴在他身后的灵君凑到他耳边,有些沾沾自喜着,“我发现,自己好像一只趴在老虎背上的小狐狸。” 明明是骂人的话,她却看起来这样得意,倒真是让顾影本是肃杀的神情一瞬间又变得很奇怪,可又很快地便重新板起脸来。 他瞥了一眼身后的人,没理会她。 只是又转过身,向要去的路走去。 铃声微颤,叮铃嘟铃,留下身后一地的寒霜。 第84章 陌生人 走过了那一簇簇的火盆,离人群也越来越远了些。 这一路上,总算是没再听到什么闲言碎语。 路的尽头,隐约可见那一片人迹罕至的银杏林,所有人都知道那是什么地方,所以也很少会有人去主动靠近。 身后的那一只,好像已经趴在他的背上睡熟了一般,再没了动静。 不远处,走过来一个身形伛偻的老妪,她一直低着头看着脚下,对旁的东西看也不看上一眼。 她撑着一把油纸伞,绘着大红色牡丹花的油纸伞,一颠一颠地走过。 渝州常年雾气缭绕,天气阴晴不定,出门备着伞无可厚非。 只是,眼下并无烈日当头,也无微风细雨,长街上没有一个打着伞的人。 这个老妇人撑伞而过,却让他心生迟疑,顿下了脚步。 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又说不上来,毕竟喜欢打伞总不会是什么要命的大事。 要说是生面孔,这个老妪的确是生面孔,他不曾见过。 只是这渝州城的生面孔对他来说,未免还是多了些。 她身上的味道,只不过是平常人家的熏香,掺着些微的椒香,并无特别之处。 老妪已经从他身边擦肩而过,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看,就像是路上根本没有他们两个人一样。 是了,这,就是不对劲的地方。 放眼整个渝州城里,就属顾影和他背后的人最惹人注意,平常人难免不会多看上一眼,而她却什么都不看,才是最不寻常的地方。 这个人,一定有问题。 只是他没有回头去看,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远,可是这一声声的韵律,又太过沉稳。 那个老妪,看她足下的节奏轻盈,她分明是踮着脚走路的,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而这沉稳的脚步声,是来源于另一处,另一种声音。 旋律瞬变,掷地有声,一阵阵急促的脚步声齐刷刷朝着中心处传来,犹如万马奔腾。 这清脆而明朗的旋律,是琵琶声,淅淅沥沥,宛如大珠小珠落玉盘。 一把伞从他身后飞速转了过来,划过他脖子一侧,绕了一圈,最后悬浮在空中。 这把伞的样子已经变了,不再是方才老妪手中那把绘牡丹花的油纸伞,而是一把周身扎满钢刺的骨伞。 伞柄是一把长矛,矛尖处插着一颗人骨骷髅头,已经蚀成了黑色,钢尖通体幽绿,一看就是淬了毒液。 伞骨外张,每一只骨爪上都悬着一把梅花镖在断节处盘旋,蓄势而发。 伞面张合不定,然而这通体的铁板竟也能收缩自如,每两根伞骨连接处的伞面上都嵌着一把十字弩,一收一合间就是一发弩箭穿梭而过。 这样的伞,只有一个人会用。 而这个人,已经不再是刚刚那个半只脚都要踏进棺材的老太婆,而是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 女人眼窝深邃,鹰钩高鼻,头发微卷着泛着棕栗色,上身穿着无领的袒胸襦和花色半臂,下身穿着殷红色的曳地长裙,露出了不盈一握的腰肢。 这样的面孔,这样的装束,旁人只要一打眼就能看得出她是来自关外。 骨伞还在空中飘着,持伞女人双臂抱怀,掩不住丰腴姣好的身材,对着面前的男人媚然一笑。 而另一侧,琵琶音的主人也已经现了身,同样的面孔,同样的身姿,若不是两人衣裙的颜色不同,还真让人分不清谁是谁。 绿衣少女将琵琶抱入怀中,左手成梨握,右手左右划拂两下,四弦如一声,琴音激荡,形成一道道编织而就的音波网急如雨下。 琵琶声焦躁,扰人心神。 顾影一连空中闪躲了几次避开了音律幻形所发出的冲击,结果发现,他这么大幅度的动作竟半分没有惊醒身后趴着的人。 在这种时候,她还能睡得这么踏实,也真是难为她了。 红衣少女收起骨伞,伞柄在手中一搓,环上挂着的梅花镖尽数飞窜出去,朝着同一个方向飞去,落在了顾影横挡着的刀柄身上。 琵琶伎双手抱琵琶,扭转一圈,像是舞动着一把千斤重的大锤,从天而降向顾影身前砸下来。 顾影左手持刀鞘截住琵琶,绿衣少女看似弱柳扶风,可她的的力道竟让他也不住向后退却了半步。 她见这人只用一只手便接下了自己的攻势,便继续一手在弦上扫撇,音波如同一把把凌厉的刀子割开他胸前的皮肉。 伞娘见势也双手执伞柄,柄尖便是一把淬了毒的长矛,也朝着顾影冲了过去。 琵琶音压制,避无可避。 他的左手握着赤髓正忙着截住琵琶,见这骨伞刺来,明知有毒,便也只能以右手徒手接住。 否则,这刺下的,便是他另一边的胸膛了。 这点毒,还算不得什么。 一条胳膊与一条命相比,孰轻孰重,他也是看得明白的。 他的双指夹住伞尖,掌心横扣在骷髅头上,这样一来,增大了不少招架的力度。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伞尖所淬之毒,与骷髅头内蒸出来的毒气,不可同日而语。 原来,真正的毒,都是藏在看不见的地方,藏在骷髅的嘴里。 骷髅,已张开了嘴,死死咬住猎物。 现在,他左手握着一把不能杀人的刀,以刀鞘微薄之力抵挡着琵琶癫狂之语。 右手徒手接住骨伞,被骷髅头死死咬住,承受着蚀骨之毒。 他在之前的墓中,本就已全然没了力气,如今刚恢复一点,又要在此以一敌二,已是快竭尽全力,而身后背着的那个人,睡得还如此香甜。 他不知道,灵君的装睡是出于什么目的,是想试试他的极限,还是原本就没打算让他活着回去。 第三个人,还没出现。 可是他知道,她已经来了。 不远处,一只水袖卷着一团火朝他面前飞来。 他能躲,却也不能躲。 虽然左右夹击着两个人,可是侧身闪避于他而言也并非什么难事。 只是他不能躲开,如果他躲开了,火球砸向的,就是他身后的人。 无论如何,在他知道了火对她有着怎样的阴影之后,他是不可能放任这种事在他面前发生的。 不躲,无非就是脸上再灼上一块疤而已。 反正,他的脸上早已被青藤枝抽开了不止一道的口子,疤这种东西,多一块少一块,都无所谓。 眼看着火球离自己越来越近,慢慢地眼前已经变成一片茫茫火海。 突然间,眼前一黑,他的双肩变得一沉,不知被谁从身后一压,俯了下去。 灵君双手借力搭在他的肩膀上,身子往后上方一跃,左腿自后向上一抬,呈拉弓式,一脚将燃着火团的水袖踹了回去。 她这一脚干净利落,腿与腰肢叠成了一条线,只是轻轻一弹,便将袭来之物回踢过去。 只是顾影注意到的是,她早已清醒,不但清醒,还有出手的全力,她又说了谎。 看到这一幕,明显伞娘和琵琶女也是愣了一下,原来她们之前偷听到的,以为掌握了这个女子的弱点,是她故意说给她们听的。 趁着她们分心,顾影右手使力,捏碎了伞柄上的骷髅头,掌力将红衣少女震出了三丈远。 琵琶音弦还在拨动,只是那阵阵起伏的旋律已经被灵君足上的铃铛声压镇,再起不到什么效果。 这两个女人,明显是落了下风。 只是,第三个人还在一边,那只水袖,不过是最轻微的试探。 第85章 飞天 第三个人已经现身,与这二人装束不同,她的身上裹着一层一层的锦帛,周身丝带漫天飘飞,看起来像是千手观音一般。 这个女子浮在半空中,双手结印,虚步而行,一飞冲天。 她身上的彩带就是她的武器,每一条彩带便是一只臂膀。 她的手中结印成金色光芒,就见她身后万丈齐发,像一只毒蛛在蓄脉吐丝,喷张而出。 见她出手,琵琶伎也立刻将琵琶背至脑后,反手一拨。 反弹琵琶一刹那,天衣裙裾如游龙惊凤,摇曳生姿。 音脉顺着彩带涌动向前,给蜘蛛的利爪上又附上了一把镰刀,摧枯拉朽。 灵君依旧趴在他背上,用尖尖的指甲从腕上划过一道细细的血痕,血顺着她的衣袖,流到了赤髓的刀柄上。 她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了句,“拔刀吧。” 拔刀? 这两个字在顾影心中震颤了一下,心想着,她明明知道,赤髓已经是一把杀不了人的刀,又何苦让他再拔? 手心中,那把刀也开始隐隐地颤动,开始泛起红色的光芒。 虽然不是很理解,可当不得不选择的时候,他还是毫不犹豫地照着她说的话做了。 ——拔刀。 赤髓出鞘,红光灼灼,所过之处,万籁岑寂。 他右手握住刀柄,只是信手朝前方一挥,便是劈出了半个日月。 刀光寒气凛然,一刀落尽,赤地千里。 这,不仅是一把可以杀人的刀,甚至可以说,是他平生所见过的最暴戾的绝世好刀。 身后的人又安静了下来,像是陷入了沉睡一般,可是他能感觉得到,她的生命力正在一点一滴地消散,流进赤髓中,所以赤髓才又成为了一把能用之刀。 他知道,把她从坟墓里带出来,本就是最大的麻烦。 这个麻烦,会引来不少江湖人士的觊觎,一波又一波,永无止境,可他从来没想过会来的这么快,还来的这么巧。 他们出来才不过一天,从迷雾鬼林里那个不知谁弥留的笛音幻阵,到这三个人已经敢光天化日在渝州城内动手抢人,片刻没有喘息的时间。 见到赤髓威力如此之大,那三人却没有收手的意思,而意在殊死一搏。 伞娘手中的伞已经飞了出去,浮在空中旋转。 越飞越高,越转越大,带起了周围的一片风阵。 这把伞就像是一个永无尽头的黑洞,想要吞噬一切。 先是树叶,再是黑纱白帐,最后竟连附近烧纸的火盆也都卷入其中,吸到伞里消失不见。 琵琶声促,滴滴答答,缕缕弦音流入伞骨,黄沙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顾影的双耳已经渗出了鲜血,没有了清心凝神的铃铛声,以他现在的状态抵御不了魔音入耳搅乱心神。 更何况,他的心,早就乱了。 飞天的彩带又一次张牙舞爪挥动而来,环绕着他,就像是不断伸屈着十根手指头,将他慢慢地裹紧缠绕,抽丝剥茧。 眼下,最后一搏,只能用那一招了。 那一招,于他而言,是禁招,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去用。 他只是偷偷学会了,却从不曾用过。 顾承风传给他的刀法,最多是像浮生若梦那般,迅如闪电生灭一瞬,没有过多浮华的修饰,没有繁琐的万千变化。 只是用最简单的刀法,做执刀人应做之事。 虽然刀法朴实无华,在绝大多数时候却已是够用。 只是,关于寒山禁术中的刀法,顾承风却一句都不肯多加透露,他本不愿让他再参与进寒山规矩那无休无止的争斗中。 若不是无殇曾偷偷将秘术拿与他看,让他记下,他也不可能会知道。 如今的渝州,真的与往日不同了。 在过去,但凡城内有半点风吹草动,早已跳出了不知多少暗哨。 可是到现在,动静已经闹得这么大,竟然一个人都没有出现,可见风云既起,能派出去的人都已经用尽了。 如果这一招用了,顾承风一定会知道他瞒着他的事情。 可若不用,也许他以后都不会再见到他。 骷髅上蒸出来的毒已经在他手上慢慢扩散,若不是有自身体内奇毒相克,他早已撑不下去。 现在,只是右手有些微微地松软,这还算不得什么,这是最后的机会。 骨伞还在飞速地旋转着,似是要把一切看得见的东西都吞噬殆尽。 彩带舞动着自己的手臂,妖娆而迷乱,像是一条死而不僵的响尾蛇不断鞭笞着自己的身体。 影十二,一招既出,煞气破长空。 十二道影煞分裂出去,一刀缠头,二刀裹脑,三刀径直下劈,四刀斜砍,五刀正反相撩,六刀向上挂出,七刀刺扎,八刀旋抹,九刀力斩,十刀横扫,再刀平按,尾刀立藏。 这十二种刀法变幻无常,却又如出一辙,将大象无形诠释得淋漓尽致。 十二种变化在同一瞬间向不同方向发出,宛如一刹那间,一个人分裂成了十二个,每个人都挥出一套世间最朴实却又最绝妙的刀法,于岿然不动间山崩地裂。 舞娘的水袖崩裂,琵琶女的琴弦俱断,唯独剩下伞娘的骨伞还在天边旋转,只是现在,连黄沙都吞噬不进去了。 伞娘还想再度出手,却被舞娘只手一拽,三人一同跳进了骨伞中,竟突然消失不见。 跌落在地的,只剩下一把伞,一把普普通通的,油纸伞。 而那些人,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消失在了何处。 “那些是什么人?” 灵君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觉得身子有些疲软。 顾影看了看自己的手心,毒气已经开始扩散,顺着手臂,有一条显眼的黑线慢慢流向心脉。 只是他的心脉处,有更毒的东西在那里候着。 那朵妖艳的钻进了他皮肉里的彼岸花,在吸食了这些黑线之后,图腾的纹络又向外蔓延了一些。 “西域知意楼,湘璃夫人的人。想不到她入关,人未到,走狗先至。” 他在想着,前些时日听到明月堂传来的有关湘璃夫人入关的事情。 湘璃夫人,座下有两大护法,四大天王,八大金刚,十八罗汉。 而她的这些手下里,所有的人都是女人。 这用伞的女人,是多闻天王。 相传她每睡过一个男人,就要剁掉那个男人的一条手臂,这伞上的二十八根伞骨,就是由这二十八个男人的臂骨做成。 而那伞尖处的骷髅头,就是最初负了她的第一个男人。 她会走上这条路,也是因为这个男人。 她曾说过一句话,最爱的人,当然是时刻都要陪在身边的了。 所以,伞上的骷髅头,与她终日相伴。 于是那把伞,便被唤作情人骨。 反弹琵琶的那个,是持国天王。 与其他以乐器幻音成阵的人不同,她的琵琶之所以能发出摄魂之音,是因为每一根丝弦都是用她情人的肠子所捻制。 小肠的柔韧性极好,所积怨气也极深,更容易控人心神。 她所持的那把琵琶,也叫做情人肠。 而最后出现的那个人,他若猜的没错,就是湘璃夫人的右护法,飞天。 只不过,相传左右护法飞天与聆音,向来是不离湘璃夫人左右的,不知什么原因,竟到了这里。 这个人,他知道的并不多。 他只听闻,西域知意楼,是天下所有为情所伤的女人最终的归宿。 那里既是女人的天堂,也是男人的地狱。 每一个想要留在那的女人,都要先交出自己的投名状,而这投名状,便是曾经的情人唯一可以留存于世的东西。 多闻天王的情人骨,持国天王的情人肠,都是她们杀了负心人之后,特地保留的投名状。 用这种东西制成武器,让她们在每一次出手的时候,都牢牢记住曾经怎样吃过男人的亏,让她们不敢再轻易手软,轻易动情。 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只是顾影并没有顾及自己因中毒和受伤而不堪一击的身子,将背上的人反手摔在了地上,横刀向下。 “你昨夜,根本就没有中迷药。” 这仇,他记下了。 记下的仇,总是不能一抹便过的,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虽然不能说是什么仇,可是一次次地被骗,他的心里,也总是不好受的。 他生气的,不是她骗了他,而是在生自己的,向来警觉的他,为什么越来越不能再轻易看出她的谎言。 灵君被丢在了地上,看着赤髓刀又一次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她已经习惯了,也再没什么好怕的,反而是优哉游哉地顺势翘起了二郎腿,躺在地上不起来了。 “迷药?”她嗔笑了一声,盯着他已经变得乌青的右手,“我若是真昏睡了过去,岂非就听不到那胖和尚跟你说我的坏话了?” “有些话,你是听不得的。” “我还以为,你与我已经无所不言。”她盯着他怀里的那一寸红,他能将自己平生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事情告诉她,他已再没什么更不能说的秘密。 “你又何尝不是?” 她也认同的点了点头,他对她有所隐瞒,她又岂非也同样如此,“是,我也有你不能知道的秘密,而且,这个秘密,你最好永远都不要知道。” “所以,我们也永远都不会是朋友。” 她咬了咬牙,却瞪着他,“但愿如此。” “你既是故意说给她们听的,又何必在我面前也装作如此。” 灵君娇俏的捂嘴一笑,眼中烟波流转,“因为,我就喜欢让你背我。” 听得此言,顾影眉间一锁,半蹲下身子,不由分说地扯掉了自己破烂褴褛的上衣处的几块碎布,撕扯成条就开始往她脚上缠裹。 “在我渝州城,就要守渝州城的规矩。这里民风保守,若是再让我听到有人议论你的脚,我便帮你先剁了。” 灵君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他奇怪而极为别扭的动作,轻咬手指。 “渝州城,什么时候有了这种莫名其妙的规矩?” “我的话,就是渝州城的规矩。” 第86章 执棋人 暮色初露,烟霞漫天。 长廊之侧,竹影阑珊。 竹篱花树下,坐着两个黑白对弈的人。 面朝他们的,是个虬髯大汉,只见他神色凝重迟疑,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棋盘,冷汗如雨般滚落下来,身子却一动不动。 背对他们的,是个红衣美妇,一头青丝轻垂而下,只是从背影的动作就能看出她的气定神闲,胜券在握。 两根修长的手指夹着一颗白棋,正准备落下。 “无殇。” 顾影走到她身后,虽然嘴里是在叫她,可是目光却落在了对面的铁匠鬼头张身上。 这个人,可不是饮风阁的熟客。 应该可以说,他是从没有主动拜访过饮风阁的。 怎么这会儿有了闲情逸致,和无殇坐在一起下棋了? 而且方才林子外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这两人若说是全然不知情,定是不可能的。 “小影儿?” 白子未落,拈棋的手指停悬在半空中。 无殇转过身来,有些意外,眼中却透着欢喜,“没想到,你这么快便回来了。我之前还与你父亲打赌,赌你的归期,一人说是十天,一人说是半月,而你却不出七日便归。你倒是猜猜,我们两人谁说的日子更为贴近一些呢?” “懒得作猜。” 顾影对这个人的态度,很奇怪,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他并不是很喜欢无殇这个人,说来也是,任谁都不会对父亲领进门的另一个女人有太多的好感。 可是他也并非很讨厌这个人,一个正常的男人,看见一个漂亮的女人,总不会觉得这人很讨厌的。 而且,这个人的话并不算多,往往还都很有用。 对他而言,这一点的确很重要,他向来不喜欢多话的人,尤其是废话。 总的说来,无殇留在这里,还是好处更多一些的。 他只是尽量的疏远无殇,不想和这个人有太多的牵扯,这个人的心思,他从来都猜不透,也不想去猜。 无殇看着他这样的态度也无可厚非,只是一笑而过,一双狐狸般狡黠的眸子瞬间落到了他身后的人身上,“这位是?” “他呢?” 顾影没有正面回答她的话,只是问起了另一个人。 别人的问题是否得到回答,他一点都不关心。 正如他所说,渝州城是他的地盘,他不需要刻意去为了让任何人高兴而有违自己的本心,更何况,他根本不想让她参与进自己与父亲的事情中。 “今日是清明,你说他还会去哪。” 听闻此言,顾影也沉默了下来。 他知道顾承风此时在哪,每年今日,他都是陪在母亲身边的。 一旁的鬼头张像是一尊蜡像一般,既不动弹,也不说话。 只是静静地看着无殇继续落子,继续吃着他的黑子。 她提子的时候动作很轻很慢,也很仔细,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拈着,将黑子一颗一颗地挑捡出来,这样平凡的动作在她身上,优雅得像是在瑶池边采莲的仙子。 于她而言,好像重要的不是提子,而是欣赏对手脸上那种因无望变得扭曲而复杂的表情。 看着对方这般模样,她心里才会畅快几分。 “这局大势已现,你已经赢了,还有再继续的必要么?”鬼头张终于是沉不住气,粗哑的声音随之而来。 “我赢了么?” 无殇反问着,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只是继续将一颗颗的黑子挑拣到自己这边来。 “大势已定,回天乏术。”鬼头张看着她这副明知故问的神态很是烦躁,可他又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坐在这里回她的话,“你如此精通棋艺,也当知道天无常数人无常胜之理。江湖这盘残局牵涉太大太广,稍有不慎便是引火上身,你当真有把握能翻此盘?” “天底下,没有破不了的局,只有不够资格的执棋人。”无殇说这话的时候不经意的一瞥,眼神正好对上了盯着她看的另一个女人,“怎么,这位小姑娘也想博一局?” 灵君摇了摇头,只是眼巴巴地盯着无殇的脸。 虽然这张脸上带着面纱,只能看到若隐若现的一半,可还是对她有太大的吸引力,仿佛看上一眼,就不愿再挪开。 “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无殇听到她这句话时,她的眼神僵凝住,还没说什么话,倒是一旁的顾影先蹙起了眉,这话他听得着实耳熟。 当初灵君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这一句。 他心下道,这丫头与陌生人搭讪,不能换个新鲜点的词么? “这种话,我真是听得多了。”无殇坦然笑笑,似乎并没有往心里去,“不过,已经好久没有过小姑娘这样对我说了。这位姑娘,可是小影儿新识之友?只是莫怪在下好心提醒一句,他可是没什么朋友的,尤其是女人。” 灵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叫我灵君便好了。” “灵君?”无殇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目光凝聚在她脚上缠裹着的顾影的破烂衣衫,会心一笑,“这个名字……有点意思。” “你想多了。” 一旁的顾影打断了她的话,他看不下去这一盘胜负已定的棋她下着还有什么意思,便直接一手摊过,搅乱了整个棋局。 “她就是你们让我去找的人,既然他不在,便交给你了。” 顾影强撑着最后的气力,体内三种剧毒混合相撞,浑身上下几十处伤口尚未处理,刚刚催动赤髓时真气流散,此时的状态已经可以用油尽灯枯来形容。 他想倒下,却不能倒下。 他急于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疗伤歇息。 “稍后,我会派人送药过去。”无殇看出了他身上的伤势,看着他脸上那被青藤枝抽烂了的几道裂痕,只是她不能表现得太过关心,太过在意,否则会适得其反,只能调笑着,“这么俊俏的脸,可别留下了疤。” “那是你,我不在乎。” “一个杀手,若是留下了容易让人记住的疤痕,还怎么去替你父亲杀人?”无殇知道他真正在意的是什么,所以句句中其下怀。 “知道了。” 对于这样的话,他无力反驳。 “小影儿。”无殇突然在背后叫住了他,眉间轻蹙,目露怜惜,“今日是清明,你不去林姐姐的坟前上柱香么?” 他的额角鼓起了一根青筋,万般情绪如潮涌,却又一刹那潮落归于平静。 他当然想去,可是他知道那个人在那里,如果顾承风在林筠儿的坟前看到了他,一定会不高兴的。 他知道在父亲心里,他的存在就意味着林筠儿的死亡。 这样的事实终日不断提醒着他,他认为父亲是恨他的,他不忍去叨扰他们难得的平静。 “祭奠死人,不过都是活人为了做给别的活人看的。”顾影捂着自己的心口,一步一步渐行渐远,长舒了一口气,“真正的怀念,从来不在别人的眼里。” 他特地绕过鬼头张的身边,轻声问了一句,“刀呢?” 他在乎的人,正如他在乎的刀,永远都只会是那一把最普通,最拙劣的刀。 虽然赤髓一直在他身边,可那把无名的刀,他却是时时刻刻都在挂念着。 正如他所言,刀有重铸日,人无再少时,总有些不一样的东西,是他想去珍惜的。 鬼头张有些犹豫地看了无殇一眼,见她只是盯着他笑,才摇头叹了一口气道,“罢了,罢了,明日一定送至府上。” 顾影不明白,明明是一天就可以重锻好的刀,这已经过了七日,为什么鬼头张又要再往后拖上一日。 只是他丹田下真气窜动不安,若再不找一处安静之所自行调息,怕是要在众人面前露了相。 以他这般性情,怎么可能容得了这种境况,让别人看到他虚弱的时候,所以只能默许了鬼头张的说法,兀自离去。 看着顾影逐渐远去的背影,无殇突然扭头凑近了灵君,虽然是些挖苦的话,可语气中却充满了炫耀的得意之色,“知道这小子为什么这么讨人厌了吧?爱说真话的人,总是不招人喜欢的。” “那你是大骗子么?” 灵君眨眨眼,有些期待地看着面前的人。 她不知为什么,在这个人面前总会有种不寒而栗的危机感,仿佛自己整个人是脱光了站在她面前一样,已经被对方看得透彻,一览无余。 所以她也没法隐瞒些什么,更不敢像戏弄顾影一般去招惹她。 无殇深邃的目光中透着一丝寒气,眼中带着一丝不可捉摸的笑意,“我若是大骗子,你便是小骗子,彼此彼此。” 第87章 断肠人,在天涯 又遇上这故里的春天,看这一江春水,看这满溪桃花,看这如黛青山,什么都没有丝毫改变。 而那相约倚楼听风雨,相携归远林的人,只剩下他独自一个,把酒问天,静待着夜半无人时的私语声。 故人坟前,沉默地坐了一整天,他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独自喝着闷酒。 仿佛在这自斟自酌的岁月里,他才能得到片刻的安宁。 他带来的一坛子酒,已经尽了大半,只是意犹未尽。 顾承风的眼中微醺,看起来似是已经醉了。 醉了,的确是有些醉了。 他醉着的时候,反而却更加的清醒。 而那埋藏在心中的痛楚,也被这醉意无限放大,变得愈加浓烈。 这桃花雪太过温和,反倒不如拙劣的烧刀子煎灼肝肠一口闷下来得更痛快一些。 只不过,他不得不喝。 喝酒伤身,不喝酒伤心。 伤身与伤心之间,如果非要做出选择,还是伤身的好。 他晃了晃手中的酒坛,还剩下小半,正好可交与故人对饮。 酒洒坟前,溅起黄沙。 原来,酒终归只是酒,融进了泥土里,就什么都不剩下了。 人死如灯灭,除了让活着的人痛苦的怀念,还能剩下些什么? “筠儿,这是天底下最后一坛桃花雪,像他那样的酒虫,肯为了你把这坛酒留下,足以见他心诚。” 他的面前,是一座孤零零的坟冢。 坟前百花盛开,并无杂草,可见有人已经精心打扫过了。 石碑上,一边刻着顾林氏,一边刻着未亡人。 他在等着,等着两个人的名字一起被刻上的那一天,等着两具枯骨同埋地下的那一天。 顾承风轻抚着石碑,眼睛中流露出只有面对她时才会有的似水柔情。 “我知道你向来挑剔,觉得冬雪甘冽,适宜饮用,春雪酸涩,不宜采饮。 这桃花雪虽为春雪所酿,口感也的确有些苦涩。 可也正因如此,世上只有它可称为桃花雪。 水至清,则无鱼可活。 雪至洁,则寡然无味。 他曾说过,人生苦短,去日苦多,若无苦酒,何以甘来。 这句话,却是在理的。 浊酒一瓢,暂慰平生。 待你饮了这坛桃花雪,我便要离开了。 筠儿,黄泉路上孤寂,我不会让你等太久。 放心,待我做完此间未了事,我很快就会去陪你的。” 醉意伴着这徐徐晚风轻撩心弦,他仿佛看到了林筠儿那一张明媚的笑靥在春风中熠熠生采,看到了二十多年前那些再也回不去的美好时光。 看到了,当年在寒山之巅,他们师兄妹三人煮酒论剑的画面。 那时,寒山的雪终年未销,那时,寒山的人终日相伴。 看到了,当年大师兄越青山与小师妹林筠儿共修剑技明空飞渡,越青山的一把照肝胆,林筠儿的一把风霜劫。 双剑合璧,精妙绝伦。 当时不管是他们的师父,还是二弟子顾承风,都以为他们才是青梅竹马的一对,甚至连越青山都是这么认为的。 可谁知,林筠儿却选择了他,只愿此生倾尽所有陪他做他所愿做之事。 而那时的他,还不算懂,他以为承袭到赤髓,就可以用手中之刀,去回护心爱之人。 等他懂了的时候,斯人已矣。 世间浮华不过倥偬一瞬,他更愿意永守寒山,可还是随着她一同入了凡尘。 她手中拿着的是剑,可心中装着的却只有那把刀,持刀的人。 眼前的画面突变,回到了那一年的相别。 越青山自觉不愿再面对这一对师弟师妹,独自下山,只想找一处清净之地继续修习剑道。 后来,江湖上便出现了剑圣寒山客,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是越青山,世人只知道有个寒山客。 他来自寒山,却终归只是客。 寒山的规矩他知道,可他终不愿意手足相争。他希望那一对璧人可以守着寒山,成为那里的主人,他也就不枉此生了。 只是没想到,顾承风寻着他的足迹,也入了这不知深浅的江湖,回不去了。 往事历历在目,不堪回首。 看来,他是真的有点醉了,醉到不知不觉间进入了别人的迷音幻阵,被别人牵着自己的思绪,走了好长的一段路。 待他清醒之时,隐约尚可听见那细微的笛声带着诡异的浮动悄悄跃入耳间,这般娴熟的技法,寻常人根本无从察觉。 本来,这个人深知他的弱点,可以一路以林筠儿的往事牵引他逐渐消沉,最终沉醉在故人故事中无法醒来。 只不过,这个人,漏算了一点。 林筠儿的确可以说是他最在意的人,可却不是他唯一在意的人。 这世上还有一人,在他心中,也可以为他驱散心中所有迷惑的浓雾。 这个人,别人不知道,他自己也不肯承认,可确实是存在着的。 既是他此生最恨的人,也是他终其一生竭尽全力都要去保全的人。 那个作为林筠儿生命的延续,作为他的绝望与希望。 他要做的,就是解决掉这二十年来江湖未了事,为那个人留下一片干净的苍茫大地。 这个人,是他偶尔迷茫时的指明灯。 所以一想到他,顾承风就清醒了,清醒的意识到周围逼近的麻烦。 “既然来了,何不现身相见?” 他没有环望周围,只是依旧垂着头,轻轻的抚着石碑淡然说着。 山间的桃花纷纷飘散,花瓣漫天,清香扑鼻。 只是这飘落的桃花瓣上,每一片都只剩下一半,另一半已经被不知什么东西啃食殆尽。 四周传来了空灵渺远的声音,苍劲有力,有如沧海老龙吟。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顾承风闻声凝眉,他想到过很多人,只是没算到这次来的竟然是这个人,“是你,这么多年来,你终于肯出现了。” “哦?你一直都想见我?” “不想。” 他说不想,是真的不想,他倒宁愿这个人已死,便可永世不复再相见。 只是这个人就是死不了,该见到的,迟早总会见到的。 “我也并不是很想见到你的。”声音回荡在山间,那人似近在眼前,又像是远在天边,杳无踪迹。 笛声徐徐再起,似舞动的精灵,带起了周围一片的生机盎然。 然而,这并不是生机,而是,杀机。 散落的半截桃花瓣上,每一片的下面都探出了一颗黑黢黢的脑袋。 它们的触角上都长有倒刺,它们的口器中都附着利齿,它们一只只裹着身子在花瓣上挪动,看起来笨拙又有些可爱。 只是不可爱的,是它们发出嗞嗞的声音之后,周身散发出来的绛紫色的毒雾,在空气中弥漫。 这蛊虫又名桃花蚕,初始时薄如蝉翼,等它们饮食新鲜的桃花露,逐渐成型,形态看起来笨拙娇憨,实则行动迅如闪电,一旦咬上猎物,至死方休。 顾承风看着周围密密麻麻的桃花蚕,脸色变得很不好看。 他这番神态,不是因为看到如此数量的毒蛊而心焦,只是因为愠怒。 他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清尽坟边荒草,而这人只一吹笛,又招来了这些污浊之物打扰了故人清净。 又要,重新再清扫一遍,真是麻烦。 “想不到,十年之后又十年,你还是不过如此。” 第88章 霜发 那人并没有回什么话,只是笛音未绝,绵延绕耳。 那一颗颗跳动着的音符像是风雨降临前压抑的浓云下拧出来的水雾,悬浮在空气中散发着诡谲而怪异的气息,好似那闷雷滚滚一触即发,演绎着死亡来临前的序曲。 曲风独异,一声一声,催发着迷乱而有序的号角。 桃花蛊伴着这极为不和谐的旋律轻轻舞动身躯,仿佛在沐浴着世上最美妙的乐律。 别人不懂的,它们懂得。 而这听懂了的背后,也往往埋下了更多的秘密。 与其他人所设幻音入阵不同,幻阵中那些攻击性的东西都不过是阵中所设假象,出了阵法,实则全都不存于世。 然而,这些毒蛊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 它们由着笛声操纵,即使人已从笛音中清醒过来,它们也不会凭空消失不见。 桃花剩下的一半也开始逐渐凋零,等它们一片片从花芯处消失,那一只只桃花蛊也都涅盘而出,薄如蝉翼的桃花瓣般的双翅覆在背上,化成了空中旋舞的冥蝶。 冥蝶扑朔,闪动着耀目光芒,焦灼双眼。 万物有生必有灭,应运而生,得运而亡,本就是天道。 飞蛾向来只为扑火,而那冥蝶也是如此。 它们把眼前的猎物看作是世上最炽烈的火焰,为之而生,为之而绝。 一缕清幽的笛音,身后缚着无数把看不见的线,像是牵丝傀儡般操纵着桃花蛊的一举一动。 顾承风的周围已经飘满了冥蝶,它们的眼中贪婪而痴妄,都将他看作是最终的归宿,不畏炙热地朝着这个方向直扑而来。 冥蝶湮灭,袅袅青烟。 他并没有出手,在很多时候,早已经不需要他再去出手。 他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从二十年前第一次得知这个人的存在,到十年前第一次未曾谋面的交过手,这个人的手段,目的,甚至和他一起的人,他都知道。 只是他不能主动出手,很多未了事没有做完,时候未到。 只是他没想到,为时过早,这人竟然已沉不住气来到这里。 他的手轻轻抚着石碑,双眸微垂,还是那般温柔的看着墓上的名字,细细摩挲,而周围那些不停飞扑而来的冥蝶,甚至都不够入他的眼。 冥蝶扑朔过来,带着焚灼的火焰,带着死亡的召唤。 可最终迎接它们的,却是荒冢成堆浅草没。 它们根本没有机会近他半尺之内,在他的周身,有一层凝气化蕴的光圈。 冥蝶撞上了他,便是凡火遇到了劫火,化成焦灰飘散在空中。 劫火洞然,大千俱坏。 相传,劫火可以焚毁世间的一切。 而顾承风,他本身就已是那一把可以焚天噬地的劫火。 冥蝶扑火,终归付之一炬。 他的执念太深,所以至今都练不成像南山客与寒山客那样凝气驭剑的本事,可是他却有自己的路要走,有自己超然于物外的修行,同样不逊于那些自诩悟道之人。 照肝胆的浩然之气可以净化世间一切邪秽,而赤髓的仇煞之气却能使万灵涂炭寸草不生。 生与死,同样是化灵无形的力量,却截然不同。 冥蝶之于他,便如那涓涓细流倾入苍茫大海,不过尔尔。 笛声突然停了,戛然而止,没有丝毫的征兆。 那些还没有扑撞过来的冥蝶成群叠起,最终汇聚成了一缕白发跌落在地。 这些冥蝶亦是白发,白发亦是冥蝶。 有些人,以己身饲养毒蛊,以血脉炼蛊,毒蛊已然成为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而同样的,这些蛊虫的消亡,亦是身体的残缺。 而这些冥蝶,不过是那人留在这的一缕白发,毒蛊消散,白发现形。 “我不是来找麻烦的,也不想杀你,只是告诉你一声,他,回来了。” 方才那吹笛人的声音又在山中响起,却辨不清方向。 “他回来了,你却来找我?” 顾承风当然知道这人口中的他是谁,他也确实没想过顾影会回来的这么早。 只是,既然被这人赶在了前面知晓,反观之,一个猎人,不去追抢猎物,却来找另一个不对付的老猎手,这才最令人匪夷所思。 “如你一样。”那人了然一切地回应着,“你独占阴阳镜二十年,至今没有发现它的用处,不是同样也假装被那飞羽门的蠢货偷了去,交给长安的人解决么?如此,一石二鸟,即可解阴阳镜未解之事,又可趁此借口除了飞羽门这一心腹之患,何乐而不为?” 顾承风不说话了,他承认,阴阳镜的确是他故意不小心被许蒙偷了去的,他早知道那飞羽门与长安的人有所牵涉,否则以饮风阁的戒备,阴阳镜这般重要的东西怎么可能落在许蒙这种不入流的人手中。 只是这计划,是他与无殇计划的,连顾影都没有透露过。 而这个人,远在天边,却知晓他一切的打算。 果然,他背后的那个人,与自己背后的那个人,还真是心有灵犀。 而如这人所言,他放任顾影带着灵君回到饮风阁,也是出于和他一样的目的。 他们也在等着,像二十年前绝顶峰一役之时,用别人的命铺好前路,静静地等待时机。 “至于,那个人留给他的话,他一看便知。” 最后一声响起,人已消失,人本不在。 这些冥蝶不过都是这缕白发所化之物,骨笛魔音浮动,催着桃花蛊自行作茧羽化,而这背后的那一根根牵丝线,本就远在天边。 顾承风走上前,拾起了那一把落进泥土中的雪白发丝,还能感受得到上面的温热。 色泽黯淡灰白,上有鳞次栉比的纹络迂回环刻,摩挲下有些沙沙的响声。 他的确不知道这缕缕发丝间刻着怎样的讯息,可是有一人,能够解读,也只有一人可以。 这个人通晓世间一切的奇门遁甲,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武功路数奇绝诡异也不在顾承风之下,未雨绸缪更是远在他之上,将天下人都能轻而易举地玩弄于鼓掌之间,却偏偏,只欠了一个人的阴阳债。 得幸的是,这个人,是他的。 第89章 一抔霜,满庭芳 深夜,黑屋。 这是一座融进夜色里的院子,这是一间从不点灯的屋子。 当然,更从不会有任何人从门前经过,稍加驻足。 甚至连那空中的鸟儿快要飞近时,都刻意地盘旋着绕远了去,不敢亲近。 屋子里,寒气凛然。 屋子外,一片肃杀。 至于,屋子里的人,倘若这间屋子里什么时候有了人,那其他人只会比没人时离这间屋子的距离更加的远些。 这里面的陈设也是极为的简单,甚至,不能够说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能够算得上作陈设。 空空荡荡,四面徒壁,只在角落里,放着一口落满灰尘还上了锁的青铜箱子。 没人知道箱子里锁着的是什么,除了他自己。 此时此景,如果不是顾影正靠墙边盘坐在地上,任谁都不会想得到这里竟是堂堂饮风阁少阁主的内室。 虽为内室,却是连一张床都不曾有过。 屋子里,只有一口箱子,一把刀,一个人。 他早已习惯了黑暗,所以从来都不点灯。 他也早已习惯了这间空屋子,只有屋子里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才会觉得充实。 在这样的夜里,他不想看到人,也不想被人看到。 他斜倚在墙边,眼神飘忽,似是已经睡了。 只是这样的睡姿,和当初在林梢上几乎一模一样,半坐半靠,半梦半醒。 他似是已经习惯了这样去入睡,刀不离手,命不离身,甚至连眼睛都像是没有完全合上。 虽然不会很舒服,但总是会很安心。 好像即使在睡梦中,只要有人靠近,他就会立刻警觉到,然后睁开眼。 所以,旁的东西在屋子里,也只会是多余。 可是他并没有入睡,春寒料峭,夜凉如水,他虽然赤着上身,涓涓细汗却从他的额前渗出,一缕一缕地淌落下来。 在硬朗的锁骨间,那挂在脖子上的一抹朱红与翠绿,分外惹眼。 他的额间青筋突兀,面色凝重,他并没有睡去,也无法睡去,他只是在调运气息,抵御着体内的三种奇毒相互撞击。 然而,他稍微入定,便已觉心神难安。 眼前,不知为什么,总是会浮现出一张明媚的笑脸和那一串银铃般清脆的笑声,撩拨心弦。 这世上好像有一种毒,是能够渗进骨子里,流遍全身经脉,无药可解,远比折磨了他二十年的三日醉骨散还要难以忍耐。 于他这样的人而言,本是不应如此的。 慢慢地,那笑声愈加的清晰,仿佛这个笑着的人,此时此刻,就站在他的面前。 他一睁眼,便看到了那个身影,缥缈兮如踏雪无痕,窈窕兮若娇花照水,那双眼睛如流云般灵动勾魂,又如泉水般明澈清朗。 就像是在这间黑得望不到边的屋子里,点起了一盏明灯。 灯影闪动,暖人心扉。 只是渐渐地,她嘴角漾起的微笑让他觉得全身都僵凝住了。 他能感觉得到,那一双软如柔夷的手在他的肩上摩挲,一如白日在城中她伏在自己的背后时,那样说不出的奇妙。 两只手如烟如雾,亦真亦幻,在他周身缭绕,他不觉得发现,在自己不停颤动的喉结与豆粒大的汗珠滚落下之外,有了什么奇怪的变化。 他知道一切都是假的,都是余毒未清所产生的幻象。 可是他,竟有那么的一瞬,竟有那么的一丝,他舍不得睁开眼,破碎了这好梦。 而门外,不速之客带来的风声却让他不得不睁开眼。 他知道,一般人不会来这个地方,而来到这个地方的人,只有一个。 没有敲门声,也没有应呼声,只有一排金针破窗而入划破长空的风声。 屋外的人影已经不在,他来,只是带来了那个人的话。 顾影知道,父亲的身边,一直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然而这个人,没有名字,没有脸孔,就像是从来不存在于这世间一样,无人知晓。 可是他知道,这个人,是存在着的。 他只听命于一人,他的脸,自然也只能被一人看见。 这些年来,他与顾承风之间为数不多的交流,大部分也是靠这个无面人传递的。 他有时候都不禁在想,这个人,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顾承风的死士么? 应也不算是,这世上肯为顾承风而死的人,又岂止那影子一个。 所以,这并不能成为他没有脸孔的理由。 他甚至想过,虽然顾承风这些年来已再没回过寒山,可他毕竟还是寒山的人。 寒山的规矩,他也知道。 会不会,终有一日,他也要与一人一搏高下,只留一人。 寒山双子,一刀一剑。 这个影子,也恰好是用剑之人。 每次想到这里,他就不再去想了。 无论那人作何打算,他能做的,就是听从,听从,没有任何理由的听从。 金针钉入墙中不足半分,用手轻轻一碰就会坠落,在墙上不留一丝痕迹,然而在没人碰触之时却能稳如泰山扎在墙边。 再看金针破窗而入的地方,即使不是一排针孔,也至少应是个针孔大的小洞,可是不管怎样精细的工匠去寻查,都完全找不到那个小洞所在之处,好像从未有东西经过这里。 这样的点针暗器手法,虚实交错,柔中带刚,是最难练就的。 而能练就成的人,一定是个中高手。 金针的排布只为传达一个暗号,在这偌大的饮风阁中,隔墙即是耳。 已有太多只能看,不能听的东西,看过后,也同样的不能留下痕迹。 顾影看到这一排金针,就知道,那人已经在等着他了。 他,回来了。 顾影心中一时不知算是欢喜还是忧虑,想见,不敢见,却又不得不见。 百般心绪凝结成丝,绕丝成茧,又被一根一根地抽了出来,重新拧成结。 他已经不知不觉间用手轻抚着脖子上挂着的那一抹朱红,一寸红上那条用青藤枝编织的链条还有些泛着嫩青,带着淡淡的泥土清香。 而他胸前的那株彼岸花图腾,也像是沉睡下去了一般,静静地印在那里。 毒,已是化去了大半。 所以现在仍旧让他心神难定的,便不能再以中毒扰神为借口,而是,而是那不知不觉不早不晚不能不该出现的人。 转眼已是子时,长夜漫漫,顾影一个人,在一间小院的门外徘徊又徘徊,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进去。 他抬头看着石壁上的题字。 ——一抔霜。 他的心绪也跟着黯然了下来。 放眼整个饮风阁中,到处都布满了暗哨,可唯独这里,是不同寻常的清幽。 这个地方,是从不会有闲杂人等进来打搅的,甚至连顾承风自己,都很少会过来。 至于他,小时候曾想来,可是这个地方,对他与寻常人并无差别,同样都是禁地。 一抔霜,满庭芳。 小院虽名为一抔霜,而里面却是栽满了稀世罕见的奇花异草,仅是那抄手游廊的一角,就足矣盘下渝州城最繁盛的一条街道。 这里,是林筠儿的藏剑阁。 她的随身佩剑,名唤风霜劫。 当年林筠儿香陨渝州之时,谢语霖就将风霜劫留在了渝州,那个她与顾承风曾相约倚楼听风雨,把酒话桑麻的闲散之地。 后来,顾承风回到了这个地方,以风霜劫的剑冢为基,建起了一座饮风阁,从而将它藏在了这一处闹中取静的小院。 顾影在犹豫着,因为他不能确定暗号中的意思,父亲为何要让自己来这个地方找他。 这曾是他没有资格踏足的地方,就算是无殇,也几乎从未来过,所有的花草也均由顾承风亲自打理,一人独捧一抔霜。 而那青纱帐中,烛影晃动。 此时,那串银铃般的欢笑声却是无比真实的。 是她的声音,他一听就识得。 她不过才来渝州城半日,为什么听那屋内的欢声笑语,那两人像是早已相识了大半辈子。 这个地方,今夜,难道父亲要将一抔霜赠与她小憩么? 不知为什么,他的心里泛起一阵酸涩,从未有过的酸涩,那般浓烈,不由自己。 即使以前父亲对堂昭钰等人都比对自己要亲切得许多,他也未曾真正在意过。 可是这一次,他却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像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不合时宜的人。 所以他犹豫了,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里面的热闹,此时不属于他,以后也不会。 他抬头望月,可是月已被浮云遮蔽,徒留一片浩然长空。 他一时间竟有些茫然,不知该看向哪里才好,只是痴痴地抬着头,看着眼前的一片晕黑。 假装,是在看着些什么吧,这样才不甚于太过尴尬。 “茶已凉了,你还不进来?” 第90章 我寄愁心与明月,清风明月知我心 屋子里的笑声已经停下,木栅门被轻轻地推开,从中走出来一个气定神闲的中年男人。 顾影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不足半刻,又立马垂下了头去,握紧了手中的赤髓。 “爹。” 他的声音轻微,轻的有些听不见了,刚说出口,就消散在风中。 顾承风的脸上仍挂着微笑,全然不似以往见到顾影时那般威严凝重,只是他刚想说什么话,就被一团白色的东西扑了一个踉跄。 “爹爹。” 这白色的绒团不是别的,正是灵君。 她只是从远处轻微地一掠,就伏到了顾承风的背上,从后面探出了一双眼睛打趣地看着顾影。 那张脸,还是那般的令人心弦难定。 “你叫他什么?” 顾影听到少女口中的一声爹爹,心中的那阵酸水又一股脑地涌了上来。 抬头看去,看着他们这般父慈女孝的样子,自己反倒是个多余的人了。 “爹爹呀。”灵君眨巴眨巴眼睛,看了看顾影,又看了看顾承风,嬉笑着,“爹爹与我相谈甚投,说是要收我做义女呢。” 顾影迟疑的目光落到了顾承风的身上,他从不认为他会是这样的人。 这些年,且不说他自己,堂昭钰为他出生入死过多少次,拾儿为他以命相搏过多少次,还有其他三堂的堂主…… 这些人,也终只是手下而已。 而她,才来了半日,竟让他肯收她作义女。 他又重新垂下了头,攥紧了刀。 没成想,顾承风只是轻哼了一声,又继续笑了起来,“那今日,只当是家宴吧。” 他这话是说给顾影听的,意在让他进来。 可却是看着灵君说的,好似他已把所有父亲般的慈爱融情于眼中,全都给了这个唤他一声爹爹的少女。 嫉妒,的确。 他虽不肯承认,但他的的确确是在嫉妒着她,嫉妒她才相识一天,就能得到父亲这般对待,而自己,为了这个人倾尽所有这么多年,却连正眼都没有被瞧上过一次。 这样的对待,怎能不嫉妒? 他不知道她是怎样做到这么快的时间便已讨得了父亲的欢心,可是他更明白,这样的一个女子,是能够做到的。 别说顾承风,就连他自己,也岂非同样是如此。 想来,他平素与人说过的话加起来,也绝不会比与她一人说过的话多半分。 而不一样的,他对她的另眼相待,是源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落寞。 可是那人,也许只是为了她身上的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更或许,是为了那一声唤作灵君的名字。 他怀念的,也岂非正是顾承风所怀念的。 进了屋子,他才发现,原来这里不自在的人,不止他一个。 角落里,那一袭红衣半落,也在自斟自酌着,任由屋内两人的欢声笑语。 可是那风姿神态,却俨然一副不忍听,不忍听。 家宴,有顾承风,有无殇,有他,如今再加上了灵君,一起守着风霜劫,这便算作是家宴了。 无殇独坐在角落,眼神黯然,依旧不肯揭下那绯红的面纱。 好似她的面容从未示于人前,可是世人皆知她的貌美无双。 平日里的无殇,总是心中洞然,凌厉咄人。 而今日的无殇,坐在这一抔霜中的无殇,却是满心踌躇,满眼的识不尽人愁中愁。 “怎么,小影儿莫不是心生嫉妒了?” 无殇在他面前说话,总是从不遮掩,一语道破,一针见血。 “彼此彼此。” 顾影回答得也很干脆,好像只有两个人在互相伤害着时,才能互相痛快着。 “真不可爱。”她轻哼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她喝的仍然是酒,只不过,闻着气味,已不再是她最爱的桃花雪了。 “像你这般挑剔的人,什么时候起,也竟能喝得下这兑了近半数水的烧刀子了?” 顾影反问,他从不认为无殇是一个能够忍受得了粗俗卑劣之物的人。 在他的印象中,无殇一直都过得极为讲究。 哪怕,十年前她刚出现的时候,那般落魄,却也宁缺毋滥,从未将就过什么。 “桂酒徒盈樽,故人不在席。 这样浅薄的道理,你怎么偏偏就忘了? 小影儿,在这个地方,你又失言了,该罚,该罚,只道是…… 道是,当浮一大白。” 无殇的眼神有些迷离,又有些讥诮地看着顾影,她喜欢看到他那有些不知所措却仍旧倔强的神情。 “慈如河海,孝若涓尘。此情不回,誓不饮酒。”他如是说着,也如是做着,他此生从未饮酒。 酒是穿肠毒,亦是扫愁帚。 酒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只会是好东西。 然而,自有生以来,滴酒不沾,也是他的规矩,他从未逾矩半分。 顾影转头看向了几案的一角,的确是为他留了一盏茶,一盏已经凉透了的茶。 是他迟迟不肯进来,才放凉了的茶。 他捧起茶杯,一饮而尽,皱眉道,“是我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今日以茶代酒,在此谢罪。” 无殇持酒杯的手停在半空中,悄悄瞥向了那个饮茶的人,而正巧,那个人也同样在看着自己。 疏影落绮窗,烟锁旧明堂。 问卿何所顾,双抔人对望。 这边是两个各自落寞的人沽酒饮茶,而另一边,却是两个心性甚投的人谈笑风生。 顾影的确是不懂,他们所谈论的东西,一点都不好笑,为什么父亲却能因此而笑得那么酣畅淋漓。 就像是他不懂,一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为什么一定要与另一个人去闲聊,打发时间。 为什么不能自己多给自己找些事情去做,为什么一定要有别的人在身边呢? 至少,他不相信,父亲动用了影子,找他过来,只是为了让他在一旁听他们的相谈甚欢。 可是平日里最有主意的无殇,此时也安静得只是坐在一旁,且听风声。 那兑了太多水的烧刀子明显已是索然无味,可是无殇竟也反常地咽了下去,她似乎是故意这样,故意让自己不痛快,这样惩罚着自己。 一人饮茶,三人饮酒,时辰就这样一点一滴的流逝着,无人在意。 可是,他一直都在算着时辰。 他以为,父亲深夜找他来,是让他一起布一场局,或是交代什么极难完成的任务。 然而,他们就真的只是在饮酒,一杯接一杯的饮酒,让他来,居然真的只是做个家宴的陪客。 这些年来,顾承风总是好像刻意冷落他似的,而且还一定要让他知道。 这对他来说当然是一种折磨,可好像这样去折磨他,让他不断地痛苦,对顾承风来说却是一种享受。 “今日……”顾影打破了屋内的祥和之气,他实在是坐不住了,他憋了一肚子的话想要说出口,如今渝州城里人丁稀落却危机四伏,这里的主人不但全然没有在意,还能如此随性而为,“湘璃夫人的人,已经来了。” “我知道。” 无殇又斟上了一杯酒,轻轻地嘬了一口。 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可是在顾影连影十二那样的禁术都用出来之时,她却什么都没有做,仿佛只是在一旁,欣赏了一场好戏。 顾承风听着他的话,也并未在意,好像一切也尽在他的掌控之中。 “她们的人,确实不足为惧,只是……”顾影蹙了蹙眉,又看向了灵君,“我在酆都林中见到了一个人,那个人,武功只怕是深不可测,至少,以我之力万不能及。” 他想起了那个在林中以笛音诱他入阵的人,吹笛人。 “哦?何人?” 顾承风也端起了手中的酒杯,他在思考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就去抿上一口。 “那个人,行动时不动气息,说来惭愧,他走到我身边时,我竟全然无法察觉。他能以笛音结阵,探我虚实,而人却可以处天涯之远破咫尺之身,那个人,我觉得他是……” 听着顾影的描述,无殇也不再嘬饮这浊酒。 她没想到那个人,居然会现身找上他。 杯盏停留在嘴边,刚抿了一口的烧刀子还没来得及咽下,她已陷入了沉思。 顾承风当然知道那个人是谁,因为他在林筠儿的坟前已经见过。 若不是这个人出现,他可能现在还不会回来。 “纵观此人武功路数,我觉得,他就是爹曾提及过的凌云山庄的二庄主,谢语霖。” 顾影的话说得十分果决,因为这个答案已经是他斟酌良久才想出来的结果。 武功路数神秘莫测,以笛音扰人心神。 他排除掉了武林中形形色色的所有人,最终留下了这一个。 只是,他的话,却引得顾承风与无殇两人不约而同的将口中的酒喷了出来。 这样的一幕,倒是让顾影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的话,有什么可笑? 居然,能让这两人竟同时笑了出来。 他从未见过如此失态的父亲,更未见过如此失仪的无殇。 倒是另一个人,灵君,此时表现得最为安静,安静地观察着他们每一个人的一言一行。 “你这怕是茶喝得太多,已经醉了,快早些回去歇着吧。” 无殇敛起了方才那不由自主的笑意,抽出一张帕子开始擦拭起被她弄湿的桌子。 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应该是干干净净不染浮尘的。 顾承风不说什么话,便是默认了无殇的话,他该走了。 他也拿起了一块帕子,擦着身前的桌子。 他们同样认为,这里,应是最干净的。 第91章 牵丝戏 屋内虚影绰绰,还是那盏永不会枯竭的油灯,还是那般莺歌燕语的欢笑,还是那个不语不休的离人。 屋外的人,又开始在徘徊,徘徊在门外。 当初迟迟不肯进来,现在又迟迟不肯离去。 顾影守着这一轮明月,悄然站在屋外。 一只手还是紧握着刀鞘,另一只手已经抚在了院中的桃花枝上。 春意未尽,春意犹归。 桃花盛开,桃花已落。 他沉默着,数着枝梢上残剩着的几朵桃花。 一个人在不知不觉间,会不由自主地数着什么,那些最容易被寻常人忽视了的东西。 等他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这,才是真正的寂寞。 一朵,两朵…… 当他数到第七朵的时候,屏住了呼吸,微微蹙起了眉头。 风过疏林,带过一丝寒意,也飘然而过一个人影。 那人的轻功之高,以他的武功本是不易察觉,可是那人身上的气息,他永远都不会忘。 那股淡淡的药香味,是他从小闻到大的。 自打顾影有记忆以来,父亲给他的命令便大多是由这个人去传达,他从没有见过这个影子真正的样子,可是却早已熟识他身上的味道。 那样的药草味,他辨得出来。 他曾从鬼医菩提子那里知晓过不少药理,这种味道,这样霸道强劲的药性,是行将就木的人借以续命之物,一旦药断了,魂也就散了。 那人一定是得了什么难以痊愈的病症,所以才要常年服用这样奇怪配方的草药得以续命。 只是以那个人的身手来说,谁又能伤他如此之重? 这个人,在江湖上也不应该会是籍籍无名之辈,可若非说是谁,他却没有一点头绪。 就像是一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一夜之间凭空消失,又在另一个地方以另一个身份重新出现。 况且,他也懒得作猜。 能够留在父亲身边的人,他自然也是信得过的,不是信得过这些人,而是信得过父亲看人的眼光。 所以他放心,放心让这个来历不明的人跟在父亲身边,甚至比他自己更为亲近。 他同样也知道,万不得已之时,这个影子会和他一样,都不会让顾承风比自己先死。 只是今日,有所不同。 被告知来到这个地方,已是蹊跷,而这个人又在此时一晃而过,分明是刻意为了引他出去的,这样拙劣的手段,他向来也只是看破不说破罢了。 既是为了引他,又能够在顾承风的眼皮子底下行动,那一定也是得到了屋内人的应允的,他又怎能不配合着假装上钩呢? 那人让他生,他便为那人而生,那人让他死,他便为那人赴死,毫不犹豫,不辨是非。 更何况,只是让他听话而已。 他松开了抚着桃花的手,顺着药香,追了过去。 …… 无殇的酒壶已经空了大半,她瞟了一眼窗外,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杯盏,拿起折扇掩面而笑,“他已经走远了。” “我知道。” 顾承风也放下手中的酒杯,瞬间敛起了笑意,一抹寒光落在了还在畅笑中的灵君身上。 灵君的脸上却依旧挂着笑,她的眼中也依旧带着暖意,任谁看到了她的笑,即便是千年不化的寒冰也要被她的温暖消融,百炼钢也要瞬间化作绕指柔。 只可惜,屋子里的那两个人,已经算不得是人。 至少,是早已解不得风情的人。 她轻咬着嘴唇,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只是身形倏地一闪,虚影晃过,人就已经掠到了门口。 “既然他走了,那我也该走……” 她的话音还没落下,就戛然而止,像一根突然崩断了的琴弦。 在她打开门前的一刹那间,她整个人突然静止不动了,像是时光流转,突然间停住,整个世间都凝滞在了某事某刻,不再变化。 只是,凝滞住的,只有她一个。 在她的脖颈间,浮现出了一条蚕丝般纤细的红色软线,牢牢地勒在她那白如蝤蛴的颈上三分,压出一道不深不浅的印子。 红线看似柔软却坚韧无比,她知道,只要她再向前迈步一寸,整个喉咙就会被扼断。 她虽任性而为,却也是个惜命的人。 所以,她停住了脚步。 红线的另一端,是同样雪白如柔荑的一双纤纤玉手,无殇的手。 她的脸看不清面容,都已是极美的,只是她的手比脸更美。 她的手,比很多女子的手指要修长得多,那牵丝的手指看起来既灵活又有力道,这是一般女子都难以兼得的东西。 无殇轻轻勾了一下牵丝的小指,示意她不可轻举妄动。 只是她眉宇间淡然若水,似是什么都没看见一般,面容优雅犹如菩萨低眉。 顾承风更是不作任何反应,似是早已成竹在胸。 只要有他和无殇在,任凭这个女子性情如何机敏灵俏,身手如何诡谲难测,都不可能再逃出他们的手掌心。 “看戏的人都走远了,你这出牵丝戏还要唱到何时?” 灵君依然一动都不敢动,她知道无殇手上分寸轻重,就这样栽在她手中,一点都不会感到意外。 “你错了。”一向沉默的顾承风终于是开了口,他又浅酌了一杯,看向窗外,“看戏的人,可从来没有走过。” 是,看戏的,不是顾影。 自始至终,都是他。 他们筹谋了这一切,顾影,只是为了他们看戏而去看戏的。 他们要的,也从来只是让顾影相信他们之间的相处融洽罢了。 让那个孩子心灰意冷,离这件事,离她,越远越好。 无殇轻轻推开了门,微微长吁了一声,回眸一笑,“今夜月明星稀,门庭清朗,不如去霜亭小坐,煮茶闲话,有什么要紧的话,长夜漫漫,不妨缓缓道来。” 她说着,已经从书搁上取下了一个竹筒与一小油纸包,最先走了出去。 灵君紧紧地跟在她身后,不敢再逃。 她不知道这个人是怎样控制红线变化的,有时她离她咫尺之近,红线都不会显现出来,而有时她与此人相隔甚远,但只要这个人想,就永远都会有一把无比锋利的刀架在她的脖子上。 挪之不开,避之不及,只能听之任之。 她,永远都是逃不出无殇手掌心的人偶。 霜亭,就在一抔霜的院落中心。 绕过前院,绕过缤纷各异的灵花毒草,在后院的各个角落中,清一色的种满了同样的一种花,那盛开在坟墓里的彼岸花。 有这种花生长的地方,周围别的花都不能活。 它们生长在阴暗潮湿见不得光的角落里,霜亭中,本是不应该出现这种花的。 可是这些却比在迷影古墓中的那些开得更加娇艳欲滴,好似还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不一样的,是这些花都能受到一个人的控制,而一样的,都是为了克制她而生。 这,就是当年顾承风从墓里带出来的那一株,经过多年的悉心栽培与改良,已经变成了绯红的一片茫茫花海。 “难怪,他身上带的那一寸红里,会有这个……” 灵君走在路上,心里默默念着,她在想着顾影身上的香囊,那抑制毒性蔓延的一寸红。 只是,顾承风将它如此规模地栽植,绝不可能只是为了给顾影做赖以续命的药引,而是为了…… 她知道时,为时已晚。 这花,本就是为了她而种的。 第92章 岂曰无衣 这花,因赤髓开灵刃而生,为克刀魂而存。 无殇能够牵制她的那条红丝,也是以这花为灵引,从而衍生出的奇诡之术。 她走得很慢,慢慢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这个地方,这个名为一抔霜的小院,似乎也不只是林筠儿的藏剑冢,而最为重要的,便是为她设下的囚香笼。 这里的每一株花草,色泽,品相,芳香,摆放方位都颇为讲究,只是其中道理玄之又玄,非门外人所能看懂。 它们无形中结出了一张阵网,阵位环环相扣,彼此交叠,已经将她层层包裹住。 她好像全身上下都生出了方才脖子上的那种红丝线,只要无殇微微勾动小手指,丝线就会被拉紧,收网。 霜亭,即是阵眼。 她入坐时,便已知是不可能再逃脱的了,与其徒作无用挣扎,倒不如既来之,则安之。 对面,无殇入座,已经烹好了茶,抬袖沏了两盏。 一盏紫砂杯内敛深沉,不琢浮饰。 一盏琉璃杯清莹剔透,八面玲珑。 前一杯,无殇双手呈递到顾承风的面前,抬眼瞟了他一下,秋水明眸,别具一番风情却又不失风度,“近来偶得了惠山寺的石泉水与新下的明前龙井,你且尝尝。至于那劣酒,就先作罢。酒喝得太多,怕是再不能识得清茶滋味。” 顾承风看了一眼她手中的茶,只手接过,仍旧如喝酒一般,仰头一饮而尽,没有多说什么话。 无殇静静地看着他,面容上没有一丝的变化。 好像他会怎样,她早已算尽了一般。 “小丫头,这烟雨玲珑杯原是我私藏多年,从未用过。今日有缘萍聚,赠与你便是了。” 无殇说着,已将玲珑琉璃盏捧到了她的面前。 不管是先礼后兵,还是先兵后礼,亦或是既兵又礼,只是无殇这般一手扼在她的咽喉,另一手却对她礼遇有加的行为却更令她生畏。 面对无殇,不论是样貌或是气质,更可以说心计谋略或者武功路数,她的确是自叹弗如的,自然也不敢在她面前再耍什么心眼。 灵君轻抿了一口清茶,茶汤清亮,茶味醇香,的确是个中上品,也的确配得上无殇这样闲情雅致的人。 “如此好茶,你却不喝?” 她迟迟问出了久久没有说出的话,从一开始就觉得是哪里有些奇怪,明明有三个人,却只有两只杯子。 无殇轻轻一笑,从身后腰间取出了一个酒囊,只有看到酒囊时,她的眼睛中才闪现出那种流光熠熠的神采,活着的神采。 她方才的话,既是说给顾承风听,也是在说给自己听。 她的酒,已喝得太多,早就不识得茶滋味了。 喝也白喝,不喝也罢。 她拿着酒囊的手开始有些微微发抖,酒囊递到嘴边,猛地灌下了一口,才长舒了一口气,“现在的我,已经喝不得茶了。倒不如这酒,来得更痛快些。” “这酒……” 一尺之隔,她自是闻得到这酒香的。 这既不是桃花雪的余香,也不是烧刀子的呛味,这是,带着浓浓草药味的药酒。 饮风阁里的人,好像都是病着的,都在靠着各种各样奇异的草药续着命。 他们一个个的,好像都本该已经死了,只是一不小心,变成了未亡人,聚在一起,徒增烦忧。 眼前的这个,也不例外。 “这酒,名为‘岂曰无衣’。” 无殇得意地笑着,又回望了顾承风一眼,而这一眼,似已看尽了千万年。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原来,原来你们是……原来……你才是……”灵君的眼神从疑虑逐渐转为了惊惧,栽在这个人手里,却因而知晓了这个人的身份,倒也不失为福祸相依了。 “嘘……”无殇打断了她的话,淡然一笑,“这个秘密,现在可只有咱们三人知道。既然我如此坦诚相待,姑娘不妨也说出自己的秘密,礼尚往来,不失君子之道。敢问姑娘,从何而来,欲往何去?” “从何而来?以你之资,想必已猜出了十之八九,毋须我多言。至于,欲往何去,我本飘零自在,何处不可为生?只道是,此心安处,即是吾乡,渝州便好。” 她答得似是而非,脸上仍旧挂着那沁人心脾的明媚笑容。 “你这样,可真是不乖。” 无殇话音未落,一指已经弹出。 只听得啪的一声脆响,灵君手中的烟雨玲珑杯碎裂成了大大小小数百块,在她身上戳出了上百个小窟窿。 灵君的身上瞬间浮现出了千丝万缕的红线,红丝层层缠绕穿梭,贯穿了她左右两边的琵琶骨,封住了她身上的奇经八脉。 好像此时,她真的已是那个开了线的布娃娃,需要被重新缝制一般。 每一根穿破她身体的红线都蔓延到了小院角落里的一株彼岸花芯中,丝网交织,铺天盖地。 她的整个人,被牢牢地悬嵌在霜亭正中一棵巨大的梧桐树上。 条条红丝披挂下来,随风摇曳。 红丝漫天飞舞,已将她半遮半掩在流月中。 浮华一世,十丈软红。 既已心安,长守何辜。 无殇的惊鸿一瞥,恰好落在了她那双白皙如玉的足上,不禁皱起了眉。 她不得不承认,这一双销魂蚀骨的脚,的确足以令世上任何一个人都难免怜香惜玉,甚至连她这样的人,都会忍不住的多看上几眼。 难怪,小影儿那般洁癖之人,回来之时会情愿将自己的外衣包裹在她腿上。 只是,很快的,无殇的目光便从她的脚上挪到了她脚踝处的东西上。 一根红丝自她的脚踝处缠绕而过,勾起了她脚上的那串银铃,送到了无殇的手中。 无殇又是轻吁了一声,轻摇银铃。 果不出她所料,这铃声里也暗藏了扰人心魂的幻术,只是施术人手段之高明,连小影儿都没有察觉出来。 她瞥了一眼那树中之灵,“现在,我是应该唤它清欢铃,还是应该唤它情人眼呢?灵君,聆音……” 灵君不说什么话,只是淡然地笑着看向她,她不回答,她也同样在等一个回答。 “有趣,当真有趣。”无殇轻摇铃铛,细细聆听着铃中飘荡出来的仿佛能驱散邪祟清心凝神的天籁之音,“原来,倒是我低估了你。” “你们两个,是不是认错敌人了?还记得我问你的第一句话,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灵君歪着脑袋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无殇也仔细瞧着她看,这不过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这十年来她一直躲在饮风阁很少见人,如果曾经认识,她应也是不识得了吧。 “你当真,不记得我了?”她的眼眸中泛起了幽幽红光,淡淡地笑着,“十年前……” “铃铃?!” 无殇失声喊了出来,她已经很久没有这般吃惊过。 看到这双眼睛,她才想起来,十年前,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小姑娘,那张已快被她忘记的脸。 那时的她,本该哭得梨花带雨,可是她的眼中不但没有泪,反而还有血,如血一般的绯红。 她永远都忘不了那样一双眼睛,却不曾想,会在这里见到。 “所以,你什么都不明白。”灵君空悬在树上,身上虽已被红丝穿透出千疮百孔,却没有一滴血流出,好像那些红线本就是与她融为一体的,“什么岂曰无衣,什么与子同仇,血浓于水都不过如此,你当真以为,面前的这个人,你想的便是他要的么?” “我们之间的事情,又岂是你能懂得?” 对于别的事,无殇都可以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可唯独对这个人,这件事,却不容许有半分的质疑。 灵君没有再看向她,反而是将目光转向了一直在旁边看戏的顾承风,“爹爹,于你而言,渡苦海与一世安,究竟孰轻孰重?” 顾承风沉默了半晌,终是举起了茶杯,扬袖一挥,将清茶倾洒在泥土里。 一杯,敬浩瀚天穹,夏雨冬雪,福泽万物。 再杯,敬苍茫大地,春华秋实,孕育众生。 三杯,敬鬼神仙灵,敬之畏之,浩然于心。 四杯,敬无畏亲人,身体发肤,得恩赐之。 五杯,敬不追故人,斯人已矣,肝肠寸断。 六杯,敬陌路生人,清风朗月,共此天涯。 七杯,敬不共仇人,不忘恩仇,方得苟活。 八杯,敬生死友人,相濡相呴,玉汝于成。 最后一杯,也是最重要的一杯,古来以九为尊,这第九杯,自然是要敬无殇。 “肝胆相照,风霜渡劫。岂曰无衣,与子偕行。” 他这一声铿锵掷地,有如沧海老龙吟,天地为之声变,日月为之失色。 是时,三个人的嘴角,竟不约而同的勾起了一抹不可捉摸的笑意。 “你笑什么?”无殇直勾勾地看着她,却还是忍不住笑。 “你笑什么,我便是笑什么。” “可是这一点都不好笑。” “是,不好笑。”灵君说着,却依然在笑。 “可你还是笑了。” “是,因为这实在又是好笑。” “是啊,真是可笑。” “现在,你明白了么?” 第93章 菩提子 夜半,长街。 街上的铺子,在这个时辰早已都打了烊。 寒食节的夜晚,家家户户窗门紧锁,显得更加凄冷。 此时街道的尽头,若是出现了一丝烟火气,路上的人一定会认为自己撞上了阴兵借道。 好在,街上并没有旁的人。 只是,那里真的有,浓浓的烟,烈烈的火。 顾影一个人走在长街上,他是跟着那道影子来的,影子在前面走得并不快,他在后面也跟得很慢。 黑影渐渐没入长巷,小巷的尽头,有一个铺子,还开着张。 炉膛内的火苗窜得很高,翻腾起的烟雾比火焰更高。 一个赤膊老汉抡着大锤在砧子上叮叮当当地敲击着,夜半听时声音格外响亮。 可奇怪的是,普通的刀在熔锻时只会闪着金色的火星,而他捶打着的那把刀上,却闪着极为诡异的一抹幽绿。 烟雾散开,雾后的人也霍然出现在他眼前。 他认得,锤击着的人是鬼头张。 更认得,锤击着的是他的刀。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离开了几日,可这些日子里,足够鬼头张重铸上三把那样的刀。 可是他的刀,到现在还没锻好,还让他在这里没日没夜地锤击。 他还是像来时一样,走得很慢,慢慢地走上前去,站在烘炉旁边,静静地看着他,看他一锤,又一锤。 鬼头张的脸上已因肌肉极度紧绷而变得有些狰狞,配着他那满面虬髯,此时倒有点像是那门神画上捉鬼的钟馗。 影子也同顾影一样穿着一身的黑衣,不止如此,他还带着漆黑的斗笠,斗笠下蒙着漆黑的面纱,漆黑的手套,漆黑的靴子,漆黑的长长的剑鞘,仿佛他整个人都已被包裹在了黑暗之中。 顾影从来没有见过他的样子,这一次,还是这么多年来他离他最近的一次。 那个影子已经转过身去,不再看他们,他仰着头,看着明月,一言不发。 鬼头张聚精会神地敲打着刀身,也像是从未察觉他已经来了。 可是他当然知道,他等的人,已经来了。 顾影看着他们,似乎已经明白了些什么,只是这种明白,却让他更加糊涂。 “你到底,是谁的人?” 他压低了嗓子问着那个夜幕中的黑影,他很少主动去与人说话。 他一直以为,是顾承风让影子把他引出来的,因为在那个小院里,没有顾承风的默认,任谁也不可能来去自如。 可是看着他们两个人的样子,他会来到这里,倒一点都不像是顾承风的意思。 就听见吱呀一声,鬼头张身后铺子的木门被推开了。 “是我让他来的。” 声音苍老而沙哑,门后走出来一个拄着拐的麻衣老头,老头的双眼周围青灰而凹陷,边走边咳嗽着,身上弥漫着浓郁的药香味。 看到这个人,顾影的确很意外。 他一时有些欣喜,可更多的却是担忧,“你来了,他知道么?” 老人坦然笑了笑,“咳……咳咳……小影儿莫不是怕他杀了我?” “他不会。” 他的语气坚定,好像顾承风心里的想法,他总会知道似的。 可他也同样暗暗自嘲着,他,真的懂他么? “咳……我就说吧,这小子还是要向着他老子说话的,你个老不死的,这下死心了吧?”鬼头张在一旁揉了揉鼻子嗤笑着,又继续手上的动作,一锤接着一锤,“我早说了不用你来,你偏要来。来了,又顶个鸟用?” 想不到这麻衣老人方才还一副娇喘微微风吹即倒的样子,却突然三步并做两步,上前跳起来就是用拐杖敲了鬼头张脑壳一下,“我与小影儿说话,你……你……你个老东西插什么嘴?” “好,我不管,我什么都不管。我倒是要看看你进得来这渝州城,却要怎么出去!哈哈,鬼医鬼医,到时候就真去医鬼了。” 鬼医,菩提子,与鬼匠鬼头张两人曾并称江城双鬼。 只是他这几十年一直都在江都受判官盟庇护,却不曾想,如今已偷偷溜进了渝州城。 “反正已经半条腿都踏进棺材了,我若是怕死,岂会来趟这个浑水?”菩提子笑着抚了抚须,又向前伸出手去,“来,小影儿,我且看看你的病如何……” 顾影却不像往常一样伸出手去,他身上的毒虽然一直都是鬼医的一寸红在压制着,可是最近变故太多,加之他不想在没有把握的时候让这个人知道关于他胸膛中彼岸花的事情,所以他还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先生的病可好些了?”他反问着。 “善泳者溺于水,医者不能自医,古来自是如此,听天由命吧。”他盯着顾影的脸盯了许久,像是瞧明白了他为什么不让他把脉,“不过你的气色,倒是好了许多。” 顾影垂着头不说话,过了一会儿,又看向那个还在看着月亮的人。 “是,是我让他把你找来的。”菩提子猝然皱眉,抬眼直勾勾地看着他,那青灰色的眼圈又平添了一道褶皱,“得闻你此行,已去过了迷影古墓?” 顾影没有回他,却斜眼看向了鬼头张。 只有鬼头张看到了他将灵君带回饮风阁,除了他,他想不出菩提子会如何得知。 “是,是老子找他来的!”鬼头张当的一声丢下了手中的活计,双手抱臂,一屁股坐了下去抄起身旁的抹布擦起了汗,“要不是你老子的小老婆非逼我干出这档子丧尽天良的事,我能不找他来么我!” 他老子的小老婆…… 顾影捋了捋他的话,哦,他在说无殇。 这一点,却让他更不解了。 但他只静静地听着,并没有反驳,这世上但凡有人能骂到无殇,哪怕只是一句,他也很乐意去听的。 有些话他想说,却不能说,能听别人说也是好的。 “二十年前的事,他已经跟你说了?”菩提子拍了拍鬼头张的肩膀,又意味深长地看着顾影。 “是。” “那他有没有跟你提过萧夫人铸刀秘术的事?” 顾影沉默了,他也只能沉默。 关于那迷影古墓实则是萧夫人刀剑冢的事,只有灵君告诉过他。 “我就说他不会告诉他的吧,他们那两个人,一个比一个贼精,话从来都是说一半,藏一半。” 鬼头张往地上啐了一口,擦擦额头上的汗,却又夹起了刀柄继续敲砸起来。 “那你也定然不知道开灵刃是怎么一回事了。”菩提子深叹了一声,垂下了头。 “我知道。” 顾承风没说过,可他确实是知道。 在菩提子的面前,他也没必要说谎。 菩提子此时却突地抬起头,与鬼头张对望了一眼,“你当真知道?” 第94章 信 顾影点了点头,他在回想着,开灵刃,注刀魂,萧氏后人,这其中的瓜葛。 “那你也一定知道,这开灵刃注刀魂是要拿活人去生祭的缺德事,老子这辈子什么都干过,就是没杀过人!”鬼头张一边愤愤地说着,一边锤得更用力了一些,“前几日,无殇那混……唉,那厮竟逼我为这把刀开灵刃!” “呵……呵呵……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一旁的菩提子却冷不丁地笑了起来,“我还不知道你?但凡你要是真学会了当年萧夫人的铸刀绝技,这天下人岂不都得让你扔到炉子里去滚上一圈儿试刀?你现在不愿做,只不过是你根本就没有能力去铸出一把像赤髓那样的刀。” “你好意思说我?老子铸不出赤髓,那是有萧夫人高山在前,自当不及。你呢?你呢?那三日醉骨散可是你自己的杰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自己研制的毒药,自己却解不出来,老子这辈子就没听过这样的笑话!你还好意思……” 话还没说完,伴着菩提子几声清咳,鬼头张也闭上了嘴。 他意识到,这三日醉骨散最大的苦主,此时就站在他的面前,他是真不该多这一句嘴。 陌生人在他面前提及这三日醉骨散,大抵都已经死了。 可唯独在菩提子的面前,他却并不生气。 顾影没有在乎鬼头张脱口而出的话,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熔炉里的刀。 这把刀,自然是他的刀。 “别动!你此时碰它,岂非是不想活了?”他伸手去取炉中的刀身,却被鬼头张一手拦了下来,鬼头张半掩着嘴悄悄说道,“他在淬炼炉里的时候,可是会吃人的。” “它已开了灵刃?” 他自是听见方才鬼头张所说的话,可他却不曾想,无殇竟然会擅作主张为这把刀开灵刃。 鬼头张叹息一声,点了点头,“是,不过,这把刀还没有祭下生魂。开了灵刃只是个前提,只有等真正合适的时机合适的人才能献祭。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老子能做的,也就只能到这里了。” “这把刀,绝不会有刀魂。” 他的话,沉重而坚定,不容置疑。 鬼头张又是与菩提子两人对视了一眼,他们也从来没有想过,顾影竟会这么善良,不忍伤及无辜的性命。 顾影静静看着火中的刀,熠熠火焰映在他的眸子里,他的眼中,似是也已燃起了一把火。 这把刀,是他此生唯一要用的刀,是他与顾承风最亲近的联系。 别人的血,脏。 他决不允许,其他人不干不净的魂魄搅合进来,挡在他们之间。 “就因为这件事,这老鬼已经坐不住了,才将我找来。你知道,顾阁主素来最信任无殇,可是无殇居然还有意让这有违天道的禁术再次现世,我们已信不过他们。”菩提子从怀中掏出了一张信笺,递到了顾影面前,“可是我却信任你,我愿意去赌上一把。” “这是?” 顾影接过信笺,却没有打开,迟疑地看着他。 “你会想看看的,这是连令尊都不曾知道的事情。” 信笺打开,笔墨寥寥。 云深不知处,冷月照孤冢。 百鬼会酆都,莫入此城中。 如此简单的话,既像是劝诫,又像是威胁。 落款处没有名姓,只有一支枯萎了的红梅。 “算无遗策,南梅北林,你可曾听过?” 顾影蹙眉,这句话,他最近倒是听过的次数真多,“写这信的……是梅花折子?” “是,二十年前酆都那场变故发生的前一个月,老夫便收到了这样一封信。那梅花折子是什么样的人物,他的话江湖上又有谁人会不听?所以,那时我远在江都,并未参与此事。可也是后来才知道,同时收到这封信的人,还有江都判官盟的前判官阴阳渊,长安金刀门的前门主苏立,也就是现在的普方大师,南诏的青石老鬼,西域的大漠飞鹰以及……” “这些人,都是那时已有名望却不曾出现的。” “是,而且这些人都是曾受过他的恩惠,不得不听取他的话。他们都收到了这封信,所以都没有去。可是,绝顶峰一役过后,我们还不知道为何会收到这样一封信,梅花折子却从此绝迹于江湖。” 顾影的眼神却落到了一直不说话的鬼头张身上,“你也收到了这封信?” “没有。” 鬼头张垂下了头,他没收到信,他却没去。 而他,是最不应该不去的人。 萧夫人刀剑冢重现于世,铸刀秘术再现人间,这本就是所有的铸器师心向往之的地方,如鬼头张这样的铸器痴人居然不去。 “这个老色胚,当年信誓旦旦是定要去一探究竟的,可就在出发的前一夜,收到了他小师妹的飞鸽传书,立马抛下所有的一切,奔赴旧情人那去了。人都说鬼头张是匠痴,可谁知这些身外之物跟女人比起来,又算得是什么呢。”菩提子嘴上虽然不饶人,可他看着鬼头张的眼神分明是温和的,赞赏的,钦佩的。 “往事不要再提。” 鬼头张似是特别不愿提起有关萧小妹的一切,不管是他说,还是别人说。 菩提子笑着,四下环望了一圈,悄然说道,“那次,去了酆都的人都是被梅花折子筛选好了的。他们死的死,伤的伤,没有一个人能够全身而退。只有一人,却安然无恙地离开了酆都。” “谢语霖。”没有任何犹豫的,顾影脱口便说出了这个名字,他在琢磨这个人,已经很久了,“你们怀疑,他是梅花折子?” “也许,梅花折子虽有恩于我,可我也确实从未见过他的真面目。如今风波四起,赤髓之祸已避无可避。只有找到这个人,找到这个人才有可能……”菩提子眼周的黑圈黯淡了下去,“顾阁主与他的交情,一定不会去找他的,可你却会,一定会。” 顾影不再看他们了,却又抬头看向了那个在看月亮的黑衣人。 是,他一定会。 不管是为了林筠儿的死也好,为了顾承风也罢,更甚是为了这把刀,他也非去不可。 更何况,在他对顾承风猜测那吹笛人是谢语霖的时候,他们的反应那般奇怪,他早有打算独自去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弄清楚。 可能了却了这件事,这天下就再没什么事能够让他非得苟且活着受罪了吧。 “你是不是,想知道那人是谁?他为什么,会听我的话?”菩提子也朝着他看的方向望去,目光落在了那个戴着斗笠的人身上。 “是。” “他叫……孙雷。” “哪个孙雷?” “就是你所想的那个孙雷。” “孙仲的儿子?”听到这个名字时,他的头猛地抬了起来,他的反应看起来像是突然被雷劈了一下。 “当年黑乔帮事变,孙雷被他老子扔下了悬崖,是顾阁主亲涉险地将这快断了气的娃娃带回来请我救治。可惜他的伤太重了,是个人,都不可能活下去的。” “可他还活着。” 他记得,江湖人的口中,十年前那场变故,孙仲是叛徒,他的儿子也是死有余辜,为什么顾承风要这么千方百计地去救他? “要救活他,就只能以蛊续命,如今他的这副皮囊,早就是个塞满蛊虫的器皿而已,见不得光,只能在暗无天日的地方苟且活着。” 顾影看着那个身影,眼神也跟着黯淡了下来,他此时不知道该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是同情怜悯这样一种遭遇?是惺惺相惜终于有和他一样痛苦的人?是该庆幸原来这世上远有比他还要凄惨百倍的人? 至少,他还是他。 而那个人,究竟还算不算是个人呢? “所以,他听你的话?”他在想着,菩提子能越过顾承风,让这个影子来给他带话。 “不,他还是他,他只听自己的话。”菩提子捻着胡子笑了,“从他要活着的那一刻起,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愿意帮我,只因他也想帮顾阁主一把。” “他这样活着,是为了什么?” “与你一样。” 菩提子笑得很勉强,对这两个人,他同样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怜悯。 那人之所以选择活着,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替顾承风去死,这一点,顾影又岂非同样如此? 戴斗笠的影子没入黑暗中,他走得时候悄无声息,也许他是希望自己死的时候,也能如此安静,无人叨扰。 砧板上的锤击声已经消失,炉子中的火也已息了,火苗上幽绿的光泽也慢慢褪去。 鬼头张青筋凸起的双手捧起了那把看似平平无奇的刀,无名的刀。 “少阁主,你的刀。” 第95章 村子 晨曦载曜,万物咸覩。 初晨的阳光最是令人心生愉悦,日出而作的人也最为可歌可叹。 碧水青山,牧笛笙歌,田耕渔樵,劈柴生火。 一日之计在于晨,拂晓之色已渐渐按耐不住万物萌动的心,一切都才要刚刚开始。 又是,忙碌而充实的一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牵着马的人,也同样在迎着朝阳,走在路上。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他的心情一直很好,尤其是现在。 即使终日在奔波劳苦中度过,可一看到野草上沾满着露珠在风中摇曳,在晨曦微薄下闪着点点萤光,他所有的坏心情也就都随之消散了。 善万物之得时,他便会心满意足。 他脚下的步伐轻松而愉悦,比他更愉悦的,是他牵着的那匹马,枣红色的马。 马颈上的铃铛清脆动人,岂非也正如它主人的心情? 可是这一人一马的旁边,却还有着个不怎么愉悦的姑娘。 姑娘一路上都垂着头,一言不发,好似这花花世界本就没什么东西值得她去瞧上一眼。 铃声停下,马儿停下,人,也停下了。 “再往前走不出半日,就能到汉中了。我们加快点脚程,争取今日午时便能赶到镇上落脚。” 姑娘却像是没听到他的话,只是又回头看了看,心事重重。 “拾儿姑娘?”葛中离在她眼前挥了挥手,看到她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时,他的目光也朝着她看的方向看去。 “你有没有觉得,昨日路过的村子,有些古怪?” “恩,确实很古怪。”葛中离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村口的那株古松下,是最后一处暗记所在。而此之后走过的数十里,就再也没有见到过。” 拾儿的神情突然变得紧张起来,“你怎知……” “白云山上尽,清风松下歇。”葛中离说完这句话,看到拾儿已经微红的脸,便确认了十之八九,继续说道,“你一路寻着他留下的暗记追到此处,又怎能甘心不去那个村子一探究竟?” 清风松下歇,古松树下的暗记,就是清风堂的暗记,堂昭钰的暗记。 可这是只有她才知道的秘密,她不知道,葛中离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也许,是因为她太过在乎所表现出的不自然,才会被人发现。 更何况,葛中离,也本就不是一般的人。 “这就是你停下的理由?” “我若不停下,岂非太辜负了佳人的这一片痴心?” 葛中离的话分明是在打趣,可他的脸上却半分都没有戏谑的样子,而是一种理解从容的目光。 这样的人,不论口中说出怎样的话,都不会太令女孩子去讨厌的。 “可你去长安,不是也很急?”她的确很想去那个村子,可是也不愿就此耽误了葛中离的事。 “天下人,天下事,都很急,这些本就没有孰轻孰重之分。既然遇到了,又岂有袖手之理?” 葛中离说着,他已将手中的追魂枪栓绑在了马鞍上,挥手一拍马屁股,那马儿竟一路扬蹄绝尘而去。 “你这是做什么?” 葛中离轻拍了两下空荡荡的手,淡然一笑,“既是去查看虚实,带着兵器岂非太惹人注意?你放心,红玉认得路,它自己会先行一步到汉中找到盟中人,不会走丢的。” “我不是担心这个,我是说……”拾儿轻咬着嘴唇,狠狠往地上剁了一脚,“我的刀,还在红玉驮着的包裹里。” 她的钩月双刀,一直被葛中离没收着,本说是等她肯听话了,再还给她。 “我知道。”葛中离还是一本正经认真地说着,“可是,一个姑娘家拿着那么大的两柄刀,想不被人注意都难。” 他总是这样有理,让拾儿无法去反驳。 拾儿仰头望着他,嘴角又不厚道地露出一丝微笑,“可你本就是想不被人记住都难的人。” 葛中离身形魁梧,足有九尺之高,但凡站在他身边的人,都会显得像一个小孩子。 拾儿此时站他在旁边,只得抬头仰望,她仰望的不只是高人,更是高山。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这一路走来,她细细观察着他的行事,既有公正严明铁面无私的古板执拗,又有日月星辉清正淳善的浩然随和,已在心中不由得佩服了几分。 所以,在他面前,她也总是听话的。 …… “的确,很古怪。” 葛中离又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因为他此时已来到了村口,看着乡间的人。 拾儿环望了一圈,确定这里真的没再有其他暗记,也压着嗓子问道,“哪里古怪?” “你有没有发现,这个村子里,没有女人,年轻的女人。” 如果让一个男人从人堆里一眼望去,那他第一眼看到的人,一定是个女人,而且定然是最年轻漂亮的女人。 若是让女人去看,往往也是如此。 男人喜欢看美人,女人也喜欢看美人。 虽然男人与女人的目的不同,心里想着的东西也不同,可是他们喜欢看的东西,却是一样的。 拾儿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只是她没有像葛中离一样,把这件事真正当作是一件应该重视的事。 可她也知道,葛中离绝对不会是一个为了去看女人而发现这里没有女人的人。 “也许,她们只是没有出门。”拾儿看着村里来来去去的人,她也总是能想到很多种理由。 “也许。” 葛中离说着,已经走在了阡陌交错的乡间。 只是村子里的人都很奇怪,人们第一眼看到他们时,那并不怎么欢迎的情绪已经堆满在脸上,仿佛分分钟想要把他们驱逐出去。 只是很快的,又都变了。 人们又继续忙着自己手中的活计,好似全然看不到他们两人的存在一般。 只有一个人,从始至终没有抬头看过他们一眼。 自然,他也没有表现出如其他人那般的恶意。 他只是低着头,双手高举着一把铁斧,砍下,那桩上的短木便被劈成了几小截。 他不停地劈着柴,身前的短木也已堆积如山。 没有恶意的人,也许,最好说话,只是也许。 第96章 留宿 “这位兄台,请问……” 葛中离话说了一半突然停下了,因为他发现劈柴人已经放下了高悬的斧子,转头看向了他。 看到他的脸,葛中离一时竟有些说不出话来。 他的脸很奇特,像是被利器削去了一半,连皮带骨,只剩下了半张脸孔。 虽然伤口早已经愈合,可那留下的疤痕和脸部轮廓的形状看起来却极为怪异。 这样的脸虽然很可怕,但不至于将葛中离吓到,在判官盟这么多年,终日追捕着天涯各处的亡命之徒,这样的伤痕,他也已见得多了。 只是他想不到,在如此和谐安逸的山村中,也会看到这样的一张脸。 劈柴人放下斧子,拍拍身子,走到他面前。 抬头,仰视着他。 他的眼中看不出情绪,既不凶恶,也不友好,看起来还有些呆滞。 他只是盯着葛中离的眼睛盯了好一会儿,又低头盯着他的手盯了好一会儿,皱起眉来突然摇了摇头。 “这里不欢迎外人,你们快些走吧。” 话说着,他已又走回原先的地方,重新拾起了斧子。 葛中离默默与拾儿对视了一眼,他说出这样的话,那他们当然更是非留不可了。 他们既不是瞎子,也不是呆子,当然一来的时候,就已感觉到自己的不受欢迎了,可他们也并非为了受人欢迎而来的。 而是,为了那个消失的暗记。 葛中离轻笑一声,还是很客气地上前,“哈,这位大哥,你看这天色近晚,敢问村中可有能够留宿的地方?” 只是劈柴人已不再说话了,像村中其他的人一样,假装没看见他。 他继续,一斧子一斧子地砍着,那气势不像是在劈木头,却像是在劈人。 这个人,若是不想说话,即便是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不会多说一句话的。 更何况,葛中离也从来都不是用刀逼人说话的人。 所以,他们只能离开,去找一个能和他们说话的人。 不论什么地方,最豪华的房子里往往都住着威望权势最大的人,这里,也不会例外。 村里最高最大的屋子里,住着的一定也是最有可能好好跟他们说话的人。 他们,已来到了这里。 天还没有黑,屋门却早已紧锁,从内锁着。 主人家闭门不见客,只是因为,早已有客在此。 屋内人影晃动,不知道是谁,可是拾儿此时却越发的不安起来。 他们既是能找到这里,那个人自然也能。 可屋里的,是她所想的人么? 如果是他,那他若看到她此时在这里出现,又会是什么反应呢? 她,又该作何反应? 葛中离也只是远远地站着,并未走近,他知道此时主人家既已锁门,那一定是不愿有外人去打扰的。 他虽是来寻求答案的人,却也不是为了探听秘密无所不为的梁上君子。 他们就这样站在门外,站了许久。 突听得吱呀一声,门,慢慢开了。 推门的,是一只布满皱纹枯瘦如柴的手,细得好像轻轻一碰就能断了。 屋内走出的,先是一根铁拐,紧接着,一个身形矮小伛偻的老人。 “唉,这种事情我也知道,只是委屈了……”老人一手拄着拐,一手拍拍门口处另一个身影的肩膀。 拾儿看着屋内另一个人走出来,本是心都快提到了嗓子眼,可是看到那个人时,她瞪大的眼睛又垂了下去,整颗心也跟着垂了下去,好似这世上又已再没有值得她抬眼一看的东西。 门内走出的,是一个体态臃肿的中年妇人,她一手拿着帕子擦拭着眼角,余光却瞟到了站在门口的两个人。 她和村里其他的人不一样,她一开始虽然也是皱起了眉头,好似不怎么欢迎这两个不速之客,可不知怎的,她脸上的表情突然随和下来,直直地在拾儿身上来来回回打量了许久。 老人也随着她的目光望去,他微眯起双眼,也同样在葛中离的身上打量了许久。 葛中离上前抱拳礼道,“叨扰了老人家,我与舍妹初来乍到,行至此处,只是天色已晚,想寻个落脚之处,不知可否行个方便?” 他环望此处宅院极大,却好似只有这老人一人居住,怎么说,都不可能是没有空房的。 可是这老人却毫不遮掩,甚至连寒暄推脱的客气都没有,直截了当地一甩手,“这里不欢迎外人,你们还是快些走吧。” 他说完,径直摔门而入,丝毫不顾旁人的颜面。 门已关上,又从门内锁了起来。 他的锁,将所有的人与事全都隔绝在了门外。 那妇人站在门外良久,目光才从拾儿身上挪了下来,叹了叹气走上前去,“他是这里的村长,平日里脾气就稍大些,近日烦心事更多,两位莫要见怪。” 见到一个分明已是哭肿了双眼却仍笑脸盈盈走来的妇人,拾儿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每一块骨头都有些不自在。 可她却也在笑,迎合着妇人的笑,她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样的事,不管自己愿不愿意。 “两位今夜若是无处落脚,不嫌弃的话,我家正巧还有两间闲置的屋子。” “那便多谢了。” 拾儿抢在了葛中离的前面接受了这番邀请,她怕葛中离拒绝,因为她知道葛中离绝不会让身边的人陷入危险。 夕阳下,小道间。 一个身影背着两捆干柴迎面走来,却在这三人身前停了下来。 他那仅剩的半张脸在落日的余晖下显得那般落寞与诡异,可他说话还是很流畅,他看人时的目光依旧呆滞。 “你们怎么还没滚?” 他的声音不但粗鲁,还很激动,就好像一分钟都不想再在这里看见他们。 拾儿还没来得及开口,身旁的妇人早已心平气和地劝道,“他们兄妹今夜无处可去,真是可怜,我就让他们在我那暂住一日。” “今天?你当真要今天?” 劈柴人边说边喘着粗气,他很愤怒,愤怒得几乎全身的肌肉都要跟着颤抖。 “我知道,这是全村的好日子,可又不是我的,我不过是收留了两个可怜的过路人,你还怕冲了你们的喜气么?” 第97章 好日子 “也不是我的。” 劈柴人又垂下了头,不再说话,他连看都没再看葛中离与拾儿一眼,便夺路而去。 “他是……” 拾儿回头静静地看着那劈柴人远去的背影,这个人,的确很奇怪,不止是长得奇怪,说的话奇怪,做的事奇怪,连这时暴时安的脾气都让人完全摸不透。 “这是村东的杜老三,这个人怪里怪气的,平时跟村里人也都不怎么说话,你们不要理他就是了。” “可他的脸,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拾儿转过头看着中年妇人,她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轻咬着嘴唇好奇问着。 她知道问出这样的话来有多唐突,可她也同样知道,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她也应充分利用起自己这副年轻的皮囊,借着不谙世事的天真话语去探听别人的消息。 如果那人愿说,最好不过。 不愿说,她问出的也不过是些孩子话,不会让人往心里去。 “怎么变成这样的,唉,孽债啊。他不是我们村里的人,我只知道,这个人在外面混了许多年,招惹了不少麻烦,后来被仇家追杀逃到了这里,恰好被小桃救了。可是他却不知道,小桃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小浪蹄子,他却还把她当成个宝,两个人还真就过起了日子,呵,踏实日子没过多久,后来小桃就跟着另一个男人跑了,听说他这脸,就是他去追那个贱人时,被那奸夫一刀割下来的。只是不知为什么,他没再追过去,反而最后还是回到了村里,每天劈柴赚点营生。” “奇怪。” “奇怪什么?” “我若是那奸夫,都已经做到这个份上了,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他,一了百了,免得日后麻烦,又怎么会放他活着回来呢?”她还是若无其事地说着玩笑话,只是玩笑话往往听起来才更像是真话。 “这……这我怎么会知道,小姑娘家家的少说些打打杀杀的话,造孽,造孽。” 妇人听到杀人这样的字眼,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勉强从脸上挤出来一个尴尬的笑,继续往前走去。 “可能是因为,只有活着的人,才会有痛苦吧。”一直没有说过话的葛中离却在此时开了口,这样的事情,他也的确见过了太多,所以他也只推测最有可能的结论,“有些人会认为,若是一个该痛苦的人早早死了,岂非太便宜了他?” “你的意思是,他是自作自受?” “也许。” 这一天之中,他说了很多的也许。 这世上,本就有太多不能只靠听,靠看就一概而论的东西。 那些受害的最后变成迫害的,害人的最后变成含冤的也实在是太多,他从不愿在没弄清楚事情真伪之前,随意去评价一个人,一件事。 所以,他也只能说个也许。 也许,什么都有可能。 “哟,戚大娘,这个时辰你怎么还没回去,你不怕婷儿一个人在家等的急了……这两个人是?” 远处走来了一个人,这个人,是看到他们之后,特地走过来的。 可是这个人,拾儿却连正眼都不愿去瞧上一下。 他走路的样子实在有些让人讨厌,他的左手揣在右边的袖子里,右手揣在左边的袖子里,走路的时候一颠一颠,站着的时候也一颠一颠,头是朝天昂着的,看人的时候仿佛始终都在用鼻孔。 只不过,现在那一双鼠目已在直勾勾地从拾儿身上溜来溜去,好似他面前的这个人根本没穿衣服一样。 “客人。” 戚大娘的语气和拾儿此时的心情竟出奇的一致,她也没有好气儿地答着。 “今天,你还敢带外人进家门?你就不怕那见鬼的阎王老子……”他说着,四下张望了一圈,突然又压低了声音,“我早跟你说了,你要是把婷儿那丫头许给我做小,还会有今日这种事?” “呸!下流胚子!”戚大娘一口唾在了这人身上,“我们家婷儿就算是嫁给鬼,也不会嫁给你这混账东西!” “哟呵,还真当你们家那丫头是块儿宝啊?你当我不知道,她早就跟那……” “滚,你给我滚!” 没等那人把话说完,戚大娘就连骂带打地将他轰远了去。 只是,远处又传来了一声嗔笑,“那就让她嫁鬼去吧,反正是最后一个,找谁不是找。” 拾儿轻抚着戚大娘气得不断起伏的后背,纳闷着,“今天是什么日子,为什么这些人看到我们的反应都这么奇怪?” 戚大娘笑得有些勉强,她的眼中早已是数不尽的痛苦,“不瞒两位,明日是小女婷儿出阁的日子,村里的习俗,今夜这里本是不方便留人的,所以他们,也都不愿看到外人。” “原来是这样,那我们岂不是太打扰了?” “不妨事,不妨事,现如今家里就剩下我们孤儿寡母一老一小了,有你们兄妹在,也好多热闹些。” 拾儿看了葛中离一眼,却发现他根本就没有察觉到她暗示的目光,他的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一个草堂。 草堂简陋,苔痕蔓阶,四面通透,清风盈袖。 那里,只有几间简陋的草棚和一个搭满茅草棚顶的空地。 空地的最前面,站着一个白衣书生。 他的脸并不是特别俊朗,却也还长得周正。 他的衣着素雅,不着边饰,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很老实。 他的腰板挺得笔直,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棵挺拔的白杨。 他不是很年轻,却也并不很老,他板起脸的时候,显得严肃而落寞,可是他却在笑的时候更多,他只要一笑,脸上就露出了一边一个又深又长的酒窝,倒比不笑时像是年轻了十岁。 他捧着一本书,轻轻地念着,堂下坐着的孩子们也跟着一句一句地念着。 草堂中传出了朗朗的读书声,倒是给这宁静的山村更添一丝生机盎然。 葛中离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一丝微笑,眼中也多了一抹柔情。 他喜欢眼前的这一幅画卷,他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他也希望将这个江湖变得如眼前所见这样的美好。 他,已陶醉在其中。 拾儿也不自觉地笑了,她也已渐渐陶醉。 有人羡慕她从小闯荡江湖,可以快意恩仇,可又有谁知道,别人在羡慕她的时候,她也同样在羡慕着别人,羡慕着那些从小有父母相伴,有书卷可读,有安稳可度的别人。 他们一生中也许平淡无为,可也确实比她活得更像个人,能如此简单地活着,真好。 而她,还这么年轻,却早已厌倦了这些打打杀杀的生活,甚至不知道自己哪一天就会突然死去。 也许很远,也许明天,也许,谁知道呢。 第98章 张疏狂 她看了很久,才突然晃过神来,怎么就这么感怀起来了? 也许是看到了这样一群年轻的生命,看到这样的一群孩子,就像是看到了希望。 有孩子在的地方,总是会有希望。 一草一木,皆欣欣向荣。 她再低下头时,已经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盯着她了。 孩子的眼睛总是那样清澈干净,天真无邪,这样的一双眼睛在盯着一个人看时,那人即便曾是穷凶极恶之徒,也会觉得整个世界都温柔了下来,更何况是她。 “漂亮姐姐?” 孩子的声音清亮甜美,听到这一声称呼,拾儿竟然觉得脸有些发麻,又有些微烫,手忙交错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只能微微地朝那孩子笑了笑。 “漂亮姐姐,你也是来当新娘子的么?” 孩子的话往往都透着些许傻气,但他们却绝不会说谎。 听到这句话,拾儿尚在微笑的脸突然僵硬了起来,“什么新娘子?” “就是鬼娘娘呀。” 他说着,还将自己的衣衫披在了头上,遮住了脸,当作红盖头的样子。 “小孩子不许说胡话,一边玩去。”一旁的戚大娘皱眉开了口,将孩子往一边推搡着。 “我没有说胡话,婷儿姐姐不就要当新娘子了么?”孩子一边被推着,一边有些委屈地揉着眼睛,“小月姐姐当新娘子了,小莲,小芳姐姐都去了,今儿个婷儿姐姐也要去了,再也没有人陪我玩了,呜呜,她们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虎子。”书生已经从草堂中走了出来,轻声叹息着,“来,这是半斤新发的豆子,你且拿去让你赵大伯煮给你吃。” 书生的话比妇人的话要轻柔百倍,可却也管用百倍,那孩子接过他递来的袋子,竟就真的乖乖地闭上嘴,乖乖地离开了。 书生微笑着看着他们,看了许久。 这还是村里的第一个,不是用那样统一而奇怪的眼神看他们的人。 “在下,张疏狂。” 他微微地作揖,谦和温恭的一切都是那样的恰到好处,既不清高,也不卑微,让人感觉到很舒适。 “拟把疏狂图一醉?”葛中离倒是饶有兴味地瞧着他,他对这个名字似乎比对这个人还感兴趣一些,尤其是在这样偏远的地方。 “让这位朋友见笑了,说来疏狂,不过都是一肚子的不合时宜罢了。” “是么?我还以为,是阁下不忍说出那下面的那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呢。” “此解,倒是也不错。”张疏狂笑纳了他的打趣,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还未请教二位。” “在下李钟,这是舍妹李玉。” 张疏狂看了看葛中离,又看了看拾儿,脸上那一深一浅的两个酒窝又露了出来,“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有意思,真有意思。” “不及先生有意思。”葛中离也会意一笑,“草堂虽草,鄙人不鄙。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他这几句,倒也不是恭维的话。 只是他看得出来,这个张疏狂与村中的其他人确实完全不同,他这样的人肯屈身在一个没落山村当教书先生,让一代又一代的人薪火相传,确实是他所欣赏之人。 遇到这样的人,他往往想要请他去喝上一杯酒,只是不知,这话说出来会不会吓到了这个文弱书生。 “都这个时辰了……”张疏狂抬眼看了一下戚大娘,又转头看了看还在念书的孩子们,“李兄,既来之则是客,只是今日不便久留,承蒙不弃,可择日到寒舍小叙。在下还有要事,就先告辞了。” 他说走便走,仿佛这话只是告诉旁人一声,并不在乎旁人怎么回答。 “这位张先生,倒也是个怪人。”葛中离觉得有些有趣,暗自笑了起来。 “是个怪人,说走就走,好没礼貌。”拾儿却揶揄了一句。 “疏狂非狂,随性而为,是真性情。” “时辰到了,他是要去给孩子们做饭的。他这个人就是这臭毛病,说要酉时三刻吃饭,便每天都是酉时三刻,一刻不能差。”戚大娘沉默半晌,却是深深地叹息,“学堂里的孩子,有三个没了爹娘,都在他那个破草屋子里挤着,每天还要跟他守着同样的规矩。” “原来他还供养着无父无母的孤儿,如此大爱,倒真令人佩服。” 葛中离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眼神中的敬意更多了些。 “佩服?不过都是他应该做的。他小时候,他父亲早些年跌伤了腿做不了庄稼活,母亲又常年得病吃药,哪一样不得需要钱?他们家里又没有什么生计,全都是靠村里的人照应才拉扯大的。后来这孩子出息了,在长安一个什么府里谋了个什么差事,又娶了个大户人家的小姐,这么有钱,村里人当年请他帮几个小忙都推推搡搡。你真当他回来是良心发现?不过就是后来遭了报应,老婆死了,前程丢了,走投无路,只好回到乡下教书了。” “村里人,都是这样看他的?” “我是个粗人,也不懂你们那些什么大道理,我说这些也是对事不对人。这个人教书,连银子都不收,就他那点家当连个老婆都讨不起,装什么清高,说白了,就是个没用的穷教书的。” “受民之恩,反哺于民,分文不取,有情有义,如此大丈夫,竟也是这般处境。” 葛中离听罢,脸上的表情变得异常严肃,虽然他很支持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这一方式,可是有些好事在某些人眼中,却总是是那样的不堪。 他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其他人的,奈何总有些人会不断地刷新他的认知。 “又是一个没老婆的?”拾儿朝葛中离使了个眼色,提醒他莫忘了每件事中的关键症结。 一个男人如果在面前夸耀另一个男人,有可能是恭维,而他若肯在背后夸耀,那一定是心悦诚服地钦佩这个男人。 葛中离就是如此,他见到这样的人,心中喜悦,忘乎所以,他现在已经完全偏离了重点,直到听到拾儿这句话,才清醒了几分。 “对了,方才那孩子为什么将小妹也认作是新娘子?” 戚大娘的脸色变了变,又撇嘴笑了笑,“最近村里出嫁的姑娘多,总有些筵席的,那孩子怕是吃糖吃贪了嘴,见谁都想认作新娘子吧。” 拾儿还想再问什么,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清楚这妇人是故意避重就轻不回答他们想知道的事情,既然刻意隐瞒,就已说明了一切问题,她也没必要再问。 田埂的尽头,是几间草舍,也是这妇人的家。 家中无他人,只有一粉衣少女静静坐在窗前,手托香腮,痴痴地凝望着窗外那远处已变得渺远的的炊烟升起来的地方。 这个时辰,这个方向,烟又升起来了。 好像每天都只有当这一缕青烟出现时,才是她生活的盼头,这一天才会开始,才会结束。 “婷儿,还不快去给客人倒茶。” 听到妇人的话,少女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手足无措地站着,显得有些慌张。 她的头垂得很低,低得看起来已像是个驼背,可拾儿却早已看见,她低下头前那肿得像两颗胡桃似的双眼,若非已哭了几天几夜,又怎会肿成如此模样? 她也摇头轻叹,暗自揣度着,女子出嫁,感伤总是难免的,可若是这般感伤,那她嫁的人,得有多不令人愉悦? 戚大娘却转身没再进屋子,而是将拾儿与葛中离直接带到了后院的两间小舍安顿。 “真是麻烦夫人了。” “没事,没事,两位请自便。”妇人朝周围环望了一圈,又悄悄凑到他们跟前低语,“只是两位当真要听我一句劝,今夜入更后,千万别出门。” 第99章 杜长扈 “我去北,你往南。” 黑夜中,两双黑黢黢的眼睛闪着微光。 拾儿听到他的话,跟着点了点头,紧接着轻掠了出去。 千万别出门,这句话的意思,在他们听来,就是一定要出门了。 街道肃清,乡间的夜晚也格外宁静。 只是,远处飘来那一阵又一阵的啜泣声,并不这样说。 拾儿一路向南走,向白日里村口的方向走,越往前走,这哭声就越来越清晰。 晚风掠过,带起了几片黄色微薄的圆钱,从天空飞落在地,又从地上卷起向天,闪着香火的余烬。 街道上黑漆漆的一片,这个时辰,却没有人家里点着灯。 村中的屋舍,挨家挨户的门檐上都挂着一排排明晃晃的大红灯笼。 红色,喜庆的颜色,却在夜色中显得格外狰狞扎眼。 红灯笼们手挽着手连成一条,一条接着一条,指向同一个地方,像是从远及近铺设出来一条条通往黄泉的红毯。 风起时,大红灯笼们便踮起那轻盈的舞步,在屋檐下转着圈,摇曳生姿。 它们像是一张张笑脸,笑着看街道上那一排排的哭脸。 通往地狱的路有很多,通向村口的长街却只有一条。 街道两旁此时已经蹲满了人,正在哭的人。 他们的脸上表情已麻木,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接着一颗。 珠子流到了火盆里,被蒸成气,消散在空中。 火盆中,一把一把的黄纸烧之不尽,一只又一只的手伸过去又收回来。 一群人,不知是在祭奠着什么人。 拾儿不知他们为什么是在今夜,现在既不是清明,也不是中元,什么日子都不是,要说有日子,那也是明日即将有人出嫁的大喜日子。 他们不欢迎外人来,就是不想让外人看到这个么? 有人,抬头瞟了她一眼,脸上露出了奇怪的笑意,泪中带着笑,嘴里不停地说着,“快了,快了,最后一个。” 又继续低下头烧着手中的纸,好像从来没有看见过她一样。 火光映在他们的脸上,时而白,时而红,时而黑。 他们身后的一排排大红灯笼发出惨然的光,应和着北风呼啸一起轻轻啜泣。 有人,轻轻拍了一下拾儿的肩膀。 她本就已被这阴森诡异的街道搅乱了心神,被这一拍,倒真是魂都吓掉了一半。 回头,面前的是个骨瘦如柴的老人,白日里见过的老人。 他的手指如枯枝一般紧紧地攥着拐杖,他的脸上也丝毫没有任何表情,他看着她时的样子,三分像人,七分倒像是鬼。 “没有人告诉过你,晚上别出门么?” 声音沙哑而尖锐,这老人就像是一只倒挂在树上的猫头鹰,看得她浑身发毛。 “您是,村长?” 拾儿倒退了几步,她需要一个不论什么时候都能够全身而退的距离。 虽然,这些人看起来并不是什么威胁。 “如果我是你,就一定会假装自己是瞎子,是聋子,然后回去好好睡上一觉,赶紧离开。” “那他们……” 老人慢慢扭过头去,他转头的时候特别慢,就像是一个老化而生锈的零件总是被卡住一样,他转头默默地看着那些烧纸流泪的人,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 尖锐的声音再度响起,听起来就像是千万根银针在石墙上划来划去,挠得人心里痒痒,又抓不到,“快了,就快了。” 话音刚落,拾儿再转头看去,人们已都纷纷起身,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 盆中的火还在哔哔呖呖地烧着,屋檐下的大红灯笼还在轻轻摇摆。 周围的人已消失不见,面前的人也已慢慢走远,村落间错落的灯火已渐渐亮起,可她却觉得这里更加阴暗。 她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去哪里都好。 向北,对,向北,去找葛中离。 …… 往南,是通往村口的方向,出了那里,便可逃离这里的一切。 往北,是一座望不到尽头的荒山,在那里,又是否会跌入更深的深渊? 葛中离不知道,他只知道要往前走。 已经走到了村子的尽头,这一路上,他什么人都没有看见,什么声音也都没有听见。 平静,平静得有些可怕。 可是那通往深林的唯一的一条路上,站着一个落寞的身影。 人影站在那里,背对着他。 那个人,也在望着丛林深处,一动不动,像是一座石化了的雕像。 他,在等人么? 一个人在这样的深夜,站在这样的地方,葛中离知道,也许找他,就是找对人了。 “你是杜老三?” 听到这句话,人影转过身来,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打量了葛中离许久,他的眼睛还是死死盯着葛中离的手。 “这里不是你能来的地方。”他还是摇了摇头。 “却是你能来的?” “我也本不该来的。”锐利的铁斧还在他手中攥着,月色下闪着微弱的光。 “那里,究竟有什么?” 葛中离看了这个人许久,看到杜老三那想去而不敢去的凝望,他固然是守在这里的人,他要保护的,究竟是里面的人,还是外面的人? “只有一种人才能知道。” 话音刚落,一把银光小斧已经挥在葛中离的眼前。 这斧砍的手法很奇特,不像是砍人,到有点像是在劈木头。 挥劈挑砍,一把斧子舞得凌乱飘忽,好似在他面前的葛中离,本就已是块木头。 葛中离此时已经知道,为什么这个人的脸只有一半了。 若是他也像杜老三这一般身手,只怕他十岁那年就早已死在了别人的刀下。 杜老三的攻势一招比一招猛,一招比一招快,他本是打算唬住这个人让他知难而退,可却在看到根本伤不到葛中离的时候,出手也就慢慢变得毫不留情了。 葛中离没有还手,他一直都在躲闪。 杜老三攻他左边,他就往右闪,杜老三攻他下路,他就往石上跳,他已经很少与人这样轻松愉快地交手过了。 他当然不能出手,他怕伤着他,伤着了,就不好问话了。 “是我错了,倒是我错了。”杜老三收起了斧子不再出手,他已知道自己根本碰不到这个人分毫,“我劝你们走,本是不想让你们来白白送死,没想到,倒是我看走了眼,是我,不自量力了。” “中州三小太保杜长扈?”葛中离淡淡地问。 杜老三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白得发青,“这个名号,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再提起了,也本就不值得一提。” 这话,葛中离倒也是赞同的。 杜长扈的名号实在是太小,小到除了中州黑市里的人,几乎没什么人听说过。 “你的确藏得很深,我也是差点看走了眼,竟没认出来。”葛中离也谦虚地笑了笑,“只不过,天底下也没有我判官盟天罗地网找不到的人。” “你是判官盟的人?!”他的脸色又是一变,这次变得通红,红得有些发黑,“那我与你便再没什么好说!” 这次,反倒轮着葛中离开始纳闷了。 “虽然判官盟几年前也曾追捕过你,不过念在你并未伤及无辜性命,与你结下的梁子也早就两清了,为何你如今仍耿耿于怀?” “你以为我会因为这种事记恨?那你也太小看我杜长扈了。”他的嘴角似乎有些抽搐,继而又冷笑着,“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想不到素来以清正廉洁自居的判官盟,也会连自己的屁股都擦不干净。” 葛中离的脸色也变了,他向来待人和善,纵使别人要伸手去打他的左脸,他也会笑盈盈地将右脸也伸过去,可若有人诋毁判官盟,他也从不宽恕。 判官盟之中出了问题,他是知道的,自从在渝州看到那个奇怪的尸体之后,他就知道一定有内鬼。 可判官盟的名誉,也绝不会因一个人的过错而污损。 他本想辩白些什么,可当他看到杜老三眼中流露出的那种痛苦时,他好像明白了他为什么会这样说。 像他这样的男人,摒弃了过去的一切浮名恩怨,隐居在此,遇一人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呢? 他会选择留在这里,日夜守着那个遥不可及的方向,那个让他既痛苦又痛恨的人,那都是他的事。 可是,这些又跟判官盟有什么关系? “让开!”他想知道,就一定要过去。 “你非去不可?” “是,非去不可!” “我早说过,只有一种人才能过去。” “你杀不了我。” “我知道,我知道。就再等一夜,一夜就好。”他的目光狰狞中透着一股哀求,像是一只垂死的野兽,再也咬不了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猎人会不会手下留情。 “我为什么要等?” “你过,我死。” 他的眼睛坚毅而决绝,他已下定决心用自己的全部生命去拦住葛中离,他已做好了死的准备。 死,于他而言,反而是种解脱。 葛中离看了他许久,又突然转过身去,走远。 他,从不杀人,当然也不能让别人因他而死。 但凡入了判官盟的人,也从不杀人。 杜长扈还能活着的理由,是不是也因为这个? 他一路走,一路想,走着走着,被一个人拦在了半路。 “拾儿?你怎么会在这?” “我见鬼了。”拾儿此时见到葛中离,才完全放下心来长长吐了一口气,她毕竟还只是个年轻的女孩子,见到多凶狠的人倒是不会怕,可若是见到鬼,就已先胆怯了三分,“你呢?” 葛中离犹豫着,要不要把在后山见到杜老三的事告诉她。 他虽然从不杀人,可是拾儿,他确定她什么都做得出来。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说了。 “跟我去见一个人,也许他会知道。” 第100章 草堂夜话 草堂中微弱的烛火还在跳动,草堂中的人轻声低语讲着故事。 草席上,已有三个安然入睡的孩子,孩子的脸上都挂着甜美而满足的笑容。 张疏狂轻轻起身,将手中的书页合上,放到桌旁,轻轻提起被子为每个孩子都好好盖上,又走到窗边,轻轻地阖上了窗扇。 他的手脚很轻,生怕发出一点动静吵到了孩子们睡觉,这样的小心翼翼,让站在外面的两个人也不敢出声呼唤了。 一看到这个人,葛中离的脸上总会不自觉地露出微笑,现在又看到他这般温柔照顾孩子们的样子,他刚才心中那郁结的情绪已全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张疏狂轻轻吹灭了屋中的油灯,轻手轻脚地走出屋子,轻轻关上了门。 亥时二刻,准时睡觉,这一天,才算圆满。 可他并没有打算圆满,他已看到了门外的来客。 他走进相隔不远处的一间草房,点起灯,坐下。 “我早知你们今夜会来的。” 听到这话,葛中离与拾儿面面相觑了几眼,也都先后进去,坐下。 “先生可知我们想问什么?” “知。” 葛中离不再说话,他知道,张疏狂若想说,那便不必他问。 “寒舍粗陋,只有粗茶,怠慢了两位。”书生说着,已慢慢自壶中沏了三杯,“本来,这只是村中旧俗,不关你我。只是,只是……” 他边说边叹息,感怀得有些说不出话来。 “先生但说无妨。” “不知两位可曾听过,鬼王娶亲?” 拾儿使劲地摇了摇头,她自是从来没听过这样荒诞的说法。 葛中离却先是点了点头,皱起眉来,又慢慢地摇起头来。 点头是听说过,摇头是不认同。 “这是旧礼,村中每年要敬献一个未出阁的姑娘送到后山的山神庙里,届时鬼王便会派人来迎娶,以保证往后一整年的风调雨顺。”张疏狂说着,捧起茶一饮而尽,他喝茶的姿势倒有些像是喝酒。 “这种鬼话,也有人信?” 拾儿拍案,她当然知道,这些姑娘,没有一个会得善终。 “起初是不信的,所以村中已有很多年没再沿袭过这样的习俗。只是,最近几年大旱,田中颗粒无收,不知哪里风言四起,扬言要复辟旧礼,将这些年不敬鬼神的荒度全都补回来。自此整整三年,每个月都有一家的姑娘要献给鬼王做妾,现如今已有三十五个了。” “所以,我们在村中根本看不见年轻的女孩子?” “是,她们大多为了避祸,早已远嫁他乡。” “婷儿也是?那她为什么不走?” “她。”张疏狂又兀自斟了一杯茶,一饮而尽,“她是个痴人。” “他是为了你。” 葛中离的眼睛变得犀利起来,盯着张疏狂。 他记得,婷儿坐在窗前痴痴望着的方向,只有一户人家,会每日在那个时辰升起炊烟。 “原来,你们已经知道了。婷儿那丫头,确实时常到我的草庐旁听孩子们读书。” “若是你娶了她,岂非两全其美?” “事到如今,只求李兄莫要再说这种话,我早已立下重誓,此生只娶发妻萱儿一人足矣,即便现如今已是天南地北双飞客,生死相隔,我也断然不会再作续弦之念。” “张先生又何尝不是痴人呢。” 拾儿的语声中也带着些许的钦佩。 一个女人,见到一个痴情到于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男人,不管这个男人心中的人是谁,都会很钦佩他。 这种钦佩,往往还带着不可言说的吸引。 可能只是她们在想,假如有一个人也能如他这般对自己,那便真是此生无憾了呢。 “见笑,见笑了。”张疏狂又抿了一口茶,“我读圣贤书几十年,自是不信这些鬼神之说的,可是以我一人之力,却是万般阻拦不住这些事情。” “荒唐,真是太荒唐了。”葛中离微微叹着,这样的事,与草芥人命又有何异。 “所以,村中人不愿待见二位,也是情理之中。我本也不想连累两位牵涉其中,只是,只是在下真的欲求无门,不知能找谁去主持公道。” 张疏狂说着,已经起身站到他们面前,又恭恭敬敬地跪了下来,“我观二位气度亦绝非等闲之辈,只求两位能够仗义相助,为那些无辜的人挣守一世之安啊。” “先生快请起。”葛中离也忙站了起来,伸手搀了过去,“路见不平自当拔刀相助,这本就是我分内之事,又怎可受人之情,你且放心。” 拾儿在一旁静静地喝着茶,她仔细地端量着这两个人,却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一路上走来,葛中离的脾性她倒是已经摸得一清二楚。 这人说傻却也不傻,只能说,是有些痴吧。 他什么都好,武艺高强,心思也够缜密,就是太容易意气用事,该管的不该管的闲事,他都要去管上一管,却不知太重感情的人,最容易被别人用感情利用。 可是她,这些年在饮风阁的规矩下,早已不再是那个容易被感情左右的人。 她现在对葛中离的各种气,是在嫉妒吧,嫉妒再也无法做到如此的自己。 “难怪,今夜我见到那许多烧纸之人,想必他们都是献出过女儿的可怜人了吧,难怪,他们要选在婷儿出阁前的一夜。”拾儿此时才彻底安下心来,她见到的不是鬼,而是人,“那都是谁来决定鬼王要娶谁家的女儿?” “这些,都是村长请巫祝卜卦问的。” “可是,村长今夜也出现在那里。难道,他竟狠心到把自己的女儿也献出去了?” “他并没有女儿,膝下只有一独子,想必两位白日是见过的。” 张疏狂回到原先坐着的地方,他在细细打量着拾儿。 寻常女子看到他们方才那样,定会内心也跟着波澜而起,感怀得不知所以。 可是拾儿,却丝毫不为之动容,好像这本就不关她的事,她也懒得去管,他很少见到这样铁石心肠的女子。 “难怪。”拾儿想起了那个在田间出言不逊的男人,也将杯中茶一饮而尽,轻叱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他本没有这样的情感,自是不会去体谅别人的割爱之痛了,难怪。” “李姑娘的意思是?” 一声李姑娘,拾儿却是愣了许久。 等她反应过来时,狠狠地瞪了一眼葛中离,谁让他擅作主张替她取了这么蹩脚的一个名字,记都记不住。 “村中大旱,其他人都快穷得吃不上饭了,他一个人却还能住着那样的大房子,他儿子说的话似是也已娶了几房妻妾,难不成,是鬼王单单照抚了他家的一亩三分地?” “这,我倒是从未想过。”张疏狂猝然皱起了眉,轻轻捧起了茶杯,却发现里面早已没了茶。 “那杜老三跟这件事情有关系么?” 葛中离并未提起在后山见到杜老三的事情,也没有说出他的真实身份。 “他?”张疏狂的脸上浮现出一道奇怪的笑容,只是一瞬间,又消失不见,“他是外村人,不问村内事的。” 葛中离也陷入深思,鬼王娶亲的地方在后山的山神庙,那里正是杜长扈夜里长守的地方,若说他与这件事没有关系,任谁都是不信的。 这个人,他是不知道呢,还是不愿说呢? “我还有一问。”拾儿紧盯着张疏狂的眼睛,她确实是有太多的问题不解,“先生此前一直在长安任职?” “是,谋个小差事,勉强糊口。” “为什么回来?” “仕途不济,发妻病故,别无他求,只想回归故土,照抚邻里。” “那你在长安,对他们的帮助岂非更大?” “怎么说?” “他们想要的,无非就是钱而已,可你在这里,却根本拿不出这样东西。” “姑娘有所不知,医人不如医心,授鱼不如授渔,只有当这些孩子能够青出于我时,这个村子才有希望。” “希望?” 张疏狂转头看向了那间已经熄了灯的屋子,突然抿嘴笑了起来,“希望。” 第101章 一出好戏 “你不觉得,张疏狂这个人,很奇怪?” 又是一天的初晨,阳光懒洋洋地照在倚着门的身影上,一夜未睡的人。 “哪里奇怪?”葛中离斜倚着另一边门,与她相对而立。 “从他的话里话外,都是如何为村子中的百姓着想,可鬼王娶亲这件事情已经有三年之久了,他若真想去阻止,早就该有所作为,而不是等,等我们来到这才说,若是等不到我们呢?” “他不过是一介书生,以他的能力,他又能做什么呢?” “不知道,就是觉得奇怪。”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很多时候不是你想做,就有能力去做的。他不过是个文弱书生,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很是不易,他非你我这样的人,想做什么都大抵能做得到,就不要对他太过苛求了。你还小,很多事情还不能理解。” “你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像一个人。”拾儿白了他一眼,明明自己都幼稚的要死却不自知,还要笑她。 “像谁?”葛中离的嘴角已绽露出戏谑的微笑,却又故意抬眼看向别处,“莫不是那松下客?” 谁知听到这个名字,拾儿的脸又红了半圈,抿着嘴扭头便走。 “我知道,我知道。” 葛中离只有在提到堂昭钰的时候,才能在与拾儿的争论中占领绝对的上风。 每次提到那个人,她都不敢再还嘴。 他有时常常想,那究竟会是个怎样的人呢? “两位这么早就醒了?”戚大娘已经端着两个碗,笑眯眯地走上前来,“今日是婷儿的大喜日子,两位不嫌弃便喝一杯喜酒沾沾喜庆吧。” 拾儿勉为其难地笑了笑,他们已经知道这喜事的前因后果,哪里还有心情喝得下去。 只是当她接过了这碗酒时,却忍不住与葛中离对望了一眼。 “怎……怎么了?”戚大娘还是在笑,却也笑得有些僵硬。 “没什么,我只是在想,我和小妹承蒙戚大娘收留,今日令嫒大喜,却无礼可送,实在是太失礼了。” 葛中离说着,将手中的碗递给了拾儿,兀自向前踱了几步,走到门口,扶住门框望天摇头。 “这……不妨事,不妨事的,远来是客,不必拘泥于那些俗礼。”戚大娘也快步跟了上去。 葛中离从腰间解下一块白玉的佩饰,回身放到戚大娘的手上,“这块玉佩是师母所赠,若蒙不嫌,便当作是贺礼了。”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戚大娘接下了玉佩,笑得更加勉强,忙又看向拾儿,“既收了礼,岂有不回礼的道理。只是家中已无可拿得出手的东西,两位若不嫌弃,就饮了这碗喜酒吧。” 葛中离看向了拾儿,拾儿也已经将手中的碗递回给他,“是呀,大哥,既是姑娘的喜事,我们也总该道一声恭喜的。” 看到两人将碗中酒一饮而尽,戚大娘才松了一口气,笑意盈盈地退了出去。 “迷魂散?” 葛中离远远望着戚大娘离去的身影,眯起了眼。 “他们?他们哪用得起迷魂散,不过就是普通的蒙汗药罢了。”拾儿的眼里满是不屑,看着她这狐狸尾巴终于肯露出来,“你放心,我已加过解药了,但饮无妨。” “看来,她的运气并不是很好,碰上了你,倒是招惹上贼祖宗喽。”葛中离淡淡地笑,可又随即敛起了笑容,“你猜,她想做什么?” “李代桃僵。” 葛中离的目光突然有些欣慰,“丫头不傻呀。” “你才傻。”拾儿很嫌弃地瞪了他一眼,“那不如,我们便顺水推舟。” “神鬼莫测,吉凶未卜,你确定要代她走这一遭?” 拾儿仰头看着他,目光坚定,“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我不过是贱命一条,何惜之有?” “好,你先行一步,我随后就到。” …… 屋中,已经是两个昏迷着的人。 少女的啼哭声先传进了屋子,“娘,我求求你不要啊娘,她是无辜的啊,我不能连累她呀。” 妇人也在轻声啜泣,“傻孩子,娘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这都是为你好,你就听话,啊。” “不,娘,这是在害人啊,这是我的命,该我的,我跑不了,你若这样做了,我就算是逃到了天涯海角,一辈子良心都会不安的啊娘。” “听娘的话,啊,娘这辈子没有什么大的心愿,就是想让你好好的,这都是娘一个人的主意,老天爷要是报应也都会报应在娘一个人身上,你放心,你好好的,比什么都好。” “不,这都是为了我,我不能这么做,我不能!” “你不能?除了娘,现在还有谁会救你?你还指着那个穷酸鬼么?他根本就不管不问,看什么?你以为娘什么都不知道?你自己做过什么心里不清楚?邻里乡亲的那些碎嘴子也就算了,我权当是听不见,我早让你走,你非不走,你留在这做什么?你以为他会娶你?你以为这个村里还会有人愿意娶你?他们要还当你是个人,怎么会把你往那火坑里推?”妇人的声音突然严厉起来,从苦口婆心的劝慰突然就变成了谩骂。 拾儿想皱眉却不敢,装睡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奈何耳边还这样喋喋不休。 那姑娘却被骂得已不再说话,只是在一边啼哭,哭得声嘶力竭。 妇人轻叹了一口气,语声又温和了下来,“婷儿,听娘的话,算是娘这辈子最后一次求你了,快走吧,啊。” “那娘呢?” 妇人微顿了一下,看了看躺在地上的葛中离和拾儿,叹了口气,“等我把这姑娘送上了花轿,也算对得起你们老周家的列祖列宗了,等这边的事办完,娘就去找你。” “那他呢?”婷儿又看向了葛中离,“这样一个大男人,醒来后若是得知了我们将他妹妹……他又岂会放过你?” 沉默,良久的沉默。 葛中离闭着眼睛,他也能大致猜出她们现在为什么沉默。 只是安静了许久,就突听见一声清脆响亮的耳光。 妇人一巴掌掴在了她的脸上,怒喝道,“你这是什么眼神?我自知这件事做得是不怎么光彩,可我还不是为了你?老天爷要是看不下去自会落一个雷先劈了我。咱们孤儿寡母的也是没有办法,谁都指望不上。老话不是说得好么,求人不如求己,事情到了这个份上这不也是万不得已。可是一码归一码,这姑娘嫁了过去,是生是死自有她自己的命数,那是老天爷决定的,赖不到咱们的头上,你要是动手把这人给杀了,那就是作孽了,以后就再也洗不清了。” “娘,我……” “快滚,滚啊!”妇人哭嚎着吼道,看着少女夺门而出,又忍不住追了出去,“婷儿,让娘再看一眼。” 听着声音渐远,拾儿才渐渐睁开眼睛,朝着葛中离做出了一个嫌弃的表情,她已憋的久了。 听着少女一开始的话,她本还有些欣慰,救了个可怜的人。 可是又听到后来的话,她只觉得有些恶心。 有些人,可能就是如此,把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先都说了出来,此后不论再做什么,都可以自我谅解求了个心安。 到了以后可以对自己说,我也本不想的,这都是造化弄人,无可奈何。 可这世上所有的无可奈何不得不为,不也都是人选出来的路么? “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哟。” 葛中离优哉游哉地叹道,依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已开始慢慢习惯享受这种理应中了迷药的状态,能这样舒服地躺上一天,也的确是难得。 更何况,他似乎还要多谢那妇人一念之仁下保住了他的小命。 “可怜……么?”拾儿的眼中却带着一种奇怪的神色,“你说,这天底下的父母,为了自己的儿女,是不是真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也许。” “是不是别人的儿女,相比于自己的,就永远都不值一提?” “也许。” 也许,又是也许。 他从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也没做过别人的父母,所以他也只能说也许。 这种事情,不到那一刻,谁又知道呢? 他在替这妇人庆幸,庆幸她害的人是他们两个,弄巧成拙。 若是真要换作别人,替那姑娘受这折磨,倒真是作孽了。 可这种事情,又怎能是因为凑巧害的是有能力解决之人,就该庆幸了呢? 拾儿看着葛中离看了许久,她始终没有等来她想听的话,她听到的,只有也许。 她笑了,也是庆幸的笑,庆幸中带着嘲讽与悲凉。 “幸好,我没有父母。” 第102章 纸人 轿子在山路上来回颠簸,轿中人在昏睡中摇摇晃晃。 这一路,可真长。 拾儿从没想过,成亲,是这么遭罪的一件事情。 那些吹着唢呐的人,口不会干么? 那些抬着花轿的人,手不会酸么? 她这坐轿的人,都已快耐不下心来,要冲出去。 与其坐轿,她宁愿去骑马。 至少,纵马长奔,还落得个痛快。 可是她不能出去,她要等着,被送上山神庙,去会一会那个阎王老子。 别人也不会认为她能出的去,因为她的身上,早已被捆了无数圈的绳索。 她觉得此时自己就像是一头被五花大绑的猪,被抬着,送去上供。 可又不得不嫌弃,那戚大娘捆人的手法,实在是不怎么样。 想当初,她被葛中离绑了一路的时候,那真是除了喘气之外,什么都做不了,她的手法若是有葛中离的一半高明,这一路上倒也不会这么无聊。 而现在,这样的麻绳于她而言,就像是纸糊的,轻轻一扯便开了。 轿子,终于落地。 她的眼前和耳旁也终于清静。 经过这一路,她已决定,这辈子,再也不嫁人了。 这里,好像只剩下了她一个人,是到了么? 她轻轻撩开轿帘,向外探出头去,眼前,漆黑一片。 只有那破落的供台一角,还燃着几根红色的蜡烛。 烛光黯淡,包裹着这里的一切,也被这里的一切包裹着。 她轻轻地朝光亮处走去,因为她看见红烛照亮的地方,堆放着几只精巧的纸人。 纸人很小,只有掌心一般大,可却绘得活灵活现,那红扑扑的脸蛋,倒像是真的似的。 拾儿仔细地瞧,她总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个纸人。 瞧着瞧着,纸人突然对她眨巴了一下眼睛。 水灵灵的大眼睛,她知道在哪里见过了。 再细看时,这个纸人还真的像是虎子,其他的几只,也有点像是学堂里其他的孩子。 不知是风吹的纸飘了起来,还是风吹的烛光闪烁不定,她看着这几个纸人像是站了起来,在供桌上踏着轻盈的步伐。 连成一排,整齐划一,一双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齐向她眨了眨。 其中还有一只纸人,朝着她挥舞着手臂,嘴里发出咯咯咯咯的笑声。 拾儿拿起桌上的烛火就朝纸人点去,不管怎样,它终归是纸做的,纸也终归是怕火的。 纸已燃烧,纸在惨叫,纸人的眼角已经渗出一道长长的泪痕,血红的泪痕。 这只纸人用尽全身力气挥动着他那纸糊的手臂与大腿,试图扑灭身上的焰火,他在哭泣,发出孩子一般的哭泣,凄凄厉厉。 其他的几只纸人围观在一旁,一起发出了咯咯咯咯的笑声,一起笑弯了腰。 屋子里的烛火忽明忽暗,风吹动着破烂的帷幕飘飘荡荡,这奇怪的笑声充满着屋子。 “装神弄鬼,有本事,就给我滚出来!”拾儿使劲挤了挤眼睛,她要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就算看到了这些小鬼,她也不信这里真的有什么鬼王。 纸人们一边笑着,一边从供台上跳了下来,手拉着手,肩比着肩。 围成一圈,将拾儿围在了中间。 圈子越来越小,它们越走越近,笑声也越来越响亮。 拾儿挥袖将手中的蜡烛抛了出去,抛在一群纸人的身上,瞬间燃起了一团火焰。 火焰跃动,纸人爆裂,淡紫色的烟雾从纸人身上迸了出来。 拾儿只觉得眼前一片模糊,然后,便晕了过去。 山神庙里,静得让人发慌。 葛中离看到戚大娘离开后,跟着送亲队伍悄悄上了山,他本还在奇怪着,为什么在入山处,没有看到杜长扈,可走过了这一段路,他好像忽然明白了。 抬轿的人进了山神庙,就立刻出来了,只是他们还等在门口,门口的人让葛中离一时半会儿也没法进去,他不愿被他们看到。 当庙里的烛火熄灭,屋内完全暗了下去,那些人才离开。 可是,葛中离进入山神庙的时候,里面已空空荡荡,什么人都没有。 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奇异的味道,迷魂散的味道。 方才的事情,他已猜到了七八分。 他从身上掏出了一张昆仑奴面具戴在脸上,每一个判官盟的人都有一张相同图案的昆仑奴面具,每一个人都能自己选择带与不带。 此时,他当然是要带着的,他并不是怕人认出自己,而是这面具可以帮他隔离迷烟。 烟雾味道最浓的地方,是几张已经烧焦了的纸,还残留着几张娃娃的脸。 除此之外,他什么都看不到。 他一直在外面盯着这间屋子,根本不可能有人跑得出去,那一定,是从屋里走的。 机关,在哪里呢? 烛台? 这里一眼看过去,唯一被人动过的地方就是烛台。 他却不知,这烛台只是被拾儿动过。 一柄亮银色的长剑已经划破黑暗,从他面具前轻掠而过。 剑法轻盈,剑气凌厉。 他再看时,已经有一个蒙面人站在了他的身前,只是乌云蔽月,又无烛火,看得并不很清晰。 “我等了你这么多天,终于肯现身了。”蒙面人说着,又是挥剑而过。 葛中离开始以为是杜长扈,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看到这个人的剑法时,他若当作是在与杜长扈交手,那一定会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蒙面人的身法诡谲,出剑无声,好像有千万个鬼影都在身前一闪而过,找不出他的所在。 倘若追魂枪在手,他倒是能与这人打上几个回合。 可是葛中离的手中没有武器,一出手便已落了下风。 虽然很想与他过招,可毕竟不是现在。 葛中离徒手接住了他的长刃,这是不要命的法子,当然他也是断定了那个人没有想要他的命,才敢这样出手。 他的手已被划出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他却始终没有松手,而是借着收剑的力道向那人靠近了几分,突然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拂晓清风?” 持剑人突然怔了一下,凝视着这张昆仑奴面具许久,“你不是那个人?” 听到这句话,葛中离也怔了一下,这个人还见过其他的昆仑奴面具么? “我与拾儿姑娘找你许久了。” “说谎!” 第103章 销金窟 “说谎!” 蒙面人从他手中抽出长剑,又是一剑刺了过去。 他知道,拾儿是断然不会离开渝州的,这个人无论用什么方法知道了拾儿,也不会与她走在一起。 葛中离伸出另一只手又是握住长剑,他能明显感觉到这一剑的杀气并没有上一剑那么重了,他知道这个人已开始动摇,又继续近身说道,“骗你做什么,拾儿说了,要和我一起去长安寻你来着。” 听到长安两个字,蒙面人突然就收了手。 他知道,紫金竹简里的秘密,他被派去了长安,这件事,拾儿是宁死也不会对外人说的,这个昆仑奴面具,到底是什么人? “现在,你总该相信我了吧。”葛中离扯下了一块衣襟包裹在手上,这伤,倒也是没白受。 “拾儿呢?” “应该,被抓进去了。”葛中离揉着手心,仔细瞧着周围的一切,怎么看都不像是有机关的样子。 “糟了。” “怎么?” “那里面,有麻烦的人。” “另一个昆仑奴面具?”他的眼睛闪起光泽,他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最不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可能。” “可能?” “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在里面……”堂昭钰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道,“我……跟丢了。” “我们先找到地方进去再说。” “没有地方。”堂昭钰摇了摇头,“这间屋子我已经研究了好些天,根本没有地方能进去。” “你这些天一直在这里?” “是啊,早知是现在这样,我就不该等那些人走了之后再进来。” “你去过那个村子?” “当然。” 葛中离的眼神更加奇怪,“那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只剩下半张脸的人?” “见过。” “他没有拦你?” “拦了。” “那你是怎么到的这里?” 这一次,奇怪的眼神变成堂昭钰了,“你们江都的人,都是一根筋?” “你说什么?” “不是只有人走的路,才能叫路的。”堂昭钰觉得有些好笑,笑看这样一个人怎么能问得出这样幼稚的问题,“你们江都的人走不通的路,我们渝州,可是有千万种法子都能找到这里。” 葛中离此时并不想与他争论什么,他只知道,多耽误一刻,拾儿就多一分危险。 “你刚才说,这里根本没有其他的路?” “有。”堂昭钰走到烛台前,在那片空荡荡的地方停下,“鬼门的路,只有每个月鬼王娶亲的日子,才会从里面打开。” 他话音还没落,身前站着的那块空地,已经裂开。 堂昭钰惊奇地看着葛中离,葛中离也在吃惊地看着他。 “你这嘴,莫不是开过光的?” 葛中离语气像是在调侃,可是他的表情却很严肃,他的眼睛已经死死盯住了裂开的地缝。 “若是开过光,我一定先许愿让你变成一个不足三尺的侏儒。”堂昭钰笑纳了他的调侃,只是回了他一句,因为葛中离实在是很高,他也实在是很不喜欢仰着头去看人的。 “看来,还真的开过光。”葛中离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并不生气,对于身形高大这一点他也从来都是以之为傲的,“瞧,侏儒已经来了。” 地板从中间裂成了两半,紫气缭绕。 自雾气中跳出来一个垂髻小童,看上去也就八九岁的样子。 小孩子的身高不足三尺,若不是他手中提着一盏灯笼,照亮了他那张稚嫩的脸,还真的会被人认作是侏儒。 小童的脸红扑扑的,看起来又可爱又亲切。 这张脸,很眼熟。 葛中离瞧着他,他认出了,这是村中学堂里的孩子,但凡他见过的人,就永远都不会忘。 这张脸,也是那其中一张纸人的脸,纸人还躺在地上。 小童咯咯地笑着,灿烂得能开出一朵花来,在他们面前恭恭敬敬地一拜。 此时看上去,真像是年画里蹦出来的善财童子。 “两位先生怎么现在才来?大老板已经恭候多时了。” 说完,小童便又纵身一跃,跳回了他方才钻出的地缝中。 堂昭钰与葛中离面面相觑,这孩子为什么会将他们认作那两个人,他口中的那两个人又是谁? 这到底是弄巧成拙,还是请君入瓮? 可就算明知是刀山火海地狱油锅,他们也非去不可,只因那里还有人等着他们。 冗长的暗道,错杂的小路,若不是那个小童一直提灯在前面引路,他们只怕也要在这里兜转上几大圈才绕得明白。 荒无人烟的山神庙? 他们来到这里,只怕是要重新定义一番。 他们实在是想象不到,这清贫的村庄后面,竟隐藏着一个偌大的销金窟。 一群群的人坐在赌桌旁,不思归去。 他们的旁边,站着几个手托酒盘的童子,每一个小童,都和那些村里的孩子,和那些纸人长得一模一样。 一屋子里,骰子声,吆喝声,骨牌声,谩骂声,嬉闹声,声声入耳。 有人快活有人忧,在赌桌旁,谁又能真正解得了世间愁? 可这些人,又是从哪条路上过来的,肯定不是村里的那一条。 他们有很多疑惑的问题,却连一个都不能问。 他们要保持沉默,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什么都不做,才不会出错。 小童带他们穿过了前堂,到了一条安静的长廊,安静得再没有一点声响。 “这是?”长廊上站着一个老人,身形佝偻拄着拐杖,看到他们那两张昆仑奴面具和黑纱蒙面的脸时,皱起了眉,尤其是看到那个昆仑奴面具,他的脸上写满了惊讶。 “大老板的客人。”小童冷冷地说道。 “大老板来了?” 小童点了点头,手负在身后,高昂着头呵斥道,“大老板一年才来一次,仔细伺候着,稍有疏忽,小心你的皮子。” 他的声音稚嫩又严肃,听起来极为不协调,可看起来,这小娃娃倒像是这老头的上家。 老人听罢,默默点了点头,便转过身去,“随我来吧。” 老人看到葛中离的时候眼中惊讶的神情,葛中离全都看在眼里,可比这老人更惊讶的,是葛中离。 因为他已看到,这不是别人,正是这个村的村长。 果然是他? 他想起昨夜在草堂与张疏狂的一番对话,他与拾儿就在猜测这个村长有问题。 现在在这里遇到,那答案也就已经不言而喻了。 可是一想到那个人看着他的眼神,他是否也已经认出了他呢? 虽然他带着昆仑奴面具,可拾儿也说过,像他这样身形的人,想不被人记住都很难。 老人佝偻着身子,慢腾腾拄着拐停在了一扇门前。 他先是咚咚咚有节奏地敲了三下,又隔了好一会儿,又咚的敲了一下。 第104章 姑奶奶 “进。” 许久,屋子里才传来一声允进,听到了这个字,老人便转身退了下去。 屋子,空空荡荡的屋子。 与外面的浮华雕饰截然不同,这间屋子里,什么都没有。 有的,只是一个戴着骷髅面具的人。 绛紫色的长袍,乌黑色的骷髅,他在那里站得笔直,挺拔得像是一棵白杨。 堂昭钰的手已经不知不觉间摸到了剑柄上,他不知道自己被当做了谁,更不知道此时要说什么。 只是,面具人已经开口,“我要的东西可带来了?” 葛中离倒吸了一口凉气,东西?什么东西? 他急速回忆着他所知道的所有有关那个人的一切,看看从中能不能推测出些什么。 有着阴阳鱼图腾的替死鬼,假的七齿穿魂钩,擅易容的假的鬼头张,杜长扈情人的奸夫,一切跟判官盟有关联的东西,他所知道的,实在太少。 这些人,将他们当成了那个判官盟的内鬼,他们要的东西,莫非也跟这些有关? 可是那两位先生,他实在想不出是谁,毕竟,他总是很相信身边的人,和他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判官盟里的兄弟一个都不像是叛徒。 “老规矩。” 正在葛中离不知如何开口的时候,堂昭钰先开了口。 别人也许不知道,可是他却知道,这个所谓的大老板做事的规矩。 面具人先是愣了一下,又缓缓说道,“两位先生不信我?” 堂昭钰并不回答,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他知道此时什么都不说,比说任何话都要管用。 “答应过的事,我什么时候反悔过?”面具人看着他久久不说话,便又开了口。 “只因,你不是他。” 这话,却是出自葛中离之口。 葛中离仔细瞧着面具人,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不过了。 只是,他也开了口,这个人,会不会也同样认出他的声音呢? 面具人的目光也凝聚在葛中离的身上,骷髅看着昆仑奴,昆仑奴也看着骷髅。 “好,我去请他。” 凝视了半晌,面具人竟慢慢推开门走了出去,消失不见。 堂昭钰一脸惊异地看着葛中离,他盯着那个昆仑奴面具许多天,都还没有亲眼见过真正的大老板,葛中离却能一语道破,“你认识他?” “是。” “那你怎么确定他并不是大老板?” “我诓他的。”葛中离摸了摸鼻子,露出狡黠的笑容,“方才那个小童说过,大老板一年才来一次,而这个人,可是常年都在村子里的,他不可能是那个人。” “你若猜错了呢?” “猜错了,就动手呗。”葛中离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 “可若他也已认出了你?” “所以趁现在,快去找拾儿。” 门刚被推开,他们就看到长廊的尽头,站着的人影。 还是刚才的那个老人,一只手拄着拐,另一只手却在向前伸,好像想要抓住什么,却总是抓不到。 不同的是,他的脸色已经变得有些暗沉。 面朝着他们,一动不动。 “死了?” 堂昭钰不解地看着葛中离,他们明明刚才还被这老人送进了屋,怎么才这会儿工夫,人就已经死了。 葛中离上上下下将这已成为一尊蜡像的老人打量了一番,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丝一毫的伤口,甚至那伸出的手中,除了岁月沉淀的皱纹,也什么都没有。 只是在他身上,有零星的几张薄如蝉翼的碎纸片。 这些纸片的绘纹很精巧,有手的,也有脚的,单是仅剩的一只眼睛都像是活的,随时可能会眨一下。 他正想得出神,一把斧头已经迎头劈了下来,好锋利的斧头。 “杜长扈?”葛中离看着这个又差点要了他命的人,真是又可气又可笑。 “你不是他?” 杜长扈盯着这张昆仑奴面具看了许久,他本是看到了这样一张面具,就非出手不可的。 只可惜这张面具下,并不是他希望的那个人,他的斧子也只能停了下来。 “你是怎么到的这里?”葛中离在纳闷,这里的道路迂回曲折,来往耳目众多,他这样的人,是如何避开那些人找到这的,“外面的人难道没有看到你?” “外面?外面哪里有人?” 他的话却让葛中离与堂昭钰都怔了一下,他们明明看到,那些赌徒,那些侍童子,“没有人,你是怎么进来的?” “山神庙中有两个人进了地室,我随着他们后面进来的。” “其中有一个是你要找的昆仑奴面具?” “是。”杜长扈看着眼前的昆仑奴面具,眼中尽是失望。 “是他们。”葛中离知道,他说的那两个人,一定也是他要找的那两个人,可是外面如果连人都没有了,那些人也一定已经知道他们到了这里。 葛中离看着面前的尸体,转问道,“这个人,是你杀的?” “不是。” “好,你说不是,我便信不是你。”葛中离见识过杜长扈的功夫,他也知道,这个人不会用这样邪门的方式去杀人,“那个紫衣人,一定已经知道我们来了,再加上那三个不知名姓的人,你不是他们的对手,现在走还来得及。” “劝我走,你们怎么不走?” “我还要去找一个人。” “与你一起的那个姑娘?” “你知道?” “见过是见过,只是……”杜长扈的声音突然放得很低,有些支吾,“算了,想知道她在哪,就跟我来吧。” 听到杜长扈这样无奈又失落的口气,葛中离与堂昭钰的心也已凉了半截。 整个长廊里,都弥漫着迷魂散的味道,迷人心智,拾儿却只不过是一个小姑娘。 他们,是不是已经来迟了。 三个大男人站在门外,迟迟不肯推门,他们脸上浮满了奇怪的表情。 门内,传出了奇怪的声音。 浓重的喘息声,呻吟声,啜泣声,哀嚎声。 男人的,女人的,夹杂在一起,听不清在叫喊着些什么。 只是他们知道,里面的人,真的很惨,惨到他们不忍心去推开门看上一眼。 可是,葛中离还是推开了门,最先冲了进去,他实在是怕出人命。 床上,趴着一个赤着身子的男人,光溜得像是一条水中的泥鳅。 只是,这男人的手脚被捆成了粽子,这捆人的手法与葛中离自己的竟学得如出一辙。 床下,站着一个女人,挥着鞭子的女人,如果腰带也可以叫作鞭子的话。 男人的腰间已被抽得皮开肉绽,他使劲喘着粗气,低声哀嚎。 一鞭下去,便换来一声“姑奶奶饶命”。 葛中离看着这男人的腰间,忍不住觉得自己的腰中一凉,上前笑道,“看来,我还真是白担心你了。” “担心?呵,你不是说,姑奶奶我是贼祖宗的么?就凭他们这点下三滥的迷魂散,也能奈何得了我?要不是……要不是……” 她说着说着,声音突然变得很轻,轻得已经快要听不见了。 她手中的“鞭子”早已滑落在地,她的脸突然间红成了一颗熟透了的苹果,垂着头手足无措地站着。 她从来没想过,再次与堂昭钰重逢,是这样一种场景,她真希望此时他根本就看不见她。 可是,他早已看见了她。 “要不是什么?” 堂昭钰已经走了进来,看到屋里是这样一片狼藉,他倒也觉得有趣的很。 葛中离觉得更有趣,他从没见过这副模样的拾儿。 在堂昭钰的面前,这女人居然乖得像只猫。 “没……没……” 拾儿的声音轻得连她自己都听不见,她此时脑子里头一片空白,好像不管自己说什么,都不对。 “姑奶奶饶命,大侠救命……”床上的人仍旧喘着粗气,嘴里不停地说着。 葛中离啧啧两声,走上前用被子将这不堪入眼的一幕遮上,“大哥,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么,连这姑奶奶都敢招惹?” “姑奶奶饶命!姑奶奶饶命!”男人紧闭着双眼嘴里不停地重复着。 葛中离皱眉,这样怂的人,是怎么能来到这个地方的? 第105章 真相 他坐到男人的面前,一点一点帮他解着绳索,“说吧,这到底怎么回事?” 男人依旧紧闭着双眼,委屈的泪珠已从眼角淌了出来,“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把你刚刚和我说过的话,再跟他们说一遍。” 拾儿的语气不冷不热,却让他在一边冷汗直流。 “是,是,我有个朋友以前和他们做过买卖,一百两银子换了个美人,还是个雏儿,我觉得这买卖划算,本想着就纳个小妾而已,还给了他们三百两银子,我……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我。” “原来那些新娘子,都是去了那些地方。” 葛中离抬眼看了看拾儿,却发现拾儿根本心不在焉,她脸上的殷红久久消散不下,魂已经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男人的手脚已全都被解开,可是他仍埋头趴在床上,一动不动。 “喂,我又不是你姑奶奶,你看着我说话。” 葛中离在打量着他,这人好像从一开始就没睁过眼。 男人却将被子直接蒙到了头上,悄悄地说,“规矩我懂,看你一眼,我就活不成了。” 葛中离听罢,噗嗤一声大笑了出来,一把掀开他的被子,看到他仍是紧闭着双眼,便用手背拍了拍他那长满虬髯的毛脸,“敢问这位大侠,您是从哪个说书的那里听来的江湖规矩?” 堂昭钰也忍不住轻叹了一声,“不过是个被人拉来挡刀的……” 话还没说完,门外,已经响起了一阵笑声。 笑声刚刚响起,混着钢铁碰撞的声音,屋子的四周已落下了四面坚实的铁栅栏。 栅栏里,困着四个人。 葛中离,堂昭钰,拾儿和那个紧闭双眼的男人。 笑的人已经走了进来,穿着绛紫色的长袍,他的腰身挺得笔直。 “是你。” 葛中离看着这个人,他的声音已开始颤抖。 其实他也早已料到,这个人也应早就认出他了。 只是,他还抱着一丝希望,但愿,是自己猜错了。 “是我。”那人淡然说道。 “枉我如此相信你。”葛中离的眼中已满是痛苦,是那种不曾有过希望就绝不会有的痛苦。 “人本就不该相信任何人的。” 紫衣人说着,也已慢慢摘下了脸上的面具。 拾儿的目中也开始闪烁着奇异的光,只是随后便轻轻地冷哼了一声,不再多言。 面具下的这张脸,他们曾以为是世界上最善良最淳朴最温厚的脸,却不知,有些人早已不要了脸。 “我不明白。”葛中离蹙着眉叹道。 “不明白什么?” “不明白你!”他有些愤懑,替那些不知所踪的待嫁姑娘而愤懑,替村中的孩子而愤懑,“你怎能这样对待他们?” “他们?呵呵,他们……”张疏狂的眼中分明满是不屑与嘲弄,却还是笑得那样谦谦有礼,仿佛他做的什么事,全都是心安理得,问心无愧,“你当然不明白,你不是我,你又怎么会明白。” “对,我不明白,我只知道,生不及养大,你就这样报答那些曾养育了你的人。” “是啊,我吃百家饭长大,他们都是我的恩人。 养大了我,好伟大的托词,好浓厚的恩情啊。 滴水之恩涌泉报嘛,多年前,我也是这样以为的啊。 可你知不知道,他们又对我做过什么? 他们让我记住,千万不要去对一个人太好,人啊,就是贱,你给的他越多,他要的就更多。 我不过是刚在长安城寻到个勉强糊口的差事,就被他们认为已经前程似锦,我不过娶了个茶水铺掌柜的女儿做娘子,就被他们认为是赘了大户。 他们一个一个的,从村中赶到长安,说是去看我,其实就为了找我要几两银子,找我给他们谋些物什。 我欠他们的,应该还,可这人情债却永远都没有还完的一天。 小时候给过我三个鸡蛋的张婶,我还了她三石米粮,那是我夫妻二人整整一个月的口粮,其他的人,我也从来都是只多不少。 为了还这份恩情,我换来的是什么? 今日是她来,明日便是她相公来,再过几日,他们家公叔婆婶还带着几个小侄子全都住进了我家里。 要不到银子,就赖吃赖住。 我拿不出银子与他们,就骂我忘恩负义,打砸东西。 纵然是他们将自己的亲生儿女养育成人,也没见他们这样无休止地管儿女们伸过手。 对他们来说,不是人的,只有我一个。 是,是我欠他们的,可我也早已典尽家当数倍还清了。 为了维持生计,为了筹银子去给他们,我连日奔波在外无暇顾及家人,爱妻萱儿不辞辛苦日夜缝补贴济家用,却染上痨疾,最后还被他们逼得一尸两命。 他们这些人,都是罪魁祸首,全都该死! 我不过是割了一块儿他们的心上肉,已经很便宜他们了。” “冤有头,债有主。如果他们是罪有应得,那些姑娘呢?祸不及家人的道理,你一个读书人难道还不懂?” “杀了他们,岂非太便宜了他们?我就是要让他们好好活着,活着与亲人生离死别,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失去最珍惜的一切。只有活着的人才会痛苦,只有他们能感受到我的痛苦了,我才能痛快!”张疏狂笑得更加轻狂,也更加轻蔑,“更何况,那些女人……你真当她们无辜?不怕告诉你,她们每一个,都和我……呵,呵呵……都是些倒贴的便宜货,她们每一个,都还以为自己在我心里与别人不同呢。要知道,自作聪明的人,下场往往都是很惨的。呵,那些女人,连萱儿的一根小指头都比不上,还妄想让我娶她们,简直是痴人说梦。” 葛中离忽然想到了婷儿,那个终日趴在窗口凝望的少女,她临走之前与戚大娘争执的那些话。 有些人,自以为是的一片痴心,在另外一些人看来,竟廉价得还不如一条母狗。 “你此前既已穷困潦倒到这种地步,现如今是怎么做起了这样的买卖?” “你想知道?反正你们也是将死之人,告诉你们也无妨。”张疏狂看了一眼长廊的尽头,确定已不再有人,“萱儿死后,我本想随她去的,是大老板找到了我,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他告诉我,绝不能白白便宜了这些人,我不好过,他们谁也别想好过!” “这个大老板,就是长安的大老板?” “你也配提长安?像你们这样的无名小卒,又怎配知道他的名姓?看到这地下钱庄了吧?金银玉器,美酒珍馐,足以令你们开眼了吧?可这点产业对金刀门来说,当真只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原来是他。”葛中离深思了一会儿,他说的这个人,他倒是真的知道,“你和那村长平时都是与他联系?” “你说那个老东西?他也配?也许他以为自己与我是盟友,可他却不知道,他就是最后一个。” “看来,你的仇人还真不少。” “恩人也不少。” 不曾有恩,又何来的结仇? “所以你昨晚上才故意把矛头指向他?” “本想着你们会去找他的晦气,兴许能先帮我解决掉他,再来这里自投罗网,没成想,你们竟是用这种方式混了进来,一开始我倒还真以为是那两位先生来了。” “所以,走廊里的尸体,是你杀了他?” “他?指望不上你们,我当然得自己动手解决了。” “那两个先生,又是谁?” 第106章 自作聪明 “那两位先生,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铁栅栏的周围已经架起了密密的一排的诸葛连弩,里面的人只要逃不出去,迟早会被射成马蜂窝,“该说的,我已全都说了,你们黄泉路上可安心去了。” “等等。”说话的人已走了进来,他那仅剩的半张脸呆滞地看着张疏狂,“小桃呢?” “想不到这么多年,你对那个婊子倒还真是痴心一片。”张疏狂觉得这个人真有趣,被一个女人害成了这般模样,却还苦苦追了她三年,“她没来,她已找到了更好的男人,怎么可能还会回到这个鬼地方来。” 杜长扈一把拎起了张疏狂的衣服,将他整个人像小鸡一般举了起来,“是你说,我将他们几人骗到这间屋子,你就告诉我小桃的下落的。” “我不是刚说过,人是不可以相信任何人的,尤其是我。” 张疏狂还是在笑,他笑着拍了拍杜长扈的手腕,杜长扈的手竟已松软了下来,直直倒在地上。 “看来迷魂散对他们几人无用,对你还是有用的很。” “我要知道的,已经知道了。要杀,便杀吧。” 杜长扈淡淡地说着,可他却不是对张疏狂说的,而是对笼子里的人。 他,早已看了出来。 他自知已对不住他们,但对做过的事,也担得起自己的责。 笼子,在一瞬间突然破开,钢铁铸成的笼子,甚至来不及看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已崩裂成无数的碎片。 一排排的诸葛连弩也在一瞬间化成木屑,散落满地。 堂昭钰手中的剑,已经出鞘。 “你当真以为,这就是所谓的坚如壁垒了?”他手中的剑是鬼头张亲手所铸,就算比不过赤髓等神兵利器,对付这些铜铁之物却也不过尔尔,“你方才只有一句话说对了,自作聪明的人,下场往往都是很惨的。夏虫不可语冰,你既作茧自缚,也当真怨不得他人。” 张疏狂后退几步,自他袖中突然飞出了两卷长纸,每一卷纸张随着不断铺开,不断往地上掉落了许许多多的小纸人。 每一个纸人都绘制得十分精巧,纸人飘落在地,用手撑着地板,逐渐抬起头来。 “小心,这些纸人引爆的话,体内都装着剂量很大的迷魂散。”拾儿一开始,就是被那突然爆破的纸人迷至晕眩,幸好她醒得还比较快。 张疏狂听罢此言,却是轻蔑地笑了笑,“不止如此呢。” 就见一张张纸人仿佛充了气一般,不断长大,长到了三尺多高,站成一排。 他们仔细看去,这岂非就是那些托盘侍酒的童子? 童子们围成一排,咯咯咯咯地笑着,那笑声居然有一种摄魂夺魄的魔力,搅扰得人心神恍惚。 他们吵着闹着飞扑上去,他们的手中没有武器,而他们自己本身就已是一种武器。 堂昭钰看到一个趴在自己肩头的娃娃,不知怎么的,手中的剑就是不忍心刺下去,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像那个人一样,能对一个孩子出手。 即便,他明明知道这并非什么孩子。 可他一看到这些孩子的脸,手中的剑就再也抬不起来。 这些小童们的身子忽然化得壮实,忽而又薄如蝉翼,他们在一只只地往堂昭钰的身体里钻去,有的甚至已经钻进了大半个身子,两只脚丫还在不断地向外扑腾。 他总算已知道,长廊尽头的那个人,是怎么死的了。 “想不到堂堂金刀门,也会教人这些旁门左道的玩意。” 葛中离已经自身上抽出了一张网,疏而不漏缚魂网。 每一个阴阳差身上,都会放着这样一张网,而这张网,只有在阴阳差最多的情况下摆出阵来,才能最大的发挥其作用。 而此时,这张网已经被葛中离拆成了一条长鞭,朝着这些小孩子挥出去。 对付这些邪门的纸人,自然是要用这专门伏魔捉鬼的东西。 长绳抽出,一圈一圈绑在了那群四面爬来的娃娃身上,缚魂网一旦咬住的东西,就永远都不会松开。 童子们又瞬间像是泄了气的口袋,开始慢慢变回一张张平整的纸人。 纸人的脸又开始不断扭曲变形,像是被滚烫的烙铁烫着了一般,发出一声声孩童般嘶嚎的惨叫。 张疏狂突然疯了一般冲过去,竟用双手死死地掰开葛中离的铁链,他的十个指甲都已被这力道撑得脱落,露出淡粉色的肉,才勉为其难将其中一张纸人硬生生从里面扯了出来,抱藏在怀里。 剩下的一堆纸人已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烧焦了一样,变得黢黑。 拾儿抽出了靴子中藏着的匕首,她的钩月双刀虽然已被红玉带走,但行走江湖的人,怎么可能会让自己身上没有武器傍身? 她的刀还没有捅进张疏狂怀中纸人的身子,就已被堂昭钰厉声喝止住了。 “拾儿,不可!” 拾儿有些惊奇地看着他,但只要他说不可,她就立马住手,不问缘由,她本就是完全听命于他的。 可她虽然听话,也仍然疑惑,“这种邪祟之物,为何要留?” “因为这是燃灯九命符。”堂昭钰骤然蹙眉,他早已看出了这个东西来历,所以他才迟迟挥不下去手中的剑。 “燃灯九命符?就是传说中那向活人借命,制成傀儡的催命符?” “是,被借命的人与这纸人生命相息,纸人每消亡一次,被借命的人阳寿就会削减一分,若是纸人已死过九次,那个人,也会随之油尽灯枯。” “所以,如果我出手伤了这纸人,就会伤了被借命的无辜人。” “是,你仔细看看,这些纸人,长得都像谁?” “我一直都觉得奇怪,他们,的确很像村里的那些孩子。”拾儿垂下了头,又突然抬起来,瞪着张疏狂,“你恨那些村人也就罢了,孩童何辜?你竟如此丧心病狂,借着照抚孤儿之名,对他们用了这下三滥的燃灯九命符。” “杀人诛心,我杀人,向来喜欢慢慢地杀。”张疏狂并不否认,可是他已笑得凄凉惨然。 “那你又为何拼了命地要救他?” 葛中离看着他怀里的那一张纸人,那张孩童的脸,他当然也认得,他还记得清楚,张疏狂给那个孩子盖被子时是多么的温柔。 他救他,也许只是因为,这已是那孩子的最后一条命。 张疏狂紧紧攥着怀中的纸片,并不回答,他已不需要回答。 一个人若想说的话,即使没有人问他,他也会说,可一个人不想说的话,即便是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不会再多说一句。 “你……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张疏狂原以为,他们不过就是闲散的多事之人,因为在他们之前,已有很多好管闲事的人来过这个村子,找过他,而那些人,已经全都被他用各种方式骗到这里面解决掉了。 他本以为,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要你大老板命的人。”葛中离摘下了面具,他的手中,举着的是一块白玉雕琢的腰饰,“有什么话,留去与判官说吧。” “白……白玉腰牌?判官盟中能有白玉腰牌的人并不多,你……你不叫李钟,你是……是啊,我早该猜到的,你是判官盟的大弟子葛中离。” “是。” 张疏狂又看向了拾儿,“那你自然也不叫李玉?” “呸,这么难听的名字,我才不要叫。”拾儿听罢,又狠狠地白了葛中离一眼。 张疏狂做梦都不会想到,在他面前的,都是饮风阁和判官盟里数一数二的人物。 他的手指颤抖着张开,恨不得自戳双目,这样的人都能被他看走了眼,那他与瞎子已再没什么分别。 只是,他戳的不是自己的眼睛,而是自己的胸口。 他的指缝间,藏着一根小小的金针,淬了毒的金针。 “我只是要带你去审判,又没说要你的命,你又何苦这么想不开?” “你以为我不知道判官盟是什么样的地方?那些不愿带上昆仑奴面具的人,只怕终日都要生活在苦海渡,那种生不如死的地方,鬼都不会去。反正,我的仇已全都报了,我没什么好遗憾的了。你们这些人,谁都没有资格决定我的生死,只有我自己可以,我……” 语声逐渐微弱,逐渐,再没了声音。 “死了?” 堂昭钰一脸迷惑地看着地上那具尸体,他的确不认识这个人,也不知道葛中离与他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可是看着葛中离的眼睛,他应是悲伤的。 “到底是个糊涂人。”葛中离长叹了一口气,又看向地上的另一个人,“你走吧。” 杜长扈捂着胸口,有气无力地伏在地上,“我那样对你们,你却放我走?” “你既没害到我,我又何苦为难你。只是,我都能放过你,你自己为什么不能?” “你不必劝我,就算要走,我也非找到她不可。” “找到了又如何?你当真以为还能回到过去么?” “找到了,我便杀了她。” 他嘴上虽说着杀,可语气中丝毫没有半分戾气,反而笑得特别的温柔。 好像他杀了她,便是真正为了她好,这样的方式本就是他的温柔。 看着杜长扈远去的身影,看着张疏狂倒地的尸体,葛中离长长阖上了双眼,“为什么有些人,总是不肯放过自己。” “对你来说,这是放不下,可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支撑他们活着唯一的意义了吧。” 堂昭钰垂下了头,他想到了一个人,那个永远孤独而坚毅的背影,那个人之所以还活着,不也全靠着那偏执的念想去支撑,“像那张疏狂,他是真的把复仇当成了一种神圣的使命去做,他才能走得这样心安理得。” “我只有一点不明白。”拾儿打破了这里片刻的宁静,打破了他们各自深陷的思绪,“他既然这么恨村子里的人,又为什么要收留照顾那几个无依无靠的孩子呢?你我都亲眼见到的,像他那样既要给孩子们教书,又要给孩子们做饭,甚至还要哄他们入睡,还有他刚才拼了命地要救那孩子的借命傀儡,这些举动,绝非是装出来的,他也没有必要去装。” “还记得昨夜,在草堂中,他提及的希望么?” “希望?他若真的相信希望,又怎会将此事做得绝望。” “人生世事本无常,道是无情也有情。”葛中离突然笑了出来,“我想到了一件事,或许可以解释。” “什么事?” “我小时候,看一户人家屋外树上结的柿子特别的想吃,可主人不在,便只好偷偷摘了吃。此后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我又从山上打了几只野兔子偷偷送到了他家的屋外,却从未告诉他们我摘过柿子。时间过得久了,心想着反正礼已还得更重,偷柿子的负罪感也就会慢慢变轻,就会劝慰自己已经两不相欠了。那时还不懂事,后来被师娘知道了一顿毒打,才知道自己的想法错得有多离谱。” “想不到堂堂公正无私的葛中离葛大侠,也有这么一段黑历史?”拾儿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咳咳……你知道么,有很多人如果自觉做了什么坏事,问心有愧,他往往就会在另一个地方做些什么好事去弥补,以求心安。这样,他就有借口去不断地自我原谅,自我麻痹,在这种极善极恶的两种生活中寻求到一种稳定的平衡状态,达到了这样的平衡,会让他觉得这一切都是他应该做的,也就不会再有负罪感了。我想,张疏狂应该就是这样认为的。” “那不就是自欺欺人么?” “是又如何呢?一个人若是想去骗别人,也许很困难,可若是想骗自己,却是容易得很。” “那他还真是死有余辜,只可惜,白瞎了那么多痴情的姑娘,一片真心喂了狗。”拾儿恨恨地说,女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会更同情女人的。 “其实,我也有一点不明白。”葛中离仔细打量着这具冰冷的尸体,“你说像张疏狂这样的人,为什么还这么招女孩子们喜欢?” “女孩子的心思,你们这些臭男人又怎么会懂。” 这种心情,她能理解,却不能说出来。 纵使张疏狂有千般不好,可他对亡妻的始终如一的心,能为一人而舍天下人,却足以令人感怀神往。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她的心思,岂非也正是如此呢? “不管怎么样,他对妻子的情意也总是好的。” “是……么?”葛中离口中啧啧了两声,“你当真以为,他对亡妻,真的如口中那样?” “不是么?” “像他这样的人,只会爱他自己。他口口声声的为妻子报仇,不过始终是意难平,咽不下这口气罢了。” “你不是他,凭什么觉得他是怎样想?” “如果他真的是为了妻子着想,就应该知道一个爱他的人真正想要的,永远不是让他去报仇,而是为了她好好地活着,替她好好看看这大好人间。” “是么……”拾儿沉默了许久,她也想过如此,可是承认一件自己并不是很期待的答案,的确很难,“那其他的人呢?我们要怎么办?” 这里该死的,已经死光了。 其他的人,自然是村里的人。 “冤冤相报何时了,种因得果,村中人也已吃到了教训,也再没了要去讨债的人,随他们去吧。” 堂昭钰本就是不愿杀人的人,过去是逼不得已,现在,他可以自己选择一次。 “那他呢?”葛中离转头,看向了还趴在床上的男人,那个一直被他们忽略,却老实蒙着被子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的男人。 一晚上发生了这么多事,那个男人却依旧紧闭着双眼,从未睁开,趴在床上也从未动弹。 “这个……”堂昭钰也看了看这个人,沉思了一会儿,“这个人,还是让拾儿来决定吧。” “姑奶奶?” 葛中离看拾儿久久不说话,上前调笑道。 拾儿又是狠狠瞪了他一眼,可看到堂昭钰也同样在看着自己时,又低下了头,变成了一只听话的小猫,“这个人,吃了顿鞭子,也该老实了,也随他去吧。” 堂昭钰的决定,也就是她的决定。 “好,都随他们去。”葛中离爽朗一笑,今日遇见的人虽说有很多的不痛快,但好在还有几个让他觉得痛快的人,“就冲你们这句话,我要请你们吃酒!” 第107章 结义 山上的晚风格外清凉,山上的月色也格外明朗。 只要远离尘世的喧嚣,似乎一切都能变得格外美好。 这里没有讨厌的人,没有麻烦的事,有的,只是可以对酒当歌的人,无话不谈的朋友。 朋友,堂昭钰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也会和判官盟的人,成为朋友。 他们从地下石室出来的时候,那些人早已跑得没影,好在,人虽走了,还有那几坛好酒留下。 坏人的好酒,也是好酒。 只要是好酒,就万不能糟践了。 喝酒,对于葛中离来说,也是很讲究的一件事。 时间不对,地方不对,人不对,只要有一样不对,那再好的酒对他来说,也简直比毒药还要难喝。 好在,这次他们是在如此夜晚,如此山丘,和如此的人一起喝酒。 他们彼此不说什么话,每个人,都在默默喝自己的酒。 他们,对方才的事还是有一些耿耿于怀,难以忘却。 虽然那都已过去,张疏狂也已经死了,这件事本该已算是了结,毕竟,这世上本没有什么债是血不能够还清的。 可是他们非但不开心,反而有些难过。 难过的,这里,没有一个受害者是无辜的,可他们又似乎并不是那么的罪有应得,说不上结局是好与不好,但总之,就是让人心里很难过。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喉咙里塞了一整颗没有剥壳的鸡蛋,既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 “这件事,真的就这么完了么?” 堂昭钰打破了夜的宁静。 “当然不会。”葛中离静静地看着当空的皓月,明月照进了人的眸子,人的眸子比明月更加的清亮澄澈,“那些失踪的女孩子,我会让盟中的兄弟一个个寻到,天涯海角,也要把她们找回来。” “为什么一定要找回来?她们在这里过的,也不过是食不果腹的日子,还要被家人像牲口一样随意送出去,会不会,在肯花银子买她们的人那里,日子过得更好呢?” 堂昭钰明白,代价这个东西,对于这些会算计的生意人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即使那些人已没有了感情,可他们毕竟花过了银子,就断然不会让这银子白花。 他见过很多女人,总是无休止地去榨男人的血,哪怕入不敷出,哪怕倾家荡产,因为在她们心里,认为只有这个男人已为她们付出了如此之多,甚至倾尽所有,才是真正在乎,才会更加的珍惜,舍不得轻易抛下,美名其曰成本核算。 一百两银子,当然不是什么小数目,至少对他这样的人来说。 所以他一直觉得,肯付出这么多银子的人,毕竟不会让她们过得太差,至少比在这里要好得多。 人活一世,不就是为了求得更好么? 可他却几乎忘了,殊不知当一个人彻底心死的时候,不管付出多么大的代价,也是能当断则断的。 “不会。”葛中离的眉头拧得像是一个永远都解不开的死结,他眼中的明月似是也已飘到了很远,“不管过什么样的日子,只有她们自己选择的,才是最好的。别人替她们选的,永远都不会。” 晚风轻轻拂过他的面颊,吹起了额前那一缕青丝,青丝摇曳,遮住了他明亮的双眸。 他的眸子中似是有一泓秋水,岸边的柳枝垂入寒潭,水中明月随着涟漪的泛起而碎裂飘散,散成一池的粼粼波光。 堂昭钰也不得不承认,他的话好像总是比自己的更有些道理,那些如果真的可以不顾虑残酷的现实,只遵从自己内心的道理,“我一直在想,如果张疏狂没有自杀,你会怎样做?” “该怎样做,还会怎样做。” 葛中离捧起了手中的酒坛子,却迟迟没有递到嘴边。 他也在想,他口中的理所应当,是会去怎样做。 “其实换个角度想想,他也是很可怜的。施人于恩,本是件不求回报的好事,可那些人却以此为借口要挟,他被那些人不断压榨,最终被逼害得家破人亡,妻儿之仇不共戴天,这样的人,即便是想要报仇也并不为过吧?” “不!”葛中离的语气沉稳而坚定,像是来自远山,那里有永恒的沉默与坚守,“一个人受过伤害,永远都不是他可以选择去伤害别人的理由。会去伤害别人的人,不管他曾经经历过什么苦难,可以心怀同情,却永远都不值得被谅解。” 他说着,抱起酒坛猛地灌了一大口。 他想通了,突然想通了,突然就不那么难过了。 他此前还一直为张疏狂的死而心有挂碍,他也曾不断劝慰自己像堂昭钰那样想过,可那些不过都是自欺欺人的话。 有些人,做错了就是做错了,即使有冤,也并不值得被原谅。 在他眼中,是非分明。 有些对与错,没人说得清,可有些对与错,却是绝不容许有半分混淆与姑息的。 这,本就是原则。 如果还算是个人,就该知道有些人情不能逾越的法则。 想通了,这酒,也就真变得好喝起来。 他决定猛灌的一口酒,岂非就如同他心中已认定的那条道。 堂昭钰却并未被他说动,他也有他自己的坚持,“若换做是我,一样会有仇必报,这就是饮风阁与判官盟不同的地方。只是,你们江都的规矩也奇怪,从不杀人?穷凶极恶之徒也不杀?” “是。” “那我还是更喜欢渝州。”堂昭钰也长饮了一口酒,他的目光也变得坚实而锐利,“我们渝州的规矩,杀人者死。” “师父曾说,每个人都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至少有一次。” “可不是每一个人,都配活着,都能够称得上是个人。”堂昭钰转头看向了他,他的眼中带着一丝讥诮的笑意,“听说,当年前判官盟主阴阳渊老前辈也曾杀过人,而且不止一个。虽已久远,却也曾一时轰动江湖,我倒是很奇怪,判官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去杀人呢?” 葛中离听到这样的话,却一点都笑不出来。 他的神色凝重,痴痴地看着手中的酒坛,他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从他在判官盟的第一天起,他就被告知不能杀人,谁都不能,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去杀人。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弥足珍贵,他尊重一切活着的权力。 在判官盟的规矩里,只有带上昆仑奴面具和去苦海渡,没有第三种选择。 枝头上的叶子从他身侧飘落而下,擦过他的肩头,落在他的脚边。 这落叶岂非也正如那生命一般,只有一次,永不再来? 一片叶子从发芽到凋落,一个人从初生到死亡,这本是自然中不可逆的规律。 叶子总会掉的,人也总会死的,可真正重要的是,活着的时候该怎样去活。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生命本就是在不断消亡中孕育新生,生生不息,往而复来,连草木皆是如此,人又如何不能? 有些人活着,是因为自有他存在的意义,家人,朋友,甚至可以说是为了自身的价值,在他们渺如浮尘的一生中也总会或多或少有带给别人愉悦的时候。 而有些人,带给别人的,只会是无尽的痛苦。 那些人,岂非也正如这残缺的枯叶,只有落下,才能更好地迎接新生? 他思考了许久才一字一句地说出来,他说过的每一个字,他都要完全负责。 “我不知道。倘若世上真的有不得不杀之人,我想我也会那么做的。” 堂昭钰也收起了方才有些调侃的笑意,他的表情严肃,他看着这个人时,竟有些说不出的敬重。 他本以为面前人的会说,永远都不会,他本以为葛中离是那样固执己见的一个人。 可是他说不知道,不知道的意思就是,他动摇过,也仔细想过,或许以前坚持的也不一定是绝对正确的事情,他懂得在每时每刻都去重新审视自己,因为唯有改变,才有机会变得更好。 一个人的无知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能坦然承认自己的无知。 可他既然愿意去想了,即便现在还不知道,迟早总会知道的。 毕竟,决定别人的生死,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做圣人难,想要维持公正道义,又要去体谅人心,情之于理,理之于情,这其中的取舍谁又能说的清道的明,所以能做到的人才更加的难能可贵。 他看着面前的人,一颗廉耻心,两副忠义胆,三分浩然气,他已经很努力地去做了。 他在说着别人的时候,自己又何尝不是个痴人呢? 堂昭钰也高举起了酒坛,对月长叹,“好,但求俯仰无愧于天地,行思无愧于人心。人生在世,能求个坦荡磊落足矣,此情此景,当浮一大白!” “对!当浮一大白!”葛中离也举起了手中的酒坛,“这坛酒,我们就敬苍天,敬明月,敬当下,敬活着!” 两个人越聊越发觉得相见恨晚,恨不得一口气将这些酒全都闷灌下去。 酒足兴酣,两人不仅斗酒,还斗起了轻功。 葛中离抱着一坛酒已凌空跃起,在深林中踏月而行。 堂昭钰自是不甘落于人后,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树在他足下飞一般的倒退,突然退尽。 前面,只剩下枯石,荒山。 皎月星辉,夜凉如水。 葛中离的身形忽然慢了下来,像是在等他。 他的脚步也慢了下来,他并不急着追上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慢慢地走着,越走越慢。 好像天地间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所有的一切都悄无声息地隐去。 然而,却并没有隐去。 葛中离已经停了下来,身后的堂昭钰也停了下来。 前面,还有个人,女人。 在他们痛快畅饮的时候,还有个人,一直没有说过话。 她躲得远远的,一个人坐着,静静地喝着闷酒。 堂昭钰并没有在意,而葛中离却已先走了过去。 “拾儿姑娘,怎么不过来一起?” 葛中离走过来的时候,手里自然是要带着酒,邀请她的酒。 他朝着拾儿使了个眼色,看向堂昭钰的眼色,他在奇怪着,见不着的时候,这姑娘心心念念牵肠挂肚,可见着的时候,却连一句话都不肯说了。 女人,还真是奇怪。 拾儿抬头看着他,她已看到堂昭钰也走了过来,可她却假装根本没看到他的样子,继续和葛中离尬聊着,“刚才你给张疏狂看的那块白玉腰牌,是个什么东西?我怎么记得,你已经将这东西给了戚大娘了?” 葛中离挠了挠头,他没想到这姑娘冷不丁的蹦出来这么句话,果然女人的脑回路绝不是能和男人连在同一个频道的,“呃……这东西我还有很多,你若喜欢,送你一个便是。” “很多?”拾儿眨了眨眼睛,满脸疑惑,“可张疏狂的反应,这个不应该是极少人才有的么?” “哦,这是假的,真的那块的确是白玉雕的,价值连城,可是我太穷了,就把它暂时当了。这几块都是汉白玉做的,也就是大理石。嘿嘿,怎么样,连你都骗过了吧。这些人眼力不行,认不出真假的,假的也一样用嘛。” 拾儿皱眉,倒吸了一口凉气。 穷,这个字,居然频频从江都判官盟堂堂大弟子口中说出来,听上去还真是有些奇怪。 不过她仔细想了想,好像也不错,她还记得在平沙驿,她出手教训那几个流氓时,葛中离竟然全心全意地保护着那碗羊汤,就因为肉有点贵,洒了浪费。 他将玉当了,换的银子,又去哪了呢? 其实这本不用问,她也已知道了答案。 这一路上,但凡需要帮助的人,葛中离碰到了都会尽自己所能去帮上一把。 试问天底下哪一个仗义疏财的人,会不穷呢? “好!”拾儿想了想,便兀自笑了起来,“你们两个敬天下人,那我就敬这块玉!” 她一把夺过葛中离手中的酒坛,仰头畅饮起来。 “我们三个,这样敬来敬去的也是没劲,我倒是有个主意。”堂昭钰边说,边微笑着看着拾儿。 “什么主意?” 堂昭钰恭恭敬敬地抱拳礼道,“若蒙不弃,我想与你们,义结金兰。” 第108章 心中的日月 义结金兰,这四个字刚说出口,除了说话的人以外,其他两个人已凌乱在风中。 笑容,也已渐渐消失。 葛中离奇怪着打量着堂昭钰,可堂昭钰却仍是满怀期待的笑着。 这个人,说要与他结拜,他自然欣然相应的,因为他本也有这种打算,只是介于两个人的身份,没好意思说出口。 若是拾儿与他结拜,他也是愿意的,因为这个姑娘虽然脾气有些暴,可是她的心却也是好的。 可偏偏,他们两个人要结拜,难不成是堂昭钰当真不明白这姑娘的心思? 葛中离心里犯着嘀咕,他已转头看向了拾儿。 拾儿手中的酒坛还半悬在空中,她的脸上已经全无表情,她已垂下了头不再说话。 “我看不如……” 葛中离只好出面打着圆场,不然这里的氛围就真要冻结成冰了。 只是,他还没说几个字,就被拾儿抢了先。 “好,只求两位大哥莫要嫌弃小妹才是。”拾儿知道葛中离会说什么,她却不能让他说出口。 她在堂昭钰的面前,只有顺从。 不管他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始终是她的清风堂主。 “好,江湖儿女,不落俗礼,也不需什么焚香祭拜的繁文缛节,我们就以这天地为证,日月为鉴,今日结成这生死兄弟,此生不换!” 葛中离说着,已转身去取酒。 没一会儿,便抱来了满满的三坛,一人一坛。 “古人有歃血为盟,只是我们的血已经流的太多,我不愿再看到自己的兄弟流血,我们就以这坛酒为祭,饮尽便是兄弟。” “好!” 拾儿最先抢过来一坛酒,仰头便已迎面浇下,热泪混着酒落满了脸庞,已经看不出哪个是泪,哪个又是酒。 也许,只有在这样灌酒的时候,才没有人能看得出她在流泪吧。 可是,那两个人,已看到了。 堂昭钰也从葛中离手中取了一坛,一口闷了下去。 葛中离看着这两个人,他竟突然好像不怎么爱喝酒了。 若是可以今朝有酒今朝醉,那又何来的明日愁来明日愁呢? 只是他也不得不喝,这坛酒,代表着他已认下了这两个足以生死相托的朋友。 他才喝了半坛,就已听到了一声脆响,拾儿饮尽后摔碎酒坛子的脆响。 她,已经醉了。 一个人若是喝酒喝得太急,最容易醉,一个人若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喝酒,更容易醉。 那么一个人,若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还喝得这么急,那她就非醉不可了。 “拾儿?” 堂昭钰已经扶住了醉倒下去的拾儿,看着她脸上泛起的微红。 “我是……叫你大……哥,还……还是叫你……二哥?” 拾儿看着他,痴痴地笑着。 她只有喝醉了的时候,才敢在他面前这样。 这,也是她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喝醉。 当然,也一定是最后一次。 “自然是二哥。”葛中离已站了出来,“我年长你们许多岁,自然是大哥的。” “好,大哥,二哥。” 拾儿看着葛中离,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三妹。”堂昭钰将她扶到一棵树下,靠着,便站起了身来背过了身去,“你明日,就要回渝州去。” “我……” 拾儿痴痴地看着他,那句我想跟你一起去长安,却始终没有说出口。 “听话。” “好。” 她没有拒绝,她根本就没法拒绝。 她只是静静地闭上了眼,好似已经睡着了,现在的她,真的只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不远处的山丘上,两个人还在一坛一坛地喝着酒,喝着没喝完的酒。 堂昭钰吹着夜晚的清风,葛中离看着面前的清风。 “你为什么让三妹回渝州,难道你不知道她真正想去的地方是长安?” “我知道,可是长安实在是太危险了,她不能去。” “怕危险,她又怎会来找你?”葛中离抱起了手中的酒坛,端到堂昭钰眼前。 堂昭钰也抱起了自己的酒坛,与他碰了一杯,“我知道。” “你知道?”葛中离侧目凝视着他,“你知道拾儿对你的心意,为何还故意想出了这结拜的法子断了她的心思?” “我知道。”堂昭钰兀自饮了一口酒,微微叹气,“可我心中已另有其人,她也知道,所以我说结拜,她也不会拒绝。她一向很懂事,懂事得让人有些心疼。” “另有其人?” “是啊,她是那般英姿飒爽的女子,不同于世间那些庸脂俗粉。不懂她的人,畏她,惧她,将她视作夜叉。可在我眼里,她更像是一匹永不会被驯服的烈马,骄傲而华贵,让我更加仰望。虽然她是孀寡之人,可那又怎样呢?我不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她是那样一个绝妙的女子,根本不必与其他女子去做比较。”堂昭钰说着,脸上的表情已然沉醉,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此时的笑看起来有多么孩子气,“真是的,怎么我一想起她来,就有些激动得不会说话了。” 葛中离静静地看着堂昭钰,看到他提起心中之人时眼睛中透射出的神采,听着他所描述的人,他突然就想起了一个人。 怎么,就突然想起她来了呢? 也许是因为,她和堂昭钰口中的她,很像,的确很像。 想到她的时候,他也不再说话了。 女孩子间常常会一起谈论着自己喜欢的男孩子,这是她们互相分享的小秘密。 而男人之间,从来只讨论女人,各式各样的女人,但绝不会是走心的那一个。 他真正爱的那一个,却是从不喜对人提及的。 只因他觉得,那个人,如同天上的明月一般圣洁,高高在上,他对她的敬畏之心,让他认为,她,绝不可以沦落为世间任何男人的谈资。 他知道堂昭钰的这种感受,他也曾有过。 可是他更知道,他这不是爱,只是爱慕,欣赏。 这两种感觉有时候很相近,却绝不是同一种东西。 像她这样雷厉风行的女人,又怎能不教铁血男儿也钦佩欣赏呢? 可是他在经历过这种感觉之后,想得更明白,更透彻。 他更知道,透过她坚强的外壳,他看到了她光鲜成就的背后所经历过的心酸苦难。 他想帮助她,陪伴她,成就她,这才是默默去爱一个人最深沉的表达。 他想着,脸上也竟泛起了和堂昭钰同样孩子气的微笑。 “那大哥,你心里,有没有……”堂昭钰看他久久不说话,看到他已沉醉的表情。 “她……算了,还是不说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别扭,就说说她呗。” 听着堂昭钰的打趣,他沉默了许久,像刚才被问到判官在什么时候不得不杀人时的沉默一样,他也同样在思考。 有些回答,他必须慎而又重。 他要认真考虑自己所说出的每一个字,他要为自己说的每一个字,都完全负责。 “我……配不上她。” 堂昭钰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凝重的表情,他也收敛起了笑容。 他知道,真心爱上一个人,多少都会带着点自我否定的卑微,只因她在你心里是那样的完美,完美得求而不得。 他当然,也已经饱尝了那样的滋味。 他也不再问下去了,只轻轻地点了点头。 他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只要朋友不想说的事,他便不会再问。 “好,那这一坛,就敬我们心中之人。” 第109章 送别 山洞,伸手不见五指。 脚步声很轻,可在洞中却能清清楚楚地听见回响。 一个人的脚步声很沉稳,在他粗糙的外表上完全看不出的沉稳。 另一个人的脚步声有些奇怪,一声重,一声轻,还有一声既有力又轻盈。 这人,莫非是有三只脚? 洞里很安静,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脆响。 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可每说一句,耳畔的回声总要重复这句话很久,很久。 三只脚的人,已开了口。 “你这老东西,为什么不掌灯?”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那拄着拐杖的鬼医,菩提子。 “怎么,莫非你这老鬼这么多年吃药把自己给吃瞎了,连这样的地方都已看不清路?”鬼头张嗔笑着走上前去扶了扶他的拐杖,“要不要我再给您老人家加上一条腿?” “我若是个瞎子,反倒是能看得清些!” 他这话倒也是不假,瞎子已经习惯了黑暗的世界,反倒是能走得更从容。 而正是这些没来得及瞎的人,突然间置身于黑暗中,便会不知所措了。 山洞如此,人也岂非如此。 菩提子此时还在生着气,他在生气着,直到顾影离开了之后,鬼头张才告诉他的一些事情。 他若是早知道了这些事情,定然不会对顾影去说那样一番话。 “你若是个瞎子,难不成,就能配出那三日醉骨散的解药了?”鬼头张倒是也不生气,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他的话也总是那么的不中听,又那么的一针见血。 他知道不管菩提子瞎不瞎,都配不出三日醉骨散的解药,所以对顾影来说最好的方式,还是告诉他这些话。 菩提子也深深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他平日里喜欢和鬼头张拌嘴,每次拌嘴也总是要争个高下,而这次,他实在是希望自己能输,输得彻底,输得倾家荡产。 “你既早已知道那谢语霖不在蓬莱,为何又让我引小影儿前去,这岂不是羊入虎口?” “那小子是羊?我看你是老糊涂了吧?”鬼头张反问,脸上却是一副运筹帷幄的表情,“这件事情,只有引出那些人,才足够有趣。” “你自认为,你斗得过他们?” “当然斗不过。”鬼头张的嘴角咧出了一个奇怪的弧度,似笑非笑,似哭非哭,“我不过是,坐山观虎斗。” 菩提子冷笑一声,淡淡说道,“我只想离开这是非之地,回到江都颐养天年。” “你若真想要退隐江湖,不问是非,为何不干脆去到那洛丫头的水榭兰亭方外之地?” “那里……我倒是想去,只恐那小丫头已不再待见我了。”菩提子无奈苦笑着,他想起了很多陈年旧事,令他惭愧的事。 鬼头张也不禁笑道,“这丫头平素自诩清风朗月,这仇怨倒是记得分明。” “大局在前,恩怨分明,岂非好事?” “是,好事。”在这件事情上,鬼头张也永远都不愿去与他争辩,他总能理解他,他们也总是能相互理解,“我且问你,你这么多年在江都,知不知道有人的铸器手艺已与我不相上下?” 不相上下,虽然这件事他很不愿意去亲口承认,鬼头张还是不得不承认。 那把假的七齿穿魂钩,若不是有他的暗记在前,实在是与真的相比,都分辨不出真假。 “不可能!” 这句话菩提子说得是斩钉截铁,他扪心自问,这世上若论医道,青石老人与他菩提老鬼确实难分伯仲,可论铸器之术,天下还没有人敢妄称出鬼头张之右。 “可是……”鬼头张顿了顿,接着说道,“近几日我见到一具判官盟的尸体,而此人用的武器,却是完全复刻出了我的手笔。” 菩提子也陷入沉思中,思虑良久,才缓缓说出,“会不会……是小妹?” “不可能!”这句斩钉截铁的不可能却是出自鬼头张之口,“小妹有几斤几两,你我还不清楚么?” “那她那个儿子……” 菩提子的眼珠打了几转,黑暗中有些熠熠发光。 “她那个儿子……”鬼头张笑了,有些轻谩的笑,可又随即立刻敛起了笑容面露忧愁之色,“那个小混蛋,打铁的手艺要是有他找女人的手艺一半好,师父泉下有知,也该死而瞑目了。” 两个人,同时沉默了下来。 他们各怀心事地走着,走得很慢很慢。 山洞里,空留下脚步声与拐杖声。 只是,山洞虽然幽长,也终会走到头的。 透过层层青藤叠嶂,朦胧的月光洒了进来,隐约可见疏影斑驳。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老鬼啊老鬼,此次我回江都,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了。” 菩提子停下了脚步,垂着头看着自己手中的拐杖。 鬼头张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老东西,都这把年纪了还矫情个什么劲,我既能接你神不知鬼不觉入这渝州城,自是能送你出去,我既是能安然无恙送你出去,自是还能再接你进来。” 他笑得很得意,他回想着顾影看到菩提子那一瞬间惊奇的表情,想着这么久了饮风阁的人都不知道渝州进了这样一个不速之客,想着自己发现的这一条从渝州通往酆都林外的密道,他又怎么能不得意。 他很得意地笑着,直到,撩开树枝堆叠而成的帘嶂那一刻,他脸上的每一寸肌肉都开始紧张地收缩。 他想笑,却笑不出来。 想不笑,这笑意却早已收不回去。 似笑非笑,亦假亦真。 洞外,站着一个人。 他认识的人,几乎天天都能见到的人,和他在同一条街上做生意的人。 “胡……胡……胡……” 鬼头张的嘴也已变得有些结巴,他支吾了很久,这胡不得的名字却一直都没能说出口。 胡不得,问渠茶馆的掌柜。 他没想到,这个人,居然也是饮风阁的人。 当然,以他的江湖阅历,肯定不会被这样一个人吓成这副样子。 他害怕的,是另一个人,这个人身后的人。 他万万没想到,他原以为的成竹在胸,却也早在无殇的意料之中。 胡不得懒懒地打了个呵欠,躬身作揖,“呵啊……两位老人家脚程甚慢,可让在下一夜好等啊。” “你……你已在此等了一夜?” 胡不得却看向了菩提子,“是啊,整整一宿。毕竟我家主人说了,有朋自远方来,若不尽地主之谊,实在失礼,我又怎敢不等?” “他想怎样?” 鬼头张已经挡在了菩提子的身前,人是他找来的,他自然也是负得起这个责。 “我家主人说了,渝州与江都本无仇怨,并不想为难前辈。只是前辈何苦,非要拖我家少主下水,搅进这个残局。” “木已成舟,多说无益。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菩提子回得倒是干脆,因为他自觉理亏,这也本不是他想要的。 他现在悔之晚矣,若是别人因为这个理由来讨个公道,他也自可求个心安。 “你敢!”鬼头张却仍是拦在前面,却悄悄趴到胡不得的耳边说道,“他要是敢动这个老东西,信不信,不出明日,他的秘密就会被公之于天下?” 胡不得却笑了,“这话你与我说又有何用?主人的秘密,我这种身份又怎会知道,又如何能将你的话当真?” “你带我去见他,我自有话与他说。”鬼头张见这人说不通,便不愿与他再分说。 “不必,不必。”胡不得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菩提子,“我家主人说了,既是错了,那不妨将错就错。” “错了就是错了,如何将错就错?” 菩提子自知,此话已是覆水难收,他若有半分办法,在他得知了鬼头张后来说的那些话时,早已去及时补过。 可是他没有办法,只能一走了之。 “你不能,不代表我家主人不能。” “此言何意?” “天机,不可泄露。”胡不得肆意而笑,他看着这两个老头脸上那不悦的表情,他心里就越是痛快。 鬼头张听着这笑,心里却是很不痛快,“既是不需要我等,那你又为何出现在此?” “关于少阁主的事,我家主人想了想,突然觉得,他去了蓬莱也好,此中也定有另一番道理,两位不必过于介怀惭愧。只是,有更重要的事还请烦劳菩提子前辈。” 胡不得说着,已从怀里掏出来一个精巧的盒子。 盒子打开,里面豁然放着一株妖艳的彼岸花。 菩提子的脸色也变了,“这件事,我们不早已两清了么?” 当年,顾承风带着那一株从迷影古墓里偷出来的彼岸花找上了他,为的就是寻求一种在世间栽植且改良的束灵法子。 如今,一抔霜的后庭中已满是这种花,从鬼头张的口中得知,那要被困住的人想必也已落网,那人还想从他身上得到些什么? 胡不得轻轻扣上了盒子,轻轻放到菩提子的手上。 “这株花上,已沾染了那姑娘的血,至于她的血与赤髓究竟有何渊源,就要看前辈的了。” “她的血?”菩提子迟疑着眼珠子转了两圈,“你们不是已经有了这束灵的法子,还想要什么?” “主人说过,人永远都要为自己留一条后路。一条,别人不知道的后路。” 第110章 凯风自南 密道,横贯渝州城与酆都城。 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时候有的这条密道,也没有人知道是谁修建的。 它从来时来,欲往去处去。 可天底下即便是隐藏得再好的秘密,也总会有那么几个人知道。 秘密,都是人惹出来的麻烦,也自然得是人才能解决的了。 胡不得自然不会去想这密道的秘密,这本不是他应该去想的事情,他也不愿去招惹本不属于他的麻烦。 可是他这一路却也的确是在想事情,想着有关那个人的事情。 他想事情的时候,手上就会不自觉地盘着两颗象牙骰子,不停地转,不停地转。 他的父亲是天胡神仙,局局天胡,从无败绩。 可他却是从来都没有赌过一局,他自小就牢牢记着父亲的教训,一辈子,只要输一次,就足以永世不得翻身。 所以他每次盘着父亲失踪前留下来的两颗象牙骰子时,心总会感到特别的沉静,静到他可以认真去思考事情。 渝州通往酆都的路,并不长。 他一路上想得入神,再抬头时,已到了酆都,到了那个他应该去的地方。 画中人,纸上书。 他先是远远地望着,那个并不怎么起眼的小酒馆前,躺着的是更不起眼的醉酒鬼。 他实在是很难想象,将眼前的这个人和无殇所找的那个人联系到一起。 如果此前有人说这两个是同一个人,他一定会觉得这人疯了。 可是无殇的话,他却不能不信。 他旁若无人地进了酒馆,丝毫没再朝那酒鬼多看上一眼,而是直接找上了店掌柜。 “那个人,在这里多久了?” 一钱碎银子已经扔在了账台上。 掌柜的喜笑颜开地收起了银子,看了看他指着的人,吧唧着嘴仔细想了想,“差不多,也快二十年了吧。不瞒您说嘞,打从我小时候起,这醉汉就已经赖在这边不走了。” “他是做什么的?” 一句话,一锭碎银子。 掌柜白了那酒鬼一眼,冷哼一声,“做什么的?做酒鬼的。他什么都不做,每天就在这喝酒喝酒,白天喝酒,晚上喝酒,去年喝酒,今年喝酒,明年肯定也还是喝酒。” “那他哪来的酒钱?” 胡不得看着这个人,一个人若是什么都不做,早已饿死在街头,可这个人非但没有死,还每天都有酒喝,若是天底下有这等好事,岂非人人都要去争着当那醉生梦死的酒鬼了? “这……这……”掌柜的眼珠子转了几圈,却支支吾吾没说出来。 一锭银子又扔了上来,这次是一两,比之前多了十倍。 掌柜用手半掩着嘴,悄悄说道,“他的酒钱,已经有人付过了。” “何人?” 又是一锭银子摆上,而这次,却是十两。 银子一次比一次多,一次比一次大。 可是这次,掌柜的却没有收。 “这个人,不能说。” “你可知我是何人?”胡不得手中的骰子转得更快了些。 “知道知道。”掌柜的满面堆笑,拱手作揖礼道,“胡老爷您可是替饮风阁招揽生意的大人物,小的哪有不长眼的道理。” “那你也应知,整个酆都也在饮风阁的管辖下,有什么人,是我饮风阁不能知道的?” 那掌柜的虽然有时也痴傻心贪些,可在江湖上混口饭吃的人,该有的眼力却半分也不能少。 少了,那就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了。 那个人的名字,他是万万不敢说出来的,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那是自然,在这酆都城中,哪还有饮风阁会怕的人。” 胡不得眼前一亮,似是听懂了他的暗示。 这里,没有敢得罪饮风阁的人。 那一定,便是饮风阁都不便去招惹的人,那只会是,饮风阁的人。 顾承风应是不知道此事的,而无殇也是刚刚让他来此地的人,那个付酒钱的人是谁,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 胡不得却将那十两银子又揣回了袖中,掏出几钱碎银子扔到了账台上。 他没说出那个人,所以他的话不值这十两,他却也是说了,可有些话却得看该不该说,要对谁说。 掌柜的以为自己的话已经很得体,既没有得罪了明面上的人,也没有得罪了暗地里的人,是值得这十两银子的。 所以,他并没有拿起桌上的碎银子,而是仍看着胡不得的袖中,“胡老爷,这银子……” 胡不得伏到他耳边轻轻敲打,“这银子可不是给你的。” 有些时候,命可比银子重要。 不该说的话,已经自以为聪明的说了,能活着就不错,还有几钱银子赚,这已经是天底下最划算的买卖。 如果还是贪心不足,那他会怎样也就不言而喻。 掌柜的却是勉为其难地苦笑,生意人毕竟是生意人,比你有钱的人也一定比你聪明,胡不得算的账的确比他精明得多。 只是,胡不得又将这十两银子从袖中掏了出来,放到桌上,“这些钱,留下给他买酒喝。” 听闻这句话,掌柜才放下心来去摸这桌上的银子,摇头叹道,“唉,同人不同命啊,只愿我来世也能托生个酒鬼,各路神仙都上赶着出银子供着哟。” 胡不得却没再理会他,而是径直走出门去,走到那个老酒鬼枕睡的草垛子旁,坐下。 老酒鬼酣然而眠,丝毫没有在意身旁多出来的人。 身旁的人也没有想去打扰他,只是静静地坐着,等着他春酣初醒。 一个睡着,一个坐着。 两个人保持这样,互相僵持了足有三个时辰。 他当然知道,老酒鬼根本就没有睡着。 只是他们两个就这样耗着,看看谁的定力更强,谁的耐心更足。 如果胡不得早先得知这老酒鬼究竟是什么人,他一定不会这么自讨没趣到去跟这人比耐力。 可是他并不知道,所以,才想要去试上一试。 他原以为,像他自己这样的人,沉寂隐忍了二十多年,他早已习惯了等待。 等一个人,他还是不会输的。 可是,他已等不及了。 因为好像只要他不开口,这老酒鬼就像是睡死了一般,永远不会醒来。 可是,他还有别的事要做。 “受人之托,特来此地给前辈送上一样故人之物。” 他说着,已从身上取出一样东西,轻轻地放到老酒鬼的手里。 在他身边,那个本已是像死人一样的人,碰触到那个东西的一瞬间,眼睛突然噌的睁开,瞪得像是两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一样。 这样的神情,比他当初见到疯子七身上的那块墨玉还要激动百倍。 可他依旧一言不发,只是睁大了眼睛盯着胡不得,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活见了鬼。 “主人托我带句话给前辈,斯人已矣,你又何必固守这荒山?”胡不得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现在已经有人,的确比他还要坐不住了。 老酒鬼紧紧握着手中的东西,他的眼中流露出数不尽的痛苦。 “看来主人猜的没错,你确实是我们要找的人。如此我便可放心,物归原主。” 老酒鬼本来因充满血丝而通红的双眼又渐渐黯淡了下去,本来激动不已的心也又很快沉静了下来。 这么多年,他原本以为自己早已释怀,可这记忆偏偏潮涌而来的时候,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 幸好,他已在这么多年不断的折磨中,懂得应该怎样很快地再去忘却。 他慢慢地将手中的东西揣进袖中,长长地阖了阖眼,蹙眉轻叹。 “他想要什么?” 他很少说话,几乎从不说话。 这些年来,纵然被人嘲弄践踏,视若过街之鼠,他也从未说过一句话。 他以为,自己可以永远都不必说话了。 可是这些日子,却有两个人,硬生生是逼着他说了两句话。 “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想请前辈,能够多多关照少阁主。” 说这句话的时候,胡不得实在是觉得自己有些多此一举了。 而托他办这件事的人,也着实是多此一举了。 在刚刚与店掌柜的交谈中,他就已得知顾影与这人的交情匪浅,即便他们不说,这个人也会去关照他的。 只是,交代的事,就得办,他不能擅作主张,替那人做决定。 “主人还说……”胡不得仔细想了想,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他不解其中意思,只得原模原样将话照搬了来,“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我不明白,只是我想,前辈应该是明白的。” 听到这话,老酒鬼却不由得笑出了声,可是他眼中的悲恸却像是冻结了整个天地。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 一个人想要对另一个人的好,也是可以转嫁到她儿子身上的么? 这样不讲道理的说辞,也就只有同样不讲道理的无殇,才能说得出来。 老酒鬼不再说话了,只是默然点了点头,他的手颤颤巍巍去摸身旁的酒坛,却发现那里早已空空如也。 “如此,在下便告辞了。” 胡不得走得也很急,他还有更要紧的事情。 草垛边,徒留着一个人,呆呆地看着手中的木簪。 只是这一切,都早已看在另一个人的眼里。 第111章 提剑入凡尘 街巷的尽头,是另一条街。 蜕了皮的瓦墙之后,站着一个落寞的身影,冷冷地看着这一切。 从胡不得来之前,他就已经站在那里了。 他站在那里,已犹豫得太久,却始终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不要过去。 所以他静静地看着,看着老酒鬼睡了又醒了,看着胡不得来了又走了,他才决定,慢慢地走上前。 漆黑的深衣,漆黑的刀鞘。 他的背上,却又多了一个漆黑的布囊。 顾影的脸上还是没有任何表情,他的眼中一直都只是一潭死水。 他的背上背着的是无法杀人的赤髓,他的手中拿着的却是杀人无数的无名。 他一步一步走得极为缓慢,仿佛他的每一步,都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才落下的。 他也同样先是略过了草垛上躺着的人,径直地走进了那间酒馆。 “哟,今儿个刮的是什么风。” 店掌柜一张算盘已经开始拨拉起来,看到来的人是顾影时,想着一天之内能前后见着两个饮风阁中的人,顺嘴就想寒暄出来,可刚说了一句话,他就意识到自己该闭嘴了。 顾影是什么样的人,这么多年他自然是清楚。 什么样的人面前该去奉承,什么样的人面前只能闭嘴,他还是分得清的。 银子,又是一堆银子摆上了账台。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银子,特别的多。 多到,让店掌柜根本不敢伸手去接。 “老……老规矩?” 店掌柜磕磕巴巴地问着,以往的规矩,他收银子,给老酒鬼喝酒,可这次的银子,多到足以喝死这个老酒鬼。 “酒,拿酒。” 顾影的声音低哑,他的每一个字都说得很慢,也像是思虑了很久。 他每次来这里,自己从不要酒。 他从来不喝酒,也已是整个渝州都心照不宣的秘密。 而这次,却换了规矩。 “要哪种酒?”店掌柜生怕是自己听错了,又复问道。 “白干。” 白干,很烈的酒。 若不是一个人的酒量很好,或者是很想醉,是不会在大白天里去点这样一坛酒。 “那……那下酒的菜呢?”掌柜说着,手上也不停下,已经从柜台底下取出了一坛上好的白干。 “黄酒。” 一个人若是想快点醉,最好的法子就是用酒来下酒,用黄酒来下白干。 可他是从来都不喝酒的人,世上有什么事,能让他如此想醉? 店掌柜怔了一下,又忙着迎上了笑脸,将两坛好酒恭恭敬敬地递了上去。 顾影接过了酒,又是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他只冷冷地丢下了一句话,“剩下的,老规矩。” 掌柜的挠了挠头,又掂了掂这一包银子,好沉的银子。 此时此刻,老酒鬼早已不再睡了。 他就坐在那静静地等着,等着该来的人。 只是,人还未至,酒已先到。 横空飞过来两坛酒,一坛白干,一坛黄酒,已稳稳地落在了他的手中。 他抬头时,看到的是一张苍白无色的脸,有些稚嫩却寒如冰霜的脸。 “喝了这两坛酒,我再与你说。” 顾影已慢慢走近,坐在了他的身旁。 原来,他要这两坛酒,不是自己喝,而是给老酒鬼喝的。 可他也当然不会蠢到以为,这样的两坛酒就能灌醉一个人,尤其是这个人。 一个人,若是早已醉了二十年,那这样的两坛酒,与水又有何异? 老酒鬼却是想也没想,接过酒坛就直接往嘴里灌。 他爱喝酒,也随时都在喝酒。 可他此时,最想的却不是喝酒,而是听他说话。 所以他喝得又猛又急,倒真是有些头重脚轻了。 一个人有想说而不敢说的话时,往往会喝酒壮胆,喝过了酒,话也就自然而然说得出来了。 顾影也有很多想说却说不出口的话,所以他才先灌了老酒鬼这两坛,假装他应是有些醉了。 假装,是自己喝了。 酒坛已空,老酒鬼静静地坐着,他在等他开口。 顾影却先笑了,他很少时候才会笑,可这次看到老酒鬼时,眼中却是那般亲近温和。 “你知道么?”他的声音也跟着温柔了下来,抬头静静地看着天,一天又要过去了,夜色笼罩着整个小城,“你和他是那么的相像,又是如此的不同。” 顾影口中的他指的是谁,老酒鬼心中当然清楚,只是他此时的头,垂得却更低了些。 “他表面上看起来无坚不摧,内心却早已烂醉如泥,而你,虽然看起来烂醉如泥,可内心却是清醒无比。” 老酒鬼还是不说话,他的嘴角也绽露出一丝笑意,可却有些不敢去看这个孩子。 “我每个月来付一次酒钱,就是想来看看你,和你说说话。 这世上,我也只想和你一人说话。 因为你从来都只会听,不会回答。” 顾影深吸了一口气,终于转头看向了他, “这次,不一样了。 我给你付了一整年的酒钱,如果一年后你再也没见过我,那我就是不会再回来了。 到时候,只怕是没人再会给你付酒钱了。 你若还想活着,戒酒吧。” 顾影的话不轻不重,可每一字每一句都戳在了他的心尖上,让他想开口,却迟迟开不了口。 他的手紧紧攥着那根木簪子,这是当年林筠儿及笄礼时,他亲手雕琢送与她的。 现在,斯人已矣,物归原主。 他不知道那胡不得的主人是如何得知这支木簪,又是如何得到这支木簪,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人交代的事。 他究竟,该如何去看待这个孩子? 他与顾承风之间的恩怨,与林筠儿之间的情仇,根本解不开,化不了,可这孩子又有何辜? 三十年前,他最爱的女人和最好的兄弟走到了一起,他为此离开寒山远走天涯却因剑术奇绝名冠江湖,阴差阳错成为了声名显赫的剑圣。 好像世间事总是这样,越是不想要什么,就越是会来。 为了躲避浮夸虚名,他隐居南山,却意外邂逅了此生最好的朋友,本以为,两个人可以煮酒论剑不问江湖事与非。 二十年前,得知林筠儿的死讯,他又抛下了在南山的一切,甚至连累了那最好的朋友为他收拾留下的一堆烂摊子,回到酆都死守在这里整整二十年,终日醉生梦死。 他如此一意孤行,又对谁真正负过责任? 他终日固守这荒山,又是为了谁? 他对那两人,是恨么? 他比谁都清楚,他一点都不恨。 要恨,也是恨他自己吧。 既不是恨,却又放不下芥蒂,甚至每次看到顾影的时候,他都不愿意去面对这个人的存在。 能看得开的,都已经是不在乎的东西,真正在乎的,谁又能看得开呢? 可是,这孩子却又实在是走进了他的心里。 他每次来,为他买酒,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他也早已当作了一种习惯,习惯了他这样的存在。 此次,他是来告别的么? 从他的话语中,他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危险。 的确,危险。 如果不是真正的危险,无殇又怎么会在这种时候找上他。 可这孩子话语中所流露出来的坦然,又让他无所适从。 若说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 可有些离别,此去经年,却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 蓬山此去无多路,多歧路,今安在? 他想着这些时,顾影已经起身,慢慢地离他远去。 顾影走得时候,只留下了一句话,可这句话,却让他呆滞了很久。 “保重,师伯。” 这是顾影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听过这句话,整个人都颤抖了起来。 他知道,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也许,从他对疯子开口说话的那夜起,他就知道了。 更或许,更早的时候,他都没有留意过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他已经知道了。 但是,他又对他做过什么呢? 酒不饮不知其浓,人不涉不知其深。 九曲亭外,梅花树下,埋葬着的,是他封藏了二十年的随身佩剑,照肝胆。 风霜已不在,肝胆依旧新。 但问心归处,提剑入凡尘。 第112章 镖车 暮春迟迟,草长莺飞。 小黑驴子拉着一车载满的干草,在悠悠青草间压出了两道不深不浅的辄印,卷起一层尘土。 车中干枯的草垛上,躺着一个少年,他的身上穿着一件已洗得发白的粗旧麻衫。 他的嘴角轻扬,却并不是在笑。 他不笑的时候,嘴角也是微微向上翘着的,犹如弯弯的月亮,又似初绽的花瓣。 俗话说,嘴角上翘不是骑马,就是坐轿,可是他坐的却是驴车,拉货的驴车,还是一辆抢来的驴车。 可见,既定成俗的东西,也不一定都是对的。 他的嘴里叼着一根干草,看似有些散漫不羁,可是他的眼睛却很专注地盯着一个地方。 他的手指白皙而修长,骨节分明而有力,每一个最先看到他的人,都会不自觉地先注意到他这双手。 他的手指,确实比寻常人都要修长几分。 他也同样很满意自己的这双手,这双手,在最近的半个月以来,已经得罪过了不下千人。 这样的一双手,见过了他的人若是再看见了,也一定会躲得更远些。 如今,他的十根手指却在灵巧地穿梭着,他的手中,编织着几片干瘪的棕叶。 他的眼睛出神地盯着自己的手,他手中的草编,正如那女娲娘娘手中的泥人,他将全部的心思沉浸其中,似乎编制成型了,就能赋予这手中的东西生命一般。 他的手还没有停,车前的驴蹄却轻轻一扬,在一声嘶鸣中突然停下了脚步,似是再也不肯向前挪动半分。 粗衣少年被这骤停的车轸一震,也不由得停下了手中的小玩意,顺着浅草蔓延的地方望去。 远方,传来一阵阵“合吾”的声音,这是喊趟子的声音。 声音渐渐变大,不远处,已缓缓走来了一队镖车。 车是独轮车,最适合走这样崎岖不平的山路。 推车而行的不是骡马,是人。 因为人比畜生听话,也比畜生安静,他们不想被别人发现的时候,就很少会有人会发现他们。 车前的镖旗上没有任何的字,几乎什么显眼的标识都没有,看不出是哪一家的镖局。 可伴着这醒目趟子声,倒真是让人有些分不出,这究竟是明镖还是暗镖了。 也许,虚虚实实,真假难辨,他们本就是想让人这样认为的。 只是,驴子必然不会因为这样低调而行的一群人却步不前,能够预知危险是动物的本能,它一定是感觉到了潜在的威胁。 杀气,粗衣少年自然也已经感觉到这股子杀气。 他只是静静地躺在草垛上,又专注地看向了自己的手。 押镖的人在路上沉稳地迈着步子,一路上十几辆车竟排列得整整齐齐,最前面的人先迈出一步,第二辆车便紧跟着迈出一步,紧接着第三辆,第四辆…… 好似他们早已经过了严苛的训练,训练到如此的默契。 一步接着一步,这神秘而诡异的步调在山路上行走着,听起来却让人觉得十分舒服。 突然,最前面的人停下来了。 后面跟着的人,也都逐一停了下来,还是那般整齐。 可是这突然停下的脚步,让已经习惯了这连贯声的人听起来,只觉得像是一道尖锐而刺耳的嘶鸣划破了曼妙的乐曲,极不协调。 他为什么停下,他已看到了。 向他们迎面走来的,是一个挑着担子的老伙计。 担子上是两缸酒,一前一后,随着这个人的走动有节律地摇摆着。 老伙计走到最前面的人跟前,停了下来,所以这一队人也全都停了下来。 “道上的兄弟一路都辛苦了,来碗酒解解乏吧。”老伙计朝着第一个人咧嘴一笑,露出了一排黝黄的牙齿。 最前面的人并没有回话,也没有动,后面的人便也跟着一动未动。 远处那草垛上的少年已经眯起了双眼,看着他们。 这样沉稳的秩序,倒是让他有了三分兴趣。 看着最前面的人既没答应,也没回绝,老伙计放下了肩上的担子,从坛中舀了一碗酒取出来,递到他面前,“真不是老头子在吹,凡是没喝过我老张家自酿的白云边,都不算是来过这荆州城。” “白云边?” 带头的人目光已经落到了这碗酒上,因为他已闻到了酒香,实在是香,他也不得不承认,在这样的地头山野,能够喝到这样一碗酒,实在是一种福气。 “听口音几位是外地人吧,自然是不知道我荆州的名酒。”老伙计垂头笑了笑,端起酒碗自己先一饮而尽,喝罢长呼了一口气,似是回味无穷,“当年酒仙李太白秋游洞庭,乘流北上,闻得此酒作下一句,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咱们荆州的酒巷子虽深,可有着这白云边,却也从没服过那汾阳杏花村。” “的确是好酒。”带头人也深吸了一口气,紧紧地盯着那老伙计的手,“去,给这些兄弟一人打上一碗。” 老伙计点头应和,笑得合不拢嘴,整整十一个人,十一碗酒,这是他平日里跑上好几个山头也不一定碰得到的生意。 他的动作很熟练,很快的,便将酒全都送到了每个人的手中。 可是,没有人在喝。 后面的人,都等着前面的人先喝。 只要第一个人不喝,那其他的人也绝没有一个敢先喝。 酒香顺着风飘了过来,草垛上的少年只轻轻吸了一口气,却皱起眉来摇了摇头,一脸嫌弃的样子。 他还是在看着自己的手指,自己手中编织的东西。 “爷?不知这酒合不合您的口味?” 老伙计还在仰着头看向那第一个人,他在等一句回应,别人可以瞧不上他,却不能瞧不上他酿酒的手艺。 带头人将碗慢慢递到嘴边,酒香清冽,酒色剔透,碗中澄澈的酒水就像是一面镜子,倒映着身后的如黛青山。 他看到,山石背后,有什么东西反着强烈的光泽,一闪而过。 烈日下会反出光的,只有金属,而这里会存在的金属,只有刀剑。 “亮青子,挡风!先废了他一双招子!” 带头人一把将手中的碗掷碎,进而在同一时间抽出了身上的一杆长枪,一丈一尺长的九曲枪。 身后的十个人也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一齐将碗摔碎,一齐拔出长枪,同样的枪。 老伙计的身手也并没有比他们慢上半分,他回身从扁担中抽出一把银刀,就向后跃出三丈开外。 山后也突然冲出了十余人,每个人的手中也都拿着一柄同样的刀。 这把刀的型制很是奇特,江湖上惯用的刀,不论是环首刀,横刀,亦或是偃月刀,大部分的刀都是直刀。 可这把刀,却是弯刀。 “雁门关外,路径刀。”持枪的带头人骇然道,“你们是胡人?” “光棍打九九不打加一,识相的,就把那批红货留下,兴许还能留几位个全尸。”说话的人,却不带半分关外口音,黑话也说得极为顺溜,好像就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一样。 “你可知我们保的是谁的镖?” 老伙计听闻此言,却是仰天大笑起来,“若非是判官盟的镖,公子也不会派我们来取。” “好大的口气!且不论他是谁家的公子,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我判官盟都照打不误。”带头人一把抡起长枪,一边抵住镖车站到前面,大喝一声,“布阵,轮子盘头!” 只见后面的一排人迅速将镖车围城一个圈,每个人也都站在自己的镖车前,持枪对外,形成了一圈严整的长枪阵。 枪阵紧密,环环相扣。 弯刀诡谲,唯快不破。 明明每一柄枪都像是阵眼,可偏偏不论他们攻哪一处,都被默契无间的枪阵合力抵回。 刀落,枪挑,刀回,枪戳。 路径刀与九曲枪碰撞的声音,此起彼伏。 谁也没有吃到亏,却也没有占到半分便宜。 判官盟的阵法向来如此,不论是疏而不漏缚魂网,还是这金环九曲长枪阵,同样都是意在自御,却不忍伤人性命。 所以他们重在守而非攻,只要无人能破,便无法可解。 整整十一个人,动作却是出奇的一致,他们之间完全不需要任何的交流,就足矣用这无间的配合将敌人挡在阵外。 枪阵虽然完美无缺,可这十几把弯刀却也不是吃素的。 就见他们几人依次踩上另外几人的肩头,循序而上,叠起了一座山。 如果不能分破各处阵眼,那不妨集所有人之力于一处,且看他一人要如何守住这十几人的夹击。 他们的局已设好,却不曾想,自己早已落入了别人的局中。 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清朗的笑声。 不知为什么,听到这笑声,二十几个人却突然都停了下来,循声望去。 一头小黑驴轻叱一声,似笑非笑地朝他们迎面走来。 他们当然看得清,这笑声不是发自驴子,而是驴车上的少年。 少年仍是一眼都没有看他们,他在很认真地看着自己的手,还在自我陶醉着,是什么样的天公作美,才能生出来这样一双灵巧而好看的手。 “阁下在那边看热闹,可看得久了?” 持刀人刚想回身拔刀,可是他只微微挪动了一分,就已察觉到哪里有些不对劲,突然停住了身子。 “别动,千万别动。” 少年悄声说着,他的脸上挂着天真烂漫的微笑,可是他的眼睛已像条毒蛇一样讥诮地望着他。 持刀人觉得浑身上下像被割开了无数道口子一样的刺痛,这痛处来自脸颊,来自手臂,来自大腿,来自他全身上下所有和方才相比,挪动过的地方。 而这些地方,确实都已被割开了无数条裂口。 裂口很小,所以血只一点一滴地往下渗着。 他的周围,布满了蜘蛛网一般粗细的银丝,层层叠织,从他身体的每一处空隙穿过。 从他的发间,从他的衣襟,从他的腋下,从他的腿间,甚至,在他持刀的右手名指与小指间的缝隙里,都有一根看不清却摸得着的蛛丝。 丝网细密,不留任何空隙,却坚韧如钢,但凡肌肤碰触到它的瞬间,就会被割裂。 他只是刚刚一个转身的念想,只是稍微距离原先的位置挪动了一下,便已如蛛网上的猎物被死死黏住,再也不敢动弹半分。 他握刀的手渐渐松了下来,刀,掉落在地,却被途中碰到的蛛丝割裂成了无数段碎片。 好细的蛛丝,若非他此时静下来仔细去看,根本就毫无察觉这些蛛丝的存在,而这样的蛛丝,却能削金断铁。 此时,这里没有一个人敢再动,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像他一样,被这样的一团蛛丝紧紧包裹。 一整圈的九曲长枪阵,一整排的弯刀破门阵,就这样全都笼罩在一片蛛丝错杂交织之间。 是怎么样灵巧的手,能在他们毫无察觉的瞬间,便将这片蛛丝编织出来,又将他们一网打尽? 第113章 江无道 “好邪门的小子,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持刀人小心翼翼地说着,因为他要时刻注意,不会在说话的时候嘴唇碰到蛛丝被割了下来。 “不是帮你的人,也不是救他的人。” 粗衣少年已自草垛上跳了下来,背着双手慢慢走到镖车前。 “阁下与我们有仇?” 高举长枪的带头人也不禁问了出来,他的手已有些酸了,因而声音也随之颤抖。 九曲枪,长枪四十八斤重,他的手已举了很久却一直不敢放下,只因一旦放下,他的手臂也就已变成无数段碎肉。 他又不想松手,他还是很珍惜这杆陪了他数十年的老枪,不想让它像那把弯刀一样,断成无数碎块。 “没有。” 少年人微笑地看着他,可是他越是笑得这样温和,却让旁的人都越是觉得背后发凉。 “那你为何要这样做?” “我喜欢怎样做,就怎样做。” 他边笑着,边一步又一步轻松而愉快地走着,径直穿过了人群,穿过了蛛网。 他伸出手,将手心中的东西轻轻放到了蛛网的中间,手收回去的时候,蛛网的中心,已爬着一只草编的蜘蛛。 蜘蛛的每条腿都在轻轻蠕动着,它就像是网中的王。 别人奇怪的,不只是这草编的蜘蛛是怎么变成真的,而更奇怪的是,吹毛立断的蛛网,碰到他的身体时,竟从未伤及他分毫。 他就像是一个透明的人,就这样,穿梭过去,如入无人之境。 他依次打开了镖车上的每一个箱子,里面装的不是黄金白银,就是珠宝玉器,而这些东西,他却连看都没有看上一眼。 “你们就是为了这些破烂玩意,在这里拼个你死我活?” 少年人不解,虽然箱子里随便一样东西,都能换到上百件他这一身破烂的行头,可他却仍是不解。 “能让判官盟的人押运的红货,又岂会是这等俗物?” 持刀人嗔笑,只是一笑间,因为脸部肌肉鼓动,又被蛛丝割开一道口子。 “哦?那是什么?” “我告诉你,你放了我。” 持刀人这次学机灵了,他说话的时候,连嘴唇都不会再动一下。 少年人瞟了他一眼,“你说。” “你可看到那面无字的镖旗?镖旗下有个暗箱,东西就在那里面。” 少年冷冷地盯着持刀人所说的地方,他只轻轻抬起一根手指,一根蛛丝便自他指尖穿梭而出,坚硬得就像是一根长针,将镖旗下的暗箱破开。 可就在这一瞬间,暗箱中突然射出几支挂满倒刺的冷箭,速度之快,本是连那带头人都招架不住,可偏偏,却被这蛛丝横腰拦下。 蛛丝虽细,却坚如铁盾,只听得当的一声,冷箭便从蛛丝上弹了回去转向射在了持刀人的大腿上。 持刀人紧咬牙关,他此时已是疼痛得快要抽搐过去,可是他不能动,半分都不能动,而且还要保持绝对的清醒,他知道只要他一倒下,就已是无数块碎肉了。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里面还有,还有暗器……” 持刀人的声音已然颤抖,冷汗顺着额间凸起的青筋淌了下来。 粗衣少年却没再理会他,因为,他已看到了暗箱里的东西。 暗箱里的确有东西,至于那个人是故意引他触发暗器还是无意,都不重要,他也并不在意。 “这是什么东西?” 少年打开了包裹,里面的,只是一块看起来不能再普通的红色石头。 “这是苦尘镜里的东西,这本是我们家夫人先得到的,是他们判官盟的人不义在先,盗取了此物,承蒙义士出手相助,助在下取回,我家夫人那边定有重谢。”持刀人的手还悬在空中,只是不能动。 “什么夫人公子的,不认识。 不过这块破石头,嗯…… 你们不都常说,贼不走空,不然实在是对不起这手艺。 在我这里,可没有什么先来后到,谁的本事大,谁拿到了,自然就是谁的。” 少年说着,已将这块红石揣进了怀中。 “你……你想黑吃黑?” “黑?你也配?” 粗衣少年终于是眯起眼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只是,他一想起那白云边的酒香味,便又露出了满眼的不屑。 “记住了,天底下,只有老子最黑。 千万不要对人说你也是用毒的,就那酒中不入流的药材和手法,也好意思拿得出手? 我都替你寒碜。” “技不如人,倒也认了。阁下今日既是取走此物,但请留下名姓,也好日后有个交代。”举着长枪的人显然已经快要支撑不下去,他终于松开了手中的枪,长枪滑落,碎成了无数钢段。 不管是持刀的,还是持枪的,二十多个人,手中已经全都没了武器。 刀在人在,刀亡人亡,这样的事绝不可能发生在他们身上。 于他们而言,但凡能活着,只是丢了件兵器,又算得了什么呢? “那你们记住了,老子叫江无道,人性本恶,但行无道的无道,在我这里,谁都别想扯什么江湖道义。” “好,好一个江无道。”带头人叹息了一声,“天行有常而人也无常,盗亦有道,心也无道,只当是,江湖之大,各行其道。” 少年听到这样的话,他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又露出了那惬意的微笑,“你这老头,总比那些东西会说句人话,我喜欢你,下次就不抢你了。刚刚我在他刀下救了你一命,你可承认?” “是,若非阁下编织出这样一张精妙绝伦的蛛网,将所有人困在其中,只怕我早已死在这些人的路径刀下。” “救你一命,取你一物,公平买卖,是也不是?” “是,可若阁下能将此物奉还,在下的命尊驾可随时来取,我们所有人的命也都是你的。” “你们的命,哪有这石头好玩。” 少年瞥了一眼网中的众人,转身便要跃上驴车。 “等等。”持刀人哆哆嗦嗦喊了出来,“你刚刚不是答应过,我告诉你东西在哪,你放了我,又岂能言而无信?” “我几时答应过你?” 少年眨眨眼,满脸的不解。 他记得,他的确没承诺过。 那人问他的时候,他只是让那人说话了而已。 “好,你小子的心够黑。既是如此,你又何不现在就杀了我们?” “想活?” 少年的眼中透射出一道犀利的光芒,他盯着这个人的时候,似是已经剖开了他的心,看到了里面的一切。 持刀人紧咬着牙关,迟疑很久,才沉声说出,“想。” “你知道我最喜欢杀什么人么?” “什……什么人?” “怕死的人。” 持刀人的脸色沉了下来,闭上了嘴,再也不说些什么。 他知道,在这种不讲规矩的人面前,不论说什么都没有用。 是杀是放,全凭他的心情。 而他的心情,却可以瞬息万变。 “哈哈哈,你这老头,说什么都信,真不好玩。” 少年用手背轻拍了几下持刀人的脸颊, “这千毒丝呢,是我最新研制的一种毒。 半个时候后你就会开始全身发痒,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身上爬,再过半个时辰,又开始全身疼痛,好像那些蚂蚁又开始张嘴在咬你。 这一痛一痒,每隔半个时辰就会变化一次,可是你困在网中却又不能去抓挠。 怎么样,是不是比你在白云边中下的毒,要有趣的多了? 此生能够中我的毒,可真是你们三生有幸了。 放心,这痛痒最多不过三天,还是能够忍受的。 若是三天你们还没有出来,那死状…… 啧啧啧,我都有点不敢说了。 所以呢,你们要是想活,就去找一个叫江有道的人,她若看见了你们身上的毒,定会出手救你们。 哦,对了,千万不要再自相残杀,若是她看到你们其中有一人被对方杀了,可能一气之下就不救了呢。” “江有道?我们既已被困在这里,要怎么找到这个人?” “这还不简单?大喊江有道的名字就行了,她一定会路过这里,若是听到你们的喊声,就一定会来的。” “若是三天之内等不到呢?” “那就是你们命不好了,下辈子投胎前,记得多烧两炷香。” “你……” “我若是你,就会把骂人的力气省下来,多念念这救命恩人的名字,兴许菩萨就显灵了呢。” 少年已重新躺回了草垛中,驴儿也扬蹄继续前行。 远方,传来了各种呼唤江有道的声音,此起彼伏。 “大声点。” 少年朝他们挥了挥手,又开始编织起一片新的棕叶。 第114章 不能招惹的人 杨柳依依,浅草菲菲。 小黑驴子的步伐还是那样轻松明快,车上躺着的少年还是那样专注而慵懒。 他的手指不停在数根干草间穿梭着,在他手心的,已是一只即将成型的草蝴蝶。 他闲下来的时候,就喜欢编织这些棕草,只有在做着这件事的时候,他才能真正地静下心来。 他一路走来,从深林走到山野,从南国走到北地,见过了干瘦如柴却精神抖擞的老头,见过了体态臃肿却别具一番风韵的妇人,见过了乖巧可爱却杀人不眨眼的稚气小童,见过了白日清纯懵懂却夜半门客不尽的含羞少女,见过满口仁义道德却满肚子男盗女娼的盛名侠客,见过了恶名昭彰却散尽家财的江洋大盗。 见过很多披着狼皮的人,也见过不少披着人皮的狗。 他从南地出来,来到这个江湖才不过数月,却已见过了太多从前不知道的新鲜事。 他喜欢招惹这些人,招惹这些是非,用自己的方式,那些为正道人士所不齿的方式。 他觉得用这样的方式去解决一切的看不惯,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可是,他却唯独没有见过这样一个人,此时在他前面走着的人。 苍白的手,漆黑的刀。 黑色的单衣,黑色的包裹,黑色的长靴,他的整个人笼罩在一片阴暗之中。 过去的他,在专注编织草虫的时候,从来没空去如此仔细地看一个人。 可如今当他一眼瞥到那人的背影时,已全然忘却了手中还有一只正在编织的蝴蝶。 这个人,他不得不看。 好诡异的杀气,这已经不同于一般的杀气。 平常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杀气,就连拉车的驴子也时常会预知到危险。 可是这一次,小黑驴子却像是什么都感觉不到,仍旧旁若无人地向前走着。 一个人如果已杀过足够多的人,那他身上便会烙下再也抹不去的杀气,这样的气息,会伴随着他一生一世。 可是,这种气息绝非仅凭一己之力就能够隐藏起来的,而前方那个踽踽独行的人,却能敛起自己的杀气,让天生敏感的动物都丝毫察觉不到危险。 驴子不知道,他却不一样。 在危险面前,他总会比天底下任何一个人都知道的要早。 他看到这个人时,就已知道了。 他很想去招惹一下,可是他又不能去招惹,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无从下手。 前面的人,虽然只是像平常人一样的在路上行走,可是他全身上下每一处都像是已做好了万全的防御,不管是身前,身侧,还是身后,根本找不出任何的破绽。 面对这样的人,他确定,只要他一出手,先死的一定会是他。 编着草蝴蝶的手不知什么时候起,已开始颤抖起来,由不得他控制。 他明明知道自己心里是不怕的,可是身体的反应却很诚实,已经越过了他的意识,先一步本能地抖了起来。 这种本能,就像是麋鹿看到豹子的第一反应绝对会跑,而不是迎上去斗上一斗。 可他仍屏住自己的呼吸,平心静气,尽量不露出一点破绽,继续,用极慢的速度,指尖上一根干草穿过另一根干草。 他编织干草的时候,就是准备出手了。 他出手的时候从来没有动机,没有理由,所以通常别人也从不认为他会出手,所以在中了他的招之后才会特别惊异。 他的手,不能停。 一旦手停下来了,意识也会跟着停下来。 他没有停,前面的人却已停住。 少年的眼睛不由自主地一直盯着那个人的后背,可现在,却已对上了那个人的目光。 他本来已有了五分的把握,可当他看到那一双死灰色的眼睛时,却连一分都没有了。 只见他突然手心一攥,快要成型的草蝴蝶一瞬间滑落袖中。 他的手心,空无一物。 在那个人的眼睛里,他看到的只有死亡,只有深渊,只有虚无。 他无法形容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因为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一双眼睛,未见过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一个人。 那样一个人,他看着你时,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他知道,他已不必再出手。 少年又露出了那天真烂漫的微笑,不为什么,因为他只能笑。 如果一个人令你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的时候,你就对他笑笑。 微笑,有的时候能够解决这世上绝大部分的麻烦。 可是他笑着的时候,脸已慢慢地僵住。 他发现,这双死灰色的眼睛,根本没有在看他。 那个男人的目光如刀割,穿过他,看向身后的深林。 林中,奔过来了一个人,狼狈落马的灰衣人。 灰衣人也没有看他,而是从他身旁穿过,毕竟,这个面带微笑没有武器,全身上下落魄又寒酸的年轻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威胁。 只见灰衣人径直跑到黑衣人的面前,噗的一声跪下。 “少阁主,渝州出事了,阁主命你马上回去!” 灰衣人跪在地上喘着粗气,他的身上有无数道刀口,鲜血已经浸满了衣衫,无论谁都看得出来,他必然已是经历了一场恶战,并且侥幸死里逃生。 顾影冷冷的看着他,却一动不动。 刀还在手,人犹未归。 驴子在不远处已经停下了脚步,踌躇不前,它已嗅到了这股子浓郁的血腥味。 少年人仍旧躺在车上,他全部的目光都凝注在了顾影的手上。 他好奇,那个人手中的刀,究竟长得什么样。 “少阁主?再不回去就来不及了,你……” 刀光一闪,话未说尽,人已断肠。 可是,顾影的刀还在鞘中。 出手的人并不是顾影,而是林中射来的两把飞刀。 两个身穿黑衣,头戴斗笠的蒙面人已从林中窜了出来,同样的,又在顾影身前半跪了下来。 驴车上的少年也已看得糊涂了,可是他还要静静地看下去。 “属下来迟,少主恕罪。阁主知道关外的人已经盯上了少主,特地让我们前来助少主一臂之力。” 一人说着,已掀起了灰衣人的长褂,他的腰间别着一把精巧的弯刀。 少年看到这把刀的时候,他的眼睛亮了,雁门关外路径刀,正是他昨日见过的那一行人手中的刀。 顾影的眼中丝毫不起波澜,只是冷冰冰地凝视着他们。 他看着他们时,已是像看着两个死人。 少年人使劲挤了挤眼睛,因为他只看见了刀光一闪,可他根本就没有看清刀究竟是如何出鞘,如何挥出,跪着的其中一个人已经倒地。 好快的刀,这样的速度,他就算再编织成百上千个罗网,也不一定能猎捉得到。 “少、少主,这……这是何意?” 另一个蒙面人看到身旁已然不会再说话的同伴,脸上露出了难以言喻的诧异与惊恐。 他从没想过,会以这样的方式死去。 “戏演的很好。”顾影那死灰色的眼睛里不见半分光泽,他只是垂下头,死死盯着自己手中握着的刀,“只可惜,你们算错了两点。” “算……算错?什、什、什……什么算错?” “他有危险,绝对不会来求我。我有危险,他也绝不会来救我。” 刀光再闪,地上,已然只剩下了三具不会说话的尸体。 一个视死如归,一个面露惊恐,一个满是懊悔。 少年人闻着扑面而来的一丝血腥味,突然觉得心神开阔,变得有些兴奋。 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那个握刀的人,他虽看不清刀究竟是如何拔出,如何杀人,可是他却总算看清了这把刀的样子。 这,不过是一把最普通的刀。 一把好刀,在一个普通人的手里,也不过是一块废铁。 而一把普通的刀,在有些人手里,却也足以杀尽天下人。 毕竟,不是刀在杀人,而是人在杀人。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人,看着他从腰间掏出来一块雪白的帕子,轻轻地在沾了血的刀身上来回擦拭。 他擦得很仔细,很小心,就连刀纹处的每一分凹痕都要擦拭过至少三遍,任何血迹都不肯在里面留下。 少年看得到他眼中的变化,他看着刀时,眼睛再也不是像看死人一样的死灰色了,而是变得温柔如水,明亮如光。 生与死的意义,仿佛就在他擦拭寒刀的那一刻,被无声地诠释出来。 顾影专注而温柔地擦着刀身,只是突然蹙起眉来,他似是有些后悔,后悔拔刀。 有些人,本是不配用刀去杀的。 雪帕落地,寒刀入鞘。 一切,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只是地上的尸体,并不会这样说。 草垛上的少年人,也已全都看尽。 少年自始至终都在微笑,从顾影回头的那一刻起,他就从未想过要出手。 他已凝视过深渊,如今也已被深渊凝视。 他现在,只想对他笑笑。 直到,前方的黑衣人渐行渐远,他脸上的笑意都没有融化,消散,仿佛一个最忠诚的奴仆,远远地目送着主人绝尘而去。 只不过,他袖中的那只未编好的草蝴蝶,已经重新滑落到手心。 第115章 来者不善 天地辽阔,四海苍茫。 黄昏将近,黯然无光。 这里,只剩下了一头驴,一个人,和三具尸体。 少年并没有离开这里,他慢慢地走到尸体旁,慢慢地俯身蹲了下去。 他喜欢戏弄别人,可只不过是戏弄而已。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也绝不会轻易杀人。 但是,遇到了这样完美的尸体,他也绝不肯轻易错过。 完美,的确很完美。 被那个人的刀杀过的两个人,伤口绝对可堪称作是完美。 浮生若梦的刀法,伤口进深一寸半,分毫不差,形如弦月,见血封喉。 除了这一点刀痕之外,没有任何伤口,也没有任何血迹。 他刺下的地方,不偏不倚正中要害,没有半分多余,一击毙命,令死了的人连痛苦都没来得及感觉得到。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得杀过了多少的人,才能练到这样纯熟的境界? 那个人的刀法是如何练成的,他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有,这保存完好的新鲜的尸体。 他的袖中轻轻浮动,没多久,便探出了两颗光滑的吐着信子的小脑袋。 左手银环,蛇背黑环与白环相间排列,蛇长一尺七寸,头背黑褐,尾端细长。 右手竹叶青,通身幽绿,蛇长一尺三寸,头顶细鳞,双瞳呈血珀色,缠绕而下。 这两种蛇,都是世上最毒的蛇类之一,却一直都被他豢养在袖中。 只是这两条小蛇,比寻常的同类体型要细小得多,颜色也要艳丽得多。 两条小蛇匍匐而出,这是它们觅食的时间了,而眼前这两具新鲜的尸体,便是它们最好的口粮。 鲜血顺着毒牙流进蛇腹,两条小蛇腹尾盘旋扭动着,它们在尽情地享受着这一份难得的珍馐美味。 少年看着这两条小蛇,眼中流露出了怜爱之意,就像顾影看着他那把刀时一样。 耳边,已响起了阵阵驼铃,声音越来越近,带起了一阵风沙。 灵蛇尚幼,已经怯生生地钻回了少年的袖中,少年起身,他已看到不远处飘来的一行人。 最先到的,是八个赤膊的昆仑奴,与判官盟带着昆仑奴面具的人不同,这些人,是真正的昆仑奴。 体壮如牛,皮肤黢黑,头发微曲,岿然而立。 他们分站成两排,肩上顶着一架蒙着白帘的轿子和三个看起来很奇怪的女人。 一个看似只有十来岁的小姑娘,头上扎着两根齐刷刷的大辫子,缠上两条红色的绸带,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颗虎牙,还有一边一个小梨窝。 她整个人还很小只,被一袭红彤彤的齐胸襦裙包裹住,像是一颗初熟的石榴。 脖子上戴着一个银项圈,项圈上挂着一颗铃铛,走起路来叮铃嘟铃地响。 小姑娘的臂上挂着一个比她还要大上三分的花篮,篮中铺满了各色花瓣,就见她一路欢喜蹦跳着,将花瓣一把一把地抛入空中,洒落下来,从轿门处一直铺就到少年的身前。 小姑娘到了少年的身前仰头看了一眼,却轻哼一声,小嘴一撅,扭过头去不再看他。 少年低头看着这个可爱的小姑娘,也不禁咧嘴笑了起来,他看到她时,特别的亲切。 亲切,当然亲切。 他知道,这个有着天使面孔的娃娃,心中藏着一只不知名的恶鬼。 而这个小恶魔,见到他时,却又乖得像是见到了阎王老子。只因这个小恶鬼,不久之前才吃过了他的瘪。 轿门外,跪着一个始终低着头的女人。 她的手里捧着一个博山炉,通体鎏金鋈银,精雕细镂,熏炉上浮雕四条金龙,龙首回顾,龙身从波涛中腾出,这样考究的器皿,也非寻常人能够用得到。 香炉举得很高,她的头却埋得很低。 她的身形娇弱,好似风一过,便会被吹跑了似的。 这个女人最为温顺,她就在轿外静静地等,等着伺候主人。 第三个女人,站在白轿的另外一侧,她双手抱剑而立,面如冰霜。 青黑色的剑柄,青黑色的剑鞘,剑上有符印,中分四字,地、水、火、风。 她的头始终是高昂着的,俯瞰着这里的一切,仿佛世间万物,她都是那样的不屑一顾。 轿中,传出了一个女人的娇嗔声,听得出来,这情不自禁的呼喊中揉杂着极度不由自主的欢愉。 原来,这里还有第四个女人。 一只白璧无瑕的手从轿内伸出来,轻轻撩开轿帘。 这双手的确很好看,纤纤素手,指如削葱,可比起这少年的手,却又是略显逊色了些。 一条带着几块暗紫色淤青的玉臂已经伸将出来,又伴着一声轻吟被拖了回去。 白帘轻掀,春光乍泄。 轿中的女人薄纱半落,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束衣的披帛缠裹着香肩。 她的双腿微屈,此刻,正蜷缩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在这么多双眼睛的凝视下,她不但没有羞涩,却显得更加享受。 她的双臂环绕在男人的脖后,双腿盘旋在他的腰间,整个人就像是一条水蛇一般柔若无骨,体态丰腴却又不失妩媚的风韵。 只是,她已被身侧的男人一把推开,独卧轿中。 男人兀自走出轿中,微微整理了一下衣衫。他的每一步都踏在洒落的花瓣上,好似那双雪白的银靴没有踩在花瓣上,就会被这满地的尘泥污浊了似的。 跪着的女人始终没有抬头,男人也没有去看她,他只是拿起了女人捧着的香炉,左手捧在丹田,右手轻轻扇动将香气拂上来,深深吸了一口,又将炉子放回了女人手中。 好像自始至终,这个女人都只是他的一个香炉架子而已。 男人轻轻转身,走到持剑的女人身边,两根手指拈起了她的下巴,他的眼中已投射出一种渴望的光芒。 女人既不反抗,也不逢迎,她仍是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眼中满是清高与漠然。 轿中的女人轻叱一声,已经掠到了他们身前,她的纱衣已经全都滑落在地,能够清晰地看到那盈盈一握的腰肢,还有她的胸前纹着一条青黑色的蛇形图腾,丰盈的身姿被长发完全遮蔽,在微风拂动下更添几分诱人的色彩,隐隐绰绰。 只是,在这样的地方,在这么多人的面前。 八个昆仑奴已经全都垂下了头,他们知道,想要活着的人,什么该看,什么不该看。 粗衣少年的目光并没有闪躲,他既不害怕这些人,也不羞耻看到眼前的一切。 可是他看着的,却是那个男人。 这四个女人或妩媚,或可爱,或温顺,或冷傲,风情万种,各具姿态。 而且有一点最重要的,她们都是美人,都可算作是人间尤物。 可不得不承认的是,即便把这四个女人加起来,在这个男人面前却也都黯然失色。 这世上,好看的男人并不算少,可是比女人还要好看的男人却也并不是很多。 倘若他真的是个女人,少年可能早已忍不住想要将其娶回家了,只可惜,他不是。 男人身披着一条银白色的雪貂大氅,雪白的广袖长衫,雪白的靴子,雪白的襟带,雪白的脸,比那些敷过脂粉的女人的脸还要白嫩几分。 他就像是天上飘下来的一朵云,独立山间,不染浮尘。 少年的脸上仍是挂着微笑,他在笑等着一出好戏。 第116章 自在公子 赤臂的女人反手一巴掌,掴到了持剑女人的脸上,她的双臂又重新盘绕在男人的身后,她的嘴角开始露出得意的微笑。 持剑的女人没有说话,她只是瞟了一眼面前的男人。 男人有些戏谑地会意一笑,拈着她下巴的手已经收了回来。 持剑的女人突的一下便闪绕到了男人的身后,手举着那把未出鞘的长剑,向那女人反抽了过去。 四个健硕的昆仑奴已如一面面密不透风的屏障一般挡在了他们周围,像是戏台上的人谢幕之后被横帘遮住。 他们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不能看,更知道什么时候也不能让别人看。 可是,身后的人,也根本遮挡不住。 钢铁鞭击皮肉的声音,清亮中又夹带着一丝柔腻,听起来既让人发寒,又令人兴奋。 女人被剑鞘抽打过的地方,立刻泛起了一层殷红,一鞭比一鞭重,一声比一声响,她的身上已经有些新的成块的青紫色,新伤应着旧伤,斑斓层叠,可却正因为如此,她的轻吟声却听起来更加的娇媚,更加的满足。 她在地上来回翻滚着,既不反抗,也不闪躲,她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好像被剑鞘抽打,本就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男人站在旁边闭起了眼睛,他在听,听着这世上他认为最美妙的声音,好似一只在鸣唱的黄莺。 此情此景,对于他们所有人来说,都像是一种享受。 只有一个人,却始终看不明白。 持剑的女人已经又重新回到刚刚站着的轿旁,娇嗔的女人也从地上站起身来,披好薄纱,一脸的意犹未尽。 男人的眼睛已经睁开,他在看着不远处的那个少年,看到少年脸上浮现出的那种奇怪的表情。 “你不必管她,她就是喜欢这样。老毛病随时随刻都会犯,犯了就得治,让小兄弟见笑了。”男人谦和地笑了笑,仿佛在和朋友分享着一件有趣的事情。 少年眯起了双眼,低头垂问了身边的那个大眼睛的小姑娘一句,“原来,你们那里的女人们都是这个样子,难怪,会养出你这样的小鬼。” “哼!”小姑娘瞥了轿旁的几个女人一眼,又扭过头去,“不要拿我和她们相提并论,她们这几个笨女人,又算个什么东西,我全都没瞧在眼里。等我长大了,就要像聆音姐姐一样,把你们这些臭男人……” “那也得看你能不能活到她那个年纪。” 披纱的女人打断了她的话,轻笑一声,好似在听着一个天大的笑话。 小姑娘往地上呸呸了几声,回笑道,“你们这些个老女人,哪一个不比她年纪大,真好意思说出口。” “你说我老?你敢说我老?” 她能听得下别人骂她婊子,骂她贱人,因为至少不够漂亮的女人是不会被人冠上这样的名声。 她权当这是别人的嫉妒,权当是在夸她。 可是她却从来都听不得别人羞辱她的皮相,这一直是她最引以为傲的东西。 在这里的女人中,她一直都是最具姿色的那一个,所以才能一直做得这男人的轿中宾。 她当然也是除了这个十二岁的小丫头之外最年轻的一个,她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却被一个臭丫头已看作是老女人,又怎会不生气。 “你以为你又是个什么东西?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浣花奴,奴才就是奴才,即便长大了,也和那没用的奉香奴一样,只能是奴才的命。”她说着,又瞟了那跪在地上捧着香炉的女人一眼。 任谁都看得出来,她与那持剑的女人,和这里另外的两个女人有些不一样。 她们两个,不做伺候人的事。 手腕轻抬,女人腕上的蛇形臂钏已开始泛起点点金光,有一条迷离的幻影自她臂上向外涌动。 “广目。” 男人只是轻声唤了一句,可是只这一句,便已让那女人退了下去,不再说话。 小丫头得意地朝着她做了个鬼脸,只是她看到男人沉下的脸色时,又赶忙跑了过去。 再往前的路,她还没有来得及撒上花瓣,所以主人才迟迟不肯再向前走。 她当然知道,只要一心一意先伺候好主人,远比在口舌上压住那些半奴半主的人,有用的多。 男人的眼睛死死盯在少年的身上,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番。 一身粗布麻衣,落魄的像个小乞丐,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可他天真无邪的脸上却挂着毒蛇般的微笑,那种本不该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残酷笑意。 他身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唯一特别的,是他的左耳上戴着一个奇异型制的大耳圈,细细看去,像是一种说不上名字的诡魅虫子。 “你不是中原人?” “彼此彼此。”少年也眯起双眼,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 明明和他差不多的年纪,却又有着天壤之别。 他们两个,一个看起来像贵族,另一个看起来却像乞丐。 他说出这样的话,当然是因为他也仔细打量过对方。 且不说这些昆仑奴,只这身边的抱剑女人与捧香女人都是高鼻深目,异域风姿,他也早已想到这些人的来处。 “南诏?”男人看到他双袖中的那一青一花两条毒蛇时,就已猜了个大概。 少年看着面前的人,锦衣貂裘,虽然穿着与中原人别无他异,可是他的头发一侧,却捆扎了数十条发辫,每一条缠绑头发的丝带都是韧性极好的软针,上等的暗器,“西域?” “青石寨?” 男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继续着他的猜测。 “红石寨?”少年亦是如此。 “我当是谁,原来是青石老人的高徒,难怪,阁下的那些毒连我都解不了。”男人坦然一笑,“在下西域知意楼的少主人,自在公子。” “自在?” “是,自在公子,专门给别人找不自在,别人不自在了,我就自在了。” “那你此番前来,就是为了找我的不自在?” “这可是因为你先找了我的不自在。”自在公子笑道,“我已听说,无道兄,你拿了我红石的东西,伤了我的人,难道我还不该来?” “雁门关外路径刀?”他想起了前日里在山前的那一队镖车,那一群擅使弯刀的黑衣人,“我虽然下了毒,可也给他们指了条明路,总之肯定是死不了的。不像有的人,不由分说便把你的人直接杀了,怎么不见你去找他的不自在?” 他说话时,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地上的几具尸体,被顾影一刀夺命的尸体。 “你不必激我,我自认惹不起他,只能来找你的不自在了。” “如此,那也休怪我江湖无道了。”少年的笑还是那般从容自信,可是,他的心里也结下了一个不自在的疙瘩。 提起那个人,自在公子竟会如此坦然地承认,惹不起他,他究竟是什么人? 可是听到这样的话,他却更有兴趣想去招惹那人一番。 第117章 过山风 “我记得,你的投名状一直都未曾交过吧?”自在公子已转身走到了持剑女人的身边,指着不远处的少年,“你看这个人如何?面相虽然不如我,可也比一般男子都要好些,做你的情人,总该绰绰有余了。我倒是觉得,可以取他一缕碎发给你的青云剑当剑穗,有了这情人丝,四大天王才算得是真正的凑齐了。” 少年听罢此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已看出这些都是什么人了。 这持剑的女人,是增长天王,知意楼湘璃夫人座下的四大天王之一。 相传每一个女人入知意楼时,都要献上一份投名状,将自己昔日情人身上的一部分取来,做成自己相伴一生的武器。 多闻天王的情人骨,便是用情人臂骨做成的骨伞,持国天王的情人肠,便是用那情人的肠子做成的琵琶弦,不过,今日看来这两个人并没有出现在这里。 广目天王,应该就是刚才那个柔媚如水的女人了,遥闻广目天王的情人血,是她臂上的金钏缚灵中的蛊蛇。 他对她的武器比对她的人要感兴趣的多,因为那是以情人之血饲养出的灵蛇,他向来是喜欢蛇的。 只有这一个,不同。 增长天王,她从没有过情人,所以她的青云剑上一直欠着一份投名状。 虽然已经知道这些人的来历,可他仍奇怪的是,知意楼里,怎么会有个男人? 持剑的女人仍是一脸傲然,她的嘴角似笑非笑,她的剑却从未出鞘,“想做我的情人,他还太小。” 自在公子听得出来,她这话的意思就是,她不准备出手。 他却也不做计较,他虽是名义上的主子,却从来都不会勉强任何一个人做他们不愿做的事,尤其是女人。 “这个男人,我喜欢,还是把他用来喂我的小心肝吧。” 广目天王已经轻扭着腰肢走上前来,有些兴奋地看着面前的少年。 “你的小心肝已经榨干了那么多男人的血,还没喂饱么?”自在公子调笑的看着她,他本是想把这上好的机会留给剑侍,可每一次他想要对她好一些的时候,广目总会站出来抢她的东西。 他已经很了解这个女人,越是别人的东西,她就越喜欢抢。 广目羞涩地嫣然一笑,眨了眨眼睛撒娇地望着他,“不多不多,少他一个不算少,多他一个也不能算多。有些女人嫌他小,可我偏偏就喜欢这样的小情人。” 少年抬眼看着面前妩媚多情的女人,他的脸上却绽露出一抹毒蛇般讥诮的笑意。 “可我却不想做你的情人,你太老。” 他的话,锐利的就像是一把刀子,直直戳进她的心窝。 她越是听不得什么,他就偏偏越会说些什么。 旁边的小姑娘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知道,少年的话,同样也是替她出了一口气。 广目已然被这样的话激怒,就见她手臂轻晃着向前伸出,腕上的蛇形臂钏突然增化成数十倍大的幻影,顺着玉臂蜿蜒而下。 “过山风?” 少年看着这从她身上爬下来的东西,眼中露出了久违的欣喜。 她的臂钏,不止是普普通通的一件金饰,而是封印着一条数人高的巨蛇。 过山风,又名眼镜王蛇,是最具攻击性且毒性最强的一种蛇,王蛇所到之处,十里之内再无他蛇。 它比普通的眼镜蛇要大上许多倍,身形也足有三人多高,这样的灵蛇,远比他袖中的那两条银环和竹叶青还要稀有。 而更为罕见的是,这样少有的蛇类,寻常的都不过一丈,广目手中的这一条,却足有两丈多长。 看来,的确如她所言,以情人的血来饲养,灵蛇才会长得更好。 见到这样的宝贝,他又怎能不心动,嘴里不住啧啧地摇着头感慨,“可惜,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这样的灵物,落在区区一个凡庸之人的手里。” 少年抛出了手中攥着的东西,那一只未编织完成的草蝴蝶。 蝴蝶还未落地,已经破茧而出,翩然飞起。 薄翅轻扇,像脱了皮似的,一层变成了两层,蝶翅层层分裂。 此时盘旋在空的,已是密密麻麻一整片的冥蝶。 冥蝶扑朔,闪动着耀目光芒,焦灼双眼。 飞蛾向来只为扑火,而那冥蝶也是如此。 它们把眼前的猎物看作是世上最炽烈的火焰,为之而生,为之而绝。 冥蝶已经将过山风的整条身子都包裹住,牢牢地覆在上面,结成了一个硕大的茧壳。 长蛇伏地,动弹不得。 少年的嘴角还没来得及绽出那一道自信的笑意,他的脸已经瞬间沉了下去。 茧壳破裂,裂纹一条接着一条,继而刹那间崩成无数碎片。 只见长蛇已腾空跃起,巨口张开,獠牙毕现,竟一股脑的将这一群冥蝶尽数吞了下去,吃相倒真是风卷残云。 “果然,还是比不过他老人家。” 少年蹙眉深深叹息着,看了看自己的这双原以为完美的手,摇了摇头。 他原以为自己结草化蛊的本事已经学到家了,可现在对敌的时候才知道,依然是漏洞百出。 幸好,这只是他的一点小爱好,并不是赖以看家的本事。 他脸上的失落之色又转为了兴奋激动,这样也好,这过山风足够强,对他而言才足够好。 过山风从那一边扭动长身逶迤而来,它的尾巴拍击过的树干都已折断,它的毒液碰触过的花草都已萎谢,但凡所过之处,皆是赤地千里。 它已到了少年的面前,张开獠牙,一口咬了下去。 女人已经在那边开始嗔笑,她已完全预想得到,这小心肝喝了小情人的血之后,它的鳞皮一定也会变得更加光泽美艳。 可是她的笑声已经顿住了,她从来没有想过,有生之年会见到这样的一幕。 蛇头垂下的时候,少年并没有闪躲,他只是慢慢伸出了一只手,顺着蛇头轻轻抚摸下去。 而这条巨蛇,竟也温顺的依偎在他手心,缱绻反侧。 蛇已转身,蛇已回巢。 它回来的时候,毒牙竟死死地嵌进了她的肩头。 她的双目凸起,嘴唇已经开始抽搐,她终是不敢去相信,这是她耗尽毕生心力豢养出的灵蛇,她原以为她已和它心意相通,却没曾想,会被它这样平白无故的转头反咬了一口。 “为……为什么?” 第118章 腰中剑 “看来,它已找到了更好的主人。” 少年的脸上仍是挂着无邪的笑意,可对她而言,他的笑声比他的话语还要毒上三分。 巨蛇的身体又开始慢慢变小,它爬上了少年的手腕,盘旋蜿蜒,又幻化回了金钏的样子。 “畜生,永远都是畜生。亏我还以为,至少它还忠心,和你们这些臭男人不同。” 广目的嘴唇已经变成紫黑色,这灵蛇的毒性她比谁都清楚得多。 可是,身上的噬啮剧毒之痛比起这背叛反咬之痛,又算得了什么呢? “想活?”少年面上的表情突然变得很认真,很诚恳,他一字一句地说道,“想解毒的话,你去找一个叫江有道的人,她一定会救你的。” “不必劳烦了,我们知意楼自己的麻烦,自己还能解决。”自在公子转身看向广目,有些怜惜地摇了摇头,“从今以后,你就不用跟在我身边了。” “好。” 女人的声音已经有些颤抖,她看着面前这个无情的男人,怎么说她也跟着他有一段时日,可他赶她走的时候,却是如此凉薄与决绝。 她不禁有些自嘲,自己明明是吃过了男人的亏走投无路才会去的知意楼,怎么吃一堑却不懂得长一智,她本以为能在知意楼的男人是不同的,可天底下的人又岂会有所不同? “我身边,从来不留无用之人。”自在公子知道,她的价值,就在于那条以血饲养的灵蛇身上,如今灵蛇都已重新择了主,那她的价值便已尽了,可是他的声音依然很温柔,“不过,你可以回知意楼,那里是所有无家可归的女人最后的归宿,就算全天下的人都抛弃你,知意楼却不会。” 自在公子转头看向了另一个女人,持剑的女人,“现在我倒是怀疑,你究竟是因为嫌弃他年纪太小,还是因为觉得自己根本没有拔剑的把握?” 女人的脸依旧漠然,她冷冷地看着另一个狼狈的女人,“你应该知道的,你从不留无用之人,我也从不做无用之事。” “你可知我最喜欢你的哪一点?” 女人抬眼瞟了一下他,并没有回应。 她不知道,却也不想知道,她根本从来就不想被这个人喜欢。 “诚实。”自在公子得意地笑着,“你不会为了任何人任何事去讨好我,可却又这样的懂分寸,知进退。” “你也不必用这样的话来取悦我,对我而言,你也太小。” 自在公子脸上的笑容已渐渐变得有些勉强,他喜欢她直言不讳的性格,却又很讨厌这样直截了当的戳穿。 若不是她还有用,若不是…… “喂!”少年看着他们,脸上露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你们这些人怎么总喜欢内讧,你们真正的对手,在这呢!” 他指了指自己,奇怪着这些人总是动不动就把他晾在一边,自己人先乱了起来,尤其是在他抢了别人的灵蛇之后,明明,他才应该是那个最大的威胁。 这种明明应该是焦点,却被人无视的感觉,实在是很不好受。 “你既从未想过伤她性命,那便不是敌人。”自在公子又开怀地笑了起来,他也实在是喜欢面前的这个少年,他喜欢一切有本事的人,“你可知,近日江湖暗潮汹涌,山雨欲来风满楼。我此时入关,也正是为此而来。不如你来我们知意楼,来我身边做事,我保证,绝不会令你失望的。” “不会让我失望?”少年撇了撇嘴,却露出一脸的嫌弃之色,“那你又有什么?” “你想要的,我都有,我可以开出一个你绝对无法拒绝的条件。” “子非我,安知我所求?” “子非我,又安知我不知?” “知子莫若父。” 少年的脸上浮现出狡黠的神色,他知道自己的这句话,已经彻底触怒了他,让眼前的彬彬公子炸了毛。 他喜欢看别人失态的样子,尤其是看自在公子浑身不自在的样子。 白衣公子身上披着的貂氅已向后抛了出去,落在撒花的小姑娘手中,不由分说,他已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闪着银光的软剑。 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剑身柔软如绢,本是藏在束衣的腰带下,无人察觉,可抽出时复如直弦,铿然有声。 这样的软剑,并不适于刺与砍,可是它却能横割,剑刃凌厉,如果割到了一个人的脖子,那他的头就要与身子分离。 此时,软剑已挥割在粗衣少年的身前。 少年的身上却没有武器,他袖中的东西本就不能称作是武器。 灵蛇虽毒,却不是该用在兵刃相接之地的。 他修长的手指上突然附着了一层厚厚的白丝,丝如纱绢般轻薄柔软,却比钢铁更坚不可摧。 指尖的白丝层层缠绕,却又千丝万缕地蜿蜒出去,攀附在软剑的双面刃上,像是牢牢黏住猎物的蛛网。 软剑抽出,像是一条空中曼舞的彩带,环形游走,一层一层地变多,像是白狐身后的九尾,渐欲迷人眼。 可那蛛丝却死死地咬住剑上每一处命门,不管剑挥到哪,白丝就飘到哪,怎么都甩不开。 两个人,已互相牵制住对方,谁都占不了便宜,谁也吃不了亏。 持剑的女人仍是在一旁冷冷地看着,她从没打算过出手。 她跟着这个男人入关,需要做的,只是听从湘璃夫人的交代,护他周全,却不是陪着他去招惹各种麻烦。 只要不是危及到自在公子生命的事情,她就绝不会出手。 广目的手臂已微微抬起,有条细得几乎看不见的小蛇从她肩头钻了出来,她胸前的蛇纹图腾突然变成了一条鲜活的小金蛇,探出头来。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豢养了一条三人多高的巨蛇,可却没人知道,这其实是一条子母蛇。 过山风在外招摇,已是毒中之王,而这条不足巴掌大的小金蛇,毒性却比母体更胜十倍。 她当然不会让别人知道,她虽然失去了一条蛇,却还有一条更好的。 更不会有人想到,她将这两条蛇,一条封印在臂钏里,一条饲养在自己的骨血里。 杀手锏的价值,一定得是在最后一刻才能体现。 更何况,她也早早记住了一个教训,每个人都要记得给自己留一条不为人知的后路。 第119章 江慕言 金蛇已自她肩上钻出了半个身子,这是她最好的出手时机,可是,面前的人却已挡了她的道。 抱着花篮的小姑娘已经幽幽走到了她的身前,小大人似的模样又是摇头又是叹气,“你想报仇?” “关你什么事,让开。” “我拦你,可是为你好。” “为我好?” “你是知道的,公子杀人的时候,向来喜欢自己杀。谁若是敢坏了他的规矩,只怕连知意楼也不敢再收留。” 女人狠狠地瞪了小姑娘一眼,却没有反驳,只因她知道,小姑娘说的永远都是对的。 她生气,不过是因为看到这个小丫头学一个人,实在学得太像,那个她永远都比不上的人。 她背上那条不安分的小金蛇又蜷缩下去,重新变回了烙在身上的青黑图腾。 另一边,软剑与白丝纠缠在一起,如胶似漆,如影随形。 自在公子既抽不出身来,却也不能放手,他的确看不出这个少年修的是哪一路子的门道。 “你怎么会喜欢,用女人才使的鞭子?” 少年嗔笑着,他瞧着这软剑柔韧有余却力道不足,而这公子挥剑时的姿态,却像极了一个大姑娘挥着彩带跳舞。 “凭什么只有女人才能用鞭子?”自在公子却也不否认,反问了起来。 “因为有个女人,总是喜欢用鞭子抽我。”他忽然想到了一件愉快又不怎么愉快的事情。 “那是自然,畜生,当然是要用鞭子来抽的。”自在公子笑了,笑着瞟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小黑驴,又看了看他。 少年的脸上还挂着笑意,只是这笑中已有了微妙的变化。 他此前,也许还不想杀他。 少年的袖中钻出来一颗翡翠般幽绿的脑袋,脑袋上的血珀色眼珠子闪着熠熠光泽。 一条尚幼的竹叶青吐着信子蜿蜒扭出,攀附着少年手中的白丝慢慢爬向自在公子掌中的软剑。 自在公子的话,的确让他不自在了。 而现在,他只想让这人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无道。 小蛇已经爬上了自在公子持剑的手臂,他能感觉得到蛇过之处身上那种冰凉黏腻的触感,他从来都不喜欢这些冷血动物,但却好像总会很喜欢豢养这些动物的人。 他当然知道,当这条不起眼的小蛇,毒牙嵌进他骨肉里的时候,会有怎样的后果,可是他已无法收剑,现在他整条臂膀都已被少年手中的蛛丝紧紧缠绕住。 持剑的女人手中的剑已缓缓出鞘,她要保证这一剑挥出,青蛇必已断成两截。 只是,初露的剑锋又掩住了光芒,她的剑已回鞘。 林子中,有轻扬的笛音传来,曲调时而鲜明欢快,时而却又婉转清幽,转折间丝毫没有平滑的过渡,却并不让人觉得生硬,而是有一丝奇诡的快感。 无边落木萧萧下,天地肃杀,他们周围好像都笼上了一层青灰色的薄烟。 小青蛇已经灰溜溜地缩回了少年的袖中,再也不肯出来。 自在公子看到青蛇退回,却丝毫不敢松一口气,而是更加紧张起来。 如此生性凶残又训练有素的蛇,它是见到了什么,才如此害怕? “好你个吃里扒外的小东西,一见到她,连自己是吃谁的喝谁的都忘得一干二净,真是白伺候了你这么多年。” 少年撅起了嘴,他瞪了一眼袖中那个真识时务的小俊杰,嘴上虽是在骂它,心里却始终生不起气来。 林中的常青藤已像是长了脚一样,四面八方,朝着一个地方汇聚而来。 它们,在慢慢攀向少年的脚下。 自在公子纳闷着,这个吹笛人,他应是不认得的。 可这人分明是要救他,而且还要帮他缚住面前的少年,既非敌人,那便可以是朋友。 “这么快就追上来了?”笛声越来越紧凑,藤枝也越来越密集,少年知道,他再不走,就没有机会再走了,“不和你们玩了,改日再会。” 话音未落,说收就收,他指尖的蛛丝已瞬间湮灭化作几缕青烟,他的人已不见了踪影。 跑了? 他跑得倒是快,可怜了远处的一头小黑驴子,还站着原地徘徊。 是什么样的人,能让他这样的人一见到,就立马脚底抹油般的跑了? 自在公子心下疑惑,他抬头的瞬间,就看见不远处的树下站着一个人,女人。 女人穿着一袭鹅黄色的半臂齐腰襦裙,梳着垂鬟分肖髻,托着那支翡翠碧玉笛的手放在身子一侧,另一只手轻轻伏在握笛的手上,翩然而立。 如此温婉的女子,倒是像那画中的娴静仕女。 他实在是想象不到,这样的女人,竟能吹奏出那样天地失色的曲子。 女人盯着他看了很久,一会儿向左侧头,一会儿又向右侧头,目光始终不曾挪开,却也不说话。 自在公子突然觉得心中一股热流涌上脸颊,他见过的女人亦不少,可却从来没有过现在这种感觉。 她就这样盯着他看着,好像他没有穿衣服似的。 她在想什么呢? 这个女人,刚刚救了他一命,而且看起来好似与那个小子并不对付,她此时在这里这般瞧他,莫不是对自己有意? 可是她为什么又不说话? 她一定是不好意思说话,天底下所有这样温柔如水的女孩子,见到心之檀郎,一定会娇羞得说不出话来的。 他想到这,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这样的翩翩公子,怎么能让女孩子主动呢,这实在是太有失风度了。 女人盯了他半晌,突然,长舒了一口气,嘴角微微勾了起来。 自在公子看到这温润的笑,如沐春风,可他却也不能显得太过轻佻。 他转身,唤过了捧花小童,重新披上了那件银白色的雪貂大氅。 整理好了衣衫,熏了熏香炉,这是他的君子风度,不能失仪。 可当他转过身去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已渐渐消失。 那个女人,已经不见了。 他心中本是想好了千万种适于初见的说辞,可是还没来得及说一句,便已独立落花下。 “原来,她是为他而来?” 自在公子皱起眉头,眼中不尽的失落。 他的失落,不是因为这个女人,而是因为那个男人,他怎么能比不上他? 他比他家世显赫,比他出身富贵,比他生得好看,比他更会哄女人开心,明明样样都比那个粗衣少年要强得多。 抱着花篮的小姑娘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从没见过这般窘迫的自在公子。 这样相貌的男子,世间又有几个女人忍心拒绝? 她见过了太多次公子哄骗女人,得到手又甩掉的样子,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她却觉得心里痛快。 虽然,他才是她的主人。 可能,不管什么时候,女人总是会更同情女人的。 只是她的笑,已引来了自在公子凶戾的目光。 她立马绷住了脸垂下头去,她知道主人在生气的时候,无论如何也轮不到奴才去笑。 然而,没过多久,她又抬起头灿然笑了起来,天使的脸上露出了恶魔般的乖戾之气。 “我认得这个姐姐,公子若是喜欢,下次我将她骗来便是。” 这就是为什么同样身为奴婢,奉香奴一辈子只能垂头跪着,而她小小年纪却已经可以和四大天王去拌嘴逞凶。 她永远都知道主人最需要的是什么,而这需要,只有她才能办得到。 不管她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只有成为一个不会轻易被替代的人,才是一个人真正能站住脚的资本。 自在公子的目光已经柔和了下来,因为他已听到了满意的答案。 让他高兴的是,身边留着的,还是有用的人。 “你认识她?” “是,上次被那个臭小子摆了一道,是这个姐姐救得我。” “江有道?” 小姑娘噗嗤一笑,圆圆的眼睛滴沥轱辘转了好几圈,“你听那个小混蛋胡说八道,他既不叫江无道,她也不叫江有道。” “那她是?” 自在公子的眼中突然明亮起来,他对一切得不到的女人,都更加的感兴趣些。 他越是觉得有意思的东西,就越是感到兴奋。 “江慕言。” 第120章 换酒令 荆州,亦称江陵,自古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 城外五里亭,不远不近,有一家行脚茶铺,做的是那迎来送往的生意。 在这样的地方,若是想要长久地营生下去,茶铺也当然不会只卖茶水,还要有酒,还要有下酒的菜。 茶棚粗陋,酒菜也不甚讲究,这本就算不得是一个体面的茶铺。 可茶铺里坐着的,却都是些体面的人。 掌柜的上下打量着今日里来的这些人,与以往似是有些不同,可又说不上有什么区别。 只是,气氛有些怪异。 他们每一个人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兀自地喝茶饮酒,好似旁的人旁的事,都跟他们没有一点关系,也绝不会去多看上一眼。 他们的眼很稳,在看到一个卖卜的瞎子摇摇晃晃走进来的时候,谁都没有好奇地去打量一眼。 他们的手很稳,在这样安静的地方听到竹板突然一敲的时候,手中的杯盏也没有抖洒半分。 他们的嘴也很稳,在听到进来的瞎子声情并茂吆喝的时候,只是静静地听着,不言,不问。 “烟雨前尘旧梦,三分逐鹿天下。 八风吹不动离别意,赢一曲红绡四海为家。 我不论江南自古繁华,不笑长安雾里看花,无非巫山云深处,一朝把酒话桑麻。 南有青石镇乾坤,北有寒山定死生,西有大漠落飞鹰,东有仙岛逍遥游。 江湖事,事事休,只在今朝,瞎子笑看疯子为谁奔波为谁愁。 今日这回书,以上势力一概不论。 话说荆州自古多才俊,伯牙子期也正是这春秋郢都人,我且借伯牙子期抛砖引玉,道出那般莫逆之交的天外的天,人外的人。” “老瞎子又来招摇撞骗,今儿个我也掐指一算,您老是否又是来讲那绿猗先生十年前自传的话本换酒令?” 掌柜的斜倚在门边,打断了他的话。 “你也知道这换酒令?” “天下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绿猗先生早年仗剑独行遍游天下,本是意将沿途所见风土民情奇人轶事写进话本,以此交与说书人赚得几分稿酬来换两壶酒钱。 而其此生所学之杂涉猎之广,又岂是区区游记可以尽述。 换酒非所衷,及时且行令。 一曲换酒令,敢为天下先。 于是乎,绿猗先生潜心执笔增删十载,写下了这融通琴棋书画诗酒花茶,得窥山川湖海天地玄法,道尽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换酒令。 一卷长书,十载青灯。 笔落天成,指点江山。 为的是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让世人虽处江湖之远,却仍能得见九洲千载的绝代风华。” “然也,然也。”说书瞎子一边微笑一边轻抚着长长的胡须,“如今江湖上最脍炙人口的,不就是这绿猗先生的手书,而其中最引人入胜的一段,不就是说的那高山流水遇知音中的朱弦?” “此一时,彼一时。这故事一时兴起,一石激起千层浪,现如今大街小巷传唱已久,你此时再说,岂不让人已听得耳根子都磨出了老茧。”掌柜的不以为然,只是嗔笑着,“那般耳熟能详的故事,我都能道上几段。” “你也能说?”说书瞎子仰天长笑,手中的招魂幡左右一转,一屁股坐在了桌子上翘起了腿,“那你且来一段长安初相见,琴箫两相全的故事。” “这连八岁大的孩童都知道,不就是当年朱弦公子赴长安访友,得遇绿猗先生一见如故,两人你来我往引为知音的故事嘛。 遥闻十年前,八水绕长安。 绿猗先生经常独坐城门之上,对月弄箫。 是日夜半,一曲寒山僧踪,沉郁清远,醇厚绵长,其声呜呜然,如诉如语,闻者泣,感者伤。 朱弦公子携琴信步偶至城下,见到此情此景,竟也一言不发坐了下来,抚了一曲乌夜啼,月明星稀,乌有喜声,曲高和寡,相见恨晚,几声弄弦,聊慰衷肠。 后两人琴箫相鸣,又合奏了一曲良宵引,朱弦善琴,绿猗弄箫,漫漫长夜两人之间从未交一言半语,竟已有些惺惺相惜之情。 长安城下初相见,邀月同饮一壶春。 据说那朱弦公子随身之琴,乃是当年司马长卿的传世名琴绿绮,曾以此琴奏一曲凤求凰觅得良人夜奔,他也与此琴相伴十余载。 而他却二话不说,将此琴送与了初相识的绿猗,绿猗先生也将随身的紫竹洞箫送与了朱弦。 琴箫相和,天涯为伴,好不羡煞旁人。” “不错,不错。君子之交,淡然若水。两情相悦,涓涓不息。那你再说说这焚琴煮酒尽,风雪夜归人的故事。” “这……传唱的就更多了。 话说当年,绿猗先生去江都城探望朱弦公子,风雪交加,寒衣素裹。 可是雪夜无柴,不得温酒取暖。 然而,朱弦公子正是那坊间斫琴师,什么都可以没有,上好的木材却应有尽有。 他遂将那些珍贵的已上好大漆即将成型的木琴一张张置入火中煅烧,这可是三年斫一琴那,整整三年,只为一朝,只为了与绿猗先生温酒烹肉话江湖。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古人闲事今人诵,一时被传为佳话。 我偏就搞不懂了,同样是大煞风景焚琴煮鹤之径,为什么到了他们那里便成了是真名士自风流?” “你当然不会懂。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意在两情间,旁人岂可会。那你再说说那千里觅知音,草庐载酒行。” “那不就是绿猗先生自觉与朱弦公子相投甚欢,便只身奔了去那江都,在朱弦公子的琴坊边结草而卧,沽酒当垆,与其比邻相居的故事。 朱弦公子的斫琴坊名为今和堂,绿猗先生的酒庐便唤作换酒斋。 据说,当年绿猗先生还在门前立碑,上面就刻着,今和清雅,换酒轻狂,喝茶找他,喝酒找我。 当年整条坊街,茶客酒友名士才子,无不接踵而至,络绎不绝。” “看来,这些故事还真是家喻户晓,相传甚远了。”老头子拈着胡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也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那是,你尽说着这些新瓶装着旧酒的敷衍东西,谁还会有心思给你些打赏钱。” “想听别人不知道的事?”说书瞎子会心一笑,悄然道,“我这也有,只是价钱可不低。” “倒是说来听听,兴趣我还能给阁下估个价。” “众所周知,绿猗先生与朱弦公子乃是断弦之交,可有一点却无人知晓,这绿猗先生,其实是个姑娘。” “什……什么?既是姑娘,为何又叫作先生?”掌柜的先是一怔,这倒是从未听说过的一件事,茶棚里坐着的人,也有几个忍不住抬眼瞟了一下。 “昔有江湖百晓生,断定天下不明事。江湖人中皆敬畏,一声先生以为尊。” “难怪,难怪听书中,总觉得绿猗先生与朱弦公子似是有些龙阳之好,开始还觉得有些怪怪的,如此解来,倒也明白了。”掌柜恍然大悟地点着头,又欣然笑道,“昔闻绿猗先生十年前曾游遍五湖四海,踏过极北苦寒之地,行过漠上无人之境,下过南海荒芜之岛,上过藩地凌云之巅,鲜衣怒马天涯尽,落拓江湖载酒行,没成想这竟是个姑娘。听闻此后她又肯放下长安的一切繁华家世,跑去江都结庐沽酒,倒追心之所爱,这样的姑娘,我还真是想见上一见。” “只怕你不敢。” 说话的是在算命瞎子旁桌的一个华衣公子,他轻轻摇晃着手中的杯盏,眼睛微闭着,似是在听盏中的水声。 “我为何不敢?” 掌柜的面上露出一丝讥诮之意,他在这荆州五里亭,终日见过太多江湖纷杂,还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是他不敢的。 “你可知这姑娘,在哪?” “在哪?难不成是那黑虎寨销金窝?别说是黑虎寨,就连狂风寨的扛把子见了我,也得给我倒酒喝。” 第121章 穷 “长安郊外,兰亭水榭。终南山下,渭水东竭。” 华衣公子一字一顿地说了出来,他的每一个字都说的很慢,他能清楚地看见掌柜的面上表情微妙的变化。 他的脸,已渐渐扭曲。 “朱……朱门里的,换……换酒小筑?!听闻那里早已恶名昭彰,住着的不是嗜酒如命的狂徒,就是杀人如麻的疯子,也有人称那里,典衣沽酒,债台高筑,朱门似海,有去无回。连长安金刀门苏与那样霸道的人,都不得不退避三分,不去干涉换酒小筑辖地半分,她一个小姑娘家,怎么会呆在那样的地方。” “因为,绿猗先生只是她的名号,却不是她的本名。” “那她是?” “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卿云。” “洛……洛……洛卿云?” 他的脸色已然变成了铁青,他实在是不敢相信,以他所闻,这绿猗姑娘怎么说都算是个潇洒豪迈之人,而那洛卿云,在传言中却是个性情古怪阴郁之人,他不管怎样,也绝不会把这两个人联想到一块儿去。 “正是,卿云丫头,小字非烟。”华衣公子说着,杯中酒已入喉。 “这样的秘密,你怎么会知道的如此清楚?” “更不巧,在下有一兄弟,正是这位绿猗先生的故人。” “朱……朱弦公子?” 华衣公子已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斟着身前的酒,他知道已不必再多说什么了。 掌柜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说书先生,叹了一声,“今日只当我什么都没有听到,也什么都没有看到,更是什么都没有说过。” “你就这样把小霍给卖了,就不怕洛丫头知道,撕烂你的嘴?” 说书瞎子在一旁悠悠地说道,可他的脸上已然浮现出得意的笑容。 “不会,不会。 洛丫头知道,小霍最看重兄弟情义,她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伤害他的朋友的。” 华衣公子脸上的表情却更加的得意, “他们两个人,这十年来死生不复再相见,让我们旁人看着都干着急。 可你当真以为她就此算了? 论起这了解女人的心思,我为第二,试问这天底下有哪个男人敢称第一? 如今你四处宣扬他们的故事,不也是为了这个结果么? 女人的嘴,骗人的鬼。 她们嘴上说着不要,其实就是要,嘴上要说不喜欢,那就是喜欢得不行了。 兴许她知道了这件事,不但不会怪你,说不准谢你还来不及呢。” 老瞎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们这样对待兄弟,是不是有些不厚道?” “好像是,谁管他呢。” 他兀自发笑,自知这样的做法确实欠妥,可他既做了,便是已认定这是行公道之事,就不会为此而感到内疚。 茶铺里的其他人,听到换酒小筑的名号,已经跑得七零八落不知踪迹。 像是幼童突然看到了吃人的鬼婆婆,像是贞节牌坊前的俏寡妇突然听到了暗门子,无一不闻声色变,仓皇而逃。 只有角落里,还坐着一个人,若无其事地夹着碗里的东西。 这个人从进门时起,就没说过一句话,在听他们讨论朱弦与绿猗事迹的时候,他的脸上也没有半分多余的表情。 他的面前放着一碗面,清汤面。 无茶,无酒。 他吃的很慢,却很专注,好像已经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吃面这件事情上。 他也只能吃得很慢,因为他只用一只手。 他的左手上,还紧紧地握着一把刀,漆黑的刀。 刀在人在,刀亡人亡。 只要他还活着,刀就永远不会放下,即便睡觉的时候也一样,更何况只是吃饭。 其他的人都已跑光,可是他,却还坐在角落里,静静地吃面。 别人的事,与他无关。 华衣公子当然已经注意到了他,可是他却也不动声色,而是看向了门外。 他更感兴趣的,是门外那个走进来的年轻人。 粗旧麻布的衣衫,稍显稚嫩的面庞,微微上翘的嘴角,少年已经走到了柜台前,“掌柜的,上酒。” 掌柜的上下瞟了好几眼这个粗衣少年,怎么看都不像是付得起酒钱的主。 可是他当然也知道,人不可貌相,有些喜欢穿着褴衫草鞋的人,随便拔下一根汗毛,也比他的腰都要粗,所以他从来都不会怠慢任何一个其貌不扬的客人。 他的笑容已比他的话语更早送上,“蓝尾松醪,茱萸红曲,不知客官想要的是哪一种?” “便宜点的。” 少年抬眼咧嘴,露出了一丝慧黠的笑容。 掌柜的面露犹豫之色,却还是满面堆笑,“小哥不妨尝尝咱们江陵最有名的白云边,只要二钱银子一坛。” “二钱银子?!你打劫么?”别人还没怎么样,少年人的脸上已经露出了不悦之色,“再便宜点的。” “再便宜的……”掌柜的似是有些犹豫,稍作劝道,“那就只有这烧刀子了,可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这酒性劣,小哥要是想喝酒,不妨还是……” “没事,我请人,不是自己喝。” 掌柜的又是一怔,挠了挠头,“请人?那不应该要比自酌更加好一些才是?” 他见过太多的人,即便自己平日里吃糠咽菜,可在请别人的时候却也要打肿脸充胖子,绝不能跌了份儿。 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请客的时候,还这么抠门。 “贵的请不起,穷。” 少年说着,已将手中攥着的那仅有的三个铜板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地放到了柜台上。 掌柜的瞟了一眼这三个铜板,知道这已是少年的全部身家。 这才明白,他之前所有的顾虑不过都是多余了,有些人穿得寒酸,是真的很寒酸,字面意思。 他谩笑一声,倒了一碗掺了大半瓢水的烧刀子掷到少年跟前。 不远处的华衣公子看到这一幕,噗嗤一声笑了起来,用手拍了拍算命瞎子的肩头,“这个小鬼,倒是跟仲容兄颇有相似之处。” “跟我?哪里相似?” “穷。” 瞎子听到此言,抚须而笑,啧啧叹道,“与其跟我比,那倒不如说他与那伯伦老弟更为相像。” “怎么说?” “理直气壮的穷。” “有道理,有道理。”华衣公子畅怀大笑,已经又斟好了一杯酒递到嘴边。 “我是无可奈何的穷,他是理直气壮的穷,而你却是越有钱越爱哭穷。” 算命瞎子用手捋了捋自己的长须,坦然笑道。 华衣公子听得此言,端着酒杯的手悬在半空,脸上露出了似笑非笑的表情,低头,一口饮尽了那杯同样是最为便宜且注了水的烧刀子。 少年自是能听到他们的对话,可他却假装什么都听不到。 他不想分心去管旁的人,他现在全部的心思,都已落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他端着酒碗,径直走到了角落里,那个吃面的黑衣人坐着的地方。 他已经从顾影的对面坐了下来,将碗推挪到那人面前。 “我请你喝酒。” 第122章 小白 顾影并没有回应他的意思,只是低着头,细细咀嚼着碗中的面。 “这碗酒,就算是谢恩。那些人想杀你,也同样想杀我,你替我杀了他们,算是大恩,这碗酒算我谢你。” “你不想杀我?” 他死灰色的眼睛里不见一丝光彩,甚至连头都懒得抬一下。 可是他的话,冰冷得像是一把刀子,直直戳中少年的心思。 少年听到这样的话,却笑得更加灿烂,他已很少见到如此不拐弯抹角说话的人了。 可他优于别人的地方,就是他心里想着的东西,永远都不会表现在脸上。 “当然。” 他说着,脸上还挂着与人无害的天真的笑意。 看到他这样的笑,顾影仿佛见到了一个人,那个最善于说谎的人,那个总是能骗到他的人。 可是,天底下只有她一个人能够骗到他,只因那是他心甘情愿被骗。 而其他的人,他总能一眼望穿。 顾影拿着筷子的右手已渐渐落下,他的眉头紧蹙,神情有些恍惚。 少年手托着腮,笑眯眯地看着面前的人倒下去,昏睡在桌子上。 可是,他即使昏迷过去的时候,手中却还紧紧攥着那把漆黑的刀,从未松懈。 这把刀,就像是长在他手里的一样,已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卖卜先生的手指已在桌上不断地敲打着,他虽然看不见,但是他已听见,有蛇吐信子的声音。 华衣公子也有些骇然地打量起那个粗衣少年,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他的眼力与功夫虽说不上是极好的,却也已非等闲,可他竟丝毫看不出这少年究竟是何时下的手。 粗衣少年递过的酒,那单衣少年却并未喝上一口,甚至连酒杯都没有碰到过,他到底是怎样着了他的道,中了他的毒? 少年看着趴在桌上陷入沉睡的顾影,笑得像是一个得到了糖果的满足的孩子。 此前在林中,他一直不敢出手,是因为他在这个人身上,实在找不出半点破绽。 可是这一次,在他绽露出孩子般的微笑的时候,他清楚地看见了顾影脸上那若有似无微妙的变化,他不在乎这个人是因为什么而心中动摇有了破绽,他在乎的只有,现在若不把握机会,以后就更没有机会了。 几缕白丝已从他的指尖蔓延出来,条条长丝不断交互缠绕,然后凝成一束雪白的长练向顾影的身前抽去。 他的心已有些兴奋的跳动,一想到白丝从那人身上抽取的鲜血,定可以让袖中的小蛇饱食一顿,就觉得异常兴奋。 这个人的血,足以抵得上之前那百余人。 白丝抽出,蛇行半路,突然横空一记长鞭抽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铿锵掷地,将桌子角劈断了半截。 少年看到这鞭子,噌的一下从桌前跃了起来,缩回手去。 继而,一鞭子又抽了下来,追着少年不断靠近。 这挥鞭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林中的鹅黄雪衫柔情似水的姑娘。 “好你个小兔崽子,你有胆子引我来此,那有胆子就别躲啊。老娘从青石寨一路追你出来,追到这荆州城,你倒是玩的开心,一路上下毒暗箭坑蒙拐骗,可苦了我沿路帮你收拾这些烂摊子。” 姑娘说着,又是一鞭抽了出去,鞭子所及之处,嵌进桌椅中皆入木三分。 “言姐姐莫生气,气多了,可是会长皱纹的。” “少来。”她嘴上虽这样说着,手却还是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少年一改往日那狡黠乖戾的面容,嬉皮笑脸上来便抱头求饶道, “我知道你向来心善,就是喜欢治病救人,可这天底下哪来的那么多病人给你治。 你喜欢替人解毒,那我也只好去下毒害人了。 你都不知道,我心里有多委屈,可我又不能让你不开心不是,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索性害上他千儿八百个,让你也一次救个痛快。 话说,言姐姐你这医术还真是厉害,甭管我研制出怎样奇巧的新毒,你都能在他们死之前化解开来。 正所谓为天地正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医术之高,道行之深,令我等深感惭愧。 这次小白算是服了,心服口服,五体投地,甘拜下风。” 江慕言听罢,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知你只是图一时贪玩才害了那许多人,并未下过重手,而且那些人也并非善类,这事儿也可以过去。可这次,怎么却又想着要人性命了?” 她看得出来,他这次对这个人是真的要下狠手。 因为只有死人的血,才能去饲养他的灵蛊。 “我此生只杀三种人。” “哪三种?” “我觉得比我聪明的人,我觉得不如我聪明的人,我觉得明明不如我聪明却偏偏自以为比我聪明的人。” 小白瞟了一眼伏在桌上的顾影,洋洋得意道。 好似这世上如果有人能够让他愿意去杀,本就应该是一件觉得荣耀的事情。 “哦?”黄衣女子看了一眼顾影,看了看他的面色,突然笑了,“那天底下的人,岂不早就被你杀光了?” “不!”小白傲然的冷哼一声,接着道,“前提是,我觉得。” 我觉得的意思就是,我看过了,细细揣摩过了,走心的了解过了。 而绝大部分的人,还从不曾入他的眼。 江慕言掩面嫣然一笑,“只可惜,愚蠢的人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的人往往都爱装糊涂。” 小白刚面露惊疑之色,只见桌前趴着的人早已不在,而再看时,一双死灰色的眼睛已经牢牢地盯住了自己。 他,就在他身前三步之外。 刀还在手,刀未出鞘。 可不论是什么人,看到他这双眼睛的时候,就总该知道一定不能让他拔刀。 “公子且慢。”黄衣女子忙说道,“舍弟只是一时顽劣,孩子心性,万不会伤及公子性命,还望手下留情。” 她方才那一瞥,已是看出顾影脸上并没有中毒的迹象,才安下心来。 可她却不曾想,这个人没有危险,危险的却是他们。 “他不杀我,我却要杀他。” 顾影的眼睛死死地盯在小白身上,他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没有看出来这人究竟是如何下的手,他也确实中了他的毒。 只是不同的,天底下的毒,没有一种能够比得上他从出生以来便摆脱不去的三日醉骨散,而这三日醉骨散,却更比不上他此时胸口的那株彼岸花图腾。 那个图腾,似是可以吞噬一切。 欲擒故纵,将计就计,这是他此前从灵君身上学到的。 他假装昏睡过去,不过也是想看看,他的目的。 现在,人已引出,并没有什么惊喜。 可这少年下毒的手段却着实诡异莫测,连他都防不胜防。 他心有忌惮,不得不杀。 江慕言已死死盯住了顾影的手,她的手紧紧攥着那条长鞭,她要时刻守着那个人会在什么时候出手。 小白似是已完全被他的目光震慑住了,他离得他太近,手已经又开始本能的颤抖。 他知道一旦那个人出手,自己根本无处可躲。 算命瞎子的手指还在桌上敲打着,这是茶铺里现如今仅有的声音。 华衣公子端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这杯酒他已举得久了,既没喝进,也没放下。 屋子里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一个人,等着看他会做什么。 屋外,却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银铃声。 第123章 连翘 “叮铃嘟铃……” 听到这样的声音,顾影紧攥着刀鞘的手指已经渐渐松了下去,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惊讶而犹豫的表情,那本该是极少情况下才会出现在他脸上的表情。 这样的声音,他怎么可能会在这个地方听到? 循声望去,那本是闪着一丝光采的眼睛又变成了空洞的死灰色,深深坠入寒渊。 门外冲进来的,是一团红彤彤的东西,就像是一团火焰,又像是一颗石榴,不偏不倚地摔进了江慕言的怀里。 江慕言没有闪躲,只是有些吃惊地看着怀里的小东西。 脑袋顶上扎着两只长长的大辫子,圆溜溜的大眼睛扑扇扑扇,笑起来一边一个浅浅的小梨涡。 她在笑,一边哭,又一边笑。 “连翘?” 江慕言定了定神,这确实是前几日她在路边救的另一个被小白坑过的小姑娘,她当时也的确有些生气,小白平日里淘气也就算了,可怎么连这样可爱的才不过十一二岁的小丫头都能下得去手。 连翘也抬起头巴巴地望着她,她已哭得梨花带雨,那双肿得像两颗胡桃的眼睛当真是我见犹怜。 她很委屈,可是见到面前的人又好像很开心,看着江慕言时,她笑着笑着,眼泪又刷的一下全部涌了出来,“言姐姐,我可找到你了。” “去去去,我家言姐姐又不是耗子,哪儿轮得到你这只偷腥的小贼猫在这里假慈悲?” 小白上来就要将小姑娘拽开,一脸的嫌弃。 以他对她的了解,不管遇到了什么事,这个小丫头也绝对不会用眼泪去解决问题。 如果她哭,那一定就是因为她觉得女人的眼泪更容易招惹别人的同情。 谁知连翘却死死地缩在江慕言的怀里不肯出来,她的身子已开始瑟瑟发抖。 门外,又冲进来了两个人,黑衣蒙面,握着弯刀的人。 小白看了看门外的人,又看了看这个正在抹着鼻涕的小姑娘,不禁托起了下巴开始琢磨一些事情,想不通的事情。 “你还说,还不都是因为你!” “我?” 小姑娘使劲揉了揉眼,悻悻地咬着嘴唇说道,“我问你,昨日若不是我出言相救,你岂非早已死在了那条小金蛇的毒牙下,这个,你认也不认?” 昨日,他与自在公子缠斗的时候,他的确已经注意到广目天王身上钻出的那个奇怪的东西,他也的确无暇分身应对。 小姑娘也的确挡在了那女人的身前,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那个女人便收了手。 “好像是。” 小白点了点头,不管她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她的确是在出手帮他,可这却不代表他愿意去领这份情。 “如今公子知道了这件事,迁怒于我,你当怎样?” 小白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逃出来的,被这两个人一路追杀,千方百计找到他们两人来寻求庇护。 “我当……”小白看了看门口的两个举着弯刀的人,又看了看小姑娘,一把拎起了她的衣襟将她举过头顶,他本就微微上翘的嘴角如今已绽成花瓣,已笑得像是只狡猾的小狐狸,“当然是恩将仇报了。” 小姑娘的个头还很小,小小的一只,被人举在天上的时候使劲踢蹬着那两条小腿,却怎么也踹不到面前的这个人。 “你……你这个小混蛋!快把我放下来!” 连翘边骂着,又立马委屈地哭了出来,她的眼泪正如那六月的暴雨,说来就来,倾盆不止。 小白这才发现,一个女人的眼泪多少真的跟她的身形没有一丁半点的关系,这么小的小姑娘,哭出来的眼泪恐怕是能把她整个人都给淹没。 小白的手却没有撒开,任凭她在空中乱踢,他忽而看向了门口的两个人,“两位大哥,你们既然要抓的是她,我便将她送还给你们,还望高抬贵手,手下留情,日后不要再找我和言姐姐的麻烦了才是。” 他说着,手上已攒足了气力,准备一鼓作气将小姑娘直直的扔出去。 只是,还没扔出手,他的手腕上已被一条长鞭缠住,再也使不出力气。 江慕言手中的长鞭已抽到了小白腕上,小白只觉得手臂一阵触电般的酸麻,便立刻缩回手去。 紧接着手心一松,那小姑娘直直地摔落在了地上。 她并没有飞身去接,也同样眼睁睁地看着小姑娘在地上连着打了几个滚儿。 “言姐姐,她就是个小骗子!” 小白一脸委屈地揉着自己的手腕,以前他因为顽劣害人被她打也就算了,他心服口服,可这次他确信自己的判断根本没有错,若还是不明就里因为这个小骗子挨了揍,心里实在是不服气。 “可她毕竟只是个小孩子。”江慕言轻轻抚摸着手中的长鞭,又板起脸来瞪了他一眼,“你也是个小孩子么?” 小白垂下了头,不再辩驳。 他当然不肯承认自己还是个小孩子,当然也知道,只有小孩子才会去跟小孩子斤斤计较。 连翘看到这样吃了瘪的小白,得意地朝他吐了吐舌头。 江慕言虽然耳根子软,心肠也软,但她却并不傻,她自然也是看得出来,任凭这样一个不会武功的小姑娘,是不可能一个人躲开这两个黑衣人的追击,不远千里独自找到他们的。 更何况,她还是看着小白这个小骗子长到大的,没有什么样的小骗子能够逃得过她的法眼。 只是她虽然知道,但仍旧同情连翘所说的话,同情她处在这样的境遇。 自在公子手底下做事,她本就做不了自己的主的。 连翘做不到,再聪明的小孩子也做不到,当年的她,也正是因为做不到,才经历过那样的苦难,她又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这丫头重蹈覆辙? 有些人岂非就是如此,眼中清明,心存善念,尽自己所能去做一些认为对的事,不管旁的人是否觉得你只是太傻。 她觉得,连翘之所以会成为这样的小孩子,只是因为没有遇到更好的人罢了。 “好吧,既然你执意要留下她……”小白无可奈何地看了看连翘,又有些讥诮地看向了门口的人,眼中的笑意又犀利得像是条毒蛇,“那还是,老规矩。” 第124章 斗毒 老规矩,小白已经噌的一下冲到了门口。 他的手中千丝环绕,缕缕白丝在那两个黑衣蒙面人的身上缠来裹去,他的人也在他们周围上蹿下跳,旁的人看过去,并不知道他究竟是在做些什么。 两个黑衣人自然是不敢动的,他们早已见识过了这白丝吹毛立断的锋利,只是一动不动地站着,眼珠子随着面前的人来回转动。 不出半盏茶的功夫,小白终于歇停了下来,朝着江慕言得意洋洋地眨了一下眼睛,“好了,言姐姐,请。” 他回眸一笑的瞬间,那两个人的面部已开始扭曲变形,变得暗黑淤青,变得极为痛苦,痛苦地倒在地上。 江慕言只是慢慢地走过去,眼睛死死地盯在这两人身上,仔仔细细打量了好几圈,若有所思地会然一笑。 她的指间,已多了几根银针,细如牛毛的银针。 “目赤微肿,阳明大肠经,合谷。”她说着,手中一根银针已经扎入其中一个黑衣人手背第二掌骨桡侧的中点处,又取两根银针直飞另一个人的小腿与脚踝,“下颚水疱,舌苔黄腻,足三里,三阴交。” “曲池,绝骨,昆仑,合谷……”她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银针尽数扎入所述穴位,一时间,银针漫天飞舞,又极其有序地排列着,落入地上两人浑身各处,最后混着几粒不同瓶罐中的药丸一齐给他们吞下,她已更加得意地看了看小白,“如何?” 小白没想到,他总共给这两人下了七七四十九种毒药,药性相生相克,已是极为复杂,只要其中稍错一步就有可能不得逆转,回天乏术,可江慕言解毒的速度比他下毒的速度还要快上几分。 他下的毒虽然已尽数解了,只不过…… 他猝然皱眉,咬着嘴唇道,“藜芦对丹参,乌头克半夏,清和散虽能解合巫毒,却又跟四才丸产生一种新的副作用,会让服用者腹泻三日,呕吐不止,你……” 江慕言静静地听着,笑而不语。 小白也恍然大悟,突然也跟着放声大笑了起来。 他明白了,他言姐姐故意毒不尽解,是觉得这两人大罪可免,小罪难逃,吃两天苦头也是罪有应得的。 “言姐姐做事,当真是赏罚分明,小白心服口服。”小白拍手畅然称快,“好吧,算你赢了,你总是能赢我的,好,就听你的,留下这个小骗子。” 其他的人也都在旁边看着,也看了明白。 原来他们俩口中的老规矩,就是彼此斗毒,一个下毒,一个来解,谁的手段更高明,就听谁的话。 此中乐趣,当然也只有相依为命的他们二人才能够懂。 “你们还不滚,是觉得意犹未尽,想再尝尝我这风兰蛊的味道么?” 看着少年眼中的戏谑和话中的嘲弄,两个持刀的黑衣人相互对视一眼,又点了点头。 面前的这两个人,一个是疯婆子,一个是疯小子,都是疯子,若是再跟他们纠缠下去,只怕被逼疯的是他们自己。 二话不说,蒙面人早已消失在了他们眼前。 不远处坐着的华衣公子脸上已浮现出了一种奇怪的笑意,那种带着三分欣赏,七分贪婪的笑意。 “这位小言姑娘,当真是有几分意思。”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旁边的算命瞎子听。 他此生已见过了太多的女人,年轻的时候喜欢好看的,不管是妖娆妩媚还是温婉清纯,只要是好看的,都是好女人。 那时固执地以为,不管是什么样的男人,喜欢的一定都是年轻漂亮的女人,就像是不管什么样的女人,喜欢的也一定是风流多金的男人一样。 他也始终相信,正常的男人都会如此想。 可却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到了现在这个年纪,他已拥有过寻常人三辈子都不可能经历的女人之后,他才意识到,一个有趣的灵魂,远比一副好看的皮囊要更加吸引人,他喜欢的已是更独特更有趣的女人。 眼前的这个女人,并不是二八妙龄的年轻少女,也算不上是国色天香,从来都不是那种会让人过目不忘辗转反侧的女子。 她平凡,平凡却又隽永,总是不知道为什么,便会让人心生欢喜。 也许,他的欢喜,只是因为他总是喜欢各式各样不同的女人的。 而这一种,他没见到过。 “嗣宗老弟,朋友一场也莫怪我说你,纵是把百花折遍,家中幽兰又当作何?” 卖卜瞎子微微叹了一口气,男人在外面万花丛中过,也只有作为兄弟的他才会帮他去兜着一切。 只是,这样的次数如果太多了,他也已实在有些看不下去。 “仲容兄莫说笑,我见过什么样的女人,又怎么会让家中娘子知道。” “可江湖上已经人人皆知,你当她岂会不知?” “知道了又如何,她可是个居家的好娘子。”萧嗣宗又笑了,笑得那般得意,他的眼中满是炫耀,他觉得,天底下的男人一定都是嫉妒着他的。 居家的娘子,言外之意,就是温柔贤惠三从四德的娘子,甚至可以说,是为了这个家,什么都可以接受都可以顺从都可以牺牲的女人,即便知道相公在外面野花漫天,她也不争不问,只做好自己的本分。 他的娘子,就是这样的人。 为了能够嫁给他,她学了一手绝妙的好厨艺,她做出的菜肴连整个淮南城最好的厨子都甘拜下风。 她也学了一手精巧的针线手艺,她缝制的衣衫比江南水乡名坊中绣制出来的都要舒适得体。 萧嗣宗懒得打理家中生意,她便替他将各大钱庄的产业年年挣赢得钵满盆盈,甚至连他们萧家祖传的打铁手艺,萧嗣宗不愿继承,却又不能因此绝了后,她都能为了他在炉火旁锤炼沿袭。 当然,能够嫁进他萧家的女人即使不算风华绝代,也一定是国色天香大家之姿。 而且,这么多年来,他们膝下也有了一双快长到连翘一般大的儿女。 家中有妻如此,他还能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这本就是全天下的男人做梦都想娶到的老婆,这种女人,是最适合当老婆的女人。 可这样一个女人,却总是会嫁给萧嗣宗这样的男人。 世上事本不就是如此,越是缺德的男人,似乎就越是有这样的福气。 算命瞎子不再说些什么,他的手指又开始在桌上不断地敲打,他敲打手指的时候就是开始思考,思考着周围变得诡异起来的气氛。 他看不见,但能听得到,听得到一个人急促的呼吸声,这是因极度的恐惧才会有的呼吸声。 恐惧的人,已开始发抖,冷汗不住地从她额前淌下。 连翘从刚才被小白拎起又摔落在地之后,就没再从地上爬起来过。 因为她的目光已看向了另一个地方,那个她后悔没有早一些看到的地方。 如果当初她看到了,就根本不会走进来。 现在,她看到了,腿已软的再也站不起来。 她的呼吸急促,却颤抖的已说不出话来。 她怯怯地看着那双死灰色的眼睛,那双眼睛也同样一直盯在她身上。 从这小姑娘刚进门的那一刻起,这双眼睛就已牢牢地盯在她身上了,一直到江慕言与小白斗毒完后,也从未挪开过半刻。 他在看什么? 第125章 怕与不怕 没有人知道,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会对这样一个小姑娘有如此大的兴趣,小姑娘自己当然也不知道。 当然不会有人想得到,顾影感兴趣的,不过是连翘脖子上挂着的项圈下,那一颗银色的铃铛。 这颗铃铛,他太熟悉不过了。 他看着她时,眼神虽然冰冷,却并不凶恶,旁的人也实在是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小姑娘却会害怕到如此地步? “连翘?” 江慕言伸手想去帮她擦掉额头上渗出的汗,才摸到她额上已变得冰凉,刺骨的冰凉,她也好奇地看向了顾影。 小姑娘颤颤巍巍躲进了江慕言的怀中,才伸出一根手指,指向了顾影的身后,声音也已嘶哑颤抖,“赤……赤髓刀。” 赤髓刀,这个已在江湖上沉寂了三百年的名字,在二十年前曾经昙花一现过,不过那时知道的人已经差不多全都死光了,如今却以这样的方式重现于江湖。 江慕言听到这几个字,也不禁睁大了眼睛死死盯在顾影的身上,她的眼中也露出了些许的震惊。 这个名字,也的确足以让任何人害怕。 更何况,连翘不过是个小姑娘。 小白更是怔了许久,他见过顾影手中的那把刀,那不过是一把最平凡最普通的刀。 可是,他身后的那把,用黑布包裹起来的刀,他的确没有真正见过。 那把刀,就是曾令世人闻风丧胆的赤髓么? 萧嗣宗手中的酒杯已经滑落在地,啪的一声脆响,碎成一片,却没有人在意。 与其他人惊恐的眼神不同,他的目中似是带着一种怜悯与惆怅,许久,才微微叹了口气,轻声呢喃道,“唉,可惜了可惜,原来,他竟是寒山后人。” 身旁的卖卜瞎子已不再反复敲打他那几根手指,他的三根手指落下时已再没有抬起,而是深深地嵌进了桌子里。 他沧桑的嗓音似是也有些嘶哑,“赤髓刀?萧夫人的赤髓刀?” “是,这世上除了萧夫人,哪里还能再有第二把赤髓刀?” “可你们萧家先人,当年不是早已将这魔刀托付在寒山之巅?” “那已是三百年前的旧事,与我无关。”萧嗣宗打断了他的话,蹙眉怅然道,“看来真的是许久不问江湖事,殊不知寒山的人,竟也已经下山了。” “可是它欠下的血债,却始终是只有萧家人才能还得上的。” 萧嗣宗也闭口不言了,他虽不想承认,却也不得不承认。 他冷冷地看着顾影,看着他身后的刀。 茶铺的掌柜早已不知去向,在听到赤髓刀那三个字的时候,他潜意识里第一件要做的事不是吃惊,而是跑,头也不回地跑。 他不知道今日是犯了什么太岁,先是亲耳听到换酒小筑这个要命的地方,再是亲眼见到了赤髓这把要命的魔刀,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还有几条命,能经受得起这样的刺激。 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此刻他却只想远远地离开这已经营了数年的是非之地,这个庙,谁爱要就归谁去吧。 屋里的,仅剩下了这六个人,相互沉默的六个人。 最先开口说话的,还是小白。 小白用胳膊轻轻戳了一下连翘,他微扬起的嘴角带着一丝戏谑,“喂,臭丫头,你是怎么知道,他身上的那把刀,就是传说中的赤髓?” “刀柄,刀柄上刻着一株彼岸花的图腾。”连翘的手指哆哆嗦嗦地指向了顾影的身后,那个用黑布缠裹起来的刀,只有刀柄还露在外面,“曾有人告诉过我,赤髓是长什么样子的。” “就算它是赤髓,你也没必要害怕成这个样子。” 小白更是奇怪,以他对这个小丫头的了解,这个小恶鬼的心肠只怕要比许多成年人都要狠辣几分,甚至连在他的面前都从不露怯,怎么现在却吓得像是一只没有骨头的软脚虾? “告诉我这件事的人曾说,倘若见到了山间恶鬼,都可以上前去骗上一骗,可若见到了这把刀,就一定要绕着走,有多远,躲多远。” 连翘的目光已经垂了下去,她已不敢再看向那边了。 她恨不得自己从来没有到过这个地方,她宁愿承受自在公子的各种惩罚,也不愿自己有见过面前的这个人。 “她说的不错,她的话,向来不会有错。”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背着赤髓刀的人。 顾影说话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的嘴角竟泛着一丝笑意,那般温柔缱绻的笑意。 这样的人,身上已不再有杀气,目中也已不再是死亡。 连翘听到这样的声音,终于肯抬头看上他一眼,眨巴着好奇的大眼睛,歪着头道,“你认识她?” “你的铃铛,是哪来的?” 顾影并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兀自问着自己的问题。 连翘轻轻摩挲着项圈上的铃铛,脸上也开始藏不住兴奋与崇拜的笑意,“好吧,原来你真的认识她。” 顾影的脸却突然间板了起来,他的眼中已不再是那片刻的温情,而是痛苦,一种似乎看破了什么秘密的痛苦。 他的眼中,瞬间又只剩下了死亡。 他的声音,苍白而冷漠,像是来自无底的深渊,“所以,你本不该来的。” 江慕言已挡在了连翘的身前,她已察觉到危险,察觉到那人的杀意凛然。 她当然也是害怕的,害怕凝视这个人的眼睛,更害怕这个人的那柄刀。 可她却也不得不站出来,挡在连翘的身前。 她觉得,只要她还是个人,又怎能忍心让这样的小姑娘独自面对危险。 小白本是等着去看另一出好戏的,去看一个阎王怎么收拾一个小恶鬼。 只是江慕言挡在了她的身前,他也不得不,只能挡在江慕言的身前。 顾影一步一步慢慢地向前走,江慕言与小白护着连翘一步一步地向后退去。 已退到了墙角,已无路可退。 谁知这时,连翘竟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大胆地走向前去。 她已不再怕了,她的眼中已满是得意之色,“我知道你为什么这时候想杀我了,你喜欢她,却发现她骗了你,你生气,生你自己的气,气你自己为什么会被骗,所以你才想杀我,借此出这一口气。” 第126章 判官笔与招魂幡 顾影漠然地看着她,就像是看着一张桌子,一把凳子,一双筷子。 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他的情绪从来都不会表现在脸上,让人看到,可往往没有表情,才是那最可怕的表情。 “其实你根本不必生气,这又不是你的错。她本就是天底下最会骗人的女人,这世上也恐怕根本没有不会被她骗到的男人。” 连翘说着,她的眼中突然闪现出一丝怜悯,只是很快的,她又闭起眼睛别过头去。 她看见的,一只手已朝她挥了过来。 挥过来的是一只手,而不是一把刀。 一巴掌,已经重重地掴在了她的脸上。 她却不知,这是顾影有生以来第一次不杀人,而打人。 “怎么,不敢承认?你大可以杀了我,看看聆音姐姐以后还会不会再理你。”鲜血已从她的嘴角溢了出来,她却笑得更加肆意,像是一只得窥了天机的小狐狸,她的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看来你是真的喜欢她,你定是喜欢她,才听不得我说她的不是,可你又因为被她骗到而痛苦,所以也听不得我说她的好。不管我说她的好还是不好,你都会生气的。你生气,又不能杀我,所以才只能打我。我只是有一点奇怪,以她的本事,她若已挑中了你,你的眼睛怎么还会完好无损地挂在脸上?” 她笑得像是一只刚从地狱中爬出来的小恶鬼,恶鬼的口中已满是鲜血。 她得意她已看破了眼前的一切,看破了这个本是最不可能被人了解的男人。 卖卜瞎子不禁皱起了眉,轻声叹道,“可惜,可惜。” “仲容兄有何可惜?” “先前的那个少年郎,行径虽然有些古怪乖戾,可终究只是孩子心性,玩闹罢了。然而论起这脸皮之厚,心肠之黑,察言观色见风使舵的本事,却是远远不及这个女娃娃的。她这样子伶俐的小姑娘,若是侥幸不会死得很早,日后在江湖上也必然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可天底下聪明的人,也绝非只有她一个,她也绝非是最聪明的那一个。” “可她却一定有一张让人不忍心下手的脸。” “你个老瞎子是怎么知道的?” “我的眼虽然瞎了,可心却不瞎。” “的确,换做是我的话,就绝对下不了手。” “你不一样,你对天底下所有的女人都下不了手,哪怕是条母狗。” “那他呢?”他饶有兴致的看向那个人,那个完全能下得去手的人。 “他也不一样,寒山后人,怎么会一样?” “这么多人都能例外,那看来这个女娃娃,其实也没有多可怕。” “可是有一点你要知道,现在不管这个女娃娃做什么,他已不会再杀她,永远不会。” 他明白,让一个随时都有可能杀人的人,永远都不会去杀一个人,简直比让疯子七不再喝酒,让萧嗣宗不再好色要难上多少倍。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却让这个女娃娃在轻描淡写的一颦一笑间完全做到。 “这倒是,却不知她活到那个时候,于别人而言究竟是福还是祸了。” “这,要看她以后究竟跟着谁,毕竟,还是个孩子。” “那仲容兄且来猜猜看,这丫头今日逃不逃得了此劫?” “我猜不出。” “猜不出就用算的嘛,你不是卖卜先生?” “我是卖卜的瞎子,却不会算命。为什么别人总觉得,是个瞎子就应该会算命呢?” “或许是因为说书人吧,会算命的,多半都是个瞎子。” “一个人或许会因为得窥天机而变成瞎子,可却不是每个瞎子都有幸能够得窥天机的。” “你也不能?” “我?我现在的样子,不过都是世人所希望中看到的我的样子。我只是觉得,一个瞎子更适合去当一个卖卜先生,人们也更愿意这样想。那既然我符合这已经瞎了的条件,又为什么不顺势扮上呢?” “果然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越是看起来可怜的人越是懂得招摇撞骗,还专骗我这样的老实人。” “瞎子是真瞎子,老实人却未必真老实。” “仲容兄的话,倒是让小弟也想去做个瞎子了。” “不不不,能不瞎当然还是尽量不瞎的好。毕竟,骗人的虽算不出来,不过老实人应该已经算到了。” 听闻此言,萧嗣宗已笑而不语。 连翘哂笑着看着顾影,话音未落,她已看到顾影的手又抬了起来。 只是,这一巴掌,并没有打下来。 一杆一尺多长的铁笔,已经将他的手挡了下来。 站在她身前的,是江慕言,而站在江慕言身前的,是一直在远处桌边喝酒闲聊的华衣公子。 此时,他的手已自袖中挥出,手中紧紧握着一支精钢混铸的判官笔。 “长林七俗?” 顾影才开始注意到这个人,此前在茶铺里,听着他和说书人那无关痛痒的话,的确并未怎么在意。 “是,在下判官笔,萧嗣宗。”华衣公子收起了铁笔,因为他明显已感觉到顾影在知道自己身份之后手中力道的变化,他知道这个人已不会再对他出手,他又伸手去介绍仍坐在桌子上的卖卜瞎子,“那位是在下的结义大哥,招魂幡,莫仲容。” 顾影朝卖卜瞎子的方向看过去,对着他微微点了一下头。 莫仲容竟似乎能够看到这举动,也同时朝他微微点了一下头。 小白拉过了江慕言的袖子,低声窃语道,“言姐姐,长林七俗是个什么鬼东西?” 江慕言也皱起眉头,朝他摇了摇头。 她,的确不知。 她与小白此前一直深居南地林寨,从未涉足过江湖,江湖上的人物自是不大清楚。 此次来到这里,也只是因为小白耐不住性子贪玩跑了出来,她一路追踪至此要将他捉回去而已。 可他们身后的小姑娘眼睛眯起,已经笑成了一朵花。 连翘当然知道萧嗣宗,也知道莫仲容。 这里的所有人,她谁都知道。 虽然她年纪最小,却已在江湖中混得久了。 她本是最该担心受怕的那一个,因为这里最危险的人曾最想杀她,可是现在她已完全确定,这个人非但不会再杀她,而且接下来有更好的戏可以看了。 “不管女人做过什么事,男人动手,总归是男人不对的。”萧嗣宗只轻轻瞥了一眼面前的顾影,又旁若无人地问候起了身后的姑娘,“唐突了佳人,实在是失礼。” 江慕言抬眼看了看他,没有回什么话,只是微笑地摇了摇头。 “呸呸呸,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休想打我言姐姐的主意。”小白已经挡在了江慕言的身前,他自是能看得出萧嗣宗眼中那几分风流韵味。 可只要有他在,就没有人能够打起他天底下最好的姐姐的主意。 “唉,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 萧嗣宗无奈地苦笑了笑,他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脸,暗自思忖起来,他已很老了么? 他今年已三十有六,虽未到不惑之年,却已早过而立,这样不三不四的年纪,比起面前这个毛头小子来说,确实已算不得年轻,可也的确算不得太老。 正因为他身边的桃花总是不断,他甚至从来没有意识到过,自己在别人眼中,已开始老了,还是个糟老头子。 “你学她,只学对了三分。” 顾影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还在微笑的小姑娘,盯着她项圈上的铃铛。 小姑娘又已经躲到了江慕言的身后,她想赌,却又有些不敢赌,可她至少知道,该怎么样保全自身。 她知道,只要江慕言肯护着她,那这里就至少有四个人都会护着她。 “走。” 萧嗣宗已拦在了顾影的身前,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挡得住,可在女人面前,他无论如何都要去挡上一挡,这样的臭毛病,也是他这辈子都戒不掉的最容易吃亏的软肋。 江慕言与小白相互对视了一眼,他们也知道,此时已不得不走。 两人的袖中各飘出一缕幽香,那香气让人闻过后便一时觉得有些晃了神。 可晃了神的,不是顾影,而是萧嗣宗。 再清醒时,早已不见那三人踪影。 这个味道,顾影已再熟悉不过了。 那个在林中破解结界,又引赤练蛇阵攻击他的吹笛人,那人身上有股奇异的药草味,是他在鬼医菩提子那里都从未见到过的一种草药,而那味道,却与这迷香中的一味如出一辙。 他们两人,与那人又是什么关系? 顾影并未拔刀,他不想对身前的这个不知轻重的人下重手,可是,他却不喜欢挡他道的人。 然而,挡他道的人,又岂止萧嗣宗一人。 江慕言与小白是毒中高手,可殊不知他早已百毒不侵。 萧嗣宗的手中铁笔,花哨有余却劲道不足,他的心思似乎从未放到过练武上,所以在这不三不四的年纪里,还是那不三不四的功夫。 这里真正还算得上可怕的,是那个卖卜的瞎子,手中的招魂幡。 长林七俗的疯子七,是本事最小的一个。 而长林七俗中的大哥,自然也是本事最大的那一个。 他还没有出手,他已不必再出手,因为他看得出来,顾影并未想要出手。 “你们是疯子七的朋友,我不杀你们。” 萧嗣宗的眼睛突然亮了,听着他的话若有所思道,“你也认识小七?赤髓传人,寒山顾氏,莫非你就是小七口中的顾影顾兄弟?” “我不是你的兄弟,现在不是,以后也永远都不会是。”他只是陈述着一个事实。 “好,我知道了。” “你当真知道?” “完全知道。”萧嗣宗笑得很坦然,他对男人怎么看他从来都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有女人的看法,“你可知我此行是为何而来?” 顾影沉默,他不知,他又怎么会知,他连这个人,都才是第一次见到。 “小七说,他与你在巫山深处,见到了传说中的山鬼,有美人如斯,我又怎么能不来一窥究竟?不知,小七走后,顾……顾少侠,可否有再见过那个姑娘?” 顾影的脸色黯淡了下去,他的眼中又泛起一层不可捉摸的痛苦之色,沉默了许久,才淡淡说道,“你找不到她的。” “为何?” 顾影并没有回答,他已什么话都不再说,只是侧身走过,慢慢地走向门外,不再回头。 不管疯子七是出于什么目的,让他来找她。 他,也永远都找不到她的。 但凡进了饮风阁的人,除非里面的人愿意,否则任谁都别想再找得到。 第127章 樵夫 终南山下,渭水东流。 白发江渚,渔樵行休。 自古云,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 终南山,脉起昆仑,尾衔嵩岳,钟灵毓秀,宏丽瑰奇,作都邑之南屏,为雍梁之巨障。 如今这片林子里,求仙问道者众,避世归隐者多,可也总有那么几个,也许从生到死,都永远不会属于这里的人。 这些不该来的人,仍然来了,葛中离就是其中一个。 他来到长安郊外这片林子里的时候,就知道,这样幽秘和静的方外之地,永远都不会属于他这样的人。 他在滚滚红尘,注定了一辈子都要忙忙碌碌地做着一些俗事,他乐在其中的俗事。 可他为了找一个人,还是来了。 来的人,自然只有他自己。 他与堂昭钰两人出了汉中就早已分道扬镳,各行各路。 朋友之间岂非就是如此,他可陪你一段路,却不能陪你整个人生。 君子之交淡如水,意气相投的兄弟之情是天底下最不贪心的一种感情,倘若一个人此生能多拥有几个不须多言的朋友,终归是万幸。 聚散无常有时尽,人生何处不相逢,只要彼此心中有情有义,便已足够。 长安郊外,云水苍茫,葛中离并不知道要如何去到那传闻中的换酒小筑,可是在这林子里时,他已被一段歌声吸引了上前去。 闲来赋歌的,是一上山砍柴的樵夫,一声声清歌,一声声斧落,未见其人,但闻其声,葛中离便已有些沉醉。 “信彼南山兮维禹甸之,畇畇原隰兮曾孙田之。 山有扶苏兮隰有荷华,日出杲杲兮日落杳杳。 …… 伐木丁丁兮远上东坡,鸟鸣嘤嘤兮终南山阿。 观棋不语兮百年蹉跎,到乡回首兮翻似烂柯。 …… 朝华之草兮戒旦零落,松柏之茂兮隆冬不衰。 郁郁涧松兮离离山苗,以径寸茎兮荫百尺条。 …… 载饥载渴兮采你桑木,酾酒有衍兮还你甘露。 今你断桩兮为我换酒,明我魂去兮埋你根土。 …… 落红入泥兮非是无情,此消彼长兮得失方恒。 生亦何欢兮死亦何惧,道法自然兮万物不息。 …… 高山有崖兮林木有枝,忧来无方兮人莫之知。 人生如寄兮多忧何为,今我不乐兮岁月如驰。 …… 空山鸟语兮飞花点翠,潺潺清泉兮以濯我心。 渭水东流兮逝者如斯,此心安处兮吾乡即成。” 歌中寥寥数言,唱的不过都是些伐木采樵之乐,可其中所蕴含的人生道理又实在耐人寻味。 葛中离见到这白发苍苍的采樵人担柴而归,不由得心生敬意,朝着他深深一拜。 采樵人瞥了他一眼,却冷笑一声,兀自摇头,“自古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要知那菩萨庙中尚有菩萨跪,圣人尚知求人不如求己,我不过是籍籍无名游手好闲的砍柴郎,竖子小儿,你拜我又有何用?” 葛中离面色不变,仍作揖而笑,“闻君一曲,胜读十年。前辈心性,值得一拜。” 采樵人见他憨厚老实的模样不禁嗤笑出来,“得见寒酸落魄者,不骄不躁,被其辱谤欺贱后,不愠不怒,不错,不错,后生可畏,老夫倒可以让你一求。” “一求?” 这话听得葛中离倒是一愣,他从未想过要去求这个人什么,拜他,也只是心之使然,想到便就做了。 “你这后生,当真不是为了来求我才……”采樵人奇怪地打量了他几眼,更觉得这人的确长得不太聪明的样子,面由心生,或许真的只是他想多了,“你可知这天下人,为了能求我一言,不惜付出多大的代价?” 这话,倒是让葛中离反复斟酌了半天,幡然一醒,在山野中能唱出如此箴言的,又岂会是区区樵夫。 “前辈,莫非就是那长安郊外,兰亭水榭,终南山下,渭水东竭的换酒小筑的主人,绿猗先生?” 采樵人饶有兴味地盯着他,过了许久才缓缓道出,“原来,你是来找绿猗先生的。” “前辈不是?” “老夫自然不是,区区拙见,又怎敢与绿猗先生相提并论。” “看来前辈是识得此人的了,可否告知,哪里能找得到这位绿猗先生?” “天底下要去我醉生梦死换酒乡的,只有两种人。”采樵人信步慢踱,从他身前一直走到身后,又重新绕回身前,“一种是厌倦了江湖厮杀为求归隐之人,看你这一身烟火俗气就不太像,另一种,就是有求于绿猗先生之人。” “前辈所言不虚,在下确有所求。” 葛中离知道,在一个深谙世事的人面前,最有可能被相信的话,就是实话。 “那你可知道,这换酒小筑的规矩? 万物皆可盘,美酒皆可换。 倘若你想知道什么绝密的江湖消息,一定要带上一坛值得这个价钱的好酒。 倘若你是要来求一坛好酒,那一定要带来先生认为值得一听的故事。” 葛中离淡然一笑,手已放在腰间,“殊不知这百年秋露白,可还能入得了绿猗先生的眼?” 采樵人一开始看到他时,眼神中尽是轻蔑与不屑,他看到一切红尘中的俗人俗物,向来都是如此。 后来一观此人行径,才变得有些认可,但这样的后生也有不少,并不足以让他欣赏。 可是,当他一听到百年秋露白这几个字,他那恬淡悠远的眼中简直放起了光,忍不住,咕嘟一声咽了口唾沫。 好酒,的确是好酒。 据说这秋露白是在秋露繁浓之时,以浅盘放在一处碧草茂盛,丛叶倒垂的劈立崖壁之下,收集到的草叶露水而酿制,已是十分珍贵。 而这窖藏百年的秋露白,这世间如果真的存在,只怕也就仅有这一坛。 好酒者闻之而馋,本就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此生若不能喝上一口,只怕是抱憾终身。 可当他想到如此美酒是要献与绿猗先生之时,却又是心甘情愿断了念想。 “你想见绿猗先生,本也不难,只是今日三月十五,实在是……唉……”采樵人有些惋惜地摇了摇头,可又随即便笑了起来,“虽然今日不宜见客,不过你这酒却更是难得,此人向来有个臭毛病,能用酒解决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希望这坛难得的秋露白,能为你买几分薄面吧。看到这条林中小路没有?你沿着山脉一路向前下山,一直走到江边,若是能遇一渔翁,去问他便可。” “多谢前辈。” “不必谢我,我也只是赏你这坛酒几分薄面,与你无关。” 葛中离无奈地笑了笑,果然在这换酒小筑的地盘上,酒,可比人的面子要大得多。 第128章 渔樵问答 风雅。 风雅是什么? 一个人独处幽篁,倚阑听竹可以算作一种风雅,青灯古卷,秉烛夜谈也可以算作风雅,采菊东篱,空谷寻兰也是一种风雅,曲水流觞,斗酒吟诗当然也是风雅。 这世间有太多种风雅之事,只要清微淡远,唯心使然便就可以作为一种风雅。 可不论葛中离此前见过多少种风雅之事,都实在远远不及眼前看到的这一幕。 穿过曲折小径,幽幽长林,葛中离终于是找到了一条江,一条有渔翁的江。 他从清晨进到林子里,一直走到黄昏。 这个地方,还真是隐蔽。 江边有只乌篷船,船艄上静坐着一个白发老翁,青箬笠,绿蓑衣,手中持着一根竹木钓竿。 长安的水不比江南的水,江南的水,像是一个柔情缱绻的少女,闲庭信步折遍园中百花,而长安的水,更像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女侠,横刀立马看尽大浪淘沙。 能在这样的江水中安稳钓鱼的人,岂非也很奇怪? 而更奇怪的,是这艘乌篷船,江南特有的乌篷船,怎么会出现在长安? 他好像一梦一醒之间,回到了江都似的。 日近黄昏,江面上已泛起了粼粼波光,余晖映在水中的鱼身上,竟有些分辨不出哪个是鱼,哪个又是江。 樵夫,他白日见到的樵夫,此时正站在岸边,静静地看着船中的渔夫。 船舫中,传出了寥寥几声清音,深沉旷远,如来自瑶山,如飞入天籁。 这弹奏的曲子,他也识得。 此前在江都,他就知道饮风阁的拈花堂主闲暇时总是喜欢去清平坊听一位乐师抚琴,他虽然从来没有借此与她偶遇过,但他想知道她,想更了解她,所以他也常常偷偷跑到清平坊,想听听这琴曲中究竟有何动人的玄机。 只是奈何,他也实在不是能解此风情之人,听来听去,总觉得如入牛耳,糟践了这些好东西。 可是,曲中意他虽然听不懂,人间情毕竟还是有的。 一来二往,他也结识了这位琴师,两人相投甚欢,时间久了,虽然自己不能弹,但也至少能辨他人好坏。 船舫中的人,自然是好的,那人所弹的曲子,正是一曲渔樵问答,如此应景。 琴声清雅,歌声悠扬,樵夫与渔夫也已和着琴声清唱了起来。 “整顿丝钩,濯足溪流。 白云坡下,绿水滩头。 宠辱无关心头,但做个云外之叟。” “长江浩荡,举棹趁西风。 野客山翁,竹径松风。 遁世逍遥游,茫然不知南北与那西东。” “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人独钓一江秋。 三江五湖,任我自在遨游。 得鱼贯柳而归,其乐觥筹。 晓起戴月行,披星卧月眠。 乘月泛沧浪,尽醉而休。” “山林居士,烟波钓叟。 披粗衣,食淡饭,不识有王侯。 乐我渔樵,笑弄烟霞,俯仰又何求。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渔樵二人一唱一和,已然完全陶醉在其中。 他看着这一幕,似是有些痴了,试问这世间还有什么事比此情此景要更风雅呢? 山兮自苍苍,水兮自茫茫,渔樵之乐,在乎山水之间也,渔樵之道,又岂非是人间之道? 他也正襟走上前去,应声和道,“人生如寄何可忧,欸乃一声山水绿。尽欢非必丝与竹,道是此中有清音。” “不到六个时辰就找到了这里,看来这后生脚程还算不错。” “的确不错,上次那个,我记得可是足足走了有一天一夜的呢。” 樵夫有些打趣地看着他,他似乎越来越满意面前的这个年轻人。 有些人,第一眼看上去不怎么喜欢,可看得次数越多,总是能让人觉得越看越顺眼。 葛中离面露尴尬之色,他也实在有些听不出来,这樵夫的话到底是夸他,还是损他,“方才前辈明明在晚生之后,怎么会……” “怎么会比你先到?”樵夫自顾自得意地笑了起来,“老夫是过来人,当然可以走捷径,然而年轻人的路,却是没有捷径可走的。” 葛中离当然听明白了他的话,倘若当初他没有听樵夫的话,走了别的所认为的近道,即便找到了这里,也许只会绕更大的弯子,也许已看不到他们了。 人生,岂非本就有很多挫折之路是不得不走的。 只有走过了,才不负来时的路,也只有走过了,才能更加清醒的知道,什么路当走,什么路不能走。 一往无前的路,永远没有捷径。 “前辈所言甚是,晚辈又受教了。”葛中离还是恭恭敬敬地朝着他一拜,他已经很少时候在一天之内去拜同一个人两次了。 “看起来的确不太聪明的样子。” 船上的渔夫已经放下钓竿,一跃而下,轻如鸿雁一般掠到葛中离身前。 葛中离不禁感叹,这白发渔翁看起来少说也得有八九十岁了,这把年纪的人身子骨还能如此灵活轻盈,倒真是不得不佩服这青山碧水颐养人身心。 渔夫嬉笑着,眼睛在葛中离身上盘打了好几圈,忽然拍了拍他的肩,“听说,你小子身上有一坛百年秋露白?” 葛中离面带微笑点了点头,并没有回什么话,他总觉得这个人问出这样的问题来,有些奇怪。 “在哪呢?拿出来也让老头子开开眼。”他话说着,鼻子已经完全凑到了葛中离身上,到处嗅着。 “你这老不休,难不成我刚说过的话,你已经全忘了,那可是孝敬绿猗先生的酒,岂容得你贪嘴?”说话的,正是站在一旁的樵夫。 “我就闻闻,又不偷喝。” 他的话音很轻,琴音却很重。 船舫内,一声重重的泼喇拨弦声已经传出来,听到这个声音,渔夫竟已远离了葛中离,退回到船上。 船中是谁? 葛中离似是已经想到了一个人,他听得懂琴音,方才抚琴的人心境澄澈,琴意悠远,听闻绿猗先生也是善琴之人。 更何况,还能如此震慑得住渔樵二人。 “在下葛中离,特来拜会绿猗先生。”这已是他一天之中第三次鞠躬。 竹帘轻掀,人已出船。 一个白衣胜雪的女子扶着摇晃的船篷轻轻踱步走了出来,她的眼中也同样傲雪凌霜,看着葛中离时,就像是看着一株草,一朵花,一条鱼。 好似万物在她的眼中,并无区别。 “这就是你们说的百年秋露白?”女子并没有回应葛中离的话,而是转头问向了渔夫与樵夫。 葛中离看到这个女人时,也略微一怔,绿猗先生,是个女人? 而且看起来,好像还是个不怎么近人情的女人。 只不过,为什么他在这些人眼中,好像就只是那一坛酒? “对,就是他。”樵夫点了点头,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傻小子,竟又将你当作了绿猗先生。” 女人却丝毫都笑不出来,她的余光瞥着葛中离,冷冷道,“你为何觉得我是绿猗先生?” “我……”葛中离一时被问得有些说不出话来,想想也是好笑,他怎么见了谁都觉得像是绿猗先生,“只因姑娘琴艺,的确不凡。” “不凡?我不过是先生身边的婢女,琴艺也自不及其万一,看来,你的耳力倒是不怎么样,眼力也不行。”她清冷的脸上突然泛起了一丝笑意,与樵夫对葛中离的态度变化如出一辙,“你也懂琴?” “在下愚钝,耳力的确不行,只听得出姑娘曲意中的山水之乐。” “能听懂这山水之乐,已比很多人强了,你这人倒是可以来我们换酒小筑长住一些时日。” “只可惜,要辜负姑娘的一番美意了。”葛中离坦然地笑了笑,“我只愿天下人能够长乐这山水之间就已无憾,至于我,天生的劳碌命,只怕还是消受不起。” “年轻,气盛。” 女人冷笑一声,她的笑意有些不屑,可是眼中却又有些敬意。 葛中离只是微笑,他待人向来如此,不回辩,不争执,却始终坚持自己的坚持。 每个人心中最重要的东西都是不同的,他又何必非让别人与他一般的想法。 “白芨丫头,你说今天绿猗先生会不会见他?”樵夫看向了白衣女人。 白芨却看向了葛中离,“你有福了。” “我?” 葛中离暗忖,有福的意思,是不是他们肯买这坛酒的一分薄面,让他去见上一见? “我不是说你,我是说酒。”白芨板着的脸终于是绷不住,竟掩面笑了起来,“秋露白啊秋露白,你此生能遇到我家先生那样的伯乐,又岂非是你几辈子都难得修来的福气?” 第129章 赌牌 日落西山,剩下的,只是一片黑暗。 黑暗中,隐隐闪着烛光。 乌篷船已穿过了芦苇荡,翻过了叠叠青山。 白芨独自端坐在船篷内,百无聊赖的拨弄着琴弦。 葛中离在蓬外抱臂而立,静静地看着夜空。 十五了,今夜的月,真圆。 樵夫双膝盘坐在船头,手中捧着一个酒坛,乘月泛沧浪,尽醉而休。 渔夫独立在船艄,手中撑着一只长篙,荡起江中的涟漪。 起初,葛中离的意思,是他来替渔夫撑船的。 他是江都人,水性当然不错,自是会撑船的,况且这白头翁也的确年事已高,让长辈为后生撑船,也确实有些不妥。 可是,他却被人硬生生地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很简单,撑船,是他老人家的乐趣所在,有些乐子,他还是喜欢自己一个人偷偷地去享受,半点不能分享给别人。 试想一个人,能终日与自己最大的乐趣相伴,岂非也是人间一件快事? 这样的理由,葛中离的确也无法反驳,所以他也只能无奈地站在船篷外。 这里的人,好像都有些古怪,却又古怪的有些可爱,并不像江湖中传言的那样,那么可怕,早听闻换酒小筑里尽是些穷凶极恶之徒,却不曾想也能如此清静幽雅。 不过转念一想,倒也应是如此。 若非让外人害怕不敢随意接近,这里的人,又如何偷得这浮生半日的清闲? 船已靠岸,靠到了一片水竹林边。 两岸的青山都已不再,身后的江水也滚滚东逝。 终南山下,渭水东竭。 他终于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原来这长安郊真的有这样一个地方。 而这样隐蔽的世外仙境,若非有渔夫撑船引渡,他只怕根本就不可能找得到。 “二老就送到这里吧,我自己带他前去就行。”白芨也朝渔樵二人轻轻作揖,以示作别。 樵夫又有些怜惜地看了看葛中离,悄悄凑到白芨耳旁说道,“这小子性情耿直,切莫让青栀那丫头欺负了他去。” 白芨也掩嘴而笑,“放心好了,我自有数的。” 没有告别,什么话都没有,葛中离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消失在深林中。 有些人,相逢本是缘,别离为命定,来去亦匆匆,不过人间客,情义都在心里,本就不需要作别的。 “这两位老前辈的言谈风度,绝非籍籍无名之辈,却不知他们此前是何人?”葛中离本是不想问的,可无奈实在是又有些好奇。 “来到这里的人,早已隐去了从前的名姓,如今他们二人,不过就是渔樵罢了。” “隐去名姓?这倒是与我判官盟略有同妙。” “不一样,完全不一样。”白芨已顿住了脚步,看着浩瀚的苍月,穿林打叶声簌簌而起,“进了判官盟的人,自此以后要为天下人做事,而进了这里的人,只是为了能做他们自己,渡人与渡己,大乘与小乘,相差本就甚远。” “可是以在下粗陋浅薄之见,渡人与渡己,本无高下之分。这天底下的人,只要不去伤害别人,都已是难能可贵。” 白芨淡淡地看着他,她的眼中似是有了一些奇怪的变化,好像她看着的,终于是个人,而不是一株草,一朵花,“你这儿郎心性,我家先生见过了,会喜欢的。” 脚步已又扬起,穿过长长竹林,走进幽幽远道。 前方,聚着一群人,和五个酒缸。 中间的酒缸上,搭着一块青石板子,青石板上放着一副骨牌。 周围的四个大缸上,都分别坐着一个人。 不过是茶余饭后的小赌怡情,葛中离本是不必去在意的,可是他在意的,是这一群人。 马脸猢狲张麻子,浪里白条玉蛟龙,竹杖青峰苗道人,黑风土寨吕三公,销魂蚀骨红娘子,百无禁忌鹤发童,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很多他知道的江湖人。 原来这些年判官盟一直抓不到的人,都躲藏在了这里。 葛中离看着他们,就像猫看见了耗子,本能反应就是将他们统统收进罗网。 可是他不能这么做,这是在别人的地盘,他还正有求于这个人。 看到了,却抓不得,真的是手里痒痒,心更痒痒,不免朝那边多看了几眼。 “能来到这里的,就已不再是从前的人了。”白芨当然已看出他眼神的变化,她当然也知道这些人曾经都是什么人。 不远处,骨牌声哗啦啦地作响。 四个赌牌九的人,十几个围观的人。 一个面黄枯瘦满脸麻子的小个子用一只手飞速地叠牌,其他几人的眼睛也死死地盯在上面一动不动。 他的第一副牌拿了个一点,庄家竟然是鳖十,这样都能赢。 于是,八个筹码就变成了十六个。 第二副牌,居然又拿了对天牌。 他面上的表情开始有些抽搐,将牌一掌拍在了桌子上,苦笑着道,“老爷们儿都尽了兴,不然,咱今儿个差不多得了?” “差多了,还是差少了,我一个妇道人家说了可不算。”石缸上坐着一个美艳的妇人,娇滴滴地瞟着身旁另一个缸上的人。 “红娘子都拿不了的主意,我一个小孩子的话,肯定是更做不得数了。”女人对面缸上坐着的鹤发童颜的小孩子也跟着撅起了嘴,也跟着歪头瞟向了身旁,笑嘻嘻道,“五哥,你说呢?” 一个长得略微白净的男人看了眼小个子身边堆叠成山的筹码,摇了摇头大声笑道,“我一个落魄穷小子的话,肯定也不算数的。” “五哥,您这话可就开玩笑了,做不做得数,不都是您一句话的事儿?”小个子的面上已有些哀求之色,急得脸一会儿煞白一会儿又通红。 “你也知道叫声五哥,那自然也是知道,五哥当然要听大哥的。”玉蛟龙说着,已经瞟向了站在旁边看热闹的一个老人。 老人身穿着一件已经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手中握着一根足有两人高的竹杖,拈着胡子笑道,“规矩是先生定下的,你问我们又有何用?” “好哥哥,姑奶奶,爷爷们,你们就饶了我吧,我是真的不想再赢了。”张麻子的眉眼已经拧皱在了一块儿,只坐在石缸上锤了几下拳头。 葛中离看着他们觉得很奇怪,要是一个人手运好,赢得差不多了,觉得苗头不对想走,这一定是个十分聪明的人,不过赌红了眼的人他见多了,输急了想翻盘的,天王老子来了也拽不走,而赢了的,能见好就收的也几乎没有,然而像他这样明明赌运正盛却主动想开溜的,倒还是第一次见。 “赌桌上的规矩,有始有终。”说话的,是倚坐在树下的一个老者,他半寐着眼,似醒非醒,似醉非醉,却也正看着这一桌骨牌。 “好,最后一局。” 小个子强颜欢笑着,上了赌桌,仿佛就像是被架上了刑场。 他在缸上已经快坐不住了,仿佛这缸里放的不是酒,而是柴火,已经开始燃起的柴火。 他整个人,都像是被架在火上烤着。 “若我是你,就会把筹码全都押上。”老人在一边大笑着说道。 “开……开什么玩笑,我若全押上,再赢了,岂非要搭上这条命?” “不会,不会。” “你如何得知不会?” 第130章 天胡神仙 “因为你的牌是副杂五对,而庄家却是打老虎。” “你……你莫不是个神仙?”小个子照着他的话做了之后,惊恐看着自己手上的牌,他还没有翻牌看的时候,这个老头就已经知道了,这的确是副杂五对。 “你出老千!”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红娘子。 虽然她一直坐在缸上,完全没有看到这些人有任何奇怪的举动。 可是能准确无误地说出一个人的牌,这绝非是运气,一定是出千。 “出千?你们玩的这种小玩意,老夫十几岁的时候就已不稀罕喽。” “好,好……”小个子已经从酒缸上跳了下来,囊空如洗,一日尽输,他终于能落得个轻松自在了,对着老者磕头一拜,“多谢前辈仗义相助。” “助你?谁说我助你了?” “前辈刚刚……”小个子话说了一半,又突然顿住,他知道这里的规矩,也知道这位老先生是个不想惹麻烦的人,转脸赔笑道,“是是是,的确没有,前辈明明什么都没有做。” “你以后还赌不赌了?” 老人没有看他,只是兀自闷了一口葫芦中的酒。 他拿酒葫芦的手也很奇怪,他的十个手指已全都没有,抱着葫芦的,像是两个肉球。 小个子惨然一笑,没有说话,他不说别人也已知道答案。 “老先生既然是个中高手,何不上来凑一局?”坐在缸上的人已将牌洗好,他也实在是有些不悦,这老头刚刚指点了那人一把,让他们之前多做的一切都功亏一篑。 “不赌,不赌。” “赌徒的相是长在脸上的,您老盖不住。” “宁死也不赌。” “真的宁死也不赌?”拿起一张牌的手已渐渐握紧,捏碎的粉末已渐渐从手心中滑落而出。 老人依旧眯眼笑着,“就算是把我老婆儿子都杀了,我也不赌。” “好。” 那人说着,已将骨牌挥手一扫,哗啦啦一声尽数落地。 其他几人也跟着从缸上跟着跳了下来,相视沉默半晌,又突地捧腹而笑。 他说不赌,那别人也就不赌。 在这换酒小筑里,没有人能逼任何一个人做他所不愿做之事。 “天胡神仙。” 葛中离看到这个人的手指和牌技,就已猜到了一二,然而又听到他刚刚说的话,已确定这个人就是那销声匿迹十多年的天胡神仙,胡天。 相传几十年前,天胡神仙每次出手起牌便胡,次次都是天胡,一生之中从未有过败绩,竟让人不知这究竟是人为,还是天意。 再之后,就无人敢与他一较高下了。 可是,谁又能保证一个人一辈子只赢不输的呢? 直到二十年前,天胡神仙遇到了一个人,一局落败满盘皆输,断指立誓,永不再赌。 他才彻底明白了十赌九空,不赌为赢的道理。 这样一个人,竟然也藏在这里,换酒小筑中,究竟还藏着多少神秘莫测的人与物? “你说他就是天胡神仙?”问话的人,是白芨。 “白芨姑娘不知道此人来历?” “知道这里所有人的,恐怕也就只有我家先生了,因为先生与这些人本就是故交。” “这里的所有人,都曾是绿猗先生的朋友?”吃惊的人,自然是葛中离。 “若不是为了我家先生,谁又会心甘情愿留在这里?” “这位先生,还真是黑白两道通吃啊。” “不多认识几个人,哪里来得你们这些人绞尽脑汁都求不到的秘密?” “白芨姑娘说的是,只是我有一点不解,为什么这些输了银子的人看起来如此高兴,而只有那一个赢了的人,这般愁眉苦脸?” 白芨掩嘴轻笑,“那是因为,输了的人不但不用掏银子,还得让赢了的人自掏腰包请大家喝酒,赢了多少筹码,就要掏出相应的银子,你说他赢了这么些,是该愁也不愁?” “这是什么道理?” “这是我换酒小筑的道理,我家先生的道理。我们先生自是从来不避讳那些俗礼的,讲究顺应天性,道法自然,所以你看这里酒色财气,应有尽有。可是,该做的,不该做的,你若是让这些人自发向善克己复礼,那还不如去山上庙里烧香求菩萨保佑来得实在。他们这些人,不懂得节制,却一定懂得守规矩。” 在这样的地方,住着这样一群人,当然得有自己的规矩。 他明白,无规矩不成方圆,人的自律都是有时效性和局限性的,只依靠人们自觉的善念而维持的秩序,必不能长久。 人心易变,人也天生就是贱骨头,如果没有成文的规矩和必然的惩罚,谁又能永远安分守己? “可我还是有些不明白,为什么赢的人就要比输的人倒霉?” “这里到底是谁输了,谁又真正赢了?” 白芨转头看向他,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人生本就是一场戏,又何必太认真? 输输赢赢,赢赢输输,不过身外之物,又何必多做计较? 说什么小赌怡情,大赌伤身,我看都是屁话,赌就是赌,终会害人害己。 我们家先生就是看不惯他们这些人,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让赢了的人倾家荡产,输的人也一毛不得,就是要消磨消磨他们这些戾气。 不过好在,这里的人不赌银子,只赌酒。 他是新来的,还不太懂规矩。 若是没有那位老先生出言相阻,只怕他刚才赢下的银子,得请在场的朋友们都喝上一整年的酒。” “你是说,那三个人一直在输,其实也都是他们一早约定好的,就为了让那小个子吃个教训?” “不吃苦头,谁人能记得住教训?只可惜,那位天胡神仙心善,舍不得他多吃些苦头,也不知道这人能不能记住这恩情。所以我也早说过,不管那些人曾经做过什么,现在,他们已只是换酒小筑的人了。” “拿人归案不如渡人向善,只要他们能一直如此,那我判官盟的通缉册上也一定会将他们的名字尽数划去。” 白芨听罢此言,却笑而不语。 她才不在乎判官盟如何评断,她只知道,即使这些人仍旧十恶不赦,他葛中离也不敢来这里拿人。 “那你平时赌不赌?”问出这句话的,居然还是白芨。 “我只是很少去赌,却也不敢说从来不赌的。”葛中离说的很认真,他向来是个实话实说的人,他看着不远处的那些人,咬了咬嘴唇突然笑了,“只要是人,多少总会有些赌性的。” 她好像对这样的回答很满意,“这倒也是。” “先生定下这样的规矩,难道这个人从来都不赌?” 白芨沉默了一会儿,也笑了起来,“如你所言,只要是人,多少总会有些赌性的。” “只是?” “只是……”白芨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崇敬的表情,“有些人之所以能够区别于其他人,就在于这适可而止的度。世间万事最大的学问,也就在于抉与择的这一进,一退之间。” “十赌九输,不赌为赢,的确是普通人中最真的道理。而更高明的赌徒,是能把握住这个度的人,能做到如此的人,只怕世上再没有什么事是其解决不了的了。” “不,天底下的人,都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家先生也是人。旁人看的没有什么,不过是彼之蜜糖,我之砒霜罢了。只要是人,谁都不能免俗。” “这倒也是……只是,还有一问,那现在,他们谁也不算输,谁也不算赢,又当作何?” “比输赢的方式,又不是只有赌牌一种。” “是。” “你刚刚可看到那五个酒缸了?”白芨说着,也朝着那边瞟了一眼。 “看到了。” “每一缸里都装着二十斤的十六年陈女儿红。” “是,我站得这么远,都也已闻到了那酒香,的确是好酒。” “这么好的酒,可不是用来坐着的。” “如果是我,早就已经在赌桌上坐不住了。” “所以,他们其实也早就坐不住了。” “所以,他们赌的是酒?” “一人一缸,谁也不多,谁也不少。非但要喝,还要痛痛快快地喝,谁喝的最多,喝的最快,就算谁赢。” “那赢了的人,会怎样呢?” 他在想着,这一次,赢的人总不该再倾家荡产了吧。 “中间不是还有一坛没人喝。”白芨娇俏一笑,“赢了的人,自是有这福气的。” 葛中离既是摇头又是点头,“是,对于好酒之人而言,天底下绝不会有比这更好的彩头。” 第131章 青栀 酒坛子。 若说葛中离自从来到这个地方,见过最多的东西,就是这酒坛子。 此时,他已又见到了一个酒坛子,非同一般的酒坛子。 酒坛子足有三尺多高,这样大的酒坛子,本应是随处可见的。 它可以放在院檐下,可以放在角落里,可以放在酒窖中,甚至可以放在赌桌上,可就偏偏不应该放在这路中间。 路中间不但有酒坛子,还有个小酒鬼。 坛子上,趴着一个人,一个看起来还没有酒缸高的女娃娃,看起来也不过八九岁的样子。 她的右手中拿着一只水瓢,瓢中还剩着一半的酒,可是她的人,已经迷迷糊糊地抱住了酒坛子打起了呼噜,就像是一只刚从酒缸里捞出来的小酒虫。 “青栀,有客。” 白芨的声音温柔而宠溺,这是他此前从来没有荣幸享受过的语气。 她在他的面前,永远都像寒冬,而在这只小酒虫面前,却像是暖春。 青栀噌的一下就抬起了头,仿佛从来没有醉过似的,她摇摇晃晃扶着酒坛子站了起来,嘟起小嘴一脸的不悦,仿佛面前的这个人已经搅扰了她的雅兴。 她向前伸出了一根手指,直指着葛中离,“谁?干嘛?” 葛中离也只好强忍住笑,一脸认真地说道,“敢问绿猗先生可在此处?” 这一次,他确信自己绝不会再认错,眼前的这个小丫头,绝不可能是绿猗先生。 “你不先说为什么而来,我……我怎么知道是要告诉你,我们家先生在还是不在?”小丫头一扭头,她的人没有醉,话倒是已经有三分醉意了。 葛中离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来到这里的人,目的不都是为了换酒的么? 他们家先生在与不在,当然也得看这酒来与没来。 “你怎么不在里面伺候,跑到外面来偷酒喝?”白芨轻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又转头看了看这牌坊下的红柱子。 红漆的柱子,青石的牌坊。 走过了这个门,才是真正进去了换酒小筑。 门叫朱门,一入朱门,生死不知。 “先生说要一个人清静会儿,不让我打扰。”青栀默默低下了头,轻声呢喃着,“白芨姐姐,今日可是三月十五。” “是啊,又到三月十五了。”白芨脸上的神情也变得有些落寞,她也跟着轻轻叹息,“月团圆,人别离。十年一觉扬州梦,春水如空。” 青栀也有些愤愤不平,“人家都已经逍遥快活去了,也就只有咱们家先生还放不下。” “你还小,你知道什么。情深不寿,慧极必伤,也就只有如此至情至性之人,才实在是得不来这糊涂的吧。” 青栀无法反驳,她也只有对着葛中离出一口恶气,“今日不吉利,我家先生不见客,请回吧。” “他带来的,可是百年秋露白,你确定今日将他拦在门外,明日不会挨板子?” 青栀听着白芨的话,已经像是一条敏锐的小猫从朱门窜出,整个人都伏到了葛中离的身上。 她绕着他一圈一圈地嗅着,眼睛已经放起了光,可惜她只长到了葛中离的腰那么高,再往上,嗅不到。 葛中离看着她,好像看到了白日里的渔翁,好像一夕间那老翁已突然年轻了八十岁,变回了小孩子在他眼前晃着。 他们这里的人,好像都有一个毛病。 从老到小,从男到女,看到酒好像都会不要命了似的。 不过,好酒之人,岂非也正是那性情中人? 青栀笑嘻嘻地从他腰间取出了那一坛美酒,眼巴巴地望着他,“其实,你本不用麻烦我们家先生的,你想知道什么,问我也是可以。” 葛中离笑笑,不回什么话,他当然也已知道她的意思,她解决了他的问题,那这坛酒自然也是归她了。 可这样一个小姑娘,又能知道什么。 “你不信?”小姑娘似是也已看出来葛中离那满不在乎的态度,突然像个熟读百书的老学究一样背起手来,跳到了酒缸上,才将将与他的肩头平齐,“昆山红玉阴阳鱼,追魂寒枪葛中离,是也不是?” 葛中离听罢她的话确实有些动容,他没想到这才八九岁大的小姑娘与他未交一言,竟已从他的追魂枪上看出了他的来历,的确有些门道儿。 这样看来,这里的人不论年纪大小,都绝非简单的人物,倒是他有些眼拙了。 见葛中离还是没有理她,她又伸出了小手朝着葛中离勾了勾手指。 葛中离已走上前去,他也想知道这丫头葫芦里又卖的什么药。 “你既然是判官盟的人,那你一定经常在江都?” 葛中离点了点头,扶住了这个摇摇晃晃差点掉进酒缸里的小酒虫。 “那你知不知道江都有一个姓霍的琴师?” 葛中离又点了点头,他也的确知道,清平坊的琴师就是姓霍。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青栀悄悄地伏到了葛中离的耳边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就见葛中离面色一变,满目疑虑地看着她,她拍了拍他的肩,继续说着,“照我说的做,这可比一百坛秋露白都要管用。” 青栀已经从酒缸上跳了下来,跑回白芨的身边,“去吧去吧,这酒本就是给先生喝的,像我这样的人,也就只能醉死在这白醪醴中了。” “小孩子,喝稠酒就已经足够。” 葛中离也向前伸出了一只手,等她还酒的手。 青栀却扭过头去,将酒坛子放到了白芨的手中,再由白芨递还给了葛中离,不再理他。 “葛少侠,你可知这朱门之说?” “江湖传言,典衣沽酒,债台高筑,朱门似海,有去无回,白芨姑娘说的可是这个?”他其实本不想说的,因为这听起来实在算不得什么好话。 白芨却淡然一笑,“有的人一入朱门,不醉不归,而有的人,一入朱门,有去无回,这都要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葛中离也只能跟着笑笑,“难道不应该看先生的心情?” “你可知我们家先生为何自诩绿猗?” “莫不是诗中所言,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是,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我们家先生只喜欢磊落坦荡的君子,倘若阁下有任何私心,只怕……” “有去无回?” “是。” “多谢姑娘提点。” 看着葛中离已消失在夜幕中的身影,白芨有些打趣地看着青栀,“臭丫头,你刚刚偷偷跟他说了什么?” “没什么呀。” “我还不知道你,但凡来这里找姑娘的人,有哪一个没被你整过?我见着不说,你也见好就收得了。” “刚刚我问他,认不认识江都城有一个姓霍的琴师。” 白芨的笑容已经僵硬在脸上,她在听着,静静地听着,她已再也笑不出来。 “我告诉他,只要在绿猗先生面前狠狠地骂一顿这个人,怎么难听怎么骂,先生就会高兴的,一高兴了,他问什么先生都会说的。” “胡闹!” 白芨的手掌已经劈了下来,可是快要挨到青栀的脸颊时,还是没有打下去,而是拍到了身旁的酒缸上。 酒缸已碎,满地流香。 “难道今日不应该骂他?” 青栀满脸的不服,她觉得自己明明是在行正义之事。 “当然该骂,那样的背信弃义之徒,不止今日该骂,每日都该骂。”白芨长长阖了阖眼,她真的后悔没有听取渔樵二人的告诫,由着这个小丫头胡来,“可这却不是我们能做的决定,山外看山,你又真正看得到多少呢?” “该看的,我都看到了,这么多年已看得够了。” “你才活了几年?你看到的,只不过是你自己想看到的。” “我不明白,我到底哪里错了?”小姑娘眨眨眼,似乎还没回过神来发生了什么,她只是想出口气罢了。 “不说,就不会错,所以你从今往后总该安静一些的。” “你怕这个阴阳差有危险?” 她觉得葛中离可能会有危险,是因为知道这朱门里有什么。 “他的死活谁管,我只怕姑娘伤心。” 第132章 绿猗先生 风过竹林,夜半清幽。 要说这里最多的东西,当属是酒,可第二多的东西,却是竹。 从他们下船起,就是一片水竹林,穿过竹林走过曲径,最后进入朱门,前面的路,又是一片竹林。 郁郁葱葱,翠绿欲滴。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在这竹林里,他已听到了琴声,听到这琴声时,他总算才知道为什么白芨会说自己远不及先生之万一。 我思美人天一方,欲往从之不能忘。 一曲忆故人,感君区区怀,此中的缠绵悱恻,也只有真正尝到过求而不得的人才能听得懂。 他,已然听懂了。 三月十五,是个特别的日子。 虽然他不是很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日子,但从渔樵二老和青白二奴的话语间,在这肝肠寸断的琴曲中已猜到了大概。 琴声,是从前面的水榭风亭里传出来的。 碧纱帐,伊人影,寥寥松风吟。 他看到的,只是亭阁中被风吹起的满庭烟青色的水纱帘,还有一个落寞的背影。 四角亭的每一个亭柱上,都刻着一句话,四句话,合成了一首诗。 浅酌低唱忍浮名,落拓江湖载酒行。 典衣沽酒酩酊归,劝君此宵杯莫停。 第一句,是借的柳三变那句“忍把浮名,换了浅酌低唱”,第二句,是借了杜牧的遣怀“十年一觉扬州梦,落魄江湖载酒行”,第三句是借了杜甫的“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最后一句,是借了李太白的“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四首诗,四个人,四种不同的心境,然而相同的是,他们都是酒鬼。 此间的主人,会以这样的命题为诗,倒真不愧为不醉不归了。 “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 如今却忆江南乐,当时年少春衫薄。 明月楼高莫独倚,东篱把酒黄昏后。 料峭春风吹酒醒,半生潦倒半生休。” 他已听懂了曲中意,已看到了诗中人,他不知怎么的,突然有感而发叹了出来。 琴声戛然而止,留在这里的,只有风声,竹叶声。 “酒来。” 亭中传来了一个声音,女人的声音。 葛中离只是微微蹙眉深思,这个人,果然是个女人。 “绿猗先生?” 葛中离托着酒坛已经走上前去,站在亭外,他已不敢确定这个人到底是谁,他今日已经认错了很多次了。 他静静地看着这个女人,青衫素挽,不施粉黛,不着边饰,好似江边的一缕清风,却有种说不出的风情。 她的眼中总是带着三分迷离的醉意,身上也总是泛着淡淡酒气。 她观世事,好似也皆在这一梦一醒之间,虚虚实实,醉醉醒醒。 喝酒的女人是什么样的? 他见过围坐在篝火旁,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女人,豪爽,也见过醉卧在花楼里,涂满香脂与人劝酒的女人,娇怜,见过像拾儿那样一个人在山林中落寞独饮的女人,悲怆,甚至见过刚刚青栀那样的小酒虫,懵懵懂懂,有些可爱。 她们或性情使然,或生计所迫,或借酒浇愁,或嘴馋贪杯,可是他却唯独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她喝酒,好像从来都不因为什么,就像是人要吃饭,要睡觉一样的自然。 很多好酒的女人看起来会很粗俗,而她,喝着酒时,看起来却更加清雅,像那空谷中的幽兰,幽篁中的猗竹。 酒不饮不知其浓,人不涉不知其深。 有些人喝酒,喜欢和一大群朋友一起喝,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葛中离就是如此,他喝的不是酒,而是人情冷暖。 有些人喝酒,喜欢躲起来自己一个人偷偷的喝,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她就是如此,她喝的也不是酒,是人生百味。 人生百味,一朝尽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喝下去的是酒,涌上来的是味儿。 江湖夜雨十年蹉跎,这其中的滋味儿,只能自己一个人细细地去回忆,去品酌。 她喝酒时就像是在喝茶,只是浅浅地斟上一小半杯,可又一杯接着一杯,喝得很慢,却永远不会停,也永远不会醉。 可这世上最可怜的,也就莫过于千杯不醉的人了吧。 他不由得心生出一种怜惜,又觉得这样子不对,有些人生来孤独,可是他们乐在其中,是不需要别人去同情的。 也许他觉得浪子无根一世漂泊潦倒,可人家只会认为是偷得半生逍遥自在。 所以他也只是看着,光看着他也已有些醉了。 他突然眼前一亮,这样喝酒的女人,他又好像曾见过一个,正是那个他想要来问询的人。 她们,的确有些相像,喝酒的样子很像。 “听闻判官盟的大弟子葛中离是个为人正直之士,想不到,竟也会盯着一个姑娘这样久。”她的话音没落,轻咳几声,手虽然已有些发抖,却又在很自然地去倒酒了。 “在下冒昧,只是没有想到,绿猗先生竟真是个姑娘。” “古有铸器大师萧夫人,却是个男子,今有换酒小筑绿猗先生,为何就不能是个姑娘?” “姑娘说的是,是在下寡闻了。” 葛中离兀自苦笑,他也不是这究根问底之人,绿猗先生是男是女,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此酒为蓝桥风月,不知君子能饮一杯无?” 来何迟暮去何忙,不道离人欲断肠。 清节如君谁可继,遗风他日愈难忘。 鲈肥酒熟归时好,水绿山青去兴长。 便恐鹓行须簉羽,蓝桥风月两相忘。 这便是前人诗中的蓝桥风月,可离人饮了这酒,便真的能两相忘了么? “江南的酒?”葛中离并不推辞,有人请酒,本就是人间一大快事,更何况是绿猗先生请的酒,他径直走入亭中坐下,自酌了一杯,他这一路上,看到过江南的船,江南的酒,还听人提起过江南的人,他已全都明白了,“先生小可独酌,抚琴一曲忆故人,是在忆江南故人?” “你知琴?” 绿猗先生手中的酒杯已停下,听到这个人一语道出琴曲的名字,她也实在没想到眼前的这个看起来很是粗犷的男子居然也能听得出她的忆故人。 “实不相瞒,的确不通。”葛中离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向来只说实话,尤其是在明白人面前,“当年只因有一朋友,她总会常去乐坊听琴,我才也去的那里从一位琴师处学了点皮毛。” “那你方才有感而发的那几句诗,也是那人对此曲的见解?” “是,我不过借来一用而已。” “那位琴师,对曲意的见解确实有独到之处,不知是江都的哪位琴人?” “先生也认识江都的琴人?” “早年间呆过一段时日,知道的人不多,也不算少。” “可这个人,你总该知道的。他叫,霍中散。” 看到面前的女人面色突然黯然了下去,葛中离就已确认,青栀的话,幸亏他没有尽信。 绿猗先生微怔了一会儿,又举杯仰头一饮而尽,骤然笑道,“想不到,真想不到,乐坊……他竟沦落到那样的地方。当年我们还都认为,所谓文人琴,娱己不娱人,只为静心养气,实乃山水清音,那是最不宜在人前卖弄的技艺。你可知道,竹林七贤中的嵇中散?” “自是知道,嵇康嵇叔夜,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三千太学齐下跪,广陵一曲天下绝。” “那你可知道,长林七俗中的霍中散?” “知道。”他当然知道,因为此霍中散就是彼霍中散,素有小嵇康之名的堂堂琴圣。 “想不到时隔多年,他竟已落魄到沦为一介优伶,悦人为生。” “你也认识他。” “岂能不知,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他就是,朱弦公子?”那广为流传的说书话本,葛中离自是也已听过了不下数十遍的,不过此时,他才将这两人想到了一起。 “封笔多年,我早已不过问江湖事了。”绿猗先生又接着斟了一杯,“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千金散尽换酒来,终是我自逍遥,但愿长醉不复醒,又何必执着他人之事。” “他若是知道,一定不会看你这样喝酒的。” “典衣换酒酩酊归,债台高筑谁家催,我筑我的风流酒债,不过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又干卿何事?” “他是我的朋友。”葛中离叹了一口气,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我曾听别人提起过你,才子佳人,琴箫相和,实为神仙眷侣。” “谁这么多管闲事。”一杯又尽,杯已成空。 “反正不是他,长林七俗中,我也是认识几个的。”葛中离替她杯中斟满了酒,又开始往自己杯中倒,他知道在这种时候,是应该有人陪她喝上几杯的,“当年你为什么要走?” “想走便走。” 走,当时年少,只想看尽这大千世界。 也许只有走遍了万水千山,她才会甘于守住这一世之安。 “那你又为什么回来?” “想回便回。” 可后来才知道,天下之大,穷其一生也不可能全都看尽。 想看的,已看过了,想知道的,已在心中。 所以才选择回来,回到长安,这个最初开始的地方,一切从头来过。 可是这些话,又能与谁说? 谁又真正在乎,谁又真正懂呢? 既然不懂,那便也是多说无益。 “为什么不去江都找他?” “为什么要去找他?” “可你连在他琴坊旁当垆沽酒的事都敢做,为什么明明回来却不敢去找他?” “找有何用?我走之后,他早已有了流夏,愿意为他而留下。” 葛中离也终于沉默了好久,才慢慢说出话来,“我见过流夏,她是个很好的女人,她总是能替他把生活的一切琐碎都打理得很好。” “若是一个人连能够照顾好自己都已是不易,又怎能再去照顾别人。”她慢慢的品着杯中酒,现在她喝酒的时候,又已像在喝茶了,“他要的是流夏那样的女人,我不是她,我要的是我自己,他不是我。” “有些人谎话说得多了,连自己都信了。”葛中离却仍是一饮而尽,他喝酒,从来不浅斟慢酌,就像他说话,也从来不拐弯抹角,“倘若你真的放下,又何苦在这相隔十年的别离日里喝着江南酒,弹着忆故人,抚着他送你的绿绮琴?” “交浅言深,君子所戒。 你的话太多了,好像已有些醉了。 这世上也只有酒才能解酒,却不知你这坛酒,可否聊以慰藉?” 她半眯着眼睛,笑着将葛中离带来的百年秋露白开了泥封,酒香立刻飘了出来。 江湖上的秘密,她大抵已知道有九成,所以才被人称江湖百晓生。 可这江湖上的酒,她却已尝过了九成九,这才是她最骄傲的本事。 剩下的那百分之一,她求不得,毕竟这世上嗜好藏酒的人不止她一个。 只不过,这坛百年秋露白,恰好是这求不得中的其一。 自从闻到了这酒香味,她就早已认定此酒价值连城,千金不换。 “好酒,如此好酒,当以上礼待之。” 第133章 不速之客 林中小榭,以地为席,临水而卧,倚竹而眠。 葛中离此时走近的,便是一个不怎么宽敞也不怎么明亮的双层木屋,一层会客之堂,一层主人居之。 楼阁外没有题诗,只有一个匾额以寥寥数笔怀素狂草题字,名曰晴茶,晴茶小榭。 由此观之,喝酒在野,幽篁兰亭换酒小筑,喝茶在舍,水阁楼台晴茶小榭。 在喝酒的地方不能喝茶,而进了这喝茶的地方,自然就不能再喝酒了。 “你且自便。” 绿猗先生说着,已不再管他,而是自己径直走到角落处的香几旁。 葛中离环顾了小楼一周,这里的陈设虽然简朴却又极尽讲究,文震孟曾坐过的太师椅,韩熙载所藏之落地屏,赵黻平生孤本之万里江山图,文玩字画,该有的一样不会少,不该有的也半点不会多。 这里的东西虽然古朴,不似世间那些富庶之宅的金玉俗物,却都是名人之藏,就连那一桌一椅,都好像很贵重的样子。 他左右总觉得无处落脚,也只好先找到一处藤编蒲团坐了下来,静静地等主人焚香事毕,再做计较。 上礼待之,礼数务尽。 不管之后是寥寥数语还是彻夜长谈,香,总是要焚的。 他看着她取出了一鼎黄铜宣德炉,炉身左右一对水蛭型双耳,和炉口沿平齐,一看便知是那稀罕的蚰龙耳炉。 她左手拖着长袖,右手轻轻用香铲将炉中香灰铲松直至均匀,如蜻蜓点水,又像描云画雾。 继而又轻轻压实,眼睛静静地盯着炉中的香灰。 不管她做什么事的时候,都像是旁若无人,都能一心专注。 “不行!你不能进去!你……唉哟喂!” 屋外一阵喧哗吵闹,一声嘶哑惨叫,就看到一只小小的肉球从门外飞了进来,趴在了地上。 “青栀?!你怎么了?” 葛中离听得出来是青栀的声音,也看得到她现在整个人都被丢了进来,扑在地上。 是什么人,在这个地方能如此嚣张? 他已站起了身,追魂枪也已在手,不管是什么人来这里找什么样的麻烦,他都不可能袖手旁观。 绿猗先生轻轻一挥手,小榭外的竹门就已轻轻扣上,“我不是早说过了,不管是谁,进来前都要先敲门的么?” 她拿着香扫轻轻地扫着铲上余积的香灰,而她的话,却是说给青栀听的。 “是……是三老板来了,我拦不住他,他就,他就……” 之后的话,青栀没有说出来,毕竟被人扔进来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尤其是这里还有外人在。 “下次记得,自己先跑,我这里可从来不收留死人的。”她气定神闲地地微笑着,又抬眼看向了葛中离,“让客人见笑,实为主人失礼。等下你不管听见了什么,或是看见了什么,都不要动,好生坐着就是了。” 葛中离听罢,已又重新坐回了蒲团上。 客随主便,主人家既然要求了,客人又怎么能不听。 他只在暗暗想着,几年前来的时候,他还只知道长安城里有个大老板,没曾想现在连三老板都有了。 “咚咚咚……” 门外传来了几下敲门声,只听得一个娘里娘气的男人的声音道,“洛姐姐,在下已敲过门了。” “不见。” 话说着,她已又重新垂下了头,忙起了她的事。 她将梨木薄板刻制的纂香模轻轻放在平铺好的炉灰上,用紫铜香匙将沉水香粉一勺一勺地填在模子上,就像是在精心描绘着一张工笔画。 寻常人用来打拓的香纂纹样大多是福禄寿喜之字或是祥云八卦祥龙图案,以此祈福纳祥,而她的这枚香纂模子,却生生画着一个酒坛子的图案。 好酒如此,也当算作人生一境了。 突听得砰的一声巨响,竹门已破,满地散落着断裂的红斑枝节竹木。 破门的人已大步走了进来,是一个年轻人。 年轻的人,往往骄傲而莽撞。 只见他一身烫金对襟大氅,腰佩琉璃紫金剑鞘,奢靡尽现,他站在那里,像是一只开了屏的孔雀。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人,一个始终低着头,不说话的人。 这个人抱着一口大箱子,即使进了屋子,依旧没有放下来。 “洛姐姐,好久不见。”华裳少年满面堆笑,可是他的余光已落到了不远处的葛中离身上,“原来有客人在,青栀这小丫头怎么不说清呢,说清了,我也还是等得的。” “此竹乃九嶷红湘妃,断了七根,算你三百五十两。”她还在小心翼翼地填着香粉,尽量不疏漏旁洒一分。 “哑奴,洛姐姐都发话了,还不快记在账上。”他对着抱箱人说了一声,眼睛却还盯在那边的香几上,“姐姐放心,明日午时之前,金刀门自有人来送。” 洛卿云这才抬头瞟了他一眼,不禁又皱起了眉。 这个地方,走水路自然是最方便的,可是能从水路找到的人却少之又少。 总有那么些人能走别的路找到,可那些路…… 她看着那人满是泥泞的鞋底,若是换做她,才不会去走。 “驼绒毛毡,三十两。”这是被他踩脏的那一块。 “姐姐欺我不识货?若说那红湘妃是物有所值,可这区区毛毡顶多也就值三两。”他说着,已不自觉地又向前了几步。 “再加五倍。”她看着又被他踩脏的几块毛毡,冷冷说道。 “哑奴,记账!”他脸上的笑容已有些僵硬,只是话语中仍充斥着些许不屑,“我金刀门也不差这点银子,若是洛姐姐喜欢,即便在金刀门内再建一座换酒小筑又何妨?” “三老板此番前来,是特地为我送银子的么?” 纂香模已填满,她轻轻向上提起了模子,一个完完整整的酒坛子平铺在香炉上。 “当然不止。”三老板挥了挥手,将身边人抱着的箱子打了开来,“当然,是为了送酒来的。” 听到酒这个字眼,不管是洛卿云,还是青栀,都忍不住朝着箱子看了过去,好似不管送酒的人是谁,只要是酒便就是好的。 整整一箱,整整八坛。 每一坛的分量虽然并不多,但也都价值千金。 “这是徐家酒坊四十年陈女儿红。” 三老板得意地抱起了其中一坛,雕花的坛子,斑驳的泥封。 徐家酒坊,是江都最有名望的一家酒肆,可却不是人人都能喝得上他们家的酒。 据说想要他们家十年陈酒的人,都已经排到了十年后,所以能把这样一坛四十年陈的酒弄到手,也的确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却没曾想,洛卿云听到他说的话后,突然噗嗤一声忍不住笑出声来。 “笑……笑什么?” 他一脸愕然,同样愕然的还有青栀和葛中离。 第134章 渔夫 “你可知,何谓女儿红?” “当……当然知道。旧时人家生了女儿,等到孩子满月时,就会选酒数坛,泥封坛口,埋于地下或藏于地窖内,待到女儿出嫁时取出招待亲朋客人,是谓‘女儿红’。” “我这里的女儿红不多,却也不少,不过呢,大都是十六七年陈的风华正茂的女儿。让我想一想,这四十年才开封取出的女儿红……”她说着,已经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啧啧啧,这大名鼎鼎的江南徐家得是长成什么样的女儿,才能让主人家留得住这坛四十年陈。”青栀也跟着不住捧腹大笑起来,她的两个嘟嘟的小脸已然又有些泛红。 “这些无良的奸商。”三老板紧咬牙关,已将这坛酒重重地扔了出去。 却没曾想,青栀窜出去的速度比酒坛子还要快上三分,她已将酒坛子接住,抱在怀里,“姑娘不稀罕的,就全赏我吧,只要是酒,我都不挑。管它是不是四十年都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即便是四百岁的,为了这坛酒,我也肯娶她入门。” “剩下的酒呢?三老板这就不打算送出手了么?” 她取出了火折子,在香粉字样的一端点起,却奈何风大,怎么都点不燃。 “怎么会呢?我金刀门的好酒,还是有的。”说罢,他又一一指着箱中的其他几坛,“杨府清白堂,建康秦淮春,扬州琼花露,御库流香,杨郡王府紫金泉,镇江浮玉春,余杭玉练槌。” 酒,全都是江南的酒,金刀门的人好像也都知道她好江南那一口。 这一次,他已不敢再报年份了,只不过这些酒都是私藏珍品,以洛卿云对酒的了解,只要看上一眼,就已能猜上个八九不离十。 “青栀。” 她对着青栀点了点头,青栀也会意一笑,伸手便去接过那一箱子酒。 有美酒送上门,从来都没有不收的道理。 只是青栀的人比这箱子大不了多少,只好拖着箱子一步一步艰难地挪出了门外。 “洛姐姐既已拿了酒,是否该按规矩办事了呢?” “好像是。” “苏门主请你去府上喝酒。” “给我送酒的目的是为了再请我喝酒,听起来怎么都是很划算的买卖。” “是,天底下绝对没有比这更好的事。” “可我向来只请人到我这里喝酒,却从不去别人那里喝酒的。”香终于是燃了起来,她用手轻拂着香气,细品着此中不可言说的滋味。 “你这话,是要自己坏了自己的规矩么?” “我的话,就是这里的规矩。” “洛卿云!”三老板的手心已经攥得咯咯作响,他也实在是看不惯有人竟能比他还要赖皮,“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敬酒罚酒,只要是好酒,我都吃得下。”她已将香几上的器物又重新收拾回原来的样子,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灰尘,“倒是你,可吃得下一杯断头酒?” “哑奴!” 他怒目喝了一声身旁那个一直垂着头的男人的名字,那个男人便已箭似的蹿了出去。 他的手很稳,抱着那个箱子的时候,一动都不见动,如今出手的时候,也旨在一击必杀。 葛中离的枪已经握在手中,且不说他与霍中散的交情,即便洛卿云与那人没有半分关系,他也不可能对这样的事情袖手旁观。 只是他还没有离开蒲团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不必起身了。 一根纤细的丝线已经牢牢地绞在了哑奴的脖子上,紧接着,入肉三分,在他还没来得及抬手的时候,已将他的喉管割断了去。 三老板看到躺在地上已经一动不能动的尸体后,正慢慢地向后退着。 他看见,侧门处徐徐走进来了一个人,老人。 老人的头发已经全部花白,他的肩上扛着一根竹木钓竿,竿上鱼线的另一端还正连着哑奴的脖子。 江渚上的渔夫? 想不到这位老人家年近百岁,身手竟然如此迅捷。 葛中离暗忖着,却还是猜不到他的身份。 “洛丫头,我刚刚听说有人来这里找麻烦?”渔夫手中的竹竿一甩,便将套在哑奴脖子上的丝线收了回来。 白丝已成红丝,沾了血的鱼线,是不是更容易钓到鱼呢? “没有人,不过是个脏东西罢了。” “既是脏东西,那就应该扫出去。” 他说着,已经又将鱼竿一甩,钓钩直直勾住了尸体的喉咙。 钓竿已经又回到了他的肩上,就见一个白发老翁用丝线拖着一个死人,一步一步慢慢地往门外走去。 他路过三老板的时候,停了下来,看看他,又看看洛卿云,“洛丫头,这个也是脏东西么?” 在他的认知里,洛丫头可是个很爱干净的人。 是脏东西,就得扫出去。 只不过他扫地的样子,实在是有些不好看。 “脏东西得让人扫,野狗可是会自己跑的。”她轻描淡写地说着,已从另一处案几上取出了一饼茶。 “野狗虽然会乱跑,可咬着人了总是不好的。” “幸好,被驯养过的狗,总还是听话的。” “可我明明记得,狗这一辈子只会认一个主人的。” “有些狗是喂不熟的,当然是谁给的骨头更多,就朝谁摇尾巴。” 三老板的目光从哀求变得窃喜,又从松了一口气中感到一丝愠怒。 他当然不想承认自己是狗,可又得逼着自己当狗才能偷生,还有什么比这更羞辱的事呢? 可他一看到老人轻轻地一挥手,就将哑奴的尸体扔出去十几丈远,扔到了江里,尸体便顺着江流漂走了。 比起当个脏东西,似乎还是当狗更好一些。 他不敢转身,只是一步一步地向后退着,想要退出门外,却又被一个甜美而催命的声音叫住。 “喂,你。”洛卿云踮着脚望着他,那个快要消失在门口的身影,“总共五百两银子,明天别忘了差人送来,堂堂金刀门总不会赖人账的。” 看着那个连滚带爬消失在黑暗中的身影,渔夫才轻轻叹了口气道,“唉,他们的臭银子你也要?” “人是臭的,银子可不臭。君子爱财,锱铢必较,取之无道,用之有道。我若是不去贪他们这些人的臭银子,你们哪来这么好的酒喝?” “银子不臭,酒自然也不臭。” 渔夫无可奈何地笑了笑,换做是他,也不会嫌酒臭的。 “非但不臭,还香着呢。”洛卿云咧嘴一笑,好像只有在这个老人面前,她才会像个孩子,而在别人的面前,她却像个老人,“现在你老人家的屋子里,想必已香得要命。” “你是说……”他的眼睛已经发出了光。 “他送来的酒,我已让青栀都送去你们那里了。” “真的?”渔夫一脸的不相信。 “放心吧,我瞧过了,没毒。” 最精明的赌徒永远都能一眼看破别人的老千,最资深的酒鬼也永远都能一下闻出酒中是否有毒。 “你当真舍得?” 渔夫的脸上已露出骇然之色,天底下只有酒鬼最了解酒鬼。 这么多的好酒,平日里都是难得一见,还正正好是她毕生收藏中所缺的那几坛,如果不能亲口一尝,那简直比要了她的命还难受。 如今这酒鬼居然一口不沾,竟这般大方尽数送人,他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不对劲。 “今日,我已有秋露白,足矣。你老人家教过的,君子,虽好而不贪。”她说着,已看向了那个还困锁在沉思中的人。 “你这丫头,抠门的时候比谁都抠,大方的时候又比谁都大方。” “那也得看是对谁。” 对敌人,当然得一毛不拔,而对朋友,自然可一掷千金。 能够请朋友喝上一杯酒,岂非本就是人生一大快事。 “好,好,我现在已忍不住有些想去喝酒了。”老人想着屋里的那几坛好酒,已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恨不得脚下抹油立马就走。 “可是,我却只想喝茶了。” 第135章 红衣客 “为什么改喝茶了?” 她整理了一下裙裾,坐在了葛中离对面的蒲团上,撩着袖子慢慢地倒着茶,“这样的好酒,我喜欢一个人偷偷地喝。” “看来,我们还不算是朋友。” 葛中离无奈地笑了笑,她对朋友一向大方,是不会吝啬分享这点酒的。 “本来算的,可你既是他的朋友,就永远不会是我的朋友。” “我记得每次去拜访他时,总是会闻到一种淡淡的梅花清香。”葛中离说着,已经瞥向了那个她方才纂香的案几。 “那是雪中春信,是东坡居士早年在余杭取梅蕊之雪与沉香、白檀、丁香、甘松、白芷、豆蔻等物和香而成,是他最喜欢的一种香。”她说得很淡然,好像这是不是他最喜欢的香,本就与她没有半点关系。 “你不喜欢梅花?” “喜欢。” “那你为何只熏这沉水香?” “他喜欢的,我就不喜欢了。” “可我每次在他那里,喝到的却都是这泾阳茯砖。”他说着,已微笑着将茶喝了下去。 她的脸色突然变了变,眼中流露出一种奇怪的神情,“他不喜欢这味茶的,一直不喜欢。” “我先前也很奇怪,余杭的茶有那么多,西湖龙井,径山毛峰,天目云雾,鸠坑毛尖,千岛玉叶、天尊贡芽,哪一个不是个中佳品,为什么这些年来他却偏爱这关中的泾阳茯砖,现在,我已终于明白了。” 有些东西,不管刻意去喜欢或厌恶,都是有原因的。 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发现,那个人的生活习惯已经潜移默化的刻在了骨子里,他也慢慢活成了她的样子。 而那意识到会有这种变化,才刻意去避开的人呢? 岂非也正因这日夜的牵挂,才能将这好恶时刻牢记心头,即便是故意讨厌着。 “那我以后不喝这个便是了。”她说着,已经杯中茶尽数泼到了窗外。 “他喜欢的,你都不要去喜欢,那他如此惜琴,你怎么不烧了那张绿绮?” “有些事,你又何必非要拆穿呢。”她皱着眉,眼神黯淡了下去,她已不想再继续听下去了。 “我只是替你们有些不值,明明彼此在乎,却偏要老死不相往来。” “关你何事?” 她又轻轻斟了一杯茶,一饮而尽。 她喝茶的时候,倒是像在喝酒。 现在她也已完全想明白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喜欢这样东西,跟那个人已完全没有关系,她不能因为对一个人的好恶去迁怒到一个东西上,反倒是折磨了自己。 不过是一杯茶,喝了又如何呢? 茶究竟只是茶,不是他。 “我知道,我的话太多了。”葛中离也轻轻嘬了一口茶,“只因我知道,他不好。” “知道他不好,我就放心了。” “真想不到……” “想不到什么?” “想不到堂堂绿猗先生,也有解决不了的麻烦。” “我也是人。”她摇了摇头,却笑了。 是人,就有弱点,不论一个人能帮助多少人解决麻烦,却总是最难解决自己的。 “今年七月初七,新琴初成,霍公子会在江都开……” “我请你来,不是听你说他的。”洛卿云打断了他的话,她端着杯子的手已有了些许的颤抖,“你若再不说此番来我换酒小筑所为何事,只怕这坛秋露白,我也消受不起了。” “好。”葛中离也不再说那些琐事,那本就不应该是他去管的,“其实我这次来,是为了打听一个人。” 他清楚地看见,当他对她说完在饮风阁中遇到的那个红衣女人的事情之后,她脸上惊异的变化。 此前她的脸上,总是挂着一种超脱物外的淡然,她的眼睛也始终似睡非醒,将醉未醉,一切都不在乎的样子。 可是当她听到了这个人,她的眼睛突然间亮了起来,像闪烁着日月星辉,带着一种毫不遮掩的欣喜与激动,这是连提到朱弦公子时都没有过的表情。 “你确定,那人手中的折扇正如你所描述的那样?” “是,还有匕首飞向她的时候,我从没有见过那般诡异的身法。”葛中离说着已拧起了眉,手上的青筋也开始隐隐跳动。 “雁过拔毛,人过留命。”洛卿云轻轻呢喃着葛中离讲述中那人说过的话,突然仰面畅然大笑了起来,“想不到这么多年不见,这人的老毛病倒是一点都没有变。” “你认识她?” “我的臭毛病,也是跟那个人学的。” 她说着,已经站起了身,从不远处一个博物架上翻开层层古籍,在最深处取出一个落满了灰尘的长匣子。 匣子中是一幅画,画的是一个人,一个背影。 一个身着绯红色水袖对襟长衫的男人,仙袂飘飘,不落凡尘。 他站在浩瀚江水边执扇而立,只是那不经意的回眸一瞥已尽现谪仙之姿。 “你看看这个人,像不像你说的那个?” “这眉宇间,确实很像。”他用手捂着画中人的下半张脸,仔细揣摩着,“这个扇子,确实就是那把扇子。可是他,为什么……” “为什么是个男人?” “是。” “如果你不想让这世上的人再认出你,你会怎么做?” “可能……会带上昆仑奴面具。” “他会是一个女人,岂非也同样是一张面具?” “可只凭我寥寥几句话,你又如何确认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因为我知道,这世上绝没有第二个人能够有他这样的风骨,以后也不会。” “看来,他非但是个男人,还是连绿猗先生都能如此崇敬的男人。” “如果你不是葛中离,只怕现在早就死了。”她已经敛起了脸上的笑意,目中也流出一丝惆怅之色,“不然你就算是送上十坛那样的好酒,我也不可能告诉你他是谁。” “看来,葛中离的面子也不小。”葛中离苦笑着,他也只能苦笑。 “葛中离,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你信任我,只因为我叫葛中离,然而他却是你真正的朋友,你同样也会怕我泄露他的秘密。” “我还不够成为他的朋友。”洛卿云板起的脸又忽然笑了起来,“朱弦学了他的琴之一二,已成为江都最负盛名的琴师,而我,却只学会了跟他喝酒……咳,能成为他的朋友,实在是人生一大幸事。” “难怪,我第一次见到你喝酒时的样子,会觉得很眼熟。”他回忆起方才那个在亭子半醒半寐斟着酒的素衣女人,“以你之言,那江湖上的人于他来说不都只是泛泛之辈,天底下竟真的有这样的人?” “你可听过皑皑凌云雪,猗猗青石涧。幽幽赤髓渊,黄泉亦相见?” “是,皑皑凌云雪,这世上,当真有蓬莱仙阁凌云山庄这样的地方?” “我早年游历五湖四海,反正没有机会见到过。”她轻轻卷起了画卷,又小心翼翼放回了匣子里,“可我见过他,这世上但凡见过他的人,都不得不承认,原来真的有仙人遗世而独立,结庐在人境。” “他的确是一个很难让人不去注意的人。”他也只能这样说,他这些日子以来,眼前总是会浮现出那样惊艳的一双眉目,现在他也总算能放下心结,原来那只不过是一个男人,“他是谁?” “凌云山庄的二当家,谢语霖。” “只怕现在已不是了。” 葛中离微微叹道,能够隐姓埋名,甚至不惜扮成女人也要藏在渝州饮风阁的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他现在一定已不会再做那二当家了。 “无殇,无服之殇。” 她也兀自念着这个名字,他的新名字。 无殇,不满八岁而夭折者,为无服之殇。 到底是谁死了,能够让他如此动容? 天底下,若是真有让他变成这副模样的一个人,她不敢想,她从不认为像谢语霖这样的人,也会有执着牵挂的东西。 “他一直藏身渝州,看样子应该已有很久了。” “如果他不是主动出现在你面前,你也永远都不会知道。” “所以,他让我看到,就是因为他已经不想藏了。” “昔有鬼谷,今有凌云,一怒则诸侯惧,安居则天下息,如果他不想藏了,看来……这天怕是要起风了。” 葛中离看着她,因为他也实在很少见到如此时这般有精神的她,他知道谢语霖对她的意义,“你现在去那里,或许还是可以见到他的。” “我为什么要见他?”她却一脸茫然。 “你也不想见他?”若说她不想见霍中散,这倒也情有可原,可是她连那个人都不想见,他实在是有些不明白了。 “这世上有些人不就是如此,知道他好,就够了,又何必非要见呢?” “这世上若是人人如你这般想法,那日子未免就太过清静,交情也未免太过凉薄了。” “幸好,无趣的人也就我这么一个。” 她将木匣也放回了博物架中看不清的角落,靠在木椅上,在别人的面前,她总是倦怠得像是个垂暮的老人。 “现在的我,只想躺在屋子里,不管是喝酒也好,喝茶也罢,哪儿也不想去。” 第136章 长安 “那是……” 窗外闪起了一道光,夺目的光,从很远的城镇中升起,一直升到看不见的浩瀚苍穹。 洛卿云也随着这道光看过去,她轻轻地蹙起眉,已经有些年头没有见到这样的东西了,这样大张旗鼓的鸣警戒备。 “看来长安城这两天,也过不得太平了。” 葛中离的面色也沉了下去,“看来,他也已经到了。” “他的人?” “是,他的人。” “这就奇怪了。” “奇怪什么?” “他比你的脚程慢不了多少。” “你的意思是,早上我到的时候,他也已经到了?” 他并不奇怪洛卿云是怎么得知他们的行踪,他甚至觉得她在这里,本就应该是无所不知的,否则他也不必特地前来白费功夫。 “所以我才奇怪,为什么这个时辰,他才进长安城。” “的确奇怪。” 葛中离也在思考着,从他早上进山起,到现在已将近十个时辰,他在山上绕了一大圈,晚上才来到这里倒是情有可原,可堂昭钰走的路却是官道,平坦,通畅,便捷,可他也这个时辰才进城,这段时间堂昭钰又去了哪呢? “不过看来,他从现在起所做的事,已不再是那个人的意思了。”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知道,那个人从来不会去做没有把握的事,而且更不会错得这么荒唐。” “你是说……” 葛中离当然也已听得明白她的话,不论堂昭钰为什么会来到长安,那个原先的理由一定已经办妥,而从这一刻起,都是他自己的打算。 “可是……”她说着,眼中流露出一丝怜悯的神色,“怕只怕,谢语霖也早已算到他会如此不听话的。” “那他也一定知道此去的风险,又为什么不加阻止?” “因为,他最喜欢玩的,就是试探人心。” “那他这个人,一定是没有朋友的。” 他知道,人心是经不起试探的。 “他这样的人,本就是不需要朋友的。” “可他现在好像已有了朋友。”他想到的是,无殇在饮风阁中的地位,在那里的随性自得。 “所以,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 一个人他那样的人,若是真的已有了朋友,那他一定已是个有了感情的人。 而这样的人,是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堂昭钰去送死的。 “也许只是因为,他也没有猜到堂昭钰会这样做。毕竟他不是神,不可能对所有没发生的事都能算得到的。” “连我这样没见过你口中那个堂昭钰的人都能算到,他又怎么可能算不到?”洛卿云对于谢语霖的智谋,倒是依旧很有信心。 “只因他不是他,人心难测,才有惊喜。” “你现在与其在这里猜测他的想法,倒不如抽时间多担心一下你的那位朋友。” “现在连我也想不到他究竟想要做什么了,因为就算是我,也绝不会招摇到让长安的人连这样的警信都放出来。” “凡有所为,必有所图。你觉得他招摇过市,也许正是他想要的。可既然这样大方的来了,长安的人会好好招待的。” 洛卿云轻描淡写地说着一件极为可怕的事实,只因那个人的死活,也的确与她无关。 “长安的人?你是说,刚刚那个三老板?” “他,他倒会是第一个。” “我刚才还想问,那位三老板与你有什么过节,能让你们这样大动肝火地对他?” 葛中离虽然不清楚,可是他看的明白,不管是连眼都不带眨一下地杀了哑奴,还是把三老板像野狗一样地赶了出去,也的确不太像这里人的作风。 毕竟,长安郊外也是长安,即便不买三老板的面子,金刀门的面子也还是要给的。 “他……如果你知道他是怎么当上的三老板,也许你会比我现在更不好说话。” “看来,你们早有梁子在前。” “不是梁子,是死结。” “可这位三老板在他那里,或许也并不会太好说话的。”他已见识过这个三老板的身手,实在是称不上能有什么身手。 “如果你知道他是怎么当上的三老板,也许该担心你的那位朋友。” “在这里如此狼狈的三老板,对他来说也这么可怕?” “非但如此,而且长安可不止有三老板的。” “自然还有一个大老板。” 葛中离永远不会忘,他与这位大老板,还有未了的过节,不管是张疏狂的事,还是那个带着昆仑奴面具的人的事。 “三老板不过是小人得志,大老板也只是英雄迟暮,这两个人,反而是最不用去担心的。” “那二老板呢?” 有大老板,有三老板,自然是有二老板的,可他却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二老板……”洛卿云忽而转过头静静地望向了窗外,“敌友皆非,亦敌亦友。我答应过他,只要他不干涉我换酒小筑的事,我便不会透露他的身份。” “看来,他也不算危险。” “不过于我而言不是危险罢了,可是于他于你,就说不定了。最危险的人,往往是你永远都想不到的人。” “这么危险的人,你都不愿告知我一二,看来,他的分量的确比我重些。” “不,你想多了,在我这里,你本就是个无足轻重的人。” 葛中离自嘲般的笑了笑,“多谢。” “我这样说你,你却谢我?” “因为听到这样的话,我才总算能确定,绿猗先生不论跟我说的哪一句话,都是真话。” 说谎的目的,如果不是为了要讨好对方,就是为了要保护自己。 如果一个人在你这里根本无足轻重的话,就没有对他说谎的必要了,又何必再说谎? “所以,你一定要记住我说过的每一句话,不论是刚才,还是现在。” “能听到绿猗先生的话,从来都是不可多得的荣幸,我又怎会不去记住?”他也当然知道,那坛能见到绿猗先生的百年秋露白,实在得来不易,什么样价钱的酒,便配得上什么样价钱的话,“那金刀门主苏与呢?” “如果我是你,宁可这辈子都不会见到他。” 第137章 权衡 “听起来,倒是比这三个老板加起来还要可怕。” 他当然也已看到,刚刚苏与派人来请她时,她不由分说地拒绝,而这样的请,一定也已不是第一次了。 绿猗先生这样的人尚且不想见,他一定也是更不希望见到的。 “可这长安城中,最可怕的人,却不是苏与。” “那是谁?” “一个女人。” “什么样的女人?” “她是苏与的右手。” “右手?” “她砍了他的右手,便成了他的右手。” “这算个什么道理?” “只要有用,便是苏与的道理。” “可我却听说,金刀门从来不用女人。” “所以一个能在金刀门中的女人,你总该要怕的。” “比苏与还可怕?” “如果是要见她,我倒是宁愿去见苏与。” “这个女人的路数,你也不愿告知我一二?” “我与她的师父总算也有些交情。” “好,我知道了。” “不,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什么?” “毕竟,你与长林七俗的交情总也还不错。” “看来,还是霍公子的面子大一些的。” “谁给他面子。”洛卿云说着,已经垂下了眼,不再看他,“我不过是不想小七难过。” “她与疯子七也有关系?” “你与小七也是朋友?” 葛中离笑道,“七俗里至少已有五个人算是我的朋友。” “所以,我才会告诉你这件事。她与小七,都是南山客的传人。” “这……” 葛中离此时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这消息对于他来说,的确震惊。 他见过几次疯子七,知道这个人半点武功不会。 他没见过那个女人,但从洛卿云的语气中就能猜到,她一定承袭了南山客所有精妙的剑法。 “这是个秘密。” “我知道。” “这天底下,我本来只相信八样东西。” “是什么?” “其中有一样,是谢语霖的智谋无双。”她提到谢语霖的时候,眼中总是闪烁着异样的神采,那般崇敬与向往。 “这的确算得上是一样。”葛中离也不得不承认,那个人,的确是迄今为止最让他感到害怕的人。 “还有一样,寒山的刀不走空。” “我虽然没有机会领教寒山刀法,但顾承风顾老前辈的刀,我也信。” “现在,已有了第九样。” “第九样?” “葛中离葛大侠的嘴。” 葛中离听罢禁不住笑了出来,可面色又突然变得很凝重,“你放心,在我这里,这永远是个秘密。” “所以你总该知道,他有多不应该这样明目张胆地来到长安。” “所以,我也该走了。” “你要去救他?” “非去不可。” “可你总该明白,若是那个人派他来的长安,也根本轮不到你去担心的。” “那个人……”他又想起了那个画中仙,“你对他究竟了解多少?” “不多,但如果说连他都没有办法,那世上也绝不会再有人有任何法子。纵使你去了,也改变不了什么。” “结义至信,手足至亲。” “若是在十年前,兴许我也会像你一样,少年意气,只为做心中自觉正义之事,江湖道义,快意恩仇,每一样都比自己这条命更重要一些。” “难道不应该么?” “应该,你这样的人,当然会觉得朋友的命,应该比自己的更重要。” 葛中离长久的沉默,沉默不语。 “怎么不说话?” “我只是想听听,你劝说我的理由。”他知道,洛卿云一定会劝他不要去的,他的优点就在于不像别人那样固执己见,即使是他不认同的想法,也会虚心听听别人的辩驳,然后自己再重新思考一遍,是否应旧。 心如明镜,何惧尘埃? 他向来很善于自省,也很善于知错改错。 “权衡。” 葛中离又是会意一笑,“聪明人的理由,只可惜,我从来都不是什么聪明人。” “也许于你而言没有什么区别,可你,不仅仅只是葛中离而已。” “这个理由,的确已说动我了。” 他又是沉默了好久,才缓缓道出这句话来。 他当然也已记起,他不只是堂昭钰的朋友,更是判官盟的大弟子,有时候一个人所处的境地,想要两全其美地让所有人都好,才是他最大的牵绊。 权衡,有些人权衡的是自己的得失,而他却要抛开自己,权衡周围的每一个人。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不管选什么都是遗憾。 “我没有在劝说你,只是在你面前说了一个事实。” “所以这才是你回来之后,不去江都真正的理由?” 他也已想到,他在权衡的同时,她又何尝不曾权衡过? 他看得出来,从一坛酒一杯茶一首曲中都能看得出来,明明那么想去江都找他,却还要死守在这里受这样的折磨。 “我没有大隐隐于市的胸怀与魄力,就让我赖在这深山老林子里自甘堕落吧。”她只轻描淡写地说着,眼睛已不知不觉地望向了窗外,“多好的竹林水榭啊。” 窗外,有竹林,有江水,有美酒,还有一群在此避世的人。 不是她不想走,是根本走不了。 她在一天,才能多保他们一天。 试想哪一天若是她不在了,那这些人只会有两条路可以走。 他们离开这里,可曾经的罪名犹在,江湖上又怎会容得下他们?最终的结果,无非就是他们杀人,或者人杀他们。 更何况,他们早就不想出去了。 可是躲在这里,除了她,谁又能管得住他们,若是金刀门的人来了,谁又能保得住他们? 有些身外物,亦是人间情,又怎能是说抛下就能抛下的? “多好的繁盛人间啊。” 葛中离也应下了她的话,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便是已做出了选择。 “年少的时候,总觉得人这辈子,就得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无愧于天地,无悔于内心,便心满意足。” “那现在呢?” “现在,也终于明白了一些别的事,不迁怒不贰过,可谁又能真正做到无过无悔?需要顾虑的东西太多,你认为对的,对另一些人来说却是错的。人这一辈子,又岂是一句话能够说得清的。” “不做,就不会错。” “可在该做的时候不去做,也是错的。” “你的话,倒是让我糊涂了。”他总觉得,洛卿云最初是让他权衡利弊,看清楚判官盟的局势而劝阻他的,可是现在反而又有些变了。 “也许,是我也糊涂了吧。” 她当然知道,最理智的选择自然是静观其变,可人终究是人,即便是活得明白一些的人,也难免还是会去做一些糊涂事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一件事。” “什么?” “现在跟我说话的人,到底是换酒小筑的洛卿云,还是霍中散的洛非烟?” “只不过是一个宿醉未醒的狂徒罢了。” “好,我听你的。” “你信我?” “先生的话,一定可信。” 第138章 泡馍与裤带面 长街,闹市。 天色尚早,却已挤满了人。 这是长安城最有名的街,但凡有浪子游侠来此,一定会最先来到这条街逛上一圈。 不为别的,只为这满目琳琅的十里流香。 一眼望去,锅中翻腾起的热气四处飘散,已分不清哪里是天上,哪里又是人间。 如果你想吃肉,这里至少有数十种不同做法的肉已入了锅,如果你还想吃些别的,这里叫得上名的和叫不上名的,至少还有上千种花样。 所以,只凭着这些东西,就已足够吸引很多的人。 当然,来的最多的,也只是外地人而已,他们都是慕名而来,一波走了,一波又至,却不知真正该去的地方本不是这里。 每一个繁闹的城镇都会有这样一条长街,名声叫得最响,等着挨宰的猪也最多。 堂昭钰当然也知道,这里不会有老饕,只会有地蛇,地头的蛇。 他来到此地,当然不是为了当猪,而是为了捉蛇。 一眼望不到头的长街上,悉悉邃邃听得到刀落在案板上的声音,声音轻柔而缓慢,拿刀的人轻轻地削着手中的白萝卜,不像是在切菜,倒有些像是在绣花。 他也的确是在雕花,不一会儿,一朵白萝卜雕成的雪玉昙花便赫然出现在他的手上,倒真是有那么几分相像。 他将花轻轻拿起,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好像很满意的样子,又轻轻放了下来,然后按住另外的一根胡萝卜,慢悠悠地切起丝来。 他的每一刀都切得很慢,好像他切的根本不是胡萝卜,而是一块大石头,每一刀下去似乎都已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小马啊小马,你今儿个是没吃饱饭,在这绣花么?”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紧挨着这个切萝卜的人店铺旁边的另一家老板。 他叫泡馍孙,这条街上的人太多了,而且名字大都很长,没有人记得他本名叫什么,只因他卖泡馍,所以人们就习惯性管他叫泡馍孙。 小马至少还在切着胡萝卜,可是泡馍孙却只守着一口锅,瞪眼坐着。 “我这哪算绣花,你店里的那些人,才是在绣花吧?” 小马还在一根一根地切着,他这样的速度,好像永远都不会切完,即便还没有顾客来,看起来也好像很忙碌的样子。 可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泡馍铺子里的那些客人,的确看起来比他还像在绣花。 长安城里吃泡馍的规矩很特别,一定是要客人自己亲手将馍掰碎,越碎越好。 若是用刀切,下的速度虽然很快,可是切面严紧,肉味难入,谓之死面,只有手掰出来的馍碴口松散,肉味易进,方为活面。 所以,每一个客人都得兢兢业业在吃之前完成一项严峻的任务,像绣花一般一粒一粒地掰着馍,不花上半个时辰根本不可能掰得完。 如果掰得不够碎,店家完全可以拒绝给他煮,只能回去重掰。 而泡馍孙正好落的清闲,只用守着这口锅,到时候用汤头一煮就好了。 “绣花的是客人,倒是有情可原,可若是这掌勺的,就万不应该了。” “老孙头,你是存心跟我过不去,想要比划比划是不?” 小马已经切好了最后一根胡萝卜,本来这速度明明是很慢的,可他却在眨眼一瞬间又将葱白,青蒜,老姜全都已经切碎了去。 只一刀,刀很快,快到这些辅料竟像是凭空变出来的。 “比就比,谁怕谁,正好我也起来活动活动这把老骨头。”泡馍孙说着,也已站起了身,他的身前已经垒起了几十个干馍,像座小山一样。 锅中油已翻起,小马将刚刚切好的胡萝卜丝带着香葱姜末倒入翻炒,另一边已经抄起一块后腿肉往天上一抛,就见他在空中挥刀往复几次,一块块四四方方的肉丁就齐刷刷地落入锅中。 这样的刀工,这样的速度,若是换做砍人,只怕也能在眨眼之间抹断数十人的脖子。 左手切菜,右手揉面。 那边的油锅还在翻腾,另一边,他的手中已多了一块醒好的面团。 只见他一手将面团抛入空中,两根手指轻拈着撕开一道口子,就将面扯成了一条长长的三指宽的裤带状,一只手牵引着这条丝带在空中凝练成了一卷旋风。 右手挥面,左手掌勺。 面条在空中盘旋,萝卜丝与肉丁在油上起舞,伴随着锅与铁勺的叮叮当当,演绎了一曲色香味俱全的交响乐。 整整一条面,不多也不少,不长也不短,下入锅中,焯水捞出,韧劲十足。 再浇上一勺刚出锅的油泼臊子,只听得滋啦一声,香味就立马飘了出来,围观的人都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怎么样?这还像不像是在绣花?” 他这句话,自然是说给泡馍孙听的。 泡馍孙突然笑了,他当然看得到小马不论是刀工还是揉面,速度绝非一般人能够做到,可他仍然是一脸的不屑。 “也就……比绣花快了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难道说,你能更快?” “不快不快,也就只比你快一点点。” 他说着,已突然扔起了身前的两块干馍,一手一个,用指尖接住,可他接住的一瞬间碰触到的馍饼已全部被掰碎,粉碎。 寻常人想要把一块馍掰成黄豆粒大小至少得要半个时辰,可是他的指尖却像是长着两柄永不停歇的绞肉机,只轻轻地一搓,干馍在他面前好像自己会融化一样,只一眨眼的功夫,两碗细细碎碎的馍已掰好了。 “也不过如此嘛。” 小马笑了笑,这些馍他也能掰得这么快,毕竟吃了这么多年,谁都可以掰得快一些,他指尖厚厚的茧子都可以作证。 泡馍孙只笑了笑,没有回什么话,因为他知道不论回什么话都不如实际行动更能说话。 他身前那垒起的一整摞干馍突然一个个地排着队全飞了起来,整齐而划一,也许有人看见过街头卖艺的可以手抡三个鸡蛋,可却绝没有人看见过一个人能够同时将三十几个馍饼扔在空中衔接的毫无罅隙。 可是,他做到了。 三十几个干馍在空中旋成了一个大圈,此起彼落,每一块饼碰触他指尖的时候都会被瞬间掰得粉碎。 他的手不断在空中挥舞,每一次正正好都有四块馍分别落在他的食指、中指、名指和小指上,再由拇指一轮,将四块馍一齐搓好。 围观的人已经看得呆了,还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却已看到身前摆满了三十几个碗,每个碗中都已盛上了汤头与肉片。 馍已煮好,散着腾腾的香气。 第139章 包子贾 “啪啪……啪……” 已有人鼓起了掌,鼓掌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堂昭钰。 他知道,不管他是来找谁,这两个人也一定与他要找的人有关。 “怎么样,服也不服?”泡馍孙却没有看这个鼓掌的人,而是继续盯着裤带面摊上的小马。 “服了,服了,孙大哥不愧是单身四十年的手速,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你没戴手套。”小马突然不厚道地笑了起来,“人们只会吃自己的手掰出来的馍,你面前的这几十碗,又要卖给谁去?” 直到此时,泡馍孙脸上的笑容已开始逐渐僵硬,他的目光,也终于落到了刚刚那个拍手叫好的人身上,“小伙子,要不要尝尝这祖传的老手艺,只要三十文一碗,不好吃不要钱。” 堂昭钰却真的掏出了三十文钱,却没有端起任何一碗泡馍来。 他并不着急吃,他只是又看向了小马的那碗裤带面。 长安的特色,岂非也正如这长安的人,一个都不能落下,既来之,则尝遍之。 小马似是已看出了他的意图,可他却不像泡馍孙一样巴望着赶紧把东西卖光,而是将那仅有的一碗油泼臊子裤带面抱在怀中,生怕被别人抢了去。 他的脸上似笑非笑,眼中却已满是柔情,他拈起了最开始精心雕琢的那朵白萝卜花,轻轻放在碗的一侧。 这朵花,已被另一只手拿起。 这是一只白嫩纤细的手,女人的手。 女人拿起了这朵花,放在眼前仔细地瞧了起来。 “这是昙花?” “这不是花。” 女人笑了,“是啊,这是根萝卜,倒是我糊涂了。” “不,你的确糊涂了,这不是花,是我的心。” “你的心,难道是萝卜做的?” “有时候,我倒宁愿它是一根萝卜,只要你喜欢。” 女人从腰间掏出来了一把银色的小刀,一片一片削着这朵白玉昙花,“你知道的,我向来不喜欢吃素。” “你想让它是什么,它就是什么。” 话虽如此说,可是小马却笑了,激动得笑,只要她能笑纳他送的东西,不管怎样对待,都是值得笑的。 女人又笑了,看着手里已被削得光秃秃的萝卜块,“昙花虽美,可惜只是一现。” “有时候,一现总比没有的好。” “你说,为什么花总在不该开的时候开,人总在不该来的时候来?”她说着,已经瞟向了堂昭钰。 “哪有什么该与不该,花开了,喜欢就去摘,人来了,讨厌就得宰,都是不会很费功夫的事。” “可惜,它不是花,只是个萝卜。” “你想看花?” “不看花,难道还宰人不成?” “想看昙花的话,我家里倒是有几株,今晚就要开了,你要不要来秉烛同赏?” “真的赏花?” 小马直勾勾地盯着她,意味深长地笑着,“赏花。” “你知道的,我最是喜欢花不过了。”女人已经扭过脸去不再看他,却又转过头偷偷地瞟着他。 “红柳张,你老婆都说到这份上了,你倒是管也不管?” 泡馍孙在一旁已经看不下去他们两人这样的打情骂俏,对着长街对面摊铺的红柳张大喊一声。 红柳张,关外来的,与泡馍孙一样,名字太长,所以人们只记得他是做红柳烤肉的。 堂昭钰顺着他喊的方向也看了过去,一个纹着青龙花臂的壮汉正站在一排炉架旁摇着蒲扇,他的面相很凶,可又总是挂着憨憨的笑容,应着臂膀上的青龙让人觉得格外不自在。 烤架上几十串用大根红柳枝串成的大块羊肉,飘着孜然的香气。 羊肉串上的油已被烤得滋滋作响,香味已经开始窜满整条街巷,可是他却一刻不歇地盯着这一串串翻转着的肉。 “老天要下雨,老婆要偷人,这谁管得住?” 他说话的语气似乎连半点愤怒都没有,好似那个女人压根就不是他老婆一样。 “我要是有个这么漂亮的老婆,肯定要弄间金屋子,把她给藏起来。”泡馍孙看了看红柳张,又看了看一旁卿卿我我的两个人。 “活该你没有老婆,你要是像我一样,娶到个这么漂亮的老婆,肯定也会舍不得管的。” “所以,我才不会娶老婆,天底下的女人都是吃人的老虎,越漂亮的咬人越凶。”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谁断我手足,我送他衣服。”红柳张轻轻地摇着蒲扇,他的脸上还是挂着温和而憨厚的笑容,可是他的目中已渐露凶光。 他说着,已转头看向了那个女人。 当然,那个女人也早已不在小马的身边。 她叫伍娘,结义的八个人里,排行第五,所以叫伍娘。 伍娘与红柳张是夫妻,这是谁都能看得出来的事情,因为红柳张的左臂上纹着一条青龙,而伍娘的右臂上纹着一只白凤。 可是伍娘好像与谁都很亲近,单单除了红柳张。 此时,她已经离开了小马,来到了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热气腾腾的蒸笼,一层一层地叠着。 蒸笼后的男人,忙得汗流浃背,即便伍娘在身边不停地摆弄着眉眼,他也没工夫去搭理一眼,他的全部心思都已完全放在了这一笼笼蒸着的包子上。 他做包子向来很专心,也很卖力。 这条街上卖灌汤包的人不少,可每天所有的人加起来,也没有他一个人卖出去的多。 他的生意的确做得很红火,摊子前面已经排了一长队等着买包子的人。 包子的馅料很是讲究,选用的是正宗的秦川黄牛肉为馅,灌上熬炖牛骨髓的原汤,皮薄个儿大,像极了软缎子的灯笼罩。 吃这样的包子也很讲究,要先咬一小口叫开天窗,滋溜儿一声吸出里面的汤汁,再连皮带馅一股脑儿地灌入口中。 为了这一口鲜,排队的人从来都不觉得是件辛苦活。 一个铺子想要生意兴隆,味道做得好是一方面,老字号名声响又是另一方面,而最重要的,还是主人家的勤奋。 他姓贾,排行老三,人们大抵习惯性地管他叫包子贾,只有伍娘,一直甜甜地唤着三哥。 “三哥,那个人一直在盯着你呢。” “他盯着的是你。” 伍娘说的是谁,包子贾当然知道。 他当然也知道,堂昭钰最开始盯着的人是小马,然后变成了泡馍孙,继而又从伍娘身上转到了红柳张,如今,自然也是开始注意他了。 可是他却一点都不意外,像他们这样的人,被人盯着也不过是常事。 “我猜,他盯着的一定是那一笼包子。你看他弱不禁风的样子,我吹口气儿他就得倒了,一定每天都吃不饱。”伍娘已经轻轻掩嘴笑了起来,她已看到堂昭钰的目光挪向了谁。 “这包子,他可吃不得。”包子贾已将一笼一笼的包子摊开。 “你觉得,他吃不起你这包子?”伍娘也的确知道,贾三的灌汤包向来卖的都不便宜,可也不算太贵,价钱不多不少,正好让排队的人都能尝尝鲜。 “一个老爷们儿养得白白净净,像是吃不起我这包子的人?” “那他为何吃不得?” “因为这包子有毒。” 伍娘突然笑了起来,她也不能不笑,因为这里站着的,除了他们几个,还有很多排着长队来过早的食客。 他们的生意毕竟还得继续做,她只能笑笑,让别的人也只认为不过是个玩笑话。 “我不信。” “你见过肉包子打狗没?” “没有,我看着你卖了那么多年的包子,从来没舍得给狗吃过一个。” “你猜,肉包子打了狗,会怎样?” “那自然是有去无……”她的回字还没有说出口,却突然怔住了。 包子贾笑着,已夹起一个包子扔到了街对面的角落。 角落里,有条狗在匍匐等着。 等着包子飞来的时候,正正好一跃而起,不偏不倚叼住这个包子。 肉包子打狗,的确有去无回,可是这狗也的确不算占到了什么便宜。 只听得呜嗷一声惨叫,这条黄狗竟真的倒地不起了。 “真的有毒?” 伍娘惊叹了一声瞪着包子贾,毕竟她也曾吃过不少包子,以后只怕也不敢再踏踏实实放心去吃了。 “我早说过了,你又不信,这年头,说实话总是最难让人去信的。” “我也不信。” 声音从角落里另一处传来,是一个躺在角落的邋遢乞丐,好肥的乞丐,他的整个身子几乎占了半条街,却没有人把他轰走。 他的旁边本来还有条总是跟他一起分沾油水的黄狗,不过现在看来,已只能陪着他一起躺着了。 “打狗不好使,你打我试试。” 第140章 市井八义 “赖老六,你疯了么?”说话的是伍娘。 “是疯了,穷疯了,也快饿疯了。” 若不穷,又怎会沦为乞丐,若不疯,又怎会上赶着去吃毒包子。 一个包子已经飞了过去,飞入赖老六的口中,包子贾扔的包子。 伍娘眼睁睁地看着赖老六细细咀嚼着肉包,咕嘟一声吞了下去,看着,他居然什么事都没有。 包子刚出笼,汤汁还很烫,可赖老六的嘴就像是钢皮铁骨打造的,完全没有任何不适的反应。 空中噌噌噌又飞过去了三个包子,分别飞向不同的方向,可是在这三个包子还没落地之前,已经全都稳稳地落进了赖老六的口中。 他吃得也很快,就像是一条饿极了的野狗,甚至连咬都不带咬就直接吞了下去,味道都尝不出来。 一个人也许见过漫天雪花飘,可绝不会见过满天包子飞。 包子是用竹屉装着的,一屉十只,整整二十屉,整整二百只包子,一齐飞向天上,朝着四面八方不同的方向飞去。 堂昭钰眨了眨眼睛,他看得清楚,更看得明白,可正因为看得如此清楚,才更加得不明白。 二百只包子落地之前,已经全部落入了赖老六的口中,一只都没有落下。 他自信也可以徒手在一瞬间接住这二百个包子,但绝不可能是用嘴。 寻常人不过最多吃上两屉就已有饱感了,可他却连眼都不带眨一下的一口气吞了二十屉,他吞包子的时候就像是吞芝麻一样简单。 也许,这也正是他变成一个肥乞丐的原因。 “这包子,不是有毒?” “是有毒,可我的包子,只能毒死狗,却毒不死人。” 伍娘这才已完全明白,她看着堂昭钰,脸上又已露出娇俏而怜惜的笑意,“所以,你才说那条小奶狗,吃不得你这臭包子。” “看来你还真是条母狗,不管是人是狗,都想要试上一试。”包子贾一把推开了伍娘,又朝红柳张看了去,却发现那人也只盯着堂昭钰而已。 “他毒不死你,看看我能不能毒死你!”说话的,是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 话说着,一块玫瑰镜糕已经塞进了乞丐赖老六的嘴里。 镜糕甜糯,入口即化。 赖老六还是津津有味地嚼着,他有信心能化解绝大部分人所施的毒,不过是一块镜糕,不过与刚才的包子一样。 可他没想到的是,他的嗓子眼里突然像是噎住了一颗鸡蛋,憋得已说不出话来,口翻白沫倒在了地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 孩子笑得很是欢愉,他永远不会因为偷吃了别人的糖果而欢愉,只会因为将自己的糖果分享给了别人而欢愉。 如今,他已把自己最宝贝的甜滋滋的镜糕分给了赖老六,他觉得自己简直比孔融还要谦逊礼让。 他抱着一个小箱子,箱子里装着各种口味各种图案的镜糕,走街串巷地卖着。 现在,他已走到了包子贾的面前。 “怎么样,我这镜糕,比起你那包子如何?” “不怎么样。” “你毒不到他,我却毒倒了他,你竟说不怎么样?” “小不点,我毒不死他,你也毒不死他,那条癞皮狗有九条命,死不了的。” “我不信,人都是会死的。”小不点拿起了一支镜糕,将其中的小棍抽出,里面竟有一把薄如纸片的尖刃,“我现在就让他死给你看。” 包子贾一把拎起了小不点,阴恻恻地笑着,“八义守则第一条,出卖兄弟者,死。” 被拎起来的小不点突然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嘴里大喊着,“婆婆!” 只听得啪一声,一颗梅子核打到了包子贾的手腕上,疼得他触电一般蹭的缩回了手。 “贾三儿,你敢欺负我孙儿?” 不远处,站着一个身形伛偻的老婆婆,她的腰已经驼得快要弯到了地上,她的面色慈祥,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所有的人。 每一个买过她东西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一个祥和又能干的老婆婆。 她的身前有个小推车,推车里有两大缸满满的酸梅汤。 孟婆婆自家熬酿的汤,不是奈何桥边的孟婆汤,而是石板桥边的酸梅汤。 “您老人家在这儿,我怎么敢。”包子贾见到她,就像是见到了鬼,立马赔笑着。 孟婆婆却没再看他,而是轻袖一挥,一碗酸梅汤已从推车中飞到了赖老六的身边,“只长脑子不长记性的糊涂东西,这回可记住了,千万不要随便乱吃别人给你的东西。” 赖老六趴在地上,本已快成了一条死狗,可抿了一口酸梅汤,竟真的全都好了。 “陌生人的施舍我自是从没吃过,你们知道的,我虽然是乞丐,可却从不讨饭,只讨钱的,但是小不点又不是别人。”赖老六还有些心有不甘,说着说着竟委屈了起来。 “谁说只有仇人才会害你,最亲近的人害起你来,岂非更让你防不胜防?” “话虽这么说,可我知道,咱们兄弟八个人里,绝不会有人真正要害我。”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赖老六靠在角落里,敲起了他的破瓷碗,他的眼中写满故事,他的脸上尽是风霜,“孟婆汤,夜还乡,一碗进肚暖泱泱,泡馍孙,情分深,寒夜老酒一口闷,贾三包,杠里敲,喂得老赖添肥膘,裤带面,言必践,长河万里来相见……” 他轻轻地念叨着,每一个人的名字,每一个人对他的情分,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正因为如此,他更相信,兄弟永远不会去害他。 孟婆婆听着,也不说话了,她知道她已不必再多言,此时无声更胜有声。 面摊马,泡馍孙,红柳张,伍娘,包子贾,赖老六,小不点,孟婆婆,这八个人,就是长安城中的市井八义,也是金刀门中最得意的暗桩组织。 仗义每多屠狗辈,所以他们,在这繁闹乱市也可以因为意气相投而结为生死之交。 他们常年生活在市井之中,在这条来来往往的人最多的街上,警惕着最危险的人,做着最见不得人的事。 现在,最危险的人已经来了。 按照惯例,他们本该已经不动声色地出手,将堂昭钰神不知鬼不觉地解决掉。 可是,这次不同。 他们之所以这么高调地在这个人面前露出破绽,甚至不惜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只因他们收到了金刀门里的命令,不许动手。 于是,不能出手的他们实在是耐不住性子,准备先亮亮自己的招子,给这个不速之客一个下马威,让他知难而退。 堂昭钰却没有退,渝州的规矩里,从来都没有退这一说。 周围的,总共有八个人,可他却单单走到了孟婆婆的身前。 这并不是因为孟婆婆的年纪最大,看起来最好欺负,而是因为她德望最高,资历最老,知道的也一定最多。 更何况,她总是笑得那样慈祥。 “婆婆,你怎么笑得这么开心?”说话的是小不点,他的语气中似乎还带着那么一点嫉妒。 “老人家还是多笑笑的好,笑笑更年轻。”包子贾仍在一边应和道。 “岂止是年轻,看到这样漂亮的小伙子,我简直浑身的骨头都变轻了。”孟婆婆还是微笑地看着堂昭钰,关中的汉子都很结实硬朗,她也的确许久没见过长得这般秀气的小伙子。 堂昭钰只是抿嘴笑了笑,毕竟,他听人这般形容自己,也不是一两次了,“长安,真是个人杰地灵的风水宝地。” “比不得渝州的钟灵毓秀,天府之乡。” 说话的是孟婆婆,她依然笑得很慈祥,上面的交代,谁都不许在这里动手。 “渝州不比长安,不及东道主如此多礼好客。” “长安哪及渝州,哪敢如阁下这般反客为主。” “主随客意,岂非更尽地主之谊?” “客随主便,本不就是天经地义?” “所以,我才是来赴主人之约的。”堂昭钰不得不承认,他也更认同孟婆婆的主人之道,“那么请问,醉里长安,要怎么走?” 第141章 醉里长安 醉里长安,是家酒楼。 一个酒楼,如果想要长久地存在下去,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 而这家酒楼的特色,就是贵,不论酒水菜肴,都比其他酒楼要贵上十倍。 可也正因为它如此之贵,有身份的人才去的更多。 即便不是长安的人,也早已听闻过醉里长安的名声,这是常识。 既然是最贵的酒楼,自然是开在最繁华的地方,这也是常识。 倘若没有这样的常识,那也一定不会是有机会吃得起这家酒楼的人。 所以,堂昭钰收到请柬后,就直接来到了这条街上,最热闹的街,找到了这群人,顺便问路。 他的手中,的确有一张请柬,请他去醉里长安赴宴的请柬。 因为他入长安之前,已先封了一张拜帖,人未至,拜帖先至。 渝州,是个很讲礼数的地方,他这样身份的人,绝不会偷偷摸摸地溜进来,像做贼一样。 他姓堂,堂堂正正的堂,在外面不论做什么,都不能失了饮风阁的风度。 只不过奇怪的是,他的拜帖给的是长安城大名鼎鼎的大老板,而收到的,却是名不见经传的三老板的请柬。 然而不管是谁,老板终究还是老板,同样是金刀门里的当家人,就像渝州有风花雪月四个堂主一样,不分彼此。 他要做的,也不过是来大大方方赴这位三老板的宴。 归来故人居,旧时堂前燕。 不知身是客,相去二十年。 对酒且当歌,聊以煎肠肝。 曲终人尽散,醉里话长安。 来到长安的人,不得不醉,所以才有了这醉里长安。 发请柬的人还未到,赴约的人已经来了。 堂昭钰就坐在角落里,静静地,一个人喝着一杯水。 在这个地方,他的确比任何人都更应该醉上一场的,就算不为别的,只为了二十年前,他从这里走出去,如今人已重归于此。 他也不像有些人那样滴酒不沾,克制折磨着自己,他当然也可以醉,可是他喝的却是水。 酒能醉人,茶亦能醉人,难道连水都已能醉人? 不是水醉人,也不是人自醉,而是他实在醉不起。 这里的酒菜,的确比别家的酒楼要贵上太多。 五两银子一碗的稠酒,可以让他在外面随便找家铺子喝上等身的五大缸女儿红。 三十两一碟的下酒小菜,可以够他在终日奔波中饱饱的吃上整整半年。 幸好,水不要钱。 水不醉人人自醉,原来在心疼银子的时候,也是可以的。 毕竟,他只是来等人,而不是来放血。 他没点酒,酒却来了。 来的不止有酒,还有下酒的菜。 色泽金红,皮酥肉嫩,香烂尾醇,筷到骨脱,一只整鸡被煎得焦黄滋油,冒着腾腾香气,已被店小二端了上来。 “这是?” “这是咱们醉里长安的招牌,竹间葫芦鸡。里面加了肉汤、料酒、精盐、酱油、葱姜八角桂皮,入笼蒸透,再将菜籽油烧八成热投入蒸好的整鸡,等到炸至金黄,再用漏勺捞出,沥油,您若是蘸着旁边小碟中的花椒盐尝上一口,保准连神仙都不稀得当。” 堂昭钰下意识地瞟了一眼柜台上面挂着的小牌子,葫芦鸡,一盘得要八十两银子,果然是撑场面的硬菜。 他自认吃过的名菜倒也不少,可这么贵的,还真的是头一次。 “我没点这道菜。” “这道菜,是那位爷送的。” 店中小二指了指靠窗的方向,只见窗子旁不知什么时候起已多了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卖包子的贾三。 他看着堂昭钰,堂昭钰也看着他,他不是来等他的,却也不怕他找上门。 没多会儿,另一盘菜也已端上。 “这也是店里的招牌,烧三鲜,是用肉丸、鱼肚、烧肉小青菜、花菇一锅烧成,方才的那盘您瞧不上,不知这一盘可否合爷的胃口?” “这也是送的?” 店小二笑了笑,又指向另一个方向,“这是那位爷送的。” 楼梯口,站着一个人,那人正是赖老六。 堂昭钰还是没有动,他觉得有些好笑,自己舍不得买来吃的东西,连乞丐都能请得起。 “来喽!紫阳蒸盆子,海参烀蹄子,糟肉,温拌腰丝,金钱酿发菜,奶汤锅子鱼……” 菜一盘一盘地上着,人也一个一个地出现。 八盘菜,八个人,八个方向。 他们围成了一圈,将堂昭钰围在了中间。 堂昭钰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桌上的菜,突然笑了。 他伸手便从竹间葫芦鸡上撕下了一只鸡腿,大口地嚼了起来。 市井八义有些奇怪的相互看了看,又一齐走到了他的桌前。 小不点最先跳了过去,他趴在桌子上看着堂昭钰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腿,竟也开始咽了一口唾沫。 这里的菜虽好,他们也是不曾吃过的。 堂昭钰顺手将盛着鸡的盘子推了过去,递到了小不点的面前,小不点却哼的一声扭头跑开了。 “为什么来长安?” 说话的是孟婆婆,这里以她为长,当然也要先由她开这个话。 “这长安城有这么多的美食,我又怎能不来?” 堂昭钰手上的鸡腿已只剩下个骨头,他不得不承认,这葫芦鸡的确是他吃过最美味的鸡。 “美食虽好,却也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 他吮了吮手指,又撕下来了一只腿,“还好还好,我一来,就有人请我吃了。” “美食虽贵,我们哥儿几个凑一凑,还是能请一顿的。” “那还真是多谢一番好客美意。” 包子贾看着身旁的泡馍孙嗔笑道,“瞧,他还真吃的下去,他就不怕咱们在这菜里下毒,让他有来无回。” “你敢请,我自然是敢吃的。”堂昭钰说着,又撕下了一对翅子,“此生能尝到如此美味,当真是葫芦鸡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这小子,我好像有点喜欢他了,万一过会儿舍不得杀他了该怎么办?” 包子贾一副很为难的样子,看起来的确在很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泡馍孙已帮他拿定了主意,“这小子吃的这只鸡,可是你卖了三个月的包子才凑出的钱。” 包子贾立马皱眉,沉下脸来,“听你这么一说,我好像又不喜欢他了。” “没关系,等解决了他这一票,分到的赏钱足够让你这辈子都不用再卖包子了。” “这样说来,还是喜欢的好。” “那你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不行,还是不能喜欢。”包子贾纠结了半天,恍然大悟般突然想到了一个令自己最满意的答案。 “为什么?” “因为我这辈子唯一喜欢的事,就是做包子,卖包子,倘若这个人会让我连包子都没得卖了,我非跟他拼命不行!” “拼命的事,哪里还轮得到你?” 堂昭钰说着,目光已从鸡翅上抬了起来,因为他已看到了第九个人。 这是一个身着烫金对襟大氅,腰佩琉璃紫金剑鞘的华裳少年。 少年的脸还很年轻稚嫩,眼神还很桀骜犀利,可那略显老成的微笑却将自己锁在了一个不属于自己年纪的壳子里。 能让市井八义都对他毕恭毕敬的,除了三老板,他再也想不出其他的人。 三老板,他早有耳闻。 三老板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没有人知道这个少年是怎么在一夜之间从一个平平无奇的市井混混,摇身一变成了金刀门的三老板,可做了这三老板,在长安城便是三人之下万人之上。 少年看着那个饕餮般吃相的男人,脸上露出了一丝戏谑之意。 “主人还没来,客人已先动起了筷子,难道这便是渝州的礼数?” 堂昭钰不但没有放下手中的鸡翅,另一只手已经又拿起了一只蹄膀。 “醉里长安的菜天下闻名,筵席既已摆上,若是不趁热吃,不但糟蹋了这些酒菜,也辜负了主人家的一番心意,那时岂非更失礼?” 第142章 单双 三老板看着他的吃相,脸上的表情五味具杂。 他第一次来醉里长安的时候,好像也是这个样子的,而且比起他来,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的珍馐太多,而他此前的见识也实在是太少。 等到他第二次来的时候,还是这样。 直到,他已经数不清楚来过了多少次,他才发现,再好吃的东西,也总会有吃腻的时候,所谓的百吃不厌,只不过是因为吃的次数并不算多而已。 很多从前觉得重要的东西,他早已不再稀罕了。 吃得起这醉里长安,就是成为三老板的其中一种好处。 好处有很多,坏处也不少,可是好处总比坏处多,所以他也从不在意那些小小的坏处。 可他成为三老板之前,只是一个寂寂无名的落魄少年,吃不起是应该的。 而面前的这个人,是饮风阁的清风堂的堂主,身份地位也绝不会在如今金刀门的三老板之下,怎么看起来却更像是当年寄人篱下摇尾乞怜的他自己? 好穷的堂主,好没出息的堂主,眼里嘴里,竟然全是桌上的美食。 长安的市井八义,每一个人都奉上了一道长安名菜,以尽地主之谊。 当然,作为三老板的他,一定不会比下面的人更小气。 堂昭钰盯着的,不是他,而是他手中端着的盘子。 “这也算是菜?” 他看着那第九盘菜,碎成肉糜的酱状,与之前的那八道色香味俱全的硬菜相比,简直没法将其称作为菜肴。 “这非但是长安的菜,还是千年前宫廷的御菜。”少年阴恻恻地笑着,笑着把这盘菜递了上去,“这道菜,有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做鱁鮧。” 堂昭钰看了一眼菜盘,又抬头看向了酒楼的墙壁。 墙壁上,题诗作画,风土人情,自然也有这里每一道菜肴的典故。 醉里长安,贵有贵的道理。 毕竟出得起银子来这里的人,吃的可不仅仅是这道菜,而是一种文化,一种信仰。 一道菜肴的追本溯源,一代匠人的虚怀若谷,往往才是一家老字号最终价值的体现。 就像过桥米线的店里,一定要去讲述一位温柔贤淑的妻子如何担心外出的丈夫吃不上一碗热乎的饭,就像做叫花鸡的摊贩,也一定要用厚厚脏脏的泥巴把它包裹起来,好像不是刻意做旧做糙,它就已经更名成了一只普通的烧鸡而已,就连那做东坡肉的师傅们,不免也得会吟诵几首苏子瞻的词才罢休,否则,人们只怕还要将它与红烧肉混淆起来。 他们把每一种菜式硬套进一段典故里,客人每吃一口就得想象到前人的愤慨激昂亦或是催人泪下,感前人之感怀,忧前人之所忧,这岂非才能更让人心悦诚服地认可它的贵? 文化这种东西,在烟火俗世上向来是虚无缥缈的,可有一点在人的心中却不谋而合的相通。 有文化附加,就是比没有文化要值钱得多。 怕被人识破德不配位的客人,半瓶子晃荡附庸风雅的主人,逐渐在这里形成了一种莫名的默契。 他们一个一个首尾相衔环绕,最后连成了一个不见首尾的圈,从头跑到尾,又从尾遛到头,却再也出不去。 出不去的地方,别人自然也进不来,这就是他们自诩曲高和寡的圈子。 越是神秘,那就越应该值钱,而投入的钱越多,就越是更不会被人轻易捅破,这就是为什么醉里长安变得这么贵,却总是有人愿意争先恐后地为它去买单的原因。 找到了。 堂昭钰的目光汇聚到一处,终于找到了这位三老板口中的鱁鮧。 《齐民要术》中所载作鱁鮧法:“昔汉武帝逐夷至于海滨,闻有香气而不见物。令人推求,乃是渔父造鱼肠于坑中,以坚土覆之,香气上达。取而食之,以为滋味。逐夷得此物,因名之,盖鱼肠酱也。” 壁上的武帝雄姿英发,壁上的魏碑朴拙险峻,想这最贵的酒楼,自然请的也是最贵的画师,最贵的书家。 而放眼整个长安城,这个最贵的人是谁,当然莫过于长林七俗中那唯一久居长安的鬼手画师,何几道。 “鱁鮧,逐夷也。”堂昭钰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不以为意的笑了起来,“幸好我是南蛮而不是东夷,不然还以为主人家是在逐我呢。” 三老板上下打量了他几圈,悻悻笑道,“我此前还一向不觉得你们饮风阁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今日一见真是大开眼界,别的尚且不论,只说这脸皮,实在是让我不得不佩服。” “三老板在说什么,我怎么有些听不明白了。” “我都说得这么明白,你却还听不明白,难不成你们饮风阁的人,不是耳朵有毛病,而是脑袋有毛病?” “那只因为我们饮风阁是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凡事都会有话直说,不像你们武林世家金刀门,这样花花肠子弯弯绕绕,那些别出心裁的旁敲侧击,不一定是人人都听得懂的。 于我们而言,说的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话外之音。 至于别人想说的,我们听得进去的就是话,听不进去的岂非就是屁?” 三老板的脸色一阵青又一阵红,讲道理他讲不过,骂人也骂不过。 既然这个人喜欢有话直说,那他不妨就跟他有话直说。 “你知不知道,大老板是什么人?” “当然知道。”堂昭钰嗦了一下沾满油腥的手指,“不然我又怎么会进长安城之前先封拜帖,拜望他老人家呢?” “那你又知不知道,我是谁什么人?” “在长安,有谁会不认识三老板呢?” “那你也一定该知道,宁肯先来招惹我,也不要招惹到他。” “不,我倒是觉得,宁可招惹的是老的,也不愿招惹到小的。” 三老板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盯着他看,“难道没有人教过你,出门在外不要招惹蛇王的道理?” 蛇王,他说的当然不是自己。 地头蛇,是地头下保护且压榨这片地头的人。 只有在一个地方呆的最久,势力最大,名望最高的地头蛇,才能被称作是蛇王。 “我当然知道。”堂昭钰用筷子轻轻夹了一点那道鱁鮧放入嘴中,虽然这菜色不占优,不过这味总归还是不错的,“就因为知道,所以,我才先找上他。” “那你难道不知道,大老板的兄弟们,也一定比我的兄弟们要厉害得多?” 他说的是实话,大老板的年纪最大,资历最足,威望也最高,跟随的人自然是最多的那一个。 “可是活到那把年纪的人,却没有一个是不怕事的。”他说着,竟不知不觉地打了个饱嗝,看来这太过盛情的筵席,他也还是吃不消的,“也只有你这样的年轻人,才偏偏喜欢强出头。” “原来你早就算准了,来的会是我,而不是他?” “我也早知道,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涉世未深又骄傲自大,一定是不成气候的。” 他说着,已放下了筷子。 放下的意思,就是要腾出手做别的事了。 “你到底,为什么来长安?” “这个问题,刚刚那位婆婆不是已经问过了么?”堂昭钰转头看向那个正在哄孙子的慈爱的孟婆婆,他实在是有些想不通,为什么那么多越是面善的人,就越是心狠。 “她是她,我是我。” 三老板的口气略有不屑,市井八义是什么样的身份,而他又是什么样的身份。 那些人不过是金刀门手底下的狗,又怎么能代表他呢? “当然是为了见大老板。”堂昭钰说着,又把话重新绕了回去,“毕竟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也是见不到他的。” 三老板轻拊手掌,就见小不点递上了一副骨牌,“富贵险中求,而我是个赌徒。” “你要和我赌牌九?” 堂昭钰有些戏谑地看着他,这于他而言简直比李鬼上门打李逵还要可笑百倍。 渝州的人,从双脚落地的时候起,就已经开始玩骨牌了。 这比吃饭还要顺手拈来的寻常事,倒是被外人寻衅起来,实在是有些可笑。 “这是你们南边的东西,我不会玩。”三老板拿起了其中一张牌,眯起眼睛看了半天,“所以,规矩得我来定。” “你说。” “我从里面随便抽上一张,你来猜单双。” 堂昭钰听罢他的话,皱了皱眉,这算个什么玩法? 好好的牌九,却被他冠上这种不三不四的规矩,混淆了是非黑白,岂非也正是在向他挑衅,你们渝州的规矩到了长安城,就得金刀门说了算。 虽然是心不甘情不愿,可这也的确是个大好时机,他也只好忍气吞声地点了点头。 看到对方的默认,他笑得更加肆无忌惮,“如果我赢了,我要你做我的狗,让你向东,你就不能向西。” “如果我赢了,就带我去见大老板。” 堂昭钰只是淡淡然地说道,好像丝毫没有把三老板刚刚的话听进去,好像认定自己一定会赢的。 他说出的条件,不过是接下来对方必须要做的事而已。 “我还以为,你来这里是为了那个叛徒许蒙?” “叛徒不值钱,渝州不赌气,我们只要最有用的东西。” “最有用的东西,难道不是阴阳镜?” 自从飞羽门被灭门之后,许蒙盗走了饮风阁的阴阳镜,叛逃到长安的事情早已人尽皆知,只是他们却不知,许蒙之所以能盗走,也早已写在无殇的局中。 “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人总是比东西有用些的。” 三老板点了点头,似是赞同他的观点,只是他的手底下已经压好了一张牌,他从一堆骨牌中抽出来的一张牌。 “你猜,这张牌是单还是双?” “单!” “你确定?”他抬眼看着他,露出了不可捉摸的玩味。 “单。” 堂昭钰非常肯定,除非他瞎了。 关于骨牌,他虽比不上渝州的天胡神仙,却也至少知道上百种出千的法子。 三老板只是堂而皇之地从牌堆中随便拿了一张,没有任何的千术,没有任何的技巧。 如果连这样的牌他都看不出来单双,那他基本也就不必再从渝州混了。 “不,这是双。” 三老板淡然地说着,轻轻把牌翻了过来。 红四白三,杂七。 任谁看都看得出来,这是单。 可是他肯定的口气,就像是在说着一加一等于三一样不容置疑。 “杂七怎么会是双?”堂昭钰看着桌上的牌,又复看向他。 “你们说,这是单还是双?” “这当然是双。”酒楼里所有的人,包括市井八义和账房小二,全都一口咬定杂七就是双。 “你赢了。”堂昭钰阖了阖眼睛,有些哭笑不得。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会赢了么?” “因为你是三老板,所以你不得不赢。”堂昭钰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人家根本是在开玩笑,可笑的是他竟然还当真了,“三老板说鹿是马,那天底下就不再有鹿,三老板说杂七是双,那牌九里本就没有单数的。” “真上道儿。”三老板听着他的话,不觉间已有十分的舒坦,“所以我的狗,是不是该叫两声来听一听了?” “长安有长安的规矩,渝州也有渝州的规矩,我是渝州人,自然不必守长安的规矩。” “哦?”三老板饶有兴味地瞧着他,“渝州的规矩又有什么不同?” 从前在饮风阁,他并不是很喜欢无殇这个人,但对于这个人口中的道理,有时候不免还是得几分认同。 那人说,在一个不讲道理的地方,拳头就是道理。 第143章 当家人 马车。 马儿脖子上的铜铃叮铃当啷地响,听得出来这马儿跑得很快,恰如其分地融进闹市的喧嚣。 是什么样的马车,在接踵而至的闹市里还能飞驰起来,如入无人之境? 当然,是有身份的马车,三老板的马车。 许是马车的装饰太过招摇,或是三老板巡回的太过频繁,道路两边的摊贩早已认得了这辆马车,远远地看见,便远远地躲开。 三老板的马车里,当然坐的是三老板。 只不过这偌大一间足能盛下八人的车厢内,三老板却只蜷缩在其中一角,他要尽可能的躲对面的人远远的。 堂昭钰正躺在他的对面,他这一路风尘,不是骑马就是徒步,已经很多年没有坐过车了。 这车厢内舒适的座椅,的确足够他伸展开四肢好好躺着,好好睡上一觉。 可是,看到三老板的样子,他又怎么舍得睡呢? 三老板看起来听话极了,上一次他这么听话,还是在换酒小筑里,哑奴死的时候。 没想到才时隔不到一天,又来了。 他以前觉得金刀门与饮风阁的不同,在于正统世家与闲野草莽的阶级之别。 可不论是大老板的运筹帷幄,还是二老板的厚黑之道,抑或是自己的诡诈奇袭,都不免太文气了些,面对渝州干脆利落的拳头,太要面子的人反而最没有面子可言。 他看着堂昭钰时,心里道不出的苦水。 而堂昭钰看着他时,心里却是说不尽的痛快。 让一个桀骜不驯的人肯好好听话,有千万种法子,拳头无疑是最简单粗暴的一种。 他之所以选择这一种,是因为他没有太多的时间,没工夫陪他玩。 他之前已陪他玩得有些久了,他尊重主人家的规矩,而到头来却发现自己的客套在他的游戏面前根本毫无价值。 能达到目的的法子,总归是好法子,现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走在去见大老板的路上。 市井八义,他又想到了那八个人,做小吃的花样倒是还算新鲜,可把这手艺用在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身上,就有些难登大雅之堂了。 所以他们,大概现在还躺在醉里长安的楼板上。 “是我脸上的油渍没擦干净么?”堂昭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还在咂味着方才的鱁鮧,“你老盯着我看做什么?” “你为什么一定要见大老板?” “那他呢?他为什么不见我?”堂昭钰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反问起来,他的拜帖是封给大老板的,他也只想见那一个人。 “不知道。”三老板往前拱了拱身子,坐的舒坦了些,“不只是我,也包括八义那些人,我们接到的命令都是不许动手。” “他不让你动手,你却还是动手?” “我为什么一定要听他的?”三老板的眼中流出一丝不屑的神情,“他老了,怕事了,坐不了几天了。” “可被揍的却不是他,而是你。” 堂昭钰淡定的陈述着一个事实,惹人嫌的事实。 “那不过是八义那几个废物,安稳日子过得太久了。”三老板恨恨地咬着牙,仿佛要把自己的牙给咬碎,“可你不要认为,仅凭八义那几个人,就能够代表得了金刀门了。” “我当然知道他们不能。” 堂昭钰瞥了他一眼,却笑了,后面那一句你也不能,他却怎么都不太好意思说得出口。 “大事的话,你自可以直接去找苏门主,小事的话,找我也一样,我是真搞不明白,你为什么偏偏要找他?” “我和他,还要叙叙旧。” “叙旧?”三老板的眼中闪过一道狡黠的神色,“渝州与长安应该足有二十年没打过交道了吧?” “好像是。” 他仔细算了算,的确已有二十年没回来了。 “大老板的年纪只怕比你爹还要老上许多,你和他有什么旧好叙的?” “那时你只怕还没有出生,说了也听不懂吧。” 堂昭钰揶揄。 他看着面前这个少年,长安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 五十多岁的人可以做大老板,而十五六岁的人却能做三老板,明明差了几个辈分,地位却是相等的,他实在是没看出来,这个少年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能跟前辈们平起平坐。 “你知不知道,长安城的大老板可是金刀门主苏与的大伯?” “这本是人人都该知道的事情。” “你的拳头再硬,也绝对硬不过苏家的金刀。” “苏家的刀,哪里比得上顾家的刀。”提起顾家的刀,堂昭钰的眼中满是敬畏,他想到的不是顾影,而是顾承风,那个唯一值得他去敬畏的人。 “你说的是那把砍不了人的刀?” 世上的事总是这样奇怪,坏消息总是比好消息传的快,天底下再密不透风的墙也总是会走漏风声,所以,赤髓是一把伤不了人的废刀的消息,已在江湖上传的有模有样。 三老板捧腹大笑了起来,他已经好久没有听到过这么好笑的笑话,可是他笑着笑着,突然觉得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喉咙。 是一只手,堂昭钰的手。 堂昭钰掐住他的脖子,他很少这样的失态,“你可以嘲笑世上的任何人,除了他。” “你敢动我,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三老板嘛,大老板既然能是苏门主的大伯,难不成三老板是苏门主的私生子,所以动不得?” “我是……” 到了嘴边的话又被他生生咽了回去,他知道,有些话对外人说不得。 不说也许会死,可若说了,被那人知道,只会生不如死。 堂昭钰把手松了去,又坐回了原来的地方,看着他啧啧摇头,“我实在是想不明白,长安城是已经没有人了么,怎么什么样的人都能当得上这三老板。” “你当真想知道我凭什么当得上这三老板?” 堂昭钰点了点头,他的确很想知道,以此来判断苏与的眼睛是不是瞎了,更进一步判断金刀门于饮风阁而言是不是已经毫无威胁。 “一个女人。” “什么?”堂昭钰好像没听清楚,更没听明白,“什么一个女人?” “这偌大的长安城有一个女人,倘若你有本事能把她请进金刀门去,那你也一样可以做这三老板。” “你就是因为请过一个女人?” “是,我做到过一次,所以我是三老板,要是我能再把她请过去一次,只怕大老板也该退位让贤了。” 堂昭钰听着,只觉得他的话不只滑稽,简直是荒唐绝顶。 “苏与并不是个好色之徒,什么样的女人有这么大的面子?” 这次沉默的,变成三老板了。 他知道他已勾起了对方的兴致,所以闭口不言让对方觉得扫兴就是他最大的乐子。 马车突然停了下来,像他的话一样。 他轻轻撩开车厢的门帘,到地方了。 马车停靠在金刀门的正门口,这是堂昭钰的意思,他来这里,只走正门,不回避任何人。 堂昭钰顺着三老板撩开的帘子往外望了望,这里的确如他印象中一般,气派,恢弘而恒远。 只是他的目光很快地就被屋檐上站着的人吸引过去,一个女人,拿着一把剑的女人。 她就站在那里,居高临下睥睨尘世繁华,可眼中的冷若冰霜却无时无刻不在说着不为所动。 不是风动,不是幡动,心更不动。 只有自己的一切全然不动的时候,她就可以洞察到周围一切的动。 这样的女人本没有什么奇怪的,可江湖上人人都知道,金刀门里从来不用女人,所以站在那里的女人才最奇怪。 “我告诉你。”三老板悄悄附上堂昭钰的耳旁,悄悄说道,“这个女人,你最好连看都不要往那边看。” “为什么?” “因为我有点喜欢你,还舍不得你死得这么快。” 听着他的话,堂昭钰却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女人,她的脸上有一个十字的刀疤,刀疤溃烂,已看不出她本来的面目,可不知怎的,他看到这个人,总会觉得莫名的心酸。 “她是谁?” “易娘。” 第144章 洛水剑 三年前,长安。 地转锦江,天回玉垒,长安自古繁华。 可喧闹的长安城,在那一天,却是肃杀一片。 没有市井八义的美食长街,就像是一碗没有加码子的素面,吃起来索然无味。 更何况,这碗面不但没有卤,甚至还没有加盐。 长安城里像市井八义一样大大小小的暗桩总共有十二处,他们负责盯梢一切这长安迎来送往的人,可是每一处的暗哨在那天下午赶回金刀门前,都没有察觉到任何的来者不善。 他们觉得,今日和昨日,并没有什么区别。 就像今年与去年,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安逸的日子过得久了,当危险突然降临的时候,任谁都会茫然不知所措。 也许,并不是他们放松警惕而放进来了这个人,只是因为即便他们想盯,也根本盯不住这个人。 易娘是个杀手,道上的人都门儿清,她的名声,从来不比死神要小,却又比死神受雇主欢迎得多。 死神没有价码,也难觅行踪,是最难找到的一个杀手。 而易娘,一个人头五万两银子,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只要你在江都城外七十里亭的第二根柱子旁的土里埋进去一个包裹,里面放好足够的银票和要杀的人的名字,不必非要见到她,七日之内事情也一定已经办成。 不必担心包裹到不了她的手里,不知情的过路人永远不会去经过那样的一个地方,而知情的人也永远不敢没事往那边去。 五万两银子,绝不是一般人出得起的价钱,一般人要杀的人,当然也用不着非要找她。 她的生意,从来都值这个价。 而这一次,她打开包裹的时候,发现里面只有一个名字,却有价值一百万两的银庄票号。 名单上的人,当然也一定值得起这个价。 苏与值得,阴阳判官值得,顾承风更值得。 所以,她才出现在了长安城,出现在了金刀门。 那时候,虽然还没有二老板和三老板,但只要有大老板在,不管来的是什么人都还是可以挡上一挡。 只不过,恰逢大老板不在长安,恰逢易娘接到了这笔生意。 即便没有大老板,金刀门也不是什么人想进就能进得去的,这里的院落四周不只有九九八十一台诸葛连弩架在屋檐,也不只身手佼佼的三百护院,最重要的,还有十一条嗅觉灵敏的恶犬。 但凡有一点风吹草动,即便没有人察觉,狗也一定会察觉。 可她就是这样走了进来,这样站在了苏与的面前,提着剑。 剑上并没有血,她不是来杀狗的。 她的剑,只杀付过了价钱的人,至于别的人,怎肯免费去杀? 三尺青锋,不斩无名之客,一袖洛水,饮尽人间烟火。 这把洛水剑,是她的剑,却很少有人知道,它曾是南山客的剑。 曾忆当年,南山的煮酒论剑,寒山客越青山的一把照肝胆,南山客公子墨的一把洛水断,不知相知相惜过多少时日,只可叹,照肝胆已随着风霜劫的故去而被黄土掩埋,只剩下南山客独守空山。 幸好,他遇到了易娘,保护这个孩子,成了他寥寥人生中唯一的安慰。 这把洛水剑,自然也是赠与他平生第一个传人,天赋异禀的传人。 易娘学得很快,学得极精,他常常夸赞,不出十年,她一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还没到十年,易娘却不辞而别,做起了这一个人头五万两银子的买卖。 剑有双刃,既能护人,亦能伤人。 从那时起,他便不再用剑。 收了疯子七之后,便只教他逃命的本事,而再不教杀人的本事。 再之后,人们提到易娘的时候,都会想到洛水剑,而提到洛水剑的时候,也只会想到易娘。 苏与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实在是有些不堪入眼。 她的脸上,有一道十字的刀疤,刀口粗劣,溃不成型,看起来是用很笨的手法划上去的。 他奇怪的是,她这样的人,怎么会被那种平庸之辈伤成这样? “你的刀呢?” 易娘低垂着头,她的眼睛死死盯着苏与的手,她实在不想看到他看她时那嫌恶的眼神。 “刀在手上。”苏与也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他的手上明明提着一把刀,金翅霸王刀。 三十年前,鬼匠鬼头张与其师萧大师亲涉极北苦寒之地,带回了两块北冥玄铁。 一块铸成了大漠飞鹰的七齿断魂钩,一块铸成了苏正的金翅霸王刀。 这把刀,是传家的刀,现如今已是苏与的刀。 银光一闪,剑已出鞘。 洛水剑极利极薄,它刺出的时候,就宛如洛水之神在翩然而舞,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但凡见过它出鞘的人,都觉得它不该叫洛水剑,而是叫落英剑,因为他们在死之前,好像都看到了漫天的红英飘然而落。 好美,美如凤舞九天,扶摇直上。 好痛,痛如鹰坠深谷,摧枯拉朽。 痛的感觉,不过是因为他们看到的不是红英,而是自己身体里淙淙涌出的血。 洛水剑与其他的剑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血槽,又深又长的三条血槽,这样的血槽,可以保证一剑刺入别人心脏的时候,有足够多的血瞬间奔涌出来。 她的剑,不为花哨,只为杀人。 洛水断流,血尽人亡。 可这一次不同,剑刃上已沾染了血渍,血槽却是干净的。 苏与向来认为,女人无用,所以金刀门里从来不用女人。 可他却没有想过有这样的一天,他的金翅霸王刀还没有来得及出手,拿着刀的手就已经断了,被一个女人所断。 这是他自觉得离死亡最近的一次,近得好像前面既没有人拉他,后面也没有人推他,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用往前迈半步腿,就已融化进去。 断手之痛已经算不得什么了,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什么? 是羞耻,尤其是像他这样骄傲的人,竟然在经历着这样一件丢脸的事情。 他已在等着,不论是一剑穿喉也好,穿膛也罢,不管怎么样,总比现在要好。 可是他等来的,却是易娘的收剑。 “受人之托,我本是来杀你的,却终是不能忠人之事了。” “你不想杀我了?”苏与听了先是一怔,他实在是想不通,这事情她明明已做了有十分之九,只差最后一哆嗦,信手拈来的事情,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突然停了手。 “不,是我杀不了你。” 比羞耻更羞耻的是什么? 就是她此时看似一本正经的侮辱,苏与如是想。 他此时已完全忘了临死之前的恐怖,而是觉得可笑,“你既能断我一只手,便能要我一条命,又如何杀不了我?” “因为,我已经把雇我杀你的那些人给杀了,顺便,把他们和他们的银子烧在了一起。” 苏与眉间一颤,他此时倒是愿意好好地看上一看这个女人了,“我不明白。” “很简单的道理。”易娘说话的时候,平淡得就像是在陈述着自己中午不过就是吃了一碗素面,“若是你想要别人完全信任你,就一定要先让他知道你很信任他,我断了自己所有的后路,只为送你一份大礼,这就是我的诚意。” “我猜这礼,就是我的命?” “不错。” “你可知道,临阵反水是江湖上最大的忌讳。” “拿钱办事,天经地义,这的确是杀手的规矩。可我是个女人,女人向来都是不爱守规矩的。” “那你为了什么?” “钱,我只要钱。” “那些人岂非早已付过你钱了?” “一个人若是肯花这个价钱买个人头,那他得到的一定比出去的多,所以,你更值钱。” 苏与斜眄着她,似乎想从这淡然中看出些什么不同,“能够背叛一次的人,我又怎么相信不会背叛第二次?” “因为我知道,无论别人付给我多少钱,你都能付得出双倍,不是么?” 苏与笑了笑,也许别的他不敢说,可是银子,世上绝没有人能比他出得起的更多。 如果她真的只是要钱,那他也确信下辈子这个人都背叛不了他。 “即便如此,我又为什么非要你不可?”别人挑他的同时,他当然也有资格去挑一挑别人。 “因为没有我,你会死。” 苏与听着这个貌似很有道理却又毫不讲道理的道理,看着地上的断手和手中的金翅霸王刀,“你既想跟着我,直说便罢,为何非要断我一只右手?” “你需要我,这一点,我需要让你知道。” “你这个女人,真有意思。”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若非这只被断了的手,他根本不会去正眼看她一下。 “更何况……”易娘突然顿了一下,已抬起头来迎上了他的目光,“你的左手刀,比右手更快,所以右手不重要。” 他听到这样的话,就像看到她的眼神一样,好像突然被雷劈了一下,笑容逐渐僵住,那小半截从左手袖中将要伸出的利刃又突地缩了回去。 她知道他的左手刀,那他的左手就已同样没了意义,没有把握的事情,他从来不去做。 可他的左手刀,是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她是怎么知道的? 他自嘲般的笑了笑,躬身拾起了地上的金刀,“该说的话都让你说尽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和你这样的人做生意,本就该如此。” 她想说坦诚相待,可又觉得这个词用在他们之间实在是有些讽刺。 可这也的确是另一种方式的坦诚,没有天长地久的感情,只有亘古不变的利益,她把一切摊开在明面上,就是不想再有其他背地里的东西,这样的交易,出的利落,收的干净。 “如果我是你,现在一定会出剑杀了我。” “为什么?” “刚才你收剑,难道不是觉得杀一个心如死灰的人索然无味么?”苏与有些奇怪地看着她,他所认为的人之常情怎么别人总是不懂,他却很乐于与人分享自己的嗜好,“在一个人已完全不想死的时候再去杀他,岂非才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易娘看着他,并不说什么话。 她知道,这样的疯话,也许以后要常常听到了。 既然不爱听,那就权当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要是你给我足够多的银子,我也很乐意帮你这个忙。” 第145章 苏门三之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听完了这段故事,堂昭钰的人还静静的坐在马车上,远远瞟着那个站在屋顶上的女人。 原来,她是这样来到这里。 三老板靠在车厢的一角,托着下巴看着他,“我以为,你会很想知道呢。” “是,我的确很想知道,只是……” “只是,我说得实在是太轻易了,是不是?”三老板意会,已抢着说道,“毕竟,这个秘密可是有很多人愿意花大价钱,都从我这买不到的。” “是。” “我说过了,我喜欢你这个人,我想和你做笔交易。” “想和我做交易的人也有很多,我却也不是人人都看得上的。” “这笔交易,对你们渝州,百利而无一害。” “说说看。” 三老板远远瞥了一眼易娘,却不敢正眼去瞧,他怕让她看到他正看着她,“我想法子让她离开长安,你想法子弄死她。” “她难道不是苏与最好的一把剑?” “她是。” “如果她死了,只会是金刀门的损失。” “是的。” “对于金刀门百害而无一利的事,你却在和我商量?”堂昭钰仔细打量着面前的少年,他难道和金刀门有仇? “她和他走得太近,我不喜欢她。”三老板说话的时候紧紧咬着下唇,恨不得咬下来自己的一块肉,“她是我的敌人,也是你们渝州的敌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以,我们之间是可以谈交易的不是么?” 堂昭钰听着他的话,似乎有些明白了,可这种明白只会让他更加糊涂。 “话虽如此,可我怎么总觉得,有点像是在做坏事。” “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三老板用一种极其怜悯的眼神看着面前的人,仿佛他面前的堂昭钰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孩,“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从来都不会犯错的人?” “我……” 堂昭钰的话没有说出口,因为他的确是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他回忆着生平遇到的每一个人,从他最敬重的阁主顾承风开始。 敬重是一回事,认同是另一回事,很多地方,他不认可他的做法,可因为敬重也必须去做。 无殇,他从来认为,这个人就很少对过。 至于顾影,他哪有什么对错啊,能活着已是他最大的幸。 甚至,还想到了他心之所属,那个远在江都的女人,她在他心中是那么完美,却也只是在某种意义上而已。 是,人怎么可能从来不错呢? 就算是你认为的对,以另一些人的角度来看,也该是错的。 突然间,他又想到了一个人,想到这个人的时候,却没有想出他的错。 葛中离,这个他才认识了短短不过数日的人,这个已成了他结义大哥的人。 如果真的有人能更接近于不错,那也只能是他了。 他这样想着,想着他们那夜山中的谈话,“我见过。” “你说的话,怕是连你自己都不信吧。” 三老板看着他,似乎看出了他眼中的犹豫, “这天底下,哪有什么绝对公道正义的人。 自私与背叛才是生活的本质,趋利避害才是人之常情,你之所以能够在这里义正言辞地说你不想要,不过就是变节的筹码尚不足惜而已。 有些人明明心里想要的不行,还一本正经地不愿承认,这岂非更令人恶心?” “你就是常常这样劝慰自己的么?” “你看金刀门的大门,气派恢弘,富丽堂皇,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人间富贵地啊。” 三老板没有回应他的话,仍是自说自话, “这世上再没有什么比这扇门里边更肮脏混乱的地方,这样的地方,是滋养罪恶的乐土,也同样是我的安身之所。” 堂昭钰也转过脸去,看着金刀门熠熠发光的牌匾,笑得有些勉强,“我也曾听说过不少金刀门的野史趣闻。” “金刀门里有哪件事是我不知道的,你倒是说说看。” “二十年前,金刀门还没有换主人的时候,门下有三苏,都是德高望重的武林前辈。 大哥苏成,就是今日的大老板,一人之下,千万人之上。 二哥苏正,就是昔日的苏老门主,而今云游四海的普方大师。 三弟苏启,就是当年混乱的源头,那个……被族谱除了名的人。” “虽然那件闹得长安城几年沸沸扬扬的事我不曾有幸亲身经历,但每每听人说起的时候,我都想要去喝上一杯。” “我还知道,苏老门主,膝下有三之。” 堂昭钰说话的时候,眼睛却仍是盯着屋顶上的人,半分没有挪开, “苏与,字行之。 他是家中长子,肩负厚望,长者寓名此意规劝与人为善,笃思之慎行之。 苏昭,字明之。 他是家中次子,可以随心之欲,独修君子之道,昭昭其华澄心明之。 苏棠,字怡之。 她是小妹,最得宠溺,书中所言涩者杜,甘者棠,唯盼小妹如葳蕤白棠自得怡之。” “想不到你知道的比我还多。” 堂昭钰轻轻咳了几声,“我既是来做生意的,自然要把金刀门的底细打听得很清楚才行。” “不过这都已是过去二十年的事了,现在金刀门里,只有苏与和大老板。”三老板摩挲着自己的下巴,他也在想着自己的事,“我不妨再好心提醒你一句,千万不要在苏门主面前提起这些人,一个都不行。” “听说,二十年前是因为苏夫人急疾病故,苏正苏老门主悲痛欲绝之下抛家弃子落发为僧,不是红尘人,不理红尘事,这金刀门偌大的家业须得有个苏氏血脉前来继承才是。” “苏与本就是嫡长子,子承父业,天经地义。”三老板突然抢着说道,“可谁知……” “可谁知,他竟将金刀门交给了长兄苏成。” “你知道,为什么金刀门的老门主是二爷苏正,而不是大爷苏成么?” “苏成虽是长子,却是抱养来的,与苏家并无血缘关系。” “也就是因为这一点,三爷苏启才屡生事端,才有了那一年的庚子之乱。” “庚子之乱。”堂昭钰默默地念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二十年前,北有长安金刀门之变,南有酆都绝顶峰之祸,的确是庚子之乱。六十年一轮回,每逢庚子年,都这么的不安生。” “那一年,他才十岁啊。” “我知道,苏与十岁,苏昭八岁,苏棠才只有六岁。” 堂昭钰终于是把头转了回来,仔细看向对面的人,那些年,这个少年只怕还没有出生,他却好像很清楚都发生过什么, “门内当家人三年三变,从苏正到苏成,最后变成了这位少门主苏与。 苏启是何下场暂且不论,可是那膝下三之,三已去二。 因为这场变故,苏昭与苏棠流离失所不知所踪,可有其事?” “这都是外面的人乱传的。” 三老板小心翼翼地拉上了马车的车帘,悄悄凑到堂昭钰的耳旁, “真相是,苏与苏门主虽是运筹帷幄之间,却也知道此行凶险,他已下定决心背水一战。 所以,他故意托大伯将二弟与三妹送出了长安这是非之地。 就算是这次败了,还有苏家的血脉能够东山再起。” “果然还是因为血脉传承比较重要么。”他双手交叠紧紧握了起来,“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他有没有想过,那些年,长安城因为他死了多少人。” “不,你要这么想,如果没有他,长安城还要多死多少人,反言之,他救了多少人。” “可你知不知道,他托人将苏昭与苏棠送出城去,只为了半路截杀他们的时候不被人落下话柄?” “有这种事?”少年的眼中略显迟疑,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加的兴奋与赞赏,“不愧是苏与啊!” “你看起来,似乎并瞧不上金刀门的人,不管是市井八义,还是大老板。” “是。”三老板从来都不否认,因为这话他即便当着大老板的面,也同样敢说。 “可是,你却很敬重苏与。” “他与苏启虚与委蛇辗转五年,其间受尽多少折磨,日后就配得上多大的富贵。”三老板提起他时,他的眼中也同样闪着光泽,“他是我的神明。” 堂昭钰静静地在一旁看着他,他知道,对于一个这样叛逆年纪的男孩子来说,他们还能够很瞧得起谁,便是真心想要成为那样一个人。 他也逐渐开始理解,为什么这金刀门内这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偏偏这位三老板却知道。 “如果他真的是你的神明,那你又为什么一定要去做对他不利的事情?” “我没有。” “有易娘在,他能过得更好。” “得了吧,她就是馋他的银子。” “你相不相信,一个人所失去的东西,一定会以另外一种方式重新回到他的身边。” 马车已在金刀门的大门口停了许久,停到让人不得不生疑。 三老板却还是稳稳地坐在马车里,不肯下去。 只要他不下去,堂昭钰也没法下去。 没有他带着,谁也不能随随便便进这扇门。 他一手半撩着车帘,似掀非掀,似放非放,“所以,这笔买卖,你到底是算答应了我呢,还是没答应我呢?” “只要你有本事让她离开长安城,我就有本事让她绝不能再回来。” 听到这句话,车帘已被撩开。 三老板下车,三老板回府,多么自然的一件事,根本不会有人想到他身后跟着的人,从渝州来。 “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呀。”三老板抬头望天,看的却是屋檐上的女人。 “是,好天气,好山水。” 堂昭钰也同样望着天,望着那里, “长安城外八百里,一江双城洛水川。 谁道洛水总无情,倚剑回马护长安。” 第146章 拭剑 “他就在里面。” 三老板站在门外,已悄悄退到了一边,退得更远了些。 “你既然来了,却不进去?” “是你要见他,又不是我要见他。” 堂昭钰向屋里望了一眼,那个身影,与他想象中的大老板,不太一样。 原先他心中的大老板,应是高大巍峨的,至少双肩宽广,背脊挺拔,像一株大漠中的胡杨,可以让人依靠,可以抵挡风沙。 现在呢,那个佝偻着身子坐在香案旁的席榻上,背对着他们的人是谁? 人是会老的,他忘了,也许只是他不敢相信,这个人居然也会老。 三老板的声音并不很大,却也不是刻意压低,虽是隔着一道帐幔,里面的人也是什么都能听得见的。 他当然已经知道,门外来人了。 堂昭钰倒是像意会了新鲜的事情,“看来,除了苏门主,你和这里所有的人都不太合得来。” 三老板的脸上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我既不想见他,他也不想见我,人我是给你带到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多谢。” “不必言谢。”三老板的一只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已背过身去,“别忘了,咱们的交易。” 他既是说给堂昭钰听的,也是说给里面的人听的。 可既然是他们两个之间的秘密,他又何苦非要说给第三个人听? 堂昭钰不明白,他也没必要去明白,因为他知道,这不过是金刀门关起门来的事,他只是凑巧被卷进去了而已。 他静静地看着帐中隐隐绰绰的身影似是在晃动,可又好像一动不动,然后,他看到了他手中的东西。 一把长剑,很长的剑。 寻常人用的剑大都是三尺七寸,因为这样比例的剑挥砍起来最舒适不过,可帐中人的那把剑,足有五尺三寸。 他突然想到了古时有一把很着名的剑,秦王剑宇宙锋。 那柄剑也很长,足足四尺有余。 只是这样的剑,在荆轲刺秦之际,却因为太长不好拔出,使得秦王环柱而走,好不荒唐。 最后多亏了一记药包,才让秦王有机会背手一剑将其抽出,断其左股。 俗话虽说,一寸长一寸强,可长却也有长的坏处。 这样长的剑,他怎么用呢? 可惜的是,他没机会再看到大老板是怎么把这把剑拔出来了,因为剑鞘还挂在墙上,而剑柄已经握在他手中。 他在拭剑。 剑身在鹿皮的抹蹭下闪着晃眼的银光,好干净的剑,看起来很多年都没有见过血了。 可即便是不再用的剑,也是要时常拿出来擦拭打磨的。 “是把好剑。” 堂昭钰情不自禁地说道,他看到剑时,已暂时忘却了彼此的身份,也忘了礼数。 这是他见到大老板时,说的第一句话。 在此之前,他曾想象过无数次现在的画面,想过无数种对白的场景,或许是在下怎么怎么样,或许是阁下怎么怎么样,却从没有想过,未曾及人,却先问剑。 帐中人听到这样的话,拭剑的手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沉声反问,“你也用剑?” “请剑,拂晓。” 拂晓清风迎头醉,不话巫山是与非,这是清风堂主的拂晓剑。 堂昭钰说着,便伸手一夹自己腰间别着的那把剑,剑从剑鞘中弹出,朝着帐中人飞了过去。 所幸,刺入帐中的那头是剑柄而非剑刃,不然,他可能早已被四周潜藏的暗哨剁成了十块八块。 大老板仍是背对着他,可是他手中的长剑却抬了起来,像钩子一般勾住了那把飞来的剑,双剑一并横立在身前。 “鬼头张?”他只看了一眼,一眼便已认出这是鬼头张所铸的剑。 “大老板果然好眼力。” 大老板拿起这把新的剑,皱了皱眉,又轻轻地擦拭了起来,像刚才擦自己的剑时一样小心翼翼。 剑是他们这种人的命,人要吃饭,剑要保养,只有拿着保养得很好的剑,人才有机会吃上下一顿饭。 而堂昭钰的这把剑,看得出来,已磨损得太严重了。 鬼头张是什么样的人,他的剑又是什么样的剑,怎么能这样子糟践? 他有点替这把剑感到不值,一个不懂得惜剑爱剑的人,怎么配用剑?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他的声音深沉而苍劲,似在昭示着潜龙未老,可他忘了,人越是想要炫耀什么,就越是暴露了他的自卑。 “在长安。” “是在金刀门。”他补充道。 “是。”堂昭钰意识到了自己的话多有疏漏,“在大老板的面前。” 可是,他这样说好像也不太对。 在大老板的面前,然而这位大老板,可是连面都没有给他看呢,他总不能够说,在大老板的后脑勺前? 想到这里,他突然就笑了起来,笑得那般轻松得意,那般悠闲自在,好像全然忘了,自己是身处十面埋伏之境,而非醉卧家中。 “你如此轻易地把这唯一傍身的兵器交给我,就不怕我杀了你么?” “怕,人都是会怕的,可怕又有什么用呢?” 堂昭钰却是笑得更加自在, “我人都在这里了,又能怎么办? 即便拿着这把剑,我也同样不是大老板的对手,有剑没剑,不过就是早死晚死的区别。 更何况,大老板是惜剑爱剑之人,自然行光明磊落之事,我又岂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 “我为什么要杀你?” 之前他在问,你就不怕我杀了你,之后又在问,我为什么要杀你,前后自相否定,可他却仍是说得那样坦然平淡,那样理所当然。 “你本没必要杀我的,长安与渝州从来都不是死敌,不是么?” “长安与渝州,从来都不是死敌。” 大老板兀自呢喃着,重复了一遍堂昭钰说过的话,将剑往身后一撤,剑身飞出,飞来的一头却是剑刃。 堂昭钰并不躲闪,只是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这把剑不偏不倚又重回到他腰间的剑鞘之中。 “你的剑也不错。” 既是赞剑,也是赏人。 “其实我早已修过一封拜帖,若非迟迟没等到回音,也不至于借三老板之手来到这。” 他觉得自己需要解释些什么,毕竟这位大老板和三老板之间好像有很多的嫌隙。 “喝茶还是喝酒?”大老板打断了他的话,自说自话。 “不巧,我既不爱喝茶,也不爱喝酒。” 大老板突然觉得有些奇怪,通常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听的人至少都会选上一样。 即使他们什么都不想选,但也一定会有面上的客套,至少说一句,都行。 他曾试过很多种问法,听到很多种答案,才终于找到一个自己最满意的。 如果问一个人想喝些什么,没有选项的话,那人大抵会说句随便。 随便的范围太大了,他不喜欢别人在他这里,还有这么大的自由。 如果问一个人要不要喝茶,只有两种回答,要,或是不要。 可如果那人否决了他,他还是会觉得多少心里有些不痛快,他不接受被人拒绝。 所以,他找到了第三种问法。 喝茶,还是喝酒。 他善于给人选择,让那个人觉得这只是他自己的选择。 他的做法,其实也不过是把人禁锢在这两种选择之间,被困在选择中的人,几乎永远也跳不出这个圈子,几乎也只会选喝茶或是喝酒。 可不论这个人怎么选,都是他给的。 他很享受这种与人相处的方式,很享受别人被囚禁在他无形的牢笼中,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是自由的。 他杀人,向来喜欢慢慢地杀。 可是,一旦有人跳出了这个圈子,打破了他的桎梏,找到了第三条路,他就该留心了。 本该当局者迷的人,却做了旁观者清,这无疑也是对他权威最大的侮辱。 “那你爱喝什么?” 慌不择路,口不择言,他没想到自己也会问出这样荒唐可笑的话来。 堂昭钰却没有笑,而是回答得很认真,一字一顿。 “执剑当执照肝胆,饮水当饮苦海渡。” 第147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 照肝胆,是寒山客越青山的佩剑,剑圣的剑。 天底下所有持剑人的心中,照肝胆无疑是神明一样的存在。 执剑当执照肝胆,是啊,如果此生有幸能看上一眼,已经死而无憾,若是能将这把剑据为己有,简直连想都不敢去想。 堂昭钰心之所念,当然也是他心之所念。 可苦海渡呢? 谁都知道,苦海渡是江都判官盟的。 判官盟,以判官之名,行天下为公之事。 他们从不枉杀一人,也从不纵放一人。 一切有罪的人,都会被戴着昆仑奴面具的阴阳差天涯海角地追捕,直到逮捕归案。 可是,他们却同样认为,没有人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判官也不行。 所以这些罪人,只有两种选择。 一种想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那就忘却前尘,自此戴上昆仑奴面具。 没有过去,没有名姓,成为阴阳差,继续追捕同样有罪之人。 一种不知悔改,被安放在苦海渡,穷尽一生,永久囚禁。 他们活着的唯一意义,只是去慢慢地等死,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能轻易收走自己的性命。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苦海之内哪里还有岸? 那个地方,既不能渡人,也不能渡己,所以张疏狂那样的人,宁死也不愿意去到那样一个地方。 苦海渡代表的是江都,是判官盟,大老板当然也知道,苦海渡于他们,正如照肝胆于他们一样,如果此生能得,实为万幸。 可是他却笑了,像听到了一个再平常不过的笑话,“渝州与江都,总比与长安的关系要近些才是。” 他说的话一点不错,毕竟,饮风阁的拈花堂还能安放在江都,和谐共处,可是长安,从来都没有别家的立足之地。 “大老板说笑了,这世上,哪有永远的朋友啊,更何况,渝州与江都从来只是各行其事,未曾结盟修好。” “可是也从未撕破脸不是?” “若是真的撕破脸皮,我又有什么筹码来到这里,见大老板呢?” “渝州若是真的诚意十足,这种事,不应该去找苏门主商量的么?” “大老板是聪明人,何必明知故问呢?倘若这是顾阁主的意思,我又何必来找上你?” “你自己的意思?” 大老板听到这里,突然起了一丝兴趣,他最乐于见到的,就是忠贞之人的背叛,情同手足的相残。 恩断,义绝。 眼睁睁看着美好之物的毁灭,的确是世上最有意思的一种享受。 堂昭钰也毫不避讳,“富贵险中求,毕竟醉里长安的菜肴实在是美味,我也想要不被人请,都能顿顿去吃的。” “我是个生意人,不喜欢做注定赔本的买卖,你倒是说说看,我得付出什么,又能得到什么?” “渝州有人,长安有财,你我联手,吞掉江都。” 大老板听到,有些讥诮地笑了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样的笑话了,“人心所向,不能背道而驰,判官可是天下人都称赞的好人啊。” “彼之蜜糖,我之砒霜。这世上最不缺的,就是这样的滥好人。” “不管怎么说,好人就是好人,总比坏人强的,又如何是滥呢?” “世间自有其秩序在,他们不是救世主,救不了这天底下所有的人,更不能替所有人决定这一切。他们自诩行正义之事,不过是自己感动了自己,才是真正与世背道而驰。” “我有些糊涂了。” “五十年前,江都有个善人,悬壶济世义诊行医,从不收人一文一厘,你说他算不算是个好人呢?” “肯散尽家财悬壶济世,那当然算是个大好人。” “可他不是菩萨,救不了世上千千万万的人,量力而行,终得适可而止。 一人之力能救百人已算是功德无量,可是万人仍需百人去救得,救人之人也不能大公无私,都不得不维持生计。 就因为有他在,全城大大小小三十多家医馆没了生意,入不敷出。 这三十多家医馆里,又有多少大夫伙计,他们又有多少家人等着这份月薪。 因为他一个人的善心,害得其余上千人丢了营生食不果腹,对这些人而言,他还算是善人?” “你说的是,当年的活神仙程怀安?” “是,挡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更何况是以一己之念破坏原有相对稳定和谐的秩序,纵有一百个人念及你的好,也只怕有一个会怨憎你的坏。” 堂昭钰说着,也不免有些惋惜,可世道就是如此,总是能高悬着一把公平之剑,将每一个意图倾倒天秤之人活剥了皮, “一瓶济世救人的人间何世,倒成了草菅人命的人间地狱。 一场乌龙命债,活神仙变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墙倒众人推。 一个普通人对于陌生人的感激就是这么的可笑,人心易变,今日他给了你一两银子,你便念他的好,明日他家道中落没钱给你,便数落起他的假慈悲,若是再听到些风言风语说他的坏话,你反而会觉得他之前的好不过是对你有所图谋罢了,还会庆幸自己及时挣脱,没有跌入他下的套。 这些人对程怀安如此,对判官盟亦是如此,他们眼中心中只有自己,哪顾得什么是非善恶?” 大老板并没有觉得惋惜,因为这个人虽然可叹却一点都不可怜,“幸好,程怀安倒是个杀伐果决的人,前半生可以悲天悯人散尽家财,后半生亦可不问世事自成一家。你们说我下毒,那我便用毒给你们看,让你们知道,什么样的毒,才配得上称为绝世奇毒。” “从此,世上再无活神仙程怀安,只有医毒双绝见死不救青石老人。” “你说得对,我们认为的对,于别人而言不一定是对,而我们的错,在别人看来,也并非有错。” “天底下没有圣人,没有人真心愿意一辈子都只为别人奉献出自己。 那些阴阳差如果不是怕去苦海渡,又有几人真心愿意戴上昆仑奴面具? 这世上最多的,无非就是乌合之众,他们最怕自己与别人不同。” 堂昭钰皱了皱眉,又接着说道,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本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道理。 可到了判官盟,因为他们愚昧的仁慈,这条路却行不通了。 挡了多少人的财路,就是为自己铸了多少具棺材。 判官盟没了也就没了,到时候只一句他们剑走偏锋,又有多少人会为他们鸣冤抱不平,会为他们报仇而穷尽一生奔波行走?” “江都这么大,可不是人人都能吃得下的。”他的心已动了,这个人的话的确可以说服他,为自己早已想做的事找到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所以大老板的地下钱庄,可派上了大用场。想那样的地下钱庄,你们少说也得有成百上千处,又如何不能安置呢?” “你说什么?” “大老板不用急着去否,我这次来长安的路上,正是因为发现了这样一件有趣的事情,才萌生了这样的想法。” “有趣的事?这世上哪有什么有趣的事,不过都是无趣的人少见多怪罢了。” “张疏狂,算不算得很有趣的一件?” 听着堂昭钰突然提及的名字,大老板微微一怔,又忽然恍然大悟般,“原来那天闯进去的人,是你。” “不止是我。”堂昭钰轻描淡写地说着,“那夜与我一起的,还有判官盟的大弟子,葛中离。” 他说的那夜,当然是杀了张疏狂,捣毁地下钱庄的一夜。 可是他说出葛中离名字的时候却是那样淡然自若,仿佛出卖与背叛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 “想不到,渝州的清风堂主竟会与江都的首席弟子走在一起。” “不止如此,他还是我的结义大哥。”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不尽数告知你,怎么能显示得出我的诚意?” “结义兄弟也是可以背叛的么?” “朋友本来就是用来背叛的,试问一个人,又如何能背叛得了自己的敌人?” “是啊,养育之恩都能背叛,更何况只是兄弟。”大老板笑笑,他喜欢和这样的人做生意,因为这样的人眼里只有生意,没有情义,这样才好明算账。 “这世上,除了家族血脉与生俱来割舍不断,哪还有什么感情是非谁不可的?” 大老板听着他的话,突然转过身来。 他轻轻撩开竹帐,慢慢踱步向前,他想看清面前这个年轻人的面目。 可越是仔细看去,越觉得有些恍惚。 他脚下的步子一顿一顿地挪着,每向前一步,就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好像每看一眼,就觉得更加惶恐。 可他的脚步却始终没有停下来,直到,他离堂昭钰只有不足一尺的地方。 “你?” 他想说的话有很多,可是千言万语,最终只汇成了这一个字。 堂昭钰微笑,“我。” 不知怎么的,大老板突然仰天大笑起来,他已有二十年没这样酣畅淋漓地笑过了。 堂昭钰也跟着大笑了起来,好像这天地之间,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纵使相逢应不识,可他们却早已认出了彼此。 第148章 坐怀不乱柳下惠 戌时,夜已深。 堂昭钰一个人站在窗前,轻轻触着窗牗上雕镂的松鹤延年,这里一切如旧,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丝毫改变。 柳绵扑槛晚风轻,花影横窗淡月明。 这间屋子,这扇窗子,这段日子。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倏忽间,他已分不清这里是究竟是二十年后,还是二十年前。 他从大老板那里出来,就被安排到了这间房里休息,再也没见过人,再也没出过门。 这已比他预想到的最坏的结果要好上许多,至少他是在厢房里,而不是在牢笼里。 他当然没有被禁足,他想出去的话,随时都可以出去,只是他自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 他是巳时来的,快一天了。 午饭与晚饭都是大老板吩咐下人单独给他送进屋子,而不是在大堂中与金刀门的人共进,好似谁都不知道这园子里已经多了一个人。 他在想,苏与到底知不知道,他已经来了呢? 他突然想起在大门口看到的易娘,那个女人。 她知道了,苏与必定不会不知道,可为什么直到现在,这位门主却始终没有露过面? 出去,如果见到本不该见到的人,难免尴尬,那他何不索性留在屋中,等着该来的人自己来。 门外,有个人影晃动。 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他知道,来人了。 门并没有上锁,轻轻一推就能够推得开,他本没有想过要拦任何人的。 只是看到进来的人,微微一怔。 该来的人并没有来,不该来的人却是来了。 “伍……伍姑娘?” 堂昭钰将信将疑地看着她,这个纹着白凤花臂,体态婀娜的女人,不是市井八义里的伍娘,还会是谁呢? 这个女人来了,着实已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伍娘将轻轻攥着的衣角微微咬在口中,娇羞地低头一笑,“真是个有心的公子。” 堂昭钰扭过头去没再看她,因为他发现自己看着她衣衫半落时,脸上已有些微微发烫。 诱惑分很多种,也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得住的。 “我……我这又没有昙花,你怎么会在这?” “这个你也记得?” 伍娘听着他的话有些欣喜,更上前走近了两步。 昙花,早上在长街,伍娘和小马明明还约好了今夜去他家赏花。 怎么赏花,赏到他这里来了? 长夜漫漫,春宵苦短。 看着伍娘的样子,他就知道自己又麻烦了。 他发现自己这些年虽懂得解决不少麻烦的法子,却从来不会应付这一种。 他从小与顾影玩在一起,可这桃花劫却总是比对方要多上太多。 顾影是杀意凛然,更没哪个姑娘有这种胆子敢主动上前去招惹,而他却向来随和,加之生得俊俏,实在是太招女孩子的惦记。 就连拾儿这样的女孩子,他也是前不久才想破头想出了一个义结金兰的法子,断了人家的念想。 可事情过去还没几天,又来了。 若说是一夜露水,伍娘的确是个不错的女人,可这样的千金春宵,他实在是无福消受。 此时,他倒是更羡慕顾影,如果是他,肯定一刀就解决了麻烦,可他是堂昭钰,他偏偏就下不去这个手。 她越是上前,堂昭钰就越是后退,一步一步,退到床边,直到无路可退。 伍娘突然侧身翩然而过,斜倚在架子床的雕花木罩边,红绡帐中卧,未语人先羞。 之前在醉里长安,他放过了三个人。 不打老人,所以孟婆婆安然无恙。 不打孩子,所以小不点也没有受伤。 不打女人,所以他至今也一直不知道八义中伍娘的本事究竟是什么。 等到他知道的时候,却已迟了。 他看到,床上躺着的,哪里还是什么伍娘,明明是饮风阁的拈花堂主宫雪雁。 一双雪白的玉足已经勾上了他的脖子,而这次,堂昭钰却未曾躲闪。 他静静地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她,就像是三魂已去了二魂,七魄已勾了六魄。 只剩下了这一魂一魄,心又何苦去守舍。 拈花,他心心念念的人,从没有想过会有一天,可以离得她这么近。 她的一颦一笑,昭示着花谢花开,她的眸中秋水,牵动着日月星辰。 如果此生有幸能轻抚一下她额间的发丝,已是夫复何求,更何况,她现在整个人已经柔若无骨地攀附在了他的怀中。 “别动。” 堂昭钰静静地看着她,沉声说道。 他的声音,既像是恳求,又像是命令,温和中带着一丝苍凉。 听到这样的话,她也竟真的不动了。 只是在一边轻咬着自己的手指,怯羞羞地笑着。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她突然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这个人的眼中虽然柔情似水,可是他的心却像是冷若冰霜。 他不让她动,他也不曾动。 她的纤纤玉指又慢慢撩上了他的心口,同样的,也终于看到他的手抬了起来。 堂昭钰双指迅如疾风,点住了她周身几处大穴,转身又退出了一丈之外。 “你这是做什么?” “谢谢你。”堂昭钰礼谦地说道。 “谢我?” 伍娘听得一脸懵状,她实在是搞不明白这个男人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知道你不是她,但还是要谢谢你。” 堂昭钰微笑,谢谢她,让他多年的夙愿有过半刻的温存。 “你早看出来了我的把戏,既不拆穿,也不将错就错,反而就这样干巴巴盯着我瞧了半个时辰,你这个人是不是哪里有毛病?” 如果不是被点着穴道动弹不得,伍娘的确想冲到他面前先给他两个大嘴巴子,他这样做,无疑是对她最大的羞辱。 堂昭钰替她重新披好了衣衫,“就算真的是她在我面前,我也绝不会做出半分逾矩之事。” “哟,你究竟是坐怀不乱柳下惠呢,还是断袖之好汉哀帝呢?” “我……” 话还没有来得及说,一道剑影闪过,堂昭钰急忙拔剑一挡。 来的人,黑衣蒙面,左手执剑,他只觉得这个身影颇为熟悉,却一时没想到究竟是什么人。 看着蒙面人与堂昭钰双剑相持,一前一后越出了窗子,倚在床边的伍娘忽然自嘴中发出一阵奇诡的哨声。 哨声将出,几个人就已冲进了屋子,市井八义。 红柳张自然是在最前面的,可他看到屋内只剩下一个动弹不得的伍娘的时候,就知道他们的仙人跳已被别人跳了去,只得先解开她的穴道。 “人呢?” 伍娘瞥了一眼窗子的方向,“来长安的,可不只渝州这一个。” “怎么会?”旁边的孟婆婆也奇怪起来,“连咱们都不知道的人,除非,他是走的那边的路。” “你是说……” 伍娘好像也听明白了,那边是哪边。 终南山下,渭水东竭。 不是只有一条路,可以进长安城的。 孟婆婆点了点头,闭口不语,那边的名字,她可只字都不敢提。 伍娘还凝神望着花窗的方向,想着方才那位柳下惠的笨拙可笑。 她喜欢他,她喜欢能经得住诱惑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因为实在稀有,所以才难能可贵。 “人已经走了。” 孟婆婆往旁边走了两步,正正好挡住了她与窗子之前的空隙。 她是过来人,自然什么都看得明白,可她也是八义,知道怎么样做出最有利的选择。 “要知道,这些年来,但凡走出这间屋子的人,从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 第149 左剑右枪 蒙面人的剑,大道从来至简,中气直下势如破竹。 堂昭钰的剑,游龙相逐飞凤,瞬息万变剑走偏锋。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剑道,相行相逆,却又相知相惜。 两把利剑交锋划过,发出的嘶厉声如夜莺月下长鸣,言者为之所恸,闻者为之所泣。 蒙面人突然向后退了去,退出了三丈之外,横手一挡,再没有方才出剑的戾气。 “二弟,是我。” 他一把摘下了黑色的面纱,露出了那张瘦削而坚毅的面孔。 “大哥?!” 堂昭钰吃惊地看着他,此大哥非彼大哥,这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结义大哥,葛中离。 江湖上用左手兵器的人并不算多见,一开始,他看着这个人是左手持剑,一想到苏与的左手刀,他还以为,是那个人来了。 不等葛中离说什么话,他突然质疑道,“你会用剑?” “当然,判官门下学的就是这左剑右枪。” 葛中离收剑,将其插回腰右别着的剑鞘中, “剑为百兵之君,君子见其性,则思中立不倚者。 枪为百兵之王,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王行天下,君子并立,本就是判官盟的为人处世之道。 只因我自己更偏爱这长枪一些,就把剑常常搁置了。 不过这次来,追魂枪实在是太惹眼,怕被人认出牵扯到判官盟,就只好向一个朋友借了一把剑来。” 左剑右枪,堂昭钰细细打量着面前的这个人。 刚刚的剑势他已经见识到,葛中离的剑并不在他之下。 至于那把追魂枪,他当然也知道,枪长一丈三尺,足有九九八十一斤重,是比着那霸王枪锻铸的,这样的枪,他自认绝无可能单手舞得起来。 如果这个人左剑右枪,那他一定不是他的对手。 幸好,他们也从来都不是对手。 “你怎么会在这里?”堂昭钰奇怪地看着他,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不对,你是怎么进来的?” “就是这么进来的。” 葛中离并不知道他在担心些什么,诚然,金刀门这样的地方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随便便摸进来的,可他也并不是那些随随便便的人。 “糟了!”堂昭钰的瞳孔突然张大,然后又缩了回去,“这是瓮中捉鳖。” 葛中离也环顾四周看了看,并没有任何人的气息,“这里没有埋伏。” “大哥,我知道你的身法,金刀门的人也许不会发现,可金刀门的狗,却不可能不知道。”堂昭钰接着说道,“大哥你不知道,金刀门里总共养了十一条嗅觉灵敏的恶犬,即使轻功再好的人偷偷进来,没被护院察觉,也绝不会不被这些狗察觉的,这是金刀门的秘密。” “既然是金刀门的不传之秘,你又怎么会知道?” “我……” 葛中离见他许久不说话,略带歉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每个人都有难言之隐,是我唐突了。” “大哥,我对你从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等咱们平安出去,我定会把事情原委一五一十的告知于你。” “所以我这次来,就是特地为了带你走的。” “走?”堂昭钰的眼中有些迟疑,“不,我现在还不能走。大哥,你还记得张疏狂么?” “当然。” 葛中离郁郁而结,这个人,他怎么可能忘得了? “那个销金窟绝不止山上一个,纵是死了一个张疏狂,还会有千千万万个张疏狂,还有那两个疑似判官盟的叛徒,你难道就不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 “我当然想,但这件事情太复杂了,你不能从这里留太久。” “没事,我自有保命的筹码。”他想到了上午与大老板的对话,无论如何,他也有法子全身而退,“我已经取得了大老板的信任,接下来的事,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他不会信任任何人的。”葛中离皱眉摇了摇头,“你跟我去见一个人,就明白了。” “谁?” “绿猗先生。” “我不认识这个人。” 不认识的意思,通常也是不信任。 “她让我给你带句话。”葛中离叹了口气,果然事事不出那人所料,不见棺材不掉泪,他是不会听他的,“我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可她说你听后一定会懂的。” “什么?” “自在公子,早在十几日前,就来过长安了。” “怎么可能?”堂昭钰几乎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这的确是一个令他十分震惊的消息。 他想到了那个紫金竹简,里面交代的东西,他明明在进长安之前刚和知意楼的人见过面。 知意楼是红石寨的知意楼,也是湘璃夫人的知意楼。 只有相离,才好重聚。 可惜,与湘璃夫人相离的人,却再也没有机会去重聚。 湘璃入红石,大漠落飞鹰,这从来都不是一句玩笑话。 能把大漠飞鹰逼出大漠,无疑就和把金刀门逼出长安一样,这个女人,令人可敬又可畏。 紫金竹简是无殇的主意,所以他知道,与知意楼的人见面是饮风阁的意思,那么这两个地方之间的关系也就不言而喻了。 可是,自在公子是湘璃夫人的儿子,此时却在他们都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早已来过了长安。 意欲何为,他也不得不另作他念。 就算事事如他预料一般,知意楼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可是这个秘密,那位绿猗先生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他不禁有些慌了,试想如果这位先生知道这句话一定可以把他劝走,那这位先生也一定知道他是来做什么的,见过了什么人。 可是这件事他做得实在隐蔽,连金刀门的人都不曾得知,他实在是想不通,这位绿猗先生又有什么通天的法子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错了,这已经不是二十年前的长安,金刀门也再不是长安城无所不能的主人。 所以,能请绿猗先生去金刀门一次的人,就可以当三老板,若能再次请到,便可将大老板取而代之,上午那位三老板的话,原来也并非在和他开玩笑。 事既可书,史何不命。 相离既可随风去,自在何不可留长门。 “好,我跟你走。”堂昭钰长叹了一口气,世事应天变,半点不由人,这次又白忙一场,“不过既然来了,走之前,我也要拿回一样本就属于渝州的东西。” “阴阳镜?” 这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长安的人知道,江都的人也知道。 堂昭钰点了点头,想到了那个踽踽独行的落寞只影,“这本该是他的东西。” “我与你同去。”葛中离看着他欲言又止的样子淡然笑了笑,“不要说那些虚的客套话,我是你大哥。” 第150章 聚宝阁 深庭长廊,高门大院,向来是卧藏于闹市又自得一番清闲,静得连鸟兽经过时都不敢去呼吸。 这一路上,他们小心翼翼,又似乎毫无顾忌,因为太顺了。 翻过三进的院子,避过巡逻的守卫,躲过屋角的暗弩,穿过迷绕的园林,这一切有些太过自然,顺利得诡异。 知道的,这里是金刀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家的竹篱花巷。 堂昭钰与葛中离站在一座三檐四角攒尖顶的楼阁外,仰望着楼阁上的灯火恢弘。 这是最后一处地方,他们最终要去的地方。 “这是金刀门的聚宝阁。” 堂昭钰出神地望着,他看着长安的一切,都像是在探望老朋友。 “聚宝?” 葛中离看着面前的这座楼阁,满目琳琅。 门外廊柱上凿刻着四条盘旋而上的纯金蛟龙,龙飞九霄,那精心描绘的碧海蓝天就是用一百零八颗铁线绿松石和七十二块独山玉璧镶嵌而成,屋顶处还有一座金丝楠木雕砌的神龛,神龛中那颗眼珠一般大的南海夜明珠熠熠闪着光泽。 “金刀门的人真是奇怪,不怕贼偷,难道还不怕贼惦记,竟然把这么些值钱的东西明摆在外面?” 堂昭钰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因为这些东西,和楼阁里面的相比,就不那么值钱了。” “怪不得人们常说,不管别人出得起什么样的价钱,金刀门主总是能付得起至少双倍。” “当年为了建造这座楼宇,苏氏先人召集了天下九九八十一位最负盛名的能工巧匠,以奇门遁甲之术相合,密室交攘,另辟玄机,这里面若是一步走错,便是万劫不复。所以大哥,一会儿你千万要跟紧了我。” “看你这轻车熟路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自摸家门呢。” 本想开句玩笑,可话说出了口之后,葛中离便有些后悔了。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看到堂昭钰脸上奇怪的表情,他大致已猜出了这其中些许的原因。 堂昭钰兀自苦笑,轻描淡写地敷衍一句,“哪儿能啊,这要真是我家,倒还好了,先一把火烧了图个干净。” 这里是金刀门的聚宝阁,所有的奇珍异宝万贯家财全都聚藏在这小小的三层楼阁间,而这样一个富贵宝地,却也同样没有一个守卫。 直到推开大门进去,到了里面,他们才知道这个中原因。 门的后面还是门,很多门。 他看到大堂之中,除去这扇正门之外总共还有八扇,一模一样,好像不管推开的是那一扇门,你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不过他们进来的时候,惊喜没有,惊吓倒是有一点。 其余的七扇门,都严严实实地紧闭着,只有一扇,半掩着从屋内泻出一缕烛光来。 有人。 这里有这个人的时候,就不需要再有其他的人留在附近了。 所以,他们这一路上才没有看到其他的人。 屋子里,叮铃当啷传出了珠残玉碎的声音,像是翡翠扳指磕破了玛瑙项链,又像是金钗银簪撞倒了珊瑚琉璃,清脆,悦耳。 当然,哪有琳琅珠宝的声音会不悦耳呢? 如果只是这个,倒也罢了,可是偏偏在这大珠小珠落玉盘之外,还有那幽咽泉流冰下难。 男人的声音,沧海龙吟铿锵掷地,女人的声音,娇喘微微气若游丝。 夹杂着珠光流翠,此起彼伏,只遥闻这撑霆裂月之声,便能想象得到那样一幅云翻雨覆颠鸾倒凤的山水之姿。 堂昭钰和葛中离面面相觑,各自生生咽了一口唾沫。 两个大老爷们溜进来,遇到这样的场面何其尴尬,他们心知肚明,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那些东西,最后只好交付于彼此的相视一笑。 能在这样的地方,享受这样的乐趣,除了金刀门主之外,他们实在想象不到还会有第二个人。 可是,他们既是来做贼的,当然不能去跟主人打上照面。 不管屋里的声音如何风雷震耳,而在屋外,他们却不得不噤若寒蝉。 葛中离在后面紧紧地跟着堂昭钰,因为只有他知道路怎么走,也只有他,能将他尽快带离这个令人不自在的是非之地。 飞檐重阁,三层叠立。 一层九堂,二层六堂,三层只不过还剩三堂,逐一递减,至少从外面看起来是这样的。 即便是这样子数下来,屋子也总不过十几间。 可是葛中离已经眼睁睁地看着他推开了绝不止六七十扇门,每一扇门的背后,还是那样的八扇门,仿佛永远都走不到尽头。 他循着堂昭钰的足印,一步不能踏错,虽然他根本看不出来这走过的地板与没走过的地板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 可是看到堂昭钰一脸肯定的样子,他相信他所选的每一扇门都是这里唯一的生门。 “这里虽然机关重重,不过也都是参照着八门九星,三奇六仪的规律,知道了,就可以不变去应万变。”堂昭钰边说着,脚下揣度着奇怪的步法,走一步侧两步,退三步进七步,一步一步朝着最后一扇门走过去,“天三门兮地四户,问君此法如何处。太冲小吉与从魁,此是天门私出路。” 门轻轻地被推开,与之前的不同,这一次,门后面连一扇门都没有了。 死路? 若说是藏宝阁,那他们此前经过的每一间屋子里都满载宝物。 譬如那间半掩着门的,只听声音就知道满载的是金玉宝石,当然他们还见过了栽种香樟奇楠的庭院,悬挂虎皮鹿角的密室,雪藏名剑宝刀的兵库,揽尽珍馐佳酿的岩窖,这里只有想不到,绝没有见不到。 好像这世间的奇珍异宝,全都汇聚到了金刀门的一角,被牢牢地锁在了这里。 这些,可都是价值连城。 以前他总是听人说,这世上富贵莫不过长安,长安却只是金刀一角。 他知道苏与有钱,不管别人出到什么样的价钱,他总是能至少给出双倍,可他这次总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富可敌国。 可是这最后一间,相比前面的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东西,未免显得有些寒酸。 这里最多的是竹纸之物,一层又一层的博古架上堆满了各式各样蒙了尘的卷宗竹简,偶尔有一些奇怪的摆件,却也大都是木铜把玩之物,简直像是一个穷酸文人的落魄书房。 说穷,也的确是穷,可要说富,世上却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更富。 世上绝没有任何一种东西,会比学识更加的富有。 书架上的书,有诸子百家的治世之论,有奇门遁甲的机关之术,有博古通今的岐黄之道,有纵横江湖的武学之籍,若是有人能通读了这里,这天下也早已不是那样的三分天下。 书虽是好书,画却不一定是好画。 至少,这间屋子墙上的壁画,让人看着的确很是不舒服。 墙上画着很多很多的小人,穿着红色的袍服,长有牛鼻,一只脚穿鞋着地,另一只脚挂在腰间,腰里还插着一把铁扇子。 这样的小人,有正立着的,有倒挂着的,有横飘着的,密密麻麻,布满整面墙壁。 “这是虚耗。”堂昭钰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剑。 “虚耗?” “小鬼虚耗,最擅盗窃他人之财物。” 葛中离当然知道有关虚耗的传言,可是却从来没见过有人把它们画在墙上镇宅的,“难道这是意欲反其道而行之,以擅盗之鬼坐镇去守人之财?” 堂昭钰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兀自苦笑,“以毒攻毒,不破不立,这就是金刀门的道。” 第151章 俯首窥乾坤 金刀门的道? 他顺着这鎏金的墙面一直向前看去,看到了屋子的尽头。 墙面上的虚耗一直在不断延伸,那狰狞的笑脸非他所求,却不得不求。 不远处,有一个闪闪发光的铜镜,借着墙壁上的烛火,刺得人眼有些睁不开来。 阴阳镜? 怎么会在这么显而易见的地方? 它会摆放在这里,更显而易见的,是主人家欲擒故纵的心。 “不对?怎么会错了!” 堂昭钰突然飞身跃起,因为四周已有许多如鬼魅魂魄般流窜的影子在空中来回飘荡,似是要把他们尽数撕碎。 看清了,这些影子,分明就是从墙壁中走出来的虚耗。 路有百步,前面的九十九步明明一步未曾走错,局势尽在他的掌握之中,这表明他并没有记错。 可这最后一步,为什么是错的? 拂晓剑出,力破苍穹。 鬼脸在被拂晓剑划过之后撕扯着狰狞的面孔,碎成一地渣滓,化作一缕青烟,又复回到画中。 可这样的鬼脸还有千千万,还有…… 葛中离在他身后突然刺出一剑,一剑穿喉,可是这鬼脸居然穿过剑向前飘移,死死咬住了葛中离拿剑的手。 影子在他腕上死死地缠着,就像是牛皮糖,嚼也嚼不烂,化也化不掉。 “这是什么鬼东西?” 若不是亲眼所见,他从来不敢相信,画壁上的东西居然真的能像书中所说,自己走出来。 堂昭钰左手向后一挥,划过了葛中离的剑刃,血染长剑,鬼魅尽散,“这是苏家先人以血作祭豢养的镇宅之鬼,有它们这些大盗在,自然容不得咱们这些小盗猖狂,不过血祭当以血来破,沾了血的剑,就可以把他们请回老家去了。” “你的血?” 堂昭钰笑笑,“浩然之血。” “浩然之气养天年,浩然之血诛妖邪,好一个浩然之血。” “大哥,你守坤坎,我守艮离。” “好。”葛中离同样应声笑道,一剑一魂,“等从这出去,以后也好向人吹嘘,怎么说竟也是打过鬼的人了。” 人的身后是最脆弱的地方,因为他们看不到。 一个人永远照顾不到自己的后背,不管是在澡堂,还是在战场。 所以在澡堂,一定会有个专门为人搓背的小厮,忙忙碌碌,所以在战场,也一定要有个肯与你背对背而立的朋友,相扶相持。 若是有人能够将他的背后完全交托给你,那已算是以命相托,虽死而了无遗憾。 “这样下去,很快就会有人发现的。”堂昭钰看了一眼那边案台上的铜镜。 “这里有我,你去取东西。” 葛中离的剑已经换到右手上,他拿着剑时却像是在拿着长枪。 剑在于击,先发制人,以攻代守。 枪在于拦,横档身侧,回护他人。 枪是守护,所以他当年弃剑守枪,就是早已为这一生做好了筹算,他不求独善其身,只求兼济于天下。 “不,你去取东西。”堂昭钰说着已掣肘将他往屋内一拥,自己挡在了路前,“这些虚耗,我有法子,你却没有。” 葛中离回身几个地翻,已将桌上的铜镜挑摘了下来。 他本以为这铜镜就是个诱饵,拿走了便一定会触发什么机关,可是却并没有任何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顺利得简直就像是在做梦。 “咱们是顺着方才走过的路回去,还是……” “不,不能走。人可以错,却不能悔,金刀门从来不走回头路,后路本就已是死路。” 堂昭钰的手掌在拂晓上划过一道,以血拭剑,又以剑描符。 血从挥舞的剑锋上飘洒出来,像是山水写意的墨滴,直绘了一幅北斗七星阵立于他与虚耗之间。 南斗注生,北斗注死。 他切断了自己的后路,也封住了虚耗的生路。 “还有另外一条路?” 葛中离看到他如此决绝地断了自己的后路,就已经明白。 堂昭钰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屏气凝神,在一列列载满古籍的博古架中找寻,最后目光汇于一处。 旧书,残页,就是这本。 “置死而后生,俯首窥乾坤。” 只见他两指一拈,就从书中拉扯出一页焦黄,纸卷被抽出的同时,他们的正上方开了一扇天窗,天窗正遥指着那如银勺的北斗七星。 月明星稀,清风拂面,是外面。 两人会意相视,已一前一后翻出了这暗无天日的密室。 一个人若是被关得久了,再次得窥天地的时候一定会如释重负,更何况,还是那样令人窒息的地方。 如堂昭钰,他不只是逃出生天,更是如愿以偿拿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 “我不明白。”相比于堂昭钰的悠游自得,葛中离却一路上都忧心忡忡。 “不明白什么?” “为什么是列子?” 他清楚地记得,堂昭钰在众书中找寻的那一本,不是别的,正是列子。 诸子争鸣,皆成一家。 有法平天下的前秦,有独尊儒术的汉室,亦有崇尚老庄的魏晋,可是以他对金刀门的了解,在密室中决定生死的怎么都不像会是这一本。 而这一本书,他从前似曾在哪个特别的地方见过,他却忘了。 他很少忘事,那次却是例外。 唯一剩下的记忆,就是那还时常出现在梦中的梦,一本本书滑落,一本本将他掩埋,只剩下一个背影站在书架旁,摩挲着这本书。 别的事他都可以不管不问,可这件事他必须要问明白,因为这本书,与他心中积郁多年的事休戚相关。 “不,是《列子·杨朱》,只有那一篇。” “就是那个不拔一毛的杨朱?” 他想起来堂昭钰方才不假思索就抽出的那一页,那一页正是杨朱的开篇。 一个人得有多么熟读,才能在厚厚的一本书中,信手拈来便是所求之物。 “然也,非也。 哪有什么不拔一毛,杨朱明明说的是,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 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可是后人,却自己偏颇了。” “我懂了。” 葛中离紧锁的眉头突然舒展开,长长叹了一口气。 原来,他们修的是杨朱之道,怪不得。 然而,有人的气比他叹得更长,沉声应道,“可我不懂,一直不懂。” “今之人,舍一镜而保一命,不与也,悉贱命奉兄弟,必为也!” “你在说什么?” 堂昭钰听得云里雾里,可当他顺着葛中离的目光望过去的时候,也突然懂了。 不远处,站着一个人,负剑而立的女人。 洛水剑中流过的血已太多,月光下,似也是透着猩红的光泽。 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随便进得了这金刀门,却也还是会有人,少数几个。 可进了金刀门的人,没有主人家的允许,能活着从这里走出去,一个都没有。 这里不需要护院,不需要机关,不需要恶犬,甚至不需要苏与。 只一个人,就已足够。 第152章 因果 一碗清茶,腾腾地冒着热气。 一卷古籍,泛泛地散着芸香。 洛卿云把自己埋在一堆杂乱不堪的书简里,端起了一碗茶一饮而尽。 一个人的时候,她常常喝酒,却很少喝茶。 可是,这碗茶却已经是今日第三泡了。 大碗泡茶,本是外面那些招待长年在奔波途中浪子游侠的茶肆摊贩才用的法子,最粗鄙的法子,可此时却出现在了她清幽雅致的换酒小筑当中。 平日吃茶,诸多讲究,尤其是见客的时候。 不过就是投茶,倒水两番闲事,让一群讲究人活生生折腾成了一出大戏。 从孟臣淋霖开始,乌龙入宫的投茶,凤凰三点头的倒水,并不是结束。 既要高山流水又要春风拂面,第一壶重洗仙颜,还要若琛出浴,玉液回壶之后再第二壶,又得关公巡城再韩信点兵,不光是主人家得想着从来茶倒七分满,留下三分是人情,客人家还得惦着三口方知味,三番方动心的三龙护鼎般的矫情。 麻烦,真是麻烦。 喝酒就是喝酒,何必非要吟风弄月,吃茶就是吃茶,何苦乱引禅茶一味。 横竖就是这么点东西,想学的人,稍微用点心都能学得会。 可初衷呢? 她敢说,世上第一个知道能够以茶入水的人,一定也只是为了解一时之渴,而不是为了卖弄风雅。 说什么雅俗之分,不过就是庸人自扰罢了。 所以没有客人的时候,她就能够端出那只粗陋的大碗,泡一碗粗人之茶,偷得自在。 最近有些偏爱绿茶,因为绿茶冲泡起来实在是方便。 只有忙得抽不开身的时候,人才会贪图这种方便,她喜欢自己又重新忙碌起来的样子。 她整个人蹲坐在这里,已经一天一夜了。 青栀就站在她的身边,半刻不歇地守着,因为她发现今日的洛卿云,有点不对劲。 若说是平日里,她也许会整日整夜地喝酒,青栀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至少,她知道她在想什么,做什么。 可自从葛中离走后,她就把自己关在这间屋子里,一本一本地查阅着典籍,好认真。 既不喝酒,也不睡觉,不发一言,不挪一步,这样奇怪的举动才着实让人担心。 换酒小筑之所以能尽收天下好酒,就是因为它亦尽揽天下豪杰,道上的每个朋友都会给这里三分薄面,他们带着最有价值的消息来,带着最满意的答复走。 她这间屋子里藏着的秘密,可从不会比金刀门的那间少。 这些书,的确没什么好看的,因为都已经看过了。 青栀看着她,觉得很奇怪,这里面的秘密哪一个没有经过她的手,她为什么又要从头到尾去读一遍呢? “什么时辰了?” “啊?呃……”青栀被突然问得一怔,忙打开窗向外探出头去,天边已经泛起了一抹鱼肚白,“应该是,卯时了。” “卯时,他走的时候,也是卯时。” “是啊,整整十二个时辰,一天一夜。”青栀嘟起嘴来已有些不悦,因为这已说明,她在这里看书也同样一天一夜了。 洛卿云轻轻咳了两声,示意青栀把窗关上,“一般十二个时辰内还回不来的人,就永远不会回来了。” “你在替他担心?” 青栀不可思议地笑了出来, “姑娘,我跟了你这么多年了,见过的从你这走出去再没回来的人,比我抱过的酒坛子数还要多,也没见你为哪个担心过。 那些人,根本就不自量力,死不足惜。” “死不足惜?什么时候起,人命在你眼里已这样一文不值了。”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不管是生是死,这是他自己选的路,就是他的命。” “你才多大,就知道什么是命?” “我都已经九岁了!”青栀气鼓鼓地掐起了腰,大声争辩道,“昔项橐七岁能做孔子师,那我这个年纪,早就该知天命,了生死。” “自比项橐?倒也不错。那你总也该知道,项橐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早夭,这你也要学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青栀挠了挠头,喃喃说道,“我只是觉得,他生他死,不过都是他自己种下的因果罢了,何必让别人替他去瞎操心?” 洛卿云没有理她,只是兀自苦笑。 因果,一个九岁的孩童哪里知道什么是因果。 她实在是小得连自己的因都还没来得及种下,又哪里尝得到果的滋味呢? 自以为是而不自知,她知道的,无非是这些年跟着自己看到的别人的因果,已看了太多。 可纵使看遍天下人之因果,也只算是冷眼旁观,哪里懂得什么是亲历后的切肤之痛。 她不由得反问自己,让这样小小年纪的孩子看到这么多大人的事,使得一知半解的他们还胸有成竹地卖弄起自己对红尘的勘破,究竟是对是错。 “姑娘。” 青栀似是意识到自己不得体的话让她不高兴了,小心翼翼地岔开话题, “姑娘莫不是要学那稽叔夜,上山打铁去了?” 因为她看到洛卿云这一整天看的书,不是《越绝书》这样的民间杂史,就是寻刀问剑诸类的秘术传说,里面讲的无非是欧冶子、徐夫人等铸剑师平生的不传之秘。 她对这样的书,从来没有过兴趣,可今时今日却偏偏读了一整天。 “姑娘要是稽叔夜,我就学那向秀,给姑娘鼓风去。” 她又补上了一句。 洛卿云轻轻合上竹简,又拿起另一笺,“这些书,才是他的命。” “他?你又要去管闲事?” 青栀的脸突然变成惨白色,瞪大了双眼摇着她的胳膊, “不行,我不让你去!” “你刚刚不还说,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怎么又耍起了小孩子的脾气?” “我……我不管!” “青栀,他不一样。” “他有什么不一样,不就是江都判官盟的大弟子,名头比那些歪瓜裂枣稍大了些,可别说是他,就是他师父阴阳判官来了,也得尊您一声先生。” 洛卿云微微皱眉,拿着竹简的手已有些发抖,“他毕竟是他的朋友。” 她口中的他是谁,青栀心知肚明。 可就因为知道,才更加的气不打一处来,“呵,春色满园,关不住出墙红杏,料峭微风,吹不醒装醉之徒。他霍中散有什么了不起,自己个儿在那边抱着女人风流快活,倒是他的什么阿猫阿狗都得打发过来托咱们巴巴地照应,这是个什么理儿,我不懂这种理儿!” 洛卿云手中的竹简已经摔落在地,她整个人似是瘫软了下去,蜷缩在墙角,一边不停地哆嗦,一边重重地喘着粗气。 青栀见到这副模样的她,只懊恼地叹了一口气,便溜溜地跑到另一边角落里抱来了一坛酒,双手托着坛子帮她灌了下去。 这个动作,她也已很熟悉了。 从一开始的不知所措,到如今的轻车熟路,已经整整三年。 郁结于心,忧思成疾。 借酒销愁,嗜酒成瘾。 这毛病,是喝酒喝出来的,可犯起来的时候,也只有酒能治病。 酒要人命,却偏要以酒续命,这也是她的因果吧,青栀如是想着。 她还小,这里的人还都不允她喝酒,所以她常常偷跑着去喝。 不知是为什么,她也总想像洛卿云一样,喝到醉生梦死,最终长眠于此。 “姑娘,好些了么?”她看着手里捧着的酒坛子,生生少了有大半坛,好在喝了酒的人终于不抖了,也不喘了。 “出去。” 洛卿云说话的声音已连自己都快要听不见,更没力气再抬头去看她,可她的口气分明是生气了,她已经好久没有生过这么大的气。 她恨恨地朝地上一跺,却还是把酒坛子轻轻放在她身边,蹑手蹑脚地关了门出去。 青栀向来不怎么听话,可在这个人面前除外。 她听话,只因不想再惹她生气。 她知道,她已没有几次可再气的了,省一次,是一次。 第153章 曾经沧海难为水 阖上门,转过头,她看到门外不远处的亭子里坐着的白芨。 她睡不着,有些人也和她一样睡不着。 只不过,她还能在里面看着,而白芨只能远远地在外面守着。 她怕人太多,打扰了她。 “你终于出来了。”白芨看到她立马站起了身,可脸上的期待又瞬间化成阴郁,“你怎么出来了?” 她既想在这个时候看到她,才好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却又不想在这个时候看到她,因为看到她时,她就已经猜到,里面的人不好。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青栀在她面前一圈一圈地来回踱步,恨不得一口将口中的人咬碎了去,“他霍中散算是个什么东西,哪里配得上姑娘为他如此?” “果然还是他么。” 白芨垂下了眼,不必青栀多说什么。 她当日在江边第一眼看到葛中离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会是这样,所以她对葛中离一直刻意冷淡疏远。 在她眼中,葛中离就是乌鸦,带来了坏消息,带来了坏运气,打扰了她们的宁静。 可她也知道,该来的,总会来的。 爱屋及乌,人之本性,即便豁然如绿猗先生,又如何能免俗? “哼,我只知道,吃饭的地方不拉屎,他自己的屁股都擦不干净,他还……他还……我呸!” 听着语无伦次的青栀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白芨用手指轻轻捂住了她的嘴,“也不能全怪他,毕竟生得一副好皮囊,难免会招惹不少莺莺燕燕的惦记。” “呸呸呸,能招蜂引蝶就是可以朝三暮四的理由?” 青栀翻了翻白眼,一脸的不屑, “再说了,他身边来来往往才多少女人,你看人家古有潘安,天下第一美男子,每逢出门便被全城的女人掷果盈车,这诱惑不比他多得多,可人家与妻子杨氏那才真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妻子死了之后也再无续弦,他算个什么东西?” “所以?” “所以说,长得丑的人才会多作怪,好看的都从一而终了。” 青栀背着双手,有板有眼地嘲弄着, “他以为他是人间一枝花?其实他就是廉价又百搭。” “你这话说的可别太绝对,那要是霍公子来长安了呢?” “那我就承认他是好看的人。” 六月的天,孩子的脸,她向来翻脸比翻书还要快上三分。 白芨也无奈地笑了笑,原来她心中的好坏这么容易被定义,果然还只是个孩子。 “他们相识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又有什么资格去评断他们之间的事。” “那白芨姐姐你跟着姑娘的时间最久,你一定知道的比我多。” 知道么? 白芨反问自己。 可能,她也只是一知半解。 作为旁观者来看,这是件很容易解决的事情。 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忆,最好不相爱,便可不相弃。 瞧,多简单的解决法子。 可人要真能这样简单去囊括,这样轻易去遗忘,那世间又怎么会有这三千烦恼丝呢? 她不知道,因为她不曾有过朱弦公子,也许不久之后她就会知道,可也许她永远都不会知道。 这些问题,谁知道呢。 “只怕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她只能想到这样的话,最像他们。 “呸,写这句诗的元稹,最是不要脸。” 青栀听了她这句话,又翻了一圈白眼, “人都说言之有物,文以载道,可他自己都做了那书中的张生陈世美,哪来的脸跟人再表情深义重呢?” “你看你,又耍起小孩子脾气了不是?”白芨轻轻摸着她的额头,无奈地摇了摇头,“你张口一个负心汉,闭口一个陈世美的,说他倒无所谓了,可又将置姑娘于何地?” “是,咱们家姑娘风华绝代,又岂是那些登徒浪子高攀得起,倒是我抬举了他。” “他们啊……” 白芨凝神望着不远处那扇紧闭着的门, “说不上是谁负了谁,不过是互相负了青春,一别两相欠罢了。” “白芨姐姐,我刚刚跟你说的那番话,可千万别让姑娘听了去。” “怎么,你也有怕的时候?” “不是。” 她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 “好吧,我是。我就是一时恼了,口无遮拦的,说话不好听,怕污了姑娘的耳朵。” “行了,我懂。” 白芨叹了口气,有些欣慰地看着她。 她看着面前这个小丫头时,心里是羡慕的,如果能再年轻个十年,她也可以像青栀这样随心所欲肆无忌惮地骂出来,臭骂一顿,不必去在乎别人的感受,毕竟童言无忌。 可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的无可奈何,有些时候,连生气都是一种奢侈。 “白芨姐姐,我担心。” 青栀欲言又止,这张本该挂着天真烂漫笑容的小脸上却总是挂着忧虑, “三年前,姑娘为了救合欢去过一次金刀门,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半条命,这一次万不能再去了。” “你不想让她去,我又何尝想呢?” “我真是不该,不该让葛中离进了那道门。” “唯一值得欣慰的,葛中离绝不是合欢,他不会恩将仇报。” “合欢,合欢那个小王八蛋。” 青栀的怒气转移的也很快,现在也已完全从霍中散转移到了合欢的身上, “从前咱们收留他的时候,乖得像个孙子,打从变成了三老板,还真以为自己成了爷爷,那日,那日他居然还敢踹我,也就是姑娘好脾气,换做是我,早就宰了他不知千百遍了!” “毕竟,他已是金刀门的人。” “姑娘嘴上说着是顾忌那金刀门的脸面,你我还不知道么,她就是念旧情,不忍心,不管对谁都一样。” “行了,少说两句。”白芨轻轻推了推她,转身朝着那扇关紧的门走了去,“你去把渔樵二老找来,我去找她。” 没有敲门。 白芨知道,里面的人不会去应,所以她直接推开。 有些时候,顾不得礼数。 她推开门的时候,正正好看到有人在拉开门。 一袭烟青色的斗篷已披在身,大大的兜帽遮住了半张脸,可她的眼睛却是憔悴的。 “还是要去?” 白芨向前走了两步,进到屋内,双手背向关上了门。 “非去不可。” “你既然知道他根本就成不了事,当初为什么还要劝他去?” “他不去,会后悔一辈子。”洛卿云淡淡地笑着,“他那样好的人,不该有遗憾的。” 她想到了自己,自己的遗憾,不想让他再做第二个自己。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你为了不让他遗憾,便放任他给你找这样的麻烦,你什么时候能多为自己想想?” “就是为了自己着想,才要去的啊。葛中离是我的客人,若是在长安出了什么事,丢的也是我的面子不是?” 白芨轻咬薄唇,诡辩她不及她,“这个时候,怕已是活不成了,去了也是白去。” “有那把剑在,他就不会杀他们。” 那把剑,她借与葛中离的剑。 苏与识得那把剑,易娘也识得,看到剑,便该知道是她。 “我算是听明白了,你明明看出了那是专门给你挖的坑,偏还自己非要往里面跳。”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洛卿云是什么人,想捞一个人,不过就是举手之劳罢了。” “姑娘当年可以为了救合欢入金刀门,今日又可以为了葛中离,是否有一天,也可以为我……为我们几个多考虑。” 她与青栀不同,自始至终她提到的永远都是葛中离,而只字未提霍中散。 她向来都很小心,小心避开那个名字,可这一次,她连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不知不觉中提到了自己。 “不会。”洛卿云回答的很肯定,她看着白芨失落的表情时却笑了,“只要有我活着一天,绝不会让你先困在那个地方。” 白芨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被吹进了眼睛里,想揉却不敢揉,“既然你执意要去,我不拦你,让我随你一起。” “不,你留下。” “可是你的身子。” “白芨,你心里清楚,我没有多少时日了。”她淡然地笑了笑,于她而言,知天命,了生死,从来都不是什么难事,“我自己的身子自己知道。” 最近,这毛病来得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重。 “我早该劝你不要喝那么多酒。” “可你并没有劝过我。” “劝你,你会听么?”白芨反问,又深深叹了一口气,“我知道,劝你不要喝酒,比要你的命还让你难受。” “就因为你懂,我才放心把这里交给你。” “这里,如果你能好好的,我倒宁愿一把火烧了这里。” “你都多大了,怎么还跟青栀那个孩子似的。” “青栀舍不得你,难道我就不能担心你?难道人在世上活得久了,就必须得活得无情么?” 她轻轻咳了两声,可一旦咳起就停不下来,“人各有命,这是我的命,你要为此负责的从来不是我,而是这里千千万万的亡命之徒。” “好,我不去,让渔樵二老去。” “不用,没有他们,你在这里不行。” 这里住着的那些穷凶极恶之徒,从来不会心甘情愿地保持着良善之心,只有镇得住的人在,他们才懂得听话。 她不能放他们出去,也不能让别人进来,不管她是生是死,这换酒小筑,一定得有个靠得住的主人。 白芨明白,权衡利弊,顾全大局,从来都是这里的主人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她无法去反驳她。 “至少,带着剑。” 洛卿云裹紧了自己的袍子,回头望了一眼那把还挂在墙上的三尺青锋,那把跟随她十载风霜,却已落满了灰尘的剑。 三愿,是她的剑。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陈三愿。 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常相见。 这是她第一次在长林七俗的雅集上,借冯延巳的词为霍中散舞的一曲剑。 那把剑曾经博得了霍中散的一笑,从此就变成了她贴身的佩剑。 那时年少轻狂,那时畅所欲言,那时心有三愿。 只是时隔这么多年,才发现这三愿终究未成一愿。 剑鞘已锈,故人不再,回想起来,终是一场笑话。 “你当我是什么人。”她兀自向前拉开了那扇门,抬头看着朗朗苍天,“我若想要一个人的命,还用得着剑么?” 第154章 沉鱼 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 这是南唐后主为前来幽会的小周后作的一首词,寥寥几语中绘声绘色,尽现女儿家的羞涩与娇媚。 而如今,这手提金缕鞋的人,虽不是幽会,却胜似幽会。 毕竟,小别胜新婚。 别是昨夜的别,聚是今日的聚。 如果有人说,相聚的人迟早要别离,那她一定认为,别离就是为了更好地相聚。 她叫沉鱼,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中的沉鱼,因为她的确有着那惊为天人的沉鱼之姿。 她是长安望春楼的绝代舞姬,一曲惊鸿霓裳舞,赢得红绡不知数。 昨日是个特别的日子,教坊十年辛苦,换得一朝登台。 那是她成为花魁娘子的第一天,才初涉人世,就被苏与以一斛南海明珠梳拢了去,带回了金刀门。 金刀门里从不用女人,这是规矩。 可他的不用,是做事上的不用,而不是办事上的不用。 金刀门里,从来不会少得了女人。 至少她听过的,就已有十多个与她一样齐名的女人,在这里来了又去。 昨夜,她被带去的地方是金刀门的藏宝阁。 她到现在还记得,那一整间珠光宝翠的屋子,足以让人飘飘欲仙。 苏与对她说,这间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她的,只要她想,就可以随意拿去。 她当然没有拿,一件都没有,她从来都不是那种一两件珠宝就能随意打发的女人。 她知道,这里任何值钱的东西加起来都比不过金刀门主的一眼青睐,但凡她拿了任何一样东西,都会立刻失去他的倾心。 放长线,才能钓大鱼,这十年来她每天都被反复叮咛,切莫因小而失大。 所以,她也最懂得怎样去抓住机会,割舍去诱惑。 苏与从不在女人那里过夜,所以昨夜更深时,他就已回到自己的房间。 女人从不在金刀门过夜,至少在她之前,从没听说过会有同一个女人第二天再次出现在这座院墙里。 所以,沉鱼觉得自己是最特别的一个。 因为她昨夜被安排在厢房处,住下了。 她是第一个在金刀门睡到第二天的女人,这无疑是个美好的开端,有第二天,就会有第三天,还会有往后的日日夜夜。 待遇之所以天差地别,那一定是由于自己的不入俗艳,她这样想着时,脸上已溢满了得意幸福的笑。 她的确是与众不同的,闲弄琴棋书画,挥袖一舞倾城,一颦一笑皆风情,五陵少年争缠头。 从前在教坊中,她样样都比别人学得快,也比别人学得好,她这样的女人,他怎么忍心不再见呢? 既然迎头赶上,当然要趁热打铁,她要比别的女人做得更周到细心,才能稳稳地留住他的心。 她手中端着的是一个托盘,盘中盛着她大清早起来精心烹制的糕点,她的手艺当然也绝不会差。 亲手将早点放在他的床头,这叫贴心,提着鞋悄悄溜进去给他个惊喜,这叫情趣。 她既做得温柔贤惠的白月光,亦做得销魂蚀骨的朱砂痣,忽远忽近,才让人欲罢不能。 只可惜,她走到门前想要轻轻推开门时,等着她的并不是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 房间里,熟悉的声音,昨夜一直萦绕在她耳畔的那个声音。 又来了。 可重点是,屋子里不只那一个声音,还有别的男人的声音,笑语盈盈。 若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那算是一番情景,可若是有一群人,那就该另当别论了。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卖弄聪明阴差阳错来到了这里。 她知道,如果一个人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往往也就活不长了,她只希望,自己未穿鞋的脚走路的声音还很轻,轻到没被他们发现。 “谁在外面?” 声音是从屋里传出来的,这个男人的声音她一辈子都不敢忘。 门砰的一声便开了,伴着她手中的托盘连带着瓷碗碎落在地。 开门的人是个少年,少年的头发凌乱,像一条条肆意蔓延的野草。 他只穿了一件薄如蝉翼的白色中衣,涔涔的汗水从他的额头淌下来,鼻尖沁出来,胸膛渗出来,整个衣裳紧紧贴着身子,若隐若现着衣下的剔透玲珑。 少年有气无力地斜倚着门,好似有些醉了,将她上下打量了好几番,才没好气儿地轻哼一声,“原来是你呀。” “三……三老板?!” 沉鱼已经认出了眼前的人,这个整日招摇过市的三老板。 可她却宁愿自己是个瞎子,是个聋子,什么都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 “合欢,让她进来。” 屋子里那个声音又响起来,语气平淡却令人凛然生畏,不敢不从。 合欢瞥了她一眼,扭头便进了屋子。 他不需要多说什么,因为他不相信世上有人听到这个人的话还敢不遵从的,他不怕她跑了。 沉鱼心里清楚,她根本就跑不了,唯一活命的机会,也就是听话。 她踮着脚轻轻走进屋子,可一进来,就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说不出来,不像是熏香又自带一股药草的味道,轻闻之沁人心脾,重闻之又飘飘欲仙,兴许在里面呆的久了,她都会忘记自己是谁。 床边的地板上,还侧卧着一个男人,白襟青冠,长衫半落,衣袂飘飘。 若说三老板就像是那曹衣出水,他则定是那吴带当风,好一屋子的如花美眷。 他的面前放着一张画板,手中夹着两支长峰狼毫,口中衔着一支山兔紫毫,描朱涂墨,怡然自得其乐。 他的样子,显然是在作画,可这里又有什么好画的呢? “你是?” “沉鱼姑娘可真是贵人多忘事,才几日不见,就不记得我了?”拿笔的男人看了她一眼,又往纸上寥寥添了几笔。 “我当然记得,你是长安城的鬼手画师,何几道。” 鬼手画师,一画一命。 他虽然名为长安城的第一画师,可画得最多的,不是山水,不是风物,却是春闺仕女图。 他笔下的仕女诸多传神,让人看了心向往之。 名师笔下出名人,每一个像沉鱼一样的清倌人,都会请他为自己画一张小像,以求名声大噪。 可奇怪的是,绝大多数请他画过像的人,成名之后不出三月,都会莫名其妙的消失。 成也画师,败也画师,是谓鬼手画师。 虽然有这样的传言,可请他去作画的人却一天比一天多了起来。 像她们这样的人,身如浮萍,命如草芥,生来就只为了能赌一把,可怕的从来都不是死,而是无名。 赢就赚得金银满钵,输就永世不得翻身,再差也比赌之前差不到哪里去。 可是此时,她好像有点知道,那些女人是为什么消失的了。 “不,你不知道。”合欢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有些轻慢地笑着,“画师只不过是兴趣,他可是咱们长安金刀门的二老板。” 长安城的人都认识苏与,因为他是当家人,都认识大老板,因为他德高望重,都认识三老板,因为他小人得志,可唯独这二老板,却是没几人知道的。 合欢这样轻描淡写地把这个秘密告知于她,她听到后的确已是欲哭无泪。 她哪里想知道这些,知道的越多,死的也就越快。 她知道,她已经必死无疑了。 沉鱼摇着头,一步一步向后退去,脸上已是说不出的惊恐,“我真是没法想象,你们三个人,究竟是一种什么恶心人的关系。” 第155章 美人如玉 “恶心?东西可以乱吃,话却不能乱说,更恶心的在这儿呢。” 合欢轻轻拉开四周墙角的帷幔,阳光照进来,屋子里泛起了一片氤氲。 帘幕下,藏着的是一个个雪肤玉肌的美人。 这些人里,大多都是熟面孔,是她那一别经年再没见过的坊中姐妹。 美人如玉,精雕细琢。 她们不着边饰,被堆放在一起,互相压叠,像是被人玩旧了而没来得及扔掉的布娃娃。 虽是各有风姿,却略显木讷,好像少了些什么。 她盯着这些美人看了很久,看到了端倪,她们的眼睛不会眨动,她们的胸膛不会呼吸。 活人有活人的气息,死人有死人的味道,而这不死不活的人,少的就是那生机。 说她们是活的,可是她们早已没有了意识,说她们是死的,可是她们好像永远都不会腐臭。 假的,都是假的。 这些人,不过就是早已死去多年的人皮娃娃,剖去了内脏,抽走了筋骨,又重新缝制了起来。 不管被他保养的如何好,死的终归是死的。 “不要听他乱说,这些可都是我珍藏多年的宝贝,哪里恶心?” 说话的人是苏与,他还舒舒服服地倚靠在床头,对着一面镜子梳理自己的头发。 他的头发有些乱了,可他却忍受不了一点毛躁,他要把头发整理得丝丝贴服,就像是自己身上披着的那雪白的袍子,一尘不染。 他看着墙边的娃娃时,满眼的宠溺,他最喜欢听话的东西。 而这些娃娃们,从来都不会忤逆他。 头发整理好了,他又开始衔起一把匕首,这是从前藏在左手袖中的那把不示于人的刀,自从右手被断,改回了左手刀后,他就再也用不着这把小刀了。 现在他正叼着刀,小心翼翼地修着左手的指甲。 不用再给右手修指甲,这好像是易娘带给他最大的方便,不能再用右手修指甲,却又是易娘带给他最大的不便。 便与不便,原来也在这同一件事物的一正一反之间。 很多事情,就是这么有趣。 沉鱼退到墙角,早已退无可退。 她以为,自己早就做好了完全的心理准备,此前在望春楼听其他人讲起恩客们都有如何变态的小嗜好时,她扪心自问一圈,还算能接受得了,可是眼前的这个,她一想到自己也变成了这堆娃娃中的一个,不管怎么想都是崩溃的。 “你知道什么是活剥皮么?” 合欢突然凑近她问了起来。 见她不说话,他又继续自说自话, “你知道么,要把这些娃娃的好皮子完整地剔出来,不留一片疤痕,是件多么精细的手艺活? 以前有一种剥皮的老手艺,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然后从头顶上用刀割出个十字的小缝,再把头皮拉开,最后灌水银下去。 水银往下走,会把你的皮肉扯开,最后整个身体从脑壳顶上脱出来。 啪,一声。 哎哟,剩下一张好皮囊。” 他轻轻捏了捏沉鱼的脸,她还很年轻,皮肤细滑又有弹性,“我已有些忍不住想要开始动手了。” “合欢,别听那些江湖术士乱讲话,水银哪能分得开皮与肉,照他们的法子,把这些好东西可就全糟蹋光了。”二老板已有些听不下去,打断了他的话,指了指柜子上摆着的一个雕花木盒,“真正有用的,是这里面的东西。” “这是什么?” “一斛白露春。” “白露春?”合欢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突然想起了什么,“就是二十年前,在酆都地下墓里的那个?” 苏与笑而不语,而是看向了那个心不在焉仍在作画的二老板,这是他此番回长安带来的东西。 “东西虽说是好东西,可这东西怎么用,我也还没弄明白。”何几道落笔,他想画的已完全画成,“所以说啊,现在的年轻人太浮躁,总是追求新事物,却偏偏忘了传统。这老祖宗的手艺可不能丢了,没弄明白前,还是去练手活剥皮吧。” 苏与凑到他的跟前去看他的画,可是他什么都没有看到。 隐约还有之前落笔的痕迹,是人像,他们几人,可是明明画得惟妙惟肖,却又被他自己寥寥几笔涂抹了去,变成乌黑一片。 先与之,再毁之,真是大煞风景。 当然,煞风景的人不止他一个,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人已经来了。 易娘踹开门,径直走了进来,如入无人之境。 合欢看着她,嫉妒得要发狂,因为即使是他也不敢在苏与面前这样放肆。 何几道却与他不同,完全不一样。 沉鱼那样的美人进来的时候,他都懒得去瞧上一眼,可易娘这般吓人的容貌,他却一直饶有兴味地盯着,好像不管怎么看都看不够。 鬼手执笔,描神画骨,求的就是一个人的神韵风骨。 只要他完全画过一个人,就自信能对这个人了解到七八分,所以他对一切没画过的人都感兴趣,尤其是易娘。 可易娘的眼中从来只有一个人,肯付给她银子的人。 像二老板这样的穷鬼,她才不会让他去画。 这间屋子里,除了那只会付钱的手之外,其他的人对她来说与那堆人皮娃娃没什么分别。 “她来了。” 易娘只是来通知他一声的,所以语气平淡,可她分明也很急,所以不等屋子里的人开门,自己已先把门踹了开。 这里一切见不得光的东西,她都见得,毫不避讳。 “谁?” “绿猗先生。” 听到易娘口中说出的这四个字,苏与的脸上一阵惊喜又一阵失落,转头看向了何几道。 何几道却完全不一样,他的脸上一直挂着意得志满的笑容,“看吧,我早说过了,就算只是江都的一条狗,对她来说也胜过长安的万两黄金。” 苏与的嘴角抽动了一下,这话听起来真是刺耳。 “你先过去,请她去琴庐坐坐。” 他压低了声音慢条斯理地对易娘说着,自己却皱起了眉。 现在的他,正一件一件地挑着衣服,白的太素淡,红的太轻浮,金的太招摇,黑的又太沉闷,原来像他这样的人,也会永远都缺一件合适的衣服。 易娘并没有回应他的话,而是转身便要出门去。 她听进去的话,只管去做就是了,不需要再去应一声,不然总是感觉自己像一条狗。 可是,她还没有迈出门,却被一个人抱住了大腿。 抱住她的人是沉鱼,已哭得梨花带雨,她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她看得出来易娘与这三个人的不同,“救救我,求你了,你我都是女人,救救我,带我走。” 都是女人,这话不管放在哪都已算是一句很好的说辞。 男人更容易相信男人,女人更容易同情女人,人好像都更倾向于与自己更为相像的那一个。 她知道,不管看起来多么冷血无情的女人,多少都会动一下恻隐之心的。 就算是不为她想,也总该设身处地地替自己去想一想。 只不过,沉鱼等来的不是拉她一把的手,而是刺她一把的剑。 剑光划过,洛水断流,她雪白的脖颈上横淌着一条长长的血河。 她瞪大了双眼倒在地上,嘴里还发着咕噜声,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在世上看到的最后的东西,居然是挂在房顶上的一张张娃娃的脸。 她看着娃娃们,娃娃们看着她。 她们,好像啊。 “哟,皮囊破掉了,做不成好看的娃娃了。” 这是易娘走之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她救不了她。 人只能自己救自己,靠不得别人,这是她活到现在唯一相信的东西。 她无法把她从这里带出去,她的剑可以,她的人却不行,因为她还要继续留在这里。 她唯一能做的,无非就是让这个可怜的女人死得痛快一些,不必再忍受那些非人的折磨。 这也算是一种慈悲,残忍的慈悲。 可是她的这种慈悲,却同样坏了另一些人的兴致。 合欢咬牙,合欢切齿,合欢怒目。 可他除了眼睁睁看着,又能做些什么呢? 洛水剑太快了,他根本拦不住。 他也只能说这样的一句话,替苏与说出他不敢也不愿说的话。 “我讨厌她,讨厌她!” 第156章 琴庐片玉 酒窖有酒,琴庐有琴。 可不论是酒窖,还是琴庐,都不过是金刀门藏宝阁中微不足道的之一而已。 她又回到了这里,三载如一梦,恍惚已百年。 三年前,合欢还不是金刀门的三老板,只是她换酒小筑中收留的一个无依无靠的落魄少年。 少年勤勉,聪颖,也很守规矩,当今世上这样既懂事又肯卖力做事的孩子已不多了,所以他向来让人感到很放心。 别人总是懒得做事,他却喜欢抢着做事。 因为在做事的时候,他就能从中得知更多的信息,从而做得更好。 可人群中的佼佼者就是这样,越是木秀于林就越是心比天高,越是孤芳自赏就越是觉得自己怀才不遇。 他起先是为换酒小筑做事,可后来顺水推舟的,到了金刀门。 那时,洛卿云本以为自己是去金刀门带他走的,却不曾想那只是合欢为了骗她去而设的一场局。 上一次,为了合欢,她已见过了金刀门的藏酒之地,宝地。 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这天底下已再没有什么会比整间屋子的百年陈酿更加珍贵的东西。 苏与对她说,这里所有的酒都是她的,就像他对沉鱼说,这里所有的珠宝都是她的一样。 他应有尽有,他也毫不吝啬。 只不过,千算万算,他还是算错了一步。 他以为她是个精明的生意人,永远会把权衡利弊放在第一位,可他没想到,她的气远比她的欲要偏执得多,她怎么会允许自己被人愚弄? 他等来的,并不是洛卿云满目欣喜的感激,而是一把剑,一把砸烂了这里所有酒坛子的利剑。 本想着投其所好,却没成想弄巧成拙。 所以三年后的今日,他换了个地方。 酒窖变成了琴庐,他知道,就算她舍得下那些酒,也一定舍不得这些琴。 因为酒是她自己,而琴却是那个人。 有些事情,真的就像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不断轮回。 同样是为了救一个不相干的人,同样踏进了苏与的金丝笼。 “非烟?” 门外传来了一声满是欣喜的呼唤,不必去看,也知道是谁。 “不要叫我的小字。”洛卿云紧皱眉头,往屋内走远了些,“你不配。” “不叫非烟,难不成要叫一声霍夫人?” 他最明白她的痛点,他说话的时候很认真,认真地在嘲笑。 只不过,洛卿云已开始自嘲起来,“别,是我不配。” 她没有看他,她在看琴,这一整间屋子的墙壁上,挂满了绝世名琴,让人眼花缭乱。 楚庄王之绕梁,齐桓公之号钟,奉为鸿宝之飞泉独幽,金徽玉轸之蕉林听雨,诗梦斋之九霄环佩,伏羲之大圣遗音。 这里的任意一张琴,都足以买得下她换酒斋半壁竹林。 嫉妒,除了对有钱人深恶痛疾的嫉妒,她实在是再想不出任何情绪去看待面前的这个人。 这年头,好琴之人手上并没有好琴,反倒是这些从来不用琴的,揽尽了天下名琴。 苏与就像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帝王,他有着最华丽的宫殿,有着最奢侈的珍宝,他也许并不能够临幸得到所有的妃子,却并不妨碍他将天下美人尽数搜罗入宫,装点门面。 她轻轻抚摸着琴面上的断纹,丝弦已残缺,太古无遗音。 “这天底下的好东西,怕是都让你这狗东西一个人搜刮尽了吧。” 她嗔笑着,她在换酒小筑中的日子虽然潦倒,但也算是穷奢极欲,可是仅仅这一间屋子的东西,倾尽她一生也绝买不起,更不用说是其他的人。 “那倒不见得呢。”苏与独自走到屋子的一角停了下来,低头看着身前的烧桐木桌,“譬如蔡邕之焦尾就远在东海凌云,譬如司马相如之绿绮就在你换酒小筑,譬如……” 他的话说了一半,突然不说了。 洛卿云回头看向他,她的目光却也和他落在了同一处。 桌上,卧着一张琴,琴面上十三个徽位全都镶着钟山之玉。 “这是……” “眼熟么?”苏与了然,这就是他要的反应,“此琴名为片玉。” 嵇康死前,三千太学齐下跪,广陵一曲天下绝。 片玉,就是稽叔夜以命相惜的琴,也是霍中散偶然得之后视若珍宝的琴。 “这张琴,怎么会在你这?” “啧啧啧,看来你是真的不知道。”苏与用一种极其怜悯的目光打量着她,“我还以为百晓天下的绿猗先生当真是无所不知的呢。” “他怎么了?” “你猜。” 他回身坐在了桌前的长凳上,从怀中掏出了一面镜子左右梳捋着鬓边的发丝。 “我的话,不问第二遍。” “你威胁我?” 他轻描淡写地问着,却毫不在意,只是兀自摆弄着手中的镜子。 一个人的时候,他向来是不喜欢照镜子的。 镜子会让一个人的美貌成双,但也会让孤独加倍。 可有其他人在的时候,他却喜欢了。 尤其是当镜子里照出来的人不是他,他更会忍不住去多看几眼。 一个人永远都看不到自己的身后,就不知道自己对着的到底是什么危险,而镜子却可以。 镜中能窥看到他身后的人,他看到了,那人的面色看起来可不太好。 可是,突然间有一只手遮挡住了她的脸,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有两根手指已经扼住了他的喉咙。 洛卿云的手抵在他的喉间,她的整个人已经轻轻伏到他的耳边。 “这才是威胁你。” “想不到过了这么多年,脾气还是这么坏。”苏与轻轻放下手中的铜镜,啧啧地摇着头,“也没什么,不过就是有人过得实在不太好,用这张琴换了五斗米下锅。” 她没有回他的话,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年,他的确与她做过焚琴煮酒的蠢事,可那不过是他自己手斫的木胎。 这可是片玉,不是随随便便的一张琴,当年的他千金不换,如今怎么混到了这个份上? 她的确不知道,可却不该不知道。 如果这是连苏与都知道的事,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就是换酒小筑里上上下下所有的人都知道,却偏偏一起瞒着不让她知道。 “你说谎。”她轻勾了几下琴弦,片玉还是如同当年一样,那般天籁之音,“他就算换,也不会换给你。” “当然,这是几道前些日子从江都回来,托我代为照管的。” “是他。” 何几道,既是长安金刀门的二老板,亦是长林七俗中的鬼手画师。 她已经完全明白了,这张琴是如何到了他的手中。 这两个人之间唯一的朋友,应该也就是他了吧。 “我实在是想不明白,我有哪一点不如他?” “你什么都比他好。”洛卿云转头眯起眼睛看向了他,掐着他脖子的手却放了下来,“只有一点,你不是他。” “一个人年轻的时候穷,也许是命,可若是过了这么多年还一直穷,越来越穷,那这个人一定是有毛病。一个潦倒至此的人,你到底图他些什么呢?”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又干卿何事。” “我明白,你就是喜欢穷酸的,又闷骚又清高,最好还不可一世,一甩两袖清风,大喝一声,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我就是喜欢又穷又帅的,穷是安贫乐道,帅能修身养性,奈何这两样你一个都没有。” 他闻言又拿起铜镜照了照自己,感觉镜中人简直完美得不见一点瑕疵,哂笑一声,“有眼无珠。” “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懂。” “我当然懂。”苏与也拨弄了几下琴弦,确实是好音色,他什么都略知一二,却从不会痴于一物,“一个赫赫有名的斫琴师,历时三载成一琴,有人肯高价收购,他却因纳音处有一点瑕疵便一斧头毁了去,功亏一篑,虚耗光阴。这叫什么,匠人精神?别逗了,一个人追求完美并没有错,可想要超然物外就有些痴心妄想了。人活着,要先懂得衣能蔽体,食能果腹,而后求利,再后求名。若是想要千古留名,前提是,你得先活下去。” “他所求非你所求,也同样非我所求,我们与他从来都不是一路人。” 她已不再像三年那个锋芒毕露的自己,无端地在这发上一场脾气,生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而微笑却有可能, “所以我们两个现在都在长安,而他却独自在江都,不是么?” 第157章 曲意相和 这也算是一个让人很满意的答复,满意得让他有些意外。 因为她的话,分明是把他们两人放在了一起,而与那个人划清了界限。 “你一个人来?” “是。” “渔樵二位老前辈呢?” 他透过镂空的窗户向外瞥了几眼,对于那两个人,他还是心有余悸。 “我一个人已经足够,何必扰了两位老爷子喝酒的兴致?” “哟呵,这些年你一个人躲在终南山下死都不肯出来,我还以为你已经为了那个不成气候的男人废了,没想到,洛卿云终究还是洛卿云,这份胆识,实在是让人不得不钦佩。” 他如是说着,也如是想。 如果让他只身前去换酒小筑,他是绝对不肯的。 “我跟你不一样,没你那么怕死。”她敢一个人来,就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于我而言,朝尽欢,夕死可矣。所以哪里有酒喝,哪里自然就有我。” “只怕,你也不是为了区区一坛酒才赏光登门的吧?” “我要一个人。” 开门见山,她向来说话都很直接。 好像她说的话并不是请求,而是命令,只要她提了,对方就一定要做到。 苏与疑惑,试探地问着,“哪个人?” “你知道的。” “来我这里的,可是有两个人。” “渝州的那个,我不认识,随你怎么处置。” 她把手轻轻揣进自己的襟口,似在摩挲着什么,语气也随即温柔了下去, “江都的那个,我请的茶他才喝了一半就走掉了,得跟我回去继续喝。” “你不要忘了,这里可是我金刀门的地盘,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胸口,直到她的手慢慢从中伸出来。 那只手上,还拈着一块画满了符文的丝绢。 她将手轻轻捂在苏与的胸口,将帕子用小指头勾进了他的怀里,“这上面拓的是三百年前萧夫人的开灵刃之术,世上绝无仅有,这是我的诚意。” 开灵刃,铸刀魂,这是萧氏失传已久的禁术。 这世上唯一一把开灵刃成功的,当属赤髓刀。 苏与是用刀的,一把好刀对他来说,绝不亚于片玉琴对于霍中散。 更何况,他这些年忙忙碌碌,所求也无非是为了二十年前庚子之乱的这个秘密。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这天底下,但凡我想要的东西,又岂会有得不到的?” “这个秘密消失了三百年,你又是怎么知道真假?” 他不放心,任谁看到这样的东西,都不免先要去怀疑。 洛卿云垂头沉吟片刻,这本是她将带进棺材里的秘密,可是如今她却想昭知天下。 “这把赤髓,本就是当年师祖婆婆托萧夫人铸的,如果连我都不知道,只怕这世上已再无人会知道得更多。” “可我却听说,赤髓是从寒山流走出来的。” “你以为,寒山的那群糊涂虫若真的弄得明白,还会将阴阳镜故意遗失给你?” 三年前,她为了合欢,说出了阴阳镜的秘密,所以才有了饮风阁之下的飞羽门之变。 三年后,她为了葛中离,交代了开灵刃的秘密,她不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可是她已无法顾虑那么多。 听到这里,苏与突然大笑了起来,满目的惋惜与嘲讽,“昨夜我看到那小子手里拿着你的剑,就知道一定得留下他的性命。因为我知道只要有他在,你就一定会来。非烟啊非烟,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个性子,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算是吧。” 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真是没长进。 就像她那日劝葛中离的话,明明最开始是劝他权衡利弊不要多管闲事,最后却变成了劝他来救堂昭钰不要让自己后悔。 趋利避害的道理谁都懂,可究竟怎么抉择,人又哪里由得了自己? “这个东西,除了我,你还给谁看过?” “这是祖师婆婆封禁多年的秘密,连我自己都是今日第一次见到。” 苏与将信将疑地打量着她,“你这样说,就不怕我杀人灭口?” “你还杀得了人?” 她瞥了一眼苏与的左手,她只知道他的右手已断,却并不知道他还会用左手刀。 苏与把左手藏到了身后,他知道她若是再多看几眼,也许就会发现他左手刀的秘密,他不喜欢被人看破的感觉。 “我还有她。” 他望向了窗外,那个负剑而立的女人,不远不近守在门口。 洛卿云也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却笑了。 别人见到易娘的时候,眼中只有恐惧,甚至连苏与自己都和她保持着唯利是图的安全距离。 他付她银子,她为他做事,仅此而已。 幸好祖上积德,他还有一生都花不完的银子赖以保命。 可是洛卿云却不同,她看到易娘时,眼中却没有一丝畏惧。 毕竟,她与她的师父还算有些交情,不菲的交情。 “我也很有兴趣知道,如果我们两个撕破了脸,她到底会为你的银子杀了我,还是为了护我而杀了你。” 苏与不想猜,也不敢猜,他不喜欢赌没有把握的事情。 尤其是,他看到自己那只已缺失了的右手,不知道那个疯女人,究竟还会做出什么让人意料之外的事情。 苏与看着面前桌子上静卧的片玉,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他好像看到了那个人,如果可以,他倒真是想把这张琴只手拍断。 他挥弄着左手在琴弦间撩拨,可琴是左手按音右手散音的器物,一只手早已泣不成曲。 “因为她,我已有三年没再摸过琴了。” 苏与感叹,自从少了一只手,很多事情都不再方便去做。 “你还有左手不是?” 洛卿云走到他右侧坐下, “我的右手,可以暂借你一用。” 和曲,是最复杂而繁琐的事情。 既可以一琴一箫相和,也可以一钟一磬相和。 不是器相和,而是人相和。 音由心生,一个人奏出的曲都带着自己的气,气是与生俱来的心性,强求不得。 合奏同一种乐器,更需要两个人之间不断磨合而相契,这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他们的曲子必然合不了,可是却能从曲中对话,据理相峙,以辨孰高孰低。 名为以曲相和,实则是在谈判。 “难得相见,莫负此情。一曲《良宵引》,聊以慰衷肠。” 苏与已先出手轻泛七徽一二三弦,先发制人以求权。 良宵一曲,且散闲愁。 倦鸟宿枝头,远雁入芦洲。 良辰美景奈何天,莫负今夜月清幽。 洛卿云峰回路转,七弦处却变了曲调,“光天化日,哪得良宵,不如看这《平沙落雁》扶摇直上九霄。” 平沙水云,游子飘蓬,问取恁孤鸿,音书何时能通? 南往悲鸣,目断飞鸿,衔芦宿柳岸,西洲蓼花正红。 可怜孤鸿落平沙,不见直上九重。 “九霄之上天外天,不如《鸥鹭忘机》乐得逍遥人间。” 苏与从吟揉绰注转回泛音起调,衔接得天衣无缝。 人能忘机,鸟即不疑。 人机一动,鸟即远离。 他虽有我醉君复乐之技,却全无陶然共忘机之性,一弦拨下,曲中意早已散了。 “别逗了,逍遥人间可不是苏门主毕生所求,这弹得可是晦涩乱耳,实在不忍再听。我看,还是换一曲《文王操》深谋远虑,更胜一筹。” 曲调惊变,从轻灵飘逸又转为了深沉恒远。 江空月初人响绝,夜阑更请弹文王。 指上凝音,回弦绕梁,只听得左手按弦与右手勾弦的两个人相互掣肘,不相上下,谁也占不到谁的甜头。 “文王就算了,我有自知之明,倒不如一曲《楚歌》落得痛快。” “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还妄敢自比霸王,你啊,不是文王,也不是霸王,充其量不过是那聂政刺过的韩王。” “《聂政刺韩王曲》?” “是,又称《广陵散》,片玉本就是用来弹广陵的。” “只可惜曲终人尽散,恰似故人来啊。” 洛卿云奏到泼剌一段,曲中杀气尽现,她突然拊掌一拍琴面,只听得七根丝弦噌噌噌尽数崩断,余音还环绕在龙池凤沼之间。 不知从哪里刮起了一阵大风,将门窗全都关紧了去,掩住了屋子里的人。 四面墙上,整整三十二张琴的琴弦齐刷刷地崩断,发出来昆山玉碎的嘶鸣。 “恰似故人来?” 她瞥向身旁那个一直拿霍中散酸她的人, “古人是,西出阳关无故人,可到了你这,故人偏从阳关进。” 苏与当然知道她指的那个从阳关而来的人是谁,“自在公子观自在,湘璃夫人莫相离,对我金刀门是好事的话,对你又何尝不是?” “好归好,可若是让大漠飞鹰看见了,倒不知道那时是他好还是你好。” 他两根手指轻轻拈起洛卿云衣襟上的一缕青丝,放在鼻尖嗅了嗅,还是沉水香的味道,沉水奇楠,不掺一点其他的合香,这些年她的习惯也一直都没有变。 “飞鹰已落,燕雀当道。一个是英雄末路,一个是美人迟暮,你难道怕他们?” 洛卿云一把拽回了自己的头发,攥着断掉的琴弦拴到了他的手臂上,将他的手掌扣住,“与其担心他们,你还是先想一想自己的麻烦吧。” “我有什么麻烦,我怎么不知道?” “知意楼为什么入关,难道你不清楚?” “他们入关,无非还是二十年前的庚子之乱,赤髓之谜。” “可现在这铸刀谱,已经在你的手中。” “我知道了,原来你是故意把这烫手的山芋扔给我。我还真以为,你有这么好心,是为了救那个阴阳差的命。” “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不清楚?” “我还真不清楚。” 苏与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着面前的女人,在他眼里,她和易娘都是疯子,疯子的想法都是让人难以捉摸的, “不过,如果这也算是麻烦的话,想必已经有人帮我解决了。” “他们不行,开灵刃之术,只有萧氏嫡系血脉才能用得。你知不知道,最近江湖上出现了萧氏后人,活的。” “这我早知道了。” 苏与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好像这本就不算是什么秘密。 “不是鬼头张,不是萧小妹,不是萧嗣宗,更不是薛三娘。” 她看得清楚,提到最后一个名字的时候,苏与的眼神明显恍惚了一下。 果然,如她猜测的一样。 “谁?” 她轻轻伏到他的耳边,悄悄地说道,“你以为我不知道,最近江湖上出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兵器,是谁搞出的鬼名堂?” “那你说的人,究竟是谁?” 苏与知道,她既然肯这样说,那也一定不会把话藏一半露一半,更何况,他必须要知道这个人是谁。 洛卿云却以手撑额转向了另一边,不再看他,她知道他迫切知道这个答案。 一个人若有所求,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非烟? 卿云? 小祖宗?” 他在身后轻轻拽着她的衣襟,咬了咬牙, “行,江都的那个可以走,但你要留下来陪我喝酒。” “成交。” 第158章 大老板 “你就没有什么要问我的么?” 堂昭钰斜倚着墙坐着,脑袋耷拉在墙边,打破了这里持续几个时辰的宁静。 蜕皮的墙面,湿冷的茅草,好像不管哪个地方的牢笼都是这般粗陋不堪,即便富贵如金刀门也是如此。 葛中离盘坐在那里闭目调息,不发一言,不见一人。 相比于刚进来时的气脉紊乱,他现在已渐渐恢复过来,除了手臂上那一道不深不浅的剑伤,还在隐隐地向外渗着血。 “你的伤口……”堂昭钰欲言又止,话语声轻得已快连他自己都听不见,“要包扎起来。” “她的剑没有毒。” 听到葛中离不冷不热一句话,他却臊得整张脸涨红了去,“是啊,她的剑没有毒,毒在人心。” 昨夜,他们就快逃出生天的时候,碰到了易娘。 易娘的剑,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他们两个不得不承认,不论是谁出手都绝不可能在她剑下走过三十招。 可是只要他们联手一起,万事都是可以挡上一挡的。 如果只是寻常人,葛中离绝不会狠心下杀手,他从不伤及无辜,可易娘不一样,他有自知之明,鹿与虎争,倘若惜命,又怎么敢手下留情? 即便倾尽全力也不一定抵得过,他若留手,非死即伤。 他没有留手,堂昭钰却留了。 高手对决,生死只在一念之间,他是过来人,绝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除非他是故意的。 那把本该刺中易娘的剑被他挣开,而易娘的剑却直直地刺向他去。 洛水断流,本就是无情之剑。 即使眼前的人帮了她一把,她也绝不会收手。 葛中离的剑虽然被堂昭钰掣肘,可他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兄弟被别人的剑刺中。 于是,便有了他手臂上的那道剑伤,死不掉也好不了的伤。 她的剑没有毒,是他有毒,堂昭钰如是想着。 可如果昨夜的事再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样做。 他多希望葛中离能骂他打他,至少问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就可以把一切和盘托出再去谢罪。 可是这个人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就好像他从来都不存在一样。 这样的漠然,比杀了他还令他难受。 “大哥……”堂昭钰无视他的毫不理会,仍是自说自话着,可又悄悄改了口,“葛大哥,其实我……” “嘘,噤声。” 葛中离紧锁眉头,仍然盘坐在那里调整吐息,“有人来了。” 有人来了,他却没有察觉。 堂昭钰这才发现,他自己的呼吸节奏也早已乱了,不知不觉中竟跟着那奇怪的脚步声此起彼伏。 那人迈动左脚,他便吸气,那人迈动右脚,他便呼气,好像他整个人已完全臣服于那人的气场之下,变成了一个随声附和的影子。 所以他的心也乱了,乱到不知该如何面对葛中离。 可他不知,到底是因为他的心先已乱了,才被那个人的脚步声带走了节奏,还是因为先被那个人俘获了去,他的心才被搅乱,在这里不知所云。 幸好,葛中离并没有被任何人任何事所搅扰,他还看得清,辨得明。 脚步声沉重却又稳健,好像那人每踏出一步,就要将地面踩现出一个坑来,好深厚的内力。 那道伛偻的身影逐渐靠近,与他们只有一个铁栅栏之隔。 他的背虽已驼了下去,可却让人感觉到他背脊上似是在撑着整个青天。 这不是别人,正是大老板,他们进来这里第一个来看他们的人。 大老板抱臂而立,侧目看着打坐调息的葛中离,眼中显然有些不可思议,“这世上有一种人常怀赤子之心,据说纯洁无瑕,永远不会被外界的事物所叨扰,起初我还不相信,直到见到了你。” 他现在已不再控制得住堂昭钰的呼吸,是因为堂昭钰已经察觉到他的所作所为,能够有所防备。 可是葛中离,他完全感觉不到丝毫的抗拒,这个人似乎根本不必刻意去躲,就能完全不受他的影响,那样顺其自然。 “不过是君子慎独,卑以自牧而已。”葛中离突然睁开眼,抬头瞪向他,“你这种人,是不会懂的。” “就因为我不是君子?” 大老板并没有因为他的这句话而生气,反倒是顺着他的话自嘲起来,他活到这把年纪,更难听的话早已听得多了,若是句句都要因此而生气,那只怕早就已经气死。 “能做出那种事的人……” 葛中离话说了一半,突然闭口不言了,他还对张疏狂的事耿耿于怀,可是他也同样知道,对这种人讲道理本就是一种无稽之谈。 “其实我更好奇,阴阳判官若是知道他们的大弟子与饮风阁的堂主结了兄弟,会是个什么反应?” 葛中离的手指突然颤动了一下,这件事大老板是怎么知道的,他也大致已猜到。 可他并没有转头去质问堂昭钰,而是仍盯着栅栏外的人微笑,“你还知道什么?” “我知道近日江都出去的人太多,可回来的已太少,还知道三月十九,你们丢了一把……” “够了。” 葛中离打断了他的话,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这个人已全都知道。 “你一个人不管想跟着谁都不打紧,但是不要连累了拈花!” 他的话,是说给堂昭钰听的。 江都的这些秘密,当然是拈花堂主探听到了消息传递给饮风阁的,这是他们自己的事。 可有人若是把这些消息卖给了金刀门,拈花堂主同样也脱不了干系。 堂昭钰不发一言,他已做好了打算,不管大哥怎么样,他都任打任骂任他处置。 他只是有些意外,自己平日里将拈花堂主视作心之所向,可在这种时候却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处境,而身为事外之人的葛中离,却第一时间想到了不要连累她。 大哥还是这副老样子,万事总是先去为别人着想,连那么远的人都思虑到了。 “被兄弟出卖的滋味怎么样,君子?”大老板饶有兴味地看着葛中离,看着他脸上略带愠怒的表情。 葛中离长长吐了最后一口气,站起身来,走到栅栏旁,“你们既然已经达成了共识,你又为什么把他出卖给我?” 大老板微微一怔,因为他从葛中离的眼中看到的不是失落感怀,而是一种坚定信任,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这种眼神。 “因为你自始至终,从来就没有拿他当过自己人。”葛中离对上了他的目光,就像是孤狼看到了鹰鸷,毫无畏怵,“因为你知道,他对你也从来都不是。” “大哥……” 堂昭钰迟疑地凝视着他,那道身影从清晰变得逐渐模糊,又慢慢清晰起来,他眼前的,亦如他心中的,从来都那样巍峨伟岸。 之前合欢问他,有没有见过一个从来不会错的人,他那样坚定地认为世上唯有葛中离一人。 对于这一点,他也一直没有动摇过。 “自己的兄弟,自己最清楚。”葛中离回头朝他点了点头,又复看向了大老板,“容不得别人说三道四,挑拨离间。” 大老板在外拊掌而笑,“好,好,小昭儿,认了这么个大哥,也许是你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件对的事。” “是我太自以为是了,我以为你相信了我的话。” “不,就因为你的话九真一假,我才差点真的信了。”大老板看着堂昭钰时,满眼的也是赞赏,“幸亏你这个好兄弟,半夜闯进金刀门来寻你,我才看出来其中端倪。” 成也葛中离,败也葛中离。 堂昭钰苦笑,一切都是命。 “那你总该知道,我说的哪些是真,哪些又是假,你总该……不必这样对我的。” “不,苏家从来只认心向苏家之人,向着外人的,都是敌人。” “你也算是苏家之人么?”他看着大老板,所有人都知道,大老板身上流着的,从来都不是苏家的血。 “心向苏家之人便是苏家人。”他说的很肯定,并且也真的做到了。 “那你我就实在没什么话可说了。” “所以我这次来,就是为了不再与你说话的。”大老板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狞笑,就像是鹰隼看到了地上的兔子,他的剑鞘已露出袖中,剑还未出鞘,“小昭儿,你还记得二十年前那支驿边的红梅么?” “是你?!”堂昭钰双目紧闭,眼皮下不停地贲张跳动,“原来,一直要杀我们的,从来不是他,而是你。” “只可惜,你知道的太晚了。” 第159章 言盈天下 五尺三寸的长剑,没有人见过这样长的剑究竟要怎么出鞘,这一次,也毫不例外。 大老板的手还握在剑柄上,可是却不敢再拔剑一寸,因为有另一把剑正顶在他的手腕上。 “看来,还不算太晚。” 堂昭钰幸灾乐祸地笑着,戏谑地看着一旁正拿着剑的易娘。 “你怎么会在这里?”大老板不可思议地看着面前的女人,收回了他的长剑。 “这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易娘的剑还抵在大老板的身前,“不过看来,你以后怕是再也不能出现在这里了。” 这个大牢,也是苏与的地方。 苏与当然不喜欢,自己活捉的猎物,莫名其妙被别人变成了死的。 易娘收剑,却转头砍在关押他们的铁锁上。 铁锁崩断,铁门大开。 “你这是做什么?” “人是我抓来的,自然得由我放。”易娘把剑收回鞘中,向后退了几步出去。 “谁给你的胆子,你敢私放……” “苏与让我放的。”易娘平淡地陈述着一个事实,“当然,只有江都的这个,你可以走了。” “他不能走!”大老板横身拦在了牢门前,对着易娘使了个眼色,“他知道的太多了。” “你该走了。” 她的话,是对大老板说的。 她的剑,仍在手中。 其实她也不是很喜欢拔剑,除非有人总是逼她。 大老板一步步地向后退去,他根本就不想知道他们两个人之间,谁的剑更快。 他见过易娘的剑,她简直就不算是人。 她让他走,那他就走,反正以后出了什么事,也不关他的事。 “我不走。”葛中离看了看堂昭钰,他不走,他当然也不会独自走。 “随你便。”易娘知道他的意思,却不会给他台阶下,在她眼中,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人值得被人同情,“留在这里,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可惜有的人,白忙活一晚上。” “难道是,绿猗先生?” 放眼整个长安城,除了绿猗先生,葛中离再也想不出有其他的人。 在长安,他只认识她一个人,他也相信,也只有她会有这个能力把他带走。 “所以,你走还是不走?” 易娘已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但凡能一剑解决的,她向来不会再出第二剑,她讨厌这些拖拖拉拉的事情。 “走,当然要走!”堂昭钰已经替葛中离作了回答,“易,易娘,我能不能跟我大哥单独说几句话?” 易娘没有理会,只是头也不回地走远了去。 她在门口等着,等着送一个人走,她知道他一定会来。 “大哥,我,我还能叫你大哥么?” “结义的酒已经喝了,还能再吐出来不成?”葛中离看着自己胳膊上的那道剑伤笑了笑,“咱们这些人,在江湖上漂着,本就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你对她留手,她对你留情,我还能看不出来?既是如此,我又有什么好怪你的呢?” “嗯,嗯,啊?” 堂昭钰听着他的话,前面还唯唯诺诺地应着,可后来越听越觉得不对味儿,直到一头的雾水。 “你那夜跟我说过的心中另有其人,应该就是她吧?”葛中离一副了然于心的笑意看向了堂昭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看她时的眼神与别人不同,我能看得出来。” “我……” 堂昭钰脸上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他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是一团糊涂烂账。” “大老板说你的话九真一假,让人难辨真假。其实我也想知道,你对我说的话,哪些是真,哪些又是假。” “你……你觉得呢?” “我觉得啊。”葛中离微忖了一会,凝眉点头,“只要是二弟,那就是真,都是真。” 听到这样的话,他却更加地惭愧,“大老板什么都知道,是我告诉他的。” “我懂,不透露些真的消息,又怎么能让那些人信服呢?” “你竟如此信任我?” 堂昭钰垂下了头,他感觉自己脸上烧得滚烫。 他对人说话向来都九真一假,他早已习惯了在谎言中生存,他从不会感到羞愧,所以他说谎的时候永远都是那样坦然自若,让别人也看不出其中端倪。 可是在面对葛中离的时候,他不止一次觉得自己无地自容,恨不得掘地三尺把自己埋了进去。 有些人血脉相连,却亦要相残。 有些人毫不相干,却深信不疑。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还真是奇怪,哪有人真的可以完全解释的清? “其实我是……” 他低头轻声呢喃着,欲语还休,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说出口。 “昭钰,你不愿意说的事,就不要去说。我信你,只因你是我葛中离拜过把子的结义兄弟。” “仅此而已?” “是,仅此而已。” “大哥,有时候我真的好羡慕你,因为判官盟所做的事皆为正义之事,你可以名正言顺地保持着这份天真。” 葛中离在判官盟中可以保持着淳善本性,可他在饮风阁中却不能。 一个人若是终日做着与虎谋皮的事,有时就不得不做一些令自己痛恨的事。 就像他八岁那年第一次杀人,为了保护身边的人而杀人。 而葛中离却直到现在,都可以一直坚持着绝不杀人的原则。 “人人皆可作恶,人人亦可为善,我只觉得,人心若是能皆向善一些,何必惹出这诸多折腾。” “大哥,你还记得杨朱么?” “不拔一毛,不取一毫?” “是,世固非一毛之所济,我拔一毛又有何利,我取一毫又有何弊? 杨朱之道太难修了,非我不能,而是天下并非人人都能。 你可以让天下人知耻,却不能让天下人知耻而不为。 你以为,作恶的人当真不知道自己是在作恶么? 君子慎独,小人戚戚,不过是人各有志,各谋其事罢了。 如果能做到当然是最好的,可惜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却永远都不可能实现。 大哥,试想这世上又有几人不想多占便宜,少付出? 那些无欲无求,无我忘我的圣人又剩下多少? 天下,毕竟是多数人的天下。 君子可喻于义,小人只能喻于利,非人之祸,人之本性而已。” “我懂,反观之,你为人人,人人也非能为你。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我所求的墨翟之道,也同样是在投石问路,步履维艰,不过都是不求甚解,无愧于心罢了。” 堂昭钰静静地听着他的话,突然想到了言盈天下之说,觉得有些好笑。 他们如今身陷囹圄,还能畅谈平生之所求,果然不管修得是什么道,都只是投石问路,不求甚解。 可不管是杨朱还是墨翟,诸子百家,皆为人道。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而那个曾与他并立而行却渐行渐远的人,却选了一条不归的修罗道。 二十年前,能从这里逃出去,二十年后,能回来再死在这里,他本该没什么好遗憾的。 可是现在不一样,他的牵挂太多了。 他想活着,活着就能多为身边的人做一些事情。 他想凭一己之力,把那个修罗道上的人给拉回来。 “大哥。”堂昭钰的手摩挲进自己的腰间,有些惶恐地看着葛中离,“那位绿猗先生,真有你说的那么神?” “我不知道。” 葛中离也陷入沉思,他本不想走的,可是他又不想让洛卿云为他白忙活,他知道,能从苏与手上把人带走的代价一定不会低,他得知恩图报,不愿糟蹋了别人的一番苦心。 她如果能带走他,那也一定有法子带走堂昭钰,可是他又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她。 “大哥,如果我能出去了,一定随你去见见这个人。” 堂昭钰从腰间掏出了一块玉佩,塞到了葛中离的手上, “可是在此之前,你一定要先出去,见到这位先生,把这个东西交到此人手上。” “这是?” 葛中离看着手中的玉牌兀自苦笑,这下子他就算想留下陪他,也得为了他的嘱托而离开。 “这是我的命。” 堂昭钰紧咬着嘴唇沉声说道,连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现在萧索狼狈的样子, “这个人若看不懂,那我就是命该如此,我认了,可若是看懂了,我就命不该绝了。” “你是说,我将玉带给她,她就能救你?” “是。” “好,那你自己,要留心那个大老板。” 他记得大老板的剑,记得刚才剑拔弩张的气氛,他也同样知道,如果当时大老板出剑了,他们两个只会像刀俎下的鱼肉。 “他不会有机会再进来。” 堂昭钰背过身去,不再看他,他自己也不太相信自己的话,更怕别人看出他眼中的犹豫, “他要杀的是你,并不是我。 你走了,我就没事了。” 第160章 归人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黑,就像是九十九步到一百步之间的距离也总是最遥远。 因为人们根本不知道,现在这个样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尽头。 等待,最漫长最无趣的事莫过于等待,等待实在是一件太耗心力的事情。 而这里的人,已经等了足足两天了。 第一天,她们在等葛中离,然后在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知道他回不来了。 第二天,她们在等洛卿云,第三日的天还没有亮,人也还没有回来。 在她们眼里,金刀门就像是一头只进不出的貔貅,贪婪地吞噬着眼前看到的一切,不管什么人进去了,就很难再出来。 有些人避之不及,而有些人却偏偏硬是往里面跳。 门外的雨,淅淅沥沥。 檐下的雨滴进了门前堆放的瓦瓯里,瓦瓯中蓄下的水有多有少,高低不平的水面被隐约间敲击出了一声声的宫商角徵羽。 长安城外,渭水东竭。 渭城朝雨浥轻尘,可这却并不是别离,没有要送别的故人。 青栀在屋子里不停地走来走去,每次经过葛中离面前的时候,故意把脚步声踏得嗒嗒作响,顿上几步,再一扭头地走掉。 葛中离虽然坐在竹椅上,可他却如坐针毡,手中紧紧攥着那把追魂枪,现在他回来了,剑与枪也本该互归原主,能拿枪的时候,他通常不会选择剑。 他得坐着,不论多么坐不住。 因为这屋子里有一个人的脚步声已经足够令人烦闷,他不想再多添搅扰。 只有白芨一个人,看起来并不着急,她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抚琴,抚了整整一夜的《乌夜啼》。 一直不断重复,重复。 夜啼,夜啼,寒鸦夜啼,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昭示? 当年后汉何宴的女儿听到寒鸦啼声,认为是预兆被囚禁的父亲即将得到释放,因而作了此曲。 乌夜啼,昭示的是自由。 门外的雨下了一整夜,这种时候,她无暇消受小楼一夜听春雨的闲情,只有这琴声才能让她感到片刻的安宁。 “姑娘昨儿个天刚亮就走了,今儿个天又快亮了也还没回来。” 青栀突然停住了脚步,可是她说的话,分明比她的脚步声还让人心烦意乱。 她记得,昨天才听洛卿云说过,但凡去了金刀门的人,若是十二个时辰内还回不来,差不多就永远不会回来了。 可是她不信,因为葛中离又回来了,既然他能回来,她也一定可以。 “我去找她。” 葛中离刚想站起身来,却发现一根纤细的白丝突然横栏在他的脖颈前面。 白丝的另一端,还拴在白芨的琴上,是琴上丝弦。 少了一根弦的琴,她还在弹,遇到了那根弦上的音,她就忽略过去。 少了一根弦的音,曲风惊变,听得让人不寒而栗。 “你哪儿也不许去。”白芨垂着头,对琴低语,“姑娘好不容易才把你换出来,我得看牢你,省得白费了姑娘的一番苦心。” “你说的换出来是什么意思?” 他只记得,昨日是易娘送他到江边,是白芨撑篙摆渡在等着。 他问她什么,她都闭口不言,他只得跟着她先回了这里。 他以为,洛卿云在这里等着,他急着见她,所以他来了。 如果他知道,他之所以能出来,是因为另一个人留在了那里,他是宁死都不会走的。 “字面意思。” 白芨冷冷说道,她的语声向来和她的人一样清冷。 “她一个女孩子,在苏与那里待了一整夜没出来?” “好像是的。” 白芨的话平和而寡淡,可她的每一句都像是狠狠地戳着他的心。 “你们就这么放心的等着?” “姑娘临走之前说过让等着,那便等着。” “我去找她!” 葛中离第二次说出这句话,上次是试问,而这次是坚定不移。 只听得几声叮叮的脆响,一条条琴弦朝他直冲而来,牢牢地钉在他身旁的柱子上,在他身体的间隙穿划而过,弦丝锋利,碰到他衣袍的时候割出了好几道口子。 葛中离一直没有出手,他不想与她动手,他从不习惯和有恩于自己的人动手。 可这次,只怕是要例外。 追魂枪还在手上,可他的大手已被另一只小手按压了下去,青栀的手。 “我说葛大侠,您先坐着。”青栀像个逢年过节时朝长辈索要压岁钱的孩子一样,环抱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坐了下去,又坐到了他的腿上,“喏,这有面铜镜拿起来照照,看看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什么意思?” 青栀拿起镜子,照着自己肉嘟嘟的小脸,偷偷瞄着背后的那张瘦削的大脸,“什么意思?就是因为老是出现你们这样不自量力的人瞎折腾,才害得我们家姑娘半天不得消停。你也不想想,我们姑娘是什么样的人物,她若解决不了的事情,你们过去不也是白搭,还是不要去添乱的好。” 面对这个小丫头的冷嘲热讽,葛中离也不得不苦笑着承认,确实是他添乱了。 “是我不成事,辜负了她当初的厚望。” “快得了吧。” 青栀白了一眼,从他的腿上蹦了下来, “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你当初走的时候,姑娘就说过,她可不指望你能真的把人救出来,所以她才把自己埋在书房里,整夜地想救你的法子。 青睐青睐,正眼瞧人为青,斜眼瞧人为白。 所谓青睐,也不过就是不那么嫌弃罢了,千万别当成别人如何看重你,还寄予厚望? 也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哪来的这么多内心戏。” “青栀,少说两句。” 白芨慢慢站起身来,弦断已无人听,不如去檐下听雨。 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回来了。” 她站到门口的时候,看到了雨中渐行渐近的身影,激动地叫出声来。 洛卿云还是披着那烟青色的斗篷,跟走的时候一样。 她走进屋子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葛中离,与他相视一笑,可双眼忽然一闭,身子一软便扑倒在了地上。 “洛姑娘。” 葛中离快步走上前去,却被白芨伸手拦在了三步之外,只得远远地看着。 在她毫无自保能力的时候,白芨从不允许任何人近她三步之内,葛中离也不行。 在白芨的眼里,能信任的,只有她自己。 他看着枕靠在白芨双腿上的洛卿云,微微又睁开了眼。 她的头发凌乱地披散着,卷在额前打着绺儿,唇角发白轻轻打着颤,半垂着眼,不发一言,那双憔悴的眼睛比走上次他之前看起来更加憔悴。 葛中离皱了皱眉,什么都没问,拿起长枪便朝屋外走去。 “站住。” 洛卿云的声音有气无力,可是她话音刚落的时候,青栀就已很麻利地拦在了葛中离的身前。 青栀和白芨一样,只要她们还活着,对她的话就绝对有求必应。 洛卿云搭着白芨的肩又缓缓站了起来,捋了捋自己的头发,“连句谢都不说,就要走,这可不是我认识的葛中离啊。” “我是……我……” 葛中离支吾半天,没说出话来,他想去的地方,他不知该怎么说出口。 可是他不说,洛卿云早已从他的眼神中猜到。 “怎么,我才刚把你捞出来,你又要回去?你到底是在折腾自己,还是在折腾我呢?” “先生一世清风朗月,竟只为了我这样微不足道的一个人……”他说了一半,又把话生生吞了回去,“我只要还算是个人,怎么能视若无睹?” “什么乱七八糟的?”洛卿云松开了白芨的手,找了张椅子坐了下来,用手揉摁着自己的太阳穴,“青栀,毛巾。” “诶。” 青栀接过她的斗篷,挂在架子上,又取了毛巾下来,一切那样顺其自然,像往常一样。 “苏行之那个王八蛋。”洛卿云随口骂了一句,立刻又意识到了什么不对劲,她在外人面前可是从来不爆粗口的,真是有辱斯文,“我走的时候,告诫他这山雨欲来风满楼,他非但不肯借伞与我,还说什么归去时定是也无风雨也无晴,最不济也是一蓑烟雨任平生。我问候他祖……真是祖上积德,还说什么不取一毫不拔一毛,传到他这一辈,就只记得不拔一毛了。” “只是这样?” “你还想怎样?”洛卿云使劲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到现在还有些晕沉沉的,“为了你这点破事,我两天两夜都没合过眼,以后再也不揽这种烂摊子给自己找罪受。” “我还以为……” 葛中离想着自己方才的样子,突然噗噗地笑了起来,他简直不敢想象自己蠢起来的样子到底有多可笑。 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突然看见眼前有一双扑朔扑朔的大眼睛。 青栀趴在他跟前,正仰头眨巴着眼望着他出神。 “葛大侠,你以为他金刀门三天两头费尽心思地来讨好我们家姑娘,为的就是陪他苏与睡上一觉么?” 青栀口无遮拦的话,却让葛中离不由得羞红了脸。 他从来没有在人前直言过这样的话题,更何况还是在一个长得还不到他腰高的小丫头面前。 他挠了挠头,吞吞吐吐道,“先生自有其过人之处,我怎么敢妄加猜测。” “知道就好。”青栀跳到椅子上,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却依然使劲仰着头才能看到他的脸,“我们家姑娘说了,以色侍人,容颜终会老去。一个女人的价值,从不在于她是否年轻貌美,最重要的,就是腹有诗书的涵养与处变不惊的智慧。” “说了这么多,你又有了哪个?”白芨看着青栀得意的样子,忍不住就想挫挫她的锐气。 青栀怔了一下,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又得意地笑道,“我不是女人,我还是个孩子。” 白芨看着葛中离哭笑不得的样子,有些不好意思,“你不要和她一般见识,每次到了自知理亏的时候,她就想起自己是个孩子了。” “没事就好。” 葛中离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这样的结果或许也不算太坏。 “谁说没事?” 刚刚还在说笑的洛卿云突然就板起脸来,她正经起来的时候,仿佛周围的空气都已凝结成寒冰, “出大事了。” 第161章 岂得昭明 葛中离听到她的话,心里又是一怔。 这一整天,他的心就像是拴在了断头铡上,一会儿悬起,一会儿又落下,时而放心,时而忧虑,来回变换,折腾死人了。 “谁?” 他听到了门外陌生的脚步声,脚步轻盈,却绝非刻意遮掩,听得出来,这个人的身法极妙。 “怡之,你来了。” 洛卿云却并没有回头去看,只是气定神闲地喝着手中的茶。 易娘垂着头站在门口却并不进来,仍是负剑而立,“我还是喜欢现在的名字。” “好,我记住了。”洛卿云轻轻叹了一口气,但是别人的话,她向来绝对记在心里,“你来了,是因为他已经坐不住了么?” 易娘皱眉,沉默了一会儿道,“所以,我是特地来和你辞行的。” 葛中离在一旁听得有些云里雾里,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明明应该是站在对立面的女人竟然如此相熟,易娘对她,好像比对苏与还要客气一些。 “这次,是江都还是渝州?” 洛卿云一边说着,一边摩挲着手中的茶杯,不管她听到哪一个,她都要提前做好下一步的打算,未雨绸缪方能运筹帷幄。 易娘瞥了一眼葛中离,她还有些顾忌这个不明身份的人。 可既然洛卿云敢当着他的面问出来,至少代表这个人的嘴是可靠的,她信她,自然也就信他,她也就没有什么好再避讳,“江都。” “看来他还没有那么着急。” 听到这个地方,洛卿云突然松了一口气, “正巧,我刚得到了消息,南山前辈也去了江都。” “我不会再见他。”听到这个名字,易娘的脸上突然流露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有些欲语还休,最后归于回避,“我来这儿,只是看你有没有需要我带去江都的话。” 带去江都的话,自然是带给他的话。 “没有,我什么话都没有。” 洛卿云的嘴角勉强勾起了一丝笑意,眼中透出的神情却比易娘的别扭更胜三分, “你此生不会再见南山,正如我此生不会再见朱弦,好,我们谁也不必再说。” 易娘瞥了一眼葛中离,像来时一样突然又消失,没有多余的寒暄,也没有一句告辞,她们之间已没有必要这样的客套。 “他呢?” 虽然他知道,在这个时候问出这样的话有多么的不得体,可他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因为他此时最关心的,处境最危险的,当属堂昭钰。 他听到了一句出大事了,已不由得想到了他。 “你懂规矩,来到长安知道先拜会的人是我,我认你这个朋友。”洛卿云不慌不忙抿了一口茶,“至于那个小子,连长安城谁在当家做主都弄不明白,活该在那边吃点苦头。” “不,有些事你不知道。” “放心好了,渝州很快也会得到消息,他们自己的人,当然要自己救。” “你不懂饮风阁,像他这样的死士,被抓到,便是弃子了。” “是你不懂寒山,寒山的规矩,言必行,行必果。”她的手在茶杯口来回摩挲,她喜欢感受茶水渐凉时温度的变化,“你也不懂苏与,你救不了他,我也不能,恐怕只有寒山能。” “可他说你能,他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葛中离突然想起来在牢中临走前的话,拿出来堂昭钰交给他的东西。 这是一块玉佩,上好的羊脂白玉,细腻温润,左右未雕浮饰,只有正中间刻着一个浑厚劲道的“明”字。 洛卿云拿起玉佩左右翻弄,凝神忖度,这块玉的质地,她太眼熟不过了。 可就是因为太熟,所以又觉得不可能。 “你那位朋友,他叫什么名字?” “堂昭钰。” “堂昭钰?堂昭钰……”她一字一顿地念着这个名字,很熟悉,却又很陌生,“他今年贵庚?” “应是二十有八。” “凭谁问取归云信,今在巫山第几峰。 过尽千帆皆不是,犹恐相逢是梦中…… 原来是他……” 她微微蹙起眉头,看了一眼方才易娘站过的门口,轻轻叹了口气,人与人之间的错过,总是这么猝不及防。 “他是谁?” 葛中离听得一阵云里雾里,被问得稀里糊涂。 她攥着手中的玉佩,会意一笑,“放心,他死不了的。” “你怎么知道?” “就凭他叫堂昭钰。” “我还是不明白。” “这个……”她轻轻咳了两声,转了话题,“他既然没有告诉你,我也不能告诉你,我看,还是等以后他亲口告诉你会比较好。” “好,我信你。” “你好像很容易就会相信一个人?” “不是容易相信,而是不得不信。对你而言,我是无足轻重的一个人,你又何苦挖空心思去骗我?” “你好像觉得我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我看到的,也的确是这样。” “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葛中离想了很久,却一个都没有说出口,“你的身份太多了。” 太多了,多到他也不知该如何去辨知。 她是宿醉未醒的酒徒洛卿云,是卧知天下事的绿猗先生,是霍中散念念不忘的非烟,是…… “师父为我取名卿云,可你知道,何谓卿云?” “我……不知。” “帝舜禅位给大禹的时候,百官同唱《卿云歌》,‘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这才有了后世《史记·天官书》中所载,‘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卿云。’ 你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帝舜重华,潇湘九嶷?” 葛中离眼中的瞳孔突然骤缩,显然有些不可思议。 九嶷,那个三百年前昙花一现,又立刻归于沉寂的名字。 “三百年前,九嶷一脉,与赤髓的渊源颇深,现在你总该知道,为什么苏与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非我不可。” “难道你师父,是……”那个名字,哽咽在喉,他不敢直呼,他也相信世上没人敢去直呼,“不可能,绝无可能。” “三百年了,她早该死了不是?” 葛中离点了点头,他信天信地,却绝不信鬼神。 “她……” 洛卿云拈着鬓边的头发在指尖缠绕,一圈,又一圈, “她从永安来到长安,图的无非就是个一世之安。 奈何求安者,总是不得安。 何以是非扰,何以不得安?” “那渔樵二位前辈?” “你既知道她,总该知道子虚乌有两位老前辈的。” “是。” “听说那两个人吵吵闹闹一辈子,不死不休,可直到死也没分出个高下来,只好各收上一个徒弟,一代一代吵闹下去。” “原来渔樵二老,与先生还有这样的渊源。” “不然你以为呢?” 洛卿云明白,若不是仗着渔樵二老的威严在此,她这些年也不可能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地方过得这般顺风顺水, “你以为仅凭着江湖上的一句意气相投,就能让别人甘心替你出生入死? 简直是痴人说梦。 要知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他们哪一个站稳脚跟的,还不都是靠着祖上留下的庇荫。” 白手起家的人,一万个里面顶多有一个能真正做到出人头地。 可祖上若是留有福德,只要不是过度挥霍,大抵都不会过得太差。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 “明白,你为什么不肯屈身迁就他,你是九嶷传人,怎么可能会甘居人下。” “九嶷是九嶷,我是我。” 他说的那个人,她想的那个人,只能付诸一笑之间,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不论如何,我总要谢谢你,为我再入金刀门。” “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眼拙,没看到他们的守株待兔,让他白捡了个便宜罢了。” “我听青栀说,上次你入金刀门,是为了那个三老板。” “三年前,他才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孩子。”提起这个人的时候,洛卿云总是有些替他惋惜。 “现在也不大。” “不,他不是孩子了,一个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就是个成人了。” 成人,就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全部的责任。 当年,他流落江湖,乞讨为生,是换酒小筑收留了他,她以为,他会在这里好好的。 后来,听说他被金刀门的人抓了去。 再后来发生的事,真的就只能一笑置之了。 “那你还去救他?” “不为什么,我也必须去,或许就因为他曾是我的人吧。”洛卿云苦笑,往事如云烟,皆付谈笑间,“说来也可笑,这个我二十多年来都不肯登足的地方,一辈子总共去过两次,两次都是为了你们这些不相干的人。” “他背叛你,你不恨他?”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 她说的很坦然,也许她对合欢有千万种情感,有厌恶也有疼惜,却独独没有恨, “他还是个孩子,以前我总认为,孩子是干净的。 只可惜,是我疏忽了,并非所有的孩子都天性良善。 人性本恶,所以才要后天教化再加以法框之。” 她当初只是有些奇怪,因为合欢此前在她那里,并没有吃过生活上的苦,她也从未亏待于他。 可是看得出来,每一个生活在换酒小筑的人,都过得很快活,除了他。 她从未察觉到过他的痛苦,一个懂得知足的人,永远不会理解有些人为什么永远都不会满足。 后来她才明白,原来不是只有穷,才会逼得一个人上进的,有些人天生上进,只是因为喜欢更上进而已,他喜欢当呼风喝雨的三老板的滋味。 她唯一不明白的,只是她过去的认知。 在她眼中,就连作为丫鬟的白芨和青栀,身份地位也要比金刀门门主尊贵得多,为什么有人偏偏看得上那种腌臜之地? 这种事情,她这样身份的人,永远没法去和他说明白的。 曲高和寡,就像你永远无法告知一个乐于敲着数来宝的人,编钟的奏乐有多么高雅而寂寥。 “既然如此,那天你为何不直接杀了他?” 他记得,那天合欢来请她的时候,渔翁杀了哑奴,却只是羞辱了合欢。 “难道你去了趟金刀门,还没有看出来?他是苏行之的心头好,我不想得罪他。” “先生也会顾忌金刀门?” 洛卿云沉默着,她也有她的不得已。 苏与见到她的时候,唤的是非烟,她提及苏与的时候,说的也是苏行之,能够互称小字的两个人应该是很熟识了,可他们却从来都不是朋友。 “你知道么,九嶷一脉在这里已有三百年了,可是住得再久,也还只是客居长安,不能反客为主。 在长安城,我们是互利共生的关系。 有他有我,有我有他。” 她伏靠在椅子扶手上,已有些倦了,对这一切纷纷扰扰的厌倦, “这世上有太多的东西,不是你喜欢就一定能要的,也不是你不喜欢,就可以不要的。” “我没有问题了。”他此前心中的疑惑,早已问完,以前他信她,是因为霍中散,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信她,只因她是洛卿云,“你刚刚说的,出事了,是什么事?” “你要回江都。”她说着,又补上一句,“现在。” “好。” 没有任何疑问,没有任何犹豫,完全信任的意思,就是只有应答。 她掏出了一块绢帕,帕子上绘着和交给苏与的那一块一模一样的符文,“还有,这个东西,替我交给阴阳判官。” “好。” “我说的是你师娘,不是你师父,我不信任他。” 虽然眼中有过一丝犹豫,可他却还是应下了,“好。” “你不想知道为什么?” “我不想。 你虽然不信任他,但我绝对信他,我不想知道他不可信的理由,因为我绝不信这世上会有这样的理由。 但是你不必担心,这是你的东西,理应由你做主,我也会完全按照你的遵嘱去做。”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洛卿云看着他,有些欣慰, “却也是个很让人放心的人。” “为什么不让易娘去?” 他记得清楚,方才易娘来时,问过她是否需要带什么口信去江都。 至少他认为,她们两个人之间的信任总应该比对他要多,为什么偏偏是他呢? “你相信血脉相承么?” “什么?” “葛大侠,你现在是个好人,可如果你知道你师父也许并不是你所认为的那样,那你是会大义灭亲,还是助他作恶?” “我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这从来都不会是一个问题。” 葛中离的眼神很坚定,就像他认为阴阳判官所行之正义一定是他毕生之所求, “我师父永远都不会成为那样的人。” 洛卿云笑而不语,轻轻抿着杯中的茶。 “你是说,易娘她……” 他好像突然明白过来,她这个比方的涵义。 “她的心乱了。” 心乱了的人,是不分青红皂白的。 而她需要的,是一个能保持绝对清醒和理智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永远不会做错事。 “我能问一句,这东西是什么?” “这不是你该问的。” “我只是想确定一下,这是不是我所猜测的东西。” “不是又如何,是又如何?” “不是的话,我会以命相保,若是的话,我会倾尽整个江都之力,保住自己,一定把它交到师娘的手上。” 他看不懂,却也识得这是一张铸器之谱。 他知道这个时候出现的这种东西,有怎样的利害关系,他还记得,在饮风阁看到的那把假得惟妙惟肖的七齿穿魂钩。 “是。” 洛卿云深吸了一口气,这个东西的确烫手,她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把它挖了出来到底是对是错, “还有一件事,你此去江都,如果三个月内再也没收到过我给你的消息,此生切不可再来长安了。” “你到底要做什么?” “别问那么多,快去。” 白芨看着她,眼中不由得流露出隐隐的担忧。 她知道为什么洛卿云这样急着赶他走,知道为什么给了他这样一个期限,知道她没有多少时日可以浪费了。 可是,真的只剩下三个月了么? 她以为,至少还有三年。 三个月太少,她不确定自己真的能接得下这个换酒小筑,她更不确信自己,真的能眼睁睁看着她这样死去。 可这是只有她们两个人才知道的秘密,她又没有办法去跟任何人说,连青栀都不行。 门外的雨淅淅沥沥,越下越大,暮春的雨总是这样,迟了偏要来,来了又不肯走,扰人心绪。 洛卿云斜倚着门廊,看着庭前雨落如珠。 他走的时候,她同样也没有借伞给他。 想到这里的时候,她突然有些理解苏与了,竟不觉地笑出声来。 原来,自己也这般抠门。 有些人总是这样,没有自知之明,还总是好意思去数落别人。 青栀拿起了桌上的玉佩,堂昭钰的玉佩,“姑娘,这是什么呀?” “这是他的命。” “咦?既然是他的命,他为什么要把命给你?” “他想和我里应外合,演一出好戏。” “别逗了,他都自身难保了,还能去里应?” “你懂什么?” 洛卿云走到檐下,伸手接着屋角滴落的雨水, “洛水断流,甘棠非饴。 拂晓清风,岂得昭明。” 第162章 断头 “一、二、三、四……” 一个赤膊的虬髯壮汉正高举着手中的一把长刀,刀背砸在桌子上,桌上的麻将牌便全都翻了底。 他数着一张张的麻将,数得很仔细。 每数过去一个,便用刀把它拨挪到另一边,这样数出来的数字,一个都不会多,一个也不会少。 他不允许自己数错,一次都不可以。 “十五,十六!” 他数完了,只数了一次。 他数得时候很慢,可从一数到十六之间却没有换过一口气。 他的气很长,也很稳,至少现在脸不红,心也不跳。 可对面的人,明明只是看着他数,却随着他一起憋着一口气,脸已经憋得红了,心却跳得更快。 他拿着刀轻轻在这一堆麻将牌上正反都蹭了蹭,抬头看向了对面的三个人,“我还用再数一次么?” “不……不,不用了。” 说话的小个子脸已经吓得惨白,豆粒大的汗珠一颗颗淌下,淌进衣襟里,又洇渍了出来。 “一百四十四张牌的麻将,让老子生生数出来了十六张白板,你他娘的还敢跟老子说没出老千?” 他的刀横拍在小个子的脸上,又在他的脸上正反都蹭了蹭,小个子整个人已瘫软在地上。 地上的人不说话了,愿赌服输,这本就是赌坊的规矩。 更何况,是他自己坏了规矩。 大汉一把刀从空中劈砍了下来,将这十六张白板全部碾成了粉末。 风一吹,就散了。 “杜老二,我废了你这儿一套牌,没有意见吧?”他看着不远处一个在给别人沏茶的蓝衫男人说道。 杜老二,是这家小赌坊的掌柜,也是这家小赌坊的伙计,还是这家小赌坊的打手。 他喜欢活一个人干,钱也一个人赚。 赌坊很小,来的人却不少。 这里只有他一人当家,一人做事,所以他既要忙着向客人讨债,又要忙着为客人倒茶。 他这才一会儿没看住,就已经有人开始想在他的地盘上钻起空子。 抹牌的手艺其实无伤大雅,可一副牌总共就四张白板,即使他能将所有条筒全都抹成白板,也总该低调一点的。 这个人若是不被别人看出来,他也许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是他做得实在有些过分,抹了十六张白板,只有傻子才看不出老千。 即使那人不毁了这些牌,杜老二也会去做的。 做生意嘛,诚信为上,既然货已经变成了假的,当然要毁掉以彰显诚心。 杜老二还在为新来的客人添茶,无暇他顾,面带微笑地回应着,“这副牌,本就已经是废牌了,既然是废了的东西,那还留着它占地方干什么,多谢段老大帮我省去了麻烦。” 段老大,是这家小赌坊的熟客,熟悉这里的人,都管他叫段老大。 不论在什么地方,敢自称为大的人,一般来说也不会小到哪里去。 就像是大老板,大先生,都是响当当的大人物,可现在,这里只有段老大。 他的大,不是本事大,而是命大。 他的身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从左肩上开始,一直向下,划过胸膛,一直蔓延到后腰。 他的右臂已被人齐肩砍断,他的左腿也只剩下膝盖以上的部分。 这样的一个人,还活着,还能经常来赌,已是十分命大的一件事。 如果他的命大,那只能说曾经遇到他的对手们,命都很薄,就像他对面的这个人。 他本来是到这里找乐子的,乐子没见着,却有人找了他的不痛快。 这个小个子敢在他面前出老千,那无疑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段老大吹了吹刀刃上沾着的骨粉,又继续看向地上的人,“既然牌没有意见,那人应该也没有意见吧?” “没有,没有。” 杜老二回答得很愉快,因为处理出老千的人这个活,也本来是他应该做的事情,现在有人又要替他做了,还不用付工钱,他简直是求之不得。 瘫在地上的小个子连滚带爬地跪了下去,不停地磕着响头,他本想来捞点甜头,却没想到触了霉头。 “段老大,饶命啊段老大,都怪我这只贱手,平日里小绊子扑腾习惯了,竟一时没分清哪个是真佛,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既然是手犯贱,那就剁了吧。” 段老大手中的刀咣当一声扔到了地上,他在等着一个交代。 在他眼中,地上跪着的人就像是一条狗,他从不怕把自己的刀放到狗的手上。 狗不会用刀杀人。 小个子看了看杜老二,杜老二却好像什么都没有看到,也什么都没有听到,还在倒着他的茶。 可这一次,他面前的客人,却拒绝了。 这个人,戴着竹编的斗笠,帽檐压得很低,他摇着骰盅的手指灵活而有力,两指轻轻一夹就捏起了壶嘴,挡住了杜老二倒水的壶。 “老板,我今日五行缺金忌水,你是想让我一输到底啊。” 他的筹码,已剩下最后十两银子,而他的对家,银两已堆积如山。 看得出来,他输到见家底了。 杜老二是行家,快输急眼的人,他是不会去招惹的,惹不起,总还躲得起,更何况还省了茶水钱。 小个子自知这一屋子的人,没有一个会对他有半分同情,他只能拾起了刀,咬牙闭眼,手起刀落。 “够了么?” 刀很快,一只手已经弹跳着飞了出去,落在段老大的脚边,手上的五指还有意无意地抽搐着。 “还不够。” 段老大看着地上的断手,脸上已露出狰狞的笑意。 对他来说,还不够。 杜老二已皱起了眉回头看向他们,他本是懒得去多管闲事的,可这对他来说并不是闲事,而且一只手对他往日的规矩来说,也该够了。 小个子惶恐地将刀扔在了地上,不停地摇头颤抖,“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的是什么?” 段老大弯腰拾起了地上的刀,凑到小个子跟前轻轻问道,他笑起来的时候真是和蔼可亲。 “问你话呢,怎么不说话?” “出……出千?”小个子紧闭双眼,不敢去看他的眼睛。 “我最讨厌人说谎。”段老大继续笑着,补充道,“当然,出千也是说谎的一种。” 明明可以本分地打牌,胡不胡要赌运气,却非要把八筒抹成白板,这岂非是出千? 明明除了那只手,还有别的可以交代,却偏偏说自己没有了,这岂非也是说谎? 说谎的人,不能原谅。 段老大手起刀落,这次滚在地板上的,不再是一只手,而是一颗头。 这一次,杜老二终于放下了手中的茶壶,“他不是已经给过你交代,你又何苦非要取他的性命?” “他还的是他的债,我讨的是我的债,不一样。”段老大轻轻扣了扣自己的茶碗,意在让杜老二给他倒上茶,“更何况,我不是事先问过你的意见,你自己说的没有意见的么?” 杜老二并没有再提起茶壶,他只给客人倒茶,可是现在,他已不想招待这个客人了。 “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的是什么?”这是刚刚段老大问出的话,现在轮到杜老二又重新问了一遍。 “不知道。” “我最讨厌的,就是擦地板!” 他生气,不是因为段老大杀了人,而是因为段老大在他店里杀了人。 他看着杂乱不堪的地上,有残肢,有断头,还有一大滩血迹。 钱归一个人赚的时候,心里美滋滋,可活归一个人干的时候,却是苦兮兮。 而这个忙,他也确定,没人再来帮他。 “只怕,还有更让你讨厌的事。” 说话的人,是刚刚那个带着斗笠的客人。 杜老二再转头看过去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刚刚这个人,明明已经输得还剩下最后十两银子了,可这短短的时间里,他居然连本带利又赢回了三百两。 他面前的银子,已经堆积如山。 果然,只是他的茶害得人家风水不好么? “什么事?”杜老二迟疑地问着,显然今天来了可不止一个不速之客。 “擦两次地板。” 客人已经把头上的斗笠摘了下来,盖住了他赢来的那一整盘雪花花的银子。 杜老二在打量着他,段老大也同样在打量着他,他们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实在是太平凡。 相貌平凡,衣着平凡,武功平凡。 他的衣衫破旧褴褛,不比街边的乞丐好到哪里去,他的脸颊沾满尘土,看起来已有好几日没有洗过。 他的脸就像是一块石头,不是坚韧的磐石,而是又臭又硬,茅坑里的那种石头。 任谁看到他这张臭脸,都不会愿意再去与他搭上一句话。 可他的话,比他的脸还要臭上几分。 擦两次地板,这意思无非是说,这里还要再死一个人。 可死的是谁呢? 杜老二觉得,不应该是他,他做的虽然不是什么正经生意,但也从来还算公道,他从没有把人得罪到非杀他不可的地步。 所以他不说话,静静地看着这个年轻人。 段老大觉得,更不会是他。 他经常得罪人,可是非杀他不可的人,早就被他先杀光了。 他也笑了笑,他向来喜欢先下手为强,“擦两次地板,实在是太麻烦掌柜的,还是趁着地上没干,一次擦个干净为好。” 他的刀已在手,可挥出去的时候,刀却断了。 斩断他的刀的,是一把铡刀,藏在斗笠下的铡刀。 年轻人的脸藏在铡刀下,忽而又歪着身子探出头来。 他的脸已不再臭了,而是朝着面前的人笑了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你不记得我了,断头?” 断头,是段老大的名字,遗忘了很久的名字。 十年前,他还叫断头。 第163章 七杀手 “一、二、三、四、五、六、七……” 一个赤膊的虬髯壮汉负着双手,在一排黑衣人面前踱来踱去。 他数着这里的人,一遍,又一遍,生怕疏漏了一个。 他要反复确认,他做事向来如此谨慎。 他的身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从左肩上开始,一直向下,划过胸膛,一直到后腰。 有过这样一条疤的人,一定运气很好,才能活到现在。 他之所以赤着上身,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能看到这条疤,也包括他自己。 女人若是脸上长了痘,一定会去敷上更多的脂粉遮掩。 可男人身上若是有了刀疤,这本就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他也同样很满意自己身上的一切。 他叫断头,断头的断,断头的头。 一个人的名字也许会取错,可诨号却绝不会叫错。 但凡被他杀过的人,他一定会将那个人的头颅砍下,久而久之,已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每一个人都只管他叫断头。 夜黑风高杀人时,断头出现的地方,一定也会有人死去。 他现在之所以在这里数着人头,并不是因为他已杀了七个人,而是他们七个人准备去杀一个人。 他们属于同一个组织,杀手组织,却彼此几乎不认识。 他们向来都是单独行动,极少有这样的时候,组织里同时派下了七杀手,每一个都是绝非一般的高手。 而这负责领头的,便是断头。 不因为他武功最高,也不因为他很聪明,只是因为他向来小心谨慎,绝不容许出差错。 所以他就连数人头这样的小事,都要一遍一遍地确认,确认到自己不再怀疑。 其他的人也不说话,他们当然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更何况,除了要做同一件事外,他们根本不想认识彼此,也就没什么话好说。 “面具已传出消息,今夜子时便可动手。” 不管旁人说不说话,断头总还是要说话的,因为这次行动,他要完全负责。 面具,也是此次行动的七杀手之一,可却并不在这里。 叫面具的人,脸上从来不戴面具,可又好像随时随地都在戴着面具。 他既可以对着讨厌的人笑,也可以对着喜欢的人哭,可以将仇人视若至亲,更可以在背后插兄弟两刀。 这样的一个人,是最适合放在他们要对付的人那里,做内应的了。 也只有这样无情无义反复无常的小人,才有可能背叛他们的组织,才能得到那个人的信任。 因为那个人同样也只信利益,不信情义。 可是这样一个人,他们又怎么真正敢信呢?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面具是个不想死的人,怕死的人往往更懂得怎样才能活,而他们的组织,是面具无论如何都不敢背叛的,他们对这个组织有绝对的信心。 所以面具的话,可信。 面具也是七杀手,面具却不在这里,可这里,还是有七个人。 因为有两个人,本就该是一个人。 双生。 花开并蒂,她们是孪生姐妹,血浓于水,亲密无间。 年长一点的,叫金风,金风身材高挑纤瘦,善舞水袖。 年轻一点的,叫玉露,玉露体态丰腴雍容,手持双剑。 见过她们的人,都实在是想不通,这一母同胞的姐妹为何会长得如此不同? 可知道她们的时间久了,就会觉得,天底下也绝没有比她们俩更像姐妹的姐妹了。 她们同桌而食,同席而卧,同肩而走,同主而侍,不管是做什么,这姐妹两人永远都在一起,就差同穿一条裤子。 所以,人们已渐渐忘了金风和玉露,看到她们,只管其叫作双生。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可她们两个若是在一起,人间无数的,只会是人间噩梦无数。 不知情的人,都只以为她们姐妹练的是外门兵器,可她们最拿得出手的本事,却是横练十三太保金钟罩。 忍得住打人很容易,忍得住挨打却很难。 可也只有挨得住最狠的打,才有命再去打别人。 双生,只是七杀手中的一个杀手。 “只希望这次行动能快一点,我可不想像上次那样浪费时间。” 说话的,是一个身形纤瘦的落魄少年,少年的脸上一直挂着淡淡的微笑。 “你赶时间?”断头问道,他要对每一个人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小心谨慎。 “很赶时间。” “你还有别的事?” “当然有,我又不是你们这些混吃等死的糟老头子,每天吃了便睡,睡了便吃。” “什么事?” 断头当然不是一个喜欢随意探听别人秘密的人,可若是这秘密关系到了他们要做的事,他也不得不问清楚。 毕竟,他还不想因为别人的疏忽而让自己付出代价。 “很重要的事。” 少年咧嘴一笑, “我还要在太阳未升起前,赶回镇上,去镇东头吃上一碗热腾腾的馄饨面。” 说话的少年,叫石头。 石头平凡而普通,倘若他不开口说话,最不会让人注意到的人,一定是他。 他做的事岂非也和他的名字一样普通,平淡的生活,普通的馄饨面,一切听起来都和这一夜的行动毫不相关。 “面什么时候都可以吃的。” 断头冷笑,干完了这一票,想吃多少比这馄饨面好上千万倍的东西都有,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偏偏要赶在天亮前,去吃这样粗鄙的东西。 “可也只有在天亮之前到那里,才很少有客人在。”一个身材高挑的白面公子会意一笑道,“要知道,镇东馄饨张的闺女已出落得很水灵了。” 石头眼前一亮,看着面前的翩翩公子,“你也知道馄饨张?那你一定也知道,他们家的汤汁不同于别家,都是整锅骨汤熬制的,这清晨的第一碗汤也最是香甜。” 相比于其他经常出生入死的人,石头的生活很平淡,但他也总是能从这平淡中自己找到些乐趣,他是一个虽然很穷却依然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像他这样的人,本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的。 “我从没吃过他家的馄饨。”翩翩公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嫌恶之意,“我向来只吃不足三月的乳猪,他家的骨汤都是用一年以上的猪骨熬制,太老了,想想都觉得反胃。” 他笑得很得意,他也的确应该得意,若石头是安贫乐道地生活,那他一定是极尽奢华的享受。 他向来只杀最难缠的人,赚最多的银子,买最香的酒,吃最好的肉,穿最贵的衣服,找最美的女人。 他很懂得赚钱,却更懂得花钱,一个人若是吃过了天香楼的翡翠碧玉羹,谁还会惦记镇东角落里的馄饨面? 他笑得就像是一条蛇,毒蛇,残忍而狡猾。 他的名字,也的确就是一条蛇,响尾。 响尾蛇是毒蛇,他却比响尾还要毒上百倍,他浑身上下都藏着剧毒。 一旦咬住猎物,就永远不会再松口。 石头听过他的话,只是笑笑,他也的确应该高兴的。 响尾不喜欢吃馄饨面,那馄饨面就还是他一个人的,这又岂非是件好事? “好了好了,什么大猪小猪的,等这次事办完,我请哥儿几个吃全猪宴。” 说话的人,是个脸上总是挂着憨憨笑容的男人,每一个见到他的人,对他的评价都出奇的一致,他长着一副看起来不大聪明的样子。 不聪明的人,人们通常喜欢管他们叫老实人。 他虽然看起来很呆,可却没有人敢当面说他呆,因为他的肩上,永远扛着一把铡刀。 铡刀,又叫鬼头刀,是刑场上刽子手们惯用的刀,最利索的刀。 只要铡刀落下,别人的头就会与身子分离。 可是,这个男人毕竟叫铡刀,不叫断头,所以他也从来没有用铡刀断过任何一个人的头。 铡刀是他的名字,却不是他的武器。 他杀人的武器,永远都藏在身后背着的一个黑布包里。 他从没有用过这把铡刀,杀过任何一个人。 现在铡刀在笑,这七个人里也只有他一个人在笑。 其他的人都板着一张脸,因为他们在做着一件要命的事情,可能很快就会没命,这实在让人很难笑得起来。 没有人回应他刚刚说要请客的话,他们七个人,从来都不是朋友,为什么要被另一陌生个人请,然后强迫自己和他去同一张桌子上喝酒吃肉? 这岂非也是一种折磨? 所以别人也都知道,铡刀是不太聪明的,这样的人说出的傻话,不理他便是了。 七个人,已有六个人都开了口,只有一个人,一直不说话。 哑巴自然是不会说话的,这第七个人,就叫哑巴。 他的脸上从来没有表情,可往往没有表情才是最可怕的表情。 哑巴静静地看着这六个人,静静地听着他们彼此说着无关痛痒的话,他很庆幸自己还是个哑巴。 做一个哑巴,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管认不认同对方的看法,都不会冲动得去说一些此时不该说的话。 不说,就不会错。 不错,才更能活。 “面具内应,我、双生、响尾从后院潜伏,哑巴,石头,铡刀从前门入,子时一到,一起行动。” 断头仍然背着手,他是这次行动的领头人,他的话就是组织的话,谁都不能反驳,只能服从。 别人当然也知道,他这样安排的私心。 他向来是个做事小心谨慎的人,思考问题也总比别人更全面些。 这里面的人,双生,自然是个狠角色,试问天底下哪个女人逼着自己练就一身挨揍的本事,会不够狠呢? 对自己尚且如此狠,对敌人又怎么可能不狠? 所以,对敌人足够狠的人,才会是他最得力的帮手。 响尾,当然也是狠角色,因为他过的日子实在是享受。 钱从来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尤其是这么多的钱。 如果他不够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可以花? 反观之,石头是个满脑子只想着明天天亮前还能吃上馄饨面的人,铡刀是个看起来脑子就不太聪明的人,至于那个哑巴,连与人交流的基本能力似乎都没有,怎么看,都是不太靠谱的人。 所以,断头将双生与响尾放在自己身边,另外三个人自成一边。 他要考虑的十分周全,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完全保住自己。 第164章 生活 天已暗,断头已带着其他三个人藏到离山庄后不远不近的地方,静静等待子时。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杀人之后,一定要将他们的头割下来?” 问出这句话的,是响尾。 他当然不明白,他是一个很讲究的人,吃饭讲究,穿衣讲究,杀人也讲究。 他觉得把一个人的头割下来,实在是不大好看。 他杀人的时候,喜欢慢慢杀,最好连一滴血都不流,一点伤口都看不见,他是一个追求精致的人。 “你可看到我身上的刀疤了?”断头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又有些得意地笑了起来。 “就算是个瞎子,也看得到的。” 响尾也跟着笑了起来,他知道断头是一个从来不穿上衣的男人,为的就是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他身上的刀疤。 他却不知,这刀疤,只是断头为了时时刻刻让他自己看到的。 刀疤从左肩一直划到右背,这样长而深的刀口,若不是这个人命的确太硬,只怕早就死了。 “我曾杀过一个人。”断头皱起了眉,他每次回忆起这件事,都会忍不住地恐惧和兴奋。 “只不过,杀的不太干净?”响尾好像也明白了什么。 “我以为他已必死无疑。” “可是他非但没死,还给了你致命的一刀。”响尾笑了,现在他终于已完全明白,“而断了头的人,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爬起来的。” “所以,你若想让一个人死的干净,就必须断头。” “原来在有些地方,你也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和我一样。” 响尾也同样明白了为什么一开始,断头要不停地数人头,数到他自己已不再怀疑。 断头是个追求完美的人,要保证自己做过的事,全都万无一失。 可响尾的追求完美,却不大一样。 至少,他杀人可不喜欢破坏了尸体。 “你从不砍人的头?”断头也很奇怪,为什么没有人像他一样。 “从不。” “那你能活到现在,还真是幸运。”断头轻轻叹道,自从挨过了那一刀,他从不相信自己会有那样的运气。 “这绝非幸运,天底下本就没有真正幸运的人。”响尾仰头,看向了无边的夜空,“这只因我对自己的手很有把握,我杀过的每一个人,即使不用砍下头,他们也绝不可能再爬起来。” 听到这样的话,断头已不再多言。 好像在这一点上,他并不如他。 “你们呢?”响尾看断头不再说话,便转头看向了双生,“你们为什么要练这样的功夫?” 他看到她们的第一眼,就看出了她们的与众不同。 并不是因为他是功夫的行家,而是因为他是女人的行家。 他见过很多女人,各式各样的女人,所以他一眼便看出来,双生的脸虽生得还算不错,可身上的皮肤却实在是粗糙,比他一个大男人还要粗糙许多。 只有拥有这样粗糙的皮肤,才能挨得住更锋利的刀枪。 双生没有理会他的疑问,她们自始至终都在背靠背坐着,她们有彼此,就没有必要再和别人说话。 响尾也已不再说话,他只是随口问问,并不一定非要得到回答的。 别人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他从不喜欢勉强别人。 被拒绝了,就劝说自己,强求不来的东西,就当自己从来没想要过。 这世上太多的事,就像是抛向深谷的石子,根本就不会有回应,一个人若是想要舒舒服服地活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有放不下的执念。 幸好,他从没有。 他张开自己的手,透过指缝看到夜空中的星星点点。 这双手,已经让多少人不必再断头? 他不知道。 还有多少人,等着被他不必断头? 他也不知道。 他知道,他还活着,就一定要活下去,喝最好的酒,吃最贵的菜,风风光光地活下去。 反正,他不能被断头。 …… “今晚的天真好。” 石头蜷坐在树上,微笑着望天,他已全然忘了对面的山庄便有可能是今晚的埋骨冢。 “你看起来心情很好?”说话的只能是铡刀,因为哑巴不会说话。 “是啊,心情好了,看什么都好。” “是因为想到天亮前要吃的那碗馄饨面,所以才会心情特别好?” “如果我能吃到那碗馄饨面,以后每天心情都会这么好的。”石头的脸上已漾起了幸福的笑容,本不该属于这个夜晚的笑容。 “看来,馄饨张家的女儿的确长得不错。” 铡刀叹气,摇头。 温柔乡往往便是英雄冢,一个在生死关头还想着儿女情长的人,注定成不了大器。 “我不认识他家的女儿,我只是喜欢喝猪骨汤。”石头一脸认真地回着话。 “既然不是为了在客人少的时候和馄饨张的女儿多说会儿话,那你为什么一定要天亮之前过去?” “为了庆祝。” “庆祝?” 庆祝什么? 庆祝完成了任务? 庆祝又杀了一个人? 铡刀苦笑,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再想到有什么好值得庆祝的事情。 “庆祝自由,新生。”石头微笑着,他的眼中已在闪着光采,“铡刀,你为什么会进组织?” “为了活着。”铡刀轻轻抚摸着肩上的铡刀,他的眼中无尽苍凉,“当一个人挨饿受冻,无处容身的时候,只要能活着,去哪里还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你杀人,只是为了活着?” “从前是。” “那现在呢?” “自从我不用杀人也能很好地活着的时候,我没有一天不在恶心自己所做的事,所用的东西。” “所以,你才把你杀人的武器,一直用黑布包裹着?” “你知道?”铡刀惊奇地看着他,因为没有人能在他出手之前,知道哪一个才是他真正的武器。 石头轻笑,“这把铡刀很干净,看得出来,没有沾过血。” 铡刀点了点头,还在轻抚着肩上的铡刀,“杀人的刀,脏,我不杀人的时候,不想碰到它,可是不得不杀人的时候,又必须带着它。” “可是这世上,从来也不是刀在杀人,而是人在杀人。刀不脏,人的心才脏。” 铡刀沉默,沉默就代表了默认。 一个人想骗别人也许很容易,却永远也骗不了自己。 他不得不承认,他恶心的不是刀,而是他自己。 “那你呢?你为什么会进组织?” “也许,我比你们所有人,来得都要早。”石头苦涩地笑了笑,“从我记事起,我就一直在这里面了。不是我想进,是不得不进。可能有些人,生来就不得不是一个刽子手。” “你是被大先生一手养大的?” 铡刀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少年,也可以成为这七杀手之一。 大先生,是这个组织的老大。 这个名号,在江湖上可以说是藉藉无名,甚至还没有断头的名声叫得响亮。 可叫得响亮又有什么用,会咬人的狗,也是从来都不叫的。 只有他们这些人,才会在听到大先生这个名字的时候,总该觉得比听到断头要可怕一百倍。 大先生是个假名号,显而易见,可却从没有人纠结他真正的名字。 不管他是姓大也好,姓狗也罢,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无足轻重。 重的,是他这个人。 “是,我虽然很少出手,可在每一次有非常棘手的麻烦时,就要出手。” “所以,你一定也不会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 “不,我就是一块石头,又臭又硬的石头。” “石头是不能杀人的,看来,大先生也有选错人的时候。” “我也向来不喜欢杀人的,我只想,做一块安安静静的石头。”石头的眼睛依然痴痴望着夜空,“今晚的天真好。” 铡刀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又重复了一遍最开始说的话,可他也随着石头的目光看过去,“是,天真好。” “明晚的天会更好。”石头的脸上又漾起了幸福的笑,他心里的那块石头好像也即将放了下来,“他答应了我,这是最后一次,只要干完这一票,他就放我自由。” “自由?” 他第二次重复听到了这两个字。 铡刀并没有因为少年的话而替他开心,他的脸上已经挂满了惊恐。 自由,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本是比万两黄金还要奢侈的东西。 “自由真好。”石头笑着。 他看着夜空,好像已看到了明天的自己,和以后的自己,再也不用隐姓埋名藏头缩尾,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阳光下,走在街道上。 若是能喝上一碗热腾腾的馄饨面,那已是他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像我们这样的人,不管到哪里,都不配再有自由。” 手上已沾过血的人,哪里还有自由? 就算大先生真的放过了他,他自己又能放过自己么? 铡刀已垂下了头,他不敢再看天,更不敢再看少年幸福的脸,他好像已经看到了死亡,在这无尽的死亡中,永远都等不到明日的天亮。 “所以我只希望这次能快一点结束,如果天还没亮,我一定也要请你吃一碗馄饨面。” 石头握起了铡刀的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像他们这样的人,本就不该有朋友的。 “那我也一定会请你吃一顿全猪宴。”铡刀笑了,他也终于笑了,又转过头看向了哑巴,“你也一起,我也请你。” 哑巴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他的脸上仍然全无表情,却轻轻地朝他们点了一下头。 “你难道不请他们?”石头说的是谁,铡刀当然清楚,“我们只有三个人,哪里吃得下一整头猪?” “你难道会请他们?”铡刀反问。 “不会,当然不会,他们那样的人,三文钱一碗的馄饨面,我都舍不得糟践。” “更何况,响尾是不会吃馄饨面的,他不吃三个月以上的猪。” “是,全猪宴,自然也不会是乳猪。” 两个人话音刚落,相视沉默了片刻,突然不约而同地放声大笑了起来。 笑声爽朗,畅快淋漓,似乎全然忘了对面不远处的山庄。 可是笑着笑着,眼泪又很奇怪地流了下来。 有时候,人总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笑,又为什么会哭,只是在这一刻,他们只想笑,也只想哭。 这,也许就是生活。 第165章 面具 子时,子时已到。 时间就像是催命的魔符,逼着人不断往前走,不能停留。 没有退路,便是最好的退路,所以他们,也都已潜进了山庄。 的确如面具所言,他已取得了那个人足够的信任,将院中的护卫尽数调走。 现在,这里俨然已成了一座没有人看护的荒宅。 山庄的主人,也就是他们这次行动的目标,叫大老板。 大老板是长安的大老板,也就算是半个天下的大老板,这个山庄,不过是他所有财产下的其中一处别院。 如果在长安,他们可能连进金刀门的机会都没有。 幸好,大老板要在这里住上一阵子。 大老板,有钱,有权,当然更有手上的功夫。 一个人若是没有什么真的本事,是不可能在这样尔虞我诈的江湖上当上大老板。 面具说,大老板有个习惯,就是一到子时,就喜欢独自坐在小楼里喝上两壶酒,一个人。 所以当他坐在屋子里的时候,是不会知道外面还有没有人的。 面具在这个时候可以将护院调出去,也可以将七杀手调进来。 不过,最近已有些不同。 大老板已经习惯坐在小楼里的时候,让面具坐在他的对面,一起喝上两杯。 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有用的方法就是好方法,至少,面具已经取得了大老板完全的信任。 他们的计划也很周密,虽然他们是七杀手,八个人,目标只有一个人,却也一定要做到天衣无缝。 大老板是高手,所以组织才要动用这么多的人手。 大老板用剑,据说他的剑法,已出神入化。 然而他的铠甲,也正是他的软肋,他的剑,长五尺三寸。 寻常人用的最多的剑,都是长三尺余寸,这样的长度,用起来最为舒适。 虽然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 可五尺三寸的长剑,却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不好拔出来。 大老板的身形并不高大魁梧,所以这样的长剑已经快到他的脖颈,就算旁边没有别人的阻挠,这样的剑也一定不怎么好拔的。 他们的计划是,子时一到,面具一定在小楼里陪着大老板喝酒。 然而面具在大老板面前的酒量向来都不好,所以喝不了几杯,也一定会喝醉。 喝醉了,酒杯往往也会碎。 这一声碎响,就是信号,可以出手的信号。 那时,大老板一定已对面具有所松懈,而面具也只需稍加阻挠,让他没那么容易拔剑就行。 然后,响尾的暗器就已先夺窗而入。 他们当然不会指望这样的暗器能够伤到大老板分毫,只是希望能拖住片刻,只要他的动作慢下来,有时候,慢一分,已足够要命。 双生,他们这些人里,武功最高的,当然是双生。 能够配合最默契的,自然也是双生。 金风主攻,玉露抄后,双面夹击,只要大老板的剑拔不出来,双生就一定能得手。 再然后呢? 铡刀,他肩上的铡刀实在是很惹人注意,可他真正的武器却很少有人注意。 他背后的黑布包裹里,是他真正杀人的武器。 一般的人见到了,都会嘲笑他,因为没有人会把杀人的东西放在身后的包裹里。 这样他想杀人的时候,再去解开包裹取出武器,岂非比让大老板拔出那把长剑还要麻烦得多? 可是,见过他出手的人,绝不会觉得这很可笑。 死人是不会笑的。 他从身后取出武器的速度,简直比响尾抛出暗器的速度还要快上三分。 石头,他是做什么的呢? 石头的手中没有武器,他也从来都不用武器。 也许他杀人的本事并不怎么样,他自己也很承认这一点。 没有天赋,又不认学,所以才更想逃离。 可他脚下的功夫若称第二,自是没人敢称第一的。 自从铡刀知道了石头是大先生的养子,他也就明白了计划里为什么没有石头的出手,毕竟,危险的事情,还是让旁人去做比较好。 可石头并不这么想,因为只有特别棘手的行动,大先生才会让他去参与。 大先生之所以这样做,当然不是因为石头平平无奇,而是知道他能保证在大局中的以防万一。 这么多人出手,任凭大老板再厉害,也绝无可能逃脱。 最后收尾的,当然是断头。 断了他的头,他就绝无可能再生还。 哑巴呢? 哑巴是做什么的,计划里也同样没有安排,他就好像是凭空多出来的一个人。 所以石头一开始以为的七杀手,双生是算两个人的。 然后他看到了哑巴,也很惊讶。 或许,哑巴也是一个为了以防万一的存在,和石头一样,他不知道。 计划很完美,是断头定下来的,像他这样的人做出来的计划,一定已是足够去杀三个大老板,才会去施行。 他,绝不容许出错。 子时已到,酒杯已碎。 小楼外的人,已都开始了自己的行动,各就各位。 响尾的暗器已从窗外投射进去,他的人也随着双生身后掠了进去,可是他进去的时候,腿上却像是灌了铅一样,再也迈不开半步。 地上,是双生的两具尸体。 能在一瞬间将金钟罩护身的金风与玉露同时毙命,绝不会是一个拔不出剑的大老板。 此时,一个握着沾满血的五尺三寸长剑的男人已在对着他笑。 同样对着他笑的,还有面具。 只是他已看不出,面具的脸上现在到底是哪一张面具。 “你出卖了我们?” 最想不到的人,是断头,以他对这个人充分的了解,以他对自己近乎严苛的周密计划,他不可能算错,面具也绝不可能出卖组织,他没有那个胆。 “我只是选择了会赢的那一方。”面具仍然在笑,只是他笑的时候也像是戴着一张面具,皮笑肉不笑。 “换做是我,也会这么选的。”响尾已经走向前去,微笑地看着大老板,他也已经完全判断的出来,赢的是谁了,“而且我的本事,也绝不会比面具差。” “我可没有大先生有钱。” 大老板阴恻恻地笑着,他当然也已看出,响尾和面具一样,无情无义,反复无常,他们这种人,当然也只认银子。 “可我也知道,有命花的钱,才是好钱。” 响尾向前走着,他已完全走到了大老板的身边。 断头当然也已看到,在七杀手里,两个已死,两个已反戈,剩下的三个人,好像都是不太有办法的废物。 只有他一个人,他既不想被大老板杀,却更不敢背叛大先生。 可是大老板的剑已出鞘,世上又有谁能抵挡得住? “我杀了你这畜生!” 铡刀的刀已在手,他怒喝一声便朝着面具冲了过去。 事已至此,他只恨一个人,那就是面具。 若不是面具的临阵倒戈,也许他们现在已完全得手,也许他在吃着馄饨面,也许他在吃着全猪宴,但绝不会是在这里吃苍蝇。 他看到面具,觉得很恶心,比看到他自己手中的刀还要恶心。 恶心的东西,就得除掉。 断头已无路可退,他也只能出手,只不过,他当然知道不能向大老板出手,所以他选中了响尾,那个只会放暗器毒药的花瓶。 大老板的剑还在手,他的剑已经出手。 剑指的地方,不是别人,而是石头。 可石头似乎已是完全怔住,完全没有反应。 他从来没有想过看到的会是这样的一幕,他好像看到面前的骨汤变成了一碗淋漓的血水,他知道这一剑刺下来,他就再也等不到天明的馄饨。 剑已刺下,刺中的却不是石头的咽喉,而是哑巴的剑锋。 哑巴已出剑,看起来,他的剑并不比大老板慢多少。 大老板皱眉,他没想到,这群人里居然还藏着一个这样的高手。 其他的人,也同样吃了一惊,因为他们从不认为,有人能以剑正面接下大老板的剑。 第166章 铡刀 断头的刀法狠绝凌厉,每一刀砍下去,都意在将响尾断头。 响尾的暗器自然是招架不住这样的攻势,任他身形再轻盈,身上却也已多了几道刀口。 面具本是这里面武功最差的一个,可是,此时躺在角落里流着血的人,已是铡刀。 看到奄奄一息的铡刀,石头才缓过神来,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 石头飞也似地冲了过去,扑到了铡刀的身前,看着他身上被大大小小的毒针戳出的无数个窟窿。 七星针,这个独门暗器,大先生曾经想传给他,可是他觉得太过阴狠,便拒绝了。 石头没想到,他不要的东西,不代表别人不会要,而正是因为他的拒绝,才到了面具的手里,才害了铡刀。 面具已经离开角落,他看到此时的石头根本就是个不会出手的废物,所以他要做的,是帮助大老板对付那个神秘莫测的哑巴。 铡刀轻轻伏到石头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然后就开始笑。 石头悲恸,铡刀微笑。 铡刀慢慢解下了肩上的铡刀,这把干净的,没有沾过人血的刀,又轻轻放在了石头的肩上。 “这本是我为自己留的后路,既然你想走,那我就帮你走。可是你能不能,也带上哑巴一起走?” 这是铡刀最后的恳求,石头当然不会拒绝。 可是今夜,谁又能走? 面具的七星针筒还握在手,哑巴的右臂与左腿上,已插满了针。 可是他并没有倒下,他的剑依然不比大老板慢上多少。 只可惜,慢一分也是慢的。 大老板的剑横空划过,径直划在了哑巴的双目上,只听得一阵什么东西爆裂的声音,一排血从他的眼中飞溅了出来。 哑巴,已又变成了瞎子。 眼前的剑,突然就看不见了,他与周围的联系也被活生生地割断,他什么都看不见了。 可同时断了的,还有大老板的剑。 五尺三寸长的剑,想要斩断,岂非也比三尺七寸长的剑要容易下手一些? 而斩断这把长剑的,正是铡刀,石头此时肩上的那把铡刀。 这把从不杀人的铡刀,显然已是开了刃,而且已足以斩断一切利刃。 大老板的剑已经断了,此时他的残剑,正插在石头的肩上,入肉三分。 哑巴与石头都已躺在了地上,地上也早已血流成河。 断头,也已是一个浑身插满了毒针的刺猬。 面具歪着脑袋看着这满地狼藉,今夜,谁也别想走。 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诡谲的竹笛声,曲调急转迂折,听起来尖锐刺耳,可大老板的面色却沉了下来。 沉默,良久的沉默。 面具知道这声音是从哪来,大老板当然也知道,了正因为知道,他才沉默。 他看着大老板,等着他的抉择。 大老板的面色已然发白,目光死死的凝视在屋子的一角,没有挪移,可那里分明什么都没有,他好似在盯着些什么,又好似什么都没有看到。 竹笛声又响起了,这次更加急促,更加刺耳,就像是催命的号角在不停召唤。 “你不是想当我的人?”大老板看向了响尾,打破了沉默。 “是。” “好,杀了这几个人,带他们的断头去长安找我。” 他说着,已向门外大步踱去。 面具紧随其后,连看都没有再看旁的人一眼,跟外面的那个人比起来,他们简直低微得不足一提。 他到底是听到了什么? 石头已没有心思去想这些问题,至少,这里剩下的对手,只有响尾。 杀人,响尾喜欢体面地杀,砍下他们的头,对他来说,无疑比让他吃超过三个月大的猪还要觉得恶心。 可是,他当然得听话,只有听话,他才有命活过今夜,才能再去吃不足三月的猪。 要他去断头,他选的第一个人,当然得是断头。 去断掉断头的头,是多么诗意的一件事。 响尾已走到断头的旁边,拾起了断头手中的刀。 他的第一刀下去,断的却不是他的头,而是他的左腿。 哎呀,力气用尽,砍偏了。 刀虽然砍错了地方,可是他的手却不由自主地继续将错就错。 第二刀,右臂。 又砍偏了,这次是故意的。 他脸上的笑容已显得越来越狰狞,因为他刚刚发现了一件新鲜有趣的事情,好像这样恶心地杀人,比之前体面地杀人,更能让他觉得兴奋。 “断头?没有了砍人的手,我看你还能断谁的头。”他说着,已经又举起了刀。 只是这第三刀,并没有砍下去,他已先倒了下去。 一支短小而精巧的弩箭,不偏不倚插在他的喉咙上。 他的瞳孔突然变大,不可思议地看着弩箭射来的方向,那个他本以为已经快死了的人。 “现在,你已可以断他的头了。” 哑巴已经起身,用手掏出了含在口中的弩弓,侧着头幽幽地说道。 哑巴,哑巴已经开了口。 哑巴此前之所以是哑巴,是因为他的嘴里藏着一支精巧的连弩,张嘴,箭矢便会射出。 所以他不能随意张嘴,所以,他才是个哑巴。 “多谢。” 断头已经重新拿回了他的刀,虽然他也只剩下了一只左手,可要断别人的头,一只手也已经足够。 冷月空悬,夜尽天明。 “今晚的天,真好。” 哑巴搭着石头的肩,不知道已跑出了多远,早已将大老板的山庄远远抛在后面,才长舒一口气,重说了一遍先前他在树上静静听石头说过的话。 只可惜,他再也无法看见。 “你为什么救我?为什么只救我?” 石头不傻,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从大老板第一次对他出剑,哑巴就在救他,最后一次,杀响尾,也是为了救他,可他的连弩,明明可以在响尾砍断头的时候就发出的。 “我只救人。” 哑巴淡淡地说着,他的话很轻,人字却很重。 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在他的心里,只要还算得上是一个人,就仍值得他一救。 他宁愿当个哑巴,也许只是因为,这世上已没有值得让他再开口说话的人。 可是现在,他不哑了,也许只是因为,他已又遇到了,那样的人。 “铡刀,铡刀……” 石头只是轻轻念着铡刀的名字,这一夜的行动失败了,他不可惜,其他的人都死光了,他也不可惜,他只可惜,铡刀死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面具的临阵倒戈, “哑巴,你我都知道,断头更知道,面具是无论如何都不敢背叛组织的。” “我知道,也许,他的出卖,也正是组织的意思。” “你是说……” 石头的眼睛突然瞪得很大,他好像突然间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人总是很容易突然间就想通的。 “是。”哑巴苦笑,他还记得清楚,最后一刻,面具跟着大老板不知道已去了哪里,“我早就在猜测,我们的行动不过是个垫脚石,为了给别人做嫁衣。” “不可能,如果这一切都是义父的安排,那他为什么让我也成为七杀手之一,他明明答应了我……” 在他心里,大先生总是特别照顾他。 可这既然本就是个死局,他又为何对他说出放他自由的承诺? 石头的声音已开始微微颤抖,他猜到了,他不敢再想下去。 有时候,即便把事实放在眼前,人也不一定有勇气去承认的。 他发现从前朝夕相处的人,竟也可以在一瞬间变得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 “我还在奇怪,像大先生那样的人怎么会养出你这样的儿子。” “可能,正是因为他知道此生已不能再活得像我这般,才希望造出另一个希望中的自己吧。有时候,能够看看也是好的。” “也许当他知道你想走的那一刻起,你便已是一颗废棋,随时可弃。要知道,但凡进了这个组织,就再也没有人能够独善其身。” 沉默,长久的沉默。 石头已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他只能用沉默,来掩盖心中的无限失落。 天,已渐渐泛起了鱼肚白。 一缕光线照在了他的脸上,他的眼中又渐渐露出生机。 也许,他失望,只是因为他刚才一直站在黑暗里。 可阳光能够照到的地方,总会有希望重新燃起。 他微笑着,微笑着抬起头,看了看天,“今晚的天,真好,但愿明天也是个好天气。” “你要去哪?” “我现在,只想去吃一碗热腾腾的馄饨面。” “你说过要请我一起的。” “好,我请你。” 晨光熹微,把两个彼此搀扶的身影拉得很长,很远。 从那之后,这世上便再也没有了哑巴和石头。 然而,江湖上又多了两个奇怪的人。 一个算命先生,一个赏金猎人。 假哑巴变成了真瞎子,他的武器也从长剑变成了招魂幡,因为他觉得,一个瞎子,更应该去当一个卖卜先生,所以便置办一身这样的行头,也好一路招摇撞骗乐得逍遥。 瞎子的名字叫做莫仲容,是长林七俗中几个人的大哥。 而那个又臭又硬的石头,他的武器也变成了藏在斗笠下的铡刀,他的人也成了长林七俗之中的老六,有着醉侯小刘伶之称的刘伯伦。 这些年过去了,他终于能重新走在阳光下,有名,有姓,有脸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