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凡尘》 第一章 一九八二年农历六月,正是盛夏,黄河两岸一大片一大片的玉米棵棵都怀上了“娃娃”。高粱被晒红了脸,一群麻雀“喳喳”地叫着,恐惧地望着扎在高粱秸上的稻草人,成群结队地盘旋在上空。黄豆已从根到梢密密麻麻地挂起了毛茸茸、肥嘟嘟的“毛豆儿”。沿堤口向外望去,不远处是一片花生地,茂密的叶子绿得正浓,沉甸甸的果实被牢牢地固定在黄土堆里,一切都预示着丰收的季节马上就要到来…… 然而,不远处那个从羊肠小道上走来的高个儿青年,他的心里却是一片荒芜——今年,他高考落榜了。 有人认识他,他是柳荫公社三合村农民赵满囤老汉的儿子,他叫赵金元。 赵金元低头慢慢走着,他觉得自己就像路旁的那片无人收割的秕稻谷一样,蔫头耷脑地只剩下了一片迷迷茫茫的悲哀。 三年高中生活如梦境一般交替在他眼前闪过,其间,他哭过、笑过、努力过,爱过。而今,他空手而还,只有曾经的耕耘却没有收获。他就像一名被打败的士兵,那种活生生被击溃的悲凉油然而生。 然而,他真的就如那不被收割的秕稻谷,只剩下纯粹的一片悲哀了么? 不,他至少懂得了爱情。 是的,爱情...... 一想到爱情,他的心掠过一丝甜蜜,几乎同时,那个叫杜美美的邻村女同学也蓦地掠过他的心头,青年的脸上露出几许憧憬。 几乎同时,他又想起了父亲的不易。 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而且自幼命苦,三岁上没了爹,九岁又没有了娘,一个人苦争苦熬到三十多岁还没能娶上个媳妇儿,好容易在38岁上娶到了娘,可是,没过几年她却又狠心地弃他们而去,那年,赵金元只有三岁半,妹妹金香才只有9个月大...... 父亲又当爹又当娘含辛茹苦把他们兄妹俩拉扯大,他汗珠子摔八瓣儿在土地上刨挖,勉强地养活着这一家三口。 父亲除了种地,每年一到春夏就要到树林里去打柳条儿。他把柳条儿编成大大小小的柳条筐,有时候还要把那些细一点的柳条儿去掉皮,这样编出来的小筐筐又光滑又精细。父亲把那些大大小小的柳筐拿到集市上去卖,换几个钱来供他和妹妹上学。他老人家夜里一熬就是大半夜。冬天里,地里活路少,他一有空就要去捡废品。父亲一生就是这么永不停歇地干活,他的那双手除了布满了老茧以外,一到冬天还会裂出一道道血口口来,令人触目惊心。 父亲捡废品总是到很远的地方,从来不到他和妹妹上学的学校附近去,尽管那里的废纸屑要比别处多一些。他知道那是爹怕他和妹妹在同学面前丢面子。 父亲的卑微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深的酸处,他暗暗发誓,长大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让父亲过上好日子。他还要帮父亲供妹妹读高中、上大学,让父亲和这个家在村子里抬起头来过活。 可这一切都随着他自己的这次落榜而变得渺茫起来,他暗自埋怨自己不争气——他整整差了7分没够上大学的录取分数线! 一想到父亲,他的心隐隐作痛…… 进村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村子里除了几个娃娃在外面玩耍,几乎没有几个大人走动,人们大概都正在自家的灶上忙着做晚饭。赵金元正是瞅着这样一个时机回村的,此刻,他害怕碰上任何一个脸熟的人。 走了一会儿,他远远看见自家的房顶上袅袅升起的炊烟,他知道这是父亲下地劳动回来正在生火做饭。赵金元快步走进家门,他懊恼地径直走进自己的那间小屋。 父亲做好了晚饭,又坐在当院儿“吧嗒吧嗒”地抽了一阵子旱烟,见金元还是没有出来吃饭,便默默地走进屋来,局促地在儿子身边来回踱着。 从小到大,父亲的全部希望都在他身上,此刻,他不敢抬头去看爹的脸。 爹走过来抚了抚他低着的头: “元儿啊,看你这阵势……怕是没有考上?” “嗯,没考上,我……我对不起您啊爹!” 赵金元说着竟忍不住落了泪。 “唉,瞧你说的!考不上那也得吃饭哩,爹也没指望你能考上个啥子‘大学’,现如今这读书的比牛毛都稠,考中的比那牛角还稀,咋那么巧就能摊上咱哩?快别难过了,出去吃饭!” 爹没有一句埋怨和怪罪的话,反倒劝慰起他来。越是这样,赵金元心里越是愧疚: “是儿子不争气!儿子对不起您!” “快别说这些了,爹不怪你,你能考上高中爹就满足了,咱家祖祖辈辈没有一个识字的人,到你这儿总算是出了个‘文化人’,还念到了高中毕业,够了,够用了,爹知足了!‘君子不跟命争’,人一辈子有多少福、多少坎儿是天注定的,不认命不行!” 父亲用他的“宿命论”不知是在教育还是在安慰着赵金元。 “元儿呀,你要是愿意明年再考一次的话,咱就再去复读一年,好不?爹能供你。”父亲不停地抽着他那袋旱烟沉默了良久又转向金元。 从小到大,爹就是这样生怕屈着他。 “啊?你说中不中?” 父亲见他不做声,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等待着他的回答,那眼神里竟充满了无限歉疚,仿佛那辜负了全家人希望的不是他赵金元,而是爹爹自己。他不知道父亲的眼神为什么总是这样的怯懦和卑微,仿佛整个世界都有恩于他,都在等待着他的歉疚与报答。唉,淳朴善良的爹啊! “你倒是说话呀!” 父亲那样的眼神还在他脸上不停地游离,他还在期待着他的回答。 “再说吧。” 赵金元漫不经心地回答着父亲,心里却在惦记着一个人,等过几天平复了心情,他要去见一见杜美美,看看她有什么想法,然后再决定是去复读还是回乡劳动...... 父亲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第二章 赵金元在家窝了一个多星期没有出门,而后,他每天一大早起来就跟随父亲到田里去干活,晌午的时候收工回家吃饭,下午一觉睡到傍晚,这时候父亲早已不知啥时又下田干活去了,也不叫上他。 这天,他一觉醒来,已经是黄昏,妹妹已经烧好了晚饭在等爹爹回来。他起了床,洗了头脸,细心地收拾了一番,今晚,等吃过了晚饭,他要去见一见杜美美。 天黑的时候爹爹回来了,妹妹金香赶紧为爹打了盆热水说:“饿了吧?爹。赶快洗洗吃饭吧!” 爹放下锄头用温水抹了把身子坐到饭桌前,“吧嗒吧嗒”地抽起了旱烟。 “爹,吃饭吧,别抽烟了。”金香把碗往父亲跟前推了推。 “我寻思,还是去复读一年吧,明年能考个啥样咱也不后悔,爹身子板儿还硬朗,无论咋样都能供你。香儿一个女孩子家,上个初中毕业就行,爹供你!” 爹没理会金香递过来的饭菜,自顾自地跟金元说话。 “吃饭吧,回头再说。” 赵金元心不在焉地扒拉了几口饭便离开了桌子。 好不容易把杜美美约出了村子,赵金元像怀里揣了只兔子似的,心“突突突”地跳得厉害。 “美儿,想我了吧?这么多天都没见面了。” 赵金元双手揽住杜美美的肩膀,想要抱一抱她,却被杜美美挣脱了。这让赵金元感到非常意外。往日,在学校里谈恋爱的时候,她可是老爱往他怀里钻的。 “咦?怎么了这是?” 赵金元又一次转到杜美美的正面,双手捧起了她的脸......这时候,他突然看见杜美美已经是泪流满面。 “怎么了嘛这是?” 赵金元顿时感到手足无措,他慌乱地搓着两只手掌,一时竟不知道怎么样才好。 “不会是想我想得吧?这些天心里很乱,不愿意出门,所以才恁多天没出来找你,对不起噢!” 他再一次上前捧起杜美美的脸,低下头去似乎想要吻她。 杜美美再一次用力地挣脱了他:“咱俩的事我跟俺爹娘说了。” “啊?他们怎么说?”赵金元迫不及待地问。 “他们......不同意。” “为什么呀?嫌我们家里穷?” “......” 杜美美没有说话,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塞到赵金元的手里便转身飞快地跑开了,只一瞬间便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里…… 赵金元带着满腹的疑惑和不解悻悻地回了自己的家。 这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妹妹金香的屋里还亮着灯,爹则独自坐在黑暗的院子里用一只破蒲扇拍打着身边的蚊子抽着旱烟。他知道,妹妹和爹都是在等他。 他没有和爹搭话,径自走进了自己的屋里关上了门,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杜美美塞给他的那封信…… “金元,亲爱的,让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 提起笔,我忍不住泪如泉涌,不得不告诉你,咱俩分手吧,我们不可能了,忘了我吧!” …… 为什么?为什么?! 赵金元难过地在自己的小屋里来回踱着,与杜美美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和杜美美关心他的一幕一幕交织浮现在他的眼前。 他痛苦地想,他不能没有她,他所有的人生计划都是因为有了她,如果没有她,他所有的日子将会黯然失色,他甚至觉得如果没有了杜美美,他活在这个世界上都失去了意义...... 正是因为这样,在学校谈恋爱时他才觉得所有同学们和老师的非议以及他们异样的目光都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他甚至觉得,只要有了杜美美,连考不考得上大学都不是那么重要。只要能和杜美美在一起,哪怕像爹一样一辈子在农村种地他都感觉是无比甜蜜和幸福的。他们小夫妻俩每天一起出门下地劳动,然后再一起收工回家;或者夫妻俩商量着做份小生意,日出而出,日落而归,只要两个人情投意合,勤恳耐劳,小日子一样会过得红红火火非常惬意,当然,将来他们还会有孩子...... 赵金元所有的人生计划都是和杜美美在一起的,如今,她却突然那么地疏远他,并且要离开他,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难道她这么快就不爱他了吗?或者,她根本就不爱他?那她先前对他的好全都是假的吗?都是装出来的? 可她干吗要“装”呢? 不可能! 她那么细腻地爱着他、关心着他,对他是那么的情深意浓,那感觉情真意切!怎么会突然就这样了呢?难道只是因为他的落榜?可她也同样落榜了呀!他本来想问问她,她要是想去复读明年再考一次大学,而家里的人不同意的话,他就供她,他们一起再去复读一年! 他还可以利用这个假期到邻村的砖瓦窑厂里去干活,哪怕白天黑夜地去做苦工,他也要为她和自己挣够下一年复读的学费!如果她要求他必须考上大学,他就是拼死拼活地努力也一定要考上!明年,如果他考上了大学,而她就算仍然落榜在家,他也会一辈子对她好,一辈子都不和她分开...... 可是现在,她到底要他怎样呀?她到底为什么突然就这么坚决地想要和他分开?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千个一万个的问号和疑惑萦绕在赵金元的脑际,他痛苦地闭住了眼睛,此刻,比起失去杜美美,落榜给他带来的痛苦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良久,他突然折身跳下床疯狂地冲出院门,大踏步地朝村外奔去——他要去找杜美美问问清楚。 第三章 时至深夜,天空中没有月亮,只有几颗星星稀稀拉拉地洒在夜空,村子里死一般的沉寂,他的脚步声给这寂静的村庄增添了几分慌张与杂乱。 开始有狗从篱笆里钻出来对着他狂叫。接着,接二连三地引出了许多狗狗都朝他这边叫着,于是,村子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犬吠。 开始有人被惊醒,他们披衣下床扒着门缝儿警觉地朝外张望着,看看村子里是不是来了贼呀! 赵金元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大脑也清醒了许多。他深一脚浅一脚地朝杜美美家住的村子走着,直到东方发白...... 他就这么走了大半夜,只有这样他才觉得这一夜能过得快一些,否则那便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烙饼一般的煎熬。 不远处,他隐隐看见了杜美美家的小院儿,一所收拾得整整齐齐的院落,一所曾经对他充满着诱惑和神秘的农家小院儿....... 两个月以前,他到这所小院门前来接杜美美一起去上学,曾撞见过她的母亲,那时,他很有礼貌地叫了一声“婶子”,美美娘没顾上答应,满脸狐疑地看着他和杜美美一起离开了村子。 打那以后,她似乎不太乐意杜美美和他一起去上学,有几次他还明显地感觉到她在有意阻挡杜美美和他在一起的机会。 难道是她娘逼她写了那封“断交信”? 院子里如黎明的村庄一样安静,远处偶尔传来几声鸡啼,他知道,这个时候去打扰杜美美和她的家人是万万不可以的。于是,他便折回身,不远不近地靠在一棵歪斜的老树干上,等待着天亮。慢慢地,他不知不觉竟打起了盹儿……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赵金元看见对面的那所小院儿院门大开,烟囱里隐隐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令他惊喜的是,他竟然看见那熟悉而又俊美的身影正在那座院子里晃动着,啊,他亲爱的杜美美正在打扫院子! 他不禁欣喜若狂,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她家的门前,心里想,这次,如果再撞上她家的大人,他就直接走进去跟他们说说清楚。 机敏的杜美美很快就看见了他,她慌忙扔下手里的笤帚飞快地跑出了院子。 她拽着他紧张地往村后跑去,边跑边问:“怎么?你昨晚上一夜都没有回家呀?” 赵金元不理会她的追问,急着要找到他想要的答案: “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突然跟我说那些话?” “我爹娘坚决不同意我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嫌我们家里穷?还是看不上我这个人?” 赵金元急切地追问着。 “不,不是。” “那是为什么呀?” “......” 杜美美低下头沉默着。 “快说呀!要不,就是你自己变心了?” “不,不是!” “那是咋的了?” “看你,别问了!” “不,我要问,我一晚上都没有合上眼睛,就是要问问明白!” “你真的要问啊?” “唔!” “......我妈说,你们家......你们家......” “你说,我们家怎么啦?” “我妈说,你们家......名声不好。” “名声?什么名声?怎么不好了?你快说!” “我知道这对你一定是个很大的伤害,所以......所以你还是别问了......” “不,我要问,非问不可!” 赵金元坚决地走到杜美美跟前握住了她的手。 “唉,别问了,我要回了,待会儿我妈看不见我又要急了。” 杜美美甩开他的手想要逃离。 “不,你必须跟我说清楚!” 赵金元一把拽过杜美美,紧紧地把她箍在怀里不肯放手。 “哎呀,你快放开我。” “你必须告诉我!” 赵金元定定地看着杜美美的脸坚决地说。 杜美美避开赵金元的目光,把脸偏向一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说: “人家都说你妈......你妈她.......她...她是个浪荡女人,在你很小的时候,她,她就跟上别人私奔了!” 赵金元脑袋“嗡”的一声,眼前一黑,差点儿一头栽在地上,他那一双铁钳一样紧箍着杜美美的臂膀也无力地松散开来......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杜美美早已经跑得没有了踪影。 他没再去追,直觉得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一刹那间,他突然觉得杜美美离他是那么的遥远,她甚至就像天上的一颗星星,而他却永远失去了靠近她的资格...... 第四章 赵金元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回村子的。 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整天都没有出来,妹妹金香担心他是不是病了,一遍又一遍地过来叫他吃饭,他都不想答话。 直到夜里,父亲干完一天的农活回来,吃过晚饭,他老人家坐在儿子的床沿儿上一声不吭,依然“吧嗒吧嗒”地抽着他的旱烟,末了,在鞋底上磕了磕烟锅说: “别作践自己了,打起精神来,咱去复读!” 说完,爹就起身准备回屋歇息。 “不,我不上了!都丢死人了,哪还有脸再去上学?我要出去干活赚钱!” “你去哪里?你寻思外面的钱好挣咋的?出去都要先受苦嘞!我可舍不得你。” “去关外,越远越好!” “你这娃娃突然是咋的了嘛这是?!” 爹突然惊觉地停下手里的动作吃惊地望着金元。 “爹,你告诉我,我娘她,她当年是跟谁走的?” 金元看见爹猛地一愣,但随即却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回了一句: “嗨!没有的事,别听外面的人瞎说!” 他说着就慌忙要往外走。 赵金元一把拽住他爹坚定地说:“你一定要告诉我,我要去把她找回来!” “没...没有,哪有的事!是我太让她受苦了,你娘她年轻,又念过几年书,是个心气儿极高的女人,爹又老又穷配不上她呀!” “女强人才该带着一家人往好里过日子嘞,像您这样温厚的人,想必也不会太亏待她的,干吗就跟了别人走了?再说,还有我和香儿这两个娃娃,她咋就那么的狠心?!你告诉我,那个人——他,他是谁?我要去杀了他!” 爹没有理他,径自回屋睡觉了。 接下来的很多天,爹只是干活、抽烟、吃饭、睡觉......看起来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可他老人家明显地吃饭少了,抽烟多了,人好像也越来越消瘦了。而赵金元的心里,除了对娘的各种疑虑和怨恨,就只剩下了杜美美...... 这个夏天对赵金元来说是那么的漫长,但它还是不顾一切地匆匆而过。有多少生命的奇迹在这飞速旋转的日子里被发现,又有多少宝贵的岁月随之而流逝,却只为平复生命里那时隐时现的创伤! “生命原本是要不断地受伤和不断地复原,世界仍然是一个温柔地等待我成长的美好果园”么? 秋收来临,赵金元告诉他爹,等秋收过后他就要去“关外”自谋生路,他要永远地离开这一方自幼就带给他耻辱和不堪的土地。他要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去开辟自己的新天地,他实在厌倦了在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去承受乡亲们那短浅、愚昧而又灼人的目光和他们背后的窃窃私语...... 细细回想起来,自从有了记忆以来,他就是在这样的目光里苟且偷生,他自小就感觉到了某种莫名的压抑与歧视,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稍稍长大一点以后,他想,可能是因为自己家里比别人家都穷,又没有母亲收拾和打理他们的穿戴,穿着打扮也比不上别人家的孩子那样整齐,在那样的岁月里,没有娘的孩子就像是两个小乞丐;还有,爹太老实了。所有这一切造成了他们一家人在村子里的窘迫和卑微。 意识到这些,金元便开始注意收拾自己和妹妹的衣着,勤洗衣服和头脸,尽量让自己和妹妹身上的破衣服足够干净一些。出门见到街坊四邻“叔叔婶婶”不离口,和村子里的小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时,他一贯显示出自己的宽宏和大度,但关键时候他也会有意识地坚持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勇敢地维护自家的利益,不轻易认输和屈服。遇到纷争时他还会主动站出来替弱者说话,以此来显示他的正义、勇敢、尊严、思想和个性,他用他的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和他爹不一样!妹妹因受着他的影响,很小就学会了洗衣、做饭、收拾家务,因此,在后来的这些年,他们家看上去比村子里一般有主妇的家庭还显得整洁、干净了许多,在村子里的地位也与日俱增,不知不觉间,人们开始对他们兄妹刮目俩相看。 妹妹金香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渐渐出落得水灵起来,破旧的衣服已渐渐裹不住她俊俏灵气的碧玉之美。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金香自懂事以来就越来越像个母亲一样的关心着他和父亲的生活起居、饥寒冷暖。特别是最近几年,她甚至细腻地关心起哥哥的内心世界来。他在县城里住校上学,妹妹就像别人家母亲牵挂孩子那样地牵挂着他,她小小年纪曾一度给过他一般母亲都难以做到的提醒与关怀。 每到星期六,金香放学回家就忙着给哥哥打点吃食,为哥哥准备好了下星期要带的咸菜和干粮。她跟村里的婶婶们学会了腌咸菜和煮酱豆,学着别人家母亲的样子,在咸菜里放了不少的葱花和菜籽油,炒得香喷喷的,装进罐头瓶子里,等哥哥回来带回学校里去吃。 她还到村里的副食品代销点上“叔叔婶婶”地叫着要来几个大纸箱,把一家三口人的衣服洗干净以后,折叠得整整齐齐分别放进各自的“衣箱”里,单的、棉的都井井有序。她还学会了缝缝补补和拆洗棉衣被褥...... 最近,她托村里的婶婶们从集镇上买回了几块减价的花布头,跟她们学着给一家三口每人缝了两件裤衩儿。 赵金元穿上妹妹给他做的花裤衩儿躺在学校里的被窝里,非常惬意。有几个半大小子发现了他的新裤衩儿,还爬过来抢他的裤衩穿,他们虽然家里都有母亲,竟都还没穿过这么好看舒适的裤衩儿。他曾经因此而感到过瞬间的幸福与满足,这种瞬间的幸福感在他缺少母爱的少年时代里是那么的记忆犹新和无可替代。 妹妹比他小三岁,可她却一直给着他母亲般的温暖,使得他在那些缺失母爱的岁月里得到了不少的心灵慰藉,而她却像个含辛茹苦的主妇一样承载着超出她年龄几十倍的沉重负荷,不声不响地给予着这个穷困的家庭温暖和爱...... 而今,妹妹眼看着长成个大姑娘了,正是需要哥哥呵护的年龄,爹也渐渐老了,而他却要离开他们远走他乡......妹妹听说他要走,几次都急得哭了起来。一想到这些,赵金元心里就无比的难受和愧疚。 还有那个邻村的杜美美,她将来肯定也要嫁人,可她会嫁给谁呢?也许会嫁得很远——他也许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她了。 想到这儿,赵金元眼里涌起阵阵热浪...... 啊,别了,年迈的老父亲!知冷知热惹人心疼的小妹!耻辱的童年时代,亲爱的杜美美、我美好的初恋...... 第五章 赵金元铁了心地要背井离乡远走“关外”。 临行前他决定再去找一趟杜美美,他想再见上她一面,看一看她,告诉她自己要到很远的地方去,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不管她出于什么原因离开他,他都会在心里永远想念她! 也许,他转上一圈儿回来,告诉她,世界很大,她所在乎的那些事儿狗屁都算不上,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他仍然要娶她!说不定到时候她心智成熟不会再在乎她娘说什么而依然会成为他的新娘......是的,她曾经是那么的喜欢他...... 赵金元仍然对杜美美充满着无限遐想。 自那天分手以后,他不止一次地到杜美美家里去找过她,他有很多话要跟她说,相处一场她不能就这样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他...... 可是,他每次都被杜美美的娘挡在门外,她只是说杜美美不在家,要他以后不要再来了,免得街坊邻居们看见了说闲话。 他的直觉告诉他,杜美美就藏在她自己的屋里不肯或者不敢出来见他。 他几次想冲进那座院落亲自去看一看杜美美是不是待在家里,可他终究没有勇气冲进那间对他来说充满着无限神秘与挑战的小屋,他终究一次又一次被美美娘那犀利的目光挡在了门外…… 他想,这次,她无论如何都要走进那座院子,去看一看杜美美到底在不在家。 杜美美的母亲仍然坐在大门口认真地纳鞋着底儿,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她的旁边还坐了几位邻居家的大婶儿,她们一边做着手里的活计,一边大声地说笑着,这给赵金元的本次行动增加了不少的难度,他禁不住皱起了眉头。 唉,不管她们,这次他一定要见到杜美美!哪怕是被她娘骂上一通或者是打上一顿。 然而,美美娘一改往日那冰冷的态度,一看见他就站起身来热情地招呼他,这大大出乎了赵金元的意料。但她随即满面春风地告诉他,杜美美还是没在家,她去部队上她表姐那儿“相亲”了。这次她恐怕要住上些时日,说不定一头半年都回不来,她说着还主动打开院门邀请他到屋里去“喝口水”。 赵金元真的就进去了,她家的堂屋和杜美美住的那间小屋都敞着门,凭着他的机敏和聪明才智一眼扫过去小院的一切一览无余。 这次杜美美的确没有在家。 赵金元脑袋“嗡”的一声,他感到自己整个人都摇晃起来。 好一会儿,他终于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婶子,既然美美不在家我就不坐了,改天我再来找她。” 赵金元说着就跨出了大门。 “哎,听说美美的表姐给美美介绍的这个对象是个志愿军人?” “是的嘞!我都见过她带回来的相片了,那小子人高马大的,长得可威武英俊着哩,听说还上了什么‘军官大学’马上就要提干了呀!” “可不咋的,你们家美美可真有福气啊!结了婚就可以随军上部队了,听说到了部队上还给安排工作嘞!” “是呀,美美这么俊的闺女,又是高中毕业,不寻个好女婿咱不是白养了个好闺女么?” “啧啧,真是!这女人呀,年轻时就是要嫁得个好汉子才能一辈子过上好日子!唉,我看哪,咱这辈子算是玩儿完了,哎,我说美子她娘,等你家美子去了部队上别忘了帮俺家妮子也找个好军官小子啊!” “对对对,她大娘,这任务可就交给你了!” …… 杜美美家门口的几个婆姨们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杜美美的婚事。 赵金元踉踉跄跄离开了杜美美的家,背后的调侃犹如另一个世界,和他赵金元没有了任何狗屁相干!他只想现在就见一见杜美美,问问她这一切是不是真的…… 赵金元拼了命也要见杜美美一面,找她当面问问清楚。如果她爱他,愿意一辈子和他生活在一起,拒绝见他只是因为她父母的意思,那么,他将会不顾一切地将她带出村子,哪怕带她一起到关外去生活…… 一刹那间,他突然又想到了母亲,想起了那个可耻的字眼:私奔! 想起这些,他的心火烧一样的难受。 等杜美美回来,他一定要想个办法把他的杜美美从那个戒备森严的小院里约出来,他要跟她好好谈一谈。 情急之下,他想起了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另外一个女同学谷红樱,她和杜美美是同桌,两个人关系非常亲密,她肯定能把她约出来! 可是,他不知道谷红樱的家住哪儿,怎么样才能找到她呢?对,去找冯子涛,他们都住在镇子上,他肯定能帮他找来谷红樱。 想到这儿,赵金元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焦躁与不安,撩开两条长腿朝十几里以外的集镇上飞奔而去…… 第六章 赵金元转弯抹角,终于找到了谷红樱。红樱愿意帮他这个忙,她热心地去了趟杜美美家,说杜美美确实是去部队上她表姐家了,等她回来她就把她约出来见他一面,不过,她要赵金元千万不要和杜美美闹出什么麻烦来,不然的话,她可没法儿向杜美美的家里交代,如果是那样,她也不敢多管这个闲事。 赵金元说,放心吧,他绝对不会给她这个好心帮忙的人惹下什么麻烦,他只是想最后见一见杜美美,看看她本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想法。 在谷红樱的帮助下,赵金元终于在半个月之后见到了他亲爱的杜美美,他跟她说,如果她愿意,他们可以一起去高三复读,有望明年能双双考进大学。 然而,杜美美却对他说,考大学太难了,高三,那炼狱般的生活,她绝对不想再去重复,表姐让她到部队上去帮她照顾几年小孩,她这次回来就是来收拾几件东西,罢了很快就要返回。 “你乐意去给人带小孩儿?” “嗯。” “然后呢?” “......” “你娘说你表姐在部队上给你找了个对象?这是不是真的?” 赵金元希望杜美美摇头否认她娘对他说的那些话,然后告诉他,她不会按照她娘的意思去生活,她要和他在一起。 可是,杜美美沉默着一直没有表态。 直到赵金元忍不住着急地抓住她的肩膀使劲地摇晃着说: “美子,告诉我,你不会跟我分开!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杜美美突然甩开他的手,一反常态,冷漠地对他说:“金元,我早就跟你说过了,我们不可能了,忘了我吧,我娘对你说的那一切.....都是真的,我要去寻找一种不一样的生活,我的梦——在远方!” 杜美美说得那么坚定,她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匆匆走了,留给赵金元的只有那冷漠的眼神和无尽的悲凉。 赵金元愣在了那儿,好半天才缓过神来,杜美美临别时的那句话一直在他心头回响,以至于在以后的很多年岁月里都挥之不去。 谷红樱眼看着杜美美头也不回地走了,喃喃地说,没看出来,杜美美怎么会是一个这么绝情的人,她以后也不要再跟她来往了。 本来几个同学相约要在一起吃顿饭的,杜美美却不等吃饭就走了,赵金元也实在没有心情吃这顿饭了,他推说自己还有事,想要离开。 冯子涛伸手拦住了他: “嗛嗛,瞧你这点儿出息!杜美美有啥好爱的?这刚毕业就情断义绝的,要是我,‘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呵呵,拜拜啦!哈哈!用不了几天,我就隔三差五地带上个比她更漂亮的小妞儿到她家门口来回地去晃悠!来回地去晃悠!非恶心恶心她不可。” 冯子涛一边说着一边做了个飞吻的动作,把同学们都逗得“哈哈”大笑。他永远都是那么的洒脱,就像上学的时候每门功课都考不及格他都从来不放在心上。 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唉,校园里谈恋爱纯粹是瞎掰,浪费了学习时间,一毕业就各奔东西‘拜拜’了。” “一句话,不够爱!” “与其说别人不够爱,不如说自己不够好,魅力不足。” “无可厚非,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更好的生活。” “嗨!什么爱不爱的,都是他妈的扯淡。要我看,男女在一起就是吃饭、睡觉、过日子,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有的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哈哈哈哈,就是嘛,别往心里去,喝酒!” …… 同学们各自发表着自己的见解,赵金元心里五味杂陈,丝毫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些什么,他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 这顿饭他几乎没有吃进去任何东西,却喝了不少的酒。 因为喝了不少酒,冯子涛没有马上让金元回家,而是把他带到父亲上班的公社大院里,带进那间他自己临时住的宿舍,好让他醒醒酒再走。 冯子涛原想凑这个机会和赵金元好好地聊聊天,没想到赵金元一进屋就哭得一塌糊涂。他只好任由他哭完、发泄完了,酒也醒了一大半儿。 见他心情不好,冯子涛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告诉他,等他平复了心情尽快到这儿来找他一趟,他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他商量。 赵金元一回到家就开始打点行装准备远走,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到哪儿去,哈尔滨?黑龙江?还是吉林?辽宁?唉,到哪儿说哪儿吧,反正他也老大不小了,总能养得活自己。 父亲仍然无奈地抽着旱烟不说话。妹妹金香为哥哥远走的打算一直在默默地抹眼泪,她说,哥哥是这一家人的“主心骨”,哥这一走这个家就没了依靠,这个家里不能没有他,她更不能没有哥!她说,她已经习惯了一家三口人相依为命的日子,少了哪一个她心里都不安生!一家人最困难的时候都熬过来了,眼看哥哥就要成家立业,苦日子就要熬到头了,哥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非要离开这个家、离开她不可? 金香除了觉得自己失去了依靠和保护,更多的是为哥哥出门在外以后的安危担忧,她边哭边说,越是苦日子就越要一家人在一起同心协力,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越是困难就越要撑起这个家。 “哥,你这算什么男人?没有了那个杜美美你连家都不要了?你太自私了!”她终于忍不住哭着对金元说。 她实在舍不得哥哥走,她知道,哥一旦离开家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回来,就像她邻居家的三伯伯那样,一别就是三十年,三十年,后半辈子呀!直到他爹娘死他都没在跟前,他爹娘到死都没见着这个儿子啊! “哥,爹养咱这么大不容易啊,你真没有良心!” 金香从小到大都没这么跟她哥说过话,这次她真的是恼了。 金元不怪罪她,他只是低头听着妹妹的数落默不作声。 金香见她哥没有任何反应,索性一头趴在了哥哥的行李卷上放声大哭。 赵金元也忍不住掉下了眼泪,他走过去抚摸着妹妹的头说:“哥先出去闯一闯,等打拼下一席立足之地,哥就回来接你们!” 妹妹坚决不让他走,她说她这几天不去上学了,他去哪她就跟着去哪...... 第七章 赵金元去意已决,他决定瞒着妹妹离开家远走。 临行前,他没有忘记来冯子涛的家里一趟,他问他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冯子涛说,前几天有个小道消息,说是县教育局要在全县范围内招收一批民办教师,主要对象是全县各乡镇高中毕业生,当时具体方案还没有出来,消息还不太清楚,所以他才让他过几天再来一趟。 “奶奶的,要不是你来让我帮忙找谷红樱,我还真立马想不到谁能帮我这个忙哩!真是‘有福之人不用忙’,天意!天意啊!” 冯子涛兴奋得自言自语手舞足蹈,让赵金元一头雾水,他不知道冯子涛对他说的这些,到底跟他赵金元有何相干。 “是这样,这次招聘民师不让村里和公社推荐了,原则上是凭高考成绩单或参加考试择优录取,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拿高考成绩单择优录取,不是应届毕业的就要通过考试录取。消息一公布出来,我的妈哎,不到一天的功夫咱这个乡镇就报满了,你还不知道吧?” “那——我能报吗?现在晚不晚?” 冯子涛不答他那话茬,只管说自己的事: “我知道,凭今年我那成绩肯定是录不上!参加考试我更没戏!这几天可把我给急坏了!要知道,这样的好事情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喽!你这次高考成绩不错,你那成绩单借给你兄弟我用用呗!” “行是行,可名字咋改呀?” “这你就不用管了,肯定有办法!就是这几天办手续需要你配合些事情,不过,事成之后你兄弟我肯定有重谢!” “那倒不至于,兄弟之间帮忙是应该的。” 赵金元并没有把这当回事儿,他的高考成绩单已经不知道丢在了哪儿,他要回家去找一找。 冯子涛紧张地执意要跟赵金元到他家里去找那张高考成绩单,两个人便骑上他爹的自行车回了趟三合村。还好,那张成绩单还在,冯子涛如获至宝,把它牢牢地揣进贴身的衣兜里。 应冯子涛的要求,赵金元就在冯子涛的家里暂时住了下来,也正好借这个机会散散心。 冯子涛像招待贵宾一样地招呼着赵金元的吃喝玩,还偷空儿把公社里唯一的那辆“吉普”开出来在公社大院里遛上几圈儿。他的父亲冯福海是柳荫公社的副书记,分管文教卫生工作,他看到赵金元成绩这么好,差几分没考上大学惋惜得直咂舌: “啧啧,你看这孩子,这样好的成绩上不了大学真是太可惜了,要是我家这小子能有你这样的好成绩,说什么我也得让他再去复读一年,好歹要上个大学。这样吧,我托人打听打听,看有没有合适的学校,去上个‘委培’。” 一听他爸说这话,冯子涛急了:“哎呀,爸,你糊涂了不是?你让他拿这成绩单去上‘委培’,我咋办嘛!?再说啦,‘委培’要缴好几千块钱呢,元儿哥他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哪!” “哦哦,也是啊!”冯福海嘴上这样说着,心里想,这么好一个孩子,差那么点儿没考上大学回了家怪可惜的,要不就给他开个“绿灯”让他按往届毕业生去报个名,考一考。这孩子平时底子好,肯定能考上!再说了,招人民教师就是要招这种有点真才实学的啊!这么有本事的孩子不让他去让谁去哩?尽招些冯子涛这样儿的让谁去教孩子哩? 当他告诉金元让他准备考试材料的时候,赵金元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感谢的话才好,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谢谢,谢谢叔叔”。 冯叔叔只是“嘿嘿”地笑着说:“考考去吧,考考再说,可咱丑话说前面,考上了是你小子的福气,要是考不上,你叔我也帮不上你啥忙,到时候你可别生你叔叔的气就行!” “哪里话呀叔叔,您能给我这个机会就是我的造化了,我肯定会努力的!” “好,好小子,金元就是会说话。” ...... 冯书记真是个“怜香惜玉”的好人,只要一听说谁家的孩子学习好、懂事,他就打心眼里喜欢得不得了。 有人说“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不知道冯子涛这小子修了几辈子的福,摊上这么个好老子!这几天为了儿子的事冯福海跑前跑后地张罗,生怕有个啥闪失。看着他里里外外地忙活,赵金元心里想,也正是因为有了他这样的好老子,冯子涛才不肯努力的吧? 呵呵,不管怎样,他赵金元遇到了冯叔叔这样的好人,也算得上“三生有幸”了,这在他生命的旅程中,也算得上一次幸运的邂逅,他赵金元从小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哪里会想到能得到如此的厚爱?他甚至从来就没敢想过能和公社的领导坐在一张桌子上吃上一顿饭!可事实是,他已经在公社书记的家里住了三天了,而且,每顿饭都是和公社书记在同一张桌子上吃着哩!公社副书记一家好吃好喝地招待着他,他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赵金元一路上兴奋地这样想着,心,一下子就飞得老高,曾经的心灰意冷如昨日的一场迷雾很快就在赵金元的心里烟消云散了。 他,又有梦了。 第八章 是啊,“上帝是公平的,在他给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这句话说得没错,他赵金元何德何能与公社书记的儿子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真是好运要来挡都挡不住,帮助别人真的是在帮助自己...... 金香一放学,见哥哥的行李卷儿没有了,那一刻她感到天都要塌了。她不吃不喝,每天闷闷不乐地去上学...... 正当她郁郁寡欢伤心难过的时候,没想到哥哥走了几天又回来了,当金元重新出现在金香面前时,那一刻,她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哥,真的是你吗?” “是的,哥没有走。哥回来拿材料,哥要到公社参加个考试再说。”赵金元兴奋地说着就去找大队支书开证明信去了。 金香暗自祈祷上苍,这次考试可千万要让他哥顺顺利利地过了这一关,不然的话,她真的就会永远失去这个哥。 与高考相比,这次民办教师的招聘试题真的是太简单了,赵金元的考试成绩在全县名列前茅。冯子涛骑着他那辆新买的自行车来到三合村给赵金元“报喜”。赵金元一家人听到这个天大的好消息,都异常兴奋。 赵满囤老汉特意杀了只大公鸡让金香炖上,又到村里的代销点上买来了一瓶纯粮食“老白干儿”,三个人过年似的“大摆筵席”喝到天亮。 金香更是兴奋得一夜都没有合上眼,一是哥哥当上了人民教师,自然就不会再远走关外,将来她还可以跟随哥哥到公社的镇上去上学;二是,她预感到,随着哥哥前途的改变,一家人的命运也将会发生“重大”转折。她甚至幻想着将来有朝一日哥哥会转成国家正式的人民教师。她拼了命也要努力考上大学,到那时,他们不但能让爹过上好日子,而且,他们全家人都会在村子里扬眉吐气。 几个要好的同学听说赵金元竟然要进柳荫中学当教师了,都感到非常的意外,继而就开始羡慕起他来——他奶奶的,赵金元这小子,不知道啥时候祖坟上冒起了青烟,这样的好事咋不让咱们给摊上?这小子真是遇到了天上掉下来的福报了...... 为期三个月的教师培训过后,赵金元入职到柳荫中学去教书,冯子涛则直接被“借调”到人民公社当上了机关的“通讯员”,他们彼此都非常满意和感激对方。 临近去上班的前一天,赵金元来到冯子涛家里,冯子涛特意叫来几个要好的同学摆了桌酒席准备好好地庆贺一番。几个人好容易逮住个有人主动请客的机会,都开心地大吃海喝,一醉方休。 得知金元从小就没有了娘,冯子涛的妈妈还专门为赵金元准备了一套新铺盖,赵金元感恩戴德不停地跟叔叔婶婶点头道谢。真的,若不是冯叔叔帮忙,他赵金元就算是积八辈子德,也赶不上这样好的工作机会啊!冯叔叔真是他生命中的“贵人”! 民办教师的工作虽然工资很低,每月只有那么一、二十块钱,但对赵金元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从此他将成为了一名“工作人员”而脱离了那个愚昧无知的乡村世界,他将从这里开始了他全新的生活...... 第九章 赵金元接手的是个初一新生班,他担任初一(一)班的数学教学,并担任这个班的班主任。 柳荫中学一共有两个初一班,赵金元接手的是初一(一)班,这个班一共是65名学生,其中女生22名,男生43名。 他心里紧张得不得了,但同时又渴望着快点儿见到这些学生们。 这会是一群什么样的孩子?会不会调皮捣蛋?会不会给他出难题? 经过三个月的培训学习和模拟试讲,赵金元深切地体会到,这段时间对他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先前的自卑与怯懦早已经是一扫而光,如今他已经能胸有成竹地走上讲台侃侃而谈,浑身充满了无限的热情、自信和力量。 他提前准备好了自己面对学生的第一堂课,在宿舍里对着镜子练了又练。通过这些天不停地备课、试讲,他反而觉得全神贯注地学习文化教学专业知识,深入地备课和讲课是一件多么令人快乐的事情!先前的紧张和不安完都是因为自己对这个行业的陌生造成的,他甚至盼望着能够快一点和学生们见面,快点儿和这些纯真无邪的孩子们成为好朋友,让自己爱上他(她)们,也让他(她)们喜欢上自己。 赵金元的“第一堂课”终于到来了,他先简短地做了自我介绍,接下来拿出花名册开始点全班同学们的名字,念到名字的同学起立答一声“到”就算是和老师同学们互相认识了。然后是学校的一些规章制度和在校期间同学们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住宿生的一些宿管制度......接着,他便把这学期的课程计划和同学们简要做了个沟通,并就“我们应该怎样相处”、“我们怎样成为好朋友”为主题展开了讨论,让同学们各抒己见,他都一一板书在黑板上。 隔壁初一(二)班的同学们“哄哄隆隆”地走出教室,由一个“临时班长”组织站好了队伍,这是老师准备排座位了。 班主任老师吆喝着按高矮个头先排好队,不要挤。 教室门前一片混乱,一班的同学们纷纷探出脑袋朝窗外张望。 “老师,我们啥时候排坐位?” 一个急性子同学忍不住站起来问老师。 “我看大家这样坐就挺好的嘛,还用再排吗?” 同学们面面相觑,都不说话了。 “这样,几个高个儿自觉往后排调整一下,视力有问题的同学请举一下手。” 几个高个子同学开始悉悉索索地起身往后面走,后面也有几个同学举起手臂,说自己视力不好,看不清黑板上的字。 “前三排谁的视力比较好一些?有没有人主动发扬风格和他们调换一下位置?” 沉默片刻,前面有几位同学站起来主动跟他们调换了位置。 经过一番调整,同学们的座位基本就绪,再没有同学提出异议。赵金元走下讲台在同学们中间转了一圈儿,也没有发现新的问题,教室里很快安静下来。 “好,下学期以中间的过道为限,左右对调一下就可以了。” 赵老师迅步走上讲台,对刚才主动“发扬风格”的几个同学提出了表扬。 通过和同学们初相识,赵金元对这个班的同学大致有了一些了解。同学们不同的精神面貌、思想觉悟和性格特点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不仅是他“教师生涯”中给学生们上的第一堂课,也是他步入社会的第一课。 赵金元兴奋地走上讲台问同学们,从今天的“第一堂课”中,我们学到了什么? 他首先将自己的感想分享给大家,算是给同学们做了个示范,接下来,同学们便踊跃地举手发言,各自谈论着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气氛非常热烈...... “从今天的第一堂课,我看到了我们这个班的同学们是全校班级中最棒的那一个!这是我们这个班‘先天’的优势,谁都比不了!我为能担任这个班的班主任而骄傲!大家说呢?” “是,我也为成为这个班的一员而骄傲!” “我也是!” “我也是,老师。” ...... 同学们纷纷站起来响应。 赵金元“煽风点火”,使全体同学们顿时对这个班充满了无限的热情和力量,同学们再一次兴奋地进入了下一步“脑洞大开”的环节。 “接下来大家各抒己见,说说你们看到的优势。” “团结!” “无私!” “尊重他人!” “为他人着想!” “协作精神!” ...... 同学们七嘴八舌地抢着发言,教室里气氛再一次热烈起来。 “对!太对了同学们!我看到了咱这个班集体的美德,看到了每一位同学身上的闪光点!这是我们这个班自带的优势!‘先天’的优势!我因你们而骄傲!” 赵老师一边赞扬同学们,一边把同学们说出的词语一一地记在黑板上。 “今天大家的优秀表现使我非常感动,说实话,这是我先前没有预料到的,大家真的是太棒啦!我更加有信心带好这个班,也相信初中三年,我们这个班一定会赢在起跑线上!“模范班级”一定非我们莫属!大家有没有信心?” “有!” 整齐响亮的回答,让赵金元更有了奋力一搏的激情和决心。 直到下课,赵金元仍然忍不住在内心里兴奋不已:这是一群多么好的同学们啊!我真的是太幸运了!另外,今天他“超水平”的发挥给了自己很大的自信和力量,这也是超出他意料之外的!自此,他消除了内心的紧张和不安,对这个班级和他自己的未来也充满了无限的信心和希望! 第十章 20世纪80年代初期,乡镇中学的条件还相当艰苦,初一虽然是新生,但他们的课桌板凳用的都还是前几届哥哥姐姐们用过多年的破桌凳,三个人合坐在一条长凳上,共用一张课桌。有的凳子腿活络得已经不成样子,常常有同学正全神贯注地听着课,突然凳子一斜三个人就同时被摔到了桌子下面,非常的尴尬。很多课桌也都破了洞,同学们只好把书本垫在破洞上才勉强可以写字。 这几天赵金元瞅下午课前休息时间找来钉子、锤子和一些木板、木块,一个人来到教室里为同学们修理桌凳。他从前排挨个儿检查,查找出有毛病的部位,一张桌子一条凳子地挨个儿修。 不大一会儿,同学们都陆续来到了教室,看见老师牺牲自己的午睡时间来为同学们修桌椅,便不断有同学给老师道谢: “谢谢老师!” “老师辛苦了!” 每当这时候,赵金元就会抬起头来给道谢的同学一个颔首微笑,幽默地说:“不辛苦,老师爱你们!” 后来,有的同学就借用小学一年级课文里学过的一句话来回应老师的风趣和幽默——“我们爱老师,老师关心我们。” 同学们都笑了,赵老师也笑了。慢慢的,同学们都习惯了说这句话,这句话也逐渐成了初一(一)班的座右铭和个性用语。 有时候学校里开全体大会,或者举办一个什么活动,每当有人问道他们是哪一个班级的时候,他们只要说一句“我们爱老师,老师关心我们”,对方就会顿然明白他们是哪个班级的了。初一一班也因此在学校里众多的班级中脱颖而出,令老师和同学们刮目相看起来。 赵金元常年如一日地为同学们义务修理桌凳,受到了全校师生的好评。有时,他不经意间抹一把汗,却不知道给自己抹了个“大花脸”,同学们开心地笑,他也笑。 同学们越来越觉得他们这位班主任老师实在是太可爱了。他们围绕在他身边慢慢就少了很多拘谨,渐渐地,他们彼此之间常常善意地开些小玩笑,仿佛他并不是他们的老师,而是这群孩子当中的“孩子王”。赵金元也觉得这些孩子就好像是他的弟弟妹妹,傻得可爱,顽皮得让他开心。 这天午饭后,赵金元照例在教室里敲敲打打,同学们陆续来了以后,他便结束了手中的活计,提了工具回到办公室。 他洗了把脸,准备休息片刻就去上课。这时,李媛媛急匆匆地走了进来,她低下头,双手摆弄着衣角不说话。 “李媛媛,你有事?”赵金元问她。 “嗯。” “有什么事儿快说吧,一会儿就要预备上课了。” “老师,我想跟你坦白一件事......” “哦?怎么啦?” “开学第一天排座位,我...我给您说了谎。” “哦?说什么谎了?” “我跟您说我眼睛近视,其实......其实我眼睛一点儿也不近视,当时我只是非常想坐到靠前的位子上去,因为...前面听得清楚。另外......我不想挨着那一帮子调皮的男生,所以...所以什么也没想就举手要求调换了位置,我......” 李媛媛声音很低地说着,不敢抬头看老师。 “我觉得这事儿我做得太不地道了,当时,我一坐下来就后悔了,我怎么可以这样自私呢?可是,当着那么多同学们的面儿我也不好把话再说回来,所以......所以......因为这事儿,我都几晚上没有睡好了!” 赵金元笑了:“没事儿,这算个啥子事儿?老师理解你的想法,你平时表现很不错嘛,再说,为这事儿还专门来找老师道歉,来自我解剖自己的弱点,这点就很难能可贵嘛!说明你还是有高尚品质的,思想境界蛮高的嘛!” “不,老师,今天下午的班会上,你还是把我调回去吧,调到孙松松现在的位子上,她眼睛真的是近视,都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可她一直都没说过,这些天,她一下课就到前排的同学那儿去抄课堂笔记呢。” “哦?是吗?好,这件事你跟老师说了就结啦!自己千万别再有什么思想负担,要没有别的事情,你就回教室预备上课吧,老师知道你是个心灵纯洁的孩子,懂得剖析自己,懂得自省,这一点是值得大家学习的!” 李媛媛走了,赵金元极力克制着内心的激动,多好的学生啊! 先前,因为自己年轻,没有工作经验,还怀疑过自己能不能胜任这个班主任,还专门向一些有从业经验的老教师请教过,他们说有的孩子特别的刁蛮难管,要他一开始都要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不然的话,他们以后就不会把你放在眼里”! 看来,这样的担心实在是多余,他(她)们一个个都这么可爱,这么乖,赵金元真觉得和他们简直是情同手足。 教语文的周老师,白了赵金元一眼说:“慢着,你先别慌,路还长着呢,你现在还不知道婆子是娘嘞!往后啊,‘骑驴看唱本’——咱走-着-瞧!” 第十一章 赵老师在班会上表扬了孙松松“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李媛媛迫不及待地站起来主动和孙松松调换了位置,老师也表扬了她,同学们还给了她们掌声。 这次班会的主要任务是无记名投票选出6名班干部,其中班长一名,副班长一名,学习委员一名,还有语、数、外课代表各一名。 赵金元问班里有没有毛遂自荐要当班长的同学。 教室里雅雀无声,赵老师沉默片刻,刚想宣布“无记名投票选举”时,坐在中间的王若冰自告奋勇站起来说:“老师,我要当班长!”并即兴发表了演讲,表达了自己这次如果能当选为班长,将来如何带好这个班级的信心和决心。 接下来是同学们举手表决,但没想到全班同学竟然没有一个人举手同意王若冰的自荐班长。 时间尴尬地一分一秒地过去,赵老师示意王若冰先坐下,并把她的名字作为候选人写在了黑板上,然后同学们开始踊跃地推举候选人...... 评选结束以后,票数最高的前6名同学当选为“班干部”。 奇怪的是,全班同学像商量好了似的,竟没有一个人选王若冰当班长。王若冰这次真的是被“伤了自尊”,她一下课她就哭着跑回到宿舍里,连晚饭都没有去吃。 “奶奶的,可算把她给整哭了!” 下课的时候,赵金元走出教室从后门路过,他听见后排的几个男生小声地议论着,并“嗤嗤”地发出诡异的笑声。 “你们在搞什么鬼?说什么呢?” 赵金元走到他们跟前,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可是,他们谁都没有搭话,一窝蜂跑出了教室。 在赵金元的印象里,王若冰是个大胆、泼辣、敢说敢为少见的勇敢女生,当班长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的,可是,同学们为什么都不选她呢? 当他带着这个问题跟周老师交流的时候,周善贵老师嘴角掀起一丝浅浅的笑容:“那有啥奇怪的嘛,大家都不喜欢她呗!说实话,我也不喜欢这个孩子,女娃娃就该有个女娃娃的样子嘛!看她整天疯疯哒哒的还不时地跟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男生来往,像个啥样子嘛!” 周善贵老师是位文革期间的老教师,听说当年因为犯了点儿什么错误,含冤被‘下放’回了家,听说这两年国家有了这方面的“平反”政策,去年专门从东北回老家来办理落实国家政策恢复职务的事情。因为要等待各级部门的审批,需要漫长的办理和等待过程,所以就托老同学的关系到这个学校来一边做代课教师,一边办理自己复职的事情,这样他就可以在教书的同时还能更好、更及时地了解到一些业内的信息。 他今年担任的是初一两个班的语文课。 第十二章 周老师备课和教学都非常认真,生怕自己有半点儿疏忽和马虎,因为他离开工作岗位这么多年,很多的知识都已经更新,有时,他要一边向年轻教师学习一些东西,一边回头再给同学们授课。 他上完课空闲时就整理收集一些他当年的工作材料,三天两头还要往县里跑着去查找、申报材料。 看他忙得焦头烂额,赵金元就劝他不要这么心急,这事儿得慢慢来,急不得。让他多跟当年情况类似的老同志、老同学联络交流,看看人家都是找了哪些路子。 周老师在这件事上一直是很消极,很伤感,他一直说这么多年没在家,很多的故人都失去了联系,只能仰仗几个亲戚朋友去多方打听,也还是立马理不出个头绪来。 因为学校里房屋有限,离家近的老师晚上都回自己家里住,几个住宿的老师就两个人合住一间屋,放上两张桌椅和两张单人床就既是办公室又是宿舍了。 周善贵老师和赵金元一直合住在一间宿舍里,他常骑一辆旧自行车,三天两头往县城里跑,每每顶着黄昏的落日回到住处,都要沉默地坐上半夜,如果这一天事情办得还算顺利,他就会摆上盘花生米、两个咸鸭蛋喝上两盅老酒,酒过七分就开始给赵金元讲他那些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 “在那长白山脚下......” 如果是当天的事情不怎么顺利,他回来后就会一声不吭坐下来,一根接一根地抽上一阵子闷烟。 这天,周老师回来得很晚,他一回来就从手提包里掏出一包花生米和一瓶“二锅头”招呼着赵金元陪他喝两盅。 赵金元实在喝不了“二锅头”这样的高度酒,便出去买了瓶“平坝”,顺便为周老师买回两颗咸鸭蛋和一瓶“午餐肉”罐头。 周老师一边嘴里喊着“今天开荤了”,一边收拾了一下他的办公桌,把酒菜摆摆整齐。 赵金元帮他斟上一盅“平坝”,他抿了一口,接着端起来像喝凉水一样地灌下了肚,然后自顾自地为自己倒了一盅“二锅头”,嘴里嘟囔着说,自己喝那个跟喝“凉白开”没啥两样,实在没劲!赵金元“嘿嘿”地笑着说,他爹也喜欢喝这“二锅头”。 周老师说,他喝了一辈子的“二锅头”,自从那年他去了东北,就没有离开过这玩意儿。 赵金元告诉他,就在去年,他还打算去东北“闯世界”,连行李都收拾好了,可是,阴差阳错,他竟意想不到地来到这所学校里当上了光荣的人民教师。 “唉,你这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你是不知道出门在外那个难哪!什么是家?家就是年轻的时候想离开,年老的时候想回来的地方啊!年轻人去哪里都能安家,都能混出一片天地来,但是,反过来说,不是万不得已怎可以离开这片黄土,离开自己的家乡嘞?俗话说“叶落归根”,出去的时候容易,回来难哪!想当初,我和你婶子到了东北,那可是吃尽了苦头!遇上点儿事,只能打掉牙往自己肚子里头吞呀!你小子好福气呀,一出门就遇到了‘贵人’,把你拦在了家门口! 你看过《闯关东》不?朱开山厉害不?那可是条汉子吧?它不但有勇有谋,而且武艺高强,那他到了东北还是要夹起尾巴做人嘞!忍别人所不能忍,做别人所不能做的,为人行侠仗义还要受尽当地“黑头”的凌辱,一再地忍辱退让。尽管这样还不是九死一生仗着自己命大活了过来!那是在人家的地盘上啊!哪有你展翅的道理?唉,如今,像我这外面没混出个名堂,家里的亲戚朋友也都丢了来往,表面上是亲戚,可感情上早就疏远了,我这是两头没落下一头啊! 唉,说起来这也怪不得谁,都怪咱自己没有本事!如果这么多年能在外面混上个一官半职的,走到哪里亲戚朋友也都看得起呀。唉,不行了,人这一辈子好短啊,一转眼就老了!人老了就没有心劲儿了啊。我现在是啥也不想了,就想着我和你婶子这次能落实了国家政策,办上个退休,晚年能熬上个衣食无忧也算得上一大幸事啊!也好给孩子们减轻一些经济负担!” “关键还是精神上能多一些安慰。”赵金元捋着周老师的话茬说。 “是啊,每月能享受个国家发的固定工资,心情会大不一样啊!” “看您今天情绪不错,看来事情有了眉目?” “唉,不好说啊!现在的事,咋好说嘞?该做的都做了,听天由命吧!” 周老师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又深深地抿了一口酒,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哎,叔,讲讲呗,你和我婶子当年咋就想着去了东北嘞?” “说来话长啊......那个年代......唉,算了,都过去了大半辈子了,还提它干啥!喝酒!” “讲讲呗,我就喜欢听您们这代人讲过去的事情。”赵金元缠着不放。 周老师押了一口酒,慢悠悠地讲起了往事...... 第十三章 周善贵老师押了一口酒,慢悠悠地讲起了往事: 其实,要搁现在,那不是个事儿,真的不是个事儿! 那时,我和你婶子都是由各自的村委会上推荐来小学堂里教书的老师,那时候,也就像你这个年纪,我十九,你婶子十八,花儿一样的年华。按理说两个人互相爱慕一下应该算是正常吧?可是,那年月,我们可不敢。那时,我们两个人只是在心里暗自互相喜欢着,从来就不敢有什么表示,更别说什么别的了。 我们就这样在心里互相爱慕着,可也巧了,那天,是我的生日,因为我从小母亲就死得早,少有人关心,更没有人会记着这个日子。每当这一天,我就会莫名其妙地伤感一阵子,一是感叹母亲的过早离世,二是感叹自己的命苦,没有人关心疼爱。你婶子看在眼里不知不觉就动了恻隐之心。那天,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碗白面,偷偷地在她的煤油炉上给我煎了两张白面饼。白天人多她不敢给我送,到了晚上都熄灯了,她悄悄地溜进了我那屋里,从怀里掏出用油纸包着的两张白面饼,饼子里面一个是油盐葱花,另一个里面裹了一层白砂糖。我闻着那饼子的香味儿啊,心里甭提多高兴了!我接过那两张香喷喷的饼子,忍不住咬了一口咸的又咬了一口甜的,啊吁,那个香、那个甜呦!真好吃!我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白面饼子。那年月,在我的记忆里,我长这么大都没见过几次白面,那天,那饼子的那个香呦,至今都让我回味无穷。 我把那饼子递到她嘴边让她也尝一口,她咽了一下口水,摇了摇头。那会儿,她面若桃花,嘴角上扬,脉脉含情,一双乌黑的大眼晴忽闪忽闪地望着我。我看着她那娇羞的面容,激动得一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当时,我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把手里的饼子往桌子上一撂,就一把抱住了她......那天,我忍不住亲了她…… 从此你婶子就跟定我了。哪知,这事很快就让她两个哥哥知道了,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她跟我好,说什么“丢人现眼”“伤风败俗”,其实他们是另有打算早就给她寻下了个“好人家”。 她爹和她哥死拉硬拽把她拖回去锁在了家里,不让她再出来教书。在他们看来,女孩子寻下个好人家比教书重要,比什么都重要! 你婶子偏偏是个烈性子,她寻死觅活都不肯答应那门亲事。她说她就是要嫁给我这个没娘的穷小子,今后吃糠咽菜她都认了,那家过得再好她也不嫁! 我那时也是年轻气盛,扳断了她家的窗户棂子救出了你婶子。 我们俩一路小跑离开了村子…… 路上,我们停下来歇脚,我问她“我们去哪里?” 她说:“我听你的,越远越好。” 我也信誓旦旦地说:“就是,走!哪里黄土不埋人?” 我们一边走一边商量着,一路到了少有人烟的黑龙江...... 周善贵老师讲着喝着,喝着讲着,不知不觉已过了七分醉意。他讲得泪流满面,声泪俱下。 他很快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飞快地抹了一把眼泪,破涕为笑: “回想起那时,真是花一样的年纪啊,那时,你婶子的脸就像刚煮熟的鸡蛋清儿一样,白白的,嫩嫩的,柔软、滑润、闪着亮光,可如今转眼就变成了老树皮了......” 周老师说着,“嘿嘿”地笑了,眼睛里却含满了泪花。 唉,那个年月啊! “看来,您也是个多情种!” 赵金元也笑了,和他开起了玩笑。 “哈哈哈哈,我也是人哪!我也年轻过。” 突然,他借着酒劲儿自编自唱地大声唱起来:“我们年轻过,我们相爱过......” 第十四章 这天中午吃过午饭,赵金元照例在教室里敲敲打打修理桌子,有几位男生来得早,也围着老师帮忙。 “哎,你们为什么都不选人家王若冰当班长?我看人家挺有能力的嘛!学习成绩也不赖。”赵金元问他们。 “嗛,高傲得嘛似的,她以为自己是个什么鸟儿?” “嘿嘿,‘101’!” “什么?什么‘101’?”赵金元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老师,您没看过《101号特务》?你说王若冰像不像那个‘一百零一号女特务?” 同学们都笑了。 《101号特务》是这两年热播的一部反特片电影。 赵金元也忍不住笑了。 王若冰的父亲是县农机厂的销售科长,家里的条件比一般同学要好一些,而且这个女孩子比一般孩子显得有点儿早熟,个子也比同龄的女同学要高半个头,平时也比较注重穿着打扮。一般农村家庭的孩子穿着都非常简朴,衣服和鞋子都是家里的大人手工做的,很少能穿上从商店里买来的衣服和鞋袜。有不少贫困家庭的孩子还穿着粗布衣裳。王若冰不一样,她常穿一条学生蓝西裤,碎花洋布褂儿,黑平绒学生鞋,都是从商店里买来的,俨然一副俊俏大姑娘的模样儿,确实有点儿与众不同。如果再配上副墨镜,真的就能够和电影里的那个女特务乱真。 “同学们在一起要团结友爱,怎可以给人家起外号嘞?”赵金元教育他们说。 “是她自己‘不食人间烟火’傲得什么鸟似的,不打打她的气焰,她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小姐’?啊呸!德行!” 班里好多同学小学时都在一个班里,彼此都非常了解。几个调皮捣蛋的男生看不惯王若冰已经是由来已久,那时,他们经常合起伙来挤兑、愚弄她,不是弄条假蛇盘在她桌子底下,就是捉一只癞蛤蟆放进她的书包里,还不时地写封“假情书”来捉弄她,王若冰时不时地在班里发一阵子“飙”,他们就当有好戏看了。 王若冰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她拿他们这些调皮捣蛋的男生也没有办法。本想着等上了初中就可以摆脱这帮子讨厌鬼,他们最好是一个也升不上初中,就算有几个能考上初中的,也不一定再能分到一个班里了。没想到,真的是“冤家路窄”,到了初中,他们和她又分到了一个班里,他们依然是“阴魂不散”地缠绕在王若冰周围,使她无法摆脱。她只好不理他们,也尽量不惹他们。 办公室里,周老师一边批改着学生们的作文,一边自言自语: “啧啧,这文章写得简直太好了,你说这么小的小孩子,咋能写出恁好的文章嘞!” “说谁呢这是?” “你们班的唐东华啊!都快成年级的小‘名人’了,听同学们说,上小学时,学校的黑板报上都经常刊登她写的诗歌和一些小散文哩!这孩子真是太有文采了!” “真的?我们班还有个这样的人才?来,让我也看看。” “《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唐-东-华”。赵金元一边翻看作文本,一边读着上面的题目。 唐东华,圆圆脸,大眼睛,平时不声不响,眉目间却透着一种清秀不凡的气质。 “你看这语言,这词汇,虽然朴实无华,但用得恰到好处,语言流畅、感情充沛,如行云流水......我听说升初中考试,她写的作文当时经好几位老师传阅都赞不绝口呢!评卷的老师们都说,这样的作文简直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字迹又干净又整洁,真不知道从哪儿来扣她的分儿。” 周老师指着他刚刚用红笔圈出的那些个好词好句,跟赵金元夸赞说。 “呦,写我呢这是?我有这么好吗?” 赵金元读着这孩子写的文章笑了。 “真感情就是好文章,这孩子是在用心写作!” “好多人写的都是你,喏,喏,你再看看这一篇。同样是写同一个老师,干巴巴的,硬是凑够了字数。这写文章,可是勉强不得的,有的人就是文思敏捷、有血有肉、充满感情;有的人则是生搬硬套骨瘦如柴,让人读起来别别扭扭非常难受,很难让人继续看下去,看不完就想草草给个评语了事。” “是吗?” 第十五章 周老师正和赵金元讨论着同学们的作文,王若冰打了声“报告”进来了,她一进门就问赵老师: “老师,你为什么不按成绩评选班长?” “按成绩?” “唔(ang),按成绩最合理啊!” “是这样,选拔班干部是考虑多种因素的,除了学习成绩优秀,另外还要考察各方面的素质,例如团结协作精神、组织管理能力、性格特质、责任心等等,这些也都是很重要的。” “人家二班都是老师任命的,咱班为啥要投票选举?” 王若冰毫无顾忌的质问令赵金元反感起来: “呵呵,怎么啦?这怎么选举班干部是老师的事,你可没权干涉哈,把自己的学习搞好就行了,瞎操什么心?” “咋的啦老师?你不是说咱们班提倡‘民主’吗?我有意见还不能提了?” 王若冰也不示弱,竟当场给老师顶了回去。 看得出来,王若冰是个性格刚硬的女孩子,眉宇间透着一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刚烈。赵金元只好缓和下语气,耐下性子说: “好,那你坐下来说说看。” “是这样老师,咱们班有好几位男生都是我小学的同学,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也许是看我学习成绩比他们好‘羡慕嫉妒恨’吧?他们都商量好了不选我当班长,所以才......我原想到了初中以后我就可以摆脱他们了,可没想到他们还真是阴魂不散又跟我分到了一个班里,我也不知道我哪儿得罪了他们,他们为啥老跟我过不去啊您说?......说实话吧,我还真不想怕了他们,他们越不想让我当班长我还真非当这个班长不可了,看他们能把我怎样?!我就不信这个邪!” 王若冰理直气壮地露出了她骨子里的锋芒。 赵金元笑了,告诉她,每个人太“自我”的想法都是片面的,不要自以为是,凡事和同学们团结友爱不要极端片面地一味按自己的想法来。 “谢谢老师教导,我也知道我有不少缺点,但平时她们都不告诉我,就是一味地挤兑我!” “不会吧?老师建议你平时把自己放低一些,多团结帮助同学,和她们打成一片,关系相处融洽了,慢慢就好了。个性不要太强,随和一点嘛,如果咱自个儿平时做事锋芒毕露,或者说话咄咄逼人,那谁还敢靠近咱?你说是吧?” “哪儿啊?他们就是欺负人!” 王若冰说话的口气好像自己并没有什么地方不好,倒是那些看不惯她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老师,说实话有时候我也不知道怎样做他们才会喜欢我,而且,我也不想讨好他们,我就是我,管他们喜不喜欢,我还不喜欢他们呢!不过,老师,我还是想进班委会,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我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现!其他方面我不占优势,但我要让成绩来替我说话,期中考试我要拿班里的‘第一名’!我来就是想跟您说,如果我拿了‘全班第一名’您得让我进班委!” “好,如果你能拿‘前三’我就想办法让你进班委!” “不,就拿‘第一’!拿不了第一我就不进!” 王若冰的倔强也是全校出了名的。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王若冰与班主任老师打手击了掌,就匆忙跑去教室里上课了。赵金元望着她风风火火的背影禁不住在心里说:真是个有个性的女子! 第十六章 这天下午又是周老师的两节作文课,也是让王若冰最“头疼”的两节课。 周老师一边收拾起学生的作业本准备去教室,一边对赵金元说:“你们班那个王若冰可不是盏‘省油的灯’啊!你这个班主任老师可不是个容易的差事。现在的孩子真是‘人小鬼大’啊!更棘手更麻烦的事情还在后头嘞!不信,你就走着瞧!” “呦,这是又怎么啦?” “她连续两个周都没有交作文了,你还不知道吧?” 周老师一边查阅着本周收上来的作文本一边告诉赵金元。 “哦?她敢不交作业?” 周老师说:“我寻思,她是在跟我对抗。” “为什么?” “那天,一下课她就跟着我脚后跟追过来质问我,为什么总拿唐东华的作文当范文读,她写的也不错,为什么一次都没有读过,是不是老师对她有成见。” “哈哈,那你怎么说?” “我笑着说,那人家写得好嘛!你写好了我也读啊!” “那她呢?” “她说,她觉得她写得也很好,为了这篇作文她都准备一星期了,结果还是不读她的。我说,‘光你自己觉得好不行呀,你得让老师和大家都觉得你写得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才行呀!你看每次读人家唐东华的作文,赢得了班里多少同学们的掌声啊?这一点你比得了吗?’她就‘哼’地一声扭头走了。” “哈哈哈哈。” 周老师说完忍不住为自己跟王若冰的逗乐“哈哈”地笑了。 赵金元也笑了: “这孩子争胜心强,也是好事呀!你就给点面子,哪天看看写得差不多的时候也给人家读一次嘛!鼓励鼓励。多读一篇又何妨?” “哎,可别说,我还偏偏就不想读她的了,嘿嘿,较上劲儿啦!我可不惯她这坏脾气!” 哈哈,连周老师也跟她“杠”上了! 下午,下了最后一节课,赵金元找到了王若冰,他觉得是时候该跟她谈谈了。 谁知王若冰说她姐姐叫她有事,她要去一趟供销社她姐那儿,有事的话晚自习以后她去操场上等他。 之前赵金元听几个男生说,王若冰的姐姐就在供销社的门市上卖糖果,人长得那个漂亮自不必说,他们还说她打扮得很是“风骚”。 晚自习以后,操场上渐渐安静下来,赵金元来到操场的时候,王若冰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儿。 “赵老师,您......找我有事?”王若冰欢喜地迎上来。 “嗯。走走吧。” 赵金元和王若冰在操场上边走边聊。 “若冰,这两周为啥不交作文?不会写吗?” “会,我每次都写。” “写了为什么不交给老师?” “不想交,交它有啥用?”王若冰镇定自若,没有一丝儿愧意。 “这咋说的?当学生的哪有不按时交作业的道理!这还用说?” “老师,初二还让那个糟老头子教我们语文课呀?”王若冰没有回答赵老师的问题反而反问老师。 “这我可要批评你啦!这是怎么说老师哩?”赵金元皱起了眉头。 “只要还是他教,我就不会交作文本。我不想让他在我作文本上胡说八道。” “什么叫‘胡说八道’?周老师也是位很优秀的教师,怎么可以这样说他?” “优秀个屁!‘老秀才!’孔乙己!知识都过时了还在那儿自命清高地讲他那老一套,讲着讲着还要‘跑偏’,一堂课讲半堂的故事,直到下课都还收不回来,同学们都烦死他啦!” “哦?” “你们做老师的一点都不知道?初二再让他教我们我就直接去找校长说去。真是误人子弟!” 王若冰连看也不看赵老师一眼,连珠炮似的自顾自地说着。赵金元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老师,您咋不教我们语文?”她突然转过脸来微笑地看着赵金元,嘴角露出了两颗虎牙儿。 赵金元突然发现王若冰也是蛮可爱的嘛,为什么那么多同学都不喜欢她? “同学们都说你要是教我们语文就好了。” “是吗?我数学课讲得不好吗?” “好啊,但是我们都觉得您更适合教语文!” “那是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反正......感觉吧!” “你是不是觉得周老师不读你作文你气不过呀?我看了看周老师经常当范文读的那几篇作文写得确实不错,你要是想自己的作文也能在班上当范文读,就要多读多写嘛!唐东华作文写得那么好,那也不是一天的功夫,听说她从小就喜欢读课外书,还有做读书笔记和记日记的习惯,你要是愿意,也可以的嘛!再说,你数学、英语还有‘小三门’成绩都高她们一截儿,你发现了吗?唐东华偏科很严重的,所以,你在学习上是很占优势的。当然,有争胜心是好的,但也不要把心思和精力花在没用的地方不是?更不要有太强的嫉妒心,只有大家都好自己才会更好。大家要相互鼓励,相互帮助啊!你也可以借这个机会抽空去帮助数学弱的同学去学学数学,英语弱的同学去学学英语,这也是你团结同学提高威信的大好时机呀!自己要找机会和同学们增进感情嘛!嫉妒是把双刃剑,害人又会伤己,所以我们都要在这方面反省自己,半点都不要有!” “老师,我没有嫉妒任何人,我就是觉得周老师他,他不公平!”王若冰横眉冷对,用冷峻的目光看着赵金元。 “我在班委会上早就跟他们几个班干部说过了,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嘉勉。我们这个班绝对杜绝不健康、不团结的现象发生。你不交作文与老师对抗已经违反了班里的纪律,回去以后立马找周老师去交你的作文本,并且要写个检讨!我还要罚你回去抄三篇600字以上的作文、写两篇日记!下个星期一交给我。”赵金元语气渐渐严厉起来。 “哼!”王若冰把脸扭向一边。 “告诉你王若冰,你要是再不交作文,期中考试成绩再好我也不会让你进班委!” 赵金元说完径直大踏步离开操场回了办公室。 王若冰也乖乖地跟在老师后面回了自己的宿舍。 第十七章 王若冰当着赵老师的面补交了这两个星期的作文,向周老师作了检讨,并如期完成了赵老师惩罚她的那两篇作文和日记。 周老师还表扬她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学生嘛!” 王若冰看也没看他一眼就扭头走出了办公室。 星期六下午,赵金元揣着刚发的十几元工资,骑上那辆刚买的二手自行车往家里赶,心里美洋洋。路过供销社的百货商店,他为妹妹买了一面小镜子和一瓶雪花膏。 妹妹长成大姑娘了,知道爱美了,可是,以前家里没有这个条件,他也从来没考虑过妹妹这些事。现如今他有了工作,她要让妹妹享受一下村里女孩子们都享受不到的一些幸福。让她们都羡慕她一回! 末了,他又到烟酒门市部花了7毛钱为父亲买了一整条“秋叶”牌香烟,尽管它在纸烟系列里是最便宜的一种,但对于爹爹来说这也是一种奢侈品,他老人家半辈子抽的都是自家自留地里种出来的旱烟叶。早年,爹有个旱烟锅,抽完一锅烟就在自己鞋帮子上磕一下烟灰。后来就改为纸卷烟叶了,爹用他和金香用过的本子纸撕成长条儿裹上自己碾碎的烟叶,自制成“烟卷儿”。 爹种了半亩旱烟叶,每当收了烟叶,他总是把上好的整烟叶拿到集上去卖,剩下的次的、碎的,自己留下来抽,有时也送一些给自家的亲戚朋友。他要让爹稀罕稀罕这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抽得起的纸烟卷儿,也让他老人家有机会在他的那些“老烟友”面前“显摆显摆。” 赵金元一路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家。 妹妹金香见哥回来了,高兴得不得了,她一边前前后后地问着哥哥学校里的一些事情,一边挎上个篮子准备去菜地里摘菜——他要在晚饭时多炒几个菜让爹和哥喝上两盅,一家人好久没有在一起好好说说话啦,他和爹都很想念哥哥哩。 爹叮嘱金元以后不要再花钱给他买烟了,自己家里有的是烟叶,干嘛还要花这冤枉钱?再说,这公家造出来的纸烟卷,看起来洋气,抽起来没劲,他抽不惯。 爹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一边忙不迭到村东头的“代销点”上去打酒了。 还不到吃晚饭的时间,金香已经炒好了三四个菜上了桌。赵金元给爹爹斟了酒,自己也倒了一点儿放在面前。 赵金元其实一点儿也不喜欢喝这热辣辣的玩意儿,酒这东西有时是男人饭桌上一种不可或缺的象征。 “香儿,这段时间哥光忙着自己的事了,你的学习咋样哩?” “还那样,努力呗!” 金香在学习方面一直都很刻苦,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很平稳。 “下学期就该升初三了吧?哥想让你跟哥到柳荫中学里去上,你愿意不?” “真的?那当然一百个愿意、愿意、愿意喽!” 金香当然高兴哥哥为她转学,不但学习条件可以提高一些,而且生活各方面都有哥哥照顾着,那多安心、多幸福啊! 镇中学的条件虽然不是很好,但师资等各方面相比而言还是比乡村中学的条件要强得多。 金香所在的行政村学校离家虽然不是很远,但各方面条件还相当差,她们用的桌子还是用砖和水泥板砌起来的“桥墩儿”,这些年学生不小心被倒塌的水泥板砸伤腿脚的意外事件偶有发生。如今哥哥当上了柳荫中学的人民教师,她赵金香至今都还觉得跟做梦一样。 “我想这学期都快点儿去!” “那哪成呢?哥现在教的是初一,哥得跟初二的班主任协调好喽,还要跟校长说说哩,等哥办好了就回来接你!” “好!那——哥可要快点去办噢!” 爹“吧嗒吧嗒”地抽着他的老旱烟: “元儿啊,你说人家老冯家帮了咱恁大的忙,咱拿什么来报答人家嘞?” “没事,有时间我经常到他家里坐坐就是哩!” “咱家鸡下的蛋我攒了好些,少说也有七八十个啦,你给人家捎去,我听说城里的人都稀罕咱乡下的这些土鸡蛋哩!再带上些花生米。” 原来,爹一闲下来就坐在炕上剥花生,敢情他早有打算哩!爹这些年像个老娘们似的养鸡养猪操持着这个家,他自己一年到头连颗鸡蛋都舍不得吃,每每都拿到集上去换钱,供他和妹妹上学和一家人的开销。 “我寻思爹应该到人家门上去一趟,当面道个谢啥的,人家帮了咱这么大的忙,家长怎好不露个面哩?”金香已经在用成年人的思维考虑问题了。 “嗛,爹这脏儿吧唧的土老帽子咋能跟人家公社书记搭上话哩?我不去,我见到人家就不会说话哩!” 爹说着“嘿嘿”地笑起来。 金元和金香也笑了。 爹的卑微深入到了骨头里,谁也说服不了。 越是这样,赵金元还越是觉得自己的爹像个自卑的孩子一样需要鼓励,他鼓励爹说: “爹,话可不能这样说哩!怎能自己看不起自己哩?在我眼里,你是天下最好的爹爹,他公社书记也是孩子的爹,也是为孩子操心费力维持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某种意义上你们是一样的,没有什么两样!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改掉这种渗透在骨子里的自卑,扬眉吐气地活上一回!” “唉,爹这土埋半截子的人了,也没想怎样,只要你们兄妹俩将来能过上好日子,比啥都强哩!” “哥,明年我不想报考高中了,我想考小中专。我想快点工作挣钱!哥,你说我报考地区医专行不行,将来当个医生你看成不?” 妹妹金香脑子里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 “不成,听哥的,还是要上高中,将来以后考医科大学!小中专难度也不小,你不看别人考了又考,好几年都考不上,还要‘预选’考试,你一定要考高中,将来以后上大学,哥是没有机会考大学了,哥准备复习两年报考个师范学校,好不好?” “好啊!” “哥现在都后悔了,高中那两年不够刻苦努力......” “唉,世上没有后悔药!哥如果能考上师范那也很好。” “那咱俩就从现在开始比赛吧,等你升入初三,每次模拟考试你就记着帮哥跟老师要份卷儿,等我做完题你给我评分。 “哈哈,好!” “力求打败你!” “当仁不让!” 兄妹俩打手击掌彼此表达必胜的信心和决心。 其实,赵金元更多的是想带动妹妹的干劲儿,激发起她的斗志,为了妹妹能跑起来,他愿意做她的“领跑员”。 临走,赵金元给了妹妹五块钱,让她需要什么尽管自己去买,别舍不得花,花完了,哥下个月还给;自己留下几块,剩下的几块钱给了爹,爹这次没要他的钱,反而把他前两个月给的连同这几年攒下来的三百多块钱都交给了金元,他说,“爹老了,你们长大了,今后咱这个家里换你来当家!你去信用社存上,爹害怕放在家里招贼子哩!” 兄妹俩都笑了。 “也好!” 赵金元相信自己能领起这个家! 第十八章 金香一转到了柳荫中学,就给哥哥提议说他们俩可以在他的办公室里做饭吃,这样每月就能省出不少的伙食费来。 赵金元同意了妹妹的提议,置办起一套炉灶。没过几天,周善贵老师也加入进来,他们索性在办公室门外靠墙的地方搭起了一个简易的厨房,周老师还找来两个装啤酒的木筐制成了个“碗柜”钉在墙上。万事俱备,赵金元和周老师的办公室渐渐有了“家”的模样儿。 金香住在学校的女生宿舍里,每天早读完了就过来吃早饭。 “我发现家里没有个女人啥时候都不是家,这不,来了这么个小小姑娘就有了家的味道啦!”周老师凡事都喜欢发些感慨。 赵金元也有这样的感觉。在他的记忆里,妹妹就是家里的“女人”,她在很多事情上都代替了主妇的角色,他又一次不自主地想起了母亲。他不知道当初母亲为何狠心撇下他们,不惜背上“私奔”的骂名离开了家,以至于给他们兄妹俩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有生以来,每每有人提起女人,他就会不由自主地联想起母亲,每想一次他的心就会痛一次。他不知道妹妹有没有这样的感觉,他不敢问她,在她面前,他从来没敢提及过娘,他生怕她小小的心灵受不了,也怕自己受不了。看着别人家孩子过着有娘的日子他就禁不住黯然神伤...... 他无法想象母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在他的记忆里,母亲也没有给他们留下什么,天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常常思念起母亲。母亲的模样在他的记忆里好像还依稀可见,但是模糊得已经不能再模糊了,就像迷雾中的雕像,他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清晰地记起娘具体长的什么模样儿。他也曾努力地想忘掉雾里的那尊“雕像”,但也是不能。后来,他的心每痛一次,就会在心里深深地恨母亲一次,这样的感觉竟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没有丝毫的消减反而是与日俱增。这种欲罢不能的痛苦一直伴随着他走过整个童年,直到现在...... 他知道,他不能老想这些,不能老怨恨母亲,他现在已经长成个“大人”了,他应该主动挑起生活的担子,带领着父亲和妹妹,带领着这个家,昂首挺胸走向未来。 他现在已经是一名人民教师了,他还要无怨无悔地担当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全班65名学生他都得一个不落地记在心上。 这个周末,金香说她要回家蒸一大锅干粮再在自家的自留地里摘一些蔬菜带回来,下星期就忙着加班学习啊!赵金元没有和妹妹一起回家,他带了父亲让他捎来的土特产去看望冯子涛的爹。 冯叔叔没有书记的“架子”,此时他正在院子里浇花,看见赵金元进来就忙不迭地迎上来:“你小子今儿个咋有空过来嘞?” “我爹要来看你来着,无奈,他腿脚不好,只好委派我当代表了。” “哈哈,抽时间我应该去看望老哥哥,怎好意思让老哥来看我哩?” 冯子涛不知道又去哪里“野”了,赵金元在他家里坐了一会儿就回学校了。 周老师照例又去了县城,不知道又去找哪个部门“烧香拜佛”去了。 校园里特别的安静,赵金元躺在自己床上打开一本书百无聊赖地翻着。 这时,冯子涛心急火燎地进来了: “看什么看?天天掰着个书本子看,你烦不烦哪你?走,跟我去看美女!” 赵金元抬头看见冯子涛有一搭没一搭的样子,故意没有理他,低下头准备继续看他的书。 冯子涛过来一把扯掉赵金元手里的书本,伏在他耳朵边上诡秘地说:“告诉你,哥们儿我这次可要交‘桃花运’了,我相中了税务所的一个女子,她叫朱春雨,不是我吹牛,她那个漂亮,我简直不知道该怎样来形容,走,带你去见识见识,你帮我看看咋样?” “什么咋样?偷看人家大姑娘,你小心招来一顿臭骂哩!”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骂个啥哩?都是成年人了,处处对象有个啥哩?” “你不是喜欢东关的韩凤巧吗?” “嗛,那只是个玩伴,不一样的!” “什么‘玩伴’?你都多大了?还‘玩伴’!你伢儿还是个十岁八岁的小屁孩儿啊?” “懂什么呀你?你伢儿纯粹就是个‘土老帽’子!你看,明天咱约她出去看个电影怎么样?” “你小子找抽不是?人家压根儿都不认识你,哪能你一说就跟着你去看电影?你以为天下的姑娘都是韩凤巧吗?可以满世界跟着你疯蹿!你去吧,我不去!” 赵金元把脸扭向一边不再搭理冯子涛。 “哎,就是要你给我做个伴儿嘛!主要是跟她还不熟,一个人冷不丁不好上去和人家搭话哩!” “你这个‘臭流氓’,老动人家女孩子的心思!” “哪里像你,老在一棵树上吊死!你说杜美美有什么好?皮肤也不白,还是个单眼皮!今儿个你见了那个朱春雨就知道啥叫一个‘漂亮’了,你看看人家那眉、那眼、那个气质......” 赵金元听冯子涛提起“杜美美”,心猛地又像刀扎了一样狠狠地疼了一下。 冯子涛看出杜美美在赵金元心里可不是一般的痛。是的,他就是爱得太用力了,伤了元气啦! 不行,我得拉他出去多见识几个姑娘,让他知道啥叫“美女”,不然,他还真就会在这一棵树上吊死。 冯子涛一边在心里这样想,一边拽起赵金元就往门外走。 第十九章 赵金元一见到朱春雨就看出那是个明媚的女子,她身材高挑,留着披肩长发,发梢儿稍稍烫过,卷起层层“波浪”,一双美丽的丹凤眼,眸子黑亮清澈,散发着异样的神采和魅力。好一个明眸皓齿的姑娘!她衣着庄重举止有节,虽烫了头发却不显妖娆华丽而显得高贵端庄、正气十足。 “嗯,这女子好!”赵金元不由自主地赞叹说。 “可是,你要怎样才能跟人家搭上话呢?” “这个,你瞧我的。” 说着,冯子涛就大步朝正在洗衣服的朱春雨跟前走去,他一边走一边招呼说:“哎,洗衣服呢妹子?王所长在吗?” “我们所长姓汪,今天是星期天,他不上班。你们找他有什么事吗?明天我好转告他。” “噢,没事,星期天,我们找他打球嘞!” “你们是?” “喏,我在公社上班,他在中心校,是个教师,我们经常跟你们所长在一起喝酒打球,你......星期天怎没回家呀?” “哦,我家离这儿远,一两个月才能回去一次。” “哦?你家是哪儿的?” “秋菊姐,秋菊姐——” 朱春雨没有回答他的问话,撂下手里正在搓洗的衣服就朝宿舍里跑走了。 冯子涛看着她长发飘飘的背影越发爱慕得有点儿不知所措,他上前一步还要往前跟,被赵金元一把拽住了:“行了,哪有这么生猛硬扑的?你吓着人家啦!还是回去让叔叔婶婶问问再说吧。” 冯子涛的爹一听说儿子看上了南关税务所的女子,便忙不迭打听身边的人,看看谁在税务所有熟人。他虽认识汪所长但也仅限于一同在县里开了几次会而已,私人关系并不是很熟。再说,这种事他这个“未来的公公”也不好直接出面找汪所长去说哩。 妇联主任刘秀芝说,她家小叔子跟汪所长曾经是战友,逢年过节都有所走动,为此,她专门跑了一趟税务所找汪所长打听了朱春雨的情况。 朱春雨比冯子涛小一岁,是前任副局长朱险峰的女儿。 朱险峰,徐州人,部队转业到平都县税务局工作了两年,后又到柳林县税务局任副局长,两年前不幸因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在了工作岗位上,由其女儿朱春雨顶替“接班”,被下派到柳荫税务所工作。 汪所长说,春雨是个很好的孩子,工作上认真踏实、虚心好学;生活上作风正派、品质优秀,为人处世也比一般同龄的孩子显得懂事成熟。 当汪所长带着刘秀芝大姐见到朱春雨并说明来意后,朱春雨只是害羞地对着刘秀芝笑,并不作答。末了,她说,等啥时再回家的时候,给妈妈说说这事。 “这样吧,瞅个时间我带小涛过来,你们俩孩子先见个面认识认识,两个人先处一段,罢了,两家家长再在一起坐坐,互相认识一下、说说话,你看好不好?” 朱春雨依然只是害羞地对着刘秀芝笑笑,并不作答。 第二天,刘秀芝就带着冯子涛来到了税务所,由汪所长引荐与朱春雨见了面,从此,朱春雨便名正言顺地成了冯子涛的女朋友。 接下来的时间,冯子涛对朱春雨大献殷勤自不必说。 冯子涛对赵金元说,等她跟朱春雨“混熟”了,建立了关系以后,他就把她同宿舍的那个叫“秋菊”的女子介绍给他可好? 赵金元说:“你先管好了你自己再说吧,我这边先不急,再说,咱现在也给不了人家想要的生活,不浪费那感情。” 接下来好长一段时间冯子涛都没来“骚扰”赵金元,金元知道,他和那个朱春雨一定正谈得火热,没有那“闲工夫”来跟他“瞎掰”。 的确,冯子涛和朱春雨很快就进入了热恋期。冯子涛常常在朱春雨还没有下班之前就等在了税务所的大门口,约她到县城里去看电影、吃饭。 起先,朱春雨总喜欢拽上同宿舍的唯一的宿友秋菊“做伴儿”,三个人骑着两辆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玩,后来,秋菊就推说“有事”不跟他们去了。 冯子涛用一辆新自行车带着朱春雨,两个人有说有笑不大会儿就能骑到县城里,后来就换了辆“摩托车”...... 夏天,有时看完了电影,时间还早,两个人就在县城的大街上手挽着手“压马路”,他们边走边谈笑风生,好不快活! 茫茫夜空下,两个人牵手漫步在县城的大街上,小巷里,那种浪漫与甜蜜的气息吸引来了不少单身男女们羡慕的目光。 “朱春雨,我爱你!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今生今世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来生来世还要和你在一起!永生永世和你不分离!不分离!” “我发誓,我冯子涛要让你做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要让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你!” “……如果你走了,我会在泪水里想你;如果你的心死了,我会在生命里爱你;如果生命消失了,我会在轮回里爱你;如果世界消失了,我会在天堂里爱你!这是我的爱情宣言!我要把它告诉全世界!告-诉-全-世-界!耶——” …… 这是冯子涛的“爱情宣言”!朱春雨被感动得热泪盈眶,两个人幸福地搂抱在一起...... 此刻的朱春雨大概一定会幸福得要死! 就这样,朱春雨和大多初恋中的少女一样沉醉在这浪漫的爱情里迷失了自己,从此再也找不见了北...... 第二十章 赵金元每天除了给同学们上课、备课、批改作业,还要挤时间复习,像个中学生一样无休止地做着那些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模拟试题”。最令他头疼的还是英语,他底子薄,需要下大功夫。这段时间,他深切地体会到,临近中考的同学们压力是多么大。 冯子涛要把朱春雨同一宿舍里的秋菊介绍给赵金元做女朋友,被赵金元婉言谢绝了,他说,他现在只是个民办教师,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给不了人家女孩子想要的生活,也不敢高攀人家国家正式职工。 冯子涛说,那要看你有没有“本事”了,其实,只要是能哄她们开心,女孩子是很容易“上套”的。 赵金元说,他没有冯子涛那“本事”,现在也顾不了别的,当务之急是要尽自己的努力“打造”好自身,只有自身硬了才能在行业和现有的工作岗位上走得更高、更远。特别是搞教育事业,他得先给自己考个“文凭”再说。还有,班里那么多学生,这事那事的;他带的这个班就要升入初三了,压力也是蛮大的,他现在不急着找对象。 冯子涛说:“你根本就是个‘呆子’!” 赵金元笑了笑说:“呵呵,就这么无药可救!你耍你的吧!” …… 初二上半学期期中考试,王若冰总成绩果然考了班里的第一名,其中英语和数学成绩是全年级第一。班会上,赵金元宣布她被任命为“英语课代表”直接进了班委。 没过多久,班里就隐约传出王若冰和赵老师“好上”的传闻,难怪老师没通过选举就让她进了班委!还有人看见过晚自习以后,她和赵老师在操场上休闲地散步呢! 这样的传闻要搁在别的女同学身上一定会被击垮,可是,王若冰并不害怕,她说,我就是要和老师“好”咋的啦?老师就是喜欢我怎么了?我长大了就是要给老师当媳妇儿,那又怎样?关你们屁事! 这无中生有的谣言倒是让赵金元感到了些许的压力。和自己的女学生谈恋爱,这是年轻男老师的“大忌”,也是学校严令禁止的。这要传到校长的耳朵里那还了得? 周老师说,像这样的谣言你就不用去理会,该怎样还是怎样,用不着去解释,越解释就越解释不清,反倒会“越描越黑”,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没有的事情就让它自生自灭好了。校长也不能冤枉好人哪! 说是这样,但这件事还是让赵金元好长一段时间都闷闷不乐。唉,这些孩子们啊! 这些正处于心灵的敏感期的孩子们,他们不懂得“恶意中伤”,但他们的心灵也太过度敏感了。 不久,班里又传出梁琳和魏国俊、宋艳红和二班的刘华峰谈恋爱的传闻,赵金元没有当回事,他不相信这些事情会是真的,他想,这只不过是这些孩子们的捕风捉影而已。 赵金元就真的该干啥就干啥,没有去理会这些传闻。 第二十一章 初二下学期,再有几个周就要进入期末考试——马上就要升入初三了。大部分同学都意识到了时间的紧迫,抓紧一切时间复习准备迎接考试。教室最后排几个男生一直就不好好学习,青春之于他们就是用来挥霍的,什么初三!什么毕业考试!他们恨不得快点结束这一切,回家该干嘛干嘛去。对于他们来说,一天天坐在这个教室里“活受罪”才真正是浪费时间。 几个下流的男生还私下里议论王若冰和梁琳的胸比班里其他女同学的大,为此,他们还特意留心观察过。 黄乐飞说,他听说女孩子的胸如果被男人摸过就会变大。 梁琳的胸大不用说肯定是魏国俊干的,那王若冰呢?就不得而知了。有人说是她那些社会上的“哥们儿”干的,也有人说是被她姐夫摸过。班里好多同学都见过她那在卫生院当医生的姐夫,一双小眼睛整天色迷迷的;还有的同学则说王若冰家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家人没有一个“好货色”! “哎,你说,咱们老师会不会对她动过手?” 黄乐飞下流地将上半身探到到张国卫跟前小声问。 “去去去,胡说八道些什么呢你?” “嗛,瞧你那‘假正经’的样儿!难道是你摸大了她的‘那个’吗?你敢么?” 张国卫则反问他:“‘那个’是‘哪个’?你敢说么?” “我敢说你敢摸不?” “你敢说我就敢摸!” “真的?你说的哈!我敢说你就敢摸?” “唔!”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这时候,周善贵老师拿着教科书走了进来——该上课了。 “你敢摸咱周老师的胡子么?” 周围的同学们都“嗤嗤”地笑起来。 “我要是摸了你赌什么?” “镇子上的饭馆任你选!” “真的?” “真的!” 说时迟那时快,张国卫迅速捡起地上的半拉瓜籽壳儿捏在手心里,“哧溜”一声就蹿到了第一排座位的边上,挤了挤那位同学坐了下来。 周老师转身关上门正要上讲台,却发现张国卫挤在前排同学的座位上,便警告他说:“你坐这儿干嘛呢?跟个“疮”似的,快回自己座位上去!” 张国卫诡异地朝老师摆了摆手。 周老师不解地走到他跟前弯下腰低头问他什么事?他趁机就在周老师的胡须上摸了一把,然后就伸出手来让周老师看他手里的那半拉瓜子壳儿。 “呦呦呦!”周老师尴尬地腾出一只手抹了一把嘴巴走上了讲台。 后排知情的几个同学早已按耐不住自己,使劲地捂住嘴巴“嗤嗤”地偷笑起来。有几个同学忍俊不禁偷偷地把脸埋在了课桌下面。 张国卫没有笑,他大模大样地回到了自己座位上正襟危坐,准备好了一副认真听课的样子。 下了课,张国卫拍着黄乐飞的肩膀说:“你可不能光请我自个儿,那天周围所有在场的几个同学都得去吃的!” 旁边的几位同学当然赞成张国卫的提议,纷纷围过来起哄。 第二天,黄乐飞不得不冒着挨一顿狠揍的危险从家里偷出了5块钱请了八大碗馄饨。 第二十二章 比起回乡种地来说,“教书育人”实在是太高尚太神圣了。赵金元知道,他要想长久地留在这个岗位上、留在城镇里工作,不能单指望国家“民师转正”的政策,他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去考上国家正式的师范学校才靠谱,只有这样自己的未来才能有所保障,光靠着一时的投机和侥幸是长久不了的。因此,当老校长拍着他的肩膀夸赞他“真是棵好苗子”的时候,他趁机跟校长谈及他想跟着今年初三的复读班考学的计划。 老校长沉吟了片刻说:“按说是不应该打击你的上进心,但也要把这几年的升学状况告诉给你,乡镇中学初中毕业报考小中专每年都是有限额的,为了不浪费有限的“指标”,学校每年都要在中考前两个月进行‘预选’考试,入围的学生才允许正式报考,有的学生都连续复读四、五年了,结果还是名落孙山,情况不容乐观啊!” 赵金元表示他愿意跟着初三的同学们一起参加“预选”考试,入围不了也不会有啥怨言。 校长说:“行,但是就恐怕今年复读班的同学们知道了会有很大意见,因为多一名参考人员就意味着他们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唉,可怜这些孩子们呀,每天夜里加班加点学习到十一、二点都不肯回宿舍睡觉啊!现在复读班的班主任老师秦东海每天都跟着这些学生熬到深夜来监督他们睡觉哩!特别是那几个“老油子”,每当临近考试,他们都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精神压力那个大呦,我看着都心疼哩!他们晚上睡不着觉,又不敢吃安眠药,一个个情绪焦躁得令人堪忧啊!每年一到这个时候,我都生怕他们哪一个会生出个啥叉子来,真怕他们会出事啊!唉,这些孩子们也真是不容易!还有几个高中毕业又回来复读的同学,除了屡试不中的压力,还有个年龄问题,他们哪一个也都比你年龄还要大,有的上了一年又一年终于考上了,可年龄都快三十了,老气横秋、目光呆滞,像个小老头子。这些个孩子,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都让这一次又一次的考试给压垮了。你小子算是幸运的啦,就算考不上,也还有个民师的职业托着你,到时候说不定哪年就有了转正的机会,可他们不一样啊!” 赵金元听着老校长介绍着这些复读生的情况,心里不免有些发怵。 周善贵老师每天上课还是忍不住要讲他那些发生在东北的故事,成了全校众所周知的一大奇葩。唐东华则把这些故事一一记录了下来,加上自己的想象和构思加工成了一篇又一篇的短篇小说,在班里以及全校广为流传。 赵金元也看了这些生动的故事,还从中选出了几篇帮她投了稿,没想到几个月以后还真被发表了两篇,唐东华也因此挣得了几十元的稿费,这让她更加热爱上了文学写作。赵金元提醒她说,以后写作有的是时间,现在是打好文化基础的重要时期,不能耽误了文化基础课的学习,先要以学习为重,以后考上了大学就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去专修、精修,到那时才真正是你发挥个人才智和专长的时候,现在写出来的东西到时候再看根本啥都不是,你要好好学习提高自己的起点。 唐东华云里雾里地听着,不住地点着头。 周善贵老师恢复职务的事情依然没有着落,眼看着第二批复职人员又审批下来了,他心里焦急万分。 他托了熟人打听了一下,名单上依然没有找到他和老伴儿的名字,这些天,他的心已经提到了喉咙里。老伴儿一个人住在乡下老家,则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回忆起往事犹如万箭穿心。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如尖刀一般戳着他们的心...... 周老师再也坐不住了,他请了半个月假,和老伴儿一起住到了县城的招待所里,县革委会和教育局的门坎儿几乎都让他们俩给踏平了。 眼看着半个月又过去了,周善贵老师带着老伴儿求爷爷告奶奶、烧香拜佛都无济于事,结果还是不符合国家的条文政策——当年他们既不是冤假错案被开除公职的,也不是受到株连被错判回家的,他们是“自动离职”的,档案里白纸黑字明确地记录着“自动离职”几个字。根本没有任何被开除公职的记载或者类似被冤枉的记录。除此之外,还有一批当年被依照当时国家文件统一“下放”的工人也不在这次“落实”之列。 周善贵老师老两口子被这样的结果彻底击垮了,他没等最后一批研究审批的名单公布出来就决定离开这儿回东北了。 那天傍晚,周老师回到学校正是该吃晚饭的时候,金香做好了三个人的饭菜端到了桌子上,周老师看也没看一眼,只是“啪塔啪塔”地抽着闷烟,脸上厚厚的阴云遮挡不住他满心的悲哀和眼睛里的苍凉。 “全国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已接近了尾声,据不完全统计,经中共中央批准平反的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有30多件,全国共平反纠正了约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47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数以千万计的无故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得到了解脱。” 收音机里传来了播音员播报的新闻,这位习惯于借酒浇愁日渐憔悴的老人终于忍不住老泪纵横......他哽咽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人活的真就是一股精神,此刻的周善贵老师就像一匹被压垮了的病驼一样,勉强地支撑着,开始收拾他自己的私人物品。 赵金元在周老师身边坐下来,却又急忙找不出一句合适的话来安慰他。 “叔,别往心里去,至少当时你救了我婶子,扞卫了自己的爱情!不然你定会遗憾终生的,您说是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的健康和快乐,有很多东西需要看淡,你说呢叔?” “唉,是的,看淡,看淡!” ...... 老夫妻俩终于大病了一场,没等身体完全复原就被儿女们接回了东北。 第二十三章 赵金元接替了周老师,担任两个班的语文教学。学校又派了一名数学教师担任这个年级的数学课。赵金元依然担任一班的班主任,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很多。 同学们终于如愿以偿,他们欢呼雀跃庆祝赵金元老师改教了他们语文课,之前他们都一致认为,赵金元是一位比较感性的老师,而且知识面相对来说也广阔得多。事实也是如此,赵金元的语文课讲得是溜溜地棒! 王若冰写作文比以前积极多了,语文成绩突飞猛进,而且史、地、生这些“小副科”她也学得相当的好;唐东华虽然语文成绩好,特别是作文,每次都写得出类拔萃,但她的数学和英语差了一大截,老也赶不上,赵金元不时地提醒她下功夫补习,不然就来不及了。 班里几个同学早恋的事情被传得沸沸扬扬,赵金元一直觉得是这些孩子们在捕风捉影而没有去理会,然而接下来的一件事,却不得不让他警惕起来—— 有学生写匿名信告诉他:梁琳和魏国俊天天在晚自习以后去钻小树林子。 同学们所说的“小树林”就在学校的院墙外,面积比整个校园还要大,尽头连着两个很深的池塘,听说前几年夏天不断有学生去池塘里洗澡,曾先后发生过好几起溺水身亡的事件,因此,学校是严谨学生去靠近那两口池塘的,但那片小树林却是很多在学校住宿的老师和同学们傍晚去散步的良好去处。有一些学习刻苦的同学还喜欢在清晨早起到小树林里去背外语。赵金元也喜欢在傍晚去那里,那里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确实令人身心放松,心情愉快,特别是那条弯弯的林荫小道,更增添了一丝神秘和浪漫的色彩。可是,晚自习以后是不是还有同学去那里,赵金元就不知道了,因为他虽然是个成年人,但也很少在晚自习以后到校外去,走读的同学这时候也总是匆匆往家里赶,没有特殊的事情谁也不会到那里去的。 梁琳是走读生,她的家就住在小树林附近,可魏国俊是个住校生,有人反映他夜里很晚才翻墙回学校睡觉,难道那里成了早恋学生们的避所? 赵金元一直在想一种妥当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他想既给他们有效地敲响了警钟又不会伤害到他们脆弱的心灵...... “中学生早恋”一直都是校长和各年级班主任最头疼、最棘手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赵金元真的觉得自己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去处理才妥当。他想,一定要请教一下有经验的老教师,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处于叛逆期,心灵既敏感又脆弱,这种事处理不好的话兴许会出大事情...... 一个星期六下午,柳荫中学召开了全体师生大会,号召学习老山前线战士热爱祖国不怕牺牲,“誓死扞卫祖国”的伟大精神。并发起全校师生“给前线战士的一封信”活动。 “对越自卫反击战结束之后,越军不甘心失败,在中越边境地区反扑侵占了中国的老山、者阴山等地区,为了消除这些威胁,中国军队在1984年4月28日展开了老山收复之战,经过18天血战老山、者阴山地区重新被中国军队收复。越军眼看失去老山这个战略地位很重要的地区,于是调集1.8万人的庞大兵力,不惜一切代价要夺回老山。我军也不断调集兵力轮番与之日夜浴血奋战……” 师生们表情凝重地听着来自前线的战事报道,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全校师生就写了上万封信件寄往云南老山前线。同学们几乎是流着泪写完了这封信,他们情绪激动,感情真挚。唐东华等一些文采好的同学,写了长达十几页之多,来表达对前线战士抛头颅、洒热血的钦佩与敬仰,抒发了对南疆战士的感激与敬佩之情。 校长请他(她)们在全校师生大会上朗读自己写的信,她们读得情真意切感人至深,台上台下的师生们都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有的女同学晚上悄悄地躲在家里,绣了一些荷包与鞋垫儿之类的信物一并寄往前线,来表达对前线战士真挚的情感与热爱之情。 王若冰没有哭,他对老师说她哭不出来,她觉得自己大概是只冷血动物,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保家卫国正是军人的神圣职责,换了谁都一样会这样做,你以为他们不怕炮弹不怕死吗?他们也怕,他们也是人,一样的血肉之躯,但军令如山倒,势在必行,无路可退! “不,每一个走上战场的战士都一定早已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他们心里想的是人民和国家,想的就是把对面的山头夺回来,所以,没有所谓的‘怕’与‘不怕’,那时候‘我’已经不存在了,这正是他们的无私、忘我和伟大!” “听人说,去的时候他们也是怕,谁都是爹生娘养的,但真正到了战场上就顾不得怕了!” …… 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想象着枪林弹雨、炮火连天的战场,感叹着解放军战士的英勇、无私和伟大。 赵金元心里想:机会来了! 第二十四章 赵金元看同学们讨论得非常热烈,他觉得时机已到,是时候该说些什么了。 赵金元就势以“珍惜和平”为主题开了一个班会展开了讨论: “什么叫珍惜和平?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我们应该怎样做?” 赵金元开头就提出问题,让同学们来思考回答。 同学们正激情涌动,踊跃地举手发言: “现在的和平年代是老一辈革命先烈和英勇战斗在前线的战士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珍惜现在和平安定的生活,抓紧一切时间好好学习,让自己成为国家的栋梁,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 “珍惜和平就是对前线战士们最好的尊重,因为他们为了祖国和人民付出了鲜血甚至生命,我们不好好学习就是对生命的浪费、对伟大英雄的亵渎,就对不起他们!” “刻苦学习,努力向上!” …… “‘珍惜和平’就是珍惜我!”高和平调皮地大声说。 “珍惜和平就是好好学习,不谈恋爱!” “哈——,同学们都笑了。” 随即同学们的目光“哗”一下看向梁琳和魏国俊,两个人的脸“腾”地红了,立马就低下了头。 赵金元没有笑,他说:“对,珍惜和平就是做我们现阶段该做的事,为自己和祖国的未来负责!” “既然同学们提到‘恋爱’这件事,我们也不必回避,步入青春期,这是我们不容逃避的话题,‘恋爱’这个词,它不是‘瘟神’,大家也不要这么敏感,相反,它其实是个美好的字眼儿,可它是属于成年人的,在座的我们,男女同学之间即使有一点点志同道合或者是好感,那也只是‘好感’而已,请大家不要把它理解为“爱情”,真正的爱情你们还不懂。‘爱情’是美好的,但它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就像树上还没有成熟的果子,还不到采摘的季节。 大家都知道,树上的果子很好吃,但在它们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就摘下来放进嘴里尝一尝,味道会又苦又涩。爱情也是一样,虽然美好,但我们还没到收获的季节,过早地去采摘、去品尝,那你吃到的就是一枚苦果!大家想一想,我们现在主要的任务是学习文化基础知识,该做的事都还没有做好,反而过早地去采摘青涩的果子,最终耽误的是自己的美好前程,到时候,自己酿的苦酒还得自己喝,大家说是吗?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最明智的办法是筑好防线,集中精力学习文化知识,拒绝接受爱情。早恋是不会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认可的,各方面都会有很大压力与矛盾,从而会使同学们精力分散,志向和目标发生改变,给自己的身心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不但会影响学习,而且还严重影响着我们的性格、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对我们的成长有百害而无一利。 青春期,人生的黄金季节,这是个学习积累知识的大好时期,一旦陷入早恋,同学们就会学习成绩下降,情绪易于波动,大多学生因此而提前就业,因为文化水平低,只能从事一些脏、苦、累或危险的工作。到时候你就只能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一辈子! 所以啊,同学们,我在这里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大家,早恋影响的是一个人的成长和未来,甚至会影响一生!我们坚决要杜绝早恋! 同学们,在以往的经验中,早恋已经荒废了不少优秀学生的学业,毁了不少同学们的前程,我们决不能再重蹈覆辙。只有集中精力投入学习,打好文化基础,将来才会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和梦想,才会过上我们想要的幸福生活,到那时,“爱情”自然会来,所有属于你的一切都自然会来。‘花若盛开,蝴蝶自来’。我们现在充其量才是一个个小小的花骨朵,还不到盛开的季节,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扎根于土壤,吸取更多的营养来充实打造好自己,未来的一切都将比现在美好得多!” “是啊,老师还没有恋爱呢!你们慌什么?”又是这个高和平! “别闹了,同学们懂得这个道理就好了,何去何从自己心里掂量吧!我相信,同学们都是非常聪明的,不会明知道是坑还一意孤行去往坑里头栽吧?!” 赵金元说出这些话,如释重负。而后,他又很快地转向了另外一个话题。 班会开得很成功,这不能不感谢个别同学的配合,在他们当中确实有几个同学非常机灵和聪明。 梁琳和魏国俊,还有个别“有早恋倾向”的几位同学,如坐针毡,他们一下课就躲开同学们的目光默不作声地坐在自己座位上低头看书,有的干脆就悄悄回了自己的宿舍,赵金元相信,这次班会一定会对他们有所触动,接下来,他要留心观察这几个同学的情绪变化和思想、行为动向,必要时,就要进行个别谈话...... 第二十五章 赵金元一直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跟梁琳和魏国俊单独谈谈,他并不想直指他们“早恋”这件事本身,那样他们面子上会受不住的,他想“点到为止”,最好是既不伤害两个人脆弱的心灵,又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这件事,他想瞅个机会找秦东海老师聊聊,他的教龄比他长,思想和视野也比他开阔,兴许会有合适的点子。 还没等赵金元考虑好用一种怎样的方式来跟梁琳和魏国俊谈话,梁琳的两个哥哥就抢先一步来学校里找到了他。 哥哥们说梁琳是家里唯一的女孩,父母四十多岁才生下她这么个女儿,因此从小被娇惯得有点儿过头,养成了如今任性跋扈的性格,加之两个哥哥都比她大很多,凡事都宠着、让着她,因而把她宠得没有了底线。 梁琳的两个哥哥现都已经结婚成家,孩子都比她小不了几岁,各自都有自己的小家庭,只有梁琳和她的父母住在老院子里,平时他们也很少过问。最近,她娘发现她晚自习放学以后每天回家都很晚,问她,她一直说明年就要升高中了,她要在学校里加班学习呀!母亲信以为真,就不再过问她,直到有一天,她娘熬不过对她的担心到学校里来找她,发现校园里都熄灯了,学校的大门都落了锁,这才惶恐地去叫来她的两个哥哥出去找她。谁知他们刚走出家门不远,就看见一个男孩子和她勾肩搭背地朝这边走来,还没等哥哥们上前搭话,那个男生就撒丫子跑了...... 哥哥们说:“其实,我们也并没有想把那小子怎么样,毕竟还都是个孩子,就想让老师私下里调查一下,看看那个男生是谁,警告他们不要再在一起“混混”了,万一陷入了‘早恋’这辈子就毁了。” 赵金元找到魏国俊问他那个和梁琳在一起的男生是不是他,他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赵金元给他讲了很多关于“早恋”的危害,他始终低着头不说话。赵老师还得知他的哥哥姐姐高中毕业以后没考上大学,现在正在本校初三复读班里复读。 其实,魏国俊不是班里的“活跃分子”,他算得上是班里不错的学生,从不调皮捣蛋、惹事生非,上课也认真听讲,从不交头接耳。初一时他的成绩在班里还排在前10,最近一次考试成绩确实有点儿下滑,在班里排到了20名开外。 魏国俊低着头用脚尖搓着地,红着脸始终不说一句话。 赵金元先让他回教室上课了。随后去复读班找了他的哥哥和姐姐,让他们抽空和他聊聊。 赵金元又找到梁琳,告诉她,她的哥哥来学校找过他了,他也向他们承诺,一定会对班里的每一位同学负责!所以,他必须和她好好谈谈,让她一定要把精力全部用在学习上,并且告诉她,父母都这么大年纪了,不要让他们为她操心。恋爱不是她这个年龄段的主题,学习好文化基础知识才是现阶段的首要任务! 梁琳并不否认自己早恋的事实,也不像魏国俊那样沉默,她大胆地直视着老师说:“老师,你说了那么多道理我都懂!可是‘爱情’要来,我能有啥办法?” “可,你们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孩子啊!不是‘爱情’不好,也不是说谈恋爱就是什么错误,而是老师要告诉你们,你们才十三四岁,真正恋爱的季节还没有到来,你们的心智还没有成熟,至少还没有成熟到能承载真正‘爱情’的地步,甚至你们现在连爱情是什么都还不懂。这个时候‘早恋’是非常危险的,万一出个什么意外,学校是要对你们负责任的!学校三令五申地讲这个事情,老师每次班会都或多或少地‘点’到这个问题,说得重了还唯恐伤到你们,你知道老师对这样的问题有多棘手多闹心吗?” “那这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怪只怪你们不能正确理解我们,老把我们当小孩子看,告诉你老师,我们已经不是孩子啦!我们比你小不了几岁吧?其实你们根本就没有必要为我们担心,也不用对我们指手画脚,一切顺其自然就好,我们不喜欢受大人们的控制!” “梁琳,你太任性了!早晚有一天你会为自己的任性买单,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老师,你太不了解我了,我做事向来不后悔!” “老师和家长之所以这样苦口婆心地教导你们是因为爱和责任,你咋就不理解呢?你们越长大就会越明白。我可以用我自身的教训来告诉你,老师也谈过恋爱,那是老师在上高中时,比你们现在还要大几岁吧,当时我们的老师也找我们谈过话,也给我们讲了不少类似的道理,那时我也是像你这样倔强,认为老师说的仅代表他个人的见解,我的感受不一样,就像现在你们想的这样。可是,用不了几年,事实就会印证老师说过的话是对的,我可以毫不谦虚地告诉你,当年我如果不是因为早恋,凭我的聪明才智和刻苦努力,肯定也能考上个不错的大学。你知道吗?这一步没有跟上,整个的人生轨迹都改变了,这难道不是值得一生去追悔莫及的么?” “老师,你后悔了么?能让你后悔的爱情不是真爱情!其实,有什么可后悔的,一切都是你本该有的模样儿!你现在走的路就是你本该走的,无需刻意去改变什么。人生就像不断地去画画,你不可能哪一幅画都能画得完美无缺,哪儿画坏了扔掉重来;你也不可能不失去,失去才是更好的得到,得到经验和教训!我宁愿“碰壁”去亲自体会,也不愿意听家长和老师没完没了的唠叨说教。” 梁琳口若悬河,振振有词。 “的确,没有人喜欢说教,但要等到你们亲自体会、碰壁,然后再去获得人生的经验和教训,那一定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有一些代价是惨重的、永远无法挽回的。聪明人应该看到别人碰壁自己也就学了乖,要学会从前辈身上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使自己少走弯路,少吃亏!” “为什么要挽回?我从来就没想过要挽回什么!每个人的一生都是在失去和得到中长大,有些东西失去就失去了,试图挽回只能更增加悔恨的代价,我觉得,人的一生除了生命和爱情,没有什么是值得一生去惋惜的!爱是一种经历,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必须得亲自去体会,即使受伤又何妨?其实,谁也没有刻意要去寻找所谓的“爱情”,可是它如果要来,那是什么力量都阻挡不了的!我们也无需躲开不是?既然爱了我就不会后悔,一切都是该有的模样儿,即使以后要分手,那也是我们俩两厢情愿而不是被家长或老师硬是逼迫着分开,或者屈于同学们的流言蜚语而不敢向前……” 梁琳口若悬河讲得头头是道,她谈起爱情是那么自然而然,丝毫没有任何羞怯和回避,这大大出乎了赵金元的意料,他之前还担心这次谈话会给她带来什么心理压力,害怕她从此会一蹶不振在班里抬不起头来,看来,事实并非如此,他的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此刻,梁琳倒像个大人似的“教育”起他来了,一时间竟让他瞠目结舌…… 赵金元又换了个角度跟梁琳聊了半天,梁琳总算答应赵老师,以后会注意影响,暂时收敛一下躁动的心,不再和魏国俊频繁地去小树林里约会,而把精力收回到学习上来。至于以后的事就交给以后,让时间去安排吧! 与梁琳的这次谈话无异于一场辩论,赵金元不知道到底是他给梁琳上了一课,还是梁琳给他上了一课;不知道是他教育了梁琳还是梁琳“教育”了他...... 第二十六章 夜里,赵金元和同屋的秦东海聊起中学生早恋的问题,想听听他的看法,看有没有好的措施让他学习参考一下。 秦东海是学校里唯一一名高学历的优秀教师,他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到柳林中学任教至今也有四五个年头了,他一直担任初三复读班的语文教学,并连续几年担任班主任,两个人非常聊得来,周老师走后,他便搬过来和赵金元一同吃住。 说起中学生早恋的问题,秦东海倒是很冷静客观,他说: “早恋的问题早已经不是个案,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它不单单发生在你、我的班上,你问问历年来哪个班里没有一两对早恋的现象?这不是靠哪个人的力量可以抑制和改变的,所以,你大可不必为此而苦恼!“早恋”这不是我们柳荫中学的课题,这是一个社会的大课题,许多年来,全国各地的中学屡禁不止,甚至是愈演愈烈,别说咱没有办法,就连重点高中的校长也生不出什么好主意来,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尽量教育引导,将他们控制在‘不出事’的范围内,平安度过他们的在校期,不搞三角恋爱不打群架这就是万幸了。可是,每次开会总还是要讲的,并且讲得越严厉越好,听与不听是他们的事,如果不讲,那还不得反了大天?到时候就是校方严重的失职啊! 你想啊,他们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心灵的敏感期,身体和心灵都进入了青春期,这个时候,男孩子开始长出他们的阳刚之气,女孩子开始细腻敏感,他们表面看上去男女有别,互相不怎么说话,可内心里都早已萌生出接近异性的渴望,彼此之间的一个眼神,一次借书,一次上学路上的邂逅,一次无意间的帮助……都可能碰撞出心灵的火花,况且他们由于性格的不同,特别是一些女同学有的细腻、敏感,有的热情奔放;没有妩媚,没有娇柔,没有算计,也没有占有,一切全都是该有的模样儿,自然而然、水乳交融,想一想都美得令人心醉......世上最美、最纯的爱情就是少年时代的爱恋!可我现在只有怀恋......” 没想到学校三令五申禁止的“早恋”,让秦东海描绘得奇美无比,动人无限。 “当然,早恋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这是这个特定的年龄特有的美丽与缺憾,没办法,是人性使然,当然有些晚熟一点的孩子懵懵懂懂地走过,但他们早晚都一定会经历这个阶段,就像你我一样,尽管不甚完美,却是人生中最美的怀恋!” 秦东海情不自禁地讲起了他的初恋: 那时,他刚上高中一年级,他们班有个女同学叫叶胜花,同学们都喜欢叫她“叶子”,而唯独他喜欢叫她“花子”。她问他为什么叫她“花子”,他说,她长得本来就像一朵花儿。“真的,她的脸粉嫩粉嫩的,一笑起来恰似一朵盛开的牡丹花,一双黑黑的眸子美丽动人。同学们都称她‘校花’,是学校里的‘四大美女’之一。 秦东海长得“奇丑”,却有人开玩笑叫他“校草”,时间一长他也就默认了。 他因为个头矮,座位比较靠前,“花子”就坐在他后面,他一转身就能看见她。秦东海虽然人长得又矮又丑,可他却非常聪明,记忆力也非常惊人,背书背得极快,英语单词过目不忘。课堂上回答问题也非常踊跃,常常是很多同学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脱口而出,而且答案很少出错。每次考试,他的数理化成绩也常常在班里名列前茅,而且,他因为喜欢看各类书籍,知识面也非常广,下了课他也常常是天南海北地“侃侃而谈”,讲起历史故事和人物总是滔滔不绝,分析人物性格及历史事件,也是“一针见血”很有见地;从中国的“四大名着”到世界名着,以及“二战”期间的社会背景和各国情况,也了如指掌,好像没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花子”大概就是那时候喜欢上他的,他一下课就喜欢转过身来跟她聊天,他还经常讲一些幽默的笑话逗她和几个女同学开心。那时,他虽然长得不好看,但很讨班里的几个女生喜欢。可秦东海只喜欢“花子”一个人,他一会儿看不见她,心里就莫名其妙地“发毛”。 他们终于偷偷地“恋爱”了,消息一传出去,同学们和老师都不相信那么漂亮的“校花”会爱上他这棵“奇丑”无比的“校草”,可他们就是“爱”了,爱得无法自拔,她说他身上那特有的自信和魅力是独一无二的“男人味”,这是其他男生身上所不具备的,他觉得他和她之间“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是独一无二的,他们爱得很“忘情”也很“忘我”。 后来,他俩这种在外人看来悬殊巨大的“忘我恋情”很快传到了她父母的耳朵里,据说叶胜花的父母当时在县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一听女儿在学校里谈恋爱,并且找了那么个农村丑孩子做男朋友,如临大敌,想尽一切办法强行把她转学到了外地,听同学说她大概是去了吉林省的哪个城市,那里大概有她家一个什么亲戚,至于她具体去了哪一座城市却没有人知道。 “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那段时间,我活得天昏地暗,从此我就没有再‘爱’过谁。” …… “遗憾的是,那时我太年轻,对这件事,竟没有做任何努力,更没有‘奋不顾身’地去追、去争取,或者追到那座城市里去看看她……说实话,那实在不是我当时的能力所及。想必她在那头对我一定也是很失望的吧?再后来,高三毕业那年我听说花子她……她跳楼了,就在她上学的那座城市里,我的心陷入了长久的阴郁中无法自拔。我好后悔啊!如果当时我能千方百计找到她,去看看她,她也不至于这样轻生。 几年的大学生活并没有让我从思念花子的阴郁和自责中走出来,直到去年认识了路遇,我这条‘枯枝’好像开始发起了‘新绿’,找到了些许让人‘心动’的感觉,这一次,我真的不想再错过……” 秦东海讲得很动情,赵金元在他的“撩拨”下也情不自禁又回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他想起了每到周末和杜美美同骑一辆自行车回家的情景与时光..... 第二十七章 赵金元的家和杜美美住的村庄中间相隔着两个村子,那时,他家里穷,买不起自行车。因为每到星期六下午都要回家去拿下个星期要吃的干粮,他不得不步行回家,星期天下午背上干粮再步行回学校。因为路远,他常常在回来的路上歇上几歇才能勉强走回到学校,有时累得连晚饭都不想吃就赶往教室上课了。父亲为了减轻他的劳累,还隔三差五地步行十几里路来给他送干粮,来回要三十多里,他老人家常常要走大半天。 以他的家境本来是上不起高中的,可父亲说他们家向上数三代都找不出个文化人,苦就苦一点吧,那也比不上要强得多!不管有多苦、多难,他都要让他把高中读完!按说,在这样的条件下读书,他应该全力以赴去刻苦学习,不应该去谈什么恋爱,可当他遇到了杜美美,一切都变成了“应该”,变成了生活中最首要的美好! 每到星期天他就和杜美美合骑一辆自行车回家,他用杜美美那辆自行车带着她,没人的时候,她的小手就会温柔地搂住他的腰。他们还常常停下车子到路旁的田野里去尽情地玩耍——采野花,摘野果,听小鸟的“啾啾”呢喃。漫天遍野的油菜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沁人心扉。他们常常陶醉在两个人的诗情画意里流连忘返。 春天里,他们肩并肩躺在绿油油的草地上畅想和憧憬着他们共同的未来……这也是他最放松的时刻,童年的压抑,父亲的哀叹,生活的沉重,学习的压力……一股脑儿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世界仿佛不存在了,只有杜美美那张温柔可人的脸和甜美的笑声萦绕在他的世界。 每当这时候他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好快,一个小时的路程他们常常要走到天完全黑下来,要不是怕杜美美的家人担心,他们还会走得更晚。 星期天下午,他们各自打点好自己的干粮,早早地从家里出来,到约好的地点去碰面,这时候,杜美美便会拿出些好吃的展示给赵金元,并约他晚上在一起“共进晚餐”。那时候,高中的同学们已不像乡村初中时那么封建保守,他们可以放松地蹲在一起吃饭、讨论问题,谈笑风生;男生饭量大,赵金元带的干粮常常不够吃,杜美美便拿出自己的干粮送给他,他也常常从家里偷偷拿出几枚土鸡蛋,到学校的食堂里煮了,送给杜美美…… 那时,在自己所谓的“爱情”面前,一切都变得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他甚至觉得连考不考大学都不是那么重要了。那时候,他觉得只要能和杜美美在一起生活,就是吃糠咽菜都是无比甜蜜的! 在以后的岁月里,初恋时的场景曾无数次出现在他的梦中,那无边无际耀眼的油菜花闪得他睁不开眼睛,他只隐约看到那花丛中杜美美的一抹背影,却怎么也无法靠近,那背影稍纵即逝,只一瞬间,就消失在了他的视野里,他再也找不见了她…… 梁琳说得对,爱情有时候是情不自禁! 但他的经验告诉他,这种所谓的“爱情”能颠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能淡化人的目标,消磨人的意志,动摇人的理想。原本全心全意追求的目标和梦想渐渐模糊得可有可无。在这一点上,他得出的结论是:爱情是鸦片! “喂,怎么不说话了?想什么呢?难道你迄今为止就从没有恋爱过?” 秦东海还沉浸在对爱情的描绘中。 “当然,但是,咱给不了人家想要的生活,所以,最终还是分了。”赵金元极力把曾经的初恋说得“轻描淡写”一些,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在乎,其实,只有他内心才知道,那段美好的初恋对于他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多么的刻骨铭心…… 一直以来,关于初恋的回忆也总是挥之不去。每当想起和杜美美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他的内心总忍不住非常的难受,因为那时候,爱情就是他的全部。所以,他要告诉梁琳,体验伤痛对自己是最好的教育!可也是最惨重的代价!可梁琳就是不信这个邪,她说,每个人对爱情的理解和体验都是不一样的,不要把自己的经验和体会强加于别人,也不能看到别人碰壁自己就学了乖。是鲜花还是风雨,是刀山还是火海,她都要亲自去走一遭。 “其实,我觉得,在那个最美的年纪轰轰烈烈地爱一场,真的是一种幸福!即使不成功也无妨。那样地爱一次,真的很难得,在以后的岁月里,很多年都不想再去‘爱’,即使再‘爱’了,也会逊色得多……就像我,都三十出头了,依然还单身着,你可要注意了,可不要长到我这个年龄还‘单’着啊!” “唉,爱情这东西,可遇而不可求啊!” “可惜我爱的那个人,她死了,她是因为我而失去活下去的信心的。她那么年轻,那么的朝气蓬勃……那一年正是花开的季节……” 秦东海说得很动情,以至于想要落泪的感觉。赵金元感同身受,因为,他也爱过,他觉得除了杜美美,他再也没有了那种心动的感觉,没有了能让他心动的人。 “无需掩饰,看得出来,每个人的初恋都一样的刻骨铭心,每想起一次,心就会痛一次......可惜,我的初恋是以花子的生命做代价的,我好后悔,为什么要让我认识她,为什么要让她认识我?如果我们不相识她妈就不会送她去东北,她就不会死。一个鲜活的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而原因竟然是因为我,因为我的懦弱!我的教训是,爱要有所保留,对一个人,你就是再爱再爱也不能把她当成你的全部!因为,爱情是变幻莫测的,一旦情况有变,真的是伤不起!也许在外人看来她爱的人并不是优秀的,长得也很普通,就像我这样奇丑无比,但在她的心里是无可替代的。是我让她的世界明媚起来,又让她的世界昏暗下来,她肯定是受不了这样的落差……她的父母为了让我们分开,竟然不经过她的同意不惜一切代价把她一个人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她一定很孤独、很害怕、内心很受伤害,他们好狠心哪!” “早恋本来身就是不够成熟的,所以,爱一个人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它是幸福的开始,也是痛苦的前奏。” 这是赵金元对自己爱情的总结?还是对秦东海和花子爱情悲剧的总结? 第二十八章 秦东海人长得实在算不上英俊,他个子不高,皮肤也不白,脸很瘦而且看上去皮肤有些粗糙,眼睛很小,总体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还要老很多,只是他平时穿着比一般人整洁,头发一贯打理得干净利落,脚上的皮鞋也总是擦得锃亮,显得整个人清清爽爽气质不凡。他口齿伶俐文采超群,不但课讲得生动精彩,而且口才也了得。因此,他的周围也很有“磁场”,同学们都非常喜欢他。 他悄悄地告诉赵金元,他爱上了他们班里的一个女生,她叫路玉玉。 路玉玉今年也是第三次复读了,她告诉秦东海,她之所以努力想考上个小中专就是为了脱离农门,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她实在不想嫁给一个种地的,和母亲那样一刻也不停歇地辛苦劳作一辈子。 秦东海告诉她,即使她考不上学他也要她,他也要让她“脱离农门”。 路玉玉很感动,越发的温柔可人。 复读班的同学们有个惯例,只要在校复读两年以上就要给自己改个名字,据说新名字可以给自己带来好运势,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重生”,也能给周围熟悉他的人带来新鲜感。为此,有的同学专门请了懂易经的先生给改了名字,祈愿它从此能够给自己带来好运。 路玉玉也想改个名字,秦东海就帮她改成了“路遇”,这名字不但寓意深刻,很有内涵,而且熟人叫起来也没有心理落差,路遇很喜欢这个名字,而且对秦东海的爱恋和崇拜也与日俱增。她和秦东海就是在人生的路上遇见的!这名字对他们俩也有非同寻常的纪念意义。 “我看她今年还没戏,不在状态!很多女生都是这样,越学越倒退。唉,女孩子到了一定年龄就得结婚生娃,再上也是白瞎。路遇今年都快二十了,这几年考试分数一年不如一年。我告诉她,考不上我也要她,一辈子我都不让她回农村去种地,不让她缺钱花!当然,我并不是看不起种地的,我祖祖辈辈都是农村种地的出身,正因为这样,我才最了解种地的辛苦,了解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无奈和辛劳!我爱的女人怎可以一辈子过那样的生活?真的,我说到做到!我是真心爱她的! 看得出来,她也很爱我,她看我的眼神就能说明一切!她的眼睛会说话......她那情意绵绵柔情似水的眼神,是我在初恋之后的好多年都没有遇见过的,这次,我一定要把握,说什么也不能再错过!人的一生可以多次犯下过错,但一次“错过”就可能是一辈子,就像我和花子......呵,那些最美的时光!我美好的初恋!可惜它害死了我的花子......” 和秦东海的谈话一会儿犹如阅读散文一般的美妙,一会儿又如同走进了一场生死之恋。 赵金元打趣他:“没想到你还真是个多情种!” “多情未必不丈夫,自古纨绔少伟男!” “哈哈哈哈……” 第二十九章 一直以来,初三复读班的同学们疯了一般地开着夜车,晚自习以后,赵金元就和妹妹一起去复读班上去复习功课,顺便听老师讲了不少重点知识和难点,他们还和同学们一起讨论,学习氛围非常好。 妹妹金香自从转学来到这里,学习状态一直都很好,成绩也突飞猛进。 好长一段时间以前,赵金元就隐约听说秦东海和她的女学生谈恋爱的传闻,可他依然把它当成了同学们的捕风捉影没有相信。要不是秦东海亲自给他说起这事,他还真不相信老秦会真的爱上他的女学生。 秦东海和路遇的“师生恋”终于传到了校长的耳朵里——有人举报他和女学生“乱搞”,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希望校长严查,并做出“严肃处理”! 秦东海是柳荫中学唯一的一名大学生,老校长平时很欣赏他的才华,在工作和生活中对他也是关爱有加、十分器重。他虽然很相信这个年轻教师的素质和人品,但举报信就摆在他的办公桌上,他不能不问问清楚。 老校长找秦东海到他的办公室里去谈话,秦东海告诉他,他和路遇谈恋爱是真的,可他并没有“乱搞”。他们是成年人之间的真心相爱,路遇没有男朋友,他也是个单身青年,他们之间既不是搞婚外情,也不是忽悠女学生玩玩,他们是正常的谈婚论嫁。如果学校里在这方面有严令禁止的话他可以立马辞职走人,免得路遇被这些流言蜚语所伤害,他自己也落得个清净痛快。到时候他就可以公开大胆地和路遇定亲结婚。但学校要在大会上公开声明一点:这是他秦东海另谋高就,可不是被学校“开除”的。 秦东海早就觉得每月这么大点儿工资,不够他以后养活老婆孩子的,他正好想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闯一闯,等挣它个盆满钵满,再考虑是不是还回来上这个班。他也可以找个代课教师,把工资分给人家一部分,自己也买下个“自由之身”。 老校长沉吟良久,对他说,你还是算了,好好地把这个毕业班给我送走,将来你要怎样我也不拦你。路遇那边你要顾全大局,避免别人说闲话。 “您老尽管放心,我在岗一天就会全力以赴对同学们负责,路遇她预选入不了围就打道回府了,在校期间我也不会过多地打扰她。” 赵金元对秦东海的“壮举”赞叹不已:“秦哥,也就是你,换了别人可就不好说,不信可以试试!” “我知道这不是学校里哪位黑心老师嫉妒我,就是哪个暗恋我的女学生妒忌路遇,只要哥们儿咱心地坦荡,没什么大不了!等考完试,我就让你路遇嫂子过来给咱做饭吃。” 秦东海说完就哼着小调去教室里给同学们上课了。赵金元望着他的背影不由得在心里蹦出一个字:牛! 从此,秦东海除了“阳光丑男”的绰号又增添了一个“最牛老师”的称谓,在学生们中间广为流传。同学们背后都叫他“牛老师”。 也有不服气的—— “哼,那丑样子的,有什么好牛的!我要是校长早就把他开除了!” 嘿嘿,可惜了,你为什么不是校长呢! 第三十章 面对流言蜚语,秦东海就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他依然无比潇洒地哼歌、上班、吃饭、睡觉,自然而然地和路遇交往…… 中专的预选考试成绩出来了,全校20个报考名额,赵金元排在了第18名,好险哪,他差点儿入不了围,如果英语成绩再好一点,他可能会排在前面,他想,中考前的这些天,他不但要拼命地背单词,还要找英语老师去补习一下语法。 路遇的落选在意料之中,但凭着秦东海的关系,如果学校再另外追加名额的话,她肯定能获得一个报考的“指标”。 出榜的当晚,那个排在第21名的同学就买了礼物来找赵金元。 “老师,你的那个名额让给我好吗?我就差了这么一点点,我今年已经是第五次复读了,我再没有勇气复读第六年了,求求您了,您还有机会,您只要想考每年都会有机会,就算您不考,您以后也还可以有进修‘转正’的机会,我不一样,这次再捞不着报考,我这辈子就完了……”他说着说着就哭了。 他叫高超,看上去年龄比赵金元还要大一些,平时模拟考试,他每次成绩都很不错的,可这次他竟然落选了,同学们都感到很意外。 赵金元没有收他的礼,也没有一口答应他,他只是说去帮他找一找校长问问,看看今年能不能再追加个名额。 高超连声说着“谢谢”,执意要把礼品留下,他抓住赵金元的手说:“如果不行,就请您一定答应我,我可以出钱买您这个‘指标’。” “哪里话?你的心情我理解,让我问问再说,问问再说。” 赵金元提起那堆礼品塞到高超手里,把他送到了门外。 高超忐忑地走了,看得出来,他心里非常难受。这帮子学生可被折腾苦了! 经校方研究决定,以“成绩并列人员多”为由,向县教育局申请追加五个报考名额,结果只批下来了三个,根据这次学生预选成绩补录了高超和另外一名同学,秦东海向学校秘密申请了一个“编外指标”给了路遇。 几天以来,女生宿舍里时不时传来压抑不住的嚎啕大哭……那是她们实在顶不住压力而忍不住迸发的一种宣泄和释放,可见这些同学们的心理压力有多么大!哭过以后,世界渐渐趋于平静,预选落选的同学们各自都有了自己的打算,一些初次复读的同学们安下心来进入新一轮的复习,准备和应届毕业生一起报考重点高中;有的不动声色一如既往地学习,下定决心明年再重新来过!几个多次复读无望的“大哥大”、“大姐大”们就干脆收拾起行李各回各家去寻找自己人生的“出路”。 路遇这次参加中考纯粹是去考场上再“碰一碰运气”。 中考之后,同学们各自待在自己家里等待着结果,有的已经焦躁得如地震前各种小动物的狂躁不安,他(她)们一边满怀期待一边惶惶不可终日。 熬过“黑色七月”以后,终于迎来了发榜的消息,赵金元这次也落榜了,拉分的仍然是那该死的“英语”! 名落孙山的同学们在努力接受了眼前的现实之后,不得不再一次在心里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浮躁,以后的路还长,无论何去何从都一定要坚强! 第三十一章 然而,你就是再怎么坚强也抵不过命运这张王牌的来回翻转! 那个靠“补录”才争取到报考资格的高超这次却以不错的成绩顺利地考取了一所很好的中等专业学校。令人唏嘘不已的是预选考试成绩排在前头的魏国强却意外地落榜了,这不能不让老师和同学们为之扼腕叹息…… 魏国强就是初二一班魏国俊的哥哥,他连续复读三年了,依照一贯的考试成绩,他今年走个不错的专业学校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然而,命运这东西是任何人都无法预料和把握的,自古以来多少文人墨客怀才不遇为之癫狂,结果还不是只有乖乖地就范? 几天来,魏国强在家里埋头昏睡似醒非醒,似乎是到了另一个世界。 “唉!认命吧,不行的话咱就当兵去!”母亲安慰他。 “咱再继续上,人家高超都有连续复读五年的毅力和决心,咱无论如何明年再来一次!”姐姐鼓励他。 姐姐魏国娟,去年没考上大学又回到初三复读,平时成绩可比不上弟弟国强,魏国强还曾担心姐姐这次如果落榜肯定会受不了打击的,因此在学习上没少帮助了姐姐,就连预选考试成绩,姐姐也差他一大截,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自己竟然落了榜! 姐姐考上了地区医专。 他翻来覆去地琢磨着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会考成这样?为什么会是这样?一定有问题,改卷的老师是不是给我算错了?可那又有啥办法? 魏国强叫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 他想起了中考前的好长一段时间,自己每天晚上做的那些个奇奇怪怪的梦,梦境中,他时而游走在悬崖峭壁之间,惊险无比;时而又好像在下楼或者下山,眼看着好好的台阶清晰可见,踩下去却变成了吊在空中的天梯,四下里倾斜摇摆,好像随时都可能掉入万丈深渊。他死死地抓住一根枯草,而那根枯草将断欲断,吓得他“啊啊”地叫出声来,醒来后冒出一身冷汗。 而今,他又一次陷入那种类似的梦境中,而且身边秽物满地没有丝毫立身之地…… 他就这样昏昏沉沉睡了几天,终于在一天黄昏跌跌撞撞下了床,他失神地盯着一个方向,张开双臂,嘴里不停地叫着一个字:兔…兔…兔,花儿,花花儿……一边步履蹒跚两只手不断拍打着向前追去…… 魏国强,这个昔日里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才子,他——精神失常了! 第三十二章 1983年10月,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1984年底完成建立乡(镇)政府工作。因此“柳荫人民公社”正式更名为“柳荫镇政府”。冯子涛也有幸被“过渡”为镇政府的正式职员。 这天,冯子涛又来找赵金元打球,一见面,他就告诉赵金元他今天在县城里碰到了杜美美。 赵金元心里“咯噔”一声又刀扎似的疼痛难受起来。 “我故意迎上去跟她说了几句话,哎,她都怀上孩子了哎,肚子老大了,好像用不了两个月就要生了,她这次去县城,就是去做孕检的。” “哦。” 赵金元淡淡地答应一声,好像心不在焉,内心里却极度渴望冯子涛再说些什么。 “哎,告诉你,她男人上战场啦!云南‘老山前线’!” 赵金元再也装不出先前的镇定,急切地问道:“啊?真的吗?” “她亲口告诉我的,还会有假?她说着就哭了,怪可怜的!” 赵金元别过脸去眼睛失神地望向远方。 “哎,你说,她男人还能回得来么?” “这跟咱有毛关系?你吃饱了撑得么?”赵金元突然猛地转过脸凶巴巴地对着冯子涛。 冯子涛闭了嘴,赵金元沉默地盯着面前的书本,心里却翻江倒海地难受起来。 良久,赵金元点着一根烟,自言自语说,“其实,我还是希望她男人能够活着回来。” “杜美美她现在住在娘家,每天都以泪洗面,你想去看看她么?” “不去!” “你真的就不想去见见她?”冯子涛不依不饶。 “不想!” “我知道,其实你是想见她的,干吗这么压抑自己?见一见又能怎样?一个男人家还这么矜持,要是我……” “走,打球去!” 赵金元打断冯子涛的话,快步朝操场上走去。 ...... 妹妹金香顺利地考上了县重点高中——柳林县一中。 她兴奋地告诉赵金元:“哥,顺利真好!努力真好!我发现,学习就像爬山,越是领先就越是轻松。” “对啊,越努力就会越幸运!” “你放心吧哥,到了高中,我更会加倍努力,我要证明自己,没有哥的庇护我依然会很出色!” “好妹妹,哥相信你是最棒的!加油!” 兄妹俩打手击掌,以示鼓励和决心。 路遇真的如秦东海预料的那样,今年又没有考上,她很快就和秦东海结婚了。学校里给了他们一间婚房,两个人小日子过得幸福又甜蜜。 路遇很知足,可秦东海却不满足这样的生活,他说,这样下去,他就会越来越穷,他想给她的决不是这样的生活!何况,他以后还要让路遇给他生一大堆小孩儿,他希望这些小孩都长得像他(她)们的妈,他要给他们穿最漂亮的衣服,玩最高级的儿童玩具,吃最高品质的儿童食品…… 终于有一天,秦东海告诉赵金元,他要到外面去“闯世界”了,不赚足个几百万,他决不回还! 临走,他嘱咐路遇:“在家要舍得花钱,不管是给老人还是给自己,不要省,你在家省一毛我就在外费两块,你在家花一块我就在外挣十块!我挣钱就是为了让你过上好日子,你舍得花钱我才更有动力挣钱,算算哪头合适!” 路遇只是顺从地对着他笑,温柔地朝他怀里钻。 秦东海走后,路遇做了他的代课教师,被调到了中心完小去教小学。 第三十三章 魏国强精神失常了,他的爹娘顾不得了家里的许多,全力以赴去给孩子看病。医生说,像他这样的案例每年都会有不少,狂躁、抑郁,最后到精神失常,主要是精神长期过度紧张或突然遭受精神打击所致,每个人的承受能力也有一个不同的极限。 尽管多方求医,魏国强的病还是不见好转。他的母亲心疼得简直就要疯了:“我的儿啊,你醒醒,你醒醒啊!咱不考了,咱再也不考了,咱在家种地呀!爹娘种了一辈子的地不也是过得好好的吗?我的好儿子啊!” 邻居们也纷纷为之同情和惋惜:“多好的孩子呀!生生被个考学给糟蹋了!” 家里的庄稼眼看就长成了草荒,姐姐魏国娟常常一边在地里除草,一边不停地哭泣,她的好弟弟再也不能陪她一起上学,一起考试,一起攻克难题了! 唉,人的命啊! 魏国俊管不了这些,暑假里,他常常偷偷溜出家门到镇子上去找梁琳玩耍。 这天,他又来到梁琳家的大门口打起了口哨,不料却猛不防被梁琳的二哥逮了个“正着”,扭住胳膊把他拽到他的院子里,非要打断他的腿不可。 梁琳听见熟悉的口哨忙不迭跑出家门,却没有看见魏国俊,心里想:糟了,准是出事了!早在“小树林事件”之后,他的哥哥们就警告她说,再和这小子混在一起,小心让他们给逮着扒了他的皮!她原以为哥哥们这是在吓唬她呀,没想到这次还真被他们给逮着了。 她慌忙跑去用拳头去砸她大哥家的门,大哥家没人!她又慌忙跑去二哥家。 二哥家的大门反锁着,梁琳趴在门缝上朝里面望去,她看见魏国俊正被她二哥捆在院子里的那棵枣树上,朝脸上扇着巴掌。 “梁新国,快开门!梁新国!” 梁琳拼命用拳头砸着二哥家的大门,他哥怕引来邻居们看笑话,给她打开了大门随手又插上了门闩。 “梁新国,你敢再动他一下?你敢再动他一下!你要敢再动他一下我就一头碰死在你跟前!” 梁琳说着就扑过去把魏国俊护在了身后,他哥见她这样更加来气了,上前一步扯开了她,又去打魏国俊,她发了疯似地扑过来撕拽他哥……忽然,她好像想起了什么,猛地甩开他哥飞快地扑向魏国俊,为他解开了身上的绳子。 梁琳拉开门闩和魏国俊并肩走出了她二哥家的大门,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巷口,丝毫不畏惧邻居们探出的一个个脑袋…… 身后传来他哥的厉声呵斥:“你走!你走了就永远别再回来!” 梁琳愤怒地回过头,一字一句斩钉截铁地说:“好,我如果再回这个家,我就叫你‘爹’!” 梁琳的二嫂追出来拽住了她小声说:“傻妮子,你可不能现在就跟他走!” “去,不用你管!” 梁琳把对她二哥的气全撒在了嫂子身上,她甩开她二嫂的手臂,一往无前地大踏步消失在了巷子街口。 魏国俊带着梁琳走了大半路,心里却越发地害怕起来,对梁琳说:“你这就跟我回家呀?” “唔——,不行吗?” “行,行!但是,我考虑你哥以后不让你回家咋办?” “那又怎样?你家里养不起我咋的?” “不是养起养不起的问题,我怕你以后会哭。” “哭什么?姑奶奶我从小就很少哭过。走,上你家!” “我爹娘都不在,就我姐一个人在家。” “不在家更好,走,帮你姐干活去!” “你这么快就和家里决裂了,就不怕我以后会给你亏吃?” 魏国俊半开玩笑地跟梁琳说。 “你敢?!不是我吹牛,借给你几个胆子你都不敢!不信试试看!” 魏国俊蔫蔫地跟着梁琳慢吞吞地往自己家里走。他一边走一边思量,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可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个好办法。 魏国俊慢慢吞吞蔫头耷脑地跟在梁琳的身后走着,快到村口的时候,梁琳实在忍不住朝魏国俊发起火来:“前面走好不好?我知道哪个是你家的门楼?看你那怂样儿!” 第三十四章 梁琳的妈妈这些天在娘家照顾自己瘫痪的老娘,听说家里发生了这样的事,就急急火火赶了回来。她的两个儿子一个个黑着脸都不搭理她。老太太急得一边哭一边在心里骂着这个挨千刀的小闺女,不知道个天高地厚!一边呵斥老头子光知道一天天在外面打麻将,家里吗子事也不管! 老头子一直都有耳闻女儿好像和学校里的小小子谈恋爱,可他想这事情只要他出面就非得严厉惩罚那小妮子不可,可是,他实在舍不得把她怎样,再说,闺女大了,有些事爹也不好出面管,于是,他就始终保持着沉默,任由老太婆怎么折腾!可事情眼看到了这个地步,他再不管实在是不行了。 梁琳刚走到魏国俊家还不到半天功夫,傍晚,他大嫂就一路打听着找到了魏国俊的家里,她闭口不提她和魏国俊的事,只是告诉她,爹病了,让她回家照顾爹爹。 梁琳说,她二哥不让她回家。 “他当个哪门子家?家又不是他一个人的,有大嫂做主,你尽管跟我回家!” 梁琳只好跟着嫂子出了村,他远远看见大哥开着他那辆破拖拉机和爹爹在村外等她们。 爹一路上黑青着脸坐在车上抽着烟不说话,梁琳心里有点儿发毛,她小声问嫂子咋办? “你这会儿才知道事情的利害了啊?” 她嫂子一改刚才的温柔态度,对她阴沉着脸说,“到了家不管爹和你哥怎么发脾气你都不要再犟了,先认个错再说!傻妮子!” 梁琳心里七上八下地跟着爹爹回了家,一进家门,他爹一个巴掌扇过来就把她打翻在了地上…… 从此,梁琳被她父母看管森严起来,整个暑假都再不允许她踏出家门半步! 暑假开学了,赵金元带的初二这两个班自然升入了初三。 梁琳的妈妈每天晚自习还没有下课就早早地等在了学校门口接她。因此,他和魏国俊再没有更多的机会浪漫地谈情说爱了,他俩只好课上课下地传个纸条来“互诉衷肠”。 唐东华的作文还是一直作为班里的范文读,一次都没有落过。二班的端木少卿总来借唐东华的作文本看。起先他不敢到班里来借,总指使离唐东华座位附近的几个男生去“偷”。一次课间,唐东华出去上了趟厕所回来,看见几个男生正围在她座位上,一个个伸着脑袋在看,高和平正把头伸进她的抽屉里翻找着什么,她站在那儿没有吭声,她想看看他们究竟想找什么。高和平翻了一阵子拿了个本子出来,猛抬头看见唐东华正站在他面前,慌张而又尴尬地红着脸解释说:“二班的端木少卿,他,他想看一看你的作文......” “哦,看就看呗,还用得着这么偷偷摸摸的?” “谁知道他啊?” 高和平局促地用脚尖在地上画着圈圈。 唐东华大方地走过来从抽屉里又拿出个本子说:“喏,这两篇是新写的,那是以前的旧本子。” 高和平飞快地接过本子跑出教室,递给了悄悄等在门外的端木少卿,不悦地告诉他:“下次再想看自己去拿哈!” 晚自习放学以后,马宏哲在路上截住唐东华告诉她,二班的那个“端木”偷她的作文看可不是一次了。 “哦?” 唐东华不解地看着他。 “他经常在课间——你不在的时候过来‘偷’你的本子看。” “没事,看看没什么吧?” “不,我看他是不怀好意!” “不会吧?晚自习放学的路上他和他们班几个男同学经常在我们身后走,还经常为我们壮胆呢!” “是吗?那——他跟你们说话不?” “没有啊,他只是跟在我们身后默默地走,并不和我们搭讪。” “哦。” 马宏哲说完就走了。唐东华疑惑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觉得怪怪的,心里想,这看个作文会有什么呢?他乐意看就让他看呗!也是啊,他干吗要偷偷摸摸地让别人去给他“偷”呢?但随即她又想,也许是他跟我不熟,不好意思吧!管他呢! 过了几天,二班的端木少卿还回了她的那本作文本,但又把她那本写完的旧本子借去了,这次,他没差同学来”偷“,是他自己来找唐东华借的。他还说,他看她平时挺严肃的,不太爱跟人说笑,没想到她说话挺和气、挺好的。说完,他的脸就红了,然后,就飞快地跑回到他们班去上课了。 又过了几天,端木又红着脸来告诉她,说他不小心把她那本作文本给弄丢了,他给她又买了本新的,说着就从胳膊下面拿出本新作文本递给唐东华。 唐东华说:“不用,丢了就丢了,反正也是写完的旧本子了。” 端木连声说着:“实在不好意思”放下那本子就走了。 端木走后,唐东华才发现,端木买给她的这本作文本比平时交作业用的本子精致多了。她托高和平把这本子给端木送回去,高和平只是诡秘地看着她笑,并不作答。 …… 马宏哲终于忍不住在一个晚自习放学后在校园里截住唐东华说:“糖糖,我真的很喜欢你!请允许……请允许我一个人喜欢你好吗?” 唐东华惊愕地愣在了那儿,随即,她脸一红,害羞地说:“你......丢人!” 唐东华捂住脸飞快地跑开了。从此,她好像有意躲着马宏哲,不给他任何接近她的机会,也不再把作文本借给二班的端木看了...... 第三十五章 时间过得好快啊,一转眼就到了初三下学期,对于几对儿谈恋爱的同学来说可算是终于快熬到头了。他(她)们马上就要“自由”了。 班里有十几个同学报了重点高中——柳林一中,剩下的大部分学生报了三中,因为除了一中在县城外,其他两所普通高中都设在乡镇,相比之下三中离柳荫镇还比较近一些,梁琳说反正她什么也考不上,不想报考了,魏国俊说他准备报考二中,他不想再和班里的大部分同学考到一所学校了。 梁琳说,“那我也报考二中吧,跟你做个伴儿。” 王若冰首当其冲报考了一中,可她老子不给她争气,就在孩子中考的前一个月,他带着个有妇之夫私奔了。镇子里传得纷纷扬扬,他大女儿的婚事也差点儿因为这件事而告吹。 王若冰的父亲在县农机厂工作,他不但人长得风流倜傥,而且还是厂里的采购科长,经常到外地出差,工作能力和人际关系非常强,因此很多人都认识他,前两年他还托关系“走后门”把刚刚初中毕业的大女儿安排在了供销社当临时工,因为她天生漂亮又会打扮,很快就找到了个当医生的男朋友,虽然人长得又矮又胖,但可是个国家正式医生。 王若冰还有个弟弟在乡下老家上小学。事情发生以后,那女人的丈夫扬言要“灭了他全家”,王若冰的母亲连恨加气疯了似的披头散发地来到丈夫的工厂里大骂着自己的丈夫和那个女人,央求单位里的领导为她们“孤儿寡母”做主,严惩这一对儿“狗男女”! 要在往日,王若冰又成了一些顽皮男生攻击的“靶子”!可是现在,马上就是中考,同学们都忙着复习,除了个别几个不好好学习的男生挤眉弄眼之外,王若冰表面上基本上没受到来自同学们的舆论攻击,但有好几个同学都看见她这几天一直随身带着把匕首穿梭于同学们中间,扬言谁要是敢羞辱、伤害她,就是天王老子她都不怕! 校长得到这一“恐怖消息”,立即找到赵金元,并勒令他立马没收王若冰随身带着的凶器,防患于未然,避免校园事故发生。 王若冰说,她买这支匕首不是为了对付同学的,她有“阶级敌人”!她一共买了三支这样的匕首,一支给了姐姐,另一支给了乡下的妈妈,让她用来保护自己和她那年幼的弟弟……王若冰说着便忍不住哭了。赵金元看出,她小小年纪心灵上承受的压力可真是非同一般。他忍不住走过去安慰她说:“别怕,有老师在!学校和老师会保护你的。你先把匕首交给老师保存,最近没什么要紧事就不要一个人到校外去。” 王若冰眼圈一红,忍不住扑进老师的怀里“哇哇”大哭起来。 赵老师还从来没看见她这么崩溃过,她的身子微微发着抖......赵金元伸出一只手来在她后背上拍了拍,以示安慰。没想到,王若冰哭得更凶了,多日来的委屈就像决了堤的洪水一样倾泻而下,难以自持。哭了一会儿,赵金元轻轻地推开了她,扶着她的肩膀说: “别怕,人活一辈子什么事都可能遇到,没有什么大不了。你要学会坚强!” 王若冰朝老师点了点头,擦干了眼泪把匕首掏出来递给了老师。 赵金元挥了挥手说:“去吧,好好听课,记住,什么事都不会影响到你,你是最棒的!”他握起拳头举在肩头。 “嗯!”王若冰坚定地朝他点了点头,也做了个同样的动作。 第三十六章 赵金元当年接手的初一新生转眼之间度过了三年的初中生涯,马上就要毕业了。 离校这天,学校照例为毕业生开了毕业典礼,散会以后,其他两个班的同学们都陆续散去,一班的同学们还久久不愿意离开,他(她)们要在这里和班主任老师“合影留念”。是啊,分别在即,千言万语都不知从何说起,有的同学都忍不住留下了热泪。 复读班的同学们有人在笑话她们的“矫情”,他们一边在心里暗自笑话着一班同学们的天真幼稚,一边各自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各回各家,一年又一年的挥手告别大概都已经使他们麻木了。 一班的同学们才不管她们说什么呢?赵金元是他们初中三年的“亲老师”,在这三年中,他和同学们“同呼吸,共命运”一块儿摸爬滚打一路走到现在,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这段师生情非同寻常,他们就是要跟老师一起合影留念! 他们还一起唱起那首“年轻的朋友来相会”。 年轻的朋友们 今天来相会 荡起小船儿 暖风轻轻吹 花儿香,鸟儿鸣 春光惹人醉 欢歌笑语绕着彩云飞 啊,亲爱的朋友们 美妙的春光属于谁 属于我,属于你 属于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伟大的祖国,该有多么美 天也新,地也新,春光更明媚 城市乡村处处增光辉 啊,亲爱的朋友们 创造这明天要靠谁 要靠我,要靠你 要靠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 挺胸膛,笑扬眉 光荣属于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光荣属于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光荣属于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突然有人提议说:“二十年以后我们真的来这里相会怎么样?” “好啊!”立刻有人响应。 “哇,二十年,时间太长了吧?还能联系上吗?十年还差不多吧?” “不,就二十年!十年太短了,到时候有的还没有结婚呢!” “是啊,二十年,到时候我们都带着老婆孩子来!” “哈哈,到时候看看我们同学中有几个能走到一起结婚的!” “到时候看看我们赵老师将来找到个啥样的媳妇儿!” “哎,王若冰都说了,她长大了要给老师当媳妇儿。” 又是这个贫嘴的高和平。 “滚一边去!谁说啦?你瞎编,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王若冰追着去打高和平。 “你说啦说啦就是说啦!当时好几个同学都在场呢,都听见了,你们说是吧?糖糖,快过来作证!” 高和平一边跑一边嘴还不闲着。 唐东华只远远地看着他们闹,笑而不答。 “我就是要给老师当媳妇儿,你能咋滴咋滴咋滴?” “嘘,别闹了,别闹了,胡说些什么呢!老师有女朋友。这话要是让老师的女朋友听说了那还了得?” 赵金元一脸的严肃,佯装着生气的样子。 这个高和平,整天装得天真烂漫、口无遮拦,没有他不敢说的话,表面上看起来没心没肺的样子,其实,内心里,机灵着呢! “老师,你有女朋友?我们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也没见她来找过你?” “嗯,有,她在外地上大学呢!” “啧啧,是吗?” “来来来,我们一言为定,就二十年!到时候谁都不要等通知,没有人能通知,断不了联系的都互相提醒一下,联系不上的就自动来,就在今天,二十年后的今天,大家都记住了——2005年阳历7月6日!” “哦,到时候我们跨越了整个世纪!让我们记住这个跨世纪的约定,风雨无阻!” “对,风雨无阻!不管到时天空下刀子还是下银子喔!看看我们有多少人能记住今天的约定!” “对,二十年,我们来相会!下个世纪见!风雨无阻,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 赵金元被他们感动得热泪盈眶,他给同学们挥着手说: “不见不散!” 住校的同学们都早已收拾好各自的行李,这会儿都陆续离开了学校,只等几天以后去迎接那场该死的中考...... 同学们各自散去以后,赵金元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到了自己的屋里,他和衣躺在床上想休息一会儿,这会儿他连饭也不想吃,他想,这样一躺也许就会睡到明天早上吧! 正当他似睡非睡之时,外面隐隐传来敲门声,他一骨碌爬起来,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王若冰。 “若冰?你……还有事儿?” 门外的王若冰,脸颊飞霞,喘着粗气定定地望着他。 “老师,我爱你!” 突然,她猛地扑过来,勾住赵老师的脖子,大胆地朝着他的左脸颊结结实实地亲了一口,就猛转身飞快地跑走了。 赵金元来不及躲闪,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校园的拐弯处,伸手摸了摸自己还在发烫的脸颊,摇了摇头,无声地笑了。 第三十七章 结束了中考,同学们都放飞了心情,各自安好。 张榜那天,很多同学都围在学校门口看榜,王若冰、高和平和班里其他几位男同学考上了柳林县一中,李媛媛、孙松松她们考上了三中,魏国俊考上了二中。 唐东华的母亲身体不好在单位办了个病退,让她顶替母亲去了县食品加工厂上班,李新峰顶替父亲进了县建筑公司,陈江峰、马宏哲参军分别去了成都和新疆…… 梁琳没考上高中,魏国俊就没去二中报到,他俩先前已经约定好了,梁琳要是考不上,他考上了也不会去上。 魏国俊的父亲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却又不得不按照他俩的意愿托了个媒人去到梁琳家里说亲。 梁琳的父母死活不答应这门亲事。梁琳为了和父母对抗索性偷偷地从自己家溜出来住进了魏国俊的家里。在家娇生惯养从来没干过农活的她竟下地除草、烧火攮灶、喂猪喂鸭,什么脏活累活都帮着魏国俊的父母干。把她娘给气得坚决要跟她断绝母女关系。早年给她攒下的被面床单和结婚用品,一点儿都没有给她。她爹无奈地挥挥手说:“唉,闺女大了不中留,由她去吧!” 哥哥嫂子们说那也不能太便宜了那姓魏的,让她的两个哥哥的脸面没处搁。 于是,一家人商量着,由梁琳的两个嫂子出面向男方提出了一些要求:订婚、结婚的彩礼合二为一,由先前的“媒人”一并送过来,然后再按照农村的习俗,由魏国俊的父亲和媒人来和梁琳的父母商量两个孩子“结婚”的事。 魏国俊的父母跟媒人说,这两年他们只顾上给大儿子看病,还没有准备下给孩子结婚的“彩礼”钱,没办法按照女方家里的要求去办,要不就等到明年“缓一缓”再说。可是,梁琳不能等,他已经在魏国俊家住了大半年,肚子都一天天大了起来。梁琳的父母不得不无奈地勉强答应了这门亲事。 梁琳的父母被她气得大病了一场,却不得不“窝窝囊囊”被动地接受了这门亲事。但梁琳的两个哥哥却始终不让梁琳和魏国俊两个人进门。 两个人都还不到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没办法领取结婚证。魏国俊的父母按乡村的习俗在家里摆了两桌酒席,两个人拜了天地就算结了婚。 梁琳的娘家没有一个人出面参加这个婚礼,更没有任何嫁妆和亲人的祝福...... 梁琳却丝毫不在乎这些,她高傲地挺着微微凸起的肚子穿梭于魏国俊的那些亲戚们中间敬酒——她现在已经是魏家“明媒正娶”的儿媳妇了,她怕什么? 梁琳——这个不满十七岁的少女俨然以魏家“二儿媳妇”的身份在魏国俊家生活了下来。 第三十八章 冯子涛和朱春雨终于“修成正果”在“国庆节”这天结了婚,赵金元花了两个月的工资,为他们买了一条纯羊毛的提花毛毯作为贺礼。婚后,小两口和冯子涛的父母一同住在镇政府的家属院里。 冯子涛的二弟冯子明,初中毕业就去参了军,而今复原回来在家里待业;妹妹冯子姣和三弟冯子亮也相继长成了大人,一家人住在一起,偌大个院子也顿时显得非常拥挤。 第二年,朱春雨生下了个女儿,子明也带了个女朋友回家准备结婚。朱春雨被调到县城的税务局里去工作,冯镇长便托关系在县城的城边上买了半亩宅基地,给他的两个儿子挨边儿盖了两进院子,他想,过上几年瞅个机会慢慢再把大儿子调到县城里工作。 一前一后四、五年的时间冯镇长娶了两房儿媳妇,盖了两座红砖大瓦房院子,加之二儿子安排工作,女儿考大学,小儿子读高中……往日“神通广大”的冯镇长这几年也显得有点儿力不从心,头发顿时白了一大半。 而偏偏他的大儿子冯子涛不给老子争气长脸,娶了个这么好的媳妇儿还不知道感恩知足。他住进了县城不久就喝酒打牌逛舞厅,还瞒着朱春雨到“红灯区”去寻花问柳。 朱春雨过完了产假,婆婆因为家里有老人,还有子姣和子亮两个学生上学,不能到县城里来帮她带孩子。春雨体谅公婆的不易,向单位请了一年长假在家里带孩子。 这一年,朱春雨除了照料孩子还揽下了家里所有的家务,从没有因此而耽误过冯子涛的工作。夜里,她一次次为孩子喂奶、把尿、盖被子......再也睡不上个安稳觉,若赶上孩子有个头疼脑热,她更是一晚上都不得合眼。更不要说洗洗涮涮这些琐屑缠人的家务琐事。自从有了孩子,她深切地体会到了当妈的不易。 朱春雨几年来如一日,一个人又带孩子又要做家务,还要上班。她每天下了班就马不停蹄地去幼儿园接孩子,这时候,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早已经被家长接走了,常常是老师陪珠珠一个人在等妈妈,朱春雨歉意地一边把孩子抱上车一边向老师道谢。回到家里,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又要忙到很晚,收拾完家里的一切给孩子和自己洗了澡,常常是连累加困忙不迭就上床搂孩子睡觉了。 但是,冯子涛却有他自己的事情要忙,朱春雨常常是半夜醒来还不见冯子涛回来,时间久了,春雨便开始在心里纳闷起来:按说,乡镇里的工作也没有忙到这样的程度啊,她常常见他下午老早就下班回到了县城里,但他说他一个大男人不能留在家里围着老婆孩子转,这事那事的都很要紧,然后洗好了头脸,把脚上的皮鞋擦得锃亮,然后就忙不迭出了家门。 开始,朱春雨并没有对他有丝毫的怀疑,但是有几次,她抓住他的一些蛛丝马迹以后,才知道冯子涛原来是会对她撒谎的! 冯子涛的工资从来就不往春雨手里交,他总是一到手很快就会花个精光。开始,春雨还会隔三差五地补贴他一些,可时间一长,春雨发现,他就是个“无底洞”,谁再省吃俭用都堵不上他那口大窟窿。朱春雨为此痛心不已,真是太要命了!有时她气得实在不行,就骑着自行车满世界去找他,想看看他在外面都做些什么,但又不放心熟睡的孩子。有时,珠珠醒着,她就不得不带上孩子。 她常常在冬日的午夜里带着个孩子穿梭在县城冰冷的大街上,一边伤心地流着眼泪,一边到他可能去的地方去找他。她当时就想,找到他,她一定将他千刀万剐,或者干脆和他离婚!更多的时候,她多么希望能找到他,证实冯子涛在外面确实是在忙正事,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然而,大部分时候是找不到他的,偶尔在一些“不三不四”的场所找到他,或者见到他和某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见朱春雨气得够呛,他就会软硬兼施地把她哄回家,坚决不会承认他做了这这那那…… 这样的日子她真的是累了、够了!她觉得婚前生活在幸福的天堂,婚后一下子掉进了魔鬼的冰窟。 朱春雨终于忍受不了冯子涛的种种丑恶伎俩,她在一个星期天带孩子来到公婆的面前哭诉了一番之后,就准备与他离婚呀!可公婆坚决地拒绝了她,他们先把冯子涛狠狠地臭骂了一通,让他保证今后好好过日子坚决不会再胡来。然后拿出些钱来给孩子买这买那。还一边劝说着朱春雨不要跟他计较太多,他除了爱玩,量他也不敢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来,不然他们二老也饶不了他! “唉,这男人哪,就是这么不让人省心,等年龄大点儿自然就会好了!你只管照顾好孩子,他要是再不好好的你看我们怎么修理他!” 婆婆的一番好话说得朱春雨气消了大半儿,心也软了下来。 可是,好不了几天,冯子涛依然我行我素,潇洒自如,浪荡如初。 几番周折之后,朱春雨已经是筋疲力尽绝望至极,她哭着写下了份“离婚协议”让半夜归来的冯子涛签字,没想到他根本不当回事,两手一扯就把它撕成了两半儿,说了句“亲爱的,别神经了。”就抱住朱春雨亲个没完。朱春雨用力地推开他,死命地打他、骂他、掐他,他没事儿人似的倒头就睡,不一会儿就鼾声大作,不知道他是在装睡还是真的困了。 朱春雨气得放声痛哭,结果是吵醒了孩子,惊动了邻居…… 这么反复几次之后,朱春雨绝望地决定不再出去找他,不再管他,也不再一次又一次地伤害自己,于是,开始了无休止的冷战…… 第三十九章 赵金元一连三年跟着初三毕业班复习考试,直到第三次,他终于考上了“柳林师范”,那一年金香正好高中毕业考大学。兄妹俩一个考上了县里的师范学校,一个考上了天津医科大学,可谓是“双喜临门”。 妹妹金香考上了天津医科大学,爹高兴得老泪纵横一句话也说不出。赵金元在村子里大摆筵席请村委会里的干部和乡亲们吃了顿饭,以示庆贺。村里的人都没有想到,这沙土窝窝里藏着的夜明珠会出在老实巴交的赵满囤的门下,这个打小不起眼的小姑娘一跃成了村子里飞出的第一只“金凤凰”,一时间,村子里的人们有赞叹、有嫉妒也有不甘,不少人暗下决心自己也一定要下功夫把孩子培养成大学生,飞出这兔子都不拉屎的穷窝窝…… 赵金元一家终于在村子里扬眉吐气了一回,多年来那种莫名的压抑与自卑,如阴云般忽然消散,一抹阳光照进了这座穷家破院儿,他感到他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在村子里挺起腰板做人了…… 临近开学的前几天,赵金元带着妹妹到县城里买了一些女孩子用的日常用品和一只行李箱,亲自把她送到了学校。为此,赵金元也算是进过了名牌大学的校门,看了看全国着名的名牌大学是个什么模样儿,那校园之大、之美令他在内心里唏嘘不已。 送走了金香,赵金元来到柳林师范报到。 这座师范学校坐落在县城的东段,西面不远处就是蔬菜批发市场。这里,每天凌晨三四点钟就开始了它一天的繁荣。 每每早起跑步路过,赵金元就会看到菜市场上的繁荣景象和商贩们的讨价还价,久而久之,他感到这里充满着人们对金钱的热情和渴望。他渐渐发现,这里的商贩们一年到头个个情绪高涨精神十足,他们虽然一个个都穿得脏兮兮的,但那份勤奋和对生活的热情却让人精神振奋,不由得对未来充满着无尽的希望和斗志...... 赵金元想,他能不能也在此淘一些金子回去? 冯子涛得知赵金元一边教学还一边学习文化知识终于考取了县城的这所师范学校,不由得由衷地感慨和佩服,自然也少不了前来祝贺。这次,他竟然开来了镇政府新配的“小卧车”前来显摆。 赵金元围着这辆车转了又转,欢喜得好像这辆车子不久的将来就会送给他似的。他摸摸这儿,弄弄那儿,竟然也试着坐进去摸了两把。 “喜欢开车吗?” 冯子涛坐在旁边的副驾驶座位上一边指点着赵金元开车,一边问。 镇里配了车要培养个专职司机,这样的美差自然是非领导的近亲莫属,冯子涛就瞅着这个机会学会了开车,他现在再也不用窝在办公室里端盘子提壶倒茶水,他目前的工作就是隔三差五地拉上镇党高官或是他爸到县城或者市委市政府开个会啥的。平时,这辆车就让他保管着,并负责这辆“宝贝”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在领导开会的当儿,他还可以一个人开车出去溜达溜达,譬如现在,领导们还得一个多小时才能散会,他就可以把车开到师范学校来“显摆”,也顺便让赵金元稀罕稀罕。 喜欢车大概是男人的天性。赵金元也不例外,他虽然现在很穷,买不起车,但他对车子的喜爱和渴望却自此而生。 暑假里,赵金元利用他的好朋友冯子涛的“职务之便”,隔三差五地也能摸上几把,很快也学会了开车。 第四十章 赵金元仔细地观察过,蔬菜批发市场上经营的东西应有尽有,除了各种新鲜蔬菜以外,还有肉类、鱼类、海鲜、蛋类、熟食和各种干货,每天凌晨三、四点到早晨八九点钟,各个摊位都基本上卖得一干二净,早早地就关门休息。赵金元细心地观察过,整个市场都找不到农村宴席上吃的那种好吃的“焦丸子”,还有“白丸子”和“红丸子”,有几家肉食铺子也捎带着卖一些丸子,但吃起来可不是他要的那个味道。 因为自己爱吃这几种丸子,他曾经专门在别人的红白喜事上跟一个厨师帮厨,学会了做这几种丸子,这次为妹妹摆的那场乡村宴席上,就是他自己下厨做的菜,大家都夸他做得好吃呢!他想在这个蔬菜批发市场上试着做这几种丸子卖卖,看看行情怎么样。 说干就干,他瞅着在菜市场不远的街口租了半间门面房,瞅了个星期天的功夫置办了锅灶,备好了材料,试着做了几锅丸子,推到门口摆摊,没想到卖得还挺好。于是,他每天下午放了学就开始张罗着做这几种丸子储存起来,明儿一早就推出来卖。渐渐地,他的这个卖丸子的小店还真的在市场上“火”了起来。 开始有饭店和单位的食堂来找他订货了。起初,他每天卖剩下的丸子都可以卖到师范学校的食堂里,后来,做多做少全部卖光,师范学校的炊事员师傅不得不嚷嚷着“你小子,别光紧着人家买,也给咱们食堂里留一些!” 因为他做的丸子好吃,很受全校师生们的欢迎,有了这种丸子,师傅们做菜省了很多事,无论是做汤还是炖菜,又方便又好吃,还经济实惠。因为这丸子的缘故,师范学校的师生们都不再叫他“赵金元”,而改叫他“赵金丸”,于是,多年后“赵金丸”的绰号在同学群里仍旧经久不衰! 渐渐地,他做的丸子不用出摊卖了,每天晚上做好了成品用包装袋装好了码在那里,第二天天不亮就会有订货的商户前来拿货,常常是供不应求,有一些散户,去晚了就买不到货了。他只好尽最大的努力再多做一些。因此赵金元每天都要早起晚睡,把业余时间安排得满满的,没有一丝儿空闲。他觉得只有这样生活才充实,才不枉活这一生! 这天,凌晨四点,赵金元照例起了床,打开店门。因为下了一夜的雪,店门口积满了厚厚的积雪,他一边开门营业,一边打扫着门前的积雪。 突然,不远处传来噪杂的人声:“哇!看,看,那个人!” 顺着人们的目光看过去,赵金元看到大街上走过来一个高个儿男子,大冬天里,那人赤着两脚,身上只穿了条三角裤衩儿,脸上、额头上、胳膊和小腹处都淌着殷红的鲜血,他一只手捂住小腹赤脚踏在雪地上惊慌地一步步朝这边跑来,还不时慌张地回头看身后有没有人追上来,身后的雪地上留下了点点殷红的血迹,行人们个个张大了嘴巴,愣愣地看着这个惊慌失措朝这边跑来的男子。还好,并没有发现后面有人追杀。 突然有人小声说:“按理说这个时间,人们还都在热被窝里睡觉呢,除了我们这些做生意的,谁能起这么早?这个人这副模样慌里慌张地跑出来,该不是被人堵在了床上吧?” “是啊,准是没办好事!” …… 赵金元停下手里的笤帚,定定地看着那个渐渐朝这边走近的“血人”,有几个胆小的妇女慌忙缩回了身子远远地躲开来,不敢再看。对面那个光身子男人越来越近了,突然,赵金云惊愕地发现,那个人白皙的皮肤,黑黑的头发有点“自来卷儿”,再看走路的架势......他突然扔下手里的笤帚快步朝那个人奔过去。 “冯涛?冯子涛!”赵金元半信半疑地叫了一声。那个人一个激灵朝这边转过头来,这次,他彻底看清楚了,这个人正是他的同学冯子涛无疑! 赵金元脑袋“嗡”的一声,快步跑回到店里抓起电话拨通了县人民医院的急救电话...... 赵金元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在深冬的凌晨赤身走在雪地上的“血人”竟然会是冯子涛! 第四十一章 冯子涛大半夜被救护车接到了医院里,朱春雨接到电话慌忙把熟睡中的孩子托付给邻居大婶,就匆匆赶到了医院。她哭着问冯子涛到底发生了什么,冯子涛只是闭着眼一言不发。 冯子涛真的如人们猜想的那样把玩笑开到了别人家老婆的床上,没想到他这次“马失前蹄”被人家摁到了床上逮了个正着。他凭借着身高体壮力大威猛才得以逃脱,但也在搏斗中身中数刀,差点儿丢掉了性命。医生说,肚子上的那一刀,再有几毫米就伤及到了他的脾脏。 他懊恼地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更不敢直视赵金元的目光。 赵金元也一言不发,等医生给冯子涛处理好了伤口,安排好了住院,就默默地离开病房准备回学校。 冯子涛支走朱春雨叫住了赵金元:“元哥,你等一等。” “事已至此,还得请你帮我挡过这一劫。”冯子涛“喃喃”地跟赵金元说,“事后要打要骂我都会接着。” 赵金元不知道,在这件事情上他除了送他到医院保住性命,还能帮到他什么。他也不想在这种事情上再多帮他一分一毫。 “我是说,春雨那边,你还得替我挡着。” “怎么挡?” 赵金元冷冷地说。 “等她问起来,我就说,昨晚我在单位里值班和朋友一起喝酒,彼此都喝多了,因琐事动起了手,你也在场。如果春雨问你……” 赵金元没等冯子涛说完就快步离开了他的病房。 一路上,朱春雨那清澈见底的双眸,那单纯清秀的面容不停地闪现在他眼前。 “冯子涛,去死吧你!” …… 朱春雨来找赵金元问冯子涛昨天跟谁喝的酒?在柳林县城还是在柳荫镇上?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把他伤成了这样? 这一连串的问号问得赵金元无言以对,他别过脸去望着窗外。心里莫名其妙地生出一种负罪感。 “他每星期三和星期五晚上都要留在单位里值班,昨天是星期三,该他值班,咋突然会弄出这档子事来?” 朱春雨又当着赵金元的面拨通了她公公的电话,问他知不知道他儿子昨天在镇里值班跟谁在一起喝的酒,公公说:“不知道啊?昨天小涛没到家里来。” “哥,你当时在场?你跟我说说事情的来龙去脉。你只要说出那人长啥样我就能猜出他是谁?好歹我也在镇政府家属院里住了两年,那些人我大部分也认识个差不多嘞!不管怎样,总不能让他把人伤成这样还逍遥法外。” 朱春雨说着就又哭了。 “子涛他怎么说?谁伤的他,他自己最清楚。” “他只说这事怪他,是他先动手的,要我不要管。我寻思,事情不管怪不怪谁也不该这样下毒手吧?这事如果不处理,以后时候长着呢,这动不动就动刀子伤人那还了得?现在是法治社会,咱不能让这种人逍遥法外!我也是纳了闷儿啦,吃这样的哑巴亏也不是他冯子涛一贯的风格呀?” “那你就不要管,他恁大个人了,自己的事让他自己去处理!” 老二冯子明也咽不下这口气,他要问问清楚是谁对他哥下了这样的死手,他要带几个人去帮他哥给砍回去。 冯子涛躺在那里不吭声。 “哥,这不是你呀!你什么时候这么认怂?这么窝囊过?以你的性格还不得当场给砍回去呀?今儿这是咋的了?怕了?我倒想看看这个人是什么来头!” “你们都不要管,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 第四十二章 出了这么大的事,冯子涛的父亲去找那天夜里带班的张镇长打探消息,问那天知不知道谁和小涛在一起喝了酒。张镇长一头雾水,他说,之前小涛是在他这个班上,每星期三、星期五都要留在镇里值班的,可这小子忙得不得了,一会儿说孩子头疼老婆脑热的,一会儿又说县城里谁谁找他喝酒办事儿来着,每次都是十万火急,十次得有九次说他有事值不了班,有时候露个面点个名就偷偷溜了,打电话也不接,我正要找你问问清楚嘞,这小子怎么这么忙嘞?是不是在县城里做着啥生意?再说,那天没听说镇里有酒场啊! 冯子涛的爹没搭话茬就匆匆回到了自己屋里——自己的小子打小啥样儿自己知道。他思量着这小子一天天在搞什么鬼? 冯子涛躲闪着一直不说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朱春雨闹腾了一阵子,这事也就搁置下来不了了之了。 直到冯子涛出院,赵金元也没有再去看他一眼。他在床上趴了个把月,伤好以后就没事儿人似的去上班了。他依然如故,每天下班回来不大会儿就要找借口出去。这些天更是理由充分:他每天都带上把菜刀,说是要找“仇人”去“算账”! 起先,朱春雨还害怕得要命,可她拦也拦不住。后来,她见他每次回来身上也并没有什么“危险迹像”,渐渐地也不再担惊受怕,心里想,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出去吓唬吓唬那些人找回点儿男人的尊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省得以后再受人欺负。 可是,他这样子大约都有几个月了,几乎每次半夜回到家,他都要自言自语地嘟囔一阵子: “妈的,都别想跑,老子一个一个地‘修理’他们!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 “妈的,今儿个叫那小子逃了!” “他妈的,看你龟儿子逃得了初一还能逃得了十五?” ...... 起初,朱春雨还劝他适可而止,教训教训他们就可以了,或者到法院里去告他们,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不要再惹出什么乱子来。 后来朱春雨越看越不对劲儿,她心里想:这么些天,他干打雷不下雨,就这么没完没了地去“报仇”?他的‘仇人’有那么多吗?该不会是在演戏吧? 朱春雨好歹也跟冯子涛生活了五、六年了,期间也吃了他不少的“招数”,他的那点儿“德性”她基本上也已经了如指掌,不像刚结婚那阵儿,冯子涛说什么她都信以为真,即使冯子涛把她卖了她还傻呵呵地在那儿帮他数钱呢! 有了这样的质疑,晚饭后冯子涛又用报纸裹了菜刀溜出去的时候,朱春雨又把女儿托付给邻家大婶,就悄悄地跟了出去。她跟着冯子涛拐过一个路口又一个路口,穿过一条巷子又一条巷子,只见他在一家当街的巷子口停下了来,忙不迭径直上了二楼,走进了一家舞厅。 朱春雨看了一眼那把用报纸裹着的菜刀,它好好地躺在冯子涛的车筐子里,安然无恙。她悄悄地也跟着上了二楼,花两块钱买了张门票闪了进去。 舞厅里灯光闪烁忽明忽暗,她看见自己的老公去更衣间里换了身舞服,立刻有个瘦小女人跟过来挽住了他的胳膊。两个人勾肩搭背地进入舞池,冯子涛潇洒地扯起那女人一只手,另一只手很自如地放在了女人腰上,那女人的手熟练地朝他肩膀上一搭,音乐响起,两个人随着音乐的旋律翩翩起舞...... 要在往日,朱春雨又会忍不住上前跟他去理论,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无数次,也吵闹过无数次,可冯子涛依然如故,第二天还是照样借口百出谎话连篇,该怎样还怎样,家里的座位像针毡一样的烧着他的屁股......朱春雨吵累了,不想再吵了。 女人一脸的媚态一脸的骚情,朱春雨忍不住一阵阵恶心,一刹那间,她感到整个舞厅都旋转起来...... 第四十三章 朱春雨发现冯子涛早已经有了固定的舞伴,并且看起来两个人是那么的亲近与暧昧,她难受地双手捂住胸口,直觉得浑身的血液直往上涌,心里想:怪不得每天一到这个时间冯子涛便会火烧屁股似的胡乱地扒上几口饭,就猴急猴急地找借口出门。有时候他就根本不回家吃晚饭,原来有人在这里等着他,迟一会儿不出门那女人就会一个接一个的电话打来...... 朱春雨回想着一直以来冯子涛的种种表现,内心如刀剜一样的难受起来——舞厅和那个放荡的女人如磁铁一般地吸着他的心!他心里根本就没有这个家,没有她!他娶的不过是一个生育的工具和一个能为他照顾孩子、伺候他吃饭睡觉的“老妈子”而已! 朱春雨强忍着突如其来的眩晕,一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她只隐约看见那丑陋的女人一脸的兴奋,一脸的妩媚,一脸的骚情…… 一曲将终,朱春雨就着闪烁的灯光悄悄退出了热闹的舞厅踉踉跄跄地奔下楼去——她不能再在这销魂的地方多呆一秒钟,这不是她该来的地方!她的孩子还在邻居家里等着她回家,她还要洗衣服、拖地、刷碗、给孩子讲故事;她还有工作,还有很多重要的事要做……她痛苦地想到,每每这个时间她的丈夫就要到这个地方来快活地销魂,而她这时候都正蓬头垢面地忙碌着家里的一切。她突然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傻的那个人,第一号“大傻瓜”!自结婚以来,自己任劳任怨埋头苦干,不粘轻不怕重,凡事都在为一大家子人着想,如今换来的是这样的愚弄和欺骗!冯子涛就像个跳梁小丑似的上蹿下跳不停地在给她演戏,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菜刀还在冯子涛的车筐里悠闲地躺着,楼上音乐的旋律还隐约可以听见。 朱春雨抓起那把菜刀扔进自己的车筐里,飞也似地朝家里奔去。 一路上,春雨心里翻江倒海,痛苦万分。不听话的眼泪汹涌在脸上。行人的目光不断迎面而来,可她已经管不了那么多,控制不住的颤栗撕扯着她,她的心像是被一只大手攫住,越攥越紧,越攥越紧,抽搐成了一个坚硬的冰疙瘩,她分明看见那只大手的五指间,有鲜红的液体在滴落…… 一声汽笛震耳欲聋,她打了个寒噤猛地向右拧了一下车把,一辆飞驰的汽车呼啸而过——她险些让汽车给撞了。一刹那间,她突然懊恼自己为什么要躲开,为什么不让那呼啸的汽车把自己给撞死……倘若那样她就永远地解脱了,就永远不会再看见冯子涛,再想这些事了......与此同时,她忽然想到了孩子,想到了小玉珠——她那块连心的骨肉!她立刻又在心里嘲笑起自己来:为了这样一个男人竟这么没出息地想要去死!真是个傻女人!糊涂的女人! 小姑子的话又响在耳旁:“嫂子,别试图去驯服一匹野马!” 一匹野马野马野马野马…… 算了,由他去吧,她吵了一千次闹了一万次都不能改变他,说什么爱她,全是假的!假的!她以后再也不会在冰冷的黑夜里出来满大街去找他、去跟踪监视他、为他伤心难过、痛不欲生,不值得!她再不想跟这样一个人拉锯似的无休止地撕扯,她累了,伤了,她要离开他,她坚决要离开他!越远越好!刻不容缓! 朱春雨搂着自己四岁的女儿躺在被窝里,身子收缩成了一团,她浑身发抖,脑袋胀大,头皮发麻。她把自己蒙在被子里,不听话的眼泪“唰唰”地流淌开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冯子涛开门回来了。他先是懊恼地把自己摔在沙发上,自言自语地说:“他妈的,今儿个收拾了仨,最后一个竟他娘的让他把刀给踢飞了!” 朱春雨终于忍不住跳下床指着冯子涛的鼻子吼道:“冯子涛,别再演戏了!你他娘的当别人都是傻瓜!?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 “离婚?你他妈怎么忽然给我提出这么严肃的问题?吃错药了吧你?这过得好好的突然离得哪门子婚呀这是?是不是你外面有了‘相好的’,看不上我了?我说你这些天对我态度咋这么不好呢,合着是找到了备胎、有了相好的了是吗?” “是你有了相好的!你相中了那个会跳舞的贱女人!” “我没有,谁去跳舞天打雷劈!” 呵呵,又来了!朱春雨拿出那把用报纸包着的菜刀“啪”的一声拍在了茶几上。她想拿巴掌狠狠地去扇冯子涛的脸,可是,她浑身软塌的没有了一点儿力气;她头疼欲裂,五脏俱焚,刹那间天旋地转起来…… “我去跳个舞又咋了?那么多人都在跳!” “那你为啥不说实话?两口子过日子没有一句实话能过吗?那么多人都在跳也都是这么‘演戏’吗?” “我不是怕你生气么?” 冯子涛嬉皮笑脸的凑过来耍赖。 “冯子涛,你真不要脸!” 朱春雨直感觉又一阵天旋地转,一头栽在地上。 冯子涛走过来拽起地上的朱春雨才发现她在发高烧,他看见老婆满脸通红喘着粗气,伸手在朱春雨的额头上摸了一把,吃惊地叫起来:“怎么了?你发烧了?” 朱春雨伸出手无力地推开了他。 冯子涛把妻子送进了医院,安顿好以后,又折回来看女儿,女儿玉珠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来,正光着身子赤脚站在地上大哭着,她浑身发抖嚎哭着惊恐地望着这个世界,那小小的身躯早已经被冻得浑身冰凉。 冯子涛慌忙抱起女儿揣在怀里,那一刻,他鼻子一酸,两眼似乎要有泪水崩出。 他模糊着双眼,和孩子一同滚进被窝,一刹那间心头似乎升起了某种愧疚…… 在医院里打了两天点滴,朱春雨渐渐恢复了体力,医生告诉她,她现在是严重的亚健康,低血糖,低血压,贫血......回去要注意休息、少生气、多增加营养。 冯子涛认定,朱春雨就是感冒,他恼怒地想:都他妈的当妈的人了,还照顾不好自己,尽他娘的让人操心! 第四十四章 每月月底,朱春雨都要回家看一趟妈妈,这是她参加工作以来的惯例。 朱春雨每月有两天“探亲假”,再攒上两个周末,她每次回娘家就可以在家里待上两三天。 这次她一踏上火车,想哭的感觉又一次攫住了她,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极力克制自己想哭的情绪了。为此,她曾专门为自己买了副墨镜。 女儿珠珠每次去姥姥家都特别的兴奋,因为她喜欢坐火车,也喜欢见到姥姥,姥姥总是准备好很多好吃的在家里等她和妈妈。只是她不明白,妈妈每次回去为什么老流眼泪呢? “妈妈,你为什么老哭?心里老难受吗?” “妈妈没有,妈妈是心里高兴,妈妈是想姥姥啦!” 朱春雨答得语无伦次,泪水却越发的汹涌。 “不对,高兴了就应该笑,你看我高兴我就老笑,伤心了才会流眼泪。我觉得妈妈心里老苦了,我不想让妈妈心里难过,妈妈一流眼泪珠珠就高兴不起来了,珠珠想让妈妈开心。” 女儿说着伸出小手给妈妈擦眼泪,可是珠珠越擦,妈妈的眼泪越多,怎么也擦不完,擦着擦着,珠珠也哭了,眼泪一串一串地掉下来。 珠珠一哭,妈妈就顾不得哭了,就慌忙哄珠珠开心。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想哭的感觉一直伴随着她,忍住不哭是她一直在做的努力。 离家越近,想哭的感觉就越发的凶猛,她极力克制着,调整着,她不能在妈妈面前掉眼泪,这样就会让妈妈在漫长的岁月中一直为她牵肠挂肚,为她流泪,甚至会在漫漫长夜里彻夜难眠。 自从爸爸走后,母亲流了太多的眼泪。特别是朱春雨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工作、生活,一直是她老人家心里的一个结。 刚离开家时妈妈担心她一个女孩子小小年纪一个人在外工作,会屈着,会饿着,会冻着,会受欺负,会想妈妈;而今,她长大了,嫁人了,有了依靠,有了温暖,有了疼爱和呵护,她应该让她老人家放心了!她一直认为孩子大了每次回去看妈妈,除了给她老人家买一些好吃的好喝的,最大的孝顺就是让妈妈开心、放心! 朱春雨每次在妈妈面前都强颜欢笑,妈妈问起她工作和家里的一些事,她总是说单位里领导多么照顾她,同事们对她多么好,公公婆婆对她怎么怎么好,冯子涛多么多么地疼她,看着妈妈很宽慰的样子,朱春雨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他想,冯子涛一个人在家这几天一定又“疯”了,往日,她回娘家的这几天,家里的电话费就会猛增,她曾经因为不相信这样的消费,专门到通讯大厅查过电话记录,每个月的那几天他都和一个固定的电话号码频繁地通话,而且通话时间长达一两个小时之久,这在她心里一直是个谜。她曾经质问过他,他总是牵强附会、强词夺理,他还会对天发誓:谁要是背着你朱春雨干出什么伤天害理对不起你的事,就让他‘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就让他死爹死娘死老婆,全家死光光! ...... 冯子涛,你真卑鄙! 第四十五章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谎言和诸多次“狗血”之后,朱春雨觉得自己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耗费在这些烂事上,撕来扯去的遭人笑话,她丢不起这个人! 无数次的伤心失望之后,她心里无比绝望地想:唉,随他去吧。朱春雨啊,朱春雨,改变不了别人你就改变自己吧,看轻看谈,不要太在乎他了!无视他的存在! “看轻看淡多少痛苦就会离开你多少。”是的,她不能把整个人都毁在这些纠缠不清的破事上,她必须从这些琐事中解脱出来,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因为这样一个男人毁了自己,太不值得!这几天既然离开了那个家就不要想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了,眼不见心不烦…… 朱春雨不止一次地在心里劝着自己,她要放松心情好好地陪妈妈住上几天。 可正当朱春雨这样想的时候,却冷不丁接到科里的一个电话,让她提前赶回去,局里要开个全体会,各乡镇分所里的人员都要来,不许请假。 朱春雨接到通知就忙不迭心急火燎地往回赶。 第二天下午,朱春雨就提前赶回到家,她想,也好,休息半天明天不耽误开会呀! 春雨大包小包地拎着,手里还牵着孩子,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拿钥匙插进锁孔里却怎么也打不开房门,显然,门被反锁了。一种不祥的预兆袭上心头:这个时间,冯子涛应该还没有下班呀,门怎么被反锁了?难道家里来了贼?她不禁打了个寒战。 她正想去叫人,没想到门突然开了,冯子涛鬼鬼祟祟探出头来,尽管他极力掩饰,朱春雨还是感觉到了他表情背后些许的慌乱。 “呦,咋这么快就回来了?也不打个电话我好去接你呀!” “嗯,明天有个会。” 说着,朱春雨就带孩子往屋里迈。谁知,冯子涛却一把抱住她把她逼进了客厅的一个墙角里,他高大的身躯死死地挡住了她,这时从里屋冲出一个女人,慌里慌张的高跟鞋声“哒哒哒”地逃出了她的家门,她从他腋下的缝隙间隐约看到,那女人正是她那天在舞厅里见到的他的那个舞搭子…… 朱春雨直觉得自己一下子好像窒息了,脑袋又一次“嗡”的一声胀得老大,她口干舌燥说不出一句话来。冯子涛脸色煞白缓缓地松开了她,她想发疯似的去追上那个女人亲手撕了她,可她的腿软得厉害,几乎迈不开步子。她的心脏“咚咚咚”地好像要跳出了胸膛,心窝子疼得像要窒息,良久,她用尽力气抬起手一巴掌扇向冯子涛的脸,可她立刻觉得,她的胳膊是那么的软弱无力,她那一巴掌没有任何的力度,她根本没有打疼他。朱春雨真恨自己是多么的软弱无能,她怒视着傻在那儿的冯子涛,歇斯底里地喊出了一声:“滚!” “亲爱的,你听我解释,事情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她,她是来跟我要账的。” “滚!别让我再看见你!” 冯子涛还就真的“滚”了,他趁机一溜烟地逃出了朱春雨的视线,不知了去向。 朱春雨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只喊出了一个字:滚! 冯子涛,你这个人渣!这辈子都别让我再见到你!累生累世都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 第四十六章 朱春雨在地上绝望地坐了很久,眼前模糊混沌的一切渐渐开始清晰起来。她渐渐听到了女儿的哭声,她正走过来用小手去拉她的手……她慢慢地站起身,拎起散落在地上的包包,重新牵起女儿的手走出了家门。走了几步,她突然又想起什么,折回身拨通了婆婆和金元哥哥的电话。她不能这样就走了,对他这样得寸进尺给脸不要的人,她不能再给他捂着盖着,她要让他们家有个人知道,冯子涛这些年都对她做了些什么,不是她朱春雨不过日子,而是这日子实在是没法儿过! “哥,你有时间吗?到我家里过来一趟。” “你,有事?” “嗯,有事。” 赵金元接到朱春雨的电话,骑摩托车匆匆赶到了冯子涛的家里。 朱春雨满脸泪痕斜倚在沙发上,见赵金元进来,她抹了把眼泪站了起来。 “怎么啦这是?吵架了?子涛呢?” “哥,你看看,你的好兄弟,他今天把女人带到了家里!” 朱春雨说着把赵金元带进卧室,让他看那凌乱的现场,赵金元扫了一眼便退回到客厅,一时不知道该对这个眼前的“弟妹”说些什么。 “哥,我今天让你过来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让你知道,不是我朱春雨放着好日子不过‘瞎折腾’,这女人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我家里了,先前我就在家里莫名其妙地发现过几次女人的长头发,他身上还时不时有女人挠抓的痕迹,每次问他,他都是赌咒发誓,耍赖耍横装无辜;还有那次刀伤,至今都是个谜!你这个好兄弟,他,他简直就不是人!” 朱春雨说着哭着,哭着说着,仿佛说也说不尽的委屈。 “春雨,你先消消气,我去把他找回来,看我怎么‘修理’他。” “不用了哥,我走了……” “不,你不能走,怎么能说走就走呢?还有孩子,再说,你不是还要上班吗?” “不,不上了,什么也不要了!我要回家……” 朱春雨涕泪横流,放声痛哭。 看着昔日里桃花儿一样的女人这几年活成了这个样子,赵金元不禁同情起眼前这个要相貌有相貌要德性有德行的女人来,她的知书达理,为人厚道,所有认识她的人都有目共睹。 “这怪不得谁,都怪我当初瞎了眼,脑子里进了水。” 朱春雨拎起地上的包牵起孩子的手大踏步离开了家门。赵金元追出几步想拽住她,她用力推开赵金元的手低声说:“不用了哥,你留不住我。” 赵金元眼看着朱春雨拦了辆出租车飞驰而去! 他慌忙折回到冯子涛家里,用座机呼叫他的bb机,可是,呼了几遍他都没有回电话,他大概以为朱春雨要在电话里骂他嘞! 冯子涛的爹娘接到朱春雨刚才打给他们的电话也匆匆赶来,可冯子涛不知道去了哪里。 直到深夜,冯子涛才开了单位里的车来叫赵金元和他一起去追朱春雨。 “你熊小子刚才干什么去了?呼你也不回!这么老半天了还上哪里去找人?你就‘作死’吧你!” 赵金元一边骂着冯子涛一边披了件衣服跟他上了车。 “凌晨一点开往徐州的列车还没有到,应该还来得及。” 火车站离县城足足有四十公里,冯子涛一边飞快地开着车,一边自言自语。 “你小子早干什么去了你?早就跟你说过,你这样折腾早晚得出大乱子!” 第四十七章 火车站的候车室里人不是很多,开往徐州的列车正徐徐进站,冯子涛飞快地穿过人群挤到站台上,他看见不远处朱春雨正抱着睡熟的孩子排队上车,他一个箭步扑过去拽住了她,朱春雨吃惊地看过来,然后立马拼命地挣脱了他的手。他向前一步夺过了孩子,又伸手去扯春雨臂弯里挎着的包包,他想把朱春雨拽住,谁知朱春雨甩掉手腕子上的包拼命地扑过来抢夺孩子,孩子被吵醒了,在冯子涛的怀里边哭边没命地踢腾,可他就是抱得紧紧的不给春雨。任凭孩子在他怀里死命地抓挠,他知道,春雨只要夺走了孩子,那麻烦可就大了。 火车马上就要开了,朱春雨突然放弃了抢夺孩子,捡起地上的包,没命地跑上了列车…… 冯子涛没有想到春雨会放弃和他争夺孩子,他原想春雨再跟他撕扯一会儿火车就开走了,到时候任凭她怎样闹腾都跑不出他的手心……没想到,春雨这么决绝地放弃与他争夺,这么决绝地离开他上了火车…… 孩子在冯子涛的的怀里拼命地嚎哭。 朱春雨满面泪痕,从车窗里探出头来遥望着夜色中哭喊的孩子,忍不住痛哭失声。 列车一声长鸣,“哐哐”地驶出了站口,向着远方飞驰而去…… 冯子涛原想孩子是朱春雨的一块心头肉,他知道朱春雨心肠软,放不下孩子,只要留住了孩子也就留住了春雨,哪成想春雨这次走得是那么的坚定与断然,那么地义无反顾! 一路上,赵金元开着车,冯子涛抱着女儿坐在后面的座位上,孩子一直在哭喊着“妈妈”,冯子涛把脸埋进孩子的怀里也哭了,此刻,不知道他是在心疼孩子,还是在懊悔自己。 赵金元默默地开着车,孩子歇斯底里的喊叫撞击着他的心。 冯子涛啊冯子涛,造孽啊你! 冯子涛带着孩子住进了父母家里,几天以来,孩子躺在奶奶怀里不停地哭着要妈妈,任凭爷爷奶奶怎么哄劝都不肯吃东西。她不吃不喝也不玩,闷闷不乐地躺在奶奶怀里,时不时地泪珠儿噙在那双大眼睛里无助地看着这个世界,那噙满泪水的大眼睛分明是在讨伐她的爹…… 冯妈妈不时地陪着孙女掉眼泪儿。 夜里,小玉珠更是不让他的爹靠近,老两口轮班熬着珠珠,孩子睡着睡着就突然惊厥地大哭着叫喊着妈妈,不知道孩子在做着怎样的噩梦。那小小的身躯不停地战栗着,惊恐地望着这个世界。 老两口好不容易把孩子哄睡上一会儿,也是“吭吭唧唧”似睡非睡,大人们也许永远无法体会孩子的世界,无法体会孩子失去妈妈的无助和惶恐。 冯妈妈实在累得不行了,想起冯子涛惹下的这些麻烦事,她突然没好气地把孩子塞到冯子涛的怀里扭头就走,可孩子杀猪似的嚎叫让老太太揪心一样的难受。 “唉,这可怎么着是好哦!” 老太太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一家人发丧似的不得安生。 几天以来,冯子涛的妈妈愁容满面,她之所以不急着想办法去接春雨是想为难一下自己的儿子,让她那不争气的儿子长长记性。 …… 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冯子涛下班回到家只是闷头吃饭也不敢吭声。 到了第四天中午,冯妈妈抱孩子坐在当院儿里,只是噘着嘴生气,也没有给一家人做饭。 冯子涛这几天也不敢跟伙计们出去喝酒吃饭了,他下班回到家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心里毛糙局促得要命。 老三子亮放学一回到家就往厨房里钻,“妈,我饿死了,你咋还不做饭哩?” “吃吃吃,就知道个吃!一个一个的都把你们养成祸害了!” “这关我哪门子事呀?”子亮胆怯地小声咕哝着就回他屋里待着去了。 冯子姣可不认这一套:“你那好儿子惹下的祸关人家亮子啥子事嘛?吼什么吼!” “都给我滚!嫌我死得慢么是?”老太太气不打一处来。 “管管您那好儿子吧!”冯子姣也摔门进了自己屋里。 “这么几天了,你也不吐不嗪的,想干啥?不想过了是不?孩子都让你们给糟害病了你都没看见?!舍着个老娘踹是不是?” 老太太没好气地冲着冯子涛大吼起来。 “那——妈,您说咋办?” “咋办,咋办,你得先去人家娘家陪个不是去!罢了,把人给接回来呀!” 第四十八章 冯子涛虽然这几天心里急得要命,但表面上还是嘴硬: “唉,接她干啥,她反正迟早要回来上班的。” “你就等着吧你!这孩子白天黑夜地哭闹你倒是熬着、抱着啊你!合着你图清闲舍着个老娘遭罪啊这是!狼心狗肺的东西!” 冯妈妈又急又气,鼻子一把泪一把地哭诉起来。她把儿子从小到大让她不省心的事全都数落了一个遍儿。冯子涛只是默默地低着头不吭声。 “哼!还想让人家自己乖乖地回家来?做梦去吧你!也不看看自己干的什么事!告诉你,你去了磕头赔不是都难说能让人家再跟你回来。” 妹妹冯子姣也在一旁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数落她哥。 “哼,我看也就是朱春雨这么老实善良、软弱可欺的女人,要是换了我,你找是吧?你找我也找!你当除了你天下男人都死光啦是吧?你找一个我就找十个,要你也知道什么是背叛!什么是伤害!不服?那咱就法庭上见!” 冯子姣伶牙俐齿不依不饶。 “死妮子,你插的什么话?小姑娘家家的口无遮拦,再敢瞎说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冯妈妈这会儿是见一个骂一个,气儿不打一处来。 “我的个妈呀!管管你那儿子吧,你逞的好儿子!去年暑假,你让我去给他们送东西,我就看见她带了个女人在家里呢。大白天两个人反锁在屋里大半天不给我开门,他还有脸跟那娘们儿介绍说‘这是我妹’,啊呸!那不要脸的女人竟还敢厚着脸皮没事儿似的过来跟我搭讪,我一个巴掌甩过去扇在了她脸上。要不是他拽住我让那娘们儿给跑了,你看看我怎样让他们‘好看’!你说你儿子办的这是些啥事啊这是?还说什么‘事实不是你想象的那样’,骗鬼去吧你!你们特么当别人都是傻子啊!?他怕我回来告诉你这事,还买了块手表堵我的嘴!没想到,这样的错误他竟然还敢一犯再犯!唉,我还真服了他了!” “你——!”冯子涛瞪大眼睛怒视着子姣。 “你什么你?这不,这表还在,还在!” 冯子姣用指头“铛铛”地敲着手腕子上的那块表狠狠地说。 完了,完了,众叛亲离! 尽管妹妹子姣不依不饶为他的罪过积极举证,冯子涛还是讨好地走过来,给他的弟弟妹妹一人5块钱让他们到外面去吃点饭,罢了赶快去上学。 冯子姣不领他的情,一巴掌把钱打落在地上:“我不要你这臭钱!” 子亮可不管这些,嘴上说着“你不要我要!”便上前抓起地上的两张票子飞也似地跑出了家门。 晚上,一家人聚在一起商量着该怎么去接春雨。 冯妈妈对儿子说:“你去,见了妈妈就双膝一跪,诚心诚意给人家道个歉,人家要打就打,要骂就骂,要杀要剐都不能含糊!” 冯子涛说:“估计我自己去是接不了,还得有劳你们二老。” “好,我们去我们去!我们替你伸出这张老脸让人家打去!” 冯老太太这几天对她的大儿子一说话就像打枪。其实,她早已经无奈地作了一番打算,这一次,是他老两口该出面的时候了。 “叫上元儿哥吧,路上有个啥事啥的。” “还嫌人丢得不够是吧?人家要骂就叫人家骂几句,要打就让人家打几下!还能有啥子事?人家就是拿唾沫啐在咱脸上咱都得接着!哦,你这会儿知道怕了,早干吗去了?你元儿哥要上学又要做生意忙得啥似的,哪有功夫伺候你这些破事儿?” 冯子涛的爹终于长叹一声发话了:“也好,元儿这孩子看哪哪像个文化人,办事也稳当,让他跟上也好,有个啥事啥的好商量商量。你、我,还有孩子,都去,去给人家负荆请罪!咱摊上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你还能有啥法子?” 第四十九章 柳林县离徐州市300公里还要多,路上少说也要五、六个小时,再怎么着上午也要赶到吧,这样一算凌晨四、五点钟就得出发。 冯子涛和赵金元两个人轮流开了6个多小时的车,终于在上午十点多钟,一家人来到了朱春雨家住的小区门口。 冯子涛把车停在路边,一家人开始纠结让不让小玉珠下车啊。 冯妈妈的意见是,要是带着孩子下车,孩子一见她妈肯定得黏上,春雨把孩子留下就更没有时候回去了。再说啦,咱这是来接人家孩子回家还是来给人家送孩子呀? 最后商定,先让金元在车上陪孩子等着,他们三个人先进去家里看看。 春雨妈妈把亲家让进屋里,见冯子涛耷拉着个脑袋跟在后面,立马发作,推搡着不让他进门。 她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地骂着: “你小子还有脸进我家的门?还真是服了你了!我家春雨哪一点对不住你,你这样对待她?你在你们那儿翻着番儿地找找,还有我家姑娘再省事、再知道过日子的吗?她从小知书达理有老有少,没想到摊上了你这种痞子!竟然逼到了过不下去的地步!亲家,你们今天都在,你们说说,我家春雨这些年怎么样?骂过老还是打过少?还是舍东撂西过不得日子?或是长得丑配不上你家这崽子?当初你追得松一点儿我们春雨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呀,你这个没良心的!” 春雨妈妈说着说着便忍不住声泪俱下,痛哭失声。 “亲家母,你消消气,都怪我教子无方今儿个来给你赔罪啦!” 冯福海红着脸端起桌上一杯水递到亲家母面前。 “春雨是个好孩子,我和她妈都一直夸她嘞!知冷知热细心周到,弟弟妹妹们也都很喜欢她这个嫂子。这几年,因为家里有俩学生,还有老母亲在我家,她妈也没法儿去城里帮她带一带孩子,里里外外都是春雨一个人,受了不少累,这孩子从没在我和她妈跟前说过一句抱怨的话。家里谁有个头疼脑热的,她比谁都上心,这些,我和他妈心里都有数,我和她妈就整天跟人说,俺家春雨是天下最好的儿媳妇嘞!小涛他不听话,让咱家春雨受委屈了,这个我和他妈也有责任。都怪我管教不严,教子无方,教子无方啊!唉……嫂子你放心,从今往后他绝对不敢了。都怪我这几年疏忽大意疏于管理,对不起春雨和老嫂子了!我这厢赔礼啦!” “这哪能怪你?都养到这么大了,懂事孝顺的孩子还用老人操心吗?我家也养着儿子呢!从来都不用我操啥心。春雨虽然很小就出去工作了,但也没让我操过心,回来一趟总是说领导好、同事好、公公婆婆好、丈夫也好,她从没说过你们一个不字。为此,你不知道我在心里对你们是多么感激!我寻思,我女儿走那么远还有这一家人替我照顾她、心疼她,我这心里老润贴了。但这两年,她每次回家,我看她一趟比一趟憔悴,每次问她总是说没事没事,可背过脸去就眼泪汪汪的,我这当妈的心里那个难受呦……我寻思,难道是因为没人带孩子累了?作难了?可这死妮子再问也不说,总是强装笑脸来应付我,可她不知道那脸上的笑就比哭还难看。我知道,这孩子是心疼我,怕我担心,她从小就这个脾气,心重,总替别人着想,什么事都爱自己扛着,没想到这个王八犊子,他竟是这样对待俺的闺女!说起来我这个孩子可真能吃屈呦!……” 春雨的妈妈又抽泣得说不下去了…… “这次,她刚从家里回去就又一个人折回来,我寻思这一定是出啥大乱子了,一问她,她就再也控制不住一头扑到我怀里大哭不止啊! ——这孩子,她是真扛不住了呀! 这次,她一五一十地都跟我说了,他娘的粑粑的,俺家闺女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再这样下去还不把个孩子生生给窝囊死?唉,都怨那个死老头子,怎么就死在了那里,死在了那里呀!要不,我们这孩子怎么会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受罪啊!” 朱妈妈哭得是那般的伤心。 “老嫂子,你别哭了,都怪我了。回去以后,我一定好好教训他!往后,家里的一切我都管起来,我让她妈去帮她!” “别说了兄弟,我这闺女再回去就死在你那里啦!” “哎,嫂子,你这是什么话,小涛他再敢胡来,我就扒了他的皮!” “你扒他的皮有啥用?生就的骨头长就的肉,他的症结在骨头里,在他的心!说实在的,他们就是长再大在你我跟前也还是个孩子,真要是犯点儿小小不然的错误,也没啥不可原谅的,我家春雨也不是那种心胸狭隘之人,可是,说瞎话捣鬼找女人,这可是个品质问题,谁家的闺女敢一辈子这样跟他纠缠?我们是怕了!” “亲家母,说一千道一万,我们对不住您,对不住春雨这孩子,您让那个挨千刀的进来给您磕个头陪个不是,你愿打就打愿骂就骂,也好让您出出气,您看行吗?”冯妈妈陪着也掉下了眼泪。 “别,我用不着!也不会接受他的道歉,表面上看这孩子还蛮可以的,来一趟‘妈呀妈呀’地叫得那个甜,合着这是个好嘴孬心啊这是!” “唉,老嫂子啊,不管咋滴,小孩子可怜啊,这几天弄不到肚子里一点儿东西,都那么几天了,好说歹说就喝了半杯奶粉……” “你们也知道心疼自己的孩子,我家春雨也是我手心里捧大的孩子呀!而今跑那么远受这样的委屈,我这当妈的心里别提多难受了,你们说说,搁谁身上谁能不心疼?唉,都怪这个死老头子呀!你一拍屁股走了,你晓得你的宝贝闺女受的是个啥委屈呀?你知不知道呀?你个死老头子!你甩下这一摊子的事叫我一个孤老婆子可怎么办呀?!啊——朱险峰,你给我回来,你看这事我该咋办?该咋办呀?!” …… 第五十章 朱妈妈越说越伤心,这会儿已经忍不住大哭不止。 冯福海老两口只是红着脸一直说着道歉的话,局面十分尴尬。 把他们置入这种境地的是他那挨千刀的儿子,冯妈妈一边在心里千遍万遍地恨着、骂着自己的儿子,一边也禁不住潸然泪下: “嫂子,你别伤心了,春雨她嫁到我家就是我们的孩子,以后,再怎么着也不会再委屈这孩子了,不管怎样,春雨她总也得回去上班呀!” “还上个什么班呀?俺家孩子保命要紧,再好的工作我们也不要了!再好的工作也没有我闺女的命要紧啊!我不能眼看着我闺女憋死、气死在你们家里!孩子你们能养就养,养不了就给我送过来,别看没有了老头子,我和春雨再怎么着也能把孩子养大。就是你们老冯家不给一分钱,我们也能把孩子抚养长大!” 春雨妈妈说出了这么绝情的话,看来这事情没有他们想得那么简单。 朱春雨始终没有出来见公婆,她妈说她家春雨这几天不吃不喝一直在医院里躺着呢! 冯福海说:“那我们去医院看看孩子呀!” “别价,用不着,让她安生一会儿吧!” 老冯知道这次想要接回儿媳妇,没那么容易! 冯子涛被拒之门外老半天悻悻地折回到车里,一个劲地搓着两只手掌问赵金元该怎么办。 赵金元只管哄小玉珠开心不搭理他。 “这样吧,你们老两口先回去,我就不留你们了,按说你们大老远来到我这里是该留你们吃了饭再走,可是春雨这孩子几天都滴米不进了,我也实在没有那个心情!老嫂子我……对不住了。” 朱妈妈一抱拳,两行清泪又顺着苍老的脸颊缓缓而下。 老两口被亲家母不冷不热地赶出了家门,冯镇长脸色铁青一把把冯子涛从车里拽出来左右开弓朝他脸上扇着巴掌。 赵金元傻在那儿,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好容易劝老爷子上了车。 冯妈妈一到车上便嚎啕大哭起来:“哎呀,你这个挨千刀的,八辈子的人都让你给丢尽了呀!你让你爹妈的老脸往哪儿搁?春雨,我的好儿媳妇哎——”。 冯老爷子也早已是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赵金元心里想,事情到了这步田地,你冯子涛总该会长一些记性了吧!可是,以后的以后,种种迹象表明:赵金元,你太高估了你这位朋友的人性了! 小玉珠千里迢迢跟着爷爷奶奶来接妈妈回去,结果也没能见上妈妈一面。 带孩子回家?还是再厚着脸皮折回去送孩子?这是个难题! 孩子的小脸一天天见瘦,腮帮上也没有了红晕。都来到妈妈跟前了,却不让孩子见一见她妈,说起来真的是有点儿绝情。再回去送孩子吗?老两口确实抹不开这个面子。 僵持了一会儿,一家人商定,还是先把孩子带回去,再做计议,这样,过了今天缓和缓和,就说孩子病了,再来接春雨回去。 赵金元说,春雨能不能回去原因也不单纯在孩子身上,干吗要让孩子遭这个罪?这么小的小人儿,怪可怜的! 冯叔叔长叹一声:“唉,没有法子啊,只能这样了。不难为难为这小子,他妈的不知道锅是铁打的!” 第五十一章 回到家里,小玉珠真的就病了,她发着高烧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打着点滴,冯妈妈日夜守护在小孙女病床边连累加气也病倒了。 冯子涛父子不得不又厚着脸皮带上份厚礼再一次登门去接朱春雨。这一次,他们根本就没有敲开人家的家门…… 得知女儿病了,朱春雨的心刀绞似的难受,她又一次彻夜未眠,天不亮就起了床,让弟弟开车陪着她过来接孩子。和她们一同来的还有她的叔叔和婶婶。 朱春雨一直无比痛心的是:家,那是夫妻互敬互爱的地方,那是孩子成长的地方,他竟敢用这样的方式来亵渎。他曾经是那样地喜欢她、爱她,如今却以这样的方式一次次来伤害她......几天以来,每当想起那一幕,朱春雨就会锥心一般的疼痛难受,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她曾经一退再退,对他报以爱和包容,如今她已经退到了悬崖的边缘,她不能再退了,也不想再退了,她要把自己从这样的泥沼中拯救出来,否则,她终究有一天会死或者是疯掉的...... 一路上,朱春雨忍不住把和冯子涛之间的一切都回想了一个遍儿,热恋时的一幕一幕交替在她眼前闪过,他不相信,那时的冯子涛怎么会是如今的这副模样儿,不是他变了,是她那时太单纯太傻了,没有看清他——其实,她从来就没有真正认识过这个男人。 …… 冯镇长见儿媳妇春雨回来了,忙不迭要去菜馆张罗饭菜,春雨说,“不用了爸,我们这就回去呀!” 冯妈妈从屋里出来,拽住春雨说:“再怎么着也得给小妮儿收拾几件衣服啊!” 春雨的弟弟说:“不用了阿姨,回去我给她买新的。” 朱春雨冷冷地丢给冯子涛一纸离婚协议,冯子涛死活都不肯签字。 朱春雨说,那就法庭上见吧。 “春雨,你就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其实......其实我再怎么浑,再怎么不是人,在我心里都还是爱你的!你一直都在我心里。在我心目中,没有比你更纯洁更干净的女人了……” “你还有脸跟我说这些?”朱春雨哭了。 “春雨,我的好春雨哩,求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就这一次!你看我今后怎样疼你。” “嗛,我不会再相信你说的话,我已经给过你一百次机会了,我知道,就算我再给你一千次一万次的机会你都不会珍惜!你把别人的善良当成了软弱,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太欺负人了!对你这种不懂珍惜的人来说,永远的失去是最好的教育!” 朱春雨淡淡地说着,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冯子涛一眼。 子姣一直在她自己屋里哭,不肯出来见她嫂子。她说,她没脸见嫂子,没话跟她嫂子说。 “姐,快上车,我们走!” 春雨的弟弟再一次催促春雨。 冯妈妈抱住春雨和孩子失声痛哭:“孩子,你就真不要妈了?” 春雨也哭了:“妈,你永远是我的好妈妈,等珠珠长大了,我会让她来看您的,您和我爸以后——多保重吧!” 冯子涛追出来想再抱一抱亲一亲自己的女儿,没想到小玉珠转过身来伸出小手朝她爹的脸上狠狠地抓了一把…… (她大概以为她爸爸又过来抢夺她呀!) 几个月后,朱春雨由她舅舅帮忙把工作关系调回了徐州。 第五十二章 赵金元的丸子店开得越来越火,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他换了个更大一点的门面,地理位置也相对好了许多,丸子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十几个品种,什么虾丸、鱼丸、海鲜丸、蔬菜丸、韭菜丸、龙须丸、绿豆牛肉丸……一应俱全,都是金元自己经过无数次的实验摸索、亲朋好友的试吃建议,创意出来的,味道独具特色。 师范学校的师生们一见到赵金元就没有别的话,“啥时候再添新品种让我们去试吃?” 他总是慷慨地说:“欢迎随时来解馋!” 随着赵金元的丸子越卖越火,他人缘也越来越好起来,有时忙起来他一个人靠业余时间已经难以抵挡。 他想把父亲接出来,不让他老人家再种地了。不料,却被父亲骂了出来: “农民不种地指望个啥?生意今天说让你卖你卖,明天忽然来个什么政策不让你干了,你就是投机倒把,你就是资本主义!田地是咱农民的根啊小子!” “哎呀爹,这都是什么年代了?不是您那个时代了,现在人家***主席都说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哩,我这是小本生意,人家有本事做大生意的资金用得多,国家还扶持无息贷款嘞!” “你做你的,冬天地里没活儿的时候我可以给你帮几天忙,秋麦忙天的还是不能耽误我收种庄稼。” “爹,这不是不想再让你出这么大力了吗?你都60多岁了,紧着你折腾还能再干几年?总不能八十岁还要上犁子上钯去耕地吧?” 爹爹笑了,他抽着旱烟“嘿儿嘿儿”地笑着,满脸的皱纹深深地聚在了一起。再怎么着,儿子一边上学,一边挣钱新翻盖了老屋,买了摩托车,还替他供着个大学生,这不能不说是儿子的本事。他赵满囤一辈子都没挣过这么多的钱。只是,这孩子眼看着都过了三十岁了还没说上个媳妇儿……这在赵满囤心里着实是个大心事! “我说伢子,该说个媳妇儿了!” “不急,爹,那也得有合适的呀!” “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只要长相说得过去,是个女人,将来能给咱生娃儿就行呗!你还要挑啥样的?难不成要等到四十岁吗?你看看咱村年纪跟你一般大的汉子都抱了几个娃儿了?有一个算一个的,早都当上爹了。你这边再不抓紧点儿,眼看着这年龄马上就要‘过杠了’呀!唉,也怪我,谁叫咱这么穷呢?往后好了,我娃儿有本事了,抓紧点找上个媳妇儿,也好有个帮手啊!” 赵金元全然不理会爹的唠叨,他只顾办完了事就往县城里赶。爹爹不能“全职”来给他当“小工”,他便打出招牌来招工。 打出招牌的第一天,冯子涛的弟弟冯子明来买丸子,就一惊一乍地问他:“哥,你要招工人干嘛不找我呀?我下了班没事儿整天在家门口打扑克牌,浪费青春呀!” “我哪知道你上班这么闲?也好,自己人可没有工资啊!”赵金元跟他开玩笑说。 “呵呵,好好好好,管丸子吃就行!” …… 第二天,冯子明一下班就来到店里,他抬头看着门上头的“金元丸子店”几个字说:“这招牌也太土了,我得给你改喽!丸子都卖这么火了,没个正儿八经的招牌哪能行呢?” “好,你看着改。” 赵金元每天放学后就只顾忙着店里的生意,顾不上那么多,他想,只要丸子卖得火,他才不管这店叫什么名字呢! 冯子明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说:“就叫‘樱桃小丸子’如何?” “行行行,你说叫啥就叫啥,就叫‘樱桃小丸子’!明天你下班从广告公司路过,就给咱做个这样的招牌挂上得了!” 赵金元有了冯子明这个帮手,店里的工作轻松了很多,他们每天晚上忙完了活计,两个人有时还要喝上两杯。 冯子明的老婆文娟在县纺纱厂上班,有时上夜班在家里睡足了也来店里转转,时不时地也搭把手。 渐渐混熟了,文娟有时也跟着子明在店里吃饭,困了就一个人到里屋赵金元的床铺上睡上一会儿。起先,赵金元还觉得有点儿拘谨,按农村的习俗,兄弟媳妇儿哪有在大伯子哥床上睡觉的?可文娟并不计较这些,她大大咧咧的不拘小节,时间一长金元也习惯了。赵金元觉得子明两口子不跟他见外,这感觉倒是特别的温暖和亲切,就像是一家人。 文娟也不腼腆,有一次她“哈哈”地笑着对冯子明说,“咱元儿哥的床收拾得可干净了,像大闺女的床铺似的。” 三个人都笑了。 第五十三章 冯子涛离婚了。 在一个深秋的夜晚,他喝得酩酊大醉,摇摇晃晃地来到了赵金元的店里。 赵金元和冯子明刚刚忙活完了手里的活计,正准备吃饭。 “呦,还没吃饭呢你们?”冯子涛说着,一屁股歪在了面前的凳子上。 “来来来,一块儿吃点儿!” 赵金元忙起身在他面前加了一套碗筷。 事先摆下的两杯酒还在桌上,冯子涛端起一杯来又要喝。他弟弟子明挡住他说:“行了行了,看你喝得不少了。” “没事儿,你哥我——没事!” “在哪儿喝的这是?吃饭了没有?” “没有,光喝酒了,你哥我喝酒向来不吃饭。” “那,快点吃点东西回去休息吧,天不早了!” “不,我今天要跟咱元儿哥拉拉呱儿,好长时间没在一起拉呱了,呵呵,好久不见,好久不见啊!喝!” 冯子明看他哥已经喝得差不多了,便起身把两个酒杯撤了回去,“都不喝了,咱们吃饭。” “我说金元啊,你咋就想起来干起了这个行当?好好地上你的学呗!我说你当了学生当老师,当了老师你又去当学生,你还有完没完了?烦不烦哪你!哦,瞅放学的功夫还要做点儿小买卖,你安分点好不好?” 见冯子涛还能说出“安分”这个词,冯子明和赵金元两个人都“哈哈”地笑了。 “我的确是有点儿‘不安分’,但我的这种‘不安分’和你的有点儿不大一样!” 赵金元有点调侃地说。 “哈哈哈哈,”冯子涛也大笑起来,“你这么不安分,这么多年咋一个女人都没混上?看看您老弟我,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 冯子涛说到这儿,突然打住了,“嘿嘿嘿嘿,再不能这么说了,我这家里的那面‘红旗’是倒了,倒了!彻底倒了!呵呵,不说了,喝酒!” 冯子涛习惯性地又伸手去原来放酒杯的地方端那杯酒,却没有找到酒杯,于是,他那只手在空中划拉了两下又收了回来。 “赵金元,买酒去,你个小气鬼,你给我买酒去!咱兄弟俩今儿个得喝上两杯、喝两杯!喝他个一醉方休!” “哎,哥,你吃饭不?不吃饭我送你回家!”子明站起来去搀他哥的胳膊。 “你别管我!”冯子涛挣脱了他弟的手,“回家?我哪里还有什么家?柳荫?那是老爷子的家,长大了,给咱盖了房、娶了媳妇儿了,家里就没你的地儿啦!回我自己的家?哈哈,那还叫‘家’吗?那充其量是两间房子,那不是家,没有了女人就没有了家,没有了朱春雨哪里还有我的家?朱春雨——,朱春雨——,你个娘们儿,你就这样不要我了?不要我了是吧?你好无情啊你!” 冯子涛说着说着便难以自持,像个孩子似的“哇哇”地哭了起来。 “哼,你早干什么去了?我问你早干什么去了?你每天都在干点儿啥事啊我的哥?” 冯子明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怒视着冯子涛,一声接一声地质问着他。 “你想让我干啥?让我也来跟你们溜这水丸子?炸小酥肉?哈哈,我干不了,打死我也干不了!” “你能干点啥?除了搂着那一帮子女人耍,你还能干点儿啥?你说。” 赵金元见冯子明想揭他哥的“短”,忙使了个眼色让他打住。 “没错,你哥就是喜欢跳舞,就是喜欢女人!你能咋滴?哼,我是你哥!你这当弟的管到你大哥头上来了?还有没有个大小啦?还有没有王法了?” 冯子明见跟他哥说不出个道道来,便自顾自地趴在桌子上吃饭,不再理他。 “赵金元,我就奇了怪了,这么多年你就不想女人?你就是不结婚也要谈几个女朋友来玩玩吧?你这人真是!你是没尝到过女人滋味,你就不想尝一尝?荷尔蒙在你身上是不是失灵了?还是杜美美这一针就给你免了疫?” “唉,你别说我了,操心操心你自己的事吧!” “你跟我不一样啊,这两年我虽说没有老婆,可是我身边不缺女人呐!我真不缺女人!哥们儿只要一声召唤立马就会有人来陪呀!你行吗?” “呵呵,这一点,我还真不行,没你那魅力啊!” “要不要你兄弟我帮你介绍一个?” “你喝多了,快,多喝点水回家睡觉去。” 赵金元只是往他杯子里续着水,不再搭他那话茬。 “你说这女人吧,你是不知道,不同的女人她就是不一样,有的女人,她就像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有的女人哪,她像茶,需要你慢慢去品;有的女人像柠檬,有的女人像咖啡;有的女人像烈酒,还有的女人啊,她像毒品……呵呵呵呵……”冯子涛一只胳膊肘支在桌子上托着下巴傻笑。 这时,冯子明已经三下五除二吃完了饭,对着他哥说:“走走走,天不早了,该回家睡觉了,元儿哥他累了一天了,明天还要早起开张。” 冯子明一边说着一边拽起他哥的胳膊就要往外走,冯子涛还在挣扎着不肯离开,嘴里还七零八落地说着胡话,却被他弟强行摁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上一起回了家…… 第五十四章 在冯子涛的父母看来,他们的二小冯子明的老婆文娟,无论是相貌还是处理事情等各方面比起她大嫂朱春雨都差了那么一大截儿,可就是被他们的二小子捧在手心里过得那个滋润呦——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要不就说,这人啊,就在于一个“命”,好人不如好命,“君子不与命争”。可是,美中不足的是,结婚都四年多了,她至今还没有怀上个孩子,这可把他们老两口给愁坏了。 冯子明两口子,自打结婚半年怀不上孩子,两个人就南里北里地去看医生,检查结果说,男方一切正常,问题出在女方,女方子宫偏小,卵巢发育也点有问题。为此,文娟每年都要喝上百副的中药来调理,可就是不见肚子里有动静。 起先,文娟还咬着牙坚持每天给自己往嘴里灌那些苦药汤子,还一次又一次地到医院里去通那该死的输卵管。尽管那药苦得要命,给输卵管通一次水也疼得她要命,但她仍然坚持去喝、去通,她不相信,大夫治好了那么多的不孕不育症就单单会治不好她! 这样坚持着,她熬了一天又一天,熬了一年又一年,可就是老怀不上,以至于她每次看到自己的月经就像看到瘟神一样的懊恼:“唉,咋又来了!” 冯子明每天晚饭后就给她煎药,她吃了几百副中药,他就给她煎了几百副,都煎出技术来了,每次不多不少就那么大半碗儿,文娟吃得是满脸痛苦,他在旁边陪着也是满脸的痛苦,有时还要像哄孩子似的连哄带骗地鼓励她把药吃下去,随后就赶紧往她嘴里塞一块儿糖。 尽管如此,文娟终于还是抗不住了,一天夜里,她哭着对冯子明说,她再也不想吃这些苦药汤子了,这几年吃得她全身的血液都变成中药汤了;她也不想再去通输卵管了,她一看到医院里的那个妇科治疗床就两腿发软,浑身战栗,她不想要小孩儿了!如果子明不愿意,她可以跟他离婚,让他再找个能给他生孩子的女人,她决没有任何怨言。她宁愿离婚今后一个人过日子,也决不愿意再遭这个罪了。 冯子明说,“你胡说些什么呀?快睡吧,没准儿吃完这些药就能怀上了!听话!上天也是会被感动的。” “不,我不吃了,我一口也不想吃了,我真的怕了,怕了!” 文娟说着就趴在冯子明的怀里孩子似的哭了,她哭得是那么伤心,那么的绝望和无奈...... “真的子明,我们离婚吧!我不会怪你,是我肚皮不争气,给你生不了孩子。男人这辈子不能没个自己的孩子......” 文娟说得那么认真。她眼泪汪汪地望着子明,好像在乞求子明快点点头答应她的请求。 他们都太渴望有个孩子了,特别是文娟,她太喜欢小孩儿了,可越是喜欢就越是得不到,越是得不到就越是喜欢!她每次见到大嫂家的玉珠,就喜欢得不得了,自从大嫂带走了小玉珠以后,她就曾无数次地想过,要不,把珠珠要回来她来养着? 可是,珠珠毕竟不是个小猫小狗,春雨怎么能舍得?再说,即使朱春雨愿意,那孩子终究不还是大哥的?他们都感叹大哥拥有了那么多,为什么就不知道珍惜?! 文娟哭着说:“子明,我们离了吧,来生我把自己全身的部件都长全乎了再来给你当媳妇儿,到时我们生一大堆的小孩儿……” 冯子明笑了,他紧紧地搂抱住自己的女人说:“亲爱的,没有来生,只有今生!只有现在!别说傻话了,即使没有孩子我也要跟你白头偕老,决不会跟你离婚的!我们可以就这样相伴到老,或者,我们可以考虑去抱养一个孩子。” “可是,到哪里去抱呢?要不,你也去外面找个女人生一个,然后,咱们再给她一些钱做补偿?” “去去去,别出骚主意了,你老公没那个能耐!” 文娟是想孩子想迷了,她想,只要能给她个小孩儿,即使老公不爱她了,不要她了,她都心甘情愿,她都不在乎! 可是,冯子明不是那样的“薄情郎”,他一直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实实在在的心,来印证着这个世界上少有人见的爱情! 第五十五章 冯子明夫妇求亲告友也一直没能领养来一个合适的孩子,为此,夫妇俩都很苦恼,特别是文娟,想起此事常常是以泪洗面。 自从放弃了治疗,文娟心里一直是空荡荡的。以前再怎么怀不上,只要吃着那些药,她就总觉得还有希望,而今,她觉得自己彻底成了个废女人。尽管看不出婆婆平时有什么嫌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年岁的增长,公公面对她的丈夫冯子明时,越来越沉默了。文娟的思想压力也越来越大。 文娟出生在农村,在她的观念里,一个女人,如果不能为自己的男人、为这个家族生下一男半女,没有血脉的相连,那她在这个家里就没了任何意义,她甚至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和这个家毫无关系的外人。逢年过节回老家拜年,面对那些同族的叔叔婶婶大嫂大妈们,她都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了半截儿……她为此痛苦不已,她甚至觉得她这样压抑还不如和冯子明离婚一个人孤独终了来的轻松,或者再找一个有孩子的人家给人家当个后妈,这起码她还能感觉到被人需要。 文娟就这样胡思乱想地一天天过活,一家人也都想为他们抱养一个孩子,可是,现如今要想抱养个健康聪明的孩子谈何容易?只能求亲戚朋友们多方打听着,这样的缘分也是可遇不可求啊! 自从春雨接走了小玉珠,冯子涛的父母每年都要给孙女带点儿吃的穿的去看她两次,老太太是去一趟哭一趟,现如今,天气才刚刚开始有点凉,老太太就做好了棉衣打算着去看孙女了。 眼见着小玉珠年年见高,冯子涛的心里也越来越不是滋味,朱春雨这辈子都不想再见他,昔日那么疼他的丈母娘也再不允许他踏进她家门半步。每次,只要冯子涛去看孩子,朱春雨就让她的弟媳妇儿领着小玉珠去见他,他带孩子在外面玩上一天,送回来的时候也是孩子的舅舅或舅妈来楼下接孩子。冯子涛就这样没脸没皮地一趟趟来徐州探望孩子,最近小玉珠也不怎么想跟他出来了,她说,她还有作业要写,钢琴要练,哪比得上爸爸这般逍遥自在? 看到孩子跟自己越来越疏远,冯子涛也偶尔感到过伤心难过,可是,一离开了小玉珠,他的心就又飞了,飞到了属于他的花花世界里……其实,他一直都想见见春雨,哪怕她不说一句话,只要能见她一面。可朱春雨就是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他!是他伤她太深了,她曾经对他是那样的好,那样的掏心掏肺,贴心贴肝,是他对不起她,对不起孩子!可是这种歉疚在他脑子里犹如昙花一现很快就消失了。 冯子涛最崇尚一句话:“没心没肺活着不累”! 冯子涛说,春雨一直都不肯见他,珠珠这两次也不怎么跟他亲了,他这次不想去了,让子明拉他们去吧。 老太太说:“随你便吧,人的心强求不得!” 文娟说,她也想去,她也想珠珠了。 于是,瞅着个星期天,冯子明两口子就拉着父母去了徐州。 ...... 快到的时候,文娟在服务区给朱春雨通了个电话,偷偷告诉她,她大哥这次没跟着,问她能不能出来跟她们一起吃个饭。 朱春雨爽快地答应了。 听说朱春雨再婚找了个军官,不知道她现如今过得怎样。 第五十六章 没想到朱春雨这次直接把他们带到了她的家里。 军区大院戒备森严,大门口有警卫战士站岗值勤。朱春雨一手牵着珠珠,另一只手牵着另外一个孩子,忙不迭下楼来接他们。 春雨另一只手里牵着个男孩,他叫桐桐,看起来和珠珠差不多大。两个孩子都说一口好听的普通话。 桐桐身前身后地叫着春雨“妈妈”,春雨告诉他叫爷爷奶奶,他便很有礼貌地走过来叫着“爷爷奶奶好,叔叔阿姨好!” 文娟喜欢得不得了,她弯下腰想要抱珠珠,可珠珠却挣脱了她。珠珠大了,个子也长高了。 朱春雨现在的丈夫据说是个营长,当朱春雨告诉他这个星期天珠珠的爷爷奶奶要过来看珠珠,她要出去陪他们吃顿饭的时候,他慷慨地说,老人家大老远来了,干嘛不让他们到家里来?吃饭的事他来安排。 军人的家摆设考究而又不奢华,客厅最显眼的一面墙是他和春雨的一张放大的婚纱照,和整面墙一样大。照片上的春雨可真漂亮!他旁边的男人也是威武英俊气度不凡,整个家温馨而又典雅。 珠珠的爷爷奶奶看见这样的一张照片心里难受得不得了,他们一坐下来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有点儿后悔不该到人家家里来,可是,来都来了,只好硬着头皮应承下来。 军官长得英俊高大,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军人的风范,他热情地为他们端茶倒水,招呼着他们吃水果瓜子,叔叔阿姨不离口,罢了,又叫珠珠不要光顾上跟哥哥玩,过来和奶奶亲近亲近。 珠珠应声跑过来远远地站着,明显地感觉到了些许的生疏。奶奶忙拿出给珠珠带来的吃的喝的,还有棉衣棉裤。 奶奶拿新做的棉衣在珠珠身上比量着,比量完了,发现在一旁好奇地看着的男孩儿,亲切地说: “小小子,你要不?你若是想要的话奶奶回去也给你做一件?” “我才不要呢!我们班同学都说这样的棉衣是‘老土’!” 男孩儿说着跑开了。大人们都笑了。奶奶有点儿尴尬地把装着珠珠衣服的包裹递给了春雨。 春雨接过包裹说:“妈,以后您老年纪大了,眼也花了,别尽替孩子们操心了,照顾好你们二老的身体就好了。” 孩子说得掏心掏肺,特别是那一声“妈”叫得老太太忍不住泪眼婆娑。 老太太强忍着不让泪珠儿往下掉,好容易擦干了眼泪,一转身看见男孩的爸爸,便对他说: “春雨是个好孩子,你要好好待她,珠珠给您添麻烦了。” “阿姨您太客气了,春雨很优秀,也很善良,她是我今生遇到的最好的女人,我会珍惜和照顾好她和孩子的,两个孩子也很懂事,非常尊重我和他妈妈。您老就放心吧!” 军官的话一字一句砸在老两口的心上。 冯老爷子受不了这样温馨的气氛,起身想要告辞,军人说什么也不让走,他说,吃了饭他和春雨带一家人出去玩,他们来一趟徐州不容易,让他们在这里玩上两天再回去,也好多陪陪孩子。 军官的话不多,但句句透着真诚。 文娟倒是想在这里玩一玩,可他们的老爷子哪里能玩得下去?此刻,他们老两口满脑子是他那不争气的儿子…… 好说歹说在春雨家吃了顿饭,老太太临走把孙女揽在怀里,忍不住老泪纵横,她对珠珠说:“奶奶往后老了,走不动了,就不能经常来看你了,你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和哥哥团结好,长大了好好孝敬爸爸妈妈,暑假里有时间你就回老家陪奶奶住几天,好吗?” 珠珠低着头不说话。 “您老放心,珠珠什么时候想您了,我和春雨就去送她。” “嗯呐!” 老太太含泪点着头,心里却像刀扎一样的难受。 回去的路上,老太太一直眼泪不干地在心里千遍万遍地骂着自己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多好的春雨啊!可自己的儿子“作死”你能有啥办法! 第五十七章 回到柳林县城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了,冯子明开车越过他哥的院门在自己家门口停下来,他要让累了一天的二老在自己家里歇上一晚,明天一早再送他们回柳荫。 然而,车刚一停下,他们就听见冯子涛的屋子里传来一女人唱歌的声音,他们把音量放得很大,屋子里灯火通明,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在客厅里装了个霓虹灯,一明一暗地闪着,他的家里成了“卡拉ok”啦! 老头子火冒三丈想要冲进去搧他,被老太太一把拽住说:“何必呢,管了人管不住心,咱有那口热气儿咱暖暖身子吧!这个浑小子,咱管不了啦,就让他作死去吧!二子,快点送我们回家,我们在这里再多呆一会儿就得把肺给气炸喽!” 第二天,文娟一来到店里就跟金元哥说:“春雨现在嫁了个军官,可享福了,吃的穿的都好多了,人也显得年轻精神了很多;那男人——那相貌,那谈吐,那风度,那素质,那涵养,那胸怀,那生活条件……大哥跟人家简直是没法比!看起来,女人嫁对人可真的是太重要了!” “嗨嗨嗨,那话是咋说的?好像你嫁人嫁屈了似的!” “哈哈哈哈,没有没有,我哪能跟人家春雨比呀不是?再说,你也是少有的好男人呀,班上的姐妹们哪一个不羡慕我嘞?” 文娟话锋一转,顺势夸赞起自己的男人来。 赵金元只是笑着听他们讲,并不答话。女人嘛,家长里短的总免不了要说话。 “也不是说你哥,当年他也真是太过分、太不像话了,整天价沾花惹草连我这个兄弟媳妇儿也不避讳了,你说咱们住的那么近,虽然春雨那几天是回了娘家,但那女人进进出出的就不怕我下班回来给碰上?人家邻居都问过我好几次了,说‘那女人看上去不是你嫂子啊?’我都不敢搭人家那话茬儿。” “你以为他还知道要脸啊?全家人也真是拿他没有办法,真是比个孩子还费劲!” “像你哥这样的人,就该让他找一个能给他戴‘绿帽子’的女人气气他,像春雨这样的好女人摊在他手上纯粹就是糟蹋……” 文娟话说了半截儿突然捂住嘴巴笑了,她大概意识到自己话说多了。 “去去去,到点了,上你的班去吧!” 冯子明忙着自己手里的活计不再说话。 赵金元只管忙着自己手里的活儿一直不答话。 文娟有点儿尴尬,她忙转移话题关心起金元哥哥来: “哎,元儿哥,你们师范学校的女生多吗?我说你也该关心关心自己的‘个人问题了’。” “不多,一班大概是仨,我们班四个,其中一个带着个10个月大的儿子和一个婆婆;另一个看上去已经怀孕,接近临产的样子,另外那两个嘛......” “哥,就在这剩下的两个当中选准一个,追,努力地去追!” 文娟说完“哈哈”地笑了。 赵金元笑了笑,说:“好,一定努力!” ...... 第五十八章 赵金元班里的那两个女生,一个又矮又胖又黑,还满脸雀斑;另一个也是相貌平平,但自命清高目中无人。总之,赵金元是一个也没有看上。 赵金元在柳林县城上了三年师范依然是任然一身,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交上,却给家里挣了个盆满钵满,不仅给家里盖了新瓦房,还给自己买了摩托车,给妹妹和自己都买了手机,目前正计划买辆私家车,他寻思,再过几年他再在这县城里买套房子,把爹也接出那个沙土窝窝,往后,他还能每年给敬老院和孤儿院捐上一些钱…… 毕业以后,赵金元被分配到县城第三中学初中部教语文,业余时间仍然不耽误他的小生意。平时店里有子明两口子照应着,他觉得自己过得很美、很滋润。他很知足地想:自己除了每天比别人晚睡一会儿、早起一会儿,多付出点儿辛苦之外,几乎没有任何苦恼和其他让他烦心的事儿。只是在外人看来,他三十多岁了还娶不上个媳妇儿,是一个缺憾。可他自己并不觉得,他觉得自己才刚刚长大,时候还长着呢!如果单就想找个媳妇儿过日子,他觉得还不是那么困难;但若追求真正令人心潮澎湃的爱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他也许就在将来的某个瞬间会遇到一个让他怦然心动的人,也许这样的人一辈子都可能不会再让他遇见…… 一个夏日的午后,爹爹跑到村支部给他打电话说,他给他捡了个孩子,是个女孩儿,问他要不要。 他一下子懵了,有点儿摸不着头脑。爹爹说,即使他一辈子娶不上媳妇儿,能有个闺女养着,等他老了,孩子也大了,万一有个头疼脑热的,也有人端给口水喝,也不至于被渴死、饿死。 赵金元听着他爹的唠叨,一下子哭笑不得:我的个爹啊,您老人家一天天都在为儿子思量些什么呀?他真害怕哪天爹一高兴又给他捡回来个老婆…… 我的爹呀,你真是好样的!为什么别人踏破铁鞋都难寻的小东西,你轻而易举就能捡到? “我就问你要还是不要?你要是不要,别人可就追着我等着要哩!你不要我就松口给别人了啊?” “要要要,我要哩,爹,您老就等着,我挨天黑儿就回家去抱嘞!” …… 冯子明两口子一到店里,赵金元兴奋地告诉他们:“你大伯在家里给你们捡到了个闺女。” 两口子立马啥活都不干了,拉起赵金元就要回家去抱孩子。 三个人关了店门,兴奋地来到了三合村。 见到襁褓里的妞妞,文娟先解开包包看看这儿弄弄那儿,她要看看清楚,孩子是不是哪里有残疾,胳膊腿有没有毛病,是不是少根脚指或者是多根手指头;她甚至还仔细地查看了孩子的生殖器,看看是不是哪儿有异常,可是她看了半天也没有发现有啥毛病,便迅速把被窝儿包好,抬起头来说:“这么好的闺女咋舍得给扔掉了呢?” 爹爹说,他中午没有午睡的习惯,一个人去到田地里溜达,刚一到田边就发现树荫下这么个小玩意儿,不哭也不闹,还睁着眼看他哩,他喊了两声“这是谁家的孩子?这是谁家的孩子?!” 没有人应声。 四周没有人,人们都还在家里睡午觉没有上工。他坐在地头上抽了两袋子旱烟,等了又等,也不见有人来抱孩子。他寻思,看来这是存心要扔掉这个孩子哩!谁家的大人这么狠心哩! 孩子大声地哭起来,大概是饿了吧?赵满囤老汉就站起身将孩子抱回家,先给她喂点水喝呀! 襁褓里放了只奶瓶,还有大半袋奶粉,老汉就给她在瓶里倒了点儿开水,小家伙“吧唧吧唧”地还蛮会喝哩! ...... 一路上,文娟抱着孩子高兴得爱不释手。他们直接把车开到店里,恐怕今天的活儿要干到半夜了。 子明让文娟先带孩子回家去睡觉,可文娟兴奋得哪里能睡得着啊!她大睁着眼睛看着她的闺女熬到了天亮,她打算到医院里去给她做个全面检查。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要给孩子起个名字,到医院里检查身体是要写名字挂号的,没有个名字咋能行? 冯子明说,“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孩子是大爷捡来的,就叫她‘捡捡’行吗?” 这个建议立刻遭到了文娟的反对:“叫什么‘捡捡’?这是老天爷赐给我们的,是上天的恩赐,就叫‘天赐’。” 大家都说这个名字好,就叫“天赐”! 赵金元说,这个名字好是好,就是像个男孩的名字,还要给她起个大号,今后要上户口的。 文娟说:“那好,就让她‘干爹’这个文化人给起个大号吧。” “叫‘英姿’怎么样?” “‘英姿飒爽’,这个名字好,一听就像个女孩儿的名,还是元哥有文化。‘冯英姿’,多大气的名字啊!就叫‘英姿’吧!” ...... 第五十九章 检查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冯英姿的身体和各部分内脏器官功能——一切正常! 文娟再也不用担心孩子的健康,她兴奋地抱起孩子上车回了家,那矫健的步伐、一脸的喜悦和骄傲,仿佛这孩子就是她刚刚生出来的! 文娟跟单位里说她怀上了孩子,要安心在家里养胎,不能去厂里上班了,她要请一年的长假。 单位里都知道,文娟能怀上个孩子实在是不容易,那肯定是不敢再上班干活了。因此,这一年的长假很快、很顺利地就批下来了。 一年的长假过后,文娟接着就又休了半年的“产假”。等“产假”一过,孩子就快两岁了,她把娘家妈接了来帮她照顾孩子。 ...... 解决了自己的“孩子问题”,冯子明两口子还有一块心病:你说金元哥这么好的一个人,咋老找不上个媳妇呢?眼看着都过了三十了,他咋就不慌呢你说? 文娟说:“不行,说什么我也得帮元儿哥物色一个好对象!” 于是,文娟开始长期留意起她们厂里进进出出的未婚女工。她“挑挑拣拣”拨拉了好几个车间终于选中了细纱车间一个叫婉如的女孩子。那女孩瘦高个儿,皮肤白白净净而且斯斯文文、举止有节,文娟咋看咋喜欢得不得了。 锁定了目标,经过好一番打听了解之后,文娟决定:就她了! 征得双方同意之后,在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文娟下了夜班就约好了婉如来到了赵金元的店里。 冯子明和赵金元早早就卖完了货,关上了门,很“隆重”地接待了婉如,文娟风风火火简单介绍了双方认识之后就拽起冯子明回了家。 婉如跟赵金元在店里说了一会儿话就起身告辞,赵金元说,今天是星期天,他正好有空,不如到附近的公园里去转转,然后两个人一起出去吃顿饭。 婉如答应了。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下午,婉如要去上班,赵金元就用摩托车带着她,把她送到了厂门口。两个人相约,下星期婉如倒白班,他们晚上可以一起去看电影。 婉如下来车往厂里走,一路上还不时地回头微笑地看着金元。赵金元坐在摩托车上朝她点头微笑,一直目送着她进了车间,自己才转身回店里干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赵金元和婉如两个人谈得越来越默契。婉如下了班就来赵金元店里帮忙,慢慢地,洗衣、做饭、收拾家务,俨然有了种女主人的味道。 文娟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她想,这样处下去,大概用不了多久两个人就可以结婚了。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太伟大、太有眼光了,虽然金元哥哥比婉如大了几岁,但她相信,他们俩绝对是“绝配”。婉如需要的正是金元哥这样一个“大叔”的关怀和疼爱。她还听说,婉如从小就失去了亲妈,爹爹只顾在外面鬼混很少归家,她和弟弟跟着爷爷奶奶只能是勉强吃饱长大而已,少有人关心。这样自幼极度缺爱的女孩子一般都是很能吃苦又容易满足的,正适合金元哥哥这样知冷知热的“暖男”来疼她。文娟觉得,婉如能嫁给金元哥这样的人,也是她这辈子的福气! 文娟这样想着,不由得从内心里生出了一种成就感。 婉如和金元相处得非常默契,时间一长自然是无话不谈,两个人说话间,她敞开心扉和盘托出了自己苦难的童年—— 第六十章 婉如小时候的确是个苦命的孩子,在她三岁,她弟弟才只有七个月大的时候,妈妈发现了爸爸在外面跟一个女人鬼混,于是就有了不断的争吵和妈妈那无尽的伤心眼泪。在一次争吵中,妈妈一时冲动就服毒自杀了,那时候,妈妈也只不过像婉如现在这样大,她那狠心的父亲竟然亲眼看着自己的老婆喝下了一整瓶的敌敌畏而没有去送医院救她,而是摔门而去,从此便杳无音讯几年都没有回过家。 那天,她是被弟弟的哭声惊醒的,她揉了揉眼睛爬下炕,发现妈妈正躺在地上,脸色乌青,脸上堆满了白色的泡沫,无论她怎样撕扯、喊叫,妈妈她都不动不应。那时候,她小小的心灵里还没有“死”的概念,她只是觉得妈妈是不是病了?便搬来条板凳儿爬上去才勉强扳开了门把手,她哭着跑出去引来了邻居,邻居们进屋一看便惊慌地拨打了120,并迅速找来了她的爷爷奶奶和大伯大妈。 救护车呼啸着赶来,从车上下来几个穿白大褂儿的医生和护士,不大一会儿她们又都上车走了,没有拉妈妈,妈妈大概已经死了……以后的事她就不记得了…… 直到她十岁那年,爸爸突然带了个女人回来,他蓬头垢面邋里邋遢,那女人打扮得像个妖精。爷爷奶奶将他臭骂了一顿之后,逼着他接回她和弟弟,希望他从此能带着两个孩子好好过日子。他也信誓旦旦地赌咒发誓,这次回来一定好好地过日子,好好地把孩子们养大。他向爷爷和大伯借了一些钱,买了辆出租车和那女人一起出去“跑客”,可是,他们常常回来得很晚。她和弟弟有时在奶奶家吃几口饭,有时就根本吃不上饭。 终于有一天,奶奶突然患上了“偏瘫”管不了他们了。 十岁的小婉如和弟弟放学回来还要自己做饭,姐弟俩常常是饥一顿饱一顿吃不饱也穿不暖,他们成了别人眼中最可怜的孩子,人们同情的对象。每当季节更替,就常常有好心人往她们家里送一些旧衣服,她和弟弟就是靠着好心人的接济一点一点长大的。最要命的是,夜里他们回来以后,常常在卧室里折腾出奇怪的声响来,吓得她和弟弟大半夜都睡不好觉。起先,她以为他们是在打架呀!可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和弟弟渐渐意识到,他们那是在玩耍......她那不要脸的爹,竟不顾她和弟弟的身心健康,日夜和那个女人“鬼混”在家里。也正是从那时起,她越来越渴望一种男人的关心和疼爱,也许那是一种对父爱的渴望;也许...... 但那时她就非常明确地坚信一点:她将来要嫁的男人一定要靠得住,一定不要在外面找“相好的”,否则,她宁可一辈子不结婚! 十四岁那年,一天夜里,弟弟忽然爬上她的床,要和她在一个被窝里睡觉,她警觉地坐起身一脚把他踹下炕去,于是,她毅然决然地搬出了和弟弟合住的卧室,睡到了奶奶的家里。 可是,奶奶越来越傻,再也保护不了她了。可她那“痞子”爹不但不操心给奶奶看病,反倒又一次“消失”了,这一次,他带着那个“妖精”女人卷走了家里所有能用得着的家当。 第六十一章 就是在那一年,婉如辍学回了家,她小小年纪不得不肩负起抚养弟弟的重任,可是,她身单力薄,好多家招工的老板都不愿意要她。好容易找了家餐馆去打工,不久,她又发现那里的客人太坏了,他们常常在喝了酒之后肆无忌惮地动手去触摸她们的身体,可怕的是,那些男人们的力气一个个都好大,像她这样柔弱单薄的女孩子,单靠个人的力量是难以反抗的。 她尽管很早就开始渴望男人的疼爱,但那一定是一个真心实意爱她、疼她,能保护她、给她温暖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像她爹那样的“痞子”。 于是,她便离开了那家餐馆,还好,正赶上纺纱厂建厂招工,她便由大伯帮忙托关系找人改大了年龄招工进了纱厂,但因为不是城镇户口,也只能算是个“合同制工人”。 婉如进厂工作后不久,爷爷奶奶便相继去世。大伯的孩子多也顾不了他们,这次,她和弟弟就真正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于是,她便没日没夜地替别人加班,抽空儿还到广场、夜市上去摆地摊儿,卖一些日常用品,想多挣些钱供弟弟上学,她想,她自己到了这个地步是再没有什么办法来改变了,单等着以后能遇上个好男人娶了她,就算她这辈子有福了,她一定要让弟弟上好学,将来长大后能出人头地,结束这种饥寒交迫的生活。 然而,她那个弟弟也偏偏不争气,十六岁便试图强奸他们班上的一名女生,被人家家长毒打了一顿之后送进了少管所。 这件事一直令婉如痛心不已...... 赵金元得知婉如从小吃了那么多苦,很是心疼,他让婉如再不要到广场上去摆什么地摊了,以后哪里需要钱就尽管跟他说一声。将近大半年的相处已经使他们彼此相濡以沫。赵金元虽再也找不到那种让人耳热心跳的初恋的感觉,但内心里的甜蜜和温暖也禁不住予以言表。 人都是渴望被爱的。他知道自己早已经过了那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年龄,过了那个浪漫的季节,结婚过日子是他现在最踏实的主题。 婉如却不一样,她还正是个花季少女,恋爱使她忍不住各种浪漫的畅想,赵金元和她在一起时就觉得自己好像又年轻了十岁。婉如的到来给赵金元平静的生活里重新注入了激情与活力。 婉如说,有他这样知冷知热又知道挣钱过日子的男人掏心掏肺地疼她,她这辈子就知足了。她不再祈愿任何别的什么,她可以不要他的一分钱彩礼,当然也不会有嫁妆,就这样裸婚嫁给他,只要他一辈子这样疼着她、爱着她,不找“相好的”就好,她就是一辈子把心掏出来让他吃了都心甘情愿。 赵金元说,她和婉如的婚事,彩礼要有,嫁妆也要有,都由他一个人来张罗。他说,他们已经比别人缺少了太多,今后的生活不愿意再比别人缺少什么,让婉如什么心也不要操,单等着上轿子做他的新娘。 婉如庆幸自己终于如愿以偿遇到了个好男人,她从心眼里感激文娟帮她介绍了个这么好的“对象”,也感激生活终于也给了她一点点厚爱,她不胜感激!她这么多年一直都在为妈妈当年的死而扼腕叹息,为了她爸那样一个“痞子”、“渣男”,她妈竟然抛下这么好的一对儿女而服毒自杀,她可真傻啊!想必当年她也是已经对生活绝望透顶! 金元说,等她们结了婚就再也不让她去纺纱厂里去做那个临时工了,上夜班真的是太辛苦了。 婉如说,她一切都听金元哥哥的,只要他一辈子这样疼她、爱她,她就啥也不干专门在家里伺候他,给他男男女女生一大堆小孩儿,只要他养得起,她就没完没了地给他生! 赵金元说:“听说,生孩子可是很疼、很遭罪的呦,你怕不怕?” 婉如说,不怕,只要有金元哥哥在,她什么都不怕! 赵金元笑了,他说他可不想要那么多的小孩儿让她遭罪,国家计划生育提倡“只生一个好”他们就只生一个,不管是男孩儿还是个闺女,他们就只生一个,将来把他(她)培养得好好的。 婉如“咯咯”地笑了,她笑起来是那么好看,声音也格外的好听。 两个人相谈甚欢,以至于外面下起了鹅毛大雪都没有察觉。 外面又湿又冷,赵金元说:“别走了,雪天难得来顾客,我正好有空给你做好点吃的!” “那敢情好。”婉如一脸的幸福与满足。 天刚擦黑,两个人便关了店门开始张罗着做饭,他们一边说着话,一边你一个菜我一个菜地轮番做着,都是两个人爱吃的。于是,不大的一间小屋俨然有了一些“家”的味道。 第六十二章 吃过了晚饭,两个人走出屋门才发现雪不知什么时候停了。 赵金元说:“走,我送你回去。” 婉如还在犹豫着不愿意离开金元。 金元说:“我不能就这样把你留下,走吧!” 在婉如的心里,她和她的金元哥哥早已经是“两口子”了,她早就准备好了把自己的一切交付给身边的这个男人,无怨无悔。现在,就只差那一纸结婚证了,不过,不碍事的,他们随时都可以去领! 和他在一起,她可以什么都不要,不要彩礼,不要嫁妆,不要任何仪式,甚至,连结婚证都可以不要!有没有真爱哪能是那一张纸能锁得住的! “今晚,我就想……嫁给你。”婉如深情而又害羞地看着赵金元,满眼都是情…… “走,听话,等选好了日子,我会向你求婚的!” 金元抚摸着婉如的头,把她当成了孩子。 …… 赵金元万万没有想到,婚前检查一下子粉碎了他和婉如之间所有的幸福,医生说婉如的身体有些特别,希望两个人都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她那孕育生命的通道先天性狭窄,这种情况在医学上称为先天性畸形,可以做手术,但不能保证以后的夫妻生活质量和正常的生育。 如五雷轰顶,婉如扑倒在赵金元怀里嚎啕大哭:“哥,哥——你可千万不要离开我……” 婉如先前只知道沉浸在这突如其来的幸福里,幻想着将来能够给金元哥生下几个可爱的小孩儿,她不知道自己竟然有病啊! 她痛苦地蜷缩在金元的怀里浑身颤抖着。赵金元心疼地抱住她,给予着她爱抚和安慰,但此时此刻他无法对她做出任何的承诺。同样的痛苦也折磨着他,他只是安慰她说,等学校放假,他就带她去省立医院做手术…… 婉如刚刚享受到一点点“家”的温暖,却又遭当头一棒打得她晕头转向。尽管她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现实,但命运注定,她和金元哥哥的这段恋情不会有未来。 她虽然那么害怕金元哥哥离开她,但冷静下来想一想,为了金元哥哥以后的幸福,长痛不如短痛...... 那一晚,她央求金元哥一遍又一遍地为她唱着同一首歌——《吻别》。 不知什么时候,她躺在金元的怀里在他的歌声里渐渐睡去…… 自那晚之后,婉如就再也没来赵的金元的小屋。金元想去看看她,可他找遍了所有她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她。 婉如终于下定决心给金元哥留下了一封信不辞而别—— “金元哥,你是我有生以来遇到的最好的男人,我打心眼里深爱着你!可是自从爱上你的那天起,不知怎的,我就一直担心害怕有一天会和你分开,但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样快,我好舍不得你啊……可是,我是一个不健全的女人,没有资格奢望和你在一起的幸福,为了你以后的生活和将来的幸福,我还是选择了离开,来生,若有缘再相见,到时,我一定把自己长成个健全的女人来给你当媳妇儿……别了,爱你!” 赵金元看着那歪歪扭扭的字迹思绪万千…… 文娟得知婉如和赵金元分手的消息后,心急火燎地找到金元说:“咋回事啊哥?不是谈得好好的吗?怎么说散就散了?” 赵金元叹了口气说:“唉,一言难尽!” 文娟惋惜地说:“这个傻妮子,她竟然辞去了现在的工作去了苏州打工,说是要照顾她那个刚出狱不久在苏州打工的弟弟。为了那样一个不懂事的弟弟,她竟不惜放弃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死妮子,真真是吃错药了她!” 赵金元说:“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吧!” …… 想象中的幸福如昙花一现在他和婉如之间一闪而过,一刹那间竟来不及追。 赵金元只好依然每天孤独地上班、下班,干活;开门、关门…… 第六十三章 赵金元十几年如一日和冯子明两口子一起经营着他的“樱桃小丸子”。它已经扩大成了一个大公司,新增了很多熟食和速食产品,除了丸子,还有海鲜制品、豆制品、素食产品、香菇辣酱和各种风味的花生米......只要是老百姓生活中离不开的,他这里都应有尽有,每年的销量也非常可观。 他不断扩大着自己的生产队伍,除了各生产线上的工人,他还陆续请来了外地很有名气的调味师,新进了高级先进的生产和包装设备,建立了“一条龙”生产线。现在的主要的业务是大批量的批发,他的产品已走向全国各地市场,网上订货已经是当今市场的主流。他现在光负责业务的人员就有七八个。 当初创业的“樱桃小丸子”老店早已被他买下来,扩建成了一个速食超市,主要承接当地的一些零售业务,由文娟负责管理。文娟因而升职成了“樱桃小丸子”速食有限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 因为在职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是不允许经商的,冯子明作为一名“下岗职工”,一个打工仔,一跃成为了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赵金元俨然成了一名在业余时间为他“帮忙”的“打工仔”,当然,赵金元仍然是公司里最大的“股东”。 冯子明多次劝金元停薪留职专心经营他的“樱桃小丸子”公司,可他却说,教育事业是他当年奋斗的初心,公司只是他当时为了生存“补贴家用”的一个附属。他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只是想抽业余时间多挣上两毛钱贴补家用,而今却一步步走到了今天这么大的局面,从来没有太大野心的他竟也一步步成了这个县城里小有名气的“纳税大户”,也实现了他每年为福利院和养老院捐款的最初理想。 赵金元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人活一生无论是得意还是失意都不能迷失了自己。” “好好好,赵金元,我的哥,你可真行!” ...... 妹妹金香当年大学毕业后凭着自己的优秀成绩进了天津大学附属医院,谈了个对象是她们同医院的胸外科硕士,天津的本地人。这几年她虽然不能经常回来,但逢年过节总也忘不了给他和父亲寄一些吃的穿的。 赵金元每当想起这些,一种无比幸福的感觉不禁油然而生…… 时间过得好快啊,一转眼就长大,再一转眼人就老了! “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的约定,一转身就到了。赵金元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就步入了中年...... 时间无情地夺走了我们的青春,蓦然回首,觉得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做过什么! 2005年7月6日,柳林县柳荫镇中学,应届毕业的初三学生刚刚开过了“毕业典礼”,正忙着收拾东西准备离校。 高和平站在操场上不由得回忆起过去,二十年前,他们也正是在这样的场景下,达成了这个“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的约定,匆匆然离开了校园…… 二十年,那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呀,那时候他们无法想象,二十年以后的今天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就像当年几个暗恋着糖糖的男生无法想象将来唐东华不知道要找个多么“高级”的对象一样。 高和平就是这样的暗恋者之一。那时候,他多么想在晚自习之后堵截住放学回家的唐东华对她表白些什么,但看到唐东华那纯粹、高贵的模样儿和正气凛然的气节终究让他望而却步而失去了靠近她的勇气。他想:像糖糖这样高贵纯净的女孩肯定不会早恋,她将来找对象的标准一定是很高的。 他无数次地掂量过自己,觉得自己实在没有能配得上她的资本可以供他一试。大胆、聪明、机智、有勇有谋的高和平尚且这样,更不要说班里的其他同学了。 可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班这颗高贵的“白菜”竟然被邻班的一个其貌不扬的“猪”给“唝”了...... 糖糖和端木结婚的事早在高和平刚刚高中毕业那年就听说了。那一年,他刚刚考完了大学,还在家里等通知。偶尔在街上碰到了李新国,他一见他就问:“知道糖糖和谁结婚了吗?” 他一惊:“和谁?” “二班的那个‘端木’。” “是吗?” 那是一个无比敏感的年龄,高和平表面上风轻云淡毫不在乎的样子,内心里却掀起一种浓浓的失落和无比的惋惜。只一瞬间,他们很快就岔开了话题,去聊了一些别的。 唐东华就这么从他的心头一掠而过,他知道,人生的缘分有时就在一瞬间,错过了就是永远。从此“糖糖”这朵高贵圣洁的玫瑰花儿在他的心里便没有再起涟漪。 “端木”就是二班的那个端木少卿,他初中毕业后第二年,父亲为了抢一个可以让子女“顶替接班”的名额,提前退了休,这一点是和唐东华母亲退休让唐东华“顶替”上班的情况是一样的,因为第二年国家就取消了退休人员可以让子女“顶替接班”的政策。 端木顶替他父亲进了公路局,糖糖顶替她妈去了副食品公司。早在初中二年级班里的同学竞相传阅唐东华写的短篇小说的时候,端木就悄悄暗恋上了这个才华出众的邻班女同学。刚上班不久,他就对唐东华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第六十四章 赵金元开着自己的私家车早早地来到当年的柳荫镇中学等他的学生们。他今天带给大家的礼物是每人一箱“樱桃小丸子”,里面涵盖了他们公司所有丸子的品种,一个品种一个真空包装袋。 他一边环顾四周,一边猜测着这帮子家伙是否还记得当年的约定和誓言。 回想二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他投入最多感情的还要数他教的这第一届毕业生。他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岁月的磨砺,当年像他这样不少的优秀教师对教学事业渐渐失去了那种最初的热情,越来越退化掉了教师的本色,亦或是对学生的一张张脸孔看得有些麻木,就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思维和感官都渐渐“职业化”了。 现在的学生也不比从前,有的学生公开跟老师对抗,甚至勾结社会上的“痞子”打击报复和自己有“过节”的老师……他突然理解了当初那些老教师的心态:教学定式,思维程式化,处理学生问题轻车熟路手到擒来。 这些年,柳荫镇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街道两旁的简房陋瓦也日复一日渐渐变成了一座座三层、四层的小洋楼,之前的商业街也变得出奇的繁华,商店都一跃变成了宽敞明亮的“大超市”,商品也琳琅满目。中国的乡镇集市也逐渐变得富足“奢华”起来,柳荫镇中学,也乘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春风,日新月异。窗明几净的教学大楼,巍然耸立,之前的破桌烂凳早已经荡然无存,全换成了新式的课桌椅,电子化教学已悄悄走进了乡镇中学的教室,校园和操场也扩大了几倍。 赵老师来到他最初工作过的地方,刚刚停稳了车,就看见高和平,正一个人在校园里转悠。 “哎——高和平,好早啊!” “哎呦呦,老师早!” 高和平满面春风迎着赵老师走过来。 “不出我所料,果真是你第一个先到的。” “嗨,总算盼到了这一天!” 高和平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乡政府工作,现在是某乡镇的党高官。他和赵老师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儿,回来的时候远远看见几个女生也都相继到来了,她们不约而同地汇聚到原来教室的位置上。有几个女生在朝这边招手,大声呼唤着赵老师和高和平。 这里现在已经是一片空地,他们站在这片空地上,各自回忆着当年自己所坐的位置,所做的傻事,所闹的恶作剧……先前校外的那片小树林也早已被扩建成了一座五层高的教学大楼。 时间已经是上午10点钟,当年相约的四十多位同学,目前只到了26位,其他几位同学不知是忘记了这个约定?还是否定了当年的天真烂漫,再没有兴致来践行当年的诺言?让人无比沉痛的是,有几位同学已经不在了人世间…… 李立伟毕业的第二年因车祸身亡;张丛丛婚后生孩子难产去世;陈江峰1988年牺牲在了老山前线;马宏哲被抽调去了联合国维和部队,牺牲在了柬埔寨。他们为祖国、为人民乃至为了维护世界和平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金戈铁马今犹在,将军一去不复还。” ...... 第六十五章 唐东华清楚地记得,二十年前的一天,晚自习后,马宏哲在校门外截住她说:“糖糖,我真的很喜欢你,请允许我一个人喜欢你好吗?等毕了业......我想......我想和你谈恋爱!” “你……丢人!” 唐东华红着脸羞恼地避开了他。 现在想来,她当年真的是一个思想很保守很传统的女生,或者是比别的女孩子要晚熟一些,也许是传统的家庭教育使然。 毕业以后,就在马宏哲参军后的第二年,唐东华还收到了他从遥远的部队寄给她的一封信: “糖糖,我真的很爱你,曾几何时,在我的心中,你就是那北方高高雪峰上一株圣洁的雪莲,我只能远远地仰望而无法逾越那高高的山峰......那段时间,我恨极了自己的懦弱!我知道,你那不是真正的拒绝,你那是还没有长大,那时我们都还太小幼稚......时至今日,我心目中的姑娘也该长大了,明年我就要回家探亲了,到时,我一定大胆地去追求你,无可阻挡!爱你!等我! ……” 她耳热心跳收起那封信,生怕被任何人看见,这是她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也是她最幸福的秘密。然而,就在那一年,他没有来得及回家探亲就奉命去了柬埔寨……那封信,至今还压在她闺房的箱底,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时间还早,他们决定一起去看望一下英雄的母亲。 马宏哲的家在镇上,父亲早在宏哲牺牲后不久就去世了,他还有一个哥哥,但自幼得了小儿麻痹,虽生活勉强可以自理,但妈妈的养老指靠不上他。好在老太太身体还好,见到儿子的同学们还记得来看望她,一边感动地流着泪,一边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他要是还活着的话也该像他们这样有三十多岁了。 “你们......都有孩子了吧?” 老太太一边欣喜地招呼着他们坐下,一边不停地擦着眼泪。 同学们的眼眶也湿润起来...... 高和平把几个在本地工作的同学们的电话写给阿姨,说有事情需要帮忙的话就给他们打电话;逢年过节他们也会记着来看她。 老太太一边流着泪一边点头说,国家对她照顾得已经很好了,让他们安心工作,照顾好自己家里的老人。不要老往她这边跑了,她一看到他们就会想起自己的儿子......她真的是受不了。 陈江峰的家在乡下,父母依然还在不停地营务着庄稼,两个姐姐都早已经出嫁,老两口虽然有着一笔烈属抚恤金,可还是每天不辞辛苦地下田劳作,他们说,闲下来就会胡思乱想,还不如下地劳动感到畅快,人一累了,就什么都不想了...... 一行人折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上午11点多钟。 王若冰还没有到,不知道究竟她是个什么情况。 有人说,听说她嫁给了一个土耳其商人,肯定是来不了啦!亦或是她早已经把这个约定给忘了吧? 梁琳说:“再等半小时,不来的同学大概也就不会来了。” 第六十六章 赵金元事先在县城里预定了酒店,高和平和唐东华自发地主持起今天的聚会,他们简单拟定了一个流程: 首先是赵老师讲话,接下来他们每个人对大家说一句最想说的话,然后各自说说自己二十年来的生活,以及对将来的打算。接下来,给大家带了礼物的同学们可以各自展示、交换礼物。最后是“园丁寄语”,由赵老师给今天的聚会做一个总结。 赵老师正欲开始他的“开场词”,这时,手机响起,是王若冰打来的,原来,就在他们离开学校后不大一会儿,王若冰就坐着辆出租车到了,她寻思,不是自己来晚了,就是这帮子没良心的家伙都给忘了。可他们不会全体失约吧?于是她几经周折打听到赵老师的手机号码。 “高和平,你个挨千刀的,怎就不等着我!” “我还以为你被那个土耳其人给吃了呢!” “别说废话了,快点回来接我!” ...... 高和平开车回学校接回了王若冰。 不出同学们所料,王若冰穿得有点儿夸张,一身大红牡丹花马裤马褂。 ——她还是像当年那样的张扬奔放,她简直就是一团火! “真佩服你啊!土耳其那么远你还能来。”同学们围住她。 “当然要来啊,不是当年我们都说好了?风雨无阻!如果不抓住今天这个机会回来和你们见上一面,也许这辈子都难说再能相见了。” 宴会因为王若冰的到来更增添了几分热烈的气氛。 赵老师清了清嗓子开始了他的讲话。 接下来该同学们轮流说话了。高和平说,女士优先。 于是她们开始嚷嚷着说:王若冰经历丰富,要王若冰先说。 王若冰说:“让我先坐下来喘口气‘消停消停’再说。” “嗯,也好,她的故事长,最后说。”高和平说。 同学们都笑了。 梁琳自告奋勇说:“我先说。” “好,就该你们两口子先说,大家掌声。” 梁琳说,自从嫁给魏国俊那天起,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赚钱——他们家太穷了。他俩摆过地摊、卖过百货、开过影楼、也去外地蒸过馒头。现如今,大女儿不好好上学,早早嫁了人,为了照顾她和女婿的生活,魏国俊两口子就把最初创业的那家影楼给了他们来经营,夫妻俩又到河北开了个馒头坊,每年的收入也不下二三十万。 魏国俊说,这些年无论做什么都是老梁当老板,他就是个给她打工打杂的。 梁琳说:“别没良心!我这个‘老板’可是为你们老魏家当了半辈子长工了!” 魏国俊抿嘴笑了。 高和平说:“打工好啊,这年头到处下岗,能有个地方打工就不错了!” 大家都“哈哈”地笑了。 梁琳说,她不知是哪辈子欠下了姓魏家的债,今生就是来还债的,要不是魏国俊听话,她可早就去“另谋高就”了。这几年最大的遗憾就是一连生了三个闺女,没有给老魏家添丁。婆婆给她的三个女儿取名为:大娇、二燕(厌)、三凡凡(烦烦),她终于忍无可忍跟婆婆大吵了一架,把孩子的名字改成了大娇、二美、三爱爱。 “我就不信这个邪,我这儿生几个如花似玉的闺女,她反倒不高兴了,碍着她啥事了?” “三个闺女,说实话,当时你自己心里烦不烦?”孙松松问梁琳,她说,她生了两个女孩,终日都觉得比别人矮了半个头。 梁琳说:“我才不呢!我从来都不觉得因为自己没有儿子而自卑过,三个闺女咋了?哪个缺胳膊少腿了?一个赛一个的漂亮,我偏不‘厌’,偏不‘烦’!大娇、二美、三爱爱,爱、爱、爱,气死她!” 高和平知道梁琳这打小就喜欢逞强好胜的性格,故意将她的军:“哇!三个姑娘啊!整个一个超生游击队啊这是!我不信,你就真的不盼个儿子?不盼儿子那你干吗还一个接一个地生呀?” “就生,就生!偏生,偏生!我愿意!管得着吗你?” ——哈,两个人又杠上了! “典型的重男轻女思想!看咱,国家提倡’只生一个好’,咱就只生一个!第二个咱都不生。” “呦,你是怕掉了’乌纱’吧你?” “哈哈哈哈……” 第六十七章 “去去去,‘好难不跟女斗’我不跟你一般见识!” 高和平一句话惹恼了在座的全体女士,她们纷纷站起来嚷嚷着讨伐高和平。 “好好好,算我说错话了,告饶告饶!”高和平双手抱拳做了个赔罪的动作,“下面该我们班才女作家唐东华女士发言了!大家请安静。” 唐东华正要发言,她的男人端木却突然出现在门口叫她,他说,他的钥匙落在家里了,来找她要钥匙。 其实谁都看得出来,他是不放心糖糖,来看一看他的糖糖到底在跟谁一起吃饭。 “进来进来。”同学们都站起来招呼他。 端木不好意思,只远远地和赵老师打了声招呼,并没有进来。 “不放心就一起来嘛!” 梁琳抢过唐东华手里的钥匙攥在自己手里不给端木,并上前拽住他一只胳膊把他拖了进来。 “来来来,赵老师也是你的语文老师吧?有老师在,你至少也得带条香烟来吧?” 高和平站起来一边招呼,一边打趣说。 王若冰、梁琳、高和平和端木小学时都是同班同学,非常熟。 端木红了脸,他下意识地坐在了唐东华和高和平之间。 “这次回母校聚会,你干嘛不送糖糖呢?柳荫中学离县城这么远,让她一个人骑电动车去你就放心?这么多年你就是这样‘爱’我们家糖糖的?没有车可以租一辆嘛!” 梁琳故意刺激端木。 大家都知道,当年端木追糖糖可追得是相当的卖力,但据说婚后这些年糖糖跟着他过得并不怎么甜。 端木红着脸说,今天他们公路局正好有个会,实在是走不开。 “那就罚酒三杯!”同学们不依不饶。 端木的酒量了得,从来就不怕喝酒,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即也就打开了话匣子,无非是说他当年是如何如何地爱着糖糖,如此这般地苦苦追求...... “既然如此,那你说说,这几年你是如何爱糖糖、如何给她幸福的?” 端木的脸立刻又红了,沉吟了良久憋出了一句话:“人生苦短,快乐就行,想那么多干嘛?” 大家都不再说话,看着糖糖。 糖糖听了端木的话表情尴尬了一下,但随即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很难想象,一个从不立志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的男人,他的快乐源自何方?” “哎,什么话?快乐的不同而已吧!”李新峰适时地接过话茬说。 “唉,什么都别说,我们喝酒!” “糖糖,该你说了。” 唐东华拿出带给大家的礼物放在了桌上——那是她两年前出版的一部长篇处女作《寻找幸福的走向》,她在上面一一签了名,送给了同学们。同学们一阵尖叫、一阵欢呼、一阵赞扬,最后变成了一片掌声。 糖糖就是这样沉稳、这样的内敛和低调,遇事也是默默承受很少发作。 梁琳翻开书,一目十行地浏览了一遍。 小说里男主自私、狭隘、不求上进,而且大男子主义十足,他婚前对女主热烈追求,婚后判若两人。女主吃尽了苦头受尽了委屈,却一直坚守着内心对幸福生活的追求,用自己的一己微薄之力创造着自己想要的幸福……字里行间流露出女主的坚韧顽强和无尽的心酸与委屈,却始终没有放弃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梁琳浏览完小说的大意突然抬起头犀利地看着端木说:“老实交代,这些年你是怎样对待我们家糖糖的?” 端木不解地望着梁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说实话,几年以来,端木并没有认真读过糖糖写的书,正如没有认真地读懂过糖糖一样。他口口声声说着多么的爱糖糖,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没有让糖糖体会到被爱的感觉,何况糖糖又是个感情和内心世界非常丰富的女人,他如果有给予,糖糖一定会能感受到。 “糖糖,以后不要那么矜持,该说就说,看出什么就要当场揭穿,省得有人拿你当傻子。告诉你端木,也就是糖糖这种性格惯出了你这种种坏毛病,如若是我,你这么对待我,我就是拼了老命也要离开你!” 梁琳可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主儿,用她的话说,就是“气死你不能憋死我”,此刻,她更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端木幽默地说:“海枯石烂我都不会放手!” 孙松松说:“你那不是爱,是占有。” …… “糖糖,该你说了。” 魏国俊觉得再说多了,糖糖脸上也会挂不住。 “生活一度让我迷失了方向,但它同时也让我懂得了更多,它渐渐让我明心见性找回到生命的原点,来重新审视和定位自己的人生坐标。人这一生,除了要对‘生我的’和‘我生的’人负责,其他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都不值得我们为之痛苦,看轻、看淡、放下将是人生最好的修行!” 高和平说:“作家的话太佛系、太深奥了,我们应该记录下来慢慢地去品味、琢磨——真是位佛系女神!” “别废话,高和平,该你了,讲讲你是怎样走向仕途的,还有,怎么讨到了一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对对对,快说。” “呵呵呵呵,没啥没啥,工作是全靠蛮力干出来的。至于老婆嘛,漂亮不漂亮全靠运气,哈哈哈哈......” “别贫嘴,说正经的!” 梁林不依不饶。 “其实,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女人就是我们的福田,你付出什么就会加倍地得到什么。我向来对老婆倾尽所有,老婆也因而对我百依百顺,咱尊重人家人家才会更尊重咱嘛!女人这辈子生儿育女、为全家操劳——不容易!如果不是寻求一份呵护,人家干吗要嫁给咱?” “太睿智、太经典了,为你点赞!” 女同学们都站起来为高和平鼓掌喝彩。 “什么时候我们的‘高书记’都是最智慧最聪明的!” “这是婚姻最好的境界!” “看到了吧?这就是差距!品质的差距!人的差距归根结底在脖子以上,男士们,都学着点呀!” “是呀,要不人家能当上书记?” 同学们七嘴八舌,有赞美也有调侃,更多的是赞赏和佩服。 赵老师只是微笑地看着他(她)们热闹,并不参与。 端木在一旁或许感觉到了某种不自在,或许觉得他不是他们的“亲同学”,他们跟他说话都带着些许的“锋芒”,他感到浑身像被针扎了似的难受,不大会儿就站起身来说他还有事,从梁琳手里讨回钥匙便告辞了。 第六十八章 在同学们七嘴八舌“讨伐”端木的时候,李媛媛一言不发一直在喝酒,末了,她说,糖糖说对了一半,生她的和她生的人给她造成了无尽的痛苦,她这一生本该最亲近的人却伤她最深,她身边的一切都深深地折磨着她,“看轻看淡放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哪!这几年她一直都在寻求一种没有痛苦的死法,她真的是活够了。 同学们听了都无比震惊。 赵老师说:“你这是典型的精神抑郁症,得去看心理医生了。” 李媛媛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就和一个一直追求他的高中同学结婚了,婚后和丈夫一起摆地摊卖过裤头袜子,也卖过早餐,终日像个男人似的出力干活,她的生活里除了苦心巴力地挣命赚钱,就是天南地北地给脑瘫的儿子看病,陪儿子做训练。后来男人跟人合伙开了家餐馆,留下李媛媛一个人在家照顾儿子,从此她的男人便逍遥于家外渐渐对她和儿子疏离起来,后来她发现了男人出轨......这些年她除了在家忙着料理生活、照顾儿子,就是不停地想方设法地去斗小三。她说,她并不是舍不得自己的男人,她知道这样的男人早不值得她再为他伤心劳神,她只是不甘心!为什么她这样苦挣苦熬活得那么努力,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连自己的男人都要被别人抢去? 唐东华说,不爱了也就不累了,放下是最好的解脱,没必要这样为他痛苦,看轻、看淡、放下是对自己最好的善待,无论发生过什么,你都要坚强地活着,活着多美好啊!可以修行、写作、睁大眼睛看这个世界,看世态炎凉,睹人间百态。活着就是资本,只有活着你才可以有翻身逆袭的机会!人活着就要学会看轻、看淡,“看轻看淡多少,痛苦就会离开你多少。” 李媛媛说,这么多年她有苦没处诉,一直都压在心底里憋屈得难受,她觉得这事太丢人了,自己这辈子也活得太失败了,有好几次,她都走到了死亡的边缘,可看到年迈的老母亲和她那病态的儿子无人照管,她又望而却步了。她现在真的是生不如死,如果将来能找到一种没有痛苦的死法,她还是愿意把她年迈的老母亲和她那多灾多难的儿子一起带走。她早已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失去了兴趣,这个世界对她来说也早已没有了任何意义。 唐东华说:“知不知道,你这就是认输,是真正的懦弱,生活原本是这样,你要勇敢地与一切不如意抗争,坚韧、顽强才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肩负着使命的,难道妈妈当初夜不能寐,一滴水一滴汤地将你喂养成人,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让你去轻生?让你将她带走?” “如今面对这么多同学说出来,我心里轻松多了,有时候想想我们的少年时代,想起我们二十年前的这个约定,那时我们是多么的天真烂漫对未来充满着期待和憧憬……每当这时,我就想,我至少要活到今天,活到与你们见面……” 李媛媛说着已经是泣不成声。 “老天爷要是能给我一个健康的孩子,我兴许会活得有点儿奔头……” 唐东华拍了拍李媛媛的肩膀说:“一切随缘,好的坏的都不要太执着,‘永言配命,自求多福’,生活本来已经很苦了,放过自己吧!” 第六十九章 同学们都说李媛媛这是被痛苦扭曲了心灵,趁早打消了这个念头,你有什么权利剥夺老人和孩子的生命? 早在一起上学的时候,同学们就听说些许关于李媛媛的身世。那时,李媛媛自己大概还不知道。 李媛媛刚出生就被她的亲生母亲遗弃在了街头,那时,她只有两斤半重,是她现在的养母把她抱回了家,用针管一滴水一滴汤地把她养活长大。 养母一生不会生养,但却心地善良,自幼待她视如己出、百般疼爱。即便是现在,看见她吃苦受罪都心疼得要命,她一生对她倾其所有,而且非常疼爱外孙,省吃俭用将一生的积蓄都拿出来帮她给儿子看病…… “儿子没有带给你绝望,带给你绝望的是你丈夫对你的背叛,是你对那个男人的执着。为什么要跟他耗?当一个男人如此薄情,离开他是最明智的选择。要学会给自己的心灵松绑!成全渣男和小三的造孽,是对自己最好的解脱。你相不相信因果报应?” “你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一个人带孩子和老人一起过,苦是苦一点,但至少不会那么受伤,那么伤心到绝望。以至于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真要是有什么过不去的困难还会有这些人帮你渡过难关,再说,你现在还年轻,结束一段孽缘也未必没有更好的生活……” 听了同学们的劝慰,李媛媛眼睛里燃起一丝生的希望。 孙松松说:“你这还算是好,像我这样比你更糟...... 孙松松说她生下来因为是个女孩遭亲生父母嫌弃,没吃亲娘一口奶就被送给了别人,这是她在长大以后才渐渐知道的。 同学们都感到非常意外,没想到孙松松也有这么坎坷的身世。 “唉,想一想,长这么大不知道生你的人长得是个啥模样,结婚、生孩子也没见过父母姐姐们来看你一眼,等日子过好了,就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个亲娘,过年过节、看病庆生、养老,一系列的问题都来了。好歹生母十月怀胎生了你一场,稍有怠慢就会落下个‘大逆不道’的罪名。然后,姐姐妹妹弟媳妇儿的孩生娘满月……一大堆的事情都找到了你头上,一大圈子‘亲人’标着把礼金抬得超高,逼着你掏份子钱,仿佛别人的钱都是血汗,你的钱就是大风刮来的一般。这边养父母恩重如山,身体还常年不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接二连三的事压得你透不过气来,看你生了两个丫头,又都抢着要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你,将来好为你‘养老送终’。说起来她们还都是为你好,‘心疼’你!为你着想! 那天我终于再也忍无可忍在亲娘面前大哭大闹了一场,好歹也在亲娘跟前撒了一回野,发泄了一通:你们是不是把孩子送人送惯了?觉得好玩是吗?将亲生骨肉送人,你们还有没有人性?还是不是人?孩子他不是小猫小狗,他是人,他一辈子都为之痛苦!你们想象不到的痛苦!不然这事搁你们身上试试! 好在我老公还算争气,开了个水产公司收入还可以,对我们娘儿仨也很好。” “那还好,你的命比我强多了,至少你找了个对你好的老公。哪里像我,简直是生不如死!” 李媛媛还沉浸在对自己命运的哀叹里。 王若冰说:“你们归根结底是缺少了一种“抗争”的勇气,要是换了我,我有钱可以捐给贫困学生或者重病的人,对这些被亲爹亲娘宠着还要去算计一个被抛弃了的姐妹的家伙,‘份子钱’——我一分都没有!” “要我说,根本都不该认她们!” …… 在同学们七嘴八舌发表着见解的时候,孙松松早已是哭成了个泪人儿。她恨自己生得个女儿身,才惨遭这么坎坷的命运。 赵金元听着、看着这一切,内心里不禁感慨万千:真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幸福的生活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第七十章 赵老师说:“快,都别伤感了,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来受苦的,都是来历练的!百炼才能成钢,吃点苦受点罪都别太放在心上。” 王若冰说,波澜壮阔的生活才是最美的,她半生吃尽了苦头,只为寻找一种不一样的生活。此刻,她手捧着酒杯,自言自语: “对于某些人,生个儿子有时候还是比较有用的。就像我,多亏生了个儿子,可以说,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儿子给的,如若不然,我可能早已流离失所流落在了异国的街头……” 王若冰高中毕业就立志要到外地去上大学,离家越远越好。 她的母亲大大咧咧、生活随意,父亲思想开放常年在外工作很少和她们生活在一起,因而她们家的孩子从小就没有受到过家长过多的约束,上了初中就过起了住校的生活,因此,她那大胆独立的个性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可是事与愿违,她并没有考取外地的学校,而是被调剂到本地的地区师专。外语是她的强项,因此她义无反顾地读了外语系。 可是毕业以后,她并没有甘心回县城里去教书,而是托关系“走后门”,让她前几年做合同工被“下放”的姐姐顶替她去代课,她姐姐文化程度低,教不了学,就做了学校的一名图书管理员,工作非常轻松。 “有福之人不用忙”,王若冰的心高气傲不满现状让她姐姐捡了个大便宜。 “初生的牛犊不怕虎”,王若冰只身一个人到深圳去闯荡。 最初,她进了一家国际旅行社当翻译,凭借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在这家国际旅行社赢得了一席立足之地。期间,她也认识过几个不错的小伙子,谈过几次恋爱,可是,临到最后,不是她踹了人家,就是别人甩了她。那种无依无靠的悲凉无时无刻不在侵袭着她......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她现在的丈夫瑟玛拉?伊尔汗——一个做珠宝生意的土耳其外商。 那一年,她26岁,他49岁。 王若冰习惯地叫他“瑟玛拉”。 王若冰说:“刚认识他时,免不了会问起他的家事,当时他告诉我说,早在十来年前他的爱妻和孩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他悲痛欲绝,以至于十多年以后才勉强从思念的阴影中走出来,想要开始新的生活。当时,我好一番感动,觉得这是一个情深义重的男人,加上他对我很好,很多的时候就像宠女儿一样的宠着我,而且他很舍得为我花钱,还在深圳为我买了套房子。 回想起来,那几年,我过得非常的幸福和满足。后来,我怀孕了,便辞去了旅行社的工作安心在家养胎,他对我关怀备至。得知我怀了个男孩,他更是对我倾其所有,关爱有加,甚至大笔的收入都交给我管理和支配。那时,在外观上,我们俨然已经是一对幸福的‘老夫少妻’。” 高和平无比悲催地告诉王若冰说:“小姐,很不幸哦,你受骗了!像这样的老男人,你也敢嫁,家里要没有几个老婆孩子才怪呢!弄不好你一不小心就做了别人的‘小三’了!” 高和平寻思,说出这些话肯定又要挨王若冰一顿臭骂了。没想到,王若冰却说: “嗨,兄弟,你真是太聪明了!何止是‘小三’?‘小四’‘小五’都不只啊!” ...... 第七十一章 王若冰押了一口酒继续说: “就在临产前的两个月,瑟玛拉突然告诉我,他的父亲得了瘫痪,急需他回去照料。我说,那我咋办?他说,‘宝贝,那还用问?你当然要跟我回土耳其喽!’ 起先,我还以为他要甩掉我走人,听了那句话我就放心了,心想,是自己想多了。 他处理完最后一批货,就带我回了土耳其。 上了飞机,他问我,离开了中国我怕不怕?我告诉他,老娘的字典里就没有‘怕’这个字!再说,不是还有你吗? 他“哈哈”大笑。 其实,他很担心我不愿意跟他回土耳其,没想到我这么爽快就答应跟他回国。你们知道,我这个天生的‘野’性子,就想到没去过的地方去兜一兜转一转,没有哪儿是我不敢去的,我还倒想去看看他土耳其的家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现在想来,依我这些年对他的了解,当时即使我不愿意他也会想办法让我愿意的,要不,他的儿子怎么办? 当时我觉得自己无论从思想还是其他的各方面都已经够成熟了,殊不知,在他面前,我永远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永远识不透他的‘阴谋’。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怕我生了孩子将来不跟他回国,他要是强行将孩子带走,在中国引起了官司不好处理。外国商人都害怕在中国惹身上官司,因为这么多年在中国做生意,偷税漏税的现象都难免会有一些的。在深圳,那些外商无论遇到交通事故还是其他民事纠纷,愿意多甩一些钱,都不愿意去吃官司的,否则一旦牵扯到他生意上违犯法规的行为,那麻烦可就大了。 他万没有想到,我这个‘愣头青’没让他费吹灰之力就答应了跟他回土耳其去生孩子。他知道,一旦去到那里,我就是有天大的本事都折腾不出他的手掌心,无论我怎么闹腾他都会有办法将我摆平的。他这一生就缺个儿子,他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我也万没想到,这一去便开始了我这一生的冒险旅程……” 王若冰顿了顿说,“他果然是个有‘家室’的人,他先后有三任妻子一共给他生了7个‘丫头片子’,而且有三个是脑瘫,他最大的女儿竟跟我是同岁。说起来真是个讽刺,我也弄不明白,土耳其尽管很早就废除了‘一夫多妻’制,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一夫多妻。 知道了真相以后,我万分恼怒,心里想,完了,这下真的完了,我这年纪轻轻的就走到了这一步,以后的路还该怎么往前走?我一整天都没吃下一口东西,这要在我十八九岁的年纪,龟孙子不会闹他个天翻地覆,甚至会找机会杀了他。然而,那年我已经28岁,已经懂得了审时度势、随遇而安,而且我知道,过分的折腾只能越来越消耗他对我的愧疚。 冷静了几天以后,趁着他一直在不断地哄我,我就趁势下了台阶。我说,算了,只要你懂得珍惜我的牺牲和付出,一辈子对我好,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认了,我相信,你绝对不是有意骗我,这样做也是因为爱我,怕失去我......其实,我知道,他看重的是我肚子里的孩子。 看到了吗?这就叫‘成熟’,懂吗?十八九岁虽然是血气方刚,但那叫‘冲动’、莽撞,叫‘不成熟’、叫幼稚,吃过了亏就知道学了乖。我就是在一次次地‘吃亏’中学了乖。 见我这么‘懂事’,他感动地夸奖我说,就知道我什么时候都那么善解人意,都在为他着想。就为这点,他这辈子都会好好爱我,当牛做马都心甘情愿。哼,谁心里都明白,都是在为自己着想,我还为我的将来着想呢! 不过,虽然是这样,他对我确实也是很好,只要我想要的他都会尽力满足我,只要是有利于我的,他明里暗里都会为我去做。他既有商人的敏锐和狡诈又不失常人的情深义重。那天,我和他‘握手言和’一起共进了晚餐。 就是在那时,被迫无奈,从不服输的我也学会了向生活妥协。 第七十二章 王若冰继续讲述着她的惊险人生...... “他把我藏在一所新买的公寓里,并给我请了个中国保姆,叮嘱我,他不在家时让我不要轻易出门。可我天生就不是个听话的孩子,趁着还没有生产,我和保姆便不断地偷偷溜出去逛街。 纸里包不住火,他的正妻终于耳闻了我的存在,便开始找她的‘黑帮’亲戚骚扰我。可我天生不是个‘省油的灯’,便开始了与她不屈不挠的斗争…… 我和她‘斗智斗勇’最后发展到她雇用了‘黑社会’来恐吓我,甚至扬言要暗杀我,我虽然是天不怕地不怕,但该怕的时候也会怕。于是,我白天晚上都不让瑟玛拉出门,哭诉着让他送我回中国,平平安安地把孩子生下来。我知道,只有趁孩子还在我身上,我说的话才更有分量,一旦生下了孩子,我就再没有了任性的资本。到时候,你把他折腾够了,他即使放你回国对他来说又能损失什么呢?你以为他真的就把你当成了独一无二的宝贝吗?那是因为你给他怀了儿子,儿子才是他可遇不可求的‘宝贝’!只要有钱,他身边就永远不会缺女人,充其量再给你买套房子,甩给你些钱,就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到时候,我不是白给他生了个儿子?从此还要遭受无尽的骨肉分离之苦,甚至这辈子都可能再也见不上自己的儿子。” “哇!你胆子也太大了!要是我逃也要逃回中国,只有我们自己的国家才是最安全的。” 大家听得惊心动魄,孙松松更是惊叹万分,她惊愕地望着王若冰。 “‘逃’?逃得了吗你?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你挺着个大肚子将要临产,就算你逃了,谁来照顾你?孩子将来怎么办?他对我这么好,我为啥要逃?为啥要自讨苦吃? 再说,我也不能逃!逃了就是便宜了他的那些女人们,她们联合起来隔三差五地来威胁我,就是想把我赶出土耳其!我不能走,我也走不起,我不能输!懂吗?我还是要找老头子想办法,儿子就是他的‘软肋’,我的资本!我王若冰不能让自己这么窝窝囊囊、苟且偷生地给他生下这个儿子! 我不能活得这么提心吊胆、朝不保夕,甚至一不小心就会葬身异国! 夜里,我对老头子说要他带我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土耳其那么多好玩的地方,我要他带我去周游,喜欢上了哪儿就在哪儿住下来生下孩子。至少我要保住我和儿子的身家性命。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不能输,更不能怂!我是个堂堂的中国人,走出国门,我的无能就是中国人的无能,我决不能让一个小小的土耳其人嘲笑我们中国人‘无能’! ...... 唉,人生有时候真的如战场,有时候需要你‘以攻为守’,有时又需要你‘以守为攻’,要不断地变换战略与战术。我在土耳其的生活就好比旧中国古时候的王妃,谁能生儿子谁就抓住了皇上的心,谁抓住了‘老头子’的心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王若冰摆弄着面前的酒杯感叹着自己的人生。 第七十三章 王若冰的经历可谓是惊心动魄。 “真不明白,当初你不好好找个对象,干吗看上了那么个糟老头子!单单是看上了他的钱吗?”唐东华像记者采访哪个名人似的问王若冰。 “小妹妹,你是没走出过家门好不好?你不知道,深圳有钱的大亨随处可见。可他不一样,他给过我其他男人都给不了我的爱和安全感,他总是当女儿一样宠着我,还舍得为我花钱。现在想来,也许是因为我自幼就缺少一种父爱吧!有时候,我真的就把他当成了父亲,越来越依赖。和他在一起我可以全身心放松下来,可以尽情地任性撒野,他从来都不生气,一如既往地给着我温暖和爱!因此,我就越来越看不上那些看起来和我同龄但心智却差我一截的’毛头小子’。” “你们年龄差距也太大了,他这么大年纪啥没经历过?难道还真的会有什么‘爱情’给你?” 王若冰冷笑了一声说“你以为我就会有什么‘爱情’给他?呵呵,我即便是有过‘爱情’,那也早已在前几年的‘甩’与‘被甩’之间化成了泪水吹落在了异乡的风里…… 高中毕业,我甩了别人;大学毕业,别人甩了我。生活就是不断地在“甩”与“被甩”之间度过,就是不断地面对取舍、得失与选择。我曾经的爱也早已经被风干在了异乡的街头...... 起初,我也认识过几个看上去还算不错的小伙子,可到头来却让我发现,他们都是些‘烂桃花’,烂桃花啊!不是为了骗钱就是为了骗色,他们一个个都成了我生命中的‘桃花劫’!” 说起这些,王若冰眼里飞起一团迷雾,往事不堪回首! “你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一个女孩子在外举目无亲的寒冷与孤寂,工作和生活的压力、感情的失意……多少次下班走在深圳的十字街头,无家可归的落寞和孤寂让人莫名其妙地想大哭一场。那段时间,我白天上班,晚上就一个人蒙在被子里大哭……外面的世界永远有精彩也有无奈。爱过,恨过,绝望过。我恨那些‘烂桃花’,恨他们有眼不识‘金香玉’,恨他们辜负了我,也欺骗了我;我恨过我的父亲,恨他不负责任,从小到大我就没有享受过多少父爱,是他给我造成了心灵的创伤和心理上的缺失。长大以后,我又要独自扛起各种意想不到的生活压力。 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我认识了‘瑟玛拉’,他给了我无比的温暖和依靠。后来,他在深圳给我买了房子,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使我告别了无家可归的落寞与彷徨。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每天都盼望早一点下班回家,早点儿投入到他的怀抱里……我像一只孤雁突然有了归巢,这样一个‘家’,曾一度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里给过我一种‘主人公’的自信与从容。 我慢慢学会了不再恨,是他教会我不要去恨人,他说,恨一个人是件极其痛苦的事,是对自己灵魂的绑架,爱与恨都是对人性的束缚!人与人之间没有对错,只有不同......是他教会了我原谅与释怀,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 …… 第七十四章 “瑟玛拉开车带上我和我的那位中国保姆第一站去了一个叫卡帕多奇亚的风景区,那里风景优美,我们玩得很开心;第二站去了一个叫‘安塔利亚’的地方,那里被土耳其人誉为‘度假天堂’,我们就是在那里住下来生下了我们的儿子瑟玛拉?伊马斯,我给他取了个中国名字叫勇猛。 儿子的降生更激起了我的斗志,我们游遍了土耳其大大小小的城市,最后在一个外国游客流量最多的景区小镇上定居下来。我们在这个小镇上注册了一个国际旅游公司,当然是以我的名字。这是我一生梦想的事业! 打理完注册公司的有关事宜,瑟玛拉悠闲地租下了小镇上那一条街的房子,旅游住宿一体化,并且在旅馆的大厅里装了一个很大的珠宝饰品专柜——我永远佩服老头子的商业大脑,他真是个赚钱的行家,他每天一睁开眼,行、住、坐、卧都是在赚钱。” 王若冰说着拿出一个包包,“哗”地将一堆首饰倒在了桌子上说:“挑吧,按需分配!” “哇!太好看了我的姐!”女人们忽地围上去挑选自己喜欢的小玩意儿。 “来来来,给你们每人一条项链,回家就跟老婆说是她们的情敌送给她们的。” 王若冰扯起几条漂亮的项链递给高和平和几个在座的男生。 “剩下的这些小东西都送给咱们老师了,这点小玩意儿哄哄小姑娘还是蛮好使的。男人多谈几场恋爱终归还是没啥坏处的。你们这些谈不了几次恋爱就急着结婚的家伙们,注定了是没啥大出息了。以后,看我们老师的了!哈哈哈哈......” 王若冰指着高和平他们几个男生调侃道。 “哎,你真是个百万富婆啊!这么贵重的礼物一下就弄来这么一大堆,那个‘瑟玛拉’出手可真够大方啊!” “你们还真以为这是珍珠玛瑙啊?告诉你们吧,这只是土耳其土生土产的‘原石’,虽然在我们中国的深圳,随便哪一条都能卖它个千儿八百的,但在土耳其就是十几二十美元,‘物以稀为贵’。当然,值钱的是他超人的雕刻技术和土耳其到中国的运输。 瑟玛拉的雕刻技术可堪称世界一流,他雕刻的小物件品种繁多,件件活灵活现,让很多游客颔首驻足爱不释手。成本几百块一件的‘玉白菜’在深圳就能卖到几万块。这些年他可是在中国淘走了不少金子。最近几年,我的旅游业在安塔利亚的那些小镇上也发展非常好,那些小镇都不大,但每年都以它们那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不少的外国游客。现在从外观上说,老头子老了,公司和旅馆又都注册在我的名下,是我王若冰在赚钱养活这一大家子,那些丫头片子和她们的老妈妈们,每从老头子手里拿到一分钱都是我王若冰的恩赐。所以,他的那几个老妇人,包括他的那些女儿们,都不得不对我这个中国女人刮目相看! 但是,我明白,老头子之于我来说永远是如来佛的那把手掌,没有他的恩宠,我什么都不是。 他说,我给予他的已经很多了,如果哪一天我想回国嫁人,他绝对会给我自由,决不会试图控制我的下半生。 越是这样,我还真舍不得离开他,更舍不得我那儿子。我的儿子再有两个月就8周岁了,聪明伶俐、天生好斗、男子气十足。老头子喜欢得不得了,星期天就带他去游泳划船蹦迪,训练得像个武士。有了儿子,老头子也好像突然年轻了十岁,头上的白发也逐渐变成了青丝。可见,精神的力量是多么巨大。现在,深圳那套房子每年的租金全打进我妈的卡里,足够她老人家一年的花费了。在赡养我妈这个问题上,我出钱姐姐和弟弟出力,我现在是没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王若冰说着,划拉开她的手机让同学们看她儿子和那个外国老头子的照片。 第七十五章 王若冰只是在夸耀自己的男人和儿子,旁边的梁琳却早已不高兴了。趁王若冰去了洗手间,梁琳小声对唐东华咕哝: “哼,只不过是个外国老头子的姘头,又生了个私生子,竟也能把自己讲得那么精彩生动!什么‘大老板’、‘如来佛’?她纯粹是看上了那老头子的钱。我就不信,和一个大她二十多岁的老头子能有什么‘爱情’可言!” 唐东华倒是不这么认为,她叹了口气说: “唉,或许,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 李媛媛却说:“人活得就是一种精神!说什么爱情不爱情的?有人能对你好才是硬道理,就像我这样,那没良心的追了我五年,结婚以后还不是照样出轨?我简直彻底怀疑人生了!” 李媛媛听着别人的故事,还在为自己的事伤感。她一边感叹着自己命苦,一边纠结于和她男人之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而不能自拔。 唐东华说:“什么狗屁‘爱情’?摊上个不争气的男人真是太可怕了,他毁掉的是你的整个人生,更可怕的是还要殃及到孩子。呵呵,‘温水煮青蛙’死不了也跳不出,不死不活地煎熬着余生。” 她不知道是在为李媛媛叫屈还是在感叹自己的人生。 “刚下岗那阵子,曾经是那么热爱生活的我也一度对生活产生了绝望,是孩子和写作给了我精神的支撑。生命就是这样,伤过、痛过、在极度的愤怒和绝望之后,才突然明白,一切的爱和恨都是对自己灵魂的绑架,放空自己,换一种视角看问题,给自己一个活下去的理由!我现在才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凤凰涅盘’,什么叫‘浴火重生’!” 唐东华说,她目前正在写一部长篇小说,名字叫做《冷》,预计两年内出版,到时候她或许会到他们各单位去签名售书,届时希望老同学能够赏光捧场。 高和平说,没问题,他现在就可以预定几百册,到时候送给亲戚朋友们读一读,告诉他们我同学已经成了全国闻名的作家,那将是多么体面与风光啊!一定是倍有面儿! “就是啊,我也预定!” “我也预定。” “谢谢同学们给我动力,以后我更要努力写书、写好书,不辜负大家的期望,不给老同学丢脸!” “好,祝你成功!” “期待你的好消息!” ...... 唐东华站起身走了出去,她要到外面去透一透气,看一看阳光。 李媛媛说,唐东华的男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整天地喝酒吹牛跳舞撩妹,拿本该养老婆孩子的钱都去买了彩票,总想不劳而获,幻想着有朝一日能中个大奖。每月那点儿工资都不够自己折腾的,还时不时有卖彩票的上门来讨债,幸亏有个班上着,不然也堪称街头一十足的混混儿!一个破家全靠唐东华硬撑着,还整天一副自命不凡的样子,仗着自己有个国家正式工作就动不动在老婆面前摆谱。 “按说,唐东华也是个有个性的人,但愣是没炝住这种不知廉耻之人!唉,这年头,善良就是软弱!女人就是个受罪的命!想必唐东华也是万般无奈,为了孩子一次又一次向生活做着妥协。” 第七十六章 “唉,爱情会让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会让人忘记爱情。爱情这东西带给你的不单单是美好,这世上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两种:一曰癌症,一曰爱情。当你看透了一个人,’爱情’就会随之消失……” 平时那么不善表达的李新峰此时也忍不住郑重其事地评论起了“爱情”。 彭超则说:“唉,什么‘爱情’?男女之间在一起就是生儿育女过日子而已!别的,都特么是扯淡!” 李新峰说,不一样的。爱情是一个人生活的动力。他就曾暗恋过一个人,是他小学的一个女生,她叫张婉。升初中的时候,她因父母工作调动转学走了,从此就再没有了她的消息,再没有见到过她,她的眼睛很漂亮,但那时候,他却怯懦地从来不敢正视她的眼睛,他喜欢她,但又不敢接近她,偶尔主动上前跟她说句话都耳热心跳结结巴巴。他说,那时在她面前,他是那么的拘谨,他真是太没出息了。那时候,虽然只是少年时代懵懂的好感,但在以后的岁月和记忆力里,那种感觉却是那么的弥足珍贵和值得怀恋。 直到现在,他都还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再见一见张婉,想知道她现在干什么工作,与什么样的男人结了婚,过得好不好...... “呵呵,谁没有过类似这样的经历呢?” 高和平喝了一口茶,做深沉状。 “快说说,高和平,你暗恋过谁?”同学们一齐起哄。 “嘿嘿,这个不能说啊,打死也不能说,免得有人醋劲大发!哈哈。” 高和平还在卖关子。 “难道是梁琳?”有同学猜测。 “哼哼,他才看不上我呢,我看怕是‘糖糖’吧?” 高和平只是看着糖糖笑,并不作答。 ‘糖糖’的脸“腾”地红了。 “哈哈,那时候我早就感觉到他在暗恋‘糖糖’了,快,快说说,那种暗恋的感觉。” 梁琳过来推高和平。 “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你长大后不知道要跟一个多么高级的男人结婚啊!所以,一直就不敢有什么想法呀!要知道你将来是要跟端木这个犊子结婚,那怎么着我也要跟他较量较量!” “哈哈哈哈......” 同学们都笑了。 “真的吗?高和平,你不是在编吧?”唐东华知道高和平生性顽皮,对他说的话似信非信。 “真的呀!这还能有假?” “那你干吗没有一封情书给过我呀?至少毕了业我还收到过马宏哲和端木的情书了。” “那时候,我们不在一个频道上啊!我上了高中,你们工作了;我毕业了,你们结婚了。我没赶上趟儿啊!” 高和平夸张地做着伤感悲催状。 提到马宏哲,大家都沉默了,那可是个好青年!真是太可惜了! “不知道你们相不相信,有时候,我觉得,冥冥之中真的有一种命运在安排。”唐东华打破沉默,“我大概是个晚熟的孩子,到现在都没有感觉到自己真真切切地爱过谁,只是被动地懵懵懂懂地轻易就接受了别人的“爱情”,走进了婚姻。想想也真是太可怕了,那时候太年轻,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选择;不懂婚姻对于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 “唉,怎么说呢!自古以来嫁给爱情的还少吗?过得幸福的你见过几人?人生就是碰,碰对了你就赢了一生!像我们梁琳这样,可算得上是个幸福的个案!” “那也是以魏国俊的绝对服从为代价吧!像我们魏同学这样的好男人可不多见的啊!” “所以啊,碰对了一个人你就赢了一生!” “哈哈,她是‘赢了一生’,我可是把整个人都输给她了!哈哈!没办法,命苦咱不怨政府。哈哈哈哈……” “嗨,魏国俊,你别‘烧包’了!也就是你当年白白捡了这么一个好媳妇儿!” “哈哈哈哈”。 …… 第七十七章 “唉,想想当年我也暗恋过一个人啊!” 王若冰放下酒杯倔强地朝赵老师看过去,目光里好像依然有东西在燃烧。 “可是,可惜了,老师不要我啊!” 赵金元连忙摆手示意,不让王若冰再说下去:“哪里哪里,那时候,你们还都是孩子……” “老师,您真是太听话太懂事了!人家秦东海和路遇过得不是贼幸福吗?谁挡着人家了?” 王若冰并不理会赵老师的话,自顾自地说:“人啊,关键时候的一次选择就可能改变整个人生的走向。都怪赵老师,是你害了我一辈子!要不是当年你顽固不化,说什么‘已经有女朋友’之类的话,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追求你!是你害得我半生风雨吃尽了苦头!要是当年能给你当上媳妇儿,我就不用苦挣苦熬去漂泊他乡了。’老婆孩子热炕头’,尽享天伦之乐,还能天天都有丸子吃,那将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你赔我!你赔我!陪我的整个人生!” 王若冰故作娇嗔状嘟着嘴尽管说着,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 赵金元也笑了。 “哈哈,你那种我行我素、自命清高、孤傲任性、肆无忌惮的性格除了‘老外’谁能驾驭得了啊?”高和平四仰八叉地半躺在沙发上,斜睨着王若冰。 “高和平,你这张损嘴!这辈子你永远都是我的克星!”王若冰狠狠地瞪着高和平。 高和平脸上露出一丝胜利者得意而诡异的笑。 “赵老师,说实话,你为什么到现在都不结婚?是不是像同学们当年说的那样,感情受到过什么挫折?还是眼光太高了?” 同学们一直都想问但没人敢问出口的问题,被王若冰轻轻松松地就摆在了桌面上。 “是啊老师,您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至今都不找个对象啊?”开始有人附和。 “唉,不是啊,老师一个穷教书的,有什么‘条件’可言,就是姻缘未到进入不了状态啊!男女之间,‘感觉’是很重要的,这些年不少热心人给我介绍过不少女人,看上去都挺不错的,可就是找不到那种感觉啊!不来‘电’,没办法!” 赵老师说的是实话,这些年,他不是不想结婚,而是老遇不上个合适的。其实,婚姻的双方没有好坏,只有合适,最合适的就是最好的。 也许,年龄越大就越不容易爱上一个人。 回想起少年时期的感情是那么的纯粹,那么的汹涌澎湃,一笑一颦就那么容易爱上一个人,甚至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就能突然爱到不能自拔...... 少年时代的爱情啊,如高山流水般清澈见底、势不可挡,即使路上有顽石阻挡,甚至是高山悬崖,它也会千回百转、不屈不挠,义无反顾、奔流而下!于是,就有了瀑布的美,未了的情,错嫁的悲……相比纯真的少年时代,成年人的爱情里多了很多比较和掂量。 “老师,您活得太认真了,有的人结婚只是为了过正常人的生活,别人有的咱也有罢了,就如同名义、地位、车子、房子和孩子……” “其实,我觉得,婚姻并不是个啥好事情,它真的让人太累了!” …… 赵金元听着他的学生们渐渐从生活谈论到感情,谈论到爱情和婚姻。他觉得,他们对爱情、对婚姻以及人生的理解远比他这个当老师的更为深刻。 高和平又讲起了当年张国卫摸周老师的胡子赢黄乐飞馄饨的事,引得大家简直要笑喷了。 赵老师也笑得前仰后合。末了,他又提及了周善贵老师,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彭超说,他小舅子跟周老师的外甥是把兄弟,听说周老师回东北以后终日以烟为伴,前几年刚刚六十多岁就忧郁而终了。 …… 临别,大伙儿“二次约定”:十年后的这一天大家重返故里,“共举杯、再相聚”。就在柳林县城,以赵老师为中心,高和平为联络点,在座的各位一个都不能少——只能多,不能少! 好,一言为定,不见不散! 依然是“不见不散”,大家打手击掌,一言为定! 赵金元把他带给大家的“樱桃小丸子”分发给每一个人。 高和平说,这几年他可没少吃老师的丸子,因为每年春节乡政府发福利他都让赵老师给他们送一车这样的丸子,因为是真材实料,老师做得又特别好吃,所以,深受干部职工们的欢迎。当然,也是为了照顾老师的生意。为了答谢他,赵老师总不忘多带一些送给他本人,让他分发给亲戚朋友们尝一尝,顺便也算是给老师做了广告。一来二往,高和平就成了老师的“vip大客户”。 王若冰则说她要多带几箱这样的“樱桃小丸子”回去,如果游客们喜欢吃,那她以后可要跟老师多做几笔“国际大生意”喔! 赵金元说:“好,随时恭候外国老板娘!” 第七十八章 孙松松刚刚在同学聚会上夸赞了自己的男人,不久就发现了男人的婚外情,而且她的男人连讨伐的机会都没有给她...... 孙松松这几年只管在家里养孩子,接送孩子上学,没想到她的男人早已经在外面有了另外的女人,并且在青岛市区买了套大房子,已经有了一个八个月大的儿子,要不是一次车祸,也许孙松松永远都会被蒙在鼓里,她从来都没想过自己的男人会这样...... 国庆前几天,孙松松接到男人的电话说,这段时间公司里急着赶一批货要出口,所以就不接你们来这边玩了,等忙完了这阵子,再接你们娘儿仨过来。 孙松松信以为真,立马打消了带孩子去与他团聚的念头,没想到他是凑这个假期带那个女人自驾出去旅游,孩子由保姆在家带着。 谁知道在半路上就出了车祸,两个人双双被烧得面目全非死在了高速公路上。 得知这个消息,孙松松悲痛欲绝,连恨加气住进了医院。 发生了这样的事,几个要好的同学赶到医院里去看望孙松松...... 同学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简直变了一个人,只见她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眼窝深陷,头发凌乱地散落在枕头上。她那年迈的老母亲(养母)坐在床边低头默默地垂泪。 此刻,任何安慰的话都是多余,同学们在她床前默默地站了一会儿就先后离开,唐东华没有走,她和孙松松是最要好的朋友,她要留下来照顾她。 孙松松除了昏迷就是哭,她哭一阵昏迷一阵,唐东华只是默默地照顾着她,一言不发,她知道,现在任何安慰的话都是徒劳,松松她不会听进去的。 孙松松不吃不喝躺在床上直着嗓子哭了三天,人憔悴得已经不成样子,她那七十多岁的老母亲终日里陪着她落泪,现在前前后后都是唐东华一个人在照顾着她和她妈,还要接送两个孩子。 “哎呀,东华,你说我到底造啥孽了他做出这样的事来惩罚我?” 第四天,孙松松终于开始哭诉出来,否则,唐东华真的担心她会憋出病来。 “唉,人死了咱就不跟他计较了,跟个死人能计较出个什么道理?凭什么拿一个死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唐东华平静地说着,仿佛她已经早已看透这世间的恩恩怨怨,见惯不怪。 “糖糖,你说他......他还是个人吗他?我一心一意地对他,没有他我好像一天都活不下去,他竟然偷偷和别的女人过到了现在,连孩子都有了,你说,在他心里,我算个啥位置?”孙松松沙哑着嗓子在寂静的黑夜里涕泪长流,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你现在想这些还有啥用?就算你不想活了也还有孩子,还有我大娘,你也不想让她们活了吗?所以,你病不起,更死不起!听我一句话,什么都不要想,自己好好地活起来,以后的事再说。 ...... 经过唐东华苦口婆心的劝说和开导,孙松松好像慢慢平静了下来,她竟渐渐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她太累了,多日的困顿和折磨使她生了死,死了又生,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一直如地狱烈火般炙烤着她,折磨着她。她这一睡,就会渐渐爬出了她的地狱之渊,那个曾经叫做她男人的男人从此也将会离她越来越远…… 第七十九章 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孙松松最大的困扰就是她丈夫在青岛的那个水产公司和那个孩子...... 她没有人可以商量,她只有唐东华。 唐东华说,这要容她好好想一想,孩子的事嘛——就要孙松松自己拿主意。 孙松松说,她现在拿不了主意,她的脑子现在就是一团浆糊! 唐东华想了一会儿说:“公司,不能卖,孩子嘛,看他姥姥家有没有人出面,有人出面愿意抱回去养着就给他们抱走,如果没有人出来认孩子......咱就养着,将来这孩子就是你儿子,就是你生的!” “你说我还要负责给他们养孩子?奶奶的,这真是太冤了这是!我心里面过不去这个坎儿!” “哎,有啥过不去的,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有什么罪?看开喽你就会明白,这人间,爱恨情仇只不过就是一场过眼云烟,没准儿这孩子就是老天爷看你心眼儿好,特意送过来以后来孝敬你的。” “糖糖,这么多年我真的没看出来啊,你的心真大!” “哎,放心吧,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你付出善的还是恶的,最终都会回到你身上......” “可是糖糖,我真的弄不了恁大个公司。” “你能行。孩子、老娘举家外迁,哦,合着只有人家能住那大房子,享受富人的生活?咱就不能?” “我是说,经营那个公司——我办不了。” “嗨,有什么办不了的?花钱学习呀!现在那么多的培训机构,网络上也可以学,大不了还可以请高管——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干着干着办法就出来了。我们女人如果自身不强大起来永远是无路可走!你现在只有勇往直前没有退路。不行,我去给你打工!” 唐东华一语即出,孙松松立刻眼前一亮:“真的?你真的能去?” “能去,待我安排好了家里,罢了,再跟端木说一声。” 一提到“端木”,孙松松的眼神暗淡下来,失望地说:“那他肯定不会让你去。” “我是说跟他说一声,不是跟他商量。你放心,答应你的事我怎么都会去办!” “那万一......我们经营不了咋办?” 孙松松心里没底,还是惆怅满怀。 “没有万一!” ...... 端木一听说唐东华要跟孙松松出去打工,暴跳如雷:“哦,合着你连行李都收拾好了,也不问问我同不同意,你......你根本就看不起我。” 唐东华平静地说:“你想多了,没有什么看起看不起,给你说了,原因有两点:一是孙松松正在危难间,需要人帮;二是,我需要吃饭,需要养活孩子!” “妈的,你就是看不起我,就是想离开我,告诉你,你今天敢离开家门半步,以后就别再想见到孩子!哼,还敢看不起我?告诉你,我好歹还是个公职人员,就是死了都比你值钱!” “呵呵,除了这一点你恐怕也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是的,你有工资发,只能说明人家卖彩票的有福了,跟我们没有半毛钱关系!我一个下岗职工,不死就要吃饭,打工是我唯一的出路,所以,请别拦着我!” 唐东华抛下行李拉起儿子夺门而出,她那包被遗弃的行李里除了孩子用的一些东西,没有几件能穿的衣服。 如果说,唐东华这几年被端木伤透了心,那端木今天说出的这一番话更坚定了唐东华离开他的决心...... 端木追出去拦住唐东华说: “不管怎样,你反正就是不能走,端木向宇,你也愿意跟你妈出去打工?” “愿意啊,我要跟我妈到那边去上学,姥姥也跟我们过去,给我做饭吃。” 端木向宇已经十三岁了,他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 “不,你不能去,让她自己能去!”端木少卿咆哮着去拽儿子的胳膊,“没见过这么不听男人话的女人!” “嘿嘿,听话?那是你做事没让我服气!你把工资都孝敬了卖彩票的,我们娘儿俩在家呆着喝西北风啊?” 端木被唐东华说得无言以对,恼羞成怒竟又一次动手去打唐东华。 端木向宇已经13岁了,个子也早早地长了起来,他大喝一声把母亲护在身后对他爸说:“我死都要跟我妈死在一起!” 第八十章 这一年春天,赵金元突然接到妹妹金香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说,她们医院里有个叫司马来顺的男性病人,大概有70多岁,肺癌晚期,“他说,他认识你,并且想尽快能见你一面。我问他是你什么亲戚,他只是说,他是你一个极其重要的人。” 司马来顺?极其重要的人? 赵金元翻遍脑子里所有的记忆都没有找到一个叫做‘司马来顺’的亲戚。他会是谁呢? 赵金元安排好自己手头的事,打算到妹妹所在的天津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去一趟,他要看看,这个所谓“极其重要的人”到底是谁?也许是个误会,也许他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而是那老人家,他,他认错了人…… 他终于下定决心还是去一趟的好,就权当串一趟亲戚,看望一下妹妹、妹夫和小外甥。 下了火车,妹妹金香先把他接回到家里,洗了个热水澡,休息了一晚。 妹妹的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豪华,它朴素、典雅,一如她的做人。 金香说,她一次无意间和一位病人聊天,那位大爷说她长得很像一个人,问她老家是哪儿的,她就告诉了他,老人家一听她是山东柳林县的,就立刻激动起来,迫不及待地问她知不知道柳林县有个柳荫镇?柳荫镇有没有个三合村? 金香说,有啊,三合村就是她的老家,她就是三合村人。当时,她看到老人激动得全身都颤抖起来,她不知道一提到三合村老人为何会如此激动,接着,老人又提到父亲的名字赵满囤,问赵满囤是否有个儿子? “大爷,您认识赵满囤?” 老人没有回答她的问话,他只是央求金香能不能帮忙给赵满囤的那个儿子带个信儿,让他到这里来一趟,他有个重要的事要跟他说。 赵金香心里想,难道我们家有失散多年的亲戚?可他为什么单单提出要见我哥呀?她问他,赵金元到底是他什么人,他只是说“一个极其重要的人”。 难道他是…… 哥哥上高中的时候谈过一个邻村的女朋友叫杜美美,不几天她好像在医院里看到过她,好像是她,但,这么多年没见过她,她认不准了,不敢肯定那个人一定杜美美。难道是她的一个什么人生病在这里住院? “一个重要的人”,难道他是杜美美的父亲?不对,杜美美的父亲绝对不会姓什么“司马”。难道是她的公公?那她家里的其他人呢?难道是经济上有了困难想找我哥帮个忙?但那也应该由杜美美本人出面吧?据她所知,她哥金元自从和杜美美分手以后就和她再没有什么瓜葛。 金香是个细心地孩子,她思来想去,心里想,先打个电话问问哥哥再说呀!于是就给她哥打了那通电话...... 第二天上班,金香把哥哥带进了医院,带进了那位司马老人的病房。 老人住的是个三人间,金香说,其他两位病人一个三天前刚刚过世,另一个于昨天出院了。 老人个子很高,他躺在病床上显得医院的标准病床有点儿短小。 “大爷,你要的人我给你找来了,他是我哥。” 金香一边招呼病床上的老人,一边把哥哥带到老人的床前。 “哦,谢谢赵大夫!谢谢闺女。” 金香把哥哥带到老人跟前就去忙她的了。 老人激动地挣扎着坐了起来。 赵金元看见这是一位干部模样的老人,他面容清秀,神色憔悴,眉宇间透着些许的刚毅。 陪他来看病的是一个比他稍年轻一点的老头儿,老人叫他“老七”,除他之外再没有看见别的人。 赵金元仔细打量了老人很久,却发现自己并不认识他,但他分明又觉得和这位老人似曾相识。 “孩子,家里有几个娃娃?”老人看起来精神一下子好了很多。 “我,我没有孩子,我还没有结婚。您是……” “哦,还没成家呀?没结婚好哇!没结婚好啊!婚姻,真的是很累人的!” 老人莫名其妙的话让赵金元摸不着头脑。他疑惑地看着他,不知道面前这位陌生的老人怎么会知道他,怎么会知道柳荫镇和他的三合村。 老人局促地从枕边摸出件上衣披在身上,他竟然想要下床过来拉金元的手。 赵金元连忙上前一步扶住了面前的老人:“可是,大爷,我好像……并不认识您啊。” 赵金元一边扶住老人把他送回到床边,一边提醒老人,是不是认错人了。 “没有认错,没有。我认识你。” 老人上下打量着赵金元,激动而又慌乱地重复着一句话:“是你呀孩子,我没有认错,没有认错啊!” 老人颤抖着走回到床边,两行热泪从他的眼睛里夺眶而出。 赵金元不解地望着老人,看着他坐回到床边,静静地半躺了下来。 思绪又一次将老人带回到四十多年前…… 第八十一章 四十几年前,司马来顺还是个二十八九岁的“大小伙子”,可他那时已经是两个小子的爹了,大儿子司马长峰六岁,二小子司马长坡三岁,小名叫大虎、二虎。父亲是个木匠,但他老人家死的早,只供他上到了高小,就因病去世了,自此他就再也上不起学了,和母亲相依为命过活。因为个子长得高,他十五六岁就像个汉子似的撑起了一个家。 母亲是个小脚妇女,自从男人死后她就终日里以泪洗面,以至于后来六十多岁就患上了眼疾,尽管司马来顺带着她多方求医,最终还是落下个双目失明。 幸亏老婆沈秋英是个能干的女人,她白天和他一起下地劳动挣工分,晚上还要摸着黑打猪草、喂猪喂羊、在棉油灯下给一家老小缝补衣裳。她常常熬到下半夜才躺下,鸡叫头遍就要起床,她还要到外面去拾柴火,起晚了就被别人拾光了。 她手快,力气也比一般女人大,每天都能拾回来小山似的一捆柴,因此,别人家三天两头没柴烧,他家可从来没有断过柴。有时赶上好时候,拾到的柴禾太多实在扛不动,她就先扛回来一些,然后叫他起床帮她去扛。等他扛回了柴,她就把一家人的饭菜做好了,然后伺候老的小的起床。等一家人吃过了饭,她又刷锅刷碗、喂猪喂羊……如此循环往复。 平时晴天还好说,遇上个阴雨连绵,大半天点不着柴火还被烟呛个半死,鼻涕眼泪地流上一脸。她就这么烟熏火燎地与他过活,没有半点儿埋怨与不满,因为那个时代,结过婚的女人大抵都是这么过的。即便是这样,男人不打不骂、不摔盆子打碗就是你好福气,摊上了个上好的男人! 司马来顺就算得上这样的一个好男人,他人长得英俊威武力气也大,工分也挣得比一般人多,而且对女人不打不骂,知道顾家,也没有喝酒赌博的恶习。 他每天除了按时下地上工,回家后抽空儿去挑几担水,其他的家务基本都不用他干。 司马来顺一家住在杏花岗,他们村吃水要到三四里以外的桃花湾去挑,因为方圆十几里,只有桃花湾那一口井是“甜水”,其它村里的几口井打出的水不是苦就是又咸又涩,不能饮食。因此方圆几个村庄里的人吃水做饭都要到几里开外的桃花湾去挑“甜水”,洗衣喂牲畜就用自己村井里打出的“苦水”。只有住在桃花湾的村民们才有条件享受到时时处处能用得上“甜水”的生活。 司马来顺每天早晨先把家里的“苦水缸”挑满了之后,就要去桃花湾挑一担“甜水”来,用于一家人一天的做饭饮食。 因为路远,他常常要老半天才能挑来一担“甜水”,因此沈秋英对那担“甜水”总是倍加珍惜,有时候孩子们舀错了,她都会心疼地呵责半天。赶上秋麦忙天,生产队里上工紧,他就要到傍晚下了工才能去挑吃水。 也就是在桃花湾的那口“甜水”井的井台上,他认识了桃花湾的张彩芹......现在想来,那便是他司马来顺在这红尘中万丈罪恶的开始...... 第八十二章 那天清晨,司马来顺又去桃花湾担水,远远看见一个穿着靛蓝布衫的长辫子姑娘正在打水,她用一根长长的井绳栓住水桶的把手,远远地就朝井里头扔,显然,她是个不常来井边打水的新手,不敢往井沿上站。司马来顺看着她笨拙的样子,忍不住“嘿儿嘿儿”地笑出了声。 “哎,这位妹子,你是不是没来打过水?” 司马来顺走近了问她。 “嗯呐!”长辫子姑娘朝他点了点头,“以前,都是我哥来打水,可是,我哥他们,一个个都先后娶了媳妇分家了。” “噢!我来教你。” 司马来顺接过姑娘手里的井绳,那一端拴着只水桶正垂吊在井里还没有灌上水。他熟练地将井绳一摆将水桶灌满了水,三下两下将一大桶水从井里拔了上来。 “哎呦乖乖,这水桶对你来说也忒大了点吧,能担得动吗?” “是吗?先前我都是灌大半桶,很少能灌满。” “幸好你灌不满,灌满了你能提得上来?小心让它把你坠到井里头去!” 姑娘打了个寒噤,愣了愣,费劲地把那桶水提起来倒进了另一只水桶里,又把拴着井绳的那只水桶递给了他。 司马来顺又给她提出来一桶水放在了她面前。 “你没拿井绳?用我这井绳吧!” 长辫子姑娘打量了一下司马来顺,一边问一边伸手去解她水桶上的绳子。 “哦不,不用,我用扁担就行。”司马来顺说着就用扁担钩子勾住一只水桶的把手续进了井里,然后摆了摆手中的扁担,只轻轻一撴就灌满了水桶提了上来。 “呀!你直接用扁担就能从井里打出来水呀?不怕水桶脱了钩掉到井里头?” 姑娘惊愕得张大了嘴巴,看着他面前那满满一大桶水。 “不会,你要用巧劲儿哩!” “哦,我不敢像你那样站在井口的边边儿上,井太深了,我一往下瞧就眼晕,所以,我就只好站在离井口远一点的地方,看不见也不敢看井里,摆一摆绳子能灌多少就灌多少,反正我家离这儿近,多担两趟也就是了。” “哦,这副扁担对你来说型号大了些,你要担水就要弄副小一点的水桶,扁担也要小一号的。呵呵,你不比我家婆娘,人高马大粗粗壮壮的,她挑水也是用我这副担子。” “哦,她打水也不用井绳?” “嗯,只要井里水够多,能够得着就行,赶上旱天,井水少了,扁担够不到水位那就得用井绳了。” “哦!” 姑娘担起水,长辫子一甩一甩地走了。 司马来顺也担起水回家了。 第二天担水又碰上了那个长辫子姑娘,一回生二回熟,这次姑娘老远就招呼他:“哎,来担水呢?” “哎!你也来担水?没换副担子呀?” “嗯,前两天我小哥分家,我爹刚给他买了副新的,好像小一些,昨天我想跟他们换一下来着,可是,我嫂子她不给换——她那副是新的。” 姑娘撅起小嘴说。 “哦,呵呵。” 这次,司马来顺不等姑娘拿出井绳就用自己的扁担勾起姑娘的水桶续进了井里。 姑娘也不推辞,又把另一只水桶递过来。 “哎,你叫什么名字?老帮我打水,连你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呵呵,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本人司马来顺。” “你是复姓呀?” “嗯。你呢?叫啥名字?” “我叫张彩芹。” “哦哦。” …… 一连几天司马来顺每次打水都能碰上张彩芹,一来二去他和彩芹就成了“老熟人”。每次赶上碰面,司马来顺总是帮她从井里把水打出来,慢慢地就好像成了习惯,张彩芹渐渐就觉得来回地往水桶上拴那大粗井绳怪麻烦的。有时她来早了就把扁担往两只水桶上一聃,坐在那上面等着司马来顺前来担水。后来,她干脆连井绳都不拿了。 第八十三章 张彩芹家男人多,平时不用她下地上工,她只在家里帮着她娘纺纺花、织织布、做些针线活,料理料理家务,因此有的是时间。有时她就把给小侄儿、小侄女做的鞋帮子拿到井台的树荫下来插花,一边做活儿,一边等着司马来顺来帮她从井里打水。 有时候,她等不到司马来顺,来打水的男人来来去去,竟没有一个人主动说要帮她的,哼,一个个都好像是榆木疙瘩!她也不想主动去求他们。反正,她有的是时间,再说,她手里也拿着活儿呢,这井边的柳树下可比家里凉快多了! 哼,瞧那些个男人蓬头垢面脏兮兮的,我还真不稀罕他们帮我打水,我还怕他们那口水珠子或嘴上叼的旱烟灰掉到我水桶里了呢! 彩芹见过村里那么多的男人,包括她的父亲和那些哥哥们都还没有司马来顺干净利落,人长得英俊哩! 她一边在心里这样想着,一边朝司马来来顺平时来的方向张望,有时等急了正想赌气自己去打,可就在这当儿,一抬头却看见司马立在了她跟前儿……每当这时候,她的心就会莫名其妙地狂跳不已,脸蛋儿也渐渐含羞带笑成了朵人面桃花。 司马来顺依然用他那娴熟的动作从井里拔出那一桶又一桶的井水,那每一个麻利的动作都深深地印在了张彩芹的脑海里。 彩芹常常一边担着水回家,一边在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司马的音容笑貌和他那每一个麻利的动作。 张彩芹今年17岁,正是个豆蔻好年华。当年父母供她上到高小毕业就不供了,他们说,女娃娃家终究是要嫁人的,上学上得再好终归也是别人家的人,供来供去白费钱。她就辍学回家跟她娘学会了织布纺花做针线活儿,那时她才十五岁。 现在她长成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了,从去年开始就有媒婆上门来给她提过亲,她也开始渴望着能有一个她喜欢的男人来关心体贴她,哪怕只是陪她说说话。但她们给她介绍的那些个“主儿”不是矮就是胖,不是胖就是黑,要么就是老实巴交连个话都说不利索,没有一个能让她称心如意的。特别是自从认识了那个“司马”,她时不时不由自主地在心里就拿那些个男人跟司马做比较。 自从上次司马跟她说她用的水桶太大,她就缠着她爹硬是将她三哥分家时新买的那副水桶换给了她,三嫂老大不乐意了,爹爹只好答应再绑给她一张擀面板,她才勉强同意。 换了新水桶,她就学着司马来顺用扁担勾住水桶去井里打水,她不相信别的女人能做到的事她就不行!她非要练就那副本领不可!她不能比别人差,尤其不能比司马的老婆差! 张彩芹从小就没服气过谁,她不能输给任何人,包括她的哥哥们。她学着司马的样子用扁担去井里打水,谁知,还没有灌满就把一只新水桶掉进了井里。往常其他人也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可他们捞不上来就只好放弃了。可她这是只新水桶啊!她舍不得丢在井里不要。 张彩芹正急得团团转,她一会儿探头看看井里飘着的水桶,一会儿又抬起头来看一看周围有没有打水的人过来帮帮她。 等了好大一会儿,还是不见有人来,张彩芹就只好拿了她那只扁担怯怯地走到井边,小心地蹲下来,试着看看能不能勾住水桶,可是,扁担有点短,她的手臂也有点短,加之她也不敢塌下身子靠井口太近。 “这可咋办哪?” 她实在舍不得丢弃那只水桶。为了这副水桶,她可没少给她三嫂说了好话。再说,现如今一只水桶也要好几块钱呢! 她担心时间一长那只水桶飘来飘去灌满了水就会沉了底儿。情急之下她索性四肢着地趴在了井台上用扁担去抅井里的那只水桶。可是,她那只扁担实在是太短了些,井台上的砖头硌得她前胸生疼也还是抅不住那桶跘子…… 第八十四章 正当彩芹焦急地拿扁担在井里捯饬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搅和了,再搅和桶就沉底儿了!” 张彩芹忙抽回了扁担撂在井台上,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红着脸抬起头来,她看见她刚刚正在盼望的司马挑着副空水桶正从不远处的小路上朝这边走来。她立刻像看到了救星似的迎着司马来顺跑过来:“不好了不好了,我的水桶掉到井里了!” 司马来顺不慌不忙地走过来,伸着脑袋往井里看了看,问彩芹:“怎么?你是不是也学着用扁担打水啦?” “是啊,我看你用扁担打水挺好使的,心里想:这还能是多难的事吗?就想试试啊!快点啊,快点帮我想想法子啊,再待下去恐怕就要沉底儿啦!” 司马来顺笑了,他微笑着不紧不慢地走到井边,他看见那只水桶依然是底儿朝天扣在水面上。 “哎呀,这可咋办呢?司马,你快帮帮我呀,你说这水桶还能捞得上来吗?” 张彩芹仰头急火火地望着司马。 “那要看我乐不乐意帮你这个忙了!” 司马来顺索性蹲在了井边,卖起了关子。 “哎呀,你快点吧!” 张彩芹过来双手拽住他的一只胳膊往起拽。 司马来顺站起身。 “告诉我,你今年多大了?” “怎么了嘛?让你帮俺捞个水桶,你管俺多大干什么嘛?” 张彩芹的双手开始摇他那只胳膊。 “告诉俺嘛!”司马来顺并不放弃刚才的询问。 “虚岁十七。” “哦,你才十七呀?” “唔?怎么啦?” “有没有了婆家?” 张彩芹害羞地低下头说了声“还没呢!”就又过来推司马来顺:“哎呀,你问这干啥子嘛!快帮我把水桶捞上来嘛!” 司马来顺笑着说:“呵呵,我也是随便问问嘛!你一个‘哥’都不叫一声,还想让俺帮你捞水桶?” 张彩芹说,她从小叫‘哥哥’叫得太多了,家里那么多哥哥,早就叫腻歪了,她现在最烦谁让她叫“哥”了。 司马来顺问:“你有几个哥?” “三个!” “呵呵,才三个哥就叫腻歪了啊?” “可是,我大伯家有五个!” 张彩芹伸出一把手,叉开五指朝司马来顺晃了晃。 “哈哈”司马来顺又忍不住笑了:“那今天你不叫俺一声‘哥’俺就不给你捞!要不,你回家喊你那些哥哥们来给你想想办法?” “俺就不叫你哥,就让你捞,就不叫你哥!司马,司马,司马,就叫你‘司马’!” 张彩芹趁机跟他耍起了赖,她索性转到他身后用双手来推他的后背。 张彩芹偏偏不肯叫他一声“哥”,还霸道地非要他帮她捞水桶。 司马来顺拗不过她,而且,她那娇嗔的样子也让他无法抗拒。事实上,捞一个飘着的水桶对他来说还不是举手之劳?可他这会儿就想逗逗她。 司马来顺宽厚地笑着,帮她去捞水桶,嘴里数落着张彩芹说:“你说,我岁数比你大恁多,你叫我一声‘哥’又能咋哩?” “人家不是跟你说了嘛,从小叫腻了嘛!最烦最烦的就是叫别人“哥哥”了!” 事实上也是这样,她打心眼里就不想叫他“哥”,她也不觉得他比他大那么多,在她心里,他最多也就比她大个两三岁。她只想叫他“司马”,司马,多利落、多洋气的名儿呀! “哈哈,傻丫头,你这是还没灌到水就从扁担上脱钩了吧?如果是灌满了水又脱开的,立马就会沉到水底去了,嘿嘿,你这桶也就别想要了!反正我不会因为你这一只水桶豁出命下到井里头去的。” 他说着把自己那副扁担续到井里面探了探,不一会儿就抅住了桶跘子,顺势将水桶灌满了水提了上来。 “那要是我掉进井里头了呢?你下不下井?” “那当然得下喽,这么个大俊闺女,我一定会‘英雄救美’呀!不信就试试看。” 司马来顺说着就拽住张彩芹的一只胳膊佯装要把她往井口上拖。张彩芹开心地大笑着挣脱了司马…… 第八十五章 张彩芹越来越喜欢上了司马,她有事没事就到井边来打水,也只有来打水的当儿才能有机会见到司马。 司马来顺也意识到自己越来越不可抗拒地喜欢上了这个大辫子姑娘。他每天傍晚一下工就洗得清清爽爽急急火火地要到桃花湾这边来担水,步子也出奇的利落,四、五里的路程他不大一会儿就走到了。 每天大清早一醒来,司马来顺脑子里第一件事就是要到桃花湾担水……时间一长,各自都摸准了对方打水的规律,两个人的不谋而合也渐渐形成了一种默契,因此,每次担水几乎都能碰上面。而彩芹也总是瞅司马来顺担水的那个时间点之前精心地打扮一番,那时候虽然都很穷,但家织的土布衣裳她也能穿出一番风韵来,她会在领口旁、袖口边绣上一些鲜艳的小花花儿做点缀,也会别出心裁地在大襟子上绣上一对儿鸳鸯或一朵牡丹花。那时候男女老少穿衣裳都是“清一色”,即使待嫁的大姑娘也一般没有人在穿衣服上煞费苦心,她们大多能在麻花辫子上绑上一抹红红绿绿的花头绳儿,那就会觉得很美、很不错的啦!谁家的大姑娘小媳妇儿若是经常穿得花花哨哨地往门外头跑,就会被村里的妇女们怀疑是去“勾引汉子”。 张彩芹倒是不往汉子堆里跑,她只是热衷于去井边担水,因此虽然她家的男人们都分家分了出去,但她家的水缸里也从没有缺过水,而且,彩芹平时洗衣服也从不到河边去,她要用清澈的井水洗,她觉得,只有从井里打出的清水洗出来的衣服才清爽敞亮。爹娘都夸她勤快争气,但她自己心里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喜欢到井边去打水,她的心不在“水”上。 司马来顺也越来越意识到,他是那么的渴望见到彩芹,他甚至每次担水都不愿意马上离开,他们都希望不停地和对方说些什么。渐渐地,她们在一起说话时非常不愿意让旁人看见或者听见,甚至开始下意识地躲开其他来井边打水的人而喜欢单独地待在一起。 不知不觉中,他俩之间的感情也在每次的碰面中逐渐升级。有几次,他们竟然偷偷地躲进了旁边的高粱地里…… 开始,他们还只是在一起说说话,聊聊天,彼此感到很开心。可不知不觉间他们之间好像渐渐发生着某种微妙的变化。 一天,他们俩各自安顿好自己的水挑子又到那片高粱地里去说话。她倚在一棵树上,他离她那样近地站着,一只手扶住树干,那宽大的臂膀几乎把她环住了大半边儿,她甚至感觉到了他起伏的胸膛和急促的呼吸,她的心“咚咚咚”地跳个不停,她喜欢他这样近地看着她,目光是那样的热切,她甚至渴望着他能用那宽大的臂膀抱一抱她…… 他们都不记得那天在一起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她终于忍不住上前一步扑到了他的胸膛上,他把她紧紧地抱在了怀里,她娇柔的身子紧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撒娇地磨蹭着……后来,他便俯下身子亲了她…… 罢了,司马问张彩芹: “芹芹,我这样对你你怕不怕?” “不怕,俺稀罕你这样对俺……” 彩芹摆弄着司马胸前衣服上的纽扣,喃喃地说。 “我可是个有老婆孩子的人啊!” 司马来顺有点儿忐忑起来。 “不怕,俺愿意做你的姘头!” 张彩芹满脸绯红,大胆地抬起头定定地望着司马,那眼神里分明有一团火在燃烧…… 第八十六章 沈秋英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男人在感情上正和另外一个女人发生着多么水深火热的变化。她只知道,他的男人越来越勤快了,过去,他们全家人一天只能吃一担“甜水”,她也心疼男人的力气,省了又省才勉强可以够用,要是孩子们哪天舀错了,沈秋英就会责怪半天。除此之外,她还要抽出空闲到村西头去担几担“苦水”来添补。 现如今,她们一家人每天都有充足的“甜水”可以用——她的男人每天一有空就马不停蹄地去桃花湾那边担“甜水”。 她有时候顾不上去担“苦水”,就用“甜水”去喂牲畜,那水质确实好,洗脸洗头都特别的滑润,喂猪喂羊也吃得贼欢。 她的邻居孙铁蛋就“死懒死懒”的,让他去桃花湾那边挑一担甜水就像抽他的筋似的难受,每次都要让他老婆说上半天的好话才肯去。就因为桃花湾离这儿远了点儿,挑一担“甜水”来回要走七八里的路程。她沈秋英的男人可不是那样的懒蛋!他每天迈开两条大长腿往返于杏花岗和桃花湾之间,家里的水缸水瓮都挑得满满的。她们家“苦水缸”都变成“甜水缸”了,她几乎每天都不用再去担苦水。 铁蛋儿的老婆谢春兰见沈秋英家的“甜水”这么充足,羡慕得不得了,话里话外都在夸赞她沈秋英的命好,摊上个男人这么勤快、知道心疼老婆。沈秋英心里一高兴,就许诺给她:当紧吃水的时候就到她家里来舀两瓢。 司马来顺也不吝惜自己的力气,慷慨地附和着他的老婆说,没水吃的时候就尽管到他家里来舀。 司马来顺越来越觉得,桃花湾的张彩芹身上对他来说有着磁铁一般的吸引力——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乌黑发亮的长头发辫子,俊俏的脸蛋儿,小巧的鼻子,还有那娇羞无比的笑容,耍赖撒娇时的娇嗔以及她身上散发的涔涔汗香和那扑面而来的女人的气息…… 他家的婆娘身上除了小孩子吃奶的腥味儿,就是那青邦邦的猪草味儿和那烟熏火燎的柴草的味道,她的脸也好像被烟熏得看不见了原来的色道。她终日像个男人似的家里家外地去干活儿,夜里,他和她躺在一起就好像和一个男人睡在一张床上,毫无生机。还有,她的老婆性情耿直,像个汉子似的坚韧顽强,从不会在他面前耍赖卖乖。她总是尽可能地让自己的男人省心,就连生孩子的时候都能一声不吭,默默忍受。他看见她疼得大汗淋漓,却硬是像个男人似的咬牙忍住不喊不叫。女人生孩子,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忍受得住的,他就亲耳听到过她的邻居铁蛋家的那天夜里生孩子,那可是拾头撞脑、要死要活地叫了整整一夜,天明孩子还没有生出来,人就虚弱得叫不出声儿来了。这样要命的疼痛他那老婆都能咬牙忍下——她哪里是个女人?她简直就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 张彩芹身上的一切对他来说那可是另一番景象…… 第八十八章 司马来顺和张彩芹屏住呼吸听着沈秋英渐渐走远的脚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们各自站起身,整理好了自己的衣衫,彼此拍打了几下头上和身上的高粱花子,便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张彩芹回到家里,她娘正焦急地在大门外朝这边张望,看见她匆匆跑了来,就问她干吗去了,怎么连吃饭都不知道回家?她说,她到村东头的秋芹家里给自己提了个鞋样儿,明天她要到秋芹家学插个新花样儿…… 沈秋英慌慌张张地往回走着,她一边走一边害怕地不断往身后看着,总觉着身后有什么影影绰绰的东西在跟着她。沈秋英越发地害怕起来。 司马来顺不远不近地跟在自己的婆娘身后,思想着万一老婆问起他刚才去干什么了,他应该怎么个回答。 不大一会儿,他就想好了为自己辩解的理由,便快步赶上了前面的婆娘,他看见沈秋英连累带吓一边走一边不停地用一只袖子揩着不断冒出来的汗珠子,便在她身后轻咳了一声,谁知,沈秋英受到了惊吓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得更快了,桶里的水“噗哒噗哒”地往外撒着。 司马来顺见状又大声咳嗽了两声,紧走了几步赶上了沈秋英。 这时,沈秋英听出了是自己男人的声音,猛地把挑子停下,一摔扁担擦着汗说:“哎呀,你这个挨千刀的,可吓死我了!干吗去了这是?一等二等都不见你回家?” “唉,你还不知道,刚才差点儿就出了人命啦!” 司马来顺一边捡起扁担,一边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桶里,里面的水早已经撒得只剩下了小半桶,他忍不住笑了,挑起水,不紧不慢地跟在了老婆的跟前。 “你说,刚才到底怎么了?是不是遇到坏人了?” 沈秋英一边走一边追问着自己的丈夫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司马来顺说,刚才,他正好来担第二趟水的时候,远远看见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提着个小桶来打水,不知是因为路不熟还是路上贪玩,他走着走着天就黑下来了,因为天黑,小孩没看见井口,一脚就踏进了井里头,幸亏他碰巧了也来挑水,不然的话这黑灯瞎火的哪还有人到这里来?也该着这小子命大,他眼疾手快迅速地把扁担伸到了井里头把那娃子拉了上来…… “这不,刚刚把他送回了家,回来的路上就看见了你。” 沈秋英信以为真,她焦急地提醒着自己的男人:“这家大人也真是的!咋能对孩子这么不上心嘞!这天黑路远的,让个小孩子打的哪门子水呀这是?你要嘱咐好他家里的大人嘞,以后再不可让孩子到井边去玩耍哩!” ...... 司马来顺的“好事”差点儿被他老婆发现,自那以后,他再到桃花湾那片高粱地里去和张彩芹幽会的时候,就先藏好了他那副水挑子。 男人的坏心眼总是想把女人永远地蒙在鼓里。然而,纸里终究包不住火…… 第八十九章 这天,秋生家的手里纳着鞋底儿到沈秋英家来“串门子”,铁蛋家的又拿了只水桶来舀她家的“甜水”。 “哎哎哎,我说你可悠着点儿,那可是我男人每天跑十几里路一担一担地挑回家来的。” 沈秋英一边停下手里的活计一边伸着脖子对着厨房里喊。 铁蛋家的舀好了半桶水并没有马上回家,而是提着水桶走到了沈秋英面前,挑逗似地说:“怕什么嘛?你男人有的是力气!” 铁蛋儿家的说完朝秋生家的递了个眼色儿,俩人都会意地咧开嘴笑了,那笑容酸不拉几的透着几分神秘。 沈秋英满脸狐疑地看看秋生家的,又看了看铁蛋家的,心里说:这俩娘们儿在搞什么鬼?我得问问她们! 秋生家的显然看出了沈秋英的满脸狐疑,忙岔开了话题,对着铁蛋儿的老婆说:“是啊,我说他婶子,你可真得悠着点儿!你夜里的那声响能听半条街嘞!” “哈哈哈哈……”三个人都笑了。 “还说别人,你家那床腿咯咯吱吱地响,乱得我都睡不着觉嘞!秋英嫂子隔着我们家当然是听不到的啦!” “哈哈,我还真没听到过她家的动静,就能听见你家的声响!合着你家铁蛋子自己吃的水都不愿意去担?留着那力气让你销魂嘞?” “哈哈哈哈……” “你说咱这破门洞子,四处窟窿八下的就兜不住一点儿声音,合着小两口的私密话都被你们听去了是吧?回去我就用柴草都给堵得死死的,再让你们偷听我家的房?” “哈哈哈哈......” ...... 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些女人们哪!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农村,人们都很贫穷,思想也很封建保守,没有电灯、电视,更没有现在的电脑和智能手机,漫漫长夜的孤寂使人们无法抗拒,特别是在那些漆黑漫长的冬日之夜,因为天冷,也没有任何取暖的条件,为了保暖也为了省点儿灯油,人们吃过了晚饭都早早地熄灯钻进被窝里,或者有时连晚饭都吃不上,身体被冻得如同筛糠,就只好熄灯上炕躲进被窝里互相搂抱着取一下暖。一家人只有靠着那仅有的两条破被褥或破棉絮来勉强裹住身上那仅有的一点点热气儿。被窝里也只有靠着男人的胸膛、女人的身子来彼此取暖。那时,“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成了一些单身男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熄灯、上炕、*小孩儿”是每一个已婚家庭里唯一的精神享乐。有的懒散一些的人家,一家人伙一条破棉絮,炕上连一条褥子都没有,铺一些干草片儿,一年又一年就能造出一大堆一大群的小孩儿。 这样的环境下,闲暇时,男人们聊天的话题除了生产队的牲口就是自家炕上的女人,还有村里的光棍儿寡妇们……他们大多狂荡粗野,聊起来也不着边际。 已为人妻的女人们三五成群地凑在一起洗衣纳鞋时,也总喜欢互相调侃打趣。她们虽不像男人们那样狂荡不羁,但也时不时掺进些男女之间情爱的“麻辣”话题,来寻找一些酸酸的刺激。 但不管是男还是女,他们都无一例外地遵循着一个没有明文规定的原则,那就是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道德伦理。 譬如,男人们在一起拉“酸呱儿”就会自动地避开未成年的孩子和一些晚辈的姑娘媳妇儿;女人们开玩笑也会避开少年儿童和未婚的小辈,辈分儿“合得来”的才可以在一起“打情骂俏”偶尔撒一下野。 即便如此,某些村庄里偶尔也会传出一些“不着调”的男女违背伦理而做出的荒诞之举,于是,他们便成了某一时期被人们耻笑议论的焦点和村民们茶余饭后的笑料,而这些人往往祖祖辈辈都会被大伙儿看不起。 “哎,他婶子,两边都住着你那大伯子哥,你就不怕被他们听到嘞?” “哈哈,你可别说,有几天,我白天出门看见他俩,他俩还真都低下头躲着我走哩!哈哈哈哈,当时我还寻思,这俩人咋的啦这是?” “哈哈哈哈,你这个骚娘们儿,真是心粗脸皮子厚,那是你大伯子哥替你害臊嘞!” “嘿嘿,你可别说我家秋生可不能听见你家的动静哩!”秋生家的用鞋底儿遮住半边脸“嗤嗤”地笑着。 “哈哈哈哈......” “起先,我家来顺也是嘞!后来就蒙上了头装睡哩……” “呦呦呦!合着你家男人倒成了大老实人了,听人说在那野地里生猛得很嘞!” 铁蛋儿的老婆话说到“半溜儿”突然就发现自己这管儿“直筒子枪”走了火,不小心说漏了嘴,忙捂住嘴说:“呦,我听见我家的娃儿在哭嘞,我得赶紧走了!”她说着就提了水桶往门外跨。 这时候,没想到沈秋英眼疾手快一只手搭到了门框上,死死地挡住了铁蛋儿的老婆,随手“哐当”一声栓上了门闩。 第九十章 沈秋英栓上了门闩拦住谢春兰问:“她婶子,你倒是给我说说清楚,你那来顺哥他怎么着在野地里‘生猛’来着?” 铁蛋儿的老婆心里想:坏了!我的个亲亲娘哎,这下,我可闯下大祸了!便支吾着说:“我是说他在地里劳动干活时力气大着嘞!他一个人就能顶两个壮劳力能干嘞!” “不对!刚才我就看出来了,你们俩心里都藏着事儿嘞!” 沈秋英一改刚才说笑时调侃的表情,一脸严肃地看着谢春兰。 “好妹妹,告诉嫂子,你们看见、听见什么了?都告诉嫂子,要是有一点儿瞒着嫂子,就别说以后嫂子对不起你们!” “哎呦呦嫂子,没有,真的啥也没有!我是瞎说着玩的,要是惹出个啥事来你铁蛋子兄弟还不撕烂了我的嘴?” “你俩都给我听着,嫂子我虽然没有文化,但我有脑子,你们尽管说,我绝不会把你们给‘卖’出去的,保证有啥事儿也沾不着你们!” 谢春兰支支吾吾搪塞着还是不愿意说。 沈秋英像块门板一样死死地背靠着门闩坚定地说:“今儿个嫂子不问个水落石出谁都别想出这个屋门!” 谢春兰是个“实诚人”,在沈秋英的“威逼”下,她只好把她男人铁蛋子那天去桃花湾打水无意间看到的一切一盘子一碗地都和盘托出…… 那天,刚吃过晌午饭,铁蛋子被他老婆逼着去桃花湾去担水,谁知,刚到桃花湾他就急着想要拉屎,于是就把担子放在井台边上,去到那片高粱地里。没想到刚进了那片高粱地,就隐隐听见高粱扩子深处传来奇怪的声响。他心里面“咯噔”一声:难道这大晌午的真的会有什么鬼魂出现?于是他屏住呼吸再仔细地听听——他倒真要看看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到底是人还是鬼。 听人说,每年秋庄稼一长起来什么怪事都有可能发生,有的大姑娘和男人厮混怀上了私娃子,这里的风俗是不兴生在娘家的炕上的,这样会给娘家人带来灾星。再说,大姑娘勾引野汉子生的娃仔,娘家人不好处理不说,一大家族的人都要跟着丢脸,光是全村人的唾沫星子也能把娘家的人给淹死。凡事这种情况,她们躲躲藏藏等到临产,实在没办法就远远地跑到外村的庄稼地里生下娃子就走人了,因此,有很多人在下地劳动或打猪草时冷不丁就能捡到个活娃子。有时遇上个难产,连女人加娃子不知什么时候就死在了野地里,连个尸首都没人敢来认领。就只好由过路人就地挖个坑给埋了,可怜个人哩! 铁蛋儿仔细听了一会儿——这次,他听清楚了,是有个女人的声音,但不像是在生孩子,好像……好像还有个男人…… 听出了是人的声音,铁蛋子就不再害怕了,他蹑手蹑脚地往跟前靠近着——他要看看到底是谁瞅得这么个没人的好时候到这野地里来偷情来着。 慢慢地,声音越来越清晰...... 靠近到一定的距离,铁蛋子就不敢再往前行进了,因为高粱叶子会发出“嗦嗦”的声音,他生怕打草惊蛇惊动了他们。 他摸索着想找个最佳的角度来一睹这场好戏。 铁蛋子终于找好了位置,蹲了下来,这下,他看清了不远处垂柳树下的一幕: 稀稀疏疏的高粱棵子拦在大树的周围,柳条儿遮盖了大半个空间,在枝条遮掩的大树下,一对男女正在翻云覆雨...... 妈的,合着她们把这垂柳的枝条儿当做他们洞房的门帘儿了这是! 第九十一章 铁蛋儿这样想着,差点儿就“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他慌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孙铁蛋聚精会神地像看电影一样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眼馋得要命——赶明儿瞅他们不使这地儿的时候,他也到这地方来“消遣消遣”! 正在铁蛋儿想入非非“走神儿”的当儿,树下的男女已经有了新的动向……铁蛋儿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突然他听见那女人口里不停地叫着“司马”。 “司马?” 铁蛋儿猛地打了个寒噤,心里想:哪个司马?难道是他的隔墙邻居来顺大哥? 不,不可能。他在心里立刻否定了自己这个想法。他想凑近一些再看看那男人到底是不是来顺,但那男人的脸又埋进了女人的衣襟子里...... 就在铁蛋儿心里疑惑的时候,男人抬起头,一只手扯过女人的衣襟子温柔地帮她扣着扣子……罢了,男人一只手揽住女人,另一只手举起来帮她打落那一头的高粱花子…… 这会儿,铁蛋儿真真是看清楚了,那男人真的就是他的近邻居司马来顺! 铁蛋儿的头懵了一下,他轻轻晃了晃沉甸甸的脑袋忍不住又看向来顺。 此时,他看见来顺已经恢复了平静,像搂抱一个孩子似的紧紧搂抱着那个满脸绯红的女人,那乌黑发亮的长辫子长长地拖在地上。 天哪!原来她还是个十七八的大闺女! 司马来顺呀,司马来顺,你真是缺了八辈子大德啦这是! 铁蛋子坐在高粱地里一动也不敢动。要是这对狗男女是外村他不认识的人,这会儿他定会弄出点儿声响来吓吓他们,然而,那个男人竟然是他的隔壁邻居来顺大哥,他不能让他知道他看见了他们俩的这一幕。 来顺捡起铺在地上的衫子拍打了几下,甩掉沾在上面的泥土和青草叶子穿在了身上。 铁蛋儿心里说,快点走啊我的哥!再不走我都要被屎尿给憋死了! 铁蛋子等他们俩一前一后地离开,才忿忿地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他悻悻地走到那女人躺过的地方拉了一泡屎,心里说:嗬,这里还真成了你们的好地方,我非恶心恶心你们不可,看你们还来不来这里‘偷吃’了! 铁蛋儿躲在高粱地里偷偷地看着司马来顺担起水走远了,才敢钻出了高粱林子去井边打水。 他原想,不管跟谁可千万不敢提及今天看到的这事! 然而,在漫长寒冷的冬夜里,当他和老婆无聊地挤在一个被窝里,终于忍不住把那天在高粱地里看到的一幕讲给了老婆听,他甚至把一些细枝末梢都一点不落地描绘得一清二楚...... 铁蛋儿的老婆把自己男人那天看到的一幕一五一十地都讲给了沈秋英,秋生家的也说,他们家秋生也看到过司马来顺在井边那棵歪脖子柳树下和桃花湾的那个女人亲嘴儿…… 沈秋英如五雷轰顶一般僵在了那儿,大半天都没有说一句话,谢春兰和秋生的老婆互相递了个眼色,便推说家里还有事就先后离开了沈秋英的家。 第九十二章 这天中午,沈秋英早早地做好了午饭让一家老小先吃着,她自己说要到村东头去给大虎二虎提几个鞋样儿,一会儿就回,就悄悄地快步朝桃花湾那块高粱地走去。一路上她一溜小跑,生怕来顺吃完饭挑上水桶赶了来——她要赶在他们前面来进入那片高粱地。 沈秋英来到离那两棵垂柳树不远的地方躲了起来,她倒要看看,那个让她男人神魂颠倒的“骚狐狸精”到底长得个啥熊样儿! 沈秋英先在那棵柳树下解了个小便,她要准备好在这里较长一段时间的坚守,以免到时候尿急,坏了自己的要紧事儿。她下定了决心,如果今天等不到,她明天还来,直到等到她们为止。 等了没多大一会儿,她就听见高粱叶子“沙沙”地响起来,不一会儿,她就看见那个“骚狐狸”先来到了大树下,她找了块瓦片清理了一下场地,随即就从怀里掏出来一块大红粗布被单子铺在了地上,坐下来悠闲地把玩着自己的辫子梢——她一准是在等她沈秋英的男人。此时此刻,沈秋英多么希望待会儿她等来的那个人不是她沈秋英的男人,而是另外一个和她不相干的人啊! 然而…… 不大一会儿,来顺藏放好了水挑子急火火地也赶来了,那女人一看见他就站起来迎上去扑到了来顺怀里…… 女人在司马来顺怀里不停地动作着,沈秋英的心火烧一般的难受,这个小“骚狐狸”,果然比个老娘们儿都会勾引男人! 沈秋英的心里一阵阵疼痛难忍,她口干舌燥,胸口里堵得像是要背过气去。她抚了抚自己的胸口,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正当沈秋英难受的当儿,她的男人已经把那个女人扑倒在了被单子上…… 沈秋英看得两眼热辣辣的直喷火星子,恍惚间他看见自己的男人已经贪婪地匍匐下去……女人那放肆的声响咬啮着沈秋英的心。 沈秋英再也忍不住胸中的怒火,她“哇哇”地吼叫着扑了上去…… 两个人立刻惊慌得不知如何是好,各自慌乱地收拾着自己。 沈秋英疯狂地扑上去撕打那个女人,司马来顺迎上去一把拽过自己的女人死死地搂在了怀里。 沈秋英没有抓住那女人,却把她那条裤子一把抓在了手上。女人没有裤子跑不出去,她光着屁股慌慌张张地跑了几步,才想起扯起衣襟子遮住前胸,却突然又发现自己还光着屁股,便双手抱住两条腿蹲在了地上。此时,她顾了上头顾不了下头,惊慌失措,狼狈不堪。 司马来顺慌忙腾出一只手来去夺老婆手里的那条裤子。沈秋英被自己男人那铁钳一样的臂膀控制着动弹不得,此刻,她把满腔的怨愤都聚集在这条不要脸的裤子上,她狠不得把它撕成碎片拍在自己男人的脸上。 司马来顺已经把一只裤腿抓在了手里,沈秋英死命地抓紧另一只裤腿不肯放手,他见自己的男人无论如何都要夺下她手中这条裤子,便猛地一使劲儿把裤子撕成了两半儿松了手。司马来顺飞快地将那条裤子扔给了张彩芹。沈秋英高声大骂不止,司马来顺慌忙捂住了他老婆的嘴。 张彩芹哆嗦着穿上那条开了裆的裤子一溜烟似的消失在了漫天遍野的高粱棵子里…… 第九十三章 沈秋英在自己的男人怀里疯狂地抓挠着,来顺的脖颈和胸膛上已被她抓出了无数条血道道。 司马来顺一边捂住老婆的嘴巴一边低声地对她说:“好秋英唻,别叫,求你了,别让我丢人!” 沈秋英被男人捂住嘴憋闷得难受,她“唔唔”地挣扎着想要挣脱男人的手,谁知,司马来顺死死地抱住自己的女人不肯放手,僵持了一会儿,沈秋英连气加闷两眼一黑,整个身子软塌塌地瘫在了司马来顺的怀里…… 司马来顺慌忙松开了手,去掐老婆的人中。 沈秋英差点儿被自己的男人给闷死,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她躺在来顺的怀里,脸色苍白,嘴唇发青,豆大的汗珠子从她的额头上滚落下来。四周寂静无比,天昏地暗……沈秋英的大脑里一片空白,那一刻,她突然觉得自己离死亡是那样的近…… 不远处,那条红被单儿还在,沈秋英走过去把它死死地抓在了手里,此刻这也是她唯一可以抓住的东西! 沈秋英觉得这条红被单子将是他男人和那“狐狸精”的可耻罪证,没准儿她哪天还能派上用场。 司马来顺没有再过来夺那条被单子,他蔫头耷脑地跟在沈秋英身后朝家里走去。 一路上,沈秋英心里翻江倒海地一阵阵的伤心难受,短短三、四里的路程,她把和来顺结婚以来的点点滴滴都回忆了一个遍儿,这些年来,她含辛茹苦出力劳心地支撑起这个家,一门心思地只想着将日子往好处过呀!万没有想到,自己掏心掏干心疼着的男人到了(liao)儿会干出这档子破事儿,她真想一头扎进那口井里一了百了…… 沈秋英思前想后,半死不活地走进了家门,她看见自家屋里水葱一样长起来的两个娃子,就再也忍不住一头扎在炕上放声大哭…... 夜里,沈秋英躺在炕上,想一阵哭一阵,哭一阵想一阵,她思来想去还是不能拿了那被单子去桃花湾去闹,她还有两个娃儿,娃娃们大了可怎在人前站嘞!她“狐狸精”当下就可以远远地嫁个婆家一了百了,她司马一家祖祖辈辈还要在这里扎根活人哩!她和儿子们丢不起这个人啊!再说了,这事儿,要是闹大了,桃花湾的村主任就会出面,就会再也不让外村人到他们村去担水。他们一家就会遭十里八乡村民们的唾骂嘞!甚至司马来顺和她的娃娃们出去都会遭人打! 说不能说,道不能道。沈秋英在床上躺了三天滴水未进,她咽了又咽噎了又噎,生吞活忍地把这件事压进了自己心里。两个娃子饿狼似的跟在司马来顺的身后头要吃要喝,灶膛里已经没有了柴禾,该洗刷的碗筷儿攒了一大锅子,猪和羊都饿得唝倒了圈直往屋子里钻,屎和尿都拉在了屋里,臭气熏天。70多岁的瞎眼老娘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也拄着拐杖摸索出来叫着她儿子的乳名。 司马来顺的生活眼看着就乱成了一团糟…… 第九十四章 沈秋英在床上不吃不喝地躺了三天。司马来顺手脚无措地打理着家里和外头的一切,可谓是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他不敢再去桃花湾担水,只好拿自家村上井里的苦水给孩子们做饭吃,孩子们都光啃窝窝头儿不喝粥,水也没得喝,就这么扛着。 自从那天被沈秋英在高粱地“逮”了个正着,司马来顺就不知道该怎样哄劝老婆才能让她乖乖地从床上起来下地做活。夜里,沈秋英把住炕沿儿不让他上床——她嫌他身子脏,别污了她这良家妇女的炕!他只好乖乖地站在脚地上。是啊,他没什么好说,此时他说什么话都会被沈秋英噎得瞠目结舌无言以对,而且是咎由自取自找没趣儿。这一次他是彻底栽在了老婆的手里。 他不知如何是好,只有沉默着...... 司马来顺觉得有一点儿蹊跷:她沈秋英怎么会知道了他的秘密幽会,老早就躲进了那高粱林子里守着?难道有人发现了他和张彩芹之间的私秘关系?或者他俩的幽会被什么人看见过?那又有谁会不怕惹身上骚亲口去告诉给秋英了呢!这人不傻也是有病吧他?难道他出来打水给秋英盯上了稍?不可能,秋英是个耿直的人,没有人挑拨她不会有那个心眼子,再说,桃花湾离杏花岗那么远,后面跟个人他还是会能发现的...... 司马来顺啊司马来顺,你只管陶醉在女人的矫情和温柔里就不知长脑子想一想,那么大一片高粱地,难免不会有人躲在暗影里偷偷看见你们,你可真是被什么东西冲昏了头脑了吧?“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司马来顺思前想后,脑子里乱糟糟一片理不出个头绪。他这样熬过了几天,沈秋英终于忍不住坐起来大骂司马来顺是头死猪,没心没肺没良心,她都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了他还是就这么闷着,连个屁也不放! 司马来顺说:“那你要让我怎样哩?” “以后你下了工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待着,你要彻底跟那个贱货断了,再不准和那‘狐狸精’来往!以后吃水我早起去挑,不用你!” 司马来顺“嗯嗯”地点着头,内心里却无比的心酸和犯愁。 “要是哪天碰上那个骚浪的‘小妖精’,我就抽了她的筋扒了她的皮,她哪儿贱我就朝她哪儿打,让她再也办不成那些‘下三烂’的事!到时候,就是谁把谁摁到了井里头,那也活该她命短!” 沈秋英说得咬牙切齿、声色俱厉。 司马来顺默默地听着不再言语。 瞎眼的老娘拄着拐杖摸索着来到儿媳妇的屋里,这几天家里鸡飞狗跳的她大概也猜出家里出了点啥事情。 司马来顺扶着他娘说让她回屋,家里啥事也没有,秋英她这几天身子有点儿不舒服。 “是吗?是不是又怀上娃儿啦?” “不是,娘。没事哦,你回屋吧!”司马来顺说着就要送他娘回屋。 “慢着,你让娘过来。” 沈秋英说着就往里挪了挪身子,给床沿上腾出了点空地儿。她要把这事儿给娘说说——这样的窝囊气她没个地儿去说,也不能独自憋着,她要让娘知道知道她受的委屈。 第九十五章 沈秋英见娘坐定了就开了口: “娘啊,我秋英进您司马家的门子都快十年了吧?” “唔,咋的了孩子?” “您老觉着我这个儿媳妇咋样啊?” “那还用问吗?好啊!左邻右舍都夸你着哩!我也整天地觉着,我这孤老婆子,这辈子能摊上你这样的好媳妇儿也是俺娘儿俩的福分呀!整天价嘴一份手一份的,又出力又明理。你看这家里外头的哪儿离了你能行呀!再加上我这瞎老婆子,几年来都不能帮你扎一针缝一线的......昨儿个我还想着心疼哩,俺这孩子......” 老人说着就拿袖子擦起了眼泪。可是,她老人家哪里还有什么泪?她的泪早已在年轻的时候就流干了。 “娘,您就别哭了,要不是您爱哭,这眼睛还不会这样了嘞!” “好孩子,你有事就跟娘说说,我这几天都觉着你有事憋着哩,要是来顺这兔崽子不成器,打了你或者骂了你,娘这儿给你出气!” 老太太一脸的正义地拿拐棍儿捣着地。 “哦,那倒是没有嘞!只是,他看上了人家的大闺女,嫌恶我哩!” “你说啥?他敢!要是这样,我老婆子就不轻饶他嘞!”说着就要拿拐棍儿摸着去敲她的顺子。 “他......他和人家的大闺女去钻了高粱林子......” 沈秋英把话说到这里就不知道该怎样往下说了,先前一肚子的话都化做了委屈的泪水朝心头涌来,她一头扎进了婆婆的怀里嚎啕大哭|...... 是啊,给个70多岁的瞎老婆子,能说出个啥里表道道?难道她要把自己在野地里看到的一切都说给她听吗?就算都说出来又能怎样呢? 沈秋英的婆婆是个明白人,她一边用粗糙的手抚摸着儿媳妇的头以示安慰,一边就推开了秋英摸索着去找她儿子。她知道要真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可不是她这老婆子敲两棍子就能解决了的事。 老太太来到外屋,对儿子说:“你个不争气的,娘不是早就跟你说过?咱孤儿寡母的能熬到今天这样可不容易,多亏了人家秋英这娃娃跟着咱吃苦受累都不嫌恶,又给咱生下了这么好的俩小小子,你要是不好好过日子可就是丧尽了天良,在作死造孽哩!我老婆子就是豁出去这条老命都不会答应你这样去造孽!” 老太太说着,就摸索着举起拐杖乱打一通。 司马来顺慌忙躲闪着扶住老娘:“没有的事儿,娘,您老消消气先回屋去!” “小犊子,你娘我眼是瞎了,可耳朵没有聋,心也没有黑,你来顺要是有一点儿良心渣子就一心一意地领起这个家好好过日子。往后你要是再不争气尽弄些花花肠子出来,老娘我拼了老命也饶不了你这小兔崽子!今天先给你把话撂在这儿,秋英她再不起来吃饭,老娘我可跟你来顺子没完!” 司马来顺明白,他娘这是让他进屋去认错哄哄老婆嘞。 司马来顺尴尬地搓着手掌进了里屋。 沈秋英还在伤心地哭诉:“想当初俺嫁到你家来,那也是个水灵灵的黄花大闺女啊,十里八乡都夸俺着哩!现如今你看着俺成了个窝窝囊囊的婆娘,那也是跟你过日子给糟害得!你看那浪货这好那好的,让她也大几次肚子、生几回孩子、奶几个娃娃试试!?” 沈秋英不依不饶地哭着数落来顺——她心里的委屈就没个去处! 夜里,隔壁的铁蛋儿两口子躺在被窝里却也一直没有睡着,这几天他们老听见秋英嫂子在黑夜里“呜呜”大哭。她哭一阵骂一阵,就没有消停,他们隔着墙也听出了个“八八九九”。 铁蛋儿问他老婆:“秋英嫂子咋知道了她男人钻高粱棵子的事?你多说话了没有?” 谢春兰的头摇得像拨郎鼓:“没有没有,这是啥子事嘞!我可不敢多嘴!” 孙铁蛋听她老婆说自己压根儿啥也没说过,这才放心下来,伸手揽回了自己的老婆。 第九十六章 那天,张彩芹勉强穿上那条被沈秋英撕开衩的裤子在高粱地里躲了整整一个下午回不了家,直到天完全黑下来她才躲躲闪闪狼狈地回到自己屋里就着煤油灯去缝那条裤子。她一边缝一边越发地恨起了沈秋英,是她害得她人不人鬼不鬼地躲在那高粱棵子里老半天回不了家。如果说,起先她还只是满足于给那个男人偷偷摸摸地做做姘头,此刻她却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夺下那个疯婆娘的男人,让她下半辈子做个没有男人要的寡妇...... 彩芹娘见彩芹屋里亮起了灯,便踮着小脚来问她后半晌去哪里了,怎么老半天都不见她回家。 张彩芹不慌不忙地说她去村西头春香家帮她绣花了。彩芹娘知道,村西头的春香年跟前就要结婚了,她的彩芹过去帮帮忙也是应该的,就没再多想,又踮起小脚走了。 ...... 沈秋英再不准司马来顺踏入桃花湾半步,要强的她每天早起捡一担柴回来就马不停蹄地又要去桃花湾担水。来顺也不像以前那样睡得踏实,每当他老婆响着水挑子出门,他心里都像揣了只兔子似的,惴惴不安地在当院里收拾着东西,他一边把院里散落的杂物收拾利索,一边把秋英捡来的柴草码得整整齐齐,再把当院儿打扫干净,然后就去烧锅熬粥。等粥熬个差不多,这时候倘若沈秋英还没有回来,他就会坐立不安地忙不迭要到村口去张望,他心里七上八下地担心她打水的时候真的会撞上了张彩芹...... 日子就在他惴惴不安的担心中一天天过活,沈秋英家里又恢复了一天一担“甜水”的生活,铁蛋儿家的也不再来舀她家的甜水。铁蛋子也好像勤快了很多,每天都早起去担一担甜水。 沈秋英和来顺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再“亲热”。她一想起那天看到的一幕,想起自己家的男人攀援过别人家的山峰,偷吃了别人家的野葡萄,沈秋英就觉得恶心——挖心的恶心难受,她再也不想让他靠近自己的身子。 司马来顺也好像有了心理障碍,不知道是因为愧疚还是隔阂。 这样子时间一长,他们都觉得日子越来越拘谨,越来越索然无味。 张彩芹也不再热衷于到井边去打水,只有在家里实在没水的时候才无精打采地去挑上一担,她依然每次都要想着带上那根粗大的井绳,也再没有人替她用扁担从井里拔出那两桶井水......在家的时候她也不想做活,常常闷头睡上半晌,什么也不想做,更不像以前那样做起活儿来还哼着小曲儿,没有了司马,她的生活顿然失去了色彩...... 张彩芹的娘发现了闺女一前一后的变化,问她:“芹啊,怎么这几天这么懒?连水也不想去担了。” “怎么?这人勤快惯了是么?懒一回就不行了么?看来人就不能太勤快!” 张彩芹像吃了枪药一样的噎得她娘说不出一句话。 她娘一看她那张拉长的脸,心里想,这小妮子今儿个说话咋像吃了枪药似的?看来这“闺女大了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莫非这小妮子这么快就想男人了?看来我得赶快给她操持个婆家了。 她的彩芹是想男人了,她想的是杏花岗的有妇之夫“司马”,她不知道这些天司马是不是也在想着她。她常常在睡梦中幽会她的司马......她甚至会在梦中欢愉地叫着她的司马哥哥,就像真的一样;她还依稀觉得自己好像叫出了声音嘞!好在她爹娘睡的屋子离她还隔着一间屋,应该不会听见她的那些声响...... 不行,我得想个法子去见一见我的司马,没有了司马这黯淡无光的日子真是太难熬了!她不能没有他! 张彩芹这样想着,就出门去寻找一个更好的去处,她要和她的司马继续幽会下去。 想到这儿,张彩芹一改多日的愁容,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出了门,她一边走一边还想着,也许这一出门兴许就可能碰上了她的司马。 第九十七章 张彩芹的霸道是从小惯出来的,她想要的东西争到底都不会怂,不管这东西是她的还是别人的。 她在外转悠了一大天,相中了一个好地方,那是离他们村五六里开外的一个砖瓦窑厂,早年公家在荒郊野外建起一栋简易的土坯子砖瓦窑厂,这窑洞子可是越烧越结实哩!可烧了没几年就被废弃了。张彩芹环顾了一下窑洞,里面冬暖夏凉非常舒适惬意,这里宽敞得很,就是拿它当家住都绰绰有余。于是,她就自作主张地收拾了起来:她先找来了一个破笤帚把地上扫了个干干净净,然后又抱来了一大堆柴草铺在了靠墙根儿的地上。让她欢喜的是,窑厂的四周杂草横生僻静得几乎没有人来过,呵呵,在这样的荒郊野外,离她们的村子又那么远,就算偶尔碰上个人,那也不可能认识他们。 奶奶的,当初如果和司马到这里来,也不至于让他那婆娘“逮住”他们,也就不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了......她一边给自己和司马收拾着“洞房”一边在心里这样想着。但她立刻又为自己的这个“新发现”而窃喜不已。 她收拾完窑洞子,临走还找了块破门板挡在了洞门口,她怕牲畜跑进来糟蹋了她的这番“劳动成果”。接下来她就是要想个好法子去见到司马。 要怎样才能见到她司马呢? 张彩芹设想了好几个法子又都被她自己推翻了。 司马呀司马,你真是个怂包子!就那么一个婆娘吼你几嗓子你就不敢来见我了!哼,真是个胆小鬼!大怂包! ——张彩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骂着司马,恨着司马,想着她的司马。 实在是受不住相思的煎熬,张彩芹又精心“打扮”了一番,她把自己那两条大辫子盘在脑后,又在头上包了块头巾,胳膊上挎个篮子就出了门。 司马来顺是生产队里的会计,这两天队里的饲养员有事请了几天假,上午收了工,队里派他去照管几天牲口,没想到,就在去饲养院的路上他一头撞上了前来寻他的张彩芹。 司马来顺惊愕地愣了半天才确信她真的是彩芹,就慌忙一把把她拉进了饲养院的大门“咣当”一声插上了门闩,他关好了大门慌乱地问: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哎呀,怕个啥子呀!人家想你了嘛!这么多天都不给俺个信儿,你心里就不想俺?!” 张彩芹撅起嘴埋怨着司马。 “想得嘞!我做梦都在想你嘞!” 司马来顺一见到张彩芹心就酥了,他一下子就把老婆的伤心和老娘的叮咛全抛在了脑后,顾不了更多了。 他抱起张彩芹的脸就是一顿亲...... 好一阵子的亲热之后,张彩芹拉起司马就要去看他们的“洞房”。司马来顺说“等等,我要给牲口上去料。” 他让彩芹先到村外等他,给牲口上好了料后,他就忙不迭朝村口奔去。 司马来顺和张彩芹一溜儿小跑地去看了他们的“洞房”,两个人还小两口似的双双到周边的庄稼地里抱来很多的干柴枯草,不大一会儿就打好了一张宽宽大大的“地铺”,张彩芹一边夸赞司马打地铺的手艺好,一边一把拽过司马,滚在了地铺上...... “彩芹,我的好彩芹哩,你怎么这么聪明,找了个这么好地方?可就是远得很,时间都耽误在路上嘞!” “傻瓜,远了好啊,远了就没人能认识咱们了啊!” ...... 好半天,两个人互相打落粘在对方头上和身上的草屑子。 司马说:“我们走吧,待会儿要上工了。” 张彩芹说:“你就是上工、上工!你心里到底有没有俺嘛?!” “咋能没有哩?我做梦都在和你睡觉嘞!可是,我比不了你啊,你在你爹妈的翅膀底下过日子风不着雨不着的怎么样都不怕,我还有一家老小的日子在后面逼着嘞!” 张彩芹听得心里热热的,两个人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就匆匆地各回了各家。 第九十八章 司马来顺再一次见到张彩芹,她已经把床铺铺得软软乎乎、暖暖和和,正在那窑洞子里等他呢! 他一边兴奋地招呼着彩芹,一边在心里想,这小妮子胆子可真大,这荒郊野外的就敢一个人躺在这窑洞子里,还敢把自己家的铺盖偷了来...... “嗬,这是谁家的小妮子,敢把自己家的铺盖偷到这儿来招‘野汉子’?” 司马一进门就开口逗着彩芹。 张彩芹佯装生气,说:“滚!” “好,我这就滚,我真滚了哈!”司马来顺说着就折回头佯装要走。 “不要不要不要啊......”张彩芹折起身子跳下炕追上来撒娇地勾住了司马来顺的脖颈。 张彩芹越发地大胆放肆起来,她的泼辣放肆使司马来顺神魂颠倒、意乱情迷...... 司马来顺的心又一次从家里飞到了野外。 但沈秋英看得很紧,司马来顺抽不出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到那窑洞子里与张彩芹约会,他害怕哪一天再一次“暴露”而被沈秋英盯上。 张彩芹扑了几次空,心里就早已乱成了一团麻,她哪里肯这样一次一次地“独守空房”? 好容易瞅了个好机会,这天沈秋英带了两个孩子去了娘家,司马来顺推说生产队有事没有和沈秋英一起前往。 沈秋英前脚刚走,司马来顺就溜出了自己家的大门到那窑洞子里与张彩芹私会。 司马来顺多日来紧绷的神经和被压抑已久的情绪在那一刻彻底地迸发出来,如火山爆发般迸发出炙热的岩浆,点燃着张彩芹的心,也燃烧着他自己。 司马来顺暗自感叹着张彩芹真是个人间尤物......和她在一起他感到非常轻松自在、无拘无束。两个人欲罢不能,流连忘返。 ——呵,真是个毒品一样的女人! 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司马来顺终于忍不住坐起身来说:“该回去了,我家老娘这会儿一定饿坏了。” 张彩芹说:“哎呀,慌什么呢?天还早着呢!再待一会儿,就一小会儿就放你走。” 她说着就折身起来双手又环住了司马来顺的脖子。 两个人重又躺了下来...... 这样的场景是张彩芹在离开司马的日子、在无数个漫漫长夜里无限想往的。 司马来顺无意中发现,张彩芹的下腹部有一个鸡蛋大小的硬块,他坐起身来警觉地问彩芹:“芹芹,你多会儿不来‘那个’了?” “你是说月经?有些时日了吧?咋的啦?” 张彩芹懵懂地望着他不解地问。 “还‘咋的’了,你怕是怀上娃子了吧?” 彩芹心里“咯噔”一声立马坐了起来惊厥地看着司马。 “你躺下,再让我仔细看一看。” 司马来顺又在张彩芹肚子上仔细地摸了摸,那鸡蛋大小的硬块儿已经很明显地触及着他的手掌。他惊愕地发现:彩芹她恐怕真的是怀上娃子了!他记得,沈秋英怀上大虎的时候,起先就是发现了这么个硬硬的包块,随即就一天天长大起来...... 张彩芹不相信自己这么快就会怀上了娃子,她倔强地认为,她身上的经不正常,之前也常常三两个月才来一回,哪能这么容易就怀上娃子? 第九十九章 直到有一天夜里,张彩芹躺在床上似睡非睡之时,仿佛觉得自己的肚子里好像有东西在骨碌骨碌地动弹,她这才惊慌地确信:自己确实是怀上了娃子! 她心里害怕起来,她知道,大姑娘怀上娃子那可不是个小事情,小时候就无数次地听大人们讲过,谁家的大姑娘怀上了私娃子被她的哥哥们扔到了河里,当晚她的母亲就上吊死了;某某姑娘出现了这样的事被她爹活活给打死了......张彩芹越想越害怕,她狠下心来使劲地用手推捏、捶打肚子里的那个“硬疙瘩”,心里盼望着自己的肚子会突然地疼痛起来......可是,直到天明,她的肚子也没有疼...... 几天以来,张彩芹吃不下睡不安,心里焦急万分。她无比害怕地去到那窑洞子里面等司马。一连来了三次才见到了她亲爱的司马。 这天,天上下着小雨,司马来顺拿塑料布搭好了自己家的房顶就匆匆到饲养院去看看,他要帮饲养员去盖盖房顶,千万别漏了雨淋病了牲口。司马来顺是生产队的会计,像这样的小事情他不能处处让队长指派。 沈秋英在家里纳着鞋底儿,见多会儿都不见自己的男人回来,就放下手中的活计,披了块塑料布到饲养院去找她的男人,她想看看司马来顺到底是不是又给她说了谎话,她知道男人的心一旦飞出去再想让他回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饲养院里,几个男人聚在一起在玩纸牌,沈秋英隔着门缝儿看了看屋里,要是她看见来顺正在这里玩牌就不惊动他们了。谁知,她用眼睛挨个儿扫了一遍儿屋子里的人,却并没有看见自家的男人。她心里“咯噔”一声就推开了门。 她问在座的男人们来顺刚才来了没有。有人回答说,他刚刚来过了,但我们几个人一起搭了房顶他就披了雨衣走了。 沈秋英心里想,兴许他是从另一条小路上回了家,就折身回家了。 可是,当沈秋英淋得“落汤鸡”似的回到了自己家里,只看见两个娃子在炕上玩耍,来顺并没有在家。 沈秋英想,这来顺能会去哪里呢?他该不是又去会那个狐狸精去了吧?可是,他们能在哪里藏身呢?秋庄稼早已经收了,野地里是藏不住他们了,那他们能到哪里去呢?沈秋英知道她的男人一定另有去处...... 司马来顺一定是另有去处,不然的话,这样的天气他只会待在家里的炕头上跟娃娃们滚作一团一起打闹玩耍,更不会这样跟他“藏猫猫”似的一次次地说着谎话骗她。 沈秋英越想越生气,越发地恨起了那个女人。 世界上有一种罪恶叫“谎言”!男人的谎言在不经意间就伤透了女人的心。 沈秋英的心越来越凉,她心里想,这男人要是有了外心啊,你就再别想能得他一句实话!看来,这日子是没法儿好好过下去了,她得想个法子,不能这样由着他! 第一百章 司马来顺真的是又到那窑洞子里去会了张彩芹。不过,这次,张彩芹还真没了心思和她的司马享受约会,她苦着个脸坐在草铺上,眼泪汪汪地埋怨着司马,说他是个“过来人”,为什么只顾上,就不早告诉她能在她肚子里种下娃子。 司马说:“告诉你又能怎样?除非咱俩不再见面。” “你们男人,光顾上自己,只等着把祸患留在了女人的身子上。” “那——你说能有啥办法?都怪咱们先前都没有想这么多......” “你快别说了,人家心里难受着嘞!快想想法子吧!” 司马来顺掀开张彩芹的衣襟子——他想看看这小家伙到底长到了多大,他好尽快地想想法子。 彩芹的小肚子已经开始微微凸起,先前鸡蛋大小的硬包已经长得比个鹅蛋还要大了,司马的手明显地感觉到里面的小生命已经在微微闹腾。 “我的个娘哎,这用不了多少天就要迅速地大起来了啊!”司马来顺犯起愁来。 “你快想想法子,这到底应该怎么个办嘛?!”张彩芹更是焦急得坐卧不安。 在张彩芹看来,无论什么事到了司马这里就总会有办法的。 “唉,能咋办呀?只有往死里折腾,干重活、累活;跑、跳、蹲、捶……看看能不能把这小东西给折腾掉?” 他们还真就“折腾”了好一阵子,张彩芹的小肚子很快拱成了个硬疙瘩。 “肚子疼不疼?”司马焦急地问着彩芹。 “没有啊!”彩芹用手抚摸着这个硬疙瘩。 司马来顺想在这硬疙瘩上狠狠地抡上一拳,那样也许就会一了百了。可他下不了这个手。 两个人停止了动作,拱作一团的小生命慢慢平静下来,那个硬疙瘩也慢慢地舒散开来,小家伙又踢腾开了手脚。张彩芹在自己的肚子上用力地揉挖捶打了好一阵子,又在脚地上没命地跑、跳,使劲地往地上蹲,趴在司马弓起的膝盖上使劲地硌...... “肚子疼了没有?”司马来顺又问彩芹。 张彩芹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说:“不疼啊,你说这咋还不疼呢?他咋就长恁结实呢?急死个人了啊!要不,你赞足个劲儿朝我肚子上踹一脚吧!” 张彩芹说着就把身子平靠到了墙上做好了准备。 司马来顺知道,要是他真能狠下心来朝彩芹肚子上狠狠地踹上一脚,那肯定真能把这小东西给“解决”掉,可是,要是那样,彩芹肯定会疼得受不了,再说,他也狠不下那条心,那也是他的亲骨肉啊!他这个当爹的怎么能下得了这个毒手? “唉,你还是年纪小,没生过孩子,不知道心疼娃子,我可是舍不得的呦,再说,万一大出血,你会没命的。” “那咋办那咋办嘛?” 张彩芹绝望地蹲在地上双手捂住脸“呜呜”地哭起来。 司马来顺一屁股坐在了草铺上双手抱住了脑袋。 哭了一会儿,张彩芹忽然跪爬着朝司马扑过来,她再一次扑进司马来顺的怀里满脸泪痕地哭泣着说:“司马,我的好司马唻,我们走吧,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地方去,把这娃娃生下来,我们在一起过日子好不好?好哥哥,带我走吧!” 张彩芹哭着央求司马,司马“喃喃”地说,你年纪小,想得太简单了,这可不是一句话的事!哪能说走就走嘞? 第一百零一章 日子一天追赶着一天匆匆而过,张彩芹不知道该怎样解决掉肚子里的这块“硬疙瘩”,终日里闷闷不乐愁容满面。 她娘见她身子一天比一天慵懒,好生奇怪,心里纳闷儿:这咋就和她那些嫂子们“害喜”时差不多呢?想到这儿,她心里“咯噔”一声——莫非这小妮子在外头有了男人啦?随即她又立刻怪罪起自己来:哪有当娘的这样想自己的闺女嘞?自己的闺女才刚刚十七大八,正该找婆家,咋会办出那档子丢人现眼的事情哩! 张彩芹的娘前后地思量着,她去了趟茅厕又觉得不对劲哩,茅厕里有些时日不见芹芹那身上的脏东西哩,难道真的会有啥事情嘞?天哪,我这当娘的咋这样粗心?得赶快给她找个婆家了! 彩芹的大妈、婶子受到彩芹娘的委托很快就打听到了几家合适的“人家”儿,单等着彩芹和这男娃子见个面,两个人没啥意见就能定下。可是,彩芹见了人家说这个人长得像猴子,那个又太老实,不会说话儿。一连看了三、四家都没有“相中”。这小妮子,到底想干啥?我得问问她。 彩芹娘这样想着,等天一过黑儿,她就来到了女儿屋里——她要跟闺女说说话,好知道她心里都在想些啥。 “彩芹哪,娘看着你这几天不对劲儿,来,跟娘说说你心里是咋想的,好让娘心里有个数,等着给你找个满意的婆家!” “啥也没想,娘,我心里啥也没想。”彩芹也不看她娘,赶紧捞了件衫子穿在了身上背过身去。 没想到,她这一转身还真让她娘看出了点儿端倪,彩芹的腰身明显地笨拙起来,直挺挺的,没有了先前的柔软灵便,平时瘪瘪的小肚子也已经微微隆起,前胸也好像已经开始“支棱”开启,彩芹娘确信自己的闺女确实惹身上事儿了......她“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单刀直入地对女儿说:“彩芹哪,你是不是惹哪个野小子上了身子?” “娘,你这是说什么嘞?”张彩芹将身子一扭,转身就要走。 “你给我回来!你老老实实跟娘说个实话,要是有事娘可以趁早给你想想办法,告诉娘,那小小子是哪个村里的?咱得赶快让他们家找个媒人,赶早儿让他把你给娶过去,不然的话,这一显身子,咱可要在这十里八乡丢大人哩!” 张彩芹一听娘说这话,就知道娘看出了她怀娃的事,就一头扎在了炕上害怕地哭了。 “事到如今你也不要怕了,娘不骂你也不打你,娘就是扒了你的皮也挡不了眼前的这事儿,咱娘儿俩商量个办法,只要你跟娘说实话,他家里是好是坏娘都不拦挡着你。这事要是让你爹和你几个哥哥知道了,咱娘儿俩都躲不过去!你听娘的话,跟娘说,这野小子是哪村哪家的人哩?” “娘,你别问了,他有孩子老婆,娶不了我。” 张彩芹的娘一听这话,心里“呼腾”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出声地哭起来:“你个挨千刀的小妮子,咋这么大胆嘞?你就不知道个利害,这要是有个风吹草动,满街的风言风语,咱这一大家子人的脸往哪里搁哩?你让咱家的男人们可怎么往大街上走嘞?你爹和你哥,不打死你,也得扒了你的皮!天哪!我可没法活了呀!” 娘压抑着哭声数落着彩芹。 “娘,你别哭了,我一人做事一人当,爹要是打你我去跟他理论!” 张彩芹这会儿倒是冷静了下来,她走过来扯起她娘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第一百零二章 彩芹娘不知道该怎样跟老头子说这事儿,但不说也不行啊,这样大的事她一个老太婆也做不了主呀!这到跟前可咋办哪? 正当她愁着不知道该怎样跟彩芹的爹说这事的时候,这个“二杆子”妮子却自己在他爹面前把这事给“捅”了出来。她心里想,早晚逃脱不了的事,越拖下去越不好收场,干脆让爹狠狠地打她一顿,没准会把那“小东西”给打没了,到时候也落得个清净利落。 张彩芹的爹和她大伯犯着一样的毛病,仗着自己儿子多,这几年都不愿意再去地里干那些体力活,他平时只是东奔西跑地动动腿,再动动嘴儿,有个啥事情随便派出个小子就给拿下了,他自己热衷于在村子里料理个红白喜事,调解个矛盾纠纷,也渐渐成了村里的“明白人”。这几年他更是一挑子水都没有去担过,动不动就指使彩芹,彩芹心里想,自己怀着个身子不敢言语,还得硬挺着每天给一家人挑水洗衣做饭,这是干啥子哩?再说,她这身子,能不出去就不出去,万一在井台上让人看出个端倪,可咋好嘞? 这天早起,她爹见水缸又见了底,心里想,不用说昨儿个又没去挑水,这死妮子越来越懒了,还有,他前几天换下来的脏衣服也不给他洗了,啥事儿都舍着她娘一个人哩!不行,我今儿个得说她两句。 老头子这样想着,就站在彩芹门口朝屋里头喊:“彩芹,这两天咋不见你担水嘞?水缸可都见底子了哎!” 张彩芹早已经对她爹的行为有点看不惯了,这会儿又见他站在门外发号施令,一赌气就打开门对他爹说:“爹,往后你就自个儿去担水吧!要不就叫你那三个小子轮流过来给您担水。我……我怀上身子了!” “小妮子,你说啥子嘞?这也敢瞎说?看我不打死你!” 他爹说着就要过来打她,她索性挑衅地掀开了自己的大襟子,让他爹看她那已经隆起的肚子。 老头子惊得瞪着两眼,张大了嘴巴愣在了那儿,随即便扑过来噼里啪啦地打起了彩芹。 彩芹不跑也不躲,任由她爹的巴掌落在她的头上和脸上,她多么希望她爹能朝她这肚子上狠狠地踹上一脚…… 她娘晃着小脚过来拉她爹,谁知,她爹那巴掌立刻就改变了方向朝着她娘的身上落了下去。她娘也不敢吱声,小声地说:“老头子,你小点儿声,这左邻右舍的要是听见了,可怎么是好奥!要是惹着了那仨愣小子,你叫咱彩芹就没了活路了呀!” 老头子停止了他的咆哮,愤愤地回了自己的屋里…… 张彩芹从地上爬起来痛哭着拿了根绳子使劲地去勒她自己的肚子,可她能勒着的也只是腰,下腹死死地被她宽大的骨盆撑着,根本就勒不到它!这小家伙大概也已经过了生命的“脆弱期”,现在正躲在他娘肚子里的某个角落里,任凭风吹雨打都伤害不了…… 张彩芹“哇哇”地哭着不断地用拳头疯狂地击打着自己的肚子。她娘连忙走过来捂住她的嘴骂道:“不要脸的死妮子,早弄啥去了?这麻烦还不是你自找的?是你自己惹火烧身啊!” 第一百零三章 夜里,彩芹的爹“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一夜都没有合眼。他先前在半夜里曾经听到过那小妮子怪怪地好像在叫着一个人的名字,心里想,这小妮子咋这样叫哩?难道她屋里来了男人?于是,他提了根棍子偷偷来到她住的房门前,并没有听见啥动静,他又让她娘到她屋里看了看,连床底下都看了,并没有啥子男人进来。于是就放下心来,心里想,也许是他这老头子人老耳朵听邪乎了?从此老头子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看来,莫非还真有哪个野小子吃了豹子胆敢到他家的院儿里来糟蹋了他的闺女? 他一边埋怨着老太婆这个娘是怎样当的,一边思虑着这下一步应该怎么个走。 彩芹娘把彩芹说的话学给了他爹,她爹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一阵乱叫,他叫了一阵子便渐渐冷静下来,和老太婆商量说:“你再仔细问问她,到底是哪家的野小子这样哄骗咱家的闺女嘞?我明里装作不知道,暗里也饶不了这个王八犊子!” 彩芹娘把彩芹关在屋里软硬兼施地问了三天都没有问出个啥道道,生生要让她爹娘咽下这口恶气。 彩芹爹气得咬牙切齿:“你说真要是勒死这妮子吧,我还真下不了这个手;要是留着她吧,我看见她就堵心,想起来就犯愁,她不死我就得死!这样吧,明儿个你带她到山东她大表姑家,让她看着在那边给她找个人家,好赖咱都不嫌,只要人家不嫌恶,就把她给了人家,咱啥子彩礼也不要,啥都不要!可让这个不要脸的小妮子气死我了!这亲戚里道里的脸都让她给我丢尽了……” 彩芹爹说着竟呜呜咽咽地哭了。 “这个犟种!她要是不愿意可咋办?” “你现在就到她屋里去,就跟她说,今晚上下半夜,她爹和她哥说什么都要过来把她给勒死,这妮子他是说啥也不要了,让她跟你逃命去。” 彩芹娘心里无比难受地想:唉,人家养个闺女逢年过节还能吃上块猪肉和点心,没想到咱养大个闺女却养下了个祸害啊!可是,没办法,谁让自己摊上个这么不争气的闺女! 她无比难受地动手蒸了一大锅干粮,第二天趁着天还没亮就和彩芹上了路。 张彩芹一步三回头地看着这熟睡中的桃花湾,看着那片曾经的高粱地,还有那精心收拾好的窑洞子……她想自己住进那窑洞子里无声无息地生下这个娃仔,可是,那以后的事可咋办嘞?司马这个“怂包子”害怕他老婆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过来照料她啊!再说,那儿离桃花湾和杏花岗也只不过五、六里地,真要是谁家的大姑娘在那里生下个娃子,很快就会在这十里八乡里传得个风风雨雨……要是被她那三个哥知道了定会闹得鸡飞狗跳一家人都活不成,再说,躲在那里生孩子,她娘和司马也都不会敢依她。 想到了司马,张彩芹心里就更加的难受起来,如今她被迫要走那么远,临走都不能与她亲爱的司马再见上一面……她想再晚走几天,跟他的司马哥哥道上一声别,可是,这由不得她,她的爹和哥,还有她肚子里一天天长大的娃仔都容不得她,他们不容她在这桃花湾再多待上一天…… 第一百零四章 那天,下着雨,司马来顺回到家里,沈秋英问他去了哪儿,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他说,干完了活儿,就在饲养院里玩牌了。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不知道,沈秋英刚才已经淋着雨到饲养院去过了。 沈秋英看了一眼来顺那一脚一裤腿子的泥水,知道他刚刚就没少走了路。她又一次下定决心,不能这样“任由着他”了!她得生个法子,让那个“狐狸精”彻底地跟他“断”了。 拿了那块红被单子到她家里去闹显然是不行,那样人家家里的男人们也不会饶了她家的男人,弄不好,还会被人家反咬一口到“公家”去告他的男人强奸,到时候,难不成还会送她的男人去坐牢...... 思来想去,沈秋英想出一个法子:她要去找她娘家的一个远门婶子,她那婶子的娘家就在桃花湾,她要让她婶子去给那“狐狸精”说个婆家,让她快快地嫁出去,这样的“贱女人”就是想男人了,有了自己的男人她就不会缠着她的男人了。 她的婶子说,她手底下还正有个合适的小小子哩,人长得还不错,就是弟兄多,家里穷得很一点。 沈秋英心里说,我管她啥子这事情哩?只要能说成,哪怕瞎子瘸子关我啥事嘞? 没过多少时日,她的那个婶子就给她回了话,她说,“哎呀呀,可不得了啦,我回到俺那村一问,都不敢搭那个话茬儿,后来还是我那兄弟媳妇儿偷偷地把我拉回家里说,那个妮子不是个啥好东西,听说跟个男人跑了,他哥嫂都嫌她丢人,对外都说她死了!” 沈秋英一听这话,倒吸了一口凉气,随即心里像抽走了块石头似的出奇地“松快”起来,她这块心病终于给去掉了。 跟个男人跑了?嗬,这“骚狐狸”到底招惹了多少男人?真是“贱”得很啊!嗛,管她个龟孙球子!反正现如今她沈秋英的男人每晚都在自己家的炕头上睡得好着嘞! 沈秋英终于放下心来,这十里八乡没有了那个“狐狸精”,以后她再也不用紧绷着神经去看好自己的男人了。 沈秋英回想起自从发现了自己的男人和那个“狐狸精”在高粱地里的“那档子事”,她这多天来,心里就没有一刻敞亮过,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睛嘞!这下可好,给她去掉了一块大心病,她这心里可算是亮堂多了! 司马来顺一连到那窑洞子里去了几趟都没有见着张彩芹,他心里越来越不安起来,他断定,如果没出啥意外的事情,彩芹绝对不会这么多天都不到这窑洞子里来见他一趟。他知道,她那心里想他着嘞! 桃花湾来自张彩芹的传闻有两个,一个是彩芹被外面的野男人搞大了肚子跟人家跑了;一个就是被她爹和她哥给勒死,偷偷地埋到了荒郊野外。 司马来顺知道,那第一个传闻肯定是不成立的,因为他知道彩芹没有跟他“跑”,也立马不会有别的男人跟她“跑”,如果真有了男人她就不用跑了。莫非她真的是被他哥和她爹打死埋在了荒郊野外?这人的心也太狠毒了吧?如果是那样,张彩芹就是死在了他的手里!当初他咋就没有把持住自己呢?要知道,人家还是个十七大八的黄花大闺女啊! 司马来顺越想越后悔当初和张彩芹的前前后后…… 深深的自责让他寝食难安,夜不能寐。 沈秋英倒是恢复了以前的精神,她开始放出他的男人去桃花湾那边担水,也不再不理不睬自己的男人。 桃花湾和杏花岗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可是,司马来顺的心却好像被掏空了,他有事没事就要到那窑洞子里去转上一圈儿,站一会儿,发发呆。和彩芹在这里发生的一幕一幕反复在他的脑海里翻腾着、跳跃着,撕扯和咬啮着他的心。张彩芹精心准备的那一套子铺盖已经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甚至住进去了蟑螂、虫子和老鼠,司马来顺很痛心地把它送给了当地迎面碰上的一位老光棍儿...... 第一百零五章 彩芹的娘把彩芹带到离她们村一百多里开外的表姑家,她不得不把这小妮子惹身上的事说给了她表姑,表姑说,这么水灵的闺女,在这里找个婆家还真不难,就是这离娘家这么远咱还真得打听好了,找一个实诚人家,以后咱这闺女才能不受屈。 彩芹娘的红着眼圈说:“唉,这真的是没办法!咱的妮子不争气呀!” 表姑立刻张罗着到外面去打听。 没出十天半个月,表姑的小姑子就给她回了话,说离她们村不远的三合村有个姓赵的光棍儿,那人为人憨厚老实,就是从小没爹没妈,尽管年岁是比彩芹大了些,但听说他从来没娶过媳妇儿,还是个“雏儿”。 张彩芹的表姑说着还诡秘地一笑。彩芹娘觉着合适就同意了。人家还给了几丈花布和两斗高粱。花布给彩芹做了两身衣裳,一身单衣一身棉衣;高粱就送给了表姑家做了酬谢。 几天之后张彩芹就被一辆系着大红绸子的毛驴车子从表姑家娶到了三合村。 彩芹的娘了结了一桩大心事,但一想到从此就很难再见到闺女,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了一场,离开了表姑家。 新婚之夜,张彩芹却在怀里揣着把剪子不让那个姓赵的过来碰她,她说,她身上怀了娃仔,不能跟他“圆房”。 之前,她虽然曾经千回百回地想从自己身上整掉这个孩子,可她现在有了生孩子的地儿,她就不想让他死了,她甚至开始倍加珍惜起这个娃儿来,她要好好地把他生下来,他身上流的是司马的血,她一定要把他生下来!她想,如果这是个男娃子,她就给他取名叫“司马长风”,如果是个女娃娃,就取名“司马长凤”,往后,她守着这个孩子,就像能天天看到司马...... 老赵并不慌张,他慢慢地走过来,轻轻地拿开了她怀里的剪子: “彩芹哪,不要怕,我知道你身上有了孩子,不会强迫你,但,你要知道,从今天起,你就是我老赵明媒正娶的老婆了,我们俩睡在一起,那也是天经地义。再说了,我要是想强迫你,别说你一把剪子,你就是十把剪子也挡不住我,你信吗?快,拿过来,别扎着肚子里的孩子。” 这个看上去能给彩芹当爹的老赵温柔地和彩芹说着的话,轻轻地坐在炕头上亲昵地抱住彩芹。 老赵轻轻地揽住彩芹跟她说了很多话,大抵是他从小的身世和过来的苦日子,还有就是对将来生活的打算。看得出来,这个一字不识的男人,因了彩芹的到来从此开始有了对未来生活的希望和憧憬...... 老赵的关心体贴使张彩芹不再那么害怕他了,也不再像先前那样地抗拒。 那晚,张彩芹合衣躺在床上,老赵也没有脱衣裳,他抱着彩芹一直睡到天亮。张彩芹在他的怀里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她想想肚子里的孩子,想想司马,又想想自己的爹和娘,这个大胆泼辣的女子,虽然过早地偷吃了禁果,但他还从未被这样像对待一个孩子一样的宠着、温柔地抱着过,司马的怀抱热烈而执着,充满着灼热的情欲和躁动,他是在抱一个女人,一个能给他激情和开心的女人。而这个“老赵”却像是一个父亲一样地在抱一个孩子。 老赵非常疼她,他开始喂养一些小鸡小鸭,他说,等她生下了孩子,在她坐月子的前后,它们刚好就能下蛋了。 他就这样每晚抱着她,疼着她,有个啥吃喝的都先紧着彩芹。张彩芹在心了无比的感动,她答应老赵,等她生下这个孩子恢复了身子就和他“圆房”。她也要给他生下个一男半女来报答他。 老赵“嘿嘿”地笑着说:“这就对了,这才是我的好彩芹嘞!” 第一百零六章 张彩芹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起来,夜里睡觉像座小山一样的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只能半躺或者干脆坐着。 老赵心疼她就成夜地陪她坐着,给她讲自古以来他听说过的故事,讲村子里发生的事,讲哪家的人心眼儿好;彩芹说她哪儿不舒服,他就帮她揉捏哪儿。他给彩芹揉捏着,讲着,张彩芹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赵满囤挺直了身子抱紧了彩芹,让她靠在自己怀里睡。说实话,长这么大他老赵还真没有像这样关心过一个女人,他从小孤苦伶仃,能有个人让他这样关心着、照顾着那也成了他的福气——至少有了一个伴儿啊!再停上些时日,她还会给他生下个娃子让他尽享一场当爹的快乐!现如今他感受着这女人柔软的身子,一种本能的雄**望一阵阵撞击着他的胸膛......但彩芹那圆鼓鼓的大肚子就像打足了气的气球,仿佛他不小心碰一下就会突然炸裂。 他靠在床头的墙壁上,怀里揽着睡熟的老婆,轻轻地抚摸着她。 自从娶了老婆赵满囤比以前更辛苦了,但他还是体会到了有老婆的幸福...... 多日以来他就是在这种抱着老婆的幸福感中不知不觉也渐渐睡去。好容易熬到天亮,他睁开眼,轻轻把彩芹放在床上,给她盖好被子,让她躺下歇息,他就忙着做饭去了,罢了,还要去生产队劳动...... 张彩芹自“过门儿”以来就很少出过家门,老赵就家里家外地忙活、伺候着她。即便是这样,自从彩芹来到这个家里,老赵的内心就压抑不住地感到一天比一天地“幸福”起来。他那往日里冷冷清清的篱笆小院儿,因了这个女人的存在而散发出了无限的生机。 赵满囤好像突然年轻了十岁,一天天精神焕发起来。他老早就跑到集市上的供销社里托熟人找关系,提早给彩芹买回来了二斤红糖准备着,不然的话,一个产妇只能分到半斤糖票。 村里的“光棍儿”们在一起总爱开老赵的玩笑,说他哪辈子烧了高香,娶上了这么个如花如花似玉的大辫子老婆,还给他带来个“犊子”,省了他老赵不少的麻烦和力气。这样的好事情咋没让他们给碰上? 老赵说:“去你妈的蛋,你咋知道那肚子里的犊子不是俺老赵的?” “嘿嘿,那除非是你提前接的种,量你老赵也没有那个本事!” “俺就是提前接了种了你能咋的?你们自己没本事还小瞧别人嘞?再胡说八道不积口德,小心让你打八辈子‘光棍儿’嘞!” 老赵说完就“嘿嘿”地笑着干他的活儿去了,并不把这事儿往心上搁。慢慢地,村里的光棍儿们也便没有人再拿这事儿来取笑他......其实,他们表面上取笑老赵,可在他们心里都羡慕着他哩!他们甚至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也能交上个这样的“狗屎运”,领回来一个哪怕是肚子再大一些的婆娘嘞! 第一百零七章 老赵的篮子里攒满了鸡蛋和鸭蛋的时候,彩芹要临产了,她老早肚子就疼得厉害,可就是不见骨缝儿开。产婆说,生孩子这档子事不好说,有的快有的慢,快的能让你紧死,慢的能让你急死!她骨缝子不开,旁人就是急死都没有用。东村还有个产妇,已经在床上疼得要死要活的了,她得先去到那边看看,罢了她就再回这边来看看。 产婆刚走后不久,张彩芹就疼得撑不住了,她在床上拾头打滚地哭爹叫娘,汗珠子“噗哒噗哒”地落在炕上。 老赵急得在床跟前团团转也帮不上个啥忙。张彩芹的汗在淌,老赵的额头上也在淌汗。他想再去东村找那个产婆,可彩芹一个人在炕上疼得要死要活的害怕得不行,说啥也不让他走。 炕席上的张彩芹疼得越来越厉害,她突然忍不住大声地叫了一声“司马”,汹涌的泪水便从脸上漫了下来...... 产婆来到的时候,张彩芹还在床上跪爬着、翻滚着一声声地叫着“司马”。两条长辫子在她身上缠绕着,撕扯得已经不像样子。 产婆问老赵:“她这是在喊谁呀?” 老赵说:“她这是疼得受不住了,在喊她妈。” 产婆说:“快别喊了,待会儿生的时候就没劲了。” 她说着拿起把剪子“咔嚓咔嚓”几下就铰下了彩芹那两条大长辫子。 产婆用两只手揉捏推拿了一阵子彩芹的肚子,把手伸进下身探了探说:“唉,才开了三指,还早着呢!咋就这么慢哩?人家东庄上那个女人疼了几阵儿,三下五除二就生下了个大胖小子,谁知道她这咋这么慢?照她这个模样儿还得折腾上些时候才能生。” 张彩芹已经爬不动了,她蜷曲在炕上还在声嘶力竭地叫着“司马”。她渐渐有一会儿好像感觉不到了疼了,她觉得自己莫名其妙地好像钻进了一个黑洞,这黑洞又窄又长,她直不起身也抬不起头,只能跪爬着在里面奔跑。她奔跑着,脑袋四下里撞击着墙壁,直撞得她眼冒金星,晕头转向,冥冥之中她觉得司马来顺就在黑洞的尽头召唤着她,可她怎么也看不见他,叫不应他,也看不见一丝儿光亮,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了...... “这可咋办嘞?” 老赵已经吓得脸色煞白,他哆嗦着手去试探彩芹的鼻息。 产婆说:“你别怕,这会儿全指着你壮胆哩,她现在就是疼晕了,只要待会儿生的时候不出现‘大出血’,一般情况下就死不了人。” 老赵慌忙去掐他老婆的人中。张彩芹渐渐看到了一丝儿亮光照进了洞口,她顺着这亮光爬了出来...... 她又听到产婆说话了。 冥冥之中,张彩芹觉得,这个孩子就是故意来惩罚她的,她自从发现怀上这个娃娃以后,就一天天想方设法地来伤害他,跑、跳、打、砸、勒、裹,没命地使劲折腾,不止一次地让司马用手可劲地踹压揉挖,还想让他用脚踹——她一天都没有消停过,只想着怎样才只能弄掉他......谁叫她光想着伤害他呢?说不定他当初就是这么疼痛难受,九死一生才活到了今天,现如今他当然也要没命地折腾折腾她这个狠心的娘...... 产婆一边揉压着彩芹的肚子给她助力,一边祷告:“老天爷呀,您行行好!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让这母子平安,母子平安!” 此刻,张彩芹却只盼着这会儿司马能够在她身边。 第一百零八章 张彩芹在炕席上跪爬了三天,两个膝盖都磨出了血,才总算生下了这个娃子。他是个男娃子,生下来浑身青紫,再有一会生不出来孩子恐怕就没命了。产婆紧张地好一阵子捯饬,他才总算“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产婆长出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了炕沿上,她大喘着粗气让老赵给她倒了碗红糖水。她一边喂彩芹喝下,一边自己也喝了两口。 老赵也长出了一口粗气,慌忙到灶膛里去煮了几颗鸡蛋和两碗红糖水让产婆吃下。另外几颗老赵用红纸染成了红颜色,叫做“喜蛋”,用一块红羊肚手巾包着,连同一包红糖塞到了产婆的手里,不断地道着谢。 产婆接过包着“喜蛋”的毛巾,把那包红糖放在了桌上,说:“现如今物资这么紧缺,我老婆子喝不喝这包红糖有什么要紧,产妇失了这么多血省给她喝吧!” 赵满囤千恩万谢送走了产婆,他回到屋里再看看彩芹,她脸色苍白,嘴唇干裂,有气无力。赵满囤倒了碗红糖水泡上两个鸡蛋去喂彩芹。 彩芹摆了摆手说:“停一停,让我歇一会儿,我都要累死了!” 她浑身上下想像散了架似的,下身还疼得要命。她不想吃也不想动弹,只想美美地睡上一觉。 张彩芹喝了半碗红糖水,整整睡了一个夜晚和半个白天,直到觉得自己的肚子在“咕噜噜”叫唤,才招呼自己的男人去给她做饭。 赵满囤给她煮了满满一大碗鸡蛋和一碗小米粥,她一口气吃了个精光才觉得身上有了点儿力气。 赵满囤说:“他娘,你真是受了大苦了,咱多吃个鸡蛋好好养养身子!你看这个小子长得多俊啊!” 赵满囤抱过那娃娃让张彩芹看。不想,彩芹却说:“我不看,刚刚他都要把我给折腾死了,差点儿要了我的命,我不看他!” 张彩芹说着“嚯”地把脸扭向一边,随即泪就下来了…… 赵满囤“嘿嘿”地笑着把孩子抱在自己怀里欢喜地看着。 直到这孩子饿得“哇哇”直叫,张彩芹才忍着身上的疼痛爬到床的另一端去给他喂奶,她看见这娃仔长得像极了司马...... 啊,司马!她的心又是好一阵的疼痛。 夜里,赵满囤又像先前那样搂抱着张彩芹,他说:“彩芹哪,你现在是我老婆了,我才是你男人,以后,咱再不能提那个叫什么‘司马’的了,不管那是个黑马还是白马,那终归是别人家的男人,咱生生儿把他从别人的怀里掰过来搂在自己怀里就缺着大德嘞!这孩子生在我老赵家的炕头上就是我赵满囤的儿子,你放心,不管光景如何,有我老赵一口吃的就坚决不会饿着这孩子,你们娘儿俩就是我这辈子的亲人!这是上天给我的恩赐,他生在我家里就是我手心里的金元宝,就给他取名叫‘赵金元’吧!” 彩芹说:“老赵啊,这么多天来我就觉着你真是个好人,等我恢复了身子,我......就跟你‘圆房’。” “喔,这才是我的好老婆嘞!我就说了,你就是块石头蛋子我都会把你揣进怀里暖热乎哩!” 第一百零九章 孩子快满三个月的时候,一天夜里,赵满囤“嘿嘿”地笑着,把铺盖抱到张彩芹床上与她“圆”了房。张彩芹闭了眼睛任由着老赵,眼前却忽而闪过了司马来顺的脸...... 老赵只管耕完了自己的地,便倒头就睡,全然不管她的女人还正在半道上。张彩芹只觉得一股子烈火正从她的下腹烧到了前胸,烧向喉咙,她的前胸和喉咙憋闷得一阵阵恶心难受,她焦躁无奈地翻过身子,压灭了那团火...... 赵金元还不到两岁的时候,张彩芹又怀上了身子。赵满囤便又另外铺了一个草铺,带着小金元睡到了另一张炕上。他对儿子关怀备至,呵护有加。这年头,人们虽然都穷得要命,但他宁愿自己少吃一口,也从不肯缺着这孩子的口粮。 小金元一会儿也离不开他,形影不离地跟在他的身后叫着“爹爹”,有时候他要上工就只好让彩芹先把孩子抱到屋里,他偷偷地开溜......他打从心里也特别喜欢这个小子。这真是他们俩千年修来的“父子缘”。 小金元长到两岁多的时候,张彩芹发现自己又怀上了身子,于是她一天比一天越发地恐惧起来,以至于到最后害怕得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生娃的恐惧已经渗透到了她的骨髓里,那种生与死的搏斗实在是让她不寒而栗,她寻思,照这样“生”下去,说不了哪一天她就会死在那血泊里,再也没有机会再见到自己的司马...... 一想到这些,她的心就一阵阵疼痛难受...... 张彩芹就是在这样的恐惧和惴惴不安中熬到了临盆。令她欣慰的是,这一次,她没有感觉到那种漫长的“死”的威胁,要命的憋闷和疼痛小半天就消失了,她只是在炕子上翻滚了几阵子、叫了几阵子就生下了孩子。 这次她生下了个女娃娃,赵满囤高兴得仍然是“嘿嘿”地笑着去给她煮鸡蛋、鸭蛋。他一边忙碌一边欢喜地说:“女娃子好啊,俺喜欢女娃子,过几年没准就会再给俺怀上个男娃娃。” 张彩芹听了不由得打了个寒战。男人就是这样,生了男娃还要生女娃,生了女娃又要生男娃,女人就一辈子也逃脱不了“生、生、生”的命运,她将如祖祖辈辈的女人们一样,让自己的肚子大了又瘪,瘪了又大,在一次次声嘶力竭的生产中、在一次次生与死的历程中,搞垮了自己的身子。张彩芹再也不想“生”了,她想起那种彻骨的疼痛和那“血流成河”的场面就不寒而栗。可是,又有什么办法不让自己“生”呢? 赵满囤没有文化还真会给自己的小孩取名字,他给自己的闺女取名叫“金香”,他说,彩芹给他生了个“金元宝”,又给他生了一块“金香玉”,他蛮知足的嘞! ...... 在金香九个月大的时候,彩芹突然对赵满囤说,她姑捎来了口信说她娘病了,她得回去看看她娘,让他只管在家里照顾几天孩子,她去去就回呀! 赵满囤拿出他身上仅有的五块钱给彩芹,让她在路上给娘买点“点心”。 张彩芹没有要,她要让赵满囤买一些米粉来喂小妮儿。 一百多里的路程她是没办法带着孩子的,就算小金元能跟上大人的脚步,他也走不了一百多里路,再说了,这娃子越来越像极了司马,她要是把他带回到娘家,街坊四邻都会认得出这是谁家的“野种”...... 第一百一十章 天刚蒙蒙亮,彩芹就动身了,直到天擦黑她才走到了桃花湾,走到了她生长了十几年而今却久违了的家。她是多么的想念它,想念桃花湾,想念高粱地,想念那昏暗的窑洞子,想念司马,想念爹娘和这个家...... 谁知道她的爹娘一看见她就像看见了瘟神一般惊慌失措地把她拽到了屋里,小声地问她:她进了桃花湾路上碰到过谁了? 彩芹说没碰上谁,她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看见。这当儿人们大概都正坐在自家的灶上吃饭哩。她的爹娘这才放心地到灶上给她做了碗白面条儿,碗里还卧了两颗鸡蛋。 张彩芹吃完饭就早早地躺下了,她走了整整一天的路,已经累得不行了,她寻思爹娘能容她在家住上几天,谁知,天还没亮,她的娘就抹着眼泪儿塞给她二十块钱,让她趁着天还没有大亮赶快回去吧,以免天明了她那些婶子大娘来串门子看见了她。 她的心一阵阵拔凉,一赌气就接过了那二十块钱匆匆离开了这个家,这一次,她头也没回。 ……又是高粱晒红米的季节,她又路过那片高粱林,又看见了那口曾经给过她无限想往的井台......张彩芹想,她这次回来就是要找个机会见一见司马,她不能走,她回来一趟不容易,她还没有见到她日思夜想的人,这次,她一定要见到司马!想到这儿,她就打定主意闪进了那片高粱地里——她要在这里躲着等待司马,她就不相信,在她离开的这几年里,司马来顺的老婆就没让他来打过水? 张彩芹在高粱地里躲了大半天,她瞪大了眼睛窥视着这边的井台,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来担水的人。 直到天过晌午才终于看见了她亲爱的司马从那条小路上走来,还好,井台上这会儿并没有别的人打水,张彩芹激动地窜出那片高粱地,小声地叫了一声“司马”,就飞快地跑过去拽住了司马来顺的衣襟。 司马来顺打了个寒噤站定了,这会儿他才认出了她,他惊愕地看着她问:“你,你真的还活着?”眼睛里立刻就闪出了泪花。 张彩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她捂住自己的嘴巴迅速地跑回到那片高粱地里。 他们俩又来到了那两棵垂柳树下,这几年树身已经长得又粗又大,它遮挡的耕地面积也越来越大,队里正打算在秋收后处理掉它们。 “这几年,你去了哪里了?” 司马来顺顺手折下了一条枯黄的柳枝在手里把玩着问彩芹。 “我......唉,真是一言难尽!咱还是到那窑洞子里去说话吧。” 张彩芹立起身子就要走,司马说:“你先去,我把水送回到家里就去找你!” ......先前的那间窑洞子已经布满了蜘蛛网,也早已不见了他们亲手搭建的那张地铺和她的铺盖卷儿。张彩芹看着这一切,心里和眼里都一片苍凉,她又想起了和司马在这里度过的每一段时光。曾经的一幕一幕如重锤一般猛烈地敲击着她的心,她又一次回到了这里,回到了几年以来让她魂牵梦绕的地方,回到了她以为再也不可企及的地方。她曾经以为,要抛下两个孩子走出那个三合村,回到这个地方是那么的艰难和遥远,难到足以让她绝望和放弃,可是现在,她已经站在了这里。她没想到这么顺利就见到了司马。她想起了在来的路上遇到的一位“抽卦签”的算命先生,她抽了个签想占卜一下此行的命运,没想到竟然是个下下签: “水中捞月费功夫,费尽功夫却又无;莫说闲言并乱语,枉劳心机一场空。” 先生解签说:此行无果,谨慎行事。她掏出两毛钱递给那个算卦的,算卦的没有要,他说:“算卦不留情,留情卦不灵。恕我直言,像你这样的命不值卦礼钱,我分文不收。” 当时,张彩芹差点儿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现在想起来,她真该痛骂那算卦的一通。什么算卦的?都他妈的是胡说八道。她发誓以后再不会抽签算卦,她只相信“人定胜天”,她想要的事就一定要办成。只要下定决心,没有办不成的! 她感到没有什么事是难的,难的是下决心,只要下定了决心,路就在脚下......她突然决定,这次走出了三合村老赵的家门,既然这么顺利就见到了司马,她万不可以再回去,否则她一辈子就别再想司马! 第一百一十一章 张彩芹这样想着的时候,司马来顺已经把水送回到家里快步来到了这窑洞子里。 张彩芹哭着扑了上去,她扑进司马的怀里诉说着他们别后的一切...... 她说,她是多么思念着他,没有了他,生活就没有了一点儿劲头子和任何光彩,她终日里只想着他司马;她说她自从离开了桃花湾,肚子就像小山一样地一天比一天胀大起来,夜夜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整夜整夜地坐着,越是睡不着就越是想他司马;生那娃娃时差点儿就要了她的命,她声嘶力竭地叫了他司马三天,嗓子都喊哑了。那时她寻思:要是她万一撑不住死了,她这样叫着他的名字,死神也会把她送到他的身边...... 司马来顺听着她的诉说,心里一阵阵翻腾一阵阵感动。 听着张彩芹提及当年她肚子里的那个娃儿,他心里就像刀剜一样的难受,难怪他那些个夜里睡觉时一直是噩梦连连不得安生。他一下子扳过彩芹的肩膀死命地抱紧了她,张彩芹“啊——”地一声猛地推开了他——正在哺乳期的张彩芹一天一夜没有给孩子喂奶,前胸早已肿胀得像是长满了蒺藜疼得要命。 这可咋办呢? 司马来顺说:“回吧,彩芹。还有咱那小小子在家里等着你,快回吧!” 张彩芹说:“我不回了,我坚决不回了,我要和你过日子!” “那哪能成?你现在不比从前,你现在成了别人家的老婆,由不得你了。” “有什么由得由不得的,自从咱俩第一次在那棵垂柳树下约会,我就认定自己是你司马来顺的老婆了,即使是小老婆,我也不在乎。这几年,我住在山东老赵的家里就觉得自己好像是在住亲戚,我总觉得自己总有一天是要回来的......” 张彩芹说得掏心掏肺,泪流满面。 司马问:“他是不是对你不好?” “他对我好着哩,也真心疼咱那娃,可就是......” “可就是什么嘞?” “可就是,俺恶心他,满身满嘴烟草的臭味儿熏得俺透不过气来,难受死了!要命的是……他根本不知道俺心里想些啥。一想到天天都要跟这样一个人睡一起,俺就恶心难受.....你是不知道,这样的日子比缺吃少喝都难熬着哩!” 司马来顺说:“彩芹,别想那么多,都当娘的人了,以后就别再想那些不当吃喝的事了,好好过日子吧!别想那些事了!” 张彩芹深情地看着他,眼里盈满了泪水......突然,她“忽”地转过身,猛地掀起了自己的衣裳襟子,让司马来顺看她那胸膛上隐约散布着的许多血道道。 司马来顺惊愕地仔细辨认着这些“血道道”的来处。 “这是他抓得你?” “不,不是,是俺自己挠抓的,俺有时候难受得就是想要撕裂这胸膛!” ...... 司马来顺一把抱过彩芹把她紧紧地搂在了怀里,眼眶热热地说:“我的好彩芹,你......受苦了!” 张彩芹抬起头来,眼泪汪汪地望着司马,那哀怨的眼神让司马来顺不由得为之动容...... 第一百一十二章 张彩芹抬起哀怨的眼睛看着司马来顺说:“司马,带我走吧!我们走吧!” 司马来顺躲开她那哀怨的目光,把脸朝向一边: “彩芹,回去吧,都两个娃娃了,跟人家好好过日子。你家那娃娃没有娘喂奶这会儿也许正饿得‘哇哇’直哭着嘞!这年头,缺吃少喝的,人家肯养咱那娃娃,你还想怎样哩?再说,把咱那娃儿扔在人家家里你能放心?” “他总会有办法,我和他过了这几年的日子,知道他是个好心人哩,他舍不得饿着小妮儿,也不会亏待咱那个娃儿!” 张彩芹这是早有打算,铁了心要跟司马来顺“远走高飞”。 可是,张彩芹能放得下吃奶的孩子,司马来顺却放不下他那瞎眼的老娘和那一大家子人。多好的秋英啊,她就像一个男人一样地帮他撑起了大半个家,去年,他们又生了个闺女,小妮儿长得眉清目秀一半像她娘一半又像极了他司马,他喜欢得不得了,他想了好几天给她想出了个好听的名字:司马云朵。 他舍不下他们。 这几天秋英的娘得了瘫痪,她带着小妮儿去娘家伺候她娘了。 “等咱出去站住了脚跟儿,咱再想办法接回咱那娃娃。” 张彩芹憧憬着她和司马来顺的未来,眼睛里放出了异彩,只要能和司马来顺在一起,她就没有了先前的那种迷茫。 司马来顺想起了他十岁时跟娘行走在逃荒的路上,他们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冬天里破棉袄露着棉絮,那一年他可是被冻怕了,饿怕了,而今,他娘带着他苦争苦熬千辛万苦给他娶了媳妇儿成了家,结束了那忍饥挨饿、风餐露宿、受苦受冻的日子,并且有了大虎、二虎和小云朵这几个可爱的娃娃,他怎会舍得放弃这样一个幸福、安稳的家,再要带着个张彩芹去浪迹天涯?彩芹是没吃过苦,不知道流浪的日子是怎样的熬煎,她只知道有了司马就有了一切! “彩芹,听我一句话,回去吧,回去好好拉扯两个孩子,好好跟你家那个‘老赵’过日子,咱们已经不是那十七八岁的姑娘小伙儿,都拖家带口的怎能说走就走人嘞?咱俩那事儿,过了今天就算‘翻篇儿’了,就再也别想它了,行不?” “不,我跟定了你,无论是到海角还是天涯,我都跟定你了!吃苦受累我都不怕!” 张彩芹声泪俱下。 “你让我再好好想一想,就是真要走,也得等到明年开春儿再说,天气暖和了,路上也好凑合。现如今马上就要秋收了,等秋收罢了,北风就会一场接着一场地刮过来,到时候天寒地冻的,路上你哭都来不及。冰天雪地的,到时候啥活计都歇了工,更别说能到哪里去找些活路养活自己了。这年头缺吃少喝的,都跟着大人孩子一窝口,你就是要饭都没有人给你哩,特别是像咱俩这年轻少壮的能开得了口?到时候你说咋办吧?” 司马来顺给张彩芹分析着“跑路”的利害。 “明年?你是说让我先回去等到明年?不,我不能等!真要是回去的话,那这漫长的一个冬天难说不会再怀上个他老赵家的犊子,万一真再怀上了,我就一辈子再也别想离开三合村了!如果是那样,我干脆死了算了!没有了你,我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除了忍受这世上的种种折磨还会有什么?一丁点儿意思都没有!” 张彩芹的眼神立刻暗淡下来,要是再让她重回山东那个小乡村里跟那个赵满囤一起过上一辈子,她真的觉得还不如此刻就死在司马的怀里,死在他的面前。 两个人在窑洞子里说到了天黑也没有说出个啥道道,司马来顺让张彩芹在这窑洞子里等他,他先去回家做饭,等他娘和两个娃子都睡下了,他就带上些饭食过来陪她,罢了,天一亮他就送她上路回家。 张彩芹抓了把柴草靠墙坐在角落里噘着嘴不再理他,她恨司马为什么如此的畏畏缩缩,如此的怂?! 第一百一十三章 司马来顺招呼他娘和两个孩子吃过了晚饭。大虎要在油灯下写作业,二虎就跟着奶奶先睡下了。 司马来顺说他要到饲养院里去看看牲口,让大虎写完作业就去找奶奶睡觉去,可大虎说,他写完生字还要让他爹陪他听写,吵吵着不让他离开。 司马长峰的作业可真多,他写了半夜才写完,司马来顺只好耐下性子等着陪他听写完了生字,眼看着他睡下了才匆匆兜了些饭食快步走出了家门。 刚来到当街,她就看见对面走来的一个人影儿像极了彩芹,他估摸着这是彩芹一个人在那黑灯瞎火的窑洞子里害怕,找他来了。 果不出他所料,迎面走来的黑影儿正是张彩芹。 他压低了声音说:“是不是等急了?” 张彩芹噘起嘴巴说:“我一个人在那荒郊野外的黑洞子里你就不怕让野兽把我给吃了?” 司马来顺说:“哎呦呦,你小点儿声好不好,这街坊四邻的听见了可不得了!” “我不管,反正我明天就要和你一起走,他们谁听不听见又有什么要紧,这里是你们杏花岗,又不是我们桃花湾!” “幸亏这几天我那婆娘不在家,要不然可要惹出大乱子来了.......”司马来顺局促地搓着两只手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 “三句话不离你那婆娘,你想到过我过得个啥日子不?既然你那婆娘不在家,走,去你家,我可不想咱俩在那窑洞子里坐上一晚。” 司马来顺犹豫了一下,心里想,除了去家里,这会儿立马还真没有个好去处,在这大街巷子上再磨叽一会儿,没准会让谁看见或者听见,也好,反正沈秋英也不在家,夜里,我再好好劝一劝她。 司马来顺带着张彩芹蹑手蹑脚地回到了自己家里,轻轻闩上了门闩。 两个人在沈秋英的炕头上歇息下来,尽管张彩芹不敢像先前那般放肆,但那生响还是被隔壁的铁蛋儿两口子听出了端倪...... 隔壁的孙铁蛋两口子半夜醒来听见动静不对,铁蛋儿问他老婆:“这几天没见秋英嫂子回来呀,我咋听见她家屋里有女人的声响?” 说话间就隐约听到了那女人的说话声...... 铁蛋子说:“我怎么越听越像桃花湾那个女人的声音?不是那女人早就从村子里没有了么?莫非这几年是司马大哥把她给藏了起来?可他又能把她藏在哪里呢?” ...... 司马来顺和张彩芹一夜都没有睡着,两个人各怀心事小声地商量着一些事情。 张彩芹说,明儿天不亮他俩就要起床上路啊! 司马来顺说,他真的还没有想好,再说,他还有瞎眼的老娘,总不能扔下她老人家不管?要她容他个空儿再好好想一想,料理一下家里。 张彩芹说,明天天不亮他要是不跟她走,她就一根绳子吊死在他家的梁头上,她生是他司马的人,死也是他司马的鬼!她豁出去了! ……直到鸡叫头遍儿,司马来顺还没有想好,张彩芹已经拿了根绳子搭在了他家的梁头上...... 第一百一十四章 司马来顺翻箱倒柜找出自己仅有的那一套棉衣和棉裤。沈秋英都给他拆洗得干干净净。 “也给我找一件棉衣裳。” 张彩芹说着就凑过来扒拉司马来顺打开的衣箱。 她看见柜子里有一件红绸子棉袄。司马来顺知道,这是沈秋英和他结婚那天穿的那件大红绸子棉袄,有了孩子以后,她就一直都没舍得穿过它。她是怕她身上的奶水渍了这袄子。 张彩芹伸手朝袄子上抓了一把,嗬,袄子还挺软和。 “这袄子还挺新的,就它了!” 张彩芹把这件棉袄与司马来顺找出来的棉衣棉裤摞在一起,连同炕席上那套铺盖卷在了一起,她伸手扯下梁头上的那段麻绳,将行李捆了个结结实实挂在了司马来顺的肩上。 呵呵,沈秋英,对不起了,你在家什么都好凑合,这年头,我们出门没有棉衣和铺盖会被冻死的。 ...... 天刚麻麻亮,司马来顺就跟在张彩芹的身后悄悄地走出了村子,两个人一前一后离开了杏花岗朝大路上走去......司马来顺知道,今天这一走,他这辈子就算是死在外面都没有脸再回这个村子...... 大虎和二虎起床后,见爹还没有起床做饭,就来屋里叫爹起床,可谁知道爹的床上别说爹,连铺盖都没有了,只有一张炕席在上面。两个人便惊慌地过来告诉奶奶: “奶奶,我爹没有了。” “小孬孙儿,这是在说什么呢?你爹一个大活人怎么会说没就没有嘞?” 奶奶挣扎着坐起来下了炕。 “真的,连铺盖都没有了,我爹昨晚肯定没在家睡觉。” 大虎今年虚岁都十一了,有些事学会了像大人一样推测。 “你快去看看有没有去饲养院里?” 奶奶并不着急,他知道他的儿子走不远,他长这么大就没离开过她。 大虎、二虎跑去饲养院找爹,不大一会儿就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说:“饲养院里也没有爹。” “怎么,饲养院里也没有?”老太太这下子有点儿慌了,他既然没去饲养院,那去哪儿还要带着铺盖呢? 他又让大虎赶往村西头庄稼地里,那里有生产队里的一间窝棚,看看他昨天夜里有没有去值班看庄稼。 大虎又跑去村西的庄稼地。不大一会儿,大虎回来了,仍然没有找到他爹。 “难道,他是去你姥姥家接你娘了?那也用不着带上铺盖呀?这小犊子,去哪儿了这是?怎么没言语一声嘞?” 一种不祥的预兆袭上老太太的心头:难道这家里出了啥子大事情? 奶奶让大虎烧火做饭,吃了饭就去他姥姥家去找他娘,看他娘知不知道他爹干什么去了。 沈秋英抱着小妮儿跟着大虎跌跌撞撞跑回了家,眼前的一幕真的让她惊呆了: 堂屋里她睡的炕上没有了铺盖,只有光秃秃的炕席在炕上,柜子里的东西七零八落地散落在床上。 “这莫非是招了贼娃子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萦绕在沈秋英心头:这贼娃子再厉害也不能偷走个大活人吧?而且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壮汉子。再说,就算有人偷他,总不能连铺盖也给卷走吧? 沈秋英慌忙跑出去打听,看看有没有人看见她家来顺的人影儿。 第一百一十五章 沈秋英怀里抱着个孩子,一连跑了周边十几个村庄,她逢人就问有没有看见过她家的来顺,可她问到的所有的人都摇着头说没有看见她家来顺。一直到天黑,她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了家。 沈秋英没有打听到来顺的下落,内心无比的伤心和失落,她一回到家就忍不住一屁股坐在炕席上放声大哭......看到那一床的狼藉,想想男人先前办下的那一次次让她伤心的往事,一种极度的凄凉和悲苦撞击着她的心,她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炸裂了。她那瞎眼的婆婆用拐棍儿“噔噔”地捣着地大哭着说:“都怪我这个瞎老婆子不中用啊,连自己的儿子都没有看住啊!” 大虎看了看大哭的娘和吓得“哇哇”直哭的妹妹,又看了看光溜溜的炕席,默默地走回到他和奶奶住的屋子里,把自己的铺盖儿抱到了娘的炕上,自己钻到奶奶的被窝里。二虎只好爬到娘的床上,默默地听着娘哭,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一连三天,沈秋英都没有打听到男人的下落,夜里,她一边哭泣一边翻来覆去地在心里思量,她觉得这事情还得跟桃花湾的那个女人有关,不然的话,来顺他到哪里去揽活也得告诉她和娘一声啊,他不呆不傻的,怎可能让一家老小这样地为他着急? 想起往事,沈秋英不禁打了个寒战,难道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女人还会回来缠上他么?难道这几年他们两个一直都没有断过来往?难道张彩芹突然从村子里消失是个“诈”? 沈秋英越想越害怕,越想越气愤,她想这多年以来他沈秋英为老为少、也为他司马来顺含辛茹苦体贴入微,到头来还是被他装进了鼓里,她可真傻啊!这些年她对他是一百个放心,难不成他又有了其他的女人? 沈秋英胡思乱想怎么也想不清他司马来顺为啥就铁了心不想跟她沈秋英过了?他连炕头上的铺盖都卷走了,看来他是不打算回这个家了,也没有考虑这一家老小的死活,为了一个那么不要脸的女人,他竟然放弃了全家老小......他的良心简直让狼给掏了!难道这全家老小的性命都抵不过那一个不要脸的“浪骚货”?!沈秋英难受地这样想着。她就是想找到他问问:就算你不要我沈秋英了,你还有瞎眼的老娘和两个儿娃子,你心里到底把他们放在了哪儿了啊?今后的日子你叫我沈秋英可咋办哪? 沈秋英想一阵哭一阵,哭一阵又想一阵,好不凄惨! 让她无比后悔的是,她光顾上她那瘫痪的娘,在娘家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她咋就对自己的男人那么放松了警惕?这件事在以后的许多年岁月里,一直让沈秋英后悔不已。但,她也不能光顾上看好自己的男人而不去管自己生病的老娘啊!可正是瞅了这么个空当儿,才让那个女人回来拐走了她沈秋英的男人! 屋漏偏遇连阴雨,难道她沈秋英真的是命该如此? 第一百一十六章 眼看着沈秋英疯了一样的每天天一亮就抱着个孩子出去找她的男人,夜里很晚才回来。她连气加恨很快就没有了奶水,小妮儿饿得“哇哇”直哭。特别是夜里,小妮儿哭秋英也哭,两个儿娃子和瞎眼的老太太饥一顿饱一顿越来越凄荒……铁蛋儿两口子终于坐不住了。 谢春兰喊上秋生家的,来到了沈秋英家,她劝秋英嫂子身子骨要紧,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娃娃们想想啊!她没敢把那天夜里听到的动静说给秋英,那样,无疑是在她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她们一边帮秋英收拾那些从柜子里翻出来的东西,一边开导着沈秋英说: “嫂子,你也不能就这么一个劲儿地傻哭,你看看家里还少了什么东西没有。” 沈秋英这才看了看床上的东西,又扒了扒柜子,家里仅有的三十块钱还在,却发现少了她那件“过门儿”时穿的红绸儿袄子,她更加断定,来顺是带了个女人走的,那个女人不但带走了她的男人还卷走了她的铺盖和新棉袄子,这个女人除了桃花湾那个“狐狸精”还能有谁这么不要脸和缺德呢? “真不要脸,拐走人家的男人还不算,连人家的袄子都给穿走!”谢春兰在心里忍不住骂着那个女人,嘴里却没敢提什么“女人”的事。 “唉,嫂子,别找了,自己的身子骨和孩子们要紧,他既然不顾咱们,咱们也别再管他了,是死是活都是个人的造化!” “我就是要问问啊,他一拍屁股就走了人,这两个儿娃蛋子今后可咋整啊!?”沈秋英说着又哑着嗓子哭了起来。 “嫂子,别哭了,明天我带你到我娘家庄上去看看,那里有个‘神桌子’,听说是个什么‘仙家’,咱去看看来顺大哥他还能不能回来,要是能回来的话咱就烧些元宝啊什么的‘保一保’看看啥样。” 秋生家的越看越觉得这一家人可怜,便给秋英嫂子想了个法子。 沈秋英的眼睛里立刻有了些许的光芒。 她们俩劝了秋英嫂子一会儿就走了,单等着天一亮,秋生家的就带着沈秋英去看“神桌子”。 …… 仙家点上一炷香,闭上眼睛“看”了一会儿说:“你家的男人是贪图女人的淫火,鬼迷了心窍子,他到了外面还会有“血光之灾”,这一回,想要你男人回来的话可得要费把子力气!” “那——能有啥办法没有?您要想办法给他‘破解’一下呀大姐!” 没等沈秋英说话秋生家的就先开了口央求“仙家”。 “仙家”眯了好一阵子眼睛说: “这样吧,你回去准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黄表纸的大元宝,十碗白馍馍,十碗大肉,和一只会打鸣儿的活公鸡,十月初九带上这些个东西过来,咱让他老人家先保你男人平安,罢了,再慢慢地让他回来。” 沈秋英点着头说,这些事情她马上就回家去办! 罢了,那仙家还给了秋英一个祖传治疗“气奶”的药方子。 沈秋英千恩万谢磕了头就和秋生家的回去准备这些东西去了。 十碗白馍馍、十碗肉和会打鸣的公鸡都还好说,可那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大元宝可得些功夫叠出来。左邻右舍听说了这个事,都抽出功夫过来帮着秋英叠“元宝”,沈秋英更是夜以继日,没黑没夜地叠着,她只盼望着自己的男人能早些回来。 她想好了,如果真的能把他“保”回来,她就什么也不提,也不问他这些天和谁去了哪里,她就是打掉了牙也都咽回到自己肚子里,不怨他,也不说别的,更不会跟他大闹,只要他能回来今后能好好地过日子...... 沈秋英拿出家里仅有的三十块钱,先去买了一领黄表纸,又去抓了几副下奶的中药来吃。 铁蛋儿家的和秋生的老婆率领着村里几个好心的婆娘们,一有空就来秋英家帮忙叠元宝,她们一边手里忙活着,一边在心里祷告着来顺能快点儿回来,眼看着没有人下地挣工分,你说这一家老小可怎么过呦! 第一百一十七章 司马来顺和张彩芹孤注一掷踏上了那条“私奔”的路。他们俩向西走了一整天,都还没有吃上一点儿东西。两个人又渴又饿,直到天黑他们俩才来到一家卖水的“茶炉”旁花一块钱“起火”让茶老板给他们下了两碗面条。 吃过了饭,他们便发愁起住的地儿来。 张彩芹的衣兜里虽然揣着她娘给她的二十块钱,但他们不敢大胆地花,因为他们这一离开家,前途未卜,时候还长着呢,没准儿哪天在关键时候还指着它救命呢! 他们找了几家人家都关门闭户的叫不开门。来顺知道,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不知根不知底的,大半夜谁敢收留两个陌生人住到家里来?再说,家家都是穷家破院儿的也难说有个空闲的地儿。司马来顺犯起难来。 张彩芹说:“都累了一天了,不然的话,我们就去住店吧。” 司马来顺说,要是住店的话还得再走七八里路到镇上,再说,他也舍不得花那住店的钱。 两个人商量着只好又回到了那家茶炉子旁边。这时候,茶炉子已经熄了,店主人大概早已经关门回家睡觉了。 这家茶炉是靠着一面临街的院墙搭了个简易的凉棚,天冷了就用玉米秸围起了几面篱笆做围墙。司马来顺走近靠门的地方看了看,门也是用秫秸做的,没有锁,只是用一根铁钩子挂着。他喜出望外,朝彩芹摆了摆手,两个人就悄悄地走了进去。 炉子里还有些余温,旁边烤着一件小孩白天尿湿的粗布棉裤,隐约散发着几许尿骚味儿。 “看来,这一晚我们就只好在这里凑合了。明天天一亮,我们就起身赶路啊!”司马来顺说着就把行李放下来,就着撒进来的月光铺将起来。 张彩芹二话没说就在司马来顺刚刚铺好的被褥上坐了下来。 时值深秋,天气还没有完全冷下来,两个人关上了那扇用秫秸做的门,躺在铺盖卷上歇息下来。他们庆幸从家里出来时幸亏带了这套子铺盖,不然的话,他们还不如街头要饭的乞丐。 张彩芹还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此刻她浑身酸疼,没有了一点儿力气,更要命的是她那肿胀的前胸一直疼得厉害。这会儿她顾不得招乎那一双酸疼的腿脚而迫不及待地解开了衣襟子处理起这个最要命的问题。此时,她那大半拉的衣襟子已经湿透。 “啊吁,这湿溻溻的好难受啊!这女人可真是个受罪的命啊!”张彩芹一边捯饬,嘴里还一边不住地唠叨。 她说着就脱掉了身上那件破夹袄衫子搭在了炉子旁边,顺手披上了随身带来的沈秋英的那件红绸子棉袄。 司马来顺的心猛地一沉,几年前秋英过门的场景立刻浮现在他眼前……那时的沈秋英可是个水水灵灵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他曾经在心里赌咒发誓地想:他这个孤儿寡母的穷家能娶上这么个好媳妇儿真的是他司马家的三生造化,今后他如果有半点儿对不住沈秋英,他司马来顺就誓不为人!……如今,他却突然把个沈秋英撂在了半道上……此刻,沈秋英和孩子们正在做着什么?他们肯定正在哭天抢地的伤心难过...... 想到这儿,司马来顺的心里烦躁起来......他看也没看张彩芹一眼背对着她脸朝里坐了下来。 张彩芹似乎并没有在意司马的情绪变化,她絮絮地讲起了她这几年受过的罪: 这女人哪,真是个受罪的命,十月怀胎肚子像小山一样的日夜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这小家伙终日里在她肚子里踢腾不说,疼得哭天抢地生下那娃儿后,好容易睁开眼发现自己总算还活着,立刻又感到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地方......好容易熬过了三天,原想着熬过了这三天就没事了,可谁知三天后奶水下来了,奶却不通气儿,孩子饿得“哇哇”直哭,她也疼得头皮发麻,后脊梁骨一凉一凉的发起了高烧。 一连几天,她的脊背一阵接一阵地发麻发冷,浑身炭烧似的发热发烫。找了个有经验的老妇人给她捋了捋,疼得她龇牙咧嘴。罢了,那老妇人又熬了碗高粱茬子水帮她洗了又洗,才总算是慢慢通了点儿…… 张彩芹只管絮絮叨叨地自说自话,却没有意识到司马来顺的情绪变化,他内心里已经无比焦躁地挂念起了那个家…… 他无比烦躁地在心里说:她生个孩子咋就恁多的事儿?想当初沈秋英给他生下了三个娃娃也没听她说过这档子事儿啊!每次生娃儿就那么在床上翻滚上几阵子,咬几阵子牙就生了。也没像她说的这样死去活来的呀!他又想起了他的大虎二虎,和他那刚刚出生不久的小妮儿,还有那瞎眼的老娘...... 想起这些,司马来顺越大地不安起来,说:“快别叨叨了,我累了。” 张彩芹见司马来顺不高兴,就不再言语。 两个人刚刚歇息下不久,黑暗中一个老太太推开门晃晃悠悠地一脚踩在了张彩芹的腿上,险些被绊倒。 “哎呦,我的个娘哎,可吓死我了!” 老太太叫着,小脚慌忙向后退了一步大声地问了句:“谁?!” 司马来顺忙尴尬地起身应承着穿好了衣服,此刻他觉得非常丢脸,内心火烧一样的难受。 原来,这家的老太太怕年轻人粗心把娃娃的棉裤掉到炭火上给烤糊了,半夜睡不着就出来替孩子来拿棉裤呀。 司马来顺慌忙起身穿好衣服在黑暗中上前给老太太施了一礼说:“大娘,实在是对不住,我们夫妻俩去串个远门的亲戚,走着走着这天就黑了,只好在您这里借上一宿,看你们全家都歇下了也没敢叩门打扰,就自作主张在这儿歇下了,实在是给您添麻烦了。” 老人好像耳朵聋,并没有听清司马来顺这一通好话,拿了小孩的棉裤踮着小脚就走了。司马来顺就再也没有睡着,他寻思:自己这是做什哩?放着安安稳稳的家不住,就这么和一个女人跑出来厮混,以致于无家可归睡在了大街上!他这是成了啥人哩?! 司马来顺越想越烦躁,他不安地推醒了张彩芹:“快起来赶路哩,免得人家主人家早起看见咱们丢人现眼!” 第一百一十八章 司马来顺一直觉得这样跟一个女人跑出来在外面风餐露宿非常丢脸、非常伤自尊。张彩芹却不觉得,只要能和司马生活在一起她忍饥挨饿、风餐露宿都甘心。 她就没有担心家里的娃子和小妮儿。可此刻赵满囤又当爹又当娘手忙脚乱地哄着两个娃子不知道如何是好。他心乱如麻——彩芹走了都快十天了一直没有回来,小妮儿每天喝点儿米糊糊“垫抹”着,等着她娘回来。小金元每天不吃不喝地缠着跟他要娘,夜里连做梦都哭着叫他娘:“娘,你别走,别走!”叫得赵满囤好一阵心酸。 两个孩子乱成了一锅粥,赵满囤不仅不能再下地干活劳动,而且每天晚上两个孩子的闹腾就让他“吃不消”。不行,他得去河南她娘家去看看,她张彩芹到底出了哪档子事。难道是她娘嫌远不让她回来跟他过了?要是她娘不让她回来,他就跪地上求她,让她看在两个孩子可怜的份上,让她放彩芹回家...... 不管路再远,路上有多少困难,他都得去一趟桃花湾问个水落石出,看看清楚,那毕竟是自己的女人,怎么可以说没就没了呢?就是个小猫小狗还要找上个十天半月的来着,何况,她是个大活人嘞?一个那么好的女人! 打定主意后,赵满囤便开始做着去看丈母娘的准备。 首先,他得把两个孩子安顿好,路上要是带着两个孩子是寸步难行的,何况眼下天气越来越凉,要是把孩子们冻病了,那可如何是好!于是,他便去求那些热心的婶子大娘们,让她们帮忙照看几天孩子,他最多也就是三天就能回来,要是没啥事的话,他接着彩芹就立马回了。 婶子大娘们说,大的跟她们两天还可以,小的太小,又没有奶吃,她们怕喂不好了会生病。 赵满囤只好决定带着小妮儿。他找来个背孩子的褡裢就把孩子背在了身上,又带了些喂孩子的米粉,就上路了,他就是一路上要饭都要走到桃花湾。 路上他思量着种种可能发生的事情,难道这几年彩芹嫌他家里穷?没有爹娘给照管孩子?嫌他家离她娘家太远了?或者她心里还记挂着那个什么“司马”?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坏人?或者在去的路上就被坏人给劫走了,根本就没走到她娘家?他开始后悔自己根本啥也没有想就答应了她一个人回了娘家...... 赵满囤走一路想一路,想得头都疼了。 小妮儿一路上有点儿着凉,不好好喝米粉,多亏好心人的帮助,遇上个奶孩子的妇女,他就厚着脸皮凑上去求人家,大姐、大嫂叫得不离口,让人家给他奶一阵孩子,小妮儿饿得也不知道“认怀”了,谁给都吃,吃饱了的小妮儿可真高兴,还冲着他笑嘞! 赵满囤一路走一路打听,看看沿途的人家这几天见没见到过一个“赶脚”的女人,他还详细描述了彩芹的穿着长相,问人家有没有见到过一个这样的女人,他害怕是路上出了啥子意外的事情。 人们都摇头说没见到过他说的这个人。 赵满囤犯起愁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赵满囤兜兜转转行进了两天,直到第三天,才一路打听着来到了桃花湾,可是,当他问起“张彩芹”这个人时,有的摇头说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有的说他们村是有个叫张彩芹的,但不知道是不是你问的那个人,听说她几年前就远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这几年都没有见过她;还有的干脆说她前几年就已经死了.......终于打听到张彩芹的家,可是,出来个老头儿说,他是有个闺女叫彩芹,但不是他要找的那个彩芹,他闺女早在十七八岁时就暴病死了。 赵满囤没有找到“丈母娘”家,他寻思当年领着闺女嫁给他的那个“丈母娘”难道是个骗子?现如今又把他的老婆拐走许配了另外的人家? 他苦恼地一边往回走一边思量着种种可能,眼看着天过了晌午,小妮儿饿得“哇哇”直哭,在他的怀里不安生地踢腾,他沿途瞅着,想找一户好说话的人家,给她们讨要点儿热水给小妮儿喂点儿米粉。 迎面走过来个抱小孩的妇女。 他满脸堆笑地迎上去打问:“哎,大妹子,这个是啥村儿?” “这里是杏花岗。” 妇女回答着,她怀里也抱着个小妮儿,看上去比他的金香大不了多少。 “是这样他婶子,您别紧张,我是山东三合村的赵满囤,到这边来找小妮儿她娘,她娘还没有找到,可这小妮儿饿得不行了,想向您讨要一口吃的,您看能不能......” “哦,看你抱个孩子也不像啥子坏人,孩子怪可怜的。” 妇女说着就把自己的小妮儿搁在地上站稳了,双手接过孩子,就地找了块石头坐下来,慷慨地敞开了衣襟子给金香喂奶。 “孩子的娘叫个啥名字?住哪个村?” “她叫张彩芹,先前听她说过娘家是桃花湾,但是,我去了,那家的人说不是他家,他家姑娘也叫这个名不假,但早死了,不是她。” 奶孩子的妇女正是沈秋英,她一听说这人要找的女人竟然是桃花湾的张彩芹,便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哦,合着她正奶着的孩子就是那个“贱货”的小闺女?那么,眼前的这个中年男人就是张彩芹的男人?一种本能的嫉恨使她猛地想把怀里的孩子掼在地上扬长而去。但转念一想,孩子有什么罪?还这么小,这一路上饥一顿饱一顿的颠簸,也怪可怜的,唉,还是让她吃上几口吧! 沈秋英想到这里就强忍着没有发作,她依然低头奶着怀里的孩子,心里却翻江倒海地难受起来......他更加断定,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张彩芹给“拐”跑了! 这小妮儿长得跟她那娘还真有点儿像......沈秋英抬起头不想再看那小妮子,她眼含热泪用一只胳膊揽过了自己的小闺女。 闺女本能地不时用小手去推躺在她娘怀里吃奶的小妮儿,沈秋英伸出一只手拦挡着她的小手。 孩子在她的怀里吃了个饱,她把孩子递给对面的男人,男人一个劲儿地点头道谢,小妮儿长长地打了个饱嗝儿在冲她笑。 沈秋英难过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她抱起自己的闺女掉头就走。 “唉,妹子,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个叫‘司马’的男人?我想问问他,看看知不知道妮儿她娘的下落?” 泪水一下子模糊了沈秋英的眼睛,她回答了一句:“没有,没听说过”,就快步朝自己家里走去...... 第一百二十章 赵满囤带着小妮儿经过几天的劳顿,几经周折终于回到了家,他抱着小妮儿又来到彩芹的表姑家,她表姑为此还专门回了趟河南老家,回来说彩芹的娘家早就跟她断绝了关系,不承认有这门亲戚,彩芹也更没有回过她娘家。 赵满囤断了唯一一条寻找彩芹的路,他无可奈何地回到自己家里从亲戚家接回了小金元。 金元一看他爹没给他接回娘,失望地大哭着,两只小手捶打着他爹的胸膛。 金香在路上吃了不少别人的奶水,再不肯喝他爹给的米糊糊,此刻也饿得大哭着抓绕着爹的衣领和脖子......看着两个可怜的孩子,赵满囤也忍不住涕泪横流,一家三口在炕头上哭作一团。 与此同时,张彩芹这个造孽的女人,正和司马来顺借宿在一家农户的柴房里,躺在铺盖卷上让这个男人帮她解决胀奶的问题...... 司马来顺又一次突然地烦闷起来,他没好气地说:“行了,别捯饬了,越捯饬它就越回不了!让它可劲儿地胀上几天,慢慢儿就回了!” 张彩芹偏偏不肯,她一刻也不停歇地折腾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仿佛不这样她就浪费了这个男人,浪费了她费尽的心机。 ——张彩芹就是张彩芹,不这样她就不是张彩芹了! 司马来顺说,“眼下最要紧的是要找个住的地方了,咱少说也走出了二三百里开外了,明天天一明咱就出去打听,看看附近有没有可干活的地方。” 第二天,快到晌午的时候,他们打听着来到了一个烧砖瓦的窑厂,两个人就居住在窑厂里当起了“小工”。 窑厂里有十多个工人,都是光着膀子干活的男劳力,张彩芹跟着司马来顺一来到工地上,他们就都停止了手里的活计看着他俩。 “看什么嘞弟兄们?快干活!” 司马来顺的一声招呼打破了刚才的尴尬,他们都“嘿嘿”地笑着又开始了手里的动作。 司马来顺和他们一样负责“托砖坯”,先把和好的泥巴放进模子里,等捶打结实了再把它磕出来晾在旁边的场上,等这些土坯干透彻了,再用地排车把这些砖坯子拉进那一个个窑洞子里,等装满了整个的窑,负责烧砖的师傅就可以封窑开工点火了。 司马来顺和张彩芹来到的时候,正赶上刚刚出了一窑砖,老板说今年赶冬天结冰前再烧一窑砖就“歇火”了,单等着来年春天开了冻再“起火”。 张彩芹暗自在心里庆幸,她和司马来顺的“运气”还是可以的。 第一天干活,司马来顺和那些男老爷们在一起“托砖坯”,彩芹就跟几个妇女用地排车往“场上”拉砖坯,一块一块地把它们岔开空儿码好,一天算一个工,男人一个工五毛钱,女人一个工是三毛。张彩芹算了算,他们俩一个月下来能挣到二十多块,而且,窑厂里管吃住,一个月又能省去不少的伙食费。可是,她的两个乳子不争气,才干了半天,衣裳襟子就淌了个透湿,这可咋办呢?张彩芹心里想,不行就按司马说的,不再管它,让它很胀上几天,回了算了。可那肯定会疼得她好几天都不能干活。 中午吃饭的时候,老板把司马来顺叫到一边问:“兄弟,你那婆娘还奶着孩子?” “唵?嗯嗯。”司马来顺不解地看着老板,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那,你那孩子没跟着?” “没,没有,出来干活,就把孩子丢在家里由老人看管。” “那,我给你商量个事中不中?” “啥子事?你快说。” “是这样,我老婆前几天也刚生了个娃儿,可就是没有奶水给孩子吃,两个大的都是闺女,那时候我给养了只奶羊,倒是把孩子养大了,可到了小的这个时候,那只奶羊也老了,撸上半天也撸不下多少奶水。这是个小子,那饭量也比他两个姐姐小时候大得多,我正愁得不行,能不能让你那婆娘帮我们奶几个月孩子?看她那衣裳襟子,奶水还旺着嘞!” 那人说着“嘿嘿”地笑了:“这工钱嘛,跟干一天活一样计,另外,每月我们两家人还可以在一起吃顿好的,改善改善生活,你看成不?” “好好好,我这就去跟她说。”司马来顺说着丢下饭碗就去找彩芹。 第一百二十一章 张彩芹一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儿,高兴得不得了。当下就跟着老板来到他家里,给他“奶”起了孩子。 这小小子能吃上顿饱饭精神头可好多了,他在张彩芹的怀里起劲地踢腾着。张彩芹看着怀里的这个娃儿,看着他吃奶的模样儿,突然就想起了她丢在家里的小闺女金香和她的司马长风...... 她叹了口气惆怅地望向远方...... 这个冬天,没有像司马来顺想像的那样凄荒,张彩芹自认为自己的运气可真好,走出了三合村她只能过得更好。司马正是“托”了她张彩芹的“福”才遇上这么个好机会。 张彩芹给老板的儿子当起了“奶妈”,不但解决了她胀奶的问题,而且老板还每月付给她一个窑厂小工的工钱,为了夜里给孩子喂奶方便,窑厂的老板还在自己家里腾出了一间屋子让他俩住过来。 老板娘是个“裁缝”,张彩芹除了帮助她奶孩子,白天就帮着她做衣服,锁“扣眼儿”,还跟着她学会了裁剪和缝纫。张彩芹觉得自己比在山东三合村的老赵家里过得“敞亮”多了。她越发地庆幸自己的这个决定,庆幸和司马的“私奔”成功...... 老板娘是个爽快人,她说:“看在你养我儿子有功,要是换了别人,她交学费我都不会把这吃饭的本领教给她。” 张彩芹暗自高兴,自己无意间就学会了个“吃饭的门道”,就凭着她张彩芹的心灵手巧和脑袋“活泛”,这下她走到哪里都不会挨饿了。虽说这眼下,老百姓生活条件差,一家人一年到头添不了几件新衣服,在家劳动也大都是自家的老粗布,大抵都是自家比量着原来的旧衣裳拿剪刀铰一铰,用针线自己缝,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裁缝这一行以后肯定会有做不完的活儿、挣不完的钱。她娘原来也教过她做衣服,可那都是中式衣裤,男的是“马裤马褂儿”,女的上衣带“大襟子”,裤子也是“大裤腰”、“大甩裆”。她现在学的是西式“对襟”上衣和西式裤子,穿在身上利索得很。老板娘的娘家是个裁缝世家。她说,随着老百姓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逢年过节都要给大人孩子做件新衣服,而且,越来越多的小孩子要进学堂,每个孩子进了学堂,大人省吃俭用都会过来给孩子做上一身“学生装”。到时候不愁没衣服做。就说现在这两年,她这个行当就比前些年忙活得多,特别是眼下再有两个月就要过“大年”了,条件好一些的人家都正打算着给大人孩子扯花布,添新衣呢!说一千道一万这肯定是个将来能一辈子谋生吃饭的好行当! 张彩芹越想心里越美,无论是帮老板娘做活儿还是奶孩子,都越发地卖力,老板娘也夸她是个“利索人”,心灵手巧又会写几个字记录尺寸,将来肯定会做出来“好活道”,不会丢师傅的脸。 张彩芹回想这一件接一件的幸运事儿,不由得在心里暗自得意,她咋想咋觉得自己的此次计划真的是太对了!他们俩也真是太“走运”了。那个半道上给她算命并劝她“打道回府”的师傅就该千刀万剐! …… 第一百二十二章 沈秋英她们终于在十月初九以前叠好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黄灿灿的大元宝,接着,她就去准备了几斤白面,又去集市上买回来几斤五花大肉,赶天黑儿前抓住了自家那只正要上树的梨花大公鸡...... 农历十月初九,祭奠完了“神灵”,沈秋英回来就什么也不想了,单等着忽一日她一觉醒来,自己的男人就会扛着那卷子铺盖出现在她家的院子里,到时候她就会笑吟吟地把他领回屋里,再给他做顿好吃的“落脚”白面条,啥也不说啥也不提——就权当他外出游玩了一圈儿。 可是,她等了大半年都没有等到自己的男人回来。这一个冬天,她带着三个孩子和瞎眼的婆婆过得人不人鬼不鬼,有苦没处诉。 眼看着就要进入腊月,“过年”就是眼前的事了,可老太太还是没有把自己的儿子给盼回来。儿媳妇每逢初一十五都南里北里地去烧香磕头,保佑她的男人平安回家。她抱个孩子,每次都要走十几里,也不嫌累。 秋收以后生产队里分的粮食一冬天也吃得差不多了,眼见着这两个小子一天比一天能吃,这个“年”可咋着个过呦!她的心每天都像有一只大手攥着,紧紧地缩成一团。 秋英白天该干啥就干啥,一到夜里就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大哭不止,铁蛋儿两口子也曾起了床过来劝慰她,可是这不比别的,一个家里的顶梁柱子就这么突然撤了,叫谁能过得了这个坎儿?再说,两个儿娃子越来越大,以后的事可咋整呀?就算眼下这个“年”能过得去,可过罢大年一开春儿,地里的活路就出来了,谁去挣工分养活这一家子老小?她沈秋英就算再能干,也是顾了家里顾不了外头啊!摊在谁身上不难过呀!她曾经想到过死,她想,死了这凄苦的生活和满腔的悲愤就一了百了啦……有了这样的念头,每次担水她都直想往井里头扎,可怀里抱着的孩子拽着她的心,牵着她的魂。她还得活,还得紧牙关地往下活...... 那天她又拖着半死的身子回到了家里,院子里围了好多人,她拨开人群突然看见瞎眼的婆婆倒在了屋门口——她老人家竟不知什么时候拿自己的头去撞了门板。 左邻右舍都围了来,沈秋英招呼邻居兄弟们赶快把她婆婆往医院里抬,几个男人过来开始掐老太太的人中。老人好像还有点儿气息,她老人家临死前挥了挥手断断续续地说:“我那没良心的儿办下这档子丢人现眼的事,对不住俺秋英啊!我没脸再吃人家孩子每天端上来的饭啊!” “娘,我的亲娘啊!你想到哪里去了?我还巴望着您老人家能给我们娘儿几个多做几年的伴儿啊!” 沈秋英见婆婆还有口气便大哭着扑上去呼喊。 两行清泪顺着老人的脸颊缓缓地滑落......沈秋英没命地哭喊,可她的婆婆再也听不见了——她老人家咽气了! 沈秋英痛哭了好一阵子之后,不得不站起身去找出了老太太先前备下的“送老衣”,她老人家一过六十岁就开始一件件地慢慢地给自己备下了“送老”的衣裳和一双棉靴子。还缺一件棉裤,沈秋英想起自己还有件结婚时陪嫁的新棉裤没有穿,便跑到自己屋里拿出了那个小包袱。大婶大妈们说用活人的衣服给老人穿走不合适,便拆下了里面的棉花给老太太另做了件棉裤。 街坊邻居你两块他三块给老太太凑够了一口薄棺钱。本来沈秋英是该拿这些“份子钱”请大家伙儿吃一顿宴席,“执事的”大叔大伯眼看着这孤儿寡母的娘儿几个太难了,实在买不起个棺材,就当家做主拿这些钱给老太太买了口薄棺材。 沈秋英几天都没有吃下一口饭,又披麻戴孝替司马来顺送走了老娘,她难过得一次又一次哭昏在婆婆的坟头前,街坊四邻无不为之动容。 “发殡”完老太太,大家都自觉地各回各家吃了饭,没有一个人等着吃她家的饭...... 第一百二十三章 三天以后,给婆婆“圆”了坟,沈秋英带着11岁的司马长峰跪倒在大街上向街坊四邻磕头致谢。几位长者走出家门亲手扶起了沈秋英,招呼他们的孩子们说:“以后只要你秋英嫂子有个啥事情招呼一声,自家的活儿立马撂下,听见了没有?快把你嫂子送回家!” 在场的人无不潸然泪下...... 大虎被人们从地上拉起来去了学堂,沈秋英回到家里,木讷地看着这个破碎的家,她的心空了。 她就这样呆坐着,小妮儿在她脚跟前滚爬着,直到大虎和二虎放学回来,她才猛地一个激灵,把自己从那种无意识的状态里拉了回来:不行,我不能这样下去!我还有两个“儿娃子”,将来他们长大以后还要成家过活,我要是就这样倒下,我这两个娃娃可咋办嘞!我硬挺着也要领起这个家,继续往好处过,不管有多苦、多累、多难......用不了几年,他们就能长大,就能撑起这个家! 想到这儿,沈秋英忙抹了把眼泪,到厨房里为两个娃娃煮了几块红薯。凑这个当儿,沈秋英把大虎二虎叫到跟前: “虎儿啊,你爹和你奶都走了,不管怎样咱们娘儿几个还得活不是?咱娘儿仨得把这个家撑着,以后不管是一天一顿饭还是吃糠咽菜都不要觉得难过和委屈,在外头也都得给我抬起头,像个男人一样地活着。听见了没?” 大虎和二虎点着头。 “往后,咱饿了就在咱自己家里待着,别去串门子。要是碰上有谁给咱吃的,咱就说咱不饿,咱刚刚吃得饱饱的,记住了没有?更不准去偷鸡摸狗让人家看不起,要让外人看着咱家的娃娃争气嘞!” “嗯嗯,知道了,娘。”大虎和二虎应承着。 “要是你们哪一个不给娘争气办下了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事,娘就一根绳吊死在这梁头上,让你们再也见不到娘......” 沈秋英说着,眼泪又下来了。 “眼下马上就要过年了,咱要攒一点口粮一家人过个年,年前这些天,娘做什么你们就吃什么,都要给我吃得饱饱的,不准挑三拣四。赶过年一开春儿,地里的活路就出来了,娘要到地里去挣工分,到麦季才能分到口粮,到时,娘会给你们蒸一大锅白面馍馍!眼下,只是没个人 照看你妹子,带上她怕只怕被地里的农具和牲口给伤着,娘想了又想也舍不得把她给送出去,只好委屈你哥儿俩有一个要退学,在家照顾你妹子一两年,等她离了手,娘还会送你去上学,你们看......” “我吧。” 大虎首先表态说让自己退学来照看妹妹。 “还是我吧!” 二虎也站起来踊跃表态说。 “不,你才上一年级,还没认识几个字,我都上了四年多了,能认好多字了,以后,你上你的,我来帮娘照顾这个家!” “不,我都听老师说了,你学习顶棒顶棒的,退学怪可惜的,我反正不喜欢上学,就让我带妹妹吧!以后你上学上好了就照顾照顾俺呗!要是我们俩都上个半道儿,就都得一辈子在家种地。” 二虎虽然不爱学习,但他脑瓜子活,变着法儿说服了娘和哥哥。就这样说定了:过了年,大虎只管好好上学,星期天帮帮弟弟;二虎负责在白天娘上工了,照看妹妹、喂猪、喂羊。洗洗涮涮、缝缝补补、挑水、做饭、下地挣工分、打猪草等等,全是娘的。 第一百二十四章 进入数九寒天,天寒地冻的,砖瓦厂也停了工,老板便闲在家里享受“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他终日里抱着他的宝贝儿子出门晒太阳玩耍,饿了就把他交给张彩芹。每当这时候,司马来顺就想起了他的大虎二虎和他的小闺女。往年,冬天里,他也是这样和他们在炕头上拱作一团。他们虽然贫穷但父子间内心的幸福是一样的,闲下来他越发地想念起他的那两个“儿蛋子”......他甚至开始隐约地有些后悔那么快就决定了抛家弃子和张彩芹“私奔”到了这里,不知道现在家里怎么样了,瞎眼的老娘和可怜的秋英不知道会不会去投井自杀或终日里以泪洗面疯了一样的到处去找他。如果是这样,那他的“罪过”可就大了...... 司马来顺渐渐开始闷闷不乐起来,有时候,彩芹跟他说话他都无精打采的。 闲着没事,司马来顺便到集市上买回了一副打劈柴的撅头,一大早就转悠着到当地的几个村庄去给人打劈柴,每天直到天完全黑下来才能回来,一天下来也能赚上几块钱。而且他那种压抑的情绪也稍稍得到了缓解。 也只有在给人打劈柴和夜里与张彩芹在一起的时候,司马来顺阴云密布的情绪才会得到畅快淋漓的宣泄。当初他虽然极不情愿和这个女人“跑路”,可张彩芹身上的某些东西在某个瞬间还是能让他忘掉一切…… 老板娘是个手疾眼快而又心细的人,自从家里住进了这对夫妻,她就留心观察过,这娘们儿绝对不是一般安分守己的女人。这几天她发现自己的男人夜里有事没事就老往那间西厢房里钻,那是个储物间,和那两口子住的房间仅一墙之隔,平时没人住。她想,自己的男人莫不是在有意听人家的房吧?老板娘是个明白人,尽管只是“听听而已”,但自己的男人老喜欢往那个女人身边儿凑终归不是件啥好事情,她担心总有一天会听出个啥事儿来。 于是,她瞅了个合适的机会对她的男人吹起了“枕边风”,她说:“眼看着就到了腊月,听老人们说进入腊月,各家的‘护家神’就陆续到位了,这时候再有外人在自家家宅上做那男女之事就会辱没了祖宗和咱家的神灵,对咱可是不好啊!再说了,我咋越看越觉得这‘两口子’不是正儿八经的夫妻?” 男人说:“不碍事的,到时候我问那个‘司马’要两块钱就算是他租了我们家的房子‘另立门户’了。” “不行,我不愿意他们就这样住在我们家里,对咱们子孙后代都不好嘞!” “好好好,赶明儿我就想想法子。” 女人不理会男人的话,继续做着男人的工作——她想先让他们搬到窑厂里去住,等过两个月暖和了,她的儿子也长大一点儿好养活了,她就再瞅机会赶他们走。 男人说:“还不是为了咱这个儿子?夜里还要吃奶。谁让你不中用哩!” 说到这儿,女人又想起一件事,她看见那女人给她家小宝喂奶时她这男人就老往跟前转悠,还有意无意地往那女人怀里瞅哩! 不行,我得尽快赶他们走,越快越好! 女人这样想着就对自己的男人越发地强硬起来:“儿子是小事,辱没了神灵祖宗可是个大事嘞!先让他们到窑厂里去住,白天就到这边来喂奶,晚上临睡时叫咱家小宝卯足了劲儿吃上一顿,早晨咱再让她早来上一会儿就行了。” “那,夜里,小宝要是饿了,不安生地哭闹那可咋办哪?” “不用你管,到时我会想办法。” 第一百二十五章 与此同时,隔壁的张彩芹也正在为孩子夜里吃奶的事而苦恼: 自打进了这个家以来,白天还好,那娃子啥时候饿了啥时候一个现成,有时候他睡时间长了,她心里还只盼着他快点儿醒哩!可是,这夜里她一听见小宝在那边哭就得自动地起来去给他喂奶,她夜夜不能睡上个安生觉…… 唉,真是要命嘞! 有时,她也想偷会儿懒,但老板娘就会不高兴了。没办法,咱吃着住着人家的,人家还开着工钱呢! 张彩芹从小长到大都没有活得像现在这样“憋屈”过,自从认识了司马,他也总是由着她,哪里像现在,总要考虑着别人的感受!真是生生能把个人给憋死! 司马来顺说,再忍一忍,明年开春儿再说,他知道老住在别人家里也不是办法,再说,等明年那小小子渐渐大了,老板也不会老给他们提供这么“优厚”的待遇吧?他要尽快想法子弄个自己的“窝儿”。 这天一大早,张彩芹听见孩子“哇哇”的哭声就赶着到老板娘屋里去给孩子喂奶,老板两口子还都没有起床,老板娘像往常一样对彩芹笑着,却扭头照着她那男人的屁股就是一脚:“快点起床去做饭!” 男人极不情愿地折身子起来,揉着惺忪的眼睛到外间里去了。张彩芹解开衣衫在孩子身边半躺下来给孩子喂奶。 两个女人躺在床上说着话。 老板娘说:“眼看着就要进了腊月,往年这个时候周边一些缺吃少喝的懒汉二流子总会在夜里偷偷摸摸,尽管厂子里的那些砖瓦已经不多了,也都是些残次品,但多少总还能换几个钱,没个人看着我也还是不放心,我们两口子商量,要不你们两口子先去厂子里照管上几天?” 张彩芹说:“那敢情好,我们吃过饭就去收拾。” 张彩芹闭口没提小小子夜里吃奶的事。 老板娘也没有提。 回到屋里,张彩芹高兴地对司马说:“司马,老板娘说了,让我们搬到窑厂里去住嘞,我们去给老板看场子。” 司马来顺问:“那——夜里孩子吃奶可咋办嘞?” “傻瓜,孩子现在大一点了,夜里就让他们自个儿想法子喂喂呗!往后我们也可以睡上个安生觉了。” “也好,这眼瞅着就进了腊月,咱总不能在人家家里过大年吧!” 吃过了早饭,两个人兴奋地一起去收拾窑厂里的两间小屋,又去置办了一些简单的锅碗瓢盆儿之类,也算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张彩芹一有空就张罗着“美化”一下这个临时的家,她寻思要在这里住上几年嘞! ......随着春节的临近,司马来顺出去打劈柴的生意也越发地“红火”起来,常常是只要进了哪个村,喊上两嗓子,就一家挨一家的活计排上队来。司马来顺每天早早起来吃过了早饭就去挨家挨户地上门去给人打劈柴,张彩芹就来到老板家里帮老板娘奶孩子做活儿,吃过晚饭临走时让孩子吃足了奶,就和司马来顺回了自己的“家”。 第一百二十六章 这天夜里,天上下起了鹅毛大雪,四周万籁俱寂,司马来顺和张彩芹蜷缩在被窝里,用彼此滚烫的身体互相温暖着,他们又好像回到了几年前在家乡的那口破窑洞子里的时光,那超越极限的欢愉和幸福感重又回荡在属于他们俩的小屋,司马来顺的心又一次回到了张彩芹的手心里...... 只是,每当夜深人静,张彩芹蜷缩在他怀里睡去的时候,他的心就会突然生出一种空荡荡的感觉,这感觉悲凉而又悠远,直到他也迷迷糊糊地渐渐睡去......特别是,当他早晨醒来,看见彩芹穿上秋英那件红色的绸子袄,思绪就会不由得回到他和沈秋英的新婚之夜...... 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他和沈秋英在一起的时候满脑子是张彩芹,而如今他孤注一掷投进了张彩芹的怀抱,却又禁不住无比痛苦地思念起沈秋英来。 此刻,他的秋英和孩子们正在做什么?她心里一定无比的难受,还有他那多年来相依为命的老娘,这个“年”她们可怎么过? 他心里想,要是能碰上个家乡的熟人,给她们捎去几块钱就好了。可他又怕见到认识他的熟人。事实上,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也很难遇上个能给他往家里捎钱的熟人。还有,还有那个被彩芹撂在山东别人家里的他还未曾谋过面的小崽子......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喜怒哀乐尽在那一种“觉知”的感受中,而痛苦与快乐又是那么的“无常”。他有时感到生而为人是多么的幸运;有时又感觉到生而为人是那么的不幸...... 司马来顺终于在这种频繁的“拉锯”中病倒了,那天他做了一个长长的噩梦,他梦见他那瞎眼的老娘用哀怨的眼神愤怒地瞪着他,不停地用她手里的那根拐杖“咚咚”地用力敲打着他的前胸...... 醒来,他出了一身冷汗,心窝子“嚯嚯”地疼得厉害,胸口憋闷得像是马上就要死去......他猛地坐起来咳出了两口鲜血喷在了地上,随即就不省人事了。 张彩芹惊慌地趿拉着鞋跑出去叫来了窑厂的老板。老板帮她去请了个“郎中先生”,他们一路小跑来到他们住的小屋里,先生先是试了试司马来顺的呼吸和心跳,随即又掰开他的眼睑看了看瞳孔,这时,司马来顺已经慢慢苏醒过来,只是睁不开眼睛,他直觉得自己刚才猛然间像是掉进了一个无边的黑洞,两个青面獠牙的家伙在后面紧追着他...... 郎中先生开始给他把了好一会儿的脉,轻声说:“嗯,并无大碍,只是思虑过重,吃几副中药调理一下就没事了。还有,平时要节制‘房事’,特别是最近三个月要禁忌‘房事’,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或者积劳成疾将来落下了顽疾可就不好治喽!” 张彩芹“嗯嗯”地点着头,她无意间瞥见老板诡秘地笑着走出了屋子...... “先生”给开了几副中药就离开了,张彩芹守在司马来顺的身边害怕地想:难道我们真的是有缘无分没有在一起过日子的“命”? 老板提了个药锅儿进来,又帮彩芹生起了个煤炉子,教给她怎样给她男人熬药。 第一百二十七章 司马来顺在炕上躺了三天下不了床,他脑子里昏昏沉沉,两腿发软四肢无力,胸腔里像是塞满了杂草一样沉闷瘀堵得难受。他每天除了硬着头皮喝下彩芹端过来的大半碗中药,几乎吃不下任何东西。这可吓坏了张彩芹,她不停地哭泣着说:“司马啊,你可千万别吓唬我啊,万一你要是有个什么闪失,把我张彩芹撂在这半道上我可咋整啊?” 司马来顺却觉得他什么病也没有,他之所以会这样,一定是他那多年与他相依为命的老娘在讨伐他。他脑袋发胀噩梦连连,尽是些他小时候和娘在一起的事情,又好像是战争年代日本人的刺刀在威逼着他,令他毛骨悚然无处躲藏…… “娘,你不要死,你千万不能死啊!” “不不,不要杀我,我家里还有个瞎眼的老娘……” 司马来顺语无伦次地说着胡话,醒来一身冷汗湿透了衣衫。莫非她老人家因为他的离开有了什么闪失?疯了?病了?或者...... 司马来顺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他知道她老人家肯定会特别想念他,担心他,甚至......会恨他——她肯定会难过得受不了。 司马来顺越想越愧疚,越想越难过......却也只能打掉了牙往自己肚子里咽。 几副中药吃下去以后,司马来顺的身体渐渐恢复起来,也慢慢能吃些东西了,张彩芹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她现在每天去老板家里给那孩子喂几次奶,就抓紧回来照顾司马。 随着“大年”的临近,司马来顺的情绪越发地躁动不安起来,他终日里闷闷不乐。 张彩芹说:“咱的病好了,咱就打起精神来,乐乐呵呵过个年!” “过你娘个腿!你就不担心自己的娃?我可是担心那几个娃娃嘞!”司马来顺说着眼睛里竟然盈满了泪水。 张彩芹见司马来顺充满了悔意,也忍不住委屈地哭了: “你个没良心的,什么不放心几个娃娃?你就是放不下那个沈秋英!为了你我毁了自己的一辈子嫁给那么一个老头子,现如今我豁出命地跟你逃到这里,你的心却还在七上八下地扯,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让我一根绳死在你家的梁头上呢!” 司马来顺知道,他既然走到了这一步,只能继续向前。 腊月二十八,张彩芹赶集买回了二斤猪肉,和半斤烧酒,她要和司马来顺包一顿饺子好好地过个年。这是他们俩在一起的第一个年,她要好好地庆祝庆祝。可是,司马来顺怎么也提不起精神,他越发地思念担心起他的老婆孩子和他那相依为命的老娘...... 大年三十,张彩芹一边包着饺子,一边笑话他亏得还是个大男人,既然走都走出来了,还想那么多,心重得像个老娘们!她家里扔下个吃奶的孩子都没有像他这样长吁短叹、儿女情长。 司马来顺冷笑了一声说:“嘿,亏得你还是个女人!” 张彩芹包好了饺子,刚下到锅里,就感到一阵阵的恶心难受,随即胸口里一阵阵猛撞起来,她跑到门外“哇哇”地吐了一阵子,也没有吐出什么东西。 张彩芹捂住胸口进得屋来就一头扎进了司马来顺怀里:“你个坏司马,我怕是又怀上娃子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一提到怀娃,司马来顺不禁打了个寒战。 自从彩芹上次怀上他那个娃儿,他就愁得几乎脱了一层皮,而今一提到娃儿,他就受不了,对他来说娃娃都成灾了,他不想再要娃子啦! 张彩芹更是害怕,每次生娃都要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她都要到那“鬼门关”里去走上一遭,她真的是怕了。可是,怕又有什么用呢?只是这次,她不会再像上次那样怕得要死,天天想弄掉他,也不会再天天都用布条去使劲地缠裹那不顾一切凸起的小肚子。这次,她要大大方方地生下这个娃儿,而且,她的司马就在身边,她再不用一边疼得要死,一边在心里难受地思念着司马。而今,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司马就是她名正言顺的男人,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给他生下个娃了……她一边这样想着,一边骄傲地挺了挺身子,仿佛那肚子里怀着的是块金疙瘩...... 过罢年,彩芹的奶水越来越少,老板家的儿子便开始添加一些米粉和蛋羹,小家伙已长到了半岁多,好养活了。可他见了彩芹还是张着两只小手粘着她抱,头还老往她怀里扎,拱着找奶吃,仿佛这孩子就是她生的似的。 开春儿,裁缝铺子也没有多少活可做,老板娘就专心地照顾起孩子来,张彩芹又回到了砖瓦厂里帮司马拉砖坯。她的肚子渐渐大起来,司马也没有劝她歇息,虽然他肚子里怀的是他的娃娃,可他莫名其妙地希望她能累到“小产”,他不想再要娃娃了。可这小东西偏偏长得像先前他那哥一样的结实牢靠,无论干怎样的重活任由着张彩芹折腾都不碍他啥事! 快到八个月的时候,张彩芹的肚子已腆得老高。 一天半晌,干完活歇息的时候,老板凑到司马来顺跟前跟他说,他婆娘生孩子可不能生在这窑厂的小屋里,当地有个风俗,姑娘出嫁了就万不能在娘家生孩子,何况是别家的女人?那血光会破了主家的风水和财路嘞! “那可咋办呢?”司马来顺为难了。 老板说,他倒是有个好办法,今年开春儿,他到山西煤矿上去拉煤,那煤矿上正在招矿工嘞,只要是身体能验得上,听说干上个一年半载没准儿就能转成个国家的正式工人!就是井下作业,有点儿小危险,不过,听说工资可高着嘞,好多人都在干哩! 司马来顺心里想,要是能当上了煤矿上的工人,这辈子就不用担心没有地方住了。 这个消息倒是让司马来顺很动心。 老板说,要是想去的话,他就给打听个去那儿拉煤的货车顺道儿把他们捎过去。 司马说:“那敢情好。” 他从心眼儿里无比感激眼前这个砖瓦厂里的老板,他给了他们栖身之地,临了还给他们提供如此大的帮助。 没过几天,窑厂的老板就给打听到了一辆去山西煤矿拉煤的货车。司马来顺结了工钱收拾起行李就带着张彩芹搭上了那辆拉煤的大货车一路去了山西。 第一百二十九章 煤老板把司马来顺带到他拉煤的那个煤矿上就去忙他的去了。 这里大大小小的煤矿可真不少,几乎每隔十来里路都会看见一座煤矿,司马来顺带着张彩芹找了三家大型的煤矿,他们都说招工的时间早就截止了,要等到来年春天再说吧。 私营的小煤矿司马来顺不敢去,他知道这种本来就高风险的职业,国营的大矿安全保障和设施相对来说肯定会好一些。他们翻过一道道岭,又上一道道坡,张彩芹腆着个大肚子跟着司马来顺脚都走肿了,终于碰上了一家国营的大煤矿正在招临时工,他们说,三个月实习期要是干得好,一年半载就能转成国家正式的工人,工资就能翻倍,以后如果能评上个省、市、地级的“劳模”什么的,没准儿还能有机会给安排家属。 两个人兴奋得不得了,他们先就近找了家旅店歇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司马来顺就去参加了体检。 凭着强健的体格,司马来顺的体检关关畅通,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了这家煤矿的工人。张彩芹说,司马来顺是托了她的福才这么走运,他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嘞! 按照矿上的规定,临时工应该统统去住集体宿舍,带家属的也是自己想办法在山坡坡上临时戳一眼窑洞或搭两间窝棚。只有国家正式的矿工才有可能在公家建的矿工家属区里分到两间住房。司马来顺一到矿上就带着个将要临产的大肚子老婆,为了让他安心工作,矿上破例给他在家属区安排了两间临时住房。那是前几年一个叫“刘五”的矿工留下来的房子,反正闲着也没人住,也算是对新矿工特殊情况下的一点照顾吧! 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司马来顺学得很卖力,那些安全知识、基本的操作规程、应急处理,他样样都学得非常认真,而且他身强力壮,练兵时的动作迅速,操作流程规范,只是他个子高,在巷道里行走时尽管尽量地猫着腰还是不时地会碰到头上的矿灯。师傅们告诉他以后在井下干活,除了注意自身和同伴们的安全以外,还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头上的矿灯,井下作业,矿灯就是矿工的第三只眼睛,否则的话你将寸步难行。 井下的工作辛苦而又危险,且不说黑暗潮湿令人窒息的恶劣环境和身上潮湿的工作衣,单就头顶上那不时掉落下来的大大小小的煤石和岩块儿,就够你小心和警惕的了。还有一不小心就可能发生的“透水”、“冒顶”和“瓦斯爆炸”等安全隐患,容不得你半点的马虎和走神。你必须注意力高度集中,并严格按规程操作,否则,任何一点的马虎和违章操作都可能给自己和同伴酿成大祸,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在瞬间把自己或同伴送进“地狱”!在这里,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生命的安危人人都息息相关,这时候,大家的团结协作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样的环境下,即使你和对面的同伴曾经有过“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在危险来临的一刹那,你都会本能地去救他。 第一百三十章 司马来顺正式下井还不到一个月,彩芹就要生了。她从肚子一开始疼就怕得要命,回想起每次生孩子都是她的一大劫难,这次她依然是在炕上拾头打滚地折腾了三天仍然生不下孩子,产婆和在一旁帮忙照顾的矿工家属都急得要命。 眼看着孩子就要憋坏了,张彩芹也疼得一阵阵好像要昏死过去,可孩子就是出不来,最后,还是产婆伸下去一只手帮她擵正了胎位...... 张彩芹的嗓子都喊哑了,她紧抓着司马的一只手指甲都掐进了肉里。司马来顺也顾不得疼,他吓得腿都软了。 司马来顺脸色煞白,不知所措,豆大的汗珠直往外渗。他心急火燎地叫着彩芹的名字使劲地掐着她的手心。 张彩芹一醒过来就声音微弱地叫着司马的名字说她恐怕活不成了。 产婆说:“不要瞎说了,你这一关总算过来了,快让你男人去烧碗白面汤,加上红糖热热的喝上一碗。” 经过产婆的好一阵拍打,孩子也总算哭出声来,产婆累得一屁股坐在炕沿上喘着粗气:“哎呦我的个娘哎,怪不得人家都说‘男人修路道,女人修产道’,这人生人可真是吓死个人啊!” 张彩芹的脸色苍白,四肢无力,她像是卸下了千斤重负,直觉得自己的身子轻飘飘的,没有了任何疼痛,她只是疲倦地想睡一会儿。产婆却让司马来顺在彩芹的耳边不停地叫着她的名字、摇晃着她,不让她睡过去,直到喝下了那碗白面汤,产婆又伸手试了试她的脉搏,才放下心来。临走,产婆嘱咐司马来顺,如果产妇夜里出血过多就要立马送矿区医院。 司马来顺在彩芹炕头上坐了整整一夜都没敢合眼。张彩芹一晚上向他要了三次水,她只觉得口渴得要命,直到第二天凌晨才吃下了两颗煮鸡蛋。 司马来顺又想起了沈秋英,比起彩芹,沈秋英生孩子简直就像拉泡屎那样的简单,她每次都是白天还在地里劳动,夜里说声肚子疼还没等他把产婆请到家里,孩子就生在了炕上。她就那样在床上翻腾几阵子咬上几阵子牙,孩子就顺顺当当地生出来了。生了孩子以后,她连个鸡蛋都吃不上几回,就那么在床上熬上三天就又下地干活了......哪像这,生个孩子像杀人似的。 司马来顺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司马长鸣”。 司马来顺三天没有下井,就不想再下井了,一想到那黑暗潮湿又脏又臭、处处隐藏着杀机的矿井,他就会不寒而栗。尽管有的是力气,但他还是立马适应不了井下的这种充满着危险和暗无天日的生活。 井下的工作都是三班倒,矿上每天凌晨4点——22点实行“气笛报时”,同志们称之为“拉点”。早班凌晨5点起床赶往矿区,换好衣服靴子,领取完矿灯、矿帽及自救氧气发生器,就去开班前会,6点准时到达井口,一直到14点;中班是下午14点——22点;夜班是22点——第二天凌晨6点。说是每个班8小时,收收尾交交班就将近10多小时,每天要在井下挥汗如雨,忙起来衣服都能拧出水来,停下来立马又冷得要命需要穿棉衣,因此有的旷工夏天在井下就干脆光着身子干活。 昏暗潮湿、煤尘飞扬、令人窒息的工作面时常还散发着大小便的恶臭。因为矿工们在井下的大小便都是随便找个地方“就地解决”,踩在脚上抓在手上都是常有的事,他们也都不会在意这些。其他班上和司马来顺同一批招来的几个年轻人有的只下了一个班的井第二天就不见了踪影。司马来顺极力让自己适应着眼前的生活,包括这个黑色的男性世界里那些粗俗不堪的无理调侃。是的,他在生活的逼迫中已经没有了任何退路,只有前行,不管这条路是光明还是黑暗,他都别无选择。 第一百三十一章 在地下几百米的深处,在这个周围除了黑色还是黑色的男人世界里,除了紧张的作业以外,短暂的休息时间他们不能抽烟也不能喝酒(每个人下井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安检,确保每个人身上都没有易燃物品,更不允许携带火柴、打火机之类的明火),这时候,在这个没有女人的世界里,他们唯一的消遣就是谈论女人,年轻时在老家的村子里偷听新媳妇儿的情节是他们常谈的话题,他们甚至会谈及和自己的女人新婚时的细节或某人和村里小寡妇的偷情...... 井下矿工的工作和生活真的是太苦了,没有个女人的疼爱和温情,他们真的是难以支撑。他们每个人每天从下井到上井,体力和汗水都会透支到极点,万一碰上个头疼脑热就会晕倒在巷道里,或者再没有力气拉开巷道里的风门。因此,每次上下班,班长都要严格地清点人数,缺了谁他们都要警觉地回头仔细地去找,他们每个班的同志们都是生死与共一同上井。即便是这样,因为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件也时有发生。他们每天下井前都不敢保证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到地面上。在这样的情形下,只有每个月领到的比普通工人高出很多的工资和地面上的孩子老婆才是他们精神的唯一支撑,女人和地面上的家永远是井下矿工们内心最柔软最敏感的地方。 在地面上工作的工人每月的工资二十几块,他们下井要是整月没有缺班的话每月就能挣到上百块,干得好的话一年内就给转正,转正后每月就能领到两百多块,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这就是他们为了老婆孩子能过上好日子,宁愿冒着危险下井的全部动力。他们把自己每月挣到的所有的钱都一把交给老婆,由她去支配着怎样分配和储蓄,以及每个月花多少钱去给他们买酒喝。他们除了倒大夜班的时候才会有一天白天的休息时间,才能有机会自己亲自去花上几毛或者几块钱,大部分时间是没有机会赶集上店的,因此他们中所有的金钱和开销都是由自家的女人掌管。他们平时上班衣兜里都不会装一分钱,他们甚至不敢保证每次下去是不是还能活着上来,他们每个人都认为,钱这种好东西装在他们的衣兜里就是累赘和浪费...... 司马来顺所在的这个班里一共25人,他们当中最大的已有四十多岁,最小的也已经26岁,半数以上都还没有娶上老婆,他们下井赚钱的终极目的就是能讨上个老婆。在他们单调乏味的生活里,女人永远是他们心底里最美的向往和渴望...... 这会儿他们正谈论女人的温情和生孩子。 有人朝他叫着:“哎——司马,听说你老婆生孩子是个难产?怎么个难法给俺们讲讲呗!俺们还没见过女人是怎么生孩子的呢!” 说这话的是一个他的河南老乡,三十多岁了还没有讨到老婆。 “噢,哈哈,你小子咋这么不中用哩?你妈生你的时候你咋就不知道睁开眼看看?” “哈哈哈哈” ...... 第一百三十二章 “小六”说,女人生孩子是件很惨的事,小时候他老家一个邻居的老婆生孩子疼得在脚地上打场一样地翻了半天滚子,在炕席上膝盖都爬烂了,还是没有生下孩子,结果,大人孩子都死在了血泊中,真是惨不忍睹…… “所以,好心的男人都别娶媳妇儿哈,谁娶媳妇谁就缺了八辈子大德了!” “去你妈的,你爹要是不娶媳妇儿能有你吗?” “哈哈哈哈……” “锅贴儿”、“小六”他们闹了一阵子又讲起了几年前发生在他们采煤队的一件事:那时,他们班有个叫刘五的人,三十多了才刚刚从老家寻上个媳妇儿,带到这煤矿上没出半个月就被采煤一队的“豆包”盯上了。瞅刘五上夜班的一天,半夜里,他用一把宰羊的尖刀拨开了刘五家的房门,强奸了刘五的新媳妇儿。第二天,刘五就揣了那把落在他家里的尖刀追到了矿上,他早早地就等在了洗澡堂里,等“豆包”上了井刚脱光衣服还没下到堂子里,就被刘五一刀割下了他的那“玩意儿”,“豆包”疼得满地打滚儿,不大会儿警车就来了,抓走了刘五,他那个俊俏的小媳妇儿当即就从门前的山崖上跳了下去...... “锅贴儿”一边讲述一边惋惜地吸溜着嘴唇儿。 “嘿嘿,真是可惜了,早知道你小子去等在那崖底下接着呀!” “哈哈,要真让我给碰上,我还真就会拦腰一把将她抱住,把她给救下,带上她远走高飞,哪里的黄土不埋人嘞!” “你小子尽想好事儿,你以为那刘五回来了就能饶了你? ”那也总比让她死了强吧?说不定刘五出来以后还要感谢我嘞!” “你小子做你娘的美梦去吧!做做女人梦不犯法。哎,我说你们,谁带了老婆来啦?可小心着要把自己的女人看管好喽,说不准哪一天就遇上‘豆包’了!哈哈……” “还说别人嘞,你那老婆在老家就能有人帮你看着?还是你贴了封条?” “哈哈哈哈……” “听见了没有司马?你那年轻俊俏的小媳妇儿可要小心着哩!” “那怎么个小心嘞?咱在井下挖煤,不到点就上不了井,那地面上啥时候发生啥事情咱咋能知道嘞?你说是吧司马?” “去尼玛蛋,干你的活去!咋恁多话哩?” 司马来顺朝那小子光屁股上跺了一脚,抄起家伙朝掌子面走去,却被正站在一边儿小便的“锅铲儿”一把夺下铁锹拦了回去:“你狗日的慌恁很干啥嘞?再歇一会儿!” 司马来顺这会儿无心再跟他们调侃,他忽然心急火燎地担心起沈秋英来,是啊,自从去年深秋他离开家,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沈秋英领着这一大家子该怎么过呢?他无数次做过关于沈秋英的可怕的梦,醒来都惊出了一身冷汗……漫长的冬夜,秋英和孩子们会不会害怕?会不会被人欺负?会不会......大虎二虎怎么样了?他们一定恨死了他这个爹!小妮儿长得啥样儿了?还有他那七十多岁的老娘,身子骨是否还硬朗...... 第一百三十三章 沈秋英四处烧香磕头也没有把自己的男人盼回来,她绝望得夜夜以泪洗面,苦不堪言。平日里,她除了家里外头地劳动挣工分养活一家人撑起这个家以外,夏天的雨季里,她还要像个男人似的一次次爬上房顶去修那年久失修的漏屋;漫漫冬夜里,孩子们都睡下了,她便半夜半夜地挑起油灯,做那些永远也做不完的针线活儿。有时候她边做边哭,边哭边做,鸡叫头遍都还难以入睡。夜深人静时,她时不时地停下来竖起耳朵听一听门外的动静,生怕有“贼人”算计她们这孤儿寡母...... 忽一天夜里,沈秋英听见院子里有动静,便警觉地竖起耳朵仔细地听着,还没等她下床从门缝里去看一看到底是什么动静,门就被轻轻地叩响了: “嫂子,开门,哎呦,这外面好冷啊!” 她听见是铁蛋子在门外叫她的门。她知道铁蛋儿的老婆谢春兰这两天走娘家去了。 “谁呀?”她下意识地问了一声。 “哎呦嫂子,你小点声好不好?我是铁蛋子,你快开门,让我进去暖和暖和。” “好你个浪铁蛋子,这么晚了不在自家的屋里睡觉,你跑到嫂子家干什么来着?快滚!” 沈秋英隔着窗子训斥着铁蛋子。 “哎呦,嫂子,咋这么小气嘞?你快点让我进去暖和暖和吧,快点开门呀你!” “不要脸的铁蛋子,我知道你是和嫂子闹着玩的,可这深更半夜的,吓着小孩子嘞!你快走,再不走我可要喊人了!” 门外,铁蛋子没有走,他开始轻轻地咣当起沈秋英的门。 沈秋英慌忙下地用肩膀顶紧了门闩,大声地说:“铁蛋子,你走不走?你不走我可要真喊人了啊?” 铁蛋子趴在门缝上小声说:“沈秋英,你这个傻娘们儿!来顺他都不要你了,你还不找个暖脚的?” “滚,你个浪不要脸的铁蛋子!看你来顺哥回来不扒了你的皮!” 沈秋英半羞半怒地骂着孙铁蛋,她不想跟他这么较真儿,她这孤儿寡母的,轻易不想得罪这么近的邻居。 铁蛋子还是不走,他死皮烂脸地缠着沈秋英给他开门。 “快给我滚!你不滚,我可真喊人了,啊?大虎、二虎——快起来,你蛋子叔喝多了,走错了门子,快起来送你叔回家。大虎——” 大虎二虎在西屋里睡得死死的,并没有听见他娘在叫他们。沈秋英也并没敢大声吵吵,她害怕邻居们听见了不好,她这一声是喊给铁蛋子听的,她想吓唬他一下,让他赶快回去。 谁知,铁蛋子见西屋里并没有动静,就还是站着没动,并且还在小声地央求秋英开门。 这下,沈秋英可真恼了,她扯开嗓子对着窗外大声地喊她的另一家邻居秋生: “秋生兄弟——,兰英妹子——!” 秋生听到沈秋英的喊声一骨碌爬起来就要下床,被他的老婆兰英一把拽住:“慢着,再听听看!” 只听见沈秋英还在喊:“秋生——” 秋生忙披上衣服跳下了炕。 “傻帽子二百五,你还真出去啊?”兰英大声咳嗽了一声,点亮了灯。 铁蛋子看秋生家的窗子亮起了灯,便扭头走了。 沈秋英长出了一口气回到了床铺上,她想,要是她的男人在家吓死铁蛋子他也不敢动她沈秋英的心思……如今,连个铁蛋子都敢这样欺负她……她越想越生气不禁悲从中来,她掩面而泣,在床上一直坐到了天亮。 第二天一早,沈秋英就让两个儿子把他们哥儿俩睡的床铺搬到了自己屋里,她伺候着孩子们吃过饭以后就回了趟娘家,一会儿就叫来她哥和她弟,拉来几车子黏土掺上麦草,在院子里和起了泥巴,不到一天的功夫就高高地垛起了院墙,还在墙头上栽上了碎玻璃渣子,种上了仙人掌。没过几天,她小侄儿就给她送来了一只小狗崽儿...... 第一百三十四章 沈秋英带领着几个娃娃缺吃少喝熬过了冬又熬过了夏,含辛茹苦提心吊胆地过活。她在心里只盼着孩子们快快长大…… 入冬,生产队里没了农活,沈秋英就让二虎跟着他哥去学校里“旁听”好多认识几个字。自从二虎主动退了学,当娘的一直对他心存愧疚,她寻思,等她的小妮儿长大一些,就让二虎和他妹一块儿去上学。 自那天夜里铁蛋子敲门以后,他出门碰上了沈秋英就低下头绕着走,不敢抬眼再看秋英。沈秋英却不显山不露水,依然和他的老婆谢春兰一起串门子拉呱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日子一天天地过,麦收的时候,队里分了粮食,沈秋英凑别人的地排车把粮食拉到了大门口,谢春兰忙跑过来给秋英帮忙往家里扛粮食,铁蛋儿却站着没有动,沈秋英大声地招呼他:“铁蛋子,你个懒虫儿,站着干吗?还不快过来给嫂子把这个大点的袋子背回家呀!” “哎!”铁蛋儿忙不迭地应声过来把一个最大的粮食袋子帮沈秋英扛进屋里。他瞅了个机会给沈秋英赔不是说:“嫂子,我那天确实是喝多了,想让你给我烧碗水喝,让您受惊了!”并嘱咐秋英嫂子,以后有啥事就尽管招呼他一声。 铁蛋子的脸红得像刚下了蛋的母鸡。 秋英说:“瞧你说的,嫂子早把这事儿给忘了。我知道你是给嫂子闹着玩儿的,放心吧,嫂子这边有啥事儿少不了麻烦你们!远亲不如近邻,以后全靠你们两口子照顾着嫂子嘞!” 沈秋英有说有笑,一副宽宏大量的模样儿。铁蛋子不禁在心里暗自佩服起眼前的这个女人来。从此,他每次见到沈秋英就从没有过半点儿不恭。 这年初冬的一个傍晚,一个“抽卦”的老婆婆路过沈秋英的家门口,问沈秋英能不能收留她在家里借宿一晚,沈秋英爽快地答应下来,晚上还特意擀了顿杂面条,浇上了油盐葱花儿,娃儿们也像过节一样的高兴。 夜里,老婆婆和秋英歇在一个炕上,沈秋英迫不及待地让大娘拿出了“卦贴儿”: “大娘,您给俺算算,俺那不争气的男人啥时候能回来?” 大娘让她随意抽了三张“卦贴儿”,三张都是“下下签”,大娘逐一给她念起了签词,她老人家不识字,但她随便拿出一张帖子,看着上面的图画就能分毫不差地念出贴词来: 第一卦:“不成理论不成家,水性痴人似落花,若问君思为何事,到头方见乱如麻”。解曰:凡事守旧待时也,是非莫说,心正理直,方免灾危。 第二卦:“鸾凤翔毛雨淋漓,当时却被雀儿欺;终教一日云开达,依旧还君整羽衣。”解曰:此卦鸾凤被雨淋之相,小人日盛,君子莫为,有千般计不如莫动,只宜守旧,待遇贵人。 第三卦:“劝君耐守旧生涯,把定心肠勿起歹,只待有人轻着力,枯枝老树再生花。” ...... 沈秋英的心一下子掉进了冰窖,她愣在了那儿好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第一百三十五章 “别难过了闺女,唉,忍吧!没有别的好办法,等孩子长大了就好了。” “大娘,您说他大概啥时候才能回来?” 大娘打了个愣儿说:“别盼了孩子,回不来了,随他去吧。” 沈秋英哭了:“大娘,我在好几家‘神桌子’上都看过了,她们都说他能回来。” “别盼了,再这么盼下去,你身子骨不垮,神经也会出毛病,听大娘一句话,万缘放下,一心念佛吧!” “我就不相信他就这么不要这一家人了,就算他能舍得下我,他能舍得了他这几个娃娃?” 沈秋英泣不成声。 “闺女,别哭了,放下吧!把心里过不去的坎儿都统统放下。别去盼,别去等,别去怨,也别去恨,一门心思领着咱这几个娃儿朝好里过吧!你想过没有,你身子骨要是垮下了,娃娃们可怎么过呀?” 一股暖流涌遍全身,沈秋英再也忍不住多日以来的压抑和委屈,一头扎进大娘的怀里放声大哭...... 大娘也落了泪,她一只胳膊揽住扑在她怀里的沈秋英,一只手抚摸着她的后背: “唉,哭吧闺女,把心里的委屈都哭出来,过了今天大娘可不准你再哭嘞!好好地把这身子给我在意好喽,娃娃们还等着你心疼照顾哩!大娘啥时候再走到这一搭儿还要在你这儿吃饭落脚嘞!” 一刹那间沈秋英感受到一种慈母般的关怀和温暖。她哭了一会儿,从大娘怀里爬起来,抹了把眼泪,觉得心里松快多了,她抬起头来对着大娘哭诉: “大娘啊,我这些天思来想去,我沈秋英可没有半点儿对不住他司马家的呀!您说,他为啥要这样对待俺?” “闺女呀,你不要想这些,也不要难过了,一切都是宿世的因缘和“业”。就像我这老婆子,多年守寡熬大了儿子,娶了媳妇儿还不到一年就把我这个孤老婆子赶出了家门,当时我也是伤心难过得寻死觅活的。后来啊,我来到了一座庙宇里,跟着师父们学了佛,才知道这都是我累生以来种下的‘因缘果报’,因缘成熟也就形成了‘果’,果,就是果报,你现在受的苦都是你宿世欠下的‘业’,到这一世该还了,所以就让你们相遇了啊! ’前世不欠,今生不见’。打从那时起,我听了师父的话,放下了万缘,一心念佛,直到今天。你看我现在内心清净,身心安乐,一天天快快乐乐的多好呀!” “大娘,您给看看他现如今在外头怎样了?那次,仙家还说他有‘血光之灾’......” “哎,孩子,他不管咱,咱也管不了他了,咱只管好咱这娃娃们和咱们自个儿吧,各人都有各人的造化,随他去吧。贪嗔痴慢、杀盗淫妄,无不是恶、无不是罪,唯有静心念佛一心修行,才能消除业障、离苦得乐。一切随缘,让他们各自造化去吧。放下吧孩子,别再牵挂他了。阿弥陀佛!” 老人双手合十,念起了弥陀佛号,为沈秋英一家祈求佛力加持.....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大娘,念‘阿弥陀佛’到底有啥用?” 沈秋英跟着大娘念了几天佛,但心里还是不明白,只是念念这句佛号对她会有啥用处。 大娘便开始给她讲起了“无量光,无量寿”,讲起了“无量寿经”和阿弥陀佛的“四十八愿”,讲起了念佛的好处以及很多的佛家故事...... “修行就是众善奉行、诸恶莫作,放下一切烦恼一心念佛,久而久之就能明心见性、增长智慧、消除业障、离苦得乐。临命终时还能蒙佛接引,跟阿弥陀佛去往西方极乐世界,那是一方净土,黄金铺地,七宝树、八功德水,一切随念而生、随念而灭……在那里听经闻法修行成佛,而后回入娑婆普度众生...... 要说这句“阿弥陀佛”啊,可不是普普通通的一句口号,他是万德洪名,有不可思议的大威神力,如生死苦海中的慈航,是慢慢黑夜里的明灯。念佛人常得一切天神、菩萨常随隐形护佑,常得诸佛昼夜护念,阿弥陀佛常放光明摄受此人;念佛之人,有四十里光明烛身,一切恶鬼皆不能害,一切蛇龙毒药悉皆不受;水火冤贼,刀箭牢狱横死枉生,悉皆不受......这都是释迦牟尼佛经上说的,佛无妄语啊!孩子,好好念佛吧!这世上啥也没有念佛好啊!” 老太婆大字不识一个却讲得头头是道,一些经文张口就来,已经背诵得滚瓜烂熟。沈秋英懵懂地望着大娘,似懂非懂地点着头。她虽听得云里雾里却早已在心里打定了念佛的主意。她早就觉得大娘和一般的“算卦的”可大不一样,她不图钱财,不妄言吉凶祸福,她教人放开心量放下怨恨,教人忘掉烦恼一心向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对沈秋英来说,打开她心扉的还是大娘那句话:一心念佛,消除业障,离苦得乐!她真的是苦怕了,她迫切地需要“离苦”...... “大娘,咱娘儿俩越说越投缘儿啦,我认您做个干娘可好?” “哎呦,闺女,那敢情好啊!” 大娘的话还没有说完,沈秋英就慌忙趴在地上双膝跪地给大娘磕了三个头,叫了一声“娘——”。 “哎——” 随着大娘一声长长的答应,两行热泪“扑簌簌”从大娘的脸上滚落下来,她紧紧地搂住沈秋英的肩膀欣喜不已:“俺有闺女啦,俺有闺女了啊!这都是咱娘儿俩的缘分哪!” 沈秋英也忍不住落下泪来。 两个人坐在炕头上,大娘像抱个孩子一样地抱着沈秋英,身子一前一后地缓缓地摇着,给沈秋英讲起了她曾经经历过的一些往事和许多的佛教故事,她说,佛法真的不是“迷信”,许多的事,她已经感觉到了与佛法的感应,与阿弥陀佛的“感应道交”...... 末了,大娘擦干了眼泪,从腰里掏出一个破手绢,破手绢里裹着些零钱,她从里面拿出二十块钱递给秋英说:“这声‘娘’自古是不兴白叫的,我要给我闺女到集上扯身衣裳......” 第一百三十七章 大娘成了沈秋英的“干娘”,她在秋英家一住就是半个月,她白天出去“抽卦”,那些找她“抽卦”的人有钱就给个三毛五毛,没有钱就给她个高粱或玉米面窝窝,实在没有的就不用给,她依然会卖力地给人分析解释签词,来引导人们放大心量、弃恶从善把握生命的“走向”……天黑了她就回到秋英家里,把那一篮子颜色不一的花样儿窝窝头往大锅的篦子上一倒,这时,沈秋英已经在锅底点起火拉起了风箱,她们和三个正长身体老实喊饿的娃儿们围坐在一起,热汤热饭地吃上两碗,就和沈秋英一起坐在堂屋里去念佛。干娘说,娃娃们“吃百家馍”将来定能“救百姓苦”!好好地培养他们,定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秋英和大娘每天大概都要念三炷香的功夫,然后一同上床歇息,两个人常常唠嗑唠到半夜,彼此已成了相互的心灵依靠。 第二天天还没亮,老人家就又爬起来诵经念佛,她还给沈秋英“请”来一张阿弥陀佛的画像挂在了堂屋的正墙上,摆上只香炉,从此,沈秋英就和干娘每天早晨和晚上都做起了“早晚课”——一心不乱地念起了“阿弥陀佛”!几天下来,沈秋英也跟干娘学会了背诵几段经文。 夜里,沈秋英不再像烙饼似的辗转反侧、胡思乱想地流眼泪了,也不再大睁着双眼难受地等待着天亮。她一边在心里默念着那几段经文,一边想着干娘给她讲过的经文大意。她无论做家务还是下地劳动都不再和别人说闲话,而是不停地默念着那句“阿弥陀佛”。慢慢地,她的心里只剩下了一句“阿-弥-陀-佛”。她现在什么也不想了,只想一心拉扯大几个像水葱一样一天天长起来的娃娃,然后就和她的干娘一起到几十里以外的“云佛寺”去念佛修行,直到“阿弥陀佛”把她们带到他的西方极乐世界里去修行成佛。 听经文上讲,那里没有苦只有乐,没有恶只有善,没有爱恨情仇只有清净光明;那里没有冷暖没有争斗,没有“三恶道”,念佛之人永远不会堕入“三恶道”。能到那儿去的人个个紫砂金身相好光明...... 这天,干娘带着沈秋英到“云佛寺”去找师父给她“皈”了“依”: “皈依佛,两足尊,皈依法,离欲尊,皈依僧,众中尊。 自皈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皈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皈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罪障皆忏悔 …… 皈依文: 皈依佛皈依佛两足尊皈依佛不堕地狱 皈依法皈依法离欲尊皈依法不堕饿鬼 皈依僧皈依僧众中尊皈依僧不堕畜生 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 ……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 沈秋英跟着师父念着皈依文不知不觉鼻子一阵阵发酸忍不住落下泪来,一种和亲人久别重逢的感觉使她的心豁然明朗起来。 干娘又带着沈秋英念了几天佛,秋英让干娘不要走了,以后就跟着她沈秋英过活,她来给她老人家“养老送终”。可是干娘说她还要四处去给人抽卦讲法,不能老待在她这里“享福”,啥时候再转到这边来她就再来家里住上几天。 沈秋英和娃娃们都舍不得老人家走,大虎说,姥姥在这里这些天他们才能吃上几顿饱饭,因为姥姥每天都能给他们带回干粮来,往年冬天里青黄不接的时候,他们就只能喝稀粥,很少能吃上干粮。说得沈秋英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儿。 天气眼看着越来越冷了,大娘身上穿的还很单薄,沈秋英把今年秋上从队上分得的几斤棉花拿到集市上轧成了棉绒子,为老人做了身新棉衣。 老人说秋英心眼儿好,一心念佛肯定能早日与阿弥陀佛感应道交。 她老人家临走把这些天给人“抽卦”赚来的零钱悄悄地放进沈秋英家的那只破瓦罐里,她要让娃儿们用这些钱买些纸和笔好好念书上学。 多年以后,沈秋英才知道,当年教她念佛修行的干娘其实就是“云佛寺”里的一名常住居士,她已经在那里修行了多年,每每去云游“抽卦”其实都是在“度”那些穷苦众生,在弘扬佛法利益大众,让颠倒迷惑的众生早日破迷开悟、离苦得乐、走向光明...... “干娘”走后,沈秋英就照着干娘的样子,行住坐卧、下地劳动都不忘念佛,她每天认真地做着早晚课,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就起来点上一柱香对着佛像念佛拜忏。她常常一念就是半夜、一宿。农忙季节,上生产队劳动回来,不管多累也总是不忘记念佛。 沈秋英很快就成了一名虔诚的佛弟子,她一有空就带上她的小妮儿司马云朵徒步去往三十里以外的“云佛寺”去礼拜佛菩萨,亲近“三宝”。赶上法会还跟随师父们听经闻法,诵经念佛、超度、放生。 “云佛寺”是一家净土宗女众寺院,“干娘”已经在这里修行了十年有余。在这里,沈秋英越来越多地学习到很多的佛法教理,她慢慢懂得了真信、切愿、实修(简称信、愿、行),懂得了“人生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懂得了因果,懂得了忏悔,懂得了宽容与原谅......可惜她不认识字,看见一些识字的信众拿起经书就一阵好读,她只能眼巴巴在一旁看着,眼馋得不得了。 吃到了不识字的苦头,沈秋英下定决心回家以后就是再苦再难也要让二虎进学堂去念书...... 朴素崇高的信仰正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沈秋英的内心世界...... 第一百三十八章 刚到矿上时,张彩芹就看到矿区的家属们一有空就到附近的山坡上去拣煤块儿,那里有一堆连一堆的废煤山,一年四季都拣不完的煤,当地附近的老百姓和百把号矿工家属们可以随便去拣,除了自己家里随便烧,攒多了还可以卖给矿上或煤贩子。每个月下来也能挣个十几二十几块,能赶上个工厂里的普通工人的收入。当时张彩芹就眼馋得要命,可是,她大着个肚子就快生了,哪里还能拣得动煤?而今,孩子生下来都快仨月了,眼看着别人大堆大堆的煤块往家里拣,她看着就眼热。别看她生孩子的时候难产,可产后恢复得倒是挺快,身子骨很快就硬朗起来,奶水又多又稠,养得个娃娃又白又壮,还不到一百天就会对着大人“咯咯儿”地笑了,司马来顺和彩芹都喜欢得不得了。 家属区的邻里们虽然都来自于全国各地,但出门在外大家“互相帮助、礼尚往来”的道理大抵都还懂得,因此家属们相处得都还可以。 但张彩芹争强好胜的性格却好像与大伙儿格格不入,平时在生活中她还经常因一些琐事跟人发生争执,时间一长,一些矿工家属们都不是很喜欢她,凡事都不愿意再和她“搭帮”,出去拣煤也不再叫她。所以,别人出去拣煤块儿都是三五成群,她却是孤家寡人一个。别人不和她“搭帮”她也不上杆子求着她们。她单独到更远一点的山头上去拣,那里好煤块儿更多,拣得更快一些。她也不告诉别人,免得“狼多肉少”害得她也拣不了更多。 张彩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赶在孩子睡醒前就捡回了一趟煤,这时邻居们都才刚刚出门去拣第一趟,加之她手疾眼快,因此,她虽然跟着个吃奶的娃子但每天也并不比别人少拣煤,甚至还会比别人拣得更多一些,这使得张彩芹在内心里有很大安慰。 她每天早起拣完第一趟煤回来,躺下奶一阵子孩子,就开始做饭,饭做好了,这时,如果是司马上夜班也该上井回家了,她们便开始吃早饭。早饭以后,司马在家搂着孩子睡觉,她就又出去拣煤了,之后她就再慌忙跑回家来给孩子喂一通奶,就这样周而复始。张彩芹时间比别人打得紧,手又比一般的女人快,每天捡来的煤要比别人多出好多,这样她心里才舒展。每次卖煤,张彩芹脸上总是会露出“胜利者”骄傲的微笑。 天气越来越冷了,彩芹的手和脸都生起了冻疮,司马来顺劝她说,门前的煤早已经够他家烧一冬的了,就不要再去受这个罪拣煤了,挨冻受累不说,娃娃也太小了,好好在家里照顾娃娃比啥都要紧,守着个大煤矿还怕缺了煤烧不成?张彩芹口里“嗯嗯”地答应着,可眼看着别人一袋子一筐子的往家里背,她就忍不住又要出门。 这天,司马来顺又上大夜班,张彩芹依然早起拣了第一趟煤回来,她想,娃仔一定又饿得“哇哇”直哭了吧?于是,她把那袋子煤块扔在院子里的煤堆上,就心急火燎地进屋去给她的娃娃喂奶。哪料到眼前的一切让她惊得目瞪口呆:煤炉子上通往户外的两节烟囱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了一节儿,呛人的煤气味充斥着整个屋子,她顾不得去打开窗户,径自奔到床前去看娃子,他看见娃娃已经面色发紫嘴唇乌青,嘴角和脖子上挂满了呕吐的白色液体——孩子已经没有了呼吸。 “我的个天哪!”张彩芹发疯似地抱起孩子就往门外跑。 ...... 第一百三十九章 张彩芹大叫着慌忙把孩子抱到院子里,她哆嗦着双手解开孩子身上包裹的小棉被,想让孩子透一下气,可任她怎么捯饬,孩子都没有了任何气息。她抱起孩子大哭着就往矿区的医院里跑……路上正碰上上井回家的司马来顺,他大惊失色慌忙夺过孩子踉踉跄跄地朝矿区医院跑去。 经过医院里大夫的检查,孩子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体征,小小的司马长鸣,他——死了,死于严重的煤气中毒。 司马来顺和张彩芹大脑一片空白,他们像做梦似的不相信眼前这瞬间发生的一切会是真的。几个钟头以前孩子还好好的,昨儿个半夜,孩子醒来彩芹还一边给他换尿布,一边跟他“咿咿呀呀”地说话,然后给他喂了奶,他还直冲她笑呢!没想到几个钟头以后孩子就没了,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灾难!那节烟囱什么时候就掉下来了呢?难道是她出门时关门震得?她怎么一点儿都没有听见响声啊!张彩芹双手抓住自己的头发死命地哀嚎...... 几个闻讯赶来的工友帮助司马来顺把娃娃掩埋在一个小山坡上,彩芹嚎哭着朝前扑,被工友们挡住了。 张彩芹扑倒在山坡上大哭着不肯离去...... 司马来顺把迷迷瞪瞪的张彩芹拽回到家里,内心空荡荡的。两个人各自歪斜着躺在炕上,大睁着双眼望着天花板流着泪,张彩芹时不时地想起什么似的就大哭上一阵子...... 夜里,司马来顺依然照常下了井,矿山上死人的事是常有的,别说一个娃娃,就连带班的班长、矿长出了事故死在井下,除了要几个人把他背上地面,其余的人还要照常干活,是的,无论发生再大的事,井下的生产不能停...... 张彩芹在床上躺了三天,任胀乳的疼痛一阵阵朝她袭来,她架直了胳膊忍着,这次,她再没有心情让司马帮她处理,再说,这疼痛比起她失去骨肉那心上的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呢? 几天以来,司马来顺只是默默地下井上井,在井下也只是沉默地拚了命地干活...... 休息的时候,一帮人又在一起云里雾里地调侃,来顺一个人蹲在一个没人的仡佬里闭着眼休息,他除了在井下能强迫自己专心地干活,逼迫着自己不让自己走神。一回到地面上,内心痛苦的思绪就会一刻也不停歇地占据着他的心,从刚刚死了的小司马长鸣一直蔓延到他人生的各个阶段。 他从小失去父亲,深切地体会到那些没有父亲的岁月有多么苦、多么难,随之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在他离家后这些日子里,他的大虎二虎心里会是多么难受;他的漂亮的小云朵,他每次下工一回到家她就张开两只小手要他抱,直到他离家时她才刚刚十个月大;还有那寄养在别人家里的司马长风,如今也该有五、六岁了吧?他是否会遭受别人的白眼和虐待;他的相依为命的老娘如今也不知道身体怎么样了;沈秋英,她大概会每日每夜都在以泪洗面,那曾是一个多么好的女人......一想到这些,他就觉得自己就应该被千刀万剐! 他一遍又一遍地想着,直到想得他头疼欲裂。 几天以后,张彩芹挺直了身子下了床,她跟司马来顺说他们要尽快多攒一些钱想办法去接回他们的司马长风...... 第一百四十章 张彩芹又出门拣煤了,她还在家里腾出半间屋子收料子做活儿干起了裁缝,当地的老百姓和矿上的家属们少不了缝缝补补,一年四季也少不了要给大人孩子添几件新衣裳。张彩芹每天早起拣煤,晚上还要熬夜做衣服赚钱,她一心要和司马来顺一起多攒些钱,尽快地去接回她撇在山东老赵家的那个儿子——司马长风。她虽然不喜欢老赵头,但她从内心里是无比感激他的,那是个极为善良憨厚的人,一直像对待他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她的小长风,这几年,他苦争苦熬地养活着两个娃娃,她要托人给他多送去一些“补偿”,然后他也许会同意她接回那娃仔...... 司马来顺在煤矿上干得不错,果然很快就转成了国家正式的煤矿工人,工资也一年年见涨,眼看着一个月就是三、四百块了,张彩芹也一天天忙活着不肯放过任何一点儿赚钱的机会,她早就攒足了钱,准备去一趟山东,去一趟“三合村”,去接回他的那个娃娃...... 司马来顺请了7天假和张彩芹一起踏上了直达山东的列车。这时候张彩芹已经又怀孕四个多月了,她知道,她如果再不去接回那个孩子,等肚子一大起来或者生下了小孩子就更出不了远门了。她想,她这次接回了孩子,赶来年再生下个小的,她就只顾上照顾好俩孩子,啥活也不再去干了,单等着把两个孩子拉扯得好好的...... 列车驶过河南地界,张彩芹冷漠地望着窗外,望着桃花湾的方向,心中悲凉无比。这次回来,她没有打算回桃花湾,自从她上次回家,爹和娘那样对待她实在让她伤心欲绝,在他们心中,他和他们那些儿娃子的脸面比他们闺女的命重要得多,他们既然就当她死了,她也就当没有了爹娘,又何必去烦他们。 司马来顺闭上眼睛不敢朝窗外看,他多想回一趟河南老家看一眼她那瞎眼的老娘,告诉她老人家一声,她儿子没有死,她儿子还活着,要她别担心了,然后再给她们留下一些钱。可他又不能回去,也没脸再回那杏花岗......他看着身边的张彩芹,听着她那因怀了身孕而微微变粗的深呼吸,他知道,他就像当初从杏花岗射出的一根箭,再也回不了头了...... 他知道,这几年那一家老小肯定会过得非常的艰难凄荒。沈秋英她再能干也毕竟是个女人,一个女人撑起一家老小的日子那心上的压力可想而知......以后的日子长着呢,两个儿娃子说大就大,上学、盖屋、娶媳妇......再加上年迈的老母亲,难不成哪天会有个病怏,万一哪天说不定就会......别说她沈秋英一个女人家,就是他司马来顺现在在家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地干,也还得口里省肚里攒、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也不好完成这一摊子的事情啊! 司马来顺不敢再想下去,此刻,他百感交集,眼眶里都是泪。直到列车掠过家乡的地界进入山东省境内,他把眼泪全都吞回到肚子里,才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他现在不管是多么辛苦,在井下多么挣命,要是眼见着亲娘老子、老婆孩子受苦受罪却不闻不问,那还是个人吗?可是,张彩芹,她只管把司马来顺每月挣来的钱揽在自己的怀里。 一路上,司马来顺都在内心里讨伐着自己,远方老赵家里的那个孩子似乎在他心里并没有占据太大的位置,但那毕竟也是自己的骨肉,不接回身边来总是个心结......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两个人各怀心事,来到了张彩芹的表姑家。 表姑一见彩芹领着她的这位“老相好”双双出现在她的面前,就立刻明白了当年彩芹从三合村出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气不打一处来: “死妮子,你这时候来找我干什么?你还有脸来见我呀?早知道你彩芹能办出这样的事情来,我当初就不该答应你娘操心你这门亲事!这倒好,你把人家老赵撂在了半道上,还扔给人家俩娃子,你知道你那俩娃娃没个娘疼着有多可怜吗?” 这会儿张彩听她表姑说起孩子,便忍不住掉下泪来,当初她只顾上快点儿离开三合村,快点见到她日思夜想的司马,哪里还顾得上替孩子想想? “人家老赵这几年又当爹又当娘的,天天黑不是黑白不是白地熬煎着,难过得不得了,光到我这里来找你就来了好几趟了,看那阵势好像你就藏在了我家里似的。你说,这亲戚里道的,低头不见抬头见,你让你姑我这张老脸往哪里搁呀?这几年弄得我都不敢出门子了,路上碰上人家老赵我都像耗子见了猫似的远远地躲开哩,我没话给人家说,没脸见人家啊!你个死王八妮子,生生把你这个姑摆置得做不了人嘞!你走!你快点走!从今往后你再也别到我门子里来,你姑我招架不了你这门亲戚!” 表姑没好气地嚷嚷着,就要把彩芹往门外推。 “实在对不住了姑,都是我不好。” 张彩芹厚着脸皮扯过她姑的胳膊,撒娇耍赖地摇晃着就推着她表姑进了屋。司马来顺也只得厚着脸皮跟了进去。 张彩芹把手里给表姑买的礼物放在桌子上,拉了条凳子坐了下来,随手也顺便给司马来顺递过来一条板凳儿。 表姑把彩芹拉到里屋小声问:“哎,死妮子,你咋又把这个人给带来了?你们想干嘛呀这是?” “表姑,我是想......想接回俺那娃子......” 张彩芹的话还没有说完,她表姑就火了:“你想得倒好,人家费劲巴力地养到这么大了,刚刚能离得了大人的手,哪能你说要就要?我就没想到你还敢回来,还真敢说出这样的话!当年扔下这么小俩孩子你还真能走得出家门!既然当初你走也走了,连吃奶的孩子都不管不顾,现如今你还回来戳这股子骚气做什哩?你说说,有你恁狠心的娘不?而今,人家苦巴巴把孩子刚刚拉扯得有模有样儿了,合着你说要回去就要回去?就算人家是个‘大老冤’你也不能这样‘拿捏’人家不是?你看看你办的这些事?!走走走,给我走,我可不敢再问你的事了!” 张彩芹的表姑唠唠叨叨满腹委屈地埋怨、数落着张彩芹。 “你听我说,姑。咱给他补偿,任他要多少钱咱都给。” 张彩芹说着先掏出二百块钱往表姑手里塞: “姑,这是您的辛苦费,当年你就操了我不少的心,我还没来得及报答您呢!以后,我还会孝敬您。如今,我连个娘家也没了,您就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张彩芹说着声音就哽咽起来。 表姑是个软心肠的人,经不起她的软磨硬缠,终于答应厚着脸去一趟三合村赵家...... 第一百四十二章 赵满囤一听彩芹的表姑是来帮彩芹要回孩子的,断定那张彩芹此刻一定就在她表姑家里。他说,谁来要孩子嘞?这里哪有他的孩子?我还想找他要老婆呢! 赵满囤把两个孩子托付给他本家的一个婶子,就执意要跟表姑去她家看看,他要亲眼去看看她家里到底有没有张彩芹。 这下,彩芹的表姑心里可慌了,可她毕竟是身经百战的老将,就是再慌也不能让他赵满囤看出来。 “呵呵,是这样他哥哥,彩芹是来不了啦!你是不知道,她当年在走娘家的路上就出事了,这次他哥来我这儿我才知道了这事。他哥是考虑着,这娃子和你又没有啥血脉关系,一直让你苦巴巴地养着也不是个事呀!再说,这儿蛋子,往后上学读书、盖房、娶媳妇,事儿多着呢!一直让你负担着也不是个理不是?他说他可以给你......给你一些钱......你开个价儿,我好给他回话儿。” “表姑,你说这话可就不对了!谁说这孩子跟我没有血脉关系?谁敢说这孩子不是我的血脉,那他就给我找出来孩子的亲爹去!还’我开个价’,卖孩子啊这是?” 赵满囤一脸怒气,眼睛瞪得老大,满脸杀气看着张彩芹的表姑。 张彩芹的表姑慌忙满脸堆笑对着赵满囤说: “嘿嘿,他哥哥,你这样瞪着我干啥嘞?怪吓人的!是这样,这孩子的舅舅啊,一连生了四个丫头片子,他没个儿子,所以就想把这孩子领回去当个儿子养着,他娘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是死是活也不知道,他想替他妹子养大这个孩子,也不枉兄妹一场不是。” “当初他们不是跟彩芹断绝关系了么?这会儿咋又出来个‘哥哥’?不用了姑,这孩子就算没了娘,他爹我还在,就不用他舅舅和您操心了,您……回吧。哦,对了,您顺便告诉他舅舅一声,我家的孩子不送人,更不能卖!他要是想要儿子就到别家要去!” 赵满囤说得斩钉截铁,并且连个座儿都没给他表姑让。 张彩芹的表姑悻悻地回到家中,对着彩芹又是一顿骂:“死妮子,你作死也让我这老婆子不安生,人家想到了,你会来我这里,人家要来我这里找你嘞!你们快点走吧,不然的话从我家里搜出你们来,你们俩谁都别想走,俺这一家人也都别想在这十里八乡里出门见人了!快走,快走吧!我害怕呀!” 彩芹的表姑说着就又要往外推彩芹。 张彩芹和司马来顺哪里肯甘心就这么回去? “表姑,您老容我再想想办法......” “想什么办法?拐走了人家老婆还不算,又要把人家苦巴巴养这么大的孩子要回去,要是我,我也不会同意你们领走这娃子!要让我说,人家不给还是稀罕这孩子,我看你这肚子里像是又怀上了啊?那就别给人家要那个孩子了,人家既然对孩子好,就让孩子跟人家过吧!这是个好心的人家哩,要是摊上个狠心的人,你头脚走,人家二脚就给你把孩子卖了,你哪里找去?要不,你就别走了,留下来跟人家老赵和俩孩子好好过日子!再说,还有个小妮儿不是?那也是你生的吧!” 张彩芹低下头不言语,任凭她表姑在一旁数落。 “哎呀呀彩芹,不是姑说你,你说你弄的这是啥子事吧?都是有家室的人了,人家家里也得有老婆孩子吧?” 表姑说着用手指了指一旁的司马问:“你家里几个娃娃呀?要我说呀,你们就别‘那个’了,各回各家领孩子好好过日子去!这两家扔下的几个娃娃都不好过呀!” “表姑,快别说这样的话了,我们在外面都有了工作了。” “哦,合着你们俩是‘享福’了,别人可有人在为你们受罪呀!” 张彩芹又低下头不再言语。 “唉,你们真是缺了八辈子大德了!真是的!看你们弄这事!!走走走,别怪你姑不留你!你姑给你办不了这个事儿,也不要你这钱。往后,你们再也别到我门里来了,我也没有你们这门子亲戚!” 彩芹的表姑说着就把刚才彩芹塞给她的那二百块钱硬塞回到彩芹手里。 第一百四十三章 司马来顺思来想去,心里想:这事,他和张彩芹都没法儿直接出面跟老赵谈。只要司马来顺亮明身份,只要彩芹露面,老赵一准要讨回自己的老婆,甚至还会经官动府去告他司马来顺拐骗了他老赵的婆娘…… “彩芹,我们走吧,别麻烦表姑了。”司马来顺来到里屋里对张彩芹说。 两个人正要出门,却听到大门外有窃窃的人声。 “不好,怕是那赵家来人找来了,彩芹,快跟我到后院他婶子家里躲一躲。” 表姑小声说着就拉了彩芹从套间屋的后门里推了出去。 司马来顺来不及躲就看见一个老头儿模样的男人进了院子。 “哎呦,满囤啊,我说了你还不相信,这不,我表侄子还没有走,你进屋来看看有没有你那老婆。” 表姑说着就打开了所有的屋门让赵满囤看,大门外还站着几个赵家的同族男人。 赵满囤真的就进屋看了。 “呦,我说这彩芹真要是还能到我这里来就好喽,这孩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她爹娘和她哥这几年都急疯了!这不,她哥还没有走。” “哦,这是她哥?” 赵满囤打量着眼前的司马来顺叫了声“哥。”他心里寻思:看这眉眼,和我那金元儿还真有点儿像。莫不是这人就是他的亲爹——当年的那个“司马”?但他转念又想,按说,这“外甥仿舅”也说得过去。唉,管他是谁,既然彩芹没了,不管眼前的这个男人是他亲爹还是他亲舅舅,我都要把话说得狠一点、难听一点儿,让他断了这个念想。 司马来顺没有答应就径直回到了屋里。没想到赵满囤也跟了进来: “哎,是这样,彩芹当年的确是肚子里怀着个娃过来的,只是......嘿嘿,只是我那时年轻不懂事,新婚那些天折腾得有点儿过了头,那孩子没过几天就小产了。我现在的一儿一女可都是我赵满囤的骨血,他们没有了娘,可还有我这个爹活着,就不用你们费心了吧!” 司马来顺思来说:“我既然来了,再怎么着你容我见一见这两个孩子,罢了,以后我可以照顾照顾他们。” 赵满囤说:“嘿嘿,你看真是不巧,孩子让他姑给接走住几天,不在家。” 司马来顺没有说话,他心里说,这个赵满囤可真是面憨心不憨啊! 无奈,司马来顺觉得他这个当爹的实在是亏欠这个孩子太多了,便掏出了500块钱交给赵满囤说:“既然你不同意我领养孩子,这点钱也算我这个当舅舅的一点儿心意吧。” 没想到赵满囤并不领情,他说:“他舅啊,这我先替孩子们谢谢你了!可这个钱我不能收,当初我去桃花湾就没找着你的家门,这不知根不知底的,我可不能让俺这娃娃欠下这个人情。再说了,我养我自己的儿女不用谁给钱,我们吃得起饭就吃,吃不起就饿上一顿,不碍事的,不麻烦别人记挂着了。谢谢,谢谢了!” 赵满囤说完这些话一拱手就告辞了。 等赵满囤带着外面那一行人走远了,张彩芹才敢从后院她表姑妯娌的院子里出来,她哭哭啼啼地把给孩子们做的几身衣服交给表姑,又给表姑留下了一些钱,说她来这一趟不知道啥时才能再来,让表姑帮忙偶尔能照顾一下孩子,每年天冷了还要麻烦表姑给两个孩子做件棉衣裳...... 表姑说:“好歹你还有这点儿做娘的心,我替孩子们收下了。以后,可千万别再到我这儿来提要这个孩子的事,若要你们就自己上门去要去!” 张彩芹的表姑一刻也不敢多留他们,当晚就让她儿子用“毛驴儿车”把他们连夜送到了火车站。 第一百四十四章 司马来顺和张彩芹没有见到自己的儿子还险些让人家搜回了老婆,心中无比的郁闷和懊丧。 没有接回儿子,司马来顺提前销了假,继续下井挖煤。张彩芹也死了心,她的肚子又一次鼓胀起来,她不再早起出门去拣煤,开始一门心思地在家里给人做衣服、养胎。 其实张彩芹是最怕生孩子的,一提到生孩子她就不寒而栗,可,这由不得她。所以,尽管她每次生产都是九死一生,生不如死,可她还是豁出命地又给司马来顺生下了两个儿蛋子——司马昌盛和司马超群。 其实,怀上司马超群是个意外。生下司马昌盛以后不久,国家就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矿务局也响应国家号召,在各矿区卫生院都开设了妇产科,专门为矿工家属及当地的已婚妇女接生、放置节育环以及流产、引产。可没有想到的是,张彩芹虽然非常积极地赶在第一批就去放置了节育环,可她还是又怀孕了,司马超群是顶着那“环环儿”出来的,那时她疼得死去活来,只隐隐听见医生说,看,这孩子头上顶着个环儿,他非要来谁能有啥办法? “大夫,我这戴不住‘环儿’,那,那以后可咋办哪?” 那位给她接生的医生还给她开玩笑,“或许,这次是个意外,也许是环儿偏了,没及时发现,等过几个月再来了月经干净以后再来放一次看看怎么样。不过,也有百分之三到五的人放不住环儿的,不是掉就是偏,或是小腹涨疼、腰疼下坠戴不了。” 张彩芹偏偏就是那百分之三到五的人之一。 彩芹因为上不住节育环,于是她的“幸福生活”又被一次次频繁的流产所困扰,直到她过了生育年龄再也怀不上了孩子。而后,严重的妇科困扰又缠上了她,**炎、盆腔积液、子宫内膜炎、宫颈糜烂、多发性子宫瘤、卵巢囊肿......女人容易患上的妇科疾病都让她给摊上了,痛苦万分......直到她55岁那年因肿瘤切除了子宫和卵巢。 期间,还有一件事比这频繁的流产和妇科疾患更让张彩芹痛苦不已,那就是她发现司马来顺竟然敢瞒着她偷偷给他家里的那两个儿娃子寄钱。 第一次发现司马来顺跟他的那两个儿子有联系是在司马昌盛和司马超群还小的时候,那天她刚刚到医院里做完了人工流产手术,小肚子还痛得要命...... 这天清晨,司马来顺夜班上了井照例去澡堂子洗了澡,换上衣服走出了矿区的大门。门外一大早就有很多煤贩子的大卡车在排队拉煤,他像往常一样顾不上看他们一眼,匆匆朝家里走。他们这些煤黑子在井下累个半死,上井后急需热汤热饭地喝上两碗,然后躺在老婆身边美美地睡上一觉,要是上白班,晚饭还会喝上几两酒解乏。忽然有个人从他身后追上来叫他“叔”,他转过身看见一个熟悉的脸孔竟然是他老家邻村的二愣子,他惊愕地握住他的手激动地说: “哎呀叔,你咋在这儿?这下你可以帮我跟发煤的工作人员说说,能不能先给我开两车好一点的煤?我都来了两天了,照这样排队今儿个还装不上车,还有,过磅的时候能不能适当帮我‘通融通融’。” “哦,我去看看。” 司马来顺立刻转回头热情地跟着二愣子往回走。他先没忙着去给他“开条儿”,而是把他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里小声地向他打探起家里的情况。 “说实话叔,这一步你是不该走......那些日子,我婶子可没少遭罪难过,每天清晨我去担水见到我婶子,都看见她那双眼哭得像烂桃儿似的。” 司马来顺的心像刀剜一样的难受。 第一百四十五章 二愣子比司马来顺年龄上小不了几岁,只是论辈分他应该叫他叔。 当司马来顺得知他那相依为命的老娘在他离家后不久就撞墙身亡以后,他忍不住心痛地朝着家乡的方向双膝跪地痛哭失声,并且当着二愣子的面朝自己脸上扇着耳光。 二愣子也没有上前阻止,任由他哭够了才从地上把他拉起来去发煤处“开条儿”。 司马来顺没跟彩芹商量就从家里拿出了500块钱让二愣子捎回了家,并嘱咐他不要给秋英和孩子们说他在这煤矿上,就说在路上的哪个不知名的集市上偶然碰到了的。 二愣子点着头上了车。 可是,沈秋英好哄,大虎已经十六岁了,他和二虎瞒着他娘不断地来他家央求,要他再拉下一趟煤的时候带上他俩,他知道二愣子准知道他爹在哪儿。 二愣子实在缠不过他俩,他老婆也在一旁替两个孩子“讲情”说:“两个孩子怪可怜的,他来顺在外面赚了大钱,不能都让那个不要脸的‘浪女人’安安生生地花了,就把这两个儿蛋子带了去搅和搅和他们,就算是惹出个啥麻烦来也是他司马来顺活该!他做都做了为什么还要帮他捂着盖着?” “傻婆娘,那人家以后还会给咱帮忙?” “不帮就不帮,天底下有的是煤矿,离了他咱还就拉不着煤啦?” “懂什么呀你!” 二愣子还是没有答应下次带这俩小子去煤矿。可是,二虎和二愣子的大小子在一个班里上学,没过多少天就从他儿子的口里“套”出了他下次出门的消息。 二愣子和他的伙计开着车一出村儿就被大虎二虎挡在了路上。这俩小子一开口就哭成了泪人儿,死活要跟上他去找一找他们的爹。 二愣子心软了,心里想,带就带上,谁家的小子能不想他爹?没准来顺也想这俩小子想得不行哩!就算惹出个啥事也活该他司马来顺和那女人倒霉!大不了翻了脸往后不再去那个煤矿上拉煤。 二愣子没敢带着大虎二虎直接去矿上找他,他们就在他下班必经的山坡上等他。 这天司马来顺上的是早班,他上井后洗了澡又开完了会,已经是傍晚时分。一见他出了矿区的大门走下坡来,还没等二愣子说话,大虎二虎就哭着扑上去一头扎在他爹的怀里大哭不止。三个人哭作一团,二愣子趁机走开到对面的山坡上去溜达。 “爹,俺们想你呀!你为什么要离开俺们、不要俺们啊?” 大虎一直是泪流不止,所有的压抑所有的辛酸此刻都化成了泪水,不停地爬在他的脸上。 “爹也想你们啊!都怪爹糊涂,爹不是人!” 司马来顺说着上下摸着口袋,说:“爹上班就是下井,身上没带钱。” “俺们不要钱,俺们就想来看看你,看看爹到底去了哪里。俺们不要钱,俺们想爹......” 一直到二愣子回来,三个人才都止住了哭声。 “叔,我,我实在拗不过他们,他俩大了,有心眼儿了,他们把我堵在了路上,非要跟我来,你说那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也不能把他俩扔在路上不管不是?” “叔不怪你,叔谢谢你,是叔鬼迷心窍才扔下这么好的俩儿娃子!” 司马来顺托人给张彩芹带了个口信,说有事晚一会儿回家。 他把几个人带到矿区附近的一个小酒馆里,这是他和几个工友常来的地方,跟老板很熟。他点了饭菜,又要了瓶酒,安咐老板记在自己账上。 几个人边吃边聊,一直到很晚。 第一百四十六章 司马来顺找了个旅馆安顿好俩儿子和二愣子他们住下,才一个人回到家里。张彩芹问他啥事这么晚才回来,他只说和几个人在小酒馆里去喝酒了。张彩芹还想多问,他说累得要命,他要抓紧睡觉了,明天一早还要起来去上班。张彩芹就不再说什么,两个人就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司马来顺照例要下井,二愣子和他的伙计在矿上忙着装车,大虎二虎就在旅馆里睡了一上午的觉。 直到下午四点,司马来顺上了井,匆匆到澡堂子里洗了澡,换了衣服就来到老地方送二愣子他们上路。他嘱咐两个儿子,在家好好念书,他发了薪金就记着给他们寄钱,让他们可不要再到这儿来找爹了,耽误念书不说,路上也不安全。还嘱咐他俩回去可不敢跟他们的娘乱说,不然会乱成一锅粥,到时候矿上就会处分爹,没准爹还会丢了工作。 大虎二虎点着头说:“俺们明白,俺们就说没有找到爹。” 临上车,司马来顺又掏出些钱来给他们。 二虎说,爹挣的钱可真多,等他长大了不上学了,也要到爹这儿来挖煤。 司马来顺说:“可不敢这样想嘞,爹是没办法的事,你们现在好好上学,长大了要去找个好一点的工作。你们是不知道下井挖煤有多苦、多累、多危险,爹是拿着命在换钱嘞!” “那,爹,咱不要恁多钱,你跟着我们回家吧!咱回家种咱的地去!”二虎说。 “那哪成?哪能说回就回嘞!” 大虎说,等他大了,有机会一定要到井下去看看爹工作的地方。 “唉,还是不看的好,太危险了,爹这几年赶上好几次矿难都是死里逃生,我眼见着几个工友刚刚还在一起说笑,说不定下一刻就出点个啥意外,说没就没了。说破大天爹都不会再让任何一个儿娃子去井下挖煤!” ...... 爷儿仨正说着话,司马来顺一扭头看见张彩芹带着两儿娃子从坡下走了上来。 原来,张彩芹这两天刚刚流过了产躺在家里歇息,她见丈夫这两天上井之后不忙着回家照顾她和两个娃子,还在外面喝的哪门子酒啊!于是就气冲冲地来矿上看看他到底有啥子重要的事情。一拐过这个斜坡,她远远就看见司马来顺从衣兜里掏出钱来给了那两个娃仔,心里就“咯噔”一声:这俩蛋子啥时候找来了?他们怎么知道他爹在这儿? 一刹那间,她的心里像着了火似的灼热难受,她忍不住加快了脚步,朝坡上大声喊道: “好啊你司马,我说这些天你老从家里往出拿钱,一拿就是百八十块,原来有两个贼娃子在后面偷吃啊!你可真够狠的啊你!” 张彩芹说着就上得坡来撕扯司马来顺:“我这边起五更爬半夜地拖着俩孩子没日没夜地干活,为的是多攒几个钱将来能有好日子过,你倒好,把钱都倒腾给俩贼娃子了!” 大虎二虎一看这女人上来就撕扯他爹,就忍不住扑上来和那女人扭打在了一起。他们一听说话就明白来的女人是谁了。 二虎可不是个省油的灯,他一边往那女人身上使劲地踹着,一边骂道:“不要脸的!谁是贼?你才是贼,你把我爹都偷到了这儿了,还说别人是贼?!你他妈太浪不要脸了!” 张彩芹也不示弱,她大骂着二虎放开司马来顺朝兄弟俩抓过来。这两个半大小子岂肯饶她,他们早已是恨得咬牙切齿,迎上来拳打脚踢一阵好打,大虎二虎脸上也被张彩芹挠出了几道血道道。 三个人扭打在一起,坡下还尚年幼的司马昌盛和司马超群吓得“哇哇”大哭起来。司马来顺好不容易才把他们分开,二愣子和他那个伙计把两个小子拖进车里,赶紧发动了引擎,绕了个弯儿驶向了大道...... 第一百四十七章 张彩芹还在不依不饶地撕打着司马,司马来顺攥住她的两只手腕子飞快地把她往家里拖,司马昌盛和司马超群两个小娃娃嚎哭着跟在后面追赶着他们的爹娘...... 回到家里,司马来顺原想着张彩芹就是闹闹而已,劝一劝哄一哄也就罢了,可没想到她竟然无休止地闹个没完,还跟司马来顺动起了刀子。 张彩芹,这个要强倔强的婆娘遇事有点儿刁蛮霸道也就罢了,可她动不动就跟人摸剪子动刀,这哪里还像个女人?这次,她竟然用水果刀扎伤了司马来顺的右臂,还在自己手腕子上也划了道口子...... 直到司马来顺发誓以后不再拿钱给那俩小子,也决不再跟他们有任何来往,张彩芹才总算煞了威。 司马来顺包扎好自己的伤口,又把张彩芹送到了矿区的医院里,折腾了一夜,两个娃子都吓傻了,趴在床上哭着哭着就睡着了,第二天都发起了高烧。 “要死一起死,我也是折腾够了!” 张彩芹还在嚷嚷。她要彻底把司马来顺缠败、缠怕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全她张彩芹手里的钱财不外流,不然的话,即使她再怎么拼命也抵不住他这样倒腾。 她躺在床上这样反复地想着,这个倔强好胜的女人凡事就要和人争出个输赢高下,从来都不会怂。她也教育她的俩娃子不准怂,谁在外面要是受了气,就回来叫上另一个一起打回去,谁要是怂了,让他妈看见了就会有“好果子吃”。因为如此,家属区的旷工家属们都不让自家的娃娃跟她的那俩娃儿在一起玩,谁看到自己家的娃娃正和司马昌盛、司马超群在一起,就会很小心地把孩子哄回家。 司马来顺无奈地接受着张彩芹带给他的一切,他再不敢无视她的存在,也不敢再用常人的思维和善良来考量和推断张彩芹的内心,他再不敢惹这个婆娘,每月发了工资也只敢偷偷留很少的一点点加班费或者奖金,藏在好友办公桌的抽屉里,日积月累地攒着,找机会让好友帮他寄回到家里。只要他还活着,他就要让沈秋英和那三个娃娃活呀! 司马长峰和司马长坡再没有来找过他爹,可彻骨的仇恨已经种在了他俩幼小的心灵里。他们的爹被另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霸占着,爹每月用命换来的血汗钱也被她无理地霸占着,稍有不慎她就会跟爹动刀子。所以,司马长峰每收到爹寄来的一笔钱都会倍加珍惜痛苦万分......他是这个家里的长子,他发誓要尽快独自承担起家庭的重任,他哪怕自己苦一些也要让娘和弟弟妹妹过上好日子,再不要爹给他们寄钱。 可是,二虎——司马长坡可不这样想,他说,这是爹自己活该,等他长大一点,不上学了,他有事没事就要去他爹那儿玩玩,他还要到他爹的家里去故意“骚扰骚扰”他们,让当年的这对狗男女自相残杀没好日子过,他要把他们兄妹和娘当年遭受的苦痛和折磨都一并找回来,到时候,那女人要是敢跟他动刀子,他就宰了她! 第一百四十八章 秋去冬来,寒来暑往,沈秋英除了含辛茹苦地带领着孩子们挣命过日子,就是一如既往地诵经念佛。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日子一天天过去,尘世间外在的一切在沈秋英的心里早已成了过眼云烟,不值得她去动心、去评说、去计较,她的心好像已经跳出了这个尘世,看着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芸芸众生,她的内心常常升起某种悲悯,忍不住想要去救苦......她心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那尊佛...... 司马长峰在艰难中读完了高中,他得益于自己多年的努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河南大学政教系,次年又被国家航空某部选拔迈入了国家军事高校。 全村人前来道喜,沈秋英依然是神态自若、宠辱不惊,她一如惯常地招呼着邻里乡亲。 后来,就听说司马长峰寻了个媳妇儿,是部队上一个“高干”的独生女儿...... 司马长坡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就回乡务了农,正好成了娘的一个有力的好帮手。沈秋英说,一切都是因缘和合,一切随缘,她不攀缘也不强求。 司马云朵也慢慢出落成了个大姑娘,漂亮得如出水芙蓉纯洁俊美。她大学毕了业又随她大哥去了部队,听说在部队上处了个男朋友也是个高材生,比他大哥长得还俊秀魁梧。 再后来,司马长坡也因一个偶然的机会进了乡政府做后勤工作。 这一年,司马来顺收到了大儿子司马长峰的一封信: 感谢父亲大人多年以来的经济援助,我知道您为此也一定承受了不少压力,这些年您出生入死在井下拼死拼活地劳作,每个月还要偷偷摸摸费尽心机地给我寄上一些钱来供我读书,真是太难为您了。现在我已经有能力照顾好母亲大人和我的弟弟妹妹了,以后,您就不要再寄钱给我和他们了,省得你那边动剪子摸刀的不安生...... 司马来顺在井下挖了十几年煤,连年被评为市里的“劳模”,身上和脸上留下了无数道伤疤。后来这一次事故,他们班死了三个弟兄,他也险些丧了命。多年以来,每当他回想起那一次次事故就感到后怕,因为最近这一次事故是伤着了股骨,他再也不能下井挖煤了,矿上知道他有文化,就把他从生产科调到了业务科,负责发煤。工友们都羡慕他这次因祸得福,从此再也不用到井下去送命。他也庆幸自己大难不死,“后福”临头...... 老人的故事好长啊,赵金元听得云里雾里有点儿摸不着头脑。这么多天,他看老人一个人孤单地待在医院里,也不见有儿女来看望照顾,赵金元忍不住问道: “您既然有那么多儿子,那为何让一个外人来陪您看病?” 老人的心一颤,他颤抖着声音说: “唉!是我这个人福薄啊!……你七叔,他,他也不是个外人,我俩是生死之交,在井下,他救过我的命,我也救过他的命,我们是生死弟兄。” 老人叹了口气,继续给赵金元讲述着后来发生的事情—— 第一百四十九章 “唉,夫妻是缘,善缘恶缘,无缘不聚;儿女是债,欠债还债,无债不来......”老人自言自语地呢喃着。 …… 这一年,司马昌盛19岁,没有考上大学,他弟弟司马超群17岁,初中毕业没升上高中,兄弟俩一起跟父母商量打算跟熟人到太原去打工。司马来顺和张彩芹知道这俩小子从小都不爱学习,也就没有阻拦他们,打工就去打工吧,好在兄弟俩在一起彼此好有个照应。 兄弟俩经人介绍入职的是一家酒店。邻屋的宿舍里住着个大他们几岁的当地“前辈”,按规矩头一个月发工资每人要向“前辈”交100元“保护费”。以后按他们“听话”的程度逐月递减,等成了“自家弟兄”就免交“保护费”每月还能享受一点“分成”。 司马昌盛说:“这是谁定的规矩?” “老子我定的呀!不行吗?” “前辈”说话盛气凌人,言语间透着极强的压迫。 司马昌盛低下头来沉思着,没有说话。 司马超群却冒昧地接了一句:“什么狗屁规矩?我不服!” “告诉你,不服也得服!只要在老子我这个地盘上,谁就别想造反!明天要是不交,就他妈的给老子卷铺盖滚蛋!” “前辈”说完带着几个弟兄扬长而去。 这个“地痞”名叫高明,听说他爹和他几个叔叔是当地一霸,而且叔伯弟兄多,每个人又有众多的“把兄弟”,拥有一带黑恶势力,一般人没人敢招惹他,连这酒店的老板都要怕他们三分。 夜里,兄弟俩在被窝里商议关于“保护费”的事。两个人分析着:这第一个月发工资连爹娘都还没有孝敬,就要先交给这个“地痞”那么多钱,问题是交了这个钱就等于向他们交了“承诺费”,承诺以后听他的话呀,交了钱还要受他们控制,你说这冤不冤哪!一旦有事情不听他的,说不定他又会出个啥“幺蛾子”。 哥哥司马昌盛说:“我寻思,这个钱咱不能交。” “我觉得也是。”弟弟附和说。 “那要是不交的话,他肯定不会善甘罢休。” “要不,咱走吧哥,咱到别的地方找活去。” “可是,这里押着咱一个月工资呢!一人300多块,咱俩就600块呢!” “这种人往往是纸老虎,咱兄弟俩呢!不怕他!出门在外咱不惹事,但也不能太怕事。这刚开始就让他给“唬”住了,那以后还怎么过?” “就是不能太怂!他要是过分了咱就去找老板告状!” “行!” 司马昌盛和弟弟因为“保护费”的事和那个高明闹到了老板那里,老板批评了高明,并且警告他:要是再玩“老一套”就让他走人。原来之前老板就发现过他向其他服务生收“保护费”的事,当时就警告过他,只是不知道他又故错重犯。 经过老板的批评教育,高明暂时没有再提“保护费”的事,但生活和工作中处处和他们兄弟俩做对,并不断地对他们兄弟俩“使坏”。他们不断因琐事发生争吵,矛盾不断升级。 这天晚上下了班,司马昌盛从外面回来,看见高明正带了几个人堵在他们的宿舍门口大声地叫骂着司马超群,手里还提了把菜刀。 司马昌盛心里想,他无非就是吓唬吓唬他们而已,好逼他们兄弟俩就范。他就没有立马冲上去,而是多了个心眼儿,站在外围察言观色,一旦发生问题,好有个照应。 谁知,他弟弟司马超群并没有被那“地痞”的气势吓倒,只见他拿了截钢管儿出来,准备和他们“决一死战”。这下,司马昌盛可慌了,他大步冲了上去,言语间,高明正举起砍刀朝他弟头上砍去,说时迟那时快,司马昌盛上前一步冷不防从身后夺下了高明手中的砍刀,口里说:“哥,有话好商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高明就恶狠狠地扑上来要夺他手里的刀,他慌忙躲闪着试图往人多的地方跑,想避免一次血案。可是,高明却穷追不舍,一步一步把他逼进一个死胡同,扑上去大打出手,并抓挠着试图夺回他手中的砍刀。 眼看他后面的几个弟兄也恶狠狠地扑过来了......一时间,司马昌盛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这下恐怕要吃大亏!我如果不砍了他,他夺回刀去就肯定会砍了我! 高明一只手已经拽住了司马昌盛的一只袖子,另一只手上去夺刀。司马昌盛比高明高半个头,力气也大,他迅速甩开不依不饶扑上来的高明,退后一步对着高明的脑袋就劈了下去...... 高明倒在了血泊中,他的那几个弟兄便没敢再往前扑,他们嚷嚷着去找公安局报警。司马昌盛傻在了那儿,他像做梦似的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在一瞬间杀了人...... “哥,快跑。” 司马超群提着半截儿钢管跑过来拽起他哥就往郊外跑,两个人直到再也跑不动了,司马超群慌忙拦了辆出租车朝回家的路上奔去,他们寻思:就是死他们也要最后再见爹娘一面…… 第一百五十章 时至半夜,张彩芹还趴在缝纫机上正在给人做衣服,两个儿子突然回了家。一句问话还没出口,司马昌盛就扑倒在彩芹怀里大哭不止。 “哎呦,这是咋的啦儿子?在外面受欺负了?” 张彩芹纳闷地想,这孩子今儿个是咋的啦?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过这样,即使在外面受了欺负也不会在她面前哭诉,他们知道,如果这样怂只能招来母亲的一顿狠揍。因此兄弟俩无论哪一个在外受了委屈,都不会这样子,更不会回来告诉她和他爹,他们俩偷偷一合计就提了家伙什儿出去找人给打回去了。在张彩芹看来,自家的娃娃打了别人的娃儿,轻则出面说几句好话,重则掏几个医药费,没什么大不了!教会自己家的娃娃不怂,那才是大事! “儿子,别哭,告诉妈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张彩芹扶起儿子离开缝纫机,搬了条凳子让儿子坐下。 “妈,我......我杀了人啦!”司马昌盛结结巴巴地说。 “啊?为着啥事情呀这是?”张彩芹两腿一软差点儿瘫在地上。 司马超群把这段时间他们兄弟俩和当地那个地痞高明之间发生的一切,跟他妈叙述了一遍。 张彩芹遇事倒是很冷静:“别哭了儿子,咱没有怂,再说了,这事也不怪咱,咱砍了人家远比人家砍了咱强,即使你给人抵了命妈妈心里也不觉着憋屈、不觉着窝囊!” “妈,你说这事可咋办哪?” 司马昌盛知道,他杀了人公安局肯定等不到天明就会来抓人的。 “你就在家里待着,把心放宽喽,妈给你做顿好吃的,公安上要是来抓咱,咱就跟人家走,到了那儿把事情真相一条一端儿地跟人家说清楚,我就不相信法律就没有个公断?法律要是判咱坐上几年牢,咱也认了!” 司马来顺一听说儿子在太原杀了人,脸都吓白了,他抓起衣服给儿子披上就要带儿子去投案,他说:“只有主动去投案才能请求法律从轻判决啊!” 张彩芹说:“那边死没死还不知道呢,要是没死,我娃还能保住一条命,要是真死了,我再想见我娃一面恐怕都是难的,今儿个你说下大天来我也要留孩子在家里住上一晚。明儿一早,再说。” 司马来顺的心缩成了一团,他不知道突然之间怎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你要是真疼孩子就让他去公安局自首去,关键时候有没有自首行为是不一样的啊!” 张彩芹固执地不让司马来顺带儿子去自首。一家人在一起坐了一夜,谁都没睡着一会儿。 第二天天还没亮,警车就鸣着笛来到了她家的院门前...... 司马来顺头皮发麻全身发软,不断地重复着一句话,“俺们昌盛是个好孩子,请你们明察,请你们从宽......” 司马超群出来一直和警察讲述着事情的来龙去脉,“事实真相”: “这事情一点儿都不怪我哥,是他拿刀扬言要砍人的,并且把我哥逼进了死胡同,我要去给我哥伸冤......” 司马超群说着就往警车上爬,被他哥一脚踹了下去:“去去,是我杀了人,不关你的事!” 警车呼啸着带走了司马昌盛,张彩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木讷地看着四周,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仿佛置身于可怕的梦境,亦或是到了另外一个陌生的世界,周围的一切都那么陌生,这山,这树,这院落......她仿佛从来就没有见过。 “这是在哪里?这是在哪里?司马,司马......” 司马来顺把她拽回到屋里,掐了她一把,她才总算慢慢回过神来,看到是在自己家里。她努力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一切,回忆着昨天那个夜晚,两个孩子的突然归来和跟她说的那些话...... 她的脑袋“嗡”地一声像是要炸了:“我的天哪!怎么就让我们摊上了这档子事情啊!” 第一百五十一章 高明,这根他爹的“独苗儿”当场死亡。死者的家属哭天抢地一直上诉,要求严惩凶手,立即执行。经过半年多的审理,司马昌盛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 在儿子被执行枪决的前两天,司马来顺病倒了,他两腿发软全身发颤,几乎下不了床了。 农历11月底已是深冬,张彩芹身上穿了件男式军用棉大衣,抱了床被子赶去见儿子最后一面。她知道去晚一步就会再也见不上儿子了。她要赶在前面和儿子说上几句话。 张彩芹急匆匆地把小儿子和司马来顺都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一个人挤上了开往太原的长途汽车,一路上,她心急火燎地嘴里不住地喊着:“老少爷们让一让了,我这儿有人命关天的大事,万不可耽误,请大家让我这老婆子一步,对不住了!” 司马超群照顾着几乎走不成路的父亲在后面追赶着,老人家已经老泪纵横泣不成声,他经过几次晕厥已经迈不动步子了。无奈,司马超群只好把他父亲先送进了医院里。 张彩芹赶到儿子的身边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8点半,司马昌盛已经上了囚车,几个一同被执行枪决的死刑犯正在和父母亲人挥泪告别。司马昌盛失神地环顾四周,他知道父母离这儿远,可能一时赶不到,前些日子他们来牢里看他,他已经跟他们做了最后的诀别...... 车下人头攒动,却没有他半个亲人,此刻,他神情木然,眼前只晃过他手起刀落那一瞬间的血腥场面...... “儿子,儿子!” 突然,他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孔,他像做梦一样地恍恍惚惚看见母亲正在车下叫他,只见她一条胳膊抱着条被子,一只手扒住车在大声地叫着他的名字。 司马昌盛的大脑瞬间清醒过来——她老人家是来给他收尸的。 一刹那间,他再也忍不住内心的绝望与悲痛,大声地叫了一声“妈”就“哇”地哭了出来。 张彩芹却没有哭,她强忍住眼泪对儿子说:“儿子,别哭,妈总算能赶来送你一程,你看我都没哭,你也不要哭。听话,不哭孩子,妈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咱终于也出了一口恶气,自古杀人就要偿命,咱死得不憋屈!” 这个坚强的女人,她不能让自己的儿子临到这最后的时刻看到的只是她那悲痛欲绝的模样儿,那样,儿子心里一定会更难受,一定会撑不住的,她要让儿子安安静静、从从容容地走。 果然,司马昌盛见他妈这样冷静,很快也镇定下来。 车子开动了,张彩芹跟着囚车跑了好久,她不停地给儿子说着话,却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什么。 车子拐过一道街向前呼啸而去,张彩芹紧抱着那床被子搭上了一辆出租车赶赴刑场。 ……张彩芹赶到的时候,儿子司马昌盛已经被执行枪决。现场一片血腥味儿,气氛紧张而又恐怖,鬼哭狼嚎的哭喊声和观众们的唏嘘议论声充斥着整个现场。 张彩芹仔细地辨认着走到儿子跟前,伸出手抚摸了一下儿子的脸,儿子的脑浆还在缓缓地往外淌,她为他整理了头发和手脚,把儿子的胳膊腿都给他捋直了。 她俯下身子抱了抱儿子,把怀里的那条被子盖在了儿子身上,然后就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她静静地坐在儿子身边,感觉到儿子的身体还散发着温热的气息。北风呼啸着吹打着她的头脸,已经花白的头发凌乱地拂在脸上,她木然地望着远方......有好心人过来劝她到那边避风的地方坐会儿,她像个木头人似的没有任何反应。 直到司马超群带着一行人赶来,哭喊着把他哥的尸体送往殡仪馆。一路上张彩芹紧闭双眼,往事像过电影似的在她的脑际闪过,此刻,她已经没有了泪。这个倔强的女人,哭天抢地已经不能足以表达她内心悲伤伤痛与疼痛,她的泪都在心上。她深知,眼泪和悲伤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哭完之后,她还得去面对和承受...... 司马来顺已经悲伤得浑身瘫软几天下不了床,张彩芹做主把昌盛埋在了当年掩埋司马长鸣的山坡上,让他们兄弟俩做个伴儿吧。 安葬完司马昌盛,张彩芹把自己关在屋里,终日里不言不语,她或躺或坐,无声无息,她只有这样默默承受着继续坚强倔强地生活下去。没有人知道在她一个人的时候会是怎样的,她是否也会伤心流泪…… 司马超群笨拙地做熟了饭菜,喂爹爹不吃,喂娘娘不理,他“哇哇”地哭了一场又一场,与他朝夕相伴的哥哥就这样为他死去,他抱怨老天对他们一家为何这么不公,让他们兄弟俩一出门就遇上这么个地痞流氓,让哥哥正当青春好年华却命丧黄泉陪伴那个流氓下了地狱...... 张彩芹不再与人争强好胜,也不再出去拣煤块或给人做衣服赚钱。她的心劲儿没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司马来顺和张彩芹再也不让小儿子出门到外地去打工,也不想让他下井挖煤。司马超群迈向社会的第一步就遭受如此大的打击,曾经的豪情壮志一落千丈,少年的轻狂和锋芒也惨遭封锁,他开始怀疑人生,不敢再到外面去闯自己的世界。 司马来顺通过熟人关系让儿子进了当地一家仪表厂去当工人。从此司马超群的人生也就局限在了车间里。 司马超群所在的车间也有百把号人,男工女工们聚在一起干活,也别有一番天地。就是在这一年的年底,司马超群给他们领回了一个端庄俊俏的儿媳妇,她叫肖娜。 肖娜的家就在离矿区十几里的一个小镇上,双方的父母对这桩婚事都非常满意,不久,两个人很快就“奉子成婚”。 结婚这天,肖娜的肚子已经遮掩不住地向外微微隆起。 肖娜过门以后知书达理,对二老也很孝顺,司马来顺和张彩芹乐得合不拢嘴。不久,新媳妇儿肖娜就为他们生下了一个大胖孙子。 司马来顺掰了三天的字典,为孙子取名为司马英豪,一家人对这个名字都十分满意。次年,肖娜又为司马家生下了一个女孩儿,爷爷为她取名“司马甜心”。这时,司马来顺已经退休在家,每月的工资已经涨到几千块了。 司马来顺已经不再苛求什么了,回想自己在那吃人的井下挖了十几年的煤,几次矿难都没有丧命,比起那些死在井下的工友们可算是幸运多了。他没有想到自己会一直活到现在,所以,他知足了,他只想一家人就这样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不再出事就好。 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司马超群在30岁上时竟和外面的一个有夫之妇搞起了婚外恋,非要和肖娜离婚不可。 司马来顺把儿子关在屋里软硬兼施,甚至以死相逼,都阻挡不住他想要离婚的心,他说,他就是爱上了外面的那个女人,任其什么都阻挡不了,他甚至气恼地指着他爹妈的鼻子恶狠狠地说:“你们......你们也都年轻过,想想你们年轻的时候......这叫’上梁不正下梁歪’,你们,你们有什么资格来管束我?!” 司马来顺和张彩芹被他问得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司马来顺气得浑身哆嗦,他颤抖着双手指着司马超群骂道:“你,你这个逆子!当初为什么死的不是你!” 制服不了司马超群,司马来顺呼天抢地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 司马超群有了外遇,他变本加厉地折磨肖娜,肖娜实在受不住,就赌气回了娘家。她娘家哥咽不下这口气,带着一行人把司马超群狠狠地揍了一顿,临走还把司马一家的全部家当砸了个稀巴烂。 司马超群和肖娜离婚了,男孩留在了司马家,小妮儿司马甜心被肖娜带回了娘家。司马超群也不再去仪表厂上班,他离开了家不知了去向...... 那些天,司马来顺如同将要走上自己人生的刑场,欲哭无泪欲死无门。 第一百五十三章 “司马超群这个逆子,他不顾一切地离了婚,而他外面的那个女人却迟迟没有离婚,在一次争执中,他持刀捅死了那个女人,而他也被那家的男人们打成了重伤,在医院的重症室里抢救了半个多月,最终虽留住了一条性命,却成了个植物人,还落下个“监外执行”的罪名,终日里躺在病床上让你妈伺候着,今年都已经四个年头了......” …… 司马来顺对赵金元平静地讲述着过去发生的一切,平静得如同在讲述一个别人的故事。这些事在他的内心跌宕起伏了几十年,如今在他心里却再也激不起任何波澜。 他把这一切挑挑拣拣讲给他从未谋过面的儿子听,并不是想让他知道这些年那些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知道,那不是他的什么“光荣历史”,相反,是因缘成熟让他见到了自己这个儿子,也给了他一次发露忏悔的机会,这是他第一次面对自己的内心而发露忏悔,他渴望着这次忏悔能为自己多消除几分“业障”,减轻他一些在这个人世间的苦痛。 赵金元听明白了,眼前的这个老人讲述的故事中,那个婚外的私生子司马长风就是他赵金元......可他怎么也不相信这一切会是真的,他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这个陌生的老头儿,他,他一定是认错了人,我不可能就是他那个“司马长风”...... 老人翻开他的户口本让赵金元看,他看到户口本的第一页是户主联,上面赫然写着户主:司马来顺,后面是索引页,妻子张彩芹,长子司马长风,出生日期:1965年11月22日;次子司马长鸣(夭折销户),三子司马昌盛(死刑销户),四子司马超群......他说,他没有忘记他有个儿子叫司马长风,他一到矿上落户就给他上了户口。 赵金元浑身燥热、头重脚轻,踉踉跄跄地奔出屋子,朝走廊的那端走去......他凭什么轻易就相信这老头儿的话?他要去找医生做个dna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了,赵金元和眼前的这位老人的亲权关系大于99.99,可以完全肯定,他们是生物学上的亲生父子。 ——他竟然真的就是他的亲生父亲!赵金元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而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那个倾尽一生所有的爱养育他长大成人的赵满囤老人竟然不是他赵金元的亲爹! “你,你们真是造孽啊这是!你,你和那个张彩芹,你们......真是活该!我之所以现在还能活着,之所以还有今天,全是我爹赵满囤修来的福报!” 赵金元愤怒地指着司马来顺,两只眼睛像着了火似的怒视着他。 赵金元的话并没有激怒眼前的老人,他依然对赵金元慈祥地一笑说:“傻孩子,张彩芹,那是你妈!” “我妈?我哪里来的妈?我从小就没有妈,我是个有人生没人养的野小子,只有赵满囤那个老人,他既是我爹又是我妈,而你们,只顾得上自己逍遥自在,根本就忘记了我的存在!不错,你们偶尔也会想起有一个我,那是在你们失去身边的孩子的时候!” “孩子,你骂吧,骂骂我心里还好受一些......唉,这都是报应!报应啊!” 司马来顺终于忍不住老泪纵横...... 第一百五十四章 赵金元不顾一切地对着司马来顺发泄了一通,他长这么大从没有这样撒过野,赵满囤老人那卑微怯懦的性格和对他的顺从与娇宠,只能让他越来越乖巧懂事,他从来就不忍心对着那样的爹发火、撒野,这样也让他一度活得很压抑。在爹的影响下,不管发生什么事他总是默默承受,从来都不曾“任性”过一回。许多年前,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常常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如今,他已经四十多岁了,面对他突如其来从天而降的“生身之父”,他突然像个受了大委屈的孩子似的蛮横无理起来。在他转身跑出去的一刹那间,他突然觉得自己才真正做了一回孩子! 泪水在他的脸上爬着,童年的艰难困苦和屈辱一幕一幕交替在他脑海里过电影似的闪着。 “哥——” 走廊里,赵金元差点儿和迎面走来的妹妹撞个满怀。 “哥,你这是怎么了?” “哥没事,哥想出去走一走。” 赵金元飞快地闪开妹妹朝前奔去。 没想到金香却焦急地追了上来。 “哥,哥,你跟我说,那个‘重要的人’,他,他到底是谁?到底有多重要?” “......” “哥,我要知道。我必须得知道!” 金香还在任性地穷追不舍。 赵金元不得不强迫自己平静下来,他将目光投向别处,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说: “……仅次于父亲。” “仅次于父亲?他,他真的是杜美美的什么人?” “杜美美?” “嗯!不是吗?刚刚我还在那边看见过她。” “她?她来这儿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这些天我见过她两三次了,你真的没见过她?起初,我还以为,那个生病的人是她的父亲呢!为此,我还专门查了查那个人的姓名,发现他姓司马,是个复姓。哥,那个人,他,他到底是谁?” 赵金元没有回答,金香却固执地想要知道:“告诉我,哥。” “别问了,你忙你的去,让哥静一静。有些事情,知道还不如不知道的好。” ...... 赵金元在医院的院子里走了很久,他渐渐调整了情绪,让自己恢复了常态,方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在病房里对老人说的那些话未免太过于重了一些,那毕竟是自己的父亲,况且,他现在还严重地病着...... 天快黑的时候,赵金元走回到病房里,他看见“七叔”正扶着老人去了趟卫生间回来。 “孩子,爸对不起你呀!爸这辈子都没有想到还能见到你......” 见金元回来,老人的情绪有点儿激动,他颤抖着身子说:“爸真的没有忘记过你,爸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照顾到你。这几年,日子宽裕了一些,我也零零碎碎地给你攒了一些钱,想在你结婚的时候为你在当地买套房子,可也一直没有这个机会,我就一直攒着,这不,都在这卡里,你拿上吧。”说着,老人便把一张银行卡往金元手里塞。 “不,我现在不缺钱花了,您治病需要用钱。” 赵金元终究没能叫出那声“爸”,他把那张银行卡推回到老人面前。 “唉,我这病恐怕是治不了啦!医生都不给做手术了。不过,孩子,在我死之前还能见你一面,我就没有啥遗憾的啦,活到七十多岁,我已经知足了,我的那些工友们,有好几个人都是正当壮年就死在了井下,我是幸运的了,还能领上国家这么多年的退休金,我知足了,知足了!” 老人又恢复了平静,靠在床头上闭住眼睛喘息着。 赵金元拿起老人的检查单走了出去,他要去找妹妹、妹夫看一看,老人的病到底到了哪种地步…… 第一百五十五章 妹夫的办公桌上摆着一盆郁金香,它开得正旺,满室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赵金元说明来意,金香的丈夫接过金元递过来的检查报告单仔细地看了看说:“已经扩散到了全身的脏器,只能保守治疗了。” “那,大概还有多长时间?” “心态好的话,多则三个月到半年,心态不好的话......随时。说句医生不该说的话,意义已经不大了,化疗的药物反应也够老人受的,吃不下睡不下的,还不如回去多给他吃点他爱吃的,了一了他未了的心愿,也好走得安心一些。” ...... 赵金元回到病房里,司马来顺伸出一只手来想要抓住金元的手:“孩子,爸这辈子没能给到你父爱,原谅爸......这些钱你拿上,爸的病爸自己知道,就算要治病我也不缺这笔钱,再说,医药费国家还给我报销嘞!” “放心吧,金元这辈子啥都缺过,就是不缺父爱,我爹他虽然又老又穷,可他把他的全世界都给了我......我现在也不缺钱花了,您留着,你们养老。” “感谢你爹,替我谢谢他,他替我扶养了这么好的一个儿子,这辈子我欠他啊!”老人说着就哭了:“孩子,你一定要拿上,你不要这钱就是不肯原谅爸爸呀!我这将死的人了,还养什么老啊,这些年我的退休金够我和你妈花的了,只是,以后你弟弟的那个孩子,还有你妈......就拜托你了,你现在是他们唯一的亲人了......” 老人说着禁不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赵金元坚持没有要老人为他存的那笔钱。 老人颤抖着声音说:“孩子,那就是说你不肯原谅爸了?你这样让我心不安哪!我知道,我这病治不好了,也不想惊动你大哥,这辈子我亏欠他的也太多了,不想麻烦你们任何一个,你们也都很忙,你去告诉医生,明天咱出院,我回吧!” 司马来顺要放弃治疗,可光有他本人的签字还不行,还要有个直系亲属签字才可以。 “孩子,签个字吧。” 老人催促着金元。 赵金元犹豫着不肯在“直系亲属”栏里签字。他一是想让老人再在这医院里治疗一段时间;二是,他实在不知道这个字该不该由他来签。可是,司马来顺决意要走,他不想死在医院里,他还有很多后事要安排...... “孩子,签了吧,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也不肯原谅我这个父亲,可是,接不接受原不原谅你都是我事实上的亲生儿子,这个字如果你七叔能签,我决不会为难你呀孩子!这个字你七叔代不了笔,除了你,没人能签。签了吧,孩子,早一天放我回家,我还能畅畅快快地活上几天......” 在老人的一再坚持下,赵金元在“直系亲属签字”一栏里迅速地写下了“司马长风”四个字,备注与患者关系:患者的儿子。 赵金元像是在替别人完成了一项任务,签下了那个陌生然而却是他自己的名字。在他的潜意识里,他怎么也无法把自己和“司马长风”这个名字联系在一起...... 老人临走还是把那张为他准备的银行卡偷偷塞进了赵金元的包里,告诉他密码就是他的生日,并交给赵金元一张字条,上面写了一句话: 长峰吾儿,见信如面,执此字条来找你的不是别人,他是你弟弟司马长风,无论何时,他只要执此字条找到你,有什么困难你都要尽力帮助。 父亲:司马来顺亲托 2011年4月6日 字条的背面附上了“大哥”司马长峰的手机号码。 “孩子,这辈子我亏欠你的太多了,可我这要死的人,再没有什么可以帮你了,你要把它保存好喽,真有了什么过不去的难关,你就拿上这张字条去找你大哥,他现在已经是个不小的干部了,肯定能帮上你的。” 看得出来,老人尽力想为他做些什么,而他老人家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赵金元犹豫了一下接过了那张字条。 老人和那个“七叔”坐上了矿上来接他们的汽车走远了,他茫然地将那张字条扯成了两半儿,抛落在了风里...... 第一百五十六章 “金元!赵金元——” 赵金元正在风中茫然地站着,迎面突然有个女人在叫他。他抬起头循声望去,看见一个中年女人正微笑着朝他走来。他惊奇地发现,那个正朝他走过来的女人竟然是杜美美...... “杜美美?你......你怎么在这儿?” “你咋来了这里?” 他们俩几乎同时问着对方。 “我来探望一个病人。”赵金元说。 杜美美是来做护工的,上个月,她的一个雇主请她来照顾他生病的母亲。 两个人问完了话竟一时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 “这些年,你还好吧?” 赵金元打破僵局问杜美美,这也是他多年以来迫切想知道的。 “嗯,还......可以。” 杜美美目光游离着,不敢正视赵金元的眼睛。赵金元从她憔悴的面容和萎靡的精神断定:她一定过得不好。 “你的眼神告诉我,你过得不好!”赵金元走过去,正视着她的眼睛。 杜美美低下头,泪水瞬间漫过她的眼睑…… 良久,她叹了口气说:“唉,这都是命!命里一尺,难求一丈……” 两个人重又陷入沉默。 …… “听说,你一直都还没有结婚?是真的吗?”沉默了一会儿,杜美美抬起头问赵金元。 “嗯。” “都是我害了你!”杜美美把脸扭向一边看着对面的墙壁。 “呵呵,哪里呀,这都是各人的因缘。” …… 杜美美的确过得不幸福,他的男人从老山前线归来,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却失去了一条腿,连同他那“命根子”都一同丢在了那个遥远边陲的山头上,而且精神受到了严重的刺激。他回来以后,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逢人就骂: “妈的,要不是老子在前线浴血奋战,哪有你们今天的好日子?” 好像全国人民都欠他的似的。在家里更是如此,稍有不慎杜美美就要挨骂,好像这全国人民欠他的“债务”都要由杜美美一个人来偿还。 夜里,他整夜整夜地不睡觉,那条腿翻山越岭,折磨着杜美美,他先是燃起她年轻的火焰,看着它熊熊燃起,感到一种莫名奇妙的快感和满足,等看够了,他就会阴森地冷笑一声,狠狠地骂一声“真是个骚娘们儿!”然后再疯狂地用牙齿去浇灭那渴望燃烧的火焰,令她发出一声声惨烈的叫声......杜妹美美身上被他咬得遍体鳞伤。 杜美美受尽了折磨,慢慢地,无论他怎样卖力地折腾,杜美美都没有了任何反应,她像个死人似的躺在那里任由着他。他折腾够了就会大声地骂上一句:“娘的,简直是一块木头!”一把把她推开。有时他自己还懊恼地捶胸顿足:我为什么没有死?为什么不让我死在那战场上?我为什么要这样活着回来!! 杜美美终于受不了他这种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摧残,她向他提出了离婚。 “你敢跟我离婚?你要是敢跟我离婚我就去联合我的那些伤残的战友们去政府请愿,让电视台给你‘曝光’!到时候你吃不了兜着吧你!伤残军人的人身和婚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男人的话透着霸气和无理。 “我愿意好好照顾你,但你也要对我好点儿。” 杜美美极力想与他好好沟通。 “怎么?我对你还不够好吗?国家给我的一切福利待遇你不是在一同享受吗?我除了做不了男人,你损失过什么了?可我是为了保家卫国才成了这个样子,我现在成了个‘残废’你就不想要我了,你就是想再找一个‘野汉子’来满足自己!” “我真的不是,我只想你好好的,放下这种‘复仇’和‘发泄’的心理,我们好好地过日子。再说,你就是要复仇,也要去找越南小鬼子!你怎么可以这样摧残我呀?我是你老婆,是你最亲近的人,你干嘛这样对我啊?我到底做错什么了?” 杜美美这委屈受得莫名其妙。 “滚你妈蛋,别跟老子在这儿胡说八道!老子现在没有这个耐性!” 男人蛮不讲理,还口口声声说她“胡说八道”,杜美美没处去说理,只好忍气吞声地用沉默来对抗。男人一眼看不见她就骂他去找“野汉子”了,好像她外面真的有什么“野汉子”似的。她痛苦不堪,终日以泪洗面,他就骂她是“哭魂鬼”、“丧门星”,想让他快点死掉,她好另嫁个能陪她睡觉的男人...... 第一百五十七章 杜美美实在受不了他这种变着法儿的折磨,他只要碰她一下,她就会不寒而栗,而且感到无比的恶心和厌恶,这种恶心和厌恶的情绪长久地笼罩了她的心。她想一走了之,永远不再看到他,可她又舍不下女儿,还有随之而来的道德和舆论的压力......种种顾虑和牵绊使她望而却步...... 战场上归来后的狂躁杜美美可以理解,她用理解、关心和体谅包容着自己的丈夫——这个国家的“一级功臣”,他像一个受伤的孩子一样回到了母亲的怀抱,可以任性地撒野一阵子,甚至可以疯狂无理一阵子,母亲可以疼爱地暂时原谅和宽恕着他的蛮横无理,但不是永久的溺爱和纵容,发泄释放完了就该归于正常。哪知,长夜漫漫,这个蛮横任性的小子,无休无止的“发泄”超出了杜美美忍耐的极限。她曾无助地给那些伤残战友的妻子们打过电话,看看她们的日子都是怎么过来的,她们都说还可以,他们中有的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有的双腿截肢,有的失去了双臂......她们说,他们除了行动上的不便需要家人照顾以外,并没有给她们带来精神上的额外负担。那些伤残军人的家属们,有的给丈夫请了保姆照顾着,自己去上班,这么多年她们也理应有自己的生活;有的在家照顾丈夫,他们也是有疼有热、恩恩爱爱过日子。 有个叫肖志同的战友,也是在老山战争中失去了性能力,伤好以后,他便主动提出和妻子离了婚,让妻子另嫁了他人,当年他和妻子刚结婚三天就被召回了部队,再见面时他就成了个残废,她还这么年轻,他不想让她为自己牺牲更多。他是残废了,可她还是个正常健全的人,他要让她过正常人的生活,他不想让更多的人为他做出无谓的牺牲! 起先,肖志同的妻子并没有同意与他离婚,这么好的男人,为了国家的领土完整,为了人民的安定生活,他身负重伤成了残疾,她要是这样离开他,心里会愧疚一辈子的。但在他的坚持下,妻子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前提是,她要带上他嫁人,她要照顾他一辈子。后来,还真有一个好小伙儿愿意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在同一个居民区买了房子,又共同买了辆房车,节假日一家人就一起出去旅游,相处得情如兄弟,他的孩子们都亲切地叫他“大伯”,他觉得非常开心和幸福。 然而,当她把他的战友肖志同的这个故事讲给他听的时候,没想到又招来了他的一顿破口大骂:“好你个骚娘们儿,还想让我让位给你找个野汉子?做梦去吧你!我那兄弟当年可是条血气方刚的汉子,如今却活得这么卑微,这么的委曲求全!还不是因为我们成了残废?你们这些不要脸的娘们儿,只知道自己痛快,压根儿就不知道我们为国家为人民付出了什么,让你们到那炮火连天的战场上去试试!我敢说让你们看一看那场面就会把你们吓瘫!......” “知道你们是英雄,为祖国为人民牺牲了很多,是国家的功臣,国家和人民都会记住你们的,我更不是想让你像肖志同那样也跟媳妇儿离婚,我只是想让你了解一下别人是怎么生活的,想让你心里进来点儿阳光,别尽想那些阴暗的东西,你的思想和心灵存有误区,你很多的想法、做法真的是太伤害人了......” “去你妈的,说得漂亮,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老子用不着你这个骚婆娘来教育我!” ...... 第一百五十八章 杜美美百口难辩,在那些当年的军嫂当中日子还没有一个像她这样难过的,她慢慢地心灰意冷,甚至觉得还不如死了的好。可是,女儿的一天天长大给了她希望,她只有每天看到女儿放学回来,才能有一些活下去的动力...... 就这样,为了可怜的女儿,她熬过了一年又一年,后来,女儿长大了,考上了天津的一所大学,她再也无法忍受独自面对这个“疯丈夫”的日子,就来到了女儿上学的这座城市,进了一家家政公司给人打工。 “他就是个魔鬼!魔鬼!这辈子我都不想再见到他!”杜美美毫不掩饰内心的怨愤。 “他是受了刺激才变成这样的,也许他所经历的痛苦别人都无法体会,无论如何你也不能放弃他,你还是要尽力帮助他走出阴霾。” 赵金元像个大哥似的劝慰着杜美美。 “可是,可是我实在受不了他,受不了他了!我要逃离,我想回家......” 杜美美说着竟扑倒在赵金元的怀里大哭不止…… 赵金元忍不住张开手臂抱住了她。可他又立马推开了她,背过身去点着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两口—— “唉,生活就是这样,你想要桃子,它却偏偏给你梨。也许他内心的痛苦超出了常人的想象,以至于扭曲了心灵。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尽力帮助他......节假日,你可以带他出去走走,去看看他那些战友们,看看别人是怎样生活的,也许别人的一句话就能够让他幡然醒悟。或者,一家人出去旅旅游,让他感觉到关怀和爱......让他懂得,你给予别人什么,生活就会回报你什么。人活着本来就够不容易了,既然有缘相遇,就尽力互相多给予些温暖吧!再说,你们已经有了个女儿……” 赵金元极力劝慰着杜美美,心里却毛躁躁一团乱麻,慌乱得不知所措。 “说实话,这些年我早已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女人。我被他折磨得已经没有了爱、没有觉知了,他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骂娘,他简直就是个魔鬼,魔鬼!我对他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我再也不想看到他了!我要跟他离婚!离婚!!” 杜美美痛苦得无法自拔。 “你不要这样,人活一生难免会经历一些意想不到的坎坷,你不要这样消极。也许是我在小时候看多了那些抗战的影片和故事,对英雄的崇尚早已在我心里根深蒂固,特别是现在,面对你——一个英雄的妻子,我连抱一抱你内心就会升起一种深深的负罪感......说实话,那些年,曾经对你的思念和爱恋让我痛苦到了极点,可如今,过去的一切都已经在岁月的磨砺中一分一毫地消耗殆尽......面对眼前的你,我只有祝福、祝福、再祝福——祝福你尽快好起来......” 赵金元悠悠地说着。 他忍不住又回忆起过去,失恋和思念的痛苦依然记忆犹新,它就像昨日的一场梦,醒来时却已经物是人非。 缘分,真的是件奇妙的东西,那些年越想见到就越是见不到,椎心泣血的伤痛之后,放下了,不想了,走远了,却又偶然地相遇......然而,记忆中的那些东西却早已经在岁月的荡涤中灰飞烟灭,他们都再也回不到过去...... 第一百五十九章 司马来顺出院回了家。 赵金元马不停蹄地要赶回柳林,妹妹和妹夫已经调好了休班,打算陪哥哥在天津玩上两天,被赵金元婉言谢绝了,他说,家里、公司和学校里一大堆的事都在等着他处理,他得抓紧回啊! 临行,他抓住妹夫的手郑重地说:“兄弟,我这辈子就把妹妹托付给你了,我可就这么一个妹妹,我们俩从小相依为命......请你一定要好好待她,大哥这儿谢你了!” 赵金元说着眼里竟忍不住盈满了泪花。 “说什么呢哥?金香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我一定会照顾好她,你和爸就放心吧!爸那边就劳哥多照顾,我和金香一有空就回家去看你们呀!” ...... 司马来顺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告诉张彩芹,他见到他们的小风了,那可是个好孩子,还是个国家的人民教师,人长得英俊高大,像极了当年的他!只是,不知道啥原因至今还没有成个家...... “还有你那个闺女金香,那也是个好闺女嘞!她竟然是我的主治医师,要不是她,我恐怕这辈子都见不到咱那儿子!” 司马来顺兴奋地说着,张彩芹惊愕地看着他,木讷的表情让人看不出她是悲是喜,浑浊的眼睛里再也没有了泪水。 这两年,司马来顺明显地感觉到张彩芹的大脑反应极其迟钝,还有间歇性的失忆。这个好强倔强的女人终于抵挡不住生活给她的一次又一次的打击。 她脸色灰暗憔悴,精神状态每况愈下。她常常无意识地盯着某一个地方一坐就是半天,直到小孙子放学回家才想起来还没有做饭。 司马超群死不死活不活地躺在床上,吃喝拉撒全靠她一个人伺候着,还要不时地给他做按摩。这么多年,再脏再累张彩芹都没有放弃过希望,她原想儿子年轻、活力旺盛,好好照顾个一年半载,没准儿他就能醒过来。尽管她知道就是有朝一日能恢复成半个正常人,公安局也没法儿让他去服刑。就算她明知道她的儿子身体恢复好了也得让公安局一枪给崩了,可她这个当娘的也不肯少喂他一口,好歹他还有个小小子,他活一天,那小小子就能有一天的爹...... 谁知,几年过去了,她最初的希望越来越渺茫,更要命的是,儿子全身生满了褥疮,她得不断地给他清理创面上的脓血。 夏日里,两个电风扇日夜不停地吹着,她不停地驱赶、拍打着偶尔飞进屋来的苍蝇,但还是时不时地见有几条细小的蛆虫从伤口里滚落出来,瘆得她浑身哆嗦还不得不咬着牙给他做着全面的清理。可怕的是,这伤口不但一直不愈合,而且越来越往外扩展,就这么向外敞开着、蔓延着,有几处都已经露出了骨头。 司马超群三天两头地高、低烧不断,张彩芹一刻也不能停歇地忙碌着。还要给他定时喂药喂饭,清理那恶臭难闻的大小便。有时还要去请大夫来给他挂吊瓶儿。这几年,她可真是遭了大罪了! 张彩芹几年如一日地就这么伺候着一个植物人儿子,她累得曾几次晕倒在儿子床前,可醒来依然要做着这一切。几个要好的工友和大夫都劝过让她放弃,可她终于横不下那条心。 如今,这小的还没有走,老头子又得了癌,终日里疼痛难忍,大汗淋漓。每当疼痛袭来,枕套和身下的床单都被他撕扯得丝丝缕缕,让人不忍目睹。他还时不时地会咳出一滩血来,令她心惊胆战! 第一百六十章 这天,司马超群又一次发起了高烧,张彩芹又要出门给他请大夫,不巧,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她出不了家门,便捯饬着给他喂了些药,并给他做着物理降温。中午的时候,她又一次累得实在撑不住了,眼前一黑又倒了下去......那一刻,她多么希望与这个世界永别,那将是多么好的解脱啊!可是,没有,她一次次晕倒又一次次醒了过来,每一次的醒来都令她十分懊恼。老头子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把她扶到了床上,她又活过来了,她恨这阎王爷为什么不要她的命,又把她推了回来。 “她娘,算了吧,你这样不是疼他,让他走吧,别留着他遭罪了!我也一样,老天爷,求求你了,让我们爷儿俩一起走吧,一起走吧!” 司马来顺仰天长叹,乞求上苍尽快把他和儿子一起带走。 这次,张彩芹真的没有心劲儿了,她听了老头子的话,不再用针管儿给儿子喂药喂饭,她索性倒在床上放松了身心痛痛快快地睡了一觉,这一觉,她睡了一天一夜,老头子也没有叫她。昏昏沉沉的睡梦中,她仿佛觉得大儿子司马昌盛回来了,他进得屋来,环顾着四周朝里屋里叫了一声“妈”。 张彩芹一个激灵爬起来跳下床追到了屋外,然而,一切如故,外间里躺着一老一少两个半死不活的病人。她定了定神儿,确信刚才的场景是在梦中,这才喘了口粗气回到了屋里。 外面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她失神地在门口坐了大半天,罢了,才无奈地站起身来去给老头子做了点吃的,然后再去看儿子,她试着用针管儿给他喂了点儿水,可是,水马上从另一边的嘴角里淌了出来——他已经不会下咽了。 第二天凌晨,司马来顺疼过了一阵子之后,挣扎着起来看了看儿子,他已经停止了呼吸,他——走了。 司马超群的丧事完全由矿上义务组成的“红白理事会”帮助料理,骨灰盒依然葬在了埋着他两个哥哥的山坡上,它的对面就是“乱坟岗”,那里埋葬着几十年来在矿难中死难的矿工弟兄。他们有的暂时回不了老家,有的就根本没有老家可回。 看到刚刚九岁的小孙孙司马英豪披麻戴孝送走了他爹,司马来顺落泪了,他想起了他自己小时候也是这么大,也是这么披麻戴孝送走了自己的爹爹...... 一切就绪以后,夜里,小英豪毕竟是个孩子,他白天累了一天,晚上一上床不大会儿就睡着了。司马来顺把彩芹叫到床边,双手握住了她的一只手说:“老婆子,我恐怕也活不了多少时日了,你要有个思想准备。” …… 张彩芹失神地看着远处,忽然有一滴浑浊的泪滴落下来,正打在司马来顺粗糙的手背上。两个人都没有去擦,任由它从他的手背上滑落。 “我死了,你咋办哪?” 良久,司马来顺对彩芹说。 张彩芹没有说话。 “老婆子,你相不相信因果?不管你信与不信它都是存在的。这人啊,你造了多少孽就要受多少罪,少一天都走不了你!你信不信?唉,不到临死的时候你就不会醒悟,这些天我一直在寻思:人这一生对别人付出了什么,无论是善的还是恶的,最终都会回到自己身上......唉,别犟了,认了吧,不认账不行啊!夫妻是缘,儿女是债,这几个小子都是来讨伐我们的呀!我突然觉得,当年那老赵头没有把孩子给咱们是对的,是对的呀!......我的罪快受完了......有件事你必须得答应我。” 司马来顺说到这儿停了下来,他要等彩芹点了头才肯再往下说。 “他爸,什么事?你说。” “你要先答应了我。” “好,我答应你,你快说。”张彩芹顿了顿表态说。 “等我要走的时候,你可不要挽留我,也不要再送我到医院里去折腾了,我的病我自己知道,我的寿辰到了,我的罪受完了,让我安安静静地走吧。我的骨灰不要去儿子们的那个山坡,更不要埋进那‘乱坟岗’,我要回家。到时候,矿上肯定会派个车,有什么事你就找老七他们几个商量。你一定要把我送回河南老家去,你可千万记住喽!把我送回老家,交给沈秋英,到时候她应该还在。如果沈秋英不要我,你就给她多说几句好话,认个错儿。唉!实在不行,你就把我交给二虎,他就是再怎么恨我他也是我儿子,到时候该怎样他还会怎样办嘞!” 张彩芹没有说话,她又木讷地望向远处。 “我知道你一辈子都是个倔脾气,不肯向人低头,但为了我,看在我当年抛妻别子大半辈子都跟了你的份儿上,到时候你就低个头,让我好好还乡,入土为安,好不?” 张彩芹还是不说话。 “我的好彩芹嘞,我一辈子只求你这一件事,你一定要随了我的愿,否则我的鬼魂儿都不会安生哩!我在外漂了大半辈子,我不愿意再‘漂’在外面了,我要回家!那里才有我的“根”!我要回家去找我娘,我离家这些年,她老人家的鬼魂儿都在到处找我哩!” 司马来顺说着说着已经是泣不成声。他拉着彩芹的手不肯松开,他原想着自己的后事还早,到时候交代给儿子们就好了,可他没有想到,这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儿子们年轻少壮风华正茂,却夭折的夭折少亡的少亡一个个都先他而去了,到了(liao)他还得求一个孤老婆子把他送回家。 “真要是实在不行话到时候你就说句话,让老七他们送我回家......” 司马来顺见张彩芹一直不说话心里实在没底,便一次又一次地央求起她来。 张彩芹终于点头答应了司马来顺的请求,答应到时候她一定亲自把他送回家。 “大半辈子的夫妻了,再怎么着我也得送你一程,交给谁我也不放心呢!” 司马来顺见张彩芹终于答应下来,不由得喜极而泣:“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你真是我的好彩芹嘞!等我走后,你就带着咱这小孙孙去找咱那儿子吧,别再逞强了!一个孤老婆子,带着个小小子,你还硬逞什么强嘞!咱这些年家里有多少存款我也从不过问,反正都在你手上,你看着随便安排吧。等我死后,矿上会给一些丧葬费、补助金什么的你就不要过问了,我立下个遗嘱,一切都由二虎来办吧!好不?” 张彩芹又默默地、失神地望向远方...... “唵?你说好不?你一定要答应我!” “嗯,一切都听你的。” ...... 第一百六十一章 司马来顺出院以后苦挣苦熬地又活了七个月,这已经算是个奇迹了。 阴历十月,正是他当年带着大着肚子的张彩芹来矿上的那个季节。天气已经开始寒冷,四处都飘满了落叶,满目的萧条和苍茫预示着严冬的到来。 疼痛已不再是司马来顺最后几天的生命主题,确切地说,他已感觉不到疼痛了,他的神志开始恍惚不清起来,含含糊糊地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这件袄子你可不敢这么糟蹋,这是秋英过门的衣裳,她平时都舍不得穿哩!” “老七——危险!快闪开!” “爹,你去哪儿了?我娘她病了,我们没有钱给娘买药治病啊!” “爹,我冷,我饿......” “你别拦着我,我要去找我娘,我娘她不见我会活不下去的!” “娘,不要哭,我来了!” 司马来顺发着低烧,含含糊糊地说了两天胡话就走了。张彩芹依然没有泪,她木讷地在老七和几个工友弟兄们的指使下做着该做的一切...... 火化那天,矿上的“理事会”张罗着给他开了一个简单的追悼会,又安排了一辆车,用黑纱裹起那个“盒子”交给了张彩芹。 老七说:“嫂子,我们启程吧。” 九岁的司马英豪抱着爷爷的遗像跟着奶奶上了车。 老七祷告了一声:“大哥,我们启程上路了,你跟上。” …… 如今的杏花岗和桃花湾一带的村庄可变了大模样,街两旁三层小楼巍然挺立,家家都是高门楼宽大门,比早年的地主老爷都气派多了。 十几年前,司马长峰再一次回来为母亲翻新了老屋。 记得,第一次回来盖房是在他参加工作后不久,结婚之前。他考虑着结了婚他总要带媳妇儿回老家来看一看,得有个住的地方。那时他只是拆了老屋在原地盖了三间大瓦房,又盖了两间西屋、一间厨房和一个卫生间。 第二年,他就给他娘带回来一个又高又俊的儿媳妇...... 媳妇儿的父母都是“大干部”,人家姑娘啥都没要,反倒给婆婆带来了一大堆的礼物。婆婆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就给她花三十块钱买了块手表,死劝活说让人家孩子收下了。 次年,儿媳妇就给她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孙子——司马英杰和司马俊杰。 后来,二虎也到了结婚年龄,大虎又帮他弟弟盖了屋,娶上了媳妇儿。 二虎家的倒是先开花后结果,生了一儿一女如花似玉......再后来,兄弟俩又一个出钱一个出力,给母亲和乡亲们建下了这座居家的念佛堂,那年,干娘还专门请来了云佛寺的“师父”过来帮她安排了佛堂里的布置,还瞅了个良辰吉日为那些佛菩萨的塑像开了光。 沈秋英住在下首的厢房里,她老人家大半生吃素念佛,过午不食,生活日趋简单化:一屋、一床、一桌、一椅、一橱即可。铺盖一单一棉,穿着也只是简单的几件单衣和棉衣。除此之外,其他的所有家什都让她零碎把火地送给了需要的人,或好友或乞丐或路人。儿女们给她寄来的衣服她也是经常送人。尽管如此,每年季节交替的时候,两个儿媳妇和女儿云朵还是不断地给她买一些衣物、鞋子和一些小物件,屡说不改。后来,她就干脆不说她们了,任她们爱买就买,她需要的就留下,不需要的就把它送给需要的人。 因为离寺院比较远一些,除了一年中几次大的法会,十里八乡的信徒居士们都喜欢到她这里来念佛共修,师父们一有空也不断地过来讲法,儿女们还为她请了个干净利落的“小媳妇儿”给她做“保姆”,来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夏天为她装上了空调,冬天,一入冬就为她烧起了“暖气炉”。 尽管这样,大儿子司马长峰和女儿云朵还时不时地要接母亲去他们那边住上一年半载,他们家里也都请着保姆,还专门在家里为母亲装修了一间念佛堂,保姆没事的时候就陪老太太诵经念佛。沈秋英还跟着这两家的保姆认识了不少字,她高兴地觉得自己也成了个“文化人”。每当沈秋英从儿女那儿回村,村里的一些老友们都过节似的聚集在沈秋英的家里问这问那,好不热闹!她们问秋英在儿子和闺女那里住不住得惯,沈秋英总是说:“住得惯,住得惯,哪儿都一样!” 第一百六十二章 沈秋英多年来早已经是随遇而安一切随缘,她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听经念佛,无烦无忧、身心安乐。保姆跟在沈秋英身后形影不离,也成了一名虔诚的佛弟子。 此刻,沈秋英正和她的小保姆盘腿坐在莲花拜垫上一心不乱地念着“阿弥陀佛”圣号。 山西矿务局某煤矿的小车司机一路打探着来到了沈秋英的家门前,张彩芹怀抱着司马来顺的骨灰盒走下车来,她的小孙孙双手捧着爷爷的遗像紧跟在奶奶身边下了车。 一行人来到沈秋英的家门前,只见大门两旁用烫金镶着几个大字格外醒目:佛光普照,慈悲为怀。 张彩芹进得门来,正对面佛堂上的“佛光普照”四个大字闪着金光,整个院子回响着悲悯神圣的佛教音乐。音乐声中,她看见沈秋英正背对着门面向佛像坐在拜垫上念佛,一种无名的悲戚从她的后脊梁袭来,她带着小孙孙在佛堂外跪了下来: “对不起,老姐姐,来顺我给您送回来了。” 沈秋英如如不动地念着佛,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了她在门外跟她说话。 “老姐姐——,我把来顺给你送回来了。” 张彩芹提高了声音向着屋里又说了一句,佛堂里除了念佛声还是没有动静。 旁边的厢房里走出了正在为母亲检修线路的二虎,他一出门看见了跪在地上的张彩芹就忍不住开口骂道:“嗬,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你霸占了一辈子了你就占着呗!送回来干啥?啊?” 张彩芹没听见似的跪着不动。 站在大门口的老七,耐不住僵局上前一步正准备帮忙说些什么,这时候,佛堂里走出了沈秋英,只见她上身穿一件大红色轻薄羽绒服,黑裤,脚上穿一双黑色软底布鞋,耳垂上的金耳坠儿和腕子上的手镯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她左手拿着一串紫檀念珠,步履轻盈,体态庄严、神色威仪。 ——七十多岁的沈秋英看上去倒比六十岁的张彩芹还要年轻十岁。 “是山东的赵满囤家的吧?”沈秋英终于开口说话,“二虎,怎么跟客人说话呢?还不快跪下?把你爹接过来——厚葬!” 司马长坡双膝跪地接过那用黑纱裹着的匣子,便忍不住涕泪横流,泣不成声...... “老姐姐,对不起,你一定还在恨我吧?” “阿弥陀佛!”沈秋英双手合十,“唉,说什么恨不恨的,人到这世间来一遭都是匆匆过客,过客!” ——如今的沈秋英,她已经没有了爱,也没有了恨,她的世界里只有佛的清净与慈悲!看破、放下,一心念佛,福慧双修,不起心不动念,临命终时回归西方净土是她今生修行的终极目标! “兄弟,招呼车上的弟兄们进来喝口水吧。” 说话间,沈秋英已经下来了三级台阶朝老七他们走来。 “不啦,我们回吧。”老七回答道。 “那怎么行嘞?这大老远的麻烦你们把你来顺大哥送回家,不喝口水暖和暖和哪成哩?” 沈秋英说着就招呼旁边看热闹的几个半大小子把他们带进东厢房的客厅里,沏茶倒水招待客人。 这几个半大小伙子大多是村子里沈秋英的孙子辈,只听沈秋英一声招呼,院子里“呼啦”又来了十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们在几个长辈的指使下不大会儿就在院子里搭好了一个简易的“灵棚”,将司马来顺的骨灰安置妥当,然后分头站在两边随时听命。 不大一会儿就有佛友闻讯赶来以佛教的仪式为司马来顺开示念佛,超度魂灵。 张彩芹被晾在一边儿不知所措——这个家里没有她呆的地儿啊!她只好牵起小孙子的手回到车里等候。矿友们在老七的带领下进屋喝了杯水便起身告辞,沈秋英热情地挽留他们吃了饭再走,老七拱手请老嫂子留步。 回到车里,老七问张彩芹:“老张,你是跟我们回矿上,还是?” 张彩芹说:“我回一趟山东再说,因为路途远,还得麻烦弟兄们再送我一程。” …… 司马长峰接到弟弟的电话,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不敢惊动旁人,他只把自己的贴身秘书叫到跟前,安排了一下手头的工作,便打算自己驾车带上夫人和儿子们一起回老家奔丧,但没想到还是“走漏了风声”,司机早已经开出车子等候在了车库门口。 司马英杰和司马俊杰接到父亲的“命令”各自驾车带上自己的老婆孩子,聚集到父亲这里,爷儿仨三辆小车儿浩浩荡荡出发了。 司马云朵一家三口从另一座城市开车过来在市郊与大哥一家汇合,一起赶往河南老家。 车子一开出市区,他们就发现有几辆小轿车已经悄悄地跟在了他们后面...... 司马长峰一行赶到家的时候,市、区和县里的小轿车们早已经先他们一步停在了司马长峰家的村子里,各色的小轿车一拉溜儿排满了他家门前的那条正大街。 这阵势引起了围观的村民们不断地咂舌唏嘘,感叹司马家这场葬礼的气派,几位年老的长者则私下里感叹议论沈秋英如何坚强地熬过了这四十多年的“活寡”,司马家的大小子如何为他娘争了一口气,如何地光宗耀祖为祖宗八代都增添了荣光…… 第一百六十三章 张彩芹让矿上的车把她送到了山东境内的黄河边上,没让他们过河,就让他们回了。她说她手上有她亲人的手机号码,待会儿她就打电话让他们来接她。 过了黄河大桥,放眼望去四野满目苍凉,涛涛的黄河水,呼啸着奔腾而去一去不复返。几十年前,她孤身一人离开这儿孤注一掷去找司马来顺,几十年后她仍然是任然一身又回到了这里...... 她的心一阵悲凉,她又想起当年那一卦下下签: “水中捞月费功夫,费尽功夫却又无;莫说闲言并乱语,枉劳心机一场空。” 她的心一阵阵刀扎似的难受...... 张彩芹手牵着年幼的孙孙司马英豪回到了山东柳荫镇三合村来找她的儿子司马长风。可她哪里知道,地处大堤以外滩区的三合村早已经得益于国家“新农村改造”的好政策,响应国家号召和其他几个村庄一起搬到了黄河大堤以内的“居民新村”里,住上了“小洋楼”?原来的村庄早已被推土机推成了一马平川,都已经种上了庄稼。 她无助地在原地转悠了两天,夜里就带着孙子栖息在附近的一座破庙里,冻得瑟瑟发抖。情急之下,她又犯起了“迷症”,分不清了东西南北,也叫不出了亲人的名字。路上带了点儿吃的,也早已经吃光了。 司马英豪一看奶奶又犯了“迷症”,急得“哇哇”大哭起来。 好在第三天有几个人来老村上迁坟,司马英豪操着山西口音连说加比划地告诉他们,他和奶奶是来投奔亲人的,可是他们找不到他的家了。可他们怎么也听不明白,他们要找的人是谁,住在什么村子。一行人只好把祖孙俩带到的了镇上的派出所。 派出所里的民警查看了张彩芹的身份证,发现是山西境地的。老太太木讷地前言不搭后语说不清她要找的人是谁,工作人员只好打算把他们送回原籍,但随行的小孙孙说他们不能回去,他们山西那边的家里也没有别的亲人,回去也没有人照顾他们。之前,他听奶奶说过,山东这边有他们的亲人,他们来一趟不容易,要民警叔叔无论如何也要帮他们找到亲人...... 小小的司马英豪这几年随奶奶经历了那么多事以后也渐渐长成了个“小大人”,他已经有能力替奶奶决定一些事情了。 民警们渐渐明白,这个老人就是个精神病患者。他们只好把这一老一少送到了县里,在电视台上拍录了一则“寻亲启示”。 赵满囤在电视上看到这一老一少认出了张彩芹,当即就流下了眼泪。他立马就给住在县城里的儿子打电话,让他去接回他的娘和那个孩子。可赵金元当即就拒绝了他,他说他没有这个娘,让她从哪儿来还回哪儿去。 赵满囤在电话里大声地骂着儿子真是个“不孝子”,那可是你的亲娘嘞!赵金元没有理会爹,径自把电话挂了。 赵满囤自言自语地嘟囔了一句: “你不去接我去接,那毕竟是我明媒正娶的女人!” 第一百六十四章 赵金元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蒙头大哭了一场,等他觉得心里好受了一些,才坐起来深深地呼了两口气,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他不停地在自己屋子里来回踱着,脑袋沉重得像是灌满了铅。 这时,妹妹金香打来了电话,这个自幼想娘想疯了的妮子在电话的那端已经激动得浑身颤抖泣不成声: “哥,咱有娘了,咱有娘了啊!你一定快点把咱娘接回家里,我这就请假回家呀!” 这个苦水里泡大的小妮子真的是太缺娘的爱了。 赵金元没吱一声就挂了妹妹的电话,他固执地僵在自己的屋里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不是不能接受母亲的回归,而是无法原谅当年她狠心抛下他们兄妹,以至于给他们造成了种种痛苦和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还有,电视台里有那么多的熟面孔,他抹不开面子...... 赵满囤租了辆车连夜赶往县城里的电视台接回了自己曾经“明媒正娶的女人”和那个叫司马英豪的“小孙孙”。 他一路上兴奋地问着张彩芹和那个小小子一些话,那劲头好像彩芹从来都不曾从他身边离开,她只是走了趟娘家,串了趟远门亲戚...... 金香下了火车先来到县城她哥的家,她要邀她哥开车一起回家。 哥哥现在是柳林县第三中学的副校长,在县城里买了套大房子,又换了辆新车,赵金香觉得她这个哥真的是一把过日子的好手,他除了上班,业余时间还经营着个食品公司,如今也成了这个县城里小有名气的“业余老板”,可不知为什么,这些年怎么就遇不上个合适的嫂子呢?这也是这些年最让爹和她操心的事情。 “哥,人生在世不容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要学会原谅,原谅别人就是放过自己。生活本来就已经够累了,放过自己吧,哥。何况那是咱的娘!” 金香一路上开导着她哥。 回到家里,金香看见她小时候日思夜想可从来都记不起模样的娘如今那憔悴的容颜和木讷的眼神,禁不住悲从中来大放悲声...... 赵金元也禁不住一阵阵心酸难过,他和妹妹儿时那些没娘的苦日子又一幕一幕闪现在眼前,赵金元禁不住也哭出声来。 张彩芹木讷地看着他们,面无表情地蠕动着嘴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此刻,她恐怕根本就记不起面前的这一对儿女究竟是她的什么人,他们为什么一见到她就哭啊? 兄妹俩留在家里住了一晚,这一晚,赵金元内心里翻江倒海,无法入睡,童年及少年时期苦难屈辱的一幕一幕交替在他内心上下翻腾着,那无名的屈辱和心酸重又折磨起他的心。 金香哭罢就很快恢复了常态,她把这一老一少弄到洗澡间里,从头到脚给这祖孙俩洗了个透遍儿,一直忙到半夜才睡下。 张彩芹木然地任由金香摆布着,口里不住地叫着“肖娜”,她把自己的女儿当成了她的儿媳妇肖娜了。 赵金香,这个自幼命苦的娃娃根本就没在她娘的心里烙下多少印记...... 第一百六十五章 第二天,金香早早地起了床,开了哥哥的车到镇子上去给这祖孙俩买换洗的衣服和鞋袜。 张彩芹起了床,先前呆滞的眼神有所改善,动作也灵动了很多,她没用谁指引就自己来到洗手间里洗了脸。然后来到院子里问正在玩耍的小孙孙:“豪呀,我们这是在哪里呀?” 赵金元和他爹闻声立刻惊喜地奔到院子里,他看见彩芹惊愕地望着他们,渐渐地,泪水溢满了她的眼眶,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随即,她折回到屋里拿出她的那件外套,撕开了衣服的里子,十几张存款单掉在了地上。她慌忙捡起来把它们整理好了走到赵金元跟前,上下打量着金元: “你,你是......小风?金元儿?” 赵金元朝他点了点头。 她立刻惊喜地围着他打量了一圈儿,自言自语着:“嗯,是,是我想的模样儿,梦里梦见过,就是这个模样儿!” 她突然激动地颤抖着双手把那叠存款单硬往金元手里塞:“儿啊,这些都给你,全都是你的!” 赵金元接过来那些单子,他看见十几张存款单上都用小孩子写字用的铅笔歪歪斜斜、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司马长风”...... 泪水模糊了他的眼睛。 他把那些存单放回到母亲的那件衣服里说:“我不要,您留着。” 张彩芹立刻又从衣兜里掏出来那些单子塞回到赵金元的怀里...... 好了一上午,中午吃饭的时候,张彩芹又“迷瞪”起来。她突然指着赵满囤说: “别过来,过来我就死给你看!” “爹,你别不要我啊!” ...... 她又指着金元说:“你要怎样?我儿子还在屋里躺着呢!他都被你们打成植物人了,你还要怎样?” “你们干什么?他捅了你家那婆娘活该!他就该杀了她!” “嘿嘿,杀个人有什么了不起!是你家的女人害死了我儿子!” ...... 她看见金香从外面进来,忙激动地迎上去一把拽过金香的手说:“肖......肖娜,你可回来了,咱娘儿俩领着孩子好好过日子!” ...... 金香说,娘真的是疯了,是典型的精神分裂,她要把她带到天津去抓紧治疗,不然,她这个娘就废了。 尽管金香马不停蹄地求医问药抓紧给她的娘去治病,但张彩芹还是会不定期地发作,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她常常歇斯底里地叫着死去了多年的儿子们的名字,又时常莫名其妙地认定对面走过来的行人就是来报复她的“仇人”,她甚至把菜刀掖进裤腰里到大街上去找她的仇人们“算账”,而且一走出去就找不到家门。最近发展到赤身漏体就往大街上跑,口里还胡言乱语说着一些淫秽、骂人的脏话。若是遇上一些男人的挑逗,她就会说出年轻时和司马在一起时才说的一些个私密话。碰上哪天“高兴”,她还会把自己年轻时偷偷摸摸和司马做过的那些个“破事儿”像讲故事一样地抖喽给路人听,引得众人哄堂大笑。尽管人们知道她是个“神经病”,对她说的话也似信非信,但赵满囤老人和儿女的颜面也被她丢了个精光。赵满囤气得把她关在了家里不让她出门,她就不停地捶打门窗、撕扯自己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直到满头的花白头发被她撕拽得寥寥无几。身上的衣服也时常被她撕扯得丝丝缕缕不成样子,她不时地谩骂着什么人,有时候还会不停地啃咬自己的指甲。 爷儿仨商量着只好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 金香伤心地哭着对她哥说:“哥,你说,咱咋就没有个有娘的命呀?” 赵金元无奈地说:“别伤心了,这哪里是我们能够左右的?我们尽力吧!” 第一百六十六章 小英豪由赵金元带到了县城里去上学。他把他带到自己新买的大房子里,给他置办了一套儿童专用的家居和学习用品,他们俩各自有自己的书房,晚上按时给他辅导作业,星期天还送他去学“国学文化”。 有了大伯的指点辅导,小英豪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地提高。赵金元也从他身上找到了一种做父亲的喜悦和成就感。 一天,赵金元接司马英豪放学回家,路上,小英豪欲言又止满腹心事的样子。 赵金元说:“小子,我看你今天好像有心事,有什么事就跟大伯说说,不要憋在心里。” 小英豪长出了一口气说:“大伯,我可不可以不叫你‘大伯’呀?我想叫你‘爸爸’。” “为什么呀?” “因为,因为你非常疼我,而且长得也很像我爸爸,同学们都有爸爸,我跟他们说你就是我爸爸,所以......所以......以后,我不想叫你大伯了,我要叫你‘爸爸’!” “好啊,可以,以后你就叫我爸爸好了。” “好!爸爸——” “哎——” ...... “爸爸,你知道吗?男孩子可不能没有爸爸,没有爸爸的孩子会活得很怯懦很自卑的!” “噢?” “嗯呐!” “你有爸爸呀,我就是你爸爸!所以呀小子,以后大可不必自卑,你要挺起胸膛来做个好男人!” “好嘞,爸爸!” 小英豪答应着,胸膛挺得直直的,满脸的自信。 “父子”俩相处得非常融洽。只是,每次跟爸爸到精神病院去看望奶奶,小英豪总会很痛心地哭上半天。金元知道,他这是在心疼他奶奶。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赵金元就干脆不让他去了。 升初中的时候,小英豪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重点中学——柳林一中,班主任竟然是秦东海,这让赵金元感到非常意外。 秦东海说,他的女儿去年考上了大学,儿子今年读高二。两年前路遇被查出了乳腺癌,切除了一侧的**。他便没了任何心思再去经营他在杭州的事业,于是他盘掉了杭州的公司和酒店,回来上班了。往后,他决定在家好好教书,照顾好路遇,哪儿也不去了。 都说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苦......他原想这辈子能给她足够的钱花,让她过上好日子就是最大的幸福,可是现在,他终于明白,幸福就是两个相爱的人彼此相守,就是所爱的人能够健康地活着。他说,人生的苦难为什么总是来得这么突然,他还没有腾出时间来与她好好相爱...... 秦东海,这个平日里阳光乐观的男人一时间竟也忍不住在他面前哭得一塌糊涂。 赵金元默默地听他诉说着,却立马不知道该怎么来安慰他。 爹眼看着已经“八十”出头了,还在一个人做饭、洗衣和操持家务,他老人家身子骨虽然还硬朗,但赵金元还是把他接到了身边。女儿金香一有空就把他接到天津去住上一些时日,去年,他对女儿说,人老了就不要经常去住闺女家了吧,万一哪天碰巧死在了闺女家里,那可咋办呀? 闺女说他充其量不过是个“80后”,身体还好着呢!她每年都带他去做一次健康体检,身体各项指标都还在正常的范围值。金香和他开玩笑说,看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活个“90后”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她要他少抽烟多锻炼,活成个百岁以上老人是他们全家人努力的目标。她还要带他去坐一坐高铁、动车、游轮和飞机,去看一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赵满囤说:“成。我不晕车也不晕船,到哪里去步行也能跑得过你们年轻人嘞!现代人的生活比起从前就简直赛过了活神仙,老天爷要叫我活到300岁我也没有意见,但人不能太贪心,该来就来该走就走,活到个寿终正寝无有灾殃就好。只是,你哥啥时候能娶上个媳妇儿我就安心了。” 赵金元说:“爹,您老别再为我操心了,就是一辈子不娶又有什么要紧?人这一辈子就是能活个畅快就好,要是婚姻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还不如没有的好!” 赵金元很欣赏爹一辈子恬淡从容与世无争。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婚姻之事却成了爹心里一块越积越厚的“心病”。 前几年他老人家南里北里托媒没少给儿子说了媳妇儿,可这小子一个都没有看上,后来媒人们再说的就都尽是些拖儿带女的寡妇了,不用说金元根本也没有搭那个茬。再后来便很少有人上门来给他提亲了。最近几年,赵满囤老人竟然悄悄地攒钱想托人从外地给他儿子“买”回来个媳妇。他曾经偷偷地跟金香说,让她给他凑上3万块,他手上的钱差不多也就够了。 金香“哈哈”地笑着给她爹开玩笑说,要“买”她哥自己就会去“买”,让他不要操这个心了,她哥现在手上的钱“买”十个媳妇儿都用不完。 “再说,你给他“买”来了他要是不要你可咋办嘞?” “他敢!他这次再敢不理不睬的,我就真要跟他急了!眼看着就是半大老头子了,还不急着娶媳妇抱上个娃娃,到老这可咋整啊这?!” 金香说:“爹,您老不知道啊?现在是法治社会了,买卖人口可是要去坐牢的!” 赵满囤老汉听闺女这么一说,懵懂地蠕动了一下嘴唇,叹了口气只好作罢。 第一百六十七章 冯子明的媳妇儿文娟,先前南里北里看病吃了几百副中药也没能怀上个孩子。自从那年赵金元的爹给她捡来了个闺女,两口子就再也不想别的了,一门心思地好好地养起了这个闺女,文娟也不再盼着自己能够怀上孩子,她全身心的爱和热情都给了这个孩子和自己的丈夫。可谁知,在小天赐五岁那年,文娟竟意外地发现自己怀孕了,到医院一检查还是个男孩儿,两口子激动兴奋得几夜都合不上眼睛,当即就给孩子起下了个名字叫“天佑”。 医生说,前几年是因为他们太心急了,精神过度紧张,“欲速则不达”。这不孕不育症啊,可不是你们感冒发烧,吃上几天药就立马好了。它需要一个漫长的修复过程,再说,你们当时的情绪和压力也会严重影响到治疗的效果,越是心情紧张就越是怀不上。可她先前吃的药,做的治疗,都在慢慢地发挥着作用啊!看,这几年你们心情放松了,病也好得快了,这不就怀上了嘛! 冯子明说:“那是,那是!那几百副中药没有白吃啊!” 文娟却说,她之所以能怀上孩子,全是因为她的丈夫人品好,对她也好,感动了上苍,这个孩子是她丈夫冯子明“修”来的。 赵金元说,这个孩子大概是天赐带来的,所以给她改名叫“带弟”吧! 文娟开心地笑着把自己的闺女紧紧地搂在了怀里亲着她的小脸蛋儿。 冯子涛依然像先前那样,下班回来就骑着他那辆破自行车穿梭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现在国家单位里都不让用“公车”了,他这个专职的“小车司机”也不得不下到了“管区”里去“包村”“包队”,上下班也只好坐公交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个人努力,不少人都已经买上了自己的私家车,就连赵金元这样的穷苦出身,还有冯子明这样多年的下岗职工也都买上了自己的楼房和私家车。 可是,冯子涛依然是一个“一穷二白”的“职场老白”,他那点儿工资仍然不够他每月“祸祸”的,每天下了班,他骑着那辆破自行车穿梭于舞厅、酒店和卡拉ok之间,最近又对“福彩”感上了兴趣,百儿八十、三百二百地买着是常事;qq和微信也聊得热火朝天,依然不断地有女人来陪他住上几天,玩上几天......节假日他有时也出去找别人。 最近,他又在网上聊了个不错的女人,这女人是在发现自己的男人出轨后承受不了背叛的伤害而毅然决然地离了婚。他们在网上聊得非常投机,这女人大概以为他就是上帝有情专门派过来拯救她的“天使”吧,所以很快就过来和他住在了一起。 文娟说,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这个女人还真是个不错的女人,不像先前的那些女人那样“混混”,她让金元哥和子明好好地劝劝他哥,从此就改邪归正和这个女人结婚好好过日子算了,免得两位老人老为他操心犯愁,他自己老了也好有个人照顾。可冯子涛却说,他还没有玩够,他这些年已经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再进入婚姻的束缚,即便是勉强结了婚最终也免不了还是个离,这离来离去的还不够麻烦呢!这女人愿意过就在他这儿过着,哪天若是“适应”不了他,不愿意过了就走人,以后也没有什么瓜葛! 冯子明却暗地里跟文娟说,这女人大概是被痛苦冲昏了头脑,不长眼睛又碰上了他哥。这女人呀,要是自己不长脑子,一味地这样天真幼稚,迎接她的永远都会是被人伤害! 文娟实在受不了她大伯哥的这种德性,就和冯子明商量着卖掉了现在住的院子到城东新建的居民小区里买了套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