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片山林》 第1章 前往白木村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窗外那些或高或低的水泥建筑,全都笼罩在蒙蒙烟雨当中,既没有看见勾栏瓦舍,也没有看到小桥流水,只有坚硬的钢筋水泥在迷雾中挣扎求生。 望着这些景物,程虎忽然觉得江南也不过如此,与想象相差甚远。 他第一次来江南,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叫做金钟县的小县城。按照老妈的吩咐,程虎要独身一人回老家给去世二十多年的大舅扫墓。 到了金钟县之后,程虎先给一个叫做刘大海的男人打了电话。听老妈说,这次扫墓是刘大海主动联系她的。原先刘大海忙于工作,今年退休了,有了时间,便想着叫上程家的后人一起去给大舅扫墓。 而程虎作为程家的唯一男丁,在老妈的威逼之下,不得不只身来到这座极为偏僻的小县城。 只要一想到老妈那凶神恶煞的表情,程虎心里就觉得委屈。 大舅明明就是你兄弟,你自己不会回来扫墓?还非得要我来?而且,难道你让我姓程的目的,难道是为了让我给大舅扫墓? 程虎的老妈原本姓廖,后来改成跟外婆一个姓,姓程,结果生了他,他也不能跟自己的老爸姓胡,还得姓程。 这都叫什么事?越想越觉得郁闷。 就在这时,房门口响起一阵哒哒哒的敲门声。料想是刘大海按照地址寻来了,程虎赶紧跑去拉开房门。 站在房门外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密布皱纹的脸上挂满了和蔼的笑容:“小虎?” 他的声音并无沧桑,而是有些违和长相的调皮。 程虎一愣,随即亲切的叫道:“刘大爷?” 老头子笑呵呵点头:“是我。没想到你长得跟你大舅一样壮实。我原本还猜想,你会是个小不点呢。” 程虎也有些意外。因为他想象中的刘大海,应该是一个精干的中年人才对,可站在眼前的,却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大舅如果还活着的话,现在不是才四十多岁吗? 那么按照推算,大舅的朋友难道不也应该是四五十岁? 他没说出自己的疑虑,赶紧把门拉得更开,让出一条道来:“刘大爷,您快请进。” 刘大海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入房间内,在靠窗的椅子上坐下,微微扬起脸,双眼之中无老态龙钟的疲惫,倒是显得跟中年人没有什么两样。 他说道:“小虎,你收拾一下吧,咱们这就出发。我的车子跟司机都在楼下等着呢。”” “现在就进山?”程虎站在窗边,看了一眼外面的蒙蒙烟雨,不由得皱眉。 他年轻力壮的倒是无所谓,只是眼前这个叫刘大海的大爷看上去都六七十岁了,要是在山里有个好歹,岂不是......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刘大海一脸精神气的说道,“你放心,此去白木村一路畅通无阻,可以直接开车到你大舅以前居住的房子里。” “哦,原来如此。”这下算是打消了程虎的疑虑。既然一路通车,那就没问题了。 他赶紧收拾东西。 看着程虎忙碌捡东西的身影,刘大海笑问道:“小虎,你妈妈有没有跟你说过关于你大舅的事情?” 程虎停下手中的动作,皱眉想了一下。 从他有记忆开始,似乎很少听老妈说起。而他对大舅的记忆,也就是知道自己有着这么一个大舅而已,其他的,知之甚少。 他摇了摇头:“没说过,就说我有个大舅,叫程大牛。其他的,什么也没有说。” “哦。”刘大海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神情颇显舒适。 收拾好东西之后,程虎便跟着刘大海下了楼。他们先去买了些祭拜要用的东西,然后才坐上黑色越野车,任由高大的司机大叔循着不怎么看得懂的导航,一路往白木村驶去。 在这期间,程虎也了解到了刘老头跟大舅的关系。 原来,刘大海曾经是这个县城的书记。那时候大舅跟他算得上是忘年交,两人是很要好的朋友。后来大舅死了,刘大海也调到了省城。目前已经退休。 刘大海还跟他说了很多关于大舅的事迹。说他如何如何的了不起,但又不细说其中曲折,只说大舅是个伟大的人物。 程虎问了几遍,刘大海还是不肯细说,只好作罢。 反正知道咱老程家出过英雄人物就行了,现在是太平盛世,又不需要我扛枪背炸药,问那么多干什么。 如此想着,程虎便把话题移到了白木村上。 一说到白木村,刘大海不由得叹道:“这么跟你说吧,对于别人来说,那里是人间地狱,但是对于你大舅来说,那儿是人间天堂。只可惜啊.....” 他惋惜道:“只可惜,自从你大舅去世,白木村村民全部跟随新农村搬迁计划迁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踏进白木村半步了。” “嗯?”这话听着怎么这么诡异? 自从大舅去世,白木村村民迁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踏进那个村子半步?人间地狱? 握草,老妈这是实力坑娃啊!居然让我一个人来给大舅扫墓。难怪她自己不来。 虽然听着诡异,但程虎一点儿也不害怕,相反的,他觉得刺激! 程虎作为一个美剧迷,一直都想找机会体验一下寂静岭里那种荒凉恐怖的情景。眼下不就有这个机会吗。 如果白木村真的已经几十年无人踏足的话,那岂不就是现实版寂静岭? 哈哈,太刺激了!女鬼,美女女鬼,不穿衣服的美女女鬼。聂小倩,白素贞,妲己...... 只要没有从电视里爬出来的‘贞子’,没有无处不在的‘俊雄’,没有手持两米大砍刀的‘三角头’,其他的都可以接受! 爬了几十分钟的环山公路之后,越野车终于从半山腰蜿蜒而下,然后平缓向前行驶,不再颠簸。 没了山腰的浓重水雾,程虎这才打开车窗,往外看去。 车窗被打开的那一瞬间,一股清凉的山风夹杂着春泥的味道,涌入车内。 四月的烟雨就像轻纱,被风吹乱在苍茫天地间,斜斜的交织在一起,给山峦,给田野,给村庄都蒙上了一件洁白无瑕的轻衫。 程虎还是第一次真实看到这样的景色。 这种景色以前只能在电视上,在手机里看到,而且都是加了各种滤镜的。 他的现实生活中只有高耸入云的楼房和川流不息的街道。 像这样烟雨蒙蒙,天地一色,山峦只露出尖峰,村庄没(mo)了大半,行人披着透明雨布带着斗笠,水牛站在田间悠闲吃草的景色,难道不是只有山水画中才有? 惬意,说不出的惬意。 心头一股萦绕了二十多年的闷气忽然就从他的口中呼出,整个人都觉得格外清爽,好像身体也轻盈了许多似的。 而且,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随着车子行驶,自己的心情就会越发澎湃,连血液仿佛都跟着沸腾起来。 看见他完全陶醉在车外的景色当中,刘大海忍不住笑道:“这就把你看呆了?那待会儿到了白木村,你岂不是要魔障?” 程虎回过头来,一脸惊奇的问道:“难道白木村比这儿的景色还好看?” “当然。” “那你快跟我说说,那儿的景色是怎样的?” 刘大海摆手笑道:“世上最难形容的就是美景,反正我是我形容不出来的,待会儿到了那里,你自然能看到,绝对是人间仙境。哦,到了,安明镇,咱们马上就要进入安明镇了。” 越野车的车速慢慢降下,一块蓝色的地标牌出现在车窗外。 ‘安明镇’三个大字是用楷体写的,白色的字体,蓝色的底板,在这样的烟雨中,依然能看得十分清晰。 第2章 两个大爷 车子进入安明镇之后,又是另外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 两三层高的矮楼密集围在马路两边,一排排巨大的遮阳伞树立在门店前,为店铺老板争夺地盘。 大摇大摆的路人完全没有一点安全意识,拖着孩子的,拄着拐杖的,挑着东西的,丝毫不顾忌行驶中的车辆,在狭小的马路上穿梭往来,愣是把许多车子逼停,堵在街道上。 看着这幅景象,刘大海的眉头深深皱起:“没想到都二十多年过去了,这里的路还没修好。” 开车的司机语带嘲讽的轻笑两声:“刘老,您不知道,自从您调离金钟县之后,这一带的经济一落千丈。以前您引进的那些工厂,领了助农补助之后,又全都搬走的。现在搬走都二十年了,这一带又变回了以前那种留守儿童照顾空巢老人的状况。” “唉!”刘大海叹了一口气,“山高皇帝远,遍野是苍蝇。” 程虎看着这堵车状况,心里也挺着急的。现在都两点多了,再耽搁的话,今晚岂不是要在山里过夜? “刘大爷,照这状况,估计咱们得在这一段路上过夜了。” 刘大海没说话,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喂,小黄,你们怎么搞的?街道都堵成这样了,居然还没有人出来指挥交通...你说我在哪儿?我的车在你们镇上信用社门口这里被堵死了。” 刘大海挂掉电话没多久,一个戴着斗笠,卷着袖子,穿着雨鞋的男子跑了过来。 司机摇下车窗,一张黝黑的中年男子的脸立马露在车窗外:“刘老,您真来了。实在对不住,我已经让人在疏通道路了,要不您先移步到政府办公室里喝杯茶,待会儿车子过去了,您再上车。” 男子看上去五十来岁,体格健硕,皮肤黝黑,两排洁白的牙齿在说话间十分耀眼。 刘大海皱眉道:“不了,我们赶时间。你一个乡高官怎么搞成这样?” “啊?”男子看了看自己的穿着,不好意思的笑道,“接连几天暴雨,大部分商户的铺面都被淹了。根据天气预报说,这两天还有暴雨,我们正在全员出动清理水沟。” “就算是清理水沟,也用不到这么多人吧,全员出动?你这书记怎么当的?” 面对刘老的质问,黄书记尴尬的笑了两声:“刘老,不瞒您说,河两边的田地全部被淹了,种植户的芋头,红薯,木耳全都遭了殃,大部分人员去帮忙捞芋头种子和菌棒了,只有小部分人在这里清理水沟。实在是没人手了,所以才没法顾及交通这一块。” “得了得了,你也别跟我说这些。作为乡高官,如何做好防洪防涝措施,你该了然于心,现在才亡羊补牢,有什么用?” 刘大海显然是有点恨铁不成钢。 这个黄兴旺是他一手从自然村村长一路提拔到乡高官的。虽然脑子不好使,但是一心为民这一点完全没问题。 只是现在刘大海也有些怀疑了。像黄兴旺这种完全不懂权术,只知道一门心思做事情的人是否真的能胜任书记一职? 他在书记这个位置上几年了,虽然没出过任何纰漏,但也没干出什么政绩啊。 程虎见男人还弯腰立在车窗外不敢吭声,而车内的刘老头却一脸纠结的样子,便忍不住打破这尴尬的气氛,问道:“刘大爷,这位大叔是谁?” “大叔?”刘大海扭头上下打量了一番黄兴旺。 气死我了! 明明两人年纪其实相差不了几岁。叫我大爷,叫他大叔? 不过仔细一看,这个黄兴旺看起来确实年轻,好像跟二十年前没什么两样,甚至是,他现在的体格要比二十年前还壮硕。 刘大海心里感慨万千,嘴上还得若无其事的回道:“这个是安明镇的书记,黄兴旺,以前还是白木村的村长,跟你大舅也是很好的朋友。” 听闻这番话,黄兴旺一脸欣喜的问道:“刘老,这位小帅哥是?” “大牛的外甥,程虎,就是大牛的表妹廖咏梅...不对,应该是程咏梅的儿子。” “啊,原来是大牛的外甥。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大牛的家人。”黄兴旺显得极为激动,一双手几乎就要从窗户扒进来。 但碍于刘大海在车上,只能强压心头的激动,把汹涌的情感,全都化作脸上的笑容。 “你大舅喊我一声叔,你也该喊我一声大爷才对。”黄兴旺说道。 程虎点了点头:“好的,黄大爷。” 一个刘大爷,一个黄大爷,这才半天时间,就认了两个大爷了,程虎虽然没有见过大舅,但从这两个老头子对大舅的念想来看,估摸着大舅真是个了不得人物。 只可惜来的路上听刘老头说了,大舅这一生都没有要过女人,所以无儿无女,一丘荒坟在村子里长满了杂草,也无人祭拜。 “书记,前面有辆大货车逆向占道靠边停着,司机找不到,大货车不走,所有车子都走不了。” 一个脸蛋红扑扑,戴着跟黄兴旺同款斗笠的女孩子急色匆匆的跑来。 才刚刚在黄兴旺身边站定,就又改了口,“爸,你快去看看。肯定又是给隆盛百货下货的货车。” 女孩子看上去二十多岁,声音急中带喘,却依然好听得像百灵鸟一般。 程虎忍不住弯下身子,从车窗看出去。 站在黄兴旺身边的女孩五官精致,唇红齿白,一双明眸有如春阳里的碧波,潋滟生辉。她黑色的额间细发被烟雨打湿,粘在一起,像一笔浓重的黑墨,悬挂在细白的脸侧。 虽然卷着袖子跟裤脚,衣服也沾满了泥渍,但她站在人群中,依然就有一种超凡脱俗之感。 “又是这个姓龙的,都跟他说了多少次了,赶集的日子下货不能超过十分钟,超过十分钟就得到里面市场去下,怎么都听不进去?”黄兴旺暗骂几句,赶紧跟着女孩急冲冲的往前走。 道路本就狭窄,被一辆大货车占了一半,旁边又有各种小贩争抢着往路上摆,交通自然是乱得一塌糊涂。 程虎把脑袋伸出车窗,视线追着那个女孩而去,嘴里忍不住嘀咕道:“乡下的女孩子可真好看。” 刘大海呵呵拍了一下程虎的肩膀,说道:“年轻人,小心过往车辆把你脑袋给刮了。” 程虎脖子一僵,赶紧把脑袋收回来。 有了黄书记去指挥交通,没多久,越野车又得以缓缓行进。 出了安明镇的街道,便进入一条忽上忽下蜿蜒曲折的道路。 十多分钟之后,越野车在一个岔路口停下来。 司机大叔说道:“导航指示从右边这个路口进去,可刘老您看,路口设有路障,还有警示牌。” 路口的路障是一个已经长了小蘑菇跟青苔的木头架子。木头架子上钉着一块贴牌,上面写着:危险区域,请勿靠近。 刘大海道:“移开就行了。不用理它。” 闻言,司机大叔赶紧下车移开路障,然后又回到车里,继续行进。 第3章 荒凉的白木村 穿过路口,行过一座桥梁,然后绕着前方的山脚驶了半圈,再爬上山坡,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除了漫山遍野的半透明雾气之外,还有漫山遍野的树木。 但是,这些本该在春天里吐出嫩绿芽叶的树木却显露着凋零的姿色。它们耷拉着身子,有气无力的挂着一片片枯黄的叶子。仿佛只要一阵微风,就可以将枝头上的叶片悉数刮落。 程虎忍不住吐槽道:“刘大爷,这就是你形容不出来的美景?” 除了艺术品可以运用死亡色之外,一切大自然的东西倘若跟死亡挂钩,即使再怎么惊心动魄,也美不起来,反而会让人触景伤情,生出哀叹。 刘大海看着车窗外的景色,眉头深锁,显然是没料到山林会变成这样。他道:“以前我来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估计也就是这些枯黄了而已。”司机大叔安慰道,“再往里走,估计就能看到刘老您口中的美景了。” 然而,一路往里行进,映入眼帘的,始终是毫无生命力的枯黄。 水泥路蜿蜒曲折,行了几公里才能看到房子——一座座爬满藤蔓的房子。不管是一层楼两层楼还是三层楼,全都爬满了挂着枯黄叶子的藤蔓。 在藤蔓的遮掩下,完全看不到房子的门窗,只能看到那是一座房子,却又看不出那是一座怎样的房子。 水泥路上也同样攀爬着枯黄的藤蔓,所以越野车从进入村子之后,便是一路碾压着藤蔓在前进。 而且从进入村子开始,程虎就没有看到过村民。看来这儿真是现实版的寂静岭啊。 过了一会儿,车子在一个巨大的院门前停下。三人下了车,立在铁门前。 看着眼前高耸的围墙和锈迹斑斑的铁门,程虎莫名有些激动,一股难以言状的亲切感忽然就涌了上来。 他快步走到铁门跟前,伸手轻轻一推,随着吱呀一声,两扇铁门徐徐打开。 院子里的荒凉更甚。但他还是情不自禁的走了进去。 杂草丛生的院子让程虎很难想象这儿原先的模样。但从地上碎裂的铺路砖来看,也许曾经这儿在大舅的打理下美丽过。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都被自然的力量侵蚀,只剩下难以言状的腐朽和荒凉。 刘大海跟在他身后走进来,指着已经干涸的池塘边上一个凸起的土丘说道:“小虎,你看,那儿就是你大舅的坟墓。” 程虎扭头一看,背脊发凉!把人埋在院子里?这感觉好阴森! 他走向土丘,绕到土丘的另一侧,才看到原来并不是无碑坟。只不过,立着的石碑上只有寥寥几个大字:程大牛之墓。 草,比电视上的还敷衍。 “奇怪了。”刘大海把东西放在石碑前,一脸费解的说道,“整个院子都长满了藤蔓跟杂草,为什么唯独这坟墓四周干干净净的?” 听刘老头这么一说,程虎也觉得奇怪。 是啊,整个大院子里到处都长满了野草跟藤蔓,唯独大舅的坟丘和坟丘四周干干净净,没有一棵杂草。 就好像...... 就好像经常有人来这儿除草一样。想到这个,程虎头皮一阵发麻。 “不管了。”刘大海又道,“赶紧动手吧。看这天气,八成是还要下大雨。” 程虎抬头看向灰色的天空,乌压压的云朵在春风中飘荡,也许过一会儿,真会有一场肆意的春雨。 他赶忙着拿起蜡烛,用打火机点着,然后插在坟前。 之后再按照刘大海的指示,一步一步按照扫墓的程序做。点蜡烛,点线香,摆祭品,烧纸钱,放鞭炮,鞠躬。 忙完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收拾了东西,三人又回到车上。 着实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对于三人来说,除了程大牛这个名字值得他们回想之外,其他的一切事物都不过是荒凉景色中的一角,可有可无。 司机大叔发动车子...... “刘老,车子好像出问题了,怎么都发动不了。”司机大叔鼓捣了许久之后,终于无可奈何的报道。 他又下车鼓捣了许久,还是没辙,而此时,车外已经下起淅淅沥沥的雨,大有转暴雨的势头。 刘老拿出手机,本想给黄兴旺打个电话,可是,手机居然显示没信号? “估计是因为白木村没人居住,所以那些信号基站也没人维修了。”司机大叔又回到驾驶室的位置上,用纸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 刘大海一脸愁容的看向车窗外的铁门。斑斑锈迹的铁门正如现下的白木村一样,完全没了原来的面貌,只剩下满目疮痍。 “下车。”刘大海忽然开口道,“进屋去。” “啊?”司机大叔讶异道,“刘老,要不咱们还是步行出村子吧。” “这都几点钟了?下雨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尤其是这种山村,而且要往外走几公里的路才到马路,路边全是悬崖峭壁,万一遇上山体滑坡怎么办?” “可是。刘老,咱们不能在这里过夜啊。”司机大叔瞄了一眼挡风玻璃前方越来越浓重的迷雾,心里不停的打颤。 这车子好好的打不着火,实在诡异,加上这样的环境烘托,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下意识的感到害怕。 而程虎觉得好刺激! 哈哈,寂静岭么?车子抛锚么?浓雾来袭么?荒郊野岭么? 真是一模一样的剧情啊。太刺激了。 他的小心脏砰砰直跳,心里想着,要是遇到哪些护士‘姐姐’的话,到底是一拳爆头,还是一刀割头? 先不管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但是想想不碍事啊。而且,每个稍微有点梦想的男人,都有一个英雄梦吧。 他可能成不了刘老头口中的大舅那种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但是如果能在这寂静岭里手撕恶鬼,然后让自己成为一个好莱坞大片里一般的硬汉,那也不错啊。 “刘大爷说得对。”程虎一脸跃跃欲试的说道,“咱们应该进屋去。这雨估计会越下越大,如果咱们三个就这样窝在车子里,万一真要有什么东西的话,估计都不用跑,直接就连着车子一起下地狱了。” 刘大海好笑道:“小虎,你脑子在想什么呢?年轻人三观要正确,别一天到晚胡思乱想。”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率先推门下车。 三人快速跑到院子里,钻入屋檐下。小洋房竟然没上锁?顾不得多想,在风雨的逼迫下,三人走入屋里。 与外面不同的是,屋子十分干净。墙角没有长出杂草,水龙头也没有塞满青苔。程虎好事的扭了一下水龙头,没想到竟然还能流出清澈的水。 他笑道:“哈哈,不是说都荒废二十多年了嘛,怎么这水龙头还有水流出来?” 这话让司机大叔毛骨悚然!诡异,太诡异了。他想。 刘大海已经在完好的木头椅子上坐下,程虎则这里摸摸,那里碰碰,显然是十分好奇。 “不知道还有没有电。”他已经摸到了开关。 屋子里所有的电器都被搬走了。程虎记得老妈说过,这房子里但凡是值钱的东西,当初全都送给了村子里的叔叔伯伯们。就剩下几张椅子桌子跟已经安装好的水电没动。 大舅房间里的床铺柜子什么的,则全都烧了。所以这房子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空壳而已。 他看了看垂挂在天花板下面的灯泡,连续按了几下开关,灯泡都没有要发光的意思。 “唉,看来今晚咱们只能在黑暗中度过了。”程虎有些失望,又使劲的啪啪啪按着开关。 忽然,灯光一闪,一道强有力的电击感从手指袭来,只消一瞬间,程虎就软了下去。 “天哪。”刘大海叫道,“快快快,快看看有没有事。” ...... 第4章 会说话的老虎 程虎感觉自己好像在飞,如同一只自由翱翔的雄鹰,没有目的性的盘旋在空中。 碧蓝如洗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温暖的艳阳将无数光芒洒在大地之上。 群山逶迤,峰峦起伏,有的高耸云天,有的如波似浪;它们或像青龙盘卧,或像英雄昂首,形态不一,却有着完全一样的颜色——碧绿! 一阵微风拂过,程虎仿佛还能嗅到青山绿水的气息,它是那样的清新,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空气还清新。 他贪婪的呼吸着,吮吸着。 而此时,一道黑影由远及近,出现在视野里。朦朦胧胧间,竟然看到那是一条黑龙! 黑龙悬在空中,双目铮铮看着程虎的方向,吼道:“既来之,则安之。小外甥,既然你已担下继承程家香火的重任,那从今往后,便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守着这一片山林。” 话音刚落,黑龙的嘴里便吐出一个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的东西,猛的一下,扎入程虎肚子里。不等程虎质问,黑龙又腾云驾雾而去,眨眼睛就消失在天际。 握草,什么龙啊,这么拽! 程虎心里骂了几句,忽然又觉得好笑。自己是在做梦啊,生什么气? 他呵呵傻笑几声。听到自己的傻笑声,便下意识的睁开眼睛。 果然是在做梦啊。 此刻他横躺着,率先进入眼帘的是洁白的天花板。 肯定是刘老头担心我,连夜把我送医院来了。唉,真是难为他了,都这么大的年纪了,为了我,还是改变主意,冒这暴雨跟滑坡的危险出村。真是个好人。程虎心想。 偏头一看...程虎咬牙:不!我还在做梦。 使劲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我靠,真疼。程虎是下了狠劲的,所以眼泪都快要疼出来了。 他快速转动脑子,暗自问道:为什么我还躺在地上?为什么我旁边趴着一头老虎?为什么那头老虎在瞪我? 想喊一声刘大爷,可程虎不敢。 比起电影寂静岭里的三角头,程虎更怕老虎。别看他的名字有个虎,但他很清楚,自己区区凡人,是绝对打不过老虎的。 而且还是山里的野老虎。 虽然不敢动,但他的眼珠子还是溜溜转得飞快。没在地上发现血迹,程虎便猜想,刘老头跟司机大叔应该是跑去搬救兵了。 嗯,这么想着,他心里好受了一点。只要继续躺着不动装死,估计就能没事了。据说老虎对死物没有食欲。因为它们吃掉猎物之前,都喜欢先玩一玩。 对,装死! 程虎用力闭上眼睛,心中默默祈祷,把家族里自己能记得的祖宗全都召唤一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大舅,麻烦你们一定要保佑我啊,别让那头老虎把我给吃了。我还没摸过女孩子的手,没亲过女孩子的小嘴呢。 就算要我葬身这里,也得让我先把咱们程家的种子播种好了,再索我的命呀。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温热的气息在程虎脸上铺散开来。 程虎浑身一僵,暗道不好。铁定是老虎要吃他脑袋了。 他猛的睁开眼睛,刚好近距离对上老虎的铜铃大眼。 “啊。”程虎尖叫一声,翻滚身体,迅速爬起。慌乱着移动视线,想先分清楚东南西北,但恐惧感已经完全打乱他的判断力。 “你醒啦。” 就在程虎准备冲上楼梯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他脚下一沉,定住身体。心道,太好了,肯定是救兵来了。 猛的回身,却只见老虎站在原地,空荡荡的屋子里根本没有其他人。 握草,真见鬼了? “既然你醒了,那就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吧。”老虎说道。 啥?程虎惊愕的张大嘴巴。 我tm是被吓傻了还是被吓疯了?他双手紧紧的握住楼梯扶手,不让自己的身体因为过度惊惧而倒地。 “你好。”看到眼前的人类僵硬得如同山里枯萎的大树,老虎自觉的向后退了几步。 它的模样看上去并不能跟可爱的小狗小猫相提并论,但声音却很低沉,完全没有老虎该有的‘虎啸之音’。它正在极力克制自己的音调,免得吓坏这个浑身发颤的人类‘宝宝’。 程虎浑身都在微微颤栗,二十几年来从未有过的惊惧、新奇、不解等各种复杂情绪全都如同巨浪一般汹涌而来。 那头老虎在说话? 我有没有听错? 我还在做梦? 我疯了? 还是我死了? “我是不是吓到你了?”老虎又向后退了几步,“我没有要伤害你的意思。只是想跟你问声好,另外,欢迎你入住白木村。我们等你很久了。” “我......”僵硬的不止是身体,程虎感觉自己的舌头都僵硬了。 他说不上话,只能既惊恐又懵逼的看着老虎。 老虎接连退了几次,就已经快要退到门口。 不管这是恶作剧也好,真实情况也罢,程虎至少可以从老虎后退的举动中得知,这头‘老虎’没有恶意。 他调整急促的呼吸,深深吸了几口大气之后,肺部得到补充,沸腾的血液也慢慢降温,脑子总算清醒了一点。 “我。”程虎吞咽了一下干燥的喉咙,小心翼翼的问道:“你,你是谁?你为什么要扮成老虎的样子?” “我?”老虎愣了一下,“我叫大黄,是一头老虎,也是虎王。你叫什么名字?” 程虎定了定视线,看着不远处老虎身上的皮毛,与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便知道,自己刚刚问错了话。 它不是扮成老虎的人,而是一头真的老虎。 它走路的样子,甩动尾巴的样子,以及用大舌头舔嘴巴的样子,都跟动物园里的老虎没什么两样。 如果是人扮演的老虎,顶多只能穿上老虎皮假扮一下,但绝对没法扮演出老虎的神态与动作细节。 所以,我这是疯了!程虎暗道,我是疯了才会自以为自己听得懂老虎说话,并且还煞有其事的跟老虎对话吧。 看到人类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老虎又问道:“你是不是觉得一切都很不可思议?” 程虎点头。 “这没什么?”老虎解释道,“山林里到处是能说话的动物。我只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你不用害怕,我绝对不会伤害你。山林里的其他动物,也绝对不会伤害你。因为你是我们的希望。” “我是你们的希望?”程虎弱弱的吐出一句话? 我一定是电影看多了,魔障了。 第5章 傻子才会留下来 他暗暗咬了一下舌头,想要再次确定,这tm到底是不是一个梦。 然后,强烈清晰的痛感与两行清澈的泪水表明,这绝壁不是一个梦。 这是真的! 疯了,这个世界疯了,老虎都会说话了。 “对,你是我们的希望。”自称为‘大黄’的老虎接着说道,“程大牛是你什么人?你叫什么名字?” “他,他是我大舅。我叫程虎。” 程虎不敢不回答。面对一头老虎,他必须有问必答,不然的话,谁能保证,这头说不会伤害他的老虎,当真不会伤害他。 “原来如此。刚刚在你昏迷的时候,我看到一道光从你大舅的坟墓里飞出来,飞到了你的肚子里。我想,你一定获得了你大舅的能力。二十几年来,我们一直都在等这一天。你可以试一下吗?” “什么?” “你不知道你自己已经获得了非比寻常的力量吗?” “什么力量?”程虎一脸懵逼。我没死就已经万幸了,不敢奢求什么奇遇啊。求放过! 老虎愣了一下,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呵呵呵,看来,你还什么都不知道。” 程虎莫名其妙,脑子也是乱糟糟的:“我应该知道什么?” 他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恢复正常,不再惊恐万状。毕竟眼下已经可以确定,这头老虎,似乎真的没有要吃他的意思,所以心里的恐惧暂时消退了一点。 “程大牛,你的大舅,上一任山林守护者。他拥有救治植物和可以让植物快速生长的能力。” 握草,不吹牛会死?你当我三岁小孩? 程虎眼下虽然已经被吓得半死,但是要他相信这种鬼话,不存在的。我程虎顶天立地大丈夫,怎么可能相信这种骗小孩的鬼话?想骗我,没门! “你不相信?”大黄似乎从程虎的眼中看到了怀疑,便道,“你可以试一下。” “怎么试?”我就陪你演一下好了。 “跟我来。”大黄转身,往院子走去。 程虎狐疑着跟上去,我倒要看看,你想玩什么把戏。 大黄站在院子里,用一只前爪踏着地上的杂草说道:“你可以试一下把手放在这棵草上面。” 哼,想骗我钻到你的爪子底下,你当我傻? 程虎站在门廊上一动不动,绝对没有要走下台阶去摸那棵草的意思。 大黄看穿了程虎的心思,向后退出好远,又道:“这下你该放心了吧。” 程虎吸了一口气,走下台阶,蹲下身体,用手揪着一棵小草枯黄的叶子。 过了一分钟,小草依旧枯黄,没有任何改变。 哈,幸亏我程虎机智,没有相信你个疯老虎的话,我就知道一切都是骗人的。程虎心里为自己刚才的各种机智内心活动感到有些得意。 但是,他又觉得自己沙比。居然跟一头疯掉的老虎玩这种游戏。 “别光摸着,闭上眼睛,感受身体里的力量,将力量通过手掌或者通过意识释放到小草身上。” 程虎皱眉。我要是闭上眼睛了,你tm突然扑过来,我怎么办? 不过,转念一想,人家要是真想吃他的话,早动手了,何必跟他玩这么多花招? 他闭上眼睛,仔细感受身体里所谓的‘力量’。 不对,肚子热热的,一股强大的气流在身体里游走。奇怪,怎么会这样?难道我真获得了莫名其妙的力量? 他试着用意识控制自己身体里的力量,将它们从身体里引导到手臂上,再通过自己揪着小草的手指释放出去。 哗啦啦一声响,程虎猛的张开眼睛,连连后退。 握草。真的是握草! 程虎手里原本揪着小草的叶子,但此刻却握了一把青翠碧绿的小草。 他讶异的张大嘴巴,感到极其不可思议。 “这下,你该相信我说的话了吧。”不远处的大黄问道。 程虎看了看自己手里绿油油的小草叶子,又看了看那棵原本只有膝盖高,全株枯黄的小草,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那棵小草在他闭眼的功夫里,瞬间就长得齐腰高,且绿得发亮。虽然有几片叶子被它揪掉了,但一点儿也不影响小草的整体造型,飘逸又灵动。 我收回之前所有话,换成一句:我太牛逼了! 程虎懵逼的看着小草,懵逼道:“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牛逼。还有,你为什么会说话。” 大黄呵呵两声,说道:“世界很大,人类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你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牛逼,我为什么会说话,这些都不重要,因为这是已经存在的事实。你要去探索的,应该是你眼下还不知道的事情。” “啊?”程虎抬头看向大黄,“还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在下虽然不是学霸,但是百度在手,资料全有啊。想知道什么,我百度不就行了。 “呵呵呵,这个需要你自己去探索。”大黄慢悠悠的朝程大牛的坟墓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你的那两个朋友好像在桌子上给你留了一封信。” “啊。”程虎恍然大悟,这才想起刘大海跟司机大叔两人来。 这两人死哪去了,怎么搬救兵搬了这么久? 程虎跑进屋子里,果然在四四方方的餐桌上看到了一张写着字的纸张。 拿起一看...... “刘大海,亏我喊你一声大爷。你就这么坑我。”程虎手里拿着纸张,嘴里忍不住叫道,“这世上就没一个好人,居然叫我好好呆在这里,说什么守护山林。骗子,全都是骗子。” 程虎刚刚没被老虎吓疯,可这下却要被刘大海给气疯了。 刘大海在纸上写着: 小虎,我们先回去了。你以后就好好呆在这里,守护这片山林。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你就给我打电话,我可以酌情帮助你。 另外,这事你不能怪我,你妈也是同意了的。所以,你跟你妈打电话叫苦也没用。 哦,对了,这里的信号塔坏了,你也打不了电话。 刘大海字。 ps,祝你早日成为跟你大舅一样优秀的男人。 还有,别想逃跑,不然后果很严重!!! “神经病啊。”程虎把纸张揉成一团,骂道,“居然想把我困在这里?你当我傻子?就算没车子,我走路也要离开这里。” 他把纸团扔在地上,拿起背包,检查了一下钱包手机之类的东西。一切都在,只要步行几公里,离开这里就没问题了。 走到门廊的时候,程虎瞟了一眼趴在大舅坟前睡觉的老虎,没做任何犹豫,气冲冲的就往院门口的方向走去。 第6章 来自老虎的微笑 “你要去哪儿?”大黄竖起脑袋,视线追着程虎的背影而去,“你昨晚昏迷了一个晚上,现在什么都没吃呢。你这是要去哪里?” 程虎停下脚步。心里怎么会有愧疚感? 拜托,我昏迷了一个晚上还是两个晚上或者我吃没吃东西,关你什么事呢?能不能别在这个时候关心我?搞得好像我没心没肺一样。 唉,内心莫名沉重起来。 他停下原本疾走的步伐,站在院子中央,背对着大黄,说道:“对不起,我不能接受这一切。我得离开这里。” “离开吗?”大黄的声音忽然就弱了。 它早该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程大牛,还有谁愿意守着这一片山林呢? 就算期待了二十几年,终于盼来了继承人,那又怎样?他依然要离开。 “对。”程虎依旧背着大黄,十分肯定的回道,“我连对象都没谈过呢,我怎么可能窝在这种鬼地方?就算我妈希望我留下来,我也不可能乖乖听话。” 这是什么地方?这儿又不是人间仙境。如果是人间仙境的话,他还可以考虑住下来过闲云野鹤的日子。 可这儿就是一个破地方。一个荒废的村子,一个死气沉沉的村子,甚至是一个有着鬼怪传说,外人不敢踏入半步的村子。 这里不仅没有其他村民,甚至没有电,没有手机信号,就连一点绿色都没有。只有傻子才会留下来!我程虎绝对不会! “真的吗?你真的要走吗?”大黄的声音又弱了一些。 “废话,难道你觉得我是在开玩笑吗?”程虎气急败坏的回过身来,看着大黄。 大黄也怔怔看着他:“那,那你走吧。” 它的声音已经小得几乎听不清。它将原本竖起的脑袋埋下,紧紧贴着地面,双目定定看着冰冷的墓碑,眼皮微微下垂。 这个人要走,它无能为力。它只是一头在主人坟前守了二十几年的老虎。它从几岁的时候守到现在已经快三十岁,年龄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年龄。 还能再守几年呢? 也许没几年了。尽管它很渴望这个人能留下来,但它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就像它跟主人的宿命早已经在与主人初遇的时候就注定了一样。 主人的宿命是要为这片山林付出生命,而它的宿命是要坚守主人的坟墓一生。 至于这个人的宿命是什么,它不知道。但它知道,如果这个人的宿命是要留在这里,无需它做些什么,他自然会留下来。 但如果不是,即使它使出浑身解数把他扣押下来,他终究还是要离开。 当然要走。程虎看见大黄不理自己了,便迈动脚步往外继续走。 他心里有气,也没顾得上看周围那些落败的景色,埋着头一个劲的往外走。 走了十几分钟,回头已经不能再看到村子的房屋的时候,他总算停了下来。 此处是山腰,里侧是长满枯黄植物的山体,外侧是十多米高的小悬崖。悬崖底下,仿佛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程虎回身看了一下身后,发现那头大老虎没跟来,心里竟然有些失落。好歹你也跟着来,求着我留下来吧。居然一点面子都不给。 没看到老虎,程虎再往外看去,夹在两侧山体中间的村道弯弯曲曲的被一堆发干的藤蔓覆盖,完全看不到一点儿地面。 他猜想着,再走半个小时的话,估计就能到公路边了。到了那里,肯定会有车去县城。 到时候,他再从县城坐车去荷花市,便可以搭乘飞机回家。 嗯,就这么办。 程虎抬起脚......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觉得自己的脚步十分沉重。 他的脑海里全是那头大老虎趴在坟墓前双眼微垂,神色失落的模样。 还有他那个奇怪的梦里,那一条黑色巨龙的话也不断在耳边回响。 既来之,则安之。既来之,则安之。 程虎一边纠结,一边无助的看向天空,看向四周的山峦。 昨天来的时候是雨天,周围的群山几乎都被半透明的雾气笼罩着。 此刻,尽管只是晨曦刚露的早上,但没了烟雨绵绵,没了蔼蔼雾气,周围的一切,不只是山峰,全都都十分清朗,仿佛连空气都变得轻盈起来。 山峰虽然没有绿色,但逶迤绵延;树木虽然没有绿色,但高大挺拔;那些错落在村庄里的房子虽然没有绿色,但仍旧保留着原来的模样。 一切的一切虽然都是枯黄一片,但整体来说,这儿还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这偌大的村庄只有他一个人。如果他留下来的话,不仅有会说话的老虎作伴,还有一栋房子,和一个大院子,甚至是,周围的山脉都可以说是他的。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还有了莫名其妙的力量,根据那头老虎的话可以得知,他的力量不仅可以救治植物,还可以加速植物的生长。 多牛逼啊。一个人坐拥无数大山和威猛宠物还有超能力,这绝壁是电影里才有的情节啊。 而且,这不正好符合了他曾经的幻想嘛。比如幻想一:亲身体验寂静岭。 幻想二:当一个大地主,种上无数花花草草,徜徉在花的海洋里。 幻想三:养一只威猛的动物当宠物。 眼下,就有这么一个机会摆在他眼前,只要他留下来,这一切都可以实现。 在花花世界里混了二十几年,虽然很多事物都没有享受过,但也算是看尽繁华了。如今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摆在眼前,如果不好好利用的话,似乎对不起自己啊。 人在一种特定的环境里生活久了,偶尔换换环境过另外一种生活,也不失为一种挑战。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老虎会说话的神奇之地。 花花世界里的人大多都过着或朝九晚五,或纸醉金迷,或糊里糊涂的日子。而像眼下这种机会,以及以后即将要面对的生活,估计全世界也就只有他程虎碰上了。 倘若失之交臂,未免太遗憾了。 况且,如果住了一段时间,自己适应不了的话,还是可以离开的嘛。又不是签了卖身契,也不是被人绑着,只要他想,他随时可以离开。 所以,先住一段日子体验一下,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办法。 程虎是这么想的。 既然都这么想了,那就没有道理继续往外走了。程虎掉转方向往回走。 他刚刚做了一个很重大的决定,所以内心的澎湃可想而知。他几乎是一路狂奔回到了院子里。 但他走入院子的那一刻,原本耷拉在坟前的大黄忽然竖起脑袋,冲他露出了微笑。 来自老虎的微笑。 第7章 大黄的宝贝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大黄的眼睛里充满了惊喜。 “你怎么知道?”程虎站在院子里,几条汗水从他的额头蜿蜒而下,一路到达上衣,将蓝色的t恤浸湿了大半。 “因为你是程大牛的继承人,你是这片山林的守护神。只要你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你身体里的力量就会影响你的内心,影响你的决定。” “嗯?”还有这操作?莫名觉得被坑。 唉,难怪人家没有跟上去,敢情是料定他会回头的。是他程虎太嫩了。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吧。 程虎说道:“我算是栽在这里了。唉,我好饿,有没有吃的。” “有。” “啊?还真有。” “当然,虽然我不是你们人类中的一员,但是我想,我们对食物的需求是一样的。”大黄扭头看向屋子,说道,“里面的角落里有一只死掉几个小时的兔子。省着点吃,它是今天一天的食物了。” 程虎无语了。这日子跟想象的不一样。一天只能吃一只兔子?是不是太艰苦了一点。 不过,如果那只兔子有十斤八斤的话,还是可以考虑考虑的。 程虎找到了他想象中十斤八斤的兔子。 一只瘦巴巴的兔子已经没了生命气息,像一团毛线似的躺在角落里。 除了毛,估计这兔子就剩下骨头了。 程虎把兔子拎起来掂了掂,绝对不超过五斤,除了毛跟内脏,顶多剩下一斤肉。 而且,这肉里还有一半骨头。 程虎拎着兔子走到院子里,举起兔子说道:“大黄这就是我一天的食物?” “不然呢?” “可是,这么一点肉,我根本就吃不饱,能不能麻烦你再帮我抓点肉回来?” “不能。”大黄拒绝得十分干脆。 “好吧。”程虎垂下手,耸了一下肩膀,“那我先吃了这一顿再说。” 他不会收拾兔子,干脆就不收拾了,直接从院子里找来木头架起生火,再把兔子连毛带皮一起烤了。 毛没了,皮焦了,就露出了鲜美的兔肉。 程虎看着虽然黑乎乎,但滋滋冒着香气的兔子,忍不住伸出魔爪,从兔子的背部扯下一块肉。 结果,被狠狠的烫了一下。 他猛的抽回手指,放入嘴里吮吸,目光上抬,看向大黄。 原本是想看看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囧样有没有被大黄看到的,结果却在抬眼的那一瞬间,忽然就被眼前的景象狠狠的揉了一下小心脏。 清晨的太阳挂在山峰的枯树梢上,光线斜斜洒落院子,将大黄枯瘦的身形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它趴在坟前,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冰冷的墓碑,肚子随着平缓的呼吸一起一落。 看着这一幕,程虎心里咯噔一下,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大舅的坟丘及周围寸草不生的缘故了。 大黄定是日日夜夜,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守在那里吧。 刘老头说过,大舅下葬那天,天空群鸟环飞,山林野兽哀嚎,整个白木村都沉浸在难以言状的悲痛之中,仿佛就连山峰都在为其折腰,就连河流都在为其凭吊,山林的一草一木也都在那一日黯然失色。 想着刘老头的这一番话,程虎差点没把手掌扇自己脸上。 妈蛋,怎么跟大黄一对比,就显得我程虎好像是个不肖子孙一样? 老妈说过,现在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大舅给的。没有大舅,就没有他程虎从小锦衣玉食不必为钱财发愁的生活。 如果没有大舅,甚至很有可能没有他这个人。因为,老妈之所以会嫁给老爸,那是因为有大舅。有了大舅,老妈才能机缘巧合的认识老爸,然后才有了他这么个帅气的儿子呀。 草,我程虎顶天立地堂堂男子汉,岂能被一头瘦成肉干的老虎比下去?我还真就跟这里杠上了。我不信了,凭我程虎的聪明才智,难道还不能在这里生存下去。 他又一次伸出魔爪,碰了碰兔子。 咦,没那么热了,可以开吃了。 虽然没有调料,也没有很好的环境,但是,经过昨晚一夜的新陈代谢以及刚刚的各种运动,程虎现在面对这一只瘦巴巴黑乎乎的兔子,还是忍不住垂涎三尺。 他拿起兔子,挖出内脏,剥掉焦皮,然后大口大口的撕咬。 这感觉真是太爽了。 程虎一边吃着兔子肉,一边朝大黄说道:“大黄,等会儿我吃饱了,我得去镇上一趟。我要在这里住下来的话,我得买很多很多东西。” 大黄微微睁开眼睛,回道:“我可以送你到村口。” “不用,我自己一个人去就行了。” “你确定吗?”大黄道,“现在毒蛇都开始出来活动了,我想,你可能需要我。” 程虎停止咀嚼的动作,呵呵笑道:“那还是你送我到村口吧。” 忽然就觉得自己福大命大,刚刚都走到半路又折返了,居然也没有遇到什么毒蛇。真是祖宗保佑啊。 “也许,你还需要一些东西。”大黄说道,“我听说,你们人类买东西都需要钱对吗?” 程虎眼睛亮了。 莫非大舅还给我留下了一笔巨款?哈哈哈,没想到,我程虎今天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 “对。”程虎赶紧点头,“而且,钱越多越好。我大舅是不是给我留了很多钱?” 大黄否定道:“没有,他一分钱也没给你留。” 额,失望。 “但是,我这二十几年来,在山林里到处走动,找到了一些好东西,估计可以用来换钱。” 实际上,大黄一直都在等待今天。它二十几年来都盼着盼着可以把自己找到的‘宝贝’交到第二任山林守护神的手里。 它知道,那些宝贝必能帮助第二任山林守护神救助这一片山林。 “宝贝?什么宝贝?”程虎激动了。 估计是什么古墓里的古董之类的宝贝。如果真是古董的话,那就真要发财了。现在的古董被炒得那么厉害,一件就够他吃一辈子了。 “跟我来吧。”大黄爬起身,往外走去。 程虎一看,赶紧扔掉手里的肉,背起背包,跟了上去。 第8章 稀世珍品 程虎跟着大黄出了院子,直接就往山里走。 因为这栋房子刚好是建立在山脚的,所以出门走几米,就是山路。 山路很小,比村庄的主道小了不止一半,而且坑坑洼洼,弯弯曲曲,偶尔还有硌脚的小石头从泥土里探出头来。 走了几分钟,程虎已经在山腰上。刚刚路过无数枯黄的植物,现在则置身于无数枯黄的植物当中。 放眼望去,不仅此山满目枯黄,就连远处的山峰,也无一例外的被枯黄色掩埋。 大黄走在前面,回头看了一眼程虎,说道:“快跟上,你待会儿不是还要去买东西吗?” “哦,就来。”程虎赶紧收回视线,跟了上去。 再往前走了十来分钟,来到一处内陷的山坳里。大黄带着程虎来到了一处较为干净的地方。 此地依然是山体斜坡,但是地面上却被人工挖平了许多。在这块不宽的平地中间,有一块四四方方的硕大的水泥墩。 水泥墩应该是一块大盖子,盖子底下估计是水池之类的。因为程虎在旁边还看到了一点点裸露出来的水管。 程虎走到水泥盖旁边,用爪子按了按水泥盖,说道:“我的宝贝就藏在这下面,你把这块大盖子掀开,就能看到了。” “你开什么玩笑?掀开这块水泥盖?你以为我是超人啊。”程虎目测这块水泥块至少两百多斤重。 别说他掀不开,估计没几个人能徒手掀开。 说着,他蹲下身子,从水泥盖旁边的缝隙往下看去。 下面果然有水,而且是十分清澈的水。在水池底部,还有几块石头。 等等,石头! 程虎瞪大眼睛,盯着在水底里的石头。 握草,水池底部竟然有许多块蛋黄色的石头跟血红色的石头。 其中有两块较大的,估计有手掌那么大,一块血红色,一款蛋黄色。 发财了,发财了,我要发财了。 这下子,他似乎忘了自己掀不开水泥盖的事实,双手抓住水泥盖的边缘,使劲的往上掀。 然而,水泥盖一动不动。 见此方法不奏效,他又撸起袖子,把手臂穿过缝隙,伸入水池里。 然而,手臂不够长。 他忍不住嘀咕道:“大黄,你的石头未免也藏得太好了吧。” 他左右张望,想寻找有用的东西。 大黄见他如此,只是淡淡笑道:“你为什么不试着用你的力量控制周围的藤蔓,然后让藤蔓钻进去,把石头捞出来呢?” 程虎一脸懵逼的看着大黄:“我还能这么做?” 这是什么牛逼技能? “当然可以。你试一试,用意识控制植物,让植物做出任何你想做的动作。” 大黄的话音刚落,程虎就把自己的体内的意识驱离身体...... 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眼前居然出现了高空视角的画面:一人一虎站在水池旁边,一动不动,周围全是枯黄的植物。 而那个站在老虎身边的人,竟然是自己。 他像是受到惊吓一般,猛然抽回意识,一脸惊奇的看着大黄说道:“我居然还可以用我的意识当眼睛,看到其他地方的景物?” 这太牛逼了! 大黄很理所当然的点头道:“难道你现在才发现?” 程虎尖叫道:“天哪,我当然是现在才发现,这太不可思议了,这简直比老虎会说话还要惊奇。” “有这么夸张吗?”大黄不以为然的说道,“有意识当眼睛这个功能可是一直都有的。但是,我们老虎会说话可是后来才有的。所以,我们的特殊性更惊奇一些才对。” 程虎哈哈笑道:“不管怎样,我感觉自己现在又多了一项牛逼的技能。” “牛逼?”大黄知道虎逼是什么,但是,牛逼真不知道。毕竟山林里没有牛。 程虎再次驱动意识,把意识覆盖在周围干枯的藤蔓上,并且往藤蔓身上注入力量。因为干枯的藤蔓会很脆,所以在捞石头之前,需要先把藤蔓救治一下。 没一会儿,藤蔓由黄变绿,光秃秃的杆子长出了绿叶。 程虎这才转动念头,起来!念头一出,地上的藤蔓果然纷纷竖起来。 见此情景,程虎又惊又乐。哈哈,太厉害了,我竟然还可以操纵植物。 原本还以为自己顶多就是可以帮助植物生长而已,没想到还可以像操控提线木偶那样操控植物。不得不说,身体里的超自然力量真的是牛逼到天上去了。 接下来就好办多了,程虎控制一根藤蔓,让它像一只手一样钻入水池里,并且把水池底部的石头卷起来,再往上抽出来。 一会儿的功夫,所有石头全都被卷了出来。 把藤蔓放回原处,再抽回意识,往地上一看,哟呵,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石头全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呢。 程虎捡起地上一块如手掌大小的金黄色石头。这块石头是所有石头里最大的。 石头在手的那一刻,只觉得心脏颤动,脑门发热。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黄龙玉了。程虎激动的想道。 黄龙玉色彩鲜艳丰富,硬度好,透度高。程虎手中的这块石头,手感细腻柔美,有婴儿肌肤般的质感。而它的颜色,更是纯正的蛋黄色金黄色,没有一点杂质,也没有一点裂痕。 举起手将石头对着阳光一照,这石头果然通透无比,没有一丝杂质,简直比人造的赝品还完美。 玩石头的行家都知道“十籽九裂”的道理,十块籽料里,有九块都会不可避免的拥有天然裂痕。 因为石头经由水流冲刷、岩石碰撞磨砺才越发圆润通透,因而裂纹也不可避免。裂纹既是黄龙玉籽料中的一大瑕疵,同时也是证明其天然性的重要标志。 可现在程虎手中的石头,别说裂痕了,甚至是一点瑕疵都没有。太完美了,完美得简直不像真的。 对着黄色石头激动过后,程虎又捡起地上另外一块稍微小一点的猩红色石头。 这块猩红的石头石质纯净通透,血色鲜艳夺目,质地有如凝脂一般,应当是鸡血石中的极品,也就是所谓的‘大红袍’。 按照上品石头的说法,一两石头一两金,这两块极品石头就算是以上品石头来估量价格,那也是一笔巨额啊。 更何况,这两块石头完全算得上是稀世珍品。 第9章 用一生的时光守护 程虎轻轻抚摸着两块石头,就像是在抚摸一张存有巨额的银行卡一般。它们是如此的可爱,如此的完美,如此的令人陶醉。 “怎么样?”大黄打破程虎的陶醉,问道,“这些石头够你买东西了吗?” “够了够了,绝对够了。”程虎抱着石头,难掩激动,唾沫星子都从嘴里喷了出来,“大黄,你真是上天送我的神兽啊。哈哈哈。” “什么是神兽?” “就是很牛逼的动物?” 大黄微微皱起眉头。为什么这个人一直说在‘牛逼’?难道牛逼要比虎逼好? “咱们赶紧回去吧。”程虎已经把所有石头悉数装入背包里。 原本轻飘飘的背包,瞬间变得沉甸甸。 程虎背起背包,手舞足蹈的跟在大黄后面往回走。 大黄幽幽回头,看着癫痫似的程虎道:“你能不能安静一点?如果待会儿跑出几条十分饥饿的毒蛇,我可没法照顾你。” 毒蛇!程虎立马强压兴奋的情绪,紧紧的闭上了嘴巴。 回到院子里,他直接奔入房子,上了二楼,把石头藏到自认为很安全的角落里。 其实这完全是多此一举。因为白木村除了他,根本就不会有其他人进来。 放好石头之后,程虎继续激动了好久才平静下来。 毕竟那是一笔巨款啊。一笔可以让他在这里优哉游哉活下去的巨款,一笔可以让他把这里改建成自己喜欢的模样的巨款。 大黄的这些宝贝,对他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 虽然家里经济还过得去,但是,按照老爸老妈那种偏西式的育儿方式,估计是不会搭理他的。再说了,这都二十几岁的老男人了,还问家里伸手要钱的话,也说不过去。 所以,无论程虎想做什么,都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也只想依靠自己的能力,不想成为啃老大军里的一族。 但是,现在有了大黄的这些宝贝,等于是很大程度上为他减少了负担。 至少,他可以不为钱发愁了。 冷静下来之后,程虎重新审视了一下自己所处的环境。 住在这房子里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问题是,这栋房子目前只剩下一个空壳了,什么都没有。 各种生活用具,除了几张椅子跟一张桌子,其他的都没有。因此,程虎必须去镇上采买一些生活用品。 大黄往常的时候,白天都会在程大牛的坟前睡觉,到了晚上,才会进入山林里觅食。 今天应该算是它二十几年来,唯一一天没有正常入眠的日子吧。 昨天程虎跟那些人进来的时候,其实它就在院子外面的草丛里躲着睡觉。 但今天因为情况特殊,它根本就没有时间睡觉。尽管身上的老骨头老神经都在催促它睡觉,但是为了不让程虎遇上毒蛇,它不得不强打精神,送程虎出村。 一人一虎漫步在村道上,徐徐往外走去。 路上,大黄跟程虎说了一些关于它自己是如何与大舅相遇相识惺惺相惜的事情。 它们是不打不相识。 那时候大黄刚刚离开母亲独自外出觅食,寻了几天,终于遇到一只行动不便挺着大肚子的野猪,本来大黄可以大吃一顿的,结果程大牛多管闲事,救了母猪,以至于大黄只能看着食物飞走。 也因此,大黄不得不跟往村庄的方向靠近,以至于饥肠辘辘的它落入了盗猎者的陷阱。 但是后来也多亏了程大牛,大黄才能死里逃生,从那些盗猎者的手里捡回了一条命。 从那之后,大黄就跟大舅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日子。 听着这些故事,程虎忽然就明白大黄为什么会对大舅如此忠诚,会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守在坟墓前了。 ‘你全意爱过我,所以我守护你一辈子。’ 这大概就是大黄的逻辑,很简单。 动物向来比人类要简单。对于大黄来说,它没有所谓的纠结挣扎,也不需要考虑有没有必要、有没有意义。甚至不需要考虑生计,以及自己的亲人。 大舅陪伴大黄的时光非常短暂,但大黄却用一生的时光守护。在那小小的一丘荒坟旁边,不管春天的寒雨如何倾盆,也不管夏天的烈日如何酷热,它始终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在那里,等待着它期待见到的那个人。 并非是大黄不知道程大牛已经死了,不会再回来了。它很清楚这一点,但仍然选择把剩下的生命都交给等待与守护。 程虎偏头看着走在身旁的大黄,内心莫名就涌上了一股敬仰之情。 因为他知道,如果换做自己是大黄的话,他可能没法做到。 不仅仅是他做不到,大都数理智的人都没法做到。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类似大黄这样的影子,或许每个人也都曾经是某个人心中那个大黄的影子。可能是朋友、亲人,也可能是恋人。 但是,如果人像大黄这样坚持,最后就只能慢慢变得瘦骨嶙峋、疲惫不堪,最终在贫病交加中死去。 爱的本质要求忠诚,或者说,忠诚是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强行把忠诚拿走,那么爱也必将破碎。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选择‘爱’的人都要像大黄那样坚持守护与等待。 大黄没有选择。在它的生命里,重要的只有程大牛一个人,但人类不是。 每一个人,不管男女老少,都不可能只有一个重要的人。因此过分的坚持其中一个,都会给其他同样重要的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所以,有些人可能会偏激的选择去坚持已经触及不到的爱,自闭自虐甚至自杀。但大部分理智的人则会选择让那份爱继续活在自己内心深处并加倍去爱还陪伴在身边的其他人。 即使还是会难过,即使还是会偶尔崩溃。 因为,我们都没有像大黄那样任性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或许是大黄有选择,而我们没有。 虽然大黄选择了始终如一的坚守,但是程虎可以猜想得到,如果大舅在天有灵的话,他一定不愿意看到大黄和山林里的一切因为他的离去而濒临死亡。 他一定更愿意看到,山林里的植物跟动物都能在没有他的情况下,也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而不是枯萎与消瘦。 于是,他程虎来了,还继承了大舅的力量。 他仰起脸,看着万里无云的天空,心情忽然轻松了许多。 因为,他找到了目标。 第10章 果然是亲生的 一人一虎走了几公里的山路。 等他们走到山路的坡顶,可以眺望到外面的公路时,大黄停下脚步道:“我就送你到这里吧,再往外走,就不是黄金山林的地盘了。我不能出去。你快去快回。” 程虎站在村道中央,看了看阳光下白木村地界里枯黄的植物,又看了看村外面的绿水青山,疑惑道:“白木村里的植物全都枯黄了,难道外面的人不会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大黄掉转方向,背对着外面的世界,“二十几年前,这里疯了似的传出很多鬼怪事件,这一带的人都认定白木村就是恶鬼之地。加上后来这里的植物全都枯黄了,他们对自己的猜想只会更加肯定,不会怀疑。” 程虎无奈的笑道:“不用说,肯定是我大舅搞的鬼。” “算是吧。你记着,你的意识只能在这片称之为‘黄金山林’的山林里自由驱使。一旦离开村子,你就是普通人一个。所以,我要给你一句忠告。” “什么忠告?”程虎不解的看着大黄,你一只大老虎能给我什么忠告? “出门在外,不要自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要学会低调做人低调做事,不然的话,被别人打了,我们是没办法离开山林去帮助你的,你的能力在山林之外也没法驱使。” 程虎斜眼看着大黄。 我在眼里就是那么浮躁的一个人?我程虎顶天立地男子汉,还不知道‘被打’二字怎么写呢。我向来都是一个极其低调有内涵的人! 虽然内心是这么想的,但是面对大黄的忠告,程虎还是点了点头,算是听取了教导吧。 他抬脚往外走了几步,忽然又停下来,回头看着大黄,一脸认真的问道:“你不怕我走了就不回来了吗?” 大黄摇摇头:“不怕,我相信你。” 相信我?我自己都不怎么相信我自己。程虎问道:“为什么?” 大黄仰起头,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太阳回道:“山林是水,你是鱼。你走不远的。”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快走吧,别磨蹭了,不然天黑了,对于你们人类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的确。此去安明镇十几公里,来回一个多小时,采买也要花时间。所以,这时间还真是不能浪费。 程虎皱着眉头,想着那句莫名其妙的‘山林是水,你是鱼’,满腹疑虑的往外走去。 到了公路边,等了十几分钟,才等来一辆大巴。 在大巴车上,程虎先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一定要狠狠的讨伐老爸老妈! “喂,妈,你干嘛呢?” “那个,小虎啊,你在哪儿呢?回来没有?” “你别装,我什么都知道了。” “咳咳,妈没装呀。” “妈,你真是好心机呀。是不是从我出生开始,你就在算计我了。让我姓程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把我扔在这个地方对不对。” “咳咳,别胡说,你妈不是这样的人。” “你还狡辩。” “我还没跟你爸结婚,我就已经算计好了。等我有了儿子,一定要让他继承程家的香火。你怎么能说我是等你出生了,才考虑这些事情的呢。” “你,够狠。” “哈哈哈,不要这样嘛。小虎,你就在村子里好好呆着,别总想着回家。我跟你爸打算去环球旅行,估计三两年内不会回来,你好好照顾自己,没事别给我们打电话,有事也别打,我们帮不了你。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独立自主了,懂吗?” “什么?你们居然要去环球旅行,你们良心不会痛吗?” “喂?” “妈?” 程虎气急败坏的把手机从耳朵旁边取下,放眼前一看,居然、居然被挂断了。 “握草,居然挂我电话。太过分了。”程虎又重拨老妈的电话,结果......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再打老爸的电话。 “您好,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程虎气得死死握住手机,差点没把手机从车窗扔出去。 这亲爸亲妈,绝对是亲的。你们的儿子被困在山村里,你们居然还要去环球旅游,还叫我有事没事都别打电话。好,我程虎给你们把这笔账记下了。 满肚子的气没处撒,程虎决定给刘老头打电话。 结果更惨! 刘老头没等程虎质问,就先是十分关切的询问了程虎的现状,那语气之和蔼,言辞之恳切,搞得程虎都没法生气,只好缴械投降,放弃质问。 电话里,刘老头说道:“小虎啊,你没事啦,那真是太好了。” “刘大爷,你们为什么抛下我?” “小虎啊,山里晚上凉,你记得盖被子,别着凉了。一定要多注意身体。还有山里的水记得烧开了再喝,不然容易感染细菌。” “刘大爷!你们为什么算计我。” “山里的野果野菜什么的,不认识的,就不要乱吃,免得吃坏肚子。遇到危险也别害怕。小虎,你记着,你不是一个人,我们是你坚强的后盾。。” “刘大爷!” “小虎,你现在是出来买东西是吗?我已经跟昨天咱们遇到的那个黄书记打过招呼了。他有辆皮卡车,可以先给你开着。你到了镇上,直接去找他就行。” “得了得了,刘大爷,能不能给我开口说话的机会?“ “你现在不是在说吗?另外,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就给我打电话,千万别跟我客气。唉,我虽然一把年纪了,可能也活不了多久了,可是小虎,只要是你需要帮忙的,我一定义不容辞,你千万别不好意思。” 程虎泪目。我tm居然被吃得死死的,心里有气也发不了。敢情刘老头这是跟家里人商量好了的,无论他程虎怎么质问,反正就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顾左右而言他。 唉,看在那些价值连城的石头的份上,就原谅这些老狐狸吧。 乘坐大巴车到了镇上,已经是午后。 程虎先找了一家手机店,买了几个充电宝,再把充电宝连同自己的手机一起放在手机店里充电。 然后找一家米粉店吃了三碗米粉填饱肚子,最后便去政府大院找黄兴旺。 辗转问了几个人,才找到黄兴旺的办公室。 再见黄兴旺,程虎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他四下看了看,没看到黄兴旺的女儿,不禁有点失落。 原本想着,来找黄兴旺的话,一定可以遇到他那个超级好看的女儿的,然而没有。 不过,也没关系,缘分这种东西向来都很奇妙。程虎相信,只要自己当真定居白木村了,以后肯定还能再见到那个妹子。 黄兴旺再见程虎,并没有过多客套,而是直接跟他拉起了家长里短,好像他们认识了几十年一样。 这操作让程虎猝不及防,只能一边回答黄兴旺的各种关切问候,一边傻笑。 黄兴旺也跟着笑道:“小虎,你定居白木村这件事,最好是不要告诉其他人,越少人知道越好。” 程虎点头:“您放心,我都懂的。” 两人又拉了一些家长里短之后,黄兴旺把车钥匙交到程虎手里,语重心长的说道:“白木村是个好地方,既然你已经决定留下来了,那就踏踏实实的在那里住着吧。还是刚刚那句话,别跟其他人说这件事。另外啊,有什么困难,你直接来找我。别跟我客气。” 程虎赶忙接过钥匙,一个劲的点头:“您放心,黄大爷,我这人脸皮特厚,不会跟您客气的。” 结束了谈话之后,黄兴旺带着程虎找到了停在政府大院里的墨绿色皮卡车。 他拍了拍皮卡车的车头叹道:“这个老家伙跟了我快十年了,也差不多退休了,你就放心大胆的开,不要怕碰着刮着,想开多久,就开多久,反正我也很少开。” 第11章 采买 黄兴旺如此豪爽,程虎都没什么话好说了,只能连声道谢。 都说农村人淳朴,看来这话不假。这个与自己只是见过一面的黄大爷都能如此豁达热忱,程虎当真是有些受宠若惊。 由于安明镇也不大,政府大院就在街道旁边,所以程虎暂时没把车子开走,而是徒步去采买各种东西。 太阳能灯、高脚煤气炉,普通煤气炉,煤气罐,高压锅,炒菜锅,烧水锅,热水保温壶,粘板,菜刀,水桶,大盆,还有筷子跟碗碟...... 吃饭要用到的锅碗瓢盆一样都不能少。 还得买些工具。扫把,垃圾铲,拖把,抹布...清洁卫生的也要买,还有自己要用的洗护用品。 剩下的就是粮食,菜米油盐酱醋茶。 另外山里夜凉,程虎还买了一床棉被,两条毯子,一个枕头。总不能直接睡地板吧。 鉴于目前资金有限,床架床垫那些东西就先不买了。 所有东西都采买完毕之后,程虎又回到政府里,找到黄兴旺打了声招呼。人家把车子借给你,你总不能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溜走吧。 黄兴旺看到程虎买了一车东西,脸上的笑容更甚。看来这小子是真打算久居了。 他说道:“要是你遇到什么难题,就给我打个电话。” 程虎应了一声,皱眉道:“黄大爷,村子里没有信号啊。” 黄兴旺愣了一下,问道:“你的手机卡是联通还是移动?” “电信。” “那肯定没有信号,你去换一张移动卡,整个村子,每一个角落都有信号。” 听到这话,程虎大喜,赶紧找到移动营业厅,重新办理了一张电话卡。 忙完这一切之后,已经是黄昏。程虎去手机店里取回自己的手机跟充电宝之后,便驱使墨绿色的皮卡车,载着一车东西,往白木村回去。 车子刚刚驶入白木村地界,程虎就发现了趴在路边的大黄。 看到大黄竟然在中午分开的地方等着自己,程虎的心情莫名有些沉重。 他不知道这头叫大黄的老虎究竟对自己寄予着怎样的厚望,但他知道,如果自己此去不返的话,必定会让这头看上去骨瘦嶙峋一把年纪的老虎伤心难过,失魂落寞。 不然它也不会如此安静的耷拉着脑袋等在原地,像极了走失的孩子,无助的趴在地上,等待母亲回来寻找自己。 当它看见墨绿色皮卡车的那一瞬间,整个虎躯微微一颤,立时就爬了起来,原本失落的神情也瞬间活泛,瞳孔里迸发出无尽的欣喜与渴望。 程虎把车子停在老虎身边,摇下车窗,笑问道:“哈哈,大黄,你是不是怕我不回来了?” 老虎轻轻摇摇头:“不是,石头还在房子里,你不会走的。” 额...能不能别这么直白。 “我可不是舍不得那些石头。”程虎下车,说道,“我是男子汉,言出必行,说了不走,就绝对不走。能不能别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他打开皮卡车后座的车门,笑道:“上车吧,我带你飞。” 大黄看了看皮卡车,看了看烈日,又看了看崎岖的村道,然后才慢吞吞走近车门,轻轻一跃,上了后排座位。 它今天没怎么睡觉,年迈的身体确实已经十分疲惫。 于是一个很怪异的画面出现了。 一个人类坐在驾驶室的位置上开着车子,后排的座位上趴着一头姿势优雅的老虎... 程虎看了看后视镜。大黄安安静静的趴着,它竖起脑袋望着车窗外,身上的毛发被吹进来的山风抚动,样子是既优雅,又霸气。 这让程虎心里有点小得意,脸上的神情也逐渐猥琐。 试问,除了中东土豪跟俄罗斯大鳄以及非洲矿主之外,谁还能这么牛逼,把老虎当宠物? 当然是我程虎啊!哈哈哈! 回到院子之后,程虎搬了半个小时,才把东西全部从皮卡车车厢搬下来。 而此时,天色已近黄昏。 大黄走出院子,进入山林中,开始它的夜行*性*活动。 程虎把太阳能灯挂好,就先给自己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饭——红烧肉,还有番茄炒蛋。 虽然程虎以前很少做饭,但是,对于一个高智商的人类来说,只要有百度,随便炒几个菜还是没问题的。 做出来的味道尽管没有老妈做的好吃,但是,也算可以下肚吧。 再加上环境的烘托以及身体疲乏的缘故,那原本只能算是勉强可以下肚的食物,倒也显得十分美味。 吃饱饭,洗了澡,看了看乱七八糟的东西,程虎实在是没有精神收拾了,就先把床给铺好,然后倒头就睡。 累,实在是累。 原本吃饭的时候,他想着要躺在床上,在睡着之前驱动意识看看山林的。可是,今天真的是太累了,所以,身体很不听话的睡着了。 等到他朦朦胧胧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睁开眼睛,看着空荡荡的房子,程虎依然有种恍如在梦中的感觉。 其实,在睁开眼睛的前一刻,他还在幻想着,之前发生的一切可能都只是一场梦而已,等他睁开眼睛就会发现,其实自己正躺在家里那张舒舒服服的席梦思上面。 然而,现实就是现实啊。 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以及天花板上面那个很大的天窗,程虎就知道,自己的幻想才是假的,所谓的梦是真的。 不管真也好,假也好,睡了一晚,总是要起床的。 穿好衣服,下了楼,发现天空还没有阳光射下。看了看时间,也就早上六点多而已。 他走出院子,找了块大石头坐下。在习习晨风之中,驱动意识,让自己的意识像一只鸟儿般飞出去。 然后,一个朦朦胧胧的画面出现在眼前: 枯黄的村庄,枯黄的山林。放眼望去,除了枯黄色,完全看不到绿色。 逶迤的群山没有一点绿色,枯黄的树木没有一点绿色,干涸的河道没有一点绿色,废弃的村庄,没有一点绿色。 到处都是了无生机的植物,到处都是单一的枯黄。 周围的山脉彼此相连,天地苍茫一片。视野所及不见一点绿色,除了枯黄还是枯黄。 几只飞鸟在枯黄中振动翅膀,从这头的枯黄飞出去,又在那一头的枯黄里消失。 程虎抽回意识,睁开眼睛,心里并没有感受到愉悦。 因为刚刚在浏览山林的景色时,他似乎感觉到了植物的沮丧,感觉到了大山的沮丧。这种沮丧直接就影响了他的心情。 他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再次闭上眼睛,将意识驱动出去。有了刚才的试练,这一次他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意识。 第12章 金丝猴 在他的意识所达之处,不管是幽深的山谷,还是禁闭的山洞,或者底下几十米,全都亮如白昼。 他把意识拉到最高,整体浏览了一遍这片山林。他看到这片山林十分广阔,如果要徒步穿过整片山林的话,估计没有一个星期办不到。 虽然村庄周围的山林里的植物已经全部枯黄,但是,在这片山林最中心的位置,还有一小片森林处于一种即将枯黄的状态。 程虎猜想,山林一定是从边缘向中心地慢慢变枯黄的。所以现在山林四周的植物都枯死了,而中心地的植物还没有。 在山林里,到处都有动物居住。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泥里爬的,全都有。不时还可以看到几个金灿灿的身影在枯黄的植物间穿梭。 这让程虎十分好奇,就驱动意识朝那些金灿灿的身影飞去。 靠近一看,才发现,原来那些金光闪闪的身影是猴子。 作为纪录片频道的忠实粉丝,程虎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些可爱的猴子是金丝猴。 金丝猴之所以叫金丝猴,顾名思义,自然是因为有金灿灿的毛发。 它们的胸腹部为淡黄色,从颈部开始,整个后背和前肢上部都披着金黄色的长毛,细亮如丝,在阳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好似一件风雅华贵的金色斗蓬。 看着这些可爱的小猴子嬉戏打闹,程虎心里莫名跟着激动起来。 这种感觉跟在动物园里看动物是完全两种感受。 在动物园里看动物的感觉就跟在电视上看美女的感觉一样,而现在亲眼所见,那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再者,金丝猴是我国特有的珍贵动物,它们在这个星球上已经生存了一百多万年。但是,能有多少人有他程虎这样的奇遇,以这种方式,在这样的地方看到这些小家伙? 没有啊,除了大舅,估计也就剩下他了。唉,有时候太牛逼,都不用吹牛了。 据说金丝猴原来广泛生活在亚热带地区的低山森林里。但是随着人口的大量增多,人类为了解决吃饭、住房等问题,不断砍伐森林。 因此,金丝猴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低山树林逐渐往高山森林迁徙。栖息地的不断消失,让金丝猴的分布范围越来越小,后来只能残存在山高岭峻,人类活动很少的地方。 栖息地的急剧减少,再加上‘生吃猴脑’是一道极其昂贵且有着身份象征的违法菜品,金丝猴的数量也在急剧减少。 现在竟然能在村子周围看到金丝猴,这让程虎十分惊讶。 氮素,仔细一想,会说话的老虎都有,那这儿生存着金丝猴似乎也不奇怪嘛。 毕竟,这儿本身就是一个神奇之地。 看了一会儿虽然骨瘦如柴,但却十分欢乐的金丝猴之后,程虎的意识继续飞驰,然后就看到了豹子、小熊猫、野狼、野猫等珍贵的野生动物。 虽然山林一片枯黄凋零之色,但程虎还是可以感受到,这些动物或奔驰或飞翔在山林里时,那种自由自在的幸福感。 意识飞了许久,看了许多,觉得自己已经大致有所了解这片山林之后,程虎才把意识抽回来。 而此时,院门口的方向出现了大黄的身影。 它慢悠悠的往里走,看见程虎坐在石头上,瞟了一眼,就往坟墓走去。 它一边走向坟墓,一边说道:“昨晚睡得怎样?” 程虎站起身,回道:“睡得很香。你呢?你昨晚在山林里找到食物了吗?” 大黄已经走到坟墓前,趴了下去:“吃了一只兔子。” “大黄,你能再跟我说说关于这里的事情吗?”程虎心里有很多很多的疑问,但是,又不知道从何问起。 大黄原本已经闭上眼睛,听到程虎的话,又缓缓睁开。 它看着站在院子里的人类,清晨的阳光照耀在他身上,将他全身都笼罩在一片淡淡的金光里。 他的身影是那么高大,他的五官是那么分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又是那么熟悉。 在恍惚间,大黄有那么一瞬间以为是主人回来了。 但是,随着视线的聚焦,随着图像的清晰,也随着大脑的清醒,它很快就从恍惚间回过神来。 站在眼前的,并不是它等了二十多年的主人,而是一个全新的山林守护者。 虽然他看上去极其不靠谱,但是,至少他目前已经选择留了下来。因此,或者山林还是有希望的。 大黄回道:“这片山林,叫做黄金山林。第一任守护者是你的大舅程大牛。这些你应该都知道了吧。” 程虎点头。这些他确实已经知道了。 “你的能力有什么作用,你应该也知道了吧。” 程虎再点头。这些,他确实也知道了。 “那么,你还想知道什么?”大黄问道。 程虎皱眉想了一下,但确实又想不出自己想要确切的了解什么东西。 与其说他的心里疑虑重重,不如说他是被突如其来的能力与奇遇给惊呆了。 他不敢相信这一切,所以内心充满了疑惑。 但是,只要他心中笃定这一切是真的,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好疑惑的了。 大黄接着说道:“路,还很长,现在你可能对一切都充满了疑惑不解,但是,不要着急,慢慢的你就会发现,以后你会生出更多的疑惑。所以,你现在要做的,不是用一个个问题去了解这片山林,而是接受现实,用行动去了解山林,去解惑一切问题。” 程虎居然觉得老虎的话很有道理。我一定是疯了! 他看见大黄又闭上了眼睛,猜想大黄一定是很疲惫了,就没有再打扰大黄。 今天要做的事情是,把昨天采买回来的东西收拾好,把太阳能灯稳固好。 房子里虽然没有蜘蛛网什么的,但是灰尘很多。 程虎吃了早饭之后,就先把厨房打扫了一遍,再把昨天买回来的锅碗瓢盆一一摆放整齐。 之后又把桌子椅子洗刷了一遍,还把地面扫了一遍拖了一遍。 另外,玻璃窗也得洗刷一遍。 这些工作以前程虎在家里是从来不用做的,但是现在,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他必须亲力亲为。 总不能逼着大黄给他干这些活吧。 自己几斤几两,程虎心里还是有点逼数的。他绝对打不过大黄。 第13章 以石养人 一个白天的时间,程虎全在搞房子的卫生。 等到了傍晚,看着自己一天的劳作有了不错的成效,程虎心里还是很自豪的。 我程虎果然是个牛逼人物,连搞卫生这种事情都能做的如此杰出。瞧瞧那扇玻璃窗,亮晶晶的,就跟钻石一样。 再瞧瞧院子角落里的灰尘,那些全是他从屋子里清扫出来的。 这是何等的心细如尘才能把工作做得如此一丝不苟呢? 唉,有时候太优秀也不行,会容易自满。程虎想到,我得学着谦虚一点才行。 此时,被程虎高高挂上楼顶的太阳能灯以及一楼客厅和二楼主卧里的太阳能灯,全都齐刷刷亮了。 在昏暗的暮色里,几盏太阳能灯就像是一个个闪着光亮的巨大明珠,将白色的光华洒落在院子里,也照射在屋子内。 院子虽然枯黄一片,但是有了灯光,在微凉的夜风中,或多或少的多了一点暖意。 程虎今天早上吃的是西红柿鸡蛋面,中午吃的是西红柿炒蛋,现在到了晚饭,怎么也得丰盛一点了吧。 西红柿蛋汤,还有蒸腊肠。这些食材都是昨晚镇上买的。因为没有冰箱保鲜,所以新鲜的猪肉就买了一斤,昨晚全吃完了。 今天晚上只能稍微简单一点了。 鸡蛋是超市里买的,不贵,几毛钱一个,但是西红柿的价格却让现在资金略显紧张的程虎大跌眼镜,居然要五块钱一斤! 抢钱啊! 虽然他以前没买过菜,不知道城里的菜卖多少钱一斤,但是,现在在这么一个小乡镇里,西红柿居然卖五块钱一斤,这让程虎有点难以接受。 毕竟,安民镇上的五花肉之类的猪肉,也才卖十块钱一斤,如果是肥一点的猪肉,才卖八块钱一斤。 西红柿的价格居然是猪肉的一半,这是不是有点主次颠倒了? 难道现在种植西红柿要比养猪困难? 煮西红柿蛋汤的时候,鸡蛋打了三个进去,但西红柿却只切了一个。 程虎想着,自己身上也就剩下几千块钱了,根本就不能维持太久。毕竟柴米油盐酱醋茶,每一样都是花钱买的。 再加上以后的路可能还很长,需要购买的东西会更多,要用到的钱,也更多。 所以,程虎动了把石头卖掉的念头。 把石头卖掉之后,必然会有一笔巨款收入,到时候想要在这里做什么,也可以没有经济顾虑的,放开手脚去做。 有钱就大展宏图,没钱则寸步难行。这一点,程虎现在是深有体会。他只能暗暗责备自己,离家的时候怎么没问老爸老妈多拿点钱。 这样的话,现在也不用过得这么拮据,至少还可以取证上的小餐馆里享受一下被人服务的滋味。 然而,几千块钱,如果大肆挥霍的话,估计石头还没卖掉,巨款还没到手,他就得先因为没钱,长期吃土而死亡。 得,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既要吃得起五星大饭店,也要吞的下红烧牛肉面。 现在先悠着点,等以后有钱了,再敞开肚子吃。 程虎坐在椅子上,一边吃着热腾腾的饭菜,一边打开手机。 老爸老妈在朋友圈秀恩爱,程虎直接评论了一个‘呕吐’的表情,然后自己也发一张简单晚饭的图片上朋友圈。 倒不是想博眼球什么的,只是在这种环境之下,没有电视,没有娱乐项目,发发朋友圈似乎成了唯一的乐趣。 哦,不对,还有去各种q群里水群,也算是一大乐趣吧。 想到这里,程虎赶紧打开qq。 什么幼儿园同学群,小学同学群,初中同学群,简直不要太多。不吹牛,程虎可是一人掌管着五个两千人大群的管理员。牛逼吧。 呵呵! 幼儿园的小伙伴大家都没什么印象了,所以程虎很少去幼儿园群聊天。 至于初中高中大学的同学群,基本上都是在各自吹嘘自己的现状。 只有小学群是一股清流,不是在感怀过去,就是在探讨人生什么的。 而且,程虎记得,小学群里有好几人玩石头。刚好可以跟人家讨教讨教。 打开小学群之后,程虎先跟大家打了个招呼,然后才发出几张石头的照片。 他没发那两块大石头的照片,只是发了几张小石头的照片。 尽管那些小石头没有手掌大小,但也有拳头那么大。质地跟色泽或许比不上两块极品石头,可也算得上是上品。 所以程虎的照片一发出来,几个玩石头的同学便忍不住讨论起来。 “程虎,你这石头不错啊。打算出手吗?” “这几个石头有多大?放点参照物呀。比如一块钱的硬币或者矿泉水瓶什么的。” “看颜色挺正的。程虎,你打算自己拿去找人雕刻,还是原石出手?” “哇,好漂亮的石头啊。程虎,送一个给我呗。” “送?你怕是不知道这些石头值多少钱吧。” “普通物品用‘元’来做单位,这种石头,一般用‘万元’做单位。” ...... 程虎看着几个同学满心热忱,便知道这几个石头价格也不便宜。 他先上楼放了个矿泉水瓶子在石头旁边,一一拍照。发到群里之后,才回复道:“打算就这样出手,可是又不知道去哪里找买家。” “我靠,竟然有拳头这么大。发了。” “程虎,牛逼啊,发财了别忘了我们啊。” “色泽很正,没有什么杂质,如果拿去拍卖的话,肯定能卖出高价。” “拍卖?”程虎还真没想过,这些石头是可以拿去拍卖的。 “对啊,现在石头很吃香的,比那些什么古董还吃香。特别是你这种品相这么好的石头。” “比古董还吃香,是不是说得太夸张了点?” “那是你们没见识。现在几年也出不了一块好石头。而且自从二十年前那场mp1号病毒肆虐全国之后,便流出了一种‘以石养人’的说法。” “石头养人,不管有没有那场病毒,这个说法一直都有。” “一块石头要历经地壳运动,山水冲击,大地滋润,日月普照等等一大堆的自然条件才能形成,然后才有了通透的色泽,如凝的质感。简直比唐僧取经还要困难。而且随着开发,好石头越来越少,像程虎的这几块天然原石,多少年没见过了。” “程虎,他们说得这么夸张,你这些石头到底是不是天然的?看上去怎么感觉像是人工合成的?” “是天然的。”程虎得意洋洋的回复道,“是我今天在山里找到的。” “握草,什么山,我也要去找。” “咱们这儿周围的山?” “不是,我现在不在家里。”程虎回道,“你们刚刚说拿去拍卖,拿去什么地方拍卖?” “拍卖公司啊,国内三大拍卖公司都可以,至于那些小的拍卖公司就不要去了。大部分都是骗钱的。” “我记得班长就是在保丽上班的。” 【夜夜码字十二点,票票投我行不行。】 第14章 几十年没洗 “保丽虽然是大公司,但实际上,国内最专业的石头拍卖行在西阳省。西阳省的黄龙玉可是全世界有名的。大部分人如果要出手自己的石头,一般都是拿去西阳省的文行拍卖公司。” “对,文行集团的文行拍卖确实不错。但我个人比较喜欢文行大饭店......” “哈哈,不知道什么时候,文行大饭店可以在咱们京都开分店。” “现在的文行饭店也不行了,听说刚起步的时候牛逼得不得了,出过很多牛逼的食物,但是后来就不行了,只能中规中矩按部就班的发展。要把分店开到京都很难。” 看到这些人一下子就把话题转移到了‘吃’上面,程虎很无奈。不过,民以食为天,人类最逃脱不了的,就是‘吃’这个字。 不过,他也算是大致得到了一些信息。 1:小学班长在国内最大的拍卖公司上班。 2:西阳省有最专业的石头拍卖公司。 这两个信息对他来说都是好事。因为他跟小学班长的关系挺好的。再一个就是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西阳省荷花市金钟县安明乡(镇)白木村。 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程虎跟同学们道谢之后,赶紧把桌上的食物吃了个精光,然后洗澡睡觉。 四月的山林之夜还是挺冷的,在二楼的主卧躺下没一会儿,程虎就整个人都卷到了盖毯里。 第二天早上,他是被甜醒的。 不,是被舔醒的! 睁开眼睛便可以与一只大老虎深情对视的待遇,估计除了老虎的口中食,也就只有他程虎能享受了。 大黄在房间里转了几圈,呼吸着已经没有主人气息的空气,略显失落的说道:“你把房子全都打扫了一遍?” 程虎坐起身,揉着眼睛,回道:“对啊,有什么不妥吗?” “没什么不妥。你做得很好,房子变得很干净了。”大黄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原本沾满灰尘,难以透进光线的巨大落地窗已经被抹得一干二净,问道,“楼顶你收拾了吗?” “楼顶?”程虎还真没收拾,“楼顶也需要收拾?” “当然,楼顶有长满杂草的花坛,还有几十年没清洗过的蓄水池,你说要不要收拾?” 几十年没清洗过的蓄水池...... 程虎忽然想起什么,猛的干呕了几下。 握草,我这些天一直在喝那些水。呕~ 程虎赶紧穿上衣服,直奔楼顶。 楼顶的花坛就跟大黄说的一样,全是枯黄的杂草。这没什么好看的,程虎要看的是几十年没清洗过的蓄水池。 他快速爬上台阶,将脑袋探入蓄水池的入水口。看到水池里的水的那一瞬间,程虎差点没把前天晚上吃下去的红烧肉跟昨晚吃下去的腊肠给呕出来。 握草,好几只死老鼠泡在水里! “大黄,你为什么不早说。”程虎对着下面的院子咆哮道,“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里面有死老鼠。” 大黄趴在坟前,一脸无辜的回道:“我以为你知道。” 程虎泪目。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二话不说,程虎先把蓄水池里的水给倒了,再把蓄水池清洗一遍。 洗去了污垢跟老鼠尸体之后,看到入水口的水管仍然有清澈的水流流入蓄水池,程虎松了一口气。 这鬼地方的河道都干涸了,要是水管没水流入的话,他以后估计只能靠昂贵的矿泉水过日子。 回到一楼,洗漱干净,程虎给自己煮了一碗放了一个鸡蛋的挂面,然后又用烧水锅烧了一锅开水,再把开水装入保温壶里。 房子跟楼顶的蓄水池算是清理干净了,但是外面的院子依然十分凌乱。 程虎今天得把院子收拾一下。 找来工具之后,就开始一天的劳作。 虽然他是个大胖儿子,但说句实在话啊,老爸老妈从来都是心很大的那种。所以他从小到大,都是散养着长大的。 因此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娇生惯养的惰性跟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愚蠢。 除草、拔藤、铲除动物粪便这些,一开始有点难以下手的感觉,但是等身上的衣服脏了,等汗水把身体捂臭了,自然也就能放开手脚干活了。 不过这院子确实是太大了,估计有好几亩地。一天下来,累得要死要活的,也就是把院子里的动物粪便清理干净,顺便把随处可见的砖头堆到角落里。 至于院子里的杂草,程虎只清理了房子前的空地。至于干涸的池塘四周,以及院门口的位置都没有动过。看来改天还得继续干。 但是,程虎心想,这样靠体力以最原始的方法清除院子里的杂草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现在好歹也是21世纪,是科技突飞猛进的时代。再用人力去清除大面积的杂草,是不是显得有点智障? 他看着院子里还有大片荒草没清,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原本趴在大舅坟前睡觉的大黄慢慢爬了起来。 它看了一眼程虎,说道:“我要进山去了。” 闻言,程虎赶紧问道:“你天天都要进山吗?” “对,天天都要进山。你放心,白天我还是会回来这里睡觉。所以,你不是一个人,也不必害怕孤独。你还有我。”说罢,大黄晃悠着骨瘦如柴的身子离去。 就像大黄说的一样,程虎确实害怕孤独。这个大黄虽然不像人类那么有趣,但好歹也是一个伙伴呀,而且还是一个会说话的伙伴。 在这样的环境里,没有电视,没有娱乐项目,如果还没有一个会说话的伙伴解闷的话,估计程虎要疯掉。 所以,要是大黄撇下他一个人,他肯定会被孤独感包围淹没,最后只能背起背包,落荒而逃。 回到屋子里吃了饭,洗了澡,程虎便回到楼上躺下。 刚躺下,房子外面就传来了一阵哗啦啦的声响。看来是暴雨来了。 虽然还没有进入夏天,但是这种群山环绕的地区,雨水总是格外丰沛。 白天的时候艳阳高照,到了晚上,就会倾盆大雨,然后到了第二天早上,又是烈日灼烧,到了晚上依旧风雨无情... 如此循环,可以循环几个星期。 第15章 攀亲带故 这无论对高山对动物还是对当地农民来说,都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只要雨水不会形成水涝,便可以浇灌农作物,而白天的烈日只要不至于晒伤植物,则可以帮助农作物进行光合作用。 但如果碰巧是收割稻谷的时候,自然也要辛苦一点。早上晒出去的稻谷,傍晚必须收起来。不然到了夜里,谁知道是月朗星稀还是风雨交加。 总体来说,这个地区不缺雨水。但经常会有洪涝从河道漫出来,淹没河道两边的农田。 这也就是为什么程虎跟刘老头来的路上会遇到黄兴旺卷着袖子裤脚清理水沟的缘故。 看着某一篇来自‘附近的人’的散文随笔,程虎也大致对这一片地区有了了解。 他退出页面,打算给刘大海打个电话。 既然决定要在这里住下来,而且还是长住,那日子自然是不能得过且过的。 就跟之前他想的一样,先用石头换一笔钱。然后把荒废了二十多年的电路修好。估摸着是从外面进村的线路被植物或者动物给弄断了。等有钱了,就想法子把电先修好。 常言道,要致富,先修路。这路不仅仅是指行车走路的道路,还有照明的电路以及可以跟外界连接的网路。 要长久定居这里,并不是拥有一口锅一床被子就行了。 首先生活质量必须舒适,只有生活的环境舒服了,人才会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有了积极乐观的心态,才可以不为外界的诱惑所动,也不会因为山区的娱乐贫乏而丧失耐性。 金钱是最直接也是最快速的可以改变生活环境的东西。 刘老头定居在西阳省的阳安市。程虎的电话打过来时,他已经准备睡觉。 刚刚躺在坚硬的木板床上,听到手机铃声响了,就不慌不忙的侧身拿起手机看了一下。 到了这个时间点,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他一般都不会接电话。但看见手机屏幕上显示着程虎二字,立马就欣喜异常的接通了电话。 “喂,小虎,你怎么还没睡觉?山里凉不?” 程虎阿秋一声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回道:“不凉,那个,刘大爷,我想跟您打听个事。” “哦?什么事?你说。” “您有熟人在文行拍卖行上班吗?” “文行拍卖行?”刘大海想了一下,回道,“没有。” “额...我还以为您有熟人在文行拍卖行上班呢。唉,你说你,这么大一个官,人脉怎么这么差?”程虎忍不住吐槽起来。 刘大海哈哈笑道:“是是是,我刘大海人脉差,你程虎人脉广,那你告诉我,你在西阳省有多少熟人?” 程虎翻了个白眼:“你怎么不问我在非洲有多少熟人?明知道我刚来西阳省没几天,你还这么问我。”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逗。这么跟你说吧,我没有熟人在文行拍卖行上班,但是,我跟文行集团的老总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刘老头忽然说道。 “握草,真的假的?”程虎眼睛亮了,声音也大了,“您别拿我寻开心啊,我可是很认真的在跟你说事情呢。” “你看我都一把年纪了,难道还会拿你这么个小年轻寻开心?” 电话那头传来刘老头爽朗的笑声,搞得程虎都不是很敢相信他的话。 刘老头接着说道:“文行集团的老总不仅跟我是好朋友,当年跟你大舅也是非常要好的。哦,对了,他有个女儿,叫朱晴晴,跟你大舅年纪差不多......” “他女儿跟我大舅有一腿?”程虎打断刘老头的话,一脸八卦的问道。 要真是有这层关系的话,那他岂不是还能跟文行集团的老总攀亲带故?哈哈哈,我大舅怎么这么牛逼呢?我怎么这么幸运呢? “别胡说。”刘老头立马否认道,“你这脑子成天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能不能听我把话说完。” “哈哈哈,那个,刘大爷,您说。” “朱晴晴当年差点死掉了,就是你大舅救过来的。后来朱晴晴生了个儿子,他们一家为了感谢你大舅的,为了怀念你大舅,就给她儿子起名朱大牛。现在那小子比你大不了几岁。” “好吧,我承认,我龌蹉了。”程虎没想到,大舅当年还干过这么多好事。 虽然不是有一腿,但是大舅作为朱文行一家的恩人,估计他还是可以沾点光的。 刘老头疑惑道:“你小子没事要找拍卖行干什么?” 程虎回过神来,解释道:“不瞒您说,我捡了几个小石头。我的同学都建议我拿去拍卖,而且他们给我推荐了文行拍卖行,所以才问你有没有熟人。” “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程虎道:“要不这样吧,我加您微信,然后从微信上发给你。” “好!”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通过查找电话号码加上了刘老头的微信,并把之前拍的石头照片发给刘老头。 刘老头接收到照片之后,眼前一亮,忍不住嘀咕道:“嘿,这傻小子跟他大舅一样走运。这才几天时间,居然就捡到了这么好的石头。” 刘大海的老婆刚好推门走进房间,听到老头子自言自语,便问道:“说什么呢你?” 刘大海把手机递给老婆,说道:“老婆子,你看,这石头怎么样?” 刘老太接过手机一看,也是眼前一亮:“哟,这石头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 “废话,当然是天然的。”刘老头想都没想的说道,“这是白木村的东西。” “白木村,不是二十几年没人住了吗?” “是啊。”刘老头叹气一声,说道,“自从大牛过世之后,白木村就大变样了。不过,现在大牛他外甥回去定居白木村了。” “还有这事?说起来,大牛那孩子也是个好孩子,就是英年早逝,怪可惜的。不知道他的这个外甥是个什么样的人。” “跟大牛有几分像。不简单。” 刘老头一边说话,一边给程虎回复信息。 他让程虎找个时间把石头直接带来西阳省省会阳安市,到时候他会亲自带着程虎去找文行集团的董事长。 第16章 被遗忘的英雄 有了刘老头这个靠山,程虎自然就能高枕无忧了。 踏踏实实睡了一觉醒来,程虎立即收拾行李,打算去一趟阳安市。 走出院子的时候,程虎迎面遇上了等候在台阶下的大黄。大黄正盯着他看。它的眼睛里有祈求,有错愕,有慌乱,有害怕。 但它开口的时候,又不会把这些情绪吐露出来,只是淡淡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它看了一眼程虎手里的背包,双目微微垂下。他最终还是要离开这里吗? 程虎猜出了大黄的心思,便举起装着石头的背包,笑道:“大黄,我要拿石头去换钱,但你放心好了,换了钱,我很快就会回来。” 大黄摆动瘦骨伶仃的身体,把屁股对着台阶上的程虎,一边慢悠悠的走向枯黄的坟墓,一边说道:“你最好不要去太久。从你进入村子的那一刻起,你的命运就已经跟山林挂钩。你们是共生共灭的。如果你离开太久,就会像离开水的鱼一样。” “怎样?” “死路一条。”大黄已经走到坟墓前,前肢弯曲,身体顺势趴下去。 它看着冰冷的墓碑说道,“而且,你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通过不断的补给,才能维持源源不断的力量。你想知道如何壮大自己的力量吗?” 程虎背着背包,走到坟墓前,点头道:“当然想,我是真心决定要定居这里。” “很好。”大黄解释道,“据我所知,年代越久远的古钱币里储藏的力量就越多,你只要把你的意识覆盖在古钱币上,就可以用意识吃掉古钱币,从而补充力量,强大自己。” 古钱币,吃掉古钱币?这是不是太玄幻了一点? 虽然意识可以连接山林就是一件很玄幻的事情,但是用吃掉古钱币的方式来补充力量,听起来确实有点难以置信。 不过,程虎也只是略微讶异了一下,并没有抗拒这件事。毕竟是用意识吃掉,并不是真的从喉咙里吞下去。 他说道:“好的,我知道了。等我去把这些石头卖了换钱,我就买些古钱币回来。” “还有一件事。”大黄提醒道,“你的意识出不了白木村。” “额,这个你不是已经说过了嘛。我知道了。”程虎蹲下身子,摸了摸大黄形销骨立的背脊,说道,“等我回来吧,到时候帮你买些肉回来改善伙食。” “我不吃猪肉。别买猪肉就行了。” 程虎一脸黑线。都瘦成这样了,居然还挑食。 “知道了。”他一边走向墨绿色的皮卡车,一边道,“我给你买些牛肉。但前提是,这些石头能换到钱。如果换不到的话,那我就只能给你买点面包什么的。因为我身上没什么钱了。” 大黄竖起脑袋盯着皮开车慢慢驶离院子,直到车子看不见了,轰隆声也听不到了,才又把脑袋贴到地面上。 “不知道你的外甥跟你比起来如何。”大黄看着墓碑淡淡说道。 程虎到达金钟县之后,换乘高铁,历经四五个小时到达西阳省省会阳安市。 到了阳安市,在高铁站门口等了一会儿,便看到一辆有些眼熟的黑色越野车。越野车在他面前停下,高大的司机大叔一脸笑呵呵的走下车来。 “小虎,咱们又见面了。”司机大叔神情有些喜悦,又有些尴尬。 程虎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模样,质问道:“大叔,那天你们居然把我一个人扔在白木村里,万一我被老虎吃了怎么办?” 司机大叔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说道:“这、这个都是刘老的主意,我顶多就算是个帮凶而已。嘿嘿。” 程虎砸了一拳大叔的胸口,痛感袭来,便咬了咬牙,,说道:“握草,你是不是放了块铁板在胸口?” 司机大叔掸了掸胸口,笑道:“要是没有两下子,怎么当刘老的司机?” “我不管,反正我是记仇了,今天要是没有大餐吃的话,这仇就不能抵消。” “得嘞,今天你有口福了。咱们直接去文行大饭店,文行集团的董事长要亲自招待你。” “握草,我面子这么大?” “你就美吧。人家是看在你大舅的面子上。” 上了车,程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问道:“那你跟我详细说说我大舅的事情呗。” “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大舅跟刘老认识那会儿,我还没有给刘老当司机呢。不过我听刘老跟刘老太说过,你大舅当年给文行饭店提供过很多极品美食,所以文行大饭店才能一路披荆斩麻,几乎在南方的每一座大城市都开了分店。” “什么样的极品美食?” “你不知道?上网一查不就有了。输入文行饭店,黄金玉米,黄金布福娜之类的,肯定有很多报道。当初黄金玉米面世的时候,那可是轰动全国的,一个看似普通的玉米,售价一千元一个。(1)” “握草,这么牛逼,我赶紧查查看。” 这些话老妈从没跟程虎说过,程虎自然也就不知道。什么黄金玉米黄金布福娜,他听都没有听过。在家里,大舅的英年早逝在家里是禁忌,更是老妈跟外婆的心头痛,是绝对不能提的。 进入网页之后,按照司机大叔的提示,程虎输入了黄金玉米,黄金布福娜。 但是结果却没有像司机大叔说的那样,会出现什么报道。 “那你再试一试‘血红赤楠(2)’。这玩意绝对有,现在国家园林博物馆里还放着不少呢。有一棵在老外手里。” 还是没有。 “再试试黄金月季(3),这个总该有了吧。二十几年前,轰动全国的大事件。绝对会有。” 依然没有。 程虎皱着眉头看着司机大叔:“大叔,你是不是在逗我?” 司机大叔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我绝对没有骗你,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刘老。” “算了。不问了。”程虎心想,有些东西之所以会消失,肯定是有原因的。 也许有些人希望那些事情被遗忘。就像除了仅有的几个人之外,也就只剩下山林里的动物依旧记得大舅一样。人走茶凉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更何况,那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此刻程虎脑子里出现大黄趴在坟前的神态,心中莫名有些心酸。 我生为人,怎能不必上动物? 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让黄金山林恢复原状,一定要让那些记得大舅的动物都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一定要把大舅没完成的遗愿当成自己的毕生事业去做。 别人可以遗忘大舅,但他不能! 别人都遗忘了大舅,但山林里的动物没有遗忘。 人最简单美好的,不就是把内心的感动变成行动吗? ————注释———— (1)在《黄金山林》里,男主角程大牛具有可以加速植物生长,并且强化植物味道跟功效的力量。被强化了味道之后的黄金玉米无比美味,美味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售价是一千元一个。黄金布福娜则是强化之后的野生‘黑老虎’。 (2)血红赤楠:在《黄金山林》里,血红赤楠是三叶红芽赤楠的升级版。颜色如血,极其珍贵。一棵卖给美国财阀家族的继承者托马斯,一棵捐给走失儿童基金会,剩余的捐给国家园林博物馆。 (3)黄金月季:《黄金山林》中,程大牛意外吃下了一个来自美国大亨赠予的‘流浪者硬币’,自身的超能力得到强化,并且具有改变植物外形状态颜色等能力。黄金月季是普通月季改变得来的。一棵在国家园林博物馆被盗,一棵捐给了英国皇室,剩下的全都送给了华国花卉大亨花五雀。被花五雀珍藏在自己的园子里。 第17章 值不了几个钱 到了文行大饭店总店,在司机大叔刘浪的带领下,程虎背着石头走进了一间十分豪华宽敞的包厢。 偌大的包厢装修豪华,一看就是那种最低消费不低的高级包厢。 包厢中间的圆形大饭桌没有人,但是在旁边的沙发区却坐着几个气质非凡的人物。 这些人程虎就认得一个刘老头。 看到刘浪把人带到了,刘大海赶紧站起身说道:“小虎,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朱文行,文行集团的董事长。” “这位就是大牛的外甥?”程虎还没说话,一个年龄看上去五十来岁,精神饱满的光头男子便站起身,一脸欣喜的看着程虎。 刘大海点头道:“是啊,大牛的外甥,程虎。” “哎呀。难得啊。”朱文行快步绕过茶几,走到程虎面前,一把抓起程虎的手掌,“没想到,居然还能再见到大牛的家人。” “您好。请多关照。”程虎颇显尴尬。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热情,还真是不习惯呢。可是有什么办法,大舅的光环太亮了,一直笼罩着他。 介绍完朱文行之后,刘大海又把在场的另外几个男人介绍了一番。 不过这些人显然不怎么重要,所以刘大海也没有多加措辞,只说他们都是文行拍卖行的鉴定专家。 程虎心里有些发懵。鉴定几个石头而已,有必要一下子来这么多专家? 众人一番客套之后,程虎便把石头从背包里拿了出来。 那两块极品黄龙玉跟鸡血石他没带来,只带来了那些拳头大小,略有瑕疵的石头。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手无缚鸡之力的他孤身一人带着那么贵重的石头出远门,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 不管是被扒手扒了还是自己弄丢了,都是一件能让人崩溃的事情。所以,他只带了几个没那么牛逼的石头。 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但是就算程虎只带来了几个他自认为没那么牛逼的石头,却也照样亮瞎了几个专家的眼睛。 他们一个个拿着放大镜对着石头看来看去。一会儿在手里把玩磋磨,一会儿对着灯光照,一会儿还贴在脸上感受润度。看得程虎忍俊不禁。 不就是几个小石头嘛,有必要弄得比鉴别传国玉玺还认真? 过了许久,几个鉴定专家终于放下手中的放大镜,却把石头一个个抓得紧紧的不肯撒手。 黄龙玉也好,鸡血石也罢,经过雕琢之后确实会身价大涨,但是,如果无需雕琢就可以形成天然纹路形态的,那身价更是难以衡量。 这世界上最昂贵的,莫过于时间。而这些石头就是用了超长的待机时间磨砺出如此温润多姿的外形,难怪这几个专家爱不释手。 “这,这石头卖不?”一个专家没有评说真假,直接盯着程虎,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好像是生怕泄露了自己的渴望之情一样。 但实际上,他们几个在观察石头的时候,就已经流露出了溢于言表的喜爱之情。所以这份小心翼翼,完全是多此一举。 程虎很诚恳的点了一下脑袋:“卖啊,当然卖。我带石头来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卖石头换钱的嘛。” 一听这话,几个专家对视一眼,很是纠结。都想买,但又都不想跟自己的同行竞争。这种情况,最怕的就是出现几个人竞价的情况。竞价对于买家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划算的买卖。 他们心里都有一个如意算盘:这个傻小子肯定不懂这些石头的价格,估计会贱卖。一旦低价购入这些极品原石,不管是收藏还是转手,那都是一件赚大发的好事啊。 “这些石头大概价值多少?”朱文行手里也拿着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 他家里就收藏了不少石头,所以他是懂行情的。之所以问一句,主要是想看看自己的眼光准不准而已。 “嗯,这些石头略有杂质。”一个专家说道,“像这块,大概也就几万块钱吧。” “对对对,你们看我手里这块,颜色没有全透,虽然质地细腻如水,但是颜色不够正,顶多也就是几万块钱而已。” 听到这些话,刘老头皱起眉头。 好歹咱也算得上是半个收藏家。家里的石头虽然比不上大藏家,但多少还是有一些的。对于专家们对眼前这几个石头的估价,他并不是很满意。 “你们这是睁眼说瞎话呢。”刘大海有些生气,“一个个都像什么样?你们看石头的眼神都快喷火了,还说这些石头一般。要真是一般,就别抓这么紧。” 见刘老生气,朱文行也是忍不住瞪了几个专家一眼:“几位好歹也算是人物,就算想买这些石头,也没必要 睁眼说瞎话。我告诉你们,谁的钱都可以赚,就是这个小兄弟的钱不能赚。知道他是谁吗?当初要是没有他大舅,咱们这些人指不定被埋在哪个乱葬岗呢。(1)” 几个专家并没有完全听懂朱文行的话,也不知道这个小伙子是什么人物,但那一句‘就是这个小兄弟的钱不能赚’还是听懂了。 就算这些石头的诱惑极大,但有朱文行跟刘老在场,他们也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一个专家暗暗吸了一口大气,极为不舍的把手中的石头放在桌面上,说道:“你们看,这石头虽然都有杂质,但是,神奇的是,里面的杂质非常具有艺术性。像我这块,里面的纹路就像是植物的叶子,不仅形象,更是神似,活灵活现的,十分漂亮。” “对对,还有这个。外面凸起的这块就像是一只鸟的翅膀,你们看,这里还有眼睛。是不是很传神?” “我估摸这,这几块石头,每一块的价格都在三十万左右。这块是最好的,五十万都不成问题。” “是啊,小兄弟,你这是要发财了。” 听到几个专家嘴里吐了实话,程虎忍不住笑道:“这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不夸张。”一个专家说道,“要是这些石头的质地再好一些,颜色再透一些,卖个几百万也不成问题。” “是啊,那小鸡出壳不就传价值近两个亿嘛。”刘大海笑道,“小虎,别人一听自己要发财都是乐不可支的,你倒好,淡定得不像话。” ——————注释—————— (1):《黄金山林》中,由穿山甲引起了一场疯狂的超级病毒‘mp1号’,无药可解,唯有黄金肉灵芝可以治疗病毒。但是病毒极其疯狂,蔓延速度也十分可怕。程大牛为了控制病毒,牺牲了。 第18章 三百二十万 程虎呵呵笑了两声,心里想着,我都跟老虎对话了,还把意识与山林连接了,要是还不能做到波澜不惊的话,估计以后我得天天活在惊吓当中。谁知道白木村还会有怎样神奇的事情发生。 或者说,谁知道我以后还会遇到怎样价值连城的石头。两个亿?不就是两个亿嘛,总有一天,我要找到一个价值超过两个亿的石头! 先别管程虎的想法现实与否,但眼下这些石头确实是可以换一笔钱。而且是一笔较多的钱,足以让他在白木村逍遥生活下去的钱。 程虎看着朱文行问道:“我想把这些石头委托给文行拍卖行进行拍卖,不知道可不可以?” 朱文行立马摆手拒绝:“别呀。” 程虎一惊,略微蹙眉。 朱文行接着说道:“别委托了,我直接跟你买了吧。” “啊?”程虎还没反应过来。 “我对你这些石头兴趣很大,咱们商量一下价格,我直接跟你买了,省的麻烦。” “老朱,你前几天不是才收了一个近百万的石头吗?”刘大海惊道,“现在又要买?你是不是走火入魔了?” “哈哈哈,您还真说对了。我就是走火入魔了。”朱文行爽朗的笑了几声,又看向程虎,问道,“怎样,小虎,卖不卖?” 程虎眉头一挑,露出笑颜:“卖,当然卖,只要您给的价格合适,我肯定卖啊。” 有钱不赚,都是王八蛋。 虽说拍卖有拍卖的好处,但是这种私下交易也有私下交易的好处。后者省时省力,前者可以把物品的价值放到最大。 对于眼下的程虎来说,省时省力最重要。白木村百废待兴,黄金山林急需他的力量。 “我也不坑你。这八个石头,共计价三百万,你看如何?” 朱文行的话让程虎忍不住暗暗叫了一句:握草,这是批发白菜呢,居然全要了! 但他不知道,这些石头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劣质原石经大师雕琢仍可卖出几十万上百万的高价,何况是这等少见的极品? 但是,朱文行也没有坑程虎。毕竟大师的手工费并不便宜。他买下原石之后,如果要拿去雕刻的话,还得出一笔不小的费用,然后包装什么的。 不过,眼下他还没有这个想法,只是单纯的想占有这些人间极致好石头。只要自己手里的好东西越多,别人得到的好东西就会越少。这是一种乐趣。 看见程虎貌似在犹豫,几个专家都劝了起来。 “小伙子,三百万,可以了。” “三百万不少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卖了。” “还犹豫什么?如果拿去拍卖的话,还得交一笔不少的成交费跟佣金呢。” 刘大海瞥了一眼程虎,见他有些时候虽然好像很不正经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但到了这种时刻还是蛮沉得住气的,不禁有些暗暗欣喜。 他笑道:“小虎,你就放心好了,估计你老妈都会坑你,但老朱绝对不会坑你。” 程虎哦了一声,道:“既然刘大爷都这么说,我好像没有不卖的理由了。不过...” 程虎狡黠的看了一眼朱文行,说道:“我希望朱老板再加点钱。” 这话让所有人都眉头一皱。 石头确实是好石头,但品色绝非极品。若是极品,几百万几千万一个都不成问题。可像这种只属于上品的石头,给出平均每个石头近四十万的高价,已经非常有良心了。 这小子居然还想加钱,怕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吧。 没等众人开口劝解,程虎又说道:“朱老板,不瞒您说,我急需这些钱。而且咱们都很清楚,这些石头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只希望朱老板可以少赚一点,让我多拿些钱回去应急。” “应急?”朱文行好奇的问道,“你是要拿回去白木村应急?” 程虎很是诚恳的点了点头:“对。我已经决定长住白木村。眼下先要把电路网路全部修好,以后要用钱的地方肯定很多。我不是要朱老板您做慈善施舍钱财,只是希望能把这些石头的价值最大化而已。我相信,如果他们上了拍卖场的话,肯定不止三百万。” 朱文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这些石头确实还可以再加点钱。像这样的好石头已经十分少见,得一件便可以炫耀一年了,更何况这里有足足八个石头?而且比起普通石头,都是质地极佳的石头。 再加点钱还是值得的。 “这样吧,我再给你加二十万,怎么样?”朱文行竖起两根手指。 几个专家目瞪口呆,想劝,又不敢劝。 程虎乐道:“谢谢朱老板。” “先别急着谢我。”朱文行又道,“这二十万是用来买你的消息的。以后无论你有什么好东西,你都得先让我知道。” “这个当然没问题。”程虎道,“咱们互换联系方式,以后无论是有更好的石头,或者类似的石头,还是其他任何新奇的玩意,我都一定会优先通知你。” 朱文行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知道白木村是如何的不寻常,知道程姓的男子是如何的不寻常。现在多花二十万就可以买下优先知情权,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再划算不过的生意了。 而对于程虎来说,能跟朱文行这样的大老板打上交道,更是一件好事。 他虽然不了解这个朱文行,但从刘老头对他的信任以及他曾经与大舅的情分来看,便可知道,此人绝非恶类。即使不是圣母莲花,但至少会是个好人。 商定之后,朱文行当即让人往程虎的账户上划款三百二十万。 然后又让人把桌面上的石头小心翼翼的收起来。 忙完之后,一群人这才围到饭桌边,开始享用丰盛的美味。 文行大饭店的饭菜果然不是盖的。几天没吃大荤的程虎那叫一个狼吞虎咽,看得刘老头跟朱文行都十分乐呵,胃口也跟着大开。 朱文行还调侃道:“哈哈,像小虎这种吃法,估计饭菜里有沙子有螺丝他都不知道。” “那些有什么。”程虎正要说自己还可以吃硬币呢,但随即又想到,自己并没有吃过,也就不夸口了。 他只是问道:“朱老板,我想买些古钱币,不知道去哪里买。” “古钱币?”朱文行好奇道,“是什么古钱币?咱们华国上下五千年历史,古钱币多了去了,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种。” “嗯,只要是古钱币都可以。”程虎忘了细问大黄了。这古钱币到底是咋样的古钱币? 朱文行道:“你也不用买了,我这就让人给你送些过来。我手里有一些袁大头,送点给你都不成问题。” “那怎么好意思?”程虎客气道,“那朱老板你别送太多。二三十个就行了。” 【日常求票。若是无票,就会日常觉得自己写得好垃圾。心碎(???????)】 第19章 天天有肉吃 朱文行一愣,随即笑了起来:“哈哈哈。好小子,我原本就打算送你两三个而已,你竟然开口要二三十个。不过,没问题。就全当是交了你这个朋友。” 众人讶异。 刘老头更是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 这个臭小子,脸皮比他大舅厚多了。传闻当年他大舅跟一个叫曾庆林的土豪互换东西。程大牛要古钱币,土豪要盆景,结果两人谁也不肯让对方吃亏,一直吵了许久。 后来在程大牛的弯弯绕绕之下,成功把土豪绕了进去。结果就是程大牛让自己少占便宜,让土豪占了大便宜。 这小子倒好,脸不红心不跳的狮子大开口,还一脸美滋滋的。不过,正是这样,刘老头也暗暗松了一口气。程大牛那种过分善良的性格容易吃亏。 而程虎这个臭小子就不一样了,虽然貌似神经大条,但却不会让自己吃亏,这点挺好的。 没过多久,三十枚袁大头送来了。 朱文行也说了,这些都只是普通袁大头,值不了多少钱。顶多一枚也就值个几百块钱而已。 程虎并未在意这些袁大头的价格,一脸乐呵呵的道谢,然后就把装着袁大头的小袋子毫不客气的放到了自己的背包里。 吃了饭之后,朱文行又带着一行人去泡脚,然后还给程虎在文行大饭店开了个十分豪华的房间。 躺在床上的那一刻,程虎好感觉到这一切都像一场梦一样。 短短几天时间里,自己就脱离了老爸老妈的怀抱去了白木村,摇身一变,成了山林守护者,还成为了一个存款三百多万的土豪。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在阳安市可以吃喝玩乐住一条龙被人承包。这面子有够大的。 以前他是想都不敢想这些事情的。 可现在,这些事情就这样真真正正的发生在眼前。 太爽了! 从小透明变成了金疙瘩的感受绝不亚于叛乱者登上宝座成为九五之尊的感觉。 休息了一个晚上之后,第二天又在阳安市逛了一个上午,然后才搭乘高铁返回金钟县。 原本程虎想着要买一辆新的皮卡车,然后就把黄兴旺的车子还给他。但仔细一想,觉得麻烦,而且黄兴旺这车子也是一直闲置,倒不如跟他买下这辆车子。 虽然车子看上去挺旧的,但是各方面性能都还挺好。目前白木村百废待兴,能省则省吧。 开着皮卡车到县城的农贸市场买了几十只活鸡,又买了两袋劣质大米和两袋玉米粒。 这些鸡带回去白木村养着,可以吃鸡蛋,偶尔还可以宰两只解解馋。市面上的那些鸡,不管是贵的还是便宜的,一百只鸡里,就有九十九只是饲料跟药养大的。 在当今这种寸土寸金的大环境之下,真正能做到散养的土鸡很少。这种鸡要么是在极小的土地上,用掺和着饲料的杂粮喂养,要么就是稍微有点病症便喂塞药片。 程虎买几十只鸡回去,也没打算全部养活。反正死掉的就给大黄吃,活下来的就下蛋。 饲料跟药片,他全部不用。 他也不会用! 买好这些东西,又另外买了二十斤牛肉。牛肉的价格是真贵,四十块钱一斤。二十斤就是八百块钱。 载着一车东西回到白木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奇怪的是,大黄竟然没有进山。但这次,它不是趴在坟墓前,而是趴在小洋房门前的平台上。 它大概是老远就听到了车子的声响,所以程虎开着车子进入院子的那一刻,它的脖子是伸直的,脑袋立得很正,双目灼灼的看着院门口的方向。 看到程虎从车上下来,它这才慢悠悠的爬起身,走到程虎身边,仰着脑袋问道:“换到钱了?” 换到钱的话,他就不会走了。大黄这么想。 程虎乐呵呵的伸手狠狠撸了一把虎毛,傲娇的说道:“那是,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我亲自出马,肯定能换到钱。来,我给你买了牛肉。” 程虎从后排座位上拿下一大袋牛肉,在大黄面前炫耀道:“这牛肉可新鲜了。你快来尝一尝。” 看着大黄那骨瘦如柴的身子,程虎就能大致猜想出,大黄肯定是经常性吃不饱肚子的。因为随着黄金山林的环境恶劣,很多动物肯定都跑到了山林最中心的地带。 目前也就只有那一块还尚且存有绿色。各种食草动物都会往那边聚集。而食肉动物自然也得去那边。 但大黄每天夜里都要回到这里守在大舅的坟墓前。按照路程,大黄是没法在一天之内往返两地的。所以程虎猜想,大黄应该是经常性的找不到食物。 大黄嗅着空气中新鲜的肉味,眼睛不由得微微闭上,很是享受。 那天好不容易逮着一只兔子,本来它是可以吃一顿的,但因为有了新的主人,并且为了挽留主人,它只好忍着饥饿,把兔子给了新主人。 这几天在山林里晃悠,除了吃点蚂蚁昆虫以及老鼠之外的东西,像兔子那样的‘大餐’,它再也没有遇到。有时候,它也会说些善意的谎言。 而此刻,闻着弥漫在空气中的新鲜肉味,它感觉浑身的血液似乎又活跃起来了。哈喇子也情不自禁的从嘴角里流出。 看着大黄一副犯烟瘾似的模样,程虎赶紧扯开塑料袋,取了一块较大的牛肉放在干净的铺路砖上。 “快来吃,大黄。”程虎指着地上的牛肉,“现在咱们有钱了,以后天天有肉吃。” 大黄埋下脑袋,伸出长长的舌头,在牛肉上狠狠一刮,舔了舔新鲜的血沫,然后才毫不留情的一口咬下去。 程虎放了十来斤牛肉在地上,剩余的就放入厨房里。 之后便驱动自己的意识覆盖在院子里的藤蔓上,让藤蔓卷住装着鸡的笼子,把鸡笼和鸡一起托起,放到地上。 其他东西也是这样卸下。 劣质大米跟玉米则放到门房的二楼。程虎想好了,一楼当鸡舍,二楼放喂鸡的杂粮,刚刚好。至于三楼嘛,程虎还没有想好。 这座门房占地面积只有四五十个平米,三层楼高,内外装修过。用来当鸡舍确实是大材小用。但是没办法,与其闲置着,不如当鸡舍。 第20章 小命要紧 放好玉米跟大米之后,程虎就把几十只鸡从鸡笼里放出来。 在笼子里挤压了一个多小时的鸡群被放出来之后,立马溃不成军,散落到各处。有的钻进草丛里,有的跑到围墙脚下,有的则扑进干涸的池塘中。 还有两只胆大包天的,正在死亡的边缘试探——它们妄图从大黄嘴里剔肉。 大黄停下咀嚼的动作,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旁边的两只鸡,然后猛地嚎叫一声,立马把两只鸡吓得跳起来,古达古达,落荒而逃。 虽然天已经黑了,但是因为有太阳能灯的缘故,院子里一片亮堂。 程虎往门房里也挂了一盏新买回来的太阳能灯。挂好灯之后,就拿来扫把,简单的清扫了一下门房。因为没有家具,清扫起来并不费事,没一会儿,五十来个平方的门房一楼就被清扫得干干净净。 看着那些鸡在院子里不肯进来,程虎也没法子,只能任由它们在外面溜达。 反正物竞天择,优胜略汰。他也不指望这些鸡发家致富,就由着它们自生自灭好了。活下来的肯定是王者,死掉的就当食物吧。 说道食物,程虎自己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赶紧取了一斤新鲜的牛肉,洗干净,切成四四方方的方块。 把马铃薯去皮也切成方块,然后和牛肉生姜一起放入高压锅里。 先用大火煮沸,再用小火慢炖,炖了一个半个小时左右。 而这期间,程虎已经洗好澡,换了身干净舒适的衣服。 高压锅冷却之后,掀开盖子的那一瞬间,热腾腾的肉香味袅袅而出,像穿着白纱裙的仙子,飘荡在寂冷的夜色中,萦绕在明亮的灯光之下。 看着炖得酥烂的牛肉跟土豆,程虎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这一刻当真觉得,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了。就是饿的时候有饭有肉吃。 以前家里也经常吃土豆炖牛肉,但味道却远远比不上这一次自己动手做的。 不仅仅是肉更香,就连汤也更好喝。 吃饭的环境虽然有些清冷,既没有共享美味的人,也没有可以调侃的电视节目。但正因如此,使用者才可以全神贯注的享用食物。 既不会被有趣的话题分散注意力,也不会因为电视节目好看而忘了张开嘴巴,更不会因为手机里繁琐的消息而抬不起头。 这一刻,程虎的眼睛里只有土豆牛肉汤。 美美的吃了一顿,程虎揉了揉肚子,打了个饱嗝,抬头便是郎朗星空。 难以计数的星辰在墨黑的夜空中绽放光彩,将素雅的天空点缀成了一盏巨大的水晶灯,高高悬于山林之上。 和煦的春风拂面而来,有些凉意,却又无比惬意。 澡洗好了,饭也吃饱了,就应该那啥了。正所谓饱暖思***嘛! 程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袋子! 强大自己也是一种欲望。 他打开袋子,倒出三十枚袁大头。 袁大头是民国时期主要流通货币之一。而‘袁大头’这一称谓,是对袁世凯像系列硬币的口语俗称,严谨点说应该叫‘袁世凯像背嘉禾银币’。 普通袁大头正面为袁世凯左侧五分像,上面铸有‘中华民国x年’或‘中华民国x年造’中文繁体,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寓意‘民主、共和、宪政及君主立宪’的思想希冀。 背面为嘉禾图案。嘉禾在古时候指生长奇异的禾,被当做是吉祥的征兆,也泛指生长茁壮的禾稻。将嘉禾铸在钱币上,寓意国家重视农桑、以民生为本,另一方面也有‘家和万事兴’的意思。 袁大头不仅仅是流通货币,更是注入了当政者‘国泰民安、吉祥如意’的愿景,因此具有很高的收藏研究价值和意义。 只不过,这些袁大头都是普通袁大头,价格并不是很高。一个袁大头的价格大约也就是几百块钱而已。 因此这三十枚袁大头,也值不了多少钱。至少对于朱文行那样的人来说,确实值不了什么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程虎从地上捡起一枚袁大头,按照大黄之前说的话,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袁大头上面。 顷刻间,一股强有力的力量就像电流一般从掌心流入身体。他忍不住抖了个激灵,暗道这感觉竟是如此的舒服。 低头再看掌心里的袁大头... 可他掌心之中哪里还有袁大头的影子,只有一抹灰烬安安静静的躺在手心里。 这一现象让程虎十分欣喜。因为大黄说过,只要他吃下去的古钱币越多,他就会越强大。 现在只是吃了一个袁大头,身体就已经感觉到十分轻松,要是把剩下的全吃了,岂不是要飞仙? 想着这个,程虎赶紧把意识覆盖在地上的袁大头上面。顷刻间,更为强大密集的电流哗啦啦注入身体里。 握草,这感觉,就像被雷劈了似的。程虎猜想,被雷劈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但是,这感觉持续的时间很短,只是一刹那的功夫。 再看地上,又是只剩下一堆灰烬。 而此刻的程虎忍不住伸展了一下腰肢,只觉得体态轻盈,耳聪目明,呼吸畅快。 他赶紧躺到床上,把自己的意识驱动出去。 大黄说过,只要他把意识覆盖在植物上面,微微一注力,就可以帮助植物恢复生命力。就像那天他救治了门前的一棵小草那样。 想着现在的自己已经非常强大,可以救治黄金三林了。程虎内心无比的欢喜。仿佛自己的使命即将要完成一样。 直到他的意识飞到高空之中,往下一俯瞰...竟然没法一眼看全整个黄金山林的时候,他才暗暗叫了一声妈。 妈呀,这简直就是要命啊。黄金山林这么大,靠我这么一副小身板伺候它们恢复原状,那我岂不是要被吸干而死? 据说大舅当初就是被肉灵芝吸干力量而死的。 程虎不是大舅那种可以舍身救人的英雄,他宁可当个狗熊,也要留着小命。 这个世界那么丰富多彩,他才不想早早升天呢。 想到这个,吓得程虎赶紧把意识拉回来,在院子对面的山脚中挑了一棵光秃秃的大树,把意识覆盖上去。 毕竟,还是小命要紧啊。 第21章 救治一棵大树 程虎的意识覆盖到大树上,微微注入力量。 原本光秃秃的大树,立马冒出绿绿的芽苞,然后就像纪录片快进一样,那原本只有黄豆大小的芽苞,快速变大舒展,只在一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片片碧绿的树叶 树叶越长越大,直到再也没法长大了,才停止继续生长。 见状,程虎赶紧抽回意识。 再放眼瞧去,哟嚯,好家伙,终于在这到处枯黄的地方看见一点绿色了。 不,确切来说,应该是一树的绿。 一树葱茏的绿,茂密的绿,亮眼的绿。 那大树上的每一片叶子,都绿得像是漆了最艳的绿漆,微风轻轻一吹,满树的绿叶便互相拍打摩擦,发出阵阵沙沙的声响,好听得不得了。 看着这一棵被自己‘创造’出来的大树,程虎心里无比得意舒适,忍不住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又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好像他刚刚完成了一件极其了不得的、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一样。 程虎盯着房间正上方的玻璃天窗,看着漫天的星辰,忍不住挑了一些眉头,暗暗道:“我觉得我好牛逼啊。怎么办?好想要发个朋友圈炫耀一下。” 以前的程虎靠段子在朋友圈里活跃,现在看来,他要靠实力了。 不过,理智让他选择沉默。有些事情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一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二来是为了不让别人把他当成疯子。 要是有个人说他可以跟动物对话,可以控制植物的生长,还可以让自己的‘灵魂’出窍,在大自然里自由的翱翔... 这样的人,要么是现实生活中的神棍,要么就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 天亮之后醒来,程虎翻身起床,没有收拾自己,直接穿着大裤衩就推开落地窗,跑到阳台上。 往对面的山脚一看,果然啊! 在绵延不尽的枯黄当中,一抹翠绿的颜色就像精灵一般惹眼,在清晨的光辉中,尽情的摇曳着每一寸如碧玉般的肌肤。 那棵不知名的大树,像极了灵动的绿带,随着微风不断的摩挲着每一片绿得发光的叶子,肆意的炫耀着自己丰腴又不失灵动的身姿。 它的主干笔直挺立,近乎有二十米高。枝干横生,虽不是错综复杂,但也紧密相连。光是枝干就有十几二十根,像一只只巨大的手臂从主干上向外延伸。 而在枝干上,又有无数小枝条,每一根小枝条上面,都挂满了手掌大小的叶片。 看着这棵不知名的大树,程虎的心情比昨晚还激动。毕竟昨天晚上只是用意识观看,而此刻是亲眼看见。这种感受就相当于看着电视里的美食节目,与身临其境在享用美食一样,两者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感慨之后,程虎望了望蓝盈盈的天空,伸了个懒腰,转身回到房间里穿上衣服。 今天的目标是收拾院子里的杂草。 为了提高工作效力,节约人力成本,程虎只是喝了一杯白开水,就又开着皮卡车离开白木村。 到了安明镇上,找了家快餐店吃了个米粉,然后才去五金店购买割草机。 有了割草机的话,院子里的杂草,一天之内完全可以收拾好。但如果没有割草机,一切都依靠人力的话,将近五亩地的院子,要想全部收拾好,估计得花几天时间。 程虎也不是没有时间,主要是觉得眼下既然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又有着长远的计划,那自然是不能过多的浪费时间,一切事情都应该做到最高效。 不然的话,等他徒手挥刀收拾了院子,估计手臂都得废掉。 割草机的价格也不是很贵,几百块钱,操作简单,燃料是汽油。 买了割草机,并且在店家的帮助下,程虎成功学会了割草机的操作方法。然后又买了几瓶长得很像瓶装可口可乐的汽油备用。 从五金店出来,程虎还买了一些其他东西,然后就开着皮卡车驶入政府大院。 黄兴旺刚刚下乡回来,浑身都是臭汗。 在不大的办公室里坐着,风扇呼啦啦吹着,热茶哧溜溜喝着。程虎推门进来的时候,他那一双走遍了安明镇每一个村落的大脚还放在椅子上架着。 看见进来的人是程大牛的外甥,黄兴旺赶紧把脚放下来,尴尬的笑了两声:“小虎,你来啦。快坐。” 程虎也有些尴尬。毕竟还不是太熟,虽然这个叫黄兴旺的人挺好说话的,但总共也就是见了几次面而已。 没等程虎开口说话,黄兴旺又问道:“小虎,这几天在村子里没发生什么事情吧。” 说着,他已经站起身,给程虎倒了一杯矿泉水,又把风扇调成摆动模式。 程虎回道:“没发生什么事情,就是晚上的时候有点冷。” “哈哈,是这样的,一年四季都这样,到了晚上,温度肯定会降下很多。特别是夏天的时候,白天估计有三四十度,但是到了晚上,也就只剩下二十度不到了。大热天的还得盖个被子。” 程虎笑道:“对,温差挺大的。还有就是现在电路没有修好,挺麻烦的。每天就靠着太阳能灯照明。想看电视根本就不可能。” “听你这话的意思,难道你还想把电路给修好?” 程虎喝了一口矿泉水,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对,我是打算这么干。” “哈哈,我觉得行不通。” “为什么?” 黄兴旺关上办公室的门,又瞟了一眼外面的政府大院,压低声音说道:“难道你不知道吗?白木村的闹鬼传闻传闹很厉害,根本就没有人愿意进去。你想把电路修好,那肯定要用到供电所的人。他们是不可能进去的。” “闹鬼?”这事程虎记得,但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居然严重到连供电所的人都不愿意进去。 黄兴旺点了一下脑袋,神秘兮兮又略显狡黠的说道:“对,闹鬼,而且很厉害的那种鬼。小虎,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到了晚上,可千万别到处乱跑。老老实实呆在房子里。” 第22章 买车 “照你这么说,那些恶鬼也就是晚上才出来,那我白天叫人进去干活,应该不成问题吧。白天没什么好怕的。” “哈哈,那你就想多了。白木村的那些恶鬼,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闹得很厉害。估计因为你是大牛的外甥的缘故,它们才不找你麻烦。可是其他人就不一样了。” “怎么个不一样法?” “之前有不少附近的村民想进白木村去找野货,结果还没有走到村子,就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事情。要么是被一群鸟集体围攻,要么就是被一些毒蛇追赶,还有恶鬼变成野猫野狗的样子,专门吃人的耳朵手指之类的。反正是,谁敢踏进白木村一步,谁就倒霉。” 程虎似乎明白了什么。 刘老头说过,大舅下葬那天,天空群鸟环飞,山林野兽哀嚎,整个白木村都沉浸在难以言状的悲痛之中,仿佛就连山峰都在为其折腰,就连河流都在为其凭吊,山林的一草一木也都在那一日黯然失色。 由此可见,白木村山林里的一切都跟大舅有着非同凡响的感情。它们生死相连,比这个世界上最动人心弦的爱情还要生死相依。 那些所谓的恶鬼之所以会变成的野猫野狗之类的动物,程虎猜想,估计就是真的动物,一些类似大黄那样,智慧逼近人类的动物。 它们活跃在白木村的山林里,并且至始至终都在扞卫自己的领地,绝对不允许人类踏入半步。 既然这样,那我岂不是要一人坐拥整片山林?程虎心里有些得意。 如此一来,白木村周围的山林就全部都是他的了。不管是树上长的,还是地里埋的,都没人跟他抢。 看见程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而感到害怕,黄兴旺笑问道:“小虎,你不怕吗?” 程虎赶紧露出一脸惊惧之色,眉头紧锁的说道:“怕,我好怕。可是,就算再怎么害怕,也没办法呀,只能多给我大舅烧几炷香,求他保佑我了。” 黄兴旺爽朗的笑了两声,点头道:“对,要是真的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你也别打电话。不管是警察还是什么人,都不会进去的。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程虎笑了笑:“明白,您放心,要是真让我遇见鬼了,我肯定能把鬼打得满地找牙。” 黄兴旺笑着颇为无奈的摇了摇脑袋。他拆箱,这小子八成是变成了程大牛那样的人,已经拥有了一些超乎寻常的力量,所以说话才这么大口气。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放心让这小子独自留在山林里。 毕竟他可是亲身经历过那些恶鬼的,所以他很清楚白木村里的恶鬼究竟有多恐怖。 他说道:“万事小心为妙。哦,对了,你今天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 程虎从包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塑料袋里似乎装着什么东西,四四方方的。 他把袋子放在桌面上:“书记,我想买下你的皮卡车。” 黄兴旺原先是愣了一下,随之皱眉瞥了一眼黑色塑料袋,当即明白程虎的意思。 他不解道:“我那辆皮卡车都快报废了,你还买来干什么?” “不瞒您说,我没那么多钱。所以暂时不想买新车,刚好开了您的皮卡车几天,感觉挺顺手的,所以就想让您卖给我。” “哈哈哈,什么卖不卖的,我不是跟你说了嘛,那车子你爱开多久就开多久,反正放我这里也是放着,一年没开几次。” “这怎么行,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好虐待,干脆您把它卖给我。这样一来,我开起来也放心些。不然的话,心里总是不舒服。” 这话倒是不假。就像孩子一样,自己亲生的,怎么打骂都没问题,但如果不是亲生的,那就得如履薄冰的对待了。 黄兴旺想了想,说道:“那这样吧,那车子也好多年历史了,你给一万块钱就行。” “一万?你确定?”这让程虎很是出乎意料。 黄兴旺的皮卡车虽然看上去已经十分破旧,但实际上,开起来还是很轻松的。各个零件都没什么问题,就是外壳刮花比较严重而已。 “对,一万。”黄兴旺说得很肯定。 程虎赶紧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沓人民币,推到黄兴旺面前:“黄大爷,这里是一万块钱,您数数?” 程虎可不像他大舅那么傻,有便宜不占,简直就是天理不容。既然黄兴旺都开口一万了,他当然要谨记尊老爱幼的教导,绝对不能忤逆长辈的。 一万就一万! 黄兴旺见程虎一点都不客气,有些意外,但又觉得这小子是个直肠子,着实可爱。当初程大牛就是太过于善良,以至于总是被人欺负。 这小子倒是会占便宜,估计也没谁能欺负他。如此一来,他就省得担忧了。 两人高高兴兴签了转让合同之后,又聊了好一会儿才散。 程虎还得赶回去白木村割草,黄兴旺待会儿还得开会。 回到皮卡车上,程虎一脚油门下去,驱着轰隆隆的皮卡车离去。 是自己的车子,油门怎么踩都没有问题。不是自己的车子,挂个挡都得小心翼翼的。所以说,把这辆皮卡车买下来还是挺有必要的,毕竟也不贵,才一万块钱。 回到村子里,程虎跟趴在坟前睡觉的大黄打个招呼,就开始干活。 这种割草机的机身是像背书包一样背在背上的,虽然有些重量,但对现在的程虎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自从吃了那些袁大头之后,他的身体就跟回炉重造了一样,整个感觉都不一样了。除了觉得自己步履轻盈之外,两只胳膊的力气也大了一倍不止。 割草机虽然是小机器,但是也得十分细致的照顾它。 五金店的老板说过,如果在操作过程中,感觉到手柄发热的话,就要给割草机上一次润滑油,不然机器很容易损坏。 院子里的植物除了一些程虎不知道名字的杂草藤蔓以及灌木之外,并没有其他东西。 即使真有什么名贵的树种什么的,程虎也是不认识的。毕竟他接触这些东西的机会不多,准确来说,应该是第一次。 第23章 五颜六色 在来白木村之前,他对于野生植物的认识,只能从一些纪录片里看到。 要说熟悉,那是不存在的。 至于城市街道上的那些绿化带,以及公园里的花草树木,大多都是一些改良品种,已经完全丧失了本土植物的面貌,所以很难对号入座。 能不能认出什么名贵品种对于程虎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院子里不仅地上长满了荒草,tm的就连围墙上也爬满了枯藤。 地上的荒草可以用割草机除掉,但是围墙上的藤蔓可就未必了。 这种藤蔓枝条坚硬,属于半灌木半藤蔓。由于已经干枯的原因,枝条上没有一片叶子,也没有一朵花,只剩下密密麻麻的木刺,一根根昂首挺胸的直指天空。 程虎看了看这些刺藤的生长部位,发现它们的根部整齐的排列在围墙底部,因此猜想,这些刺藤应该不是野生长出来的,而是人工种植的。 既然是人工种植的,程虎就忍不住好奇了:院子的前一个主人,也就是他大舅程大牛为什么要种这些有着锋利木刺的藤? 万一在院子里行走或奔跑的时候,不小心撞在围墙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绝对会屁股开花,还得长一身芝麻。 他为什么不种一些类似扶芳藤那样四季常青,叶子油绿,且攀附性很强的藤蔓,而要种这些危险的藤蔓? 程虎是在纪录片里认识扶芳藤的。那是一种十分温柔的藤蔓。 它的藤身虽然也像爬山虎那般柔软,不会长出一堆木刺,但是它却不会像爬山虎那样肆无忌惮,可以在短时间内侵占每一寸围墙。 因为它的生长速度十分缓慢。 尽管如此,但它的根须又是十分勇敢,可以在干净光滑没有一点泥土的墙壁上牢牢抓住,像黏人的蚂蟥似的,一旦吸住墙壁,就很难拔掉。 程虎虽然还没有在现实世界里亲眼看见过扶芳藤,但他可以肯定的是,眼前这一大片爬在墙壁上,长满了木刺的藤蔓绝非温柔的扶芳藤。 这种藤蔓看起来更像是带刺的蔷薇。 为了搞清楚围墙上的藤蔓究竟是何物种,程虎凝神驱动意识离开身体,将意识覆盖在刺藤上,并且微微注入些许力量。 随着力量的注入,眼前的一片枯黄慢慢有了绿意。 那些嫩绿色的芽苞就像一个个可爱又害羞的孩子,在藤蔓上,于木刺中间,悄悄探出脑袋,好奇的看着这个世界。 它们的数量不计其数,全都争先恐后的摇摆着身子,肆意的展露身姿。没一会儿,原本只有黄豆大小的芽苞就变成了一片片薄而轻的叶子,彼此拥挤的簇拥在藤条上。 哈,又多了一大片绿色。 程虎抽回意识,看了一圈爬在围墙上碧油油青翠翠的藤蔓,心中十分欣喜,脸上也忍不住挂满了喜悦。 甚至是,就连他的眼神当中都流露出了难以名状的自豪感。 这算不算救死扶伤? 这算不算植树造林? 这算不算还大自然一点绿? 人们不断宣传并且不断为之付出努力的事情,他程虎只要稍微驱动自己的意识就可以轻而易举做到,他能不自豪感满满嘛。 把一圈枯死的藤蔓变成一圈翠绿的生命。虽然程虎只是稍稍动了动意识就做到了,但其中的成就感与自豪感与那些辛勤劳作默默耕耘的植树造林人是一样的。 虽然他没花费什么时间跟精力已经汗水。 但是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的结果都是还大自然一片绿色。 他看着院子围墙上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色,十分爽朗的笑了几声。 “哈哈哈,没想到我这么厉害。天哪,我居然可以这么厉害。太不可思议了。” 他低头看自己的手,那仿佛不是一双普通的手,而是一双金灿灿的手。 “很厉害吗?并不觉得。”趴在坟前的大黄瞥了一眼程虎之后,又幽幽闭上眼睛,毫不留情的打击道,“你这点能力跟你大舅比起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切。”程虎撇嘴,“你懂什么,我这是在拯救大自然,比我大舅厉害多了。” “这就叫拯救大自然了?你是不是对‘大自然’有什么误解?你去看看山林里那些几个人才能抱起来的大树,至少有一半是你大舅救活的。” “我,我这不是才刚来嘛,还没那么多时间顾及那些。等以后我稳定了,肯定也会去救那些大树。”程虎心里极度不平衡。 这大黄看来真是养不熟啊。亏我还给它买了那么多牛肉,居然整天就知道惦记着大舅,老是给我泼冷水。不公平啊,不公平。用现在刚刚接触自然力量的我跟巅峰时期的大舅相提并论,这太不公平了。 不过,程虎也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超越大舅,让所有觉得他不如大舅的人跟动物都刮目相看。 内心有点小不平的程虎扫了一眼围墙上的刺藤,却隐隐约约看到,在那碧绿如玉的叶丛中间,竟然暗藏着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花骨朵儿。 握草,我莫不是眼花了? 程虎快步走到墙角下,抬头仰望墙头上的花蕾。 那花蕾还未长大,只有拇指大小,但已经可以看出花蕾的颜色是五颜六色的。 赤橙黄绿青蓝紫,几乎每一种颜色都有。乍一眼看去,还以为是小姑娘头上的发夹,在明媚的阳光下飘摇着。 “这是什么植物?”程虎知道月季花里有一种月季花叫藤彩虹,开出来的花朵就是五颜六色的。 但他在城市的公园里是见过藤彩虹的。藤彩虹是一朵花囊括了好几种颜色,而眼前的这一棵长得类似蔷薇的植物却不同。 它是每一个花蕾一种颜色。也就是说,开出来之后,每一朵花可能都是单独的一种颜色,但是一棵藤上,却可以开出许许多多种颜色来。 这就牛逼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程虎赶紧再次往刺藤上覆盖意识注入力量。 眨眼间,原本只有拇指大小的花蕾便像喝了水的海绵,瞬间涨大,又在一个刹那间舒展花瓣,将一朵朵颜色各异,大如手掌的花儿呈现在阳光底下,无比明艳。 第24章 真假难辨 颜色分明的五颜六色向来显得俗气。 就像一个人染了紫色的头发,扑了粉色的妆容,描着深色的口红,带着金色的首饰,穿着绿色的上衣,围着黄色的围巾,穿着褐色的裤子,还有橙色的袜子,以及蓝色的鞋子。 给人的感觉只有俗气,绝对不会让人惊艳。 它不像素色淡雅,也不像混合的杂色妖冶。 但是,此刻的五颜六色却给人一种珠光宝气的感觉。好像那些盛开在墙头上五颜六色的花朵,不是简单的花朵,而是用色彩明丽的宝石精心雕琢而成。 它们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仿佛每一朵花都注入了工匠的心血,从任何一个角度取景,都能成为一副了不起的巨作。 “大黄,这是什么植物?”程虎指着围墙问道。 大黄睁开眼睛,看了看程虎,以及程虎身后那一片久违的彩色,微微愣了一下,然后说道:“我又不是你们人类,我怎么知道你们人类是怎么程虎它?” 额,竟然好有道理的样子。 好在现在的手机很牛逼,只要拍一张照片搜一搜,基本上都可以找到资料。如果不行的话,还有各种交流群可以询问。 程虎拿出手机给围墙上的刺藤拍了几张叶子的高清照片,还有花朵的高清照片,最后再来几个视频。 拍完之后,程虎也不急着寻找资料,毕竟还有好多荒草没割呢。 泪目啊! 要不是因为没人敢进入白木村,程虎肯定花钱请人来割草。这烈日晒着脑袋,茅草割着手背的感觉真不好受。 可即使是这样,程虎也没有因此懈怠。好歹是坚持到了天黑,基本上把整个院子的荒草都割掉了。 这荒草割掉了,并不等于院子已经收拾好了。 荒草的草根还得想法子除掉。正所谓斩草除根嘛。不过今天只能先到这里了。 忙了一天,程虎虽然拥有着神奇的力量,但是毕竟还是入门级别,不可能像个大罗神仙似的无所不能。 况且他也没有金刚不坏之身,疲惫是必然事件。他现在的体力只不过是比之前强悍了一点。 放好割草机,程虎趁着此时的天空还没有完全黑下来,鸡群还没有回笼,还能看得见吃食,就走到鸡屎遍地的鸡舍里。 看着遍地的鸡屎,程虎的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以前看电视,见人家养鸡养鸭什么的,觉得特别好玩,有种世外桃源,人间仙境的感觉。 可现在嘛——闻着空气中飘逸的鸡屎味掺杂着花香,那味道于奇臭当中夹杂着丝丝甜味,对于程虎这样一个不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来说,挑战很大啊。 他看了看还没来得及清洗的手掌上全是泥渍,只能用布满大汗的胳膊贴着鼻子,然后一路踮着脚尖,像跳芭蕾舞似的完美避开一坨坨或蜿蜒堆起来,或泻了一地的鸡粪,顺着楼梯上了二楼。 好在二楼的楼梯口有一扇门,不然的话,估计二楼都要沦陷在鸡粪当中。 程虎从把玉米跟劣质米各舀了一勺,往楼下一抛,几十只鸡便哗啦啦聚集而来,咯咯咯的抢食吃。 看着楼下的鸡群,程虎暂时忘了鸡粪的臭味,只是想着,得想办法把鸡舍的粪便清理掉。 不然的话,按照这几十只鸡的排泄速度,估计用不了几天,一楼的鸡舍便连一根针都插不下了。 喂好鸡群之后,程虎就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屋子里的,院子里的,乃至鸡舍里的太阳能灯全都齐刷刷亮了。 鸡群自觉回到鸡舍里,发出一阵阵低低的浅吟。即使不关门,估计它们也不会浪到鸡舍外面去。 黑夜对于它们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毕竟晚上是夜行性动物的天下,比如蛇。 所以鸡的天性便是到了夜晚一定要聚拢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比如鸡舍。 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十分明亮。五光十色的类似蔷薇的大花朵,在明亮的灯光下随着微风轻轻摇曳,总算是将院子里的荒凉驱逐了大半。 那绿的叶子,那色彩斑斓的花朵,以及鸡群的低吟都让夜晚多了不少生机。 吃饱饭之后,程虎回到卧室,打开手机,先把花朵的照片在浏览器上搜索。 果然,人工智能还是没有人类的大脑好。 进行扫一扫之后,浏览器里显示出来的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月季花。 其中也有色彩斑斓的,但是却不像院子里的花朵那样是单瓣的,而是重瓣的。 再者,那些月季花也不大,所以程虎很容易就可以判断出来,院子里的花跟网络上的花绝非同一品种。 既然人工智能分辨不了,那就只能去问人了。 程虎加了几个花卉交流群。其中有两个都是月季花交流群。而且这些交流群都是两千人的交流群。 集思广益,我就不信找不到。程虎这强迫症有点严重。 几个交流群很快通过程虎的入群申请。他改了一下自己的群名片:西阳省—程虎。 然后把几张照片发到网上。 这年头的人都喜欢看颜值。比如一个长得好看的妹子进群,肯定会引起一帮大老爷们起哄一样,程虎发出去的几张照片也很快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因为这花太漂亮了。 以碧绿的叶子为参照物,便可以看出图片里的花朵十分硕大,估计有一个手掌那么大。 虽然不少欧洲月季的品种也有一些花朵硕大的,但它们全是以复瓣的形态存在。 也就是说,那些欧洲月季之所以大,是因为它们的花瓣很多很多,多达几十上百,愣是把花朵的体积膨胀起来。 这种过分膨胀的月季花是没有灵魂的,看上去虽然好看,却不耐看,缺乏灵性。 而图片里的花朵就不一样了。那大如手掌的花朵,竟然全是单瓣,且只有区区五片花瓣。 可就是那区区五片花瓣,随意拼凑成了一朵迎风招展的花儿。 在如今这种任何产业都急速进步的时代,就连绿化园艺这一块也在突飞猛进的发展。 各种能赚钱的花卉都在被大规模种植,加上各种嫁接技术杂交技术越来越成熟,以前某些被捧上天的花卉,如今也纷纷从神坛跌落,变成了遍地都是普通货品,简称大普货。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三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 “没关系。”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 “没关系。”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48章 林振凯 【感谢‘崛起的星云’和‘书友’的打赏。昨天感觉好飘啊。来推荐位站短了,还收到了三个小伙伴的打赏。加油加油加油。】 山林是水,你是鱼。 他的确是那只离了水的小鱼。现在他心心念念想的,居然全都是要如何尽快回到水中,回到山林里。 唉,这辈子算是被山林拽住了。 不过,程虎却觉得挺幸福的。毕竟这种如鱼离水的感觉让他更清晰的感觉到,山林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山林。 这种相互需要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彼此依偎拥抱时所产生的情愫一样。 他们拥抱彼此,需要彼此,许下了一个此生不渝,携手到老的诺言。 昏昏沉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感觉并不怎么好,疲惫感并没有因为他足足睡够了十个小时而消散。 相反的,起床时,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十分干燥,全身也不怎么舒服。 洗了个澡,穿上衣服,程虎便赶往与林振凯约定见面的餐厅。 那是一家十分普通的餐厅,谈不上高档,只是众多餐厅里十分普通的一家。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半。程虎心想,自己可能早到了。 走到餐厅里,程虎还没有找到空位,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挥舞着双臂,朝他高呼:“程虎,程虎,这里!” 定睛一看,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白面小生呀,这分明就是加强版的犀利哥嘛。 林振凯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修理了,已经把两只耳朵的一般体积盖住,额前的刘海也完全挡住了他蜡笔小新似的眉毛。 他的脸看上去像是历经风霜的样子,甚至有种风霜之后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双有着清楚双眼皮的眼睛里,也再难找到孩童时的明朗清澈。 他明明跟程虎一般年纪,但他看上去却像极了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 尤其是他那件皱巴巴的藏青色上衣,大概是在箱子底部压了很久,终于被他翻找出来穿上身的一样。 若不是他喊着程虎的名字,并且刘海里若隐若现的显现出蜡笔小新的眉毛,程虎肯定认不出他。 程虎避开几个忙碌的服务员,绕过几张桌子,走到角落的位置。 林振凯站起身,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真要到十二点才到呢。” “哪能啊。”程虎也笑道,“我向来没有迟到的习惯,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到。” “哈哈哈,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你还早一点点。”林振凯的声音也不见得清脆,低沉当中,夹杂着一丝沙哑,像极了山林里微风吹动干燥树叶发出的声响。 程虎坐下之后,一边跟林振凯寒暄,一边拿起菜单看。 他说道:“今天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这怎么行?你远道而来,应该是我请客才对。”林振凯说道。 “服务员。”程虎直接叫来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一道水煮牛肉道,“来个水煮牛肉,再来一个白切鸡、糖醋鲤鱼,诶,白切鸡不要,来个猪肚**,再来一个......” “够了吧。”林振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现在都流行光盘。” 程虎朝他笑了一下:“我非常能吃,所以,这一餐我请客,等到了晚上,你再请客吧。” 他翻了几页菜单,又指着一道椒盐虾说道:“椒盐濑尿虾,还有这个白灼海虾各来一份,再来一个酸辣田螺煲,还有烤鸭。” 服务员目瞪口呆的下单。她看了看程虎,忍不住提醒道:“先生,你们一共点了七个荤菜呢?吃得完吗?” “七个荤菜?”程虎皱眉道,“那再来一个蒜蓉生菜吧。” 我去。服务员不敢说话了,赶紧下单离去。 林振凯看着陆续上来的满桌子菜,筷子却不怎么敢动。这些菜实在是太多了。早已经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吃哪一个。 程虎已经往嘴里塞满了肉。这种大块吃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在村里憋了这么久,今天一定要好好搓一顿。 可看见林振凯还没动筷子,他问道:“凯哥,你这是干嘛呢?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林振凯看着诸多美味,讪讪道:“实话跟你说,我都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那就别傻愣着了,赶紧吃呀。”程虎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林振凯的碗里,说道,“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谈正事。” 一说到正事,林振凯的双眸瞬间就迸发出一道道光芒来。 正事就等于钱! 他也学着程虎的样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肉。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菜就有三分之一进了他的肚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二,则全部到了程虎的肚子里。 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非常能吃了,没想到程虎才是真正的大胃王。 两人用纸巾揩去嘴角的油,面对面呵呵笑了几声。 林振凯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程虎:“九枚,全部都在里面。” 程虎内心略显激动的接过小布袋。 九枚铜钱并没有什么分量,拿在手里,并无沉甸甸的感觉。 但是,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布,程虎就能隐约感觉到布袋里包裹着一股汹涌的力量。 他打开布袋,将铜钱一枚一枚从袋子里取出来。 铜钱面世的时间不同,蕴藏的力量也不同。但程虎十分确定,这些铜钱都是真的。因为每一枚铜钱所蕴藏的力量都比袁大头强。 尽管品相不好,但确实是正品。 而品相的好坏并不影响铜钱的年龄,因此程虎购买铜钱,并不需要考虑品相,只要是正品就行。 “咱们加一下微信,我转账给你。”程虎把九枚铜钱悉数放回小布袋里。 林振凯一边跟程虎加微信,一边说道:“小虎,我昨晚意外收到了一枚‘祺祥重宝’,你要不要看一下?” “什么‘祺祥重宝’?”程虎不解的看着林振凯. 林振凯的眼神微微闪烁,干笑两声: “祺祥通宝是清穆宗初登基时铸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慈禧太后摄政,年号改为‘同治’,祺祥通宝也就不准通行,所以这个‘祺祥通宝’没有多少传流下来,十分罕见。”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 “没关系。”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48章 林振凯 山林是水,你是鱼。 他的确是那只离了水的小鱼。现在他心心念念想的,居然全都是要如何尽快回到水中,回到山林里。 唉,这辈子算是被山林拽住了。 不过,程虎却觉得挺幸福的。毕竟这种如鱼离水的感觉让他更清晰的感觉到,山林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山林。 这种相互需要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彼此依偎拥抱时所产生的情愫一样。 他们拥抱彼此,需要彼此,许下了一个此生不渝,携手到老的诺言。 昏昏沉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感觉并不怎么好,疲惫感并没有因为他足足睡够了十个小时而消散。 相反的,起床时,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十分干燥,全身也不怎么舒服。 洗了个澡,穿上衣服,程虎便赶往与林振凯约定见面的餐厅。 那是一家十分普通的餐厅,谈不上高档,只是众多餐厅里十分普通的一家。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半。程虎心想,自己可能早到了。 走到餐厅里,程虎还没有找到空位,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挥舞着双臂,朝他高呼:“程虎,程虎,这里!” 定睛一看,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白面小生呀,这分明就是加强版的犀利哥嘛。 林振凯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修理了,已经把两只耳朵的一般体积盖住,额前的刘海也完全挡住了他蜡笔小新似的眉毛。 他的脸看上去像是历经风霜的样子,甚至有种风霜之后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双有着清楚双眼皮的眼睛里,也再难找到孩童时的明朗清澈。 他明明跟程虎一般年纪,但他看上去却像极了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 尤其是他那件皱巴巴的藏青色上衣,大概是在箱子底部压了很久,终于被他翻找出来穿上身的一样。 若不是他喊着程虎的名字,并且刘海里若隐若现的显现出蜡笔小新的眉毛,程虎肯定认不出他。 程虎避开几个忙碌的服务员,绕过几张桌子,走到角落的位置。 林振凯站起身,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真要到十二点才到呢。” “哪能啊。”程虎也笑道,“我向来没有迟到的习惯,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到。” “哈哈哈,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你还早一点点。”林振凯的声音也不见得清脆,低沉当中,夹杂着一丝沙哑,像极了山林里微风吹动干燥树叶发出的声响。 程虎坐下之后,一边跟林振凯寒暄,一边拿起菜单看。 他说道:“今天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这怎么行?你远道而来,应该是我请客才对。”林振凯说道。 “服务员。”程虎直接叫来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一道水煮牛肉道,“来个水煮牛肉,再来一个白切鸡、糖醋鲤鱼,诶,白切鸡不要,来个猪肚,再来一个” “够了吧。”林振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现在都流行光盘。” 程虎朝他笑了一下:“我非常能吃,所以,这一餐我请客,等到了晚上,你再请客吧。” 他翻了几页菜单,又指着一道椒盐虾说道:“椒盐濑尿虾,还有这个白灼海虾各来一份,再来一个酸辣田螺煲,还有烤鸭。” 服务员目瞪口呆的下单。她看了看程虎,忍不住提醒道:“先生,你们一共点了七个荤菜呢?吃得完吗?” “七个荤菜?”程虎皱眉道,“那再来一个蒜蓉生菜吧。” 我去。服务员不敢说话了,赶紧下单离去。 林振凯看着陆续上来的满桌子菜,筷子却不怎么敢动。这些菜实在是太多了。早已经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吃哪一个。 程虎已经往嘴里塞满了肉。这种大块吃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在村里憋了这么久,今天一定要好好搓一顿。 可看见林振凯还没动筷子,他问道:“凯哥,你这是干嘛呢?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林振凯看着诸多美味,讪讪道:“实话跟你说,我都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那就别傻愣着了,赶紧吃呀。”程虎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林振凯的碗里,说道,“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谈正事。” 一说到正事,林振凯的双眸瞬间就迸发出一道道光芒来。 正事就等于钱! 他也学着程虎的样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肉。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菜就有三分之一进了他的肚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二,则全部到了程虎的肚子里。 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非常能吃了,没想到程虎才是真正的大胃王。 两人用纸巾揩去嘴角的油,面对面呵呵笑了几声。 林振凯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程虎:“九枚,全部都在里面。” 程虎内心略显激动的接过小布袋。 九枚铜钱并没有什么分量,拿在手里,并无沉甸甸的感觉。 但是,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布,程虎就能隐约感觉到布袋里包裹着一股汹涌的力量。 他打开布袋,将铜钱一枚一枚从袋子里取出来。 铜钱面世的时间不同,蕴藏的力量也不同。但程虎十分确定,这些铜钱都是真的。因为每一枚铜钱所蕴藏的力量都比袁大头强。 尽管品相不好,但确实是正品。 而品相的好坏并不影响铜钱的年龄,因此程虎购买铜钱,并不需要考虑品相,只要是正品就行。 “咱们加一下微信,我转账给你。”程虎把九枚铜钱悉数放回小布袋里。 林振凯一边跟程虎加微信,一边说道:“小虎,我昨晚意外收到了一枚‘祺祥重宝’,你要不要看一下?” “什么‘祺祥重宝’?”程虎不解的看着林振凯 林振凯的眼神微微闪烁,干笑两声: “祺祥通宝是清穆宗初登基时铸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慈禧太后摄政,年号改为‘同治’,祺祥通宝也就不准通行,所以这个‘祺祥通宝’没有多少传流下来,十分罕见。” 第49章 初心 公元1861年8月,咸丰皇帝在承德避暑山庄病逝。临死前,他把皇帝的宝座传给了六岁的儿子载淳,特封肃顺、载垣、端华等八人为赞襄政务大臣,处理国事。 不久,咸丰帝病死,八大臣遵从遗诏,拥立年仅六岁的载淳为帝,拟定次年改元‘祺祥’,并于当年八月间开铸‘祺祥通宝’。 但到九月底,慈禧太后发动‘辛酉政变’。不久,便采纳大学士周祖培奏议,废止‘祺祥’年号,停铸‘祺祥’钱,改用‘同治’年号,并铸‘同治通宝’钱币。 这样就是刚刚预铸好的一批新钱未及来年使用便遭熔毁。 幸好有极少量祺祥钱被铸钱局的铸匠和经办人私自存留,逃避过了被熔铸的命运。流传至今,祺祥钱已成为了清代年号钱中的稀有珍品。 程虎对于稀有不稀有并不稀罕,只是不想让林振凯失望,就问道:“那这个铜钱卖多少钱?” 林振凯仿佛是没有想到程虎会这么容易就相信自己的话,脸上的神情僵了一会儿,才说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五万就行。” 他赶紧把另一枚单独装在一个小布袋里的铜钱拿出去。 程虎接过铜钱,心中咯噔了一下。 没有感觉到任何力量。如果这枚铜钱是真的,那么定然会存有不少的力量。可是,这么铜钱里什么都没有。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那好,一共八万元,我现在就转给你吧。” 林振凯似乎被吓了一跳,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圆瞪:“你,你不先仔细看一下真假吗?” “哈哈,不瞒你说,我根本就不懂这些。”程虎依旧爽朗的笑道,“但是,我想,咱们好歹有着六年的同学情谊,你总不会骗我的。我相信你。” 他已经把总共十枚硬币放入背包里,并且从微信上给林振凯转了八万块钱。 林振凯看着手机里的钱,心中五味杂陈。可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他能怎么办? 难道他要告诉程虎,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 不,不行!老婆的手术还差十万块钱,就算加上他现在的八万,都还差两万呢。 程虎,就当是我林振凯对不起你了。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给你。 接下来的聊天,林振凯几乎都陷在自责当中。 聊了许久之后,程虎借着去洗手间的空隙买了单,并且定好了返程的飞机票。他打算立即返回荷花市。 身体的干燥感让他十分难受,恨不能立马就回到村子里。早知道会这样的话,就应该就让林振凯飞一趟荷花市才对。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程虎跟林振凯说了自己要马上回去的想法。 听到程虎这么着急走,林振凯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他问道:“小虎,不是说晚上还要一起吃饭吗?怎么现在就走?机票买好了吗?” “晚饭就不吃了。你放心,我刚刚去洗手间的时候已经订好了机票。”程虎笑道。 “那这一餐我请客吧。”林振凯想着,这样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 但程虎又道:“哈哈,不用了,我刚刚顺便把单也买好了。咱们难得见一次,谁请客都一样的。我记得,咱们念书那会儿,你可是没少帮我作弊呢。哈哈,想想,那些美好的日子好像才刚刚过去一样。可仔细一算,都快过去二十年了。” “小虎。”林振凯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我都不记得那些事了,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那些岁月也是咱们人生中的一部分呀,忘不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程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挑眉道,“唉哟,不能再聊了,时间差不多了,我得打车去机场了?” “这就要走?”看见程虎站起身,林振凯也跟着站起来,情急道,“要不你再留一个晚上吧。” “不了,机票都买好了。而且我家里真有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程虎有点担心自己不在家的话,那些鸡会饿死。 还有,要是小猴子们今天来了,却没有找到他的话,可能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虽然大黄在院子里守着,但是小猴子们肯定不敢跟大黄说话。 他拎起背包,说了几句告辞的话,便转身离去。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凝重的神色。 这还是我小时候的好伙伴吗?是不是人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莫测? 初心是不是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耗殆尽? 光阴果然是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何止是紫了葡萄黑了木耳软了香蕉,就连最初的纯真美好也都一去不返了。 “程虎!”林振凯大叫一声。 餐厅里的所有人都扭头看向林振凯。 程虎的脚步也顿住了。他脸上的凝重瞬间消散,一抹淡淡的笑意从他微微弯曲的嘴角流露出来。 他转身,隔着几张桌子,远远看着角落里站得笔直的林振凯,笑问道:“凯哥,还有什么事?” 林振凯的脸很黑,但此刻却涨红一片,像一颗巨大的紫葡萄。 “那个。”林振凯微微垂下眼皮,看了一眼狼藉的桌面,又抬起眼睛,看着程虎,说道,“一路顺风。” 程虎的笑容顿了一下,心里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破灭。 他点了点头:“好的,咱们下次见面,我一定要好好搓你一顿。” “嗯。”林振凯艰难的点了点头。 程虎挥了挥手,大步流星的朝外走去。 失望,无比的失望。但是,他从林振凯的神色当中看出了不安。 也许,他是有什么苦衷的吧。程虎这么想着,心里舒服了一点。 到了机场,程虎刚刚下车,正要往里走去,就听到一声呼唤:“程虎!” 程虎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林振凯从一辆十分破旧,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越野车上下来。 他急色匆匆的跑到程虎面前,一把抓住程虎的手,说道:“程虎,对不起。” “怎么了?凯哥,你怎么来了?”程虎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而来。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三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 “没关系。”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48章 林振凯 山林是水,你是鱼。 他的确是那只离了水的小鱼。现在他心心念念想的,居然全都是要如何尽快回到水中,回到山林里。 唉,这辈子算是被山林拽住了。 不过,程虎却觉得挺幸福的。毕竟这种如鱼离水的感觉让他更清晰的感觉到,山林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山林。 这种相互需要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彼此依偎拥抱时所产生的情愫一样。 他们拥抱彼此,需要彼此,许下了一个此生不渝,携手到老的诺言。 昏昏沉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感觉并不怎么好,疲惫感并没有因为他足足睡够了十个小时而消散。 相反的,起床时,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十分干燥,全身也不怎么舒服。 洗了个澡,穿上衣服,程虎便赶往与林振凯约定见面的餐厅。 那是一家十分普通的餐厅,谈不上高档,只是众多餐厅里十分普通的一家。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半。程虎心想,自己可能早到了。 走到餐厅里,程虎还没有找到空位,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挥舞着双臂,朝他高呼:“程虎,程虎,这里!” 定睛一看,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白面小生呀,这分明就是加强版的犀利哥嘛。 林振凯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修理了,已经把两只耳朵的一般体积盖住,额前的刘海也完全挡住了他蜡笔小新似的眉毛。 他的脸看上去像是历经风霜的样子,甚至有种风霜之后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双有着清楚双眼皮的眼睛里,也再难找到孩童时的明朗清澈。 他明明跟程虎一般年纪,但他看上去却像极了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 尤其是他那件皱巴巴的藏青色上衣,大概是在箱子底部压了很久,终于被他翻找出来穿上身的一样。 若不是他喊着程虎的名字,并且刘海里若隐若现的显现出蜡笔小新的眉毛,程虎肯定认不出他。 程虎避开几个忙碌的服务员,绕过几张桌子,走到角落的位置。 林振凯站起身,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真要到十二点才到呢。” “哪能啊。”程虎也笑道,“我向来没有迟到的习惯,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到。” “哈哈哈,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你还早一点点。”林振凯的声音也不见得清脆,低沉当中,夹杂着一丝沙哑,像极了山林里微风吹动干燥树叶发出的声响。 程虎坐下之后,一边跟林振凯寒暄,一边拿起菜单看。 他说道:“今天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这怎么行?你远道而来,应该是我请客才对。”林振凯说道。 “服务员。”程虎直接叫来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一道水煮牛肉道,“来个水煮牛肉,再来一个白切鸡、糖醋鲤鱼,诶,白切鸡不要,来个猪肚,再来一个” “够了吧。”林振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现在都流行光盘。” 程虎朝他笑了一下:“我非常能吃,所以,这一餐我请客,等到了晚上,你再请客吧。” 他翻了几页菜单,又指着一道椒盐虾说道:“椒盐濑尿虾,还有这个白灼海虾各来一份,再来一个酸辣田螺煲,还有烤鸭。” 服务员目瞪口呆的下单。她看了看程虎,忍不住提醒道:“先生,你们一共点了七个荤菜呢?吃得完吗?” “七个荤菜?”程虎皱眉道,“那再来一个蒜蓉生菜吧。” 我去。服务员不敢说话了,赶紧下单离去。 林振凯看着陆续上来的满桌子菜,筷子却不怎么敢动。这些菜实在是太多了。早已经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吃哪一个。 程虎已经往嘴里塞满了肉。这种大块吃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在村里憋了这么久,今天一定要好好搓一顿。 可看见林振凯还没动筷子,他问道:“凯哥,你这是干嘛呢?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林振凯看着诸多美味,讪讪道:“实话跟你说,我都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那就别傻愣着了,赶紧吃呀。”程虎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林振凯的碗里,说道,“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谈正事。” 一说到正事,林振凯的双眸瞬间就迸发出一道道光芒来。 正事就等于钱! 他也学着程虎的样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肉。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菜就有三分之一进了他的肚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二,则全部到了程虎的肚子里。 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非常能吃了,没想到程虎才是真正的大胃王。 两人用纸巾揩去嘴角的油,面对面呵呵笑了几声。 林振凯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程虎:“九枚,全部都在里面。” 程虎内心略显激动的接过小布袋。 九枚铜钱并没有什么分量,拿在手里,并无沉甸甸的感觉。 但是,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布,程虎就能隐约感觉到布袋里包裹着一股汹涌的力量。 他打开布袋,将铜钱一枚一枚从袋子里取出来。 铜钱面世的时间不同,蕴藏的力量也不同。但程虎十分确定,这些铜钱都是真的。因为每一枚铜钱所蕴藏的力量都比袁大头强。 尽管品相不好,但确实是正品。 而品相的好坏并不影响铜钱的年龄,因此程虎购买铜钱,并不需要考虑品相,只要是正品就行。 “咱们加一下微信,我转账给你。”程虎把九枚铜钱悉数放回小布袋里。 林振凯一边跟程虎加微信,一边说道:“小虎,我昨晚意外收到了一枚‘祺祥重宝’,你要不要看一下?” “什么‘祺祥重宝’?”程虎不解的看着林振凯 林振凯的眼神微微闪烁,干笑两声: “祺祥通宝是清穆宗初登基时铸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慈禧太后摄政,年号改为‘同治’,祺祥通宝也就不准通行,所以这个‘祺祥通宝’没有多少传流下来,十分罕见。” 第49章 初心 公元1861年8月,咸丰皇帝在承德避暑山庄病逝。临死前,他把皇帝的宝座传给了六岁的儿子载淳,特封肃顺、载垣、端华等八人为赞襄政务大臣,处理国事。 不久,咸丰帝病死,八大臣遵从遗诏,拥立年仅六岁的载淳为帝,拟定次年改元‘祺祥’,并于当年八月间开铸‘祺祥通宝’。 但到九月底,慈禧太后发动‘辛酉政变’。不久,便采纳大学士周祖培奏议,废止‘祺祥’年号,停铸‘祺祥’钱,改用‘同治’年号,并铸‘同治通宝’钱币。 这样就是刚刚预铸好的一批新钱未及来年使用便遭熔毁。 幸好有极少量祺祥钱被铸钱局的铸匠和经办人私自存留,逃避过了被熔铸的命运。流传至今,祺祥钱已成为了清代年号钱中的稀有珍品。 程虎对于稀有不稀有并不稀罕,只是不想让林振凯失望,就问道:“那这个铜钱卖多少钱?” 林振凯仿佛是没有想到程虎会这么容易就相信自己的话,脸上的神情僵了一会儿,才说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五万就行。” 他赶紧把另一枚单独装在一个小布袋里的铜钱拿出去。 程虎接过铜钱,心中咯噔了一下。 没有感觉到任何力量。如果这枚铜钱是真的,那么定然会存有不少的力量。可是,这么铜钱里什么都没有。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那好,一共八万元,我现在就转给你吧。” 林振凯似乎被吓了一跳,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圆瞪:“你,你不先仔细看一下真假吗?” “哈哈,不瞒你说,我根本就不懂这些。”程虎依旧爽朗的笑道,“但是,我想,咱们好歹有着六年的同学情谊,你总不会骗我的。我相信你。” 他已经把总共十枚硬币放入背包里,并且从微信上给林振凯转了八万块钱。 林振凯看着手机里的钱,心中五味杂陈。可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他能怎么办? 难道他要告诉程虎,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 不,不行!老婆的手术还差十万块钱,就算加上他现在的八万,都还差两万呢。 程虎,就当是我林振凯对不起你了。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给你。 接下来的聊天,林振凯几乎都陷在自责当中。 聊了许久之后,程虎借着去洗手间的空隙买了单,并且定好了返程的飞机票。他打算立即返回荷花市。 身体的干燥感让他十分难受,恨不能立马就回到村子里。早知道会这样的话,就应该就让林振凯飞一趟荷花市才对。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程虎跟林振凯说了自己要马上回去的想法。 听到程虎这么着急走,林振凯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他问道:“小虎,不是说晚上还要一起吃饭吗?怎么现在就走?机票买好了吗?” “晚饭就不吃了。你放心,我刚刚去洗手间的时候已经订好了机票。”程虎笑道。 “那这一餐我请客吧。”林振凯想着,这样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 但程虎又道:“哈哈,不用了,我刚刚顺便把单也买好了。咱们难得见一次,谁请客都一样的。我记得,咱们念书那会儿,你可是没少帮我作弊呢。哈哈,想想,那些美好的日子好像才刚刚过去一样。可仔细一算,都快过去二十年了。” “小虎。”林振凯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我都不记得那些事了,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那些岁月也是咱们人生中的一部分呀,忘不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程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挑眉道,“唉哟,不能再聊了,时间差不多了,我得打车去机场了?” “这就要走?”看见程虎站起身,林振凯也跟着站起来,情急道,“要不你再留一个晚上吧。” “不了,机票都买好了。而且我家里真有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程虎有点担心自己不在家的话,那些鸡会饿死。 还有,要是小猴子们今天来了,却没有找到他的话,可能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虽然大黄在院子里守着,但是小猴子们肯定不敢跟大黄说话。 他拎起背包,说了几句告辞的话,便转身离去。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凝重的神色。 这还是我小时候的好伙伴吗?是不是人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莫测? 初心是不是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耗殆尽? 光阴果然是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何止是紫了葡萄黑了木耳软了香蕉,就连最初的纯真美好也都一去不返了。 “程虎!”林振凯大叫一声。 餐厅里的所有人都扭头看向林振凯。 程虎的脚步也顿住了。他脸上的凝重瞬间消散,一抹淡淡的笑意从他微微弯曲的嘴角流露出来。 他转身,隔着几张桌子,远远看着角落里站得笔直的林振凯,笑问道:“凯哥,还有什么事?” 林振凯的脸很黑,但此刻却涨红一片,像一颗巨大的紫葡萄。 “那个。”林振凯微微垂下眼皮,看了一眼狼藉的桌面,又抬起眼睛,看着程虎,说道,“一路顺风。” 程虎的笑容顿了一下,心里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破灭。 他点了点头:“好的,咱们下次见面,我一定要好好搓你一顿。” “嗯。”林振凯艰难的点了点头。 程虎挥了挥手,大步流星的朝外走去。 失望,无比的失望。但是,他从林振凯的神色当中看出了不安。 也许,他是有什么苦衷的吧。程虎这么想着,心里舒服了一点。 到了机场,程虎刚刚下车,正要往里走去,就听到一声呼唤:“程虎!” 程虎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林振凯从一辆十分破旧,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越野车上下来。 他急色匆匆的跑到程虎面前,一把抓住程虎的手,说道:“程虎,对不起。” “怎么了?凯哥,你怎么来了?”程虎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而来。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三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 “没关系。”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48章 林振凯 山林是水,你是鱼。 他的确是那只离了水的小鱼。现在他心心念念想的,居然全都是要如何尽快回到水中,回到山林里。 唉,这辈子算是被山林拽住了。 不过,程虎却觉得挺幸福的。毕竟这种如鱼离水的感觉让他更清晰的感觉到,山林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山林。 这种相互需要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彼此依偎拥抱时所产生的情愫一样。 他们拥抱彼此,需要彼此,许下了一个此生不渝,携手到老的诺言。 昏昏沉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感觉并不怎么好,疲惫感并没有因为他足足睡够了十个小时而消散。 相反的,起床时,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十分干燥,全身也不怎么舒服。 洗了个澡,穿上衣服,程虎便赶往与林振凯约定见面的餐厅。 那是一家十分普通的餐厅,谈不上高档,只是众多餐厅里十分普通的一家。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半。程虎心想,自己可能早到了。 走到餐厅里,程虎还没有找到空位,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挥舞着双臂,朝他高呼:“程虎,程虎,这里!” 定睛一看,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白面小生呀,这分明就是加强版的犀利哥嘛。 林振凯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修理了,已经把两只耳朵的一般体积盖住,额前的刘海也完全挡住了他蜡笔小新似的眉毛。 他的脸看上去像是历经风霜的样子,甚至有种风霜之后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双有着清楚双眼皮的眼睛里,也再难找到孩童时的明朗清澈。 他明明跟程虎一般年纪,但他看上去却像极了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 尤其是他那件皱巴巴的藏青色上衣,大概是在箱子底部压了很久,终于被他翻找出来穿上身的一样。 若不是他喊着程虎的名字,并且刘海里若隐若现的显现出蜡笔小新的眉毛,程虎肯定认不出他。 程虎避开几个忙碌的服务员,绕过几张桌子,走到角落的位置。 林振凯站起身,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真要到十二点才到呢。” “哪能啊。”程虎也笑道,“我向来没有迟到的习惯,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到。” “哈哈哈,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你还早一点点。”林振凯的声音也不见得清脆,低沉当中,夹杂着一丝沙哑,像极了山林里微风吹动干燥树叶发出的声响。 程虎坐下之后,一边跟林振凯寒暄,一边拿起菜单看。 他说道:“今天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这怎么行?你远道而来,应该是我请客才对。”林振凯说道。 “服务员。”程虎直接叫来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一道水煮牛肉道,“来个水煮牛肉,再来一个白切鸡、糖醋鲤鱼,诶,白切鸡不要,来个猪肚,再来一个” “够了吧。”林振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现在都流行光盘。” 程虎朝他笑了一下:“我非常能吃,所以,这一餐我请客,等到了晚上,你再请客吧。” 他翻了几页菜单,又指着一道椒盐虾说道:“椒盐濑尿虾,还有这个白灼海虾各来一份,再来一个酸辣田螺煲,还有烤鸭。” 服务员目瞪口呆的下单。她看了看程虎,忍不住提醒道:“先生,你们一共点了七个荤菜呢?吃得完吗?” “七个荤菜?”程虎皱眉道,“那再来一个蒜蓉生菜吧。” 我去。服务员不敢说话了,赶紧下单离去。 林振凯看着陆续上来的满桌子菜,筷子却不怎么敢动。这些菜实在是太多了。早已经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吃哪一个。 程虎已经往嘴里塞满了肉。这种大块吃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在村里憋了这么久,今天一定要好好搓一顿。 可看见林振凯还没动筷子,他问道:“凯哥,你这是干嘛呢?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林振凯看着诸多美味,讪讪道:“实话跟你说,我都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那就别傻愣着了,赶紧吃呀。”程虎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林振凯的碗里,说道,“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谈正事。” 一说到正事,林振凯的双眸瞬间就迸发出一道道光芒来。 正事就等于钱! 他也学着程虎的样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肉。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菜就有三分之一进了他的肚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二,则全部到了程虎的肚子里。 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非常能吃了,没想到程虎才是真正的大胃王。 两人用纸巾揩去嘴角的油,面对面呵呵笑了几声。 林振凯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程虎:“九枚,全部都在里面。” 程虎内心略显激动的接过小布袋。 九枚铜钱并没有什么分量,拿在手里,并无沉甸甸的感觉。 但是,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布,程虎就能隐约感觉到布袋里包裹着一股汹涌的力量。 他打开布袋,将铜钱一枚一枚从袋子里取出来。 铜钱面世的时间不同,蕴藏的力量也不同。但程虎十分确定,这些铜钱都是真的。因为每一枚铜钱所蕴藏的力量都比袁大头强。 尽管品相不好,但确实是正品。 而品相的好坏并不影响铜钱的年龄,因此程虎购买铜钱,并不需要考虑品相,只要是正品就行。 “咱们加一下微信,我转账给你。”程虎把九枚铜钱悉数放回小布袋里。 林振凯一边跟程虎加微信,一边说道:“小虎,我昨晚意外收到了一枚‘祺祥重宝’,你要不要看一下?” “什么‘祺祥重宝’?”程虎不解的看着林振凯 林振凯的眼神微微闪烁,干笑两声: “祺祥通宝是清穆宗初登基时铸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慈禧太后摄政,年号改为‘同治’,祺祥通宝也就不准通行,所以这个‘祺祥通宝’没有多少传流下来,十分罕见。” 第49章 初心 公元1861年8月,咸丰皇帝在承德避暑山庄病逝。临死前,他把皇帝的宝座传给了六岁的儿子载淳,特封肃顺、载垣、端华等八人为赞襄政务大臣,处理国事。 不久,咸丰帝病死,八大臣遵从遗诏,拥立年仅六岁的载淳为帝,拟定次年改元‘祺祥’,并于当年八月间开铸‘祺祥通宝’。 但到九月底,慈禧太后发动‘辛酉政变’。不久,便采纳大学士周祖培奏议,废止‘祺祥’年号,停铸‘祺祥’钱,改用‘同治’年号,并铸‘同治通宝’钱币。 这样就是刚刚预铸好的一批新钱未及来年使用便遭熔毁。 幸好有极少量祺祥钱被铸钱局的铸匠和经办人私自存留,逃避过了被熔铸的命运。流传至今,祺祥钱已成为了清代年号钱中的稀有珍品。 程虎对于稀有不稀有并不稀罕,只是不想让林振凯失望,就问道:“那这个铜钱卖多少钱?” 林振凯仿佛是没有想到程虎会这么容易就相信自己的话,脸上的神情僵了一会儿,才说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五万就行。” 他赶紧把另一枚单独装在一个小布袋里的铜钱拿出去。 程虎接过铜钱,心中咯噔了一下。 没有感觉到任何力量。如果这枚铜钱是真的,那么定然会存有不少的力量。可是,这么铜钱里什么都没有。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那好,一共八万元,我现在就转给你吧。” 林振凯似乎被吓了一跳,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圆瞪:“你,你不先仔细看一下真假吗?” “哈哈,不瞒你说,我根本就不懂这些。”程虎依旧爽朗的笑道,“但是,我想,咱们好歹有着六年的同学情谊,你总不会骗我的。我相信你。” 他已经把总共十枚硬币放入背包里,并且从微信上给林振凯转了八万块钱。 林振凯看着手机里的钱,心中五味杂陈。可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他能怎么办? 难道他要告诉程虎,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 不,不行!老婆的手术还差十万块钱,就算加上他现在的八万,都还差两万呢。 程虎,就当是我林振凯对不起你了。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给你。 接下来的聊天,林振凯几乎都陷在自责当中。 聊了许久之后,程虎借着去洗手间的空隙买了单,并且定好了返程的飞机票。他打算立即返回荷花市。 身体的干燥感让他十分难受,恨不能立马就回到村子里。早知道会这样的话,就应该就让林振凯飞一趟荷花市才对。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程虎跟林振凯说了自己要马上回去的想法。 听到程虎这么着急走,林振凯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他问道:“小虎,不是说晚上还要一起吃饭吗?怎么现在就走?机票买好了吗?” “晚饭就不吃了。你放心,我刚刚去洗手间的时候已经订好了机票。”程虎笑道。 “那这一餐我请客吧。”林振凯想着,这样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 但程虎又道:“哈哈,不用了,我刚刚顺便把单也买好了。咱们难得见一次,谁请客都一样的。我记得,咱们念书那会儿,你可是没少帮我作弊呢。哈哈,想想,那些美好的日子好像才刚刚过去一样。可仔细一算,都快过去二十年了。” “小虎。”林振凯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我都不记得那些事了,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那些岁月也是咱们人生中的一部分呀,忘不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程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挑眉道,“唉哟,不能再聊了,时间差不多了,我得打车去机场了?” “这就要走?”看见程虎站起身,林振凯也跟着站起来,情急道,“要不你再留一个晚上吧。” “不了,机票都买好了。而且我家里真有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程虎有点担心自己不在家的话,那些鸡会饿死。 还有,要是小猴子们今天来了,却没有找到他的话,可能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虽然大黄在院子里守着,但是小猴子们肯定不敢跟大黄说话。 他拎起背包,说了几句告辞的话,便转身离去。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凝重的神色。 这还是我小时候的好伙伴吗?是不是人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莫测? 初心是不是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耗殆尽? 光阴果然是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何止是紫了葡萄黑了木耳软了香蕉,就连最初的纯真美好也都一去不返了。 “程虎!”林振凯大叫一声。 餐厅里的所有人都扭头看向林振凯。 程虎的脚步也顿住了。他脸上的凝重瞬间消散,一抹淡淡的笑意从他微微弯曲的嘴角流露出来。 他转身,隔着几张桌子,远远看着角落里站得笔直的林振凯,笑问道:“凯哥,还有什么事?” 林振凯的脸很黑,但此刻却涨红一片,像一颗巨大的紫葡萄。 “那个。”林振凯微微垂下眼皮,看了一眼狼藉的桌面,又抬起眼睛,看着程虎,说道,“一路顺风。” 程虎的笑容顿了一下,心里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破灭。 他点了点头:“好的,咱们下次见面,我一定要好好搓你一顿。” “嗯。”林振凯艰难的点了点头。 程虎挥了挥手,大步流星的朝外走去。 失望,无比的失望。但是,他从林振凯的神色当中看出了不安。 也许,他是有什么苦衷的吧。程虎这么想着,心里舒服了一点。 到了机场,程虎刚刚下车,正要往里走去,就听到一声呼唤:“程虎!” 程虎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林振凯从一辆十分破旧,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越野车上下来。 他急色匆匆的跑到程虎面前,一把抓住程虎的手,说道:“程虎,对不起。” “怎么了?凯哥,你怎么来了?”程虎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而来。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 “没关系。”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48章 林振凯 【感谢‘崛起的星云’和‘书友’的打赏。昨天感觉好飘啊。来推荐位站短了,还收到了三个小伙伴的打赏。加油加油加油。】 山林是水,你是鱼。 他的确是那只离了水的小鱼。现在他心心念念想的,居然全都是要如何尽快回到水中,回到山林里。 唉,这辈子算是被山林拽住了。 不过,程虎却觉得挺幸福的。毕竟这种如鱼离水的感觉让他更清晰的感觉到,山林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山林。 这种相互需要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彼此依偎拥抱时所产生的情愫一样。 他们拥抱彼此,需要彼此,许下了一个此生不渝,携手到老的诺言。 昏昏沉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感觉并不怎么好,疲惫感并没有因为他足足睡够了十个小时而消散。 相反的,起床时,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十分干燥,全身也不怎么舒服。 洗了个澡,穿上衣服,程虎便赶往与林振凯约定见面的餐厅。 那是一家十分普通的餐厅,谈不上高档,只是众多餐厅里十分普通的一家。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半。程虎心想,自己可能早到了。 走到餐厅里,程虎还没有找到空位,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挥舞着双臂,朝他高呼:“程虎,程虎,这里!” 定睛一看,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白面小生呀,这分明就是加强版的犀利哥嘛。 林振凯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修理了,已经把两只耳朵的一般体积盖住,额前的刘海也完全挡住了他蜡笔小新似的眉毛。 他的脸看上去像是历经风霜的样子,甚至有种风霜之后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双有着清楚双眼皮的眼睛里,也再难找到孩童时的明朗清澈。 他明明跟程虎一般年纪,但他看上去却像极了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 尤其是他那件皱巴巴的藏青色上衣,大概是在箱子底部压了很久,终于被他翻找出来穿上身的一样。 若不是他喊着程虎的名字,并且刘海里若隐若现的显现出蜡笔小新的眉毛,程虎肯定认不出他。 程虎避开几个忙碌的服务员,绕过几张桌子,走到角落的位置。 林振凯站起身,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真要到十二点才到呢。” “哪能啊。”程虎也笑道,“我向来没有迟到的习惯,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到。” “哈哈哈,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你还早一点点。”林振凯的声音也不见得清脆,低沉当中,夹杂着一丝沙哑,像极了山林里微风吹动干燥树叶发出的声响。 程虎坐下之后,一边跟林振凯寒暄,一边拿起菜单看。 他说道:“今天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这怎么行?你远道而来,应该是我请客才对。”林振凯说道。 “服务员。”程虎直接叫来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一道水煮牛肉道,“来个水煮牛肉,再来一个白切鸡、糖醋鲤鱼,诶,白切鸡不要,来个猪肚**,再来一个......” “够了吧。”林振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现在都流行光盘。” 程虎朝他笑了一下:“我非常能吃,所以,这一餐我请客,等到了晚上,你再请客吧。” 他翻了几页菜单,又指着一道椒盐虾说道:“椒盐濑尿虾,还有这个白灼海虾各来一份,再来一个酸辣田螺煲,还有烤鸭。” 服务员目瞪口呆的下单。她看了看程虎,忍不住提醒道:“先生,你们一共点了七个荤菜呢?吃得完吗?” “七个荤菜?”程虎皱眉道,“那再来一个蒜蓉生菜吧。” 我去。服务员不敢说话了,赶紧下单离去。 林振凯看着陆续上来的满桌子菜,筷子却不怎么敢动。这些菜实在是太多了。早已经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吃哪一个。 程虎已经往嘴里塞满了肉。这种大块吃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在村里憋了这么久,今天一定要好好搓一顿。 可看见林振凯还没动筷子,他问道:“凯哥,你这是干嘛呢?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林振凯看着诸多美味,讪讪道:“实话跟你说,我都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那就别傻愣着了,赶紧吃呀。”程虎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林振凯的碗里,说道,“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谈正事。” 一说到正事,林振凯的双眸瞬间就迸发出一道道光芒来。 正事就等于钱! 他也学着程虎的样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肉。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菜就有三分之一进了他的肚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二,则全部到了程虎的肚子里。 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非常能吃了,没想到程虎才是真正的大胃王。 两人用纸巾揩去嘴角的油,面对面呵呵笑了几声。 林振凯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程虎:“九枚,全部都在里面。” 程虎内心略显激动的接过小布袋。 九枚铜钱并没有什么分量,拿在手里,并无沉甸甸的感觉。 但是,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布,程虎就能隐约感觉到布袋里包裹着一股汹涌的力量。 他打开布袋,将铜钱一枚一枚从袋子里取出来。 铜钱面世的时间不同,蕴藏的力量也不同。但程虎十分确定,这些铜钱都是真的。因为每一枚铜钱所蕴藏的力量都比袁大头强。 尽管品相不好,但确实是正品。 而品相的好坏并不影响铜钱的年龄,因此程虎购买铜钱,并不需要考虑品相,只要是正品就行。 “咱们加一下微信,我转账给你。”程虎把九枚铜钱悉数放回小布袋里。 林振凯一边跟程虎加微信,一边说道:“小虎,我昨晚意外收到了一枚‘祺祥重宝’,你要不要看一下?” “什么‘祺祥重宝’?”程虎不解的看着林振凯. 林振凯的眼神微微闪烁,干笑两声: “祺祥通宝是清穆宗初登基时铸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慈禧太后摄政,年号改为‘同治’,祺祥通宝也就不准通行,所以这个‘祺祥通宝’没有多少传流下来,十分罕见。” 第49章 初心 公元1861年8月,咸丰皇帝在承德避暑山庄病逝。临死前,他把皇帝的宝座传给了六岁的儿子载淳,特封肃顺、载垣、端华等八人为赞襄政务大臣,处理国事。 不久,咸丰帝病死,八大臣遵从遗诏,拥立年仅六岁的载淳为帝,拟定次年改元‘祺祥’,并于当年八月间开铸‘祺祥通宝’。 但到九月底,慈禧太后发动‘辛酉政变’。不久,便采纳大学士周祖培奏议,废止‘祺祥’年号,停铸‘祺祥’钱,改用‘同治’年号,并铸‘同治通宝’钱币。 这样就是刚刚预铸好的一批新钱未及来年使用便遭熔毁。 幸好有极少量祺祥钱被铸钱局的铸匠和经办人私自存留,逃避过了被熔铸的命运。流传至今,祺祥钱已成为了清代年号钱中的稀有珍品。 程虎对于稀有不稀有并不稀罕,只是不想让林振凯失望,就问道:“那这个铜钱卖多少钱?” 林振凯仿佛是没有想到程虎会这么容易就相信自己的话,脸上的神情僵了一会儿,才说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五万就行。” 他赶紧把另一枚单独装在一个小布袋里的铜钱拿出去。 程虎接过铜钱,心中咯噔了一下。 没有感觉到任何力量。如果这枚铜钱是真的,那么定然会存有不少的力量。可是,这么铜钱里什么都没有。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那好,一共八万元,我现在就转给你吧。” 林振凯似乎被吓了一跳,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圆瞪:“你,你不先仔细看一下真假吗?” “哈哈,不瞒你说,我根本就不懂这些。”程虎依旧爽朗的笑道,“但是,我想,咱们好歹有着六年的同学情谊,你总不会骗我的。我相信你。” 他已经把总共十枚硬币放入背包里,并且从微信上给林振凯转了八万块钱。 林振凯看着手机里的钱,心中五味杂陈。可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他能怎么办? 难道他要告诉程虎,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 不,不行!老婆的手术还差十万块钱,就算加上他现在的八万,都还差两万呢。 程虎,就当是我林振凯对不起你了。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给你。 接下来的聊天,林振凯几乎都陷在自责当中。 聊了许久之后,程虎借着去洗手间的空隙买了单,并且定好了返程的飞机票。他打算立即返回荷花市。 身体的干燥感让他十分难受,恨不能立马就回到村子里。早知道会这样的话,就应该就让林振凯飞一趟荷花市才对。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程虎跟林振凯说了自己要马上回去的想法。 听到程虎这么着急走,林振凯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他问道:“小虎,不是说晚上还要一起吃饭吗?怎么现在就走?机票买好了吗?” “晚饭就不吃了。你放心,我刚刚去洗手间的时候已经订好了机票。”程虎笑道。 “那这一餐我请客吧。”林振凯想着,这样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 但程虎又道:“哈哈,不用了,我刚刚顺便把单也买好了。咱们难得见一次,谁请客都一样的。我记得,咱们念书那会儿,你可是没少帮我作弊呢。哈哈,想想,那些美好的日子好像才刚刚过去一样。可仔细一算,都快过去二十年了。” “小虎。”林振凯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我都不记得那些事了,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那些岁月也是咱们人生中的一部分呀,忘不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程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挑眉道,“唉哟,不能再聊了,时间差不多了,我得打车去机场了?” “这就要走?”看见程虎站起身,林振凯也跟着站起来,情急道,“要不你再留一个晚上吧。” “不了,机票都买好了。而且我家里真有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程虎有点担心自己不在家的话,那些鸡会饿死。 还有,要是小猴子们今天来了,却没有找到他的话,可能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虽然大黄在院子里守着,但是小猴子们肯定不敢跟大黄说话。 他拎起背包,说了几句告辞的话,便转身离去。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凝重的神色。 这还是我小时候的好伙伴吗?是不是人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莫测? 初心是不是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耗殆尽? 光阴果然是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何止是紫了葡萄黑了木耳软了香蕉,就连最初的纯真美好也都一去不返了。 “程虎!”林振凯大叫一声。 餐厅里的所有人都扭头看向林振凯。 程虎的脚步也顿住了。他脸上的凝重瞬间消散,一抹淡淡的笑意从他微微弯曲的嘴角流露出来。 他转身,隔着几张桌子,远远看着角落里站得笔直的林振凯,笑问道:“凯哥,还有什么事?” 林振凯的脸很黑,但此刻却涨红一片,像一颗巨大的紫葡萄。 “那个。”林振凯微微垂下眼皮,看了一眼狼藉的桌面,又抬起眼睛,看着程虎,说道,“一路顺风。” 程虎的笑容顿了一下,心里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破灭。 他点了点头:“好的,咱们下次见面,我一定要好好搓你一顿。” “嗯。”林振凯艰难的点了点头。 程虎挥了挥手,大步流星的朝外走去。 失望,无比的失望。但是,他从林振凯的神色当中看出了不安。 也许,他是有什么苦衷的吧。程虎这么想着,心里舒服了一点。 到了机场,程虎刚刚下车,正要往里走去,就听到一声呼唤:“程虎!” 程虎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林振凯从一辆十分破旧,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越野车上下来。 他急色匆匆的跑到程虎面前,一把抓住程虎的手,说道:“程虎,对不起。” “怎么了?凯哥,你怎么来了?”程虎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而来。 第50章 我们是朋友 “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你把它还给我吧,我把钱退给你。”说完这句话,林振凯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下来。 钱不够可以再想办法,大不了去借高利贷。欺骗自己的老同学,这算那么子的办法。 他恨不能当着程虎的面抽自己两巴掌。 “我知道是假的。”程虎淡淡笑道。 “你知道?”林振凯十分讶异,“你既然知道是假的,为什么还要买?” “因为我猜想,你一定十分着急着用钱,才会骗我。” 林振凯心里震撼不已。就因为猜想道他急需用钱,所以就宁可上当受骗?这是什么大傻子? “你这样,我心里更难受。”林振凯垂头丧气的说道, “我老婆,就是咱们小学班上的彭艳,白血病,好不容易骨髓配型成功了,可是费用太高,我们东拼西凑,现在还差十万块。如果不是因为急需这些钱,我一定不会骗你。小虎,对不起。” 彭艳。程虎还记得这个女生。 当时在班上也算是一个长相出众的女生,没想到,她竟然嫁给了林振凯。 而且,这夫妻二人的感情应该很好,不然的话,林振凯也不会为了救她到处凑钱。 而彭艳那样一个长相出挑的女孩子会嫁给林振凯这种没钱的穷光蛋,显然也是嫁给了爱情。 “小虎,你把铜钱还给我吧,我把那五万块钱退还给你。”林振凯一脸自责的说道。 “没事。”程虎笑道,“那五万块钱就当是我借给你的好了。我另外再转五万给你,凑个整数。” “啊?”林振凯以为自己听错了,满脸讶异的看着程虎。 这是在开玩笑吗? 程虎已经打开微信。他当着林振凯的面,又转了五万块钱到林振凯的微信号上。 林振凯急忙打开手机,看着那个橙黄色的转账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觉得眼眶一热一湿,两行泪水瞬间往下滑落。 钱够了! 这就说明,他可以回家了。他可以回家陪老婆去动手术了。 “要是钱不够,你就跟我说一声。”程虎拍了拍林振凯的肩膀,安慰道,“咱们可是朋友,千万别跟我客气。” “可是......”林振凯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哎呀,糟糕,飞机快起飞了。”程虎最怕别人在自己面前流泪。他赶紧抱了一下林振凯,留下一句‘好好照顾嫂子’,就飞也似的奔入机场里。 林振凯还傻傻的站在原地。 四月的阳光懒洋洋的洒在他后背上,像一只轻柔的手抚摸着他荒凉的背脊,暖暖的。 他咻的一下回过神来,赶紧给老婆打了个电话:“老婆,钱够了。我今天就回家。” ...... 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离人几行清泪。 从古至今,无数诗人咏唱过自己的思家之情。无论他们飘荡在何处,家永远是游子们魂牵梦萦的港湾。 那儿有自己念想的人,有自己熟悉的一切。在岁月更迭里,也许周围环境发生了变化,但对家的印象,却始终如一。 程虎也不知道白木村对于自己来说,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家。他到这儿也没有多久。 但是,当他驱使着破旧的皮卡车,轰隆隆的一路从荷花市往白木村行驶的时候,他的内心却是无比的激动澎湃。 那儿明明没有如画的风景,也没有等他归家的人,可是,他却归心似箭般恨不能一脚把油门踩到最底下。 等他绕了无数个弯道,经过数不清的村子,终于进入白木村地界的时候,他澎湃的内心忽然又安静下来,像一朵即将落地的蒲公英,只在距离地面极近的上方,轻轻的飘荡。 山风夹杂着山林植物的干燥气息从窗户灌入的时候,他闻到的仿佛不是山风,而是家里的袅袅炊烟,是食物腾腾的热气。 等他终于开着皮开车进入院子,并且双脚着地的时候,他的心情则像泄了洪的水库,从汹涌回归平静,从波澜变作涟漪。 看着太阳能灯下的院子没有一丝一毫改变,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想,幸好离开的这么些时间里,鸡群没有把他的院子给拆了。 原本程虎是想要从鸡舍二楼拿些玉米下来喂鸡的,但走到鸡舍门口的时候,发现鸡群已经挤在一起睡着了,就只好作罢。 他进入屋子里,放下行李,便去烧热水洗澡。 洗好澡回到床上躺着的那一刻,他总算是体会到了‘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的这一句话的精髓所在。 望着窗上的皓月长空,以及那洒了漫天的繁星,感受着从窗户吹进来的习习晚风,嗅着金樱子和风车茉莉的香气,程虎干燥疲惫的身体,总算放松下来了。 其实,在他进入白木村的那一刻,他的不安感就已经悄然落下。 等他进入院子,从皮卡车上跳下来的那一刻,更是把从其他地方吸入肺部的沉闷之气一吐而散。 一种莫名其妙的归属感将他与这片山林牢牢捆绑在一起。 早上起来,程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铜钱给吃了。 昨天回来得太晚了,没来得及吃掉铜钱,现在留着当早餐还是不错的。 他从没有来得及收拾的背包里掏出铜钱,把意识驱动出去,覆盖在铜钱上。 随着熟悉的电流注入身体,十枚铜钱有九枚已经化作灰烬,只剩下一枚假的祺祥通宝。 程虎站起身,伸展了一下腰肢,果然感觉到浑身舒服无比。 就好像刚刚做了一个全身按摩一样,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无比舒适。 他扭了扭脖子,又伸了个懒腰,这才穿上衣服下楼。 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这个老家伙每天都很准时。 它看见皮卡车停在院子里的时候,就知道程虎已经回到家里。 所以它没有直接走到坟前趴下,而是走上台阶,往屋子走去。 四肢刚刚在客厅门口站稳,便看见新主人坐在厨房里,安静的享用着它没法理解的食物。 一条条白色的东西,看上去就像某些动物的尸体腐烂发臭之后,长出来的白色小虫子。 —————— 【码字变肥猪,还没人看书。谁知文中句,字字皆辛苦。求推荐票,推荐票。】 第52章 救治杨梅树 【感谢‘陆易本尊’的打赏】 看着前方茫茫无际的枯黄色,他知道,自己必须加快速度,尽快恢复山林里的植物。 当然,救治这一偌大的山林,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 从离开房子往山上走了十多分钟,程虎就遇到了一棵看起来有点像杨梅的大树。 那大树差不多有三层楼高,叶子已经全部枯黄,甚至是掉落了大半。 光秃的树枝上,并没有找到类似杨梅之类的果实,因此有些难以辨认。 程虎掏出手机,给大树的树枝拍了一张高清近照,然后发到网上搜索。可惜的是,并没有匹配到相同的物种。 如此就只能问一问q群里无所不知的小伙伴们了。 程虎又把照片发到q群里。 看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网名发出一张图片,q群里不少天天都在水群的小伙伴沸腾了。 “握草,五彩金樱子来了。” “@西阳省—程虎,我给你发了好几条私信,你咋都没有理我?” “兄弟,你的五彩金樱子卖不卖?” “什么五彩金樱子?” “你不知道?群文件里有视频,自己去找吧。” 程虎看见大家居然还记得自己,忍不住对着手机傻笑两声,回复一句:“麻烦各位帮我看看刚刚发出来的照片里的植物是什么。” “在哪?图片呢?” “被刷上去了。” “那我再发一张,麻烦大家帮我看一下。”程虎把照片又发了一次。 没一会儿,就有人回复道:“这不是干枯的杨梅枝吗?” “好像是杨梅没错。” “不会吧,你连杨梅都不认识?” “不是不认识,而是不敢确定,听你们这么一说,我就确定了。” 程虎点击红包,发出一个二十元的红包。 绝对的土豪了! 二十元红包在现实当中似乎很少的样子,但是愿意给一群陌生人发一个二十元红包的,那是妥妥的土豪啊。 一般情况下,q群里抢到的红包都是几分钱居多。 而程虎发了这么一个二十元的红包,分成十份,平均每人两块钱呢。 “土豪,我没抢到。” “报告,我也没抢到。” “哈哈,那等下次啊。”程虎发了个挥手的表情出去,便关掉手机。 他知道,q群里肯定还会有很多人追着他问五彩金樱子的事情,所以先溜之大吉。 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程虎驱动念头,将自己的意识覆盖在杨梅树上。 没一会儿,杨梅树由黄转绿,并且慢慢长出密密麻麻的绿果。 他将意识瞬间抽回,没有继续给挂着绿果的杨梅注入更多的力量。 因为现在刚好是杨梅结果的季节,即使他没有帮助杨梅把一树绿果变成红色,杨梅树自己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慢慢成熟。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帮他省下了许多力量。 看着碧绿的杨梅树已经充满勃勃生机,程虎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就在此时,一阵叽叽喳喳的叫声让他从自己的得意当中回过神来。 他循着声音,驱动意识,朝杨梅树上飘去。发现在杨梅树顶端的树杈上,有一个鸟窝。鸟窝里装着几只连羽毛都还没有长出来的小鸟。 小鸟们惊恐万状的仰着脑袋,看着绿茸茸的杨梅树,不停的发抖后退。 糟糕,程虎暗叫道:肯定是环境一下子变化太大,吓到这些小雏鸟了。 鸟妈妈不在窝里,估计是出去找食物了。 几只小雏鸟在狭小的窝里不断往后拥挤挪动,用不了多久,它们肯定会从窝里掉下来。 从杨梅树的树冠顶端掉到地面上,在没有翅膀的帮助下,程虎猜想,小鸟定会承受不住,非死即残。 再者,就算它们万幸没死,可这么小的小鸟,一旦掉到地面,那就只有沦为其他动物的口中食的份了。 来不及多想,程虎再次驱动意识,控制鸟窝旁边的杨梅树枝,让杨梅树枝弯到鸟窝底下,并且疯狂的长出茂密的枝叶,形成一道天然的保护罩。 如此一来,小雏鸟即使真的从鸟窝里掉出来,也只是掉到茂密的杨梅枝冠上,绝不会掉到地面。 这样既可以保护小雏鸟,也能防止鸟妈妈找不到回家的路。 “哇,妈妈,妈妈,你快看呀。那个人类长得好丑。”有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忽然传来。 谁在说本帅哥长得丑?程虎的意识还没有抽回来,但他的耳朵可是清清楚楚的听到有声音在诋毁他的长相。 “嘘,孩子,你不能这么说。”另外一个温柔的声音说道,“你这样说,他会很难过的。” “可是,妈妈你不是说,咱们要诚实吗?” “孩子,诚实是一件好事,但是,比起诚实,赞美别人更是一种美德。” “嗯,我知道了。那我这样说可以吗?那个人长得真丑,可是他很厉害。” “哈哈哈,好吧,你赢了,孩子。” “那么,妈妈,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他这么厉害?”这个小家伙总算说了一句大实话。 “因为,他是咱们的守护神呀。孩子。”” “妈妈,什么是守护神?” “守护神,就是会保护咱们,给咱们食物吃的人。” 听到妈妈的回答,那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停顿了一下,发出一串质疑的嗯嗯声。 过一会儿,它才接着说道:“嗯——妈妈,你刚刚还说要诚实的。为什么你要骗我?” “我没有骗你,孩子。” “不,妈妈你偏我。”那小宝宝有些执拗的说道,“你说他是守护神,会给我们食物,可是,妈妈,你看,我们现在跟以前没有区别啊。” “啊?” “妈妈,你看,这儿的草都快被咱们啃光了。就连那些灌木也没有一点绿色。他为什么要把那棵高高的杨梅树变成绿色,却不把草地上的草变成绿色呢?他带给咱们的食物在哪儿?” “孩子,他并不单单是咱们的守护神,他是大家的守护神。你要理解他。他每天都要做很多的事情。” 程虎抽回意识,扭头四下看了看,发现在不远处的一丛灌木旁边,站着两只奇怪的动物。 第51章 进山找果树 人类真的是很奇怪。不仅要在烹煮食物的时候添加一堆破坏食物本身味道的调料,而且还喜欢吃一些看起来很恶心的东西。 它想着那些趴在动物尸体里的蛆虫,忍不住抖了个激灵。 它永远也不想靠近那些恶心的东西。 所以,大黄弯曲前肢,在原地趴了下去。 朝阳从东南面的山峰夹道中斜斜照射下来,像一张铺天盖地的金色丝网,把天地封印,也将它疲惫的身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微风从它身上吹过,带走了动物的体味,也留下了一些久违的花香。 它慢悠悠懒洋洋的开口说道:“原本以为你要出远门几天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这次出远门,有什么收获?” 程虎在大黄走上台阶的时候,就已经发现它了,所以不存在什么被大黄吓一跳的情节。 他哧溜溜的吸着面条,囫囵咀嚼两口,吞下肚子去,说道:“嗯,也没有收获,就是用大黄你给的钱,买了一些铜钱,补给了一点能量而已。” 大黄听到这话,露出了不经意的微笑。 新主人出远门是为了补给能量,而不是为了其他无用的事情,这对于山林以及山林里的动物来说,都是好事一件。 程虎想起三只小猴子,问道:“哦,对了,那些小猴子有来找过我吗?” 如果院子里能再入住三只小猴子的话,那可就热闹了。程虎心想,那样一来,自己也算是多了几个小伙伴,也就不用担心没说话的对象了。 虽然,那三只小猴子很有可能不是十分能理解他的某些用词,但是总好过没有嘛。 现在身处这种环境,该将就的时候,还是要将就一下。 “没有。”大黄回答得十分干脆,可语气又十分的平淡。 它定是不知道,程虎有多么希望那些小家伙能来这里玩吧。 虽然它已经定居在这里,但是,说句实在话,大黄这家伙绝不是一个好玩伴。 它更像是一个长辈。 而且还是那种时间几乎刚好和程虎错开的长辈。 它白天睡觉,晚上进山,别说陪程虎玩了,平时连聊天的时间都很少。 当然,这也不能怪大黄。 毕竟大黄已经非常年迈,它的年龄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寿命。 如果不是因为身体里还残留着前一任山林守护者给予的力量,估计它现在连路都走不了了,更别提进山。 程虎又吸了一口面条,一边吧唧吧唧咀嚼,一边说道:“那可真是遗憾。你不知道那些小家伙有多好玩。” 一想到那三只小猴子各有特色的模样,程虎脸上就挂满了笑容。 话说,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偶尔泛滥一下父爱什么的,还是很正常的嘛。 看见可爱的小动物,就是想要逗一逗玩一玩,再正常不过啦。 “你之所以这么觉得,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识过它们无法无天的样子。如果它们想要毁灭一片果林的话,它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办到。” 大黄是山林之王,对于一些小动物的认识,自然是要比程虎深。 程虎笑道:“没关系,反正我可以种很多果树给它们闹腾。对了,说到种果树,院子后面的荒地我已经开好荒了,可是不知道种什么果树好。” “普通的外来果树,我只能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从种下到结果,也得要一两年时间。但是,目前在村子里,我只找到了橘子树,总不能又种一片橘子林吧。” 大黄静静听着程虎的烦忧,任由阳光与微风抚弄自己的毛发。 等程虎把烦恼说完了,它才开口道:“为什么要种外来的果树?山上到处都是可以结果子的树。” “山上?你是说芭蕉树吗?可是那些野生芭蕉树好像喜欢长在阴暗的山沟里。而且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生长。我觉得不是很适合种回来。”程虎如实说了自己对野生芭蕉的看法。 “我说的不是芭蕉树。而是其他的野果树。那些猴子不是给你送过一些发干的野果来吗?”大黄提醒道。 “哦,对。”程虎想起来了,“它们的确是送过一些野果来。只是那些野果都干掉了。” “当然会干掉。”大黄幽悠悠道,“连树木都干了,何况是野果?但是,你可以用你的力量修复那些野果树,再将它们种到院子后面的荒地上。” 程虎点了点头,觉得大黄的建议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他不认识野果,但是山里肯定长着很多野果。 即使眼下不认识野果,但只要遇到了,用手机搜一搜,不就认识了嘛。 再者,就算百度搜不到,不是还有集众人智慧于一身的q群嘛。 吃过早饭之后,程虎换上轻便鞋子,背上背包,往山里出发。 话说,这应该算是他第一次正式进山! 上一次只是到达了村尾最后一栋房子那里,并没有往山里走。而蓄水池的位置,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是大山里吧。 毕竟从蓄水池那儿,还可以看到自家的房子。 所以,从更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是程虎第一次往大山里走去。 尽管是第一次,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满腔热血。也没有对接下来即将要遇到的事物充满期待。 因为他很清楚,山林里的一切都已经枯萎。 即使群山依旧绵延逶迤,但树木不再青翠碧绿,花儿也不再尽情绽放.所以,内心除了惋惜之外,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看着那些高大的树木全都呈现出干黄的颜色,就连树底下的杂草也都无一幸免的死亡,程虎的心情只会越发沉重,谈何激动人心。 他知道自己的担子很重,但相比起那些生活在黄金山林里的动物,他的那一点负担又算得了什么呢? 至少他还有新鲜的蔬菜吃,还有甜滋滋的水果啃,还有已经吃腻的鸡蛋和美味的鸡肉。 而山林里的动物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它们只有发干的野果和树叶树根可以吃,甚至是到了旱季的时候,它们连水都没得喝。 唉! 程虎一边走在山中小道上,一边叹气。 第52章 救治杨梅树 【感谢‘陆易本尊’的打赏】 看着前方茫茫无际的枯黄色,他知道,自己必须加快速度,尽快恢复山林里的植物。 当然,救治这一偌大的山林,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 从离开房子往山上走了十多分钟,程虎就遇到了一棵看起来有点像杨梅的大树。 那大树差不多有三层楼高,叶子已经全部枯黄,甚至是掉落了大半。 光秃的树枝上,并没有找到类似杨梅之类的果实,因此有些难以辨认。 程虎掏出手机,给大树的树枝拍了一张高清近照,然后发到网上搜索。可惜的是,并没有匹配到相同的物种。 如此就只能问一问q群里无所不知的小伙伴们了。 程虎又把照片发到q群里。 看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网名发出一张图片,q群里不少天天都在水群的小伙伴沸腾了。 “握草,五彩金樱子来了。” “@西阳省—程虎,我给你发了好几条私信,你咋都没有理我?” “兄弟,你的五彩金樱子卖不卖?” “什么五彩金樱子?” “你不知道?群文件里有视频,自己去找吧。” 程虎看见大家居然还记得自己,忍不住对着手机傻笑两声,回复一句:“麻烦各位帮我看看刚刚发出来的照片里的植物是什么。” “在哪?图片呢?” “被刷上去了。” “那我再发一张,麻烦大家帮我看一下。”程虎把照片又发了一次。 没一会儿,就有人回复道:“这不是干枯的杨梅枝吗?” “好像是杨梅没错。” “不会吧,你连杨梅都不认识?” “不是不认识,而是不敢确定,听你们这么一说,我就确定了。” 程虎点击红包,发出一个二十元的红包。 绝对的土豪了! 二十元红包在现实当中似乎很少的样子,但是愿意给一群陌生人发一个二十元红包的,那是妥妥的土豪啊。 一般情况下,q群里抢到的红包都是几分钱居多。 而程虎发了这么一个二十元的红包,分成十份,平均每人两块钱呢。 “土豪,我没抢到。” “报告,我也没抢到。” “哈哈,那等下次啊。”程虎发了个挥手的表情出去,便关掉手机。 他知道,q群里肯定还会有很多人追着他问五彩金樱子的事情,所以先溜之大吉。 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程虎驱动念头,将自己的意识覆盖在杨梅树上。 没一会儿,杨梅树由黄转绿,并且慢慢长出密密麻麻的绿果。 他将意识瞬间抽回,没有继续给挂着绿果的杨梅注入更多的力量。 因为现在刚好是杨梅结果的季节,即使他没有帮助杨梅把一树绿果变成红色,杨梅树自己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慢慢成熟。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帮他省下了许多力量。 看着碧绿的杨梅树已经充满勃勃生机,程虎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就在此时,一阵叽叽喳喳的叫声让他从自己的得意当中回过神来。 他循着声音,驱动意识,朝杨梅树上飘去。发现在杨梅树顶端的树杈上,有一个鸟窝。鸟窝里装着几只连羽毛都还没有长出来的小鸟。 小鸟们惊恐万状的仰着脑袋,看着绿茸茸的杨梅树,不停的发抖后退。 糟糕,程虎暗叫道:肯定是环境一下子变化太大,吓到这些小雏鸟了。 鸟妈妈不在窝里,估计是出去找食物了。 几只小雏鸟在狭小的窝里不断往后拥挤挪动,用不了多久,它们肯定会从窝里掉下来。 从杨梅树的树冠顶端掉到地面上,在没有翅膀的帮助下,程虎猜想,小鸟定会承受不住,非死即残。 再者,就算它们万幸没死,可这么小的小鸟,一旦掉到地面,那就只有沦为其他动物的口中食的份了。 来不及多想,程虎再次驱动意识,控制鸟窝旁边的杨梅树枝,让杨梅树枝弯到鸟窝底下,并且疯狂的长出茂密的枝叶,形成一道天然的保护罩。 如此一来,小雏鸟即使真的从鸟窝里掉出来,也只是掉到茂密的杨梅枝冠上,绝不会掉到地面。 这样既可以保护小雏鸟,也能防止鸟妈妈找不到回家的路。 “哇,妈妈,妈妈,你快看呀。那个人类长得好丑。”有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忽然传来。 谁在说本帅哥长得丑?程虎的意识还没有抽回来,但他的耳朵可是清清楚楚的听到有声音在诋毁他的长相。 “嘘,孩子,你不能这么说。”另外一个温柔的声音说道,“你这样说,他会很难过的。” “可是,妈妈你不是说,咱们要诚实吗?” “孩子,诚实是一件好事,但是,比起诚实,赞美别人更是一种美德。” “嗯,我知道了。那我这样说可以吗?那个人长得真丑,可是他很厉害。” “哈哈哈,好吧,你赢了,孩子。” “那么,妈妈,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他这么厉害?”这个小家伙总算说了一句大实话。 “因为,他是咱们的守护神呀。孩子。”” “妈妈,什么是守护神?” “守护神,就是会保护咱们,给咱们食物吃的人。” 听到妈妈的回答,那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停顿了一下,发出一串质疑的嗯嗯声。 过一会儿,它才接着说道:“嗯——妈妈,你刚刚还说要诚实的。为什么你要骗我?” “我没有骗你,孩子。” “不,妈妈你偏我。”那小宝宝有些执拗的说道,“你说他是守护神,会给我们食物,可是,妈妈,你看,我们现在跟以前没有区别啊。” “啊?” “妈妈,你看,这儿的草都快被咱们啃光了。就连那些灌木也没有一点绿色。他为什么要把那棵高高的杨梅树变成绿色,却不把草地上的草变成绿色呢?他带给咱们的食物在哪儿?” “孩子,他并不单单是咱们的守护神,他是大家的守护神。你要理解他。他每天都要做很多的事情。” 程虎抽回意识,扭头四下看了看,发现在不远处的一丛灌木旁边,站着两只奇怪的动物。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 “没关系。”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48章 林振凯 【感谢‘崛起的星云’和‘书友’的打赏。昨天感觉好飘啊。来推荐位站短了,还收到了三个小伙伴的打赏。加油加油加油。】 山林是水,你是鱼。 他的确是那只离了水的小鱼。现在他心心念念想的,居然全都是要如何尽快回到水中,回到山林里。 唉,这辈子算是被山林拽住了。 不过,程虎却觉得挺幸福的。毕竟这种如鱼离水的感觉让他更清晰的感觉到,山林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山林。 这种相互需要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彼此依偎拥抱时所产生的情愫一样。 他们拥抱彼此,需要彼此,许下了一个此生不渝,携手到老的诺言。 昏昏沉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感觉并不怎么好,疲惫感并没有因为他足足睡够了十个小时而消散。 相反的,起床时,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十分干燥,全身也不怎么舒服。 洗了个澡,穿上衣服,程虎便赶往与林振凯约定见面的餐厅。 那是一家十分普通的餐厅,谈不上高档,只是众多餐厅里十分普通的一家。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半。程虎心想,自己可能早到了。 走到餐厅里,程虎还没有找到空位,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挥舞着双臂,朝他高呼:“程虎,程虎,这里!” 定睛一看,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白面小生呀,这分明就是加强版的犀利哥嘛。 林振凯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修理了,已经把两只耳朵的一般体积盖住,额前的刘海也完全挡住了他蜡笔小新似的眉毛。 他的脸看上去像是历经风霜的样子,甚至有种风霜之后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双有着清楚双眼皮的眼睛里,也再难找到孩童时的明朗清澈。 他明明跟程虎一般年纪,但他看上去却像极了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 尤其是他那件皱巴巴的藏青色上衣,大概是在箱子底部压了很久,终于被他翻找出来穿上身的一样。 若不是他喊着程虎的名字,并且刘海里若隐若现的显现出蜡笔小新的眉毛,程虎肯定认不出他。 程虎避开几个忙碌的服务员,绕过几张桌子,走到角落的位置。 林振凯站起身,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真要到十二点才到呢。” “哪能啊。”程虎也笑道,“我向来没有迟到的习惯,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到。” “哈哈哈,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你还早一点点。”林振凯的声音也不见得清脆,低沉当中,夹杂着一丝沙哑,像极了山林里微风吹动干燥树叶发出的声响。 程虎坐下之后,一边跟林振凯寒暄,一边拿起菜单看。 他说道:“今天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这怎么行?你远道而来,应该是我请客才对。”林振凯说道。 “服务员。”程虎直接叫来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一道水煮牛肉道,“来个水煮牛肉,再来一个白切鸡、糖醋鲤鱼,诶,白切鸡不要,来个猪肚**,再来一个......” “够了吧。”林振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现在都流行光盘。” 程虎朝他笑了一下:“我非常能吃,所以,这一餐我请客,等到了晚上,你再请客吧。” 他翻了几页菜单,又指着一道椒盐虾说道:“椒盐濑尿虾,还有这个白灼海虾各来一份,再来一个酸辣田螺煲,还有烤鸭。” 服务员目瞪口呆的下单。她看了看程虎,忍不住提醒道:“先生,你们一共点了七个荤菜呢?吃得完吗?” “七个荤菜?”程虎皱眉道,“那再来一个蒜蓉生菜吧。” 我去。服务员不敢说话了,赶紧下单离去。 林振凯看着陆续上来的满桌子菜,筷子却不怎么敢动。这些菜实在是太多了。早已经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吃哪一个。 程虎已经往嘴里塞满了肉。这种大块吃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在村里憋了这么久,今天一定要好好搓一顿。 可看见林振凯还没动筷子,他问道:“凯哥,你这是干嘛呢?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林振凯看着诸多美味,讪讪道:“实话跟你说,我都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那就别傻愣着了,赶紧吃呀。”程虎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林振凯的碗里,说道,“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谈正事。” 一说到正事,林振凯的双眸瞬间就迸发出一道道光芒来。 正事就等于钱! 他也学着程虎的样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肉。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菜就有三分之一进了他的肚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二,则全部到了程虎的肚子里。 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非常能吃了,没想到程虎才是真正的大胃王。 两人用纸巾揩去嘴角的油,面对面呵呵笑了几声。 林振凯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程虎:“九枚,全部都在里面。” 程虎内心略显激动的接过小布袋。 九枚铜钱并没有什么分量,拿在手里,并无沉甸甸的感觉。 但是,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布,程虎就能隐约感觉到布袋里包裹着一股汹涌的力量。 他打开布袋,将铜钱一枚一枚从袋子里取出来。 铜钱面世的时间不同,蕴藏的力量也不同。但程虎十分确定,这些铜钱都是真的。因为每一枚铜钱所蕴藏的力量都比袁大头强。 尽管品相不好,但确实是正品。 而品相的好坏并不影响铜钱的年龄,因此程虎购买铜钱,并不需要考虑品相,只要是正品就行。 “咱们加一下微信,我转账给你。”程虎把九枚铜钱悉数放回小布袋里。 林振凯一边跟程虎加微信,一边说道:“小虎,我昨晚意外收到了一枚‘祺祥重宝’,你要不要看一下?” “什么‘祺祥重宝’?”程虎不解的看着林振凯. 林振凯的眼神微微闪烁,干笑两声: “祺祥通宝是清穆宗初登基时铸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慈禧太后摄政,年号改为‘同治’,祺祥通宝也就不准通行,所以这个‘祺祥通宝’没有多少传流下来,十分罕见。” 第49章 初心 公元1861年8月,咸丰皇帝在承德避暑山庄病逝。临死前,他把皇帝的宝座传给了六岁的儿子载淳,特封肃顺、载垣、端华等八人为赞襄政务大臣,处理国事。 不久,咸丰帝病死,八大臣遵从遗诏,拥立年仅六岁的载淳为帝,拟定次年改元‘祺祥’,并于当年八月间开铸‘祺祥通宝’。 但到九月底,慈禧太后发动‘辛酉政变’。不久,便采纳大学士周祖培奏议,废止‘祺祥’年号,停铸‘祺祥’钱,改用‘同治’年号,并铸‘同治通宝’钱币。 这样就是刚刚预铸好的一批新钱未及来年使用便遭熔毁。 幸好有极少量祺祥钱被铸钱局的铸匠和经办人私自存留,逃避过了被熔铸的命运。流传至今,祺祥钱已成为了清代年号钱中的稀有珍品。 程虎对于稀有不稀有并不稀罕,只是不想让林振凯失望,就问道:“那这个铜钱卖多少钱?” 林振凯仿佛是没有想到程虎会这么容易就相信自己的话,脸上的神情僵了一会儿,才说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五万就行。” 他赶紧把另一枚单独装在一个小布袋里的铜钱拿出去。 程虎接过铜钱,心中咯噔了一下。 没有感觉到任何力量。如果这枚铜钱是真的,那么定然会存有不少的力量。可是,这么铜钱里什么都没有。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那好,一共八万元,我现在就转给你吧。” 林振凯似乎被吓了一跳,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圆瞪:“你,你不先仔细看一下真假吗?” “哈哈,不瞒你说,我根本就不懂这些。”程虎依旧爽朗的笑道,“但是,我想,咱们好歹有着六年的同学情谊,你总不会骗我的。我相信你。” 他已经把总共十枚硬币放入背包里,并且从微信上给林振凯转了八万块钱。 林振凯看着手机里的钱,心中五味杂陈。可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他能怎么办? 难道他要告诉程虎,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 不,不行!老婆的手术还差十万块钱,就算加上他现在的八万,都还差两万呢。 程虎,就当是我林振凯对不起你了。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给你。 接下来的聊天,林振凯几乎都陷在自责当中。 聊了许久之后,程虎借着去洗手间的空隙买了单,并且定好了返程的飞机票。他打算立即返回荷花市。 身体的干燥感让他十分难受,恨不能立马就回到村子里。早知道会这样的话,就应该就让林振凯飞一趟荷花市才对。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程虎跟林振凯说了自己要马上回去的想法。 听到程虎这么着急走,林振凯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他问道:“小虎,不是说晚上还要一起吃饭吗?怎么现在就走?机票买好了吗?” “晚饭就不吃了。你放心,我刚刚去洗手间的时候已经订好了机票。”程虎笑道。 “那这一餐我请客吧。”林振凯想着,这样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 但程虎又道:“哈哈,不用了,我刚刚顺便把单也买好了。咱们难得见一次,谁请客都一样的。我记得,咱们念书那会儿,你可是没少帮我作弊呢。哈哈,想想,那些美好的日子好像才刚刚过去一样。可仔细一算,都快过去二十年了。” “小虎。”林振凯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我都不记得那些事了,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那些岁月也是咱们人生中的一部分呀,忘不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程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挑眉道,“唉哟,不能再聊了,时间差不多了,我得打车去机场了?” “这就要走?”看见程虎站起身,林振凯也跟着站起来,情急道,“要不你再留一个晚上吧。” “不了,机票都买好了。而且我家里真有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程虎有点担心自己不在家的话,那些鸡会饿死。 还有,要是小猴子们今天来了,却没有找到他的话,可能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虽然大黄在院子里守着,但是小猴子们肯定不敢跟大黄说话。 他拎起背包,说了几句告辞的话,便转身离去。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凝重的神色。 这还是我小时候的好伙伴吗?是不是人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莫测? 初心是不是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耗殆尽? 光阴果然是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何止是紫了葡萄黑了木耳软了香蕉,就连最初的纯真美好也都一去不返了。 “程虎!”林振凯大叫一声。 餐厅里的所有人都扭头看向林振凯。 程虎的脚步也顿住了。他脸上的凝重瞬间消散,一抹淡淡的笑意从他微微弯曲的嘴角流露出来。 他转身,隔着几张桌子,远远看着角落里站得笔直的林振凯,笑问道:“凯哥,还有什么事?” 林振凯的脸很黑,但此刻却涨红一片,像一颗巨大的紫葡萄。 “那个。”林振凯微微垂下眼皮,看了一眼狼藉的桌面,又抬起眼睛,看着程虎,说道,“一路顺风。” 程虎的笑容顿了一下,心里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破灭。 他点了点头:“好的,咱们下次见面,我一定要好好搓你一顿。” “嗯。”林振凯艰难的点了点头。 程虎挥了挥手,大步流星的朝外走去。 失望,无比的失望。但是,他从林振凯的神色当中看出了不安。 也许,他是有什么苦衷的吧。程虎这么想着,心里舒服了一点。 到了机场,程虎刚刚下车,正要往里走去,就听到一声呼唤:“程虎!” 程虎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林振凯从一辆十分破旧,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越野车上下来。 他急色匆匆的跑到程虎面前,一把抓住程虎的手,说道:“程虎,对不起。” “怎么了?凯哥,你怎么来了?”程虎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而来。 第50章 我们是朋友 “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你把它还给我吧,我把钱退给你。”说完这句话,林振凯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下来。 钱不够可以再想办法,大不了去借高利贷。欺骗自己的老同学,这算那么子的办法。 他恨不能当着程虎的面抽自己两巴掌。 “我知道是假的。”程虎淡淡笑道。 “你知道?”林振凯十分讶异,“你既然知道是假的,为什么还要买?” “因为我猜想,你一定十分着急着用钱,才会骗我。” 林振凯心里震撼不已。就因为猜想道他急需用钱,所以就宁可上当受骗?这是什么大傻子? “你这样,我心里更难受。”林振凯垂头丧气的说道, “我老婆,就是咱们小学班上的彭艳,白血病,好不容易骨髓配型成功了,可是费用太高,我们东拼西凑,现在还差十万块。如果不是因为急需这些钱,我一定不会骗你。小虎,对不起。” 彭艳。程虎还记得这个女生。 当时在班上也算是一个长相出众的女生,没想到,她竟然嫁给了林振凯。 而且,这夫妻二人的感情应该很好,不然的话,林振凯也不会为了救她到处凑钱。 而彭艳那样一个长相出挑的女孩子会嫁给林振凯这种没钱的穷光蛋,显然也是嫁给了爱情。 “小虎,你把铜钱还给我吧,我把那五万块钱退还给你。”林振凯一脸自责的说道。 “没事。”程虎笑道,“那五万块钱就当是我借给你的好了。我另外再转五万给你,凑个整数。” “啊?”林振凯以为自己听错了,满脸讶异的看着程虎。 这是在开玩笑吗? 程虎已经打开微信。他当着林振凯的面,又转了五万块钱到林振凯的微信号上。 林振凯急忙打开手机,看着那个橙黄色的转账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觉得眼眶一热一湿,两行泪水瞬间往下滑落。 钱够了! 这就说明,他可以回家了。他可以回家陪老婆去动手术了。 “要是钱不够,你就跟我说一声。”程虎拍了拍林振凯的肩膀,安慰道,“咱们可是朋友,千万别跟我客气。” “可是......”林振凯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哎呀,糟糕,飞机快起飞了。”程虎最怕别人在自己面前流泪。他赶紧抱了一下林振凯,留下一句‘好好照顾嫂子’,就飞也似的奔入机场里。 林振凯还傻傻的站在原地。 四月的阳光懒洋洋的洒在他后背上,像一只轻柔的手抚摸着他荒凉的背脊,暖暖的。 他咻的一下回过神来,赶紧给老婆打了个电话:“老婆,钱够了。我今天就回家。” ...... 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离人几行清泪。 从古至今,无数诗人咏唱过自己的思家之情。无论他们飘荡在何处,家永远是游子们魂牵梦萦的港湾。 那儿有自己念想的人,有自己熟悉的一切。在岁月更迭里,也许周围环境发生了变化,但对家的印象,却始终如一。 程虎也不知道白木村对于自己来说,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家。他到这儿也没有多久。 但是,当他驱使着破旧的皮卡车,轰隆隆的一路从荷花市往白木村行驶的时候,他的内心却是无比的激动澎湃。 那儿明明没有如画的风景,也没有等他归家的人,可是,他却归心似箭般恨不能一脚把油门踩到最底下。 等他绕了无数个弯道,经过数不清的村子,终于进入白木村地界的时候,他澎湃的内心忽然又安静下来,像一朵即将落地的蒲公英,只在距离地面极近的上方,轻轻的飘荡。 山风夹杂着山林植物的干燥气息从窗户灌入的时候,他闻到的仿佛不是山风,而是家里的袅袅炊烟,是食物腾腾的热气。 等他终于开着皮开车进入院子,并且双脚着地的时候,他的心情则像泄了洪的水库,从汹涌回归平静,从波澜变作涟漪。 看着太阳能灯下的院子没有一丝一毫改变,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想,幸好离开的这么些时间里,鸡群没有把他的院子给拆了。 原本程虎是想要从鸡舍二楼拿些玉米下来喂鸡的,但走到鸡舍门口的时候,发现鸡群已经挤在一起睡着了,就只好作罢。 他进入屋子里,放下行李,便去烧热水洗澡。 洗好澡回到床上躺着的那一刻,他总算是体会到了‘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的这一句话的精髓所在。 望着窗上的皓月长空,以及那洒了漫天的繁星,感受着从窗户吹进来的习习晚风,嗅着金樱子和风车茉莉的香气,程虎干燥疲惫的身体,总算放松下来了。 其实,在他进入白木村的那一刻,他的不安感就已经悄然落下。 等他进入院子,从皮卡车上跳下来的那一刻,更是把从其他地方吸入肺部的沉闷之气一吐而散。 一种莫名其妙的归属感将他与这片山林牢牢捆绑在一起。 早上起来,程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铜钱给吃了。 昨天回来得太晚了,没来得及吃掉铜钱,现在留着当早餐还是不错的。 他从没有来得及收拾的背包里掏出铜钱,把意识驱动出去,覆盖在铜钱上。 随着熟悉的电流注入身体,十枚铜钱有九枚已经化作灰烬,只剩下一枚假的祺祥通宝。 程虎站起身,伸展了一下腰肢,果然感觉到浑身舒服无比。 就好像刚刚做了一个全身按摩一样,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无比舒适。 他扭了扭脖子,又伸了个懒腰,这才穿上衣服下楼。 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这个老家伙每天都很准时。 它看见皮卡车停在院子里的时候,就知道程虎已经回到家里。 所以它没有直接走到坟前趴下,而是走上台阶,往屋子走去。 四肢刚刚在客厅门口站稳,便看见新主人坐在厨房里,安静的享用着它没法理解的食物。 一条条白色的东西,看上去就像某些动物的尸体腐烂发臭之后,长出来的白色小虫子。 —————— 【码字变肥猪,还没人看书。谁知文中句,字字皆辛苦。求推荐票,推荐票。】 第52章 救治杨梅树 【感谢‘陆易本尊’的打赏】 看着前方茫茫无际的枯黄色,他知道,自己必须加快速度,尽快恢复山林里的植物。 当然,救治这一偌大的山林,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 从离开房子往山上走了十多分钟,程虎就遇到了一棵看起来有点像杨梅的大树。 那大树差不多有三层楼高,叶子已经全部枯黄,甚至是掉落了大半。 光秃的树枝上,并没有找到类似杨梅之类的果实,因此有些难以辨认。 程虎掏出手机,给大树的树枝拍了一张高清近照,然后发到网上搜索。可惜的是,并没有匹配到相同的物种。 如此就只能问一问q群里无所不知的小伙伴们了。 程虎又把照片发到q群里。 看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网名发出一张图片,q群里不少天天都在水群的小伙伴沸腾了。 “握草,五彩金樱子来了。” “@西阳省—程虎,我给你发了好几条私信,你咋都没有理我?” “兄弟,你的五彩金樱子卖不卖?” “什么五彩金樱子?” “你不知道?群文件里有视频,自己去找吧。” 程虎看见大家居然还记得自己,忍不住对着手机傻笑两声,回复一句:“麻烦各位帮我看看刚刚发出来的照片里的植物是什么。” “在哪?图片呢?” “被刷上去了。” “那我再发一张,麻烦大家帮我看一下。”程虎把照片又发了一次。 没一会儿,就有人回复道:“这不是干枯的杨梅枝吗?” “好像是杨梅没错。” “不会吧,你连杨梅都不认识?” “不是不认识,而是不敢确定,听你们这么一说,我就确定了。” 程虎点击红包,发出一个二十元的红包。 绝对的土豪了! 二十元红包在现实当中似乎很少的样子,但是愿意给一群陌生人发一个二十元红包的,那是妥妥的土豪啊。 一般情况下,q群里抢到的红包都是几分钱居多。 而程虎发了这么一个二十元的红包,分成十份,平均每人两块钱呢。 “土豪,我没抢到。” “报告,我也没抢到。” “哈哈,那等下次啊。”程虎发了个挥手的表情出去,便关掉手机。 他知道,q群里肯定还会有很多人追着他问五彩金樱子的事情,所以先溜之大吉。 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程虎驱动念头,将自己的意识覆盖在杨梅树上。 没一会儿,杨梅树由黄转绿,并且慢慢长出密密麻麻的绿果。 他将意识瞬间抽回,没有继续给挂着绿果的杨梅注入更多的力量。 因为现在刚好是杨梅结果的季节,即使他没有帮助杨梅把一树绿果变成红色,杨梅树自己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慢慢成熟。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帮他省下了许多力量。 看着碧绿的杨梅树已经充满勃勃生机,程虎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就在此时,一阵叽叽喳喳的叫声让他从自己的得意当中回过神来。 他循着声音,驱动意识,朝杨梅树上飘去。发现在杨梅树顶端的树杈上,有一个鸟窝。鸟窝里装着几只连羽毛都还没有长出来的小鸟。 小鸟们惊恐万状的仰着脑袋,看着绿茸茸的杨梅树,不停的发抖后退。 糟糕,程虎暗叫道:肯定是环境一下子变化太大,吓到这些小雏鸟了。 鸟妈妈不在窝里,估计是出去找食物了。 几只小雏鸟在狭小的窝里不断往后拥挤挪动,用不了多久,它们肯定会从窝里掉下来。 从杨梅树的树冠顶端掉到地面上,在没有翅膀的帮助下,程虎猜想,小鸟定会承受不住,非死即残。 再者,就算它们万幸没死,可这么小的小鸟,一旦掉到地面,那就只有沦为其他动物的口中食的份了。 来不及多想,程虎再次驱动意识,控制鸟窝旁边的杨梅树枝,让杨梅树枝弯到鸟窝底下,并且疯狂的长出茂密的枝叶,形成一道天然的保护罩。 如此一来,小雏鸟即使真的从鸟窝里掉出来,也只是掉到茂密的杨梅枝冠上,绝不会掉到地面。 这样既可以保护小雏鸟,也能防止鸟妈妈找不到回家的路。 “哇,妈妈,妈妈,你快看呀。那个人类长得好丑。”有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忽然传来。 谁在说本帅哥长得丑?程虎的意识还没有抽回来,但他的耳朵可是清清楚楚的听到有声音在诋毁他的长相。 “嘘,孩子,你不能这么说。”另外一个温柔的声音说道,“你这样说,他会很难过的。” “可是,妈妈你不是说,咱们要诚实吗?” “孩子,诚实是一件好事,但是,比起诚实,赞美别人更是一种美德。” “嗯,我知道了。那我这样说可以吗?那个人长得真丑,可是他很厉害。” “哈哈哈,好吧,你赢了,孩子。” “那么,妈妈,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他这么厉害?”这个小家伙总算说了一句大实话。 “因为,他是咱们的守护神呀。孩子。”” “妈妈,什么是守护神?” “守护神,就是会保护咱们,给咱们食物吃的人。” 听到妈妈的回答,那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停顿了一下,发出一串质疑的嗯嗯声。 过一会儿,它才接着说道:“嗯——妈妈,你刚刚还说要诚实的。为什么你要骗我?” “我没有骗你,孩子。” “不,妈妈你偏我。”那小宝宝有些执拗的说道,“你说他是守护神,会给我们食物,可是,妈妈,你看,我们现在跟以前没有区别啊。” “啊?” “妈妈,你看,这儿的草都快被咱们啃光了。就连那些灌木也没有一点绿色。他为什么要把那棵高高的杨梅树变成绿色,却不把草地上的草变成绿色呢?他带给咱们的食物在哪儿?” “孩子,他并不单单是咱们的守护神,他是大家的守护神。你要理解他。他每天都要做很多的事情。” 程虎抽回意识,扭头四下看了看,发现在不远处的一丛灌木旁边,站着两只奇怪的动物。 第51章 进山找果树 人类真的是很奇怪。不仅要在烹煮食物的时候添加一堆破坏食物本身味道的调料,而且还喜欢吃一些看起来很恶心的东西。 它想着那些趴在动物尸体里的蛆虫,忍不住抖了个激灵。 它永远也不想靠近那些恶心的东西。 所以,大黄弯曲前肢,在原地趴了下去。 朝阳从东南面的山峰夹道中斜斜照射下来,像一张铺天盖地的金色丝网,把天地封印,也将它疲惫的身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微风从它身上吹过,带走了动物的体味,也留下了一些久违的花香。 它慢悠悠懒洋洋的开口说道:“原本以为你要出远门几天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这次出远门,有什么收获?” 程虎在大黄走上台阶的时候,就已经发现它了,所以不存在什么被大黄吓一跳的情节。 他哧溜溜的吸着面条,囫囵咀嚼两口,吞下肚子去,说道:“嗯,也没有收获,就是用大黄你给的钱,买了一些铜钱,补给了一点能量而已。” 大黄听到这话,露出了不经意的微笑。 新主人出远门是为了补给能量,而不是为了其他无用的事情,这对于山林以及山林里的动物来说,都是好事一件。 程虎想起三只小猴子,问道:“哦,对了,那些小猴子有来找过我吗?” 如果院子里能再入住三只小猴子的话,那可就热闹了。程虎心想,那样一来,自己也算是多了几个小伙伴,也就不用担心没说话的对象了。 虽然,那三只小猴子很有可能不是十分能理解他的某些用词,但是总好过没有嘛。 现在身处这种环境,该将就的时候,还是要将就一下。 “没有。”大黄回答得十分干脆,可语气又十分的平淡。 它定是不知道,程虎有多么希望那些小家伙能来这里玩吧。 虽然它已经定居在这里,但是,说句实在话,大黄这家伙绝不是一个好玩伴。 它更像是一个长辈。 而且还是那种时间几乎刚好和程虎错开的长辈。 它白天睡觉,晚上进山,别说陪程虎玩了,平时连聊天的时间都很少。 当然,这也不能怪大黄。 毕竟大黄已经非常年迈,它的年龄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寿命。 如果不是因为身体里还残留着前一任山林守护者给予的力量,估计它现在连路都走不了了,更别提进山。 程虎又吸了一口面条,一边吧唧吧唧咀嚼,一边说道:“那可真是遗憾。你不知道那些小家伙有多好玩。” 一想到那三只小猴子各有特色的模样,程虎脸上就挂满了笑容。 话说,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偶尔泛滥一下父爱什么的,还是很正常的嘛。 看见可爱的小动物,就是想要逗一逗玩一玩,再正常不过啦。 “你之所以这么觉得,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识过它们无法无天的样子。如果它们想要毁灭一片果林的话,它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办到。” 大黄是山林之王,对于一些小动物的认识,自然是要比程虎深。 程虎笑道:“没关系,反正我可以种很多果树给它们闹腾。对了,说到种果树,院子后面的荒地我已经开好荒了,可是不知道种什么果树好。” “普通的外来果树,我只能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从种下到结果,也得要一两年时间。但是,目前在村子里,我只找到了橘子树,总不能又种一片橘子林吧。” 大黄静静听着程虎的烦忧,任由阳光与微风抚弄自己的毛发。 等程虎把烦恼说完了,它才开口道:“为什么要种外来的果树?山上到处都是可以结果子的树。” “山上?你是说芭蕉树吗?可是那些野生芭蕉树好像喜欢长在阴暗的山沟里。而且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生长。我觉得不是很适合种回来。”程虎如实说了自己对野生芭蕉的看法。 “我说的不是芭蕉树。而是其他的野果树。那些猴子不是给你送过一些发干的野果来吗?”大黄提醒道。 “哦,对。”程虎想起来了,“它们的确是送过一些野果来。只是那些野果都干掉了。” “当然会干掉。”大黄幽悠悠道,“连树木都干了,何况是野果?但是,你可以用你的力量修复那些野果树,再将它们种到院子后面的荒地上。” 程虎点了点头,觉得大黄的建议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他不认识野果,但是山里肯定长着很多野果。 即使眼下不认识野果,但只要遇到了,用手机搜一搜,不就认识了嘛。 再者,就算百度搜不到,不是还有集众人智慧于一身的q群嘛。 吃过早饭之后,程虎换上轻便鞋子,背上背包,往山里出发。 话说,这应该算是他第一次正式进山! 上一次只是到达了村尾最后一栋房子那里,并没有往山里走。而蓄水池的位置,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是大山里吧。 毕竟从蓄水池那儿,还可以看到自家的房子。 所以,从更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是程虎第一次往大山里走去。 尽管是第一次,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满腔热血。也没有对接下来即将要遇到的事物充满期待。 因为他很清楚,山林里的一切都已经枯萎。 即使群山依旧绵延逶迤,但树木不再青翠碧绿,花儿也不再尽情绽放.所以,内心除了惋惜之外,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看着那些高大的树木全都呈现出干黄的颜色,就连树底下的杂草也都无一幸免的死亡,程虎的心情只会越发沉重,谈何激动人心。 他知道自己的担子很重,但相比起那些生活在黄金山林里的动物,他的那一点负担又算得了什么呢? 至少他还有新鲜的蔬菜吃,还有甜滋滋的水果啃,还有已经吃腻的鸡蛋和美味的鸡肉。 而山林里的动物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它们只有发干的野果和树叶树根可以吃,甚至是到了旱季的时候,它们连水都没得喝。 唉! 程虎一边走在山中小道上,一边叹气。 第53章 天真的小獐子 大的那只体长约莫有一米长,个头不高,肩高约在半米左右。 它用粗短发达的四肢静静站立在草地上,目光柔和的看着程虎。 它没有猴子那样长长的大尾巴,只有一条几乎要被臀部毛发完全遮盖的小短尾。 根据程虎多年来参观动物园的经验可以大概得知,眼前的这两只动物极有可能就是香獐。 香獐是鹿科动物,又称为河麂(ji)、土麝(she),是小型鹿科动物之一,被认为是最原始的鹿科动物。 它们的体形比黑麂还要略小一些,成年香獐的体长一般在88至105厘米之间,体重大约在15至20千克之中。 由于这头成年的香獐没有露在口外的獠牙,程虎猜测,这应该是一头母獐子。 而紧靠着母獐子旁边,歪着脑袋站立的小獐子,则应该是母獐子的宝宝。 它几乎是母獐子的缩小版,除了背上有白色的斑纹之外,其他地方的长相,几乎跟母獐子一模一样。 它用一双看不到眼白的黑色大眼睛呆萌的看着程虎,脑袋歪向一边,既可爱,又好玩。 像是已经发现前方的人类也在用好奇的眼神看着自己,小獐子非但没有感到害怕,还很调皮的朝程虎吐了吐舌头。 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打招呼道:“你们好啊!” 母獐子大概是没有想到高高在上的山林守护神会跟自己打招呼,愣了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小獐子却蹦蹦跳跳的往前跑了几步,然后忽然刹车,保持一段距离,站在枯黄的草地上,又歪着脑袋盯着程虎,还用奶声奶气的声音回应道:“你好,你好,守护神。” “哈哈,你好,小鬼。” “我不叫小鬼,我是一头獐子,一头喜欢吃新鲜的,绿油油的,甜甜的小草的獐子。”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笑道:“你好,小獐子。” “你在干什么?”小獐子好奇的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舔了舔嘴唇,眼睛里全是渴望。 如果它能像一只鸟儿那样飞起来就好了。这样一来,它就可以吃到那些绿油油的杨梅树的叶子了。 虽然杨梅的叶子看起来很硬,但小獐子猜想,它们一定要比地上干枯得扎嘴巴的小草好吃,也一定比那些硬邦邦的树皮好吃,更是会比那些掺着泥土的草根好吃。 “我在救助一棵杨梅树。”程虎看了看还温柔站在原地的獐子妈妈,又看了看可爱的小獐子,说道,“杨梅树上有几只比你还小的小鸟,我在想办法不让它们掉下来。” “它们掉下来就吃不到杨梅叶子了是吗?”小獐子心里想的全是绿油油的杨梅叶子。 它想,如果我能吃到那些绿油油的杨梅叶子的话,我肯定愿意摔一跤,两跤也没问题。 “当然不是。”程虎解释道,“它们还不会飞,如果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的话,就会摔死。” “我可以在下面接着它们。”小獐子快速跑到杨梅树底下,把脑袋往后看去,说道,“你看我的背,上面有软乎乎的毛,如果我接着它们的话,它们一定会没事的。” “你真是个乖宝宝。”程虎走近小獐子,伸出两只手,捧着小獐子的脑袋,说道,“可是,你的背太小了,接不住它们。你放心好了,我已经把问题解决了。它们不会掉下来。” “这样吗?”小獐子有些失望,“如果它们能掉下来,该有多好。” 嗯? 程虎皱起眉头,问道:“为什么你希望它们掉下来呢?” “因为我一定会在下面接着它们。如果我救了它们,那它们的妈妈一定会感激我,那样,我就可以请它们的妈妈帮帮我。” 小獐子一脸天真,眼神里充满了渴望。 “你希望它们的妈妈帮助你什么?” “帮我摘些杨梅树的叶子下来。我从来没有吃过绿色的食物。”小獐子一口气把憋在心里的话全都吐了出来。 它认真的盯着程虎的脸。 这张脸长得真奇怪,跟妈妈不一样,也跟它的任何一个邻居不一样。真丑! 程虎笑道:“原来你说这么多,就是想要告诉我,你需要食物对吗?” 小獐子用力的点了点头。 它需要食物,它的小伙伴也需要食物,它周围的邻居也需要食物。 杨梅树太高了,像它们这样的物种,是吃不到杨梅树的叶子的。 它有些想不明白,这个奇怪的守护神是吃饱了没事做吗? 地上那么多的小草他不救治,却要把一棵高大的杨梅树救活。真是个奇怪的人。 程虎看着天真可爱的小獐子走神了。 山林里确实有很多动物需要吃果子,比如鸟、猴子之类的动物。 但也有很多动物,是吃不到高高挂在树顶上的果子的。比如香獐、兔子这些没有爬树本领的动物。 他不能光顾着救治果树繁殖果树,还应该把草地上的野草救治一番。 毕竟整个山林里,不单单生存着猴子,还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厚此薄彼,只会让生态失去平衡。 想清楚这一点,程虎回过神来,看了看小獐子,又扭头看向獐子妈妈。 小獐子虽然还很小,但是看得出来,它很健康。 可是獐子妈妈就不一样了。它瘦巴巴的,几乎能从它的皮毛外看清骨头的形状。 无独有偶,山林里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妈妈。为了能让孩子健康成长,就算自己饿得骨瘦嶙峋,也要让孩子先吃饱。 他拍了拍小獐子的背,笑问道:“你希望我怎么做?” 小獐子垂下脑袋想了想,然后抬起脸,一脸天真的问道:“你可以把这儿的草地也变成绿色吗?” 它挣脱程虎的手掌,跑到旁边的草地上,用脚踏了踏草地,说道:“你看,这些草都死掉了。它们吃起来很难吃,就像在吃我自己的毛一样。” 它又怕跑到獐子妈妈身侧的灌木丛旁边,说道:“还有这种矮矮的小树,它们真的是太硬了。” 说罢,它用嘴巴咬住灌木光秃秃的杆子,扯了几下,都没法把灌木的杆子咬断。 “你能让这儿的草地长出绿色的小草吗?我听说,绿色的小草是甜的。”它又蹦蹦跳跳的跑回到程虎身边,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9章 寻找野菜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 “当然不可以。”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 “不行。”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 “没关系。”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48章 林振凯 【感谢‘崛起的星云’和‘书友’的打赏。昨天感觉好飘啊。来推荐位站短了,还收到了三个小伙伴的打赏。加油加油加油。】 山林是水,你是鱼。 他的确是那只离了水的小鱼。现在他心心念念想的,居然全都是要如何尽快回到水中,回到山林里。 唉,这辈子算是被山林拽住了。 不过,程虎却觉得挺幸福的。毕竟这种如鱼离水的感觉让他更清晰的感觉到,山林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山林。 这种相互需要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彼此依偎拥抱时所产生的情愫一样。 他们拥抱彼此,需要彼此,许下了一个此生不渝,携手到老的诺言。 昏昏沉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感觉并不怎么好,疲惫感并没有因为他足足睡够了十个小时而消散。 相反的,起床时,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十分干燥,全身也不怎么舒服。 洗了个澡,穿上衣服,程虎便赶往与林振凯约定见面的餐厅。 那是一家十分普通的餐厅,谈不上高档,只是众多餐厅里十分普通的一家。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半。程虎心想,自己可能早到了。 走到餐厅里,程虎还没有找到空位,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挥舞着双臂,朝他高呼:“程虎,程虎,这里!” 定睛一看,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白面小生呀,这分明就是加强版的犀利哥嘛。 林振凯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修理了,已经把两只耳朵的一般体积盖住,额前的刘海也完全挡住了他蜡笔小新似的眉毛。 他的脸看上去像是历经风霜的样子,甚至有种风霜之后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双有着清楚双眼皮的眼睛里,也再难找到孩童时的明朗清澈。 他明明跟程虎一般年纪,但他看上去却像极了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 尤其是他那件皱巴巴的藏青色上衣,大概是在箱子底部压了很久,终于被他翻找出来穿上身的一样。 若不是他喊着程虎的名字,并且刘海里若隐若现的显现出蜡笔小新的眉毛,程虎肯定认不出他。 程虎避开几个忙碌的服务员,绕过几张桌子,走到角落的位置。 林振凯站起身,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真要到十二点才到呢。” “哪能啊。”程虎也笑道,“我向来没有迟到的习惯,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到。” “哈哈哈,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你还早一点点。”林振凯的声音也不见得清脆,低沉当中,夹杂着一丝沙哑,像极了山林里微风吹动干燥树叶发出的声响。 程虎坐下之后,一边跟林振凯寒暄,一边拿起菜单看。 他说道:“今天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这怎么行?你远道而来,应该是我请客才对。”林振凯说道。 “服务员。”程虎直接叫来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一道水煮牛肉道,“来个水煮牛肉,再来一个白切鸡、糖醋鲤鱼,诶,白切鸡不要,来个猪肚**,再来一个......” “够了吧。”林振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现在都流行光盘。” 程虎朝他笑了一下:“我非常能吃,所以,这一餐我请客,等到了晚上,你再请客吧。” 他翻了几页菜单,又指着一道椒盐虾说道:“椒盐濑尿虾,还有这个白灼海虾各来一份,再来一个酸辣田螺煲,还有烤鸭。” 服务员目瞪口呆的下单。她看了看程虎,忍不住提醒道:“先生,你们一共点了七个荤菜呢?吃得完吗?” “七个荤菜?”程虎皱眉道,“那再来一个蒜蓉生菜吧。” 我去。服务员不敢说话了,赶紧下单离去。 林振凯看着陆续上来的满桌子菜,筷子却不怎么敢动。这些菜实在是太多了。早已经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吃哪一个。 程虎已经往嘴里塞满了肉。这种大块吃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在村里憋了这么久,今天一定要好好搓一顿。 可看见林振凯还没动筷子,他问道:“凯哥,你这是干嘛呢?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林振凯看着诸多美味,讪讪道:“实话跟你说,我都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那就别傻愣着了,赶紧吃呀。”程虎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林振凯的碗里,说道,“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谈正事。” 一说到正事,林振凯的双眸瞬间就迸发出一道道光芒来。 正事就等于钱! 他也学着程虎的样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肉。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菜就有三分之一进了他的肚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二,则全部到了程虎的肚子里。 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非常能吃了,没想到程虎才是真正的大胃王。 两人用纸巾揩去嘴角的油,面对面呵呵笑了几声。 林振凯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程虎:“九枚,全部都在里面。” 程虎内心略显激动的接过小布袋。 九枚铜钱并没有什么分量,拿在手里,并无沉甸甸的感觉。 但是,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布,程虎就能隐约感觉到布袋里包裹着一股汹涌的力量。 他打开布袋,将铜钱一枚一枚从袋子里取出来。 铜钱面世的时间不同,蕴藏的力量也不同。但程虎十分确定,这些铜钱都是真的。因为每一枚铜钱所蕴藏的力量都比袁大头强。 尽管品相不好,但确实是正品。 而品相的好坏并不影响铜钱的年龄,因此程虎购买铜钱,并不需要考虑品相,只要是正品就行。 “咱们加一下微信,我转账给你。”程虎把九枚铜钱悉数放回小布袋里。 林振凯一边跟程虎加微信,一边说道:“小虎,我昨晚意外收到了一枚‘祺祥重宝’,你要不要看一下?” “什么‘祺祥重宝’?”程虎不解的看着林振凯. 林振凯的眼神微微闪烁,干笑两声: “祺祥通宝是清穆宗初登基时铸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慈禧太后摄政,年号改为‘同治’,祺祥通宝也就不准通行,所以这个‘祺祥通宝’没有多少传流下来,十分罕见。” 第49章 初心 公元1861年8月,咸丰皇帝在承德避暑山庄病逝。临死前,他把皇帝的宝座传给了六岁的儿子载淳,特封肃顺、载垣、端华等八人为赞襄政务大臣,处理国事。 不久,咸丰帝病死,八大臣遵从遗诏,拥立年仅六岁的载淳为帝,拟定次年改元‘祺祥’,并于当年八月间开铸‘祺祥通宝’。 但到九月底,慈禧太后发动‘辛酉政变’。不久,便采纳大学士周祖培奏议,废止‘祺祥’年号,停铸‘祺祥’钱,改用‘同治’年号,并铸‘同治通宝’钱币。 这样就是刚刚预铸好的一批新钱未及来年使用便遭熔毁。 幸好有极少量祺祥钱被铸钱局的铸匠和经办人私自存留,逃避过了被熔铸的命运。流传至今,祺祥钱已成为了清代年号钱中的稀有珍品。 程虎对于稀有不稀有并不稀罕,只是不想让林振凯失望,就问道:“那这个铜钱卖多少钱?” 林振凯仿佛是没有想到程虎会这么容易就相信自己的话,脸上的神情僵了一会儿,才说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五万就行。” 他赶紧把另一枚单独装在一个小布袋里的铜钱拿出去。 程虎接过铜钱,心中咯噔了一下。 没有感觉到任何力量。如果这枚铜钱是真的,那么定然会存有不少的力量。可是,这么铜钱里什么都没有。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那好,一共八万元,我现在就转给你吧。” 林振凯似乎被吓了一跳,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圆瞪:“你,你不先仔细看一下真假吗?” “哈哈,不瞒你说,我根本就不懂这些。”程虎依旧爽朗的笑道,“但是,我想,咱们好歹有着六年的同学情谊,你总不会骗我的。我相信你。” 他已经把总共十枚硬币放入背包里,并且从微信上给林振凯转了八万块钱。 林振凯看着手机里的钱,心中五味杂陈。可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他能怎么办? 难道他要告诉程虎,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 不,不行!老婆的手术还差十万块钱,就算加上他现在的八万,都还差两万呢。 程虎,就当是我林振凯对不起你了。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给你。 接下来的聊天,林振凯几乎都陷在自责当中。 聊了许久之后,程虎借着去洗手间的空隙买了单,并且定好了返程的飞机票。他打算立即返回荷花市。 身体的干燥感让他十分难受,恨不能立马就回到村子里。早知道会这样的话,就应该就让林振凯飞一趟荷花市才对。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程虎跟林振凯说了自己要马上回去的想法。 听到程虎这么着急走,林振凯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他问道:“小虎,不是说晚上还要一起吃饭吗?怎么现在就走?机票买好了吗?” “晚饭就不吃了。你放心,我刚刚去洗手间的时候已经订好了机票。”程虎笑道。 “那这一餐我请客吧。”林振凯想着,这样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 但程虎又道:“哈哈,不用了,我刚刚顺便把单也买好了。咱们难得见一次,谁请客都一样的。我记得,咱们念书那会儿,你可是没少帮我作弊呢。哈哈,想想,那些美好的日子好像才刚刚过去一样。可仔细一算,都快过去二十年了。” “小虎。”林振凯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我都不记得那些事了,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那些岁月也是咱们人生中的一部分呀,忘不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程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挑眉道,“唉哟,不能再聊了,时间差不多了,我得打车去机场了?” “这就要走?”看见程虎站起身,林振凯也跟着站起来,情急道,“要不你再留一个晚上吧。” “不了,机票都买好了。而且我家里真有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程虎有点担心自己不在家的话,那些鸡会饿死。 还有,要是小猴子们今天来了,却没有找到他的话,可能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虽然大黄在院子里守着,但是小猴子们肯定不敢跟大黄说话。 他拎起背包,说了几句告辞的话,便转身离去。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凝重的神色。 这还是我小时候的好伙伴吗?是不是人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莫测? 初心是不是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耗殆尽? 光阴果然是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何止是紫了葡萄黑了木耳软了香蕉,就连最初的纯真美好也都一去不返了。 “程虎!”林振凯大叫一声。 餐厅里的所有人都扭头看向林振凯。 程虎的脚步也顿住了。他脸上的凝重瞬间消散,一抹淡淡的笑意从他微微弯曲的嘴角流露出来。 他转身,隔着几张桌子,远远看着角落里站得笔直的林振凯,笑问道:“凯哥,还有什么事?” 林振凯的脸很黑,但此刻却涨红一片,像一颗巨大的紫葡萄。 “那个。”林振凯微微垂下眼皮,看了一眼狼藉的桌面,又抬起眼睛,看着程虎,说道,“一路顺风。” 程虎的笑容顿了一下,心里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破灭。 他点了点头:“好的,咱们下次见面,我一定要好好搓你一顿。” “嗯。”林振凯艰难的点了点头。 程虎挥了挥手,大步流星的朝外走去。 失望,无比的失望。但是,他从林振凯的神色当中看出了不安。 也许,他是有什么苦衷的吧。程虎这么想着,心里舒服了一点。 到了机场,程虎刚刚下车,正要往里走去,就听到一声呼唤:“程虎!” 程虎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林振凯从一辆十分破旧,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越野车上下来。 他急色匆匆的跑到程虎面前,一把抓住程虎的手,说道:“程虎,对不起。” “怎么了?凯哥,你怎么来了?”程虎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而来。 第50章 我们是朋友 “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你把它还给我吧,我把钱退给你。”说完这句话,林振凯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下来。 钱不够可以再想办法,大不了去借高利贷。欺骗自己的老同学,这算那么子的办法。 他恨不能当着程虎的面抽自己两巴掌。 “我知道是假的。”程虎淡淡笑道。 “你知道?”林振凯十分讶异,“你既然知道是假的,为什么还要买?” “因为我猜想,你一定十分着急着用钱,才会骗我。” 林振凯心里震撼不已。就因为猜想道他急需用钱,所以就宁可上当受骗?这是什么大傻子? “你这样,我心里更难受。”林振凯垂头丧气的说道, “我老婆,就是咱们小学班上的彭艳,白血病,好不容易骨髓配型成功了,可是费用太高,我们东拼西凑,现在还差十万块。如果不是因为急需这些钱,我一定不会骗你。小虎,对不起。” 彭艳。程虎还记得这个女生。 当时在班上也算是一个长相出众的女生,没想到,她竟然嫁给了林振凯。 而且,这夫妻二人的感情应该很好,不然的话,林振凯也不会为了救她到处凑钱。 而彭艳那样一个长相出挑的女孩子会嫁给林振凯这种没钱的穷光蛋,显然也是嫁给了爱情。 “小虎,你把铜钱还给我吧,我把那五万块钱退还给你。”林振凯一脸自责的说道。 “没事。”程虎笑道,“那五万块钱就当是我借给你的好了。我另外再转五万给你,凑个整数。” “啊?”林振凯以为自己听错了,满脸讶异的看着程虎。 这是在开玩笑吗? 程虎已经打开微信。他当着林振凯的面,又转了五万块钱到林振凯的微信号上。 林振凯急忙打开手机,看着那个橙黄色的转账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觉得眼眶一热一湿,两行泪水瞬间往下滑落。 钱够了! 这就说明,他可以回家了。他可以回家陪老婆去动手术了。 “要是钱不够,你就跟我说一声。”程虎拍了拍林振凯的肩膀,安慰道,“咱们可是朋友,千万别跟我客气。” “可是......”林振凯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哎呀,糟糕,飞机快起飞了。”程虎最怕别人在自己面前流泪。他赶紧抱了一下林振凯,留下一句‘好好照顾嫂子’,就飞也似的奔入机场里。 林振凯还傻傻的站在原地。 四月的阳光懒洋洋的洒在他后背上,像一只轻柔的手抚摸着他荒凉的背脊,暖暖的。 他咻的一下回过神来,赶紧给老婆打了个电话:“老婆,钱够了。我今天就回家。” ...... 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离人几行清泪。 从古至今,无数诗人咏唱过自己的思家之情。无论他们飘荡在何处,家永远是游子们魂牵梦萦的港湾。 那儿有自己念想的人,有自己熟悉的一切。在岁月更迭里,也许周围环境发生了变化,但对家的印象,却始终如一。 程虎也不知道白木村对于自己来说,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家。他到这儿也没有多久。 但是,当他驱使着破旧的皮卡车,轰隆隆的一路从荷花市往白木村行驶的时候,他的内心却是无比的激动澎湃。 那儿明明没有如画的风景,也没有等他归家的人,可是,他却归心似箭般恨不能一脚把油门踩到最底下。 等他绕了无数个弯道,经过数不清的村子,终于进入白木村地界的时候,他澎湃的内心忽然又安静下来,像一朵即将落地的蒲公英,只在距离地面极近的上方,轻轻的飘荡。 山风夹杂着山林植物的干燥气息从窗户灌入的时候,他闻到的仿佛不是山风,而是家里的袅袅炊烟,是食物腾腾的热气。 等他终于开着皮开车进入院子,并且双脚着地的时候,他的心情则像泄了洪的水库,从汹涌回归平静,从波澜变作涟漪。 看着太阳能灯下的院子没有一丝一毫改变,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想,幸好离开的这么些时间里,鸡群没有把他的院子给拆了。 原本程虎是想要从鸡舍二楼拿些玉米下来喂鸡的,但走到鸡舍门口的时候,发现鸡群已经挤在一起睡着了,就只好作罢。 他进入屋子里,放下行李,便去烧热水洗澡。 洗好澡回到床上躺着的那一刻,他总算是体会到了‘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的这一句话的精髓所在。 望着窗上的皓月长空,以及那洒了漫天的繁星,感受着从窗户吹进来的习习晚风,嗅着金樱子和风车茉莉的香气,程虎干燥疲惫的身体,总算放松下来了。 其实,在他进入白木村的那一刻,他的不安感就已经悄然落下。 等他进入院子,从皮卡车上跳下来的那一刻,更是把从其他地方吸入肺部的沉闷之气一吐而散。 一种莫名其妙的归属感将他与这片山林牢牢捆绑在一起。 早上起来,程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铜钱给吃了。 昨天回来得太晚了,没来得及吃掉铜钱,现在留着当早餐还是不错的。 他从没有来得及收拾的背包里掏出铜钱,把意识驱动出去,覆盖在铜钱上。 随着熟悉的电流注入身体,十枚铜钱有九枚已经化作灰烬,只剩下一枚假的祺祥通宝。 程虎站起身,伸展了一下腰肢,果然感觉到浑身舒服无比。 就好像刚刚做了一个全身按摩一样,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无比舒适。 他扭了扭脖子,又伸了个懒腰,这才穿上衣服下楼。 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这个老家伙每天都很准时。 它看见皮卡车停在院子里的时候,就知道程虎已经回到家里。 所以它没有直接走到坟前趴下,而是走上台阶,往屋子走去。 四肢刚刚在客厅门口站稳,便看见新主人坐在厨房里,安静的享用着它没法理解的食物。 一条条白色的东西,看上去就像某些动物的尸体腐烂发臭之后,长出来的白色小虫子。 —————— 【码字变肥猪,还没人看书。谁知文中句,字字皆辛苦。求推荐票,推荐票。】 第52章 救治杨梅树 【感谢‘陆易本尊’的打赏】 看着前方茫茫无际的枯黄色,他知道,自己必须加快速度,尽快恢复山林里的植物。 当然,救治这一偌大的山林,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 从离开房子往山上走了十多分钟,程虎就遇到了一棵看起来有点像杨梅的大树。 那大树差不多有三层楼高,叶子已经全部枯黄,甚至是掉落了大半。 光秃的树枝上,并没有找到类似杨梅之类的果实,因此有些难以辨认。 程虎掏出手机,给大树的树枝拍了一张高清近照,然后发到网上搜索。可惜的是,并没有匹配到相同的物种。 如此就只能问一问q群里无所不知的小伙伴们了。 程虎又把照片发到q群里。 看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网名发出一张图片,q群里不少天天都在水群的小伙伴沸腾了。 “握草,五彩金樱子来了。” “@西阳省—程虎,我给你发了好几条私信,你咋都没有理我?” “兄弟,你的五彩金樱子卖不卖?” “什么五彩金樱子?” “你不知道?群文件里有视频,自己去找吧。” 程虎看见大家居然还记得自己,忍不住对着手机傻笑两声,回复一句:“麻烦各位帮我看看刚刚发出来的照片里的植物是什么。” “在哪?图片呢?” “被刷上去了。” “那我再发一张,麻烦大家帮我看一下。”程虎把照片又发了一次。 没一会儿,就有人回复道:“这不是干枯的杨梅枝吗?” “好像是杨梅没错。” “不会吧,你连杨梅都不认识?” “不是不认识,而是不敢确定,听你们这么一说,我就确定了。” 程虎点击红包,发出一个二十元的红包。 绝对的土豪了! 二十元红包在现实当中似乎很少的样子,但是愿意给一群陌生人发一个二十元红包的,那是妥妥的土豪啊。 一般情况下,q群里抢到的红包都是几分钱居多。 而程虎发了这么一个二十元的红包,分成十份,平均每人两块钱呢。 “土豪,我没抢到。” “报告,我也没抢到。” “哈哈,那等下次啊。”程虎发了个挥手的表情出去,便关掉手机。 他知道,q群里肯定还会有很多人追着他问五彩金樱子的事情,所以先溜之大吉。 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程虎驱动念头,将自己的意识覆盖在杨梅树上。 没一会儿,杨梅树由黄转绿,并且慢慢长出密密麻麻的绿果。 他将意识瞬间抽回,没有继续给挂着绿果的杨梅注入更多的力量。 因为现在刚好是杨梅结果的季节,即使他没有帮助杨梅把一树绿果变成红色,杨梅树自己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慢慢成熟。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帮他省下了许多力量。 看着碧绿的杨梅树已经充满勃勃生机,程虎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就在此时,一阵叽叽喳喳的叫声让他从自己的得意当中回过神来。 他循着声音,驱动意识,朝杨梅树上飘去。发现在杨梅树顶端的树杈上,有一个鸟窝。鸟窝里装着几只连羽毛都还没有长出来的小鸟。 小鸟们惊恐万状的仰着脑袋,看着绿茸茸的杨梅树,不停的发抖后退。 糟糕,程虎暗叫道:肯定是环境一下子变化太大,吓到这些小雏鸟了。 鸟妈妈不在窝里,估计是出去找食物了。 几只小雏鸟在狭小的窝里不断往后拥挤挪动,用不了多久,它们肯定会从窝里掉下来。 从杨梅树的树冠顶端掉到地面上,在没有翅膀的帮助下,程虎猜想,小鸟定会承受不住,非死即残。 再者,就算它们万幸没死,可这么小的小鸟,一旦掉到地面,那就只有沦为其他动物的口中食的份了。 来不及多想,程虎再次驱动意识,控制鸟窝旁边的杨梅树枝,让杨梅树枝弯到鸟窝底下,并且疯狂的长出茂密的枝叶,形成一道天然的保护罩。 如此一来,小雏鸟即使真的从鸟窝里掉出来,也只是掉到茂密的杨梅枝冠上,绝不会掉到地面。 这样既可以保护小雏鸟,也能防止鸟妈妈找不到回家的路。 “哇,妈妈,妈妈,你快看呀。那个人类长得好丑。”有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忽然传来。 谁在说本帅哥长得丑?程虎的意识还没有抽回来,但他的耳朵可是清清楚楚的听到有声音在诋毁他的长相。 “嘘,孩子,你不能这么说。”另外一个温柔的声音说道,“你这样说,他会很难过的。” “可是,妈妈你不是说,咱们要诚实吗?” “孩子,诚实是一件好事,但是,比起诚实,赞美别人更是一种美德。” “嗯,我知道了。那我这样说可以吗?那个人长得真丑,可是他很厉害。” “哈哈哈,好吧,你赢了,孩子。” “那么,妈妈,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他这么厉害?”这个小家伙总算说了一句大实话。 “因为,他是咱们的守护神呀。孩子。”” “妈妈,什么是守护神?” “守护神,就是会保护咱们,给咱们食物吃的人。” 听到妈妈的回答,那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停顿了一下,发出一串质疑的嗯嗯声。 过一会儿,它才接着说道:“嗯——妈妈,你刚刚还说要诚实的。为什么你要骗我?” “我没有骗你,孩子。” “不,妈妈你偏我。”那小宝宝有些执拗的说道,“你说他是守护神,会给我们食物,可是,妈妈,你看,我们现在跟以前没有区别啊。” “啊?” “妈妈,你看,这儿的草都快被咱们啃光了。就连那些灌木也没有一点绿色。他为什么要把那棵高高的杨梅树变成绿色,却不把草地上的草变成绿色呢?他带给咱们的食物在哪儿?” “孩子,他并不单单是咱们的守护神,他是大家的守护神。你要理解他。他每天都要做很多的事情。” 程虎抽回意识,扭头四下看了看,发现在不远处的一丛灌木旁边,站着两只奇怪的动物。 第51章 进山找果树 人类真的是很奇怪。不仅要在烹煮食物的时候添加一堆破坏食物本身味道的调料,而且还喜欢吃一些看起来很恶心的东西。 它想着那些趴在动物尸体里的蛆虫,忍不住抖了个激灵。 它永远也不想靠近那些恶心的东西。 所以,大黄弯曲前肢,在原地趴了下去。 朝阳从东南面的山峰夹道中斜斜照射下来,像一张铺天盖地的金色丝网,把天地封印,也将它疲惫的身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微风从它身上吹过,带走了动物的体味,也留下了一些久违的花香。 它慢悠悠懒洋洋的开口说道:“原本以为你要出远门几天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这次出远门,有什么收获?” 程虎在大黄走上台阶的时候,就已经发现它了,所以不存在什么被大黄吓一跳的情节。 他哧溜溜的吸着面条,囫囵咀嚼两口,吞下肚子去,说道:“嗯,也没有收获,就是用大黄你给的钱,买了一些铜钱,补给了一点能量而已。” 大黄听到这话,露出了不经意的微笑。 新主人出远门是为了补给能量,而不是为了其他无用的事情,这对于山林以及山林里的动物来说,都是好事一件。 程虎想起三只小猴子,问道:“哦,对了,那些小猴子有来找过我吗?” 如果院子里能再入住三只小猴子的话,那可就热闹了。程虎心想,那样一来,自己也算是多了几个小伙伴,也就不用担心没说话的对象了。 虽然,那三只小猴子很有可能不是十分能理解他的某些用词,但是总好过没有嘛。 现在身处这种环境,该将就的时候,还是要将就一下。 “没有。”大黄回答得十分干脆,可语气又十分的平淡。 它定是不知道,程虎有多么希望那些小家伙能来这里玩吧。 虽然它已经定居在这里,但是,说句实在话,大黄这家伙绝不是一个好玩伴。 它更像是一个长辈。 而且还是那种时间几乎刚好和程虎错开的长辈。 它白天睡觉,晚上进山,别说陪程虎玩了,平时连聊天的时间都很少。 当然,这也不能怪大黄。 毕竟大黄已经非常年迈,它的年龄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寿命。 如果不是因为身体里还残留着前一任山林守护者给予的力量,估计它现在连路都走不了了,更别提进山。 程虎又吸了一口面条,一边吧唧吧唧咀嚼,一边说道:“那可真是遗憾。你不知道那些小家伙有多好玩。” 一想到那三只小猴子各有特色的模样,程虎脸上就挂满了笑容。 话说,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偶尔泛滥一下父爱什么的,还是很正常的嘛。 看见可爱的小动物,就是想要逗一逗玩一玩,再正常不过啦。 “你之所以这么觉得,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识过它们无法无天的样子。如果它们想要毁灭一片果林的话,它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办到。” 大黄是山林之王,对于一些小动物的认识,自然是要比程虎深。 程虎笑道:“没关系,反正我可以种很多果树给它们闹腾。对了,说到种果树,院子后面的荒地我已经开好荒了,可是不知道种什么果树好。” “普通的外来果树,我只能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从种下到结果,也得要一两年时间。但是,目前在村子里,我只找到了橘子树,总不能又种一片橘子林吧。” 大黄静静听着程虎的烦忧,任由阳光与微风抚弄自己的毛发。 等程虎把烦恼说完了,它才开口道:“为什么要种外来的果树?山上到处都是可以结果子的树。” “山上?你是说芭蕉树吗?可是那些野生芭蕉树好像喜欢长在阴暗的山沟里。而且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生长。我觉得不是很适合种回来。”程虎如实说了自己对野生芭蕉的看法。 “我说的不是芭蕉树。而是其他的野果树。那些猴子不是给你送过一些发干的野果来吗?”大黄提醒道。 “哦,对。”程虎想起来了,“它们的确是送过一些野果来。只是那些野果都干掉了。” “当然会干掉。”大黄幽悠悠道,“连树木都干了,何况是野果?但是,你可以用你的力量修复那些野果树,再将它们种到院子后面的荒地上。” 程虎点了点头,觉得大黄的建议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他不认识野果,但是山里肯定长着很多野果。 即使眼下不认识野果,但只要遇到了,用手机搜一搜,不就认识了嘛。 再者,就算百度搜不到,不是还有集众人智慧于一身的q群嘛。 吃过早饭之后,程虎换上轻便鞋子,背上背包,往山里出发。 话说,这应该算是他第一次正式进山! 上一次只是到达了村尾最后一栋房子那里,并没有往山里走。而蓄水池的位置,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是大山里吧。 毕竟从蓄水池那儿,还可以看到自家的房子。 所以,从更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是程虎第一次往大山里走去。 尽管是第一次,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满腔热血。也没有对接下来即将要遇到的事物充满期待。 因为他很清楚,山林里的一切都已经枯萎。 即使群山依旧绵延逶迤,但树木不再青翠碧绿,花儿也不再尽情绽放.所以,内心除了惋惜之外,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看着那些高大的树木全都呈现出干黄的颜色,就连树底下的杂草也都无一幸免的死亡,程虎的心情只会越发沉重,谈何激动人心。 他知道自己的担子很重,但相比起那些生活在黄金山林里的动物,他的那一点负担又算得了什么呢? 至少他还有新鲜的蔬菜吃,还有甜滋滋的水果啃,还有已经吃腻的鸡蛋和美味的鸡肉。 而山林里的动物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它们只有发干的野果和树叶树根可以吃,甚至是到了旱季的时候,它们连水都没得喝。 唉! 程虎一边走在山中小道上,一边叹气。 第53章 天真的小獐子 大的那只体长约莫有一米长,个头不高,肩高约在半米左右。 它用粗短发达的四肢静静站立在草地上,目光柔和的看着程虎。 它没有猴子那样长长的大尾巴,只有一条几乎要被臀部毛发完全遮盖的小短尾。 根据程虎多年来参观动物园的经验可以大概得知,眼前的这两只动物极有可能就是香獐。 香獐是鹿科动物,又称为河麂(ji)、土麝(she),是小型鹿科动物之一,被认为是最原始的鹿科动物。 它们的体形比黑麂还要略小一些,成年香獐的体长一般在88至105厘米之间,体重大约在15至20千克之中。 由于这头成年的香獐没有露在口外的獠牙,程虎猜测,这应该是一头母獐子。 而紧靠着母獐子旁边,歪着脑袋站立的小獐子,则应该是母獐子的宝宝。 它几乎是母獐子的缩小版,除了背上有白色的斑纹之外,其他地方的长相,几乎跟母獐子一模一样。 它用一双看不到眼白的黑色大眼睛呆萌的看着程虎,脑袋歪向一边,既可爱,又好玩。 像是已经发现前方的人类也在用好奇的眼神看着自己,小獐子非但没有感到害怕,还很调皮的朝程虎吐了吐舌头。 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打招呼道:“你们好啊!” 母獐子大概是没有想到高高在上的山林守护神会跟自己打招呼,愣了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小獐子却蹦蹦跳跳的往前跑了几步,然后忽然刹车,保持一段距离,站在枯黄的草地上,又歪着脑袋盯着程虎,还用奶声奶气的声音回应道:“你好,你好,守护神。” “哈哈,你好,小鬼。” “我不叫小鬼,我是一头獐子,一头喜欢吃新鲜的,绿油油的,甜甜的小草的獐子。”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笑道:“你好,小獐子。” “你在干什么?”小獐子好奇的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舔了舔嘴唇,眼睛里全是渴望。 如果它能像一只鸟儿那样飞起来就好了。这样一来,它就可以吃到那些绿油油的杨梅树的叶子了。 虽然杨梅的叶子看起来很硬,但小獐子猜想,它们一定要比地上干枯得扎嘴巴的小草好吃,也一定比那些硬邦邦的树皮好吃,更是会比那些掺着泥土的草根好吃。 “我在救助一棵杨梅树。”程虎看了看还温柔站在原地的獐子妈妈,又看了看可爱的小獐子,说道,“杨梅树上有几只比你还小的小鸟,我在想办法不让它们掉下来。” “它们掉下来就吃不到杨梅叶子了是吗?”小獐子心里想的全是绿油油的杨梅叶子。 它想,如果我能吃到那些绿油油的杨梅叶子的话,我肯定愿意摔一跤,两跤也没问题。 “当然不是。”程虎解释道,“它们还不会飞,如果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的话,就会摔死。” “我可以在下面接着它们。”小獐子快速跑到杨梅树底下,把脑袋往后看去,说道,“你看我的背,上面有软乎乎的毛,如果我接着它们的话,它们一定会没事的。” “你真是个乖宝宝。”程虎走近小獐子,伸出两只手,捧着小獐子的脑袋,说道,“可是,你的背太小了,接不住它们。你放心好了,我已经把问题解决了。它们不会掉下来。” “这样吗?”小獐子有些失望,“如果它们能掉下来,该有多好。” 嗯? 程虎皱起眉头,问道:“为什么你希望它们掉下来呢?” “因为我一定会在下面接着它们。如果我救了它们,那它们的妈妈一定会感激我,那样,我就可以请它们的妈妈帮帮我。” 小獐子一脸天真,眼神里充满了渴望。 “你希望它们的妈妈帮助你什么?” “帮我摘些杨梅树的叶子下来。我从来没有吃过绿色的食物。”小獐子一口气把憋在心里的话全都吐了出来。 它认真的盯着程虎的脸。 这张脸长得真奇怪,跟妈妈不一样,也跟它的任何一个邻居不一样。真丑! 程虎笑道:“原来你说这么多,就是想要告诉我,你需要食物对吗?” 小獐子用力的点了点头。 它需要食物,它的小伙伴也需要食物,它周围的邻居也需要食物。 杨梅树太高了,像它们这样的物种,是吃不到杨梅树的叶子的。 它有些想不明白,这个奇怪的守护神是吃饱了没事做吗? 地上那么多的小草他不救治,却要把一棵高大的杨梅树救活。真是个奇怪的人。 程虎看着天真可爱的小獐子走神了。 山林里确实有很多动物需要吃果子,比如鸟、猴子之类的动物。 但也有很多动物,是吃不到高高挂在树顶上的果子的。比如香獐、兔子这些没有爬树本领的动物。 他不能光顾着救治果树繁殖果树,还应该把草地上的野草救治一番。 毕竟整个山林里,不单单生存着猴子,还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厚此薄彼,只会让生态失去平衡。 想清楚这一点,程虎回过神来,看了看小獐子,又扭头看向獐子妈妈。 小獐子虽然还很小,但是看得出来,它很健康。 可是獐子妈妈就不一样了。它瘦巴巴的,几乎能从它的皮毛外看清骨头的形状。 无独有偶,山林里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妈妈。为了能让孩子健康成长,就算自己饿得骨瘦嶙峋,也要让孩子先吃饱。 他拍了拍小獐子的背,笑问道:“你希望我怎么做?” 小獐子垂下脑袋想了想,然后抬起脸,一脸天真的问道:“你可以把这儿的草地也变成绿色吗?” 它挣脱程虎的手掌,跑到旁边的草地上,用脚踏了踏草地,说道:“你看,这些草都死掉了。它们吃起来很难吃,就像在吃我自己的毛一样。” 它又怕跑到獐子妈妈身侧的灌木丛旁边,说道:“还有这种矮矮的小树,它们真的是太硬了。” 说罢,它用嘴巴咬住灌木光秃秃的杆子,扯了几下,都没法把灌木的杆子咬断。 “你能让这儿的草地长出绿色的小草吗?我听说,绿色的小草是甜的。”它又蹦蹦跳跳的跑回到程虎身边,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 第54章 复苏一片山地 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大概是整个山林里,智商最低的动物了。 他这几天只想着小猴子们喜欢吃果子,就变着法想要造出一片片果林。 可他不知道,当某一个物种没了后顾之忧,无限强大下去的时候,定会让山林里的其他弱势物种消亡。 果树的确需要繁殖,但是也不能忽略了草地。很多动物都是靠着地上的小草存活的。 他很欣慰自己今天进山来了,不然的话,就没法遇到小獐子,也没法幡然醒悟。 他冲小獐子笑道:“放心,我马上就把这些小草变成甜甜的绿色。” “太好了。”小獐子高兴的欢呼起来,围着程虎跑了好几圈,又在地上打滚。 “好了,孩子,快到妈妈这里来。”獐子妈妈温柔的说道。 小獐子跑到妈妈身边,钻入妈妈怀下,高兴的说道:“妈妈,你听到了吗?咱们很快就能吃到甜甜的小草了。” “我听到了。”獐子妈妈很欣慰的朝程虎露出了一个微笑。 一个来自獐子的微笑。 程虎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充盈肺部,将刚刚救治杨梅树留下的疲惫驱赶掉,然后闭上眼睛,将自己的意识驱离身体。 他把意识扩散开来,覆盖在他所站立的这一大片斜坡上。 斜坡上不是很平坦,也不是十分陡峭。 上面的杂草种类繁多,有大片的茅草、蕨类、竹子,还有许多纵横交错的藤蔓和被砍掉主干长成灌木的枫树。 随着意识的注入,斜坡上的植物慢慢有了变化。原本蜷曲卷起来的叶子慢慢舒展开来,并且从叶子的顶端慢慢变绿。 小獐子看着这些变化,惊讶得目瞪口呆。它瞪着圆圆的大眼睛,惊叹道:“哇哦,太厉害了!” 地上的所有植物都在慢慢转绿,最后不到半分钟时间,便全都从干枯的黄色变成了比杨梅树还要鲜嫩的绿色。 变绿的面积十分广阔,绝对不亚于五亩多地的院子。其中的植物种类跟数量更是十分繁复多样。 所以这一次救助,让程虎精疲力尽。 等他将意识从斜坡上抽回来的时候,他差点儿没摔在地上。 “天哪!”小獐子看着茫茫的绿色,兴奋叫道,“妈妈,妈妈,咱们有好多食物。” 它在并不平坦的斜坡草地上狂奔了两圈,然后埋下脑袋,用鼻子狠狠的嗅了嗅翠绿青草的味道。 真是甜的! 清甜鲜美的味道灌入它年轻敏感的鼻腔里,那感觉就像是它记忆中的妈妈的**一般的味道。 虽然它不是十分确定这两者的味道是否当真一样,但给它的感觉的确如此。 妈妈的**让它健康长大,而这些鲜嫩的小草,则是它长大之后所见过的最最美味的食物。 它朝着面前的一丛矮小的嫩草咬下去。 哇哦,这丝滑鲜嫩的口感简直不要太美味了。青青的嫩草一点儿也不扎嘴巴。 更重要的是,当它的牙齿咀嚼这些小草的时候,嘴巴里除了唾液之外,还有小草被压榨出来的草汁。 天哪,妈妈咪呀,这是什么神仙级的美味啊。 小獐子吃得十分陶醉,完全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自己是谁。 它还那么小,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没枯黄的山林,也没有去过被食肉动物占领的山林中心地。 在今天之前,枯黄的小草跟干枯的树枝树皮就是它的食物。 现在,第一次吃到如此鲜美多汁的小草,让它强烈的感觉了幸福。 就好像它又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躺在妈妈怀里,嗷嗷吸着妈妈的**时一样。 又好像它瞬间长大,变成了一头獐子王,正带领着自己的种族徜徉在广袤的山林里似的。 这美味带给它的遐想是美好的,也是回味无穷的。 看见小獐子吃得这么开心,程虎也跟着开心。 这种成就感并不亚于拯救了一个种族。 獐子妈妈也埋头吃了几口鲜嫩的小草,说道:“这些草真好吃,谢谢你。” 它看着程虎,接着说道:“只可惜,现在其他食草动物都还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呢。估计它们都还在山谷里。” 山谷里没有太阳直射,是缺乏水源的动物们最好的栖息地。 一来可以防止身体里的水分蒸发,二来,山谷里的空气也会相对比较湿润。 小獐子听着妈妈的话,瞬间就停下了咀嚼的动作。 它双眼放光的看向身后山谷的方向,开心的蹦跶起来:“我现在就去告诉大家,这里有很多很多绿色的小草和绿色叶子。我带大家来这里分享这些美味的小草。” 说罢,没等獐子妈妈阻拦,小獐子就飞快的往山谷的方向跑去。 “实在抱歉。”獐子妈妈快速朝程虎欠了一下脑袋,赶紧追着小獐子而去。 山林里到处都有食肉动物,如果它不跟着小獐子的话,万一遇上食肉动物可就惨了。 对于一个妈妈来说,孩子就是它的全部,是比它的生命更重要的存在。 程虎看着两只獐子一大一小一前一后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远处的灌木丛中,便一屁股往松软的草地坐下去。 他双手向后支撑,慢慢躺下。背脊下厚实的土地让他的疲惫稍稍得到了一点缓解。 斜坡上的草地虽然很软很滑,但因为坡度不大,倒也不至于会让他滑下去。 他弯曲双臂枕在脑袋下,定定看着蓝空之下洁白的云朵,让穿过青翠草丛的微风尽情吹拂他的面庞。 以前,在还未体会到青翠的草地对于动物来说有多重要的时候,他总是要等到秋风吹凉了碧野,才开始怀念草地的青翠。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今天他忽然就觉察到了草地的重要性。 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必定要让青翠的草地绵延到天际。 让那些不知名的、紧紧依偎在一起的杂草漫山遍野的攀爬,直到爬满山坡,让山山水水,沟沟壑壑,都在清一色的翠绿中伸展匍匐。 他不要那种春风春雨唤醒的点点鹅黄,也不要秋霜浸染过的斑驳黄绿,而是要那种被烈日炙烤过,被暴雨中洗刷过,被雷电震慑过的成熟的绿色。 要那种鲜亮水润、波澜壮阔的绿。 第55章 小獐子的礼物(为‘o王权富贵o’大佬加更,求收藏,求推荐票) 到时候,山林里的食草动物就可以尽情享用甜美的鲜草,无须再啃食坚硬的树干和扎嘴的叶子。 但是啊,程虎眺望远处飘荡着的云朵,心想,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实现这一愿望呢? 今天只是修复了一片斜坡上的植物,他的力量就几近枯竭,身体也疲惫不堪。 虽然银行卡里还有很多的钱,但是如果没有好的渠道购入古钱币的话,那些钱也是不经花的。 况且,九枚清朝的铜钱也就是修复了这么一块斜坡而已,要想修复整片山林的话,那就需要千千万万的古币。 天哪! 程虎忽然觉得自己真tm穷啊。 为什么我不是个亿万富翁呢?就是那种富有到可以肆意挥霍金钱的富翁。想要古钱币,直接去买就行,而不用担心买贵了或者怎样。 可是,他现在的经济实力真的不允许。 唉。望着悠悠白云,程虎心想,路真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饭也是一口一口吃下的。 既然眼下实力不允许,那就放缓脚步,将这计划定为长远计划好了。求功心切的话,最后的结果恐怕会适得其反。 历史上的很多事件都证明了这一点。 躺在草地上休息一会儿之后,程虎感觉到身体已经恢复了许多。 他刚要从草地上爬起来,就看到小獐子带着许多食草动物狂奔而来,那场面可是相当壮观啊。 随着动物的奔跑,一阵阵干燥的灰尘飞扬起来,远远看去,还以为是那些动物腾云驾雾而来呢。 “快看,快看,你们快看,前面就是我说的仙境。”小獐子跑在最前面,十分开心的叫道。 “哇哦,真的是绿色的仙境。” “天哪,这里的植物就跟中心地里的植物一样,是绿色的。” “我这辈子还没有吃过绿色的植物呢。我今天一定要吃个够。” “大家千万要注意了,不要咬断植物的根茎,吃掉上面的叶子就好了。”獐子妈妈情急的说道。 “放心吧,我们都会注意的。”小獐子说完,就赶紧张开嘴巴,把旁边的一束绿叶全都咬下来。 “对对对,我们会注意的。”旁边的一只小兔子附和道。 程虎看着这空前的盛况,一时间不知道是该从草地上爬起来呢,还是继续躺着。 他想爬起来,但是又害怕会吓到小动物们。 但很快的,他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那些兔子啊、獐子啊、野山羊啊之类的动物根本就当他不存在,全都在兴致勃勃的吃着鲜美的草叶。 过了一会儿,小獐子已经吃得很饱了。它咬着一根小棍子似的东西朝程虎跑来。 到了程虎身边,它立定在草地上,把嘴里的小棍子放在程虎的肚子上,然后一脸小骄傲的说道:“喏,这是送给你的。” 那表情就好像它送来的草杆子是什么极其珍贵的礼物一样。 程虎无奈的笑笑,支撑起身,拿起怀里那根奇形怪状的小棍子,不解的看着小獐子,问道:“这是什么?” 小獐子脸上的小得意瞬间变作讶异:“天哪,你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程虎定睛看了看手里的小棍子,皱起眉头摇晃着脑袋:“不知道,这是什么?” “哈哈,原来你不是无所不知的神。”小獐子为自己的发现感到兴奋不已。 它在原地蹦跶了两圈,才解释道,“我妈妈说,这个种草,对于你们人类来说,是一种非常好吃的东西。” 虽然妈妈这么说,但它并不觉得这种黏糊糊的草杆子好吃。 甚至,它有点讨厌这种草杆子的味道。 “啊?吃这个?”程虎捏着小棍子,为难道,“这东西我可从来都没有吃过。” “没吃过也没有关系,我妈妈说,它可以吃,那就一定可以吃。你快吃了它吧。”小獐子一脸期待。 它还没见过人类吃东西的样子,嗯,那会是怎样的一种风卷残云呢? 人类长得这么丑,吃东西的样子一定比老虎,比狼,比豹子都要难看。 听说好奇会害死金猫,但不知道会不会害死它这么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獐子。它想。 程虎犹豫着要不要试一下这个小棍子的味道,但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先查一下资料比较好,免得吃坏肚子,得不偿失。 打开浏览器,用摄像头对着小棍子扫了一下,手机屏幕上立马就出现了许多与眼前这根小棍子长得十分相像的照片。 上面还有文字标注:蕨菜。 哈!程虎恍然大悟,难怪觉得这小棍子长得眼熟呢,原来就是蕨菜嘛。 他吃过蕨菜,只是没有见过蕨菜上餐桌之前的样子而已。 以前在餐桌上看到的都是煮熟的蕨菜。蕨菜被切成一段段,约有拇指长短,拌着各种调料,味道极佳。 一般情况下,蕨菜只有在春天的时候才有得吃。 所以以前只要一说到蕨菜,就会不由得联想到春天,联想到草长莺飞、春花初放、春意盎然的景色。 不过那些景色都是程虎自己幻想出来的,与眼前的实际情况显然不相符。 他看向前面的草丛,这才发现,在那里,居然长满了一根根头部呈显猪肝色的‘蕨菜’。 蕨菜的头部像婴儿攥紧的拳头般,又像毕躬低头的人。 它们一根根相隔不远,粗壮的青茎直直耸立,像一双双小手,随着微风轻轻摇摆。 好像在说:“快来吃我呀,快来吃我呀。” 既然这样,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钻入草丛里,乐不可支的折摘新鲜的蕨菜。 原本只是想着把这一片荒草救治之后,食草动物就有食物了,没想到,这下子,连自己也有吃食了。真是好人有好报啊。 动物们似乎都不喜欢吃蕨菜,因此半个小时不到,程虎就摘了一大捆蕨菜,足足有十几斤之多。 小獐子看着堆了一地的草杆子,好奇道:“为什么你们喜欢吃这种奇怪的东西。它的味道一点儿也不好,还黏黏的。” 程虎找来一根藤蔓,一边把蕨菜捆起来,一边跟小獐子解释:“咱们不是同一个物种,你觉得好吃的东西,我未必吃得下去。而你觉得不好吃的东西,对我来说,可能非常美味呢。” 第56章 蕨菜之美(为‘o王权富贵o’大佬加更) 小獐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下次如果再遇到那种很臭很臭的东西,一定要把它送给守护神。 捆好蕨菜之后,折了几枝杨梅枝,程虎就跟小獐子还有獐子妈妈及其他动物道别。 他大清早就进山了,一直待到子现在太阳已经微微西斜,肚子早已空空如也。 如果不是一阵阵咕咕叫的声音提醒他该吃饭了,也许他还能再待一会儿,跟小獐子再聊聊天什么的。 但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特别是在这种怀抱美味野菜的情况下,程虎归心似箭的心情更加急切。 他一边往回走,一边查看关于蕨菜的烹调方法。 度娘说,鲜蕨菜最好经过焯水处理。 所谓的焯(chao)水,就是将初步加工的原料放在开水锅中加热至半熟或全熟,取出以备进一步烹煮或调味。 蕨菜作为一道野生美味,虽然没有农药残害,但它本身就是一道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食材。 它身上拥有可以致癌的‘原蕨苷’,焯水虽然不能完全消灭原蕨苷,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蕨菜的毒素。 因此,在烹煮蕨菜之前,最好是要经过焯水一遍。特别是用于制作凉拌蕨菜的时候,一定一定要将蕨菜在开水中多煮几分钟,直到它百分之两百熟透了为止。 回到家里,程虎先把蕨菜老化的根部去掉,然后取水将蕨菜洗干净了,再把蕨菜放入锅里的开水泡煮。 由于蕨菜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再加上一次性吃太多蕨菜对身体不好,所以程虎打算留一小部分鲜食之外,剩下的就用来晒成蕨菜干。 这样一来,既可以长久保存蕨菜,又可以在反季节的时候拿出来解馋,一举两得呀。 把所有的蕨菜都在开水里烫熟之后,拿出一小部分泡在凉水里,其余的则拿到楼顶上晾晒。 晾晒好蕨菜,回到厨房,把泡在凉水里的蕨菜捞起切段,装入大盘里,撒入剁好的蒜末、辣椒,再加入酱油、香油、盐、醋、白糖和鸡精搅拌均匀。 为了让口感更好,程虎没有立即开吃,而是先去用高压锅住了一锅饭,顺便焖了一碟腊肠! 等饭煮好了,腊肠焖好了,凉拌的蕨菜也入味了。 如果有冰箱能冰镇一下蕨菜,那就更好了。 但眼下程虎没有冰箱,也就只能将就一下了。 摆好菜,盛好饭,拿起筷子,一筷子夹起两根蕨菜,往嘴里送去。 嗯,凉拌料的酸辣与蕨菜的细滑、清脆、鲜美合为一体,这感觉,一时之间还真找不到词来形容。 说它鲜美吧,它又不单单只是鲜美,还有蒜米的辣跟酱料的滋味。 但它也不仅仅只是酱料的滋味,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丛林之野。 蕨菜以山川为根基,以日月为肥料,吸收了春风秋雨,经历了严寒酷暑,最后在神力的催化之下,才孕育出这么一根根纤细的嫩芽。 可想而知,这滋味该是怎样的神仙级美味。 虽然,它依然带有毒素。 但是,少量食用并不会带来什么问题。 程虎吧唧吧唧嚼着蕨菜,暗暗感慨:这滋味,这口感,估计鲍鱼都比不上啊! 特别是对于口味复杂的他来说,辣椒跟蒜末的加持让蕨菜的鲜美极其突出。 牙齿咬下去怼蕨菜进行磨切的那一刻,蕨菜的滑中带脆,脆中带鲜,简直不要太美。 赞美就此结束,程虎立马端着饭在桌子边上坐下,往嘴里塞入更多蕨菜。 平常吃一顿饭,程虎顶多十分钟搞定。可这一餐午饭,他足足吃了半个钟头。 腊肠一片没动,白米饭吃了三碗,装蕨菜的碟子被舔得一干二净,连凉拌的汤汁都被拌饭吃掉了。 他坐在简易四方桌旁边的椅子上,身体向后倾斜靠在椅背上。 前面是四方餐桌,再往前就是一面巨大的落地窗。 窗户面向院子的东南侧。 在烈日之下,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被微风调戏,轻轻扭动腰肢,像极了热情奔放又娇艳的姑娘。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饱暖思***。 额,现在程虎已经进入单身癌晚期,就连看墙上的金樱子花都能浮想联翩。不可谓不严重啊。 平时忙碌的时候还好,可现在吃饱了肚子,往椅背上一靠,看着暖暖的太阳,看着飘摇的花朵,心思就有点歪了。 要不是身处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大山里面,估计他会经受不住诱惑,爆发男人本性什么的。 然后,就很自然而然的想起那天跟刘老头一起来的路上遇到的姑娘。 那个带着斗笠,卷着袖子跟裤脚的女孩。她叫黄兴旺做老爸,是黄兴旺的女儿无疑了。 只不过,黄兴旺说他已经六十岁,但他女儿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多一点的样子。 老来得女? 嗯,得找个机会找个借口去黄兴旺家里蹭顿饭才行。 站起身,走到卫生间里撒了泡尿,顺便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的尊容。 看着镜子里皮肤已经略显小麦色的自己,程虎忍不住叫道:“握草,好帅啊!” 瞧瞧这脸蛋,虽然没有以前白皙细嫩了,但这五官完全复制了他那个大帅哥老爸。 再看看这身材,高大威猛,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啧啧啧,这眼睛,这鼻子,这嘴巴,这牙齿,这气质,不进军娱乐圈,那就是娱乐圈的一大损失。 跑到这小山村里种地,真的是很浪费啊。 不过,也不算浪费,只要能靠着这逆天帅的脸蛋以及他超高的智商,还有他那无与伦比的气质找到意中人,那就算是物尽其才了。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喜欢的人,也会遇到很多喜欢自己的人,但是遇到一个自己喜欢她,而她又刚好喜欢自己的,就有点困难了。 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有没有男朋友。 甚至是,程虎现在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下次再见到黄兴旺,一定要问一问,不然的话,做梦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喊。 嗯,聪明。他对镜子里的大帅比点了点头。镜子里的大帅比也朝他点了点头,仿佛是在赞赏他的想法。 第57章 来之不易 出了洗手间,程虎直接往院子走去。 午饭的时间有点长,现在已经快三点钟了。 他带上自己折回来的杨梅树枝,走出院子,绕了一条远道,来到院子后面的荒地上。 虽说他的力量又一次所剩无几,但是扦插两棵杨梅树还是不成问题的。 程虎心想,既然眼下能力不够造一片杨梅林,那就先种一两棵吧。总不能把手里的杨梅枝给浪费了。 因为他现在不把杨梅扦插好的话,按照眼下这种天气,估计用不了两天,杨梅枝就得再次变成干柴。 虽然才四月,但悬于高空的太阳跟七月的太阳没有什么分别。 程虎走到最里面的墙角下,用锄头把地上的泥土挖松,然后将杨梅枝插入地里。 他往后退出几步,驱动意识助长杨梅枝。 随着力量的注入,杨梅枝摇曳摆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拔高主干,伸展枝干,并且哗啦啦冒出许多绿叶。 只是一口茶的功夫,原本身高不足半米的杨梅枝已经变成一棵比三层楼还高的大树。 在杨梅主干离地约有两米高的位置,左右长出两根支干,一枝伸入院子内,一枝在空地上方铺展开来。 再往上,更多的支干从主干侧生出去,分别往四周扩散。 这些支干的长势各有千秋,有的像平行伸开的手臂,有的像弯曲的手臂,还有的像倒垂的手臂。 但每一根支干延伸出去之后,又会分成若干小分支,并且逐渐变小,直到最后的小分支上长满了茂密的叶子才停止生长。 在青翠茂密的枝叶间,可见一个个一串串碧绿如新的小果实。 这些果实从现在的模样变成红彤彤酸溜溜的杨梅还需要一些时日。 尽管它们现在还没有什么滋味,可就只是这么远远看上一眼,便足以让人在联想中冒出许多口水。 程虎依靠着粗壮的树干,在阴凉的树荫下休息。 他面向已经被割掉杂草,原计划是要造杨梅林的空地。 这片空地十分广袤,比起半亩多宽的橘子林要宽广好几倍。就这么空着,确实挺浪费的。 再者,就算他的力量得到了补充,他可能也不会急着造一片杨梅林,而是先把山里的部分植物救治过来。 因为就像小獐子说的那样,山里很多动物都需要食物,而且是需要大量的食物。 还有,只有把山林里的植物大量救治过来了,地下水才有可能冒出来。 旱季即将来临,在没有雨水降落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地下水补给,大部分动物可能都要铤而走险离开山林,到外面的山林去寻找水源。 如此一来,盗猎者的枪支肯定会瞄准它们。 想明白这些之后,程虎决定,明天一大早就要来这里锄地,种些瓜果蔬菜。 一来可以通过劳动充实自己,并且自给自足,二来还可以帮助鸟类补充食物。 回到院子里,程虎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大黄。 大黄看似在睡觉,其实听得很仔细。 它闭着眼睛说道:“你的想法很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用自己的汗水种下的食物,可能会更美味一些。就像我自己亲自抓到的猎物一样,必须要耗费一些时间跟它们玩一玩,才会觉得更加可口。” 程虎嘿嘿笑道:“所以,明天你要不要去帮忙?你可以用爪子帮我刨地。” 大黄翻了个身,把屁股对着程虎:“还是不要了,我不喜欢吃素。” “你刚刚不是还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吗?”程虎心里默默朝大黄竖起了中指。 “我说的是你。只有亲身体会过植物从种子变成食物的过程,也许你才能明白食物的来之不易。”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想驳回一句,我早就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了。 但听着大黄微微的鼾声,又没有说出口。 以前在家里啃老的日子,他确实不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但自从来了白木村,他是真知道了。 这种想吃什么都没有的日子,让他深深体会到了食物的‘来之不易’。 但是,这个来之不易与‘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来之不易还相差甚远。 也许就像大黄说的那样,只有亲身体验过劳动,在劳动中挥洒汗水,他才能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来之不易’。 晚上的时候,程虎上网查看了不少资料。 关于种植,他是个门外汉,在没有前辈教授的情况下,一切知识只能来源于各种资料。 但是,说句实在话啊,真正了解庄稼的,却未必拿得起笔。而那些写得出文章的,对大地或许并没有他们自己想象中了解。 数据只是数据,科研也只是科研。 大地不是靠一堆数据堆起来的。 它需要汗水,需要感情,需要与庄稼人建立起沟通的桥梁,更是需要岁月的沉积。 不过程虎看了一晚上的资料,最后总算得出了一个要点:要想庄稼好,必须先把地里的泥土给松了,为植物的根须牢牢钻入泥下做好准备。 泥土不仅仅是要用锄头挖松,还得起垄,起垄的目的绝不是为了整齐好看,而是为了让植物间隔开来,更好的吸收阳光。 再者,也是为了在雨水来临的时候,能有效的把雨水排出去,而不至于会把瓜果蔬菜的根茎泡烂,也不至于淹没幼苗。 早饭之后,程虎走到地里时,太阳还没有升起。 晨曦的鱼肚白翻在东南面的天空上,映照大地,将万物从沉睡中唤醒。 除了那些枯萎的植物依旧毫无生机的保持原样之外,山林里的动物几乎全都出动了。 小鸟叽叽喳喳的从这边的山林中飞出,经过村子上方,偶有几只在屋顶稍作停留,但没一会儿,又钻入那边的山林里。 程虎看着灰蓝的天空,扭了扭脖子,松了松骨头,深吸几口气后,便挥起锄头,往脚下的土地使劲的刨下去。 空地上的杂草是被割草机割倒了,也堆在一起烧掉了。 但是,程虎的原计划是要在这片土地上种植杨梅树的,所以地里的草根全都没有挖掉。 一些小灌木的树根,也还牢牢把持着地面。 这一锄头下去,入地几厘,不痛不痒。 第58章 快残废了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除草根,刨树根都是十分费劲的体力活。 锄头挖到地里了,还得借用杠杆原理,把草根树根往上拱,再用手拉扯,如此才能平了土地。 经过几十年的荒芜,地里还有一些小石子。 为了让将来的植物更好生长,程虎还得把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小石头给一个个抠走。 三亩多宽的地面要清理起来,着实不容易。 一天过去了,程虎勉勉强强算是把草根树根之类的根茎给除掉了,顺便把石头给抠走了。 但是,地还没有翻呐。这可是真够呛的。 程虎站直身体,立着锄头,用毛巾把身上的汗水擦掉。 看着已经露出不少新泥的地面,虽然感觉很累,但心里还是很舒坦的。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程虎几乎还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臂在发抖。 他甩了甩手臂,心想应该没什么大碍吧。他可是有超能力护身的人,睡一觉起来,估计就全身舒坦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直到早上起床,双臂痛得难以抬起的时候,程虎才知道什么叫做运动过度,韧带拉伤。 昨天他就是仗着自己身怀超能力,所以那锄头一起一落,又重又快,别人干几天才能干完的活,他居然一天就干完了。 活该现在双臂就像注了铅水一样,不仅筋骨痛,而且很沉重。 唉!还是那句老话:路真的是一步一步走的,饭真的是一口一口吃的。 想一步登天,除非是借助超能力,否则以自己的体力硬干,那不是找死么。 虽然双臂已经快废,但煮点早饭还是没问题的。 大黄回来看见程虎连筷子都快拿不稳了,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程虎晃了晃手臂,泪目道:“大黄,你昨天为什么不告诉我,过量劳动会损伤筋骨?” “这不是所有正常动物都具备的常识吗?”大黄不以为意的反问道。 程虎一怔,内心之委屈,无以言说。 我tm不正常? 我还不是想早点把地锄好,早点种庄稼么。 谁知道,干活还有这么多的讲究。之前清理院子的杂草时,他是忙活了好几天才清理完毕的,所以也没有造成筋骨损伤。 但昨天他真的是跟疯了一样,比机械还疯狂。因此今天双臂会变成这样,也合情合理。 “一点点小内伤而已,算不了什么。”大黄轻飘飘的留下一句话,就去睡觉。 对于一个在山林里生存的老虎来说,血流一地都只是小伤,更何况是这种都没见红的内伤? 程虎也不是一个很矫情的人。虽然筷子都拿不稳了,但跟大黄吐槽两句之后,还不是照样把碗捧起来,将面汤一饮而尽。 嗯,真香。 虽说这伤只是一点小伤,但是,却让程虎意识到一件事。 现在是21世纪,醒醒吧! 21世纪是什么世纪? 21世纪是我们目前所生活的年代,是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是科学力量突飞猛进的时代。 我tm是疯了才会放着几百万存款在银行卡里,不去买高科技的东西,非得自己扛个锄头去挖地吧。 三百万,对于城里人来说,也许不算多,但是,在农村,用于购买农用机械,那还不是小事一桩? 程虎对这些不了解,但他知道,有一个人肯定很清楚。 吃了早饭,跟大黄交代一声,就开着皮卡车往安明镇驶去。 进入政府大院的时候,也才八点多钟。 不是赶集的日子,政府的大院里空荡荡的,没有什么车。 篮球场上,有几个看起来比较富态的男男女女在玩篮球。 球场旁边的户外健身器材那里,有几个小朋友在追逐欢笑。椅子上,坐着几个老头子老太婆。 看见熟悉的皮卡车进入大院,不少人纷纷侧目。 甚至是在空地上跳舞的几个大妈,还停下手中的动作,目不转睛的看向皮卡车。 他们都觉得奇怪,书记的皮卡车好几天没看到了,据说是卖掉了,怎么又开回来了? 直到看见一个二十来岁,长得贼精神的小伙子从车上下来,大妈们才恍然大悟。 是卖掉了,而且是卖给了一个小伙子。 小伙子看起来十分面生,按理说,是不能够这么直视人家的,太不礼貌了。 但是,这人长得好看,可不就是给人看的嘛。 所以几个大妈也没有收敛的意思,而是露出一副恨不能把眼睛贴到程虎身上的样子。 程虎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就快步走到办公楼里面。 看见程虎走进了办公楼里,大妈们的心思就更加复杂了。 新来的公务员?还长得一表人才?看来明天得拉上我女儿一起来跳舞了。 几个大妈再彼此对视一眼,眼神之中忽然就有了敌意。 哼,就你家那闺女,能跟我家的闺女比? 切,谁还没几个闺女? 我没闺女就不能看了?老娘亲自上阵你信不信? ...... 程虎出发之前就已经给黄兴旺打了电话,聊了一些关于种植的事情。 黄兴旺让程虎来一趟镇上面谈,所以程虎才会驱车离开白木村。 走入办公楼的时候,也没人问程虎来找谁。 他们都见过程虎,知道他是黄书记的亲戚,所以就由着他大摇大摆走进书记的办公室。 料想程虎应该快到了,黄兴旺已经在办公室里泡好茶等着。 程虎推门进来,亲切的唤了一声大爷,就毫不客气的在沙发上坐下。 看见程虎身上的衣服款式和面料都很不错的样子,黄兴旺忍不住笑道:“小虎,你这身行头一点儿庄稼人的样子也没有,倒像是电视里的明星。” 程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额,几百块钱的行头而已。这对他一个存款几百万的人来说,不算奢侈吧。 但是,他知道这对于农村里的普通人来说,确实是有点夸张。 他认真的解释道:“黄大爷,您别笑话我了。这身衣服我也就只有上街的时候才舍得穿,平时在村子里,我都穿得十分邋遢,您绝对想象不到。” “哈哈哈。”黄兴旺递了一杯茶给程虎,爽朗笑道,“这有什么想象不到的,我自己本身就是农民出身。而且,我们那会儿的农民,比你辛苦百倍都不止。” 第59章 买耕地机(求收藏,求推荐,求投资) 求投资啊,你们会投资吗?看十分钟就可以投资了。我现在才八十个投资人。你们还有投资名额吗?求投资。(′?_?`) —————— “比我还辛苦百倍?”程虎心里一百个不相信。 我昨天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三亩地的草根树根给刨了,试问这世上还有谁? 黄兴旺见程虎一脸的怀疑,就笑着解释道:“你不相信?我告诉,我一个人一下子养过一百头猪。” “一百头猪......”程虎不以为然的说道,“那也不是很多,现在很多养殖场都养能养一千头了。” “哈哈哈。”黄兴旺摆着手,笑得前俯后仰,“不一样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现在那些养殖场的猪都是用饲料喂大的。不像我那时候,一百头猪,吃的是猪潲(shao)。猪潲你知道是什么吗?” 程虎摇了摇头。口哨他就知道是什么,猪潲还真不知道。 “猪潲里没有饲料,就算有也只是很少的一点点,相当于咱们炒菜放酱油那么多。猪潲里大部分都是蔬菜跟红薯之类。把它们混合在一起,用大锅煮熟,就是猪潲了。” 不知道为什么,黄兴旺这么一解释,程虎觉得猪潲跟自己以前在学校食堂里吃的食物居然很像...... “一百头猪,那得需要煮多少猪潲?”程虎想象了一下,一百头猪呼啦啦涌入学校饭堂里,排着队,等着打饭的情景。 一头猪肯定比一个学生能吃。由此看来,一百头猪,估计可以把学校里提前准备好的食物部吃光光。 它们整齐排在玻璃窗前,每头猪都端着一个大木盆,晃着白花花的大屁股,等着领食物。 然后黄兴旺就在玻璃窗里面捞猪潲。 捞猪潲的勺子肯定不是普通勺子,而是大水勺。他要往每一头猪的大木盆里舀三勺猪潲。 一百头猪,就得舀三百下,一天两顿的话,就是六百下。 貌似还没有他昨天奋力挥动锄头的次数多啊。 “煮猪潲不是问题。”黄兴旺接着说道,“问题是,找猪潲。因为都是蔬菜喂养,所以首先就得先种一大片青菜。每天都得找几十捆青菜回来,剁碎了,再放到锅里煮。然后才能喂猪。” 额,你赢了。 程虎挑着眉毛,点头道:“那确实是好辛苦。但你为什么不改成养牛呢?养牛的话就可以直接把牛都赶到山里吃草就行了。哈哈哈。” 我居然如此聪明! 黄兴旺见程虎笑得如此天真,便不忍打碎他的美梦,只是无奈的笑了笑。 养一百头牛?别说养一百头牛了,养十头牛都够呛。 村子周边的山林里是村民的庄稼,一个不小心,牛群跑别人的庄稼地里,那就得面临被别人砍牛脚的风险。 有些村民好说话,赔点钱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久必生怨啊。一次两次别人原谅你,三次四次,难道别人就不用吃饭? 所以,在农村,散养牛是一件很不讨喜的事情。 猪就不一样了,猪被关在猪圈里,不会跑到外面去闯祸。 “小虎,你说,你想种青菜?”黄兴旺问道,“你是想大棚种植还是露天种植?” “种时蔬,需要大棚吗?”程虎还没想好,但他只想种一些适合这个季节的蔬菜,不想种反季节的菜。 强扭的瓜是不甜的,强种的菜是不鲜的。 “那不需要。”黄兴旺道,“直接种地里就行了。哦,对了,你打算种多少?是种自己吃,还是种来卖?” 程虎想了一下,眼下虽然只有三亩地的空地,但是村子的其他很多地方都还荒废着,以后肯定也是要开荒种植其他植物的。 所以他回道:“目前的话,先种三四亩看看,等掌握技术了,再种他几十亩。” 黄兴旺饶有兴趣的看着程虎,觉得这小子说话就跟闹着玩似的,也不知道真假。 不过,他的想法是挺好的。 不管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一个愿意把时间跟精力用在‘种植庄稼’这一件事情上的,那绝对是个好孩子。 “有必要种这么多?”黄兴旺真不知道程虎是怎么想的,但他说道,“如果你确定要种这么多的话,可以申请农耕补助。那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只是估计这个测量有点麻烦,没人愿意进白木村。” “那就不用了。”程虎拒绝得十分干脆,“什么补助不补助的,我种地又不是为了申请补助,您教我怎么种就行了。” “这样,既然你打算种几亩,那就先买一台微型耕地机试试。这个机械比较简单,也容易学,一教就会,而且还比较轻便,不像那些大型器械那么笨重。而且白木村很多地方估计都进不了大器械。” 程虎点头认可黄兴旺的话。 白木村虽然已经荒废,但是道路仍旧是以前的羊肠小道,大型机械确实没法开到某些田地里。 而且,目前白木村的田地大多以梯田的形状存在,不像平原,一望无际的平旷。 因此,购买小型耕地机,会比购买大型耕地机更方便。 黄兴旺安排了一下工作,就带着程虎到街上挑选小型耕地机。 小型耕地机又叫做‘微耕机械’,以小型柴油机或汽油机为动力,具有重量轻,体积小,结构简单等特点。 微耕机械广泛适用于平原、山区、丘陵的旱地、水田、果园等地。 黄兴旺刚刚走入农用器械店,老板立马就笑意盈盈的迎上来:“黄书记,您怎么来了?” 老板是个中年男子,看上去四五十岁,跟六十来岁的黄兴旺看起来居然差不多...... 这只能证明,黄兴旺不显老。 “小李,你给我们介绍一下耕地机。” 一听这话,老板疑惑了。 先不说这黄书记肯定是没时间种地的吧,就说黄书记旁边的这个小伙子,也不像是种地的庄稼人啊。 瞧他这身行头,就跟城里人一样,哪里是跟泥土打交道的人? 黄兴旺见小李愣了神,笑问道:“怎么?你这儿没耕地机卖?” “不不不。”李老板赶紧说道,“有得卖,有得卖。” 管他是不是种地的,生意上门就是钱,有钱不赚王八蛋。 第60章 没钱 李老板指着一排器械说道:“黄书记,您看,那两台都是耕地机。” 说着,他已经率先走到耕地机旁边。他拍着其中一台说道:“这一台比较便宜,卖三千五的,黄书记您买的话,三千就行了。烧柴油的。” 他又拍着旁边那一台说道:“这一台的话,就比较厉害了,全轴全齿轮牙箱作为传动装置,售价6000,黄书记,咱们友情价,五千五。 这一台不仅可以耕地,配备相应农具还可完成旋耕、犁耕、播种、脱粒、抽水、喷药、发电和运输等多项作业。真的是一台很牛的耕地机,要不书记您就直接买这一台得了。” 黄书记点了点头,看向程虎问道:“小虎,你喜欢哪一台?” 凭着老板这么几句话介绍,程虎真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哪一台。 见程虎没答案,老板又接着说道:“一分钱一分货,什么东西都一样。贵的这一台,寿命更长一些,而且用途也广,操作起来,更加简单。轻轻松松就可以换挡倒挡,特别简单,而且也贵不了多少。” “那维修起来是不是会更加复杂?”程虎问道。 “怎么会呢?”老板笑道,“就算器械出了问题,我这儿还可以免费维修三年呢。我说的是贵的这一台。便宜的这一台只维修一年。” 老板仿佛是已经料定二人今天定会购买一台耕地机一样,嘴巴就跟开了闸的水库似的,吧啦吧啦介绍个不停。 其实,真正想要购买的人,就算你没怎么介绍,他也是照样要买的。 程虎见老板说得口干舌燥了,忍不住打趣道:“老板,你别说了,停一停,我得数数我的钱够不够。” “小虎,你看中哪一台?”黄兴旺又问了一遍。 如果是他的话,他可能会选便宜的那一台。不是因为价格更便宜,而是因为,这种器械更新换代也快。 程虎有大刀阔斧干一场的架势,这种小器械很难满足大面积作业。 因此,这种小器械只适用于练手,以后等各种条件都稳定了,换一台大器械的话,可能更合适。 程虎道:“我觉得那台贵的好像好一点。” 一听这话,李老板脸上的笑容瞬间放大数倍。 “那是当然了,一分钱一分货嘛。小伙子,你真有眼光。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了。你看看那街上的小年轻,一个个骑着破摩托车,油门震得比跑车的还响。我就喜欢你这种买农用器械的小伙子。绝对是真正朴实无华的庄稼人。” 这老板胡说八道起来,那也是一套一套的。 “老板,您先别急着夸我了。”程虎呵呵笑道,“我话还没说完呢。” “哈哈,帅哥,你说,你说。” “那台贵的确实更好一些,但是呢,我目前资金有限,只买得起便宜的那一台。” “这不能够啊。”李老板看着黄兴旺,说道,“你可是跟着书记一起来的,你要说你钱不够,那书记肯定会挪借给你的。是不是,书记。” 黄兴旺耸了耸肩膀:“小李,你看我 第61章 未来丈母娘 【感谢‘侥幸者’和‘罐头吃了吗’的打赏。】 程虎觉得好笑,这老板非得把黄书记的面子扯上,无非就是想跟黄书记拉近一下感情嘛。 最后,程虎以两千五的价格买下小型耕地机,外加五斤柴油。 老板当场就教会了程虎如何使用这台耕地机。 耕地机的行进速度很慢,所以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学。加上开关少,器械简单轻便,估计连妹子都能开。 这耕地机不高,双手握着把手刚刚合适。 黄兴旺带着程虎推着耕地机来到白木区后面的空地上。 他指着一块空地说道:“小虎,你先在这块空地上好好练习练习。要是有不懂的,再给我打电话。我还得回去办事。等下午饭时间到了,我就来接你回家吃午饭。” 一听到等会儿可以去黄兴旺家里吃饭,程虎立马把脑袋点得根捣蒜似的,连连应承:“好的,好的,黄大爷,我等你啊,等会儿你一定要来接我,不然我找不到你家。” 黄兴旺笑呵呵的答应。 目送黄兴旺离开,程虎开始试着耕地。 说句实在话,像我们这种高智商人群,那是学什么都很快的。别说用耕地机耕地了,就算牵头老牛来,我照样可以让老牛自己欢快的耕地。你信不信? 我不相信! 但是吧,这耕地机一开始操作起来的时候,确实不怎么好操作。可只要熟练了,就跟牵着小狗遛弯一样简单。 特别是程虎本身力气就非常大,控制耕地机更是易如反掌。 午饭时间还没到,他就已经把这一块空地给耕好了。 他关了柴油机,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给黄兴旺发过去,并且附文:“黄大爷,地耕好了,等会儿去你家吃饭,我去买点我喜欢吃的,然后再回来这里等你。” 消息发送出去之后,程虎就往街上走去。 买点什么好呢?程虎在信息里说要买点自己喜欢吃的,那不是自私,是为了不让黄兴旺驳回。 如果他说自己不好意思空手上门,黄兴旺肯定不让他买东西。 他在街上溜达一圈,在不少大爷大妈的关注之下,买了一只老母鸡。 去未来的岳父岳母家,买只老母鸡是应该的。 又买了一条黄骨鱼。卖鱼的阿姨说这种鱼的骨头比较粗,而且少,肉质细腻,十分美味。 想必未来的丈母娘也快六十岁了,老人家眼神不好,最好是不要吃细骨头的鱼。 然后,他又买了五斤五花肉,一只大猪蹄,两斤鲜猪肝,三斤猪大肠,一斤猪小肠,还有烧鸭一只,卤菜几斤,水果若干。 第一次去见未来的丈母娘,一定要给未来的丈母娘留下一个好印象。 虽说,眼下他还不知道自己未来老婆叫什么名字,但是有备无患嘛。万一哪天黄兴旺的漂亮女儿真成了他媳妇呢? 是吧,所以男人一定不能小气。该出手的时候,钱一定要舍得出手。 因为你现在不知道,未来哪一个漂亮妹子会成为你媳妇。 买了这么多东西,程虎也懒得回去耕地机那里等黄兴旺,干脆拎着大包小包,直接去政府大院找黄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