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逃亡者》 楔子 梦见那女子 “咣啷”一声,我听到了巨大的夜幕被拉下。 夜色如黑白羽毛,在窗前纷纷坠落。月亮升起来了,原野上弥漫出一层淡银色的雾霭。机场那边隐约传来飞机升空的轰鸣,这总会让我涌出一些多愁善感:匆匆的夜归人,你将去向何方?你会有一次充满意味的旅途吗?透过夜色,你可否鸟瞰到广袤原野上的这抹微光?星光里,你可否看见如我一般飘浮着的无数不眠的灵魂?…… 我觉得我的这些情绪莫名而可笑。 月光里,她美丽而精致。她越过田园,淌过小溪,向我的竹寮走来。月色朦胧,我看得清她的微笑甜美眸如星辰;我听得见她的裙摆飞扬脚步轻盈。她轻快地踅进了我居住的竹寮,来到我的床边。她俯下身来,凝视着我——我几乎能够闻到她身上的一缕清新花香。她拧了拧我的鼻子,然后,在我额头上亲吻了一下。我睁开眼睛,她便轻盈一跃,从窗口遽然飘出…… 我翻身起床,夺门而出,奔向原野去追寻她的踪迹。 原野与夜色融为一体,地里疯长的狗尾巴草摇晃着毛绒绒的脑袋,远处农家闪烁着几粒微弱的灯光。我看见她在原野那头随风飘逝,我真切地听得到夜风捎过来她裙裾飘扬的沙沙声……我清晰地记住了她的眉心处有一颗美丽的黑痣! 这个女子伴随我很多年。 她出现在我少年懵懂的梦游里,出现在我青春午夜的燥动里。后来,我来到这个城市,我工作,我恋爱,我结婚成家,她便在我的梦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令我惊诧的是,当我来到这个名叫怡人庄的地方,寄居在这幢水上竹寮,她便一次次重返我的梦境与我相逢。 她是谁? 她为何总在我的梦里? 她在暗示什么? …… 我伫立原野,怅然若失。我知道,我的腿跑得再快,也追赶不到她;我的手伸得再长,也抱不住她。我迷惘而忧伤。 我回到竹寮,毫无睡意。我穿上衣服,洗了把脸,然后,扛起门后的一把锄头走出竹寮。 “睡不着就去挖地。”我寄居的这个庄里的黄庄主这样告诉我。 是的,每次失眠,我总会效仿黄庄主做一件事——扛着锄头去地里挖地。黄庄主说了,“每当你挖开一块新的泥土,你的心里便会获得一种感觉。”是的,每当我在静谧的月夜下挖地,我的心里确实能够获得从未有过的感觉——宁静、充实、从容、满足、希望。 月光静静地洒落,世界静寥得无痕无迹。 我屏息聆听,还是听到了许多的声音:园子里的菜苗在滋滋生长,水塘里的鱼群正追逐一条游虫,树林子里的夜鸟扑楞扑楞飞离枝丫,一阵风从原野游荡过来,夹杂着远处农家村妇催眠小儿的吟唱——夜幕下,万物并不都在梦里。 我扛着锄头,来到水塘后面。这儿有一大片荒地,稀疏地生长着一些高大的木麻黄,地上长满了荆棘与野草。黄庄主原想用这块荒地种些果树之类,后来觉得庄里菜地太少,便决意将它开辟成菜地。只因地阔人手少,真要开垦出来既是个苦差,也需要一些时日,所以,这块地一直抛荒。闲时,黄庄主带着二叔与阿杰过来挖上半天,开出几垅菜地,种点自己爱吃的蔬菜。 我举起锄头,挖起地来。 野草以飞机草为主。这种野草最难清理,而且生命力特强。草根相互纠缠着,泥土板结而粘连。锄头落下,我听到泥土撕裂的颤音,一只蛰虫尖锐而急促的琴音嘎然而止,泥土里散发出一股清新的香味。月光下,我看见一条粗壮而肥胖的蚯蚓在暴露后笨拙而扭曲地逃匿!这令我生出感慨:这就如我的逃匿啊——我悄无声息地逃离了岛城,躲到了这个偏僻、荒凉、寂静的庄园,握锄躬腰,翻垅挖地。 月光透过木麻黄枝叶的缝隙,将一段段或粗壮或修长或松驰或扭曲的影子洒落在地上,显露出种种的诡异和神秘。我看着那些影子,它们在无端地变化着,像人,像物,更像杂碎般的往事。 我一锄下去,听到无数的影子在锄下哗啦啦地破碎…… 第一章 那个夏天 一切都从那个炎热的夏季开始。 那个夏季发生了一系列大事:美国国会同意总统出兵朝鲜的计划,联合国总部发生妓女向秘书长扔臭鸡蛋的恶性事件,我国政府抗议某国对我四大发明的染指…… 不过,这些大事与我们岛城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那是岛城炎热得变态的夏季。据说:一位农村大妈挑两筐鸡蛋进岛城贩卖,一不小心摔了一跤,鸡蛋落地而碎,老太太赶紧拾捡,结果傻了眼,一地烤焦了的煎鸡蛋让大妈欲哭无泪。因为持续的高温天气,岛城政府颁布了放假避暑的公告,公告说为了抵御高温的侵袭,岛城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商场娱乐所有单位全部放假,避暑五天——这可是岛城有史以来最长的避暑假期,岛城市民们欢呼雀跃拥护政府人性化的政策。 白天,岛城除了野毒的阳光如一把把锐利的刀锋刺目地闪烁在建筑物上、水泥道上外,几乎很难见到活动的物体。时间似乎停滞,天空没有飞鸟,街道不见人影。几只流浪狗躲在城市幽暗的墙角落里喘着粗气、吐着舌头,路边的树木花草一眼枯黄。那些日子,不用上班的岛城人要么呆在家里看电视、嗑瓜子,要么去酒店开间空调房搓麻将,要么找个凉爽的茶楼一边嘬着老爸茶一边扯着不疼不痒的闲蛋,就连一向忠于职守躲在交通要害位置勤奋罚款的警察们也难觅了踪影。 但是,到了晚上,岛城便涌现出一派蓬勃的生机——辽阔的海面吹来股股湿润的风,滨海大道上硕大的椰树像一架架巨型风车哗哗启动。人们倾巢而出,大街小巷车水马龙,楼堂馆所灯火辉煌。是的,这么凉爽舒适的夜晚来之不易,即便习惯于夜间出动的小偷、烂仔、混混们也不愿在这样的晚上去偷鸡摸狗惹事生非。岛城的人们以最充分的理由珍惜着、享受着这平和而安宁的昼伏夜出与黑白颠倒的生活。 这个假期的最后一天,岛城涌入了一群尊贵的客人,他们是来自神秘商都的酷爱高尔夫球的富商。他们拥有古铜色的皮肤,戴着漂亮的帽子,身着奇异的短衫。他们的肩上背着一根根宛若金箍棒的球杆,身后是一字儿排开如坦克般轰鸣的加长悍马。人车浩荡,场面壮观,黄尘弥漫了我们岛城湛蓝的天空,死般沉寂了多日的岛城出现了一派热闹繁忙的景象。尊贵的富商们在岛城掀起了一场高球的热潮:白天,野烈的阳光下,穿着花花绿绿球衣的富商们挥起球杆,一只只小球宛如一颗颗金蛋旋转着飞舞着砸落在岛城枯蔫的草地上、龟裂而狭窄的马路牙子上。晚上,富商们把岛城的宾馆酒楼歌舞厅夜总会挤了个水泄不通。毫无疑问:因遭受了持续高温的重创而进入经济低迷的岛城旅游业在濒临崩溃的节点里创造了一个激动人心的经济增长神话,国内外数十家著名或非著名的媒体争相对这一事件作出了报道。岛城政府也及时向世界骄傲地宣布:岛城将全力发展高球事业,高球将成为岛城经济的支柱产业。喜事接踵而至,很快,世界高球组织把我们岛城选为了“世界高球休闲圣地”,岛城是全世界最安全最舒适的最美丽的高球休闲旅游城市…… 那个炎热的夏季,岛城即将因高球而繁荣富强的快感在岛城人民心中幸福地漫延。多少年后,他们仍然充满喜悦地怀念道:那是他们一生中最快乐最骄傲最难忘的炎热时光! 也正是在那个炎热的夏季,我,谈天,一个平头小编,一跃而成了岛城的“著名”诗人。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岛城游手好闲酸不拉几疯疯癫癫满身酒气一桶浆糊的人争先恐后地开始写诗,于是,大街小巷,到处是诗人,遍地诗歌朗诵。我特羡慕那些会写诗的朋友。我突然发现会写一手诗,真的很不错,真的很了不起。逢友必聚,逢聚必酒,逢酒必诗,逢诗必哭,逢哭必美。真的很有意思。 **的诗歌殿堂,充斥了太多臭鱼烂虾,神圣的诗歌受到了侵害,诗人成了二货的标志,神经病的代名词。以至于我得老实地告诉你们,在我们岛城,诗人并不是一个好的称谓。出门上街,不小心撞了个人,人家瞪你道:“你是个诗人么?” 你是个诗人么—— 这个时候,你一定要明白,人家不是恭维你,人间是骂你——“疯子!废物!” 那个夏季,还发生了一件更大的事,米国诗人高斯里获得了世界贝尔诺诗歌大奖。 岛城的大小诗人们都知道高斯里这个异国诗人,并读过他的一些诗歌,而且还知道他是一个形象猥琐的同性恋诗人。那个夏季,我们岛城的青年诗协专门举办了高斯里的诗歌朗诵会,一位年轻漂亮的美女诗人在台上香汗淋漓唾液横飞朗读高斯里的代表作《流水》,台下听朗诵的男诗人们看着美女诗人,咽着一把把口水,沉浸在无限的意淫中。高斯里获得诗歌大奖的消息传到岛城后,严重地刺激了我们岛城的男性诗人们,他们一派哗然,一片默然,最后,一脸不屑。 我便是这些诗人中的一员。 我对高斯里的获奖充满了严重的妒忌。我妒忌的自然不是他得到的那百万米钞——那个对我没啥吸引力,我住在这个远离米国千万里的天朝小岛,我从很年轻的时候来到这个小岛,就没打算离开过这儿——那些花花绿绿的票子我压根就没有兴趣,也花不出去。我妒忌的是电视里报道说:高诗人获奖后,竟然迷倒了世界的万千少女! 这真是最狗血的剧情——一个丑陋的男同诗人,因几首诗获得了世界大奖,竟然迷倒了世界万千少女……这令如我一般正常健康的男性诗人情何以堪?一股强烈的正义感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告诉自己:必须超越高斯里!必须拿下明年的贝尔诺诗歌大奖! 我想,如果我获奖了,不就可以改变男同诗人获奖后的乱世局面,拯救那些傻逼少女于火海之中?当然,最现实一点说,如果我获奖了,我老婆蝶还不对我低眉顺眼轻言细语?我岳母岳父还不对我这个没出息的入赘女婿刮目相看待我如三月阳春?我的事业我的前途还不从此一马平川风起云涌?……那真是一件令我睡着都能笑出屁来的事情。 目标定下,我就开始了行动。 那个夏天,我经常翘班把自己关在家里写诗。为此,我得罪了领导,也惹怒了蝶与她的父母。写诗很苦,我常常处于无端的焦虑与莫名的烦躁中。我没有吸毒,却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吸毒者。我的灵魂总是飘在空中,我的头脑总是跳着晕眩的舞。有一次,我甚至幻觉自己困在一只硕大的汽油桶里,我胸口发闷、呼吸困难。于是,我发疯地在房间里寻找打火机,我几乎能够听到我胸腔里有一个声音在恶狠狠地咆哮:“毁——灭!毁——灭!”是的,那个夏天,我常常琢磨着如何与这个世界一同毁灭。 难怪有人说:诗人歇斯底里来,与****毫无差别。 第二章 邹健带我去喝酒 “诗人,在干嘛呢?” 那个闷热的傍晚,我的兄弟邹健给我打来手机时,我正汗流浃背地坐在书房里生着闷气。 “心无可依生无可恋。”我沮丧地告诉他。 “又被老婆抽了?”邹健在电话那边讥讽道。我想象得出他那付幸灾乐祸的嘴脸。 我懒得理他,挂掉了电话。 确实,就在刚才,我的老婆蝶一声不吭地走进了我的书房,将我房里的空调关闭,“你想想,这空调整日夜开着,得浪费多少度电!”她几乎是看也不看我对着空调机吼道。 我看了看她,那是一张我曾经无比熟悉无比亲切现在却又无比陌生无比讨厌的脸。我知道她是因我不去上班而故意找我茬子,我知道她是因我立志写诗而为难并且羞辱我。我没有说话,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我实在不愿与她多说一句话,更无一点心思跟她争吵,我只觉得心灰意冷疲累至极。 她啪的一声将门带上,冲了出去。 “下楼吧,我在你家小区门口。”邹健又打来电话。 “什么事呢?”我厌烦地问。 “去蓝风海岸喝酒。”他说。 “没兴趣!”我说。 他在电话那头嘿嘿地笑了两声,声音有点猥琐,“去嘛,去看个美女,你也顺便找点灵感。” 我想起这家伙前几天跟我念叨过蓝风海岸酒吧街又开了一家新酒吧,老板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以前是岛城歌舞剧团的演员,辞职后开起了酒吧。前不久邹健与她在一个饭局上认识。“她还是单身呢!”邹健闪烁着狡黠的眼神,“感觉她对我有点意思……你跟我去看看喽。”邹健道。 我心里明白,这家伙总是自作多情。 反正心情已经坏透了,诗是写不下去了,不如出去散散心。我这样想着便关掉电脑,从书房里出来,在客厅里换上鞋子,下了楼。 邹健的新大奔很霸气地停在我家小区门口大路上的人行道旁。晚霞里,一株高大的木棉正盛开着一树鲜艳的花朵,穿着花衬衫梳着鸡公头的的邹健就站在那棵花树下打手机。见我来了,对我点了点头,对着手机那头喊道,“不说了不说了,明天到老子办公室里谈!” 我爬进车里,坐在后座上,耷拉着头。 “一看你这死样,就知道又被老婆修理了。”邹健一边启动汽车一边作贱我。 我无言地望着窗边一闪而过的一棵棵木棉树,树上缀满了血色绚烂的木棉花。 “你这婚姻啊……”邹健感慨着,“搞得我都不想结婚了。” “别他妈烦人。”我骂道。 “你这就是不知好歹喽,”邹健回过头来,对我一笑,说:“兄弟是啥?就是你难过的时候,带你去看美丽的姑娘。” 岛城不大,驶过几条街,等上几个红灯,再拐两个弯,蓝风海岸酒吧街就到了。 将车停在路边白色长条格子里,邹健熟门熟路地带着我走进了拾缘酒吧。 那是一间装饰得有点前卫的酒吧,百来平米的开间,外带一个欧式露天阳台。黑白方格卡座飘浮着一抹抹斑驳陆离的光影,四周墙壁涂鸦着一群摇头晃脑呲牙裂嘴的男女舞者,室内低旋着某个异域女孩忧郁而迷惘的歌声:“let……tobe……lettobe……” 我们一落坐,一个帅气的服务生拿着一本精致的酒水单走过来,“两位先生来点什么?” “来个老板娘!”邹健脱口而出。 我噗地笑出声来。邹健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一脸通红,赶紧对服务生说:“叫你们老板娘来。”邹健抬了抬左手,腕上的金表在灯光里闪出无数道金光。 “晴姐不在店里。”服务生显然见多了这种显摆的客人,微笑着说。 邹健显得极不满意,嘟哝道:“怎么搞的,刚当上老板,就不守店了,太不敬业了!” 我思忖这泡妞狂一发骚就不知天高地厚了,便接过服务生的洒水单,看了看,对服务生说:“这位先生是你们老板娘的粉丝,专门来找你们老板娘要签名的。这样吧,先来两桶德国黑啤,外加一碟海岛腰果,生啤要冰镇的。” 服务生走了。 邹健歪在沙发里,一付失落的样子,“我找她签名?我是她粉丝?每次来都不见,什么意思嘛?”他嚷嚷道。 “你别装了好不,你真以为你是谁啊?你真以为全世界的女人都是你的啊?”我讥讽道。 “老子是岛城钻石王老五!”他坐直身子,一脸坏笑,回敬我道,“你这个鸟诗人封的。” “可以改称呼了,叫岛城淫贼吧。”我笑道。 服务生端来了啤酒与腰果,倒满两杯,说了句“先生慢用”,礼貌地退下。邹健对我说:“你看这服务,到底老板是演员出身的,就是讲究。” 我不以为然,这儿服务好跟老板演员出身有毛关系?我看着那啤酒杯愣了一下,它们造型奇特,像木瓜,像女人的**。 邹健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然后,斜了斜身子,凑近我,说:“这杯子有意思吧?”我笑了笑,说:“确实有点意思。”邹健说:“那我说件更有意思的事给你听——前天,我遇到件倒霉的事……”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味道不咋的。我对邹健笑了笑,道:“说吧,知道你也倒霉,我就开心了。” “我遇到个鬼!”邹健一脸认真,对我说,“一个女鬼!” “你把女人称为鬼?”我瞪了他一眼,逗他道,“难怪你找不到老婆,你这单身打定了。” 邹健翻了我一白眼,继续说:“我去明珠商场买双鞋子,在电梯里遇到一个女孩,”邹健看着我,顿了一下,“那女孩真的漂亮,我不懂写诗,反正漂亮得可用诗形容。” 我对他关于女人的评价一直不以为然,我说:“在你眼里,一头母猪也是最美的。” 邹健摇了摇头,一脸认真,说:“是真的漂亮。”他瞄了瞄四周,压低声音对我说:“你看到她就会全身充血,根本管不住自己的鸡鸡,恨不得立即带她开房。” 我说:“好吧,希望你不要在电梯里有这些下流的反应——继续吧,讲重点。” 邹健喝了一口咖啡,清了清嗓子,讲开了。 电梯里就他们两个人。他找她搭讪,她也大方应答。两人聊了几句,便互留了电话。然后,邹健去三楼买鞋子,女孩去五楼逛女性专区。 邹健买好鞋子后试打了女孩的手机,通了—— “美女你在哪里呢?” “我还在五楼呢!” 邹健握着手机,先是一脸诚恳,说,虽然匆匆一见,但她给他留下了很美好的印象,然后,他嬉皮笑脸地在电话里问她道:“能请你去58层喝咖啡吗?” 女孩在电话那端迟疑了片刻,然后,嘻嘻一笑说:“那地方好高级啊,我可没有去过啊!” “那就去坐坐呗。” “什么时候啊?” “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呗。”邹健心怀鬼胎地笑道。 “才认识,就去喝咖啡,不好吧?” “那有什么嘛,什么年代了!”邹健补充道,“放心,大白天没有坏人!” 女孩吱吱唔唔扭扭捏捏没接受,但经不起邹健的一通热情与死缠烂打,最终还是答应了。 第三章 桂冠诗人 光影斑驳,霓虹闪烁。 女歌手低沉的歌声不厌其烦地飘过来:“let……tobe……lettobe……” 邹健一脸认真,开始向我讲述这个故事。 “我遇到了一个女鬼!”他说。 “女鬼?” “一个女孩。” “你把女孩称为女鬼?”我瞪了他一眼,损道,“难怪你找不到老婆……你这单身打定了。” 他翻了我一白眼,继续说:“我去明珠商场买双鞋子,在电梯里遇到一个女孩,”他看了看我,顿了一下,“那女孩长得真漂亮,我不懂写诗,反正漂亮得可用诗去形容。” 我对他关于女人的评价从来不以为然。我打断他,说:“在你眼里,这世上没有丑女。” 邹健摇了摇头,一脸认真,说:“是真的漂亮。”他瞄了瞄四周,压低声音对我说:“你看到她我保证你会全身充血,根本管不住自己的鸡鸡,恨不得立即带她开房。” 我说:“好吧,希望你不要在电梯里有这些下流的反应——继续吧,讲重点。” 邹健喝了一口咖啡,清了清嗓子,讲开了。 电梯里就他们两个人。他找她搭讪,她也大方应答。两人聊了几句,便互留了电话。然后,邹健去三楼买鞋子,女孩去五楼逛女性专区。 邹健买好鞋子后试打了女孩的手机,通了—— “美女你在哪里呢?” “我还在五楼呢!” 邹健握着手机,先是一脸诚恳,说,虽然匆匆一见,但她给他留下了很美好的印象,然后,他嬉皮笑脸地在电话里问她道:“能请你去58层喝咖啡吗?” 女孩在电话那端迟疑了片刻,然后,嘻嘻一笑说:“那地方好高级啊,我可没有去过啊!” “那就去坐坐呗。” “什么时候啊?” “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呗。”邹健心怀鬼胎地笑道。 “才认识,就去喝咖啡,不好吧?” “那有什么嘛,什么年代了!”邹健补充道,“放心,大白天没有坏人!” 女孩吱吱唔唔扭扭捏捏没接受,但经不起邹健的一通热情与死缠烂打,最终还是答应了。 我们岛城人都知道,位于西海岸的白金大酒店的58层是个转盘顶层咖啡厅,那是我们岛城最奢华最尊贵的地方。坐在旋转的咖啡厅里,你可以180度眺望蔚蓝的大海,你可以360度鸟瞰美丽的岛城,你可以720度缠绕对面可爱的灵魂。天下人都知道,坐在那里喝咖啡的人,非富即贵,牛逼至极。 女孩爬上邹健的大奔副驾位置,刚落座,邹健魔术般地摸出一枝玫瑰花送给女孩。女孩一声尖叫,一脸惊喜。两人来到58层咖啡厅,选了个僻静的位置坐下。邹健热情周到,咖啡点心水果美食全上。女孩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品尝着美食,一边听着邹健畅谈人生。 我比较熟悉邹健泡妞的套路,他虽然不会写小说,但是,他绝对是天才的故事家。他从他闯海那年开始讲起,讲他如何被未婚妻抛弃,讲他如何在岛城艰辛创业,讲他如何白手起家腰缠万贯,讲他事业有成却身单只影苦闷遇不到另一半……他在讲述中总会插入他对人生的感慨与感悟,对爱情的展望和憧憬。这样下来,就成了一个非常励志的人生奋斗的故事。女孩子听完基本上都会被感动得稀里哗啦,对他的态度会从起初的不以为然,到关注好奇,到肃然起敬,到恨不得与他立即同舟共济。 不知不觉就是几个小时,咖啡厅要打烊了。 两人仍觉有说不完的话,于是,邹健提议:“要不,我们开个房继续聊吧——放心,我不是那种人。” 两人这个时候已是如胶似漆含情脉脉了,女孩便也顺水推舟:“哥,要是不信你,我也不会跟你聊这么晚啊!” 于是,两人便携手下楼。 邹健来到前台,开了个豪华套间。 邹健说,那女孩很懂事,一进房间就沏了一杯热腾腾的茶,“大哥,你先喝茶。”女孩递上热茶,嫣然一笑,“我去洗涮一下。” 邹健受宠若惊,爱上心头,狡黠的眼神闪了闪,想去抱一下她,而她快速一闪,“大哥,别急嘛。”她说着一脸娇羞地进了洗浴间。邹健一边喝茶一边看电视,几分钟后,只觉睡意侵袭,倒在床上,像头死猪般地睡着了。 邹健醒来时已是一个小时后。 他睁开眼,觉得头有点昏沉,记忆模糊,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用指头压着太阳穴,闭着眼睛,努力地想恢复一下记忆,终于想起自己是与一个女孩来开的房。他一下子清醒了,从床上一跃而起,站在房中央,放眼四周,哪有女孩的影子?他听见洗涮间好像有水声,走过去,推开门,只见水龙头在嘀哒嘀哒地漏着水,而衣架上还挂着女孩的一条黑色的胸罩,却不见女孩影子。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想起放在电视柜上的手提包,他冲到电视柜前一看,包还在。他打开包,里面证件与银行卡还在,但一部新买的手机与几千块现金没了。 “故事老套,索然寡味,这是找艳遇的男人们都知道的老套儿。”我说。 “怎么会这样呢?”邹健一脸苦瓜地望着我,“她长得那么漂亮,我真的是喜欢上了她!”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困惑。 我骂道:“你就一傻逼,我对你的智商与情商充满了怜悯与同情。” “虽然她偷了我的手机和钱,可是,我不恨她。多好的女孩……可惜了。如果她不那样,我们完全可以好好地谈一场恋爱啊,说不定一不小心就成了我的老婆啊!” 邹健的这话让我打了个激灵,一道蓝光闪过我的脑际——灵感女神真的就这样附身,几句诗从我脑子里嗖嗖崩出…… 这肯定是个阴谋 谁在她的胸罩里塞满了黄金呢? 那是哺育生命的地方! 我说:“不喝了,回家。”我起身往外走。 邹健愣在那里没有回过神来,我走出大门听到他的骂声:“你奶奶个熊猫——你这鸟诗人不按规矩出牌啊!”我的身后传过来女孩忧郁而迷惘的歌声:“let……to……be……let……to……be……” 那个炎热的夏季,那个无风的晚上。 我回到家,蝶带着女儿睡了。我蹑手蹑脚地走进书房,打开空调,打开电脑。我赶回来是为了写一首诗,它的名字应该叫《老邹的爱情》。 那个晚上,邹健艳遇美丽女鬼的故事在我心里变质变味直至升华。我写得很顺,我的灵感如电,意象如风,长篇爱情叙事诗《老邹的爱情》就这样一气呵成轰然出世。天亮之前,我把它贴在了我们岛城的著名诗歌网站——天涯诗坛。 我始料不及的是,二十四小时内,百万点击量扑天盖地将天涯诗坛的服务器拥堵得瘫痪了十次,以至于网站老板亲自打电话恳求我将此诗撤下——那是我最幸福最骄傲的时刻。 从这首诗开始,我的诗情就像一口堵塞了多年的老井,被突然开启了闸门,所有的活水死水香水臭水喷薄而出。那个夏天,我创作的关于天地爱情日月星辰森林河流吃饭睡觉的诗歌奠定了我在岛城诗坛的霸主位置。天涯网友们称我为才华横溢的诗歌大叔,岛城诗坛称我为前途无限的“桂冠诗人”,我志在必得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一荣耀。 那个炎热的夏季,岛城的报纸电视网络都在宣传我的诗歌。我一次次感谢天涯网友们及岛城诗民们对我的关注厚爱以及他们对神圣诗歌艺术的宽容与热爱!也正是那个夏季,我决定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充满荣耀也布满阴沟的诗歌大业中! 第四章 我要逃亡 三月的阳光照耀着岛城,我的心里却是一片阴冷。我带着几本诗集与几件换洗的衣服,在汽车东站搭上了开往灵山的班车。我连挥挥手的意思都没有就成为了这个城市的逃脱者,我突然非常理解刘大侠当年逃离这座城时的心境。 刘大侠是我在岛城唯一能够惺惺相惜的诗友兼酒友,他是我们报社很有才华的记者,采访、写稿、喝酒,全能。他的诗很棒,经常发表在我们岛城报纸和外省报纸的副刊。大侠单身汉,我也不愿回家。于是,下班后我们常聚,几瓶清爽青岛、一蝶麻辣猪耳、半袋花生米,可以聊个通宵。我们谈诗,论酒,骂人。有个晚上,我们刚刚在报社楼下的椰子树大排档坐下,大侠的手机便响了,他接听了一会,黝黑的脸庞一下子变得苍白。接完电话,他骂了句妈勒个逼,便起身走了。几天后我才知道:他的一篇报道岛城城市建设问题的稿子出了事,大侠如实揭露了某局存在的贪腐黑幕。那个晚上,领导把他叫回去臭骂了一顿,稿子当即被撤下。这事不久,刘大侠便辞职了,说是专心写诗。我虽同情,却无力相助。因为大侠家在较远的城郊,加上各忙自己的事,便失了联系。再后来,有人告诉我,大侠去了米国。我一番惊诧,又觉必然。 有一天,我的电脑屏幕上msn在闪烁。我点进去,大侠的头像跳了出来:“想不到我逃了吧?”我立即给他回复:“是啊,确实没想到!”大侠问:“你还过得好吧?”我说:“不好,我也想逃,但不知往哪逃呢?”大侠说:“来我这里啊!”我说:“我没想过。”大侠告诉我当初没得及告别就走了,实在是因为对岛城失去了信心,“多留一天都难受,”他说,“出来了才知道外国的月亮确实比岛城的圆。”他向我描述了那边的生活,他在一家华人公司当管理,工作是辛苦,但收入很不错。他向我展望未来,信心百倍地说熬过五年就可拿到绿卡。我问还写不写诗,他说不写了,把余暇都献给了爱国。 “如何爱国?”我问。 “现在时兴跨国恋,我也找了个米国女朋友。”他说。 “祝贺你啊。”我笑道。但我不明白这与爱国有何关系,他开导我:“你想想,米国鬼子折腾了我们多少女同胞?” 于是,我明白了,位卑不敢忘忧国,他终于可以为国雪耻了。 我也要逃离这座城市了。只是,我不能像大侠一样漂洋过海远走异国他乡,我故土难迁,更钟情我祖国的山川河流乡村土寨。 我要去的地方叫灵山。 几年前,岛城开展了一次“寻找最美乡村”的读者活动,我们报社安排采访宣传,我负责版面编辑。我的目光落在了岛城西郊一个叫灵山的地方,一个意味深长的名字,一个偏僻的自然古村,据去过那儿的人说:村子很美,只因偏远,交通不便,一直养在深闺人未识。那次宣传,上边要求图文并茂。文字我能应付,摄影我是外行。我想带个摄影记者下去,可事不凑巧,几位老摄正在忙另一个采访,而且,他们还嫌天气太热,灵山又偏又远,路也难走,不愿随行。我只好找市里宣传部我认识的一位新闻摄影干事帮忙。干事说:他在外边陪领导调研,没法跟我下去。干事给了我村长的电话号码,叫我先与村长联系一下。我把电话打过去,正好是村长。从声音里听,村长挺年轻,也挺豪爽。我说我是岛城日报的谈记者,我们报纸想采访他们村。他非常高兴,“来啊,我们村可是桃花源呢!”他在那头叫道。我问有桃花吗?他说桃花没有,三角梅多。后来,由于忙别的,去灵山村采访的事便作罢了,算是与灵山村擦肩而过。但是,灵山——桃花源,我记住了。 我试着给村长打了电话,“谁啊?”电话那端是村长陌生而熟悉的声音。我说:“村长,我是岛城日报的谈记者,还记得不?”村长也听出了我的声音,说:“记得记得啊。那年,你说要来采访我们村的。” 我笑着说:“你好记性啊。” 村长问:“谈记者有什么事吗?” 我说:“想了结一份心愿,去你们桃花源看看。” 村长在那边哈哈大笑,说:“好啊,欢迎欢迎!” “不过——”我道出心思,“我想在村里住段时间,不知道方便不?” 村长顿了一下,说:“好啊,房子有点破,怕你住不惯。” 我说:“那没关系,干净就好。” 村长沉吟了一下,说:“对啦,我们村边有个怡人庄,那儿有好点的房子,你可以住那。” 我说:“那拜托你了。” “什么时候来?”村长问。 “明天下午。”我说。 “好,我在村口接你!”村长道。 确定了我要去的地方,我就成为了这个城市的逃亡者。 那是一条缺乏保养的乡村公路,路面坑坑洼洼,尘土飞扬。汽车一路哼哼唧唧吱吱呀呀,我一路犯困,不知颠簸了多久,迷糊中听到司机在叫,“灵山到了!” 我擦了擦眼睛,提起行李下车。 一下车我就傻眼了,眼前是一片莽莽苍苍的灌木丛。说好的桃花源呢?我站着的地方是个转盘,确切地说是一个圆形岔路口,顺着这个转盘依次分出三条小道:左、右、前。 “走哪条呢?”我迷惑了。 抬眼看到转盘边上的杂草里侧翻着一块已经腐朽了的木牌子,用毛笔歪歪扭扭地写着斑驳可辨的三个字:灵山村。字下方画了个指示方向的箭头。我赶紧走过去扶起牌子,却弄不明白箭头到底指向哪个方向。向左——向右——向前——三个方向我都转了一圈,最后还是没有答案。我抬头看了看四周,也没个人影。我决定跟自己打个赌:选择第一感觉,向左转。 这是一条狭窄的乡间小道,路边长满杂草与灌木丛。我越往前走,心里越没底——杂草灌木丛后,一株株高大的野菠萝遮天蔽日地横亘在我面前,空气变得阴凉而潮湿,微风习习。我连打了三个冷颤,心里一阵发怵。我看了看表,已经下午四点半了,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走出这条小道。但是,我没法往后退,只能坚定地往前走——我为什么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把一条道走到黑呢?我有点悲哀地想。 就这样走了半个小时光景,野草与灌木丛愈见稀疏和低矮,高大的野菠萝逐渐消失在身后——我的眼前豁然开朗:瓦蓝的天空飘荡着朵朵白云,广袤的原野上绿波荡漾,牛羊在悠闲地吃草。原野的右侧,有一片数十亩的丘陵地,不远处有一条小河,河边点缀着十数棵婀娜多姿的椰子树,椰子树后面是一片墨绿的竹林;竹林一侧,便是一簇簇杂乱而庞大的三角梅树,千朵万朵梅花燃烧出一片火海。就在这红绿掩映中,依稀可见一幢幢古老而低矮的黑瓦灰墙——我知道,那便是美丽的灵山村了。 这个时候,我就看见前方小路边的一棵枝盛叶茂的印度紫檀树下站着一个汉子。我加快步子走过去,还没等我开口,汉子便迎了上来——“你是谈记者吧?” 我哈哈大笑,上前握住他的手,说:“我就是谈天,你是村长吧?” 他点了点头:“我猜想你应该是搭这班车来的,所以出村来看看。” 村长姓林,三十来岁,脸盘方正,虎背熊腰,皮肤黝黑,一条宽松的花格子t恤胡乱地套在身上。我说:“你挺年轻的嘛。”他一脸憨厚,说:“不年轻啦。”我说:“一般像你这年龄的都在城里打工呢。”林村长可能是鼻子发痒,他用两个手指捏了捏鼻子,然后,对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没办法,大家选我做村长,我就走不出去了。”我说:“不错啊,现在流行年轻人当村官。” “我们进村吧。”林村长对我说。我点了点头,跟在他的后面。年轻的林村长走起路来两只粗大的胳膊一甩一甩,风声呼呼,很有排山倒海的架式。他带着我走进了灵山村。 灵山村不大,三十来户人家。夕阳西下,一条清澈的小河从村边穿过,几个戴椰叶帽的村妇在河边清洗着刚刚使用完的农具,她们的腿上还有点点泥渍。村前,一堵火山石筑起的破损不堪的古墙在夕照下发出黝黑的光泽,尽显年代的久远。古墙一侧,有个土地神庙,门框上贴着一幅红色的对联:子子孙孙传香火,世世代代永保佑。村里,古木苍劲,新树翠绿。黑瓦灰墙的房屋顶上爬着一些开着淡白色小花的绿藤,更显村落的古朴清凉。似乎每家都有一个篱笆小院,篱笆上吊着绿色的豆角与红色的南瓜。村中有一个大晒场,晒场长着一棵岛城随处可见的硕大如蓬的榕树,密密的气根宛如老人的胡须飘然落下。榕树的底下围坐着一群村民,正向我们这边张望。 林村长对我说:“兄弟们等着你喝酒呢!” 走过去,十多位村民每人手里端着一只大茶杯,汗流浃背地围坐在一只巨大的火炉边。火炉上架着一口硕大的铁锅,锅里沸腾着一股奇香。林村长安排我坐在主位后,便用灵山话跟村民说些什么。我听不懂,但感觉出林村长是在向村民们介绍我。“欢迎谈记者来我们灵山村做客啦!”林村长端起大茶杯改用普通话对村民们说。 村民们纷纷站了起来,举起大茶杯,对我喊道:“喝酒喝酒,城里来的大记者!” 我也站起来,一边连声道谢,一边端起面前的大茶杯——那是满满的一杯酒! 村长问:“能喝不?” 我说:“喝一点行。” 村长说:“我们一口干,你随意。” 我点点头,刚把杯子凑近嘴边,便闻到一股奇异的醇香。我以为是海岛黎族山兰酒,于是,喝了一口——一满口甘甜,下喉,便觉微苦;再回味,咸辣涩都有。 “不像山兰酒。”我咂了咂嘴,说。 村民们看着我,开心地笑。 村长说:“这不是山兰酒。这酒是村民们用自家地瓜酿的,入口舒服,但后劲足。一年才几十斤,稀罕,城里可喝不着呢!” 既然是稀罕之酒,我便又喝了两口。 三口酒入肚后,我立即感觉村长的话应验了——这酒后劲非凡。我一阵晕眩,四肢无力,差点倒下。 村民们见我不胜酒力,就不再敬我喝酒,“多吃肉多吃肉!”村民们笑着叫道。这让我挺舒服——不像我们岛城人,喝酒一点也不宽容,不喝死你显不出是兄弟。 “吃肉吃肉。”村长指着沸腾的火锅对我说:“你肯定没有吃过这种肉。” 我望着锅中嘶嘶尖叫的黑亮油腻的肉块,股股奇香窜进我的鼻腔。我本能地吸了吸鼻翼,举筷夹起了一块肉送入口中。我咀嚼着,品味着,感觉那鲜美的滋味确实不曾尝过。“这什么肉,这么美味!”我问身边的一位村民。 那村民对我嘿嘿一笑,一脸自豪:“大记者,没吃过吧,这叫龙虎宴啦。” 龙虎宴? 村长见我一脸疑惑,解释道:“大蛇炖野猫,我们灵山的特色宴!” 村长话落,我只觉胃里翻江倒海。我一步奔向晒场另一边,张开嘴,一口酒肉从我口中呼啸而出。 看着我狼狈的样子村民们笑趴了。 我吐完后回来坐在他们的边上,再也不敢动筷了,这龙虎肉我是没法享受了。 村长一脸歉意,说:“那怎办呢,你不吃点东西,晚上会饿的。” 我说:“没事没事,不饿。” 村长仍然觉得过意不去,于是,叫一个村民回家给我煮了一大盆野菜面送来。“你喝不了酒,也吃不了肉,那你就吃碗面填下肚。”村长笑着对我说。 我看了看,这哪里是面,分明是一盆菜糊糊。 不知是我真的饿了,还是这野菜面好吃,我竟然三口两口就吃完了一碗。林村长说:“再来一碗!” 林村长告诉我,灵山人是很勤劳的,当然,有时候也很懒散。他们习惯了看着天地脸色过日子:没旱没涝,他们干劲冲天;一有旱涝,那一年都不想劳作了。他们没啥时间概念,也从不记具体日子。你问他啥时生的,答:打台风那年;你问他啥时候上学,答:收蕃薯那天;你问他哪年结婚的,答:种水稻头茬。林村长说,在灵山人的眼里,时间永远是漫长的、充足的,就如田沟里的水,泥土里的沙,有的是。 我一边吃着野菜面,一边饶有兴趣地听着村长的讲述,我感觉穿越到了一个遥远而神秘的部落。 “谈记者,你没有听过灵歌吧?”村长问我。 “灵歌?我第一次听说啊。”我说。 “那听听吧。”村长笑道。 “好,这个难得!”我说。 几个村民便脸红脖子粗地扯起嗓子唱起歌来,“啊——啊——咦——噢——…………”非常遗憾,由于唱的是灵山方言,歌词我一句也听不懂。但从那抑扬顿挫的旋律以及村民们极为庄重虔诚的神态,我感觉得出,应该是一首传颂他们祖先的歌谣。 夕阳在西边天际燃烧完最后一抹玫瑰红,村民们你一句我一句地唱得没完没了。村长站起来,对村民们说:“不早了,我带谈记者去怡人庄。”村民们便停止唱歌,纷纷起身与我告别,“我们灵山好山好水好地方,你就安心住吧。”他们说。 我点了点头,说:“一定一定。” 走了好远,还听得见村民们的歌声与笑声。灵山,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里。我明白了,生活真的不只是岛城的灯红酒绿,还有灵山村的酒与野菜面糊糊呢。我想象着某一天我也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也将打着赤膊,我也将黝黑着脸庞,我也将大口地喝酒大块的吃肉,我也将扯着嗓子吼歌。 那个时候,我的心里也会像他们一样舒畅与亮堂吗? 第五章 东湖里275号 很久以前,我们岛城本是个贫穷而落后的海岛小城。后来,政府决定将海岛打造成震惊世界的经济特区,赶超香港和深圳。于是,一时间,岛城经济泡沫横飞,来自四面八方的政客商贾、贩夫走卒、三教九流汇聚于斯,鱼龙混杂。 那是个无序的时代,岛城蛰伏着为数不少的五花八门的掮客,尤以土地掮客为多。他们是岛城经济发展的冒险分子与投机分子。他们心中燃烧着某种不可告人的欲念之火,或行走于黑白两道,或行走于阴沟遍布的无名之路。他们常常以最快的速度跃入我们岛城的财富榜,并成为我们岛城老百姓的致富偶像。后来,泡沫破灭,他们中的一些人也常常以令人不可思议的方式在我们岛城销声匿迹,或彻底完蛋——那个时期,我们岛城绚烂的天空时常有人如鸽子一样展肢飞翔,然后,“噗通”一声,砸落于地,黑血如花瓣盛开……那是一个盛产故事的年代,故事离奇、精彩或者惨烈。 我的兄弟邹健算是一名比较幸运的土地掮客。 多少年以后,邹健开着大奔带着我经过海府大道时,问我,“想不想拐进去看看?”我知道他指的是大道西东湖里275号。 我点了点头。邹健便把方向盘一打,小车无声地驶进了狭窄的居民区巷子。 作为岛城“著名诗人”的我和作为岛城“著名企业家”的邹健走进曾经共同租住过的这幢民宅时,倍感亲切与伤感。 风吹雨打,宅院已经很破旧了。 院子里遍地是枯败的落叶,门前那棵大榕树宛如佝偻的耄耋老人,灰色的气根已长成了一条条粗壮的树干;宅子墙壁上裂出了一道道缝隙,长出了一棵棵小叶榕;木制的门窗几乎腐蚀殆尽,留下几根黑乎乎的框架。风在窗边呜咽,像一群被遗弃的孤独饥饿的小猫哀鸣。几个收捡破烂的乡下农民寄住在这幢宅子里,他们说:房东老陈前些年死了,这房产留给了老陈的一个在崖城工作的侄子,那侄子一年难回岛城一次,所以,宅子基本上无人管理与修整。 “还记得不?”邹健指着二楼的一个窗口,“那间是美女老师的闺房。”又指着另一间墙壁裂了个大口子的窗子,“那一间是我俩住的。” 我点了点头。我感觉喉咙里堵塞着什么,想咳嗽,却咳不出来;眼里也有些痒,一擦,有些湿润。“这里有我们永远的青春记忆。”我自言自语道。 那一年,岛城大开发。我大学毕业,应聘进了《岛城晚报》做实习记者。 单位没有住房,我只好到外边租房子。在东湖边人头攒动的信息墙前,遇到了来自湖南山区的邹健。“你找房吗?”他问我。我看了看他,点了点头。 邹健二十多岁,单薄的身材,黝黑的国字脸,乱蓬蓬的头发。他上身穿一件卡叽布夹克,下着一条蓝色裤子,脚穿一双黑色皮鞋。他的胸前口袋里插着一支钢笔,手里提着一只帆布旅行袋。这身装扮是那个时代乡村知识青年出行的标配。 “刚上岛吗?”我问他。 “上岛几天了呢,一直住旅馆,吃不消,也想找个房子。”他满脸诚恳地告诉我。 “有合适的没?”我问。 他摇了摇头。然后,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一脸微笑地说:“刚刚买了条信息……你看看,这租金倒是不高,就不知房子怎么样?” 我接过那张皱巴巴的小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东湖里275号,有单间出售,月租180块。我一看这字迹就知道是那些整天在信息墙边上贩卖小道信息的“盲流”所为——他们提供的信息一般不准,但要的信息费挺实。 我说不知这信息是真是假,这房子倒是市中心,交通也挺方便。 “要不一起去看看?如果是真的,就合租?”邹健说。 “也行,”我说,“那就去看看吧。” 我看了一眼邹健手里提着的旅行袋——那袋子年代久远,上边有一行红色的大字依稀可辩:大海航行靠舵手。红字下边是一幅巨轮乘风破浪图。 我看着邹健的旅行袋的时候,他显得有些惊慌,目光里有一缕警惕。“就几件换洗衣服,嘿嘿,几件衣服。”他斜睨着旅行袋告诉我。 那一刻我想笑,我说,“别担心,我不是坏人。” 我们横过一条街,穿过一条巷子,朝东湖里走去。 路上,邹健问我做什么工作?我说是记者。他便显得很惊奇,咂了咂嘴,说:“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当记者。” 我骄傲地笑了笑,问他什么大学毕业的? 他窘了一下,说:“没上过大学,家里穷,高中没念完就回家务农了,现在是乡里的计划生育干事。” 我问:“你来岛城找工作?” 他摇了摇头,脸上呈现一缕羞赧的微笑,有点结巴地说:“我是……来找……未婚妻的。” “你未婚妻在岛城?”我好奇地问。 “嗯。”他点了点头。 我们按照小纸条上的地址,很快就找到了东湖里275号。 这是一幢明显改造过的带园子的两层民宅,第一层由火山石砌成,第二层是砖混结构。园子不大,中间有棵大榕树,树干撒下无数连接地面的细小气根,树冠枝叶伸张,宛如一把大伞覆盖了半个园子。 “环境不错啊!”我对邹健说。 邹健不以为然,说:“一般般,我们老家像这样的环境多的是。” “忘记跟你说了,合租是行,不过,我晚上熬夜,怕影响你。”我说。 邹健说:“没事,我晚上也打呼噜,还怕影响你呢。” 这个时候,房东踱着方步,从大门口走了过来。“你们是租房子的吧?”他问我们。他的海岛普通话基本上只能让我们猜。我们点头说是的。 房东四十多岁,他让我们叫他老陈。透过老陈脸上那一条条刀刻般的皱纹,仍然可以感觉出他曾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形,自然可以想象出他年轻时应该是个海岛英俊好儿郎。老陈向我们介绍说前些年岛城大开发,农田征收了。没了田种,就靠出租这幢老房子过日子。 我问:“你老婆孩子呢?” 他嘿嘿一笑说:“我还年轻呢!” 我明白了他是个老单身,便开玩笑地说:“这么大房子你一个人住着不寂寞?” 他听懂了我的意思,搓着一双又大又黑的手,说“不寂不寂,我们这里来了好多漂亮的妹子。”他的声音还算爽朗,虽然眼里有些浑浊,但嘴角浮出的那缕诡异的笑容还是生动。 没有臆想中的讨价还价,我与邹健合租了那间房。 房间不是很大,两张木床和一张小书桌就已占据了房间的大部分。楼板上挂着一只掉了油漆的铁吊扇,一看就是二手货。我拧了拧墙上的开关,足足过了一分钟之久,电机才吱吱呀呀宛如一头老牛拉着一辆破车在山道上悠悠而行。 我与邹健简单地收拾了房间,然后,去外面买了些日用品,算是顺利入住。 第六章 到底谁梦游 我从卫生间洗漱完毕回到房间,看见邹健正在擦拭他的那只硕大的旅行袋。 昏黄的灯光下,他掏出未婚妻的衣物,一件一件打开,又一件一件叠好,又一件一件放进旅行袋里。他做得很专注,眼里饱含着深情与凄楚。见我走近,他脸上浮出一堆难为情的笑,说:“都是我未婚妻的东西。” “知道她的单位吧?”我随意地问了句。 “说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他勉强地笑了笑。 “哦,那就好。”我说。 他却摇了摇头。 我觉得有些蹊跷,问:“怎么了?” 他迟疑了一下,说:“我找了几天……没那家公司。” 我疑惑地望着他。 “她……怕是骗我了,”他神情变得有些黯然。 “怎么这样说?”我问。 他抬着头,冷冷地说:“她在……一家夜店……”他说不下去了,两只眼盯着灰濛濛的楼板。 “啊?”我问,“你找到了?” 他垂下眼皮,说:“我真蠢,怎么会相信她在房地产公司上班呢?” “她不愿见你?”我问。 他点了点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说:“跟了一个大款。”突然,他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咬牙切齿地对我说:“我真恨不得掐死她!我真的想掐死她!” “别冲动,兄弟。”我劝说道:“天涯何处无芳草呢……你也不差,乡里干事也是人才,何愁讨不到老婆呢?”我安慰他。 他没有说话,一脸沮丧坐在床边。 房间里陷入了沉寂,蟋蟀的幽鸣偶尔划破宁静。我看了看窗外,越过院墙,便是岛城的夜空。那里霓虹灯正五彩斑谰,那里空气中流蜜飘香。我看了看表,已是深夜。“睡吧睡吧,醒来后什么都忘了。”我对他说。 那个晚上,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可怜那木板床被他折腾得**不止。我实在困得不行,迷迷糊糊中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我被一股浓郁的烟味呛醒。我睁开眼睛,便看到邹健赤着身子,头歪在床沿。床脚边有只小铁盒,塞满了大截的烟屁股。 窗外挂着一**大的月亮,月光从窗户里流泻进来。夜风吹拂在榕树上,树叶发出沙沙的响动。突然,我听到了扑通一声,转头一看,赤着身子的邹健滚到了床下。我正要叫醒他,他却如一根光透透的木桩子立在地上。随即,他弯腰提起床边那只硕大的旅行袋,一把扔在床上。然后,他拉开链子,像傍晚的时候一样,从袋里掏出那些女人的衣物,一件一件打开,一件一件叠好,又一件一件放进袋里…… “把东西还给她吗?”我问。 邹健没有回答。 “把东西还给她吗?”我再次问。 他仍然没有回答我,只是全神贯注地收捡着那些衣物。令我惊诧的是,他将挂在床头的自己的衣物也一并塞进了旅行袋。我想,这小子要回家了吗? 他收捡完,拉上拉链,然后,他光着身子,提起旅行袋出门—— 我惊恐万分,整个人都瘫软在床,动弹不得。我喊他,他不理我。我努力地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去追赶他。他如风一样地飘在我前面,我无论如何也追赶不到。我就那样看着他飘出了园子,飘到了大街…… 街上没有人,路灯恹恹幽明,路边椰影凄清。我看着他飘过了大街,飘过了栏杆,然后飘入另一条小巷,飘过另一条小街,最后,朝海滩那边飘去…… 我始终落在他的后面。 那是一片银色的沙滩,皎洁的月光下,远处的大海波光粼粼。 我看见他停步在沙滩上。 他把旅行袋放下,蹲下身,拉开链子,从袋里一件一件地掏出衣服,一件一件地抖开,一件一件堆放在一起。 我看见他从旅行袋里摸出了火机,啪地打着,点燃了衣服。 我看见蔚蓝色的风从海上吹过来卷着红色的火焰高高地窜起。 我看见月光下的邹健全身**,目光呆滞而空洞,嘴唇紧闭成一条直线…… 我惊恐地看着面前发生的一切。 邹健焚烧完所有衣物,原路返回,走进房间,倒头酣然大睡,呼噜声如天雷滚滚。 直到第二天傍晚,他才醒来。 我说:“你睡了一天。” 他没有说话,裸着身子站在床前,一个劲地用手搓揉着太阳穴。“我怎么没穿衣服?”他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问我。然后,开始寻找衣服。“你看到我的衣服了吗?”他问我,“我的旅行袋呢?” “我看到了。”我说。 “在哪呀?”他瞪着我。 “你烧掉了。”我说。 “别开玩笑,快说,你藏哪儿了?”他竟然以为我藏了他的衣物与旅行袋。 “你真的烧掉了。”我认真地说。 他愣了一下,然后不理我,继续在房间的各个角落寻找。 我说:“你真的别找了,你自己烧掉了。” 他盯着我,说:“怎么可能?我好好地放在这里——”他指了指床边。 我说:“没错,你确实是放在那里,但是,你昨晚拿去海边烧掉了。” 他这一次回过头来,死死地盯着我——我感觉那目光里充满了狐疑、审视、鄙夷、警告的意味。然后,他一字一句地对我说道:“你为什么不说昨晚小偷来了呢?你看这窗户这门锁都坏了,对不?” 这令我有些愤慨与难过。“我再一次强调,你是真的把它们烧掉了!” 他**着身子,一言不发地在房间里走过来走过去。好一会,他才转过身来,冷冷地对我说:“好吧,是我昨晚烧掉了。不过,你得跟我一起去趟派出所。” 我差点就给了他一耳瓜子。 我愤怒地告诉他:“如果你一定那样想,那么在去派出所之前,我们先去看看现场。” 我扔给他一套我的衣服,他没有推辞就穿上了,然后跟着我直奔那片海滩。 空气中弥漫着海水的腥咸味,海风不紧不慢地吹着沙滩上的一堆灰烬。我弯腰扒开上面的那层黑灰,指着灰烬里一些残留的衣角、裙摆、袜布对他说:“你他妈的好好地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邹健先是一脸惊愕,然后是一脸悲伤,最后是气急败坏。他站起来,转过身,面朝大海,像一头临宰的猪似地哀嚎起来:“岛城——老子恨你!” 然后,他转过头,对着我,咬了咬牙,说:“我不回去了!你信不?岛城抢走了我一个女人,我要让它还我一百个女人!” 我冷笑了一声,回敬道:“信你大爷!” …… 我们站在老榕树下,时间仿佛沉重而凝滞,“一晃这么多年……岁月真是把杀猪刀啊!”邹建感叹道。 “还记得那梦游吗?”我问邹健。 “什么梦游?”邹健困惑地看着我。 “你装傻吧。”我冷讽道。 “你鬼扯吧!”邹健不以为然地回敬道。 我坚定不移地说他做过那个梦。 邹健坚持说他没做过那个梦。他眯成一条线的小眼睛闪烁着狐疑的光芒,反问我:“是你梦游吧?” 多少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到底是谁梦游呢,现在我们谁也说不清了。 第七章 走进怡人庄 林村长带着我走在通往怡人庄园的小道上。 晚霞映红了西边天际,原野充盈着勃勃的生机。一片硕大的紫云,如一幅巨型枫叶画垂挂在纯净的天空。一缕清新的风从原野掠过,摇摆着无数毛绒绒的叶片,幻变成一眼无垠的绿波。一架石磨废弃在小道边,斑驳的颜色表明了它经受过时光的风吹雨打日晒夜露;一辆轮骨锈坏的木拖车歪倒在石磨旁,沉默着,似乎在追忆昔日的吱呀悠扬。 “我昨天就通知了黄庄主,说有岛城的大记者来体验生活。”林村长对我说。 “谢谢哈,以后会不少麻烦你们。”我对村长说。 他回过头来,憨憨一笑,说:“没事,灵山人讲情义。” 又一缕微风吹过,村长身上飘散出一股龙虎宴的气味,令我胃部痉挛得厉害。我放慢脚步,想离他远一点。但是,他全然没有意识到我的想法,偏偏放慢脚步来等我。我也不好说什么,就这样与他一前一后不紧不慢地走在灵山的乡间小道上。 “灵山没有山,为什么称山?”我突然好奇起灵山这个名字。 村长对我笑了笑,说:“好多人来村里都问我这件事。”他一边往前走,一边给我讲起灵山的来历:一千多年前,林姓祖先的一个分支从福建漂洋过海来到这个地方。那时,这里是一片丘陵,气候潮湿。林姓祖先选了个地势稍高的地方定居了下来,开荒垦地,种植水稻和地瓜,繁衍后代。因是林姓,而且此地的地貌如山,森林茂密,祖先们便称之为林山。再到后来,林姓子孙深感远离故土,无依无靠,唯有先祖神灵才是他们的靠山,便将林山唤为了灵山。 “你们为什么吃蛇与猫呢?你们不知道它们是野生保护…” 我还没说完,村长便挥了挥手,打断了我的话,他说:“这是祖宗们留下来的习惯,无法改变。那个时候,这儿毒蛇与野猫泛滥,对人畜庄稼危害很大,祖先们便捕食它们。时间久了,这种习俗就传了下来。这些年,政府虽然下过禁令,也来村里抓过几次人,但是,天高皇帝远的,还是管不住。” 我想村长是说了实话,一个陋习要根除都难,何况是千年的民俗。 不觉间,夕阳已隐入村边的竹林,原野从酱紫色变成了银灰色。暮色苍茫,万物变得迷离。我们的面前是一条流水潺潺的水渠,水渠上有一架砖木混搭的木桥。桥那头是一个用原木搭建的大门,门边有两排涮了白漆的栅栏。几幢石头垒成的爬满青藤的平顶屋排列成一个四方形,这就形成海岛乡下司空见惯的农家四合小院。小院中有一片空旷的青砖地,一棵高大挺拨枝盛叶茂的枇杷树耸立在院中央。 林村长指着这院子对我说:“怡人庄到了。” 我的第一感觉:小桥流水,简洁质朴,农家风光,是我寻找的地方。 还没进到院子里,林村长就吆喝开了:“来客了,来客了!” 一条金黄色的小狗从栅栏边唰地冲过来,把我们吓了一跳。小狗停在几米外,对着我们汪汪汪地吠个不停。那小狗腿短身长、肌肉强健、头部高昂、神情机警。我认出它是性格温和的拉布拉多猎犬,以忠诚与勇敢著称,实际上,它对人并无攻击性。 “妮——妮!”一声吆喝,园子里走出个五十开外的老头。他身材精瘦,头上戴着一顶脏兮的厨师帽,脖子上吊着一只上个世纪我们司空见惯的长江牌小收音机。他看到我们,热情的地叫道:“村长来了!” 村长告诉我,他是二叔,庄里的厨师。 我对二叔笑了笑,说:“二叔好。” 村长对二叔道:“你把妮妮管住,它不认识我了!” 二叔朝那只仍在对着我们吠的狗儿叫道:“妮妮,他是村长啦,你不认识了啊?” 唤做妮妮的小狗立即止住了吠声,但仍是机警地盯着我们。林村长饱含委屈地对它说道:“妮妮,我们是老朋友了,你怎么不认得我了呢?” 妮妮这才放心而拘谨地走了过来,摇着尾巴,在我与林村长的脚边嗅了又嗅,然后,摇了摇尾巴,一身轻松地踱回到栅栏那边。 “二叔,黄庄主呢?”村长问。 二叔对我们嗬嗬一笑,往一幢石头平顶屋一指,说:“泡好了茶在等着你们呢。” 我和林村长走进了怡人庄园。 “欢迎呵!”一个中年男子从那平顶屋走了出来,他的步子一高一低,他的脸上是含蓄的微笑,向我们打着招呼。 村长向我介绍道,“他就是黄庄主。”然后,又向黄庄主介绍我,“这位便是岛城来的谈记者。” 黄庄主中等个子,皮肤黝黑,满脸憨厚,腿脚明显有点不灵活。他上身穿一条黑色休闲圆领衫,下身穿一条宽松的牛仔短裤,脚上趿着一双人字拖鞋。我向他伸出手,说:“黄庄主,麻烦你了。”黄庄主脸色有些红润,目光里掠过一丝警觉,似乎有些迟疑地握了握我的手,淡淡地笑了笑,“谈记者——来采访?”他像是在问村长,又像是在问我,更像是在问自己。 我说:“不算采访,只是慕名而来。” 暮色苍茫,我站在院中环顾四周,这才发现怡人庄不算小——除了眼前这农家四合小院,东西两条一米多宽的石板小道围绕着一口硕大的水塘向前延伸。小道尽头,一片树林,树影婆娑中依稀可见一排灰色的房子。水塘里,小荷才露尖尖角;水塘边,静立着几幢竹寮。整个庄园显得肃穆而寂静。 村长对黄庄主说:“本想安排在村里的,可村民家住着不方便。你这边条件好些,你好生照顾下。” 黄庄主点了点头,说:“只是这地方又偏远又简陋的,怕谈记者住不惯。” 我说:“没事,这里挺好的。” 村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黄庄主,笑道:“那行。你想住多久就跟黄庄主商量。” 黄庄主点了点头,对我们说:“进屋喝个茶吧。” “茶就不喝了,谈记者就交给你了,弟兄们还在那边等我呢。”村长说。 我知道他还在惦记着那锅龙虎宴。 “放心吧。”黄庄主微笑着对村长说。 村长便甩开胳膊,大踏步回村去了。 怡人庄,这是一幅我熟稔却又陌生了的乡野风情。 我就这样不经意地走了进来,并留了下来。 我站在怡人庄园静寂的暮色中,有一阵子感觉自己神情恍惚,我不知道我的人生将会在这里发生点什么,更不知道我真的能否在这里如愿地遗忘或者获得什么。我甚至有些好奇我到底从哪里来?我为什么来?我怎么了? 第八章 神秘的黄庄主 林村长走了后,夜幕便完全拉下。 一轮巨大的月亮在西边地平线上探出了头,一缕夜风挟带着原野的湿润吹了过来。黄庄主扯亮枇杷树枝上挂着的一只电灯,昏黄的灯光撒在地上斑驳一片。 “把茶端到树下来吧,我跟谈记者坐坐。”黄庄主对二叔道。 二叔很快在枇杷树下摆好了桌椅和青花瓷茶具,然后,把一壶热茶端上了桌。二叔一边往两只青花瓷茶杯中倒入茶水,一边向我介绍道:“这是我们黄庄主用新鲜薄荷与枇杷叶配制的养生茶呢,清肝下火解毒!” 茶杯升腾出一股浓郁的凉茶气味,杯中茶色如金汤。黄庄主瞟了眼二叔,笑道:“你真是‘养生专家’,什么东西都往养生扯!” “养生好,养生好,来怡人庄就是养生。”二叔嗬嗬笑道。 “把酒戒掉就是最好的养生。”黄庄主语气淡然地说。 “那是,那是。”二叔搓着手,点头应道。 “阿杰呢?”黄庄主问二叔。 “吃完晚饭就爬屋顶上找乐子去了。”二叔指了指小道尽头树林子里的那排房子。黄庄主皱了皱眉头,摇了摇头,似乎是感叹,又似乎是对我说:“外边世界到底有什么好呢?” “你们聊,我去听戏了。”二叔说着搬起一只竹椅走向院子的另一边。 我没有搞清“爬屋顶找乐子”是个什么梗,也不便细问。 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舌尖微苦,满嘴清香,“好茶好茶,却有点苦!”我咂了咂嘴巴。 “浮生若茶,甘苦一念。甘藏于苦中。”黄庄主也抿了一口,对我淡然一笑地说道。 “黄庄主来这里多少年了?”我问。 黄庄主迟疑了一下,看了看我,说:“六……年了吧。” “六年?!”我惊讶地叫出声来。我实在佩服他在这里呆了六年。 黄庄主点了点头,给我的茶杯里添了些茶水,慢条斯理地说:“六年,说长也不长,一眨眼功夫。说短也不短,可以做很多事,养个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他语调平淡,声音微细。“打酱油”——我有些想笑,现在城里人盛行用“打酱油”这三个字嘲笑那些在网络论坛灌水的无聊人。 我看了看黄庄主,说:“你们确实能耐得住寂寞……六年啊,准能发财!” 黄庄主又是淡然一笑,端起茶杯,抿了口茶,看了看我。“租个水塘地,养点鱼,顺便养些鸡鸭种些果菜。养鱼佬而已,与发财无关。”他说。 听得出,初识的陌生感使得他说话带着些拘束。 月亮已升到了半树之高,月光透过宽大的枇杷树叶缝隙洒在院子里。月光如水,灯光昏黄,万物清凉。 二叔坐在院子另一头的竹椅里,脖子上挂着的收音机传出锣鼓咚呛胡琴悠扬,一女子尖细的嗓音唱着一段戏文:犹自深闺怯晓寒,暖风吹梦到临安…… 我总是感觉黄庄主的目光在探询什么,他的微笑里隐藏着什么,一种伪装出的轻松便使得聊天成为了刻意与牵强。 但是,我们仍然在努力地闲聊着。 “谈记者哪里人呢?听口音不是海岛人吧?”黄庄主问我。 “老家湖南。”我说。 “湖南是个好地方。”黄庄主咳了一下,说:“八百里洞庭,烟波浩渺。” 我说:“现在没有八百里了,围湖造田,破坏得只剩了个锅底。” 黄庄主点了点头,道:“破坏了有点可惜。” “黄庄主觉得湖南人如何?”我也寻找着往下聊下去的话题。 “湖南人讲义气。”黄庄主笑了笑,道。 我也笑了笑,说:“湖南自古出豪杰也出蛮子。” 黄庄主看了看我,点了点头。 “黄庄主是哪里人?”我好奇地问。 黄庄主端起茶杯,嘴唇在杯沿上轻轻地碰了碰,浅浅地喝了点茶水,迟疑了一下,抬起头来,对我微笑道:“算是岛城人吧。” 我注意到了他的笑容里又掠过一道机警。 “谈记者,这穷乡僻壤,可比不上岛城的条件哦,尤其一到晚上,黑灯瞎火,冷冷清清的,你会习惯么?”黄庄主明显转移话题。 我也喝了口茶水,说:“我就是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呆呆。” “莫非城里生活腻了?”黄庄主表现出不经意地问。 “是有些儿倦了累了,想出来透透气。”我笑笑说。 黄庄主若有所思,点点头,说:“人生一世,忙碌奔命,寻找自己想要的幸福,其实……”他停顿了一下,看了看我,继续说道,“其实,心里安闲了清静了便是最大的幸福。”他说话的声音有些低沉,有些微弱,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他说话的时候,脸上总是浮出一缕若隐若现的微笑,而眼里却不时闪出一缕犀利而警惕的余光。这让我隐约觉得,这个庄主非同一般的乡村养鱼人。 原野上吹过来一阵微风。 黄庄主抬头看了看天空——我惊奇地发现黄庄主仰望天空的时候,脸上浮出一缕吊诡的阴影。我也望了望天空,那里,月亮正在冲破了一片厚重的乌云,鸟瞰大地。 “二叔,你过来。”他对二叔叫道。 二叔关掉收音机,走了过来。 “你带谈记者去休息——就住中间那间吧。”他指了指水塘上的那几幢竹寮,“钥匙挂在门边。”他吩咐完便站起身,对我说:“谈记者,乡下睡得早,休息吧。”他说着便蹒跚着步子走进了他的石头平顶屋。 我也起身。 沿着石板小道,二叔把我带到塘边一间屋顶上爬满百香果藤的竹寮前,那门眉上用毛笔歪歪斜斜地写着“荷塘月色”四个字。“就这间。”二叔对我说。 我看了看这竹寮,挺有乡村特色。竹寮用竹子建成,上下两层,上面房子,下面架空,有点像少数民族居住的吊脚楼。竹寮一脚跨在水塘,一脚立在原野。水塘水白,原野土黑。一白一黑,对比深刻。明明可以建在塘堤上,我不明白黄庄主为什么要让它跨在水里,但我相信黄庄主这样的设计肯定有不为外人知的隐喻。 二叔把门打开,我走了进去。 房里墙壁上贴着发黄的报纸,一张老式大木床,床上放着一把芭蕉扇,床头叠放着洗得发白的床单与被套,窗台边有一小桌,桌上有一盏带灯罩的煤油灯和一只小小的长江牌老式收音机。桌边有一个小架子,上面摆着简单的洗漱用品。墙角有个土钵,盛满了红土,种着一棵已经长出叶片的夜来香。整个房间虽然简陋,但是干净整洁。“这是黄庄主给城里朋友们准备的客房。”二叔站在门边向我交待,“如果停电了,就点煤油灯;如果太热了,就摇芭蕉扇;如果有点无聊,就听听收音机。” 我笑着点了点头。 我从旅行袋里掏出手机,寻找插板给它充电。 “忘了告诉你了,这儿手机没有信号。”二叔说。 “那你们怎么跟外面联系?”我有些失落地问。 二叔摇了摇头,一脸诡谲地说:“实在要跟外面联系,就找阿杰,那鬼仔有办法。” 我笑道:“哈哈,有意思,穿越到了上世纪。” 二叔对我讪讪地笑了笑,说:“就这条件啊……那你早点休息啊。”他转身走出房间。一路上,二叔脖子上的收音机里响起那锣鼓咚呛胡琴悠扬,我清楚地听到那女子幽怨地唱道: 犹自深闺怯晓寒,暖风吹梦到临安…… 我推开窗户。 一轮明月静静地挂在怡人庄的上空,那是城里看不到的月亮,又大又圆。浩瀚的天空点缀着几颗清冷的星辰,原野向着一望无际的地方延伸,如一挂巨大空旷的银灰色的背景板。月光里,微风轻轻触抚着原野上毛绒绒肥壮的野草。我甚至听见窗边百香果的绿藤下蟋蟀声声。 我洗涮完毕,爬上床睡觉。 可是,怎么也睡不着。我一会闭着眼睛,一会睁开眼睛;一会又闭着眼睛,一会又睁开眼睛……就这么折腾起来。看来,岛城生活久了,突然住在了这乡野水塘竹寮里,一种孤独感油然而生,让你一下子进入不了角色。 窗外发出一阵呼呼的声音,我想应该是起风了。我正准备起身去关窗户……而这个时候,我就看见一个人影一跳一跳地从窗前晃过。我盯着窗户,“谁?”我心里一惊。 人影已跳过了窗户。 我本能地快速下床,轻轻打开竹门的一条缝。 月光里,我认出那正是黄庄主的背影。他扛着一把锄头,一步一瘸地从竹寮前经过,沿着水塘小道向前面走去。 “半夜劳作?”我觉得好生奇怪。我打开门,走出竹寮,不声不响地尾随着黄庄主。 小道尽头,是那片树林。 那是一片木麻黄林,林边,是一块荒芜的灌木丛地。 黄庄主在那块荒地上停下了步子。 我躲在塘边拐角处的一棵树后看着他。 只见他弯下腰,撅起屁股,抡锄挖起地来。我突然想起那个半夜学鸡叫让长工们出早工的周拨皮——“真抠门!”我心里嘀咕道。 他挖得很卖力也很虔诚,结实的屁股在月光下一升一降,我几乎能够听到板结的土地在他的锄下发出松散的“吱吱”声。月光下,我突然觉得他挖地的样子很像梵高的那幅“挖地农民”的油画。不一会工夫,他便挖出了一个大坑。而这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他放下锄头,面朝土坑,双膝跪下,对着洞坑说起话来! 我绷紧神经,屏息倾听。虽然听不很清楚,但还是有只言片语随着夜风断断续续传到我耳中:“……不放弃……不妥协……” 他在跟谁说话? 不放弃什么? 不妥协什么?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我掐了一下大腿,痛。三月的夜风很凉,我差点打出喷嚏。我确定我不是在梦里。 黄庄主说完话,便在土坑边坐了下来,抽了一支烟。约摸半个时辰后,他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扛起锄头,一步一瘸地返回了他的小屋…… 那个晚上,我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的眼前总是浮现出黄庄主那双诡秘而机警的眼神。我再一次感觉到他的心里应该隐藏着什么,他的身上应该有着讳莫如深的东西。我这样想着,一直熬到快天亮,才迷迷糊糊地睡着。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口巨大的火锅里窜出一团蛇和一群猫,它们追赶着我。我不要命地奔跑,一路听到无数幽怨的啜泣声……紧接着,一阵排山倒海此起彼伏的鸡鸣声将我惊醒。 第九章 吊嗓的女子 “啊——啊——咦——噢——” 一串忽而高亢忽而低沉的女声把我与邹健从晨梦中惊醒。 “谁一大清早在哭丧呢?”邹健骂道。 我侧耳倾听,声音是从园子里传过来的,感觉应该是某个女子在晨练嗓子。 邹健一骨碌起床,端起脸盆,骂骂咧咧地去洗手间里洗漱。不知过了多久,他湿漉漉回到房间,“大美女歌唱家啊!”邹健神秘兮兮地对我叫道。 “谁?”我两眼惺松地问。 他指了指窗外的园子,然后,一脸猥琐地对我说:“我洗澡的时候从窗口看到了那女子,那脸蛋,那身材,那**……啧啧,天哪,让我充血了半天!让我更想赚钱了!”他咂了咂嘴巴,咽了咽口水。 我明白了,他是说在园子里练声的那个女子。 我望着他那付色相无语地摇了摇头,说:“你也太夸张了吧,你是不是想女朋友想疯了?” “谁说我想女朋友了?我现在对谈女朋友没有半点想法,我的全部心思都在事业上。事业成功了,还怕没女朋友?到时排成队让老子挑选吧!我要事业,事业最重要!”邹健对我说。 “事业?你炒个地皮也成了事业?” “当然是事业。”邹健一脸自豪与骄傲,“工作不分贵贱,事业不分大小。你做记者不也是为了赚个工资?我炒地赚的钱并不比你少。你的记者工作可以做一辈子,可以当成事业,我的炒地工作也可以做一辈子,所以,也是我的事业。” 我觉得他说得也是挺有道理的。 我知道这个天天老板堆里混,夜夜楼堂馆所里泡的土地贩子,早已不是数月前那个来岛城寻找未婚妻的憨厚纯朴的乡村计生小干事了。失去未婚妻的邹健已经变了人样地坚定不移地留在了岛城。那段时间,正是岛城房产泡沫翻腾的时期,邹健赤身裸体地开始了在岛城的闯荡与创业。他跟人合伙炒地,每天的工作便是与大大小小的款爷喝酒吃饭,用他那三寸不烂之舌介绍手里大大小小的地块信息,鼓动与邀请款爷们跟他去现场看地……邹健告诉过我,十件里成交一件,他就能吃上一年。他确实是个做生意的天才,加上农民血统的精明强干与勤奋吃苦,没多久,他就把他的天涯人生折腾得风生水起丰富多彩了。 “我走了,你慢睡。”他换上一身笔挺的西装,一边系领带,一边对我说。 “又有业务了?”我问。 “嗯,七点带老板吃早餐,八点去看一块地,九点后开始洽谈……”他一边说着一边推起房门边他新买的自行车,回过头,嘴巴往外边一撇,对我猥琐一笑说,“你就别假正经了,没事去看看那美女唱歌吧,保证也会让你青春激荡全身充血的!” “滚!”我笑道。 我再次深信我们的岛城就是个巨大的染缸,让你白着进来黑着出去。 “啊——啊——咦——噢——” 连续几个清晨,我们都被那咿咿呀呀忽高忽低的吊嗓声吵醒。 邹健反倒变得无所谓了,那歌声成了他起床的闹钟,成了他出门挣钱的号角,他正好图个早起去陪老板们吃茶谈地。而我呢,简直就要疯了——每晚赶稿至凌晨两三点,而黎明时分正是我酣睡的好时光! 女声终于令我忍无可忍,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冲向房东老陈的住处,向老陈投诉。 老陈的嘴角浮出一丝暧昧的笑,说:“忘了跟你们讲,你们隔壁那间房前些日子租出去了,是个音乐老师,她每天早上都在园子里练歌。” 我说:“练歌总不至于影响我们休息吧!” 老陈一脸无奈,说:“我跟你们一样没法睡个懒觉哩。可我总不能不准人家唱吧?” 我几乎就要崩溃。我觉得这地儿没法住了,我寻思得找个新的住处。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令我始料不及。 那天凌晨,我赶稿回来。邹健不在,带老板去崖城炒地了,房里显得虚空无比。 我脱衣上床,刚躺下,便听到墙那边传来低低的尖细的女人的声音。我一惊,啥时辰,音乐老师就起床吊嗓了?再细听,那声音换成了一串长长的幽幽的**——我觉得那不像是晨练的歌声,也不像是梦中的呓语,更不像是什么忧伤的啜泣。那声音反倒如一种幸福的呢喃,一种迫不及待地呼唤。 那个时代,从年龄上讲,我已进入了成熟青年时期,但是,由于农村孩子一直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加之那个时期的大学也明文禁止学生恋爱,所以,虽然我心里已经萌芽了爱情,并对它充满了向往与渴望,但真正接触到男女之事,还是懵懂懵懂的。绝不像现在的小青年,一个比一个老练和理手,遇着个喜欢的,恨不得连夜开房成事。 那个奇特的声音令我陌生和困惑。 我突然感觉一股莫名的燥热漫过我的全身,然后,一种紧张与兴奋也伴随而来——这种感觉虽在我少年时代的身体里出现过,但比之要强烈和鲜明得多。那声音断断续续,却非常真实。令我惊慌而恐惧,令我无法拒绝不去倾听。我凝神屏息,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嘭嘭嘭地跳动。 那声音仍然不绝如缕,时而如鸽哨划过蓝天,时而如夜莺在山谷啼鸣,时而如泉水流淌山涧,时而如马驹哀鸣于原野……我只觉浑身血液燃烧,体内万马奔腾。我呼吸急促,宛如穿越一条窒息的隧道。我几次差点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我恨不得撞破那薄薄的墙壁把那夺命的声音撕个粉碎…… 那诱人的声音顽固地刻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散去。 多少个夜晚,当我精疲力竭地回到住处,当我躺在床上,当我的灵魂肆意飘浮,我的耳畔便回旋起那个声音。幽暗里,我常常像一只壁虎似地紧贴墙壁,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只为捕捉隔壁发出的任何一丝声响…… 当然,我常常一无所获,只能在沮丧与疲累中爬上床睡觉。 那个梦境便如期出现。 那是一个自我少年时代便开始的奇梦,一个穿着洁白长裙挽着古代仕女发髻的美丽女子向我走来。她的裙裾飞扬身姿轻盈,她的微笑甜美眸如星辰。她来到我的床边,俯下身来,她拧了拧我的鼻子,在我额上亲吻了一下——而当我睁开眼睛,她便消逝得无影无踪。 这个美丽女子反反复复出现在我的梦里,我预感到我的青春时代将有大事发生。 第十章 青春虐爱 我对隔壁声音的侵扰没有了恼意,我甚至期盼与享受着墙那边发出的任何一丝响动带给我惊慌、激动与喜悦。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情窦初开,更不知道我还否纯洁。但我发誓,那时的我,心灵绝对没有半点邪恶的成分。我只是固执地认为,我青春的精血被那声音点燃,我原始的欲念被那声音唤醒。我就那么坚定地等待,那么深切地守望,那么真挚地想念。 那个阴雨霏霏的凌晨,我将一篇特稿修改完最后一个字后交给了值班编辑。 我已困得不行,便冒雨返回住处。 邹健还没回来。 他这段时间赚了钱,经常夜不归宿。 我连洗漱都省略了,精疲力竭脱衣上床。 刚躺下,一串熟悉的咿咿呀呀的声音便从墙那边穿了过来。那似乎是一首民谣,旋律颤抖而飘忽。在清冷的黎明,声音充满了无尽的哀怨与悲伤。 我困累得不行,努力地拒绝着那声音。我把自己用被子严密地包裹着,再将枕头紧紧地捂着头。但是那美妙的声音似水随风,无孔不入,无缝不钻,充满了顽强与拼搏的精神。 我实在需要睡眠需要睡眠需要睡眠啊…… 我抵御不了那声音。鬼使神差,我竟然从床上爬起,走向她的房间,敲响了房门。 声音嘎然而止。 “谁?”房间里传出一个女子怯怯的声音。 “是……我,隔壁……”我不知怎么介绍自己。 门微微地开启了一条缝,一个年轻女子出现在门边。 透过门缝,我看见了她穿一条粉色透明丝绸睡裙,黑色长发如一挂瀑布流淌肩头,一双眼睛如秋日深塘清澈。 见是我,她脸上有些惊讶。 那一刻,我心里也充满了莫名的惊慌,我的声音变得微弱如游丝,“你……能不能……小一点练声?”我想,她可能根本听不清我说什么。 事实上,她听清了。她的脸上瞬间掠过一片红云,歉意地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随后她指了指窗外,说:“一直下着雨,出不了门,就只好在房里练了,吵着你了……” 我说其实也没什么,就是通宵加班写稿,实在困得不行。 她脸上显出更多的歉意,对我连连说着对不起对不起,然后,似乎又有些好奇,问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写什么稿?” 我说我是记者,写采访稿。 “记——者!”她惊奇地叫道。 一缕微风伴随着她身上的一抹香水气味飘了过来——那是一种我从未闻过的香味,淡淡的、柔柔的、若有若无的融汇在空气之中。我吸了吸鼻翼,感觉胸腔肺腑里都充溢着香甜味。我本可以就此转身回房,可是,一种无形的、难以察觉的力量拖住了我的腿,我竟然迈不动步子。她也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尴尬,把房门拉开,大方中不乏胆怯与羞涩地对我微微一笑,说:“要不……进来……坐坐?” 进来……坐坐。 这是我一辈子遇到的最简单最直接最朴实无华最真诚恳切最盛情诱人的邀请。 我连一秒钟的迟疑都没有,勇敢地跨进了她的房间。 当房门轻轻掩上,我们几乎在同一时刻看到了对方眼里燃烧的火焰。没有任何言语也没有任何暗示,我们在同一时刻张开双臂拥住了对方…… 她真的很美。 她的脸庞圆润而柔和,她的身体轻盈而温暖,她的微笑妩媚而优美,她的声音更是如梦似幻,她的眼里荡漾着无尽的寂寞。我相信了一位诗人说过的一句话:寂寞让女人如此美丽。 (此处省略1000字) “你怎么敢让我进来——坐坐?”我问她。 “我一看到你……就有点……不可矜持了。”她一脸娇羞。一手撑着下巴,一手轻轻地抚摩着我的头发。 我猛然想起我仅穿着一条短裤来敲门的。 “收我做学生吧。”我坏笑道,“我也喜欢唱歌。” “呃……师……生……不好吧?”她有些羞赧地附和我。 那天起,我成了美丽的音乐老师的关门弟子。我是她的黑板,任她擦拭与涂鸦;她是我的书本,任我热爱与翻读。 我一直不敢相信当时的我怎么会有那么大胆放肆的举动,后来,我怀疑是老师身上的香水气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于是,有一天,我到岛城图书馆里找到一本关于香水的书籍,我看到了一种香水的介绍。它叫香榧树,是一种能够瞬间吸引异性的特异香水。书里说:那香水会让对方立即产生一种魔幻般的情绪,随之涌出疯狂的冲动,最后达到迷恋的程度。书里还说:发明这种香水的人是通过两头猪互嗅时获得的启示——这多少令我大倒胃口。 我常在下半夜避开酣睡的邹健偷偷地溜进老师的房间。 我们促膝谈心,物我两忘,歇斯底里地合奏一首原生态交响曲。 她就像一朵鲜艳的野花,开放在我寂寞懵懂的青春岁月。时间虽然短暂,但散发着永生难忘的幽香。 我把头埋在她的胸前,贪婪地嗅闻着那芬芳的香气。我诚实地告诉她:“我爱上你了,我要与你恋爱。” “绝对不可以!”她推开我,语气坚定。 然后,她抚摩我的头发,似叮宁,似嘱咐:“我是个……已婚的女人,你不能……爱上……我,你……一定要……忘记我。”她的声音哽咽,脸上有闪闪泪珠。 我再一次无言地抱紧她,疯狂地亲吻她。 我突然也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没有爱情,没有爱情的拥吻让我忧伤。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只知道她是个音乐教师,是个已婚的女人,独自一人来岛城创办音乐培训班。她始终不肯告诉我她的名字,她说:“名字不重要,叫我老师就行了。”我懂得她的意思。她不告诉我名字,是为了彼此的遗忘。是的,她比我清醒——我们注定不能成为彼此的主角,我们只是彼此的过客。人生啊,我们有多少过往只能存放在心里的某个角落,不可翻出,最后与我们的身体一同衰老、腐败,化为灰烬。 翌年的四月,老师告诉我不能再找她了。 我追问为什么,她有些难过地说先生也上岛了,来接她回去。 那个黄昏,一辆小车开进了园子,一个高大的男人走进了老师的房间。 我和邹健躲在窗前,看着老师与那个男人提着行李上了车。 车子启动的那一刻,老师摇下窗玻璃向我们这边张望。 “你的——女神——走了。”邹健一脸幸灾乐祸。 我坐在窗前,黯然神伤,流下了献给爱情的第一行泪。 …… 第十一章 吟诗乡野 怡人庄的鸡鸣声此起彼伏,一呼百应风流激荡。 我从床上一骨碌跃起,换上运动装,打开竹门。 这是三月湿润的早晨,怡人庄还笼罩在一层薄薄的雾气中。小狗妮妮从小道那头欢快地向我奔过来,它摇晃着尾巴,嗅着我的裤腿。我知道,它是在向我这个新朋友问候早安。我踢了踢腿,扭了扭腰,带着妮妮开始了晨跑。 一群白色鸥鸟从木麻黄林那边低低掠过,无声盘旋,然后,飞向远方。透过晨光,我几乎可以看到瓦蓝色的空气在鸥鸟翼翅的摇动下如水波般流动。小道的边沿种植着一垅垅菜蔬,搭着一绺绺瓜架。菜们根红苗正,瓜藤叶绿梗壮。小道围绕着水塘向前延伸,塘坡上种植着一些三角梅树,那点缀在绿叶丛中的红的白的粉的三角梅花像五彩缤纷的蝴蝶正在翩翩起舞。水面上,鱼群在悠然自得地觅食,它们一会交头接耳,一会迅疾集结,一会四处逃散,毫无章法。塘里种植着湘莲,时下春末,水面已探出尖尖小荷,有的已顶着一柄绿色的小伞。水塘另一头,隔离网圈起来的一群白鹅灰鸭在水上扑腾戏水,梳妆打扮,耳鬓厮磨,纠缠不清。而小道的另一边,则种植着各类果树,树们吸日月精华,依天地雨露,茁壮生长…… 我沉醉于怡人庄园早晨的美景中,一口气沿着水塘跑了三圈,直到汗流浃背,才停下步子。我气定神闲,向着东方,伸出我的双手,迎接属于我的乡野新生活的第一缕阳光。 “早啊,谈记者。” 二叔左手提着一只铁桶,身体向左倾斜,右手一划一划地从小道那头向我走来。 “二叔早啊!”我问候道。“你提的啥?要帮个手不?”我感觉他提得有些吃力。 “给鸡喂早食呢——没事,别看我老了,我能行。”二叔说着将左手的铁桶换到右手,身体向右倾斜,左手一划一划地往前行走。“你也不睡个懒觉?”他一边往走,一边跟我聊。 “这么美好的早上,睡懒觉有点可惜,早点起来,在庄里跑几个圈。”我说。 “那是那是,早上空气好,早起养生!”二叔说。 小道尽头是葱郁的木麻黄林,林下有一排灰色平房,房子东边是一排低矮的鸡舍。我跟着二叔走过去,看见鸡舍的小窗上贴着一些红色的纸条,纸条上用毛笔写着:此鸡不外卖,专供土地神享用! 我觉得这纸条有意思,“土地神还吃鸡?”我问。 二叔哈哈一笑,说:“这些都是真正吃虫子草籽儿的农家土鸡,由于放养场地有限,一批只能养个百十来只,时间最短的要养七、八个月,时间长点的要养上近一年,养得越久越好吃。城里来的客人们见到这些土鸡,就缠着黄庄主买。起初,黄庄主来者不拒,只要开口,一般都会卖个一两只,后来,客人们一传十十传百,都冲着这些土鸡而来。庄里根本供应不了,而黄庄主又不好当面拒绝客人,于是,我们就想出了这一招。嘿嘿……”二叔一边撅着屁股往盆里倒食,一边跟我聊着庄里的事。 鸡们勾肩搭背叽叽喳喳神情暧昧地围了上来。母鸡纯朴贤淑,阉鸡阴柔傲慢,公鸡靓丽张狂。美食面前,它们顾不得体面,你争我抢,很快啄食完一桶剩饭残菜。二叔打开鸡舍之门,它们便争先恐后前赴后继迅速地冲向荒野,鸡舍里留下了它们一夜风流后的残迹。 二叔收拾完脏乱的鸡舍,对我说:“谈记者,到前院吃早餐啦。” 我笑道:“好。”便跟着二叔沿着石板小道向前院走去。 枇杷树下,宽大的木桌上杯盘碗筷摆放整齐,一盆金黄色水煮地瓜正冒着腾腾的热气,一只断了提手的花边竹篮里盛放着十多颗带壳煮鸡蛋闪着水晶般诱人的光泽。 桌边坐着一个正在吃早餐的小伙,他上身穿一件黑色t恤,下身着一条水磨蓝牛仔裤,脚踩一双白色波鞋——这是岛城年轻人的时尚打扮。我注意到小伙子结实的胳膊上,纹着一条腾云驾雾的龙。他见我盯着他的胳膊,显得有些慌张,对我笑了笑,本能地拉了拉胳膊上的短袖去遮隐那纹身。 二叔向我介绍他是阿杰。 “哈,你就是昨晚爬屋顶找乐子的阿杰?”我对他笑道。 他脸上倏地红了,点了点头,“谈记者早上好!”他有些腼腆地跟我打招呼。 我说:“你也早上好!” “庄里早餐简单,地瓜是我们自己种的,鸡蛋是庄里土鸡下的。”二叔端着一碟油炸辣椒放在我面前,“黄庄主交代了,你是湖南人,离不开辣椒。”他憨厚地笑道。 没见到黄庄主。我问:“黄庄主呢?” 二叔看了看黄庄主的屋子,悄声对我说:“还在睡呢,他晚上睡眠不好,早上起得晚。” 我舀了一碗水煮地瓜,尝了一口。 “味道咋样?”二叔迫不及待地问我。 “嗯……很粉很粘很甜——味道不错啊!”我说着又喝了一大口。 二叔显然很满意我的评价,他擦着手上的水渍,嗬嗬地笑着说:“我以为你们城里人不喜欢吃这个呢。” 我说:“现在不同了,城里人把五谷杂粮都当宝贝了,而且,城里老贵。” “好吃就行,好吃就行。”二叔脸上继续舒展着愉悦,他在我对面坐下,一边喝着地瓜汤,一边打开脖子上的收音机开关——锣鼓咚呛胡琴悠扬,女子幽幽怨怨地上了场: 犹自深闺怯晓寒,暖风吹梦到临安…… “二叔,你能不能换点新的啊,天天听这个戏,你耳朵不生疮啊?”埋头吃着早餐的阿杰抬起头,一脸嫌弃地对二叔说。 “你懂个屁,这几好听呢!”二叔嗔怒道。 “红叶题诗,才子佳人戏。”我咽下一口鸡蛋,笑着对二叔说。 二叔一脸惊奇地望着我,半天,叫道:“咦,你咋懂我们海岛戏呢?!” 我说:“来海岛这么多年了,听过很多次了。” 二叔显然是找到了知音,他关掉收音机,对着我哈哈大笑道:“谈记者,此情此景,我好想吟诗一首啊!” “没想到二叔还有吟诗的雅兴哈!”我笑道。 二叔兴趣盎然,一脸认真,问我,“你懂……写诗不?” 我心里暗暗发笑,但是,还是表现出谦逊模样,说:“过去写过一些诗。” “啊,你真会写诗啊?!”二叔更是喜形于色了。 我点了点头。 “我很喜欢……诗歌呢,可是,我不懂写。”二叔说,“年轻时,我上过赛诗台,能背好多诗!”二叔说着情不自禁抑扬顿挫地开始背诵诗歌: 东风吹起来啊 战鼓擂起来啊 现在世界上啊 究竟谁怕谁啊…… 对面的阿杰哈哈大笑,嘴里的地瓜喷了一桌子。 我也捂着嘴,忍住笑。 二叔的脸涮地一下红到了耳根,他停止背诗,恼怒地斜睨着阿杰,问:“你笑啥呢?” 阿杰问二叔,“你那是诗吗?” 二叔表情坚定地回答:“当然是诗,而且是革命的诗歌。”他转头问我,“谈记者,你说是不?” 我心里也早已乐开了花。我做出一付评判的样子,回答:“也算诗吧。” 二叔很得意,他揶俞阿杰:“不读书害死人。” 阿杰瞪大一双眼睛,说:“那是,我是没有读过书。不过,我小学读了八年,我被评为全校最熟悉的面孔,新老师来了都跟我打听学校内幕。” 我笑得喷饭。 二叔脸上褪去了恼怒的红色,浑浊的眼里闪烁出激动的光芒。他开始向我们回忆属于他的诗歌时代。他说:“一到晚上,村里就搞赛诗会,热闹啊,男女老少都上台背诗。不上台的是要扣工分的,那时,我年轻,记性好,背得出好多诗,这样可以偷懒少出工。年底时,我的工分比那些干活累个半死的壮劳力还多。”二叔得意地嗬嗬地笑,阿杰也跟着笑,我也笑。二叔继续说:“那个时候啊,要是背错了诗就惨了。有一回,我邻居家的地主婆背毛**的诗,把‘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背成了‘俱往矣,数流氓人物,还看今朝!’老太婆被当场拉下台来揍得个半死。唉唉,真的好可怜啊……” 二叔回想那事,流露出一脸感伤。他站起身来,给我添了一碗地瓜。 我说:“别给我添了,你们也多吃点。” 二叔说:“管够,不浪费就行。”然后问我,“你喝酒应该厉害吧?” 我摇了摇头,说:“不厉害。” “你写诗的时候喝酒不?”二叔好奇地问。 我笑着说:“写诗时不喝。” “三句不离酒哦——”阿杰插话讥讽二叔,“就一酒鬼。” 二叔不理睬他,继续问我,“你最多能喝多少?” 我说:“两杯吧。” “才两杯?” 二叔认为我不喝酒写诗简直无可置信。他脸露失望,嘟哝道:“人家都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呢。” 我说:“我又不是李白,真喝不了。” 他把头摇得如一只芭蕉扇,以至端在手里的半碗地瓜汤都溅在了桌上。他赶紧放下碗,起身去厨房取抹布。 阿杰悄悄告诉我,二叔是岛城郊区人,原来在岛城一个餐厅做帮厨。“他什么都好,就是嗜酒,老婆孩子都让喝跑了,工作也丢了。黄哥去岛城时遇到他,便把他带到了庄里。到庄里后,他还是断不了酒,经常找灵山村民喝。有时,从早上喝到中午,从中午喝到晚上……黄哥根本管不住。”阿杰瞄了瞄厨房,见二叔还没出来,便继续揭底:“人家喝酒是脸红,他喝酒是脸黑。那段时间,他每天早上的脸还是红亮的,可到了中午,就变得黑青了。再到晚上,就变成了一口锅底了。有个晚上,我让他差点吓傻了——我起床拉尿,看到他一个人坐在树底下喝酒,我走过去跟他打招呼,结果,我只看到了他的脖子——竟然没看到他的脸!” “怎么回事?”我问阿杰。 阿杰说:“那天,他喝了整整一天的酒,脸黑得像锅底。那晚,天又特别黑,所以,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啊!天上有个月亮,地上有个酒鬼。” 我听着笑得泪花四溅。 阿杰说:“黄哥逼他戒酒,黄哥说:在岛城,我管不着你;来这儿了,你就得听我的。否则,就走人!见黄哥来硬的,二叔才没辙了,后来总算戒着了。没想到,又迷上了听戏……成了个戏呆子!” 二叔从厨屋里走出来,手里拧着一块抹布。他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一脸幸福地吟着诗: 东风吹起来啊 战鼓擂起来啊 现在世界上啊 究竟谁怕谁啊…… 这一回,我也跟着阿杰轰地一下笑开了。 阿杰诚恳地问我:“谈记者,你可以教我写诗吗?” 我笑道,“你怎么想学写诗?” “我觉得会写诗的话,容易找到女朋友。” “行,你每天读一遍我写在那黑板上的字,你就会写诗了。”我指了指院子通往小道一侧的一堵旧墙开玩笑道。那墙上挂着一块废弃了的黑板,还有几截粉笔头,估计是黄庄主用来记录庄里农事的。显然很久没有用过了,色泽斑驳。我想好了,我把它擦拭干净,一可练练我的粉笔字,二可记录一下我这乡野生活的感慨。 “好啊好啊!”阿杰开心答道。 “很热闹呵。”黄庄主披着一件麻布衬衣,肩膀一高一低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我看到他的脸上是疲倦与憔悴。他在桌边坐下,二叔赶紧备上碗筷,盛上地瓜汤,剥了两颗煮鸡蛋。“谈记者,吃得惯这农家早餐吗?”黄庄主一边吃一边问我。 我说:“蛮好的,习惯。” “那就好。”黄庄主笑了笑,点了点头。 我本想问问他是否还记得昨晚的事情,但是,当着二叔与阿杰的面,我不便问。“这塘里的鱼多吗?”我没法找话随意地问了句。 “多着呢,野生的放养的都有!”阿杰插嘴道。 “能钓吗?我问。 “当然可以啊,”二叔收拾着碗筷,对我说,“我们正愁塘里的鱼儿上不来呢!” “谈记者喜欢钓鱼?”黄庄主语气平淡地问我。 “以前经常陪一个兄弟钓鱼。”我笑道,“他是个老刑警,担任过公安分局的局长,因抓捕罪犯失手被贬职了,心灰意冷,经常叫我陪他钓鱼。” 黄庄主眉头皱了一下,他站起身,“钓鱼跟抓人一样,也需要耐心。”他回过头对我说道。我看见,他的嘴角浮出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嘲讽意味的微笑。 第十二章 报告卫局 我的爱钓鱼的兄弟叫大卫。 跟大卫认识也是在东湖里275号。很滑稽,得感谢邹健那王八蛋。 那个时候,我与美女老师可谓年轻力盛干柴烈火激情燃烧,亲密接触活动愈见频繁。尤其是我俩颠鸾倒凤时两人都特别放肆,甚至歇斯底里。那段日子,房东家的房子已经租出去了不少,两层楼都住满了人。众多房客纷纷向房东老陈投诉我与美女老师整夜发出的动静令他们失眠和烦躁。房客们威胁老陈说:如果不制止我与音乐老师的骚扰行为,他们将全部退房! 于是,房东老陈找我谈判。 “我的房租啊!”老陈板着一张黑脸对着我一声长叹。 我一阵诧异,“我不欠你的房租吧?”我小心翼翼地问他。 “拜托你俩……动静小点好不?我都快收不到房租了。”老陈哭丧着脸道。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我的脸嗖地就红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点了点头。“不过,你这房子的质量也是太没谱了,而且……墙角落里还有些个洞洞也该修补了,”我奚落道,“你可不能只顾赚钱而牺牲房客们的私密啊!” 老陈的脸也像我一样嗖地就红了,又黑又红,有点像放久而坏了的猪肝颜色。 其实,房东老陈偷窥我与老师的事我早就知道了,怕他面子挂不住,我不想说破。我敢肯定老陈对我与美女老师的感情是复杂的,可以说是又恨又爱。恨的是我与老师的放肆行径将赶跑他的房客,断了他的收入;爱的是每晚他已习惯了蹲在墙角落偷窥或者聆听我与老师演奏的真性情交响曲——那当然比他每天一个人拉下窗帘躲在隔壁黑屋子里看电视录相来得刺激。后来,关于我与美女老师的谣言流传得很快,也很邪乎。谣言里,我与老师完全被妖魔化,说我们每晚大战二十回合,说我们差点就把南渡江翻个底朝天,把大南海掏个空如洞……我仔细分析过那些谣言,最后哭笑不得,我知道这是变态房东老陈推波助澜添油加醋所致。我想,老陈一定是看多了电视剧《西游记》,将那南海龙王翻江倒海的本领强加给了我与老师。 我没有想到我兄弟邹健更是可恶,对我与老师的这番爱恋简直到了仇视的程度。他无数次被我与老师的勾当惹得**焚身妒火中烧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一付流着哈拉子的嘴脸向我抗议:“你知道吗?你们每晚都让我流血啊!”我哂笑道:“你流的不是血吧?”他威胁我道:“你们如果再厚颜无耻,我就向公安机关举报。”我就差一拳擂过去,我说:“你试试——!”他咬牙切齿地说:“走着瞧吧。” 邹健很快就做到了。 某个午夜,他被一墙之隔的我俩激怒了,于是,一个投诉电话打到我们居民区的警务室。一般来说:像这种放不到桌面的投诉,警务室也不会太当一回事。非常不巧的是,那个晚上正逢从岛城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职位上调任南华区公安分局局长的大卫下基层到我们居民区警务室进行调研。接到投诉电话后,闲得蛋疼的大卫局长突发奇想要体察民情,于是,带着几位干警敲响了老师的房门。 “开门!我们的是公安。” 那个时候,我与老师的工作正在实质性状态。那一刻,老师不知是兴奋来临呢还是被门外的声音听惊吓,猛地一下抱紧我,尖锐的牙齿咬住我的肩膀令我疼彻心扉。 “别慌,没事的。”我以为只不过是附近联防队对外来人口进行的例行公事的查房,那之中的几个队员我都认识,顶多进来看看暂住证身份证之类。我将肩膀小心翼翼地从老师的唇齿间挪出,正准备翻身下床——“开门开门!”外边的吆喝声再次响起,接着,门就被撞开了。 我看见四名警察冲了进来。 当时的悲情与窘态我不好意思描述——我光着上身,慌乱中把裤衩都给穿反了,手足无措;我可怜的老师坐在床上,将被子死死捂在胸前,一脸的梨花带雨。 我与老师很快就被隔开审问。 我被带到院子里的榕树下,老师被留在了房间。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小警察盘问我。 “谈天。” “哪里人?” 我不想回答这些无聊的问题。 “你老实点,我们接到举报你们扰民。” “那些人是吃饱了撑的!”我不以为然地说。 “你们是什么关系?” 小警察继续盘问我。 “师生关系。”我答。 “师生——关系?”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官走过来,问我。 我不想回答他。 “你耳聋了吗?我们大卫局长问你话呢!”小警察有些恼羞成怒语气严厉地告诉我。 我看了看那警官,他的眼睛贼亮,就如幽暗天幕突然闪出两颗冷峻的星光——他就是日后成为我兄弟的大卫。多少年后,我永远记得大卫的这个眼神。 我被他的威严神色吓到了,我点了点头:“报告局长,我们确实是师生关系。” “你们师生半夜在床上干嘛?”大卫认为我显然不老实,冷峻的目光望着我。 见我不回答,他又问:“你们学习了啥?” 我仍然不回答。 他便启发性地问我:“学习吃奶?” 我几乎被这粗鄙的家伙弄得想笑——我当然不敢笑。 “你是做什么的?”大卫兴趣盎然地继续盘问。 “记者。”我开口了,算是如实回答。 “记者?”他显得有些吃惊。 我点了点头。 “有证件没?” 我指了指楼上我与邹健住的那个房间。 “去取来!”大卫道。然后,示意站在他边上的小警察跟我上房间取证件。 我有些犹豫,不愿意去取证件。我害怕他们看完证件后打电话到报社去核实,这大半夜的,因这种事惊动报社,我这个还在实习期的小记者工作算是完蛋了。 “赶紧走啊!”小警察对我叫道。 我知道:如果我不取证件,我的身份就无法证明。他们是不会放过我的,他们一定会带走我。一带走我,那后面的谣言就无法无天了,什么记者嫖娼啦,什么现场捉奸啦……这还不人尽皆知?我想了想,权衡了利弊,还是决定进房间取证件。 我进房间的时候,看到王八蛋邹健正捂着被子露出他那张猪腰子脸冲我幸灾乐祸地笑。如果不是小警察跟着我,我差点就一把将他从床上拉下来狠狠地踹上几脚。 我取了证件,跟着那小警察回到榕树下。 “报告卫局,证件取到。”那小警察对大卫说道。 我把证件递给大卫。大卫认真仔细地看,他的眼里再一次闪烁着一种迫切而冷峻的光芒。我懂——他多么希望能够从证件中看出什么破绽或者发现些蛛丝马迹。这样,他就可以更深入地侦查。或许,无意中就抓住了一个什么流窜犯或者正在通缉的要犯。而这个时候,审问老师的那两个警察也来到了院子里。一个胖警察低声向大卫做了汇报,我听见他汇报完后请示大卫要不要带走?大卫再次把我的证件看了看,然后,抬头盯着我。一会儿后,他脸上警惕的表情终于松懈了下来。他摇了摇头,对那胖警察说:“偷情不是我们管的事。”他把证件还给了我,语气明显有了些缓和:“看你也算态度诚恳,我们就不打电话到你们报社了——这毕竟不是什么伟大光荣正确的事情。记住,以后不能乱睡了,尤其是不能影响邻居们的休息。” 我连连点头保证,绝对不会了不会了。 “留个手机号,有事再找你。”大卫说。 我赶紧写下我的手机号。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我与大卫也没有了联系。 第十三章 跟踪采访 两年后的某一天,我在外面采访,突然接到自称是大卫秘书的电话,叫我到大卫办公室去一趟。我一下子联想到两年前的那件事,心想还他妈没完啊?我正想从对方口里套出点什么时,那边电话挂了。 我赶紧去南华公安分局。 局长室,我敲门。 开门的一小伙,似曾相识。我说:“我找卫局长。“他冲我一笑说:“大记者,你把我忘了?” 我很快想起他是两年前的那个晚上盘问我并跟我回房间取证件的小警察。我实在找不出哄他开心的话,就说:“两年不见,你长高了啊!”他嘿嘿笑了笑,把我领到里间的大卫办公室门前,轻轻地推开门,说,“报告卫局,谈记者来了。” 大卫正在看一份文件,他抬头对我微笑了一下,说:“大记者,先坐吧。”他示意我坐在他办公桌侧边的沙发上。然后对小伙子说:“王秘书,你先出去,把门带上。”他继续埋头看那份文件。 我正襟危坐,摸不清是啥意思。 大卫明显比两年前苍老了,刀削般冷峻的脸,两边鬓角已有了一些银丝,眼袋黑肿,一看就是经常熬夜,伏案工作,睡眠不足。 大卫很快忙完了,他抬起头问我喝茶还是喝咖啡? 我说就喝茶吧。 他便起身亲自给我泡了杯红茶,递给我,随即在我边上的另一张沙发上坐下。 我更是迷糊了,弄不清他这么平易近人是个什么目的。 茶几上有个咖啡杯,他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对我说:“习惯了咖啡,这家伙比茶提神。”然后,他呷了一口咖啡,眉头略微皱了一下,可能是嫌苦,他往咖啡杯里放了一小勺子白糖,又撕开一只小奶包,往里倒入。他认真了搅拌了一会,才端起杯,津津有味地啜了一口。随即,又从茶几上的烟筒里抽出一支烟——“抽烟吗?”他问我。 我摇了摇头,说:“一般不抽,写稿的时候才抽。” 他说“少抽点好,我也是戒了几个月,还是没有戒掉。”他望着我笑了笑。 他用打火机点燃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两根手指夹着烟,放在嘴边,一脸冷峻地看着我,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我突然感觉他的这作派有点像福尔摩斯——如果手里不是卷烟而是一只烟斗的话。 我心里再次忐忑起来,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一晃两年了。”大卫感叹道。 我说:“是的。” “我可记得你哦,大记者!” “谢谢局长两年来还记得我。”我笑道。 “我经常在报纸上看你的文章,”他说,“你的报道写得很好,很有深度,是个才子。” “谢谢卫局夸奖哈!”我说。 “你与那老师的情况怎么样了?”他突然问我。 老实说,这家伙的一系列动作早已把我搞得晕头转向紧张兮兮了。我赶紧赔着笑脸提醒他:“报告局长,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我生性怕跟警察打交道,他们总是云里雾里地牵着你走,说不定哪儿就有个坎,或者埋个坑,让你一不小心就掉落下去。 大卫噗嗤笑出声来,说:“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那一次查访有没有给你们两人造成什么影响?” 我说:“没有影响,从那以后,我头脑清醒了,人也成熟了。” 大卫笑了笑,说:“你们年轻,确实要小心哦,影响别人不说,如果那女人的家属知道了,你小子麻烦就大了。” 我点头说:“确实确实,不过,那不久她就回家了。” “哦,”他抬头望了我一眼,“为什么?” “她老公把她接回去了。”我有些沮丧地说。 “哦,这样好,这样好。”大卫道。 “其实,当时,我确实是有点爱上了她。”我说。我说这话的意思是想告诉大卫,我与老师并不是乱搞,我们是有爱情的。 “爱不得哦,爱不得哦。”大卫连忙说。 我点了点头。 “好了,我们不说那事了——今天叫你来,一是想跟你重新认识,交个朋友;二是想请你帮个忙——”大卫又呷了一口咖啡,刀削的脸上呈现出温暖的微笑,望着我。 我一脸迷糊。 大卫说:“是这样的,我们这几天在破一个重要案子。所以,想请你帮忙写点东西。”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终于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 “你可以跟我们跑几天吗?”大卫说。 我挺起身子,说:“报告局长,我跟报社请示一下,应该没有问题。” 那是一件震惊岛城的杀人案。 岛城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岛城最具前途的政协委员余大海在南华区的华天酒店地下车库被一群人砍杀,身披八刀,生命垂危。因为余大海身份特殊,所以,岛城市领导非常重视,批示岛城公安局尽快破获此案,岛城公安局指示案发辖区南湖分局成立专案组,快速侦破此案,捉拿犯罪分子。 大卫作为南华分局局长担任了“华天凶杀案”专案组的总指挥。 我作为大卫邀请的记者,对这个案子的侦破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跟踪采访。 案情分析会上,侦查员们的所有证据都指向抢劫杀人。但是,大卫觉得有奇诡的地方,他说:“第一,余大海手袋里的两万元现金竟然一分不少,难道犯罪分子真的是因急于逃窜而放弃抢劫?第二,整整八刀,每刀都不是致命部位,说明行凶者并不想置余大海于死地,与通常的抢劫杀人有很大的区别,”大卫分析道,“真正的抢劫杀人,通常都希望速战速决,一刀结束,绝对不可能挥砍八刀,却刀刀留有余地。” 大卫力排众议,认为这是一件典型的行凶报复杀人案。 大卫的分析给“华天凶杀案”的定性与侦破指明了方向,尤其给侦查员们的工作提供了启发和指导。 案情分析会结束后,我要回报社,而大卫恰好出门,便亲自开车送我。 大卫开着一辆皇冠3.0警用小轿车,汽车一启动,他便魔术般地从副驾位下掏出一只警灯,从窗口上往车顶上一压,警灯闪烁,警声呼啸。他一踩油门,警车便风驰电掣般地向前射出。 “真羡慕你们,就是威风!”我感叹道。 大卫瞥了我一眼,微微一笑,说:“我还羡慕你呢,其实,我年轻时的理想就是当记者,没想到考上了警校,当了警察。”大卫说。 “我也想当警察呢,这辈子实现不了了。”我说。 “警察不好当呢,警察苦呢。”大卫说。 “警察威风啊!”我笑道,“——听说卫局长以前是刑警队长?” 大卫点了点头,说:“十多年的老刑警了。” 我说:“尤其是刑警,最牛逼!” 大卫哈哈一笑,眼睛瞪着我,说:“牛逼?案破不出来的时候看不把你整成个狗熊。” 我也哈哈大笑起来,“反正我就喜欢当刑警。”我说,“刑警是什么?刑警就是一堆人在一间破房子里抽烟开会,时不时有人汇报一下案情,等房间烟雾缭绕把蚊子都熏死后,队长突然做醒悟状,一拍桌子,大喊一声出发,随后一堆警察开了数十辆警车,把警笛拉得跟防空警报一样,就怕罪犯听不到:警察来了,坏人快跑呀!到了目的地后,每人胳肢窝里掖把枪,裤头上挂副手铐,一脚踹门,然后一声不许动!罪犯们立即抱头跪下。”我一口气概述了我对刑警的印象。 大卫听着再一次哈哈大笑,说:“你这是影视小说里看来的吧?影视小说看多了!你们这些文化人呀太会想象——几个人坐一起抽抽烟吹吹牛就能把案子给破了?哪有你们想的那么轻松啊!你们太不了解刑警了,刑警的工作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一个案件,从发案现场的调查取证,到查找询问证人、物证化验、分析作案动机、讨论案情、上报领导审批,再到查找罪犯资料、走访相关人员,最后到追踪罪犯、抓捕罪犯、向检察院提请批捕,一大堆事情就够我们没日没夜地干上几周几月,如果遇上蹲坑,没日没夜;遇上涉枪的,警察光荣便是常事。”大卫看了看目瞪口呆的我,继续说道,“你跟着跑一下这个案子你就知道刑警们是如何工作和生活的了,以后写报道可要真实反映我们的刑警啊!” 我点了点头。 “报告局长,我一定好好地写一篇关于刑警的最真实最前沿的报道!”我笑道。 第十四章 做个农夫 “荷花有灵性呢!尤其是夏天开出的第一朵荷花,是精灵花。谁摘了,会有好运呢!”二叔指着荷塘对我说。 二叔告诉我,那年春天,黄庄主做了一个梦,梦见水塘里一片荷花,一群仙子踏歌而来。黄庄主醒来后无以忘怀,决意将这水塘辟为荷花塘。于是,便叫湖南的朋友精选了一批优质湘莲,托运而来。湘莲几番折腾,水盈水枯,护泥而植。愿望不负有心人,湘莲得海岛日月雨露,发芽生根,茁壮生长。到了夏天,水塘里便是碧盘滚珠皎洁无瑕亭亭玉立绿荷繁盛百荷斗艳了。为了方便观荷,黄庄主带着二叔和阿杰,在荷塘里搭起了观荷长廊。每逢节假日,怡人庄里热闹非凡,观荷的岛城客人便接踵而至。 作为洞庭湖区湘莲故乡的人,我知道,水塘里如果种了荷莲就养不了太多的鱼。黄庄主将这么大一个养鱼的水塘开辟成荷花塘,无疑是一个很大的经济损失。一个养鱼人,有这个品味与情怀真的令我吃惊。从此,我没事就在荷塘边转悠。我告诉二叔,我一定要摘下那朵能够带来好运的精灵花! 荷塘边的果树下,挂着一只供人歇息躺睡用的网兜。 我特别喜欢这网兜,我认为它是最人性的自然之床。它是海岛司空见惯的一种原始乘凉歇息工具,由灌木藤条晒干后编织而成,像一张巨大而结实的网。然后,选择两棵距离不远的树,将网兜两头用棕绳往树上一绑,便成了睡觉歇息用的“床”。微风轻轻流淌,网兜随风摇摆,如孩提时的摇篮,如满载记忆的秋千。人睡在里面,会有很多好梦。 那个上午,我竟然在网袋里睡着了。 我梦见一位叫岸叔的老朋友。他眯缝着眼睛,向我微笑,“你也逃出来了?”他问。我点了点头。“这样就好,每个人都在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岸叔说。 岸叔本是岛城的一位企业家,在岛城有很好的生活。几年前,突然抛家弃业,去到一座荒山,一头扎入,披荆斩棘,砌墙盖瓦,开荒种树。几年后,荒山上林木葱郁莺飞草长瓜果飘香,一幅翠绿的山水画。有一天我去看他,正是夕阳西下时,我与岸叔伫立山石旁,仰望满山果林,沉醉风景之中。 “你还会回岛城吗?”我问岸叔。 岸叔倚在一块石头旁,吧搭吧搭地吸着一杠水烟。他摇了摇头,缓缓地吐出一口烟雾,“不想回去了。”他说。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我在岛城十多年,一直是豪情万丈热血沸腾拼搏奋斗中,也算打下了一片江山。有一天早上醒来,我突然发现自己四肢麻木,动弹不得,甚至连一声呼救也喊不出来,只能绝望地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上的一只壁虎……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要死了,我觉得这个世界离我远去了。我想起这些年虚情假意地赔笑,人五人六地喝酒,谦卑恭顺地装x,勾心斗角地算计……我突然发现我他妈活得太累了!这根本不是我要的生活!我悲伤地哭了,为自己这样的人生而哭泣。算我命大,我静静地躺在那里,竟然躲过了死神。我从床上坐起来的那一刻,我决定告别岛城,寻找一种新的活法——这不,我就来到了这里。”岸叔眯缝着眼晴,对我微微一笑,问,“这里不好吗?我还会回去吗?” 岸叔的微笑很纯净。 很久以后,岸叔的微笑如一枚温暖而柔软的刺,藏在我的心里,时不时地扎我一下,让我有种疼痛的感觉。也是从那以后,逃离岛城的念头几乎每天都闪现在我的脑子里。 “谈记者——”我听到一个声音在叫我。 我睁开眼睛,看到黄庄主站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我从网兜里坐起。黄庄主走过来,脸上是浅浅的微笑。他递给我一根金黄的香蕉,说,“刚摘下的,自然熟,尝尝新。” 我接过香蕉,剥开皮,咬了一口,满口香甜。 怎么样啊?习惯不?大记者。黄庄主问我。 “我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我兴奋地告诉他。 黄庄主说:“只要大记者喜欢,那就好。” “派点活给我做吧。”我诚恳地说,“不做点事,我心里不安。” 黄庄主看了看我,说:“大记者,你能做什么呢?” 我说:“其实,我也是农村出身的,挖地种菜养鸡喂鱼,样样能干。” 黄庄主沉吟了一下,微微一笑,道:“好,满足你当农夫的愿望。” 我点了点头,“今天起,我要做个农夫……”我自言自语。 黄庄主说:“你没事就跟阿杰一起,把林子后边的那块荒地开出来——大记者当农夫,可不要说我浪费了你哦。” 我说:“我挺乐意在怡人庄当农夫。” 太阳照耀在原野上,棉絮状的云朵飘在蓝天。庄边原野上,几头牛在悠闲地吃草。小道上,黄庄主一步一瘸地走在我前面——我突然想起那个月夜,黄庄主扛着锄头走向那片荒地的背影。 我们经过鸡舍边,阿杰正蹲在那儿,双手撑着下巴,很认真地看着什么。见我们走过来,阿杰笑着指了指鸡圈。我当时嘴里正咬着一口香蕉,差点就喷了他一脸——原来鸡圈里有一只公鸡正跳在一只母鸡的背上。公鸡很大胆,完全由不得母鸡半点羞涩与推辞,当着我们的面把事给办了。我们到访,公鸡便跳下母鸡的背来,不知是气恼我们的打扰,还是在我们面前故意炫耀,对着我们趾高气扬咯咯两声,然后窜出鸡圈,溜之大吉。那母鸡也向我们表现出一付千般无爱万般无奈的神态,扑腾了几下翅膀,悻悻地走了。 黄庄主拍了拍阿杰的肩膀,问道:“很好看吗?” 阿杰叫道:“鸡棚虽破能避风雨,公鸡虽丑妃子多啊!”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们眨了眨眼睛,笑了笑,“这……算不算强奸啊?”他认真地问我们。 黄庄主道:“你大半天就研究这东西?” 我笑道:“如果公鸡违背了母鸡的意愿,当然算强奸。” “那公鸡会不会受到惩罚啊?”阿杰问。 “如果母鸡举报了公鸡的话,当然会。”黄庄主说。 “那谁来审判呢?”阿杰问。 “你可以审判啊!”黄庄主笑道。 “我怎么……审判?”阿杰一脸困惑。 “那看你心里怎么想喽。”黄庄主说。 我笑得泪花四溅。想想,黄庄主也说得对,自然界很多事情,确实是由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去审判的——人类是霸道的,他们完全凭自己的感觉去判决,即便毫无道理,也会冠冕堂皇。 阿杰是四川人,初二那年,因网瘾旷课被学校开除了。他便离家出走,来到岛城找工作,却又陷入岛城的网吧。他最高纪录是在网吧里吃睡不离机半个月,一身酸臭,直到网吧老板无可忍受地把他赶出网吧。那一年,黄庄主建庄,需要帮手,刚好遇着了流落街头的阿杰,一番开聊,便把他带回了庄来。阿杰倒也懂事,感激黄庄主的知遇之恩,认黄庄主为大哥,协助黄庄主开荒建庄,一片忠心。他矮矮的个子,强健有力,做事干练。尤其能够吃苦耐劳,无论下塘清污、挖地种菜、撒网捕鱼,样样做得模有样,深得黄庄主喜欢。 “来吧,把这棵树放倒,要不砸下来鸡命难保了。”黄庄主指着鸡舍边一棵快要枯死的碗口粗的木麻黄对我与阿杰说。 我们便合力将树放倒下来。 黄庄主看了看地上的木麻黄,又看了看一米来高的鸡舍,若有所思。“这鸡舍也不太稳固,能不能把它架到棚顶上去帮棚梁受点力呢?”黄庄主对我们笑了笑,“这算不算废物再用呢?” 我点点头,说:“当然算。”于是,我们一起抬起木麻黄便往棚顶上放,不料棚顶有个坡度,两边墙一高一低,阿杰问:“树头朝上还是朝下?” 黄庄主看了一眼阿杰,问:“人的头是长在上面还是长在下面?” “当然是头朝上长着。”阿杰说。 “树呢?” “也是头朝上长的。” “对啊,怎么能把树的头放在下面呢?” “可是,这树根露在外面多难看啊!” 黄庄主没有说话,他去平房杂屋里找来一把砍刀,三下五除二便将那树的枝丫树根砍了个精光。我们再合力把枯树抬起来,一高一底地搭在了鸡舍的两边墙上。“这不难看了吧?”黄庄主拍了拍手上的灰尘,问我们。 “不难看了。”阿杰笑道。 我说:“蛮合适的。” 黄庄主又找来一些铁丝,将木麻黄两端绑紧在棚梁上。忙完这些,对我们说道:“死了的树也是树,是树就应该依着它的本意。做事不能看外表,要有讲究。有讲究才会顺当,一顺当就有道理,这道理就是顺应天地。” 黄庄主的这番话挺有哲理,我佩服地点了点头。我再一次觉得黄庄主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租塘养鱼的人。 打理完鸡舍,黄庄主便带着我与阿杰去那片荒地里挖了会儿地。黄庄主无疑是个农家理手,平土整垅收沟,他十分娴熟地将我与阿杰翻挖出的新地整理成一垅垅菜地。“明天就可以让二叔来施肥撒种了,多种几样蔬菜。”黄庄主对我与阿杰道,“多种点野菜,好打理,又不惹虫子……你们帮着把这鸡鸭粪清理出来……农家肥种出来的菜吃得放心啊!” 我点头称是。 一上午在快乐的忙碌中结束。 我们回到前院时,二叔的饭菜已经做好端到了枇杷树下的木桌上。 枇杷树硕大的绿叶间探出了一朵朵的小白花,两只蝴蝶在花叶间缠绵穿行。闲不住的小狗妮妮似乎发现了什么目标,如一只黄球,连滚带跳地奔跑在小道上。我们四个人围坐枇杷树下的木桌边吃完午餐,二叔挂在脖子上的收音机便锣鼓咚呛胡琴悠扬,一女子碎碎念唱道:犹自深闺怯晓寒,暖风吹梦到临安…… 正午的小院静谧安详。 枇杷树下的阴凉里,微风捎带着缕缕荷香沁人心脾。 我脑海里浮出几句打油诗来,便起身走到那堵旧墙前,用那半截粉笔头,把它们写在那块黑板上。阿杰走过来,一个字一个字地念: 四人两蝶一只狗 清风徐来戏乐悠悠 没有都市喧嚣 不为名利奔走 就享受这份静寂 把孤独过成诗 把世事看个透…… 阿杰学着课堂上语文老师的神调,念得抑扬顿挫,惹得我们哈哈大笑。 我望了一眼荷塘,夏天要来了! 夏天要来了,我在等待荷塘里的第一支荷花,它一定是我命运的精灵花。 第十五章 人生最苦是惦念 乡野的日子除了各行其事的劳作与忙碌外,更多的是清闲与寂寞的时光。而坐在院子里的枇杷树下喝茶扯淡,便是我们最大的乐趣。 那天傍晚,我们吃完饭,照例坐在枇杷树下。屁股还没坐热,黄庄主突然把大腿一拍,叫道:“差点忘了——我得回趟岛城呢!”他对我们有些歉意地笑了笑,站起身,肩膀一高一低地返回屋子里去收拾行李。 二叔关掉收音机,走到黄庄主的窗边,问:“带点什么吧?” 屋子里传出黄庄主的声音:“你看着办喽。”然后,又在屋子里喊道,“阿杰,去帮我冲洗一下车子。” 庄门前木桥那端的小道上停放着一辆老掉牙的七座丰田面包车,那是黄庄主的专用座驾“农夫车”。车轮沾满了泥浆,车身喷了三个斑驳的大字:怡人庄。除了驾驶位与副驾驶位保留外,后面的两排座位全拆掉了,一看就知道为了方便拉饲料肥料或者农具。我帮着阿杰铺开一条塑料管,接上栅栏边的水龙头。拧开龙头,一柱强劲的水流射向车身,泥花四溅。 一会儿,黄庄主上身穿着一件印着椰树沙滩的丝绸岛服,头上戴着一顶帽檐上缀着一圈金丝、帽冠上绣着一朵玫瑰的黑色礼帽从小屋里一步一瘸地走了出来。我瞅着那顶黑色礼帽一阵发愣,我吃惊在这偏远的乡村农家小院里咋能见到这么时尚与洋气的黑色礼帽。 二叔也从厨房里出来了,他一手拎着一只咯咯惊叫的老母鸡,一手提着一袋昨天刚挖出来的沾了泥巴痕迹的地瓜和一大串今天才摘下来的绿中透黄的香蕉,走到黄庄主面前,一脸自豪地说:“嘿嘿,都带上吧,绿色农家食品,庄里也吃不完。” 黄庄主笑了笑。 我接过二叔手中的农货放进车里。黄庄主走近我,问:“大记者,想不想回岛城看看?” 我猛地一惊——突然意识到我从岛城来到怡人庄已经不少日子了!“我咋想不起我从岛城来呢?”我自嘲地笑道。 “哈哈,乐不思蜀了!”黄庄主问我,“真不想回岛城了?” 我感觉得出他应该是在试探我。 我沉吟了一会,说:“我怎么找不出回城的理由啊?” 黄庄主对我点了点头,目光意味深长:“其实,我感觉到你一直在受着煎熬。”他说。 我苦笑了一声,道:“庄主好眼光!” 我相信黄庄主的眼睛能够看透心灵。 “人为什么多痛苦,就是因为老抓着过去不放。”黄庄主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我说,“其实,人活着,就该像这乡野的花啊草啊鸡啊狗啊一样,简单、自在、没心没肺,多好!” 黄庄主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他的“座驾”门。 我想扶他上车,他摆手拒绝,自己轻轻一跃,很敏捷地爬上了驾驶室。黄庄主虽然有一只腿脚不灵活,但并不影响他驾驶汽车。他启动了引擎,“嘟——嘟”地按了两声喇叭。随即,打开车窗,探出头来向我招了招手,说:“大记者,人生最苦是惦念!” 他对我说完这句话后嘴角又浮出了那缕神秘而古怪的微笑。他摇上窗玻璃,一踩油门,面包车轰地一声彪上了通往岛城的路…… 我再一次愣在那里。 “我们继续喝茶吧。”二叔对我说。 我们又坐了回枇杷树下喝茶,都没有说话。黄庄主的缺席,明显使庄里一下子缺了主心骨,显得有些空寂而落寞。 “人生最苦是惦念!”——我啜着一片茶叶,寻思着、回味着黄庄主的这句话。黄庄主想告诉我什么呢?莫非黄庄主也与我有着同样的心境? “黄庄主这么急着赶回岛城,应该是家里有什么事吧?”我打破沉静,试探地问道。 二叔没有回答,摇了摇头,看了看阿杰。 阿杰迟疑了一下,然后一付若有所思的神情。 “黄哥家不在岛城,在海岛西部县。”阿杰说。 我心里一惊,我记得我来庄里的那晚,黄庄主跟我说过他算是岛城人。 “黄庄主经常回城吗?”我又问。 “也不经常,”二叔摇了摇头,说,“每月的月中这几天会回一次吧。” “庄主夫人在岛城吧?”我仍然有些好奇地问。 二叔一脸茫然,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目光望向阿杰,说:“黄庄主没有成家呀,这么多年了,如果成家了我们不可能不知道吧?” 阿杰也点了点头。 “那些土特产送给谁?”我问。 二叔说:“黄庄主每次回城,总会带些土特产。” “应该是送给城里的朋友们吧。”阿杰说,“黄哥的事,我们很少打听。” 我也觉得黄庄主在岛城应该没有家室。如果有家室,没必要隐瞒。但是,如果纯属是回城走亲访友,也不至于每月要定在月中这几天吧。这样一想,我觉得黄庄主是个神秘的人,他回岛城也一定是去看望一个更神秘的人。再联想起那个月夜遇见他挖坑,我愈觉困惑,但又不便打破砂锅问到底,于是感叹道:“做个庄主也蛮辛苦的,白天忙,晚上也……” 我话音未落,便看到二叔的脸色莫名阴沉起来。他盯着我,问:“你……你是不是撞见了什么?” 我笑了笑,不答。 空气有些凝固。 我看到阿杰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僵硬。 好一会,二叔才叹了口气,说:“都怪我。” 见我一脸不解,二叔解释道:“黄庄主住的那间石头屋是村里几十年前建的,后来一直闲置。黄庄主租了这水塘后就用上了。也就是四年前,黄庄主带我来庄里,为了给我腾个房间,他自己搬到闲置了很久的那个石头屋里住。结果,当晚就中了邪……”二叔的声音低沉,充满愧疚。 阿杰点了点头,补充道:“也确实蛮邪乎的,原本好好的身体,搬那屋后就开始犯病了。”他接着回忆道:“那天晚上,月亮很大,大家都睡了。我起床拉尿,看到黄哥扛着一把锄头向水塘那边走去。我觉得奇怪,便追了上去,问他这么晚干什么?他不说话,眼睛睁得如灯泡,径直往前走。我有些害怕,便上去抢他肩上的锄头。但是,他的手就跟铁钳子一样,根本抢不下来。” “你幸亏没有抢下锄头。”二叔道,“他要是一醒来,就麻烦了!” “怎么麻烦?”我问。 “如果他被叫醒了,是要折寿的,搞不好还会掉到水塘里淹死。”二叔说。 阿杰继续回忆:“我抢不下他的锄头,只好跟着他往前走。走到那片树林子后,黄哥便弯腰挖起地来。” “是挖一个很大的坑吗?”我问。 “是的。”阿杰说。 “你听见他说话了吗?” “听见了。” “听到了什么了?” “听不懂。” “知道他与谁说话吗?” 二叔插话道:“跟土地爷说话呀!” 阿杰点了点头。 我愣住了,更觉不可思议。 阿杰看了一眼我,一脸认真的神态,“黄哥是个可以与神仙对话的人!”他语气坚定地说。 “事后你问过他吗?”我问阿杰。 “第二天我就问过他,但他什么都不记得了。”阿杰说。 “唉,都是我的错。”二叔叹息道,“我们乡下有个习俗,如果老屋子闲置得太久,再住进去,得做法事,请大神驱邪。”二叔一脸懊悔,叮嘱我,“你以后再撞见了,可别叫醒他。他还在梦里,一受惊吓魂魄就会跑掉。” 我有点无语了。 二叔固执地认定黄庄主是撞了邪,他一遍遍念叨:“都怪我……都怪我……” “你就是个迷信头子!”阿杰讥讽二叔道。然后,他的目光有些游离,几次望向黄庄主的石头房——那儿有一个天台。阿杰站起身,径直走到石头房前。房子的墙边上斜靠着一张用木棍绑成的梯子,阿杰爬了上去,然后纵身一跃,稳稳地落在天台上。他立在那里,从裤兜里掏出一台手机,双手端着手机,面朝空旷的四野,一边旋转一边喊道:“绿色!绿色!” 二叔对我说:“他在寻找信号!” 我明白了,‘绿色’表示信号通畅。我哈哈大笑起来。 阿杰端着手机,对着不停的方位旋转着,呼叫着:“绿色!绿色!” 我想,他应该是非常想念外面的世界了。 他在天台上跳来跳去,一会愁眉苦脸,一会儿开怀大笑。 “大记者,你知道岛城现在玩什么游戏吗?”他向我叫道。 我告诉他“三国”、“大话西游”都已经过时了,现在时兴玩“传奇”呢! “你玩过没?”他问。 我说我玩过“星际争霸”。 他便停止旋转,站在天台上,俯下身子,一脸崇拜地望着我,叫道:“天哪,你太牛逼了,那个很高端呢!” 我笑了笑。我知道,阿杰也在惦念着外面的世界。 是的,每个人的心里隐藏着各种各样的惦念。 第十六章 请跟我来 我进入那家报社后,努力工作,积极上进,阳光热血。现在回想起来,我之所以有那么一付可爱的好青年的样子,一是着迷于记者那一无冕之王的桂冠,二是与美女老师的爱情点燃了我的青春激情。那时的我,真是个纯情的青年。何况,那是我的初恋。我就觉得全世界都是美好的,浑身有使不尽的力,心里有做不完的爱。胸怀事业与爱情的我无疑是幸福与快乐的,这种幸福快乐感让我把个苦逼懵懂的青春搞得风生水起势不可挡。 后来,美女老师走了。 她带走了我的爱情,也抽空了我的激情。 失恋的日子,我的心里有一种无处诉说的伤悲。 邹健拉我去喝酒,我不去。 邹健拉我去唱歌,我不去。 邹健拉我去泡妹,我不去。 “美酒你不喝,情歌你不唱,靓女你不泡——咦,你到底爱不爱老师呢?”邹健问我。 “当然爱。”我很肯定地告诉他。 邹健眯着小眼,斜睨着我,一脸困惑,道:“你失恋了咋不沉沦呢?你失恋了咋不堕落呢?” 我没搞明白他什么意思。 “你这不是按套路出牌啊!”他说。 我也疑惑地看着他。 “你应该像电影里演的那种失恋后痛不欲生堕落沉沦醉生梦死才对啊!”他哈哈大笑着说。 我盯着他那付幸灾乐祸的嘴脸,擦了擦眼睛,也对他报以两声狂笑。 兄弟邹健的一次次嘲讽与劝导,以及我自己对自己的无数次轻蔑与说服,使我很快就醒悟并脱离了苦海。我明白了,老师的世界本来就不属于我,我的悲伤没有意义,我甚至连悲伤的资格都没有。因为,我连失恋都算不上,老师根本没有与我恋爱过,我纯属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而已。我铭记并感谢老师对我的警告,我总算没有在错爱中渐行渐远迷失自己。我告诫自己:我得坚强,我得挺住,我得化悲伤为力量,好好地活着,好好地工作。 白天,我马不停蹄地采访,挖空心思地调查;暮色四合,办公室里只有我在伏案赶稿;直到夜深,累得精疲力竭人仰马翻,才迷迷糊糊地回到住处,倒头大睡。忙碌,让我忘记了那份凄美的爱情;疲累,让我遗忘了那个思念的女人。就如曾经背诵过的一句名言:等到我老了,我可以毫无懊悔地说,我把珍贵的青春献给了工作…… 一篇篇大稿特稿深度稿在我的笔下诞生。 我的勤奋敬业获得了报社的好评、领导的赞赏。年末的时候,部门主任通知我去社长室,说社长亲自找我谈话。 社长找我谈话?这让我有点受宠若惊。 我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走进了社长办公室。 “社长好!”我喊道。 社长一脸慈祥,问:“你就是谈天吗?” 我毕恭毕敬,点头哈腰。我悲哀地发现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身上有了一种奴媚性:一见领导或者什么人物,我就特别谦卑,我就骨头酥软。 就如所有领导跟下属谈话一样的套路,社长开始了嘘寒问暖一番废话:哪个学校毕业的?工作顺利不?看哪些书?业余时间干什么?想不想家,想不想父母?…… 我一一作答后,谈话就进入了实质性。 “谈天,作为年轻记者,你无论是专业技能还是工作精神,大家反映都不错。”社长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低沉,一脸微笑换成了严肃,“但是,你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生活方式,岛城大开发大开放,很复杂,你可不能沾染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心里格登了一下,难道社长知道了我与美女老师的私情?“谈天,你还年轻——”社长的脸色从严肃变成了严厉,他继续说道,“你的路还长,千万不能摔跤啊!” 到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完全乱了,我意识到报社已经知道了我与老师的秘密,但是,我仍然心存侥幸尽量保持着铮静。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谈话吗?”社长的目光从严厉变成了冷酷。他的声音更加低沉,低到几乎只有他自己听得到。 我已是胆战心惊,但仍想负隅顽抗,我嗫语道:“不……知道。” 几秒后,社长的脸色突然从寒冬腊月恢复到阳春三月,“报社决定培养一批青年骨干记者,你们部门推荐了你,我把你请来,算是对你做个初步了解。希望你更加努力工作,思想更加上进……”社长的声音充满了无限的温暖与无边的亲切,就如一位慈父对我进行着谆谆的教诲。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悬着的石头落了地。我当然表现出感激涕零,连说话都有些结巴,我说:“请……请社长放心,我一定会……会更加努力!” 社长微笑地点了点头,连说三声好。 “今天算是对你做一个基本了解,”社长站起来,握了握我的手,继续说,“今后,工作与生活中如果遇到什么困难,就直接来找我。” 社长送我走出他的办公室。出门,社长拍了拍我的肩膀,再次意味深长地叮嘱:“好好干,严格要求自己,你的前途是美好的!” 那一刻,我感动得就差献上膝盖跪地作揖了。 后来,我才明白,社长根本不是为了培养什么青年骨干找我谈话,他是为了他的宝贝独生女儿的终身大事找我,算是对我进行一次面试和审查,他纯粹把私事当成公事办了。这样看来,那是我第一次与我的岳父大人面对面。 社长的独生女儿叫碟。 她与我同龄,名字虽叫蝶,可体形一点也不像蝶,属于典型的营养超标严重过剩的那类。但是,碟有一双好看的丹凤眼,晶莹而黑亮。蝶大学毕业后在报社财务部工作。我与她认识是在上个月报社举行的五四青年节晚会上,团支书选了首《请跟我来》,点名要我唱,我说那是对唱呢!蝶大大方方走过来,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望着我,说:“我跟你唱,好不?” 我踩着不变的步伐 是为了配合你到来 在慌张迟疑的时候 请跟我来 …… 那首歌我俩配合默契,声情并茂,堪称完美,赢得了全场掌声一片。 自那以后,我就常常发现身后有双眼睛在跟踪我。我当然知道,那双眼睛是蝶的。但是,说心里话,我在她身上找不到爱情的感觉。我承认,是老师那美丽优雅的影子将她打败。社里很多人都知道了她喜欢我,但是我装傻,对她一直敬而远之。直到有一天,蝶突然来找我,她站在我们办公室走廊上透过窗户向我招手。我假装没看见,埋头写着我的稿子。没想到她大声喊我们主任:“主任,帮我叫下谈天!” 我们主任赶紧跑到我桌子边,压低声音对我吼道:“谈天,你他妈别装,赶紧出去!” 我只好起身走了出去。 走廊上,她从挂包里掏出一个包裹,递给我。我问是什么?她说一件衬衣。 我觉得莫名其妙。 她说:“给你的。” 我手足无措。 她有些心疼地说:“你看你身上的那件衬衣,穿多少天了?你都不懂照顾一下自己。” 那一刻,我的鼻子有点发酸——老师走后,我坚强的外表下其实包裹着一颗忧伤而脆弱的心。我青春的世界里始终弥漫着一层阴霾,我试图走出去,但没有找到走出的路。我发疯似地没日没夜工作,只为忘记那次无言的伤悲。 蝶把衣服塞给我,“明天你有时间吗?”碟轻声地问我。 我默默地接过用报纸将它卷了起来。 我想了想,明天是周五,我没有采访任务。我说:“应该有吧。” “我爸叫你明天下班后上我家一趟,他有事找你。”碟靠近我耳边悄悄地说。 我看见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飞过一片红霞。 我的脸上也那么红了一下。我的耳边响起了我与碟曾经对唱的那首歌: 我踩着不变的步伐 是为了配合你的到来 在慌张迟疑的时候 请跟我来 …… 我原来是在等她? 我想哭。我再一次觉得,我的青春又有事情要发生了。 第十七章 鸟择高枝而栖 周五下班已是傍晚,我没有回住处,直奔社长家。 社长家的小区坐落于我们岛城公园旁。正面是湖,背后是山。十多幢五层楼的普通小高层,品字相连。低调的小区大门,普通的庭院绿植,没有花里胡哨的假山雕塑与亭阁。整个小区给人感觉不是别墅区,但属于低调奢华有内涵的高档小区。你仔细看会发现,这些房子表面相联,实际上每幢中间都有几米宽的隔断,使每幢楼房成为独立体。楼层不高,每层一户,均带电梯。而最为特别的是小区广场宛如太阳一般辐射出十多条鹅卵石小道。小道通向每一幢房子,也就是说,这里的每幢房子都有一条专门的林荫小道,居住者可以各行其道。小道两旁生长着高大绿植,茂盛成荫,寂静无声,且无任何标志。初次进入小区的人,一般会转得晕头转向。据说,居住在这个小区的人非富即贵。 我转了几个圈,仍然没有找到社长家。于是,我打电话给碟,碟出到小区门口来接我。 宽敞亮堂的家里只有蝶一个人。 “社长呢?”我问。 她抿着嘴笑,说:“真不凑巧,我爸妈临时有事出去了,要晚些才回来。” 我说那我先去处边吃点东西再来。 她说:“你好小气,也不邀请我一起。” 我笑道:“我喜欢吃辣的,而且还是快餐盒饭,怕你吃不来。” 她说:“要不这样吧,你也别去外边吃了,我随便做点家常菜,你尝尝我的手艺?” 我想这不是坏事,我天天在外边小餐馆吃,确实有些怀念家常菜。 蝶的厨艺不错,一会儿功夫,几碟小炒就端了出来,一看就色香味俱全。尤其是那碟山野椒小炒牛肉,简直让我流出口水。这很令我出乎意料,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官家千金小姐们大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五谷不分四体不勤。 饭菜上桌,社长和夫人还没回来。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指向了八点。 蝶说:“不管他们了,他们肯定在外边吃饭了。”她解下围裙,在我对面坐下。 “喝点酒不?”她问我。 我说:“很久不喝了。” 她说:“喝点吧,大男人咋不喝酒呢。” 她笑着站起身来去取酒,“黎家山兰,本地人送的,我爸当饮料喝呢。”她说。然后,给我倒了一大杯,给自己倒了一小杯。 我们喝着山兰聊着天。 我说了一些采访时遇着的奇闻异事给她听。她脸上始终挂着微笑,眼睛睁得大大的,快乐地听着我说话。我第一次觉得她长得挺好看,她笑的时候竟然露出两粒可爱的小虎牙,尤其是那双始终望着我的丹凤眼——我突然感觉那眼神有点像老师的——这令我的心怦然一动。 不知不觉,我们竟然喝了半瓶山兰。 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十点了,社长与夫人还没有回来。 我说我得回去了,下次再来吧。 她也有点歉意地点了点头。 我站了起来——突然,我感觉我的腿有些发软,头也有些晕眩,刚迈出一步就差点跌倒了。我有些不意思地对她笑了笑,说:“这酒……还真有……后劲呢!” 蝶有些怜惜地说:“你真不能喝啊!” 我说:“可能是喝多了点。” “那休息会再走吧,喝杯蜂蜜茶解下酒。”蝶说着转身去给我泡蜂蜜茶。 我在沙发上坐下,感觉四肢松软,心跳加快。 蝶端着茶回来,见我歪靠在沙发上,说:“这样不舒服吧。”她放下茶杯,去房间取了只枕头给我垫在脖子下。我躺在沙发里,头脑昏昏沉沉,一会儿便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 我睁开眼便看到我身上盖了条秋毯,蝶正坐在沙发另一头看着无声的电视。 我赶紧坐了起来。 “醒来了?”她问。 我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哦,害你还没睡。”我说。 她对我微微一笑,说:“你没事就好。” 我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已是凌晨一点。我问:“社长回来了吗?”蝶摇了摇头,脸上仍然有些歉意。我酒醒了一半,说:“那我得回去了。”她看着我,有些不放心,“你能行吗?”她轻声地问我。我提起包,站了起来,伸了伸有些沉重的腿。“好多了,没事。”我说。她突然低下头,脸上一片红云飞过,声音很轻细:“你……陪我……看看电视吧,爸妈不在家,我一个人……也害怕。” 我想,反正几个小时就要天亮了,那就陪她看看电视吧。 柔和的壁灯下,我和蝶并肩坐在沙发上。蝶显然刚冲过凉,穿着一条墨绿色的露肩裢衣裙,头发有些湿润地披散在浑圆的肩上。电视里正在播放着一部国外谍战片,我把电视的声音调大一点,男猪脚对女猪脚说:“你记住那道门的颜色了吗?”女猪脚想了想,说:“猩红色。” 蝶这个时候弯腰去拾捡掉落在沙发边的裙摆——她弯腰的那一刹,我一眼看见她领口下的白皙与丰满。我的心灵本能地震颤了一下——仅仅一秒钟,我充满惊慌地收回了目光,并在心里暗骂自己下流卑鄙。我深吸一口气镇定自己,结果,却清晰地闻到了蝶的身体散发出的一缕淡淡的、柔柔的、若有若无的幽香—— 这缕幽香让我涌出一阵晕眩与迷惘。我想起了老师,我甚至觉得连场景都似曾相识——我突然地伸手一把揽住了蝶的腰际。蝶被我的这一举动吓着了,一脸惊慌与羞涩,挣扎着不让我抱。但我没有收手,还是紧紧地抱住了她。她挣扎了一会,可能是累了,最后瘫软在我的怀里。而这时,我立马就回过神来,赶紧放手。但是,我已经感觉到蝶将我抱紧了。 我必须声明,当我伸手抱住蝶的那一刻,我就清醒地明白了,我的青春将迈向了另一道门槛,我再一次恋爱了。 我们相拥着,没有言语,只有心跳。 我感觉胸前有些湿润,低头看了看,蝶在我怀里流下了泪水。 我一惊,“怎么了?”我轻声地问她。 她抬起头,看着我,凤眼婆娑,说:“我知道……你心里在想着另一个人。” 我一辈子都坚定不移地相信女人是世界上感觉最为灵敏的动物,我一辈子都不会怀疑她们的身上完全拥有与生俱来的特异功能。 我心生歉疚,努力地抱紧了她。 我与蝶恋爱了。 我枯萎的心灵再次获得爱情的滋润,我沙漠般的青春又充满盎然的生机。我工作更加努力,稿件接二连三获奖。业余时间,在兄弟刘大侠的影响下,我热爱上了诗歌。我勤奋创作,一首首诗作发表于我们岛城的大小报纸和杂志,青年诗协吸纳我为会员,岛城作协选我为理事。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一个才华横溢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 “写诗要有好环境,你别住那出租房了,搬我家来住。” 与蝶确定恋爱关系四个月后的某一天,蝶含情脉脉地对我说。 我一脸惊呆——幸福来得有点快。 蝶解释道:“我爸妈说让你搬过来。” 我笑着问:“要交房租吗?” 蝶瞥了我一眼,说:“你请我看几场电影就行。” 我当然连呼感谢点头接受。 我回东湖里住处搬东西的时候,我的警察兄弟大卫给我打来手机: “老实交待,是不是攀了高枝?” 这话让我吓了一跳,我问:“你怎么说这种话?” 大卫说:“如实招来。” 我承认处了一个女朋友。 “是不是社长家的千金?” “大哥,你咋这也知道?” 大卫说:“那就对了嘛。” 我问:“大哥,什么意思呢?” 大卫告诉我,前天公安局邀请媒体领导召开治安工作会议,他正好与我们社长坐一块。一聊,是正宗老乡。大卫便问报社是不是有个谈天记者?社长说有。大卫说那小伙不错,挺勤奋敬业的。社长笑了笑,说,那小子正与我女儿处朋友呢! 我听着吓出一身冷汗,我赶紧说:“大哥,你可要给小弟美言几句啊!” 大卫笑道:“知道自己有案底了吧,害怕了吧?” 我确实有点后怕了,我央求道:“大哥,我那可是过去的事啊!” 电话那端传来大卫哈哈哈哈的笑声,声音几次折断,就像他笑岔气的那样子。末了,他说:“放心吧,坏小子,你的陈年烂事我可是帮你瞒着的。” 我感激涕零,说:“大哥侠义!我一定要把这篇追踪报道写好,算是报答大哥对小弟的关照!” 邹健正趴在桌上整理着他的客户档案,“跟谁打电话呢,一口的马屁味!”他抬起头骂我道。 我看见厚厚的电话本上一串串名字与电话号码被他红蓝黄涂抹得色彩斑斓。他告诉我:“这些全是我潜在的客户,也是我未来的朋友。红色表示最有希望合作的,蓝色表示可以继续联系的,黄色的便是拉出去枪毙的了。”顿了顿,他说,“奶奶的,这每个名字都代表着岛城千万或者亿万的财富啊!” 我笑了笑,说:“你牛,你一炒地贩子,掌控着岛城的经济命脉。” 邹健说:“子不是曰过:泡妞,要泡贤淑美女;交友,要交有钱人。” 我无语地摇了摇头。 我再一次提醒自己,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本份纯朴的乡村计生小干事了,我们岛城这个大染缸已经把他染得黑白难辨了。 我还是告诉了他:“我……要搬走了,我回来搬东西的。” 他愣了一下,抬起头,望着我,“你是不是还在记恨我举报了你与老师?”他问。 我笑了笑,摇了摇头。 “那为什么搬呢?” 我当然不敢告诉他我搬去女友家,我担心这样会刺激他。我只是平淡地说,报社考虑我应该有个安静的写稿环境,给分了间房子。 他一脸羡慕,一脸失落,说:“我就知道你有本事,你是个鸟人,你迟早会飞走的——有句话怎么说的,鸟择什么而居?” “鸟择高枝而栖。”我说。 “对对对,到底是记者。”他嘿嘿地笑着,“鸟人,你是鸟人。一定会飞走的。”他念叨着,收拾桌上的电话本。 说心里话,我也有些难过。毕竟,我们一起在这儿蜗居了两年,我这一搬走,他将孤单一人。我说,“我请你吃个饭吧。”他一摆手,说:“我请你吧——算是为你这个鸟人送行。” 邹健与我去了家湖南菜馆。 我们要了两瓶啤酒,一人一瓶。邹健把瓶盖打开,脖子一仰,喝了一口。他把嘴一抹,“告诉你一件事,”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前天我在岛城酒吧遇到了她。” “谁?”我问。 “我那未婚妻啊!”他沮丧地摇了摇头,说道,“浓妆艳抹花枝招展,陪客人喝酒。” “你没跟她聊聊?”我问。 “没有。”他摇了摇头,一脸无奈。“我已经死心了……”他似乎是自言自语,“不过,有时候还是惦记她,担心她过得不好。” “你干嘛不告诉她,你现在发财在望,可以娶回她了呀!”我有些玩笑的口吻说。 “我没有那么下贱吧?”他撇了下嘴,“妈的,惹上病就麻烦了。”他骂道。 “她知道自己做什么,后果自己负责。”我说。 “不说这些了,继续喝酒。”他一仰头,又喝了一大口。“我也要搬家,想找个好点的房子。”他说。 我点了点头。 “这几天正在做一笔大的。”他说。 “相信你能成。”我说。 “成了就买房买车。” “那老婆的事呢?” 他嘿嘿一笑,道:“不急,等钱多多了,再找个带劲的,把损失补回来!” 多少年后,成为岛城著名炒地大王的邹健向我承认,那个时候,娶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成了他疯狂而不择手段赚钱的动力。我当然明白,正是那个梦游之夜,注定了这颗岛城商界新星的冉冉升起,也奠定了这个岛城钻石花痴的横空出世。 第十八章 黄庄主岛城回来 寂静的正午,阳光透过宽大的枇杷树叶缝隙洒在院子里。 我收工回来,蹲在枇杷树下修理一把挖断了柄把的铁锄。 妮妮安静地趴在我脚边好奇地看着我摆弄着铁锄。 二叔在厨房里升起了炊烟,隔老远我都能清楚地听到他脖子上的收音机里传出的锣鼓咚呛胡琴悠声,那女子幽怨地唱道: 犹自深闺怯晓寒, 暖风吹梦到临安…… 蹲久了,我的腿脚有点发麻。我站了起来,朝荷塘望去——才几天功夫,荷塘里已然一片绿色。清风徐来,绿荷此起彼伏轰轰烈烈风流激荡。盛开的荷叶下,偶有半开半闭的小荷,极尽羞涩与绿嫩,宛如邻家小姑娘。我睃巡一遍,仍然没有看到荷花,传说中的精灵之花还没有出现。但是,我已闻到潮湿而淡淡的花香,我已听到荷仙们匆匆赶来的步伐声。像记忆中故乡初夏荷塘的某种情景,一种感觉,熟悉而亲切。 桥头小路上一阵尘土飞扬。 妮妮迅速站起,两耳竖立,眼睛盯向小道那边。 “黄庄主回来了!”我叫道。 妮妮便如一支黄色的箭嗖地向小桥冲去。 黄庄主把驾驶门打开,他一手扶着车门,一车扶着座位,两只腿很敏捷地从车上跳了下来。他叫了一声妮妮,妮妮便如飞起来一般跳过低矮的栅栏门,冲过小桥扑到了黄庄主的脚边,竖起前肢,嘴里发出呜呜的咕噜声,缠拥黄庄主的裤腿。黄庄主看了看妮妮,俯下身来,摸挲着妮妮的脑袋,说:“乖妮妮,别急,给你带好吃的了!” 黄庄主穿着那套丝绸岛服,戴着那顶黑色金边礼帽,手里提着一只硕大而沉重的帆布袋,在小狗妮妮的引领下微笑着一步一瘸地走进了正午的园子。 我放下手里的锄头,迎了上去。 “黄庄主好!” “大记者好!” “黄庄主辛苦了!”我叫道。 黄庄主一怔,立即笑着向我回礼:“为人民服务!” 我一愣,也噗嗤一声大笑,不敢再往下接,转了话题:“黄庄主,该叫我农夫了!” 黄庄主嘿嘿一笑,说:“假把式,还是叫记者自然。” 我从黄庄主手里接下帆布袋,“这么沉啊!”我说,“你不会把岛城给搬回来了吧?” “都是些生活用品。”黄庄主笑了笑,“一个月难回趟城,就多带点东西回来。” 二叔从厨房里出来,说:“几天了,正算着你回来的时间呢!” 阿杰也收工扛着锄头从菜园子那头向这边走来,大老远在喊:“黄哥,给我买黑人牙膏了没?” “买了。”黄庄主对着阿杰道:“五支,够你用几个月了!” 阿杰笑逐颜开,快步走过来,把锄头一扔,上前就拥抱黄庄主,说:“还是黄哥疼我!” 黄庄主从帆布袋里掏出一个精美的包装盒,拆开来,“这是给妮妮吃的。”他一边说着一边从里面取出几块食品,弯腰蹲下,递到妮妮面前,“吃吧,你小时候的味道。”妮妮嗅了嗅,一口一块地咬食起来。那些食品像动物的骨头,也像孩子们的玩具,一股股烤肉香直扑我们的鼻子。阿杰说:“我也饿了,给我一块吧。”黄庄主笑道,“别说,你的待遇还真没妮妮的好。”黄庄主表示出一脸的嫌弃,把五支牙膏递给阿杰,有些心疼地说:“看你一身臭汗,快去洗洗。” 阿杰高高兴兴地领着五支黑人牙膏回房去了。 妮妮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那几块食物,然后,眼巴巴地盯着黄庄主手中的盒子。黄庄主笑了笑,干脆把盒子里的食物倒了一半在妮妮面前,他摸了摸了妮妮的头,神情显得有些难过,说:“妮妮,答应过给你吃最好的,却一直没兑现。现在,就多吃点吧。”妮妮对着黄庄主呜呜咽咽了两声,然后趴在地上认真地幸福地啃食了起来。 我从黄庄主看着妮妮的眼神里发现了顾惜、怜悯、愧疚、眷爱的内容,我隐隐觉得妮妮应该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黄庄主似乎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脸上很快就恢复了那缕微笑。他站起身来,看了看我,说:“妮妮通人性啊!” 我帮着黄庄主把帆布袋提进他的石头房里。 “开饭喽!”二叔在厨房里叫道。 阿杰洗漱完后回到枇杷树下摆好了桌椅碗筷。 为庆祝黄庄主回来,二叔做了几个拿手菜:香煎罗非鱼、辣椒炒鸡杂、干锅四季豆、凉拌野香菜、清炖木瓜汤。 正午的阳光透过枇杷树叶洒落下来,几只蝴蝶在树叶间翩翩起舞悠闲穿梭。大家围坐在枇杷树下的木桌边,一边吃着午餐,一边听着黄庄主聊着岛城的见闻。怡人庄园又恢复了大家庭的热闹。 “世纪大桥开建了,”黄庄主对我们说,“海甸岛要全面开发了。” 二叔插话道:“那海甸岛的地价不是要涨了?” “那是必然的,世纪大桥一通,海甸岛与市中心的距离就是一步之遥了。”我说。 “我前些日子听村长说灵山这边也要开发,是真的不?”二叔问。 “那……是迟早的事。”黄庄主喝了一口木瓜汤,语气平淡地说。 “那我们怡人庄会不会被开发啊?”阿杰问。 黄庄主笑了笑,说:“我倒不希望规划进去,我还想在这里多呆几年呢!” “那是,那是,”阿杰说,“我也希望呆在这。” “看得出黄庄主还是惦念着岛城的变化哈!”我笑了笑。 黄庄主摇了摇头,感叹道:“也不是惦念,毕竟在那里生活多年,有一种感情。但每次回城,总是有些陌生感。” 我点了点头,道:“可以理解,黄庄主已把怡人庄当成了家,所以,岛城就是过去式了,会越来越陌生的——我现在就觉得岛城离我很远呢!” 二叔说:“我也是。我也不喜欢岛城。” 阿杰有些沮丧,说:“你们都是城里人,只有我就从来没好好地做过城里人。” “还是庄里好。”黄庄主用筷子指了指桌上的饭菜,说,“就说吃的吧,城里吃什么都少个味,庄里饭菜才是香啊!” 我点了点头,道:“这确实。二叔的饭菜做得好吃。” 听到我们的表扬,二叔俨然大厨派头,道:“我以前在城里做帮厨,看师傅做菜就知道是在糊弄客人。只求口味,一点也不讲营养。其实吧,能凉拌的就不必炒,能炒熟的就不必煮,能不切碎的就尽量整个吃……” 阿杰说:“你是在吹牛吧?你可是经常煮不熟饭菜哦。” 二叔瞪了一眼阿杰,道:“我那是讲养生。” 阿杰不服输,说:“什么养生,我只知道饭菜要煮熟才能吃。” 二叔一脸认真地解释道:“其实,人的身体就是一台加工机,会按照自己的需要来加工吃下去的东西,然后生成身体所需要的营养……” 黄庄主啪啪啪地鼓掌,“二叔不愧为养生大厨!不过……”他笑了笑,对二叔道,“阿杰的意见也对,饭菜还是要煮熟才能吃哦!” 二叔点了点头,说:“以后一定煮熟,一定煮熟。”他显然有些不开心,黑着脸,扒了两口饭,碗筷一丢,抹了抹嘴,搬了把椅子到枇杷树的另一边。坐在那里,拧开脖子上的收音机开关,锣鼓咚呛胡琴悠扬,那女子幽怨地唱了起来: 犹自深闺怯晓寒, 暖风吹梦到临安…… 阿杰歪着头看着二叔,讥讽道:“你这戏都让我们听出耳茧子了!” 二叔便把收音机声音调小了点,瞪着阿杰道:“你小子不懂戏味,就莫言戏字。人嘛,总得有个癖好吧,听戏有啥不好?” 我想,二叔喜欢听戏确实没什么不好。我打圆场道,“庄里没电视,没网络,所有城里的娱乐都没有。只有听到二叔的收音机唱戏时,我才觉得咱们还生活在现代社会呢!” 黄庄主哈哈大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二叔的黑脸也释然了,笑了,他奚落阿杰道:“你这小子是啥癖好也没有,你可白活了二十多年啦!” “谁说我没有癖好?”阿杰把碗筷一放,站起来,反驳二叔:“我的癖好是热爱名牌!”他挺起胸膛,“你看看,我身穿正宗地摊‘牌子’货,脚蹬‘名牌’温州凉鞋,全身上下加起来起码超过200块!而且……”他继续炫耀道,“我连牙膏也讲究,非‘黑人’不用,看我这牙齿——”他向我们咧了咧嘴,亮出他的牙齿,“这种牙齿要是在岛城,不知迷死多少姑娘!” 听着阿杰的话,我差点喷饭。我还真的多看了一眼阿杰,觉得他的话蛮有依据:他全身“名牌”,皮肤黑不溜秋,牙齿洁白闪亮。黄庄主低声告诉我,阿杰只爱用黑人牙膏,所以,他固执地认定牙齿白是用了黑人牙膏后的奇效。 阿杰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扁扁的人造革小钱包,在我们面前晃了晃,说:“你们看看,这个也是外国‘牌子’货吧,看这洋文——” 我定睛一看,钱包上面印着一排拼音:gaojiqia bao(高级钱包)。 我与黄庄主已经笑得前俯后仰涕泪横流了 …… 怡人庄园,纯朴的惊喜,简单的快乐,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我嗅闻着荷塘上随风而来的阵阵荷香,我看着那湛蓝天空飘过去的朵朵白云,我的鼻翼脏腑间流畅着自然的气息,我的整个身心都显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努力控制着我的记忆,不让它与过去发生关联。不必思想什么,不必忧虑什么,更无所谓忧伤。岛城离我好远,名利与我没有关系。我的双脚落在地上,我的灵魂安歇在这里——我欣喜若狂地告诉自己:这就是你梦寐以求活着的状态。岛城给予不了的,怡人庄馈赠给了你! 第十九章 捕蛇者说 水渠对面的小路上走来一个人。 那个人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穿着一条老头衫,肩上挂着一只彩塑袋,一边走一边朝我们庄园这边张望。趴在黄庄主脚边专心致志啃着骨头的妮妮发现了那个人,它双耳竖立,呼地一声立起,扑向小桥—— 二叔问:“那是谁?” 黄庄主迅即叫住妮妮,妮妮悻悻地从桥头返回到桌子下,一双眼睛仍然警惕地注视着桥头。 我们看着那个人走近了桥头。 “去问问。”黄庄主对阿杰说。 阿杰起身走过去,“你瞅什么啊?”他朝那人喊道。 那人立在路边,望着我们的园子,说:“我看到你们园子里有蛇啊!” “蛇?什么蛇?”阿杰问。 “毒蛇。”那人答。 “在哪里?” “园子里。” 阿杰便骂:“你他妈的是蛇王派来惹事的吧?” 黄庄主对阿杰喝道:“你不要一开口就是恶。跟你说过多次了,说话要文明。” 那人对我们解释道:“我是捕蛇的,我能看到你们看不到的东西。” “捕蛇客。”黄庄主对我们说,“可以请他进来看看。” 二叔走过去,打开木桥的栅栏门,对那人说:“师傅,请你进来看看吧。” 那人取下草帽,把帽檐卷起,握在手上,当成扇子一样扇着。“你们园子里有蛇。”他强调道,走进了园子。 我觉得那人有点装神弄鬼危言耸听。我对黄庄主说:“这些日子,我与阿杰整天开荒挖地,连蛇影子都没有见到过。” 黄庄主沉吟了一下,说:“这种人一般不打诳语。” 那人进到园子里后,东瞧瞧西看看,然后,站在我们不远处的地方,以十分肯定的语气再一次强调:“你们园子里真的有大蛇!” “要真有大蛇,麻烦师傅帮捉掉。”黄庄主对他说。 那人点了点头,把草帽戴回头上,沿着荷塘的石板小道往前走。 我们跟在他的后面。 走出几十米后,他立住,面朝荷塘,用鼻子嗅了嗅,回过头来对我们说:“这荷塘的堤坡上有两条大蛇……”他说着把肩上的彩塑袋取下,从袋里掏出一个盛满液体的矿泉水瓶。然后,又朝前面走了走。他一边走,嘴里一边念叨什么,手里不停地摇晃着那瓶液体。他在堤坡上的一棵三角梅树下停住了步子,“这棵树下就藏了一条!”他以很肯定的语气对我们说。 那是一棵生长了好多年的三角梅树,枝蔓纵横交错,叶间簇拥着一丛丛鲜红的花朵。我看到树下除了一层杂草与枯叶,似乎没有什么迹象表明能够隐藏蛇类。我觉得他就是信口开河扯淡胡诌,但见他蹲了下去,伸手扒开地上的杂草枯叶,对我们说:“这不是蛇洞么?” 我们走过去,不可置信地看见了树蔸下确实有个被杂草枯叶隐盖的小洞,洞边有些灰色的绒毛,应该有鼠类出入;再凑近仔细一看,洞沿非常光滑,明显是蠕体动物爬行的痕迹。 “你们让开一下,”捕蛇客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对我们说,“如果惊动了它,它会伤人的。” 我们赶紧闪到几米外全神贯注地看着他。 他不慌不忙地拧开瓶盖,仰头将瓶里的液体喝了一口,含在嘴里。然后,俯下身子,把嘴巴凑近洞口,对着洞里用力一吐——那液体如一串水雾射入洞中。他便蹲在那里,取下头上的草帽,把帽檐卷成扇形,握在手里,对着那洞口不紧不慢地扇了起来—— 仅仅扇了三下! 我们便看到了一条粗壮的有着灰黑色斑纹的眼镜王蛇倏地从洞口窜出半截! 捕蛇客眼疾手快,一伸手,稳、狠、准地抓住了那颗三角形的蛇头!几乎在同一时间,只见他腾空一跃,手往空中一扬,一条近两米多长的大蛇被他从洞中带出。随即,我们看见一条泛着黑亮油光的“皮带”在他的手中飞舞…… 我们完全被他快速而完美的捕蛇动作震惊。 他很快把蛇放进了彩塑袋里,扎紧口子,丢在地上,对我们憨厚地一笑,说:“这是眼睛王蛇,剧毒呢,咬着人不得了。”他把手往裤子上擦了擦,又朝荷塘的四面看了看,说:“还有一条跟它一样大的。” 真的有蛇啊! 我们惊惶得说不出话来。 我突然想起林村长跟我说过:灵山之地,自古产大蛇。我瞅见黄庄主的脸色都是黑青的,半天没有说一句话。再看看阿杰,他正满眼困惑地盯着地上扭动的彩塑袋。只有二叔还算沉静,他对捕蛇客说:“师傅,你把它们都捉光吧!” 捕蛇客摇了摇头,说:“不可以,捉一条就行了。” 阿杰有些不满意,说,“那怎么行啊,你都知道了还有一条,留下它干嘛?” “如果在一个地方把它们全捉光,必会引起蛇神的不满,犯大忌的。再说,蛇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尤其是大蛇,与人类非常友好的。”捕蛇客笑着对我们说。 黄庄主开口了,对捕蛇客说:“想不到园子里竟然有如此剧毒的蛇,这实在令我不安。我这里经常有外边的客人来,如果不小心咬了,就是大事了,师傅就权当做一回好事吧!” 我们都希望捕蛇客帮下这个忙。 捕蛇客拗不过我们,点了点头。 于是,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他依然行走在堤坡上,边走边摇晃着手里的那瓶液体,鼻子时不时地嗅吸着,嘴里依然念叨着什么。我们小心翼翼地跟在他的后面,有几次我甚至感觉大蛇就在我的脚下。不一会,他告诉我们发现了目标。他在一棵硕大的无花果树下停了下来。那树下,生长着一撮低矮的灌木丛与杂草。那一刻,我几乎吓得魂飞魄散。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好几次爬坐在那棵树的枝干上,观望荷塘,寻找二叔说的“精灵之花”! “你们不要过来。”他对我们说。 我们停住步子,屏息凝神地望着他。 我们看着他弯下腰来,看着他折断了一些灌木丛枝丫,看着他伸手在树底下的草丛里摸索了一会。然后,听到他说:“有个小洞,你们找把刀来。” 阿杰马上跑去前边院子里找来一把砍刀递给他。 他三下五除二地砍掉了一些杂草与灌木丛,露出了小片空地。我们再一次无可置信地看到:地面上赫然露出一个小洞。 他蹲下,依然是脖子一仰,含了一口液体,往洞口一喷,水雾又射入洞中。 他依然不慌不忙地取下草帽,对着洞口不紧不慢地扇了起来…… 我们再一次惊奇地看到——仅仅几秒钟,一条更为粗长的金黄色眼镜王蛇从洞口窜出。 捕蛇客手快如流星,一把就抓住了蛇头…… 我们还没来得及欢呼雀跃,就清楚地看见那颗金亮的蛇头往捕蛇客的手背上一歪,张开嘴巴,一下咬着了捕蛇客的手背虎口! 我们听见了捕蛇客痛苦地发出一声“哎哟”,我们看到了捕蛇客脸上唰地变成了白纸。 只见他迅速站起,左手抄起彩塑袋,右手往彩塑袋里一塞,然后猛地往袋外一缩,蛇落袋中。黄庄主奔了过去,从他手里接过彩塑袋,扔在地上,用脚死死踩住了袋口。 我们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我们看到捕蛇客的额头上已冒出了黄豆大的汗珠——那一定是钻心的疼痛;我们看着他的手在极短的时间里由血红变成黑青,并且快速浮肿。他皱了下眉头,咬了咬嘴唇,表现出十分的铮静与清醒。他叫二叔帮忙打开那瓶盖,一仰头,含了一大口液体,往伤口处一喷。他让阿杰紧紧地按住他的手腕处,阻止血液循环。“把砍刀给我。”他对我说。我捡起地上的砍刀伸过去,他摸出一只火机,打着火,让刀尖消了一下毒。然后,他左手握刀,对着虎口蛇咬处画了个十字。接着,他用左手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地挤压着手臂,我看到一滴滴黑血从虎口的十字处滴落下来。“把瓶子给我——”他对我说。我赶紧拾起他脚下的那瓶液体递给他。他一仰头,咕咕咕地喝完了剩下的半瓶。 “没事了。”他抹了一下嘴巴,对我们说。 他用左手死死地压住右手的手腕处,在地上盘腿而坐,向我们展露出一个苍白的微笑。 我们仍然惊魂未定心有余悸,问他要不要去医院。他摇了摇头,说:“不去了,我这药比医院管用……没事的,休息一会就好了。” 黄庄主吩咐二叔赶紧杀鸡捞鱼,要好好招待师傅。 “你是条汉子!”黄庄主对捕蛇客说:“你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捕蛇客看着我们,敦厚一笑,说:“知道我为啥不想帮你们捉第二条吗?因为得罪了蛇神,我就得遭一次殃。不过,没事的,捕了半辈子蛇,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了。” 他让我们看他的手背手腕,到处是蛇的齿痕。他笑着说他身上的血全是蛇毒,他的血比蛇毒还值钱。 阿杰说:“我跟你学捉蛇好不?” 捕蛇客笑了笑说:“你脾气不好,干这一行急躁不得。再说,这是家传,不对外哈。” 我们陪着捕蛇客在荷塘边上坐了近一个小时,捕蛇客的脸色渐渐恢复了黝黑与红润。“这蛇不能带走。”他说。他站起身来,提起装着两条大蛇的彩塑袋,朝那片木麻黄林走去。 我们疑惑不解地跟在他后边,一路上听见他嘴里又在念叨。 他来到了树林外与原野接壤的一片灌木丛边,停下步子,把蛇袋放在地上,解开袋口,说:“你们走吧,走吧,走的远远的!” 两条眼睛王蛇交织着从袋子里簌簌游出,然后,像两枝毒箭射向远处的荒野。我们都清楚地看见,它们冲出约几十米开外后,那条咬过捕蛇客的金黄色眼镜王蛇突然停住,回转身来,高高立起,张开宽而扁的头,向着我们吐出长长红红的蛇信子…… 捕蛇客笑着对我们说:“它在说对不起呢!” 我们再一次目瞪口呆得说不出话来。 吃晚饭的时候,捕蛇客说:“虽然蛇有毒,人人害怕,但是,它们是人类的宝物,蛇毒救人于生死呢!” 二叔附和道:“蛇肉味道鲜美着呢,你看灵山村人都喜欢吃,一代代吃,政府抓都不怕。” 我笑着说:“蛇有大爱,你看白娘子与许仙的爱,肝肠寸断,流传至今呢!” 黄庄主也笑了,接着我的话,说:“蛇吐出的是红信,人吐出的是肮脏。从前爱所爱,如今爱不在。世道在变迁,人心已不古!” 阿杰一脸认真,摇头晃脑,说:“读书时,我们老师说,热爱动物,敬畏自然!” 我颇有感触,谁说乡野无文化,怡人庄里,咱们都是文化人。 第二十章 采访当事人 大卫的专案组很快查明“华天凶杀案”是一桩恶性情杀案,并且查明是余大海新婚妻子张小潜的前男友“三哥”带着几名手下干的。 各方面的情报汇总后,“三哥”浮出水面:“三哥”,真名黄三强,岛城西部黄流人,三十一岁,黑社会头领,手下几十号人,长期蛰伏在岛城开办地下赌场,并利用赌场放高利贷及敲诈勒索。坊间传言黄三强在岛城有很强大的保护伞。 案发后,凶手消失得无影无踪,似人间蒸发。 案情会上,大卫向专案组全体干警下达命令,必须以最快速度破获此案并抓捕罪犯,打掉这个在岛城作恶多年的黑团伙。 大卫带着我去医院探访了已脱离生命危险的余大海。 余大海,三十二岁,岛城市政协委员,知名企业家。其父余鸿江是岛城著名信托公司老总,已退休。余大海大学毕业后创办一间贸易公司,业绩不凡,几年里将公司打造成贸易集团公司。 从余大海断断续续的回忆中,一些人和事逐渐清晰—— 余大海公司的前台有三个女孩。她们穿着修身的雪白衬衣,梳着一样精致的发型,每天清纯而甜美地迎进送出着公司的客人。高富帅尚且未婚的余大海一直就是公司年轻女员工们心中仰慕的男神。余大海每次经过前台,女孩子们都会彬彬有礼地快乐地叫道:“余总裁好!” 有几天,余大海发现三个姑娘中那个更高挑更清纯的女孩子脸上很是憔悴,心事重重。他觉得奇怪,刚好那天他很闲,于是把她叫到他的办公室问问情况。按常规,偌大集团公司的总裁不可能轻易关注一个前台女孩子,更不可能叫到总裁办公室单独谈话。这种破例只能算是鬼使神差,或者说是一种天意。 女孩进了余总裁办公室后,很是紧张,几乎是结结巴巴地介绍完自己——她叫张小潜,东北人,去年岛城大学毕业后应聘到公司上班…… 余大海打断了她的自我介绍,强调地问道:“你毕业后就来公司上班了?” “是的。”张小潜点头。 余大海脸上滑过一缕笑痕,他点了点头,语气和蔼地说:“你这些天神情不对,也打不起精神。是不是生病了?” 张小潜摇了摇头,说:“不是……” “工作太累了?” 张小潜又摇了摇头,说:“不是……” “家里有什么事吗?” 张小潜埋下头,说:“没……有。” “你是前台,是一个公司的形象,不能把情绪带到公司里来,愁眉苦脸站在那里,可不太好呵。”余大海轻声地说。 张小潜连连点头,说:“对不起,对不起。” “好吧,我就不多问了。”余大海看着张小潜,突然,有些意味深长地说,“今后,遇到什么困难,可以直接告诉我。” 这句话令张小潜的肩头震颤了一下。她看了看余大海,眼里再次闪出一缕娇羞,感激地点了点头。 从那以后,余大海似乎对这个叫张小潜的前台女孩有了些上心。每次进出公司,他都会不知不觉地看她一眼,她也会回报娇羞的一笑。余大海觉得自己有些喜欢上了她。余大海虽然事业成功,但是个人大事一直悬着。父母也希望他早点结婚成家,而当岛城所谓门当户对名媛淑女相亲演练一番后,余大海再也没有兴趣了。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前台的女孩,他甚至没有想明白是什么原因让他喜欢上了她——是她的清纯与娇羞,还是那一脸林妹妹的憔悴与忧伤?后来,余大海总算明白了,他更喜欢前者。这一点,对他很重要。 几个月后,一场盛大的结婚庆典在岛城唯一的七星级酒店举行。据说,岛城富豪名流有一半应邀出席。 “典型的灰姑娘嫁入豪门的故事。”我对大卫说,“对张小潜来说,这应该是一个童话。” 大卫沉吟了片刻,“可惜童话不久就变成了噩梦。”大卫感叹道。 余大海被砍杀的时间距他们新婚仅仅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余大海做了什么?何至于遭到张小潜前男友那么狠毒地砍杀? 余大海没有告诉我们。 从他的眼神里,我们可以看出应该是难言之隐。 我与大卫决定去诚和别墅采访余大海的妻子张小潜。 张小潜坐在豪华宽敞客厅的真皮沙发里默默地抹着眼泪,一绺阳光透过落地窗帘的缝隙照射进来,刚好落在她瘦削的肩上,呈现出一幅美丽悲情的剪影。 她确实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她开始拒绝我们的采访,但是,我们一再解释这不是单纯的新闻采访,这包含着对案情当事人的调查。张小潜用纸巾擦了擦眼睛,平静了一下心情,给我们讲述了她与前男友“三哥”的事情。 余大海在办公室里与张小潜亲切交谈后,张小潜的内心便涌出了一种感激与喜悦的情愫。但是,那只是短暂的感觉。那段时间,充溢于她内心更多的是烦恼和纠结——她正陷入感情的泥淖——她的父母已经向她发出了最后通谍:必须与相恋了一年的男友“三哥”分手。 张小潜是在“三哥”的生日晚会上与他认识的。 那时,她刚进入余大海公司。无聊的晚上,姐妹们常拉着她去参加一些聚会。她也喜欢那样的活动,可以开阔眼界,也可以认识更多朋友。那晚,当她听说参加一个帅哥生日晚会时,出于礼节,她下班路过花店时,顺便买了一束花。 “三哥”身材黝黑而健壮,声音敦厚而温柔,嘴角永远挂着一缕若隐若现的笑痕——她特别喜欢他这样的微笑。晚会上,她把花送给了“三哥”,并祝“三哥”生日快乐。“三哥”接过她的花时,眼睛与她对视了一下,那一对视,令情窦初开的她坠入了情网。 “这就是一见钟情?”我问。 “算是吧。”张小潜回答。。 张小潜告诉我们:“三哥文化程度不高,但是,社会阅历很丰富,懂得很多事理。为人处事也挺乐观,无论遇到什么事情,脸上总是一副沉静的微笑。尤其是他的朋友很多,大家都很崇敬他,他也很愿意帮助身边的朋友。这是我喜欢他的最大的原因,可以说有些崇拜。” 大卫问:“他没有告诉你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吗?” 张小潜摇了摇头,说:“没有。我感觉他应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有一份不错的收入。因为,他出手阔绰,绝不寒酸。” “你没有想过要了解他的身份?”大卫又问。 张小潜说:“三哥常常外出,却不告诉我去哪儿。而每次回到岛城,总会给我带一些我喜欢的礼物。这自然让我觉得他很神秘,也让我很好奇,我当然希望能够对他多一些了解。直到有一天,我跟踪他上了一辆公共汽车,来到了城西的一个小镇……我才知道……他开赌场……” 张小潜的眼里依稀有泪花。 她向我们讲述了当时的情景:“三哥”有很多兄弟,都叫她嫂子。她当时确实吓坏了,她哭着问他为什么要隐瞒?他抱着她,动情地告诉她,他真的很爱她,不想让她担心。他说,等钱赚够了就不干了,回岛城买一幢房子,开一间漂亮的咖啡厅——那是她的梦想。张小潜说:从那一刻起,她真正地爱上了“三哥”。也正是那个晚上,透着霉气的镇上旅馆里,她换上了从城里带来的干净床单,把她的第一次献给了“三哥”……“三哥”跪在她面前,含泪发誓,永不负她。 几个月后,张小潜远在东北的父母知道了这个情况,立即表明了反对的态度。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意他们的独生女儿、一个名牌大学生与一个走黑道的男人谈恋爱。恐将在外令有所不受,老两口变卖家产,双双来到了岛城,对张小潜进行监督与阻止——当余大海总裁发现前台职员张小潜满脸愁容的时候,正是她受着感情煎熬的时期。 张小潜真心爱着“三哥”,却又无法违背父母的意愿。“事实上,”张小潜对我们说,“我心里确实有一些波动,天涯海角,我与他,一个是无根的浮萍,一个是漂泊的浪子,我真的不知道与他的爱情能走多远。” “尤其当余大海向你表达了好感时,你对‘三哥’的爱便开始了动摇。”我说。 张小潜很诚恳地点了点头。她擦拭了一下脸上的泪痕,抬起头,对我们说:“起先,我拒绝余大海,抵抗他,甚至还将这事告诉了‘三哥’。我本以为‘三哥’会反对余大海追我,并且不会让我走。没想到‘三哥’语气平淡地对我说,你走吧,只要他对你好。然后,他就像风一样地消失了……那一个多月里,我一直等着他,他却始终没有回来找我。而这时,余大海对我发起了进攻,我……实在无力支撑……”张小潜的脸上再一次淌满泪水。 大卫点了点头,说:“你再说说你与余大海结婚后的情况吧,希望你一定要真实的、尽量全面地告诉我们,因为,这对侦破这个案子有很大帮助。” 张小潜点了点头,嗫语道,“我什么都说……我不会隐瞒了。” 悲剧在新婚那晚如期来临。 奢华温馨的新婚房,余大海迫不及待地抱住了张小潜。两人相拥,纠缠,然后…… 余大海从床上跃起,先是自己撞墙,接着揪住张小潜的头撞墙,口里如一头被宰杀的猪般嗷嗷坚叫——“告诉我……他是谁?他是谁?他是谁?……” 张小潜死死地抱着他,含泪央求他别这样。可是,余大海根本无法自控,继续哀号着:“告诉我,他是谁?他是谁?他是谁啊?!” 张小潜没有办法,知道隐瞒只会招来更严重的后果,于是痛苦地告诉了他。 “老子要废了他——!”余大海咬着牙,眼露着凶光,对着张小潜嚎叫道。 …… 空气凝固,偌大的客厅死一般沉寂。 我与大卫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张小潜的啜泣声打破了沉静。“那晚以后,他疯了,疯了。他白天好好的,人模人样的。一到晚上,一到床上,他就折磨自已,也折磨我……”张小潜泪水涟涟,继续说道,“我求他,我们不过了好吗,我们离婚好吗?他说,我不会跟你离婚的,我要让你生不如死!” “余大海有极为严重的处女情结。”大卫对我说。 我点了点头。 “那不是蜜月……那是血泪刑期……是地狱的日子……”张小潜啜泣着说。 我问张小潜,“他去报复‘三哥’了吗?” 那一刻,张小潜泪眼迷茫,目光空洞,望着天花板,点了点头,“他……找人……挑了三哥的脚筋。”声音幽咽。 大卫看了看我,摇了摇头,说:“我们都没有接到报案,看来,双方完全按江湖规矩自行了断。” 我点了点头。 “你知道黄三强住在哪里吗?”大卫问。 张小潜摇了摇头,说:“不知道。他从不带我去他的住所。他每次回来都是带我去酒店。” 我们相信张小潜说的是实话,因为警方已把岛城的酒店查了个遍,确实有几家酒店留下过黄三强开房的记录。 “你觉得‘三哥’,不,黄三强,会逃去哪里?”大卫问。 “我不知道……”张小潜摇了摇头,说。 “你觉得‘三哥’会不会回来找你?”我问。 张小潜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摇了摇头,说:“我真的……不知道……” 大卫对我眨了下眼睛,暗示我不要再谈下去了。 我明白,这已涉及到案情——诚和别墅早已在警方的布控之中。 我和大卫离开了诚和别墅。 第二十一章 爱之精灵 原野的尽头,有一片广阔的水田。七月野烈的阳光将它烤出了一望无际的金黄。 灵山村民们背着木制打谷箱扛着铁制犁铧牵着水牛下地收获与耕耘了。这里还保持着农耕时代的遗风:男人们把稻穗一把把割下来,然后在木箱上靠力气摔打出谷子;女人们则牵牛握犁,跟在打谷子男人身后耕田耙地。于是,田里的谷子一收完,地也拾掇好了,可谓收种两不误。天上的太阳像只火球,喷洒着又毒又辣的光焰;村民的身上是泥泞,脸上是汗水,腿上沾满了稻谷碎叶子。 村长左手提着一只空木桶,右手扛着一把铁铧犁,一路生风地走进庄里。 黄庄主迎上去,说:“开始忙了呵!” 村长说:“小暑没禾打,大暑打不赢。”他把木桶交给黄庄主,“又得辛苦你了啊,给村民们搞点凉茶。” 黄庄主说:“没事的,大家喜欢喝就好。” 二叔从厨房窗口里探出头来,对村长说:“黄庄主早给你们调配好了,我这煮着呢,一会就帮你们送过去。”村长抱拳,对我们拱了拱手,算是答谢。然后,哈哈哈一路爽朗的笑声下地去了。 我对黄庄主说:“怡人庄与村民们的关系很融洽哈。” 黄庄主淡然地笑了笑,说:“每年这个时候,村民最辛苦,给他们煮点凉茶。你对人家好,人家自然也会对你好,以心换心嘛。” 我点了点头。 二叔与阿杰从厨房里抬出一锅熬制好的金黄色茶水,把茶水倒进木桶里后,两人抬起便走向原野。我想帮他俩搭把手,却插不了手。二叔一脸嫌弃,说:“大记者,小心烫着你那写诗的手呢!你就帮拿几个茶碗带上吧。” 我抱着茶碗跟在他俩后面。 来到一块水田旁,他俩把茶水放在田埂上。二叔扯着嗓子向田里劳作的村民喊道:“大伙累了就上来喝杯刚出锅的凉茶吧,别中暑了啊!” 一村民笑道:“黄庄主的凉茶好,除了解渴还能治病!” 另一村民附和道:“那确实,前几天我感冒,讨了碗黄庄主的凉茶,喝完就好! 村长走过来,对我们笑道:“黄庄主的凉茶我们都很喜欢,黄庄主可以当咱们灵山村的赤脚医生了!” 这话令二叔一怔,他一拍大腿,对我说道:“看来我们得让黄庄主好好研究研究这个茶,说不定真的比‘黄老吉’还厉害呢!” 我点了点头,说:“赞同!很多产品就是从生活实践中来,怡人庄确实可以研制与开发这款凉茶。” 阿杰对我与二叔翻了个白眼,说,“黄哥的凉茶好是好,但不是名牌。我还是喜欢喝‘黄老吉’,人家那可是牌子货!” 村长舀了一碗凉茶,吹了吹热气,喝了一口,抹了抹嘴巴,说:“这茶过瘾,我看就叫‘黄氏凉茶’。” 我说:“好名字!灵山村出品,怡人庄研制,报纸电视打广告,打造新的饮料品牌!” 阿杰说:“这个好啊,我就去岛城摆个摊,**名牌饮料‘黄氏凉茶’!” 我们哈哈大笑。 我们回前院时,经过那片木麻黄林地。二叔对我和阿杰说:“你们先回去,我去看一眼鹅大妈。”阿杰不以为然,说:“有什么好看的,你不会是爱上鹅大妈了吧?”二叔瞪了眼阿杰,道:“你小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这些日子,我们一直对一只母鹅充满了怜悯与同情。 两个月前,黄庄主从镇上买回来一公一母两只海岛珍稀白鹅。鹅棚就设置在荷塘拐角处的一棵黄皮树下,棚里堆放着一些干草。一公一母两只白鹅白天浮游戏水,晚上归来同栖,恩爱地生活着。上个月,那只母鹅在鹅棚里一个非常不起眼的角落做了个窝,用干草盖住,然后,偷偷地开始下蛋。那些晶莹硕大的鹅蛋隐藏于干草底下,躲过了养生大厨二叔的眼睛。直到十多天后,母鹅趴在棚里再也不出鹅棚了,二叔才意识到不对劲,把它抱开,便发现它的身下有一堆热乎乎的鹅蛋。 “哈哈,母鹅孵仔了!”二叔向我们叫道。 黄庄主也非常开心:“太好了,怡人庄白鹅家族的兴盛有指望了!” 我记得黄庄主带我去清扫鹅棚的那个下午。我们把低矮的棚门打开,肥胖的鹅先生踱着方步,扇着翅膀,嘎嘎叫嚷着,摇摇晃晃地迈出鹅棚。而那只母鹅,趴在窝里,一动不动,眼睛死死地盯着我们,完全是一付警惕的样子。黄庄主笑着对我说:“你看它护蛋多么认真,它怕我们偷蛋呢!”黄庄主拍了拍母鹅的翅膀,“知道你很尽职尽责,日夜不离窝,但是,也要讲卫生啊!”黄庄主说着充满爱怜地把它抱起,移放在一边。母鹅似乎知道我们是来给它做清洁的,便一声不吭一脸温驯地站在那里,注视着我们。 “多久才能出小鹅呢?”我问黄庄主。 “快了,十天八天吧。”黄庄主捡起窝里的一颗鹅蛋,捏住两端,轻轻地摇了摇,说:“你听听——”他把蛋递到我耳朵边。我仔细听,似乎能听到小鹅正在用嘴敲打蛋壳的声音。 清扫完孵窝,黄庄主拍了拍母鹅的背,动作麻利地将它抱起,重新放回窝里,说:“你很快就要做妈妈了!以后你就是怡人庄的鹅大妈了!” 我与阿杰回到枇杷树下,看到院子里堆放着一些干枯的枇杷树叶,黄庄主正撅着屁股在一片片地拾捡与翻看。见我们回来了,他笑了笑,说:“来帮忙吧,选出大片的,没有虫眼的,再晒两个太阳就能用了。” 我知道,这些枇杷叶是他用来配制凉茶的。 这个时候,二叔一脸沮丧地回来了,“鹅大妈死了。”他耷拉着一付黑脸,对我们说。 我们一下子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黄庄主摇了摇头,沉吟了片刻,道:“死了也好,少些折磨,算是解脱了。” 正当我们期盼着小家伙们破壳而出的时候,不幸就降临了——一个深夜,一场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把我们打醒。风雨一停,我便听到了二叔喊叫我们的声音。我赶紧爬起来,跟着二叔与阿杰直奔鹅棚。我们惊骇地看到,鹅棚被狂风掀了个底朝天,雨水湮没了鹅棚。公鹅逃到了水塘里,它发出嘎嘎的惊叫声,心有余悸地在水面上游荡着。黄庄主也一颠一跛地赶过来了,看到这幅惨像,他脸色煞白。我们合力移开那铁皮棚顶,便看到正在孵仔的鹅大妈一动不动地趴在孵窝里。它的全身浸泡在水里,张开的翅膀像一张水淋淋的羽绒被严密地覆盖着整个孵窝。二叔一屁股坐在水里,嘴里懊悔不已:“睡死了睡死了……”黄庄主蹲下来,试图去抱鹅大妈,但是它拒绝与抵抗着黄庄主的触碰。黄庄主努力了好几次才把鹅大妈抱起,从窝里移到边上。然后,一颗颗去触摸那些鹅蛋,嘴里念道:“全军覆没……全军覆没。”我也去摸了摸那些鹅蛋,已经冰凉。二叔默默无语,把鹅蛋一颗颗捡到饲料桶里,抬起头,问黄庄主:“扔了还是拿回去呢? 黄庄主没有说话。 “这种毛蛋煮了也可以吃,倒是很有营养。”二叔自言自语地说。 阿杰奚落道:“你自己吃吧,你需要营养,我们不需要。” 黄庄主瞅了一眼二叔,语气冷淡地说:“把它们挖个洞埋了吧。” 我们刚走开,站在一边的鹅大妈又回到潮湿而空荡的窝里,它趴了下来。“把它移到鸡舍里去吧。”黄庄主对二叔说。我知道黄庄主的意思,给鹅大妈换个新环境,它就会忘记这场噩梦。 二叔便把湿漉漉的鹅大妈抱到树林子里的鸡舍里,把它安置在一个空着的栅栏围子里。 那两天,我们惊诧地发现,鹅大妈不吃不喝,站在围子里,望着塘边那个已被我们拆掉了的鹅棚发呆。仅仅两天,它已明显消瘦。几天后,黄庄主从镇上买回来一群小鸭,安放在离鹅大妈不远外的另一个围子里。突然有一天,我们发现鹅大妈逃出了它自己的围子,竟然来到了关养小鸭的围子边上。它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围子里那群叽叽喳喳活蹦乱跳的小鸭,眼里溢出无限的温柔。它不能言语,但是,我们明白它误认为那些小家伙就是它的孩子们。它已消瘦得只剩下一付骨架了,羽毛脏乱低垂蓬松,没有了色泽。二叔走过去,心疼地说:“别站这儿了,它们不是你的孩子。”二叔将它重新抱回它的围子。但是,二叔一离开,它便扑扇着翅膀,又跳出了围栏,扑向关养小鸭的围子。它站在围边,仍然一动不动,就那么痴痴地傻傻地看着围子里那群小鸭。我也实在不忍心让它站在那里,走过去想把它抱开,它扑腾着翅膀反抗,嘶哑着嗓子发出长长的哀鸣。我注意到它红红的小眼睛里竟然浑浊而湿润——天哪,它流泪了?! 这只母爱情深的鹅把我们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黄庄主带着我们去看了鹅大妈最后一眼。 它死得并不安详,它的眼睛没有闭,黄豆大的眼珠暴露在眼眶外面,似乎由眼泪结成的一层白膜清晰可见。其实,我知道,从那个狂风暴雨之夜后,它的灵魂就已经追随着天国的儿女们离开了它的身躯。阿杰准备把鹅大妈的尸体扔到荷塘里给鱼儿们吞噬。黄庄主叫住了阿杰。他走过去,挽起袖子,捡起鹅大妈,在水塘里冲洗了它身上的脏迹。然后,对二叔说:“在塘边树下挖个坑,把它埋了吧——记住,怡人庄所有生命,都是怡人庄最亲最亲的一员!” 我点了点头。我当然懂得黄庄主的意思——虽然它只是一只鹅,但是,它是爱的精灵。它深沉的爱,应该获得人类的尊重与善待。有些爱,欲语泪先流。 那个晚上,我又一次梦见了她。 她越过原野,淌过小溪,向我走来。她的微笑甜美,眸如星辰;她的裙摆飞扬,脚步轻盈。她俯下身,拧了拧我的鼻子,在我额头上亲吻了一下。我睁开眼睛,她便遽然飘逝……我起床后把窗户打开,皎洁的月光下,我无比清晰地看到满塘绿荷中探出了一枝粉红白嫩的荷花!我惊喜地叫道:“精灵之花——!” 第二十二章 台风让我犯了错 我生来方向感就差,而蝶家小区让我彻底失去了方向感。 因为小区内的小道太多,一样的鹅卵石子路,一样的高大绿植,一样的遮天蔽日,同质同貌,所以,我搬进蝶家后,每次进出小区都习惯性地晕圈。我始终认为这是我见过的最容易让人犯傻的小区设计。就连蝶也说:初居小区,进来不易出去更难。这话确实。我几次出门,一不小心就迷了路。有一次竟然绕了半天又回到碟家楼下。要不是蝶出来带路,我根本找不到小区大门在哪。我对这家不作为的物业管理公司有些恼火,“物业为什么不在每条小道上立个指向标示牌呢?”我问蝶。 蝶说:“设计师就是专门这样设计的啊。” “为什么呢?”我问。 “为了安全啦!”蝶一脸骄傲地回答,“你想想,哪个小偷敢进来?这迷魂阵还不让他自寻绝路?” 我想,这种无聊的安保设计未免夸张。我更是觉得这设计师一定是个满满套路的人,“他完全可以获世界人居设计套路奖!”我对蝶说。 蝶嘻嘻地笑道:“这设计师在岛城还真获了不少奖呢!” 从此,我每晕圈一回,就从心里给那操蛋的设计师送上一次‘草泥马’奖。 蝶家三百多平,五房两厅,南北通透,宽敞明亮。 我搬进了碟家,被分配在书房边一间存放着一些旧书报的房间。蝶说这间房原来保姆住过,后来保姆辞工,没有再请,一直空着。房间挺大,床、书桌、衣架、书柜……算是俱全。这房间隔着一条玫瑰色大理石的走廊,与蝶的父母卧室正好相对。而蝶的卧室,则与她的父母一墙之隔。 那个时期,蝶的母亲身体不好,从单位请假在家养病。 蝶的母亲在政府部门工作,是一位典型的马列老太太,兼职掌管家里的一切。蝶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社长,是个典型的夫人至上的好男人,几十年来习惯了夫人的专制。 我住进蝶家不久,蝶的母亲就找我谈话了。 老太太清了清嗓子,先从国际形势说到国内形势,再从马列主义原理说到当前岛城的改革开放。然后,她清了清嗓子,谈到关于我的问题,“你住进我家这件事,是经过我与社长认真研究了好多天才做出的决定。我们家是一个讲规矩的家庭,所以,你要记住几件事:一、进门后要换上拖拉鞋;二、吃饭时不要咂嘴;三、用过卫生间后要冲……洗。”她又清了清嗓子——我怀疑是不是有鱼刺什么的卡在她的喉咙里——她一脸严肃地接着说,“鉴于你与我家蝶儿还只是处对像阶段,所以,我要特别提醒你:未经同意,不可以乱串房间,尤其是蝶儿的房间!”她这话说得让我有点尴尬,让我一下子脸红耳燥。但是,我还是很诚恳很谦虚地点头表示接受。 既然蝶母大人约法三章,我自然就提醒自己:寄人篱下,切不可得意忘形。我告诫自己与蝶分清界线,厘清距离,井水不犯河水。 我与蝶的恋爱中,没有一起游过公园,没有一起逛过商场,更没有手拉手去海边散步之类。即便在家里,我没串过蝶的房间,蝶也没进过我的房间。晚上,我们顶多在客厅里一起看看电视,简单地说说话。十点左右,老太太会准时提醒我们:“明天上班,早睡早起,该休息了。” 我们便各进各的房间,各找各的周公。 我回到房间后常常睡不着,于是,便会写写诗看看书什么的。 有一晚,我看书到了十二点左右,有点犯困,便去门边关灯。关灯后的黑暗中,我无意中看到门边缝隙里透射进一线光来。我凑近门缝一看,原来光源是对面蝶的父母房间的窗口。仅几秒钟,那束光也消失了。这个偶然的发现把我吓了一跳。我一直以为俩老应该有早睡早起的习惯,不可能这么晚才关灯休息,更不可能我这边一关灯那边也随之关灯。于是,一种被监视的惶惑掠过我的心头。后来的几个晚上,我试探过几次:关灯——开灯;对面房间的窗口也跟着我的节奏:关灯——开灯。于是,我基本上确定了我的猜测。 我显然很不爽,但是,我只能把火窝在肚子里。 直到有一天,终于憋不住,我把这事告诉了蝶。 蝶听了委屈得差点哭了起来,要找父母理论,我制止了她。 无论怎样,我与蝶是恋爱中的一对,而且,我俩毕竟处于青春躁动的年龄。一旦发现有人为的阻隔,一种叛逆便会油然而生。自此,每个晚上十点我们在客厅互道晚安时,总能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愫。是的,我们极不甘心极不情愿地走向各自的房间。 而不久后的一个台风之夜,压抑着的叛逆终于表达了出来。 那晚,我们吃完晚饭,从在客厅沙发上看新闻联播。新闻联播说,一个名叫海马的十二级台风将于今晚十一点登陆岛城。 岛城人都知道,十二级台风,算得上大台风了。 九点多钟,社长便起身回房了。 马列老太太也起身,“你们今晚也要早点睡,台风很快就要登陆了。”她对我与蝶说。 我点了点头。 但是,蝶不高兴地瞥了老太一眼,说:“妈,才九点呢,台风早着呢!” 老太没有说话,进房去了。 我们在等待一部名叫《谍战》的电视连续剧。这部电视剧九点半开播,每晚两集,我与蝶一直追着看。 没有关机的意思。蝶一个一个频道调试着,显然是在磨蹭。 而一会,蝶的父母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马列老太太从卧室里气冲冲地走出来,她没有言语,走过客厅,来到电视机前,拨掉了电视机的电源。 “台风还没来呢!”蝶噘起嘴唇嘟哝道。 老太瞪了她一眼,仍然没有说话,径直回房去了。 蝶的眼里有泪水。她皱了下眉头,咬了咬嘴唇,几乎要哭出来。 我扯了下蝶的衣角,说:“别看了,以后我买碟片给你看。” 我们便各自回了房。 我躺在床上,无论如何睡不着,翻来覆去。于是,起床开灯,翻看一本无聊的诗集。 不知过了多久,台风发出了动静。我起先听到一阵沉闷的声音在远处响起,一会功夫,沉闷的声音变得越来越清晰。我倾耳细听,那声音像马蹄哒哒,也像海浪澎湃,更像山石嘣裂。再过一会,便觉有千军万马排山倒海扑将过来。透过窗玻璃,我看到漆黑的夜空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在洒泼着一股股浓稠的墨汁。万物张牙舞爪,世界幽暗浑沌。然后,我就感觉到了整个房子在轻微地抖动。 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嘟的响了一声,我看到蝶发来一条短信:“我好害怕!” 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随意回了她一句:“那咋办呢,我又不能给你当保镖。” 蝶很快回复:“你敢过来不?” 我一激灵,打了一个字:“敢。” 她显然有些迟疑,过了一会儿,才发来信息:“晚一些,爸妈还没睡。” 我赶紧走到门前,透过门缝,看了看对面房间窗口,灯确实还亮着。 我立即明白是什么原因,于是,赶紧关掉灯,佯装休息了。 我坐在黑暗中,静候那边的灯光熄灭。 一会儿,那束光消失了,世界陷入无边黑暗之中。 我在黑暗中给蝶发短信:“领导已熄灯了。” 蝶回复:“再等一会。” 外面,狂风挟着暴雨,如一头头互斗的凶猛野兽,依然哀嚎着,坚定地撕扯着。 我坐在黑暗里的书桌边,就像一个伺机作案的小偷。那一会,我想了很多事情:我来自远方的乡村,父母含辛茹苦地送我念完大学,毕业后来到这个无依无靠的城市,熬度艰辛闯荡的青春。老天不薄我,先让我遇着了老师。我爱她,但是,她不给我未来。现在,老天又让我遇着了蝶。虽然我不爱她,但是,她能给我一个归宿。我是农村的孩子,在这个迷惘的城市,我没有方向感,我没有目标,我只知道傻子一样地往前行走,寻找着我的归宿。为了归宿,我又自投罗网地抱住蝶的小腿。我想起大学里读《红与黑》时,同学们谈论于连时一付鄙视与不屑的样子,现在,我从心底里痛恨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痛的家伙们…… 蝶发来信息:“?” 我明白,她在问我为什么还没过去。 我看了看表,已过了半个多时辰了,我相信蝶的父母应该进入了梦乡。 于是,我给蝶回复:“!” 随即,我轻轻地拉开门,轻轻地带上,蹑手蹑脚地走过蝶的父母房前。 我来到蝶的房门前,轻轻一推,虚掩的门便开了。 我侧身进门的时候,蝶扑上来抱住了我。 窗外,台风仍在鬼哭狼嚎,湮没了一切声响。 我使出全身力气抱起蝶,我把她轻轻地放到床上…… 蝶是第一次。她泪流满面,但不敢哭出声。 她咬着我的肩胛,咬得我痛彻心扉。有几次我简直无法继续,打算结束,但是,她死死地抱紧我,手腿并用地缠绕我,用坚定的行动表示要做我的女人。我的肩胛由疼痛变成了发烫,由发烫变成麻木。而她似乎没有半点松懈的迹象。我示意她换个位置再咬,她泪水盈盈地看了看我,头发一甩,把我缠拥得更紧,把我的肩胛咬得更深…… 那是一个多台风的月份。 别人恐惧着台风,厌恶着台风;我与蝶,却盼望着台风,热爱着台风。 第二十三章 入赘的诗人 那个傍晚,社长与夫人去参加同乡会。 我在房里赶稿,突然听到蝶在客厅里叫我。我走到客厅,蝶一脸惊慌地递给我一张小纸片。我一看,是张测孕纸,两条红线赫然纸上! 那一刻,我僵立厅中,哑口无言,如遭雷劈。 蝶的眼里闪烁着泪花,无语地坐在沙发上。 我小心翼翼地防范着,却仍然疏忽了!我热爱着台风,台风给我壮了胆,我却给蝶壮了肚。这真是一件令我羞愧而恐惧的事情,我几乎一下子就陷入了绝境。 接下来的日子,我与蝶一次次商量着如何掩盖真相,甚至几次想到求助医院,但是,蝶无论如何也没有胆量走进医院。 三个月后,蝶的身体开始发生了变化! 四个月后,蝶的身体已经圆形毕露! 回忆事情败露后的那次面对,于我是一种痛入骨髓的羞辱。 那天的客厅里,静默无声,似乎一枚针落到地上也能听见,空气凝滞而灼热。马列老太太头顶着那张因愤怒而扭曲变形的脸,盯着我,眼里是火焰,几乎要将我焚烧。她摇了摇头,牙齿里挤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乡下来的白眼狼……你这是处心积虑败坏我家名声!” 那一刻,我相当震惊,我想解释,我再坏,也不至于处心积虑的地步;我再恶,也不至于要败坏人家名声。可是,我嗫嚅了半天竟然说不出话来。那个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苍天啊,大地啊,把我灭了吧! 马列老太没有说第二句话,返身回房。那门,呯地一声关上。 我站在那里,回味着马列老太的话,只觉自尊碎了一地,人生了然无趣。 社长从书房里出来,“怎么回事?”他铁青着脸问我。 我看了看社长,不知应该说什么。 社长走过来,扬起手,想给我一耳光,但最终没有落下。“丢脸啊!”他骂了句。然后,背着手,在我面前走过来走过去走过来走过去……“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念叨道。立住,双目怒瞪,对我一声断喝,“赶紧结婚!” 我低着头,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什么都没……没准备。” “你想赖账吗?”蝶母不知什么时候又站在了我的后面。她的声音尖细,冰冷透骨。我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社长看了看我,摇了摇头,咬了咬牙,吐出两个字:“入赘!” 我分辨得出,社长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憎恨与怜爱交集。 入赘。 在我家乡语言的词海里,这是个带有贬义意味的词,意思是没有出息的男人,嫁去女方的家里,又叫倒插门。 我突然悲从心来。我情绪沮丧,内心迷惘,深感无助与无奈。我承认我有攀高枝的功利心,但是,我真的不愿以牺牲自尊的方式去获得。我觉得我又一次迷失了方向——我真的没有方向感——来到这个城市,我曾努力地寻找着我的方向,可是,我悲哀地发现,我人生的方向盘总是被别人掌控与把持着。我只能往前走,像个傻子一样勤奋、单纯、快乐。 一切都措手不及,我没得选择。我知道,是我惹的祸,即便前方是汪洋,我也得往前淌。 那天,天空乌黑,城市空荡。 我领着典着大肚子的蝶去了民政局,扯了结婚证。 因为市里正处在打击党政干部请客送礼的风头上,马列老太太说一切从俭——我明白老太太从骨子里瞧不起我,“娶”回这么个她根本不看好的女婿,没有什么值得喜乐的。 挺好。我想,这也正中我意。 我与蝶的婚礼没有大张旗鼓,更无大操大办。两家亲戚加上一些朋友去酒店摆了几桌。新房就布置在蝶的那间房。没有婚纱照,没有双喜字,蝶穿上了最美的连衣裙,我换上了最帅的白衬衫。新郎是我,新娘是蝶。别的都不重要了,我们结婚了。 我成了社长家的上门女婿,我成了入赘的男人,倒插门男人——就那么回事。 现在回想起来,我与蝶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建立在沙滩上,毫无根基可言。我这样说并非为自己后来的出轨找个理由,为自己的忘恩负义开张通行证。事实是,我与蝶的婚姻各有目的:蝶与我结婚是因为她是独生女儿,不愿离开父母,而我是上门女婿的最佳人选。于我而言,与蝶结婚,纯属是奔她的父亲去,为我的未来找个靠山。正如岛城人后来议论的那样:攀了权贵,摘了高技。就那么回事。 洞房之夜,蝶在我的怀里哭了一夜。无论如何,我觉得委屈了蝶,感觉对不起她。天亮时,我给她擦了擦眼泪。她抱紧我,反倒安慰我:“不要放在心上……我妈到了更年期。”她那么一说,令我眼里有些痒,一抹,竟是泪水。我笑了笑,在她耳边有点动情地对她说:“对不起,我用余生偿还你!” 我与蝶结婚后不久,马列老太太的身体更不如从前,尤其怕声响,稍大一点的声音都可能导致她心绞发痛。她的脾气更是变得暴躁无比,常常因为我们不小心弄出的一点声音令她像个骂街泼妇不能自控。 蝶心疼母亲,与我约定:说话不能大声,走路脚步要轻,厕所冲水的时候要小心翼翼。电视电话就更不用说了,全部关闭。 这些我都能接受。 最不能接受的是晚上与蝶那个的时候,也不能弄出丝毫响动。时间一久,我连跟她那个的兴趣都没有了。当然,蝶正是孕期,所以,渐渐地,她也懒得去管我那兴趣。 我们家基本上是靠手势过日子。 蝶的妊娠反应越来越大,马列老太太的身体也愈加糟糕。社长与蝶一商量,请了个保姆带着马列老太太回老家乡下疗养去了。于是,这个家就由典着大肚子的蝶来操持了。 我惊骇地发现,文静与柔弱只是蝶的一件漂亮的花棉袄,当婚后的她换上灰布围裙,她就变成了一个像她母亲一样能干而强势的小女人。我在这个家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家里家外,无论大事小事,一概由蝶说了算。蝶的脾气越来越大,我的一点点闪失,都可能令她大发雷霆歇斯底里。 女同事们告诉我,妊娠期女人情绪波动较大,生完孩子就没事了。 就这样熬过了冬天,女儿便出生了。 没有想到,女儿出生后,蝶的言行变得更加霸道与蛮横,脾气变得更加烦躁而易怒。与马列老太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不愿意与我进行任何沟通,她的心里与眼里只有女儿。我除了晚上与她同卧一床表示我还存在外,其它时间我基本上算是空气。后来,我连睡觉的位置也被剥夺了,因为,她担心我睡觉压着女儿。我也正好图个清静,于是,搬回到结婚前住的那间保姆房。 这样也好,我把所有精力与心思全部放到工作和诗歌创作上。 我工作更加卖力,常常自告奋勇跟报社请求去外地采访,去得越远越好。事实上,我是不愿回家。更重要的是,我已疯狂地爱上了诗歌创作,拿蝶的话说,我已成为诗魔之徒。我甚至经常翘班把自己关在家里苦苦写诗,所以,得罪了单位的领导,也惹怒了蝶与她的父母。但我全然不顾。我可以为创作一首诗抛开所有烦忧与杂念,我可以头悬梁锥刺股只为等待一首诗的诞生。我常常整晚坐在电脑前,让灵魂进入诗歌的天堂,让生命遨游蓝色的诗海——诗海浩瀚无边,女神凝眸含笑…… 感谢那个炎热的夏天,感谢死鬼兄弟邹健,感谢那个无风的夜晚,《老邹的爱情》让我在岛城一举成名,我一夜之间成为了“著名诗人”! 那个自娱自乐的夏天,我创作了无数“流传”于岛城网络的诗歌。我打开电脑,点读着自己的一首首诗歌,一次次被自己的诗情与才华震撼与感动。一种玉树临风君临诗坛的感觉总是油然而生于我心。 幸运女神再次眷顾了我。 一个暮云低垂蝙蝠乱窜的黄昏,我打开电脑,收到了一个自称是香港玫瑰园出版社的编辑的msn邮件。他说长久以来一直关注着我的诗歌,而且,非常喜爱我的诗歌。他说他们玫瑰园出版社有意向出版我的诗集,他问我是否愿意合作。 “愿意!” 我没有任何犹豫就回答了他。岛城再傻的诗人也会懂得出版一本诗集是奠定诗坛地位的最伟大举措。我连呼吸都变得有些仓促,几乎是腿抖手颤地给编辑回复:“谢谢你们对岛城诗歌艺术的关注与理解,谢谢你们对我的诗歌作品的喜爱与抬举。我非常愿意与你们合作,出版我的诗集。” 电子邮件发出后我便耐心地等待。 过了几天,香港编辑回复了我。他说,他已把网络上我发表过的所有诗歌进行了汇编,诗集名字叫《飘逝于岁月之河》,问我意见如何? “好!”这诗集的名字让我眼睛一亮,令我惊喜不已。 香港编辑预言我的诗集将是本世纪最伟大的诗集。他说:“没有之一,只有唯一。”而且,他在信的末尾透露,“我们社长决定请翻译家将你的诗歌译成英文……” “英文!” 我更是惊喜若狂。 这无疑告诉我,我的诗歌将走出世界,走向全球! 贝尔诺,请等着我! 高斯里,我要灭了你! 我踌躇满志信心万倍。 很快,我又收到了编辑的msn邮件:全部完成《飘逝于岁月之河》的汇编工作,已向社长请求破例提前出版,首印十万册!诗集很快就要摆在中国所有书店的书架上了! 我明白,在这个发表一首诗都难于上青天的年代,能够出版一本发行十万册的诗集,那简直就是青天炸出个大洞的事。 邮件再一次预言:“这将是一部轰动世界诗坛的诗集,其文化价值与商业价值无可估量!” 邮件末尾说:“为了使诗集顺利付梓,出版社希望作者先垫付五万元印刷费,待诗集发行完毕连同稿费一并返回给作者。” 这个末尾让我的心“沉”了一下。“这是自费买书号吗?”我问。 “绝对不是自费,是垫资。我们出版社不卖书号的。”编辑强调说。 “沉”了一下的心,很快就释然了。想想我们岛城有多少诗人一辈子辛苦创作,最后还不得自个儿掏钱找出版社买个书号,印上几百册送人。我这“垫付”算是大幸运了,所以,我没有更多去想,照着编辑提供的帐户便汇了款。 钱汇出去后,我便等待着油墨芬香的诗集摆上岛城及全国书架的那一天。 我沉浸于诗集即将出版的幸福之中。阳光是如此明媚,世界是如此美好,我连走路都飘忽起来。 那个晚上,我梦见自己跨进了岛城最大的书店,一眼便看到我的诗集《飘逝于记忆之河》正以茵茵绿光纠纠雄姿耸立于我们岛城两位老诗人油菜花和墙头草的诗集边——这两个老家伙一直瞧不起我的诗歌,背后不知讥讽嘲笑了我多少。现在呢,他俩的诗集前可谓门可罗雀,冷冷清清。而我的诗集前竟是车水马龙,人头攒动…… “哈哈哈!”我一声狂笑,在床上一跃坐起。 “你干嘛?”蝶被我惊醒,她揉着腥松的睡眼,看着坐在床头的我。 我跳下床,在房间里乱转,东张西望。 “你干嘛?!”蝶一脸惊愕。 “找麻袋!”我叫道。 “找麻袋干什么?”她厉声问我。 “去书店装钱!”我说。 她从床上跳下来,扑到我面前,摔了我一巴掌。然后,杏眼怒睁,盯着我,从牙齿里挤出三个字:“神——经——病!” 脸上火辣辣的痛,我醒了。看着蝶,我一阵哑然,一阵默然。 一个月后的一个傍晚,吉梦在我猝不及防中变成了噩梦。 我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蝶抱着女儿在沙发上玩耍。一条直播新闻把我震得目瞪口呆:近日,麻城公安摧毁一个地下出版团伙。来自河南的农民兄弟王海、王荣假冒香港出版社编辑,以帮助全国各地诗歌作者出版诗集为名,提供虚假书号,诱骗诗人垫付高额出版费…… 电视播放了他们骗来的书稿目录,我一眼看到了我的诗集《飘逝于岁月之河》赫然在列! 世界浑沌,天地旋转。那一刻,我差点晕倒在电视机前。 蝶看了我一眼,抱起女儿,扭头回了房间。 房门敞开着,她一边啜泣,一边历数我九九八十一条罪状——平庸窝囊冷漠自私猥琐没出息酒鬼没责任图慕虚荣……最后,总结式地懊悔自己当初瞎了眼怎么会看上我。 我忍受着蝶的愤懑与抱怨。 我走进书房,坐在书桌前,点燃一支烟,烟雾缭绕。 “神——经——病!”我的耳边一直回旋着蝶的骂声。 第二十四章 长大成狗 妮妮在怡人庄长大成狗。 虽然它进庄时间不长,但在庄里的地位很高。它神态端庄、气质高雅,算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养在深闺人共识了。它悠闲自在地趴在枇杷树下,看着我们喝茶,听着我们说话。这些日子,它的身边多了三只安静的幼猫,它们相依相偎,亲密无间,爱意融融,胜似一家人。 这三只幼猫是前些日子二叔从外边捡回来的。幼猫被人遗弃,体瘦貌丑,嗷嗷待哺。二叔为挽救三只小生命,将之放入一个小铁笼饲养着。妮妮一整天蹲守在铁笼边,注视着这三只小家伙。我们发现,妮妮的神色极为警觉,表情极为厌恶。它时不时跳起来扑向铁笼,将爪子伸向铁笼,去抓捕甚至攻击三只幼猫。我们也紧张不已,估计妮妮将三只幼猫误认为三只老鼠了。三只幼猫本来体弱,加上妮妮的骚扰与惊吓,更是命悬一线。二叔没法,只得打开铁笼,将三只幼猫放到荷塘堤坡上的一处杂草丛中,我们懂得二叔的意思,他是想让小家伙们归于自然,自生自灭。奇怪的是,三只幼猫一夜消失,妮妮也不知去向。那两天我们四处寻找,仍不见妮妮的踪影。直到三天后,当我们以为妮妮已遇不测而为之伤心难过时,忽闻幼猫幽咽。我们凝神屏息,寻觅声源,结果,看到妮妮从堆放鱼饲料的杂屋里信步走出,后面竟然紧随那三只幼猫!我们全都惊呆了,继而恍然大悟,原来妮妮与三猫已成一家,和谐相处。自此后,妮妮爱心无限,带着三猫,逮鼠捕虫,其乐无穷。 从二叔与阿杰断断续续的回忆中,我了解到了关于妮妮的故事。 去年夏天,本是怡人庄绿荷摇风莲花争妍的季节。可是,怡人庄荷塘里的荷叶突然大面积变成灰色,紧接着一支支的荷杆发黑,糜烂,不到几天,水面上便漂浮着一层枯荷败叶。 黄庄主心急如焚,想不明白满塘绿荷怎么了。 难道它们水土不服?可是,它们在此生长了三年,往年从没发生过这种情况;难道是今年天气太热,水温太高?于是,黄庄主去镇上买回了水泵,往塘里抽井水降温。可是,仍然不管用,次日塘里还是灰黑一片。 种过田的二叔认为塘里荷叶生长太多,塘水氧气不足,荷叶缺氧。于是,黄庄主便去镇上买回充氧机。几天几夜,塘里白浪滔天,泡沫满塘。然而,一点功效都没有。荷叶荷杆依然由绿变灰,由灰变黑,腐烂,枯死,倒伏水面。 黄庄主只好赶去岛城,找到了岛城农业大学植物学院的刘教授。说明原委,刘教授不慌不忙,笑了笑,道:“你好好的鱼不养,种啥荷花麻,讲情怀吗?” 黄庄主说,“算是喜欢荷花吧,再说,荷塘里养鱼不是更原生态吗?” 刘教授笑了笑,道:“荷塘养鱼倒是我们正在研究的一个课题。不过,我去不了,我给你推荐个学生,她研究生快要毕业了,你带她去,算是实习吧!” 傍晚的时候,黄庄主的农夫车在桥头小路上停下。 一个娇小瘦弱的女孩子背上背着旅行包,怀里抱着一只小狗,迫不及待地从车上跳下来,径直走进了怡人庄园。黄庄主从驾驶室里下来,一步一瘸地跟在她后面。 “你们好!”女孩对迎过来的二叔与阿杰说,“能给我一杯凉水吗?” 二叔赶紧进厨房端来一杯凉白开。 女孩把那小狗放在地上,然后从背包里取出一只特别的小杯,让二叔将凉水倒入她的杯中,然后,蹲下,递到小狗面前,说:“快喝吧,知道你渴坏了。” 这小狗软软胖胖的,一身金黄色绒毛,乖巧温驯。它明显渴得不行,很听话地埋下头,舌头卷起杯中的水,几下便将杯里的水舔喝个精光。 黄庄主走过来,向二叔与阿杰介绍道:“宋宝贝,刘教授的高才生,岛城农业大学植物学院研究生。” 二叔与阿杰都愣在枇杷树下。他们实在不能相信这个抱着小狗的瘦弱娇小的女孩能够治好怡人庄满塘枯荷。他们手脚出汗地认为一定是乡下养鱼人黄庄主让城里的文化人刘教授给糊弄了。 宋宝贝仍然埋头照顾着她的小狗,她又从背包里取出一只盘子和一袋包装精致的食品。她把盘子放在地上,然后撕开食品袋的封口,将食品倒出一些在盘子里,“吃吧,“她递到小狗的面前,抚摸着小狗的头,亲昵地说,“吃吧,饿坏了吧!” 小狗便迫不及待地啃吃起来。 二叔与阿杰的鼻子里充溢着那食品的浓郁烤香。“它叫妮妮。”宋宝贝指着小狗对二叔与阿杰介绍道,“拉布拉多品种,出生才一个月呢!” 小狗似乎听懂了宋宝贝在介绍它,抬起头,很有礼貌地望了望二叔与阿杰。 大家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只叫妮妮的小狗。 休息了一会,黄庄主便带着宋宝贝围着荷塘走了一圈。“我下去看看。”宋宝贝对黄庄主说道。然后,她脱掉鞋袜,卷起裤脚,下到塘里,拨了一支正撑着宽大荷叶的荷杆。她一坐在塘堤上,翻弄着荷叶,仔细地观看,然后折断荷杆,放在鼻子前嗅闻。一会儿,她对黄庄主说:“生病了。” “什么病啊?”黄庄主问。 宋宝贝说:“荷塘的水质出了问题,导致荷叶得了一种叫炭疽的病毒。”她拿着荷叶给黄庄主看,“你看,荷叶上满是红褐色小斑点,扩大后会成为圆形或不规则形,并且有明显的黑色霉状物,这就是病斑。散发很快,几天后,叶片上卷就枯死。 “还有救吗?”黄庄主急切地问。 宋宝贝看了看荷塘,说:“目前还只是发病期,防治及时,还是能抢救出来的。” 宋宝贝带着小狗妮妮在怡人庄竹寮里住了下来。黄庄主笑着对她说:“放心吧,怡人庄虽然荒郊野岭,但是非常安全,就像家里一样。” 阿杰毛遂自荐要给宋宝贝当保镖,“我天天晚上在庄园里巡逻。你直管睡好。” 宋宝贝嬉笑道:“我才不怕呢,我一个人走过丽江,去过拉萨,露宿山中,什么环境都经历过呢!” 那些日子,宋宝贝每天配制了一些药物,然后,交给二叔与阿杰,伴在鱼饲料中投放到荷塘里。十多天后,奇迹再现,满塘绿荷,生机盎然。而且,粉红玉白的荷花,竞相怒放,清风徐来,荷香十里,岛城客人踏香而至。 黄庄主很开心,非常感激宋宝贝,“你是怡人庄的小贵人哪!”黄庄主对宋宝贝说。 二叔与阿杰对宋宝贝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鸡鸭鱼蛋野菜地瓜,他俩每天用怡人庄的绿色食品侍候着这位小贵人。 宋宝贝在庄里实习了一个月,从心里也喜欢上了这个有着荷塘月色的小农庄还有这里的人们。她要回岛城了。一个月的时光,妮妮长大了一些,并与大家友好得一塌糊涂。宋宝贝突然想到回校后就面临毕业考试,她没法照顾妮妮了。黄庄主说:“要不,你把妮妮寄养在庄里吧。”宋宝贝看到庄里人也喜欢妮妮,便同意了。 二叔与阿杰很是担心这有着名贵血统的小狗很难融入庄里的生活。 “放心吧,”黄庄主说,“我们保证让妮妮在庄里茁壮成长。” 宋宝贝要将黄庄主发给她的一个月的工钱留下,说是给妮妮的食品费。黄庄主有些不悦,说:“你要这样我就不能留下妮妮了。”宋宝贝想了想,便收下了工钱。“你们要善待妮妮呀!”宋宝贝坐在车里,抹了下红红的眼睛,仍然不太放心地对大家说。 妮妮最初是由黄庄主亲自照看。 黄庄主在哪,妮妮就在哪,几乎形影不离。阿杰给妮妮做了一个狗窝,但是,妮妮却不愿意呆在窝里。尤其是一到晚上,它便偷偷地溜进黄庄主的房间,钻到床底下,死活不肯出来。“它害怕寂寞。”黄庄主摇了摇头。 两个月后,宋宝贝捎信来说,她已毕业,即将援藏,恐怕回不来庄里了,请大家一定善待妮妮。 妮妮就这样永远地留在了庄里。 由于条件所限,黄庄主无法长期让妮妮吃上专门的狗食。黄庄主为此对小贵人宋宝贝充满了愧疚,但是,每次从岛城回来,黄庄主总会记得给妮妮带些好吃的食品,算是一种弥补。我算是明白了那一天黄庄主从岛城回来,给妮妮递上食物时,脸上呈现出一缕怜爱与歉疚的原因。 有一天,黄庄主突然对大家说,“妮妮是宠物狗,怡人庄善待它,但是,怡人庄不能溺爱它,得让它回归本性。” “如何回归本性啊?”阿杰好奇地问。 “把它放进自然。”黄庄主沉静地说。 黄庄主驱赶着妮妮在原野上奔跑,逼迫它到荷塘里游水,强按着它在泥泞里打滚,引导它在草丛里捕虫蚊,训练它在灌木丛中逮老鼠……有一次,黄庄主甚至扔给妮妮一只活鸡。妮妮本能地扑上去,母鸡扑腾反抗,吓得妮妮倒退几步。黄庄主说:“妮妮,冲上去!”妮妮不动,黄庄主便捡起一根棍子,向它挥了挥。妮妮明白了,它悄悄地走到母鸡边上,母鸡正欲逃走,只见妮妮纵身一跃——非常完美地划了一道弧线——落在母鸡的身边,一口咬住了母鸡的脖子…… 我没有搞明白黄庄主为什么要让妮妮去咬死母鸡,黄庄主说:“虽然极端,但是必须。因为,这是它的本性。要让它学会生存,而不是靠豢养。这也是自然法则,是更好地爱它。” 我点了点头。 妮妮长大了,它变成了“窈窕淑女”,也越来越特立独行了。 庄里偶尔会溜进来几只当地的土狗,它们找妮妮玩耍,但是,妮妮仍然保持着它名贵血统的高傲,不大愿意与那些土狗为伍。妮妮的优点也随着它年龄的增长日渐显露出来,忠诚、机灵、警觉、通人性、高智商,这是一般土狗无法相比的。尤其是妮妮担当了庄里看家护院的职责,其地位与日俱增,成了庄里不可或缺的一员。 “你们看——”黄庄主指了指桥头,对我们说。 我们往桥头望去,看到几只公狗正在木桥边徘徊,时不时也向我们这边张望。 “妮妮长大了,要谈恋爱了。”黄庄主说。 二叔说:“难怪这几天妮妮屁股上老是像流血一样的,我还以为它不小心受伤了呢。” 阿杰问:“真是怪了,这些公狗咋知道我们家妮妮要谈恋爱了呢?” 黄庄主说:“母狗如果发情,会散发出一种气味,方圆几十里的公狗都能闻到。于是,就找来了。”黄庄主看了看我,笑着问:“谈记者,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我哈哈一笑,说:“黄庄主所言极是。” “啊,公狗的鼻子这么厉害啊?”阿杰叫道。 二叔说:“是啊,要不骂人鼻子灵怎么说你是狗鼻子呢!” 阿杰感慨道:“有这么个鼻子真好,哪天我要是也能闻到哪村哪家闺女要谈恋爱就好了。” 阿杰总是令我们捧腹大笑。 “妮妮——赶紧去啊,那么多帅哥找你呢!”阿杰对着妮妮叫道。 妮妮抬起头,慵懒地瞥了阿杰一眼,然后,又把头埋回地上,三只小猫一动不动地依偎在它怀里。 二叔斜睨了阿杰一眼,说:“我们妮妮是高贵的,你以为妮妮没见过世面啊?随便让个小烂仔就骗到手啊?” “你说谁是小烂仔呢!你说谁是小烂仔呢!”阿杰对二叔嚷道。 “哈哈——” 我们的笑声,显然让公狗们觉得我们没有恶意,于是,它们放松了警惕,一只一只地溜了进来,围聚在枇杷树下,热热闹闹呜里哇啦,一团和气。而妮妮仍然是那么优雅而矜持,趴在树边,守护三猫,眼望池塘,不露心迹——既不疏远谁,也不亲近谁。 阿杰哈哈笑着指着一条黄色的公狗说:“那只不行,太丑。”又指着另一条一边脸上长着一撮白毛的黑狗说:“那只更不行,太矮。” 二叔道:“是你选老公呢还是妮妮选老公?” 阿杰说:“我们妮妮高贵,放不下身段。” 突然,一只身形高大而强壮的白狗冲向妮妮,妮妮也一下子甩掉了怀里的三只小猫,嗖地立了起来迎接白狗。它俩面对面站立了一会儿,妮妮开始走近白狗,并用鼻子嗅闻白狗,白狗也低下头来用嘴舔咬妮妮的身体。这样亲近和触碰对方一会儿后,白狗绕到妮妮后面,说时迟那时快,白狗一下子跃到了妮妮的背上,随即,一条鲜红的长鞭从白狗肚下伸了出来——然而,天下最尴尬的事情出现了:由于白狗个子太高,而妮妮个子矮小,白狗的前爪踩了个空,根本无法趴到妮妮的背上。白狗全然不管这些,它就站在妮妮的上方,那条长鞭更是接触不到妮妮的身体部位,横在空中,一前一后地与空气干了起来。 我们已经笑得直不起腰了。 “妮妮,把屁屁翘起来!大白,把身子趴下去!”阿杰急得团团转,“妮妮,把屁屁翘起来!大白,把身子趴下去!……” 妮妮与白狗全然不理会阿杰的叫嚷,它俩在空中做着无用的交配,好一会儿,妮妮显然感觉不对劲,不耐烦了,从白狗的胯下冲了出去。 惊奇的一幕又出现了——那只黑狗,一下子冲过来挡在了妮妮的前面。妮妮还没有反应过来,黑狗已经绕到了妮妮的屁股后面,纵身一跃,跳到了妮妮的背上,两只前爪死死的抱住了妮妮,一条长鞭如箭般射出直指妮妮身体…… 妮妮不挣扎了,一脸享受地、文静地立在那里,任黑狗前冲后撞、无法无天。 阿杰咽了咽口水,对我们说:“多好,没条件,没心计,没攀比,没尊卑,多公平啊!” 二叔说:“羡慕了?” 阿杰点了点头,认真地感叹道:“狗比人幸福啊!” 我们再一次哈哈大笑。 妮妮与黑公狗交配了十多分钟,显然累了,它挣脱了黑公狗,步履蹒跚地回到三只小猫的身边,趴了下来。那些公狗又围拢过去,而妮妮对它们视而不见,就静静地趴在我们的脚下,没有半点理会的意思。 我们喜欢妮妮。 随着我也成为了怡人庄园的一员,劳作之余,我便经常带着妮妮在院子里东奔西跑撞头磕脑不亦乐乎。 第二十五章 如何坚挺 我马不停蹄任劳任怨地采访写稿,就是为了做一名好记者;我刻苦勤奋地读书写诗,就是想让自己有更大的发展;我忍受门第之见心甘情愿地做一个上门女婿,就是为了赌一条成功的捷径。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就这么回事。 那个早上,我走进办公室,闻到了一股剧烈的尸臭味。我捂着鼻子找遍了各个角落,硬是没有找到散发源。开早会的时候,主任在台上青筋直暴唾沫横飞,我在台下仰着头死死地盯着天花板——那儿,有一片蜘蛛网,网角挂着一只翘腿了的壁虎,显然毙命不久,尸体外表肥胖白嫩,内里肯定开始腐烂。所以,我怀疑是它散发出的臭味。它沉重地吊在那网上,风吹过,它摇啊摇。我跟自己打赌,它是会掉下来呢还是会一直挂在那儿被慢慢吞食呢?…… 到了这个年龄,如果我再不诚实就连自己都对不起了。我突然发现自己正站在人生最尴尬的门槛,突然发现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突然发现自己的路越走越迷惘,越走越犯困。那些曾令我热爱与追逐的东西宛如浮云不着边际渐行渐远…… 那个变态的夏天,诗集出版的被骗,使我的诗人形象在岛城诗坛大打折扣。我甚至就成了岛城诗人们的一个笑话,尤其是,我在蝶家的地位也一落千丈。 马列老太带着小保姆疗养回来了。她的病情仍然没有什么好转,对我的态度依旧是冷漠与无视。而蝶的眼里,除了女儿就是马列老太,依然没有我这老公的位置。而岳父大人上班下班散步睡觉,生活井井有条,脸呈微笑慈祥,从不参与家里的事儿。 这种冷漠与孤独令我压抑与痛苦,我常常反思自己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我问蝶:“我们算什么关系?” 蝶上下打量着我,语调陌生地问我:“你什么意思?” 我苦笑了一下,说:“我觉得我就是个来帮你家传宗接代的男人。” 蝶厌烦地瞪了我一眼,说:“你很闲是吧?我很忙,你不要找碴!” 岳父大人似乎意识到了我与蝶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更重要的是,他在于无声处中听出了惊雷,已经察觉到了我骨子里的反叛气息。但是,他不露声色,保持着心和气平。年底的时候,他再次改变了我人生的方向——他一个招呼,把我从记者部调到了编辑部,并且明确指示担任生活版编辑。 我接到调岗通知的那天,社长才一脸慈祥地告诉我:“你是有家室的人了,不能天天在外跑采访,那样太辛苦了。生活版的编辑是报纸最轻松的岗位,这样,你就可以腾出些时间照顾下家里,顺便搞你的创作。” 那一刻,我想笑。这就像一个渴望建功立业的战士突然被命令回卫生所养伤一样,我还不得对社长兼岳父大人的一番关照感恩戴德? 生活版朝九晚五,东抄西摘生活小常识,平庸无聊至极。我甚至可以预见我的未来:平庸而幸福地过着每一天,上班下班,老婆孩子,柴米油盐,喜乐平安,波澜不惊。事实上,我心如明镜,社长大人的调岗精髓我早已领会:他对我失去了耐心,他要打掉我倔强的自尊,扑灭我潜滋暗长的邪念。 攀了权贵摘了高枝的我,本以为人生仕途从此春风得意一帆风顺,哪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从那以后,我白天单位里温文尔雅,勤勉工作,任劳任怨;下班回到家,矜持礼让,轻声细语,小心翼翼;到了晚上,夜深人静,我独居书房,潜伏在心里的恶魔便开始苏醒——我甚至能够清晰地感觉到它在我体内蠢蠢欲动,听到它对着我嗷嗷怪叫。我常常恶梦连连,惊出一身冷汗。 沮丧、压抑、愤懑、叹息……我的灵魂与肉体总是失去关联,飘荡在另一个世界。 我再一次感觉到我的命运被一只无形的巨手把玩着,我再一次承认我是个没有方向感的人。我虔诚而卖力地行走在路上,却总是遇着“前方施工,过往绕道”的结局。我并不害怕人生的折腾,我只是痛恨世界给予我太多的“此路不通”。 欣慰的是,我的大脑还没有停止思考,我的心灵还没麻木到不疼的地步。表面上,我虚情假意地笑,谦卑恭顺地装;内心里,愤怒在奔腾,叛逆在疯长。我决定让自己把握一次人生的方向盘。我决定:辞去公职,投奔自由,自己的命运自己管。 我决定了要做的,我想好了如何做,我就成为了命运的掌控者。即便深渊,义无反顾。 我把辞呈送到主任手里时,他惊讶得目瞪口呆,但一会儿就恢复了平静。他抬起头,问我:“社长知道吗?” 我摇了摇头,对他说:“跟社长没有关系。” 主任说:“你可得想好啊!” 我淡然地笑了笑,道:“我在这也工作了十多年,不想好我能辞吗?” 他点了点头,有些同情我似地说:“那也是。” 我想,他应该明白我的辞职申请到他这里只是跑个过场,他更应该明白我之所以做出如此决定,肯定受力于我内心的绝望与悲伤。 他笑了笑,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你这样做,社长会睡不着的。”无疑,主任是个明白人。 晚餐时,大家都在座上,我让自己平静了一下,把辞职的事缓缓地说了出来。 空气一下子变得凝重,所有的目光齐唰唰地望向我。 半天,蝶才问我:“为什么?” 我说:“我想好好写诗。” “写……诗?”她半张着嘴问我。 “是的。”我答。 蝶从震惊到愤怒到攻击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她把筷子往桌上一拍,浑圆的下巴往上一扬,看着餐桌上方的那盏吊灯,像吟诵一首战斗的诗歌:“就你那点光——便想照亮整个世界——你做梦去吧!” 她抱起身边正在吃饭的女儿,愤然离场。 岳父坐在我斜对面,也瞪着眼睛望着我,半响,才问我:“已经决定了?” 我点了点头。 “写诗……辞职——”他叹息了一声,放下碗筷,站起身,“你是冲我来的吧?怪我没提拔你吧?没给你前途吧?”他目光犀厉,盯着我,语气似乎是问我,也似乎是在问他自己 我没有回答。 马列老太太坐在我们的左上方。她那张保养得嫩白泛光的脸上浮出了两块黑青色,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起身,离座,嘴里甩出一句话:“我早就知道你是魔鬼派来的!” 我纳闷马列老太咋不信马列改信魔鬼了? 餐桌上只剩下我与小保姆两人,面面相觑。 其实,我并不感到意外,我早料到会是这个样子。我甚至有些小小的兴奋,为我的辞职理由足够恶心——我心里挺舒坦。 扒了两口饭,我提着公文包下楼。 到了楼下,我打开包,发现车钥匙没了。这不可能,我清楚地记得我下班回家把车停在车位后便把钥匙放在了包里。我第一感觉是,钥匙被蝶收了——近段时间,她已经连续几次收走我的车钥匙。 我返回家,蝶见我进门,赶紧踅回房间。 “我的车钥匙呢?”我追进去问她。 她没有理我,假装给女儿辅导认字。 “我的车钥匙呢?”我问。 她仍然不理我。 “爸爸问你车钥匙。”女儿抬头对蝶说。 蝶突然挥手敲打了一下女儿的头,呵斥道:“就你多嘴。” 女儿委屈地哭了。 “不要打女儿的头。”我对蝶叫道。 蝶转过脸来对着我冷笑了一声,说:“你心疼了?你带过她吗?你管过她吗?拜托,不要假发慈悲!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只希望你不要太厚颜无耻!” 我看着蝶那张因愤怒而变得扭曲的脸,再次感觉到冷漠和陌生。 社长从房间出来,走到大厅,叹息了一声,问:“你们这日子还过得有意思吗?” 马列老太也走出了房间,站在门口,拉长着那张泛着光亮的黑脸,开始数落蝶:“你怪谁呀?当初我不同意,你不听我的,以为捡到了一块宝。现在后悔了吧?你这是自作自受!” 我这才明白原来马列老太一直不同意蝶与我的婚事! 我没有言语,我什么也不想说,我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多少年后,我承认,我辞职是摆给人家看:我有血性,我有傲气,我并不是一个攀权贵摘高枝的无能男人。我用“辞职写诗”这一招来恶心自己也恶心别人。事实上,我明白,我是一个内心充溢着狭隘、自私、贪婪、怨恨与报复欲的家伙。我的目的不外乎重新树立自己的形象,建立自己新的人设。 我从报社辞职回家了,说好听点在家创作,说不好听就是无业游民。 我辞职后,社长陪马列夫人疗养去了。我知道他们采取的是眼不见心不烦策略。蝶辞退了小保姆,将女儿送进了幼儿园,她找了一家财务公司上班去了。 我一人在家,难得的清静,我沉浸在诗歌的空灵与美丽中。傍晚,蝶在单位吃完饭带着女儿回来,当她看着桌子上堆满了快餐盒与快食面时,愤怒显而易见。她叉着腰,站在客厅里,对着我的房间破口大骂:“你还要脸吗?你一个大男人,整天窝在家里……你是个混蛋!你是个孬种!” “请你文明点,”我对她叫道,“不要那么恶毒,好吗?” “我就是要骂你,你就是个混蛋!你就是个孬种!” 我摇了摇头,不想理会她,对着键盘,“噼噼叭叭”一阵胡乱敲打。 骂吧,我就是要用“诗歌”来报复你们对我的傲慢! 骂吧,我就是要用这“噼叭”声淹没你们对我的诅咒! 夜深人静,房间传出蝶的啜泣声,我一阵内疚。 这混蛋的人生,这糟透了的生活,我不知道我将如何坚挺。 第二十六章 乡村七夕 地平线上升起一轮巨大的红月亮,原野染成了一片斑驳的猩红,天地间弥漫着一种凄美与诡异的红雾。我们正坐在枇杷树下吃着晚餐,一缕歌声随风荡漾。我倾耳细听,旋律特别优美。因为是灵山方言,歌词我听不清楚,二叔便用普通话给我一句句翻译: 久久不见久久见,久久相见才有味,阿妹哎 好久不见真想见,见到阿妹心欢喜,阿妹哎 我听明白了,应该是一位劳作收工的村民在唱一首海岛的情歌。黄庄主也和我一样凝神屏息地听着,我看见他的的眼里突然闪烁一线泪光,“每次听到这歌就有点难过。”他的鼻子有些堵塞,就连声音都变了调似地。我点了点头,说:“这歌确实感人。”我想这首歌应该勾起了黄庄主心里的什么事。 二叔把饭碗往桌上一放,拍了下大腿,叫道:“忘了,今晚要去坐瓜架!” 阿杰偏了下头,斜睨着眼睛,问:“为啥坐瓜架?” 我与黄庄主也看了看二叔。二叔说:“今天是七夕节呢!” 黄庄主脸上惊了一下,随口道:“不觉已是七夕。” 我也感叹了一句:“一入怡人深似海,不知今夕是何年!” “快看,喜鹊!”阿杰喊道。 我们仰望天空,黑压压的喜鹊从我们头顶上飞过,一直往天边飞去。如一只巨大轮盘的红月亮升起在西边天空。晚风微微飘过,鹊声喳喳嘹亮,情歌嘤嘤悠扬。 “喜鹊都到天上搭鹊桥去了!”二叔兴奋得一脸通红,就像喝醉了酒似地,说,“牛郎织女鹊桥相会啦!” 黄庄主与我相视一笑。 “二叔,你是不是想偷看人家相会呀?”阿杰斜睨着二叔问。 二叔不以为然,一本正经道:“每年一次,珍贵呢!” 阿杰一脸鄙视,说:“你个老不正经,净想偷窥人家隐私!” 二叔说:“你这臭小子,这哪是偷窥?这是祖宗传下来的习俗呢!” 阿杰说:“那也不行,现在已是文明社会,牛郎织女也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 “不看也罢。”二叔说,“神仙约会,凡人受罪。” “为什么?不是好日子吗?”阿杰问。 二叔说:“你不知道吧,天上神仙要相会,凡间夫妻分房睡。” “七月初七,切戒**,勿想恶事。”我笑道,“在我的老家也有这个说法,七夕这一晚凡间夫妻确实不可同房。牛郎织女在天上相遇,而我们凡人夫妻,如果在这晚做了坏事,是会被神仙看见的,会被惩罚的。” 阿杰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好的晚上,抱着女人,不做点什么,对得起神仙吗?”他嘟哝道。 我们正聊得热闹的时候,一个年轻的村民从木桥上走进怡人庄园,他说:“过节啦,村里请戏班子来演戏,村长叫我来通知你们过去。” 黄庄主说:“谢谢村里邀请。我身体有些不舒服,我就不去了,二叔、阿杰、谈记者去就是了。” 我倒是蛮有兴趣。小时候,在故乡,这个晚上,我就经常跟着大人们去看戏。那种最为乡土的民间戏至今不忘。 走在村路上,村民们笑着向我们打招呼。 新修的水泥道边,两个白发老农坐在石凳上闲聊,月光诗意地倾洒在老人们的身上。老人看到我们,问:“黄庄主怎么没来?” 我说:“他身体不舒服,留在庄里。” 老人说:“他是个好人,我们村里人都喜欢他呢。” 我笑道:“我回去转告他呢。” 我很羡慕黄庄主的这种口碑。我觉得这是与村民们最为纯粹的友谊。 经过晒场边上的庙门前,十数头耕牛头戴大红花立于一圈。圈外人群涌动,四面八方的人们围聚在一起。领我们进村的村民说:正在举行祭牛王的仪式,为耕牛祈求平安,期盼牛郎织女早点相会。 紧邻着村庙,十张八仙桌一字儿排开,桌上铺着大红纸,红纸上摆放着几十只煮熟了的金黄色的大公鸡。村民一脸自豪地告诉我:“七月七日,我们家家都要杀一只大公鸡。”我问为什么?村民说:“这夜牛郎织女相会,若无公鸡报晓,他们便能永远不分开。” 阿杰偷偷地对我说:“那鸡的味道好啊,纯正的灵山稻谷公鸡,皮脆肉紧。” 二叔对阿杰说:“你有本事就去偷一只吃。” 我哈哈大笑。 大榕树下的晒场上已是张灯结彩。 大戏台在榕树下搭起来了,几个着古装的演员在戏台上跑来跑去。村民们早早就收拾了田地里的活计,吃过晚饭,洗过澡,搬着木的竹的式样不一长短不一高矮不一的凳子和椅子,聚集于戏台前。 村长过来陪着我们坐在戏台子的正下方。他介绍说今晚演出的戏名叫《林山传》,镇上的老剧团专门为灵山村做的戏,算是他们祖宗留下来的戏,也是他们从小听到大的戏,更是灵山土生土长的戏。村长说祖宗们为保林姓子孙平安,在这一天必须请戏班搭台演出。这个传统一代接一代,一直延续到现在。 村长给我们做介绍的时候,几个女人为了争个好位置而吵嚷起来。村长便起身过去调解。阿杰也要换位置,原来他看到了前面有几个漂亮的女孩子。他正要挤过去时,二叔一把拉住他,说:“莫去,小心村里的小哥扁你!”阿杰嘟哝道:“我又不泡人家姑娘,怕啥呢!” 这个时候,锣鼓笛子吹吹打打起来,生旦净末丑便轮流上台了。 一念一唱在这个月夜别有一番韵味。 看戏的人太多,人声嘈杂。我听不懂戏文,也听不清乐曲。坐了一会,便借口上厕所溜出了晒场,打算回庄。 我走在出村的路上,村民们的欢笑声与戏乐声不时传过来;隐匿在路边草丛中的百虫也奏起了交响乐,旋律时而急促,时而舒缓,生动了这乡村七夕的夜晚。 经过一块丝瓜地时,我听到瓜架下有嬉笑与说话声。我一惊,仔细一瞧,原来是几个女孩正躲在里面。我会心地笑了——正如我的故乡的传说一样,在静谧的七夕之夜,这些待嫁的少女如果能听到牛郎织女相会时的悄悄话,日后便能得到千年不渝的爱情。 我走出了灵山村,夜静谧了。 晚安,灵山的七夕! 晚安,幸福的人们! 我回到庄园时,月亮如盘,挂在中空。 黄庄主的屋子里关灯了。我想,他应该是睡了。 我走进竹寮里,泡了杯浓郁的绿茶,然后,端着茶杯,搬了把椅子,坐在小道边的百香果藤架下——我倒不是真的想看牛郎织女相会,我只想温故一下孩童时代的那份乐趣,享受一下这寂静如水的异乡七夕。 妮妮丢下三只小猫,跑过来陪我。 路灯下,妮妮的肚子耷拉着,**明显地露出在皮毛外,它应该是怀上了孕。它缠着我的裤脚,一会儿,在我的脚边趴下。我用手拨了拨它,它不做任何反应,它是那么的恬静与乖驯。 世界如此静谧,一种寂寞孤独油然而生,一些念想还是如期浮现脑海,挥之不去,驱之不散——我常常懊恼自己一边决意斩断过去,一边却又心慈手软与过去暧昧缠绵,任往事纤毫毕现拖泥带水。 我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 诗人协会组织我们搞一次采风体验,让我们入住在深山老林的一间寺庙里。按照计划,我们得在那里生活五天。乍一看,好环境:古榕苍劲,浓荫如盖,青墙红瓦,寂寥如渊。可是,过了一天我就受不了了。不是那一日三餐素食饮泉的清苦令我难受,而是那种晨五晚九暮鼓晨钟的寂寞孤独令我窒息。那一晚,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呆望着窗玻璃上的几只飞蛾扑闪了一夜。及至天明,我分秒不能留,起床驱车便逃……诗评家后来评论我:入佛门六根不净,混诗坛骚性不足。 想不到多年后的今天,我竟然飞蛾扑火般地闯进这无边无际的寂寞孤独中……我佩服自己勇气的同时,困惑也时不时地偷袭我:你的心灵真地会在这里安歇吗?你的脚步真地会在这里停止吗?人们常说往事如风——往事都成风了,灵魂还有地方安放吗?就如隐居怡人庄的黄庄主,他嘴里说忘记一切,可是,他真的与记忆藕断丝连了吗?……我多么希望自己变成水塘里的一条鱼——兄弟大卫说过:鱼的记忆只有7秒,过完7秒,它们的一切便重新开始,循环往复。我多么希望自己变成一只鸡或者一只鸭——它们刚刚还在勾肩搭背嬉戏喧哗,一把食物丢过去,彼此便如同陌路相忘江湖…… 夜风从原野那边吹来,蛙声一串一片,杯中绿茶嘶嘶舒展着翠绿的叶片。我仰望夜空,那轮皎洁的圆月静挂天幕,繁星闪耀,银河横贯。我不知道这个时候,会不会有人像我一样也在静静地仰望这浩瀚星空。我寻到了牛郎织女,看到他们遥遥相对,看到银河泛着波涛。我听到了万千喜鹊美妙的歌声,我看见了牛郎挑着可爱的孩子织女握着弯弯的牛锁头。我看着他们走过了鹊桥,向对方走去…… 我觉得自己的身体也在漂浮,升腾……一会儿,我感觉我的身体被卡在了一片云层里,我努力地挣扎,拼命地踢踏,咔嚓一声——我听到了云层的断裂,随即,我清晰地感觉到我的身体在随之坠落…… 我醒来了,发现自己打了个盹。 这个时候,我便看见了黄庄主—— 月光下,他扛着锄头,一步一瘸地沿着水塘小道向我这边走来。我凝神屏息,看着他经过我的身边,看着他消失在小道尽头的那片林子里。我感觉到,他的身影是那么孤独和坚定。 夜鸟在林子里发出三两声啼鸣,世界一片清凉与沉寂。 我跟了过去。 黄庄主停下了步子,弯下腰,撅起屁股,抡锄挖起地来。他挖得很卖力也很虔诚,结实的屁股在月光下一升一降,板结的土地发出松散的吱吱声。不一会工夫,他便挖出了一个大坑。然后,他放下锄头,拍了拍手上的灰尘,面朝土坑,双膝跪下,对着洞坑开始念叨起来…… 我站在那棵树后,屏息倾听。 仍然听不太清楚,只言片语随着夜风断断续续地传到我耳中:“……绝……不……放……弃……”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去打扰他。 我踅回了竹寮。 妮妮不见了,应该回它的小窝陪伴小猫去了。 从迈入怡人庄的那一刻起,我心里就有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我说不出是这是一种什么感觉,是什么原因造成。我只知道我时时刻刻都能体味到这种感觉的存在,它存在于我的每一缕视线里,存在于我的每一声倾听里,存在于我的每一口呼吸里……它以一种宁静的、粗陋的、原始的、神秘的状态呈献于我的面前,并死死地吸引我;它宛如一幅在我梦里出现过很多次的画面,令我熟稔如故,却又令我惊慌失措,甚至无可言说。 世界静寂,天空幽远。 夜风飘来浓郁的芬香,孤独再次清凉如水地漫过我的全身。我侧耳谛听,远处传来那凄美的歌声: 久久不见久久见,久久相见才有味,阿妹哎 好久不见真想见,见到阿妹心欢喜,阿妹哎…… 第二十七章 喜欢你这样的大叔 我强烈地意识到我的婚姻出现了危机。 我一边无奈地的过着每一天,一边幻想着挣脱。我一次次感受到内心潜伏着的恶魔在蠢蠢欲动,它对着我嗷嗷怪叫,它似乎就要从我的身体里呼啸而出…… 电脑屏幕上qq闪烁。我点开,是小美发来加我为友的申请——我这才想起上个月的某一晚我把她拉黑了。 我们是在一场网络诗歌论战中相遇的。由于观点一致,我们互加了qq好友。她告诉我,她很喜欢读我的诗,有一种男人的孤独与忧郁,惹人怜爱。她发短信问我:“你是不是装出来的?”我回答:“有些心情是装不出来的。” “你生活得不快乐吗?” “写诗的人不会快乐。”我说。 小美说那不一定。她也热爱诗歌,每天都写诗歌。但是,她是快乐的。她发了一首她的诗给我,让我帮她修改。 我的爱 飞在蓝天 给我一双翅膀 我就与你一起飞翔 …… 我告诉她,这么质朴地表达心迹的诗比那些花里胡哨的所谓爱情诗好多了,我觉得没必要修改。小美很开心,告诉我,她在一家民航工作。她的诗是写给男朋友的,她的男朋友是个帅气的飞行员。她很爱他,每天给他写一首诗。她跟我聊天的每句话里都有一串红色的笑脸。我完全可以想象一个沉浸于幸福爱情中的女孩子是如何眉飞色舞如何开心快乐。 我们经常聊天,从诗歌聊到理想,从理想聊到人生……小美擅长文字聊天,字里行间充满了热烈与浪漫,开心与快乐。我完全通过她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附带的表情符号去猜想和勾勒她的形象。网聊很容易让两个陌生人走完从好奇到熟悉到依赖的路程。每次聊完,互说byebye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充满一种莫名的惆怅与期盼。而且,随着我们聊天的深入,我的这种感觉愈见明显。 但是,不久后的一个晚上,她突然给我发来一张哭泣的脸。 我问怎么了? 她说,想哭。 我问为什么? 她没有回复,只是发了一串哭泣的表情。 那一刻,我意识到她一定遇着什么不好的事了。我心里涌出一股怜香惜玉的情愫,更可怕的是,我突然冒出了一种想见见她的念头—— 而恰巧在那个时候,对面房间女儿的一声夜啼令我魂飞魄散。我顿时清醒,我是个已婚的男人。见女网友的念头让我产生了一种犯罪般的恐惧,我告诫自己:再聊下去必是深渊!那个晚上,我一咬牙,删掉了与她的所有聊天,并把她拉黑了。 我当然明白我这样无端拉黑人家是极不礼貌也不厚道的。很有一些日子,想起她来,我就感到愧疚。 而今晚,我没想到她如此大度,竟然会重新申请加我为好友。 我立即接受了她的邀请。 “你好。好久不见。”她似乎当没事发生过一样,很平淡地发来问候。 “你也好啊!真对不起你。”我回复。 “没事,知道你被家那位管住了,所以,拉黑了我。”她在回复后又发了张悲伤的脸。 “不是……是我自己拉黑的。”我承认道。 “为什么?” “害怕继续聊下去有危险。” “什么危险?” “怕……怕喜欢上你。”我如实告诉她。 “那不可能!”她在这话后面发了个怒目黑脸。 我问:“那天晚上你为何伤心?” 她没有回复我。 过了好一会儿,她说:“我将要调到另一个城市了,恐怕以后不能随便上网了。” 我问:“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我。 我突然又冒出了想见见她的念头。“可以请你喝一杯吗?”我把这句话发出后立即又撤回了。 她很快回复:“什么时候?” 我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回复:“现在,十点……” “太晚了吧?” “如果真心愿意喝一杯,这个时间也不算晚。”我发出这一行字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那边似乎有些迟疑。片刻,回复:“去哪?” “蓝风海岸拾缘酒吧。”我对邹健曾带我去过的那间酒吧印象不错,选择了那里。 “好吧。”她回复。 这是我第一次约异性网友去夜吧。 我抑制着惊喜与激动。我关掉电脑的时候,几乎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我非常清楚,作为一个已婚男人,这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管不得那么多了,我真地想见见她。 蝶与女儿已进入了梦乡。 我蹑手蹑脚溜出了家门,在小区大门打了一辆的士,直奔蓝风海岸。 这个时候正是岛城人夜生活的开始。 拾缘酒吧里人很多。黑白方格卡座依然飘浮着斑驳陆离的光影,墙壁上的男女舞者依然在摇头晃脑呲牙裂嘴,酒吧里依然低旋着那个异域女孩不变的歌声:“let……to……be……let……to……be……” 在吧台拐角处的卡座上,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比我想象中的更美:高挑的身材,精致的五官,米色t恤,水磨牛仔裤,眉目间传递着一种诗意的优雅。 “你好。”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她淡淡地对我笑了笑,点了点头。有些矜持。 “您二位喝点什么?”服务的还是那个小伙。他似乎认出了我,见我带着个美女,对我微笑了一下。 “喝点红酒吧。”小美对我说。 我对小伙说,行:“来瓶红酒。” 不要加冰。小美轻声对小伙说。 小伙将一瓶红酒送来,倒了两杯,轻轻退下。我寻思聊些什么,想想还是从诗歌开始吧。我说:“你的诗读起来还是蛮有感觉的,诗句虽然朴实,但……” “我们可以谈谈别的吗?”她打断了我的话,优雅地端起红酒,嘴唇轻轻触碰杯沿,浅浅抿了一小口。放下杯子,露出一缕微笑,说,“我今晚不想谈诗歌。” 气氛有点尴尬。 聊什么呢?我有些犯难。毕竟我们不熟,我不知道找什么话题。 “你不是说你不快乐吗?”她看着我,笑道,“说说你的不快乐,让我开心一下吧。” 我愣了一下,问:“合适吗?一见面就说不快乐的事。” “没事,有时候听人家的不快乐,可以稀释自己的不快乐。”她说。 “好吧,”我说,“我确实不快乐。” 我大倒苦水,讲述我婚姻种种的“不快乐”。我甚至做了些夸大描述,比如碟如何把声音拉得长长的训我,比如马列老太如何恐惧一丁点儿声响……她静静地听着,偶尔会点点头,脸上露出一缕怜悯或感同身受的神情。那一时刻,我觉得小美就是上帝派来收捡我心中垃圾的天使。我想起有人说过这句话:已婚男人总喜欢向陌生女孩倾诉自己婚姻的不幸。 听完我的“不快乐”,小美又抿了一口红酒,桃红的嘴唇变得猩红。她沉吟了一下,“其实,”她说,“我也不快乐。” 见我不解,她补充道,“你拉黑我的那天晚上,正是我失恋的时候。”她对我展露出一个凄美的笑容。然后,她告诉我,她与他相爱了两年,突然发现他爱上了她的姐妹——一位空姐。她愤怒、悲伤、绝望,几次控制不了情绪而对生命失去兴趣。公司担心她将发生什么,决定让她换个环境。 我想安慰她,祝愿她早日走出阴霾。我突然发现我竟然不懂如何安慰她,尤为令我惊骇的是,我听着她讲述失恋的那一刻我的内心变得阴暗和变态,一种莫名的兴奋竟然从我心里滑过。 酒吧里音乐依然缠绵,七彩灯光依然在我们身上扫过来射过去。这种环境下,暧昧指数会潜涨,让人有种想放纵与堕落的感觉。她把头一扬,说:“不说这些了,我们喝一杯。” 于是,我们喝酒。 “这样喝不过瘾。”她对我说。 我问如何喝? 她便拿起桌上的一筒骰子,说:“玩这个,谁输谁喝酒。” 我说行。 我的运气好,赢得多;她一连输了五杯,“没劲,不玩了。”她说。 外边的阳台上有个小舞池,有人在那里跳舞。她情绪高涨,起身要去舞池。她的脚步有些踉跄,几次差点跌倒。我赶紧起身去扶她,她便倒在我的怀中。“你是一个身上既带着忧郁又带着骚气的大叔。”她俯在我的耳边,眼色迷离,“我有点喜欢你这样的大叔。”她几乎是咬着我的耳朵说。 说心里话,当时我脑子里还是有个声音要我推开她。可当我拥抱着那柔软的身体,呼吸着那久违的香气,看着那欲语还休的嘴唇,我脑子里就只是一桶奶液了。 第二十八章 我出轨了吗 多少年后,我相信,拾缘酒吧的侍者们一定会记得那个夜晚:一个心怀邪念的男人如何搀着一位高挑美女狼狈不堪地走出酒吧,叫上一辆的士,消失在岛城如鬼魅般的黑色中…… 接下来的事情,我一直怀疑它是否真实地发生过。 这么多年了,它一直介于梦境与真实之间,困扰了我很多年。 那间酒店房间不隔音,隔壁房间以敲墙的方式发出几次抗议。 她的叫喊声歇斯底里扑天盖地,她的手在我背上狠狠划拉抓捏,恨不得把我撕碎。完事后,她的脸色红润妩媚,肌肤如冬日白雪。她平躺在床上,显得慵懒而满足。 “你……真好。”她轻声地对我说。 她给了碟无法给予我的刺激与激情。“你也好。”我把脸埋在她的乳间,诚恳地告诉她。 “知道你饿很久了。”她抚摸着我的头发,说,“你只是在婚姻生活中寻找一种刺激。” 我无语,摇了摇头。 “你有没有感觉对不起你老婆?” 我无语。把头仍然埋在她的乳间。 “其实,”她说,“我也只是把你当做我失恋后发泄的工具。” 我把头从她的乳间移开,我抬起头,望着她的眼睛,“不要这样作贱我和你,好吗?”我说。 她摇了摇头。起身,穿衣,提起桌子上她的包,“那回家做个好老公吧!有些东西很诱人,但未必适合你!”她向我凄美地笑了一下。 我不知道她这是从哪里找来的台词,我突然觉得她有点像个戏精。既然如此,我也必要挽留她。人生苦短,江湖路远,彼此珍重。 她走出房间后我就哭了。 而这个时候,我就醒来了。 我醒来后发现我睡在自己的床上。窗外,天黑沉,风掠过。我感觉头痛,口渴得不行,于是,起床找了杯水喝下去。我清醒了一些,倚坐床边抽了一支烟。烟雾缭绕中,情景再现,清晰无比,却又扑朔迷离。我突然感觉自己穿越到了很多年前的东湖里民居,看到了美丽的音乐老师的身影;一会儿,我又看见自己坐在一只小船上,飘摇于苍茫的大海上…… 我无法弄清楚这事情到底是真实还是梦境,后来我看到一本心理学的书,书上说:长期处于郁闷与憋屈中的人,很容易灵魂出窍,精神出轨。我不知道我是灵魂出窍呢还是精神出轨了。我真的出轨了吗?我对这件事耿耿于怀。 有个午夜,我一边开车,一边听着岛城电台“情感夜话”女主持小薇的聊天。我拨通了小薇的电话:“小薇你好!”。 “朋友你好!有什么要跟小薇诉说吗?”小薇热情的声音。 我说:“我可能出轨了。” 小薇问:“为什么是可能出轨?” 我说:“我也搞不清楚。” 小薇说:“那你怎么知道自己出轨了?” 我说:“我与女网友见面了。” 小薇问:“除了见面还做了什么?” “我们喝了酒。喝醉了。” “喝醉了容易乱性哦。” “你的意思是——?” “你应该自己清楚。” “难道跟女网友喝酒就一定上床吗?” “跟女网友喝酒不上床?”小薇在那边笑了起来,“你开什么玩笑,大家都这么忙。” 我愕然,哆嗦了一下,自言自语:“这样说,那确定是上了床。” “那就对了。”小薇在那边叫道,“恭喜你成功晋级为渣男!” “渣男?”我问。 “你觉得你不是渣男吗?你有没有感觉对不起你老婆?” “我没有觉得对不起她。” “那回家做个好老公吧!” “我觉得我做不了好老公。” “那你病了,赶紧去治一下。” 小薇掐掉了我的电话。她对听众说:“刚才遇到个酒鬼,耽误大家的时间了。” 我对那收音机翻了个白眼,“靠,什么破烂主持!我出轨了吗?” 第二十九章 抓捕三哥 “华天凶杀案”发生后,“三哥”一伙销声匿迹,人间蒸发,整个岛城没有他们的任何蛛丝蚂迹。直到第五天傍晚,有线报称“三哥”的“贴身助理”王伟与人约定在机场路的汇隆海鲜城云南厅吃饭。线报说:只要抓住此人,就可以抓到“三哥”。 大卫很兴奋,当即对抓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分工与部署。 然后,带着我立即赶到布控区守候。 华灯初上时,是我们岛城热闹的一个**。这个时间,海上吹来一缕缕湿润而凉爽的海风,消除人们一整天的压抑与疲惫。岛城霓虹闪烁,街上车水马龙。赴约、聚会、应酬、参局的人们行色匆匆,赶往各自的汇合地点。 王伟挽着一名妖艳的小姐也匆匆地走进了富丽堂皇的汇隆海鲜城,笑容可掬的迎宾小姐将他俩领上了二楼。王伟根本没想到,四个侦查员也尾随着上了二楼。 王伟一副大佬模样地推开了云南厅的虚掩的门。 客人还没有来,王伟带着女友走了进去,刚一落坐,门便轰然一声敞开。王伟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四支黑洞洞的枪口已对准了他的脑袋。 别看这厮才二十来岁,多年来,他伙同“三哥”在海岛上设赌、敲诈、伤害、抢劫,犯案多起,已经成为了岛城黑社会中有影响的人物。由于多年的黑社会生涯练就了他的狡诈与机警,他那狗鼻子一样灵敏的嗅觉使他多次得以逃脱。而今晚,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落网! 从王伟身上搜出一只钱包,里面有一叠现金,一张身份证,还有两片钥匙。 立即审讯。 死猪不怕开水烫。王伟只供认认识“三哥”,不承认是“三哥”的“贴身助理”;虽然与“三哥”做过一些事,但根本不知道“三哥”住在何处。 “王伟,你不开口并不说明你聪明。你知道吗,你们开赌场,贩卖毒品,敲诈勒索、抢劫杀人,无恶不作,每一项都是大罪!摆在你面前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赶紧检举揭发,将功赎罪。”大卫厉声告诉他。 “我没有贩卖毒!我更没有抢劫杀人!”王伟叫道。 大卫一拍桌子,一指,“你是说我们抓错你了吗?那你做了什么?” “我只开过赌场。” “还干了什么?” “在华天大酒店砍过人。” “跟谁去砍人?” “三哥。” “三哥在哪里?” “我真的不知道他在哪里。” …… 审讯工作陷入困境。 “王伟,你不想说,是吗?你不说,我们一样可以抓到他。但是,”大卫语气温和了一些,“你就失去了一个立功的机会。你自己好好想想,如果你受到了严惩,你老婆孩子怎么办?” 这番话让王伟颓丧地低下了头。好不会,他才抬起头,对大卫说:“我交待,我确实是三哥的助理,华天酒店我们是砍了人,但我们没有抢劫。我可以告诉你们三哥在哪,但我有一个请求。” “什么请求?” “允许我打个电话给我老婆,让她带着孩子离开岛城回老家去躲一躲。如果三哥被抓,我的老婆孩子性命难保!”王伟说。 “胡说八道,‘三哥’有那么厉害?”大卫怒不可遏地吼道。 “他势力真的很大。”王伟说。 “你不要高估了‘三哥’势力。告诉你,邪不压正,这是共产党的天下!” 审讯僵持着,王伟死不开口。他说,只有让老婆孩子转移了,他才招供。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卫心里明白,时间越久,对抓捕越不利。他更加明白,王伟作为“三哥”形影不离的“助理”突然失联,“三哥”就会立即逃匿。 王伟哭丧着脸,说:“三哥最痛恨兄弟反水。如果知道是我告的密,他随便派出一个人就能让我的老婆孩子少胳膊少腿……如果你们不同意,就直接拿枪把我崩了吧!” 看来,王伟是很难开口了。 大卫思忖了一会。 这么多年的打黑,他也明白黑社会分子的心狠手辣,祸及池鱼的事发生过不少。说心里话,他确实对王伟的老婆孩子动了恻隐之心,毕竟他们是无辜的。他想请示局领导,但是,又担心耽误时间。最后,他做出了决定,答应王伟的请求。他迅速安排了电话监听,控制了通话时间,布置了快速抓捕。检查一遍后,他觉得不应该有什么漏洞。于是,他让侦查员拨响了王伟老婆的手机。 一个女人接电话。 王伟说:“老婆,我近期不能回家了,你带着孩子赶紧回老家吧,越快越好。我以后回去找你们。” 女人在那边迟疑了一下,有点结巴地说:“好……的。” 电话立即挂断了。 我发现王伟的脸上闪出一丝令人不易察觉的微笑。他对大卫说:“好吧,我可以说了……三哥住在海秀街27号流芳小区a幢801室。” 警察们立即押着王伟上车,赶往岛城西郊。 流芳小区是岛城西郊的一个普通公寓小区,位于秀南大道与南江大道的接壤处。流芳小区的边上是一个叫桃花岛的高档小区,一道围墙将两个一贫一富的小区分隔。 警察一脚把801室房门踹开。 三房一厅,简单装修,客厅里几张办公桌,每个房间有一张床。警察把房子的每个角落搜了个遍,没有“三哥”的影子。王伟交待这房子是“三哥”租来当住处和办公的。 “人呢?”大卫咆哮道。 王伟说:“他每天都在这里。” “他还有别的地方吗?”大卫厉声问。 王伟说他真的不知道。他说事情都这样了,他也没有必要隐瞒。 大卫后来告诉我,涉黑团伙的头领大都具有一定的抗抓捕智商,嗅觉灵敏,狡兔三窟,他们往往隐藏较深,一有风吹草动,立即改变窝点,流动性极强。侦查人员在侦查行动中稍有不慎或疏忽,便可能导致侦破工作断线。所以,侦查涉黑案时必须接受毅力与智慧的考验,必须与犯罪分子进行周旋,斗智,斗勇,斗耐力。 侦查员们再一次细致地检查了从王伟手中缴获的钱包,钱包里的两片钥匙进入侦查员的视线。两片不同的钥匙显然属于两扇不同的门,有一片已证实为这801室的钥匙,那么另一片呢?警察们将另一片钥匙在每个房间里套试了一番,全合不上。 这意味着,还有一扇门。 再审。 “他为什么给你钥匙?”大卫问。 王伟说:“我负责赌场的资金,每天都要向三哥交帐。有时候下班太晚,回不了家,三哥就让我住在这里。” “那这一片钥匙又是哪里的?”大卫举着另一片钥匙厉声讯问王伟。 王伟再次哭丧着脸说他真的不知道另一片钥匙是哪里的。他说,“三哥”给他这两片钥匙时,他以为都是开这门的,所以也没多问。 大卫端详着那片钥匙——这扇门又在哪里呢? 大卫让第一组侦查员在附近小区走访排查,居民、保安、小卖店老板、摩的司机……不放过任何调查对象;让第二组侦查员请来邻近小街配锁店的师傅,协助调查另一片钥匙。 配锁师傅拿起那片钥匙端详了一会,语气肯定地说:“这把锁是我装的。” 侦查员们欢呼雀跃。 “去桃花岛小区的d座二楼看看。”师傅指着围墙外边的桃花岛小区说。 侦破工作又有了重大进展,两组侦查员迅速汇合,转战桃花岛小区,对d座二楼进行彻底排查。二楼有十多间房间,他们挨门挨家认真细致地查访,出乎意料的是整个二楼没有这片钥匙能开的门。 师傅回忆道:半年前,一个小伙子请他装的锁。小区绝对没有错,但是,具体楼层与房号他实在记不太清了。“会不会是三楼呢?”师傅说。 侦查员们不愿放弃,于是排查三楼。 奇迹就在三楼出现:查访到306房,他们把钥匙插进去,一扭,“咔嚓”一声,门开了—— 他们冲了进去…… 豪华客厅的茶几上还有吃剩下的外卖,餐盒上还有余温;一支香烟抽剩半截搭在烟缸上,整个客厅烟味浓郁……迹象足够表明,“三哥”刚刚还在这里。 转角沙发上有一个精致的礼帽盒子映入我们眼帘。 大卫打开盒盖,里面是空的,帽子已被取出。盒子里面有一张纸条,一行隽永秀丽的钢笔字:三哥,喜欢你戴着这顶帽子的样子!小潜。 大卫立即意识到,王伟打出去的电话出了大问题——他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堂而皇之地给“三哥”报了信;接着,王伟拒不交待这套房的地址,又给“三哥”的逃跑提供了时间差。 “当时,抓人心切,而且自信满满,所以,让狡猾的王伟钻了空子。”事后,大卫沉痛地对我说,“我的那个错误确实犯得太低级太愚蠢了。” “三哥”的逃脱,使“华天凶杀案”成为了悬案。 本来可以完美收宫的一个铁案,因主犯“三哥”没有到案而功亏一篑。 第三十章 大卫蒙冤 那是一次令大卫肠肝肠寸断气愤填膺的案件总结会。 市局局长亲自参加。 我作为跟踪记者,参加旁听。 会场上烟雾弥漫,会议首先由大卫汇报了此案的侦破情况,抓获了五名犯罪嫌疑人,但是,主要嫌犯“三哥”逃脱。大卫讲述抓捕并突审王伟的情况时,市局长用手指敲了敲桌沿,迫不及待地打断了大卫的发言。 市局长的神情很严肃,没有一丝笑容。 他首先表扬了南华区公安分局对破获此案所作出的成绩。突然,他眉头一皱,话锋一转:“大卫同志啊,你怎么能随意决定让犯罪嫌疑人打出电话呢?这不是打草惊蛇吗?这不是故意让人通风报信吗?你作为老刑警,你作为专案组的领导,怎么能犯这种常识性的错误呢? 大卫有些疑惑地看了看市局长,他没有想到市局长怎么在这样的会上突然向他发难。 但市局长没有接收他的目光,市局长继续谈着此次案件因无法结案的后果,他说:“市委领导非常重视这个案子,几次过问。如果这个主犯抓不到,我们岛城公安局没法向市委领导交待,没法向岛城人民交待!” 大卫心里明白,市局长说的市委领导就是市政法委书记,是老领导的死对头。 市局长喝了口茶水,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这个主犯到底是怎么跑掉的?他躲藏在哪里?他在南华区作恶了很多年,他是不是背后有保护伞?……看来,大卫同志应该好好地向局里作出一份书面解释。” 书面解释?解释什么?解释保护伞? 大卫完全没有料到市局长的案子总结发言会是这样的画风。 市局长的话如针扎在大卫的脊梁骨上,他只觉得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只觉得一股股冷风从市局长的眼里嘴里向他呼啸扑来,令他连打几个寒颤。这是他从警二十多年没有遇到过的领导对案情总结的毫无逻辑毫不负责任地胡说八道。他噌地站了起来,斩钉截铁地说:“作为本案的直接指挥者,我自知负有不可推卸的失职责任。但是,我也请组织调查,如果查出我有别的问题,我愿意接受党纪国法的惩罚!” 市局长瞪着他,说:“大卫同志,你什么态度?我这是市局的集体意见。” “我接受任何善意批评,但是,我不能接受恶意冤枉!” “这是恶意冤枉吗?”市局长敲了敲桌子道。 会议室里鸦雀无声,连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 “我承担责任,请求——辞去南华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职务!”大卫两眼如炬,每个字掷地有声。 全场一片哗然。 大卫收起桌上的记录本,往公文包里一塞,提起包,走出了会议室。 我也赶紧溜出了会议室。 大卫一口气走出市局办公楼,向停车场走去。 我追上他,他看了看我,问:“你怎么也出来了?” 我笑道:“你都要辞职,我还呆在里面采访个毛啊!” 他苦笑了一下,说:“奶奶的,我现在还觉得后背发凉呢。” 我笑着安慰他:“铮静一下下铮静一下下。” “他们这样待我,其实是冲着老领导的。”大卫一边拉开车门,一边自言自语。 我点了点头,说:“岛城原公安局局长与市政法委书记的矛盾早已成为岛城官场公开的秘密。” 大卫开车送我回报社。他一边开着车,一边跟我讲起了一些往事。 十年前,岛城大开发,一切处于无序与混乱的状态。 老领导奉命调来岛城公安局时,点名要带上刑警骨干大卫。大卫也正是热血青春想干番事业的年龄,于是,告别妻儿,跟着老领导来到了千里之外的岛城。老领导出任岛城公安局局长,大卫在市局刑警队担任队长。 当时的南华区是岛城治安最差的一个区。区内城中村林立,外来人员复杂,黄赌毒黑重灾区,甚至有警察成为了黑社会的保护伞。南华区内有一条街,位于岛城和邻县之间。这条街的治安一边归岛城管辖,一边归邻县管辖。街道两边的店铺均以发廊为主。这些发廊,表面上理发按摩,实际上干着卖淫嫖娼勾当。所以,这条街被人们称为“中英街”,臭名远扬。由于此街隐藏着巨大的黄色、灰色、黑色利益,大家心知肚明,只要能够与这条街沾上边都可以从中获利。所以,表面上,两边都管;实际上,两边都不管。每当夜幕降临,整条街便是霓虹闪烁、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风中都飘荡着变质的胭脂香水的恶臭气味。 市委要求尽快整治南华区的恶劣环境。 初来乍到,老局长也不知让谁来攻这个坚。想来想去,举贤不避亲,老局长决定启用自己知根知底的老部下大卫,将大卫从刑警大队调任南华区公安分局任局长,全力整治辖区治安环境。大卫上任那天,老领导目光包含殷切期望,说:“我冒着被人猜忌的风险,让你小子来啃这块硬骨头——你明白我的心思吗?” 大卫点了点头。他当然明白自己受命于危难之际。 “如果你不改变南华区治安的恶劣环境,我只能拿你是问了。” 大卫挺了挺胸,回答:“不负重望,保证完成任务!” 大卫上任后便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工作。首先,他开始辖区内的扫黄打黑,一举端掉了“中英街”的黄赌毒窝点,接着,开始内部整治,对辖区内犯有保护伞等严重错误的干警绝不姑息,该处分的处分,该上报的上报。大卫在南华区一番手脚施展,终于换来了南华区的新局面。但是,老领导与市政法委书记因市局人事问题产生了分歧,结下梁子,几年后演变到尖锐的针尖对麦芒。 最后的结果是老领导惨败,一夜之间被调离岛城公安局。 而新上任的市局长由政法委书记直接钦点。 从那一天开始,大卫意识到自己的位置不会太稳,今后的日子不会好过。 大卫的预感没有错。市局长上任后一直看大卫不顺眼,总想给大卫小鞋穿。好在大卫时刻清醒自己的头上悬着一把剑。所以,他为人更低调了,行事更谨慎了,工作更勤恳了,市局长也找不到撤换他的理由。 “华天凶杀案”发生的那天,市局长亲自任命大卫为“专案总指挥”时,大卫有些诚惶诚恐。按照惯例,这个“专案总指挥”一职要么是市局长亲自挂名,要么是市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兼任。所以,大卫懊悔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感激市局长宽宏大量,不计前嫌,给予重任与信任。他暗下决心快速完美破获此案,抓捕凶手。 然而,他没有想到自己抓捕心切,竟然糊里糊涂地犯了不该犯的错。 当总结会上市局长迫不及待地说出的那番话时,大卫除了心寒与心痛外,似乎一下子反应过来——他觉得有人设了一个局,一个让他下台的局。 “有人正急不可耐地等待这个结果呢!你破了这个案,是你的份内事;你破不了这案,对不起,你就得下台。”大卫侧了一下头,望看我,苦笑道,“钻了这个局,我没有退路,自认倒霉。与其让人清理,不如识时务主动退位。” 我有些无言,深感官场水太浑,套路太深。 车到报社门口,他停住车,对我说:“真是难为你了——这篇报道你费了不少心思。” 我劝慰他:“没事,我可以等你抓到人了再写。无论多久,我都等你。” 他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说:“以后就轮不到我来抓他了。这个黑锅,我得背喽。” 我说:“大哥别那么悲观。无论谁抓到他,只要案一破,事情便水落石出。” 他转过身来,伸出手来跟我握手,说:“你是个好老弟!”他把我的手握得很紧,听到他的手腕咯吱咯吱地响,我感觉我的手生疼。 我终于抽出手,笑了笑,道:“这样大哥不是有空钓鱼了吗?” 他立即兴高采烈地点了点头,道:“是啊,奶奶的,好久没有去海钓了!” 大卫伴随着“三哥”的逃脱以及随后在岛城的人间蒸发,蒙冤降职,整整八年。 自然,我的那篇跟踪报道也而无法见诸报端。 作为记者,我欠大卫一篇关于刑警的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