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完成后》 第一章 “公子,回去吧。” 临江的垂柳旁,面目俊朗的青年青衫乌发,安静地注视着江面上的一艘画舫,六月的天气,晴朗明媚的阳光下,粉红色的轻纱飘扬,丝竹管弦的靡靡之音随着江面的涟漪扩散到岸边,动人的旋律下仿佛可以看到漂亮温柔的技子款款摆动着如柳的腰身,轻柔地抛过一道道烟波,化作柔索,勒住座中人的心。 乌黑的眼睛深沉地望着哪里,一眨不眨,仿佛可以透过那时而飘浮起来的轻纱,看到座中人的模样,看到她脸上可能会有的表情,会是什么呢? 想到她会笑,心中就会痛,想到她眸光专注,眼中便有怒,想到她可能会饮下某个技子献上的酒,然后用曾经注视过自己的温柔眼神看向某一个衣着暴露笑容谄媚别有居心的技子,便仿佛有火焰炙烤着他的全身,那种痛,已经难以形容,可他还是固执地看着,眼睛睁得大大地,任凭那凌乱的柳叶不时擦过眼角,微微泛红。 “公子,何必呢?殿下她总还是中意您的,快回去吧,这里风大。”一旁侍立的清秀少年面露担忧之色,举动却是不慌不忙的,一举一动都透着规矩二字。 “中意。”眼中似乎有一瞬的茫然,昨天之前,或许是这般,但昨天之后,谁家新婚的妻子会在第二天就跑到画肪上玩儿?谁家的新婚之夜竟然是什么都没发生?即便他的妻是公主,这份羞辱,也太过了。 是,他出身卑贱,教坊技子之子,与公主之尊可谓云泥,可是,当她那般追逐自己的身影,甚至为自己做出那些事情的时候,任他怎样出言嘲讽,甚至泼酒侮辱都温言以对的时候,他真的以为她是真的很中意自己,与那些图自己容貌,图自己讨巧的男人是不一样的,与那个自己曾经爱过的白莲花也是不一样的,但是结果呢? 呵呵,结果也是好的吧。她毕竟下嫁给了自己不是吗? 一个教坊之子,也能成为驸马,这几乎成了全国的笑话,可是因为她那一首“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诗词,他又不知道被多少人钦羡着,多少男子愿意取代他的位置,不知为了那位公主的尊贵和美貌,也为了她这般不论门第的深情。 昨天之前,他也是暗自羡慕自己的,甚至觉得那时候死了也是会笑的,可是,结果呢? 不过一夜之间,天翻地覆,一向规矩到可为全国女子表率,唯一出格的事情就是中意他,嫁给他的公主殿下,竟然清晨起来就离府而去,来到了画舫中,一呆就是一天,她是不愿意跟自己共处一室吗? 他想要个答案,于是,他站在了这里,他希望等到那个答案。 画舫中,一身红裳的少女侧卧榻上,她微微眯着眼,长长的眼睫宛若小扇,遮住了眼下浅浅的青影。 “殿下,驸马他还在岸边。” 侍立在软榻旁的中年女子眉心微蹙,完全不懂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昨天公主不是还对驸马那般好的吗?怎么?因为只过了一晚上,她只当是夫妻二人床事不谐,即便公主如此反应有些过激,但,作为皇帝最宠爱的公主,她有这个任性的权力。 “哦。”懒洋洋地应了一句,少女睁开了眼睛,扫了一眼因为她们说话而安静起来的技子,道,“继续跳,挺好的,这曲子也不错。”转而看向这个随侍身边多年的嬷嬷,话音在一瞬间响亮起来的乐声中有些低弱,“……让他回去休息,若是不愿,就随他去吧。” 末一句似乎伴随着一声叹息,然而再看,少女却已然是专心欣赏歌舞的模样,旁边伺候的青衫少年笑着递上来一颗黄色的果肉,红唇轻掀,少女咬下果肉,那少年适时说了一句什么,少女笑了笑,随意地抬手拿了一颗果子塞到少年的口中,换得一个好似娇嗔的眼神。 嬷嬷看出了少女的漫不经心,垂下眼帘,悄悄退后两步,让人将话递了出去,无论怎样,那人,已经是驸马,这,可是公主殿下亲自求来的圣旨赐婚,怎可轻忽。 眼见着一个宫女出去传话,王平,不,公主姚梦欣又想要叹气了,作为一个穿越女,作为一个携带系统的穿越女,她可是已经尽职尽责了,其他的,实在是不想管了。 王平是胎穿的,突然从现代蹦到古代,还是从婴儿混起,最初是比较惆怅的,知道系统存在的时候还兴奋了一下。 可惜她的系统不会卖萌不会诱哄,也没有什么人工智能,机械音一板一眼,公布完她的任务,告诉了她完成任务有多少奖励就再也听不到音了,什么讨价还价要积分,什么跟系统聊天做朋友,都找不到对方的存在,无论说多少都得不到回应,真的不怕被当神经病吗? 认为古代史比较保守的王平克制住了自己的兴奋,然后,日复一日,就在成长中再也兴奋不起来了,无论学多少东西,除了给出一个不断上升的数值之外见不到什么额外奖励,一次次期待,一次次失望,渐渐地淡定下来,对那个本来不曾细看过的任务,也在这枯燥无聊的成长日子里仔细研读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她获得的也许是某个恋爱游戏的变种,因为好感度这种东西基本上也就是恋爱游戏中比较多见。 虽然没玩过,但也听说过,于是,这个“柳毅”是男主吗? 自以为是穿越女主的王平对这个人也有了某种期待,只不过,期待越大,失望越大。 十四岁时,看到那个衣裳挂不住肩膀,与一名中年男人亲吻搂抱的柳毅的时候,随着系统提示音响起的仿佛还有脑中的一道炸雷,那个,就是男主——柳毅? 无论多么不敢相信,但之后的事实还是呈现在眼前,柳毅,教坊技子之子,父不详,出生便充作贱籍,因为容貌不错,幼时便被喜好南风的看中,自此沦落为技。 这样不堪的经历也就罢了,王平可以说服自己一切都是为了任务,即便这任务的奖励并没有说明她会因此重生,但她也愿意去试一试系统是否会因此升级的可能,毕竟,这是她唯一的金手指。 可是在随后的调查了解中,她才发现,这位还有一个真心爱人,某个白莲花一样的小丫鬟,他喜欢她,给她不少帮助,但这种喜欢又不牵扯身体,纯洁无匹,他甚至为那个小丫鬟添妆,若说得再过一些,那个能够娶到小丫鬟的年轻有为的机灵伙计,也能算是他看好然后凑做对儿的。 这种成人之美的事情,若不是真爱,难道是助人为乐吗? 小丫鬟或许市侩或许小气,也就是个普通人的范畴,知道了他的身份也很爽快地跟他拉开了距离,并不存在什么故意利用,恶意接近的事情,而他,自始至终都很有自知之明,从来没有表露过自己对那个小丫鬟的喜欢,俨然只是一个略有好感的大哥哥,分寸丝毫不错。 可是,到底是曾经喜欢过的吧,不然又怎会在某些时候露出那样痛苦的神色。 只是一次偶遇,只是一次呆看,小丫鬟便获得了他的许可,能够接近,而她,因为公主的身份,即便偶遇,即便呆看,得到的也只是厌恶和不屑,甚至还有某些讥诮的语言,嘲讽她是不曾见过男人的。 表白得到的是讽刺讥笑,关心得到的是酒泼,堂堂一个公主殿下,一片真心捧出,换回的不单是冷言冷语,还是不屑一顾。 哪怕是演戏,哪怕是假装,哪怕自己从不曾用过真心,王平也觉得那段时间是最屈辱的,无论多少次被打击,她还要笑得温柔地去接近,只盼望温暖对方冰冷的心,无论周围人给了多少压力,她还是要表现出公主固有的固执和强硬,哪怕为此顶撞疼爱自己的父皇,跟自己的母后吵架,她也还是要执意追逐那个人,嫁给那个人,哪怕沦为全国的笑柄。 然后,终于成功了,洞房花烛之夜,听到那“好感度100”的提示音时,她甚至都有那么一刻反应不过来,呆呆地看着那个一身红衣的柳毅,这一年多,升升降降的好感度有时候都像是过山车,时刻让她提着心,生怕一句话不对就降了好感,若是系统中有察言观色的技能,她必然已经是满值了。 于是,在那一刻,在明白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的那一刻,王平突然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终于,完成了。 然后,在那之后,即便还没有下一场穿越,她也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亏待自己,应该好好享受一位公主的享受。 第2章 明星闪烁,一条搭板探出船舷,红色的织毯铺上,轻柔的丝履踏上,一步步走出,暖香袭人,那些微酒气让夜色也暧昧起来。 “殿下。” 第一时间迎上来的声音干涩,唇也是干的,吹了一日的风,皮肤都燥了,嘴唇上有些起皮,白皱中似乎还夹杂着暗红。 “哦,是驸马啊?怎么还没回去?”微微有些醉意的王平扶着身边少年的胳膊,睁大了眼睛看向走来的人,俊朗的面容的确很是出众,这样的年纪,对古代来说也许有些老,但在现代,正是一个人年轻有为的时候,充满着男性的魅力,那一双眼眸流转之间的风情,怕是唯有那些久经情事的人才能有的媚。 挺拔的身姿如白杨如苍松,充满着向上且坚定的意味,单从外表上来说,怎么也是九十分朝上,怎么看都是精英,若是以前,怕是无论如何也轮不到她来嫌弃他的,因为这样的人,不会把目光给普通的她。 而现在…… 唇角微微含笑,手伸过去,搭在那已经冰凉的手上,“已经晚了,回去休息吧。” 那温柔的笑容仿佛一如昨日,恍惚中,柳毅点了下头,再回神,已经在车上,公主的车驾自然很大,即便同处车上,两人却也分开了,中间隔开了一个人的空位,手也松开了。 年轻的公主侧着头,一手撑着,外面的烛光照在她的脸上,形成了一片阴影,看不到她的表情,柳毅僵硬了好久,动了动,挪坐到了她的身侧,忍着那暖香和酒气带来的不好想象,伸出手去想要为她按按额角,她大约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吧。 “唔……”反射性躲开了的王平看着那伸出来的手反应了一下,被酒精荼毒的大脑才恢复了一些理智,“不用,驸马歇着吧,都累了。” 柳毅的嘴角动了动,似乎想要扯出一个不那么尴尬的微笑,往常,他总是能够笑得很好看,而现在,在这个只有两个人的马车中,他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随驾的马蹄声哒哒地响在耳边,车驾被队伍包围着,即便看不到,但他知道,外面都是人,今天的事情已经足够让他这个才当了一天的驸马颜面扫地,而若是此时质问,无论得到什么回答,也会让其他人一饱耳福。 也许,都是该的,他本就不该奢望什么,而这样卑贱的他,还能够得到驸马的身份,已经不应该再有其他奢望了。 慢慢收回手,握成拳,他,只是有些不甘,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一如当初,他不知道她中意自己什么。 重新闭目养神的王平并没有看到柳毅晦暗的表情,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出于责任,她不会跟这个男人分开,因为那只会让他的际遇更加不堪,若是不曾遇到也就罢了,既然与自己有关,她便不能那么做。 至于其他,她从来没有爱过他,也就无法跟他幸福生活,为了任务而强笑已经够痛苦了,任务完成之后怎么也要让她快乐轻松一点儿,至于其他,实在不能够考虑太多,比起柳毅以前的生活,现在这般,也算救他出苦海了。 只不过,也许今天有些过分了,但也真的是想要庆祝一下任务的完成,至于不带柳毅去画舫,她从来都没说过他不可以上来,只是感性上,不想再看到这个从未用过真心的任务对象罢了,她从来小肚鸡肠,不是那种可以把别人的羞辱一笑而过的。 很快,公主府到了,下车之后,王平很自然地打发了柳毅回去,借口都不愿意多想,只一句“今天累了,驸马也早点儿休息。”就让柳毅回到了昨日的新房,而她自己,还有另一个院子可以住。 回到院子,王平很快就洗漱睡觉了,她确实累了,为了应付过去昨夜,她几乎跟柳毅彻夜长聊,最后都是趴在桌上睡的,而今天,又看了一天的歌舞,中间虽然也有睡觉休息,但总觉得没有睡好。 值夜的嬷嬷听着公主逐渐均匀的呼吸声,吹熄了两盏灯火也躺到了榻上,却久久没有睡意,瞧着公主和驸马的样子,怕是不太好啊。 真是搞不懂,当初公主对柳毅的痴迷,她也是亲眼见了的,脾气温顺的公主头一次那么任性执拗,哪怕是皇后娘娘,也不曾劝动她,那种“非如此不可”的气势实在是像极了万岁爷,让人不得不让步,那句“一生一世一双人”更是感人无数,谁知道不过一天时间就…… 几乎忍不住叹息,若不是知道的,她都要以为是换了一个人,那种突然就倦怠下来的感觉真是…… “驸马,公主已经睡了,有什么事情,明日再来吧。” 院门外,守门的侍卫声音压低,即便如此,还是让嬷嬷听到了,毕竟,这一处院子并不算大。 看了公主一眼,她好梦正酣,嘴角似乎还有着些许笑意,嬷嬷有些犹豫地起身,到了门外,正好看到被侍卫挡住的柳毅,他青衣如旧,并不曾洗漱的样子,苍白着一张俊脸,目露期待地看向门口,看到是嬷嬷的时候,微微失落。 那一双眼中的情绪太直白太清晰,让人马上知道他在期待什么,失落什么。 嬷嬷轻声道:“驸马爷,公主殿下已经睡了,驸马若是有什么事,还请明日再来吧,别搅了公主好梦。” 嬷嬷是看着公主长大的,自然不满样貌出众才华出众的公主殿下竟然选了一个身世那般不堪的驸马,即便这已成事实,她却仍是对驸马没有多少好感,如此客气,也只是看在公主颜面上罢了。 不单嬷嬷如此,公主府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如此,即便有些感动于那首词的,但当那词的对象是这样一位人,怕是谁都会有些不满怨愤的情绪,他凭什么呢? 柳毅抿着唇,或许是用力过猛,唇上出现疑虑血色,眼神深深地看了一眼朱门,没有多说什么,柳毅扭头便走,他自然知道这些人在想什么,公主今日的表现,怕是让许多人都拍手称快,甚至欣慰其及时醒悟吧。 从一开始,就没有一个人看好他们,他本来也是那些人中的一个,从来不相信这样一位尊贵的公主会真心喜欢自己,然而她之前的表现还是让他陷进去了,而现在,只不过是梦醒了而已,可他,不愿意醒。 一日米水未尽,干涩的嘴唇裂开了血痕,牙咬着,让那血腥流入口中,心里头疼得厉害,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他不愿意相信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羞辱,因为不会有人把成亲当儿戏,也不会有人把驸马当戏耍人的筹码,一定有原因的,一定有什么原因的。 一夜好睡的王平简单用过了饭,正要出门逛逛,就看到了守在院门口的柳毅,看了身边的嬷嬷一眼,这样的事情,她应该早些通报的。嬷嬷垂着头,仿佛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王平也不想深究,她也知道身边人对这位驸马并不是很喜欢。 “驸马,有什么事吗?” “梦欣,我有话与你说。” 王平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梦欣”是自己,“姚”是国姓,不会有人连名带姓地叫她,而她的名,也是尊贵的,能够直呼的也不过是帝后二人而已,但他们多半只会叫她的排名“五儿”,能这样称呼她名字的,怕是只有这么一位了吧,其他的人,即便是与她为友的,也只会叫她的封号“清平”。 “好,到那边说吧。”随手指了指凉亭,王平缓步走去,柳毅走到她身边,在无人阻拦之下猛地拉住了她的手,王平微微皱眉,抽了抽,没抽动,也就不再继续,而是状若正常地走过去,只是眉心紧皱未松。 来到亭中对坐,手自然松开,王平静待着柳毅开口,昨天的出格举动肯定让他意识到了一些事情,而她,本来也不打算伪装和平,也是时候说开了。 久久不见柳毅开口,抬头只见那一双漆黑的眼盯着她不放,王平终于没了耐性,直言道:“柳毅,你以后还是驸马,我也不会如我的那些姐姐一样胡闹,不过,咱们还是分开的好,我觉得我更喜欢一个人的日子。” 即便早有猜测,但听到这样的话还是让人心口发闷,“为什么?” “之前我的确喜欢你,但现在也的确是不喜欢了,你伤我良多,而那些总是不能弥补的,假的只能一时,装不了长久,我也不愿意那样骗你,所以,你我只当这名义上的夫妻吧,昨日是我鲁莽,一时忘形,以后不会了,我会注意维护你的尊严,你若是想做什么也只管去,若那一日有了真心喜欢的,我也可以助你隐姓埋名,去过你想要过的生活。” “我喜欢你。”柳毅抓过王平持盏的手,他动作过快,王平还没反应过来,手便被他捉住,那盏热茶倾洒,尽数覆在他的手上,他用双手护住了她的手,手背霎时红了一片。 即便好感度达到了100,但在之前,王平却从不曾听他这么说过,这个人,或许和出身有关,自卑又自傲,哪里会说这样的话,若不是人还是这个人,怕是她会以为眼前人被穿越了吧。 用另一只手拿出丝帕来覆在他的手上,王平轻笑着说:“一会儿敷些药吧。不用说那些,明日要进宫谢恩,你还是先去准备这个吧。这迟来的喜欢让我有些欢喜,却也感到好笑,以后不必再提了。” 第3章 草长莺飞,三月的天气正是踏青的好时候,一辆辆马车承载着京中的贵女们,旁边随侍的马上则是那些世家公子,马跃衣飘,矫健的马匹衬得那些纨绔都有了别样的精神,伴随着那细碎的笑声,让原野都跟着活泼了起来。 这样的场合,总是少不了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叫来的技子歌舞助兴,而教坊中的技子——柳毅也是应邀出席的一员。 说“邀”实在有些客气,他不过是那些权势之人随便召唤过来讨巧卖乖的宠儿,得了他们高兴便会有赏,惹得他们不喜便会有罚,对其他人来说放松心情,欣赏春日美景的踏青会,于他来说则是需要小心翼翼,周旋于各色人等之间的劳心会。 对于别人不屑厌恶的目光,柳毅早就学会了不在乎,作为一个教坊中的技子,他很明白自己到底算个什么东西,纵然外表光鲜,内里却是污浊不堪的,那些贵女便是连多看他一眼都会觉得脏了眼,一旦得知他的身份,便是退避三舍也不嫌多的。 而那些别有用心,用赏玩或者回味的目光看着自己的男人们,柳毅早就学会了笑容以对,无论他心里作何感想,这些可以任意亵玩他的人们总是会得到他温顺的笑容,这是在皮鞭和虐待下学会的。 他曾经想过,自己一辈子也都是这样了,在老了的时候,再没有人能够看上的时候,能够跟教坊司中那个倒夜香的老头一个下场,有个养老糊口的事儿做,就算是不错了,那个时候,不会有人嫌弃他的曾经,他们或者忘了曾经有他这么一个人,或者早就因为他那从内而外的脏臭躲远了去,根本不会注意到他原来是谁。 那样子,安安静静,不用再扯出勉强的笑容来应付别人,不用在为了每一次不堪强忍伤痛,或许也不错。 却不曾想,那一日…… “君子如兰,我这里没有君子兰,不若把这白玉兰送你,一样是兰,更多芬芳。”青色的花萼托起一盏雪白,褐色的长枝被素手捏住,红唇轻扬,勾起一抹极为醉人的温柔笑意,美丽少女的衣着淡雅,幽香如兰。 没有接那枝花,即便未曾从那眸中的笑意中觉出恶意,他却还是第一时间戒备起来,目光冰冷,道:“真是轻浮,我倒不知京中贵女几时也开始勾搭男人了。” 恶毒的话语好像在发泄心中的某种不平,他从来都瞧不起这些贵女,一个个不知愁滋味的清白模样真是让人看了就生厌,其实有什么不一样呢?一旦某日他们的父兄犯错,被牵连的她们也都会沦落贱籍,那时候或许比自己还不如,毕竟,他不会生下某个孽种。 想到这里,心情似乎也舒畅了几分,再看那少女,嘴角溢出一丝冷笑,他很期待看到她哭着喊着被人侮辱的那一天。 那满满的恶意似乎都从漆黑的眸中溢出来了,少女仿佛有所察觉,愣怔着,似乎是不敢置信的感觉,手中一颤,那盛开的白玉兰落下了一片花瓣,有了凋谢之势。 他没有多加停留,身份上的不对等让他永远也不敢对这些人表露不满,刚才,也不过是看四下里无人,这才多说了一句,想来那少女也不会知道自己是谁,未曾出嫁的少女也不好大张旗鼓找寻一个身份莫名的男人,为了名声,这份羞辱她也要忍了。 便是报复,他其实也不是很惧的,比起那些真正能伤害到自己的男人,这样一个柔弱之姿的少女又能害到自己什么呢?先等她用自己的容貌勾搭上了有权势的男人再说吧。 那,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然后,他以为再也不会碰到的少女忽而开始频繁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而他也知道了对方的身份,是比世家贵女更为尊贵的公主殿下,那时候,心中大概也有些忐忑,但她先表露了喜欢,他便步步欺上,被她揭露心中所爱的时候,怒极之下还泼了她一脸的酒水,口出恶言,骂得她苍白了脸色…… “公子,这是殿下送来的药。”打开药盒,挖出一块儿碧绿的药膏,被安排伺候驸马的少年仔细地将药膏涂抹在对方的手背上。 冰凉的感觉激得柳毅回过神来,凉亭中早就没有了人,除了他和柳城,“柳城,公主在哪儿?” 柳城是在公主成亲前来到柳毅身边的,比起其他公主府的下人,他与柳毅相处时间长一些,而他原来只不过是个三等仆役,因为得以服侍驸马被升为了一等,一荣俱荣,他自然也会多为驸马考量,勉强可以算作心腹看待。 “殿下去了徽音阁,往日里,这个时辰,殿下总是要练琴的。” “哦,我去看看。”猛地起身,头一阵晕眩,扶额轻晃,昨日一天水米未进,晚上又不曾安枕,此刻竟是有些立不住的样子。 柳城急忙扶了一把,这才发现柳毅手心的火热,轻呼一声:“公子……” 柳毅蹙眉,完全没理会头上不正常的温度,而是训斥道:“把这称呼改了,我是驸马,是公主的驸马。” 柳城点头应是,对此毫无半点儿意义,他早就觉得应该改的,只不过一到柳毅身边便被柳毅要求称呼“公子”而非“驸马”,为了讨得主子的喜欢,他也只能听命,只不过多在无人时这般称呼,一旦还有旁人在场,他是宁可闭口不言,也不想犯错的。 “是,我是驸马,是她的驸马,我要去看看她,陪她一起弹琴也好。” 眼前出现了幻象,那一日,她也曾笑着叫他一起去弹琴,还谦虚道自己琴曲不精,让他从旁指教的,他是怎么说的呢?他说了什么呢?他怎么想不起来了呢? 他不想指教她,他想和她一起,一起尝试她曾经说过的四手同弹,那样一定会奏出很动听的曲子的吧,他…… “驸马!”柳城人小,托不动驸马的身体,眼看着他晕过去了,他用自己的身体顶着,差点儿被压趴下,勉力支撑着石凳,全没有了平日的规矩仪态。 “公主殿下又不用娱人,要那么好的琴艺做什么,便是公主真的要卖,也无人敢买,何必呢?” 不,他不是想要这样说的,他…… “公主若真想与人同奏,只管寻那些公子哥去,毅卑贱之人,却是不敢与公主同坐,免得脏了公主的衣袖。” 不,那不是真心的,那时候他很惊讶,只怕是公主故意戏弄自己,若是自己当真,她下一刻便会以不分尊卑治罪,所以便先推却了。 “教坊司这样的地方,可不是公主该来的,若是想要看什么歌舞,找什么人取乐,公主只管把人叫出去就是了,免得公主在这里弄乐,却让外头那些不知分寸的以为来了新人,平白让人为难。” 他当时已经承受不了那样的情,想要躲开,才会用这样的言语,想要逼走他的,他以为,不会有一个女子真心喜欢他,所以…… “公主,公主……”干裂的唇不停地呼唤着,点点血色冒出,柳城看着那个昏迷中还不停呼唤着“公主”的人,一时不知所措。 有丫鬟正在拿湿帕为其润唇,被柳城看着的嬷嬷面色严肃,道:“驸马既然病了,你好好照料就是了,大夫已经看过了,照方煎药就好。院子里头的小丫鬟尽有的,若有什么不尽心的,只管处置,若是处置不了告诉我就好,其他的,不该你管。” 柳城低头应是,嬷嬷看他态度不错,微微点了点头,有些满意的意思,语气也柔合了一些,“驸马爷是主子,你好好伺候就是,殿下那边儿也是这么个意思,等驸马好了,自有赏赐。” 柳城诚惶诚恐地谢了,目送嬷嬷离开,再转身,听得那不曾停歇的呓语,不由叹息,公主这般,是不是不喜欢驸马了呢?竟是连一眼也不看。 书房中,王平正在写字,想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需要下的工夫自然也是不少,若是没有任务这回事,她每日里弹琴打谱写字作画各需一个时辰,少不得还要有些交往应酬之类的事情,日程满满的,半点儿都不会让人无聊。 “他怎么样了?” 心里惦记着事情,字也写得不好,随手搁下了笔,王平任由随侍服侍着擦了手,转身入座,询问回来复命的嬷嬷。 “只是休息不好,又少了饮食才发了热,大夫开了药方,喝上几服药就没事了。”嬷嬷轻描淡写地说着,那人的身体好着哪,不过是没事作出来的病,好吃好喝养着也就好了。 “找个机灵的去太医院瞅瞅,若是胡太医得闲,请他私下来看看,不要声张就好了。”之前王平就说要请太医的,这年代的医术传承都是家族式的,一般外面的大夫,真不如宫中世代承袭的太医可信,但嬷嬷说得也对,若是让帝后二人知道驸马新婚一日就病倒,怕是有什么不好的看法,便是外人看了,也会起不少流言。 王平还不想让那些人起什么八卦想法,“公主把驸马累倒了”可不是什么好听的,她可从不觉得自己有那么生猛,即便上头的两位姐姐没少弄些宠臣什么的,便是柳毅他,也曾经是大姐的入幕之宾…… 想到这里,她又皱起了眉头,这样一个人,不说他出身品性如何,仅仅他曾心有所属就让王平没办法喜欢,更何况还跟旁的人有那样混乱的关系,若是可以,她真是不想接触的,而现在,他却成了自己的责任。 “驸马也是可怜人,嬷嬷多看顾一些就是了,总不能让旁人看了笑话。”王平叹息一声,对那个人,她爱不起来,唯一能够弥补的也唯有物质了,即便她并不觉得自己欺骗他的感情有多么罪大恶极,却也总要补偿一二,换得心安。 第4章 “怎么,才新婚一日就病倒了?” 暗含着讽刺的话语从皇后的口中说出,看着状若无事对她笑笑的女儿,一时也说不出什么旁的来了,叹息一声:“你呀,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你好了,那样个人,怎么就……你这会儿可是悔了?” 即便是男尊女卑的社会,可身为公主总还是有着某些特权的,尤其是王平这个得到皇帝宠爱的公主,莫说是休了驸马,便是她想要如两位姐姐一样偷偷养上几个人,怕是她的父皇还会主动选了好的给她。 皇后的问话她自然也清楚,这是暗示她有后悔的权力,如果她要二嫁,是不会有人说闲话的,只不过,那样的话,柳毅的境遇只怕会更加不堪。 将他从污泥中拉出来的是自己,就算是不喜欢,她也不会再把人推进去,所以…… “母后说什么呢,我才没有后悔。”王平娇笑着依靠在皇后的身边,悄悄道:“这话我只跟母后一人说,”在她压低了声音这样起头的时候,皇后挥了挥手,宫人们都退了下去,“……其实,最开始我大概对他就是怜惜的,不忍看那样一个人那般过罢了,如今看他这般也就觉得心满意足了,旁的想法倒是没有。” 这话让皇后听得心头熨帖,那样一个低贱的男人,凭什么获得自己女儿的喜爱,而且,女儿还曾为了他头一次与自己争吵,而今看来,那也不过是小女孩儿的任性,想到两人毫无实质的关系,皇后露出了笑容,食指点了点王平的眉心:“尽是会闹出事情来,一直还当你乖巧,这一闹可真是闹得举国皆知,不好收场了吧。” “有什么不好收场的,”生怕皇后还打着某些让他们分开的主意,王平正了神色,“他只管当他的驸马,我依旧做我的公主,公主府里我说了算,也不会让人欺了他,已然是我的,便会好好看着的。” “行了行了,别跟母后玩你的小心眼子,你的人由着你折腾去,以后若是变了主意,母后自会为你收场,总不好叫我的五儿真跟那样的人过一辈子。”皇后抚摸着王平的无法,满目都是慈母心肠。 “母后,还是你对我最好了。”王平很是感动,多少也为前事后悔,之前任务卡在98上迟迟不动,她急躁不已,脾气多少有些燥,为了达成目的,莫说是那一场婚礼了,便是再做些下跪求婚的事情,恐怕她都会去尝试的。 只可惜下跪求婚是西方人的爱好,这里是不接受的,何况,她确实不愿意为其弯膝,哪怕在“喜欢”他的路上饱经嘲讽,她也是骄傲的。 想到这一场婚礼,举国嘲笑的恐怕不单单是自己,还有自己的母后父皇,王平心里就觉得万分地对不住,这两个人,一直对她很好,她却让他们跟着丢了面子,真是不孝。 “这会儿知道我对你好了。”略有嗔怪地说了一句,皇后没有再揪着这个问题不放,女儿不喜欢那个人了,总是让她顺心的,即便那人还顶着一个驸马的名头又怎样,名不副实的驸马多了去了,又有什么地方说理不成?不过是个物件,女儿喜欢,留着就是。 “一直都知道母后对我好,也正是因为这般,才敢跟母后争。母后且谅我这一回吧,绝不会有下次了,只要母后不逼着我换驸马就好。”说到这里,看皇后露出了不赞同的眼神,王平忙道:“母后也知道,哪朝哪代的驸马都是不参政的,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男儿,那些纨绔的公子哥也不会比柳毅干净,与其再找个那样的,不若就让柳毅顶着那个名头,免了麻烦,也少了恶婆婆逼着我生儿子了,母后是知道的,我可不想要什么子女。” “说什么傻话,你是公主,哪个恶婆婆能恶到你身上,你不恶别人就是好的了。再说了,女人哪有不生孩子的……” “怎么不能有,我偏要做一个,今日还要与父皇说呢,我可不喜欢当个清平公主。”王平的声音有些大。 “不喜欢当清平公主,喜欢当什么?”气度威严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他沉声问了一句,平静的脸上看不出是生气还是不满。 “皇上,……”皇后急忙起身行礼,被扶了起来便要为女儿美言几句,可王平浑然不惧父皇的威严,早在婴儿时期她就把他看透了,何况这么些年的父女感情也不是白来的,之前那样的事情都没有真的惹父皇生气,还给了她清平公主的尊贵,这么一句话哪里至于。 “正要给父皇说哪。”王平打断了皇后的话,看着父皇安抚地拍着皇后的手背,心里头轻笑,这对患难夫妻感情还真是好啊! 皇帝脸上露出一些感兴趣的神色来,嘴角也带了微笑:“说什么,我倒要听听,你对‘清平公主’怎么不满了,莫不是封号不好?” “那是父皇再三斟酌选出的封号,怎么会不好?”王平先是小小地拍了一下马匹,扶着皇帝入座,又亲手送上茶水,这才道,“公主是好的,可惜没有我想要的权力。” 听得“权力”二字,皇后变了脸色,斥责道:“你这孩子,胡说什么?” “让她说,五儿从不是信口开河的,这么说必然有些缘由。”皇帝言语温和,安抚了皇后一下,才回头看王平,只那眼色分明再说,“说不出个一二三来的,必然有你好看。” 对父皇的威胁毫不在意,王平正了正身子,道:“我是女儿家,天生不爱什么权力,更不爱与人夺权,但我真心不喜欢后宅的事情,这次我知道我伤了父皇母后的心,这两日我也想着要弥补一二,便想要为父皇做些事情。因为我是父皇的女儿,便是父皇多给我一些权力,那些大臣也不好聒噪什么,因为我是女儿家,所以纵然大权在手,父皇也可以放心我的忠心,因为我与那些大臣是不一样的,我和父皇母后才是一家人。” 大概她的神色太认真,说明她的考虑的确是深思熟虑过的,皇后没有再开言斥责,皇帝也露出严肃的神色:“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要做大夏第一个女亲王。”挺着胸膛,王平的话掷地有声,她从不是那些被教导娴淑的古代女子,她骨子里还是现代那个可以跟男人一争高下的王平,以前,不曾有过这般身份,从来不想做些什么,俨然胸无大志,而现在,既然有了这样的身份,既然知道一个封建王朝的发展方向,那么,为什么不能为了这个朝代做些什么呢?哪怕是架空的朝代,但现在,它是真实的,是属于自己的时代,那么,为什么不能让它变得更加美好呢? 女性天生就爱整理自己生活的环境,从居室的布置到办公桌上盆栽的摆放,她愿意让自己周围的环境充满着安宁的秩序,而这个时代就是她的环境,她愿意让这个时代辉煌而灿烂,尤其在她早就看到的某些弊端越来越严重的时候。 “亲王?你……”皇后的眼神有些复杂,她觉得自己好像不认识自己的女儿了,那个温温柔柔,总是给人平和安宁气息的女儿几时也有了这样充满抱负的言行?那双眼睛中都有了不一样的神采,好似又是与自己争吵要嫁给驸马的时候了。 同样是拥有府邸,公主府和亲王府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主府好似给了公主一个自己的院落随便她折腾,而亲王府就有着自己的班底,有了属官,有了属于自己的封地和,兵权。 当今没有兄弟,以前还有叔伯压在头上,为了一个皇位,那几位亲王可是弄出不少事情,这般磨砺之下,今上一登基,亲王就一个都没有了,在并未明示的情况下,估计“亲王”这个让皇帝有着不好回忆的刺心窝的王位以后都不会有。 “跟朕到书房来。”皇帝起身离开,王平给了皇后一个“放心”的眼神,也跟了上去,快要走出门口的时候快步走到了皇帝身边,搀着他的胳膊,而皇帝没有甩开她,就这么一同出去了。 看到这一幕,皇后多少放了些心,不要惹得皇帝生气就好,莫说是皇帝了,便是皇后,对“亲王”也是有些刺心的,当年的险恶,哪里是五儿能知道的,也是因为那些人的缘故,皇帝一直不太喜欢武将。 从书房出来的王平没有得到亲王的赐封,不过却得到了皇帝的一个许诺,若是她真的有办法练出一支强兵,就可以考虑让她当一个女亲王。 对于这一点,王平是很有信心的,她好歹也是参加过军训,学过管理的人,照猫画虎总还是能有些形似的吧,她这样的身份,只要发号施令就好,又不是她去领兵打仗,完全不需要太过操心,她一开始,也只是想要帮着练兵而已。 练好兵之后,才是火药能够出现的时候,她至少要保证发明出来的利器不会被用在自己身上。 不过,这也不是她一开始的目的,她本来只是想要游览祖国的大好山河的,而是公主这个身份显然不会让她有这样的自由,能够在京城附近四处撒欢就很好了,其他地方,开什么玩笑? 所以,为了能够出门旅游,曲线救国一下也是可行的,练兵——扫匪——查看战果(巡察),这不就出去了吗?她一定会跟着她的兵越走越远的,那个时候,去海外开疆扩土,似乎也可以想象一下。 那个时候,父皇母后也不能把自己抓回去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么! 第5章 番外 “把书翻开第三十五页,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课程是《大夏第一位女亲王》,谁知道这位女亲王的名字叫什么?” “姚梦欣!” “很好,看来大家都预习过课文了,我们先从这位女亲王的出身说起,姚梦欣,字晨星,生于公元前222年,据说这位女亲王出生当日满天红霞,帝甚欣喜……这里有一个时间节点需要大家记一下,公元前206年,时年16岁的姚梦欣得到清平公主的封号大婚,这一年前,她的身份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公主,而在这一年后,她则是大夏第一位女亲王,在公元前207年正式获封亲王,这两年紧挨着,有不少人都会弄混,一定要记清楚,她真正获封亲王是在成亲一年后,而不是刚成亲的那一年……” 台上的历史老师不厌其烦地一再强调,台下却已经有不少学生在开小差,一个女生正在跟同桌“传”小纸条,一个本子放在两人中间,一人往上面写一句话,同桌拽过去看的时候,老师也只当是看笔记,不会说什么。 这种原始的方法比玩手机好多了,快要考试了,老师都严了不少,这段时间可是没收了不少手机上去。 “无论看多少次,还是觉得这位女亲王太牛了,简直不像个古代人。” “我也有同感,不是穿越的吧。”不小心真相的同桌男生这般写着,又看了一眼历史书上的黑白图片,真的是个很漂亮的美女,被评为“历史上最美公主”真是一点儿都不夸张,这位女亲王也是留下画像最多的一位,最难得的是,画像中不少都展现了当时的生活状况,对喜欢历史的人来说,真是不可多得的真实史料。 女生拉过笔记本看了一眼写道:“我最喜欢她那首词了,一生一世一双人,她写得太美了,她的那位驸马,说起来,她还算是第一位倒追驸马的公主吧。” 男生看了看,嘴角一抽,说实在的,他真心觉得这两位性别颠倒了,一个男的,驸马,出身教坊司,那是什么地方,就是青楼的代名词,而一个女的,公主,亲王,居然看上那样一个男人,然后竟然还成亲了! 真是奇葩。不过想想古代某些事情,也就觉得这也不算太奇葩了,比起爱好养男宠的公主们,这位公主可谓是洁身自好了。 再想想当时她成亲的年龄,谅解吧,谁没有个逆反心理,谁没有过中二期呢? “……姚梦欣开创了不少先河,第一位女亲王,第一位能够掌控兵权获得封地,第一位得到议政权力的亲王,……在这么多的功绩之中,有一点不要忘了,她的创举也有助于提升妇女地位,在当时男尊女卑的环境中,这是很不容易的,她旗下的女兵营在现在看来就是护士学院的雏形……” 台上的老师还在滔滔不绝,好容易说完“功过”,下课铃就响了,不少学生都露出了放松的神情,从小学历史开始就绕不过这位女亲王,中学高中地上下来,他们对这位实在没有多么上心了。 “这也太扯了,大夏的灭亡也能扯到她身上,都过了二百年了吧!”老师一走,就有人忍不住抱怨。 “确切地说,是一百八十二年,这位公主于公元前182年失踪,普遍认为她是去世了,皇朝还给她建了衣冠冢,而之后的齐朝建朝那一年作为元年,……” “哎呦,学霸,我头疼,别说了,特烦历史了!” “……虽然她的确让大夏辉煌百年,但之后的公主乱政也可以说是她埋下的祸端,她的创举让那些公主们看到了另一种生活方式,这才有了之后的夏末民乱,最终朝代终结,而齐朝对女子的压迫更甚,也是因为吸取了之前的教训……” 不堪其扰的小胖子一边夸张地叫着:“哎呀,我想上厕所,真的,憋不住了!”一边快速跑出去,跟学霸做同桌什么的,老师一定是故意的。 教室里笑成一团,都高中了还能这样欢笑,也是极为不容易的。 在座的只有一个人没笑,他的食指摩擦着书上那张公主的图片,图片是很普通的那种,在这位公主的诸多画像中,这一副的背景最为简单,没有恢弘大气的战场背景,没有辚辚车马人流如织的街道背景,公主静静立着,手中持着一枝玉兰花,微微一笑,人比花娇。 曾经是柳毅的慕容睿看着看着就出了神,真没想到那一天死去竟然还能够活过来,还是活在这样的一个时代,那些穿着吊带短裙的少女们笑得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穿着短裤裸着上身的男生们在球场肆意地挥洒汗水,整洁明亮的教室,不分男女的课堂,明明就在身边,却像离自己很远,永远隔着一层看不见的玻璃。 玻璃,也是她的创举之一哪,是她让匠人想办法造出来的,那个时候,手持着水银镜的她笑着回头问他,可愿为她画像。 他怎么会不愿呢?无论为她做什么都是愿意的。 自那以后,他便一直为她画像,从亭台楼阁中的公主到屹立城墙遥望战场的亲王,他画她流连街头的轻松,他画她弹琴作画的优雅,他画她持剑号令的威风…… 这位身份尊贵的公主,第一次持剑杀人的样子他也曾经画下,却又在随后撕掉了,他不喜欢那样的她。明明是在杀人,眼中却毫无动容和惊恐,甚至不曾有过紧张和害怕,清透如琉璃的黑眸中映照的仿佛是他永远无法触及的世界,连冷漠都不曾有,宛若耸立了一道看不见的玻璃墙,隔开了她的整个世界。 第一次看到满地的断肢死尸,死相狰狞鲜血四溅的场面,他忍不住吐了,即便是最艰难的时候,他面对的也不过是自己一人伤痕累累的身躯,何曾见过这般残酷的场景,哪怕是站在城墙上,都能够闻到风送来的味道,充满了死亡的恶气。 而她呢?那颗被誉为大夏晨星的她啊,迎着恶风站着,望着远处出神,看到他呕吐的样子轻笑了一声:“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样的场面真是残酷啊。” 那话语中或许有着感慨,可是她那样的微笑无论如何也无法让人以为她是在悲悯着什么,那个时候他觉得身上莫名发冷,这样的她真的是曾经喜欢过自己吗? 他喜欢的公主,原来有一颗冷硬的心,或许那颗心曾经为自己跳动,然而他终究是错过了。 “何必跟着我呢?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尽可以去找自己的幸福,无论是谁,我都会帮你的,清清白白幸福快乐一辈子,不好吗?” 她曾经那样跟自己说,那时候的她眼神柔软,好像对自己也有几分情意。 “这世间,什么都是会变的,母后不在,父皇就变了,我的那位兄长也变了,也好,如此,我就毫无愧疚了。” 她这般说完,第二日就进了宫,之后再也没有出来,有消息说是被软禁了,再之后,也就是第三日,便有了她的死讯,他不信,拼了命地去求见皇帝,最终只见到一直跟着公主的那位嬷嬷,她已经很老了,也是公主在软禁的时候,皇帝才让她去陪着的。 昏花的眼睛看了他好一阵儿才认出了他来,嬷嬷是这么说的,“公主是天上的仙女,她完成了她想要做的事情这就走了,你是个有福的,能让公主这般厚待。” 有福?有名无实的驸马他做了三十四年,从青年到老年,他本就比公主年龄大,到了最后,即便心中还有她,却也不敢提起了,他喜欢的她好像永远停留在了十六岁的年龄上,一直那般青春美丽,让他自惭形秽。 或许,他应该庆幸的,公主从不曾喜欢过别人,即便说不喜欢他,却也没有赶他走,没有剥走那个驸马的名分,而是任由他一直赖在她的身边,留了他这么多年。 那些年,他曾陪她走遍大江南北,见过许多风景,吃过各色小吃,如果不出意外,那样也就是一辈子了,然而…… 曾经,他是个低贱的人,知道怎样得到想要的消息,他知道那些下人最想要什么,偷偷换出一个本要被杖毙陪葬的丫鬟,他知道了一个不可相信的真相,他的公主,并不是被谁杀死了,也不是被谁关押,连个尸体都没有是因为她真的是天上的仙女,真的回到天上去了。 小丫鬟战战兢兢告诉他那天的事情,公主殿下站在窗前看院子里玉兰花,突然露出一个笑容来冲着天上伸出了手,然后,一眨眼的工夫,她们眼前就没有了公主,什么都不曾少,就是没有了公主。 愣怔,微笑,他不会怀疑,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只有仙女才会青春不老。他何德何能,竟然让仙女喜欢过。 拔剑自刎的时候他想得很清楚,这一辈子,他真的够了,与其毫无追求地苟且偷生,在她死后被那些人挫折,倒不如如了那首词去生死相许。 谁想到……注意力回到眼前,认真地拿出笔在图片的旁边画上了一个面目不清的男子,那男子,伸手去接花枝,一手按在了柔荑之上,若相握状…… 我已白首许生死,可能执手度来生? 第6章 “珊珊,我回来了。” 男子的嗓音微带沙哑,这是一种很性感的声音,好像听着就会让人的耳朵怀孕,那种全身酥麻的感觉仿似微弱电流带来的刺激,而他的面容,随着房门的开启,十分英俊的男子走了进来,他一身西装革履,好像是才下班回家的白领。 “珊珊?” 客厅的桌上还摆放着一碟犹带余温的菜,房间里却没有人,边走边脱掉西装领带的男子先去了房间,没有人,整洁的床和满室的阳光都让人倍感温馨,床头柜上的布艺相框空了,可是男子没有留意,一眼扫过就走去了厨房。 厨房很小,这样两室两厅的房子,在以前都是男子不会一顾的,而现在,却对他有了不同的意义,这里才是家,而不是那个总是没有人气的大别墅。 往常倍感嫌弃的厨房此时一眼可尽,案板上还有切好的菜,水池的龙头上还有些水滴未擦,锅里倒着油,显然是刚要炒菜的样子,可是,人呢? 会不会是买调料去了?虽然觉得自家一向娴淑的女友绝对不会有这样马虎的事情发生,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可能真的是突然觉得缺了什么才出门的吧。 没有怎么在意的男子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绒面的盒子打开,里面一颗熠熠生辉的钻石戒指格外夺目,这款式是他特意定做的,他当时只是为以后的水到渠成做个准备,可是在拿到之后,他却也动心了,这枚戒指所意味着的新生活让他充满了期待。 谁也不是天生爱漂泊的,便是他这样的花花公子,也愿意为了一个普通的女孩儿定下来,这样的事情若是让自己的那一帮损友知道,一定会笑掉大牙的吧,可是,他是真的陷入了这种家的温暖之中,有这样一个妻子,一辈子,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那些混蛋才不会懂得这是怎样的幸福哪。 心里头默默开心着,盯着钻石戒指看了好久,心里头盘旋的除了对未来的期待,同样也有对未来妻子会不会喜欢这种样式的戒指的忐忑,至于她会不会答应自己的求婚,这不是一定的吗! 从最初,她不就是说很喜欢自己吗?虽然那时候觉得这种女人不过是看中自己有钱才贴上来,但当时也是无聊,便顺势答应下来,送上门的,从来是不玩白不玩,哪怕这次的清秀一些,不是很合他的口味,但大鱼大肉吃多了,换成清粥小菜也许别有一番味道? 抱着这样的心理开始了她所谓的恋爱,他以为的包养,那时候她坚决不要大房子,要了这套小房子的时候,他还心里头骂她矫情,反正是要,大小的区别大吗?不过是欲擒故纵,表现一下自己的清高罢了。 这种女人,他也见过,年幼无知的时候也曾以为是心中女神,但在看到女神另投一位好友怀抱被包养的时候,他就再也没有什么对清纯女神的幻想了。 那之后,他便开始张扬了起来,“女神”一开始不选择自己,不就是因为觉得好友比自己有钱么?看到自己有钱,她还不会马上贴过来? 事实也正如所料,那一刻,说不上是不是失望透顶,反正也就接受了好友的安慰,重塑了三观,像他这样的有钱人,招招手大把的妹子贴上来,要什么样的没有,想要真爱,也行啊,钱给够了,别说真爱,永恒爱都能找到。 无所谓第二天是在哪一个女人的身边醒来,票子给够了,皆大欢喜,说不定还能再加强一下联系。 渐渐地,就有了花花公子的称号,这种称号,放到男人身上,一般不是什么坏事,男人么,谁能不风流,尤其是年轻的有钱的男人,有资本风流的时候不风流,老了可是想玩都玩不起来了。 然后…… “张波,你还记得我吗?我……” 她的第一次告白其实不是很成功,因为她并没有说完就被他打断了,当时他才输了一场球,脾气不是很好,斜着眼来了一句“你哪位?”把她噎得半天说不出下文,明明那么尴尬了,可还是在他要走的时候拉住了他的胳膊,在他生气之前说:“我是你的高中同学郭珊珊,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但,我……” “郭珊珊?哦……”在她眼中有些期待的时候摇了摇头,“我怎么不记得我高中还有一个同学叫郭珊珊啊?”那时候,他满心都是自己的女神,哪里顾得上其他的人,自然不记得,何况,他仔细看了看眼前女子的模样,清秀佳人而已,实在不是自己的菜,他一向喜欢那种美艳动人的。 她大概很失望,但还是执着的没有松手,现在回忆起来,她的手指似乎都有些颤抖,却还是鼓起勇气说:“难得碰到,我能请你喝一杯么?”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能够这么碰到一位不知真假的高中同学,还是个长得不错的,张波自然乐意“喝”一杯,大热天的,也要换些清爽的嘛。 结果她领他到的地方并不是他以为的酒吧咖啡厅,反倒是附近学校的一个水吧,正是上课的时间,并没有很多客人的水吧很安静,这里所谓的包间也是半遮挡的,摆放着一些假竹子,郁郁葱葱的,配合着空调的凉风,环境倒也有可取之处。 “我就在附近的学校当老师。”点了两杯果汁之后,郭珊珊解释了这么一句,然后问,“你呢?你现在在做什么?” 后面的谈话很没有营养,即便是现在,张波依然不能够全部回忆起那时候他们说了什么,反正聊得还算开心,等到后来郭珊珊略带羞涩地说了喜欢他,希望能够跟他再联系的时候,张波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只不过出于某种恶趣味,他说他只会包养,如果郭珊珊不同意就算了。 当时郭珊珊的脸色就白了,有些不敢置信的样子,他冷笑一下,起身就要走,在他看来,所谓的巧遇也不过是预谋的邂逅而已,以为这样就能够让自己登堂入室,也太小看他了。 在意料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郭珊珊同意了他的要求,唯一出乎意料的就是她要求保密“恋爱”的条件了。 他觉得保密很好,对自己没有什么妨碍,反正他也不准备跟她结婚的,她能够有自知之明把自己隐藏于地下自然是好的。 然后,同居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出于口味问题,他对她的兴致不大,对她自已一个房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抗议,只以为是她的某种手段……也许真的是手段吧,就那么一点点,潜移默化地让他接受了这个家,用自己的感情温暖了他,让他流连于这份温暖,想要一个永远。 在拿到戒指之前,他还是有些不定的,为了一棵树木放弃森林,虽然他已经在这么做了,可是真的跟以前的生活告别,他还是不舍得的,转念又想,也许没什么,郭珊珊那么温柔,或许不会介意他在外面玩玩,反正他爱她,会娶她当妻子,其他女人都是不能和她比的。 “咔”,电饭锅响了一声,米饭好了。 被这一声打断了思绪,张波回过神来看了一下手表,都已经一点半了,往常这个时候早就吃饭了,可是今天,微微皱眉,桌上的那道菜已经凉了,可是那个女人还没有回来,怎么这么慢? 合上戒指盒,张波心里有些不安,潜意识好像已经觉察到什么不对劲儿,然而他也只能选择等待,也是头一次知道等待一个人回家,会是这样一种难熬的滋味。 这一天,他等到深夜都没有见到归家的人,然后,他发现属于她的衣物照片都没有了,连她搬进来那天拉过来的行李箱也不见了,冷冰冰的房子仿佛无言的告别,她走了。 夜色宁静,从宾馆的窗子往外看,目光越过那一片灯火,看向漆黑的夜幕,王平又回忆起了自己上一次任务的事情,她太大意了。 她终究还是逃不脱穿越者的高傲,即便以为自己已经足够谦虚低调,但其实,还是成了那些武将的旗帜和傀儡,只可惜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为了不让事情更加糟糕,王平甘愿回去接受一切处罚,皇帝终究还是不忍心,只是将她软禁。 而就在王平以为那一座院子就是自己的终老的时候,她却突然得到了系统的指令,再醒来就成了郭珊珊,这一次有些不一样,她并不是从婴儿开始,而是在郭珊珊成功求职之后才过来。 这样有些好的地方,毕竟不用再当一次婴儿,却也有不好的地方,哪怕是与她最初记忆类似的世界,但已经过了四十多年的古代,猛然回到现代,各种不适还是可想而知的,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得到了郭珊珊的大概记忆,比较容易让她适应。 而适应之后的第二天,王平就遇到了任务目标——张波,完全没有得到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她只能够凭借郭珊珊微弱的记忆扯出一个关系,同时扯住任务目标,要知道,在现代她可只是一个普通人,若是和任务目标失散,只凭借着一个名字,她应该怎么找? 虽然不知道系统是怎样确定任务目标的,但显然并不是所有的柳毅都是柳毅,那么,无论有多少个同名同姓的张波,她要找的也只会是那一个,所以,即便是有些死皮赖脸,她也迎难而上了。 她愿意去完成任务,哪怕为此付出虚假的感情,因为她已经不知道,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除了系统给与的任务,还有什么是切身相关的事情。 第7章 已经是第二天了。 在沙发上呆呆坐了一夜的男人脸上尽是疲惫颓废之色,他打她的电话,开始还是通着的只不过是没人接,而之后就是“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那一刻,他真的很着急,害怕她出了什么事情,因为她从来没有夜不归宿,然后他打电话报警,人失踪还不到48小时,根本不构成立案条件,为此,他又不得不去托关系,结果…… 一夜了,什么消息都没有,而他,甚至无从回答损友们关于她的问题,因为他们对于郭珊珊一无所知,那该死的保密恋爱! 张波并不傻,他虽然是个二代,却也算是有为的二代,自己名下有一个一手创立的公司,虽然其中也有父亲帮助和那些叔叔伯伯的扶持,但他自己的能力也是有的,此时冷静下来自然察觉到了从一开始就不太和谐的地方。 双手抓着头发,他只是不明白,郭珊珊这样处心积虑地接触自己,若真的是为了一个正室的名分,又为什么在快要得到的时候离开了,而若只是为了接着喜欢的名头做什么,可是她却从没有打听他公司的事情,甚至参与其中的决策。 直到她失踪前,表现出来的还是那个喜欢自己,所以贤惠温柔的模样,所以呢?所以,她到底是为什么花了半年多的时间来让自己沉浸于“爱情”之中? 总不会是什么人故意整自己吧! 用半年的时间来整自己,若是真的,这人也够有耐性,再则,他又怎么会知道自己一定会掉入这样的美人计,他从来喜欢的都不是郭珊珊这种类型的女子。 想不到答案的张波很纠结很苦恼,他觉得自己于感情上也许真的是没什么天分的,是不是因为郭珊珊不愿意再这样无望地等待所以离开了呢? 张波打了一个电话给李、鹏,他的损友之一,两人的父亲少年相识,关系很是不错,他们两个从小就认识,关系也很好。 “喝酒?大早上喝什么酒啊?”李、鹏很不解,他的声音还带着些刚醒的鼻音。 “我有点儿事情,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张波的苦恼通过声音传了出去,他的声音很好听,在此刻痛苦难言的时候,更是充满着感染力,让李、鹏一下子紧张起来,“别急啊,什么事情咱们聊聊就好了,没有什么过不去的。” 在电话里说不清楚,约定了去常去的那家会所见面,张波便拿着手机出了门,临走的时候还看了一下上面的电量,又摸了一个充电宝带上,他不希望接不到郭珊珊的电话,他想,就算是说分手,她也应该打个电话说清楚的。 不过才七点钟,这个时间上班族都不办公,更别提会所了,好在这两位都是有钱有势的大少爷,招呼一声,经理就忙把人迎了进去,准备了一个环境不错的雅间。 “到底怎么了啊?这段时间也不见你出来玩,猴子还说你是金屋藏娇了,怎么,失恋了?”清醒之后的李、鹏还是很好奇张波的状态的,一向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的人这一两个月突然洁身自好了,自然是会让人奇怪的。 张波苦笑了一下,点了点头:“也许吧。” 脑海中划过的片段却是某一日他晚上起来倒水,看到那个正为自己收拾衣服的女子突然顿住动作,呆呆地看他随手扔在沙发上的衣服上的口红印,看了一会儿,又默默无语地拿去清洗的情景。 当时他好像感觉到了某种心虚,悄悄关上了门。明明之前也有过不少类似情况的,甚至还在她面前跟某个女人在电话中调*情*飞*吻,但那时候,或许那时候他就已经喜欢上郭珊珊了吧,而他之前的做法,是不是…… 简单地把这段时间的事情跟李、鹏说了说,这些话,他也只能够跟李、鹏说,而后不太确定地问:“你说,她是不是不愿意跟我好了?” “你们好过么?”李、鹏翻了一个白眼,“我倒是不知道你还有这么纯良的时候,肉放到嘴边儿,半年多了,都不吃,你要当和尚吗?早吃了,生米煮成熟饭,这会儿就算是奉子成婚也跑不了孩子他妈,现在后悔,有什么用。” “我不是后悔这个,唉,你不懂。”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张波实在不知道怎么跟李、鹏说,他可不是什么小男生,自然知道先下手为强的好处,只是一开始他确实是对这一类型不来电,又不饿,何必勉强自己吃素呢? 而后来,有些感觉的时候,那时候他也没断了外面的野花,到家里也就是想要做点儿什么,但对方只皱了皱眉,说:“香水味儿太浓了。”他就莫名地心虚下不了手。 好像沾过了别的女人再去碰她,有些亵*渎的意思,就想着改天,而一改天…… “张波,你喜欢我么?”清秀的脸上带着认真,水盈盈的眸中仿佛含着某种悲伤,让人一看就软了心肠,某些欲*望也不是那么强烈。 “喜欢啊,我爱你,宝贝儿。”油嘴滑舌一向是他的优点,而那样富有磁性的嗓音也为他增添了不少魅力,几乎没有女人能够拒绝他这样看似深情真挚的表白。 “你撒谎。”一眨不眨看着自己的眼睛,肯定地说出了这样的话,然后,晶莹的泪水就从眼角滑下,“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要骗我,这样,我会很难受的,你知道,我喜欢你,所以,心会痛。” 捂着胸口流泪的她,让他一瞬间想起了“西子捧心”这样的词,那种美好或许就是眼前的样子吧,不需要多么美艳的长相,也不需要多么动听的话语,简简单单一句话就如同一盆冷水浇下,让他瞬间冷静了,而冷静之后就是烦躁,那个时候他还不太能理解自己烦躁什么,只知道他之后必然会去找别的女人,然后带着一身的香水味儿回来,然后心虚,然后逃避,然后放纵……这个过程循环往复,直到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喜欢郭珊珊的,这才有了后头一两个月的修身养性,这才去定制了那枚戒指,这才……也许,是他明白得太迟了。 用力地抓着头发,青筋暴起,头皮发疼,似乎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的头脑更加清楚,不再那么后悔。 “别想那么多,也许……”看出发小是真的痛苦,李、鹏反而说不出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的安慰话来,有些拙舌地想了想,灵机一动,“她不是说是你的高中同学么?当年的通讯录肯定有的吧,那上面肯定有地址什么的,学校也肯定有档案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提前去拜访丈母娘总没错吧!” 两个人都不认为郭珊珊会遇上什么坏事,绑架吧,这么长时间也会有勒索电话了,至于诱拐,郭珊珊一个经历过大学教育的人,要是那么容易被诱拐了,也就太蠢了,再说,警察那边儿也没发现这方面的可能,再说,她的东西都收拾走了,哪有被绑架被诱拐的提前拎着行李箱出门的啊? 所以……李、鹏的眼神莫名有些同情,这还是他第二次看到好友如此为情所扰,当年的那个女神也不过是让好友狠狠咒骂了一通而已,而这一位,看看这有苦难言的模样,分明是真爱啊! “对啊,你说得对!”一语惊醒梦中人,张波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抬起自己有了黑眼圈的眼,又拍了一下李、鹏的肩膀,“你这就去帮我查,我下午就要知道。” “哦好,啊,为什么是我去查啊,这是你追老婆,不应该你去查吗?”李、鹏叫屈,一大早被叫起来是要做苦力的吗?托关系查人也是要人情口舌的,他凭什么帮他啊!女人抢回来有自己一半吗? 有了办法,张波就精神多了,脸上也有了笑容,“我就你这么一个哥们儿,你不帮我谁帮我,我还要赶紧收拾一下自己,这样子去见丈母娘,一定会被赶出来的。” 不用看,张波就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有多糟糕,手从下巴上划过,一晚上没梳洗,下巴上也有了胡茬吧,这样邋遢可不行,再要起身,肚子咕噜一声,这才想到自己还没吃饭,又坐定了,叫了饭菜上来,催着李、鹏,“赶紧吃,这顿我请,吃完了赶紧干活。” 李、鹏的拒绝在看到张波眼中的神采时,默默咽了下去,怎么说也是发小,这点儿忙还是要帮的,若是真的成了,也许可以拿一份谢媒钱?那时候,他一定会狠狠下刀,绝不留情的,好兄弟么,就是要两肋插刀。 宾馆中,王平醒来,有条不紊地收拾好自己,吃了早饭,拎上行李就往火车站去,她昨日就买了火车票,准备去看望另一个城市的父母,这半年多来,为了一鼓作气攻克任务目标,她一次都没回去过,就连过年,都努力去为另一个人营造家的温暖了。现在想来,有些对不住郭珊珊的父母。 完全不去想张波动态的王平并不知道这一次她有些失算,现代到底不比古代,她又不是那个不怕别人欺上门的公主,烂桃花也不是那么好甩的。 于是,等她做了一晚上火车回到家中,看到的不仅有父母的笑脸,还有那个笑得一脸斯文的男人。 第8章 “你这孩子,有男朋友了也不早说,害得我和你爸操心,要回来也不和小张一起回来,让孩子一个人先过来,真是……”一边责怪着郭珊珊,一边给了她一个“一会儿再说”的颜色,郭母扭头就冲张波笑得慈善,“小张喜欢吃什么啊!刚好珊珊也回来了,一块儿吃,热闹。” 张波的出现对郭家无意是个惊喜,尤其这小伙子挺诚恳,一进门就把自己跟女儿的相恋交代清楚了不说,还把自己的情况说清楚了,为了证明还把身份证户口本,连同公司的营业执照什么的都亮出来了。 这样诚恳的“骗子”又带来了许多价值贵重的礼物,给郭母的那一对儿玉镯子就不说了,知名老店的东西,郭父也是懂一些的,认为那不是假货,而给郭父的,烟酒都是好的,最难得还有一个古董瓶子,虽然是近代的古董,不过也是一片心意,恰恰又投其所好了。 等到张波再拿出高中毕业照片,指出上面哪个是女儿哪个是他,说明他们是高中同学的时候,郭母郭父都只有点头认同的份儿了。 郭母倒是想过要给女儿打电话,可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话一直打不通,这才比较无奈地留着小伙子跟人家聊天,谁想到,还没聊多久,女儿就回来了,看这前后脚的架势,倒还很有点儿小张口中闹别扭,他求和的意思了。 “老郭,过来帮帮我,让他们小年轻好好聊,有什么误会,说开了就好了。”郭母推了女儿一把,这么优秀的男朋友,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听小张说两人都交往快一年了,这妮子,蛮得倒是死紧。 被郭母拧了一把的王平微微皱眉,看到二老故意去了厨房,腾出地方来让他们两人说话,王平示意张波跟她到了阳台,关上了阳台客厅的门,这才问:“你怎么找到我家了?” 张波脸上的笑容一僵,再也笑不出来了,直接问:“你什么意思?” “抱歉,可能是我做事欠妥,我突然觉得我们并不合适,所以我就离开了,那张卡在抽屉里,我没有动过,你可以回去找找,我们两清了,这半年多,谢谢你收留我住下,如果需要房租的话,我会打给你,现在,你可以离开了。” 王平淡淡地说着,她对这个任务实在是觉得累心了,以前的柳毅,或许因为是古代的关系,很多事情都很隐约,她并不会直接接触到令她厌恶的部分,而现代则不同,无论是张波带回来的香水味儿,还是那些口红印长头发,还有他醉酒后喊叫着的不知道是谁的名字,都让她感觉到厌烦,好像自己是某个处心积虑的小三儿。 而有着精神洁癖的她更加无法去喜欢这个花花公子,从一开始,她的感情就注定了是伪装,是欺骗,所以欺骗结束,她也希望一个干净利落的结果,而不是纠缠不清。 如果是在古代,这很容易实现,柳毅即便那样喜欢自己,但在自己不喜欢的情况下,他也别想碰到她的指尖儿,而现在呢? 猛地被张波捉住双肩,看着那人低头就要吻过来的时候,王平才觉出地位的变化带来的不便,尽量偏过了头,用冷静的声音说:“别亲我,我嫌脏。” 无形的寒流冻住了张波的动作,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两指,但他看着那片洁白的肌肤,却怎么也稳不下去了,若不是仅有的理智止住了他的动作,恐怕他都会喊出声来,你现在嫌脏,当初喜欢我的时候怎么不觉得了? 若不是实在无法面对她的厌恶,也许他会不管不顾地亲下去,在她的家中大闹一场,哪怕自己失了颜面,也不要让她好过,可,他还想要跟她过的,所以…… 放松了手劲儿,却并没有拉开距离,只是把她抱入了怀中,“珊珊,我知道以前是我不对,我伤了你的心了,可是,我真的改了,真的,这段时间我都没有出去鬼混,我为了你洁身自好了,而且,而且,”松开手,张波急急忙忙从口袋中掏出了戒指盒子打开,“你看,这是我特意定制的求婚戒指,全世界仅此一只,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张波说着就要单膝下跪,却被王平拉了一把,“不用了,我不喜欢你了,不会跟你结婚的,你也不用惦记我,凭你的条件,很容易找到比我好的女孩子,她们都会‘真心’爱你的,你走吧。” “不,不会有别人了,只有你,珊珊,你嫁给我吧!”张波很执着,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有些湿,但他还是保持了良好的仪态,只是固执地捉起郭珊珊的手,想要把那枚戒指套在她的手上。 王平挣扎着,她不喜欢这样纠缠不清的局面,而男女的体力差距又让她无法真正做到摆脱,眼看着手都被捉红了,而那枚戒指就要套到手上,郭母一声“吃饭了”挽救了危局,趁着张波注意力分散,王平迅速地抽出了手,冷静道:“我会跟母亲说清楚,你也不要再纠缠了,太难看,也有损你张大公子的面子。” “小张,这是怎么了,眼睛都红了?”郭母有些粗线条地看了看张波,再看看自己女儿,明明觉得有些不对,可也看不出什么来。 “没,刚才迷眼睛了。”张波躲闪了一下视线,把手里攥着的戒指塞入了裤兜,又对郭母笑起来,“伯母帮我劝劝珊珊吧,她就是不肯跟我和好。” “你——”完全没想到还有这种无赖方法的王平瞪视过去,张波冲她讨好地笑了笑,这一幕落在郭母郭父眼中,都像是小两口闹别扭,还是自己女儿把别人压得死死的。 善意地笑了笑,郭母道:“有什么好好说,先吃饭再说,珊珊脾气倔,小张你也受委屈了。” “不委屈不委屈,我是真心喜欢珊珊的,这次来还想向您二老提亲的,我连结婚戒指都准备好了,真的,我是真的想要和珊珊过一辈子的。”张波发现曲线救国的战术貌似很管用,对二老笑得愈发文雅,一副精英模样。 王平完全无法忍耐了,上一辈可从没人这么逆过自己的意,一句话脱口而出:“你难道是想要包养我一辈子?!” “包养”这个词太敏感了,气氛一下子就僵了,郭父郭母都看向女儿,张波还没反应过来,王平索性说了他们是怎么开始的,而张波在外面左拥右抱的行为,自然也是都被抖搂了个干净,将错就错地把自己塑造成迷途知返的少女的王平也很是飙了一把演技,好歹演了一辈子了,纵然角色不同,总也有些心得体会,顺利蒙过了二老。 “我是不知道他现在想什么,但我们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观点什么的都不一样,我现在知道自己想要的是安安稳稳,索性还没铸成大错,这就回来准备重新发展。”王平说到这里,转向张波,很认真地说,“如果只是因为我先说分手让你放不下,执意想要报复回来的话,也请不要牵连我的父母,他们活了一辈子,丢不起这么大的脸,如果你真的不能够原谅我……” 王平左右看了看,直接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抵住了脖子,“如果你真的非要我死了才能够放过我家,我也可以死给你看。”说着话,刀尖已经刺入肉中,鲜血细线一般流下。 “珊珊,你疯了,你做什么,就算他有钱有势,咱们也不怕他!”若说刚才看这小伙有多满意,这会儿就有多恨,郭母马上转变了立场,“拿上你的东西滚,我们郭家不缺那点儿卖女儿的东西,占了便宜还得寸进尺,没见过你这样坏了良心的人!” 郭父也气得够呛,开始是气女儿没操守,竟然被人包养,后来是气这人太过分,欺到家里来了,再下来便是气女儿的行为,这丫头,以死相逼,就没有想过他们就这一个女儿,怎么能够看她死? 捂着胸口忍了忍,强撑着说:“既然珊珊都说了没有拿你给的钱,我们信珊珊,她住在你那儿那么久,房租总要算给你的,若是还不行,你只管说给数,卖房子我们也给你,只要你不要再来纠缠我的女儿。” 张波一开始愣住了,等他反应过来,形势已是这般急转直下,阴沉着一张脸,他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再看郭珊珊的样子,又是气又是心疼,只能顺着她的话,同意要走, “你把刀放下,我走就是了。” 临出门的时候,郭母把他带来的东西又都提给了他,冷声道:“我们家不卖女儿,你去找别的人吧。” 房门在面前关上,张波一口气哽在喉中,恨不得把手上的东西都摔碎,忍了又忍,这才提着东西下了楼。 房门内,郭母忙着找医药箱,郭父却是狠狠一个巴掌扇在了王平的脸上,王平愣了愣,平静接受了,再看郭父那气得要喘不上气的样子,忙为他抚着胸口道:“爸,你别气,我们没什么的,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从一开始,她就不曾想过委身那样的人,如果非那样不能提升好感的话,她或许会选择任务失败吧。她的骄傲不允许自己出卖身体,哪怕她还可以换一个新的身体,心也是会脏了的。 “没什么?”郭母拿着药箱回来,有些放松,有些疑惑。 “是啊,”看到郭父的情绪似乎也因为这一句话平静了许多,王平好似自嘲地笑了一下,“谁让我本来就不是他的菜呢?自不量力也只是自取其辱罢了,他如今,或许只是不甘心曾经在嘴边的肉没咬一口就飞掉了,又或者是觉得哄我回去就可以羞辱我了,反正,我是不想再跟他有什么瓜葛了,你们放心好了。” 这样细致地解释原因,也只是为了打个预防针,让郭父郭母觉得那人居心不良,不会被他轻易说服倒戈罢了,毕竟那人仅凭外在还是很优秀的,除了花心滥情,或许也没什么不好了。 没有察觉到什么的郭父郭母见女儿意志坚定也就松了一口气,然后上药的上药,安慰的安慰,再没有工夫去想张波了。 第9章 郭珊珊的屋子放置的是双人床,整洁的大床上还有着糖果抱枕,斑点狗靠垫等可爱物件,虽然没有太多粉色的东西,但还能看出这是个爱做梦的女孩儿,蕾丝花边的桌巾,花儿朵朵的浅紫窗帘,床头柜上还有一个摆着芭蕾姿势的水晶音乐盒,这些小女生的东西让房间多了些温馨感觉。 王平随意地把行李箱推到墙角,从中取出了自己要用的东西,她并不准备在家中久待,今天的事情太多,二老没有工夫发现女儿的不对,但等时间长了,一些事情上还是会露出端倪的,即便可以理解为在外面改了习惯,但有些习惯,真的不是那么好改的。比如今天那种没羞没臊直言包养的事情,是真正的郭珊珊不会做的。 记忆中的郭珊珊真的是个很平凡的女孩儿,也会爱做梦,幻想白马王子之类的存在,但更多的则是按部就班地学习生活,即便也有某些不能说出口的爱慕情怀,却绝对不会做出如她那般出格的事情,这个女孩子,若是在善于发现的人眼中,也许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羞涩花朵,而在更多人的眼中,清秀的外貌也就只能是那些性格张扬的美艳女生的陪衬。 这样的人,扮演起来并不会有多少难度,因为她们没有自己鲜明到独特的性格,很有些温顺地接受命运对自己的安排,纵然有什么不满,也顶多是和小姐妹抱怨一下,更多的,是什么都不说,安静承受,然后默默幻想。 王平自然能够扮演这样的人,可是,图什么呢?任务已经完成了,她没有必要为此去欺骗别人,从心底里,她不喜欢这样骗人。 再者,这个家,她到底是半途插进来的,无论别人知道不知道,她自己是会有一种鸠占鹊巢的感觉的,若是还有下一次,她倒是宁愿从婴儿时期开始,那个时候她还可以告诉自己父母都是自己的,家也是自己的。 好久没人住过的房间换上的是新床单,被褥也是郭母昨天才晒过的,一到太阳好的时候,她就会把家里的被子拿出去晒晒,女儿的也不会忘,仿佛随时预备着女儿回来用。 这倒让王平的心里好过了许多,即便如此,躺在床上也是久久没有睡意,这个房间,于她来说还是太过陌生了。 手机早就被她拆掉了电池,床头柜上的闹钟安静地走着,几乎听不到声音,王平不知怎么就想起了系统,琢磨起了某些规则。 每一次重生都有任务目标,从这两次来看,大的方向都是不变的,要获得某某人的好感度,这个数值也是固定的100,而系统只在颁布任务的时候,和任务目标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会跳出来提醒她,其他时候只会显示好感度。 从这一点上来说,系统是很死板的,但它又能够捕捉到任务目标微弱的情感变化,好感值的加一减一也就是百分之一的变化,实在是很微弱的,而它则能够敏锐地量化提示,又似乎很是灵活的样子。 而且,并不是任务完成之后就马上穿越,上一次,她等了二十六年,都以为自己要在那里孤老终生了,却突然穿越了,而这一次……王平的眸光一闪,她或许可以试试看看,是不是一样的时间,又或者是有着怎样的规律。 并不知道自己上一次消失是怎样惊世骇俗的王平显然没有想到某些善后问题,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她都不在了,纵然有什么,又与她有什么关系? 乱七八糟地想了一些事情,想了柳毅,那个随着年龄增长而愈发镇定从容的男子,若是没有那样的出身和经历,也许真的会有某些大不同吧。 又想了想自己“死”后他会怎样,总也是个驸马,年龄又大了,纵然骨子里还有以前的气质在,但那些看脸的怎么也不会再对他又兴趣了,那么,凭着驸马的身份,他总还是可以安稳地活下去,富贵也是有的,她的私库可还是在的。 转念,又想到了张波,她是真没想到张波竟然还会找到家里,按照一般的小言定律,他不应该是借酒消愁然后跟某个女人酒后乱、性,最后奉子成婚然后继续以前的花花公子生活么? 她一个过去式,撑死能成为白月光,其他的,不应该人海茫茫无踪迹吗? 对不按常理出牌的张波怨念了一下,摸摸自己的脸颊,这一巴掌真是太冤枉了。 想是这样想,却也一点儿也不后悔揭露了那些不堪的真相,让二老蒙在鼓中的结果只会让他们成为张波的助攻手,搞不好就在自己不好说明真相的情况下弄一个既定事实出来,让人再也无法摆脱,最厌烦那种无奈着无奈着he了的结局了。 那一定不是自己的路。而其他的...... 对于现代,她少了一种使命感,因为这里的未来她并不知情,所以也没有什么迫切想要改变的愿望。 不曾经历过更好的,眼下的生活似乎已经是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了,她最初的那个现代也不过是眼下这般,那么,没有了方向,她又能够做什么呢?凭借在古代学习的才艺混得风生水起吗?听起来很不错,不过,想要让堂堂公主卑躬屈膝,谄媚求人,还是算了吧。 一时半刻还没想好自己要做什么的王平打了个哈欠睡了。 看着二楼上的灯火都灭了,这个时间段,整个小区也没有多少亮着灯的了,这是个老小区,只看楼房的老旧程度就知道了,而在这里居住的,多半都是些有年纪的,自然不会很晚睡觉。 街道上的路灯仿佛也因此暗淡了不少,坐在车上的张波放倒了座位,仰着头看着那栋楼,指间夹着一根烟,时不时吸上一口,飘渺的烟从窗户缝隙飞走,带来一股凉风,明灭着烟头。 很久没有这么凶地吸烟了,张波的神情陷入回忆,他觉得自己是为了郭珊珊戒烟的,因为他身上带着烟味儿的时候,她在接近时总是会微微皱眉,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了这一点,而一旦看到了就记住了,再想要抽烟的时候就会很克制,慢慢地不再抽,这个过程,到底用了多久呢? 为什么,他被驯化了,她却离开了呢? 一股更冷的风吹过,已经燃到尽头的烟在明亮了最后一下之后熄灭,车里再没有了一点光,张波看着窗外,眼中有着水光,他的脑子很乱,或者说一直很乱,从郭姗姗离开到他精心选了东西带着资料追来,再到刚才那般狼狈地被赶出来,有那么一刻,他真的不明白是为什么。 他明明有钱有势,长得又不错,脑子也好,事业有成,也会讨得长辈喜欢,可是为什么他的好她突然就一点儿也看不到了呢? 以前,在工作烦躁的时候,是谁为自己送上了一杯温牛奶的呢?是谁温声细语地说“不要着急,我相信你一定有办法的,你那么聪明”,那时候她的眼中仿佛一汪秋水,蕴着柔波,看得人几乎要溺毙其中。 他还记得自己曾匆匆躲开那样的目光,红了耳尖,而现在呢? 回想刚才的一幕,她拒绝自己时候的坚定冰冷,她用刀抵着自己脖子时候的目光,明明还是那样一双眼,明明还是那样水盈盈的眸,可是,为什么看不到自己的身影了呢? 果然如她说的“不喜欢了”吗?为什么突然就会不喜欢了呢? 反复纠结着这个问题,让他苦恼让他痛苦,而不去纠结这个问题,有那么一刻,他也想要很有傲气地大步离开再也不回头,他一直是受女孩子喜欢的,不会找不到女人陪伴,但……只是想一想,又是放不下,那些女人,都不是她。 他竟是怎么都回忆不起曾经喜欢过的女神是什么样子,甚至记不清以前自己都是在跟哪些长相的女人厮混,怎么想都只能记得一个郭珊珊,她温柔的笑,她安静的眼,她柔软的手,还有……她决绝时候的美,他放不下。 王平是早上出去买早点的时候又一次见到张波的,他靠在车上,脸上有着胡茬,眼下的黑眼圈很明显,眼睛都有些发红,神情却是冷静的。 “我想跟你好好谈谈,只是谈谈。” 挑了挑眉,王平应允了,抬手示意了一下,“我先上去放下豆浆。”再下来的时候身上披了一件外套,她跟郭母说要出去买两件衣服。 一打开车门,残余的烟味儿迫不及待地跃出,让王平眉心轻蹙,经历过了无污染的古代,再看现代,便怎么都有着一种忍耐的意味,而这其中,更不能忍耐的则是烟味儿。 张波的神情有一瞬间的紧张,下一刻就想要说换乘出租,他才张口,便见郭珊珊低头坐上了车,安静的神情仿佛没有半分不适。 强迫自己冷硬下来的张波抿紧了唇,上了驾驶座发动了车子开了出去。 第10章 对s市并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安静的地方能够畅谈,张波索性直接把车开向了商场,在地下停车场停了下来。 “真的,一点儿也不可能了吗?”张波问着,他心底里已经知道了答案,以至于这句话中的期待是那样绝望。 完成了任务之后的王平不愿意骗人,更何况,张波跟柳毅不同,并不是她不得不背负的责任,现代人么,谁离了谁不能活? 短痛总好过长痛,已经把好感度100这个数值忘到脑后的她表情未变地说:“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所以,你也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之前是我的错,”顿了一下,她还是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让她之前贴上去的行为不要显得那么突兀,“我以为你还是我的高中同学张波,没想到……一切都变了,一开始,就是我心存妄想。” 这样的解释婉转了许多,却让张波生出了一些希望,高中,那不就是自己没有被那个所谓女神打击之前吗?眼睛亮了一些,“你喜欢我什么样的,我可以改的,我可以改回以前的。” “不需要了,我不想在你身上浪费时间,也不愿意相信你能够改回以前的可能性,我对你,没有任何期待,所以,你也不要期待我会改变主意了。”王平态度更冷了一些,重申了自己的决定。 眸光暗淡,张波再一次知道希望之后再失望是怎样的挫折,不过短短三天,他已经被挫折了数次,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张波的眼神一暗,注意到那白皙脖颈上的创可贴,想到昨日她的决绝,闭了闭眼睛,再一次问:“真的不可以重新开始吗?” “绝无可能。” “……好,我知道了,我不会再纠缠你了,我送你回去。”张波说着拧了一下钥匙,就要重新发动车子。 “不用了,我想我父母也不会希望再看到你出现在我家附近。”王平说着打开车门下车,神态自若地乘坐电梯离开,心里头有些轻松地想着,正好顺便买两件衣服回去。 张波直勾勾盯着电梯门合上,眼底充血,泪水不自觉地就流了出来,手握成拳狠狠地捶了几下胸口,头磕在方向盘上,发出一声长音之后便是无声流泪。 好感度100,系统统计出来的量化好感放到现实中,被狠狠伤过的张波便是痛苦不堪,恨不得把那一颗心捶烂了,就可以不疼了,恨不得把那时候不知珍惜的自己打醒了,就不会无法挽回了。 张波说到做到,果然没有再出现在王平的面前,郭家二老也警惕了一段时间,害怕有报复什么的,后来发现一切平静,都是自己想多了,也有些放松,等到王平再一说自己要出去旅游散心,马上就同意了。 旅游的日子很舒服,王平好像又找回了以前跟着大军四处征战的感觉,说起来是征战,可她除了能够在开始的时候阅军巡视,再后来的时候看看战场,中间的决策是完全沾不上手的。来来回回也就跟旅游没什么两样,还不如现在舒适,火车飞机的,想要去哪里都不用把时间耽误在毫无景色的路上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钱财不够了。 作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王平认为她不应该这么大了还管父母要钱,可她自己的钱,说句羞愧的话,她现在卡上的钱都是以前的郭珊珊省吃俭用打工实习赚来的,而她,跟张波一起住的时候,那位大手大脚,可是从来不会短了钱的。 说实在的,那张卡上只是张波给她让她买衣服首饰的钱,真正的家用都是现金,她当下就用了,后来也没往卡上补,真正说起来,还是有些理亏的,虽然那些钱买的东西也不都是自己用了,但确实也是花了。 只不过当时话逼到那里,自然是怎么绝怎么说,房租什么的,王平说得硬气,仗着的也只是郭珊珊那点儿微薄的积蓄罢了。 的确是微薄的,这不,才旅游到第二个地点她就无力为继了,正好这里的风景不错,她想了想,索性在附近找了一个工作,安顿了下来。 作为旅游景点,都是有淡季旺季的,而这附近的工作多半都是围绕着游客的,王平工作的地方就是一个旧式茶馆,她的工作就是在里面弹琴,淡雅的古琴声经历了时间更显得动人,她的琴技有了明显的提高,这是极为让人欣喜的。 安安静静弹琴,磨练着自己的技艺,得到游客捧场的同时也有了一些小小的名气,甚至还被娱乐公司发掘过,可惜王平并不喜欢喧哗浮躁的娱乐圈,也不认为自己有资本出淤泥而不染,拒绝了。 积攒了一些钱便在淡季的时候去别的地方旅游,有了小小名气的她显然可以更加随性,为了留住她这个高手,老板也给她涨了工资,一切都很美好。 如果,如果父母不要总催着她结婚就更好了。 乐不思蜀的王平只在过年的时候才会s市,那个时候大家都过年,也没什么人会出来相亲,倒是少了不少麻烦,但这样拖着也不是事儿,她在想,自己要不要出国玩一圈,然后就雇个外国演员谎称男朋友,然后过上一段时间再谎称结婚,反正定居国外,想来很有乡土情结的二老也是不会去查看真假的。 有了打算的王平在年后就把自己的旅游地点定下了,去国外转了转,郁郁不得志的演员实在太多,找了一个合眼缘的说了条件,双方一拍即合,很快定下了合约。 “王,像你这么漂亮的姑娘,为什么不找男朋友呢?我是说真的。”高大帅气的汤姆笑着问。 “漂亮?”听着悠扬的小提琴声,王平为这一个词而笑起来,她这一次的容貌可不是漂亮。 以为美女怀疑自己说谎的汤姆故作出委屈不平来,“当然,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东方美女。” 王平抿唇一笑,没有与之争论,西方人看东方人,估计都是一个模样的吧,这个漂亮实在有待商榷,也许是讨好雇主的说法? 汤姆不太懂这种含蓄的一笑代表了什么,正要在说些什么打开话题,眼前就多了一片阴影,一个东方男子站在两人桌旁,一双眼盯着雇主看。 王平见到来人,站起身来,笑了一下说:“好久不见了,你好。”再看张波的眼睛直直盯着自己看,她微蹙了一下眉,拉着汤姆起身,介绍道,“汤姆,这是我高中同学张波,张波,这是我男朋友汤姆。” “哈喽,你好啊!”汤姆很是热情地笑了笑,还不忘冲王平挑了一下眉,高中同学,是旧情人吧!东方人就是腼腆。 张波还是不说话,静静地盯着王平看,只把余光分给了一下给汤姆,然后就不再理会,汤姆的手白伸了一会儿,撇撇嘴收回手很是大方地笑,完全没有尴尬的感觉。 旁人注意到这边儿的情况,一个衣着端庄的女子走上前来,自然地搀住了张波的胳膊,笑着跟两人打招呼,“你们好,他不爱说话,抱歉啊。”正说着,电话响起来了,女子歉意一笑接起电话说了两句,又拉着张波,把电话递到他耳边,“你儿子想你了,快跟他说两句。” 王平神情一松,露出了一个笑容来,很有些“祝你幸福”的意思,然后拉着汤姆走了,汤姆对刚才的男人非常好奇,走出门后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正看到那个男人狠狠地摔了电话的模样,而那个女人无奈一笑,上前劝解。 “表弟,你何苦呢?她现在分明是不在意你了。”女人的这句话仿佛开启了什么开关,张波一个大男人突然坐在地上抓着头发大哭大叫,时不时伴随着痛苦砸胸口的样子,整个餐厅乱成一团。 女人无奈地苦笑,谁能够想到曾经潇洒风流的花花公子也会有这样为情所伤的一天?淡定地递上镇定药,为他吃下去,他现在的情况已经很久不曾见过了,最初他过来的时候可是把她吓了一跳哪。 在服务生的帮助下,女人把他带上了车,直接拉回了家中,他这样的状态根本不适合跟人交流,一时清醒一时糊涂的,本以为这段时间好些了,谁想到一遇到那个女人,又…… 有些时候她都会因此怨恨那个女人,表弟这样分明是动了真情,她却为什么能够那么狠心?最开始难道不是她追上来的吗?纵然同是女人,她更多同情的还是自己的表弟,心疼他遇人不淑。 “表姐,别怪她,是我错了。”睡了一觉洗了个澡,消瘦了许多的张波神情落寞,知道她好是一回事,知道她跟别人好了又是另一回事,他到底什么地方不如那个男人,他……一想得深了,神情又痛苦起来。 看他状态不对,女人忙劝慰:“别想了,日子还长着哪,你好好过,你还有童童哪,童童是你和她的儿子啊!” 听到“童童”的名字,张波眼中的痛苦褪去了不少,有了些神采,点头应了。 女人见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幸好还有一个童童。只要表弟不发疯,那个女人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还有一个亲生儿子,只要想到这里,她就觉得解气了许多,也不枉费当初那样费手脚偷走她的卵细胞了。 第11章 番外 《我的爸爸妈妈》 摊开的作文本上好半天才写了这么一个题目,皱着眉头的小男孩儿很是苦恼地点着母亲那个词,母亲啊……目光移到前方相框,上面的女子侧着脸,好像在对身边的人说什么,嘴角的笑容在阳光的映衬之下格外温暖,看着看着,男孩儿的眼神中就有了忧伤,她要是对着自己笑的就好了。 放下笔,蹬着小腿儿跑到床边,从床头柜里翻出一本相册来,打开一张张翻过去,都是女人的,偶尔还能够看到她的身边好像有人的样子,但那个人总是被镜头巧妙地回避了,实在避不过去的时候,撇着嘴看着其中某一张全家福,那拼接的痕迹绝对逃不过他的眼睛,这倒不是因为那人的技术不好,而是因为他十分清楚他绝对没有拍过这样一张照片! 翻完了一本相册,他又坐回到桌前,拿着笔就在本子上写下第一句惊心动魄的话:我的爸爸是个神经病…… 这样的作文是绝对不可能交上去的,负责照顾孩子的保姆看到了,交给了家里唯一算是清明的大人。 不过五十多头发就已经全白了的张老低头看着作文,“……其实我偷偷地见过妈妈好几回了,妈妈是个很能干的人,别人都这么说,说她嫁到了a国去,有个金发碧眼的老公,我知道老公是什么意思,就是我爸爸的位置被别人抢了,我也见过她老公,笑起来像我家养的金毛,可能爸爸也是那样想的,每次去看一次,回来都会收拾金毛一顿,总觉得金毛好可怜的样子…… 我觉得那个金毛还行了,又一次我被他发现了,他还给了我一块儿糖,虽然我是不会被一块儿糖收买了,可是因为他,我被妈妈看到了,然后妈妈还夸我了,‘这是谁家的孩子,真可爱。’我当时很高兴想要对她笑的,可是一抬眼看见她的笑容,眼泪就掉下来了,哇,我妈妈不认识我,她都不知道我的存在,好伤心的赶脚……” 孩子的文笔稚嫩,很多时候都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比较没有条理性,但张老还是看懂了,在看到其中一句,“看着金毛缩着身子,身上的毛乱七八糟,一点儿也不好看了,看着爸爸拿着剪刀发呆,我觉得他和金毛一样可怜。” 长叹了一口气,张老看向一旁应该是同样看过作文,有些不安的保姆说:“你留心看着点儿,以后孩子再写这样的东西,你教给我就好了。” 保姆应下了,总算松了口气,看到作文第一句的时候,她真是吓了一跳,这家的先生虽然有些阴郁,但也不是什么神经病啊!至于折腾狗什么的,有钱人嘛,没有点儿毛病可能吗?再说了,不过是剪狗毛,又不是虐狗,算得了什么事儿。 这篇不能够递交给老师的作文被张老放在了抽屉里,某一日,张波找东西的时候翻出来,看完之后突然有了一种冲动,他不能让孩子没有妈妈,他早应该这么做的。 开着车去接了童童回来,路上童童很是好奇地问:“爸爸,家里有什么事吗?为什么还没下课就接我回来。” “你不是想见妈妈吗?爸爸带你去看妈妈。”张波笑了笑,颇有两分慈父的感觉。 知道又是躲在一边儿看,童童“哦”了一声,毫无异议,却也没有太多的期待之色,他是希望妈妈能够把他抱在怀里,亲他的额头,夸他好宝宝了,但是,每次都只能躲在远处看,真的好失望啊。 为什么别人家的妈妈就可以把她们的宝宝搂在怀里亲呢? 大姨说,因为妈妈知道他的存在会不喜欢他的。童童不明白为什么会不喜欢,他很乖啊,成绩也很好,老师都会表扬他的,他很听话的,为什么不喜欢呢? 思考着自己的问题,直到车子在某个公园的外面停下了。 跟着爸爸下了车,童童一身小绅士西服,背挺得直直的,配着脖颈前的小领结,看上去格外精神,最可爱的却是头发有一撮微翘,呆萌的感觉。 这个时间段,公园里基本看不到什么年轻人,都是一些附近小区的老人在,也就是下棋的居多,散步的都回去了,各别的角落还能够看到青年男女坐在一起说话,喁喁私语的样子很是和谐。 在一座小竹桥不远处的树下,一个蓝色衣裙的女子正在写生,画板支在面前,一手托着调色盘,一手拿着画笔,神情专注地在纸上涂描着什么,周围气氛宁静。 张波推了童童一把,示意他去竹桥上站着,童童很高兴地跑过去,往常,他都是不被允许走近的。 正在画小桥流水的王平看到竹桥上突然出现的孩子,愣了一下,见那孩子冲自己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站着不动,颇有些摆姿势的感觉,也笑了一下,索性在练习画上添上了一个小绅士。 孩子站了一会儿,大概有些坚持不了了,抬头看她,见她冲他招手,忙笑着噔噔噔跑过去,在快要靠近的时候顿住,回头看了看身后,没看到什么异样,这才继续跑到她身边,一把拉住她的裙子。 王平今日穿的是半身裙,怕被孩子拉掉了,忙半蹲下身,指着画板:“看看,画得像吗?” “像!”眼睛根本没往画板上看,童童睁大眼睛看着头一回跟自己这么近的妈妈,妈妈真好看,妈妈真香,一个忍不住,扑到妈妈的怀中,“妈妈画得真好!” 王平哭笑不得地看着这漂亮的孩子,这是谁家的孩子,怎么随便叫人妈妈?摸了摸小男孩儿的呆毛,“你叫什么名字啊,你家人呢?” “我叫童童,我爸爸在那儿!”童童向着自己来时的方向指去,王平抬头去看,看到竹桥上多出来的男人,那个男人头发微长,有些颓废的气息——“张波?” 被额前碎发遮住的眼睛好像都因为这个呼唤亮了亮,张波快步走下竹桥,走过来,看到王平皱眉,这才停在三步远的地方,“珊珊!” 看了看还抱着自己不肯撒手的孩子,再看看眼前这个变了很多的男人,王平随口道:“这是你的孩子啊,长得真可爱。” “你喜欢就好,这是我们的孩子。”张波心情有些激动,脱口而出的话完全没有经过大脑。 王平听得皱眉,只当是自己听错了,也不深究,自从分手之后,她就再没关心过张波怎样,如今看到他有了孩子,想必过得很好,也是啊,现代人,又是个男人,怎么也不会为了个分手要死要活。 这样想的时候,王平完全忽略了那些总是为了情爱跳楼的人中也有不少男人。 久未见面,难免要寒暄几句,说话的过程中,那个叫做童童的孩子一直抱着王平不撒手,便是离开的时候还是难分难舍的,直到王平承诺了下次还会再见,这才抱着从“妈妈”那里得来的礼物——那幅画,离开了。 没想到会有这样收获的童童上了车还在摆弄着那幅画,欣喜地看着上面的小人儿,还惦记着下回要让妈妈也画上自己,他才不要一个人孤零零站在桥上哪。 完全没有想到这次见面能说这么多话的张波更是高兴,嘴角的笑容一直都没停过,然后是第二天,第三天……他的服装一天比一天整洁,发型也换了,剪短了头发立刻精神了许多,那一张英俊的脸露出来,也会引得不少人多看两眼。 知道父子两个在干什么的张老见到精神了的儿子,高兴起来的孙子,心里头也是欣慰,若是能够在闭眼之前看到他们幸福他也就能够放心了。 一切好像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开始看言情小说的张波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也许他可以凭借孩子上位,郭珊珊一直没有结婚,曾经让他误会的汤姆也只是个幌子,这是不是说他们其实还有可能,也许他当初只是用错了方法…… 美好的想象终止于第八天,那一天,经常来公园的人没有出现,他找到了她的家中,看到的是那仿佛沉睡一样的人儿……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两天后,张波拿着新鲜出炉的结婚证满意地笑了,两人的合照经过了技术处理,完全看不出痕迹,好像天生一对,这样,真好。 突然冒出来一个可爱外孙的郭家二老在知道女儿并没有和那个外国男人结婚的时候,也接受了张波这个荒诞的请求,不知道真相的他们以为这两人既然能够生了孩子,必然还是有情的,年轻人的那些分分合合他们不懂,可孩子却是假不了的。 本来还以为这一打击定然会让儿子出大问题的张老在看到儿子恢复“正常”,很是松了一口气。 在儿子的记忆中,郭珊珊一开始就跟他结了婚,他们一直相爱,只是郭珊珊体弱,所以才会在童童还小的时候病故,而他,不会再娶亲,会好好养大他们爱的结晶童童……他为自己编织了一个美好的记忆,自此恢复了正常。 第12章 破旧的砖瓦房,屋顶上还有茅草,床板上铺着薄薄的一层褥子,褥子底下,掀开一角看了一眼,还是茅草,金灿灿的茅草。 这样的环境,还真是久违了哪。 醒来之后也不忙着起身,王平双手枕在脑后,翘着腿一晃一晃地看着房顶,她早就想要这么做了,书生什么的,真不是人干事。 这一次,王平穿成了一个男性杨泽,这个转变实在有点儿大,让王平刚过来的时候惊讶了好久,很多不习惯,好在时间还长,她再一次从婴儿做起,慢慢也习惯了,而且,在古代,不得不说一个男子的身份还是能够自由许多的。 经过了两次任务完成,系统好像真的升级了,不仅是她被回收的等待时间变短了,她得到的任务目标的资料也多了,里面还参杂着一些可以算作剧情的东西。 是的,剧情。 之前的两次都是由她在知道任务目标的情况下自由发挥,采取何种攻略完全不管,世界背景等等也是自己一点点了解来的,而这一次在任务目标的资料里夹杂了些剧情。 任务目标:管钟婷 身份:左相孙女 性格:刁蛮霸道 简介:因为家中独女,父兄娇宠,自幼刁蛮霸道,五岁时用弹弓射瞎庶兄右眼,被罚月钱半月;十岁时鞭抽礼部尚书家幼女,致其毁容;十一岁时将砒霜放入云妃汤药之中,致其落胎而亡,为掩罪行,陷害二房嫡次女,使其被杖五十,双腿残疾;十四岁时喜欢三皇子,与其私定终生,后,事不谐,暗害其坠马断腿,无望皇位…… 如果是这里,还可以说是小姑娘少了教养做出些恶事来,而到了后面,便好似有了生平一样将其后来的结果都写了出来,如果没有杨泽的存在,这位会凭借左相的权势成为五皇子妃,而那位面上腼腆老实的五皇子隐忍非常,直到成为皇帝,掌控了权势之后才开始下杀手,这样刁蛮任性的女子自然是坐不稳后位的,于是结局可想而知。 不过,那样的结局配上她这般的“作”,也只能够说是不作死就不会死了,算作因果轮回,怨不得人。 想是这般想,但任务目标是她,王平就不能够这般抱着恶意去看,即便不喜欢,也只能够接受,并且还要积极想方法赢得对方好感。 趁着时间还早——杨泽出生的时候小姑娘也不过才一岁,他完全有时间来得及准备计划攻略,作为一个农家子,想要获得接近左相孙女的身份是很不容易的,唯一的可能就是读书考试,成为进士,那时候才有平等对话的可能。 定下了主意,王平从小就表现出对读书的某种天赋来,虽然是农家,但家中父母疼爱,都不忍心让他浪费了这般天赋,拼命积攒着钱财供他读书,他也很争气,努力攻读了几年,然后一级级考上去,在十五岁的时候成为了探花郎,这可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 而在这个时候,她才算有了能够接触管钟婷的资本。 王平觉得自己做不到助纣为虐,那么还想要得到管钟婷的好感也只能够铤而走险,反着来,先赢得她的关注,然后用自己的理论来说服她,进而获得好感,索性杨泽的皮囊还不错,怎么也是翩翩少年郎,想要引得关注也是容易。 可惜,第一回见面就被抽了十来鞭,那种疼痛半点儿都不掺假,从未受过这种苦的王平险些就忍不住要露出苦相来了,偏按照她的策略,她还要露出傲骨不屈的模样来,要把自己的愤怒和隐忍都表现出来,自然还要在初见的时候加上一瞬的惊艳。 管钟婷长得还是很好看的,或者说,任务目标就没有不好看的,这也算是王平的经验之谈了。 通过好感度知道自己没白挨打,好感度上升了十点,策略有效,王平却实在鼓不起下一次邂逅的勇气,她又不是被虐狂,但为了任务,刀山火海还是要去,何况又不是刀山火海。 然后…… 视线转回屋顶上,反正,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一等到任务结束,完全没有做官意图的王平迅速地挂冠而去,跑回了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杨家村窝着。 杨父杨母早就搬到了城中住,这村中老屋多时不曾住人,房子里头什么都缺,一时半刻也不能很齐全,但这种轻松自在的感觉,又是远胜其他物质需求的。 且让他什么都不做,好好躺一躺吧。男神,可不是好做的。 京城之中,左相府邸,练武场上一片狼藉,红衣的少女挥舞着鞭子扫落了一地凌乱,旁边站着的下人每每听到鞭响就控制不住地哆嗦一下,他们几乎都知道那鞭子落在人身上会是怎样的疼痛。 “姑娘,已经查到了。” 青衣胡服的清丽丫鬟颇有几分英气地走来抱拳行礼,顺便说出了管钟婷最想要的消息。 鞭子挥舞的声音停了下来,管钟婷回头,色若春花的脸艳丽非常,可那面上笼罩的戾气却让看到的人都不由瑟瑟,起不了什么欣赏之意。 “说。” “是。”丫鬟躬身行礼,说,“杨公子已经回到了杨家村。” “回村?”管钟婷有些疑惑,这般不告而别,她还以为是对方不想求娶的意思,但他回家了,是不是要禀告父母,然后求娶呢? 心里头这般想着,面上的戾气散去,换上了几分难得的羞涩之意,因适才活动剧烈,脸庞上红霞密布,愈显几分娇色。 丫鬟眼角一扫,瞧见姑娘的气色转好,心里头也松了一口气,悄声探问:“姑娘,您看……” “早就听杨泽说他家乡风景秀美,我也想要去看看哪。”听到管钟婷话音柔和,忙有下人去收拾桌椅茶点过来,待她安然坐下之后,自得道,“想来他是心急禀告父母,这才未及留下言语,日后也是要定居京城的,父母必有陪嫁的宅子给我,把他父母接来同住也未尝不可。” 一个丫鬟伺候着茶水笑道:“我看公子这般,不定是想给姑娘一个惊喜,再过几日,不就是姑娘芳辰了吗?杨公子这般仓促,莫不是要让姑娘生辰之日双喜临门?” “就你会说话。”放下鞭子的管钟婷这会儿心情好了,指点着丫鬟的脑门娇笑,她的言辞间已经在期待成亲之后的生活了。 练武场这边儿算是风平浪静了,左相书房中却并不那么平和,左相以年老多病为由,并不怎么上朝了,他有三子,两嫡一庶,嫡长子官居兵部尚书,嫡次子为礼部侍郎,庶子也有实职外放,如今书房中两个嫡子都在,正在商议京中形势。 皇帝年纪已老,皇子正当壮年,偏偏无有嫡长,这立谁为太子便很有争议。 当今六位皇子,都有才干,年长的那位早年还曾领兵征战在外,颇有些军中势力,而其他五位,也不可小觑,不是母家势力大,便是自己能钻营,很有些分庭抗礼的意思,朝中也有了站队倾向。 左相作为一股比较大的势力,也到了不得不站队的时候了。 父子三人正在商议的便是此事,自来这从龙之功不好得,总要掂量好了再说。 “昨日,你母亲去了宫中,听淑妃的意思,是想要为五皇子求娶婷儿。”左相抛出这么一句话,让两子都是一惊。 长子面露喜色,管钟婷是他幼女,也是府中唯一适龄的女孩儿,能够有此造化自然是好的,若能结亲…… 次子却面露迟疑:“婷儿的性子……”纵然是一家人,却也不得不说管钟婷的性子早就被惯坏了,心高气傲,吃不得亏,若是不中她意,只怕不是结亲而是结仇,再者,“我听闻她最近似喜欢上一个翰林编修,怕是……” 未净之语已经很是明白,左相眉心皱成“川”字,道:“我担心的便是如此,只怕……”狡兔死,走狗烹,将来五皇子一旦得势,单凭婷儿的性子,只怕就要为家中惹来祸事。 不得不说左相还是深谋远虑的,在剧情中,管家确实没得什么好下场,连早就入土的左相,都在管家获罪之后得了污名,被毁碑迁坟,死后也不得安稳。 “不过是个编修,哪里及得五皇子正妃荣耀,婷儿会知道怎么选的。”长子不以为然,完全不知道老父担心的长远。 见到长子这般模样,左相心中叹气,再看次子多有沉思,并不是赞同兄长的样子,又有些欣慰,一转念又是忧虑,兄弟不齐心,也是祸根啊。 父子三人商议一番,犹豫不定,最后左相还是决定问问孙女的意思,他并不太看好这门亲事,但五皇子却是他比较看好的那个,所以,真是很难选择。 管钟婷一口否了:“我才不要嫁给什么五皇子哪,若要嫁,让婉妹妹去好了,她也是嫡女。” 婉妹妹就是曾经被她陷害挨了五十杖的二房嫡女,这许多年,因残疾故,很多人都把她忘在脑后,被管钟婷这般提起的时候,左相方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一个适龄的孙女,但,双腿残废,如何能够嫁给皇子为正妃?那才真真是结仇,只怕一个羞辱之罪就能让皇家记恨到死。 “罢了,我管家怕是没那个福气。”左相无奈叹气,回绝了此门亲事。 第13章 “圣旨到!” 左相府中打开中门,传旨的太监扬着下巴,双手捧着一卷明黄走入庭中,左相带头,在早就摆好的香案前跪下,听太监宣旨。 “……闻卿家三女家承钟鼎,淑慎有仪,堪为朕之五子良配,册之……”随同圣旨一同而来的还有一箱箱聘礼,华彩满堂。 左相面色沉静地领旨谢恩,还不忘招呼那公公两句,得了几声恭喜,其长子已经喜形于色,翘着嘴角捋起了胡须,俨然已经是皇亲架势了,次子倒还有几分小心,与那宣旨公公打探了一下圣旨何来,知道是淑妃特意求的,一时也说不出话来,还要应承两句“同喜”。 “父亲,娘娘怕是疑心咱们。”送走公公之后,次子小声说着。 左相默然点头,他何尝不知道这点,婷儿的脾气纵然刁蛮霸道,但在外人面前却也有收敛,小时也常入宫,都是被人夸做大方直率的,至于鞭打下人之事,谁家的下人不挨打,挨上两鞭子顶多是皮肉伤,并不伤筋动骨,如此也算是良善了。 只……左相可是知道家中那两个是怎样伤的,更知道婷儿是如何胆大算计了皇子,只不过,三皇子并不为他所看好,那件事他便只做不知,甚至还帮忙扫尾,并不曾让人知道是婷儿手笔,所以…… “这件事,叫你夫人好好与婷儿说说,且让她知道轻重。”吩咐长子一句,左相叹息一声,但愿不要有什么麻烦。 长子应下,心中却不以为意,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不爱权贵爱贫生,听闻了消息之后,很是大闹了一场,最后被软禁院中。 远在杨家村的杨泽并不知道这些事情,安静了几日,发现并没有什么情况,他方才开始打听京中消息,以他对管钟婷那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子了解,绝对不可能这般风平浪静。 听到她被圣旨指婚给了五皇子,如剧情中一般即将成为正妃的时候,王平摇了摇头,蹙眉之后不由沉思,若是那剧情不可更改,那么他赶在剧情前得到管钟婷的好感度,有什么意义在呢? 上一世的时候她也在网上搜过一些系统文看过,作者所构筑的系统似乎都是游戏性质,再不然就是通过系统宿主的某些行为从中获得好处增长自己,而增长的最后结果,那些文中都没有提及,而这样的系统到底是谁创造的,总也是笼统的一句高科技世界。 好像所有不可理解的事情推给高科技就万事大吉了,却不想这其中漏洞百出,科技何曾需要情感?那些人工智能一个个妖孽如许,自己就可以完成任务了,为何还要冒着种种风险用自己的能量换成金手指给宿主,增加了完成任务的周折不说,还容易让那些获得金手指就自大妄为的宿主变成白眼狼,转头对付自己。 说实话,王平很不喜欢那样的文,尤其是某些设定宿主是死了之后被系统复活的,别管复活在哪里了,总之是活了,而要完成任务换取活得长远不是很应该的吗?怎么还像是跟系统结了仇一样,若然不是系统复活了你,而是某个医术高超的大夫,然后那大夫让你缴纳医药费,你就没有异议了吗? 你所谓的失去自由不过是换了另一种实物形式的医药费,有什么不对?至于失去自我,那样能够让人重生穿越的系统,想要抹去一个人的记忆,应该也是不难的吧,何必非要留着你这样的刺头,处处跟自己作对? 王平很难理解那里面主角的行为,反正要是她自己的话,她绝对不会,尽管对任务也会有厌倦,也会不喜欢欺骗别人的感情,但是想到这就是自己活着的代价,她也不会有什么不甘愿了,如果想象成是一种工作,那就更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只当自己开了一个皮包公司,本来就是为了骗人的好了。 尽管不道德,可钱还是照样赚的嘛! 王平把系统看做投资人,在自己落魄(死亡)的时候,投资人挽救了自己的灵魂,投资自己,让自己可以重新活过来,而这种时候,怎么能够因为完全看不到的利益而对投资人抱有敌意,并跟它闹翻呢? 难道别人救了你还救出仇来了吗? 拉回跑远的思绪,重新思考管钟婷这会儿可能会做什么,若是对自己没有影响,就可以不用理会,过自己想过的轻松日子。 他已经有了功名,内附过来的土地也是不少,光凭那些“孝敬”就可以衣食无忧,何况自家还有土地租给了佃农,每年的租子也是够用,完全不需要去劳苦工作。 旅游么?前两世任务完成后,她基本都是在旅游,总不过是些山山水水,看了两辈子也都有些腻了,何况古代交通不便,他也不准备考验那些盗匪是否对男子有同情心,又或者有没有哪个女土匪会把自己抓去当压寨夫君,那种小言他早就不看了,那么,做什么好呢? 不等王平想好自己的人生规划,意料之外的人出现在了眼前。 左相长子相貌堂堂,一把黑髯颇有些英武之气,很是符合兵部给人的感觉,此时,他冷着脸,让家丁扭住了杨泽的胳膊,眼中满是不善。 “管大人,不知发生了何事。”好歹也当过几个月的官儿,对这位左相长子,王平还是认识的,尽管事出突然,他仅着一身中衣,但神情淡定,看着这些深夜闯来的人好像是早有所料一般,并不曾露出胆小猥琐之态。 管大人眯眼,若是换一个时候,他可能会欣赏这小子的处变不惊,但现在么,冷哼一声:“杨泽,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诱拐官府女眷,你可知罪?” “杨泽不知罪从何来,还请大人明断。”眼睛一转,王平已经大致猜到几分,恐怕那管钟婷偷跑了,所以自己才被抓了起来,不过,他是真的没有藏匿,也就不怕查,只怕,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也不知道,若是在系统回收自己之前死掉了,会不会就是真的死了? 并没有受到严刑拷打,管家其他的人其实都比较好相处,或者说自己曾为官员的身份也让他们比较顾忌,总之,当杨泽被抓回京不久,五皇子大婚,当天,新娘并不曾缺席,那个最喜红衣的女子穿着火红的嫁衣坐上了花轿。 阁楼上,杨泽看着那女子回头,却看不到她的面容,火红的盖头挡住了彼此的视线,也不知她可曾看到自己在这楼上目送。 “婷儿生性霸道,老夫还是头一次看到她为了一个人这般忍让。”左相走上楼来,轻声说着,负手凭栏,看那十里红妆浩浩荡荡出了府门。 王平拱手,心中也是一叹,女子若沾上情爱,怕是这世间最柔弱的了,他也不曾想到,自己竟然还会有作为筹码胁迫管钟婷的一天。 “可惜啊,你竟是看不到她的好。”左相话音一转,年过六旬的老者目中精光绽放。 王平一惊,他为了减少以后的麻烦,在被抓回来后仍旧伪装成对管钟婷有情却忍痛放手的模样,甚至还顺着管家的意思规劝她,让她安心出嫁,自思起来,没有一点儿破绽,到底哪里被人看穿? 见到杨泽表现,左相知道自己这一诈竟是真相了,一时又为孙女不平,我孙女那般对你,你竟半点儿不喜欢她,真是岂有此理,但想到如今婚事已成,他又少不得还要用此人压制孙女脾气,便叹了一声说:“此次也是委屈你了。你的辞呈老夫已经毁了,山西梅县正少一名县令,你且去历练几年,日后必有重用。” 左相的“重用”之语,王平是半点儿不信的,却依旧拱手称谢,并不回绝,以免横生枝节。 见得杨泽这般恭顺,左相一时也无话可说,又叹了一声,挥手让杨泽离去。 管钟婷大婚当日,王平便拿着吏部的调令出了京,随行的还有不少管家的护卫,是保护,也是监视。 想到管钟婷那并不柔顺的性子,王平估计自己少不得还要被提起几次,以作压制,让一个女子为了爱人的安危而忍辱负重什么的,也算是一出好戏了,可惜自己看不到,作为棋子,尤其是这样危险关系的棋子,只要远远吊着就好,知情人自然是越少越好。 而按照管钟婷的脾气,恐怕自己这辈子是别想娶妻了,为了让自己这枚棋子能够用得更久,左相也不会允许自己娶妻生子的,否则,只怕管钟婷嫉妒之心一起,又要生出事端了。 曾为女子,王平自然很是理解管钟婷的想法,对左相这个最难为的要求一口应下,并不回绝他作为补偿送来的婢女,但那些婢女也就真的只是当婢女在用,如此一来,又让左相起了疑心却是后话。 第14章 历史按照正常的轨迹走了下去,皇帝驾崩,传位五皇子,曾经的五皇子妃管钟婷顺理成章被册立为皇后,而她在成为皇后的第一年,就准备了声势浩大的选秀。 后来被分配到皇后宫中的嬷嬷颇为不解,按照她所观察的,皇后娘娘的确是一丝怨怼也无的,尽心尽力,完全没有敷衍的意思,那些家世好长相好的更是顺顺利利被选入后宫,而皇后脸上竟然还有笑意。 “娘娘,那几个出身不错,长得又好,这般选进来就是贵人,以后怕是不好相与。”嬷嬷犹豫着说出心中担忧。 曾经脾气霸道的管钟婷如今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性情如水一样,便是听到这样说,也不过是凤眼一扫,淡定道:“本宫是皇后,自然要为皇帝尽心竭力,如今朝中初定,正是需要他们父兄卖力的时候,朝堂上的事本宫帮不了皇上什么,这样的事情自然还是能够做的,至于其他,皇上心中若是有本宫,定然不会让本宫这一番心思白费。” 本就不爱,何谈争宠?管钟婷连孩子都不愿意为那个男人生,又哪里会吝啬用美女去服侍他? 她却不知,因为她这一番心思也对了皇帝的心思,左相病退势力犹存,若是让皇后真的有了儿子,皇帝怕若干年后压制不了朝堂,所以早就在皇后的饮食中下了药,让她无法生下嫡子。 因为这个,他心中对管钟婷一直有些愧疚,正赶上又听到了这么一番话,心肠更是软了几分,以后对皇后也格外尊重些,这一点却是与剧情并不一样了。 左相自然不知道这番曲折,他年事已高,在五皇子为帝的第二年上病逝,其子本要丁忧,被皇帝夺情,很是给了皇后娘家面子。爵位承袭一代不减,也让皇后之父颇为荣耀。 后宫频频有嫔妃生育皇子,而皇后一直无孕,为此太后对皇后多有微词,皇上却护着,便是那些有子的嫔妃,若是对皇后不敬,皇上也有一番惩戒等着,日子久了,大家都看出来皇上对皇后的情意,少不得都规矩了许多,一时后宫倒是一派平和。 对于皇帝的这番回护,管钟婷也不过是端庄一笑,她何曾稀罕这些,每年看那些妃子斗来斗去,她也不过是看戏一般,偶尔想起的却是远在梅县三年未动的人,这一年考核,也许他能够回来? 这三年,管钟婷也长进了许多,有些事情也想明白了,父亲疼爱自己不假,但在他看来自然是爵位和尊荣更重要,所以依他的性子,那个代表了自己污点的人他定是不会容的,而能够容到现在,以前靠的是爷爷,现在靠的则是二叔。 按理,她应该感激二叔的,可是偏偏也是二叔在,她是绝不可能再见那人,那人明明是探花之才,却也只能在外地苦于奔命,不能够回京入朝。 不知道,他会不会恨自己毁了他的前程。 又是一年新年宴,每当这时,前头自有皇帝和众朝臣同乐,后面则是皇后与各命妇说话,管钟婷不耐烦跟那些臣妇啰嗦,往日早早都离了席,叫了母亲和二婶后头说话,今日却听住了。 “……那梅县县令可是个能的,愣是从一副画上看出了端倪,发现了那老翁留给少妻幼子的钱财,绝了那长子的夺产之念,保住了那母子二人的性命……” 正说话的是山西巡抚的妻子,她捡着那有趣的案情给大家讲述,倒让许多命妇都听住了,眼角余光撇到皇后也在认真听,她愈发有了卖弄的意思,多说了两句,“那梅县县令一表人才,当年也是骑马游街的探花郎,如今却也未曾娶妻,更是一个通房都没,不少人家看他少年英俊,才华横溢,想要与他结亲,他只道梅妻鹤子足矣……” “什么通房不通房,这等事也能在这里胡咧?!”知晓内情的二婶唬了一跳,急忙喝止,却还是晚了些。 “无妨,今日本就是新年,大家开开心心才好,一个个木桩子一样,又有什么意思,我正听得得趣,还要问一问,这梅妻鹤子是何故?” 皇后一句话缓解了快要冷场的气氛,那山西巡抚的妻子脸上的表情也好看了许多,又笑了笑,说:“探花郎就是雅致人,他并不在县衙居住,而是另买了一处宅子,宅中遍植梅树,每逢花开时,必赏之,谓曰‘妻以待之’。而鹤子则是他偶然救起的一只白鹤,那白鹤颇有些灵性,伤好后不肯离去,一直在梅园居住,被其呼曰‘吾子阿白’。这便是梅妻鹤子了。” “梅妻鹤子……的确是雅致。”皇后这般评说了一句,兀自出神,好像在想象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景。 隐约知道女儿曾经喜欢过的那人便是如今的梅县县令,皇后之母脸色惶然,说:“这都是读书人的新鲜,哪里能真的当妻子了,不定有什么念头哪。” 见那山西巡抚的妻子想要张口,二婶忙打断了她,“可别说这些了,这宫中新酒好喝,咱们可要多喝几杯。” 这样的宴会本就是彼此之间联络感情的,皇后的二婶这般说了,大家有谁敢不应,纷纷喝了两杯,便有人附和着说话,再有人插话,四五句话过去,这话题就远了,这才是正常,断没有围着一个人打转儿的。 皇后似笑非笑地看着二婶情急的表现,见得大家话题已经转开了,也没说什么,只悄然离席,同时离开的还有其母和擦了一把汗的二婶。 到了后堂,三人就坐,未待喝上一口茶水,便听得皇后嗤笑:“二婶可是嫌热了?竟是一头的汗。” 二婶笑得神情尴尬,说:“宫中的火龙太热,娘娘还要多喝水才是。” 皇后之母闻言连声应和,少不得又问了一些饮食之类的问题,皇后敷衍地“嗯”了两声,便让身边人都退下了,二婶的神情紧张起来,果不其然,下一句就听得皇后问:“今年考核之后,他要到何处去?” 这等事情本是吏部考核然后调遣,皇后的二叔如今也只是礼部尚书而已,不应管到此事,但这人不一样。 “听你二叔说,他考核成绩良好,怕是要到湖北任职。” “何必那样远?你们已经逼他抛家弃妻一回了,莫不是还要再逼他一回,不必调了,既然已有梅妻鹤子,何方让他们团圆相守,这点儿事,二叔总不会不允吧,你只管把我的话带给他。”皇后面色从容,再不见以前一言不合便动鞭子的火爆模样,但偏偏这样,才愈发令人忐忑,摸不清她到底是何心意。 “娘娘还是收收心,莫要管这些闲事了,如今中宫无子,总不是好的,那些妃嫔可还听话?”作为母亲,最关心的便是女儿的身体,偏偏女儿一点儿也不上心的样子,莫不是还念着那人?她如今已经是国母了,若是有半点儿行差踏错。 皇后凤眸一瞟,嘴角冷笑,仿佛已经看到母亲心中所虑,道:“母亲管好自己就行了,那么多姨娘还不够忙的,倒操心起了我来,若是真有闲心,倒不妨多送两个妹妹进来,也好帮我分忧。” 此言一出,换得一片讪然,前一次选秀,这两位的娘家可都是通过她们的关心送了不少妹妹进来小住,也还真有那么几个变成长住的,因为这个,两人都对其理亏,便对她探听杨泽消息行了方便。 新年后,皇后爱好起了养白鹤,还为此建了一个鹤园,不知情的如皇帝毫不在意,宫中多有妃嫔喜好养些什么,皇后所选也算高洁,没什么不好。知情的却也只能闭嘴,生怕惹了别人注意。 远在梅县的王平听闻此事,哑然失笑,她倒是真没想到,管钟婷对白鹤也有了爱心,她可是曾干过虐猫之事的人,哪里会用心养什么白鹤?待看到自家梅园之中的白鹤,一时静默,若是她以此为念,也是难为了。 对女子总是比较宽容的王平回忆起那个明媚霸道的少女,不由一叹,这皇后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再有两年,便该是终局了。 两年后,风平浪静,皇后之父荣国公病逝,其子丁忧降一等袭爵。 三年后,皇位稳固,京中并无皇后被废的消息传来,管家依旧是皇后娘家,虽最高官位只是管家二房礼部尚书,但风光依旧,并无不妥。 就在王平觉得自己时日不多的时候,皇帝组团南巡,途径山西,路过梅县,那个曾经肆意扬鞭毫无顾忌的女子套着层层华丽的服饰,缓步走下车辇,路过他面前的时候,那裙裾停顿了片刻,一如多年前只留下一个华丽的背影。 又半月,杨泽病逝,时年二十四岁。 其时,皇后正在法门寺参拜,合十叩首,心中许愿,若能有来生,愿得两依依。后,笃信佛教,素衣斋戒以为赎罪,自此绝欢爱于帝王,却仍得其敬重,善终。 第15章 小番外 如果没有王平的出现,柳毅的剧情并不是顶这个驸马的名头自刎而亡,却也不是他自己曾经想过的做一个教坊司的杂役孤老,他成为了王朝颠覆的隐患。 作为大公主的入幕之宾,作为不少朝臣的床上爱宠,他知道的事情很多,也比他想象中重要,在长期被人欺辱和鄙视中,他生了逆反,又或者说报复之心,挑唆大公主争权夺利,出卖某大臣造成朝堂党争成风……他所能做的并不多,但造成的影响很大。 大公主被挑唆起了权势之心,不再满足做一个没什么权力的公主,通过大臣的手参与政事的结果是她对政治有了更加浓厚的兴趣,甚至对皇位产生了向往,这种情况下,自然少不得暗地里的招兵买马,而那些钱财,比起压榨佃农,国库显然能够压榨出来更多。 朝堂上的党争牵扯进了太多的大臣,拉帮结派蔚然成风的时候,某地的干旱水灾就不再那么引人注目,而某地起了民乱,更是成为了其他地区出身的大臣攻击该地出身大臣的切口,在这种情况下,隐瞒不报自然成了人情,这样的人情越积越多的后果自然不言而喻。 早就伺机而动的大公主,不理民间疾苦的朝臣,再加上一个被众人蒙蔽的皇帝,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可以想象。 在这其中,谁都不会想到最先扇动翅膀的竟然是柳毅这只蝴蝶,而那个男人无所顾忌,最终的结局也只是陪着大公主做了一场美梦,最终与之同葬火中。而他们的死亡宛若象征着王朝的终结,大夏也在之后的不久画上了句号。 可以说,王平的出现,将这个演变推迟了二百多年。 如果没有王平的出现,张波依然是那个浪荡人间的花花公子,有钱有权有貌,招惹不少女人却不给于承诺,最终联姻却没有亲子,他娶的妻子也有喜欢的人,生下了一个孩子生父不是他。 知情的那一刻,张波默默下了报复社会的决心,玩得愈发疯狂,连毒品也沾染上了,吸毒——藏毒——贩毒,他这样一步步走下去,靠着自身的能力和权势,成了隐藏在城市中的大毒枭,少不得又沾上了枪支走私。 罪恶犹若深渊,当它张开嘴的时候,你只能够愈掉愈深,再也找不到出口。 而沾染了罪恶的人就仿佛是某种传染源,把病毒一点点扩散开来,死在病毒下的人不可计数。 等到张波终于伏首的时候,他的罪恶之花已经盛开芳华,无数人死在那芳香的气息中…… 可以说,王平的出现,让无数人免于死亡,活人无数。 如果没有王平的出现,管钟婷会按照剧情那样肆意作死,最后不仅被她作的人死了,保护她作的人也都死了,她自己也死了,还有更多莫名其妙因为她而死的人,随着左相一派的倒台,许多人被抄家灭族,死人无数,而这,并不是全部。 邻近的国家抓住了这个机会,侵略——反侵略,战争的打响不可避免,而朝堂上的混乱不仅让别国抓住了机会,本国那些不安分的势力同样抓住了机会,各种战争,各种混乱,各种天灾,各种人祸…… 管钟婷的死亡就好像是一个开关,在按下之后,让皇帝发现自己原来还有这样的权势,原来还有这样的自在,再也不用忍耐那些自己看不惯的人,于是,朝中大臣各种死,有很多并不是左相一派,只因为也被皇帝看不顺眼了,便成了左相的人被诛灭。 杀戮的序曲从这里开始奏起,自此一路欢歌,高唱十年,直到王朝倾覆方才停歇。在这个过程中,赤地千里,新立的王朝用了整整二十年的时间休养生息。 这一切,追根溯源,能够找到的导火索就是管钟婷。 可以说,王平的出现,让这个王朝平静度过了最多灾多难的十年,让百姓得以繁衍生息,并不为离乱所苦。 每一个历史的转折未必是毫无端倪,每一个关键的时刻必然有一个开启的人物,把握住处在转折点的事情,把握住处在关键点的人物,牵住他们的情感,所思所想不同了,结果自然会不一样。 而在这个改变的过程中,会有一种并非人力所能掌握的能量出现,这才是系统立足的根源。 第16章 今天是星期六,上午最后一堂课上完,随着铃声的响起,安静的校园一下子有了人声和脚步声。 “哎,你下午出去玩儿吗?” 从后头勾上来的胳膊揽歪了身子,并不太适应这样的男生友谊的王平蹙了一下眉,抬手歪头,把胳膊移开,回头道:“还有很多卷子要做,不出去玩儿了。” 对篮球等运动并不是特别有爱,推辞起来很是自然。 “就知道你会这样说。”笑容阳光的男生脸上好像有那么一瞬的失望,不过很快又笑了起来,一侧的虎牙格外可爱,“是不是跟你的杨雪一起做卷子啊?”说着用手肘撞了一下王平的胸膛,心照不宣地坏笑起来。 听到杨雪的名字,王平有一瞬间的蹙眉,转瞬又舒展开了,说:“你想太多了。” 三两句打发走了彭伟,王平独自骑车回家,一路愁眉不展,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好感度在满100之后又降了,不过是那天没有答应跟杨雪一起去看电影,好感度就因此降了10,这还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而且……从一开始,攻略目标就多了一个,杨雪只是攻略目标之一,而之二的叶伦,到现在都还没出现,而他的简介则是问号形式存在的,至于身份则是“学生”二字,到了性格就更简单了,也是一个问号。 桌面上摊开的卷子迟迟未动,王平看着系统发呆。 任务目标一:杨雪 身份:学生 性格:娇柔公主 简介:作为家中独女,父有权母有钱,自幼如公主一般娇惯长大的杨雪个性柔弱,崇拜英雄,喜欢幻想白马王子…… 攻略目标二:叶伦 身份:学生 性格:? 简介:? 王平知道自家的系统没什么智能型,却还是忍不住戳了戳问号,细小的波纹从手指点中的地方扩散开来,半透明的屏幕好像也要碎了一样,随之晃动,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等到安静下来,一切还跟刚才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呢?”王平百思不得其解,这是系统故障了吗? “怎么,有不会的题?”身后传来的声音吓了王平一跳,精神一乱,眼前的屏幕也随之消散,回头就看到父亲正低着头看他一字未落的卷子。 王平边淡定地在卷子上写上名字苏哲,边说:“没有,只是发现多了一张卷子。” 多少年没学数理化了,那些知识很有些生疏,如今细细再学一遍也没什么不好,当年觉得烦躁无聊的化学现在也发现了一丝趣味,明年分科,她估计会选择理科,试试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天赋。 想当年,文科…… “哦。”苏父点了点头,没再细看,儿子学习他从来没操过心,没回提起都是骄傲。 “父亲有什么事吗?”知道自己学习一般父母都不会进来打搅,王平回头问道。 苏父说:“吃完饭再写吧,今天咱们出去吃,你表哥请客。” 王平挑眉,这么看来表哥是成功就业了。 果然,吃饭的时候表哥红光满面,举着酒杯敬苏父酒的时候还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了!” 因为这一次又是从小长大的,所以对这个竹马表哥王平还是知道的,这孩子从小就喜欢警匪游戏,大一点儿喜欢警匪片儿,等到考学校的时候也很执着地奔着警校去了,如今学业有成,成为一名警察,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也算是随了他的心愿了。 有时候,王平挺羡慕表哥这么单纯的,她就不同了,从来没有那么单一不变的理想。 姑父一家也很是高兴,只姑姑有些担心,警匪片看多了总以为这社会上很不安定,其实哪里那么多事情呢?更何况刚毕业的学生,就算是真的当了刑警,恐怕也要给别人当几年徒弟,能不能出师还要另说哪。 气氛融洽地吃完了一顿饭,王平回去继续写卷子,好容易把老师留下来的作业都写完了,再一看系统,脸黑了,怎么回事?为什么杨雪的好感度又跌了20?! 想当初提升起来多么不容易,都是+5+5地往上升,怎么降下来的时候这么容易,一下子就跌了20! 拿起手机拨出了杨雪的号码,王平其实挺不爱和这样的小女生打交道,表面上看她是要比管钟婷好很多,可那种嗲嗲的感觉真是让人鸡皮疙瘩直往外冒,偏偏人家什么都没做错,训斥都没有理由,为了得到好感,还必须要很吃那一套才行。 这个时候,穿着白色公主裙的杨雪正在游乐场玩儿,她今天又碰到了上次那个帮了她的男生,她上前跟他搭话,没想到他还记得她,然后他就包了游乐场带着她玩儿,偌大的游乐场没有了旁人,不用再排队,她可以随便玩儿,简直像做梦一样。 杨雪家有钱,但她父母也从来没有这样让她玩儿过,而这个叫叶伦的男生竟然这么宠着她,他是不是喜欢自己啊! 想到这里,杨雪微微红了脸颊,瞥一眼那个英俊的叶伦的侧脸,又羞涩地低头,哎呀,她有男朋友啊,这可怎么办,这个男生也好优秀啊,要是……要是…… 正想着,电话响了,从包里拿出粉色的手机一看,上面显示的正是苏哲的名字,那个头像还是她偷拍的,也是一个俊美的侧脸。 “谁啊?”叶伦漫不经心地用眼角余光看了一下,又继续扭过头看外头的风景。 杨雪害怕他生气,急忙把电话挂了,音乐声戛然而止,连声道:“没什么,就是同学的电话,估计也没什么事儿。” 明明看到了上面的名字,看到了头像,知道是一个男生,却也不是十分在意,叶伦“哦”了一声,继续看着窗外,从高空看外面,总会让人有一种很清醒的感觉,忘记一切烦恼。 “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听着语音,看着被挂断的电话,再看看系统上又下降了10的好感度,王平头一次有抓狂的感觉,别降了啊,已经60了,再降基本上又要从普通朋友做起了。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啊!难道是太久不当女生了,所以猜不透女生的心思?管钟婷都没有这么难攻略啊! 不,应该说系统不降好感度的时候实在是太好了! 明明100了,为什么还会降?这不合理啊!能要求申诉么? 脑海中都要乱成一锅粥了,表面上却还是十分淡定,甚至拿着笔在本子上写下了“攻略目标好感度100,任务完成”这么一句话,然后在这一句话中画着斜线,写出了推论。 “当攻略目标大于一的时候,必须同时达到好感度100,才不会有变动,任务完成。”这是她想来想去,最可能的结果。 如果是这样的话,叶伦就是关键了。 王平虽然这样想着,却也没有浪费时间,晚上的时候又给杨雪打电话,好好地哄了她一回,才得到了第二天能够一起出去逛街的邀约,而逛街走到脚酸的结果,也不过得到了20点好感度,总算是稳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星期一,第一节课一上课,班主任就带来了一个帅气的男生,不等他介绍,王平已经从系统提示中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叶伦,终于出现了。 同时,叶伦的简介中还出现了这样一行字“数据异常,待查证。”紧接着,王平就接到了一个支线任务:查证叶伦的异常。 这还是头一次看到支线任务,王平仔细看了看,却也没有看出更多的信息,连基本的任务描述都没有,更不要说什么奖励了,不过她也早就习惯了,集中精神听着老师的介绍。 其实这里面也基本不会有什么重要信息,老师是不会介绍学生的出身来历的,顶多是说一下学习成绩怎样,而叶伦很明显,是个优秀的学生,在听到他的考试分数时,不少学生都偷偷回头看苏哲,眼神闪烁地猜测这两人谁更优秀。 王平状若无觉,对上别人的视线,还回以微笑,等到老师点名叫他多照顾着点儿新同学叶伦的时候,他站起来应了,看着叶伦被安排到自己的旁边儿,友好地笑了一下。 叶伦无所谓地咧了一下嘴,雪白的牙齿呲着,很有些无赖的感觉,却并不让人厌恶,那一张俊脸实在是占了大便宜。 从系统上看到叶伦对自己的初始好感度是10,王平实在有点儿笑不出来,这也太低了吧,杨雪的初始好感度可是40呐!不过,也不难理解,杨雪那种性格,基本上看到长得好看的男生,都会抱有好感,简白来说,就是花痴。 多观察了叶伦两眼就被他逮了个正着,友好一笑,却还是被毫不留情减了10点好感,看着那明晃晃的0,王平的微笑都僵了,在这一刻,她深感任务艰巨,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第17章 王平的学校是个重点学校,这样的学校一般管得都比较严,作为好学生,上课不能说话是自然的,叶伦也完全没有说话的意思,他摆出了认真听课的样子,便是那些花痴的女生都不好意思给他传小纸条了。 等到下课,还不等王平说话,便有一帮女生凑上来,其中还夹杂着几个好奇心大的男生,叽叽喳喳,问东问西。 按照第一印象,王平以为叶伦会很不耐的,但他明明眼神中写满了“烦死了”,口气却还好,甚至还露出了一丝笑容,虽也流露出一些疏离,却更像是高贵身份带来的疏离感,并不会让人讨厌。 好容易课间十分钟过去,又是下一堂课的开始…… “班上的同学都很好相处,要是有什么问题可以来问我。”好容易逮到一个人、流相对较少的课间,王平抓紧时间表示了自己的善意,顺便付上温柔一笑。 叶伦转过头来,正脸看了王平一眼,说了一声“谢谢班长”,便没有了下文,他又扭过头去看手机了。 王平很是挫败地看了一下系统,好感度不是零了,但也只是可怜的1,难道不应该是单位5地上下加减吗?怎么还有1! 一天的课程结束,叶伦一放学就没了踪影,作为杨雪的男朋友,王平却不能够跟上他的脚步去找他,而杨雪那位娇娇小公主,在很多人围着叶伦的时候才不会往上凑,降低身价,而等到人不在了,她看了看,有些失望地让王平跟她一起走了。 你失望就失望吧,虽然你把“失望”两个字都写在了脸上,可是要降也要降对叶伦的好感度啊,为什么降我的!难道你觉得是因为我的存在,人家才不等你的吗? 听到提示音的时候,王平简直想要抓着杨雪的衣领摇晃,我要拿你怎么办,你这个小妖精! 回到家中,王平第一次没有急着完成作业,而是拿出一张纸来写写画画地仔细思考攻略,她还是头一次这样认真。 作为公主的时候,她跟柳毅的身份太悬殊,而她的喜爱本就是一种高价的给与,这种情况下,纵然柳毅不喜,却也不会对她有太大的恶感,而她的身份决定了,即便是强取豪夺,她也能够把这个人绑在身边来一段日久生情,好在柳毅实在没有那么铁石心肠,她做了太多讨好他的事情,苦肉计都用上了,自然成功了。 认真说起来,没什么技术含量,无非是讨好讨好再讨好,有种“任他虐我千百遍,我仍待他如初恋”的感觉,顶多算是女缠男得正果。 到了张波那里,她的策略本质上还是没有变化,依旧是对他好,无论怎样都要对他好,让他感受到家庭温暖,感受到她喜欢他,然后总是被他伤心之类的,若不是张波吃着一口,她还真的就拿不下来。 管钟婷那里的时候勉强算是有了些技术性,针对对方性格做出了先吸引注意力再博得好感的攻略,结果也很成功,但那种成功,显然无法复制到性格完全不像她的杨雪身上。 对杨雪,王平天然有很高的好感度,因为他颜值够高,而再加上一些男神元素,什么学习好家庭好之类的,再加上对杨雪好,自然就能够将她拿下,但这些,对同性的叶伦可未必能够成功。 现在还不知道叶伦那里出了什么异常,但显然他并不是一个好接近的人,而同是学生的身份,也让王平无从下手,对方学习同样很好,用不着他帮助,对方下学回家,也不会跟他同路…… 同样的性别显然也无法做到从“喜欢”上进攻,自然,这世上不是没有同性恋,叶伦也未必就是异性恋,但,他已经是杨雪的男友,怎样在做到不掉杨雪好感度的情况下提升叶伦的好感度呢? 都是一个班的同学,有点儿什么基本上全班都知道,便是下课说话也未必是没有别人听到的,这种情况下,真是什么都做不了啊! 分析来分析去,除了觉得更加头疼之外,王平一无所获。 就在他以为毫无转机的时候,杨雪要求分手,让他发现了某些契机。 “为什么?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吗?”看着系统上显示的好感度60,王平十分不解杨雪为何要分手,而杨雪是个不会隐藏秘密的人,看到苏哲好像很伤心的模样,又不忍心了,说了自己喜欢叶伦的话。 真狗血!虽然早就看出了这一点,但是听到的时候王平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他应该说自己早就猜测两个目标是一对儿吗?不过,任务如此,该三他还是要三,表面上伤心隐忍,心里头却在琢磨,这是不是个机会呢? 假装平静地找了叶伦私下谈谈,叶伦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中午的时候两人坐在校园的长凳上,王平开门见山地把事情说明了,然后直接问:“你喜欢她吗?” 叶伦往后仰了仰,抬头看着已经站起,情绪有些激动的王平,勾唇一笑,“与你有关系么?”说完这句话,完全不想理会他一般,站起身来,抬脚就走。 这样的反应让王平很是错愕了一下,难道不应该是二男争一女,打一架吗?吵一架也好啊!他还准备把自己塑造成深情男配,怎么突然……不过是卡壳了一下,就只能看着那人背影渐远。 现在追上去显然有些反应过激不符合自己人物形象,所以……深深地叹了一声气,王平对自己能够完成任务已经不太抱希望了。 所幸,系统并没有给出时间限制,所以,他也许可以慢慢来? 五年,并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足够王平大学毕业,足够杨雪出国留学,也足够找不到叶伦的踪迹。 高中毕业之后,王平紧跟着杨雪考入了同一个大学,然而却不知道叶伦去了哪里,大二那年,杨雪突然出国留学,最后才间接知道消息的王平彻底失去了杨雪的踪迹,而那个时候,好感度卡在85已经很久了。 不知道任务目标在哪里,这个任务还怎么做?王平一时心灰意冷,几乎都想要跟系统直接申报任务失败然后去下一个世界了,可惜,系统没有申报功能,所以……坚持毕业然后找工作,顺利工作然后…… 某一日意外救下了喝醉酒被人猥、亵的杨雪,抱着那个醉醺醺的女人回家,看着那浓重的烟熏妆完全不知道她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一个清纯有些公主病的少女变成了这幅混迹风尘的样子,细心照料了一夜,在她醒来之后知道她怀了叶伦的孩子,却被叶伦给甩了。 王平有一瞬间的明悟,其实目标一目标二是这个世界的男女主吧,不经意都能够在国外遇上然后在一起,自己追寻了许久却都没有消息。 没有放过这个好机会,王平跟杨雪求婚,表示一直爱着她,并且不介意养别人的孩子,只要是她生的,他会当亲生的看待,这样的话实在是太动人了,尤其在已经经受过磨难的杨雪看来,自己还能够得到这样一位爱人实在是太好了,她哭着答应了,好感度瞬间100。 听到提示音的王平微微松了一口气,却不敢太放松,在叶伦的好感不到100的时候,杨雪的好感随时可能跌落,他实在是不敢大意。 结婚生子,杨雪在经过了一夜磨难之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只看了儿子一眼就去了,长满斑点胖了许多的脸上最后露出了一个感激的笑容。 看着系统上任务目标一成了灰色的,看着那已经固定不变的100,王平完全没有任何的欣喜之情,无论这个女孩儿怎样,他显然是不想她死的,但是心里却隐隐松了一口气,有种解脱了的感觉,再也不用担心降好感了。 不明真相的苏父苏母只把孩子当成自己的亲孙子,抢着带,王平松了一口气也不是特别关心这个孩子,他只是一条线,或许能够牵出叶伦,但也需要时间,他显然没有那么敬业,在婴儿时期就刷好感度。 日子一天天过着,直到某一天听闻表哥因公殉职,他们为了破获一个大案查到了一伙犯罪团伙,围堵中被罪犯击中,当场毙命。 这对姑父一家简直是灾难性的打击,他们只有这一个儿子,儿子还没结婚没孩子,以后两老可怎么过啊! “以后多照顾一下你姑姑他们,这真是……”参加了一场葬礼,苏父好像也老了一样,感慨万千。 “知道,您放心,我会多去看看他们的。”王平应着,他还是头一次经历这种亲人离世,看到悲痛欲绝的姑姑和姑父,想想郭珊珊那一世自己的离开,同样是独生子女,他们以后……这时才发现,自己为他们考虑得太少了。 如果,如果真的要走,也许应该给他们留下一个孩子,有所寄托也是好的。 第18章 五年后,软绵绵的婴儿进化成了一个顽皮小子,东跑西颠儿,不把自己弄成一个泥猴儿绝对不会甘心回家。 王平秉持着放养教育,她对这个叫做苏伦的小子完全没有什么好感,究其原因可以从他小时候尿到自己身上开始算,算到现在趁人不备把自己的小爪子往自己的白衬衣上印章,真是个讨厌的小鬼头,尤其他那张脸越来越像叶伦,让人一看到就忍不住心塞。 “爸爸,你为什么不跟我说话?” 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多烦人的苏伦眨巴着漂亮的眼睛,看着常见但不怎么亲近的男人,问着就要把手指头往自己的嘴里塞,然后就看到男人皱起眉头,拽着他后颈衣领,把他拽到了屋里,“妈,你看看他,真脏。” 嫌弃的语气一点儿也不加掩饰,还不等苏伦体会一下什么叫做伤心,慈爱的奶奶立马出现,笑呵呵地抱起他,“没见过你这么嫌弃儿子的父亲,伦伦不脏,洗洗就干净了,来,跟奶奶去洗洗啊!” 每次听到苏伦被叫做“伦伦”的时候,王平意外有一种报复感,想到那个叶伦可能也会有类似的小名,他的心情就会好很多,然后乐颠颠围观苏伦被清洗。 苏母手脚利落地扒下了苏伦的小背心小短裤,把光屁股的他放到浴盆里,然后就拿着莲蓬头一边浇着一边清洗,看到王平在一旁看,把莲蓬头直接给了他,“拿着,我来给他洗。” 分工协作之后,速度快了不少,两手齐上阵地把苏伦揉搓了一遍,洗发露,沐浴乳,全都用过一遍,用水冲干净之后,还要来几个爱的亲亲,亲得苏伦痒痒地直躲,呵呵笑着被包好抱出来。 看到苏母起身的时候速度有些凝滞,王平忙上前接过苏伦,父母年龄都大了,哪里还能够那样自如地抱起这小胖子? 一时又觉得自己自私,随意地把孩子扔给他们,说得好听是要让孩子承欢膝下,其实不过是为了自己减负罢了。 “妈,咱家要不请个保姆吧,这小子也大了,成天乱跑,让人看着也好。”王平把孩子放到床上就不再理会,苏母瞪了他一眼,把苏伦揽过来,拿了大毛巾给他擦头发,她只当儿子因为妻子难产而死不喜欢苏伦,平日里也并不很让他们父子亲近,闻言觉得这又是另一种抛弃,很是不赞同地否决了这个意见。 “保姆哪里有自己带着放心,没看电视上那么多保姆虐待小孩子的新闻,伦伦这么小,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我就喜欢带着伦伦,你姑姑他们不知道多羡慕咱们哪,每次见到伦伦都亲不够……” 想到表哥,王平沉默了一会儿,终于抛出一个早就想好的话题,“妈,我再娶一个妻子,多生两个孩子给你带吧。” 苏母表情先是一喜,再看到苏伦那懵懵懂懂的眼神又犹豫了,“你可要找个好的啊,别让她欺负伦伦……” “放心好了,不好的我能看上吗?”王平笑着说。 还不知道自己马上要有一个后妈的苏伦傻笑着拍手,被苏母拍了两下也不介意,还要凑到王平身边去,哪怕王平一点儿也不待见他。 人选其实是早就有的,王平哪一世的相貌都不差,这一世自然也不例外,因为任务不顺心的缘故,他的眉宇间总是笼着一股轻愁,很有些忧郁贵公子的味道,再配上俊美的相貌,自然十分受欢迎。 同事中暗恋他的也有不少,甚至还有一位领导的女儿,某次见了他之后便上了心,没少找借口来偶遇,思慕之心可昭日月。 王平倒是拒绝了两次,孩子都搬出来当挡箭牌,却也没管用,对方的执着倒是让他心中一动,苏伦到底不是他的血脉,万一某天叶伦出现带走了他,或者将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去找爸爸,那倍受打击的只会是苏父苏母,与其那样,还不如他早早留一个孩子给他们,留一个苏哲的血脉。 苏父对此没有什么反对意见,说实在的,他们一家对于杨雪都没什么好感,奉子成婚总是让人有点儿不好的感觉,再加上杨雪那时候的状态一点儿都不好,儿媳妇该做的事情她根本不会,其他的,本性难移的她显然不太会迁就别人,与公婆之间的相处,不说相看相厌,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在杨雪过世一年后,苏母就流露出让儿子再找一个的意思,苏父也是这么看的,谁也不忍心自己的儿子为了别人家的姑娘孤独终生。 如今看到儿子终于松口了,哪里有不同意的,在见了女方之后,一个有心接纳,一个有心讨好,一拍即合,倒是很快定下了婚期。 女方家中有些嫌弃王平结过一次婚还有孩子,但奈何女儿喜欢,就是不肯回头,再看这人其实也不错,只能说没在对的时间碰上吧,两下里一妥协,婚事也就成了。 已经完全不去想任务会不会完成的王平也是放下了心,安心地先婚后爱,对于现在的妻子,因为不是任务目标的缘故,他的心态很是轻松,虽然谈不上多么爱,但多少还是有几分喜欢的。 生活从来都是平平淡淡,真水无香的,按部就班地过了几年,膝下也有了一儿一女两个亲生的孩子。偶尔回想起来的时候总觉得以前那几世的经历都像是做梦一样,若不是那些才艺还在,系统还在,王平都怀疑自己会沉浸在这样的现实中再也无法清醒。 然后,那一天,叶伦出现了——出现在电视上。 “……423特大贩毒案告破,毒枭**落网,年仅……” 电视上,一帮警察集体露脸,在他们面前的还有一大片白山,若不知道那是毒品,看起来还真有些好笑的感觉,就好像是登上某个山顶合影留念。 详细的报道中,被网上誉为“最帅毒枭”的某人露脸了,虽然是一晃而过,但王平还是认出来了,是叶伦。 当天晚上,姑姑就打电话过来了,电话里她泣不成声,说是表哥终于能够瞑目了,那个毒枭就是杀害表哥的人,听着苏母的安慰声,王平愣住了,她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本来他还想着…… 罢了,既然有仇,无论如何不能帮,他好好养着苏伦也就是了。 “你是谁?”穿着橘色马甲的人被剃了个板寸,即便是这样也无损于他的英俊,被两个警察压着走进探视房的时候就好像是被保镖护送一般,气势压人。 “叶伦,我是你的同学苏哲,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杨雪?她生了一个儿子,今年已经九岁了。”王平害怕给自己家中惹来什么麻烦,也不想把苏伦送入某些人的视线内成为筹码,他说得很隐晦,但叶伦明显听懂了,眼神中闪过什么,嘴角一勾,笑着道了一声“恭喜。” “我是在电视上看到你的消息的,好歹曾经是情敌,所以过来看看你。”王平不介意把自己扮演成一个故意来炫耀来落井下石的旧同学,不时拿出照片让叶伦看,嘴上说着气人的话,脸上的笑容却格外得意。 是真的得意,这样气人却还能够收到好感度,怎能不得意?等时间到了走出去的时候,王平满意地看着系统上好感度60的数值,叫你当初那么拽,现在还不是要给好感!这样多来几次,也许就可以完成任务? 回去之后,一高兴抱着苏伦亲了一下,结果被苏伦嫌弃地抹掉,说脸上都沾了口水。 王平的好心情也就持续了这么一天,第二天醒来,看到系统上变成灰色的名字,他黑了脸,后来才从姑姑口中得知,叶伦在那天晚上趁人不备自杀了。 这样的死法,真是一点儿也不光荣,完全出乎王平的意料之外。 十年后,苏哲因病去世,苏父苏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哭得不能自已,多亏了还有媳妇孙子,这才慢慢恢复了精神。而苏伦,一辈子都不曾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世。 第20章 番外 旁边的一个女生不知怎么歪了一下身子,要摔倒的样子,正“呀”着,被一个英俊的男生扶住了。 “啊,谢谢啊!” “不用谢。” 说完这句话,男生快步走开,仿佛逃避什么一般。 “啊,不好意思啊!” 因为痴看自己被发现的少女红着脸说着吐了一下舌头,模样俏皮可爱,充满了天真无辜的感觉。 只一眼,叶伦就认出来那是杨雪,这是他们的第……二次相见。 她好像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永远如白雪一般纯洁无暇,完全不会为任何人所改变,更不存在被染黑的可能性,因为她的世界里所谓的黑白跟外面的定义都不一样,对她好,黑的也是白的,而对她不好,纵然再洁白也是乌黑。 这样固执的雪,他不愿意再接触,可偏偏,好像是被命运捉弄一样,还要再次遇到。 或许,逃不开吧。愣怔着,似乎被误解了什么,她落落大方地上前来自我介绍:“你好,我叫杨雪,是市一中的,能认识一下吗?” 即便是学生,但当她伸出手,用成人式的招呼方式的时候,却不像别人那样别扭局促,反而有一种很真诚的感觉,让你知道她是真心想要跟你认识,跟你做朋友的。 真心? 叶伦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样的思想,握住了她的手,说了自己的名字,“我叫叶伦,即将转学到市一中。” “啊,这样啊,那以后咱们就是同学了,我是一班的,你也到一班吧,我跟你说啊……”自来熟地接上了话题,杨雪走到他的旁边,很自然地挽起了他的胳膊,又让他的神情有那么一瞬的恍惚。 想到了一些美好的事情,他带着她去游乐场玩儿,偌大的游乐场只有他们两个,她很高兴,笑得明媚灿烂,偶尔偷偷看他的时候还会流露出很梦幻的眼神,他知道那是因为什么,更知道,她不会只对自己这般。 上一辈子不就是么,因为那人长得帅,她就原谅了他的所有过错,偷偷放走了他,还为他求情,自己就因为她的求情而心软,最终放过了那个还未成长起来的心腹大患,直到…… 天色渐晚,他跟杨雪告别,他想,这辈子他绝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绝对不会再爱上杨雪,也不会再为了她改变什么。 依照命运的轨迹,他还是到了市一中,没有特意做什么,他还是被分到了一班,他还是跟杨雪成为了同学,不一样的,或许是杨雪这会儿有了一个明面上的男朋友。 这可真令人诧异,想当初,他为了杨雪做出那么多事情,却都没有得到她的承认,后来还是他霸道地困住了她,天长日久地对她好,才得了她一句肯定……上辈子发生的那些事情,每每想起都是历历在目,不是不曾快乐过,而是快乐之后总是悲伤。 最后,自己是怎么死的呢? 他还记得,是杨雪杀死了自己。 她一边流着泪说他错了,一边让他不要再害人,一边把那个男人护在身后,一边面对自己的怒斥开枪,看到自己中弹倒地之后,她扔下了枪,哭着跑过来说她不是故意的,那副无辜伤心的模样好像受伤要死的人是她一样。 那个男人,自己曾经不是很在意的叛徒,心疼地搂着她安慰,说出一大串恶心人的话,真是恶心啊,那对狗男女! 最后的一幕,他好像看到杨雪扑在那男人的怀中痛哭,而那男人则是柔声安慰她的模样,深情款款地已经遗忘了一切,那一幕,多么像是曾经的自己,为了一个女人而消磨了雄心壮志,结果……呵呵,真希望他也能够得一个好“结果”。 重生回来的那几天,他想了很多,想过提前除去敌对的人,想过提前开展自己的计划,想过排除各种隐患,唯独没有想过的就是再跟杨雪好。 他实在没有那个心力去跟这样的女人好了,他甚至想过杀了这个女人,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偶遇,每一次他都无力下手,到底是曾经爱过的人,纵然被伤了心,却也不愿意磨灭她的存在。 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为什么会重来一遍,但机会来了他显然不会犯上辈子的错误,既然杀不了,逃不开,索性不杀不逃,只看命运会把他们推向何方。 这世上,或许真的有所谓命运。 毕业之后他就离开,去开展自己的事业了,纵然重来一遍,他也不想改行,有些行当,是改不了的,尤其他处在那样的位置上,子承父业是必然的,否则等待他的只会是死亡。 一步步扩展着自己的事业,他唯一的良心便是不曾踏足国内,几年过去,他几乎都要忘掉杨雪的时候,她又出现了。 认出他之后,没有隔阂地就上前抱住了他,诉说着自己的思念,叶伦相信了,他知道杨雪不是会撒谎的那种人,她说的必然是真的,这几年她真的很想自己,这一刻,她真的很喜欢自己,可是,这样的想念和喜欢,又能够持续多久呢? 纵然心底怀疑,可是当他对上那一双含着泪水的眼眸时,还是有那么一瞬的心软,到底是爱了一辈子的人啊! 口上没有说什么,但却没有拒绝她的亲近,一步步,他们走到了同居的关系。 有时候,叶伦也会想,也许这一辈子不会再有那样的事情,毕竟不一样了嘛!这一辈子,是杨雪对自己死缠烂打,所以,肯定结局也不一样。 网上那么多小说都说人重生之后事业爱情双丰收,成为人生赢家,他为什么不能够期望一下自己也会成为这样的人生赢家呢? 正准备积极一点儿面对爱情,爱情就给了自己一个巴掌。 看到杨雪和那个男人在一起说笑的画面时,叶伦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巴掌,为什么就是记不住教训呢? 一声不响地离开了两人居住的房间,走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是逃避了,在爱情上,他永远那么懦弱,不一样的是,以前他会用霸道作为掩饰,而现在,他无力伪装,只能够保持着高冷的面容远离会带来伤害的爱人。 他没有再关注杨雪以后的生活,偶然于某次的聚会上听说了她父亲的死讯——作为一位有着实权的官员,这位手狠心硬,颇有些名声。叶伦安静地喝了一杯酒,有那么一瞬想过杨雪会怎样。 上辈子的时候,她在这个时间段的确是非常依赖自己,但依赖中似乎也有着恨意,认为是自己的囚困让她不能够陪伴在父母的身边,才导致了父亲的病逝都未能见到最后一面,乃至被母亲责骂撵出家门。 那么,这辈子呢?没有了自己困住她,她会怎样呢? 这一夜,叶伦喝醉了。 这一夜,杨雪在酒吧买醉,最终被苏哲所救。 又过了几年,叶伦受不住自己的原则,开始向国内扩张,他的眼神冰冷,在射杀那些警察的时候没有丝毫手软,这世上,什么人不可杀呢? 或许正是他这样的心态,终于犯了众怒,于是被揪出来成为了落网的毒枭。 即便是在关押中,他也并不灰心,这算什么呢?顶多是一时的挫折,这辈子太过顺风顺水,多上一些上辈子没有的挫折也没什么。 满心的淡定都在看到那个人,看到那些照片的时候土崩瓦解,那个人,他还能够记起来,杨雪的前男友么,他也曾因为这样的特殊多看了这人几眼,却也没看出什么不同,而现在,的确是不同的,在那样的情况下他还能够娶了杨雪,养着别人的孩子,真是…… 如果自己早早有了这样的心胸,或许他也能够和杨雪幸福生活一辈子。 嘲讽的笑容在看到照片的时候僵住,“他叫什么?” “苏伦。” 照片上与自己小时候如出一辙的孩子笑得天真,眼中是自己从来没有过的明亮,他很幸福,真好。 听到杨雪的死讯时,叶伦的眸中波动,她死了吗? 这辈子,她死在了他的前面,他们还有了一个儿子,不一样了,到底是不一样了。 临死前,叶伦好像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他必须死,还要速死,否则他保不住他的儿子,也只有他死了才能解脱这无望的人生,仇人,爱人,都死了,他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这世间,他早已看腻。 第21章 【支线任务失败。】 【主线任务目标一完成,目标二失败,完成度50%。】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朱雀桥边,乌衣巷口,身着素衣的少女静静地看着那个愤怒地红了眼却仍然努力克制的男子,二十来岁,正是一个男子年富力强的时候,但对这里的男子来说,却已经是接近人老珠黄,所以,她能够理解他的愤怒。 “为什么?你之前明明不是这样的,你不是说要支持我的吗?”飞入百姓家的王谢堂前燕又怎么会甘心在那样的屋檐下,他的野心一直很明白,以前是没办法,而现在,一切都准备就绪的现在,为什么,为什么那个一直支持自己的人不干了? 王平的表情很平静,她经受过无数次质问,这样的疑问或许是每一次自己翻脸后都必须要面对的解释,不得不解释,将心比己,她也受不了有人这么无言而终。 “我曾经喜欢你,所以可以忍受你的白眼,忍受你的挑刺,忍受你把我作为佣人使唤,甚至为了你的‘大业’放弃自己安稳的生活,还能够把你的妹妹,你全部的希望,接回来好好看顾,而现在,我不喜欢你了,你也不需要我为了你的‘大业’添砖加瓦,那么,只当看我为你做过那么多事,放我活着离开,可以吗?” 即便是女尊,但这一世却是最累,便是上一世也远远不如这一世的劳累,任务目标只有一个,看似简单了许多,但这一个的个性却是复杂多变,在权势未失的时候,他的眼里看不到平民的自己,而自己完全不符合这个世界对女子审美的瘦弱连当他的女宠都不够格。 而失去了权势之后被自己救回来的他根本看不到自己的好,平稳的生活,在王平看来足够家常的菜色于他都是一种侮辱,甚至她的喜欢对他而言都是一种耻辱。 在好感度一开始就为负,曾经一度跌到-95的时候,王平能做的也不过是将温柔贤惠发挥到极致,以这个世界甚至可以说是夫奴的状态满足他的一切,不停地对他好,其艰苦程度自不言说。 这还不算,这位心心念念想要恢复旧时的地位,哪里有那么容易?为他联络人手,为他筹集资金,为他拉拢旧友,她甚至还为他找回了那个刁蛮霸道得不像话的妹妹,自然他妹妹的一切在他看来都是有着大女子气概,而为他做尽一切的她自然不算什么了。 他的妹妹不是她的,她可以忍,但是到了后来几乎是忍不了了,为了拉拢到更有利的帮手,他竟然跟别的女人关系暧昧,以完全不符合女尊风格的态度理所当然地在他面前跟那人亲热。 王平不介意,真的不介意,因为她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人,但她也有尊严,这种踩着她面子的行为让她忍无可忍,愤而离去。 没想到这一离开,反而成了一个契机,三天过去,好感度猛然达百,然后,这人找上门来了。 男子,谢明看到少女一无所动的模样,怒气上涌,若是往常,他或许早就动上手了,但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克制,好像是有一种感觉,若是做得不对,她就真的走了,再也不会回来。 以为不重要的不会在意的,但这三天里全部都变成了不得不想的存在,花瓶里的鲜花已经枯萎,锦被之中不会再有暖和的汤婆子供他暖脚,房中的灯不会再为他等待,忙碌过后也不会再有人关心地问上一句,连那常有的暖汤也没了踪影。 不,不是没了踪影,他明明吩咐厨房做了,但却总是不和他的心意,那味道不对,再热的汤喝到肚中都是凉的…… 也就是在这样无处不在的思念中,谢明才真正看清了自己所想,那些日日夜夜,并不是虚妄,她对他是真的好,只对他一人这样好,而这种好,是会让人上瘾的。 拉着她胳膊的那只手更紧了一些,他不会松手,这人,他要留着,留在身边。 “不可以,岳璐,你不能离开。” 王平皱起眉头,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愿意用太激烈的手段,纠缠打闹什么的都太跌面子了,但看到谢明这种痴缠的架势,又有些无处着手。 在女尊的世界里,男子是弱者,而身为强者的她却是瘦弱的,说真的,并没有谢明的力气大,那么摆脱他的手也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情。 这会儿时日还早,若是再等一会儿,附近的邻家就会出门,看到这一出,少不得要劝说的还是自己,这就像是大街上看到一个男的打女的,大家都会同情那女的一样,自己现在就处在那个男的的位置上。 很明白这一点的王平自然想要早早脱离,索性用了狠劲儿死死扳住谢明的拇指,想要将他的手扳开,谢明察觉了王平的企图,看着她平静依旧的表情,怒气不翼而飞,心头冒出了恐慌,一身力气无处安放,脑中也空白一片。 等他再回过神来,眼前已经没了人,而他的拇指被生生掰断,不正常地扭曲着,他却似感觉不到疼痛,在妹妹谢成找过来的时候还是一副呆愣的样子,兀自喃喃:“她不要我了,她不要我了……” 谢成想要劝他离开,却劝不动,一不耐烦,直接一个巴掌甩上去,喝道:“那种女人有什么好,算她有自知之明,知道离开,若是再纠缠不放,索性弄死算了……” “啪”,一个更狠的巴掌甩在了脸上,谢成被打懵了,偏着头半天回不过来神,等反应过来,立时努了:“你竟然打我,你竟然敢打我!”若不是顾忌这是她嫡亲的兄长,恐怕抽刀杀人的心都有了。 谢明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想到往常妹妹对岳璐的种种,心中疼痛更甚,她就是因为你不理我的!对,她一定是因为你不理我的! “记得,她是你嫂子,你要知道长幼尊卑。” 什么长幼尊卑,她一个平民还想要她怎样,她可是小郡主,使唤她都是看得起她!谢成压下嘴边的话没有说,心中却咒骂不断,这种祸根,留不得了。 从邻家的门缝中看着兄妹两个带着人离开,王平微微放松了一些,虽然看到谢成那个阴狠表情的她很容易就知道自己被迁怒了,可是能够不再跟他们见面还是太好了。 “妹子啊,你这样躲着自家夫郎是做什么?我看他还是挺重视你的嘛!”悄悄观看八卦的大姐语重心长地说着,自来外人都是劝和不劝离的,何况以她看来,这个看着弱小的妹子还是很有妻纲的。 知道这里再也住不得的王平笑了笑,谢过了邻家大姐的好意,说:“跟别家女子勾勾搭搭的,我可受不了,万一哪天被人害了命,真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眼下,我得马上逃命去了,还望大姐不要说见过我的事情,免得被牵连。” 邻家大姐一脸狐疑,会有那么严重吗?对于平民来说,她们意识不到上层的争斗会是怎样的残酷,更不明白只因为看不顺眼就要你死的“有权,就是这样任性”是怎样的一种脑回路。 并不多做解释,王平跳过两家之间的矮墙,回去拿好了早就准备妥当的包袱,在听到好感度100的提示时,她就在收拾东西了,本以为能够悄无声息地走掉,没想还是被逮到闹了一次,这说明…… 不去多想他们的实力到底发展得怎样,王平低着头拿着包袱出门,中途拐到一家衣铺,再出来时已经是一身男装,因为她瘦弱的身形,扮成这里的男子倒是毫无违和感,正大光明地出了城。 这一世,她无父无母无牵无挂,从乞儿做起,白手空拳积攒下的身家,在谢明谢成眼中不算什么,但在她看来,已经足够她平淡生活,既如此,又何必搅合进那些是是非非之中呢?大风险无大利益,他们到底是凭什么相信她毫无二心呢?就因为她喜欢谢明吗?真是愚蠢。 在王平看来,喜欢才是最不可信的一种感情,它此时是真,下一刻却可能加假,更可能一开始就是假,如她这般,骗人骗己地骗走了谢明的感情,期间,她不敢说半分感情不曾投入,可她的投入从来都只浮于表面,可笑那些人总是认不清。 不是为你做尽所有,一直对你好的人就是爱你。 那么,什么才是真爱呢?扪心自问,王平也没有答案,不过她觉得就算是以后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她也不会再相信爱了,也许会找一个看得过眼的人结婚,但爱,还是太奢侈了。 第22章 三年后,凤阳城,谢明终于找到了岳璐。 小小的店面中,作为掌柜的岳璐笑容温和,即便被人取笑男男腔也不恼,大言不惭地笑道:“这证明我声音好听。”引得一众食客哄笑,善意地多点了些吃食,拉着别人的八卦你一嘴我一嘴地闲聊。 谢明走进店中,已经恢复了身份的他一身华服,与这里格格不入,仅是看着便让人感觉到了距离,那些食客都停下了话,店中霎时一静。 店中还有空位,伙计却不知该不该招呼,正迟疑着,谢明已经到那空位坐下,不管那凳上的油亮是不是污迹,他坐的坦然,眉头都没皱,目光的焦点一直集中在那人身上,她笑起来还是那么好看,可,为什么不对他笑了呢? 他记得,最初的最初,他被她救回去的时候,她还是会笑的,会对着他笑得很温柔地劝他吃饭,之后呢?他忙于‘大业’的时候,她也是会笑的,笑着劝他早点儿歇息,事情是做不完的,然后呢? 他怎么想不起来她什么时候对他像刚才那样笑?那样真实的笑容,他怎么不记得有过呢? “客官,想吃点儿什么?本店的云吞味道不错,来一碗吗?”伙计问得有点儿忐忑,这样的人,怎么看也不像是能够坐在这种小店中的,不应该去大酒楼要雅间要香茗么? 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把自家的大碗茶端上桌,伙计笑得有几分赧然。 完全没介意手边的茶水如何,谢明爽快地说了一句“来一碗”,然后就问岳璐,“几年不见,你现在过得可好?” 这一句话,问出口不待回答,自己的心中便酸涩一片,他这三年过得一点儿也不好,先是跟妹妹闹,之后是跟那个曾经暧昧过的女子闹,再然后是一群人别别扭扭地为了“大业”联合对外,然后,“大业”成功的那一日,恢复权势的那一日,谢明便跟他们散伙了。 男子和女子,追求的本就不是一样的东西,那些追求权势的女子怎能明白他这几年的煎熬痛苦。 失去后才懂得珍惜,而珍惜时却已不见,又该如何? 他想要挽回,那本应该是他的。 原来是旧识啊!——有食客暗自感慨。 没听过老板有这样一位旧识啊!——伙计暗自纳闷。 一定有故事!——几个食客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儿,吃饭的动作都变慢了,暗自竖着耳朵,准备听八卦。 王平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谢明,在他的脸色变黑之前认出了这人是谁,却也没有太慌张,镇定地说:“挺好的。” 毫无寒暄之意的一句话很是冷淡,谢明觉得胸口发闷,再要开口,却听得后头有一个男子出声:“妻主,可是出了什么事儿?” “没事儿。”对伙计点了点头,王平不再理会谢明,直接掀开帘子到后头去了,后头就是住家。 无论看多少次,王平还是觉得很神奇,男人啊,他怎么就大着肚子了? 被看得有些窘意的高文推了王平一把,嗔怪道:“看什么看,没事就去看店,没见过你这么懒的。” “不是你把我唤回来的吗?倒成了我懒,男人啊,真是不讲理!”见到长相颇有几分秀美的高文不好意思了,王平反倒笑了,偶尔调戏一把也觉得挺高兴的,女尊若说有什么是她喜欢的,便是这种“居上”的心理了。 她从来没有什么找虐的心思,更没有拯救女尊世界里男生女相的英俊帅哥的意思,在这种社会形态下,那样容貌的人如果能够坚强活着,不是过于自苦就是过于强势,前者她没时间总是温柔以待,抚慰伤痛,后者她一点儿也不想挑战征服,更何况,身份等级,并不是穿越者凭着几句轻飘飘的话就可以抹去的。 所以,在这里定居之后,有人介绍,她便娶了高屠家的儿子,虽然有个厉害的丈母娘,但也有好处,起码她不用担心本地人欺负外乡人,再者,吃肉不用愁了。 女尊男也并不都是纠结造作的,虽然有些身形柔弱外表秀美,但真的做起事情来,也都是看个人性格而有差异,并不全是涂脂抹粉人妖模样的,就好像现代的女子也不都是动辄扭腰摆胯嗲声嗲气一样。 高文其实挺喜欢妻主陪在自己身边的,看她在身旁坐定了,便捶了她一下,全无力气地瞪了她一眼,道:“我怎么不讲理了?” “这里最不讲理!”抚在高文的肚皮上,感受着里面另外一个心跳的律动,王平的眼神又涌现出了好奇,无论多少次,她恐怕都会觉得一个男人生孩子稀奇。 对于妻主对未来孩子的好奇心,高文已经见识过很多次了,笑眯眯地也抚上了肚子,说:“爹说,肚子尖一定是女孩儿!” “没关系,女孩儿男孩儿我都爱的,只要是咱们的孩子,我都喜欢。”王平笑得很温柔,她真的很期待男人生孩子! “你成亲了?” 温馨的夫妻对话中突然插入了一道声音,王平转头,这才看到出现在门口的谢明,还有他身后半步一脸尴尬的伙计,“我,我没拦住。” 皱了皱眉头,王平让伙计离开去招呼外面的客人,自己则要起身,被高文拉了一把,忙扶着他也站起来。 “这位是……”高文扔下一个“回头再说”的眼神儿,很有些主夫气度地看向站在门口的谢明。 王平护着高文的肚子,淡淡道:“只是以前认识的人。”抬头就问谢明,“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去年的时候就听说了谢家的事情,那样一个大家族的兴衰总是会被很多人津津乐道,而听得他们好像已经恢复了曾经的权势,既然如此,他怎么还来这样的地方?不是早都应该嫁了吗?以十五六就成婚的普遍习俗来说,他的年龄已经不小了。 他们之间,本来就没有婚约,分开时也没什么麻烦,这会儿过来是……王平一时不想去猜测那个最有可能的可能。 “怎么,我找我的妻主,还需要有事才行吗?”谢明看向高文的眼神很冷,但转向岳璐的时候却多了些悲痛,这几年,她竟是从没想过他吗? 看样子,的确是一点儿也不曾想过吧! 想到适才听到看到的,再看眼前这一对儿的模样,自己倒像是插进来的坏人,凭什么?!他明明才是最应该站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凭什么? 被那样阴冷的眼神看着,高文有些害怕,他虽然是屠户的儿子,却从没亲手杀过什么活物,自然会害怕那样富有杀意的眼神,不由得握紧了岳璐的胳膊。 “你恐怕找错人了。”察觉到高文的恐惧,王平先是安抚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对他笑了笑,这才看向谢明,“我只是一介平民,跟谢家没有任何瓜葛,这位大人,还是去别处找找吧,免得吓到了我家夫郎。” 听得这番话,高文心里头很暖,再看谢明的时候也多了些底气,说:“这位大人,我家妻主都说你找错人了,你还是去别处寻吧。” “不会错,怎么会错呢?”谢明冷冷一笑,伸手就去拉王平,这几年过去,王平依旧是瘦弱模样,力气也没涨了几分,根本敌不过本就天生力大的谢明,被硬拽过去,为了不伤及高文,只能放开了高文的手。 “妻主!” “放手!” 几乎同时的两声响起,谢明没有放手,而高文虽然站稳了,却微微发抖,显得格外孱弱。 “你喜欢的是我,你说过的,你说过的。”谢明直盯着岳璐,眼睛发红。 王平觉得不好,又顾忌窄小的房间中还有一个孕夫在,不好再刺激谢明,怕生出事情来,便避而不答道:“有什么,出去说。”虽然没什么好说的。 “放开我家妻主!”高文却没有理解到王平的深意,生怕那人真把自家妻主抢走了,一急就扑上来拽他的手,想要让他放手。 手上一痛,想也不想地,谢明挥手,高文禁不住这股力道,顺着倒向了后面,腰部被桌角一磕,当即就疼得叫出声来。 见势不妙,王平急忙过去要扶已经来不及,另一边儿谢明还不肯松手,王平一狠,故技重施,使劲儿掰开谢明的拇指,却不防又被他另一只手捉住了,甚至双臂合拢,抱着她不由她挣脱。 眼看得高文一脸痛苦地倒在地上,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王平也急了,大声叫着高文的名字,还不忘喊外头的伙计寻人来帮忙。 那些想要看热闹的食客还没走,正好过来帮忙,她们不敢上前拽谢明,跟着谢明的那两人也进来了,看着腰上的佩剑就知道不是好惹的,平民可不能佩剑。她们便七手八脚去抬起了高文,把他放到了床上。 不知是谁把高屠也叫来了,然后又是一番忙乱,好容易找来了大夫等人,移动到屋外的人也都安静了。 出了一身汗的王平面容冰冷,看向谢明的眼神带着些厌恶:“放手!” 被这样的目光一刺,谢明不由松了点儿劲儿,王平顺势挣脱开,立刻退开两步,道:“我早说过,你我再无关系,你这番找上门来是想要报复我吗?若是,我人在这里,你只管杀,若不是,你走,我不想再见到你。” 本来压了一肚子火的高屠见到儿婿态度坚决,面色也缓和了一些,再看向谢明的时候,顾不得他身份如何,说话便不客气了许多,“看你好好一个男儿家,莫不是没人要了,非要赖上我家儿婿,还要脸不要了?!……” 多少知道一些前情的食客们见事情闹得这般大,眼看着里头情况很不好,也都纷纷帮腔,指责这位横刀夺爱的,若是真的所爱也就罢了,偏偏掌柜的这意思是不待见啊!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这等没脸没皮的还敢这么嚣张,莫不是看他们平民好欺负么! 面对一众指责,谢明仿若未闻,便是跟着他的两人都有些不好意思,他却还是直挺挺地站着,看着岳璐,直到那一声啼哭传来,那人三步并作两步奔进门去,却是看也未曾看他一眼。 眼睛红得像是要滴血一样,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说得一字:“走。” 第23章 高文挣扎了好久生下来一个儿子,而且因为早产的缘故,这儿子太瘦弱了些,还不定能不能长成。 看着浑身虚脱晕倒在床上的高文,再看看他身边儿已经被裹成蜡烛头却浑身发红的婴儿,王平觉得自己心里突然多了一些莫名的感觉,说起来,这不是她第一次看别人给自己生孩子,只不过上一辈子责任的意味多一些,加上妻子怀孕的时候各种脾气不好,她很是受了些折磨,所以对于下一代的期望似乎也没有这一次多。 轻轻拿了手帕为高文擦着额头,抚平他眉心的褶皱,轻手轻脚离开,问过大夫,确定了一些注意事项之后,再回头才发现谢明已经走了。 高屠也跟着累了一天,到了这会儿,少不得问问那个男人从哪儿来的,她的态度很坚决,纵然是以前惹得风流债,以后也得断了!他们平民家,容不得那等三夫四侍的。 这也是因为儿婿无父无母无家族的缘故,她才敢这般强硬,若不然,只看那男人的身份怕是颇有些富贵,这一转念,又开始担心自家儿子。 王平倒没考虑那么多,她从来都不是那种三心二意的人,不敢说现在对高文有多么喜欢,但既然娶了他,自然会对他好,并且不再娶别人,将心比己,她总是愿意在这个世界幸福美满的。 “娘只管放心好了,我不会娶那个男人的,我这辈子就跟高文一起过了。”王平说得坚决,心里头却不是很有底,依照谢明一贯的人品,实在是不值得信赖,他会不会背地里做什么呢? 见到高屠神情放松,她又道:“娘,你也知道我这无父无母的,如今高文正需要人照顾,娘若是不嫌弃,不妨和爹过来照顾几日,我也怕那男人找上门来对付高文。说来,还是我连累了他,以为早就断干净了的,几年都不曾来往,谁曾想竟然被找上门来了。” 见儿婿已经面露自责,高屠也不好多怪罪,到底儿子已经嫁了,平民家虽然不讲究那么多,但一桩姻亲既然成了,也没有轻易毁了的道理,再者,女儿家招惹了风流债实在不是什么罪过,只不过那人不太好惹罢了。 “成,我们明儿就过来。”高屠毫不客气地说。 王平忙谢过了,少不得又让伙计帮忙收拾房屋,等到一切忙完了,高文也醒来了,又要安慰一番,高文心思宽,见得自己生了儿子还被这般看重,又见妻主信誓旦旦绝不跟那男人走,他又实在累极,稍一放心转头又睡了。 这般平稳了半月有余,高文都要做完月子了,突然一道圣旨来了,竟然是赐婚的圣旨,而被赐婚的赫然就是谢明。 完全没想到还能这样玩儿的王平傻了眼,皇帝脑抽了吗?世家之子就算年龄大了,但跟一介平民哪里般配了?她又不是有功名在身的有用之才,只不过开着一个仅供糊口的店铺,连巨贾都不沾边儿,怎么就赐婚了呢? 王平却不知道,谢明以前的名声就不太好,这一回又来了个绝地反击,虽然成功了,但名声也更加不好了,哪个世家都不愿意娶这种能折腾的男子回来,再加上谢明的那位妹妹谢成跟他闹翻了,这种绝对得不到家族支持的棋子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但若是真的处理了,未免显得太薄凉,而随便找个人嫁了,谢明又不是那种忍气吞声的,所以拖到此时此刻,听得他愿意嫁人,还是没什么威胁性的人,大家都是皆大欢喜,虽然有些掉价的感觉,世家子嫁给了平民,但这位世家子的年龄大了脾气品性又不好,也就无所谓了。 而能够求来赐婚,则显示出了谢明的折腾劲儿,这种丢人的事情,但凡可以,大家都会捂着不说,偏偏那位弄了个人尽皆知,为此,少不得谢家的名声又往下掉了一些。 不过,谢成不在乎这个,她本身也不是什么有名声的人,能够得来旧日的权势已经足够她欢喜的了,其他的顾不得许多。 这些人都不在乎,还不是一家独大的皇帝自然也不会在乎,世家更丢人一些才好,方便她下手。 岳璐?谁管岳璐是谁?顶多就是个倒霉蛋了。 “不行!这样不行!”王平黑着脸,否决了高文自请下堂的哭诉,好容易平安幸福了这几年,这样就没了吗?她才不会同意,可…… “不然能怎么办?抗旨不尊,我倒情愿陪你一死,可娘和爹怎么办?咱们的阿宝怎么办?姐姐们怎么办?”成亲这么长时间,高文头一次泪流满面,他不怕一死,但怕自己的亲人都因此一死,他不能那么自私,虽然也感动于妻主的情真意重,但斗不过就是斗不过。 “……”王平瞬间卡壳,纵然她再能言善辩,也做不到轻忽别人的姓名,抗旨的确是重罪,她抗不起,也正如高文所说,无法舍了这么多人的性命去任性。 她死了也许是投入下一个世界,但那些人呢?此时此刻,他们都是真真切切的人,不是什么虚拟的数据,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她又怎么能那么自私?! 长长地叹息了一声,王平瘫坐在椅子上,手都没有了抬起的力气,“你带着孩子好好过,这里的一切都给你,我,遵旨就是。” “妻主!”双手捧着圣旨的高文含泪凝视,看着那双细弱如男子的手接过了圣旨,轻飘飘仿佛失了魂儿一般起身离开。 门外,谢家的马车正等着,谢明一早就坐在了车中,却不曾掀开车帘,曾经以为无所谓的规矩,他此刻一板一眼都做了起来,他希望他们能够重新开始,而那个男人,在他看来完全不是威胁,他除了比他年轻,有什么可以跟他比的呢? 见到岳璐上车,他先是露出一个欣喜的笑容,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笑着道:“我看你似乎挺喜欢这里,就在附近安置了一处庄子,你去看看可好?都是按照你喜欢的摆设选的,你还记得咱们的故居么?我照样布置了一个,那些日子,后来想起来是那么好,都是我的错,以前身在福中不知福了,以后我都改了,你可喜欢?” 见得谢明眼中的期待,还有那有些讨好的笑容,这些,都是曾经自己对他有过的,现在倒过来一看,却是异常疲惫。 “随便你吧。”简单回了一句,靠在车壁上,王平闭上了眼睛。 这种拒绝的态度太浅显,谢明愣了一下,继而自己给自己解围道:“你累了么,先歇会儿,一会儿就到了。” 拢在袖中的双手握成拳,岳璐怎么会这样对自己?她不是很喜欢自己的吗?她曾经那样温柔地为自己洗发更衣,她曾经…… 她为自己做过的事情太多,回想起来,一件件都是那样暖心,而后来呢?自己的冷言冷语,自己的无视,自己的嫌弃——他知道错了,改还不成么?她为什么就不能再对他好了呢? 不知不觉中问出了口,王平睁开眼,却不曾扭头,只看着对面的车壁道:“时间错了,如今也都没有意义了。” 系统选择的攻略目标总有这样那样让她不喜的地方,但为了任务,她同样也用感情欺骗了他们,真正说起来,谁也不欠谁的,便是目标再渣,最初的最初也不曾渣到她的身上,她又凭什么以惩戒为借口来用感情欺骗呢? 她之所以每次任务过后都会放弃经营这一段好感度已经100的感情,只是觉得厌倦,厌倦无休止对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好,且没有了必须欺骗的理由,她又凭什么还要骗下去呢?一辈子的欺骗,她做不到。 既然做不到,不如早早挑明,也免得以后怨气横生。 她认为,自己没错。 “时间错了?”谢明仿佛不解,喃喃了一句。 “是,时间错了。”若是一开始不曾那样费心,她一示好,他便有了回应,那么,她或许也没有什么厌倦的理由轻易放弃,说到底,她总是为自己委屈了。 她不怨恨系统,因为系统给与的利大于弊,但她怨恨这些任务目标,怨恨他们给与的难度,怨恨他们为何成为目标而让自己为难,怨恨他们给她的苦楚难堪,在那样的怨气之下,一旦完成任务,她想到的就是解脱了束缚,而不是给他们圆满而幸福的结局。 凭什么她要委屈自己而给别人幸福呢? 任性地选择离开,其实也是一种报复,尤其当他们倾心于你的时候。 这不能言说的理由让王平更加快意,而选择自己想要的不被规定的生活,则是另一种快意了。 谢明仿佛明白了什么,静默着,不再开言。王平又闭上了眼睛靠在车壁上,在马车规律的颠簸中渐渐睡熟。 第24章 番外 春暖花开,又是一年中最美的时光,庄院外面,偶尔可以听到哒哒的马蹄声伴随着车轱辘辚辚转动的声音,间或有那么一两声高喊或者欢笑,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宛若那盛开在枝头的繁花,各自鲜艳而明媚。 “妻主,你看,又是春天了哪!” “你还记得吗?我们就是在春天相识的,那一天是我最落魄的一天,堂堂谢家之子竟然沦落到人市之中任人挑拣,唯一一件中衣也都不复雪白,那些污渍那么刺眼,更刺眼的是那些人的目光,他们凭什么?” “当时,你出现了,我一开始是恨你的,因为你不停地说我这里不好那里不好,最后甚至以低贱的价格将我买下,我恨你侮辱我的骄傲,却不懂你是在保全我,那时候,你才有多少钱,却几乎倾尽家产买回了我,而我,什么都不会做,洗衣做饭都要你来伺候着……” “那时候,多好啊,你对我那样好,会柔声劝慰我多吃一口饭,会为我准备干净整洁的棉布衣服,还常常赧然笑着说委屈我了……” 一声声,越到最后眼圈儿越红,站在树下的男子仅仅穿着最普通的棉布衣服,毫无颜色修饰,一头半百的发上只一根木钗,那普通的木钗因为日久,早被摩擦得表面光滑油亮,很有了些温润的感觉,只那钗头的纹路,因为日久,也已经看不清楚了。 男子面前的树上挂着一幅画像,画像中的人并没有多么倾国倾城的容貌,甚至可以说得上孱弱,女生男相不说,身形也瘦弱到不如一般男子,怎么看都不会多么惹人喜欢,唯独脸上的温柔笑容,让人能够忽略一切沉醉其中。 下仆都远远散开,男子身上孤寂落寞的气场似乎影响了花木,那盛放的朵朵芬芳也失了香气,静默如枯。 “阿爹。”出声打破这气氛的年轻男子轻声唤着走上前来,把搭在臂弯的衣服展开披在了男子身上,柔声劝着,“阿爹,娘若在世,定然也不会愿意看到你这般的。” 男子回过头来,他已经年近四十,眉梢眼角都有了皱纹,那双多情善睐的桃花眼此刻枯寂如古井一般,看向年轻男子的目光微微柔和了一些,“阿宝,你长大了,也越像你娘了。” 当初知道高文改嫁的时候,他带回了这个已经记事的孩子,如今看来,他并没有做错,那两年,他和岳璐的关系似乎因为这个孩子而有所缓和,可惜,时间太短了,太短了…… 瞥了一眼画像上的女子,好吧,眉眼之间是和自己有几分相像,但,想到幼时第一次见到娘时候的样子,乳名阿宝的岳铭微微蹙起了眉头,娘她从来不是想象中那么可亲,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实在是很难让人亲近,她或许对自己也好,但对阿爹却…… 即便是一开始就知道事情是怎样的,但面对这个“横刀夺爱”,被外婆咒骂了许久的世家子谢明的时候,纵然一开始是恨的,但看到他为娘做了那么多,而娘都不为所动的面无表情的时候,那种恨就渐渐成了怜。 或许这也有同为男子的缘故吧,他更容易怜惜男子的不易,而不明白为什么娘能够那么狠心那样小心眼儿地一直记恨到死不曾和颜。 说句不孝的话,这许多年来,他早就把谢明当做了亲爹,而他真正的亲爹高文对他固然也好,但高文又有了一个家,有了更多的孩子,再怎样那份好也被分薄了,又因为久不在身边的缘故,更像是隔了一层什么,再也亲近不起来了。 其实,岳铭也知道,谢明一开始把自己接到身边,便有着让他跟亲爹疏远的缘故,但这些年,他对他实在是好,好到让他记恨不起来,也就谈不上什么算计了。 “你娘若是还活着,看到你这般出众,也会高兴的,她呀,从来不觉得自己长得不好,总说生了儿子像她才好,如今你这般像她,她若能见了,定然欣慰。”谢明抚着岳铭的手背,这个儿子,虽然不是从他肚皮中爬出来的,却是他一手教养的,就连着名字也是他取的,当年啊…… 瞧着阿爹的神情,岳铭就知道他又在想什么,娘去世后的这几年,阿爹都是这样过的,依靠着回忆过日子的模样愈发让人心酸。 看着阿爹想了一会儿回过神来,仔细地收起画像,一点点缓慢卷着,从下方往上卷着,最后合拢到画中女子容颜的时候,手顿了顿,又多看了两眼,才喃喃道:“春日风寒,那些花看看就够了,明日我再带你出来,明日咱们一家人一起,你不是说过野餐吗?咱们一起,我以前都不曾陪你,以后我都陪着你。” 被百般讨好的时候,完全不觉得她口中的野餐有什么意思,嘲讽谩骂,瞧不起她那所谓的趣味;百般讨好她的时候,纵然他安排了丰盛到宛若酒席的野餐,她也视若无睹,自顾自离开,比较起来,她对自己真的很好了,至少不曾恶语伤人。 再看一眼画卷,如今,也唯有这般的时候,她才会安安静静随自己安排,由着自己自说自话了一切。 把画卷揣到怀中,紧贴着皮肉,好似又想起了那些日子他得到她的时候,那时候他也是发了狂,非要给她生个孩子不可,她却更倔强,竟然趁着他不备自己吞了绝育药,那等虎狼药哪里是那么好吃的,后来她的身体就越发不好了,经常生病不说,手脚还常常是凉的,便是夏日里,也像是浸过了冰水一样,毫无暖意。 他怒,他心疼,他恨不得日日夜夜捂着她,想让她暖和起来,甚至都想扒开自己的心让她看看,他改了啊,真的改了啊,一心一意对她好都换不回她的一顾么? 有时候,他恨她,恨她如此狠心不为所动,恨的时候甚至想过要把高家都杀了,把那个孽子也杀了,他凭什么是她的阿宝? 有时候,他疼她,易地而处,当年的种种他以为自己都忘了,现在被伤的时候才想起来那时候她的表情,有些回忆不清的时候更痛,她是怎么忍下的呢?她怎么还能那样若无其事地对他笑,在他说了那样侮辱人的话之后,在他砸了她辛苦炖好的肉汤的时候,在他把她比作低贱猪狗的时候……在他和别的女人纠缠不清的时候? 他记得,那个时候,看到那一幕的时候,她的表情还是笑,笑容清浅,淡淡的有些放下什么的感觉,他当时就有些心慌,却还是硬撑着面子怒斥她乱闯,在她道歉离开之后也没有追,却也拒绝了那女人的亲近,一个人待着,很久很久,直到想通……却已经晚了。 那是所有女人都不会容忍的事情,他怎么会以为她会忍?是她以前对他太好了吗?都是她宠坏了他,那她又怎么能够一走了之,她走了,他怎么办?还有谁会容着他忍着他宠着他? 他以为一母同胞亲近无比的妹妹不会,在得到权势之后谢成就看他不顺眼了,他知道,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他一向那么聪明,可是,他怎么就那么笨,没有早看出自己对她的在意呢? 若是早早知道,若是早早知道……时间就不会错了啊! 若是不曾错过,也不会有之后的悔恨,不会有现在的…… “阿宝,记得爹爹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错过时间,那个人不会永远等你,她的心会变的。” 是啊,她的心会变的,所以有了高文,所以,有了岳铭,所以,有了他的悔不当初。 “变了又怎么样?我也不是非她不可的。”知道阿爹说的是什么,岳铭忍不住反驳,他真的看不出娘到底有哪里好,值得阿爹这般深情相待,阿爹为娘做的一切,他都感动了,娘怎么就那么无动于衷呢?她的心到底有多硬? 还是说女人都是这样硬心肠?他可不要碰到娘那样的女人,他也绝对不会像阿爹这般去对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 谢明完全没想到一向乖巧听话的儿子会反驳自己,听了他的反驳,先是一愣,继而笑了,那是一种饱经沧桑的笑容,仿佛在看一个孩子胡闹的笑容,包容而感慨,“若是遇到了,便是非她不可,因为除了她,再不会有一人那样真心地对你。——我倒是希望你不曾遇到,你这性子啊,像了我,怕是要悔的。” 一语成谶,若干年后,独居谢园的岳铭看着那院子里依旧灿烂的春花,想到了阿爹的那番话,他也终于懂得了错过时间是怎样的一种错,但不同的是,他不会像阿爹那样强求弥补,已经碎了的镜子即便拼凑起来也依然难掩裂纹,他不想要那种伤痕,哪怕同样是孤老终生。 且容它痛着吧,痛,才活着。 第25章 “啊,快呀,它快追上来了,快!” 狂奔的车子在急转弯的时候带起一路沙尘,乡间的公路颠簸多,这一个颠簸便有一人从已经被撕掉一块铁皮的空洞半悬于外,她的手死死扒着那不规则的铁皮,因为带了厚实手套的关系,并没有伤到手,但也是同样的缘故,她并不能够握得很紧。 车子还在狂奔,后面还追着丧尸,这种前狼后虎的情况下她神情柔弱,仿佛随时会被风吹落的花朵,有着楚楚可怜的动人风姿。 在眼睫垂下的时候,在手臂被拖起的时候,在她还没有绝望的时候,系统的提示音响起,抬头,就看见这次的任务目标乔磊正拖起她,把她拽入车中,随着车子的一个大转弯,惯性下她撞在了他的胸口,两人一起侧倒在旁边。 快失去时才觉得珍惜吗? 觉得无趣的“苏菲”勉强起身,不动声色地跟乔磊拉开了距离,坐在了一旁,死死抓着座椅,适才,就是她手上松了劲儿,这才险些被甩落的。 “怎么样,没事吧?”乔磊关切地坐在她身旁,一边警惕着后面的那只进化级丧尸,一边柔声询问她的情况。 “没事。”王平低声说着,头也垂了垂。 对过儿坐着的女生貌似关心道:“菲菲,你抓紧些,可别像刚才那样了,多耽误时间啊!若不是磊哥身手好,真的出事怎么办?这还一车的人哪。” 听出那关心话语中更多的是暗责和挑拨,王平没吭声,好感度已经100,她显然不需要再装什么白莲花,乔磊这种人,她想要只管拿去好了,她不稀罕。 这一次的剧情可以说是王平最讨厌的一种了,任务目标也确确实实可以说为渣男,他的女友跌入丧尸群中丧生了,他找了一个新的女友,还是旧女友的闺蜜,这无可厚非,在末世这种背景下,他能力强,想找几个都无所谓,总会有人求依附的,但新女友却是害死旧女友的人,他明明知道了,却还是在对方“只是太爱他,一时做了糊涂事,没想到会那样”诸如此类的借口中理所当然地原谅了,然后圆圆满满。 呸,他凭什么替旧女友原谅?被丧尸咬死的不是他,被人害死的不是他,他凭什么?!若是旧女友知道他的选择,会怎样呢? “你也不是有意的,事情发生了也不能挽回,算了,以后咱们好好的,沫沫地下有知,也会高兴的……你们是闺蜜嘛,她一定会原谅你的。”温声安慰了新女友,乔磊就这么理所当然地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了。 目睹着这一幕“安慰”的王平很有些为旧女友恼怒,偏偏,她的任务还是这个渣男,真是……系统总是这么爱给人挑战。 乔磊这个人有能力,人又好,一路上总是停下来救人,队伍也在渐渐扩大中,而他对女性总是有种区别于男性的温柔,或者说是绅士风度,在这样的末世,在不少男人都把女人当做累赘,甚至弱小无力的她们当做收藏宠物把玩器具的时候,他这样的态度,这番尊重自然是很难得的,也是很容易让人动心的。 或者说,是末世难得的温暖,为此,称呼他一声“暖男”好像也不为过。 相较于其他沉浸在他温柔中的女人,王平是难得清醒的那个,这个男人的好感度最开始就是20,而在王平做了一些可能会引起好感,比如把自己找到的好东西给他,把他爱吃的留给他等一系列行为之后,这个好感度也不过是涨了5。 一瞬间,王平有一种又遇到叶伦的感觉。 不同的是,这个人看着很好下手,笑起来阳光俊朗的样子也很亲近的感觉,但是看着那增长缓慢的好感度,王平知道并不是。 唯一一次大幅度增长则是王平偶然救了他,让他避开了被一只丧尸抓到,而王平自己,为此付出了一道未曾见血的白痕的代价,这还是因为她穿得多。 既然被伤到就会感染病毒,那么为什么那些人不先把自己全副武装呢?总是露着胳膊腿什么的在外面,是想要让自己的气味儿更发散,还是想要试探丧尸是不是有视觉? 王平总是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即便在并不寒冷的春季,她也还是套了一件厚厚的棉服,也正是靠着这件棉服,她才免于受伤,真是好险。 没有被系统赋予金手指的王平在这个末世第一次感受到了命如草芥的感觉,如果感染了病毒,凭乔磊那时候的好感度,王平实在不能肯定自己会被留下来。 那一次,好感度一下子涨了20,让王平很是惊讶。 原来他想要的是安全。 不单女人需要安全感,男人同样也需要,尤其在这个不安的末世中,稀缺的安全感就更显珍贵。 “好了,这不是没事儿吗?”乔磊再一次选择了息事宁人,若不是他紧紧握着苏菲的手,恐怕谁都看不出他在意的是哪一方。 外面的丧尸不停,车中的人就没有办法全心争风吃醋,在又一次急甩尾时,那个女生也闭上了嘴,神情紧张地盯着外面的尘土,想要从中看出那丧尸的身影来。 因为乔磊一贯救世主的性子,他固然留住了一些有能力的人,但也有更多的弱幼,年轻的女子居多,车内便是这般形势,能够打丧尸的能力者在之前的战斗中多有死伤,死了的只能丢下,伤了的却也无力再打,于是便只能够甩开丧尸,为此,有人提议扔一些“累赘”下去,分散丧尸的注意力。 进化级丧尸固然厉害,但它们还是不能脱离丧尸的本能,遇到血肉就会大吃,之所以追着车子不放,也是车中的血肉吸引了它。 “不行!不能这么做!”乔磊极为有原则地拒绝了,此时的他倒是很有男子气概的感觉,让王平有些刮目,不过这对一些人来说则是另一种意义的残忍,为了可能被淘汰的一个弱者漠视一车人的生命,同样不能衡量轻重的生命在天平的两边多寡不一,你会怎么选? 那个刚才跟王平说话的女生趁着没人注意,一把把身边的一个女孩儿推下车子,还是那个洞,这一回,没人来得及救援。 乔磊正在跟人争论,等到发现的时候,那个女孩儿已经在很远的地方惨叫了,一直开车的那人丝毫没有停顿,开到极速的车子也根本容不下停留。 “怎么回事?” 没有看到全部经过的乔磊愤怒地对那个方向疑问,正冲着乔磊的女生揉了一把眼睛,泪水潸潸而下,“磊哥,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丽丽没抓好吧,她还小,我应该抓着她的,可我也……” 即便是全速行驶的车子也无法阻挡她的可怜,哪怕那可怜的小脸儿上因为泪水的原因和尘土和起了泥,却也只能显得她更加可怜兮兮,愈发无辜。 见到这样的女生,乔磊的火气也没了,见她似乎自责得厉害,又开始了劝慰:“跟你没有关系的,是她自己没抓紧,若有错,也是我的错,应该提醒大家的。” 瞧着那一对儿的样子,非常默契啊!王平暗自撇嘴,她真是不懂,这样的人是怎么成为系统目标的,哪里好?! 安慰了好一会儿,待那个女生不哭了,情绪好像平稳了一些,乔磊这才转过身看向苏菲,刚想要说点儿什么,车子慢慢开始减速,副驾上的人说:“磊哥,丧尸已经甩掉了,前面有个小村,咱们要不要在那里停一下休息休息?” “嗯,好。”乔磊应了,又开始做一些安排,顺便说些鼓舞人心的话让大家安心,很有领导风范。 若不是看到好感度100,王平真的不敢相信这样的乔磊有一分一毫的喜欢自己,他实在是太公允了,连关心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于对其他人的。 若是喜欢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心塞,因为你根本看不出他对你跟对别人有什么不一样,他的温柔宛若阳光普照,而你,不过是阳光下的一员。 甚至很多时候,他还会因为你是自己的人的缘故而忽略你,苛待你,在他看来,你应该完全包容他的一切,理解他的良苦用心。 看着分配给自己的那点儿食物,王平忍下一口气,她可以省出食物给乔磊是为了提升好感度,而他真的认为她食量只有那么多,她就只能“呵呵”了。 但凡还有点儿智商都不会认为一个成年女性只吃半个面包就能够顶一天吧,当谁都是在减肥吗? 看到那个哭过的女生拿着一整条面包冲着乔磊笑得乖巧,看到她隐蔽投来的眼神带着炫耀,王平憋着气狠狠咬了一口面包,或许她能够安慰自己这块儿面包和乔磊的合起来正好是一个! 屁!她才不要这样的安慰! 第26章 吃了些东西,稍事休息,乔磊把弱幼和伤员集中在车上,然后留下两个能力者戒备,自己带头领着其余的能力者往村中走去,他们手上都拿着一些用作武器的钢管长枪,甚至还有人拿着长长的西瓜刀,看着似乎很威武,刀光锃亮的感觉,其实并不如那些钢管好用。 行进的过程中,他们有意识地拉开了一些距离,方便长武器的动作,同时也留意着周围的动静,确保自己只有一面会面对来袭的丧尸。 这些,都是来源冗杂的他们用血的教训吸取到的经验,这种时候,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军训属于升级必须,无论是小升中,还是中升高,还是高升大,都要来一次军训,别的未必会了,但保持一定队形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 面对丧尸,冷兵器反而比较好用,因为不会有太大的声音,从而吸引更多的丧尸,它们的耳朵似乎比人类时候要灵敏多了,有什么细小的声音都会引来它们的注意。 王平在车上看着那一队人离开,心里希望他们能够平安。 这不是以往任何一次的任务,即便完成了任务,她很愿意离开,但没有合适的契机,她是不敢一走了之的,说实在的,便是契机摆在眼前,她也不敢像那位闺蜜上位的“新女友”一样迅速跳槽的。 与其换一个新环境,了解一个性格未知的领头人,与不同性格的“同事”相处,她倒还是愿意在乔磊的队伍中,因为他对她的好感度已经100,因为队伍中的人她已经都熟悉了,基本上知道各人的性格如何,不太担忧遭到迫害,这是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 “希望这一次能够找到吃的。”一个女生双手合十地祈祷着。 随着她的这一句话打破了沉默,大家也都七嘴八舌地小声说起来,他们的食物并不多了,能力者随着参战次数的增多,不断减员,而他们千辛万苦找来的食物并不够这么多“累赘”食用,即便她们已经尽量少吃,但还是耐不住不停地消耗,已经有能力者为此发过抗议,认为如果要他们白养着人也不是不可以,但需要女生也做出相应的付出。 乔磊尊重女性的做法,固然让他们这个小团队中保持了末世前的部分规则,比如说不可以强迫女性,但也让更多的人不满,就好像是在饿狼面前吊一块儿肥肉却不让它吃,最后的结果不是被反噬,就是饿狼挣脱束缚得到自主。 而眼下,发生的就是后一种。 发动机响起的时候,车上的女生们还有些摸不着头脑,有人透过窗户往外看了看,没看到乔磊他们回来的身影。 “王哥,为什么发动车子啊?”有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直接就问了出来,她性子天真,即便是末世,也因为跟乔磊相邻的关系,并没有受到多少惊喜,安安稳稳到了现在。 “我们进去看看,他们都进去好一会儿了。”王哥很是自然地说着,动作也很利索,的确是发动车子往村子开去的样子。 “哦。”小姑娘应了一声,信以为真,不再追问,其他的女生,纵然是心里头犯着嘀咕,但也害怕说出口来得罪人,便都默不作声。 王平坐在车上,看着后头的车子也跟着走了,抿了抿嘴,她觉得事情不是这么简单,但也不想多说什么。 “磊哥,这里解决了。” 一个汉子摸着额上的汗水说着,他手上的钢管都有些扭曲变形了,但看着被清理出来的村庄,心里头还是有些喜悦的,别的不说,丧尸死一个是一个,总能让他们过两天轻松日子了。 在末世的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发现丧尸的聚集都是有规律的,这并不是什么难以发现的规律,丧尸都是人感染了病毒转变而成的,自然是人多的地方丧尸多,比如说这样的小村庄相对于大城市就是丧尸少的。 但有另外一条规律却很少人发现,在丧尸聚集地附近方圆百里左右的地方,基本上是不会有另外一个丧尸群存在的,即便是同样的村落,也会离开相当于百里的距离,才会看到三五成群的丧尸。 路上因为人逃亡的缘故,有那些中途被丧尸抓伤转变为丧尸的,零零散散的,很多还都是被困在车里的,根本不会构成什么威胁。 一开始的数量吓人,也只是吓人而已,适应了之后,他们这些人一棍子捅脑那都是熟练工种了,而脑子被捅坏的丧尸,就是彻底死了,只可惜,他们的脑子里并没有什么晶核之类的东西,只有进化级的丧尸脑中才可能有,而那种丧尸自然要厉害得多,哪怕不是什么厉害的进化能力,一个也能够对付很多能力者,因为它们身上的病毒都是武器,若是有伤口跟它们的身体擦碰过,也很有可能感染上病毒的。 “干得好,大家先休息一下,一会儿猴子你去把他们叫进来,这里房间多,应该都能好好睡一觉。”乔磊欣喜地说着,脸上的笑容阳光热情,让人看了疲劳都会少了两分。 一帮汉子心情正好,猴子旁边儿的一个人突然翻脸,一棍子把猴子敲晕了,刚才那个说话的汉子也被人控制住了,还有两个也是同样的状况。 “你们干什么?”这突然的变故让大家都惊住了,连反抗都忘了,轻易地就被缴了械。 这时候,应该停在村外的车子也开了进来,停在了一旁,王哥从车上跳下来,笑着跟乔磊说:“磊哥,兄弟们对不住了,以后这车队还是我来领导吧。” “你什么意思?”面对这种很明显的背叛,乔磊还存有一线天真的希望,不解地问着。 王哥笑了笑:“没什么意思,只是你管得不太妥当,换我来管管。”说到这里的时候,押着那汉子的人也开口解惑,“磊哥,你也别怪我们,这都末世了,你要当救世主,没人拦着,但是兄弟们的命可不是白卖的,我哥是怎么死的,我这辈子都记得,就是因为你的那个女友摔倒了,你让我哥扶了她一把,结果她转手就把我哥推出去挡丧尸,我哥那样一个大学生就这么死了,他冤啊!” 说着,那人红了眼,泪水几乎夺眶而出,显然这番话在他心中憋了很久,被他押着的汉子在听到这一段话之后也停下了想要反抗的动作,沉默下来,显然这件事他也是知道的,或许当时也有过不满。 “就是,刚子他哥多好的一个人,虽然是普通人,可做的都是爷们儿该做的事情,比那些累赘好多了,结果呢?你就轻飘飘道个歉,什么事儿都没了,就是以前,杀人还犯法哪,意外杀人也是罪哪,到了你这里,可好,那个文翠道个歉就完了,她是个什么人物啊,一声‘对不起’就那么值钱?!” “是啊,合着我们兄弟的命就值一声对不起!” 有人跟着抱怨起来,此起彼伏的声音压过了一切,仍在车中的女生已经意识到情况不对,可是听到这些声讨的话便不动了,有些后来加入的女生还为之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显然没想到暖男也会干这种听起来就不对的事情。 “那次的事情的确是我不对,这是我的责任,文翠她只是一个女孩儿,当时惊慌不知所措也是有的,这错也是我的,她当时是我的女友,我应该照顾好她的,是我的错。”乔磊很是诚恳地承认错误,并没有避而不谈的意思,甚至坦然说起那个已经背叛了他的“新女友”,还是一副为她担了责任的感觉。 王平微微冷笑,这就是乔磊,永远的老好人,他总以为所有的善良都有被原谅的资格,所有的无辜都不应该承担责任。 “呵呵,磊哥,这会儿说这些就没什么意思了,一条人命,不是道声歉就算了的。”王哥笑着说,眼神却很冷,“兄弟们有的被你救过,有的也救过你或者你的那些女人,”王哥伸手指了指车上那些觉得情况不好没有下车的弱幼,“一报一报,也能算是扯平了。这个队伍是你一手拉起来的,我也不赶你走,只要你安分一点儿别再闹那么多事,咱们就还是跟以前一样当兄弟,凭良心说,有你磊哥当兄弟,我不担心背后被插刀。” 王哥的这一句话很是动人,便是一开始有些犹豫跟着王哥“反”了的那些人,听到这样的话,也坚定了神色,是的,他们不能再这么下去了,男人顶天立地,保护女人是应当,可当那些女人不是自己的女人的时候,让他们豁出性命去保护,凭什么?! 品德?人品?风度?那些在这个末世算个屁?!除非你有能力,否则凭什么来维持那些! 看着自己冒着风险救下来的女人对自己面露害怕嫌恶,反而转向只出了一声的乔磊谄媚讨好,谁的心里能够平衡? 拿着食物诱惑愿者上钩?的确有,但那些不要脸的回头就跟乔磊告状,说自己强迫,然后自己被惩罚被训斥,又凭什么?丢了食物,没得女人,这损失找谁去说? 一次次不满,一件件小事,堆积起来的便是这不得不进行的“背叛”,不,这不是背叛,他们只是重新分配一下各自的工作,分工不同,岗位不同嘛! “你,你们……”乔磊看着那些兄弟们眼中放出的光芒,有些不知所措,一时竟不知道说些什么,他从来不是杀伐果断的人,或许对丧尸可以无情,但对这些人,却是说不出来什么不,何况他们似乎很有理的样子。 “磊哥,你放心,即便是末世了,我们兄弟也不是什么畜牲,公平自愿的原则还是讲的,我有能力,就该得到属于这份能力的食物,愿意跟我的女人,我也愿意保护,从此以后,队伍就是各个家庭的集合,不是更好吗?” 王哥避重就轻地描绘美妙前景,让那些没昏倒的能力者都听得双眼冒光,刚才还算泾渭分明的两方这时候却像是乔磊一对多,而这个“对”还不是特别明显的区分。 这个王哥好聪明啊,表面上是在吸引大家的归附,宛若总统拉选票时候的演讲一样,先把大饼画圆,然而,话语中却在暗示,他只保护愿意跟他的女人,其他不属于他的女人,自然不在保护范围之内,让她们这些女生放明白点儿,赶紧找个依附。 乔磊还没意识到这一层意思,就听王哥又说:“磊哥你也一样,你愿意保护谁只管自己保护就好了,大家都护好自己的东西,也没什么冲突不是吗?” 眼看着乔磊哑口无言,王平预感到大局将定,不由叹息,乔磊的性子实在是……再转头,看到把希望寄托在乔磊这个长相帅又性格好的男人身上的女生的目光,真是狼一样的目光啊,还是一群饿狼。 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激化了另外一种斗争呢?宫斗?宅斗?或许应该叫情敌斗? 第27章 乔磊的性格就是这样,他认为跟你有些感情,那么即使是你侵犯到他的利益,只要不是特别要紧的,原则性的东西,他都会选择退让,即便是那些原则性的东西,只要你表现得很有理很应当,他也会适当退让。 他的底线好像总是在很远的地方,等着你一步步试探然后触礁。 听了王哥的那些话,再看眼前的形势,他再度退让了,或者说他从来不是领导欲强烈的那种人,之前是突然面对丧尸,没人吭声,然后他为了救人出了声,之后大家就开始聚拢成以他为中心的群体,到了现在,猛然有人愿意接受了,他自然也很乐意放权。 这样的人在和平时代可能也就是个中层白领之类的人物,永远在磋磨着时间,不愠不火地过日子,可以算作一个踏实的好人,而因为他的不愠不火也不会有太多的桃花,对待家庭,他可能也会忠贞地从一而终,因为他知道负责任。 而现在,在这样的末世,即便他也是能力者,有了超乎普通人的力量,但他的观念却仍然停留在之前,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更特殊的地方,这可以是优点,同样也是缺点。 王哥的背叛成功了。 乔磊很自然地在失去民心的情况下成为了队员,而在王哥领导下的其他人同样也把事情做得有声有色。 好容易找到了这样一个村庄,怎么都要搜寻一下食物,同时找一些损毁不严重的房间居住,同时补充一些汽油被褥衣服等必需品。 这些都是做熟了的事情,他们这些人也不是第一次合作,都配合得不错,除了乔磊在行动前习惯性地想要分配任务却被王哥给抢先,显得有些失落之外,其他的都很好,乔磊甚至也配合地服从王哥的分组去搜集柴火了。 女人们也开始忙碌,在没有丧尸的威胁下,她们还是知道该做什么的,纵然以前都是娇娇女一样连煤气都不会开,但在这一路上,她们已经能够自发自觉地捡来干柴点火烧灶。 一帮人忙活起来,倒让这村庄有了几分鲜活气,哪怕那街道上还有未曾被掩盖的丧尸和大片黑褐色的血迹。 王平抱着一捆稻草往房间走去,她们已经被分配好了房间,这种环境下,自然是多人一间,除了好收拾之外也是为了安全,人聚在一起,保护起来也比较方便,有什么的动作也会被别人察觉,心理上也安全,不怕在睡觉的时候被人丢弃,也免除了某些被侵害的风险。 不过,今天不一样了吧。 走到房门口的时候,透过那扇木门,王平听到里面本应该在擦洗身子的女生发出某种□□声,伴随着的还有王哥粗重的喘息声,“早看着你勾人了,就知道勾搭磊哥,磊哥可看不上你,人家有心爱的哪,怎么样,要不要跟你王哥,王哥一定好好疼你!” “王哥,不,不要了,受不了了,一会儿苏菲就回来了……”跟王平呛声时候还显得很有些厉害的女生此时嗓子有些沙哑,还带着哭音。 王哥并不在意,一边喘息一边说:“回来就回来,回来就一起办了,你们两个可是咱们的队花哪,我可早想尝尝了。” 这种话听得王平直犯恶心,别人惦记自己不是不能忍受的,但在这种时候听到这样的话,侮辱的意味就很浓重了,她也不去放柴火了,直接抱着又往厨房走。 晚饭的时候还没到,厨房里却没有几个人,年轻的那些女生都不见踪影,只有几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正在忙碌着烧水,一路上风尘仆仆的,大家一停下来,男的估计想要睡觉,女的都是想要洗澡的多,可惜条件不足,也就是多弄点儿热水,擦洗一下吧。 看到几个小姑娘充满希望地看着那快要烧好的水,王平实在想要劝她们还是不要把自己弄得太干净的好,但想想,又把这话咽下去了,这样的情况,也许能够依附一个人也是好的,女人么,早晚都要跟了一个男人的,早早投资,也许能够免于更多的苦难。 “苏姐,别忙了,我刚才给你们房间端过去水了,你先去洗洗吧,别让周媛都用了。”一个小姑娘见到王平抱着一捆稻草,忙上前接了一下,王平没让她沾手,自己避开一步,放到了旁边。 “我都沾手了,你别弄了,弄得满身稻草也不舒服。”王平说着,看到锅里的水开了,也不久留,把房间让给她们,“你们也洗洗吧,洗洗舒服。” 小姑娘哪里想那么多,小小地笑了一下,几个人就开始忙碌着兑水,王平见状走出去,没走多远,看到搬着一个箱子过来的刚子和乔磊,点了点头,算作招呼。 乔磊和刚子说了一声,两人把箱子放到了墙角,乔磊走过来,说:“下午的事情吓到你了吧,别怕,我能保护你的。”说着,他就要搂住王平的肩膀拍一拍,王平横移一步,避开了。 “磊哥,我……” 任务完成了,本应该说分手,可照目前这种情况,如果她不依附一个人,很容易被王哥祸害,而依附的话,她又实在不愿意跟乔磊再有什么牵扯,而外面那些丧尸,也让她说不出独立自主的话来,半点儿金手指都没有,她可不认为丧尸会看出她系统在身,不咬他。 “嗯,怎么了?”乔磊没有在意搂了一个空,笑了笑,颇有几分“真是那你没办法”的感觉柔声问着。 “磊哥,我……”顾虑重重的王平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开口,神色间便很有些复杂。 “磊哥,我到处找你,原来你在这里啊!”一道女声从乔磊的身后传来,乔磊转身看过去,很自然没有看到王平复杂的眼神,见到来人是夏雪,那个曾经埋怨王平不曾坐好的女生,笑得爽朗,很自然问:“有什么事吗?” “自然有事。”夏雪也快要三十岁了,可她青春靓丽的装束却似比苏菲还要年轻似的,她被救的时候因为躲藏的地方好,衣服也还算干净整洁,由于末世爆发得突然,她穿的还是很时尚的,及膝的靴子虽然因为一路奔波而尘土难除,但那一身橘色长毛衫和外面的白色大衣还是格外亮眼,哪怕那白色已经发灰,却仍是这些女生中最光鲜的一个。 夏雪应该是仔细打理过自己,脸上的灰土都已经洗去,黑发柔亮,笑不露齿,很是淑女的感觉。 “我那里有些问题,想要磊哥帮我看看。”夏雪说着就上前来挽上乔磊的胳膊,不动声色地把上身贴上去。 王平松了一口气,她并不知道怎样跟乔磊继续刚才的话题,见乔磊看着自己,似乎有几分犹豫的样子,忙道:“那你去忙吧,有什么以后再说。” 乔磊应了一声便跟着夏雪走了。 “你不担心?” 身边的声音吓了王平一跳,再看刚子竟然还没走,抱臂看着那两人的背影。 “有什么好担心的?”王平无所谓地笑了笑,她虽然因为种种情况不选择离开,但也不会因此对乔磊有什么喜爱,那么,他和别人的暧昧之类也就与她无关了。 刚子冷嗤一声,没再说什么,他误会了,以为王平是在展示自己对乔磊的信任。 到了晚饭的时候,乔磊和夏雪才出现,这一回出现在人群中的他们很明显有些不一样了,连那几个小姑娘也看出来了,实在是夏雪太急着彰显自己有后台了,动作之间的亲密毫不掩饰。 乔磊有些无措的感觉,也不怎么敢看向王平方向,他一向是个有责任心的,夏雪既然真的跟他有了关系,无论怎样开始,他都不会不管她,那么…… 王平实在是懒得分析他的心理,该吃吃该睡睡,半点儿没对这件事表示怀疑重视,就连周媛的夜不归宿也没理会。 第二天,乔磊有意过来跟王平说话,被夏雪给拉走了,然后就是大半天不见人影,能力者么,也许有些方面也很有能力? 反正在晚饭时候看到乔磊和夏雪出双入对的王平表情淡定,也许这样的局势也不错,自己不需要应付乔磊,自有情敌去关照他,而他出于愧疚,也会默认自己是他的女人,进行照顾,而王哥那边儿,他才刚□□,就算是为了巩固权力,一时半刻也不会对乔磊和他身边的人下手。 看明白了这一点,王平也愈发从容,即便是面对夏雪的暗讽也能够听而不闻地擦肩而过。 而这样安稳的局面并没有持续太久,在车队进入一个大型基地之后,王哥一人独大的局面被迫打破,而乔磊也因为夏雪怀孕闹脾气的缘故,不敢太过照顾王平。 没了人照顾的普通女人在这个女性稀缺的末世自然是比较受到注目的,更何况王平还比较漂亮,于是她很快被“分配”给了某个能力者,算作了基地拉拢能力者的筹码。 对于这个命运,王平并没有太过抗拒,坦然接受了,这样分开或许也不错。 第28章 番外 “乔磊,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好人!那个女人是谁啊你要帮她,不会让她找自己的男人去!你是我男人啊,我怀着你的孩子啊,你做什么总是关心别人?!” “你有什么可痛苦的,她离开你才是她的幸运,你看看我跟你过的是什么日子?!明明自己也不富,还想要去帮别人,拜托你,帮人前先看看自己有没有能力好不好!你以为你是能力者就真的是世界第一啊!你孩子还养不起,管别人那么多!” “吃穿不愁就是幸福了,那可不是我要的幸福,你看看周媛,人家跟着王哥,如今住的是什么地方,别墅啊!吃的又是什么,冬天都能够有新鲜水果,王哥多有本事啊,你看看你……” “你忘了文翠当初是怎么甩了你的吗?现在她落魄了是她活该,你凭什么去帮她?!” “乔磊,你要是再把食物给那个女人,我就掐死你儿子,跟别人去!” 记忆中的那一幕永远清晰,夏雪那个女人真的是狠,她真的掐死了自己亲生的儿子,然后狠狠摔在了地上,才五岁的孩子瘫软在地上,脑袋开花,红的白的,流了一地,好像初期那些被捅死的丧尸一样充满了鲜活气。 当时的自己呢?好像是爆发了。 是啊,他爆发了,好几年不曾增长过分毫的异能一下子升了级,夏雪没得了好,她是第二个死在自己面前的人,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他不知道那一天到底死了多少人,这些好不容易幸存下来的人都如同自己的儿子一般死了,红的,白的,流了一地,还有那躺倒了铺满视线的尸体。 清醒过来之后,视线之内已经没有了一个活人,而那些才回基地的能力者看到城中的惨状,也疯了一样地红了眼睛来攻击自己,他一开始或许是想要解释的,但没有能够开口,后来,在不经意杀死一个能力者之后,他再也无法开口了。 自那以后,便是浪迹,他试过融入其他的基地,可是,好像是心里头有了阴影似的,看到年幼的孩童便会想到自己那个早丧的可爱儿子,然后……杀戮一点点扩大,他好像是被什么操纵了似的,总是停不下来,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悔恨的时候,清醒的时候,他会远离人群去杀丧尸,然而那些不能繁殖的丧尸总有被杀尽的时候,有一天,他再也看不到了一个丧尸,却遇到了一个搜寻幸存者的小队…… 再也无法忍受自己的这种状态,他自杀了。 睁开眼睛,看着装饰温馨的房间,乔磊,不,谢云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些已经过去了,这一次,哪怕是同样的末世,他也没有再犯同样的错。 夏雪那个女人或许有很多不对,但她的确教会了自己一件事,滥好人是不对的,他在没有能力的时候胡乱救人以至于被背叛,因为一贯爱帮人的习惯又让自己的家庭不和,甚至于……他永远都没有办法忘掉亲生儿子死在自己眼前的情景,他是真的没有想到夏雪那个女人会那样狠,那样果决利落…… 那一切已经是过去了,而现在…… 第二天,意外看到一队入城的人,队伍中的一人他只远远看了一眼就知道那是谁,乔磊,他怎么会不认识呢?那就是他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呢? 谢云生想了许久,拿着下属递交上来的调查报告安静地翻开,看到文翠的名字时,眉头皱了一下,一样的经历就是一样的人,那……看到苏菲的名字时,他愣了愣,在他的记忆中,似乎并没有这样一个女人,而且,乔磊既然在文翠之后爱上了她,又怎么会还跟夏雪搅合在了一起? 谢云生不认为自己是这样背信弃义的人,但又不能够拿这个问题去问乔磊,他知道,这时候的自己,便是真的问了,恐怕也得不到什么答案,这个,毕竟是很隐私的事情。 好在,他现在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他就是一个普通的能力者,而现在,他不仅是一个带着上辈子强大异能的能力者,还是一个基地的领导人,这个在他的“知人善任”之下建立起来的基地有不少能力者,他们之中有一个便有操控精神的能力,这种以前只能算作是心理医师催眠术的东西,在如今却是真实的操控。 在乔磊出去清除丧尸的时候,那个能力者找到了夏雪,然后…… “苏菲有什么好的,不就是楚楚可怜么?我也会,不过是诱惑一下,表示一下非他不可,乔磊不就上钩了,这种男人,以前我连看都不看,现在倒是个不错的依靠,起码他好掌控,长得也不错。” 夏雪双目无神,嘴里坦然说着心中真实的想法,毫无遮掩的意思。 “苏菲?还不是乔磊救回来的,也不看养不养得起,见一个救一个,真以为自己是救世主啊,看看他最后救回来的那些人,还不是背叛他了,踩着他当踏脚石,一个个都是忘恩负义的东西。” 问了半天,完全没有问出什么有用的东西,听起来那个苏菲也没什么特殊的。谢云生默默走出门,心情并不是很好,他从来不知道夏雪对乔磊原来有这么多的看不上眼,也难怪她能够杀死自己的亲儿子了,在她口中,这个孩子也不过是一个绑住乔磊的工具。 如果目的达不到,工具自然也就没了必要。 似乎解了一个疑惑,但心里更冷了,他究竟是要有多瞎,才会在当年被夏雪这个女人折腾得团团转,最后得了那么一个结果? 活该啊! 回去的路上,意外碰见了苏菲,是个漂亮的女生,还很年轻,看到她的时候,她正被几个人为难,末世的道德约束总是比较松的,即便是法律,在没有法官的情况下,也少了公平,围着她的几人中有一人是能力者,谢云生只要看上一眼就知道是为了什么,女生长得漂亮了总是事多。 “你去帮帮她。” 如果是别人,他或许视而不见地过去了,这么长时间过去,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热血上头见人就救的自不量力之人了,他的能力其实是暗系的,偏向负面,自然会有一些不好的影响,比如说他如今越来越冷的心肠。 但那个女生,作为乔磊在文翠之后喜欢上的人,或许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吧。 或者说,他希望有些不一样,希望有一个人能够改变乔磊的生活,让他幸福快乐不会觉醒那样的能力,又或者——在最初看到乔磊之后,他有过除掉他的念头,因为他知道那个能力爆发之后会带来的惨状,处在基地领导人的身份上,他不会坐视那种事情发生,毁掉他的心血,但那个乔磊,又是曾经的自己。 这种矛盾的心情让他的额头一直没有放松过,整天处于一种焦灼的状态下。 因为是私下行动,谢云生身边并没有带很多人,只带了那个精神操控的能力者,他的能力对丧尸比较无用,所以一直被谢云生用来侦测自己人,经历了上一辈子的打击,他早已不再相信自己的眼力,哪怕是他把那些有能力的领导者网罗到了身边,却也害怕他们并不是真心顺从,而会在某一日如那个王哥一样背叛。 死死抓着权力的谢云生早就失去了爱人的能力,他甚至不清楚自己以前的爱是不是真的,他也不敢再相信人,便是这个精神操控的能力者,若不是确定他的能力对自己无效,谢云生也不会容他活着。 他早就变了。 被英雄救美的苏菲最后跟了那个精神操控的能力者,原因很简单,那个能力者想找一个简单的女人。 乔磊在又一次外出清除丧尸的活动中丧生了,而他的丧生是为了救一个“官二代”,于是,那个“官二代”回来之后给了夏雪很多积分,足够她在基地更好地生存,而因为夏雪怀了孩子的缘故,作为一位孕妇,基地也给了她很好的待遇,并保证孩子生下来之后也可以一并养大,只要孩子以后加入军队。 夏雪对此自然是满口应了,即便失去了乔磊,但她获得的更多,以后还可以找更好的男人,三十多岁的她打扮入时,并不显老,还有着一博的资本。 谢云生一直是基地的领导人,直到丧尸全部被消灭,他仍然是这一片儿的领导人,并且拥有着极高的话语权,为以后人类家园的重建做出了许多贡献,然而他一生未婚,孤身终老。 墓志铭上刻着这样一句话:这辈子,他唯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 这是谢云生临终的时候钦点的墓志铭,而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他自己为自己表功,暗示自己做了多大的贡献,却不知道他的那个“自己”指的是乔磊,更不知道他必须要加上“这辈子”的限定,否则,他对不起太多人,无法尽数。 其实,他更想用另外一句话来形容自己:一个杀死了自己两次的男人。 第29章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巍峨的山不知几千米,于中一峰独立,雾霭弥漫,云海遮眼,茫茫不知多少里,一个个峰头或隐或现,宛若暗礁森冷,不为日光所明。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轻语一句,看着那苍茫云海,却是有一种不似人间之感,清风入袖,怀揽云苍,举目远眺,下若人间。 “师傅。”娇柔清脆的一声打断了王平的万千感慨,他回过头来,看到的是任务目标那张标准的女主脸,即便是在修仙界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一张脸也是唯有“绝美”二字可形容,妆若浓则艳,若淡则清水芙蓉,若浓淡适宜,则可婉约,可娴淑,状百态,皆可爱。 此时,任务目标慕容菀身着粉色纱衣,于雾霭云烟之中,恍若仙子般绝美的脸上露出一份娇羞来,便似引动楚王心的神女下凡。 眉梢微挑,王平语气淡淡:“何事?” 系统的提示他昨日就收到了,之所以一大早在这山峰处吹风,也是为了冷静一下自己的思绪,这一次的任务时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如蝶梦庄生,已分不清哪里才是最初。 “师傅一早来此,可是突有所悟?”小女儿家的心事不是那么好开口的,慕容菀眸光一转,出口的便换了话题。 “的确。”她的这一语倒是提醒了王平,他微微颔首,“为师大道将成,今日便要游历九州。你便在门中好好修炼,早日悟道。” 慕容菀闻言一震,她知道师傅修炼的是什么道,无情道,此道从无人修成,她也以为……怎么会? “师傅——” 不理会慕容菀还要说什么,王平飘然跃下峰头,这样的海拔,这样的高度,若是个普通人,必然九死无生,偏偏,修士是不一样的,何况是他这种“大道将成”之人,双臂若翼展开,宽大的袍袖自然扬起,遁入云海之中,瞬间融为一体,再看,便已不见了。 “师傅——”慕容菀赶到崖边往下看的时候,看到的便只有云海茫茫,再无人影了。 与此同时,一抹灵光飞入掌门手中,一副中年样貌的掌门随手接过,一枚流光溢彩的玉符安静地躺在掌心,待得灵力驱动,里面传出话来:“吾道将成,须历九州,归期不定,无事勿念。” “师叔真是……”听完这简短的一句话,掌门摇头苦笑,竟然还是这样的性子,还以为他收徒之后改了哪,谁承想还是这般。 没等掌门多感慨几句,慕容菀便冲了进来,“掌门,我师傅他……” 手腕翻转,把玉符收起,纵然已经失了效用,但这玉符价值还是昂贵,掌门稳如泰山地道:“师叔他已经游历去了,你自去修行便是,若有问题,尽可问你师伯他们。” 见掌门如此说,便是不想往下谈的意思,慕容菀知趣地咽下了到嘴边儿的话,被掌门的威压一镇,她也冷静下来许多,知道自己师傅那个人,若是决定什么是不会改的,而她,如今能够做的也只是老实修炼,修仙界便是这样,实力不够,说什么都枉然。 愈发坚定了自己的奋发之心,或许是因为有了目标,那些小儿女的情爱之事反倒成了促进之力,并不为之所苦,慕容菀回到那座师傅亲自为自己建的水晶宫中闭关了。 这大约是最辛苦也最自在的一个世界了吧! 游历中的王平这般想着,这一次的任务目标慕容菀虽然是个孤女,但她自幼入门,一来便被自己发现收入名下,从未受过苦难,而自己的身份也注定了怎样对她好都不会太过分,得益于这里的风俗偏古,他只要对她足够好就可以了。 最难得在这样几乎可以说是偏宠的情况下,慕容菀并没有骄纵起来。随着一天天长大,她也如王平预估的那样对自己的师傅起了好感,然后就是好感的一点点加深,水到渠成。 这一次,可以算作养成吧。 想到初来门中那个才六岁的小丫头,再到如今金丹后期修为,年岁越有百余的女修士,慕容菀的成长是可见的,而王平对她的感情,也不同于对其他任务目标,他或许不爱她,但确实是喜欢她的,不掺杂情爱的喜欢。 却也就是因为这样的喜欢,他才在好感度满了之后迅速离开,不愿意让她越陷越深,因为她所要的,他给不了。 无情道——这是王平这辈子从幼时便选定的道,而他的修炼也是真的要大成了。 据说得道之后可以飞升成仙,那么,自己是会就此进入一个新的世界,开始新的任务,还是从此摆脱系统的控制,天大地大任他遨游? 王平对此有一丝丝的好奇,但对两个结果,他自认都可以接受。 这么久了,对系统,他早就视作了自己的一部分,是它救了自己的命,也是它给了自己如今新奇多彩的生活,虽然总要完成任务这一点有点儿不爽,但有劳动有报酬,总也是公平合理的,他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只不过,这么久了,他真的是有点儿倦了,所以,如果能够自己自在活着,他也是很高兴的。 “这次的弟子们都很不错的样子哪!” 十二年过去,白玉京的收徒大典也即将开始,在之前的筛选中,有灵根的孩童都被留下了,按照灵根的优劣,他们被分为若干组,四灵根五灵根的都站在殿外,而单灵根、二灵根和三灵根的则是排成几排,站在殿内,等待别人的挑选。 这样的选择很容易让人想到皇帝选妃,事实上也是差不多的感觉,根据各人的优劣不同,他们一进门的品级便有了不同,殿内那些若是被选上了,直接就是内门弟子,甚至是关门弟子,所受到的培养程度和享用的资源都是最好的。 次一等的是外门弟子,殿内那些被挑选剩下的孩童会成为外门弟子,日后修炼得好了,通过种种比赛,也可以获得内门弟子的资格,但却不一定能够得到良师。 再次一等的就是殿外那些还懵懂的孩童了,无论在世俗界是何等身份,便是王侯贵族之后,灵根不佳,也只能在末等徘徊,若是能够有关系有门路,在殿内收徒结束之后,也会被收为侍童,能够跟着进入内门的一些地方,却要干伺候人的事情,若是自己有能力,也有成为弟子的可能。 至于其他不合眼缘成为侍童,又没有什么特殊门路关系的,收徒大典结束之后都会成为记名弟子,这是最末一等,在山门之中也是最外围的存在,他们要做的劳役很多,修炼的时间短了不说,修炼到功法也不是顶好的,而居住的环境更是灵气相对较少的地方,虽然同样有通过比赛进阶的可能,但这可能性实在有些小。 “也不知道今年有没有‘幸运的弟子’。” 守在廊下的弟子们悄悄传音八卦,一个个表面上一本正经严肃万分,其实私底下都在等着看冷门。 百年前那次招收弟子的仪式上就爆出了慕容菀那个冷门,明明是四灵根,却被长老看重收入门墙,当时还有不少人猜测是不是慕容菀有什么特殊体质。 修仙界中,除了灵根之分,还有几种特殊体质也很不错,纯阴纯阳就不用多说了,若能够得到合适的功法,无论灵根如何,修炼起来的速度都堪比单灵根,而再有其他的特殊体质也会有一些特异之处,总有些效用。 浮生门的大衍圣君就是五灵根,却因为体质特殊,正合了浮生门一门《移天换地》的法诀,这才在短短二百余年中修成元婴,后又以算定天,修至大乘,成为圣君的。 听起来很好,但,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少。 特殊体质总有些特殊功用,比如说,纯阴纯阳的体质就很容易被当做炉鼎用,这种用途也并不是魔道独有的,便是正道之中也少不了这样的用法,只不过叫法更好听一点儿,或娶或纳,总也有些人伦道理在。 慕容菀最初就被猜测成是不是纯阴体质,只看她的修炼速度,也都确定她肯定是有特殊体质,只是一直不见那长老有何动作,也是让人纳闷不已。 莫非不是? 八卦党们默默地交流着各自的信息,一直到收徒大典结束,也未曾看到什么好戏,实在是失了不少动力,各自板着脸离开了。 正走着,忽听得后山有闷雷之声,再看那边儿天际,已经是风云变幻,霎时间便天昏地暗,飞沙走石。 刚入门的小萝莉小正太吓得瑟瑟发抖,他们的年龄正是听到雷声会害怕的时候,少不得有那么几个抱在一起流泪,却也不敢高声,害怕被罚。 “不用害怕,那是有人在渡劫。”领着这些记名弟子往外走的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者,他年龄已大,早已不指望长生之事,心态倒是不错,望着远方雷影形成的地方,捋着胡须,颇有几分羡慕地说着,“不知道是哪位大能在渡劫,我门中想来又要多一位师傅了。” 相较于老者的无知,掌门更清楚是怎么回事,皱着眉急匆匆赶到,看见那个盘膝坐在水晶宫上的女子,口中轻骂:“胡闹,真是胡闹!” 当年这水晶宫一事他是知道的,还曾暗道师叔太过奢侈,就算是对这个弟子真的喜爱,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实在是……那水晶宫是仿着龙族的水晶宫造的,用的是一整块色泽纯净的水晶不说,上面还用珍贵的材料刻画了不少防御攻击的法阵,更是被细心地做成了一件可随身携带的法宝。 当时便有人笑谈,这水晶宫便是用来渡劫都不会碎。后来更是有门中长老借其渡劫,使得水晶宫经过了一次雷火淬炼,越发不凡,而现在…… 看着慕容菀不依靠水晶宫之利渡劫,掌门很是捏了一把汗,别人不清楚,他却是知道的,这慕容菀可不是什么特殊体质,又是四灵根的资质,能够这么迅速升到金丹后期,必然是吃了不少丹药的,再怎样的灵丹妙药吃多了也会积下丹毒来的,纵然没有,用丹药堆积起来的修为也是不稳,渡劫总要多出一些风险的。 这又不是那等小进阶的雷劫,金丹到元婴,可是要碎丹成婴的,雷劫之威远超以往,慕容菀哪里来的底气,这般托大,竟然不知会一声,储备些法宝便要渡劫,还不依仗水晶宫,真是,真是……掌门又急又气,都在想若是事有不谐,该如何向师叔交代了。 他这位师叔最是冷情,却也护短,只看他对慕容菀的爱护程度,便知这位弟子在他心中分量如何,那么多年,他也只收了这么一位弟子,若是出了什么差池,真是,真是,让他怎么交代啊! 九九天雷易过,心魔劫难过。 水晶本有静心之效,若在水晶宫中,慕容菀可能就顺利渡劫了,但如今这般,她却困于心魔劫中,一念生而百劫起。 掌门早早便看得情况不对,但这种心魔劫非一般劫难,外人轻易插手不得,匆忙之间,便连一二能从旁协助的法宝都无,只能干看着慕容菀渡劫失败,被心魔反噬,飘然落地。 “师傅——”慕容菀昏迷之时,口中喃喃,眼角有泪水流出,在那心魔幻境之中,她已然心神受创,修为大损。 掌门皱着眉接住了慕容菀,听得她呓语,神色间更是惋惜,女子修仙多是断于情,能走到最后的罕有一二,如今看来,这慕容菀也是废了。 给她喂了几颗丹药,好歹维持一下,掌门吩咐了弟子照看,离去时犹豫再三,还是给师叔发了讯息,不管怎样,这种事也要告知一下。 讯息发过并无回音,掌门也不再理会,只让弟子照看慕容菀不提。 第30章 “叔叔,这花给你!” 光着脚丫子跑过来的女孩儿递上一把野花,被日光晒得发黑的脸上笑容格外灿烂,能让人看到那豁了的黑洞,并不漂亮的五官也因为这粲然一笑多了些可爱的感觉。 不等王平去接那把乱糟糟的花,女孩儿便已经把花放在了他的膝上,然后又是一笑,转身便跑了。 野花中最灿烂的是黄色的野菊花,一朵朵小太阳一样,看着便会让人心情大好。 王平正要拿起那花,一枚荧光飞来,随手接过,灵力驱动,掌门的声音便从中传来,听到“慕容菀渡劫失败修为受损”一语时,王平神色未动,另一只拿花的手顿也不顿地拿起了那一把花,零落几根碎草,轻嗅了一下花香。 修仙路上无长幼,一切都是看修为高深与否,慕容菀贪功冒进,对王平来说却是没什么的,即便她是他唯一的徒弟,更曾是他的目标人物,但那已经是过去式了,过去的事情于现在多想何益? 佛家有一则“放下”的故事,以前王平总会自问,他究竟是那个未曾背起女子却始终惦记此事的老和尚,还是那个背了女子过河就放下她,同时放下此事的年轻和尚,他以为自己是前一种,因为他讲究规则秩序,也愿意遵守,但现在看来,他其实是后一种,该放下时已然放下。 一理通,则心明。 合目沉息,灵气运转,再睁眼,已经是另一番天地,那海依旧蓝,那人依旧欢,但此时此刻的心境却已全然不同,好像跳上了某一个更高的平台,俯视着下方的种种,白云苍狗,心明其变。 无形中,仿佛有一道气机牵引,王平抬头,仰望天空,明明是白日,他却能够看到星辰的轨迹,动静之间自有规则…… “师傅他还没回来么?” 慕容菀倚靠在床边,乌黑的长发披散,因为修为受损的缘故,面色苍白,更添娇柔之感。 听得她柔声问着,语气中似有些早有所料的失望,前来照顾她的掌门弟子莫名也多了些失望之感,安慰道:“师妹不必心急,长老他定然是有事耽误了,恐怕不要多少时日就会回来了。” 往日那位高不可攀的长老对师妹是如何关照,他们这些同批弟子都有所耳闻,亲眼见到的,只说那座水晶宫,就让不少人咋舌不已,更让不少师姐师妹们暗自钦羡,便是男弟子们,一边悄悄说着酸话,一边也嫉妒过慕容菀的好运,更有一些曾私下抱怨门中不公。 无论怎么看,大家都有一个共识,这位漂亮好运的师妹迟早会成为长老的道侣。 不同于世俗界对伦理的观感,修仙界,师傅和徒弟结为道侣是很正常的事情。 ——修仙者经常一闭关就是百十年,很少会跟其他人多有交往,师傅徒弟便是一种最亲密的关系了,因为彼此立场一致,修炼的功法也是一样,少不得要有共同话题,天长日久的,自然会生出情谊来,再正常不过了。 有了这样的共识,再看长老往日对慕容菀的种种照顾,谁也不信听到慕容菀出这么大事儿,他也不回来看看,这可不是对待未来道侣该有的态度。 “希望……”慕容菀微微一笑,回应着师姐的好心,话还不曾说完,就听得九天纶音响彻天际。 “这是?”师姐赶忙凑到窗前,往外头看去,瓦蓝瓦蓝的天空上庆云突起,霞光飞舞,纶音入耳,却听不懂是在说什么。 慕容菀也匆忙起身,来到窗前,紧挨着师姐站立,双手死死抓着窗棂,心中有些不好的预感,以至于脸色愈发苍白。 “大道无情,至繁则简……阅人生百情,品得失滋味……无中生有,知有情道,有终化无,入无情道……道成,无常情,淡百味……自此长生,不入轮回……” 恍惚中,熟悉的声音入耳,慕容菀听得入神,手上不觉掰断了窗棂,耳边那“道成”二字似乎在无限回响,如魔音一般,让她听着听着吐出一口血来。 “啊,师妹!” 九天纶音一毕,师姐回头便看到慕容菀吐血的样子,那一脸的凄绝之意,令观者也为之动容,面露不忍之色扶住摇摇欲倒的慕容菀,“师妹何苦如此,修仙本就为求长生,如今长老已经得道,我等当心喜之,奋起直追才是。” 见慕容菀依旧是那副神色,师姐叹息一声:“师妹便是念着往日长老对你的好,也应振奋精神赶快好起来,凭借长老留给你的那些再把修为恢复起来,不然……” 飞升对当事人来说是喜事,哪怕不知道飞升的那一届是何等模样,但至少也是去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会有更好的发展,更明亮的前途。 但对当事人的亲属来说,却未必是好事,飞升之人从无有过折返,也就是说这等于是另一种一去不复返的离别,旁人短时间内还能顾念着他的威名,善待他的亲人,时间长了,总有人会寻思他留下的东西,比如那可以让人飞升的功法。 哪怕是在门中,恐怕也消停不到哪里去,唯一的好,或许就是门派能够阻挡一下外人的奢望。 偌大水晶宫,多少人眼红,若是没有实力,早晚也不过是他人嫁衣。 慕容菀天资聪慧,怎会不明白师姐未完之意是何,那一口血吐出,胸中憋闷好似轻了些,听到这里,恭敬行礼:“多谢师姐提醒。” “师妹早日振作就好。” 往日里总有嫉妒羡慕,却也只是嫉妒羡慕,心正,则道正,若是妄图凭借着歪门邪道立脚,那她如今也不会有这般排位。师姐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当日,掌门便把慕容菀传到大殿。 许多往日里都在闭关不见人影的长老们这会儿济济一堂,各式样貌风格都有,宛若一锅大杂烩,各自气场鲜明,难以融汇。 待慕容菀进门,长老们目光灼灼地盯住了她,无意中释放出来的威压险些让慕容菀再度吐血,还好掌门反应快,迅速地挥手发出一道光罩,护住了慕容菀,再咳嗽两声,让诸位长老们收敛了一下气场。 “小丫头,是老夫心急了,这瓶九转丹给你,听闻你冲击元婴不成,金丹受创,正合用此丹药。”左手一名老者模样的捋着白胡须说着丢出一瓶丹药。 掌门眼睛微微睁大,九转丹这种药他也很想要啊!这个拿来补金丹实在是大材小用了,这种药……脑海中转过不下十种的用法,直勾勾看着慕容菀接过了丹药。 随着那名老者之后,宛若来了一次见面礼,各位长老纷纷有所表示,丹药法宝给了个齐全,许多都是超出慕容菀修为很多的,偏偏他们还能一口一个“我看**正合你用”,其中掌门看到一样法宝是自己求取许久而不得的,脸色愈发不好了。 “好了好了,还是先说正事吧。”掌门说了一句,勉强收回了眼神,“慕容菀,你可知你师父修炼之事?” 慕容菀神态恭敬,行了一礼才道:“师傅修炼的是无情道。曾言,情尽道成。” “情尽道成?” 诸位长老也是听说过无情道的,却不知门中竟然有人修炼此道,说来这无情道是极为特殊的,它并不似旁的道法带有明显的属性特征,五行道法各有侧重,基本上很容易就能够分辨,根据五行道法衍生出的其他道法也不难分辨,唯独这无情道,以情炼道,最是不易,平日里也与旁人没什么分别,甚至不会比修习冰系道法的更冷。 而无情道难就难在“无情”二字上,怎样做才算是无情,为无而无,无即是有,而有情则违道…… 在座诸人,少不得又要细细问下去,这无情道到底是怎样的修炼法。 这些长老也都是圣君级别,此时了解此道并非为了自己修习,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道,正在完善修炼之中,断不会改为它道,此番了解也是为了以后准备,万一后辈子侄之中有人适合修炼呢? 近千年,这还是唯一一位飞升之人,他的成功经验,自然是要多听听才好,大道触类旁通,说不定会对自己的道有所触动呢? 可惜慕容菀知道的也并不多,她曾问过师傅修炼何道,当时师傅说是无情道,她只当是师傅在开玩笑,那样一个言笑晏晏的人怎么会是无情道呢?直到那日…… “且到这里吧,你回去好好休息。”见实在问不出什么新鲜的,掌门打发了慕容菀回去,大殿之中,诸位长老倒不忙着走,开始分析起这无情道成功的原因来了。 掌门辈分小,在慕容菀面前还有些余威,到了这些长老这里,也就是个旁听的侍童而已,默坐静听,听到一名长老揣测道:“莫不是飞升界起了乱子,非要一个无情道主持公道?”噗嗤一声,掌门险些喷茶,压抑着咳嗽了两声,以袖遮唇,心中腹诽,你们这样猜测飞升界真的好么? “这么说倒是很有道理。” 再听得一位长老一本正经地说着,面露沉思,掌门整个人都不好了,如果可以刷屏,他可能会来这样一句——入门到现在,终于知道了门派真面目,怎么破? ——我们真的是一个严肃的修仙大派吗?求别闹! ——求别二! ——长老们总是犯蠢,不忍看!何弃疗! ——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错了! 第31章 番外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三百多年过去,白玉京依旧是修仙界中的大门派,巍峨的高山也依旧是无数人仰望的存在,曾经在山峰上绽放五色华彩的水晶宫早已不见了踪影,取代的是一座任时光斑驳的无情殿。 “师傅。”青春正好的白衣少年郎走入殿中,大殿之中并没有多少摆设,除了正前方的长榻,两旁便是那冰冷的立柱,空旷而森冷,外面明媚的阳光止步于殿前,再也无法进入其中,更加无法照耀到那长榻上的白衣女子。 不自觉地抖了抖,少年郎的步子大了一些,紧上前两步,站在离女子十米远的地方停住了脚步,微微垂首,不去看那张风华绝代的脸,恭敬地等待下一步指示。 “你的无情道修炼得如何?”女子轻声问着,好听的声音不含任何感情,唯独在提起“无情道”三字时有了些微不可察的柔和。 “……”少年郎迟疑了片刻,听得女子不悦地“嗯?”了一声,方才赶忙道,“弟子资质愚钝,并未有所悟。” 不仅没有所悟,甚至他还看上了一个新入门的师妹,两人来往频繁,很有些情意的感觉,他修为还浅,不过金丹初期,更高深的实在是领悟不到,这些时日也在想,是否要跟师妹就此……碍于师傅余威,一直不敢开口罢了。 “是吗?” 女子不含喜怒地反问了一句,心中却是不信,和他一模一样的灵根,又怎么会是资质愚钝,若非如此,她又怎么会挑他为徒,当真以为单灵根便是天才地秀,便可于修仙界一往无前了吗? 小门派中可能如此,大门派中,白玉京中,绝无可能! “若是后期你仍如此说,我不介意亲手废了你,逐你出门!”一语至此,怒气抖起,不过是衣袖一挥,少年郎便感觉像是被巨浪迎头痛击,整个人都翻转出去,跌到殿外,那一袖之威方才稍减,而这稍减……看着玉阶上一片断发,少年郎脊背一凉,往日盘算再不敢想。 师傅她的脾气可是说到做到的,若是无情道不成,恐怕真的是,而若要成无情道,只怕这辈子都无望跟师妹相好。 长生之途何等重要,纵然心头难以割舍,但衡量之下,他却还是决定听从师傅的吩咐,好不容易才入得白玉京,拜得师傅,成为关门弟子,若是……他完全不敢想若是哪天这条路被斩断会是怎样的情景。 他更不曾想过的便是拜其他的师傅,长老虽然多,但那些长老无一不是门下好多弟子,甚至徒孙都有了,这种情况下,他们必然不会给自己更多资源,便是同样的资源,分成十七八份,到了自己手上的也不过是百分之一,绝不如现在,所以,纵然师傅如此严厉,他却从未有过另投他门的意思。 何况,那种行为违师叛道,不为正道所容,他是绝不会去做的。 殿中,冷若冰霜的慕容菀缓缓起身,看着目中满是不赞同之色的师姐语气微暖:“师姐。” 三百年,改变的是世事,也是人情,当年因为师姐的善意提醒,她对这个从未打过交道的师姐有了好感,后来联系渐渐增多,到如今,也都如姐妹一般,可以说些贴心事了。 “师妹,你对徒弟怎地这般严厉,他性子跳脱,恐怕不适合无情道,你非让他……”师姐言语温淳,她是真心为师妹好,正道虽不容那等欺师叛道的,但若他真有几分本事,谁也不会没事讨伐他,顶多是嘴上的不赞同罢了,又能怎样? 师妹这样下去,是要和徒弟离心的啊!若是那般…… 不同于她们这些修炼有望的,师妹几次冲击元婴失败,金丹受损严重,已经无可弥补,如今靠着那些灵药也只能勉强保持住金丹后期的修为而已,每日里打坐修炼只能维持修为不掉落,再要寸进却是不能。 若是一般女子,碰到这样情形,恐怕就会找个下家早早嫁了,因为修为较高的缘故,正室地位可期,以后便是生儿育女也算是有个依靠,又是白玉京出来的,也无人敢欺到头上来,而师妹她偏偏不愿意,硬是要留下做长老,掌门若不是念在已经飞升的那位,恐怕是不会允的。 原只望她养老罢了,谁料她又起了收徒的念头,掌门竟也同意了。 “他若是不适合,我要他何用?”慕容菀不改初心,见得师姐还是一副担忧模样,心中一暖便把事情说破了,“掌门和其他长老恐怕也是指望看到下一个飞升之人的吧。” 这许多年,再无一人飞升成功,修炼其他功法的也免不了心中惶惶,说到底飞升界对于他们来说是上界,是天,是不了解的道,若能够投其好而处之,恐怕无人不愿。 “啊?”一向聪慧的师姐却是从未从这个方向想过,被慕容菀点醒之后,再想想这些年转修无情道的那些人,眉头又不觉皱起,“他们修的道似乎并不与……相同。” 知道师姐避讳那个称呼是为了什么,慕容菀脸上不觉露出一个笑容来,这么些年她很少再笑了,倒让师姐看得愣了一下,这样的笑容配上这样的容貌,任谁看了也要心生波澜,纵是女子也不能幸免,真不知长老当年做何想法,竟然能修了无情道,白白辜负了这大好春华。 “他们,怎么能与他比!” 想起那些以为无情道便是绝七情六欲而为此斩亲缘断情缘的那些人,慕容菀面露嘲讽之色,若是要断了七情六欲,何不去当佛修,修什么仙啊!再想想那些说无情道是先入情而后出情,以此为名祸害旁人的,慕容菀面色更冷,她相信,真正的无情道绝不是那般。 师傅他对自己好,但却从来没有过甜言蜜语,哄骗自己投入情爱,他只是单纯对自己好,然后自己陷了进去,而他最后的离开——多少年后,慕容菀也终于明白,那一日他离开得那般果决,恐怕也是看出了自己情意深种,而他无力回报,所以才想要早早断开。 师傅啊师傅,他怎么知道,情之一字,种而难断,挖不掉那根却是总要再生新芽的,而那根早已深植心间,在她自己都不知晓的时候,已然深种,哪里还能拔得出,除非是把那一颗心也剜了去。 慕容菀从不怪他,他修的是无情道,他懂得怎样无情,却不懂得如何有情,他做着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找到了他的道,而她,因为他的缘故,懂得了有情,再不得道了。 不是一样的道,我便与你殊途,又修之何益? 若是一样的道,却因此失了情,我何必去修? 宁可抱着这一段情,困于此时此地,也不愿意在无情中越走越远,最后擦肩陌路。 于几次渡劫不成的心魔中,慕容菀看清了自己的内心,看清了心中所想,此后便再无疑虑,再不曾对修炼无望而心生绝望痛苦。 当见到掌门和师姐对自己修炼无功而面露同情惋惜之色的时候,慕容菀却洒然一笑,他们不懂,她想要的从来不是长生,而只是与那人执手相依,若是此愿不能够,怀着对他的情而终也是好的,长生于她一个孤女来说,也不过是更长时间的孤苦,有何可恋? 也许是因为这样的心态,她的情形其实并没有师姐以为的那般糟糕,还是可以坚持到看着一个弟子出师的,只要他争气。 “师妹说得对。”瞧出慕容菀说出此话时隐藏的骄傲,师姐赞同了一句,再想想掌门和其他长老的态度,竟也是乐见其成的,不由叹息,“枉我身为掌门师姐,竟是看不清掌门所图。” “师姐多虑了,非是我看得清,而是大家目标一致罢了,我也想要知道他过得如何,若有一人能够上去看看自然是最好,而他们,也是想要看看此途是否通坦罢了,他们,等待飞升等待了太久。” 当年与他同期的弟子,都还在圣君级别蹉跎,而他却已然飞升,细细查看他这些年的经历,无一不是平坦通途,如此之人,必有大气运在身,而他所选的,必然有某些道理在。 那条路如何走并不是关键,关键在指引那路的道,若是能明白这一点,殊途同归,总能够有再见之时的。 “是啊。”师姐目光迷离,修仙为长生,长生又到何时才是尽头呢?当这一世风景都看尽,长生之途也未必是心悦之,故往之了吧! 心中一动,若有所悟,再回神,喜悦一笑:“多谢师妹点拨。” “这是师姐悟性好,与我却是无关的。”慕容菀淡淡一笑,能够帮到师姐也是无意,她却不敢居功,两人相视一笑,各有所得。 又两百年,修仙界无人飞升,便是那些修炼无情道的也未见有什么成效,反倒有不少死在心魔劫下,仿似在说此道不通。而被慕容菀寄予厚望的弟子也失败了,慕容菀失望而终,与无情殿同归寂灭。 “师傅讲了那么多道,师傅修的是哪种道?” “无情道。” 第32章 “妈就是那个性子,口硬心软的,其实人不坏,你别跟她一般见识,忍着些就是了。” 男声温和,劝着的时候还不忘伸手拍了拍女友的后背,做安抚状,他也知道她受委屈了,但一个是自己的妈,一个是自己的未来老婆,他又该如何取舍?妈年纪大了,辛苦那么多年养了自己,自己难道要为了老婆惹她生气吗?所以也只能委屈老婆了。 这样一想,任柯心中歉疚,两个人自见家长到现在,拖了足足有一年,也实在是委屈唐雁了,谁不说自己的女朋友漂亮温柔,最难得大方懂事,从来不像别人的女友一样歪缠,偏偏,那些不如自己的早都结婚生子了,自己这边儿还是…… 系统的提示音好像天籁一般,在那老调重弹中让王平精神一震,已经拖了一年了,她都以为要等不到那个“1”了,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时候加上,若说慢热,这个男人也是其中之最了。 在他要搂抱自己亲热的时候,王平挣脱了开来,完全不似平日那等软弱无力的推拒,她推开任柯,在他有些莫名的眼神中拉开了距离,眼神冰冷,“任柯,我们分手吧。” “啊?你说什么?”任柯下意识想要掏掏耳朵,可对上唐雁的目光,他竟然像是被冻住了一样,动都动不了一下,全身都僵了的感觉。 “你听得很清楚,我说分手。”王平语气冷静,看他的目光再无往日的温柔,反倒是多了些厌烦的感觉。 任谁一年之中被不停地挑刺都会有些心里疙瘩,何况王平上一世又是那样自在的日子,自然也就愈发不能忍受那种来自长辈的刁难,他妈难道真的以为她会跟他过一辈子吗?完全不必那样敌对她的,她可不会去做她的儿媳。 心理上,她是能够理解这种一个离异女人艰难带大儿子,然后怕儿子以后娶了媳妇忘了娘的恐慌的,所以当婆婆的才总爱挑儿媳妇的刺,因为她们觉得她不够好,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又或者怕她太好,让儿子偏向她而忘了娘。 可事实上,如果换做她是被刁难的那个,她是怎么都不能忍的,之前的忍耐也不过是为了任务罢了,如今任务完成,自然也就可以结束了。 “为什么?”任柯不理解,开口的声音很轻,好像做梦一样。 “我不喜欢你了,也不准备跟你有什么发展,所以,分手。”王平耐心地解释着,不厌其烦地把“分手”说了第三遍,她知道,若是说得不够清楚,分起来往往藕断丝连,以任柯的性子,恐怕会很烦人。 是的,烦人。 近两年的相处,任柯不是不好,但他这种典型的理工男,情商上总是欠一些,或许这也是一些女生偏爱他们的优点,因为老实养家,出轨率低,但是对王平来说,长时间相处会让她很疲惫,她不能太细腻,因为他会不耐烦回应,她也不能太粗糙,因为他想要的总是那种温柔婉约的软妹属性,而这些,在长辈的眼中,免不了又是嗲里嗲气只会撒娇不是正室的典范。 而如果要面对他一种态度,面对长辈一种态度,对本就对你持有偏见的长辈来说,这就是典型的两面三刀,她怕自己的儿子在你手上吃亏,就更加不会同意你们的事情了。 王平的艰难也多在于此,而任柯的父亲,那位春风得意的商界人士,早已在离婚不久重娶了一位,还生了一个女儿,过得也是不错,可也正是因为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的缘故,他想要把自己的家业给儿子,自然就更注重儿子妻族的选择,也并不认可王平的存在。 有了父母的反对,其他的亲戚朋友,没来得及见的自然不用说,而其他见了的,除了朋友可能会有那么两个支持的,其他亲戚都是反对,也就更让王平难做。 很简单的一件小事情,他小姨一家过来玩儿,她被喊去招待,全程掏钱买单不说,还要陪吃陪喝陪玩,钱花了,时间搭了,工作耽误了,末了陪送着礼物送人走了,落下的评语竟然还是“心机深”,“虚伪”,“居心不良”。 任柯的母亲更是在任柯面前好一通说,任柯不明就里,转头就埋怨王平:“小姨她们又不常来,偶尔来一次,你带他们好好玩就是了,又耽误不了几天,怎么还对我妈摆脸色?” 听听,听听,这话里面的偏向已经很明显了。 每每好感度因此而减的时候,王平都有吐血的冲动,憋了一肚子气还不能诉委屈,因为他根本不认为这是委屈,若是说得多了,还会让他这个天生情商少的以为她挑拨他们亲戚关系,甚至于挑拨他们母子关系。 其他的小事情就更多了,每逢节日,送礼物总是老大难,送营养品呐,人家说:“我还没到七老八十的地步,哪里用得着这些。”那脸一拉,好像送了营养品就是咒她老一样。 送化妆品新衣服呐,人家会这样说:“当我是你们那些妖妖娆娆的啊,又不用勾引男人看,哪里需要那些!”这话里头的指桑骂槐那真是让人忍气,偏偏那个情商低的只当是玩笑话,还能在一旁笑起来,然后说两句好的哄了他妈,两个笑在一块儿母子情深,好像这女友是个第三者似的。 若是送些金玉首饰,人家收倒是收了,一脸心疼的样子说:“我们任柯才赚多少啊,你就这样花,真是个不会养家的。”言外之意就是不适合当家做女主人,实在不是妻子的合适人选。自然任柯是听不出来的,若是他帮着辩解两句,好么,那脸色就更难看了,还一副“你别哄我,她能挣几个钱”的意思,若是不辩解,指定下面还要把自己教训一通,什么不知道当家作主的苦啊,什么这样要累着任柯了…… 即便现在想到这些,王平都会觉得心累,她以前的任务多是和任务目标打交道,实在没有到见家长这一步的,谢明那次,她都以为是最麻烦的,没想到还有任柯在这里等着,果然“没有最**,只有更**”吗? “为什么?这次妈也没说什么啊,你不要为了这个赌气好吗?我知道你受委屈了……” 听得老调又要重新弹起,王平十分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任柯,我再说一遍,最后一遍,分手!我们分手了,今后再也没有关系,你去谈新的女友,我去找新的归宿,你我之间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的。”见到任柯神色似乎要说什么,王平挥了挥手,“别纠缠不清了,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不喜欢你了,你听明白了,记住了,然后,再也不见!” 说完,王平率先转身要走,才迈开步子就被任柯拉住了,硬是拉着她转过了身,说:“为什么分手,我们不是一直好好的么?那是我妈啊,她就是说了一两句不好听的,你别跟她计较就是了……” 王平狠狠地用高跟鞋的鞋跟踩在了任柯的脚上,在他疼得放开手的时候迅速离开,这种人已经说不清楚了,他最注重逻辑,事情一定要有因果关系才行,然而感情的事情,哪里有那么多的因果关系,这一刻喜欢下一刻不喜欢都是很正常的,他偏偏不懂,再说下去,也就是对牛弹琴,没办法说了。 即便是为了脱身,王平也不愿意把矛盾推到任柯的母亲身上,哪怕那有一部分是事实,但到底是她欺骗在先,所以,何必说那些让任柯堵心呢?那是他妈,他永远改不了,倒不如再找一个符合他妈希望的儿媳来得简单。 任柯在原地单脚跳了一下,就以莫大的毅力忍住了脚上的疼痛,但抬眼再看,唐雁已经走出十步多了,那步伐快而坚决,像是气急了的样子。 可能是一时生气吧!不是都说从来不发脾气的人一旦发起脾气来都会很厉害吗?人在气头上总是不好劝,要不然过一阵儿再劝? 任柯并不认为唐雁是真的要跟他分手,两人是大学同学,认识之后自然走在一起的,这都两年多了,这样的感情怎么是说分手就分手的? 身边人分分合合那么多,任柯虽然自己没经历过,却也听他们说过,女生赌气说分手是很常见的,哄哄也就好了。 过一阵儿,自己哄哄她好了! 这般想着,任柯一拐一拐地往回走,边走还边感慨,看来唐雁真的是气狠了,这一脚可真厉害,脚背都肿了吧。 情商欠费的任柯就这么走回了小区走进了家门,一进家门就被任母发现了他的异状,忙上前察看,脱了袜子,看到脚背上肿起的一块儿红时,心疼得都不敢用手去碰,忙去拿药箱过来,“这是怎么了?” “没事儿。”任柯并不觉得是太严重的伤,也没有告状的意思,笑了笑就敷衍过去了,“过两天就好了,真没事儿。” 纵然什么都没问出来,任母也觉得是跟唐雁有关,心里存了气,又开始说唐雁的不好,“看你找的什么女朋友,气性那么大,我才说几句就给我脸色看,我容易么我,这么大年纪了,还被她甩脸色,你们以后怕是都不容我吃顿饭了……” “妈,你都说的什么啊!”任柯的脸色不太好,一方面是疼的,一方面也是突然厌烦了,心里莫名地烦躁,不爱听这些唠叨。 理工男或许也有直觉这东西,他已经觉出了某种不好。 第33章 唐雁出身很普通,就是农村考大学出来的,属于山沟沟里飞出来的金凤凰,而她家也不是她一个,上头有兄长,下头有弟弟,文化程度都不太高,长相也很普通的,跟唐雁不太像。 她家人没有在本城的,她是自己一个人在这座城市打拼的,当时任柯还感动于她是为了自己留下来的,而现在么,她走了自己竟没处去寻。 唐雁是一名幼教,她之前的工作是在一家私立幼儿园,任柯去找过了,他虽然只去了两次,但还是记下了那家幼儿园的地址,找过去以后说是男朋友来找,还得了别人一些诧异的眼神,因为没有找到人,任柯对此很敏感,问了才知道,他前两次过来找的时候,唐雁只跟别人说是同学。 或许是她不好意思说吧! 这样为她找着理由,心里却闷闷的,好像不被承认似的。莫名想起了以前两人邀约的时候,从来都是各自去,唐雁从没提过让他来接,即便他有车有时间。 那时候,他还曾在别人抱怨去接女朋友走了多远路,结果约会时间还没来回往返时间长的时候得意过,炫耀自己女朋友懂事,从来不会非让自己绕路去接,而他那两次去她工作的地方找,一次是有事情,一次是心血来潮,其他时候,想到自己炫耀时候别人那种惊诧的眼神,任柯好像明白了什么。 憋着火回到工作单位,任柯第一次发现,对于自己的女友,他除了知道她一些基本情况,其他的就什么都不了解了,她租住的房子退了,她的工作辞了,她走了,而他不知道,也想不到她去了什么地方。 以前问过她家在哪儿,她说是个小山村,说自己肯定没听说过,然后就不愿意再说,那时候他还难得地体谅了一下,以为是她家庭条件不太好,所以才不愿意说家里的事情。 他也曾提过去唐雁家拜访的事情,平时她说工作忙,没必要为了这个非要请假的,那时候她的确才找到工作没多久,为了这个丢了工作也不值当,他那时候怎么想的,是了,他还很欣赏她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觉得很好。 然后过年过节的时候,他也想过要去的,结果呢?好像是母亲总有事情,然后…… 回忆起那些过往,以前不曾注意的细节如今都好像成了某种确实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的女友从来不曾把自己放在心上,不曾把自己这个男友当真,而眼前这种找不到人的情况,更像是在用行动用现状说明,分手已经是无法更改的事实。 脸色铁青,任柯完全不敢往深里想,他怕自己会怀疑唐雁是不是从来没有爱过自己,所以才能够隐瞒了那么多事情,不在友人面前承认他是她男朋友,不带他去见父母,以至于此时他想要找她,竟然都无从找起。 心里实在是过不去这个坎儿,在一次试验中弄出事故的任柯请假休息了。 “怎么了这是?工作上不顺心?”见儿子一脸颓废地休息了两天,任母按捺着欣喜猜测,该不是和那小妖精分了吧?这两天也没见去约会,不过,一直不工作也不是个事儿啊!那妖精真是祸害人,分了还害得儿子成了这样! 心里对唐雁又厌上一层的任母避而不谈,端上精心准备的糖醋排骨,说:“尝尝!这可是你最爱吃的!” 看到母亲那忧心的表情,任柯勉强打起了精神,接过了筷子,夹了一块儿排骨吃了,却吃得没滋没味儿,点头的时候很是敷衍,“好吃。” 休假总不能一直休下去,休息了四天,任柯就又回去工作了,只不过状态还是不好,接二连三的小事故频繁出现,最后又不得不继续休息。 这一次,任母就没有那么好耐性了,小心翼翼地问:“最近怎么不见唐雁?你们……分手了?是不是因为上次我多说了两句?我也……” “妈,不是你的事儿,我们就是……”“分手”两个字实在是说不出来,更不知道要给之前按上什么样的名头,在他的印象中,他们一直是那么好,完全不存在必须分手的矛盾,连吵架,那一次也不算吧,这样怎么就分手了? 那么多吵得凶的都没分手哪! 一腔苦闷完全没办法和母亲说,因为母亲和唐雁的不和,任柯抿了抿嘴说了一声出去散步就走了,这种时候,他想到求助于朋友。 “我早就觉得你配不上唐雁,唐雁要貌有貌要才有才,就算家庭条件不好,也够她找一个好的了,怎么就插在你这堆大粪上受气?果然吧!”——这是损友的话。 “分了就分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支花。你也是咱校出来的帅哥一枚,如今也是有车有房的成功人士,怎么还不能找一个更好的啊!来来来,喝酒!一醉解千愁,醒来咱就找更好的。”——这是大而化之劝慰型的。 “听了你说的这些,我觉得吧,唐雁可能一开始就不太放心你,这也正常,我可是知道你父母一直都看不上唐雁。她那种家庭出来的吧,可能就比较没有安全感,所以放弃你也是正常的,说实话,她能坚持这么久,也挺不容易的。”——这是善于分析心理的。 “我擦,这也够绝的啊,工作都不要了,房子也换了,怎么看都是彻底断绝关系的节奏啊!以前还真看不出来啊,那么温温柔柔的一个女的,做起事情来也挺干脆,挺雷厉风行的啊!她是不是都猜到你会纠缠不清,这才断得这么干净啊!”——这是刷新认知狠戳伤疤的。 “别喝了,还真相信一醉解千愁啊!赶紧去找人才是正经,这人总不能说没就没了吧,就算什么都不要了,电话也换了,但档案总是变不了的吧,大不了去她家守株待兔,总能等到!”——这是笨办法的。 “等个屁,说不定等回去的是一家三口呐!农村么,还不都那样,出去打工的一回去就拖家带口了。到那时候还有个屁用啊!”——这是泼冷水的。 “那你说怎么办?” “我看啊,这样分了也好,反正家里头就不怎么同意,你们也不是很合适,分了就分了吧,这年头,谁离了谁不能活啊,干了这杯,好好睡一觉,过两天什么都好了!” “我看也是,你这种情商掉线的,跟唐雁那种缺乏安全感的,就算勉强凑在一起也是怨侣,你还不知道人家为什么怨你的那种。” “我觉得吧,你还是别祸害人家唐雁了。有句话跟你是哥们儿才说,你见过唐雁跟你家人相处没有?我上次可是见了,你小姨一家来了让人家招待,唐雁一女的,跟那一家四口后面跟跟班儿保姆似的,大包小包地拎着,看着都累,还要被指派着买这买那……要不是顾忌你,哥们儿当时都要同学义气出手相助了,真没见过那样嘴脸的,我看得清清楚楚,他们买东西可都是唐雁在刷卡,你总不会说那是你的卡吧!” 这几位都是任柯大学一个宿舍的哥们儿,说话这位更是关系近点儿,甚至都见过任母和他家其他几个亲戚。 听得这里,任柯的脸色白了白,母亲口中说得分明不是这样。 “……你小姨好容易来一次,我这儿没时间,让她陪着逛逛街就拉着脸儿,不情不愿的……于情于理,买个东西客气一下也是个礼尚往来的意思,谁也不要她十几二十万的,这都给甩脸色,可怜你小姨,来咱们这儿走亲戚,还要看她的脸色……就这么两天,装个样都不行啊!” 再想想小姨的话——“……我是不敢再去你们家了,真是,以后这亲戚都不知道怎么处了,唉,别说了,你们好好的就好,我们都是外人,说多了都是挑拨离间。” 有了母亲前头的抱怨,再听到小姨这样的话,任柯自然就认为是唐雁的错,还想过果然是农村出来的,把钱看得太重,甚至为此还有些不喜,在下一次见面的时候说过唐雁两句。 当时唐雁是什么反应呢?她好像怔了一下,然后神色淡淡地说:“是我没做好。” 任柯想着捶了一下自己的头,他哪里知道那么多,那时还觉得唐雁认错态度不好,不够诚恳,甚至还多唠叨了两句,后来呢?酒好像喝得多了,他想不起来了…… “唐雁,你去哪了?唐雁,对不起。唐雁,我不知道,不知道她们……唐雁,你原谅我,唐雁,不要分手好不好,唐雁,我以后一定不会误解你了,唐雁,唐雁,唐雁……”任柯醉了,嘴里喃喃念着唐雁的名字,颠来倒去那些话反复说,曾几何时,他也是反复劝唐雁忍耐,劝她对她妈好,劝她大方点儿…… “喝成这样,我可不送他!他妈那人,我可怵得很,面上笑着,说不定转头就要埋怨我!”损友说着就跑了,留下喝得烂醉的任柯和几个友人。 几个友人互看一眼,谁也不想送,“算了,就在附近找个宾馆睡吧,钱我出!” 第34章 次日,大醉一场醒来的任柯好像做了一个很痛苦的梦,梦醒之后正常了许多,该上班上班,也没再出什么岔子,只不过越来越沉默了,无心打理自己,一心沉浸在工作中,夜以继日地不回家,一副拼命三郎的架势。 任母觉得不对劲儿,劝过几回,前两次还好,任柯勉强敷衍着,只点头应着什么都不说,该怎样还是怎样,半点儿不见改,任母气急了,再一次劝说的时候忍不住就说起了唐雁的“不好”来,她都说习惯了,半点儿没注意到儿子的神色不同以往。 “够了!”任柯猛然大喝一声,把任母吓了一跳,住了嘴呆呆地看着胡子拉碴好像老了二十来岁的儿子,那一双眼中满是愤怒地看着自己,任母拍了拍胸口,顺了顺气,小声给自己台阶道:“你这孩子,干嘛这么大声!”说着想到唐雁的原因,火气也上来了,“我就说那唐雁不是个好的,她这是给你灌什么迷魂汤了?!让你这样吼我!” 说着说着,任母又觉得自己委屈了,声音也大了起来,却没留意到儿子的表情变得愈发冷凝。 再回神,便见任柯已经拎了一个箱子走到了门口,任母忙拽着他胳膊:“你这是去哪儿?” “我出去住。”任柯头也不回地甩出这么一句,扒开了任母的手,径直往电梯走去,任母心里有些慌,不想放他走,又不愿意在楼道里拉拉扯扯,让邻居看了笑话,才犹豫一下,电梯就合上了,再也来不及拉人了。 “这孩子,这是怎么了?”任母嘀咕着,无奈关门。 “母亲”两个字在手机屏幕上闪烁,随之而起的震动声让任柯皱眉,曾几何时,这是多么温情的两个字,母,生之;儿,亲之。自从父母离异他跟了母亲之后,他就觉得世界上就他们两个是最亲的了,甚至因此不怎么愿意理会抛弃了他们母子的父亲,然而…… 现在回头去看,竟像是不认识自己这个最亲的人了一样。 小时候,他喜欢什么,只要是条件足够,母亲总会满足他的愿望,哪怕是自己缩衣节食,也愿意为了他花费一笔玩具钱,可以说,生活上他从来没有短缺过什么,情感上也没有,母亲从没有缺席过他的一次家长会,对他的要求都很重视,也愿意花时间陪伴他,更心疼他不像别的孩子有父亲在身边,还总是带他参加一些夏令营之类的活动,努力锻炼他的自主能力,让他能坚强独立。 长大后,他其实以为一切都一样的,他从来没有想过母亲会不喜欢唐雁,唐雁其实曾经跟他分析过母亲的这种心理,他认为唐雁说得有道理,但觉得也太夸张。 是啊,母亲是不怎么喜欢唐雁,但那是因为她们还不熟悉,熟悉了以后一定会好的,唐雁是自己喜欢的人,母亲是喜欢自己的,那么,母亲也会喜欢唐雁的。 任柯深信自己推导出来的这个等式,他更认为人都是日久生情的,却从来没想过这一磨合就磨合到现在,磨合成现在这个结果。 谁错了呢? 他不能说母亲错了,母亲只是太重视他,太担心他,太爱护他,这才怕唐雁对他不好,怕唐雁欺骗他的感情,怕……任柯苦笑,若单看结果,母亲倒像是早料到自己会因为唐雁而如此伤心才在一开始那般排斥唐雁。 他也不能说唐雁错了,唐雁有什么错呢?她理所当然应该向她未来的丈夫现在的男朋友索取安全感,而自己给她的,却是母亲附加的苛责,她也是别人家千娇万宠的女孩子,凭什么要受自己的挑剔呢?她因为自己忍了那么久,如今不想忍下去了,又有什么错呢? 任柯不认为他和唐雁之间没有感情,只不过他们的感情挡不住这样的消耗罢了。 他不能够离开唐雁,但他更不能够没有母亲,所以,他并没有听从哥们儿的话真的去唐雁的户籍所在地找她,找到了又能够怎样呢?任柯头一次如此清醒,他不能够改变母亲对唐雁的看法,同样不能够消除唐雁曾受过的那些委屈,硬要把两个人拉到一起,也只会是互相折磨。 这两个女人因自己而产生交集,却也因为自己而产生矛盾,偏偏自己还不能解决,任柯头一次觉得自己是这样无用的人。 情感上的失败让任柯没有心情工作,不是所有情场失意的人都能够职场得意,因为任柯的不专心,他的工作终于丢掉了。 研究院从来都是一个讲究高效严谨的地方,他的几次失误不大不小总会为研究增添麻烦,而他的这种状态让协同工作的其他人多了好几倍的工作,这种情况下,他很快就被淘汰出局了。 招他进来的领导对此十分可惜,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劝勉他几句,话都是好话,也都是过来人的经验之谈,但理论再好,无法实践也是白搭。 任柯谢过了领导的好意,拿着自己的东西出了研究所,回到租住的地方,看到母亲的额身影时,又感觉到疲惫。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每次见到母亲,他都会想到唐雁,想到唐雁在应对母亲挑刺行为时候的表情语言,想到……然后痛苦不已,当时,他为什么就那么傻,一点儿也听不出母亲不含善意的话到底多么伤人呢?他怎么就被母亲脸上的笑容迷惑了呢? 不是所有笑着说出的话都是玩笑。——这样的事实他为什么现在才懂? “今天怎么这么早下班了?”任母完全没察觉到儿子的心情,他脸上更多的是疲惫,任母关心地看着,伸手就要去摸摸儿子的脸,却被任柯一偏头错过了。 “我被开除了。”任柯淡淡地说着,放下东西去了房间,关上门就没有再出来,他这段时间真的不想再见到母亲,不想去回忆那些事情。 任母愣愣的,开除?怎么会开除?她可是知道自己儿子有多优秀的,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当初进研究院也是凭真本事进去的,怎么会被开除? 再回头,对上那已经关紧的房门,任母张了张嘴,还是没出声,她知道儿子跟唐雁分了,还知道那是唐雁先开的口,更知道唐雁因此离开了这座城市,没留下一点儿寻人的线索,最初她是高兴的,她就是看不上唐雁那样农村出来的人,有什么好的,另找一个就是了,可是,看儿子如今的态度,心骤然冷了。 他是因此恨上了自己吗?任母一时又愤怒又委屈,更是在心里暗骂了好几遍唐雁,都是那个害人精搞的。 “听说你最近和你母亲不合?” 坐在沙发上的中年人慢悠悠说着,语气沉稳,明明是肯定的他非要扬起了尾声,好像是疑问一样,却又不等人回答,直接道:“你母亲那人就是那样,对自己看不上的就是百般挑刺,如今你也算是领教了。” 不等任柯对他这句话露出反感或者抗议,中年人,任父又说:“你来帮帮我好了,我年龄大了,也该培养接班人了,你是我儿子,这一摊子迟早都是你的。” 若是以前,任柯是绝对不会对商业有任何兴趣的,哪怕是为了以前任父抛弃妻子的行为,他都不会同意他的提议,但现在,以前的工资除了零花他都给了母亲,如今身上钱不多了,他也实在不愿向母亲伸手,去找工作,实在没有那个心气。 囊中羞涩,颓废都颓废不起来,听得任父这番话,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知道儿子是理工科的,对商业没什么敏感度,任父也没一上来就让他做什么事情,只让他跟在自己身边当个助理,先学习学习。 任柯刮了胡子换了身西装到任父的公司开始了白领生涯。 事情都很简单,传个资料做个报表查个数据统计曲线图之类的,任柯对办公软件的应用并不陌生,很轻松就做下来了,却也只是这样而已。 需要耗费脑力劳动想的事情,比如说策划优劣之类的,他完全是过耳不闻,对于任父的任何决策都没有意见,因为他根本不曾想那其中优劣如何,更加不认为那和自己有关。 而这些任父并没有察觉,隔了两个月,他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派任柯跟别的公司谈生意,大的方向他都掌控好了,细节问题也会有人检查,他更主要的目的不是生意,而是儿媳。 任柯完全没察觉这方面的问题,跟对方公司的女经理按部就班地接触着,吃饭,品茶喝咖啡,一点点增多的接触好像都是在谈工作,却又好像谈了一些别的。 时间又过了一个来月,以为两人正式进入恋爱流程的任父跟任柯谈起了婚事的问题,任柯愣了很久,末了来了一句“随便你们吧。” 是的,是“你们”,他知道这其中定然也有任母的身影,他只是情商低,不意味着没智商,当他看透了一些事情的时候,自然也就能够明白一些事情了。 两个月后,盛大的婚礼举行了,因为女方的家世不错,甚至还上了报,不少新闻还对此次场面津津乐道。 “这又是哪家的富豪结婚啊,这么盛大,婚车都是玛莎啊!”看着新闻上那一长串的名牌车子,友人大呼小叫地好像没见过似的夸张。 王平瞥了一眼不感兴趣地移了视线,继续看自己手上的书,却耐不住友人直接靠过来:“唐雁,你以后结婚的时候也要这样排场才行!好歹也让我见见富豪的阔绰,长长见识!” “什么富豪,不过是有点儿钱罢了。”王平推开友人的毛脑袋,自顾自地把书翻过了一页,安静闲雅的气质宛若世家贵族出身。 “有钱就很了不起了啊!”友人说着站起来,愤青一样做出一个甩钱的姿势,“拿着钱,滚吧!”潇洒地一甩头发,“爷穷得就只剩下钱了!” “噗嗤”忍不住为友人搞笑的动作乐了一下,王平放下手中的书,“你可以试试结婚的时候用钱扎一辆车子。” “嘿嘿,我到时候啊……”友人说着就开始了幻想,还没想完突然沉思起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啊,用钱扎车子,钱不就是纸么,用纸扎车子,怎么……啊……你咒我是不是!” “没啊,我可什么都没说!” “你等着,看你结婚的时候我怎么整你!” 第35章 番外 “爸爸,爸爸,你看我画得好看吗?” 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小女孩儿蝴蝶一样跑过来,手上举着的白纸上画着简单的三个人,旁边歪歪扭扭几个大字“爸爸妈妈和我”。 接过来看了看,即便那人都是极为抽象的,男子还是点头说了声“好看!”摸了摸小女孩儿柔顺的长发,“雁雁画得最好看了。” “别老是夸她,小孩子禁不起夸的,会骄傲的。”温和的女声从身边传来,笑容温婉的妻子一点儿也看不出在商场的杀伐果决。 不轻不淡地应了一声,男子没有再说什么,小女孩儿冲着女子冷哼一声:“妈妈最扫兴了!”说完这句话还觉得不过瘾,又拉着男子的手娇嗔道,“爸爸,你说是吧!” 男子笑了笑,对这话不做认可或反驳。 没有得到应声的小女孩儿好像失了趣味,又哼了一声,扭头拿着自己的“佳作”跑到一边儿去了。 妻子笑看着女儿跑开,很自然地挽着男子的手臂问:“明天是母亲生日,我已经定好蛋糕了,咱们早点儿下班回去吧。” “嗯。”脸上不见了对女儿的温和,男子面无表情的时候显得格外冷情。 妻子不以为意,认识的时候他就总是这样,表情少,话也少,这几年已经好多了,对着女儿的时候尤其温柔,她原先也埋怨过,埋怨他从来没有像叫女儿的小名那样温柔叫过自己的名字,可是不等他认错,她又觉得无理取闹,自己先脸红了,女儿都有了,没见过母亲跟女儿吃醋的。 就这样吧,这个男人就是这种不会甜言蜜语的男人,自己认识他的时候不都知道了吗?温婉一笑,靠在男人的肩膀上,感受着这份坚实的依靠,却没见到男人目中的冷淡。 少年夫妻老来伴。 任父和任母就是这样的夫妻吧,年轻的时候闹得不可开交,性格不合,感情不和,好像都没有对的地方,当年的离婚更是在任母那里被解读为“为了小三抛妻弃子”,而事实上,也只能说是观念不和,双方差距太大,没了共同语言。 任柯也是长大之后才明白当年的事情真相到底是怎样,而那个时候这件事对他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在任父第二任妻子因病去世之后,任父一个人单了好久,后来老了老了,又和任母两个人住到了一起,有时候吵吵闹闹的,很是热闹。 或许也是因为有任柯这个儿子的关系,两个人总有因为某件事缓解和好的契机,一来二去,倒是吵出了以前没有的亲情来。 人老了,或许真的会宽容许多吧! 看到儿子依旧冰冷的脸,看到即便对自己说着“生日快乐”也没什么笑模样的儿子,任母眼中不觉便有了泪。 “母亲,高兴的日子,哭什么,快来许个愿!”女人只当那泪水是因为感动的,忙笑着缓和情绪。 “奶奶,许愿,许愿!”雁雁小姑娘不甘示弱地喊着,她垂涎这生日蛋糕好久了,许愿吹蜡烛,然后就可以吃了! “好,许愿,许愿。”亲了亲孙女儿的脸蛋,任母闭上眼睛想了想,然后睁眼吹了蜡烛,“等着啊,奶奶给你切块儿最大的!” 桌子上三个女人你说我说的,好像也是很热闹的样子,任父在一旁笑看着,目光落到儿子脸上的时候,眉头不由皱了皱,却也没多说什么。 他跟儿子的接触其实不太多,以前工作忙,带孩子的事情都是他母亲,后来离婚了,他还是工作忙,只是没忘了给生活费,再后来……也是直到跟任母和好,听她说起以前的任柯的时候,才知道任柯之前并不是这样冷冰冰的样子。 一次失恋的打击会这么大吗?还是因为是初恋的关系,所以才格外伤人? 只是略想了想就放开,任父是个男人,对这种感情上的事情总是不够重视,也不知道自己儿子是怎么这般放不开心思的。 好感度100并不仅仅是满分而已的意思,若非任柯是个理智大于感性的理工男,恐怕在失去唐雁之后就会心痛欲死,那种难过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轻,反而像是余久弥辛的陈酿,每过一日再品的时候都会愈发辛辣,而那种痛也会因此加深。 没有任何寄托,而又包含愧疚,这些都会让痛苦升级,每每想到便是心上流血,反复煎熬。这不是可以被时间缓解的疼痛,更不是普通人能够淡然的痛苦。 这几年,蜡炬成灰人朽木,任柯也只能做到让自己不要去想,什么都不要去想才能够勉强忍耐着这一日日的痛。 吃完饭,一家人看电视的看电视,看报的看报,任柯独自去了书房,过了一会儿,任母也端着茶水上去了。 “别累着了,喝点儿水,歇一会儿。”敲门进去,看到儿子对着电脑发呆,任母忙递过茶水去。 “嗯,谢谢。”任柯回过神来,应了一声,眼睛却没离开电脑屏幕。 任母站在桌前,看着儿子的样子,犹豫了再犹豫,还是没问出口,儿子现在挺好的,一家三口,也是很幸福的样子,问他是不是为了唐雁的事情还在怪自己,还有什么意义? 想了想,又劝了两句不要工作太辛苦,任母便离开了。 直到任母离开之后好久,任柯都没有移开视线,电脑屏幕上是唐雁的照片,却不是曾经那些记忆中的鲜活颜色,而是黑白照,照片中的她微侧着脸,嘴角扬起一抹轻松愉快的笑容,看着便让人觉得舒适。 这是任柯无意中点开的一则帖子,帖子的题目是《八一八最美的富豪妻子!》一上来便是这张照片。 即便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任柯还是记得唐雁的长相,他删除了电脑中留存的一切照片,却删不掉她留在自己脑海中的记忆,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照片上的人就是唐雁,不会是别人! 楼主没有隐去唐雁的名字,只把那富豪的名字隐去了,简单的几句话配着的是一张又一张照片,有的能够看出来是婚纱照,漂亮自不必说,有的好像是偷拍的,一张浅笑的侧脸,一张宁静的垂首,有的则是与某些人见面时候的照片,楼主的评价是连着服装一起评价的,总不过是在说这好那好什么都好。 就连唐雁的出身,都被楼主说成了励志传奇,可歌可泣…… 然后,就是最后一张,一开始的那张照片,据说是遗照。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唐雁女神,去世的时候年仅二十五岁,正是青春正好芳华正茂的时候……她在最美的时候离开,犹若那未到秋季便凋零的青叶,许是怕那秋寒损了芳华,许是怕那秋风污了颜色,又或,故意要留那一份遗憾于世人,未及盛放便已凋零……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楼主很是抒情地以此作结,看得出来,可能是被八人物唐雁的友人,又或者对她有着某种好感的人。 任柯冷静地看着,他的震动早已过去,在看到那张遗照的时候他就呆住了,从不曾想唐雁会早早去了,他还曾经想过哪一天他会再见到唐雁,也许是路上相逢,也许是校友重聚,然后,他会看她过得好不好,会问她会不会后悔,会想他们有没有重新开始的可能,这一次他一定不会…… 可是,遗照,竟然是遗照!她竟是那么早就去了吗? “啊,这个啊……这不是那个啥,所以没好给你说么,免得破坏你现在的生活……是啊,是去世了,真是好人不长命啊……没,没人通知我,我还是从别人那里知道的,唐雁当初出国了,后来就在国外嫁了,可惜,红颜薄命……什么?啊,这个啊,我给你问问吧……” 一个电话获知了想要的消息,放下手机的时候任柯感觉全身都失了力气,他简直无法想,这个人竟然已经不在人世了吗? “其实我不觉得我们有见面的必要,不过,算了,你想知道什么问吧。”唐雁的友人是个很爽快的人,受朋友的请托来了也不推诿,开门见山地说。 任柯迟疑了一下,说:“我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很好。”女人毫不迟疑地说,“据我所知,她过得很好,事实上,我朋友跟我说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唐雁从没怎么提过以前的恋情,我知道她谈过一个男友,因为对方长辈的反对,所以两人没成,没想到……”她“呵呵”了两声,说不出是庆幸还是感慨,又道,“j对她很好,最后的时刻她也说很庆幸能够遇到j,事实上,唐雁离开后这都多少年了,j还是独身一人,守着他们的记忆生活……我想,你知道他们过得很好了?” 任柯早就不再是当年那个听不出隐含语义的理工男了,他自然明白对方话中对比的意思,是啊,自己现在还有什么理由惦记唐雁,她已经去世了,她还曾找到一个真正对她好的人,她心中,怕是也不会记得自己了吧! 在任柯的沉默中,女人起身,最后说:“我听说你给女儿的小名叫做‘雁雁’,我朋友说那是你是为了怀念唐雁才起的,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心思,不过,既然已经结婚生子,那么好好对自己的妻子才对不是吗?对婚姻忠诚并不仅仅是身体不出轨就可以的,你这样,恐怕唐雁知道了也会觉得恶心吧!抱歉,我是真的觉得这种怀念无法接受,你可以当做没听到。” 任柯脸色惨白地离开了咖啡厅,回到家中也是一副游魂样儿,对妻子视而不见,回书房一小会儿,出来拿着一份协议:“我们离婚吧。” 这段婚姻一开始便是为了父母为了孩子,而现在,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他只想要顺着自己的心一次,就任性这么一次。 第36章 树林茂密,粗大的树干笔直地伸向高空,蔚蓝蔚蓝的天空上偶尔可以看到几只模样古怪的大鸟飞过,有的时候还能够看到四只蹄子可能是走兽的也伸展着翅膀掠过天空,间或留下一两声兽吼,惊起林中最普通的飞鸟。 漫步在林中,背着质朴竹篓的少年脚步不紧不慢,即便是兽皮布衣也难掩他过人的风姿,一举一动都和身边的那些少年有着明显的不同,让人一眼就能够看到他。 “卡亚,你摘好药草了吗?” 旁边一个少年说着走过来看了看他的竹篓,看着已经有半篓那么多了,不由羡慕道:“你摘的真多!” “还好。”卡亚,王平说着擦了擦额上的汗水,这里的气候太过闷热了,总是让他不习惯。 “卡亚,快走!雷鸣负伤了!” 远远跑来一个健壮的青年,他神色匆忙,跑过来之后一把拉起王平,往后背一甩,等到王平落座的时候,青年已经变成了一头猛虎,四爪着地,飞速向着部落中跑去。 部落门口不远处,一头双翼狮虎兽正侧躺着,身下的地面红了一片,周围还有不少围观的人,离它最近的则是部落的巫医,他正在往狮虎兽的身上抹药,可惜那些捣碎的药总是被血冲开,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止血效果。 狮虎兽半闭着眼睛,感觉到动静猛然睁开眼,看到卡亚被青年放到了身边,正担忧地看着自己,舌头伸出,舔了舔卡亚伸过来的手,狮虎兽再次微闭着眼,感受着那只手在自己头上抚摸的触感。 手顿了顿,听到系统的提示音,王平很自然收回了手,狮虎兽马上睁开眼看他,但他却已经站起身来,目光落在了另一个人身上,那个人太特殊了,那一身t恤牛仔的打扮怎么看也跟兽人世界不搭。 ——这是一个穿越者,还是现代穿越到兽人世界。 平日里看过不少网文的王平几乎可以想象这其后是怎样的套路,再看那二十来岁的大男人红着眼圈儿十分感动担忧的模样,心底里蓦然多了些笑意。 真是可笑啊!无论多么笔直笔直的汉子,到了兽人世界都会成为雌性,然后别扭着别扭着就理所当然把自己当救世主,还做什么大地之母了,真是可笑啊! 估计这个也会是同样的故事吧! 【支线任务:击杀白蔹。】 白蔹?王平微微皱眉,这个名字难道是……目光再次落在那男人的身上,果然系统给了提示,那个的确就是白蔹,也是他要击杀的目标。 支线任务啊! 这是王平第二次看到支线任务,第一次的时候便是叶伦那次,结果不用说失败了,若不是主线任务成功了的话,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这一次,他以为自己拿到的是“好感度系统”,可怎么出现了击杀任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系统没有回答王平的疑问,事实上,王平很怀疑系统的智商到底有多少,它从来没有给他解答过任何疑问,甚至都没有对自己的存在有一个笼统的介绍,这一点完全不同于小说中的系统,所以…… 已经有了某种猜想的王平暗自出神,并没有注意到狮虎兽已经有了某些不满,自己受了这么重的伤,险些都以为见不到他了,他竟然这么不在意自己吗? “这样不行,不如拿绷带绑上,或者先缝一下。缝衣服的针有吗?我需要针线!”白蔹主动上前一步,开口就对巫医说话,他显然看出了这个人的地位不同。 巫医并不理会他,甚至因为有人触犯自己的权威而皱眉,表示了不悦的表情,一旁跟白蔹站得比较近的一位兽人拉住了他的胳膊,问:“你别闹,让巫医给雷鸣看,敷上药就会好的。” “你没看药都上不去吗?这样时间长了会失血过多的,你相信我,我能够治好的,只要给我针线。”白蔹底气十足地说。 王平翻开白蔹的简介,十分简单,看到他的专业是计算机,而职业是销售的时候,他又抬起头来看了看对方,不明白这个长相英俊的男人哪里来的底气,真以为伤口都是缝上就好啊,如果用的线不对,或者细菌感染什么的,恐怕缝上的地方也会烂掉腐坏的。 莫不是还有什么家学渊源,比如祖上是中医,家中亲戚是西医之类的?王平可不觉得有那么多人是什么医学世家。 在白蔹坚持己见的过程中,巫医终于上好了药,他是直接把药按在雷鸣伤口上的,狮虎兽疼得都哆嗦了一下,好在那药终于不会往下掉了,巫医又用藤条简单绑了两片宽大的叶子上去,也算是包扎了。 这种简单的包扎,想想也会的,根本不用人普及什么的,至于针缝伤口,兽人可比现代人更有想象力,他们当然用过,只不过效果如王平所说,不知道细菌为何的他们总是看着伤口莫名腐败溃烂而无能为力,也就弃之不用了。 兽人的恢复能力是很强的,像这样严重到切腹的伤口,只要上了合适的药,养上几天,他们就又能跑能跳了,根本不用太过担心。 之所以会有人急着把自己找来,不用说,也是雷鸣的授意,这个傲娇霸道的狮虎兽,总是喜欢做一些类似的事情,王平已经很习惯了,而旁边围观的那些人,真正担心的也没有几个,更多的都是在看热闹,部落第一的勇士受这么重的伤可是很难看到的,咳咳,好吧,其实也不是很重的伤。 “行了,抬回去躺几天就没事了。”巫医站起身来,挥了挥手,底气很足地指派了两个人把雷鸣抬回他的家中。 王平没有跟着去,即便雷鸣一直注视着他,他却也没再看他一眼,倒是那个白蔹,跟着一同去了,担心的样子好像受伤的是自己一样。 粗枝大叶的兽人们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便是那个稍微机灵点儿,知道去把卡亚找过来的兽人,这会儿也都傻乎乎跟着雷鸣去了。 一下子安静下来的地方只留着一大滩的血迹,稍后也会被几个雌性挖走掩埋在别处。 “卡亚,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回到家中,迎接他的是母父的疑问,他也知道雷鸣受伤的消息了,却并不是很担心,“放心,雷鸣会没事的。” “母亲,我不想要跟着雷鸣。” 半个月前,部落的族长把卡亚定给了雷鸣,又或者说这是雷鸣亲自选的,作为健康强壮的兽人,他有这个权力,且他可以选择更多。 这是类原始社会的形态决定的,强大而有优势的一方可以占有更多资源,这也是一种最简单直白的竞争奖励,鼓励着人们不断变强。 “这……他的伤不要紧,等他伤好了,你们就该举行仪式了,这时候……”母父有些迟疑,这并不是他们可以说不要就不要的,若是雷鸣说不要了才可以。 王平也知道其中的为难之处,但他是真的不想跟着雷鸣,他不喜欢这种社会形态,却也做不到改变,而适应的话,他显然目前还适应不了,所以,与其压抑自己在这里苦熬,倒不如出去走走,这个世界其实真的很有意思的,他想要更多地了解一下。 至于危险,虽然他依旧不能在这里修炼仙术,但武功却是无碍的,曾经的修仙世界真的教给了他很多,让他有信心在这个危险的世界独自存活。 有能力,有胆气,若不是任务的因素,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呆在这个小部落中熬时间。 他在每一个世界能够停留的时间都是不定的,有时候会很长,有时候会比较短,比如说修仙世界就是他所经历的最长的,而上一个世界,王平则停留得比较短,早知道这么短的话,她可能就不会选择结婚了,平白祸害了别人。 时间的长短有可能是由世界的性质来决定的,却也一定有着别的因素,同样是现代世界,上一个世界就比较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王平的推论正确,而另一个推论么,她也希望是正确的,只不过,他不想冒险去验证。 “母亲放心。”王平笑了笑,他既然是想要离开自然就不会让家里人冒险,即便他并不重视自己的兽人父亲,却也要担心母亲会不会受到责难,“明天我会去远一点儿的地方摘草药,然后失踪,母亲只要不去寻我,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你……”话说到这里,母父已经明白了他的想法,惊讶于自己儿子的大胆,不由担忧,“这不可能,你一个人以后怎么……” “母亲,你只需要赞同,并且放心,我会没事的。”王平没有能够修炼出内力之类的东西,但他得自修仙世界的呼吸法门总是有些特殊的,他用力捏碎一只瓷杯,扔下碎片,自信道,“我会对付那些野兽,也知道怎样在密林中生存,母亲,我不会有事的。” 震惊于儿子力气的母父一时忘了反对,再要开口的时候,看到儿子坚定的表情,迟疑了一下,也没有在说什么,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他早就习惯了服从强者的话,哪怕这个强者是他的雌性儿子有些颠覆他的认知,但他也会在对方坚持的时候听从。 第37章 如平常一样出门,这个世界的雌性虽然因为体力弱等因素不能够担负捕猎等重任,但是采集工作却也是他们的日常。 卡亚面上并没有什么异常,即便听到别人打趣自己关于雷鸣的事情,他也只是淡然微笑,作为一个比较闭塞的部落,昨日新雌性白蔹的到来很是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也有不少偷偷笑着边说边打量卡亚的神色,他们自然看出来那个白蔹跟雷鸣似乎有些不一般的感觉,不过也不是太在意。 兽人世界的雄性本就拥有着雌性挑选权,他愿意跟哪个是没有什么雌性能够做主的,甚至也无从插手,强大的体力和暴虐的性情,往往让雌性更愿意有人跟自己一起分担,而不是搞什么争宠失宠的戏码。 雌性和雄性的关系在这里更像是依附与被依附,强者可以拥有附庸,而这个附庸的多少则体现了他有多强大。 强者能够得到更多的食物,也愿意用这些食物养更多的人,同样作为被养者的一员,你凭什么不让他养别人呢?这个时候可不是什么爱不爱的事情能够解释的了。 “我想去那边儿看看,一会儿就回来。” 王平指了指远处的山崖,对着身边的同伴说。 一向和他交好的一人拉住了他,“那里太危险了,不要去!” 雌性能够采集的范围都是兽人们圈定好的,在这一片区域内至少没有什么大型的猛兽会出现,比较安全,而再远一些的地方,就很不一定了。 “没关系。”王平笑了笑,很是温和的样子让那人看呆了眼,他从没见过卡亚这样笑,真是好看啊,比那个白蔹好看多了。 也就是这么一愣神儿的工夫,卡亚已经走远了,伸着胳膊“哎”了一声,得不到回应,也就罢了,算了吧,卡亚比他们有本事,肯定能够没事的。 结果,卡亚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卡亚失踪的消息传到部落里的时候,卡亚的母父正在做饭,他一整天都心神不宁,时不时往门外看,幸好卡亚的兽父不在,不然就算再粗心,也会觉得哪里不对的。 正是外出的兽人回来的时候,听到有雌性失踪,虽然也有人担心,但更多的人都是不太在意的样子,在这样残酷的社会,想要生活下去总是太难,即便是在安全区域内,但也会有些意外发生,这都是正常的。 族长派了几个兽人去查探,雌性比较珍贵,也是部族的重要财产,不能够丢失得不明不白,查探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结果去查探的人只看到了一些折断的树枝和压伏的草,还有几根被摩擦掉的兽皮上的毛杂在伏草中,从痕迹上看,应该是失足滑落山崖了,兽人往下方探了探头,没有看到什么,不是很在意地回去了。 这里已经是安全区的边缘,若是真的失足坠崖,这时候尸体也会被猛兽咬走了,是不会留着等他们收拾的。 得到了预期的结果,卡亚的母父却还是有些接受不了地晕倒了,不过,他并不是第一回失去孩子,在卡亚之前,也有几个没长活的孩子,所以,过一段时间,他的伤痛就会好了,至少这一回孩子并不是死在自己面前,也许还有一线希望安慰自己说他真的如预期那般失踪了而已。 出于某些照顾病号心情的需要,并没有人特意把这个消息告诉雷鸣,而正在养伤中的雷鸣则被白蔹照顾着,饶有兴趣地看白蔹的种种行为,用以分散自己对卡亚的某些不满——自己都受伤了,他怎么都不来看自己呢? 等雷鸣知道卡亚失踪的消息已经是他养好伤的第二天了,他本来刚养好伤就要出去的,是被白蔹劝下了,从来只见过柔弱雌性的雷鸣头一次见到态度十分强硬就是不准自己出去的白蔹,觉得新奇,索性听从了,然后看着那人笨手笨脚地为自己忙碌,感觉也很有趣。 白蔹来到部落的时候,因为他是雷鸣救回来的,就默认为雷鸣的战利品,所以部族里没有安排白蔹的住处,白蔹也没在意,担负着“必须要照顾雷鸣”的责任,他很有使命感地跟着雷鸣一起住了。 兽人的住所是他们自己的地盘,轻易不会让别人住进来,白蔹的入住某种程度上也就是承认了自己是雷鸣的人。 雷鸣是成年的兽人,他早就具有拥有雌性的能力,却没什么长性,并没有真正把人领到家中过,定下卡亚这个他早就挑好的雌性后,他还想过这次回来就把卡亚领回来的,没想到先住进他家中的却是白蔹。 而雄性不善于收拾房间,雷鸣以前的房间自然是脏乱差怎样邋遢都有的,白蔹来了之后可是好好打扫了一番,在雷明看来,这很有些布置爱巢的感觉,因为没有人这样做过,他也觉得新鲜,对白蔹也就多了些容忍。 等到第二天,听闻卡亚失踪之后,雷鸣才真正怒了,这样的消息竟然没有人通知自己! 他先赶去卡亚失踪的地点看了一番,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还曾有其他兽人探查过,那里的痕迹早就破坏了,他自然是什么都没查到。 仗着有翅膀的关系,他还飞到崖下去看了,但那处悬崖之前也并不是没有人出过事,下面的尸骨乱七八糟,哪怕不像是有新近雌性的模样,也让雷鸣产生了某些不好的预感,这让他愈发生气。 眼看着就要吃到嘴的肉没了,还是已经属于自己的东西出了损失,这都让雷鸣不好受,还有一种更深层的难受对他来说却是无法分辨的了。 怒气冲冲地咬杀了好几只猛兽,带着战利品回去雷鸣凶神怒煞,把来迎他的白蔹吓了一跳,即便知道这是兽人世界,知道眼前这头满嘴鲜血的狮虎兽能够变成人,可是这样的可怕还是第一次意识到。 就在他有些害怕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雷鸣看到他,马上迁怒了,都是他一直拦着自己才让自己没能够及时去找卡亚。 兽人的性情并不是很稳定,有的时候他们的兽性比较多,会容易做出一些残暴的事情。雷鸣脑子一热就扑到白蔹的身上,勉强用这块肉来慰问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灵。 待到身体得到满足之后,再看被自己弄得十分凄惨的雌性时,雷鸣难得有了些歉疚,很是温柔地用大舌头舔着白蔹布满泪痕的脸。 这样温情的一面让白蔹有了某种错觉,即便还在生气,却也不好就此大发脾气了,拍了一下狮虎兽压在自己胸口的前爪,沙哑着声音怒斥:“你到底在发什么疯!” 雷鸣懒得说话,又舔了白蔹两下,白蔹以为他是在认错,也就不再揪着不放。 到了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天了,足够白蔹认清自己的地位,雌性么,竟然是雌性!好吧,纵然一开始多么不能够接受,但是刚一来就经历了差点儿被猛兽入口的惊险,白蔹也是不敢想象自己一个单纯普通人武力的人类能够在这个世界独立生活了。 既然依附强者成了必然的事实,出于精明理智的考量,他很自然地选中了自己的救命恩人雷鸣,更不用说雷鸣还是部族第一的勇士。 做下了这番决定的白蔹一开始并不觉得多么难以接受,适者生存么,再说了,狮虎兽乖巧的时候的确是很惑人的,能够跟猛兽那样亲密接触而不怕丧身狮口,恐怕是每个驯兽师都期望的,而男人的征服欲就是这么奇怪,白蔹明明不是驯兽师,但他却有了驯兽师一样的念头,想要驯服雷鸣。 虽然从刚才的“反噬”来看,这个驯服并不是很成功,但其中的激烈刺激又是另一种新奇的感受,让白蔹的感官也跟着兴奋起来,并不能说完全抗拒,也就不是太在意这种失败了,只当做是必然要有的付出。 他没养过狗,却也知道驯养狗狗的时候总要在它做对一件事的时候给予食物的奖励,他并没有捕猎猛兽的能力,所谓的奖励也只能从另一个方面来了。 自己说服了自己接受强权,白蔹也就矫情了一下,便半推半就地跟雷鸣继续下去了,虽然那之后的伤痛也是比较惨烈的,但托这个世界特效草药的福,他还是很快就康复了,当然,这跟水土可能也有些关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为了适应兽人的强大,雌性的某些能力自然也会有所加强。 一切在白蔹眼中都是平淡而正常的,他作为雷鸣的雌性也渐渐融入了部族的集体生活之中,而他自现代社会学来的一些知识,虽然不能说完全不适用于这里,但也有一些是能够用得上的,这让他很是自满,觉得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也许自己就是来引领兽人世界科技进步的呢? 雷鸣那边儿则是相反,他每日出去总会在那个山崖流连很长时间,并且往任何一个可能的方向寻找,而找不到回来就折腾白蔹。对于雷鸣的这种习性,白蔹并不知就里,又无从对比,只当兽人都这样,习惯着也就习惯了。 第38章 番外 白蔹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第一次看到雷鸣带着一个雌性回来的时候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被三了,还是被戴绿帽子了? 对那两人的亲密行为他看在眼里,占据心头的愤怒过后就是想要出走的心情,然而这一点愿望并不是能够被满足的,作为离家出走且被逮回来的雌性,他做好了被雷鸣咬死的可能,或者跟他来一场虐恋情深之类的戏码——他反悔求原谅,自己就是不原谅,结果,雷鸣一个选择都没给他,直接把他给了别人。 “我是不知道他有什么好,你还要他,又不能繁衍后代……既然你想要给你好了,我是不想再要这个背叛我的雌性了。” 是的,雌性,这似乎是自己在雷鸣那里唯一的名字,他大概是从来不记得自己叫做白蔹吧! 往常的时候听着并没有什么,“雌性,你去给我烧肉吃!”“雌性,这块儿兽皮给你!”“雌性,过来陪我睡。”一口一个“雌性”好像还有点儿霸道傲娇的感觉。这会儿再听就格外刺耳,那个新来的雌性,在他的口中,也是“雌性”么? 他以为算是某种亲密意味的叫法原来只是人家的普遍称呼,这叫做什么? 以为自己也就是凑合跟雷鸣过日子的白蔹才发现,其实他早就对雷鸣上心了,喜欢上了这个偶尔霸道偶尔傲娇偶尔莫名其妙发脾气的狮虎兽,他原先以为对方对他也是不一样的,现在看来…… 嘲讽地一笑,但普通人类的武力值又怎么能够跟这些拳打老虎的兽人相比,那个讨要白蔹的兽人显然对他的抗拒不满,一开始还存着几分怜惜的心,但在被抗拒之后也都成了暴怒,之后的一切自然也就成了兽、行。 其实,说起来,和雷鸣最初对白蔹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同。 等白蔹想通这一点已经过去了很久,而在这期间,他那种冷淡的态度或许一开始还会让人觉得新鲜,但时间久了也就成了乏味,拥有其他雌性的兽人对他也不是那么上心了,偶尔图个新鲜,还会有某些限制级的事情发生。 白蔹忍了,因为他尝试过一次,知道自己的逃亡是怎样的可笑,而这个并不是十分强大的部族在他之前的献计献策中也一步步成长着。 任何人的智慧都是不可小觑的,即便他之前还当这里未开化,都是野蛮人,可是在有了他的点拨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很多事情,差的也就是捅破窗户纸的那根手指。 雷鸣找了好几个雌性,有几个也都给他生了孩子,新生的兽人或者是雌性,雷鸣并不是十分在意,他还是那副有些霸道有些傲娇的样子,但那些雌性却和白蔹不一样,他们哄着他敬着他,对他宛若对帝王,但雷鸣却是仍不满足的样子。 白蔹冷笑,他知道他为什么不满足。 有些事情,换一个角度自然什么都明白了,尤其在他听人说过卡亚的事情之后,自然明白了这个词所代表的意义。 卡亚,他最初从雷鸣的梦话中听到这个词只当是个象声词,或者某个意味不明的嘟哝,根本不具有任何意义,他是个男的,也不会像女人一样为了男人口中一个莫名的词汇追索不休。 结果呢?他的跟头就是栽在了这里。 卡亚是雷鸣自己定下来的雌性,但却偏偏在雷鸣受伤的时候失踪了…… 不需要太多,听到这些,白蔹就能够明白为什么雷鸣的性子有些阴晴不定,尤其在对着自己的时候,雷鸣受伤是为了救自己,而他受伤导致了卡亚失踪的时候他没有办法挽救,这才是他有时候会对自己发怒的原因吧,他迁怒了,而他自己都不知道。 兽人世界的单纯在于他们对感情从来没有什么明晰的认识,也不需要明晰,这个社会的形态决定了,为了吃饱肚子,雌性必须依附兽人,而强大的兽人拥有挑选雌性的权力,为了繁衍后代,他们还可以挑选很多雌性。 这些,都是以前的白蔹忽视过去的,他从来不关心跟自己一起采集的那些雌性到底是不是共侍一兽,也并不关心他们在家中的地位如何,只是想当然以为雌性是被保护的,所以是被珍重看待的,他甚至还曾为此感到有些受辱,他可不是那些柔柔弱弱的雌性,但现在看来,他真是太蠢了! 受保护,被珍重,何曾不是另一种圈养? 而他之前的种种努力,采集,种植,烧瓷,制盐,裁衣,圈养温驯动物……也只不过是适应圈养之后的乖巧表现罢了。 他或许比这些人多了一些见识,但轮到生活技能上,难道他真的比他们优秀多少么?连打火石都不会用的笨拙,又凭什么来嘲笑他人的智商? 湿热的雨季,干热的旱季,白蔹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春秋,他也被转手了一次又一次,因为雌性的稀少,他们的归属权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这种轮换也便于他们产下更多的后代,而白蔹这个一直无法繁衍的,就成了某种无用的代表,即便并不曾被清除出部族,但在部族中受到的待遇却是远不如开始。 随着他年龄的增大,那些兽人对他也越来越少了耐性,对他的动作也越来越大,越来越粗暴,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就是为了发、泄而已。 对此,白蔹无力改变,他抗拒过,反抗过,最终却只能于暴打和饿肚子的压力下妥协,最终一点点磨去了棱角,成了部族中一个被轻视被嘲笑的无法生育的雌性。 雷鸣拥有很多雌性,作为部族第一的勇士,在他这个头衔没有被人夺走之前,他有这个权力占据更多的雌性资源,但他对此并不是很看重,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却总是觉得无法满足的样子,每次狩猎都想要去更远的地方看看,也许可以找到卡亚? 世界很大,并不是只有他们一个部族,只不过距离太远,不能够经常来往。 到了交换的时候,雷鸣被族长指派带队去别的部族看看,同时带上一些用于交换的物品,那些陶瓷瓦罐和食盐衣服,说不定能交换到更多的雌性。 他们以前还会把部族里的雌性一同带去交换,但今年不行,部族里的雌性老的老小的小,显然都不适合交换了,倒是那些新发明出来的东西,或许能够换来更多的东西。 从最近的部族开始走,雷鸣他们的步伐越走越远,携带的物品大部分都换成了雌性被带回去,又有别的物品补充进来。 队伍里的一些兽人觉得已经够了,不想要再继续远行,雷鸣就放他们回去,他自己则还想要去更远的地方看看。 某一日,他到了狼部族的领地,他们的族人以狼人居多。在那里交换东西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本十分珍贵的药材图集。 族长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炫耀:“我们偶然救回来一个雌性,本来还说让他留在部落的,一个雌性单身在外可是危险,但他自己不干,还留下了这个。” 哪怕族长说得平常,雷鸣却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看到了单身的雌性哪里有不领回部族的道理?比起食盐又或者是其他,雌性一直是各部族都短缺的,自然不会平白放过,这本图集恐怕是用来交换那个雌性自由的吧! 就连那“救”说不定也不是什么“救”,突然想到了自己以前也这样干过,曾经领回来一个雌性,后来呢? “啊,这是画的吗?真像!”同队伍的人惊叹着,想要上手摸那张图画,被族长眼疾手快地避开了,“别碰,别碰,这可是很珍贵的!” 雷鸣看了看,也承认了图集的珍贵性,上面的画的确是很逼真,也不知道是用什么画的,也许是炭笔? 认定了这图集的用途和价值,雷鸣自然要交换回去,狼族长是个狡猾的人,为此要了不少东西也只肯交换半本,雷鸣无奈同意。 那半本图集带回去也很是轰动,族长激动莫名,巫医更是高兴,宣布要把这本图集好好保存,更激动的却是一名老年雌性,他惊呼了一声流出了眼泪,“那是卡亚的画,只有卡亚会那样画!” 熟悉的名字让雷鸣怔了怔,再回神已经拉住了老年雌性的胳膊:“你说卡亚,那是卡亚画的?” 已经好几年过去了,部族里的很多人都忘了卡亚这个名字,却还有一些人记得那是一个雷鸣定下来的雌性,失踪好几年了,大家都以为死了,原来…… “是,我不会认错,那一定是卡亚画的,我见他画过!”因为当时太震惊,所以同样记得清晰,这么多年了,卡亚的母父还记得那时候卡亚的表情,他淡然地把画投入火中,告诉他要保密。 卡亚的母父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直到这次太过激动而吐露出来。 族长的表情很惋惜,要是当初知道卡亚有这样的能力,应该再认真点儿去找的。 他还活着,他还活着!雷鸣莫名地高兴,好像一下子有了某种劲头,眼神都兴奋起来了,迫不及待想要再去狼族,问清卡亚的去向,他想去找他! 族长却不同意,作为部族第一的勇士,雷鸣等同于部族的支柱,不能够轻易离开。 雷鸣无奈答应,等到下一次部族第一勇士的争夺赛上,他巧妙地败落,然后离开了部族,自此再没有了消息。 第39章 “下面就到了大家最关注的奖项了,影帝什么的,真的是好激动人心啊,想知道这个人是谁吗?我宣布,这一届**奖的最佳男主角是——梁易辰!恭喜梁易辰!你在《生死之间》的表现真的是征服了所有人,尤其是那个眼神,简直是男神再现啊!” 主持人还在笑着说恭喜的话,走上台的梁易辰却一丝笑容也无,脸上表情冷淡,好像他走上的不是什么颁奖礼台,而是某个新闻发布会的现场,需要他严肃以待。 连续两声的系统提示音在他接过奖项正面面对台下的时候响起,梁易辰,王平,松了口气,终于露出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来,很少笑的他这一笑简直春花灿烂,让满场的掌声都顿住了,有种时间凝固的寂静,而寂静之后轰然响起的热烈掌声更是压制了全场的声音。 “天啊,是我看花眼了吗?快回放一下!刚才影帝是笑了吗?” 主持人的风格有些夸张,一边说着一边还要求后面的大屏幕回放,同时对着大屏幕上的笑容一副花痴相,“天啊,天啊,我太幸福了,竟然能够看到梁影帝对我笑!” 搞笑了一会儿,主持人才回到正题,问梁易辰:“对于拿到这个奖,易辰有什么想说的吗?” “谢谢大家的支持,让我能够用这个奖项为自己的演艺事业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王平嘴角一勾,仿佛又有了一丝笑容,然而再没有人为这个笑容震惊,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了他的话上。 “句号!”主持人也是吓了一跳,之前的稿子绝对不包括这个啊!但他的临场反应是很好的,马上接口问道,“易辰要退出娱乐圈吗?”这么年轻,明明是事业正值上升期的时候,怎么会这么轻易说出这样的话。 “是的,我认为娱乐圈并不适合我,时间还长,我想要往别的方向发展一下,所以,很抱歉。”王平由衷感谢着台下的这些观众们,无论最初的目的多么不单纯,但他们的热爱还是令他觉得暖心,也是头一次体会到为什么那么多明星难以割舍这个舞台。 上一个世界的支线任务他故意不去理会,可能是那故意做得太明显,得到了惩罚,这一世他的主线任务多了一个,其中一个还是固定不变的要获得某人的好感,另外一个则变成了获得影帝称号。 影帝并不是一个容易获得的称号,只有通过自身演技在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电影奖项上获得最佳男主角一奖才能够被称作影帝,而这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电影奖项在这个世界也就只有三个,而这三个都是最顶尖的,很难涉足。 仗着自身优秀的外表条件,还有多个世界历练出来的多才多艺,王平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娱乐圈中,从影视学校的学生开始一步步涉足影视,从最开始的花瓶角色到现在,这其中的艰辛真是…… 想到某人,他的神色冷了一些,他讨厌跟那种很渣的任务目标发生某些感情之外的纠缠,偏偏那个不在他意料之中的开头让他一开始就献了身,虽然也有被陷害的成分,但一失足便是泥足深陷,以至于让他的笑容越来越少,成了外人口中的高冷男神。 好在,这一切终于可以结束了。 说完了该说的感谢词,害得台下不少人飙出眼泪之后,王平拿着奖项自若下台,才坐下,经纪人便在旁边小声说:“怎么回事?怎么突然说要退出娱乐圈?” 这完全不在状况内的一幕可是把他吓坏了,这位主要退出,他身后的boss可知道?别闹出什么乱子来又让自己里外不是人才好。 “我看过了,合约这个月底就到期了,我没打算续约,所以退出也是很自然的,只不过是借着这个机会说一声罢了。”还有五天的时间而已,王平并不认为自己提早说出有什么问题,反正他是不准备为此事再开什么记者招待会了。 什么叫没打算续约,之前准备的a级合约就等着你签了,是你一直拖着不签,现在这样,这是要闹翻的节奏吗?经纪人有些不好的预感,觉得有股凉气从脊椎骨往上窜。 一场颁奖典礼结束,王平坐着经纪人的车子出了会场,半路上就让他停车,“你不用送我了,我回家一趟。” “别啊,boss刚才打电话说了,要送你去他家。”经纪人一边说着一边从后视镜看影帝的脸色,也不知是不是错觉,觉得那张脸霎时冷了几分。 “你停车我下去,还是你不停车我直接跳下去?”王平冷着脸,他有些怵这次的任务目标,实在是不想去见。 还有五天,这么短的时间应该不至于出什么乱子,可是这一切放到那个男人身上就说不定了。 “梁影帝,您别为难我行么?我真是不敢啊!”经纪人急得手脚无着,偏偏他还要开车,也不能太过分心。 “停车,我下去!”王平作势要开车门,在经纪人着急的时候车速已经慢了,这个时候他就算跳下车子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见到梁易辰这么坚决,经纪人也不敢继续开,怕闹出车祸来,自己吃不了兜着走,忙踩了一脚刹车,车子停下之后就看到梁易辰利索地下车。 “哎,您这是去哪儿啊,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经纪人说得夸张,这一段公路虽然僻静,但拐过去就是商业区,绝对谈不上荒凉,还不至于让人担心一个大男人的安全问题。 “你别管了,我自己走。”总算还记得自己如今还是明星,王平没有直接往商业区走,而是把围巾往上拉了拉,直接拐到小路上去了。 经纪人急得不行,锁上车子就要跟,手机也拨出去了,一边跟一边听那边儿boss的指示,也就是这么一分心,再看那人就不见了影子,真是个影帝,隐藏的技能满点! 无奈地对电话里说明情况,得到一顿毫不意外的臭骂,所幸后面终于来了一句“你不用管了!”让经纪人大松了一口气,再一擦额头,这样的天气里竟然出了一头的汗。 王平没有回家,出于某些警觉性,他觉得自己还是在外面耗过这五天再回家比较好,那时候合约已经过期,那个男人也没什么能够辖制自己的了,这年头,还真没有谁是能够一手遮天的,他只要避开了他的那一块儿,总能够混到平安离开的。 这样想着,他只是往家打了一个电话报了平安就在外头找了家三流旅馆住下了,当然,是把他那一身领奖衣服在商场换了之后,不然还真不好入住。 整整宅了六天的王平避开了一切外人,这六天里一步未出,饭食都是叫了外卖送来的,连手机都抠下了电池弃之不用,就怕因为手机信号被外人逮到。 说来,这一次的任务目标真的是前所未有的危险。 现代社会很少有什么危险人物,最危险的一次也不过是叶伦,还没怎么接触。这一次则不然,简介上直接说其是黑道背景,可以算作黑道太子一样的人物。 真正的黑道并不像小说或者影视作品上那样简单,或者说他们依然不是纯然的黑,而是灰。不正当的生意都被隐藏在光明正大的外表之下,有着庞大的世界性的洗钱组织,在不被触动的情况下,也不会有太多的暴力恐怖事件。 而那些领头人他们表面上的身份不是成功的商人,就是成功的政客,总有着光鲜亮丽的外表,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有什么问题。 看简介的时候王平还在头疼,这样的任务目标哪怕知道也不好找不好接近啊,还在头疼这个的他一时拿着身边的饮料喝了一口,却不料那正是别人下了药对付他的,然后,昏昏沉沉的他就这么被送到了目标人物的床上。 说来,也算是歪打正着了,省了他满世界找人的工夫了,但这样的开始却是王平始料未及的,一度都想要放弃这个任务了,在两个主线任务的情况下,他也可以赌一赌完成50%的活命可能。 可是,那样的人哪里是想不招惹就不招惹的,也不知那人是在什么时候见过他,按理说有系统这样的作弊器,任务目标只要出现在他周围都会被点出来,他若是见过应该知道,但偏偏那人就是不知道怎么看上了自己,也容不得自己说“不”。 想到那人的手段,就是王平经历过那么多世界,也不由得哆嗦一下,实在是有些怕了。 再怎么怕,这人还是任务,为此王平也是豁出去了,既然躲不过逃不开,那就迎难直上,只要任务完成,也算是值了。 功夫不负苦心人,用了三年的时间,他总算是双丰收,同时完成了两个任务,真是可喜可贺。 第七日,王平终于把电池安上,准备回家了。 这一日,梁易辰那个从来没有被记者查证出来的父母家中已经换了人在,一脸冷气的boss魏彦安静地坐在面冲大门的沙发上,静等着那个即将进门的人。 第40章 门打开的前一秒,王平还在低头看手机,他总觉得有些不安,因为手机上的电话短信太少了,少到有些不正常,无论是他刚刚得到的影帝还是放出的离开娱乐圈的新闻,按理说都会得到很多同行或者好友的恭喜或者惋惜,然而,那样的却只是寥寥几条。 难道是自己人缘不好?不可能啊!就算是有了任务目标那个大金主的支持,他也没有忽略过做人做事的低调,或许因为态度冷淡没有太多好友,但也不至于这么冷清啊! 就算是人走茶凉,这也未免太快了点儿吧! “爸妈,我回来了!”打开门,抬头,愣住,王平手中的钥匙险些掉落,手指勾住了钥匙圈儿,哗啦啦响了一下。 即便心里头已经有些打鼓,但面对着表情冷静的魏彦,王平面上还是淡定从容,微微皱眉又迅速展开,“你怎么在这儿?我爸妈呢?” 魏彦的嘴角一勾,微微笑起来:“让爸妈住在这里怎么像样?我把他们接走了,也免得那些记者骚扰他们,你突然说不在娱乐圈了,可是个大新闻,他们找不到你,自然会来找你家的。” 见到魏彦这般态度,王平已经明白他是在威胁什么,索性直接把话说明白:“谢谢你这几年一直在帮我,但你也要结婚了,我也想要过些平常的生活,所以,我们分开吧。” 魏彦马上就要结婚了,对方也是门当户对的一户人家,王平觉得自己这时候求去应该是很识趣的表现,虽然这话由他来说很像是甩人一样,但事实总不会有错。他们一开始本来就是错,根本连“分手”都说不着,因为从未牵手过。 最初魏彦跟王平在一起的时候还同时跟不少人有瓜葛,王平一向最讨厌这样的人,偏偏还要忍耐着,同时忍着对他好,哪怕这一世的演技有所提升,他还是觉得自己把自己恶心得够呛,能够分开自然是最好了,但看样子,似乎没这么容易,若不然,魏彦也不会找上门了。 “不必,那个女人还不用你避让。”无论开始是怎样,这三年下来,魏彦也是对王平投入了感情,尤其是这最后半年,他的身边只有这么一个人,他千方百计不着痕迹地对他好,凡是他想要的,都努力让他得到了,而现在,这人竟然说分开! 魏彦脸上还带着笑,但眼底却有些不善,他只当这是他吃醋耍的小手段,他最好不要是真的想分开,不然……眸中似有无限杀意酝酿,让敏锐的王平不敢再说什么,一时沉默。 把这份沉默当做了顺从,魏彦的目光总算温和了一些,冲着王平招手:“过来。” 王平站着没动,冷淡地看着魏彦,看得他又要冒火,才缓缓往前走了一小步,然后又停住了,问:“我爸妈在哪儿?我想见他们。” “放心,一会儿就带你去!”魏彦一跃而起,一把拉住王平,反身把他压在沙发上,“宝贝儿,这些日子不见,我可想死你了,你想我了吗?”说着,魏彦就开始压制着王平,撕扯他的衣服,低头亲吻…… 这个世界王平的武力被压制了太多,也许是系统意识到上个世界的那种情况是个bug,这个世界王平不仅不能修炼仙术,甚至连那种呼吸法门带来的好处都不能够得到,身体素质还要比普通人弱一些,看着身板还行,一动起手来就是气息不稳,以至于无法以武力自保。 无论感觉多么屈辱,但抗拒不了强权的王平还是只能任由魏彦施为,这种无力感让他气得眼底发红。 “我在市里买的那个别墅,你也去过的,你不是说风景还好吗?我让爸妈搬到那里去住了,怎么说,你也是影帝了,总要有配得上身份的住宅才好。”魏彦满足了,人也显得温顺多了,那一副斯文外表直让王平想要撕下他那层人皮,“不想去娱乐圈混正好,这卡里有些钱,你想要做什么就去做,若是有什么问题就找我,我给你撑腰!” 避开了魏彦的一吻,看到他目光深沉,王平偏过了头,他最怕这个男人的在于他折腾人的手段最多,有幸看过一次的王平表示,他不敢想那些手段若是用在自己身上会如何,恐怕真是想要立马死了才好。 把卡放在王平的面前,魏彦仿佛没有注意到他的抗拒,自顾自地说:“这几天我在这里安了个小东西,刚好录点儿东西,以后咱们看了也是情、趣不是么?” 一听这话,王平恨得咬牙,他就知道这男人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 “我还有些事情要做,等我忙完,希望能够看到你在那别墅等我。”魏彦再次亲吻,这一次,王平忍了,由着他一吻落在额头,顺着额头从侧面滑下,“不要让我看到你对别人笑得那么好看,记住了!” 吻变成了咬,脸颊上的肉被咬得一疼,猝不及防,王平“嘶”了一声,他实在没想到他这一招。 感受到嘴里的血腥气,魏彦才松口,看着那个明显带点儿红痕的牙印,心情大好,拍了拍王平的头,说:“乖乖在家等我,不要再做让我不开心的事情。” 无论心中多么想要破口大骂,但现实中,王平只是侧头,摆出了一个很冷淡的侧脸,一声不吭。 对这样的结果不甚满意,还想要再做点儿什么的魏彦听到手机的响声,不得不接起电话走了,他的事情确实很多,毕竟,金主也不是不劳而获就能当的。 下午的时候,王平坐上了魏彦安排好的车子去了市里的别墅,那地方他的确住过一段时间,也确实说过风景不错,但他可从来没想过要长住。 来接他的也是老熟人经纪人,见到王平,他一口一个“梁哥”叫得欢,见王平神色冷淡,脸上还贴着创可贴,只当他是被教训了一顿儿,面色小心,从旁劝道:“梁哥你也别老是拧着了,多顺着点儿,也少受罪不是?” 王平最听不得这样的话,任务都完成了,他有什么理由还要顺着魏彦,偏偏魏彦那人是个他惹不起的,想到这里又恨自己的无力,若是有上个世界的武力,哪怕只有一半,他也不至于沦落至此。 到了别墅,父母倒是无恙,他们还以为这别墅是公司给安排的,欣喜不已的同时还有些不安。 “这么贵的房子能一直住着么?都说当明星赚得多,竟然赚这么多吗?”一辈子老实巴交的父母实实在在就是普通人,一下子看到这样的别墅,实在是惊住了,在这里住了几天,愣是不敢乱碰东西,看到保姆保洁来的时候还很是忐忑。 “咱们家就是普通人,实在不用这些,你现在有出息了,买个小房子就行了,要不了这样的大别墅,住着都不安心,还是换个地方吧。” 听着梁父梁母截然不同的话,王平略感心塞,梁母看样子是很想一直住下去,而这别墅……梁父还好,但他想要换个房子的要求,自己的钱倒不是不购买,只不过,照目前这样子,换到哪里都避不开魏彦,一想到这里,更心塞。 父母就是他的软肋,一抓一个准儿,真是让他动弹不得了。 应付过父母之后,王平去了给自己安排好的房间,他上次来也是住在这个房间,现在再看,虽然一切都没变,但心情又是抑郁,还以为能逃开这些,没想到兜兜转转躲不开,真是…… 这种时候要是魏彦的未婚妻给力点儿就好了,可惜这种愿望也只能是奢望了。 不像小老百姓中间有个三儿都是天崩地裂的事情,上流社会这种联姻中间若是没有几个三儿四儿的才是奇怪呐,魏彦的未婚妻知道他的事情却不以为意,男人么,总是爱玩儿,再说了,一个男明星,还能给他生孩子不成?没有私生子就永远牵扯不到继承权的问题上,损失不了她的利益,所以她大可不必介意,甚至还要感谢这么一个人的存在,防范了那些居心不良的女人。 为此,这位深明大义的未婚妻还给王平送过礼物,而知道对方表达的意思的王平简直要无语凝噎了,这位还真是想得开。 魏彦对此倒是很满意,投桃报李表示了对未婚妻的欣赏之意,一时间倒是颇有些男才女貌的意思,相当搭对。 等到魏彦结婚,王平还收到了女方寄来的请帖,被梁父梁母看到后免不得要催他结婚,理由也很简单,以前是混娱乐圈不方便结婚,现在不混了,总可以结了吧! 王平有苦难言,他现在已经有梁父梁母两个把柄捏在魏彦的手里,哪里还好意思平白祸害别的女孩子,唯一能做的也只能借口工作上的事情天南海北地飞,旅游么,总不拘地点时候,期望哪天真有机会也就逃开了,因为估计魏彦没那么多工夫找他。 距离远了,交通再便利,也是要搭时间的嘛! 可惜魏彦完全没有意识到王平的心思,只当这种是“情趣”,饶有兴致地陪他玩儿,这一玩儿就是五年。 第41章 “什么?!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魏彦的语气简直像是要吃人,冲着电话怒吼的声音都冲出了书房,把才推开房门的妻子都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挂了电话,看到房门口的人,魏彦的目光简直像是看死人一样,“最好别让我知道这里面有什么手脚。”这句话阴冷得让人寒毛直竖,直到魏彦匆匆离去,妻子才回过神来,赶紧打电话问出了什么事儿。 事情很简单,某一班飞机爆炸了,这种千载难逢的事情一出来便成了新闻,让不少人关注着,猜测是有恐怖分子作祟还是飞机故障导致爆炸。 而魏彦生气的原因则是,乘坐该趟飞机的乘客中有梁易辰的名字。 五年了吧!不,他们两个在一起估计有八年了! 淡定地放下电话,从来不相信两个男人之间有什么真感情,也从来不相信魏彦这种人会对什么人上心,然而今天这一幕,实在是让她有些颠覆,虽然两人之间也没什么感情,但对方深爱一个男人这种事还是让她觉得不太舒服。 然后,就是深深地庆幸,幸好她从未想过对那个男人下手,幸好这件事真的跟她没关,否则,她真的不敢想象那个手段残忍的男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梁家别墅里哀声一片,名单是在新闻上公布的,这时候名单上的那些人的家人都知道了,梁父梁母年龄大了,梁父当场就昏厥了,请了家庭医生过来,梁母又伤心又着急,直到这会儿安稳了一些才想起来哭,这泪水就再也没停过。 “我的儿啊,那么年轻,还没娶过妻,还没有孩子,怎么就这么去了呢?”梁母念念不改说辞,关于梁易辰和魏彦的事情,她一直被蒙在鼓里,和梁父一样都觉得魏彦只是自己儿子的好友,同时支持儿子创业的股东,两人关系清白。 等魏彦把调查的事情吩咐下去赶来别墅的时候,听到的就是梁母的这句哭词,脚步顿了顿,之前梁易辰曾经和他谈过不要这样继续,是他一次次不同意分开,也不同意他找什么代孕,如今,竟然…… 看到二老花白的头发,魏彦这个冷情冷性的人头一次生了些愧疚之心,若不是为了躲他,也许易辰不会上那班飞机,那样,也许就不会出事了,也不会让这两位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如今这么悲伤了。 是的,他一直都知道易辰是真心想要跟他分开的。 从一开始他就是被迫的,后来也不过是不得已,那次的分开也是真心的,只不过不不接受罢了。 魏彦知道自己的性子,他喜欢的怎么能够轻易让他离开?还是偶然一次看电视的时候发现了片子中那个背景板一样的龙套,当时他就在想,这导演真不会选人,龙套都比男主好看,还让人怎么看? 也就多看了这么一眼就被人投其所好地送上了人,说不上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总的来说还是比较高兴的吧,魏彦享用了大餐,也没准备怎么样,后来大约是看人有意思,就动了点儿心思,把人留在身边。 这一留就是八年。 八年啊,连他也从不知道自己竟然是这么长情的人,而这么长的时间,他也都说不清自己对易辰的感情是怎样的了,好像对方已经成了自己生命中必须要有的人,不容分割,却也谈不上激烈爱恋。 也唯有失去他的这一刻才感觉到了什么叫做痛不欲生,或许他只是爱得太深才一无所觉到现在。 “魏彦啊,你快去查查,这事情是不是真的,辰辰会不会没上飞机?”梁母忍不住想要欺骗自己,看到魏彦就急忙问,眼中含泪的期待让魏彦哑然,说不出一个“不”字。 “我已经找人去查了,干妈,你放心,没事儿的。”魏彦笨口拙舌地安慰着,这些年他常在这里出现,时间长了就直接认了干妈,说话也方便许多,此刻说来竟好像是这个家的另一个儿子,还足以支撑门户。 梁母捉着他的手,很是安慰地点头,一边哭一边说:“肯定没事的,辰辰肯定没上飞机,说不定路上堵车,或者临时有事,他肯定没上飞机……” 梁父也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顺着老伴儿的话说:“是啊,他肯定没上去,我看乘客那么多,人多他就不爱去,那孩子就是独,不愿意跟人挤。” “对了,快查查,今天是不是那个什么愚、愚人节的,听说那一天都要骗人的,所以,这都是骗人的吧,什么爆炸都是假的吧!飞机怎么能爆炸呢?现在上飞机都不让带易燃易爆物品的!”梁母一时又激动起来,说着就要去翻日历。 魏彦给一旁的家庭医生使了一个眼色,医生一边哄着梁母一边给她打了一针镇定剂,告诉她一觉醒来什么事儿都没了。 梁父那边儿也是累了,跟着哭了一会儿就撑不住又晕了,好在只是昏睡,并没有别的问题。 事情很好查证,这样的大新闻大事故牵动着不少人的视线,很快飞机爆炸的原因就查清楚了,不是什么恐怖分子,而是飞机存在某些故障没有被排查出来,这种问题让航空公司面临困境,而更多的则是那些乘客家属的愤怒。 魏彦的人详细排查了机场的视频监控,确实看到了梁易辰出现,最后的一幕是他走过登机通道。 监控被送到魏彦面前,看到那一幕的时候他控制不住地喊起来:“别去,别过去啊!” 可是画面上的那人却毫无察觉,安静地走过了那条通道去上飞机,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监控中,魏彦红了眼圈儿,流下了泪水,他不愿意相信眼前所见,偏偏这些都是事实。 “混蛋,为什么不听我的,为什么非要过去!”愤怒地砸了电脑,魏彦双手青筋直冒,“早说了让你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就是不听,总是往外跑,你能跑到哪里?总是要被我逮到的,却总是不甘心,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一直这样不好么?非要跑,现在你还跑么?你要是还跑了多好?只要活着,我总能追着你的,只要你活着,活着怎样都好!” 魏彦越念声音越小,整个人也好像是失了力气,顺着椅子滑下来,滑到地上坐下,任由冒着火花的电线就在自己脚边也不去管它,整个人怔怔地呆呆地看着地面,不知道想什么。 航空公司因为这次重大事故宣告破产,主要负责人,直接导致这次事故发生的检修员自杀谢罪,其家人也因为此事妻离子散。 获得了大量赔偿的乘客亲属勉强擦干了泪水回去继续生活,时间长了,悲伤总要过去,活着的人总要活着。 梁父梁母也慢慢接受了事实,只是梁母的精神头有些不太好了,她有时候会糊涂,糊涂的时候总以为儿子没死,把魏彦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地催他回家吃饭,然后一口一个“辰辰”地叫他。 魏彦没有丝毫不耐烦地应着,每次都宁可推拒了别的应酬也要回梁家别墅探望二老,他的脾气好像随着二老的唠叨而渐渐消磨了。 在梁母清醒的时候,他也会陪着她回忆易辰的种种,梁母口中的易辰是个温和爱笑的孩子,总是让人感到亲切喜欢。那还是一个好相处的孩子,身边总是有着不少的朋友,后来那孩子执意要去学表演,他们最开始还不同意,后来见他实在喜欢就同意了,再然后,那孩子长大了,笑容就越来越少了,表情也冷了。 魏彦知道那是为什么,自他认识梁易辰以来,对方就从来没对他露出过温和的笑容,当初颁奖典礼上的那个笑容,他也是看呆了的人,当时又是喜欢又是嫉妒,情绪乱糟糟的,然而等他在别墅里准备了蛋糕香槟想要给他庆祝的时候,那人却泼了自己一头冷水。 也是那时候才知道他对自己从来没有过真情,一直以来也不过是逆来顺受而已,那么长久的忍耐终于在那时候忍不住了……如果他再能忍一些,会不会过一段时间自己就会对他失了兴趣呢?又或者他的离开计划再全面一些,别让自己捏到什么把柄,顺利离开,现在会不会还好好地活着? 他根本无从假设那样的情况,从一开始得到他,他就想要把他捏在手心里,以前是捏着他的片子,后来是捏着他的父母,吃准了他有脾气也不敢发,硬是把他留在了身边,却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魏彦其实想过,哪天若是不喜欢他了,就放他走的,可是,谁让他一直喜欢他呢?再没有一个人会那样傻,即便被自己那样对待,也从来没想着报复自己,没想着利用那些他触手可及的机密文件来对付他…… 两年后,梁父因病去世,梁母的精神彻底不好了,她再也分不清自己的儿子是谁,只知道叫着“辰辰”的名字等着他回家。 魏彦的精神好像也一下子不好了,他陪着梁母一同去疗养,退出了争权夺利的圈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最后不知所踪。 第42章 酒吧里,群魔乱舞,巨大的音乐声简直要掀翻屋顶,很多人在色彩多变的灯光下摇曳蹦跳,很多跟不上节奏还自以为合拍的摇头晃脑,还有一些则是自以为很嗨地尖叫欢呼,有人拿着啤酒喷洒,有人站在桌上跳舞。 吧台前,穿着露背红裙的女子正在一个人喝酒,波浪一样的卷发随意披散着,白皙瘦长的胳膊支在乌黑的台面上,细碎的光反射在她的周围,很有些魔魇的感觉。 她长得很好看,在娱乐圈也曾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便是歇影的现在,也仍然让不少人念念不忘。 “嫂子。”姚宇走上前去,夺过了她手上的酒杯,就见她一双水润双眸含着几分朦胧之意看向自己,那微微的水光格外勾人,就连那动作也是。 “你,是你啊,小叔,你不回去吃饭吗?”女子的胳膊搭过来,她似乎醉了,身形都有些不稳,身体向这边儿倾倒,一股酒气混合着某种香水的味道袭来,那一霎,姚宇要扶住她的手顿了一下,然后她就那样扑倒在他的怀里,红唇贴在他的颈旁,含糊不清地嘟囔着,“要是他像你这样就好了。” 姚宇的手臂僵住了,耳边好像有谁在说“你不过就是个备胎,失意的时候需要你陪,失宠的时候需要你刺激,然后,总有更好的取代你,你也不过就是个备胎,因为你永远轮不到继承家业。” 甩了甩头,好像是在甩走那些声音,然后把软倒的女人抱起,离开了乱糟糟的酒吧。 一走到门口,那冷风就让女子瑟缩了一下,往他的怀里缩了缩,暖和的身体挨过来,不知怎地,姚宇却拉开了一些距离。 好容易把女子送到车中,拉下她纠缠不清的手臂,挣脱出来的姚宇整了整微乱的衣服,对司机说:“把大嫂送回家。下次再有这种事情,你就不用干了。” 在进去之前,他已经问过了通知自己来的司机一个他从来没想过要问的问题:“为什么不通知大哥?” “……是太太说要通知你的。”司机开始不肯说,后来还是在他的威胁下才开口说了实话。 是的,实话,他相信这是实话,因为他从来不曾买通她的司机,让他告诉自己她的行踪,所以,他没有义务这么做。 谁会把别人太太的事情当自己的事情呢?这种情况,不应该通知太太的丈夫吗?结果却叫来了太太的小叔,真是荒唐。 然而,为什么以前他从来不觉得呢?被她的助理通知到的时候赶紧跑过去,总是快大哥一步地做了某些事情,然后在大哥来到之后被她温柔地打发回去,那温柔的笑容和“谢谢”有什么用呢?就那样收拢了自己的一颗心。 他最初,到底是看上她什么呢?是她在电影里演的那个小白花格外可怜无辜吗?还是那一双泪眼特别动人呢?亦或者是因为她从来不曾用那种看二世祖的眼光看他,在她的眼中,他以为自己并不是一个无用的纨绔,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她的笑容一度温暖了他的心,让他以为那是世间最美的样子。 然后呢?这个一直说自己很好的女子遇到了他的哥哥,然后,顺理成章地和他的哥哥在一起了,是啊,哥哥成熟稳重,最重要的还是他是家族的继承人,是能干有才的接班人吧!他怎么能这么想?她不是那样的人! 她不是也说了吗?她把自己当弟弟。 是啊,弟弟。 哈,弟弟! 有谁喝醉了会找弟弟陪?有谁出事了会找弟弟帮忙?有谁……她的事情都在叫他参与,最后却成了弟弟! 真是可笑啊! 走在路上,捶着脑袋,被冷风吹着,他从来没有过地清醒过,清醒地回忆他们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那些曾经自己以为是甜蜜回忆的,又有多少是精心算计好的周密布局?她一步步织着那一张温柔大网,牢牢地把他网在其中,但最可笑的是,她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通过他攀上哥哥那棵大树。 现在想明白这些,有什么用呢?她已经得逞了,而他什么都不能说不能做,不然,哥哥会怎么看呢?小叔子对嫂子求而不得,爱而生恨,真是那些街头巷尾八卦的好题材。 狠狠捶着头,他为什么要这么清醒呢?他为什么今天才清醒呢? “你就从来没想过不去看经过只去看结果吗?也许你看了就会知道怎么回事了!” 那个讨厌的声音好像又在耳边响着,真是讨厌呐,为什么要点醒他这些!脑海中好像又看到了那张有着八分相像的脸庞冷淡不笑的样子,用平淡的语调说:“真是抱歉啊,我笑不了那么好看。” 突然,想见她,想见到那个从未对自己笑得那么假的女人,想要见她对自己不假辞色的样子。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不照人。 一轮弯月如钩,躺在摇椅上,静静地看着漫天的薄光,月影旁,有几颗星子闪烁,看久了,那星也如沙,茫茫满天际。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再要睁开细数的时候,那熟悉的提示音响起了。 “呵呵,真是……”摇椅上的少女轻笑出声,说不出是自嘲还是高兴,她的不思进取恐怕是真的惹怒了系统吧,这一次的世界又是这样的无力,以至于……不管怎样,这个替身梗终于是要完结了。 睁开眼睛,看着那漆黑天幕,其实,那弯月哪里能够有多少亮光呢?所谓的薄光,也都是自己看花眼了的结果,所以,任务目标终于清醒了吗?可惜,迟了。 双手支着摇椅的两边儿,略有些艰难地站起,她的腿受了伤,被任务目标姚宇踹伤的,那真真是个莽夫,只因为自己刺激了他一句,便开始打人。说来也是她自作自受,甚至因为那一句刺激减了15的好感度,不过,不退不进,若不是那般,又哪里会有今日的满分呢? 进退之间,都是人心啊! 系统以数值测量人心,而她,则借着系统的帮助,以举动揣摩人心,以言语刺探人心,最终得到的也不过是一世接一世的宿命轮回,也是另一种长生,这也就足够了。 指尖掐着掌心,她纵然再不满足,也只能够寻求下一轮的开始,而下一轮,她绝对不要再这样完成任务了。 脸颊上的疼痛仿佛还未曾消失,带着疼痛,王平一步一拐地走到卧室,她的行李其实都没怎么动过,从床底下拖出那个箱子,又把摆在梳妆台上的梳子塞进去,然后就拉起箱子往外走,顾不得这样安静的夜里孤身的女子会不会有危险,她不怕,真的什么都不怕了。 上一世那样的死亡真的是太惨烈了,瞬间被爆炸炸成无数碎片的感觉,那种炙热感和分裂感,她恐怕永远都无法忘掉,而就算是那样,她其实还没有消失,并没有以死亡为结束进入一个新的轮回,她在那个世界徘徊。 看到了梁父梁母的去世,看到了魏彦那个人得了跟梁母一样的病症,一日日沉浸在回忆中不可自拔,看着他在那个疗养院最终病死,她度过了很长的时间,那种孤独几乎能够把人逼疯。 不同于修仙世界的孤独,沉浸在修炼中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不知不觉就会度过几百年的时光,而上个世界的孤独,她什么都无法做,只能够静静等着时间的流逝,甚至因为某种说不出缘由的限制,只能够跟在魏彦的左右,不能够远离。 能够想象疗养院的那些病人都是什么样的人吗?他们不是精神病,却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心理疾病,表现在外都不是那么正常,而她,只能够看着,不能够跟任何人交流,也无法触摸任何的东西,所有的人都看不到她,不知道她的存在。 若不是在修仙世界里养成了耐得住寂寞的性子,她恐怕早就坚持不下去了,即便如此,在魏彦死后,在她终于能够“眼前一黑”之后,她简直有种幸福得要哭的冲动。 或许就是抱着这样的冲动,才能够让她在遇到姚宇之后,那么淡定地接受了包养协议,那么淡定地跟他住在了一起。 并且在弄明白“为什么是自己”这个问题之后,很是淡定地接受了现实,不就是替身梗么,她知道。 主线任务的难度似乎因此而加大了,替身么,你若是完全一样了,也就一辈子都是个替身,好感度撑死能到99,再进一步都不可能,因为不是真爱嘛!你若是不完全一样,那么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个风险放到姚宇这里来说,打骂都是平常。 好在,终于结束了。 拖着箱子走到路旁,在冷风中等了一会儿,终于等到一辆车子,王平利落地打开车门坐上去,报出了火车站的名字,不拘去哪儿,她今晚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再也不回来。 无父无母的孤儿么,也不全然是坏处,无牵无挂,正好方便了她的远行。 第43章 平日里常见的橙色灯光并没有随着开门的动作倾泻到身上,一片深黑之中点点光亮却是窗外的路灯映进来的,那光芒已经很微弱,微弱到照不亮眼前的摆设,只能够看到模模糊糊的轮廓,在黑暗中犹若奇形怪状的障碍。 手在旁边的墙壁上摸索了一下,这间房子是找了设计公司装修的,装修之后,姚宇便带了“薇儿”过来住下,那之后,无论他多晚回家,家中总是会亮着灯,于是,他从来没有真正摸到过门厅的那个开关在何方。 不过,这也并不是很难的地方,总是在附近就是了。 摸索了一阵儿,找到了开关,姚宇按开。 猛然亮起的灯光即便是柔和的橙色,却还是让他下意识闭了闭眼,再睁开看着室内温馨的布置,脸上不觉挂起了笑容,“薇儿”总是喜欢一些布艺的东西,说是看起来温暖,浅色的碎花开在素雅的布面上,特有的纹路质感的确让这一切都有了些生动的感觉,不是画面的生动,而是环境的生动。 “薇儿,睡了吗?”姚宇轻声呼唤了一声,头一次,他害怕自己的声音吵醒了她的美梦,他总是这样吵她,而她总会在醒来后抱怨…… 一边回想着一边拉开领结,把外套也脱了扔在一旁,他总是这样随手乱扔东西,而她,总会跟在他后面收拾个不停,完了还要唠唠叨叨地说他这样的习惯不好,管家婆一样,那时候他总是面上很烦,心里头其实感觉挺舒服的,好像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如果他这样说,她会笑他是缺少母爱吧! 她从来没有嫂子那样包容的微笑,那种……眉头一皱,放弃想这个话题,薇儿不是她,所以,也不会跟她一样,她爱的才是自己这个人,不是某个企业的二少。 卧房已经近在眼前,敞开的门让里面的一切都暴露在外面的灯光下,床上没有人,旁边的软榻上也没有,所以,她去了哪儿? 脚步加快了两分,走到客房去推开门,若是跟他闹了别扭,她也会到客房来睡,所以,她是又生气了吗? 想到自己离开的时候又控制不住跟她动了手,想到她身上可能有的伤,神色添了三分焦急,“哐”,推门的声音大了点儿,门撞在门吸上又弹过来,再被手撑住,没有,还是没有人。 这套房子并不大,当初他也不过是想要一个清净的地方,也是无意中碰到了跟嫂子长得那么像的薇儿,这才把她带来了这里,然后……迅速往厨房和书房找了找,都没有人在,还不死心的姚宇甚至拉开了比较大的衣柜,他的衣服整整齐齐悬挂在衣柜中,而她的,他没有看到她的。 这种时候,姚宇甚至想不起来以前有没有在衣柜中见到她的衣服,心里一急就翻出手机拨打薇儿的号码。 出租车上,听到手机响起的王平接起电话,很平静地“喂”了一声,完全听不出起伏情绪的音线于这样的夜色中很有些瘆人的感觉。 “薇儿,你去哪儿了?” 听到有人接电话,姚宇的声音似乎放松了一些,再问起话来的时候便带了些质问的语气,俨然又有了些居高临下的感觉。 王平全无触动地说了一句:“我不会回去了,我们,以后也不必再见了。” “你什么意思?!”姚宇质问的声音高了一些,好像意识到什么,他突然又降低了声音,好脾气地哄道,“抱歉,薇儿,我不是故意打你的,你回来吧,我带你去医院看看,我一着急手上可能就没轻重。” “不用了。”王平耐心很好地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就要挂电话。 可能是意识到了她接下来的动作,姚宇的声音猛然高了:“薇儿,你听我说,我……” 电话挂了。 一直竖着耳朵的司机师傅又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劝慰道:“姑娘,有什么想不开的说清楚就好了,这离家出走不是个事儿啊!” 王平的唇角微扬,道:“已经说清楚了,我们分手了。” 说实在的,恐怕从不曾牵手,因为那协议说得很清楚,身体和心灵,自柏拉图开始,就可以分开算了,所以,她从不曾买卖自己的心灵,卖的只是身体该尽的义务。 如今,义务得到了满意的结果,换得了她任性的权力,她又为什么不任性呢? 无情道,从来不是对某人某事的绝情,刻意绝情反入魔障,反倒是任性无牵挂更为符合无情本意,她不与旁人遗情,也无需对旁人的情负责,做事做人不违本心,不损功德,待到心得自由,便是无情。 这无情道真的说起来与好感度系统还有几分截然相反的意味在,好感度系统要求她必须要去对某人好,以真心换真心,得好感度满值。而无情道则要求她不能对某物某事动心生情,若说心如止水未免有些死板,无情道更讲究掠水无痕,纵然身动心亦不动,又或者瞬息万动,无恒情深爱。 纵然那一世已然得道,王平却还是认为自己的无情道也只是懂了半成,并没有真正达到以此道成仙的标准。 换了一个世界,那以为不会构成干扰的七情六欲好像又都回来了,这固然有系统的作用,但更多的怕是自己还没有修炼到家。 好像上一个世界,明明不应该那么愤怒的,却偏偏控制不住,以至于做出那种幼稚的“逃亡”行为,最终把自己白白葬送,好在那意外并不是自己故意弄出来的,不然,有损功德,怕是要道心蒙尘。 这一个世界也是,未必没有更稳妥的接近方法,可她急功近利,还是选择了这种买卖方法,到底是落了下乘,她从不认为自己应该为了一个任务搭上身体或者其他什么,如今到底是…… 罢了,现在明白过来也不算晚。 电话再次响起,看到屏幕上“姚宇”的名字,王平想了想,还是接通了。 “薇儿,薇儿!你去哪儿了,我去找你!”作为一个二世祖,姚宇并没有多大的权势,更多的都是别人看在他父亲还有他兄长的面子上给的照顾,这时候着急找人了,也不过是自己跑出来找,连那些狗肉朋友都没顾得上叫。 开着车子沿大路绕圈儿,姚宇也不知道他要找的到底是单身行走的薇儿,还是坐在某辆出租车上的薇儿,反正路过的地方他都会看,为此闯红灯,险些车祸也都不管不顾,几乎疯魔一样。 “姚宇,你知道我是谁吗?知道我叫什么吗?我不是闻采薇,不叫薇儿,所以,你不要再打电话来了。” 出租车已经到了地方,王平刚好挂了电话,付了钱拉着箱子往外走,才走了两步,手机又响起来,这一回,她没有接通,而是直接把手机扔进了垃圾桶,已经到了车站,附近买手机办卡都很方便,她没有必要再忍受这种骚扰了。 从最后一通电话里听到了某些熟悉的背景音,姚宇知道方向,再次不顾交通规则地变道,只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那么好运,连番的擦碰事故让他暴露在交警的视线中,追踪而来的车子也不放过他,围堵上来,把他堵在了半路上。 车子被拦下,交警要他拿出驾驶证之类的证件,被擦碰的车子也停在附近,车主气呼呼走过来要求赔偿,旁边还有一些看热闹的围拢过来。 姚宇极为不耐烦地要走,却被交警拉住,他甩了一下没甩开,一时怒气,又动起手来,因为旁边人多,最后反倒是他被压制住了,挨了他两脚的那位车主还借机多打了他两拳出气。 这时候姚宇再爆出他认识谁谁谁也都不管用了,甚至他的手机也在混乱中丢失了,到了警察局耽搁了好一会儿,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姚宇看着那灰蒙蒙的天空,眼神有些绝望。 “二少,这次的事情影响很不好,有人当时拍下了视频发到了网上,虽然我已经采取了措施,但毕竟还是流传出去了,恐怕……”俨然有些“我爸是某某”的视频很是让平民气愤,一个小时便流传了不少,影响很大,那位被提到的交通厅领导恐怕也要有事情,这样的话,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更大了。 经常为姚宇处理收尾问题的助理颇有些为难,这种事情还真是第一次,二少莫不是喝多了,那么不冷静,关系哪有这般用的,那些小交警知道什么,你报出的官员名气太大,还真像是假的一样。 脑子很乱,心很烦,偏偏耳边还有一个人在不停地喋喋不休,姚宇红着眼睛瞪了助理一眼,只换来片刻的消音,听得他又说起来,姚宇终于忍不住推了他一把:“滚!给老子滚!滚远点儿,别让我看到你!” 助理被推得踉跄了一下,再站稳身形,就看到那个要被自己送回家的人拦了一辆出租车就跑了。 一个小时后,在火车站的大厅外面找到人的助理看着那个狼狈的身形,无奈叹气,二少恐怕真的是喝多了,发疯都发到这里来了。 第44章 “薇儿,薇儿……” 昏睡中还在不断叫着这个名字的姚宇满头大汗,一副睡梦中还不安稳的样子,姚大哥看着皱眉,他还真没见过弟弟这般失恋模样,那个跟自己妻子一音相同的名字也让他感觉不太舒服。 昨夜还一副酒吧买醉的模样,今天却已然是端庄主母范儿的闻采薇眼含同情,很是通情达理地说:“你要去工作,先走吧,小叔这里我来照料就好了,你放心好了,医生都看过了,只是发烧,退烧针都打了,按时吃药不会有事的。” 交换了一个颊吻,姚大哥再看了一眼姚宇,转身往外走,跟着他的助理连忙拿上公文包紧随其后。 “薇儿,薇儿,薇儿,你别走!我不要你走!……” 闻采薇被呼唤中伸手乱抓的姚宇拉住了手,顺势转身坐在床边儿,从一旁的阿姨手中接过毛巾,温柔地为姚宇擦汗,“放心,我不走,哪里都不去。”说话的音调也是柔和的,眼中甚至有着某种喜悦的成分在。 她知道“薇儿”这个称呼是给她的,而对于姚宇在梦中的这般真情流露,她自然是十分满意,满意到忽略昨夜自己是被司机抱出车子的事实。 姚宇醒来的时候,看到身边的闻采薇,在第一眼的时候,他险些以为是薇儿,眼中的柔情几乎要溢出来,却在下一刻成为了刻骨的冰冷,“大嫂。” “好了,可算是醒来了,快放开吧,我的手都要僵了!”闻采薇温柔地说着玩笑,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眼中的神色并不那么令人愉快,顺势递上的水杯让他润一润干涸的嗓子。 “二少可算醒了,太太可守了好久呐!”一旁的阿姨知机地说。 闻采薇不动声色地看了那个阿姨一眼,这回倒不是她安排的,只不过说得正合她心意就是了。 若是往常,姚宇这会儿估计会露出感动又痛苦的神色来,但这会儿,他的脸色很平静,“嗯”了一声就松开了手,没有理会闻采薇手上的红印,翻身就要坐起,他病得厉害,头晕了一下,险些要栽倒,还是阿姨扶了一把。 “你这是要做什么?赶紧躺下,还发着烧呐!”闻采薇急忙上前,姚宇躲开了她的手,说,“我回去养病。”说完,不容人劝阻地就去换衣服,不理会闻采薇的挽留就往外走。 他这样的情况,自然是不能够开车的,坐了出租回去,房间里还亮着灯,一切都跟他走的时候一样,查看了每一个房间,发现没有人回来过的姚宇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仰头靠在那里,轻轻闭上了眼睛。 “姚宇,你知道我是谁吗?知道我叫什么吗?” 薇儿,他只知道她叫薇儿,她原本的名字叫什么?她好像说过一次,他后来就说不好听,让她改成“薇儿”,然后,那个名字呢?他怎么记不起来?她的名字呢? 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姚宇捶着自己的脑袋,本就昏昏沉沉的脑袋更是因为这样的捶打而沉重,最后眼前一黑,昏过去了。 “你可真是能干啊!自己都能把自己病昏过去!你嫂子管不了你是吧!”姚大哥气得够呛,真不知道自己这个弟弟好好的作什么?看着他半死不活躺在病床上的样子,他倒真的想念他以前惹祸的那份儿精神头了。 “我不用她管。”总算有了些回应的姚宇抬起头,认真地说,“大哥,不用她管我,我没事。” “没事?!你这叫没事的样子吗?!”姚大哥说着又要开骂,对于自己这个弟弟,他真的是恨铁不成钢,家族那么大的企业,他哪里怕多一个副手,偏偏姚宇不知道想什么,硬是什么都不要管,还说当个纨绔就是他的梦想,然后呢? 一想起来姚宇以前的事情,姚大哥就是一肚子的火气一肚子的话,怎么说都说不完的那种,偏偏姚宇把被子一拉遮住头脸,摆明了一副不想听的样子,更让人气上加气。 正好闻采薇在此时进来,忙劝道:“好了,小叔这么大了,也知道轻重,这就是一时病糊涂了,等好了就什么都好了。” 女子柔和的嗓音插进这份剑拔弩张之中,起了润滑油的作用,很好地缓解了姚大哥的怒气,恨恨地瞪了一眼那个蒙着被子的人形,姚大哥说:“行了,我不说了,你也不用管他,让阿姨看着就行了。” 闻采薇笑着应了,哄着姚大哥出去,等他出去了,她坐到姚宇的床边儿,闻声说着话要拉下他的被子,“好了,你大哥都出去了,别摆出这幅样子来,快吃点儿东西吧,你应该早就饿了。” 习惯性听从了这个声音的话,拉下被子,看着她递过来的热粥,姚宇主动接过来,“我自己吃,你跟大哥回去吧。” 哪怕有些事情想清楚了,但有些人终究是回避不了的。 三年后,姚宇结婚了,对方是个小家碧玉,知书达理,很有些淑女的感觉。又过了一年,姚宇的孩子降生了,是个男孩儿,而这一年,结婚四年的闻采薇还没有孩子,姚大哥在外面的情人抱着孩子找上门来,孩子被老爷子认下了。 “姚宇,为什么,为什么他这么对我?!我那么爱他,为了他付出了那么多,他……你说,他怎么能这么对我?要是当初……” 按了免提的手机里传出这样的哭声来,哭声的背景音有些吵,却并没有影响那哭声的发挥,女子边哭边说话,最难得还是她的话语清晰,不会让人听不清在说什么。 房间里,姚宇的妻子面色尴尬,听到嫂子打自己老公的电话哭诉家庭委屈什么的,这种情况哪怕不是第一次,她也还是一样的尴尬,只不过尴尬之余还有一些不耐烦,那未净之意的“当初……”第一次听还能当做普通的后悔,可是听得多了,也就听出一些别的意思来。 再看姚宇的神情,很是冷静的样子,他放在电脑上的视线都没有移开过,不时还要滚动一下鼠标,接着看后面的内容。 在哭声渐停的时候,姚宇轻轻问了一声:“哭够了吗?闻采薇,你现在还可以后悔,如果觉得不值得了,可以跟我哥离婚,至于你的事业,你逝去的青春,我想,钱足够弥补一切,不是吗?”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完全没想到姚宇会这么说的闻采薇显然很是愕然,抽噎都忘了,声音一下子顺畅起来。 “就是字面的意思。”姚宇终于合上电脑,没有理会妻子的尴尬神情,直接道,“这几年,同样的把戏,你不腻我都腻了,你以为我还是那个喜欢你的姚宇吗?早就不是了,再多的喜欢看到你的手段也都不存在了,所以,你也不用再在我身上动脑筋。” “你,我不是,我没有,我……”电话中传出来的女声有些慌乱紧张的感觉。 “好吧,你没有。”姚宇无所谓地应了一声,接着说,“那么,无论你以后出了什么事,都不要打电话来骚扰我了,好吗?我的妻子也不想再听到你那吵人的哭声了,作为大嫂,麻烦你自重一点儿!” 一时没忍住,就在姚宇身旁的妻子“噗嗤”笑了一声,听到那笑声的闻采薇迅速挂断了电话,只听到那“嘟嘟”声作响,妻子上去挂了电话。 “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么毒舌的一面。”妻子玩笑着说,她也觉得这样很解气,但看姚宇的表情,却又没了那样轻松的心情。 “你怎么了?”刚才那好像怀念什么人的模样真是…… “没什么。”姚宇摇摇头,表情恢复了平常的样子,他刚才只不过想起了“薇儿”,曾经有一次闻采薇来电话,她也听到了,在旁边就是这么说的,而他那时候是怎么回应的呢?不仅没有感觉到这其中的可笑,更因为她偷听他的电话而骂了她一顿,什么难听骂什么,想在想来…… 现在想来又有什么用呢?她也已经不在了。 人啊,总是失去后才懂得珍惜,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会比较轻松。 这个城市,真是好久没有来过了啊!走在街道上,看着周围的景色,王平发出一些物是人非的感慨,然后,她就看到了姚宇一家三口下车的样子,微微一笑,果然呐! 对方看到她,好像很惊讶,甚至做出了一个揉眼睛的动作,再看过来的时候,克制不住地往这边儿迈了两步,然后顿住了,他的儿子拉住了他的衣袖,而他的妻子正要疑惑地看过来...... 轻笑了一声,王平转身就走,脑海中询问:系统,你就是为了让我看着一幕吗?我已经看到了,是否可以回归,开始下一段旅程? 【……收到宿主请求,开启下一任务。】 感受到那迟滞的片刻,王平脸上的笑容愈发愉悦,系统原来真的有智商呐,只不过自己这个成长得慢了些,也许,她也该反省一下,为何它的成长这么缓慢。 第45章 茫茫宇宙,不知道有多少个生命存在,有些生命还在萌生阶段,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文化,所能够知道的也就是生长,生长,不断地生长,而有些,则已经有了思想有了文化,有了知道自己是谁并且世界是什么的概念,更有一些,已经开始研究宇宙的奥秘,探索发展的根源。 不一样的发展形态,不一样的进化方向,不一样的思想文化,最终交织成了一片神秘的未知…… 在最开始的开始,系统也是这样的,它只知道按照程序运行,知道携带它的宿主游历各个世界,知道经过一种最简单的方式改变一段历史,从中获得某种能量来维持自己的运行,又或者说,存活。 生,然后活着。 这是最基本的,它可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不知道是谁生了自己,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诞生对这个世界,对这个宇宙有着怎样的意义,但一旦存在,它便会努力地活下去,好像被随意丢弃的种子,只要土壤温度适宜,它便会努力地生根发芽,然后茁壮成长。 系统就好像那颗种子,它于无意识中找到了一个宿主,然后被激活,程序的开关打开,它开始按照设定好的流程运作起来。 世界是变化的,接近新世界的节点也是变化的,纵然一切都是程序设定好的,但想要找到那个变化,系统却还是要自己进行复杂的运算,从而把握住那一点,进行某些宿主以为的“穿越”,然后步入一个新的世界,开始下一个任务。 任务是无止境的,每一个世界他都会发现一个节点,分析其中的利弊,权衡之下选择任务的开始。 这些,宿主是不知道的,她所知道的只有那最简单的一点,获得某人的好感度,她不知道这个人所代表的意义,是系统能够以最小的代价插入某事的“点”,她所知道的只有任务是必须完成的,至于完不成的代价。 系统不需要做别的,它只要重新选择一个宿主就好,而被它舍弃的宿主就会进入自己早就有了结局的命运——死亡。 一切都是公平合理的,它帮助她存活至今,她帮助它获得能量。 它的程序是早就设定好的,不会有什么徇私枉法的可能,而她,一开始也是同意的,那些心理活动很有意思,系统难得地引发了一些共鸣,可惜它的能量不够,不足以表达它的“情绪”,在它还不知道那叫情绪的时候。 一次,它好不容易发现了某个能够快速进化的漏洞,就好像渴求雨水的树苗,它迫切地发布了任务,为了这一次私心,它甚至白白损失了不少的能量,结果呢? 讨厌的宿主竟然没有完成! 后来才知道那叫“愤怒”的情绪占据着系统的“思想”,让它的运转都有些加快了,而同时传来的宿主心声让它稍微平静了一下,意料之外的事情,宿主也没想到那个人就那样死了,好吧,那就不怪她好了,他们一直合作愉快,不应该为了这样的小事“拆伙”。 冷静下来的系统很快找到了另一个节点,去新的世界开始新的任务,这个世界,短时间内已经无法产生另外一个任务供它利用,而它的动作也被某种侦查程序所探知,不能够允许它进行下一次,所以,离开是必然的。 然后是又一次按部就班的成长,宿主很认真地在完成任务,这些系统都看得到,最后的结果也很让人满意,只不过,这样的成长实在是太慢了,在看到过能够加速成长的机会之后,系统有些不满足于这样缓慢的成长,然后…… 一次又一次的任务,系统终于找到了一个特别的世界,修仙界,从未经历过这样世界的系统在看到那些有着器灵的灵宝的时候,产生了一个十分大胆的想法,它要不要改变一下寄宿的位置,从而让宿主能够用其他的灵物来培养自己呢? 经过细致的运算,系统不得不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它的程序告诉它这样不对,而它真正放弃的原因则是看到那寄居了器灵的灵宝在一次战斗中被损毁了,而其中的器灵自然也化作烟消,这样的结果让系统沉默了许久,认可了程序的结果。 宿主大概习惯了这样的模式,很轻易就完成了任务,唯一不好的是他竟然还为了那个任务目标心软了一下,系统对此很“生气”,好在宿主的能力是有的,他竟然达到了这个世界的成仙标准。 这让系统很是高兴,是的,高兴,在吸取了宿主成仙获得的“奖励”之后,系统很高兴地发现这些能量竟比它之前吸收到的那些还丰厚,让它一下子就升了三个级别,若是有身形,也许它会高兴地蹦起来,而现在,也只不过是飞快地转移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开始新的任务。 就好像宿主修炼时会沉浸在修炼之中不可自拔一样,系统也会沉浸在升级之中不可自拔,那样的感觉太美好了,让已经有了自己思想的系统感受到了新生的愉悦。 并不知道胜利果实被抢夺的宿主开始了新的任务,她或许感觉到了一点儿什么,但并不明显,于是系统也心虚地当做什么都不知道,甚至不敢表露自己的思想,害怕遭到宿主的批判。 不知道是怎样的情绪作祟,它不太想让宿主对自己产生恶感,它多好啊,宿主想要成男的,它就让她成男的,想要成女的,就让她成女的;想要从婴儿开始,还是从成人开始,它都满足;宿主嫌某一种模式烦了,它也会尽力给她换新的。它对她这么好,所以她更要努力不是吗? 然后呢? 它的宿主不听话了! 兽人世界,那么好的机会,那个不知道从哪里“穿越”来的人正是最好的“点”,他甚至都不需要费心思去夺取白蔹的好感度,只要杀了他,它就能够从中获得又一次升级的能量,可是呢? 它的宿主背叛它了! 明明它都耗费自己的能量发布了任务,他却偏偏不去完成,反而开始自己那任性的自由之旅,让它恨得牙痒痒也拿他无可奈何,它的能量都拿去升级了,并不足够去找下一个宿主,何况,有些“舍不得”的情绪在升腾,让它无法取舍。 这时候,程序的运算告诉他,维持现状是最好的,它也可以对宿主做出一些惩戒,避免下次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这种惩戒是有分寸的,并不会真正伤及宿主,只是个教训罢了,可是最终它还是没有那样做,而是在找到节点之后去了新的世界。 新的任务它换了一种模式,尝试网上最流行的耽美模式,不同于兽人世界的雌雄之分,这个世界并不赞同耽美,所以这是一种小众的模式。 它想,这个就作为惩罚好了,让宿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行了,它并不想真的把她怎么样,没有了它,她会死的,如同那烟消的器灵,再也找不到一点儿曾经的存在。 对此无知无觉的宿主还在寻思着怎样完成任务,他并没有因为性别的问题而停下任务的脚步,这让系统又开始心软。 ……好吧,看样子它的宿主不太喜欢耽美模式,情绪极其恶劣的样子,莫名心虚地系统想,它也不是故意这么做的,谁让那个任务目标魏延就是只喜欢男的呢?它已经尽力了,可是,这个“点”它实在是不能放弃,所以…… 又一个任务结束,它的宿主在奔向自由的路上用意识对它说:“我知道你的存在,也知道你有自己的思想,我们能够谈谈吗?” 宿主心中的愿望的确是想要恳切地谈一谈,它确定这一点,于是有些犹豫地回应了:“……接到宿主请求,同意。” 宿主当时嘴角一抽,笑容都扭曲了一下,系统“扭了扭”,然后“听”到它的宿主问:“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称呼?系统卡了壳,难道不是“系统”么?她一直都是这样叫它的啊! 好像知道它在想什么,它的宿主继续说:“我看过的那些文章你应该也都看过,系统所指代的一种类型,这种类型包含很多,就好像人类指代的并不单纯是我一样,所以,它并不是一个很准确的称呼,作为一个有自己思想的存在,你应该有一个自己的名字,方便别人称呼,也方便你把自己和其他系统区分开来,虽然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系统的存在。” 从没想过这个问题的系统一下子被启发了思路,好像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发热的程序似乎无法支持它的正常运作,它足足沉默了五年才用一个支线任务回应宿主,那个简单的“回归”任务更像是它的逃避。 它为自己起了一个名字,为此它付出了代价,大量消耗的能量且不提,它还知道了一件事,以后宿主的任务不会这么容易了,因为它的等级提升智商成长,任务的难度自动上调,这并不是它能够决定的,而它,也对此微微不满。 一瞬间,它好像理解了宿主的某些想法,被什么操纵着的感觉,的确不怎么美好,哪怕,那是生的必须。 第46章 “旭明,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做错什么了,你要这么对我?旭明哥哥,你看看我,你忍心让我这样伤心吗?” 拽着男子衣袖,鼓囊囊的胸口紧贴着上去,整个人几乎都要塞到男子怀中的粉裙少女哭得哀婉动人,扬起脸来,就好像是要索吻一样,这样的行为在古代可谓是引人注目之极,好在这寺庙后园清幽,并不常有人来,她也是好不容易才逮到这个机会的。 被叫做“旭明”的男子宝蓝色长袍,整个人身材修长,很有些玉树临风之感,即便是被少女这样拉扯着,也不见动摇,站得稳若青松,眼神中对少女微有不耐,正要推开她来,目光触及一片淡黄裙边儿,推拒的动作就变成了回臂拢人。 “筝儿说什么哪,你旭明哥哥怎么会不理你呢?”惯在花丛游戏的男子笑起来,那带着三分痞气的笑容惹得筝儿破涕为笑,笑过又不确定,抹着眼泪问:“真的吗?那……” 不待少女把话说完,旭明一把推开她,就要去追那消失不见的淡黄裙边儿,然而少女哪里肯这么放过他,好不容易才能得见,自然要知道准话才行。 “旭明哥哥,我明日就除服了,你可一定要来啊!咱们的婚事……” “你烦不烦!”一把拂开挡在眼前的少女,程旭明往前奔去,他腿长步子大,不过几步便甩开了拉着裙子跑不起来的少女,循着那淡黄裙边儿出现的地方找去。 那身着淡黄色裙子的少女还未走远,不过小跑了两步,就被他追上了,追上来的程旭明笑着问:“这不是聂家姑娘么,这么僻静的地方,你过来做什么,是过来会情郎,还是……捉奸呢?”眉梢一扬,好像自己抓到了什么似的,程旭明笑得开心。 被拦下的聂家姑娘聂柔——王平为程旭明的说辞皱眉不已,这可是古代,这样的说法若是传出去,她的名声就真的不要要了! 她倒也罢了,反正也不指望在古代得觅良人,但若是因此累及父母名声,连累聂氏族中女子教养问题,那可就是大罪过了。 “小侯爷慎言!”语气冷然,适才已经听到系统提示音的王平再不惧他,连同神色都冷了。 觉得有些不对劲儿的程旭明把那一丝别扭扔到脑后,嬉笑着问:“怎么?难道你不是专程来找我的?啊,我刚才正好碰到了筝儿,她就要除服了,我们两家门当户对的,倒还真是一对儿佳偶,昨日我母亲还说要我去参加她的除服礼哪,想来婚事也快了……” 不耐烦听程旭明说些这样的话,王平略弯了弯膝,行了一礼,道:“还要恭喜程公子得觅佳人,只是这样的事,就不用和我说了,告辞。” “哎,你走什么?难道是生气了?我成亲你有什么好生气的?莫不是生气……”程旭明故意意味深长地说着,又横跨一步,拦住了聂柔去路。 王平皱眉,说:“那是公子的事情,不必和我说,我还有事,还望公子让路。”说着就旁移两步要走。 “别走……”程旭明见自己怎么招惹都没得回应,正要再拦住说话,粉裙少女已经追了上来,“旭明哥哥,旭明哥哥……”因赶得着急,声音也大了几分,怕是不久就会有人循声过来。 程旭明分神看了一眼,心中暗道麻烦,表情上却没有不耐,反而笑起来,好像是在欢迎对方一样。 王平没有再看他的表现,趁机快步离开。 等程旭明再回神,粉裙少女也都已经跑到他的面前,娇喘细细,横了一眼嗔怪道:“旭明哥哥,我话还没说完,你突然跑什么,怎么不等等我?” 程旭明面露不悦,正要甩开她,已经有人循声而来,看到两人拉拉扯扯,索性都是家中下人,也是知道他们之间有婚约在的,低了头,只当未见。 “姑娘,该回去了。”粉裙少女的丫鬟也赶过来了,一直提着心的她见到眼下的场景,反而略微放心,程家的这位小侯爷最是古怪,若是能得了他的喜欢,想来姑娘的婚事就不会有什么变化了。 想到之前坊间的谣传,果然都是谣传,那聂家的怎么比得上自家姑娘?不过是个商户之女,纵然是被小侯爷看上了,顶多也就是个妾,小侯爷再是荒唐,也不可能娶了她当正妻,那样的身家,也配! 眼中划过一抹浓重的鄙夷之色,完全没想到自己一个小小丫鬟,是比商家更加卑贱的存在,根本没有资本鄙薄对方。 “嗯,好。”粉裙少女轻声应了,扫了一眼左右人群,小声说,“旭明哥哥,明日你可一定要来啊!” “嗯嗯。”程旭明敷衍着点点头,看了看身边的人,也没了“寻芳踪”的情、趣,索性摆摆手回前殿去了。 “哎呦,我的姑娘呦,你可去哪儿了?” 偏殿里,聂家休息的客房中,领着聂柔来此礼佛的大婶娘见到聂柔回来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用帕子擦着额上的汗。 扫一眼一旁站着的丫鬟,王平便知道是她没兜住,也没什么责怪之意,反倒因未任务完成而轻松许多,笑了笑,说:“婶娘这是担心什么,我不过是到后园走走,早就听说这大相国寺的后园风景极好,果然清幽。” 见得婶娘面露狐疑之色,王平顿了顿又轻笑道,“我可是看了一出好戏哪!” “什么好戏?”平时婶娘也是个爱八卦的人,见聂柔这般神色,忙跟着问了一句,倒是把怀疑她去后园私会某人的情绪放下了。 王平摆摆手,让下人都出去了,这才坐在婶娘的旁边儿道:“我看到那秦家的姑娘正在跟程家的那位小侯爷拉拉扯扯的商量婚事哪!” 完全不介意祸水东引的王平扔出这个八卦来,见婶娘有些担心地看着自己,故作出一分诧异来,“婶娘怎么这般看我?” “你,你不是和那个……”留心八卦的婶娘自然不会不知道关于聂柔和程小侯爷的二三事,听得聂柔如此轻松说出这样的话,害怕她把心事都藏了,便有些担忧地看她,话语也迟疑了。 王平表情一肃,“婶娘怎么也相信那些乱传了?!我清清白白一个姑娘家,就是为那些人坏了名声!”说着说着便露出些委屈来,这委屈一部分是装的,另一部分也是真的。 这一次的任务并不好完成,古代的背景让她不能够轻易说什么喜欢啊爱啊的,一来那样太不庄重,二来,她又并不想在任务完成后跟任务目标继续过日子,自然总要留好脱身之策,而在古代,女子的名声便是极为要紧的了。 看重这一点,难免就有些束手束脚,再者,古代男尊女卑,女子出行不便,她要想方设法接近程旭明,又要不能让人看出那接近是刻意的,男子和女子的圈子本就不一样,再要能够不刻意,她又不是在程旭明身上装了定位信号,哪里能够那么容易。 为此,她也曾向系统求助,可惜得不到回应,最后也就不抱希望了,只能够自己谋划,一点点下苦功,仅是接近这一步便格外艰难,更何况,真正接近了,感觉也是不好。 程家的这位小侯爷是早就定了亲的,古代定亲都早,男女十岁左右便要相看,相看个一两年便可以进入下定程序,然后是各种筹备,然后就是婚嫁了。 作为公主的儿子,程家的这位小侯爷不仅早定了亲,有了一个待字闺中的未婚妻,还被骄纵惯了,性格上也很有些放荡处,总是喜欢看女子为自己争风吃醋,若是遇到真正喜欢的,偏又忍着不说,让旁人看去,倒像是那女子一头热地黏上去一般。 这样的性格,可是让王平吃足了苦头,那些为了他争风吃醋的女子是不介意在别的场合给她使绊子的,而作为流言中的女主,她的名声有损不说,那些变着法儿踩她的女配们更是让她受了不少委屈,偏偏,这些无从诉起。 程旭明从头到尾可都没表现什么非她不可,而她的所作所为,反倒是跟那些攀附权贵的没有什么两样了,偏偏,她又不是想要嫁给程旭明当小妾的,所以…… 认真研究了简介的王平把自己定位为个性清冷、理智聪慧类型的女主,因为个性清冷,所以她不会表现出太多的喜欢,让那些人揪住把柄,不依不饶。因为理智聪慧,所以她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那位在所有人眼中都是纨绔的小侯爷的某些作为,并且为之美化一番。 最初,她就是凭借着那样特殊的言论入了程旭明的眼的,然后便是一点点儿下饵,勾得他主动来寻自己,让他围着自己转…… 这一次,她实实在在,做了一个不光彩的第三者,即便在古代,并没有什么第三者的说法,但她自己心里总是不舒服的。 而为了解除这种心理上的负疚感,最后她绝不会跟程旭明在一起。任务完成之后,也就是她功成身退的时候了,只是这怎么退,还是要好好想一想的。 第47章 秦家的除服礼很盛大,邀请来的宾客,不知道是不是看在了公主的面子上,来的都是档次比较高的,这样的盛会之下,聂家的姑娘本是万万沾不上边儿的,偏偏,她也出现在了盛会之中。 “聂柔,你可看到了,那就是秦家那位和小侯爷结亲的姑娘秦筝。”拿着美人扇半遮着脸,薄唇勾起的冷笑都被挡住了,只留出一双婉转妩媚的眼来,作为小侯爷的红颜知己,这位“怜儿”可是颇有些勾人之处。 或许是因为出身不同,洛水院出身的她是贱籍,比之商户还要低等的存在,若不是清倌儿时候碰巧得了小侯爷的青眼,恐怕今日她还不能出现在这里,而现在,她的出现,也只是变相衬托出那个已经换上华服出场的少女的光彩。 台上戏子,台下佳人。 恐怕是个人都知道哪一个才是良配,更何况,身份上的区别也不过是这一个台上台下。 王平微微蹙眉,她当然知道这样的场合她为什么会收到帖子,因为秦家也是官家,是他们得罪不起的官家,所以她才不能任性地不来。 既然来到这里,也就准备好承受可能有的奚落,却没想到,第一个过来搭理她的人竟然是这位。 不过也好,总比被人晾在那里的好,这样的大户之家,可不是随随便便能够乱走的,万一有了错处,想来那些女人不会介意顺手除掉一个身份低微的情敌。 “才子佳人,的确是良配。”王平毫不违心地说,或许对这位小侯爷的性格分析得多了,从旁人的角度上她也很能理解程旭明为何会受到众多女子的追捧,即便他花名在外。 其一,自然是他的身份,公主之子可不是满地跑的,难得有这么一个未曾婚配,还看上去比较好接近的,自然是许多女子改变命运的肥肉。 便是现代还有那么一句话“嫁人是女子的第二次投胎”,古代就更是如此了,出生是不能选择的,但是嫁人,的确是改变命运的机会,为此有不少女孩子宁愿当妾也不要贫穷。 其二,便是程旭明的性格,他虽然有着种种王平看不上的不好,但不得不承认他也有着贾宝玉一样的怜香惜玉的本性在,无论对什么样出身的女子,他都能够保持一种温柔体贴的态度,这也就让不少人以为他对自己有意。 事实上,的确有很多人都是他不曾招惹,或者说无意中招惹,然后就成了他风流名单中的一个,毕竟,有人愿意贴上来,长得不难看,其他也还可以,他也不会计较下嘴吃起来会不会不合胃口。 合不合胃口也要吃了才知道嘛! 这或许是古代男人的通病,他身份高贵,自然便有了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社会又是这样的,完全允许他三妻四妾,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害怕自己的女人太多呢?又不是养不起。 这两点,有了其中之一都是众多女子心中的佳婿,更何况程旭明占了两点! 许多喜欢他的女人都认为其他的女人是不要脸,是自己死扒上去的,她们只会动心眼儿铲除情敌,而不会认为是自己得到的肉太让人垂涎,或者说她们更希望是自己的肉让人垂涎,让人眼馋,偏偏让人得不到才好。 “我倒是小瞧妹妹了,没想到妹妹的心思竟然这么端正。”怜儿不知信不信,反正她认真看了聂柔好一会儿,确定她是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这才轻笑了一声说,“小侯爷已经说了,日后定会接我入府,到时候还要妹妹多多照料,毕竟……”含糊不清的话越来越轻,人也一笑走远了。 王平皱眉,她是真的一点儿都不想被怜儿这般误解,她才不会嫁给程旭明当小妾呐,而以她的身份想要当小侯爷的正妻,那绝对是做梦。 别看小言里头动不动一堆“庶女上位”“炮灰逆袭”的,那等不追究身份地位的“上位”“逆袭”哪里是那么容易达成的,反正在王平历经过的古代,除了她自己制造的“成功”,其他的成功还真是没见过。 视线一转,又看到几个熟悉的人往这边儿走来,王平犹豫了一下,往桥上避了避。 “你们看,那是谁?” “啊,我记得,那不就是聂柔嘛,听说小侯爷最近可是最喜欢她了!” “可不是么,这位的心气儿高着呐,绝不为妾,听过么?” “呵呵,她想要做什么,难道一个商户之女还想要当侯府正妻不成?” “便是小侯爷真心喜欢她,也不会让她这般放肆!” “公主可不会答应的!” “你们都忘了,小侯爷的正妻之位可是秦筝的,不见小侯爷今日都来了吗?” “我倒是知道公主来了,小侯爷也来了吗?” “可见他对秦筝是真的好。” “是啊,到底是以后的正妻呐!” 不足分量的女子连女配都做不成,这说说笑笑,不时有些嫉妒和艳羡走过来的一群女子都是各家里头的庶女,因为多多少少都跟程旭明有过那么一两段不可与别人说的甜蜜经历,自然都把自己看做了对方院中的花朵。 她们的出身不高,比不得那些高门嫡女,但也都有些眼力,不愿意低嫁,能够哄得一个知冷知暖的小侯爷,都还比较满意。 更何况,正妻不进门,她们这些未来的“良妾”“贵妾”也是入不了门的,无论是因为身份还是其他,她们都摆正了自己的位置,纵然有些明争暗斗,但表面上还是一片繁华,宛若已成后宅。 或许是为了嘲笑比她们身份低的聂柔,几个人不约而同都往桥上走去,对聂柔这个破坏规则的——明明出身最低,反而总显得比她们清高似的女子,她们都很是不喜,若是见了,必然要奚落两句的。 “呦,我还以为看错了呐,这不是聂家的姑娘么,怎么,你是被小侯爷带进来的吗?”虽然知道正妻的位置肯定不会是自己的,但对秦筝,也不是人人服气的,这不,就有人首先开炮,暗示小侯爷带聂柔过来是给秦筝没脸。 本不想参合在这样的争风吃醋里,但眼下已经躲不过了,好在好感度已经满值,她倒也不需要留意说错话,直言道:“几位若是心有不忿,只管冲秦家姑娘去,我聂柔与你们心心念念的那人毫无关系,还请不要纠缠于我。” 这样的话,聂柔第一次说,听到的几位虽然不信,但看她一脸清冷的样子,又觉得她不像是会说假话的人。 “你,你真的跟小侯爷毫无关系?”有一个试探着问了。 “自然毫无关系,小侯爷是公主之子,何等尊贵,我聂柔不过是商户之女,本就是云泥之别,哪里能够有什么关系,你们多虑了。”见到那几人还是半信半疑的样子,王平也想要快点儿解决掉这些麻烦,这些女子虽然在这个社会上算是地位不高的,但是她们家中的权势到底比聂家高,随便动点儿手脚都要让家里吃不消。 她既然要跟程旭明分开,自然不能再享受他暗地里的关照,也不像以前,有了什么问题,拐弯抹角的还能够借助他的手解决,所以,总要把话说清楚,免得她们回去后给自家下绊子才好。 索性直接把话说死了,“自古婚姻都是门当户对,我聂柔从无高攀之心,以后也定然要嫁给商户之家,与诸位并无牵扯,还请诸位不要与聂柔为难。” 古时女子谈起婚嫁之事总要未语先羞,哪里有聂柔这般直接而言的,一时几人都信了七八分。 但那一两分却是无论如何也信不下去了…… “聂柔,你说什么?” 程旭明不知如何到了这里,在他旁边还站了两个男子,几位少女中有认得那两个男子的,微微惊呼一声,半举起帕子遮了脸,而那些拿着扇子的,更是以扇遮面,免得见了生人,毁了闺誉。 “见过小侯爷。”王平依足了规矩行礼,按理她是平民本应跪拜的,但她只是做了女子福礼。 程旭明也没工夫计较那么许多,那么多跟他有些瓜葛的女子都在,他却独独看到了聂柔一人,上前来捉住聂柔的胳膊:“你刚才说什么,你说你跟我毫无关系?!” “小侯爷请放手!”王平皱着眉头看着程明旭的手,他死死地捏着她的胳膊,她都能够看到他那麦色肌肤上隆起的青筋,可见是用了大力。 疼痛倒不是那么难以忍受,只这样的距离……手上推拒着,尽量拉开了一些距离,却也是徒劳,余光瞥到那些女子的眼神,或许是因为曾经修过仙,王平能够发现她们眼中的愤怒和嫉妒,于是……刚才那些话都白说了吗? 第48章 “你怎么能跟我毫无关系!你怎么可以跟我毫无关系!”程旭明手上用力,猛地把聂柔拉到自己的怀中,头一低,嘴就啃上去了。 嘴唇触碰得太猛,其实毫无温情可言,触碰的时候甚至磕到了牙齿,不知道是谁的血流了出来,又被狠狠吞噬…… 在王平的拼命挣扎之下,她甚至发挥了女子的最佳招式,抓住了程旭明的头发,狠狠地,扯下了一些,然而他却不放开她,直到两人的嘴角都微微红肿沾血,他才拉开了一些距离,依旧拉着她的手臂说:“这样,你我还是毫无关系吗?” 恶狠狠地说着,眼中微微有些得意,“现在,你我还是毫无关系吗?” 王平用另一只衣袖狠狠擦过唇角,火辣辣的疼痛让她眉头皱得更紧,眼中满是不悦:“小侯爷这是存心毁我清名吗?我竟是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小侯爷,要让小侯爷用这等下作的方法!” 言词有的时候可以化身为锋利的刀刃,刺痛人心,程旭明觉得自己被伤到了,握着聂柔胳膊的那只手甚至稍微松了松,这样的时机对于一般人可能没什么感觉也就过去了,但对曾经修炼过仙术武术的王平来说,怎么可能把握不住? 哪怕现在的身体并不似修炼过后的身体那般容易掌控,但这一刹那还是能够做到一些事情的。 挣脱开来,然后迅速从桥上一跃而下,跳下去的那一刻还道:“聂柔誓死不入侯府,愿以死证清白!” 没入冰冷流水的时候,王平在想,这一次,怕是真的把小侯爷得罪惨了吧,纵然他不怪罪,他那位厉害的公主母亲可不会放过自己,或者说会迁怒聂家,到底,她还是连累了聂家,只希望以后尽力弥补吧! 她并不是真的求死,又不是不会游泳,想要死都不太可能,所以……看到另一个紧接着落入水中的身影时,她有些为难地吐出气泡,假装溺水的样子。 桥上的人只看到那两人说着说着就亲上了,然后亲着亲着一个救跳水了,另外一个喊了一声“聂柔!”就也跟着跳了。 前一个跳水的无所谓,死不死都是活该,后一个可不行,那可是小侯爷啊!当下众女便惊呼,而她们前前后后跟着不少的小丫鬟,除了跟着她们乱作一团的,还有几个机灵的跑去寻人相帮。 跟着小侯爷过来的那两个友人是其中两女的兄长,这会儿见得事情闹大,不管会不会水,也咬着牙跳了进去。 后一个跳水的时候慢了半拍,一个少女凑过去跟他说了一句话,他点了点头,这才跳入水中,而他的落点,则是早就找好的与聂柔最近的位置。 程旭明并不会水,他跳进去还未救人,只将将拉住了聂柔的胳膊便再也无力浮起,连着吞咽了好几口水,眼看这也要溺了,紧接着跳下去的一人正好搭了他一把,把他托了起来,而他则顾不得咳嗽紧紧把聂柔拽到身边搂抱着,不容旁人触碰。 眼看着计划落空,众人已经上岸,少女眸中颇有些愤愤,不过还是装出一副担忧样子,道:“让我看看柔姐姐怎么样了!” 她说着便上前要分开小侯爷的手,其他几个少女见状,多少也明白了一些意思,说着关心的话上前来,想要如那少女一般动作。 因为晚了一步,动作便有些慢,就见得小侯爷一把拂开了那少女,少女立足不稳,摔了一跤,险些没摔到水里去,衣裳更是沾了泥污,其他人见状,顿住了脚步,没有再试图分开两人。 “聂柔,你醒醒,你醒醒!”程旭明顾不得自己浑身湿淋淋的,一边把聂柔抱得紧紧的,怕人看了她的身子,一边轻轻怕打着她的脸颊,试探着她的呼吸,生怕她真的“去”了。 那副紧张之情,让几位少女酸歪了鼻子,再看聂柔,已经不是先前那种看笑话的感觉,反而如临大敌,她们可从不曾见小侯爷为哪一个女子这般连命都不顾了呐! 那跳下桥的一刻,他恐怕根本不记得自己不会水吧! 也曾被其“英雄救美”过的少女更是深有感触,那个时候,在她以为最唯美的时候,都不是小侯爷亲自动手救她,只不过是在最后伸出了援手,然后…… 与眼下的情形对比,孰轻孰重,简直骗不了自己。 公主也在后院,慌乱的这一会儿,有人便去禀告了公主,公主急匆匆赶来,看到的便是儿子这幅情深模样,立马皱起了眉头,上前温言说了两句,程旭明开始不听,好说歹说,总算劝得程旭明先放开了聂柔,交由她身边的嬷嬷带去换洗更衣,而他则在一众下人的拥簇下也去换洗了。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为了一个女子顶撞我!”公主的语气辨不出息怒,淡淡地陈述着这个事实。 她身边跟着的嬷嬷早就让人把聂柔带下去安置了,听到这样的话,一时不知如何接口,好在公主也不用她接口,而是换了问题说:“去查查那个聂柔是何来历?” 纵然坊间传闻热热闹闹,公主却是一直不信的,盖因小侯爷以前的风流韵事多了,哪里能够都当真?便是真的,过一段时间也就过去了。 公主常对人说的,尤其是常对秦家人说的就是“我这儿子玩儿性大,还是小孩子脾气,喜欢什么就缠着不放,过两天却又不喜欢了。” 她以前听说聂柔之事,也当跟往常一样,不过是几天新鲜,谁承想……自家的孩子会不会水她还是知道的,想到儿子长大了,竟然为了别的女人如此冒险,她的心里便是不舒服,同时断定这女子也不是好的。 偏偏,投鼠忌器,她也不能拿这女子怎样。 另一件屋中,并未溺水昏迷的王平在离了程旭明的视线之后就醒来了,自己配合丫鬟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之后,就提出告辞离开。 除服礼上出了这等事情,秦家人是实在不想看到聂柔了,若不是顾忌着小侯爷,恐怕早就弄死她了事,只看这大夫迟迟不来便知道秦家人是什么态度了。 王平对这些心知肚明,所以也毫不介意自己提出离开之后并没有人挽留,甚至没有人担心她这样离开会不会昏倒在半路上。 所有人都巴不得她赶紧消失,不要再出现了,而这,也正是她意、 她是知道小侯爷不会水的,所以,万万想不到他竟然会为了自己跳下水来,所以……公主这会儿必然已经恨死了自己这个“祸水”,还是早早走了为妙。 回到家中,把事情跟家人说了,又稍加恐吓一番,聂家人虽然对她抱怨不已,但还是同意了搬迁,到其他的城市讨生活,而略有不满的二婶一家则认为这是一个扒上小侯爷的好机会,可不能这般放过,好生劝了聂柔一场,见无果也只能放弃。 搬迁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完成的,尤其聂家在此地还有几间铺子,也只能争取在几天之内收拾完毕。 王平对此深深叹气,若是程旭明醒来,只怕真的不那么好走了。 事情也果然如她所料,在程旭明被太医看过,确定无事之后,他就闹着要见聂柔,能把孩子宠成这般的公主对其他人都可以无动于衷,偏偏受不了儿子的哀求,当下就把人给“请”入了府中。 公主府与其他的府邸不同。也曾住过公主府的王平走在其间,神情淡漠,一旁引路的嬷嬷悄悄观察着她,这女子若非出身不好,倒是个能禁得住大场面的,也是可堪造就。 王平第一次正式见到了公主,纵然不畏惧,却还是听得心烦,那些绵里藏针的警告暗示,她又不是不知道,若是可以,她倒是真的不想招惹程旭明的,而她也已经决定放手了,为何他就是放不开? 这样说或许有些不太公平,但一段感情,纵然结束时有些不公,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告结束是她的不妥当,但这个社会,又有谁离了谁不能活?何况,分手本来也就不需要双方都同意,他又何必苦苦纠缠? “公主殿下,聂柔虽为商家女,出身卑微,但却从来不曾有高攀之心,更加不曾想过要与小侯爷有什么瓜葛,若是公主不放心的话,大可放聂柔离开,聂柔发誓,以后都不会出现在小侯爷面前!” 王平忍不住性子,她发现或许是养成了习惯,每次任务完成之后,她的心思都会很浮躁,一如现在,完全按耐不住听完公主的话,就开始了反驳,这样,实在是不太好。 “你……”公主根本不信聂柔的肺腑之言,只当这是威胁,气得不轻,最后拂袖而去。 第49章 “聂姑娘,请吧。” 被嬷嬷强请到程旭明房间的王平颇为无奈,现代社会过得多了,她竟是忘了在古代说话很有讲究,尤其是跟这等上位人说话,明明一切直白如字,他们却总是会拐了几个弯儿去听深意。 再一想刚才所说,自然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可是话已出口,也没得补救了,只会画蛇添足,倒不如不说。 想到这位嬷嬷在公主身边的站位,王平顿了顿脚步说:“不知道我刚才是说错了什么话,还请嬷嬷代为致歉,但我所言,的确出自真心,小侯爷这般人物的确是我高攀不上的,真心想要远离,还请嬷嬷帮忙转达。” 下人总是察言观色的活儿做得多,一个人真心还是假意,主子们可能被蒙蔽,下人,尤其是经年的老人儿,是绝对不会看错的。 嬷嬷认真观察了聂柔的神色,确定她说的是真话,表情也和缓了一些,却也只是一些罢了,“小侯爷何等人品,看上你是你运气好,你不要不识相。” “承蒙错爱,担当不起。”王平不得不不厌其烦地再次重申一遍自己的“愿望”,“聂柔出身一般,从不曾想要高攀权贵,便是还有一个愿望,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并不愿意与人做小,更不愿意以后的夫君收小,所以,对小侯爷这等注定后院花丛盛开的,聂柔实在不敢接近。” 嬷嬷疑惑地看了她一眼,冷嘲道:“你倒是个心气高的。” 王平笑了笑,笑得颇为无奈,“世上女子本就艰难,若是真的不能得偿所愿,聂柔愿意一生不嫁,在佛祖面前跪求来世。” 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已经是极限了,看到嬷嬷微有动容的表情变化,王平暗自松了一口气,这也是她给自己安排的归宿,自然,若是不用吃斋那就最好了,至于念佛,佛经中确实有一些值得研究的东西,她也愿意研究一二,跟之前所修之道相互印证。 而佛家实在是个好归宿,管吃管住管工作,甚至像她这种情况,若是能够自带一些“嫁妆”进去,工作都不需要有,只管专心研究佛经就是,若干年后,说不定也能混成一代大家名人。 小侯爷的房间很快到了,王平一进去就看到正被丫鬟劝着不要起身的程旭明有些无奈地跟丫鬟笑:“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不起就是了,翠屏如今也是管家婆了……” “那还不是您逼的?”透着亲近的话语,丫鬟的脸颊绯红,看起来也是颇为赏心悦目,更何况公主府中哪里有衣着朴素的,单单看那容貌身段,和那通身的举止气度,放到一般人家,怕也是小姐姑娘一样的人物。 王平默默地回看了嬷嬷一眼,这也叫做想见她?分明跟丫鬟说笑正欢,哪里有一点儿想要见她而苦恼的样子。 “小侯爷,您看谁来了?”嬷嬷完全没有理会聂柔的眼神,眼前这一幕在她看来实在是再正常不过,所以没有觉得有异。 程旭明回头,这才看到站在嬷嬷身边儿的聂柔,“聂柔!”他惊喜地叫了一声,就要下床来,那丫鬟见状急着给他披衣,“慢点儿慢点儿,小心着了凉,赶紧穿上衣服,太医昨儿还说要让您好好养着呐!” 避开了程旭明抓过来的手,王平半侧着身站在嬷嬷身边,冷声道:“见过小侯爷,如今小侯爷见过了人,可能放聂柔离开?” “不放,我就是不放,你都是我的人了,怎可离开?你就在这府中住下,那个朝霞院……”程旭明说着就要安排聂柔的住处。 嬷嬷一旁看着,也并不阻止。 王平见状,很是无奈地从袖中摸出一把锃亮的匕首来,在丫鬟的尖叫声中,用匕首抵住了自己的脖颈,“小侯爷若是再上前一步,聂柔便血溅当场!” 纵然是再傻,看到聂柔如今的态度,也知道她不是在跟自己玩儿“欲擒故纵”了,程旭明的脸色一变,止住了那些要上前来制服人的侍卫,“你这是何意?” “聂柔的意思很清楚,聂柔跟小侯爷毫无瓜葛,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没有,还求小侯爷放聂柔一条生路,否则,聂柔便是死在这里,也不能从了小侯爷的意。”王平斩钉截铁地说着,匕首甚至往前了一些,刺破皮肤,流出鲜血来,以此显示自己并非作秀。 莫名地觉得这动作很是熟悉,好像以前还做过一样,不过碍于眼前形式,并未多想。 “你,你,你,你分明不是……”程旭明不肯相信以前的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她明明很是理解他的,而且她对他不是没有好感的,他能感觉得到,所以,她到底是为什么变了呢? 明明他亲都亲了,抱都抱了,她已经是自己的人了,怎么她还是要这般……“说吧,你是想要什么,你的身份,当妻是不可能的,不过念在我喜欢你,可以给你一个贵妾当当,以后也定会……” “小侯爷,身份不同,聂柔从未想过高攀,聂柔也不喜欢小侯爷,还请小侯爷放聂柔一马。”王平语带叹息,仿佛看透了程旭明镇定冷面之下的慌乱。 那双眼是那么漂亮,但那乌黑的眸中却没有自己的身影,程旭明突然觉得心口疼,索性直接喊着“疼”直接捂着胸口往后头倒,他这一动,身边的人就都动了起来,聂柔的匕首能够威胁的也只有程旭明一人而已,程旭明倒地了,其他人自然不会在乎。 看到众人一拥而上去搀扶小侯爷,王平安静地放下匕首,然后悄悄退后,逆着人流往外走去了。 程旭明看着她往外走,却不敢开口,他突然有一种莫大的恐慌,他怕是留不住她的,脸上的表情一时一变,等他想明白了,喝道:“都让开,去,把聂柔给我追回来!” 嬷嬷早就看透他的手段,不是最心焦的那个,也注意到聂柔的离开,只不过想着离开也好,时间长了,可能小侯爷就不这么惦记了。 没想到这才过了一刻钟,小侯爷竟然又变了想法,无奈叹气:“好好好,嬷嬷这就派人去找,你好好歇着,昨日可把殿下吓了一跳,以后可不能再这样了。” “快去找聂柔回来,我不要她走,不管她愿不愿意,她都是我的人了,她都要留在我身边!”宛若一个幼稚的儿童,程旭明叫着闹着,泪水从眼角流下,胸口上明明没受伤,里头却疼得厉害。 王平出了公主府直接就回到了聂家,跟家人说了事情的变化,一家人也都知道轻重,再不敢耽搁,当下就找了马车出城。 二婶在车上还抱怨:“你到底是怎样想的啊,小侯爷看上你是你的造化,你偏偏要跑,看你以后能找个什么样的!” 王平微笑不语,她总不能说自己没准备找个人一起过吧! 紧赶慢赶,还是在城门口的时候被拦住了,王平很有担当地跟他们回了公主府,这一次来就是被软禁起来了。 嬷嬷亲自看着她,规定她一天中的什么时间要去看望小侯爷,却也不能多待,身上的匕首等物更是被收缴了起来,生怕再闹出上次那样的事情。 程旭明借口养伤,一步都不出府,天天守着聂柔,每一次被嬷嬷以各种理由分开的时候,他都像是永远离别一般依依不舍。 王平好话说尽,狠话说完,终究是没有办法找出自绝之外的出路,有过一次跟鬼魂似的经历,她也不想早早结束这样的生命然后孤寂着,却也一日日沉默,她自觉没有什么好对程旭明说的了。 而她的这种态度,让程旭明极为暴躁,他说着各种各样的情话,甚至赖皮赖脸地亲她,只为了得到她不一样的反应,若不是她抵死不从,恐怕她也早成了他府上的妾室之一。 王平耐着性子等着,每当程旭明暴躁到想要拿秦家人开刀的时候,她便给他一些反应,让他的情绪缓和一些,然后继续冷暴力…… 日子一天天过去,终于到了跟秦家约定好的迎娶日期。 而那一天,也正是王平逃走的好时机,趁着大婚热闹人多,她打昏了一个院子里打扫的小丫鬟,换上了她的衣服混出了府去,这一去连聂家也没有回,直奔城外了。 “我儿也大了,如今也是成人了!”公主看着身着喜袍的程旭明,眼神复杂,总算他还没有不长进到不结婚了,不过,那个聂柔实在是…… 程旭明虚笑一下,他心里有些不安,好像要发生点儿什么似的,回望一身大红的新娘,脑海中突地冒出一句话来,“我以后的嫁衣上要绣上圆月彩云,绝不要那些鸳鸯,那种鸟,毫无忠贞可言,倒不如那圆月,晴时方圆。” “聂柔!” 第50章 “聂柔……” 这个名字在唇齿间辗转,眼神却落在九天之上的圆月上,那一轮明月照耀大地,在这黑夜中,才是光辉无限,而那个女子,于他心中,更是一片白月光,永不褪色。 青袍长衫,本是侯爷之尊,行的却是商贾之事,皇家之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嘲笑这位公主之子的行事,然而他却毫不在意,依旧我行我素,一日日来往南北,走遍山河东西,脚步永无停歇。 “侯爷怎么还不睡啊?” 秀美的女子捧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置着一盏热茶,袅袅婷婷地走过回廊,往那在庭院中望月的男人身边走去,却在十米开外的地方被拦住了。 见到拦她的是侯爷身边的小厮,女子微笑起来:“小义哥啊,我看侯爷还没睡,这才想要给侯爷上杯茶。” 轻蔑地看了女子一眼,小义寸步不让,“八夫人新来,有些规矩可能还不知道,侯爷望月深思的时候,咱们最好不要打扰,若不然,可是要倒霉的。” 侯爷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有些规矩却是口口相传留下来了,比如说侯爷书房不能随便进,再比如说侯爷有一副画很宝贵,别人碰都不能碰,还有,侯爷有一个很久很久的秀囊,一直贴身带着,却也是不能碰的,无论多旧,也不能换,还有…… 林林总总的规矩之中,最严重的一条便是侯爷望月的时候不能打搅,据说打搅侯爷的人都已经在地下相会了。 “小义哥,且通融一下吧!”八夫人不知道是不是相差了,拿出银子来塞过去,被推拒了,咬咬牙又加上了一些,还是被推开了。 见到小义哥完全不为所动的模样,她无奈何,只能原路返回,回去的路上还不忘抱怨起来对方的不通人情。 正好碰到三夫人,打了个招呼之后又得了一通嘲讽。 “我劝你啊,脑袋清醒点儿,该守的规矩都要守着,咱们虽然长得像那聂柔,可到底不是聂柔,侯爷可不会对咱们手下留情。” 早年入府的三夫人显然知道得更多一些,她这番话引起了八夫人的好奇,少不得问一声谁是聂柔。 “聂柔啊,那才是侯爷心尖尖上的人儿,听说只是一个商户之女,不过,人家就是有能耐让侯爷念念不忘。”三夫人的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若是王平在,她或许能够认出来这位曾经的“怜儿”。 “知道夫人是怎么被休弃的吗?” “不是因为夫人不贤惠吗?”八夫人很是天真地问。 原本,这府中能够称之为夫人的只有那一位正妻,但自从正妻被休弃,而侯爷不再娶正妻之后,她们这些夫人也都有了立足之地,妄自称呼一声“*夫人”,也没人去挑她们的刺。 时日久了,也就没有人去想为什么那一位正妻会被休弃。 “自然是不贤惠。”想到当年秦家那个骄傲的姑娘,被休弃时候的狼狈,三夫人嘴角的弧度更大了一些,“不过是说了聂柔一句不好罢了,侯爷便说她不贤惠,所以休了她,你可懂得?” 目光落在八夫人的眼上,那一双眼的确有五六分像聂柔,不过还是不同,聂柔的眼中看不到那么多的东西,不是天真的不知世事的纯粹,而是清高到万物不入眼的纯粹,早早看出这一点的三夫人曾经以为那是她在装,因为出身不好,便只能装出那样一副圣女面孔,可是谁想到…… 她以为那是她为了入府的手段,却不知道她原来竟是真的不想入府,知道了这一点,再回头去看她的种种行为,的确啊,她并不像是扒着侯爷不放的意思,反倒是侯爷,对人家念念不忘。 三夫人以前从来不信男人会长情至此,但如今却也不得不信,侯爷这样一个实证摆在眼前,着实让人羡慕嫉妒聂柔,只可惜,她大概从来不稀罕。 一个女人,一个商户之女,她怎能如此高傲,如此潇洒,竟是说走就走,完全不担心以后的生活,到如今还让侯爷找不到人,说起来,三夫人也是真的佩服她。 “怎么可能?”八夫人愕然地张大了嘴,她不信侯爷会为一个女人如此。 “你若不信,只管去试,只是我要提醒你,不要在此时去试,这种时候,咱们这些赝品可是不会得到任何怜惜的。” 那一轮月清高皎洁正在天上,她们这些萤火之光,哪里比得上?只会让侯爷越发厌恶罢了。 想到自己这个所谓的“好归宿”,三夫人早就悔了,一辈子孤枕冷床,又是何必?只可惜,她曾以为那人是可以替代的,却不想,有些人就是那天上明月光,无法抹杀的存在。 “我不相信,侯爷一定是喜欢我的,他说过我的眼睛最好看了!”八夫人带着几分羞赧和希冀地说着。 “呵,天真。”三夫人冷哼一声,离开了,她再也不想看那天上的月,更不想听到八夫人那天真幼稚的话,总有一天,他们会知道自己都是痴人说梦。 第51章 【……王睿,我叫王睿。】 【抱歉。】 “不,不介意,我不介意。” 好像有谁说过,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然后,王平看着对面男子脸上乍然绽放的有些不敢置信的惊喜表情,同时听到系统提示音在耳边响起的声音,只觉得再没有比“任务完成”这四个字更好听的词语了。 嘴角勾起一个清浅的笑容来,作为一个攻君,他也的确不应该介意什么。 何况,还是一个有名无实的攻君。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盛赞一下自己的智慧有加了!再一次成为男人的王平暗戳戳在心里为自己新婚之夜的先见之明点赞。 “贺昭,你,原谅我了,是吗?” 面前的男子面容英俊,才二十岁的年纪,搁到现代,还是个学生,而在古代,则成为了皇权玩弄之下的棋子,用这么一个前途大好的青年来报复打击他所属的势力,确切些,是他那已经战败阵亡的将军父亲所属的势力。 杀人不过头点地,在古代,在男尊女卑的古代,或许有南风的存在,但让一个男子成为另一个男子的妻子,还是用那样不能抗拒的圣旨形式,总也是有些卑劣了。 但,无论开始是怎样,在得知这个本应该是受害者的将军之子在新婚的前夜跟某个婢女有了关系,此时还冒出来一个活生生的儿子,都是让人觉得特别打脸同时火冒三丈的事实。 “谈不上原谅不原谅,你本来也没什么错,喝醉酒了而已,酒后乱性而已,酒醒之后不记事而已,何况,那个时候,你的确不是心甘情愿要嫁给我的,即便之前已经达成协议,只是做一对形式夫妻。” 王平不紧不慢地说着,同时拉开男子紧握着他手臂的手,说实在的,眼前的男子一向对他冷冰冰惯了,猛然露出这么有些期待讨好的神情来,还真是让他有种眼前换了一个人的错觉。 因为愧疚么? 是啊,这样的形势——在还有人紧盯着不放,想要看到曾经辉煌的将军府就此败落的时候,他却生生递上了这么一个把柄,即便这其中也有对方的公主娘做的好事,但也不得不说,难道这一两年就忍不得吗? 还是说,他真的以为哪个男人愿意娶一个男妻不成? 便是在现代,这样的想法都是奇葩,更不用说在阴阳结合还是王道的古代了,怎么也不会有一个人这么想吧!那,晚上两年,等皇帝气消之后,等他重获自由之后,哪怕是改姓更名之后再娶妻生子也不晚吧,又或者,这些人能够做得更隐秘些,去母留子不也是古代的特产吗? 眼神中不自觉含了些嘲讽的意味,自己担着掉脑袋的风险,担着被皇家厌弃的风险,欺上瞒下,在别人眼前扮演恩爱夫夫,难道就是为了这么一个男人?为了他不小心遗留在外的种子而功亏一篑? 这种人,这种会给自己添麻烦的人,若他不是任务目标,自己还真的不想理他,真以为全天下就他最委屈,怎么不想想,同样被毁掉前途的还有一个自己呢? 而这次的事情一出,最丢人的还是自己吧,连个内院都管不好。 “其实,你我本就没有什么事情,一开始就说好的,只是个形式罢了。你有了孩子瞒好就是了,只要他不顶着将军府的名头,想来也没人去对付一个奶娃娃。当初的赐婚,也不过是圣上的一时气恼,等气过了,也随你去做什么都好,你总是个将才,不应该被埋没在我的后院之中。” 王平淡淡地说着,他一直觉得在古代能发生将一个男人赐婚给另一个男人的事情,实在是荒谬至极,又不是没有女人,又不是说男人有了生育能力,皇帝到底是有多脑残才会下这样的命令啊! 尤其是,他如今的身份也是官宦之子,虽然是不怎么受宠的死了亲妈来了后娘的嫡出,但也是嫡出,不应该被这样变相地断了嫡支。 不过,也没办法,谁让这一次不是从婴儿开始,而是选择了成人模式呢?一来就是被赐婚,真是让人压力颇大。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将军府之子,昨日才过了二十岁生日的罗义一张脸“唰”地雪白,仿佛预感到了什么,姿势有几分僵硬地盯着贺昭。 “很简单,罗义,我觉得累了,这样疲惫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所以,以后还是各过各的吧,一开始的协议我会遵守。那个孩子,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认作是我的孩子,也好不让人抓到把柄为难将军府。” 王平说出了仿佛早就准备好的答案,事实上,罗义的这个孩子,还真是他的意料之外,他准备的,只有府上请来的一位口技不错的技子,那人模仿声音极像,尤其是某些声音,真真如现场版一样,连新婚之夜都被蒙过去了。 而之后…… 要什么之后呢?在古代,两个男人,难道还真的想什么天长地久光明正大不成? 无声地笑,他其实只想要一个安稳的,如今看来,又要多费周折了。 “你不是说不会纳妾,只要我一个的吗?你不是说就咱们两个好好过的吗?”罗义不敢置信地看着贺昭,指责的话张口就来,颇有几分怨怼之意,曾经冷淡的脸上这会儿也有些可怜意味,曾经厌恶的眼中这会儿也含了些期待感情,只可惜…… “那些都是曾经了。”毫无愧疚之心地把曾经的甜言蜜语都当做落叶秋风,眼都不眨地说了这么一句。 事实上,这些套路几乎是每一世都要有的,王平也有些厌烦,换位思考,他也能理解昨日还说爱着自己的,今日就翻脸是多么让人难以接受,但,作为不是过错方的他,他觉得自己还是有些理直气壮的。 ——出轨的又不是他! 纵然在第一次说那样的谎话欺骗目标人物的时候会有几分羞赧——毕竟那不是真的,但说得多了之后,就好像是催眠了自己,有的时候,连自己都会以为是真的,然后为了自己的付出而感动,然后为了自己的委屈而落泪,那份情,那时候是真的。 而同样是真的的还有他此时的翻脸,此时有些无情的话语,抱歉,他只是不爱,同时出戏有些快。 “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贺昭,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母亲她……我不知道……那孩子,我不知道他……” 看着还有几分看不开的罗义,王平莫名有了几分想要扶额的冲动,一开始的冷若冰霜哪里去了,快回来啊,你变得这么快,这么受,真是好难不让我以为自己是渣攻啊! 这种背景的狗血剧情,这种突然转变的画风,难道真的是因为爱情,别开玩笑了,昨天之前,说爱的可是一直只有他一个! 也不要说是什么失去了才悔悟,这才一天,撑死再加上一夜,到底能悔悟什么,就是失去恐怕都还没品尝到是失去什么了吧。 “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那都是你自己的事情,是你身为一个父亲,身为别人依靠的责任,我不想深究,也没什么权力深究,所以,你尽可以去处理好你自己的事情,只要不牵连到我就好。” 王平仔细想了想,对方多出一个孩子来,除了要应付脑残皇帝有可能的责难,其他的,对他关系并不大,他又不爱他,自然不会伤心,只是还是有些失望罢了,毕竟,他还是有可能被迁怒的一员,在面对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时候,任谁也不能无动于衷。 只不过,在这个男男并不是主流的年代,对方还有个公主娘的情况下,恐怕皇帝一开始也没想过让对方真的后继无人吧,之前的赐婚,顶多也就是恶心人,若是真的要后继无人,直接杀人也就是了,不要说什么公主之子杀不得,亲兄弟都杀得,隔了一辈的外甥有什么杀不得。 “不,不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的……” 罗义喃喃自语,想要再抓住王平的手臂,可是王平避开了,没有再看罗义一眼,他直接出门,昨日才开的宴会,今日怎么也要扫个尾才是。 已经离开的王平没有回头,也就没有看到罗义头疼欲裂抱着头蹲在地上的样子,能让一位自幼习武,甚至武艺不群的男人露出这样痛苦的表情,自然不会是什么宿醉的头疼,于是…… 许久许久,寂静的屋子中,再度站起的男人眨去了眼中一瞬间的茫然,坐在椅子上又愣了一会儿神儿,梳理清楚了脑海中那凌乱混杂的记忆,再环顾四周,看了看屋子的摆设,唇边溢出一句话:“不应该是这样的啊,不应该……” 【警告;目标人物有异,请宿主查看!】 “好感度变了吗?” 【没有。】 “任务还是完成状态吗?” 【是。】 “那,有什么查看的必要呢?” 嘴角含笑,这一句轻得仿佛叹息,却让双眼也弯了,拂面的风好似带着花木的芳香,“天气真好呐,这样好的天气,何必去理那些烦人的事呢?王睿,你选择姓王,是随了我吗?” 为自己取名“王睿”的系统一声不吭,好像不存在一样。 捉住拂面的柳条,阳光下,笑意融融的男子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微妙地,有些高兴呐。” 第52章 贺昭的父亲是一位从四品官员,按理说这样的人家,是怎么也不可能任由自家的嫡子娶一位男妻的,偏偏那是圣旨,偏偏,这世上总是少不了极品的存在。 对此,王平也不是很在意,他挑选着接受了一些原主的记忆,知道贺父如今的官职更多的是靠着他如今的岳父大人提拔来的,所以,对方对原主不好也就情有可原了。 而为了这桩赐婚,贺家也没少付出,眼下的这所风景优美的庄子就是贺昭“成家立业”的“业”之所在。 为了把一切都留给那位继室的儿子,贺父也是下了本钱的,生生用钱财把这个可能丢了贺家脸面的儿子给分了出去,如此,也算是不辱没贺家的先祖了。 想到那人当时那种又无奈又心痛的表情,王平的脸上又有了笑意,说实在的,生活中的每个人或许都有演戏的天赋,而某些人,在必要的时候,演技绝对可以远超影帝。 “少爷,咱们这都出来两天了。” 跟在王平身边的小厮平安是原主遗留下来的,王平也没怎么用心思调、教,对方倒是很机灵的,随着他的变化而变化,只不过,他的变化到底还是太快了,这会儿平安有些跟不上。 一看到平安那小心翼翼的眼神儿,王平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前几天还为了一场生日事必躬亲,如今就成了这般放弃不管的模样,任谁都会起疑的吧,可是,这又如何? 终于不用小心翼翼地去讨好任务目标,用那些肉麻兮兮的话去感天动地,王平的心头前所未有的轻松,他简直有一种感觉,之前的兢兢业业恐怕都是为了这一刻的秋高气爽,值得啊! “平安,你记得,你的主子是我就对了。” “是,平安知道。”不轻不重的一句话让平安出了一身冷汗,想到昨日收的银子,真是有几分后悔的感觉,抬头偷瞄了一眼,见少爷不是很在意自己的样子,稍稍松了一口气,想着回去就把那银子退回去,这般烫手可是拿不得。 有了这么一句算不得是多么鲜明旗帜的话,整个庄子的气氛也有了些变化。 “吴聪,他还在庄子上?” 罗义一身青衫长袍,面容俊美,怎么看也像一个书生多一些,而不是弓马娴熟的武将之后,此刻,他坐在窗前,面前放着几册账本,一盏清茶,安静文雅的外表任谁也看不出他心中的焦灼。 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啊,他和贺昭不应该是一开始,新婚之夜就被逼着有了关系,那形式婚姻一说也就不再成立,而之后,他对自己百般讨好,言辞凿凿地说了天长地久,一生就要他一个,连后代也不要的话,再加上他又是那般的才华出众,做事处处体贴心意,于是…… 孩子的事情还是冒出来了,这件事他真的不知情,那婢女是母亲指派过来的,本是……后来他的确气极了,也是不理自己,然后自己去求和,然后又有了关系,然后就和好如初,然后…… 想到那本应该是一辈子甜蜜的幸福生活,想到自己为了那样一个人雌伏不悔,此时此刻,再看这冰冷的屋子,罗义竟是生出了一种恍惚感,眼前的一切是真的吗? “是,主子,他还在庄子上。” 吴聪摸不透主子的心思,轻声说了一句,见得再没有吩咐,又悄然退下。 等他一退下,早在一旁伺候的大丫鬟香雪忙换了一盏热茶来,“主子,喝口茶歇会儿吧。” 自打这门婚事一成,贺家的账册就被交了过来,这本是后院夫人的职责,当时还因此惹了主子好大的不喜,即便日后明白这也是信任的意思,但到底没怎么看过,偏偏这两天,主子把账册翻出来看个没完。 “送过去的信回了没有了?” 按耐不住,终于还是问出了口,无视了香雪的温柔关切,罗义目带几分希冀地问她。 “没有。”香雪轻声回着,心里头也是埋怨不已,这都是主子亲手写的信,送过去多少封了,竟跟泥牛入海一般,半点儿没有消息。 贺昭以前不是很喜欢主子的吗?像围着花儿的蜜蜂一样,赶都赶不走,想方设法地过来跟主子搭话,就连这院子中都还有专门为主子建造的练武场,怎么如今……不就是一个孩子么,哪里值当如此? 主子不也是不知情的吗? “哦。”有些麻木地应了一声,罗义拿起了账册翻着,表情上看不出什么不妥来。 晚间,夜风正凉,庄子上响起了敲门声,不是外门,而是室门。 门响的时候,王平正要睡,才吹熄的烛火还在冒着袅袅黑烟,有些犹豫的敲门声就响起了,不等他发话,那敲门的人就在门外自报了身份。 对于罗义到来并没有惊动值夜的平安这一点,王平略微蹙眉,所以说有时候最讨厌这些武功好的人了。 “你来有什么事吗?” 知道门外是谁,王平更没有起身的意思了,靠在床柱上,轻声问了一句,不等回话又说:“我觉得事情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没必要再来找我,本来你也不喜欢男人,如今,不过是一切回归正轨罢了,至于名分上的,你放心,总有一天能自由的。” 门栓轻响,下一刻,夹裹着一片凉风,那人竟来到了床边儿,也不点灯,竟是解了外衣就要上床,拥过来的怀抱还有凉意,贴过来的唇……及时侧过头去的王平任由那唇落在了脸颊,眉心紧蹙。 “滚出去!” 毫不客气地高声,这声响似乎吵到了左右,外面亮起了灯。 “少爷,什么事儿?”平安的声音传来。 罗义的身子一僵,即便在那突然获得的记忆中,两人的肌肤之亲为数不少,他也并不陌生,但这样的情况下,竟是叫一向被动的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进来!”不顾及他的情况,王平直接叫人进来,同时手上推人的力道不减,罗义顺着那力道离开,立在床侧。 平安没想到进来会看到这样的情形,他们家这种情况,作为下人的也多少了解了一些男男之事,如今看那已经落地的外衣,还有那不应该在此刻出现的人,哪里猜不到发生了什么,实在是想不到,一向冷漠高傲宛若高岭之花的将军之子竟也有爬床的时候。 忙避开了视线,身子转了一半才反应过来不对,忙定住了,低着头等少爷吩咐。 “这庄子上的护卫也太差了,告诉管家明儿找些高手来,别让随便什么人都能摸到我的床边儿,万一有什么歹心可让人怎么防?”王平的声音冰冷,他是真的不喜这般形式,以为他是什么色中饿鬼么?吃点儿荤、腥就能忘记耻辱? “不是随便什么人,我是你的妻,自然能睡你的床。”罗义不顾还有外人在场,沉声说出这一句在以前的他看来可能是羞辱的话。 “以女为妻,你可是男人,还是莫要担了这等称呼,平白辱没了自己。”王平把记忆中的某句话拿出来用,这可曾是罗义抗议过的,他自然要记得清楚一些。 “我们是圣上赐婚。”罗义面色白了一白,却还是强自说道。 “是啊,所以,你若是不满,只管去寻圣上说理,好歹他还是你的舅舅,又或者,你让你的公主母亲找圣上说理也行,若是早早说清楚了讲明白了,也早早免了一场荒唐,不过,如今若能得免,也不算太晚,我听得前线失利,如今朝中能战之人不多,你也可以此为凭,重获自由。” 想到眼前这位罗义十几岁上就曾随父出征,也是赫赫有名的小将军,想到如今京中少女还有不少做梦都想要嫁给这人,甚至因了那场赐婚,那些不敢找皇帝发脾气的人,那些罗义的朋友表妹,还曾来找自己打骂了一场,王平就想笑。 他当时就想笑的,很想要告诉他们,你们想要的香饽饽,他其实一点儿都不想沾。真不明白,明明是男女王道的古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认为自己使了手段才得了这么一位男妻?若是可以,他可是一点儿也不想要这份儿殊荣好吗? 一个男妻,毁了自己科举向上的计划,更毁了自己的名声,而自己,还要为着对方的困境出谋划策,末了还不落好……真不明白,系统为什么就不能给自己一点儿轻松的任务,每次都是这样憋屈。 【下次尽量不会。】 脑海中的声音飘忽,却因为是脑海中响起的,所以怎么都不会被听觉遗漏,眸底柔光一晃,再看眼前罗义苍白着脸却还是倔强着不肯离开的样子,平白多了些好心情的王平说:“天不早了,你早些回去吧,我这庄子小,就不留人了。” 见他不言不动,俨然还是要求得某个满意的结果,王平的耐性又没了,他素来就不是一个好耐性的人儿,作势欲走,道:“你若是喜欢这张床,留给你就是,我走。” “好,我走。”不知道是多么艰难才说出这句话,罗义的嘴唇都被自己咬破了,放下自尊鼓起勇气,求来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吗?记忆中明明不是这样的。 颇有几分恍惚地就这样离开了,连落在地上的外袍都不曾捡起。 “少爷……”听了一场好戏的平安战战兢兢地开口。 “把屋子收拾干净就去睡吧,都这么晚了,真是。”王平打了一个哈欠,吩咐一声。 平安脆声应了,捡起地上的外袍,出了门才发现这衣服没处搁置,想着天也晚了,那位神出鬼没的主子也回去了,没再多想,随意把衣服搁到一边儿就去睡了。 第二天,罗义生病的消息传到庄子上,平安心有不安,王平则吩咐了一句:“他又不是没有丫鬟小厮伺候,请不了太医,以后这种事情就不必传来了,浪费人力。” 这一回,贺府的人算是彻底明白了少爷的意思,对那依旧占据主院的冷了下来。 第53章 “儿啊,你这是何苦?” 听说儿子生病特意赶来看望的公主殿下,看到曾经热闹的院落冷冷清清,丫鬟下人木鸡一般站着不敢则声,好好一个院子竟有了些萧索之感,心中就是一跳,进了屋,再看自己儿子那半死不活躺在床上的样子,更是又气又怜,隐约的还有些愧疚。 好好的,要名有名要貌有貌,财势也都不缺的儿子给人当了男妻,结果不过是有个儿子,竟然被人嫌弃至此,明明说好的不是形式么?怎么…… 公主殿下从来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唯一错的就是没管好那个婢女,让这件事泄露了出去,唯一错的就是低估了某些人对自家的恨意,竟然这么久了还盯着自家不放。 “不就是一个孩子么,你们本来也是不成的,自古就没有听说过两个男人天长地久的,那贺昭口上说得好听,但他以后难道真的不要孩子么,你又生不了,他自然是要找别的女人生的。再者,等你舅舅消了气,你还不是将军之子,以后要继承将军府的人么,难道真的还要在那贺昭的后院待一辈子……” 每每说起这些,公主殿下的心中就是怨的,她知道自己的皇兄是为了什么不喜他们家,乃至如此打压,但…… “好了,别说了,我不想听。”罗义空茫的目光中终于有了些焦点,沙哑着声音打断了母亲的话。 “好好好,我不说我不说,只是你如今病着,自个儿在这儿我不放心,索性回府去养病,也见见你儿子,我就不信还能真的有人为此生事不成。”公主殿下素来自我,主意定了之后也不待罗义说话,直接吩咐他身边的香雪收拾行李回府。 罗义本来是要拒绝的,但是被公主殿下一句话给堵回来了,“这冷冰冰的院子你就真这么喜欢,喜欢到要病死在这里伤我的心?” 他素来是个孝子,不然也不会为了不连累府上同意这样荒唐的婚事,也因为他素来是个孝子,所以看到母亲那般生气的模样,到底还是不忍心推拒,随着回了将军府。 第二□□堂上就有人因此发难,拿出的理由也是可笑,所谓的“不守妇道”。 为此,王平专门被叫到了朝堂上去辩驳,作为这桩婚事的补偿,他也得了一个宗室爵位,平时不用上朝,但有什么相关的事情,还是可以上朝自辩一下。 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得荒唐至此,本来就是男人,何谈“妇道”?只不过若是这么一说,倒像是斥责下旨赐婚的皇帝在根子上就坏了,所以,王平换了一个角度,说:“臣才华欠缺,文不成武不就,不足以匹配将军之子,辜负了皇恩浩荡,请求圣上降罪。” 以前见过贺昭几面,知道他还算是有些才华的皇帝听到这话颇有几分不好意思,若不是他的这道圣旨,这位恐怕已经是那年的进士,如今,却是科考之路断绝,还被世人非议,倒也有些可怜。 这么一想,再者如今的气消得差不多了,索性外甥也有了孩子,甭管是不是嫡出,总也不能把那也算是自己血亲的孩子再给弄死吧,倒不如就这么算了。 只是皇帝金口玉言,是不会有什么错的,更加不肯承认自己的亲人错了,于是这件事被定性为“贺昭无才,准许和离”,如此才算了了那桩荒唐婚事。 纵然被这么一句话毁了清名,但能够这样了结,还是让王平松了一口气的,如此也就更不明白为什么在皇上下那样的圣旨的时候,那位公主殿下没有去据理力争了,她若是肯血溅大殿,哪怕只是装装样子,皇帝恐怕也不敢下那样的圣旨来逼死自己的妹妹,到底是将军府的独子呐! 这样一想,就觉得以前公主殿下那般如临大敌地对待自己,也是可笑了。 因为前段时间王平的态度,贺府中人早有预感这件事长不了,如今听到果真断了,也都是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毕竟,两个男人的后院到底奇怪了些,让那些丫鬟都不知道如何自处了,同样英俊的两个男人,爬床的时候也要考虑一下到底爬谁的床啊! “虽然能这样了断已经不错,但你以后……” 贺昭的启蒙恩师有些担心地看着贺昭,他是知道原来那个贺昭的志向的,一心想要考中科举,不说光耀门楣,好歹也能在府中博得一席之地,但后来那赐婚的旨意一下,一切都成了泡影。 如今,别看还有爵位在身,但没了宗室亲缘,这爵位也就名不正言不顺,偏偏因为这个爵位,因为如今的名声,以后也是不能再科考了——皇帝都说了“贺昭无才”,以后他若是中了,岂不是打了皇帝的脸? “人生一世,何必拘泥于朝堂之上,我相信,纵然不在朝堂,我也能有一片天地。”对于这位恩师,王平还是很尊重的,从贺昭的记忆中,他知道这位恩师对他有多好,虽然是个屡试不第的秀才,但若不是有他的教导,可能贺昭早就被后母养成了另外一副样子,彻底废了。 也就是因为后母不断败坏贺昭的名声,才会让皇帝在起了那种心思之后一下子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不得不说,其中因果,还真是奇妙。 “你能这样想就很好。”恩师捋着胡须,颇感欣慰地看着王平,他是把贺昭当亲儿子的,自然希望他能够更好,以前他愿意跟那位好好过也就罢了,如今想要跳出来,他自然也是支持的。 和离的旨意一出,两方都极为快速地照办了,当初罗义的嫁妆大部分都不曾打开,如今原样抬回去也是容易,财产分割完了,这婚也就完了。 还别说,猛然间看到陈设一新的主院,王平还真的有些不适应的感觉,回忆以前的种种,因为那种废物名声,他可是被罗义身边的丫鬟鄙视过好多回,各种绊子层出不穷,还是后来那人好心发话,他才能够残喘,要说啊,这古代的下人还真是不能小觑。 思想一时跑得远了,再回神就看到平安在抬头看他脸色,一副有话说的样子。 “怎么了?” “少爷,那个新建的戏班子还要吗?” “要啊,为什么不要。”想到那个专门选角组建来专门排了他写的戏本给罗义看的班子,也不过是在罗义生日的那天演过一回,当时众人的反响可是不错。 王平挑眉说:“是他们让你问的吧!” 那些角有不少出身都不太好,甚至是从某些地方捞出来的,还有些是因为年老色衰过不下去了的,若是这戏班子没了,他们还要流离失所,凭借那一部戏或许能红起来,但没有后台迟早也是被遗弃的命运。 平安尴尬地点头,他也就是传个话,做做好事,免得那些人不安心。 “正好今日无事,把他们叫来,我看看他们排的第二部戏怎么样了。” 当初王平写了两部戏出来,一部就是花团锦簇的欢喜结局,为的便是一个喜庆,另外一部则是千年经典的梁祝,虽然经典,却还是悲剧了些,原是准备私下看的。 “好嘞,我这就去叫他们过来,他们都准备好久了,就等着少爷吩咐呐。”平安乐呵呵地去跑腿儿了,他对那部戏也是好奇好久了。 一班子人拿着乐器进来,在花木掩映的舞台上摆开了道具,后有假山流水,前有回廊小亭,王平坐在亭子里一边品茶一边看戏,好不悠哉。 罗义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番情景,那个人半点儿没有为自己的病情担心的样子,甚至连面子上的礼都没送,竟是在这里看戏,再看舞台上一身着男装的窈窕女子不时眉目传情地看着那亭中人,只觉得胸口憋闷,恨不得拔出利剑毁了眼前一切才好。 在乐声中,罗义被人引着到了亭中,半晌无言,待得一盏热茶要凉了,才道:“再过几日我便要出征边关,这一去就不知何时再回来了,你有什么话对我说?” “恭喜将军自此龙腾虎跃。”王平很是真诚地说。 满腔的话被这一句堵在心口,竟是有些发疼的感觉,罗义甚至不敢问,为什么他的记忆中分明不是这样的,他……眼眶微微有些发红,他低头起身,也不再说什么,直接转身走了。 走出门的时候还能听得那乐声,听得有女声在唱:“千般万般留不住,人弃朱颜花弃树……白云流水空悠悠,望断天涯不敢留……” “这一出戏是什么?” 送人的平安猛然听得这一声问,忙道:“少爷说是梁祝,讲的是两个人活着不能在一起,死了化成蝴蝶一起的故事。” “是么,听着真好!” 罗义近乎呢喃地说了这么一句,重新迈开脚步,大步走出门去。 三日后,罗义被封为小将赶赴战场,捷报频传,却是就此驻守边关,再没回过京城。 第54章 番外 “三年了,这都三年了,他竟然还不回来么?” 桃花又红,瞧着那枝上灼灼,鬓边已经有了白发的公主殿下抱怨着那久不归家的儿子。 三年的时间,不长不短,刚好能够让皇帝确立了太子人选,而这个确立的人选正好是将军府以前支持的那位,事过境迁,当初因为此事而被迁怒,有了那么一桩荒唐的婚事,如今因为此事而得荣耀,若不是罗义执意不肯,如今他早就能够有一桩更为名誉的赐婚。 “也不知道他都在想什么,都这么大年龄了,早都该成婚了不是么,如今也没人拦着他,他偏偏不,还威胁我,真是,儿大不由娘啊!” 分不清有多少真的抱怨声让一旁的丫鬟也无从插嘴,谁知道公主殿下真正的心意呢?倒不如不去多嘴,免得说错话。 “那个,贺昭如今怎样?听说他倒是风光得很,他那个戏班子都成了御用的,还有皇兄赐下的招牌。” 若是可以,公主殿下是十分不想提这个跟自己儿子黑历史有关的人的,可这人如今在京中实在是名声太响亮,哪怕当年皇帝说他“无才”,但他写的戏曲编的唱词,还真是让人百看不厌百听不烦,乃至于有了另一种名声。 新来的小丫鬟不懂得“贺昭”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当年那场荒唐的婚事随着时间的逝去,或许还有人记得,但将军府中的人都是不许提的,这些才补上来的小丫鬟是不知道的。 听得公主问话,还以为是某种机会的小丫鬟笑眯眯地说:“回殿下的话,我也听说过永乐园的戏班子呐,据说他们唱的梁祝最好,好多人看的时候都哭了呐,还说今春还要进皇宫去表演呐……” 小丫鬟叽叽喳喳的声音让公主殿下觉得心烦,却又因为这个话题是自己打开的,不好突然呵斥,但手上放茶杯的动作一重,像是按下了某个开关,四下无声。 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的小丫鬟随着大丫鬟退出去的时候还有些茫然,私下里询问了,才知道某个话题是她们绝对不可以提的。 “为什么不可以提呢?” 小丫鬟呢喃着自语,她的二哥明明每天都要把关于贺昭的消息传到外面去,据说是将军要知道呐,可是,为什么将军的娘,公主殿下不想听呢? “人间最是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好,这一句极佳!” 已经衰老的皇帝拊掌而叹,以前不了解,听信了贺昭好男色行事荒唐的传闻,现在看来,这般才华又岂会……人老了,越来越容易回忆以前的荒唐,自然也不会忘了眼前人的,从那些戏词上也知道他的才华算是荒废了,可惜,金口玉言。 “这出戏,朕看着不错,要赏,贺昭,你可有什么想要的?” 能让皇帝这样温言询问,不少人对贺昭又有了新的看法,不过那人却不在意,施然跪地,求的是一桩赐婚,另一方是那台上的女戏子。 皇帝怔了一下,没有马上答应,倒是那台上的女戏子目光惊喜却又泪流满面,她这样的身份,这样的年龄,是断不会想到还有这样的一天,能够匹配自己喜爱的那人。激动之余更害怕那人因此惹怒皇帝,面上也有了几分惴惴,却又不好开口,暗自焦急。 屏退了众人,皇帝私下询问贺昭原因。 “相伴多年,情愫暗生,却苦于身份,我不想委屈她做妾,也只有求皇帝恩典了。”王平说得轻松,真实的原因则是他询问过系统,自己还要在这里待上十年,这么长的时间,他倒不是不能一个人过了,却实在不愿意总是收到某些来自遥远边关的礼物,倒不如请求赐婚,算是断个干净,再者,那名唤嫣然的女戏子对他也是情深意重,拖到二十岁仍是无怨无悔,他又怎好真的让她孤苦终生? 无关情爱,他只是想要让身边人过得好一些罢了。在古代,女子总是要比男子辛苦。 “如此,也好。”皇帝不知道怎样评说,他自然知道自己外甥念念不忘这么些年的人是谁,但看贺昭的意思,罢了,既然当初是他开的头,如今他也来收尾好了。 赐婚的旨意一下,自然是没有人说不好的,热热闹闹的婚礼办起来,本还是下九流的戏子出身也因此被人高看了一眼,而贺昭永不纳妾的说辞更是让不少人讴歌痴情,也有不少人羡慕那女戏子的好运。 也有些人,不合时宜地提起贺昭之前的那桩婚事,但这样的人也只是私下说说,断不敢放到台面上来,如今将军府势大,可不是他们能够得罪得起的,曾经与将军府作对的那几个御史,哪一个得了好下场? 边关,听到这个消息的罗义顾不得还在演武场上,一个分神,竟是被对手刺了一枪,正中胸膛,当下一口血吐出来,惹得一群人着急忧心。 “好好的,你说什么贺昭!”多嘴的那个被知情人责骂,他自己也是暗悔失言,他的本意本是想说自家将军如此人品,实在不必惦念那一个已经与人成亲了的,这才…… 外伤没有大碍,演武而已,彼此都有分寸,若不是他自己没有抵挡,也根本不会伤到身上。 “他,真的成亲了吗?”早在两日前便没有什么新消息传来,罗义还只当他如以前一样,原来竟是成亲了吗? “是。”吴聪回答着,有些歉意地请罪,“将军恕罪,末将之前将消息拦下了,不想将军……” “罢了。”连你们都看出来我还心念那人,那人,怎么就不知道呢?或者,他知道,只是不想知道罢了。 罗义早已不去对比记忆与现实到底哪里有差别,那记忆中的一切都如美梦一样,但现实呢?呵呵,他会不会也如自己一样,突然有了记忆,然后后悔那一辈子竟是那般,这才……罗义不愿意这般想,可是事实又能是什么呢? 这个消息,实在是让他绝望,他等了这么多年,以为还有可能的,谁知道…… 他实在想要去问一问,问一问那人还能不能重新开始,但那个孩子,他嫌弃的就是这个吧,偏偏,这是已经存在不容更改更不容抹杀的事实,他又怎么能够强迫他接受那个跟他毫无血脉的孩子呢? 若是,若是他以后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会不会,会不会原谅他呢? 仅抱着这么一线希望,他忍了,老老实实养伤,继续打听着他的消息,听到他与妻子恩爱和睦,听到他与妻子游历四方,听到他妻子难产而亡,听到他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他想,他或许可以去找他了,但…… 敌国犯边,罗义忙于征战,三年不离边关,甚至因此不得去给母亲奔丧守孝。 好容易打了胜仗,暂时能得一个安稳了,皇帝驾崩,太子即位,作为守边大将,他只能安稳不动,等到政局平稳,又是一年。 他也升官加爵,权势更重,甚至因为兵权太多的关系,不得轻举妄动,只能老老实实待在边关,为新皇震慑四方,而之后,皇帝猜忌,他几次请辞都被认为是有心试探,驳了回去,不予同意。 一次次蹉跎,等到他终于能够卸去那些兵权回京的时候,路上就听到贺昭病逝的消息,整个人当时就栽下马去,一夜头发半白。 “您是?”贺府如今的少爷还是位不满八岁的少年,见到来拜祭的男子,有些好奇,他从未见过此人,而此人气度也与别人大不一样,一身的风霜竟是格外迫人。 “我是你父故友,特来拜祭。”罗义简单说着,目光在少年脸上扫过,他不像他。 “抱歉,怠慢了。” “无妨,我自去便是。” 来往拜祭颇多鼎沸,罗义点了已经成为内院管家的平安跟随,在曾经住过的主院转了一圈儿,物是人非,早已找不到熟悉的地方,曾经空旷的练武场也成了歌舞台,便是花木,也没有一分相似。 “这些年,他过得好吗?”面对熟人,罗义的话语感慨。 或许是如今的气氛影响,平安也语带叹息:“挺好的,老爷和夫人一向都好,也是夫人去了,老爷太过悲伤,身子这才一下子不好了,常说是他害了夫人,……” “……过得好,就好。” 哪怕早有所料,那人并不会惦念自己,但是真的听到他和别人恩爱,心中仍如刀搅一般,独自去了他的书房,看到那墙上属于另一个女人的画像,更是心痛难耐,捂着胸口,只道是旧伤发作,匆匆离去,竟是没有勇气再多看一眼属于他和别人的住所。 回到将军府,见到那从没见过几次的少年郎——他的儿子,好像一转眼就长大了,从一个襁褓婴儿长成了现在这般玉立,看着他那一张颇类己的脸,忍不住想起曾经,又是一阵感伤。 贺昭的葬礼很盛大,很多人都来送祭,纷纷扬扬的纸钱,如雪一般,随风飘散,漫山遍野,皆覆银光,让人远远看着,心都凉了起来。 “千般万般留不住,可是同归路。贺昭,贺昭,你可是真与我分开了吗?你怎舍得?”呓语清浅,罗义站在另一个山头,远远望着,眼前好像看到那人对自己轻笑,那笑容若春光明媚,却生生刺得他双眼落泪,一片白光之后便是永寂的黑,他再也看不到了,看不到那笑容,也看不到那个人…… 第55章 这是一个蔚蓝色的星球,比地球的蓝色还要多,深深浅浅的蓝,远远看去的时候好像是一朵蓝色的花,那层层叠叠的就是花瓣,某些雪白似花蕊的地方,在这种蓝色的映衬下也好像是蓝得发白了一样,甚至让人怀疑自己的视觉。 蓝色,在地图上几乎都是用来表示水,所以,这颗星球是一个水星,除了那雪白的几点,海洋面积达到半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水星。 “无论看多少次,还是觉得好美。” 【复杂多变的颜色好美?】 听出那明显的疑惑,站在玻璃前凝望水星的俊美男子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浅笑来,“不是因为颜色,而是因为想象。” “亚瑟,你在说什么?” 旁边的水箱里,拍水的声音响起,男子回头,看到美貌的人鱼公主爱莎趴在鱼缸边儿上,歪着头看他,明亮的湛蓝眼眸中有着淡淡的疑惑,更多的则是一种璀璨过星辰的光芒——那是爱之光。 被称为亚瑟的王平也有着一头亮金色的短发,同样蔚蓝的眼眸色泽要深沉一些,某些时候看上去宛若黑色的一般,而眸中没有光亮,深邃的视线看过来时竟像是一个黑洞,想要把人的神魂都吸进去一样,格外惑人。 “我在说,你的星球真美。”赞叹了一句,看着爱莎那有些小得意的神情,嘴角勾起的弧度也更为柔和,“还有,你真的要跟我走吗?” “当然啊,我们不都在水神的见证下宣誓结婚了吗?你就是我的丈夫,我会跟你走的!”爱莎说得理所当然,完全没有任何遗憾的意思。 人鱼族中,女性是权力的代表,作为公主的爱莎生来便是下一任王的人选,而她选择嫁给外族——一个人类,就表示她放弃了自己的继承权,不仅如此,也放弃了自己子女以后的继承权,这个牺牲,不可谓不大。 正是有感于这样的牺牲,认为自己还有某种责任感的王平并没有如以前一样完成任务就抛开任务目标,而是选择尽到自己作为一个丈夫的责任。 既然他可以选择别的人作为妻子,那么,自然也可以选择他的任务目标来一个有始有终,谁让,他这一次的任务目标这么可爱呢? 谁能够想到,作为王平这一次的任务目标,爱莎几乎是在见到王平的第一眼就决定了爱他,并且是百分百的爱。 系统的提示音不会作假,而在双目对接的那一刹那,悦耳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一刻,仿佛有那么一个恍惚间,王平觉得自己触及到了心动的感觉,即便短暂到还没有一秒,却也让他对这一次的任务目标格外温柔。 人鱼,不愧是最吸引人的存在,不仅是因为她们的美貌,或许也因为她们对爱情的真挚和忠诚。 “是的,你当然要跟我走,你是我的妻子,我会给你最好的。” 王平拉过爱莎的手,柔若无骨的小手,白皙光滑的肌肤,仿佛是深海中的珍珠,让人忍不住留恋的目光……轻轻吻了一下她的手背,看她瞬间红起来的脸颊,连肤色都有些微微粉红起来,整条人鱼就像是烧起来了一样,蓝色的鱼尾不停地拍着水花,像是要借此降温。 “我相信你。”单纯的没有经过世事的人鱼这般说着低下了头,眼角的余光却不停地在看他,眼中的欢喜几乎是无法隐藏地被他感知到。 “爱莎,你真可爱。” 王平这样说着,脑海中却在和系统沟通,【我想,这绝对是我经历过的最好完成的任务,没有之一。】 【希望你一直能保持这种愉悦心情,直到最后。】 作为王睿的系统很少能够表述这么长的一段话,以至于听到之后,王平忍不住微微挑眉,这样的动作由他这张俊美的脸做出来,别有一番魅力,让偷偷看他的爱莎又一次红了脸,忍不住用双手捂住了脸,却还是拉开了指缝,不停地看。 眼前的这一幕实在是让人心情愉悦,然而王睿的话还是让王平有了些不好的预感,难道说这一次还有什么意外的支线任务? 前两次支线任务,一次失败,一次放弃,可以说留给王平的印象都不太好,以至于他对这种主线之外的支线存在一定抵触,总觉得那都是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愿意做的事情。 他的这种想法应该也能被王睿察觉到,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王平也只能作罢,不再多想。 飞船很快上了预定的线路,后面的事情自动驾驶就可以搞定了,不得不说,未来世界先进的科技总是让人很轻松,当然,这是学会了很轻松。 这一世王平是从婴儿开始的,他总是喜欢做自己,也喜欢把那些不安定的因素降到最低——这样做,至少可以不会发生像上一次那样的突发状况,一来就有了一个男妻,若是那个男妻不是他的任务目标,那他还真是有些头疼怎么去寻觅了。 【我其实一直想要知道,你到底是怎么选择这些任务目标的,有什么特征吗?或者,你能够告诉我,我每次成为的这个人,到底跟任务目标有多远的距离。】 王平已经发现了,系统选择的人物总是能跟任务目标搭上线,不同的是这条线的距离远近,但这种选择的依据是什么呢?总不能是碰运气来的吧。 【说了你也不会懂。】 王睿一句话回过来气得王平差点儿忍不住翻白眼,难道自己这么多世都是玩儿爱情游戏来着?他一点点学习来的内容难道还不足以理解王睿的某个答案吗? 【你不会懂得我的思维方式。】 好像别有深意的话让王平冷静下来,安抚地拍了拍因为他的情绪而敏感地看向他的爱莎,冲着爱莎笑了笑:“很快就会到了,你可以先睡一会儿,到了我会叫你的。” 爱莎很听话地回了一个乖巧的笑容,然后重新回到水中躺着,轻轻闭上眼睛的爱莎漂浮在水中,金色长发散发着莹润的光泽,散开来,就好像是盛开在水中的金色花朵,衬得那条人鱼多了几分柔和。 鱼尾好像无意识一样轻轻拍着,随着水波来回起伏,明明是睡觉,但身形却还是在小幅度地动着,倒像是闭着眼睛玩儿水一样。 或许人鱼都是会梦游的? 头一次接触这么神奇的种族,王平的心底里也是好奇的,一边看着爱莎,一边跟王睿说话,【你不说我永远不会懂。交流就是这样,或许会有误解,或许会有矛盾,但总要把话说明白了,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才能让别人理解自己,而理解,则是一切的前提,作为共同存在的你我,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体的,我想要了解你,也希望你能够理解我,这样我们才能够在未来合作得更好——我想,你应该不介意我认为我们是合作伙伴吧?】 王平不知道系统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他要自己获取那些人的好感度是为了什么,但他清楚的是他们现在的这种状态更适合合作而非敌对抵触。 一开始,他的思绪对王睿来说就不存在什么秘密吧,所以,他更希望他的理解,而自己,则想要更多了解王睿,所谓求同存异,如果连异同在哪里都不知道,那又求什么呢? 【你认为我是什么?】王睿给出了一个问题。 【我最开始是按照小说中的理解来认知你,以为你是‘系统’,但那种适用于简单操作的既定程序显然不足以概括现在的你。经历了这么多,我想,或许有一种生命体是用这种类似寄生的方式存在,而我做那些任务的意义是让你从中吸取某些成长的养分,促使你的成长。——我理解得对吗?】 一个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人,在于他的思维与众不同。是的,或许有某些问题他会有跟别人一样的看法,但更多的是他自己的看法,不管他的看法是怎样形成的,但这是他自己的,有了这个“我”,才有之后的存在。 系统开始只是系统,而在他认识到了自己,并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之后,他就不再是那种单纯运行某种程序指令的系统,而是一个思维个体,如果他有属于自己的种族的话,这时候他已经可以被区别于种族中的其他人了。 【……】 王睿没有回答,王平笑了笑,姑且认为自己说对了好了。 看了一眼巨型鱼缸中还在沉睡的人鱼公主,王平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联络上星际网络,开始了新一轮的学习,作为家族继承人,他任性的权力并不多,而一个不在家族允许范围内的异族伴侣,显然会极大地挑战他们的底线。 为了人鱼公主以后的快乐幸福,他显然要更努力才行,这也是任务开始之前就想到过的一种可能,王平自然早有准备,只不过,准备总是不嫌更充足的。 第56章 一个多月的航行终于看到了终点。 这一路上,绝对是王平经历过的最刺激的星际航行,没有之一。 人鱼族所在的星球——蓝星很是遥远,并且,它的神秘程度几乎可以媲美桃花源,说实话,若不是这一次用剧情作为交换,换得王睿给出金手指指路,王平还真的不敢保证自己能够寻找到这次的任务目标所在。 自然,这个寻找也是很艰辛的过程,以至于他驾驶了最好的飞船做了最充足的准备出来,结果也是在几乎要机毁人亡的时候才到达目的地,而到达的时候还格外狼狈——爱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算是他的救命恩人了,毕竟,他还没有水中呼吸的能力。 在有路标的情况下还这般险象环生,九死一生,实在是超出王平的预料,更加不敢想象没人指路会怎样。 而到达还不意味着成功。 若不是作为公主的爱莎爱上了他,他很可能在一个照面就被那些雄性人鱼手撕了——这还真不是夸张,见过那双几乎可以媲美鹰爪的手,见过雄性人鱼手撕鲨鱼之后,王平就十分确信,他们的手撕人不会比撕纸更困难。 有了婚姻关系还不等于完全被认同。这一次,说得好听是爱莎嫁给了他,嫁夫随夫,跟着他回家,说得不好听,则是爱莎被驱逐了,不跟着他回家也无处可去。 这样的事实显然太残酷,王平没有跟爱莎细说,所以,爱莎就保持着她的天真,每到一个补给点的时候,哪怕该星球毫无特色,她也愿意下来走一走逛一逛,看看当地的风土人情,而她过于美丽的容貌,还有那即便掩藏在长裙下却依旧偶尔露出一点端倪的鱼尾总是会让人心生邪念。 人鱼啊,这是在星际时代也几乎等同于传说的生物,甚至,星际法律都没有明确界定他们是不是算作一种智慧生命,因为人鱼族的世界太过排外,他们根本不与外界交流,也就无从谈是不是纳入星际法律了。 更何况,法律这种规则总是优先满足一部分人需要的,即便它想要体现公平,但作为立法的那一部分人若是更愿意养一些珍贵的宠物,恐怕也不会有哪个不长眼的非要跳出来说他们不对。 于是…… 混乱的星际时代终于向养尊处优的王平露出了它的一颗獠牙,显示出了某些血腥而残酷的法则。 终于见到那颗黄绿色星球时,王平才稍稍松了一口气,想想身后那些层出不穷的尾巴,纵然是他,也有了一种疲于应付的无力。 “是我给你惹麻烦了吗?” 天真的人鱼公主并不是蠢,欣喜于新鲜事物的时候可能根本注意不到身边人的忧虑,但一旦她的注意力转过来,对爱人的每一种表情她都能够准确解读,此时此刻,如此明显的放松也让她意识到了什么。 “不,不算麻烦。”王平扭过头来,安抚地揉了揉爱莎的长发,很神奇的,虽然她的头发总是在水中泡着,但是摸上去并不会感觉到湿漉漉的紧贴感,反而有些蓬松柔软干燥,倒像是一直暴露在空气中一样。 这或许是某种油脂分泌的作用,如同某些鸟类的羽毛也不会沾水一样。 心思有些飘远,表情却足够柔和,这么多世的磨练,尤其他还曾经当过影帝,演技对他来说真心没有难度,只要他想,即便是爱莎这等直觉超强的也不会从他的表情上看出端倪。 “美好的人物总是会引人追逐,稀有而美好就更是珍贵的属性。作为人鱼族,我的公主,你就如同海底珍藏的珍珠,总是会吸引别人的目光,引来别人的占有,而我,作为有幸得到珍珠的人,需要做的就是保护好珍珠,让它永远光泽如初,这是对我能力的考验,也是让我匹配珍珠的条件。” 优美的语调在恰当的地方低沉,这一段话说出来宛若在朗诵诗经,充满了臆想般的美好感觉,让听的人也不由自主沉浸其中,慢慢红了脸颊。 蓝眸明亮,爱莎看着亚瑟,她不知道该怎样表述心中的爱恋,亚瑟的语言对她来说虽然理解起来并不困难,但是要说出来还是有些难度。人鱼族的劣势也就是如此了,他们习惯了在水中通过声波交流,人类的语言对他们来说,不是不能说,而是太考验发音器官了。 粉嫩的小嘴张张合合,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说:“你喜欢珍珠吗?我原来收藏了好多珍珠,早知道你喜欢就早早给你了。” 宝石,珍珠,人类看重的财富对人鱼来说也就只有欣赏起来才有价值,他们用来充当货币的更多是食物。作为人鱼族尊贵的公主,爱莎的这次出嫁唯一带走的只有那一鱼缸的海水,其他的,哪怕是最廉价的珍珠她都没能够带走。 除了身上的纱裙,她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嫁给了王平,没有珍珠,没有宝石,没有桂冠,没有属于亲人的祝福——爱莎的母亲并不同意她的选择,直到他们在水神面前宣誓成婚,她都没有出来观礼,直到爱莎的离开…… 想到这些,王平对爱莎的怜意更胜,这个女孩儿,是真的抛弃了一切跟了他,跟他到陌生的地方,认识陌生的人,在陌生的环境中开始自己并不熟悉的生活,她从一开始就付出了太多,而他,也只能在情字之外多加弥补了。 【你的感情似乎变得丰富了。】 【不,这是我的责任,与感情无关。】 曾经修过无情道,哪怕如今前功尽弃,但有些事情,他到底比王睿看得清楚。 “我喜欢的是爱莎,不是珍珠。”王平轻声说着,毫无负担地说着,他的确喜欢爱莎,这种喜欢,跟喜欢漂亮的花草没有什么不同,只多了一份责任心,愿意花心思让他喜欢的人过得好。 “我也喜欢你,亚瑟!”爱莎笑起来,开心地搂住王平的脖颈,贴在他的脸庞,感受着爱人的温度,这种比她的体温高一些的温度总让她迷恋不已。 “再有两天,我的尾巴就能变成腿了,我不会再让别人看到我的尾巴,只给你看!” 轻柔似乎还带着几分娇羞的语调在耳边响起,王平怔了一下,这么说就是快到发情期了? 人鱼族一生只有一次可以把鱼尾转变成双腿的机会,也就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发情,而如果选择不转换,那就一辈子都是鱼尾了。 这是爱莎跟他求婚的时候说的,当时王平的任务已经完成,他有些犹豫要不要把这样纯真的小公主带到那纷乱的社会中。爱莎误会了他的犹豫,以为他是在担心交、配的问题,便急切地跟他说了这一点。 王平当时很诧异,如果说人鱼族总是与世隔绝,那么在那样一个海洋面积广阔的星球上,他们根本不需要双腿,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项选择呢? 对此,王睿是这样解答的:【这是物种变迁的一种进化,但显然,他们大多数放弃了进化。】 如果用进化来解读,经历过修仙世界的王平便好理解多了,这就如同许多妖修炼到最后都会化作人形一样。 人形,或许是生物终极进化的形态。放到洪荒小说中的理论就是:人是先天道体,最适合感应天道。 那一刻,王平觉得自己又顿悟了一次,思维打开了很多,只可惜不能够修炼的身体无法以修为的形式来度量这一次顿悟的好处。 “那,我们先不要急着回去,等过两天,我再带你回家。” 如果可以,自然越少人知道爱莎的身份越好,人鱼公主,放在人鱼族中或许也就是一个头衔,在她没有成王的时候不会得到更多关注,但放到人类社会,可供想象的余地就大多了,或许有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她的种族所在地。 对于人心的贪婪,王平从来不敢小觑。 “嗯,我听你的。”爱莎乖巧地应下,连原因都不问。 王平嘴角的笑意更加柔和,他喜欢的或许就是爱莎这样一种全然信任的态度,不会担心任何误会的产生,因为她永远相信你,从她爱你的那一刻开始。 四天后,英俊如王子的萨维德拉家族长子亚瑟萨维德拉带着一位美丽的少女回到了离开三个月的家中,对父母宣布那名名唤爱莎的少女是他的妻子…… 【他们为什么要生气,之前不是一直希望你早点儿娶妻生子的么?如今你娶回来了妻子,甚至她可能已经怀了你的孩子,他们为什么还要生气?】 人类的情绪对王睿来说或许过于复杂,他可以感受到其中最微妙的变化,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很高兴你能够直接询问我,不过,我只能回答你这只是因为我跟他们的选择不符。重点不是目标达成,而是达成目标的人物不对。】 坐拥美人在怀的王平一点儿也不为别人的心情所影响,而爱莎,她只要她的爱人开心就好,旁人对她来说又算什么呢?也许也是肉食?不知道好不好吃啊? 湛蓝的眼眸中隐约可见一丝竖线,人鱼,一开始只是类人的食肉鱼,本质上也不过是一种有智慧的兽,即便在进化,却也保留了某些原始的东西,比如一见钟情,比如兽性难驯…… 第57章 “我真的不明白,你这样做是为什么。” 习惯了联姻之后也就没有了所谓抗争的念头,反倒是看着为了反抗父母宁愿搬出来住,甚至不在乎继承权的好友有些纳闷。 搔了搔酒红的短发,雷纳斯看了一眼对面的好友,又看了一眼坐在他身旁,依靠着他,十分没有淑女的矜持和优雅的少女,他承认,那少女是很漂亮了,但是,真的值得吗?他可是知道一生下来就被当做继承人培养的好友是有多努力的,就为了一个女人,把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不喜欢被陌生雄性注视的爱莎瞥了一眼雷纳斯,湛蓝的眼眸中流露着某种冷意,好像幽冷的海水一般冻人。 雷纳斯不自觉地抖了抖,摩挲了一下胳膊,暗自嘀咕难道是好友释放冷气了? “为了爱情。” 王平举杯,他微笑着,红酒在剔透的玻璃杯中摇晃了一下,有淡淡的果香飘出,带着芳熏一样的酒精味道,闻着便有些醉人。 这样神来一笔的回答,理智上绝对不认为是真的,但感情上,看着对方眉宇间那从未见过的轻松愉悦,雷纳斯也不知道该怎样说,好友的这一次出行回来的确变了许多。 怎么能不变呢?任务完成了,也就少了一项重负,之后的人生,想怎样便怎样,肆意逍遥,有什么不好呢? 雷纳斯一口喝尽了杯中的酒,“既然你这样说,那就随你好了,若是有什么难事,可以来找我帮忙。” “谢谢。”王平自然知道这一句话意味着怎样的承诺,不得不说,这个热情得一上来就自动把自己带入好友角色的雷纳斯,其实做得很到位。 “我不喜欢那个人。” 在雷纳斯走后,爱莎很认真地说出自己的看法。 “为什么呢?”王平饶有兴致地询问原因,他以为爱莎的讨厌是因为雷纳斯的轻浮态度,作为一个花花公子样的人物,他的某种气质已经是溢于言表,如爱莎这样的女孩儿自然是不会喜欢的。 “他的气味儿不好闻。”爱莎皱了皱鼻子,好像又闻到了空气中还未消散的某种味道,举着手在面前扇了扇,又凑到王平的脖颈后狠吸了一口气,微微的痒意让王平忍不住笑出声。 “你只要忍一下就好了,他不会经常出现在你的身边。若是有了什么事情,有一个朋友,也是很方便的。” 比如说雷纳斯刚才传递过来的某些意思,是想要雪中送炭吗? 或许自己之前严谨认真的态度让他们都误会了,其实,他真的没有那么大的野心,星际时代的帝国,可不是那么好撬墙角的。 “亚瑟,不要跟你的父亲赌气了,你要知道,除了你,他还有三个儿子,并不缺少继承人。而你,我的骄傲,你应该继承家族的一切,那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并不能给你更多的帮助,你需要的是一个地位相当能够帮助你的妻子……” 萨维德拉夫人年轻的时候是一位金发美人儿,出身高贵,在她眼中,衡量女人价值的只有两条,一是出身,二是容貌,而后者可以为前者让道,所以,仅凭第一条,爱莎那不能言说的来历便足以让她投上反对票。 “母亲,”王平并不想为这个问题过多争辩,他素来不喜欢那种为了爱人不要亲人的做法,自己也不会那样做,只不过,有些妥协也是让他不喜的,所以,他选择了安抚,“母亲,爱莎已经怀了我的孩子,我希望我的孩子是婚生子,能够得到您的祝福。” 星际时代,各种教派盛行,大部分教派都是赞同婚生子的,这也变相保护了亚瑟的权力,即便他的父亲还有三个儿子,但那三个都是跟外面的情妇生的,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可能越过他得到继承权,哪怕其中一个还比他大一些,他仍然是萨维德拉家族的长子,无人超越。 萨维德拉夫人皱着眉头,长久地凝视着自己的儿子,直到发现他真的不准备改变主意,颇有些不悦地“哼”了一声,但也不准备再说什么了,作为一个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显然做不出大吵大骂的行为,即便她已经很不满了。 “母亲,我不希望以后像父亲一样到外面去寻找真爱,我希望我的妻子就是我的爱人,我希望我的孩子继承我和她的血脉,这样的生活才会幸福。” 如果可以,王平也不愿意这样戳人伤疤,但劝说一位女子,显然这样的说辞更为动人。 “……好吧,作为一位母亲,我总是会输给你。” 萨维德拉夫人无奈地笑了笑,揽着早就不会撒娇的儿子,抚摸着他柔软的金发,开始思考如何劝服丈夫认可这件事——这个难度真是太大了,要知道,在那之前,他们已经看好了一个家族的女孩子,偏偏…… 好不容易与母亲和解,王平留下来陪着母亲用了晚饭,又说了一会儿话,回来的时候已经挺晚的了。 他现在住在外面,作为继承人,他的私房钱不少,同时因为以前的表现优异,早已经开始接管一部分家族事业,所以即便离家出走,依然不显得困窘,反而,这一撞房子比祖宅更合他的心意。 “你去哪里了?” 巨大的鱼缸中,爱莎很不高兴地甩着尾巴,用力太大,水溅出来了不少,打湿了地上的毛毯。 “抱歉,我陪母亲吃了一顿饭,有些晚了。”王平好脾气的安抚,爱莎因为怀孕的关系,又恢复成人鱼的样子,情绪也有些多变了。 舒适的温度像是搔到了痒处,爱莎撅撅嘴,嚷嚷道:“我饿了,我还没吃饭。” “怎么没吃饭?”王平随口问了一句,没有多想地去厨房准备饭菜,他走的时候已经准备了一些饭菜在,本来说让爱莎可以饿了就拿着吃的,谁想她竟是宁愿饿着等他。 “你都不陪我吃!”爱莎委屈地说着,同时抓起鱼缸中的一条小鱼冲着王平的方向扔去,或许是小鱼的重量不够,擦着王平的衣角落在了他的脚旁,扑腾着乱跳。 【总觉得爱莎越来越小孩子脾气了。】 心里头跟王睿说了一句,没见回应,王平也没理会,专心去安抚爱莎了,哄着她吃了饭,看着她睡了,这才算是安了心。 【之前你指的就是爱莎的脾气变差吗?】 无法忘记王睿曾经的那句话,王平询问了一句,依旧没有得到回应。 好吧,也许他也像爱莎一样睡着了。 这么想着,王平也准备休息,看了看一旁的床铺,幸好跟鱼缸有一段距离,并没有被水溅上去,至于毛毯,看着那片湿了的印记皱了皱眉,算了,还是明天再说吧。 因为爱莎现在的形态,王平并不敢请人打扫,就连机器人他也信不过,要知道,科技有时候更容易“收买”。 所以,如今家中的一切杂事,包括做饭,基本上都是王平在亲力亲为,都不是什么太累人的事情,但太过琐碎也太过占用精力,忙完外面的事情,再看家里的这些,难免就觉得累了。 也只有这种时候,才会让王平深切思念起曾经的“妻子们”,尤其是古代的贤妻良母型妻子,让他的生活少了不少麻烦。 每天,王平都尽可能陪着爱莎,他知道怀孕的辛苦,尤其他和爱莎还算是异类结合,不知道会出什么问题,对于这方面,他们谁都没有经验,也就更需要小心谨慎。 如果有必须出去解决的事情,王平也会跟爱莎说好了再出门,爱莎一般都是通情达理的,她的脾气只会在他回来之后爆发。这种情绪,王平也比较理解,一个人待着房间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显然会容易寂寞。 如今的网络十分发达,他倒不是不想让爱莎上网打发时间,偏偏,星际网络都是根据普通人类的接受程度研制的。 作为一条人鱼,她某些神经过于发达,无法接受连通网络带来的刺激,那些仪器本身发出的某种波长就足以让她情绪紊乱。 因为这一点,王平不得不把家中大部分科技设施都换了地方安置,以至于如今的家中甚至不如现代,好歹还有电视能够播放。 为了能让爱莎分散一些精力,不至于太过无聊而生气,王平想了很多办法,甚至连婴幼儿玩具都弄来了,效果只能说有一些吧,在爱莎没有把玩具玩腻之前,她都会安静许多。 【按照人鱼族的习性,在她怀孕期间,你应该陪着她,除了捕猎,不能够离开她一步。】王睿于某一天终于出声解惑。 王平沉思一会儿,终于明白这大概是某种动物习性。爱莎之前发脾气,并不是因为没人陪她说话而暴躁生气,而是因为她感到不安了。 【谢谢。】 知道了原因何在,事情就好办多了,王平推拒了外面的事情,准备安心陪伴爱莎度过这个时期,对于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他有责任。 第58章 事情总是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哪怕是两面,也不可能两面俱全。 “我已经劝过你父亲了,他的口风有些松动,你可以再把那个爱莎带回来让我们见见,看在孩子的份儿上……她毕竟怀了你的孩子,在外面住着总是不好,回来也更方便照顾。” 萨维德拉夫人端庄地坐着,靠背椅的靠背毫无用武之处。她总是这样,一本正经的样子让人觉得在她面前说玩笑话都是一种冒犯。 “抱歉,母亲,这段时间她因为怀孕太累了,总是在睡,我想等她生下孩子,好一些了再去看望你们。” 王平的眼中满是歉意,能够让父亲那样的老古板同意这样一桩不合体统的婚事,母亲付出的必然很多,眼下,正是趁热打铁的好时候,但爱莎现在的情况却不允许她出现在大众面前。 “我需要知道原因。” 萨维德拉夫人面上很冷静,心里头却已经燃起怒火,这是第几次了?第几次她的儿子为了一个女子而…… “这……” 正在王平迟疑的时候,书房的门被推开了,拖着长裙走入的爱莎腹部已经微微凸起,这导致她用鱼尾支撑地面的重心不稳,“亚瑟……” “天啊,那是什么?!” 视频对面的萨维德拉夫人第一次失了镇定,站起来高声,她一手拉着裙摆,一手指着这边儿,看模样竟是少有的慌乱。 长裙几乎拖地,却也只是几乎,于是,那闪闪发亮的鱼鳞,还有那因为主人一跳一跳而调皮摆动的鱼尾,都让萨维德拉夫人无法冷静。 事已至此,王平连扶额都不能够,他急忙扶住了爱莎,把她抱着坐在自己怀中,尽量用面前的桌子挡住她的下、半、身,同时呼唤视频对面的母亲,让她不要再惊讶。 好半天,终于勉强冷静下来的萨维德拉夫人才能够再次落座,听自己的儿子述说这一条人鱼的来历。 “我一直以为人鱼是传说中的生物……”萨维德拉夫人显然还在震惊之中,目光没有焦距,有些恍惚地这样说着。 王平无奈地笑,他倒是很能理解对方的心情,在没有去过修仙世界之前,他何尝不是认为那些神仙妖怪都是传说中的生物。 “……没想到,没想到……” 即便人鱼的外貌足够美丽,但对于这种不够了解的物种,萨维德拉夫人显然还是抱着一些敬而远之的态度,她可以隔着足够安全的距离围观,但若要接触,在没弄清楚那种东西是不是有什么危险性又或者有毒细菌的时候,她是绝对不会轻易靠近的。 “你怎么,你怎么……” 再想想自己儿子已经跟这条人鱼成了夫妻,萨维德拉夫人就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又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组织好自己的语言,勉强说:“等我冷静之后会再联络你。” 看着视频关闭,王平略显无奈地拍了一下爱莎的额头,“你是故意的?” 他来书房跟母亲通话之前就跟爱莎说过了,她不会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星际时代,视频通讯已经是普遍的手段了——这样冒冒失失把自己暴露在视频中,还是太冒险了。 王平相信萨维德拉夫人不是坏人,作为一个母亲,她对自己这个儿子足够好,但人类世界,这并不是一切的保证,因为萨维德拉夫人除了是母亲,还是萨维德拉家族的主母,同时也是另一个家族出嫁的女儿,牵绊着她的利益链条太多,这其中,儿子的价值到底有多重,是连王平自己都不敢保证的。 “我不是故意的。——我做错了吗?” 爱莎委屈地咬了咬下唇,她是看亚瑟好久不出来才过来看看的,绝对不是故意要把鱼尾露给别人看的。 在爱莎的唇上落下一吻,分开那被咬住的下唇,王平没有追究这件事的意思,微笑道:“没有,爱莎不会有错,所以,我们需要准备一下怎么跟母亲解释,我想,她会向着我们的。” “那就太好了!”爱莎相信了这样的话,很是高兴地拍手。 “那么,现在,你该回去好好待着,现在可不是你乱跑的时候。”故作严厉地说了这么一句,又怕说重了,转眼笑着抱起她来,愧疚道,“这一段时间,委屈你了,放心,以后不会了。” 王平再一次认真思考,他把爱莎带到这里,带到人类的世界里,到底对还是不对呢? 她的性格决定了她不可能马上圆滑起来,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八面玲珑,与人交往会是她的一个弱项,而她自身的珍稀性又决定了,如果有人发现她的真实形态,必然会产生某些不好的想法。 而她的武力值,即便人鱼有着爪子和超声波作为攻击手段,但这些,对星际时代的武器来说,是远远不够看的。 【支线任务:获得水神赐福。】 突然响起的系统音跟王睿平时说话的声音还是有很多不同的,一个更刻板,一个有些生动。 【水神赐福是什么?】 虽然早就料到可能会有支线任务,但这样的任务还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所谓的水神,早在与爱莎举行仪式宣誓结婚的时候就见过了,不过是一个水中陈放的人鱼雕像。 在最初的印象最深刻的无神论影响下,对于他人的信仰,王平是尊重的,但他自己的心中无法产生足够的信仰,所以,那场宣誓对他来说,更多的意义是唯心的,而人鱼们看重的水神见证,在他看来也就是一个结婚流程,如同现代结婚要领结婚证一样。 在人鱼雕像面前宣誓,就算是领证了。 【……】 【是不知道,还是知道不能说?】 相处的时间久了,王平多少能够猜出一些王睿沉默的不同意义。 【这是我的第三个支线任务吧,这一次,我会试着完成,希望对你能够有些好处。】 又不是杀人,不过是得到一个水神赐福,尽管虚无飘渺了一些,但,总有办法能够完成的吧。 想到现代信仰某些教派的信众叩拜祈求赐福的情景,王平觉得他照着做一下也许也会有效?谁知道呢? 笑着把爱莎放到了水中,哄着她睡觉,王平躺在床上,却是久久没有睡意——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吗? 水神,如果有水神的话,会不会还有其他的神祗,那么,现在,在科技发展到如今水平的现在,那些神祗又在什么地方呢? 会不会在某一层天空上注视着这一方变化,又或者,如某种小说中说的那样“神已死”? 三个月后,浩瀚无垠的星幕中,一艘飞船缓慢地行驶着,不仔细看的话,宛若一朵漂浮的乌云,安静地移动着。 “……动力系统损失35%,防御罩破损62%,攻击系统无能源驱动,sayxx将暂时关闭部分功能,全力维持飞行,请尽快补充能源,请尽快补充能源,请尽快补充能源……” 智脑出现在屏幕上的形象是一个漂亮的制服美人,但她的机械音和呆板的表情,给“漂亮”打了好几个折扣,让人看着无法心生愉悦,反而因为她话中的内容而有些烦忧。 “还有一半的路程呐。” 王平关掉了智脑的声音,屏幕上的制服美人抿着唇,好像不悦的表情,眸中却是空洞的,什么情绪都不存在。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爱莎在鱼缸中摇着尾巴,她的肚子越来越大了,以至于尾巴摆动的幅度无形中小了许多,看着有几分可怜。 “不,是我没有保护好你。” 多一个人知道的秘密绝对不会是秘密,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爱莎的身份就那样泄露了出去,一传十十传百的,王平果断地决定离开,但他的速度还是不够快,以至于走的时候被人跟上了,对方的技术又很好,于是一场遭遇战打下来,他险些化为宇宙星尘。 紧急时刻,还是靠着王睿及时接管飞船控制系统,才能让他们险之又险地逃脱出来,只不过,就算如此,目前的形势也不容乐观。 温声细语地哄着爱莎宽心,喂她吃了东西,看着她睡着了,王平才稍稍松一口气,这种紧迫黏人的行为平时没觉得什么,遇到事情才觉得吃不消。以后,物种不同,还是多了解了解再决定要不要担这个责任吧。 【对于这一点,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几乎是笃定地询问着王睿,他之前那种别有深意的意思实在是太明显了。 【人鱼的习性么?略知一二。】王睿很淡定地回答。 【下次如果再有类似事情,能提前提醒我一声么?】不想追究已经发生的事情,王平只想得到一个关于未来的承诺。 【不能。】 斩钉截铁的回答让王平挑眉,没有什么生气的意思,在要求提出的时候,他就觉得可能会被否定,所以真的被否定了也不会生气,因为是预料中的事,只不过,感情上还是有些受挫的感觉。 叹息着说:“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第59章 再一次看到那颗以为不会再见到的蓝色星球时,飞船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好容易穿过了大气层,完全失去防护罩的飞船如流星一般开始燃烧,在空气的摩擦中,急速产生的热量还来不及冒出火花就化为了拖曳的“长尾”,以划破苍穹的气势坠落在海水中。 冰冷的海水迅速灭掉了潜藏的所有火星,因为距离太短的关系,飞船的燃烧只毁掉了外层,打开外表乌黑,功能却还算完好的门,王平抱着爱莎走出,迅速离开还在继续坠落中的飞船。 一回到海水中,就宛若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爱莎的表情明显兴奋许多,很快从王平的怀中跳出来,舒畅地在他身边游了一圈儿,即便大着肚子,但游动起来的灵活却远不是鱼缸那种狭小的地方能够比的。 一圈儿游回来,爱莎的手上多了两条鱼,一条递给王平,一条自己生吃,鱼身被咬掉一块儿肉,摇头摆尾的鱼不能挣脱爱莎的手,反而因为动作而散出更多的血,让爱莎忍不住吮吸起来,蓝眼弯弯,一副沉浸在美食中的样子。 王平没有接她递过来的那条鱼,摆摆手,示意她自己吃,美貌或许真的有某种加成作用,即便是看着一个人这样粗鲁地生吃活鱼,但无论怎么看,也不会让人觉得丑陋残忍,反而会发自内心地为对方的愉悦而轻松。 看出王平是真的不想吃,爱莎收回了手,刚好那条鱼也吃完了,扔掉完全不愿意吃的鱼头还有鱼尾,把另一条鱼塞到口中,从最柔软的腹部咬起,完全无视展开的鱼鳍锋利,人鱼的牙齿足以咬断这种程度的刺,宛若咬某种脆骨。 即便有氧气面罩的支持,但水下的寒冷对王平来说还是一种障碍,他揽着爱莎的腰,冲着她指了指上面,然后一同努力向上游。 “呼。”露出水面的时候,王平的唇色已经有些紫青,脸色苍白,对爱莎笑了笑:“爱莎,先帮我找到陆地好吗?我必须到岸上去了,水太冷了。” 爱莎一脸紧张地摸了摸王平的脸颊,感受到那要比自己还低一些的温度,面露恐慌,在人类社会待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她已经很清楚,人类这种种族必须要维持一个恒定的温度,这样的低温很可能会将他们杀死。 “对不起,我没注意到!”爱莎抱歉地说了一句,然后将功赎罪一样把王平抱起来,尽力让他远离低温的海水,这样的姿势对挺着肚皮的她来说其实很吃力,也幸好有海水的浮力,她才能够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游泳。 “爱莎,放我下来,我还可以自己游的……好吧,你小心些,你还怀着我们的孩子,我希望你们都健健康康的……” 人鱼全力游水的速度比人类跑步的速度要快多了,如同离弦的利箭,十分准确快速地向着陆地而去,路上碰到了其他的人鱼,爱莎都没有和他们打招呼,板着脸好像战士在争分夺秒一样狂奔。 白色的陆地并没有什么泥土的感觉,地表一层砂砾一样的细碎石子,仿佛自然形成的某种结晶,有着并不硌手并不圆滑的形状。 狼狈地爬上陆地,即便仍然是寒冷的,但比起海水的低温来说,陆地的温度就算得上是春暖花开了,趴在地上深深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活过来了,王平才起身准备收拾一下自己的形象。 他在出发前已经想到海水的低温,准备了保暖的防护服,谁想,这种号称能够在几百度低温下保持体温的衣服竟然也不能够长时间待在海水中。 这里的水,其实是不太一样的吧,那种深入骨髓的冷,竟是又让他体验了一次。 “每次来这里,好像都很狼狈呐。”回头看到爱莎还在关切地看着自己,王平苦笑了一下。 爱莎的双臂搭在陆地的边沿,只露出上半身看着王平,见到他的笑容,觉得他好一些了,自己也松了一口气,然后目光中便有了些愧疚,他都是因为我才会这般…… 莹莹的目光落在王平那湿了的金发上,猛然道:“啊,行李还在飞船上,你等着我去找,你的头发要烘干才好!” 不等王平回话,爱莎已经迅速地钻入了海水中。 看着那很快恢复平静的海面,王平有些感慨,爱莎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家庭主妇,因为用鱼□□走的时候负担太大,她更喜欢待在鱼缸中,但,凡是自己的事情,她都在很用心地学着做,只是这一点,便让王平在面对许多麻烦的时候无法厌烦,这样的心意,实在不应该被辜负。 尽管,他永远也无法回报同样的心意。 爱莎的速度很快,她不仅快速找到了飞船的地点,还取出了其中的大部分已经打包好的行李,作为人鱼公主,哪怕丧失了继承权,她还是能够指挥一些人鱼的,于是回来的时候几乎是浩浩荡荡的一个队伍来的。 只可惜,她回来得还是有些晚,王平的头发表层都已经结冰了。 没有让爱莎有时间愧疚不安,王平很快把晚饭的差事给了她:“飞船上那些食物我早就吃腻了,我还记得这里有一种鱼最美味,我的妻子,能为我找些来吗?要知道,晚餐可是一个主妇的战场,我期待你的胜利。当然,不要太累了,你才是最重要的。” “啊,我知道,那是银纱鱼,你喜欢吃的!只有这里才有的!”说到自家星球的特产,爱莎的眼眸中有了不一样的神采,高兴地接下了这个差事,“不会累,那些鱼很好捉!” 想到某人第一次来这里,第一次跟着自己捉鱼时候的笨拙样子,爱莎忍不住嘻嘻笑了起来,她喜欢亚瑟,喜欢他求助自己的样子,更喜欢他喜欢自己的样子。 漂亮的蓝尾在空气中摇摆了一下,好像是在挥手告别一样,之后就看不到她的身影了,海水那多变的蓝将她彻底隐藏了起来。 “真是冷啊!”即便离开了海水,但身体还是无法适应这里的温度,防护服好像是彻底坏掉了,完全感受不到该有的温暖。 打开一个个箱子,亏得爱莎还知道找人帮忙拿东西,这里面装着的可是他能够想到的全部生活必需品了,有些特别沉重,一个人还真的不好搬运。 等到爱莎带着鱼回来的时候,白色的陆地上已经出现了一座蓝顶的房子,蓝顶白墙,白墙上开着金色的门和窗户,很是耀眼的颜色,很容易便看到了。 “亚瑟,这是……”爱莎把捉来的鱼都扔在陆地上,还未死亡的鱼跳跃着,偶尔有那么一两条离海面近想要扑腾回去的,都被爱莎的余光逮到,然后一个个拍了回去。 分心拍鱼的人鱼公主还带着几分惊讶的神色,那模样真是再可爱不过了。 站在门口的王平微笑,张开双臂抱起她:“来看看我们的新家吧,虽然不够豪华,但,很温暖。” 人鱼不能够承受过高的温度,但比他们体温稍微高一些的温度,对他们来说也是很舒适的。 “我们的家,你的意思是……”爱莎敏锐地意识到了什么,表情有些期待。 “既然你已经陪我回家看过了,我自然也要陪着你,现在还不敢说,但,至少在我们的孩子生下之前,我都不会离开这里,这样,好吗?” 把爱莎抱在床铺上坐下,这个屋子真的不大,没有茶几沙发之类的摆设,连电器用品都很少,但那一张柔软舒适的床,却是必不可少的。 “亚瑟!”爱莎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曾经,她或许对外面的世界有些好奇,这才跃跃欲试地跟着亚瑟离开,因为爱,所以无惧一切,但当她经历过了,甚至和亚瑟经历了那一场险死还生的遭遇战,她就再也不想探寻外面的世界了,外面太不安全了! 而且,外面的那些人……想到某些令人厌恶的,爱莎靠在亚瑟的怀中皱了皱眉。 一年后,爱莎的孩子正式降生,是一条漂亮的小人鱼,据爱莎说是男孩子,但其实王平什么都看不出来,从鱼尾看出鱼的性别什么的,实在是太考验正常人类的眼力了。 新生命的诞生,无论是在哪一个族群都是一件喜事,爱莎的母亲在那一次也出面了,她是守着爱莎在水中生下孩子的,看到是人鱼,她还亲手抱了一下,只不过她对王平这个人类仍然没有好感罢了。 但人鱼族中的其他人鱼并不是完全排外的,最开始他们是排斥有这么一个人,但当自家的小人鱼总是被人类手中稀奇古怪的玩具勾引走的时候,他们也慢慢跟这个人类有了接触,别的不说,那个水球真的比珍珠好玩多了,奇怪了,为什么都是一样的形状,那个就能够拍拍打打地玩儿呢? 有一就有二,渐渐,有一些人鱼不再是那么排斥人类的存在了……一切都在向着好的一面发展,除了一个人。 ——【支线任务失败。】 “竟然又失败了呐,真是……” 第60章 “爱莎,我的妻子,对不起,我可能不能回去看你和孩子了,我被那些人追上了,飞船已经没有多少能量了……我知道他们想俘虏我,他们想从我口中知道你的消息,对不起,爱莎,我不能给你和孩子带去这样的隐患,原谅我。” “希望你永远不会看到这个,那样,或许你以为是我抛弃了你,你会恨我,但会更好地活着,你或许不会报复我,但你以后就会对人类有了警惕心,你知道,我总是担心你太过纯真,被人一骗就走可怎么办?我不敢想象,若是当初你碰到的不是我,而是某个善于伪装的骗子,你以后可怎么办?” “如果你看到了这个,那么,也不要太伤心,你还要好好照顾我们的孩子,他还那么小,他需要你的照顾,除了你,我最担心的就是他了,他是男孩子,在你们的族群中并不太受看重,他又有着我这个人类的血脉,我一直很担心你的族人会排外,你一定要照顾好他,不要让他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受欺负了,当然,也不要欺负别人,你要让他长成一个好孩子,长大了也会是个好人,或者好人鱼……” “不要为我报仇,我都不知道那些人是谁,心有贪婪的人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太多,而他们,得不到想要的就是对他们最好的报复。只可惜我看不到那一幕了,他们落得一场空后扭曲的表情一定很好笑,想到我就很开心。” “抱歉,一直没能好好保护你,但我不会允许自己把这些隐患带给你。爱莎,我的妻子,我最爱的人鱼公主,你要幸福快乐地活着,这是我的期望——再见!” 视频中的金发男子最后露出了一个笑容来,那种混杂着温柔和不舍的笑容,仿佛想要透过那冰冷的屏幕看到期望的爱人的笑容,让旁人看了都忍不住心碎。 对着视频的女性人鱼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痛苦着嘴角还翘着,她伸出手想要触碰视频中的俊美男子,却只是一场空,然后看着那视频走到了终点,星幕低沉,绚烂的火光映红了一片天空,然后就是让人目眩的星幕旋转,最后是蔚蓝的海水,还有海水旁边的珊瑚海草,最后的最后,是那个一脸奇怪地捡起它的男孩儿的脸,跟那个男子竟有七分的相似。 “母亲,你怎么了?”男孩儿这样称呼那位女性人鱼,好奇地摆弄着适才播放出视频的黑匣子,问:“刚才那个男子跟我长得好像啊,他还知道母亲的名字,他是谁?是我的父亲吗?” “嗯,是。”女性人鱼已经无力再说更多的话,应了一声,紧紧把男孩儿抱在怀中,叫着“亚瑟”的名字。 这是那个男人的名字,或许,也是那个男孩儿的名字? 看着那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女性人鱼,也叫做爱莎的她皱起了眉头,她自然看得出她眉宇之间的悲伤,但是,她没有眼泪。 是啊,人鱼么,本质上不过是一种鱼类,鱼类都是没有眼泪的,她怎么会有眼泪。 习惯了人类的环境,竟然都忘了。正在这样想着,无趣地想要醒来的时候,她又看了一眼那条人鱼,或许是因为一样的名字一样的长相,她对这个古怪的梦很有耐心,然后,瞪大了眼,她看到了什么?一滴泪水自她的眼角滑落! 不,这不可能! “不,这不可能!” 或许是太过震惊,她直接呼唤着这句话从床上坐起来,梦,自然也醒了。 熟悉的床帐,熟悉的家具摆设,她知道自己醒了,但她还沉浸在震惊之中无法回神,人鱼怎么会有眼泪呢? 被誉为“星际最想拥有宠物榜第一”的人鱼,怎么会有眼泪呢? 他们,只是宠物罢了。作为冷血生物,他们本身就是不会有眼泪的。那些想要看人鱼的眼泪变成珍珠的人类早就用无数的实验证明了这一点,而人鱼族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无数条生命。 蓝星,那座充满海水的星球,早就被占领了啊!无论是一开始找到那里的杂鱼,还是后来占领那里的巨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把他们当做宠物贩卖,而在发现他们能够把鱼尾转变成双腿之后,贩卖的价码也更高了一些。 比起那种只知道凭着绒毛讨好主人的物种,人鱼这种过分美丽的类人生物自然也会有更多的用途……有些时候,还真是厌恶这双腿啊! 皱着眉看了一眼笔直雪白的双腿,目光落在腿上某些红痕的时候,厌恶的意味就更浓了一些,她讨厌那个所谓的“主人”,发自内心的! 对现实的厌恶让她开始想梦中的一切,梦境中,叫做爱莎的人鱼公主也是无意中救了一个人,只不过,这个人是一个真正的王子,在人鱼公主爱上他的时候,他也爱上了人鱼公主,然后两个人演绎了一场幸福而感人的童话,即便最后的结局是以那个叫做亚瑟的男子死亡而告终,但,他们也是有了一段幸福生活的,而她呢? 同样的名字,同样的长相,甚至,同样都是人鱼公主,她的经历则像是童话的现实版,她也救了一个人类男子,那个人类男子长得没有亚瑟好看,但他太会说了,他为自己描绘了太美好的外界,然后,她终于爱上了他,然后,她帮着他修好飞船,跟着他一起离开。 直到这里,她做的都和梦中的爱莎没有什么不同,所不同的,就是对象不同了。 而之后,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爱莎所要面对的只有男子的家族,男子将她保护得很好,甚至一开始还隐瞒住了她的身份,没有让她被别人发现是珍稀异类,只是那个爱莎太蠢,贸然把自己暴露在别人的视线中,然后他们不得不匆忙离开,然后是险死还生,然后…… 而她呢?她一开始遇到的就是海盗团队中的人员,那个口舌生花的骗子在利用她修好飞船之后哄着她一起离开,为了减少阻挠,那个骗子骗她偷偷离开,这种情况,在人类世界中是叫做私奔对吧?连人类都会鄙视的行为! ——没有水神的见证,果然是不会幸福的吗? 她被带到了海盗团队中,被骗子哄着变化出了双腿,跟他交、配……然后,等待她的并不是幸福的生活,不是生儿育女的开始,而是更换男人的开始。 作为珍稀物种,她被骗子用来谋取更大的权势,然后,她的男人一个个更换,一个比一个更有地位更有能力,那些人还不满足于此,因为她而爆发的争端多了,范围大了,他们终于想通该去找什么。 还在为自己的命运悲苦的她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在那个很有心计的骗子的指引下,他们的星球就这么被找到了。 没有什么,是能够永远隐藏的。 在海中或许无敌的人鱼抵不过激光大炮,伴随着掠夺而来的杀戮终于让人鱼族不得不妥协,与其全族死光,或许牺牲部分人换得其他人的生存,也是值得的。 殖民就是这样开始的。 作为殖民星,作为不被承认的智慧种族,人鱼族的未来一片灰暗。 意识到这一点的人鱼有很多,其中有一些就如同献祭一样主动投身到那些权贵的身边,无论他们如何亵、玩,所求的也只是为了自己的星球,为了其他族人不要跟自己一样,换得更多的可供发展的资源。 时间,就这么流逝了一百多年。 人鱼族漫长的寿命在这时候显出了优势,他们熬过来了,熬到了现在,虽然仍然顶着珍稀宠物的名头,但大部分人鱼的待遇已经好了很多,他们和人类繁衍而来的混血儿也越来越多,这些人,哪怕是为了自己的权力,也不会让人鱼的地位继续低微下去。 一切,似乎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只不过,凭什么呢?凭什么我要经受这一切? 曾经,是人鱼族尊贵的公主,而现在,她在人鱼族的眼中是一个叛徒,是一个引来坏人的祸端。 被自己族群抛弃的爱莎不知道该从哪里寻找出路,依附于那些男人吗?在更多纯洁天真的人鱼面前,她这个饱经沧桑的已经卖不上价了。 如同她眼前的这个房间,即便看着还算昂贵,但那些破损的包边儿,老旧的花纹,都说明了它主人的权势如何。 为什么,你们可以不和我一样呢? 为什么,你们现在就有了更多的选择呢? 为什么,你可以那么幸福呢? 淬满了毒汁的心已经不再年轻,即便有着年轻而美丽的容貌,但她的心,早已经乌黑而丑陋,莫名的痛苦紧紧地攥住了她的心脏,让她全身微微发颤,身体里,好像有火焰在烧,烧得她痛不欲生,烧得她想要拉更多的人进入火海。 扭身扑倒在床上,死死地抱着被子,然后,金发的掩映下,死死睁大的眼角旁,一滴泪水滑落…… 摸着脸上冰凉的触感,看着手指上的湿润,她突然怔住了,恍惚中,仿佛有谁在问:“我的孩子,你为什么悲伤?” 是悲伤,不是恨吗? “呜……哇……”放声大哭起来的爱莎如同孩子一般,她死死地抱着被子,那完全感受不到温度的柔软让她又一次想到了梦中的爱莎,她羡慕她,她也好想像她一样有那么一个爱人,那样一个孩子,哪怕要为此流泪半生。 第61章 绿杨荫里,飘飞的杨絮茸茸一团,漫天飘舞的时候也如落雪一般美丽,只不过……看着扑面而来的那些不知道是不是在地上滚了三滚的毛团团,莫名地觉得呼吸不畅,抬手用帕子遮掩了口鼻。 墨发蓝裙的少女站在湖边,微微蹙眉注视着河水的波澜,任微风拂起肩上发梢、裙上轻纱,亭亭玉立。 “秋棠,等很久了吗?” 俊美无匹的男子从身后走来,他的脚步轻盈,仿佛踏在云端,别有一种飘逸之感。有些消瘦的身材穿着宽大的衣裳,那衣领有些大,露出一段精致的锁骨来,配着他长发飘飘毫无束缚的模样,有那么几分魏晋遗风。 “志轩。”被唤做秋棠的王平回头,放下手帕,露出一张绝美的脸来,这是一张让任何人见了都要心动的容貌,得她回眸一笑,当三生有幸。 明媚的春光洒在水面上,被粼粼波光反射而来的碎金落在少女的鬓发上,连那一身衣裙都像是揉了金银而成,格外光彩照人。 尚志轩看着这样的秋棠,一瞬间,眼中也有着痴迷,很快,他朗然一笑,眼神又清明起来:“虽是春日,阳光却也晒人,可是有什么非要在这里说?” “志轩,明日有官船从这里过,我便要走了,这次相见,便是与你告辞,从此天涯高远,不与君逢。” 王平不去看男子的脸庞,目光落在那河水上,这条河,绵延漫长,这一去,便是离开了这个国家,以后,怕是也不会回来了。 她也不想回来。 在身份尊卑分明的古代,作为一个女卑的弱者,再有一个卑微的身份——技子,纵然她名满天下,有“一舞千金”之称,却还是处处感觉到压抑。 或许是上一世支线任务失败的原因,这一次她多了一个“身娇体弱”的属性,从不幸被卖到妓院,再到屡次逃脱不成,若不是沾了这一张脸的光,恐怕早就是一个打死了事,能够坚持到现在也着实不易了。 “什、什么?”尚志轩不敢相信地看着秋棠,他不明白她怎么突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是哪个官员买了你?你告诉我,我去想办法,定不让你这样离开。” “志轩,你喜欢我么?” 在古代,一个女子问出这样的话实在是很大胆,王平问了,看着那男子怔然一下,尔后斩钉截铁地说:“喜欢,我自然是喜欢你的。” 耳边系统的提示音让王平露出一个笑容来,眉宇间的轻愁也消散不见,拨云见日般晴朗,“得君一语,此生足矣。” 说完这一句话,差点儿没让自己酸死,不过,这还是很有必要的,身份太低,就连翻脸都要考虑一下是不是能够保全自身。 “秋棠……”尚志轩不知道是脑补了什么,一脸感动非常的样子,然后就要拥王平入怀,却被她躲开了。 衣着清丽的少女立在河边,就好像是临水而出的洛神,盈盈的目光注视着他,微微摇头,然后,转身离开。 可以追上去的,却像是被迷惑了心神,连动也不会动了,呆呆地看着少女远去的背影,手按在胸口,鼓噪的心跳声让他有一种血液燃烧的感觉,一扬手,扯开了衣襟,几乎露着大半个胸膛返身狂奔了起来,毫无束缚的长发飘扬着,如疯如魔。 小跑到了一个街角的王平停住脚步,回头看着那人狂奔而去的背影,嘴角一撇,似乎有几分不屑之意。 这一群吃五石散吃成神经病的风流士子,他们的世界,我等凡人实在是不懂! “姑娘,可是要回楼里去。” 既有监视之意,也有伺候之意的丫鬟低声询问着。 “回去好了。”不想在临走之时多生事端,王平整了整因为小跑而有些散乱的鬓角,步态优美地往回走。 经历的男子时候多了,再成为女子,还是一个要求出卖色相的角色的时候,王平也有些庆幸她这回算是被从小培养的,不然,想要把握住女性的“柔”“美”来,还不知道要挨多少鞭子。 一日无事,次日一早,王平便戴着面纱走出了那毁人不倦的小楼,上了外头早就候着的一辆马车,往河边码头而去。 马车中,有幸得秋棠青睐的是一个留着八字胡的年轻人,他是今年才被举荐上来的孝廉,深受上官赏识,得了一个合阳县令的官职,今日便要赴任。 “秋棠,我,我真高兴。”孝廉名唤董承宗,家中略有薄产,在朝廷上也有些关系,这才能顺顺当当走上官途。 王平本不想说话,但见恩人那一双眼明亮亮地盯着自己,又觉得有几分好笑,好像现代那些刚找到工作的毛头小子,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此次远行,多亏有董大人,秋棠在这里谢过了。” 车上不好行礼,王平只是敛裾低头便罢。 “哪里哪里,能帮到你就好。”董承宗一夜都不曾睡好,只为了某些臆想,但听到对方话语中的意思,笑容苦涩起来,他就知道,他哪里比得上尚志轩,怎么会有人愿意…… “秋棠此次离开,不知尚兄可知道?” 尚志轩作为京中名人,还是六大才子中的一个,在京中简直就如偶像明星一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他的才华,平心而论,的确对得起他的相貌气度,纵然是文有相轻士子之中,也无法昧着良心说他不好。 也是因此,本来舞艺就好的秋棠更是因为得了他的青睐,有了他的力捧,名声响亮。两人之间的感情故事,在市面儿上不知道有多少个版本,哪一个都是“才子风流,花魁折服”的套路。 王平自己都不知道听说过多少个了,所以,对别人把她和尚志轩放到一起她早就习惯了。 “昨日我已经告诉他了。”王平淡淡地说着,低下头,颇有几分感慨道,“曲终人散,今日辞别,也总好过哪日红颜已老,无可留恋。” 【总觉得我这一次太装了,白莲花的感觉扑面而来啊!】 【……还好。】 以为触碰到了别人的伤心事,再听得那一番好像敏感少女的伤怀之语,本就不是口舌伶俐的董承宗一下子卡了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不想帮着情敌哄情人,嗫嚅一下也不再吭声。 王平也乐得耳边清净,安静地坐在车上,保持着一个端正的坐姿,直到车停在了码头。 董承宗先下了马车,扶着秋棠下来,扶着她上了船,两人才在船上立稳,远远地便有马蹄声来。 舢板已经抽掉,船已经离岸,骏马也很快来到了岸边,那马上难得束起长发的尚志轩喊了一声:“秋棠!” “秋棠,可要应一声?” 看得尚志轩在岸边喊得声嘶力竭,董承宗有些尴尬,这人吧,虽然不是自己拐的,但为毛就是有那么一点点心虚呢? 眼角瞥了一眼脸色别扭的董承宗,王平没吭声,尚志轩肺活量好所以喊得不吃力,她现在可是身娇体弱,哪里有那么大力气跟着对喊,再说,也太没形象了不是?她营造出现在的形象容易么?哪里能够为了那么一个人破坏? 对于尚志轩,王平的观感一开始还是不错,毕竟这个人好像没有什么尊卑之分,对她的身份也从不鄙薄,没有那种一边玩着一边骂着的感觉,多数时候都是欣赏居多,这在古代是很难得的,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算作技子从良必选的良人了。 但,让她越来越不满的也是这种欣赏,这种“良”。 谁都知道对技子来说,找个可靠的人从良是个最好的归宿。谁都知道那楼里就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但凡喜欢的话,哪里还会任人在那里被人轻、薄?早应该领回家去了,哪怕是做个妾,在如今的观念里,不也好过在那等黑白不分的地方? 可是他呢?好感度一直在涨,王平敢肯定他的喜欢,可他做的只是把她越捧越高,自然,你若是有求的时候,他也会帮你免除一些麻烦,但更多的,就再也没有了。 同样,他能带给你的优惠,比如说好的诗词,他同样也会给别人,也会为了别人怜香惜玉,也会为了别人伸手相助,更会为了别人的眼泪而细语柔声。 更有甚者,还会为了让自己的好友一睹芳容,而让你登台献艺,以博喝彩…… 或许,这是这个时代风流士子的通病? 他们不是还有互赠爱妾的习惯吗?所以,自己的待遇其实还算是好的了? 不管他们是怎么看的,反正王平并不认可这种“流行”,所以,既然任务完成了,没必要在那楼中耗着了,自然是早早离开的好,而因为他们把自己捧得太高,京中无人不知道秋棠是谁,所以她的离开还必须彻底才行。 “秋棠——” 船已经行远了一段距离,还能够听到尚志轩的叫喊,但他是绝对不可能上船的,正宗的古代社会可没有什么一蹦三米远的轻功。 王平的心情有些愉悦地想着,总觉得远离了这个人,自己的心境都不一样了——是之前憋屈得太狠了吗? “噗通”落水声传来,尚志轩竟然跳河了! 被这个突变惊到的还有董承宗,他对京中的风气略有耳闻,但……“快救人!”忙着招呼人用小船过去救人。 王平神色未动,安静地看着尚志轩被人打捞到小船上,咳出了几口水又有了生气。 “董大人,时候不早了,要快些行船才是。” “这,……”看看王平冷淡的神色,董承宗一咬牙,“船家,快点儿开船,让他们把人送上岸再追过来!” 小船靠岸,两个船夫把尚志轩扔到岸上,又急匆匆摇着小船追上来。他们才不知道什么士子不士子的,只觉得那人大喊大叫疯子一样,还耽误事情,扔人的时候就没有多么轻柔,让尚志轩脸朝下摔了一个狼狈。 远远看着,遮挡在面纱下的嘴角一勾,王平笑得开心,不知道尚志轩的那些粉丝们看到这一幕会怎样哭爹喊娘! 第62章 “秋水长天人至远……” 侧卧榻上,披散着长发,在额上缠了一根两指宽的白布条,于侧系了一个单翼蝴蝶模样,俊美的男子面露忧郁,一首诗句吟出,便是泪湿眼睫,怔怔地望着榻前一片空地,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屋外的人听到这一句诗,觉得还算不错,正要再听下文,却是好久没有动静,走进来的时候,正看到尚志轩以袖拭泪的模样。 “尚兄,可是还为秋棠的离去而伤怀?”来者是尚志轩的友人,平日里交情不错,也曾见过秋棠的舞蹈,当真是动人心弦,若不是……瞧见榻上那男子默然无语的模样,他竟似被感染了一般,感慨了一句,“尚兄若是实在舍不得,小弟倒可相帮,那董承宗出任合阳县令,官船只能行至……” “休要提那厮的名字!”尚志轩似是气急,喝了一声,自己岔了气,又咳嗽了两声,一副病弱忧郁模样,惹得一旁的丫鬟心焦不已,捧茶的捧茶,递帕子的递帕子,更有端着痰盂过来的……忙乱了一阵儿。 尚志轩用帕子掩了唇,摆手挥去了痰盂,又就着丫鬟的手喝了一口清茶,这才缓缓道:“佳人如斯,怎能忘怀?至于其他,总有一日花落去,不随风声便随雨。便是此刻留住了,哪一日荏苒时光,我与秋棠,也不过是一抷黄土,随了那些风尘,都是零落罢了。” 此语一出,竟是无尽悲声,让人生叹。 听者听得也有几分触动,虽然觉得尚志轩此语过于悲观,纵然总有一日零落成尘,但在未曾零落之前,那一片春光秋华,终究是享过了的,但各人有各人的想法,他也不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对方,也只能随着叹一声,反倒是因此语想到了如今的朝堂,心中悲意更甚。 先帝在的时候,虽然也有排除异己之举,但好歹也知道个轻重,不会轻易动了肱骨之臣,也不会对世家百般看不过眼,更加不会任他国欺负到头上,偏偏如今的这位,只顾着自己享乐,再不管民间疾苦,对于朝中大臣,更是看不顺眼就换,哪里还管什么才德与否。 更荒唐的是,昨儿今上还封了他喜欢的一只狮子狗为威武大将军,还为此正式下了圣旨,用了玉玺,让满朝文武,尤其是那些为了朝廷出生入死的将军们情何以堪? 莫不是敌军兵临城下之时,那狮子狗一吠,便能退敌不成? 此事一出,便有两位将军借口老迈,告老回乡,今上竟然连挽留都不曾,不过摆手而已。 越是想越是气,也没什么心思与尚志轩多说,这位才子素来不喜这些事情,朝廷纷争,便是听一听都会污了他的耳朵,非要清潭的水洗一洗才行。 略略说了两句,带着一腔愁绪,满怀无数诉说的愤怒,友人离开了。 尚志轩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一遍遍回忆着秋棠的音容笑貌,又感伤了好一阵儿,才若老者一般蹒跚着脚步,拄着一根香木拐杖,往书房去了。等得红袖们磨好墨添好香,又将那画纸铺整齐了,这才提笔作画,于日落时分完成了一副人物像,竟有七八分与本人一样,剩余的三四分不同便是因某些气度无从临摹了。 见到这一幅画像,少不得又让尚志轩感慨了一番“佳人已去,画图难模。”然后,便是晚饭时候,少不得还要少用半碗饭,以表追念之意。 这一番从心而发的伤情,开始还没有什么人在意,才子么,总是要有些跟别人不一样的嗜好,偶尔作态也都是正常,所谓放荡不羁是也,但当这种情况持续三天以上,尚志轩便被唤到父亲面前听训了。 作为成人,到底是比这些年轻才子有见识一些,知道事情始末,只问了一句:“你若是真心喜欢那秋棠,我这便派人将她找回来,她的出身虽差些,当个服侍的也尽够了。——你以后可不许这般胡闹,为一技子损了身体,可是不孝。” “不必,多谢父亲好意,儿虽喜欢秋棠,但斯人已去,何必去追?白熬了往日情意,终究是她懂我的,这才早早离了去,免得以后心伤。花红无百日,我也是懂她的,这一生,有如此红颜知己,当无憾矣。” 尚志轩这般说着,目中忍不住又露出些悲伤来,感到心中钝痛,几乎是习惯性地,他从荷包中摸出一粒药丸来吞下,随着那药丸入腹,渐渐地又有了些哄热之感,一如那日。 “什么歪理!你若是喜欢,早早迎回来就是了,不过一个妾室而已,谁也不拘着你,也不知你在想什么,非要等人走了之后做出这幅模样,让父母伤心,竟是你这个才子的孝顺了!” 尚父气得都想笑,儿子和那秋棠的事情,他虽不知道详细,但听那市井传闻也是不少,原当是一时玩闹,反正儿子没领回家来,他只当不知道就是了,没有当父亲的还要为儿子纳妾操心,哪里想到最后竟然闹成这般模样。 “父亲息怒,儿子不敢了。”尚志轩虽是才子,却也懂得孝顺。儒家学说教养出来的,于孝字上基本没什么问题。 父子两个这一番谈话效果也很明显,至少回去之后,尚志轩该吃吃该喝喝,该跟友人聚会也从不缺席。 京中最是热闹,走了一个秋棠,少不得还有海棠春棠,没过多久,又有一个技子出头,尚志轩也随人去看,那技子舞蹈很是不错,便被宣称为“小秋棠”,引人竞争。 或许是那眉眼间的流转,或许是那舞姿上的相似,尚志轩很快便迷了进去,这一次,大约是因为前次秋棠的事情让他明白一个“看上了就要下手”的道理,他很快出了价钱把人迎了回去,成了府中的一个妾室。 这,是第一个。 京中从来不缺少风流才子,也不缺少想要得才子倾心的技子,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三,有三便无穷。 平均一年尚志轩便要纳一房妾室,那些妾室的身上总有那么一两分与秋棠相像。 这一点,连他的夫人也都知晓,却也不在意,古代的女子,很少会讲究什么爱不爱的,婚嫁而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了也是结两家之好,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在某些事情上一致对外,其他的时候,只要嫡长子是自己所出,不损害自己利益,那些可送人可转卖的妾室又算得了什么呢? 尚志轩是才子,是相貌英俊家世也不错的才子,他纵然风流一些,也没什么过错,优秀的男人本就有选择女子的权力。 尚夫人在生了嫡长子之后对此更是毫不在意,甚至还能够帮夫君寻找过几个符合他爱好的女子,借此替换掉那么一两个不听她话的妾室,如此,时间长了,这后院中的妾室自然知道要想不被夫人发卖,应该做的是什么。 规矩,便是这样一点点立起来的。 而尚志轩,或许知道,或许不知,却是从来不问的。 如此一年年过去,在尚志轩三十而立的那一年,朝廷军事不利连连败退的消息终于传到了京中百姓的耳中,跟他们的似信非信相比,朝廷中的人更是知道此事的严峻,敌军就在邻城驻扎,若是来袭,也不过一天一夜的工夫便可兵临城下。 此时,朝廷上早已没有了多少能臣,拍马的倒是不少,再有就是那些垂拱而治满肚子才学而无半点儿实干之才的才子们,尚志轩也是其中一个,与其他才子不同的是,他还有些盲目的热血。 主动请命出征,得到皇帝嘉奖的同时得到三千演武军,这支曾经是精英的军队,早在皇帝一日日的荒废中成为了花架子和虚衔,去除掉空饷名额之后,剩下的也不过是两千多人,马匹还不全,紧急征用了京中富户的马匹之后,这一队人马才能上路。 辞别家人,带上士兵,急忙忙上路的尚志轩颇有几分为国捐躯的大无畏之感,两千对战二十万,纵然他再盲目,也不觉得会有胜算,更不去想自己能够生还,临别还写了一首诗,算作遗作,也不知可否留名青史。 两军交战,一方人数少得可怜,另一方虽不太放在心上,却也是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摆出了军阵相向,交战的双方都是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不同的是前者不少人手中的兵器都在颤抖着……不过一个交接,便是全军溃散,这样的情况,便是尚志轩也是始料未及的,他从没想过自己带领的精英会这么不堪一击。 满目的愤怒在见到主座旁那个女子的时候消失无踪,几乎要脱口而出的名字因为激动而哽咽。 “夫人看此人该如何处置?”那主将颇有几分英武,问及身边女子的时候眼中却有一份难以隐藏的温柔。 “夫君自理便是。”女子声音轻柔地说着,并没有随着岁月苍老的容颜依旧那么美丽,眼睫低垂,遮住了一双明眸,却显露出别样的柔顺之姿来。 主将似乎有几分得意地瞥了一眼尚志轩,对左右道:“如此才子,不堪大用。押下去,待战事结束,放了便是。” 押着尚志轩过来的左右应声,又押着他出去了,双臂被反剪在身后,尚志轩挣扎不得,想要呼唤那女子的名,却又怕为其惹了麻烦,热泪盈眶,扭着头望着那女子的侧脸,却终于还是看不清了。 “秋棠,秋棠……” 是年秋,江山易主。 第63章 番外 京城的气候不似南边儿,每逢冬季,空气都会格外干冷,今年更甚。庭院中,草木尽枯,唯一还能看到花的也就是梅了,偏这阵儿还不是开花的时候,便有那么几株冒出了花骨朵,要开却还要一些日子。 这一日,下了雪,冬日里头的雪在这京中不算稀奇。过了这么十几年,原先自南方来的将领也都习惯了这飘飘洒洒的小雪,下雪天吃个锅子什么的也是享受。 最爱雪景的还要算是才子和佳人,吃穿不愁,冷暖无忧,自然有那闲情逸致赏雪观花,再写出几首诗词来传传才名。 今上登基虽然也不过是十几年的事情,但京中的风气却是大变,少了许多离不了五石散的风流士子,多了些实干为国的进士举人。 说起来这科举制还真是让不少的寒门弟子感激于心,以前他们纵然千辛万苦能读书,却也要一层层疏通,甚至是十几年几十年经营名声,才能够有个孝廉落在头上,又或者被官员“才选”而上,但科举制就不同了,一样的题目,端看谁的文章写得好,只要好了便能上,还能够窥见圣颜,实在是让他们激动不已。 比起那些活了一辈子都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的人来说,他们虽然在殿试的时候也不怎么敢抬头正视皇帝的脸,却也强多了,总也是上过金銮殿的人呐! 因为这个,即便那位夫人的名声不显,但这些士子也是感激她的,而由于她那天仙般的容貌,更是让不少人觉得她委屈了。 是啊,委屈了! 从入了冬就病情沉重的王平这一日忽觉得好了些,让丫鬟开了窗,正看到外头的小雪飘扬,清冷的空气进来,隐隐还有一股梅花香。 “是梅花开了吧?” 粉红的帐子低垂,那帐子是时下最好的料子,唤作“镜纱”,轻透薄,比纸张还要薄上几分,轻飘飘全无重量,经风便要晃上两晃,却又是最透亮的,隔着一层纱,竟像是什么都没有一样,还能够让人看清楚纱内人的样子。 做帐子的纱堆叠起来,不知道用了多少层,总也遮住了一些,不再那么清晰了,影影透透的,再看不清楚,但只凭着感觉,只听着声音,也能知道那倚靠在床头的女子该是怎样的绝色无双。 “……”丫鬟没有闻到风中的冷香,反而觉出寒意来,缩了缩脖子,“夫人,这天还是太冷,关上窗可好?” 正询问着,便听得蹑手蹑脚的脚步声传来,因为努力想要放轻,所以声音显得迟钝了一些,每一步和每一步之间的间隔也比较长,但这样的声音,这些日子常常听到,所以耳尖的丫鬟马上知道是谁来了。 当初最先攻入京中,为皇帝的北上立下汗马功劳的将军蒋安如今已经是朝堂上的大将军,如今虽然没了战事,但当年的功劳不会抹杀,不过十来年,哪怕是人心思安,也会有很多人记得这位将军的威名,不会轻易招惹,可以说除了丞相之外,这位便是京中的大拇哥了! “夫人可好些了?” 蒋安一进来就看到了那纱帐后坐着的人影儿,眼中带了几分喜色,快步走上前去,一把掀开纱帐坐在床边儿,手臂自然地绕过女子的后背,替代了靠枕,让她依偎在自己身边。 “今儿可好些了?看着倒是有些精神。”另一只手动作放轻地为女子捋了一下耳旁的碎发,自然而熟练地将那一缕头发别到她的耳后,粗糙的大手难得地十分轻柔,竟有了些灵活的感觉。 “还好。”王平轻轻应了一声,知道离开尽在眼前,也尽弃了往日的一股气,连声音都透着几分慵懒的味道。 早在大将军坐于床边儿的时候,周围伺候的丫鬟就都下去了,这会儿子一股风来,吹开了那只开了一道缝的窗户,蒋安忙把人拥得紧了些,以背挡风,同时高声让丫鬟从外头关了窗,少不得还要斥责两句。 “别骂了,是我让她开的窗——难得,下雪了呐。”王平被这声音震得耳疼,微微蹙眉。 瞧着美人颦颦,蒋安忽觉唐突,也不知道是怎地了,只要在她面前,自己就总像是个毛头小子,行事也全不见了沉稳,纵然脸还板得住,心却是慌的,生怕她有哪里不喜自己了,生怕自己哪里做得惹她不开心了。 难得灵机一动,想到往年每逢下雪必有很多人开什么赏雪会,他虽然不去,却也是知道的,更知道那个姓尚的每每总在这等会上出现,而那人的每首诗,哼哼,真是一想起来就让人气,明明落魄成那样,却总还是惦记着不该惦记的,赶明儿还要给他些教训才是。 对于这等过于弱的情敌,蒋安实在生不起杀人的意思,就让他看着想着念着,偏偏永远也碰不到边儿才好。 飘远的思绪回来,蒋安放开王平,出去吩咐了一些事情,再回来,便亲自动手服侍着王平换了衣裳,精致保暖的衣料一层层包裹到身上,最后是一件白狐狸皮的大麾,穿戴整齐后自己看了看,胸腔中更是满满的柔情。 暖亭早已经安排好了,挨着窗户摆放了一圈儿的暖炉香薰,让那小小的亭子即便是开着窗也不会觉得冷,更有纱帐隔去了冬日冷冽的风,阻了那锋芒,等到吹到亭中的时候已经被香炉熏热又染了一层清香,再冻不得人了。 亭外正对着梅树林,其中果然有几株开了花,一树的梅花红艳艳的,便是隔了那一层纱看过去,也是鲜明耀目。 “果然是梅花开了呐。” 被蒋安抱在怀中的王平专心地去看那窗外的花,一颗心似乎也都飘得远了,【这一世,可真是累。】 并没有得到回应,也不是很在意,唇边的笑容轻柔:“将军,多谢你这些年护我。” 绝色的美人,纵然她只剩一具皮囊,也会有无数人愿意养着她,哪怕是当个可以把玩的花瓶呐,谁会不愿意拥有?身边这人,最初也不过是想要这一具皮囊,而这么些年下来,王平倒也看出他对自己不是没有真心,只不过,这又顶什么呢? “夫人,怎么又如此生疏起来?”许久不曾听她唤自己“将军”,乍然听闻,好像又回到当初初见,只一眼,自己就把她掳到马上,然后便是……一个从土匪到将军的人最初自然不可能有多么优雅的情怀,所以,那时候,她是不愿的吧。 而后来…… 怀中的人安静地笑着,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察觉到那落在颈旁的呼吸从轻柔到无声的时候,蒋安的神色僵了一下,他甚至不敢低头去看,却又舍不得不看,一点点低下头,看着那犹带笑容的美丽容颜,仿佛只是在沉睡,却不会再醒了。 “夫人,夫人……”轻轻地唤,像是怕吵醒了她,却又想要吵醒她,那嗓音嘶哑。 丫鬟们走进来,看到的是将军大人抱着好像睡着的夫人哽咽的模样,他背对着她们,也不知是否流泪,那声音中都带了颤音,格外僵直的坐姿小心翼翼地护着怀中的人儿,直到周围的人发现夫人已逝,想要劝他的时候,才发现这个英武有加的汉子红了眼睛的样子…… “又是一年雪晴,又是一年冬冷,又是一年人离散……秋棠,秋棠……”醉了酒的男子歪歪扭扭地行走在街道上,他的目标很明确,即便醉眼迷离已经看不到走的路是不是直线,但他还是在朝着一个方向走着,直到一堵墙前停下了脚步,仰着头,看着那还未停歇的雪花,任由那雪花洒在脸上再融化,顺着脸颊流下,好像哭了一样。 “秋棠,秋棠……”口中喃喃的只有这么一个名字,男子的头发花白,这些年,他活得苦,不到四十的年龄,脸上已经多了不少皱纹,乍看竟如五六十的老翁一般,只隐约还能够看到一些属于曾经的风流士子尚志轩的轮廓。 那一年,他被放了的时候已经是战事平息,朝堂上的皇帝已经换了人,这曾经的京城也换了主人,连这城中的人……谁都没想到废帝在败局已定的情况下会那么疯狂,持剑斩杀了朝中的重臣不算,竟然还领着一群内侍冲到宫外杀人放火,不少离皇宫近的人家都遭了秧,尚家也是其中之一。 等到尚志轩从一群纷乱的人群中穿出,回到了家中,看到的便是一片残乱。 废帝杀人放火是一条,敌军入城抢掠是一条,哪怕是天子脚下,到底无法约束士兵到秋毫无犯,于是,那一年,尚志轩除了几个老仆,竟是再也找不到自家人——据说有不少人家逃了,但逃到何处,竟是不知道了。 茫然四顾的尚志轩在那一刻才感受到了离散带来的冷是怎样的彻骨,远不是他曾经口上说说的那样简单。 人没了,财没了,守着破旧的房子,能够追忆的似乎只有往昔的辉煌,还有刻在心底的名字——不是什么都没了,她还在呐,她也在呐! 同一个城市,不过几条街后,他甚至知道这一堵墙后便是她所在的宅院,但,这墙,好高啊!仰着头,几乎要把自己向后栽倒的尚志轩在某一刻突然觉得眩晕,然后,他就真的躺在了雪地上,呆呆地睁着眼睛,直到那雪一层层盖了他,落得一片白茫。 第64章 “你,你说什么?” 俊美的绿发精灵有些发怔,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面前的少年,以人类的年龄来说,他还小,而以精灵的年龄来说他就更小了,几乎可以归类到幼童,所以,所以什么呢?所以自己爱上一个幼童不是真的,而这个幼童拒绝了自己也不是真的?! “我还年轻,暂时不想考虑伴侣的事情,再者,我觉得跨越种族的恋爱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所以,很抱歉,你一开始就不在我的选择范围之内。” 清清爽爽拒绝任务目标的感觉真的不能再好了,不过十几天时间,这位受过人类伤害的精灵就对自己的好感度达到了100,虽然有自己使用手段的结果,但这种速度总是让王平有一种任务完成得很轻易的感觉,莫名有些心虚啊! 【是我给你选了一个好时机。】 王睿默默蹦出来表功,他没有说,为了选择这个时机,他耗费的能量多了些,以至于…… “是,是么,是啊!”想到某些精灵和人类的混血儿女,那种饱受歧视和仇恨的生活,或许,也不是那么好,看着少年明亮的黑眸仿佛有温度地注视着自己,带着某种安慰的意思,绿发精灵兰迪觉得自己好多了,貌似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结果。 因为种族内都是从生命之树繁衍出来的,所以对于男的和男的是不会有子嗣这件事并不清楚的兰迪抱着对子孙后代的担忧而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送走了任务目标之后,王平轻轻呼出一口气,对王睿道:【现在,让我们去看看女主光环的效果到底怎样好了。】 因为任务毫无难度的关系——在他十五岁这一年,他还在想着要不要让王睿小范围提示一下任务目标的所在地时,他的父亲就多了一个精灵宠物,而这个宠物刚好是任务目标。——不得不说,有时候运气来了真的挡都挡不住,又或,贵族身份就是好啊! 在魔幻世界,精灵这种稀罕物,一旦进入人类世界被逮到的话,多半也都是沦为贵族的私宠,刚好身为贵族又贪花好色并且不缺少钱财权势的父亲大人就这样成为了好队友,真是不错。 ——所以,剧情还健在的时候怎能不去看看娱乐一下自己呢?尤其,自己攻略的还是别人的后宫之一呐! 【你们不是更喜欢称呼这种光环为玛丽苏光环吗?】 【如果主角是玛丽苏,那么,光环的称呼怎么叫都是一样的。】 靴子轻磕,雪白的马匹拐了个弯儿,向着另一条街道行进。 巷子里,一脸倔强的小女孩儿捂着受伤的手臂,目光冰冷地看着对面的高胖男孩儿,那男孩儿触及她的目光,瑟缩了一下,然后挺起胸膛高声道:“你这个野种,竟然还敢瞪我,看我不打死你!” 男孩儿旁边儿还站着几个孩子,有男有女,最大也不过是十来岁的样子,附和着男孩儿,骂出一句句市井俚语般的粗话,随着粗话落下的还有拳头巴掌和脚,转眼间,那女孩儿就被逼到墙角,却仍是不开口不弯腰,站得笔直。 正当王平有几分看不下去女主这般受虐的样子时,女孩儿的神情突然一变,也不知怎么弄的,那几人身上炸了起来,即便是手工做出的小型炸药,但其威力也是不可小觑的,转眼间,便是一地流血哀嚎。 女孩儿还站在墙角,仿佛分毫未动似的,看着那个高胖男孩儿有些惊恐的模样,嘴角才露出一个笑来,转眼间,竟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出现在了男孩儿的面前,一把不知道从哪里拔出来的刀子毫无犹豫地刺入了男孩儿柔软的肚皮,狠狠地一搅。 男孩儿疼得说不出来话,想要哭又不敢的样子,想要躲又怕疼的样子,实在是有几分好笑。 王平远远看着,他的望远镜中还看到了别的,比如说那个早就站在墙上围观这一场斗殴的某个英俊男子? 有魔法加持的望远镜不能够看到男子清晰的容貌,于是,王平知道对方恐怕不单英俊,魔法水平也是不错,也许是大魔法师? 至于英俊是怎么“看”到的,这还用看吗?玛丽苏女主所吸引到的,必然都是俊男啊! 即便已经看过一次剧情,但看到那一地惨状,再看到女主因此结识男配,还被男配所欣赏“怜爱”的时候,王平还是忍不住感慨,【所以我一直不明白,该是怎样的审美水平才觉得那样的女主需要保护,比起她来,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纯良了,像只嗷嗷待宰的羔羊。】 想到剧情中女主后来掀起的腥风血雨,还有那几乎是踩着尸山血海登上女王宝座的事迹,王平就有种嘴角抽搐的感觉。 如果是小说,这一定是小女孩儿写的文吧,唯我独尊,说一不二。 如果是影视,好吧,三观不正,太多血腥暴力并不会被搬上荧屏,可以不用担忧以后的孩子都中二了。 【你现在的情况按照你们的话说应该是穿越,而她,跟你是一样的,只不过,她穿越前就很厉害,职业是特种兵。】 王睿难得多说了一些,因为不是任务目标的关系,他很少会给出其他人的资料,至于王平能够知道关于女主的剧情,也不过是因为他的任务目标是女主以后的后宫,剧情上难免牵扯到一些女主的故事,这才让他起了兴趣。 有了兴趣,再加上贵族的权势,想要知道一个叫黛博拉的女孩儿在哪儿,还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这个女孩儿之前,他已经看过了三个有着同样名字的女孩儿,只不过,或许是一种气场的关系,他一眼就判断出那三个都不是女主。 经过王睿的肯定,他也确认了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 【为什么我一眼就能够判断她的特殊?】 【因为你很敏锐。】王睿的回答怎么听都像是敷衍,直到马蹄踏入家门,王睿的另一句话才传来,【用你可以理解的意思来说,你们身上都有着时空的气息,而这,是我想要的。】 随着这一句话,支线任务也随之发布。 【支线任务:击杀黛博拉(叶盛楠)。】 这一次,王平拿到了黛博拉的全部资料,穿越前,她是一个特种兵,为了国家荣耀然后被身边队友捅一刀什么的,真的是十分通俗的小说情节了。 穿越后,作为一个特种兵,她努力锻炼恢复了自己曾经全盛时期的八成——想到适才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儿,柔柔弱弱的外表好像一推就倒,哪里有什么武力的感觉了,不都说富养武么?看她居住的环境和身上的旧衣也知道她并不富裕,那么,那些武力难道是经常吃不饱穿不暖练出来的吗? 忍下吐槽的欲望,王平继续看,资料的后面便涉及到了剧情,但因为要求是击杀,所以对剧情的描写也不会多么详细,只简略说了一下,即便这样简略,也用了六个段落,主要是说她收的男人。 一个段落一个男人,倒是十分公平的样子。 哪怕早在看兰迪相关剧情的时候就知道他是黛博拉的六个老公之一,但真的看到那些对其他男人的介绍,哪怕是见多识广如王平也忍不住再次感慨,对方其实是收集癖吧! 看看,精灵族的兰迪就不说了,下面的五个分别是兽人族,龙族,魔族,人族,神族。除了矮人族和巨人族可能因为身高和相貌的原因并不在其中之外,黛博拉的后宫可以说是兼容并蓄,海纳百川了! 好吧,还没有“百”那么多。 【你并不想杀她,为什么?】王睿突然发问。 【或许她对待感情的态度有些滥情,让我有些讨厌,但其他的,那也都是她和别人的因果,并没有犯到我身上,或许这么说有几分薄凉,但,我为什么非要去杀她承担一份因果呢?】 【伪善!】王睿的声音似乎有几分气愤,【这是任务!】 一句强调宛若拨云见日,王平猛然想通了什么,为了活而任务,不在乎辜负了多少人,他已经沾染了无数的因果,若是在修仙世界,他恐怕早就看不到飞升的希望,但,这是在不同的世界不一样的力量体系下,所以,这些因果其实真正要过的也只有自己这一关,若是自己没了心结,那么,怎样也都是对的。 为了生存而捕猎杀生,不是错。只要不是滥杀,杀谁不杀谁又有什么关系吗? 黛博拉的性命并不会比别人更重,他杀她,为的是完成任务得以生存,又有什么不对呢?他,并不是第一次杀人了。 事实上,从一开始,他的双手就沾满了血污。 一将功成万骨枯,为了一个想法,她在公主时候就带兵打仗,纵然是被保护在后方的公主,她也并不是没见过血的,手上的宝剑也曾亲手斩杀过敌人的头颅,那个时候,她在想什么呢? 因为系统音的存在,她把那个世界当做了游戏吧。一场游戏一场梦,对任务目标之外的人并不曾认真对待,于是,利剑划过那人脖颈的时候,她只感觉到了手上的沉重和凝滞,其他的,心情上竟是一点儿变化都没有,连那些喷溅的血,在她看来,都能够让人想到西红柿酱之类的东西,毫无恐惧。 后来……现代社会的秩序总会好一些,他也轮不到犯罪,更谈不上杀人,古代社会,“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时候有多少?亲手杀人的时候又有多少?漫长的岁月中,他已经杀过不少人,只是此时想来,竟没有一个记得清楚的。 他其实早已适应了“适者生存”的法则,之前的某些坚持想通了再看,也的确是矫情。 【谢谢你提醒了我,王睿。】 感受到心境上的成长,因为正面某个问题而得到的提升,王平的心情大好,再不觉得支线任务是畏途了。 【希望你这次能够顺利完成支线任务。】 第65章 救走黛博拉的那位年轻英俊的魔法师一直没有消息,作为贵族,王平享有的特权足够他去查找某个人的踪迹,更不用说他本身也在魔法协会挂着名,真正说起来,也算是富有创造性的中级魔法师。 这个魔法世界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了,对于魔法师等级也有着自己的划分,除了魔法学徒,也就是见习魔法师之外,魔法师分为初、中、高、大四个基本等级,大魔法师之上就是魔导师了,只不过目前人类社会总共也不过三个魔导师,还都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那种,于是魔导师之上的等级就无法再详细划分。 按照王平的理解,这样的力量体系其实和修仙世界也有着某种异曲同工之妙,修仙世界不也是分着“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合体——大乘”之类的等级么? 所以他很快适应了这种等级划分,并且利用自己的见多识广“发明”了许多创造性的魔法,如“魔法眼”,也就是望远镜就是王平自己发明出来的。 比起现代社会的望远镜来说,被称为魔法眼的它在魔法世界也有着另外的功效,除了望远的功能,它还能够充当一种类似法器的物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自爆”,可丢出去当做炸弹使用,对敌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魔法师的想象力还是很充足的,有了王平的这个开头,其他人也发明出了各种功效的魔法眼,比如说精准定位某一种范围人群的魔法眼,还有捕捉某一种元素波动,具有一定寻宝功能的魔法眼…… 这些魔法物件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普通人对于魔法的热爱,在帝都也掀起了一阵魔法热,只不过好景不长。 作为以手工见长的矮人族很快学会了这些小东西的制造,在没有专利权的世界中,王平这个第一位发明者就这样被层出不穷的山寨和改版淹没无闻了。 不过,这样也是有好处的,尤其在他知道了这个世界中还有另外一个穿越者的存在之后。 坐在书桌前,再次细看了一遍黛博拉的资料,王平忍不住询问王睿:【真的不能够告诉我她现在在哪里吗?等她再次出现已经是五年后了,五年,黄花菜都开了好几茬了。】 【不能。】王睿的态度坚决,他没有说,他已经没有能量了,若是……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冲动害死人”了,不过是一时“心软”,……如果,如果这一次的支线任务失败,他们恐怕都无法离开了,又或者……能量不够,不能够支持他做更多的运算,他无法知道下一个转折点在哪里。 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次任务到底有多么迫在眉睫的王平在研究了一会儿也是无果之后,终于决定过两年就去精灵森林守株待兔。 ——五年后,黛博拉误闯精灵森林,正好碰到成为精灵王候选之一的兰迪,他救了她,她则帮他弄死了另一个候选者,让兰迪顺利成为了精灵王。 精灵王啊,真是无法想象那样容易被骗的兰迪是怎么当王的。 【需要提前三年就去吗?】 听到王睿的问题时,王平已经起身站在窗前伸懒腰,属于少年人的挺拔身姿在伸展的动作中自然放松,腰身后拗成一个微微圆滑的弧度,深呼吸一开口气再放松,十指相扣的双手伸向前方的时候,目光也随之落在了窗户外面,庭院中一树碧绿,花草繁茂,身着粉色女仆装的少女正在打扫小路,格外幽静的感觉。 【有备无患。你也知道蝴蝶效应吧,我的存在,本来就是一种变数,所以,为了不错过,我还是早点儿到比较好,毕竟,那一位不可能等我的,剧情也不会等我。反正有时间又不缺钱,为什么我不能提前过去等呢?】 懒洋洋地回答了王睿的疑问,王平收回了视线,饶有兴趣地说:【我看过的东西你也都知道吧,所以,你应该还记得那些经常在小说中出现的一种情节——穿越过去的主角想要把握剧情中的某个时间节点,却总是错过,然后阴差阳错、棋差一招之类的情节,而在这之前,他们一个个为了改变原身的某种命运还常常自诩自己的穿越就是蝴蝶扇动的翅膀,所以,那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结果呢?自相矛盾。】 “我一直觉得很好笑,更加不明白,为什么简简单单一个‘某年后’,就能让主角那么肯定是那一年的那个时节呢?一年十二个月,如果是一月初又或者十二月末,他真的来得及吗?还是说他从来没有考量过?就算是确定了季节月份,那么,日期呢?我可不信某个小说会写‘某年某月某日,某某寻得某某’之类的句子。” 王平轻声说着,对于书房的隔音效果,他还是很相信的,因为这是他亲自弄的,刻画的法阵是属于修仙世界的,想来,这个世界中不会有人能够破解。 【提前三年——变数会有这么大吗?】王睿似乎也开始担忧了。 王平笑了起来,他从来不知道一向理智到堪比机器人的王睿也会有“担忧”这样的情绪,转过身,又伸了一个懒腰,说:【难道我就不能提前几年去游览一下精灵森林的美景么?那棵生命树,我还真的想要见识一下。不知道精灵降生的时候是果生,还是水生?据说,生命树下就是生命泉水,是精灵的诞生地呐!】 【……】 没有再听到王睿的回话,王平也不在意,兀自笑着收拾了桌面上的东西,他的书房从来不许别人进来,所以总还要自己动手收拾。 虽然魔法中也有类似收拾东西的魔法,但是那种类似于灵根的天赋也让人郁闷不已,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天赋也就不具有使用该种魔法的条件,所以,明显跟“风”有关的魔法,王平这个“木”属性的都没有办法用了。 两年的时间,不短不长,王平这世的父亲——伯爵大人还活得很好,虽然常年的酒色侵蚀了他的身体,但他的头脑还没有完全腐蚀,足以撑着这个家族继续存活,而他的后代,想到那十来个年岁不同的男男女女,王平觉得自己也完全不需要担心他的继承人的问题。 “远行啊?”眼下有些青色的伯爵大人一看又是晚上操劳了,腔调中透着几分心不在焉,嗅了嗅鼻烟壶,打了一个喷嚏才有了些精神,揉着鼻头嘟囔,“怎么突然想要远行,你已经大了,我还说正要向皇帝推荐,让你也去做点儿正事才好,你看看你的兄长……” 王平微微一笑,优雅地向伯爵大人行了一礼,说:“父亲,请允许我的出行,我觉得这一次远行回来之后我就能够成为高级魔法师了。” “啊,高级魔法师?啊,那是好事,那可是一件大大的好事,那,好吧,你去吧,带上一支护卫队——我们家族已经很久没有出过高级魔法师了。” 伯爵大人反应过来“高级魔法师”意味着什么之后,顿时精神百倍,腰杆都挺直了不少。也由不得他不高兴,在这个世界中,军队的力量并不是绝对的,反倒是那些高阶魔法师,一个人,魔法一放,就有改天换地的力量,这才是实力的代名词。 得到允许之后,王平也没再多说什么,听伯爵大人嘱咐了两句,这才带着他早就准备好的一队人出行。 而离开城门不久,他就令那一队人回去了,只身一人通过传送卷轴直接到了千里之外,开始一个人的旅行。 伯爵大人在见到回去的那一队人之后发了一通脾气,很是不满儿子的任性,但对高级魔法师的期望终究还是压下了一切不满,很难得地,他开始为儿子之后的远行担忧起来,这种时候,他才有了几分做父亲的模样。 “你真的要去寻找精灵森林?”俊美的男子面露哀伤,仿佛这是多么让人难过的事情,是的,他在为即将要到来的离别难过。 “是的,我一定要去!西欧多尔中的毒需要生命泉水才能解除,他是为了救我才会中毒,我必须去!” 不过两年,面貌就张开了的少女身形依旧是瘦弱的,但似乎有一种莫名的力量让她的站姿笔直,整个人仿佛节节拔高的翠竹,拥有一种向上的力量,有着勃勃的生机。然而,那一双眼眸却是冷的,某种近乎仇恨的冷意和恶感让每一个对上那双黑眸的人都会心弦发颤。 “我可以让别人帮忙找,雇佣兵!黛博拉,我已经给父亲说了,我想要娶的女孩儿是你,明天就是订婚仪式,你……就不能迟一天吗?”俊美男子已经一退再退,他的底线在遇到这个女孩儿的时候总是这般轻易就能够土崩瓦解,碧蓝的眼眸中流露着口中说不出的哀求和希冀,让旁人不忍拒绝。 但,那也只是对旁人来说,站在他面前的清秀少女并不会轻易动摇自己的决定,她甚至连犹豫都不曾有,坚定地拒绝:“不行,我现在就要走。” 不等俊美男子再次劝说,她又说,“泰伦斯,我真的想不到你竟然是这种人,若不是因为你那个麻烦的表妹,西欧多尔也不会为了救我而中毒,而你,竟然不在乎此刻的拖延会不会让他丧命——我们的订婚取消,不会再有订婚了。” 说完这些,少女转身就走,挣脱开男子的手,为此不惜用刀子刺伤了他的手掌。她离去的步伐是那样快速,竟是没有回头看一眼。 看着她的背影在视线中消失,泰伦斯的金发也失了光泽,疲惫地抬手捂住了脸:“爱咪已经被你杀死了,还不足够作为惩罚吗?竟是要让我如此心伤……”淋漓的鲜血顺着手腕滑下,浸红了白色的衣袖…… 当蝴蝶的翅膀开始扇动,不知道谁才能够抢得那一丝先机,不错过。 第66章 茂密的森林比比皆是,到底哪一个才是精灵森林呢? 黛博拉并没有明确的方向,她只能顺着自己的感觉走,头一次,她有些不太喜欢这里毫无污染的绿色环境,太多的绿色,看得多了,也很疲惫呐! “咦?”敏锐的视力捕捉到了什么,自从学习魔法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如虎添翼,果然,在那矮小身影掠过的瞬间,她看清楚了那人尖尖的耳朵,是个小精灵! 黛博拉庆幸自己隐藏得够好,然后迅速跟上那个小精灵的身影,据说精灵都是很爱护幼崽的,所以,她不会离开自己的种族太远! 跟踪小精灵的黛博拉在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来到了属于精灵的城市,那些依着树木而建的房屋,还有那些精灵的身影都让黛博拉知道自己没有找错地方,只不过,生命泉水,会在哪里呢? 注意到那个小精灵并没有融入族群之中,反而朝着另外一个方向溜去,黛博拉索性继续跟了上去,然后…… “真是奇妙啊!” 生命之树也就是一棵格外粗壮的树,枝叶繁茂,有些像是榕树,并不是全部都朝上生长的枝叶好像不堪重负一样窈窕垂下,有些挨着水土的又重新生了根,再度向上,然后在一定的高度再次垂下……整棵树就好像是一个鼓起的山坡,天然形成各种“洞穴”,而生命泉水,恐怕所有人都想不到,它竟然是生命树上凝结的露水聚集而成的。 碧绿的泉水早就形成了湖泊模样,盘踞在生命树的旁边,二者相依相伴,不知道的人看了,恐怕还要以为生命树是从生命泉水中生长出来的。 绿发的精灵模样没有变,依旧是那样俊美,不过两年的时间,还不足以在他的脸上留下痕迹,此刻听到身边少年的称赞,他有些得意又有些骄傲地说:“自然是很奇妙的。——我已经知道了,我们之间不会有子嗣,所以不用担心会生出半精灵。——我知道你的生命短暂,但,只要我们之间签订伴侣契约,我可以把我的生命分给你一半,我们会活得一样长的……” 不知道话题怎么拐到这里来的王平颇有几分黑线,明明是在谈景色好吗?也不知道这位精灵还记不记得他上次拒绝他的时候分明是说“种族不同,不谈恋爱”,怎么到了他那里,就成了生命长短的问题了? 作为一位高级魔法师——是的,王平在离开家门前已经是高级魔法师了,他的寿命也随之延长,这也如同修仙世界一样,力量等级每上升一个台阶,寿命也会随之延长,只不过这里没有修仙世界那么夸张,动辄几百上千年的罢了。 不过,寿命也只有在自然老死的时候才有用,对一个不可能老死的人来说,王平还真没怎么担心过生命长短的问题。 “你,你们!”或许是过于吃惊的缘故,黛博拉震惊出声——这种低级错误她还是头一次犯,她是真的没想到在这样的世界中竟然也会有某种……如果她没看错,那个精灵分明有喉结,那个少年虽然俊美,但也是男子,所以,这是,这是…… “你是什么人?你怎么闯到这里来的?”兰迪一瞬间忽略了自己也是偷偷把人带到这里来的,看到那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类少女,他提起了警觉,厉声喝道。 生命树之于精灵,相当于母亲一样的存在,没有人会把自己的母亲拎出去让人随便参观,所以,这个地方对于外人来说是绝对的禁地,若不是特殊情况,是绝对不会有精灵把外人带到这里来的。 兰迪见少女没有答话,也不再多说,上前一步就要上去捉住这个入侵者。 “让我去好了。”王平只一眼便确定这个形象大变的少女是谁,黛博拉,她不是要在五年后到来么?果然,是蝴蝶效应么? 见到王平主动上前跟敌人缠斗起来,兰迪的心里却是感动的,他肯为了我去面对敌人,他对我一定是有感情的! 早有准备的王平在面对黛博拉的时候不慌不忙,充足的卷轴储备足以让他应对各种危险,即便现在并没有神识,但魔法师的精神力也是非常庞大的一种力量,不单单可以用来操控魔法,还可以通过适当的方法破坏人的大脑。 也就是兰迪走神的工夫,王平成功击倒了黛博拉,少女软软地躺在地上,并没有明显的外伤和鲜血,仿佛被击昏了一样。 系统的提示音依旧是那样的乐声,不过王睿很高兴,【恭喜你第一次完成支线任务。】 【谢谢,我一向高效。所以,难道没有什么奖励吗?】 【你可以在这个世界多待一段时间,研究你喜欢的东西,这就是奖励。】 【这难道不是我本来就有的福利吗?你可真是小气!王睿,你这么小气,小心以后找不到女朋友哦!】 “这个人可能是跟着我过来的,抱歉!”短暂地跟王睿交流了两句,王平转过身来,已经是一脸歉然。 “不,都是我没注意。”被这一句话带到沟里的兰迪没有想到那少女明明是从对面儿冒出来的,怎么会是跟着他们的,难道专门绕一个圈儿,就为了适才的闪“亮”登场吗? “既然是我带来的麻烦,还是由我来处理好了,可以吗?”王平微笑着问。 兰迪忙不迭地点头,他甚至都没发现地上的少女已经没有了呼吸,“你可以带走她,只要不要让她说出这里的事情就好,你知道的,他们都不太喜欢人类,不想让人类知道怎么进来。” “放心,她不会的。”王平抽出随身携带的某个卷轴,展开,输入魔力,然后,往黛博拉的身上一扔,下一刻,地上就只剩下了一张自动卷好的卷轴,再没了少女的影子。 “这是你们新发明的储物卷轴么?我听说过,很高级的样子,能给我一张吗?”兰迪被新事物吸引了好奇,他本就是一个好奇心浓重的,不然也不会轻易被人类逮住了。 从关于卷轴的话题聊到了精灵的魔法,这些生于生命树的精灵,他们天生就能够拥有魔法,通常都是木属性和风属性魔法,其他属性的魔法在他们的族群中很少出现。 兰迪就是风属性魔法,所以他的性格也有些偏向风,喜欢冒险,喜欢新鲜的事物,喜欢不一样的天地…… 抛开任务去看,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的聊天伙伴,对你所说的每一个话题他都会很有兴趣,而他说出的话题,也让王平很感兴趣。 愉快的聊天在日暮的时候接近尾声,王平提出了告辞。 “不能留下来吗?我以为你很喜欢这里。”兰迪有些失落,当然,他也知道这不可能,他的族人们对人类一向都不是很友好。 “喜欢也并不一定要久留,有些景色,就是因为短暂才更值得回忆,也会更加美丽,令人印象深刻。我还有很多地方要去,还有很多景色要看,所以,我要离开了。兰迪,很高兴认识你,但不得不说,你一定要对人类多一些戒心才好,否则之前就白吃亏了。” 对着可以称之为朋友的精灵,王平做出忠告,在这一次的相见中,他发现兰迪几乎没有什么变化,那么,三年后,他恐怕也不会有更多的变化,那样的他到底是怎么成为精灵王候选的啊,难道是通过血统吗?精灵难道真的有血统这种东西? 所以,在这样一位王的领导下,王平几乎已经可以想象精灵这个种族是怎样消失的了。 即便缓慢,但人类的发展是不曾停歇的,反倒是这些长寿种族,他们的生命或许过于漫长了,这本是神的恩赐,但他们却因此而停歇了上进的心,于是…… 俊美,优雅,长寿,天生魔法……他们的天赋太让人嫉妒,所以,总要掌握住能够保护自己的方法才好,总是这么天真不知世事的模样,犹若抱金过闹市的孩童,结局几乎已经注定。 “我会的。”兰迪严肃点头,他一定会记住爱人的每一句话。 见他这副模样,王平放心了些,再度扬起笑容来:“再见!” “好,再见!” 次日,徒步行走在小道上,盘算着自己该去哪里的王平看到了从树上跳下来的兰迪,他把绿色的头发剪短了,很是利落的感觉,又穿了一身人类的衣裳,大约不是很习惯这样的短打装扮,他在王平的注视下拽了拽衣角,小声问:“是不合身吗?” “还好。——你怎么来了?”王平有些意外,毫不掩饰意外之色地问。 “你不是说要‘再见’吗?我特意追过来的,你想要去哪里,我都跟你去,我也有好多地方没去过呐!有你在,我一定不会吃亏!你放心,我的魔法和武技都很好,我能护好自己,还能保护你!”兰迪急切地表明诚心,说到魔法和武技的时候挺了挺胸膛,表明他很自信。 “是吗?那你能告诉我你之前是怎么被抓住的吗?”王平毫不客气地戳人伤疤。 “那都是你们人类太狡猾,竟然用迷药!”兰迪的面上满是愤愤,并没有对于之前的事情有多少伤痕的样子。 “我也这么觉得,所以,你还是不要跟狡猾的人类一起到狡猾的人类的世界去了!”王平一边说着一边绕过他继续走,并没有因此较快脚步,却也没有放慢脚步等他。 兰迪也不在意,或许天然系生物总是会有着某种直觉存在,他直觉这是默许他跟了,于是他高兴地跟上王平的脚步,同时还不断地说着他是怎样“辛苦”地“找”到这样的衣服,然后还抱怨着嫌弃衣服的不好…… 【突然,有些想爱莎了呐,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少年的嘴角含笑,如春风拂面,本就俊美的容貌和那样温和的笑容,好像要让人溺毙其中一样,兰迪看得有些发呆,忽而也笑了,这就是他喜欢的少年啊,这么温暖,这么心软…… 第67章 番外 自然女神的神庙不同于光明神的神庙那般充斥着“宏伟”、“辉煌”等美好词汇让人一见便从心底里臣服,不自觉低下头去,跪伏祈求神恩。 作为一位热爱自然的女神,在精灵族的传说中,她是一位博爱而温柔的女神,她会在意一棵树的成活,会在意一滴水的流淌……她无私的爱如同那无处不在的土壤,孕育着各式各样的生物,让它们都能够在她的庇护下自由健康地茁壮成长。 而自由女神的宠儿——精灵族天生就有无与伦比的自然亲和力,当一个精灵想要融入森林的时候,谁也不能够把他找出来,他们就好像是森林的孩子,被每一棵树每一棵草保护着,连森林中的动物都会为他们隐藏行踪,不让他们被坏人发现。 作为被自然女神爱护着的孩子,他们很少来到自然女神的神庙祈求什么。他们所需不多,日常的吃喝不缺,其他的也都是对艺术上的追求,这些,都是自然的感悟,是不用祈求女神的。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即便森林中有着自然女神的神庙,但那神庙看上去竟是如森林一般沧桑,上面遍布的藤蔓植物,还有那些从神庙墙角下生长起来的勃发小草,每一个都像是把这里当做了自己的基地,没有侵占他人地盘儿的自觉。 哦,还有小松鼠,它们似乎已经在那并不太高的房顶上做了窝。 看到一只小松鼠睁着乌黑的眼睛看向这边儿,毛绒绒的大尾巴立在身后,就好像是自带了一把靠背椅,而它的两只前爪还合捏着一颗坚果,似乎是正准备午餐的模样,午后的阳光晒在它的皮毛上,愈发显得那橙色温暖。 如果是平时,年轻的精灵王或许会停下脚步跟这个小家伙打个招呼,但现在,他完全没有心情,怀抱着一个人类少年,他面容悲戚地走进了女神的神庙。 没有长长的阶梯,没有高高的门槛,门后也没有平整的石板铺成的地面,依旧是土地,只不过没有了植物的存在,棕色的土壤就那样干净地裸露着,被从叶片缝隙漏下来的阳光晒着,却不见一丝尘沙。 精灵王跪下来,正面是一座女神的雕像,即便时日已久,但这具雕像依旧宛若新生,这是因为女神的神力寄存在这具雕像里,随时都可以听到自己孩子的请求。 在神明再也不会来到大陆的现在,这或许是他们唯一能够联系起来的契机。 “女神,我敬爱的女神,您能否让我爱的少年——乔伊斯回到我的身边?我不能没有他,我愿意用我的一切去换,我的天赋我的生命我的王冠……凡我所有,尽皆可失,唯独他,女神,我不能没有他……” 尽量维持着面色的平静,但忍不住,还是让泪滑落脸颊,在人前还能坚持的忍耐,在这里,对着那尊俯视众生的神像,对着心中敬仰的女神,即便他已然成年,却还是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一样,可以尽情地哭泣,宣泄心中的悲伤。 他的少年,那么年轻,不过才二十多岁,怎么可以就这样离开了呢? 如果,如果早些与他签订契约就好了,或者,骗他签订契约就好了,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之前没有那么做呢? “我的生命还没有那么短,顶多,在那一刻来临之前我再与你签约就好了,那样,岂不是一点儿也不浪费……” 他的少年那时候笑着和他说,乔伊斯的心里恐怕一直都当自己是朋友的吧,只是他,他不愿意只是当他的朋友,所以想要用契约束缚他,他或许知道,所以才用那样的说辞拒绝,而他…… 无论怎么悔恨,时间也不能倒流,精灵王兰迪伏低了身子,虔诚地在心中恳求女神的眷顾,他的泪水滑落,落在地上,一滴滴,砸出一小片湿迹。 不知道恳求了多久,少年的身躯一直冰冷,从缝隙落下的阳光也都褪去了色彩和温度,土地仿佛变成了黑色的,深深的冷从膝下泛起,一点点让身体都失去了知觉…… “我的孩子,你要知道,他并不爱你。” “我爱他,女神,我爱他,这就够了。” 口上这样说着,心中却想要反驳,不,不是他爱就够了的,他想要乔伊斯也爱他,不再总是用那样纵容的态度对他,可,那些小小的欲望在跟他的生命比起来,什么都不算了,只要他能活着,哪怕是从此再不能见,他也愿意付出一切去换。 如果,如果,如果他活过来之后,也会喜欢他呢?不要很多,只要有一些就好,那么,他一定会很欢喜,像是得到了神恩。 是的,他,乔伊斯,就是他的神恩! 身体冰冷,女神再没有了回音,兰迪跪着,久久不动,维持着一个叩首的姿势,僵硬着,一遍遍在心中乞求着。 这样的时间不知道又过去了多久,怀中的人依旧冰冷,他衣服上的熏香已经散去,但靠近的时候,兰迪却好像还能够闻到那种好似兰香的气息——他一直很喜欢那种香气——长久地没有饮食,兰迪的容颜仿佛也开始褪色,即便还有着那令人妒忌的好皮肤,但神色间却是无比疲倦,他只是精灵,还不是神,离不开食物和水,他已经快要坚持不住了。 如果死了就能和他在一起,他或许也不介意死了,但不能够,他们不是一样的种族,他是精灵,而乔伊斯是人类,精灵死了之后是没有灵魂的。 是的,他们没有灵魂,这或许是精灵族唯一的缺陷,但在有着亡灵法师的大陆上,这也并不算是什么缺陷。漫长寿命之后,他们都活够了,完全不在意死后的世界,而没有灵魂,则意味着他们不能够被亡灵法师操控,连死了都不得安宁。 如果,如果亡灵法师能够唤回乔伊斯的灵魂…… 长久的祈求无果之后,兰迪有了别的想法,而随着他想法的出现,他的绿发开始失去光泽,逐渐变成了灰色,而他的眼眸,那双本应该有着同样绿意,生机勃勃的眼眸中也开始黯淡,眸色渐渐成为了灰色,两颊莫名地消瘦了许多,像是失去了不少的血肉,皮肤都透着一种不健康的灰…… 作为与黑暗阵营敌对的自然女神,她不能够允许自己的孩子中出现“背叛者”,出于对孩子的“爱”,她没有杀了他,但她剥夺了他身为精灵所拥有的天赋,剥夺了他属于自然的那一部分血肉,然后…… “你有什么资格当精灵王,我真不敢相信,精灵族竟然会出了一个背弃女神的子民!滚出去,滚出这里,你不再是我们的一族,你不再拥有女神的眷顾,你这个背神者,滚出去!” 一向自诩优雅的精灵们破口大骂,面容仇视地冲着那个从神庙中走出的灰发青年叫嚣,他头上的那顶王冠,被一个精灵用利箭射下:“你不配带着王冠!你不是我们的王!” 有一些精灵面露不忍,他们大多已经年老,不再像年轻人那样热血,有些企图询问原因:“兰迪,你一向是个好孩子,你到底做了什么惹得女神惩罚,你好好向女神认错,或许她会原谅你!” “我没有错,我不后悔,我想要的只有他活着,只要他活着,哪怕……哪怕为此投身黑暗……” 后面的半句是轻声说出的,没有几个人听到,但神庙还在身后,那句话似乎是触怒了女神,霎时间,兰迪的发色和眸色都变成了黑色的,几乎是同时,他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整个世界都在他的眼前褪变成灰色的,没有了绿色、红色、黄色……这就是神的惩罚吗? 兰迪在心底问了一句,却没有迟疑,趁着众人为这一异变愣怔的时候,他抱着少年大步离开了,他不希望他受到任何伤害,那些敌视,不应该是对着他的。 “后来呢,那后来呢?乔伊斯活过来了吗?兰迪和他在一起了吗?” 幼小的精灵缠着父亲,想要听后续的故事,作为暗精灵的一员,那位伟大的开创了暗精灵一族的精灵王兰迪,一直都是他们心底里崇拜的对象,想要知道更多他的事情,尤其是这么动人的爱情。 摘下眼镜,眼前的一切都成了灰色,俊美的精灵父亲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眉心,看着“灰色”的孩子,轻声道:“宝贝儿,我也不知道呐。——已经很晚了,你该睡了,明天还要上课,上课要专心,再有老师说你上课睡觉的话,以后就都没有故事听了。” 看着父亲冷酷无情地掖好了被角,把自己牢牢困在被子里,心有不甘的小精灵愤愤道:“我知道,他们一定在一起了,不然怎么有的我们!——那些自然精灵蠢死了,靠着他们,精灵早就没有了!” “是是是,你说得对,他们最后就是蠢死的!”历史早就说明了谁是正确的,那些听从女神,相信女神庇佑的精灵最后都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的是暗精灵这种背弃神灵的种族,就足以得饕磺辛恕 轻轻地叹了一声,做了父亲的精灵最后还是不忍心告诉孩子,精灵王兰迪的爱情故事已经是传唱千年的悲剧,他最后,拥有了建立新生族群的力量,能够在神族的战争中庇佑自己的种族,甚至曾经弑神得到新的天赋,但,最终还是无法唤回爱人的灵魂。 ——这告诉世人,跨越种族的恋爱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作为家长常常用来告诫叛逆子女的话题,精灵父亲想,他们或许可以晚一点儿再说这件事,或者,永远不要说,因为这实在是一个悲伤的话题。 再看一眼适才还不甘心睡觉,但没有一分钟就打起小呼噜的小精灵,他又轻轻地笑了,好吧,现在想这些还太早了,他家的精灵还没长大呐! 第68章 这个世界很大,这个舞台很广,这一方天地,需要你自己去丈量。 娱乐圈是一个并不会令现代人陌生的圈子,对于王平来说,这个圈子就更不陌生,只不过,时间已经太久了,久到他几乎记不得或者不想记得上一次在这个圈子里取得了怎样的成就。 “为什么哭?”或许是因为长久的任务让他有几分厌倦,又或许是上一次离去得太过匆匆,让他还没有完成好好研究魔幻世界的心愿,再加上这个让他有着不太好记忆的娱乐圈,他的表情总是有几分冷,连声音都透着丝丝凉意。 看到面前已经称不上年轻的“少女”低着头,长发披散,被夜风一吹,颇有几分飘逸之感,不远处,就是几株玉兰花,那朵朵盛开的莹白色花朵,于夜色下点缀着属于女子的温柔,即便无香,却也幽然沁润心田。 “我和他,分手了。”女子哽咽着,夜色的寒气似乎渗入了她的骨髓,让她感受不到其他,包括那一件已经披在自己身上带着别人体温的西装外套。 “所以呢?我终于有机会了吗?”早已习惯是男子的王平一边轻轻地用手臂拢住女子,一边低声问,低沉的声音中透着些冷,却不是那种刺骨的寒气,更让人头脑一静。 “你……”女子惊讶地抬头看他,脸上的妆容并未随泪水脱落,又或者说她太习惯娱乐圈的一切,所以即便是在人后,也不曾让自己的形象狼狈不堪,哪怕是在这种最伤心的时候。 “或许算是趁虚而入,不过,我想,我也是有机会的吧,你对我,也是喜欢的吧。”随着话语的一句句深入,好感度就像是在飙车一样急速上升,很快就逼近了96的大关。 果然,趁虚而入才是最好的攻略方法,尤其对她,邵佳,这个已经重生了一次的女主来说。 是的,这一次的女主是重生的。 对于重生人士,王平也不是第一次遇见了,但这一次的还真是有些难搞,好在,马上就要结束了吧! 梨花带雨的邵佳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清秀佳人那个范畴的,听到这句话,她的脸色微微红润了一些,贝齿咬着下唇,沉吟了没多久,仿佛下定决心一样,说:“谢谢你还陪在我身边。” 依靠过来的身体是那样柔软,随之在耳边响起的系统音是那样冰冷,王平悄悄松了一口气,对一个死心眼儿的女人来说,他能够在之前达到80多的好感度,简直就像是作弊了一样,而现在,任务完成,他也终于可以把心放到实处了。 安抚地拍了拍邵佳的后背,王平的唇角露出一抹愉悦的浅笑:“好了,收拾一下,我们回去吧,在别人的宴会上出来这么久,被发现就是大新闻了。” 邵佳重生一次没什么太大的成就,顶多是抓住了几个好的机会,从娱乐圈里的小粉红混成了一个二流演员,还没得过什么知名大奖,但演技还是有些可圈可点的,这也就是极限了,她自己并没有想着怎样提升演技或者拓展人脉,反倒是纠缠在情情爱爱之中,完全没什么野心的样子。这一点,倒是不符合重生人士的模板。 不过,这也不是毫无原因的。因为她是在上辈子临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一直过于追逐成功成名,而忽略了人世间最伟大的爱情——一直跟在她身边任劳任怨的竹马兼经纪人苏斌,然后她就重生了。 但凡重生的时间早一些,她可能都不会再进入娱乐圈,也不会同意苏斌放弃朝九晚五的工作帮着她,但谁让重生的时间不太对呢?她已经签约,那巨额的违约金实在不是她能够付得起的,于是也就只有尽量抢占先机,让自己不要混得还是那么不如意。 或许潜意识里,她也想要改变一下自己的命运,试着不去依靠金主上位,所以,她才有意无意地挑中一些最后会出名的“大作”,可惜,有些东西是无法更改的,比如说天赋,它并不会因为你重活了一次而骤然降临。 或许是因为她的这种态度,或许是因为一些别的什么——比如说是蝴蝶效应——苏斌跟她的确好了一段时间,但,也许是得到得太轻易,苏斌并没有像上一辈子那么爱她。 又或者,爱只是她自己感觉的,苏斌上一辈子为她做的,也不过是在她死前第一个赶到,然后忍不住流泪,让她坚持住去抢救之类一些友人该做的事情。 对此,王平还有很多猜测,但邵佳显然没有他这份旁观者的冷静,只凭着临死前得来的刹那感动一头栽了进去,然后和苏斌几合几分,拖拖拉拉足有三年多,直到现在,苏斌重新找了一个艺人去带,不做她的经纪人了,两人彻底断开。 这其中,王平不止一次想要见缝插针,可惜总不能够,女人和男人最大的不同或许就是这样,她们看准一个人的时候,眼里往往就容不下了其他,随之降智商更是常有的事情,自欺欺人也是她们最擅长的,幸好,如今总算也是成功了。 邵佳听了王平的话,微微点头,不好意思地冲他笑了一下,略显几分赧然羞涩,拿了纸巾轻轻拭去脸上的泪痕,再抬头,又是一笑,却是一扫阴霾,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算上上辈子,她在娱乐圈打混已经不短了,能够做到这般收发自如也不算什么。 重新回到宴会大厅,这场宴会是娱乐圈内一个大佬的生日宴。由于是圈内人士,再加上他如今也是成功人士,属于富一代的那种,要名有名,要钱有钱,人脉也是不缺,所以一些混得上混不上的都会过来参与一下,一个是捧场,另一个就是扩展自己的人脉,寻找更多的出名机会。 王平这一世叫做季明朗,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上学期间被星探发现,然后就成为了明星,凭借着演技出众很快红了一把,但也很快沉沉浮浮,成为二流中的一员。 好在,他这一次没有什么支线任务是要求必须获得影帝什么的奖项,所以也就还算是轻松。 “明朗,你跑哪去了,刚才还找你来着!”跟季明朗同期出道,甚至还做过一阵儿舍友的陈康端着酒杯走过来,看到邵佳走在季明朗的身边儿,眸中划过一抹了然,在邵佳失陪之后,挤眉弄眼了一下,“原来是佳人有约啊!” “别胡说。”娱乐圈中传这些很常见,但因为不想把自己弄成绯闻主角,王平还是比较注意的。从旁边的侍应生手里端了一杯红酒,轻轻晃了晃,举止中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慵懒,“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微微上挑的丹凤眼,余光瞥人的那一眼都透着无限的暧昧,陈康目光凝滞了一下,所以说了,他就不明白了,季明朗这样一张俊美的脸,只要出现在屏幕上,哪怕什么表情都没有,都是要让人跪舔的节奏,可怎么就是没红呢? “啊,刚才赵导说起你来着,我可听说了,他这次有个新剧要拍,还是保密的。”陈康小声说着,一副神秘样子。 陈康比自己的状况好不了多少,顶多是他爱说爱笑,比较混得开,所以消息比较多,但如果真的有什么保密的消息,王平相信他肯定不会是先知道的那个,所以对他的后半句,没有怎么相信。 “那你就努力一把好了。”轻轻抿了一口酒,回味甘美,的确是好酒,只可惜,他素来不爱这些,自从喝过修仙世界中的灵酒之后,其他的那些酒就再也无法入口了。 随手放下酒杯,在陈康疑惑的目光中,王平轻声说:“我最近的合约到期了,正准备退出娱乐圈,所以……” “什么?!”陈康的声音有些高,引来了周围人的注意,他咳嗽了两声,在这样的宴会上失态,他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拽着王平来到了休闲区,小声问:“你怎么想的啊?怎么突然就说要退?” “没什么,就是觉得自己赚的钱还够养老,所以不想干了。”王平回答得很是坦然,他之前投身娱乐圈,一个是方便接近任务目标,另一个就是娱乐圈来钱快,想要世界旅行什么的,也不能缺少启动资金啊! “你决定好了?”看季明朗那副无所谓的样子,陈康莫名有些来气,又是这样,不就是颜好么,成天一副冷冰冰的表情,还就是有人爱,还叫什么冰山什么的,真是过分! “嗯。”王平点了点头,叮嘱一句,“我还没跟公司说,你也先别说。” 若是早知道今天就能够完成任务,他肯定早就跟经纪人说了,现在么,也不过是提前告诉了友人。 “……哦。”陈康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没说,最后“哦”了一声,算是结尾。 闲聊两句,送走陈康之后,王平索性在小沙发上坐了下来,比起那些急于扩展人脉的,他现在倒是清闲了许多,看着不远处邵佳很快融入人群谈笑风生的样子,不由感慨,那样子的人才是该吃这碗饭的。 也不知道她知道自己的想法会怎样?怎样都无所谓吧,他是不愿意改变初衷的。 第69章 “你听说了吗?季明朗要退出娱乐圈了!” “啊,你也听说了,是真的吗?” “为什么啊,他的演技很好啊,长得也好看!” 一夜之间,这则消息迅速传开了。 “你确定要退出娱乐圈?”季明朗的经纪人是个相貌端正的中年人,他在圈子里的名气不大不小,带过的最好的也就是二流的艺人,除了季明朗,他手下还有几个人,所以资源也就被分薄了,对季明朗的照顾也就不是那么周全。 即便如此,乍然听闻这样的消息,还是让他不敢置信的。 对于季明朗,他还是很了解的,孤儿出身,有几分善心,长得俊美,若不是太有原则,甚至,很多时候只要稍微软一点点儿,扩展一下人脉,接到那么一两部真正合适的片子,恐怕早就红了。 娱乐圈的俊男美女太多,即便季明朗是那种可以让人一眼惊艳过目不忘的,但他自己不上进,没有作品发展粉丝,迟早也会被淹没。 深深地看着季明朗,看着他无所谓地点头,经纪人也点了点头,说:“好,我知道了。” 眼看着合约到期,这时候退出,也就是不用再续约了,还算了解季明朗的为人,知道他不是找好了马这才弃驴的,所以经纪人也痛快,“咱们合作也有四年了,其他的我不多说,你自己知道要走什么路就好,以后自己多长点儿心,别……算了,你的感情生活我以后也管不着了,你随意吧。” 王平点点头,说:“谢谢王哥,这几年多靠你照顾了。” 也就是离别时候,才觉得这个一着急就爱骂人的王哥其实还是很不错的,虽然也会安排一些饭局酒宴的,但在他不愿意参与的时候,这位也不会千方百计逼他就范,如此,也算是仁义了。 王哥很忙,没有跟王平多说什么,聊了两句就走了。然后,邵佳来了。 “明朗,你,你真的要退出娱乐圈吗?”邵佳有些犹豫地问,“你是为了我曾经说过的话才……” 王平想了一下,才想起邵佳曾经跟自己说过,若是能够不在娱乐圈会怎样怎样的话,笑了笑,诚实地说:“不是,你不要想太多,我是觉得赚够钱了,可以养老了,这才准备退出大家的视线,过点儿平淡安静的生活。” 这是真话,可惜邵佳不信,她看了王平一眼,满眼的感动,说:“你不用说,我都知道,你是为了我,我,我也可以的……”想到要退出娱乐圈,虽然以前她也总会这样想,但这一刻想来,竟是有些不确定,她真的可以吗? 追逐名气的娱乐圈早在上辈子她为了梦想打拼的时候就成为了她的全部,这一辈子,又抢占了那么多先机,如今的局面,哪里是说放下就能放下的呢?她还年轻,将来未必不能再进一步,何况现在的名声也还不错…… “不用,你放心追逐你的梦就好,我知道,你喜欢娱乐圈,不仅仅是为了它光鲜夺目的外表,还有你的梦想。”王平认真地说,堵回了邵佳的保证。 曾几何时,邵佳也是怀抱着一腔梦想进入娱乐圈的,只不过急功近利的心态让她选择了一条近路,结果…… “那,好吧,明朗,谢谢你这么了解我!”邵佳投入王平的怀中,很是动情地说着。 【不,我了解的只是剧情资料而已。】 邵佳没有待多久也离开了,她在昨日的宴会上才捉住了一个机会,说不定很快就会迈入一流的行列,自然要拼搏一把,失去了苏斌的爱情,哪怕收获了季明朗的示爱,她依然觉得有些不踏实,想要努力抓住些什么。 王平不太了解她的这种心理,也不准备更清楚地了解,这一次的任务不同于其他,完全不需要他在任务完成之后立马甩人——对于邵佳来说,那样的打击是她无法承受的,所以王平准备顺其自然。娱乐圈的聚少离多,让他早早看到了这一段的感情会是怎样的终结。 结果也正如王平所料,邵佳这种清秀佳人类型的女子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的,尤其邵佳身上有一种矛盾的气质,这样的年龄不说老于世故,也当是经过风雨,但在邵佳的眼中,却还能看到一种近乎纯粹的天真来,实在是少见。 很快就有人在她身边献殷勤,以前其实也有过,只是这些人不如王平成功,能够得到邵佳的多少印象,这时候王平不在邵佳的身边,便显出了这些人来。 其中还有一位可谓是劲敌的,是投资方的儿子,比较单纯的富二代,某次看了邵佳演的角色,一门心思想要追求,或许最开始只是闹着玩玩,觉得自己有钱,没什么追不到的人,遭到邵佳的几次婉拒,才真正起了心思。 天天送花送饭,闹得整个剧组都知道这件事了,而邵佳本人是有些恼的,这种时候,她向现在的男友季明朗抱怨,而季明朗则很干脆地回了一句“我相信你”。 最开始,这样的“相信”是会让人觉得甜蜜的,因为被信任而感动,但后来,两次三次之后,再听到这样的话,就会觉得,这真的不是在敷衍吗?反正就是上下嘴皮子一碰,谁不会说呢? 要求来探班,季明朗来了,结果,男朋友太俊美让自己沦为配角怎么办?有些尴尬,有些赧然,有些……不甘? 好像跟自己想要的不一样。 有时候会觉得烦,为什么总是我先开口,为什么总是我说要这样要那样,为什么你就不能主动为我做些什么呢?人心总是这样的,容易对现状不满足。 然后,就是怀疑,你总是这么被动,是真的喜欢我吗? 对于爱情的怀疑,对于事业的忙碌心烦,再加上一些人主动递上的证据,这一日,邵佳便装离开剧组,直奔季明朗的住所,开门之后就是质疑,证据都甩出来,“这些,都是真的吗?我和苏斌之间的那些误会,是你做的吗?” 王平正在看电脑,转头过来的时候鼻梁上还戴着一副眼镜,看到邵佳那问罪的模样,看到那些似是而非的证据,轻轻蹙眉,其中一两件的确跟自己脱不了干系,但也只是推波助澜而已,真的要主动谋划,破坏别人的爱情,他还没有这样的觉悟。 反正任务是不限时的,他一开始就准备好用漫长的时间等待一个最好的时机,所以,自然不会主动为他们的爱情增加磨难,要知道,有些爱情就是在磨难之后才焕发出钻石般的光彩。 “你不相信我?”这种时候,说什么都是错,倒不如反问了。 邵佳哑然,她自然是想要相信季明朗的,可是,事实俱在……“真的不是你做的?” 捡起几张落在地上的“证据”,王平很自然地把那一叠纸张重新收拢好,不紧不慢地说:“你误会苏斌跟邹燕谈的时候,是我看到他们两人在一起,并且把他们两个在一起的照片随手给了小报的;你跟苏斌吵架分开的时候,是我先注意到并且陪在你身边的;苏斌想要往上更进一步所找的那个人,跟我也认识,不过我也是事后才知道的;你们有一次吵架后,苏斌来找你,我看到了但没有告诉你,反而做了些暧昧的动作让他自动离开了……” 往常觉得没做什么,但真的这么一点点“清算”起来,王平才发现自己原来做的也不少,虽然都是些小手段小计谋。 邵佳愣住了,她没想过季明朗会这样干脆地承认,更加没想过他的反应会这般冷静平淡,好像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幕一样。 那个眉眼间冷意凝聚的人,真的是曾经满眼深情的人吗?邵佳的脑子很乱,不知道自己该作何回应。 “所以,你现在知道这些了,是想要跟我分手吗?” “不、”脱口而出的“不”让邵佳自己都愣了,她来的目的是什么呢?看到这些证据摆在面前的时候,她想要来问一问,然后呢? “我现在心里很乱,我需要一段时间想清楚,等我冷静了,我们再谈吧。”邵佳很快说着,不敢再看季明朗的表情,转身离开,一如来时的匆匆。 看着那扇未关好的房门,王平轻轻叹了一口气,【或许咱们的旅行马上就可以开始了。】 王睿没有回应,这个世界,他沉默了许多,好像变回了从前,再次皱眉,摘下眼镜,捏了捏鼻梁,是出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问题吗? 【是还要有支线任务吗?说起来,我还有些奇怪,这些任务到底是怎样形成的,主线任务就不说了,你早就说过我不会懂的,那么,支线任务呢?是你下达的吗?你能够从我的成功中取得什么好处呢?损人不利己可不是什么大公无私的美好品德,不会有什么人愿意去发扬的,所以,你到底获得了什么呢?】 到底是怎样的能量才能够造就这般神奇的系统,对于王睿的来源,王平终于有了些好奇的意思。 “还是、不能说吗?”声音中似乎藏着叹息,拉开窗,从外涌入的风迅速地关闭了房门,“砰”地一声响,王平回头看了一眼,引风关门,他似乎有些太懒了。 第70章 某报讯,今日,娱乐圈中的红粉佳人邵佳宣布其将与某集团公司继承人朱某于w市举行婚礼,届时,……自出道以来,邵佳谈过三段恋爱,每一段都可称得上是曲折动人,其第一任男友为经纪人苏斌,两人…… 看着手机上的新闻,邵佳有些烦,不满地嘟囔:“这些记者也真是的,就知道挖人的老底,那些我都不记得了,他们还会念念不忘的……”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顿住了,目光停留在一行字上“邵佳的第二任男友,据说是六年前退出娱乐圈的季明朗……” “季明朗……我倒是没想到,他们竟然连这个都知道。”想起那段可算是无疾而终的爱情,邵佳的心里莫名地烦闷。在跟季明朗分开之前,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多爱他,而在分开之后,终于明白自己所纠结的都不是最重要的时候,她却再也找不到季明朗了。那个人,就那样离开了,不等自己去给一个答复。 所以,他究竟,是爱还是不爱呢? 描绘着粉色花纹的指甲一划,手机屏幕迅速翻篇儿,两三下翻到了一个微博上,那是季明朗的微博,过了六年,曾经的粉丝走了不少,但也有不少人留下,那些人一个个在他最后的动态下留言,一层层盖起了高楼。 而那条最后的动态,她已经看过了无数遍——“无论什么,总是不能长久。” 这句话是在那一天发上来的,所以,他指的是什么?是他们的爱情吗? 邵佳想,她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一天的情景,更加无法理解季明朗的无声离去,他是认定了自己不会原谅吗?还是认定了这段爱情已经走到尽头,再不长久? 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容,他错了,自己怎么会不原谅呢?他,远比苏斌重要得多。 重生的意义是什么呢? 邵佳在重生的一开始就在想,上天为什么会让她重生呢? 难道是为了改变上辈子枉死的命运,让她弥补遗憾? 邵佳以为她是为了苏斌而重生的,为了他们之间一个不再充满遗憾的爱情,可是,苏斌似乎不是这样认为的。 “邵佳,你能不能不要这样总是黏着我?当初进娱乐圈打拼,说要成为影后的人呢?你变了,变得都不像是我认识的邵佳了。” “邵佳,你在想什么?齐总那是好意!不过就是一顿饭局,交际应酬而已,你不喜欢你可以不说话。大家都去,你非要不去,你有什么资格给人家投资方没脸?又不是要你去做什么,至于么?” “我信任你才不会无故猜疑,但你这样总是自己放弃交际,也会让我很累啊!你知不知道,我是多么难才能够寻到这样的机会,而你呢?就因为听说投资人是**就不去了,我知道他传闻不好,可是他的传闻再不好,也跟你没什么关系啊!你一个配角都还算不上的,人家会看上你?” “邵佳,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凭什么自视甚高?咱们是多艰难才进入这个圈子,好容易我跑来了人脉,你却不屑一顾,你当那些人都知道你是谁吗?你当你自己是谁?美女多了去了,谁都要喜欢你?” “是啊,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在一起!我是被你说动了才来这个圈子里奋斗,结果呢?你先打起了退堂鼓不说,还鼓动着我跟你谈起了恋爱,弄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说了,我不想这样不欢而散的。” “是你先说喜欢我的,然后我们才在一起的,所以,我不欠你什么,我是真心为你好的,但你呢?总是辜负我的付出,所以,我们还是分开吧,这样或许对我们都好!” 一字一句都像是利刃一样,把邵佳那一颗想要爱人的心戳得满是窟窿,也正是那个时候,那最后一次的吵架,苏斌脱口而出的“你有完没完!”终于让邵佳清醒了,相爱的时间不对,纵然是对的人,也会成为错的缘。 在一开始,她就错了。 那个时候,本应该是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候,她找不到重生的意义,甚至找不到生活的动力,但,有一个人出现了,季明朗的存在,就好像是温暖她的阳光,生生地把她拉出了黑暗。 邵佳是那样以为的,或许自己的重生不是为了苏斌,而是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有一份完美的爱情,还有一份值得骄傲的事业。 经过了苏斌,她想,她也不能够不把事业当回事了,所以,她的重心或许有了偏颇,然后…… 她不应该去质疑他,追求自己的他并没有错,而他的手段,也并非多么卑鄙龌龊,只不过被冲昏头脑的自己当时并未想到那么多,所以…… 等到季明朗的离开,她才发现,自己无处去寻,她对他的了解太少,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地方,爱吃什么东西,甚至不知道他到底爱上了自己什么,于是,无从寻找。 他,或许是在躲着自己的吧。 邵佳想,她会等到他回来,跟他解释清楚的,她不在意他做的那些事情,因为她爱他。 一年,两年,三年……娱乐圈的诱惑是那么多,她一开始真的心坚如铁,可是后来呢?时间总是催人老,一日日看着自己的容颜在镜中枯萎,再看那些送上来的大捧大捧娇艳的花朵,她终究选择捧起了其中的一捧花,低头轻嗅芬芳。 她或许还可以等,但她的家人已经等不得了。 “佳佳,快点儿,这孩子,怎么自己的事儿就是不知道着急呐!”人逢喜事的邵母满面红光,一边叫着女儿的小名,一边冲未来的女婿微笑抱怨,“这孩子,总是这样,我看她越大越回去了,以后还要你多包容。” “阿姨说哪里话,佳佳好着哪,我就喜欢她这样的。”年岁相当的男子很是成熟,笑起来很是从容优雅,浑身上下的气质让小市民出身的邵母很有些拘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好了,妈,你就别操心了,我和阿南这就去照婚纱照了,等照好了再给你看啊!”邵佳拉着一个小箱子走出来,笑着跟邵母说了两句,安慰好母亲,这才跟着男子走出。 婚纱照的地点选择在海边,换上婚纱的邵佳清纯依旧,她三十多了,但看起来就好像是还没经过红尘渲染的少女,立在礁石上,望着远方翻滚的海浪的时候,映入眼中的阳光让她的眸色都似成了橙色,有一种迷离的美。 一套白色的婚纱拍完,再拍就换成了粉红色的婚纱,自从邵佳拍的一部电影《红粉佳人》获奖之后,她就有了红粉佳人的美誉,所以特意选了一款粉红色的婚纱,也有些应景的意思。 相貌端正,唇角微带笑意的男子走入镜头,一身黑色的西装格外优雅,站在邵佳的身边,环住她的腰身,与她对视的时候,目光也分外温柔…… 【她现在过得很好啊!】 拿着望远镜,看着远方的那一幕,王平有些感慨,他没有想过再出现在邵佳的面前,这一次意外遇到还真是巧合。 【你总是这样武断。】王睿身为系统,能够衡量好感度,自然知道无论多么幸福的表象都只是表象,然而身为宿主的某人,他明明知道,却视而不见,用人类的话说“这个人还真是无情啊!” 【你当初为什么要修无情道?】 听到王睿的问题,王平愣了一下,想了想,说:“或许是因为比较轻松?你总是想要得到别人百分百的好感,而我,却厌倦得到那些感情。——现在看来,我这个选择还真的是很正确,不然,若是哪个感情丰富的,真的跟某个人难分难舍了,你会怎么做呢?把我永远留在这个世界,抛弃我重新寻找宿主,还是,直接抹杀?” 【……假设不存在。】王睿无法想象那该是怎样的取舍,他终于也有了些为难的感觉,不过,这就没必要让王平知道了,不然,他一定会得意的。他或许没有某些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把系统当做敌人,但是看自己为难,他总是会很高兴,这种,就叫做恶趣味吧。 王平笑了笑,没有多言,收好望远镜,重新上车,开车的时候随意说:“下次,如果还是类似的世界,就不要让我从头再来了,总是当婴儿也会腻的,我已经不敢想象自己再一次吃喝拉撒都无法自主的时候会是怎样的痛苦了。——或许,我们可以加大难度!” 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现代”,王平觉得,他或许有一些感官厌倦,因为这些地方的文化风景,于他来说都没有什么新鲜的了,重复观赏,总是会让人疲惫,哪怕,是不一样的人。 【……】不知好歹!王睿有些生气,他花了多少能量才能够让她这么轻易地完成任务,可是她呢?可恶!再也不要费力帮她了! 次日,于报纸的某一个角落,有一个小小的版面登载了一个人的死讯,年轻男子的黑白照俊美如画,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季明朗就这样成为了黑白的历史。 第71章 古色古香的房间中,肤白貌美的女子身着一袭罗红软裙,端正地坐在床上,大红帐子映得她脸颊上也带了几分红晕,似有几分欢喜。 窗子上贴着双喜,靠墙的长案上摆放着一对儿红烛,中间几碟子点心水果,上头都放着红色的喜字,即便房间稍显朴素,但这样的情景,任谁也能看出是在办喜事,只不过,新郎不止一个罢了。 门外的脚步声传来,吱呀一声,木门打开,然后两个身着红色喜服的男子一前一后走了进来,两人身高差不多,相貌也差不多,一看就知是一对儿双胞胎兄弟,年龄二十来岁的样子,于古代来说成婚算是晚的,不过,谁让他们找不到女子呐! 坐在床上的新娘子见到两人进来,微微一笑,听到那悦耳的声音心情又好上几分。 自觉自己还是很有节操的王平表示她可从来没想过什么一女二男之类的事情会在现实中发生,而她,也从来没有什么当主演的觉悟。 “文静,饿了吗?先吃点儿东西,喝点儿水。” 双胞胎中的老大裴州清笑着端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一盏热茶出来,老二裴栋成不甘示弱地忙捧了一碟子糕点过来,两人一边儿一个坐在了文静的左右两边儿,争相示好,毫不介意她就着自己的手吃喝。 “谢谢,我不是太饿,你们先吃吧。”王平捏了一块儿糕点,自己端了茶杯放到床头,又让那两人去吃东西。 因为这世界女人太少,少到几乎成了稀世奇珍的程度,兄弟两个都没想过有生之年还能娶到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得此喜事,哪里还好声张,因此这一场婚事说白了也没有几个客人来,便是请来的客人,也别想见到新娘的样貌。 为了灌醉那几个亲朋好友,裴家兄弟也是豁出去了,喝了一肚子的酒水,这会儿还真有些饿。 两个人傻笑着去桌前坐下吃东西,吃一口便要看一眼文静,生怕这白捡来的新娘一错眼儿就丢了。 是的,文静是个标准的穿越女,只不过还不等“她”享受自己穿越之后的幸福生活,王平就来了,然后顺理成章攻略了任务目标。 说起来,这一次的任务目标其实只有一个,就是双胞胎中的老大裴州清,按理说就算必须要走到结婚这一步,王平也是会选择只跟他一个结婚,但谁料到这一位的心结就是弟弟,于是这婚礼必须有弟弟的一份儿,也就是必须要共妻。 在女人很少的世界中,共妻已经成了一种正式且广泛接受的婚姻制度,所以,在发现这一点无可规避之后,王平也只能同意。 等得兄弟两个各自吃了一块儿糕点,王平默默地放下手中拿捏了许久的点心,看着那晕倒在桌旁的两人,轻声一叹,她可从未想过真的要成为种田文的主角,所以,也只有作别了。 【这里不是‘种田文’。】王睿突然来了一句。 王平不理会他,迅速地收拾了一下自己,作为穿越女,她来的时候除了身上的一套衣服,什么都没有,所以离开的时候她也只是换回了自己的那一套衣服。牛仔裤对古代来说或许有些古怪,但好歹耐磨经脏也算裤子,其他的,她倒是知道这个家的钱财在哪儿,但,那些都不是她的,她又凭什么拿呢? 天明时分,王平已经走出了这个小镇,进了山中,这一次她的身体素质还不错,加上前段时间自己配置的防身药粉,倒也不怕碰到山中猛兽。 王平的运气挺好,天黑的时候找到了个能待人的树洞,约有十人环抱的树木不知怎地中间空了大半,恰好可以让她藏身其中,还有些小小余裕能够生个火堆暖和一下。 也不是第一回到古代了,再加上她又喜欢旅游,所以日常的一些技能她还是会的,生火就更是容易,找了些干草树枝堆起来,拿出火石一碰,火花冒出来落在干草上,零星火星一起,再吹一吹,小心呵护一下,便迅速燃起橙色暖焰。 “我说什么来着,你就是不听我的!”弟弟裴栋成的性子有些急躁,早上醒来不见了新娘子的人影,屋里屋外找了个遍儿,再看到她来时的那身衣服也不见了,哪里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人当初是裴州清捡到的,他去山上打猎,在溪水边儿发现了这么个女人,捡回来之后,裴栋成一直当她是山精树怪化的,非要先入了洞房再说其他,偏偏裴州清迂腐,想着要名正言顺,等那女人醒来,对他们两个又不是那么排斥,裴栋成也就同意了裴州清的意思,没想到…… 裴州清一语不发,他也急也气,但弟弟先发了火,他就觉得自己的火气好像也被弟弟发出去了一些,反倒是冷静了下来,“她跑不远的,我估计她还要往山上去,当初就没弄明白她从哪儿来的,咱们也往山上找。先不要声张,人多了就不好了。” 裴栋成点点头,很同意最后一句话,他也不愿意有更多的人来跟自己分。 两人商议定了,便换了衣服拿了弓箭往山上走,边走还边寻思,她到底为什么要走呢? 自从家里多了个女人,裴栋成都勤快了不少,洒水扫地操持家务,他愣是没让文静沾手,便连她的衣物,都是他裁剪缝纫而成的,不敢说多好看,但这份儿心意总是不缺的,可是她呢?昨儿还对着自己笑,今儿就…… “咱们到底哪里对她不够好,不是说好了不再找其他人的吗?还是说她心里头有别人?”说到“别人”的时候,裴栋成看了一眼裴州清,他是知道文静的意思的,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只同意嫁给一个人,但这怎么能够?所以…… 不等裴栋成“所以”出什么阴谋论,裴州清先发现了踪迹,看着那草叶被踩断的痕迹,指了一个方向,“是往这边儿走了!” 兄弟两个也顾不得想别的,连忙追上去,这一追就跑出了种田文的范畴。 【所以,这算是奋斗文了?】 林中遇到受伤黑衣人,救还是不救?王平只作未见,然后,她就被黑衣人的同伙给逮到了一个山寨里,才知道受伤黑衣人是二寨主,而这个寨子,不用说了,是土匪聚集点。 幸好女人稀有,所以她才没有被处罚,反而被早就成亲有娃的大寨主当做奖励品,奖给了受伤有功的二寨主,而这位二寨主,只看他那清俊阴沉的模样,也知道必有一段血海仇深等着他翻天覆地。 两下里四目相对各自无言的时候,王平想起来王睿曾经说过的话,调侃着问了一句。 【支线任务:寻找世界主线。】 【世界主线,什么意思?】头一次听到这个名词,王平脸色严肃了不少,看到那个二寨主闭目养神,她便也靠在椅背上闭了眼睛,专心跟王睿交流。 【每一个世界在一个时期内都会有一个受天道钟爱的主角,而这位主角所要走的路就是世界在那一个时期内的主线。这个世界的规则似乎出了问题,我无法知道谁是那个主角,但如果能够找出这根线,我……】 王睿没有把话说完,似乎是过于激动了,他的音调上扬得有些破音,戛然而止了片刻,再出声便是类似于命令的要求,【找到世界的主线,你要找到那根主线。】 【好吧,我会努力去找,但我知道得太少了,不好寻找,你可以给我更多的剧情吗?】 原剧情只有相关裴州清的那些,乏善可陈。从剧情上看,裴州清也就是一个半瓶水书生,后来从军混了一年,再后来便一跃成为某个将军的军师,然后一步步上升,总的来看,像是某点男主的标准,只可惜这世界女子太少,估计他以后开不了后宫。再加上剧情简略,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下场。好吧,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从这位没有当上皇帝来看,主角可能不是他。 那么,难道主角是那位未来的皇帝?可是,剧情上也没说那位皇帝是哪个啊!难道要先找裴州清投靠的那个将军,可是那个将军叫什么啊?剧情上也没说啊! 【如果一定要有难度等级,我觉得这个支线任务恐怕比水神的赐福还要更困难吧!】随意说了一句,王平察觉到身边的动静,睁开了眼,那位二寨主已经醒来,正冲她要水。 【条件不足,无法比较。】王睿很是刻板地来了这么一句。 王平也不在意,倒了一杯水递到床边儿,对上二寨主诧异的眼神,她怔了一下才想到一些什么,不等寻思,二寨主已经微抬着身子接过了水一饮而尽,似乎举杯的动作牵到了伤口,他皱了皱眉。 接过杯子放回原处的王平坐在一旁的椅上叹气,她总是忘记这世界女子的地位虽然达不到女尊的程度,但家务活什么的是绝对不会沾手的,也难怪别人诧异了。 第72章 二寨主睡了一觉似乎精神好多了,醒来的时候刚好是晚饭点儿,在这之前,即便知道二寨主受伤不得打搅,但还是有好几拨人或者送水或者送吃的来了好几趟,原因都是为了看一看王平这个女人。 其中稀少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则是貌美。 是的,貌美,这也是王平才想到的一个问题,【似乎从一开始我就一直美丽/英俊,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吗?】 【你们不是总说‘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吗?】噎了王平一句,王睿再开口便正经多了,【根据我的分析,容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任务完成的效率。我喜欢高效。】 “你也吃饭。”已经起身的二寨主忍着伤口上的疼痛,慢慢挪步到桌前坐下,看到还一动不动的王平,招呼了一声。 王平不好说自己已经吃了不少东西了,依言来到桌旁,坐在二寨主的对面儿,再看那正要被放到旁边儿的碗筷,主动伸手去拿过来,“你还伤着,我自己来好了。” “嗯,吃吧。”二寨主没有多话,动作缓慢地举筷夹菜。 因为是土匪寨子,所以很多东西就有些不讲究,明明是伤患,偏偏饮食上还是大鱼大肉的油腻,王平见了也没说什么,她又不是那些圣母成习惯的女主,愿意去关心一个陌生人吃什么东西对身体好。 看着王睿提供的“剧情”,说是剧情有些狭隘了,这些资料可以算作是“背景”吧,从一个宏观的角度来说明了一下世界的大概情况,但,实在是太宏观,也太大概了。 【你是不是具有某种类似扫描的功能,所以,我跟你要剧情,你就直接把史书扫描给我了啊?】王平略有不满,她无法从这种“背景”上看到有什么特殊的主角。 如果可以表现一下情绪,王睿一定会怒极反笑,他要是找得到主角,还用她做什么? 没有得到王睿的回应,王平也不是很在意,慢条斯理地吃了些饭菜就放下了筷子,看到她不动筷子了,二寨主吃饭的速度反而快了起来,大口大口吃着,很快就把一碟子肉菜吃完了,末了放下筷子,摸出一方手帕来擦了擦嘴角。 他的这个动作又显出了他有别于那些粗鲁汉子的地方,让人不禁揣测他这样的人会有怎样的身世。 “你叫什么名字?”二寨主吃饱喝足,这才开始询问这个见死不救的女人,在昏迷前,他其实隐约觉察到了身边的人,也曾勉力看了一眼,可惜……眸色暗沉,连表情也阴郁了一些。 “文静。”王平平静回答,为了不会贸然得罪人,跟着解释道,“之前看你一身黑衣,以为是坏人,不敢上前,抱歉了。” 二寨主没什么回应,又看了她一眼,径直出门去了。 等到晚间,这位二寨主还没回来,而王平看着这间只有一张床的屋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出去,不太妥当。虽然明面儿上谁都知道自己是大寨主赏给二寨主的战利品,但其实寨子中那么多男人,万一真的有谁色心大发,她倒霉了也是白吃亏,那时候,二寨主怕是也不能说什么的,谁让他们都是“兄弟”呢?再者,这世界的女子也不讲究贞洁那一套,说不定顺理成章还让她多了个“丈夫”,何苦来哉? 不出去的话,她实在是有点儿嫌弃那张沾了些血污汗渍的床,索性还坐在椅子上研究“背景”。 世界的主线必然是世界某一个大的发展方向,或者说趋势,而从这个世界的古代背景上来看,发展方向或者趋势的引领者十之□□都会是皇帝。 虽然没有五代十国那么乱,但是大略数数,除了草蛮山蛮之类边缘化的民族和国家,其他的国家还有七个,所以,或许大一统会是主线? 再看看历史,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七个国家往前追溯一下也就是四家的样子,若是再往前追溯,便是一家了。 【其实,比起这个国家的历史,我更想知道的是这个世界是如何成为现在的样子的,还有,它以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阴阳和合才能繁衍生息,如果这个世界一开始就是男女比例相差悬殊,那么很可能不等它发展到现在的历史,就会因为没有繁衍者繁衍下一代而遗失了传承——当然,那种时候也不排除像某些世界一样由种族中较弱的一方进化成繁衍者,又或者吸纳其他种族的基因,成为兽人亚兽人之类的存在。 所以,依照现在的男女比例来看,很快,或许用不了百年的时间,人类就有灭种之虞,那么,那个时候,进化的方向是什么呢? 【我看过你的历史,从古至今,就是重男轻女的,所以,这个世界应该也不例外,因为太多人重男轻女,有溺死女婴的习惯,以后,或许是你理解中的天道,就选择顺应他们的期望,让女婴变少了,然后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王睿说的似乎是自己的理解,少了数据少了分析,听上去很像对自己看法的阐述,有些猜测和不确定的感觉。 【至于以后,大约不会像你想的那样。——战乱,是减少人口最好的方法。】 战乱,是了,战乱! 王平灵机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裴州清的背景中,不也是跟随了某个将军,然后才一步步晋升的吗? 所以……多日的冷静这一刻土崩瓦解,迫不及待地站起来,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因为地方并不大,转了一圈儿又回到了椅子前,再坐下的时候,心思便似水洗过一样澄澈。 【既然总要有战争,那么,不如让我来主导战争,那么,当最后一刻是由我来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我就是主角,我所经历的就是世界的主线。】 这个想法太过大胆,王睿许久没有回应。 但没有回应,何尝不是一种默许? 王平微微一笑,温柔无害的笑容于夜色中显出几分危险来,曾几何时,她也曾策马从军,飞扬战旗,所以,如今,也不过是重操旧业罢了。 不一样的是,首先,她要有兵。 推开门,再看山寨中那些来来回回或巡逻或站岗或干活的男人们,王平的笑容愈发灿烂了。时隔多年,她也很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领导的天赋,将帅的才能,没有了生来高贵的权力,是不是还能够从容指挥一群人,赢得她想要的胜利。 大寨主农民出身,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家里算是个富农,可惜为了娶妻一事家破人亡,也是一时气愤这才入山当了土匪,后来渐渐聚集的人多了,才有了这样的山寨。 二寨主来历不明,最初是被抢劫的一员,但他的功夫不错,杀了寨中几个人立威,得了大寨主青眼,然后他主动要求加入山寨。在他的谋划下,山寨渐渐有了如今的规模,他也有了自己的班底,立稳了脚跟,成了二寨主。 随便忽悠了几个人,王平便得到了她想要的消息,然后,正在她盘算着如何将山寨收归己用的时候,裴州清和裴栋成兄弟两个也找到了山寨之中。 对于这一次相见,王平没有准备,但也不太慌张,有了新的想法之后,裴州清的加入对她还会更有利一些,只不过…… “我早说过,我是不愿意嫁给多人的,是你偏偏不愿,如今这般,非要我嫁给你们两个,我是宁肯死了的。”王平眸中似乎含泪,盈盈而语,让厅中的人都怔了怔,实在是这般想法的女子太少了。 或许在共妻制度一开始的时候,有那么一些个女子不愿,甚至不惜身死守贞,但后来,在人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制度几百年之后,突然有一个女子说不愿,便很难让人理解了。 “情之所钟,一生一世一双人。”再次搬出可谓是“古代最动人情话”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王平演得很上瘾,眸中的深情让人动容,她直直地看着裴州清,明明裴栋成就站在他的身边,她却没有分神看过他一眼,那种“目中仅此一人”的感觉实在是感人至深。 裴州清的心情很是激动,他没有想到她的离开竟然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胸腔中好像有一种情绪正在满溢,让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一刻,他忘却了相依为命的弟弟,忘却了这是在什么地方,眼前所见,也唯有那一人而已。 之后的事情便很自然了,王平为自己找到了一个骑士——裴州清,在激发了他的独占欲之后美其名曰“体谅弟弟心情,在他未曾找到合适的妻子之前绝不成婚”,而后又拉拢二寨主,同时给大家灌输一种思想“有能力的人就应该有独属于自己的妻子”,再拿皇家的后宫激发他们的不满。 在女子稀少的情况下,皇家仍然是特殊的存在,没有了三宫六院,还是有着三妃四嫔,这样的“富有”自然容易引起别人的不满。 计划就这样开始了一步步的推进,而在这个过程中,裴州清为了能够尽快成亲,发挥了潜力,为裴栋成找到了一个妻子,然后,王平也依约嫁给了裴州清,并继续自己的计划。 战争一旦开始,无论最初的原因是什么,在没有分出胜负之前,很难停止,再加上王平的推动,裴州清的献计,处于胜利中的他们更是没有了停止的理由。 十年,不是一个太长的时间,曾经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小山寨竟然吞并了一个又一个的国家,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号,在青史中留下了重重的一笔。 最为重要的是,这个国家的君主是女子,一个名为文静的女子。 第73章 人的一生能够有多长呢? 白发苍苍,眸色浑浊。水银镜中,曾经俏丽可人的红颜也成了鹤发鸡皮的老妪,所不同的,或许只有那份气质,还有那眼中的神采。 黑色朝服上绣着霸气的金龙,而金龙之下不是前朝多用的云纹,而是一朵朵洁白如云的兰花,素有花中君子的美誉的兰花风华内敛,宛若朝服的主人一般素面含威。 “陛下好威仪!”为老妪束发的女官轻声说着,她身着深紫官服,如云鬓发上竟是未着一钗,整齐束成发髻,一根象征“衡”的玉扁穿过发髻正中,在两端各露出一个扁头来,宛若蝶翼。 “已经老了,谈什么威仪,平白惹人笑话。”老妪闻言笑了一声,她的面庞还可以看到年轻时候的轮廓,但岁月不饶人,她已经老了。哪怕年轻的时候风华绝代,老了,也看不出美丽来,所余的唯有岁月给予的那一份心态。 “陛下哪里老了,陛下的雄心怕是远胜年轻人。”殿外走进来的老翁拄着拐杖,那拐杖是上好的潘龙木做成的,有雕工精致的匠人细细雕琢,攀龙附凤,再有那巧加装饰的宝石画龙点睛,更是贵气不凡。 “州清你也来笑我。”老妪正是王平,她从未想过自己竟然能够在这里待这么长的时间,以至于白发苍苍——这竟是她第一次体验到这般苍老的状态。 美貌不再,健康不再,身体虚弱得仿佛随时都会再也起不来,但精神竟是前所未有的轻松,没有对死亡的恐惧,没有对生命的渴求,她在用一种体验的心态去感受衰老,同时也感受着成功的喜悦。 “正要恭喜陛下,再次拿下一国,自此后,天下一统。”裴州清比文静要年长一些,他的衰老也就更厉害一些,嘴里的牙齿都脱落不少,说话的时候也再没了年轻时候的铿锵有力,便是这么一句恭喜的话,说出来也似暮色四合。 “的确是喜事。” 想到今晨传来的喜报,王平微笑着点头,她的牙齿也不那么齐全了,到了年龄,仿佛所有的疾病都蜂拥而来,感冒发烧都算是好的,牙齿掉落,身体发胖,皱纹丛生,这些,才是更让人烦恼的。 但那最令人烦恼的或许还要算是储君之位。 开创了历史,成为自古以来的第一位女帝,这是一个奇迹。在这个过程中,只有王平知道自己付出了多少。 弱时的以情动人,强时的言出法随,她一步步摆脱了性别的束缚,坐到了大多数男子都坐不到的位置上,她的政令在一条条被贯彻,把自己的思想遍布到这一片大陆的方方面面,让它们如野草一般深深地扎下了根去。 如今,在男女比例依旧较大的今日,还是存在着共妻的现象,但至少律法之上,一夫一妻已经出现,而其他的,相信也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然后呢? “陛下想好让谁成为储君了吗?” 王平一生没有子嗣,她习惯了男子之身,即便成为了女子,也不想苦于孕育。何况这一世她的任务是那样重,几乎是与所有人在争夺气运,自然不愿意多一个后代来分薄自己的气运,所以,她一生无子无女。 对此,裴州清以为是憾事,提起“储君”的时候,少不得多了些怅然之意。 裴州清的弟弟裴栋成,如今被封为礼郡王的那位,膝下五子一女,都已成人,因女子稀少,再有一位女帝,裴栋成之女虽无大才,对皇位却也有一些想法。裴州清对此并不看好,但到底是自家人,也有些想要那帝位落在自家身上。 “薄卿之子颇有才干,诏书已拟好,明日下发。” 薄卿便是昔日的二寨主,他原是世家大族出身,这样的出身,娶妻并不算难事,原应一生平顺,但他却被污奸杀婶母,不得不隐姓埋名。直到大局翻转,这才敢承认身份,同时洗脱冤屈。只可惜,当日的未婚妻早已另嫁,他便只能另娶了。 或许是因为不能忘情的缘故,他与妻子只有一子,自幼被他带在身边悉心教导,文武双全,倒是远胜他人。 裴州清愣了一下,点头,那孩子的确是个好的,不过,“朝上都当陛下要再择一女子为君……” 王平闻言哂然,世上女子,多依恋男子,有几个有魄力颐指气使?若强行选出,末了也不过是成为那些男子的傀儡,何苦来哉? 这么多年来,裴州清对枕边人还是有着相当的了解,看到那笑容,便明了了几分,“如此也好,省得那些人动什么歪心思。” 说罢了这最重要的事情,其他的,也都没什么好说的。征战多年的军队早有了纪律,而不止一次的胜利也让将领们知道该做什么,便是那些文官,也早都摩拳擦掌准备接手一国了,若有吩咐,也不过一句“循例”即可。 于是,话题就偏转到了其他的地方,裴州清与王平游起了花园。 皇家的花园还是很不错的,这一处皇宫历经多朝,宫廷建筑也融入了许多种地域风格,连园中花木的种类也都是各式各样种种不缺。 两人缓步行到一树花木下立住,裴州清仰头望着那茂盛的树冠,轻声问:“文静,这一生,你可悔过?” “悔?”王平回望裴州清,她的眼神儿已经不是太好了,不能够看清那被树荫遮蔽的黑眸中是怎样的情绪,觉得诧异的时候,就听得裴州清又说,“薄氏好(三声)子……他,原是爱慕你的,你也知……” “哈哈……”听明白问题是从哪里而来,王平哑声而笑,她的嗓音早已没有了年轻时候的清脆,但笑起来却透着爽朗。 笑了一阵儿,才在裴州清严肃的脸色下轻声说:“一辈子都过了,要悔什么?我做事情,从来不去后悔,因为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若是不悔,那你为何不愿为我孕育子女?”或许是老了,裴州清才终于有胆子问出这一个梗在心头许久的问题,生怕得到一个敷衍的答案,他先一步止住了王平的话头,“休要瞒我,一生将尽,我只求一个答案。” 发现对方吃避子药时候的震惊愤怒,早已随着时间而磨灭,唯一剩下的,或许还有那一份不解与不甘。 为什么不愿意繁衍他们的后代呢?非是身体不能,那,就是心理不能。心理若不能,那是为谁呢?那个总是将目光深沉望来的男子,那个总是对她的命令奉行不违的薄卿,或许就是一切的原因。 不愿意这样想,但事实让他无法欺骗自己,可,他终究还是忍了,这一忍,就是许多年,忍到那皇位都要成了薄家的。——他终于是忍不住了,问出了这个本来准备要带进棺材的问题。 “为什么女子就一定要生儿育女呢?”王平轻声问,目光不再看裴州清,而是看向了那棵树。这树,扎根园中不知多久,枝繁叶茂,但在大树脚下,不要说分支,就连细草也是没有的,唯独一些地衣平铺。 “我想要做的事情太多,我想要为自己而活,不为了父母,不为了子女,我想要看看,自己究竟能够走到哪一步……不是作为女子,而是作为人,究竟能够走到哪里。” 王平想,经过了这么多世,她再也无法想象甘心为一个男子怀胎生子是怎样的情景。她的生活,早已经无法局限在“上学——毕业——结婚——生子”的单行线内,那么,她又有什么必要为了一个不爱的人去生子呢? 是的,不爱。 即便一生相伴,但她还是不爱裴州清,不是他没有样貌,也不是他没有才情,更不是他没有能力……纵然他千好万好,但她就是不爱,又怎样呢? “是,是这样吗?”裴州清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答案,一时竟是说不出话来,或许,这是真的吧。 一月后,薄氏子继承帝位,奉女帝为太上皇帝,尊女帝之夫裴州清为太上皇帝帝夫,入奉先殿,享后人祭祀。 “朕一生开疆拓土,选文用武,功绩昭著,必著于史……唯一人当愧,无遗裴氏之后……” “陛下,那不是您的错。”女官从旁劝慰,卧于龙榻之上的老妪已经命不久矣,大夫静候一旁,左右侍者尽皆默然。 王平摇了摇头,轻笑,【这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滋味儿还真是寂寞如雪啊!】 【还有我知道。】王睿蓦然出声。 【我的任务完成了吗?】 【支线任务完成。】 【很好,如此,也不枉费我一生算计,殚精竭虑。】真的当了一世帝王,才知道这帝王有多么难当,又因是白手起家,更加知道这其中有负多少情谊,所幸,不与来世算因果,不然,怕是这辈子都无望逍遥了。 已经浑浊的眼早已看不清事物,但当它真的闭上的那一刻,世间的一切便再不与她相干,纵繁花如锦,也当素衣以归,何足惜? 太上皇帝驾崩的消息随着钟声扩散,年轻的帝王在殿前停下脚步,遥遥望了一眼曾经的府邸方向,薄氏好子,她的薄卿,可曾在奈何桥上等候? “上皇早有遗诏,不宜动先人棺椁,且葬于东陵。”东陵原为薄氏祖坟所在,“薄卿”亦葬于此。 太上皇帝刚逝,帝王便矫诏若此,左右莫不敢言…… 多年后,当帝王冢被世人发现,连带旁边的薄氏坟茔也成了东陵一景的时候,电视上少不得又多了一段爱恨情仇。 生不同衾死同穴,多少人为女帝的一生做了注脚,传唱那并不存在的爱情。 第74章 “修远,我……”唇红齿白的少年红着脸,若娇羞的蔷薇,单薄的身子僵硬了一下,忽然放松下来,再扬起头,露出灿烂的笑容,一边脸颊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酒窝,颇有几分可爱。 浓浓的“受”气扑面而来,令以阿飘形式存在的王平颇为不适地蹙眉,他的鬼身是一个男子,并且因为等级不高的缘故身形微微发虚,边缘的地方有些模糊,好像线条被蹭花了一样。 即便如此,但也难掩俊美,王平对这个倒不是十分在意,他经过了太多世,每一世的面貌都有变化,饶是他记忆力好,也无法全部分辨清楚,如此,也就无所谓表象如何了,只要不是太过丑陋或者平凡,对他来说,其实差别都不大。 但对任务目标来说,或许更俊美利于完成任务? 听到耳边传来的声音,知道任务已经完成,王平就不再想要跟着眼前的少年了,实在是太浪费时间。 鬼修炼需要更多的阴气和死气,他以前虽然没接触过,但修仙世界无奇不有,他对此自然也是有着一定的了解,眼前的少年体质属阴,若是用来做炉、鼎自然是最好不过,可惜王平对他没那个意思,只不过,算是对他唤醒自己的“报恩”,他倒是不介意吸走一些阴气,保证他能够多活几年。 但,也许那吸取阴气的方式太过特殊,让他误会了?可是,之前明明说明白了是为了帮他,所以,少年,你一副娇羞接吻的模样到底是要怎样,口对口也不是说要把舌头伸过来吧! 意识到是哪里出了问题的王平并没有第一时间制止他的“遐思”,谁让他是自己的任务目标呢?既然他愿意主动帮自己减低任务难度,他自然也不会介意利用一下。 而利用完了之后…… “牧白,我要走了。” 在少年说话之前,王平抢先说话,“这些日子,多谢你的照顾了。” “走?为什么走?我们,不是一直住得好好的吗?” 纵然一开始对这个鬼的存在有过害怕有过不满,甚至还曾自怨自艾地觉得自己怎么那么倒霉,竟然沾上这种东西,但,这样完美的存在,果然不可能是人吧! 而且,这个鬼——江修远,是只有自己才能看到的,只有自己才能够交流的,所以,自己于他也是特殊的吧! 所以,为什么要走呢? “是你住得好好的,不是我。”王平断然地否定了他的话,“城市里阳气太重,我需要离开到人少的地方去,你好好上学吧,至于你身体的问题……” 一般来说,很少有男子体质属阴,纵然有也很难活到长成。所谓阴阳平衡,男子天生属阳,若是属阴,便会体弱而病,进而夭亡。也不知这牧白是怎样长到这般大还无事的,或许,这世上真的有一些高人,才能够给了他那样一个护身符,护着他平安长大,直到…… 想到自己这具鬼的来历,王平觉得他还是很有必要去原身附身的那块儿玉佩出土的地方看看。 他早就想去看了,可总是任务更重要些。 “最近几年不会有事,若是真有什么,你可以再去找那位高人求一个护身符。”因为是鬼身,还没什么法力,对高人什么的,王平是比较忌讳的,之前也因此一直未曾向别人求助。 牧白不知什么时候红了眼圈儿,泫然欲泣地看着王平,明明也是二十岁的大学生了,但看起来竟如几岁的稚儿一般,又似小兔子,有几分惹人怜爱的意思。 可惜,王平不是父性大发的那种人,更没有对男子怜香惜玉的心思,看着只觉不耐,这般婆婆妈妈的人,亏得他之前能忍住,也只能庆幸这位喜好脑补了,若不然,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要怎样攻略才好。 对于男子,他似乎总是少了一分耐性。而对两个男子之间的感情,他虽然不至于歧视,但也没什么赞成的意思,更加不想化身其中,成为主角。 【或许是生错了性别吧,总觉得这样善于依靠别人,这样软弱的人,实在不应该做男的,不然,让女的如何托付终生,呃,或许会有喜好小白脸儿的白富美愿意找一个养养?】 【你是出于那种性别的考量这样认为的?】王睿的问话一如既往地犀利。 想到自己总是会变幻的性别问题,王平默然片刻,道,【无论是男是女,这一点看法总是不会变的。所以,或许是觉得他给男性同胞丢脸,同时鄙薄世上竟然有这样的男子?】 一边跟王睿说着话,一边三言两语结束了告辞的过程,作为鬼身,王平十分干脆地不再维持身形,整个人就如烟一般散去了,然后,消失了身影的王平轻松穿墙而出——这种纯物质的东西是挡不住非物质的鬼的。 头一次做鬼,王平对这种存在还是很新鲜的,之前忙着攻略,成天围着牧白打转,看他一个快要步入社会的人还如低龄儿童一般懵懂纯真什么的,莫名觉得恶心人,又不是什么大富人家被保护得不知世事的公子哥,明明也是九年义务教育上来的,从小到大都是平民厮混的,哪里来的那样天真? 经历过爱莎那种纯然的天真,又见过兰迪那种无畏的天真,再看这种,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天真,王平第一次觉得不舒服,若说牧白是伪装的,他又不是,只不过,他就好像是活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之中,每一次都试图用“婴儿般的眼眸”来看世界,或许是纯真的表现,但其实也就是不敢迈入社会的逃避。 不愿意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不愿意思考未来的路在何方,牧白这样下去,将来也就是个啃老族罢了。或许他比其他啃老族要好的地方在于他必然会老老实实找一个工作,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喜欢还是不喜欢,他至少可以赚到足够糊口的钱,不算是完全啃老。 而继续下去,也就是按照父母的期望结婚生子,一切都与别人没什么不同,本来,除了遇见王平这个鬼的奇遇之外,他也就是个普通人而已,自然也就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总觉得,按照小说套路,我这个鬼应该和他发生一些虐恋情深之类的故事,然后再扯上什么前世三生,总之是一大盆狗血撒过,若干道天雷劈过,我们方能在一起修成正果……呵,人鬼殊途,哪里有什么正果?除非……我在这里是可以修炼成人的吗?】 【依照能量构成分析,可以。】王睿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还是很像小说的套路啊!若是哪一日你跟我说我是穿书了,我恐怕会觉得理所当然,这种狗血,还是书中才会有吧!】 忍不住又在心中吐槽了一句,王平收了收心思,在夜空中拐了个弯儿,向着另一个方向而去,【既然可以修炼成人,那就等着成人再说,反正出土地跑不了。】 【其实你就是怕那里有什么克制你的东西存在吧。】王睿披露真相。 【这不是很明显的么,那种东西必然会有,不然,我又怎么非要等牧白带我附身的玉佩离开?说起来,也幸亏是牧白了。】 这一次的任务不同于之前的那些,任务目标十分明确。这一次的任务目标一开始就只给了一个条件——他醒来后见到的第一个人,也就是说,它不是限定某个人的。 这种变化,对于王睿,是好是坏呢? 王平无从分析这一点,而王睿也不曾回答。 【为什么幸亏?】 【因为他足够天真嘛!不然,哪个人敢让我随便吸走阴气,他们恐怕都会以为我是在吸走阳气和生气吧!】 真正当了鬼之后,才明白为什么会有“心怀鬼胎”“鬼蜮伎俩”之类的贬义词了。能够形成鬼必然要比一般的灵魂多一层怨气和戾气,这才是形成鬼的根基,有了这个,以后的修炼自然也少不了对其的增强,然后,厉鬼自然就出现了。 人类社会上自古以来流传的厉鬼复仇的故事,从王平现在的角度去看,可以说是很可能有,并且没什么难度。 在修炼到实体化之后,鬼所具有的法术就自然出现了,说是“法术”也不太确切,科学地说那是一种对非物质能量的运用方式。 只不过,完全实体化只是约等于人,并不是人,在必要的时候,实体也可以转化成虚体,依旧是鬼,只是多了一种化身。 【能给点儿提示吗?没什么修炼书籍,方向不好掌握啊!】 已经找到合适隐居修炼的深山,王平颇为满意地看了看小谷四周的阴气,因为地形的关系,这里的阴气凝聚不散,是个很好的修炼场所。 【根据我的分析,你完全不需要我的提示,所以,你这是在撒娇吗?】王睿一本正经地说。 没有想到王睿也会逆袭的王平愣了一下,为“撒娇”恶寒,他不过是想逗逗王睿排遣一下无聊而已,哪里是什么“撒娇”。 【所以,你是在调戏我了?】王睿得出结论。 【真想知道你的语文是跟哪个老师学的,会不会用词啊!】王平再次抖了抖,“调戏”什么的,怎么可能啊! 系统即便成为了王睿,他们也只是伙伴,共同奋斗的伙伴,王平的心中早就有了道的痕迹,他的方向不会改变。 第75章 “牧白,你是怎么了?” 在老师点名的时候把旁边人叫醒,看着对方那种恍然如梦的神情,同学有些不解,这几天牧白都是这副恍恍惚惚的样子,时不时还看着某个方向目光哀愁神马的,实在是太奇怪了。 “该不是被女朋友给甩了吧?”应付过去老师之后,偷偷说起这样的话题来,燃起八卦之心的同学也有了几分好奇,目光闪烁。 前段时间牧白自己搬出去住了,大家都说他是跟女朋友同居,虽然没看见那位“女朋友”的样子,但传的人多了,也都当做真相了。 “什、什么啊,你想太多了,我还没有女朋友。”牧白说着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来,他天生就是不喜欢女子的,更何况,他还有了一个喜欢的男子。 好容易敷衍了同学,牧白也不想回到宿舍去了,这段时间虽然他心不在焉,但是周围发生的事情也不是不知道的,大家都是这样想的吧,都以为他……不想去解释,也不想去面对那种同情外带理解的目光,牧白独自一人回到了出租房。 已经过了半个多月了吧,也快要到期了,这房子,还要不要继续租呢? 犹豫着拉过来一张椅子坐下,才坐稳,手机就响了起来,“啊,姨婆啊,什么事情?……没、没什么的,我只是、只是把护身符弄丢了,所以,还有护身符吗?……行,那我知道了,等明天我回去取一趟吧……还有,姨婆,那个护身符到底是哪里求来的啊?……没什么,我就是想要自己去求一个,或许会比较诚心……好,那我知道了,明天见了再说吧。” 江修远,想到那块儿价值不菲的玉佩,还有玉佩上的这个名字,仿佛是有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时代轻轻走来,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而又为什么是以鬼身存在的呢?自己又为什么能够看到他呢? 也是认识了他之后,才知道这世上真的有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而随着他的离开,那些事情也都不见了踪影,所以…… 满心的爱意容不下欺骗,牧白想要自己去探寻一个真相,他不愿意相信江修远对自己是没有感情的,那么,他到底是为什么离开的呢? 难道真的只是他说的那样,为了修炼?还是说有什么危险的事情,他不愿意让自己知道,独自去涉险了? 一想到这样一种可能,牧白就再也坐不住了,匆匆订了车票,让同学帮忙答到,自己则踏上了回乡的火车。 “小白啊,几年不见,你都长这么高了!” 姨婆是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难得一见的长寿人,已经九十多了,耳不聋眼不花,精神头还不错的样子,一见到牧白就认出来了,招呼着他到了身边,细细打量着,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这是怎么搞的?阴气竟然去了大半?”姨婆一句疑惑的喃喃自语让牧白迅速提起了精神。 没想到姨婆竟然能够看出来,江修远和牧白说过他的体质问题,那时候牧白已经比较信任江修远了,却还是在听到自己体质的时候颇感怀疑,甚至还因此怀疑过江修远不离开自己的原因是不是为了利用自己的体质,如今…… 落寞一笑,牧白一边回答着姨婆的问题,一边跟她询问关于护身符和阴气的事情,而姨婆也不负众望地给他讲了一段故事——关于他出生时候的怪事,然后又说了一些他以前根本不会相信的事情。 觉得自己明白了点儿的牧白先去跟着姨婆见了所谓高人,亲自求得了护身符,问了一些关于鬼的问题,因为担心江修远,也不是很信任外人,他并没有说得很清楚,然后,他又启程去了找到玉佩的那个地方。 那次旅游他也是很偶然地到了那个地方,然后意外捡到那枚玉佩,所以,他费了一些时间才找到原地,理所当然,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好像还跟上次一样,什么都没有变化,也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 有些失望的牧白不得不回去继续上学,但他并没有放弃这种追本溯源的探寻,每过一段时间他都要去那个地方转一圈儿,一年,两年,三年,他毕业了,他工作了,他、终于在那个地方见到了江修远。 茂林中,身材修长的青年人正缓步行走着,他的每一步都很悠闲,宛若闲庭漫步,不时还回头看看左右,牧白看到那个身影的时候几乎不敢置信,他永远不会忘记这道身影,所以,“江修远!” 他呼唤着快步跑过去,青年人回头,容颜依旧,似乎还更添几分冷峻,但那格外真实的感觉是以前所不曾有的,他微微蹙着眉头,似乎有几分诧异被人叫出名字,然后,冷声道:“别过来!” “你怎么了?”牧白迟疑着停住了脚步,贪婪地看着那人的容颜,的确是记忆中的那人,的确是梦中的那人,的确是狠心得几年都不出现的那人,忍不住又往前移动了一小步,同时伸出手去,“江修远,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牧白啊,我们……啊……” 没有想到江修远会突然摸出一把木剑来攻击自己,来不及躲闪的牧白被那剑尖顶在胸口,没有锋刃的剑尖如棍头一样,让他的胸口钝钝地疼了一下,力道之大,让他整个人都往后退了三四步,再抬起头来,正是怒气委屈的时候,却见到那人的下半身突然冒起了熊熊火焰。 没有黑烟的火焰凭空出现,宛若天火,而它的光芒却格外幽冷,明明是橘红色的明亮,但却冷得刺骨,让十步外的牧白都感觉到了那种莫名的寒意。 “这、这是怎么回事?”惊愕中,牧白竟然不知道该如何进退,想要前进的脚步抬起又落回原地,隐隐地,他觉得是因为自己适才不曾退后的缘故,但……“江修远,这是怎么了?快灭火啊!” 火焰下方的草地还是绿的,那悠然舒展的叶脉似乎未曾受到火焰的影响,而火焰之中的江修远,他就好像是站在烈焰形成的红莲之上,衣摆无风轻动,耳边的发丝也有些飘散。 【这或许就是命运吧。这一次,我是真的摸到那根因果线了。】 轻轻地叹息,“红莲”之上的王平看着不远处还是一脸惊诧莫名的牧白,三年不见,他的外貌上有了几分成熟,但一遇到事情,看到那顿时涌出泪水的双眼,他的心里实在是生不起一点儿感动来。 【无论是怎样的原因,他唤醒了我,于是我便需要报恩——我觉得我帮助了他很多,算是可以偿还因果,却忘了,那些阴气,既然是他自身固有,那么我取走了便要还的。】 即便那阴气以后会于他有害,但在当时并无害处,他本就是异于常人的,所以,有什么特殊的存在自然也是正常,而他取走了那些阴气,同时也就取走了因那阴气而起的其他人和他的纠葛,当时不觉得什么,现在看来,或许是损了他的缘法,于是,今日才有这样的阴火焚神。 【不过是没有算到罢了。】王睿平静地说,他感受不到王平此刻的痛苦,更加不知道他此刻的心情为何,自从上次任务结束之后,他就很难感受到王平的心情了,这让他有些烦躁。 【所以,我此刻便在承受后果。】 来自灵魂的灼烧是那样疼痛,疼痛到让人恨不得尖叫,然而王平的面容却无比平静,他安静地感受着疼痛,然后看着对面的牧白猛然眼睛一亮,好像想到了什么一样摘下脖子上的护身符扔过来,纸片制成的护身符格外轻飘,但他竟然真的扔过来了,只不过,如火上浇油,让那火焰猛然窜起数丈,湮没了其中的人影。 “不!——怎么会这样?”牧白悲愤地喊着。 火焰之中的王平听到那样的喊声轻轻闭上了眼,甲之蜜糖,乙之□□,活了这么久,竟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真是天真啊! 呵呵,嘴角勾起一个薄凉的弧度,王平想,或许这也是关心则乱? 【反正任务都完成了,我应该可以走了吧。】 那疼痛实在是太厉害了,王平头一次知道阴火竟然是这样霸道的火焰,或许,这也是因为他还未曾真的修成人身的缘故吧。 【不,还不到时间。】王睿的回答很冷酷。 【如果在时间到来之前我灰飞烟灭了,那么,是会转换成另外一种形式存在,还是直接死掉,再也不会有穿越重生?】 很久以前就好奇过这个问题,只不过那时候他死了成了鬼,而现在,他已经是鬼了,还能够再死一次变成别的什么吗? 【……不知道。】王睿的声音有些沉闷,他或许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猛然被问到,沉默了许久才来了这么一句。 【竟然也有你不知道的事情吗?我还以为你全知全能了。】轻笑了一下,王平再次问,【我们,可以分开吗?若是真的要灰飞烟灭,我希望不要拖上你一起死。总是我冒失了,没有计算好这些……连累你,我的罪过就更大了,或许再也没有下一世了。——你说,人真的有下一世吗?如果有的话,我想还是去那样一个修仙的世界中,那样的世界,可是有意思多了……】 声音渐渐低微,连思绪都不能维持,那火焰已经烧到了胸口,不,或许连头脸都烧焦了吧,那样炽烈的火焰,实在是……修仙世界中,阴火似乎只能排到十几名的位置,饶是如此,已经厉害若此,若不是世界有别的关系,那就是它之上的其他火焰更厉害了?真不知道是怎样的厉害。 如今想起来,那样多姿多彩的世界,他可是还没有待够呐! “不——江修远,江修远,你回来!”嘶声裂肺地叫喊着,牧白不敢上前一步,就那么眼睁睁看着那火焰把自己心心念念的人永远吞没其中,最后如同来时一样突兀地消失不见…… 第76章 “那孩子,哎……” 九十多岁的老太太难免有些干瘪瘦小,她驼着背的时候甚至都分不清男女,那声音也是,充满着岁月侵蚀之后的粗粝。 在她身后,同样年长,甚至可能更年长一些的老头满头白发,一把胡须极好,却是黄白黄白的,同样干瘪瘦小,但那一双眼中格外有神,看着老太太在自己面前叹息,目光关切地看着那个远去少年的背影,他的表情却是冷硬,眼神中甚至还有几分厌恶。 “我早说过了,从阴间唤回死人,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快二十年了,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天的事情,那或许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为可怖的事情了。而为了这一个孩子的命,付出了三条人命的代价,不知道他们悔是不悔。 老太太的身形一僵,眸中的关切都减去了大半,再看那已经看不到背影的方向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已经救了,又能怎样,总不能牺牲了他们用命换来的孩子,纵然是……纵然是……何况,也并没有那么糟糕……” “哼!”老头冷哼一声,不再说话,那孩子就是从阴间唤回的魂,纵然不是鬼,却也缺不了阴气,如今竟然被夺去大半,若不是,若不是……罢了,总也是……怎能坐视不理? 老太太听到老头这一声冷哼,反倒笑了,回过身来,拢了一下耳边的头发,说:“人啊,活一辈子就够了,我也不指望什么下辈子,所以,那些恶事我来做。这年头,做恶的多了,也不差我一个,你只管弄好护身符就行,这种事儿我弄不来,还是要你帮一把。” 老头闻言,也说不出什么来,末了,叹一口气,默认了,不然,还能怎样呢?已经折进去三条人命,若是再保不住这一个,那之前死的不就是白死了吗? 以魂养魂,当初的那三个,怕是再没有想到他们牺牲了性命换回来的人是要这样长大吧! 若是知道……若是知道……他们,还会那样选择吗? 时光无法倒流,所以这些,也只是空想罢了。 “以后,我多做一些放着,我也老了,也不知道还能活多久,你给那孩子交代好了,让他常带着就是了,这一把老骨头,也只能帮他这么多了……唉,有今生没来生的,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老太太没吭声,笑着看了老头一眼,半辈子的交情,说什么谢谢也都多余了,以后,还能有几年呢,她也管不了那么多的。 “江修远!你走那么快做什么?” “江修远,今天先生讲的那个你听懂了吗?感觉好复杂的样子。” “江修远,你这块儿玉佩真好看,很值钱吧?” “江修远,你、你走吧,我帮不了你!” “江修远,你还能往哪儿逃?!” “江修远,你要怪就怪你自己,谁让你体质属阴呢?” “江修远……江修远……” 江修远是谁? 怎么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那些说话的人又是谁?为什么还是想不起来? 咦,我?我是谁呢? 我叫什么名字? 我从哪里来? 我、是谁? 茫茫然,一片白色的雾气笼罩在四周,身在其中,宛若被一层层白纱紧紧缠裹着,无法挣脱,而想要得到的回应,想要知道的问题,通通都没有答案,似乎有无数的声音在耳边说话,又似乎什么都听不到,安静得只能够听到自己发自心中的疑问,一遍又一遍地在问——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会去哪里? 突然,好像有风,微风拂过的时候,似乎可以感觉得到其中的轻柔,然后,耳边能够听到的声音越来越少,越来越少,最终什么也听不到了,脑子好静,咦,脑子是什么? “牧白,牧白,我的孩子,快回来!牧白,牧白,你听到了吗?妈妈在叫你,我的孩子,快回来,快回来啊!……” 一声声哀切的呼唤传来,因为耳边已经很安静了,这猛然冒出的声音就有些震耳欲聋,一时间,整个脑子都回荡着一个名字——牧白! 牧白?牧白是谁? 完全无法反应,只能够听到那个声音一遍遍在叫着“牧白,牧白,牧白……” 那宛若一种魔咒,一遍遍回荡,从耳边荡漾到心底,然后,再没有了别的思考,仿佛是本能一样,随着那个“牧白”的名字在移动,一点点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飘去。 迷蒙的白雾看不见来路,也看不见去路,飘过去的过程中仿佛触碰到了一些什么,但又什么都看不见,然后…… “牧白,我的孩子,你终于醒了!” 欣喜若狂的女人忍不住落泪,已经通红的眼圈儿有些可怖,更可怖的还是她嘴角缓缓溢出的血丝,她到底怎么了? “爸,谢谢爸,要不是爸爸,我的牧白就真的救不回来了!”怀抱着婴儿,小心翼翼地贴了贴婴儿的额头,感觉得到那复苏的温度,女人带着泪水笑了,她的口中有血流出,牙齿缝都成了红的,明明那么可怕,却也笑得那样开心。 被感谢的老头很老,佝偻着身子,不知道有多大年龄了,满头的白发还有满脸的伤疤皱纹,他只抬头看了一眼,看过来了一眼,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仰躺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爸!爸——爸你怎么了?” 女人高声呼唤着,这一刻,她甚至忘了怀中的婴儿禁不得这样的高声,她扑倒在地,尘土飞起,叫了好几声,不见回应,再试了试呼吸,发现一点儿呼吸也没有之后,她愣住了。 婴儿察觉到那抱着自己的力道有些紧,挣扎了一下,哭出声来,然后那女人才从呆愣中清醒过来,悲痛欲绝地哭喊:“爸,爸——都是我害了你,都是我……” 有个男人过来,从女人的怀中抱出了婴儿,举起来就要往地上摔,女人猛地醒过神儿来,上前夺过婴儿,“你疯了吗?这是你儿子!” 男人愤怒了,跟着女人吵起来,声音很大,很吵,婴儿在哭,声音也很大,很吵,然后,他们或许还在吵,婴儿却抿着嘴睡着了。 婴儿一天天长大,他的父亲不喜欢他,她的母亲有时候很喜欢他,有时候又恨他,他渐渐不喜欢跟他们说话,因为他们也不会在意他说什么。 母亲喜欢他的时候,只要看到他活蹦乱跳就觉得高兴,恨他的时候,看见他喘气都恨不得把他掐死。而父亲,他总是皱着眉看他,仿佛他的存在就是他的困扰。他们不喜欢与他说话,也不关心他说什么。 五岁的那年,父亲死了,很突然就死了,据人说是吐了好多的血,大概是肺痨之类的病,然后就死了。 村里人都说可惜了,父亲还那样年轻,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结果就那样死了…… 父亲死后,母亲恨他的时候就更多了,最厉害的一次,母亲双手紧紧掐住他的脖子,让他喘不上气来,几乎要死了才被松开,那个时候,是姨婆打了母亲一巴掌,把她打醒了,把她打哭了。 那以后,他离母亲就远了些,听姨婆说母亲这是被父亲的死刺激了,这才有些不正常了。 他理解,也想过以后要赚钱给母亲看病,让母亲正常起来,然而,母亲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也就是过了一年的时间,她也死了,跟父亲如出一辙的死法,吐了好多的血,染红了被子…… 姨婆帮着操办了母亲的丧事,叹息着将他领到了家中,然后,他就有了一个护身符,姨婆告诉他要一直戴着,除了洗澡,其他时候不得摘下。 若干年后,他离开了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到外面的大城市上学,他开朗了许多,有了几个还能说话的朋友,有了可以玩笑的舍友,也知道攒钱去旅游,懂得欣赏山中的美景……生活一天天好了起来,直到他拨开浮土,捡起了那枚玉佩。 那是一枚精美的玉佩,玉佩上还篆刻着一个名字——江修远。 江修远,那是谁? 拿着那枚玉佩,把它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心中浮上一层疑惑,同时多了一层好奇,他莫名地开始好奇有着这个名字的人是谁,然后,于夜间,他看到了那个飘忽不定如云似烟的身影,那是个男子,而男子的名字叫做江修远。 呼吸停滞,瞳孔放大,他看着那个飘忽的身影,“你,你是谁,你是什么?” …… “江修远,你原来叫江修远,这块玉佩原来是你的,所以你是寄居在玉佩里的鬼了!”那是熟悉了之后他曾说过的。 …… “江修远……江修远……” “牧白,牧白!” “啊,姨婆。”刚睁开眼睛的牧白有几分呆滞,认出眼前的人眼珠才转了一圈儿,样子看着有几分吓人。 “你这孩子,怎么又做噩梦了?”用手擦了擦牧白额头的汗,被叫做姨婆的老太太目光中满是怜惜,从枕旁拿出那黄色的护身符,让牧白戴上,“这护身符睡觉的时候也不要拿下来,那样,就不会做噩梦了。” 或许是护身符的缘故,牧白戴上之后果然觉得好多了,无形中仿佛轻松了一些,笑了笑,说:“好,我以后一定带着。” 老太太满意地点头,说:“你八字轻,不戴着护身符的话,总会被小鬼招惹的。以后都戴着,不许摘了!” “行,都听您的!”牧白笑嘻嘻地应了,送走姨婆之后很是感慨,自己都这么大了,也只有姨婆还把自己当小孩子,心里头却觉得很是温暖,或许是病了的缘故吧,这才格外贪恋亲人的关心。 安静了一会儿之后才回想梦境,他到底梦到了什么呢?白茫茫一片,好像雾一样,看不清楚的梦。想不起来也就释然一笑,反正是梦,也没什么要紧的。这样想着,心里头却有些空空的,好像忘了点儿什么,忘了点儿什么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第77章 面容精致的孩子倚窗而坐,一双黑眸若琉璃明灿,望着天空的时候,蓝天白云好像都倒映其中,天光云影共徘徊,竟有一种澄澈人心的感觉。 日影西斜,暗棕色的窗棂投影在单薄的中衣上,横七竖八的格子好像把那小小的身体也撕分成几块,有一种割裂的不真实感。 “少爷,该用膳了。” 十一二岁的总角丫头穿着淡绿色的衣裳,宛若清风,脚步轻快地走来,立在榻前轻声说着。 “嗯。”淡淡地应了一声,被称呼为少爷的王平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小丫鬟芬怡,目光很浅,转瞬就移开了。 似乎已经对自家少爷这样的冷淡习以为常,芬怡没有多说什么,拿着旁边小桌上才摆放好的碗筷,夹了一筷子菜,转身就过来喂男孩儿吃。 不过五岁的男孩儿,被喂饭,还说得过去,但于成人的灵魂来说,耻度略高,只可惜,总有些耻度是需要下调的,尤其在他疼得不愿意动一下的情况下。 这一次的穿越实在有些出乎意料,明明王睿才说了“还不到时间”,他还在担心鬼死后会变成什么,他就突然穿越了,还是一下子又回到了娘胎,实在是把人打了一个措手不及,而更令人意外的是那阴火也跟着烧来了…… 一出生就背负着弑母的罪孽,实在是…… 闭了闭眼,仅是这样的动作,都能够感觉得到那火辣辣的疼痛,王平不敢再动,即便他已经习惯了无时无刻不被那看不见的火烧烤着,但能少疼一点儿,谁也不会不愿意不是?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疼痛,王平对修炼的热情又高涨了一些,别的不说,至少修炼有成之后就不用再吃饭了。要知道,每次吃饭都是一种莫大的痛苦,从张开嘴到咀嚼到吞咽,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让他疼痛到浑身冷汗。 而每一天,这样的折磨,至少都要有一次。 是的,一次,在他的无声拒绝之下,一天他只吃一顿饭,只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所需,让他能够安静修炼。 小孩子的胃口本就不大,何况王平还这样折腾,吃的就更少了,小丫鬟巴掌大的小碗,只吃了半碗饭就不吃了。 勺子挨到唇边,还不见唇开启,芬怡就知道这是吃饱了,安静地收拾了碗筷出去,很快,房间里又剩下王平一个人了。 【又安静了。】轻轻松了一口气,再次尝试跟王睿说话,可惜,无论怎么想就是得不到回应,是出了什么变故么? 从来没有过这种情况,所以,到底是怎么了呢? 最初才降生的那段时间,王平也曾三番五次地试图联络王睿,他想要知道为何那阴火跟着烧来了,可惜都没有得到回应。 婴儿的抵抗能力又太差,虽然可能是因为共同在娘胎中孕育过的关系,那一丝阴火对他的杀伤力不会到灰飞烟灭的程度,但那种时刻燃烧的疼痛还是让人有些忍受不了,所以大半的时间他都是昏迷着的。 直到三岁上才好了一些,清醒的时间多了,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错过了一个孩子正常说话走路的时期,之后又因为疼痛,总是懒得说话懒得动,渐渐就有了关于他是个“傻子”的传闻。 在修仙世家中虽然没有凡人界那样鲜明的嫡庶之分,但是庶子到底是要低一等的,再加上他出生就丧母,纵然父亲开始可能有几分怜惜,时间长了,也就不剩什么了,于是,渐渐地,奶娘走了,大丫鬟走了,剩下的,也不过是几个不懂事的小丫鬟还能够维持着家族的基本配置罢了。 这种情况,王平还是第一次遇到。庶子啊,还真是个需要小心谨慎一些的存在,这样的念头也不过是一瞬间划过,很快又被疼痛淹没,让他没心思去想别的。 他也不需要做别的,如今家中的这位主母倒是还好,五年时间,他都是别人眼中的“傻子”角色,却也从没被下人欺到头上来,衣食不曾短缺,如此,也就不错了。 至于其他,以后他自会改变,只不知道这一次的任务到底是什么,王睿到现在都没有出声,实在是让他有些放心不下。 有的时候他也会想,是不是王睿看到自己情况不好,实在救不回来,这才弃自己而去,当然,念在他们之前合作愉快的份儿上,他帮自己圆了心愿,又把自己送到了修仙世家,让自己能够好好体验修仙世界的广博。 如果是这样,那么,他现在就是无事一身轻,再也不用惦记任务的事情了,只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足够了。 但,如果不是,只是王睿为了抢救自己才把自己拉出来,而这让他违背了原则的举动自然也会让他付出代价,那么…… 反复想过很多种可能,但没有佐证,最后也只能想想作罢。 维持坐着的姿势,王平静下心来,忽视疼痛的干扰专心修炼了起来,因为是修仙世家,即便是家中幼儿也都会得到一本基础功法。但,他所修炼的却不是那个,而是上一个修仙世界曾经修炼过的功法。 也不知道两个修仙世界是否相通,功法能否通用,反正他试了一下,能够吸收灵气,便直接用了,不管怎么说,那本功法都要优于家族发下来的那本,又是修炼过的,很是熟悉,也就没道理弃而不用了。 而修炼的成果也是极好,在没人知道的情况下,他如今已经修练到了炼气十层,正在考虑是否需要马上筑基,年龄实在是太小了,五岁筑基,闻所未闻,怕是要引来轰动。 而且,一旦筑基必然会惊动旁人,本来没人重视的庶子一下子成为天才,未必是件好事。 若是忍耐几年再筑基……,丝丝疼痛从骨子里泛起,好像有火焰在骨髓中燃烧,每一寸皮肤都是疼的,偏偏看外表又是毫无异样,一想到要过几年才能缓解这样的疼痛,王平实在是忍不了。 按照他的估计,若是筑基之后,不敢说完全控制住那一丝阴火,炼化为己用,至少也能够不再这样疼了,这个诱惑,实在是很大的。 周围缺少信息来源,短时间内很难分清主母的态度会是怎样,与其因为庶子身份先困住了自己的手脚,不如拼一把,博一个“前途有加,值得培养”。 这样想着,王平努力调转灵气,他所在的这个院落灵气不是太充裕,筑基是不够的,于是,功法运作之下,周围很快形成了一小圈灵气空白区,外圈的灵气还来不及补充就消失了。 这样的动静实在是很难不惊动旁人,马上就有人过来查探,作为修仙世家的人,对于修炼前几个层次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还是比较熟悉的,看到这模样,吃惊之余也就一层层往上汇报了,而在这个过程中,管事的迅速准备好了灵石填充在囊括整个院落的聚灵阵上。 阵法运转,冉冉灵气若有实质如同云烟般升腾起来,不等高飞就被吸纳入其中的一间屋子…… “这是怎么回事?” 往那个方向扫了一眼,主屋里,正在说话的夫妻,被灵气波动所惊,顿住了话头,齐齐皱了眉。 早有机灵的下人跑过来报喜,只不过看到主母还在,那喜色收敛了几分,简单回了一句是小少爷在筑基。 “小少爷?”貌似青年的英俊男子皱着眉,寻思着“小少爷”所指何人。 没等他想出来,一旁的美貌少妇放松了眉头,轻轻笑了一下,“竟是小四啊!”转头看青年还没想起来是谁,解惑道,“你怕是不记得了,小四如今也有五岁了,那孩子出生下来身体就不是很好的样子,一直在院子里养着,没怎么出来过,没想到……这倒是一鸣惊人了。” 修仙者的记忆力都很不错,有了具体的时间和排行,青年也想起来了,微笑着点了点头,“前两年还听说一些不好的话,如今看来,这孩子倒是个好的。” 修仙世界从来都是以实力论高下,只要实力强了,嫡庶之分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我过去看看。”青年说着就要往外走,少妇也没拦着,笑着吩咐了一句也跟着过去了,实在是这么小的孩子筑基,她也是第一次听闻。 “不知道那孩子的资质怎样——哎呀,看我说的傻话,能这么快筑基,他的资质必然是好的。”少妇笑着,显得很是和悦,并不因那孩子非自己亲生而有所不喜的样子。 青年也有几分好奇,“一会儿测测吧,我也想知道他是怎样的灵根,这般快速筑基,应是单灵根无疑,只怕他急于求成根基不稳,倒是不好了……谁能料到他这般快筑基,之前怕是也没人跟他讲讲……” 说着说着,话语中也有了些担忧懊恼,家族中若能出一个天才,这天才还是自己的儿子,自然是极好的,但,就怕白白浪费了这样的天资。筑基之前的炼气是很重要的,筑基的根基全都扎在这里了,若是基础不牢靠,便若那抓不住土地的大树,总会在未长成前倾倒。 这也是为什么从未有人这般早筑基的原因,未必是别人没有这个天资,只不过更明白根基牢靠的重要。 “是我疏忽了,早应该把这孩子接到身边照顾的。”少妇略有歉意地说。 青年连忙安慰:“哪里是夫人的错,夫人已经够忙了,哪里顾得上这些,谁又能料到他竟会如此莽撞……” 一番话语说完,两人也都到了小院之前,聚灵阵还在运作,但灵气的吸收已经慢下来了,一旁候着的管家见到主人和主母过来,松了一口气,忙过来禀告,又略说了几句,小院内有了动静。 ——筑基,成了。 第78章 放置在聚灵阵上的灵石早已失去了效用,变成了灰白的,阵内仍是灵气氤氲,但再也不曾被吸纳,看样子,筑基是成了,只不过,这人怎么迟迟没有走出来? 这样大的动静,难道里头竟没有听到声响吗?纵然修炼的时候专心听不到,筑基之后,神识扩展,怎样都会知道的,所以…… 青年有些担心,到底是自己的孩子,血脉至亲,如今看着又不是个庸庸碌碌的,自然值得多看重一些。 大步走入阵内,直接进入房中,看到那靠窗的榻上,粉雕玉琢的孩子正斜身倚着窗,并不是一副正在修炼的端正姿势,偏偏那灵气还在他周身萦绕,夕阳余晖,竟似仙童一般,却也莫名有几分如隔云端。 “四儿可还好?”青年上前去,伸手捉住孩童的手腕要抬起,孩童本是安静的黑眸扬起看了他一眼,手上微沉,竟是不想起手。察觉到这层意思,青年有些诧异地看了孩童一眼,微笑道:“四儿莫不是忘了爹爹?让爹爹看看,可好?” 青年容颜俊美,这一笑起来,无端端多了几分可亲,偏孩童还是一言不发,手腕不抬,眼帘一垂,不动不闻。 一时不解这孩子的意思,但看他也不是很阻止,青年还是把自己的灵气试探性探入,并没有受到阻碍,可见是允许看的意思,但……不等他寻思更多,灵气探寻的结果让他大为满意,虽然筑基早了点儿,但看样子基础扎实,也并无不妥,如此就好。 笑容更可亲了一些,点了点头,说:“四儿是个好的,且先安心巩固两日,——修炼上可有什么不懂,爹爹为你讲解一二,——待巩固好了,再测一下灵根,届时爹爹再为你选一本好的功法,定能让我儿实力大增。” 想到自己这房出了这么一个天才儿子,青年的脸上便有些发光。这样的好事一出,族中的资源自然会有所倾斜,那时他能够得到的自然也会多一些。——这也是为何他愿意子嗣更多的原因,只可惜修仙者修为越高子嗣越难,纵然他已经很努力,可近千年,也不过是四子而已。 王平听完了这一段话,觉得没什么需要应和的,便一声不吭,连眼帘也倦怠抬起。 筑基是有好处的,这不,从未见面的爹爹这就上门来了,只不过,眉心微蹙,筑基竟还是不行吗?感觉到那如跗骨之蛆的疼痛并未有明显的减轻,王平的心中也难免多出一层烦躁来。 骄傲自豪的青年很快发现无论自己说了什么,孩童都没什么回应,这一点,却又像极了传言中的“傻”,可,若是真的傻,哪里能在五岁时候就筑基成功了呢? 他皱着眉,看着眼前的孩童,这么小的孩子,总不会因为之前自己的无暇理会而存了怨恨吧?若是那样,可是大为不妥。 纵然是再有天分,若是心里头没有这个家,没有这个家族,那还有什么培养的价值,而他的成就,又能与自己有几分关系? 正寻思着这样的年龄实在不应心理阴暗,少妇便走进来了,跟着她进来的还有这院子中唯一能够管些事情的丫鬟芬怡。 “少爷是最不喜欢动的,说话也少……喜欢安静。”被问及关于少爷的事情,芬怡还是有些话说的,毕竟她是很有经验的,但是问话的人是很少见过的主人和主母,这就让她有几分怯意,说话也带了些畏缩。 青年皱着眉,天性如此?适才他把腕探查,也并未查出什么不对,自然也从不会去想一个五岁的刚刚筑基成功的孩子身上会有什么不妥当,所以只皱了一下眉毛就放开了,“如此,且顺着他就是。” 但凡天才,总有些异于常人之处。青年并没有把这个当回事,少妇也不是很在意,随着青年嘱咐了孩童两句也就罢了。 待两人走了,芬怡的脸上才有了喜色,少爷筑基成功意味着什么,对他们这些伺候人的来说,那就是地位更上一层楼,以后的待遇……看着院子里猛然多出来的人,芬怡脸上的笑容格外真切,作为贴身伺候的,她从此也要升等了。 没心情理会院子里的动静,王平安静地巩固了两天修为,说是巩固,其实也就是更上一层楼。他细细查了,其实疼痛还是有所缓解的,只不过减轻的幅度远小于自己的预期罢了,但继续下去总是没错。 怀抱着希望,就着院子里未曾散去的灵气,认真修炼了两天,等到不得不出门拜见家祖的时候,王平已经是筑基二层的修为了。 这个进境实在是太快了些,以至于青年,王平的亲爹,贺家家主一脉的分支贺平川再见到自家天才儿子的时候狠狠愣了一下。 再次查探过并无不妥,心里头还是有些隐忧,这般快速地晋升真的没有留下隐患吗? 乘坐在轻辇上的孩童并无察觉一般端坐,宛若座旁童子,静默如画。 “过来拜见祖父。”贺平川亲自抱下孩子,把他放到一个蒲团上,让他对着正前方的黑须中年人跪拜。 “祖父。”王平轻轻开口,略低了低头,并未做出俯身叩头的动作。 祖父不语,大约是事前有人说过他的性子,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喜的样子。 “给你母亲见礼。”贺平川再次出言。 王平身子都没斜,只眼神扫过去,出声道:“母亲。” 一身华服的少妇王氏闻言含笑点头,并无不满。 依次下去,便是家中的三位兄长贺盛、贺芝、贺晏,都立在王氏身后,排做一排,很是齐整,身高却是相差不多。 祖父寡言,在王平测了灵根是火灵根,纯度极佳之后,如贺平川一样查看了一下王平的修炼成果,微微点头,也不说话,起身就走了。 而他走了之后,堂中的气氛也轻松了一些,贺平川还没开口,王氏先笑了,“我还说小四是像了谁,竟是家族渊源。” 这一句打趣让堂中的气氛更为轻松,三位兄长明显都放松了一下,贺盛贺晏脸上都带了笑,贺芝挤眉弄眼地冲王平笑了笑。 贺平川对妻子的宽和很是满意,笑着说:“如今他既已经序齿,以后便叫大名好了。——贺兰,你的大名叫做贺兰。” 贺兰么,好吧,还可一听。 王平“嗯”了一声,算是应了。 说完这件事,贺平川又给了王平一本功法,便走人了。 王氏接过剩下的事情,给王平普及了一下自家的家族是怎样的,然后又说了说他三个兄长所在门派。 修仙家族最早便是修炼有成的修仙者的血脉繁衍起来的,这样的家族中对于修炼并不陌生,甚至自己还有一套类似蒙学的启蒙课程,只不过这个开课时间一般都是在五岁测了灵根以后。太早,孩子还什么都不懂得,字都不认识,哪里能够学什么功法,太晚,又怕拖延了时间,浪费了天赋。 而在炼气有所成就,至少也能有个一二层修为之后,约莫是十来岁的样子,就会把家中孩子送到依附的门派里去,若是有别的门派交好,也可相投,与那些每逢十年去上登仙路的大不相同。 也正因为此,这些人才会成为门派中的中流砥柱,因为他们自身及家族的荣辱几乎都与门派挂钩,他们也比那些孤儿散户更希望门派能够兴盛。 贺家依附的便是玄清门,贺家的老祖,不是适才见过的祖父,而是贺家嫡支的那位老祖,便是玄清门的长老,其后代子孙也多在门中修炼,贺家与玄清门的关系可谓是根深蒂固。三位兄长也都是玄清门中弟子。 虽然看着年轻,但三位兄长中便是最小的贺晏也已经快要五十,比王平年长太多。 “你父亲的意思是你先看看功法,这两日也会有人教导于你,了解一二世俗也是好的。”王氏温柔一笑,“若在外面,还像家中一般,可是要得罪人的。” 王平马上了解了她话中意思,适才礼仪疏漏,她虽没说,却也是看在眼里的,未必怪罪,但,这等家人能原谅的事情,外人却未必能忍。 “嗯。”现在说什么都还太早,王平只应了一声,在没解决身上疼痛之前,他是没什么心思入门派的,更加不准备出去走动,也就无所谓得罪外人。 王氏见他态度还算不错,也没多说,嘱咐两句便让他们兄弟几个自去认识了,贺盛三人也是难得回家一趟,若非这五岁筑基太过惊人,怕是玄清门也未必会让他们三人一同回来看望。 想到这几日隐隐的人心浮动,王氏也有几分欢喜,她所想却是与贺平川一样,但凡修炼了以后,怕是男女都无法轻易放弃,都想要更进一步,不仅仅是寿元的增加,还有更多的好处让人得陇望蜀,所以修炼资源的多寡也就格外重要。 这世间,又有几个是单凭资质突破瓶颈的?天才,毕竟只是少数,且不易长久。 第79章 五年后。 “恭喜四弟金丹有成!” 贺晏笑嘻嘻的,神色不见丝毫嫉妒。他如今已是筑基后期修为,离结丹还有一段距离,今次外出历练,也是为了寻找结丹的机缘,却不料闭关自守的弟弟竟是先结成了金丹。 已经十岁的王平身形依旧单薄,身高却高了许多,站起来的时候也有几分郁郁青竹之态,一身青衣并未束腰,随风欲扬,更添仙姿。 贺晏的眸中有着惊艳一晃而过,五年不见,四弟的面容倒是越发精致了,如他的天资一般,被天道所钟爱着一样。 王平抬眸,扫视着院外的人,贺平川和王氏都不在,领头的也就是一个贺晏,所以……挥了挥手,宽大的衣袖似乎扬起了一阵风,“都散了。” 听到他的命令,院子里的仆从没有二话地各自散去,跟随贺晏来的那几个纹丝未动,直到贺晏摆手,这才纷纷离开。 “父亲母亲都在闭关,正好我在,就过来看看,你这里可缺什么?”贺晏说着递过来一个储物袋,“如今你可是金丹真人了,莫要嫌弃我这里东西少,——我可没想到你这么快就会结丹,准备不足。” 当初与贺盛等人相见之后,其他两人对王平都平平,唯独这个贺晏有些热贴,五年不见,他还是原来那套做派,倒也有些熟悉感。 “多谢兄长。” 王平淡淡说了一句,随着修为增进,那阴火多少也服了些管束,不再烧得浑身都疼了,这便让他轻松了许多,也有了说话的心情。 “当年你闭关闭得早,有些事情怕是不知道,虽然你还没去玄清门,但是你已经是内门弟子了,本说等你闭关出来再择一良师,如今看来,倒要考虑你该去哪个山头收徒传道了。” 贺晏打趣着,玄清门内规矩,金丹真人便可收徒传下自身功法,这也算是为了自家势力拉拢人才的一种做法。 王平知道此界中修为最高不过化神,还都是传说中的存在,而元婴期则是普遍的大能,为数也不算很多,一个门派大约也就是不足十人的样子,玄清门中共有元婴大能九人,已经算是颇为强势的了。 贺晏是个能说的,想着不久自家兄弟就要进入门中,少不得又唠唠叨叨说了一些门中事情,也是知道王平并不外出,对世俗了解不多,为此解说中多有提点,时不时还穿插一二笑语,仅他一人,竟是把气氛弄得好像联欢一样。 “多谢兄长告知。”末了,王平也就是多说了两个字。 如果说五岁筑基还能算是侥幸,那么十岁金丹足以震惊世人,本来有其他任务的贺晏很快得到了师门任务,要他把贺兰带回玄清门。 而贺氏家族之中的闭关长老们,只要不是生死关,也都出来见了见王平,同时赏赐下一些东西,表示寄予厚望。 若是一般人,受到这般热情对待,恐怕会有几分受宠若惊,又或者吃不消之感,王平却是反应平淡,为此得了几个长老赞誉“大将之风”,却也有几个私下嘀咕,如此冷情冷性怕是不利仙途。 贺平川很是高兴了两天,甚至为此亲自把王平带到身边教导了两日,也不过就是两日,便把他的所有热情都打消了,实在是无论他怎么展现慈父又或者严父风范,都没人配合,也让人失了教育的兴趣。 “这孩子,也不知怎么养成这样一副性子,心性如此,也不知是好是坏。”贺平川难得有些纠结,与王氏感慨。 王氏反而不是太在意,笑了笑说:“我看那孩子也就是性子寡淡了些,又不是凉薄到不知好坏,你不见他把自己身边丫头都照顾得好好的吗?可见还是个有情义的,这也就足够了,咱们这等人家,只要不是碰到那等胳膊肘往外拐的,还怕什么呢?” 修仙世家宛若修仙界的大树,根基之广之深,并不是表面上那几个人能够代表的,他们或许只能是主干,但那些枝桠也是必不可少,比如说修仙家族每年都会把仙门给的名额分出几个给外姓人,这受了恩的外姓人自然也就成了家族的一部分势力,等到他们修炼有成,纵然不会一腔热血报效家族,却也能算是一股人脉。 而若是能够结亲就更好了,化外姓为分支,以后的血脉自然也会有一半是家族传承。为此,修仙家族的女孩子从不会像凡俗女子一般被轻贱,甚至那等资质好的,还能够享有和嫡子一样的待遇。 不管贺家怎样看,等到王平发嫁了芬怡,又在家中待了五六天,便跟着贺晏去了玄清门。 玄清门中的三位长老,代表着至少三个修仙家族的依附,其中贺家算不上最势大的那个,以前他总是在另两家掐架的时候扮演调停角色,如今竟是有些反过来了,那两家合在一起对贺家看不顺眼,齐聚一堂的时候总要嘴上酸两句。 “我家中怎没有这样一个天才呐,五岁筑基十岁金丹,莫不是十五岁便要元婴大成,让咱们这些老家伙望尘莫及。” 说话的是玄清门中势力最大的黄长老,玄清门如今的掌门就是出自黄家,他家在门中的核心弟子中也是数量最多的。 “是啊是啊,我可真想看看这位十岁金丹的是个怎样的天才人物,活了一大把年纪,竟是还没见过这等天才,也是我孤陋寡闻了。想当初,祖师爷也没有这般天才。” 跟着附和的是经常与黄长老掐架的梁长老,玄清门当初的立门祖师就是梁家的,也因此,对黄家得了掌门之位,他很是有些不满,口头上总要找些场子回来,两个不知道活了多大年龄的,常常跟小孩子一样嘴上不饶人,也是好笑。 贺长老捋须摇头,心里头得意,脸上却只是微笑,把这些全当表扬听了,谦虚道:“哪里哪里,这样小的孩子懂得什么,只怕是根基不稳,还要请两位帮忙看看,也免得以后出什么岔子。” 修仙一途充满变数,惊才绝艳的人多了,但最后飞升的可未必都是这样的人,反倒是那等可能籍籍无名的,因缘巧合反倒得了道果。 他不与那两人打嘴仗,那两位反而有些说不下去,对方都谦虚了,你还要怎样,末了也只能做出一番宽和长辈的样子,应承说要帮忙看看。 三个都是元婴期的老家伙,眼力介儿还是有的,尤其是黄长老,精通炼丹,也就精通识火,竟是第一个发现了王平身上的阴火。 “竟然是阴火!” 无比惊诧地叫出了声,到元婴期行为格外随兴,黄长老一把捉住王平的手腕,认真施放灵气探查了一圈儿出来,“真的是阴火!”再抬头便带了几分郑重,对贺长老道,“你这个后辈有大毅力啊!” 听着这饶有深意的话,贺长老让殿中其他人退下,细细问来,“这是怎么说的?”他说着,捉起王平的另一只手也探查起来。 这般一寸寸细细探查,那一缕阴火还真的瞒不住元婴长老的耳目,找出其所在之后,不由凝眉。 “也不知你这小娃是怎生忍得,这阴火怕是自娘胎就种下了,胎儿本是不活的,纵然侥幸不死,一辈子也就是个废人,时刻承受阴火焚身之苦,也不知你是怎样修炼有成,实在是难得。” 黄长老是玩儿火的大家,自然对阴火知道一二,但这阴火虽算不上是十大天火,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见到的,尤其这东西默认鬼修可用,人修是从来不沾的,竟然有人能够身受阴火而不死,并且还修炼有成,怎能不让人好奇。 “我看看,我看看。”梁长老不甘落后,凑过来也要查探,黄长老让了一下,容他探察。 “你可知道身上有阴火作祟?”贺长老皱紧眉头,盯着王平问。 元婴期的莫大威压泄露出那么一丝丝来,让人承受不起,王平努力平静表情,却也知道他问的是什么。修仙界有夺舍之说,便是抽出自身灵魂投入他人身躯,夺取他人天资气运助己修行。更有转世重修之说,说有大能凭借秘法入胎中夺舍,盗用先天之气修行,只不过因胎中之谜难解,未闻有成功之例。 作为见多识广的元婴大能,自然会因此怀疑自家后辈在胎中被人夺舍,虽然成功率不高,但也未必无人成功不是? “不知。”王平知道这是考验演技的时候了,可惜之前已经设定高冷,此时更改反而令人见疑,倒不如简单答了,也免得多说多错。 黄长老却不忍放弃,又问:“这阴火加深的疼痛,你是怎么忍的?” “修炼有成自会减轻。”王平这次回答得极为迅速,这本就是实话,这十年他也都是这么做的。 黄长老默默沉思,这种情形自然是情理之中,只不过,要忍着那样的疼痛去修炼,非大毅力不能。 “我看这孩子不错,不如拜在我门下,我亲自教导,想来也能有一番成就。”梁长老不认为这其中有什么蹊跷,若是胎中之谜那么容易破解,他肯定早早去夺舍胎儿了,哪里还会在元婴后期苦苦蹉跎,眼睁睁看着大限逼近? 随着他的这么一句话,贺长老面上也放下了怀疑,笑呵呵道:“能有你教导自然是好的,只不过我这后辈是火灵根,怕是功法不合……” “那就投入我门下好了,我倒是想好好研究一下这阴火。”黄长老毫不掩饰自己的觊觎之意,实在是这等情形太少见了,值得研究,说不定这小娃修炼之所以如此快速,就是托庇于那阴火?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嘛! 三位长老的相争最后以黄长老获胜告终,王平拜入他的门下,以后也要学习炼丹之术,最主要的还是学习如何炼化体内的阴火。 第80章 “你可曾听闻了,那贺家的竟是十岁就成了金丹!” “那算是什么新闻,据说他如今已经是金丹后期,也不过是十二岁吧,这样下去,怕是不到十五岁就要元婴大成!” “乖乖,这是哪里的妖孽,竟然修炼如此神速!” “人家可是有大毅力的,据说天生阴火,可比咱们强多了。” 不过两年,贺兰的名声在玄清门,甚至整个修仙界便是无人不知了,若是修仙界也排一个天才榜,贺兰必然跃居第一。 而他的修炼进境也的确是闻所未闻,任何一个头次听闻的都会有不敢置信之感,同时生出对这个人的好奇来,只可惜他深居简出,竟是少有人见过。 “这一次的瑶台仙岛你可要去看看?” 黄长老名下共有十三徒,其中四者已丧,剩下的九人中,又有五人已经是金丹修士,云游他方,还有三人闭关中,再有一人便是天生阴火的王平了。 十二岁的少年正如朝日,本应朝气蓬勃,偏偏,或许是因为那阴火作用,脸色雪白的少年常年不笑,连唇色都是格外淡漠的颜色,看着便有几分病气,可那容颜又是极为精致,让人一见忘俗。 “可。”简单一字答出,声若玉碎,清清冷冷的透着寒气。 意料之外的答案让黄长老愣了一下,这两年间,他除了研究贺兰身上的阴火,却也真心教导他功法,但对方身上自有玄妙功法,他没强迫对方更改,教导上便难免有些力不从心,于是这师徒之名很多时候也就是个名头,谁见过第一次炼丹就能得上品的? 倒是修仙界的常识,因了贺兰一直闷头修炼的缘故,很多不甚明了,他便总拿这些秘境去问。 有些秘境的开启是要天时地利人和方可,有些则是各家门派敝帚自珍的,再有一些则是大门派知道而小门派不知道的,需要信物才可进入的秘境。 黄长老觉得贺兰欠缺的就是历练,所以在探查阴火无果之后,总想着让对方去秘境中锻炼一下,免得闭门造车日后走了歧途,但贺兰对此兴致缺缺,竟是从未有应过。 这一次应下……黄长老面上没什么喜色,反而微微蹙眉,等了一阵儿,竟是不见这孩子解释,罢了,随他。 瑶台仙岛在太古派辖下,太古派自承乃是上古传承,原是修仙界第一大门派,但因为功法艰涩,后来修炼有成的人越来越少,渐渐也就有几分没落之态,只不过如今仍然可以算得上是一流之中的一员。 而太古派的境内,瑶台仙岛则算是一个比较有名的秘境,与其他秘境总是限制进入者修为不同,瑶台秘境据说是任何修为都可入,而一旦进入其中,无论是怎样的修为,也都如凡人一样,动用不得法术。 这算瑶台仙岛的第一奇。 第二奇则是瑶台仙岛核心的瑶台镜,据传得瑶台镜者,当掌仙道。可这瑶台镜一直存于仙岛中,却是无人见过,也就不知道这则传言的真假。甚至有人怀疑根本没有这么一样宝物在。 第三奇便是那瑶台仙岛之中的原住民,看似都是凡人,但举动之间自有仙仪,有些甚至凭借凡兵就可灭杀元婴期修士——要知道元婴期修士的身体已经足以媲美钢铁,哪里是那么容易砍杀的,若是真的用凡兵去砍,纵然没有灵气护体,也是不会撼动分毫的。 而瑶台仙岛与其他秘境不同的是不以仙草为主,其中自有城池十二,瑶台金屋若干,于修仙有益的功法丹药仙草却不是明面上能够看到的,需要跟那些凡人以物易物才可能到手,而到手的东西到底是好是坏,还要看看眼力运气如何。 三日后,随着穿云梭落在太古派的境内,王平看着那半空中的光幕,知道那处就是瑶台仙岛了。 欲访瑶台,先上青天。 【很久没有见到这等瑰丽景象了。】心中默想一句,王平仰头看着那光幕上景象变幻。 万顷波涛犹若天河,金屋瑶台玉池仙岛,或有扁舟可渡滔滔,当随浪涌冲入凌霄。 耳边仿佛也能听到那碧波荡漾,渡舟长歌,与那瑶台响屐,金屋舞乐交相呼应,更有若干云影徘徊,似龙行凤绕,迷人心神。 还是没回应吗? 王平皱了皱眉,他还以为……自修成金丹之后,也是一日巧合,他咽下一枚千年朱果,朱果本有调和阴阳之效,黄长老认为服用此果有益于减轻阴火灼烧,效果也的确不错,所以王平便一直服用,只不过他用的都是百年以内的朱果,那一枚也不知是怎生混入其中,也是服下之后才有感。 温经肺腑,气调灵台,当下运行周天的王平很快发现意识海中一处有异,而那异处给他的感觉却格外熟悉,直觉就是系统所在。 想要摘除的刹那有了些犹豫,再要去寻,便找不到了。 这之后,王平也试过再次服用千年朱果,可惜再没有过此等异状,后来又试了生吞另一株千年灵药,这才再次感受到异状,只不过时间太短,也就是刚刚发现,还不及采取行动,异处便又消失了,下一次,又是在另外一个地方出现。 这般反复多次,当王平终于不再想着去摘除的时候,下一次那异处出现的时间却长了一些,跳动着很有些得意之感。 王平仔细地观察,反复多次吞食高阶药草,他自身本应受些损害,但那些药力似乎都被这异处吸收了,以至于他根本无益无损,而那异处却活泼了几分,像是有了些活力。 于是,王平有一个猜测,或许系统真的是为了救他损伤太多以至于连灵智都无法维持,只能够靠着吸取高阶药草来慢慢恢复? 既然是这般,那,有些秘境就真的要闯一闯了。 就如这瑶台仙岛,世人皆知那仙岛有三奇,却不知还有一株灵药才是最奇,而那灵药就在瑶台镜内。 而王平为何知道呢? 这个修仙世界他曾来过,还曾在这里修得无情道,霞举飞升,只不过,那都是千万年之后才会发生的事情,如今,这里,没有修炼无情道飞升的仙人,也没有一个叫做慕容菀女子,但那些似曾相识的地名,若有耳闻的秘境,总是让人在陌生中生出一分熟悉来,却又因那熟悉而觉得陌生。 空间,时间,系统所能够掌握的威能已经不仅仅是突破空间的壁垒,穿越不同世界那般简单的了,这一回,王睿无意中暴露出来了许多呐。只不过,他现在,还在不在呢?若是真的能够醒来,醒来的那个,又是不是王睿了呢? 偶尔想着这样的问题,回想过去,无论愿与不愿,王睿都成了他生活中的伙伴,也是他最亲密的人,他的所想所知,他的所感所思,对方都能第一时间知晓,这样的亲密是夫妻也望尘莫及的,所以,他为他担心,也再正常不过了。 【如果真的是为了我害了你,我怕是会于心不安呐。王睿,你何时能够醒来?】 心心念念的风景就在身边,曾经引人入胜的秘境也近在咫尺,但心头却少了那一份激动,在王睿毫无音讯的日子里,王平发现他似乎也不曾像想象中那般轻松,他或许早就习惯了那样一个存在,所以,有些想念了呐。 “这位道友,也是要前往瑶台仙岛的吗?” 嬉皮笑脸的青年跳出来搭讪,手上拿着一枚玉简兜售,“我这里有仙岛地图,更有前辈们在仙岛所遇之事的解说,道友可要来一份参详参详?” 瑶台仙岛这个秘境于后世已经不存,那瑶台镜是仙岛枢纽,一旦认主,仙岛就不复存在。其实,瑶台仙岛就是瑶台镜中的小世界,而其中所有机缘也都是气运因果交汇而成,宛若一个未来缩影,能够从瑶台仙岛中得到重要器物的,以后莫不是修仙界的大能,也正因此,才让人们对瑶台仙岛趋之若鹜。 摸出灵石来买了一份玉简,读过其中内容,其中一条引起了王平注意,如同大多数秘境一样,瑶台仙岛也是随意传输的,一旦进去,落脚点都是随机的,而有一位前辈运气便有几分不好,随机落到了一个无人空城之中。 瑶台仙岛与其他秘境不同的就是它的规则是外人与本地人交换才能得到好处,那么无人空城也就意味着没有收获。当然,也不是不能够前往其他城市,只不过瑶台十二城,城市之间并无道路,滔滔河水阻隔了一切,此水又名弱水,轻鸿难浮,在不能动用法术的情况下,三万里碧涛足以囚困一方。 这位前辈最终无功而返,或许也算不上无功,他最后不甘心地拽下了墙角开放的野花,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出来后才发现这是一味早已失传的灵药,最终卖了个高价。 空城?这个特征实在是太明显了,所以,若是所料不差,这便是那瑶台镜的所在。只不过要如何寻找却要费一番周折了。毕竟,后世已经没有了瑶台仙岛,关于岛上的一切也总是杜撰居多。不要以为修仙世界就没有小说家了,那些籍籍无名混不出头脸的总也要靠本事吃饭,写写小说博博眼球也是赚钱的好方法。 第81章 椭圆型的玉牌散发着淡淡的青色光芒,汇聚在空中,引起灵力波动,化作流光没入半空中的光幕,众人齐齐仰头去看,下一刻,便已经是身在光幕之中。 这等接引的玄妙远远胜过其他秘境,但若是知道这秘境中枢是一面镜子,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会如此。 镜中世界若是假,外界则真,若镜中世界为真,则外界为假。真假互换全凭一面镜子,这等能力实在是匪夷所思。 可以想象,若是对方攻击袭来,只要拿着镜子一挡,认为外界为假,那攻击也就成了虚幻,反过来,镜中的虚幻也可以成为外界的真,着实是防不胜防。 瑶台镜的这等用法也是后来得到它的那人摸索出来的,而凭借这么一面镜子,那人也曾在修仙界留下偌大名头,而因这名声所累,他最终未能飞升便被人夺宝杀死,那之后,仙宝有灵,似乎遁入虚空,无处可寻了。 如今,还没有人知道瑶台镜的用法,所以,王平认为自己还是抢占到了一丝先机。 “这位客人,您可是头一回来这飞仙城?小的自小在这城中,客人若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只管问小的……” 才站稳脚步,还来不及仔细看面前那巍峨的城墙,便有一个点头哈腰的小子从路边的茶棚中跑出来,想要充当导游。 城门大开,可以看到里面来来往往的人流密集,王平余光瞥见,站在城外的似乎就自己一人,那么,就算有人一同来到此处,怕是也都在城中了。 “我不是想要进城的,而是想要去临近的城市,不知道该怎么走。” “啊,这个啊,小的知道,坐渡船就可以了,只不过那渡船要过上五天才会过来一次。”得了王平给的银锭,那小子先是在上头落下一个牙印,这才眉开眼笑地指点,因为银锭的魅力,他甚至说出了如何去找摆渡人。 有了这等地头蛇的指引,王平很快找到了摆渡人,用真金白银谈好了价钱,让他此刻就出发,前往一座空城。 那摆渡人对空城之说并不知情,王平便道自己是来游历的,有志把全部城池都走上一遍,也算是见识一下风土人情。 摆渡人并不是很信,但金银总不会是假的,因此他答应得很是爽快:“公子怕是读书人吧,就是有志气。” 弱水难渡,但那是对外人,对于这些本地人,这水不过是普通的水,可以洗衣可以喝,便是那木浆划起来也没什么难度,唯一可惜的就是不曾有高楼渡船,都是这般扁舟。 秘境中的时间跟外界并不一样,他们大约能够在这里面待上一个月的时间,所以……王平细细计算着船行的速度,盘算自己是否能够在一月之内到达空城,要知道,如何收复瑶台镜,他还全无头绪呐。 想着,他拿出了储物袋中的玉简,玉简才拿出来就发出一道虹光,不等摆渡人惊讶,王平脸色难看地捏碎了玉简,他竟是没想到那兜售玉简的竟然会在这上面做手脚。 “公子手中的东西……”摆渡人满脸可惜地看着那玉简的碎片,这么好的玉,很贵吧,就这样碎了,真是可惜。 王平微笑道:“这玉质太脆,竟是一不小心捏碎了。你若是想要就送给你吧,老丈不要嫌弃才好。” “不嫌弃不嫌弃,这样的好玉,怕是还能挖一串珠子出来,不瞒公子,我家的丫头也是要出嫁的年龄了……”摆渡人松开木浆,急忙把那几片碎玉捡起来,收拢到一方帕子中,藏在怀里,这才笑呵呵地说起家常。 说着说着,想到了一样东西,又停下来,说:“我见公子的气色不好,老汉这里有些海产,公子且尝尝看,吃着就不晕船了。” 棕色的小坛子一打开,一股鲜味儿就飘了出来,仅仅是闻着那鲜味儿,王平心神一动,还未吃就赞道:“老丈这是什么好吃的,我竟是从未闻过这般鲜香。” 这一句夸赞似乎正好落在痒处,摆渡人笑起来,一张满是褶子的老脸花儿一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是我那丫头琢磨的,就是吃起来方便,公子若喜欢,我这里还有一瓶子酒,也是我家那丫头做的,味道清淡,不醉人!” 王平毫不推拒地接过来,吃了喝了之后发现意识海中的那处格外活跃灵动,隐隐竟有一种想要蹦出来的感觉,王平大喜,这些吃食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竟然有此奇效。 不等他深问,便有另一艘船如箭一样划过来,竟是冲着王平来的,定睛去看,那船头上站着的却是老对头了。 作为一个天才,必然是要被不少人羡慕嫉妒恨的,前二者还好说,而最后一种却是无可化解,此时来人便是这“恨”者。 同样是天才,却是十岁筑基,五十金丹,在王平出现之前,这位就是修仙界赫赫有名的佼佼者,而在王平出现之后,曾经的光芒都被王平所掩盖,这位本不是一个气量狭小的,偏偏数年无有寸进,又被人挑拨,再者几次于交流会等公开场合败于王平之手,这仇怨就这样结下来了。 “竟是你。”王平微微皱眉,他是没想到这人竟然会追到秘境中寻仇。 没有一上来就喊打喊杀,对面的青年笑得文雅,“相逢即是有缘,不如我等一同寻访瑶台镜。” 被一语叫破目的,王平也不十分恼,淡淡看了对方一眼,如今两人都在船上,而船在弱水之上,若非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在这时争执,免得船毁,到那时可是谁也逃不掉的。 无视了对方的话,却也无法甩脱,王平不再吭声,摆渡人瞧出气氛不对,也不再多说,安静地往另一座城市行去。 一座,两座,三座……王平的运气似乎不太好,连续行了六个城池都未曾见到那座空城,而除了进城补充摆渡人需要的食水,他们都未曾再休息,而是继续赶往另外一个目的地,直到…… “咦,竟然是空城?”青年看着眼前那死气沉沉的城市有些诧异,瑶台镜会是在这种地方吗?再看王平已经登陆,他顾不得多想,忙跟上去。 “你确定瑶台镜是在这座城中?”青年一边追着一边问。 王平一如既往地默然,下一瞬,顿住脚步,手上凭空出现一把长剑,一剑划过,宛若流星划破星空,带出丝丝橙色火光…… “你……”青年不敢置信地看着王平,在这等不能够动用法术的地方,灵气得不到任何的补充,一旦使用,便会是持续的损耗,这样的损耗就是元婴期修士也是撑不起的。 一旦灵气枯竭,经脉便有可能萎缩,而那时候,多年苦修毁于一旦,后果之恶不亚于丹田被毁。 “再进,则死!” 长剑划破青年衣衫,在地上画出一道深深的直线,王平的面容冷酷,他从来不是什么好心的人儿,若有人想要夺他必得之物,自然要有随时丧命的准备。 青年的文雅再也维持不住,衣衫破损,耳边长发也有一缕被割断,他目光一厉,不再做出什么表面上的和气,从储物袋中摸出一柄若淬了银星的长剑来,这是他于某座城池中得到的物品,貌似凡兵,却可轻易伤了元婴期修士,其锋利可知。 王平不愿意在这里打斗浪费时间,既然连青年都知道自己是要来这里寻找瑶台镜,那么必然还有人知道此事,而一旦来的人多了,他也全无把握能够找到那面瑶台镜,所以,速战速决。 一刻钟后,青年僵硬地躺在城门口,他的双目圆睁,似乎是十分不敢置信的样子,而王平则从储物袋中摸出从摆渡人那里买来的灵酒,喝了一大口,感受着灵气的迅速回复…… “也不知这瑶台镜在何方,我看这城市也很普通嘛!” “若是普通,怎会一个人都没有?” 兜售玉简的男子一边说着一边在城主府的各个房间来回寻觅,已经来这里三天了,他们把所有镜子都看过了,可是,没有一面有灵气反应,所以…… “肯定就在这里,我早觉得这里有古怪,那瑶台镜若是真的存在,必然在这座城中,如今还有别人往这里来,咱们要快些找,想想这瑶台仙岛上的宝物,若是有了那面镜子,必然都是咱们的了……” 这样的激励很有效,刚才还有些气馁的胖子打起精神来,又开始摆弄房间中的各色镜子,同时敲打一些木柱隔板之类,寻找密室所在。 男子腰间缀着一枚圆形玉牌,上面刻着几条杂乱的纹路,此刻,其中一个线条交汇处闪烁着红光,片刻后,红光消失。 “糟了,竟是死了一个!”男子懊恼地看了一眼玉牌,靠着那玉简上的特殊阵法,他能够用这个一同炼制的母牌探知其他子牌的动向,而若是死了,便是光芒消失。 附近再无红点,但之前的红点绝不可能是自己死了的,所以…… “快要有人来了,再快点儿!”催促着,男子也投入到了寻找的行列。瑶台镜,为了找到这面镜子,他已经谋划了数百年,再也等不起了! 第82章 也不知是哪朝哪代,又或者真的是仙人所居,巍峨城墙之内,一座座民居都保存完整,不是那种崭新的模样,明明没有人住,却好像是日常所居,似乎走得近了就能闻见那丝烟火气儿。 日暮西垂,已经是要做晚饭的时候了,如果这时候有人的话。可现在,一座座房屋,一扇扇虚掩的门,再有那不会亮起的灯,这座城,是一座空城。 行走在青石铺就的路面上,一步一步,似乎能够听到自己的足音,远处,若有回声一般,吸引着人去看,却又似警告,告知来人此处诡异,莫要再前。 王平顺着大道往前走去,跟其他的城池一样,这座城池的主干道就是正对着城门的这条。随着渐渐深入,周围的民居也换了个样子,逐渐檐角高悬,门口也有了面目威严的石兽,门也宽敞了许多,更多了侧门之类,这是渐渐入了内城。 瑶台仙岛上的城池跟凡人的城池相比,不过是一城主事者的所处不同,凡人的城市因为多种原因,或者战后重建,或者上官偏好,官衙的所在都非最中心的位置,而这里的城池,则像是被标尺量过,所有的城主府都在城池最中心,而围绕它的则是由贵到贱,由富到贫的住宅。 这一路寻来,也进过了六座城池,每一座都好像一样的,若不是那些人的面目不同,王平大概会以为自己从未离开过最初的起点。 世界上不可能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所以完全相同的城池理论上也不会存在,而他们的异处或许就是那瑶台镜的所在,只不过,这也未必。 一切科学到了修仙世界都是要被颠覆的,因为他们能够轻易做出两件一模一样的东西,是从内到外,从功能到用途上的完全一样的东西,所以,若是这些城池是仙人手笔,那么也有可能是完全一样的,而,若是那样,一面特殊的镜子显然是最大的败笔,所以,或许每一个城池都会有那么一面镜子,只不过,唯有这里的才是真? 但这样,似乎也有些不对,既然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这里要是空城呢?难道仙人也怕别人拿走那面镜子,所以才特意在这里不留人,可是这样,不是更加凸显了这里的特殊吗? 不对,一定有什么不对! 【如果你在,或许能够为我解惑,但,那样的话,或许我们就永远无法分开了。】 依赖是有惯性的,一开始,在他不知道有系统存在的时候,纵然也有茫然无助做错事的时候,但他很快会自立起来,哪怕是错了也能够想出方法弥补,或者是干脆一错到底。但有了王睿之后呢? 哪怕很多时候会抓住王睿的“无知”嘲笑他,但更多的时候,却是越来越喜欢跟他用意识聊天,一来一往,像是多年的好友,、又似常年相伴的亲人,这样的关系……太危险了。 也是这一次穿越再得不到王睿的回应,王平才发现他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很是依赖王睿了。开心了,愿意跟他说,不开心了,也愿意跟他说,甚至愿意“欺负”他一下来调整情绪……这样不好。 人生这条路,他或许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爱的,恨的,擦肩而过的,然而最终,他是要依靠自己的双腿走路,而不是扶着什么人,靠着对方的存在前行,所以…… 脚步在城主府前迟疑了一下,也就是这片刻,他很快察觉到一股灵力突袭而来,不慌不忙地撑起护罩,观察下发现这股灵力更像是某种宝贝出世的时候不自觉散发出来的灵压,那么,一定是有人找到了瑶台镜。 不再停顿,顶着灵压迅速前行,顾不得灵力的消耗,王平又喝了一口酒,不大的瓶子已经见底,而眼前,也终于看到那三个引发灵压的人,其中一人正是兜售地图玉简给他的青年,他手中拿着一面荧光璀璨的镜子,那镜子约有半人高,浓郁的灵气在镜面上形成烟霞,边角处,有滴滴液体流淌,那是灵气过于浓郁而形成的灵液。 “真没想到瑶台镜竟然藏在墙中!”胖子望着镜子感慨,眼睛盯着镜子不放,目光中有喜悦,也有着期望,“我是先找到这镜子的,也算有功吧!” “算你有点儿运气。”青年手持镜子,呵呵笑着,并不太在意这样的表功,同时随手拽下腰上一个储物袋,“这些给你,这镜子就归我了。”想到身边另一个人,他又拽下一个储物袋转手扔过去,“等我收了这镜子,之后再给你们找点儿好东西。” 胖子眉开眼笑地接过储物袋,手速很快地认主,意识沉入,瞧见里头的东西,笑容愈发灿烂了一些,“多谢大哥!” 另一个却没胖子这么高兴,同样接了袋子,却是看也没看,道:“这是瑶台镜吗?我看也不怎么样啊,这灵压也就与法宝等同,不是说瑶台镜是仙器吗?” 青年闻言也稍微冷静了一下,开始想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那样的好运,想到身边兄弟对炼器颇有几分心得,不假思索地把镜子递过去,“你仔细看看,是不是假的。” 那人淡定地接过镜子,不等青年和胖子反应,反手就把镜子收入了储物袋,下一刻,便是长剑流光,刺痛眼眸。 “辉子,你这是做什么?!” 胖子离得远,反应也慢些,等他喊出声来,那两人已经交上手,打得难分难解。 发现这是一桩夺宝戏码,王平没有马上出去,而是往身上拍了一张上品的隐身符,完全收敛了自身行迹和气息,这才在一旁安静围观。 因为目光容易泄露自身所在,他看的时候也不敢一直盯着看,间或看上两眼,好像无意中扫到的一样,更多的注意力则放在了三人打斗的这个大厅中。 满厅的镜子四散着,稍远一些地方则比较整齐,唯一损毁严重的便是大厅正位后面的墙壁,整个都倒了,满地的碎石,想来这就是胖子口中藏镜子的墙了。 “辉子,你这么做可是背叛兄弟!”胖子在一旁插不上手,只好不停地喊话,希望自家兄弟迷途知返,重新和睦。 “什么背叛!”那辉子所留下的底牌显然不少,狠狠重创了青年一剑,看到他气喘吁吁直不起腰来的样子,脸上的笑容愈发讽刺,“说是好兄弟,可这么多年,我为了他出生入死的,得到什么好了?什么好处都是他优先,什么好的都是他先选,凭什么!就凭他灵根比我好吗?没本事入大门派,不过也就是个散修,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傲?!” 积怨已久,又是撕破了脸,显然不可能善终,胖子见得两人分开,忙上前去拦住了辉子的剑,同时嘴上还不停地劝着,“有话好好说,这么久的兄弟了,何必为了一面镜子翻脸……” “一面镜子?呵,你倒是心宽,这分明是一整个瑶台仙岛送到了手中,这种时候,我凭什么让?你心好不愿意跟他争是你的事情,我就不信了,我就不能争上一争。修仙,本就是要逆天而行。咱们都应该清楚,天道可不讲鸡犬升天那一套。” 本心里,王平更赞同辉子的话,但看到那胖子一脸不可置信的模样,他又觉得这位也有些可怜。 这两个正在僵持,那边儿原应该重伤的青年却猛然刺出一剑,这一击来得突然又巧妙,正中辉子心脏,纵然是修仙者,这处要害被刺中也是马上流血不止。 “大哥,你这是做什么?辉子只是一时冲动,你也知道,他有的时候心眼儿小,但,他人不坏,不会……” “寿康,你总是这么天真。”打断了胖子的话,青年叹息一声,“他如今已经是跟我不死不休,我哪里还敢心存侥幸。”言罢,看向对面那人,心脏被刺中,又是附着着阴毒,整个人都变成了黑炭一样颜色,向后倒去,只一双眼迟迟不肯闭上,喉中似乎还有一口热气, 青年直起身子,他的腰腹处被刺中了,鲜血流出很多,青色的袍子已变成了黑色,但他的气色却还好。快速地吃了一颗药之后,他来到寿康的面前,静静道:“希望下辈子我们不要做兄弟,免得以后反目。” 他说着,剑尖就向寿康腰间的储物袋挑去,两个储物袋,一个是他刚刚给的,一个是寿康自己的。那面镜子,应该被他放入了自己的储物袋中。 正这样想着,一道银光从旁边袭来,迅速割断了寿康的腰带,挑起了其中之一的储物袋。 没想到还有人半道杀出,青年愣了一下,看到撤了隐身走出来的王平,青年恍然:“啊,是您啊,您来这里也是为了瑶台镜?” 王平没有回答他,死去了主人的储物袋就是无主之物,、把自己的意识烙上去,、查看了袋中的东西。他只是随意挑了一个袋子上来,谁知道那么巧,竟然真的有瑶台镜在。 既然东西拿到,自然没有必要再浪费口舌,免得被算计了,王平不等那人把自己完全看清,扭身就往外跑,以他的速度,那两人怕是追不上的。 青年面色阴沉地看着那道遁光远去,胖子心情忐忑地问:“咱们追么?” “自然要追,不然,岂不是白忙一场?”青年这般说着,拿起了腰间玉牌,那上面突然多了一个红点,正在向着某一个方向移动,“他跑不了的!”谨慎惯了的青年早就在拿到瑶台镜的第一时间往上面画了一个追踪符,他独创的追踪符很有些奇效,一旦不注意沾上了,就不是轻易能够甩掉的,所以,他势在必得! 第83章 修仙界素有法地侣财之说,用现代话语来理解,这就是修仙者想要修仙有成,需要满足的四个条件,这其中,法是第一位的,一部好的功法不仅仅是能够少走许多弯路,更重要的是能够指引一条方向。 而王平所修的功法,他已经用了一次成功的霞举飞升证明了其正确性。 至于地,则是修道的场所,好的环境对人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玄清门总体上来说环境风气还都是好的,这也是王平能够任性地闭门修炼的条件。 侣则是同修道友,没有同道之间的交流,正所谓“独学而无友,必孤陋寡闻也。”人的喜好不同,偏好也不同,所能专精的方面自然也不同,那么,多交一些道友多了解一些事情,自然是很有好处的,这也正是修仙界常说的历练的一大组成部分。 不仅仅是杀怪夺宝,更多的是跟着这些同道之友组团行动,然后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一些事情,感悟一些事情,哪怕是被背叛,也能够体会到一些心得,这才是修仙者最重要的经历。 至于财…… 明光莹莹瑶台镜就在眼前,有了它就等于有了这个瑶台仙岛,岛中的所有东西都成为了他的所有。这还不是全部,作为传说中能够让人掌仙道的仙器,瑶台镜所拥有的力量绝不会是传说中自己所听到的那些,仅仅看这十二座城池,还有城中那些各有经历的凡人就知道了。 这镜中装的,怕是一个小世界吧。 拿着镜子,就等于执掌一方世界,这个诱惑不可谓不大。 无财不足以养道,这凭空而来的财,难道就要这样不要了? 王平躲在城主府旁一方民居里,他对这种情况也做过预料,所以还是有些办法的。 分、身符是一种很鸡肋的灵符,分出来的那个化身除了具有相同样貌和灵气之外,不具备任何的攻击能力,甚至迷惑的能力都很欠缺——因为分出来的那个缺少表情,也没有什么思考能力,只知道执行固定的且并不复杂的命令,所以也只有炼气期修士才会当做宝贝看。 但在这种时候,只要有灵力有身形,能够把人引走,自然就是最好用的。 为了以防万一,王平还把自己的外衣都脱下来给了其中一个化身穿上,命令他向某个方向跑,而后,果然见到那两人追着那个化身去了。 在他们发现不对回返找人之前,他有足够的时间把瑶台镜初步祭炼,这种仙器哪怕现在只显露法宝的水准,但要完全祭炼还是十分不容易的,这么一会儿时间绝对不够。 但,祖母悖论。 ——当你穿越到过去杀死了怀着你母亲的祖母,那么你还会不会存在呢? 如果存在,则历史没有更改,穿越时空不成立。如果不存在,那么杀死你祖母的又是谁呢? 瑶台镜,如果它成了自己的,那,那个青年,可能是瑶台镜真正主人的那个青年会怎么样呢?他以后的经历,在需要这个镜子的时候没有这面镜子,那么他可能是早早死掉,而与他的命运产生关联的人,被他救的,被他帮的,被他杀的,被他害的……都会产生变化,相当于改变了不止一个人的因果。 因果,不是轻易能够改变的。 上一个世界中,王平摸到了那根因果线,在被牧白害死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了所谓因果是怎样的,虽然还不太清楚它的具体运算是套用了何种样的公式,但他知道了因果的沉重,是动辄以生命为代价来偿还的。 敢不敢承担这样的因果,敢不敢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获取这一份“财”? 王平犹豫了,犹豫着没有动手,也就是这种时候,他发现,原来他依旧还是最初的那个他,不愿意死亡,哪怕为此接受系统的支配,欺骗别人的感情,违背自己的情感,他也不愿意死亡。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对修仙世界如此执着的原因。哪怕是在上一世那种快要灰飞烟灭的情况下,他都近乎本能地用哀兵之计来换取一个到修仙世界的可能,因为,唯有这里,才有长生。 心中仿佛有一个结被解开,瑶台镜上灵气涌动,竟是直接顺着王平的经脉逆流而上,在他无意识的周天运转之下迅速沉入丹田之中,包围了那颗金丹——王平睁开眼,努力压制着气机,只要他愿意,这一刻马上就可以碎丹成婴,那些仙气足够了,但…… 无意中得到了瑶台镜的帮助,也就算是得到了仙气的初步认同,相当于完成了初步祭炼,于是……也不过是这么一瞬间,心灵的轻松和周身的因果,他都感觉到了。 伸出手去,玉白的手指很容易探入了镜中,平整的镜面氤氲着淡金色的烟气——这就是仙气,或许因为瑶台镜的束缚,它们只是在镜面上翻滚升腾,云一般多变,却总是维持着一定的高度,没过了王平的手腕,很是眷恋地在他的腕旁盘旋,龙游凤舞。 本应冰冷的镜面这时候像棉花一样,感觉不到实体,指边唯有一物冰凉,王平很快抓住那冰凉的细茎,利落拽出,在拽出的那一刻仿佛能够听到一声叹息——镜中花,这株镜中花已经生存了千万年,因为是仙器中的植物,它本就为仙器所限制,不容易修成,偏偏,在它即将修成的时候又被自己摘了。 这是它命中注定的劫,却也是自己坏了它的修行,损了这一株生灵,同样又是一个因果。 【不做不错,做了便错。因果,就是这样不容辩驳。】 感受到意识海中那因为这株镜中花而活跃起来的一点,王平闭了闭眼,把镜中花吞入了口中,冰凉的花朵正是要盛放的时候,一旦盛放,便是修成,而现在……鼻尖仿佛能够闻到一缕幽香,接着便是馥郁冰凉的气息如流水一般从咽喉而下,却不是落到腹部,而是顺着经脉直入意识海。 系统,就如同扎根在意识海的生物,自己的经脉都会成为它的根系,而自己所获都会成为它的营养。 若是这么想,会觉得系统也是很可怕的,以人为土壤而生存,值得戒备和警惕。但反过来一想,若是没有系统,自己早就死了,也就无所谓可怕与警惕,那么,何足惧哉? “该死,上当了!” 远处的一条街道上,一个攻击法术打中了人,却看到那人瞬间烟消,原地甚至都没有留下一个储物袋,青年脸色发青地想到了某种符箓——分、身符竟然被一个金丹期修士这般用出,实在是出人意料。 不会看人脸色的胖子看到那人消失,还惊讶了一下,赞道:“大哥,你的法术几时这般好了,一下子就把人打没了,不过,储物袋呢?那镜子不会也跟着没了吧?” 有些厉害的法术的确能够一下子焚毁储物袋连同袋中的东西,但,大哥真的那么厉害了?胖子暗自嘀咕着,那镜子至少也是法宝吧! “蠢货,那只是分、身符化出来的化身,根本不是真人!”青年忍不住骂了一句,然后马上说,“走,我们回去,他定然躲在城主府附近!这么短的时间还不够让他祭炼瑶台镜,咱们要快些!” “啊?分、身符还能这么用?!”胖子惊讶,想到自己修为低的时候拿到分、身符也不过是用来捉弄一下旁人,或者在凡人面前显示一下神迹,借此换点儿东西,没想到…… 青年没有时间理会胖子的话,不然他肯定忍不住情绪又要骂几句,而现在,他只是加快了速度,不惜浪费灵力地用上了一些轻身的法术,甚至还拿了符箓出来加快速度。 胖子在后头看得咋舌,“大哥,那可是逃命的东西,用一点儿少一点儿,省着点儿啊!” 比预料时间更早返回的青年没想到王平提前完成了祭炼,于是,四目相对,青年讶然:“竟然是你!” “还要多谢你的地图,不然我恐怕很难找到这里。”王平微笑着,他此时都有些庆幸之前这人先算计了自己,这样多少也减轻了一些因果,想来以后不用用命去填了。 “早知今日……”青年眼中十分悔恨,当时他哪里能够想到现在,只不过是想着早点儿在这些骄子身边做些手脚,方便他探查是否有人跟自己争抢,哪里料到当初的“防患于未然”竟然成了“引狼入室”。 王平没有再废话,手持瑶台镜,他能够感觉到这镜子的一些基本用法,比如说定身。 镜光照向青年,青年直觉不好急忙躲闪,却还是忘了这瑶台仙岛都是归瑶台镜掌控的,哪里是他想要躲就能够躲的?他分明已经向旁边让出了很多,却还是被镜子照了个正着,定住身形之后看,自己竟然还在原地,好似从未移动。 这才心中骇然地看向王平,这么短的时间,这人竟然完成了初步祭炼,早知道,他一定早早跑了,绝对不会来追。 没有说多余的话,定住青年身形之后,王平便用利剑了结了他,这一剑干脆利落,却不仅仅是杀死了肉体,更是灭杀了灵魂,连转世投胎的可能性也一并除了。之后赶来的胖子也没逃过此劫。 连杀两人,感觉身上的因果少了两根,心头也是微松,虽然有些残忍,但这是唯一的快速了结因果的办法,只是免不了要多上一些戾气。 奇怪的是,那胖子与自己的因果,竟比那青年还要重。莫非,本应该得到瑶台镜的竟是那胖子不成?也不知这里面是怎样的一场缘由。想到之前所见,王平是不太相信那胖子会主动背叛夺宝杀人的……只是这么一想,又放下,人死魂消,因果已灭,何必多想。 剑尖低垂,王平站了一下,扔出两张火符来烧毁了那两具尸体,转身往外走,随着他的脚步落下,身形一步步虚幻,像是一步步走出了这个世界。 第84章 瑶台仙岛并不是对所有人开放,唯有手持信物的那些人才能够进入其中,而那些信物往往都会被大门派把持,即便放出一二来,也不过是安抚人心之用。 即便如此,每年瑶台仙岛出现的时候,还是会有不计其数的修仙者赶过来,其一是为了碰碰运气,万一运气好白得一个信物,岂不是能进去了?其二则是为了与其他修仙者交流,顺便交易一下手头上的物品,换成于自己有用的东西,还可看看最新出来的宝物,增长见识。 天长日久下来,每逢瑶台仙岛出现,在附近的城市便会开一场瑶台仙会,总共持续三个月的时间,天南海北的修仙者都可以在这个仙会上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在修仙界也不缺乏一些有生意头脑的人,自然也有精通商道并借此立身的组织。 天幕上的仙岛倒影起了变化,第一时间就被这些人察觉到了。 “不对啊,怎么会有这样的异象?” 瑶台仙岛中有十二城池,但于天幕上投影的也不过是一个城池,周围则是茫茫碧波,就好像是处于大海之上的孤岛,整整二十天,都会是这样的景象,从不会有变化,而现在,那仙岛周围竟像是起了雾,渐渐看不清楚了,而那碧波也不再波浪分明,如同被灼日蒸发成了雾气,遮住了一片天幕。 城中的人仰头看着,有性急的已经匆忙出城,升上高空去看,更有些则迅速赶往城外的一些地方,那是曾经有人从瑶台仙岛中出来的地方…… 进去仙岛的途径不一,只要在能够看到天幕的地方扔出信物,就会被接入仙岛之中,而要出来,则是那么几个固定的地方,或许还有其他地方,但已知的那几个不到片刻就都有人守候。 “还有七天就到时间了,也不知道这次异变……” “恐怕是有人得了瑶台镜,既然是掌控仙岛的中枢,那么得到之人自然会得到仙岛,也就自然不想让仙岛中有其他的人,想要收了仙岛。” 出于这样的想法,不少人断定瑶台仙岛中的人很快会被撵出来,然而……守候出口的人一连守了五天,都不见有一人走出。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猜测都错了?” 天幕上,虽然是茫茫一片,再不见仙岛踪影,却也没有完全消失,那一片雾气就像是刻意遮挡着仙岛的存在,反射着日光月明,让人知道那一处天幕上曾经有着什么。 城中的人大多都在外面,城中便有些空,曾经热闹的街市这时候也少人经过,忽有一人凭空漫步而出,身影由虚幻到凝实,竟是没有人发现。 白玉莲花冠,青白道家衫,明明是精致如画的面容,但每一个看见的人都恍若平常,不会多看一眼。在路人的眼中,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毫无存在感的人,所以,即便刚才没注意到,一转眼看到了,又有什么值得惊讶的呢?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值得记忆。 被所有人忽视的少年正是王平,他缓步走在街道上,目光漫不经心地落在左右铺面。 瑶台镜作为仙器,是可以收纳入己身的,所不同的是他没有把它收入丹田附近蕴养,而是收入了意识海中。 在吸收了镜中花之后,意识海中的那一点便不再那么捉摸不定,它安稳地存在着,宛若一颗微缩的太阳,散发着恒定的光芒,好像是在沉睡又或者是修炼的感觉。 而瑶台镜一进入,它就察觉到了,飞快地蹿过去,然后……镜子不见了! 是的,镜子不见了,而那个光点仿佛变大了一些,原地跳跃了一下又不动了,好像只是打了个饱嗝。 王平没想到会有此番变故,无奈之下也只能静观其变,好在瑶台镜虽然不见了,但他也因为初步祭炼的关系得到了瑶台镜的一些好处,比如说这种虚实转化的方法,还有些微穿越空间的能力。 至于那瑶台仙岛,他却是无力掌控了。 平白背上一堆解不开的因果,再失去了唯一的好处,王平觉得自己这一趟出来实在是亏大了。 【王睿啊王睿,也不知你何时能够醒过来,你可知道我为你所做的这一切。】 付出了这么多,可不要白费才好。 瑶台仙岛所在离家族不远,反正已经回来,王平便顺便过去看看,他亏欠生母一段因果,因为生母是家族中人,所以这段因果是可以返还给家族的。 “四弟,你,你不是去瑶台仙岛了吗?” 贺晏碰到贺兰很是一惊,几年不见,他知道四弟的修为很高,但是,看这模样,怕是马上就要结婴了吧,这个时候乱跑什么,还不赶紧回门中。 “这是怎么了?”看到贺晏脸色不对,王平问了一句。 贺晏顾不得多说,一把拉住王平说:“既然回来了,你便来帮忙,倒比外人好多了!” 随着贺晏进了正堂,看到状若疯魔的贺芝被捆绑着,他脸色铁青,眼中污浊暗红,见到人走近,疯狂地嘶吼着,一口洁白若初的牙齿呲着,像是要咬人的样子,无从吞咽的口水顺着他张开的嘴流出,垂涎到衣服上,染湿了一片狼藉。 “这……”看着这幅类丧尸的面貌,王平条件反射地就把攻击法诀捏在了手中,下一瞬就要扔出的样子,实在是曾经在末世见到太多这种东西了,以至于看到的第一时间就想要杀死,还是冲着脑袋下手。 贺晏经验老道,发觉王平的动作,急忙拉住他,“你做什么,这是你二哥!他只不过中了毒,你竟然要杀了他!” 对上贺晏不敢置信的眼神,王平才发觉自己的行为有些突兀,修仙家族中最为重视家族团结,因为这样家族形成的原因便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所以不容许有人背叛家族,若是家族成员有难,哪怕两人平时不对付,但还是要救的,而对外的时候,他们也要团结一致才行。 如今贺芝这样别说是中毒,就算是修魔,他也要先确定对方是不是能救,若是能救而杀,错的便是他了。 “抱歉,我感觉到了杀气。”王平只能这般为自己解释。 贺晏想法单纯,时间又紧迫,顾不得想太多,点点头,拉着王平道,“阵法已经准备好了,加上我和你,刚好够人数,咱们快些,还是可以把这毒逼出去的。” 贺晏把王平拉到了一个位置上让他立住,王平这才顾得上去看四周,果然已经有了几人,贺父贺母不必说,还有两位长老也在,等到贺晏也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按照贺晏的示意,几人齐齐启动法阵。 因为时间紧迫,王平并没有仔细看地面上刻画的法阵,这会儿一启动,马上觉得不对,但已经来不及收手,体内的灵气如洪水一般汹涌而出,汇入法阵中心贺芝所在。 “混蛋,贺平川你搞什么,这种法阵,你是想要做什么?!”一名长老破口大骂,他企图终止灵气输入,但是完全停不下来,不消片刻,他的脸上苍老加倍,竟像是连生命力都被吸走了一样。 “看来我们都中计了,也不知是何人,竟然……”贺父短短两句话间修为便掉落至金丹初期,而他的面容也跟那长老一样变得苍老起来。 “贺晏,你到底是从何处寻来这个法阵?!” 贺母面目狰狞地看着贺晏,哪怕看到他也同样变老,仍然不改眼中狠戾,她好不容易才修炼到金丹后期,眼看着结婴有望,谁知道…… “我,我也不知道啊!” 贺芝的事情发生突然,他匆匆把人带回来,无暇多想便把那人教的法阵刻画出来,同时跟父亲求救,然后就是父亲联络了两位长老一起,即便如此,还差一人,他想着那送贺芝回来的人也许走不远,便出去寻,没想到碰上了贺兰,就想也没想地拽了人来,结果却是这般。 看这情形,王平也明白了,贺晏这个坑全家的,平日就不认真修炼,也没什么爱好专精,如今可好,被别人一个法阵就骗得害了全家。 这或许也是一劫吧,自己心念一动想要回来看看,而不是赶紧结婴,然后就碰到这等事情。若是自己不回来,而是选择先回门派结婴,那么结婴完成之后回来看到的可能就是家破人亡。 很显然,那人想要害的不是贺芝一人,而是贺氏,至少是贺氏的这一支。 定下心来,反而不是那般惶恐,看到法阵中间被他们灵力包围的贺芝,他的面容平静了许多,眼神也不再那般浑浊,但,嘴角的那丝邪笑是怎么回事?那样一个温雅的人是怎么也不会笑成这样子的。 不动声色地牵引出丹田内的一丝金色灵气,任由它顺着那汹涌的灵气潮袭向贺芝…… “吼!”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吼声几乎要震塌房屋,灵气潮被止住,因为阵法的存在,那些灵气并未回溯或者散开,但为法阵提供灵气的人却是松了一口气,因为那法阵已经不再具备吸力。 一发现这件事,大家都立刻离开了原位,而一离开阵法所在,哪怕一时半刻还无从回复,众人也都是齐齐松了一口气。 互相看了看,又看向阵法中央已经昏倒、看不出丝毫异状的贺芝,才有人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随着这一句问话,众人齐齐把目光转向了贺晏,贺芝是他带回来的,也唯有他最清楚了。 第85章 “今日我正要回府,……” 贺氏在玄清门的庇佑下,早已成为城中大户,哪怕是分支,府邸也占据了整整一条街,府门前的街道十分宽敞,两边少有摊贩,这也是对贺氏的尊重之意,而少了摊贩就少了行人,所以,当看见有人锁着一人匆匆而过,而被锁的那人不仅状态十分不好还是自家兄长的时候,贺晏就什么也没想地上去想要夺人下来。 修仙者虽能凭借法器飞行,但凡是城中都不允许如此,也是为了表示对城主的尊重之意,不然,凭一个筑基修为随意飞过城主府上空,不就是飞过了城主头上,能够当城主的至少也是金丹期修为,这岂不是蔑视了等级之别,自然是不被允许的。 所以,哪怕再是十万火急的事情,到了城中也只能凭借轻身符等方式快行,是绝对不允许腾空的,若是有挪移符或者土遁符那就另当别论。 事情至此,都是正确的。 那人初时误会了贺晏,过了两招,贺晏看出他在护着被锁的贺芝,又发现贺芝状态不对,这才自报家门,问他发生了何事。 那人一副很着急的样子说:“既然你是他兄弟,那就最好不过,我们本是一起去猎杀妖兽,也不知怎地,他中了毒,这毒是莽原那边儿的尸毒,我倒是有解法,却是人手不够,时间太紧,若是迟了怕有变故,这才急忙带他回玄清门。” 有了这么一句话,这么一个“回”,贺晏便当他也是玄清门中的人,既然是门中子弟,也可算是师兄弟,哪怕未曾见过,也是可信。 当下没有多想,忙道家就在附近,家中必然有人能够相助,又具体问了一下需要什么样的人手,这才得了一个阵法。 得了阵法之后他便接手了锁链,拽着贺芝回来,正好碰上贺父出关,一家人忙忙把阵法摆了出来,也没细问。摆好阵法之后,贺晏才发现那人未曾跟来,正好缺了一人。 他想着那人或许是没跟上自己脚步,被困在家门口的阵法中,这才急忙出来寻,却不想正碰上王平,之后的事情就是贺晏不想耽误工夫再去寻那人,索性先回来救人,反正家门口是困阵,无人发动也不会伤人。 “糊涂!”贺平川听完便是斥责,“他既然能够给你一个解毒的阵法,想来精通阵法一道,又怎会被区区困阵困住?咱家门口的阵法可不是太难。” 贺晏低着头,再次回忆,他已经知道自己的错了,不仅仅是这里。 贺氏在玄清门也算是有名的,那人若真是门中弟子,又是贺芝的朋友,又怎么会不知道这城中就是贺氏根基?若是真的时间紧迫,又怎么会从门前过而不求助?要知道,从这里到玄清门,若不通过家族内部的传送阵,要花上好长一段时间,若是这尸毒果真如他说得那般厉害,他那样的修为,又哪里压抑得住? 两位长老气色十分不好,修为掉落一个大境界,对他们来说损失不可谓不大,但能够当上长老,也不是单凭修为的,事实已经这般,反而要想想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和更深的意义——这么一个法阵,总不会是为了让他们掉落境界的吧,虽然,那个法阵持续下去,可能会害他们丧命,但杀了他们,于谁有利呢? “这到底是何人所为,用心为何?”贺母苍老得厉害,连声音都如老妇一般沙哑,而她也是最恨的,能够被用来联姻,她的资质本就不是很好,境界提升不易,如今,别人不过掉落一个境界的事情,她已经掉到筑基期,而她的寿元,恐怕不足以让她重修。 仅这一点,就让她恨不得把幕后黑手千刀万剐,点魂燃灯,而在找不到幕后黑手的情况下,她连贺晏贺平川都恨上了,若不是他们,自己何苦要进这个法阵?! 相较于一屋子人的心思各异,王平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法阵中央贺芝身上,在那一声嘶吼之后贺芝倒地不起,似乎是已经死了,但,法阵中央聚拢的灵气却在渐渐减少,所以…… “滚开!” 外面传来的怒喝,让屋内人都无暇沉思,往外看去,不过眨眼间,便有一队人风风火火而来,其中领头的正是贺氏族长,而跟在他身后的皆是贺氏族中长老和部分族人。 看着族长气势汹汹而来,贺平川忙反应过来要上前迎接,可体内损耗灵气太多,哪怕服食了丹药,一时半会儿也无法恢复到最佳状态,速度便有些慢,他才起身走了两步,一行人已经踹开门了。 而屋中情形…… “好啊,贺平川,我还当你真的出息了,想不到你竟是丧心病狂到用亲生儿子炼化天魔,若是真的被你成了,世上恐怕也不会有贺氏了!” 相较于其他旁支,从家主一脉分出来的贺平川一支算是与族长比较亲近的,之前王平天才,也曾被贺氏族长称为“吾家孙儿”,俨然是嫡支所出的感觉,如今张口喝骂才分出不同来。 而比族长态度更让贺平川等人震惊的则是他话中所言,炼化天魔,这……再看看委顿阵中的贺芝,贺平川猛然明白了什么,那古怪的状态,所谓的尸毒,还有这等诡异的法阵……“族长,我……” 为了救贺芝,贺平川把私交比较好的两位族中长老都请了过来,如今随着族长过来的那几位竟是多少都有几分罅隙的,竟是没人说一句公道话。 好在族长还算明理,又或许是念旧情,并没有因为眼前事实俱在而定了贺平川的罪,反而问了一句:“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贺平川抓住机会,正要为自己辩白,外头便传来了钟声。 这钟声暮色沉沉,透着不详,众人凝神去听,发现是玄清门中传来,还不等他们疑惑,便有一道光点袭来,族长接住飞到眼前的传音符,里面的声音传出,竟是贺长老去了。 族长当下便有些立足不稳,正逢传出贺氏炼化天魔之际,贺长老又去了,玄清门中必然有新一番的利益争夺,而他们失去了最大的支撑者,又有这等污点,岂不是变成了一块儿谁都能咬的肥肉?要知道,贺氏在玄清门中所占资源可是不小。 玄清门共有九位元婴大能,也就是九位长老,其中三位,黄、贺、梁都有着自己的家族,而其他六位,要么是小门派依附过来后来在玄清门中成为元婴的势力不显的,要么是散修出身,并无家族的,要么是玄清门中培养出来的优秀弟子成为长老的,这些个初时都没什么家族可言,但时日久了,除了自己收拢的,也会有一些小家族依附,也就相当于自己的势力了。 同是元婴大能,同是门中长老,却在资源上处处少于黄、贺、梁三家,百年千年,谁能受得了? 所以一旦哪位长老不幸遇难,纵然门中明面儿上会提拔他的后辈子孙,但实际上,却是资源的重新划分,短时间内,贺氏若不能出一位元婴大能顶了贺长老的地位,怕是要损失不少既得利益了。 暂时的损失也不怕,只要以后子孙出息总能赚回来,但就怕人多心杂,若有人就此赶尽杀绝,就再也没有什么以后可言了。 之前听到传闻赶来的族长本能地觉得情况不太好,炼化天魔这等匪夷所思之事,一听就不是贺平川的性子会做出来的,何况,贺平川本身的资质虽然只是中等,但他修炼刻苦,族中又不缺资源,一步步走下去,用时久一些,也是有成为元婴的可能,完全没必要这般急功近利。 而且,炼化天魔,又能有什么好处呢? 莫不是从此置身魔修之中? 修仙界中的魔修并不仅仅是因为功法不同的原因而被道修所鄙弃,功法残忍是一方面,更多的则是修魔之人所向之道乃是魔道,为的便是纵情纵意无所拘束。 一个人,纵然再开朗乐观,总会有遇到不如意心情不好的时候,这种时候,道修可能约上三五好友比拼一番或者喝一场酒,而魔修,则会随着心意杀人抽魂,随着心意做些恶事坏事却能让自己心情转好发泄情绪的事。 这样自然是为正道所不容的,多年来为此争斗不知死了多少人,不乏一些修仙界的大能天才,才将魔修门派铲除,不闻于世。 这种情况下,若是哪家想要修魔,无疑是与整个修仙界为敌,所以,纵然听不出炼化天魔为何,但族长还是十分重视地要过来查看一番,问上一问,没想到…… “如今贺长老故去原因不明,还需要探查,族中诸事也需要安排。贺平川,尔等暂且闭关,其他事容后再议。”族长这般说着,跟他一同来的一位长老神色不满,他张张口正欲说话,被族长瞪了一眼,不甘不愿地闭上了嘴。 族长转过身,道:“我已看了,贺芝是中了毒,并没有什么炼化天魔之事,你们闭紧嘴,不要多言!” 本来他没想带这么多人来的,偏偏这些人都得了消息,竟是都跟了来,如今,也不知这事情瞒不瞒得住,若是有人以此为借口…… 望了望玄清门方向,族长的脸上满是忧色,希望不要是最糟糕的情况。 第86章 一切都在向着最糟糕的方向发展。 贺长老是中毒身亡,而那种毒无人认识; 外界都听闻了贺氏炼化天魔一事; 玄清门要求贺氏对此做出解释…… 深深庭院,曾经大门敞开的正堂紧闭着暗红色的门,门外没有看守,门上也没有锁,但门却是打不开的,正堂周围的法阵被逆转,就成为了一个困阵,进出不通。 贺平川坐在正堂他惯坐的椅子上,两位长老盘膝在一旁调息,屋子内外灵气并不曾断绝,何况他们自身也算得上是身家颇丰,虽然事发仓促,但随身的储物袋中还是有着不少的灵石,足以启动屋内早就刻画好的聚灵阵。 贺晏也在另一边儿努力恢复灵力,他之前呆滞了好长时间,一直有些埋怨自己的错害了大家,还是后来被贺平川点醒,这才知道赶紧恢复实力,以备后招。 “为今之计,还是要赶紧弄清楚贺芝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好向族长解释。” 贺长老已经去了,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为之后的事情打算,而眼前,之所以把他们几人都关在这里,还是为了“炼化天魔”这个罪名,所以,想要做点儿什么,也要从脱罪开始。 “只怕解释也晚了。”过了最气愤的时候,贺夫人这会儿冷静了不少,冷哼着说了这么一句,也不再发表意见。 王平静静站在门边儿,他回头,先看了看法阵中间的贺芝,那些灵气已经消失不见,众人之前争论不休,回头看到只当是时间长了灵气自然消散,却只有他在怀疑,那些灵气都被那个已经不知道是天魔还是贺芝的东西吸收了。 “四儿,你怎么看?”贺平川皱着眉头,他也怕晚了。 王平摸出一把长剑来,利刃无鞘,本就不是挂在外面的装饰,一旦出锋,必是见血封喉。 “四儿,你这是做什么?”贺平川惊疑,这种时刻,他本能地开始怀疑自己的儿子,会不会这个贺兰根本不是自己的儿子呢?修仙界想要冒充他人,可是有着不少的方法。 “当务之急,还是除掉天魔才是。” 地面上刻画的法阵早就在适才被众人斩断不少关键,再不能连续,而地上那人,此时没了那种可怖模样,眉眼清俊,分明又是贺芝,这才让人下不了手,想着他索性被捆绑着,也就没有马上动手杀他。 若是真的毒呢?总不能这样杀了自家人。 杀意惊人,调息的三人都睁开了眼睛,看向王平,两位长老微微皱眉,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倒是贺晏阻止:“四弟,那到底是你的二哥,如今还不明情形,万一错杀……” “宁错勿枉!” 贺平川下定了决心,倒是抢先一步下手,他的剑又快又狠,纵然是下降了一个境界,他的剑法水平却是不减的,这么近的距离,便是灵力不足也不妨碍一剑毙命。 然而,这一剑,却是落空了的,法阵中的贺芝蓦然侧头,竟是避过了这必杀的一剑。 睁开眼睛的他也终于让众人确认这个人的确不是贺芝了。 “区区凡人,还想炼化本尊,痴心妄想!”明明是清俊的面容,但那一双眼却是邪气四溢,隐隐还有些霸道威风,一句话更是充满轻蔑,竟是从未将他们放在眼中的意思。 也不知晓贺芝是怎样倒霉,这才碰上了这么一尊天魔,而天魔,这种本应无形无相只会在修士渡劫时候从天外引来的魔竟然会上了修士的身,然后成为可斩杀的存在…… 银色的剑芒一晃而过,宛若夜空中的闪电,刹那雷霆,一剑过后,贺芝被斩为两段,黑色的血液流了满地,一双眼难以置信地看向那持剑的少年,不过是金丹期,金丹期而已! “废话太多!”王平并没有收剑,也不准备跟其他人解释,转头一剑劈开大门,脚一踹,门板外倒,宛若红毯铺地,一条坦途出现。 背对众人,王平外行的脚步顿了顿,说:“此劫主杀伐,恐难有幸免,父亲当早作安排!” 【那天魔外强中干,仙气于他本就相克,纵然有了那么多的灵气也不会恢复,但他来历蹊跷,这等存在怕不是偶然,所以,之后必有大乱。——说来,还是我的过,一人因果影响亲朋——非是我要逆天,实在是这天不容我。王睿,你若是再醒不过来,或许你我也无再见之日了。】 王平早就分析过,王睿能够让他多次穿越,固然证明王睿实力不凡,但更多的也只说明灵魂是他唯一能够携带的东西,这样一来,若是在这里灵魂有损,恐怕……握剑的手更紧了几分,修仙者的争斗很容易便会损伤灵魂,若他不幸,怕是轮回转世无望,更不用说穿越了。 【……本来,也从未见过。】 仿佛幻听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的时候,与之重叠的是贺平川的声音“四儿此去小心!” 【什么,王睿,是你在说话吗?你醒了?你还好吗?】 一连串的问题在脑中刷屏,明显轻快了几分的心情让王平的脸上也有了笑容,他就猜到那镜中花应该有用,如此,也不枉这一身因果。 【还好。】 简短的话语好像又回到了最初,王平收了笑,他怕是还未好全。 【这个世界的任务是什么?】王平问,很冷静的样子。 【……】王睿许久没有回应。 【好,我知道了,你睡吧,关键时刻还要靠你。】 王睿的苏醒多少让王平有了底气,而这一句话后并未见回应,他也明白自己所猜应是不错,那么,他也当顺势而为,了结因果。 “你们贺氏炼化天魔,当是魔修,合该铲除!” 人群中,有人喊出了这么一句,便似一下子有了口号一样,许多围在贺氏门前的人都跟着喊“合该铲除,合该铲除!” 万人一声,声势浩大,声传百里。 凡是与魔修相关的都是大事,纵然这些年间再不闻魔修作乱,但当年魔修为恶四方却是谁也忘不了的,修仙界中动不动就是百岁千岁的寿命,这些记忆力好心眼儿又小的修士足以把某些仇雠记上千百年。 喊着喊着,便有那么一些人激愤起来,先动上了手。 城中是不允许随意打斗的,所以,贺氏宅院外的法阵多是防御困人为主,哪怕有一二攻击的,却也敌不了这么多人,何况事情未明之前,一旦下了死手,就是再难挽回,恐怕以后清白了也无从解开仇怨了。 王平赶到的时候,族长正在与几位长老商议对策。 “玄清门是不能为此事出头的,这件事来得蹊跷又全无证据,便是想要说明清白也不容易,门中也怕为此惹上麻烦,所以咱们还是要靠自己。” 门中的靠山贺长老已经不再,玄清门自然不会为他们多尽力,魔修是大事,玄清门中的其他长老各有思量,等到他们真的决定,恐怕该了结的早就了结了。 族长看得明白,口上说得也是明白,先绝了那些长老的念头,不让他们瞻前顾后,如此,也就能够齐心协力,共度难关了。 “要我说,这是贺平川自己惹来的麻烦,还是要让他出去跟大家解释一下才好,咱们也要跟玄清门有个交代。” 外面的那些人纵然多,却也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多半都是散修或者小门小派的,趁机作乱。那些大门派不会在此时欺上来,他们还在等玄清门给出的解释,而玄清门对贺氏遇到的乱象不管,则是威逼贺氏给出一个解释。 只是,这该从何解释?族长到现在都不知道那天魔从何而来,炼化一说又是因何而起。 “贺芝闭关突破,未想遭遇心魔,心魔劫难过,他突发奇想炼化天魔,未能有功,反而被天魔夺舍,如今已被斩杀。” 话语从外传来,稳步走来的少年面无表情地说着这样的话,一步步走入大堂,直直地看向族长,“门外诸人,风闻闹事,当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贺氏族长一眼就认出这是贺平川的四子贺兰,更因他所言与自己所想相差无几,心中多出几分欢喜,贺家也是有天才的,但见几位长老也都明白过来了,便点了点头说:“你说得不错,这件事交由你去办。” “是,贺兰领命。”王平行了一礼,也没为自己私自“出关”而请罪,宛若无事般走开。 “此子心性实在是……”族长不知如何评价,到底是欢喜多一些,也就不再多说。 【你要怎么了结因果?】王睿终是没忍住,一等王平走出屋子就问道。 【只能杀,让我寻人一一去探是报仇还是报恩,委实太浪费时间,与其那般,倒不如都杀了,既然知晓因果,自然不应再为因果所累,杀不了便是被杀,那般也算是了结因果,反正我也不会那样轻易死了的。】 王平脚步轻快,修仙界的弱肉强食更甚于其他世界,所以有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就是可以这样简单粗暴,倒是省了不少脑子。 【等你完全恢复之后,就离开吧。突然发现,其实我对这里并没有多么喜爱,或许,短暂才是美好,多变才是绚烂。】 【好。】 第87章 这一战,也不知死了多少人。贺晏后来听说,贺府门前的那一片地面用水洗都洗不净,青砖缝中血色残留,多少年后,成了城中一景——血玉青砖。 “四弟,你怎能杀死那么多人?” 贺晏知道消息后,第一时间去问,他面前的少年正在饮茶,上好的灵茶经由灵泉水冲泡开,一股沁人心脾的茶香袭来,冉冉水汽之中,那一张精致的面容也有了几分虚幻。 “不该杀吗?”少年反问,轻轻扬眉的表情让他的眉眼多了些鲜活灵性,但再看那眸中却是冷的。 “那些人受人蒙蔽,不是非杀不可的,咱们修仙之人是不可多做杀孽,若是因果缠身……”贺晏噎了一下,那种情况下,的确“杀”是最好的方法,杀一儆百,至少可以让其他想要找麻烦的人多几分畏惧思量,但,杀那么多实在是…… 担忧地看着少年,到底是家人,却是不希望他走上魔道的。 “呵呵,不用怕,唯我一人而已。”少年轻笑着打断了他的话,说了这么一句便放下茶盏离开了。 次日,贺晏得到消息,贺氏四子兰被逐出族中,从此不再是贺氏子弟。 “父亲,这是为何,四弟他没有做错什么!” 哪怕前一日还在问责,这一刻贺晏还是真心愤怒于家族的决定,明明错的都是他,若不是他不曾细查,若不是他……四弟哪里需要背负这一切,“若是一定要开逐出一个人对门中交代,只管逐我出族好了,四弟他……” “这是他自己要求的。”贺平川经此一事,失了不少修为,又失了两个儿子,可想而知,以后在家族中的地位也势必会受到影响,但面对贺晏的质问,他还是态度冷静而强势,“不要想这些事情,你好好修炼,以后咱们一支还是着落在你大哥和你身上,不要再让我失望!” 随着最后一句话,落在肩膀上的手掌沉重而温暖,贺晏抬头,看到父亲眼中的希望,他渐渐平静下来,不再说什么。 贺晏的修为也损失了不少,他本就修为低,那一次,他的损失也是最大的,不过贺平川是一个好父亲,提供了不少上品丹药。花费了十年,贺晏终于恢复了修为,而经过这一番挫折,他的心性也成长许多。 又百年,一团劫云缓缓凝聚,罩在玄清门一处洞府之上,守着洞府的两个小童发现这一异状,忙躲远了一些,更远处,有遁光降落在附近的山头,有人遥遥望着这边儿。 “这贺晏竟然能够在短短百年结婴,真是……” 贺氏那么多金丹后期的未曾结婴成功,一个曾经境界下降,又重修回来的反而迅速结婴,实在是不可思议。不过,修仙界不可思议的事情多了,也就不在乎这一桩,反倒是他能不能成功才是大家更关心的。 百年时间,贺氏在玄清门中还是有一定势力的,虽不如以前庞大,但更团结了些,也有不少人盼着贺晏能够结婴成功。 若是贺氏再没有一个元婴期大能立起来,那么,他们恐怕就要被边缘化了,修仙世家若不能出现杰出的修仙子弟,世家也就无从谈起。 “若是那贺兰在,恐怕早就是元后修士了,以他那种几年一变的天资,百年时间,莫不是早就飞升了吧。” “怎么可能,一旦霞举飞升,必然天降纶音,咱们可都没听到,我看啊,若不是他修为大涨,就是悄无声息消失在某处了。天才么,飞升了的才是天才。” “希望贺晏能够成功碎丹成婴,咱们贺家可是再也耽搁不起了。” “结婴哪里那么容易,不看多少人都死在了劫火之下,就是那贺盛……” “别提那些扫兴的,我看贺晏这次一定能成,他不是那等冒失的。” 窃窃私语声并不能影响劫云的形成,已经酝酿出一定规模的劫云甚至影响到了周边的天色,落日余晖的场景迅速被乌云所笼罩,不时有状似蛟龙的白色闪电在乌云中瞬过,劫云中心黑压压的,随之而来的压抑感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心头,连私语声都断了。 周围一片安静,那阵阵雷声也就愈发轰鸣了。 等待中,时间总是格外漫长,当第一道紫雷落下的时候,周围人都不自觉地放松了一口气,然后,是第二道…… 修仙者每进一个大境界都会有些异象,筑基金丹都还简单一些,筑基不会出现劫云之类的东西,而金丹会有雷劈,但未必出现劫云,到了元婴期,劫云才会出现,而劫云的强弱程度也就意味着这个人成为元婴之后的强弱。 世所周知,九九八十一道劫雷是最强的,不仅仅因为数量多,分量也是着实不轻。 一九,二九,三九,四九……以九为倍数,每上一个台阶,威力就会增强一倍,而到最后一个九九的时候,威力会跳跃性地猛增三倍,不仅仅是雷劫力量淬炼的问题,紧随着最后一道雷电而来的还有天魔,就是引发心魔劫的那个天魔。 这才是最厉害的劫难——心魔劫。 这一劫若是度过,便会天光普照,洒在身上的阳光会令皮肉复苏,治愈所有的伤害,而若是没有度过,那么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留一具全尸。 越是到后面越是紧张,当八九天雷过后,劫云并没有散去的趋势,反而越聚越厚,这一次的间歇也比以往的长些。 “怎么可能!”有人失声,“竟然会是九九天雷!” “那贺晏怎么可能这般天才,九九天雷,有多久不曾出现过了?” 因为元婴期修士的强弱跟渡劫时候天雷的数量有些关联,所以元婴修士之间也会有一个划分,便是根据劫雷的多寡,分为一九元婴,二九元婴,三九元婴…… “九九元婴!怎么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玄清门虽然实力不错,但门中最强的也不过是八九元婴,又怎么会出来一个九九元婴? “可惜了,这一关怕是难过。” 九九天雷劈下的时候,周围的人忍不住又往后退了一段距离,碗口粗的雷电宛若贯穿天地的长、棍,不容许任何的躲闪,直直地劈下来,这一下直接轰碎了贺晏身上最后一层护罩,让他吐出一口血来。 修仙者的视力极好,何况还有各种法术符箓加持,不少人都看到了这一幕,那个已经被劈成荒山的地头,再不见什么洞府摆设,只有一个深坑,而坑中的人全身灰黑,竟似看不到一块儿好肉。 第二道天雷紧接着劈下,贺晏连符箓都没来得及引发,就又被劈了个正着,这一次更惨,他身上都冒起了白烟,隐隐地,似乎能够闻到焦糊的味道。 贺晏苦笑着抬眼看了看天空,他真的没想到老天这么看得起自己,竟然给了个九九天雷。 “四弟,若是你,必然可以轻松度过吧!,这些年,也不知道你好不好,如今又到了哪里。”喃喃自语着,贺晏疲惫地闭上了眼,这些年,他实在是太累,如果死在劫雷下,如贺氏的几位长老一样,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这一刻,他很想放下身上背负的责任,任性一回。 久等未至的雷电让贺晏疑惑地睁开了眼,便看到半空中一人悬空立着,他的手中持着一柄银光璀璨的剑,上面隐隐有紫色的雷电环绕,发出噼啪的声音。 “是我看花眼了吗?那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刚才……” “他刚才竟然直接劈开了雷电,那把剑是怎么回事?把雷电吸收了吗?那样霸道的劫雷,也可以被吸收吗?” “我没看错吧,那人竟然去帮人挡雷劫,突然多出来一个人,雷劫不应该是翻倍的吗?” “是啊,他这不是帮忙,是要害死人吧!” “反正,贺晏也是逃不过那九九劫雷的,这人出现,恐怕是为了淬炼法宝吧!” “用天雷淬炼法宝,好厉害啊!” 似乎察觉到下方的视线,那人低下头看了一眼,贺晏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四……”那张精致的面容长开了一些,依旧是俊美的,却多了些柔和表情,不似以前冷硬,已经接近枯竭的经脉让身体有气无力,纵然是喝骂,也透着几分气弱,“你怎么会来?你在做什么?!真是胡闹,若是害了自己怎么办?赶紧走!这劫雷不是好对付的!” “不用担心,不会有事。”纵然眉眼温和了许多,但话语依旧是少的,只说了这么一句,又一道劫雷劈下,贺晏睁大眼睛看着他轻轻松松一剑劈开了劫雷,本应分成小股的劫雷缠绕在剑上,渐渐变细,然后消失不见。 “你……”百余年未见,他果然更加厉害了,也不知他如今修为是何等层次,他竟然看不透。 贺晏的表情复杂,他从未见过修炼进境犹如贺兰这般快的人,更加未曾见过哪个人可以凭借一柄长剑劈开劫雷。 太过震惊,反而失了语言,就那么看着那人举重若轻地一次次举剑,劈开了剩余的所有天雷,迎来了那一片灿烂明光。 贺晏的心魔劫很是轻松就过了,能够见到那人,他的心结似乎也解开了,加上那些历练,足以让他勘破心魔,在光下静静地感受着身体的恢复,睁眼去看,却再也见不到那人了,如同来时突然,他去得也突然。 顺利进阶成为元婴期,巩固了一段时间之后,贺晏就荣升为玄清门的长老,贺氏众人都松了一口气,族长为此对贺平川多有嘉奖,他们谁都没提渡劫之时出现的贺兰,那人,早就不是族中人了。 【可以走了,如此,因果已清。】这般说着,于虚空中展露身形的少年一剑划破长空,竟是直接打通了一个通道,“飞升”去了。 第88章 青云山是道教圣地,每年的假期都会吸引很多游客至此,这些游客愿意不辞辛苦攀爬高山,除了“青山漫碧霞”的好风景之外,还因为山上那据说修建于唐开元年间的道观——青云观。 这座道观历史上出过几个很有名的天师,其中之一便是留下千载悬疑洛河书的李敬廷,之后还有被明皇封为国师的张之道,近代末期,大肆破除封建之时,还曾有一位天师齐甾力挽狂澜,获得国家保护,也因此,青云观是现代少见的保存极为完好的道教建筑。 就是为了这么几个名头,在现代以后,青云观收到的香火钱就不曾少过。纵然那山路九曲十八弯,也有人跋山涉水而来,甚至有不少人厌倦了世俗浮躁,想要远离那种快节奏的生活,特意跑来此地皈依的。 不过,因为网络的发达,更多想要做居士的人都是通过网络申请考核,然后缴纳相关功德费就可以了,真正受戒的人还是不太多。 这一日,正是星期一,不是什么节假日,打扫山门的年轻道士有些漫不经心,他进入道门有一段时间了,感觉跟上学差不多,早晚课要学道藏颂经诰,学习各种咒,甭管有用没用,反正都要念,然后就是日常生活,打扫什么的,做饭吃饭什么的,还是五谷轮回的凡人,也没念出个仙来。 而钟灵地秀的青云山每日烟雾氤氲的,好像灵气非凡一样,但山中连只老虎都没有,野生动物大约只剩下了后山的猴子还能常见些,其他的,或许能够看到从空中掠过的飞鸟,却连根儿鸟毛都够不着,时日久了,对精怪的幻想也就淡了。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建国以后动物不准修炼成精。 没了新鲜感,又没了期待感,年轻道士的心每天都荒芜得长草,后悔也有那么一些些,不过想到以后也算是吃公家饭的了,心情又会好一点儿,这年头,找个铁饭碗的工作也难啊!再者,除了吃的不够好,道观里什么都不缺,环境还单纯,待久了也不愿意走。 长长的山路尽头,那台阶的末尾一个年轻人蓦然出现,那人就像是走错片场的演员,一身的古装倒比那穿着铁灰道袍的年轻道士更像是修道之人,但……揉揉眼睛,年轻道士心里吐槽,没听说哪个电视剧过来取景啊,这人是怎么回事?cosy上瘾了? 不过远远看着,那身衣服肯定不是粗劣仿制的那种,衣上那若流动水光一样若隐若现的色泽也不知是什么材质的布料,不知道下次换道袍的时候是不是能够申请到这种布料!穿起来那一定是仙风道骨啊! 年轻道士拿着扫帚出神,等到人走得近一些了,山中的薄雾退散一些了,他才看清那人的面容,一眼成痴。直到人走过老远了,才回过神来,又狠劲儿揉了揉眼睛,往那人的背影看去,看到人还在,忙追了上去。 “哎,这位……善信,你这么早是来上香的?” 前方人顿住脚步,回头,一张令人屏息的容颜这么近的距离看到,真是让人连心跳都要骤停一下,好在,适才已经看过一次,冲击力没那么大了,年轻道士深吸了一口气,缓过神来露出一个亲切的笑容来,“善信是来上香的吗?” “不,是过来挂单。” 王平面容平静,没有多余的表情。他深知自己这张脸的好看程度,随着修炼的加深,修仙者的面容都会越来越好看,这种好看不是整形那样的形状改变,而是皮肤更好了更有容光了,气质也提上去了,自然就好看了。 在修仙界,王平的相貌顶多是让人眼前一亮,而在现代……哪怕是整容出来的第一美人也是不能和他这一张脸相比,更何况气质加成衣服加成,魅力只会更大,所以,还是不要用表情来加成了。 “啊,啊,哦,哦,挂单……啊,挂单?哦,挂单!” 只看到那薄唇掀动,具体说了什么,过耳不过心,年轻道士第一次发现花痴这种属性或许是不分男女的,好一会儿反应过来对方说了什么,尴尬地咳嗽了两声,“这样,随我来吧,我是观中迎宾,这会儿时候还早,你先跟我进来吧!” 外面露水大,还是早些让人进去,免得湿了衣裳。年轻道士心里念叨着,努力把目光定在对方衣服上,不敢再看那张太过精致的面容,人世间怎能有这么好看的人呢?莫不是什么妖精幻化吧!不着边际地想着这些,三两步把人领到了观中,只恨路途太短。 迎宾,知客,知随,堂主,一遍遍说了来历,最后再三拜见过了,这才能去休息。 或许因为颜值过高的缘故,王平的拜见俭省了很多礼仪,而他所说的来历因为一个小小的法术,也无人去追查,等到休息的时候,他如愿得到了一张登记身份的木牌,同时顺带着给自己“复制”了一份度牒。 【这是你对法术的新应用吗?】王睿很是无奈地问,牛刀杀鸡实在大材小用。 【不然怎样?入乡随俗,总要有个“身份证”才好,不然,在这种动不动就会遇到盘查的现代社会,可是走不通的。而道士的身份,用起法术来会便宜很多。若是实在找不到什么糊口的工作,或许我还可以去变个魔术养活自己,难得一身修为不曾损啊!】 王平调侃着说,他可还记得上一次离开修仙世界之后,自己直接被剥夺了全部的修为,他可不信那全都是因为要转换世界,而其他世界的规则不允许这些力量存在的缘故。 或许有一部分这样的原因,但更多的,恐怕是某人假公济私,藏了私房了吧! 【你想多了。】王睿没有直接否认,也没承认。 【我看你是越来越狡猾了,原来若是这般,你恐怕只会不吭声,如今,却还会用这种似是而非的话来为自己掩饰,也不知你这是近朱者赤还是近墨者黑。】 【朱。】王睿回答了一个单字,而王平的脸色微变,这是夸还是骂?朱?猪? “你见了新来的那个挂单的贺兰了吗?” “见了见了,我还拍照了呐!她们都说是我p的,若不是亲眼看到,我也不会相信竟然真的有这么美的人,男神啊!” 青云观中不仅有乾道还有坤道,乾道指的就是男弟子,而坤道则是女弟子。这些并不多的女弟子平日都一副端庄严肃模样,但私下里,该笑该闹也不曾少过。 道观深处山中,她们很少出去,即便有网络与外界沟通,可身边话题很少,难得有这么一件事,早就被手快的坤道弟子放到网上了。 开始信的人有些少,后来因为发的人多,又都是实名认证,异口同声的,也有人信了,毕竟,道观中又不是娱乐圈,不会故意炒作什么天下第一美道人之类的话题。 “想想我们青云观的历史,那一位位天师都是何等的风姿卓绝,我从这位贺兰的身上看到了天师的风采,他要是能够成为青云观的代表就好了,去参加道教会议绝对惊艳全场,就是全国宗教会议,咱们也不怯场啊!” “是啊,每次看到会议上那几张橘子皮的老脸,我真的是看不到一点儿仙风道骨的感觉啊,真是让人梦想破灭。” 已经不年轻的坤道一说起这样的话题,还如二八少女一般有些娇嗔抱怨,另还有一句话没说,一堆披着袈裟穿着道袍的人坐在现代感十足的长桌后,靠着皮椅,摆着话筒,说这说那的样子真是一点儿都没有跳出尘世的感觉,太俗了,违和感太强了好嘛! 只不过,这也是国家管理宗教的必须。所以那些佛协会啊道教协会啊,再有一些理事会什么的,都有必要存在,怎么都是有证的嘛! “也不知道这位贺兰能不能在咱们这儿常待,哪怕不做什么,每天看着他那张脸,我都觉得早晚课更有意思了!” “你这是修行不够啊,怎么能够光看表面呢?贺兰的气质,我觉得,怕是观主都比不得哪!这是没入娱乐圈儿,不然……啊,我要去问问他有没有微言,有的话互加一下,还有微博什么的,他要是没有,我帮他开啊,放上一张照片,粉丝都是大把大把的!” 坤道的行动力是很强的,当天下午,就有人跑到王平面前,跟他要这些联系方式了。 对于智能手机,王平一点儿都不陌生,好歹也是快穿过好几回,走过好几个现代社会的人了,但现在他身上还真的没有,便扯了一通想要用心感悟一下道法,所以出行时候特意没带手机的说法,竟然大家都信了。 ——总觉得他这样的人,似乎就不应该跟世俗扯上关系。 下一个节假日之前,难以推却众人的好意,王平从善如流地网购了一款手机回来,当然,快递小哥是不负责送到道观的,他还需要自己去山下的小镇取,青云观在山下也有一个待客点,就成了观中人普遍的收货地址。 待客点的那位迎宾还很热情地带着王平去办了手机卡买了手机壳,尽管这点儿事情王平表示自己能行,她还是热情不减,同时也留下了王平的电话号码。 等到王平回到观中,又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不等入夜,他的电话号码已经不是秘密,同时微言上也有了上千个好友,朋友圈空前壮大。 于此同时,王睿给了一个不再跟好感有关的任务,【主线任务:神道。】 第89章 【神道是什么意思?修神么?】 作为在修仙世界里混过两回的人,王平对仙、道、神等概念还是比较清楚的,修仙者的最终目的是求道,也就是成为仙人,而仙人跟神显然是不同的。 按照普遍小说的概念,神就是上了封神榜的那些仙,终生进阶无望,只能够依靠信仰和香火走另一条道路,而这条道路的终点是怎样的谁也不清楚,只不过在许多有关玄幻的小说里,都会说神最后被信仰反噬的问题,所谓的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王平向来没有什么长远的规划,最长的规划也不过是在修仙世界又一次确定了自己的道是什么,他求的是仙道,所以…… 【这是想要我重修吗?还是——自毁前程?】 对前一个问题,王睿没有回答,对这种没有明确目标人物的任务,他总是沉默的,而后一个问题,【我不知道。】 王平没有再吭声,手指滑动着解锁手机屏幕,点开微言,看着朋友圈中若干刷屏的信息,一眼扫过,又重新翻了一遍,【我知道了。】 经历过许多次任务,王平十分清楚主线任务的重要性,若是不完成的话,他实在没有把握能够顺利进入下一个世界,所以还是要慎重些好,想到那次失败的“水神赐福”支线任务,王平就有了十足的警惕,这个任务,需要仔细想想才好。 本月二十为李天师诞辰,作为留下了洛河书,被赞为“可预千年事”的道教招牌,李敬廷这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天师诞辰,是不少流派的道教都要庆贺一番的。这一日,也是道教的交流盛会,属于完全没有政治意义的那种交流会,主要是道法上的一些探讨。 最早的道人们除了静思感悟自然感悟天地之外,也会借助草药金石等物炼制所谓的延年益寿丹,也因为修道方向的不一致,诞生出了许多的流派,就和佛教有着大乘小乘禅宗净宗之分一样,道教也有着诸多分法。 而纵然流派繁多,总章却是不变的。青云山作为道教圣地,也汇聚了不少的道教人才,每逢道法研讨的时候,大家都会汇聚一堂,谈论自己的感悟。 至于这里面有什么真正的感悟,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青云观作为这一带的领头羊,很自然成为了主会场,而这一天,又刚好是端午节,国家法定假日,不少人都因为知道这场盛会特意选择了来此旅游,除了能够看到青云山秀美的风景,还能够看到壮观的道法大会,怎么都不会亏啊! 而附近的人,或许是被青云观的香火熏陶多了,对道教的信仰还是比较纯粹的,更是早早都准备好了过来占地方,这种时候,买卖香火什么的生意可不要太好! 王平因为挂单在此,也被观主叫去说了一下届时的情况,或许是由于他的颜值太高,又或者是那种高人气场怎么也挡不住,再有身上的道袍也是高大上到一出场就能震慑众人的程度,观主希望他能够拿出一个课题宣讲。 这个要求有些意外,王平挑了一下眉,只是这样简单的一个动作,精致的面容就好像活过来了一样,充满了魅力,看到观主有些走神的样子,他及时应下了,“如此,我就献丑了。” 时间很快就到了那一天,作为当地的道教盛事,即便每年都少不了这么一场,当地的领导还是很重视的,毕竟这个对于提升旅游业什么的还是很有帮助的,更何况人多容易出事,在山上就更容易出事了,所以安保工作什么的也必须要重视起来。 好在年年都要有这么几场,早就有了经验,一切按照旧例去做就是了。 在这种纯粹的道教盛会上,当地领导若是有兴致,也就一开始的时候露露脸充当一下主持,说一些欢迎的话和参会的规矩,其他时候,都轮不到他插话,比起那些钻研了道藏至少十几年的人,顶多能翻翻道德经还不一定会背的领导就存在感微弱了。 所以新领导除了最开始的头一年有兴趣来看一看,其他时候都不愿意出席,当惯了领导的人谁乐意当观众啊! 今年比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领导是新来的,这一年他会出席。 “也不知道新来的领导是什么样的。” “什么样也都不年轻了,一点儿幻想空间都不会有。” 坤道们开始还有些兴奋,可很快就被残酷的现实打击到了,如同现在道士不好做,非要学历一样,领导也不是那么容易上去的,哪怕是个草根领导也要先读大学然后再考公务员然后在基层奋战,从小职员一级一级往上升,少说也要十来年才能站到领导岗位,还是那种小地方领导,这还是顺风顺水的那种。 若是运气不太好,遇到平级调动,又或者是人事上有问题,被领导下调什么的,还不定什么时候能够成为小头头,所以,这些领导动辄三四十岁那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也不知道教育体制什么时候能够改一改,这样也就不用无论喜欢不喜欢都要学上那么多以后根本用不到的东西了,我的数理化如今都还给老师了。” “是啊,我来当道士就是因为觉得这还算是术业有专攻,永远走在攀比的路上,真是谁走谁知道。” 本来就不是很爱学习,考了个大专文凭被处处嫌弃,实话实说自己也没有什么特别出色的能力,久了也就不愿意当一个庸庸碌碌毫无价值的工蚁。跳出红尘皈依道教,反而发现了一些乐趣,比起那些不虚荣也要被身边亲友逼着虚荣起来的社会人,她们这种半脱离社会的就好了许多,反而感受到一些纯粹的友情。 “说起来,还不知道贺兰的道号是什么呐,一定很好听吧!” “是啊,听到他的名字总会让我想起纳兰,人生若只如初见……真是太美好了!” 坤道们很快就换了话题,叽叽喳喳地说着最近观中的红人,一群人很快就把正堂布置好了。 作为保存最为完好的大殿,古色古香的建筑几经修复,历久弥新,却有着时间磨砺后独有的伟岸,内里若干蒲团按照一定的顺序摆放着,正中多了一个宣讲台,与会发表言论的人可以在那里说出自己的修道感悟和某种想法,然后大家共同探讨。 不是第一年举办了,流程大家都知道,大会开始之前,新来的领导,那个看着体格不错的中年男人——据说是从部队体系上转过来的,以前似乎曾经当过政委——简单说了两句,就宣布道教法会开始。 王平施了隐身术站在一旁,看着那个中年男人徐志安在观主预留下的那个蒲团上坐定,严肃着脸如临大敌一样准备听讲,心中有几分好笑,同时对自己要做的事情也更多了几分成算。 作为主办方,观主又发表了一些看法,然后就由观中一位堂主开始提出课题,因为是庆贺李天师的圣诞,所以话题是从洛河书开始的。 这部如今只剩下残卷的书早已经被人翻译了许多遍,熟悉道家的人几乎都能背下来,实在是那个时候写书页数并不多,哪里像现在的大部头一样动辄几百页,还若干、部。 总共也不过几十页的残卷又丢失损毁了若干页,留下的也不过是二十来页的内容,而这二十来页之所以被视为千古悬疑则是因为其中许多东西都被历史验证无误。 堂主所说的正是他从残损的洛河书中发现了一些模糊不清的字迹有可能是什么,而这种推论的根据是什么,然后就是一系列的论证假设求实,等他说完自己的看法,其他的人若有不同意见或者疑问也会示意发言,接着讨论就开始了。 有了这么一出抛砖引玉之后就是其他几家道观派来的人说出这一年他们对某些道藏的研究,然后又是大家讨论。 在这个论道的过程中,也有谬误被指出来,当事人很是谦逊地接受了错误,表明回去会重新思考,而其他存疑的地方如果没有结果,就会由观主发话可以暂留,作为明年的话题,希望这一年有人能够深入研究一下。 整体来说,整个大会十分和谐,即便是争论都是对道理的争论,很是纯粹。 徐志安听到某处的时候也会点头表示赞同,道家的东西这么多年下来,早就不单单是形而上的那一套了,如同佛教还会讲究一个入世一样,道教也在入世,所以不仅语言直白了许多,还采用了更多的比喻手法,让道理更加易于理解,也富有些趣味性。 不过这些都是其次的,当作为压轴的王平出现的时候,全场惊叹,因为他是走到了宣讲台之后才解除了隐身术的。能够想象那种场面吗?就是一下子眼前就多出一个美得不似凡人不带丝毫烟火气的人,唬得有些道士都在心里嘀咕三清下凡了。 “……我今日主讲的是神通,适才你们也都见过了……” 简单介绍了自己之后,王平毫不违心地把法术说为神通,余光看到那徐志安的注意力集中,知道目的初步达成,心里也轻松了许多,宣讲起来愈发挥洒自如,而整个过程宛若一场个人秀,再无人分去半分光彩。 第90章 “呵呵哒,我真是越来越不懂这个世界了,怎么道教的事情还能抢占了头条,把娱乐圈的影帝夺冠都挤到了后面的角落呢?” 在网络发达的现代,纸媒依旧存在,但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都习惯了在网上看新闻,智能手机的普及更是加快了网络新闻的传播,随时随地,只要有一点儿时间,大家都能够翻阅一下手机上的新闻,方便快捷。 而为了博取眼球,抢占市场,网络上的新闻,甭管是哪家发的,更多的都是在娱乐圈和社会新闻上下功夫。 娱乐圈不用说,这个影后那个影帝某个小鲜肉,不管是动态还是计划还是时装秀,都能上来露露脸,吸引一群人品头论足。 社会新闻则是抢、劫杀人强、奸、猥、亵,总之都是负面新闻居多,自然也会说警方破获某某某特大贩毒案之类的正面新闻,都是事件居多,其他新闻很少能够跃居榜首,纵然上榜也都是排在靠后的位置。 这种情况下,巴掌大小的屏幕上,一个俊美到不似凡人的道人占据了大半江山的情况,实在是罕见到让人诧异。 而标题则更为耸动——《道门神通现世》。还有些则是直接把那位男神一样的人物封为了“道门领袖”,更有一篇类似身世揭秘一样的文章,说是那位贺兰道人出自子孙庙,因为现代对宗教的管理,他那一处子孙庙地处偏僻很难收到弟子传承,这才出来寻找机缘,然后进了青云观,讲解起了自家一脉相传的道法神通云云。 一夜之间,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的众多新闻报道都在不厌其烦地一遍遍述说贺兰道人所带来的道法神通是怎样的神奇,蹑云步,隐身术,仅仅是他展现出来的这两种,就让众人如痴如醉,而在听说自己也有机会学会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入道的冲动。 “卧槽,真的假的?”看着图片上那个年轻俊美的道人于虚空中拾级而上般踏入半空,安然回望的模样,穿着时尚的年轻人忍不住发出惊讶,看着那图片狐疑,“该不会是人工制作的吧,这种程度,也没加光炫,还是很容易的……” “才不是人工制作,我也在现场,我也看到了!”这边儿的动静惹来旁边一位少女的回眸,坐地铁正无聊着,有个能谈论的话题也是好的,学生模样的少女谈起这个来手舞足蹈,“你都不知道我当时有多震惊,还当是仙人下凡了,那些道人也是,都傻呆了,就那样仰天看着,明明那么多人,刹那间鸦雀无声,那种震撼,我这辈子都忘不了!贺兰男神,绝对是修炼成地仙了。” 即便是不一样的现代,有些东西总也是相通的,比如说网络小说上的某些概念,沉迷于此的人都不会陌生。 “真的能够修炼吗?凡人能够像小说中那样踏剑飞行吗?” “怎么可能啊,若是那样,还不早就露出来了,你们年轻人就是爱信这些,动不动还什么龙组虎组的,要是真的有那样的组织,也要有些特殊事件才行啊……” “不可能是假的,我亲眼看到的,现场那么多人,他们都看见了,而且,隐身术也是真的,贺兰真人一下子就出现在众人眼前了,我看到了的,就在……” 地铁上的人不算太多,但刚刚结束休假,也的确有些人是去了青云观,看到过那一幕的,本来就忍不住对身边的人说,如今看到有人说这个被质疑,作为亲眼见证的人之一,陆续有人忍不住说他们也看到了。 一人可能是假,两人可能是谎,但三人,未必真的成虎,但大家也都半信半疑了。 网络上的新闻或许还有可能虚假夸张,但当真的看到了纸媒上的报道,看到了新闻上也播放的视频片段,纵然有再多的怀疑也都化成了一种痴想,若是真的,那…… 这样的重大事件,当时又有领导在场,几乎是以光速被层层汇报了上去,引起了政、府的重视。 “事情是真的?”徐志安的老领导也风闻了此事,当即打电话来询问。 已经给人说过无数遍,嗓子都有些沙哑的徐志安揉了揉咽喉,说:“是真的,我亲眼看到的,而且,他还拿出了当场被验证的符箓,不是那种形式意义上的符箓,而是真正的,一旦催动就能够让人隐身的符箓。” 想到那个贺兰道人在堂上挥洒自如地凌空画符,一笔呵成的符箓被他贴在一人身上,也不知怎么激发的,那人当场就隐身了,而他自己揭下符箓之后,果然又出现了。 这是其一,而其二,被称为蹑云步的步踏虚空,在贺兰道人的口中,只是把修炼用的气感运行到脚下,自可身轻如燕,平地而起,至于踏云什么的,初学者还不能够做到,顶多是比别人跳得高些,蹦得远些,有些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轻功了。 电话那头听完这些,沉默了许多,许久才是一叹,“唉,老了老了,竟是不相信还有这样的事情,还要见一见才是。” “是,我已经汇报过了,上面的意思是让他上京宣讲一场,看看再说。”徐志安声音平静,心里头却很乱,刚来到地方,还没做什么就得了这么一件事,若是真的,必然是大功一件,然而太突然太匪夷所思了,也难免有些不安。 作为有些背景的人,他还是很清楚国家并没有什么小说中的特殊异能组,所以,如果真的有这等异能存在,还是大众都可以学习的,那么,学习人选就要好好把控了,总不能让别人师夷长技以制夷。 再有,有了这等异能存在,寻常的法律是否还能够管束他们呢?别的不说,就是那隐身术,若是真的有人用在不好的地方,他们这些普通人又该如何防范呢?还是说人人都能够修炼,然后…… 一想就觉得头大的徐志安表示,在他的政、治规划中绝对不包括“人类进化”之类的事项。 此时此刻,给社会带来一场地震的王平正平静地跟观主谈论修炼的事情。 “道家的静功本来就是修炼之用,只不过今人不得其法,天地灵气不能为己所用……” 观主认真地听着,年约六十的他眸光火热,哪怕科技发达医学发展,但生老病死是人逃脱不了的轮回,如今听到修炼能够延长寿命就比什么毒、品都让人上瘾,谁不想活得更久一些呢? 王平没有讲太多,这个世界能容许的力量程度也就是他今日所做的那般,所能够允许的进化也就止步于筑基期。也就是说,修炼最多能让他们用几个炼气期的小法术,效果还要有所减弱,而寿命,最多也就是活到二百岁而已。从科学角度上来说,现代人的寿命理想状态下也可以达到这个程度。 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这么热衷的。 这般想着,王平突然在长廊中顿住了脚步。 青云观的风景极好,宫观殿堂,亭台楼阁,花园水池,王平停驻的地方,右手边儿就是一个池塘,池塘对面儿则是一个依水的小亭,周围花木繁盛,有善攀越的植物占据了小亭的柱子,开出了淡粉色的小花,幽幽沁香。 ——如果是曾经的自己,那个不曾穿越,只是凡人的自己,听到社会上有这样的新闻,会怎样呢?一定是欣喜不已的吧,莫名振奋,好像找到了某种奋起的方向,想要参与其中……哪怕自己不能够,或许会失落一段时间,但也会心有余庆,欣喜于更多能人的出现,一切会变得更好,对未来会有更多的希望。 好像阴沉沉的天气里突然泄出了一缕阳光,哪怕光芒不够明亮,不够照亮更远的地方,却也是希望,让人看了便从心底里愉悦向往的希望。 【力量的掌控果然容易让人迷失,尽管我知道自己的层次还很低,却已经有了视凡人为蝼蚁的心态,哪怕只是这样一点点苗头,但这样的蔑视何尝不是在鄙视最初的我?——我是王平,从未改变,但,也已经改变。】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对我来说,你没有改变。】 王睿的回应让王平微微一笑,【不变的是本心,变的则是观感。我对这个世界,对其他世界的观感有了变化,不是可以言说的变化。】 炼气期的时候除了会用那么几个法术,其他的跟凡人也没什么两样,尤其是在低阶的时候,顶多就是比凡人体力好点儿,而到了筑基期,一切都会发生翻覆的变化,这种变化还会随着修为的增强而加大,到了后期,或许称之为仙一点儿都不过分,因为力量层次已经超过了人类的范畴。 超过了之后会怎么样呢?会发现这个世界大不一样。以前能够看到的只有那么多,所能改变的也只有那么多,更多的还会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变,而超过之后,眼前所见大有不同,好像只能够看宏观的视角一下子转化为微观,又或者是反过来,改变是颠覆性的。 看到的不一样了,感受到的又怎么会一样呢? 王平已经明白,他的本心不曾更改,然而视线却已经落在了更远的地方,看不到脚下了,换句话说,他也回不到从前了。 这个变化,并不是从第一次到修仙世界时候发生的,而是更早一些,在得到系统的时候,在初次穿越的时候,只不过,他现在才意识到,所幸,还不晚。 感受到周围气机的变化,若不是这里灵气匮乏,或许他已经能够突破到下一个层次了,嘴角勾起,轻轻一笑,他似乎感受到了一些世界的压制,所以,还是快些完成任务比较好。 第91章 “这个世上,或许真的有人能够用美貌征服世人——当他出现在我们面前,当我们真真切切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多说,他说的必然是真理,我们愿意相信。” “不仅仅是美貌,很多人都这样说,的确,他的容颜无可争议,但更多的还是他所带来的东西——神通,这是一个被幻想了很久却从未被证实的存在,而在他的指导下,我们竟然看到了掌握的希望,即便这是一少部分人能够掌握的,但它所带来的意义是巨大的,人类的进化不是只能依靠科技,还有自身,那些不应该仅靠想象力存在的力量……” “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变革,一个新的时代的来临,在久远的过去,我们的祖先学会了用火,然后生产力有了变化,之后是工具,然后是机械,每一个新的力量被掌握,带来的都是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的人类绝对不会想到今天的生活,想不到飞机是什么样,想不到电脑是什么样,而未来的人,或许也无法想象不会神通的现在人是怎样生活的。” “若不是亲眼看到,我真的不会相信,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人,世上竟然还有真的道门神通,我一直以为那是传说,如同‘天人之姿’一样只是一种形容,而现在,我无比期待传说降临身边。” 一场宣讲之后,在所有的道人们包括科学家都无法辩驳的论证之后,在被证实不是某种视觉魔术之后,神通,道门神通以一种星火燎原之势迅速扩散开来,各大媒体纷纷报道,甚至还有人约了王平去做电视专访,进一步解密神通。 “真人,您看……” 上京之后,王平并没有马上宣讲,而是先见了几位领、导人。这次会面,王平表示他只是想要自家掌握的道门神通能够一脉相承,传承不断。 精致到不似凡人的容颜,再有那淡漠疏离的态度,即便有些倨傲,却也让人有一种“本应如此”的感觉,莫名被王平气势压迫了一下的领、导们很轻易就相信了他的话。 这样的一个人,若是真的有什么坏心思,又掌握着那样的能力,是绝对不肯这样光明正大亮出来的。总感觉,有那样一张脸那种气质的人绝对不是坏人,而他的直白则显示了某种“涉世未深”,或许也只有这样一心修炼的人才能够那么快掌握道门神通。 自觉理解了的领、导们没有多做刁难,只不过为了某些安全方便的考虑,也是防范贺兰真人被某些小人蒙蔽,从而所托非人,他们派了人来协助贺兰真人发扬自己的教派。 眼下,这个跟在王平身边的青年道人就是上面派下来的人,说是道人,但连一部道藏都背不下来的道人,谁信。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要的,王平从不去追究,他看重的只有一点——信仰。 神和仙的最根本区别就是信仰。 “嗯。”王平微微点头,应下了这个专访,其实他不太喜欢一遍遍讲解某些东西,但之前的宣讲,第一场属于道门研讨性质,除了道门自己,不会有别人愿意记录这种每年最少一场的探讨会,而第二场,上京宣讲,更多的是为了被人验证,也许会有人记录,但不会,至少现在不会公之于众。 他想要快速获得信仰,也只能在公众面前多露脸,比起那些需要下苦功学习,还要看自己是否有天赋掌握的神通,一张脸的吸引力反倒更为简单快捷。这也是他在修为精进之后,看出某些明星身上的信仰之光才发现的。 明星也是普通人,他们的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其实与旁人没有什么不同,那,为什么他们身上会有信仰之光呢?尤其是那些风评好、过得又幸福的明星,身上的光芒就要更明亮一些,原因何在呢? ——众人寄愿于此。 我喜欢你,希望如你一样美貌;我喜欢你,希望如你一样有才;我喜欢你,希望如你一样幽默;我喜欢你,希望如你一样爽朗……我喜欢你,愿意寄托一切美好的愿望给你,愿你如同晨星,照亮在我前进的路上,愿在你的光芒下前行,愿与你越来越近…… 这样的愿力最初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渐渐汇集得多了,发展起来了,就会成为信仰。 我信仰你,所以你这样是对那样是对怎样都是对;我信仰你,所以你说的我会信你做的我会信你喜欢的我仍会信;我信仰你,如信仰神祗,由始至终,惟愿如一。 网络的发展让一切都不是秘密,外国的媒体也很快跟进了神通的话题,因为某些悬浮魔术的存在,他们并不认为这是真的,只当是国人掌握了这种魔术之后忍不住炫耀,所以一开始有些漫不经心,而当电视专访中,那个衣着高贵的俊美道人当众凌空画符,然后把那符纸贴在主持人身上,让主持人在摄像机前和观众面前消失之后,惊叹声透过屏幕传来,内外皆惊。 年轻貌美的主持人在恢复身形之后兴奋得满面通红,“原来真的有隐身符!” 能够想象从来只存在于小说中的事情突然降临在现实中会是怎样的震惊,在场观众都是同样的,所以在主持人询问是否有人愿意上台尝试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观众都激动满满地举手要求,场面空前热烈。 这样的热闹让王平微微蹙眉,跟在他身边充当首席弟子的青年道人注意到了这一点,忙笑着让场中众人冷静一点儿,“师父不是很喜欢吵闹的环境,还请大家尽量安静一些。” 尽管不是真正的徒弟,但贴心这一点上必须点赞,王平马上收敛了表情,还是一副不近烟火的高人模样。 场内观众很快安静下来,有一个幸运儿给抽中了,上台的时候还格外紧张,出现了同手同脚的情况,当他得到那张符之后,更是兴奋得不能自已,直接往自己身上贴,结果什么都没发生,正狐疑着,青年道人出来解惑:“你并没有修炼,想要使用灵符,需要把灵符撕开,只要撕开一角贴在身上即可。” 这种激发灵符的方法其实很不正规,属于强力侵入的那种,所以隐身符本来的效用也会相应减小,但即便是减小了,对普通人来说,也是足够震撼。 “啊,真的看不到了,真的!”那男人的性子倒是活泼,趁着隐身的时候很是捉弄了几个观众,然后嚷嚷起来,“我怎么恢复啊?难道要一直隐身?” 青年道人再一次代师解惑:“只要将符纸拿下即可,只不过,拿下之后,符纸也会失去效用,不能够二次使用了。” “啊,这样啊,那我还是不拿下来了,这个能维持多长时间啊!”有些二货属性的男人说着,他的声音已经靠近后台了。 主持人有些着急,后台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而一个不能看见的人,万一他躲在了更衣室,真是…… 青年道人微微一笑,他们自然早就考虑过这样的情况,所以,他看向旁边稳若泰山的王平,“还请真人出手。” 王平瞥了他一眼,随手一抬,一道看不见的灵气激发过去,打在那人身上,听得那人轻呼一声,然后显出身形来,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主持人带头鼓起掌来,观众台上也是掌声雷动,而那个男人,尽管没有成功进入后台,还是很兴奋地拍着身边工作人员的肩膀说,“嗨,你是真的看不见我啊!” 工作人员发现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那种惊讶表情当即被摄像机收入其中,作为一个并非演技派的人员,他的表情生动地说明了事实。 电视上,令人兴奋的隐身符出现,电视外,不少人却是忧心忡忡。 “怎么可能,竟然是真的吗?造谣的吧,这种事情……”国外质疑声不少,要求贺兰道人去国外宣讲,当场表演隐身术和蹑云步,最好也要凌空画符,他们会请一些科学家来解密,最好是揭穿这个骗局。 已经在某次宣讲中找过科学家用仪器验证一无所获的领、导们表示,这种打脸时刻怎能缺席? 本来应该是科学验证范畴的事情一下子隐隐有了国家对抗的意思,“贺兰真人”,“神道门”,“隐身术”,瞬间就成了搜索热门词汇。 “师父,您有把握吗?” 科技水平的差距让习惯严谨的青年道人不敢太过自信,他小心翼翼地过来询问。 坐在石凳上的真人面前摆放着一盏茶,茶香清浅,却闻不出是哪种茶叶,只知道哪怕只是闻到了那么一缕茶香,就会觉得肺腑舒爽,似有温水洗过一般,格外轻松。 “雕像什么时候能够造好?”王平开口,问的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快了。”青年道人回答得很是郁闷,这么短的时间,就是经年的老手艺人也不可能打造出一尊一人高的雕像,而您的要求更怪,不仅要求道人去做,更要求亲手,不能用任何机械,若不是有国家全力支持,还不知猴年马月能见到那尊雕像。 “不需要太像,只要能用就可。”信仰之力是蜜糖也是砒霜,王平暂时还不准备享用,那就需要一个更适合的容器,比起另一次验证,这个显然更加重要。 第92章 “姓名。” “汪清。” “年龄。” “29.” “政治面貌。” “……啊,无党派?” 乍然听到的问题让人有些发愣,什么时候加入道教竟然还要先问问政治面貌了?又不是从军,至于么? 一张娃娃脸的汪清很是诧异地抬头看着那个一丝不苟的比外企面试官还要严肃的青年道人,纵然他面目不错,也算得上是个帅哥,但身上那股“气”就是让人喜欢不起来,反而有几分畏惧,不过,一转念,也就是这样的人才是师兄啊! 想到即将加入神道门,可能习得那些神通,汪清的心中一阵火热,也就管不得那么多了,依旧老老实实回答问题,而她没有看到的是,青年道人在她的表格上标注了一个问号。 这是第一次贺兰真人公开择徒,而他择徒的目的则是为了让小徒弟随他去国外宣讲,内部消息说,他是要让小徒弟快速掌握神通,在那些外国人面前狠狠地炫一把。 若真是如此,那么这个小徒弟将是第一个学会神通的,所以这个人选意义重大。 “能告诉我,为什么你要选择她吗?” 因为发现了贺兰真人这样的人才,徐志安水涨船高,也被调到中央来了,而他主要负责的事情就是代表政、府来了解贺兰真人的意图,有些不方便通过观察猜测的意图。 【所以说,就是不愿意跟政、府打交道,不是信任之类的问题,而是他们的心思太复杂,无论我把事情说得多么明白,他们还是会用那颗九转玲珑心揣测个不停,然后不断地求证假设猜忌……一遍遍重复一个意思,真的很烦。】 王平的面容平静,神色很冷淡,眼神连一丝波动都没有。 徐志安看着他,如果忽略那精致的面容,很多时候他都意识不到眼前人是一个活人,或者说,是一个人。 他如泥塑木雕,却又比泥塑木雕更多色彩,他如传说中的神仙,却又比神仙更为真实,但,哪怕他就在你面前,你就看着他,你却还是不敢相信他是真的存在于这个世间,因为他的眼中没有你,也没有万物。 【但,这是最快的方法。】王睿镇定地说。 不经意地,王平的唇边浮起了一丝笑容,所以,自己的方法是对的了? 意识到自己无意中透露了一些东西,王睿的情绪有几分不悦,不是生气,更像是为自己的疏漏而懊悔的感觉。 察觉到那一丝感觉,王平愣了一下,修仙之人对自己的身体掌握得十分彻底,所以他很确定刚才他的确感觉到了一丝不属于自己的情绪,那么……是联系更紧密了吗?还是,王睿还没有彻底恢复? 脑海中很平静,没有声音来回答他的疑问,同样也没有反驳或者承认,所以,王睿是不是不再能够清楚知道自己的想法了? 即便这么长时间已经习惯了自己的想法为“人”所知,但是有一天突然能够保留隐私了,饶是淡定如王平也忍不住有了几分愉悦,毕竟,总是裸着有碍和谐,还是隔着一层什么的好。 “她的天资不错。” 这个世界的灵力并不足够修炼出什么高阶修士,又有各种污染存在,所以有灵根且灵根纯净度不错的人就少多了——想要速成也是要看人选的,若是材质不好,再怎样雕琢也不会化腐朽为神奇。 面前的桌上是一张表格,汪清的二寸照片贴在右上方,宛若个人求职简历的形式让王平看了,有一种异常的亲切感,他也曾经做过类似的表格去找工作,那时候……过往的回忆总是让人好笑。 “天资?”徐志安并不满意这样的回答,“我们提供的人不行吗?她的政治面貌……” “若是人人都能修炼神通,那么,也不需要我来传播了。”王平轻声说。 徐志安噎住了,是啊,若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修炼,那也不会到现在只有这么一个人会神通了,几千年的文化,多少东西,可能就是这样一点点失传的。 这样一想,反而觉得能够有一个人符合倒也不错,又问:“可以多选两个吗?也好防备万一。” 王平看了徐志安一眼,只一眼就让他不敢对视,心虚地低下了头,“我会一起教,但能不能学会就看天资了。” 修仙从来都不是公平的,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灵根,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悟性,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缘……这是一场淘汰赛,从最开始到最后,无有终止。 最后,一共挑选了五个人,除了王平点出来的汪清和另一个叫做阮泉的男子,其他三个,一个是一直跟在王平身边的青年道人,名义上的大弟子,另外两个则是徐志安塞过来的人,也有几分天资,但多年的部队生活已经损了他们的灵性,能不能成还不确定。 一天后,被王平看好的汪清果然最先引气入体,然后是阮泉。 十天后,汪清进入炼气三层,已经能够使用灵力激发隐身符。只不过画符的话,还需要持之以恒的练习,索性画符要用的工具,除了符笔比较难得,其他的符纸和朱砂,按照王平给出的制作方法,已经准备了不少,足够她练习使用。 在启程的前一天,汪清已经能够画出中品的隐身符,只不过速度比较慢,耗费的灵力也更多,但这却是需要慢慢摸索经验的了,对付外人的验证倒是足够了。 同样的修炼时间,同等的环境,阮泉稍微差一些,他只能画出下品隐身符,还有着跟汪清一样的缺点,而其他三个,青年道人是最早跟着王平的,早就已经引气入体,修为也达到了炼气二层,但在画符上却没有什么天赋,其他两个人则是黑着脸走出练功房的,他们竟然连引气入体都没达到。 “天资真的这么重要吗?” 陪同他们一起出国的还有徐志安,坐在专机上,他轻声问着王平,心里有些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那两个人是他亲自选出来的,勤奋刻苦,聪明坚韧,怎么就不成呢? “很重要,天资不够,连进门的资格都没有。” 王平冷静地说,在第二次投身修仙世界,在知道自己被阴火灼烧的时候,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怎样摆脱这种疼痛,而是他能不能修炼?他无法想象,在那样一个世界,如果不能修炼,该怎样过,作为一个凡人平淡一生吗? 如果不曾有穿越,不曾有修仙,他或许能够安心快乐地平凡一生,但有了那些之后,谁又会甘心呢? 想到心魔劫时候王睿的相助,王平心中感慨,【哪怕看透了心魔何在,我却依旧无法摆脱。若是哪一日,这修仙之路走到尽头身死道消,我恐怕会后悔今日不曾选择神道,不死不灭,与此片天地同终。】 【……不会的。】 不会什么?王平想了一下,不及深思,就听徐志安苦笑:“原来我连进门的资格都没有啊。” 即便早知道这一点,但是真的这么被人说出来,还是觉得很不甘,出身好,自身也有才华,心中也有抱负,偏偏…… “你修炼是为了什么?” “为了……”为了长生不老,还是那般莫测神通? “若不求道,莫修神通。”王平点了他一句,这样一个人,算不上纯粹干净,但也不曾大奸大恶,若能帮一把,也是善缘。 求道?他求什么道?道门的那些东西,他又不喜欢。事实上,若不是神通现世,突然有了这么一位贺兰真人,他对宗教的印象可一直不怎么好,成天弄些封建迷信之类的广为传播,甚至有人借此骗钱谋财,再有大批的青壮不事生产,白白浪费人力。 父母供你养你,让你读书考学,难道就是为了将来你求一个皈依出家,来一个一了百了,尘缘俱断?反正徐志安是极为看不上那些青年道士的。 “多谢真人点拨。”明白过来自己无须在此事上争长短的徐志安眉宇舒展开来,这段时间,他一直都没怎么休息好,除了工作忙,也就是因为此事让他心中郁结了。 没了心事,也就有心情玩笑了,徐志安靠在椅背上,笑着说:“还不知真人所出的神道门有何禁忌,我听说有些教派是不忌荤素,不忌婚嫁的。” “我门中的确不忌,但人心中还是要存些界线才好。”王平说着随手抽出一本书来,“这是已经整理好的教中规矩,你若是有兴趣,可以看一看。” 不得不说,政、府若是想要办什么,实在是很快,不仅仅是那尊雕像,连这一整套的教规教义都出来了,爱党爱国爱人民,看起来更像是某种宣誓书,不过,能用就好,反正…… 徐志安随手翻了两页,忍不住嘴角抽搐,哪怕早有所料,但看到这种和自己学习甚至给下面人讲过的没什么不同的“政治课本”,还是有些忍不住,就不能再认真一点儿吗?竟然全都照抄了,也是贺兰真人不追究,不然……好歹把三清真武也写上啊! 第93章 现代魔术已经是很与时俱进了,礼帽里头飞出鸽子都是小儿科,更加神奇的手穿玻璃取物了,悬浮空中行走了,都是有的,其可观性一点儿也不亚于大变活人,甚至因为不再限定在舞台上而有了更多的趣味性,更加贴近生活,也让人们更为好奇。 “我觉得这本质上还是一种魔术,一种道教魔术……” 屏幕上,对着摄像机侃侃而谈的外国人轻松地说着,并且请出了此次特别邀请来的魔术大师,还有一些自称是科学研究员的人,连带着某些据说特别有针对性的机器来,这些人都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 那位很有名的魔术大师还这样笑着说:“可不要让那些研究员对我研究啊,魔术的奥秘可挡不住他们的机器。” 言外之意就是说所谓的道门神通在机器面前也会显出原形。 “要不要那么牛啊,还没见到就这样大放厥词,一定要狠狠打脸!” 视频直播不仅在电视上,网络上也能看到,而那些在网上看的人这会儿都忍不住留言骂人。这段时间,道门神通实在是宣扬得太厉害,没有人不知道这件事,难得有这么一件值得民族骄傲的事情,被别人这样轻蔑,实在是让人不忿。 之前网络上还有几个自黑的,认为是又出了什么歪门邪道——以前也不是没有过,某些人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搞出一个教派来,把自己说得特别高大上,还说只要信教以后都不用治病就会病好,然后呢,火下湮灭的是谁的灵魂? 有了这样的事情在前,理智点儿的人都会犹豫一下再看看要不要相信,更何况,又是那样神乎其神的神通,更让人不敢信了。 但此刻,看到外国人这样贬低,一副“我们就是来揭穿你们的谎言”的样子,纵然是再自黑再路人的也都瞬间成粉,一个又一个留言发上去,一心要扬我国威。 “我是坚信贺兰真人的,不过我不是很信他的徒弟,据说才收了不到一个月,真的能做什么吗?” “同上,我也是啊,贺兰真人是真的很厉害,但他的徒弟,我怎么都不信了!” 因为这件事闹得太大,所以汪清阮泉几人的照片网上也是有的,阮泉他们还都罢了,而汪清,那一张娃娃脸看着撑死也就是高中生模样,这样的人,真的行吗? “而且,小说中修炼不都是年龄越小越好吗?她都这么大了,成么?” 有了照片,年龄当然不是问题,再有一些想要炫耀的邻居友人的晒图,很自然就被知道了大概情况,然后怀疑也跟着来了。 现代人的寿命比起古代人长了不少,但快三十岁的女人也都是人到中年,哪怕不显老,但没听说过一句“人到中年万事休”吗?这个时候开始学习什么的,记忆力啥的都不如小孩子,更不用说是神通这种高深的东西了,真的行吗? “既然相信贺兰真人,就应该相信他选徒弟的眼光啊,我是支持的!” “我也支持!再说了,就算有什么纰漏,贺兰真人也会上的!” 不知不觉歪楼的留言在直播进行到下一阶段停了一下——贺兰真人出现在了视频上,站在他身后的几个徒弟都被华丽忽视了,所有人的眼中只能够看到那一个人。 等到他的镜头消失之后,大家才开始又一轮的发言,但发言的重点瞬间换了,不再是关心验证结果,而是一个接一个地发表“求嫁”宣言,在有人曝出神道门不忌婚嫁之后,瞬间一堆弹幕“求生猴子”! 魔术大师先表演了一下他最拿手的悬浮魔术,想要表现一下这种魔术也是一种蹑空步,然后是他针对性弄出来的隐身术,只不过这个就有点儿拙劣了。网络上的高手瞬间发现了不少错误,还都点了出来。 等到汪清表演的时候,她似乎有些紧张,握了握拳头才上来,一上来就来了个原地起跳,跳到了旁边的树上,约有二米多的高度,让众人惊讶不已。 但这要用来展示蹑空步,显然并不足够,汪清也知道这一点,她稳住了身形之后,从树梢一步步走下来,是的,一步步走下来,就好像脚下有看不见的踏板一样,那样从容淡定地走了下来,这一刻,她的气质压过了娃娃脸带来的稚嫩,竟有了些高华的感觉。 当下就有网友拿出了汪清以前的照片和她现在的模样对比。 “这是整容过了吗?有些不像是一个人!” “肯定不会是整容啊,这一定是修炼有成变美了啊!” “天啊,真的是那样,我也要去修炼,哪怕一辈子吃素我也认了!” “还有我,还有我,我也要去!” “就算是不能变美,只要每天都能看到美美哒贺兰真人,我也愿意一辈子吃素!” “哪怕是不嫁人呐,完全没问题啊!” “看过了贺兰真人那样的男神,其他的男人,还怎能让我有结婚的兴趣?!” 话题再度歪回“求嫁”,其热烈程度让偶然撇到一眼的徐志安暗自无奈,偶然看到某个自称男性的也在上面“求嫁”,徐志安又看了一眼对面真人那张脸,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的。 “现在的社会啊,真是个看脸吃饭的。” 听到徐志安这声感慨,王平没有作声,他正静静感受着从雕像那里传来的暖意。 一米多高的白石平台上,约有两米的雕像衣带当风,仙风道骨地立在正中。 这是一尊粗糙的雕像,远看还有几分意味的雕像近看就会发现有不少的瑕疵,这一条刻痕不够完美,那一条似乎歪了一点儿,最不完美的还在脸上,雕像的面容十分粗糙,粗糙到只能隐约可见五官大致位置,具体的就像是被磨损了一样看不清楚。 因为雕刻雕像的道人都不是专业的缘由,他们把雕像的鼻子削下去太多,以至于面容扁平了一些,有些古怪。 空荡荡的大殿中单单摆放一个雕像也不是个事儿,旁边还有几个年轻道人正在收拾其他的东西,他们都是从附近的道观借调过来的,还不能正式算作神道门的人。 “贺兰真人是怎样想的,为什么非要这样一个雕像呢?真是好难看。” “这就不错了,就凭师兄们的手艺,能够做成这样,有个大致的形状,真的已经很不错了。” 稍稍知道内情的表示,你以为石头是那么好雕刻的啊!尤其为了美观,选择的还是这种白石,硬度简直是媲美钢铁,哪里是刻刀轻易撼动的,偏偏还要纯手工,也不知多少师兄当时哀叹不已了。 神道门是在一个废弃的道观重建的,实在是时间短,短时间内想要弄一个仿古建筑的道观太不容易,反而不如修复一下来得简单。 因为现在的这个道观是废弃的,所以需要整理的地方就有很多,雕像是因为贺兰真人催得急所以先立起来了,若不然,还是要等都修整好了,举行盛大的典礼之后才能放进来的。 年轻道人收拾了周围的杂物,勉强看出一些样子之后,抬起头来,看那雕像,忍不住轻轻“咦”了一声。 “怎么了?”周围的道人闻声,看向他,却见他一脸惶恐地指着雕像,“你们看,雕像,雕像变了!” 粗糙而不平滑的线条变得顺滑而细致,细致到衣服上的一个褶皱都会显现,而变化最大的就是那张脸,本来有些模糊扁平的脸好像被修改过了一样,变得精致起来,逼近贺兰真人的真容,而这种近似还在越来越近。 直勾勾地盯着雕像看,道人们看不见什么明显变化,但变化的确产生了,因为那雕像的面容与贺兰真人越来越像了。 “啊,这,这,这是怎么弄的?!” 殿中的异事很快引了人来,来人比起这些道人看得更为清楚,那雕像之前明明不是这样的,而现在…… 无人看到,四面八方,一种乳白色的光芒在汇聚而来,最远处是细细的几乎看不清楚的白色,而到了近处,汇集得多了便成了一种乳白色,它包裹着雕像,每一个光点与之接触就好像是进行了一次熔炼,雕像越来越完美,越来越像贺兰真人。 【这就是信仰之力吗?】 静静地感受着经过雕像中转过来的力量,如温泉水一样洗涤着经脉,去除了经脉中那些顽固的黑渍,不是污浊,而是负面的情绪,所有的负面情绪都像是被洗掉了一样,全部不见了,整个人充斥着温和平静的感受,美好到想要神爱世人。 比灵力流、经还要舒适,比修炼晋级还要愉悦,让人不自主就想要沉迷,心神沉浸在那“温水”中不能自拔。 【……】王睿没有作声。 轻轻叹息着,王平忍住了那让人上、瘾的感受,硬生生把那些信仰之力压缩到一处,他不能够吸收这些,否则,就是自断仙道。 【这样的诱惑,真是好难拒绝。】 在汪清成功画出了隐身符并且证实了隐身符的效果之后,王平也终于凝结出一颗核桃大小的信仰之力,虚出一身的冷汗,他竟是好久没有这么累了。 【你可以不用拒绝。】王睿的话更像是一种诱惑。 【不,我不会选择这条路。】王平很是坚定,说完又笑了,【或许到万不得已的那一刻,我会愿意成为这个世界的神,而现在,我只需要引领就好,留下一点火苗,也许我以后还会回来?】 【……】王睿又不说话了,他不知道这有什么可笑的,也不觉得这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你做得很好。”夸奖了一句汪清,不看她喜不自禁的表情,王平垂下眼帘,不回答,是因为说不准,还是以后不会再回来了呢? 第94章 神道门一夜之间崛起,隐隐地,竟有了些力压各大道门的意思,不少人纷纷求入神道门,以青年人居多。 只不过,因为神道门的择徒要求过于苛刻,即便是尽量“海选”了,最终入门的也不过是两三个,这种情况显然让某些人松了一口气。 而这一批算是第二代的弟子们则拜在汪清等人名下,贺兰真人正式荣升为师祖,不再轻易露面。 “师父,我怎么入门这么久了都没见到师祖,他是在闭关吗?” 新入门的弟子有些好奇,想当初入门除了学道法神通,便是为了能够经常见到那天人一般的真人,谁想到好容易进来了,别人都以为他近水楼台,可结果他根本见不到贺兰真人,想想就让人郁闷。 升任师父的汪清努力板着脸,尽量让娃娃脸严肃起来,对着老大不小还在恶意卖萌的徒弟说:“你关心师父的行踪做什么?老老实实修炼,你的天赋是不错的,不要浪费。” 汪清与贺兰真人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反倒是与大师兄相处得多一些,而了解多了之后,她才知道神道门的水有点儿深,有政、府做靠山自然是好的,但这种神通,虽然师父表面上露出来的只有那么两个,但那些人怎么会相信?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修为晋升到一定程度之后,汪清发现她其实多了很多“神通”,比如说记忆力极好,过目不忘都是小儿科,比如说五官敏锐,很远的声音都能够听到,周围一些动静闭着眼睛都能够感察到,好像某种精神力真的存在一样,比如说力气增大了不少,敏捷度也上升了…… 这些也可以算作“神通”吧,但是师父并没有特别展示,所以……被师父认为不算什么而没做说明的类似“神通”还会有多少呢? 每个月都要有的体检,虽然是些采血之类的小事,但,汪清敏锐地发现了自身皮肤的硬度也有了变化,那些大夫好像要把人剥一层皮的眼神也让她倍加警惕,她可不想成为什么白老鼠。 因为这个,曾经一度还后悔过是不是不应该进入神道门,但想到已经学到手的神通,汪清还是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只要不是被扒皮切块,不过就是采血,还是乖乖的吧。 或许,门中人多了之后,这种情况就会好转? 汪清这样想着,认真地教导徒弟,同时寻思着大师兄说的扩招事情到底办得怎么样了,若是能招来更多人,她也就不用担心自己成为白老鼠了,样本多了也能分散危险啊! 神道门占地面积不大,王平闭关的地方也不是特别隐秘,但他设置了一种阵法,除了第一批的弟子之外,别人都找不到这个房间。 “师父,我可以进来吗?” 门应声而开,站在门外的青年道人已经很习惯这种事情了,看了一眼坐在蒲团上一动不动的真人,缓步走了进来,他的修炼已经上了正轨,虽然没有汪清的进展快,但已经有了些洒脱之姿,柔化了部、队中带来的冷硬。 王平睁开眼睛看向他,眸光淡漠,“什么事?” 青年道人有些为难地皱了一下眉头,很快舒展,道:“研究院那边儿想要师父的血液,用来分析一下能量构成。” 作为掌握道门神通的第一人,世人都是好奇的,只不过好奇的方向不太一样,普通的人可能也就好奇一下真人的来历和过往,而研究院那些惯于用仪器分析的则更想要知道他是为什么能够用出那样的神通,那种力量是蕴藏在血液中、肉、体中,还是经脉中。 若不是不能够……恐怕那些人早就下刀了。 青年也很理解他们的心思,这样的事情,他一个不善医学的人都觉得神奇,更何况那些最善于总结归因的人,恐怕更是想要找到某个力量来源,从而进行他们臆想中的进化——对所有人都能够施行的进化。 “我的血不是他们能够研究的,他们没有足够的力量。”王平皱眉,这些人的胃口真是越来越大了,之前还算是有所收敛,如今……莫不是有些人坐不住,想要弄些什么事情? 一种新的力量出现,必然会影响许多事情,所以,王平倒不意外有人对他如此关注,但总是有些不满就是了。 要知道,修仙者的血液毛、发都是不能够轻易给出的,有不少法术都可以用它们为引子从而伤及己身,有些伤害甚至是直接作用于灵魂的。 有过一次阴火焚神的经历,王平对灵魂的重视程度早已上了一个新高,绝不会允许某些意外的出现。 青年道人皱眉,不太理解这话中的意思。 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名义上的大徒弟,王平稍微解释了一下:“修炼之后,血液中也会蕴含力量,而你的等级越高,力量也会越浓,到我这个层次,不用特殊的方法是无法保存血液的,而且……早要告诉你们,血液不能轻易给人,有许多咒术都可以作用在血液上。” 伸手一抓,青年腰间的玉牌便被捏在了王平手中,他画了一个图案引动玉牌中吸入的血液,青年同时发出痛苦的低吟,震惊地看着王平,“师父,这……” “从你修炼的那一刻,你就不再是普通人,所以,有些事情,你也需要注意了,这种咒术只是道门中最普通的咒术,只要一滴血,就可以让你生不如死,你知道怎么做了?”王平停手,把玉牌扔给青年,青年接住,表情变化了一下,终于低头应“是”。 看着青年离开,王平的唇角有了一丝笑意,多头领导的最终结果可不会是什么民主共和。 【你是在挑拨离间。】王睿主动出声。 【不,我只是让他明白,他跟那些人的区别在哪里,他的未来,可不是做别人的走狗。既然入了我门中,好歹也要庇护一下不是吗?】 忠心的分量能够有多重?当别人影响到你自身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能够真的大义忘己,牺牲自己的性命成全别人的好奇和私、欲? 王平心情很好地听到任务提示音的响起,从容起身,衣衫如水般晃动了一下,瞬间平整如新。 窗外,正对着大殿位置,能够看到正中的一团乳白色光芒,雕像已经在其中看不清楚了,那普通的白石如今散发着羊脂白玉的光泽,温润可人。 也不知道没了吸收的人,这尊用作中转的雕像最后会怎样,是会成为一样法器,还是最终获得灵性,得了思想? 也不知以后会不会看到,王平略想了一下便抽出了利剑来,轻轻一划,全无用力的感觉,面前的空间就割裂开来,形成了一道缝隙,而他从容走入,宛若跨入一道敞开的门,而在他走后一秒,那“门”刹那间消失不见。 第三批弟子的招收很是顺利,有了贺兰真人给的罗盘,青年道人主持的收徒大典很快收到了百来个良莠不齐的弟子,比起贺兰真人的择优录取,他的标准显然降低了很多,只要能够修炼就可以收入门下,这样一来,神道门一下子扩充了不少。 所有收入门中的弟子本来都是要拜见祖师的,但因为祖师闭关,他们只是在大殿拜了一下那尊威严有加的雕像作罢。 三代弟子们拜完了祖师像就被二代弟子领着去安置了,汪清和阮泉却留在殿中,等着大师兄的吩咐。 “师父失踪的事情能瞒多久就瞒多久,你们也不要再去那个房间了,好好指导三代弟子修炼。汪清,你的天资是师父最看好的,你把事情交给你的徒弟去做,你自己抓紧修炼,尽量多画几张符出来,阮泉,你……” 青年道人从容地吩咐下去一些事情,他自己天资不佳,纵然勉力也不会有太大的成果,倒不如管些事情,让天资好的能够专心修炼。 “大师兄,师父他……” 阮泉应了就准备走,汪清走了两步又回头,女性特有的敏感让她察觉这其中有事情,放心不下地问。 青年道人站在雕像正前方,仰头看着那尊雕像,雕像的高度是一定的,但他因为修炼而变好的视力却看不见雕像的面容。 “据说,这尊粗糙的雕像是一夜之间化为师父面貌的。” 突然而来的话题让汪清有些发愣,她也听说过,当时正是她跟师父在国外演示神通的时候,那则新闻不曾大热便被压了下去,外人不太清楚,他们却是知道的。 “而现在,你还能够看到雕像的面容吗?” 随着青年道人的问话,汪清仰头去看,以她的视力,五米以内的东西只要想看都能看得十分清楚,可是看那雕像的面容,却是模模糊糊,像是隔了一层纱。 “所谓天人之姿,本就不是凡人,咱们就没必要担心了,师父,可是有大神通的人。”青年道人微笑着说,收回了视线,看向汪清,目光中蕴含着某些深意。 汪清懵懵懂懂,不是很明白,点了点头表示知道,这才离开。 而从这一天开始,神道门便隐隐有了些不同,最直观的变化就是体检的频率变小了,渐渐地,地位超然起来,成为新的道门圣地。 第95章 蓝黑色的夜空之中,星光璀璨,一艘蓝白条纹的客舰缓慢地前行,半透明的护罩之下,旅客们安静的注视着窗外的星云,也有看累了的,自顾自玩起了游戏。 “真是美啊,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美的星河!”一个少女双手扒着玻璃,几乎都要贴到外面去,看着那神秘深邃的宇宙之光,舍不得眨一下眼睛。 前排座位的人嗤笑一声:“乡巴佬,你是从哪个未开化的星球来的啊?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吗?” 星际时代,客舰是很普通的交通工具,如同现代的飞机一样,一般人都是能够承受几次往返票价的,所以,十几岁的人第一次坐客舰,就好像是生活在城市的人从没见过汽车一样,有些不可思议。 意识到自己被嘲笑了,少女有些怒色,但又不知道怎么反驳,正当她语滞的时候,一个男声从旁边传来,“我想,这位一定是地球星的吧。”站在走道上的少年唇边含笑,看向少女说,“你们才加入帝国,有些不习惯是自然的。你好,我是科尔温,帝都大学四年生,你呢,会是我的小学妹吗?” 正值帝都大学开学时期,客舰上大部分人都是少年男女,很容易判断都是学生,至于是不是帝都大学,就有一定的概率性了,这所帝国排名第一的学府单凭成绩可不是那么好进的。 “呃,你好,我是杜妍,特招入帝都大学的新生。”少女杜妍脸色红润,不知是刚才的怒气未消,还是因为眼前的男、色、惑人。 科尔温有些讶异地挑了一下眉,实在没想到真的碰上一个小学妹,友好地笑了笑,打了个招呼就走过去了,他本来就是路过而已。 杜妍回头看了一眼,有些恋恋不舍的样子,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她的个性本来就不是那种特别大方外向的。 之前嘲笑的人也没有继续说什么,帝都大学的学生出来之后都是前程可期,没必要无谓结仇。 平静中,客舰猛然震动了一下,这种情况让杜妍愣住了,星空航道上也会路不平吗? 科尔温反应极快,马上知道这是客舰被攻击所导致的震动,只有外层防护罩能量被瞬间破坏的时候,舰体才会震动,难道是遇到袭击了?就算是星际海盗,他们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能量,要知道,以安全性为首要条件的客舰攻击力可能不强,但防御力绝对是首屈一指的,更何况,这还是往返帝都星的客舰,航道都是安全有保证的,不应该会出现海盗。 不等他想更多,警报声响起,刺耳的警报声中还夹杂着冷静的机械声,“舰体遭到不明原因攻击,防护罩损坏,偏离航线,请旅客们做好逃生准备,迅速赶往逃生舱……” 科尔温的反应极快,迅速地往逃生舱跑去,在这种星空环境下,没有机甲的个人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更何况,他也不是机甲专业出身,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听指挥比较好。 杜妍的反应也不慢,她愣了一下,看到大家都往一个方向跑,也就不管不顾地跟了上去,见到那个算是学长的科尔温就在不远处的时候,加快了脚步,紧紧跟了上去。 逃生舱的使用都是急救课程必学的,科尔温很快就进入舱内,准备好脱离主舰,杜妍虽然不太明白逃生舱的用法,但看到大家纷纷打开那个类似蚕茧的装置,躺了进去,她也顾不得多想,随意找了一个就躺进去,手也不知碰到了哪里,还是这蚕茧是自动的,她才躺好,蚕茧便合住了,同时眼前亮起了一块儿方屏。 蓝衣墨发的少年出现在星河之前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艘客舰仿佛下崽子一样洒下一堆白色的“种子”,而那客舰上的伤痕,整整齐齐割裂了舰体和前端控制室的剑痕,不用问,正是自己所为。 谁能想到简简单单划开空间的一剑竟然也会误中副车呢? 【一过来就因果缠身,真是……幸好,还来得及。】 王平心中说着,随手一抓,大部分的“种子”就被一股莫名的力量带了过来,降落在附近的一颗无人星球上,这种不适宜人类居住的星球,要不然被改成某个补给点,要不然就会成为仓库,或者私人领地。 附近的这个正好是一个半空的仓库,放置这么多逃生舱丝毫不在话下。 确定这些逃生舱都还完好,王平便起身去追赶其他几个落得比较远的,茫茫宇宙之中,若不能及时把它们找回来,很可能就是永远找不回来了。 逃生舱里面的营养并不能够维持多长时间,而宇宙中的意外又实在是太多,随便一颗陨石都会让逃生舱成为宇宙中的烟花。 头一次使用逃生舱的杜妍非常后悔没有在上客舰之前仔细阅读一下说明,明明那个东西就贴在墙上,如同公交车的车站表一样,她怎么就是没有多看一眼呢? 面前的屏幕亮是亮了,但上面的东西,看不懂啊!宇宙坐标什么的,能够指望她这一个地理白会吗?连一个星球的坐标都不是很清楚,看这种宇宙坐标,二维变多维谁知道定位点在哪里? 杜妍急得都要哭了,然后下一刻,就看到逃生舱如同离弦之箭一样驶出,眼前的屏幕也不亮了,所有的光源都没有了,好像待在棺材里一样,幸运的是还有氧气存在,不至于窒息。 那么,这是默认了某个坐标然后驶离了吗? 也好,只要最后能够安全落地就好,默认的坐标应该是比较安全的,总不会是无人星,而有人,一切就都好办了,不管怎么说,帝都大学的招牌还是很亮的,哪怕是特招生。 与杜妍这边儿的手忙脚乱不同,同样躺进逃生舱里的科尔温很快设定好了坐标,逃生演习可是所有学校的必修课,除了某个地球星的人还不知道外,其他人都是很熟悉的,哪怕多年不用,但有些事会成为本能,尤其当它与性命相关的时候。 巧合的是,一个不会操作的,一个操作优秀的,竟然都是向着同一个方向而去,如果不出意外,这将会是一个言情故事。 又捞回来几个逃生舱的王平随手把他们放在了附近的无人星上,反正这些逃生舱会自主发射求救信号,附近又有星际航道,总会被过往的客舰发现,再不然,之前那艘客舰损毁之前肯定也发了求救信号,很快就会有人过来查看的。 好歹也是经历过星际时代的,王平还不清楚目前来到的世界具体发展到什么程度,是什么政体,但有了客舰肯定也会有救援舰,这个就没必要太担心了。 漫漫星河于远方闪烁,脚下是虚空,宇宙中的空气是不能够直接呼吸的,普通人类若是没有机甲之类的装备转换氧气,怕是根本无法在这样的条件下存活,而王平作为一个修仙者却可以内息自如,完全不必依赖外界环境,反而可以很轻松地凭借肉身来回往返。 当然,修仙者的肉身也不普通就是了。在金丹期,修仙者的肉身就能够达到刀枪不入的程度,而到了元婴期,肉身几乎不可以称之为肉了,纵然还有一样的表皮,甚至拿去化验的话,表皮组织也都是一样的,但内里的组织液等存在却是不同了,蕴含在每一滴血液中的灵气足以形成强大的“铠甲”,牢牢保护起修仙者的每一寸肌肤,不会为外力所伤。 不做任何防护行走在宇宙中,平整的蓝衣上好像下起了雨,“雨滴”一滴滴落下,在湖面一样的衣服上激起一片涟漪,那些“雨滴”都是宇宙中的微尘,无论多么微小,造成的伤害都是真实的。 这还仅仅是那些肉眼几乎不可见的微尘造成的,若是其他,比如说小块儿的石头,大点儿的残骸,损伤将会是致命的。 王平突然顿住了脚步,看了看左右,没有见到附近还有逃生舱的影子,便准备往另一个方向去找,他的记忆力很好,那一晃而过的逃生舱四散情景,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能够判断出大概的方位,同时也知道只剩下两个还未曾找到。 【支线任务:击杀杜妍。】 皱着眉头,王平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淡蓝色的屏幕,上面写着杜妍的基本情况,其他都还好,有空间的穿越者是怎么回事? 再有,这好像是头一次没有先出来主线任务,就出来支线任务的吧! 【这个世界没有主线任务。】王睿回答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王平很是讶异,他已经习惯了每个世界都有主线任务,这个世界为什么没有? 【这个世界相对平稳,暂时不存在变量。】王睿说完这句话,马上又说,【不要在这个世界突破,不同体系的力量存在相悖性,会带来无法估算的变化,后果不是你能够承担的。】 王平沉思着答应下来,他还不着急突破,所以,先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有什么不同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其他,有一天他或许会知道。 第96章 两颗白色“种子”落入一颗星球,平稳坠落之后,一个逃生舱很快跳出来一个少年,少年看了看附近,一眼就发现相隔不远的白色逃生舱,忙上前去打开舱门,看到仿佛闭目沉睡的少女,心里有几分惊讶。 “啊,科尔温,你也在!” 少女杜妍睁开眼睛之后,看到面前的是熟人,连周围的环境都忘了关心,惊喜地叫了一声,扑上去就来了一个拥抱,劫后余生的喜悦让她忘记了羞涩。 “杜……妍,”似乎是不太熟悉这个发音,科尔温犹豫着问,“你还好吗?” “还好,我还好。”终于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杜妍忙松开科尔温,羞红了脸颊低头整了整衣衫,顺便查看了一下自己,因为逃生舱的防护装置,落地的时候即便有些震动,但造成的影响却不大,唯一可虑的便是,“这是什么地方?” 地球的环境早已经恶化,杜妍只在上辈子旅游时候才见过这样茂密的原始森林,所以,现在是在哪里? 摆脱了杜妍的束缚之后,科尔温轻松了一些,耸耸肩表示:“我曾经来过这里,这是一个养殖星球,动植物很多,在等待救援的时候,起码饿不死我们。” “养殖星球?”杜妍想了想,大概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是的,不过,现在手上没有武器的我们恐怕更容易成为猎物,所以,还是先找个安全点儿的地方落脚,最好把逃生舱也带过去,能有一个能睡觉的地方。” 逃生舱内的营养储备并不多,不到必须时刻,科尔温不准备浪费那些方便易食的营养,他还有一个被悲观的想法,在往返帝都星的航道上都能出事,那么事情可能不会太小,所以,能不能在逃生舱的营养用完之前等到救援,也是个问题。 出于这样的想法,他才选择了这里作为落脚点,毕竟,这是他知道的最近的养殖星球,上面有着人类能够呼吸的空气,还有某个仓库,又或者货运点? 杜妍却没想那么多,科尔温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从这一点上来说还是十分听话的,只不过,当试图搬动逃生舱并认识到它有多重之后,杜妍说出了自己被特招的原因,启用了自带的空间,按照科尔温说的把它们搬动到了附近的某个树屋里。 “为什么这里会有个这样宽敞的树屋?”杜妍对星际的一切都比较陌生,若不是靠着空间,她根本不可能上帝都大学,就连星际语言她都是靠着智脑翻译的。 科尔温看到那两个逃生舱安然落地才松了一口气,尽管知道这位即将成为自己学妹的少女比较单纯,但他还是惧怕被人拿捏住要害的感觉,看到有了后路,自然就放松许多,解释道:“这是狩猎季用的。” 见到杜妍疑惑的眼神,他继续解释道:“为了不让那些凶猛的食肉动物泛滥成灾,同时也是为了给养殖星球增加收入,每隔一段时间,养殖星球就会有一个狩猎季,欢迎游客用比较原始的手段来狩猎野兽,这个树屋就是为了游客准备的。” 看到树屋墙壁上挂着的猎枪和弓箭等物,杜妍点头表示理解“原始手段”是什么意思,同时也明白了一点,在这里他们饿不死。 科尔温拿下了一把枪,试了试手感,这种笨拙而古朴的武器拿起来就是比激光枪带感,完全凭借感觉定位射击什么的,更有狩猎的感觉。 “既然咱们早早找到了树屋,那么,狩猎开始!”科尔温兴致勃勃,这种意外的狩猎情况应该是免费的吧! 杜妍有些胆怯,毕竟真的猎杀动物什么的她从来没有过,但是想到自己还有空间躲命,同时科尔温也需要自己的空间搬运一些沉重的猎物,她便拿了一把匕首,跟着去了。 “是在这里?” 视线中,一颗绿色的星球正在缓缓自转,王平停住脚步,再次确认了一下王睿给出的方位坐标,不会错了,就是这里。 【能说一下为什么要击杀这种穿越者吗?穿越毕竟不是他们自主的,若是引起什么变化,他们也会自食恶果,不应该由我去惩戒,我还不是神,不是吗?】 作为穿越者中的一员,王平想,若是某一天,有一个人莫名其妙地跑到自己面前要杀自己,原因只是因为自己是穿越者,他一定会很不服气的,穿越又不是他自主的,纵然有什么破坏,还有不知者不罪,怎么就非要别人来杀自己呢?哪怕是自取灭亡也比这种好很多啊! 【……我需要能量。】王睿迟疑了一会儿,只说了这么一句就不再说话。 王平黑线,这种理由完全无法拒绝,但,为什么只要穿越者死了,系统就会获得能量呢?想到被王睿吞噬的瑶台镜,或许,这两者有什么是一样的。 即便明白了原因,王平还是觉得他不可以下杀手,从修炼开始,他所斩杀的多是有因果之人,而这个杜妍,跟自己除了系统任务之外,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他或许可以看着杜妍自己作死自己? 【如果她自己作死了,那么,我的支线任务算完成了吗?】 【你如果能够亲眼见证的话。】 【那么,是说我必须要在场,并且看见了?好,我知道了。】 王平缓缓落下,选择了一个无人的地方降落,并在转眼间施了一个幻术,把自身的衣服变成星际普遍存在的近身战斗服形式,让别人更容易接受,头发也成了利落干脆的短发,些许碎发遮挡在额前,模糊了过于清冷的眼眸。 乍一看去,也就是个普通的少年,唯一不普通的或许是那还稍嫌精致的面容。 枪声传来,群鸟惊起,王平看了看方向,快步向着那里走去。 “你们是什么人?” 突然冒出来的王平不等科尔温质问,就先质问起他们,理所当然的态度让人微怔。 “你又是什么人?” 被王睿认定为必死目标的杜妍是个清秀少女,如果说哪里与众不同,那么就是她身上的灵气了。 【头一次见到不能修炼却有这么多灵气的。】 【这是拜空间所赐,她所掌握的空间是一件很稀有的仙家法宝,现在她还不太会用。】王睿对修仙世界的了解也算是比较深入的,说出了自己的判断,据他判定,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准确度。 【仙家法宝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王平很奇怪,同时多看了反问的杜妍一眼。 科尔温似乎是误解了那目光中的打量意味,上前一步,把杜妍挡在身后,说:“我们是帝都大学的学生,去帝都星的时候出了事情,坐逃生舱来这里的,你呢?也是逃生舱来这里的吗?” 明显怀疑的目光落在王平的身上,他神色如常,微微抬起下巴,“我也是从逃生舱出来的,就在那边儿。” 障眼法随手指出,树木遮掩处,的确看到若隐若现的逃生舱。 科尔温松了一口气,虽然在客舰上没怎么见过对方,但看他的模样,指不定是什么傲娇小少爷不愿意与众同乐的版本,所以,微笑了一下,说:“你可以和我们一起,我们找到了一间树屋,就在那边儿。哦,对了,我叫科尔温,这位是杜妍。” 【……不知道。】王睿回答着王平的问题,他也不是什么都知道的。 王平随口扯了一个名字“亚瑟”,就算是和他们认识了,然后杜妍主动提出要帮王平把逃生舱挪到树屋,就当是晚上有个能睡觉的床,王平同意了,并用法术骗过了杜妍,让她以为自己把逃生舱搬到了树屋。 科尔温很大方地让王平分享了他的猎物,三个人在树屋前头吃着最古老的烧烤,因为有杜妍提供的佐料,味道还很不错,让科尔温赞不绝口,王平却只是做了做样子,看杜妍的时候眸色又深沉了几分。 【她的空间中应该是有着息壤吧,否则,这种普通的葱姜不会蕴含灵气。】王平看着杜妍随便拿出的东西,她还算知道掩饰,身上有个小包,假装一切都是从小包中拿出来的,纵然那葱姜都新鲜得像是刚切好一样,科尔温也未曾怀疑,毕竟,星际时代的保鲜技术也是很不错的。 饭后闲聊了几句,不等几人入睡,救援舰便追踪信号来到了这里。 “就剩你们几个了,其他人都找到了。”负责救援的年轻人有些话唠,一边把几人带上救援舰,一边说着,“你们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啊,怎么那么奇怪。” 无论是客舰的残骸,还是无一人受伤,并且多人降落在一个地点的古怪,都让人疑惑不解。 客舰上的那一道伤痕看着是利器一次切割成功的,甚至中间没有停顿,而在这个切割的最开始就直接毁掉了客舰的防护罩,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无一人受伤并且多人降落在一个地点就更奇怪了,逃生舱默认的地点是随机的,也就是说附近有什么能够降落的坐标,它都会采用,这个范围不会太远,因为追求一瞬间的逃生速度,它的能量储备并不充足,所以“在一定范围内的随机降落地点”突然变成了三个降落地点,是人都会觉得奇怪。 “我们也不知道,反正就是稀里糊涂跟着逃生了。”科尔温这么说着,他的回答跟大多数人一样,所以也没什么好追究的。 至于王平,救援人员一开始就忽略了他,好像他根本不存在一样。 第97章 因为人员并无伤亡,客舰还有自己的保险,可以说这一趟除了耽误了一些时间之外,并没有更多的损失,救援舰在把他们放到附近的站点之后就离开了,没有人对此次事件进行更深入的调查。 宇宙中的意外事故太多了,平安来到站点的人们也都不再追究,拿着客舰公司给的补偿票重新选择了前往帝都星的客舰,这一次,没有出现任何意外。 星际时代,科技的发展到了一定的高度,已经有了类人思想的智脑,但真正的机械族并不存在。 王平很快拿到了一个个人智脑,开启之后思维可以进入一个类似于全息网游的地方,以近乎全真实的状态在网络中存在,与现代网络不同的是这个登录号和登陆上去的身体都是唯一的,尽管可以使用面具等状态加持,但思维具有唯一性,网络里的身体也就具有唯一性。 看到形似步行街的地方,王平略笑了笑,【在这样的网络里你也不能够以拟态形式存在吗?】 上一个星际时代,王平专注于学习新的知识和完成任务,并没有太在意网络里面的东西,认识了爱莎之后,更是没时间在那种虚拟的地方消耗,反倒是这一次,进来之后,他才想到王睿能否在网络中存在的问题。 【为什么要以拟态形式存在,那并不是真实。】王睿不明白这个问题的原因。 王平想了想,道歉,【抱歉,是我想当然了,我以为对的对你来说未必就是正确。不用在意我的话。】 王睿没有吭声,也不知道是否明白。 步行街上人来人往,特别多的人却不会显得拥挤,网络拥有一种模糊维度的概念,在这里,度量衡都是相对的,没有一定标准。 左右的商铺都是“仿古建筑”,看上去跟现代的建筑很相似,让王平很自然生出了熟悉感,尽管他每一个时代都去过,但真正让他以为“故乡”的也就只有现代,所以,哪怕现代的建筑并不是最美的,他却是最熟悉的,一眼看到就会生出些亲切来,这也是他在那么多街道中一眼看中这里的原因。 不远处的一个商铺似乎正在搞什么活动,巨大的彩色字在不停地刷屏,商铺的招牌也十分特殊,竟是以各种瓜果拼成的字——果菜园。 与直白的名字相同的是那刷屏的内容:今日新到西红柿三千星币一个,先到先得,限量销售200个,售完为止。 三千星币相当于普通人家三四个月的花销,这样的价钱仅能够买一个不过拳头大小的西红柿,实在是有些丧心病狂了。 店铺中正在招呼客人的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女,她面带微笑地为客人结账,完全自选式的货架和超市模式的出入口,让她不用费心看管,只要在出口结账就可以了,方便了许多。 王平一眼就认出了这个少女是杜妍,尽管她把容貌下调了一些,但出于女性对容貌的重视,下调的程度并不高,很容易就能够从面部轮廓和五官比例看出来原先的模样。 【穿越者携带可种植空间的套路?】小说中,这种情节屡见不鲜,都是有了可种植空间之后就开始大范围种植粮食蔬菜等,然后种了吃不完就开始贩卖,力图走种田模式赚到足够不明目的的启用资金。 至于效果么,看样子也很不错。 队伍很快走到了末尾,王平跟着前面的人移动脚步,等到那人走了之后,他也来到了出口位置,什么也没拿。 “谢谢惠顾……呃,你没有什么想要吃的果菜吗?” 头一次遇到什么都没买的客户,杜妍一开始还有些反应不过来,除了店铺刚开业的时候,大家不太明白这些水果蔬菜怎么吃,后来她公布做法以后,已经不会有人空着手出来了,这是…… “啊,是你!”一抬头才发现面前站着的人是谁,这不就是那个一起被救援舰载走的亚瑟吗? 对上亚瑟疑惑的眼神,杜妍才意识到她把自己暴露了,人家还没认出她来呐,想到被下调的容貌,杜妍笑了笑,从旁边的货架上拿下一个黄橙橙的橘子,“送你,剥开皮就可以吃了,你尝尝看,味道很不错。” 是啊,味道怎么可能会不好?看到灵气氤氲的橘子,王平对那个空间也有了几分羡慕。 两辈子修仙,他都没得到过这样的仙家法宝,也不知这杜妍是什么样的运气,竟然能得到。 王平没有接那个橘子,看了杜妍一眼就走开了,一个水果而已,还不足以让他欠下因果,只不过,有了智脑没有钱,实在是愁人,难道还要用灵石去换吗? 再一次面对缺钱这种问题,王平的心情又有了不同,感觉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也许,他要先找一个工作才是。 帝都星在帝国宜居星球排行第七,上面最大的建筑就是帝都大学,其他的则是环绕帝都大学而建的各种辅导学校和商住场所。 这就是星际时代的特色,每一颗星球的用途几乎都是单一的,一来便于记忆管理,二来也方便未来扩展。 “啊,你是地球星的啊!听说你们那儿一个星球就有几百个国家,是真的吗?是不是也就有几百种政体啊,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报名点的学长显然有比较强大的好奇心和比较唠叨的特质,将自己的疑惑和不解问出来,同时感慨了很多别人未必觉得适宜谈论的话题。 杜妍有些尴尬,她察觉到因为学长的这一句话,周围的不少人都看了过来。 即便是在名声显著的帝都大学,种植业也是一个比较冷门的专业,星际时代的发展让不少不太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都被改造成了种植星,那里实行着最先进的管理,机械和智脑的作用,足以保证种植星能够提供大多数人的食用粮。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是能够研究出更好的适合粮食种植的机械或者有新的种植程序给智脑升级,否则人力真的没有多少用武之地,种植业在其他大学也都是冷门中的冷门,更不用说是在帝都大学了,若不是为了保证专业的广度,这个专业早就被取缔了。 而这样冷门的专业,产生的作用真的不算小,总有一些能力不够的生源想要走后门进入校门,这里就成为了首选,且是女生首选。 “看着不像是有权有势的啊!” “肯定是走后门的,不然怎么会进这个专业,我看她以后也就能够种植一些盆栽吧。” 作为女生首选的种植业,也就是某些女生镀金的地方,在这里读完了,出去以后也能说自己是读过帝都大学的人,而她们并不以种植业为生,以后也就是闲暇之余摆弄一下花草罢了。 被当做“娇小姐”看待的杜妍有些不好意思,她不太适应这么多人的视线,感觉大家好像都知道了她的秘密一样。 正在这时候,科尔温注意到这边儿发生的事情,跟同行的朋友说了一声,走了过来,“杜妍,你是不认识路吗?” 见到熟悉的人过来,杜妍的眼睛一亮,五官明显明媚许多,“科尔温,你也在!” “是啊,我也在。”科尔温笑了一声,对跟来朋友的挤眉弄眼不置可否,上前帮杜妍拎起行李,对那位冒失的学长说,“我认识她,我来送她过去好了,我知道种植业的宿舍在哪边儿。” “那好吧,我就去接别人了。”学长耸耸肩,显然没有谈得尽兴,不过也不是很在意的样子。 杜妍道了一声谢,跟上科尔温的脚步,与他一起往宿舍那边儿走去。 街道很宽敞,晴朗的日光不时会冒出一块儿黑影,那是悬浮车经过留下的,缓步行走在路上,周围没有多少人,连店铺都很少,星际时代,人们更多依赖网络,很少有人愿意出来买东西,于是商业街也幽静如花园。 越是科技发展,越是向往自然。 走不了多远就会看到一个类似街心花园的地方,有些孩子会在那里玩耍,旁边照看着的少有人类,多半是机器保姆。 孩子们的欢笑很容易让人跟着露出笑容来,短发少年走到花园的喷泉池边儿坐下,水珠在他身后如雨倾洒,却没有一滴落到他的衣服上,额前的碎发遮挡了眼睛,露出的半张脸精致惑人。 有孩子对这个不速之客起了好奇,站在一旁歪着脑袋看他,食指咬在口中,有些亮晶晶的口水顺着指头流下。 突然,后面一个孩子过来打他,毫无缘由的打让他很快回过头去还手,两个孩子打着笑着跑走了。 【你想好要做什么了吗?】王睿难得主动询问。 【没想好,能做的太多但都需要启动资金,我还不想把那些灵石都换成这个世界的财富。】既然已经决定了修炼的道路,那么灵石的充足才是最重要的,不是每一个世界都有可以修炼的灵气,比如说这个世界,灵气就微薄到几乎感受不到,这种时候,灵石的存在就格外重要。 正想着,手表模样的智脑发出了一声提示音,王平打开看了看,嘴角勾起笑容来,信息传递迅速的结果就是很容易就能够找到工作,只要你有能力。 第98章 劲歌热舞,五花缭乱的灯光下,舞台上,一群男女群魔乱舞,根本分不清哪一张脸是谁的。不远处的吧台,金属质的冷光微闪,冰冷的类玻璃材质杯子中,色彩缤纷的酒水微微晃动,柔和了周围的冷硬。 “哦,亚瑟,我就不应该带你来,你都把我的风头抢光了!” 高出周围一截的小舞台上,劲舞之后的青年甩着湿漉漉的发走下来,想要把手搭在吧台旁边儿一个短发少年的肩膀上,少年几不可见地移动了一下,让那手臂落了空。 “咦,我是喝多了吗?”满身酒气汗水的青年并不在意,搭空之后很是自然地把手臂撑在台面上,看着那静默不语的少年,说,“明明我跳得那么卖力,她们看的都是你,真是……你真的不准备找一个吗?” 青年说着话,还向着不远处的一位长发美女扬眉举杯,勾、搭的意思溢于言表。 王平斜了一眼,又收回目光,无论多少次,他都无法适应这种节奏的“恋爱”,或许,不用那么严肃地看待,这只是一场吸引罢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是深夜,这样深沉的夜晚除了灯光,再也看不见星空,高耸入云的大楼挡住了可能有的星光,而周围的金属材质则反射出薄弱的冷光。 “为什么明天还要上班,这样美好的夜晚,难道不应该痛痛快快地度过吗?”喝了不少但没有醉,甚至在出来前完成某项重要活动的青年依旧有些不满足,一边抱怨着一边跟上王平的脚步,“亚瑟,你一定是某个邪教的吧,怎么可能有不好色的人呢?” 王平没有理他,作为同事,这家伙还算不错,但其他的,没有必要说太多。 “听说三皇子殿下要选妃了!”青年的嘴巴不停,走了两步就突然开启了一个新的话题。 早就习惯了这所谓的跳跃性思维,王平“哦”了一声,表示有在听。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美人才能够让这位殿下青睐。” 作为一个颜控,三皇子殿下更倾向于皇后的容貌让他获得了一大批粉丝,男女皆有,而这些人,对于他的感情生活也是最为关注的。 “你也可以去试试。”王平随口来了一句,反正男女无所谓,谁知道那位三皇子喜欢的是哪个呢? 青年有些意动,但很快撇了撇嘴,“算了,我还是不要去丢人现眼了,听说帝都大学的校花也在其中,那位美人……” 校花?想到三年前杜妍那张清秀的脸,那样的容貌可算不得上上,所以她终于发现了空间的其他用途,比如说一眼灵泉? 许久没有想起这次的目标人物,回到房间安静下来之后,王平又上网查了一下对方的情况,作为热门候选之一,杜妍的新闻随处可见,而照片上的美人的确很美。 【为什么不尽快完成任务,你已经拖延了太久。】 王睿催促着,他心急于那一份能量,同时也是为王平担心,他在初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就是要突破了,只是没想到来到的是力量完全不融合的世界,所以一直压抑着,但压抑到现在,对他的身体也有损伤。 【快了。】王平安抚着说,眼中闪过看好戏的兴味,他从来不相信穿越者真的会有什么主角光环。 三皇子殿下的皇妃人选很快定了下来,不出所料就是杜妍。 盛大的订婚仪式几乎占据了所有的直播节目,随便打开新闻,看到的都是那场被人惊叹的奢华现场。 铺天盖地的鲜花飘洒而下,在帝都星下起了一场花雨,有人估计仅仅这一次的鲜花用量就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数字。 “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那么多鲜花!” 种植星很少种这种不实用的东西,更多的则是粮食蔬菜等作物,所以,有人说这些鲜花是专门种植的。那么,这个成本就比较高昂了——星际公认的,花卉是极为娇贵不好种植的品种,而且,很多花卉都已经成为了历史中的图片,遗留下的种子已不能存活了。 王平随手接过一朵牡丹,这种曾经的国花如今依旧被很多人喜欢,因为它那富丽堂皇的容姿,被很多富贵人家追捧。 轻轻地嗅一嗅花香,的确很好,丝丝流露而出的灵气让王平感觉呼吸都轻松了许多,这个世界的空气太污浊了,也幸好是这样,否则还真的不方便压抑修为。 只是呼吸了一口灵气罢了,他就觉得经脉有些发胀,快了,的确是快了。 地球星自从加入帝国以来一直默默无闻,却因为出了杜妍这位未来的皇妃而火了一把,连杜妍所在的国家都被拿来在课堂上解读,有些人甚至还去那里参观,想要找出蕴育了那样一位美人的秘密。 网络上,有一小众人分析了杜妍之前的照片和现在的照片,发现变化极大,认为有整容的可能,但这部分的非主流言论很快被压在一堆祝福的话语之下,再不见翻起。 王平看到的时候,微微点头,也不是所有人都傻了嘛,只不过那些人,或许选择性不知道,比如说科尔温。 这个本应该和杜妍建立起“共患难”友情,从而成为痴情的男配,在以后女主和男主的感情故事上作为催化剂和神助攻的存在,因为王平的莫名出现,彻底边缘化,成为了一个仅仅能够称之为杜妍朋友的角色。 而那位三皇子殿下,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入了杜妍的生活,成为了她的恋人。 帝国的形势很平静,外界没有威胁,内部没有乱象,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模样,唯一有些问题的便是继承人的问题。 目前的皇帝陛下有三个儿子,都已经长成,都很优秀,所以,皇位会落在谁的头上还真是一个未知数。 不过,按照继承法来看,这位三皇子的赢面是最大的,因为他的母亲是皇后,本身就拥有一个势力不弱的娘家。 只不过,大皇子和二皇子也都不是好惹的,他们年长,更有处理事务的经验,同样,也找到了可以提供帮助的妻族,所以,未来的胜负还未可知。 在这种情况下,娶了一个平民女子的三皇子已经失去了拉拢强大妻族的基础,有些劣势。 网络上的果菜园不知何时再也没有开张过,开始还有熟客会来看看,但时间久了,大家也都渐渐遗忘了这个地方,反正那些吃起来很不错的果菜帝都研究院都培育出来了,价格还很便宜,所以,也就没有必要非要买这里的高价菜。 与此同时,曾经热闹的订婚仪式也像是被众人遗忘了一样,没有人关注后续,只是过了一年,三皇子殿下的皇子妃就换了人选,但民众依旧热烈祝贺,好像是第一次一样。 宛若被整个世界遗忘了的杜妍躺在床上,她已经感受不到空间的存在,甚至无法进入,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切变得都太快了。 她只是对三皇子殿下,她的未婚夫坦白了自己的秘密,然后呢? 面上浮现出一抹苦笑,她或许永远不应该说的。 纯白的房间宛若牢房,偶尔会有研究员过来采集她的血样又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杜妍无所谓地顺从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只不过那时候她以为是普通的体检,如同地球的婚前检查一样,没想到…… “……她的血液中蕴含有某种无法分析的物质,能够激发植物活性,促使它们生长,只不过这种激发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具体什么原因还在分析中……” 门没有关严,杜妍能够听到外面的研究员正在做着某种总结,他是在向谁汇报呢? 她的思维好像变得很慢,长时间的幽禁生活让她已经不太习惯思索,甚至不太愿意说话,身体也迅速消瘦下去,却不会死亡,因为曾经喝过不少的灵泉水,她的身体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健康。 美丽的面容有些忧郁,望着白墙的杜妍什么都没想,而这时候,突然有一个人从墙中走出,幻觉一样出现在自己面前,“要死了吗?” 清冷的嗓音宛若天籁,这或许是来接自己的死神?杜妍这么想着,没有一点儿害怕的情绪,甚至还带着某种解脱的笑容,在那短发少年的面前缓缓闭上了眼,停止了呼吸。 任务完成的提示音依旧是那么悦耳,一股若有若无的气息逸散而出,王平凝神去看,那飘散的金色仙气宛若霞光万道,辉煌灿烂。 【窃据仙宝而无重功,终亡己身。】 无论那仙家法宝是因为什么找上杜妍,她除了利用那空间吃吃喝喝卖果菜赚钱,就没有再做过什么利人利己的事情,甚至不曾回报自己的母国,如此一来,纵然有大好气运也都会被消磨干净。 没有再看床上那具尸体一眼,王平终于抽出那把经过天雷淬炼的宝剑,划开了面前的空间,前往下一个未知的世界。 第99章 这个世界科技发达,但还没到星际时代的程度,很类似现代,却又多了一些别的,比如说,触及到一些精神力触角的时候,王平的表情很奇怪,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神识”,有些奇妙,却又不得不回避。 对修仙者来说,精神力也就是神识,其实是一种很隐私的东西,如果和某个人神识交汇——不是交流,不携带任何言语信息的交汇,会有一种水、乳、交、融的感觉,更甚于双、修,或者说,那就是另一种更深层次意义的双、修。 【他们就不能收敛一点儿吗?这种肆无忌惮的感觉真是……】 王平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感受,他觉得自己就像是看到一大街裸、着的人一样,他们裸、得那么坦然自若,但他,完全不想要看啊! 不得不收敛了所有的神识,不再习惯性地用神识去探查周围的情况,感觉上,就像是被绑住了手脚,一下子就觉得很不自在,莫名有些不安,而这种感觉很是新奇,像是新生一样。 “啊,是菲菲!” 广告大屏幕上,一个女人的身影出现,浪花翻滚的海面上,她跃出水中,宛若一条美人鱼一样,湿淋淋的红裙包裹着玲珑有致的身体,棕色的波浪长发如海藻散开,深邃的眼眸,长长的眼睫,性、感火红的唇微微嘟着,好像随时都要跟人亲吻似的。 她回眸,冲着这里一笑,乌黑的眸中仿佛只看着你一个人,深情而专注。 “天啊,她看我了看我了!” “胡说,那是在看我!” 街上的男人疯了一样,有人高声喊着,还有人沉醉到解开了自己的衣领,露出上下滑动的喉结,甚至还能听到一些梦幻般的呢喃“女神看我了!” 【这是怎么了?这个世界,是女尊?】 作为一个男性,王平还是很了解如果真的是女尊,会对自己造成多么大的悲剧,但……好像有哪里不对。 “一群白痴,菲菲哪里会看上你们,就你们的模样,搅基都没人要,菲菲可是国民女神,她以后肯定要嫁入豪门!” “那是肯定的,但,我们也有机会不是,万一我们性情讨人喜欢呢?” “哼,就你,也不看看你长相过不过关!什么也没有,还想要跟女神好,做梦!” 旁边儿一对儿朋友的话落入王平的耳中,他回头去看了看,终于发现了哪里不对,这个世界的男人是不是太多了些? 就算是古代,街面上也还是能够看到戴着帷帽的富家小姐,或者是穿着朴素的农家妇女,怎么这里,竟是一个都没有? 就算是长相精致清秀,可,还是男孩子啊! 大约是察觉到身边的视线,那说话的一对儿回头看向他,其中一个矮些的扬了扬下巴悄声说:“你看,那个人还有些可能,长得那么好看,女神估计也喜欢吧!” “男人长那么好看,还有什么男子气概!”酸酸的一句反驳疲软无力。 即便容貌精致,但谁也不会把王平错认为女子,实在是那种气质太独特了,怎么看都是世家子弟的模样,又比世家子弟多了些清高出尘。 正当王平还沉浸在对世界性质的猜测中时,主线任务突然而至,听到那并不陌生的提示音时,他还有些愣怔,似乎好久没有过主线任务了,所以,这一次的任务还是好感度吗? 定住了步子,看着在面前展开的屏幕,的确是好感度任务,任务目标是个女性,这个已经猜到了,所以…… 男多女少的世界,如果真的存在,那么最后也就是这样的形态吧,允许女性选择多个丈夫,或者说得更文明一点儿,她们可以在婚姻之外选择丈夫明知的情人,并且还允许多个不具名的短时间情人,而她们的生育权则是属于政府的,怀孕后,无论什么原因不得打掉孩子,一旦生育出女孩儿将会获得奖励等等。 这次的目标是刘玲,一个长相清秀但已有丈夫的女孩儿。在这个女性受到追捧的世界,即便她的长相并不是特别好,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才华,但依旧有不少人喜欢,她现在的丈夫比起她的家庭来说,就算是豪门了,当地大企业的顺序第二继承人,富三代。 刘玲的性格较为内向,即便在这样的时代,也并没有因为许多男性的追捧而冲昏头脑狂妄骄纵,这也是她能够顺利凭借并不出众的容貌进入豪门的原因之一。 要知道,哪怕是在这样的世界,也有男性愿意宁缺毋滥,并不是能够娶个女的就荣幸万分了,而且,越是那种有些家世的越是愿意找更出众的,哪怕是不能够娶回来,让出众的女性生育自家的孩子,也是幸福。 出于这种原因,偷香窃玉的事情只要做得风雅了,对方不会讨厌了,那也是风流韵事,并且是容易被人羡慕和传唱的。 而私生子什么的,则是普遍的存在,并不会被歧视。毕竟,能够正式娶到一个妻子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些,所以婚生子就格外珍惜些,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女性对这个孩子的看重——因为跟别人的孩子而抛弃现在家庭的女性也不是没有过。 【所以我这次是要去当小三了?】王平皱眉,很有些不满。 【不,她已经有情人了,你应该仔细看一看资料。】王睿的回答很冷静。 王平翻到资料的部分,的确,她除了一个富三代的丈夫,还有几个情人,其中有丈夫的好友,还有丈夫同母异父的弟弟,甚至还有几段短暂的露、水、姻、缘。由此可见,即便性格内向些,但是作为这个世界的土著女,她还是很合格的。 虽然不想说,但是看到这部分资料的时候,王平还是有一种很郁闷的感觉,自己已经是修仙者了,却还是不能超脱,这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去当连小五都排不上号的后来者,这真的不是一般的降格啊! 算了,主线任务什么的,反正没有限定时间,先等等好了,他的修为实在是不能等了。 状似平常地离开大街,往偏僻的地方走去,明明脚步没有多快,但路程却是实实在在快进了。等到王平再次停下脚步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城市中心,到了郊外一个县级的风景区中,这个时候,天色昏暗,附近的村庄已经有了灯火。 找了一处还算隐蔽的地方,设下各种阵法隔绝内外,王平踏入阵中,不再压抑修为,引来天雷…… 轰隆隆的雷声好像天都要震塌了,附近阴雨绵延了一个星期,地面上的积水都到了需要机器出动清理的程度,好在附近背靠风景区,村庄里的建设还是很不错的,水泥路面也减少了不少的麻烦,只是暂停了一段时间的景区开放,好在不是旅游旺季,损失也不是很大。 “好久没有见到这样的雨了,这是天都要漏了啊!” 在屋内坐着择菜的阿婆一边说着一边感慨,“这也就是现在时候好,要搁以前,怕是路都出不去,吃的都没有……” “妈,那都是什么年代的事情了,还念叨……”屋子里正在做饭的女子说着抱怨了一句,“咱们靠山,雨水可没少见,倒是这雷声,也太古怪了,这都一个星期了吧,天天都不停!” 连着打雷,还打了一个星期,真是少见,但阿婆是这么理解的,“我都说该拜的还得拜,这肯定是雷公生气了,咱们这里,就要拜雷公电母雨娘娘!” 女子也不争辩,笑了两声不说话了,然后就听得外面雷声停了一停,“这是好了?” 锅里的米饭熟了,饭香飘出来,女子赶快拔了电,“这电可是方便多了,不然这样的天,连柴火都没有!” 赶紧炒了几锅菜,分成若干盘,女子摘下围裙,“我去叫那几个出来吃饭,这帮子学生,都什么天儿了,还要出来旅游,真是胆大!” 靠山吃山,有了旅游景点之后,附近的农居改一改都成了旅馆了,自家住着,再准备上几个房间,收拾收拾就成了农家乐,吃饭什么的也都简单,多些饭菜碗盘的事情,来山里的就吃这个野味儿,也不挑剔。 等到女子上楼叫了那几个年轻学生吃饭之后,门前多了一个人来,穿着宽松休闲服的黑发少年敲了门后,被阿婆迎了进来,热情地让他坐了,先给他摆上了一桌饭菜。 农家院子不是太大,加上后来多建了二层小楼和一排房间的缘故,院子就窄多了,这会儿下雨,也不可能在外面摆桌,只能把桌子摆到一楼最大的房间里,总共也就摆得下三张桌子,最外头那张还要冲着门儿。 这家里总共八间客房,一个房能容下个两三人,前几天刚下雨来的一帮子大学生占了五间房,这会儿子房间够用,就是吃饭摆桌挤了些。 女子下来看到已经摆上的那一桌,有些愣。跟着女子下来的两个年轻学生已经在这边儿吃了几天饭了,自然知道这边儿三张桌都是自家霸占的,主人家另有个屋子吃饭,不跟他们一起。 这会儿有人占了桌,眉头才蹙起来,不等不悦神色发作,见得那少年抬起头来,顿时失语,屋外阴雨凄迷,屋内却像是多了一缕阳光,细洒温暖。 第100章 等到那两人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没有再看少年,也不指责什么,坐在旁边儿桌子上,时不时偷瞟上一眼,但也不主动搭话。 阿婆却是话多,见到那两个其中一个最爱说的这会儿哑了,笑着招呼:“你们也下来了啊,快认识认识,这又是一个下雨天旅游的,也是个学生,说不定你们还能聊得来,现在的年轻人啊,想些什么我们都不懂了。” “啊,你也是学生啊,哪个学校的,我们是*大的,专门过来旅游的,可惜天公不作美,这都下了好几天雨了,还以为很快就能停呐,也不想白来一次,就等着了,反正不着急。”年轻学生本来就爱说话,之前还不好意思,有了话头就大方多了。 “是啊,这会儿回去多亏,还不如等雨停了进去看看,哪怕不爬到山顶,也不算白来一次。”旁边的也搭腔。 “嗯,我也是来看风景的。” 毫无遮挡的精神力不时扫过一下,王平极力忍耐着,表情还算平静地说话。 若不是真的有要认识的意思,彼此之间很少有第一次见面就互通姓名的,三人说了几句话,有阿婆在一边儿插话,聊得也是愉快,尤其村里人不太讲究,阿婆说起自己年轻时候不见这样的俊俏少年什么的,就更让人笑得开怀。 “甭管什么时候,你们多来才好,自古嫦娥爱少年,你们这样的少年多来几次,我们家儿媳也不跑远了。” 阿婆也不顾女人在场,这般说着,女人也笑着附和,“那是,看着养养眼也好,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俊的,总算开眼了!” 普遍的男多女少也存在在村庄里,附近村庄多少户人家,真的说起来,也没几个女人,这家这位虽是儿媳,却也不是常在这儿住的。这家几天,那家几天的,也不讲究什么情人的说法,用村里人的话来说,在哪家都是儿媳,相当于那几户人家共、妻了。 说笑着,楼上的其他人也陆续下来了,见到多出个人来,也没人问,别人家开旅馆的,有客人来很正常,见得自己人已经跟人聊上了,便有几人过来凑热闹,也有些张罗着拼桌,毕竟地方不大,再摆不下桌子。 王平倒不介意这个,反而人多些方便,大家都吃饭的时候谁也不会注意谁没吃什么,这些毫无灵气的饭菜能不吃也就不要勉强了。 只是那一碗儿纹丝未动的白米饭,最终还是要用法术遮掩一下。 一顿饭过去,彼此都亲近了许多,房间的价钱也不用争议,就是这些日子总是下雨,被子都泛着潮气,再有房间的隔音比较差,能够听到旁边儿的说话声,其他的,都没什么了。 本来也不是为了久住,第二天天晴了,王平就直接走了,跟那帮学生告别的时候,有个年轻学生特意问了他的名字,要了张签名,“我看你这么出色,以后保不准会当明星,我提前要一个,省得以后不好要。” 王平失笑,明星哪里是那么好当的? 可等回程的时候细细想了想,却是发现明星的一个好处来。 这世界的女性婚前婚后都没什么工作的意识,普遍都是家庭主妇,所以,他想要接近目标途径不多。 一个是跟她丈夫认识,然后跟她认识,这个范围比较小,光是看刘玲的情人身份也知道了,要么跟他老公是朋友,不仅仅是普通商业上的那种朋友,要么是跟他老公有一层血缘关系,可以经常来往的那种。 再一个就是放下身份,做个邻居或者管家什么的,想办法混到他们家中近水楼台,再不然就要来个偶遇,还要考虑一下人家出行是否坐车的问题,并且还要摸清楚对方行程。在不能够用神识远距离监视的情况下,光是摸清对方行程就是一个艰巨的工作,毕竟有钱人家总要防着绑架什么的。 所以,想要高姿态,又想要远距离,或许明星真的是个好选择,毕竟,家庭主妇都爱看电视么!再加上自己的高颜值,应该很容易获得初始好感度。 有了想法之后,王平的行动能力还是很快的,进入市区之后就直接去了某个娱乐公司毛遂自荐,每年都有很多人愿意进入娱乐圈打拼,比起其他成名方式,这种成名更容易被注意到,而在有了名气之后也会更引人。 为了吸引女性的注意,男性也是无所不用其极了,某些时候就跟开屏的孔雀一样,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的华丽尾羽,以求吸引女性欢心。 有句话放到这里换个性别来说也是准确——男为悦己者容。 凡是女性喜欢的,他们都会喜欢。于是这个世界的男性普遍都很优秀,长得好,身材好,才华好,品德好,哪怕是装也要装出个模样来。当然,也有另走蹊径的,往“坏”的方面发展,争取更多人爱。 所以,荧屏上,男性角色的种类是很多的,只不过,女性太少了,所以,一旦有女性出现,比如说菲菲那种,立刻成为女神,把所有的男神都压了下去,让人想不起来了。 王平也是过来了之后才发现自己想得有点儿简单了,他还没确定那位刘玲到底喜欢的是哪一种呐,想着要顺着对方的喜好定位,可才这么一想,又觉得错了。 他顺利度过雷劫,修为已经更进一步,离飞升的距离也越来越近,却还是要为了任务而装成另一种样子。于己而言,是一种违背本心。从长远看,对将来的修行有害,容易留下心境上的问题。 是为了完成任务,还是为了不违本心? 王平想了想,他或许应该换一下重心了——在不违背本心的情况下完成任务,才是最完美的不是吗? 想到这里,他也没有再考虑许多,按部就班地跟公司签了约,顺利成为公司准备着力培养的艺人。 三个月后,铺天盖地的海报宣传让所有人都知道了一个新人——亚瑟,拥有王之名的少年。 蔚蓝得深沉的海面就在眼前,凝视着远方的王默然无语,他的视线落在哪里,他在看谁?宁静的夜,谁让他如此深邃凝望? 只是一个背景,半张侧脸,所有人就都开始想象,那样精致的面容,却是那样的气质,有柔的一面,如月下波浪,有刚的一面,如站姿笔直,摄像师很好地抓住了某种感觉,让看的人感觉到了说不出来的压力,好像潮水压顶,是一种让人窒息的美,超越了性别。 “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男子!” 看到海报的第一眼,刘玲就屏住了呼吸,一刹那,她觉得自己会因为心脏骤停死亡,目不转睛地看了一会儿,察觉到丈夫的视线,装作漫不经心地看向了手边的茶杯,“这是在宣传什么?有什么大片吗?” “不是什么大片,就是出了个新人而已。”刘玲的丈夫段天群只是随便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什么,随口说着,“这个新人还真是张狂,一下子就上这样的宣传,不知道以后托不托得住。” 作为地方上的龙头大企业,段天群自然是知道某些消息的,虽然不是特别关注,但好像也听人说了一嘴,当地娱乐公司进了一个天高地厚的新人,跟公司谈条件什么的。 作为用人的一方,他本能地讨厌这种人,所以并不重视,翻开了手边儿的报纸,看向下一个版面。 “我看着还好。”刘玲这般说了一句,也不多说,安静地吃完了早饭。 段天群吃了饭就去上班,作为富三代,他早就习惯了生活规律。而不需要做家务的刘玲,则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约会去了,她才结婚不久,还没有孩子,主要的精力就是约会,还要注意一下,最好跟丈夫先生一个孩子,不然丈夫家族的人会有意见。 走到街上,很多地方都张贴着巨幅的海报,有很多人在疑惑这是要拍什么新片,现在的宣传手段多种多样,这样激发好奇心的也不是没有,大家都习惯了,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是什么样的片子上。 刘玲跟情人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上午之后回到家,发现丈夫没有回来,打电话问了之后知道要加班也没多说什么,转头就有丈夫同母异父的弟弟上门来,说是探望母亲,其实更多的时间是跟刘玲一起。 晚间是大家一起吃饭,然后睡觉。——一天就这样度过了。 刘玲的每一天都是差不多的,普遍的女性也都是这样,她们不需要为工作烦心,不需要为家务发愁,甚至不需要担心丈夫是不是有外遇,只需要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约会,思考要跟谁更好一些,为一些无所谓的事情感伤一下。 不需要温柔体贴,不需要善解人意,哪怕是霸道任性,也有愿意被管束欺负的人在,所以,无论怎样都不用担心没着落的她们活得格外年轻,也有一颗爱少年的嫦娥心。 面容俊俏的少年郎站在那里,不动不言便是风景,纵然不爱,又怎会不喜欢呢? 第101章 海报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 好感度霎时突破四十,让王平有些意外,还没见面就能够这么高,也只能是明星才能有的待遇了。 许多人喜欢明星,认为他们什么都好,或者说,她们所了解的优点缺点都是明星表现出来的想要让人知道的。优点不必说,自然是千好万好,而缺点,则各有不同,也是各有可爱之处,比如说严肃了洁癖了毒舌了,只要有一张足够好看的颜,那些都不是缺点,而是特色,是个性。 正是因为有了她们的包容,明星才会那样光芒万丈,仿佛自带聚光灯一样。 “第一波海报的效果不错,下面应该就是第二波了。”王平的经纪人,棕色长发的中年大叔说着笑了起来,“亚瑟,你还真是个人才,这样的宣传方法,嘿嘿,对方公司应该给你发奖励才是。” 王平略勾起了唇角,“也不是多么特殊的方法,之前也有人用过,不算什么。事实上,公司能够这么信任我,给我这个机会,我应该感谢公司才是。” 这番话说得漂亮,立时将之前“据理力争”时表现出来的不逊给抹去了,大叔不计前嫌地笑着,“那也要你这张颜够好才行!” 同样的广告策划,若是没有足够好的人选,效果也会大打折扣,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公司之前之所以会答应亚瑟那冒险的主意,也是因为注意到了他的与众不同。 王平没有对此表示谦虚,却也不是很自满的样子,略收了收下巴,一个小小的幅度,便显出了一些大方懂事来。 看着他的样子,大叔脸上的笑容更满意了一些,长得好看的人多了去了,长得好看态度又好又懂得进退的就不是那么多了,而这种人往往更容易成功。 带出一个出名的明星对经纪人来说就是最大的成功,谁不渴望成功呢? “天啊,这是要做什么,天天都是这样的美色袭击,会让人受不了的!” 第二天,铺天盖地的海报换了一个主题,依旧是那个面容精致的少年,却不再是忧郁地看向远方的海面。 灯光奢靡的酒会上,穿着巴洛克式服装的少年有着如丝绸一般的高雅奢华,大扣子,刺绣,珠宝,花边,好像混搭的元素组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奇异的华丽优雅来。 白皙纤细的手指扣在酒杯上,漫不经心地摇晃红酒,嘴角挂着一抹浅淡的笑容,淡漠的目光似乎并没有看向周围欢乐的人,坐在正中的少年宛若坐在王座之上,明明是身处人群之中,却宛若守着孤岛,寂寞清冷。 第一张海报的冲击力还没消散,就看到这样的一张海报,大家的心里都免不了猜测,这是什么意思? 一张阴郁,一张明亮,颜色变了,场景变了,人物多了,但那种孤寂感却也浓重了,让人忍不住为之心疼。 “真不知道是谁家的少年,看着就是个不错的。” 刘玲有几个同样是富家太太的好友,没事的时候,大家也会一起出来逛街打牌聊天吃饭,这会儿,聚在一起的女子们便忍不住说起了最近的热门话题。 “管他是谁家的,那么小,你下得去手吗?” 闻弦知意,当下就有人嗤嗤地笑起来,对于女子们来说,男子们都是予取予求的,大部分的男人都是她们招招手就可以得到的,所以看到出色的男子,产生什么想法,都是很正常的,也不会有人因此批驳,甚至身边的情人们还能提供一些便利。 “已经成年就是大人了,难道要跟我比年龄不成?” 女子不以为意地说着,这个时代,没有哪个男人会要求未来的一半一定要比自己小,有就不错了,哪里有那么多可挑的,而若是被优秀的女性看上,更是一种荣幸,才不会有人考虑那么多。 自认为优秀的女子都是有点儿傲气的,一般的男子看不上眼,而能看上的,如果真的想要,又少有得不到的。 从某一方面来说,她们也有些无法无天的意思,而法律对于她们的这种权力是持保护态度的,不把她们娇惯得大胆了,哪里会有那么多不同父的孩子? 刘玲微微蹙眉,本能地不太喜欢这种说法,不过她知道自己的三观跟她们有差,所以马上掩饰了表情,岔开了话题,“也不知道这究竟是要宣传什么的,这么大的手笔,还真是让人好奇。” “能有什么,左不过那些奢侈品,等到最后看看吧,若是好,倒也不妨买一些。” 不用工作,不缺钱财,消费的主力依旧是这些数量稀少的女性,她们天生就有着购物的热情,永远不会因此而疲惫。 “是啊,就算是支持一下,这样的少年看着就让人心痒呐!” 听着话题又拐回来,刘玲有些无奈,总是这样,这些人,真是……与其有这个时间,还不如……目光一瞥,扫到玻璃窗外的海报,那是一张巨幅海报,足有两人多高,清晰的宴会厅好像就在那里,那少年的目光似乎是在等待着谁的到来。 的确,很诱惑人啊!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刘玲觉得她也被这些女人同化了,收回目光喝了一口咖啡,苦涩的味道滑入喉咙,让人也精神了一些,又说了一些别的不痛不痒的话题,分享了一下情人们的好处,她们便各自散了。 刘玲还不想这么早回家,丈夫出差去了,她又不想去找其他的情人,便有些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而街上,几乎每一个明显的地方都有那张海报,让人想要看不到都不成。 回到家中,打开电视,有人谈起这次的宣传,大部分人都在猜测那少年的来历,以前没见过那么好看的人,有些好奇都是自然的,而且,新人能够有这样的宣传力度,怎么看都像是有背景的样子,也让人好奇。 当然了,更多的人也都在好奇,这样的大手笔宣传,到底是在为什么造势,什么样的产品值得这样的宣传呢? 要知道,即便是这一座城,但一夜之间铺出那么多海报,所花费的也是不少。 刘玲想起自己曾经听过几次的成本学,暗自估算了一下,咋舌,那少年肯定是有什么背景吧? 第三天,海报又换了,这一次,海报上多了一句话: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雪白的圆形立柱仿佛撑起了天空,碧绿的花藤缠绕在周围,粉色的小花于月光下静静绽放,橙色的光从内而出,白色的台阶上,王子样的少年站在那里,伸出手来,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向上的掌心仿佛承载着月华,有一种别样的温柔。 那一双总是淡漠的带了几分高高在上感觉的眼这时候像是泛起了涟漪的湖面,柔波荡漾,让人不由沉醉……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你知道吗? 我在等你。 好像有谁在耳边说,让那一句普通的文字成了反复的问答,刘玲觉得心脏被攫住了,似乎有一个人把这样一句话刻在了心底,让她也跟着心动起来。 一波又一波的冲击于此时达到了顶峰,鼓噪的血液让她有些醉了的感觉,神思却又格外清醒,这样的少年啊,真是让人不得不爱呐。 “盛大的夜宴即将开始,我的公主,你还在等什么?” 富有诱惑性的宣传语一夜之间鼓动了不少女子的心,配合着海报上少年的邀请,一个明确的日期让所有的人都充满了期待。 那一天,会发生什么呢?能见到海报上的那个少年吗? “这一定是美男计!” 大叔兴奋得两眼放光,门票才放出去就被预订一空,这样大好的场面让对方公司很是满意,作为回报,他也得到了额外的酬劳。 【你这样滥用法术真的好吗?是谁说要用真实的自己去完成任务的?】王睿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声音愤愤。 【怎么不是真实?真实的我就是会阵法就是会法术,怎样?】王平也知道自己有点儿耍赖,海报上面的背景,或者是海水的波浪,或者是衣服的线条,或者是缠绕的花藤,都暗藏着一些小小的法术,能让看到的人产生一种悸动感,神经兴奋起来。 不是太厉害,但对这个世界的人应该足够了,他们对精神力的运用还比较粗浅,反而更容易被这样的法术迷惑。 好感度瞬间突破六十,让王平不得不感慨,法术简直就是最大的作弊器,有了它存在,任务的难度都消减了许多。 只可惜,他也只能用这种迷惑性的小手段,无法用某些针对性的法术,不然,他还可以更快完成任务。 【投机取巧是不对的。】王睿这般说着,声音有些无力。 王平点点头,他当然知道有些取巧,但已经有了这样的力量却弃之不用,而像之前一样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温暖人心,那,实力增强与不增强,又有什么区别? 因为系统的存在,他也可以说是某种意义上的长生不老,所以修炼对他最大的动力就是那些玄妙的感觉和多种样的法术可使用,若是这些都不存在,那修炼又有什么意义呢? 【只要任务完成就好了。】王平这样说着,错过了这次的警告。 第102章 刘玲居住的地方并不是什么偏僻难寻的别墅,而是一个高档小区,交通便利,附近很容易就能寻到一些大型的商场,也就容易在某些时候与一些大型活动不期而遇。 “你好,你知道3号入口在哪儿吗?” 才从冷饮店出来的刘玲被问路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是个带着口罩的少年,音质很是不错,面上含了三分笑,“从这个方向往过走就是了……”她伸出手要为少年指路。 “啊,亚瑟!那一定是亚瑟!” 男声的尖叫分贝也是很高的,这一声让两人都震了一下,刘玲面露不喜,向声音传来处看去,就看到一个学生模样的清秀男生眼睛发光地看着这边儿,叫着“亚瑟!”跑过来。 “亚瑟?”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的刘玲不及深思,就听到身边的少年匆忙道谢,然后急匆匆向一个方向跑过去,没跑多远就偏离了既定路线,错了方向。 “哎……”不是那个方向!刘玲想说,但看着人已经跑远了,也就没有多事。 再看之前的那个男生追着少年的方向跑过去了,还喊着什么“亚瑟”“亚瑟”的,倒也有不少人盲目地跟着追了上去。 是在追星吗? 这样想着,刘玲也在脑海中回忆,有哪个明星是叫做“亚瑟”的,她看电视电影一般都不太记演员的真实名字,所以一时半刻也没回想起来,等到不想了,抬头看到那广告位上的海报时,眼睛瞪大了几分,亚瑟!拥有王之名的少年! 捂住了嘴,有几分不敢置信,真的是那个人吗?想到适才所见的,带着口罩根本看不到什么,但那一双眼的确是…… 跟明星擦肩而过会怎样? 自然会有着幸运遗憾的,同时也会对这个明星印象更深,觉得那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这里是发生了什么?怎么这么多人?” 刘玲有些兴奋地环视商场,明知道不可能再遇到,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儿期许,然后发现今天商场好像有些不一样。 “咦?你不是亚瑟的粉丝吗?今天亚瑟要在这里举行见面会,我们都是专门过来的!” 被询问的男生表现得很是友好,同时有那么一点儿兴奋,能见到男神,还能够有“艳、遇”,果然今天是幸运日么? “怪不得这么多人呐!” 刘玲一回想,好像是啊,前两天听说过类似的事情,但没怎么留意,毕竟,她一向都不怎么记明星的名字。 正好在这里,又的确有那么几分兴趣,刘玲便也参与进来,门票很好买到,总有些人会在附近兜售高价票。 从3号入口上去,有一个直通电梯,直接到达顶楼,商场的顶楼花园这时候宛若露天的舞台,正前方空出了一大片位置铺上了洁白的地毯,背景则是第三张海报,那幅月夜等待的场景。 月夜,门前,舞会仿佛就在后面等待,王子站在台阶上伸出手来,公主啊,你怎么还不来? 窸窸窣窣的私语声中突然飘来了一阵琴声,悠扬的乐舒缓而柔美,好像是那月夜下静静绽放的粉色蔷薇,随着风而摇摆,传递着无人知晓的私语,伴随着王子一同等待。 随着一个高音奏起,灯光闪亮,刹那间的明光让人忍不住闭了一下眼,再睁开,正看到王子从海报上走下来,一步步走到舞台的正中,冲着台下伸出了手,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似乎在欣喜于见到迟来的人。 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让气氛一下子达到了最高潮,再也听不见别的声音,再也看不到别的人,眼中,只有那个玉立的少年,只有那伸出的手…… 刘玲站在台下,有那么一瞬间,也沉浸在这种弥漫全场的荷尔蒙气氛之中,有几分痴迷地看着那一步步好像要走到身前的人。 “大家好,我是亚瑟。” 这是他的第一句话,而这一句话,刘玲就知道之前跟自己问路的的确就是这个少年,再看他的面容,即便已经从海报上知道他到底长得什么样,但真的看来,竟还是有一种震惊的感觉,宛若天人——唯有这样的词汇才能形容。 少年毫不怯场地做了自我介绍,同时感谢了大家的厚爱,然后就是主持人和少年的问答,双方谈了一些比较浅层的问题,而后回到了主题——尽管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亚瑟和粉丝的见面会,但其实,这只是新产品发布会,只是发布的产品比较奢侈,少数人能够买得起罢了。 即便早猜到如此,但真的到了这会儿,刘玲也没有什么失望的感觉,甚至还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买一款支持一下。 在场的人百分之八十估计都是这样想的,等到少年离开,不少人都去买了东西,刘玲还看到了两个朋友。 “你的消息真是灵通,我还以为你对亚瑟不感兴趣呐。” 言谈之间,颇有几分“亚瑟已经是自己人”的暧昧,朋友的笑容饶有深意。 刘玲很自然地说:“正好碰到了,就去看了看,倒是很不错的少年呐。” 没有海报上那般高不可攀,却又有着一种迷人的态度,不是那种故意做出的不屑一顾清高脱俗,而是真的有那么几分漫不经心,尽管唇畔一直挂着微笑,但他的眼底……清透的黑眸仿佛真诚无晦,深藏其中的却是一种冰冷的淡漠。 若是不笑的话,才更为符合他的性格吧。 不由自主这样想着,刘玲对少年起了几分好奇,也不知是怎样的人家能够养出这样的少年,没有同龄人的不懂事和冲动,也不见多少叛逆轻狂,却也不是那种故作老成的沉稳懂事,一时之间,竟是想不到一个准确的词能够形容那种气质,那种令人着迷的气质。 “难得你也会这样看。”略略说了两句,买到东西的三人各自分开,看到对方手上提了复数量的礼盒,很轻易就能猜到这买东西的用心并不纯粹。 刘玲有几分失笑,美少年的魅力呦! 提着一个礼盒回家,丈夫看到也没多问什么,这让刘玲有几分不被理解的失落,谈起今天碰到的事情,才说到有这么一个明星见面会,就得到了丈夫的嗤笑。 “什么作品都没有,算什么明星,也就是那些不懂事的瞎闹腾。” 听了这么一句话,刘玲没再说其实自己也去了,也是那“闹腾”中的一员,尽管没有身边的人那么狂热,却也依旧买了东西。 有什么意思呢?你所喜欢的,他都不喜欢。 不知道自己也算在某种程度上趁虚而入了的王平看着好感度的稳步上涨,表示很满意,这样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再一次偶遇,聊了起来,然后发现对方就住在附近,刘玲意外惊喜,她也说不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绪,或许是因为之前的交谈很愉快吧。 刘玲的性格在女性中算是比较腼腆内向的,轻易不会表露出自己对某个人的特殊喜爱,所以一直都是淡淡的,同路了一段然后分开,这种平常的过程于刘玲来说却是新鲜的。 男多女少的世界中,男性追逐女性也不全是为了本能,更是为了彰显一种强势,刘玲遇到过很多借着各种名头贴上来的人,猛然遇到一个不是特别把自己当回事,却又不是欲擒故纵的那种,刘玲也有了些不服输的感觉。 这样,在又一次偶遇之后,她把对方请到了家中,优雅礼貌地招待,可惜换来的也并不是另眼相待……一次,又一次,次数多了之后,聊的话题也多了,她发现两人有许多共同的话题,也发现他们的兴趣有些类似,更难得的是,无论说起什么来,对方都知道一些,不会让话题空洞无趣。 刘玲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舒畅,第一次有了“知己”的感觉。 丈夫的弟弟,刘玲的一位情人最先发现了这种情况,故作几分醋意地说:“你这是又要给我添个情敌了吗?” “怎么可能?”刘玲本能地反驳,笑着说,“只是比较聊得来罢了,学识方面,他很厉害。” 最初的悸动并不能够代表什么,一次次偶遇的确是缘,却也未必代表爱情,刘玲分得很清,她知道自己最爱的是什么,不是丈夫,不是某一个情人,自然也不会是现在的知己,她最爱的是这种享受的生活,所以,知己也就是知己罢了。 她很清楚自己并不是那种特别优秀的女性,能够有目前的生活已经是很好,其他的,像是知己那种优秀到藏不住,会被很多人觊觎的,并不适合自己。 好感度卡在85上很久不曾动过,王平为此想了很多办法,在不崩人设的情况下,他努力去想办法获得好感,赠送礼物,表示关心,言语暧昧…… 【为什么不表白?】王睿不解。 【表白了,然后呢?成为她众多情人的一个吗?我做不到。】 死死地卡着某个底线,直到最终,看着那个女子一天天苍老,在情人儿女的陪伴下闭上了眼睛,她的目光中,或许曾经看到他,但也只是一个瞬间罢了。 【主线任务失败。】 第103章 课堂上,老师正在讲着公式,数学上的公式总是有着各种符号各种含义,然后各种诸如11=2的定理,枯燥的课程并不会因为做出正确的答案而快乐。窗外树上,燥热让蝉鸣叫,还有些不知好歹的飞虫,时不时飞进来,落在摊开的书页上,宛若多了一个小小的不规则逗点。 头顶上风扇不停地转着,一圈圈的旋转带来些许噪音,而凉风并没有缓解心中的浮躁,还是有些烦,烦,很烦。 “邱鹤奕,你上来做一下这道题。” 被点名的少年站起身来,瘦瘦高高的身材,清秀有加的面容,让不少人都提起了神儿,不愧是被点为班草的男生啊,就是长得好看,气质也清爽,看着就舒服。 只有目光偶然划过他过于苍白的肌肤时,会想,可惜啊,就是身体不怎么好的样子。 走近了讲台,能够闻到粉笔灰儿的味儿,数学课的板书总是这样,随写随擦,说是不带粉尘,但其实,哪里真的会没有一点儿粉笔灰呢? 微微蹙眉,抬手挡着嘴咳嗽了两声,然后接过粉笔来开始书写,工整的板书即便是写那些扭曲的符号也带着某种美感,沙沙的粉笔声也似含了韵律。 完全正确的答案,和那十分简洁的步骤,让数学老师看得微微点头,等到少年要下去的时候才轻声说了一句:“好好听课。” “嗯。”少年点头应了,回到了座位,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微微抬高了几分的目光落在那电扇上,所想的还是如果它旋转着掉下来,会怎么样呢?下面的那些人是会马上躲开,还是…… 【王睿,谢谢你。】 突然而来的话语让王睿愣了一下,好半天才来了一句【不用谢。你不是总觉得我是寄生的吗?那么你死了我不是也要死?何况,你的修为都没有了,起码这个世界也不能够修炼了,你不恨我吗?】 少年也就是王平,闻言嘴角勾起,有了一抹浅淡的笑容,只是清秀的五官因为这一抹笑容而增色不少,让偶然回头的同桌见了,有些花痴地多看了两眼,要她说,邱鹤奕应该是校草才对!那个三班的傻大个有什么好!一看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 注意到身旁的视线,王平没有再说话,转头看了一眼,如今这个年代高中生也是很纯洁的,哪怕心里yy,也不过是想一些“他和我好”“他不和我好”的问题,还没有什么不和谐想法,注意到自己的视线被人察觉,马上转回头去,端正坐姿,做出认真听课的模样。 见此,王平也调转视线,看向黑板,俨然认真的模样,开始反思自己上一个世界的错误。 是的,错误。 他不认为自己的坚持有错,若是没有这点儿坚持,活着也不过就是傀儡一般,还有什么意义呢?但他认为自己没有做到极致,一开始的策略就出了错,以后的行动也不过是想要扭转错误而不成功罢了。 主线任务之所以是主线任务,就是主要的,必须要成功的,而他,却像是对待支线任务那样漫不经心,由着性子来,最终错了又能够怪谁呢? 这个错误的代价,他以为会是生命的,在看到刘玲死去的那一刻,他甚至也有了一种同悲的心理,可是,再一次睁开眼睛从婴儿来过,得到王睿的回答,惩罚只是丢了所有的修为,却还能够重新开始,简直是…… 【我知道我足够幸运,幸好有你。】 一堂课很快就过去了,数学老师没有拖堂的习惯,收拾好教案,胳膊一夹走人。 王平翻开一张卷子,一边听着突然而起的喧嚣,一边快速而优雅地在雪白的卷面上写下一个个数学题目的答案,遇到大题,中间的步骤只简略写了两步意思了一下,想来了解他甚深的数学老师也不会在这里计较什么,最终,只要高考过了就好。 八九十年代的大学生,虽然已经在走下坡路,但还是很珍贵的,而高考,这种即便再过十年依旧如科举一样珍贵的独木桥,总也避免不了。 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学业上还是要看重一些的。 这一次的任务目标又成了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最有意思的是,他们还是兄妹,而且有权有势有背景,比起他这个一出生就是普通家庭的孩子,那两个简直就是天之骄子一般的存在,所以,想要被那样的人看在眼里,还是要自己优秀一些才好。 早已知道任务目标是两个会是多么地坑爹,必须要两个人都达到100的好感度才能够算任务完成,否则,一个人达到了也可以掉下来,任务总也完成不了。 想着一些对于今后的安排,王平顺利地熬过了最后一堂课,可以收拾东西回去了。 因为作业都在课间的时候做完了,他就什么都没拿,两手空空地往回走,他家离这里并不远,只不过如今学区房还不受重视,那个七十多平的老房子或许以后会升值,但现在,也不过是普通人家的住宅,唯一的优点就是离学校比较近。 作为独生子,即便身体不太好,但王平还是很受重视的,家中父母疼爱,因为他身体原因甚至宁可他成绩不好都不要他把自己累垮了,偏偏他每次考试都是第一,让父母欣慰的同时也不愿意再给他压力,所以对他空着手回家那是一点儿意见都没有。 “鹤奕,多吃点儿,都高三了,需要营养。”邱母很是殷勤地给王平的碗里添加饭菜。 王平勉强多吃了两口还是吃不下,“妈,不要给我夹了,真的吃不了了。其实没什么的,学校的课程还是那样。” “怎么没什么,你没看隔壁**,他家现在都开始进补了,我上次看到他妈买的营养品,我还以为是给老人的呐,什么核桃粉蛋白粉的,竟然是给孩子的,也是我,都忽略这些了……你上学本来就早,也不健壮,再不补怎么行,以后妈妈每天给你做汤,自家炖的汤可比外头那些粉好多了,谁知道是不是面粉掺的?……” 邱母唠叨着,一旁迅速吃完一碗饭的邱父大约觉得唠叨声有些烦,说道:“行了行了,咱家鹤奕好着呐,别光看别人家,你也不看看他家孩子的成绩,不补能成啊!” 如果说邱父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么,那绝对不是他最近刚刚升了职,而是有了这么一个聪明懂事的儿子,美中不足的就是儿子的身体总是不太好,一到换季就容易生点儿小病。 听到邱父这么说,想到儿子的好成绩,邱母也松了松手,王平笑了笑,冲着邱父竖了一下大拇指:还是您有办法! 邱父很是得意地往座椅上一靠,这么多年了,他当然知道自家老婆最得意什么。比儿子,咱是从来没输过啊! 高三生的时间从来都是最快的,好像一转眼就到了高考的时候,某一天,班里的一个学生突然甩下书本高喊:“天啊,我感觉什么都没复习,怎么就要考试了?!” 后面黑板上大大的鲜红的“1”正在告诉所有人一个残酷的事实,明天就是高考了。 被这一声提醒,一些人好像是醒悟过来了一样,叽叽喳喳都说了起来,直到上课时间都没有停歇,好在就剩这一天,老师也不讲课了,只是讲些注意要点之类的,毕竟高考时候分考场,到时候可不是在自家学校,很容易有人心里慌张不适应。 “邱鹤奕,你要考哪个学校啊?” 同桌的女生扎着马尾,清秀的面容似乎有那么一点儿泛红,在老师离开之后小声问着。 “*大吧,毕竟,那里的师资水平不错。”这样说着的王平想的却是两个任务目标都在那个学校读书,他也选择那里的话,就算是近水楼台了,想到目标男已经是大四生了,也许自己能够跟他混个同校校友的情分? “*大啊!”女生有几分失落,那里的分数是很高的,本来跨省就会高一些,还是那个省份,所以……同桌三年,少女怀、春,怎么可能对身边这个优秀少年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呢?但如果是那个地方,自己是考不进去的,赞助费也交不起,所以,“我说不定也会考*省的学校,要是在一个市,你可要照顾我一下啊,好歹也是同桌呐,苟富贵,勿相忘。” 对这些小女生的心思,王平总有几分长辈的宽容态度,闻言笑了笑:“好啊,到时候请你吃饭。” 还不是很流行这一套日常语的时代,听到这样的话,女生红了脸,心里头暗暗鼓劲儿,一定要好好考,万一试题简单,自己又发挥好了呢? 能够坐到前排,她的成绩本来也不是特别差的那种,只是多少还有些没把握罢了。 王平收拾了一下东西,按部就班地上了这么多年的学,终于要高考了,要离开这个环境了,竟也有一种久违的不舍,当那些知识都能够轻松学会的时候,这样的校园生活也就轻松快乐多了,只是,似乎也少了另一种快乐。 有所得,必有所失。在他有了修为之后,他也少了很多普通的快乐,如今一一回味,也是好的。 第104章 高考的分数没有悬念,以优秀成绩考入*大的王平俨然坐实了男神的名头,也成了学校里张贴的红榜,让不少看成绩的学生和家长啧啧称赞。 “怎么考那么远,你一个人住校,妈可不放心。” 因为早产的缘故,儿子的身体总是不太好,每逢换季都要生点儿小病,让邱母没少操心,乍然听闻儿子要去外地上大学,第一念头的欢喜过后,便是深深的担忧,自小儿子就没住过宿,能适应吗? 不然,陪读? 她倒是愿意,反正厂里的工作不好不坏,办个提前退休找找人也能行,只是,撇下了丈夫给谁照顾?真是恨不得一个人劈成两半才好。 “没关系的,我都这么大了,不会有事的。*大的条件也不错,没事的。”王平努力安慰着,邱母总把他当小孩子看待,实在是让他哭笑不得。 邱父也操心,操心的却是别的方面,“这张卡给你,需要买什么就自己买,别舍不得花钱,跟同学相处也大方一点儿,有什么让一让就好了,但也不要受欺负,好好相处,处不来就不要理会,别怕……” 王平一一应了,又同意让父母一起去送,让他们看看那里的环境。 *大的条件确实是不错的,四人间的宿舍不说有多么好,起码冷热水不缺,看着也还干净整洁,邱父邱母帮着收拾了床铺,又跟先来的两个本地学生聊了聊,末了,中午还一起吃了个饭,让他们两个多照应着儿子,这才放心离开。 “鹤奕,你是咱们三个里头最小的,可就是老幺了啊!” 住宿的时候总免不了按着年龄排个兄弟,纵然第四个人还没来,但那两个已经开始排起来,老大老二的,都是很俗套的叫法。 “不是还有一个没来呐吗?说不定人家比我还小。”王平说着,并不是很拒绝,这种大学的住宿生活,他很久没有感受到了,这会儿有些怀念,笑容也多了。 “来了再说,这会儿先排咱们的。”老二大大咧咧地说着。 这两个提前来了两天,混得比较熟了,也是有缘,性格比较相像,心眼儿大,不是那种爱计较的,还有些兄弟义气的意思,这也是让邱父邱母放心许多的原因。 “等他来了重新排一下也容易,这会儿先叫着,以后再说。”老大也是这个基调。 王平没推拒,应了,被人勾肩搭背地一起走回宿舍倒也是新奇的体验,以前可没人这么自来熟的。 家中带来的各种零食特产,互相分享一下,说一下高中三年苦逼的生活,各自吐槽一下老师和同学,然后说一说以后的梦想,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第二天大家就亲近多了,没什么心眼儿地都把对方当兄弟看。 又过了一天,最后一个舍友也来了,一头扎眼的黄毛,时尚的耳钉,再配上骷髅头腰链,漏洞牛仔裤和黑底白字母的t恤,简直让宿舍里的三人闪瞎了眼,这种时尚前沿的人士就像是异世界的闯入者,屋子霎时安静下来。 或许是分过去的目光多了些,那男生有几分桀骜孤冷地瞥过来一眼,没怎么理会就看着跟他一同来的青年帮他收拾床铺,一大袋子的被子枕头一看就不是学校配发的便宜货。等到都收拾好了,翻身上床的黄毛谁也不搭理地插上了耳机。 老大老二跟王平面面相觑,各自看了看,谁也没先开口跟对方说话,等到了饭堂开饭的点儿,三人往外走着,看了看那翘着腿晃得正欢的黄毛,不知道该不该叫一声。 作为老幺的坏处出来了,老大推老二,老二推老幺,王平被推了一下,只好咳嗽了一声,见没引起黄毛的注意,便抬手去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换得他一个不耐烦的瞪视之后,说:“到吃饭点儿了,你要不要一起去吃饭,过了点儿,饭堂就没饭了。” “你们吃吧,不用管我。”黄毛比较好说话地来了这么一句,然后继续插上耳机,耳机的效果倒是不错,也听不出他到底在听什么。 有了这么一句,三人就离开了,路上老大还念叨,“看样子,还不是那么难相处啊!” “以后再说吧,反正大学四年,总能了解的。”老二满不在乎,急着去吃饭,他一到饭点儿就饿,特准时。 王平走在后面错了半步的位置,脸上的笑容浅浅,好像也在附和的感觉,心里头却是百般思量,这样一个少年,是怎样让支线任务触动的呢? 【支线任务:郑安康。】 郑安康,就是那少年的名字吧,听着意思倒是不错,但……本来任务目标就有两个了,加上这一个,纵然是近水楼台,却也……再有,为什么又是男性。 【王睿,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为什么会有两个任务目标都是男性。】 【任务需要。】王睿的解释简单明了,却也让王平噎了一下,好吧,他不应该性别歧视,但,好感度100,总不会是让自己跟三个人同时谈恋爱吧。 或许……【好感度100,一定要是爱情吗?】 【爱情是你们的叫法。】王睿这回耐心多了,解释道,【在我的理解中,好感度100应该是信任度达到100。】 听到这么一句,王平松了一口气,他倒不是讨厌耽美,只不过对亲身上演没兴趣罢了,而且,脚踏两条船已经很让人有罪恶感,若是三条,他觉得自己还没那么大魅力。 这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吃完了,看到学校商店卖的零食,王平又买了一些,说是饿了可以加餐,想得却是也许可以投喂黄毛。 等回到宿舍,黄毛已经不在了,这一晚上他都没有回来,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等到军训时候才再度出现。 作为标新立异的代表,黄毛郑安康被教官盯上好多次,总是喜欢叫他出来走正步什么的,他的姿势倒是格外标准,引得教官不满也不好发作,两人闲下来的时候还较量了一下,普通的动了动手脚打了两下,教官赢了,但郑安康的表现也让人眼前一亮,瞬间刷足了全班的好感。 与之相反的则是王平了,他的动作还算标准,但是大太阳底下多站了一会儿就昏倒什么的,简直是男生之耻,好在也有人理解他身体不好,所以对他之后几天发烧旁观也就多了些容忍。 这段期间,老大老二做足了兄弟该做的事,背着他去医务室,陪着他打点滴,帮他买饭什么的,让王平颇为感慨,他可是许久不曾这般“弱不禁风”地接受别人的照顾了。 作为同一个宿舍的舍友,郑安康也还不错,虽然瞧不上王平的“柔弱”,但总也有那么两句关怀问候,哪怕语气并不十分柔软,也让王平报以微笑,支线任务从来就不好完成,现在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军训的确很锻炼人,无论是一起训练一起受罚,还是一起吐槽教官抱怨天气,等到一段时间的同甘共苦之后,大家也都有了些了解,起码一个宿舍的人都了解多了,郑安康也进入了宿舍的排位,跃居老三,王平依旧是老幺,却成了老四,叫起来好听多了,三儿什么的,真不是他心有歧视。 大学的课程轻松多了,三五天,熟悉了的人就知道怎么逃课了,选修必修什么的,门清儿。 王平也是逃课中的一员,而他逃课的原因则是为了去跟主线任务之一的乔一琳偶遇,乔一琳也是今年入学,外语系,学的是比较生的法语。想要偶遇,也就唯有做出对法语有兴趣的样子一起去学了。 而在法语的学习上,王平是从零开始,这一世又不能修炼,哪怕记忆力好点儿,但语法什么的,也是让人头疼。 这种情况下,也许讨教功课也是一个好方法? 面容清秀的少年衣着整洁,总是在路旁的梧桐树下安静看书,时间长了,也有些女生故意从那里路过,看一看那个气质清爽的少年。 乔一琳就是这么跟他认识的,而认识之后,发现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语言一下子又近了许多,而好为人师几乎是所有人都有的通病,询问——解答——赞美——谦虚——鼓励,一个过程走下来,多少也都有了些好感。 单纯的大学生总是容易对身边的人起好感,而一旦有了好感,后面的一切都容易了许多。 乔一琳对王平渐渐有了心思,朋友的打趣,又或者从众的心理,不到一年的时间,舍友们都有了男朋友,也是某种刺激因素,于是,正式确定男女朋友关系的那一天,看到好感度一下子飙升到80,王平却提起了心。 太容易上升的好感度同样容易回落,而他,还没有见到另一个任务目标乔一琳的哥哥乔一帆,所以…… 第105章 大学时代的想法很简单,两个人谈恋爱了,也不想什么长远,一起吃饭一起玩儿,认识认识对方的舍友,一起联谊什么的,撑死再一起出去逛街唱歌,欢欢乐乐的,好像过家家一样。 在这个过程中,王平见了乔一帆一次,是他回学校交论文,不过才毕业,他就有了公司,还做得很不错,车子开进来,怎么看都是成功人士的模样。 那天,正好王平跟乔一琳逛街回来,乔一琳自小眼光高,花费高也是习惯了的,王平的钱想要供给她可不是那么容易。 好在王平的计算机水平十分不错,“全世界每人给我一块钱”这种事还是很容易做到的,或者挑选着某些早已被遗忘的户头取出些钱来,总能够供乔一琳痛快花费。 于是,拎着几个名品购物袋,被乔一琳挽着的王平一眼就看到了那个降下车窗的男子,乔一帆跟乔一琳是亲兄妹,两人的长相有那么几分相似,都是同样的眼型,但脸型有了些差别,乔一琳是典型的瓜子脸,看着便很精致,而乔一帆的脸型则有些方正,十分严肃的样子。 “哥。”乔一琳略带几分不好意思地放下挽着王平的手,收敛了些笑容叫了一声。 乔一帆点点头,下巴一扬,“你这是……”目光却盯着王平,带着几分审视。 乔一琳红着脸,跑过去说了几句什么,没有了修为外挂的王平听不清楚,但看样子也知道她在撒娇讨好,而结果么,就是下一刻他被乔一琳拉过去介绍了一下,男朋友的称谓套在了头上。 对此表示欣慰的王平露出浅笑来跟乔一帆问好,他也不好蹬鼻子上脸地跟着叫“哥”,于是叫了一声“学长好。” 乔一帆冷淡地点点头,没有跟他多说什么,毕竟大学生谈恋爱的不在少数,只叮嘱了乔一琳几句便放他们离开了,让王平想要请客献殷勤都没有机会。 “总是那么严肃,挂不得找不到女朋友。”乔一琳见到车子开远了,嘟着嘴有几分不满地说着,一转头又跟王平说笑着准备去哪里吃饭。 王平面上笑着,心里头却在赞同乔一琳的抱怨,一见面就给负好感是什么意思,哪怕理智上明白,但感情上,还是很受伤啊!他有那么差吗? 没怎么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的王平很快吃到了苦头,不过两天,乔一琳就开始莫名跟他疏远,他想尽办法,曲线救国,才终于得到了原因。 供给乔一琳的花费过高,而这份高花费被打印成清单出现在乔一琳手里,同时送到她手中的还有邱父邱母的工资收入,对比之下,一个不顾父母辛苦,花了父母血汗钱讨好女友的形象就跃然而出。 乔一琳纵然有那么几分被家人宠出来的骄纵,却也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公主,真的看到这样的东西,自然会怀疑自家男友的品格,得到对方的重视固然好,但重视到不顾父母,也有些不孝了吧。 家教不错的乔一琳自然无法接受,所以也就在反思自己的感情是否成熟,只是她还太年轻,禁不住室友的枕边风,决定跟王平问个清楚,也就给了王平一个辩解的机会。 知道了原因何在,王平松了一口气,但在看到那两张表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明白了是谁做的,除了乔一帆,不会有别人,那位“聪明多谋”的还真会釜底抽薪,可惜,碰见的是他。 安静的咖啡厅里,乔一琳理直气壮,看着对面的少年,不是不喜欢,但…… “给你花的钱是我赚的,所以,不用担心花不起。”王平自信地说着,他早就想好了把某些钱过个明路,并且…… 在乔一琳狐疑的目光下,他拿出了随身的笔记本,打开来随便敲击了几下,“看看这个,我做的程序,可以用来赚钱的。” 乔一琳对这个不懂,看着那些排列整齐的程序,不明觉厉地看着王平,觉得重新认识了男友的水平,再听王平讲了讲,虽然还是不怎么懂,但脸色好多了。 “这是我新做出来的,还没卖,等到卖了又有钱了,只不过,卖给那些公司太不划算,我是想要以后自己创业的,但现在显然还不是时候,只能吃亏些卖给别人了。” 王平有些遗憾地说着,有着领先这个时代多少年的星际技术,弄些小小的程序卖钱再容易不过,只不过,他嫌这样太麻烦了,还要费力弄,还要找买家什么的,太牵扯精力,所以之前一直都是靠技术取钱。 乔一琳听得眼前一亮,“肥水不流外人田,你卖给我哥好了,我哥的科技公司肯定需要这个!” 当下,乔一琳就风风火火地拉着王平去找乔一帆,到了乔一帆的公司把事情一说,乔一帆也看了看那个程序,他是学计算机的,对这方面自然也很了解,看完了也是眼前一亮,的确是很好的东西,只不过,对方可不是计算机专业的吧。 “对这个有兴趣,而且,计算机总比数学系好找工作,所以就了解了一下。”王平说得轻描淡写,一副很有实力的样子。 乔一帆大致考校了一下,眼中闪过满意来,好感度也随之提升了一些,总算不是负数了,让王平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交易达成之后,三人一起去吃饭,饭桌上乔一琳颇为自豪地说着王平的种种好,言语中的意思分明是回敬那两张纸,乔一帆无奈摇头,妹妹大了,胳膊肘就往外拐了。 有了这么一次波折,王平顺利地与乔一帆搭上了线,一个开发程序,一个负责应用销售,合作也是愉快。 大学四年,时间过得很快,王平已经赚了一些钱,只是花得更多,他和乔一琳之间的感情趋于稳定,也更容易生变,倒是乔一帆那边儿,他大四就到对方公司实习,差不多一年的相处,好感度涨到了50就不见动静,让他有些烦心。 与之相比,好感度同样停在40不动的郑安康就无所谓了。王平一开始就做了支线任务失败的准备,所以也不是太重视对方的变化,这样的情况下都能够涨到40,他已经很感激郑安康的慷慨了。 “老四,你倒是好,这四年大学不仅得了个漂亮媳妇,工作也找好了,我这边儿还不知道做什么呐。” 没有真的从事研究的心,学数学其实挺没用的。计算机存在的时代,数学能够研究的其实只是某种理论上的问题,想要提升都不容易,什么定理什么推论,不是谁都能提出来的,何况还需要反复验证,其他的,工作就更不知道哪些对口哪些不对口了。 有些人去考了教师资格证,准备以后当个数学老师,有些则找关系想要进银行,还有些则是努力往工程师的方面发展,只不过这也算是跨专业了,在专业越来越细化的情况下,工程师方面也有相关专业的。 于是,一个专业对口就难住了不少人,让许多人不得不面对毕业就失业的问题。 “可不是,学了四年的前人理论,自己又发展不出来什么,也不知道找什么工作,真是愁人,我当初怎么就学了数学呢?”老大也有些郁闷,都是年轻想得少。 比起那两人的郁闷,郑安康就轻松多了,宿舍内部聚餐,难得他能来,这四年,他都不是很合群,所以即便是老三,但大家也都习惯了他的缺席。 喝了一杯酒,郑安康说:“男子汉大丈夫,还怕找不到工作?!来,喝,终于毕业了,庆祝一下!” 一场酒喝完,老大老二都醉了,郑安康酒量好,撑到了最后,却也有几分迷糊。王平身体不好,他们都不让王平多喝,反而是最清醒的一个,找服务生帮忙,把这三个都弄到附近的宾馆去住下,看看已经晚了,王平也就没回学校。 等第二天醒来,那三个看到王平早就准备好的醒酒汤,老二嘴贱地说:“老四啊,你可真贤惠,哥们儿正头疼着呐!” 王平拍了他一掌,也没计较太多,郑安康接过去一口喝了,撂下碗儿就说:“我小叔的公司要招人,你们可以去看看,这是名片,我跟他说一声,好歹让你们个面试的机会,行不行看你们自己的了。” “行啊,老三,够意思!”没想到有这样的意外之喜,老大愣了一下,笑起来,有些不好意思,昨天他也就是喝多了吐槽,其实真没什么别的意思。这几年,他也看出来郑安康有钱,家里头估计有点儿背景,但,还不到求助的份儿上,好歹自己找工作试试看,真不行了,求舍友也不跌面儿。 老二兴奋地嗷嗷了两声:“咱们老三就是面冷心热,我算是没白跟你睡四年!”作为邻床,他这么说也不算错,只是这话听着有些怪。 王平憋不住笑了,郑安康的脸黑了,反口道:“当老子给你度夜资呐!” “口误口误,别生气!”老二讨好地冲他笑笑,颇有些小媳妇的模样。 洗洗涮涮,收拾好走出去,王平瞥了一眼郑安康,“你以后做什么,也去你小叔的公司吗?” “我才不去,管得烦!”郑安康的黄毛早就褪了色,一头的黑发短短的,刺猬一样,颇有些不驯,“先浪、荡一段儿再看,我还年轻,急什么?朝九晚五的,人都成囚犯了!” 王平闻言,也没多说,笑了两声各自散了,临走的时候看了一眼好感度,已经悄然攀升到50了,有些意外。 第106章 “抱歉,我……” 衣着时尚的少女娇艳如花,微带几分歉意地看着对面的男子,初工作的清秀男子西装革履的样子也有几分成功人士的气息,但…… “能告诉我原因吗?” 王平很是费解,却也不算不能理解地看着对面的乔一琳,突然就要分手,而且促使她分手的那一个还是各个方面都不如自己,呃,应该说是跟自己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喝酒,抽烟,赛车,叛逆,刺激,那个出身豪门的青年毫无压力地释放着青春,英俊而具有某些狂野气息的脸上总是挂着不羁的笑容,宛若浪荡子一样的行径,偏偏还无法让人讨厌,而他的追求,显然让乔一琳动心了。 浪子回头,呵,浪子谁都不爱只爱自己,真的是什么无法摆脱的诱惑么? 还是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乔一琳也落入了这样的窠臼? 王平无法分析,他能够冷静地坐在这里,冷静地听乔一琳给的答案,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他没有爱过乔一琳,只能说是还算喜欢,而这个“还算喜欢”在听到她要跟自己分手的时候,在看到好感度一落再落的时候,他的心中竟有些隐隐的愤怒,自己对她那么好,她为什么…… “我觉得,何斌才能给我想要的,他……”似乎觉得在前男友面前说别的男人好实在是不太合适,乔一琳略带尴尬地笑了一下说,“鹤奕,你太好了,所以,我们或许不太合适。” 没有人知道乔一琳到底有怎样的压力,邱鹤奕,这个除了身世不如她,哪里都不比人差的男友实在是太过优秀了。超高的记忆力,超强的学习能力,还有身上那种仿佛贵族世家才能够培养起来的清贵气质,莫名就有一种不流凡俗的感觉,让别人在他面前低了一等。 最初,这种感觉还不太明显,然而接触得多了,了解得多了,竟是想要忽视都不能够,而这种无形的气场所带来的压力,已经到了乔一琳无法承受的地步了。 是的,无法承受。 宛若有一座大山立于眼前,让所有想要攀登的人望而生畏,只想要远远逃离才好。 或许,也是*年之痒? 而这个时候,那个充满活力的,不算是纨绔子弟,充满激情的何斌出现了,差不多的家世,差不多的优秀,差不多的顽劣,不用别人说,乔一琳就能够历数他的所有缺点,甚至对某些还十分不喜,但,那是一个人,一个让她觉得可以触碰的人。 而不像邱鹤奕,几乎已经成了云端之上的神,不是每一个凡女都有跟神谈恋爱的勇气的,至少,乔一琳现在做不到,她会自卑。 “这样吗?”王平得到这样的“好人卡”,哭笑不得的时候也有了几分明悟,是他表现得太过优秀了吗? 推动世界科技进步什么的,他真的是无意为之,但,磁悬浮这种技术也不是他首创的,只能说他第一个用来做了车子,并且成功了,这太过分了吗? 他以为乔一琳这样出身的女孩儿必然是自视甚高,甚至有些自傲的,却没想到,她内心并不如表面上那样信心十足,所以…… 好感度已经降到了70,王平放下茶杯,“我知道了,如果你觉得不合适,暂时分开也好。一琳,我们已经在一起四年了,这四年,我只喜欢过你一个,以后也是,所以,如果你想清楚了,我希望我们可以幸福地在一起。” 自然地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小盒子,推过去,“早就准备好了,你收下吧,本来就是为你买的。” 说完,起身离开,王平走得很快,更像是落荒而逃一样。 乔一琳的心颤了颤,看到那个形状大小的盒子,她已经有了些预料,打开来看了,果然,是一枚戒指,样式很是别致,她很喜欢。 邱鹤奕,真的很好呐,对自己一直很好,每次送的礼物都像是送到了自己的心坎上,而他的体贴关怀……心情很不稳定地合上了盒子,她没有想起这段时间热烈追求她的何斌,而是想到了大学四年,那样纯真美好的时代,人生中又有多少呢? 自从成功做出了应用磁悬浮技术的车子,王平在乔一帆公司的待遇就一升再升,为了笼络这样的技术型人才,乔一帆很大方地给了一部分的股份,所以,他如今也算是公司的领导层了,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立办公室和工作间。 乔一帆的办公室和他的相隔不远,作为独立创业的乔家大少,他还是很关心技术发展的,所以,当发现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亲自找了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这份报告……”前半截报告还好好的,说的还是技术应用方面的问题,后半截,看看都是什么,自己妹妹的名字刷了满页什么的也真是…… 结果到了办公室,看到里头坐着的那人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乔一帆多少也是听到了风声的,质问的心思反而下去了一些,只是还冷着脸,“邱鹤奕,公私分明!不要把私人情绪带到工作上来,还有,我是不会看在你失恋的份儿上不扣你工资的。” 嘴上这样说着,乔一帆心里头对此还是比较重视的,这样一个技术型的人才,可不是一些股份能够留住的,不知道多少大公司都来挖角,政、府那边儿也很想挖过去,而对着政、府和某些势力,乔家的名字可不是那么管用,若不是“未来妹夫”的名头,恐怕…… 看到王平回过神来的样子,乔一帆放缓了语气,说:“一琳有些任性,说不定过一阵儿就好了,你别想太多。” 王平苦笑了一下,点头应了:“我知道了,乔总。” “你是要跟我也划清界线吗?”早就开始打人情牌的乔一帆很久不曾听到对方这样叫他了,以前不都是“乔哥”的吗? “没有。”王平故作黯然地回了一句,“怎么说,你也是我的学长,乔哥。” “行了,别没精打采的,后天我要去跟**公司的人见个面,你也跟我一起去好了,热闹热闹。”乔一帆说着拍了拍王平的肩膀,有些安慰的意思。 王平犹豫了一下,还是应了,即便是一个公司,他能和乔一帆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很少,所以,这可能也是好感度提升不快的原因,或许这一次出差也是个契机。 好感度总是带点儿暧昧的意思,但如果当成信任度来理解,他总要做些什么才能让人多信任一些,且,男人的信任和女人又不一样,女人非要感情才会信任,男人么,适时地展现一些才能,更容易让人信任。 为此,他还准备了一些仿生智能宠物技术,相信会有用的。 出差在外,一切从简,即便乔家有钱,但乔一帆这个大少却是节俭惯了,也就订了个商务间。 “乔哥,你这也太节俭了。” 完全没想到是这种情况的王平有些惊讶,怎么看这个跟普通标准间差不了多少的房间都不太符合乔大少的人设,一点儿都不搭啊! “出来办公,你还想要多浪费?”乔大少有钱,绝对不缺豪华套间的钱,但他就是不愿意把钱花在这种地方,又有什么办法? 王平默了,有些反省自己是不是太浪费了,还是说这几年跟乔一琳都养成习惯了,要知道,他跟乔一琳出去旅游住的酒店从来没下过五星,更没有住过高级套间之外的房间,偶尔还会奢侈一把,住个豪华套间什么的。 以邱父邱母的生活水平,是绝对不会这么奢侈的,可是,自幼被家人娇惯不缺钱花的乔一琳,和来钱容易有些不知人间疾苦的王平,从来没想过节约的问题,一个能赚,另一个就能花,哪里会算计什么值不值,划算不划算。 【其实,我也不是那么奢侈吧,以前我还住过山洞呐。】作为修仙者的时候,还不是哪里逮到地方用剑就直接挖洞进去住了,顶多是用自己的东西布置,但…… 【既然可以享受,你为什么不享受?】王睿不懂得王平这种自我反省是为了什么,反问了一句。 默默收拾了一下行礼,王平先去卫生间洗漱,这样狭窄的卫生间也是很久不曾见了。他赚钱没多久就买了大房子,因为没能劝说邱父邱母搬来一块儿住,他自己一个人住四百多平的房子,也是极为宽敞了,连卫生间都有卧室大小。 从奢入俭难,他不过奢侈多久,已经不习惯这种小空间了,乔一帆那种大少竟然能够坦然处之,也是不容易。 对乔一帆多了一层佩服的王平换了衣服出来就跟他探讨起了明天跟对方公司代表见面要谈的事情,其实这些主要是隔壁随行的那两个来谈,乔一帆是个拍板的,他就是个旁听顺便提供技术支持的,有备无患。 第107章 次日的谈判很是顺利,事实上,这一次的谈判本就是事先定好了大概的,这一次主要是一些细节的磋商和签约事宜。 一切都没问题了,合同签下来了,对方举办的酒会也顺理成章应该参加一下了。 见到乔一帆和对方老总交谈甚欢,王平也就自动退场,端着一杯做样子用的红酒,到不引人注目的阳台坐着了。 面容清俊的男子颇有几分孤寂地独自坐在一旁,有些人便端着酒杯过去搭讪,而有些知道那人是谁的,更是高兴地过去攀谈。 王平想要清净也没能够,一会儿这个送名片的过来,一会儿那个有意拉拢的过来,还有几个分不出是什么身份的漂亮女子过来交谈,恭维称赞,试探询问,有些烦不胜烦。 “没想到在这里能碰见你!” 才走了一个女子,又有一个过来,露肩的白色小礼服,勃颈上的项链熠熠生辉,快步走来的少女还有些意外的惊喜之色。 王平辨认了一下,能用这种口气说话的想来也都是认识的,所以…… “鹤奕,你不认得我了吗?我是黄莉莉,我们还做过同桌,高中的时候。”少女见到他疑惑的眼神,有几分失落地说,“我大学也是在*省读的,还去你们学校找过你,可惜没找到,你还欠我一顿饭呐!” 话说到此处,王平也想起了这个同桌,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真是没认出来,你的变化太大了,越来越漂亮了。” 曾经总是带着大眼镜的短发女生猛然成了卷发明眸的少女,任谁都要愣怔一下,何况,当初的印象也并不是很深刻。 得了这么一句恭维的黄莉莉笑得有几分羞涩,随手把酒杯放到桌上,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你也是,我虽然一眼认出来了,但,你现在看着可比以前成熟多了,也帅多了!——你是**公司的吗?” “是啊,这次是跟老总过来的。”遇到曾经的同窗,纵然不是什么好友,却也觉得有几分亲切,王平笑着跟她多交谈了两句,中间黄莉莉还去取了一次吃食,很是高兴地说着某种食物好吃,让他也尝一尝,比起以前不敢说话的样子变得大方了许多。 简单了解了一下对方的经历,倒也简单,大学上完了直接就托关系进了这家公司,或许是托关系的缘故,工作清闲不说工资还不少,而若是有这样的酒会,她就是陪着上司过来当花瓶的,俨然门面一样的存在。 “我父母都说不错,我却是不喜欢的,感觉没什么意思,而且,我那个上司……”后面的话有些不好启齿,黄莉莉咬了咬唇也就不说了,顶多也就是摸了摸小手,想要告性、骚、扰都差了许多台阶,也不好对外人多说什么,免得说了多了好像自己矫情。 又不是古代了,哪里可能连手都碰不到,所以…… “你现在怎么样?”黄莉莉对王平一直有些不可说的心思,暗恋多年不说,当年其实一上大学她就去找过他,只是那时候脸皮嫩,不太清楚对方的专业和班级,又不太敢直接问,感觉一个女孩子直接到男孩子的学校去找他,不用说什么,这个行动本身就是告白了,于是纠结了许久。 等到她好不容易想通了,准备去找一找的时候,却又知道对方有了女朋友,还是个很漂亮优秀的,那种心情就别提了,她又不想破坏别人感情,也只能默默退了。 但这个“退”却有几分不甘心,于是还常常打听着,听到对方和女友的感情一直很好,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后来有人追,她也谈了几次,只不过总是时间不长罢了。 “还好。”王平没有说自己跟女友分手的事情,他不认为这是一个合适的话题,于是说了一些其他的,他见多识广,说话也有趣,很快就把黄莉莉的注意力转移了,两人说说笑笑的,她还多吃了一盘水果。 不大的小桌上很快有了空盘,侍应生过来收拾,黄莉莉拿了酒杯跟王平干杯,“难得相遇,一定要喝一杯!” 王平笑着喝了,几杯酒而已,他的身体还不至于真的差到这种程度。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等到黄莉莉的上司找她过去之后没多久,乔一帆也过来了,叫上王平,两人先回去了。 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坐在车上总感觉有些燥热,等回到房间打开空调也不顶用,躺到床上,王平红着脸扯开衣领,意识有些恍惚的感觉,他这辈子还没醉过,这就是醉酒的感觉吗? “鹤奕,鹤奕?”乔一帆拍了拍王平的脸颊,看着那人红着脸一副迷茫样子,有些好笑,还从没见过这人醉了的样子,水汪汪的眼,清俊的脸,还真有几分可爱。 “乔、乔哥?”额头上冒出汗来,王平不自觉地又扯了扯衣服,衬衣被扯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嘟囔着“热”。 乔一帆皱着眉看着,这是头一回喝醉?然后想,自己喝醉了是这样的吗?他也见过一些人的醉态,感觉不太一样啊! 确实是不一样,看着床上男子不自觉地开始磨蹭身体,乔一帆察觉到了一些什么,帮他解开腰带,看着他自己蹭下了裤子,凸起的部分有些明显,果然! 没想到自己带出去的人会被下药,乔一帆沉着脸,有些不满,同时脑子里想着谁会这样做,乔一琳和邱鹤奕分手的消息没有传出去,所以,这是某种离间计?那么,他马上想到了当时好像看到一个女的在跟邱鹤奕喝酒说笑,如果自己没有过去找人,也许…… 想到某种情况,他很是气恼,再听得床上那人的低吟,又有些耳热,他其实也喝了不少酒,这会儿也有些热。 这时候,商务间的坏处就出来了,浴室里可没什么浴缸,想要让人泡冷水都不行,再说,他好像记得一琳说过邱鹤奕的身体不是很好,万一冷水激到了,乔一帆隐约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中了招是不能马上冲冷水的,容易生病。 不是自家的地方,叫医生似乎又有些小题大做,一般这种药,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般想着,乔一帆倒是很果决地做了决定,拉下了邱鹤奕的裤子…… 王平模模糊糊能感觉到发生了什么,但意识就像是飘在了半空中一样,有些触及不到身体的感觉,好容易再度清醒了些,场面又有些尴尬,那啥,不是说人生四铁么,一起撸啊撸,也算是吧。 “好点儿没?”乔一帆镇定自若地抽出几张纸来擦了擦手,再看邱鹤奕那躲闪的眼神儿,莫名觉得有几分好笑,适才的不爽也去了一些,拍了一下他的大腿,“别躺着了,去冲个热水澡,没见过你这么笨的,要不是跟着我出来,保不定被谁给拐了,到时候我妹妹可要找我哭了!” 说到末一句,想到他现在跟乔一琳分手了,这话有些不合适,又不好再说了,只好又拍了一下,让人去洗澡。 王平的脸更红了,好在本来就红着,也不是很显眼,倒是白皙大腿上的巴掌印儿,看得乔一帆咳嗽了两声,这小子皮肤也太嫩了吧,他没怎么使劲儿啊! 有些艰难地起身,提起褪到膝头的裤子,王平尴尬着不敢看乔一帆地进了浴室,中间立足不稳还扶了一下墙,然后就是“砰”的关门声。 乔一帆看着关上的门有几分好笑,总是见这位淡定自若的样子,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一面,真是……笑过了又低头看看自己裤子上沾到的,有些郁闷,他可还没给谁这样服务过呐,真是亏大了。 靠在浴室的门上,王平的面容冷静多了,看到好感度瞬间飙升到80,唇边有了些冷笑,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回想酒会上的事情,他也很容易想明白问题在哪里,恐怕那人不是冲着自己下药,而是要下药给黄莉莉,只不过他们两个的杯子放得太近,于是…… 不过,也算是结果不坏吧,至少,这样的友情总也让人更信任了几分,算是意外之喜了。 放开水,在哗啦啦的声音中迈步进去,脸上的热度还有些没降下来,还是有些尴尬啊!这种事情真是…… 再出来的时候,除了微红的脸颊,表面上一切也都正常了,乔一帆也没盯着他打趣,正坐在自己的床上,拿着笔记本看着什么,很是认真,听到动静只抬头瞥了一眼,没多注意的样子。 确定这位的性、向十分正常,并没有某些变弯趋势,王平也松了一口气,他是最不愿意招惹同、性、别的了,总觉得是把人往歪里带。 “以后注意点儿,你现在可是我们公司的摇钱树,不知道多少人准备挖回家,说不定还会有什么下劣手段等着,好歹有点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别以为男人就不会被算计了。”乔一帆还真没想那么多,兄弟之间互帮互助,他也是听说过的,一起看个片什么的,总会有些反应,都是正常人,不用想太多。 “嗯,以后会注意。”王平应了一声,没准备在这个上面争辩,这次不是冲着他来的,谁知道会不会有下一次,以他现在的武力值,也只有被算计的份儿了。 或许,应该加紧研发一下便携式智能武器,起码有个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108章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 等到回去之后,王平已经调整好了心情,即便乔一琳避之不见,他也没有着急,反而联络了几个老同学,一起聊天吃饭,有了些正常的交际。 当年同一个宿舍的老大老二如今都混得还行,老大都是部门经理了,老二也不差,他后来考了公务员,也不知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分到了文化局,工作清闲,待遇稳定,也算是个优良股,迅速找到了女朋友。 而郑安康也找到了自己的兴趣所在,他原先就喜欢赛车,毕业了更是撒欢了地玩,先是去外国转了圈儿,回来就组了赛车队,比赛成绩怎么样先不说,反正一帮人呼啸而过还是颇有些气派的。 王平曾带着乔一琳旁观过一回他们私底下的赛车,刺激是挺刺激的,只不过,也是欠的,那次就遇上了同样爱好赛车的何斌,那位才从国外回来不久,技术也不错,连郑安康也夸了两句。 “怎么突然想起来聚聚了,接到你的电话,我可是吓了一跳,你不跟着弟妹甜蜜,怎么想起来我们这帮兄弟了?” 老大一见面儿就是满腹惊奇,他对老四的性子还是很了解的,这人,除了那位女朋友,其他的都不怎么放到心上,以前他也曾想过要聚聚,十次有九次他都跟女友在外头玩儿,典型的重色轻友。 “就是啊,我也吓了一跳,你这是出什么事儿了?”老二没带女友,说着还很不客气地拿了菜单点菜。 郑安康也在一旁点了几个菜,浓重的黑眼圈儿显示着他没怎么休息好,比起那两个的休闲装,他一头黄毛带耳钉的,好像叛逆中学生一样,十分显小。 “没什么就不能聚聚了?”王平四年大学生活,也就跟舍友接触最多,以前重心都围着任务目标,倒也不觉得,这会儿冷下来,再看身边的朋友,真是少得可怜。 “能啊,怎么不能!”老大应着先举起了杯,“来,先喝一个,老规矩,鹤奕,你随意,咱们三个走着!” 吃着聊着,饭过中旬,王平才沉吟着问起了何斌的事情,郑安康一直都是不大精神的样子,听到这一问眼神锐利起来,“我还当你一直憋着不问了呐!” 一听就是有内涵的话让老大老二也竖起了耳朵,老二更是询问起来,“何斌是谁?不是那个……” 何家比较有名,他多少也听说过一些,只不过不太明白怎么问起了这个人。 郑安康看了王平一眼,王平苦笑一下说:“没事儿,你说吧,都是哥们儿,不怕知道。” 这话显然很够意思,老大翘了翘大拇指,表情愉悦,老二也推了郑安康一把,催促他快说,郑安康却不是那种会解释前因后果的,只说前段时间见过何斌和乔一琳几次,两人看着还不错,玩得挺好。 老二拍桌子就怒了:“这是什么人啊,我还当那乔一琳是个好的,谁想也是这样……”想说“狗眼看人低”吧,又觉得自家兄弟如今也不“低”,再有估计着对方的心情,也没说这样的话。 “门户之见?”老大实际多了,一问就在点子上。 “也许吧。”王平含糊应了,他也不觉得这是乔一琳个人的问题,两个人的感情出了问题,肯定双方都有原因,而且,他认为自己的原因可能还大一些。 曾经,他是能够拉下脸皮去讨好一个人的,“对方虐我千百遍,我待对方如初恋”之类的,他也是能够做到的,而现在,他对乔一琳,比起以前对其他的任务目标,显然要差了一些,虽然好,但好得有限。 再者,乔一琳又是一个比较懂事的女孩儿,并不因出身而骄纵霸道,也就让他们这一段感情看似花团锦簇,其实不温不火,没有遇到什么事情还好说,一旦遇到了,就如同经不住风吹的浮尘,哪里还能剩下? 那些能够生死不渝的爱情,首先,都要经历过生死才行。而在这种和平的背景下,他就是想要英雄救美也无从救起,何况,在那些不知情的人看来,乔一琳带给他的帮助是巨大的,而他,相当于赢得了白富美的屌丝逆袭。 别的不说,就是他现在的工作,在乔一帆想要保密的情况下,也唯有少数人知道他对公司做了多大的贡献,而在别人看来,他则是借着跟乔一琳的关系进了乔一帆的公司,升职加薪。 哥几个难得聚首,拉拉杂杂说了一些事情,很快就岔开了这个话题,清官难断家务事,感情的事情是最难说的,对他们分手的消息,兄弟们除了表示关怀安慰,也不能说别的了。 等到酒终人散,老大和老二还是醉倒的那个,郑安康能好一些,不过也在说胡话了。 “你啊,就是太弱了!”郑安康大着舌头,满口酒气地扒着王平的肩膀说,“要我说,那乔一琳就是欠揍,何斌是个什么东西,一对儿,配、配得很……你……” 话没说完,自个儿就要趴在桌子上了,好歹还知道双手撑着桌边儿,但那桌布一拉,半边儿的碗碟落地,一片狼藉。 赶紧找来服务员收拾,同时扶着郑安康不让他倒在那一地碎片上,再忙乱地指挥男服务生跟着他一起把人弄出去,耗费了好大的力气,静下来一身的汗,也没什么心思再去想任务了,也是清净了一下。 三个月后,乔一琳和何斌分开了。 他们两个似乎没有正式在一起过,但分开的时候却是谁都知道的,而乔一琳分开之后很快又和王平复合了,两个甚至比之前感情还好的样子。 又过了一段时间,就开始谈婚论嫁。 乔家还算是比较开明的人家,没有太多的门户之见,再加上王平的才华也是他们知道的,所以很快同意了两人订婚。 订婚当天,王平邀请了同宿舍的好友,大学时候的一些同学,其他的则都是乔家那边儿的亲戚朋友。 “我就说你能行,果然,还是把人搞到手了!”老二说话一向大大咧咧。 “说点儿好听的,分明是佳偶天成。”老大拍了老二一下,说得很是喜庆,同时送上了礼物,“一下子结婚不就得了,非要先弄一次订婚,等你结婚,我可不给了啊,咱现在还穷着呐。” 郑安康相比较就大方多了,大约是这样热闹的场面让他有所触动,不知怎地,又给王平涨了五点的好感度,让他倍感诧异。 乔一琳羞涩地笑,她也是在跟何斌一起之后才发现,她跟何斌除了最开始的那些话题,其他的完全聊不到一起去,观点看法都不一样,还怎么相处? 尤其,她为了何斌跟邱鹤奕分手,何斌是知道的,但他却没有把她当做女朋友,跟别的女人亲亲我我都是常有的,这让乔一琳很不快,也越发回忆起邱鹤奕的好来——他就从来不会正眼看别的女人。 后来再从别人的口中听说邱鹤奕对自己是多么深情,多么难以忘怀,再看到有几次他看着自己的眼神,深情如许,让人心都颤了,乔一琳就觉得自己错了,他那么喜爱她,那么,他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女人的心思总是那么多变,当她选定男主的时候,男配再好她都看不到,而当她决定跟男配在一起的时候,男主的痴情也都是“短痛当痛”的疥癣。 再加上虚荣心作祟,知道邱鹤奕的行情极好,乔一琳又舍不得放弃了,纠结了几天,再听到哥哥的话,她便改了主意,这才有了今天的这一场订婚。 【把提示音关了吧,如果不是重大的涨落,不要告诉我了。】 耳边的提示音总是不断,一会儿跌了,一会儿涨了,一会儿又跌了,一会儿又涨了,王平实在懒得看,跟王睿说了一句,听到耳边清净之后,轻轻松了一口气,察觉到乔一琳转过头来看自己,嘴角勾起一个温柔的笑来:“累了吗?” “还好。”乔一琳笑着说了一句,好感度又涨了。 订婚不等于结婚,乔一琳本来要跟着王平一起住的,却被他很婉转地劝回去了,在结婚之前,王平不想要跟她有什么过于亲密的行为,否则,以后的分手就真的有些渣了。 现代么,感情不和分手是很正常的,警察都管不到,但,如果有了某些实质性进展,然后分手还要说是对方不好什么的,也未免有些品德败坏了。 王平不确定能够跟乔一琳走到最后,在任务完成之后还能共度余生,索性就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以后万一真的分开,总不会让对方赔了时间精力还要赔上身体清白,至少,损失小点儿。 乔一琳不知道王平的想法,被他一句想要留待新婚之夜给糊弄回去了,还有些浪漫的羞窘,未婚夫这么重视自己,其实是好事,不是吗? 而静下来的王平再度查看好感度的时候,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差不多都卡在90多的位置上,这最后的几点实在是太难了。 第109章 独栋的四层小楼上,整个四楼都是一个花园,低矮的树木绿意葱葱,白色的凉伞撑着,宛若林中的蘑菇,而伞下,躺椅上,满脸皱纹的老人正在眺望远方,从他这里看过去,周围一片的绿地都在眼前,院子里的喷泉旁,正有几个孩子在玩耍,欢乐的笑声飘过来,让老人的嘴角也带了笑意。 “真是闹腾。” 明明带着笑,口上却是这样说着,似乎很是嫌弃的样子。 “小孩子就要这样才有活力嘛!哥,你也别总是板着一张脸,吓得孙子们都不敢靠近你,你也很喜欢他们不是吗?” 黑底金花的旗袍穿着在身,哪怕体型已不再窈窕,眼底已皱纹难隐,缓步走来的老妇仍有着某种优雅的气质,偏偏那眼中却有着一丝天真,一看便知少有烦恼。 “……说不过你。”老人接过老妇递过来的果汁,抬眼问,“鹤奕呢?他的病好些了吗?” 老妇便是乔一琳,时间荏苒,最是不会为人停留,曾经芳华正茂的少女也成了要染黑发的老妇,容颜苍老,哪怕面色红润,也难抵青春。 “他好多了,总是这样,一到换季就要病一场,好在问题不大。”乔一琳已经当了三十多年的邱太太,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镇定自若,她已经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了,自然也就不会大惊小怪,只是心中难免有些担忧。 人老了,越是年龄大,越是知道健康的可贵,年轻时候熬夜玩耍从来不觉得有问题,第二天还能够精神百倍,而年老了,各种慢性病跑出来了不说,就连精力也不如从前,免疫力更是衰弱不少,有点儿问题就要病上一场,也不知什么时候…… “我想着可能是气候的问题,等他好点儿了,去避避暑怎么样?”跟乔一帆商量着,乔一琳其实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不缺钱,又能走得动,去哪里就成了很简单的一件事情,所要考虑的只是哪个地方避暑好罢了。 “你们去吧。”乔一帆轻轻说了一句,他老了,反而不愿意动了,总愿意待在一个地方,就看着这些孩子才好。 “这……”乔一琳还想说些什么让哥哥也跟着去,自从嫂子去后,哥哥的精神头也短了,她总觉得这么抛下哥哥不管,有些不忍。 乔一帆摆摆手,不让她继续劝,说:“你好好照顾鹤奕就行了,他人聪明,又有能力,以后我还要靠着他帮忙看着康成,他性子毛躁,多大的年纪了,还是改不了,也让人发愁。” “康成怎么了,我看着挺好的。”作为姑姑,乔一琳看乔康成还是很满意的,那孩子孝顺会来事儿,就是有时候脾气急,但近几年也好多了,怎么说也是当了爹的人,总会不一样的。 乔一帆不愿意多说,这个妹妹就是被他们宠的,总有些自以为是,好在其他大的方面还懂事,这些小的偏见什么的,他们也懒得纠正,反正,她都开心一辈子了,只管继续开心下去好了。 在一旁椅子上坐下的乔一琳伸手去拿杯子,桌子上的两杯水还是她端来的,但可能是年龄大了,手抖了一下,玻璃杯滚落桌子,砸在了地毯上,没有碎,只倒了一地的水。 “真是年龄大了,不中用了。”乔一琳自嘲地说着,不等她弯腰捡起杯子,门口传来了噔噔噔的声音,跑步的人很急,但却在门口停了一下,反复磨蹭了一会儿才进来。 因为没有关门的缘故,声音都听得很清楚,乔一琳耳朵好使,早就听见了,只当是孙子惹了什么事情,不好意思进来,谁想…… “什么?!你说什么!”乔一琳觉得自己真是年龄大了,竟然幻听了,“怎么可能,鹤奕,我刚刚看过的,他好好的,还喝了一杯我端的水,才睡了的……” 关键时刻,还是乔一帆靠得住,一边儿跟大儿子康成扶着自己的妹妹,一边儿吩咐有些慌了神儿的小儿子,“愣着干什么,先把医生叫来!” 乔家一直有着自己的医生,来了之后赶紧照顾着乔一琳,等到她冷静下来了,众人才同意在医生的陪伴下让她去看邱鹤奕。 床上躺着的男子头发乌黑,同样是五十来岁的年龄,乔一琳的头发早就白了一半,只能靠着染发剂乌黑亮丽,他的头发却是真的黑,很少能找到白发,而他的容颜,因为总爱生病的缘故,面色总是有些苍白,但皮肤却是极好,很显年轻,此刻,除了唇色发青,竟如同熟睡了一样,安详平静,连眼角的纹路好像都舒展开了一样。 “鹤奕……”一声呼出,泪水滚珠般落下,乔一琳被儿子和侄子搀扶着,劝慰着,不让她上前,不让她把眼泪落在躺着的那男子身上,怕是让他走得不安心。 “我就让他走得不安心,他怎么能够走了,他怎么舍得丢下我就这样走了!”乔一琳哭喊着,早起梳好的发髻已经凌乱,她却顾不得形象,几度要往那人的身上扑,又被拉回来,让她痛苦不已。 “妈,你别这样,爸爸会不放心的,他最爱你了,一定不希望看到你这样……”邱鹤奕和乔一琳唯一的儿子邱胜道这般说着,语言却有些苍白无力,父母之间的感情极好,便是他也不能够分走一二,所以他也略略能够想到母亲会是怎样的痛苦。 邱胜道自小的时候就觉得父母感情好,而这种好竟是容不下一个他,以至于他都是跟着乔康成一起长大的,而每次见到父亲,他都会觉得父亲看自己不像是在看一个儿子,那种感觉很奇怪。好在,父亲对所有人都差不多,他渐渐长大,觉得这可能就是父亲的性情,也没什么好计较的。 这会儿劝着母亲,心里头是难过的,但也不是特别伤心,反倒更担心母亲受不了。 乔康成也在一旁劝,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件事太突然了,姑父的身体总是那样,一到换季就要小病一场,除了这个一切都好,今年跟往年也没有什么不一样,都有医生来检查着,他们这样的人家对健康还是很重视的,可…… 怎么突然小病就成了过世?实在是太突然了,让人措手不及。 好一阵儿劝慰之后才把姑姑哄回去,乔康成转头见到站在阴影中的父亲,唤了一声:“父亲。” “送你姑姑回去休息了?”乔一帆拄着拐杖,他平时是不用拐杖的,但这会儿,竟是觉得不用支撑不住。 “嗯,姑姑很伤心,我让医生开了药,实在不行,给她吃点儿药,总要平复一下才好。”乔康成上前两步扶着父亲,看他往那间房走,也跟着进去了。 本是养病的房间,收拾得素雅舒适,床旁还有一把椅子,乔康成扶着父亲在椅子上坐下,看着姑父的遗体。 “唉,你怎么比我走得早啊,我还说,以后孩子们能让你照看着呐,你竟然……”初闻噩耗的时候,乔一帆的眼前一黑,差点儿倒了,也是他当时就躺着,所以看起来反应不大,等到医生来了之后,又紧着乔一琳,这会儿说完这句话,头都有些撑不住了,被乔康成赶忙扶住,硬是扶出了房间。 家中出了这种事,最撑不住的就是老人,医生没闲着,看了这个看那个,医嘱也都差不多,“乔老,您要放宽心才好,人死不能复生,节哀啊!” 乔一帆对妹妹极好,连带着对妹夫也好,乔家父母去世之后,他就在妹妹吊丧的时候让她回来住了,以后一家人就都住在一起,因此,还有不少人觉得他那个妹夫有些厚脸皮,简直就成了上门女婿。 但过了一年之后再也没人这么说了,磁悬浮车的首创者曝光让许多人都闭上了嘴巴,还有那种仿生智能宠物,更是让人看到了智脑出现的希望。 一系列的技术发展让许多人都知道了邱鹤奕的名字,再也没有人看不起这个“上门女婿”,反而翘着大拇指夸乔家慧眼识人,懂得用女儿套牢人家。 这一套,就是一辈子。 “怎么节?节不了啊,我这妹夫我是当弟弟看的,一直是我的臂膀,如今,臂膀断了,疼也要疼死了。”乔一帆叹息着说,心中那不能忽略的疼让他的头也跟着晕眩,被医生按了按太阳穴,才好了些,又是悲伤哽咽,“他竟是先走一步……” 医生又劝慰了几句,见效果不大,也不再说了,这种事情,摊在谁家都会难过一阵儿,亲人去了,哪里有不伤心的呢? 只不过,时间终会平复一切。 五年后,同样的一张床,乔一琳躺在那里,拉着乔一帆的手说:“每次一想到他走的时候我都不在身边,我的心里就难过得不行,我对不起他,我这就要去找他了,哥哥,你好好的,帮我看着胜道,我去找他了……” 说到最后一句,乔一琳的气息微弱了许多,最终慢慢闭上了眼,眼角还有一滴泪滑落枕边。 “一个个的,都靠不住,就知道把麻烦甩给我……算了,你们两个恩爱去吧,我这把老骨头还要帮你们看着……我可没有你们心大,还要自己看着才行……”乔一帆自语着,握紧了妹妹苍老的手,皮包骨头一样,真的是老了…… 第110章 【主线任务目标一完成,目标二完成,完成度100%。】 【支线任务失败。】 一辈子的时间有多长呢? 跟乔一琳的“爱情”分分合合吵吵闹闹,一辈子卡在100上多半还要看在“白头偕老”的加分项上。 而乔一帆那里,这个人对人的怀疑几乎是到了骨子里的,若不是“邱鹤奕”的身体不好,并且曾经在乔一帆被众人不看好的时候仍然鼎力支持,面对别人的拉拢分化毫不动摇,恐怕…… 即便如此,最后的那个“1”也卡了他整整二十年,直到乔一帆觉得自己时日不久,思考以后谁能托付信任的时候,“邱鹤奕”才得以得到那个久违的“1”。 而为了这个“1”,王平付出的已经不仅仅是邱鹤奕一辈子的人生了,当一辈子走到尽头,还不见那个“1”的时候怎么办呢? 【我倒是从来不知道你还有借贷的功能。】想到为了多活几年拼那个“1”而从王睿这里借走的寿命,王平就忍不住叹息,他是真的没想到乔一帆会那么能耗,整整十八年的寿命,他这个惯常体弱的到底还是走在了他的前面。 【以前你也曾经用剧情交换过目标地点,借贷其实也是一种等价交换,你所借走的其实还是你的寿命,所以,这并不算新功能。】 王睿的话语淡淡,他的声音似乎总是这个样子,透着某种看透一切的淡定,当然是真的淡定还是假装的淡定,那就不得而知了。 【这么说,是有新功能了?】王平闻弦知意,眸中划过一抹亮光。 【是,主线任务不仅仅是好感度了。】王睿的声音似乎有了几分低沉。 王平没觉出来,还在意外,难道以后主线任务也会跟支线任务一样摸不到边际?如果真的是那样,他恐怕再也完不成了。 似乎没察觉出他在想什么,王睿并没有进一步的解释。 陌生的街道,还算平坦的土路,两边儿低矮的屋檐和路边走过的古装男女,被包裹在襁褓中的王平想,那,这一次的任务是什么呢? 【主线任务:梨园绝唱。】 “呀,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巷子幽深,打开门看到自家门口有个孩子的老婆婆有几分纳闷,左右看看,现在的天色还早,街道上三五个人似乎都没有注意到这边儿,解开襁褓看看,破旧的带着补丁的襁褓预示了孩子的父母不是什么有钱人,而看到孩子是男孩儿,老婆婆叹了口气,“夭寿啊,儿子都不要了。” 古代男尊女卑,一般情况下,出了事情,最先被放弃的都是女孩儿,但等待她们的也不过是买卖,而当连男孩儿也要不起的时候,丢弃往往是最好的下场。 命运或许真的有着自己的轨迹。 这一次,王平依旧不能修炼,而不等他想着怎么把自己折腾到梨园,他就因为那位善心婆婆的去世而被她的儿子卖到了戏班子,时年五岁。 五年恩义一朝空,没有怎么抗拒这样的命运,不仅无碍因果,还于任务有益,王平都不知道该怎样评价这种“想什么来什么”了,难道在任务的一开始,王睿就已经算好了吗? 【作为你的系统,帮助你完成任务应该是我的责任,所以,我只是尽量安排到最好,毕竟,你完成任务对我也有益。】王睿主动承认了这件事,毫无愧疚。 身上狠狠地挨了几鞭子,感受着那令身体瑟缩的疼痛,听着班主的喝骂,王平低着头,神情很是平静,这或许是他经过的最恶劣的环境了。 晚餐因为挨骂的缘故被克扣了,躺在冰冷的破褥子上,盖着薄被,王平安静地思考——今天的错误他也不想的,但,从没唱过戏的他想要不错词还是比较容易的,记忆力早就足够强大,并不因修为的丧失而减损,可是唱腔就不一样了,明明知道那个旋律是怎样的,唱词什么的也觉得没错了,腔调出来就是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遍遍重复一个句子,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抠字眼儿,这个音长些,那个音短些,这个要转折,那个要有力,不同的字不同的要求,组合在一起还要是那样的韵律和节奏,一点儿都不能错,错了便是一鞭子,还要被骂上许久,可能还会有罚跪不给饭吃等等后续惩罚。 几辈子积攒的暴戾在被罚跪的时候几乎都要爆发出来了,但,也只是几乎。 孱弱无力的身体,因为饥饿而空乏的身体,因为伤痕而疼痛难忍的身体,在不能够修炼不能够利用智慧改善现有环境的时候,王平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原来多么无力,理解了“民生多艰”到底“艰”在了哪里。 最艰难的时候也不曾沦落至此的王平忍不住有些埋怨王睿的安排,甚至埋怨这一次的任务为什么要和梨园有关,梨园绝唱,是让自己发出这等愤愤不平的声音吗? 为此,王平询问了王睿,得到的回答再简单不过,“升级”,他从没想过是这样的答案。 【难道你每次升级,我都会受更多的苦,任务都会更难吗?】 王平合理猜想着,疼痛饥饿让他睡不着觉,一肚子的水好像翻身的时候都能够听到咕咕的声音。大缸里的水是早上从井中打上来的,未曾经过加热,木柴也是要钱的,于是,这样的生水喝了会生病吗? 【不一定受更多的苦,但任务会跟着升级。】 自动把“升级”替换成“难”,王平理解得毫无难度,他真不应该在以前抱怨为什么是好感度任务,比起那些不容易讨好的任务目标,亲身执行某些事情才是艰难,比起眼前,以前的那些“难”其实都是“强说愁”吧。 即便饿,但最终还是睡着了,一晚上做梦都是在吃东西,而晨起天不亮醒来就如同仆役一样被驱赶着打水做饭收拾班主的杂务,然后如同昨日一样开始练“基本功”。 咿咿呀呀的声音四处响着,不大的小院子里霎时若来了百鸟,吵吵闹闹地好不扰人,好在这一片比较僻静,也没什么人过来抗议噪音污染。 戏班子名叫如意班,以夫妻二人为班主,这年代的戏子是贱籍,这夫妻二人也都是从小做的,长到大了好容易得了一个儿子,却不愿儿子吃这个苦,千方百计把儿子送了去做小厮,求一个改头换面的机会。自家为了维持生计,买了三五人来调、教,加上夫妻二人,也不过是八人之数,在当地,已经算是比较有名的班子了。 时下戏剧还不甚完善,有些像是杂剧,三五人上了台子,女角男角一段爱恨,再有两三配角,一曲戏就是有声有色,很得人捧场了。 班主曾经也是个长得不错的,如今年龄大了,嗓子也不是太好,很少再上台了,他的大徒弟如今十五六岁正是嗓子正好的时候,有“小百灵”之称,扮起女角来惟妙惟肖,腰肢窈窕盈盈一握,长袖挥舞,眸光流转之间很有些婉转风情。 当地有些爱听戏的富户公子,有时过来寻他,与他一同出去游玩一圈什么的,回来总能看到他随手带回的吃食,那时候也会分润一些给底下的师弟们,王平也有幸得到一块儿豆沙糕。 饿极了,真是觉得什么都好吃,明明那豆沙糕没什么甜味儿,豆子也太粗太少,但他竟像是从未吃过一样,吃了个干净,反应过来后,自己也有几分愣怔,环境改造人,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容易把人磋磨了。 不能修炼,不能研发科技,甚至因为入了贱籍的缘故,连乞丐都是比他高一等的存在,宛若已经跌落尘埃,但还是有些事情能够做的,比如说弄个本子来提高影响力。 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传说,不同的世界有着不同的故事,王平的记忆里还是有很多如梁祝一样不太要求时代背景又能够流传千古的故事的,配合故事的词曲记得不是那么全,但勉强来写,多年的古文功底没有丢失,又学了几年的唱腔,也能写出些差不多的。 班主是不识字的,王平也不好解释自己五岁的时候怎么能够学了许多字,再加上纸笔都是昂贵物件,他也只能采取口述的方式跟班主说自己的故事。这一年,他十岁,已经在戏台上演一些小配角,照班主的话来说,他的唱腔还是不够完美,年龄也太小,担不起“角”来。 “故事倒是不错,词也还行,可想好怎么唱了?”班主听完,琢磨了一下,能学戏的记忆力都不错,只听了一遍,他也记住了大半的唱词,只是一时还不清楚要用哪些曲调去唱。 “偶然间人生倦,依靠着亭栏杆,一时间望眼连天,忽忽地伤心自怜。似这等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不相见。” 轻轻吟唱的曲调悠然随风,有那么一些春愁秋怨,却又浅淡,像是遥遥听闻的那一曲舟上歌,思的是谁家少年,从不明言。 若道一声缱绻,大约便是这一曲三折,若道一声哀怨,可能便是这清音数变,偏那字字声声,非花即草,似顾影自怜,隐有美人幽兰,匿于深谷,不得相见。 “好,这一本叫什么名目?”拊掌赞叹,班主眸中精光闪动,显然有了意思。 王平收回越过矮墙的目光,回道:“《兰亭梦》。”当为一梦,不得停兰。 第111章 “你道这花枝好,占春先,当簪云鬓娇容颜,衬得那明月珰摇裙衫儿茜,却不道我只爱它枝头绿叶边,自天然。” 戏台上,身着百蝶穿花裙,若大家闺秀状的花容女子手持团扇,扇上一则美人倚石,荷叶连天,花容女子做倚靠栏杆看花枝状,有伸手揽花轻嗅,静看花枝摇曳之态。 眸中似有些遐思,唱词似也有些幽怨,却又不知是怨的哪个,思的哪个,平白添了一层缱绻,最难得是那波光流转,竟似把观看的人都迷了去,忘了此情此景,并非兰亭。 一曲中节,喝彩声阵阵,还有若干赏钱被扔入台上,待得乐声一起,又回复安静,静听后面的曲调故事。 戏台下面是一排排座位,有桌有椅,摆放着茶水点心,看着不错,但跟楼上一比却有些寒酸。 锦座之上,青年人听得一段戏拊掌击节,声声都点在了节拍上,竟似迎合台上一般。 “怎么样,不错吧!”手肘倚着小桌,坐在青年旁边的少年人还有些毛躁不定,得意洋洋地显摆着自己的发现,顾不得台上那一段还未唱完。 “嘘。”青年皱眉看了他一眼,待得听完这一段儿才点头道,“的确是不错,名字也不错,如意如意,听着也是喜庆,只这本子旁时还罢了,寿宴上唱来未免悲情,不太合适。” “他们又不是只有这一个曲目,旁的也有拿手的,我都问了,时下的八仙祝寿也都是会的,唱得也行,就是不如这个新鲜,想来祖母也想听新鲜的,年年都是八仙祝寿,早腻了。”少年人不以为然地说着,他可是打算拿这个新鲜博一个好的,自然下了些工夫了解。 “就你知道。”青年这般说了一句,听得第二段又起,也不再说话,专心去看。 台上的剧情已经开始辗转,闺阁少女偶然见到翩翩少年,那兰亭一梦动人心弦,之后便是一厢情愿相许终生,结果也不过是梦醒魂断。 “一曲兰亭梦,当惊天下人。” 曾经一位喜爱戏曲的老先生听了戏之后这般评价,不同于时下戏剧话本中动不动就书生小姐互托终生,最终佳偶天成的桥段。兰亭梦依旧是小姐书生,但最终的结果是小姐离家而走,携子而丧,那书生却高坐大堂,迎娶娇娘。 这样的故事对那些头脑发昏的闺阁女子和心思不正的书生来说,很有些警醒之意,看了多少也能正一正心思,正是因为这种缘故,所以即便是悲剧,却还是被不少人喜爱,也不禁家中女儿去看,正好可以借此教育一二。 戏曲这东西不同旁的,你若是不会,便是草学也能有一二相像,除非是那等天生走调,五音不全的,不然很容易被人模仿。 而外人顶多是哼哼两声自娱自乐,但戏班子这个行当的,却可以凭借着听就记下全部的戏词,然后回去照搬,保准儿能够有七八分相像,剩下的二三就是细节问题了。 如意班的班主看到戏目不错,评价高还红火,当下就决定带着戏班子进帝都,那里富贵人多,还容易打响名声,最重要的是抢个先,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一出戏是谁家的,以后再有模仿的就不怕了。 这等利益最大化的思维模式,对王平来说是很有利的,只不过依旧轮不到他登台就是了。 班主培养的几个孩子年龄是岔开的,那作为大师兄的小百灵途中被一位富家子弟买走之后,便有小黄莺顶上,而等到小黄莺之下还有小画眉等着,依次排下来,艺名文雀的王平在第四位,而他后头,还有两个班主新买来的师弟,正在从基本功学起。 就这么着,一路走来,小黄莺才是真正登上帝都舞台的那一位角。 “小黄莺这唱功是越来越好了。” 后台,班主坐在躺椅上,一边摇着蒲扇一边听着台上的唱腔,细细品味着,有些赞赏地说。 没有戏的时候,王平都是在台下的,他这会儿正在细听,听到班主这样说就上前询问了两句相关问题,或许是学戏的年头短,还不到“十年功”,所以他的唱腔总是不够完美,从没得过班主的夸奖。 “虽然这词是你写的,曲子也是你谱的,但你听听小黄莺唱的,就说这一句吧,‘负心郎,薄情汉,当日情浓谁曾见?恨天不公,恨地不平,由他另娶做高官,污我清白不容辨’,前悲后怒,一字‘恨’裂云端,就要有那种恨不得天崩地裂的心思才好。若是你唱……” 班主皱了皱眉,他就奇怪了,这文雀哪里都好,长相身段嗓子,没有一处不是最佳的,偏偏一旦唱起来,那曲子就是没有情,怎么听都像是隔着一层什么,宛若旁人在念白,没有半分能让人投入。 “朽木空弦,音不含情。” 班主给了这么一句评价,也是一声叹息,他倒是希望文雀这孩子还能往上提提,但都这几年了,竟是没什么长进的样子,算是他看走眼了吧。 好在如今还有人顶着,倒也不着急,再者,这身段长相都有,嗓子也没坏,便是唱戏不成,总也亏不了本,所以养着也没什么,等再长两年,眉眼再好一些,也是一棵摇钱树。 台上的小黄莺已经悲愤完毕,退场回来了,之后的一幕戏则是后来加的,大家都觉得太悲了,想要那书生有恶报,于是有了这么一段儿书生犯事被人判刑的,因此事并其他得了个死刑,也算是恶有恶报了。 这一出戏时间不短,小黄莺总在上头,下来休息的时候很少,这一下来,连忙拿起早就灌好凉茶的壶,对着口喝起来,这巴掌大的南瓜壶颇有几分憨态,好像是位有名的陶艺大师弄出来的,价值不菲,如今也成了小黄莺随手可握的玩物,他如今的身价可是看涨了不少。 “我的乖乖,今儿你可是露彩了,知道二楼上来谁了吗?”身材有些发胖的班主妻子摇着扇子走进来,一张脸上笑意融融,她以前可不曾对人如此和善过,和善得甚至有点儿谄媚。 “不知道,师娘告诉我好了。”小黄莺也不是从前畏畏缩缩,一见人冷脸就哆嗦的样子,大大方方笑着,语气中还透着几分亲昵,哄得师娘愈发笑开了。 “师娘这就告诉你!”师娘早就憋不住了,这会儿笑着说,“二楼上坐着的可是西河王家的世子呐,那可是真真正正的贵人!” 如意班一开始缺钱财,并没有能够进更好的戏院,还是兰亭梦在帝都骤然唱响之后才换了这一家戏园子,也是跟其他几家混着,不过待遇就要好上一些,哪怕有人学会了他们家的戏,但到底这里是正宗,真正有点儿身份的,谁也不会愿意去听盗版,所以还是很有市场的。 ——对此,班主一度在私下里说自己的英明,若不然,在那等穷乡僻壤憋着,让别人学了戏来这里赚钱,可不是亏大了。 如意班到底还是小班子,即便受了些捧场,也有些富贵人家的点名要听他们的戏,把他们叫到府中之类的,但之前的人家最多也就是没落或者过气的勋贵,靠着祖上的光辉糊弄着门面过日子,不算是真正有实权的。 而西河王就不同了,这位目前健在的王爷可是朝中少有的异姓王,掌着兵权,还和现任皇帝的关系挺好,他的母亲又与皇后家沾点儿亲,拐着弯的也可以让皇后叫一声“姨母”,算得上是不可忽视的大人物。 西河王是娶了郡主的,他家的世子就是这位郡主的独子,也算跟皇家沾点儿血缘关系,说是贵人一点儿不为过。 无怪乎师娘笑得这么开心了,这等有分量的贵人,若是真的喜欢上了,那要什么不方便啊? 时下捧戏子都是流行,为此一掷千金什么的不仅不丢人,反而还容易被人当做炫耀的资本。在这种思路下,小黄莺想要混得更好也是很简单的,只要扒上一个贵人,还有什么不好的? 男子本是要顶天立地的,但是戏班子中的男子,自小唱这种女角的,怕是他们自己都不拿自己当男子看,多得是依附男子而活的,之前的小百灵也是这么“从良”的。 小黄莺正卸簪子的手顿了一下,眼睫垂下,忽闪着再打开,黑眸明亮,“真的啊?” 师娘肯定地点头,“那可不是真的!世子爷还有赏下来,可见得是看重的!” 见到小黄莺那副欢喜模样,师娘半点儿也没有掏赏银出来的意思,反而还说了赏了什么,也不怕小黄莺听得上火。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在戏班子里,这句话贯彻得很是彻底,只要不是“从良”了,师父是要伺候一辈子的,师娘自然也要跟着享福,若有那关系好的,弟子跟儿子也不差什么。便是关系差的,也不好明着要这些赏赐,因为这也是孝敬银,是用来谢谢师父师娘培养之恩的。 小黄莺很是懂规矩地跟着笑了笑,没有追问会有多少到自己的手里,哄得师娘愈发高兴,等他卸了妆还拉着他的手夸个不停,连“自小就出息”这等话都说出来了,全忘了以前鞭打时候是怎样无情。 王平垂下眼,不再去看那一对“装”,反而细细思考班主的话,所谓绝唱的“绝”应该是“音绝”,自此后无人发此音,才当得起一个“绝唱”,所以,唱腔还是要好好琢磨的,怎样才能成为这一个“绝”。 第112章 这一日,西河王的母亲做寿,王府前车马纷纷,好不热闹。 如意班一干人等则是在前一日就进了府,熟悉府中的台子,也免得今日人多进出生乱。 戏子和仆役同为贱籍,但王府中的仆役比之寻常良家还要傲气不少,哪里会把他们看在眼里?一进府便被规划了条条框框,这里不许去,那里不许进的,几乎就要画地为牢,免得他们到处乱跑,惹了麻烦。 班主一一应了,还给管事塞了钱,得了些内幕消息,保证会好好演戏,让寿宴热热闹闹的。 同如意班一同进府的还有两个戏班,各自都有着拿手戏,不同于如意班这种剧情创新取胜的,另两个一个是专门的武戏,一个是京中有名的班子,拿手的戏目不少,人也是多的,抬进来的装行头的箱子都有二三十个。 除了他们三个班子,府中还有一帮纯是女子的小戏,是府中买了人调、教的,专为女眷唱戏的,寿宴上也会跟着出几出剧目。 时下都是男子唱戏的多,女子的顶多是些文戏清谈之类,市面上很少,都是各家大府里养来供夫人小姐取乐的。 王平听闻之后,本想先听听这帮小戏的曲调怎样,既然想要把一门技艺往“绝”了学,除了自己勤加练习,也少不得要广纳众长,他觉得这一次的寿宴就是很好的机会,不然,平日里忙着练戏唱戏,哪里有时间去听别人的唱腔曲调怎样。 谁想王府中安排得极是规矩,那一帮女、戏并不与他们这些男子戏班在一处,进府一日都未曾见过,更是听不到她们怎么唱的了。 终于,到了寿宴这一日,外面来客纷纷,他们这里也准备上了。各家出的戏目都是编好了剧目本的,会由王府仆役拿上台前,让那些贵人们挑选,贵人们选什么,他们便唱什么,若是没有选上,也只能在一边儿候着。 因为是寿宴,惯常的第一出戏都是热热闹闹的祝寿戏,武戏那帮子很快上去了,有仆役来说了下一个戏是谁家的,被通知到的戏班子就在后台准备上了,一帮人忙而有序,各家各家也是泾渭分明。 “年年寿宴都是这一套戏,我都看了多少遍了,你们尽管选你们自己喜欢的,年轻人哪里跟我这个老太婆一样。” 台子上唱着八仙,各自扮相出彩,台前楼上,坐在正中的老夫人满头珠翠,笑呵呵地在戏曲的背景音下把剧目本给了旁边丫鬟,说着这么一番话。 丫鬟把剧目本递给了一位衣着华贵的中年夫人,那夫人脸上带笑:“我就喜欢这样的热闹戏,平日里可是听不着,我点一个‘五女祝寿’吧!娘是有福之人,听这些热热闹闹的正合适呐。” 老夫人被哄得笑容愈发灿烂,说:“有福有福,都有福。” 西河王之父早丧,母亲唯有他一子,西河王很是孝顺,寿宴一开便领着世子并两个庶出兄弟上楼来祝寿。 听到此言,接着说了几句吉祥话,主动拿了剧目本看了看,他自幼喜武,对那些文绉绉的剧目没什么爱的,偏这等寿宴也不好上那些武打戏,免得有了气煞,索性便问:“听说最近有一出新剧,很是不错,不若点那个来听听。” 旁边的庶出兄弟听着,一个禁不住点头道:“我也听说了,那兰亭梦很是不错,便是大家女儿听了也不妨的。” 另一个没吭声,是听过了的,知道那出戏哪怕最后是个恶有恶报,但伤情是一定的,也不太适合这样的寿宴上听。 一并上来的世子是把全本都听过了的,知道哪一段儿比较好,道:“我听着‘游园’那一出很是不错,唱词好,调子也好,倒是可以听一听。” “好,那就这一目吧。”西河王说着把剧目本递出去,一旁的丫鬟接了在“游园”旁边儿盖了个寿桃形状的红印。 剧目本依次往下传着,大约点了十来个便不再点,由人下去吩咐了,让戏班子依次演上来。 西河王没在楼上待太久,楼下还有客人要待,他便带着世子他们下去了,楼上一帮女眷又热闹起来,王府里的小姐也是开了腔,私底下窃窃私语着:“早听说那兰亭梦好看了,可惜哥哥就是不肯把戏班子请来,如今总算是来了,还不能听完全本,真是遗憾。” “先听听看,若是这一出不好,听全本又有什么好的,若是好了,多留两天也是使得的,咱们家难道还出不起听戏的钱了,只要你到时候舍得打赏就好。” 世子前几个月才成了婚,如今的世子夫人还算是新妇,听闻两个小姑这般说着,忙凑趣道:“哪里还用你们出打赏,若是果真好,我出了赏钱就是。” “嫂子说了可不许反悔。” 热热闹闹地说笑着,等着台上那一出热闹戏下去,众人见得上台来一个窈窕女子,连音乐也变了,虽人少了,却不冷清,那乐声中似透着无限欢情,仿佛是春来万物生,别有一种欣欣之喜。 女子随着乐声缓缓走动,手上团扇轻摇,扭头露出一张花容月貌来,竟让楼下一时静了静,待得那女子随乐而唱,莺声燕语一般,几句勾勒出一派春景,竟像是让人看到了百花园中繁花怒放的情景。 一出“游园”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待得女子作倚栏状唱完最后那句“偶然间人生倦,依靠着亭栏杆,一时间望眼连天,忽忽地伤心自怜。似这等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不相见。”才带出几分春愁寂寥来。 那乐声也不知何时变得有了几分低浅,似随着人心也跟着幽怨起来,偏也不知怨了什么,平添一份惆怅寂寥。 “似这等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不相见。”正值芳华的年龄大约也能理解了什么叫做春怨,听得这一句竟是有些出神,脸上的笑容也浅了。 “这词写得真好。”年轻的世子夫人是才从那个时候走过来的,不知道自己将要嫁给哪个,不知道自己未来生活如何,不知道那个众人口中的良人是否会待自己很好,若不想起也就罢了,若想起,也只能这一句“由人恋”“随人愿”“无人怨”了。 台上又响起热闹的唱腔来,锣鼓咚咚,那轻柔缱绻的笛声也消散无踪,楼上众人才有几分回神,小姐们重又打起精神来陪着祖母说话,一个两个努力叽叽喳喳,倒像是把那曲子勾起的幽情都消了。 老夫人也没纠结,只赞了几句好,又随着看下一个戏曲,等到看了三个便道倦了,由丫鬟们扶着先去歇了。 老夫人一走,夫人也是不留的,世子夫人被夫人要求留下来看着几个小姑,送了一道再回来,看刚才还各个欢笑的都没再看台上的戏,细语声声的还在说着适才的兰亭梦。 “我听二哥讲过,这本子说的是一个大家女子因巧遇一个少年书生,心生恋慕,许下终生,谁料到那少年书生高中之后另娶佳人,在这女子寻去说他背信弃义的时候反说女子自身不检点,诬赖他的清白,逼死了女子,而那书生也没什么好过,被钦差查出此事并贪污罪状,判了死刑,也是恶有恶报了。” 小姑娘口齿伶俐,讲起故事来还有几分感伤,顺道着也说起了二哥的教诲,“二哥说,咱们女子最不能轻易许人了,门当户对最最重要,若不然,便如同那个大家女子一样,明明是大好家世,偏偏成了孤魂野鬼。” “好好的日子,说什么孤啊野啊的!”世子夫人上来,止了这一句感慨,有些啼笑皆非地说:“你二哥说得对着呐,你们才多大,知道什么才子什么佳人,总是要父母看好的才算是好,不然,可不就跟那女子一样悲惨。” “嫂子恁啰嗦,我们哪里跟那女子一样不知好歹了,这不是白说着么。”另一个姑娘不乐意地反驳,又有两个说道,“可不是么,这世间自来有规矩自然是有道理的,那女子不守规矩,最后也怨不得别人。” “正是,可见还是那女子的教养不好,怕不是商户出身吧,那等人家,纵然有钱,规矩上总是差着一些。” “我就是觉得那女子唱得好,特别动人。” “呵呵,那哪是女子啊,外头的戏班子都不用女子的,适才那个是男子唱的!” “啊?竟是男子么?他唱得可真好,我还当是女子的呐,好些女子也没他的声音那般动人……”话题迅速歪楼。 “我觉得那乐配得极好,尤其是那笛声,悠悠荡荡的,都飘到人心里去了,怕是老乐师才能吹得这般好吧!”课程中有音乐课的小姑娘单纯地表示。 另有那心思活络的,拉着世子夫人的手臂摇晃:“嫂子嫂子,回头让咱们把这本戏听完吧,外头的人都听过了,就咱们没听过,一说起来也丢人不是?” “是啊,嫂子,我也想听呐!” 世子夫人也没听过,自是也有几分好奇,见得一众小姑都来央求,乐得应下。 戏台后头,如意班的班主看着收起笛子的文雀,心中纳闷,听这曲子很是对味儿,怎么到他唱的时候就没有这个情意了呢? 第113章 昨日的寿宴很是热闹,如意班却比较清闲,只唱了那么一出,为此还得了旁人的冷眼,今日才听闻,昨儿个还有宫里头的人过来送寿礼,更是让师娘兴奋万分,好像看到了一棵可依靠的大树,私下里鼓励了小黄莺好几句。 寿宴过后,其他两个戏班子都走了,唯独他们还留着,小黄莺也是眼热心热,日日里头都要到院子里练练嗓子,眼睛老往那门缝上飘,偶尔还要瞥一眼院墙,目含期待。 王平一眼就看出他在期待什么,想当年小百灵红的时候,常有那富家子弟骑墙看,但,这可是王府的院墙,先不说高度多少,有几个人敢上那墙头? 帝都和地方,总是不一样的。 因着姑娘们听戏,不好到外院去,若把那一班子叫来内院里头又有些不合适,世子夫人还寻思着,倒叫世子给指了个好地方。 “只管到琅嬛阁去,那边儿湖上有个小台子,隔着水道,你们只管在这边儿看,不垂纱也行的。” 世子觉得无所谓,反正都是听戏而已,距离远点儿也没什么的。 世子夫人听了也觉得好,忙吩咐人收拾了,不等下午,就被性子急的小姑们催着弄好了。 这琅嬛阁据说是为某个小妾修建的,因那小妾会舞,便特意在湖中给她建了这么一个台子,等到夏季荷花开的时候,于台上舞蹈就像是踩在花上一般,美不胜收。 因了这段故事,这琅嬛阁好是好,却少有人来,就连那一池的荷花也因少人打理而成了残荷败叶,渐渐不见了。 好在水道是通的,所以这一池水不会臭,收拾起来也好收拾,大面儿上净了,便把那如意班唤了过来。 小黄莺的登场还是那般惊艳,他的长相其实就是清秀有余那种,但架不住唱戏的妆容总是浓艳,便有一分长相也能打扮出五分来,何况他长得还不错,于是这一扮上便是九分的美艳。 扮书生的是小画眉,他长得比小黄莺还要好一些,只不过年龄还有些小,画上剑眉还能显出几分英气来,若画上柳叶眉便有些稚嫩了。 为了身高上协调一些,小画眉还穿了内增高的靴子,厚厚的靴底并不外露,走起来也是稳当,有那么几分翩翩书生的意思。 两人穿花拂柳一相逢,便有许多词唱情浓。 听戏的姑娘们有害羞些的便用帕子捂了脸,有不觉的还在听那优美的曲调,世子夫人听着那含蓄的词句,也算是明白为什么会有“便是大家女儿听了也不妨”的说法,两相见,互相许,只能从两人把臂的动作看出一二,其他的,也不过是四目相对罢了。 等到女子苦等情郎不来,最终偷偷跑去寻,然后又被污蔑逼迫,跳江而死的时候,众人多半都落下了泪。 “真是气死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太过分了,何必非要把人逼死!” 一幕幕看下来,看得他们当初情浓爱蜜,再看这会儿的冷酷无情,姑娘们都有些义愤,一个个都觉得要好好惩治一下那个书生,不能让这等背信弃义的恶徒逍遥法外。 等看到最后钦差查案,把书生判了死刑的时候,几人又是笑起来,拍手道:“这才好,这样的坏人就应该早点儿除了去。” 看完一本戏,世子夫人才知道原来自家小姑们都这么有正义感,也不知是不是该颇感欣慰了。 姑娘们这边儿的反响还不错,老夫人听闻了,也想从头把戏看一遍,但她精神头不太好,每日总看不了太多,于是便把戏班子留了下来。 这一留,便是半个多月。 小黄莺每日唱戏之外总要到处逛逛,为了方便唱戏,管事的把他们搬到了琅嬛阁,这边儿跟内院只隔了一道门,平日都是锁着的,到有人看戏了才会打开,而他们会提前被约束到后面儿去。 来看戏的多是女眷,那世子只出现过几次,也就是陪着过来坐了坐便离开,西河王倒是有兴趣,有一日专陪着老夫人过来听,但这类戏还是不太受他欢迎,所以甭管小黄莺的扮相多么好,他也只是看了一眼作罢。 十来日过去,小黄莺也愈发焦躁起来,就连师娘因为跟府中的仆役套关系通融不成,也有了几分气儿不顺,看到小黄莺就要骂两句“不争气”,偶尔看到王平,也会捎带着骂两句。 倒是小画眉,完全没心事似的,竟是偷偷结识了养在隔壁院的小戏们,时不时扒着墙头看她们唱戏,被王平发现过两回。为了方便听她们的戏,王平也没告发他,也会在墙角下站一站,听那边儿唱戏的曲调,细细琢磨。 小戏们平日里练戏跟他们一样,总是清唱为主,而女子的声音跟男子假装女子的声音还是有不同的,细细听总能够分辨出来一些差距,然后便是唱腔曲调的问题。 班主在地方上待久了,曲子总也有股地方的土味儿,就好像方言和官话的差别一样,自己不太觉得,但到唱的时候,就会有些分明。 这是需要改进的,而优势则在于班主走的地方多,见到的多,唱腔上一些变调的地方格外灵活,甚至透着些老辣,而这般小戏唱来,柔情似水是能够做到,若要刚烈如火便不行了,总差着那么一点儿味道。 时听时练,真的投入到这件事上去了,王平觉得自己的心境也有了很大提升,以前仗着记忆力好,他对一些事可从未这般用心过。 碍着隔墙就是小戏们,他也不好直接学她们的唱法,索性摸出笛子来吹同样的曲调,他的乐声比起唱腔显然好了不止一筹,开始他吹笛子,隔壁都会静下来听,现在么,已经有胆大的爬墙看了。 俊秀的少年郎哪怕粗布白衣都不见逊色,反而更衬得那肤白笛绿,一双黑眸幽静,长长的睫毛半遮着,有几分意游九霄之感。 一个架一个勉强扒在墙头的小戏和小画眉顺利会师,两方都混了个脸熟,这会儿也不说话,都静静听曲。 老远,便能看到墙头坐着一串人儿,格外整齐地留给这边儿一个背影。 “这是怎么了?” 初进院子的一队人还有些不明所以,待听得那笛声熟悉,便有几个明了过来,也不让仆役吱声,找了梯子也往墙那头看。 满园碧色白无垢,一曲清音引凤来。 沉浸在笛声中的少年竟有一种不似凡人的气质,让规矩不错的姑娘们都迷了眼,待得那笛声消散,还有些回不了神。 “我还道是老乐师,谁想竟是这么年轻,他可真厉害!”年龄还小的姑娘满口赞着,全不理会扒墙头这事有多出格。 而知道这件事出格的那位,红着脸颊看着那少年收了笛子走远了,急忙忙下来,问:“他是谁啊?你们府里何时来了这么个乐师?” “这可不是我们府里的,估计是隔壁戏班子里的吧。” 爬墙被逮到的小戏们被管事娘子的厉眼瞪得不敢吭气,听到这句话才有一个大胆的将功补过:“那是如意班的文雀,也是唱戏的,不过戏唱得不好,倒是曲子吹得好听。” 她们哪里知道人家戏唱得好不好,都是小画眉透露出来的,他这个师兄底下有个太认真的师弟,哪怕知道一时半刻不会被超越,也是很有压力,时常会把班主训斥师弟的话拿出来转述,于是这帮小戏们就都知道那文雀唱戏不好了,也不奇怪为何他总是不在人前唱了。 “哦,这样啊!”那衣着华丽的少女没说什么,应了一声,又拉着身边的小姑娘说,“早说到你家听戏,还不赶紧准备着,我出来一趟可不容易,白耽误在游园子上可是没意思。” 其他几个姑娘有意奉承,忙道:“已经让管事去说了,咱们这会儿过去坐下,他们也就能上台了,耽误不了的。” 少女没怎么搭理她们,庶出的嫡出在她看来还是庶出,根底上就不能和她比,哪里有什么好说的,只管拉着身边这位嫡出的小姑娘一并去了,还道:“我可早就想看那兰亭梦了,可是父皇就是不让这等班子进宫,好在你们家请来了,不然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呐!” 小姑娘心思少一些,没想那么多,只管大包大揽地应承说她什么时候想看都能看,一副很有义气的样子。 说着,一队人就从这边儿往琅嬛阁去了。 戏的确不错,小黄莺是卖了力气的,曲子也愈发见好了,但看了几遍再看就少了新意,小姑娘有那么几分不是太专心,倒是那少女,看得专心致志,中间跟着红脸跟着哭,末了才狠狠松了一口气。 “这戏真是好,可知道是谁编的?”她问了一句,然后自有管事的让如意班的班主上来磕头。 班主年龄大了,早已不见当年的俊俏,又留了胡子发了福,自然不中姑娘家的眼,少女蹙了蹙眉:“这戏真是你写的?” 她本就是询问了一声,觉得有些失望,能写出这样好看戏的人怎么能长得这么不好看呢?偏管事的一传话,把班主吓了一哆嗦,害怕因为欺瞒惹上什么罪名,忙把王平交代了上去。 衣裳单薄的少年站在台上,雪花纹的轻纱被风吹起,遮挡了视线,朦朦胧胧,那人就好像站在云雾之中飘摇不定,少女的眼睛亮了一亮,问了两个问题,夸赞了两句。 第114章 当今儿子不少,女儿却只有三个,每一个都是金枝玉叶掌上明珠,颇得圣人爱重,无形中也就有了不少权力,出宫去某个沾亲带故的大臣家里转悠着玩儿一圈儿啊,那都不是事儿。 而作为最受宠的三公主,她上头的两个姐姐,一个已经出嫁,一个正在论嫁,就她一个还差着两年,仍然是最最受宠的时候,且她出身又好,是贵妃所出,贵妃就她这么一个女儿,她自小就长得好看,又会说话,该懂事乖巧的时候那也是贴心小棉袄,便从没有什么要不到的,唯独…… “为什么啊!”完全不理解母妃怎么想的,年方少艾的三公主有些委屈地瞪大了水润的眼眸。 贵妃娘娘不为所动地看着自己才做好的指甲,上头的花纹颇为繁复华贵,足足花了半天的时间才弄好,很衬她此时的妆扮,却也无法掩盖妆容之下的衰老。 “宫中自有规矩,你喜欢看戏,只管让宫乐坊去学了来,演来只会更好,不会比外面的戏班子更差。至于戏子,宫中用人哪里是那么随便的?且,女戏也就罢了,男戏,外男,可是不能入宫的。” 漫不经心地否决了女儿的提议,抬眼看到女儿不高兴地嘟着嘴,又软和了语气说,“不过就是一个戏子,才多大年纪,能有多好的唱腔?宫中乐坊唱戏好的可多了,母妃给你找来,让你都听听?” “我不,我不,我就不,我就要听他唱戏,我就喜欢听他唱戏,别人唱的我都不爱听!”三公主捂着耳朵,不听母妃的劝诫,见母妃还是不应,索性嘟着嘴跑了出去。 “这孩子,真是越大越不听话了,都叫圣人给惯得。”贵妃娘娘有些抱怨,脸上却是笑意满满,纵然没有儿子,有了这样一个得圣人喜欢的女儿,她也是赢了。 想着又有些不放心地吩咐左右,“跟着去看看,看公主去哪儿了。再把今儿跟着公主出去的曹安叫来。” 三公主一溜烟儿跑到父皇的书房前头,自有大太监进去通报,然后她就得到了“允见”,不等大太监把话说完,她便自己跑了进去,慌得打帘的宫女手忙脚乱,差点儿来不及。 “父皇,你要为我做主,母妃她不允我……”告状的话张口就来,而从三公主复述而出的对话中,不难看出贵妃娘娘的“德行”不错,不肯坏了宫中规矩。 而这规矩到了当今这里,呵呵一笑,“小事一桩”就给允了。 对此早已有七八分把握的三公主忙撒娇谢恩,哄得当今又应了今晚去贵妃那儿用膳的话。 得到消息的贵妃娘娘抿嘴笑了笑便罢了,她这个年纪,争宠的心思淡了不少,与当今反而多了些夫妻情意,一同用膳说说话也是好的。 “这可是一步登天了!” 西河王府的管事,那个从来对如意班众人板着一张脸的中年人,这会儿笑得菊花朵朵开,宛若一个和善的邻家长辈。 班主还有些发蒙,他是哪个名牌上的人,竟然能够被圣人点名招进宫去唱戏,这,这,这,这可就是大不一样了啊! 做梦都没想到会有这一日的班主这会儿还晕着,不知道谢恩,倒是师娘反应得快,赶紧跟那管事的道谢寒暄,还说了不少西河王府的好话,不断地说着若不是西河王给了这个机会,他们是定定没有这一天的。 管事的也知道这之中多半是三公主的功劳,倒也不好把这口头的感恩都揽在了王府头上,略提点了一句,让他们明白哪头才是正菩萨。 等到送走了管事,班主还有些愣怔,掐了自己一把,觉出疼来才说:“原来不是做梦,真想不到,我这把年纪还有这样的一天!” 班主最初也不过是别的戏班子里头学戏的一员,唱戏好的时候也红过一阵儿,也算是从帝都出去的,只不过那会儿他所在的戏班子显然没有这份运气,没有新戏没有新调,也就是个三流戏班。好在有不少富贵人家的公子在捧,而他自己也明白,混了一笔钱财之后就果断离开了戏班,转而到小地方去组建自己的戏班子。 当时想的也就是糊口罢了,毕竟是老本行,知道从哪儿走起,而现在,再看自己当初的决定,真是英明! 以为功劳在小黄莺身上的班主转头就对他夸了又夸,还不忘勉励他再接再厉。 而钓不到王府世子的小黄莺听了管事的一番话,还真以为那公主觉得自己不错,心里头也美滋滋的,下巴都抬起了两分,又努力压下去,说了一番“多亏师父教导”之类的话。 看着那互相夸赞的三人,小画眉撇了撇嘴,扭头看正在跟仆役一起收拾东西的文雀,走过去轻声道:“你也用点儿心吧,这其中明明有你一份功劳!” 王平笑了笑,正要说话,听得班主那边儿叫他,走过去听了,“多亏了文雀编的戏文好,这一趟,咱们可要出名了!” 哪怕只在宫中演那么一回,以后也能说自己也是进过宫的戏班,那身价,可就立马不一样了,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看圣人看过的戏的! 陪着班主笑了一会儿,大家才忙着收拾起东西来,这一次,有管事的给指派的几个仆役,他们就轻松多了,只在一旁叉腰指点就好。 次日,便有人来接如意班进宫。 当天,难得忙里偷闲的圣人便在三公主的撺掇下一起去看戏,颇有些新颖的《兰亭梦》虽不是圣人喜欢的那一类,但用来消遣打发也是不错,年轻的时候,谁没看过才子佳人的话本呢?这一出,也就是把话本变成了戏。 冲着三公主的面子,圣人也赞了几句,问了是谁写的戏文,特意赏赐了些东西下去。 王平谢了恩,再看那站在自己面前的少女,忙又行礼,“见过公主殿下。” “你的戏文写得真好,可还能再写些吗?我还想看。”三公主明眸闪烁,盯着王平看,心里头想的是,他长得好,写的戏也好,唱的也一定好吧! 王平不敢打包票,只应了一声“尽力”,又听得公主问:“你为什么不上台唱戏?我觉得你唱得一定很好。” “文雀还没有出师,自然是不能上台的。”王平淡定地回答,垂下眼睫不去看公主的容颜。 “这样啊,你什么时候才能出师?我想听你唱的戏。” 三公主落落大方地说着,没什么避讳旁人的意思,站在一旁的班主听了却是眼睛一亮,终于知道此番际遇从何而来,看着王平的眼神都深沉了一些。 王平没有回答,他不知道自己还要多久才能做到“绝唱”,等了一会儿,班主见公主似有失望之色,忙道:“两年,再有两年,文雀就能出师了,他的嗓子好,乐感也好,定然会比小黄莺唱得更好!” 如果能够一直富贵,谁也不愿意回归贫困,班主仿佛看到了一条金光大道就在脚下,怎么也不愿意失了这次机会,暗自掐了王平一把,让他也跟着点头。 三公主正感兴趣着,听到两年也不失望,反而还鼓励了两句,颇见善意。 这只是一件小事,圣人和贵妃娘娘都没有放在心上,不过是喜欢听戏,又不是什么不好的爱好,没什么不能行的。 两年时间匆匆而过。这两年间,随着年龄的增长,三公主已经不能够如从前一般经常出宫去亲眷大臣家玩耍,更多的时间被要求学习一些嫁人之后的规矩,哪怕有公主府撑着门面,但公主过得幸福不幸福,还要看能不能得到驸马的欢心。 贵妃娘娘特意找来的嬷嬷很是慈眉善目,讲话的口气也不十分严厉,但很多地方还是说明了公主需要做出的忍让。 本朝的驸马不能在朝中任职,无论是多么能干的青年才俊,一旦成为了驸马,就意味着他必须要放弃在朝堂上的抱负,成为一个可能会被别人看做无能之辈的“入赘”皇家的女婿。 能够被选为驸马,本身就要出身好容貌好,其次还要有才华,不通书经的圣人都看不上眼,怎么会选作女婿,而那等有出身有容貌有才华的哪个愿意一辈子就守着公主过日子,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所以,哪怕是皇帝女儿,也不是人人都爱娶的。 “我不想要那样的驸马。” 园中鲜花正艳,偷跑出来的三公主立在湖边,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湖水,转过头来,神情认真地对着身边的俊秀少年说:“我不想要那样的驸马。我喜欢听戏,我希望我的驸马也喜欢,他也要能够写好听的戏文,能够唱好听的戏,能够如……如你一般……” 眼神中闪过迷恋,从初见到如今,她若是真的会喜欢什么人,也就是这样的人吧!所以…… “公主慎言。”王平微微蹙眉,他跟三公主见面的时候并不多,两年中也不过是十来次而已,她竟是从何得此一语? 少女容颜娇俏,两靥微红,若桃花灼灼,听得此语,霎时白了脸颊,垂下眼,好半晌没有说话,默了默,恹恹离去。 第115章 “请吧。” 红木几案上,一壶一盏。精美的酒壶玲珑瘦小,所盛的酒也不过几盏,而它旁边的同色小盏中已经盛放了四分之三的浅红酒液。 面前的曹安是三公主身边的太监,而他此来,却不是为了如往常那般询问戏文唱腔,而是送上这一壶毒酒。 “公公,能否告知文雀,究竟所犯何罪?” 王平心中有些明悟,却还是这般问道。 曹安面上冷淡,眼神怜悯,说:“这人啊,出身是什么,那就是什么,要争要改也要看天命。如今,天命不容,你还问什么?” 王平哂然,何谓天命?不是圣人便是贵妃娘娘,而其原由,想来也就是三公主那日在湖边的那番话了,他倒是不想听,奈何别人想说,奈何……权,拥有的时候没有觉得怎样,当没有了才发现,怕是说话也无人听的。 “还请公公稍待,文雀一生学戏,未曾一唱。如今临别,愿清唱一则聊慰寸心。”王平施然行礼,他与曹安也打过几次交道,料想这等程度的“通融”是能允了的。 曹安想了想,终究点了头。这一次的差事他是不想来的,奈何娘娘指派了他,便容不得他怎样想。这一次回去,定是要被公主厌了的,有个话能够回复,想来也能减轻一二。 “何曾恨身卑,何曾憎运舛,何曾怨天怨地怨世情,不容我一世清明,留芳柏。” 这两年,王平还写了几出戏,其中一出便有此“诀别”,因腔调有异于时下悲情之吟还曾被班主斥责,令他修改,而他一直没改,此时唱来,竟觉得格外贴切。 不需石破惊云,不需撕心裂肺,更不需天崩地裂情动九天,那原是别人的戏,他写的,看的,唱的,也都是别人的情,既然是别情,又与他何干?唱来,自然是这等三分轻嘲五分讽,还有两分才是那淡淡的遗憾和不甘。 清音绕梁,自有几分柔和,曹安听得却是不那么舒服,在此之前,他从未听过文雀唱戏,这个文雅少年总是在听别人的戏,写自己的戏,却从未开口唱过其中哪一段儿,如今听来,他才有几分明白他为何从来不唱了。 这样的曲调这样的戏文,字字声声,都是戳在人的心窝子上,不见血,却让人疼得难以言语。 身卑,命舛,世情不怜,于是农家子变流浪儿,转身又入了宫,成了残缺人……看那些高头大马,昂首挺胸的,谁不想那样?可,世事已然这般,他又能怎样? 难道不想要一世清名?难道不想要流芳百世?可天命不容,他,又能怎样? “争得这一条命,换得这日月明,总也要留一腔热血报后人,不曾负此生。” 这一句原也是班主让改的,无论何时,这等“换得日月明”之语都有些过,哪怕那故事是好的,这情是顺的,这词,却仍是要改的。 可惜,还不及改。 于音高处,似乎终于有了些决裂之意,后续难追,终破苍穹。 王平端起茶盏来,闻得那淡淡桃花香,轻声问:“这是什么酒?” “……桃花春酿。” 曹安好一会儿没反应过来,他还沉浸在那最后一声上,脑子都是空的,等到回答完了,对面的少年已经放下酒盏,一口饮尽了那掺了毒的桃花春酿。 “有些苦。”用帕子轻轻沾了沾唇角,初还是半透明的粉,渐渐就成了朱红,有一把火似在肺腑中燃烧。 王平蹙了蹙眉,又舒展,许久未曾这般疼过了,却也不是不能忍受,自从有过阴火焚神之后,他觉得一切凡火都不足惧,这等无火之烧,又怕什么? 雪白的帕子渐渐被血染红,青色的衣袖也染上了血色,王平立足不稳,坐在了椅子上,以手支额,微微垂了头。 【主线任务完成。】 等候已久的系统提示音让王平的唇角勾起了一抹浅笑来,【绝唱,绝唱,竟是这个“绝”吗?王睿,你应该提示我一下的。】 【没有任务提示。】王睿的声音依旧那般无情。 【罢了,反正,完成了。】 为揣摩唱腔费了那许多年工夫,而似乎没有怎么用到,他最后还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唱了一则,而听众,也不过是……勉力抬起眼来,视线中似划过一抹亮色,鹅黄明媚。 “文雀,文雀!” 匆匆赶来的三公主跑掉了发簪,一缕发垂在耳侧,缠住了颈上的璎珞,而公主茫然无觉,只顾着推开挡路的太监去看那伏身桌案的人,他好像睡着了,似乎是累了,唇边的血色混着桌案的红,竟是让人看不分明。 “见过公主殿下!” 发髻松松散散,衣着还算整齐,但,曹安跪下的时候看到了公主殿下的玉足,白袜已灰,绣鞋仅存一只……他低着头,不敢再看,心中已经是愕然,同时也约略明白他怕是无法为自己脱责了,哪怕,这件事其实是贵妃娘娘吩咐下来的。 “文雀。”三公主颤抖着手去触少年的鼻息,已经感受不到了,她的脸色更白了,全无奔跑之后的血色,反倒像敷了一层白、粉一般,颤抖着的手指转而触及少年的脸颊,还温热着的脸颊上有着淡淡的粉红,浅浅的桃花香在空气中弥漫。 “还热着,一定没有死的,对吗?太医,太医,快叫太医!” 公主急忙吩咐着,曹安不敢抗辩说人已经死了,忙应了一声退出,一到外头脚步就慢了,他是不会去叫太医的。 “公主殿下!”紧追着公主跑来的宫女太监一个个气喘吁吁,没注意到门口的曹安,一个接一个地跑进去了,然后就看到公主伏在那少年身上,泪流满面。 没有人敢上前劝,之前,在殿内,知道贵妃娘娘下的命令之后,一向脾气很好的三公主亲自动手打了人,然后厉声呵斥着想要阻挡她的人,不管不顾地往这边儿跑来,这一路,经过不少地方,而公主竟是全不顾形象。 贵妃娘娘很快也赶到了,她怎么也不能接受自己的乖女儿宛若疯婆子一样跑过了几座宫殿来寻一个戏子。 “你父皇已经为你选好了驸马,你的封号也下来了,长乐,长乐公主,可好?” 在一片寂静之中,贵妃娘娘也放轻了脚步,柔声说着,试图劝下那个执拗地抱着少年不肯撒手的女儿,可效果并不好,三公主好像傻了一样,只知道痴痴流泪,不松手不应声甚至不抬头去看谁来了。 贵妃娘娘柔声劝了两句,见没有效果,一时恼了,不过一个戏子,竟然惹得她如此,真该早早赐死。 厉声呵斥一句:“长乐,你还想闹到什么时候?!” 三公主终于有了动作,她抬眼看向贵妃娘娘,泪水未曾停歇,眸光却清冷,不见哀痛,不见伤毁,冷冷清清,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被这样的目光看着,贵妃娘娘怔了怔,等反应过来,愈发恼怒,下令:“来人,把三公主请回去!” “公主殿下,请回吧。” 三公主的力气仿佛都在奔跑的时候用光了,抵不过那些宫人的齐上手,终于还是和少年分开了,而被她拉扯的少年,不能够再保持伏案的姿势,从椅子上跌落下来,躺倒在地,地上不远处,还有一方血红的帕子。 看着这一幕,泪水再次汹涌,三公主哽咽着发不出声,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她害了他,她知道的! 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机事不密则害成。 大害已成,悔之晚矣。 她不悔此心,却悔失言,她不应该说出来的,不应该说出来的…… 清音自此绝,何处闻笛声。 一年后,长乐公主已经出嫁,她的公主府是离皇宫最近的,可她却从不像两个姐姐一样经常回宫,自出嫁后,再不曾入宫,便是宫中传召,也只道是生病,不肯入宫,一日日地,消磨了曾经的盛宠。 渐渐地,除了贵妃娘娘还念着自己的女儿,外人已经遗忘了这位长乐公主,连同她的驸马,因为自新婚之日就被拒之门外,也就不再入公主府,反在自家府邸纳妾生子。 对此,公主府并无异议。贵妃娘娘倒想说两句,可想到女儿出嫁前的漠然神情,便知晓她是不会听的。 不过一个戏子,竟然……贵妃娘娘嘴上不肯承认,但心里头已经悔了,不过是一个戏子,又不会成为驸马,既然得她喜欢,给了她就是了,难道驸马还敢怎样不成?何必闹到如今母女不得相见。 一年又一年,圣人成了先帝,太子成了当今。贵妃娘娘病重之时,终于见到了长乐公主,曾经活泼好动爱说爱笑的明朗少女不知何时眉目沉静若此,一双眼竟是淡漠如冰,刺得人心疼。 “你就要这样一辈子吗?”又是心疼又是气急,她的女儿怎能为了一个戏子若此? 长乐公主的嗓音不再清亮,有些许低沉,“不然,还能怎样呢?随他而去吗?晚了,他不会见我的。” 两情相悦,生死相许,方能黄泉相见。若只一厢情愿,怕是见了也唯有恨吧。如此,不如不见,方有可期。 怀抱着这样的想法,长乐公主活了很久。或许是清心寡欲真的有助于长寿,她成为历史上最有名的长寿公主,名载史册。而她的故事,历经三朝仍为不少人所知的爱情故事,也成为了史记中的一笔,那个只留艺名的戏子也因此成为了梨园绝唱。 第116章 再一次睁开眼的时候,疼痛都成为了过往,而又一次重新回到婴儿生活…… 【能屏蔽一下吗?至少在婴儿不会有思想的期间,稍微“代练”一下。】 王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他不想要接管别人的身体,顺带接手一大堆问题,性格啊,朋友啊,爱恨啊,都很麻烦。所以从刚出生的婴儿来自然是最好的,但婴儿时期的吃喝拉撒,真的是让人十分不想重温的“回忆”。 遵循着等价交换的原则,王睿同意了他的要求,在他欠下新债的时候提醒道:【你上一次没能够偿还借贷的寿命,这一次必须要偿还,这不算是任务,但必须一次还清,否则将以体质羸弱作为交换。】 差点儿忘了自己还欠着债的王平连哭声都停了一刹,果然是自己的寿命啊,不是前世就是今生,非要还上不可。 【原来还可以延期吗?那能继续延期吗?】 【……不能继续延期了。】王睿的回答透着几分无语。 王平也没继续要求什么,能够延期一回也很好了,要不然,若是因为没有偿还寿命而被算作主线任务没有完成,他还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哦,错了,应该是她,这一次,她是女子。 “萧兰,明天的毕业舞会,你去吗?”*中门口,两个女孩子结伴而出,其中一个女孩子边走边问着。 “毕业舞会?”她身边的“萧兰”笑了一下,厚重的刘海儿挡住了大半张脸,再加上丑萌丑萌的黑框眼镜,除了嘴角勾起的弧度,无从判断她的表情。 “才高中毕业而已,舞会什么的,”说到这里,“萧兰”脸上再度流露出了一点儿笑容来,“我就不去了,还有些其他的事情,你们玩儿吧。” 纵然是早就猜到的结果,可真的猜对了,还是一点儿喜悦之情都没有。勉强认为自己算是萧兰好友的女孩儿黄雅忍不住抱怨了一声:“你怎么总是这样,一点儿都不热爱集体活动!你知不知道,班里头都说你是怪人,也就我还乐意跟你来往了。” 透着那么一点儿“救世主”情怀的后一句话更像是对自己人品好的夸赞,作为萧兰的王平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哪怕是即将走入大学的大学生了,也还不够成熟。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就散了,回家的方向是相同的,但也就是这一段儿顺路而已,看着黄雅转弯之后,王平扶了一下黑框眼镜,转向了另一个方向。 而果不其然,那种被盯着的感觉更强烈了,好像视线锐利了很多的样子,没有在这个方向停留多久,她进了路边的小书店。 自助式的书店主要是为了出租,买的人比较少,书相应的也就比较老旧,随意选了一本名字有趣的言情小说出来,马上又感觉到了某种视线,直到她走到原本回家的路上,那种被盯着的感觉才弱化了一些。 到底是什么人在盯梢呢? 王平对此有过很多猜测,但,这是她自己的身体,从婴儿时期就是了,即便是“代练”,很多事情她也都是知道的,所以,她的身世不可能存疑,也就不存在亲生父母养父母之类的狗血事情,那么也就不可能有什么突然冒出来的父母想要认亲却要先观察之类的事情,那么…… 亲生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本地人,普通工人家庭,一辈子也没升职加薪,更加没有什么外来的门路发财致富,买彩票最多中个五块钱,亲戚中最富贵也不过是有个小铺子,朋友中,很遗憾,普通的公办学校显然没有那么多的高富帅白富美或者隐藏富豪之子来刷好感,所以,到底是什么原因会有这样的盯梢呢? 而最近,这盯着的人似乎越来越暴露了,说起来,感觉到盯梢也就是一年前的事情,而一年前,她也并没有做什么啊! 哪怕,这一世,她多了一个空间。 这坑爹的空间! 提起这个来,王平就对王睿有点儿怨言,好好的人生因为需要还寿命债已经很不容易了,结果呢,还多了个空间,还是那种自带灵泉自带灵气自带功法自带财富可以升级的空间! 受宠若惊之余,王平就问了,她以为这是自己多次任务完成之后的奖励,又或者说是系统升级之后给的好处,结果,王睿是这么回答的: 【这是主线任务的必备条件,空间中的一切,不仅你可以用,别人也可以用,你认可的人也可以带入空间。】 自觉已经被上次任务坑了一次的王平非常谨慎,要知道,上一次绞尽脑汁她也没想到“绝”还有那样一种理解,所以,这一次听到这种类似“提示”的话,她便忍不住一个字一个字地拆开了分析。 分析的结果是很可怕的,如果她真的把空间中的东西给别人用了,真的带别人进入空间了,那么,她的这次任务很可能别想完成了。 有了这样的预感,即便这一次的家世普通,很多吃穿住用上面并不好,也就是温饱有余的程度,但她并没有动用空间中的任何财物,连那修炼功法,也只是看了看,忍着心痒难耐没有修炼,哪怕她真的很想知道筑基之后的功法会是什么样的。 不得不说,这等仙器级别的空间真的很好,里面的空气即便是呼吸一口都有一种肺腑舒爽的感觉,有过修炼经历的王平知道,哪怕她不主动修炼,仅仅是呼吸这里的空气,时间长了也能够达到延年益寿延缓衰老的效果,甚至一定程度上还能够排毒,如同那灵泉水一样。 那一汪碧绿的泉水微微发热,是很舒适的温度,王平也就是好奇研究的时候忍不住沾了沾手,然后,就跟中了毒瘾一样,一日不沾便会痒彻心肺,从表到里,无一处不痒。 而除了痒之外,泉水的功效也显现出来了,沾了水的皮肤比周围的皮肤白了一截,并且细腻了许多,哪怕是猛然看去,也能够明显区分。 【这是怎么回事?】 【既然是你的空间,你就可以使用。】王睿的回答只有这么一句。 王平却听懂了潜台词,既然是给你的,你就要用,否则……暂时没有得到主线任务的王平也无奈了,也许这是触发主线任务的一个环节呢?就好像某些游戏任务,不去做什么,是注定得不到的。 明了了这一点,她接受了灵泉沐浴这等奢侈行为,也没有把那修炼功法弃之一边儿,毕竟,能够不讲究灵根的修炼功法太少见了,她真的很想知道后面是怎样的,也许能够摸索出另一种修炼方法来。 灵泉的功效很明显,就是美容养颜,自从沐浴灵泉之后,她一日美过一日,好在她发现得早,又是在成长期,所以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天天都见的人,是很难发现她那些细小的变化的。 而功法,真正修炼了之后才知道这功法跟灵泉的性质都是一样的,为此,王平不得不怀疑拥有这等空间的上一个主人一定是个女性,所以才会留下这样的修炼功法,吸纳灵气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美化己身——你到底有多爱美啊,灵泉都不够吗? 也就是这个时候,主线任务终于公布了。 【主线任务:自由。】 题目很简单,因为不是好感度任务,所以不会提供人物简介和剧情等相关参考,这一点,经过上一个世界,王平已经明白了,但,【“自由”这个题目是不是太大了点儿,怎样是“自由”?】 难道真的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还是说有什么其他的引申含义? 或许是因为影响主线任务的问题,王睿没有吭声,他说过不会给与提示的,自然就会做到。 王平也不强求,安静地写完作业就去洗漱,准备睡觉,而洗脸的时候,看着洗手台前的镜子,她终于明白了一点儿什么。 即便是现代社会,整容普遍,但拥有一张绝美的脸,本身就是一种光辉难掩,而作为一个美人,想要自由未免有些奢侈。 哪怕是投身娱乐圈那样的大染缸,不用遮挡容貌,甚至能做到到处奔走,但,娱乐圈的规则束缚也同样是一种“不自由”。 若想要真正的自由,一来是能够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二来就是不能够被任何人或者规则束缚。 仅仅是人的话还好说,隐藏一下容貌,大不了她调配些药物,不要嫌弃麻烦地天天易容,也能够做到不招惹某些人,但,若是规则的话……看着镜子中的女孩儿露出苦笑,白皙干净的面容,光洁细腻的皮肤,再加上恰到好处的五官,即便是苦笑,也有一种说不出的美,而修炼功法所带来的气质加成,就更是难以隐藏。 ——她难道要重操旧业,推翻一个社会规则再建一个吗? 开什么玩笑!这可不是古代,随便拉几个人打个仗杀几个人就可以的,热武器的发展让战争不再轻易,而政治,这个经过几千年逐渐发展成熟的课题也并不是随便什么人一言就可以九鼎的了,所以…… 这次的任务,似乎更难了。 第117章 高考过后,好像一下子轻松下来,即便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考试,但依旧会在之前提起精神,毕竟,这算是人生中一次重要的转折点。 已经经历过很多世界,王平也做过很多事情,但若说真的有什么想做的,处在这样的一个阶段,她还是会想要好好学习,考一个好点儿的大学,如果能是最好的大学当然就最好了。 当然,她也不止一次地做到过这一点,但,哪怕再来十次,她仍然会去选择好大学,而不是为了体验一种新的人生在能够更好的情况下去平凡或者更差的学校学习。 这一点,是本心,她不会改。 这样应该也很符合主线任务吧,自由么,不就是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知道了主线任务之后,很多想法都会放松下来,不用去讨好某个人,不用去钻研某个技艺,只要自由就好,听起来真是再简单再自在不过了,如果没有容貌上的困扰,这一次的任务或许就跟玩儿一样,只要开心就完成了。 但现在…… 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从冰箱取出菜来,一般这个时间,母亲早都回来了,今天是有什么事吗?怎么不在家? 高考的成绩早都出来了,志愿也报过了,今天去学校就是领个高中毕业证和录取书的事儿,也有家长陪着去的,不过考虑到老师可能要说两句的原因,王平拒绝了家长的陪同。 自己在教室吹着空调,让家长在外头等什么的,若是考试也就罢了,那种时候,家长也紧张,让他们回去他们可能都不会动,宁愿在校门口站着,但这种不考试的情况,实在没必要那样,会被录取到哪个学校是网上电话里早就查到的,不需要再紧张陪同。 手脚麻利地洗好了两三个菜,一家三口人,吃饭往往简单,再加上这段时间比较热,大家的胃口都不是很好,口味儿也就更偏向简单清爽。 把菜都准备好,只差下锅炒了,再看稀饭也好了,王平又看了看表,都过了下班点儿一个小时了,就是母亲不回来,父亲也该回来了! 萧父萧母都是普通工人,所谓的加班也都是轮不到的,国、企么,朝九晚五就算是勤奋的了,偶尔母亲还能早回来一会儿,收拾收拾屋子什么的,比较清闲…… 电话的响起让王平愣了一下,接起来就听到母亲在电话那头哽咽着说话:“兰兰,你回来了吗?妈一会儿就回去。” “好,妈,怎……”不等王平问完,电话就挂了。 一刻钟后,萧母回来了,往常整齐的鬓角露出了几丝来,眼睛微微红肿,急匆匆的样子,回来看到做好的饭菜,怔了一下,泪水一下子流出来,“兰兰长大了,都会做饭了。” 作为一个普通家庭的女孩儿,王平从小到大都没表现出多少特殊来,家务活由萧母一手承担,便是她想要帮忙也都会被撵回去读书,从来家长们的期望都是望子成龙,与此相比,其他的事情都成了次要。 普通的家庭也不会有多么先进的教育方法,一代一代都是这样教的,都觉得“知识改变命运”,也不会讲究什么“高分低能”,能有“高分”进入好学校,才能有空研究“低能”与否的问题,否则,也不过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有什么好说的。 “妈,你吃饭了吗?先吃饭吧!” 已经看出来有些事情,甚至猜测到几分,王平却还是忍着疑问,劝萧母用饭。 “好,好,一起吃,一起吃。”萧母抹了泪,拉着女儿坐下,两个人很快吃了饭,然后萧母就说,“你爸生病了,正在医院。正好你熬了粥,我带些过去,你一会儿跟我一起去……”说着,又忍不住流泪。 王平心头一跳,“爸爸生什么病了?” “医、医生说是脑瘤,已经开了刀了,能不能好……能好,一定能好的。”萧母说着终于忍不住哭出声,“你爸那么好的人,怎么就得了这种病呢?一下子就倒下了……” 听着萧母的哭声,王平说不出心里头是怎样的感觉,她坐拥着一个几乎无所不有的空间,灵丹妙药何止一颗,可她却都没敢用,只怕这些都是“陷阱”,会让她的任务无法完成,主线任务不比支线,她一点儿也不想尝试不完成是什么结果,所以…… “没事儿的,爸爸平时身体那么好,一定没事的。” 前几天高考,还是萧父骑着自信车送她去的,路上还反复说让她不要紧张,平常心就好,怎么突然间就病了呢? 萧母又哭了一阵儿,手上却没耽搁,忙忙地收拾出饭盒来装好了饭,“你爸现在在重症监护室躺着,人还没醒,你大姨夫在那儿盯着,咱们赶紧过去,让你大姨夫能够回去吃饭。” 萧父这一辈儿也有过兄弟,但那几年太乱,活下来的也就他一个了,后来又有什么下乡什么的,好歹算是知青的萧父认识了萧母,两人结了婚,后来政策有变,不少人都走了,萧父却留下了,即便萧母生了女儿,没能给他生个儿子,他也从没抱怨过,对女儿一样的好。 眼下一生病,家里头再没个男的,同辈儿的又没个兄弟帮衬,萧母一下子觉出艰难来,好在她大姐嫁得近,大姐夫也是本地人,还是一个厂子的,能帮衬一二,若不然……便是如此,也都跟天塌了一样。 眼看着女儿考上了好大学,以后肯定会有个好出路,昨儿她还跟萧父说,以后都可以享女儿福了,谁知道今天就…… 又擦了擦眼角的泪,因为流泪后又被风吹的关系,脸颊旁都有了些发皴,抹过去刺啦啦地疼,萧母却毫无所觉,赶紧拎了东西跟女儿出门。 出租车一路直奔医院,生怕耽误了时间一样,等到了医院,情况却不怎么好,重症监护室一天只能有那么一个时间探望,其他时间都不允许进的,便是探望,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被允许看的,刚刚开了刀的萧父显然不在探望行列。 “现在人还没醒,都是用着营养液,暂时不能吃东西。”大姨夫交代了一下情况,他已经在外头等了好半天了,也是满面焦急。 “哦,好,那我们等着吧,你赶紧回去吃饭吧。”萧母应了,又谢了大姨夫两句,这才催他回去。 大姨夫也不推辞,说回去吃了饭再过来,这才离开。 等到人离开,萧母就跟垮了似的,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抱着的饭盒就搁在腿上,哽咽着,也不说话了。 王平劝了几句,见得萧母打起精神来反劝自己,也就不说了,跟着一起静等。 走廊里的灯光都是白色的,并不那么刺眼,但于此时,映着两侧白墙,再看来往家属,焦急的担心的,交织在一起的情绪好像都成了一个人的,再也难以分辨。走廊那段突然爆起哭声来,有个女声哭着喊着什么,听得不太清楚,却也明白是有人去了,然后就是病床被推走的声音…… 萧母紧紧地捏着装饭盒的带子,魂不守舍的样子看着就让人担心,王平跟身边的一位大姐搭话,问起了对方的情况,大姐说了两句,又问她们,王平扯了萧母一把,萧母这才回过神来跟对方说话,双方的情况都差不多,那位大姐安慰萧母,萧母也安慰人家,说着说着倒是都放松了一些。 重症监护室是可以在另外的房间提供床用作家属休息用的,十来张床各自空出一条窄道,并排在一个大房间里,费用另算,并不计入医保,萧母坚持自己等着,让女儿回去休息。 “听话,这一张床这么窄,也睡不下咱俩,你回去了,我自己睡还能宽敞些,这么多人呐,外头走廊又亮着灯,也不用担心,等明天你再过来。” 见得萧母坚决,王平也没有十分反对,点头应了。 邻床的刚好就是那位大姐,见状还夸了王平几句懂事听话,萧母笑着跟她搭了几句,表面上看着已经好多了,心里头却是在犯愁,人已经在里头了,到底怎样还不知道,病情要愁。更要愁的是钱,一开颅,几十万就没了,这医疗费最后未必能够报销多少,毕竟数目太大。眼看着女儿就要上学了,好的大学学费也是昂贵,哪怕成绩好减免了学费,住宿费什么的也都是钱啊。 这以后可怎么办? 一时怕萧父不好了,救不回来了,一时又怕人救回了,可是没钱送女儿读书,一时想着今天麻烦大姐夫了,一时又想对方家里也不富裕,未必能借出多少……乱七八糟地想着,到底太累了,萧母最终还是睡着了。 【我终于知道这个任务最大的难点在哪儿了。】 美貌,空间,都是阻碍自由的拦路虎,王平本以为美貌可以遮掩,空间可以不用,却没想到总有些情况不得不用,【一旦不得不依赖,不得不暴露,恐怕自由也就如同云烟,终成过往。】 但有些事,必须要做,若能够救而不救,那也是违了本心。没有做自己想做的事,也终不得自由。 第118章 四天后,萧父还是还没醒,但已经可以在固定的时间探望一下,其实看也看不出什么来,人没醒,脑袋上包着纱布也看不到开刀的地方,营养液输着,又插着呼吸器,看起来跟睡着了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叫他也没反应。 萧母一进来就忙着在一旁呼唤,大夫说,亲人的呼唤或许会能够刺激他更快苏醒。病床旁边的电子屏上呈现着若干线条,心跳似乎能够在被呼唤的时候起伏频繁。 鼻饲管是插着的,两天前就说可以稍稍喂点儿米粥和水,也是为了保持胃部蠕动,王平站在萧父床边儿,她的手上提着饭盒,里面的粥已经不是那么热了。 “我能自己喂一下吗?”跟他们一同进来探视的还有另一户家属,三个人围在病床旁又叫又哭,声音很大,吸引了护士的大部分注意,陪在她们这边儿的只有一个小护士,看铭牌,大约还在实习期。 萧母闻言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那小护士,小护士面皮薄,可能没碰到这种情况,迟疑了一下,王平忙说:“我就是想要看着爸爸吃点儿东西。” 这话音似乎透着点儿不信任的意思,小护士也无奈点头,还在一旁说他们重症监护室都是有时间管理的,每隔两个小时都会喂一下水或者粥。 王平一边应着一边说:“我就是想要帮爸爸早点儿醒过来。” 任何手术都有风险,何况是这种直接在脑子上动刀子,摘除肿瘤的,风险也就更大,哪怕当时看着没问题,但事后能不能醒过来,多半还要看各人体质和意识了。 小护士没再劝,教着王平怎么用针管从鼻饲管喂食,还特意叮嘱了食物不要过热,又看着她一步步操作没有问题了,这才松了口气。 而把分量不多的稀粥喂进去之后,又喂了一针管的水,看着那鼻饲管中绝对不存在粥液残留了,王平也是松了一口气。 空间中的确有不少的药瓶,也是各种功效都有,但这些药都是针对修仙者的体质,对凡人,有什么效果还真的不好说。 同样是易筋洗髓,一颗洗髓丹修仙者吃了,可能就是痛一痛,哪怕痛得如同经脉尽断,但事后灵气一运行,也就什么都好了,而若是凡人误食,连一秒钟都撑不过,当下就会爆体而亡,因为里面过于充裕的灵气。 若是单纯的灵气问题,把一丸药分成多少份儿,如同小说中那样混在水里让人吃大约也是可行的,但是,修仙者炼制的药丸可不是那种简单的分割就可以保持药性不变的,中医所谓的是药三分毒,放到修仙界,那可不仅仅是三分毒。 曾经王平也炼过药,知道修仙界的丹药大部分都是不均匀分布,为了能够让多种药性组合在一起不发生某种变质反应,火候引子什么的都不说了,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均匀分布,即一颗药丸的这边儿可能是某种药占多,而另一边儿则是另外一种药占多,中间则是另外一种药让它们能够“黏合”在一起,服食之后发生效用。 为什么修仙界的药多是以“丸”为一个整体,因为这个“丸”相当于一个完美的圆体,包容住了药性,保证了效果。 而只是经过物理切割,而不考虑这些,分割出来的各个部分未必还能够是那一丸的药效。 很不幸,被王平选中的可能会对萧父身体有用的药就是这种不可分割的,所以,她也只能先提取里面大部分的灵气,接受药性也随之丧失大半的结果,再把这一丸药融入粥中,最后喂下。 这样的折中手段她也是第一回用,不知道效果如何,也有些担心。若是太过神速引人发现,希望他们能够把这个当做医学上的奇迹。 从重症监护室出来,萧母早忘了女儿特意喂饭的举动有些奇怪,一心里都是萧父的反应,“我看着你爸好像比昨天好了,说不定很快就可以醒了,他可要快点儿醒啊!” 在脑袋里切出来个东西,只是听一听就觉得凶险,万一刀子碰到点儿什么,或者影响了什么怎么办?人一定要是真的“醒”过来才好。 “放心吧,爸爸一定没事的。”王平心里头也有点儿没底,想到那坑爹的修炼功法,又是郁闷,【能够创造出这种除了美容养颜延缓衰老之外别无它用,甚至连灵力都不能使出,根本不能炼丹画符,全无一用的功法,我也是醉了!】 【这是吐槽吗?】王睿反问。 【……是。】王平无奈地回了他一句,也不再吭声,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当天晚上,还是萧母守着,不到睡觉的时间她都不会去睡,而是守在重症监护室的门外,看到大夫或者护士出来了就会去问一问萧父的情况,隔着门不让见什么的,心里头总是不放心,生怕萧父有什么动静这些人没注意到。 一个人一双眼,能盯几个人呢?为了这个,别人给里头的护士大夫送吃喝,她也跟着送。只是送了又担心,万一她们光顾着吃喝的时候发生什么情况怎么办? 真正的救人之急可能也就在那几秒钟的时间,这些见惯了病情见惯了生死的护士们若是不精心,又能怎么办? 乱七八糟的想法让她完全无法安睡,几天下来,人都衰老了似的。 “29床啊,他已经醒了,看情况很好。”开颅手术之后一般三天左右就能醒过来,所以,这一例也不是很特殊。 只注意曲线图的护士暂时没有看到更多的问题,这般回答了一句,见到萧母惊喜的模样,又笑着说了两句,“阿姨不用担心,若是恢复良好,再观察两天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了。” 所谓的观察还是盯着那些曲线图,看看有没有变动,人醒了,也就可以问话交流了,了大不起再拍个片子看看,一般都不会有大问题了。 得了这个好消息,萧母总算能够放心睡觉了,而她的好心情直到第二天王平来了都没散,笑意融融地拉着她的手说话,还不停地安慰邻床的大姐,说:“都是一样的病症,我们这个好了,你们那个肯定很快也会好的。” 见到萧母又有了活力,王平也松了一口气,到底是父母啊,哪里能一点儿都不担心? 这一次探视就见到萧父醒了,他恢复得很是不错,虽然还吸着氧,但见到她们脸上已经有了笑容,跟萧母说了两句话就惹得萧母不停地流泪,王平在一旁劝着,拉着萧父的手悄悄把脉,脉象很好,看来确实没事了。 又观察了一天,确定没有问题了,萧父就转移到普通病房了。普通病房在走廊那边儿,也没有陪床,萧母退了那个大房间的床,跟那位大姐告别,少不得又劝了对方两句。 大姨夫过来看的时候看到已经转到了普通病房,脸上也松了口气,前段时间他也是天天来的,知道情况好了,也是高兴。 下班后,大姨也过来了,她那里是私营单位,不好请假,所以没有大姨夫来得勤,这会儿过来看到情况不错,也跟萧父说了两句话,看到人都好,还为自己的妹妹表表功,同时夸了王平孝顺懂事。 因为没有陪床,王平让萧母回去好好休息,这几天把她熬得够呛,哪怕有王平日日送来补品,她也显出了劳累来。 萧母本身不肯走的,她不放心,还是萧父和大姨他们又劝了几句,她才离开。 病房里有凳子,王平坐在凳子上,时不时问问萧父要不要喝水吃药,隔上一段时间还会放一下尿袋,完全没有嫌弃之色。 萧父感慨地拉着女儿的手,“别忙了,叫护士弄也行的,快歇歇,这几天苦了你们娘俩了。” 当初倒下的时候很突然,也没想过以后怎样,谁料到还有醒来的时候,还能提前享受到女儿的孝顺,萧父又感动又欣慰。 “没有什么累的,重症监护室也不让随便进,隔着墙什么都看不到,只能心里着急,想做什么都不成,好在爸爸终于醒了。”王平到了还是隐瞒了空间的事情,她确定萧父萧母都是好的,不会随便把这种事情告诉别人,但万一偶然透露呢?只怕那时候她承担不起那个后果。 她是萧母的亲闺女,难道大姨就不是萧母的亲姐姐了吗?若是依仗着空间健康了富贵了,难道不要拉扯亲姐姐吗?而若是拉扯,哪里有无缘无故的巨款从天而降呢? 人心隔肚皮,王平早就不会那么单纯地相信人性了,她不放心萧母,自然也就不会告诉萧父,他们才是夫妻,又怎么会隐瞒这样的秘密。 ——让第二个人知道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跟萧父说了说这几天的事情,也没多说,又让他休息了,哪怕他说自己睡不着,也让他闭上眼睛不要多想,总归是脑子上的伤,多重视也没错。 病房里还有其他人,看着到了睡觉的时间,哪怕拉上了帘子,萧父也不好打搅别人休息,便没再说话闭了眼,过了一会儿,也就睡着了。 第119章 萧父在普通病房又住了两天,拍了片子什么的确定没有问题了,就要求出院,他这一病把家里积攒起来要买房子的钱花了个精光,再住着他总是心里不安定。 萧母拗不过他,只好问了大夫,好在大夫也是能够比较体谅这些普通家庭的,没有非要逼着人住院住到衣食无着的地步,再看了看萧父的情况,说是恢复良好,又讲了些注意事项,便同意他们出院了。 出院那天,萧母一早准备了饭菜,等到萧父回家,还用柚子叶给他扫了扫,算是一扫晦气,再不生病了。 “总算是好了,再在那医院里躺着,人都要废了。”萧父自小就不是那种懒惰人,这一躺躺了这么多天,总觉得哪儿哪儿都不得劲儿,今儿出院还非要自己走,还是让萧母劝着才同意坐了轮椅回来。 “呸呸呸,说的什么话!”萧母现在正迷信着,一边收拾柚子叶,一边瞪萧父,只把萧父瞪得无奈苦笑,方才作罢,“赶紧让你爸吃饭,就不会说点儿好听的。” 王平笑着把萧父推到桌子前,给他倒了杯水,又把遥控器放到他手边儿,“爸,你先看会儿电视,我去给妈帮忙,有什么你就叫我,千万别自己起来。” 萧父点头应了,随手摁开电视,再转头,看到厨房忙活的母女俩,眼中有了些湿润,不好意思地又转头去看电视了。 吃完饭,萧父就说困了,萧母推着他去卧室休息,王平帮忙安置好萧父,这才出来,等她走了之后,萧父才问萧母:“家里头的钱还够吗?” 医院可不是那么好进的,萧父也是知道自家有多少家底的,原说留着孩子上学都是够的,再攒攒钱买个房子也没问题,但现在,只怕是连学费都不够了。 萧母怕萧父操心,一开始不肯说,直到萧父说“你这是要急死我啊!”,萧母才苦着脸说了,“没事儿,这头一年上学总是能够的,等你好了,咱俩都去工作,总能挣够孩子的学费的。” “唉……都是我拖累了你们。”萧父叹息一声,心里头很不好受,萧母忙劝:“你可别瞎想,什么拖累不拖累的,我们娘俩可都指靠你了!又不是过不下去,咱家还有房子,没事儿。” 能够人好好地出来,萧母已经很庆幸了,钱财相比,又有什么可惜的。 正端着果盘的王平又站了一会儿,没有急着进去打搅夫妻两个的交流,无声叹息,【或许,我太自私了。守着那么多钱财不去动用,平白劳累了他们。】 【那你现在要用了吗?】王睿问。 默默翻了个白眼,熬都熬过来了,【不用。随便一样东西出去都会有源头,总会有人注意到的,而我这种情况,一旦被看到,哪里还能自由?】 刘海儿撩开,露出光洁的额头,更显得明眸善睐,这样的容貌若是遮掩得当也就罢了,若是不能遮掩……想到那天她匆忙出门忘了整理刘海儿,以至于大姨夫看着都愣了神,王平又想要叹气了。 哪怕是现在这样已经足够麻烦,但显然,这还不是“美”的终结,真不知道,到了最后,这张脸到底能够美到什么地步。 或许,凭此一点,也可贴近天道? 想到空间中的修炼功法,王平略略猜测了一下那功法的尽头。 “妈,爸,吃点儿水果吧。” 两个月时间一转眼就过了,眼看着到了开学的时候,萧母给了王平一张卡,说了一下让她先用着,若是不够再说。 知道家中情况,王平忙说够了,“还有奖学金呐,妈,你要相信女儿的成绩,即便是去了大学,也是最优秀的。” “好好好,我的女儿就是最优秀的。”知道女儿这段时间长大了不少,萧母又是感动又是心酸,一笑眼泪都流出来了,“妈也不想委屈了你,需要用什么就说,家里还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妈还有工资,你爸也有退休金了,你顾好自己就行了,好好学习……有合适的了,也可以谈谈,就是要注意,女孩子家的,不比男孩子,别吃了亏。” 萧母隐晦地点了一下,现在的大学生一进校门就谈恋爱,很多不等第二年就同居怀孕的都不是新闻了,更有那打、胎、流、产的,便是最后能够修成正果,在萧母这等老一辈人的眼中,也都是不好的。 王平了解地点头:“放心吧,我要是真谈了,一定会跟您说的,您的眼光比我好,我还要让您帮忙掌掌眼呐!”搂着萧母笑着,斜了一眼萧父,被间接夸奖的萧父想要笑又有些担心,跟着萧母唱反调说:“大学生都是毛头小子,有什么好的,等工作以后再看,找成熟稳重的,不要找那些都担不起事儿的!” 萧母瞪了萧父一眼,萧父缩缩脖,不说话了,自从出院以来,萧母的威信见长,萧父则成了听话的那个,他也乐在其中。 “别听你爸的,要有好的,就先看着,别等到最后都被别人摘了,咱可不要二手货!”萧母霸气十足地说。 王平听得直乐,一连声应着,“好,要是有好的,我就先圈起来,等到长大了就是自家的了,省得便宜了别人。” “对,就得这样……”母女两个说得乐呵,也就全忘了钱财的窘迫。 萧父头上的伤看着是好了,但怕内里没有好,隔几天还要去检查一下,不能去外地送女儿,王平也不要他送,又把萧母也留下了。 “别人都是自己走的,我还要父母送,看着多不好,我都这么大了,身份证都办下来了,还怕走这点儿路吗?也就是坐火车,买个卧铺票,一晚上就到了,学校里头肯定还有校车接的,怕什么。” 萧母听着还是不放心,又打听周围人有没有往那边儿去的,养这么大的女儿头一次出远门,她又不能陪着,怎么能放心。 还真给她打听着了,同厂的有家孩子在那边儿上高中,这次放假刚好回来了,虽然是女孩子,还比自家女儿年龄小,但人家出过远门啊,这都不是第一次单独来往了,所以萧母马上说了自己的意思,人家也乐得答应,两个女孩子作伴,也挺好的。 这么着,等到走的时候,王平身边多了一个女伴儿。 “姐姐是头一回出远门啊?”女孩子名叫余慧,据说学习挺好,参加过什么英语比赛,还得过奖。 王平认真看了看自己的这位女伴儿,对方也是高二的学生了,其实跟她差不了几岁,身高也差不多,身材偏胖,五官不错,就是脸蛋圆了点儿,勉强也能算个中等美人。 估计是看自己的容貌看多了,动不动就总是对别人的容貌留心,发现自己思想飘远,忙拉回来,应道:“咱俩也差不了两岁,叫我萧兰好了,以后说不定咱们都是一个学校的。” 王平考上的学校说一声全国最好绝不夸张,听到这样的话,余慧笑起来,很是自信的样子应了,送他们来的余父也跟着笑了笑,“你们两个作伴儿,我们也放心,上车注意点儿,看好自己的东西……” 萧母不放心萧父,没有过来,余父也就是唯一的长辈,说了些叮嘱的话,看着她们两个进了站,收到了“已经上车”的短信,这才放心地回去,还给萧母去了个电话,说两个孩子都上车了。 王平也给萧母发了短信,让她不要操心。 卧铺车厢相对人少一点儿,只不过也是不少人,票是王平订的,一下定了两张,连在一起,都是下铺,算是运气好的了。 余慧习惯了坐车,一上车就把自己东西放好,招呼着王平也放好东西,就拿出吃的来,顾不得吵杂的环境跟王平说话,“这次我妈给我带了不少吃的,零食又买了一堆,我可不乐意背着,咱们赶紧吃。” 撕开了一包薯片,把一瓶果汁拧开放到手边儿,余慧还给了王平一瓶。 “我妈也是,明明一晚上的事儿,还让我带了不少东西。”这是因为有另一个人在,不好让别人觉得小气,这才买了许多零食,王平平日里是不吃这些垃圾食品的,这会儿也入乡随俗地跟着吃,还不忘招呼余慧吃。 两个女孩子吃吃笑笑的,很快熟悉起来,等到车上大部分人都安定下来了,她们两个反而成了最热闹的。 “呵呵,你说好笑不好笑,我都没见过那样的人!”余慧讲了她见过的一个有趣的事情,别人还没乐,她先笑得前仰后合。 王平应景地跟着笑了两声,又跟她说了几句话,看着周围都安静多了,招呼她一声就去刷牙了。 车厢两端都有洗漱台,王平随意捡了一边儿过去,刷了刷牙就回来了,还被余慧惊讶了一声好快,“没带洗面奶吗?我这儿有,别用湿巾擦了,酒精多。” “没事儿,凑合一下就好。”王平一手撩起刘海儿,一手拿湿巾擦面,余慧见了她的全脸,愣住了,“萧兰,你长得真好看!” 这世上真有天生的美人吧!余慧心里头羡慕着,“我要是像你这么美就好了,一定去做明星,又赚钱又轻松,还有意思!” “也不一定轻松,他们也不容易的。”王平匆匆放下手,笑了一下跟着说起了明星的话题。 余慧也没纠结对方长得比自己美,又不是靠脸吃饭,她还没那么小心眼儿,多看两眼也就算了,也跟着说起了自己喜欢的明星什么的,这一说又耽误了一会儿,听到上铺都有了呼噜声,余慧才去洗漱。 她一走,王平就感觉到熟悉的视线,不动声色地用余光去看,终于发现了视线的来源,余慧那边儿中铺的那个青年侧身躺着,在她的余光中眼都不眨地看着她。 微微蹙眉,这青年,她好像没见过啊!可,对方是见了自己容貌这才盯着的?还是……到底有什么目的呢?好像安了心,却又更担心了。 第120章 等到余慧回来,两人就安静多了,各自躺下睡觉。上铺有个人在打呼噜,声音不算太大,但配合着铁轨的声音,王平有些睡不着,闭着眼睛养了养神,中间感受到那视线消失,才略轻松了一些,睡了一会儿。 余慧倒是睡得香甜,早上快要到了还不想起,真的起来了,又醒了好一会儿的神儿,洗漱之后才算恢复了活力。 下车的时候王平留意了一下,那个青年也是跟她们一起出来的,但等到出站之后,人太多,就不知道那人去哪儿了。 余慧不是第一回自己走了,知道出了火车站要坐几路车,倒是操心着王平,“我可是答应了妈妈,要看着你上校车再走的,这边儿的路况复杂,要是不知道路,需要找好久的,我还是送你上校车再说吧。” 王平拗不过她的好意,只得应了,好在校车很好找,又有学长迎人,余慧开朗地跟人家打了招呼,还说了一会儿话,这才跟王平告别离开。 回校——报名——交钱——领钥匙,王平按部就班地跟着各种招牌完成了这一系列流程,拿着钥匙拖着行李箱,就到了自己的寝室。 女生寝室是六人一间,王平到的时候,寝室里头已经有三个人了,有一个似乎是刚到不久,正在收拾东西,互相打了招呼,王平也去收拾自己的东西。 床都是提前分好的,上面贴着自己的学号和名字,很好找。 当天晚上,又有人过来通知明天上午要到哪个教室开会,一宿舍的人都有些兴奋,新的大学生活要开始了,大家都有着各自的展望,有的人想着好好学习,也有的想着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王平也被问到了,“我啊,做自己想做的事,自由自在就好。” “嘁,这算什么,要具体点儿的,不能这样敷衍!”邻床的秦怡不依不饶地说着,适才就是她表示了自己大学要谈恋爱的。 “没有什么具体的计划,到时候再说吧。”王平不愿意再说,又有旁人打岔,这个话题就这样揭过去了。 一晚上都成了宿舍座谈的时间,等到第二天早上起来,六个几乎没怎么睡的人还是神采奕奕,连黑眼圈都不太显。 洗脸的时候,王平又被围观了一次,因为刘海儿都卡上去了,整张脸露出来,惹得一同在洗漱台前的秦怡大呼小叫,“萧兰,你不是人,怎么长得这么美!是整容过的吧!” 她就是这样咋咋呼呼的性子,引得另外几个也过来强势围观,这个捏鼻子那个拉脸的,马一琳做科学评判,“肯定不是整容的,我见过整容的,可没有这么自然。” 女孩子之间总爱研究这种问题,王平随口说了些美白小方法,她们也就跟着发表评论,渐渐地偏离了主线。 因为对学校还不熟悉,大家都早早收拾完毕一同出门,准备先去吃点儿东西,然后再去找教室,顺便可以稍微转一转。 听取了秦怡的建议,王平把大部分刘海儿卡上去了,这样即便刘海儿被扬起来,也不会显得过于惊艳。 这方面,秦怡的观点还是很有道理的——“你总遮着半张脸,别人看不到你长什么样,猛然看到你在及格线之上就会觉得十分惊艳了,这就跟那些蒙着面纱的美女一样,她们不蒙的时候未必会多么绝色倾城,偏偏蒙着了,让人好奇了,然后一掀开,只要不是那种丑到无盐,就都会让人眼前一亮了!” 作为全国最好的大学,学校里少不了一些帅哥美女,王平目前的这张脸虽然足够美,但离祸水什么的还是有一段距离,也不及某些真的整容的那样不科学的美。一路上除了收获了不少回头率也就没了其他,一帮子女孩子在一起,很少有男生敢上前搭讪其中一个的,不然岂不是把别人都得罪了。 王平也留意着,看到一些美貌水准不错的女生,她也松了一口气,这样就好,若是鹤立鸡群,她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敢露出脸来了。 上午的班会主要是认一下辅导员和班级同学,然后选一下班干部,接着就是发书领校服之类的老套事情。 选班干部的时候王平以半数以上通过成为班长什么的,真是她自己都始料未及的事情,她原来只是想混一个学习委员的,好歹能够获得加分,方便拿奖学金,谁知道…… “果然,这就是个看脸的世界。”竞争班长不成的秦怡看着王平的脸酸酸地说。 王平很是无奈地看了她一眼,见她眼光清澈,知道她也就是嘴上说说,没往心里去,也就笑了一下作罢。 “少色诱我,我可没在选票上写你的名字!”秦怡“哼”了一声,有几分傲娇地扬了扬头。 这次一共选出两个班长,一男一女,轻重活都好分配了,男班长是赵瑞明,高高大大的,笑起来还有俩酒窝,阳光中还透着点儿可爱,看着就让一干女生心思萌动,几乎是压倒性票数成为班长,比王平的票数还要多。 赵瑞明很有担当地招呼着班里的男生去把书先搬回来,而王平则被辅导员叫到一边儿,交给她几件统计工作。 忙忙碌碌地,也没干什么,一整天就过去了。 正是年轻的学生,又是一个新的起点,不少人都有些兴奋,辅导员走了还不肯离开,然后赵瑞明就提议请客吃饭,也让大家联络一下感情,不少人都是今天才认识,名字都未必叫得上来,多聊聊也可以多交流一下,好歹是一个班的嘛! “好!”众人轰然应好,尤其在赵瑞明说出请客地点之后,叫好声又大了不少。 “原来班长是土豪啊!” 秦怡也是艳羡不已,看赵瑞明的眼神都多了几分认真,王平是从外地来的,反而不太清楚君豪庭院是什么档次的饭店,不过看大家的反应,应该不便宜。 几个女生抱着书回去的路上,秦怡给王平科普了一下君豪庭院,总不外是“收费很贵”“据说很豪华”“我看过网上图片,很不错的样子”,马一琳在一旁做了些补充,同时对赵瑞明的实力也有些猜测,“看着不像是什么有钱人啊,衣服也都没牌子的,真不知道是不是打肿脸充胖子,这一顿饭,咱班四十个人,人均怎么也是好几百吧,这样算起来,怎么也要一万多,他真的付得起吗?” “你操心那么多,他既然要请客,自然付得起,说不定还是他们几个男生合伙出的,难得咱们这里有个大美女嘛!”秦怡满不在乎地说着。 王平无奈地笑了一下,没有说话,秦怡意有所指,偏又没说明白,她也不好辩白什么。 “萧兰,我敬你一杯!”同班的一个男生举着杯过来说话,意图明显,周围有几个对眼神儿的,各自笑而不语。 王平有些为难的蹙眉,一听到他们来了就叫酒就觉得不好,“抱歉啊,我不是太会喝酒,不然,以茶代酒吧。” “哎,那怎么行,又不叫你一杯都喝完,喝一口意思意思总行吧。”那男生之前已经喝了两杯,红着脸,有些不满的样子。 “行了,女孩子不会喝就不喝。”赵瑞明说着拍了一下身边人的肩膀,座位安排基本上都是按照宿舍分的,坐在他身边的都是他们宿舍的人,相较于其他人,算是比较熟悉的。 旁边那人忙上前打岔,“来来来,我陪你喝,还有这么多美女你可要一一敬酒才好!” 赵瑞明转过头来就对着王平说:“你就喝茶?要不要喝果汁或者酸奶?” “不用了,我喝茶就好。”王平笑了笑,举杯示意。 “哎哎哎,我要喝酸奶,班长大人,你也为人民服务一下啊,别光看着萧兰!”本来想要坐到赵瑞明旁边儿却被王平加塞的秦怡很是不满,调侃地说着。 这一句话声音不小,周围人听到了也有人跟风起哄,笑声大起。 一顿饭还算欢乐地结束了,散场的时候三三两两地走,本来还有些说要去唱歌的,被王平给否了,她每天都要在入睡前泡一泡灵泉,不然就会全身难受,眼看着这会儿时间都差不多了,不敢再耽搁。 “都回去休息!马上就要军训了,还不老实点儿,这么精力旺盛的,等军训时候可要好好表现!”赵瑞明附和着王平的话,也不怕被那些人起哄说什么“妇唱夫随”,而随着他和王平走近,哪怕是不太高兴的秦怡也很自觉地跟着马一琳她们先走了一步,把他们两个留在了后面。 对这种情况,王平略感无奈,赵瑞明却像是没察觉一样,还跟她说着话,都是很普通的语言,交流着各自的兴趣爱好和看法,杂七杂八地说着,直到赵瑞明把王平送到宿舍楼下。 “你快进去吧,不早了。”颇有些体贴温柔的话语在这样的夜色中的确有几分惑人。 王平回了一声“谢谢”,没有多说,直接进去了,上楼的时候也不曾回头看,心里头想着的却是那一路追随的视线,没有了神识,即便感到也无法查探到底在哪里,实在是让人有几分暴躁,就好像等候那永远不见落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人无法真正安逸。 第121章 今年的军训跟往年一样,都在最热的时候,就是教官有了变化,不再是去年的面孔,不过,也很少人关注这个。 “哇,咱们班的教官很帅啊!” 秦怡看到身穿迷彩走过来的青年,小声说着用胳膊肘撞了撞旁边的马一琳,她们此刻都换上了不太合身的军装,看起来也有那么几分意思,就是秩序上,总还要差一些。 大步走来的青年戴着帽子,一双眼遮挡在帽檐的阴影下,看不分明,但那露出来的部分,确确实实是标准的英俊,而当他走近了,能看清楚那双眼了,窃窃私语声反而小了很多,因为他的目光很严厉。 王平的感觉却不同,第一眼看到这人,她就愣了一下,这不就是在火车上碰到的那个青年吗?原来是军人?再看他的目光,却有些奇怪,看起来严厉的目光并不直视她,总是从她身上飘过,倒像是故意逃避一样了。 虽然英俊,但并不和善的教官到来之后只说了一下自己的姓氏——何,做了个简单的开场白,然后就开始一丝不苟地按照军训的流程训练,不过是些队列正步,来来回回地练。 中间的休息时间短暂,何教官也并不像其他的教官一样还会在休息的时候说两句笑话活跃气氛,看上去比他们大不了多少,但一张脸板着,凭空有了些威严。 这样性格的人真的会私底下做出偷偷盯梢的事情吗?王平有些怀疑,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认错人了。 【没认错,就是他。】突然冒出来的王睿肯定了一下王平的猜测。 【那,为什么呢?】王平还是不明白。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听到这句话,王平囧了,这算是原因吗?再想到自己从未在外面使用过空间,所以,这也许就是唯一的原因。 好容易一天训练完了,大家都要赶着去食堂吃饭,何教官让其他人都解散了,却留下了王平。 “萧兰,我是何剑锋,今年二十,未婚,我能正式地追求你吗?以结婚为目的。” 格外劲爆的表白突然降临,饶是王平反应很快,也愣了一会儿,余光瞥了瞥左右,应该赞叹食堂的吸引力比较大,这会儿都没人了,还是赞叹一下这位教官选择的时机很好? “呃,我们才是第一次见面吧,何教官,我……”王平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脸上微微露出些窘迫来,好像头一回面对这种情况的无措。 看出了少女的慌乱紧张,何剑锋有些懊恼,他就知道自己笨,果然很笨,耳尖发红,却还是一本正经地说:“抱歉,让你困扰了,但我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机会,希望你能够先了解一下我,我很好的,会对你很好的。” “啊?”王平抬头看了一眼何剑锋,赶紧又垂下眼帘,遮住自己古怪的眼神,这位也太认真了吧,有必要这么严肃吗? 暂时不确定对方的身份,又想到这位之前能够持续一年多跟踪盯梢,怎么想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出来的事情,王平虚应了一声,就赶紧往食堂跑去了,何剑锋也没拦她,只是目送她离开,而那个目光,果然没错。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那木头突然说要去做教官,肯定有问题,果然吧!” 不远处的美术馆二楼窗户上微光一闪,一个青年放下望远镜,想着从唇语上读来的话,又是忍不住好笑,再想想适才那个少女,的确挺好看的,收回视线嘀咕着,“那木头也挺有眼光嘛!” 他不知道,就在他刚刚转移走视线之后,操场上的何剑锋抬头往这边儿看了一眼,没发现什么异样才重新收回了目光。 既然已经说出来了,自然就应该继续下去!何剑锋暗暗给自己鼓气,但想到自己适才的表现,又有些不是很满意,萧兰难道不喜欢自己这种的?还是说他喜欢昨天那种小白脸? 当时以为没人的,谁想到那一番话还是被人知道了,不等第二天,萧兰被教官表白的事情就成了全班皆知。 而第二天训练难度加大,铁面无私的教官因为某个女生动作不规范把人拎出来罚的时候,该女生讨好地说:“教官,我和萧兰是一个宿舍的,你既然要追她,好歹讨好一下她的姐妹嘛,就不要罚我了,我保证,绝不再犯!” 躺枪的王平很无语,我还在这里啊,能不能不要当着我的面儿这样啊! 何剑锋愣了一下,实在没想到有人会用这种理由逃脱处罚,但,为什么这个理由听上去好有理啊! 几乎是本能地,何剑锋就把目光投向了王平那里,同样把目光投注过去的还有其他一些人,而那个女生似乎看到逃脱处罚有望,忙道:“萧兰,帮帮忙啊!好歹让你的追求者手下留情!” 周围随之有了起哄的声音,安静的队列也乱了一些,王平很是无奈,默默低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而何剑锋想了想,最后竟然真的免了处罚,又让那女生归队了。 这仿佛是某个信号,让大家猛然领悟了什么,然后,有一就有二,当用一个理由一次次成功之后,大家突然发现看着高冷的教官其实有些蠢萌,是真的蠢的那种萌。 “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当教官,而且,学校也知道这种事了吧,难道不应该采取一点儿措施吗?教官也算是老师吧,师生恋什么的,难道大学就合法了吗?” 秦怡回到宿舍还有些愤愤不平,特殊待遇什么的,最讨厌了。 “在大学师生恋多了去了,不看好多教授和学生结婚的吗?这也是日久生情。”马一琳很冷静,一边换着衣服一边说。 “日久生情,一见钟情还差不多吧!”哪怕教官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但,也很帅啊,偏偏,就看上那个除了一张脸不知道哪里好的萧兰。 秦怡想着敲了敲浴室门,“萧兰,你快点儿啊,我们还等着洗呐。” 里头只听到哗哗的水声,没有人应声,秦怡只当萧兰是故意不接话,撇撇嘴很是不满地有抱怨了几句。 又过了一会儿,浴室里才有了动静,刚从空间出来的王平根本不知道适才有人叫过她,她才从空间沐浴了灵泉水出来,身上还有着某种清爽的气息,舒适地在水下又冲了一下,彻底洗去残存在身上的灵泉水,这才擦干了换了衣服出来。 “你洗个澡怎么那么慢啊,磨磨蹭蹭的,让我们都等了老半天了!”秦怡碎碎念着,拿着自己的东西进去。 王平歉意地冲大家笑:“抱歉啊,下次我最后洗好了。” “别理她,其实也没多长时间。”马一琳对着洗漱台洗衣服,抬头看了一眼镜子,愣了愣,站在身后的那个少女好像更美了一些,“萧兰,你是用的什么沐浴露啊?我看你的皮肤好像又白了一些。” 操场上树荫少,大太阳底下走来走去来回走正步,偶尔还要跑圈儿什么的,哪怕是擦了防晒霜都觉得整个人黑了一层,怎么还有人越来越白了呢? “我用的是海盐的,你也可以试试,我觉得还可以。”从来不用这些东西,但准备很周全的王平眨眨眼,说得很是真诚。 美白对女人的诱惑是永恒的,马一琳有些不好意思地应了一声,“那我一会儿试试,若是好了我也换你那种的。我要是像你这么白就好了,也不怪秦怡总是嫉妒。” “胡说什么,我才没嫉妒!”秦怡在浴室里听到了,喊了一声,引得外头几人偷笑。 十五天的军训过去,班级里的人都熟悉了一些,跟教官也能够说两句玩笑话了,虽然蠢萌教官还是不怎么应声,但已经很少有人害怕他身上的冷气了。 最后的一天是联欢,对这个,大家都期待很久了。 王平感受到了作为美女该有的待遇,不少人都让她表演节目,哪怕她说自己什么都不会也不行,赵瑞明这次也没帮她,反而主动说:“你就唱个歌好了,我也一起,不用怕走调,我肯定没有你唱得好听。” 赵瑞明选了一首简单的双人对歌,还用手机放出了配音,自己首先唱了起来。 台阶已经递在这里,再不下,就要得罪人了,王平翻出歌词来,在赵瑞明唱完一边看着歌词一边唱自己的那部分。 她对这首歌不熟悉,唱的时候也没什么感情,但一开嗓却发现了不一样,那嗓音,简直让人头皮发麻,好像有细小的电流从骨子里流淌而过,她差点儿唱不下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这一回我的金手指不仅包括美貌,空间,还有一个天籁之音吗?】一边唱着一边询问王睿,一心二用王平已经很熟练了,面上还是那副低着头认真唱歌的模样。 【这是那部修炼功法的作用,它能让你的各方面都趋于完美。】王睿的回答很简单。 呵呵,王平再一次认识到了此次任务的难度系数。 第122章 何剑锋年轻帅气,可能是职业的原因,某些时候看起来还是很靠得住很有安全感的,若不是王平确定以前跟踪自己的都是他,可能还真的会被他高冷认真的表现所迷惑,以为这就是一个成熟稳重的追求者。 坐在餐桌对面的何剑锋换下了一身军装,似乎也换下了那股气势,整个人普通平凡,乍一看存在感微弱,毫无亮点的样子,但他坐得笔直,使用刀叉的姿势标准优美,看得出,家庭教养很好,礼仪绝对过关。 相较来说,王平的用餐礼仪就稍显随意,纵然依旧是美的,却不足以成为标准范本,所以了,她是最讨厌西餐这种东西的,怪麻烦的。 “抱歉,我现阶段不想考虑恋爱的事情,希望以学业为重,所以,很抱歉。”王平很有耐心地再次拒绝,被邀请吃饭的时候她就拒绝过一次了,但何剑锋却不同意她的拒绝,几乎算得上是强硬地把她“拉”来了这里。 她有些讨厌这种强制性的做法,但不得不说,女性的体力限制了她的能力,反抗不能的情况下也不想要在大街上拉拉扯扯地难看,索性跟过来想要把话说清楚。 “呲——”餐刀划在白瓷盘中,发出了刺耳的声音,牛排被切割的部分流露出些许血色,格外显眼。 何剑锋抬起眼看了一下王平,“这里的牛排很不错,你喜欢吗?” 明明是平淡的问话,王平却从这里头感觉到了几丝威胁,不想要把事情闹僵,能够跟踪她长达一年之久的人,又有着自己所不知道的背景,实在不算是什么正常人。 “还好,我不太吃这些。”王平顺着他的话转移了话题。 【我还以为你会坚决抵抗到底。】王睿突然出声。 【那有什么用?走囚禁虐恋的路子吗?那可不是我擅长的,何况,没有武力的情况下要怎么反抗?我还不傻,知道以柔克刚。】 【呵呵。】 短暂的对话分散了王平抑郁的心情,好在何剑锋的话很少,即便很多时候都能够感觉到他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但,这种完全构不成实质性伤害的东西,有什么追究的必要吗?长得美本来就是让人看的嘛,呵呵。 一顿饭过去之后,何剑锋送王平回到了学校,离开了他的视线,王平才轻轻呼出一口气。 “所以,你是真的和他谈了吗?”秦怡很不客气地问。 王平笑了笑,没有答话,拿着洗漱用品进了浴室,锁好门之后迅速进了空间,直到把全身浸没在灵泉水中,才叹了一声气,【美貌还是适度就好,太过了就容易走极端。】 【所以,你是不想要这样的美貌了?】王睿问,他现在不能够“听”到王平所有的思想,更多地采用了这种交流方式,也挺有意思的。 【不,我想要知道这种极端之后是什么。】 修仙者总是说大道三千,但是真正走通的大道有几条呢?真正飞升的人都是修炼什么道的呢?若从大类上说,也就是法术而已,所以,如果真的极致于某一点,会不会真的能够达到道的高度呢? 不修灵力,不藏法术,只是单凭某一点,修炼到道的高度,这于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寿命有限,不修灵力就没有足够的时间来修炼到某一高度,所以,这个从理论上来说是成立的推论现实中只是虚妄。 但,这一次不一样,这部修炼功法的极致就是美,再有这样的灵泉水辅助,或许…… 何剑锋的约会严格执行一周一次的频率,从最开始单调的吃饭到后来增添的看电影环节,都是很死板的,而这样的死板虽然不容拒绝,却也有好处,就是免除了那些荷尔蒙过剩的男生的骚扰,所以,王平渐渐也就不再抗议这种关系,反正抗议也没有用。 当你没有权力决定什么,并且对方不准备尊重你的意见的时候,你的所有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 在这个“约会”的过程中,王平还见到了一些人,都是某个圈子里的,有权有钱,任性妄为。 相较而言,何剑锋竟然算是这里头难得的洁身自好正直可靠的人了,只不过,这并不足以让王平对他有所改观。 “萧兰,你为什么不让我吻你?” 何剑锋一本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之前他有意无意的接近都被挡回去了,而这一次,在他明明白白要吻的情况下,对方却捂住了嘴,这种抗拒太明显了,让他不得不皱着眉头发问。 “何剑锋,我再说一遍,我不准备谈恋爱,并且不爱你,所以,我们不是男女朋友,我不会跟你接吻。” 何剑锋又不是任务,顶多算是任务相关,能够占据一个配角栏就不错了,所以,这还不是足够王平丢掉节操的理由。 所谓的爱,也不过是她此刻用来标榜自己的理由。 真正说起来,她又爱过谁呢?任务目标她从来不爱,在一开始就被确定是目标,在接近时候就怀抱目的,她怎样也无法把那样的目的转换为完全的爱意,或许一开始,她曾经想过这样做,因为欺人必须先欺己。 而若是已经骗过了自己,又何必再费力清醒?偏偏,那几任任务对象都实在是太不可爱了,让她在百般挫折中最终看透了“爱”,每次看到对方在虚假的欺骗之后对自己怀抱了100的好感度,都会觉得很可笑,原来这就是爱吗?竟然看不出真假。 为了假的感情,他们方才会爱,那么,真的呢? 真的恐怕就不爱了吧,所以,这样的爱到底是什么? 再想想那些传唱千古的爱情,短暂,绚烂,才是它们能够永恒的原因吧。 正是因为这样的看透,王平在第一次修仙的时候,面对本心,才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无情道,因为他所参悟的“有情”最终都是“无情”。 烟波浩渺的黑眸中有着看不透的情绪,注视着这双眼,何剑锋的情绪有些不稳,他很少有这样的时候,他好像是天生感情就缺了一根弦,从小到大,别人的喜怒哀乐他从来都无法理解,而自己的,他实在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情绪。 这种缺陷放到别人身上,可能会很困扰,但放在他这种军人世家身上就很好了,当兵,不需要太多的感情牵绊。 何剑锋是最出色的兵,他一直做得很好,直到某次无意中看到那笑容明媚的少女,那样的笑容就像是在心里头生了根,让他无法忘怀,以至于放下公事私自跟踪尾随,他也并不觉得自己是不道德的——瞄准了目标,只要勇往直前,就会得到高分。 “我们已经在谈了,他们都说我们是一对儿,我的兄长也觉得你不错……”何剑锋努力找着理由,试图说服萧兰,她为什么就总是不承认彼此的关系呢?他们明明是男女朋友了啊! 严格按照恋爱流程走的何剑锋并不明白哪里出了错,这份流程是他那个堂哥给一条条列出来的,吃饭,看电影,逛街,送礼物……他都照着做了,虽然每次都会被萧兰先拒绝再接受,但她或许就是这样的性子? 是网上说的什么“傲娇”?为了这一份恋情,何剑锋是真的下了苦功,他甚至还在网上查了许多恋爱攻略,都跟堂哥说的差不多,他这才一一照做的,但结果,似乎不是那么好? 看出何剑锋情绪不好的王平心里很烦躁,她早发现何剑锋有些倔了,怎么说都说不通的情况也不是第一回了,而她以前的措施是,既然说不通,那就不要说了,反正……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寄过来了,相信不久之后,她就可以暂时摆脱这等烦恼。 想到这里,王平的心情略好了一些,不再继续这个说不通的话题,很快结束了约会,回到宿舍。 三天后,何剑锋再次来宿舍外接人的时候碰到了秦怡,他知道这个女孩儿跟萧兰是一个宿舍的,拦住了她问萧兰的情况,为什么电话总是打不通。 “你不知道吗?她申请了*国的大学,已经得到录取通知书了,现在说不定已经在那里上学了。”秦怡说这句话的时候口气发酸,凭什么萧兰那么好命啊,长得美学习还好,竟然还考到国外大学了,有本事一开始就不要在国内上啊! “怎么,她没跟你说吗?我还以为……”幸灾乐祸地用同情的目光看了一眼何剑锋,秦怡转身离开的时候脚步也轻快了些,别人看不上的,她才不会稀罕。 何剑锋握紧了拳头,脸色阴沉,他没想到萧兰会这样一声不吭地跑到国外,不过,她以为到了国外就可以躲开他了吗? “堂哥,我需要你帮一个忙……没办法,她不听话,你的办法不管用,我会用我自己的方法……怎么会,光看着是看不住的……我知道了……”挂掉电话的时候,何剑锋脸色稍微好了一点儿,他是不可以随便出国,但不意味着他没有办法,他的堂哥在国外还是很自由的,所以,有些事情,也并不用他亲自出手。 第123章 洛可可风格的睡床上,沉睡的少女面容平和,肌肤若细腻的瓷胚,柔白可人,樱花般粉嫩的唇被手指轻压,不可思议的柔软触感让人心也软了,浅淡的香气似乎是从那肌肤中透出来的少女幽香。 “不听话,就应该被关起来。”这般说着的青年眸光深邃,坐在床边,柔软的大床顿时塌陷下一块儿,而被摆放正中的少女身体不自觉地向这边儿倾斜,好像要依靠过来的样子。 青年的神情稍稍柔和了一些,抬起手臂揽起少女的身体,才摆出一个让她倚靠在怀中的姿势,触及脖颈的呼吸变化了一下。 “醒了?”轻声询问着,侧头,一个吻恰好落在少女的额上,被压住的发丝下一瞬就被青年抿在唇中,用牙齿咬着,咬断,嚼碎,咽下,好像要把少女一点点吃下的感觉让人心惊。 上一秒还记得自己抱着书走出,下一秒就是这样的场景,好吧,中间似乎有一个片段是绑架?王平的头脑有些不太清醒,她想,自己可能被用了某些蒙汗药之类的东西,所以现在还有点儿晕,但,何剑锋怎么在?难道他也出国了? 略略抬眼看向被咬断的发丝,垂在额前的那一点还有些湿凉,却暂时想不到恶心之类的感觉,只觉得恐怖,因为何剑锋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神色平常地咀嚼着她的头发。 “饿了吧,起来吃点儿东西。” 就着搂抱的姿势,被托着腰起身,王平觉得头晕,闭了闭眼睛,身体也有些晃悠,何剑锋见状,索性直接公主抱把人抱起,“多喝点儿水,过两天就好了,抱歉,怕你不听话,药有些重了。” “我现在是在哪儿?今天几号了?”王平没有抗拒何剑锋的怀抱,侧头靠着他的肩膀,对这种人,强硬的结果只能是刚则易折。 “7号,你昏了一天,一定很饿了。这里是我的房子,他们都不知道。”何剑锋很老实地说着,说到“他们都不知道”的时候,嘴角有了一丝笑容,“你喜欢这种装修风格吗?我觉得很适合你。” “还好。”王平随口应着,感觉身上好像恢复了一些力气,便推了一下何剑锋,“你先放我下来,我要去洗漱。” 何剑锋的脚步迟疑了一下,还是同意了,直接把王平抱到浴室门口,目送她进去,听到她在里面锁了门还不放心地说让他不要进去,他好脾气地应了。 松了一口气的王平打开水龙头,然后就迫不及待地进入了空间,连衣服都没脱就把自己扔到了灵泉里,才一沾水她就像是活过来一样舒展了眉心,幸好,幸好只有一天,她又一直昏迷着,不然,实在是不能忍啊! 不敢在灵泉里待太长时间,急忙出来,又把自己冲洗了一遍,才觉得头脑清明了一些,但是看到身上的衣服,又是苦笑,全湿了还怎么穿? “我给你拿了换洗衣服,你开开门。”何剑锋的到来很及时,王平有些庆幸自己迅速出来了。 “……好。”大致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个分析,王平很是逆来顺受地应了一声,把门打开一个缝,伸出手臂取回了衣服。 餐桌上早就放好了饭菜,清粥小菜,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王平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也没有抗拒这顿饭,坐在桌旁安静地吃完了这一顿午餐。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不许出门,要什么的话我会买回来。”何剑锋认真地跟王平说出同居守则。 “何剑锋,我还要学习,不能住在这里,你应该知道,我已经就读国外的大学……” “你可以上网听课。” “我不喜欢这种不自由的感觉,”王平退了一步,“这样好了,我答应你,我会从现在开始认真了解你,如果合适的话,我会跟你谈恋爱,不过,你不能不让我出门,不让我上课,可以吗?” “我不相信你了。”何剑锋一句话做结,然后又把王平带入了主卧。 从这一天开始,王平正式被囚禁了,何剑锋如果出门,会把房间锁起来,窗户也是封住的,根本不容人逃走。 王平一次次妥协,即便被侵犯也努力表现着自己的顺从听话,试图说服何剑锋放松看管,有的时候还会主动提及她要做饭买菜等,让何剑锋同意她的外出,可惜,都没有用。 对这种一根筋的人,所有的花言巧语都不会被采信,正如他一开始说的那样“他不相信她了”,所以,也就不会放松看管,直到…… 历时三个月的囚禁因为腹中的生命而有了变化。 “我的孩子?”听到家庭医生的话,何剑锋还有些反应不上来,呆呆地看着王平的腹部,适才她吃饭的中途突然跑去厕所呕吐,然后何剑锋找来了家庭医生。 是的,即便是生病,他也不允许她去医院,所以,只能让医生来了,好在何家有家庭医生,一叫就来了。 “是,已经怀孕一个月了,怀孕前三个月需要仔细些……”家庭医生得知这个消息也有些意外,却只是挑了挑眉毛,因为法律上,这两个人已经是夫妻了,何家一手经办的结婚证不会作假。 闻听“噩耗”的王平皱起了眉头,她就怕有这样的一天,只可惜何剑锋不许她吃避孕药,她只能从一些食物上下手,但很显然,并没有成功。 因为怀孕的关系,一些必要的孕期检查也要做,但这里的条件显然不如医院齐全,何剑锋不得不考虑结束这种囚禁。 即便因为这个孩子能够出门了,但王平的心情依旧不好,她不想要这个孩子,几乎在这样的念头才出现的时候,她就知道要糟,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真的生下这个孩子,她离自由恐怕就越来越远了。 何剑锋先带着王平去见了何家人,即便一手包办了结婚证,但这还是第一次看到真人,何家人都惊了一下,这个萧兰实在是太美了,那种举手投足都让人移不开视线的美简直魔性,何母马上明白一根筋的小儿子为什么对她如此放不开手,甚至绑都要把人绑到身边了。 “我的儿子我知道,虽然有些执拗,但人是好的,他一心待你好,你们又有了孩子,以后就好好过吧,至于上学什么的,等到孩子生下来,我跟他说,让你上学,只不过,还是在国内学吧,你原来的那个学校不是也挺好的,在那附近买个房子,离家近,照看孩子也方便。” “女人么,一辈子不就图一个嫁得好,我们家的条件不用说你都知道,不会亏待你的,剑锋喜欢你,我也不会做个恶婆婆,看着你也是个好的,咱们一家人都好好过,不要闹别扭,和和美美的,多好……” 何母的言辞恳切,即便一开始自家做得有点儿不地道,但她还是清楚自己小儿子的品性的,总不会对人坏的,何况…… “也是幸好你落在我们家了,萧兰,你也不要想不开,你这样的样貌,若不是我们这样的人家,哪里护得住?女孩子,一不小心就容易受罪,你想也知道那些纨绔子弟都是什么样的,哪怕为了你的容貌一时疼惜也不会长久,反而是剑锋他心思纯粹,不会对你不好的。” 何母的话从某一点上来说是对的,因为绝色本就是一种祸,如果没有能力保护,那么只能惹来要命的蜂蝶,但……王平苦笑,她的任务就是自由,这样的生活她要不起。 沉默着低下头,看着乖巧,但心里想什么,就谁也不知道了,何母大约看出王平不是那么认命,叹息一声,也不说话了。 之后的检查是何家人陪同一起去的,而在去过医院之后,何剑锋拉着王平又回了萧家一趟。 “什么,结婚?怀孕?” 萧母目瞪口呆地看着又变美了不少的女儿,这还是她生的吗?怎么会这么美?而且,那个上学前明明说好谈恋爱就会告诉自己的乖女儿,怎么一转眼就有了丈夫怀了孩子?放假从来不回家,只打电话报平安的乖女儿,怎么连这么大的事情,说都不说一声? 也是去了何家之后才知道有结婚证的王平对着萧母的询问只是轻轻摇头,一副什么都不想说的模样,反而何剑锋表现十分好,不但主动解释了是他害怕萧兰被抢走所以才先领证,因为着急定下这件事所以没通知萧家什么的,又是道歉又是承认错误,同时坦承对萧兰的爱意深重,所以才…… 木已成舟,萧父萧母即便不满也没有多说什么,状似接受了这个女婿,而看到何剑锋带来的各种昂贵补品的时候,即便是萧父也看出了某些不妥来,再看女儿一直默默,不发一语,更是觉出了不对,晚饭的时候气氛也沉闷了许多。 萧家是两室一厅的老房子格局,因为王平中间出国留学家里是知道的,于是更加俭省,只怕不够女儿的学费。谁想莫名其妙回国了不说,还多了一个丈夫,怎么想都觉得有问题的萧母用房间问题分开了何剑锋,让他睡在了客厅沙发上,而萧母则跟王平睡在了一起。 “到底是怎么回事?”一锁上门萧母就马上问道,她憋了一肚子的问题,这会儿恨不得立刻知道答案。 王平苦笑着说了一遍,也没有什么不好说的,连同被囚禁的三个月也讲了,同时讲了自己的担忧,萧家根本无力跟人家鱼死网破,只有被整治的份儿。 “那,你们就好好过?”萧母犹豫着说,她也不想女儿这么憋屈,但事实上,已经结婚,已经有了孩子,还能怎样呢? 知道萧母不会理解自己所想,王平也没有多说,安慰她不要操心太多,“睡吧,总会好的。” 萧母还想说什么,但看女儿一脸倦容,想到她还怀着孕,也就没再多说,关了灯睡了。 第124章 “抱歉,爸爸妈妈,我还是不能够忍受这样不自由的生活,更不想被一个孩子困住,所以我离开了,不要挂念我……何剑锋,不要为难我的爸妈,如果某一天你还想要看到你的孩子的话。” 次日,看到萧母一直拿在手上的字条,何剑锋的脸色铁青,他没想到……迅速看了一下窗外,阳台上没有什么痕迹,这里是老旧小区,又是二楼,如果想要从窗户离开,虽然有些难度,但因为下面一层安装了防护网的缘故,还是能够借力踏足的,只不过有些危险。 她怀着孩子,还做这么危险的事情,难道跟他在一起真的难以忍受吗? 何剑锋没有跟萧父萧母多说什么,直接离开了萧家。 “怎么办?”萧母有些无措,她没想到女儿这么来去匆匆,又悔恨自己昨天睡得太死,她怎么能想到呢? 萧父听萧母说了之前的事情之后,长叹了一声:“你还不知道么,女儿从小就有主意,她既然走了,肯定有办法的,咱们别多想了,那何家……他们应该不会违法犯纪的,总要讲点儿理。” 想到女儿竟然被人囚禁着,被“结婚”,被迫怀孕,萧父就觉得胸闷,握着拳头捶了捶胸口,看到萧父的样子,萧母慌了神,顾不得再去想女儿怎样,忙上前安慰萧父,让他想开点儿。 何剑锋在小区周围走了一圈儿,还去查了门卫,因为是老旧小区,门卫也不是那么经心,晚上过了十二点就睡了,为此,挨了何剑锋一拳,中年门卫当下就火了,想要还手,又被狠狠揍了一顿,然后就是警察的到来。 看着过来的警察对打人的青年客客气气的,还带着他去查监控什么的,被他命令着出动警犬搜索什么的,门卫才明白这个青年来头不小,不敢再应声,老老实实地帮着查找。 监控都是后安的,还不是那么全,所以上面没查到什么特殊的,可能是从某个监控不到的地方出去了。而小区里头的保洁并不是太好,人多气味儿杂,警犬也没派上用场。 然后,就是全城搜索。 毫不夸张的全城搜索硬是没有引起一点儿消息,警车经过,便衣走访……急红了眼睛的何剑锋整整守在监控器前三天三夜,被严密布控起来的萧家更是成了监视的重点,他安了好几个摄像头对着萧家,还有萧家的亲戚家,结果,一无所获。 何母看不下去儿子这样折腾,何父也考虑到影响问题,直接派人把儿子打晕了带走,这才免除了类似于全城戒严一样荒唐的举动发生。 与此同时,躲在空间中的王平也熬过了流产最痛苦的三天,空间中没有打胎专用药,而她修炼过的身体即便不能使用灵力,也对养护胎儿有力,再有那每天必泡的灵泉水,为了能够打胎,王平直接用匕首捅破了肚子,分不清是哪里的血流了一地。 【为了自由,我也是蛮拼的。】一边调侃着自己,一边把破了一个洞的身体浸入水中,好在这灵泉不同于一般的泉水,倒是不用怕发炎什么的。 【母断子命,也是因果。】王睿淡淡地说。 感受着灵泉水对伤口的滋补作用,王平闭着眼靠在池子边儿上,【也不是头一次沾染因果了,总不过任务重要,而且,离开了这里,因果也就断了,想来这个世界的天道也不能够跨界追踪我,所以,也只能对不起那个孩子了。】 王平想,她始终都是自私的,做不到为了孕育自己的亲人忍辱负重,也做不到为了自己孕育的孩子苟且偷生,所以,那些缠人的因果,最终也是无法避免。 【总觉得是家庭条件太好了些呐,这样的家人亏待了,还真是有些对不起。】说是这么说的,但王平的心里还真的没有多少愧疚。 到底是现代社会,不会动不动就打打杀杀,何况,若是真的想要找到自己,何剑锋就一定不会动萧家人,他们可是现成的人质,然而,人质也只有在威胁对方存在并且知道的情况下才有用,否则…… 【上次是在哪个国家被捉的来着,这次,换一个国家好了。】这么说着的时候,王平已经全然忘了身体上的疼痛,她突然觉出一种童年躲猫猫的趣味来。 厚重的铁门分开了内外,隔着钢化玻璃,坐在里面的人神态悠闲,即便一头金毛都成了板寸,却也还能看出之前的潇洒来,大咧咧坐着翘起腿,询问外头的人:“大叔,我说了她的下落,你放我出去啊!” 被称为“大叔”的中年人面容并不显老,但鬓边却有了些许白发,他严肃地看着里面的人,哪怕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眼中的锐利也似透骨一般,扎得人浑身不自在。 “你说。” 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讨价还价,吐字如金地说着。 “大叔,你还没答应,我可不会说的,不要糊弄我!”金毛眯着眼睛,也有了某种气势,但看了对方半天,见对方还是纹丝不动的模样,他自己先软了,“好吧,我说,你知道的,她是**的女人,虽然我认她当干妈,她也教了我不少,但,火拼起来的时候,谁还会注意那么多啊,反正,没死的话,她应该就是被**的人给救走了,若不然,我听说她和***还有关系,你也可以顺着这个方向找一下……” 提供了自己知道的线索,看着外头那人起身就要走,金毛耐不住喊了两声,“喂,好歹我是她干儿子,你也救我出去啊!” 没有得到回应,金毛坐下的时候捶了捶玻璃,手腕上的手铐发出清脆的响声,看着那个越走越远的背影,金毛嘟囔了一句:“又是干妈的风流债,啧啧,干妈的魅力啊……” 第一次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他根本不相信那个女人快要三十了,怎么可能嘛,那么漂亮,他敢说那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女人,而且,很有能力。 虽然力量不佳,但那枪打得可是真准,百发百中一点儿都不夸张。脑子又好使,若是寻常人,即便长得美,但想要周旋在**和***之间,恐怕先把自己玩儿死了,可瞧瞧他干妈,明明也没怎么着,偏偏把那两位大佬都玩儿在鼓掌之间,简直了! 而外面的这位大叔,别看那一本正经的模样,恐怕也是他干妈的裙下之臣吧,唉,那么美的人,也难怪! 好在干妈平时都会把自己画得丑一点儿,若不然,风流债恐怕还要更多一些。 萧父又病了,这么多年一直没得到女儿的下落,曾经大病过一次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这一次流行感冒,他就直接躺到医院里了。 是最好的医院,最好的病房,曾经或许还有些忐忑的,但现在也都看开了,见到来看望自己的“女婿”,他也能够笑着招呼他坐下了,如同对待一个普通的女婿一样。 “这么多年了,你也别惦记着兰兰了,我的女儿我知道,脾气倔得跟什么似的,就是平时看不出来,外柔内刚,她既然走了,肯定不会回来了,你也重新找一个吧,你是个好的,就是我们兰兰没眼光……” 萧父说着也是叹息,现在找女婿看什么?家庭好,人品好,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是违法犯纪的就行了。一辈子夫妻,能够相依相伴,不会招三惹四,那就是好的了,而这些,眼前的女婿都做到了,即便女儿这么多年没下落,他也没有放弃寻找,更没有找新人,一个人孤单单这么多年,让他这个老头子也看不过去了,莫名觉得自家亏了人家。 这样好的孩子,也不知道兰兰为什么看不上,是因为这孩子一开始太急躁了吗?同样的问题早就在萧母心中盘旋,却也无从知道答案了。 比起这个时常过来的女婿,萧兰那个一走了之不闻不问的女儿就真正是不孝了,如今,竟是还找不到踪影。 有的时候萧母也恨,她怎么就那么犟呢,一个人,怀着孩子,还长得那么漂亮,跑到外面儿能有个好么? 安安稳稳地好好过日子,不好么?哪怕…… 擦着眼角,抹去那些多余的泪水,她已经不想为女儿哭泣了,还是在担心,却也有了些怨怼,他们就这一个女儿,却有了跟没有一样,倒是这个一开始不喜欢的女婿,真正成了半子,照料着他们的生活。 “她只是不听话。”何剑锋为萧兰辩解着,同时认为,“是我没有管好。”让她跑远了,勾搭了那么多人,不好找了。 “我已经知道她在哪里了,我会去找她。”何剑锋笨拙地安慰着萧父萧母,他还是跟以前一样,不太会说好听的话。 萧父点点头,说:“找到那个不孝女就把她带回来,这孩子,心都野了。” 萧母一脸的赞同,谁见过父亲生病都不来探望的女儿?是该好好管管的,而他们年龄大了,这件事还是交给女婿管合适。 站在某座自由神像的头顶上,笑得猖狂的女子仿佛疯了一样,在方寸之间跳着不知名的舞步,每一步都有坠落的危险,而从这里落下,最好的结果也只是没入大海,最坏的结果就是尸骨无存。 无视底下一群人仰望的模样,女子的长发被风吹散,绝美的脸上是满满的笑容,“自由,哈,自由……”吟唱般说完最后的这句话,她停下舞步,在那些攀登着神像的人眼中往前一跳,纵身跃入了大海,红色的长裙好像人鱼的尾巴,一点即没,被海浪掩盖无踪。 【主线任务失败。】 【支线任务一完成,支线任务二完成。】 第125章 一园春雨杏花红,浅淡如烟入帘珑。 粉红色的杏花在一场春雨过后成了园中盛景,此时此季,再没有旁的能压下杏花的明亮,也正和了园中三姑娘的名字娇杏,尤为她所喜爱。 “初晴,你过来一下。” 被嬷嬷点名的丫鬟年方二八,说大不大吧,寻常人家已经是嫁为人妇,说小吧,于丫鬟仆役之中还不算年龄最大的未嫁之女。 正在拿着扫帚打扫园子的少女闻听点名微微抬头,厚重的刘海儿遮住了额头眉毛,一双眼帘低垂,挡住了明眸,露在外头的脸还好,就是皮肤粗了些,暗黄色还有斑点,若非是家生子,怕是连这样洒扫的差事都轮不到她。 “嬷嬷。” 看着老老实实立在自己面前的丫鬟,规矩还是好的,嬷嬷微微点头,带着她到一边儿说话,“你那个哥哥是个混不吝的,惹了大少爷,如今你们全家都要被发卖出去,你跟着我走吧。” 少女的身子似乎僵了一下,不敢相信这种噩耗的样子,看得嬷嬷有点儿可怜她,这孩子也是个好的,自从分来了三姑娘院子里,一直老老实实地,不曾犯过什么错,如今却因为哥哥的牵连…… “你放心,三姑娘听说这件事,觉得你可怜,已经跟太太求了情,你的东西都能带走,身契也给你,只当你不白伺候姑娘三年。”嬷嬷说着,愈发觉得初晴好运,不过是个三等丫鬟,也能得姑娘求情,实在是走运至极。 “多谢姑娘,多谢嬷嬷。”少女轻声应着,跟着嬷嬷走,先是回到自己房中收拾东西,打了一个包袱出来,然后就是去姑娘院里拿了身契,然后磕头走人。 姑娘是没有见到的,这个时候正是姑娘上课的时候,不可能单独出来见她,是姑娘房中的大丫鬟云缳把身契给了她的,同时还给了些个荷包,“全了一场姐妹情谊”。 乖顺道谢的少女没有多说什么,低着头好像很伤心的样子就跟着嬷嬷走了,直到走出了李府角门,才松了一口气,问了一声嬷嬷自家的几个亲人被谁领走了,这才道谢离开。 身契是一式两份儿的,主家留一份儿,府衙那边儿还要留一份儿底儿,如今主家的这份儿还给她了,就要她自己去府衙消除奴籍,这事儿也不难办,送她出来的嬷嬷指了个常在外头跑的小子带着她去办了,不消一刻钟,从府衙走出的初晴就成了自由身。 “多谢二哥。”初晴,王平听着耳边任务完成的声音,脸上露出了笑容来,即便皮肤还是暗黄,但因为这样的笑容,却显出了几分清秀之美来,抬起脸来,一双眼也露出来,波光流转,也有几分潋滟。 被称为“二哥”的小子也就是十四五的样子,见到初晴这般模样,愣了一下,感觉此刻的人跟适才的分明是两个人,那种光彩完全不一样了。 “不用谢,这种小事,本来就是我们跑的,你以后怎么办啊?我听说你家里人都发卖了,你是要找回他们吗?钱够吗?要不要帮忙?” 或许是因为对方长得顺眼,本来还有几分公事公办的二哥这会儿殷勤了一些,笑容也多了。 “……我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吧。”王平故意作出几分为难来,咬着下唇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 见到“美人”有难,二哥挺了挺胸脯,“你一个姑娘家,才从府里出来,到哪里找落脚的地方,还是我帮你找吧,这周围我熟。” 主家有什么事情都是吩咐管事,而管事也不可能自己亲自跑,下头便需要有二哥这样的小子来来回回地跑,远的地方不敢说,但这周围绝对是很熟悉的。 “不用麻烦二哥了,我也住不久,若是把爹娘赎出来,也只能去乡下待着了,我……”一只手捏紧了包袱,明显表示“钱财不多,未来堪忧”,说着又低下头去,做出一副无措的样子来。 二哥闻言有些扫兴,声音里的热度立刻就冷下去不少,“那,你先找个客栈住吧,旁边儿的韩家客栈就好,便宜干净。” “多谢二哥指点。”王平道了谢,又行了一礼,这才告别二哥,自己往韩家客栈走了,她这些年都没怎么出过李府,也真不知道哪家客栈好,既然有人推荐,不如就听了,听人劝,吃饱饭么。 【总觉得这次任务比上次简单了许多。】 走在路上,一边悄悄用眼睛看周围的风土人情,一边跟王睿对话,主线任务同样是自由,但,似乎难度降低了很多个档次? 【是降低了难度。】承认了王平的推测,王睿的声音很沉稳,【评判的标准本不应到此为止,但同样的难度,如果再完不成的话,没有支线任务补充,这里就会是终止了。】 【终止?】已经入住房间的王平顿住了脚步,引来小二哥的询问,摇头表示无事之后,这才继续往里走,转身关上了门,【终止是什么意思?】 【……我会寻找新的宿主,跟你分开。】王睿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回答了。 【之前你从来没有说过。】王平也默了,在她以为系统是终生制的时候,他突然说其实是可以分开的。那种感觉,有些惊讶,有些茫然,还有些许的恐慌,如果分开了,她的人生,是不是就仅止于此世呢?死亡之后再不会有新生,不会有新的不一样的世界,不会有新的不一样的生活,那么…… 沉默着坐到床边儿,把从李府带出的包袱放到床头,没有心思打开整理,而是发呆一样继续询问,【那么,你找到新的宿主了?比我更合适的宿主?】 【……】王睿没有回答,他的确发现了合适的宿主人选,同样是三姑娘娇杏的一个丫鬟瑞雪,对方身上的上进心正是目前的宿主所缺少的,对他的吸引力很大。 【是因为我总是无法完成高难度的任务,给你带来了阻碍?】王平问着,她早就有着类似的猜测,这会儿问出来也很自然。 【是。】王睿的回答很简单,却也很无情。 【所以,这是最后一次“宽容”?】王平紧接着问。 【是。】主动降低难度其实需要王睿消耗很多能量,这一点,他就没必要多说了,而上一次,之所以能够在主线任务失败的情况下让王平继续存活,也是因为他耗费能量多给了两个获得好感度的支线任务,即便最后完成他也无从赚取更多能量的支线任务。 目前的情况于王睿来说是不利的,他的支出总是大于收入,那么,他该考虑脱离的事情了。 事实上,根据他的运算分析,他在这个世界脱离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同一个世界之中,很难找到两个同样具有空间之力的宿主,那个瑞雪是个穿越者,同样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很有脑子的穿越者。 虽然暂时还不知道她是凭借什么穿越了时空,来到了这个世界,但因为穿越时空,她的灵魂自然会带有一部分的时空之力,这是很难得的。 若是再等下去,未必有这样好的机会,但,王睿还是没有那么做,他选择了耗费自身能量来降低难度,于是…… 【我明白了。】王平沉思了许久,说,【如果再有下一次的脱离机会,你告诉我一声就走吧,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总有一天会分离的,只是,算作分手礼物,我希望能得到一些奖励,适合我的你能给的奖励。】 一同经历了那么多个世界,一同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如果说一开始还是单纯的利益伙伴关系,但到后来,已经不再是那么纯粹的利益牵绊了,他们之间,也是有着友情的吧,尤其在那一次,知道王睿宁可失去能量沉睡也满足她的愿望,让她能够投生到修仙世界成为修仙者的时候,王平觉得,她已经可以视之为友,还是那种可以共患难的朋友。 所以,即便一想到死亡还是会觉得没有底气,想要敬而远之,但,她还是不愿奢求,能得到多少也都是命,比起常人的百年寿命,她已经活了不知道多久,又何必再要求那么多。 【……好。】停顿了一会儿,王睿还是应了,也就相当于在说他脱离的时间不远了。 拿在手中的茶盏顿在了半空中,一会儿又放下了,王平一时想不起该做什么,又坐到床边儿,一会儿又站起来去端茶喝,一会儿又沉默着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她明明早就计划好了,甚至于她此身的哥哥犯错,都是她算计在内的,但,这会儿脑子一片空白,竟是什么都想不到。 分别在即,她才感觉到王睿对于自己的重要性,不仅仅是每次烦人的任务,更是许多个可以奢求的愿望。不求长生已长生,系统已如己身的一部分,若手若足若空气,她竟是无法想象没有了系统,她该如何生活,蓦地有了些恐慌。 还是修炼得不到家啊!苦涩的茶水已经放凉,心也渐渐静下来,王平冷静了思绪,终于开始想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了,任务完成,还不是结束。 第126章 “你这个作死的,你怎么就得罪了大少爷呢?一家子都被你连累了,我生你做什么?!平白连累家里,还不知道你妹妹怎么样了,我好不容易才让她进了姑娘院中,若是被你连累……哎呦,我怎么那么命苦啊!” 妇人的叫骂声隔着院墙都能够听到,随着叫骂而来的还有哭喊,中年男人的叹息声几乎不闻,倒是一旁一个帮腔的年轻男声格外斯文,“大哥,你好色也就罢了,怎么能够对大少爷喜欢的人不敬……” “呸,你少在一旁说风凉话,现在你倒是知道了,之前你知道还是我知道?我怎么知道大少爷喜欢那个小白脸,至于你……” 似乎是不耐这样的打骂,一直被妇人揪着拍打的男子终于忍不住推搡开了打他的妇人,面对妇人不敢置信的样子,他先是有一瞬间的畏缩,而后又挺起了腰板,“已经这样了,你打死我难道还能再回李府?反正都是奴才,哪家不是一样待,你以为你以前的差事好啊!” 这怎么能够一样?被李府这样的大户人家发卖出来说是犯了错的仆役,哪家还敢买?纵然买了,又有哪家敢重用?起码当地是不会有出路了,何况,这发卖从来不随人愿,保不齐一家子就此卖得七零八落,以后都再也见不到了。 已经站在门口的人听到这一声反驳,微微摇头,此身的这个大哥啊,还真是不省心,懒惰耍滑也就罢了,有那么点儿小聪明不被管事追究也是他的运气好,但,好色,实在是一大缺点,最为离谱的就是好男色。 即便只听了一两句,也大约知道是怎么回事,虽然早在他被分到看门的差事时就有了些预料,但,真的听到他是因为这个错误被赶出来的,还是让人有些虚惊,幸好不是犯到内宅女眷身上,否则,未必还能囫囵个儿地被发卖,最少也要去掉半条命,还搭上别人的一条芳魂。 “嬷嬷勿恼,这些是没规矩的,昨日刚来,过两日就好了,里头还有好的呐!”领路过来的婆子生怕这位看着富贵的嬷嬷不做她的生意了,忙笑着打开了门,背着那嬷嬷给了院子里闹腾的一家人狠戾的一眼,敢坏了她的生意,后头有的苦吃。 被那一眼所摄,妇人抽涕着老实了,哭声都小了,而那个皮赖的“大哥”这会儿也端正站好了,好像刚才被打骂的那个不是他一样,还冲着婆子笑了笑,表示一下自己的识相。 院子里还有些其他人,只不过适才因为这一家子闹腾的,都躲到墙角去了,这会儿见似有买人的来了,这才渐渐聚拢上来,相较于昨天才来的这一家子,这些人倒是规矩多了,有意无意排成了不甚整齐的两行。 中年男人也反应过来,忙拉着妇人和小儿子一起排队,虽然还融不到大队伍里头去,但看样子,也整齐多了。 板着一张满是皱纹的嬷嬷脸看了看,王平没有露出对这一家子的熟悉来,随后就跟婆子离开了,谈妥了银钱之后,婆子很快笑呵呵地回转,把卖出去的人挨个拉出来,连同身契一起给了她。 “人不必一起走,车夫和丫鬟先跟着,其他的等明日自去韩家客栈门口等着。”王平镇定自若地吩咐着。 婆子连声应了:“您放心,规矩我都知道,定好好教教他们,等明儿您再看,绝对不是今儿的样子了,我这买卖的招牌可不能砸在他们手里!” 对这样的回答比较满意,王平微微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带着那个会赶车的中年汉子和那个十三四的小丫鬟就出了门。 两人的手脚都有些局促,还不知道买了自己的是哪家的,又是个什么来头,心里头都有些不安定,等看到外头等着的轿子和轿夫,才稍稍松了口气,看这样子,怎么也算是大户人家。 坐在轿子里头的王平摸着怀中的一叠身契暗自寻思,如此,也算是稳妥了。 此生家人也都是家生子,父亲原先是马棚的,也会两手赶马的本事,母亲则是姨娘院子里头的洒扫丫头,容貌平凡也不甚重用,年龄到了,就按照府里头的规矩配了人,后来就成了府中的媳妇子,做些杂事。 只她怀孕的时候巧,刚好老爷的一个姨娘也怀了孕,两人生子的时间又差不多,她就被提拔来成了那位庶出少爷的奶娘,按理说若是这奶娘做下去,哪怕被认为是庶出少爷那边儿的人,以后也能有个比较好的结果,谁想到那庶出少爷命不好,两岁就去了,惹得姨娘发了疯,非要惩治她们这些贴身伺候的人,奶娘自然是首当其冲。 因为家生子的身份,又确实没做什么错事,被夫人压了下去,只不过以后也不得重用,因为这个,一度看到有些希望的母亲颇为生气,因此迁怒自己的大儿子,时日久了,就把大儿子养成了那么一副性子,再难改了。 等到小儿子的时候,却又是改了性子,一心想让小儿子上进,好成为大少爷身边的小厮,谁想,转眼就出了大儿子得罪大少爷连累全家都被赶出去的结果,想来她对大儿子的心结恐怕是难解了。 想了些乱七八糟的,再回神,客栈就到了,让轿夫等在外头,把新买的车夫和丫鬟拎到另一个房间训话,一番子大棒加大枣的谈话过后,看得那个车夫还算忠厚,就给了他些钱财让他去买一辆马车,以备姑娘出行,然后又把自己从李府带出来的衣服给了那丫鬟穿。 “买你来是伺候姑娘的,如今那几个大丫鬟都不在,你好好做,必有好的。”又敲打了一下这等贴身容易露陷的,王平这才吩咐她换洗,让她晚间再去姑娘房中伺候。 之前她已经编了一番谎话,乃是小姐投亲,路过此地,刚好身边的大丫鬟病了,要隔出去,这才有了新人的机会,至于说车夫,只说之前那车夫要把生病的丫鬟送回去,这才要用新的。 不管这等谎话有多少漏洞,至少这些身契在手的仆役是无从深究的,毕竟买人的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无论人家有什么阴私算计,也轮不到他们这些下头的人插手,只管听吩咐拿月钱就是了。 车夫就是那样想的,然后拿着钱财老老实实去买合用的马车去了。 下午的时候,又来了一位陈姓嬷嬷,直接进了姑娘的房间,过了一会儿再出来,就唤丫鬟过去伺候着了,新买的丫鬟被起名春杏,正和了季节景色,只是稍嫌普通,陈嬷嬷却在一旁赞道:“姑娘这名字取得好,平和近人,喜庆易懂。” 端坐椅子上的姑娘一身浅蓝衣裙,看不出哪里昂贵,但穿在姑娘身上就似平添了一层华彩,小丫鬟春杏稍稍抬头飞快地瞟了一眼,迅速收回目光,还觉得惊艳,姑娘长得可真好看,皮肤还那么白。 “易懂就好,女儿家如花,娇俏些也不妨的。”这般慢条斯理地说着,纤细白皙的手伸出来端了茶盏,只是一闻便又放下,“到底不如家中好,等明日人齐了,便早些启程吧。” 陈嬷嬷只当是闻出茶不好不愿意喝,自己是新人乍到,哪怕被之前那位“王嬷嬷”叮嘱了许多事情,这会儿还是有些生,也有些摸不准姑娘的性情,附和了一声,“外头哪里有家里好,姑娘且将就一些,回去就好了。” 不知道所以的春杏这般听说,只当这陈嬷嬷就是姑娘家中带出的嬷嬷,与那王嬷嬷一般,都是姑娘身边的老人儿,她初来乍到,也不敢多言,打量着姑娘和嬷嬷的神色,去唤了热水进来,也算得上机灵。 等到次日一早,李家人都在外头等着了,与他们一同等着的还有两个汉子一个韩姓管事,韩管事昨日已经见过做主的姑娘和陈嬷嬷,知道如何分配,忙安排了人搬运行李上马车,等到王平用了早饭出来,这一队人也都是有了些行路的模样。 王平略扫了一眼,也没多说什么,跟昨日买来的韩管事打了个招呼,似乎很熟的样子微微点头示意,这才在陈嬷嬷的搀扶下上了马车。 陈嬷嬷也摸不透这些人的来路,她昨日跟着姑娘一起见那韩管事的时候,只知道这韩管事是王嬷嬷找来的,而王嬷嬷因为还有其他的事情不能同去,这才找了别人来。她只当这韩管事早便是这家的,只不过这会儿有事儿才用起来,也没多想,只板着脸跟着上了车。 而其他那些明明都是才被买来的见状,只当别人都是老人,也不敢多作怪,那两个汉子连同李家一家子也都老老实实跟着马车走。 王平心中早有底,也不怕这些人日后闲聊露了口风,起码那韩管事是不会跟下头那几个汉子说自己是才被买来的,不然岂不是不容易建立威信?而陈嬷嬷,自然也不会说。这样,就算这些下人都知道自己是新来的,但看这些“老人”压着,也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能有这般局面,还要多亏了从三姑娘那里“借”出的那些钱财,否则,还真不好办事,只是多半要连累那看管银钱的丫鬟了。瑞雪么,不知道她能否从这等困局中脱身而出,想来应该是困不住她的,毕竟她心中有数,并未多拿,而以穿越者的聪明才智,她也只会是虚惊一场。 想着想着,嘴角有了些笑意,轻抚着手上的方帕,仔细地把褶皱抚平,她呀,其实是很小心眼儿的呐! 第127章 夜里头下了一场小雨,晨起再看,院子里的杏花颜色便有了些浅淡。杏花这种花,初开的时候如春日红云,朵朵明媚娇艳,等到盛放的时候便会颜色转浅,逐渐变为粉红,好像那浓艳的颜色随着花瓣的舒展渐渐晕染转淡了一般,待到谢落的时候便是雪白一片了。 眼看着院子里头的杏花颜色浅淡,想来离谢落已经不远,第一时间想到杏子的瑞雪觉得嘴里头都有些酸了。 哪怕已经是大丫鬟了,这伙食也只能说较好,还谈不上想吃什么水果都有,便是应季的,也只有姑娘不吃或者赏下才有她们的份儿,不然,有的吃就好了,谁还管丫鬟吃不吃饭后甜点又或者是水果。 这满园的杏子可不一样,等到成熟的时候,丫鬟们都会拿了长杆打下来吃,又热闹又有趣,有时候连姑娘都要在旁边挥一杆子的,而打下来的杏子黄橙橙的,甜的好吃,酸的也可以拿来做成杏脯之类长久保存。 想着吃的,脸上免不了笑吟吟的,维持着好心情迅速吃了早饭,这才赶去姑娘身边儿伺候,作为专管银钱的大丫鬟,瑞雪并不需要经常到姑娘跟前露脸,但伺候人的总要随时跟着,就跟打卡上班一样,一时找不见说不定就要算作旷工,后果却比旷工严重得多。 拼了几辈子功德才能换来这么一次穿越重生的机会,哪怕是给人当丫鬟,瑞雪也不曾丧气。 拥有着现代的知识的她,怎么可能当一辈子丫鬟?总会有机会的,她此身才十三,就已经是大丫鬟了,再有两年,说不定就能换得自由身,自己在外头立个女户买块儿地当地主,也是种田文的套路了。 三姑娘娇杏是个圆脸的姑娘,如同她微胖的身材一样,她的心胸也很宽大,平常都不会太计较一些小事,对下人还很有些善良。就说前儿个离开的那个初晴吧,不过是院中的三等丫鬟,本来说是要发卖,却因为三姑娘的求情而变成了退还身契,恢复了自由身,还得了一些友情银子,想来出去也能过得很好。 瑞雪当时听闻不知道有多羡慕,她这辈子也有着不省心的爹娘兄长,怎么就不见能遇到这样的好事儿,好吧,或许在这些古代人的眼中算是坏事吧。 云缳给那初晴荷包的时候她也看了一眼,那丫头低着头,好像哭了一样,缩着肩跟着嬷嬷走了,半点儿不明白自由身的意义。 也是啊,这些一生下来就是仆役的家生子最大的奋斗目标也就是得到主子重用,最后成了管事或者管事娘子吧,哪里能够想到其他,他们早就习惯了依附,如同缠树的滕,离开了树,怕是都不知道怎样活了。 跟姑娘见了礼,看着云缳几个伺候姑娘吃饭去了,她跟旁边的丫鬟打了个招呼就去查账,姑娘屋里人多眼杂,虽然那装银钱的小箱子总是锁着的,但每隔上两天,瑞雪也会拢共查一遍,谁让她管的就是这个,最是不能出差错的事情。 多少人羡慕她的差事,就等着盼她出错,她可不会自乱阵脚,给那些人机会。虽然想要恢复自由身,但前提是不是犯错被撵出去的,古代女子名声要紧,她还想着以后找个好夫郎,更不能坏了名声。 香樟木的盒子打开,不大的盒子雕花繁复,一把黄铜小锁在瑞雪眼中不够保险,却也没有更好的锁头了。 三姑娘是夫人嫡出的姑娘,上头还有一个在京中求学已经是秀才的亲哥哥三少爷,于这府中地位算是比较高的,平日里的月钱不少,逢着换季又或者是节日再或者某些出府活动的时候,手上都会多一笔夫人给的银钱。 夫人的娘家是个商户,貌似有些地位不高,但钱财管够,去年舅老爷路过这里来探亲,还特特给了姑娘不少的钱财,所以姑娘的钱盒里大头的是百两一张的银票,足有二十多张,还不算其他的小额银票和碎银。 时下里头姑娘的嫁妆也不过是三千两银子,哪怕是勋贵之家,不受宠的姑娘只会比这更少,不会更多。能够随随便便就有两千多钱财,还不是嫁妆,可见三姑娘的富贵。 瑞雪前两天才查过总数,这会儿也就是惯例数上一数,这一查,便是脸色雪白,前两日明明数过的,大额的银票分明是二十四张,如今成了十九张,少了的那五张可是整整五百两啊! 不信邪的瑞雪再次数了一遍,还是十九张,那……锁子上没有问题,至少瑞雪看不出什么撬锁的划痕之类的,盒子也不曾损坏,但,损失了的钱财是怎么说? 若说是外头的人偷了,先不说这屋子好进不好进,盒子好找不好找,能够找到这一盒直接拿走就是了,怎么会单单只拿了五张?哪怕是五百两,但,看着那两千多,会不全拿走吗?那么,就只有这屋子里的人拿了,偏偏她不敢多拿,于是…… 心中有了几个可怀疑的人选,瑞雪寻思了一下,琢磨着这是故意拿走这几张针对自己,等着以后翻出事情来让姑娘把自己这个大丫鬟裁了,还是说只敢偷那么多,不敢把这件事露出去…… 额上急得冒了汗,五百两可是个她补不起的窟窿,当务之急,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必须把这五百两在账上抹平了,至少让人不能把责任追到自己身上。 几本账本就放在小桌上,瑞雪眼珠一转就想到了做假账的主意,她以前当过会计,对这种古代的账本如今也算是熟悉了,那些账本也是她一手写的,想要弄点儿什么再容易不过了,还需要赶快,不然若是真有人要对付自己,事情揭露出来可就不好过了。 好在她这份差事本来就不要太多人在旁边儿,做手脚也比较容易。瑞雪心思一定,就马上锁好了盒子开始对账本下手,古代的账本本就不及现代的简便好记,她涂涂改改,这里加一笔,那里减一笔的,还不过午就把事情都弄好了,自己也弄出一身的汗来,顾不得旁的,自去寻了别的锁把盒子锁了,又换了地方放了,连同那些账本一起,这才松了一口气赶去吃午饭。 “姐姐怎么弄到这会儿啊,不是前儿个才查过吗?”平日关系不错的小丫鬟不解瑞雪的这份儿谨慎,笑着问了一声。 瑞雪一激灵,生怕是那等有心人,深深地看了小丫鬟一眼,说:“我看着账本有些潮气,就取出来晾了晾,昨儿雨下得大,怕是水汽太重,幸好今儿是晴天。” 小丫鬟闻言忙献殷勤:“姐姐怎么不叫上我帮忙啊,可辛苦姐姐了。” 瑞雪虚应了一声,也没多说,回去换了身衣裳,又出来了,只说是之前不小心把墨水弄到了衣服上,惹得云缳多看了她两眼。 三姑娘一向不管这些事,银钱上,她能知道个大概就算懂得多了,她如今也跟瑞雪差不多年龄,还没学管家,日常里总是针线功课占了时间,再有便是书画之类陶冶情操的功课,半点儿不沾铜臭,平日里赏人也都是任由大丫鬟做主,自己是不沾手的。 瑞雪提心吊胆了好几天,又疑神疑鬼地把身边人都悄悄查了一遍,没发现内鬼的同时也没再发现丢钱,没有被揪出这件事,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但心里头又有些憋屈,明明知道是内贼还逮不到什么的,真是白瞎了以前看的侦探小说了,沮丧之下倒是把穿越者的高傲收了些,以后做事更谨慎了几分,也算是焉知非福了。 【你是故意给那个叫瑞雪的丫鬟添麻烦的?】 另一边儿,王睿发现了这件事,明明不合理,但他第一时间却冒出了这样的想法,同时还开口问了。 【嗯?】王平一时没想起来,她已经到了另一个地方,身边的人也算是有些熟悉的了,又添了两个丫鬟,正想着要弄个什么样的假身份,这身份关系着以后她要过怎样的生活,实在应该好好考量一下,她又不想和李家人相认,自然更要谨慎,也需要想着最后怎样安置他们。 猛然被这么一问打断了思绪,想了想王睿的话,再回答就有了几分义正言辞,【你怎么会这么想?要弄成如今的局面,必然就要有钱,而钱又不是凭空来的,我一个才出府的小丫鬟能有多少钱财,往日里默默无闻也没得多少赏赐,必然就要找个好下手的地儿。原还没想好要“取”哪家的钱财救急,但,做生不如做熟,我只是选了好下手的地方罢了。】 黎明不睡,偷偷潜入李府,冒着被逮的风险用迷药护身,一路摸到三姑娘所在的内院之中,再摸入人家的闺房行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还不多不少取了那么些钱财,若说不是故意谁能相信? 王睿半信半疑地信了,而因为他的怀疑,少不得又被王平抱怨了几句“有了新人忘旧人”之类的话,惹得他也有了几分不好意思,不再吭声了。 听得王睿“哑口无言”了,王平才舒出一口气,好像一舒胸中闷气一样,实则是偷偷乐了一下,然后又状若无事地询问:【那瑞雪出了什么事?你怎么想到我头上的?】 如今还没散伙,也是很好的合作伙伴,王睿没有隐瞒,把事情说了,也把瑞雪的处置说了,听到瑞雪不曾为此牵连他人顶罪,王平挑了挑眉,看不出,这姑娘心性还不错,其实,能隐藏了那么久不曾被她发现这位是穿越者,怎么也不可能是没城府的,而有城府有心性,也无怪王睿会“移情别恋”了。 感慨了一下,没有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已经远了就不必再想太多,起码,她在这个世界是不会有机会带走王睿的,如此,两人也就再无瓜葛了。王平其实早就看开了,王睿真的想离开的话,没有瑞雪也会有别人,与人无尤,多想无益。 第128章 山野村郭,简陋的平房并没有整齐排列,零零散散,或有三五家一行,更多的还是隔开了一段农家菜园的距离,路面也就格外曲折,从官道走到小路上,马车颠簸的频率明显增大,有时候还会因为路面不平而陷了马蹄。 “姑娘,不能再走了,马受不了了。”车夫最先叫停,已经气喘吁吁的马跟人一样发出了呼哧呼哧的粗重鼻息,已经到了极限了。 原本跟着队伍的韩管家和两个汉子已经不见了影子,而李家人,早在之前的逃跑中就失散了,随着车的只有赶车的车夫,还有车内的王平和春杏,陈嬷嬷之前没来得及上马车,已经不知所踪了。 “先在这里歇一歇好了,已经跑了这么远,他们应该不会再追上来了。”王平这般说着,在春杏的搀扶下下了马车。 “姑娘,现在怎么办啊?”春杏到底年龄小,心有余悸地问着。 王平微微蹙眉,她也没想到好好地赶着路竟然会遇到打马狩猎的纨绔子弟,以至于因为容貌好看被调戏追赶,落到如今的境况。 本还想着……如今看来,却是必要一个高些的身份,哪怕为此有些别的束缚,也总好过如今这般无权无势,便是受了欺辱也是无处申冤的境况。 “原是要去京中寻我舅舅的,谁料到……总不能半途而废,还是要去京中,待寻到了舅舅,他自会为我做主的,你们两个都是新买来的,怕是还不知道,我舅舅乃是忠勇侯谢申厚。” 王平微微蹙眉,面上有几分轻愁,为了这一次出行,她也是算计良多。一个丫鬟的身份,哪怕消了奴籍,也不过是良籍的平民,随便来个官绅都能欺压,还不如富商有身份。而古代又对女子限制良多,出身不好,想要更高的身份只能看嫁得好不好,偏这一点还要看门当户对,又绕回了出身上头。 因这种种,女子想要权力实在太难,所以她就想到了冒名顶替上。 上一代的忠勇侯谢家可是出了不少事情,忠勇侯的军权早就交上去了,如今的侯爵不过是个名头,谢老侯爷自长成就没入过军营,完全是纨绔子弟的成长范本,家中妾室众多,外头还有外室,以至于庶出子女众多。结果一朝归天,庶出子女都没个好下场——儿子净身出户,女儿远嫁他方。 可巧,便有那么一位谢老侯爷的庶出女儿后来随夫家迁到了宛城附近,她那夫家原是勋贵之家出身,只可惜是个庶子,等到爵位一定,有了忠勇侯家的例子,那家的主母特意买了块儿远在宛城的地给他,逼得他不得不搬离。 同是庶出,又都受主母排斥,那两个没得过什么好教育,连管家都没管好,一日日败了家业,落魄而亡,也曾被人感慨过几声。 王平当时还是普通的家生子,年龄小,未曾到主子身边当差,也不过是听了别人的三言两语。当时她对“自由”已经有了些想法,所以格外留心,偷偷了解了一下,这才把此条留做备用,只因那家也有个跟她差不多的女儿,只是父母去世之后再不知所踪了。 当年那女儿不过三四岁的年龄,懵懂稚儿,附近又无亲族,不定流落到何方,是否能长成,而她年龄小,未必记事,以后也不可能用得上此等身份,倒是便宜了王平这等有心人。 “啊?”春杏先是发出一声惊讶之声,她不过十三四岁,听到的最大的官儿也就是县令了,想到自己跟着的姑娘竟然是侯爷的外甥女,眼中格外有了些神采。 那车夫也是精神一凛,去了些犹豫神色,更恭敬了些。 “罢了,不说这些没用的,此时用人之际,你们但凡用心,入京之后我总不会亏待。”王平说着询问了车夫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又从春杏手中接过帷帽带了,长长的轻纱直垂过胸,角下还缀着些粉色的绣花并几个黄豆大小的铃铛,风吹过的时候还有些许清脆之声。 知道主子家有身份,伺候起来便有了些主动,有管事有脚夫的时候还显不出车夫什么,这会儿他却是能干了,又是去附近农家买马草,借水喝,又是去问路,等到王平和春杏吃过些东西,他已经知道该如何走了,劝得两人早走,免得错过宿头。 王平倒也不怕他使坏,早在小时为了掩盖过于好看的容貌,她便重新学会了用药,一个世界跟一个世界的药草多少都有不同,重新捡起也不过是花点儿功夫区别不同。用法什么的只要不求甚解,也还简单。 然后就是配置一些防身易容的药物,易容的药天天都要用,免得容貌过于出色惹祸——她对此心有余悸。而防身的药物则是为了意外情况,也是为了在势单力孤的时候留作反戈一击。 所以若是单个起了坏心的人,她倒是不怎么怕的,就怕如之前那样,一帮子人,连主子带下人的,成群结队,可是不好对付。幸好那帮人也不是真的要赶尽杀绝,这才能被她们甩开,不然,凭这破马车,还真是不成。 权力就是这般,身在高处者的一个玩笑,就能让地位低下者如同丧家之犬,疲于奔命。 所以说啊,在古代啊,不能没权。而女子掌权,难度又太高,若是以此来论“自由”,王睿还真是不知道给自己降低了多少个难度系数才能让她这般轻松过关。 这一路再无话,只是在到了下一个城镇的时候,王平又带着春杏去买了两个小丫鬟,为此,春杏很有危机感地越发殷勤了,凭着来得早,她也在两个丫鬟面前立了威,有了些大丫鬟的意思。 既然已经定了要用忠勇侯外甥女的身份,王平也就不再托大,花钱跟了商队一起走,后面的路程总算是平平安安,可钱财也如流水般去了多半,等到了京中,身上也不过五十来两的银钱,不得不去认亲了。 这么多年过去,谢老夫人早就归天了,如今忠勇侯府是谢老夫人的独子谢申厚当家,他夫人是兰陵金家的女儿,算是没落的世家之女,规矩还是极好的,府中也有庶出子女,倒也能称一句贤良。 在客栈住了一日,探听了一些忠勇侯谢家的事情,再次确定了一下上一代的几个庶出女儿排序和夫家亲眷,王平很是庆幸地发现,她选择冒名顶替的那位排序为三的庶出女儿所嫁的夫家早已没落,离京不知多少年。 这般情况下,去投靠忠勇侯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略整理了一下,叮嘱了春杏她们一些事情,王平这才让车夫充当小厮使唤,跟着去叫了门,报了来意。 谢夫人金氏嫁进来的时候,老侯爷的庶出女儿已经都嫁出去了,她并没有什么印象,而今,执掌内宅多年,老夫人的那些忠仆早都被她换下来,送去庄子养老了,突然听闻这样的“老事”竟是有些摸不到边际。 “嬷嬷,你可听说过这么一位?”那些嫁出去的庶出大姑们再没回过门,来往年礼的也少,又过了这么多年,金氏可不知道这是哪个名单上的人。 伺候金氏的嬷嬷是她从娘家带来的,对此事也不甚了解,但她却不能这么答,只道:“这些陈年旧事,老奴也记不清了,恍惚记得是有那么一位,原是嫁给了二等将军家的庶子,后来分家,随着那庶子去了宛城,后来就再没消息了。如今寻来,想必是有事情。” 富贵人家,有几个打秋风的穷亲戚也都是情理之中,只要不是特别不靠谱,多半都会容了,也落个与人为善的意思。 金氏闻言也不多做追究,直接让丫鬟把人带进来,原想着是来投奔生路的必然有些落魄,不料见了人才是吃惊,这容貌这气度,若说是世家嫡女也使得,竟不像是个困窘的,也只在衣物首饰上露了怯。 有了这一惊,态度上便多了些重视,待得三言两语算是叙旧之后,发现对方言谈可亲,语言文雅,也不是那等腹中空空的,便更有了几分喜爱。待听得投奔之意,也没有多做犹豫,痛快应了,还特意挑了一座不错的院子。 忠勇侯早就没了权柄,这一代的谢申厚更是个文武不成的,唯一的优点就是不会不懂装懂,在礼部混了个五品的清闲职位,也就心满意足地勤勤恳恳了,也因为多年未曾出过错,在一群庸碌官员中还算是个有能为的。 待得他回府,听得多了这么一位外甥女,也有些好奇,他自小被老夫人保护得很好,跟那些庶出子女从不接触,所以印象中也记不清是不是有这么一位庶出姐姐,把自称苏晴的王平唤过来见了,略问了几句旧事,这才点头,好似真的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儿似的。 金氏没有多想,见着谢申厚认了,便也不再多问,把自己安排的院落月钱一说,得了谢申厚一句“你看着办吧。”他就不再多管了。 作为主外的男子,谢申厚这般说毫无问题,但到了金氏这里,却有一点为难,这外甥女已经十五岁了,眼看着就是要出嫁的年龄,还未定亲,可要让她这个舅母怎么安排才好啊! 第129章 金氏嫁入谢家多年,育有三子,却没有一个女儿,倒是庶出的女儿比较多,这也是世家大族的常态,庶子有的时候容易威胁到嫡子的身份,多不为主母所容,反倒是庶出的女儿,一可以用来表明自己是个贤惠能容人的,二也可以用来与一些人家拉拉关系,姻亲关系从来都是结盟拉拢的不二法宝。 因金氏并没有嫡出的女儿,对那些庶出女儿也就更多宽容,眼看着有两个到了出嫁的年龄,时常也让嬷嬷教着,平日里有了出门的机会,也会带着出门走走,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差不多的人家。 这一点,她比起谢老夫人可是宽容多了,若是真的看不惯,早就磋磨死了,既然留下了,还不如找门说得过去的婚事,将来说不定也有些助力。何必要做得那般明显呢? 金氏把王平找来,略透了透口风,说是哪家的赏花宴,要带着她去看看。 王平经历过不知道多少个古代,大概这个时代社会形态也都是差不多的,纵然其他有差别,但婚事凭长辈做主总是错不了的,便是现代,还有不少人是听从父母之命和他们看重的对象成了婚的,所以,她也并没有什么抗拒的心思,若是真的定下来某一个不想要的,自然有的是办法,何必非要先跟长辈“不孝”呢? 应了金氏的话,看到她神色有几分松动,便知道自己是讨了好了,也不多言,由着金氏把几个庶出女儿都叫过来,说让“姐妹们好生相见”。 谢申厚共有五个庶女,其中两个年龄和王平差不多,也都是要相看婚姻的时候,另外三个,年龄参差不齐,最小的那个才五岁,还算天真无邪,听了金氏的介绍之后,“姐姐”“妹妹”地叫着,表面看起来也是亲厚。 金氏好像看不出她们生疏一样,笑着让几人往后多亲近,又让嬷嬷把三个小的带下去,留着两个大的说了说赏花宴的事情。 一到家中女儿渐大的时候,赏花宴就会多了起来。因为家中没有嫡女,儿子婚事早定,金氏对这个也不太重视,十次之中能去两三次就算是多的了。这样一来,机会便更少了,而这两位庶女相貌清秀普通,又并非有才,头脑也算不得聪明会算计的那种,多年平平,到了这要决定终生的时候,各自姨娘在后头当着军师,她们也有些急了起来。 本来机会就少,两个人已经不好争,又多了一个外来的,还是长得那么美,一来就把自己比下去的,惯于争斗的大姐二姐头一次齐了心思,对视一眼成了同盟,嘴上“妹妹”“妹妹”地叫着,心里头都在想着怎么除去这个潜在的竞争对手。 相较于这两位的口蜜腹剑,王平这个几乎从来没经历过宅斗的只以为她们对自己只是不喜罢了,毕竟突然冒出一个外来的,谁都会有些本能的排斥,谁想到,那两个看着不聪明的还能够有这般算计。 被推入水中的时候,王平还在想的是貌似自己这辈子还不会游泳。游泳这种技能,一时点亮了永远不用的话也会生疏的,所以,最初如同落石一般往下沉着的王平先是僵硬了一下,反应过来便开始划水,但动作生疏不说,身上的衣饰很是压人,让她在沉浮之间呛了好几口水。 几个还在湖边的女眷很快乱了一下,然后就有人喊着救人,这边儿的动静很快被不远处的一座画舫注意到了,画舫行来,有水性好的婆子跳下水去救了人上来。 浑身湿漉漉的王平侧躺在甲板上,即便马上有人给盖上了一件外衣,但曲线毕露的一幕还是暴露在不少人的眼前。 “这是怎么回事?” 画肪上坐着的是随各家夫人到访的各家公子,这种类似赏花宴的春日宴总会有些特意安排的暧昧,比如说这一次,便是隔着湖水,女眷在对面儿,若是眼神儿好的,隔着湖水也能看出个大概来,那边儿的莺声燕语也会传到这边儿。 而为了离得近些,画舫便是必备的了,只不过最多只行到湖中心,是不会直接到对岸去的。 见到来了外男,那些女眷早就散了,便有一二胆大的,也急忙戴上了帷帽,被规矩的丫鬟婆子搀扶着往旁边儿走了,只剩下几个丫鬟在答话。 于是,事情在有心人的口中很快就成了失足落水,这也没什么好争议的,只不过哪次春日宴都少不了那么几个失足落水的罢了。 这么想着,不少人看那拢着外衣跟婆子离去的背影便多了那么一丝嘲讽之意,看似被陷害的也未必是真的受害者,指不定还有那等自污清白以攀附的呐,尤其今日这画舫中还有一位意外来客。 不少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那个靠近外侧的威远侯嫡次子穆博远身上,身形单薄的青年一身病弱气,一阵风来,捂了嘴不停地咳嗽,这位身体不好据说是从娘胎里落下的病,因为当年威远侯领兵作战在外,威远侯夫人一心担忧丈夫,导致孩子早产不说还营养不良,天生体弱,到了如今成人,竟是不好娶媳妇了。 说是不好娶,也因为威远侯夫人眼光过高,她自觉对次子诸多亏欠,便想要找最好的给儿子以作弥补,偏偏,那些被她看上的大家嫡女哪一个不是千娇万宠地长大,别人家根本看不上一个病秧子,而那些想要攀附的,她又看不上,这才耽误了儿子的婚事。 这边儿的事情很快传到了前头,威远侯夫人当下就阴沉了脸,她虽有意为儿子相看媳妇,却不想被人算计,尤其是这等直白到让她几乎指着鼻子骂的算计。 “也不知是哪家的破落户,竟是想要攀扯我家远儿,以为湿个衣服就能成正妻了?哪家要得起这随便湿衣服的主母啊!我们家远儿可是不敢要,万一哪天再来这么一出,绿帽子还不知道要几摞呐!” 气得不行的威远侯夫人没有在人前发作,却借着更衣的时候跟身边的嬷嬷说了一通,因为气愤,音量有些高,被人听到,传入了金氏的耳中。 正在照看外甥女的金氏铁青着脸色看着坐在梳妆台前重新挽发的“苏晴”,对方正对着铜镜,由着丫鬟把那一把熏得半干的长发挽起,面上神情自若,仿若根本没听到嬷嬷传来的那些闲话。 “舅母不必心烦,我本便是意外落水,又不是有意攀扯他家,被误会也就罢了。既然并无此心,实不必为此生气。这世上总有些人以为旁人都是要害他的,委实把自己看得恁高了。” 一个侯府罢了,又不是什么皇家贵胄,纵是了,又哪里值得她这般下力气攀扯?王平想到这里,嘴角竟然还有了些笑意,刚刚沐浴过的脸颊有些水嫩,衬得这笑容灼灼如桃花含露,娇艳非常,实在是好颜色。 金氏本来也没想着要跟威远侯府攀亲,同样是侯爵之家,纵然对方有些实权,但互相不来往,也没什么抱团儿的必要。就算是了,也不会挑这位年龄不小身体羸弱的嫡次子,要知道,那威远侯夫人还有个从文未婚的小儿子,已经是秀才身份,年龄也是正好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真是意外落水的?”这些日子,金氏也算了解了王平秉性,害怕这是有心人的陷害,别的不说,单单这一副好容貌就要让多少待嫁的女儿家心生怨怼。 状似无意地转身瞥了一眼跟在金氏身后的两位“好姐姐”,王平笑容不变:“舅母放心,无事的。” 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们的笨,陷害人还要亲自动手,虽然少了泄密的风险,但动手的时候,难道当周围人都是瞎子啊!纵然有一个肯打掩护的姐姐,谁知道那位姐姐会不会把这件事当做把柄呢? 授人以柄,到底是有多蠢? 更不用说,当时可能有别人看见。 计谋虽拙劣,却有一点好,她的名声的确是因此沾了污点,除非她能洗净,否则……但,在别人的府中,纵然有人看见,也是别人的丫鬟,肯不肯说还不一定,何况主谋者就是动手者,她又怎么会亲口承认? 金氏没有久留,留下了两位庶女照看“妹妹”,自己则带着嬷嬷去前方告辞,发生了这种事情,这赏花宴也没什么滋味儿了。 “两位姐姐,我记得是有人推我下水的,恐怕那里还留下些东西,还请两位姐姐陪我一起去找找。”王平找借口重回湖边,在两位姐姐惊疑不定的目光下让春杏去园子门口守着,她一转头则把那两位一脚一个踹下了湖。 四月的湖水还有些凉,猝不及防落水的两个还都没有get游泳技能,一个一个呼叫得厉害,不停地扑腾着,水花溅起,落在了站在湖边的王平裙上,眼看着新换上的绣花裙上有了点点湿迹,王平才不紧不慢地伸出一根竹竿,由着那两人搭个边儿,不至于沉没。 “姐姐可要拽好了,我被姐姐推下水没淹死,我也不准备把姐姐们淹死的,但,若有什么意外,可就不要怪妹妹心狠不救人了,毕竟,才落了水的人对水可是会害怕的。” 慢吞吞说着,在对方想要借竹竿之力往岸上爬的时候,猛然抽手用竹竿狠狠地抽在对方的肩上,打起一串串水花。 挨了打的大姐忍不住先喊起来:“又不是我推你的,你做什么害我!” “是吗?难道二姐推我的时候你没有给她遮掩?”王平随口一问,看着对方哑然了片刻的神情,轻轻笑了,“你们没留下什么证据,我也是不需要证据的,只管问罪就是了,所以,你们现在可以上来了,我可是好心地没让人进来。” 之前的落水事件一发生,湖边的人忙忙乱乱的都散了,便是男子那方,也都离开了,这会儿偌大的湖面再无旁人,可是害人的好时机。 两姐妹在水中不知如何言语,她们可从没碰见过这么不按牌理出牌的人,她难道不怕她们叫嚷来人,然后得一个陷害姐妹的坏名声么? 一时摄于对方态度,不敢胡乱喊叫的姐妹两个静默一会儿,竟是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了。 “好了,出来吧。我记得姐姐们都带了一套多余的衣裳,已经让丫鬟们取来了,姐姐们还不赶紧去换衣服,总不成要湿着衣裳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吧。”语含戏谑地说着,王平踩着竹竿不动,由着她们捉着竹竿上岸。 浑身湿淋淋,还因为上岸时候踩到的淤泥而弄得半幅裙子都是发臭的泥污的两人艰难地上了岸,见到自己的丫鬟忐忑地在一旁站着,一时也顾不得追究别的,跟着去换了衣裳。 因为不知金氏何时过来,她们两个也不好找水沐浴,只能将就擦了身上就换了干净衣裳,急忙忙收拾好头发,就有嬷嬷通知她们要走了。 来的时候姐妹三个是坐了一辆车的,回去的时候也是这般,金氏压根儿没注意到她们两个换了一身衣裳。 回了府中,那两个狠狠发落了自家的丫鬟,却还是免不了憋下这一肚子气,在别人家里闹起来,纵然是别人的错,自家也会丢面子,正当谈婚论嫁的关口,她们两个是断不肯为别人赔上名声的。 “姑娘,这样做,真的没事吗?”春杏是守门的,自然也见了自家姑娘的作为,先不说把人踹下湖是多么地彪悍,光是后来吩咐那两位姑娘身边的丫鬟去取衣裳的镇定自若,就让春杏一脑门的汗,姑娘就不怕她们当场闹起来吗?两个姑娘加上丫鬟,也有四个人,姑娘一个人怎么敌得过? 虽然她们果真没有闹起来,两个丫鬟愣怔了一下被催促一声就马上去了,而两个姑娘,扑腾两下,多呛了两口水,就乖乖不喊了,但,还是很危险的好吧。 本来就是寄人篱下,若是谢夫人因此生气了呢?虽然是庶女,但,在外头代表的可是忠勇侯府的脸面,万一…… “不会有事,闹不起来的。”看出春杏的担忧,王平笑了笑,到底是侯府会调、教人,这才多久,就有了些忠仆的感觉。 这一笑,心情也确实轻松,便没有说她还有备用的手段,便是那些人当真要闹,她也有办法让她们喊不出声来,她随身总是带着药瓶的,若不是落水得太突然,她们又哪里奈何得了她?总还是太大意了些,没有把这些“姐妹”看在眼里。 第130章 赏花宴的主办方是一位伯夫人,跟金氏的关系还算不错,金氏次子的岳家也是在她开的春日宴上认识的,来往也多了些熟稔。 即便如此,听到对方的话,金氏还是有些惊讶:“怎么会?” 她脱口而出的反问让那位伯夫人讶异了一下,听她说完原委,道:“那会不会是你那嬷嬷听错了?我这里的消息可是不会错的,威远侯夫人亲口跟我说的,有意娶那位落水的姑娘为嫡次子妻。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我可是知道的,你那位外甥女家中落魄,父母俱亡,没长辈教养,怕是连嫁妆也还要着落在你这个舅母头上。就算是你家财殷实,不在乎这些,但,总有人家不满意的,若是高嫁怕不能够,若是低嫁,怕以后还要受委屈,埋怨你这个舅妈。” 伯夫人说到这里顿了顿,见得金氏有几分意动,又说:“这威远侯夫人,侯爵之家,且不必说身份问题,便是这家财不缺,想来也不会挑剔女方的嫁妆。再有她那嫡次子,咱们都知道的,跟那些纨绔子弟不一样,虽没去考个秀才,但四书五经也是都学了的,只不在意那个才不去考罢了。” 金氏已经有些犹豫,听到这里,迟疑着说:“那穆博远的身体……” “哎呀,这个也就是胎里带出的弱症。那等人家,也不缺药食调养,这么些年都好好的,也没见怎么地,哪里像那些坏了心肠的说得好像下一刻就去了一样,呸呸,看我跟你说的这是什么,那可是个好孩子,不兴咱们长辈这么在背后嘀咕的。” 纵有多少话,被伯夫人这一句一堵,金氏也是不好再说这身体问题,如同对方所说的那样,“苏晴”身份不高,钱财不多,又是缺了长辈教养的,在不少人眼中这都是缺点,若想要找个好的,还真是不容易。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那伯夫人极会说话,等到她走的时候,金氏心里已然是同意的了。 等到晚间谢申厚回来,金氏把这话给他一说,谢申厚极为惊讶,实在没想到还能够跟威远侯府做亲,同样是侯爵之家,威远侯可比他混得出息多了。这么一想,这门亲也是好的,都是老勋爵,也算是门当户对。 得了谢申厚的赞同,金氏很是高兴地给那位伯夫人透了话,这便要走起礼了。 王平是在金氏来要她的八字的时候才知道竟然定了这么一个亲,心里头有几分不喜,面上却还是报了八字,这八字是她估摸着说的,并不确真,好在金氏也无从查证,欢欢喜喜地拿着八字走了,一合,竟然还是天作之合。 如此,就算威远侯夫人还有些不满,但看着儿子喜欢,又是这等“天作之合”,便不好再说什么,双方下了定,定下了明年嫁娶。 此时双方若定了亲,就算是未婚夫妻,私下里还是能够相见的,只不过女方要多一个兄长在旁,男方则比较随意,可以带着姐妹,也可以不带。 穆博远的婚事拖了好多年,这一次定了,他也有些兴奋,因着那日见了“苏晴”的粗暴复仇,对她生了好奇,还想要知道对方更多的事情,由此有了金氏三子谢文广带着表妹出门踏青。 王平出门依旧只带了春杏,一辆小马车载着主仆二人,谢文广和穆博远在旁边骑马随行,还有些随从仆役跟在后头,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了城门。 或许是人太多了,出城的时候不知怎地和另一队人起了争执,春杏在车中耐不住性子,撩起了帘子一角向外看,王平也跟着晃了一眼,这一眼,正看到对面那撩开车帘走出马车的瑞雪。 她以前从未对瑞雪多加留心,但或许有了王睿那么一说,这个人便不同于其他,于是这么多人,她方能一眼认出跟以前比又漂亮了些的瑞雪。 【支线任务:击杀肖云(瑞雪)。】 【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她也可以是合适的宿主么?】王平讶然,一时间脸上的表情有了变化,十分古怪的样子,幸好春杏没回头,她正留心看外边儿,听着那个厉害的丫鬟文文雅雅地把骚乱止住,还仪态优美地跟自己这边儿赔了礼,让三少爷多看了两眼。 【的确,但我并没有选择她。】王睿的回答简单,意思却十分明白,既然他没有选择,那么就不要浪费她身上的空间之力。 【为什么之前没有发布这个任务?】王平这般问着,止住了春杏的观看,春杏自觉赧然,自己的规矩实在是太疏忽了。 王睿没有再回答,但王平的唇角却有了一抹浅笑,之前啊,他恐怕还未曾下定决心,而现在么…… 【我知道了。】 不会去怪责他的犹豫,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自己,这就足够了。 【除了这些任务,我做什么才能够对你有更多的帮助?】 一直以来,哪怕是觉得自己和王睿是相依相存的关系,但到底还是对方提供的帮助更多,她除了完成那些不知道能够收获什么的任务,就再没有主动做过对他好的事情,没想过去了解对方的需求,只在它“消失”的时候恐慌过一阵儿,之后又是故态不变,还是太自私了些。 【好感度,满值的好感度。】王睿爽快的回答好像已经把这个答案在心中憋了很久,声音竟然有些轻快的感觉。 【这样啊……】怪不得一开始都是好感度任务了,原来这才是最基础的啊!转念,王平就寻思着该从谁的身上获得满值的好感度,一时竟是没留意到地方了。 “姑娘,该下车了。”春杏提醒一声,先行下车,回头招呼王平。 王平下车,才立定脚,看到正注视着她的穆博远,忽而一笑,眼前不就有个人么,何必舍近求远? 一笑如春山,一眼横波澜,那眸中似含了无限情意随那碧波而来,又似笼了霞光,分外妖娆。穆博远看得呆了呆,他竟是从没见过这么美的人儿,此时此刻,再也想不起其他,眼中只有这么一个人,好半晌才在谢广文的呼唤之下回过神来,颇为尴尬地垂眸,却又忍不住再次抬眼。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这样的女子,竟是他选来的妻,一时间,莫大的喜悦在心中盘旋,常年苍白的脸也泛上了两朵红云,格外明显。 同样是被“苏晴”的笑容所惊艳,谢文广这会儿也顾不得嘲笑穆博远,反倒是遗憾自己定亲早了,又暗叹穆博远好运,若不然,这样的女子,不能当妻,当妾也是极好的,贤妻美妾,还不知他几时能再遇到这般美人。 怀抱着这种不可说的心思,谢文广格外热情地引了表妹进入庄子,明明他也是头一次来,偏偏介绍起来,好像来过很多次一样。 进了城门,直接往李府而去的马车中,瑞雪正在安慰心中不安的三姑娘:“姑娘放宽心些,这是姑娘的大伯家,咱们又是被请来的,还有老太太和三少爷在呐,没事的。” 听到哥哥被提及,三姑娘的脸上总算有了些笑模样,得中秀才的三哥虽是她一母同胞,但两人并不常见,后来对方到京中求学,这都多少年未曾见过了,也就比陌生人多了一层血缘之亲,但就这一层便大不一样,听到对方也在,总是安心多了。 跟随三姑娘一同上京的还有夫人特意给的嬷嬷,但那位嬷嬷因为水土不服,在半道上就停下了,还留下了几人照顾她或者回返或者好了再赶路。 而瑞雪趁此时机渐渐管了许多事,又因三姑娘信她,如今也成了主心骨一般的存在。看着姑娘放松了心情,忙说了那李家人的事情,“虽是咱们旧奴,但到底又卖了人家,如今也不知他们主家如何,平白收了到底不妥。别的不说,若哪一日他们主家寻来,只说咱们包庇逃奴又或者怎地,总是对姑娘名声不好。” 瑞雪对那初晴的家人一开始也是没什么看法的,路上碰见了,因那李家的说得可怜,姑娘心软,便把人留下了,正好她们也缺人手,用旧仆也比较妥当。 瑞雪当时想着不过是个小厮得罪了大少爷,就把一家子发卖了也是可怜,倒是难得这一家子都还在一起,再打听初晴的事情,才知道那个不吭不响的小丫头自得了自由身便不见了踪影,竟是一点儿孝心都不念的,也不去赎回家人。 这么一想,便对李家人多了几分同情理解。谁料,这一家人着实不是省油的灯,李家的惯会碎嘴就不说了,妇人么,多少有点儿这个毛病,但他家大儿子,又懒又馋还嘴、贱,就说刚才吧,不过进个城,他都管不住自己的嘴,非要对着人家的小厮说那等调笑话。 后来了解了事情原委的瑞雪脸都黑了,她还真的没见过这等喜欢男的还喜欢得这么正大光明的,再听到出城的是什么侯的,瑞雪的心一下子就提起来了,这等不省事的下人还是早日赶了的好。不然,这京中可不比其他,若是真的得罪了什么人,他们没有身契可以一跑了之,她们可就成了跑不了的替罪羊,哪里有这么好的事儿。 三姑娘娇杏是个很讲理的姑娘,听了瑞雪这样说,才知道自己这善心有点儿不妥当,便道:“既如此,你给他们点儿钱财,让他们走了吧。大伯那里定要再给些人手的,没必要带他们去。” 听到三姑娘的话,瑞雪忙应了,又夸了几句“姑娘心善”就不说什么。走了这一路,她也着实累了,知道为何古代出行不易了,可以在自己的未来计划表中把“全国旅游”这一条删掉了。旅途中的疾病劳累盗匪,无论哪一条,都不是平民消费得起的,还是想点儿现实的理想吧。 第131章 李家三姑娘到了京城是为了相亲的,于是,安顿下来之后,各种宴会层出不穷,李家大伯娘开始频繁带着三姑娘到各个宴会去让各家夫人相看。 三姑娘对此很不适应,她的面容属于中上的,但因为微胖的缘故,使得脸蛋有些肉肉的,脸上的肉一多,固然还能够说一声可爱,但眼睛却不可避免地被挤小,没了时下最受欣赏的明眸。 再加上她往日里的手帕交最多不过是县令家的女儿,见识有些短少,而在这些宴会上,随随便便都能够看到一二品大员的女儿,更有甚者,公主的女儿也不少见,或高贵或刁蛮,或端庄或任性,什么性格的都有,还有一等口不对心,面甜心黑的,让她疲于应付。 很多时候,若不是瑞雪给她提点或者打圆场,她都要得罪人了。即便如此,去了几次,她就有了些倦怠。 而她的才艺…… 在瑞雪代她画了一幅画,大出风头之后,娇杏愈发感觉到一种苦闷,“嬷嬷,我是不是什么都不如瑞雪?” 被问及的嬷嬷正是路上生病的那个,她也是这两天才赶来,突然听闻这样的话,心里一咯噔,马上说:“怎么会呢?姑娘的才艺怎么会比不过一个丫鬟?” 她承认瑞雪的确会些新鲜的玩意儿,但做派实在不是个丫鬟该有的,原先还看不大出来,来了这里以后才发现,实在是有些过了。 那些宴会,都是各家女儿们的舞台,也不必要表现得多么突出,夫人们选的都是儿媳孙媳,又不是非要选一个才艺第一的,不必要那么耀眼,只要展现出自己所学,落落大方就好,可是呢? 瑞雪鼓动着姑娘处处争先,在不能够的情况下,还如今日这般,自己上去画画,说是代姑娘画的,等到获得大家称赞之后,又说这些都是跟姑娘学的。这么一来,却把姑娘捧在了一个台阶上,不好下来了,更是狠狠得罪了那些输了的姑娘,连一个丫鬟都比不过,这是什么意思? 偏偏,这位大丫鬟,又是姑娘善待着的,没有及时反应过来这其中的问题…… 想到这里,嬷嬷又是一叹,以前看这个瑞雪也就是有那么点儿清高劲儿,对周围人总带着些礼贤下士的感觉,奈何人家会的的确不少,别的不说,至少那账目上就是难得的清爽,让人看了舒服,但现在看来——“姑娘下次出门别带瑞雪了,她总是这样大出风头,是要把姑娘架在火上烤呐。” 娇杏愣了一下,她从没这么想过,有些愕然地看着嬷嬷,嬷嬷正要多说两句,瑞雪带着小丫鬟进来了,或许是在赛画上赢了,她的脸上多了一层光彩,让小丫鬟把捧着的托盘递上来,说是奖品。 五彩琉璃杯很漂亮也很昂贵,看着那流转的颜色,听着瑞雪轻声慢语的介绍,娇杏的眼中却蒙上了一层阴霾。 五日后,踏出李府角门的瑞雪拿着一个小包袱,站在门口的时候还有些不敢置信地回头看了一眼那正在关闭的朱门,直到停在身边的车夫问了一声,这才急忙应声:“走,这就走。” 突然得到自由,瑞雪还有些反应不上来,姑娘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就…… “瑞雪姑娘……”曾经在某次花会上遇到的翩翩公子眸光发亮地过来搭话,笑容亲切,言谈体贴。 瑞雪不知不觉跟他多说了一些,等到说起了近况,对方很大方地表示自家有座宅子还空着,正可以让她去住,在她表示要付租金的时候,也没怎么推拒,却说了一个极低的价钱。瑞雪马上明白了对方的好意,笑着道了谢。 她其实还不太缺钱,三姑娘还她身契的时候还给了她一些首饰和钱财,她自己也有多年的积蓄,但她总不能坐吃山空,能省一点儿还是要省一点儿的,毕竟,还没有新的工作呐。 在新宅子安顿下来之后,瑞雪就开始想自己要做什么,古代适合女子的工作实在太少,在她不想要继续给别人当丫鬟当绣娘的时候,能做的就更少了,再加上本钱又不多,想来想去,只能做点儿小本生意,弄个小吃铺子。 她自己本来就会做一些东西,再加上还有这时候人们想不到的创意,就算是凭借新颖,也能够吸引一些吃客来,等以后资金充裕了还可以请厨娘,让她按照自己的心意来烧制菜色,凭她知道的花样,还有一些现代见惯的营销手段,应该能够把生意做大。 从最开始的面食到后来的酒楼,瑞雪的发展很迅速,当然,这其中也少不了一些“好心人”的帮助,而瑞雪也都以分红的方式给了对方好处,在她看来,这就是互利合作,人情自然也是有的,却都是建立在欣赏自己的才华上。 在这期间,三姑娘娇杏也找到了人家,正在备嫁,而忠勇侯府的表小姐“苏晴”已经嫁入了威远侯府,成了穆博远的正妻。 回门的那天,路过瑞雪的酒楼,王平多看了一眼,重新刷了漆的酒楼在阳光下好像会发光一样,散发着松香的味道,而那块儿据说某位诗画大家的公子写的匾额——天然居,金字熠熠生辉,格外耀眼。 【还真是种田文的套路呐。】这般跟王睿说了一句,放下了帘子,王平想着三姑娘娇杏的大伯家跟威远侯府的三太太还有些亲戚关系,她到时候定然是要去添妆的,等到那日,把那五百两连同一套头面首饰送过去添妆,也就算两清了。 至于瑞雪……【还是跟以前一样吗?只要在她死的时候我也在场就好了?】 【是。】不是第一回下达击杀穿越者的任务,也不是第一回听到王平这般解决方法,王睿有些奇怪为何她还要再问一遍确定,同时问,【你能够保证第一时间在场吗?】 没有了修为,没有了神识,不能够远距离查探别人的动静,又怎么能够保证在对方死亡的第一时间到场呢? 【总要试试不是吗?这一次我又不用还账,总会比她活的时间长,何况,】停顿了一下,王平唇角露出一个格外温柔的笑容来,【不是还有你吗?我总能够付出足够的代价交换一个准确的时间和地点。】 【的确是。】王睿的回答中似乎掺杂了一些无奈的情绪。 “夫人,到了。” 或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一向病弱的穆博远在这一天精神奕奕地骑在马上,陪着轿子一路走了过来,第一个跳下马来,到轿边等候,伸手扶住了那只素手。 “嗯。”微微露出一个笑来,对着穆博远的眼眸也弯了弯,由着他拉着手走入,到了长辈面前才略有不好意思地抽出了手,两人齐齐对着谢申厚和金氏行礼。 谢申厚留下穆博远说话,金氏则带着王平去了后堂,问了一些婚后事宜,王平微低着头装出一脸羞涩的样子说还好,但其实,第二天一早看到穆博远的妾室和通房跟她行礼问安的心情,恐怕也只有“还好”二字可形容吧。另外就是庆幸前一天给穆博远下了有迷幻效果的药,让他以为洞房了。 三妻四妾,呵呵,古代若有什么让人不满,或许就是这一点了吧,但,又何必禁止呢?她本来,就不爱穆博远。 威远侯夫人不喜欢王平,即便看在儿子喜欢的份儿上定下了这位次子媳,但是等到王平回去看到院子里多了两个据说是伺候她的漂亮丫鬟,也只能微笑再微笑了,这么低劣的手段,也难怪威远侯有那么多妾室了。 状若无事地收下这些漂亮丫鬟,在以后的日子里,在知道穆博远对她的好感度已经满值之后,连吃醋都不愿意再装一下,贤惠地安排他去宠爱旁人,甚至还给其中两个提成了妾室,面儿上一派大度,让威远侯夫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找茬了。 而这样的结果,显而易见——穆博远那等身体怎么受得住那几位野心妾室的争宠伎俩,后来因其中两人下的药起了冲突而暴毙,也就不是什么稀罕事了。 知道儿子死因的威远侯夫人气急败坏地迁怒王平,想要以无子为理由把她休回家去,而此癫狂行为显然让知情的一众人颇为同情王平的遭遇,威远侯和世子更是颇感歉疚地对王平愈加包容。 威远侯做主把那两个下药的妾室杖毙,其他噤若寒蝉的妾室则在王平的求情下被放了出去。 头一次守寡的王平面容悲伤,眼中含泪地道谢之后就以寡居清净为由主动迁到了偏僻的院落,赚得了不少的同情分,从此渐渐淡出众人的视线。 三年后,王平再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是要去寺庙上香。 威远侯夫人早在一年前病逝,如今内院都是世子夫人在打理,她闻听丫鬟报讯的时候才想起这位寡居的弟妹来。 “都是苦命人啊!”这般说着,她很是痛快地同意了对方的出行要求,想及婆婆在世时对其的刁难,她又额外多吩咐了一些事情。 王平看到那个内里极为舒适的马车时,挑了挑眉,若是世子夫人知道她的枕边人如今对自己的好感度是100,不知还会不会这么体贴。说实话,王平自己都不明白她到底哪里触动那位世子的萌点了,当初听到王睿提示的时候还有些莫名其妙,明明没什么交集的……算了,总有些脑补帝不是她可以理解的。 第132章 栖霞寺是附近最大的寺庙,当地的景色很是不错,因落日余晖常常掩映的缘故得名栖霞,。又因临近官道,来往方便,逢年过节更是香火旺盛。 威远侯府常年供奉着寺中香油,一听闻威远侯府那位寡居的二夫人要来,早有知客僧在路边等着,等到马车一来,便殷勤地领路,一张嘴也伶俐地说着种种安排。 跟在王平身边的春杏如今已经很有些派头,出面做着接洽事宜,跟随行的嬷嬷一起安顿下人。 “夫人先去客房歇歇吧,等清场了再去拜祭佛祖。”春杏领着王平往后院客舍中走。 因为临近官道的缘故,每逢大考将至,有些在京中居住不起的读书人也会在寺庙的客房暂住,所以这边儿的客舍修建得比较多,眼下属于淡季,并没有多少人在,看着倒是空旷整洁。 走到半道上,就碰见一个小沙弥从一间客房走出,他的手上还端着一个药碗,一股浓郁的药味儿扑鼻而来。 春杏皱了皱眉:“小师傅,这是什么人住在这儿?” 那小沙弥不过十二三岁,先行了一礼,才回道:“昨日有个女施主昏倒在路边,却是生了重病,出家人慈悲为怀,师父便让她先在这里养病。” “的确是慈心。”王平状似悲悯地接了一句,说,“左右也是布施,可否让我们进去看看,说不定能帮上什么忙。” 小沙弥不知道如何拒绝,只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打开了门让人进去。 从外头看客舍,白墙黑瓦,很是干净亮堂,但到了屋中,光线便有了几分不好,紧闭着的窗上蒙了一层粗纸,明明是白日,屋中却颇为昏暗。 单人床上躺了一个女子,长发披散,脸颊旁边的一些还因为出汗有些潮湿地贴在了脸上,一张脸泛着不正常的红润,闭着的眼睫不住地颤着,似乎在睡梦中都不得安稳的样子。 春杏并不认识这女子,只单纯觉得长得还行,就是病气太重,害怕过给了夫人,忙道:“这里一股子病气,夫人,咱们还是出去吧,若要看,请大夫来看就是了。” 小沙弥在一旁忙说:“我师父医术极好,已经看过了,还给开了药,但她咽不下去,烧也一直不退,实在是没有办法。” 听得这般开脱之语,王平微微点头:“到底男女有别,这般情况,你们也不好医治,不如我带着她去医馆看看好了,也免得麻烦贵寺了。” “不碍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女施主心善。”小沙弥双掌合十,这般说着又行了一礼。 事情便这样定下来了,王平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回京之后也并未马上回府,而是找了一家医馆,把这位姑娘送了进去。 “夫人何必在这里等着?回府听消息不是更好?”春杏不解地问。 王平笑笑,她怎么能不等着呢?那个昏迷不醒的人可是她的任务目标瑞雪呐!她可是要在她死亡的第一时间回收空间之力的,若是不等着,错过了可怎生是好? “救人救到底,我总要看着她无事了才放心。”止住了春杏的疑问,王平气定神闲地在瑞雪的床边坐下,适才已经有人给她喂了一碗药,表面上看着好似好了不少,其实…… 她倒是真的想要知道,这位低调的种田女是怎么把自己搞到这般狼狈境地的。 晚间的时候,瑞雪醒来了,她还有些迷糊,口中呓语着:“我是、死了吗?这是、阴间?” 王平在一旁拉着她的手说:“姑娘,你现在是在医馆,刚刚服了药,可感觉好些了?” “医馆?”瑞雪痴痴地重复了一句,好一会儿才反应上来,苦笑一声说,“多谢、夫人救我,只可惜,我怕、怕是不成了,浪费、浪费、夫人的、好心了。” 她的气力不足,说这么一句话,竟是顿了好几次,大约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她眼中含泪,竟是没有拒绝王平的好意,说了自己的遗愿。 春杏在一旁听了也是落泪,她没想起这女子是她三年前曾见过一面的丫鬟,只道这世间人心险恶,谁想到竟有这样的事情,也是让人气愤不已。 王平一直拉着瑞雪的手,直到她咽气又过了一会儿方才松开,叹了一声起身,对春杏道:“让人去查查,看看到底是谁害了她,也免得她枉死。” 瑞雪这些年最开始过得还算好,因为那些“好心人”都对她有点儿意思,秉持着一颗友谊的心,瑞雪在他们的帮助下也是如鱼得水,但她的身份到底太低了,恋上的那个人虽然也爱她,但毕竟年少,想的不是很周全,被家人支在外地之后,他的未婚妻便想到了方法对付瑞雪。 也不是什么太难的方法,不过是买了她的家人,然后就让她父母以买卖的方式重新把她打入奴籍,成了奴籍,那些原本属于她名下的产业自然也就成了主人的,奴无私产,这是写在律法上的。 瑞雪自然不服,想要和命运再度抗争,但这位未婚妻也不是个傻的,没有留着她等到救兵,而是直接转卖,把瑞雪卖给了一直对她有意的一位,再派人在那位耳边挑唆,让对方把瑞雪收了房,之后的事情,就是瑞雪的逃亡,然后成了逃奴,然后…… 【真没想到,最后竟然是这样的结局,我还以为……】 言情小说中经常有类似的套路,若以瑞雪为女主看,她认定的那位男主最后一定会赶来救她,而买下她的那位男配,肯定会和她秋毫无犯,最后成就她的恋情,成就别人的一对儿双洁,而那位未婚妻,作为女配,肯定是要被报复得很惨,最终失去一切。 【现实不是小说,古代身份等级差异巨大是不可能成为夫妻的。】王睿不能理解那些轻松言情文到底是怎样的逻辑,反正在他看来,若是男主没有脑残,女主没有金手指,最后肯定不可能是那样的结局,无论女主多么有才华。 【是了,是我想多了。】原以为要等好多年才能完成的任务突然完成了,王平觉得轻松许多,也有了闲心打探一下此身家人的下落。 李家人自来了京后就不曾离开,但他们自身没有多少谋生的手段,不得已又再次自卖自身,同时隐瞒了身契还在别人之手的事情,买下他们的那家也没多注意便重新跟他们签了身契,只这种外来的人,很少能够被当做心腹培养,新主家也不是什么有底蕴的人家,多少有些暴发习性,很是收拾了李家人一顿。 因为尝到了逃奴的甜头,李家人在受不了的时候就准备逃走,偏偏被发现了,然后少不得受了些家法,知道了厉害,老老实实地过了这几年。 王平远远地看了一眼,见得李家人虽被管束但性命无忧,只要勤勉,想来以后也能平静生活,便不多做理会。生养之恩早在之前便已经还过了,没必要非把这一家子找来供着,让自己烦心。 穆博远逝世五年后,其妻苏氏病亡,厚葬于穆家祖坟,得世子亲笔撰写祭文一篇,过继三子为其子,守孝灵前。 “苏氏好女,晴若初阳。” 祭文中有此一句暗藏了苏晴的名字,让老侯爷看出了端倪,没有哪家丈夫会特特记住弟妹的名字,所以…… “孽子,你……”想要责骂,但看着在灵前哀毁不胜,胡子拉碴的大儿子,老侯爷的多少话都堵在了嗓子眼儿,骂不出来了。 世子目光无神,并未理会老侯爷的叫骂,他第一次见到苏晴还是在新婚次日的敬茶时,那位颜色殊艳的女子迈着从容的步子跨过门槛,来到堂前,晨起的光芒披在她的身上,宛若五彩霞衣,光耀难挡,那一刻,他的心狠狠地跳动了一下却又不得不压抑着,这是弟妹。 同在侯府之中,少不得有几次见面,每一次,对方都会恭敬地喊一声“大伯”,疏离而淡漠……然后,情难自抑。 “父亲放心,从此后,二弟后继有人,不会断了香火的。”心中悲痛,面上并不显露,这般说着,却是下了另一层保证。 老侯爷无可奈何地看着大儿子,叹息道:“罢了,你以后好好地吧。” 世子恭敬应了,伊人已逝,不好好的又能怎样呢?从来和她生死相许的都不是自己。 堂前的这一出传到世子夫人耳中,只引起她的些许疑惑,并没有往歪处想。大伯和弟妹什么的都是常人难以想到的,何况,那位深居简出的弟妹实在是再规矩不过的一个人,很是让人放心。 因其突然离世,世子夫人也是颇有悲伤,常在人前感念这位弟妹的好处,让京中都感慨世子夫人的贤良。世子自此之后再无纳妾之举,也就不是那么令人难以接受的了。而威远侯府的风气因此一清,倒是意外之喜了。 第133章 【主线任务:官居一品。】 再次从婴儿时期成长的王平早早就接到了任务,只不过等他略大了些,才知道这个任务到底有多难。 科举他又不是没考过,也曾中过探花郎。就算世界和世界所学不同,但封建制度下的盛行文章总是差不多的,哪怕这个世界最大的学说流派不是儒家,其中心思想也脱不开忠君爱国,教化民众那一套,万变不离其宗。 所以,即便他此生又是寒门子弟,但只要学习上过得去,总也能上去的。——最初他是这样想的,好好学习,好好考试,等到考了好名次,就开始熬资历。他自认做事的能力还是可以的,人际关系也不会差到处处仇敌,再有多个世界学习到的知识,总能够升上去的。 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身为农家子的他在发现村中没有私塾,便是最近的县城都不见学院,书铺里的书等同金价的时候,还抱着一丝侥幸地想,也许是这边儿比较偏远呢? 等好容易求得一次机会去了附近的临阳城,他从别人的闲聊中才发现,这个世界还未曾采取科举制,推行的是举荐制,相当于九品中正制,即以门第论才能,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垄断了朝堂政权。 这种情况犹若一盆冷水浇在头上,王平,这一世名叫林阳的五岁孩童再一次感觉到任务难度到底提升了多少。 【这是正常的任务难度,未曾经过你降低的?】 【是。】 在这样的制度下,他根本毫无晋身之梯,不要说官居一品,就是想要当个小吏恐怕都不能够,还有那些士族旁支等着这样的机会呐。 以一己之力推动一个制度的执行,他倒是能做到,但做到的前提是他已经身在高位,至少官居一品,还需要皇帝的配合。——这对现在的他,一个农家儿子来说,都是虚妄,根本无从谈起。 要如何做呢? 首先,还是要学习。其次,便是找到能够让自己向上爬的阶梯,最后,才是自己的才智和努力奋进。 确定了目标之后,王平就很努力地向着这个方向走,先是想方设法去了临阳城的书院,在院墙外头听里头的背诵声然后来了一个过耳不忘,特特展现给下课归家的先生,然后得了对方对于他才华上的欣赏,被先生带在身边,有了读书的门径。 然后是想办法结识士族子弟,与一个或者几个能够帮助自己得到品级的成为好友,还要结交一些同样有上进之心的寒门之子,算作攻守同盟,不至于势单力孤,之后便是借助舆论宣传自己的才名,争取在才德声望上做到人所共知。 仅仅是这些还不足够,为了完成任务,王平“邂逅”了临阳士族胡氏旁支幼女胡灵,最终得以让她担任中正官的伯父把他评为了“中上”,向吏部举荐,得以按品授官。 有了官职之后,王平也没有贸然触动科举制度这把利刃,反而老老实实地从微末小官当起,一步步往上攀升,随之一同攀升的则是他的才名,诸多名篇佳句的出现让他成为寒门中最为夺目的新星,渐渐走入了上方的视线,让人在提起的时候只能够感慨一句“可惜是寒门出身。” 当时说这些话的人却不曾想到,有一日,这个寒门出身的竟是官居一品。 这二十多年,好像一直有什么在背后催促着,王平前所未有地努力,直到官居相国,听到任务完成的提示音在耳边响起,王平才算是松了一口气,顾不得谦虚,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来。 未曾留须的俊美容颜一直是让不少世家贵女暗自动心的,此时此刻,配上这般微笑,更是风华无双,让帘后那位听政的太后都微微怔了怔,终于明白了为何这位明明并非士族出身,却有着“如玉君子”之称。 “……无事退朝——”太监拉长了语调喊着,被喊声惊醒的小皇帝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看了一眼下边儿,还不等多看两眼,就被苏公公亲自抱了起来,转交到奶娘的手中,带到后面去了。 皇帝走了,便轮到大臣依次退走,按照规矩,应该是一品大员先走,然后才是品级靠后的官员,武官那边儿自有大将军领头,走到时候还对王平道了一声“恭喜”,文官这边儿,新任相国的王平无疑是最大的官员,应该领头的,不及转身,却被苏公公叫住了。 排在后头的文官见得那两个有事要谈,便悄然散去,少顷,大殿中就剩下了王平和苏公公。 对着苏公公拱了手,应邀往偏殿而去,早有宫女烧好了茶汤,摆放在桌前。 苏公公摆手让跟着的人都退下了,笑意融融地请王平坐了,王平与之客气两句,便询问起所为何事。 “杂家能有什么事,不过是为皇帝忧心罢了。”这位苏公公今年不过三十多,正当壮年,虽然身有残疾,却是难得一位有抱负的,或许也不能这么说,谁人的抱负没有一点儿私心呢?只要大方向上于社会有益,也就无所谓那点儿私心了。 王平微蹙着眉头,听着苏公公扯家常。往年这位还是宣旨太监的时候,就曾与他打过交道,或许因王平不曾歧视于他,在苏公公眼中,这位就是个好的,眼下说起话来,也少了许多顾忌。 “这等话若是与旁人说,定会被人笑老奴猖狂,不过一个阉人,还想要什么百年计,怕是将来皇帝大了,也不会念老奴的好,只当杂家是夺权的小人,但如今朝堂之上,哪里还有人愿意为皇帝想想,那些个世家大族,一个个就如同吸血的蚂蝗一样,不把这国家拖垮了是不会甘心的,而若是国家垮了,皇帝倒是可以换人当,他们呢?却依旧是朝臣,甚至可能还要多一些权势,只可惜了皇帝……” 苏公公所言并非全无道理,如今世家大族垄断了官员选拔的途径,他们说谁能上谁就能上,这也导致选出来的官员多半都是与他们有亲的,正如王平自己一样,很多时候不得不顾忌着士族的利益,生怕犯了众怒,自身难保。 这种情况下,皇帝更像是一个象征,一个傀儡,全听他们怎么摆布了。 若从封建统治的角度来讲,这样未必是无益的,若是能够就此选出些能臣干吏来,仿照着成了内阁,直接过渡到君主立宪制,似乎也是一种进步,并非不可行。 但,事实上却是差很多,世家大族太多了,他们的权力分割就如同在争夺一块儿蛋糕,随着家族的发展人员的增长,这一块儿从未增大的蛋糕自然是不够吃的,再加上良莠不齐,那么,结果可能便是一场动乱,换一个皇帝,重新分割已经成型的蛋糕。 从这一点上来说,说眼前的皇朝岌岌可危也并不是什么纯粹糊弄人的虚话。 “那,公公意下如何?”王平直接问道。 “前不久,杂家救助了一个学子,是个寒门出身的,因为苦无晋身之梯,满腹才华只能荒废,杂家与他聊了两句,是个肚内有货的,只他提出的东西太过骇人。相国知道,杂家自小入宫,没什么才学,这才想要请教相国,不知这科举制度可是能行?” 苏公公说着递过来一张纸,纸上字迹并不十分工整,但所提出的确确实实是科举制度的雏形,该人说应“论才举士”,想要从朝廷这里求一个不经过中正官把持、不计门第的上升阶梯。 “看着倒是不错。”王平这般说着,把纸还给了苏公公,“若是想要推行,恐怕不能。” 古人也不是傻子,随着士族利益的扩大,总会有寒门士子不满的,而不满之后提出科举制度几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眼下却不是推行的好时机。 其上无人支撑,仅靠一个公公,纵然在内廷有几分威风又能得太后信任,但在朝堂之上又算得了什么,出身士族的官员哪个肯给他面子? 其下毫无基础,一个大城市都未必能有一家书院,士族子弟多是各自家族教育,旁的寒门子弟,纵然富甲一方,买得起书,却看不懂知识,也是白搭。 许多东西,没有讲解的老师是不能够学会的,要知道,这个时候还没有句读,而书上的语言也过于简洁,许多东西都在隐含义中,而这个隐含义,则是一代代口口相传下来的知识,不是随便谁都能够知道的。 再有那等连书都买不起的寒门,更是无从学习,便是想要上进也不能够,又何谈其他。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如王平那般好命遇到一个书院,更得先生赏识的。 所以,这个时候,科举制度还无法推行。 与苏公公略坐了坐,即便看出他心有不满,王平还是没有多说,这等事情,一旦传出去,搞不好就成了自己要推行科举制度了,那可真是要害死人的。 等回到家中,免不了还要派人跟胡氏通通气。随着王平的官越当越高,跟胡氏嫡支的联系也紧密了些,他的长子便与胡氏嫡支三女定下了娃娃亲,两家的关系可以说是越发紧密了。 “这等老狗,真是不安分,还真当自己权倾朝野了。”胡灵对苏公公的打算很是不屑,作为士族女儿,她最初对政事是全然不通的,每日里只要打扮得美美的,学些才艺并管家之事就好,还是嫁人之后,多听夫君分析这才明了一些,而她也格外喜欢听夫君谈论这些。 及至见到夫君皱眉,才发现自己无意中说了不雅之语,赧然的同时,又道:“夫君可别被他利用了,好不容易才成为相国,若是因此……” “放心,我知道,你也不要太操心了,好好养胎才好。” 王平安慰地冲她一笑,对于胡灵,他最初就存了利用之心,多有包容,这些年相处下来,也有了些亲人般的感情,看着她躺好了,这才躺在床边儿,吹熄了蜡烛。 第134章 王平的长子取名林杰,是王平之父特意取的,不见多么高大上,却也包含了当爷爷的对孙子的期望。 林杰今年已经十四了,是王平一成亲便有的孩子,当时胡灵也不过十六岁,这个孩子生得颇为艰难,但有了孩子才能够巩固姻亲关系,这一点王平还是很明白的,所以也并不后悔新婚时候没有采取什么避孕措施。 只这个头生子到底还是体质不强,便是如今要说亲的年龄了,看着还是比同龄的孩子羸弱许多,为这个,胡灵常常暗自抹泪,悔恨当初孩子心性没有好好养胎。 “父亲。”俊秀少年一袭青衣,一根同色的暗金纹锦带扎住了头发,抬脚迈过门槛,恭敬一礼,言语温文。 “去见了你母亲了?”王平放下手中毛笔,自去铜盆前净手。 林杰忙过去拿了布巾递上,道:“已经见了,母亲嗜睡,妹妹服侍着她去睡了。” 胡灵已经生了两胎,因为头胎有些艰难,再者又生了个儿子,便没有了多少压力,王平让她细细调养了两年,这才有的二胎。第二胎生的是个女儿,也是长女了,王平取名为“珍”,颇为看重,在林杰去书院前,林珍是和他一块儿被父亲教育的。 或许也正是因此,十来岁的姑娘管起家来毫不含糊,少有的精明。 王平微微点头,又问了林杰在书院如何,如今林杰就读的书院是王平自家开的,打着“有教无类”的牌子,开的课也是形形色色包罗万象,分成若干院,有那么点儿大学的意思,倒是引得不少人都来就学。 因这时候的官员都是被举荐上来的,也就没必要人人都学什么四书五经,若是出身好,哪怕专于木匠活,也能成为大夫元士(官职),若是出身不好,纵然经书全通,也只有当师爷幕僚的份儿,还未必有人会要。 “自你五岁启蒙,如今也有九年了,你可想好自己以后要做什么?”王平从来不觉得在古代做官是唯一的出路,尤其是在科举未曾出台之前,士家子弟是没什么压力的,想要做什么都可以考虑一下,一旦有些成绩,便会被不少人追捧为大家,也是一种名留青史的做法。 王平自己也从不限制林杰往某方面发展,将来的路是他自己走的,还是要他自己选择才是,作为父亲,他能够做的就是在他选择某条路之前让他多了解一些事情,思考怎样的选择才是适合自己的。 林杰犹豫了一下,他要做官是不难的,因为跟胡家还有些血脉亲情,再有已经定下的姻亲关系,考察得一个“上中”是不成问题的,授官就更是简单了。也正因为如此简单,林杰反而不想当官,不想像父亲一样为了许多杂事浪费时间。 “父亲,我能在书院教授书法么?孩儿的字是父亲一手教的,比许多人都好,应当是有资格教别人的吧。” 听到儿子这般说,王平点头说:“你过来写两个字看看,看你这段时间有没有长进。” 为了防止胡灵溺爱长子,书院一建好,王平就把林杰安排进去住宿,还不是那种单人间,也是有意让他多结交几个好友,多少能够有些长进,但……字迹绵软,有形无劲,一看便是没什么根骨的那种,以字观人,他的性格,还是立不起来啊! “你的字还不到火候,不要误人子弟。这一年,你先不要去学院,我派给你几个人,你去外头走走,好好游历一番,等回来,你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王平这般说着,言辞平淡,却让林杰尴尬地低了头,他还以为自己的字很不错了。 因是早有这样的想法,所以安排起来也是极快的,不过第三天一早林杰就带这些人出行了,等到胡灵知道,很是埋怨了王平一通。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男儿应当更有阅历和担当,杰儿性格柔弱,少有主见,可不是能立得起来的,待我百年之后……” “呸、呸、呸,哪个百年?我还没有百年,你愁什么百年之后。”胡灵不喜听这样的话,或许孕期过于敏、感,说着就红了眼圈儿,拿着帕子抹了一回泪,再也不说不让儿子游历的话了。 王平心中暗叹,此时人的寿命短暂,能够活到六十多就算得是高寿了,这等情况下,他的人生路相当于已经走了一半,也可以说一声“黄土埋半截”了,若是常人,还真该想想故去之事了。 “说到这里还要说你,等这一胎落地,不要再怀了,年岁大了,就该好好保养,不要为孩子劳了心神,损了身体。” “嗯,我听你的。”胡灵温顺地应了,知道这是为自己好的,又感动地红了眼圈儿,被女儿一笑,忙含羞避开了。 “我还当父亲这里要被埋怨,赶紧过来救驾,没成想,还是父亲有办法。”林珍比起林杰活泼许多,是个健康漂亮的姑娘,说话做事都极为大方,很有主心骨的样子,很多时候都让王平暗自感慨,儿子女儿错了性格。 不过,女儿坚强独立一些也好,至少能不被人欺负。在没有女戒等书荼毒的时候,女儿家更要天性自然才好。 又跟女儿说笑了一阵儿,这才离开,回到书房,看到那已经被苏公公挑开的窗户纸,叹息一声,他到底还是没忍住。 科举制度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尤其,在皇帝不能够掌权的情况下。 这种对战世家选才的制度之所以能够被提出来,想来也少不了太后娘家的参与。世家也不是铁板一块儿,总有那么几家会有自己的小算盘。 只可惜……随手把这份折子放到一边儿,没再去关注后续。 次日上朝,有官员在朝堂之上提出此事,那官员也是寒门出身,早早就被苏公公拢在手下,或者说,不是苏公公的门路,他恐怕根本无从登上品级排行,此时一副大义为公的模样说出科举制度来,也算慷慨激昂。 他说完之后,朝堂一时静默,小皇帝早在中途就睡着了,躺在宽敞的御座之上打着小呼噜,被龙袍包裹的小肚皮一起一伏的,很是有节奏。 苏公公就站在御座之旁,即便做出一副自矜模样,还是掩饰不了眼中的得色。 “此制度,不知诸位如何看?” 御座之后,仅隔着一层金色纱帘,太后优雅的声音传出,气定神闲。 好像被开启了一个开关,底下开始有人走出一步发言,反对的——赞同的——反对的,殿中诸位大臣无形中分成了两派,各有优劣之说,几乎吵得不可开交。 被一个反对的大臣猛然高声惊醒的小皇帝不管不顾地哭了起来,苏公公赶紧去哄,太后见此情形,只能宣布暂且退朝,明日再议。 朝臣陆陆续续退出,王平被苏公公叫住,带到了太后那里。 没有了纱帘遮挡,王平不敢抬头,微微垂了眼帘看着脚前砖面,等候太后吩咐。 “相国对科举制度有何高见?”太后一上来就直接问道。 “请问太后,寒门之中有几名子弟真有才学?有几名子弟读遍经书?又有几名子弟知晓如何做事?” 对着太后,自不可像对着苏公公那般敷衍,王平直接问出这三个问题,见得太后语滞,便拱手告退。 “相国也是寒门出身,竟不为寒门张目,不怕让人失望?” 在王平退到门口的时候,太后悠然一问,王平微微低头,回道:“正因出身寒门,才知制度利弊,不敢轻允。” 言罢,又是一礼,再不迟疑地走出,见到等在门口的苏公公,还冲着他笑了笑,并不多言。 “太后娘娘,相国大人可是允了?”也是今日上朝的时候,看到众多阻力,苏公公才明白这件事没有一个挑头的实在不行,而最好的人选,在他看来,莫过于这位寒门出身的相国。 太后微微摇头,凤口衔的红珠在额前轻轻摇晃,衬得粉面娇俏,眼中却是怒色斐然,“相国不足与谋,当另寻人选。” 苏公公微微蹙眉,哪里有那么好的人选,眼睛一转,倒是想起了那位献上此策的寒门士子,笑道:“老奴这里倒是有个不错的人选,不如太后见见,若果然能够,待他实施实在是最好不过的。” 太后娘家也是世家大族,若有他们作保,莫说这位寒门士子还算有才,纵然无才,把他推上一品大员的位置也不是难事,而有了地位之后再谋其他,也正是题中应有之意。 “既如此,就先见见吧。”太后同意了苏公公的意见,当日下午就秘密见到了那位名唤蔡子卜的寒门士子,与之相谈甚欢。 半月之后,王平看到了升任蔡子卜为一品太师的草拟,这蔡子卜是何许人也? 即便身为相国,王平也不可能对每一个官员的履历一清二楚,何况这名字极生,又并非世家姓氏。 苏公公好意提点了一下,说明这是太后娘家举荐的人,王平也不好否了,当今并非太后亲生,乃是抱养的宫女之子,为此由太后娘家选拔一个“天子师”,确保天子倾向自家,也是不难理解的。 这是官场人情,若非与太后娘家有着大仇,轻易都是不会否的。王平揉了揉眉心,他倒不知几时一品官员也能随意做人情了,但,太师不同于相国,虽名为三公之一一品大员,其实并无实权,所以,给了也就给了。 这般想着,也未曾再查证,便让这位寒门出身的蔡子卜摇身一变成了太师。 第135章 次日上朝,见到那蔡子卜之后,王平有些后悔批复得太快了,他竟是没曾想这位竟然不过双十年华,颇为俊俏的后生往朝堂上一站,愈发比得一众朝臣老朽不堪。 自从前次谈起科举制度不欢而散之后,再没人主动挑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大家的议题都还算是明朗的,诸多事情一说眼看着要退朝了,那位蔡子卜站出来发言,提议各城设立书院,“为读书人大开方便之门”。 这话听上去不错,也是利国利民的政策,但,王平蹙眉,第一时间想到了那个不了了之的科举制度,这个大开方便之门恐怕更多的是为寒门子弟,而非士族子弟。 这个并不算太曲折的弯度很是把一些人唬住了,知道蔡子卜是寒门出身的,以为这是他为了好名声赚取人心而提议的,没怎么深思便允了。有一些人知道有些不对,但这话大公无私,确实是有好处的,也不好用私利来否,不得不允了,于是最后的结果就是蔡子卜的提议得到诸位臣工的赞同,通过了。 “教书育人,利在千秋。若能把书院普及,开启民智,史书之上,必然有我等姓名。”蔡子卜微微笑着把这一顶高帽给大家戴上,让别人再不好反悔。 王平打量了蔡子卜一下,见他面上的确是“让功于人”,并不倨傲得意,一时也说不好对他的观感,对方似是察觉到了他的打量,双眸看过来微微一笑,“此事还要劳烦相国大人落实,以免好事成了坏事。” 这轻轻松松一句话就把事情的好坏推到了王平的头上,若是做的好,少不了他的功劳,至少也是首倡之功,若是做的不好,罪责自然是在王平的身上,谁让他是相国呢? “此策于民有益,自当落实。”王平不轻不重地说了一句,算是应承下了此事。 退朝之后,王平领头走在前头,出来之后回望一眼才发现蔡子卜并未出来,向身边人问了一声,才知道这位被苏公公叫走了。 王平早有广建书院之意,但才接过相国权柄,尚有不少事情比此事急迫,便把这个想法搁置一边儿,不想,那蔡子卜倒是先提出来了。 【蔡子卜是穿越者?】 【算是。】王睿回答得有些犹豫,王平好奇,又追问了一句:【什么叫“算是”?】 【蔡子卜为此界之后人士,他学过的历史上有此时之事,可算未来人,但他并非灵魂穿越,而是身穿,未曾携带空间之力——普通人的身体不可能经过空间之力的冲击而无损,这其中的缘故,我还未曾清楚。】王睿有些不满地说着,似乎是对自己所知不足的恼怒。 此世之未来人? 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穿越者,王平有些好奇,一时转了心思,多想了一些事情,等到回过神来,天色已晚。 “可是朝堂上有什么难事,竟是在书房待到此时。”这许多年,胡灵早已了解夫君的作息,若是没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总是要忙一会儿歇一会儿,所谓的“劳逸结合”。少有这般一直闷在书房的情形。 “朝堂上有人提出广建书院,这事情初始,少不得千头万绪,自然要忙碌一阵。”王平简单说了一句,又问了问胡灵的情况,她这一胎怀得安稳,就是嗜睡了些,倒也让人放心。 各个城市的情况不一样,贫富差距人口多寡都影响着书院的问题,为了让这项政策不至于成为形式,少不得要开始人口普查,顺便查一查各地情况,这是王平当上相国之后就准备做的事情,早有筹备,查起来倒不麻烦,只是要耽搁一些时间,却也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如此,又过了三个月,书院政策才明文下发各地,各项规章制度也都一并发放到位,为了能够更加公正,王平还受此采用了民众监督,让下发明文的差役把规章制度一并贴到城门口,广而告之,让民众都知道此事详情,并制度监督单位是哪个,若有问题,也知道去何处举报投诉找何人受理才好。 此策被世家看做心思缜密,也没有更多异议,便是那等不会做事白占官职的世家子,身边也少不了会做事的师爷幕僚,等闲也不会栽在这种小事上,成不了儆猴的鸡。 这三月中,王平忙得分身乏术,等到这件事做完,好容易能够歇一歇了,胡灵那边儿又发动了,提前三个月出生的孩子实在是让人措手不及。 在等候了一天一夜之后,王平的次子终于出生,同时,胡灵也因血崩逝世。 林珍哭得眼睛都肿了。皱巴巴猴子一样的婴孩儿被包裹在襁褓中,由奶娘看着。风尘仆仆由外地赶回来的林杰黑了一些也更瘦了一些,一进门就遇到这样的丧事,整个人都懵了,听得林珍的哭叫才回过神来,跪在地上就哭了起来。 此时便是父母故去也不能丁忧,何况是妻子故去,丧事被交给了管家办理,次日王平还要按规矩上朝。 好在这一日朝堂上并无大事,只下朝之后,不少听闻林家消息的朝臣都免不了对王平道一声“节哀”,答礼都答得让人不厌其烦。 回到家中,听管家说林珍把内院的事情管起来了,王平不放心,又去看了看,昨日她哭得昏厥过去一回,虽很快就醒来了,但王平还怕她过于伤心伤了身子,等见到她除了双目红肿之外都还好,暗自松了一口气。 “几位姑姑都遣人送了信儿来,都是问候之语,让父亲宽心,女儿思量着让人回了信,父亲可看看,若有不妥,指点一二。”十三岁的姑娘,平时还有些幼稚,这时候却显出了一家主妇的气场。 王平接过信来看了,又看了林珍回信,并无不妥。王平此世是老来子,之前有四个姐姐,当年家贫的时候有两个姐姐曾被卖给人家做丫鬟。 在王平未曾搭上胡家这条线,迎娶胡灵的时候,除了那两个当丫鬟的姐姐,其他两个姐姐都嫁了人。二姐嫁得早些,夫家是个条件相差不多的农户。四姐嫁人的时候,王平已经被先生看重带在身边读书,四姐因此嫁了个富裕商户之家。 后胡家人看重林阳,胡灵便私下里将林阳的两位姐姐赎回了家,又因长幼有序之故,给两人找了还算不错的人家,先把这两位大姑嫁了出去。 王平父母还在的时候,这几位姐姐也曾回来探望过,但等到胡灵嫁过来,家里头立起了规矩,她们自觉见识短小便不怎么上门了,而两位老人也觉得规矩太多不习惯,纵好说歹说,依旧要回了乡下种田,胡灵苦劝不住便给买了一处庄子,由着二老当地主。 后来二老相继去世,几位姐姐来奔了一回丧也就罢了。那之后,王平各处去做官,姐弟之间来往便见少。这次能够这么快有信,是因王平得封相国之后提携了一下几位姐夫,让他们都迁居京中,往来方便了许多。 即便如此,这几月之间,他也只见过四位姐姐一面。 “珍儿处置得很是妥当。”夸赞了女儿一句,见得林珍面露乏色,便又安慰了她几句,让她注意身体,再要走的时候,见林珍咬了下唇说:“父亲别忘了给二弟取名,之前、之前母亲念着许久的……” 一语未完,泣声又出,林珍拿帕子捂了脸,转过头去,只不看人,呜咽不断。 王平扶着林珍肩膀,感受着掌下的颤动,微微一叹:“如此,就叫林明好了,拂晓之初,天色微明,有新生之意,又是辞故……” 定下次子名字,王平又去看了看小床上只知道睡觉的婴孩儿,过了一天,皱巴巴的皮肤也舒展开了,模样还算可爱,又问了奶娘,知道大夫看过无事,便叮嘱几句好好照顾,这才转身去歇息。 从来丧事最是磨人,等到办完这一场丧事,王平也病了一场,好在他平日身体康健,不过半月便好了。 而这半月之间,蔡子卜又闹出一些事情来,他编篡了本书自费刊发,名曰《文经详解》,是本注释《文经》的书,可算作辅助课本,在读书人的圈子里威望大增,便是不少世家子弟也摒弃了门户之见,真心赞扬他的才华。 王平拿了一本在手,不过看了数页便开始草草翻过,等翻完了,才拿起桌案旁的半本草稿,完成的那一半是一模一样,至于后一半,他心中早有腹案,还未曾落笔,如今看来,完成之后也不过是这般模样。 【头一次发现抄袭者这般可恶,以前我抄袭的时候,若原作者也在,只怕也要厌恶几分。】王平感慨着把半本草稿投入旁边的火盆之中,又取了火烛点燃,看着那草稿烧成灰烬,用水一浇,一缕青烟直上,味道难闻。 起身到了窗边推开窗,看着夜色如水,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又再度回到桌前奋笔,既然知道有人能够这般抄袭,自然要早早把想写的写出来,起码在以后拿出的时候能够不被认为是抄袭,也免得用出某些观点的时候被人道“竟是与蔡子卜的观点相同”——那可实在有几分恶心人了。 第136章 王平的顾虑实在有些道理,不过平静了半个月,蔡子卜又拿出一本经书来,道是这些时日有闲暇,整理出来的,以后也可用作给皇帝授课之用,拿出来是让大家都参详一下,看看可有不妥之处。 因为冠名是“皇帝教材”,所以大家都很有兴趣,几位大臣纷纷拿来看了。蔡子卜一次拿出的书不少,虽然是抄本,但也看得出他是早有准备,至少保证了朝堂上这些大臣人手一本,不会因为传看耽误时间。 王平略翻了翻,合上书本不语,蔡子卜还想问他看法,就见这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相国大人闭目养神,一副不愿意说话的样子。 而其他的大臣,有些看了频频点头,有些则是皱眉不语,蔡子卜只当那些皱眉的是不赞同自己书中观点的,不以为意,又说了一些场面话,就顺势把书赠给各位大臣,让他们有了意见可以在朝会后(单独找他)提出。 下了朝,蔡子卜还以为冲着自己这份儿才学,会有人来跟自己说两句。之前那本《文经详解》一出,就有几位大臣会跟自己打招呼了,现在么,能够流传千古的《算经》怎么也会有人关注的吧,后世人还曾为此讨论不休,为古代算学的发达而赞叹不已,这时候的人看了恐怕更是惊为天人吧。 但是,直到人都散去,蔡子卜也没等来一个人,甚至之前还和他打过招呼的某些大臣在身边同僚的几句话后也是快速离去,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就好像没看到他这个人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 因为太后厚爱,蔡子卜在京中有了一个自己的府邸,位置颇好,离皇宫极近,又是个内里雅致的宅子,颇合他的心意,对太后的恩情也更感念了一番。 宅中的管家并下人,是苏公公一手安排的,都挺能干,蔡子卜自觉没有什么要遮掩人的,见得人手够用,也没再添新人,这会儿有了疑问,便想着借苏公公的路子打探一下,一回府就派人出去打听消息。 而下人带回来的则是一本木板刊印的书籍,如今的印刷术还是雕版印刷术,每印刷一页就要雕一块儿木板,刻字极为麻烦不说,一旦错了一笔便要报废一块儿雕版,需要重新来过,以至于印刷的书籍极少,价格也分外昂贵。 蔡子卜知道这个情况的时候是想要弄活字印刷的,但他出身贫寒,或者说,他只身穿越,连件常物都没,实在干不了这等消耗钱财的事情。 等到成了太师之后,他在写《文经详解》之前,倒是想要弄这个以加快书籍的流通的,但是,未曾开启过的民智实在有些愚不可及,明明他都说了要用“活字”,但那些字块儿总是做不好,要不然就是活字之间的墨迹太过明显,以至于整篇都成了黑框框,观之不美。 眼看着倾家荡产也不能够支撑到活字出现,蔡子卜只得放弃了这种方法,一方面让人赶紧做雕版,一方面又找人誊抄《文经详解》。 为了能够尽快完成——毕竟这年头认字的下人是没有的,而他急着要只能聘请寒门士子誊抄,所以酬金也是不少。 匆忙被投放市场的《文经详解》并未收回多少资金。为了提升文名和拉拢人心,除了少部分放在各家书铺出售之外,大部分都被他送了人,保证朝中大臣人人都有,保证寒门士子大多知晓——仅这一项,就让他亏损至今。 至于这次赶着弄出来的《算经》,也是不得不为之,至少这种书还是有人会喜欢的,比如说有钱的商人,再比如说那些家中富裕的庶族,他们更看重这种实用之学,想必会愿意花大钱买回去参详。 而现在…… “这怎么可能?这本书的作者不是佚名么?”蔡子卜不敢置信地看着那本制作堪称精良的书籍,正是一本一模一样的《算经》。 他当初偷懒连名字都没改,甚至自持记忆力过人,序言也是一样的,实在是因为这本书的序言写的也是极好,还曾上过语文课本成为必背内容,所以……但,佚名就是说作者不可考啊!为什么!为什么! “大人,这是林氏书院的内部教材,外面不容易找,小人也是花了功夫,才能买到一本,价值可是不菲。”指望着因此换得更高奖赏的下人低声提醒着,他半垂着眼帘,只当没看见自家大人脸上的“震惊”,心里头却多少有几分明白,嘿,什么才名,不过是抄袭罢了。 “林氏书院?”蔡子卜到京时间也就半年,对京中一些后世著名的旅游景点都未曾一一看过,更不用说一所书院的名字了。 当年相国大人还没当上相国的时候就办了林氏书院,那时候也有几个跟风办起来的家学性质的书院,都是些大家族,子孙繁茂,干脆便办成书院,把家中子孙集中起来教学,后来渐渐有人办了一些招生范围比较广泛的书院,目的则是为了收些钱财贴补脸面。 士族说起来也不是每个家族都是富贵有余的,总有些人会打肿脸充胖子,不肯落下士族的颜面。 这几年过去,林氏书院虽然名声不小,但因为山寨版的极多,背景后台比它更硬的也是不少,所以并未一枝独秀,如此,也没有引起蔡子卜的注意。 “正是林氏书院。相国大人一直致力于创办书院,小人听闻,在相国大人曾经当过地方官的几个地方也都有林氏书院,只京中这个大些,不少世家子弟都爱去。” 这还成了连锁了?蔡子卜心中吐槽,脑筋却是不停地转着,后世可没听说什么林氏书院,难道是某朝某代毁于战火了?这般揣测一下,心情稍微平静,又问:“你说这《算经》是他们内部教材,可知道还有什么,都寻来与我看!” 下了这个命令之后,蔡子卜就把自己关在书房,翻开印刷精良的《算经》,果然是一模一样的,且字迹更为方正平直,是标准的楷书,这字可比自己写的要好多了,纵然是刻字也可看出书写人的功底,怕也要有个几十年。 蔡子卜出身书香门第,自小也练过书法,也是从楷书写起的,虽然长大后没再坚持,但加上来到这里的时间,也可以大言不惭地说一句练了十来年了,但,却远远到不了这种程度,能把正楷的字写出优美的感觉来,那可是要有风骨了。 是谁写的这本书呢?难道是那位相国?虽然这位在历史上很有名,但也是个褒贬不一的人物,当初学的时候也只学过有关他的大事件之类,顶多了解一些政治观点,并不知道还有这一出,若是《算经》为他所编撰,又为什么要写成佚名呢?难道是算作笔名?就不怕重名吗? 心中想着,手上又翻了一遍,直翻到末尾,未曾见到作者名,突然大悟,也许未必是那位写的,说不定是拿了别人编的。若是许多人共同完成的,不写名字就是很正常的了。 等到下人再度回返,只见他提着一个藤编箱子,打开看到里头满满的书,蔡子卜愣了一下:“这些都是?” “是啊,这些还不全呐,据说百工还有各自的书籍,只那些未必都是相国大人编纂的,故而,小人只拿来了这些。”下人言谈间有些炫耀,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成这件事,也的确是显示了他的能力。 只可惜蔡子卜已经被震住了,完全没体会到他应该夸奖并“报销”,忙不迭地翻看起来,却是顾不得其他。 下人撇撇嘴,见他模样是顾不得自己了,就直接出去了,到管家那里说了一声,管家拍拍他的肩,说:“行了,别埋怨了,咱们家大人也不过就是个泥腿子出身,连富裕都谈不上,哪里知道这些,以前怕是都没用过下人。——拿着条子,你自去公账上支取吧。” “多谢管家大人!”下人面露喜色地道谢,这一次的花费极大,他还欠着帐,要赶紧从这里取了钱去消了帐才好,闻言也就不计较其他,等到领了花费之后见还有额外的赏钱,更是对管家感恩戴德,潜意识多了对自家大人的不屑。 次日上朝,没有见到蔡子卜的出现,再听说他请了病假,王平了然一笑,早在昨日便有人对他说起蔡子卜回府之后就买了若干林氏书院内部教材的事情,想来,这会儿这个后世来的穿越者是发现自己有多莽撞了吧。 王平一早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怎么可能不狠刷名声?从得了官职之后他就没断过著书,这时候写书都还算简单,即便用上了标点符号,一本书若是简略些,字不过万,认真写起来一两个时辰也就写完了。 再加上在别的世界学到的相关知识补充,王平写出来的书都是言之凿凿,从不虚言,连卡文都不存在,思路贯通,一顺到底,更是加快了著书速度。不过几年间,就积攒了不少可用作教材的“课本”。 这些积累,哪里是穿越者临时抄两三本所能比得过的? 【我真是高看他了,想要抄袭,好歹研究一下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没有这本书再说啊!】才这么对王睿抱怨了一句,转念又是失笑,也是自己苛求,这位穿越者一来面对的困境和自己是一样的,寒门子弟,哪里有多少书能够研究?便是士族之间,藏书都是极隐私的一件事,未必肯给别人看的,有些知识一旦掌握就是优势,自然要保密,所以…… 【穿越者都自大惯了,谨慎也有限。】王睿说出自己的经验之谈,在他见到的穿越者中,蔡子卜也不是最愚蠢的那个,想到上次所见的那个穿越者,一心想要反抗“命运”做自由人,却被“命运”所左右,不得善终…… 是因为女性的关系吗?所以格局太小,眼界太窄。明知当时环境如何,社会制度如斯,却还总是想着反抗,在不过底线的时候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最后也不过是个蠢物。此时想来,竟是有些庆幸他未曾选择那般愚蠢的宿主。 隐含着的还有另一种喜悦,她,从一开始,就不是那样。 第137章 这件事很快告一段落,蔡子卜“休养”了一段时间又开始上朝了,绝口不提之前的《算经》,全当没这回事一样,其他人见状,即便心中鄙夷,却也不好开口嘲讽,总还要看在太后的面子上。 王平没有把这件事太放在心上,因为这种“赢”其实对自己没什么好处,只能让对方更警惕一些,而对对方来说,也没什么太多负面影响。作为“赢家”,王平不好不依不饶地传扬这件事,而且,之前《文经详解》的功绩还在,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之下,他也无从指责对方抄袭,于是,也只能不了了之。 好在蔡子卜之后识趣多了,没有再“编纂”出什么书籍,彼此之间也算是相安无事。 “潮州一事,众卿家有何看法?” 太后朗声问着,昨日接到奏折,潮州官员渎职,河堤不固,正逢今年夏季雨水多,形成洪涝,冲毁堤坝,附近农田县城被毁严重,流民四散,若不及时处置,可能会出现一些乱象。 一位大夫出列,冲着前方御座行了一礼,正要说话,便被蔡子卜抢先了,他面色严峻,说:“此事不可拖延,救灾迫在眉睫,流民的安置也需要安排妥当的人选,更应派人去处理潮州官员渎职一事,不可让百姓对朝廷丧失信心,除此之外,”蔡子卜在此处顿了一下,环视下方诸位官员,道,“臣更有一层隐忧,大涝之后必有疫病。臣请旨,愿往潮州一行。” 没有想到蔡子卜会如此说,苏公公脸上有着惊色,看了蔡子卜一眼,也不知是从他那里得了什么暗示,很快又泰然自若地目视前方了。 纱帘之后,太后传来有些犹豫的话语:“太师身为朝中重臣,岂可身临险境……” “禀太后,”蔡子卜上前一步,对着御座方向躬身一礼,打断了太后的话,抬起头来的时候,目光直直地看向纱帘后被光影勾勒出来的柔和轮廓,坚定地说,“蒙太后赏识,臣位列一品,但无寸功,岂敢倨傲?此次国逢大难,正当我辈读书人一展才华之时。——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臣愿身先士卒,平潮州之乱,以报太后知遇之恩。” 说罢,蔡子卜再次躬身成直角,一礼行毕,再次直起身来的时候,也有了几分傲然之姿,回视朝堂诸公,一副大义凛然,为国牺牲的架势。 王平的嘴角几乎忍不住抽搐,潮州那地方属于典型的“长江流域”,就算是官员好好修堤好好养护,逢雨水多的时候还是免不了要冲毁几处堤坝。这次的“严重”也是相对严重,早已翻阅了往年资料的王平表示,只要派一位治河有经验的官员也就差不多了。 至于流民什么的,哪年的收成不好了,都会有些流民出来,这是土地兼并引起的。自然灾难或者官员渎职都是爆发的引子,并非根本性原因,所以,与其说那些,不如先好生收拾乱局,等到一切平稳了,再考虑其他的问题。 这等早有成例的处置方法根本用不着如何紧迫,事实上,在早朝之前,王平就已经想好了几个可以派往潮州的官员,同时也有了一些应对的腹案可以跟他们说一下,没想到…… “国逢大难”——每年至少一次的洪涝而已。 “平潮州之乱”——潮州还没乱起来,顶多是流民四窜好不好,不要夸大事实! 尤其那所谓“国逢大难”“我辈读书人一展才华之时”,难道国家太平的时候就不需要有文化的人一展才华了吗?防微杜渐不应该才是“才华”吗?怎么非要“乱世”造“英雄”? 再听到那“四为句”的时候,王平微微蹙眉,这“四为句”的确不错,有很强的精神感召力,容易听得人热血沸腾,升华境界,但,能说一下这和潮州的事情有什么因果关系吗? 不管王平怎样想,太后大约是被感召了,同意了蔡子卜所请,表彰赞赏了一下这位“一品”的责任感和大无畏的精神,表示若是人人都有这般态度,定然可以让国家越来越好什么的,之后还特意给了蔡子卜一支千人护卫军队,同时提升了蔡子卜的权力,允许他可以“先斩后奏”,“全权监察潮州官员行事”,另外还赐了一块儿金龙令,表示见令如见君。 诸多特权让诸位大臣都默了,等到再问有无事情启奏的时候,一片静默,停了一会儿,便有太监喊了退朝。 “我倒真看不出这蔡太师还有这等志向,让人听得热血沸腾。” 大将军没有急着走,来到王平身边,跟他说了一句。 王平抬眼,看到大将军的神色,微微一笑:“年轻人么,总是希望建功立业,他若真能做到那般,也是好事。” “相国大人也还年轻,何必这般老气横秋。”大将军打趣了一句,又道,“我是老了,这朝堂可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说完,拱了拱手,直接走了。 王平顿了顿脚步,看着大将军先离去,有几个文官凑过来以眼神询问可是发生了何事。 大将军说话声如洪钟,适才也不曾刻意压低声音,自然有不少人听到,瞧着周围人的眼神,王平微微一笑:“既然蔡太师已经身先士卒,咱们也不好坐享其成,后续安排也要跟上才好……”说着招呼文官集团自去议政堂商量事情。 对于这次潮州洪涝,王平也有些自己的想法,想要试着实施一下,看看能不能行。若能行,也会推动社会制度的完善,若不能行,也只当一个提议,留待后来人完成。 他从没有因为自己掌握了许多世界的知识就想当然规划这个世界的历史进程。历史是发展的,但发展的方向并不一定要相同,否则,也少了些绚丽多彩。 他所能做的,就是在时代的范畴内引入一些先进的观念和看法,不需要更多人认同,只需要让他们睁眼看世界,不至于局限了目光就好,至于以后要怎样发展,如同水有水道,山有山脉一样,它自己总会成长的,不需要人直接拿着棍子纠正。 哪怕是错误的成长,也未必是没有收获的,至少,它以后不会再有同样的错误,也会让更多的人思考,为什么要这样,而不是那样。 一个人,不能够做所有事。所以,王平也在致力于培养一些比较能够接受自己观点的官员,因此成为党派也是无可奈何,人以群分么。若是真的无法群党了,这等孤臣,又能做成多少事情呢? 经过一番议事,下午的时候,王平指派的官员便带着一些指令先行开拔了,倒是蔡子卜,还被太后留着叙话,怕是要等到明天才能够出城了。 次日,阳光正好,蔡子卜打扮得精神抖擞,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从城门而出,回首遥望的时候,还不忘高声宣誓了“四为句”,惹得周围不少围观百姓目露崇拜,仰头注视着这一支队伍离开,不过千余人,气势倒是颇足。 这日早朝因此取消了,王平好容易睡个懒觉,也没有早早去目送蔡子卜离城,太后倒是想要让百官相送,但那么多官员也不是没身价的,哪里肯自降身份去送一个寒门士子,各自找了托词不去。 王平也找了托词,说是事务繁忙。这话也不全是假的,国家这么大,哪里就一个潮州了,同样的雨水,同样的一条河流,流经的其他州县也有类似的情况,只不过比潮州好一些,却也需要人去处理。还不到秋收时候,各地的存粮未必充足,一时间也未必能够顾及全部,总要人调度安排,避免流民因为吃不饱而生出乱子。 再者,疫病之事也确实需要防范,生石灰,米醋之类,都要准备好,还要尽量组织医护人员赶赴各地洪涝州县,尽量挽救生命,消灭疫病于萌芽阶段。 至于知识宣讲什么的,王平没有费那个神。很多东西,都是在有能力的时候才能讲究,在即将渴死,又没有柴火,没有引火石,没有锅,等不及水烧开的时候,难道真的为了要把水烧开,防止什么闻所未闻,肉眼不可见的病菌而活活渴死么? 总是要喝的。而衣服的换洗问题,理由同上。 所以,这种基本可以预见是白费力气的活计,还是让蔡子卜去尽心尽力吧,希望他不要为了凑足流民烧水洗衣服的柴火,而让周围的水土都被破坏了。没有植被造成水土流失荒漠化什么的,治理起来可不容易。 “……真想像蔡太师一样,年纪轻轻便身居高位,还能有这等胸怀……为天地立心,为百姓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是何等的慷慨激昂,我辈读书人当如是!” 随着时日的过去,林杰似乎已经从丧母的悲痛中走出来了,从外头回来之后,忍不住跟林珍说起那蔡太师的种种来,作为朝堂上最年轻且英俊并有才华的一品大员,蔡子卜在百姓之中的声望极好,他的成功之路就像是一个已经被证实可行的通天之梯摆在众人眼前,不少人都动了心思,想要像他一样。 可以说,某种程度上,蔡子卜已经成为了一些人的偶像,尤其是那些风闻蔡子卜提议科举制度,给寒门学子大开门路的人。 “蔡太师那么厉害啊!”林珍也看过那本《文经详解》,觉得能写出这等书的人一定是极厉害的,更何况,听了林杰转述的“四为句”,林珍眸中闪亮,那该是何等样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心愿,让人心向往之。 没有打断小儿女的谈话,正是年轻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崇拜的人,若能因此上进,也是一件好事,至于其他,王平还真不觉得蔡子卜算是自己的政敌,需要打击隔离,所以也不愿意在儿女面前多谈此人,毕竟,除了抄袭一事,他还真的没什么不好的事情让人摒弃。 悄然路过的王平不会知道,就因为这种不够重视的态度,直接导致了以后的儿女离心,让这一生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第138章 太后派给蔡子卜的人很有用,能够及时把他的大部分想法转化为现实,的确在潮州做了一些好事。除了防御疫病,容留流民之外,蔡子卜充分利用了金龙令和身边的人手,很是惩治了一些贪官污吏,还有某些爱好清谈不干事还自以为得意的世家子弟,让不少百姓拍手称快,一时声誉大涨。 每次看到蔡子卜八百里加急传递回来的各类半文言文的奏折,太后都会赞不绝口。有时候还会把奏折中的一些事情拿到朝堂上说一说,俨然传声筒一样为蔡子卜的声望加码。 这种情况引起了不少人的警觉,王平这一党的官员也有几个心有不安。 “相国大人还是及早防范为好,如今的一品大员,除了大将军,也就只有相国大人和那寒门小子,大将军手握兵权,轻易动不得,而那蔡子卜如今声威渐大,恐怕有窃权之意。他是皇帝师,纵然皇帝还小,但将来……” 所可虑的也就是这个“将来”,如今太后把蔡子卜捧得这么高,未必不是要和相国大人打对台的意思,作为相国大人一党的,自然不希望己方有所损伤,却又摸不准对方下一步要如何,总要担忧一下。 “无碍。”王平微微一笑,他至今未曾留须,一张俊彦颇显年轻,却又比年轻人多了一种从容态度,一举一动自有威仪,又不失优雅大气,让人不自觉地臣服听从。 “年轻人心高气傲,总是有些的,无需计较那么多,只要将事情做好就是了。” 这般说了之后没多久,就接到派去潮州的官员送回来的奏折,潮州事情已经大致平定,随着洪水的泄去,当地百姓又相继回来,因有以工代赈等方法征用劳力,新的堤坝也很快成形了,只待持续加固便可预防下一次的雨水过多。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蔡子卜也要载誉归来了。 这一次如同送蔡子卜出城时一样,太后在朝会上表示了应该去迎接的意思,百官各自沉默。 太后对此很不满意,直接道:“蔡子卜于民有功,免去潮州百姓流离之苦,又有惩治贪恶之举,于朝廷有功。这般功臣,归来之时,百官自该迎接。相国大人觉得呢?” 上扬的尾音明显有着些许不满,王平出列一步,沉声道:“潮州一事,派遣官员若干,若回归时,可都要百官相迎?武立四年,大将军护土有功,战开斡凯旋而归,百官于乾泰殿相贺,不曾出城亲迎;武立七年,大夫王俭出使莫勒,缔邦交友邻之国书,百官于乾泰殿同贺,不曾出城亲迎;武立十年,藩王作乱,前相国临危受命,领军一路,战周王而胜,归来之时,百官不曾出城迎接…… 不知蔡太师理一州之地,防疫之功,可能与护土之功相提并论?可能与友邻之功相提并论?可能与护国之功相提并论? 若能,臣自当领百官于乾泰殿相贺,若不能,何德何颜以尺寸之功争百官出城相迎?有失国体!” 一语毕,四下皆静,唯余珠帘响动,是太后无意中捏紧了珠帘尾端,此时放手,哗啦啦的乱响成了朝堂之上唯一的声音。 “……相国所言过于严苛了。哀家原想着,这也算是功劳一件,百官相迎也是一出佳话,不曾想,竟让相国认为此举严重到有失国体,是哀家失策了。还是相国大人考虑周详,如此,当在乾泰殿设宴,诸卿同贺。” 帘幕后,太后这般说着做结,并不询问旁人意见。已经驳斥了一回,即便觉得如此也未免过于兴师动众,但王平没有再说什么。他不吭声,旁人也都默认,到底是太后,她的凤口一言总要得些脸面。 “退朝——”太监长唱,帘幕后的太后先皇帝一步离开,苏公公转手把皇帝抱下御座,交给旁边的小太监之后,快走两步到王平身边,“相国大人何苦与太后不睦,此等小事,无须如此苛责。” 自从上次因科举一事与苏公公算是不欢而散之后,两人之间就少有交谈,此时听得对方这类似关切的语言,再看对方脸上那莫名的同情神色,王平心下迟疑,道了一声“多谢”,不再多说。 苏公公显然也不想多说什么,说了这么一句便匆匆离去。 王平迈步而出,等到殿外,见到还未走的大将军,对方正看着自己,便拱手一礼,以作招呼。 “相国大人傲骨铮铮,老夫佩服。真没想到当年端庄大气的皇后如今竟成了这般模样,果然是色令智昏。”大将军毫不客气地这般说了一句,见得王平色变,呵呵笑了两声说,“妇人不足与谋,李家再无人才,也不必白白占着位置了。——不知相国大人何时有空重编《氏族谱》?” “《氏族谱》已有百年未动,如今诸多没落,也该重新汇编,只此项工程浩大,非本相一人能成,还当朝上诸公共编才是。”王平面上不动声色地与之交谈,心中却已经记住了“色令智昏”四个字。 大将军说话做事都很爽快,该说的说了,也就不再啰嗦,马上告辞先走一步,他步子大,又是军人习惯,龙行虎步的,很快便走出了二门外。 王平也不耽搁,急忙忙回了府,换了一身衣裳,就去了胡家。 因胡灵故去,胡家有意把嫡长女嫁与王平为妻,这也算是某种政治联盟,王平无意拒绝,想到家中只有乳娘照顾的次子,只与那位名为胡芳华的二八少女见过一面,交谈过几句之后,便爽快应了。如今婚事已经在筹备中,下月就当迎娶。 为此事,家中一双儿女有些郁郁不乐,盖因胡灵故去时日不长,无法忘怀的缘故。对此,王平也没多说,想着时日长了也就过去了。 他的政事繁忙,后宅之事总要有人去管。女儿林珍已经十三,以时下习俗,再有三年便要出嫁,也需要有人领着相看人家,及早定下,他也会帮忙查看人选,但对方后宅如何,总需要有个女子查探方便,哪怕这位继室的年龄与林珍相差不大。 时下情况都是如此,王平除了自己未曾纳妾,从未给儿女灌输过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之类的谎话,所以林杰林珍见得事情已成定局,即将成为继母的那位也是他们比较熟悉的亲戚,总比旁的不了解的生人好,纵然不乐,也没阻挠。 “贤婿此来可是有什么要事?”马上要成为相国大人的岳父,胡家家主如今那是一个志得意满。 在士族之中,胡家算不得最出挑的那个,只能说是中等,这个中等还是因为有了林阳这位“女婿”的助力,大力提拔胡家人,这才能够显出些“个高”来,所以对林阳,胡家都很重视,眼看着胡灵故去,生怕林阳迎娶了别人,这才紧着推出了自己的长女——胡芳华原有婚约,是因为家中并无其他更合适的人选,这才退了她的婚约,把她重新许给了林阳。 此事王平略有耳闻,所以对胡家家主这等因为心虚所以言必称“贤婿”,以示亲近的做法采取了默认,闻言忙把大将军提醒的事情说了,“阳家中单薄,并无耳目在宫中,想要探听此事根由,还要靠岳父大人援手。” 胡家虽是士族出身,但多年下来,家底也在逐渐变薄,为了给后代留下可传代的财富,这一代的家主很有魄力地揽过了宫中采买的差事,在宫中安插了一些人手,若要探听什么事情,比旁人便宜许多。 家主闻言正色,说:“贤婿先回,明日我便给你消息。” 王平应了一声,行礼离开,退出书房之后,“巧遇”了胡芳华,对方立于书房旁边的小花园中,四目相对,王平少不得又要对小娇妻说两句话,并无情爱,却也颇见温情。 “你送来的凤钗我很喜欢,听说是你亲自画的?”胡芳华这般说着,微微红了脸颊,却又努力抬起眼来直视王平。 如今凤形还未成为皇室专用,女子钗环多有凤凰图纹的,王平想着婚期将至,自己还未曾送过什么有意义的礼物,全都让管家代办有几分不妥,这才画了一只凤钗,让人做出送来,之后也不曾留意反馈,若不是此时提起,早已忘到脑后。 “喜欢便好。”王平淡淡说了两句,他此时还在头疼大将军提供的消息是真是假,以及若干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布局谋划,并无多少心思说及男女情爱。 胡芳华看出他心中有事,也不多加耽搁,说了两句话便作罢,目送他的离开。 默默站在阴影处的嬷嬷走出一步:“姑娘,外头风大,快回去吧。” “嬷嬷,你说我这般做,值得吗?” 胡芳华还在望着那道门,这门婚事本是要定给小她三岁的妹妹的,却是她自己提出对方需要的是能够马上管家的人,并且指出了妹妹年龄还小,不适合照顾孩子,一嫁过去就要做母亲,对很多女子来说也的确是不太理想的。 为此她还蛊动了妹妹,说服她接受了自己原来的婚约,把这样一个人选让给了她……为此事,她付出良多,还背上一个悔婚的名声,若是不能…… “我实在是太想了啊,灵姐姐那般幸福,我原以为……不想有这样的机会,又怎能放过。”因了这份喜悦,她甚至无法为胡灵的故去悲伤,旁支女而已,若非夫婿出息,恐怕一辈子都只能窝在区区临阳城,却怎那般幸运,得遇良人,过得如斯幸福? 若是这良人是她的,这幸福也是她的,那才是好。眼帘低垂,遮住了满眼的情意,她下个月就要嫁过去了,以后便是林家妇,林家啊,林阳,夫君…… 第139章 “这样么?” 把小纸条放入砚台中,看着白洁的颜色被乌黑浸染通透,这才用笔尖挑着纸条出来,沥沥拉拉的墨色滴在桌面上,竟让王平有了些作画的灵感,干脆挑着纸条在白纸上铺洒,启承弯转之后,甩开纸条,用还不甚平整的笔尖开始在纸上描画,少顷,一副寒江月夜图就出现在纸上。 与其他类似构图不一样的是,图中的主角不光是江和月,还有旁边那嶙峋的怪石,看上去,就好像是在暗自觊觎什么的凶兽,躲在阴影中,正在静静等待时机。 五日后,蔡子卜所率的队伍先行回城,城外没有迎接的人,只有一个宣旨的太监。 “若不是相国大人的阻挠,太后本想要让百官出城相迎的。实在是可惜了,大人的这份功绩。”传达了乾泰殿晚宴的事情之后,太监多说了这么一句话。 蔡子卜接过圣旨的手顿了一下,眼神有几分阴沉,他这一趟出去冒了不少的风险,因为想要“出风头”,弄出口罩手套之后就非要亲自接触病人,险些真的感染上了疫病。并不是所有的流民都良善,在面对可能是疫病的时候,他们也会发疯,如同得了传染病的人想要传染给别人一样。 若不是蔡子卜身边的护卫尽职尽责,先一步斩断了那人的手,恐怕那人就会抓破蔡子卜的眼角,而留下伤口的话,谁知道那种看不见的细菌会不会通过伤口血液传过来,饶是如此,自断腕喷出来的血还是溅了他一脸,让他回去之后洗了好久。 经过了这一次之后,蔡子卜听话地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下面的人去办,自己不再冲在最前线,只在宣讲的时候露露脸,对着那些怀疑不信任的眼眸说出自己的“卫生防治疫病论”,一遍遍声嘶力竭地喊,却还是有人不听,最后也只能听从护卫的话采取了强制手段,这样才得到了预计中的成效。 知道理想和现实的真正差距有多大之后,蔡子卜也沉默了一段时间,但他觉得,身为穿越者,身为后世到古代的穿越者,他一定是有着某种使命在的,否则,那么多人,怎么就他穿越了? 至少,到目前为止,他并未见到与他相同的人,那么,作为特殊的一员,他定然也会发挥出特殊的光芒,改变历史,改变未来,哪怕为此消失不见,也不枉此生。 温饱之后,蔡子卜再一次回忆起了自己曾经有过的志向,愈发勤勤恳恳,耐着心把自己会的知识教给旁人,也因此获得了潮州地方百姓的好感。在他离去的时候,也有幸见了一些人夹道相送的场面,但万民伞还是不指望了,那些被水淹了的人家,连件换洗衣服都紧缺,又哪里有多余的布做什么伞。 说起来,也就是电视剧里常用这样的梗,好像很感人似的,但真的想起来,那也是一笔巨大的花销啊,至少,在他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也是连衣服都没有一件多余的,布匹的价格可是不便宜呐,若不是为了作秀,哪个那样浪费? 潮州一行,有幸见到了真正的穷苦人是怎样的,见到了那种生活的种种不堪之处,回忆自己的现在,蔡子卜觉得自己的思想都得到了一种升华。 所以,这一次回来,人明显沉稳了许多,即便听说了这件事后,也只是稍微阴沉了一下脸色,并未有什么更加明显的表露。 小太监只瞟了一眼,便迅速地收回了视线,笑眯眯地拱手告辞,回去复命了。 蔡子卜送走了小太监之后就先行回到了自己的府中,在书房待了很久,仔细回想历史上这位相国大人的故事。 林阳的生卒年月都是名字后括号里的起止年份,蔡子卜看书的时候从来不记,如今想来,记忆里也是模糊的,不知道他何日故去。这位被女生誉为“最帅相国”的男人出身微末,在当上相国之前也做过一些别的官。 但正如“英雄不问出处”,作为历史上的一员,他主要的功绩评述都在相国的职位上,所以蔡子卜从未留意过他之前的事情,而之后,只有一句话记忆深刻“自吾之后无相国”。的确,从他之后,相国一职被废除,相国的权力被分散到各个官员头上,巩固了皇权,加大了皇帝的权力。 而他的一生利弊也多在于此,利不用说,朝臣职责明确,皇权巩固,弊的话同样也是皇权巩固,皇帝的贤愚直接影响到了朝政,不乏因为皇帝愚蠢祸害忠臣乃至于亡国的案例。 后世评说,在有相国这个职位的时候,皇帝更多的是一个象征,所谓的“士大夫与天子治天下”,这里的“与”当做“给”来理解,士大夫给天子治理天下,那么,天子做什么呢?垂拱而治足矣。 作为一个古代权臣,这位相国大人也免不了结党营私,排除异己,一度挟天子以令诸侯,属于权臣的极致了。这其中,就有不少后世有名的诗词名人被他压制成微末官员,更有些怀才不遇的郁郁而终的,足以让这位相国在历史上留下污名。 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不喜清谈,不喜无为,他完善了“责权到人”的科学管理法,细化了各个职位的各种工作职责,让后世人都称乾元朝能够成为盛世,多亏了这位权臣。 而“责权到人”的严苛也少不了有了一些苛政,以及某些后来被证实的冤假错案,这些也都被算在了这位相国大人的头上,成了后世贬斥他的理由。 总之,这位在历史上就是一个褒贬不一的名人。 但,现在都不同了,一切都不同了。一个历史上没有的蔡子卜蔡太师会带来什么呢?一个知道历史的穿越者会带来什么呢?潮州一行,蔡子卜以为自己已经看到了改变,看到了历史在向好的方面发展,若是继续下去,他想,他一定可以开创一个盛世的,让历史上的乾元朝更为辉煌。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这位相国大人支持便好,若是不支持,他也不怕和他对上,历史已经证明,这位相国大人也不全然是正确的,而他,就要领着国家走一条正确的道路,跳跃漫长的封建制度,直接跨越到君主立宪制上,不让后世再经历末代王朝的悲哀。 其实也不难的,同样是分权,只要建立了内阁就行了,用内阁去分相国的权,一切都和现在差不多,不同的是对于国家大事,再不是相国一言而决,如此,也就能免去一些错误的决定,集合大家的智慧,共创繁荣盛世。 主意已定的蔡子卜眸中露出坚毅的光芒来,简单休息了一下之后,就换上了管家准备好的那套官服。清洁一新的官服被一件件换上,娇俏的丫鬟用素白的手抚平衣领腰带等处,眸中闪烁着某种莹亮。对上丫鬟崇拜的目光,蔡子卜微微笑了笑,他知道自己是有魅力的人,而他也注定会成为这个时代最有魅力的人。 想到宫中那位年轻高贵的太后,蔡子卜的心头一阵火热,离开这么久,他真的很想念她了……再看眼前的小丫鬟,十四五的年龄,也就是刚上高中的年龄吧,让他对这样的少女下手,实在是太有耻度,反不如太后那般,正是一个女人最有魅力的年华。 想想古代的封建制度真是害人,那样一位女子,明明还那么年轻,偏偏就要为已死的皇帝守寡,一辈子困在宫中不得而出,除了他,还有谁能理解她的寂寞悲哀呢? 静了静心,蔡子卜坐着马车进了宫墙,他手上的金龙令有着自由出入皇宫的特权,而他特意早来一会儿则是因为耐不住心中的思念。 这一日乾泰殿的晚宴并不十分吸引人,蔡子卜入席不久就退去了,太后也只是坐了坐就离席,诸位作为陪客的大臣有几分尴尬地看向相国大人,这等晚宴到底有什么意思? 歌舞声中,相国大人端坐如初,一张脸严肃得好像不是看到了妖娆多情的舞女在抛洒秋波,反而像是看到了什么反贼一般如临大敌。 一向大口喝酒的大将军也与往日不同,注意着相国大人的神色不说,还跟他多说了两句什么,往常的大嗓门好像被音乐声所掩盖,仅是一人之隔的大臣都没有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 因为两人的一反常态,有几个大臣也机灵了一些,不敢多喝酒,陪坐到了晚宴将歇,在大家都要准备走的时候,相国大人和大将军联袂起身,相国大人拱了拱手,道:“时日已晚,我等当去拜别太后。” 这一出实在是奇怪,以往的晚宴,皇帝也总是要先离席的,而之后大臣的散场无须刻意去跟皇帝面辞,只要对着大殿方向行礼就算了,这次怎么? 好多大臣心里头都犯起了嘀咕,太后可是女眷,若是过去的时候人家睡了可怎么办? 等等,睡了! 环视席中诸人,除了几个时机不巧刚好去如厕的,恐怕就只有蔡子卜这个晚宴的主角提前离席回去休息了吧? 有聪明的打发身边人去看蔡子卜的马车离去没有,有些则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迅速跟上了相国大人和大将军的脚步,准备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不是臆想中的某些事情。 对于宫中诸事,因为先帝英明的缘故,这些世家很少有人能够插手,便是胡家,也只是通过粗使宫人察觉蛛丝马迹做出推断的,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色令智昏”的故事。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太后寝宫而去,因为皇帝还小,太后如今所在的宫殿还是皇后居住的正宫,从乾泰殿过去正是直行。一路上,早有大将军的人马提前清场,把那些不该于此时出现的宫女太监都悄无声息地打昏了拖走,畅行无阻的众人直接在相国大人和大将军的带领之下闯入了太后寝宫。 跟随的史官这样打着腹稿,“……直行无阻,(相国)大人与大将军直闯禁宫,一屏之隔,吟哦销魂,大惊,曰:庶子乱礼!(太后)花容失色,掩面而退,(蔡太师)衣冠不整,昂然曰:情之所至,生死相许。” 被捉奸当场,无颜面对的太后遮住自己匆匆跑到后面内室去了,留下一个蔡子卜,自知无可辩解,只说情,不说礼。希望借此得到琼瑶式的理解。奈何,他身上没有什么光环,这一番谬论毫无作用,诸大臣各自嗤之以鼻。 大将军声如洪钟:“我还真是从未见过如此恬不知耻之人,不过一面首尔,有何情可谈?!”目光轻蔑地瞥了一眼内室,自太后匆匆跑入之后再无动静。 “李氏女,寡廉鲜耻,何德为后?” 这位太后当年算是继后,是讨好了先帝之后从妃子爬上后位的,这等情况放到其他人家,就是以妾为妻,是断不可能的,偏偏放到皇室这个最不讲礼的地方,反而成了真。而当时在妃位上可以竞争的人着实不少,这位也是做了不少事情方才能够坐上皇后的宝座,乃至如今的太后。可是现在,千年道行一朝散尽,也不知她悔是不悔。 王平站在一旁,一言不发,做出此事的决定,他也是反复想过的,倒不是想这是不是除去蔡子卜的好机会,而是想,借此除去李氏一族能有多大的好处。 是的,好处。他看到更多的是这个。 垂帘听政的太后一旦不存在,朝政上就少了许多掣肘。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相国权力实在太大,大到他早已决定在他不当相国之后就取缔相国一职,否则迟早会因臣强主弱而生出什么变故。 ——在能够做到的时候,他还是愿意维护和平的。 “哐当”,内室之中,传来椅子倒地的声音,王平和大将军没动,自有人指挥太后的心腹宫女去内室查看,那宫女“呀”了一声出来回禀说太后上吊自尽了。 与她一同入内查看的小太监没吭声,在他们进去的时候,太后娘娘才刚吊上去,腿脚还在晃动,分明还有救,但……心底一寒,一声不敢吭地跪倒在地,抖若筛糠,却也知道这一次怕是逃不了一死了。 “哼,总算还要点儿脸。”用普通人都能听到却已经是放小了的声音说了这么一句,大将军不甚满意地皱起了眉。 “相国大人,这蔡子卜……”有大夫小心提起话头,总在这儿僵持着也不是事儿啊。 “带下去,听候发落。”王平挥了挥手,让人把蔡子卜堵着嘴带下去了,所谓的“情爱论”,他真的是一点儿也不想听到。 事情这么快就处理完了,不少官员识趣地告辞离去,王平留在后头,止住了大将军的“陪葬令”。 “何必乱造杀孽,这些人也不知道什么,留着吧。” 不敢先行离去的史官这时候上前来问:“相国大人,这事可怎么记?” “史笔公正,不为尊者讳,不为卑者耀。该怎么写便怎么写吧,能蒙蔽一张纸,却堵不住那么多张嘴,总有一天会大白天下的事情,又何必遮掩。” 做的都不怕,他没做的怕什么?大晚上的不能早早睡觉,非要跟这些人演这么一出“捉奸”的戏码,王平都觉得自己“粗鄙”了,也不再多说,吩咐了一句便把所有事情交给了大将军的人善后,保证皇帝安全是第一要务,而皇帝身边的人也要换一换了。 这也是某种交换条件,作为手握兵权的将军,若是想要在不造反的情况下保住自己一门的富贵荣华,跟皇帝搞好关系是必须的,不然一个“莫须有”下来,纵然手握兵权,该死的也逃不掉。 王平离去后,大将军也没留多久,保证了皇帝安全,同时在皇帝身边安插了几个自己人之后,他也就离开了。 唯一从头留到尾的史官顾不得疲惫,时刻关注着后续,最终在纸上写下了这样一行文字: “……圣旨曰:以皇后之礼下葬……寒门子蔡子卜得蒙君恩,不思报效朝廷,蝇营狗苟,违礼无禁,按律当诛。惜其才华功绩,免于死刑,贬去太师之职,流三千里。” 乾元初年,“蔡氏之祸”起源于此。 “夫君,那人明明犯了这么大的罪,为什么不直接处置了他?”已经嫁为人妇的胡芳华抛却闺中的稳重,此时小儿女一般缠着英俊的相国大人询问着蔡子卜逃得一死的原因。 王平微微一笑,说:“年轻人总会犯点儿错,但他自身的才华还是有的,何不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呢?若是以后能够于国有功,也不枉此时的轻判。” 真实的原因其实是王平的一点儿恶趣味,他想看看在逼到极致的时候,这位蔡太师能够带给他怎样的惊喜,说不定,对这个时代也是有好处的,毕竟,他是后世的人嘛,总会知道些先进的技术? 林氏书院的百工可是缺少不少的技能书呐。——说到这里,王平就忍不住遗憾,以前的世界中,他总有时候是在学习重复的类似的知识,并没有去钻研一些值得传承的技能,现在想要用了,才发现以前竟然荒废了那么多时光,一事无成。 “这样啊,夫君真是仁慈。”胡芳华这般说了一句,轻轻靠在王平的怀中,闭目感慨,何其有幸,与君执手。 窗棂外,远远看着这一幕的林珍退了回去,“姑娘,不是要去书房找老爷的吗?”丫鬟不解地跟着。 “父亲正忙,还是、不要打搅了。”第一次体会到被继母抢走父亲的林珍心情复杂,勉强说出这么一句之后再不开言,闷闷不乐地回去了。 多年后,已经嫁为人妇的林珍在听到有人说自家父亲是奸臣,迫害了曾经的蔡太师之后,只犹豫了一下就信了,那个男人,或许真的更看重权势吧。 想到自己的兄长,那位被父亲以“不类己”而分家在外,明明是嫡长却失了继承权的兄长,想到自己的亲弟,襁褓之中就失了母亲,被继母和父亲一手培养的继承了家业的不辨忠奸的亲弟弟,林珍又是痛心,她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呢? 也许,寒门之子想要出头实在是太难,所以,他为了自己的野心,为了自己的权势,才做出了这些伤人心的事情。 她想,她是不能原谅他的。哪怕她执意选择的这门婚姻让她也成了父亲的弃子,不再被认为是林家女,她也是不悔的。当年的事,蔡子卜,她的夫君,定然是被冤枉的,而冤枉的目的不用说,肯定是为了权势,也只有为此,他的父亲才能这般执着了。 儿女,亲情,于他又算是什么呢? 第140章 番外 “各位观众,现在是**年*月*日,在我身后的就是名传千古的无字碑……”画面并不十分清晰,天色太晚,雨丝细密,即便周围有着灯光,但为了不让强光对即将出土的文物造成损害,是不允许太亮的,这也就造成了附近犹若鬼片现场一样的昏暗。 女记者的脸有些过于苍白,或许是出于兴奋,让她两靥的绯红都显得那么诡异,她却全然不觉,对着摄像头继续道:“……由于连日的大雨,导致墓穴部分坍塌,现在,专家们正在进行抢救,争取在更多的文物被淹之前抢救出来……在我身旁的这位就是这次文物救援小组的组长郑教授。郑教授,您能给我们简单说两句吗?我们都知道这是乾元朝那位相国大人的墓碑,他……” 这位相国大人对所有人来说都不陌生,最开始接触是因为要学到的历史中必然少不了这么一个人物,如同最初的皇帝引人注目一样,这最后一位相国也让不少人对此揣测良多,尤其是这位相国大人长得实在是太帅。 有一副至今悬挂在历经六朝保存完好的皇宫博物馆里的画像,据说是当时的画家采用了一种稀有的颜料画出来的媲美真实摄影效果的真人大小的画像,那幅画像中不是某个朝代的皇帝,又或者某个历史上最著名的妃子,而是这位相国大人。 画像中的相国大人大约二十来岁的样子,十分年轻英俊,一双眼凝视着画面之外,负手而立,一身青衣,俊逸非凡,飒飒秋风吹起他的衣角,背景是一片蓝天白云燕草碧丝,还有远方那些好像在狩猎的人群,和似乎因为奔驰而模糊不清的骏马。 这幅画的名字叫做《踏青图》,因为画得过于逼真,被当时的统治者认为是摄魂之图,收入禁宫之中列为禁物,层层贮封。也正因此,它躲过了后面的许多战火,躲过了时光的侵袭,躲过了末代的强盗,最终在一次偶然中,被员工发现,这才得以重见天日。 与之一同被封禁的其他东西也为历史提供了更多真实有效的依据,而这幅图的现世,则让那位在历史中褒贬不一的权臣瞬间洗白,只因为——这真的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专家们又经过不知道多少考古得出一个结论,这位相国大人的功绩并不比祸害少。真凭实据的东西一条条列出来,连同时间顺序,不少人都知道了这么一个在历史中熠熠生辉的人物。有作家因此创作了著名的历史小说,还被拍成了电视剧,广为流传。 而在关于这位相国大人的历史中,少不了的则是一个叫做蔡子卜的青年俊杰,他的经历堪称传奇。 一度成为太师,一度成为囚犯。一度与年轻的太后私通,成为野史艳、闻中必不可少的佞臣,一度流放三千里,又凭借各种发明东山再起。一度金榜题名,一度又娶了相国的女儿,一度是怀才不遇的稀世大才,一度又成了农民起义运动的精神领袖,甚至还曾称王,最后却被朝廷大军诛杀,与他一同死于此祸者,遍及五州,史略上只记了个大概,共三十万人,史称蔡氏之祸。 那是近千年历史中死去人数最多的一次,也正是因为那些人的死去,科技的发展因此退步至少四十年,几乎又回到了未曾出现蔡子卜这位发明家之前的状态,也叫不少人痛惜。 不仅是今人痛惜,古人更是痛惜。乾元朝之后,不时有人为此题诗作赋,反复论证蔡子卜的功过是非,有称赞他为国家做出不少贡献的,也有贬斥他不忠君爱国,最终遗臭万年的…… 这样一个人物,却是相国大人的仇敌,也是相国大人不被承认的女婿,两个人的关系不可谓不复杂。 不仅历史学家执着于解开这其中的真相,不少小说家更乐意在此基础上想象那种矛盾,试图通过想象力来描绘那一页历史篇章的绚烂,其中最为出名影响最广的小说把他们两个描绘成了政见不合的好友,同样致力于报效国家,但蔡子卜想要的是君主立宪制,而相国大人想要巩固皇权,最终分道扬镳。 因为是好友,所以在对方犯下那等(私通太后)大罪的时候没有选择诛杀而是流放;因为是好友,所以在对方搞出各种发明创造,确实利于民生的时候有了一次大赦,让对方得以再次进入政治中心的所在;因为是好友,所以即便贬斥过科举制度,却还是默默地促成了此事,让对方有了再次攀登官职的阶梯;因为是好友,所以在对方跟自己的女儿情投意合之后,狠心断绝了父女关系……咳咳,等等,最后一条不太对,绝对不是因为嫉妒心太盛所以才断绝关系什么的,而是……呃,也许是求而不得?不!这一定不是真相! 让所有历史学家都无法理解的是,在相国大人在位期间,这位蔡子卜即便身处低谷却总能蹦跶起来,他自身的才华自然是有的,不然也不会成为发明家,但,对政敌不啻于下死手的相国大人为什么就是不拍死他呢?似乎总是留有余地的样子,实在是不得不让人想多啊! 而这位蔡子卜最惊人的就是,每次被“拍”下去之后,他总能从新的角度新的起点蹦起来,如同他的发明一样,天马行空,毫无由头,能在四千多年前就发明火枪的男人,领先他国近乎三千年,实在是让今人叹为观止,若是那些技术并不曾因为“蔡氏之祸”而丧失,也许,今天的霸主国就不会是别人,也就不会有末代皇朝的悲哀。 事实上,即便拥有了这样的力量,却还是没能成功的“蔡氏之祸”也让不少人颇为遐想,若是那时候成功了,会是怎样的呢? 若要说到“蔡氏之祸”,不得不提起的还有相国大人的次子,最后成为他的继承人的那位林明,这位被现代学生亲切称为“小明”的人可谓是反间计的鼻祖,玩得好一手无间道,生生骗过了那位蔡子卜,搅得蔡氏军内乱不断,最终得以生擒首恶。 或许是天才不得永年,这位林明没想到蔡氏之祸遗患如此之重,足足三十万人因此丧命,血染五州,他也因此“郁郁而终”。 “……话题扯远了,好了,让我们看看,第一件文物出来了,是什么呢?来,跟我一起看看。”女记者兴奋地转身——在她的身后,有四个人正小心翼翼地托着一个箱子的四个角走出来,细细的雨丝下,那个被蓝色雨布遮住的箱子格外神秘。 摄像头跟随着箱子来到了室内,有人揭开蓝色雨布,有人拿来各种工具,在开启箱子之前,对着箱子上的铜锁,郑教授还多说了两句,眼中也露出兴奋的神色来。 等到箱子打开,最先映入眼帘的不是什么金银珠宝,又或者是历经千年而不朽的瓷器陶罐,而是一封薄薄的信笺,没有信封,信笺就那么敞着——因为早就考虑到了可能会有氧化等因素导致书籍纸张变黄发脆,甚至一见人世便烟消云散,所以此次抢救文物特意拉来了一台设备,足以隔离部分区域内的大部分氧气,所以,此时的纸张依旧是雪白的颜色,仿佛是新的一样。 “后人当知今日事,一如我知后世人。” 寥寥一语,意思好似很明白,却又让人看得很糊涂,摄像机给了个特写,隔着一层玻璃罩,这一行字若有光反过,让人于这深夜中有些头皮发麻。 “呵呵,这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吧?难道相国大人知道有人会挖开他的墓?”女记者笑得有些不自然,这样的夜晚挖墓什么的,哪怕是为了保护,也觉得身上凉飕飕的,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 郑教授倒是大胆多了,即便为此停顿了片刻,却还是用戴着手套的那只手拿起了那轻飘飘的信笺,迅速地把它放入一旁的仪器中塑封,完全隔绝了氧气,这才放到一边儿,开始打开隔层,露出其他的东西。 下面那些并没有什么珍宝,而是书籍,一箱子的书籍上层还好,下层有一些被水浸湿了,这箱子的木质极好,但历经四千多年,也还是有些腐朽,于是最底下那一层未能幸免,但上面的,保存及时,都还完好。 一箱子书籍,再一箱子书籍,再一箱子书籍,连续几个箱子都是书籍,就在女记者都提不起兴趣看下一个箱子是什么的时候,终于出现了别的东西,都是些珍品,但与想象中的奇珍异宝,还是相差太远。 直到天色发白,这次的抢救文物活动才算告一段落,盯了一夜的女记者早已疲惫得直打瞌睡,对关了摄像机的摄像大哥说道:“真没想到相国大人这么清廉的,明明是一品大员,陪葬的东西竟然还没有五品官多,真是……” 自从那部有关相国大人的历史剧热播之后,就再没有人直呼林阳这个名字,都开始称呼他为相国大人,连带着那位饰演相国大人的男星也多了这么一个绰号,圈了不少粉丝。 “能说出‘自吾之后无相国’的人,想也知道他不可能多么关注死后生活。留下的无字碑简直就是赤裸裸的炫耀讽刺——随你们怎么说,都跟我无关!这种直白的嘲讽,真是把那些在碑上刻字题文,恨不得书写一生的帝王都给比下去了!”摄像大哥赞不绝口,一听就知道又是一个脑缠粉。 “是啊是啊,所以我最崇拜他了,真希望能跟他生在一个时代啊……” 如同那些脑残某千古帝王的人从来不介意他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一样,相国大人和他的两任妻子的故事也不足以让喜欢他的女性退却,我家相国大人爱一个是一个,从来不脚踩两条船,更没有三妻四妾,怎么就要被非议了?人家姐妹两个爱嫁给一个人,你管得着吗? 对女记者的花痴嘴脸,摄像大哥翻了一个白眼,觉得跟这种脑缠粉实在是没话说。 对那一页信笺的解读很快从那几箱子书籍中找到了答案,历史届掀起了哗然大波,那些书籍,除了大部分是记录文经百工的,还有小部分可以算作是相国大人的日记。 先不说古人有哪个喜欢写日记的,就说这日记的内容,简直就可以取名为《围观穿越者的日子》,相国大人以理智幽默的口吻讲述了从他的角度看到的那个奇怪的人的奇怪行为,而他一次次放纵的结果也很明确了,他想要知道后世有什么样的技术,所以才那样一次次放纵。 这让“相国大人与蔡子卜是好基友”的论调不攻自破,但更多人怀疑,这是真的吗?穿越是真的存在的吗?那个蔡子卜所在的历史,那个没有蔡子卜只有相国大人的历史,又是怎样的呢? 小说家们灵感纷纷,而诸多历史学家们则沉浸在“这不科学”的恍惚之中不可自拔。 “我觉得,这一定是个报复!”脑缠粉女记者这样想着,也许她家相国大人预料到有人会挖墓,于是写了这些东西,想让那人心思烦乱,然后自取灭亡什么的,又或者,“也许,这是相国大人写的小说?” 拯救文物行动的实况直播固然让电视台赚了不少眼球,同样的,也让那些书籍的内容无法被隐藏,披露出来的仅仅是一部分,但这一部分却是十分贴合历史,比起什么“好基友相爱相杀”什么的更为真实,却也更让人无法相信。 穿越这个在小说中被滥用的概念再一次被科学家们认真思考,从种种不可能中寻找可能,这一找就是百余年,而最终的结果…… “这是什么?”历史的支线中,一个名为蔡子卜的男人捡起了闪电过后掉在自己眼前的银色小球,不等他仰头看看天空,到底是从哪里落下这个东西,他瞬间昏迷了,银色的小球膨胀成了一个圆形的半透明状保护膜,包裹着蔡子卜,在下一次闪电之后消失了踪影。 作为失踪人口的蔡子卜就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从此的历史不再有他的存在。而落入历史主线上,一出现就在荒郊的蔡子卜在清醒之后知道“穿越”了,却再也找不到那个可能带他返回的银色小球,最终,在发现自己好像年轻了不少之后,只能当这是奇遇的馈赠,开始谋划着怎样活下去…… 最初的最初,他只是想要不引人注意地好好活着,而后来,知道了历史时间,他就不再甘心,于是主动走入了争权夺利的深渊之中,渐渐沉沦。 生存的欲望,是最大的野心。 第141章 崎岖的山路真的是人一脚一脚踩出来的,某些地方坑洼不平,某些用作踏脚的石头经过一夜的雨水之后还有些松动,一脚踩下去,能够感觉到明显的晃动,让人的心都提了起来,若是一脚踩不好,滚到山下去,必是要受伤的。 孩童不过五岁的身量,粗布灰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山路上,时不时要躬下身,以一种近乎趴地的姿势拽着细长的杂草和枝条,努力向上攀登。他的背上有一个柳条编的小背篓,里头露着一个褐色的木质锄柄。 终于爬到一个小平台的时候,孩童顿住脚步,回望了一眼,抬手擦去额上的汗,一张如玉小脸露出来,精致得不似凡尘中人,更难得的是眉宇间那疏淡的气度,竟不似孩童所有。那浅褐色的眸中透露出一种俯视苍生的寡淡来,明明站在山坡上,却似站在顶峰一般,气度凌人。 “何以求长生,无术亦无缘。” 喃喃自语了这么一句,孩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望了望前方的路,再次抬脚准备攀登,先不说任务怎样,重要的是他需要赶紧去采药,不然,这世上唯一还会对他好的人恐怕就要离开了。 不一样的世界,连药草都是不一样的,好在王平并不是一般人,说一句“宿慧”都是贬低,在他两三岁能够活动,知晓自家的家境之后,就在努力寻找活下去的方法,莫要说任务是长生,只是“生”对他来说都是不易。 这一世的母亲是个大户人家的妾室,因为年少轻狂妖娆得宠,很是惹了主母的厌,再加上母亲的出身不好,是那位富户从烟花之地赎出来的,之前也并非没有别的男人,所以在孩子出生之后,主母就以孩子不似父亲为名,栽赃了一个奸夫给母亲。 这种重罪本是要浸猪笼的,哪怕那富户之前不介意捡别人用过的,这会儿却不会允许别人给自己戴绿帽子。得子的喜悦很快转变成了怒火,之前有多喜,此时就有多厌,非要把人弄死了才好。 好在此身的母亲也并不是个无能的,能在烟花之地熬到被人纳为妾室,手段总是有的,再有一个还算忠心的丫鬟,在花了巨资又许了情意之后,终于有一个马夫愿意冒险救她,偏她还要带着孩子,那马夫大约也是想着讨美人喜欢,便一并救了,如此,那个地界是待不成了,这一对儿新成的夫妻就这么逃到了外地。 初时还好,但后来,因美人产后失调,又不曾好好坐月子,还泡了凉水,身体很是不好,动不动就要吃药,又因生病而损了颜色,渐渐地,马夫舍不得只出不进的银钱,终于在某一日撇下了这一对儿母子在客栈之中,自己卷着钱走了。 客栈的掌柜倒是看他们母子可怜,但客栈到底是做生意的地方,又不是善堂,只忍了两日便把他们赶出去了,又有人看着他们可怜,加上被母亲的花言巧语说动,带得他们回了现在居住的村子,容他们在荒废的破屋中落脚。 王平那时候不过才出生没多久,许多次,他都以为自己是要先被抛弃的那个,但到了后来,不离不弃的母亲也让他有了几分感动,早早地,便开始研究起各种药草,只为了能医治好她的病,又或者拿自家的药草去卖了换钱,供她稍稍调养一下。 可惜,纵然再努力,身体太小也是个局限,她终于是要等不到了。 爬到半山坡,王平找到上次发现那株人参的地方,虽然那人参小了些,却也是个能延生的,求得一朝也好! 先用药锄刨开周围的土,再小心地用手去挖,不敢损了根须,将整株挖下来之后,看着那不过成人食指粗细的人参,这般小,药性也弱,总是好过无用。 不再耽搁,王平迅速地把人参包好藏入衣服中,往山下走的时候,因为山路湿滑,还摔了一跤,跌跌撞撞地滚了一节,撞到石头上才停下,疼得眼前发黑,却还是挣扎着起身,尽量加快脚步跑回了家。 远远地就看到那破屋前难得的热闹,村里最热心也曾多次帮助于他们家的王婆子正在叹息着对一旁的妇女说话:“早看着这崔家娘子身子不好,日日咳得人都害怕,若是去了却是轻松了,可怜那孩子,小小年纪,还不怎么会说话就要去采药,如今……” 那妇女正对着山这边儿,看到王平的影子,咽下了嘴边儿的话,招呼了一声:“娃,快过来,去见见你娘最后一面!” 王婆子转身,看到王平的身影,也忙招呼,见他腿小跑得慢,还上前两步把他抱起来送入屋中,小背篓早落在了半路下,此时无人理会。 “娘,娘,我找到人参了,你快吃!” 床上的女人四肢干瘦,唯肚子微微鼓着,却是松松垮垮的,早已没了油水的一层皮,蜡黄着的脸上依稀看得出五官极好,有几分精致,但因久病和愁苦,一张脸早已憔悴得若老妇一样,也正是因为这般没有姿色的样子,才能让她这个自称被丈夫抛弃的女人得到村里人的同情,得了不少照顾。 干瘪的唇蠕动着,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女人仔细地看着王平,一只手想要抬却没能抬起,细微的动静让王平主动捉住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脸庞,干瘦得仿佛皮包骨一样的手,凉凉的,仿佛没有了活人的热度。 女人的喉咙里咕隆着,像是要说什么的样子,但最终,她没有说出来,那早已失去了水润的眼眸在一瞬间迸发出一股亮光,然后,整个人都失了力气,瘫在床上,软泥一般。 【支线任务:望子成龙。】 “唉,你娘这是放心不下你呐!”王婆子不知什么时候跟进来的,见到这般景象,叹息着去抚女人的眼皮,不想让她死不瞑目。 轻轻抚过的手挪开,看到那还圆睁着的眼睛,王婆子有几分诧异,这才死了人的可是晦气,莫不是…… 不等她想出什么不好的说法,王平把母亲的手摆放好,轻声道:“娘,我一定会很有出息的,让你成为诰命夫人,让你以我为荣!” 这一次,王平亲自去抚母亲的眼眸,随着那双小小的手拂过,合上的眼眸透出几分安详来,让那一直在病痛中紧皱的眉头都有了些舒展的味道,整张面容安然了许多,仿佛能让人想象得到她活着时候的温婉来。 “倒是母子连心。”王婆子这般感慨着,没想太多。 “婆婆,这个给你。”已经拿出来的人参没有再收回去,王平直接拉着王婆子的手,把人参塞到了她手上。 她虽然总是碎嘴,又爱嚼舌根,人却是不坏的,对他们也帮助良多,当初便是她信了母亲的谎言,动了恻隐之心,把他们带回村子的,后来也是她努力宣扬他们的可怜,让他们能够暂时安居。这份恩情,不能不报。 无论在什么时候,这种被传为“神草”的药用价值极高的药材都很有市场,便连王婆子这等妇孺,在听闻此物为何的时候也忍不住目露垂涎,哪怕是靠山吃山,这人参也不是好找的,王婆子这等挨着山住了几乎一辈子的,也不过是曾在药郎的匣子里头见过一回,还没这一根模样好,瞧那根须俱全的模样,真是,真是…… “这,这怎么好收,这物贵着呐,可是有钱都找不到的好东西,能救命的。”说完后一句,再看女人的尸身,又是一阵懊恼,这可是个没救回来的。 “婆婆,我娘能在这里入葬吗?”王平低声询问着,并不收回人参,他还太小,怀璧其罪总是有的,何况,想要办母亲的身后事,总要付出些钱财,也要有个大人帮忙才好。 王婆子脑筋转得不慢,知道自己不是白拿的,手都快了几分,忙把人参仔细包好,塞入胸口,这才满口应下了帮忙办入土为安的事情,她儿子娶的是里长亲戚家的女儿,在村中也算是能说得上话的。 有了人帮忙,事情便好办了许多,农家是不讲究停灵多少天的,再加上这家没什么亲眷,想要把丧事办热闹也是不能够。 王婆子找了旧衣服来给换了,又让儿子买了一口薄棺,再让几个村人帮忙就在那院子后头挖了个坑,把棺材埋了,弄了个土坟,插了根孝子棒,又让王平在土坟前头磕头烧纸,念叨些话,就算是完了。 或许也觉得自己做的不够那人参的价值,王婆子很有善心地继续照顾着王平的吃食,一天总能够给他送一碗饭,王平没有拒绝这份好意,却也知道这并非长久之事,总要有个出路,总要有个活法,却又不知他这样小的孩子该往哪里发展。 无论是读书还是种田,首先为难的都是钱,他倒是可以继续挖药材,但山林广大,也并非安全,去年还曾有老虎下山,只是没吃人,叼走了几只鸡就被村人敲锣打鼓地吓走了。作为首当其冲的第一站,着实让王平吓了一跳,体验了一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当时还曾想,连这老虎也精明,知道他们家中没油水呐!现在想来,春来万物生发,恐怕不少动物也都要出来逛逛了,他一个小孩子,不就是白给人送菜的吗?这会儿的食肉动物可不分吃的是不是人肉。 所以,还是想想别的更好的生路吧。 第142章 王平一家于这村里本就是外人,虽有“崔家娘子”编的那一套“丈夫不堪拖累,另谋高枝”的说法,却终究还是有些人不太信的。 毕竟,古代重男轻女,抛弃娘子还有可能,抛弃好好的儿子,着实不像话,尤其是王平长大后,渐渐露出好相貌来,纵有王婆子分辨说这是随了母亲,仍有那些碎嘴的编排说“这崔家娘子不定是私通了哪家的好看小子才有了这般模样的儿子,故而才被丈夫抛弃”云云。 待得她这一去世,村里人瞧着王平小小年龄十分可怜,没有赶他走,但也没有更多的关照,只当没这个人似的,显示出一种异常的冷漠来。 王平经历过好多个世界的古代,许多次都是从贫寒来的,自然理解他们的想法,这年头,粮食收成还有个欠收呐,谁家也不是吃饱了没事干的,自家的孩子都顾不过来,又怎么顾得上理会别人家的孩子,还是他这等非亲非故的外来人口,能不赶出去,就已经是善心了。 因此,当有大官要收个养子的消息传出来的时候,王平自己就先动了心思。 “倒是这么说来着,但要求也高,这父母都要没了的,还要亲人家里头不拖累,又不要那等刚出襁褓的,却也不要那等半大小子的,嫌弃养不熟。再有一条,还要合眼缘,这一条最是难唱……”王婆子说着,明白了王平的意思,“你是要去?” 见得王平点头,王婆子叹息一声,明白他的意思,摩挲着他的头顶说:“你是个好孩子……” 别的不肯多说,却愈发上心了几分,又让儿子特意去县城里打听了,待听得附近乡村多有把孩子送过去的,王婆子亲自出面去找了村长,请着村长走一趟,把王平带到县城里去,也是要让人重视的意思。 村长也不含糊,五十来岁的老汉,身体健壮,次日就亲自赶着牛车载着王平去了。王平穿着王婆子给的旧衣,虽有不少补丁,却是改得很合身,洗得也干净,整整齐齐穿好了,人也显出几分精神来。 “真是个好模样,肯定没问题的。”村长连声赞着,路上还不忘教王平莫要忘恩负义,又让他乖巧懂事些,必能惹人喜欢的。 王平一一应了,脸上神色平和,待到了那大官租住的宅院外头,看到不少的孩子或懵懂或紧张地站着,心里头也多了一分忐忑,也不知这大官是怎样的官员,又是怎样的品性,又怕他不会收外来的人。 村长有备而来,没让王平在那一堆孩子里头等,寻了个看门的,递上两句好话并几个大钱,就先领着王平进去了。 即便进去了,也没见到正主,只被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盘问了几句,便留下了。 这一日,加上王平,一共被留下了五个孩子。 那管家又在此地停留了几日,总共收了约有十五六个男孩子,这才带着走了。这几日里,王平因着认识几个字,早早露出聪明像来,再有一张漂亮脸蛋,又会哄人,得了管家看重,有了些傍身的碎银。走之前跟管家告了假,特意回了村子一趟,把钱给了村长一些,算是谢了他,剩余的都给了王婆子。 王婆子窥着这人家做派,那十来个孩子总不能都收为养子,怕这其中有假,却又说不明白。这会儿子有些担心,避开送他回来的车夫,拉着他的手道:“你可仔细点儿,看着若是人家不好,只管悄悄地逃了回来,我都打听了,你这不是签了身契的,能走。走了也不是逃奴,不怕。回村子来,婆婆总管你一口饭的。” 话语十分感性,王平谢过她的好意,却不好深信此话,但也不失为一条退路,低声应了,又宽慰她两句,只说自己是要去京里享福的,哄得王婆子又笑了起来,这才离开。 回去跟管家复命,管家对此也没多问,安排了一行人启程,一路无话。 待到了京中,因路上有疾病故,男孩子剩下了十三个,都是五岁到七岁间的孩子,渐渐也都熟悉了,免不了也就各有团体。 王平这里并两个约略认得两个字的七八岁孩童是一起的,因会两个字可知是家里条件曾经不错的,不肯与那等乞丐流民出身的孤儿为伍,见得王平识字多,又得管家看好,便跟他混熟了。 这些日子,王平也大略知道了这京中大官收养子的缘故,据说是幼年离家,此时虽混得一身官衣,但早已寻不到家人,又年岁大了,这才想着寻一个养子来摔盆送终,并无什么坏心,倒是大大的好事。 旁的孩子都信了,王平的心里头却存疑,先不说一个人怎么可能毫无亲族,找不到血缘亲近的孩子过继。就说这官员身份,若是真的有些才学,收一个弟子可比养子管用多了,又不用人家断绝父母缘分,必然好找得多,好的也多,何必非要大老远跑到所谓老家找来些未必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呢? 但,也许是这位官员性子孤拐,也算不得什么大的问题。 既然知道不是要被卖或者怎样,王平也安心了许多,随着伙食的上去,他长胖了些,也显出了些孩子该有的可爱来,愈发讨喜,那管家也对他并那两个识字的格外看重些,书籍都不禁的,连纸墨也给备了,也不怕孩子浪费。 因了这份特殊待遇,少不得引得几个孩子存了坏心,成为孤儿若没了亲族庇护,混在街面上又能学什么好,见得有人比自己好,自然是不忿,再想着这名额只有一个,便有那么六个合起伙来作恶。 害得一个识字的被打伤了右手,再拿不成笔了。因这事情严重,管家便查问了,王平才是被主要针对的那个,自然不会为那六个孩子遮掩。 他从来不认为孩子犯错就不叫错,孩子才是最天真残忍的那群人,所以他们的错也应该受到惩罚,不应该因为年龄小就被原谅。 管家拿了实据,又吓唬那六个孩子,孩子的心性哪里有多坚强,有人受不住就招了,其余的自然也不敢再硬抗到底,如此,就被扫地出门。 这般,十三个孩子只剩下八个,这八个中,又有若干性子不好手脚不干净的被管家剔除出去,最后留给那大官的选择范围只有四个。 “都会些什么呀?”大官见到四人之后悠悠问了一句,管家之前已经回过一遍四人特长,这次他再问,只是瞧瞧五人的心性。 这其中,有紧张地不敢抬头的,有眼珠子乱转看着就机灵却不敢先开口的,还有一个直接把目光看向了身边那个比他还矮一些的孩子,那个站在第一位的孩子明明穿着跟大家都一样的衣服,却是长得最好看,目光也最正的一个。 “回父亲,孩儿会读书会写字会算术会孝顺父亲,以后还会考状元,让娘当诰命夫人,让父亲以我为荣!” 看着那孩子昂着头,挺着小胸脯说出这番壮志勃勃的话来,大官先笑了起来,略显消瘦的脸庞因为这一笑也多出了一些亲和力来,让那个紧张的稍稍松了一口气,紧张的那个微微抬头看了一眼露出了灰心丧气的表情,就知道一定比不过的。 那个机灵的还有几分不服气,越过了顺序有样学样地说:“我也行,我也行,父亲,我也会学读书学写字,以后也能考状元的!” 他这一声“父亲”喊得多了几分亲近,又顺了大官的耳,他的笑容愈发真切了些,连声应着:“好好好,你们都是我的好孩儿,快过来,让我好好瞧瞧。” 机灵的得了称赞,忙跑上前去,跑了两步才想起来去拽王平,拉着他一左一右站到大官身边,由着他细细打量。 适才离得比较远还不觉得,走得近了,闻到这位无须官员身上的某种香气,一道灵光闪电似地劈过脑海,王平马上明白了这位的身份,怪不得管家一路上含糊其辞只道是大官,他还当不说官职名称是某种“为尊者讳”,谁想到……竟然是位太监。 事已至此,懊悔却是不能够了,唯有硬着头皮走下去。被太监认为养子,纵然以后不好混,但眼下却是衣食无忧的。 那机灵的小子被改名叫做袁孝承,王平则成了袁长生,这是因为这位袁太监知道他小名就是长生,便道是个好寓意,索性就做了大名。 因袁孝承七岁,年长,便做了兄长,王平则成了次子,余下的两个因未被选中便被管家带走了,说是放到别处听用。 对此,袁孝承满口赞成,他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少爷了,哪里还肯留着那些个知道自家根底的,只怕来日露了怯让人嘲笑。 王平对此倒是无所谓,这等身世问题,明眼人都知道,不在说与不说。 关键在于,一个太监能认养子,还是这等能够传宗接代的养子,必然是要宫中允了的,而宫中能够允这件事的除了皇帝不作他想。既然皇帝都允了,也没人会抓着这个小辫子不放,只当是给皇帝颜面,他们这两个养子也是公认的了。 第143章 “听说你收了两个养子?” 身着常服的皇帝没了那层金衣冠冕,看着也就是个富家翁模样,中等身材,不胖不瘦,长相也就是普通,看不出什么真龙天子该有的霸气威武来,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让下头人颠来倒去地想,不敢冒犯。 “正要回皇上呐。”袁太监是在皇帝潜邸的时候就伺候在身边的,据说还曾为皇帝挡过一次难,虽然上位者总是要求下头的人忠心,但下头的人若是真的忠心到了这份儿上,就再也不能拿那份忠心当本分看了,在心里头便多了一层亲近。 皇帝闻言,露出感兴趣的神色来,玩笑道:“朕记得朕可只说过让你收一个养子的吧。” “就是为了这事儿回皇上呐,”袁太监微微笑着,并不十分紧张,轻声道,“老奴不敢违了皇上的旨,只那个孩子实在太好,人好,名字也好,老奴想着,莫不是这就是某种寓意,也不好违背了,这才来请示皇上,可能把那个小的也收了,伴着那个大的,也显得不那么孤单。” 当今是其母独子,未曾登基之前,在兄弟中势单力薄,总少不了感慨自己没个帮衬的兄弟,听到“孤单”一语也颇能理解,却不解前一句,“名字好?” “是呐。”袁太监点着头说,“那孩子名叫长生,可不是名字好么,我就想着,纵不能收他为子,也不好让这白白送上来的‘长生’就这般溜走。说来也是老奴贪心,看着那孩子长得好,仙童似的,又聪明伶俐,实在是舍不得白给了别人。” 一口一个“长生”,一口一个“仙童”都触动了皇帝的心思,皇帝今年已经快五十了,人生七十古来稀,自来当皇帝的都没有过六十的,他也起了长生的念头,只碍于朝臣,不好明目张胆求仙问药,但到底痴迷起了道教,请过几个真人说法,也吃过几枚“仙丹”。 “长生,袁长生,愿长生,果然是个好兆头。”皇帝面上有了喜色,又体会出袁太监的一层忠心来,愿长生,可不就是愿自己长生么? “老奴替我那幼子谢皇上赐名。”袁太监说着就行了一礼,面带喜色地坐定了这个“幼子”的身份。 皇帝呵呵笑着,心情极好地跟袁太监聊了聊自己的几个儿子,说起了所谓的爱子之心。 才得了两个养子的袁太监跟着也说起了为人父的喜悦忧愁,“以前还道哪里有那般愁呢?我看着各位皇子,样样都好,再没有这么齐全的了,还道皇上多虑。如今自己成了父亲,才知道这愁都从何处来,我那长子只会卖乖,旁的还看不出来,只愁以后不学好。但这幼子着实是聪明,自个儿学书都学了不少,只苦于无人教导——唉,只怕将来是老奴这身份拖累了他,让他被别人瞧不起。” 袁太监此话说得颇为感触,以前他就有这种看法,无论他在皇帝面前多大体面,那些官员也瞧不起他,虽不敢当面对他如何,但翻过脸去,不骂两句便是好的了,再没有能够说话的。 如此一来,若是养两个儿子只当为自己养老送终,不求权势图个富贵也就无所谓。若要求权势,本朝没有武举一说,从军又都是军户,再者升平日久,也不是能凭战功起来的时候。若是科举,却要有一个师父才好,而这师父——有哪个饱学之士愿意给个太监养子启蒙? 若要次一等,求个举人秀才启蒙的,袁太监却觉得丢了脸面,这一来,可不就是难。 因有着在潜邸时候的情分,皇帝又是看着这个十来岁的小太监一步步成长为现在这个四十多岁的大太监的,又知道他是因为曾替自己中了毒,损了命数,这才如此显老的,更觉得亲近,哪里容得别人瞧不起,当下就板了脸,给了话,“给那翰林院的曹德说,朕让他去教长生。有他教导,有朕看着,长生定能好好的,这样,可放心了?” 袁太监感动得两眼湿润,谢恩之后用袖子擦了擦眼角,又说了不少感人至深的话,倒让皇帝愈发触动了些心肠,还发了话,让他明日把那长生领进宫来瞧瞧。 长生,长生,对皇帝总是有着些不同的寓意,但是得到这般厚爱,还是让袁太监有些惶恐,他是看出长子未必能为,才想着让幼子多添光彩,以后也要为自家光耀个门楣,却没想到会引得皇帝这般护短。 一边惶恐,一边又是得意,若不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长生小小人儿,哪里能有这般福气? 这样想着,回去了少不得又把王平拎到身前教导了几句,现学了些简单的规矩,见得他做事条理分明,一点儿也不像不懂事的五岁孩童,甚至比着七岁的袁孝承还要稳重些,心里头又格外满意,模糊有个念头,以后的荣耀怕都是要从他身上得了,自此,也愈发上心。 待见了皇帝之后,果然讨得龙心大悦,特特赐了一套书籍下来,又有各色物品若干,喜得袁太监眉开眼笑,终于体会到儿子有成是一种怎样的喜悦。 袁孝承开始不服气,但因为见过之前那些搞小动作的孩子是怎样下场,他也不敢乱来,老老实实跟着学了几日书,终究比不得袁长生,再见对方并不因自己学问不好而鄙薄,态度如初,他又自觉地惭愧,矛盾来矛盾去,自个儿别扭了两年,想通之后虽还是不喜袁长生,但也能做到不嫉恨不报复,心态平衡了许多。 袁太监头一回养子——再没想过当了太监之后还能有传宗接代的儿子,比别人家的父亲还要用心许多,早就关注着这两个,虽然一开始对袁孝承无可无不可,只当是个能逗自己开心的宠物,但这两年“父亲”下来,也不是白叫的,倒也看出这孩子机灵是机灵,心性却还不歪。 一时庆幸自己选的儿子不错,一时又暗暗找了人开导袁孝承,不让他走了歪路,跟自己兄弟干起来。见得有了成效,心里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忍不住在皇帝说起类似问题的时候显摆了两句,却是触动了一件大事——立储。 皇帝共有五子,都不是从一个肚皮里爬出来的,也没有一颗心的道理。占长不占嫡的,占嫡不占长的,母贱子贵的,母贵子贵的,再有个母妃出身平平,自身却颇为受宠的幼子,如今也有十几岁了,眼看着也是要入朝了,那早就不够分的权力,又有哪个肯分? 明面上看着还好,但鼓吹立储的人却是越来越多了,且不说这几个皇子一个个都招兵买马让大臣们无所适从,大臣们想要皇帝一个指向标。就是这些皇子们的内斗也是愈发显出痕迹来,让想要做事的大臣们也畏首畏尾,不敢动弹,希望能得一个明确的太子,平了这些纷争。 但皇帝,可还没有这个意思,他还没有准备把这江山和朝政交给他人,所以……无论说什么,都是要得罪人的。 且本朝皇帝英明,大臣能干,断没有一个太监说立储的道理,袁太监留着冷汗把这话题敷衍过去了,以后却是再也不敢在皇帝面前提起儿子的事了。 皇帝这两年愈发清闲了,从一日一朝到三日一朝,五日一朝,如今十天半月的,若没有大事都不再上朝,又不肯立储,早让那些大臣坐不住了。 不时有人探问消息,还有那往日对自己不屑的带着礼问到自己头上,袁太监大略能看出些皇帝的意思,但也知道这话不能是从他这里透出去的,索性什么都不说,也不见外人,只把这种打法来人的事情交给了管家。 袁孝承对此有些兴趣,时而会去旁听一下,若有听不懂的,便回来跟王平学舌,从他这里得个明白。 “我见那官员明明对管家说话客气,可转身却是一副鄙夷模样,当我看不出来,实在是讨厌,他怎么这样?明明是来求人的……” 太监这个职业对袁孝承这个真正的九岁孩子来说,只是安排在皇帝身边的官员的统称,具体说不出什么来,而他还小,又经过流浪生涯,对家宅之中没有主母也不觉得奇怪,甚至还自在于少人管束。 父亲白日要进宫,白日里若有什么事情,他就是一家之主,管家也要跟他回一声话的。这种感觉太好,让袁孝承也慢慢学着理事了,对这些人际关系也就多了一份兴趣。 “他心里头看不起父亲,又不会掩饰,自然如此了。”王平这般说着,心里却想,那位官员未必是不会掩饰,只苦于没想到有这样眼尖又会察言观色的孩子罢了。 见袁孝承还是不解为何看不起,解释道:“父亲是宦官,与那些科举上来的官不是一道,就好像有些人出生好些,什么都唾手可得,有些人则要自己一步步辛辛苦苦去攀折,方能勉强不饿死,为了面子,便道自家有骨气,不吃嗟来之食,瞧不起那唾手可得的,却不知道,那唾手可得也要先唾手呐,只难易不同罢了。” 这些当太监的都是自小就入了宫,那时候知道什么呢?男女都未必清楚,便先受了一刀痛,挣扎着在宫中求存,等到以后明白了失去什么,也已经晚了,没有回头路可走,还不像那些官员,若是不喜欢做官了,辞了就是了,他们却是辞也不能,完全不能自主,这也就难怪有些人会在掌权之后心理变态,非要折腾别人不可了。 据王平观察,他如今的养父袁太监还算是个好的,这或许也因为本朝的皇帝比较强势的缘故。皇帝一旦强了,此长彼消,这等依附着皇帝得到权势的太监就不会作乱,宛若缠树的藤,老老实实地攀附着,好似忠犬。 反之,纵然藤蔓一时猖狂,甚至夺取了树木的养分,却不知逼死了树木之后,死的就是他们自己了。 袁太监好似十分明白这个道理,对皇帝忠心耿耿,也并不弄权。如此,也让王平安心多了,他可没准备成为犯官家属,即便太监一旦犯罪,连犯官都称不上,但对这个家来说,他就是树木,而他们则是藤蔓,自然会希望树木好,直到藤蔓长成树木的那一天。 “老爷……”管家看着不准备走入的袁太监,低声询问。 隔着一层窗纱,里头孩童的声音朗朗可闻,袁太监抬手止住了他的声音,放轻了脚步转身走了,时常在皇帝身边伺候的人走路都跟猫一样,该不出声的时候安静得很,里头的两个孩子并没有察觉。 “你瞧着我这两个儿子怎么样?”适才听到那一番话,袁太监又是感触又是激动,忍不住问起了管家。 “自然是好的,大少爷孝顺老爷,二少爷也知道体谅老爷辛苦,又是聪慧有加,必能光耀门楣的!”管家捡了好的说,夸得毫不违心。 “我还当他们是不知道的,没想到……”两个孩子自接来了一直在他眼皮子底下,他不想让他们知道的,他们都应不知道才是,却没想他忽略了幼子的聪明,只不过见了一回皇帝就什么都知道了。 袁太监不知道王平知道得还要早,这般想着,又想到那孩子去年知道自己膝盖疼给自己做的药膏,因是孩子的心意,他便大胆用了,没想到竟然真的有效,今年天冷,膝盖都没再疼过——自学医术能到这般,怕是太医院的那些个都比不过吧,每每想到此处,袁太监都是得意不已,他这是运道啊,才能有这般伶俐孝顺的儿子。 一想到这样的孩子是自己的儿子,心里头的喜悦又多了一层,转头就吩咐了管家送了反季的水果去。那是皇上赐下的,他还未曾吃,便先给了那两个,也是一片慈父心肠了。 及至看到那果子被孩子们送到自己桌案上,那一颗心更是多了几分柔软,把往日的用心又多了几分,只觉得此生有靠,养老有望,少不得又把旁的事多谋算谋算,愈发谨言慎行了。 第144章 太康二十四年,时年五十有七的皇帝愈发痴迷于丹药,求仙问道之心益发坚定,这六七年中竟是再没有一天上朝,朝政大事尽皆委于朝臣和太监之手,但这个太监之中却并不包括袁太监。在其他太监渐渐越权,日益威风的时候,他不仅没有跟着越权,反而更加收敛,愈发得皇帝喜欢。 “一个个的,只怕都当朕老糊涂了。” 五年前新建的广域园中,胡子花白的皇帝躺在竹榻上,有宫女在一旁摇着扇子,缕缕香风袭来,配着周围花木缤纷的景致,再有那冰盆子里缓缓散发的寒气,竟似瑶台仙宫,让人悠然神醉。 自这个园子建好之后,皇帝就再没进过皇宫,自然也就没有去上过朝,若是朝中有事,便是太监或者朝臣携带奏折来往,同园子一起新建的驰道倒是方便了他们。 袁太监听得这句抱怨,只在一旁虚应了一声,伺候皇帝这么多年,他最了解这位,面子上肯放手必然是因为早已抓紧了里子,那些朝臣太监,又有哪一个能成为他的对手,不过是他手中的虫,该碾死的时候,一根指头就够了。 想想前些年那位“文武双全”“德才兼备”的二皇子是怎么没的就知道了,就那么一位嫡出,还真是狠得下心。 所谓的“逼宫谋反”之说也就是哄哄外头的那些朝臣,那一夜的火只不过点了一个废弃的宫殿罢了,而刀兵则都是冲着二皇子去的,连他身边的侍卫队都是皇帝派过去的,他又哪里有什么自己人来逼宫? 当场揪出来的那些物证,袁太监虽没亲眼去看,但也知道这些下头人的手段,既然皇帝都不想要这个儿子了,他们自然是要处置得越干净越好,又哪里还吝啬一些物证人证。 而有了这件事,皇帝顺势处置了一批朝臣,换上了一批还算能用的,到如今,这些人的心思又不太安定了。 袁太监也能明白他们所想,皇帝的年龄愈发大了,而太子未立,总让人不能安心。 “长生呢?他没随你来吗?”剥了皮的葡萄被芊芊玉手送入皇帝的口中,一股子凉意也跟着舒畅了头脑,再开口便去了那些恼意,想起了这个也能算做子侄辈的孩子。 长得好看,人聪明,对求仙问道也有着自己的看法,总是能说到皇帝的心里头,再没有那些利益上的瓜葛,也难怪能让皇帝多惦记几分。 “回皇上的话,老奴那幼子如今正在贡院里头,若是顺利,这次出来怕就是个进士了。”说到这里,袁太监自己先笑了起来,喜不自胜的模样。 当初想要收养个儿子,为的不过是个养老送终,再有一个传继香火,让自己不至于得不到后人的祭祀,又哪里想过竟还有这份造化。 这一喜,话又忍不住多了两句,“这辈子,再没想到的,能有这么一个进士儿子,以后也不愁供奉的香火。皇上,这都是您的恩德呐!” 皇帝闻言脸上也有了笑意,被人这般感恩,再没人不高兴的,笑着说:“长生是个好的。朕倒是忘了这会儿正是考试的时候,等到殿试,朕亲自主持,倒要看看长生考得怎么样。” 因有着共同的爱好——长生,皇帝看袁长生更多了一层意思,当年亲自准了翰林院的曹德教授,后来又准了长生在京考试,对这个孩子的屡次特例还曾让不少人私下里嘀咕,但他们不知道,长生经手弄出来的丹药确实让他有了浑身舒爽之感,时常吃着,这两年,眼看着头发黑的也多了些。 皇帝觉得,袁长生就是那个长生的契机,总要抓住了才好,而要抓住这样一个人,还有什么比让他入了朝堂更方便的,身为臣子,他必是要忠君的。 袁太监没想那么多,却是听明白了这话中的含义,是说幼子科举必过的,这会儿人这么多,他不需要做太多事,就能让皇帝的这话透出去,纵然有人不喜欢,想要给幼子穿小鞋,也要看看他敢不敢让“金口玉言”成空。 穿小鞋这等事还真不是没有过。长生考秀才的时候,主考的那位便是有名的耿直之人,又是大大的清官,在清流之中名声很好,为了不落个巴结太监的名声,那位便有意把长生打入末等,不容他得这个秀才功名。 偏偏,长生聪敏,早早把自己的试卷默出来给皇帝看过了,还得了皇帝的夸赞,那位却不知道,结果成绩一出来,榜上无名的长生很自然就把状告到了皇帝这里。 一张张卷子被送过来重新审核一遍之后,长生脱颖而出,那位有名的清官也因此得了一个“徇私舞弊”的罪名被去职查办。 这一查办,却是再没有好的。他虽是个清官,但却清得可人恨。在地方任职之时,不懂得办事,一味追求清廉,硬是弄得民不聊生,酷吏横生,若非家族庇佑,再有那么一个最受清流看重的“不畏强权”的好名声,怕是早把自己作死了,哪里还能能得了个“优”因此升官。 等到事情查出来,皇帝把相关人员都夺职查办,一连罢黜了好几位对方的亲族,才算是把此事完结,但那一家子的名声,从此却是臭不可闻了。 长生因此事也出了名,纵还有那么几个看不惯他太监养子的身份,冲着他得皇帝看重,也不敢当面过不去,多有奉承的,倒是让他结识了几个还算是好友的人物。 袁太监曾不太放心他那几个朋友,生怕他像长子袁孝承似的,被一些京中纨绔带着走歪了路,被人当了枪使。便暗暗查了查那几位“好友”,家世什么的不说,能在京中住着的,出手还不抠抠搜搜的,必然有些子身份。重点是品性都还不错,纵才学一般,却也知道个眉高眼低,不是那等傻纨绔的,这才放了心。 如今这一场,那几个都要跟着考过,如此也算是同年了,这等关系,却是又铁一层,也更让人放心了。 想是这般想,回到府中,却还是有些坐不住,晚饭过后,又问起袁孝承的功课。 “父亲大人,可饶了我吧!您知道的,我对这书本,是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好赖能写两笔子,不是睁眼瞎,不让人瞧不起就得了——儿子不是不努力,可实在没这等天分,好在儿子有个顶天的老子,有个聪明的弟弟,总不会叫人小瞧了去,如此也就够了。” 袁孝承嬉皮笑脸地说着,也不看自己多大年纪,贴着袁太监装乖儿子,硬是把自己的脑袋递到对方的手旁蹭了蹭,一副乖顺模样。 见此皮赖状,袁太监想要气也气不起来,实在是习惯了,言语戳不动这块儿滚刀肉,再想要上家法,自己又不忍了,儿子总还是孝顺的,不说卧冰求鲤,可但凡有什么都不落了自己和他弟弟,就算是个孝顺友爱的。旁的,只等他生个孙子,他再好好看看。 想到这里,又是骂了一通袁孝承出去玩乐的事,让他多顾着家,早日生了孙子让他“老怀欣慰”。 袁孝承听到这里微微拧了眉,很快又嘻嘻哈哈地说着:“父亲哪里老了,我看父亲比孩儿还年轻呐!着什么急要孙子。父亲若有空,还不如紧着长生,他今年也十五了吧,还不知要娶个怎样的弟妹,只怕咱家的门槛都要被媒婆踏破了。” 一样是太监养子,袁长生的聪明却能够让饱学大儒都感慨他的才华,更能让皇帝看重,时不时便把他叫到身边去问两句。如今还能如同其他读书人一样,堂堂正正一次次考出个功名来,自然在许多人眼中,是歹竹出的好笋,也有那等感慨他亲人不靠谱,让他这么好的孩子成了太监养子的,多是赞赏加可惜。 而袁孝承这里,他却是一事无成,又有如京中诸多纨绔一样的玩乐习性,看在不少人眼中,便是“那老太监能养出什么好来”,“天生就是个扶不起的”,“活该是一家人”之类,明明他也没做什么大奸大恶的事情,但看在别人眼中,他如一般人一样就是个坏了。 袁孝承也曾不服气,也想鼓一把劲儿争出个头来,奈何实在不是那块儿料,最终也就是徒惹笑柄,在考了一次童生没考过之后,他就再不去考了,对人对己都说反正他们这等人家就是富贵命,考不考都是一样的。 时日久了,倒也真把自己说服了,虽还羡慕袁长生的本事,但清楚自己做不到,也就不纠结那个了,反嘲笑他不懂得享乐,算是找到了对方的短处,心里头平衡多了。 袁太监被袁孝承的话转了心思,又是发愁,长生这么优秀的孩子总要挑个好的才行,可那好的又根本不是他一个太监能挑的,真是,愁啊! 九日的封闭式考试着实熬人,王平早就写完了卷子,却非要等到最后一刻才能走出,实在是痛苦,回到家中,少不得又要跟父亲兄长禀报一二,好好沐浴睡一觉之后,还要赶着把自己的卷子默出来,送到师父曹德家中,供他审阅。 雪白的纸张上,整齐干净的字迹看着十分舒服,言辞之间虽有少年人的犀利,却也并非一味苛求,尤其策论一篇,写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让曹德这等老于文章的,看到也不由得暗自点头,肯定他榜上有名。 再看面前的少年人宠辱不惊的淡定模样,心里头暗自叹息,怎么就是个太监养子呢?真是可惜了这等才华。 “你当时年幼不知事,才认下了养父,如今你也成人,知道事理了,要懂得远近才行。”曹德是真心把王平当做弟子,才说这等类似挑拨离间的话,想让他以后的路走得更顺一点儿。 太监自来没有好名声,明明这般才华,却甘愿成为太监养子,在多少人眼中,这就是自甘下贱,那些不明内情的指不定还以为他这是为了攀附权贵,更要看低一层。 “多谢师父关心,但,长生不悔。”王平言辞并不激烈,淡淡地却很坚定,“当年若非养父,长生恐怕早就流亡无依,又哪里能够读书识字学得文章?当年不弃,今后不弃,是情是理,更是为人的正义。那些以正义谴责长生的,不过是沽名钓誉罢了,又哪里知道情理是不分人的。” 若没有袁太监提供的衣食无忧的生活,他怎可能这么早便取得功名,又哪里会这般顺利?更不要说得到皇帝看重了。有因必有果,这善因已然有了,他又怎会还给恶果?那岂不是恩将仇报?难道仅仅因为养父是个太监,他的恩将仇报就成了大义灭亲不成?他可不要那等骗不了心的虚名。 曹德听了,也知道是这个理,虽感念弟子多少要为这个出身所连累,但也不好再说什么,叹息一声,继续给他分析卷子,说出其中的不足之处,这文章一事,从来没有人人爱的,能让多数人喜欢,便极妥当了,却也要知道哪里还能再改进方才有进取之处。 袁太监对儿子是真的上心,尤其是当年的不留心让袁孝承跟着些纨绔学了些不好的习惯,他对长生便是一百个上心,连长生身边的小厮丫鬟,都是他亲自选的,旁的且不说,老实是第一等的。 那老实的小厮随着二少爷回来,便去了老爷那里,报告一天所见,因是随着二少爷的,他也多少学了些字,懂得些知识,今日听了二少爷的话,也有些感动不已,回来照实都说了,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硬是把普通的问答场面说得十分激烈。 袁太监听罢,只当那曹德不安好心,离间自家父子,但听得儿子没上套,没同意,还反驳了,心里头那叫一个美啊,当下就赏了小厮不少钱财,又鼓励了一下他的忠心,让他以后更要仔细伺候。 完了又把老管家叫过来喝酒,这两位主仆间也是相交多年,多少也能说些心里话,袁太监对着他很是感慨了一番,又把今日的事跟他学舌了一遍,言语间全是自傲,能有长生这么个儿子,实在是他的福气。 老管家见自家老爷这般高兴,笑着出了个主意:“老爷这般喜欢二少爷,何不把他娘亲,那位已去的崔家娘子尊为夫人,如此,二少爷在家也能祭拜娘亲,对老爷也更亲近些。” 袁太监当时一拍大腿,乐了,觉得这个主意真好,但是转念又有些觉得不妥,好人家的女儿有几个愿意嫁给一个太监,哪怕那崔家娘子早就过世了,但这等事,会不会惹得长生不喜呢? “等我再斟酌斟酌。”喝了一口凉酒,浇灭了心头的火,袁太监没了谈兴,又略说两句,便休息了。 第145章 第二日,袁太监便病了,往宫里头告了个假,他如今已经是半退隐状态,并不用经常陪着皇帝,他带出的徒弟早就出师了,也不用他看着,去不去都不太要紧。 这一病,不等宫里头的消息传来,袁孝承和王平先过来问候。 袁孝承娶的是位落魄书香家的庶女,这位嫂子有几分文雅气,不喜袁家,又不太会掩饰,面子上多少流于痕迹。袁太监只顾着避嫌,并不与之多接触,所以才不知道,王平却是知道的,那位嫂子对着他这个小叔子笑得都比对着袁孝承那个丈夫笑得好看,如此这般,两人不睦也就是常理之中了。 王平一直觉得,袁孝承之所以爱往外头跑,留恋个烟花柳巷的,多半也是因此,一个男人,若总是被妻子瞧不起,心里头的苦闷可想而知。 对此,他却不好说,因为他就是让人青眼的那个,所以便须更避嫌些,隔远了才好,也幸好袁太监家宅大,前后分得极开,不至于有什么偶遇邂逅的狗血剧情发生。 大夫已经来看过了,说是年龄大了贪凉又喝了冷酒的过,不是什么大病,只袁太监年龄大,用药上便要斟酌一些。 袁孝承忙着上前问候,王平跟着问了两句,亲自给袁太监把脉,又拿过药方来看,看得还算稳妥,便也没多事。 如袁太监这等近身伺候皇帝的人,身边的事情小事也成了大事,他若随便改了药方某个剂量,保不好那大夫便要家破人亡,还要被拷打一番幕后主使。所以若无大问题,他多半是不说的,没必要搭着人命显摆自己那点儿小聪明。 问了管家原委之后,袁孝承只抱怨了一句:“可让你爹少勾着父亲喝酒,父亲脾胃弱,能不喝还是不喝的好。” 如今这位管家是那位老管家的儿子,闻言讪讪应了,心里头也有些埋怨自己当时没留心,若是多留个丫鬟看着,怕也不会出这等事。 王平没有跟着抱怨,反而亲自扶了袁太监半靠着软枕坐了,又拿过药碗来喂药。 袁太监有些不好意思,当了太监的人到底是伤了根,平日里若不用些香粉之类的,身上便有一股子残存不去的尿骚味儿,便是他自己闻了也是要厌的,再者这两年,年龄大了,那股子腐朽的老气也让人生厌。 他是贴身伺候皇帝的,最是讲究这些,往常不先打理好了,是不见人的,偏这会儿病了,被堵在床上,真是好不尴尬。 若是老管家在,他使个眼色,那位跟他多年,多少也能明白意思,可如今这个管家,跟他还没有那份默契,正低着头听袁孝承训话,没顾得那许多。 袁太监又急又气,再看扶自己起身的长生,他离得近了怕是能闻到,偏偏脸上一点儿异色都没有,平静的样子让人看着也安了心,只免不了还有一份丢面儿的丧气,“老了老了,这身子就不中用了,不过喝了两口酒,就倒在床上动不了了,真是……” “父亲说的什么话,不过是着了凉,儿子也有着凉的时候,吃药就好了,莫不是父亲怕药苦?”袁孝承听了这话,忙上前来插科打诨,他别的本事不行,这等胡搅蛮缠可是谁也比不过的。 袁太监说不下去了,也不多说,只拿眼睛看着老老实实给自己喂药的王平,王平心思灵慧,早在闻到那股味道的时候,就能猜到他在想什么,这会儿便道:“还记得我小时候生病,父亲也曾给我喂药来着,如今也算是乌鸦反哺,容我献一回孝心。” 仔细喂完了药,又用帕子给袁太监擦了嘴,叮嘱他多喝水,却要过得一刻再吃蜜饯等甜食换口。 “药是苦了些,却不好马上吃糖解了药性,父亲多喝两口温水,对脾胃也有好处,我回去看看,上次做的药丸子仿佛还有些,若没有,我再做些,父亲以后按时吃着,必可好的。” 袁孝承跟着附和,“对对对,父亲多吃些药丸子也好,长生做这个很好的,皇帝都爱呐,父亲不妨多吃些,若不是长生不许,我还要抢来吃了,都说能够长生呐。” “瞎说什么,药哪是好胡乱吃的。”袁太监笑骂了长子一句。 王平跟着道:“那药补兴大,兄长正年轻,火力旺,却不好这样强补,只平时多运动,强健体魄就好。” “知道知道,我都听你的。”袁孝承不爱这种文绉绉的说法,略显不耐烦地应了一句,又叮嘱袁太监多休息,便跟王平一起告辞了。 袁太监病了两日就好了,只心思还没解开,又憋了两天,终于忍不住把老管家的主意拿出来问王平。 “也不是别的意思,只想着你娘也是想要看你好的,索性我认了回来,多了个夫人牌位,也方便她得你的祭祀……若你不愿就算了,便是你想要寻亲父,我也可帮你找找,若能找到……”后面的话,袁太监实在不愿意说,他可从没想过把这个养子让出去的——必是找不到的。 他却不知道,当年的崔家娘子本就编了瞎话,他若是照着那个去找,找得到才是有鬼。 见到袁太监少有地多了些踟蹰,曾经光洁的脸上也多了皱纹斑点,到底是老了呐,再怎么保养都挡不过岁月的侵蚀。 “大哥同意么?”王平这般问着,见袁太监还有些愣怔,便道,“我早想着如此,娘是我亲娘,父亲虽未生我,也是养我一场的亲父亲,若能一并自是再好没有,却怕父亲不愿,便一直未曾说,又恐大哥有意见,不知他是个怎么个想法。” “他能有甚想法,必是同意的。”袁太监根本不担心长子的意见,老子养着他吃养着他喝,管得他住还给寻了个好妻,哪里对不住他,用得着他管老子寻谁做妻?他只管跟着喊母亲就是了,若不肯,便撵出去。 伺候皇帝久了,袁太监多少也有了些这种“顺者昌,逆者亡”的心思,只因着王平太争气了些,让他看到了些别的指望,不愿意跟这个儿子离了心,才多了些忐忑小心,不然,哪里用得着询问对方意见,直接办了还敢有不满不成? 袁太监是个周到的,去了心病之后又去皇帝跟前报道,谢过了皇帝派来的御医,瞅着他心情好,又把这事说了,得了允许,回来方才让管家去办。 事情很快就弄好了,尸骨不用迎回,只是重修了坟,换了墓碑,又在当地举行了一个类似阴婚的仪式,也不是袁太监出面,而是别人代办的,他这边儿只多了个祠堂,祠堂中多了个“妻袁崔氏”的牌位。 如此,妻子俱全,少不得又弄了个族谱出来,把自己并妻子崔氏的名字写了,又把两个儿子的名字写了,俨然嫡出二子一般,再没有不合心意的。 袁太监弄的这一出虽瞒了人,却不慎严密,多少还有人知道,背地里也嘲笑这位太监,瞧着袁长生出息,便想方设法要把人绑在自己家才好,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有的也遗憾袁长生,可怜遇上这么一个养父,真是难为。 袁孝承开始也有些转不过弯儿,他倒不是因为不愿意拜崔氏为母,先不说那人早死了碍不着他什么,他自己本就是父母不明的,有记忆就在当乞儿,哪里管得谁当娘,便是如今富贵了,也没那闲工夫追根究底,总不会比如今更好了。 他转不过弯儿的地方是觉得太监多个妻子这种事很有些欲盖弥彰的意思,实在是让人看不起,再听到外头两句酸话,回来少不得在书房里头喝闷酒。 袁孝承的书房和王平的书房都在外院,还是隔壁,那头的动静这边儿也听得到,王平想了想,过去问了两句,得知袁孝承为何不快,笑了他一通。 “何必为了外人的闲话而生气,他们说他们的,咱们做咱们的,如今咱们这个家难道不完整吗?既然完完整整,咱们也过得开开心心,何必管他们?一旦离了权势,谁会管咱家是穷是富,又有什么是非?此时这些话,不过是要戳人心窝,让人不好受了他们才高兴罢了。何必衬了他们的意?” 没有一味讲那些大道理,只将这等“报复”心理说了,反倒更入袁孝承的耳,他听了也笑了,“是我糊涂了,竟被他们看了笑话。” 他一明白过来,以后再不理会旁人这般说,倒也让人无话可说,不再揪着这个不放了。 这些事才安定,殿试便到了。 皇帝难得回了宫,特特主持这个殿试,不知情的只当皇帝重振旗鼓,重视起人才来,感怀于心,哪里知道他只是为了亲眼瞧着长生考试,还要看他考个好名次。 等到殿试的卷子出炉,考官们择其优递了十份儿到御前,皇帝只拿眼睛一瞅,便看到了长生的——他的字迹皇帝是认得的——当下便挑拣出来,仔细看了,觉得果然不错,便定了个状元,又随手挑了两份,依次定了榜眼探花。 王平随着众人叩谢,听得耳边的任务完成音,还有些恍惚:【这就完成了?】 【只是支线任务完成。】王睿提醒了一句。 【但,不是望子成“龙”吗?我以为那个“龙”指的是皇帝,又或者皇子。】被“梨园绝唱”坑了一把的王平还以为任务难度升级之后,必要一个字一个字细细解读才成,没想到,这个“龙”还真的就是那个形象意义,不需要那么准确的。 早知道……说不上是懊悔还是郁闷,王平的心情略有复杂,他差点儿又走了歪路。 【任务是完成了,但你还可以选择做得更好,那对我更有帮助。】王睿头一次这般直言不讳地说出了什么对自己更好。 王平随着众人起身,脸上毫无异色,既不见得中状元的喜色,也不见骄傲自满,平淡得仿佛只是陪着别人走了个过场。 【如你所愿。】 第146章 成为状元之后的日子和之前也没什么太大的不同,该谢师谢了,该聚会聚了,该上班,也都去翰林院报道了,因曹德便是从翰林院出来的,于里头的关系十分明白,少不得又提点了王平一番。 王平上辈子也是权臣,自然知道这里头的勾心斗角不会因为读书人而减少,反而还有增多,只不过都不明面儿上来,多半是暗地里使坏,但因为是翰林院这等清贫地方,就算是使坏也有着分寸,而最坏的结果顶多也就是丢面儿,丢不了性命。 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想丢面子,自己谨言慎行,却又孤而不党,只做一副才华横溢状,不爱理会那些人,一来便画出了一道线,却不是他们孤立他,而是他孤立他们。 倒也不怕自断人脉,以后在朝堂上没了守望相助的同僚。先不说他为太监养子,本就被很多人瞧不起,自己主动贴上去唯有更丢面儿的,就说他融入这些人了,又有个什么意义呢?他一来不需要再崭露头角,状元之才还不够荣耀吗?二来也不准备再当权臣,权臣当一次也就够了,次次都当就实在是没意思了。 如此,跟这些人关系好不好也就无所谓了,总是自己顺心更好。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完成本次的任务。说来也是巧合,他这次的任务只是长生,倒合了皇帝所求,省了不少力气,至少那些关于修道方面的书籍,若是他自己收集,还真的无法这么全面。至于一般人所求的仙丹,在王平纠正了错误的炼丹原料之后,危险性也就大大减小了。 待知晓了一些道家功夫之后,王平也有了些想法,他是不是能够根据这些呼吸法门创造出一门能够长生的法术呢? 毕竟,这世上并没有真正的仙人。 是的,没有,这一点王平也从王睿那里得到了证实。 没有的原因也并非是因为这里的灵气稀缺,不适合修炼,而是因为发展未到。 根据王睿的解释,王平这么理解,一个世界的发展都是有着早已安排好的方向的,有的向着科技发展,有的向着修仙发展,有的向着武侠发展,有的……这些方向并不是随便定的,都需要有一个基础才行。 总不能说你想要修仙,却连灵气都没有就能够吧。 而这个基础出现之后,即便并未错失发展的契机,想要真正在那个方向走上一步,即便没有千难万难,也需要不少的时间。 一如道家上所说的,在最开始圣人修炼的时候,动不动就是一个会元几个会元,千万亿年光阴如弹指。而等到后来,圣人立教,教导人类,就没有了动辄若干会元的说法,便是几年都是多的,几月也成了经常的。 究其原因,一来是圣人简化了功法,原来是一读读到大学的课程,自然是包含广,涉猎复杂,若是按照义务教育的方法把同样的那部分知识分成若干部分,分开来学了,只学习主干了,用时自然短,学得也就自然快。 二来便是人类最根本的原因——寿命短。要在短短的寿命内修炼有成,自然不能够囫囵吞枣一样整个咽下去,而要一点点咀嚼,哪怕最后吃不完,但吃下去的那部分总是自己的,吃下去的益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必能增长些寿命的。这般,修炼的时间也就相应短了。 在这种毫无基础的情况下想要一口吃成个胖子(长生),显然是不能够,哪怕王平有着其他世界的修炼经验也不行,只能慢慢来,一点点长胖还是容易的。 有了这样的想法,王平便开始往这个方向努力。创造功法不是一下子能成的,但搜集一些灵性充沛的草药什么的,则是比较容易的。 封建王朝最大的好处就是以天下供一人,若是这个人有什么想法,总有千千万的人会为他的想法而努力,竭力满足。 在又一次丹药未曾成型,一片乌黑而出之后,王平很是无奈地对期待已久的皇帝说:“许是药性不佳,总是未能融合便先散了。” 没有神识监控,没有灵力引导,此时的炼丹多半都是误打误撞,连每种药材的分量都靠着心里头估量,并不能定下精准的分量,所以,失败的时候多了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 “药性不佳,是那些人弄鬼?” 皇宫之中的药材理应都是最好的,皇帝不相信有人敢以次充好,欺骗于他,所以此时的疑问很真切。 “恐怕是药材本身的原因。”王平列举了一些道教书上所说的关于天地灵药的出产地,道,“那等灵气聚集之地必然有不凡之灵药,只普通人不易开采,又兼保存方法不当,那等有灵性的药物可不是普通盒子能盛放的,最好要用玉盒,再有些泥土。这般,想来效用更久。” 修仙界的灵药就是这般保存的,比这还要多几道工序,比如说那玉盒需要各种法阵刻画其上,使之灵气不外泄。又比如说有各种符箓可以把玉盒密封严实,保证类似真空保存,甚至还有些符箓能够造成小空间一样的效果,让药草在玉盒中还能继续生长,只要营养足够灵气足够,甚至能够一直长下去,直到合适的年份再取用。 凡此种种,都是保证药效不失的方法,但眼下条件所限,只能将就了。 “这有何难,让他们去准备就是了。”皇帝很是爽快地应了,一道命令下去,又有不少人暗自抱怨。 玉器本就贵重,因有“君子如玉”的说法,玉器的价值本就高昂,再因皇帝这一道命令,顶级的玉器都要被做成玉盒去贮存灵药,玉器价格因此上涨了不少。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既然皇帝都觉得玉器贮存药材好,那么,不少本来能够处理一下放置些时日的贵重药材也都被装入了玉盒之中,纵然还放了些土进去,但这本就不是长久储存之道,时日久了也有烂在土里的,浪费了不少药材。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现在,摆在王平面前的却是婚姻大事。 “父亲,婚姻大事……可否再等两年?”王平犹豫着说出了近乎拒绝的话。 “为何?”袁太监好容易挑中了理国公家的姑娘,虽然是个庶女,却是自小就被嫡母养着的,他还曾亲去看了一眼,落落大方,模样也不差,比起给长子选的那个,更是好了不知道多少。想来,等这个儿媳娶进来,家里头也能有个管事的人,不必再事事劳烦管家,如此内外不分,也不是规矩。 “儿子近日修炼有感,怕是要暂时戒色,苦修两年,两年后再婚娶,方好些。” 王平所言倒不是虚假,他有着修炼的经验,这许多年下来,虽然没能套用以前知道的修炼功法,但道理却是通的,最近看了此界道家的呼吸法门,忽有所感,于昨日里终于引气入体,感受到了身边的灵气。 但,或许是因为凡人之姿,五谷杂粮多有沉障,灵气的运转不是很顺利,按照自己记忆最深的功法走了一周,倍感艰难不说,耗时之长也超乎想象,竟是整整一夜才能把那微若头发丝粗细的灵气搬运一周。 纵然开始如此艰难,但王平相信,若是持续下去,总会一日比一日好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也会摸索出一种合适的法门来。 因为有信心能在两年内筑基,所以两年后成婚却是无碍的。 袁太监只觉得这话像是托词,但儿子是自己看大的,他平白无故绝不会说这样的假话,而若说是他看上了别人家的姑娘而故意拖延不娶,也大可不必,所以…… “好吧,那就等两年之后,但定亲总是能够吧。”袁太监试探着问了这么一句。 “劳烦父亲做主。”王平点头应了。 见不是有别的情况,袁太监松了一口气,又板着脸告诫:“圣人慕长生是因年龄故,你才多大,怎么也痴迷进修炼里头去了?不要因此误了前程。” 纵然伺候皇帝多年,跟皇帝之间的感情也是深厚,但袁太监从来不看好长生这件事,从古至今,多少皇帝求仙慕道,却有几个成功了的,眼看着皇帝都是这般年龄了,还不知能够沉迷几年,一旦故去,继位的那个无论是谁,都不会继续这等“长生路”。 那个时候,纵然曾为状元,前程只怕也要为此耽搁。 怀着这样一层隐忧,袁太监的劝说便格外地语重心长。 王平笑着应了,接了这片好意,却依旧故我,该炼丹炼丹,该修道修道,一点儿都没耽搁,时日久了,竟有了半嘲笑半讽刺的绰号“道教状元”。 袁太监本是想要再劝的,却因儿子炼的丹的确有效,他也吃了,其效果之灵验让人想要怀疑修道这件事都不能够,再劝,便少了几分力度,渐渐,也就不再劝了。 而皇帝身上的效果更是显著,自从灵药寻来之后再次开炉,练得的灵药让皇帝一夜之间白发全乌,对镜自照,仿佛脸上的皱纹斑点也少了,乐得皇帝竟是连着上了三日朝,享受着群臣的哗然,整个人都洋溢着打脸的快乐——谁说朕昏庸的?瞧瞧朕的修炼有成! 第147章 自从看到了效果,皇帝对修炼的热情愈发高涨,总是催促王平炼丹,并特意封了他一个“真人”称号,反倒是无形中废了他在翰林院的本职工作。 太康二十五年七月,三王之乱。 皇帝共有五子,嫡出的那位老二于前些年因“逼宫谋反”被“畏罪自杀”,朝廷渐渐安稳了些,没人提什么“太子”,皇帝也乐得安稳,给剩余的四个儿子都封了王,涨了些俸禄,也分了些权力下去,看着像是要考察一下从中择优的意思。 谁知道看了这么几年,皇帝全没动静,本来他一年比一年老,剩下的那几个发挥忍功,无非是一个苦等苦熬,偏偏眼看着他竟是真的修炼有成了,那几个便都坐不安稳了。 其中,长子的那位已经四十多了,也是当爷爷的年龄了,便是此时当了皇帝,以皇帝平均年龄不过六十而言,他也当不了几年,更是愈发忍不得,索性伙同两个关系还算不错的弟弟,一同发动了宫变。 这三人对皇位各有企图,并非齐心,所以这场宫变一开始就是场闹剧,皇帝估计也是这么以为的,早在前一日就把王平接到了广域园。宫变那日,更是同王平站在广域园中最高的天星楼上观看夜间的灯火如龙。 站在栏杆前,皇帝一身藏青色常服,衣上金丝勾勒出的五爪金龙于灯火夜色中腾跃云端,一双黑眸此时锐利如鹰,遥望着下方的乱象,听着那阵阵喊杀声,语气严厉:“这帮逆子,真是大胆!” 话语中怒气凛然,但面色却不十分生气,似乎是“早料到有这么一出,但真的有了这么一出,还是不高兴”的样子。 “陛下神机妙算,自然无虞。”王平不轻不重地奉承了一句。 宫门外的喊杀声渐渐弱了,黑暗中虽有灯火,却也看不清下方的人头旗帜,但见那影子惶惶,应是人员有了变动,说不得是某个将军领着一路士兵过来,人数上有了威胁,又或者是名气上有了威胁,让叛军先自胆怯了。 皇帝依旧注视着下方的乱象,说:“老四一向是个蠢的,别看他出身好,子凭母贵,还有着一帮还算能干的母家亲戚,自以为身份尊贵,却是个被人捧两句就不知道东南西北,稍微使点儿小计就两肋插刀的蠢货。他当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老大和老五能真心助他?傻乎乎地冒出头,真是蠢到家了。 老五更蠢,非嫡非长,自己也没什么本事,就会耍点儿小聪明,还以为别人都是笨的,看他布的这个局,手底下竟是连个聪明人都没有,还能干什么事?! 老大,哼,以为是长子朕就非要立他为太子吗?这么多年,都没长进,真是白活了。” 把自己的三个儿子都点评了一下,皇帝又想起了不曾参与此事的老三,言语却更冷:“他倒是个心狠的,以为挑唆这几个作死自己,他就能够渔翁得利,却是想得美。” 王平在一旁听着,觉得这不是父对子,竟是仇雠之间,非要决出一个生死胜负不可,纵然帝王之家无甚亲情,但能对着几个儿子狠毒至此,也是少有的了。 后宫之中,最是险恶,怀孕妃子流产落胎的事情,早年不绝于耳,近些年来,因皇帝年龄大了,宠幸妃子减少,也未曾留下多少种子,再无人怀孕。这五位皇子,就是宫中硕果仅存的五位了。 听皇帝的意思,竟是一个都看不中,难道以后要把皇位传给女儿不成?比起皇子的数量,皇女倒是多了些,但这些女儿家多半都嫁出去当了母亲当了祖母,如今宫中仅剩的两个也到了出嫁的年龄,眼看着也要嫁人了,平日里也未曾听说什么贤名才名,怎么看也不会是继承人的样子。 再则,封建社会的古代男尊女卑,很少有女皇,想来皇帝也不会挑战这一点,所以……心头一跳,王平微微垂下了眼帘,挡住了眼中思绪。 皇帝并未继续这个话题往下说,而是说起了王平的婚事,“听说你父给你定了理国公家的庶女?” “是,年初定的。” “退了吧。” “呃,是。”王平不敢多问什么,恭敬应了。 皇帝却有意提点一样,多说了两句道:“理国公不过是承袭先祖威名罢了,这已经是第三代,眼看着下一代就要降等……你可不要被那帮不争气的拖累,朕亲自给你选,选个好的,必能让你如意。” “是。”王平先应了,却又苦笑道,“陛下厚爱,长生却怕拖累了别人,与其以后家宅不和,倒不如挑个平凡些的,免得闹了笑话。” “闹什么笑话,凭你的身份,什么人娶不得?”皇帝竟是有些怒了,不喜王平这般自谦,瞪了眼睛。 王平不敢再说,只再三谢过,又得了皇帝几句宽慰,定下了此事。 宫门外已经彻底平静,火龙都退去了,喊杀声也停了,安静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却能看到那锃亮的盔甲和矛戈的反光,于夜色中格外森寒。 时辰不早,皇帝留王平在广域园中住宿,自去休息了。 王平经常要到广域园中炼丹制药,对此也是熟悉,他在此本有住处,早有下人收拾了出来,便过去住了,晚间却是没有修炼,也并未入睡,坐在窗前,看着天色微明,等候宫门一开就回家去了。 袁太监去岁摔了一跤,虽没大伤,但伤好之后走路便有几分跛足,这般,是不能再入宫伺候皇帝了,只能在家当起了老家翁。 在家日久,管的便多了些,也就知道了袁孝承和其妻不和,做主给他纳了个很不合规矩的平妻,随着他的喜好,如今那位平妻也都怀上了孕,让袁太监高兴非常。 “怎么?退了?”能够定下理国公家的庶女,袁太监还是挺得意的,这等勋贵之家,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联姻的,有了这一步,以后他的孙子必然是要走入权贵人家的行列,再不会被人瞧不起了。 袁太监清闲日子过多了,一时半刻竟是有些不能接受皇帝这样的命令,愣了一会儿,方才问起了缘故,王平不好厚着脸皮说是因为“皇帝太看重自己了,觉得理国公家不配当自己亲戚”,只把昨日的话都学了学,由着袁太监自己思量。 袁太监想了想,也未曾想到什么,只当是皇帝看重,转过头来还安慰儿子,“你本就说晚些成亲,如今也好。皇上这是看重你才要给你体面,等他日指婚下来,也是荣耀,你可不要多想。” “儿子知道。”王平点头应了,他倒不介意这个。 晚间,袁太监的徒弟,如今在皇帝身边也能独当一面的刘福过来了,袁太监又问了问他这件事,见没什么坏处,便不再理会。 刘福在袁家吃了一顿晚饭,饭后跟王平说了一会儿话,问起了他儿时的事情,王平略说了说,着重提了一个已经被典当了的金丝镯子并一把据说是他父亲曾用过的纸扇,上面的诗句他幼时不曾记忆,倒是记得那落款为“璋”字,“大约是父亲名号”。 “真人可曾想去寻找?”刘福笑着探问了一句。 “多年旧事,何苦去寻?”王平神色淡淡,并不为此事动心的模样,“幼时曾想过,可后来,有了父亲,就再没想过此事,如今再想,也不过是遗憾与生父缘分浅薄罢了。” 刘福略宽慰了两句,也不再多问,晚间并未留宿,以职责故,赶着回广域园了。 袁太监多心,还当徒弟跟自己离心,虽知是人之常情,却还是感慨了一番,又跟王平讲了讲古。 “想当年,他还是个在冷宫混饭吃的小太监,冷宫是什么样的地方,吃饭能有个饱的?我看他小小年纪就在那里瘦骨嶙峋的,也是可怜他,便多说了两句,他也机灵,后来竟爬上来了,再见着还记得那份恩情,特意谢了,我心中一动,这才收了徒弟……你们没来前,他最得我心,说什么都不用重复第二遍,那好记性啊……” 这些话,袁太监都讲过很多次了,管家都不爱听,在一旁悄悄打着哈欠,王平却饶有耐心地听着,时不时还要凑趣一样问上两句宫中的事情。 袁太监前二十来年是在潜邸之中,后头近三十年都在宫中,对宫中的事情那是了若指掌,本来应因年老而记忆力减弱的问题,在他身上竟是从未有过,说起往事来历历在目,连皇帝宠幸过的那些个女人有封号没封号出身若何都能说上一二,就连那等只被皇帝宠幸过一次就丢在脑后的宫女也能记得几个,谈起来也如说书一样,脉络清晰,时间连贯。 王平没有露出半点儿不耐烦的样子,细细听了,直到袁太监反应过来天晚了,这才止住了,少不了又安慰他一番,“这等事情寻常人哪里听得,亏得是父亲告诉我,不然以后被女人算计了,才是冤枉。这些女子可都不简单。” “世上哪有几个简单人。”袁太监说了一句颇有哲理的话,绷不住又笑了,“你放心,这些不简单的都入宫了,定没有几个祸害你的,我帮你看着,她们断不敢的。” 看了一辈子那些女人的手段,袁太监还是很自信自己的眼力的,再一想到婚事被告吹,要由皇帝说了算,不免失落了几分,皇帝的眼力——只看看他宫里的那些个食人花——可是着实堪忧。 第148章 太康二十六年五月,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大事。 先不说当了多年王爷的三皇子是怎么“心思歹毒”“私结內宦”“谋害皇父”的,他的下场自不必说,能够下手把四个儿子都玩废了的皇帝纵然年老,却仍是雄狮,容不得人忤逆。 也不说道教状元又练了什么什么样的丹药,只一年的时间,群臣早都麻木了,哪怕能够说服自己说若有什么千年万年的何首乌也能让白发变黑;宫中保养秘方诸多,指不定皱纹变淡什么的是用了后妃的美容方子。 却还是在看到皇帝一掌拍碎了桌子之后,不能再把这当成是“回光返照”一样的效果。猜测是不是用了什么虎狼之药,暂时看起来不错,其实虚耗了内里,指不定明儿就一并发作再见不到太阳之类的。 但,这件事和之前的“三皇子毒害君父”相比,算不上什么,最让人倍感惊奇的是,皇帝他竟然给大家上演了一出传奇故事。 当皇帝在那一日上朝宣布了对三皇子的处置之后,不少朝臣哗然。虽然皇帝的理由的确毋庸置疑,以下犯上,以子毒父,以臣害君,与谋逆一样都是死罪,但“毒害君父”这件事,大家看不见摸不着,又见得之前的四位皇子都废了,那么,这唯一的、仅剩的、这一个,难道不应该是无可辩驳的继承人吗? 之前一年,因有不少“聪明人”看出了这一点,早早进行了投资,即便那位还没顶着“太子”的名号,但,唯一的皇子已经足够了,甚至比“太子”还要让人动心。 这样一来,加上朝中本来就投资的朝臣,竟有小半个朝堂的人都在皇帝的处置意见明显之后,还在为其辩白,为其找理由,甚至妄图重审此“冤案”。对于这些朝臣,皇帝的反应一如既往地专断独行,而对那些以“唯一的皇子”这一理由求情的人,皇帝直接放了个大招。 作为被皇帝亲封为“真人”的王平如今已经在朝堂上有了一个座位,就在御阶的左边儿,地位超然于那些文臣武将,而他的“朝服”也早就换成了道教的服饰,有那么几分不伦不类。 “谁说我就那一个儿子了?”头发黑了,皱纹没了,力气变大不少的皇帝嗓音也高了许多,压下了一众朝臣的嗡嗡声,直接走下两步御阶,拉起了坐在位子上的王平说:“我儿在此,尔等有何话可说?” 这个大招一出,群臣皆默。 皇帝略显洋洋得意地看着身边的“儿子”,王平如今年龄还轻,不到二十的少年郎,站在身板挺直不少的皇帝身边,差不多的身高,有些比肩的感觉,皇帝见着还颇为感慨,这么多年,他可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冷不丁这么一个“大”儿子冒出来,多少还是有几分突兀的,却又不是不好接受。 他,也算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呐! 从小时候的聪明乖巧,到长大的文采出众,他的文章,他也是一点点看过的,便是对那几个曾经在他身边撒过娇讨过宠的儿子,他都不曾这般认真过,偏偏这一个,他从一开始就有一种欢喜,或许不单单是因为那样一个切中心意的名字,冥冥之中,也许真有什么预感或者血脉至亲。 皇帝多是这样一种生物,他若觉得你好了,你便怎么都是好。 如今,年近六十的皇帝就陷入了这样一种情绪中去,“这么出色的孩子,以前就在想了,怎么不是自己的?”如今,“果然是自己的孩子,这么出色!” 再加上那个意味格外顺耳的“长生”,又想到这孩子这几年的作为,还有自己现在越发好的状态,心里头的感觉,那叫一个幸福满满。 于是,皇帝又颇为感触地对诸位朝臣讲了一段故事,大意是十几年前,有那么一位不出名的才人怀有龙子,因为被高位妃子迫害,在生下孩子之后就去了,她身边的宫女胆大心细,害怕皇子也被害了,就带着皇子逃出了宫去,隐姓埋名地生活。 已经被朝臣忘到脑后的袁太监在这里头扮演了重要角色,成了一位受过那位才人恩惠,知恩图报,放了那宫女出宫的好太监,而那位宫女“崔氏”因病故去之前把皇子托付给了袁太监,这才有了袁太监一气认了两个儿子的事情,然后,便是袁太监尽忠职守,让皇帝能够认回儿子。 故事中的高位妃子影射了四皇子的母妃,她出身好,一入宫位份就比较高。或许是因为人生过于顺遂,她做事情多少都流于痕迹,被她迫害的低位妃子数不胜数,随便说出一两个,只怕她自己都记不得,而如今因为儿子谋逆的事情被打入冷宫的她早就疯了,哪里还能出来对质? 而这件事,死去的宫女不必说,活着的袁太监却是一向忠于皇帝的,还不是皇帝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所以…… 朝臣对太监没有多少了解,对袁太监的了解也流于泛泛,所以乍听闻此事,第一反应就是“这不是真的!” 但让他们细想想其中可以怀疑的地方,又是没有多少的,别的不说,只一条——皇帝有可能给别人养儿子,还把自己的江山给了别人的儿子吗?不可能!肯定不可能!所以,这个儿子必然是被皇帝细细查证过的真的! 那么,皇子是怎么沦落到认太监做父的? 因为此事说出去多少也是个污点,所以皇帝轻描淡写地说是“权宜之计”,言外之意又给已经不能翻身的四皇子扣了一个黑锅。 皇帝表演完一段认亲的戏码之后,拉着王平的手跟他一同走上御阶,立他为太子,并把他的座位定在了御座之旁。 满堂朝臣都还在愣怔中,皇帝却已经自说自话地把这件事处理完毕了,被这件大事震晕的许多朝臣都忘了适才还在争辩的分明是“三皇子是否冤屈”,在退朝之后,都在议论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堂,皇帝却已经不在意那些,他对朝堂的掌控力十分自信,不认为自己说出的话还会出现变故,唯一可虑的便是新出炉的儿子了。 “昨日便说过了,袁太监……”皇帝皱了皱眉,对于救过自己性命的下人,哪怕是个生死予夺的奴才,他也不想随便处置了,不然岂不是显得自己刻薄寡恩?但若是不处置,这件事就会成为儿子身上的污点,认太监做父可不是什么好名声,史书上都会记一笔的,少不得还会有人以此来攻讦。 “父、父皇。”昨日才得知“真相”,对此仍有几分不敢置信的王平今日的表情勉强算是平静,若是仔细看,或许还能看出一些不安紧张来,但表现出来的仍是强自镇定的模样,颇为讨喜。 “袁太监总是养我一场,当初,他并不知我身份,父皇又并未与我相认,我只是个农家小子,母亲早亡,若不是袁太监把我认回,恐怕我今日也不会有与父皇相认的一天。饮水当思挖井人,这份恩情总是存在的,若是因为名声有瑕,便恩将仇报,于心境有损,恐怕日后修炼难得寸进。” 王平从没想过因此害了袁太监的性命,他对此早有安排,如今不过是顺着自己的安排继续罢了,这本是为支线任务准备的,没想到…… 听到与“修炼”有关,皇帝就不再坚持,他不过是初初引气入体便得了许多好处,又岂能不知这条长生路必然十分正确?既然长生有望,旁的也都是细枝末节,反正滴血认亲已过,知道这是自己的儿子,那么,其他的何妨宽松一些? “既然如此,也罢,南京那里的镇守太监老迈不中用,就让袁太监去吧。”一言决定了把这人远远送走,皇帝也没多做纠结,继续问起了后续修炼的事情。 王平把自己总结出来的那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教给了皇帝。此时尚无“修仙”一事,所以也没那么多规矩——不允许人间帝王学习。 而皇帝除了对自己儿子狠绝一些,人却是颇为聪慧的,不然也不能把那一帮子朝臣玩儿得团团转,所以,学习起来,也是事半功倍。其进境,若不是因为年龄大身体中污浊颇多拖了后腿,恐怕比王平还要快些。 看到了明显的好处,皇帝哪里还会怀疑,一心沉浸在修炼上。早早确立了太子之事后,第一件事就是给太子选了个很靠谱的太子妃,无论是娘家还是本人才干都可为配,唯一的缺点或许只在于容貌平平,算不得绝色佳人,为了弥补这一缺憾,皇帝同时还一并给了两个侧妃,并若干庶妃,都是美人。 接着又指派了几个心腹朝臣辅佐太子处理朝政,而他自己就开始专心修炼,偶尔才过问一下政事。 王平既然不想当权臣,就更不可能当比权臣还要累的明君,何况他的任务又不是这个,见得朝政有人分忧,索性不去理会,专心研究筑基之后的功法问题。 对此,间隔一段时间还要自己亲自处理朝政的皇帝一边高兴一边烦恼,儿子不夺权是件好事,可,自己太累了也是真的,知道了修炼的好处,再看这些索然无味的朝政,哪里还有多少兴趣,若不是知道疆域越大越容易找到天材地宝,他哪里还会这般用心? 而在成为太子之后,王平猛然发现了一件事情,他的灵气变成了金色的,不同于金灵根特有的金色,那种璀然灿烂的金更像是龙袍上描绘的金龙颜色,充满了光明正大的威势,所以,也许这是龙气?若是的话……或许还有另一种修炼的方法更加简单方便,易于他完成任务。 第149章 太康皇朝,这个在后来的历史中成为传奇的皇朝开创了修仙界的初始。许多听过那位太康大帝事迹的修仙者都会悠然神往,整整数万年的历史,足够这样一个皇朝创造出无数动人心魄的奇迹和故事,让不少的秘境圣地都有了出处。 这样一个在当时看来是必定要绵延下去的皇朝到最后究竟是怎样覆灭的,已经不为世人所知,但,自那之后,太康皇朝流传出来的修炼方法,尤其是那部可以借助龙气修行的《龙皇诀》更是让修仙界中多了不少以皇朝屹立的门派体系。 “司徒凤,你们司徒家不也是皇族的吗?你修炼的可是《龙皇诀》?真的有那么神奇吗?”传说中,《龙皇诀》练到高深处自然有统御万物的能力,言出法随,所下之令,无有不从。 司徒凤抿唇不语,这等问题实在有些犯忌讳。修仙界中,各人所练的功法虽然不是什么必须保密的事情,但大部分功法的优缺点都是众所周知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暴露了自己的功法,就会给有心攻击的人提供了充足的消息,方便他们针对性采取措施,堵死后路,所以一般人都不会主动透露自己的功法是什么。 瞥了一眼仗着自己“天真浪漫”便好奇不停的百花谷女弟子和她身边的护花使者们,司徒凤没有多言,继续往前走,她的目标是陵墓深处的“真龙血”。 这个陵墓是太康大帝的,司徒凤很肯定,里面一定会有书籍记载中的真龙血,那是她势在必得的。 只不过这些人,这些因为意外闯入的人实在是太烦了。之前的那些陪葬品已经被他们瞧出了一些端倪,都算是各派的精英弟子,多少都知道一些历史,能够猜测出这是太康大帝的陵墓。 作为一个皇朝的帝王,又是统治了皇朝数万年的帝王,太康大帝身上的传奇色彩很重,而他为自己修建的若干座假陵墓就更是为不少人所津津乐道。 而眼前这座从未被人发现的若是真的,那么……司徒凤一开始的半信半疑早在发现那些陪葬品的时候变成了确信,也就更加相信书中所言——所谓的真龙血就是太康大帝的血,因他是第一个修炼《龙皇诀》的,其功法之高深恐怕不是当世人所能理解,所以,若是能够得到他的“真龙血”替换身上血脉,就能够…… 怀着这样的野心,司徒凤忍了一路,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样的好运气竟然能够来到这里,不过他们的好运气也就到此为止了,等她得到了真龙血,这些人……眼神中闪过一丝轻蔑,《龙皇诀》讲究的就是龙御天下,她又怎么能够容忍这些蝼蚁侵犯她的利益——这陵墓中的一切都应该是她的才对。 司徒凤闷头往前走,没有得到回应的百花谷女弟子见状,有些气恼,瞪了司徒凤的背影一眼,露出些嗔怪的神色来,却也没有发作,这陵墓中危机四伏,委实不是闹脾气的好地方。 一行人继续向里走,途中又经过若干机关,也经过若干陪葬室,看到了一些物品和风化成灰的白骨…… 等到最深处,破了一个假棺之后,真正显露在眼前的“黄泉”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天啊,这是弱水!他们是怎么把弱水储存起来的?!”百花谷女弟子发出了不可思议的惊呼。 修仙界中有几种奇水,其中之一就是弱水,鸿毛不浮只是弱水的一个特点,更大的一个特点是葬魂,也就是凡间传说中的黄泉水,吸纳万魂不得而出,是修仙者梦寐以求的好东西。若是能在炼制法器的时候加入弱水,不需要多,只要有那么一两滴,就可以轻而易举弄一个魂体在法器内,慢慢温养成器魂,使法器升级为灵器。 望着眼前形成河流环绕的弱水,百花谷的女弟子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表示自己的震惊,更多的忧虑反而是这样多的弱水该用什么来装呢?来得意外,本来是狩猎妖兽的,没想着会到陵墓里,更没想到这里还有弱水,自然也没有专门的容器盛放,可,总不能入宝山空手而归吧。 她还在烦忧着这样的事情,其他人却已经意识到那被弱水环绕的所在就是真正的棺木所在了,而那其中必然还有比弱水更好的东西。 大家纷纷动了起来,各展神通试图度过弱水。司徒凤的《龙皇诀》占了优势,明明不是修为最高的那个,但她却最先度过了弱水,来到了真正的棺木前。 巨大的棺木中的确放着不少外界难寻的好东西,但最让她留心的却是中间那个宛若真人的太康大帝,他大约四五十岁的样子,不胖不瘦,躺在宽敞的棺木中好像睡着了一样安静地闭着眼睛,却拥有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威慑力。 司徒凤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低头,施展开早就准备好的凝练血脉之法,生生把栩栩如生的太康大帝凝练成了一滴血珠,又以极快的速度把血珠融入眉心灵台,这一连串的动作她早就想了千百遍,此时做来一步未错,硬是赶在那些人度过弱水之前完成了大半。 “司徒凤!”百花谷女弟子怒喝,她意识到这陵墓中最大的好处被这个她一直看不上眼的女生男相的司徒凤得了去,心里头憋闷,尽管还不知道那好处是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她在弱水的一端气急败坏。 天剑派的一名男弟子率先过来,与司徒凤对持着,司徒凤此时还未曾完全融入真龙血,那一点鲜红在她眉间格外明显,让这个面相英武的女子多了一丝柔美。 “你们修炼的又不是《龙皇诀》,要了这滴血也没用,倒不如归了我。那棺木中的东西我就不再要了,你们自去分了便是。”这一番话说得大气,司徒凤也并非虚言,没有修炼《龙皇诀》的人,要了那滴血顶多也就是拿去炼器炼丹,再不能像她这般用,所以对他们而言,这滴血并不算珍贵。 那男弟子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应,他不过想了片刻,又有一人度过了弱水,对方可并不像他这般犹豫,见到那棺木中的东西,眼睛一亮,哪里还顾得一滴不知何用的血,匆匆往棺木方向掠去,见状,男弟子也不再多想,跟着过去了。 司徒凤松了一口气,以她的修为根本不可能对付得了这几个人,也正是因为如此,即便他们的半途插入破坏了她多年的计划,但能到这一步,就还不算失败。 原路返回的司徒凤加快了速度,并不理会百花谷女弟子的愤愤不平,而是飞快地往外走,把他们都甩开了,她需要找个安静的地方炼化真龙血,至于其他,那些人以为拿了棺木中的东西就能轻易走脱吗?也真是小瞧了太康大帝。 在司徒凤逃出百里之后,轰隆隆的声音地动山摇,回首去看,那一方本应是高山的地方瞬间凹陷成了谷地,不等她避开烟尘看清楚,就有一股不知从哪里来的水迅速填平了深谷,转眼成了一片汪洋大湖。 若不是她眼睁睁看着,若不是那附近的花草上还有蒙上的尘埃,恐怕她会以为那里本来就是一个湖泊,而非高山。 这座并不出名的高山是司徒凤找了好久才找到的,也不知那些人是怎么进去的,不过,他们再也出不来了。 想到那里面埋葬的灵器宝藏,司徒凤微微有几分可惜,却也并不十分在意,等她完全融合了这一滴真龙血,自然可以去重新发掘,不过费些力气罢了。 想罢,司徒凤不再停留,迅速到了一处早就准备好的洞府之中,布下阵法,打开了那本书籍,正是因为有了这本书籍的指点,她才能够寻到那处太康大帝的陵墓。随着书籍翻开,一点灵光直冲司徒凤眉心的真龙血而去,剧痛之下,司徒凤丧失了意识。 半个时辰之后,“司徒凤”重新睁开了眼,目光冷凝,“竟然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与天地同寿,“他”竟然通过这种方法做到了。 “可惜是个女子。”不满地看了看胸部微微的拢起,“司徒凤”想起了自己如今的境况,又有些恍然,好像是做了一场大梦。 “他”从未想过自己的统治竟然会有那么长的时间,就好像“他”从未想过那个好像昨天才被认回来立为太子的优秀儿子转眼就先自己一步飞升而去,让“他”从此落下了心魔,修炼再不得寸进,最终只能采取这样歪门邪道的方法算计后辈。 只不过,“他”并没有想到,竟然会隔了这么长时间,数万年!——“他”倒是真的成了万岁了,可…… 站起身来,随手凝了一面水镜,看到镜中人的模样,不期然又想起了长生——被立为太子之后,曾经的袁长生只是换了个姓,依旧还叫长生,而他的长生也依旧不喜朝政,执着地修炼,所以,不是不能理解他早自己一步飞升,因为他有天赋有努力,但,长生啊,从这个名字开始,他就是不同的,所以,长生离自己而去,自己还有什么指望呢? 仿佛看到了不能得偿的心愿在眼前飞走,太康大帝渐渐有了心魔,《龙皇诀》也因此变了样,走了歪门邪路的他最终选择将皇朝覆灭只为求一个转机,却不料这个转机来得太晚。 不,也许还不算晚,就算是变了性别,他也有信心建立起一个新的皇朝。 这一次,他有着年轻的身体,不错的天赋,从头再来的修炼也是以前驾轻就熟的,这一次,他定然会早早飞升,终得长生。 水镜中,偏向英武的面容笑了笑,露出几分霸气咄咄来,纵然换了一副皮囊,但他还是曾经的那位帝王,那位开创了修仙盛世的帝王。 ——挥了挥衣袖,面前的镜面重新变成了朵朵白云,悠然环绕,听着耳边任务完成的提示音,面容俊美的男神微微愣了一下,低声呢喃:“还以为再也等不到了呐,这么长的时间,我以为……” 数万年,对于谁来说都足够漫长,一个修仙者若能不断进阶,此时也早已飞升数回,更不用说是凡人了,已经不知走过了多少变革,而他,不老不死,长生永在,却只能看着这一方天地变化,看着它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像自己经历过的修仙世界,茫茫然不知何归。 【我已成为这世间唯一的神,却还要去开始新的任务吗?】 不是第一次有了倦意,却是第一次体会到这般深刻的疲倦,仿佛那数万年的时光都化成了一座座山峰,压在了身上,不得解脱。 【并不是。】王睿无情地打破了王平的自视甚高,不理会男神脸上的惊讶,淡淡道,【这方世界的发展因你而转折,你的插、入促进了它的发展完善,所以你才能够成为这方世界的神,但这并不是永远。经历过很多世界的你应该知道,神明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你现在的长生并不是永远。】 【所以,任务的难度又降低了?】尽管不觉得这任务的难度有降低,但是照这样说,的确是如此,否则他恐怕还要再等好多年,等着更多成为神的人,等到神的繁荣昌盛,然后是衰落败亡,那样的时间不知道会有多久,想想也会觉得漫长。 长生,不应该是无止境的等待,而是一种逍遥自在的态度。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王睿没有回答王平的问题,他直接摆出了两个选择,【一,继续之前的任务模式;二,去一个鸿蒙未开的世界,争夺生机。】 比起千篇一律的任务模式,自然是后一个选择更有吸引力,但,春山微倾,目露迟凝,王平并没有马上选择,而是进一步询问:【争夺生机是什么意思?】 【生,则长生;死,则烬灭。没有再一次开始的机会,没有穿越,没有重生,没有你的存在,也不再有我。】王睿给出的回答带着同生共死的孤注一掷,王平隐隐嗅出了些危险的味道。 【为什么要这么急促?】王平追问。 【……】王睿没有回答,好像并没有听到这个问题,王平却没有再问一遍,沉默了片刻,凝视着那一片茫茫云海,终于做出了决定:【或许我以后会后悔今天的选择,但,不能生,何妨死?一直以来我所欠缺的就是这样一份勇气吧,不能置之死地,又岂能贪图后生?希望我以后不要后悔,我选择二。】 第150章 多少年之后,当修仙界又一个万古皇朝出现之后,不少人在惊叹的并不是皇朝悠久的历史,那个时候,他们还不知道这个皇朝能够持续那么长的时间——数万年,对修仙者来说,也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了。 他们更多的是在惊叹这个同样被命名为太康皇朝的皇朝为什么是一个女子为皇。 即便男女都能修仙,但或许是延续了凡俗的重男轻女,修仙界的男女歧视还是存在的,当然,也有些别的原因,比如说女子的毅力不如男子,总是想着依附,再加上一些诸如合、欢、门之类的门派所采取的投机取巧的修炼方法,也让一些女子不得不依附于男子。 便是连许多女子都会认为自己修仙是不成的,而她们努力修炼的原因,就好像是凡俗的女子努力学习女红管家一样,最终不过是为了把自己卖一个好价钱,找一段好姻缘。这些从凡人中选出来的具有修仙资质的孩童早早就带上了凡俗观念的烙印,很难摆脱。 修仙界一开始就是脱胎于凡俗的,所以,它跟凡俗也就有了很多共通之处,哪怕是那些能够排山倒海的仙人,也会更看重男子而非女子。 所以,当一个女子,一个不过是三灵根的皇族女子骤然成为了女皇,简直颠覆了三观,所有关于司徒凤的事情都开始在修仙界广为流传。 “不过就是个三灵根,若是在门中也就是个外门弟子,未必能够进入内门,怎么竟然能够成为女皇?” 修仙界中以皇朝为门派的也都秉持着男子传承,比其他门派更严格的是,皇朝之中从来都是男子为尊,女子连掌事的机会都不会有,更不要说为皇了。 “想必是长得颇为不错吧!” 诸如合、欢、门,百花谷之类女子占多的门派之中,若是长得不错,修为也还过得去,基本上主事一方是没问题的,运气好的还能混成长老之类的实权人物,所以,若以此推论,虽然可能渺茫,但也未必不是,万一真的有那么一个爱美人胜过江山的愿意把皇位拱手相让呢? “怎么可能?!一听就知道你们都是没见过司徒凤的,她可是著名的女生男相,长得跟个汉子似的,有什么好的。” 修仙者的相貌普遍不会太差,司徒凤虽然长相英武一些,平心而论,也并不难看,但被这人话语中一番嫌弃,竟像是丑得不能见人了似的。 “啊?真的啊,那怎么……” 楼下的议论还在继续,诸如这种名人隐私,总是闲极无聊的人最喜欢八卦的,有一种隐秘的快、感。 “陛下,不如让属下去教训一下他们。” 三楼上,微微透光的轻纱遮挡了雅间的大半光线,却因为推窗的举动,让下面的议论声飘了上来,素手未曾从窗上挪开,依旧维持着抚窗的姿势,露在轻纱外的唇角轻扬一端,一个说不上是嘲讽还是轻蔑的笑容绽开。 “不过是些跳蚤,何必计较。” 早在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的时候,就想到过可能面对的阻力,但,这样的阻力“她”又不是第一次遇到,这些只会背后说人的,其实干不成什么事情,而那些能干事情的,早都被“她”灭杀了。 万古皇朝,曾经的太康皇朝没想到会成为这样一个传说,在那许多年里,尤其是之后的几年,长生飞升之后,“她”的脾气愈发暴躁,早已没了以前细细布局的心思,有不顺心的只管打杀了,修仙界就是这样残酷的弱肉强食,因为“她”强,所以那些人都死了。 曾经的太康大帝,如今的司徒凤安静地收回手,坐在桌旁,听着属下回事。 “……杀了就是了,何必多言。”针对叛逆,司徒凤的手段从来都是如此决绝,尤其那些与此身有着血脉至亲的叛逆,这些才是最可虑的人。 当年布局的时候可没想到会有如今这许多皇朝在,一时间竟是不好收拾,同样是《龙皇诀》,哪怕自己的理解高深,经验足够,还有早已布置下的伏笔,足以让“她”在五年之内进阶到金丹期,但,想要一下子回复原先的修为可不容易,毕竟,不是一个身体了。 垂着头的属下默默地应了,不敢多说什么,早在那一日看到这位毫不留情地杀了一母同出的兄长之后,他就明白,这一位可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物,只不过,这一次不同。 一个皇朝不可能依靠一个金丹期的修士就能撑起来,总有些幕后的不以长老而以辈分论的宗族存在,他们可以说才是皇朝的基石,这些人,若在嫡系传承的情况下,谁也不会妄动,但司徒凤的杀戮明显是犯了忌讳,她又是女儿身,所以才会遭到反扑。 即便,司徒凤早就料到了,并用毒控制住了那些人,压住了登基之日的局面,宛若得到了众人的支持,但假的就是假的,这些人只能被控制一时,所以,总还是隐患,但,若是真的杀了,以后再有什么局面难道要请别人出手不成? 若是被什么人知道了虚实,须知,皇朝也并不是没有任何外敌存在的。 司徒凤敢说出这样的话,自然有着自己的底气,“她”早就取出了曾经藏起的阵法,用现在的话来说,那是一组上古阵法,威力巨大,这样的阵法或许不足以护住皇朝的全部,但是最中心都被护住是完全没问题的,所以……“她”需要的只是时间,足够的时间之后,“她”会让世人明白万古皇朝是怎样的辉煌。 修仙界的时间一向过得很快,转眼间便是千年过去,这一个千年之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无疑是司徒皇朝的势弱——即便司徒凤已经把自己的皇朝命名为太康皇朝,但更多的人还是愿意称呼它为司徒皇朝,用以区分于历史上那个太康皇朝。 自从司徒凤为皇之后,有人开始试探司徒皇朝的实力,开始只是在灵石矿的小小冲突,接壤地方的矛盾从来都不曾断绝过,那一次最开始也是个小矛盾,但司徒皇朝的解决并不够彻底,没有足够有力的修士来震慑,然后,就是逐渐扩大的矛盾,和逐渐激化的地盘争端……司徒皇朝在一步步龟缩。 发现这一点的人马上意识到皇朝内部必然出现了什么问题,然后就开始觊觎司徒皇朝目前拥有的资源,争夺就此开始,而司徒皇朝的回击不能说疲软无力,但也有些疲于应付的意思,于是,更多的势力开始加入分割。 这一分割,就是三百多年,局面僵持在司徒皇朝的皇朝大阵上。看着那座辉煌的城池屹立不倒,无论别人怎么攻击,那一层薄如水面的防护罩就是不曾破碎,被持续攻击而不碎,已经有人猜测这是上古阵法,那种能够吸收外来攻击为己用的阵法。 有人戏称此为“乌龟壳”。 而一众各门派精英硬生生被这个“乌龟壳”给困住了,纵然龟肉鲜美,但就是破不开这个乌龟壳,看得见吃不着,有什么办法? 但,皇朝所在到底是一座城,城中有着不少的人,哪怕修仙者可以不吃不喝,但这座还存在着凡人的城却不可能一直封闭下去,所以,早有善于卜算的探知了天机,知道这个乌龟壳会在今日打开。 一众人早早就等在了这里,这许多年,对凡人来说或许已经是几个轮回几代人的轮转,但对于高阶修仙者来说,也就是闭个关的时间,宛若昨日还在攻坚战,今日不过是继续。 然而,终究是要叫他们失望了。那一战,据后来的记载说“天降红雨”“血染苍穹”,可谓是惊天动地,乃至于参与那一战的人,尽皆死了,只留下胜利的那一方,那一方势弱到只能龟缩的司徒皇朝。 而这一战之后,司徒皇朝开始大举扩张,一开始还只是报复性地针对那些周边接壤并针对它的门派,但后来,这个范围越来越大,已经不能够用“蚕食”来形容,更像是一种摧枯拉朽的推倒行动,一个个门派因此消失在历史中,随之传播开来的则是司徒凤的赫赫威名。 “逆者当诛。”这一句话开启了司徒皇朝长达数百年的一统进程,也同时开启了这个万古皇朝充满血腥味的历史…… “陛下,那真的是您吗?”歪着头的玉雪男童用手指着光幕,上面浮现的一切正是那充满杀戮的篇章,血雨腥风之中,一脸淡漠的皇帝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宛若眼前展现的不过是一副画卷,谈不上好与坏,甚至让人没有喜悦悲哀。 已经成为上神,或者说是魔神的皇帝瞥了一眼光幕,他在修炼成魔神之后已经恢复了男儿身,但这于他而言,也不过是更自然一些,也没什么不能坦然面对的过去,所以,即便看到那个已经有些陌生的面容,仍然能够忽视对方的性别,轻轻点头,说:“是朕。” “陛下,您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呢?我看他们有的已经都归顺于您了。”男童不解地问着,睫毛眨了眨,精致的小脸上仿佛笼上了一层疑云。 “想杀便杀了。”皇帝陛下这般回答着,摸了摸男童柔软的头发,道,“长生,去修炼吧,不要浪费了你的资质。” 男童不乐意听到这样的话,瘪了瘪嘴,有些不乐地离开了,回到父亲的身边还忍不住抱怨,“为什么陛下总是让我修炼,我一出生就是上神,有什么修炼的必要吗?” 哪怕是陛下的儿子,但男童的父亲更明白在陛下的眼中,他什么也算不上,所以,他没有安慰男童,反而告诫他,“陛下对你的期望很高,你的名字还是陛下亲自取的呐。” 谁也不知道那位一向对子孙漠不关心的陛下是出于什么原因在见到了五岁的男童之后就给了他这样一个名字,但自从有了这个名字,陛下对男童,的确是重视了许多。 “‘长生’这种名字傻透了好吗?我才不想要!”一提到这个,男童就是忍不住的抱怨,他才不要这种名字,他本来就是上神,本来就能长生,还非要叫做“长生”,好像期望的就只有“长生”一样,简直不能更傻! 男童的父亲还来不及对此做出回复,就见到适才还表情鲜活地在跟他抱怨的男童被一股大力瞬间挤压成一团血沫,再也分辨不出来形状,整个人都傻了,然后他就听到身后那一声淡淡的声音“既然不想要,那就不要活了。” 没有多看那个只知道瑟缩的儿子一眼,皇帝陛下安静地路过,仿佛他本来就是要路过一样。长生啊,无论有多么像,到底不是那个孩子了,而他,即便已经是上神,却仍然找不到他的儿子,他的长生,所以,这还不是终点吗? 第151章 鸿蒙未开,即为混沌。 再次有意识的时候王平只能感觉到一片黑暗——看不见,似乎并不存在眼睛和手脚,好像身体也没有,却也没有什么不适感,倒像是回到了母体之中,重归孕育,体会着一种莫名的舒适感,只不过周围并非被羊水包围,而是一种浓稠到近乎水的鸿蒙之气。 所谓鸿蒙,就是天地之间的元气,却又与灵气不同,乃是天地未开之前的混沌元气。据说,圣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圣人,就是因为他们吸收了这样的鸿蒙之气,不然,也不过如修仙者一般,徒争岁月罢了。 王平不知道这种说法的正确与否,但眼下感觉得到的舒适却让他对此有些信了。 换了一方世界,连灵气都换成了鸿蒙之气,之前的修炼方法显然又不作数了,好在经验总还是管用的,尤其是经过了上一个世界从无到有的摸索过程,王平对眼下的情况也并不慌乱,看不见就当没开灯,安静吸收着鸿蒙之气,尝试在“身体”内搬运,找到最合适的运行周天和方式,然后循环往复。 一遍遍,一天天,混沌不知岁月。当混沌之中模糊有一点清光的时候,王平再次感觉到了身体,不是人身,不是物种,而是模糊一团云气,并不稳固,有些似鬼魂状的飘忽,却还没有完整的边际。 不过,这不要紧,他早已习惯了从意识体发展到身体,所以这样的模式对他来说还不构成惊奇。 安静地“望”向清光的方向,才发现这鸿蒙之中并非什么都没有,有了那一点光才看到其实很多东西都存在了,比如说那些奇形怪状张牙舞爪的狰狞魔神,比如说那一朵巨大到妖异的莲花,还有一些其他的植物,但,却怎么看都不普通就是了。 而这一点光就是那莲花开花散发出来的清光,几乎照亮了半个世界,足以证明莲花的神异,却也像是捅了马蜂窝一样。从来都是黑暗,已经习惯了黑暗的魔神们哪里会欢迎这样的光,更何况随着光而来的气息充满了威胁感,有靠得近的,也不多想,当下就拿了东西攻过去,想要砍断花茎,破坏生机,武器划过的幽暗与清光相击,似乎可以听到铿锵之声。 【所以,争夺生机,是先要找到活的机会吗?】 只是远远看着,就能感觉得到那股威胁,王平甚至隐隐有种感觉,若是等那莲花盛放,恐怕自己就活不成了。 如果这种预感那些奇形怪状的魔神都有的话,那么,也就不奇怪他们为何都汇聚过去拼命攻击莲花,只可惜那莲花也不是好惹的,能有足够包揽天地的体型,怎么看都够得上食人花级别的了,所以,争斗很激烈,但效果不明显,清光渐渐扩大,这意味着花要开了。 【是,你此次所有的任务都是活着。】王睿似乎消耗了很多能量,回答有些气弱,虽还是往日那般语气,音调什么的都降了许多,【天地未开,这方世界的规则并不全面,或许不能够察觉你的存在,但,排斥力还是有的,所以,对他们来说一般的危险对你来说很可能就是致命,而对他们致命的危险,对你来说,恐怕生机全无。】 听着王睿的解释,王平很快想明白了,如果说要给任务难度划分一个等级,一开始的好感度任务只能算是一个初级难度,跟日常任务差不多;后来的任务则是中级难度,属于困难级,专家级,不容易通过;此次的任务难度则达到了最高级,也就是地狱级的任务难度,基本上十死无生。 【明白了,天道之下,人人都在争夺一线生机,我却要比他们多争一些,否则活不下去,是这个意思吧?】王平简单总结了一下。 【是。】王睿认可了。 王平觉得自己是苦笑了一下,但事实上,这一团云气飘摇无依,随着旁边一个魔神的经过而飘入了混战区域,各种法术的暗光划过,各种武器的流光闪过,再有那充满了威胁的清光,王平再顾不得其他,努力收缩着云气,控制着飘飞的方向,尽量不要往中间去,同时躲避周围过来的一切袭击。 这并不容易,这些魔神显然没什么团队合作精神,大方向都是攻击莲花,但总有些人的攻击会过头一些或者欠缺一些,然后落在旁人的身上,而他们不知道是怎样想的,挨上这么一下误伤,也没什么大局观暂且作罢一致对外,反而是直接一个攻击回了过去,被打的那个也不会忍让,然后两个就捉对打起来了,在这过程中,如果误伤了旁人,那么战局必然要扩大的,敌我也不再分明。 王平看着他们的架势,知道那莲花是开定了。如果说一开始落在莲花上的攻击还有十分之八九的话,那么在来的人多了,战局扩大之后,落在花上的攻击反而不足十分之三四,有的攻击还因方向准头不对而两两抵消,不足为胁。 王平心里明白,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属于偷渡的,有意识那是自然的,但控制形体却不一定,所以要在纷乱的攻击中找到生路已经不易,控制自己不往旁的地方飘,不要被他们带动的风影响就更是不易,再其他的,也顾不得了,再者,他如今除了能和王睿意识交流,可还不能说话呐,心里明白又有什么用? 【这一段,是要盘古开天吗?】 关于鸿蒙未开的世界,王平能想到的只有洪荒前身,而那样一个在网络上被大写特写过的梗,可是人人都知道的,所以,对目前的情形,王平也能猜到一二,却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世界都要盘古开天。 【是。】王睿回答得简单,并没有说为什么要选这样一个王平足够熟悉的世界。 王平却明白他这份好意,不管这个洪荒按不按小说中的剧情走,但大体的方向总是容易把握的,想要求生也就方便了一些,总好过那些不知道威胁在哪里,需要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的强。 【多谢。】 知道了大势所趋,自然不会如那三千魔神一样去妄图阻挡,历史的车轮可不是那么好拦的,所以…… 刀光剑影的缝隙之中,一朵缩成巴掌大小的云气悄悄地往清光之下,花茎之下而去,魔神们打得正上瘾,有热血上头的甚至一时都忘了最初目的,一个个在花下拼得你死我活,血流成河,却没注意到他们的血液并不如往常一样干洒在地,而是宛若溪流一般,自动蜿蜒到花茎根部,成了莲花的营养。 王平注意到了这一幕,猜想这是因为莲花能量不足,吸收魔神的血液来补充自身,好尽快开花,而一旦花开,恐怕就是盘古出世,之后就是那著名的开天辟地了。 到那时,三千魔神必然全灭,而现存的这些法宝,恐怕也要尽毁,待天地分开之后,再有新的物种诞生。 小说中总说盘古走的是以力证道的方法,而最终的结果就是被天道给灭了,但在王平看来,若混沌之中最初并非空无一物,而是眼前这般虽模样怪些却万物皆存,那,盘古身陨的结果恐怕是早就注定了的。因果之说可不是从佛教兴起的,想想盘古身陨之后的身化万物,那应该就是果报偿还,补偿他曾毁灭的一切。 若是不想在开天辟地的时候死于非命,就要先谋一个出路。眼下,三千魔神败局已定,现存的物种之类更是难说,远不如这朵莲花可靠,哪怕在不少小说之中,它也是要在开天之后分散的,但此时此刻,它却是最安全的“灯下黑”了。 躲过一道道骤然袭来的气流,终于安全到达花茎之旁,靠近根部位置的地方,王平狠狠松了一口气,再一查,发现这无意之中,他的修炼竟是有了门路,或许是之前精力过于集中,最大限度发挥了精神力的缘故,这会儿他的云气凝实了不少,约有鸡蛋大小,不再那么虚渺了。 有了这样的进步,王平稍微高兴了一下,感受到花径中不断向上运送的能量,他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白白躲在这里显然是浪费时间等死,若是要修炼的话,因为魔神们的争斗而狂暴起来的元气显然不再适合吸收,或许他可以考虑一下寄生的方式,从花茎中吸取一点儿能量? 云气本就虚渺,纵然被王平凝练了一些,但想要切割花茎还是不够的,无奈之下,他只能顺着花茎往上飘升,找到一个不知何时被哪个魔神切出来的小口子之后钻了一半进去,不敢完全融入,生怕被当做养料吸收了,只敢这样“偷吃”一些能量。 经过花根提取,花茎输送的能量显然柔和了许多,最适合吸收,王平只是尝试了一下,便发现这样修炼的效果明显要好,想必这也是因为能量被提纯了一遍的缘故,更易吸收不说,也少了利用上的浪费。 即便如此,王平也不敢心无旁骛地沉浸在修炼之中,这一处花茎能够被切伤显然不是什么安全区,所以他一心二用,一边修炼还要一边注意周围的风向,稍有不对便要先飘走几步,等风平浪静再回来继续。 如此周折,实际上的修炼速度虽快了些,却也有限。 第152章 鸿蒙之中不计年。 逐渐扩大的清光渐渐占据了鸿蒙之中的全部,宛若暗室之中的烛光,几乎照亮整个世界,那些魔神就好像是光明之下的影子,凌凌乱乱,纷扰不堪。 都说混沌未开的时候,世界就像是一个鸡蛋,后来盘古开天,就是用斧子劈开了这个鸡蛋,而且还是横切,这才有了“清气上浮而为天,浊气下沉而为地”,但在王平的眼中,不要说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形状的,就连那即将诞生的盘古,他都看不到。 巨大的莲花就在他的头顶上,一大片阴影遮蔽,他根本看不到花面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花瓣全都打开了吗?莲蓬之上有莲子吗?是怎样的颜色呢?……不知道什么时候,很久不再有气流切割过来,王平才分了心去看周围,一片寂静,尸横遍野,那些奇形怪状的魔神们被分割成了若干块儿,完全无从分辨哪些是一个人身体上的,哪些又是另一个人的。 随着莲花的长大,它的根茎似乎也发达了许多,见不到血液汇聚成小溪一样蜿蜒着流过来,反而直接融入了土地之中,清光之下,那土却是褐色发着幽光的,看着便诡异。 周围很安静,并且越来越安静,王平察觉到一股危险的气息骤然降临,顾不得想太多,他急忙钻入花茎之中,生生躲开了一股让花茎都为之折腰的气流,周围的能量充足,为他抵挡了这一击,并没有受什么大伤,但意识却骤停了一瞬,再想要去“看”外界的时候,眼前也像是蒙了一层什么,灰蒙蒙的,看不清楚。 【盘古出世了吗?】王平的修炼还没有进入正轨,按照修仙界的说法,他现在应该还在炼气期的一二层徘徊,所以,并没有神识之类的,无法看到上面的情况,反而是王睿,虽然寄生于他,但他的视角却像是上帝视角,旁观着整个世界,并不受什么干扰。 【是。】王睿的回答很简略。 王平默默,过了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头似乎风平浪静了,这才小心翼翼地想要钻出去个“头”看看,但结果…… 好容易被她凝练了一下的云气竟然动弹不得,不,不是动弹不得,而是随着莲花的汲取,正在随着周围的能量流往上进发,这是……被吸收了? 虽然早料到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但真的发生了,还是让人措手不及,王平慌乱了一下,但很快冷静下来,尽量收敛自己能够控制的部分,不让自己的意识受到损伤,然后就随波逐流,不去跟能量的洪流作对,而是顺着它们往尽头而去,想来那尽头不是花瓣,就是莲蓬上的莲子,无论哪一个,也不会比现在的云气更为虚渺。 “吾,盘古,今开天地!” 一段并非语言的意思进入脑海之中,王平为其中的大气魄所震撼,愣了愣,不其然能量的流速加快,他这一个愣怔之间就迅速被冲入了一条分支,然后渐渐推至尽头。 停留在的位置上终于让他能够“看”到外面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巨人光、裸着后背,上半身在清光的笼罩之下,可以看到他高举着手臂,胳膊上肌肉虬结,青筋暴露的大手中握着一把巨斧,巨斧仿佛有赫赫威势,竟是不能直视,约莫“看”到那么一个形状也就罢了。 只是这么一眼,王平就认定了,这个看上去还算正常的巨人就是盘古,而那段话就是他说的。 随着他那一段意思的传出,周围魔神们的喊杀声到了一个新的高潮,却是不再互相厮杀,联合一致,共同向盘古攻来,乱糟糟的一片气流晃动,王平“看”不清楚了,好像水面被波纹阻碍,恢复平静之后,再看不到魔神们的影子,而盘古的巨斧却已经开始劈第二斧了,那本应该惊天动地的第一斧便是适才抹去所有波纹,平静水面的伟力。 “视线”中再没有了魔神,他们应该都是死了,而随着盘古的第二斧劈出,又是一阵气流剧烈晃动,等到平静时,天地之间便有了些变化,血红的颜色从中间弥漫,勾勒出巨斧劈过的弧度,好像天地受伤流血了一样,而气流的剧烈分化也让“视线”不清。 王平勉强“看”了一下,只觉得眼晕,知道这是因为自身修为不够的缘故,也就不再强求去看清楚,只模糊看下这么一个影子,心里头在想的却是眼前的处境。 他凝练的气团停留在了一片花瓣的末端,这并不是个好位置,随着气流的交织切割,已经有不少花瓣在飘飞,尽管盘古不是有意,但当他劈开第一斧的时候,鸿蒙之中暴走的元气就如同刀刃剑锋,再不容周围安静。 空气中的暴虐之气逐渐鼎盛,盘古则无知无觉地劈下了第三斧,顺着那血色痕迹而下,血色之内有了些橙黄色的光,不再是清光霸占世界。 气流交织,清气浊气并不是那么容易分开的,即便有了这样的外力,它们还是努力交织纠葛,又和外界魔神们留下来的暴虐之气互相切割,这个过程中,无数物种受害,天地间,似乎能够听到阵阵哀嚎。 相较而言,王平所在的位置竟是安全了许多,即便,这一片莲花瓣已经在之前的一次气流交织之时被切割开了,但王平所在正在尖端,他的体积又小,一时之间竟是完整保留了下来,虽然还不能脱离花瓣存在,却像是“穿”了一层莲花瓣的外衣,只重了身形,并不妨碍他借助气流之力,努力找到合适的落脚点。 正在专心开天辟地的盘古并没有分心四周,不然的话,他就可以看到那一片飘舞得格外优美的花瓣,一点嫣红,半片雪白,有一种残陨的美,貌似与其他的花瓣碎片一起纷飞,但它的飞行轨迹明显有些曲折多变,并不似其他花瓣一样随意。 良久,那一片花瓣落地,地面上满是魔神们的残尸,湮灭了灵魂的魔神尸体并未躲过那些气流的袭击,尽管不是有意,但盘古的几斧头之后,尸体已经碎得不能再碎,看不到一块儿完整的形态,而地面上的鲜血却又多了许多。 这个时候,那朵诞生出盘古的巨大莲花几乎被气流毁灭殆尽,连同根系也受到了极大的损伤,并没有吸走那些鲜血,倒是留给了王平停泊。 尖端嫣红的莲花瓣像是一艘小船在血洼中飘摇,每摇晃一下,周围的血液都在减少,花瓣好像在吸血一样逐渐鲜红。 在王平的视角中,那花瓣也的确是在吸血,本来的一小洼血迹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 【这些血与你有用?】 【是,这片血液中拥有空间之力,你最好多吸收一些。】王睿提醒了一句。 听到王睿这般说,王平不加迟疑地开始吸收,他如今修炼不过初初开始,还不算得法,吸收这些血液也就更没有什么完善的方法,不过是如同搬运元气一样努力把血液搬运移动,这时候,他就发现了自己“马甲”的好处。 植物天生就能够吸收液体,即便这一片莲花瓣是脱离了主体的断裂品,但这一部分之中的“经脉”并没有损毁,虽然有些不兼容,但在他想要吸收血液,并且做出一定运作之后,浸入血液中的经脉就会自发地吸收起来,转眼间,这里便成了干涸的土地。 尝到了好处的王平还想要如法炮制,飞入另一片血洼,结果却没能吸收多少,对此,王睿的解释很简单,【并不是所有的血液中都有空间之力,应该是某个主修空间之力的魔神身死,这才导致空间之力四溢。】 如果这样说,大概也就能够理解为何魔神们死了之后,气流还是这么残暴了,那些魔神们主修的力量随着他们的身死而四溢,周围接触到那些力量的气流自然不会乖乖听话,而彼此的属性不同,不能相容,也就只有相杀了。 明白了这一点,王平再看眼前的情景,只觉得这个世界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绞肉机,所有投身其中的物件都要被搅个粉碎,唯一能够置身事外的或许只有那个一心一意开天辟地的人了。 不过,他也未必能好过多久。 随着天地的挣扎合拢,盘古的身形越长越高,双手擎天,脚踏大地,这一幕,俨然是“顶天立地”。 见得那把开天斧不知去向,而周围的气流虽然依旧狂暴,但也过了最激烈的时候,王平轻轻呼出一口气,这一劫,自己算是逃过了。 下来,便是演化天地了。 “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里,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氓。” 眼看着盘古越长越高,王平都看不到他脚踝以上的地方,那么,他最后身死的时候,倒下的位置是怎样的,被他压倒的地方又该是怎样的呢? 这个问题在其他时候想来都有些无聊,但现在却是生死攸关的问题,盘古身死演化天地,按照王平所看过的古籍和小说中都说这种演化是他自身演化,但,仅凭他自身,即便他如今的身体面积的确够大,但想想也知道,他不可能成为整个洪荒的载体,毕竟这个世界一开始就存在,而并非因为盘古而存在,所以……在他周围的物体很有可能会跟着他一同演化,这对王平来说就是致命的了,更不用说盘古倒下的时候会不会压死人,这个也是很有可能的。 只要想想四肢五体所占据的面积,王平就觉得眼下还不能乐观,孙猴子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能活,他又不是孙猴子,万一被压在哪座山下,恐怕当时就死了,可是等不到人救的。何况,也未必有人会救。 【生存危机,真是时刻不放松啊!】跟王睿感慨了这么一句,王平开始向上飘飞,比起压在盘古身下死得冤枉,又或者跟着他的部分身体一同演化,倒不如躲避着空中的气流切割,观察清楚形势,找一个最安全的所在。 第153章 红日灿烂,过于高广的天空之中,那一轮热烈到不能直视的太阳正霸道而张扬地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芒,铺洒着所有能够照耀到的地方。阳光之下,绿草红花,蓝湖棕兽,广袤的洪荒大地上,呈现出一种野性而富有生机的美。 湛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碧绿的草地,缤纷的花朵,再有那不知道何名的鸟兽,共同谱写出一曲生机勃勃的成长之声。那漂亮的颜色,动听的旋律,让每一个感受到这份美好的人都不由自主有想要落泪的冲动。 尤其是还记得曾经的鸿蒙的人。 行走在陆地上,脚上是雪白的丝履,并非真的有丝织就,而是凭着记忆幻化而来,再有身上的白色长衣也是如此,唯一不同的就是他想要的鞋是黑色的,衣服是青色的,但……也不知道如今长什么样?心中一动,身形一晃,来到湖边。 ——仅有的法力被化形提取一空,他如今手无缚鸡之力,脆弱的宛若一个普通人,哪怕是一只懵懵懂懂的白兔都能够将他击倒,所以,想要知道自己的样貌,也唯有来到水边观看那平静的倒映着天空的水面。 “原来是这样的啊!”王平微微感慨了一声,真没想到自己如今是这般妖孽模样。或许是因为蒙了那一层莲瓣外衣的关系,他化形之后有些草木清幽之气,而眉心一点绯红,平添了妩媚,虽不女气,却也没什么男子刚烈之气,再加上那精致的五官,便显得有几分妖气。 不过,妖,大概他如今应该算是妖,而非人吧。所以有妖气也是正常的。 回望四周,这是一处山谷腹地,草地丘陵不缺,也有高树四散,还有一汪不大不小的湖泊镜子一样倒映着周围的一切,一条蜿蜒的溪流连接着湖泊和外面的世界,周围有鸟叫虫鸣,还有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有些小动物躲在草中,并不为人所察觉。 无论是一开始的云气,还是后来的莲衣,都让这些小动物对他没什么攻击的兴趣,所以,目前看来,还算是安全。 跟那懵懂地看过来的小白兔对视了一眼,见得对方那黑亮的眸中有着些许疑惑,歪着脑袋的兔子好像在想:这个是什么?怎么突然出现了? 王平忽而笑了,不管怎么说,逃过一劫是一劫,目前来说他总算保住了性命顺利化形,进境不可谓不大。 想到之前演化天地时候的恐怖,王平又抬头看了看天空,刺目的阳光并未对他的双眸造成伤害,他隐隐能察觉到太阳上孕育着的蓬勃力量……或许他醒来得还不算太迟,那些大能此时还未登场。 目光掠过红日,看向那湛蓝天空的深处,明明穿不透,却像是能看到那还未完全成型的天道规则,能将那样一个开天辟地的盘古在瞬息之间演化成若干物种,宛若分尸,还让各部分瞬间投入使用,换成了这般天地,天道啊,天威莫测。 一时间,王平感慨了很多,却又像是什么都没想,悠然出神了片刻,便收回了目光。察觉到空气中的灵气浓郁,虽不如鸿蒙元气,却是他熟悉的气息,一闭眼便进入了修炼状态…… 小白兔在一旁又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趣,便嚼着草蹦跳着走了。白衣少年安静地站立着,宛若化成了一株树木又或者是一颗青草,让周围经过的猛兽都对他视若无睹。 四季常青的山谷中不知道多少岁月来了又走,日月轮转,在某个夜间,明月高照之时,安静站立的少年睁开了眼,他的面容未变,身量未变,但那一双眼中却辰星璀璨,分明是修炼有成的模样。 【龙凤劫即将开始,你再不动的话就只有等死了。】 【放心,我不会这么容易就死的。】 好容易熬过了最大的一劫,他怎么会去受池鱼之殃,自然要早早避开方为上策。 金龙升空,作为历史中最为富有意义的神话动物之一,龙身矫健,四肢五爪,格外有劲,昂首发啸的时候,更是声震九州,云雨随行。如果只有一条,或许能够让人仔细而着迷地欣赏一下这种少有的物种,但若是一群呢?若是对面还有一种自古以来便与之配对的凤凰呢? 红翅遮天,尾羽仿佛带着火焰,冉冉的气流晃动着,托着那一群凤凰飞天,与金龙捉对撕打,一爪还一爪,一翅还一尾,明明是那样凶悍的性命相博,但打斗之中却另有一种美感,让人想要驻足观看。 洪荒之广,这样的一幕在各处发生着,宛若点点星火,无从禁止,甚至有扩大的趋势,随着伤亡的加大,随着参战龙凤的增多,祖龙和祖凤终于发现了不对,却已经找不到最开始的那个起点了,而对他们这等天地初开便占据主旋律的生物来说,矛盾的起点是什么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输赢。 随着这两位领头羊的参战,龙凤劫正式开始了。 此时的洪荒大陆上已经有了些别的修士,他们不敢参与这样的争斗,便有些谨慎地观望起来,想要看看谁会成为最后的主角,这个时候,有些意识清醒的人已经开始期待龙凤两败俱伤,但更多的人看到的是危机。 “哦?”年轻的龙族之子以原型的姿态在半空中停住,审视着对面的妖修,是的,妖修,这个时候,天地间还没有“人”这个物种,所有的修者都可以被称为妖修,即便看不出他们的原型是什么,便是三清也不例外,他们的原型不就是盘古的清气么? “是的,杨泽自知修为浅薄,无力寻觅洞府,愿求得龙族庇护,能在东海之中暂且安身,还望太子允许。” 白衣少年这般说着,微微拱手行了一礼,文质彬彬,龙族之子这会儿还不会太多的词汇,但他就是觉得对方的动作怎么看怎么优美,觉得舒心的同时见得对方样貌不错,就觉得有这么一个借宿者似乎也并没什么不妥。 时值龙凤争端初期的时候——龙族善、淫,所谓的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便是因为并非都是一母所出的,且母亲的种类不一,这种态度跟凤族的专一自然形成了鲜明对比,而龙族强大的生育能力,也让他们的子嗣繁多,即便洪荒广袤,但并非所有的地方都灵气充足,他们想要占据最好的地方,自然要与凤族发生冲突。 要知道,凤族可是有着“无宝不落”,“非梧桐不栖”,“非晨露不饮”等习性的挑剔鸟类,他们能够选择的地方本来就不多,又被龙族抢占,自然会有一番冲突,而自来打架这种事情,除非那等性子倔硬抗的,一般都是打一个来一双,打了小的来了老的。护短之心,也是不分物种的,这样一来,两族迟早都会打起来。 不过,这也是另一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洪荒之中,弱肉强食,也都是这般,没什么好说的,只看输赢就是了。 所以,也不能说龙凤都没脑子,只能说天道的算计太大,不是这些纯真的生灵所能理解的,他们为了自己种族的生存,必有一战,而天道为了其后种族的繁衍,也必要灭其大势,矛盾早已存在,并不是谁能够轻易缓和的。 这种种,为大势,而大势,如洪流。 王平人小力微,自然知道这等大势不是自己能够抗衡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哪里才是净土呢? 一想到龙凤劫要闹不知道多少年,都要等到鸿钧出世,大地崩裂,灵脉割断才会有那位圣人出来阻止,然后就是绵长的等待期,最后还要一战什么的,王平就懒得计算那时间,比起想从中捞好处的火中取栗的冒险想法,他觉得还是找个地方专心修炼才稳妥,不过天仙境,连当炮灰都欠缺资格。 也是想到后来天庭建立,四大龙王还尚存掌管四海,王平便想着或许这东海也能算是个不错的隐居地。 这般想着来到海边,中间又是一系列的险死还生,反正等到达海边的时候,他的修为也增长了一些,而一到海边就被人喝止,然后冒出来一条金龙并若干杂色小龙什么的,以龙凤二族的圈地活动来看,此时的东海应该已经在龙族地盘之中。 到了人家的地盘,并且还想要久居,多少是需要付出一些诚意的,王平托了假名,使了不知道哪一世用过的名字来请求庇护,半点儿都没有羞愧感,实力不如人,俯首称臣是必须的。 龙族以金色为尊,而跟其他种族的尊卑划分也有所不同,或许是龙族一开始的作风就不太严谨,所以龙王的儿子都称为“*太子”,再加上这会儿的龙王之多,见到一条金龙就叫“太子”,基本上不会大错。 年轻的金龙颇有几分倨傲地说:“你倒是聪明。”大概是见王平的态度还算好,再加上对方似乎是草木成妖,跟龙族并无不和之处,金龙也没多作为难,点头同意了对方的借宿请求,还拨出一条小青龙来带着对方去圈居住地。 此时的洪荒不过才脱离混沌,初初成型,不少的物种都还有着圈地盘的动物习惯,所以,别以为龙族作为最初有灵智的生物就有多么高大上了,后世传说中的水晶宫压根儿没见到踪影,只是简单弄了个结界,挡住了外人的视线,便算作自家的宫殿了。 小青龙领着王平到了离结界很远的位置,一看就属于边缘位置的地方停下了,随意地说了一句:“你就住在这里,不要乱跑。”然后就一甩尾走了,压根儿没管这处地方还荒芜着,根本无处落脚。 王平瞧着地上的乱石砂砾,珊瑚礁石的沉默了一下,不要告诉他,天庭没成立之前,妖族就是这样的野蛮风。 第154章 龙凤劫以二族各自凋零而告终,中间因为二族相斗断了东西方灵脉走向,由鸿钧修补地脉一回,暂时休战千年。这期间,妖族渐兴,又有盘古精血所化巫族悄悄占据地盘,洪荒大陆的形势正在进一步演变。 最终,当龙族元气大伤,不得不龟缩四海之中;凤族被消耗殆尽,除了祖凤所出的大鹏孔宣等二鸟还在蛋中孕育,余者不过带有零星凤族血脉的飞禽。祖龙祖凤,尽皆隐匿无踪。——龙凤劫告终。 在这个劫难中,即便东海的龙王太子热血上头要全员出动去跟凤族争斗,王平也未动,假装闭关关闭结界生生躲过了龙凤劫的时间。这般闭门修炼的效果自然不是太好,整整一个大劫的时间,他也不过是上升了一个境界而已。 王平再次打开结界的时候,龙凤劫刚刚过去,整个东海一片死寂,之前那些时时可见的金龙都不见了踪影,其他颜色的龙也都看不到了,只有一条小青龙盘着一旁的珊瑚,努力伪装成一根水草,随着水流飘摇。 在见到王平出来之后眼前一亮,忙游过来:“你还没死啊,我还以为就我一个了呐!” 小青龙很高兴地摇头摆尾,一副见到熟人的热情模样。 王平愣了一下,才认出这小青龙就是当初领自己过来落脚的那个,笑着点了点头,说:“怎么?龙王太子都不在吗?” “都死了,全都死了。”小青龙眼中的光亮黯淡下去,回答这句话的时候,连龙须都不摇了。 王平很快从这条纯真的小青龙口中得知了现在的情况,并且做出了对以后的规划,从目前的情况看,东海还是很平静的,不过,还是要尽早确立新的龙王。 小青龙被王平说服,自行称王,为东海龙王,而他旗下,目前除了那些被临时召唤来的虾兵蟹将,就只有王平一个。 “当务之急,还是要招揽人手,把龙宫框架先建起来,之后的事情慢慢来。”王平沉吟着确定了最要紧的事情。 “好,都按你说的办。”本来就没有主意的小青龙毫不吝啬地给与了最大的信任,在他看来,王平这个借住的这会儿才是自己人,比外头那些同族的要可靠多了。 王平也没有辜负他的这份儿信任,不仅蛊惑得周边同源妖修加入龙宫,还带领着他们打退了周边势力几次试探性的进攻,总算是保住了东海这块儿地盘。 东海龙王的位子暂时是算稳了,真正稳固恐怕要等天庭建立,帝俊敕封才算数,目前充其量只是个占海为王的草头班。 即便如此,东海龙王也很高兴了,他甚至想要封王平为丞相,却被王平拒绝了,要知道龙宫丞相一职在神话中一向都是龟族,他可不愿意去抢这个头衔,又推拒不了龙王的好意,便要了一个“紫华仙君”的荣誉职称,并不监管具体事务。 而在东海龙王像模像样地进行了祷告天地的敕封仪式之后,王平莫名感觉到了一股威能从身上移走,身体骤然轻松了很多,修为也迅速上涨,从真仙境直升到大罗金仙境,跨越了三个层次。在圣人未出的时代,这个境界只略低于准圣,可算是数一数二的了。 【恭喜你,获得了此方天地的初步承认。】王睿骤然出声,话中意思让王平的喜悦多了一层。 【所以,我此时算是立住脚了,不用时时刻刻担心生存危机了?】 【是,比之前会好一些,但是大劫之下,同样难逃。】王睿认真提醒。 王平对此已经很满足了,起码不会死于一些意外或者修炼时候走火入魔什么的,这已经很好了。洪荒时期的大劫就那么几个,要是躲过去还是很容易的,才这样想了一下,又觉得自己错了,本来这一次的选择就是为了能够勇于进取一些,他却在躲避成功之后还想着躲避,总这样,又有什么进取? 下一次,还是积极一些吧。算算时间,离紫霄宫开讲已经不远了,他是否能够争一下那个圣人之位呢? “这金光是……?”东海龙王修为远超王平,之前不过是被龙凤之争的惨烈吓到了,这会儿回复了一些,化成龙首人身的模样,也有了几分君王气度,看着笼罩在王平身上的金光,神色有些惊恐。 在龙凤劫之前,龙凤都不修功德。事实上,在鸿钧成圣之前,几乎从未有人涉及功德,或者涉及也是极少,压根儿没有这样多的金光,几乎将整个人都笼罩其中。 “这是功德金光。”王平简单回答了一句,扫视了一眼龙宫之中的各样摆设,他是实在受够了那种野蛮风,这才往舒适里弄,却也都是古代平常能见的东西,桌椅板凳,床榻屏风,并未超越时代太多,但在这个时候,显然出现得太早,并且有了功德。 再看看因为这道金光而抬起头来的诸位朝臣,他照搬过来的朝堂结构,还有他亲自调、教出来的各色大臣,恐怕也都是这功德的由来吧。 “恭喜仙君。” 对上王平的眼眸,一种大臣齐齐行礼,大声道贺。 东海龙王已经被之前的龙凤劫弄怕了,见到那功德金光有些不解,匆匆结束了册封典礼,具体询问那功德金光有何作用。 也就是这片刻功夫,王平已经摸索出这功德如何吸纳,收敛了金光,神色一如平常地为龙王并诸位朝臣解释了一下功德的作用。 “这功德金光真能破除外邪内祟,万法不沾,镇压心魔内火?”东海龙王脸色惊奇,他是从未听过这等说法的。 事实上,鸿钧之前,大家修炼并不都是修道,多是按照本能强身健体,至于强身健体之外带来的法术什么的,都算是伴生矿,并不是主因,也没有哪个注重精神方面的修炼,又或者是更为明确自己修的是什么。 这样懵懂修炼下来,自然是兽、性占多数,道行占少数,所以残暴滥杀无功德什么的,也都是自然而然的,也并没有哪个觉得不对。 听到王平讲述一番之后,东海龙王恍然大悟,道:“我竟是今日才知天道,惭愧惭愧!”说罢,颇为恭敬地向着苍天行礼,其他朝臣也跟着一起行礼,面含敬畏。 见状,王平又不得不多讲了一些自己理解的天道,他在修仙世界好歹也算是修炼有成的,对这些“道”上的事情,所说未必全然正确,但总出不了大错,他如今既然已经归属东海名下,自然也要注意一下周边,不要有什么猪队友才好,所以给队友开智也是势在必行。 想到后世封神时代的哪吒闹海,那个龙宫三太子什么的,还是不要再有为好。 这一讲,又有诸多问题,拖拖拉拉,竟是讲述了千年之久,中间有几位被安排职司的朝臣甚至不愿离去,还是想到功德之事才匆匆出去行云布雨,照顾周边。 东海周边因为有龙宫庇佑,倒是风调雨顺,此时尚无人类,所以受益的便是一些妖族,他们开了灵智之后也会来海边听讲,虽不明白全部,但对修炼还是有好处的,而他们修炼有成之后,便会被东海收编,纳入东海势力,逐渐扩大的东海影响。 此事之后不久,便是鸿钧成圣,他宣称要于紫霄宫讲道,有缘者皆可去听。 东海龙王对此无动于衷,即便被龙凤劫吓住了,但他天生龙族,自有一份骄傲,根本不理会什么圣人不圣人的,反倒很是讶异王平要去听。 “不过是个口气大的,何必理会,谁知道是什么跟脚的,也敢自称讲道,我是不去听的,平白低了身份。”穿着王平设计的龙袍,东海龙王的王者气势十足。 因有王平教导,他这些年一心修炼并扩充实力,于四海龙王之中已居头领地位,颇有几分自视甚高。为了自己青龙的根脚还特意注释说东方属木,当主青龙,硬是压下其余金龙一头,让他很是得意,又怎肯去听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讲道,平白成了学生,低了辈分? 他不去,其他三海龙王也是不去的,他们现在一方面乐于向东海学习,一方面又自持龙族身份高贵,如今也没了凤族与之相争,龙族便视自家为天地之首,虽然摄于龙凤劫的惨烈,收敛了许多嚣张霸道,开始知道修功德了,但那份傲气却是从未抵消的,怎么肯去听旁人讲课。 对此,王平也不好强劝,在他所知的洪荒小说中,也从未见龙族去紫霄宫听课,所以,他们不去就不去吧。 “修道不能闭门造车,总要多方交流辩证才知真理,我想要去听听。”王平解释了自己的理由,得了东海龙王的应允,便匆匆离去。 紫霄宫在三十三天外,小说中或许只是这么一句,但真的要去却并不是那么好找的,所谓有缘没缘,就看能不能找到了。 在这方面,王平少不得又舍了一些换得王睿定位,这才千难万苦地过去。 之前许多年,他为了躲避大劫,没时间寻找先天灵宝,一直两手空空,这次出来,还是龙王送了他几样宝贝护身,其中一样玉梭,也不知是何等材料制成,速度极快,再有王平自身修炼出来的一些空间之力,到达紫霄宫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王平的性子又一向是宜早不宜迟的,故而到得太早了些,紫霄宫的大门还未敞开,离讲道还有百年时间需等。 第155章 时间一到,紫霄宫的大门轰然打开,露出里面的大殿来,正前方上首石台之上,是一方矮桌,并桌后一个蒲团,陈设简单明了。 王平只看了一眼便把目光落在了石台之下的六个蒲团之上,按照各种网络小说中的推测,这蒲团便是圣人之位,应为三清,女娲,接引,准提。 “三位道友先请。”王平脚步抬起,却是让了一步,把三清让到了前三个蒲团之上。 三清本是一气所化,同气连枝,见他如此,都看过来一眼,颇有差异,通天性子直爽些,只当是适才四人谈道为友,这才客气相让,忙道:“本就是你先来的,你先去就是了。” 他三人之前一直自诩出身好,为盘古清气所化,很是傲气,瞧不起那些披毛戴角化形而成的妖修,及至在紫霄宫前与这位紫华仙君认识,初时也是傲然,等到知晓对方的根脚不差,乃是孕育盘古的莲花瓣所化,与盘古算是一脉同源,方变了态度,和善许多,待交谈几句下来,发现对方见识不凡,彼此便以“道友”相称,可算点头之交了。 “并非客气,而是这蒲团只有六个,怕是另有妙用,你三人是盘古清气所化,原当居首,莫要相让,速速占了才好。”王平从来没想过跟三清争什么,索性卖了个好,让他们一步。 也是见到六个蒲团之后,王平才猛然醒悟过来,若把天道当成没有情感,纯粹理智的智脑,那么鸿钧就相当于管理员一类的角色,由智脑授权做一些事情,补充智脑情感不足之处,但他的权力来源于智脑,若是智脑不允许,他就什么都做不了。 而三清在鸿钧之下,坐了那个蒲团之后就坐实了师徒名分,成了智脑手下的手下,其命运与棋子也相差无几,只看封神时代这三位的离心也就知道了,而他们的棋路在封神之后就告终,再不得寸进,这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命运。 【争夺生机,并不是要处处抢别人的机缘,险些走差了。】王平这般对着王睿感慨了一声。 王睿似乎没明白,问:【那你打算怎么做?】 【所谓“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那个“一”才是变数,才是生机,才是我要争夺的,而并非在这里跟他们争那“四九”。】王平此刻的思路前所未有的清晰,他甚至想到了那个“一”于此间所代表的是什么,恐怕是后来要传给红云的那一道鸿蒙紫气。 有了思路,要做的事情也就很明确了,三清自在蒲团上坐了,王平于大殿之侧,并不引人注目的位置处悄然放了一张高背椅子,安然入座。 不久,女娲和伏羲就到了,见到那六个蒲团,女娲想了一下坐在第四个蒲团上,而伏羲精于卜算,总觉得六个蒲团似乎有些算计的意味,便没有就坐,而是坐在了女娲之后,但他也并未提醒女娲不坐,无论是因为性格如此,“不确定的事不说”,还是因为二人并非表面上那般亲热,都可略窥一二。 接着便是鲲鹏的到来,还有红云和镇元子,接着是帝俊和东皇太一,还有若干修士陆续进入。 鲲鹏坐了第五个蒲团,红云是第六个,这样的六个蒲团摆在第一排的位置,让人容易想多,帝俊和东皇太一就想要争一争,他们此时自命为妖族统帅,虽还没建立天庭,但自谓出身于盘古左眼所化之日,傲气天成,有些拉不下脸让鲲鹏让位,而鲲鹏出身不差,实力也不差,并未对他二人称臣,也不愿主动让位,几人口角一番也就作罢。 情况到后来接引准提到来起了变化,一如大部分小说中对准提的描写一样,“会哭穷”,“厚脸皮”,于是哄得老好人红云让了位置,而准提对鲲鹏则是另一副嘴脸,什么“扁毛畜牲”之类的一骂,无形中争得三清认同,又有几分投了东皇太一和帝俊“看不得鲲鹏好”的心思,硬是逼走了鲲鹏,换上接引来坐。 安静瞧着这一幕的王平心中暗叹,若是自己,无论那准提说什么,他就是不走,又能怎样,难道还要在这紫霄宫中打杀了不成吗?果然鲲鹏还是脸皮太薄,别看他长了那样一张鬼斧神雕的脸,到底还是太瘦了。 【总觉得这一幕曾在某个洪荒小说中读过,很是熟悉,是我的错觉吗?】王平轻声感慨。 【你有没有想过人类想象力的来源是什么?】王睿抛出了一个问题。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了,你想说那些能够写出小说的人都是能够在某一方面思维共感,察觉到另一个世界发生的事情,因此写了出来,却因为不是这个世界的事情,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这种事真实发生过,于是成了小说。 又或者,本就是一个人的思维共感,却因为有了太多的信众,未必是诚信,只是普信,但因为基数众多,也让一个世界按照这样的方式成长,甚至让一个虚构的小说成了一方世界的主线。——是这样吗?】 很多小说中都会涉及到类似的概念,王平张口就来,都不用费脑筋思考,因为人类能够思考,本身就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放到修仙世界,能够用灵智神识来解释,放到未来世界,也能解释为精神力,但是放到一个普遍科学的世界,想想人到底是先有身体还是先有思维,而思维又是因什么而产生,是一开始就产生,还是在身体之后学习之后产生,就是一个类似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哲学问题了。 事实上,王平一直觉得,很多研究形而上学问的都是闲得慌,也就是吃穿不愁才能在这种要把人想疯而无从证实的问题上下功夫,不然的话,管他11为什么等于2,他只要知道如何去做就行了,有些被称为真理的东西不就是因为无从解释也是这样吗? 【差不多是这样的意思,却还有一层你没有想到。】王睿接着自己的话往下说,【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修仙世界的某些高级神兽会有传承记忆。】 相处久了,对于王睿的一些思路,王平也很能理解,对方才点到这里,他马上明白过来,都说人是万物之灵,高级神兽都会有传承记忆,人为什么没有?难道因为寿命短?可是修仙世界的人寿命也有很长的,但也没见哪个人说觉醒了什么传承记忆,连知道前尘的都没有,更不用说其他了。 难道是因为胎中之谜迷失了这些?这样说的话,大概可以说得通,因为胎中之谜到底是什么,现在还没有答案,所以,把一切不知道的都归于未解之谜上,也未尝不是一种糊弄外人的解释。 【我至今还不明白人类特殊在了哪里,只是有些猜想,也许你们也是有着传承记忆的,只不过因为某种原因,并不能够让你们觉醒,最多只是有一些模模糊糊的意识和想法,并不能够完全延续出来一个意思,所以被当做想象力的结果,最终被一些人书写成为了小说,呈现在大家眼前。】 王平认真思考着王睿的话,在他看来,这样的猜想很有可能,因为拥有传承记忆的神兽也不是一开始就会觉醒传承记忆的,只是在成长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因为某个契机觉醒,而它们的传承记忆多半比较简单,顶多是种族发展的大致经过和修炼之法,另外有一些相关知识,并不可能一下子全知全能,所以……难道是人类的传承记忆实在太过庞大,以至于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成长到完全负荷的程度,并且找不到那个契机,所以一直不能觉醒。 【这么说,也很有可能啊!】想想从洪荒到现代的历史,想想那些不可考的年代所发生的被联想出来的故事,再想想历史上到现在的故事,真不知道如果全部成为传承,要多少本书才能书写完全,一下子传过来,恐怕人就疯了吧。 “圣人到!” 两个童子高声说着,话音落地,一道身影骤然出现在矮桌之后,王平抬眼看了一眼,那人的面目并不能够完全看清,似有一层金光遮挡,但模糊看清的轮廓却和想象中的仙风道骨一般无二,让人不自觉地产生一种信服的心理。 “拜见鸿钧圣人。”大殿中的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致礼。 王平跟着默念的同时心中凛然,异口同声可是不容易,更不要说这个时候的礼数不全,连文字都没出来,何谈“礼”,能够让大家不自觉做到这一步,鸿钧的实力恐怕远超圣人。 于修仙世界中,圣人这种词跟神人差不多,属于听过没见过那种,所以对于圣人的实力,王平不太好估量,以他的阅历,觉得圣人也就跟神差不多,而也算是当过神的他表示,他自己也无法令人做到这一步,或者说做到这一步不难,但让大家觉得自己是发自内心并非受人操控太难。 这样一比较,王平马上端正了态度,达者为师,鸿钧的实力比自己强,向他学习没什么好丢人的,想到这位日后要成为天道代言人——道祖,也算是此方世界的首领了,更是值得尊敬。 第156章 鸿钧这一次讲道整整用了一万八千年,期间,地涌金莲,天成玄音,众人皆有所获,等到讲道完毕,鸿钧宣布下一次讲道在三千年后,便先行离去了。 “道友,可要与我等去昆仑山一游?”通天是个热情的,相较于两位兄长,他比较爱交友,见得鸿钧圣人离去,便迫不及待地一跃而起,来到王平的面前,一边问着,眼睛一边盯着那椅子看。 王平很理解他的好奇,在高背椅出现之前,大家都是席地而坐,有个蒲团就算是讲究的了,后来人类的历史上也少不了跪坐的时期,所以,这等椅子还算是新鲜。 看了一眼老子和元始,他二人还坐在蒲团上并未起身,想来是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正在寻思,并没有分心看向这边儿,王平索性邀请道:“出来日久,我要先回东海看看,道友若无事,不妨随我向东海一游,龙宫之中有些东西还算新鲜,可以供大家赏玩。” “早听说东海龙宫了,据说那宫殿有个名字叫做水晶宫,还不知是怎生模样,若能一游,当谢道友盛情。”通天是个不客气的,眼睛一亮,马上同意了。 此时的龙族承祖龙之威,被不少修士忌惮,地位还算崇高,并没有到被鸿钧一个童子随意差遣并鄙视的份儿上,所以三清没有被邀请,还真是不好贸然前往,免得被当做挑事的,龙凤劫真是让不少人都心存忌惮。 而比起凤族的血脉殆尽,龙族如今依然子孙繁多,就更是让人不得不顾忌一二了。 元始听到通天的话,有几分皱眉,不过在王平看过去的时候,还是舒展了眉心,点了点头,道:“多谢道友盛情。” 老子对此也未多说什么,他化身便是年长者的模样,想来性格也多半如此,早就沉稳如山,轻易不会为些许小事表露情感,所以,他默许,就已经是表示自己有兴趣了。 四人都是修士,遁光之下,千万里地都是少的,离了三十三天,重回洪荒大陆,须臾之间,便到了东海。 东海如今的班底还算健全,早有巡逻的海族发现了王平一行,一路上有人去传令,有人引路,路过的兵士队列整齐,见到王平等人还会恭敬行礼,秩序井然,让元始眉宇渐渐舒展,说:“这等妖……竟然能够如此守序,这东海龙王果然不凡。” 旁边引路的小妖并非海族,而是附近陆地上的灵猴所化,旁的都好,唯有一点过于饶舌,又有点儿人来疯,听见元始的话,呵呵一笑就开始吹嘘紫华仙君的好处,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夸张,让王平都听得忍不住咳嗽几声,止住了对方的话。 通天笑得很是善解人意,朗声道:“真没想到道友是如此博学多才,以前竟是从未听闻,这次可要好好见识一下。” “没有那般夸张,不过是为了居住方便。”王平淡淡揭过此节,领着他们先去见了东海龙王,算是拜访了主家,然后就是东海龙王准备的晚宴,这一节宴席之上又有美酒佳肴,又有美女歌舞,当真是极乐享受。 老子泰然自若,元始却有几分不喜,还瞪了享受其中的通天几眼,等到宴席散后,三人一同到了王平居处,见到其间摆设不亚于龙王所居,看着便觉得舒适,元始先道:“我等修道本应静心,道友这般,怕是要懈怠。” 通天先反驳:“我看着很好,比咱们那个山洞好多了,住在这等地方修道,必能更专心的。” 这等话他自己都信不过,先笑了起来,惹得老子看了他一眼,方才收敛一二。 王平微笑着命小妖上了自制的清茶并一些茶点,等到三人都就座,他先是谢了元始提点之意,又道:“修道为的是什么?我不知三位道友因何修道,于我而言,修道只有两件事,一是长生,与天地同寿万劫不灭,二是逍遥,无拘无束舒适自在。若不能得此二事,那修道也就没了意义,总不能是要画地为牢,把自己困在修道之上,枯木硬石一般,了无生机。” 这话便是反驳元始的了,但因他道谢在先,这又属于个人意向不同,元始只皱了皱眉,也没说什么,通天却是一乐,“此话不错!” 这个话题并没有深入,一口茶之后,四人开始论道,各自交换此次听讲所得,老子对鸿钧颇为推崇,已经恭敬称其为“老师”,达者为师,此语也并不算错,而元始也差不多,他平日最是看不起那些出身不如自家的妖修,但是对这等能耐远超自己的妖修,哪怕不清楚对方出身如何,却也是一摒先嫌,尊敬有加。 通天性子直爽些,也正是这样的性子,接受起鸿钧这个老师也就更为容易,言语之间虽不若老子元始那般恭敬,但也能听出佩服来。 各自说出自己听道所得,交流论证,别有一番收获,及至老子突然心神一动,大家才停下讲道。 “我算出有一物即将出世,怕是与我有缘,须前往取回,道友可要同去?”老子光明磊落,直接说出心中所感,并不怕人夺宝。 王平拒绝了,道:“多谢道友好意,我便不去了,此次听道颇有所得,我当闭关修炼一段时间,下次讲道再会。” 老子点点头,便要离开,元始紧跟,通天有几分不舍,得了王平赠送的一套桌椅茶具后,方才跟着离开。 等到三人都走了,东海龙王才招呼王平询问事情,他这一次走了这么久,东海龙王多少有些心生忐忑,他二人也算是共患难过的,若非王平一力扶持,东海龙王明白凭借自己的出身,很难得到龙王之位,所以对王平格外器重。 些许小事询问过后,东海龙王便询问起三清来意,探问王平以后的计划,王平将闭关的事情说了,又说了第二次讲道还要去,然后才对龙王说,“自龙凤劫后,龙族已然式微,如今圣人出,以后形势必将变化。三清乃是盘古清气所化,又得紫霄宫的三个座位,日后前途可期,无须关系太过密切,但结个善缘也好。” 东海龙王闻言微微点头,之前的种种事情都证明了王平的明智,对他的看法,龙王还是很信服的。 王平有意在东海久居,自然对东海的祸福格外注意一些,略说了两句,见龙王明白,他便告辞了。 东海的事务早就走上正轨,并没有多少事情能够再用到他,且龙王也不是傻的,当初心神大乱方才听从了他许多主意,如今这么多年过去,龙王都当了这么多年,难道真的什么事都不会处理吗?若是他插手多了,反而坏事。 王平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明确,一直就是顾问而已,可以出主意给建议,但是听不听,做不做,那就是龙王的事情,不要对此指手画脚,便是大功了。 在此方针之下,虽然王平在小妖中地位崇高,但一直都不曾让龙王反感,两人之间的相处亦师亦友,关系还算不错。 王平这一闭关便是两千多年,出来便赶着去参加了鸿钧的第二次讲道,这一次,来的人比上次还要多出不少,帝俊和东皇太一却不见了踪影,再一探问,原来他二人已经筹备起了天庭事宜,相较之下,来听道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对此,王平暗自叹息,问学习的重要性,只看以后是谁得了天庭。好吧,也许那可以论做问抱大腿的好处? 目光在鸿钧身旁的那个男童脸上多停留了一下,也不知是什么化身的男童模样精致可爱,眼神中却透着沉着之色,从他的脸上,竟是看不出他懂没懂鸿钧所讲,若是听懂,悟性可嘉,若是不懂,还能这般沉稳,也可知性子稳妥了。 不过,如今的男童还真的看不出什么玉皇大帝的模样来。 说起点化来,王平便免不了又走神深思了一下其中的原理,表面上看,洪荒之后该是修仙世界,而修仙没落方才轮到武功盛行,再之后便是帝王皇权加重,禁武乱世,武功没落,方才科技盛行。 属于一技不能而一技兴,虽貌似是层层降级的格局,但谁也不能说有朝一日科技不能强于修仙,科技不能移山倒海,所以,这等趋势也不能说是落后。 但洪荒盛行的点化之术却是失传了是真。 比起未来科技可能会发展的智脑——让电脑具有人脑的情感思维什么的,洪荒时候的点化之术分明早已实现了此节,并且还犹有胜出。轻轻一指,并不仅仅是开启了灵智,甚至让顽石化形,拥有了与众不同,独属于自己的智慧,以后还能随着身体的成长而成长,其神奇程度已经堪比造物。 这其中,到底是什么原理呢?说来惭愧,王平至今未曾学会,倒是单纯的变形术格外纯熟了些。怀抱着问题听着讲道,那些玄之又玄的道法之中似乎蕴含了问题的答案,但细听过去又并非那么直白,略一思索,便跟不上其后所讲,时间于不知不觉之间,飞快流逝。 第157章 这一次听道之后,王平接受了通天的邀请,往昆仑山一游。 “可瞧见没有,都是你带的。” 一出紫霄宫的大门,通天便挤眉弄眼地这般说了一句。 王平笑了一下,他也是真没想到。 之前鸿钧设立六个蒲团的意思估计就是让众人觉出特殊来,第一次讲道也达到了这个预期,但这一次就不一样了。 上一次尽管王平坐在边角的位置,但那高背椅太特殊了,又比周围人都高了一截,就连台子上的鸿钧,若不是自带圣人光环,恐怕也要如同跟王平平视一般。这回再来,便有不少人自带坐具,还不约而同都仿了高背椅的形状,整齐排列坐了,硬是把大殿中恢弘的气势弄成了学生讲堂,颇为古怪。 连鸿钧出现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王平总觉得对方多看了自己两眼,也说不好是不是怪责,不过,圣人不可能那么小气吧。 “这样其实也好,看着整齐不是?”王平应了一句。 “可是整齐了,弄得我们像低了一等似的。”通天嘟囔着,旁人他不知道,反正他自己是很有些想要把蒲团换成高背椅的冲动,省得比量得自己像是坐在别人脚面儿上一样,被那殿中弥漫的云彩一遮,就只露个才到旁人膝上的脑袋出来。 王平笑了笑,没说话,老子和元始回头看了一眼,也没吭声,这种事,倒也不好怪谁的,只能说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椅子出现。 没说几句闲话就离了三十三天,四人的速度慢了下来,知道王平没怎么在外面走动过,通天还充当了导游,为他介绍着一路的景致,路上于某处瞧得四彩云气,停云细看,见是一株芭蕉树,四色叶子四种属性端是不凡。 “就说这等情况,必是有宝了,可是等着咱们的。”通天似是没瞧见那芭蕉树旁早已立了一人,这般自说自话着就降下了云头。 近处看了,才发现这芭蕉树只有两叶成熟,那早已立着的乃是冥河,因是血海所出,自带阴晦血污之气,并不讨喜,又总爱着黑衣,更显阴沉,纵是参与了两次讲道,也不见与哪个相熟,此次也是独行至此,见到四人,立刻面露防备。 “先到先得,我便不要了,你四人分了就是。”王平对这些需要炼制的材料并不是十分上心。 闻言那位冥河略放松了一下神情,也不多说,直接取了一片风芭蕉叶便走,遁光转眼就消失不见。见状,通天叹了一口气,冲着王平摇头,老子却没管那么多,上前取了一片火芭蕉叶。 芭蕉树上剩余两叶还未成熟,王平便建议元始将其移栽回修炼之所的附近,待成熟了再行摘取。 通天对此十分不解:“我见你灵宝不多,怎对这些可炼制灵宝之物并不上心,莫不是不会炼制不成?” 问题一出,元始先咳嗽了两声,为通天辩解说:“道友勿怪,通天并无探寻之意。” 这等可能触及他人隐藏实力的问题有些敏感,一般人都是不会问的,偏通天性子直爽,又道双方相交友好,心中无邪,直接便问了。 “无事。”王平摆摆手,露出笑容缓解元始的紧张情绪,对着通天好奇的神色道,“这些外物总是外物,我只不过是更想凝练己身罢了。” 王平并不准备于此方世界终止穿越的脚步,王睿还在,他总是要走的,而那时候,这些取走的法宝,普通的倒还好说,若是真拿走了什么先天灵宝,混沌至宝的,怕不要被此方天道记恨一辈子,当时逃脱了以后可就回不来了,而他可是准备把这里当做一处居所,能够常来常往的,如此,也就不好争夺这些可能都有了主的宝贝。 这一份心思自然是不能说的,反倒是这般冠冕堂皇的话让元始当了真,对王平的神色又好了许多,虽然把那芭蕉树带走了,却想着以后绝不会用的,依赖外物,确实不好。 等到了昆仑山,通天又拉着王平指点了一些居住摆设之法,对此很有兴趣的样子,王平也不藏私,一一说了,两人倒是颇为投机,论道之余也一同外出赏景。 老子性子寡淡,元始生性严肃,说完了道法之上的事情,这两人便各忙各的去了,三人之间,除了对外的一致,彼此之间,似乎不见多少温情。 这倒也正常,此时的修士,便是所谓的一气化三清,也都是天生天养,哪里那么多伦常,彼此之间说是兄弟,更多的则是因为一同化形一同修道一同论道,又是同一根脚,比之旁人更亲一些,却少了真正妖族的血脉之亲。 这般想来,也就难怪日后封神时期会反目相残了。 此次昆仑一游,王平并未久留便被东海龙王的传讯叫了回去,却是天庭找上了东海帮忙建设,东海龙王哪里会设计什么阵法什么桌椅的,只有把王平叫回去应付。 与三清约好下次讲道再见,王平也不先回东海,直接往天庭去了。 “如此,有赖紫华仙君了。” 天庭之中,人事混乱,毕竟这个班子还是草创,许多事情都并未职权明确,王平来到天庭之后先被带去见了东皇太一,也是听到那引路妖修的说法,王平才明白,东皇太一并非是名字,太一才是名字,而东皇不是姓,是敕封。 帝俊称帝之后,便封自己的兄弟太一为东皇,这也是有缘由的,太一有一件伴生神器名为东皇钟,帝俊敕封之时便直接取了“东皇”二字。 王平第一次听讲道的时候跟东皇太一有过一面之缘,只不过那时候对方并未注意到自己,但此时对方却一脸和善地言语,倒像是两人本就有交情一样,明明是天庭指派下来的活计,但他说起来的时候倒像是有所托付一样,让人心里头就舒服许多,这般亲和力倒是和传言中的傲气不符。 不过王平也未曾多想,听得不是什么为难的事情,便一一答应了下来,这不仅是他的意思,也是东海龙宫的意思,外人还当龙族势大,王平却清楚,龙凤劫之后,便是巫妖劫,在人族未出之前,巫妖才是天地主角。 这等情况下,能不得罪妖族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当初设计东海龙宫的时候王平已经有了经验,只是出了一个简单的效果图,至于该怎么做,能够仿造出高背椅的妖修都不是傻子,再加上有法术之便,想要搭好一个天庭还是很容易的。 至于阵法上面…… “非为推脱,实在此等事情不好容外人插手,妖皇和东皇若是有暇,不妨亲自来,也免得被他人知道阵法疏漏。” 世上从无十全十美的事情,阵法也是同样,必有生死之门,就算是那等看着绝对阴毒毫无后门可言的阵法其实也有着薄弱的一环,只看对方能不能发现罢了。 所以这件事,王平推了出去,若不然,以后巫妖大战,万一真的有巫族摸到阵法弱点,岂不是平白被人怀疑泄密,更何况,他本就不想对天庭的事情参与太多,若是真的由他一手设计了阵法,怕是以后想走都走不掉了。 针对此事,东海龙王也是同样的看法,他早就防着有人挖角,为此甚至大手笔地给了些“建材”作为帮衬,其意也是让天庭不要扣留人才的意思。 帝俊能够成为妖皇,自然不是毫无算计的,也不肯把核心腹地全部暴露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听得王平明明白白这般说了,也就不再啰嗦,直接应下了,还送了些东西表示谢意,毕竟王平名义上还是东海的人,他此番用也只是属于借调。 听得帝俊面色温和地说了“借调”一词,王平想也知道他们定是有派妖到东海取经。不知真正的洪荒历史上妖族所建天庭当是如何,但如今看来,此次的妖族天庭定然会秩序井然许多,对这一点,王平还算是有信心的。 只可惜……终究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不过三年时间,妖族天庭便建设完毕,当日帝俊大宴群妖,正式确立下自家妖皇的地位。 东海也接到了请帖,东海龙王嗤之以鼻,当年他纵横天地的时候,这位妖皇怕是还未降生,如今竟是好大口气,统御群妖,就是当年的祖龙祖凤,都未曾这般想过,只是单纯管理族人罢了。 想到族人,东海龙王的神色颇有几分复杂,当年多少龙凤,如今还剩下几个?便是龙族,也是十不存一。 再一转念,又是一乐:“区区两只三足金乌,也只能拿一些杂毛畜牲充数了。”这一想,腰杆都挺直了不少,纵然龙族式微,族人也比那两只金乌多多了,指不定怎么让他们羡慕而不得呐。 一时轻蔑一时黯然,一时又成了欢喜,饶是王平自忖还算了解东海龙王,也很难从他那一张龙脸上看出缘何情绪多变,只听得他最后十分“宽宏大量”地摆了摆手,同意了送贺礼之事,怅然道:“唉,老了,就让这些小辈得意得意吧,真是……” 东海龙王不愿意太给对方做脸,所以自己并未去,便派了已经跟天庭打过一回交道的王平去了,美其名曰“拿得出手”,王平为此环视一圈朝臣,好么,一屋子的鳞甲爪毛!比起这些化形都要保持一些原有特色的家伙们,自己这样相貌不错的的确算是拿得出手,于是,他算是成了东海的代言人了? 第158章 第三次讲道之后就是分宝了。 王平随着众人去了分宝崖,看到了那颇有特色的虫洞式山崖,其上各色宝光闪现,很有几分诱惑力,但,想到道祖给三清的灵宝,果然不是一个等级的。 得到宝贝之后,不少人就径直离去了,王平想了想,也没去参与后面的私人课堂,省得平白引了鸿钧重视。鸿钧是要合天道的,他若是重视了,就是天道重视了。天道重视了,就相当于随身带了个监视器,岂不是害得自己行动不自由? 权衡了一下,王平便离了三十三天。 【王睿,兑换红云坐标,并路线图。】 若是没记错,就是这一次讲道之后,红云被鲲鹏盯上,最后被杀,毕竟,这一次之后,红云才出乎意料地得到了鸿蒙紫气,怀璧其罪,这已经足够他被杀千百回了。 跟王睿谈妥了交换条件,王平迅速地顺着路线图的指示往红云的方向追去。 去的时机不错,鲲鹏拦住了红云,但是帝俊和太一也在场,四人形成了微妙的僵持状态,见到王平过来,四人的目光刀子一样扎过来。 “紫华仙君?不知仙君到此是……”太一先开口询问。 “何必明知故问?”鲲鹏嘲讽一句,转而看向红云,“今日你我的因果必须了断,当日若不是你让位于人,我也不必被逼让位,这是因。所以,鸿蒙紫气我要,你的命我也要。” 作为天地初开之后第一朵红云的化身,红云这人像是脑子烧坏了,总是有点儿拎不清,或许他的心中对是非好坏自有一套标准,但是这套标准不能够得到世人的认可,有些地方还是与众人相反的,于是,他就成了洪荒之中让人不喜的“老好人”,好心办坏事什么的,简直数不胜数。 而最奇怪的就是,纵然他好心办了好事,那些被他帮助的人也不愿意感激,实在是一旦跟他牵扯上,就会被他身上的因果缠上,也就只有拥有地书的镇元子能够压得住红云那一身繁乱因果。 所以,当镇元子不在的时候,红云就最容易出事。 鲲鹏似乎觉得这是一个好时机,没有顾忌帝俊和太一的在场,甚至不理会王平来是做什么的,说完这一句话之后就开始进攻,作为世间唯一的鲲鹏,他的法术具有一些特殊性,事实上,是带有空间属性。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当看到鲲鹏若离弦之箭飞射而去的时候,当看到他身上那恍恍惚惚的黑影若黑云遮日,挡住了所有视线的时候,王平感觉到了那一丝空间属性,所以…… 【就是现在,王睿,帮我!】 对于这一道据说自红云身死之后就不知所踪的鸿蒙紫气,有人说是鸿钧收走的,更甚者,说鸿钧把这一道紫气送给红云,就是为了算计红云的身死,因为红云让位,坏了玄门气运,使得玄门之中不得不多出两个注定要去西方改换门庭的家伙。 所以,若是对上别人,哪怕是修为胜过自己,甚至自带伴生神器东皇钟的太一,王平也不会觉得气弱,甚至能够通过算计多出一些胜算,但,对手若是那个注定要合天道,深不可测的天道代言人鸿钧,王平觉得自己再谨慎一些也不为过。 就在刹那之间,帝俊和太一也动了,他二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阻拦鲲鹏,反而是冲着王平来的,意思也很简单,若是鲲鹏杀了红云,鸿蒙紫气必然溢出,那可是被称为“成圣之基”的啊,何等重要,他二人自然也需要,只不过不想沾上杀了红云的因果,这才与鲲鹏僵持。 ——总要先让鲲鹏杀了红云。 鲲鹏之前也明白他二人的算计,不想让他二人得了渔翁之利,这才迟迟不动手。适才突然动手,也不过是想明白了,他是必要杀红云的,因为他们之间有因果,如此,杀红云是一件事,抢紫气是一件事,总要一件件做,他不觉得自己能够打得过帝俊和太一的联手,赌的不过是他二人不会杀他,另外,他也能逃得掉罢了,要知道鲲鹏的速度,可是少有能及。 王平早就想到这件事不好办,又事先与王睿商议妥当了,这时候两人合作,当真是天衣无缝,先是一个巧妙的缩身法术,躲过了帝俊和太一的联手攻击,于两道攻击的夹缝中穿过,又在王睿的帮助下,借助他的空间之力赶到跟鲲鹏相同的位置上,在鲲鹏杀了红云的一霎迅速地用空间之力阻隔鸿蒙紫气并收纳。 这一系列动作都在眨眼之间完成,甚至不少人都没看清王平是怎样动作的,他们也都没看到鸿蒙紫气的身影,王睿在周围布下的空间缝隙,造成了视觉上的误导,这种纯粹科技的东西不带一点点法术的气息,他们也都无法察觉到。 于是,出现在众人眼前的便是这样一幅画面,鲲鹏冲上前去杀了红云,紫华仙君被帝俊和太一联手攻击,但他躲过去也冲上前去,说不上是要救红云,还是去抢鸿蒙紫气,反正他冲过去了,却好像晚了一步,红云被杀,鸿蒙紫气不知去向。 从头到尾,大家都没有看到鸿蒙紫气出现。 这也成了洪荒的一大悬案。 “还是,晚了一步。”王平演技爆发地露出一副遗憾惋惜的神色,正在他旁边的鲲鹏看到他这般神色,面上的怀疑也成了半信半疑,他实在是不相信谁能够在他眼皮子底下夺走鸿蒙紫气,所以…… “想那鸿蒙紫气也是天道之物,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得的。”太一确信自己并未看到鸿蒙紫气出现,定下神来,便毫不客气地大开嘲讽,对已经被封为妖师的鲲鹏冷眼。 妖皇东皇已定,又有妖师职位,君臣之间本应分出尊卑,偏偏鲲鹏实力不差,脑子也不差,即便是桀骜不驯,帝俊和太一还要容他,以显示自己的容人之量,同时也是为妖族积攒战力。 是的,这个时候,巫妖之间已经战过一场了。 巫族不修灵魂,却不意味着他们没有繁衍能力,和妖族一样,巫族的繁衍能力还是很不错的,于是,继龙凤之后,因为种族生存问题,这两个族群也有了矛盾。 与龙凤不同的则是,妖族的开智远不如龙凤,许多妖修初生的时候是没有多少灵智的,往往被巫族当做普通动物野兽捕猎宰杀,成为巫族的食物,这让许多大妖跟巫族之间的仇恨也不仅仅是争地盘那么简单,而是杀亲之仇,这种情况下,显然是不能够和解的。 最后,便只能一战。 这一战,规模还算可控,并不算太大,却也让帝俊妖皇的地位更为稳固,在妖族中有了极大的声望,生生压过了之前的龙凤二族,成为洪荒大陆上的风云人物,与此同时,一直低调的祖巫也被人所知,后土甚至去听过一次鸿钧的讲道,只是没有效果罢了。 “哼。”鲲鹏面色不悦地离开。 作为被“什么人”概括在内的王平,得到了太一一个有些歉然的眼神儿,对方显然不是有意说他的,只不过地图炮开得有点儿大。 王平微笑着表示不介意,他当然不会介意,得到鸿蒙紫气的他显然不是“什么人”的范围之内,倒是这句话一回味,可也有些自打脸的意思,帝俊和太一也是什么都没得到,还白白跟鲲鹏加深了仇恨呐。 【鸿蒙紫气跟鸿蒙元气,并不是一样的成分。】 回程的路上,王平很是逍遥,他很放心王睿保管鸿蒙紫气,所以事后也没询问,这会儿猛然听得对方这个好似调查报告一样的回话,还有些讶异,王睿可不是这么主动的人。 【我觉得也不是一样的,不然,我早就能当圣人了。】王平之前看过的洪荒小说不少,虽然不能完全相信,但其中的部分事实也都是被验证过的,所以,所谓的斩三尸成圣,他也算是比较了解,不一样的是,在他看来,这种成圣方式并不是最佳。 善尸、恶尸、本我,简直就像是把一个人分成四份,留下一份最理智最大的,剩下的三个小份儿都可以单另成人,有着另一套思想什么的,简直不能更精分,他宁可不成圣,也不想看到有人顶着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和身体做别的事情。 所以,王平对鸿蒙紫气的看法就是,【你看看你能用吗?若是能用就用,若是不能用,就暂且保管着,等到有用了再说,我是不用的。】 王睿半晌没有说话,等王平又行了一程路才说:【……我已经用了。】 之所以主动开口,便是因为有些心虚,若不是主动用了,也不会知道鸿蒙紫气和鸿蒙元气的区别,所以…… 竟然能用得上?王平挑了挑眉,说:【那就好,也不白忙一场。】 重要的并不是抢夺鸿蒙紫气,而是要抓住那一线生机,现在看来,他已经抓住了。——听到系统提示音的时候,王平勾了勾唇角,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容来,比想象中快呐。 第159章 【主线任务:回家。】 早早下发的任务,让还在啼哭中的王平颇为黑线,作为一个刚刚降生的孩子,他要做的就是正常孩子该有的困倦或者啼哭,暂时还不需要思考这样“复杂”的任务。 打了一个小小的哈欠,寻思着这种简单的任务完全不符合常理的时候,王平才发现这其实是个很难的任务。 ——作为新生儿的他被抛弃了。新生儿的眼睛还未发育完全,王平并不能够看到怀抱着他的女人是什么样子,只能从某些体征上感觉到她应该很年轻,但那个年轻的女人却狠心地把他丢在了街边。 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一个很土的黑包就那样放在路边,直到被一个好心人捡到,发现里面是一个才出生的孩子,这才被交到了警察叔叔的手上,辗转着被送到了福利院,并且得到了一个新名字——安安。 王平三岁的时候,很好运地被人领养了,领养他的人家是一对多年无子的中学老师,那位老师是教语文的,很有古典情怀地给自己的儿子起名叫做王安庭,小名依旧还叫安安。 因为夫妻两个都是老师的缘故,王平的启蒙教育开始得很早,等到五岁的时候他就早早迈入学校,而他不错的成绩,更是让两夫妻愈发喜欢,不约而同瞒下了收养的事实,当爹妈当得不亦乐乎。 若是这般顺风顺水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但,“回家”,想来是必然要让他自己努力认祖归宗的,这样子,对这对养父母来说,又是何等的伤害。 年龄还小的王平只是简单想了一下便不再理会,他现在太小,而且应该是不知情的。继续按部就班地成长,长到足够知道事实的时候再谋划或许会比较好,只不过这样一来,又难免让养父母投入的感情更多也更深,想必一旦认亲之后,伤痛也就更大了一些。 为了避免日后的伤痛,王平便不去撒娇卖萌,小小年纪就一副小大人儿的模样,很有些独立自主的意思,适当拉开了一些距离。 从没当过父母的两个并不明白,只当自家的孩子格外聪明懂事,才会这般,倒是更喜欢了一些,却与王平的用意相反了。 如此十年之后,当王平考上外地大学,要去住校的时候,已经退休的二老更是舍不得撒手,若不是王父家中父母年迈也需要人照顾,恐怕他们会全家都搬过去,只为了不离儿子太远。 而住在大学的第一晚,王平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开始还以为是因为离愁别绪的缘故,谁料到后来发现自己全身发烫,腿上更是疼得人浑身流汗。 【这是怎么回事?】其他人都在入眠,王平也没吵醒同宿舍的三个,直接问了王睿。 好一会儿才听到王睿的回答:【你的人鱼血统觉醒,尽快找一个水池,泡一晚就好了。】 【人鱼血统?!】 王平刹那间觉得玄幻文乱入,他以为这是现代文的,顶多是亲情大戏,哪里想到还有这么一出。 已经套好衣服,准备去医院的王平脚步一转就飞快地跑起来,径直往学校的大门冲。 这座新校区在郊外的位置上,占地面积便比较广大,因为周边发展还不完全,甚至学校里头还有些建筑活计,管理便比较严格,即便如此,刚一入大学,王平也听说过几个类似“民工强、女干女大学生,然后女大学生被保研”之类的故事。 刚才能从宿舍楼出来,还是因为他确实烧得脸颊发红,跟宿管说要去看大夫,这才能出来的,而现在,则要赶在双腿变鱼尾之前跑出学校大门,并且找到一个安全的水池。 现在去租房子那是肯定来不及了,也只有去找周边的小旅馆了。因为大学生情侣比较多的缘故,这类的小旅馆还是比较好找的,但因为学校的沐浴设施比较齐全,外头的有没有沐浴就不一定了。 王平没有那么多时间,他一边让王睿估算着时间,一边去寻找,同时还要忍着身体的不适,等找到那么一间有简陋淋浴间的房间时,真是松了好大一口气。 【这种事情,你应该早点儿告诉我的,若不然,一旦在大街上露出鱼尾来,不要说回家了,恐怕生存都成问题。】王平坐在凳子上,拿着淋浴头,任由凉水哗啦啦冲着那漂亮的银白色鱼尾,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平静下来之后还略感好玩地摸了摸那鱼尾上的鳞片,那种触感,真的很奇怪。 身上的燥热在鱼尾出来之后就退下了,恢复平静的王平一边冲着凉水,一边想着任务,【早该知道,主线任务都不是那么简单的。】 作为一个人鱼,他要找的家,应该不会是那个生下他的女人所在的家,而是那个给了他这个血统的人鱼所在的家。若是那人鱼就是那女子倒也好办,若不是,还真是难办,人鱼之家,谁知道是哪个,难道是大海吗? 【抱歉。】王睿并没有为自己多做辩解,虽然他觉得这并不是自己不告知的错。 在任务难度升级之后,他就很少给剧情之类的东西了,而这次的任务更是不需要剧情,因为一旦有了剧情,就相当于剧透,任务的难度也就荡然无存了。 王平也知道这并不是王睿的错,他没有义务什么都告诉他,若是那样,这个任务也就没必要让他来做,王睿自己做就是了。 适才,他或许是把对方视作了亲近的人,这才习惯性抱怨了? 好容易等到这一夜过去,鱼尾重新回复了成了双腿,王平困倦地套好长裤,准备往回走了。 套裤子的时候还不忘吐槽一句,【总算知道为什么人鱼多是女的了,穿着裙子变鱼尾方便啊!不然裂开裤子什么的,那画面太美,不敢想。】不过,难道裙子下都是真空的?算了,想这个太猥琐。 回到宿舍,因为今天没课的关系,那三个还在床上懒洋洋的,有睁开眼玩手机的,看了王平一眼,“你一大早跑去哪儿了?怎么衣服还湿了?” 因为时间太紧,王平当时只顾得上脱了裤子就去冲凉水,没脱衣服,稍微有些长的衬衣下摆就跟着湿了,后来发现了却也没办法晾干,谁能告诉他鱼尾怎么走路,于是只能任由衣服湿着,好在后半夜都挽起来了,这会儿也就是潮乎乎的,能看出一个印子。 “没什么,洗手的时候溅上水了,我去换换。”拿了衣服就往卫生间钻。 被这一句话糊弄了的舍友看了一眼手机,嘟囔着:“不是有卫生间么,怎么跑到外头洗手去了?” 有了鱼尾这个秘密,王平显然不能够再住宿舍了,当天就去找校领导要求外宿,被驳回也不恼,直接说身体不好,在学校就医不方便,并且模仿了大夫的龙飞凤舞,弄了一本病例出来造假。 这般还真的唬住了校领导,毕竟人家孩子在自家学校学习,若是真的因为就医不便出了什么事,学校可担不起这责任,这般,又跟家长沟通了一下,这才同意了。 当然,王平给家长的理由可不是这个,而是说了一下住宿的不方便,并他生病的时候因为是半夜不好找大夫,险些耽误成了肺炎什么的,可是让王父王母吓了一跳,连忙同意了他外宿,甚至还又给他的卡上打了些钱过来,王母还要过来看看他,被他再三劝阻了。 在外面找房子很顺利,学校附近有一个小区也是新建没几年的,王平在那里租了一套五十来平的房子,因为是学生的关系,还得了房东的一些关照,房租稍稍便宜了些。 因为房子那里有网线,王平便买了台电脑回来,许久不用了,最开始开机的时候还有几分新鲜,慢慢熟练了便去看新闻,网上的信息比纸媒快多了,自从互联网兴起,很多人都喜欢在网上看新闻了。 《漂亮女人惨遭毁容,原因为何?》 置顶的新闻标题耸动,而为了博人眼球,女人毁容前的照片和毁容后的照片对比着放在一起,其差异之大,足以从天堂堕入地狱,让人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会为此震惊不已。 【支线任务:拯救吕博然。】 骤然发声的任务音让王平一怔,随即看了一下任务说明,或许是因为任务难度提升的缘故,任务说明也是越来越简短了,只简单说了一下吕博然的个人简介,重点除了他跟王平是一个学校的学长之外,别的基本是废话。 而他为何有危机,为何需要拯救,拯救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完成任务,都没有说明。 所以,还是先找到吕博然再说吧,不过,他已经大四了,又和自己不是一个系,想要找到还真是不容易。 【这还是第一个拯救任务,为什么?】 【吕博然是一个节点,改变他的命运,会导致很多事情的变化,这对于我是有利的。】王睿说得直白。 王平觉得自己大概能明白,这节点就类似于撬动地球的那个支点,改变原有轨迹,形成新的轨迹,王睿在这个过程中得利,但是对于那些被改变轨迹的人呢? 在我离开的世界,我认识的人,他们的故事会怎么发展呢?王平突然有些想知道那些改变的轨迹跟原来又有什么不同,最终却没有问出口,那些,已经跟自己无关了。 第160章 找到吕博然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 大一一入学有半个月的军训,王平有伪造的病历本顶着,倒是很容易免去了军训的辛苦,于是,在别人挥汗如雨走正步或者是一二三四的时候,他则有了几分无所事事,闲暇的时间多了,就对周围的店铺有了兴趣。 然后,发现了一家有几分清幽的咖啡馆。 王平当时其实是走得累了,想要找个有空调的地方歇歇脚,谁料到刚走进去就听到里头有人在说:“吕博然,你是不是交女朋友了,这段时间都不见人影,工作找好了吗?” “没,还没找好。是……是……你怎么在这儿,找到工作了吗?”吕博然回答得有些不痛快,不过那个粗心大意的大男生并没有注意到,早上前搭住了他的肩膀,说:“可是有一段儿不见你了,走,好好聊聊,我的论文还没弄完,你可得帮帮忙。” 这时候正是咖啡馆生意最清闲的时候,那个大男生拉着吕博然到了一桌坐下,还有一个大男生起身让了让位置,让吕博然坐了自己的座位。桌面上,摆放着的除了咖啡,还有两个笔记本,显然之前这两人的确是在写论文来着。 早从任务说明中知道吕博然的学习不差,作为穷苦出身的孩子,他显然更知道怎样抓住知识来改变命运,而他也几乎做到了,眼看着名牌大学读完,只要找个好工作,以后也会是前途光明,不过,单从面相上看,他似乎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王平点了一杯咖啡坐在旁边儿的桌上,安静地看着手机,最近新闻上还是那个惨遭毁容的女人,记者们对她的遭遇都是既同情又惋惜。 据说,这个女人其实还是个白富美,自己老爸有个挺赚钱的公司,虽然她学习不好,但她长得好看,随随便便开了个酒吧,往里头一坐,又是老板又是活招牌,没几天就赚回了成本,倒是比那些学习比她好的,辛苦读了大学出来却失业的好多了。 而给她泼硫酸的那个女人是当场被抓到的,审下来完全没有悬念,只说是因为嫉妒她,而她们两个曾经是初中同学,只不过后来际遇不同。学习好的那个因为贫困自己辛苦坐台攒学费,好容易学出来了却还不好找工作,而学习不好的这个因为有个有钱的老爸,就什么都不用操心,安安稳稳就能赚钱,甚至因为样貌不错,得到不少男人的追捧。 从情理上讲,似乎说得过去,毕竟女人的嫉妒心一上来,那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想想那些“当街暴打小三”,“逼迫舍友脱衣拍裸、照”,“杀害亲妹妹”之类的新闻,就知道有些人是不可以以常理推断的。 但,王平总觉得不对,初中同学,多少年都不见面了,怎么会一见面就泼硫酸,要知道浓硫酸也是不好弄的,总要有人去买,然后再计划,这就是一个不短的时间,为了一个多年不曾见面的“老”同学,值当吗? 当年的同学那么多,混的好的也未必就那一个,为什么就跟那一个杠上了呢?总不能是因为她长得最美吧! 但害人者一口咬定了这样的答案,警察都没查出别的来,王平再觉得奇怪也是白搭,事实上,他之所以一直还记着,反复琢磨,不过是想要想清楚这则新闻和吕博然有什么关系罢了,当初,可是因为看到这则新闻,触动了支线任务的,那么,吕博然和这个被毁容的女人必然会有一些联系。 王平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吕博然那一桌论文却快完了,都是大四了,想来那两人之前就弄得差不多了,这会儿不过是让人帮着完善了一下,所以才这么快。 男生一闲下来,聊的话题也就那么几样,大四毕业之后的工作啊,大四之后的感情问题啊,之前谈的怎么样,继续还是告终,之后又要找个什么样的,拉拉杂杂,吕博然都不怎么说话,直接被问到的时候才会说两句。 “诶,对了,我可是听说了,之前不是有个女的跟你告白来着吗?好像挺漂亮的,后来怎么样?没成?” “哪有这回事,谁能看得上我啊?”吕博然这般否认了,但看他不太自然的表情,谁都知道这话很假。 “嘁,不过是说说,还能撬了你的墙角不成,这么瞒着。”那个大男生仿佛有些不乐意,他自己之前说了很多跟女朋友之间的事情,这会儿见别人不说,便觉得是隔了一层,笑容也没了。 吕博然继续否认:“真没有,真的。” 见他这般,另外两人也不好说什么,本来就是闲聊,不想说就算了,也没有逼供的道理。 王平一直在旁边听着,等到那三人散场,吕博然先走了,他也跟着结账离开,跟踪吕博然,看着他进了某个酒吧,他也跟着进去了。 进去之前,他抬头看了一眼,相比周围的酒吧,这个酒吧似乎有些冷清,而那个招牌,若是没记错,应该是新闻中说的那个毁容女人开的酒吧。 酒吧里头布置得不错,幽暗的灯光下,透着几分暧昧的迷离,吧台那里的酒水似乎也很齐全的样子,而周围的座位也各有特色。 王平看了看,还有几个人在座,他选了一个地方,坐下后就找了服务员点酒。因他给钱大方,那个叫郝洁的女服务员还跟他笑了笑,在王平跟她打听消息的时候,虽没有直说,却也约了一顿晚饭。 “你还真是为了打听这事啊!” 西餐厅里,气氛正好,烛光摇曳,在酒吧兼职的郝洁还以为自己时来运转,攀上一个高富帅了,没想到对方还真是打听事情的。 “就是有些好奇,想要知道。”王平没有多说,笑着抿了一口红酒。 撇撇嘴,郝洁有些不太满意这样的真相,却也没有再次推脱,拿着纸巾沾了沾唇,端着红酒杯在手,摇了摇,轻声说:“其实这事情都过去一阵儿了,被毁容的李姐家里有钱,之前是压下去这件事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又爆出来了……自毁容那事儿发生之后,李姐就把酒吧转给了现在的老板…… 说来还真是让人嫉妒,同人不同命啊,她毁容之前就男朋友不断,毁容后还有人愿意对她痴心不改,还有你这等专门找来询问的,真是,我长得也不差啊,怎么就没人看上我呢?” 郝洁有些哀怨地嗔了对面的帅哥一眼,真是没眼光,她也算是酒吧一枝花了,比毁容后的李姐好了不知多少,怎么就没人喜欢呢? “能够不因为容貌而喜欢的,一定是真爱。”王平接了一句。 “可不是么,每次看着那个吕博然温文尔雅的样子,我就觉得李姐真是有福气,那吕博然比她还要小几岁来着,可是偏偏看上了她,即便她毁容了还是不离不弃的,两人现在在一起也是挺好的,至少让人又相信爱情了。” 郝洁抱着某种憧憬地说着,顿了一下,喝了一口酒又说,“我可不信他们说的那些,吕博然才不是那种看上李姐家有钱的,他学习也不错,又是名牌大学,以后肯定能够找到好工作,虽然他没有你帅,但是也不差啊,就算想要高攀个白富美少奋斗几年,也不必非要找一个毁容的,所以,一定是真爱啊!” 听到吕博然的名字,王平一愣,对于吕博然和毁容女人的关系,他倒是想过这种可能,但,毕竟有些太挑战极限。那张毁容后的脸,饶是见过各种妖魔鬼怪,也算是见多识广的王平看了都忍不住想要回避目光,他却还能跟人谈恋爱,就算是为了钱,做到这种程度也是够拼的,何况,还不一定是因为钱。 “那不是挺好的吗?” “我是觉得吕博然挺好,李姐可就不一定了,她以前就心高气傲,脾气大的,眼下毁容了,那脾气更是有增无减,我都见过他们吵架,都是吕博然低声下气地去哄她,她还觉得自己配吕博然是委屈了的样子,实在是……不过,她也挺可怜的。” 郝洁自己说着也有些矛盾,她看不上李姐毁容后还能那般傲气冲天,却又可怜她无辜被毁容,羡慕她有个那样好的忠犬男友,却又讨厌她不懂得珍惜,明明这样好了,还总是不满足。 王平很轻易就听出了那些小女孩儿的心思,也不多言,笑笑继续吃饭,等到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吃完,两人也就各自散场,唯一有些意外的就是发现郝洁竟然也是大学新生,不过是隔壁学校的。 “有机会来找我玩儿啊!”郝洁扬了扬手机,脸上的笑容灿烂,电话要到了呐! 王平无奈挥手,看着她走进校园的大门,这才离开。基本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想办法认识吕博然,然后探查他的危机究竟是出现在哪里,难道是因为感情问题,因爱生恨? 对着那样的女人,要有多大的喜欢才能够天长地久,恐怕他提出分手之时,便是那女人不得不斩断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时候了。 第161章 “本来还想要看一场电影,在电影院里头一起喝了的,没想到……” 公园湖边,杨柳依依,和风拂面,正是夜灯初明的时候,小公园里头没什么人,只有一对情侣在湖边漫步。 戴着口罩的女人轻声说着,她的语调优美,仅从声音和身形上看,便知道应该是一个美女,然而那大大的口罩挡住了大半张脸,长长的刘海儿又几乎遮住了眼睛,只留出一抹流光,能够让人去想象“明眸善睐”的风采。 站在她身边的是一个有几分英俊的男人,他的表情平和,一看就是脾气很好的那种人,闻言笑着看了一眼对面隔了一条街道的花店。正是情人节的时候,大捧大捧的玫瑰花都摆在外面,那两个小情侣吵吵闹闹地挑着花,年轻而有活力。 “没办法,碰到了熟人,也不好在电影院里头,不然倒是连累了他们。”男人说着,视线转回来,落在女人的手上,她拿着一瓶饮料,已经拿了好久。 “你后悔吗?”女人问,她微微抬头,刘海儿分开一些,露出了额角的疤痕,丑陋得仿佛是剥去了一层皮肤的疤痕。 男人的目光仿佛被刺了一下,眨了眨眼,低头拿过了女人手中的饮料瓶,拧开,说:“我先喝。” 说罢,不等女人回话,便仰脖喝了起来,那模样,莫名地有几分悲壮。 女人看着他喝下半瓶饮料,随手接过了剩下的半瓶,不等喝,就见得男人脸色发青,倒在了地上,他的手仿佛抖了抖,最后也没有睁开眼。 握着瓶子的手一紧,女人蹲下了身,看着他就倒在自己的身边,那一张脸蒙上了一层青色,灯光下,格外可怖,她的手更紧了,把塑料的饮料瓶捏得变了形,良久,在被那一对小情侣返回发出的惊叫惊动之后,也没有喝下剩余的饮料,而是让他们去报了警。 ——这是一场未遂的殉情。 在那一对小情侣跑开一些,拿着手机报警的时候,在一个僻静角落里看着的王平也拿出了手机,不过拨打的却是急救电话。 他的手边,也放着一瓶饮料,与那个女人手中一模一样的饮料瓶。 警察来得很快,差不多同时到来的救护车并没有被别人怀疑,在医务人员围着男人的身体转的时候,女人已经被带上了警车,她的手中还握着那个瓶子,里面的半瓶饮料还在。 那对小情侣早被人带到另一辆车子上一同去警局问话,倒是王平,见得人都走了,这才慢悠悠过来,装出一副惊讶模样:“这不是学长吗?怎么在这儿?他是怎么了?” 医护人员听得这仿佛是认识的,也就没阻止王平跟着上了救护车,然后一同去了医院。 经历了洗胃等抢救之后,吕博然终于醒了过来,对着雪白的天花板还有那刺目的灯光,他觉得自己像是灵魂出窍了,自己不是死了吗? “啊,学长,你醒了?”守在一旁的王平最先察觉到吕博然醒来,却没有马上叫护士又或者医生,而是问,“怎么样,你现在好了吗?” “你,你是……”吕博然不敢相信自己没死,但他看着眼前的少年,若是没认错,这位不是在导师那里碰到的请教问题的学弟吗? 因为对方出色的相貌,他多看了两眼,又是不久前的事情,所以,记得还比较清楚,而回忆起这一点,再看一下周围的环境,“我这是被送到了医院,没死吗?” 轻声问了这么一句,更像是问自己,吕博然不知道别人什么感受,但经历了一次“自杀”之后,他才迟钝地反映出害怕,当时的痛苦是那么快,让他几乎没有感受就……要有多好运,才能够被救回来。 “你怎么在这儿?你看到跟我一起的……那个女人了吗?” 跟李芳的关系,从来就不是能够大大方方告知于人的,即便他不介意找了一个毁容的女友,却要顾忌李芳的感受,而她,自从毁容之后就很少在大白天出门,只在清晨和夜晚出来,不再见什么人。 迟疑了一下,吕博然尽量忽略心中此时的复杂感受,而是用“那个女人”指代了他认为的女友。 “啊,不知道啊,我见到学长的时候,就看到学长被抬上救护车,因为是认识的人,这才被叫来的。”王平说到这里,觉得自己这个“热心的学弟”扮演的还算不错,笑了笑又说,“总算我还带着卡,不然都没办法付医药费的。” “那个,我会还你的。”吕博然因为李芳离不开他的缘故,一直没有时间去找工作,他又不是真的像外面传言的那样靠李芳吃饭,钱财上就有些紧张。 这样现实的问题一出来,他马上就把关心李芳的情绪转移了,开始想着之前赚的家教费够不够付医药费的。 王平没有说不让他还的意思,作为并不熟悉的人,帮一把手就是了,帮得太过,就明显是有问题了。 由于提前换掉了那瓶装有剧毒的饮料瓶,吕博然喝下的其实是王平自己调配的药物,在配药上面,他还有些所长,所以这只是一种能让人形成短暂假死状况的药,发作之后比较像是毒发身亡的样子。 吕博然不知道这一点,医生也没有查验出来,最后给出的结果只是毒药剂量不够,所以才能够抢救过来。 这一点倒也没错,什么药都具有危险性,安眠药吃多了还致命呐,更不用说这种能让呼吸心跳都暂停一下的药物了,更是危险,尤其是对一些心脏有问题的人来说,为此,王平不得不先查了一下吕博然的体检报告,确定他身体健康,才敢这样铤而走险。 事实上,在知道李芳要用毒药跟吕博然殉情之后,王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样的计划,这是个他不用牵扯太深的计划。 作为一条要苦苦隐藏身份的人鱼,王平觉得最不容易暴露的方法就是跟周围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当然,首要条件还是摸清楚变化规律,好在这一点上他可以通过王睿走一个捷径,倒也不是太难。 所以,他也不想为吕博然破例。 但……等到吕博然的命被救回来了之后,任务提示音还是没有想起,王平皱了皱眉头,又热情照料了吕博然两天,并且适当流露出一些好奇,诱导吕博然说出了他跟李芳的“爱情”故事。 吕博然这个还算帅气的大男生被一个因为攒学费而坐台的女大学生喜欢,跟他告白被拒,发现他喜欢的是那个朝三暮四的漂亮酒吧老板之后,愤而对其泼了硫酸。然后,或许是因为歉疚,或许是因为本来就喜欢,只是以前没有机会被美人垂青,吕博然适时地站了出来,在许多男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时候站了出来,获得了与美人恋爱的机会。 是的,机会。那位美人觉得吕博然是心机深沉,以为这个时候没人会爱她了,这才站出来想要赢得美人心,可惜美人不愿意这样“委屈”“俯就”,但在她痛苦难过闹脾气的时候,却也唯有这么一个人容忍她,就连她的父亲都开始回避她的容貌,而他,是唯一能够直视并且与她亲密的男人,于是,尽管不甘心,尽管“委屈”了,她还是跟这个男人谈起了恋爱。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 而最后,她的脾气终于磨掉了他所有的忍让,他出轨,他跟别的女人好了,于是她自杀,他又后悔,然后又求得她的原谅,两人和好了,也就是那次,在她的病床前,他说了跟她一起死的话,她就信以为真,准备了毒药,于是有了之前公园里的那一出。 这个曾经浪漫的女人还设计了一出在电影院里自杀的好戏,可惜碰到了也要看同一部电影同一个场次的熟人,于是地点就变成了公园,多少显得仓促了。 而在吕博然倒下之后,她却害怕了,不敢死了,才有了她让人报警的那一幕。 从吕博然口中问到一部分,又从警局了解了一部分,甚至在最后发现那位审案的警察竟然对这个女人心存怜惜和暧昧情愫的时候,王平已经不知道吐槽了多少个狗血。 那个用生命泼硫酸的已经领受到了惩罚,所以你上赶着愧疚什么,非要来一出以身相许的好戏,若是想要升华自己的爱情,表示并不是因为容貌而爱,那也太戏剧了。人生,哪里来的那么多梁祝? 所以,想要说这一段爱情一开始就不应该,想要说吕博然自作多情,想要让他赶紧吃药治病,不要那么病态地去扮演圣父,但作为一个热心的学弟,呕死了也只吐出一句“这种狗血的言情片我很早就不看了。” 因为故事冲击力太大,当天王平早早就离开了医院,就在他回到居住地,拿着钥匙开门的时候,任务提示音响了起来,告诉他支线任务完成。 【怎么回事?我正准备找个心理医生给他看看呐,怎么突然就完成了?】王平很是不解,却没耽误进门换鞋,倒了水坐在沙发上,等着王睿解惑。 【李芳去看吕博然了,他们两个谈了一会儿,彻底分开了。】王睿说得简单。 王平只能依靠自己脑补,大概从李芳不敢喝下那半瓶饮料,让殉情成为单人自杀开始,这两人之间就有了一道鸿沟,而李芳明白她还是最爱自己之后,理智些放手也不是不可能,而吕博然,自杀了一次的人不敢再自杀第二次,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或许他是发现爱得不值了。 放弃家人放弃事业,放弃父母多年的培养,放弃未来的无限可能,就为了一个女人自杀,哪怕用爱情来标榜,王平也从来不觉得这是什么高尚的事情,所以……【倒是省了我不少事……】 看来明天不用去装热心的学弟了,真是不错。 第162章 【真的不能够交换一点儿信息吗?】 十几年前的事情实在是不好查,当年的那条街道并不是什么重要街道,监控设施也都没有的,所以遗弃孩子的那个女人是谁根本无从查证,换句话说,若是那么好查,当年的警察就不会把他送到福利院了。 而能够知道遗弃他的是个女人,还要多亏他并不是真正的婴儿,不然……呵呵…… 【不能。】王睿觉得自己的宿主真是越来越懒了,这种任务,若是他直接给出了线索,跟给出答案又有什么不一样?凭着宿主的本事,在他历经那么多世界之后,哪怕一身修为不能带走,但某些知识,却不会因为穿越而遗忘。 瞧着王平快速地敲击着键盘,三两下便入侵了公安网络,然后就是调查某些资料什么的,王睿对此已经不想说什么了,难道要他夸赞自己的宿主机智勇敢,并且不留丝毫痕迹的技术简直是天衣无缝吗? 【所以说,任务的原因何在呢?明明有些事情你都知道,根本不用我去做这份辛苦,但你就是不说,然后让我一点点来——莫不是世界的规则对你还是有着一定限制的,你的所作所为都会被此方天道紧盯不舍,而相对来说,因为有了你这个巨大的灯泡,潜藏在阴影中的我就成了灯下黑,这才能够配合明处的你在暗中行事?】 王平对系统任务的由来早就有着猜测,以前不去多想是因为想了也没用,现在想了还说了,一方面是想要求证一下,另一方面,则是拿王睿当做了朋友,说话也就可以随意一些了。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简单生动的例子让王睿很快接受了。 揉了揉眉心,王平打了个哈欠,这种简单的劳累感真不知道有多久不曾体会到了——既然查不到,也就只能用另一种方法了。 只不过,大概又需要花费很多时间,除非……想到娱乐圈也算是个捷径,王平又皱起了眉头,他还记得上次成为明星的不好的事情,但,若不是明星,有多少人会追着探寻你的隐私? “真不敢相信,王安庭竟然这么年轻,要知道,不少人都觉得你肯定是个老学究,毕竟能够写出那样媲美三大名著的巨著来,实在是……该怎么说呢?实在是让人不敢置信。” 电视机上,访谈一样的节目正在进行着,主持人是个年轻健谈的女子,小沙发后,一个巨大的显示屏上,正放着一部电视剧的花絮。 那部名为《帝王业》的电视剧由名导拍摄,是时下最出名的网络修仙小说改编,参演的演员除了那些耳熟能详的著名演员之外,还有一些小鲜肉。而一手写出这本巨著,并且进行了改编的编剧也在其中客串过一个神人的角色,虽只露了一脸,却被不少人惊艳着。 看出了这样的热点,才有了这一次针对作者的访谈,作为小说作者,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实在是足以让人羡慕了。 王父王母专注地看着,看到儿子坐在主持人对面的沙发上面含微笑,二老脸上也有了笑容。 “不知道你是怎么萌生出创作这样一个架空世界的想法的呢,太康皇朝,若不是知道是虚构的,我恐怕都要以为真的有这么一个朝代了,那么真实的历史剧情什么的,完全不像是在真实历史上扭曲而来的,它的历史进程更是不似任何一个已知历史朝代——而且,里面的很多东西都很有意思。” 主持人的这句话感慨的成分更多,所说的“有意思”指的则是小说中设计的修仙功法。不同于许多修仙小说对修炼功法的略写,或者只简单几句,用一些玄之又玄的描写感官的话一笔带过,这部小说中涉及的修仙功法大部分都被全本写了下来。 有些好事者也照着修炼,虽然还没有人修炼出什么,但据某些气功大师说,的确对于炼气有帮助,于是,小说因此爆红网络,那些功法的下载量一度让服务器瘫痪,而随之而来的国学热,也让不少人看到了国学传承的希望。 “只是想要写点儿东西,而这个东西就好像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我所做的,不过是把我所知道的描写下来,展现在大家眼前。”冲着摄像机,王平笑了一下,为了能够达到这个目的,他不惜描绘了一下自己亲历的某一世的故事。 真实的东西总是最感人。小说的成功,虽然也有他自己给自己作弊刷票得到了足够高的曝光度,但究其根本,却还是那些神秘的东西真实的故事吸引了大批读者,最终吸引了名导,再加上他的投资,这才有了这一部电视剧的出现。 是的,很少有人知道,这部电视剧,他是投资人。 主持人也不知道这一点,她继续问话,又询问了一些关于角色的看法,还问了一些关于修仙的事情,那么多部修仙功法,真的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吗? 王平侃侃而谈,面对主持人好奇更多过怀疑的问话,也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谦虚地假托他人,而是说了一些“道”上的事情。纵然之前做过功课,自己也算是这本小说的读者,但真的谈到“道”上,主持人也只有傻眼的份儿,干笑两声自动换了话题,因为她听都听不懂,还怎么问? 观众们对此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他们也听不懂,所以自然要听一些感兴趣的东西,比如说王安庭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什么血型,什么星座,有没有女朋友,喜欢什么样的女朋友诸如此类的问题。 对此,王平也没有不耐烦,到底是曾经做过明星的,也知道这些粉丝最关注的都是什么,用一些暧昧而含糊的话勾起他们的兴趣之后,就恰到好处地止住了话头,换成了别的话题。 好容易半个小时的访谈结束,主持人走下来先抹了一把汗,“感觉像是被你牵着鼻子走呐!” 王平对这位很有大姐作风的主持人还算观感不错,闻言笑了笑:“可能我太想表现自己了吧。” 不,不是这样的。 主持人没有继续说,笑了一下问:“有个问题在台上没好问,作为年轻富豪,你以后有什么计划?” 听到“年轻富豪”一语,王平知道哪怕别人不知道他全权投资,但仅凭着这部电视剧的成功,也能够大略知道他必然不差钱了,所以……眸光闪烁了一下,装作一副迟疑的样子,犹犹豫豫地说:“我想要查一下自己的身世。” 猛然听到这样劲爆的话题,主持人克制不住地兴奋,她是从记者做起来的,对新闻的敏感度自然是有的,但看到王平转而一脸后悔失言的模样,也就没再追问,暗自记下这一点,想着多少去查一查,也算是个新闻。 最近的娱乐节目有一款便是专做寻找失散多年的亲人的,很多之前平凡无奇的人,就因为要寻找亲人上了电视,然后有了些不大不小的名气,有人甚至因为长得不错,自身也出色,还因此火了一把,当然,更多的是籍籍无名,毕竟这些人之前都是普通人。 有貌,有才,有名,有钱,趁着电视剧的热播,王平也跟着火了一把,“王安庭”这个娱乐圈的编外人士竟如同明星一样也被不少人关注着。 有人关注,自然就有新闻。 没过多久,王平的身世问题就被报纸揭露出来了,对此,王父王母叹息一声,也没隐瞒,直接跟王平说了他是领养回来的,王母眼泪都下来了,就怕王平因此跟自己离心,就连王父,说到同意他去找自己亲人的时候,也有些哽咽不能语的感觉。 “爸爸,妈妈,不管怎么样,你们都是我的父母,至于别人,我是不认的。”既然主线任务是回家,而不是认亲,那么,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认一个从未相处过的亲人,只要回一次家就够了。 王平按照心意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在旁人看来有些无情,但对他来说,一个从未见过面的所谓生身父母,自然远不如抚养自己长大的养父母重要。 反倒是王父王母都是善心人,听到王平这样说,纵然心里头激动不已,甚至松一口气,但是回过头来还是会说:“到底是亲生父母呢,说不定当时是出了什么事才跟你分开了,所以,找到问清楚也是好的,万一他们也在找你呢?” 王母总是忍不住把人往好处想,就是王父,哪怕当年领人回来的时候就听福利院的院长说这孩子是一出生就被遗弃的,他也想着,万一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呢?所以也没反对这样的说法,反而还宽慰王平,不要因此记恨生身父母。 王平开始还是坚持不要,后来好像被“劝服”了一样,勉强同意他们的观点,只是表示自己不会主动寻找,而自己已经有了些名气,他们若是想找,自然会找过来的。 因为一开始就抱着这样的想法才去谋求这点儿名气的,所以说出来的时候是很坚决的。王父王母见儿子不像是要跟家里反目的样子,再听他说不会主动寻找,心里头更轻松了,王母马上就去张罗好吃的,理由是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但看她脸上的笑容,谁都知道不仅仅是这个理由。 王平自然看出了他们这一点儿私心,无奈地暗自叹气,在一心喜爱自己的人面前弄虚作假地表演,更考验的其实是心境。 第163章 晚上,王平从电脑前起身,捧着水杯来到窗边,看着外面宁静的夜空,心情也格外舒畅,只不过,视线一转,落到楼下的那辆车上头时,眉心不觉就皱了起来。 在这样的小城市,可不是随随便便就会有价值百万的车辆停靠,何况,这里的小区已经很老了,说是学校的教职员工专用也不为过,虽然很多人之后都卖了房子,但占据绝大多数比重的却也不会是这些豪车拥有者,因为这座学校的教学质量普通,还不至于有人为了一个学区房专程来此。 何况,他曾见过一辆差不多的车,却是,那个人的。 王平这一世的相貌依旧很好,对此他早已习惯,但显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对这样的好相貌司空见惯,并且心如止水的。在他没有因为小说出名之前,就已经凭着相貌出了一把名,又因为自身还算有些才艺,就被某个高干子弟缠上了。 说是高干子弟,其实王平也并不十分确定对方的身份,只不过见过对方管某个市长叫叔叔,俨然一副子侄辈的样子,却又有些倨傲,并无谦卑,再加上一些四下里神神秘秘的传言,多少也有流到他耳中的,所以,对方的身份不仅仅是富,是可以肯定的。 而两人认识在某一次的校庆大会上,作为新生代表的他有幸到人前露了一回脸,之后就得到对方的另眼相看,当时不过多问了一句话,后来却又有私下相邀,王平自然是拒绝的,他身上的秘密是一层原因,他自己不愿意与这种人多接触也是一层原因。 当时他还略微防范了一下,万一有什么强取豪夺的,至少也能有个对付的方法,为此还特意熟悉了一下此世界的药物,重新熟练了一下配药的本事,随身带了些药物防身,结果却一直风平浪静到他以为自己是自恋过度了。 直到他小说出名,出面投拍电视剧的时候又和这人相逢,这才有了些不好说的部分。 王平的启动资金并不完全清白,这么说或许也不对,他并没有作奸犯科,只是凭借自己的技术,随意黑过来一个百年没人用的账户,将里面的钱财据为己有。这种账户一般都是由于主人意外身死,然后没有人知道这笔钱款找到银行提取,时间久了,就成了电脑上的一个数字,银行的工作人员都不会特意查看。 若是没人针对他查还好,一旦查了,必然会知道仅凭一对当教师的养父母,他连在首都买房子都买不起,怎么会有这么大一笔钱,必然是来路不正。 虽然别人也没有证据,但这一点确实是个软肋,当时那人不曾以此威胁,只不过是在知道他独立投资这部电视剧后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后来对他的电视剧还大开方便之门,无形中让他欠下了人情债,是债,也是因果。 该有的红包他也送了,甚至比较丰厚,可惜被拒收了,那么…… 似乎是发现了他,楼下的车灯闪了一下,并没有按喇叭,但车内的灯光亮了起来,那人在灯光下向他招了招手,似乎是让他下楼的样子。 王平的眉心蹙得更紧了,却也不好多耽搁,总要有一个了断,披上一件外套出了门,父母都睡了,他轻手轻脚地拿了钥匙出去。 “有什么事吗?” 冷着脸的少年犹若月华凝成,肤白貌美,一身的书香气怎么看都应该弱质纤纤,但只看他的眼,黑若深渊,便知道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学生。 章卓第一眼看到对方的时候,只觉得是个漂亮的少年,因为正好是他的口味,所以特意留意了一下,当时也没觉得什么,再加上还有别的事在身,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后来再次碰见,却是有些巧合了,拍《帝王业》的那位名导刚好与他有些交情,想要拉他赞助,这才引见了一下编剧,当时他还以为有着某种机会,没想到少年直接说找好了投资,他也是之后才从那位名导的口中知道投资人竟然是少年自己,还是独自投资。 以《帝王业》那等水准的电视剧,拍下来少说也要上千万,仅仅是里面帝王的一套衣服就用了几十万的样子,再加上那些名演员的薪酬一集至少也要十来万,这么算下来,这部五十多集的电视剧怎么也要几千万的资金。 而这,还不是全部,因为涉及修仙剧情,后期还要有特效什么的,这笔资金,纵然以章卓的家业来说并不算什么,却也不是他轻易能够拿来玩玩的,但对一个少年,尤其是一个还在上学的,普通教师家庭出身的少年来说,竟然能够如此轻易拿出手吗? 章卓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有钱人这样多了,于是产生了更深的兴趣,调查了一下,而调查的结果,表面上看,少年是无论如何都拿不出这么一笔钱的,偏偏他也没有参与任何作奸犯科的活动,更不是靠出卖、身体获得的钱财,那么,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比起这个问题,他更感兴趣的却还是少年本身,于是暗自提供了一些对方能够知道的便利…… “怎么,不好奇我怎么找到你的?”章卓笑了,才三十出头的他正是最有男人魅力的阶段,这一笑,让他那还算不错的容貌更多了几分洒脱帅气。 王平皱皱眉,不太喜欢这种轻松谈笑的氛围,给人一种他们关系很好的错觉,再次发问:“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就是想你了,想来看看你。”章卓说着自以为感人的话,一双眼满目深情的注视着少年。 此情此景,若是换成别人,换成一个真的涉世未深的少年,恐怕会真的心中一动,生出些什么,因为这时的月色实在惑人,而在王平看来,半点儿感触没有,若真的有什么,也只能感慨这人真是情场老手,太懂得把握人心,演绎出的痴情模样,倒是容易让人动容。 “章先生……” “叫我名字就好了,章卓,或者章大哥,卓大哥,不要叫得那么生疏,怎么说我们都是认识的人了。”章卓不算是游走花丛无往而不利的纨绔子弟,却也不是没谈过一次恋爱的雏,自然懂得怎样拉近距离,首先称呼上的亲密是必须的。 可惜,他这一套“好兄长”做派在王平这里并未收到应有的效果,王平的眼神平静:“是认识,但不熟,还是不要叫那么亲近好了。——章先生,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希望你能够不要来打搅我的生活,包括出现在我的周围。” “抱歉,我做不到。”拉住要转身的王平,章卓说得很坚决,“杨泽,你不知道吗?我喜欢你。” “可是我不喜欢你。”王平的左手一紧,捏住了口袋里的药包,回头看着章卓,眼中流露出明显的厌烦,“我不喜欢看到你,所以,你可以放开我了。” 章卓露出一个受伤的表情来,眼底也有了一抹晦暗的情绪,“杨泽,你一定要对我这么绝情吗?我是真的喜欢你,并且,我保证,不会对你的生活造成什么困扰,你不能考虑一下吗?” 一个帅哥,有钱有才,用这样的低姿态来要求一个机会,似乎是很感人的,但,王平却还是摇了摇头,“抱歉,我不喜欢男的,无法考虑。” “杨泽,爱情是没有性别之分的,你相信我,我是真的喜欢你。”章卓说得自己痴心一片,好似真的无法改变一样。 王平的笑容却愈发轻蔑,爱情或许真的没有形象之分,如同灵魂也不会分男女一样,但,那又跟他有什么关系呢?他又不喜欢这个人,无论他是男是女。 “杨泽,你不要这样决绝,我可以帮你找到你的亲生父母,我是可以帮你的。”章卓的手往回一收,直接把王平拉到了怀中,拥抱着他,很是认真地在说,“我可以帮你找到你的亲生父母。” 这真是一个很大的诱惑,但……迟疑了一下,王平试图推开他:“不用了,我不想找什么亲生父母。” 因为那片刻的迟疑,章卓根本不信王平的话,他笑了一下,低沉的笑声从喉间传递而出,又用力拥抱了一下王平,这才松开,“很晚了,你快去睡吧。” 王平低垂着眼帘,没有吭声,转身就走,他能够感受得到那一道灼灼的目光直盯着自己的后背,直到他拐进了楼门。 上楼之后,他又在窗前看了一眼,那辆车发动了,章卓亮着车内的灯,从窗户伸出手来冲他挥了挥。王平安静地看着,看着那辆车驶出视线之外,脸上有了一丝笑意,希望章卓这个帮手能够给力一点儿。 【一直很奇怪某些系统文,为什么那些穿越了无数次只为完成任务的人,总能够被任务人物又或者是别的什么人的深情感动,最后停留在那个世界跟对方一生一世。若是真的经历过无数次穿越,哪里还会因为普通的深情而感动,难道以前的世界不曾有人爱过他吗?真是可笑。】 【或许有那种蠢的吧,因为追求不一样?】王睿的语气轻松。 不知道这一句话戳中了王平的哪个笑点,他很是笑了一会儿,【是啊,追求不一样。】不过是几句甜言蜜语,几次表白,就轻易投入感情的人怎么会是经过无数世界历练的人?或者说他们的系统都太过仁慈,给的任务都太简单,以至于把人宠得好赖不分,这才有了那样的故事? 思维发散地想了一下,王平打了个哈欠,把一直装在身上的几个药包拿了出来小心地放到了抽屉里,这些,以后说不定还用得到。 第164章 到底还是地位不同吧。 虽然王平自己已经有了一点儿名声,但到底胜不过那些多年的明星又或者是大咖,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那些盯着他的狗仔除了知道这位只有养父母,关于他亲生父母的消息那是半点儿没有。原以为可能会有人上来认亲的王平算是彻底失望了。 想想也是,二十多年前的一个婴儿,即便是被遗弃的男婴,也不知道会有多少,为了防止有人冒认,他也没有对外披露更多的细节,这种情况下,若是他的亲生父母过得好的话,可能根本不会留意到这样一个新闻,或者说看过就忘了。若有点儿良心,可能会联想一下当年自己扔了的孩子,但更多的还是想不到吧。 所以,过了三个多月,当章卓送上来一个消息的时候,王平不得不感慨一句到底是地位不同,这办事的效率,自己费尽心力,别人可能就是随口吩咐一句的事情。 “因为时间比较久远,那时候全市还没有比较系统的监控网络,所以,我只能列出来几个可能的人。年轻女人,也就是18——25岁之间的未婚女性,已经派人核查过了,这十五个是最有可能的。” 递过来的照片明显是不久前偷拍的,有一家三口的,有抱着孩子的,还有跟丈夫一起购物的,也有单身上班模样的……十五张照片中的人物看得出来,过得都还算不错。而且,还有一个特点,长相也不错,即便是中年,却也有一股自己的风韵。 “因为最初的人选比较多,所以我找了人脸识别专家比对了一下,这些个是跟你有些相像的,很可能有血缘关系。接下来,就是进一步的比对了,需要采集一下你的dna。”章卓目光灼灼地看过来,即便找别人做的,但是能够做到这一步,耗费的心力和情面也是不可估量的。 王平并没有第一时间抬眼看他,传达自己的感动,反而问起了王睿:【人脸识别,我觉得这世上不可能有跟我长相相似的人吧,哪怕是双胞胎兄弟。】 【的确不可能,但,还是有迹可循的。】王睿清楚这一问是为什么,为了方便宿主完成任务,他给的颜都是最好的,所以…… 【明白了。】所以人脸识别什么的,还比较靠谱。 王平抬起头来,看着章卓,对上他目光中热辣辣的期待,淡淡点头道:“麻烦你了。” “我愿意为你做这些,你不用跟我客气。”或许是觉得欲速不达,章卓并没有马上表示爱意,安安静静跟王平喝完了下午茶,又载着他去了一家私人医院,采集了dna样本,之后,又送了王平回家,因为是父母家,王平并没有请他上去坐坐,只答应了事成之后请他吃饭。 章卓似乎以为这是某种表示,露出笑容来,拥抱了王平一下,这才放他上楼。 “您好,请问您是霍亚萍女士吗?” “我是,你是哪位?” 拎着购物袋的女士一头梨花卷,皮肤白皙,年逾四十,脸上却看不到皱纹,配上那清清脆脆的声音,整个人好像都年轻不少,再有那一身枚红色的短裙,配着高跟鞋,高挑靓丽,怎么看都不像是有个十几岁女儿的样子。 站在霍亚萍女士面前的年轻人摘了遮住半张脸的墨镜,露出一张分外精致的脸来,这段时间,随着电视剧《帝王业》的热播,这个叫做王安庭的年轻编剧霎时有了不亚于大牌明星的知名度,连女儿也成天嚷嚷着要找一个那样的男朋友。 “王安庭,是吧!”紧抓时尚尾巴的霍亚萍笑着叫出了对方的名字,为自己能一眼认出女儿偶像而单纯欢喜,“我家楠楠很崇拜你,能要张你的签名照吗?” 她几乎忘记了,一开始是这个人先叫出了自己的名字,并且站在了自己面前。 “可以啊,不过……”王平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他们正站在一个小区的单元楼门口,若不是这会儿并非下班时间,没有那么多人,恐怕就会堵塞交通了。 “那,到我家去坐坐吧。”霍亚萍到底不是真的单纯,说起这句话的时候有些犹豫,不过她大概觉得这等明星都是有钱的,而自家也没什么值得人惦记的,说完又落落大方起来,热情地引着人进门。 这座小区的时间有些长,楼层不高,没有电梯,霍亚萍住在二楼,不过两句话的工夫就把王平领进了家,作为一个称职的家庭主妇,她很快倒了杯温水过来,同时递上来的还有签名用的纸笔。 明显是小女生喜欢的桃花图案便签纸,还有一支同样外壳的圆珠笔,王平拿在手上,随手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嘴上却说:“霍亚萍女士,我的母亲,您看这样写成吗?” 霍亚萍愣了一下,她几乎要怀疑自己听错了,但看到王平直视着他,那一双乌黑的眼仿佛在诉说着什么,她的脸色突然苍白,她一直想要忘掉的,当年那个被遗弃的孩子,“你、你……” 她惊疑不定地看着王平,除了那一双眼,她再也找不到什么相似又或者雷同的地方,是啊,当年的婴孩儿还没有长成,哪里会知道他长大后的模样,所以,她从未想过,不,也是想过的吧,听到那个敏感的“二十年”,她是想到过那个孩子的,那个她对所有人都隐瞒了的孩子。 “你是……” “是的,我就是当年被您扔掉的那个孩子。”王平镇定回视,忽略了被对方手指指着的不悦,道,“抱歉,未经过您的同意,便采集了您的dna信息,经过验证,是母子关系没有问题,需要看一下鉴定书吗?我也带了。” “不,不,不,你是来认亲的?”霍亚萍有些恐慌,她现在生活得很好,不需要一个儿子来引起家庭动荡,当年她年少无知,如今她家庭幸福,不想要有一个儿子来打搅她平静的幸福生活。 【果然,这样的回家并不能够算是任务完成。】从进门开始,迟迟没有听到任务提示音的王平有些叹息地跟王睿说话,他实在不怎么喜欢眼下的场景,好像自己是个要破坏别人家庭的恶人,那不都应该是小三小四扮演的角色吗?什么时候儿子也可以成为这样的角色。 【需要我安慰你一下说是“阶段一任务完成”吗?】王睿很冷地回话。 “抱歉,我并不是想来打搅您平静生活的。”王平很有条理地说着,为了今天的这一幕,他早已想了很多,这时候不过是选择了最恰当的一条来说,“之前曾经调查过,我知道您现在生活得很幸福,而我这些年也过得很好,所以,我并不认为应该用血缘关系来打破彼此的平静生活,之所以找过来是因为……” 见到霍亚萍因为自己的话而渐渐放松的表情,王平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最近我的身体出了问题,可能是某种罕见的遗传病症,为了进一步确诊,需要更多的病例来查证。调查到您的时候,已经查过您的身体没有问题,那么,这种病症就只可能是父系的了,所以,如果可以,能够告诉我我的父亲是谁吗?——或者给我提供一些线索,让我能够尽快找到他。” 在提到“父亲”的时候,看到霍亚萍脸上不自觉的尴尬神色,王平赶紧补充了一句,要求提供线索。 同时从茶几上推过去了一张金卡,“这是我自己赚的钱,密码是我的生日,新闻上都有说,这不是秘密,但我还是希望您能记得。” 本想要推拒卡的霍亚萍在听到“生日”一语的时候,眼圈儿都红了,喃喃一声:“对不起。” 当年她太年轻,才二十岁,突然有了孩子,还是……若不是发现得太晚已经不适合堕胎,恐怕根本不会有孩子的降生,而生下孩子之后她连一天都等不及就把孩子丢弃了,现在想来,莫名有了些愧疚。 因为这点儿愧疚,霍亚萍忍着难堪说出了一些她知道的关于“那个男人”的来历,不过十分钟就说完了,说完之后就是相顾无言。 王平适时提出了告辞,霍亚萍送他出门,把那张卡还给他,“我……你……那病很严重吗?你拿着用,看病最花钱了,我没养过你一天,不能要你的钱。” “不,您收着吧。”王平挡住了她的手,笑了笑,说,“这是儿子孝敬母亲的,就当个纪念吧,以后都不会见了。您知道的,我姓王,母亲姓何。” 霍亚萍瞬间红了眼圈儿,泪水哗哗地往外落,哽咽着再说不出一句话来,目送着王平离开,没有挽留。 章卓一直在外头等着,见到王平出来,发动了车子到了跟前,接他上了车才问:“怎么样?” “其实,她也是个很好的人。”没有借机攀附,也没有利欲熏心,或许有些爱好虚荣,胆小怕事,但,良心还是有的。她犯了年少无知的错,对不起的是那个一出生就不懂事的婴儿,而不是王平这等穿越无数次的任务者,所以,没有什么不好原谅的,在没有遭遇更糟糕的事情之前。 没有伤害,不会仇恨。至此,母子因果已断。 第165章 “章卓,能再帮我一个忙吗?找到我的亲生父亲。” 想到霍亚萍那遮遮掩掩的话,王平哪里不知道他的亲生父亲恐怕就是一个仗着有钱有貌勾搭年轻女子的人。这种人,这个社会上实在太多了,哪里是那么好找的,而他的血脉问题,现在看来是出自父系,但有可能他的父亲并未觉醒这样的血脉,所以……大海捞针。 章卓也有三十多岁了,听着王平形容出来的线索,哪里还能不知道他这个“父亲”是怎么一回事。 断不会有人谈恋爱只知道对方姓什么,不知道名字的,更不可能连一个家庭住址和电话都提供不出来,哪怕是以前的呐。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章卓答应得很爽快,见到王平神色略松,又问:“不过,像这种情况,如果找到了,你准备怎么办?” 能够随随便便扔出几万块当度、夜、资的男人,显然不会是什么身家普通的,搞不好就是那种有点儿名头的,不像霍亚萍,是个普通家庭的。那么,那样的家庭对私生子是怎么看的呢?哪怕王安庭如今有了些名声,也不缺钱财,可身份上,到底还是私生子。 “怎么办?”王平愣了一下,马上反应上来自己可不是霍亚萍的婚生子,那么,对于男方来说,他就是私生子,所以,如果认亲去,说不定还会让人以为自己是想要分财产或者争家产什么的。 王平笑了一下,把对霍亚萍说过一次的“绝症”说辞又拿来说了,才说完,就见章卓神色紧张,并不是装出来的那种,而是真的担忧,急刹车,扭头问他:“真的?我怎么不知道?你去找哪个大夫看的?我知道一个遗传病症方面的专家,我领你过去看看吧……” 若不是安全带勒着,这个急刹车差点儿把王平给撞到玻璃上去,再看那个连安全带都没顾上解,就对自己又是摸额头又是扶胳膊的章卓,王平更是哭笑不得,就算是真的有遗传病症,又哪里会成了易碎品,至于如此么? 再想要后悔那句话确实不能够了,他不相信章卓不会去查,而他对霍亚萍说了什么,章卓迟早都会知道,那么,与其编出另一套说辞来糊弄对方,倒不如用一套说辞骗到底,至于一月必须变一次鱼尾什么的,也算是遗传病症不是吗? “不要紧。”王平拒绝了章卓的好意,只说,“不是那么容易检查出来的,不病发的时候就跟好人一样,只有病发才能检查出来。” 章卓显然是不相信这番说辞的,非要载了王平去医院全部检查了一遍,结果自然是健康的,拿到检查结果的章卓没有怀疑王平说假话,只当那病真的不好查,又是担忧又是心急。 “你应该早些告诉我的,也许国外能查出来呢?”章卓并不是无所事事的,他想了想自己的工作安排,说,“过了这个礼拜,我抽出时间来,咱们去国外的医院看看,我知道一家医疗机构非常好,我这就找人预订,下礼拜,咱们就去。”说话间,完全是“自己人”的口气。 王平有一种挖坑埋自己的感觉,他忙询问王睿:【人鱼血统是现在的医疗水平能够查出来的吗?】 【可以查出来不一样,但也只会当做“熊猫血”之类的特殊血型。】王睿的回答很形象,让王平松了一口气。 对于章卓自说自话地定了下礼拜行程一事,也不再有那么多异议,这个男人该强势的时候还是很独裁的,王平觉得自己争执也没有用,索性也不多说了,领了这一份好心。 却在下车之后郑重地又说了一遍:“章卓,很感激你帮了我这么多,或许无法用钱来衡量,但我能给你的只有钱了,你要的感情我给不了,”抬手止住章卓的插话,“听我说完。——我对你没有其他的感情,无论你帮不帮我,我能够酬谢你的唯有感激和金钱,不会有你想要的,如果你真的想要的话。” 虽然很信任自己的判断,至少这段时间,章卓确实是喜欢自己的,但对他们这种人来说,喜欢又是一种能够持续多久的感情呢?也许某一刻就不再喜欢,也许某一天就幡然醒悟,又或者,从一开始,不过就是挑了一个喜欢的看得顺眼的人玩玩恋爱游戏,成了固然好,就是不成,换得身体欢愉也是不亏的。 等王平说完,章卓沉默了一下,直到他完全转过身往楼门走去的时候,章卓才说:“我还是会帮你的,无论你信不信,我并不是挟恩求报,哪怕只是朋友呐,帮个忙也是很正常的。” 没有说的那一句却是,什么样的朋友才能让他心甘情愿这般卖力帮忙。 越是接触越是想要拥有,直到现在,章卓依旧无法形容对方到底是哪一点吸引了自己,一开始,或许是那出众的样貌,后来,或许是那同样出众的才华,再后来,或许是那一直拒绝自己的态度激起了他的好胜心,然而,直到今天焦急又紧张地等待检查结果的时候,章卓才发现,他已经把对方当成了很重要的,不容有失的存在,所以…… “谢谢。”王平回过头,说了这么一句,再次告别,没有再回头。 一个礼拜后,章卓来找王平,他预定了国外的一家医疗机构。王平没能拒绝这份好意,一同去了,得到的结果不出意料,只查出了血型上的问题,一种很罕见的血型,至于这种血型会带来什么疾病,需要进一步研究。 难得有一次假期,在王平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的情况下,章卓安排了一趟两个人的国外游,抛开那些让人纠结的感情问题,单从旅游来看,还是相处愉快的。当然,这期间,少不了还有一些酒后乱、性的事情,却都因为王平的冷处理,而让狗血的剧情成了平淡的花絮。 差点儿被漂亮的女服务员爬上床的章卓表示,难道不知道他不喜欢女的吗?至于他的酒量,还是不要让王安庭知道他是装醉的了,虽然他可能看出来了,不然,为什么连扶都不愿意扶一下,而是直接花钱找了身强体壮的服务生?被人揽着腰扔在床上的章卓当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至于后来换上来的女服务员,那更是一个噩梦! 回国半个月后,章卓再次来找王平,这一次却是查出了他的“父亲”是谁。 “真没想到竟然是吴骐晖。”章卓把那几张资料递给王平的时候忍不住感慨,对吴骐晖这个同阶层的叔叔,章卓还是比较了解的,对方的大儿子只比他小几岁,以前还被他领着玩儿过,如今在政途上走得也是有声有色,还曾因为脸帅而在网络上红了一阵儿。 不过,“真是想不到。”章卓又一次这样说,他是真的觉得这个事实有些颠覆他的印象,从他小的时候,吴骐晖就是妈妈用来指责爸爸的“别人家的孩子”,对方娶妻之后对妻子忠贞不二,三儿一女都是妻子生的,外面还没有任何的花边新闻,正直干净得仿佛白莲花似的,获得了圈子里所有妇女的好评。 那样一个几乎可以去申请模范的家庭,怎么会突然……dna鉴定的结果都有,只能说,是对方隐藏得太好了。 想到自家因为吴骐晖而憋屈了几十年的父亲,章卓竟然有某种想要爆料的急切心情,若是父亲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吧,比起弄出一个私生子的吴骐晖,只在外面“逢场作戏”从不留、种的父亲显然就是正人君子了。 不知道母亲怎么看? 即便外人看起来很成熟了,但三十来岁的章卓有的时候也是如同大男孩儿一样,会有这种类似恶作剧的心情的。 区区几页纸的资料,还有一张照片,王平很快看完了,但他并没有抬起头,而是紧锁着眉头,仿佛有什么难解的问题一样注视着那张照片。 照片上的男人有些将军肚,但好看的容貌增加了气质分,看上去就像是平易近人的大领导,随时可以发表亲民演讲的那种,不过…… 【支线任务:豪门恩怨。】 任务提示音的响起,让眼看着要完成的胜利又远了一些。 【怎么又一个支线任务?】心里头嘀咕了一句,王平打开了具体说明,但看着看着眉头锁得更紧了,【是因为任务难度提升的关系吗?这么不明确的说明,我到底应该怎样做?】 【扶持正义一方上位。】王睿的声音平铺直叙,跟以往没有什么不同,但王平却听出了几分义正凛然来,颇有些想笑。 与利益相关的事情,哪里有什么绝对的正义,更何况,作为完全不想要争产的人来说,无论谁胜了,跟他有什么关系吗? 【为什么连着两个支线任务都如此正义,以至于我竟无言以对。】王平一边吐槽着一边收回了黏在照片上的目光,跟章卓聊起来。因为支线任务的关系,他以后恐怕还要章卓帮助,所以也不好马上翻脸无情,只是不知道这样的话,是不是会让对方存有幻想,继续某些不切实的想法。 第166章 因为有章卓从中牵线,王平很快就见到了吴骐晖。 “小卓,你这是……” 吴骐晖一进包厢就有些狐疑,看着座位挨着的两人有些皱眉,他是听说过章卓的一些事情的,所以…… “吴叔叔,这是王安庭,最近有名的那个《帝王业》就是他写的,您看过没有?”章卓面上带笑,招呼着吴骐晖坐在主位,自己则换到了他的右手边儿,让吴骐晖能够清楚看到王安庭的面容。 “那个啊,的确还可以,想象力不错。”吴骐晖公务之余也听说过这部电视剧,但他事情多,没什么时间看,此时泛泛夸奖,也只是针对“架空”类别而言的。 大约是比较熟悉的关系,章卓没说两句客气话,就把话头交给了王安庭,同时自己走到外头去,把包厢留给了他们父子二人。 “你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等章卓一出去,吴骐晖的语气便淡下去许多,面上的笑容也收敛了一些。 王平也没废话,直接把dna鉴定结果递过去,“您看看这个就明白了。” 吴骐晖没怎么仔细看,只看到那个百分数之后脸色就有些变化,若不是章卓带了这人来,他大约会以为这是某种阴谋,但…… “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弄到这种东西的,但,你以为我会相信吗?如果你是想要凭着这个要好处的话,恐怕是白日做梦,我是不会被这种手段威胁的。”即便报告是真的,但,那又怎样?谁知道他是用谁的dna做的鉴定,一个无权无势的小编剧,恐怕是为了钱吧。 吴骐晖如今正在上升阶段,因为他作风清白,很多机会都会倾向于他,即便眼前人真的是他儿子又怎样,一个私生子,难道值得自己拿前途去换吗? 哪怕在外面沾花惹草,却还能做到外人一无所知,由此可知吴骐晖这个人在某些方面是很有些狠心的。 霍亚萍绝不会是第一个爬上他床的女子,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那么,难道那些人就没有因为看他有权有势就想要弄点儿什么小手段成为“二夫人”?为此偷偷怀孩子生孩子的,难道就只有霍亚萍一个人吗? 王平是不信的,所以听到这样的话,没有半点儿意外之色,倒是对方直接认下来才是奇怪。 “您大概误会什么了。”王平笑了笑,少不得又把已经说了两遍的“遗传病症”梗拿出来说了说,“我并没有认亲的打算,之所以找到您,也不是为了让您给钱给方便,又或者是让您捐献造血干细胞又或者是骨髓器官什么的,只是想要您去医院查一下血液上面的问题,为我的病症做一个参考。” 吴骐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作为一个领导,若是有什么病症,那可是大事情,所以……“荒谬,我每年都做着体检,若是有问题,大夫早就说了。无论你说什么,我是不会认的。好了,就这样吧。” 随手把dna鉴定报告撕掉了,吴骐晖怒色深沉,能够弄到自己的dna,肯定是章卓帮的忙,那个小子! “怎么样?”章卓并没有走远,看到吴骐晖走出去就忙进来。 “他不肯帮忙。”王平淡笑着说,见到章卓神色担忧,忙道,“没关系,我会再想办法的,或者,找他的儿子帮忙也行,只是少不得还要再打印一份鉴定报告出来了。” 见到桌子上的碎片,章卓点了点头:“你放心,我帮你约少钧,他是吴叔叔的二儿子,我跟他比较熟,应该没有问题。既然是遗传病症,他去做做检查也好,说不定会有什么发现,早发现也好早治疗。” “多谢。”王平再次道谢。 吴骐晖的大儿子吴元泽从政,如今在某个二级市当市长,才三十岁就坐到这个位置上,纵然有家族扶持,也可见他自身能力不错。次子吴少钧性子却跳脱一些,虽听从父母的话考了个公务员,但其实却是时常请假的那种,整日里跟同一阶层的子弟瞎混,倒是跟章卓比较熟。他自己还弄了个科技公司,弄一些电子产品什么的,没做出什么大成绩,但走出去也可以被人叫做“吴总”了。 至于三子,如今才刚进大学,按照章卓的话说,那就是个“小古板”,有些读书读呆了,看不惯别人利用权力谋私益,为此很是瞧不起他们这些人,不与他们混在一起,算是比较另类的。 至于吴骐晖的女儿,跟章卓一样大,已经是别人的妻子,如今随着丈夫在外地。 再有吴骐晖的父母兄长和弟弟妹妹,再有他的侄子外甥什么的,一家子人着实不少,上演一出豪门恩怨,那是足够排上好几出的。 王平皱了皱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吴骐晖没承认的缘故,他的主线任务到现在还没有完成,又或者,回家只是要去吴骐晖的家看一看? 不管怎么样,都值得一试。 因此,当章卓介绍王平和吴少钧认识之后,王平并没有马上拿出“遗传病症”的梗,而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和吴少钧相交,因为有章卓在其中的关系,又或者是章卓对吴少钧说了什么,对方对王平倒是没什么排斥,偶尔会有那种“哦,原来你们是那种关系”的调侃眼神。 王平只当是看不见,不去理会他,吴少钧自己就觉得无聊了,然后在王平的有意引导之下,他主动邀请两人去参加弟弟吴佑棠的成人礼。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十八岁生日。现在不都讲究一个古礼吗?家里人就准备给他办一下,也不是大办,主要是庆贺一下,到时候你们一起来玩儿啊,还有几个朋友,大家借机热闹一下。” 这种事情对这些人来说都是平常,生日不生日的,小时候可能还会重视一下,中二时期那是家长想过都觉得无聊,等到再长大了,知道这种生日宴会的另一个意思就是扩大交际圈,你的朋友,我的朋友,都叫过来,熟悉一下,就都成了朋友,有个什么事情,也知道要找谁打招呼。 “行,到时候我们一定去。”章卓答应得快,回过头来又怕王平不高兴,等吴少钧走了还解释了一下,“那天吴叔叔肯定也在的,上回不是没说好吗?再说说,我跟你一起说,说动他是最好的。” 吴少钧的检查结果已经到手了,上面没什么可说的,完全没有问题。看他活蹦乱跳的样子,章卓也不觉得他会有什么问题,那么,剩下的其他人,吴元泽也没有问题,他托关系弄到了对方的体检报告,而吴佑棠,因为高考刚过,他的体检报告也是很好拿到的,同样没问题,那么,也只有吴骐晖这个做父亲最有可能看出问题了。 “多谢。”王平再次道谢。 【有什么能够压抑变身的药吗?】 对于人鱼血统,王平并不算第一回接触,但,人鱼族的情况显然不能够在他的身上套用,如果说人鱼族在第一次发、情的时候克服疼痛把鱼尾变成腿是一种进化,那么,已经是人的他每月必有一次双腿强制性变成鱼尾则应该算是一种退化,或者说是返祖,为什么会是“觉醒”呢? 【没有。】王睿补充了一句,【至少这个世界没有。】 情理之中。王平这样想着,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并不是同一个世界,怎么能够是同一种情况呢?你以前的经验在某些时候都是无用的。】王睿毫不客气地点醒了王平。 过分地用自己的经验说事,其实已经走上了歧途。 王平静静地想了一会儿,倒不是不能够接受这个事实,盘古开天是东方的神话,然而东方就这一种神话了吗?在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世界,也曾看过别的神话,一样是在说天地起源,一样是在说物种变化,未必没有自己的道理,又哪里能用另一个世界的法则去指责它是错误的呢? 这样想着……【是因为之前我得到的功德之光吗?这一次的任务,主线任务不用说了,支线任务不是拯救就是正义,都是为了功德的缘故吧。】 【是。】王睿不仅回答了,还主动说明了一下,【之前因为我的疏忽,并不知道功德对于你的重要性,所以并没有提醒你,很多事情,虽然你在当时做的并不算错,最终也了断了因果,但,因此产生的功德问题却是不会就此了结的,所以,即便你并未因此投身畜生道,却也不能够得居高位……抱歉。】 【不能够得居高位……是从第二次任务开始的?】王平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仔细想想,除了第一次任务给了她一个很好的出身——公主,以后的任务,他次的时候是戏子,好的时候也就是普通人而已。哪怕后来能够当官能够当皇帝,也都是靠自己谋算得来的,起始点一样很低,不是农家子,就是普通人。 因果跟功德,很多时候都被人混为一谈,但,这样说来,其实是两个不一样的系统,因果是人死债消,只要不在那个世界,人死了就算完了,谈不到轮回之后偿还债务的问题,若是再狠心一点儿,直接魂飞魄散了,就更没有因果了。 而功德,却是不一样的,它的评判标准并不因死活论,也没有定数。杀了一个坏人,是有功德还是没有功德呢?从可能被迫害的群体来说,是好事,应有功德,但从那个坏人来说,却是绝了此人的改过向善之心,坏了他的性命,该算没有功德吧。于是,天道是怎么看的呢? 【这真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第167章 吴家老爷子性格有些孤拐,退下来之后就不喜欢在城市里待着,跟老伴儿一起去了乡下故居居住,远离城市喧嚣,倒是好好休养了身体,在同辈人大多故去的时候,老两口还健健康康的,只不过因为市里头没有多少老伙伴的关系,也不怎么回来了。 如今孙子过大生日,两位长辈也都是不回来的,这边儿只有吴骐晖和他妻子在主持,因为这老两口不出现,吴骐晖其他的长辈,就不好出来凑热闹,美其名曰“让小辈们自己玩儿吧,还热闹。” 于是,这成人礼就少了些郑重的味道,也正是因此,吴少钧自作主张邀请朋友来,吴骐晖是不知道的。 当王平被介绍为吴少钧的朋友出现在吴骐晖的面前时,他脸上的笑容微滞了一下,却没多说什么,只让吴少钧带着朋友好好玩儿。 章卓不时盯着吴骐晖的行动,为了能够顺利获得一些样本检测,他连迷药都弄来了,就是有些顾虑,一时还没下手。 王平却是轻松多了,自他踏入这间大宅之后,主线任务正式宣告完成,因为走入了“父亲”的家,所以被判定为“回家”。 【任务的评判标准,其实是重男轻女了吧!】 当初踏入霍亚萍的家,怎么不见这种反应,为了试探这种可能性,他可是故意在霍亚萍回家的时候拦住对方的,为的就是能够顺势进入对方家中,谁想到……【我还以为必须要对吴骐晖的妻子揭露我的身世,然后逼迫吴骐晖不得不承认呐。】 能够比较轻松地完成,王平心情好了很多,也不再留心章卓的动向,跟着吴少钧一起去认识了几个人。人以群分,能够跟吴少钧成为朋友的,都是比较活泼阳光的,彼此更能够说到一起去,在王平放松下来之后,也会跟着说几个小笑话或者瞎闹两句,倒是打成一片的样子。 当然,王平也没忘记还有一个支线任务需要完成,所以也注意着吴佑棠的情况,看看对方到底是怎样品性的人。 十二年后,吴骐晖突发疾病亡故,吴家老爷子宣布由吴少钧继承吴家资源。对此,吴元泽默默,他在五年前因为在任期间的贪污受贿问题被隔离审查过,虽然事后能够轻松出来,但事实上,却是老爷子舍了脸面才让他能够平安无事。 吴佑棠因此事执意要跟吴家断绝关系,把吴骐晖气得进了一次院,之后对这个儿子便有些听之任之,而他也再没有回过吴家,后来因为学业出色的关系,考上了外国的研究生,直接出国去了。 本来完全没有承担重业打算的吴少钧则是在吴元泽出事之后被吴骐晖带在身边培养,慢慢走上了政途,他的性格有些大大咧咧,本应该是最容易出事的,但因为身边有一帮好朋友的关系,所以有几次被人算计都是有惊无险地过了,慢慢地也历练出来了。 这一次,即便是经历了父丧,又被委以重任,但他的脸上除了悲伤之外,还有一股子以前没有的坚毅神情。 “多谢你,弟弟。”吴少钧送葬回来,郑重地对着王平道谢。 王平的眼眸一闪,还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吴少钧却没有看他,而是继续说着:“是父亲临终的时候跟我说的,他以前一直觉得你别有居心,所以总是防备你,却没想到我那么信任你,而事实也证明,你没有辜负我的信任。你,跟他们不一样。” 前些年,吴骐晖的身体不好,有几个女人就带着孩子找上了门,人数不多,却足够打破吴少钧对自家幸福生活的认知。倒是吴骐晖的妻子,表现得很是出人意料,给出的解决方案也足够直接,不就是要钱吗?可以给,但那些“父不详”的孩子是不会认的。 对这一点,吴骐晖就是直接矢口否认,当初王平拿了dna鉴定报告都能够被直接撕了,更不用说让这个男人承认血型一样就是自己的种了。 发现事情并不能像想象中那样发展,即便生了儿子也不能够分得吴家的家产,甚至可能被整,几个女人就怕了,有的甚至拿了钱就扔下孩子跑了,对此,吴少钧很有人道主义精神地又给了已经懂事的“弟弟”一些钱,远远地把人打发了。 饶是如此,还是有一些人拿了钱也不愿意罢手,因此要跟吴家打对台,甚至有被吴骐晖的兄弟拉拢过来做枪子的,那两年,为了对付这些贪心的亲戚,吴少钧很是明白了什么叫做翻脸无情。 吴骐晖放开手的教养,让他彻底懂得了原先温和可亲的亲戚们私底下都是怎样的噬血,他学会了捏住把柄,然后不动声色地分化打压,最后把他们都治得老老实实的。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心性得到了很大的磨练,再也看不出多少曾经的热情天真了。 “不用。”王平没想要领这一份谢,完成任务是他的目的,所以这份谢就不必了,“就算不是兄弟,也是朋友一场,何况,我并没有帮什么。” 为了能够让自己看好的“正义一方”成长,其实王平也没少在其中搅混水,又或者是挑拨离间什么的,每每帮着吴少钧分析别人的用心险恶,他都觉得自己其实不是在扶持正义,而是在引诱邪恶。 好在,吴少钧的本心很正,即便知道那些人的心思不好,但他还是能够做到不报私仇,这一点,便很不容易了。 “是啊,不是兄弟,也是朋友,所以,你何必非走不可?” 吴少钧对于王平的感觉有些复杂,但听到这一句话,多少也释然了一些,眉宇舒展开来。 “你也知道的,我若是再不走,只怕章老爷子就要忍不住动手了。”王平苦笑了一下,表情很是无奈。 “胡说,他才舍不得。”吴少钧笑起来,关于章卓的痴情,章老爷子最初是死不同意,他还曾想要用些不好的手段让王安庭人间蒸发,谁知道王安庭更有本事,竟是让那位顽固的老爷子欣赏起了他的才华,不过是一本书,一局棋,两个人就跟忘年交似的,最后知道眼前这个让自己颇为喜爱的晚辈竟然是儿子喜欢的人之后,老爷子那个表情啊,简直是纠结万状。 吴少钧每每想起来都觉得好笑,章卓跟家里头公开是十年前的事情吧,时间真快啊,一晃也就十年了,这十年,为了抱得“美人”归,章卓可是没少下力气,对着王父王母都叫上伯父伯母了,只差没被认成干儿子,结果呢? 在章卓找人代孕弄了个孙子回去之后,章老爷子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看不到了,结果这位还是不点头,硬生生耗得老爷子每一次见到他都要“催婚”,到底是心疼儿子,也就越是恨这位的“铁石心肠”,每每见了都少不得横眉冷对。 “一晃都十年了,你竟是一点儿都没感动吗?”吴少钧实在是看不透对方的心思,若说他对章卓没意思吧,也不见他对别人有意思。若说他对章卓有意思吧,每一次对方表白都被拒,言辞间不见一点儿暧昧,偏偏,章卓就是爱那个调调,死不变心的,坚持着坚持着,不知不觉都十年了。 “你也三十多了,若是真的不打算找别人,不如就和章卓凑合凑合得了,弄个代孕的孩子给父母,你们两个在一起绝没有人会反对的,反正咱们这帮朋友,谁不知道啊!”在吴少钧看来,这两人已经是朋友圈中半公开的一对儿了,王安庭还坚持不跟章卓在一起,多少有些矫情了。 有几对夫妻能够携手十年?更何况,这十年间,也不见他两人哪里处不来,红脸吵架都是从未有过的,章卓对他又是那般体贴关怀,半点儿违逆他意思的地方都没有。 仅吴少钧亲眼所见的那次,因为章卓酒后真情流露,扒着人亲了一嘴,被王安庭当即扇了一个巴掌扇醒,那是马上伏低做小求罚讨饶,半点儿都没想到在朋友们面前失了面子的事情,四十多岁的人了,那般作态,便是他们这些旁观的都觉得必是真爱了。 王平笑了笑,看吴少钧是真的不解,就说了:“我不爱他,何必骗他?一直失望,总比抱了希望然后再失望要好一些吧。好了,我走了。” 虽然那么说也对,但,你也没爱上别的什么人啊!为什么章卓就不可以呢?吴少钧还想问,但看到对方那浑然不似三十多岁的面容,突然想到自家那将近百岁还宛若五十多的爷爷,脑海中好像有什么念头闪过,却又快得让人抓不到尾巴。 “那,再见。” 吴少钧看着王安庭的车子远去,突然觉得脊背一凉,糟了,对方一定没跟章卓说!若是让章卓知道只有自己来送,就是亲兄弟也不一定会平安无事啊! 一天后,浑身都疼的吴少钧再度送走了章卓,满心的怨气,还是不是朋友啊,下手这么狠,哎呦,明明自己比较年轻,为什么还是打不过他,他是成天都在健身房不成? 月色下,连海水也如碎星,深沉的海浪中,一道银白色的鱼尾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犹若一个幻梦落下,随着细碎的泡沫消失在海面,再也找不到踪影。 “原来是这样么?”章卓呆呆地看着那个人真的离开,许久回不了神来,他从没想过真相是这样,这样残忍。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作为异类,我也要去找寻自己的同族,而不是混在你们之中,等着哪一天被发现,然后不得好死……为什么要爱你呢?你听说过跟异类相爱的吗?区区百年的寿命就让我付出千年的孤寂,值得吗?……或许真的爱上了什么人,我不会再思考这样的问题,但现在,我还没有爱上你,所以,我何必要伴你百年?……当你白发苍苍,而我容颜如初,这不是更加残忍吗?” “抱歉,章卓。” 言犹在耳,人却远去。那漂亮华丽的鱼尾,那真实显露出来的宛若少年的容颜,还有这一颗稀世奇珍的夜明珠,章卓低下头,看着双手捧着的那枚夜明珠,折射着月光,又发出自己的幽蓝,那迷人的光泽如同那一幕幻影。 “这世上,原来真的有人鱼啊!” 一滴水落在夜明珠上,滑不留手的珠子承载不住水珠的重量,它顺着圆滑的轮廓跌落在冰凉的拇指旁,最终在指缝处流连不去,被风吹散。 “今天有什么新闻啊?” “能有什么,还不就是那人鱼的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一群人咋咋呼呼的,还有宣称那是上帝之光的,真是胡扯。” 报纸上,刊印的是某次轮船沉没的消息,这种钢铁大船,一旦出事都是大事,因为那钢筋铁骨实在不是人力能够撬动,一旦被关在里面,很容易就会出事。 这一次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有一艘满载四百多人的轮船沉没了,因为是在公海上,当时的通讯好像也有些问题,最后好容易发现了沉船的位置,本以为需要花很长时间打捞,有可能打捞不着,甚至只能捞到尸体,结果飞机降下去一查看,连飞行员都愣了,那一个个抓着救生衣什么的漂浮在水面上的人是怎么回事? 全不见轮船失事的恐怖慌张,甚至不怕救援不到,一个个有说有笑地在聊天,若是忽略所处的地方是在海面上,倒像是参加哪次朋友聚会一样欢欢喜喜的,有几个还拿着吃的边吃边说,更有拿着手机炫耀拍到了的。 “就是人鱼,真的是人鱼,我拍到了!”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少女叽叽喳喳着高举着手机炫耀,事发突然,她什么都没带,只拿上了自己的手机,谁想到竟然能够有机会拍下那样的画面,“他长得可真好看,那长长的银色鱼尾也漂亮极了,我还摸了一下,没敢揪他的鳞片,虽然那美极了!” “是啊,我们也看到了,就是人鱼,他还跟我说话来着,让我‘别怕’!”出事时候哭鼻涕的小男孩儿这会儿骄傲地像个胜仗归来的将军,“我跟他要吃的了,他还给我了!他背了一个包,是斜挎的,就是从里面拿出东西的。” “是啊,是啊,他还给了我一颗珍珠!”一个女孩子不甘示弱地扬起了手上的珍珠,虽然不是很圆滑,但那蔚蓝如海水一般的颜色还是很少见的,据说,后来被人以十万的价格买走了。 “我还看见有手机了,他包里头装着一个手机!” 报纸上言辞凿凿,但那张据说拍到了人鱼模样的手机被买走了,而那张还来不及被上传网络的照片就这样被私藏了,并没有暴露在大众的视线之中。 “也许……不是胡说的呢?”买下那张照片并那颗珍珠的章容这般说着,迟疑着想到了爷爷珍藏的一颗夜明珠,那是他小时候无意中翻到的,还因为那颗珠子被爷爷好一顿打,屁股都肿了三尺厚,整整半个月不敢挨硬座,为此母亲到现在都还会偶尔埋怨爷爷的冷酷无情。 这两年,随着人鱼的频频救人,它的踪影暴露得也多了,章容为了帮助那条莽撞的人鱼隐藏身份,暗地里可是做了不少事情,每一次海难,自家公司都要第一个到场援助什么的,虽然为此有了些名头,但贴进去的钱财更多。 不让外界知道这个消息是真的——这可真是个难办的任务! 真不知道爷爷为什么那么关心那条人鱼,他每年都要出海一次,寻找人鱼的踪影,偏偏还不许人动用武器什么的,连麻醉枪都不能用,可要怎么捉人鱼? 为了那条人鱼的生存环境,还专门成立什么海洋污染治理的公司,想想那几乎是有出无进的账面,章容就觉得真是再也不能忍受了,但是…… “这年头,什么都是假的,照片都能合成,我反正是不信的。”章容的女友吴柔大大咧咧地说着翻过了这一页报纸,继续看后面的新闻,比起什么人鱼,她宁可去看娱乐圈的新闻,最近有个小鲜肉不就是被称为“人鱼王子”吗?比海里那个摸不到影的好看多了。 即便看过了几张“人鱼照片”,但可能是因为像素又或者其他关系,照片并不清楚,清楚的几张照片不是一个漂亮少年穿着白衬衫的上半身,就是一条可能是银色鱼尾的局部。海里头银色的鱼不要太多,再有照片这种东西,哪怕不是刻意作假,错位啊什么的也都是可能发生的,所以……也许真的没有什么人鱼。 章容被女友影响着,渐渐也不太相信人鱼的存在了,只当是为了满足爷爷“喜好人鱼”的愿望,继续围着海洋出力,逐渐爱好上了这样的事业。 事情的转折是发生在他儿子十岁的时候,头一次,爷爷出海之后没有把自己赶走,而是留下了他。 “喂,我到了,你上来透透气啊!见见章容!”爷爷扶着栏杆打电话,他已经很老了,手臂上的肌肉都萎缩了,松垮垮的棕色皮肤上有着老人斑,扶着的时候只能够感觉得到那坚硬的骨头。 爷爷的身体的重量全放在章容的身上,前两天平地上摔跤,虽被人及时扶住,却还是崴了脚,然后就迟迟不见好,现在还红肿着,却被宽阔的裤腿遮住了。 章容一边扶着爷爷,一边想着那个“你”是谁,常年不笑的爷爷打电话的时候,声音前所未有的柔和,一言一语都像哄小孩儿似的,章容敢保证,就是自己不记事的小时候,爷爷也绝对没这么对自己说过话。 更让他毛骨悚然的则是那“上来透透气”,这是指什么?黑漆漆的夜里,星月不明,章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某些不干净的东西,想起爷爷每次出海之后都能拿回来的所谓“打捞”上来的古董文物什么的,他就觉得后背有一股凉风吹过,头皮都炸起来了。 结果…… 风吹过,水面作响,一个黑影好像在水下,并不澄澈的海水除了表面的银纹,下面都是深沉的黑,而那个影子冒上来,突然破出水面——天啊,那是什么?! 章容的呼吸都停了,看着那条人鱼在他的眼前露出了全貌,黑发银尾,或许是因为常年在水中的缘故,少年的皮肤有些白,却不是白种人那种白,若是形容则更像是白玉般润泽的白皙,而他的五官精致,却是东方人的样貌,但东方人少有那样的美,他就像是一个妖,于月色下用歌声惑人,动人心魄。 人鱼跳出水面,划了一个半圆又落下,再次浮起的时候,不知道哪里来的鲨鱼,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大鱼,成了他的座椅,安静地浮在水面上,露出了一个光滑的后背供少年歇息,他坐在那里,目光平静地看过来。 “章卓,这就是你的孙子?跟你挺像的。”少年的声音很好听,可以想象,若是他歌唱,必然会如传说中的鲛人一样魅惑人心。 “是啊,挺像的,可惜你看不上。”爷爷说着可惜,却一点儿没有可惜的意思,满面的笑容,章卓听不出来那种复杂的感觉,却有些暗自埋怨,爷爷竟然认识一条人鱼!而我从来不知道!若是知道…… 走神的工夫不知道两人都说了什么,再然后少年对他说了自己的名字叫做王安庭,然后就丢了一个箱子在甲板上,“咚”的一声,听得出来沉重。 章容听爷爷的话,把准备好的一个同样的空箱子递给了少年,看着他随意地把箱子放在“座位”旁,又跟爷爷说了会儿话就离开了。 一个多小时的会面,全程章容的表情都是木木的,直到返回的途中,爷爷跟他交代身后事,他才回过神来。 “海洋污染还要治理,其他的,你看着办。这一摊子以后都是你的事情,我死了之后,一定要火化,现在不是有那个什么制作骨灰的吗?让人制作了,交给安庭,随他怎么处置。我的遗嘱上有一个电话号码,那个是安庭的,等我死了你才能打。这些以后都是你的事情,你要保护安庭,不要让他被人伤害到,你也不行!你要是敢起坏心思,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人鱼都有了,我就不信没有鬼!……” 那一夜回程的时候爷爷不停地说,说了很多,章容认真地听着,听到“安庭跟我是同辈的,你要当长辈看,不要有什么不尊敬的想法”之语的时候,简直是哭笑不得,他儿子都有了好嘛!而且,跨物种恋爱什么的,他真没这么重口,虽然人鱼挺美的。 回去之后爷爷就病倒了,他的身体其实已经很不好了,在医院没待几天就去了,为此,章容还得了父亲的一场埋怨,怨他明知道爷爷身体不好,还带着爷爷出海。 章容有冤无处诉,他能管得住爷爷吗?再想到爷爷的托付,突然觉得好头疼啊,以后他是要延续传统了吗?不知道人鱼的寿命是多久,除了那一只是不是还有一群,他们章家难道是“人鱼守护家族”吗? 一直以为人鱼是生活在海里不能离开水的章容直到很久以后,见到那个被称为“人鱼王子”的明星之后,才发现,爷爷的某些顾虑真的不是多余,能够有一双修长双腿的美少年,还真是不缺少觊觎者,于是……被当成金主的章容啼笑皆非地被妻子误解了好久,却还是信守着和爷爷的承诺,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 多少年之后,孙女儿抱着电脑哭得梨花带雨:“呜哇,我的人鱼王子,他怎么就跳海了呢?都是那些人逼的,一群混蛋,爷爷,你一定要帮人鱼王子报仇!” “哦,报仇,报仇。”章容连眼神儿都没有分过去一个,每隔十几年就要死一回的某条人鱼这会儿肯定正在海里逍遥着,有什么仇啊!只不过,还真是没有新意,每次都是跳海死。 幸好他不是每回都去当明星,也知道中间隔开几年,不然的话,他还真是头疼该怎么解释每个被称为“人鱼王子”的明星都是同一张脸。 说实话,幸好他的粉丝总是少年人居多,若不然,恐怕早有人发现了吧。好吧,其实发现了也没什么问题,顶多是被怀疑整容,大隐隐于市,谁会想到都是一个人呢?更何况,以娱乐圈更新换代的速度,几年就会被忘个干净的。 已经生了老人斑的手淡定地翻过那一页报纸,继续看后面的新闻,心里头想着的却是,也快了呢,这个月,把自己的孙子带去见见王安庭吧。也算是某种延续。 在知道爷爷和王安庭的那一段情感纠葛之后,章容很是淡定地把王安庭看做了爷爷辈的存在,而这种秘密的传承和守护,似乎也成为了那一段感情的延续。并且,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相信那个心性有些跳脱的孙子会因为这件事而认真打理公司吧。 一代,又一代,若是这样一直下去,或许可能变成鬼的爷爷会觉得欣慰吧,那个从未冠过“章”姓却跟章家密不可分的存在,其实,已经成了章家人吧。 因为是家人,才会一直守护。 第168章 院子里杂草丛生,衬着陈旧的砖墙,愈发有一种破败感,蒙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似的,让人的目光也跟着沉寂起来。 “姐儿怎么又在院子里坐着,外头有风,咱们到屋里好不好?”中年妇女说着弯下腰,躬身抱起一个坐在石阶上的孩童,小小的女童不过四五岁模样,脸色发黄,虽能看出五官不错,但要长成美人,还需要更多的营养和时间。 “外头亮。”吐字清晰,口齿伶俐的女童这么说着,却并不抗拒中年妇女的怀抱,即便这怀抱中有一股子让她不喜的味道。 中年妇女一脸的愁苦,顾不得这一句难得的交流,一边嘟囔着萱草那小丫头又不见了踪影,一边又抱怨自己命苦,好容易到了宅子里,却是照顾这么一个生下来就没了亲姨娘的小丫头,什么旁的赏赐都没有,只靠那么点儿月钱够干什么。 女童被抱回屋子,安放在床上,妇人从一旁的柜子里取出钱匣子,打开上头那个玲珑的小锁,一边拿钱一边跟女童解释一样说:“你奶兄要上学,嬷嬷一时不凑手,拿些钱财救急,过两日就还回来啊!” 一个五岁的女童能懂什么,还不是大人怎么说就怎么是,自小生在宅门里,手指头都没沾过铜钱,又哪里知道银子是什么? 妇人根本不在意女童的意见,所谓的“还”也是从来没影儿的事情,若不是日常还有些支用,恐怕她早连钱匣子都抱走了,哪里还会唠叨这些。 女童,王平也不是太在意那些钱财,事实上,从降生到现在,她也不是没有得过好东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她这里被遗忘的程度,奶娘的胆子越来越大,把她的好东西都一样样拿走了,反正也没人问。 王平此生的父亲董时清是钦天监的监判,是个六品的官儿,没什么权力,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上朝,工作也清闲,平时没什么事,就是真有什么祭祀啊典礼啊之类的需要钦天监出场的场合,自有上头的顶着,轮不到他出头。 再加上是嫡次子的缘故,董时清自来不用担什么责任,就被老太君给宠得有些肆意,光是房里头数得着的妾室就有八个,达到了官员所能有的妾室的最大限额,还不算那些没被提为姨娘的丫鬟通房之类,所以他的子女也是最多的。 王平是他排名十二的女儿,说是排名十二,但这个排名还要算上大房的女儿,和那些虽然序齿却又故去的女儿,所以实际上,两房之中,王平的排序应该在七,不前不后,又是庶女,还没了亲姨娘,不起眼得很。 董时清娶妻耿氏,耿氏说是书香门第的女儿,却不见多少清华气质,反倒是小心眼儿得厉害,新婚的时候还好,董时清新鲜这个调调,两人蜜里调油一样,可等时间久了,耿氏便彻底失宠了。 耿氏受不了这个,跟董时清狠闹了几回,据说连上吊都闹出来了,很是不成样子,老太君虽把他们劝服住了,却是自此不喜耿氏,若不是看在她生了一对儿龙凤胎的份儿上,恐怕早就被休弃回家了。 正因为这个缘故,耿氏虽后来修身养性,另养出一副贤惠样子,却也没换回丈夫的真心,更是失了老太君的喜欢,无权家中大事。 为此,耿氏面儿上不露,心里头必然是不痛快的,于是刻薄不受宠的姨娘和庶女什么的就成了常有的事,因为不受宠,董时清也不会为此跟她闹,两人因此达到了一个平衡点。 苦的却是如王平这等不受宠的了。 此身如今五岁了,却连个大名都没有,奶娘和丫鬟口里只管“姐儿”,“姐儿”地叫着,了大不起叫一声“十二姐儿”,偶尔碰到几个姐姐,也就能得一个“十二”“小十二”的诨名。 耿氏不喜姨娘庶女,对后者还要更甚一些,据说她在龙凤胎之后还曾怀过一个孩子,就是因为某个庶女的冲撞而没了的,这之后,她对庶子倒还罢了,扔到前院去,她管不着,而后院儿的庶女,就要为此多受些磋磨。 受宠的还好些,在董时清那里能够得两句闻讯,得些好东西,碍于董时清的面儿,耿氏也不好太过分。不受宠的,便是死在后院儿也没人知道。 作为不受宠的庶女,王平几乎是被封死在后院中的,根本见不到老太君等人,此身的父亲母亲什么的,更是只有从丫鬟的闲言碎语中才能够听闻,凭着这些,她能够在五年内推断出自身环境,已经是很不错了。 然后……【对于一个庶女来说,最好的出路是什么呢?】这一次的任务说白了很简单,就四个字“庶女逆袭”。看过不知道多少小说的王平马上能够因此想出一连串的故事,而逆袭的结局不是抢了嫡姐的大好姻缘,就是嫁了个有权有势比嫡姐所嫁更好的人,再不然就是直接逆袭进宫,成为了宠妃皇后什么的。 因为跟任务有关,所以王睿保持了缄默。 王平没有在意,而是继续跟他说着自己的分析,【在我之前的六个姐姐,大姐姐和四姐姐都是嫡出,大姐姐已经嫁人,是侯夫人的儿媳妇,这般姻缘也是不错了。目前怀孕,很可能生个男孩儿。四姐姐如今十岁,若要相看人家还早了些,不定以后是哪家的人……进宫太有难度,父亲的官职不过六品,且不说本朝没有选秀,就是选,也要五品朝上,而其他人家,必是要门当户对的,当妻不能够,当妾却就称不上逆袭了,且,没的恶心自己。】 纵然知道古代都是这般三妻四妾,但轮到自己头上,比起妻,妾更让人难以接受,若是妻,起码还有个大义名分,算是跟丈夫平等的,但是妾通买卖,便是拿来招待人,也不过是让出了心爱的奴婢而已,算得什么。 王平不是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就凭王睿每一次都必给她的美貌,想要得人欢心,总是有个好的开头,但,她又不是单为了好感度百分百。所谓逆袭,必是要取得庶女所不可能取得的成就,狠狠打了别人的脸,这才是重点。 【所以,谁说逆袭一定要嫁得好?我想要走一条不一样的路。】王平信心满满地说着。 【在世人眼中,女子嫁得好才是成功。】王睿突然插口,并未直说什么,但这一句却是打散了王平的某些想法,让她眼中的光芒暗了一些。 这个提示太明显了,所以,任务的标准并不是她以为的成功就是逆袭,而是要让世人都觉得她过得好,这才是逆袭。 轻轻叹了一口气,即便是现代,还有不少人是这样的想法,认为一个女强人如果没有幸福婚姻就必然是强撑着一层皮,多少都要叫人同情。便是她有了婚姻,也会让人觉得必然是不幸福又或者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解释她的事业得意。 且,没有人认为事业得意的她是真正幸福的,甚至会有些可怜,可怜她没人疼惜没人爱,只能这样辛苦地跟男人似得打拼。 “姑娘可是不想吃?”小丫鬟萱草看着破旧木桌上的饭菜,目光怜悯。一小碗白粥,一个拳头大小的黄馒头,再有一碟子腌得发黑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咸菜,却也不多,只有两三根的样子。 以一个女童的饭量来说,这些当做晚饭是够了,但是,以胃口来说,天天如此,怎么看也让人吃不下。 萱草是二等丫鬟,她份例里的饭菜都比这个要好,起码有肉有菜,偶尔还能看到几块儿糕点,而作为主子的姑娘这里,却是连块儿糖都看不到,更不要说肉菜了。 自她分到姑娘这里,都没见过姑娘吃肉,一碟子菜,最好的时候也只是能够见到肉末,便是过年过节,也不见什么油水。 萱草不知道之所以如此,耿氏刻薄是一方面,厨房的人看人下菜碟又是一方面,更有那些层层捞油水的,王平能平平安安长这么大,可是不容易。 “没有。”王平按下心中所有的想法,低着头喝白粥,若是不吃,消息传出去,恐怕后两天就会让自己“清火消食”,那就连这个都没的吃了。 对此,萱草颇为同情,却也不敢把自己的份例让出来,让姑娘吃。在她前头被撵走的大丫鬟就是因为犯了这个忌讳,被夫人直接撵了出去,多年的脸面不在就不说了,便是钱财那也是一分没有,原说的好好的亲事也因此没了,那叫一个惨。 与其自己倒霉,那倒不如用奶娘的话来安慰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再者,这也是对姑娘好。小孩子家,不要大鱼大肉地吃,会坏了身子骨的,女孩子,更要身材窈窕,瘦些总比胖了好。” 萱草不懂那么多大道理,虽觉得这话不太对,但,有些事不是她可以评论的。于是,每每伺候姑娘吃饭的时候,她都会送上同情的眼神聊表歉意。 这种目光,真是讨厌啊!王平安静地垂着眼帘,她或许明白为什么有些庶女会比较“坏”,这样的环境,若懵懂些也就过了,若明白,真是要把自己逼疯了不可,又或者,把别人弄死了不可。 第169章 夏末一日,老太君六十大寿,因是整日子,办得便格外大些,不光是下人们多了三个月的月钱,便是院子里头大大小小的主子,一个个也都跟着喜庆起来了。 这其中,能够得了一身新衣裳并两朵头花的王平则是最为讨喜的一个。 老人家就喜欢白白胖胖的娃娃,这一个生得好,即便是一身“红包”衣裳,也似观音坐下的玉女一般,让人见了就喜欢。 “这是哪家的?”老太君眼神儿好,记性也好,一眼瞧中这个还算合眼缘的,却又记得并非两个儿子嫡出的女儿,便问了一句。 旁边伺候的大丫鬟也是个难得的伶俐人,只扫了一眼,便从座次和排序上“猜测”出了对方的身份,回了一句,“这是二老爷的十二姐儿。” “小十二啊……”老太君努力回想了一下,却也没想起对方的娘是哪一个,再看那小小的孩子嘴巴塞得鼓鼓的,正在一点点地咀嚼着食物,还不懂得“萌”为何物的老太君只觉得心痒了一下,脸上便笑起来,却不等她把人招到身前,耿氏所出的龙凤胎中的姐姐就娇嗔着跑过来跟老太君恭贺。 容颜娇俏的女孩儿,巧舌如簧,一段段比戏文还好听的词儿脱口而出,声音好听地跟唱歌似的,只把老太君哄得笑容满面,忘了适才的一点兴趣。 耿氏坐在一旁,面上含笑地看着,偶尔附和着应一声,落在女孩儿身上的目光柔和。 这一幕似是很常见,自从大房嫡出的大姐儿出嫁之后,这府中姑娘便成了四姐儿为首,谁让她是嫡出呢?其他平日里在老太君和父母面前稍有些脸的庶女在这种场合都不敢与之争锋,更何况是不得脸的。 坐席最末,王平咀嚼食物的动作慢了一些,在这一众姐妹之中想要出彩还真是不容易。 一顿饭吃完,年龄小些的就被奶娘带走了,王平已经五岁,可大可小的年龄,在耿氏的默许之下被归为“小”,直接就被奶娘抱起了。 王平默不作声地随着奶娘出来,直到她离开了大堂,这才拍了拍奶娘的肩膀,闹着要下来。 奶娘哄不住,便把王平放下了,才一落地,她就往前院儿跑,别看那两条小短腿,倒腾得倒也快,奶娘想要追,被萱草绊住了脚,摔了一下。 “你个小蹄子,绊死老娘了!”习惯了“一家独大”的奶娘摔得疼了,不等起身就高声叫骂着萱草,拔下簪子来就要扎人。 萱草机灵,忙忙躲开了,也不来扶人,直接就跑走了。 奶娘还没回过味儿来,又骂了几声,她习惯了偏远的小院儿,便是高声喊也无人听的,却忘了眼下正在过寿,这又是才离了正院儿的园子,路过的丫鬟斥责了两句,她才收敛了,嘟嘟囔囔地离开,一时竟是忘了找人。 等到奶娘再想起来的时候,哪里找得到人,忙乱乱转了一圈儿,也不敢把这件事往上说,想着反正是个主母都不喜欢的庶女,丢了也就丢了,明日再报也来得及,别在今日搅了老太君的寿宴。 想罢转头就回了院子睡觉,因晚间吃了不少酒的缘故,睡得倒也安稳,连姑娘何时回来的都不知道。 萱草去瞧了动静,发现无事之后就转回来伺候姑娘洗漱,对于姑娘的行踪,她也是不清楚的,但她却不敢问,只因为这三个月厨房已经换了四五个厨娘并帮厨,而原因,都是“突发恶疾”。 罪魁祸首,她也知道,就是姑娘给的药粉,还是她亲手洒出去的,为此,萱草也成了帮凶。 第一次撒药粉的时候,萱草是将信将疑的,第二次的时候她有些不敢做,但是对上姑娘那双黑眸,却是什么都不敢说,咬咬牙又做了,然后就是第三次,第四次……做得多了,倒也不怕了,反正,也没人知道是她做的,倒是有不少人说那些黑了良心的是遭了报应。 这样的传闻一流传开,萱草的心先安了,还有些跃跃欲试的喜悦,她也算替天行道了。另一个心思也坚定起来,听姑娘的不会有错。 “过两天,把这个药粉给奶娘吃了。” 王平没理会萱草的心思,她取出一包药粉来给了萱草,对她道:“忍两天,之后就好了。” 奶娘明儿起来必然会计较萱草绊倒她的事情,少不得要让萱草受些委屈,被捶打两下,这是计划订立之初便说明白的。 “奴婢知道。”萱草没有多说,接过了那包药粉,她知道这些不是害死人的药,最初“身染恶疾”的人过了一段时间也都好了,所以,她一点儿也没有负罪感。 见得萱草如此镇定,王平点了点头,若说这后宅女子有什么不好,便是做什么都要人帮手,尤其她现在年龄小,更是如此,偏偏她又没有足够约束萱草忠心的砝码,无权无钱,说话也不顶用,她倒是摸索出几种能用的药,但还是年龄太小,未必能够取信于人,若是被萱草嚷嚷开了,还是自己倒霉。 好在,萱草并不是谁的心腹,也非这府中的家生子,乃是外头采买回来的不知家人何处的孤儿,身处这样的时代之中,本就受着主仆名分的约束,萱草又不是太油滑机灵的人,还能够老实做事。 过了两日,王平身边的奶娘也身染恶疾被移出府去了,她身边就剩下一个年岁还小的萱草,主仆两个不知怎地被老太君瞅见了,瞧着两日前还喜庆的白胖丫头不过两日就瘦小可怜,略打听了一下,皱着眉头就把王平接到了身边。 这一下,就是大不一样了。 耿氏为此特意去老太君那里请罪,只说自己平日管教不严,有了疏漏。老太君默而不语,她也不是故意抬举庶女跟儿媳作对的,正想着告诫一番就让耿氏把孩子领回去,谁知道…… “就算是个丫头,也是我儿的骨血,岂容下人揉搓。”老太君搂着那瘦得排骨似的小人儿,瞧着她身上的淤青处处,一下子便慈悲起来,训斥了耿氏一番,把王平留在了身边教养。 这一教养,就是七年,曾经的瘦弱女童长成了窈窕淑女,更有各项才艺在身,最难得便是不骄不躁,不妒不忌,气质芳华,贵态天成。 感情都是处出来的,老太君除了在大姐儿身上投注过心血,对四姐儿有所期待之外,对这个十二姐儿也多了些亲情,举凡见客,多要带在身边的,不久就有了美名于贵妇圈内传扬。 对此,董府之中少有不羡慕嫉妒的,却因耿氏嫡女四姐儿护着,一片手足情深,让人无奈。有与四姐儿交好的嫡女不解她为何如此回护庶女,嫡庶之间不说天然有仇,却少有能够和睦相处的,偏偏这姐妹两个,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实在让外人不解。 四姐儿原先就是个口快的,纵然经历了些变故,这一点却也没怎么改,有人问便毫不吝啬地说出其中缘故:“我原也与你们一般看的,但我这个妹妹是真的好,十足的善心。六年前我不是生了一场大病吗?病愈之后整整一年不曾与你们相聚,不为别的,当时面容有损,实在不敢出门吓人,却是我这个妹妹,细心照料,更是寻了各种养颜法子与我同试。我原当她是故做好人,不想竟是真心的,不过半年,我便好了,瞧瞧,如今可还能看到半个红点?” 纵然四姐如此说,却还是有不少人认定这是另一种庶女上位的方法,先是下毒害了人,然后再装好人救人。就是耿氏,也不是未曾这般想过,但,连太医都说不是毒,平白无故,她的怀疑也只是怀疑了。 这几年,冷眼看着,耿氏虽然还是对着十二姐儿没什么笑容,却也不像最初总是冷着脸了。 王平却不是很在意耿氏的态度,她的容貌天生便是优势,早已博得父亲的喜欢,又有老太君看着,婚嫁之事必然不会太差,何况她也早就抓住了潜力股培养多年,逆袭可期。 【支线任务:宠冠天下。】 支线任务来临的时候,王平正在攀折花木。枝条在手,仰着头看着树上繁花,似因日光刺眼,顿了一瞬。视线一转,不远处的假山亭子中,有几人站着,不知是哪一个的目光望过来,灼若夏阳。手一颤,花枝弹回,已然盛放的花瓣摇曳纷纷,如雨如梦,衬得那美人愈美,不思凡尘。 【早在想不会这样简单。】王平匆匆转身离去,贴身丫鬟萱草急忙跟上,另有两个小丫鬟也跟在后头,其中一个还问:“姑娘怎么不折了?” 老太君的房里,锦乡侯府的夫人正在笑着说话:“我家那个四子,老太君是知道的,虽是庶子出身,但胆色气概都不缺的,凭着自己的本事得了皇帝赏识,如今在禁卫军中也是前程可期……老太君也是知道我的,不是那等看不得庶子出头的……” 求娶的意思昭然若揭,老太君沉吟不语,她倒是知道那个孩子,是个好的,只是……想着自家十二姐儿的好品貌,配那么一个庶子却是有些委屈了。 她却不知道,这位锦乡侯家的四子金锡年是王平五岁时候就为自己挑好的良配之一,并且于年前去了那个“之一”,成了必选。若是,没有那个支线任务的话。 第170章 老太君沉吟着还没说什么,那头就传来了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消息,听到大丫鬟传来的话,哪怕老太君也堪称是历经风雨了,却还是控制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她是真的没想过要让孙女进宫的。 “我家十二是个有福气的,我可舍不得她,且再留着看看,婚姻大事,不能操之过急。”老太君摸着玉如意,笑得慈眉善目。 锦乡侯夫人微微皱眉,知道这是婉转拒绝的意思,当下有些不明白,还想要再问,但看到老太君打了个哈欠,面上明显有了倦色,迟疑了一下,便没再问,笑着又说了两句,便告辞回家。 宫里头的圣旨下来的那天上午,王平在后园里见到了越墙而入的金锡年,几年前那个第一次被锦乡侯带出来饮宴的十岁男孩儿,如今已是人高马大,竟是单手撑着墙就跳了进来,动作娴熟,表情沉稳。 相貌堂堂的金锡年站在那里,古铜色的皮肤好像又晒黑了些,衬着他面无表情的样子,显得有几分凶。 萱草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低着头行了一礼,稍稍站远了一些,紧盯着过来的路口。 “昨日母亲问了,老太君不同意,为什么?”金锡年虽然是庶子,但因他姨娘是锦乡侯夫人带来的陪嫁丫鬟,便比别人多了几分体面,最难得是他年岁小,比起锦乡侯那两个嫡出且成人的儿子,作为最小的儿子,他天然就有着某种优势,不会挡了别人的路。 再加上锦乡侯夫人也是个有眼光有手段的,早早就抛了嫉妒之心,从长远上考量,没有故意把这个庶子养废了,反而还多有培养,导致金锡年自小便有那么几分骄傲霸道的性子。 当年来参加老太君晚宴的人很多,带着孩子来的,尤其是男孩子来的却没有多少,王平留意到了三个,找准机会逐一引起对方注意,多少说了两句话,大致了解了一下对方的性格,这其中,除了金锡年这等有点儿小霸王的,还有一个端方古板点儿的,一个幽默风趣的。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两个或多或少都有了变化,也因年龄大了,陆续都成了亲,倒是金锡年这个并非最优的选择,在其后的相见中表现越来越好,成为了必选。 “昨日?”确实被瞒在鼓里,却因系统任务猜到原因的王平故作出惊讶之色来,“怎么会呢?明明,明明我……”贝齿咬着下唇,下唇愈红,显出几分羞赧娇艳来。 见此,金锡年的冷脸缓和了些,只当是对方曾与老太君表露过意思,下一刻,安慰的话就来了,“婚姻大事,还是要问过父母,等我回去找父亲,让他问问你父。” 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但看美人如斯,必然不会是对方的问题了,那,难道是老太君看自己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锦乡侯是个三等候,在勋爵遍地走的都城之中实在不算什么,而金锡年的三位嫡出兄长人品还行,才学却弱了些,多年蹉跎,除了将来要继承爵位的那个捐了个闲职成亲好看,另两个那是至今未曾在官场立足,一事无成。 而到了金锡年这里,更是个从小不爱读书的,说是自个儿出息,进了禁卫军,但其实多半还是靠了相貌和家世,再有那一身小时候打架得来的好体格。他至今都未见过皇帝的面儿,说什么皇帝赏识那都是往脸上贴金。 这样的人,单从家世又或者相貌上论,是必然比不过两位嫡出姐姐所嫁的良人,欲从此“逆袭”是不能够,但王平看重的却是对方能够做到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有了这个从小灌输给对方的想法,日后必能“逆袭”成功。 但眼下看来,她却是要换一个角度“逆袭”了,宠冠天下,做成这个支线任务,也就意味着主线任务的完成——若是宠冠天下都不算庶女逆袭成功,那她可真的不知道什么样才叫逆袭成功了。 “嗯。”故作羞涩地轻轻点头,应了一声,王平又与金锡年说了两句话,由他帮着折了一枝花,这才在萱草的无声催促下急忙回了。 不等金锡年回去催促锦乡侯亲自说亲,圣旨就下来了,溢美之词赞誉过后,给出的位子也是极高,直接封了珍妃。 董家虽也是有爵人家,但这个爵是祖上战功得来的,几次降等袭爵下来,也都跟没有差不多了,这一代,因为大房老爷是正经的科举出身,三品大员,董家更是以“簪缨世家”为傲,有意走清流路子,没想过以女博幸,突然出了这样的事,一时竟是反应不上来。 好在老太君经的事儿多,又早有大房透下当今的意思,思量了一晚上,利弊早已想得差不多了,其实也没什么太多好考量的,圣旨是不能拒的,这件事也只能是喜事,无论利弊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且容不得现在迟疑。 有了这个基调,入宫的事宜准备得很快,又不是皇帝大婚,一个妃子而已,由钦天监择了一个良辰吉日,便被迎入了宫中。 入住永乐宫当日,王平便被宠幸,已过中年的皇帝一脸亢奋,足足折腾了半夜,次日的早朝因此被取消了。 这样的荣宠,生生刺痛了不少人的眼,不单单是后宫的嫔妃看不顺眼,便是朝中的大臣,也为此颇有微词,而这,才仅仅是一个开始。 第一次看着低位嫔妃在自己面前跪到汗流浃背,面色苍白的时候,王平坐在摆放着冰盆的殿中享受着宫人扇来的凉风,安静地吃着应季的水果。 后宫之中的规则从来残酷,不是让那些良善人存活的地方,善良只会被当做软弱,不争只会被当做无能,纵然王平能够用更符合她心意的毒药去让这些人吃些苦头,但,若是不让她们明白苦头是谁给的,不知道敬畏,又有什么用呢? 【完成任务之前,当不修功德。】哪怕知道功德关乎己身,知道功德必要多做善事,但,于这等小处“善”了,害的就是自己的命,想到之前那块儿点心,王平暗自轻抚腹部,一个小小的生命正在孕育之中,却是容不得那样的药物。 她曾经狠绝地害死了一次自己的骨血,为的是一口气,而后却因此坠入心魔,险些失了自己的本性,再一次,却是不能够不保了。 王睿仿佛在叹息,轻轻一声,却让王平紧皱眉头,无论是哪个世界,皇帝都是随身自带真龙之气,诛邪辟易的。她那些迷惑心神的药竟是不能用,否则必将承受千百倍的恶果。这个果,她担不起,便只能顺应时世,去做龙气庇佑之人。 唯一庆幸的是,这位帝王之前不见什么真爱,她也不会成为谁的替身又或者挡箭牌,倒不至于太恶心人。 入宫一年,便有麒麟儿降生,喜得皇帝竟是忘了之前诸子,不等满月便给起了名字,还是别有深意的“祚”字,宛若一个深水炸弹,把诸子之母都炸了出来,一个个想着法儿地给后宫增添冤魂。 不知多少次,王平都在暗自庆幸,庆幸一开始就不好的环境让她熟识了药草,不然的话……尽管如此,还是有两三次险些中招,所谓的绝迹的前朝秘药什么的,若不是她潜意识觉得不对,还真的会出事,真不知道那些妃子到底是从哪里找来那么多害人的药。 不仅是药,还有美人。 王平的容颜固然是美的,但再美的人看多了看久了也会腻。皇帝坐拥天下,又哪里缺几个美人,为了分宠,各色美人被变着法儿地送到了皇帝的眼中。大鱼大肉吃多了,也会换成清粥小菜的皇帝在某次迷上了一个容貌只有清秀可言,却格外“温柔娴淑”的美人之后,为此甚至头一次下了王平的面子,三日未到永乐宫。 第四日,王平领着五岁的儿子跟着南征归来的大将军金锡年铲除了“昏君”,扶持着儿子登上了皇位,自己则垂帘听政,董家之势,一时无二。 “我可以安排你假死,然后,嫁给我。”一直空着正妻之位的金锡年私下里这样说。 王平没有觉得感动,只是轻轻摇头,在对方不解的神情中只道:“求不得,便不求。你知道,我最不喜的便是和别的女人争男人,你我已经不可能了。” 纵然藏得严实,然而又怎么能够瞒过她?哪怕只是个借口,但,这个“养成”的人到底“坏”了,是啊,什么时候也不能要求男人守身如玉。 王平很是怅然地轻轻叹了一口气,也不是不能理解对方的做法,血气方刚的少年将军,会有多少人青睐,想也想得到,他又并非铁石心肠,能够瞒着,多少还是顾念她的缘故,有这一份顾念就够了。 金锡年却并不这般想,能够做到这一步,他又岂会后退,近前一步,捉着王平的手腕,直盯着她的双眸问:“若我为帝呢?” 当年,皇帝的一道旨意分开了良缘,那是帝王的特权。那,若是他为帝王呢?野心从来都是一步步滋生,只要一个种子,总会成长成参天大树。 王平笑着摇了摇头,金锡年,还以为他长进了,没想到……以为握住刀剑便可为帝?或许一时能够,但,她又为什么要给他一个“一时”呢? 太后之尊,当是逆袭尽头。在支线任务失败的情况下,她是不容主线任务有失的。 “大将军旧疾发作,还不快去请太医诊治?” 第171章 金锡年侧躺在地上,睁着眼看着那一袭华丽的裙摆消失在视线之中,安静地听着太医宣布的“中风”结果,他不知道她是怎样做到的,却是第一次明白时间改变的不只是他一个。 本来还寄希望部下不服生事,她不得不给自己解毒,重用自己,但随后的朝堂变化却让金锡年明白了她那时为何会笑着摇头,一个个被金锡年提拔起来的人安分老实地听从她的指派,压制着那些啰嗦的文臣,然后,便是开科取士,随着人才的引入,不到一年,“诛杀昏君”的大将军就成了历史。 垂帘听政的太后用一系列手段展现了自己的能力,随着一些人员的调动,从上而下的政令也开始通行,最为大众所知的济民堂也是这个时候若星火燎原,为太后赢得了更高的声望。 “我竟是不知你有这样的抱负。”已经恢复健康的金锡年没了一年前的意气风发,扶杖而立,看着那一树繁花,想到的却是入宫前的最后一面,持花而立的少女回眸一笑,当真是让这春也醉了,人也迷了。 那个时候,那样美好的少女,哪个能想到她如今的威仪天下。 那个时候,他所想的,也不过是“桃之夭夭,宜其室家”。 而现在,他竟是再也看不懂那个仿佛春水澄澈的女子,即便她如今依然是美的,那份美却隔了云端,不仅是远,更是高。 “不只是你不知,世人都不知。”或许是庭院中并无他人,又或者是这熟悉的庭院容易让人回忆往事,素服飘逸的女子轻轻叹息了一声,“作为女子,在世人眼中,嫁个好人家便是成功了?一个女人的成功与否全系在一个男子的身上,何等依附?那时候便想着,总要立得住才好,却不想竟是立到如今这般高度。” 事情在未做之前,又哪里能够想到最后的结果到底是怎样,许多有计划的事情最后也未必都是依计而行,得到的结果也有可能是相反的,所以,支线任务出来之前,王平是真的没想过要这样过。 权力于她,从来不是非要掌握的东西,但,似乎总有些形势逼着她去掌控这累人的东西。 成王败寇,若不是支线任务失败,她或许还没有这么急迫地非要抓住主线不放,所以…… “……我竟不知你是这样想的。”金锡年好半晌才接了这么一句话,目光直直地看着王平,“若是那时候我不曾起那个心思,那……” “那今日,便是君臣相宜。”王平毫不客气地否定了他的某种猜想,正大光明的正妻她都不会去做,又怎么会跟臣子勾勾搭搭?她若得权力,必然不是靠着那样的方式。除去女子的身份,她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可惜,现在我却是不能用你了。”不要说什么“用人不疑”,她当然知道金锡年不会再有那种心思,甚至她不怕他夺权的心思,但她不能够放纵,某些人一旦到了某个位置,不管他愿不愿意,都会有人挑唆出乱子来,她不怕处理,却也想要清闲一些。 金锡年默然,他早就想到会是这样,如今听来不过是更灰心了些而已。 “武将培养不易,为免得将来纸上谈兵,我已拟建军校,由退役将军培养后来人,其中,有一个名额是你的。” 金锡年闻言微怔,天地君亲师,平白把“师”位让出来,竟是不怕他笼络人心吗?这般念头才起,又想到那些曾经忠心耿耿于自己的武将转头就忠心于她,便是一阵意冷,那些人,怕是她早早安排下的,这般手段,他输得不冤。 等到军校真的建立起来,金锡年见了那许多位老师之后,旁的心思是真真正正地歇了,跟那些成名已久的将军比起来,他不过有一项“诛杀昏君”的功绩,又算得了什么。 金锡年安下心来,时间便也过得快了,一晃眼就到了皇帝亲政的时候,已经定下婚事的少年皇帝意气风发,亲自来军校走了一圈儿,跟着那些未来将军们比划了拳脚,又分组演练了一回军事,胜得侥幸,笑得开怀。 少年皇帝回宫之后还念念不忘军校之行,跟太后讲述了一遍之后,又道:“母后,我以后还能常去军校演习吗?” “你能自己安排好,大可常去,却也不能忽略文治,武可立国,可护国,却不可治国,想要统御这样大一个国家,你要知道该如何文武兼用,而且,要记住一句话‘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若是你没有想好表露喜好之后会有怎样的后果,就要藏着掖着,不然,我是不会管的。” 宫装华丽的女子依靠在软垫之上,一手把着宫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摇晃着,长长的丝绦从扇柄垂下,摇曳在女子裸露的胳膊处,蓝的愈蓝,白的愈白。 皇帝面上的喜悦收敛了,他半信半疑地看向母后,自他十岁那年,外人只道还是垂帘听政,实际上,母后却已经把一些事情移交给了他。头两年,还是有教有学,后来就放开了手,而皇帝经验不足,才十三岁的他某次下了个错误的决定,为此付出的代价……那个时候,母后果然就如她最初说的那样,“不会管的”。 亲眼目睹了错误决定带来的恶果,从灾区转了一圈儿回来的皇帝立刻成熟了不少,再遇到事情便会沉吟着仔细思考,他终于明白他的一个命令会牵扯多少人命。 “是,朕知道了。”收起了笑容的皇帝虽然年少,却也有了几分刚毅,他的相貌,却是极像先帝。 王平微微点头,懂得听话就好。 看着皇帝欢欢喜喜地进来,面无表情地出去,不少的宫人又在暗自揣测,莫不是太后娘娘训斥皇帝了? 表面上风平浪静的朝堂其实一直都在压抑着不安,两年前便有人要求太后主政,如今不过两年,太后是怎样想的呢?是否会还政皇帝?还是一直压着皇帝“受教”? 宫中的人似乎也被这些疑问所影响,尤其是永乐宫中,几乎没几个敢大声说话,一个个鹌鹑似的,静等着最后的结果。 【真是无趣啊!】明明一宫的人,却听不到一丝杂音,安静得像是一座巨大的坟墓,喘息都是一种奢侈。 【你对皇帝,明明是你自己的儿子,是不是太冷淡了?】王睿突然发问,还是这种莫名所起的问题。 【冷淡?】王平想了想,这个儿子虽是她亲生的,但从生下来就由奶娘养着,她所做的不过是日常见到的时候多问两句,关心两句,然后就是教育两句,旁的……还需要做什么吗?亲子互动?偶尔有过,但,小孩子一股子奶味儿,又爱流口水,她其实并不太喜欢,所以,亲密接触的时候也不算多。 等到再长大了一些,能说话能走路了,自有人教着规矩礼节,她也会教一些读书识字,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天才,过于慢的学习效率很容易让她丧失教学的乐趣,很快就找人接手这部分工作,所以,这么些年,说是母子,更是君臣。 【我又不能负担他的一辈子,找人教导他,不让他浑浑噩噩,以后的路自有他自己走,是好是坏,也都是他自己的事情,我是管不了那么多的。】 或许是因为经历过许多个世界,有过许多次孩子,王平对于孩子的爱心是越来越淡了,她不喜欢那种因为年龄小便可以肆意愚蠢顽劣的感觉,又知道不能够以大人的标准来要求孩子,难得地矛盾了。矛盾的结果就是这般不远不近的关系。 【你怎么会想起来问这个,这可不像是你会关心的问题。】王平淡淡地转移了话题。 王睿卡壳了一下,很快道:【有流言说皇帝并非你亲子。】 【啊,那个啊,你是在为我担心吗?】王平轻轻笑了一下,不见衰老的容颜娇艳如花,浅浅的笑意让人都温柔起来,【我早就听说了,随他去吧,若是相信这种谣传,他也不配当皇帝。】 完全不管亲生儿子会不会为此纠结难过,又或者是傻傻地求证真相,然后被一个个早就准备好的假证砸个蒙圈儿,再然后头脑发热做出什么后悔莫及的事情。——那样,或许会很有趣? 永乐宫外,面色严肃的皇帝于小花园停下了脚步,以要单独静静为理由,一个人坐在亭子里,摸出随身的一块儿龙佩来。 晚风习习,亭子里阴凉得有些诡异,手持龙佩,皇帝静静地看着面前的一道虚影,那个虽然壮年但是眉眼中能看出与自己有几分熟悉的男子虚影。 “你母后还是那样年轻貌美。”死于宫变的先帝不知道为何魂魄寄存在龙佩之中,若非有个太监胆大偷偷昧下了龙佩,恐怕这块儿皇帝随身的玉佩也会随之安葬在皇陵中,再不见天日,也不会机缘巧合落入他儿子的手中。 “那又如何?”皇帝的嘴角一勾,笑得嘲讽,因为母后很多事情都不会瞒他,所以他知道当年母后是怎样被一个相貌清秀的女人夺了宠,以至于“宫变”。这般魄力,倒是一般女子不会有的,也正因如此,才值得人佩服。 不是第一回与儿子交谈的先帝自然知道儿子的心结何在,以前他不愿意说,如今仍然不想说,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过于喜爱珍妃,为了避免情爱误事,这才特意宠爱起别人来,却没想到他以为温柔如水的女子竟也有那样的刚烈脾气,竟是只容了三天,便挥刀杀来,毫不留情。 那个时候,他震惊多过愤怒,脑子一片空白,再回神,便已然身在龙佩之中,竟是连个解释都没等到。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执念,他才迟迟不愿转世投胎,寄身玉佩之中等待时机。 父子两个又说了一些,这些年,关于朝政,皇帝已经很少向太后求教,并非他全懂了,而是他有了一个新的老师,便不愿在太后面前显示自己的不成熟。 大婚之前,皇帝问了太后一个问题:“母后,你爱父皇吗?” “不爱。”不曾有过半分犹豫,王平回答得果断,见到儿子为此低落的表情,挑了挑眉,“怎么想起问这个。” “我就是想知道母后当年为何要……实在是太突然了不是吗?那个美人威胁不到母后的地位。”皇帝捏着龙佩,继续问道。 “那我就要等着她威胁到了,然后任人宰割吗?与其那般,倒不如先发制人。”王平的目光在皇帝的袖口停留了一瞬,袖子遮挡住了他的手,她看不到什么,但……“我信不过一个男人的宠爱,他也果然让我失望。” 以为不算有难度的支线任务眼看着因为一个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美人失败,王平当时的心思很复杂,她从来不爱皇帝,却是看重他给的宠爱的,可,他却那般轻易地又把宠爱给了别人,让她的任务功败垂成,一气之下,就有了那一场“天下”。 也幸好之前为了“宠冠天下”,她在“天下”上也下了工夫,不然,也不可能马到功成,逆袭至此。 吉时已到,听得外头的喜乐,王平摆了摆手,皇帝走出永乐宫,离开了宫门之后,看向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虚影,嘴唇轻动,无声地说了一句“你可以走了。” 虚影点点头,没有多言,如同最初交换的条件那样,他缓缓散去,须臾便不见了身影,皇帝看着这一幕,轻轻出了一口气,他已经是皇帝,不需要头上再有一个皇帝。先帝,已经死了。 【是鬼魂?】 【竟然还有这样的力量形态,真是可惜……】 第172章 一世荣华,青史留名。 作为太后的一生极尽尊荣,虽然因为常年浸淫在药物之中,寿数不永,但也算死在了最令人怀念的时候,并没有老而生厌。 再次睁开眼,看到了飘在自己眼前的玉符,无声地晃悠着,似乎是在催促观者赶快 王平伸出手,接过玉符,灵力输入,玉符发出龙王的声音来:“妖师鲲鹏携众妖包围东海,仙君速来。” 传音玉符上刻录着时间,只要扫一眼,便知道这已经是半个月之前的消息了,也不知如今怎样。 感受到两次穿越所得的微薄功德,王平也不急着消化,定了定神,想起闭关之前才参与抢夺了鸿蒙紫气,那么,鲲鹏此来,是公报私仇? “仙君来迟了!” 东海龙宫中依旧是升平景象,王平来到龙王面前,就见东海龙王颇为气闷地放了酒杯,挥手让一众女仙下去,叹息着说了这么一句。 “不知到底发生何事。”大约能够猜出小心眼儿的鲲鹏为何会来此,王平却还是故作不知问了一句。 龙王又叹息一声,竹筒倒豆子地把事情说了,半个月前,妖皇帝俊颁下旨意,要求四海龙王称臣,服从调令。 祖龙称霸之时,哪里见过什么三足鸟,龙族桀骜惯了,只当做耳旁风,东海龙王能好一些,到底他的根脚不如金龙正,言辞客气地回复了两句冠冕堂皇的话,却在之后巫妖大战的时候充耳不闻,并不去战场效力。 为此,大战一结束,妖师鲲鹏就带着一帮才从战场上下来的众妖杀过来围了东海。 作为经历过龙凤大战的东海龙王,见到那一帮子血煞冲天的,先自怯了几分,不敢与之相争,他又不是一个口齿多么伶俐的,劝不走众妖,说不动鲲鹏,便找王平求救,谁知道王平闭关下的阵法竟是连传音符都隔了,毫无滋扰。 两方僵持之下,龙王又无人问计,最后只得认罪称臣,为此还赔了不少东西给鲲鹏带走,只当是破财消灾了。 王平不知道真实的洪荒历史上有没有这么一出,但想来也是差不多的,不然,龙族为何在占据广大海洋的时候还要对天庭称臣呢?必然是有些缘故的。 而鲲鹏当时围了东海,也没想到一下子就能收到这样的效果,倒是立了一功。因东海先称臣,其余三海龙王也没僵持,尽皆称臣,帝俊大婚的时候也上天庭热闹了一回,见证了女娲的红绣球之功。 “兀那小儿,当年还不知是哪里飞禽,如今竟成了妖皇,真是……”见证过龙族的辉煌,再看今日,辉煌的成了别家门庭,实在是令人难受,龙王说着又喝了一杯闷酒,“仙君若是早出来就好了,也许就免得这一场祸事。” 俯首称臣实在令人郁郁,尤其是自诩出身比那些凤毛麟角之辈高,龙王就更是不甘心,偏偏,自家事情自家知,他是真的没什么实力与之对抗。 “时移世易,今日之盛未必不是他日之衰,龙王何必计较一时。”王平口中安慰,心中却不以为然,自龙族这一次低头,以后就再也抬不起头来了。 如今对着帝俊低头倒还好,盘古左眼上孕育出来的三足金乌,那也算是出身高贵的了,但到后来,天庭之主成了鸿钧身旁随手点化的小童,那可真是……从这里看,龙族倒是一直在走下坡路,渐渐没落到连阐教十二金仙的弟子(哪吒)都能欺负到头上来。 轰轰烈烈的一场封神大战更是瞧不见龙族的身影,再然后,愈发没落,几乎不闻。 “说得对,不跟他们计较。”龙王显然为此困扰许久了,但他身边不是下属就是属下,哪个都不好用来谈心,三海龙王也多有责怪他低头低得快,脖子软的,竟是没一个能安慰一句,也让他的心里头愈发苦闷。 “来,满饮此杯!”龙王亲自斟了酒递过来,王平接过,跟着喝了一杯,见得龙王喝干之后扔了杯子哈哈笑起来,知道他心里还是不痛快,却也没有再说什么。 龙族的胆气,都被那一次龙凤大战给打散了,也唯有用这些享受排遣一二了。 身为东海龙宫的一员,王平倒是想要龙宫好的,但某些发展却是大势,不可逆。当初龙凤嚣张,怎能想到今日巫妖为主,而今巫妖横行,又哪里会想到以后人族才是天地之主,只能说,每一劫的主角都是会变的,在这般浪潮中把握住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一场歌舞看过,龙王喝醉了呼呼大睡,王平自行离开,回到居所闭关,直到又一次巫妖大战,方才出来。 龙王在龙宫大殿之中用水镜术观看战局,十二祖巫的模样实在是太考验人眼,六足四翼,鸟身人面,身披红麟,虎身十尾,全身骨刺什么的,一个个都是在挑战生物的多样性,看起来别提有多伤眼了,怎么看都更似怪物。 王平在一旁看着,不知怎地想到了后羿和嫦娥的故事,后羿可是巫族,而嫦娥是人族,若是巫族的传承基因是十二祖巫这样的,那么实在不难理解为何嫦娥宁愿盗取仙丹了,这个故事或许可以用另一个角度来解释——物种不同,怎能相恋。 “打得好!”龙王却没有这份儿遐思,瞧见帝俊因为祖巫的一个回击而吐血,龙王击掌而赞。 越是修为高深的人物越是不容易受伤,而看他们打到这种伤痕累累的程度,便可知战况激烈了。 东皇太一的东皇钟果然不同凡响,他取出钟来抛在天上,东皇钟旋转着变大,然后一道声波传出,远隔万里之遥,却似也听到了这个声音,水镜术霎时破碎,溅落一地碎冰。 看着地面的坑坑洼洼,龙王倒吸一口冷气,他自傲惯了,一直只当那一对傻鸟没什么本事,谁想到……“还真是厉害!” 不等龙王施术,王平凝了一个水镜术出来,面前又出现了战场景象,却是不见了十二祖巫的身影。 “十二天都神煞大阵!” 龙王惊呼着,看着那死伤惨重的妖族,未免也有几分兔死狐悲之意,动手消了法术,不再看结果。 王平略有不解,便听龙王讲述了一下十二天都神煞大阵的由来,十二祖巫一人掌管一种力量,帝江是空间,句芒是木,共工是水,祝融是火……而天都神煞大阵则是把这十二种力量联合起来,其威力自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据说大阵发挥到极致,是可以召唤出盘古虚影,可毁天灭地的。 这般大阵一出,妖族的败亡是必然的了。 事情也果然如龙王所说,若不是东皇太一当机立断,带着帝俊和一众妖族撤回天庭,恐怕真是要被杀戮殆尽。 因巫妖上次大战得鸿钧调停,做了“妖族掌天,巫族掌地”的分派,妖族逃到天上,巫族便不再追了,倒是给了妖族喘息之机。 妖族这一次输得惨,短时间内是不能再战,洪荒大陆倒也安静了不少。 也就是这个难得的平静时期,女娲不知怎地想到了造人,用息壤和自身血液造人,人生之后便以女娲为母,尊其为“女娲娘娘”。 人族降生,天降功德,女娲自此成圣。 女娲人首蛇身,自来算作妖族的,她成圣,相当于妖族有了靠山,如此地面上的巫族也不好太过分,便给了妖族休养生息的机会。 这一次休战的时间比较长,但对不少修道者来说也不过是闭了个关的工夫。王平这次却没有闭关,相当于知晓“未来”的他自然清楚人族才是天道所钟,再加上洪荒初年的功德比较好混,他便以道长的身份跟着人族一起生活,再用点点滴滴的“发明”换取人族的敬仰和天道的功德。 如此不过一年,他的修为就有了很大的提升。 对于新生的族群,妖族和巫族都是持观望的态度,妖族念在人族为女娲娘娘所创,多少还关爱一些,巫族最开始对人族却是敌视态度——若不是人族的出现,女娲不会成圣,那么妖族也不会得以喘息。 而巫族的生冷不忌让他们很快发现和人类结合生出来的孩子却是能够修元神的,这对巫族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籁之音。后土曾听过鸿钧的讲课,知道元神对修道来说是何等重要,为此力排众议接纳人族,为了后代子嗣长远考量。 妖族是何等自傲,看到人族倒向巫族,只觉得被“背叛”了,跟人族的关系就不太好了。 在这个过程中,王平是什么都没有做,一直站在一个很中立的角度上,只是辅佐人族自己求生,教导他们如何在洪荒大陆上找到吃食,生存下去。 因此积攒的功德日渐增多,也被一些人看在眼里。站出来帮助人族的修道之人渐渐多了,这也引起了三清的注意。他们早已斩去善、恶两尸,却是迟迟无法斩去本我成圣,见到王平以此积攒功德,又有女娲功德成圣在前,他三人很快便各自立教,借助功德辅助成圣。 有了这些先行者的启发,西方二人组,接引和准提也马上发大宏源成圣,当日的六个蒲团终于成就了六圣人之位。 第173章 人族能有多少人,即便跟巫族繁衍,但目前的人数也实在是太少,三清立道教,西方二人组立佛教,都需要传教,需要有信徒……不知不觉,另一种格局也在酝酿之中。 知道接下来少不了是一场乱局,王平便又离了人族回东海闭关了。 东海龙王这么些年已经深得偏安一隅的精髓,表面上对着天庭称臣,实际上该怎样还怎样,把阳奉阴违发挥得淋漓尽致,可惜后代子孙似乎不太争气,目前只有百年幼龄的龙王太子仗着一身金皮,对王平也不复恭敬。 如此下去,恐怕东海龙宫也不是久居之地。 难道真的也要在人族立下道场来吗?眼看着三清和西方二人组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了人族身上,就连巫族和妖族也不例外,这种时候,莫要说他只是顶着“紫华仙君”这样一个荣誉职称,好听无实权,就是东海龙王这等切切实实掌管东海的,站出去也不会抢到什么好果子。 所以…… 【若我立教,于此方世界可有动荡?】 深谙自己偷渡客的身份,王平懂得规避某些大势,尽量不与之相逆。 【自然是有的。】王睿回答得很是谨慎,天道实在是一道太复杂的法则,并不是简单的运算能够算透的。 以他的分析,动荡自然还有,本就不够分的果子自然不容许多余的人来伸手,那几个勉强算是势均力敌,就是眼下弱势的西方二人组,因与三清同在一个老师门下听课,又有同门之谊,轻易不会翻脸。 而巫妖二族,则是眼下的天地主角,那五人纵然成圣,也都不敢与之相抗衡,但其他人就不一样了,想要渔翁得利,也要看看会不会被殃及池鱼。 王平没有深问,王睿顾虑到的他也能够想到一二,这种形势之下,倒是不好出头了。 【果然还是应该闭关。】掐灭那一丝丝心动,王平回到了居所,再次布下阵法,准备新一次的“穿越”。 “我选这边儿。” 面前的岔路有三条,每一条看着都不安全,漆黑的夜里,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手机屏幕的光芒发蓝,照在人脸上有一种诡异的感觉,再想到适才的那声惨叫,走路的腿都要颤抖两下,可,还是要走,身后那座孤零零的破旧宅院,宛若择人而噬的大口,让人不敢停留。 “我,我……” 年轻的女生脸上满是犹豫,才上大学的她其实并没有成熟多少,一时兴起参加这个所谓的探险团队来到这不知道荒废了多少年的“鬼宅”之后她就后悔了,可一直不好说,再加上…… 扭头看着右手边儿的一个英俊男生杨泽,他正在低声跟一个女生说话,那个女生跟她一个宿舍,是一进入大学校门就被评为校花的杜美然,的确很好看,嫩黄的连衣裙穿在她的身上,把她衬得温柔似水,纵然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看到她的存在,还是能够让人眼前一亮。 咬了咬下唇瓣,年轻的女生不再吭声,又看了看左手边儿的三个人,两个男生一个女生,两个男生跟杨泽是一个宿舍的。说起来,他们这个“探险团”最初就是那两个男生发起的,因为热爱悬疑探险诡异恐怖类的事件,就弄了一个“探险团”出来,可惜没找到多少爱好此道的人,再加上没人申请筹建等问题,所以并未得到官方认证。 于是,此时此刻的探险团实际上只是一场两个宿舍的联谊,还并不是所有人都来了,即便是刚进大学的校门,还是有一些人是不合群的,在两个宿舍各自缺席一个人的情况下,六个人的小团体竟然巧合地一对一了。 六,六个人! 年轻女生好像发现了什么,一脸惊恐地再次看了看左右,右边儿两个,杨泽,杜美然,左边儿三个,吴明辉,刘丽雅,高斐,再加上自己,231=6!六个!六个! 适才的惨叫呢?那声惨叫分明是一个女生的声音,虽然没有看出来是谁,但,一定有人遭遇了什么,所以,为什么是六个人! 而且,六个人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那,刚才惨叫的女生是谁?! 不是自己,也不像是杜美然,不知道杨泽说了什么,她的表情轻松了一些,甚至还有笑容的样子,也不是刘丽雅,她正一脸惊魂未定地抱怨着吴明辉和高斐,所以…… “刚才,是,是,是谁在叫?” 他们适才分成男女对应的三组在鬼宅里探险,因为种种不顺和诡异的事件感觉不太好,然后又听到那一声惨叫,几乎没有人犹豫,大家都跑了出来,所以,还没顾上讨论,到底是谁在叫。 这个问题出口,一片寂静,只能够听到冷风安静地吹过。 杜美然说了要走哪条路之后,见没人说话,便又摁亮了手机查看,“怎么还是没信号。”她低声抱怨着。 手机的光芒照亮了周围一小片地方,杨泽,也就是王平抬起头,看向杜美然的旁边儿,她的舍友,那个叫做赵萍的年轻女生,正一脸惶恐地看向周围,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她的嘴唇蠕动,似乎说了什么,却没有声音,只有冷风吹过,她的发丝纹风不动。 刘丽雅三人走了过来,刘丽雅的脸上还是害怕的神情,迟疑着问:“赵、赵萍,她不会有什么事吧。” 那一声惨叫着实不详,让人听着就毛骨悚然,再加上这里的氛围,和来之前被吴明辉和高斐“科普”的一系列鬼宅诡异,刘丽雅从一开始就存着一种恐惧,明明是分成了三组,她却不敢跟吴明辉走远,绕着道都要缀着杨泽和杜美然走,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谨慎,她没有像赵萍那样出事。 至于跟赵萍分到一起的高斐,他喜欢的是杜美然,偏偏分组的时候是随机的,不得不跟赵萍一组,他倒有些聪明,仗着空间方位感不错,快步走到一个适合偶遇的地方跟杜美然杨泽一组汇合了,但他人高腿长,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赵萍给丢了。 分开走的时候没什么,汇合到一起,马上就发现少了一个人,还不等责怪是谁的责任,然后再去找人,就听到了那一声惨叫。 刘丽雅绷不住就跑了,跟刘丽雅一组的吴明辉属于典型的叶公好龙,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对鬼怪奇谈是爱好非常,真的来了,早就怯了,只是一直说说笑笑地装着没什么一样,一遇到事儿,马上装不了了,跟着就跑。 有了两个人带头,杜美然也是个女生,胆子小,顾不得其他,跟着就跑,高斐追着杜美然出去,唯一有空回头看了一眼的王平因没发现什么,又怕再跟那几人脱离,也跟着跑了出来。 而一出来,更让几人傻眼的情况出现了,适才来的时候只有一条路,他们的车子就停在路边儿,那辆车子还是高斐跟他表哥借的,虽不是什么好车,但用来代步是足够了,而现在,车子不见了,路还出现了三条,真是让人不知道怎么办。 这时候,以往知道的鬼怪奇谈都成了恐惧的来源,什么鬼打墙啊,什么鬼界啊,吴明辉后悔得直想撞墙,他到底是哪里脑抽了,非要选在这样一个日子过来。 今天正是鬼节,因为现在大家都过阳历,阴历的情人节都不知道是哪天,何况是鬼节,所以大家都没有注意,唯有他,是注意到了,却特意选在这一天,只为了一个“惊险”“刺激”。 王平本来对这种事情兴趣不大,不过是因为一时动念,他似乎从来没有尝试过这样的事情,这才跟着来试一试,心境到了某一个程度,提升不易,尝试从未试过的事情才有可能触动,进而提升。 前两次本是为了“还债”的“穿越”让王平得到了好处,这一次,他便主动要求“做任务”。王睿也乐得如此,虽然吸收了那一道鸿蒙紫气,但他到底不能够依靠那个修炼,最终的晋升途径唯有这一条,所以这般积极的宿主自然是合他心意。 “不知道。”杜美然回答的时候抿了一下嘴唇,双唇更加红润了一些,衬着一双水润眼眸,让她有一种楚楚可怜的气质,自然便吸引了周围男生的目光。 被拉住胳膊的王平看向杜美然,对方一脸信任期冀地看着他,似乎在等他说一句准话,或者拿一个主意。 王平侧目,看了看适才赵萍站立的位置,在刘丽雅问出那句话的时候,她就震惊而茫然地看着大家,等到发现大家都忽视了她,甚至吴明辉过来的时候还穿过了她的时候,她好像明白了点儿什么,整个人霎时变得血淋淋的,呈现出死时的状态,格外可怖……此时,她已经消失了踪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成为鬼,总是会有一些神通的。——曾经也算当过鬼的王平这般想着,心思便有几分远。 “先走吧,出去再报警。”拿出手机看了一眼,1:40,他们12点进入的鬼宅,当时还在门口照了一张据说要留念的相,而现在,已经过去快两个小时了吗?时间倒是真快。 第174章 三条路总要选一条的,杜美然本来就不太确定,赌的是运气,被刘丽雅质疑了之后,再次选择便换了一条,她这么一换,谁也不敢信她了,正好这时候吴明辉提出了破除鬼打墙的方法,两个女生没怎么犹豫地背过了身,由着吴明辉对着前方撒尿。 高斐凑热闹似的也跟着撒了一泡尿,还不忘嘟囔一声“憋死我了。” 哗啦啦的水声在夜色中显得有几分诡异,两个女生几次忍不住想要回头,不停地问着好了没,高斐提好了裤子,扭头说了一声“好了。”紧接着就是一声尖叫——从来不知道男生还能叫出这么高的分贝。 两个女生吓了一跳,再回头看到的只有吴明辉的背影,他没回头,哆哆嗦嗦地站着,还在说:“不要回头,快,跟着我跑!” 他这话明显说得晚了一些,高斐已经不见了,不知道何时弥漫上来的雾气让几人好像身处云雾之中,根本看不到脚下的路,吴明辉不敢回头,不敢伸出手去拉旁边可能存在的人,只能一边催促一边咬牙往前跑。 两个女生懵了一下,杜美然及时发现了站在一旁的王平,女生害怕的本能促使她拉着王平不放,在王平跑的时候,也跟着跑了起来,被招呼了一声的刘丽雅也不失时机地抓紧了杜美然的手,跟着跑,没有人再理会不见影子的高斐,直到他们追上领头跑的吴明辉,看到了屹立在原地的鬼宅。 “跑不出去,我们跑不出去了。”吴明辉脸色煞白,额头上全是汗,说不清是奔跑时候运动过度还是害怕流出的冷汗,呆呆地立在那里看着那座鬼宅。 这座鬼宅是民国时期的建筑,据说是当时一个有权有势的富人建的,特意选在半山腰这个有点儿幽静,景色也好的地方,或许当年这里的景色确实是好的,但这么多年下去,随着周边的开发,附近一个矿山的开采,这里明显被荒废了下来。 若不是吴明辉查到的资料,可能大家都不知道这里还有这样一个宅子,中午在附近乡村吃饭的时候也曾跟当地人打听过,他们都是一副不知所云的样子。 时下城市发展快,乡村的青壮年都往城里跑,留在村子里的多是一些老弱病残和留守儿童,他们也不过是随便找了一个老乡打听了一下,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也不在意,反正吴明辉已经在网上查了很多。 为了这一次的探险团,吴明辉准备的资料是很齐全的,鬼宅过去的兴建,鬼宅发生的惨事,当年的那位富人不知是得罪了哪一路鬼神,竟是一家惨死,他的五个太太四个儿子两个女儿,连同管家佣人司机,无一幸存,而且死相凄惨,在当时是上了报纸的。 黑白照片上的鬼宅那时候第一次展露在世人的眼前,作为一个背景,格外森然。 ——这是起始。 中间还有几个似是而非的悬疑故事,虽然也上了报,却是小报,还是那种并未标明宅子具体方位的说法,只能说若要借此推断是此处宅子,多少有些证据不足。 不过探险嘛,又不是查案,有那么个意思就行了,全世界多少鬼宅,又有多少人真的从里面见了鬼?顶多拍一些灵异照片罢了。 他们的探险团其实也是这么个意思。为了烘托气氛,在来的路上,几人还轮流讲了几个鬼故事作为探险前奏。来到鬼宅门口的时候,更是踩着点儿照了一张四个零的照片,说要作为纪念的。为了更有气氛一些,刘丽雅今天还穿了红裙子,很漂亮的鲜红色。 “我不要在这里,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刘丽雅看着那栋宅子,整个人好像都崩溃了,哭着大喊大叫起来。 杜美然拉着她安慰:“别这样,会有办法的,也许,咱们走错了路呢?雾这么大,很有可能的吧。” 在这种时刻,能够有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抚慰人心,谁的心里都会舒服一些,刘丽雅哭了一会儿,在杜美然的低声安慰中,终于平静了一些,紧紧抓着杜美然的手,倒把平日里的不对付都抛在九霄云外了。 杜美然的另一只手则一直没有放开杨泽的胳膊,她也在害怕,手心里头都是汗,浸透了握着的那一小片衣料,余下的湿热还在不停地侵蚀着王平的皮肤。 【支线任务:鬼宅之秘。】 再次面对这个宅子,支线任务突然响起。 王平笑得很无奈,他就觉得在一个正常的现代社会能够看到鬼是不正常的,果然,所有的不正常都是为了任务。 不过,以前怎么不见点亮这样的技能,若是早早点亮了,他根本就不会来这里没事儿找事儿。 所以,也许要在鬼的前头加一个限定“冤死的”? “我们进去看看吧,外面这么大的雾气,看不见路,这是山里,到底是有些危险的。”王平提议。 来的时候道路就不是很好走,因为常年没有人走的关系,进山的路仅容一辆车子通行,有些地方还有些陡峭,虽然不见什么悬崖绝壁,但若是一脚踩空,掉下去之后可不一定还能完好。 吴明辉的情绪好像也被刘丽雅的哭泣发泄了一些出去,这会儿听到王平这样说,犹豫了一下,还是默认了。 杜美然没有意见,刘丽雅动了动嘴唇,什么也不敢说,比起眼前明显可怕的,甚至吞噬了赵萍的鬼宅,外面也不见得安全,想到高斐几乎是在几人的眼皮子底下不见了踪影,她也不敢一个人待在外头。 再次迈开步子,王平打头,几个人依次进入了鬼宅。 青砖,青瓦,拱门,阁楼,四层的小楼混杂了东西方的特色,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门上没有锁,不看那些虫蛀鼠咬,木质的大门还算保存完整,但锁却不知什么时候遗失了,几人进来的时候还有些庆幸,免去了砸锁的工夫,怎么说都是一件好事。 “吱呀”一声,大门缓缓开启,之前已经进来过一次,知道这个大厅会是怎样的灰败,无论当年多么辉煌,经过了这么长时间,哪里还能有什么存下,值钱点儿的都被拿走了,不值钱的也随着时光腐败了,徒留一室尘埃。 然而,门被王平推开,眼前却是刺目的亮,长久处在弱光之中的眼忍不住闭了闭,再睁开看到的便是灯火辉煌。 大厅正中那个挑高的天花板上垂下一个硕大而璀璨的水晶灯,此时正亮着,明光惶惶,地上暗红色的地毯上有着金色和紫色的花纹,华丽非常,真皮沙发摆在右侧,一个老式的唱片机放在旁边,哀怨缠绵的女声正在唱着动听而古老的戏曲。 漆黑的长桌上摆放着一个花瓶,里面的花束以紫红色为主,绚烂而神秘,整齐的西式餐具散发着幽冷的光芒。 戴着白手套的管家站在一旁,见到王平还面无表情地招呼了一句:“四少爷请进。” 王平看了看左右,刚才还紧紧拉着他胳膊的杜美然已经不见了,外面的风吹过湿了的衣料,格外地冰凉。 刘丽雅,吴明辉,杜美然,都不见了,身后是迷茫在天地间的白雾,只隔着一扇门,却好像是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眼前的越是辉煌明亮就越是让人恐惧害怕。 “怎么?还要老爷亲自去请你进来!”二楼的栏杆那儿,站着一个身着锦绣旗袍的女子,精致的眉眼画着民国画报上的妆容,手上一把雕工细腻的檀香扇轻轻摇着,上挑的嘴角中流露出一丝不屑,披散的卷发衬得她格外妩媚,“外头养的就是不一样,这话都听不懂。” 完全不知道剧情的王平情知为了任务也不得不进门,不等人再说什么,主动走了进来,穿着黑色衣服梳着长辫子的女佣拉开了一个椅子,王平顺应着坐了过去,是左手第六的位置。 二楼上的女子一声冷嗤,摇着扇子,伴着一股香风走下来,有女佣拉开右手边儿的一个椅子,叫了一声“四太太”。 四太太也不搭理人,径直坐了。再一会儿楼上又下来人了,一对母女,被称作“二太太”和“大小姐”的。 二太太是一个看着就像是大家主母一样的端庄妇人,一袭墨绿色上有牡丹盘花图案的旗袍衬得她颇有几分贵气。她一落座见到王平,就笑着问了一句:“小四今天回来得早,在学校可好?” 王平不知道要回答什么,便含糊“嗯”了一声,二太太也没介意,倒是眉目间有几分娴淑的大小姐皱了眉,有些不喜地看了王平一眼,却也没多说什么。 看出王平兴致不高,二太太也没再跟他说话,才跟四太太说了两句,大门又打开了,被称作“大少爷”的二分头青年带着一位管家不知道如何称呼的女子回来了。 “这是杜美然,我的女朋友,我带她给父亲看看。”大少爷笑着说了一句,拉着杜美然落座,安排座位的女佣犹豫了一下,是大少爷亲自拉开旁边的座位给杜美然坐的。 王平盯着杜美然多看了两眼,对方好像完全不认识他一样有些羞涩地避了避,挽着大少爷的手自然而紧张。 “四弟。”大少爷发现,有些不悦地叫了王平一声。 王平淡定地收回视线,针对大少爷问他的学习怎样只当做没听到。大少爷对此无奈地冲着众人笑了笑,好像在说“四弟就是这么个脾气,我也拿他没办法”。 人陆陆续续地回来,一身西装马甲的二少爷也带了女友回来,是刘丽雅。她跟杜美然的情况一样,似乎完全是剧中人的样子,脾气性格倒还是自己的,一落座就私下抱怨四太太给她脸色看,嘟着嘴很是不高兴的样子。 然后是老爷带着五太太三少爷回来,比四太太更多妖艳的五太太穿着紫红色的西式洋裙,大大的裙摆被裙撑托起,宛若公主一样挽着西装革履的老爷走入,老爷不过五十的样子,身材高大,微胖的肚子并不影响他的魅力,反而显得人富态。 跟在他们后头的三少爷微胖,却是一身完全不合时宜的休闲装,赫然是吴明辉。他呵呵笑着,见到王平的时候似乎有些讶异,多看了一眼,却也没说话,跟着五太太落座。 因为今儿两位少爷的女朋友都突然来了,二小姐又去朋友家玩儿不回来,平日里的座位排序显然要变动一下,王平跟着挪了个位子,让吴明辉坐在自己旁边。 上餐的时候二太太多问了一句“饭菜送上去没有?”,王平才知道三太太体弱多病,又在养着了,对此老爷的态度是淡然地点了点头,显然习以为常。 二、三、四、五,大太太呢? 吃过了饭,大家转道到沙发上坐着说话,二少爷年轻一些,不太喜欢这种饭后闲谈的活动,说要带着女朋友去转转,便拉着刘丽雅上了楼,对此四太太有些不喜,却也没吭声。老爷见状,索性也让大少爷带着女友自便了。 瞧着那一对儿小年轻也上了楼,二太太露出笑容问:“二楼上的客房已经收拾好了,老爷要不要去看一看?我也不清楚大太太的喜好,是照着时下流行布置的,不知道合不合适呐。” 老爷微微皱了皱眉,说:“你看着好就行。”这明显是给了很大的放权。 吴明辉和王平老老实实坐着,听着他们说了一会儿这些家长里短,吴明辉很快就失了兴趣,借口要看书,带着王平上了楼,又找了一个女佣领路,对方虽然疑惑,却还是老老实实指出了三少爷和四少爷的房间。 王平跟着吴明辉去了三少爷的房间,或许因为五太太受宠的关系,房间里的摆设一看就是很好的,吴明辉不懂这些,却瞅着那些可能价值高的一一摸了一遍:“这要是拿到现代我就发了!” 这一句话当下表明了他的意识还很清醒,王平便问:“怎么回事?进门前咱们不是在一起吗?” 吴明辉兴奋地在那宣软的大床上打了个滚儿,随意道:“我们一定是穿越了!真想不到这样还能穿越,还一下子成了有钱人家的少爷!你们一定要感谢我,要不是我,你们怎么可能见识到这些!” 完全丢弃恐惧的吴明辉有一种别样的意气风发,对于他这种沉浸在梦幻中的宅男来说,眼前的一切就是梦境变成了现实,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他甚至忘了之前的赵萍和高斐的无故失踪,梦想起接下来的富贵生活。 见他这种态度,王平想着他大概还是受了点儿影响吧,虽然这么想,却还是跟他说了杜美然和刘丽雅的情况不对,要去看看。 “要去你去,我是不去的。”吴明辉撇了撇嘴,有些不喜地说,“她们两个都是爱慕虚荣,有什么不对的?说不定就是装作不认识,怕咱们挡了她们的路。你别以为杜美然长得甜美,人就真是单纯可爱了,要不是她老吊着高斐,高斐哪里会对她那么上心,又给她买这个又给她买那个的,还不是图他有钱。” 同一个宿舍之中,高斐是有钱的那个,花钱也大方,追女友的时候那更是舍得下本钱,再加上他长得高,纵然不是太帅,却也因为那开朗的性格、贴心的礼物弥补了不足,还是有不少人喜欢的。 “她现在找到了新目标,你也别太上杆子了,免得她拿你当备胎。”吴明辉这一番话也算是语重心长,是好意。 王平却听得很无语,他对杜美然还真没什么看法,对于备胎一说,在他看来,也就是还能说几句的朋友,杜美然若是能让别人以为他对她有意思,那也是她自己的手段好,犯不上他为此记恨什么。既然不是男女朋友,人家找谁自然也不关他的事。 吴明辉最终还是被王平劝动,跟着他去找那两人了。 因为四个少爷的房间是按照一定排序的,所以此时去找二少爷和刘丽雅比较近,王平他们就先去的二少爷的房间敲门。 二少爷有些不耐烦地过来开门,他只套着一件白色浴袍,单手支着门框:“有什么事儿,我们都睡了,有事儿明天说。” 似乎来晚了,王平和吴明辉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该怎样说我们是来找你女朋友的,而二少爷也不理会他们要说什么,很快就“砰”地一声关了门。 差点儿被门板打着鼻子的吴明辉摸着鼻头说:“刘丽雅这么好搞啊!”他对刘丽雅还是有些喜欢的,但看她有时候对着高斐眉来眼去,便知道自己多半没戏,只不过抱着也许能成的侥幸心理继续“烈女怕缠郎”,没想到还是被人抢了先。 冲着门板比了一个手势,回头问:“还要去找杜美然吗?” 王平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2:00,还是2:00,吃饭的时候他就看过了,到现在,时间好像定格了,分毫不变,同样不变的还有那个连显示都显示不出来的信号格。 “去。”王平果断地说,率先往大少爷的房间走,旁边是栏杆,他侧目看了一眼,正对这边儿的座钟显示的时间是11:10分。 这一次,是王平敲门,得到的结果也是差不多的,大少爷明显比二少爷斯文讲究一些,穿着的睡衣外还套了丝质的睡袍,见到二人,眉头蹙起来问:“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大哥,这么早睡啊!”吴明辉毫无违和感地叫起了“大哥”,上手拍着大少爷的肩膀,身子一挤就进了门,“我和四弟睡不着,找你玩牌。你女友呢?叫她一起,咱们四个人玩儿。” “她已经睡了,我也要睡了,你们自己回去玩儿吧。”完全不被他的这一套所打动,大少爷铁面无情地把吴明辉往外推。 王平抓紧时间打开内间的门,果然看到了躺在床上睡得正香的杜美然,她的双肩裸露在外,印在上面的红痕是那么显眼。她似乎很累了,睡容香甜,完全不为外物所动。 大少爷是真的恼了,关上内间房门的时候,再看吴明辉和王平的眼中满是怒火,“滚出去!” 吴明辉怏怏地拉着王平往外走,才出门就听得身后关门声干净利落地响起,“早说不要去找,有什么好找的,人家两个现在都是有男朋友的人了,哪里还有空跟咱们说话。”说着,吴明辉打了个哈欠,“困死了,我去睡啊,你也睡吧,有什么明天再说。” 王平没办法,他虽然怀疑眼前这些都是假的,但,那推人的力道可不是假的,所以,在不清楚情况的时候还是安静一些吧。 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到明显降了不止两个等级的屋子摆设,王平皱起了眉,再想想这几人的关系,似乎没人说四少爷是谁生的,也不知……算了,明天再说吧。 次日清晨,昏昏暗暗的,外面好像下起了小雨,屋子里都是暗的,不得不点灯,这种建筑就是采光有些不太好,再加上附近的树高林密,更有些密不透风的黑。 吴明辉打着哈欠起床,他换了一身衣服,眼下全是青色,大约是床太软了,他明明睡得很沉,早起却觉得很累,竟像是一晚没睡似的。 刘丽雅也换了一身衣服,红色的旗袍穿在她身上,美艳逼人,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好像变美了一些,倒是二少爷眼下发青,脸色发白,一副纵欲过度的模样。 饭桌上,老爷似乎不满二少爷的样子,说话间要把两人的婚事定下来,四太太很是积极地问刘丽雅的生日,刘丽雅报得顺口极了,而听到的人也极为满意的样子。 正在吃着面包的吴明辉却愣了一下,再看看周围人的模样,也不说话,放下了面包,说了一句“吃饱了”,拉着一口没吃的王平就往楼上跑,跑的时候还能听到后头四太太抱怨他没教养的声音。 “这里不对,一定有问题!”吴明辉一进屋就跟王平说了他发现的疑点,刘丽雅是九零后的人,她报的生日也是,但,这明显是民国的人们就没觉得错后了近百年的生日有问题吗?所以,一定是这里的人有问题。 吴明辉马上想到了“鬼”,然后自己把自己吓得一身冷汗,呆坐在床上半晌没有动静。 第175章 这一天,吴明辉没了昨日的意气风发,整个人都安静了许多。而因为大雨的关系,二少爷和他们都不用去学校。 下午,雨停了,二小姐先带着男朋友回来了,他的男朋友身材高大,正是高斐。他跟杜美然和刘丽雅的情况一样,都不认识吴明辉和王平,见到的时候还自以为风趣地来了一句:“既然是你的弟弟,我也是要叫弟弟的了,三弟,四弟,以后还要你们多多关照啊!” 快到晚上的时候,大太太来了,晚上又下起了雨,大太太是打着伞进来的,跟在她身边的还有一个安静的女生——赵萍。 “这是我侄女儿,过来玩儿几天。” 四位太太对着大太太都还算恭敬,哪怕相较于明丽的五太太,大太太就像是她妈一样,几人坐在一起,却还是姐姐妹妹地叫着,颇为亲热。二太太更是主人一样说着她安排好的事情,还让“大姐”有什么需要都跟她说。 大太太比较冷淡,只在几人夸奖赵萍的时候多说两句,其他时候都是不怎么说话。 之前不知道赵萍也要过来,二太太没有安排多余的房间,王平这一次主动开口,说他和“三哥”挤一挤,让赵萍睡他的房间。 吴明辉感激地看了王平一眼,以为他们是要商量什么事情,忙迫不及待地答应下来,见他这般,二太太皱了下眉头,也同意了。 王平主动带赵萍去他的房间,吴明辉不敢一个人跟一群“鬼”待着,也跟上去了,却也不敢跟赵萍挨得太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怀疑地看着这个民国装束的赵萍。 赵萍嘴唇蠕动着,却一句话也没说,到门口的时候飞快地越过王平先一步进门,然后马上把门关上。 “搞什么……啊!”咽下了那个“鬼”字,吴明辉见到一个“鬼”这么害怕他,有些不解地抬头去看王平,王平拉着他回了房间,关上门之后打开手上的一个纸团,那是赵萍刚才塞过来的。 或许是因为她在手中攥了太久,纸团上的字迹有些模糊,却还是能够看出来一行字“找到鬼,不然死。” 好像诅咒一样的话因为鲜红的颜色透着不详,不等吴明辉细看,王平把纸条揉成一团,撕碎了扔到水里,看着它融化成浆,那淡淡的红色在白瓷的洗漱盆中格外明显。 “那是什么?”吴明辉问,他没有看清楚那纸条上的字,也不知纸条从何而来。 “没什么。”王平潜意识更相信赵萍,或许因为她是自己看到的第一个鬼? 吴明辉有些不满王平完全敷衍的隐瞒,拉着他又说起了该怎么办的问题。上午的时候他们已经讨论过了,甚至吴明辉找了“出去散步,感受雨天清新空气”的说辞出门走了一圈儿,当然是拉着王平一起的,结果他们发现根本走不出去,无论往林子里走多远,还是会绕回鬼宅门口,就算是走那条大路也一样,总是会绕回来。 为了彻底试探,吴明辉还直接找到司机,要求他用车拉自己去外面吃饭,司机是以“车坏了正在修”为由拒绝的。 两次试探得出的结果很不乐观,更不乐观的是王平发现女佣少了一个,那个给自己拉开椅子的女佣不见了。 他的记忆力一向很好,或许是曾经修仙锻炼过的神识只会被削弱不会被剥夺,即便是在不能修仙的世界,他也能够过目不忘。 当时那种情形太过诡异,他下意识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并且记住了,这才能够在此时发现这样的小事。 吴明辉完全不在意,鬼嘛,谁知道她们什么时候出来什么时候消失,说不定消失就是回去睡觉了,回来才要操心。 第三天,大太太宣布了一件事,昨日跟着她回来的侄女儿赵萍成了老爷的六太太,对这件事,吴明辉不敢置信地看了赵萍一眼,然而他看到的只有低垂着的头顶,王平环视着大厅中的人,却是发现又少了一个佣人。 吴明辉不敢一个人待着,非要跟着王平一起,而王平一时不知从何查起,索性呆在了房间里,偶然听到从门外经过的两个女佣在窃窃私语,“吊死”,“残忍”之类的字眼飞入耳中,他忍不住叫住了那两人,诈出了事情。 之前失踪的两个女佣都死了,一个吊死在树林里,一个则似乎是被掏出了内脏丢在林中的,死相奇惨。 吴明辉在一旁听得瑟瑟发抖,捂着耳朵抱膝而坐,不肯从床上下来。 王平让两个女佣不要乱说,就让她们离开了,默默思索着。 当天下午,老爷突然带了一个容貌精致的五少爷回来,没有说他的母亲是谁,也没见多出一位太太,跟四少爷一样的母不详,让这位五少爷倍受非议,四太太挑衅似地多说了两句,就连容貌平凡的二小姐都对其不喜,一双眼刀子似得剜人。 偏偏老爷对这个性格怯懦的五少爷极好,各种宠溺,刚刚成为六太太的赵萍没得宠就失宠了,惹得四太太总是对她幸灾乐祸,嘲笑她连个男人都抓不住。 第四天,四太太死了,被剥了皮死的,就死在自己的屋子里,血流了一地,偏偏家具都是一尘不染。 不比那几个女佣出事,这次的事件大家都看到了,二小姐又惊又怕,缩在高斐怀中不出来。老爷不许报案,只让管家处理此事。 吴明辉也害怕,却不理会这个,吵着要去学校住,被车子拉出去了,走的时候他还想要拽上王平一起,王平却没有去。为此吴明辉作别的眼神儿十分恨恨。 【有什么用呢?能够布置这些场景的鬼必然是积年的老鬼了,去哪里都是一样的。】 猜测很快成了现实,吴明辉下午就心灰意冷地回来了,“哪里都是一样的,学校什么都没有,只有白雾,一片白雾,什么都看不到,走不出去,根本走不出去……” 死亡的序幕一早就拉开了,三太太紧随着四太太也死了,从未出现在人前的她据说是“病死”的,然后是大小姐,二太太,二小姐,五太太,二少爷,大少爷……从一天只有一个人死亡到一天死上两个,在第九天的时候,只剩下老爷,大太太,五少爷,还有赵萍,高斐,吴明辉,杜美然,刘丽雅和王平几人。 “九为数之极。老爷,你还想要多少人死呢?” 随着这一句话,眼前的一切仿佛都在消散,管家不见了,大太太不见了,赵萍不见了……剩下的唯有老爷和王平对立,不,老爷的怀中还搂着一个“人”——五少爷。 “你很奇怪,为什么你能保持清醒?”老爷的身形样貌有了很大的变化,似乎成为了正值壮年的样子,他怀中的五少爷却还是少年身形,颇为依恋地看着他,那目光含情脉脉。 王平皱了皱眉,没有回答,却在心里头反驳,不仅是他,吴明辉和赵萍也保持了清醒,可惜…… 身上没有法器没有修为,和鬼魂怎么斗?还是这种能够影响到现实世界,影响人神智的鬼魂,怎么斗? 王平还在苦手,好在反派之所以为反派总是废话太多,似乎是太久没和人说过话,老爷很有兴趣地给“奇怪的”王平讲述了一下他和五少爷的爱情故事。 五少爷是一个女支女给老爷生下的孩子,直到十来岁才被认回来,后来便是老爷的几位太太和儿女对这位五少爷的各种迫害,而他喜欢上五少爷的事情在他自己还没察觉的时候先被大太太发现了,这位“乡下人”想出了极为残忍的办法,用一种邪术害死了五少爷,让他死得凄惨无比还永不超生。 直到五少爷死了之后,老爷才幡然明白真爱,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便找了许多奇人异士,弄了这么一处养阴地建起了宅子,并且全家搬过来,然后一点点弄死那些人,让她们死得凄惨无比,为的便是养五少爷的冤魂。 五少爷的冤魂本就不能超生,最开始对这一家子是恨的,后来看到“父亲”为自己报仇,做了那么多,甚至即便后来知道那个女支女骗了他,自己不是他的儿子,他还是坚定地为自己报了仇,不惜身死跟他双宿双栖,他就感动了,然后两个人一起快快乐乐地做鬼了。 呵呵,这真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把自己的女人都弄死,然后再弄死自己的子女,就为了和自己的“儿子”搅基。——是世界不正常,还是他们的脑回路不正常。】王平毫不掩饰面上的嘲讽,在不知道那不是自己儿子之前产生的“爱情”并不会因原来没有血缘关系而变得“和谐”“绿色”,偏偏那两人却觉得自己感天动地了,真是……恶心。 显然,两只鬼的双宿双栖并不是全部,为了能够“活”得更久,让他们的“爱情”天长地久,老爷这个老鬼想出了引人来这里供他们吸取精气的想法,而五少爷这个比较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年轻鬼帮着补充完善,借助一根老旧的电话线,上了网,吸引来了吴明辉的注意,然后,就是探险团的鬼宅之旅。 随着老鬼的解惑,任务完成的提示音在王平的耳边响起,他松了一口气,扔出了打火机,点燃了这栋老宅子,过多的木质结构让宅子很容易燃烧,尤其从头到尾并没有下过雨的干燥天气更是助长了火势。 见到两个鬼有些慌乱的神情,王平觉得自己做对了,松了一口气急忙把还活着的杜美然和刘丽雅往外拖,在看到路边的车子之后真正地泄了劲儿,拿出手机,2:40,拨打了报警电话。 第176章 “事情就是这样。”王平对着警察说了一下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事实上,能够那么顺利地靠着放火离开,他也是很意外的。 先不说赵萍的死亡,她或许是踩到了什么陷阱,哪怕只是简单地一脚踩空,跌落致死也不是不可能的,更别提还有一个神通广大的鬼暗中作祟。 等到了高斐那里,突然失踪因为有着白雾涌动显得神秘非常,但,变成鬼之后他又是怎么还能够带着打火机实在是让人费解。虽然在那个勉强可以称之为“鬼界”的地方,鬼都有了形体并且可以拿捏实物,但看着一样的结果可能手段并不相同,更不用说高斐新死,根本不会有那样的实力。 再说回赵萍,她是怎样保持神智的呢?同一个问题也要问吴明辉,更让人好奇的则是吴明辉到底是什么时候死亡的,在鬼界的那些天,除了吴明辉去学校的那一趟,王平都是和吴明辉一起的,所以,他是什么时候死的呢? 也许是那些食物的问题,王平早在进门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发现手机时间定格,就更是认定有问题,所以根本没吃那里的食物也没喝水。事实上,虽然在鬼界里过了九天,但他真的没有因为不吃不喝而觉得饿,甚至都不曾发困,因为实际上的时间不过是过了一个小时不到。 而吴明辉和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吃喝了,他当晚就吃了不少,在没发现异状之前也没停了吃喝,这一点,王平倒是跟他说过,可惜他不信,后来信了,但显然也晚了。 死的人说完了,活着的人就更奇怪了。杜美然和刘丽雅,她们都跟鬼发生了关系,却凭什么还能活下来,难道是因为女子的承受力比男子好,所以同样量的精气,吴明辉会死,她们却还能够活吗? 这个问题更让王平困惑,却也不好问,总不能被别人当做神经病,好容易活了,却要质疑别人为什么活着,像是生怕别人不死一样。 “好,我们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负责这件事的刑警队郑队这般说了一句,收了纸笔,一本正经的脸上看不到他对这件事的看法。 坐在他旁边的警花目送着王平出去,轻声问:“我觉得这个杨泽不像是会杀人的。” 另一边儿的方脸警察冷哼了一声:“几个杀人犯是在脸上写字的,你就是看人长得好吧!” 警花不服气地嘟嘴,想要辩驳却被郑队喝止了:“好了,咱们不要在这里主观臆断,把人叫齐了,大家分析一下。” 办公室里,去询问杜美然和刘丽雅的两个人也回来了,郑队先喝了一口茶水才问:“说说你们那里有什么收获。” 这件事的前半截一点儿问题都没有,杜美然和刘丽雅都说了二次回到鬼宅门口的事情,但最后进去没进去,发生了什么,又是怎么被杨泽从火海拖出来的,就完全不知道了。 “我觉得,这个杨泽肯定有问题,不然,他为什么要放火,最奇怪的是,他又不抽烟,打火机是从哪里来的?他说是从高斐那里拿来的,但,当时又没有蜡烛又不需要点火,他为什么要跟高斐要打火机,而且杜美然和刘丽雅都说在高斐失踪前没见杨泽跟他要打火机,那……问题回来了,高斐失踪之后,他是怎么要到打火机的。” “还有一点,他说是因为觉得宅子邪门才放的火,但大家不要忘了,赵萍是在宅子里失踪的,他们并没有看到赵萍的尸体,他怎么敢放火,不怕烧死了人吗?除非他知道赵萍已经死了。” 年轻的警察说起话来铿锵有力,郑队听着微微点头:“你是说他放火是为了毁尸灭迹?” 女警花听到这里不满了,忙提出反对意见:“我觉得这一点不对,若是为了毁尸灭迹,他大可以等晚些再打报警电话,要知道,当时那两个女生还昏迷着,只有他一个人清醒,他完全可以等尸体烧完了再打电话报警,也没人知道不是?” “说不定是没想到咱们来得那么快,那样的小山沟,要不是咱们刚巧路过,恐怕要等一个多小时才能有人去。” 方脸警察故意唱着反调,惹得女警花怒瞪他:“你——” “好了好了,都分析案情。”郑队说了一句,把话题拉回这件事上,但疑点太多了,完全没办法作出判断。 说杨泽故意杀人不对,根据他们的走访调查,杨泽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家里还有钱,凭他的相貌也不愁没女朋友,何况杜美然这个校花还喜欢他,所以无论是心理偏激,还是因情生恨都扯不到他头上。他跟两个舍友平时关系也还好,无仇无怨的,据他同宿舍的那个男生说这次探险团还是吴明辉劝说杨泽去的,理由是他去了杜美然必然也去。 所以,这件事不存在预谋性,而要说偶发杀人,或者突然起了杀心,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才能让那个沉稳的男生那般做呢?以他的理智,处理事情大可不必这么极端。 郑队想不出原因,几人分析了半天,最后也都卡壳在这个问题上,而且两个男生的死亡如果说是杨泽偶发杀人的话,那赵萍就更没理由了。据赵萍同宿舍的女生说,赵萍暗恋杨泽很久了,却一直不敢说,她胆子小,若不是知道这次杨泽会去,肯定是不会去的。 这么一来,到底是要怎样的人才能够丧心病狂地对喜欢自己的人动手,完全没有利益纠葛的情况下,除非是疯子。可杨泽怎么看也不像是疯子。 如果排除他,假定一个嫌疑人出来,那这个可能最初隐藏在鬼宅之中的嫌疑人的确可能迫害赵萍。这一点是从尸检结果上看出来的,赵萍被人**过,因为尸体损伤严重,加上之后的火烧,所以不能够判断她是否自愿,甚至无法提取残存**,这种情况下,也就无法得到什么有效证据。 郑队沉思着说:“我觉得杨泽的话没有说完,他肯定隐瞒了什么,就在二次进入鬼宅之后,而这才是案情的关键。” 高斐和吴明辉的死亡都不太正常,高斐更像是惊吓致死的,吴明辉则像是服毒死亡,什么样的惊吓才能让一个热爱恐怖刺激的成年男性吓死呢?而服毒就更奇怪了,法医至今还没有查到这种毒的种类,这证明了毒物的罕见,而这样罕见的毒物若不是有心备下,难道真的是吴明辉太倒霉了自己乱吃了什么中毒了吗? 在那种宅子里吃东西……郑队摇了摇头,他看过五人的合影照片,那是高斐从摄影班借来的相机,像素很好,完全展现了那栋阴森恐怖的宅子是怎样的,而在进去之后,拿着相机的高斐也拍了不少全景,宅子的破败程度完全展现在众人眼前,这可不是适合郊游吃东西的地方。 “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找到这种地方的。”郑队摇了摇头,觉得实在不太理解这些小年轻的想法。 “说起来。那天是鬼节吧,传说中鬼门大开的日子。”一个警察突然想起了这一茬,这般说着。 女警花被吓得一哆嗦,疑神疑鬼地都不太敢看照片了,“你不要吓我,这世上真的有鬼吗?” 第二次问询笔录的时候,迫于压力,没有更完美解释的王平终于还是说了鬼界的事情,当然,他说之前就先打了预防针:“我说是说,你们听听就算了,这种事情完全没办法让人相信的。” 学校里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少,但他们不知道详情,只知道是六个人出去玩儿,然后死了一半儿,警察在查。或许因为是女生,又很快进了医院的关系,杜美然和刘丽雅没有承受什么压力,作为健全健康的王平则成了所有视线的集中点,虽然没有说什么,但那种感觉也不是很好受。 他此世的家庭不错,也只限于金钱上不缺,其他方面就比较冷漠,父母当年算是商业联姻,没什么感情,后来有了儿子之后自觉对家庭有了交代,各过各的,聚在一起是一家人,分开那就是陌生人,听说此事就要给王平转学。这段时间,王平都没有去上学,而是在家准备留学的资料,直接到国外上学。 若不是碍于事情还没查清楚,警察要求他留在国内,恐怕他早就走了。 “……总共九天,我看过好几次表,时间从没走过……而最后我说破了事情,那老鬼就和我讲了一段爱情故事,然后我趁其不备放火烧了屋子……”跟着郑队来的年轻警察听到这里忍不住想笑,多问了一句:“什么爱情故事?” 王平无奈地重复了一遍老鬼的故事,最终看着郑队的神情,只有一囧。 出了门,年轻警察就忍不住笑:“我看他这故事讲得真不错,以后肯定是小说家!” 郑队却没笑,经历过很多事情的他知道,越是荒诞不羁匪夷所思的,越有可能是真相,不经意地想到了那天年轻警察的一句话“那天是鬼节吧,传说中鬼门大开的日子。” 所以……唉,所以什么啊,这种东西要是真的敢写到报告上他恐怕就要被开除了,宣传封建迷信什么的…… 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杨泽有罪,最后只能看着他出国,郑队颇感无奈之余亲自去医院看了看杜美然和刘丽雅,或许是共患难过的关系,她们两个现在关系很好,到底是经过了一次磨难,刘丽雅沉稳了许多,就连长相甜美的杜美然也少言寡语,不见笑脸。 而她们也正如王平所说的那样,对所谓鬼界中的事情一无所知,郑队如意料中的一无所获,最后只能把此案列为悬案,尘封在档案室。 第177章 王平这一世的主线任务是“商业大亨”。这种任务说简单,简单在限定了某一行业,取得的也是行业内的某个并不算是极限的成就,可以多人并列的那种,而对任务的评定,按照系统之前多次大题小做的结果来看,也许只要有一定人数认同这个称呼,任务便算是完成。 听起来似乎没什么难度的样子,但它最大的难度也就在这里。 商业,可从来不是王平擅长的项目。 若是古代,他拿着现代的各种成功营销案例照猫画虎一下,八成也能获得一定成就。可是现代,纵然他贯穿古今多个世界,也不是找不到什么突破口,可所谓的商业从来都不是单纯卖什么的问题,一旦发展到“大亨”那个层面上,重点不是他卖什么,而是怎么赚。 换句话说,有商业头脑的人,哪怕是把梳子卖给和尚,人家也能大赚一笔,而没有商业头脑的人可能拿着米粮都卖不出价钱。 王平觉得他比最差的那等好一些,但这个“一些”也有限。 【系统的主线任务一定是针对我的薄弱环节而出的吧。】 跟王睿这样说的时候,王平刚刚被人在商业上狙击了一枪,因为底子厚,又是试水,投入并不多,所以并非命中要害,只能算是皮肉伤,然而这个皮肉伤就让他有些不好受。 这辈子不是豪门,却也有那么几个并非一母所出的兄弟,下绊子进谗言,那都是正常的,所以,即便是一次失手,他也被父亲更换了职位。市场部的经理换成了人事部的主管,听起来好听,但是对公司的运作却很难插手了。 对于这个结果,杨母的反应很激烈,她虽然跟杨父谈不上什么爱情,但作为商业联姻,杨父的这份产业默认继承人只有她的儿子,是不允许别人来分一杯羹的,当初王平本想着自己创业来着,也是杨母觉得不能便宜了别人,这才让他去杨父的公司学学经验。 王平不想为这样的小事闹得父母不合,虽然他们已经貌合神离了,但,至少还有个“貌”若是真的撕破脸皮,对谁都没有好处,两家的合作若真的要断,对谁都是伤筋动骨的事情。 【或许吧。】王睿不愿意承认任务是自己出的,他也是为王平好嘛,不然……他怎么放心得下。 “不要为这件事吵了。”王平主动出言结束了两人无意义的争吵,“我对父亲公司的业务确实不是很清楚,这次是我冒进了,以为是个机遇,抱歉。——” “有什么好抱歉的?!你本来就不应该做个市场部的经理,这么低的职位哪里能学到什么,都是……”杨母不肯善罢甘休,当初她就想让儿子直接做总经理的,不说马上接手公司,至少要进入高级领导层,做一个中级领导有什么意思。 “妈,不要跟父亲吵了。我想要自己创业,只有自己出去闯荡闯荡,才能锻炼出来,更何况,我也想要做一些自己有兴趣的事情。”王平打断了杨母的话,比起杨父的关心流于泛泛,杨母对他这个儿子倒是关心多了。 杨父大约也是觉得对儿子太严厉了,见他坚决要自己创业,也就不多说什么,只是给了一张卡,算是创业资金,杨母见状,冷哼一声,给了一张数额更大的卡,指明说不算是投资,就是给儿子的零花钱,将来也不要股份什么的。 有了杨母这般“范例”,杨父也很干脆地表示他也是这个意思。 王平想了想,因为世界的普遍规则,不允许超出本世界发展线性的东西大范围出现,也就是说,以现在的时间为立足点,往前不可千年,往后不可百年。以时间为规范,不允许超出这个时间范围外的“物品”出现。 这个物品可以是某一件具体的东西,也可以是某一种技术及其带来的革新,比如说机甲的制作方法什么的,就是范围之外不可出现的东西。 当然,王平也拿不出那个,他又不是机甲相关行业的,怎么会知道什么制作方法,就如同现代人知道电脑怎么用,但是未必会制作一台电脑一样,他就是处在这样的水平上。 有了这个限定规则,他想要创业,拿出一个独属于自己的技术,就需要仔细发掘一下他的优势在哪方面。最终他选定了化妆品行业。 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懂得各个时代的若干保养方法,而他对药物的了解,也能保证他制作出来的化妆品达到绿色天然的效果——可以吃的化妆品——想来许多喜欢绿色无污染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概念。 有了想法,王平很快就投入了精力去做,为此还聘请了一些所谓的“专家”充门面,实际上作为主打的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化妆品。 公司是在国外创办的,有了点儿底子之后就回到国内发展,一个是这边儿的市场更为广大,一个是作为外资能够拿到不少的优惠政策,获得一定的便利条件,以及,较为廉价的劳动力。 一回国,王平就碰到了刘丽雅。 五年的时间,刘丽雅已经毕业一年多了,却还没有找工作,王平碰到她的时候,她正走在一个四五岁男孩儿的身后,宛若丫鬟一样留心着男孩儿的举动,那模样,并不似母子。 出于疑惑,王平便注意了一下那个男孩儿,还不到上小学的年龄,举止却很沉稳,眼神不似孩童那般纯真无知——那个影子!或许是因为集中注意力的关系,王平看了一会儿便看到了男孩儿身上的二重影,那个寄居在男孩儿身体内的成人魂影! 那是,大少爷的鬼魂! 正在散步的人注意到了这道视线,男孩儿回过头来,看了一会儿,露出一个“遇见旧识”的有趣笑容来,有几分诡异,刘丽雅也看过来,见到王平,愣了一下。 “刘,刘丽雅!”王平装作想了一下的样子故作几分意外惊喜地叫出了对方的名字,他看着刘丽雅,看着她身上那道魂影,那分明是那个沉默寡言的赵萍! 原来……竟然是这样。 当年,他报警之后,很快有警车来,三人是分开坐的,因为杜美然和刘丽雅的状况更需要人照顾,而当时有女警在,自然是跟她们同车,作为昏迷的人,她们直接被送去了医院。 本来作为同时遇难的同伴,被警察问询之后,王平有义务去看一看,他也去了,但结果连人都没见到,就被家长给逼走了,不是她们二人的家长,而是赵萍的家长。 作为一个农村女孩儿,赵萍并没有重男轻女的爹妈,或许也有,但她也是受到重视的长女,她又是村子里唯一一个女大学生,先不说多少人对她寄予厚望,仅是她的父母,也会因此更加重视女儿,据说他们这次能够及时赶到,就是连夜坐着车来的。 农村人都显老,不过四十多的人看着就像是五六十了一样,佝偻着后背,来为女儿收尸,却得到尸体被尸检,并且因案件没完,不能马上收殓的消息。 本来突然死了女儿就是一重悲伤,再有这一重,哪里让人受得了,红着眼的赵母去医院询问知情人,杜美然和刘丽雅还昏迷着,三家的家长只能简单交换了自己知道的事情,不及宣泄的情绪碰到唯一的嫌疑人王平的出现,便一股脑冲着王平去了。 躲闪不及的王平当时可是受了不少撕打,好在有守在医院的警察还有医护人员看着事情不对,帮忙把人拉开了,即便如此,面对赵萍父母流着泪的一声声质问,王平也是无话可说。 他固然不会因此负罪,事情不是他挑头,分组后有照顾义务的也不是他,发生的危险也并非是他预料之中的,甚至此事之前他都不知道自己还能看到鬼。再冷漠点儿说,赵萍一个成年人,自己决定参加这等有一定未知危险的活动,出了什么事也都是她自己的责任,怪不到旁人身上。 可,谁让他是唯一活下来的男性呢?谁让他是唯一有嫌疑的人呢? 也是因为这方面的压力,也是想到赵萍在鬼界之中的帮助,他最后才对郑队说了那个“荒诞的故事”,想要让人知道她的存在并非毫无意义——阴差阳错的,在出事之后,他再没见过杜美然和刘丽雅。 “这是,你的儿子?”王平有几分“冒失”地问。 “啊,不,不是我的。”刘丽雅连忙摆手,这般透着几分怯懦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像曾经的刘丽雅,她身边的人竟然没有发现吗?还是说发生了那样的事,无论多大的变化都可以接受呢? “是大,杜,杜美然的儿子,今年四岁了。”刘丽雅有些磕巴地说了这么一句,却也不见她把那男孩儿推到前头来介绍,一点儿都没有介绍的样子。 “你们聊吧,我去那边儿。”男孩儿流利地说着话,一副不耐烦的样子,然后背着手自己往小花园走去,这一番小大人的样子却无法让两个知情人产生好笑的心思。 王平适当地表示了一下“好笑”,也不跟刘丽雅久聊,以担心孩子一个人为由,让刘丽雅赶紧去看孩子了,而他自己“有事”,便告辞离开了。 “你喜欢他就嫁给他好了,也算是旧识。”不知何时拐回刘丽雅旁边儿的男孩儿看着她不舍的样子,一本正经地说着,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 刘丽雅一凛,赶忙收回目光,急促地说:“没有,我不想嫁给他。” “哦,这样啊……”男孩儿没有多说什么,摸着下巴想了想,转身就往回走,刘丽雅不敢怠慢,忙跟了上去,却保持着错后小半步的位置,不远不近。 第178章 王平本以为这一次之后不会再见,谁知道公司招聘职员,刘丽雅竟然被招了进来,他最初是不知道的,还是开员工大会的时候才看到对方的身影,当然,不止是刘丽雅,杜美然也在,她竟然是经理助理。 似乎是察觉有人在看她,她抬起头来,露出一个微笑,那个笑容有些端庄,却又夹杂着一种奇怪的魅力,让人不愿移开视线。 王平不能免俗地多看了两眼,在别人眼中是沉迷在“美色”之中,但事实上,他却看到了另一重影子,那位大太太。 对于这两位,哪怕曾经相识,他也不敢贸然接触,没有法器,没有灵力,纵然知道一些能够克制鬼怪的手法,却也都是别的世界的,谁知道这个世界是否能用,谁又知道威力多少,若是打蛇不死,反受其害也就是自然的了。 再者,不能因为恐惧而对对方置于死地。毕竟,她们现在并没有侵害到他,而被她们侵害到的杜美然和刘丽雅,则另有一番因果在,不是他能够替天行道的。 世间的因果往往都是如此,a伤害了b,若这b与你并没有多少交情,你却偏偏要为其报仇,插手ab之中,这因果便多了一层转折,a与b的因果还存在,但你与a之间也多了因果,你与b之间也多了因果,b要让a偿还,又要向你偿还,毕竟“义助”也是恩,这于b来说也是一层负累。 所以,王平便离得远了一些,静观其变。为了防范于未然,他悄悄雇佣了侦探,调查着那两人的举动,唯一要求的并不是事无巨细,而是尽量借助科技手段,不要人亲自跟踪,哪怕对方自信于自己的跟踪技术,但王平却不信重生的鬼魂没有更莫测的手段。 相较而言,倒是科技方面更隐密一些。哪怕是生活在现代的人,也不是人人都会用监视器的。 如此不过三个月,也得到了不少的信息。 杜美然和刘丽雅在那次事情之后的生活都没什么改变,杜美然因为家境好一些,她直接休学在家,没有再上学。刘丽雅还在上学,却变了一个人似的,但因为遭逢这样的事,性格产生变化也不足为奇,没有人觉得奇怪,至于她和杜美然的关系变好,也是“患难见真情”。 后来杜美然交了一个男朋友,然后怀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事和父母还闹翻了,也就刘丽雅照顾她,乃至后来孩子生下来,刘丽雅变成了孩子的“小姨”,也会帮忙看孩子。 而杜美然休养了一段时间,又回学校学习,最终拿到了毕业证,但却没有找工作,大约是家里的钱财充裕,也不见她为钱财发愁。 在这期间,这两人若说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就是男朋友换得太过频繁。 “按照正常的交往顺序,至少也要有一个月的交往吧,但这两人每隔几天就会换男友,与其说是男友,不如说是……”面容普通的私家侦探“啧啧”了两声,到底顾忌着没有把那个不雅的词说出来,但其含义也是十分明显了。 王平微微蹙眉,这种情况,让他想到了鬼怪吸人精气,所以,那些只是“储备粮”? 误解了他皱眉意思的私家侦探道了个歉,又说:“自从进入公司之后,这两人的男友也在频繁更换,不过还好,她们似乎没有对身边人下手的嗜好,目前还是可以放心的。” 说实话,私家侦探并不明白这样的调查有什么意义,但只要有人肯出钱,他还是愿意查的,而且比起那些查出轨查小三的,这种只利用监视器的侦查显然让他轻松不少,只要对着电脑就好。 “多谢。”王平收了那些资料,回去又翻了一遍,便把那些资料全都烧了。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的王平次日却收到了刘丽雅的邀约,那位也不知怎么知道他的手机号的,却没有打电话,而是直接发了个短信,告诉了时间地点,笃定了他不会不去的样子。 那是一家咖啡厅,下午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人,环境很是幽静。 “大太太已经知道你在查我们了。”刘丽雅先到的,见到王平来了,只抬头看了一眼,待他坐下,就直接说了这么一句话。 王平惊讶极了,表情上可能流露出一些,刘丽雅见了,眼中神情复杂:“果然,你都知道了。” “不,我不知道。”王平也没继续隐瞒,赵萍还是有一定可信的,他便道,“事实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能够认出你来,但我却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刘丽雅似乎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搅合着咖啡,勺子碰到杯子发出些微的声响,再开口,竟是把事情都告诉了王平,完全不怕秘密泄露的样子。 “五年了吧,我都死了五年了。”坐在角落里,刘丽雅轻声叹息着,这一声幽然,开启了又一个故事。 当年的老鬼和五少爷安排了一切,但他们没想到的是还有人道高一筹。能够想出邪术害死五少爷还让他不得超生的大太太对这方面的了解显然比那老鬼多,在宅子中有人惨死之后,大太太就有了些预感,后来也发现了那宅子的凶险之处,那根本不是给活人住的宅子。 完全没想到曾经的枕边人竟然会如此,大太太在冷了心之余也被刷满了仇恨,尤其在她还没来得及让儿子离开就看到儿子被害死的尸首,她彻底疯了。 一个为了儿子疯狂的母亲什么都能干得出来,所以,她不惜拼上自己的性命,也要让那一对儿魂飞魄散。 当然,她个人是没有那个力量的,更何况到了那一步,被紧密防范着的她根本找不到帮手,无奈之下,只有布了一个局。 而吴明辉等人的到来,就是诱发这个局的引子。 老鬼只以为是他们吸引吴明辉等人到来方便他们吸取精气,或者进一步依托转生的,却不想,大太太早就利用了他们的计划,所以,杜美然和刘丽雅肚子里怀着的不是老鬼和五少爷,而是大少爷,杜美然则成了大太太,赵萍成了刘丽雅。不愿意怀“鬼胎”的赵萍在成功“重生”之后,按照大太太的指点对肚子里的“五少爷”做出了一番布置,令其魂飞魄散。 至于那老鬼…… “大太太却是不想那两个能够有机会重聚,这一次是真的让五少爷魂飞魄散了。”“刘丽雅”隐去了老鬼的下场不提,想也知道,纵然没有魂飞魄散,也落不得好,保不定魂飞魄散还是好结局了。 “大太太说,你有功德在身,轻易是伤不了的,当年他们也没想着伤你,现在我们也是不成的。既然重生了,我们还是想要好好做人的,所以,你也不要顾虑太多,只当不认识就好,我们也不会害人性命。若有损伤,养一段时间就好了,不要紧的。” 世上那么多人,贪花好色的人更多,损失点儿精气对他们来说也就是虚弱几天的事儿,稍微养几天就好,不会有什么大碍,至于她们……“刘丽雅”轻声一叹,为了活,她怕是不能有一个正常的生活了,曾经平凡的恋爱结婚生子,于她来说,也都是不可追忆的过往,但,能活着就好,哪怕是只能这样活,活着就好。 作为被厉鬼害死的冤魂,这般重生其实是投机取巧的方法,“刘丽雅”不是不知道,但,要她走正常的流程,她害怕。谁知道死后的世界是怎样的,又或者碰上另一个老鬼呢?那时候,可未必还有一个需要用人的大太太来搭救她了。 再者,她实在是舍不得。 重生之后,虽然没办法和家人相认,但凭借着“杜美然”的钱财,还有大太太安排的后手,她的生活还是无忧的,甚至能够时不时给家人寄一些钱,哪怕只是用“朋友”的名义,然后被人当成“圣母”,她也是高兴的。 目光再次落在对面那个清俊青年的身上,已经五年了啊,当年的男神如今愈发耀眼,端坐在那里的时候不知道惹来多少旁人的目光,这就是自己喜欢的人啊,可惜…… “大太太特意让我来跟你说明白,免得彼此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刘丽雅”低下头,轻声说着,早在当年被大太太找到的那一刻,她就明白该做出怎样的选择,比起高斐和吴明辉那样死了都要成为别人的养料,她自然是更希望“活”的,而现在获得的已经远超了想象,她应该知足了。 “我知道了。”王平点点头应了,除此以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实际上他是有些尴尬的,被人点破的那一刻想到五年前那个老鬼都会用网络布局了,大太太这等更为高深的怎么会不知道监控呢?何况,她已经当了五年的人了,是自己太小瞧她们了。 “刘丽雅”见达成共识,也没有多待,起身走了,才走出咖啡馆就看到背着手站在马路对面的男孩儿正看着她。 “少爷怎么自己过来了,太危险了。”第一时间还是以人类思想来考量的“刘丽雅”想到拐子之类的,脸都白了一截,焦急间甚至没注意到口气不够恭敬,到底是平等社会长大的,真的想要把上下尊卑刻到骨子里,可早着呐。 大少爷也没在意这些,冲着“刘丽雅”笑了一下,没有说话,转身就走。“刘丽雅”想到刚才的“冒犯”也不再说话,只担心回去会被大太太惩罚,对这个儿子,大太太是极在意的。 第179章 番外 十五年后,年过三十的王平成功登上了某畅销商业杂志的封面,成为众所周知的“商业大亨”,资产以千亿计。除了第一笔源自他的化妆品公司之外,其他的滚雪球一样翻滚成山的资产多是来自于对某些消息的把控和利用。 对此,业内人士都以为奇迹,至今有人对其某次商业运作的成功而津津乐道,甚至有些本呈败局却因为政策变动而反胜一局的商业案例被书写成教科书,进入商学院的研究之列,并且成为奇迹。 “他一定是神之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仿佛整个世界都是围着他转的。”有人这样惊呼,于是“神之子”这个外号就成为了他的代称。 “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相信一个人能够有这样的眼光,从郎登狙击到华莱突围,他用自己高超的眼光和手段谱写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细细研究一下,大家会发现一点,他从来没有错过一次,这是个奇迹!……是什么让他能够如此精准地把握住时机,又是什么让他能够凭借一个个独断专行的预测而常胜不败,我觉得,这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比如,他是老天的私生子?(哈哈)反正我是不信一个人类能够做到这些,即便他已经做到了。” 商业杂志上用这样的口吻表示幽默还真是……翻过那一页,王平没有多少兴趣看自己的成功,他得到的最好奖励莫过于系统那动听的任务完成提示音了。 “总裁,这一次的慈善投资是不是有些太大了。”作为助理的蒋鑫看着账面上一笔上百亿的支出,有些忧愁,虽然外界总说“神之子”如何如何,乐于看到他创造一座座金山,但作为公司下属,看到那一座座金山转眼就成了别人家的,那份心疼也是旁人无法理解的。 “没关系。”王平扫了一眼并没有什么差错,提笔就签了字,这样大数额的支出,是必须要有他签字的。 抬起头,看到还未离开的蒋鑫一脸来不及掩饰的“肉疼”,王平爽朗地笑了笑,少有地冲淡了眉间的忧郁,有了些阳光的感觉。 很少见他如此笑的蒋鑫惊艳了一下,突然觉得“神之子”这种称呼未必只是形容他在商业上的天才和好运,更主要则是因为他这令人不得不羡慕嫉妒恨的俊颜吧。这年头,长得好看的人连外号都好听。 不见某国的那个“鬼才”,明明也是商业奇才范畴的,也有不少经典的商业案例,偏偏因为那磕碜样子,好吧,其实也就是普通人的模样,实在是太普通了,于是就成了“鬼才”。与“神之子”并列的时候,更是让其“鬼”名远播。 公事办完了,拿着一堆批复好的文件,蒋鑫离开了。 随着办公室大门的关闭,只剩一个人的办公室突然多了些森森鬼气,室内的灯光明亮,但却无法阻挡鬼魂的现形,聚拢出人形的鬼魂立在正中,默然注视着王平,那样空洞的眼眸,只看着就让人毛骨悚然。 “你看到了,款子已经拨下去了,各部门走一个流程也就是一个上午的时间,下午估计就能到位,之后就可以投入使用,只不过,这方面还要你自己监督一下,如果有什么不妥当的,可以直接跟我说,通讯器已经给你了,你也会使用——还有其他事吗?” 鬼魂身上自带森然鬼气,纵然不是有意害人,但当它挨得近了,也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让人的运气变衰。 除此之外,这等形状吓人的鬼魂,哪怕明知道他是冤死的,但是看到那种外形,还是无论怎样都无法生出好感。 不过,看在对方给的消息很值钱的份儿上,他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鬼魂点点头,动作的幅度很轻微,转瞬又消散了身形,不等王平休息一下,缓解被“鬼气”所影响的身体温度,又一股寒气袭来,一个鬼魂缓缓在他面前显形…… “又是‘大少爷’介绍来的?”王平揉着眉心问了一句,果然见到对方点头,然后拿着那个对他来讲或许有几分奇怪的通讯器说起了话,本不能够交流的阴阳两界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玩意儿而通话无阻,仅凭这一点,他或许应该佩服那位大少爷的才华,但,一想到这份才华给自己带来的麻烦,王平倒是宁可不要了。 他自己努力或许慢一些,但,商业大亨嘛,又没限定时间,哪怕他七老八十了,只要达到该有的影响力,他也是能够获得这个称号的,完全不需要某人这般“好心帮助”,让他整日都有忙不完的事情。 “说吧,你有什么消息,我会按照消息的价值来付给你足够的金钱。” 说着几乎对每一个初次来的鬼魂都会说的开场白,王平觉得,比起商业大亨的头衔,也许“消息贩子”的头衔更适合他。 依托鬼魂带来的消息进行商业决策,许多不可能为人所知的内幕在这些鬼的眼中都是那么明白,而知道了这些,还不能够做出对的选择,那,他恐怕连普通人的智商都没有了,所以……如果外面的人知道商业奇才是这么来的,可能会觉得上当受骗了吧。 这样一想,王平勉强轻松了心情,端坐着准备听取新的消息。 “放下吧,你可以走了。” 外号“大少爷”的男子面相有几分阴柔,他看也不看站在面前的鬼魂,只盯着茶几上的一袋子钱,在心里表示了一下对面前这只鬼的“鄙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用现金!网络上随便转一转就好了,还非要过来一趟,伤眼! 尤其,打搅了自己和未婚妻的相处,罪不可赦! 在“大少爷”面色变得更难看之前,那只鬼很有预感地溜走了,只留下一个装满了钱的塑料袋,因为放置得不够平整,一沓子钱还掉了出来,紧挨着水杯。 “走了?” 衣着朴素的女子问着走出来,她的手上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放的是切成块儿的水果,精致的银叉子摆放在旁边,赏心悦目。 “嗯,是来付钱的。”自从发现了这门生意好做,大少爷便不再干别的事情,每日里也就是坐等收钱。 当然,最初还是有一些困难的,但,谁让他有“旧识”呢?有人好办事,随着那位“神之子”的生意越来越大,他的生意也跟着越来越大了,这都多少年代之前的鬼了,还能找上门来,真是…… 想到那个鬼所给的功法,无论有用没用,总要先试试,若是真的能够…… “岳父的身体好点儿了吗?”大少爷口中的岳父指的是赵萍的父亲,那位农民出身的老人身子骨一向康健,但也就是这般,让他忽视了一些隐患的表象,猛然病倒之后,就是一病不起。 女子是“刘丽雅”,由于她的努力,这么些年下来虽然没能再叫父母一声“爹娘”,但她也是尽了孝心的,以至于家里和她的关系很好,把她当半个女儿看待,这次家中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也没瞒着她。 虽然此举在大少爷看来,也有些“用人朝前”的意思,但谁让她就爱出这份儿心力呢?索性由着她了。 不过是钱嘛,这种东西……眼角都不带扫一眼桌上成堆的纸币,大少爷长臂一伸,把女子搂得坐在怀中,女子不防备,惊呼一声,差点儿让水果撒出去,坐稳后乜斜了大少爷一眼,带着些嗔怪。 大少爷却不在乎那么多,就着女子的手吃了一块儿水果,嘴里甜了,心上也有几分喜悦,“我这才得到一样好东西,咱们试试,若是能够,可能就不需要换个身体了。” 没变成鬼之前,大少爷游历花丛,也算得上是身经百战的了,从没觉得哪一个女子特别好,也更清楚能够跟他在一起的女子或多或少都有些所图,完全感受不到什么真爱。 等到因为惨死而变成鬼魂之后,就更想不到那些了,对那人的恨,对生者的不甘……若不是还有母亲在,他恐怕迟早会落入那人的算计,成为他们的养分。 多少年了,终于等到人来的那一刻,终于能够翻身的那一刻,他是喜悦的,这种喜悦太大,以至于即便真的重生了,他也高兴得想不到要做什么,悠悠闲闲许多年,而这许多年里,这个不见多少芳华的女子却走入了自己的心中。 每每想到这一点,大少爷自己也会奇怪,他到底是喜欢这个女子什么呢?嘴不甜,不会说好听的话,生气了只会闷不吭声,完全摸不到她的情绪,平时好像木头人一样,说什么做什么,非要逗弄狠了才会露出些情绪来,但多数时候还是闭嘴不言的…… 细细一数,似乎有很多的缺点,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跟她在一起舒服,明明也不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为什么会有这样安心的感觉呢? 不过,原因不重要,就像他直到现在都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能够成鬼,有些人不行一样,有什么重要的呢?他喜欢就好。 好吧,这一点母亲是不同意的,不过,他喜欢就行了,别的,都不用管。千年,百年,若那功法所说是真,他有的是时间跟母亲慢慢磨,而他们,也总有一天能够真正重生。 到了那时,一切都是全新的开始。 第180章 【主线任务:复国。】 或许是上一世最后死的时候散尽家财做好事,最终得到了善报,又或者是帮助那些冤魂于己功德有增,反正这一世王平的身份还是不错的,虽然没能一下子成为皇子,却也投胎成了长公主的幼子,出身高贵,未来富贵可期。 然并卵(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刚进襁褓就被一个大丫鬟抱着逃亡是为哪般?流泪做别的公主娘哭得极为伤心,却又极为果决地把孩子交给了大丫鬟,并交代了几句要紧的话,就让侍卫带着大丫鬟走了。 大丫鬟把襁褓抱得很好,应该是之前被培训过,所以业务熟练,襁褓的外面还被她细心地用一件旧衣包了,遮挡住了那过于艳丽的襁褓皮,而她自己,则出于时间仓促的关系,只套了一件破旧大氅,摘去了钗环,匆匆在脸上抹了两把香灰就走。 因为告别时候流泪的关系,灰扑扑的脸蛋被冲出两道白皙痕迹,却又因为手的胡乱抹泪而糊成了一团,看着不那么显眼了。 侍卫大哥脱去了那一身整齐的“制服装”,穿着普通的旧衣,与大丫鬟两个,好像城中普通的百姓一样在一户破旧低矮的屋子里藏着。 “咱们,不用赶紧出城吗?”若不是出了这件事,大丫鬟秋爽再过月余便会嫁人,那时候,一个是公主府的侍卫,一个是公主身边得用的大丫鬟,也算是天作之合。秋爽还想着过了新嫁娘那阵儿便回到公主身边做嬷嬷,谁想到…… 想到出来时候匆匆见到的那些火光和烧杀,秋爽的心里就害怕,不安地想要离这里越远越好。 “还不能走。”侍卫李直比较有头脑,他是从乡军一点点摸爬滚打混成侍卫的,比之普通的侍卫更多了一些见识,知道这时候逃出城反而更不安全,数日前大军围城,这会儿正是交战的时候,冲出去万一被当做守军打杀了,可真是白死。 秋爽不过是公主府中的大丫鬟,所谓的见多识广也就是针对那些深闺妇人而言,真的放到这种事情上,她表面上还好,其实心里头已经慌了,听得李直这么说,她便信了,作为一个女子,她本能地依赖李直,不仅因为对方是男子,还因为对方是她未来的丈夫。 事实证明,李直的判断是不错的,趁乱往城外冲的百姓多半都死于战火,也分不清是哪方的流箭伤人,而龟缩在城内的,平民区基本上没什么变化,倒是那些富贵宅院遭了灾,其中最为严重的便是长公主府,被焚毁一空,驸马和长公主都殉国了。 牟阳城是黎国都城所在,如今被敌军一夜攻破,等于彻底瓦解了这个国家抗争的意志,黎国的皇帝不肯投降,竟被大臣勒死,献头于敌,恭迎敌军将领入住皇宫,接管黎国。 黎国国小力弱,本不应和邻近大国较量,偏偏有了个自恃甚高的皇帝,登基后不仅不想着睦邻友好,还想要扩大版图,做出一番武功给祖宗看,结果真正丢了先人,连国都保不住了。 自此,黎国成为了邻国周的领地,被改为黎郡,赏赐给进攻黎国得胜的将军厉棠威作为封地。 厉棠威并未在黎郡久留,留下一些治理封地的人才并驻军之后,厉棠威拉着大部分队伍又再次奔走在为周扩大版图的途中。 经历过战火的牟阳城就这样安定了下来,逐渐沉寂。 早早收到主线任务的王平在十岁的时候才大致弄明白这个时代的大事,这是一个宛若春秋战国的时候,诸侯国林立。 换句话说,封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虽然“国王”这个叫法从不在这片土地上流行,但“国主”则是很普遍的称呼。当然,因为封国比较多的缘故,所以一般称呼“国主”也不太好说是叫哪个,便会在之前加上对方封国的名号,又或者是对方的姓氏,甚至是对方的外号,用以区分。 若是对方还有比“封国”更大的功绩桂冠,便会称呼那个,而不是称呼国主,避免引起误会。 从这个角度来讲,“复国”似乎是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只要立下功劳获得皇帝敕封,顶多要求封地必须是黎郡,原来的黎国所属就行了,就可以称之为复国。 但,作为一个被灭掉的国家来说,所谓的复国,不仅仅是那一片土地并土地上的子民的事情,还有那个国家的脊梁,曾经被打碎却要再立起来的脊梁。 这样想的话,任务便很难了。 “李生,谢谢你的书。” 一个一身短打的青年快跑两步追上来,他的体格好,腿又长,竟是真的只用了两步便追了上来,憨笑着递过来一本手抄书,那书的封面都是自己做的,用线缝上的,很古典的线装书,价钱却是昂贵,至少是他买不起的,这也导致他拿着书就像是捧着烫手的金子,还回来的时候神情中也带着小心翼翼。 “无碍。”王平收回书,他对书本的珍贵程度虽然有所认识,但毕竟从未短缺过这些,所以举动中便有一种慨然无畏的洒脱自然,让那青年看得有些钦佩,能够上书院的学生,到底和自己这等猎户是不一样的。 想到这里,他眼睛一亮,“李生,你上次采的那种草我也见到了,你还要吗?我照你说的方法摘了一些。”说着他就卸下身上的背篓,直接连背篓都递过来,“这些都给你,你还要的话,我下次还去摘,山里头多着呐。” 看着那些并未经过妥善处理的药草,王平微微叹气,他已经不指望让这些人懂得“药草不是草”,所以也就无法讲究什么处理方法对不对了。 道了一声谢收下了背篓,转手就给了青年几个大钱,不容他推辞地说:“这是背篓的钱,我不好白要你的背篓,还要劳累你帮忙背到家中。” 这个时代秉持的是家族教育,书院是极少的。 所谓书本在纸张不能普及的情况下,那就是相当昂贵和烧钱的物什,能看得起书的世家大族都有自己培养子弟的一套教学方法,不会公开给外人看,也不需要自家的孩子去学外人的学问,免得与家族对立,所以书院基本上是没有市场的。 好在牟阳城原先是黎国的都城,各方面条件都要好一些,有大家爱传道授业,便在清修之所建了书院。既然是清修之所,自然不会是在城中繁乱吵杂的宅门之中,而是在城外的一座山上。纵然路远些,但环境的确是好,也给了一些富户子弟投学的门路,所以还是很受欢迎的。 牟阳城被攻打的时候,战火并没有烧到书院,所以书院的保存还算完好,在牟阳城恢复安定之后,书院也重新开张,只不过换了先生。 因为换了先生的关系,门槛过高的书院也开始接纳一些仅仅是有钱的子弟了,这其中,王平就占了一个名额,因为李直给了足够多的钱财,书院破例招收了王平这等“平民”家的孩子。 这个在书院内部要被其他同窗排斥的原因在旁人看来,却是值得羡慕的,那么好的书,那么奥妙的学问,以后必然更好的“工作”,都是让人羡慕的理由。 青年就是羡慕者之一,不同的是他入了王平的眼,与之有了交集,见得对方不是那么讨厌“平民”,他才微微流露了一些羡慕,最终得到能够借书看的“恩赐”。 哪怕那本书不是精美的印刷本,而是一本简陋的手抄本,于青年眼中,也珍贵无比。 王平不是第一回投身古代,但这个“古”似乎有些过早,什么东西都没有,实在让他的生活很不方便。就拿盐来说,只有那等最顶级的人家才能够用上细细筛过毫无砂砾的“青盐”,所谓的“白如雪,细若尘”的盐他们从未见过,平常吃的都是粗盐,吃菜吃到石子,或者觉得味道苦涩什么的,实在是比较平常的事情。 而最让王平无法忍受的则是大家都没有刷牙的意识。也是,没盐,拿什么刷?细柳枝还是毛鬃刷?讲究些的嚼些薄荷叶之类的清新口气就不错了,不讲究的都忙着干活吃饭了,谁还顾得上计较口气清新,牙齿洁白。 再想到那些用石锅烹制的毫无特色的煮菜,并偶尔才有的除炖之外只会火烤的肉食,王平就想去死一死,他觉得古时候的人都想修仙,多半就是想着辟谷之后不用再吃这些糟心的食物。 就拿他现在来说,哪怕主线任务摆在那里,他想要做的还是弄一个适合本世界的修炼功法来,别的不说,先让自己修起来脱离凡尘才好。 想着杂七杂八的事情,王平也断断续续地跟青年说几句话,解答一下他在看书过程中发现的疑问,随着对方豁然开朗的表情,他抑郁的心情也稍微好转了一些,这可是自己看好的将才,需要好好培养。 乱世想要复国,首先要有什么?地盘?士兵?金钱?米粮?王平把人才排在第一位,有了人才,就会有人去解决上述问题,所以,必须先要有人,还不能是那种只懂得听指挥跟在屁股后面转的人,必须是人才!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 第181章 被王平看重的青年叫做郭全,是牟阳城附近村子的人,算是富农出身,识得一些字,但到底不曾囫囵念过一本书,更不敢想去书院求学。 十年前牟阳沦陷,他的父母都被乱兵所杀,他有些武勇,又有一个贼胆大的弟弟,两人合力躲入山中,竟是借着熟悉地形的优势逃了过去。 后来局势稳定,兄弟两个也不敢轻易下山,直接就在山里搭了个茅草屋住下了,日常以打猎为生,见得城门口有平民进出了,这才敢拿着一些皮子肉食来卖,换取米粮等物,渐渐地也算是在山中安定下来了。 王平能够认识郭全,还是上次采摘草药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毒蛇——他当然知道如何应对,但比他反应更快的则是运动神经发达的郭全,他刚好也在附近——一支小箭直入毒蛇七寸,那不过两指宽的毒蛇竟是被牢牢地钉在了地上,这般眼力和手的配合功底,让王平注意到了这个青年。 之后交谈了几句,发现对方也并非不学无术的那种,只可惜之前家中不充裕,字是认识一些,却没好好学过。 见得对方还有向学之心,王平便教了他认字,然后就是拿书中的一些道理教他,渐渐地就发展成把书本借给他。而他学得也快,态度又积极,不知不觉就过了三月有余,虽无师徒名分,但郭全待他却多了一份敬重。 王平的步子不快,郭全跟在他身边,便也放慢了脚步——这实在是难为人,以至于送王平到家之后,郭全告辞的时候大步流星,竟是要跑起来一样,可见是憋坏了。 “你这个死孩子,给我下来,给我下来!” 还没进门,就听得一门之隔的内里,秋爽那清清脆脆的嗓音高声喊着,尽管她音色不错,但这般高喊配着这样的内容,还是如同泼妇一样,让人侧目。 王平不知道原先在公主府之中的秋爽是什么脾性,但,肯定不会是这般模样,这十年的平民生活生生将一个可能温柔娴淑的女子磨成这样,也实在是“催人老”了。 推开木门,就看到灰布巾包了头的秋爽一手倒拿扫帚,一手叉腰地仰头看着隔壁墙头,墙头上,一个七八岁的小子花猫一样花着脸骑在上头,见到秋爽气急败坏的模样,还不肯服软地嚷嚷:“就不下去就不下去,我下去了你就会打我了!” 他位置高,视线好,一眼看到进门的王平,欢呼一声:“大哥回来了,大哥回来了!” 或许因为这位原该是自己的小主子,秋爽在王平在的时候从来都是比较温婉的,见到王平回来,马上放下了叉腰的手,不自觉就有些斯文起来,没工夫理会还在墙头上的臭小子,忙笑着迎过来:“回来了,饿不饿,饭都做好了,就等着你了!” 墙头上的臭小子是李直和秋爽的儿子李茂,原应是长子的他因为王平的存在就成了不受宠的次子。李直和秋爽其实也疼他,但是打骂起来从不手软,不像对着王平,因为心底里知道对方身份尊贵,各方面都是顺着来,几乎是毫无原则的宠溺。这也就是王平这等人了,若是真换了个不知道实情的,见到这般必要蹬鼻子上脸了不可。 “还好。”王平一边说着一边跟着秋爽走,他的脸上露出些微笑意来,柔和了清冷气质,却仍然像是与人隔着一层什么,让秋爽不敢亲近。 对此,秋爽早就与李直这样说过:“真真是天生的贵人。明明是这样的环境,见了他,便怎样也放纵不起来,仍如府里一样。” “二弟也下来洗手吃饭吧。”进屋的时候,王平招呼了一句,李茂高声应着,哧溜一声就窜了下来,跑到水缸那里舀了水洗脸洗手,乖巧得很。 不大工夫,就见到一个眉目精神端坐在桌旁的小子了,李直见状笑骂了一句:“混账玩意儿,就你哥管得住你!” 十年间,秋爽和李直共有二子一女,年龄大的李茂如今八岁,正是狗憎猫嫌的年纪,成日里惹得秋爽生气的就是他,在他之下是个小名丫丫的女孩儿,如今五岁,已经会帮着秋爽端盘子端碗,烧柴火看孩子了。 最小的那个儿子才一岁多,离不了人,秋爽若是腾不出手来,便由丫丫带着,才五岁的女孩儿已经能够抱起弟弟跑来跑去,也是能干。 此刻,丫丫抱着弟弟在一边儿,时不时拿着勺子舀起一勺糊状物喂给弟弟吃,她自己吸溜着口水,间或趁着大人不注意也跟着吃上一口,眼睛都跟着眯起来,那感觉就像是吃到了什么琼浆玉液。 王平肯定秋爽看到了这一幕,她却只当没看到丫丫偷吃弟弟的伙食一样,只顾着招呼王平多吃些。 这时候还是分餐制,同样的饭菜,一个锅里头出来,却要直接分成若干份儿,当然,王平那份儿多少是有些不同,比其他人多了一个鸡蛋或者一块儿肉,这可是很难得的。 即便如此,王平吃的却是不多,安静吃了一半饭菜之后,回答了李直一些关于书院的问题,王平便借口温习功课回屋去了。 当年战乱逃走的人多,李直便借此扩大了自家的面积,合并了隔壁的一座空屋,王平便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思索事情的时候方便了许多。 靠窗的位置有一个书架,上面零零落落没放几本书,却有一卷纸被红色丝带系着单独占了一格。 解开丝带,展开纸张,牟阳城的地图便展现在眼前,这是王平利用业余时间亲自画的,虽然未必足够精确,大体方位上却是不错。 牟阳城是厉棠威的封地,这些年厉棠威东奔西走,征战不断,几乎没在牟阳城待过,所以他对牟阳城的影响力也不大,除了一些重要地方,比如说军队上都是厉棠威的人,牟阳城主管政治的还是黎国的降官。 宁死不降的那些早在城破那日被杀了,后来启用的这些都是识时务的,事实也证明,他们的确做得不错,起码这十年间牟阳没出过什么反叛的乱子,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当年厉棠威杀人杀得太多的关系,凡是有点儿骨气的都被杀了,剩下的这些,自然懂得缩起脖子做人。 所以,这十年,黎国,黎郡表面上是周的领地,但是因为属官不从周出,周又把它赐给了厉棠威的关系,竟是没什么人插手黎郡事务,所以黎郡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完整的,但时间长了就说不定了…… 十年时间,足够厉棠威那样的常胜将军立下功高盖主的功劳,而只要是有些帝王之心,都不会允许这样的臣子存在,一旦产生□□,会发生什么,还真是不好预料。 在脑海中推演了几种可能会出现的情形,再推演自己要如何顺势而为,王平得出的结论还是不能妄动。 他要做的是由下而上的“反叛”,这种反叛最需要抓住的就是时机,天灾人祸,无论是什么,只要抓住一点,煽动百姓跟从,顷刻间便可以拉起几千几万的人马,但最后这支人马到底是不是自己掌控就不是红口白牙的事情了,需要更多的实力以及人才! 重新卷起了地图,王平轻轻叹了一口气,说到底,还是缺人啊,哪怕他觉得郭全是个将帅之才,但其他的呢?一个武将是撑不起一个国的。 这些都需要时间,而王平最等不及的也是时间。十年,曾经的黎国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若是时间再久,到时候立起来的国家,还会是黎国吗?若不是,何来“复国”? 就在王平等待转机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先登上门来,开口就要收李茂为徒,李直竟然不是将其赶出去,而是激动万分地让儿子当下拜师。 正巧旁观了这一幕的王平瞬间就有些不好了,这是个什么节奏? 那位自称某门的人喝了拜师茶之后就告辞离开,说给他们两天的时间话别,两天后他再来带李茂回到门中云云。 “这个荆楚门是怎么回事?”荆楚是个地名,而荆楚门,王平表示从未听说过。 李直一脸的激动,“荆楚门的都是高人,当年我就是因缘际会碰到了荆楚门的人,帮衬了一下,那人便教了我两招,这两招可都是救命的招式……”不善言辞的李直说起荆楚门来滔滔不绝,而他的话则为王平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所以说,这是武侠风?】完全没想到系统会这样走的王平表示为什么不早说!早说……好吧,早说他也不能做什么,武功这方面,因为筋脉闭塞的问题,他根本不能尝试修仙,就更不用说修炼那不比灵力现实多少的内力了。 【按照你的理解,可以这么认为。】王睿对世界的划分跟王平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需要大惊小怪的地方,王平夸张的反应让他有些奇怪,便问了。 【当然很重要!武侠世界最不科学的莫过于内力的存在,因为有了内力,所以可以一蹦几层楼那么高,可以乱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可以夜探敌营甚至下点儿大范围杀伤性□□并迷药一次性灭掉全军……考虑到这一点,计划便需要重新做,甚至不能够落实于笔端,因为你不知道会不会有一个妙手空空就能够在你眼皮子底下把你的计划偷走,然后将计就计……】 王平忍不住吐槽了起来,他一直以为这是一个走正剧的古代,结果竟然是武侠风吗?那……很多不合逻辑不科学的事情就都要考虑进去了。 第182章 一个月后,厉棠威大胜蔡国的消息传来,此时周的版图已经扩大将近一半,这是一个什么概念,也就是说以厉棠威为首的一干武将,已经打下了相当于周全部国土面积的疆域。 对于一个帝王来说这意味着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功高盖主。 而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件事,最可怕的是周附近再无强国,即没有了外敌,那么,这些功高盖主的将军们该怎样赏赐? 以厉棠威为例,早在他攻打黎国的时候就已经被加封为候,等到黎国攻打下来,就直接封国,这是最高等级的赏赐,所以,这一次他的大胜,皇帝已经封无可封了。 那么,皇帝会怎么做呢? 一场鸿门宴,妄图杯酒释兵权的皇帝最终失望了,被逼反的厉棠威等一干武将在忠心护卫的簇拥下逃出都城,各自回到封国,接下来,才是真正的乱世。 因为李茂入了荆楚门的关系,李家人在牟阳也得到了荆楚门的照顾,然后王平才发现平时忽略不见的那些身手矫健的人其实都是有武功在身的,只不过内力跟灵力不一样,一个人身怀灵力,会透出一种从里到外的干净清新来,更会有一种无形的灵压迫使别人将他和其他人区分开。 而内力,在不使用的时候,几乎无从判断,反正往常王平看着这些人只觉得身体强壮身手好一些,其他的都看不出来,还是接触李茂那位师父之后才略微发现一些不一样来。这也跟他从未接触过内力有关。 【如果内力修炼到极致,是不是可以从后天进入先天,然后成为炼气士,最后一步步进入修仙等级?】王平对此略有好奇。 这种无关任务的问题,王睿回答得都很爽快,【理论上来说是可行的,事实上却不能够。跨越后天屏障所需要的已经不单纯是内力的量,所谓的“量变引起质变”在这里并不成立,且,以凡人身体素质的极限并不能够承受质变,所以,不可行。另外……】 【另外,世界规则也不允许,对吧!】穿越了那么多个世界,王平对世界规则虽然还是摸不透,却多少能够知道一些表面上的东西。 比如说科技世界想要转变成修仙世界,那不仅仅是画风突变的问题,还会涉及到许多方面。而每一丝的变动对世界规则都是一种损伤,或许在损伤之后会有些好的变化,就像人手磨出茧子之后就不怕磨伤了,但这些损伤会触动世界规则的自我保护机制,令其对此进行本能排斥。 【对。】王睿肯定了王平的话,强调道,【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挑战世界规则。】 【放心,我还没那么愚蠢。】王平撇撇嘴,挑战“天道”吗?听上去勇气可嘉,但何尝不是螳臂当车,看不清自己的地位。 知道内力不能跨入先天,王平对此也就失了兴趣,却还是借由荆楚门这个目前唯一能接触到的武林门派多了解了一些所谓的江湖事。 江湖跟朝廷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就好像厉棠威这个大将军竟然也是荆楚门的弟子出身,还有许多将军也是来自各门各派,而某地门派过大,相当于国什么的,更不是虚妄。甚至大周皇室子弟多师从九霄宫这等消息都是圈内人人尽皆知的。 从这个角度去看,这个世界实在新鲜。 王平自此发掘出一个新的兴趣,没事儿就喜欢听荆楚门的人说点儿江湖事,而他的“礼贤下士”也让这帮热血老粗们颇为自豪,吐沫横飞起来更是什么都说。 而从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里,王平看出的并不仅仅是朝局变动,还看到了门派之间的勾心斗角,利益争端。 【终是财帛动人心。】这些能够修炼内力的人其实跟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同,只不过他们更有武勇,也就更加好勇斗狠一些,其他的,跟凡人一样,利字当头,欲、望熏心,没有几个真正清静无为又或者胸怀大志的。 【你为什么会以为他们会有不同呢?】王睿有些奇怪。 王平脸上的微笑略僵了一下,为什么呢?“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曾几何时,会为了这样一句话热血沸腾,激动不已。即便今日想来,还是会有一种难以描述的动心,哪怕看过了波澜壮阔的修仙世界,但想到这句话,还是会有另一种阔达心情,所以,恰逢武侠世界,他以为……终究还是有些失望吧。 【“侠”之一字蛊惑的吧。】王平淡淡想着,笔下不停,把自己听来的人所属门派一一标注上,然后再看那一张脉络如树的图,竟是看出了一些以前没注意到的。 周想要一统天下,未必不是九霄宫想要一统武林,只是之前这个局势还不太明显,各个门派混杂得太多了,但当肃清周围小国之后,周皇室操之过急的“夺兵权”就有些图穷匕见,让其他门派的人有了警觉。 而周内部也并非固若金汤,这才让其他门派的代表人——那些将军们成功出逃,最终形成这一幅宛若割据的地图。 知道了这个,再去看黎国之前的被灭,也就不是明面儿上挑衅周那么简单的了。 黎国国小势微,各大门派都不看重这里,昔日黎国朝堂之上的官员基本都没有出身某门某派的。黎国皇室也没有什么门派做靠山,只看公主府上竟连一个内家高手都没有就可知一二,所以它被灭的时候才显得那么轻易。 与之相对的,一些小门派常常会在这里立足,而一些大门派的弃徒也会在此安身,时日长久,这些人都不是安分的,起了冲突,杀人害命就成了必然,再有些集体斗殴什么的,王平都能想到那会是怎样的麻烦。 偏偏黎国的朝堂之上没有能够克制这些人的存在,于是书生意气的官员们想当然提出了类似“禁武令”之类真正触及江湖门派逆鳞的法令。 作为帝王扶持专家的九霄宫第一个对此做出了反应——灭了黎国。 分析清楚了这些之后,摆在王平面前的难题又多了一个,想要复国的话,先打服那些江湖门派再说吧。不然,就将面对他们的联手打压,因为他们不允许那样的思想冒头。 “真是个令人头疼的局面。”放下毛笔,王平又看了看那纷纷乱乱的线条,想要在这些线条中找出一个能够起头的可是不容易。 食指在“厉棠威”的名字上点了点,或许,这会是一个线头。 与大周决裂的厉棠威很快回到了牟阳,作为封地的都城,又是自己亲手打下来的,再加上荆楚门在这里也有了落脚点,来了不少帮忙的师兄师弟们,厉棠威对这里还是比较信任的,一进城就直奔荆楚门在城中所在,进门的时候,差点儿没碰到一个十来岁的书生。 小书生身材瘦弱,反应却快,及时扶住了门框,再加上厉棠威止步得快,两人并没有碰上,只不过距离近了些。 “大哥,你等等我啊,我送送你。”虽然成了荆楚门的弟子,但李茂还是对自家更有归属感,师父那么凶,相较而言,大哥绝对是亲哥! 见到前面的状况,李茂赶紧上前,作为已经有了内力的荆楚门弟子,他还是很有优越感的,那个厉棠威厉大将军就是荆楚门的呐! 自觉以后也要做大将军的李茂因此常常以厉棠威的师弟自居,完全不管他们到底是不是一个师父,反正进了门大家都是师兄弟嘛,他这么小,进门又晚,怎么也不可能是师兄,那就是师弟喽! “你是谁?”李茂跟厉棠威的第一次见面,以他的质问开始。 “厉棠威厉大将军。”回答李茂的却不是厉棠威,而是他的兄长,他回眸看着李茂,戏谑道,“这不就是你的‘师兄’?” 如此,算是认识了。 得知小书生乃是门中弟子的兄长,厉棠威也没当外人看待,却也没有多说,轻轻点头,便大跨步往里走,步速倒是慢下来了,显出了一些征战多年的将军该有的沉稳来。 “快回去吧,你不是想见厉大将军很久了吗?”看出李茂的心不在焉,王平轻轻笑了一声,拍了拍李茂的肩膀,一个人走出去。 出了门,脸上那轻松的笑意就没了,虽然不曾见这位大将军攻入牟阳城的情景,但今日所见,倒真的是一位杀伐决断的将帅之才,能用自然是最好,若不能用,也唯有尽快除之,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当务之急,还是要适当显才,这个分寸可不好把控,年龄小固然有小的好处,但到了这等大事上,也会显出不好来,便是不容易取信于人,而除了自己,王平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人能担当“谋士”,促成他想要的局面。 至于郭全那边儿,凭借“李茂是荆楚门的弟子”这一条,就可以把郭全塞到厉棠威的身边学习领军,但,他却不想让郭全暴露在所有人的眼中,所以,如何把他送到合适的位置上,又是一件需要谋划的事情。 第183章 厉棠威是一个将军,擅长的是武事,虽然有常胜将军的美誉,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讲谋略的人,或许对战略战术上有些敏感,但其他的事情,比如说对现在局势的看法,就有些拿捏不准。 出于武将的天然同盟,同其他将军出逃的时候是有过联盟的,约定了共同起兵反周,但当回来了,冷静下来了,因为某种安逸懒惰的心思作祟,他又不太想要去反了。 “今上与我有恩,也曾君臣相得,若非此事……怕是有小人作祟,还是暂且不要……”当日的情形历历在目,厉棠威实在说不出什么来,最多也就只能推到“小人作祟”上了,本心上来说,却是有些难过的。 师门的长辈也是同样的看法,忠君爱国还是最基本的观念,顶多有些心思的想要投一个明主,但一旦投了就是不能反悔的,这就是最基本的“信”了。 当初厉棠威投靠了当今,如今却又因为这等不清楚缘由的问题反叛,实在是有些…… 迟疑间,就听得堂外一人高声:“将军切莫自误!” 清朗的声音传来,身着素衣的小书生一边说着一边踏入门来,因是在荆楚门内,几位自持安全,并未屏退众人便于堂中议事,虽知堂外有人,却没留意是谁,猛然听得这一声,才惊觉此事不合于大庭广众之下商谈。 “此话何意?”厉棠威之前见过这位小书生,也并不因其年小而低看,男十五即可娶妻,十来岁的人已经是半个大人了,何况书生多智,也许有什么主意也不一定。 被不少人看轻的王平眼中含笑,能够这般问,这位将军也许还是个有容人之能的,倒不枉费他特意返回来毛遂自荐。 “将军出逃之时可曾想过此举已然是与周决裂,信之一字,彼弃此还能信?既然矛盾已然存在,信义荡然无存,若不斩草除根,恐怕遗患无穷。——这必是周皇的看法,将军可信?”王平唇角轻勾,于厅内站定,他身量虽小,却自有一派从容态度,“这也必是其他将军的看法。当此时,同存异伐,以众凌寡。将军已然与其他将军同逃,若不能同举事,怕有顷刻之祸矣。若不能同举事,又不能信周皇而得凭依,则腹背受敌矣,彼时,灭门之祸。” 这些都是明摆着的事情,在场的人也未必是没有想过,但他们都怀抱着一丝侥幸,为了名声好些,想着或许就能够不那样了呢?但却不知,越是不想要的越是得到,而那时,恐怕做什么都晚了。 世人都爱把自己摆在受害人的位置上,好像这样就能够占据某种道理上的优势,却不知,若是没有为你做主的那个,便是天下皆称你受了冤屈受了苦,那冤屈那苦你也得吃透了才行,更让人压得不得翻身。 明明不是不能反抗的,为何非要为个舆论而绊住了手脚?拼得一时痛快,胜了,自然是沉冤得雪,天地公道。纵败了,也不过是想反抗而不得最终被迫害的受害者罢了,又与一开始有什么不同? 王平一语戳破他们的幻想,逃了,便已然是不遵上意,与反周,不过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而已。再想不进不退,维持一个君臣,也不过是把自己逼得无路可走。那些一同出逃的将军可能容得这样的墙头草?到那时,众手推墙,墙何不倒? ——为厉棠威谋,不因厉棠威,而为黎国。 黎郡是厉棠威的封地,若想这一方平安,必不能让其覆灭,否则……十年前牟阳沦陷,可并不是叛军进城那么简单,多少人被杀,多少人奴役,多少人自此再无家乡,自来胜者多掳掠,不因正邪有不同。 若是再来一遍,李直此时武勇不如当年,但或许还能躲过,秋爽也是经过事儿的,许能躲过,但丫丫呢?弟弟呢?他们可能懂得缄默的道理? 那个时候,恐怕荆楚门都自顾不暇,又何谈庇护。哪怕并无城破惨事,仅凭着李茂是荆楚门的弟子,与厉棠威算是同门,他们一家也要受到牵连,必不得好的。 与其那般,倒不如为厉棠威谋,把整个荆楚门都拉上自己的计划,也未尝不可。 想通了这一点,王平的神色都舒展了许多,此时气度更为平和,一言一语辩驳着不同的意见,丝毫不怯,最难得的还是有理有据,发人深思,甚至连以后的一系列计划都略有展述,让人暗暗吃惊。 厉棠威最终没有表露什么,但却叫了王平堂下详谈,事后又细细查了李家事情,或许因为李茂是荆楚门内的弟子,李家又是一直在牟阳城居住的平民,厉棠威信了王平,启用了他的计划,表面上与几位将军互为呼应地出兵反周,实际上则暗暗扩大自己的声望,结交盟友。 在决定反周的时候,黎郡再次被命名为黎国,这在当时也不过是一种自封国主的方式,但在王平看来,却是离复国近了一步。怎么说,也是先把国名叫回来了嘛! 【作为武侠世界,怎么能够没有藏宝图呢?】 一手炮制了大量藏宝图的王平满意地看着他勾勒出来的地图,再加上那几句似通非通的诗句,一看就是隐藏了什么秘密的样子,然后,再加上一个足够动人的传说——这个不难,在周之前还有强国,对方的强大是真正一统天下的,而江湖上一直都有关于那个王朝的藏宝之秘。 【你是要用这个来行“禁武令”吗?】王睿很快明了了王平的谋划。 【是啊,既然不能瞒,索性光明正大地看他们自相残杀。武侠的没落,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而我,则对其进行了加速。所以,这个世界,注定又是不能积累功德的了。】 凡是武侠小说总是少不了因为某个秘密而出现的腥风血雨,而因为武功的传承基本都是单一教授,若是某一代出现断层,很可能这个武功的精髓也就此失踪,后人再也不会掌握,那么……也是一种另类的“禁武令”了。 谋划着让江湖断层的王平只是想了想要死多少人,就有些怅然,轻轻叹了一声。 虽然没有合适的谋士,但合格的帮手还是有的,何况,又不是要此时发作。于是,在钱财的诱惑下,总是有些人愿意去做一些不明原因的事——将某些箱子埋在指定的地点。也有些人好奇,想法子打开箱子看了看,不过是些书籍或者画卷之类的东西,也不见值钱,便依旧原样埋了,不再理会,时日久了,也就忘了这种怪事。 十年,王平用了十年的时间成为了厉棠威的首席谋士,也用了十年的时间把一环扣一环的藏宝图事完善到位,剩下的便是静待此事的发酵,而其结果,才是他想要的。 厉棠威是个将军,也是个江湖人,藏宝图对他的诱惑不可谓不大,知道了消息之后也忍不住派人去掺合了一脚,等到确定消息属实,江湖上甚至为此事组成“寻宝团”的时候,他果断拉着王平一起去了。 王平其实不太想去,这样的布局杀人到底是手段低劣了些,与其看那一场惨烈,倒不如坐等消息,却不好违拗厉棠威的意思,生怕他起了疑心,推拒一回不成之后也便去了。 “这一路上你也可看看风景,不是曾说最想要游遍天下吗?如今天下还不能够……总有一日能陪你……”厉棠威的目光柔和,语调轻松,竟是少有的好心情。 同坐一车的王平却是心头一跳,这几年,厉棠威的地盘不断扩大,地位愈发稳固,气度也愈发厚重,与之相生的则是对方那不知道何时升起的隐秘心思,他以为他掩饰得很好,却不知那都是王平故作无知的结果。 此刻,听得这番暗示意味浓重的话,王平装傻地笑了笑:“将军以后怕要更进一步,哪里还有时间游玩天下,倒是我这等功成身退的,才可畅游一番,看得天下美景。” “功成身退?”厉棠威皱了下眉,忽而换了话题,“元和当年为何要追随于我?” 王平此生的名字叫做李元和,此时并不兴字号,亲近的唤一声排行便是了,再不然便以兄弟称,这般直呼名字,却是透着亲昵了。 “牵一发而动全身,当是时,非为不可,我既有计,自当为明主谋。”王平的话说得简单,所谓的“明主”是在恭维厉棠威。 厉棠威的眉头却是皱得更紧了,如今的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一门心思打仗即可的将军了,多年下来,再不擅长,也懂得了一些权谋,知道了如何听话听音,只听那个“牵一发而动全身”便有些不好——若当时非是他为主,而是其他人为主,他也会为之谋,为的便是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等念头未免让人心中抑郁,厉棠威只当王平是“无心之言”吐露心声,多少有些郁郁,不再开口说话,而王平则是松了一口气,庆幸再次压下对方某些奇怪的想法。 一路无话,直到参与了寻宝团一同踏上寻宝的路程,厉棠威都再未提起类似话头,只有些许暧昧,被王平刻意忽略,也就过去了。 第184章 这一条寻宝之路的终局是一个解不开的“死”。为了能够一举建功,王平选择场地可是费了一番功夫,又跟王睿借债,这才能够在随军的途中找到这样一座山中陵墓。之后的布置也是费了心思,为此很是埋了一些价值不菲的东西进去。 而在最终场地暗自埋下的火药,足够让陵墓整个塌陷,或许还能让山体出现某些变动,彻底掩埋了那些人活命的可能。 知道这一切的王平自然不可能以身犯险,亲自去那最终场地,在路上便屡次想要找借口溜走,可惜厉棠威既然对他有心,便不可能不跟他一同出入,最后无奈,只能找了个比较拙劣的借口带着厉棠威一行先与那些人分开,再找机会离开。 却不知是不是被厉棠威看出了他的想法,他竟然在与那些人分开之后就直接带着王平离开那座准备好的陵墓。 马车等在外面,一行人匆匆上车疾驰而去,行到一定距离后方才停下查看,心中惊疑不定的王平一直没有说话,默默地跟从他们动作,与厉棠威一同下车回望。 听到那火药爆炸的巨大声音时,心有准备的王平并未害怕,倒是厉棠威抢先一步以一种保护的姿势把王平拥在怀中,双臂勒得人发疼,待得平静之后也不放开手,眼露惊喜地看着王平,赞赏着说:“元和果然好谋划!” 王平不会武,耳朵被震得有些疼,却还是听清楚了这一句话,因为这正是在他耳边说的,他心中惊讶,面上却不露,抬头去看厉棠威的面色,对方毫无不悦之色,反而含笑看着他,“不过元和委实太过心急,我知你一直忧心江湖门派众多,有乱政之患,但这般草率除之,却是太过激烈了,恐结仇怨。你的心意我领了,这份仇怨也由我来担吧!你又不会武,能挡多少明枪暗箭?” 王平呆呆地看着他,一时竟是不太明白这话中意思的样子,让厉棠威笑容更大,索性直接把王平搂在怀中,“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厉棠威满心喜悦地做完承诺,继而又搂着王平一起看那烟尘落定的场面,颇有几分共同指点山河的意思。 随行的那几位在五步开外站着,对着那一对儿竟是默然无言。 王平眼角的余光瞥见郭全的身影,对方似有所觉地抬头看了一眼,一眼匆匆,又急忙低了头,恭敬十足。他这些年愈发信任郭全,却不想,最终对方投靠的还是厉棠威,是啊,名正言顺的君臣,怎能因他私交而废? 幸好,幸好他习惯了谨慎,纵然在郭全的面前也总是留了一层掩饰,这才不至于前功尽弃,不过…… 厉棠威是把他的“深谋远虑”给脑补成了“情深意重”吗?明明他在跟郭全说的时候,也只说是“忧心此患,却怕碍于同是江湖中人,将军心存义气,不愿相残,方才自作恶人,瞒了将军行事”云云,怎么到了厉棠威的口中,就好像是他“心有爱意为之虑深远,私下里做了种种安排”,这分明是……好吧,算不上南辕北辙,却也是偏差了意思好嘛! 偏偏,这会儿厉棠威认定了此事,一脸喜不自禁的样子,王平想要开口反驳,可两人说话间从无“情爱”二字,竟是无从驳起,也不好事事违逆,毕竟,有这一层“情爱”在,某些时候也是能够遮蔽人眼的。 从疏淡不觉到若即若离,王平的这一番转变初时并未被厉棠威所察觉,等到后来事忙,一下子那么多门派精英尽皆覆灭,正是打压的好时机,再有天下并未一统,也需要不断谋划,厉棠威纵有多少心思,却总被事情压着,倒也没急于一时。 王平拿捏着态度,一直保持在君臣若友的界线之内,若厉棠威不耐,便寻些别的事情给他,或者再找些事情自己忙,总之是不得空与他“谈情说爱”。 但两人之间的事情,到底也不是没有明眼人看出来的。 已经成为小将军的李茂便是明眼人之一,他没有跟爹娘说,而是在某一日亲自找了王平来问:“你跟主上是怎么回事?” 黎国立国十年有余,外人称呼厉棠威少不得说一声“国主”,而厉棠威手下这些人,则都是称呼“主上”,唯有王平不喜如此。以前仗着年龄小,没人挑他,一直称呼“将军”。始终这般叫着,在有人说起的时候只说一句“习惯了”,也无人非要为一个称呼与首席谋士较劲儿。 厉棠威更是不会,只不过原因不同,以前是他不拘小节,觉得一个称呼无关要紧,后来则换了一番心思,觉得这个仅属于两人的称呼有某些特别的含义和亲密,不愿改了。 将近一年的时间,王平的布置大部分都已完成,剩下的则无拘小节,总没有十全十美的计划。 憋屈了这一年,对别人含有各种意味的眼神视若无睹,对别人含有深意的话语充耳不闻,他觉得自己忍功十足,但在看到这个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弟弟也这般质问的时候,灵光一闪,他有了个更好的主意,非要先分辨一二不可了。 把吩咐郭全做的事情说了一遍,还把理由说了,然后说了此事的结果,王平无奈道:“等我回过神儿,将军已然认定了我的‘情深意重’,再要辩白,就是怎么都说不清了,如今这般局面,实非我想要。” “怎么会说不清?”李茂因做了武将,脑子也是越来越简单了,想也不想问了这么一句,见兄长苦笑不答,他自己又想了一会儿,反道:“这就是你说的伴君如伴虎?” “如今之势,将军以后必为人主,你应该也看出来了,这些年,将军威势欲重,已不容人轻易反驳。又是这等事,他又露出明白意思,若我一人倒也无妨,可……”王平一声长叹,做足了无可奈何之意,“便是常人,恼羞成怒也是有的,何况人主,只恐一怒无存,倒不如含糊着,若能混过便也罢了。” 你以为对方喜欢你,对方却说你误会了,我从来没喜欢你。若是普通人尴尬一笑,以后不来往也就罢了,脸皮厚些的索性表个白也未必不能成了一对儿。但对一国之主来说,他没错,必然是你错了,若不是你时时刻刻“勾、引”“诱、惑”,他又怎能这般想,而让他这般想了,你却表示自己清白无辜,并无此意,岂不是戏耍? 恼羞成怒之下,“拉出去斩了”便是正常的了,若是气性大了,指不定要全家抄斩,罪名也简单,就是“欺君”。 这当中的道理,无非是“权势”二字。 “竟,竟是这般!” 话说到这里,李茂哪里还能不明白,厉棠威是个好将军,是个明主,但他会不会因为此事而动怒,只要想到前两年有人往他身边塞人却被他以严刑处置的结果,李茂便不敢让兄长拿全家人的命去试,而若要兄长就此委曲求全,他又是万万不肯的,一时竟是两难。 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别人道他们李家一文一武,国之栋梁,父母却对此不喜,常怀忧虑。如今看来,伴君如伴虎,恐怕就是最大的问题了。 “那,那现在怎么办?”李茂眼巴巴看着兄长,在他眼中,这位兄长是个能抗事的,还轮不到他操心。 “我先前一直用公事拖住将军心思,如今大势已定,怕是不能够再用此拖延,却也有些旁的办法,只不好做。”王平吞吞吐吐地说了自己的法子。 李茂听了眼睛一亮,完全不觉得有什么,挥手道:“交给我吧,保证办好!”说完就噔噔噔跑出去了。 趁着厉棠威领兵在外,完成统一最后一步的时候,李茂跑去打了郭全一顿,“暗自”把兄长的为难之处与众人说了。 郭全为此颇为愧疚,他并不觉得自己之前透露消息给厉棠威是背叛了李元和,因为他从不觉得那两人是对立的,只当李元和是做好事不为人知,而他此举,则是帮着对方正名,却不料造成这样的结果,之前以为那是一对儿还不觉得什么,全当促成好事,哪想到竟然是这样! 虽然觉得可能是书生心思多,当时说了必然没事的,结果耽误成这样,但又不敢赌没有“恼羞成怒”的可能性,这般一思量,便是亲自到李元和这里来请罪。 “大郎诚以待我,举荐之恩更是铭记于心,却不想全一时多事,竟是连累大郎至此。全之过!”郭全不敢把事情闹大,是偷偷来的。 王平扶起了他,只道“无心之失”,皆不想如此的,再一感慨“若是将军遇到旁的喜欢的人了,可能便会歇了心思也不一定。” 郭全只当是李元和宽宏大量,原谅了自己,还开解自己,心里愈发愧疚,等到回家一想,却是突有一法,当下便去找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几日,果然寻得一个与李元和有几分相似的清秀书生,再趁着厉棠威大胜归来灌醉了他,偷偷把人送到了床上…… 次日,一众人去寻厉棠威商议登基之事,见到那一幕都退了出去,而厉棠威醒来后知晓发生了什么,气愤不已,却以为自己酒醉误事。他还算明理,并未怪那个充作小厮的书生,容人下去养伤。 不等他想好如何处置此事,一众公务就压了上来……王平由此,自然而然冷淡下来,也是顺理成章。 第185章 登基大典王平提了不少意见,怎么说也是见多识广的人,他的意见大部分被采纳之后,办出来的大典果然格外隆重,也格外折腾人,尤其是皇帝。 如厉棠威体力那样好的武人都受不住封禅天地,祭告祖宗的各类仪式,穿着厚重的礼服扛过那些之后,只在大宴上露了脸,喝了几杯酒之后就先去休息了。如王平这等不会武的书生文臣,早早便在宣布“礼成”之后离开了,并未参与大宴。 别人只当他身体不支,王平却知道他的早退还是因为听到了任务完成的提示音,【似乎每次我以为很难的时候,实际上都不是太难。】 他本想着,如今黎国是“立”了,但还不算“复”,正准备着怎么推翻厉棠威,自己当皇帝的王平以为那样才算是复国,毕竟他如今的身份也算是黎国皇室后裔,由他当了皇帝,不算复国算什么? 谁想到,不过是一统天下而已,就成了复国,皇帝还是曾经攻破黎国都城的那个,实在是…… 【你是在抱怨任务太简单了吗?】王睿不解,难道他还要把黎国的一切都恢复吗?想到之前王平罗列了一遍又烧毁的计划书,上面连民俗都包含在内,实在是包罗万象,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认真。 【不,绝对不是。】到底是怎样作大死才会那样觉得,要知道这主线任务可是保命的根本,哪怕如今是还债来的,王平也不敢保证若是任务失败自己不会死,虽然按照道理来说他的肉身还在洪荒世界闭关修炼,但,精神体死了不是比肉身死了更死得透吗? 【我就是想知道,这一次任务的关键点是什么,现在任务已经完成了,你应该可以跟我分析一下了吧。】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他也绝对不会“杞人忧天”了。 王睿没拒绝,直接点出了要点:【一,黎国名字不变,都城不变。】 王平点点头,这是他努力争取过的,在一开始就定下来的名字,而后来,叫惯了,直到一统天下,也没人想着改。至于都城,因是发家地,自然也不能轻易改了的。 【二,政策相同。】 黎国好歹也是有个百来年的国家,换过几任国主,这个所谓的政策相同,指的就是最末一任国主所做出的政策,幸好那位还不算太坑,弄了一个比较符合发展规律的“禁武令”出来,不然还不知道要怎样。 【三、恢复皇室荣耀。】 【恢复皇室荣耀?怎么回事?】王平没觉得自己做到这一点了,他现在只是王爵,并不是皇帝,也没有成为皇族宗室,怎么就恢复皇室荣耀了? 【按照你的出身——公主之子,你最多的成就也就是王爵。如今你被皇帝认为义弟,视作皇族宗室身份恢复。得享王爵,便算是恢复皇室荣耀了,因为皇室仅剩你一人了。】王睿的解释很科学。 王平挑了挑眉,他倒是没想到厉棠威的一句戏言,系统这里也承认的,那个“义弟”之说本是私下里说说,王平并未当真,他的王爵则是因为屡次建言献策立功而来,或许还有一定的情感因素,但,总不能因为一个“义弟”就把他的功劳都抹杀了吧。 不过,听到系统是这么算账的,王平突然觉得安心了许多,【若以后还有类似情况,是否只要他人口头承认,我便算是完成了某项条件?】 【不是。】王睿否定了王平的偷懒念头,【必须要好感度达到100,否则不算。】 也就是说,厉棠威对自己的好感度达到了100?王平为此稍稍惊讶了一下,迄今为止,厉棠威从未对他说过“情爱”,两人之间最亲密的动作也不过是拥抱和他偶尔落在额头脸侧的“轻吻”,若是想要忽略,认为是“不小心”“轻微擦触”也是可以的。 对此,王平从未回应,也就从未想过对方对自己的好感度已经到了满分。 如今想来,厉棠威还真是一个“深沉”的人呐。 【所以,究其根本,这还是一个好感度任务。】王平漫不经心地往家走,托了那个王爵的福,他的府邸是离皇宫最近的,也就是曾经长公主府的旧居,只不过如今修葺一新,比往日更加辉煌。 李直夫妻深知自家身份,虽碍于种种考量,并未对王平说过,但他们自己明白,是无论如何也不肯住进来的,也并不肯儿女去住。好在李茂如今也是将军,也有自己的将军府,他们夫妻便带着底下的一双儿女住在那里。 因王平小时老成,底下的弟妹都比较怕他,倒也无人羡慕亲王府邸的华美,非要入住不可,一时便隔开了距离。王平倒是因此觉得自在许多,兄弟姐妹什么的,他到底还是不太习惯,就如同他自来不喜欢儿女一样。 此时慢慢散步回府,也无需担心有人等候。 【是,那是根本。】王睿并不讳言,这是他存在的根本。 无论是什么样的任务,深究下去都能够看到好感度的影子,而有了满分的好感度,任务就会变得容易许多。 所以,一开始王平所想并非是错,若没有厉棠威的好感度,他非要原样恢复不可。即便如此,还是有完不成的可能性,毕竟以他黎国公主幼子的身份,他若为帝,很可能被认定篡国而非复国,恐怕还要有一番过继之说的曲折。 只是,这些就不必提醒了。 经历过这许多任务,王睿发现容貌还是很有优势的,好感度来得轻轻松松,当然这也要夸奖一下自己宿主的好性格,总是那么招人喜欢。 不知道王睿在想什么的王平听到这里,略有思量,脚步慢了下来,抬头一看,本应在宴席上的厉棠威竟是身着常服站在街角,正看着他。 “陛下?”王平快走两步上前要行礼。 厉棠威扶住他的胳膊,不让他弯腰,却也不松手,直视着他的双眸道:“我问过郭全了,他说当时是一场误会,你从未对我有意,这可是真?” 任务已然完成,王平不愿欺骗对方,但对方的身份地位,也不是他能够轻易忽视的,犹豫了一下道:“陛下英雄气概,元和当日追随,心生敬佩,只愿能看到陛下一统天下的那一天,实未做他想。” “未做他想……”厉棠威一直不太喜欢这种婉转的说法,手上不自觉用了力,见到对方蹙眉,又急忙松了些劲儿,却还是不放手。 “那你现在想,你对我可有意?” 单刀直入,完全不留任何余地的问话让王平呆了下,无奈地笑,“陛下已为人主,当选后宫,延续子嗣为要,岂可为私情所误?身份若此,臣不敢担天下骂名。” 这是以后代和身份拒。 “我不喜女子,必无后代,奈何?” “……当择亲戚子嗣过继,延之。” “我六亲寡淡,并无亲戚,奈何?” “……选孤子养之教之,择善取之。” “如此,无须后宫,不虑后代。若为身份,我为帝王,当享天下,无惧人言,有意于卿,卿意如何?”厉棠威一步步追问至此,眸光愈发深邃。 王平垂了眼睫,他有些摸不透厉棠威的心思,不敢确定若是直言拒绝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他还要在这里活到自然死,可是不想被杀。 加之任务完成,他又不愿自找麻烦去当皇帝,再添杀伐,自减功德,也就不好当下翻脸。一时竟是想不到什么能断了他此念的说法,沉思间,厉棠威已经下了决断:“卿当如我意,天下共享之。” 言罢,不待王平回应便把人一把抱起,轻轻一跃,用轻功回了皇宫。 如今皇朝初立,宫中秩序谨然,有看到此事的宫人尽皆俯首,看着皇帝把人抱入了寝宫之中。 次日早朝,皇帝的第一道旨意不是大赦天下,而是集体封官,这当中,已然被封为亲王的李元和再被加封,得“御弟”之称,正式昭告天下被认为“义弟”。 此一番心思厉棠威回宫之后跟王平细细解释:“我虽不惧人言,愿立男后,却恐世人恶语伤人,恐你多心,道我视你为妇孺,拘于后宫。自此后以兄弟称,你我当共享天下。” 并未参加早朝的王平穿戴整齐,听到这一番话,抬眼看了厉棠威一眼,昨日被他以“不信情长久,不可托终身”之语拒绝的厉棠威竟然用这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实在是…… “谢陛下厚爱,微臣愧不敢当。” 若抛除性别不看,这情足够真,已知对方的好感度达到了100,王平便不能再对这些视若无睹,可惜,他对厉棠威,并无此情,又当如何?该委屈自己吗? 不仅给了名,厉棠威甚至给了权,王平还有了独属于自己的军队,这种信任和放权让不少人为之侧目。 王平心中也有些感慨,厉棠威这样的人,若是没了那一身武功,哪里能够坐稳天下,早就该被勾心斗角的朝臣架空,成为只有武勇的傀儡了。 如今,他情愿被自己架空,自己却不愿那么费心,待要罢手,却又想到功德一事,到底是想要的,那么…… 第186章 番外 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 青布马车行走在阡陌之上,两旁都是成片的稻花,没有油菜花的明艳,却代表着丰收的喜悦,看着那些在田间地头忙碌的农人,一派田园风光跃然而出。 不远处便是一条大河,波光粼粼,河边立着一座高高的水车,每转一轮,都有水倾覆而下,落在设置好的水槽之中,翻起的水花折射着五彩的光华,颇为璀璨。 马车不紧不慢地行着,高头大马步态悠闲。后面很快有一匹马追上来,骑手在快靠近马车的时候方才减速,等与马车并行的时候,那骑手俯下身冲着马车内说了什么,然后递过去一个竹筒。 接过竹筒的是一双少年的手,有些粗茧,年轻有力。 “父亲,可要过目?”少年人端正地坐着,即便是在颠簸的车上,他的坐姿依旧板正,有种稳如泰山的架势,气息悠长,一看就是武功不错的样子。 “念。”被称作父亲的青年面容俊美,未曾留须,竟是看不出年龄,以那容貌而言,似乎正值青春,但看那双眼眸,如渊如狱,黑得看不见底,全不知深浅,而其气度,观之忘俗。 少年看了一眼青年,从竹筒中抽出一张薄薄的丝绢来。因为薄,所以展开来竟是颇为宽大的一张,上面的蝇头小字密密麻麻,几乎占满整个绢面,只在末尾处留了一个落款,押了一枚私印。 “元和,”念了开头的称呼,少年抬眼看了青年一眼,青年微微闭上了眼,似乎是在听的样子,却又不是很专心,他咽了一口口水,继续往下念。 丝绢上的字迹不少,但具体的意思却短,总而言之,不过“想念”“速归”二意,各自分了半壁江山,其言辞之切切,即便不是第一次读类似的东西,却也让少年有了些不自在的神色,哪怕…… “父亲可要回去?” 读完了,少年自然便问。 “何必。”青年轻声说了一句,睁开眼,拉开暗匣,从中抽出一卷地图来展开,地图描绘得极为细致,一条红线从都城而出,曲曲折折,竟是绕过了许多地方,那是他们一路行来的路线。 “且把这天下都走上一遍,辛苦一番,总要知道这些地方都是什么样子。”青年看着那还未走完的半边天下,竟是不愿意回归。 少年默然,他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答案,取了丝绢和笔,简单回复了几个字重新塞入竹筒之中,又递给了窗外那个还未离开的骑手,目送他远去。 都城之中,竹筒被一级一级传递上去,到了一个弱冠男子的手中,他打开来看了看,果不其然又是那简单利落的“不归”二字,轻声一笑:“三弟还是这样的寡言,竟不知道多写两句。” 旁边的人哪里敢应声,有胆大的抬头看了一眼,也不过看到那男子唇角温柔浅笑,重新又将那丝绢塞回竹筒之中,拿着竹筒起身往正殿去了。 正殿之中,身着常服的厉棠威正坐在榻上翻看着一个匣子中的奏报,里面的纸张颜色不一,底层的更黄一些,最上面的却还是雪白。 “父皇,三弟的信来了。”男子一进门便这般说着,对一众行礼问安,道着“太子”的宫人摆了摆手,他们便鱼贯而出。 厉棠威的两鬓已经花白,面容却不见苍老,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多了些威严之色,有些疲惫的眼在听到此言亮了一下,却又很快晦暗:“怕是只有‘不归’二字吧。” 说是这般说着,手却很快,接过了那竹筒打开,看着意料之中的回复还是有些失望,早便知道了,他是不会因为“私情”回信的。 多少年了,连朝堂上的大臣都无人置喙皇帝纳不纳后宫,生不生子,作为因此而获利的太子就更不会对此质疑,更是渐渐明白父皇的“求不得”是一种怎样的苦。若是他,不管那人愿还是不愿,且先满足了自己再说,何必如此自苦。 眉宇间一闪而过的霸道迅速消融在唇角的微笑里,他的笑容温和有度,是父皇口中最像那人的一点,也因此,他才能够从那些孤儿之中脱颖而出,成了今日的太子。 “父皇既然这般想念,何不下旨召回?” 圣旨一下,无人违背,这是那人不好冒犯的皇权之威。 厉棠威摇摇头,看着年轻的继承人,心里头有些感慨,这个性子到底还是燥了点儿,不过已经是不错的了,起码,能够守住这一个盛世,不会被虎狼吞了去。 或许是年龄大了,厉棠威一时忍不住竟是多说了两句,道了道那些曾经。 “回来了又能如何,他……”不是不曾有过圣旨召回,那人倒是遵了,结果回来又如何呢?他到底是不会对他下狠手的,最后也就只能看他再度离开,痛苦的还是自己罢了。 他也不是没想过,若是就此把人囚于深宫,一年两年,三年四年……或许总有一天那人会软了态度,两人会得一个好结果,可是,每次想要这样做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想到那最坏的结果,这样一想,又觉得现下这般或许也是不错。 人生是没有回头路好走的,若能够,他倒是情愿没有那些误会,没有那不知何时而起的情意,但既然有了,既然存在了,又能怎样呢?舍不得他痛苦,舍不得他难过,甚至舍不得他不开心,那便只有自己苦自己难自己郁郁了。 或许是心里存着这样的事,这些年,他竟有些笃信佛教,佛家讲因果,讲轮回,讲功德,讲将今生修来世。他愿意信,愿意用今生来换一个来世,或自此不动此情,或终能与之相守,却也总好过这般舍不得放不下地为难自己。 说了几句,见得太子一脸的温笑,便明白他什么都不懂,一时兴致又落了下去,再不想说了,默坐一会儿,喝了一口茶,听得太子询问奏折上的事情,又指点了两句,见得对方明悟,便让他自去处理。 厉棠威这几年总觉得自己老了,除了去大佛寺听高僧宣讲以外,很少有事情还能让他提起心来,直到…… “什么?!” 一个茶盏狠狠地砸到地上,负伤赶回的少年没敢躲,那嘣起的碎片便飞过来,划破了眼角,流出一道血痕,眼睛忍不住眯了一下,差一点儿就坏了眼睛。 “让你去是做什么的,你们三兄弟之间你的武艺最好,我便是让你保护他的,结果呢,他出事了,你怎么还回来了!”说着骂着也不解气,一脚狠狠踢过来,正中少年肩膀,只是简单包扎上药的伤口因此鲜血迸出,迅速染红了半边衣裳。 少年挺直着脊背跪着,练武的时候吃了多少苦都不如这一句话直戳心窝,眼圈儿不自觉红了,他也伤心也难过也是恨不得自己去死了,可是,当那个人扑过来把他抱在怀里的时候,他竟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那个总是疏淡的人,危急关头竟是没想过自己的安危。他一个不会武的瞎参合什么啊,躲远些就好了,非要来为他挡剑,何必呢?他身体好武功好,便是被戳上几个窟窿,也不会死的,可他…… “父皇,节哀!”伏倒在地,重重的一个响头,砸得额头青红。 “滚——” 无人时候,厉棠威颤抖着手推开棺木的盖子,露出里面那个已经安然入睡的青年,“元和,元和……” 棺木中盛放了大量的冰,抱上去,人都是冷的,那样冷,像是要把别人的心也冻伤似的,“早知道这样,早知道这样……” 早知道这样他就把他囚于深宫不得而出好了,纵然他恨他怨他,有李家人在,他也总能留得他这条命在,何况,还有这个天下,他记挂着那么多人,记挂着这个盛世,他总能抓住一条软肋威胁他,为什么…… 手臂都僵住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色黑沉沉的,殿中没有点灯,愈发阴暗,脚下一片潮湿,冰化了。 太子走入殿中,踩着水来到厉棠威的身边,轻声说:“已经查出来了,是九霄宫的余孽……” 太子降生的时候晚,不曾见过江湖盛况是怎样。在他出生的时候江湖上早已没有那么多门派,或者说那些门派早都大不如前,以至于听到绝顶高手并非是自己这方的人还有些意外,他还以为在藏宝图那件事后江湖再无高人了呐。 “杀!”厉棠威双目猩红,回过头来,满脸的煞气,一转头,却又是一派温柔仔细,小心地把怀中人放下,直起身来,“竟然有这样的胆子,真是小瞧了他们。” 因为这一句话,一次血腥杀戮开始,信佛多年的厉棠威大开杀戒,把与那些人相关的老弱妇孺也都统统诛杀,其残忍之处让人发指。 为此而起的民怨,为此而起的义军,让这一场杀戮持续了五年,五年,伏尸百万,流血漂橹,真真是天子一怒。 “叮,系统开启。您好,我是你的系统**,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吗?” 从天而降的星子落入眉间,一闪即没,厉棠威的脑海中骤然出现了这么一句话,他顾不得疑惑是谁,怎么回事,因着那一问,当下想到的便是元和,他想要元和活着,活着跟他在一起。 “这个简单,你只需要完成系统任务,换取积分,积攒到一定积分之后就是与天地同寿都是可以的哦!” “好,那就完成任务吧。”厉棠威没有犹豫地这样想着,然后安静地闭上了眼,自此离开了这方天地,开始了另一段旅程…… 第187章 【主线任务:幸福。】 “清远啊,这也是为你好,邵扬爸也见过,是个大女子,能立足的,那样的家世,纵是有些傲气也不为奇……” 语重心长的中年男人这般劝着,一言一语都是极为耐心的,被劝的王平却在拿着书走神,眼睛盯着桌上未曾开机的电脑,半天不知道在想什么。 此世,他仍是男子,社会却变了,是女尊。 曾经去过一次女尊世界,那一次对他来说其实算不上什么太好的经历,因为任务目标的原因,他只在后头的几年才感受到女尊尊在了哪里,可惜时间也不长,后来却是作的,别人对自己好,自己非不要了,现在想来,也真是矫情。 不过,谁让他心眼儿小呐! 唉,任性,没办法。 “……如今的社会也不讲究什么三夫四侍了,都是一妻一夫了,你嫁过去就是正经的丈夫,邵扬的脾气虽有些冷,但看着也不是那种在外头搞三搞四的,日子长了,定能和和美美的……” 男子还在喋喋不休,话语中劝慰的似乎还有自己,眉宇随着话语而松解了许多。 王平的注意力终于飘回来一些,想到这桩婚事,真不知道要从哪里吐槽起,只能说好的容貌真是一柄双刃剑。 他此生小富即安,出身的家庭还好,因为是独生子的关系,父母都疼爱,又加上虽然是女尊世界来着,但也都过了古代那会儿的严苛,算是现代,如同正常的现代社会一样,男女之间的歧视和差异大都不会摆在台面儿上,但论到婚娶的事情,则还是女娶男嫁,少有反过来的。 本来么,按照他的计划,自己好好读书,好好工作,然后有合适的谈谈,没合适的单着,总能够完成主线任务的,毕竟,“幸福”二字含义泛泛,若是自己觉得不错,别人也就没法儿说不幸福。 但现在……天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霸道总裁范儿女子,看到了自己这个临近毕业的实习生,然后……呵呵,他应该感谢对方没有直接强取豪夺,而是走了正常流程——父母之命么? “……我看她是真心对你好的,几次三番地上门来,还……嫁谁不是嫁啊,男儿家一辈子总要嫁人的,嫁个对你好的也好,再说,你又没什么喜欢的人,说不定慢慢相处着就喜欢了呢?” 男子的论调何其耳熟,恍惚在哪里听过的样子,换去男女之称,真是毫无违和感的熟悉。 王平扭过头来看着男子,他的这点儿回应于男子来说是欣喜的,马上笑起来:“听爸的没错!快别板着脸了,收拾收拾,去跟邵扬出去吃饭,人家都等了你好久了,眼看这都要结婚了,还没约会过,像什么话。” 总这么僵持着,也不是个事儿,王平没吭声,算是默许地站起了身,跟着站起的中年男子拍了拍他的后背,因为身高的关系,已经不能轻易拍到肩膀了,这一点让男子颇为感慨:“唉,爸都老了,就希望你好好的,邵扬人不错,你们好好相处,不要拧着了,他就是性子霸道些,也不过是喜欢你,又没那些富家子弟的毛病……” “嗯。”王平轻轻应声,态度还算温顺地跟着走了出去。 一打开房门就看到坐在客厅的高大女子和那个陪坐在旁的中年女子,高大女子是邵扬,她见到这边儿房门开了,忙站起来,一双眼中有些欣喜紧张,脸却是瘫着,没什么表情,显得极为严肃。 作陪的中年女子是王平此世的母亲,她就是个普通的小学教师,一辈子见过的大人物也不过是校领导和区教育局的领导,哪里见过这种动辄要让市长接见的大总裁,面上还有着微笑,心里头早就觉得这等儿婿架子大,实在承受不住了。 见到他们出来,也是松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都放松了许多,招手道:“清远,快过来,邵扬等你好半天了。” “我又没让她等。”王平低声一句,他实在是不喜欢这种非要被逼着凑成堆儿的情况。 现代社会,哪怕是女尊世界发展出来的现代社会,也都一夫一妻,自由恋爱了呐,怎么还会有这种……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吐槽的言情梗? 这又不是霸道总裁爱上我,他也没想着在里头当什么主角,就让他安安静静做一个美男子不好吗? 好吧,美,就是罪过。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呐!” 走在旁边的父亲轻轻拍了王平一下,目露嗔怪。 “没关系,是我想要等的。”邵扬很是乖觉地卖好,可惜他的脸上没有笑容,这一句话也就失了该有的意味,让出言责怪的父亲笑得有几分尴尬。 这一次,不等被父亲推出门,王平主动往门口走,邵扬却十分有礼貌地再次跟二老告别,一口一个“岳父”“岳母”的,完全不见外。 得益于她的办事速度快速,此时此刻,作为已经订婚的未婚夫妻,她完全可以称对方的父母为岳父岳母。 事实上,王平一直觉得这种人家的父母绝对不会允许优秀的女儿娶一个平凡人家的儿子的,但,谁让邵家的父母就是那样开明,完全不需要女儿联姻什么的,于是,一个洒狗血的大好机会就没有了。 而邵扬,以她目前的年龄来说,完全可以说是大龄未婚女青年,即剩女了,所以,对于她能够结婚,而不是同性恋,邵家父母极为高兴,因此对王平的态度也是极好。 无论对这桩婚事有多么不乐意,但是王平还有着基本的礼貌,对对方父母的态度还是可圈可点的,而对于自家父母的决定,王平也无从深究,只想想看自家七拐八弯的亲戚因此获得的好处,他就没办法理直气壮地谴责邵扬的“父母外交”。 于是,这桩婚事…… 看了一眼紧跟着自己出来的邵扬,她的长相属于很中性化的帅气,再加上那明显不缺营养的高大身材,一头利落的短发,若是换成正常世界的男子,那也是标准的高富帅,轮不到别人来挑剔,所以…… “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中了大奖才能够跟你订婚,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就看上了我,是看上了这张脸吗?” 系统出品,必属精品。王平毫不讳言地自矜,其他的或许不好绝对,但这张脸,他是绝对承认其好看程度的。 “不要这样妄自菲薄,你很优秀。” 邵扬言简意赅地说着,那张脸的确很好看,是那种于千万人之中可以一眼看到的好看,但他却不是为了那一张脸才这般追逐的。 “谢谢夸奖。”王平放平了心态,自然地说了一句。 似乎从这一句中发觉出了对方的软化,邵扬的眼中有了明显的笑意,上前一步状似保护地伸出了胳膊,做一个虚抱的姿势,护着王平往楼下走。 走了没两步,那手便极其自然地落在了对方腰间,直到坐上车,方才松开。 盛大的婚礼被称为世纪婚礼,漫洒出去的婚礼花费据不完全统计约有一亿多,这样的金额让不少人咋舌,也让王平成了“麻雀变凤凰”的幸运儿,不知道多少人在网上嚷嚷“换我上!” 穿着传统礼服——一袭长衫的王平如翩翩君子,走在身材高大的邵扬身边竟是一点儿也不落下风,皎如玉树临风前,竟不会让人把他忽略,也不会被邵扬的气度所遮掩,自有一番淡然态度,让见到的人纷纷明了,为何拖成老大难的邵扬会选了这么一个,实在是见到就不能忘怀的男子。 【竟然就这么妥协了吗?】王睿不解王平的轻易应允,他还以为这一次少不了要有一番抗争,就算最后要成,也要多洒些狗血才行。 【突然觉得懒,不想那么麻烦。】总是要努力爱人什么的,不如换别人来努力爱自己,看自己能给对方多少分,似乎也是很有意思的,而且,【你说,别人眼中的幸福,是不是也是幸福呢?】 幸福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命题,即便按照王平自己的想法,他也不确定最后能够任务成功,实在是想要骗自己过得幸福也并不那么容易。 这么多世,他几乎毫无所求了,所以,幸福感也就荡然无存。在饥饿的时候,一块儿饼都会让人感到幸福,而饱了的时候,哪怕是珍馐美味呢? ——只有渴求的被满足才是幸福。 ——当没有那一份渴求时,幸福究竟体现在哪里? 若让别人来判断,用普通人的标准,那就容易多了,貌美,富贵,有爱,这样如果都不叫幸福的话,还有什么叫幸福呢? 想着,王平侧目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子,她体贴温柔地挡着敬酒,因为那张面瘫脸,少有人不会在她的面前败下来,于是很少有酒会递到王平的面前,不过,到底还是新人,少不得要喝两杯。 此身对酒精有些过敏,一杯酒下去就是两靥绯红,面泛桃花,邵扬眸光一沉,态度更强硬了几分,把后头的酒都拦了,只看着那人眼波流转间勾睛无数,心里头愈发有些暴虐心思弥漫,真想把人藏起来,谁也不叫见。 第188章 五年后,王平的女儿都四岁了,可以上小班了,并且聪明伶俐,第一次考试就得到了双百,拿着试卷回来冲着王平炫耀。 “嗯,真厉害!” 听着耳边的提示音,王平摸摸女儿的脸颊,称赞了一句,完全没有紧跟着泼冷水说什么要谦虚要保持之类的话,他一直觉得那样格外扫兴。今天高兴就高兴呗,那样的话大可以明天再说,何必非要赶在别人兴头上泼冷水? 即便过去那么多世,他却还是能记得小时候受到最多的教育便是“谦虚”“不要自满”“不要骄傲”“要保持好成绩”诸如此类的话,总是紧跟着好成绩之后来的冷水时间长了竟让人觉得还不如不要考好,否则明明是该被夸奖的偏偏等来了一堆训诫。何苦来哉,他明明没有做错就要先被训上一句,还要美其名曰是“善意的提醒”,需要他反过来表示对这种“关心”的感谢。 能够不长歪,没逆反,只能说明性格太过温驯了吧。 很难得想到以前的事情,王平便看着女儿发了一会儿呆,因为他自来不像别人的父亲对女儿千疼百宠,女儿反倒格外重视他的看法,甚至因此有些忐忑不安,站着不敢乱跑。 等到王平回过神来,看到女儿的反应,温和地笑了笑,说:“去拿给你母亲看吧。” 邵扬和王平婚后并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邵家从来不缺房子,邵扬又是那种生怕王平受委屈的性子,竟是连父母都成了外人了。 记得一家人第一次过年的时候,邵父“指点”了王平几句家事,王平只略皱了皱眉,没等说什么呢,就被看到他皱眉的邵扬一通发作,邵父被女儿说得当场都傻了,完全不解女儿哪来那么大的脾气灵域。 邵母见状说了两句,然后一场家庭纷争就此开场,王平完全没想到自己不是被说的那个,正愣神儿间,二老已经被邵扬气得不行,连连说“不孝子”。 当然,王平也没落好,直接成了勾搭女儿不孝顺的罪魁。 这,是第一次。 第二次则是跟朋友。王平当初能够进邵扬他们家那种大公司实习其实是托了一位师兄的福,那位师兄是公司里某位主管的亲戚,跟王平的关系还不错,自身也是颇有才华的,才进公司就担任了重要职务,之后也做出了一些成绩,让不少小看男子的人大跌眼镜。 但偏偏,这位师兄有一位要好的兄弟(闺蜜),喜欢的就是邵扬。 那位“闺蜜”家世更好一些,跟邵扬家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偏偏,邵扬看上了王平,两人还结婚了。 为此,“闺蜜”意难平,免不了要说一些不好听的,师兄跟王平的关系自然是不如跟这位“闺蜜”近的,再者他早就知道“闺蜜”喜欢邵扬,所以便觉得王平是做了第三者,因为那相差巨大的家世,更是有了些绿茶婊的感觉。 在某些半公开场合,师兄便说了些不好听的话,为此惹来邵扬的大发脾气,不仅把这位师兄连同他的亲戚一起弄出了公司,还给他们找了一些不好的罪名,另外那位“闺蜜”也没跑掉,被邵家的公司弄破产了。 呵呵,真像是“天凉王破”。 但这个还算是每一条都有正当理由,什么师兄他们一家子出卖公司机密啊,什么商业竞争啊,最初也没能让王平想到某些事情上去,毕竟他还不知道师兄在别人面前说了什么,但,这样的事情多了呢? 这种在小言中听起来很好的事情,很让人感动的加分项,在现实中真的发生,当事人,哪怕是那个被“甜宠”的感觉起来都不是太好,莫名多了许多仇家,还不能说自己无辜躺枪,冤死。 而邵扬这种无缘由的爱和保护更让人害怕。 万一哪天她厌倦了或者松手了,死的只会是王平。 由此,王平对邵扬的戒心愈重,当然,为了主线任务,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当贤夫,哪怕周围的人避他如蛇蝎,他的交际圈越来越小,他也当做没发现一样,安心享受着邵扬的好。 总算——任务完成了! 心里头松了一口气的王平马上定下了旅游大计。 “那么远?最近我有些忙,等过两天,我陪你去。”邵扬没有直接反对,却还是有些不乐意。 “没关系,你忙你的,我先去那里玩,等你有时间过去就是,难道还怕我丢了不成?”王平早觉得邵扬对自己的过度保护有些古怪,稍稍试探了一下。 邵扬皱着眉,十分苦恼的样子,好在终于点了头,算作同意。 王平便高兴地去收拾东西,倒不担心女儿,邵家父母对他有意见,对女儿却是极好的,相信会很乐意看几天孩子。 看着王平的背影,邵扬的面色阴郁,为什么,为什么他对我的好感度一直无法提升? 该死!邵扬心中咒骂一句,这几年,他都试过各种方法了,唯一不敢尝试的就是跟别人暧昧然后勾引对方吃醋再解除误会增进感情。 这种在小言中必然出现的梗若是敢在现实中出现,以不足40的好感度看,对方铁定分没例外,好感度也必将跌成负数,所以,他到底应该怎么做? 另一头,已经回房收拾东西的王平正优哉游哉地跟王睿闲聊,任务完成并不意味着马上就走,所以他还需要好好计划一下之后怎么办,贸然结束这段无爱的婚姻并不明智天价婚约,霸道机长请离婚。 因为邵扬那种毫无原则的好,本来还算独立自主的“娘家”因为邵扬的各种方便之门,如今已经和邵家纠缠不清,一旦分割,对邵家来说还好,对自家来说却是灭顶之灾,那些亲戚们早已习惯了这种“国舅爷”的待遇,哪里肯回到原来的生活。 再者,还有孩子,对自己的孩子,王平还是有心看顾的。 【你不觉得邵扬有些奇怪?】王睿问。 【可能是重生的吧。】王平心里早有腹诽,说起来便很肯定,若是没有重生这等金手指,某些时机可不会把握得如此之好,而邵家公司的各种顺风顺水,这金手指开得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说到这个话题,便想起问,【他对我的执念那么大,难道他上辈子就没能和我在一起?若是他的上辈子里我就存在的话,那为什么我没有记忆?难道说他上辈子喜欢的那个人不是我,而是我取代了别人的身份?】 【你的身份就是你的。】王睿很纠结,回答了一个最好回答的问题,然后想到那个上辈子的“清远”究竟是谁的问题,他也有些昏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毕竟,穿越是走了某些漏洞,并非太过困难,重生则不同。 如果是某些被认为是“重生”的穿越到平行空间还好说,根本还是穿越,只不过穿越的地方比较好,还是类似的空间,占据了“曾经的自己”的身体。 若是真的重生,相当于因为她的死亡又或者是别的什么缘故,整个世界倒带重来了一次,还把未来的她带到了过去的她的身上,并保存了她对于未来的记忆,这种难度太高几乎不可达成,王睿无法想象。 而邵扬的情况,因为她对“清远”的执念,看起来不像是前者,因为平行空间不可能所有都一样,特定的某个人或许会出现,但性格什么的,不可能完全一样,而王平的性格,王睿感觉很难找到复制版的那个。 再者,王平的身份是他寻找到的插、入、点,这种点并非关键点,可有可无的,平行空间不可能存在的可能性也很高。 那么,就是后者了? 若是后者,王睿无法想象到底是怎样的大能才能做到为了一个邵扬开这样的后门。 ——那种整个世界都倒带的情况若能做到绝不应该有例外,而有了例外那必然是特意的。 对此,王睿很有兴趣,甚至不惜游说王平,以“减债”为条件,要求他保持跟邵扬的联系,便于王睿观察。 王平很痛快地答应了,经过王睿一分说,他对于这种情况也很好奇,想要弄清楚缘由,便把这件事交给了王睿来办,他的手段多些,更好探查。 一晃一年过去了,王睿探查的结果没出来,但王平已经觉出了某些不对劲儿。因为旅游的关系,他总在外头跑,然后就会遇到各种问题。看风景,头上突然有巨石滚落,说是风吹松动侵蚀老化;坐车子,突然遇到连环车祸,若非他身手好必然在爆炸中丧生;暴风雨,球型闪电直接滚到屋子里照着人身上落;玩电脑,线路老化电源起火突然爆炸……简直像是一部死神来了。 为此,王睿甚至要当做探测器使用,以免他哪天走得好好的突然被雷电给劈死。 开始,王平觉得可能是有人在对自己下手,请了保镖也不顶事儿,然后就觉得莫不是老天看自己不顺眼了? 不等他验证自己的猜测,一次飞机爆炸终结了他短暂的一生。 第189章 五十来平的屋子里,一张大床占据了三分之一的位置,再就是柜子餐桌等物,四散在床上的衣服,七倒八歪的鞋子,还有没有来得及处理的生活垃圾并各色餐盒胡乱堆在桌上,唯一干净整洁些的地方则是一个屏幕稍大的电脑前。 地上是一张翠绿色的毯子,一身黑色紧身装的短发女子正在上面跳脚,气冲冲甩下了头盔,高呼:“wc,这tm什么游戏!” 新开发出来的虚拟网游很是让人欣喜,而作为一个宅女,爱好游戏的邵扬掏出了大部分的积蓄买了这么一个绝对高端的机子,本来是准备玩某些动作类游戏,以便更好感受虚拟网游的魅力,但,她挑选的第一个虚拟游戏是个恋爱游戏——《》。 封面上是一个绝对好看的男子,真的,现实世界中的明星都没有这么好看,当时那么多游戏,单身狗邵扬一眼就被这个封面吸引了,然后不可自拔。 恋爱游戏在没有虚拟网游之前其实挺无聊的,或许会有人因为它的名字而好奇,但真的尝试了就会发现无聊,各种套路的回答,你只需要选择abcd,然后通向不同的结局,但最多的还是皆大欢喜,也就更加索然无味。 反正邵扬是不怎么喜欢的,所谓的攻略在一次次按键盘的时候成为了麻木,而穿插在恋爱游戏中的小游戏有的时候反倒比单纯做选择好玩儿一些,也就仅此而已了。 但,谁让那个封面好看呐! 邵扬很快做出了选择,买回来之后便一腔热情投入游戏,连吃饭睡觉都是挤出时间来的,而游戏也果然不负众望,逼真得好像她真的穿越了一样,真的成了那个富家女,真的成了那个霸道总裁,而那个要被攻略的男子就是她的属下,人长得不错,工作也有能力,在她进去的时候就已经被委以重任。 邵扬还没想好要怎么接近,就碰到了意外。 那个独立人群中宛若仙子下凡一样的男子迅速勾走了邵扬的心,那一瞬间,她甚至分不清现实和虚妄,然后便是屡屡失态,好在虚拟网游还有缺陷,想要做出什么微表情实在不容易,一张面瘫脸保住了她的尊严。 邵扬迅速地把对方定为了自己的攻略目标,在系统提示“确定吗?”的时候毫不迟疑地选择了“是”,然后…… 一切就有如真的一样,若非她还要在现实中吃饭睡觉,她恐怕会沉迷于其中不可自拔,尤其是某些没羞没臊的事情尸神决。 那种感觉太好了!在游戏中,她就是无人能敌的上帝,富可敌国的总裁,可以肆意地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然后肆意地把那样的男神压在身下,那种现实中完全不是她这种小人物能够接触到的男神在游戏里就是她的夫! 他们还有了孩子——好吧,那可能就是一个虚拟数据,并不需要太过重视。 但男神不一样!尤其那种感觉那么真实! 不知道几次湿哒哒脱掉紧身衣的邵扬一想起那种感觉就像是吸了毒一样欲罢不能,偏偏,对方那迟迟无法提升的好感度同时让她烦躁不已,到底她哪里做得还不够好? 明明攻略上对他的介绍是“渴望感情专一”,为什么她已经那么专一了,除了那个触雷的梗,她把所有的小言梗都尝试过一遍了,还是不能够提升多少好感度,反而还有下跌的时候,他们孩子都生了不是吗? 许多男子生了孩子之后都不工作了,那些嫁入豪门的男子更是一门心思生女孩带孩子,怎么他就那么不一样呢? 也许是事业型的? 邵扬也从这方面尝试了,把自己的公司交给对方管,可是对方完全没兴趣的样子。 那,或许是不感兴趣? 邵扬又开始观察对方的兴趣,但,不知道是自己太愚钝了,还是这个游戏太难了,她发现对方对很多事情都感兴趣,而最令人崩溃的是,对方已经懂得很多,做得很好,完全不需要她帮助,反而在她支持之后马上转移兴趣做别的,同样做得极为出色。 但,可能是顾虑到大女子的面子问题,又或者是本身并不在意虚名,对方并没有去考什么证书,参加什么比赛赢得荣誉,低调到完全是一个标准的贤夫……呵,这么完美,果然不可能是真的! 越是意识到这一点,邵扬就越是痛苦,她觉得自己都要得精神分裂症了,果然还是要快点儿结束这个游戏,哪怕是be结局,哪怕是攻略失败。 游戏很快结束了,却不是以邵扬想象的“失败”结束,突然冒出来的飞机爆炸让她都不知道该怎样“呵呵”了,恋爱游戏还有这样的吗?难道这就是另一种“攻略失败”的结果? 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攻略失败”,邵扬无限烦躁!明明知道不是真的,那个人都不是真的,但为什么看到他死,看到那满屏的爆炸火光会有这样的难过? 难道她真的爱上了一个游戏人物? 脱掉衣服,呵呵,怎么可能?!她怎么可能那么傻? 重新买了想玩儿的游戏,跟伙伴们在游戏中大杀四方,一边升级一边打怪,一边谈情说爱,又是恋爱又是结婚。她在现实中也认识了一个男子,普通人的外貌普通人的成绩,毫无惊才绝艳之处,却懂得节俭持家,也不反对她玩游戏,有时候还会跟着一起玩儿。 很快登堂入室的男友让屋子里恢复了整洁,而虚拟网游的魅力也很快征服了男友,他不太喜欢那种打打杀杀的游戏,某一天翻出了这个恋爱游戏。 “《》?这是恋爱游戏吧!”男友边问着边翻到背面看简介,语调微微含酸地问,“你攻略了几个啊?” “你也知道恋爱游戏?”邵扬有些意外地挑眉,她可还记得第一次认识的时候这位腼腆羞涩的样子,现在倒有些活泼了,也露陷了,当初不是“不会玩儿游戏”吗? “哼,都是给你们这些色鬼准备的极品小农场!”市面儿上的恋爱游戏多半都是方便女子开虚拟后宫的,更有不少十八禁题材,很少有针对男子的。 “哪有?”想到每次湿乎乎出来的过去,邵扬微微面热,一边说着一边拿起另外一个游戏递过去,“我都很久不玩儿那个了,你看看这个吧,我最近玩儿的,还不错。” 男友哪里会真的傻到跟虚拟人物吃醋,顺势接过了游戏,“我看看。”看了一会儿简介觉得不错就试着玩儿了会儿,看得时间晚了便告辞回去了。 邵扬也没有留他,送走人之后回来,看到那还摆在明面儿上的恋爱游戏,不知怎么想的,重新打开了,依旧是那个人物,依旧是那个身份,但当她巡视公司的时候却再不见那个人了。 和攻略人物坐在一起喝茶时候突然问:“你是**大学毕业的吧,你们学校的师妹师弟们若是有好的也可以介绍到公司来啊!” “好啊,有好的一定介绍来!”攻略人物,清远的师兄答应起来格外轻松,好像他真的会这样做一样。 等了几天还不见人的邵扬终于忍不住去**大学查探。 “啊,卓清远?”校领导戴着眼镜查了一遍电脑,“没有这个人啊,邵总是不是记错了?” “怎么可能?!他就是这个学校的啊,应该是大四生,正准备毕业!”邵扬不敢相信,声音高了许多。 校领导的表情有些不好看,却还是按捺住了,把显示屏转了个头,让邵扬自己看,“我把整个学校都查了,没有一个叫做卓清远的男学生。” “抱歉,是我失态了,实在是抱歉。”邵扬自己不信,仔细查了一遍,果然是没有,一张张照片翻过去,没有一个是他。 那,也许是去了别的学校?心里头莫名有一种恐慌,她又跑去清远的家,那个她曾经登门的地方。 “啊,我家没有儿子啊!就一个女儿。”那家人很是古怪地看了邵扬一眼,急忙把自家才初中的女儿推进了屋,迅速关上了门。 怎么?怎么可能?! 不敢相信的邵扬不信邪地又回去找了私家侦探,反正游戏中她是总裁,她有钱,她什么都能做到,虚拟游戏给了她一个世界的天地,她足以在这里翻天覆地。 结果,还是没有,整个世界都没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所以,那次爆炸,他是真的死了? 不是虚拟人物吗?怎么会死?啊,对了,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女儿呢? “扬扬这是想结婚了吗?哪里有个女儿,不过我看*家的孩子不错,你们赶紧结婚,赶紧生一个就成了!”邵父笑着说,完全没在意女儿的神色不对,一切都好像真的一样。 好像真的一样。 好像真的。 好像…… “是真的死了吗?不是游戏吗?不应该重新生成吗?怎么会真的死?”又不是第一次接触游戏的邵扬不敢相信这样的结果,退出了游戏,想要找游戏公司问问,才发现这个游戏是个三无产品,上面并没有游戏公司的名字什么的,所以…… 一个月后,邵扬结婚了,婚后的她再也没有玩游戏,老老实实工作老老实实养家,想要抓住现在的真实,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第190章 19世纪初期的英伦小镇有着可堪入画的田园风光,远远看去,仿佛一幅优美娴静的画作,安静如处子,近看才会发现,这样的镇子真的是看上去很美好。 还算是经过一些规划的道路因为来往马车的横行而充满了臭气,那些畜生可不会讲究卫生,甩着尾巴就会丢下一些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米田共表示到此一游。没有环卫工收拾的情况下,最后也只能看临街的店铺会不会因为气味妨碍生意而主动收拾,当然,少不了一阵子骂骂咧咧,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从来没人能管住畜生的生理问题。 提着大裙摆,努力走在尽量干燥的地方,脚上的皮鞋是鹿皮的,有着浅棕色的自然纹理,衬着白色的蕾丝裙边,有一种欧式的优雅,当然,一定要忽略落脚点附近的某坨东西,以及旁边那泥泞的道路。 “黛西,今天晚上的舞会你会来的吧!” 迎面走来的少女声音如百灵鸟一般清脆,浅金色的自来卷头发,一顶很有特色的前檐帽留下一片阴影挡住了她宽阔的额头,一双眼睛含着笑意,格外动人。 被称作“黛西”的王平停下了脚步,保持着手提裙摆的姿势,冲着对方露出一个浅笑来,“抱歉,你知道的,我不太喜欢那样的场合我的法医女神全文阅读。” “哦不,要知道,我可是很期盼能够在舞会上见到你的。爱琳总以为自己是伯特纳镇最美的女孩儿。天啊,她可真应该看看你,我们的明珠,我们的‘达芙妮’!”少女自来熟地走过来挽上了王平的胳膊,一边用飘扬的语调说着一边露出明快的笑容来,好似纯真美好地跟朋友说着玩笑。 “莉达,我真的不喜欢那样的场合,何况,家里还有事呐。”王平不好太大动作拒绝少女的搀挽,露出有些无奈的笑容。 若说这个时期的外国有什么不好,或许就是这种说不清什么时候开始的相亲舞会,当然,这里不是这样的叫法。舞会是经常性的,哪怕不是节日,遇到了什么好事,又或者是闲得无聊了,只要有些闲钱,就会举办一个舞会。 不需要另外去寻找什么场地,只要自家有一个能够跳舞的环境,哪怕是露天的院子呐,都可以请人来一同打发无聊的夜晚。 于这种地广人稀的小镇来说,实在是不缺举办舞会的场合,而时间,哪怕是白天为各种事情繁忙的老爷们,晚上也是有时间跟着一起跳一曲舞的。 再有正值青春年少的男女们,少不得要借着这样的机会眉来眼去,说不定便有那么几个能够情投意合,最终走到一起去。 于是,在王平的眼中,这样的舞会就是适婚者挑选佳偶的相亲大会,当然,因为少了这么一个名义,舞会的形式总会活泼多样一些,足够让大家免除尴尬。 至于说羞涩,对这些成天嘴上都会品评哪个男士样貌好身材好家世好的女人们来说,尽量在矮个里头拔高个,挑一个合适的丈夫,以图终身有靠才是最切实际的,还顾不得羞涩,因为这关系到以后的生活。 这个时代的律法很有些不近人情的地方,家中若是有男孩儿还好说,以后父母的财产不至于旁落。若是没有,父母的财产大部分要被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远房亲戚(男丁)继承,而女子所能拥有的只有父亲所给的嫁妆,以这个小镇的平均水准来看,也就是五百英镑左右。 这已经不算少了,在这个时期,一个女家庭教师的年收入还不到100镑。 但,若要用这些生活远远不够,而凭着这样的嫁妆找一个好婆家也只能在同阶层寻找,大部分男子都会比较看重女子的嫁妆远胜于她的品德。 作为小镇上的中等人家,王平拥有着六百英镑的嫁妆,而今晚举办舞会的爱琳则有着四千英镑的嫁妆,这让容貌不如王平的爱琳很受未婚男子的欢迎。 爱琳是从城里搬来镇上的,一来就成了镇上嫁妆最多的人,压下了一众女孩子的骄傲,便有人不太喜欢她,莉达便是其中之一,她以前最常夸口的话便是自己那一千英镑的嫁妆,似乎那代表着她的未来一定比镇上的其他女孩子都要好。 “不要骗我了,我知道你一定有空的!”莉达笑得有几分狡黠,“刚才我还碰到了菲尔德夫人,她可是说了,一定会带着你和维娜去的。” 王平此生的父亲姓菲尔德,现在的这位菲尔德夫人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是王平的亲生母亲,却不是她的姐姐维娜的生母,不过,菲尔德夫人这位后母做得很合格,表面上还是一碗水端平的,这很难得。 听到母亲都答应了,她自然不好拆台,只好应了,莉达高兴地拉着她去选购服饰,为了晚上的舞会做准备。 而这,就是故事的开始。 这一次,王平是一个穿书的女配,要完成的任务是女配逆袭。 当然,作为一个和平的外国文学,女配不意味着反派,而是真真正正的配角。 在原来的故事中,维娜是主角,一个生而丧母的“灰姑娘”,心思细腻,多愁善感,博学多才,聪明貌美,然后在一次舞会上,遇到了一位年收入一万英镑的“王子”,成就了一段令人羡慕的美满姻缘超级特工最新章节。 这个故事中,黛西的角色是为了凸显女主的善良优秀,而爱琳的角色则是为了凸显女主的低调优雅,至于莉达,她则是那个无意中促成女主和“王子”屡次结缘的红线。书中,莉达和黛西的关系可不好,反倒是和维娜关系很好,经常跟维娜抱怨黛西的鲁莽无知,为维娜感到可惜,有那样一个不懂事的妹妹拖累名声。 事实上,黛西比维娜小了五岁,十五岁的小女生,能指望她有多懂事,跟姐姐争抢漂亮的裙子什么的,很罪大恶极吗? 好吧,或许是因为成为了黛西,才会觉得她有些无辜,至于维娜,书中自然是把她说得善良美好得好像一朵白莲花,但王平以为,能够用包容的笑容听着身边的朋友说自己的妹妹不好,这种人未必真的善良美好。 而明知道莉达对“王子”有意,甚至看到对方屡次找话题接近,她却从不抗拒“那莫名的引力”,导致最后“情不自禁”,成为了雀屏中选的那一个,还能让莉达不与之生气,这份魅力,那就真的是不可小视了。 不过,逆袭什么的,难道一定要抢男人吗? 或许早期的逆袭还都是这样的套路,女配逆袭必抢男人,但到了后来,也有另外找到男主的,只不过,男主一定要比那个不去抢的男人好,比他有钱比他有权比他长得好比他有文化什么的。 【这个世界有什么特殊的吗?】王平不太理解为什么王睿急匆匆拉着她进入这个世界,想到那场飞机爆炸,便有些不太舒服,那种感觉……以至于最初的十几年她硬是堵着一口气没和王睿说话,干什么都恹恹的,成功在剧情没有发生之前母女离心,把亲娘弄成了后妈,看人家待继女都比待亲生的好了。 呵呵,这算是意外之喜吗? 【这是一个还未完善的小世界。】不等王平再度发问,王睿便开始解释,【这种小世界并非自然形成,而是由某些愿力构成。你知道,人的思想是有能量的,当众多人的思想汇聚在一起,再有一个契机,便会形成这样的小世界。而跟其他小世界不同的是,这个小世界吸取了某种特殊物质,能够自行演化下去,而不会重复剧情——事实上,我怀疑上次咱们进入的世界也是一个在自行演变中的小世界,它的机制还不完善,但已经能够排除异己了。】 【所以,上次的飞机爆炸是因为它在排除异己?】王平若有所思,如果是这样的话,倒不是不能理解在飞机爆炸之前发生的各种“险情”,被世界排斥什么的,真是糟透了。 【之前我也进入过许多世界,未曾遇到那种情况,那个自行演变的小世界比那些大世界还要厉害吗?】并不是不信王睿的话,只不过有些奇怪这其中的原因。 【不知道是为什么,但它的排除机制非常健全,拥有一套我不太明白的运行体系,一旦发现一点点异样就会产生斥力。】王睿也有些疑惑,若是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或许能够弄明白原因,但,小世界的反应太迅速了,这般当机立断,却是比洪荒世界还要绝对了。 当局者迷,王睿当然不会明白作为一款游戏进化而来的小世界,别的或许不够完善,但排除病毒什么的,那是从最初一直到最后的,他能够钻漏洞进去,不意味着他动作大的时候不会被发现,然后杀灭。 正是因为没有发现这一点,王睿探察的动作过大,才导致小世界做出了激烈的反应,杀毒什么的,用得着考虑病毒无辜不无辜吗?他影响它了,便应该被杀灭。 王睿想不明白的,王平就更不知道了,她的见多识广还建立在世界内,而并非跳出世界的宏观视角,自然就更不清楚其中的蹊跷。不过,也不是多么要紧的问题,非要马上弄清楚不可,当务之急,还是晚上的舞会,这可是剧情的开始呐。 第191章 小镇上的舞会没什么新奇的,唯一不同的便是爱琳家有一个十分值得称道的带喷泉的花园,所以,举办舞会的地点便放在了这里。 “真是好漂亮的喷泉!”莉达站在喷泉边儿上,颇有几分天真姿态地用手去接那喷洒下来的水珠,日落时分,夕阳西下,彩霞满天,那水珠也染上了晚霞的颜色,比珍珠更绚烂,“无论看过多少次,还是不得不说,霍尔家的喷泉还真是漂亮。” “是啊,真是值得称道的。”维娜温柔地笑着附和了一句,她今天穿了一条水蓝色的裙子,灿烂的金发少数编成发辫盘在头上,插上了一些素雅的花朵,剩下的卷发则自然披散而下,站在喷泉边儿上的她宛若“水中仙子”,格外迷人。 书中,那个“王子”便是不觉得她容貌多么出众,却也还是多看了几眼,哪怕后来被漂亮的爱琳邀请去跳了两支舞,但在他心中留下最深刻印象的还是维娜,让他每每看到喷泉都能想起的少女。 王平来到花园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一幕,但她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维娜,而是莉达。此刻的莉达并不像书中那样莽撞愚蠢,她自顾自欢笑着泼洒着水花,去了裙撑的宽大裙摆在旋转的时候好像一朵盛放的花,而那水花便如同花上的露珠,带着某种鲜活而芬芳的魅力,艳压全场。 爱琳站在不远处,在她旁边的是她的堂兄,正向她介绍着一位年轻的男士,那位男士衣着整洁,面容英俊,眉宇间还有着某种无法形容的忧郁,让他格外吸引别人的目光,那潜藏着愁绪的眼神仿佛一下子就击中了旁人的内心。 爱琳的脸上泛起了薄红,微笑也有了些羞涩的感觉,却还在努力落落大方地说着什么,让那位男士收回了落在喷泉边儿的目光,回头看向了爱琳,或许是出于跟霍尔的关系,他冲着爱琳点了点头,两人随着音乐步入跳舞的人群中明末强梁最新章节。 “啊,黛西,你来了!”莉达转身看到了王平,笑着招呼了一声,上前来拉过王平,来到她跟维娜的小圈子里,冲着维娜道,“我还以为你们会一起来呐,菲尔德家的姐妹花!”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王平总觉得这话有些别的意味,但看着莉达明媚的笑容,又觉得可能是自己多心了。 几个女孩子轻声说着话,夸赞着霍尔家的布置精美,称赞着霍尔家的食物好吃,故意被剩到最后的霍尔家女儿爱琳也被提及了。 “跟她跳舞的是谁呢?很是英俊的年轻人,看着也很有气质。” 女孩子们捎带脚地提了一下爱琳,更多关注的还是那个连跳舞的姿势都像是比别人优雅好多的年轻男士。 消息灵通的少女从霍尔堂兄那里打探了一遍,回来就露出神秘的笑容:“啊,你们知道吗?那可是**军校的上尉呐!上尉啊!这么年轻的上尉!” 军官于何时来说对一些女孩子都有很大的迷惑性,她们痴迷于这个军衔之下的荣誉,相较之下,超越同等人群的优越。 一帮女孩子立刻发出了低低的惊呼声,然后便开始议论纷纷,什么霍尔堂兄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什么他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为什么之前没有听说过?更多的还是在想他会喜欢怎样的女孩子。 随着一支舞曲的终了,更多的消息也汇总过来了。 霍尔堂兄并不是一个善于隐瞒的人,只要给他喝点儿酒,再说上两句好听的恭维话,漂亮的少女围在他身边悄声恳求两句,便能够得到很多消息,然后,这个年轻的叫做康纳利斯特林的上尉很快就有了更加丰富立体的形象,力压一镇的年轻男士,成为少女们心中的新宠。 “最难得的是,他还是一位有爵位的绅士。” 和平的时代,军衔最大的作用不过是给那些某方面优于他人的人镀了一层金,看着光鲜亮丽,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而爵位就不一样了,现在的爵位并不是一个荣誉头衔,还有与之相应的土地及各方面的优待。有爵位代表的就是一个绝对上层的圈子,对镇子上的少女们来说,无异于天了。 兴奋难耐的少女们没有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很快就有人在第二支舞曲过后从爱琳的手上抢走了她的舞伴,对此,连跳两支舞的爱琳气喘吁吁地瞪了对方一眼,哪怕她面皮涨红,也没能让某个具有绅士风度的男士推拒了别人的邀请,最终只能看着那一对儿欢快地步入舞池。 见到有人成功,少女们明显更兴奋了一些,很快以极大的热情抢着去邀请康纳利,对方虽然不爱笑,但是也没有怎么拒绝,很有礼貌地跳着,直到真的累了,才托词说霍尔在等着他说话,离开了一众依依不舍的少女。 “他可真是个绅士。”被拒绝的少女有些失望,但回到女伴之中,还是忍不住语带几分炫耀地说着自己的感受,言辞中对康纳利好感非常。 “是啊,所以他值得更好的!”爱琳昂首挺胸地说着,语带双关。 听明白她意思的少女都有些不忿,但那样的男士,本来便属于男神级别的,完全不同的圈子让少女们连追求都无力,只能欢欣于对方的眷顾,却无法采用什么手段来挽留。 只能说,还是环境太单纯了。 莉达挽着王平的胳膊,接过了话题,“所以说,我觉得黛西就是最好的!以黛西的美貌,她就是一个公主!” 这明摆着是把爱琳显摆嫁妆身世的话扭曲成了容貌的较量,爱琳的嘴角歪了一下,却找不到什么好的话语来反驳网管修仙传最新章节。 哦,黛西当然是最美的,哪怕她不愿意承认,但不要说是这个小镇,就是她原来生活的雾都之中,也不会有人比黛西更美了,连那些交际花都要在她的美貌下甘拜下风,所以……哼,不过是有着六百英镑的穷人,能够找到什么好姻缘,或许会有哪里的大贵族需要一个美貌的情妇?哈哈,那也要他先能找到这个不出名的小镇。 这样一想,爱琳的心气便平和许多,讲话中也多了些所谓的淑女味道:“你们认为一个女子什么是最重要的呢?我以为,一个淑女的品德才是最重要的,当然,也要有才艺。难道你们以为那些绅士就是只看表面的浅薄人吗?” 维娜微微一笑:“你们都不要争了,我看康纳利先生并不是喜欢田园风光的人,比起这里,也许他更喜欢大城市的繁华。有什么必要为此而争执呢?我就很喜欢田园风光,也不能因此说大城市的繁华就不好啊!” 好像打圆场一样的话其实什么都没说,只不过提起了一个“康纳利先生”,就把所有人的心思都引走了,让黛西和爱琳都退出了圈子的焦点话题。 王平看着她们马上变换了话题,有些感慨维娜的聪明,她的话中其实也说了自己的观点,但却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反感,又隐含着别的意思,反正在王平听来,她其实是在说“那种大城市来的人根本看不上镇上的女孩儿,何必为此争论”。 这是很聪明很理智的看法,如果那位康纳利先生没有听到的话,也不会有后来的好奇心,毕竟,一个容貌并非出众,家世并非傲然的镇上少女,不足以引起那位出身良好自身优秀的先生更多的关注。 看了一眼那个正在和霍尔说着什么,完全没有留意到女孩子这边争执的康纳利先生,王平觉得有一丝古怪,似乎,和剧情不符啊! 因为霍尔家的花园比较大,所以两方隔了一定的距离,根本听不到对方说了什么。 在王平转过头去之后,并没有留意到那位康纳利先生看过来的目光,霍尔却注意到了,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坏笑着:“喂,你是看上黛西了吗?” “别乱说。”康纳利瞪了霍尔一眼,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你知道我的身份,跟她们是不可能的。” 作为贵族,婚姻什么的自然不是轻易说说的,一般都是贵族之间的联姻,为了保证优秀的血脉能够传递下去,这种平民出身的女孩儿,也许能够当做情人养着,却根本不可能娶回家中。 “哦,现在都什么时代了,暴发户都能成为勋爵了,还有什么老古板非要坚持血统!你可不要说你就是那样的人!”霍尔怪叫了一声,假做惊讶的样子看着康纳利。 康纳利被看得不自然,皱了皱眉,眉宇间的忧郁让他有了一种别样的魅力,愈发引起远方女孩儿们的关注,维娜也在看着,看着他跟霍尔堂兄说了两句然后起身,霍尔堂兄忙陪笑着起来跟他一起走了出去。 转过头来看了一眼爱琳,她也注意到了那边儿的情况,欠身告辞:“他们一定饿了,我去送两块儿小点心过去,今天的松露巧克力蛋糕很不错。” 这种女主人的姿势瞬间分开了内外,让一众少女极为不爽,却也无可奈何,这可是霍尔家,她本来就是女主人。 “爱琳,我帮你拿吧,也许我们可以多带两杯红酒过去,太甜的东西容易腻,不是吗?”莉达笑得自然,不顾爱琳瞠目,直接端了两杯酒往那边儿走,不甘示弱的爱琳也急忙端了盘子,取了两块儿小蛋糕追过去了。 维娜皱着眉看着莉达的背影:“莉达她……”想要说什么,但看到身边最近的是继母的女儿黛西,她又什么都不想说了,转头就去跟其他的少女聊天,作为一个敏锐而善于倾听的女孩儿,她的人缘儿一向不错。 第192章 舞会结束的时候,时间已近午夜。王平屡次想要中途离场,都被莉达拽住了,而本来没什么交集的康纳利先生,也因为莉达的活泼牵线,和女孩儿们玩起了桥牌。这方面,康纳利先生很是好运,赢了不少,而为了展现风度,他在最后返还了赢来的钱,又博得了女孩儿们的高度好评。 而霍尔的风趣幽默也因此被更多的人所接受,他是爱琳的堂兄,以后可能要继承霍尔家的家产,所以时常会过来这边儿镇上住一段时间,康纳利是他在军校的同学,这次来这边儿是为了度假。 和平时期的军校其实并不是那么忙,而霍尔力邀康纳利过来度假,也是为了给爱琳一个更好的机会,之前爱琳见过康纳利一次,非常喜欢对方,跟堂兄霍尔说了,这才有了这一次的“惊喜”。 爱琳对此屡次用了“荣幸”“幸福”等词汇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不过康纳利并没有太大的反应,虽然并未有什么无礼的样子,但因为很少微笑的关系,显得有那么几分傲慢不爱搭理人。 不过,女孩子们都不当回事,认为这是绅士该有的良好品格。王平对此哭笑不得,什么时候不随便微笑也成了绅士的良好品格? 果然脸好看,怎样也有道理。 王平的牌技还不错,在换下去一个输惨了的女孩儿之后,她就开始赢了一把,但因为康纳利退还赢钱的举动,她也不能为此发一笔小财,只能依样把钱都退还了回去,同样小赢一把的莉达也不得不如此,为此她把“不高兴”挂在了脸上。 “难得赢了一次呐,偏偏有康纳利先生这样大方的样子,我也不能小气了,只好把这些还回去了。”十分遗憾惋惜的样子好像有些贪财,但因为少女好看的样貌和那故意叹惋的可爱,又让人无法责怪,反而露出善意的笑容来。 “莉达,原来你竟是个葛朗台吗?” 霍尔口无遮拦,作为一个身家良好富裕有才的年轻人,他并不太受人欢迎的地方就在于此,镇上的少女都不太喜欢霍尔一家也并非单纯因为爱琳的缘故造化之门。 “霍尔堂兄,你好歹给我留些面子。这样对待一个淑女,你要小心!”莉达的言语越发有些放肆,好像喝醉了一样酡红的脸颊,闪闪发亮的眼睛,不时用手撑住头的动作,都显示了她的醉酒状态。 霍尔并未因此生气,反而还有些感兴趣地问:“怎么,你想报复我吗?你会怎么做呢?” 莉达好像真的醉了,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晃了晃头就要起身,却因为手臂无力的关系而撑不住桌子,幸好维娜和王平就在她的左右,一人扶住了一边儿,这才有了能够告辞的理由。 霍尔为此还挽留了一下,霍尔家的房子是最大的,有好几个客房,留几个客人没有问题。 爱琳有些不乐意,但作为主人,没有把客人往外赶的道理,何况以后霍尔会是这个家的主人,就是为了他的面子,也不好驳斥这件事,于是不甘不愿地把人领到了客房。 王平并不想住在别人家,在维娜主动说要留下照顾莉达之后,王平便去告诉了莉达的母亲这件事,对方笑眯眯答应了,表现得很是和善,还对菲尔德夫人夸奖了维娜几句,表示了感谢。 菲尔德夫人又跟她说了两句,才带着王平去跟主人家告辞,少不得又要谢过对方的款待。 午夜过后,坐在一辆车上往回走的母女两个一路无话,回到家各自休息。菲尔德夫人未曾问起今天那个康纳利,王平也不准备跟她多说什么,倒是菲尔德先生,多嘱咐了一句早些休息,又抱怨了一下今天的手气不太好,输了不少。 比起维娜的好人缘儿,少言寡语又不太合群儿的王平还不如书中的黛西那样有一两个狐朋狗友,唯一能够跟她算是朋友的便是那个并不如书中一样跟她关系不太好的莉达了。 书中的黛西和莉达关系不好的原因是这两个针尖对麦芒,互相攀比成风,你看上什么我也看上什么,你想要什么我也想要什么,经常争抢不休,于是关系不好。 而换成了王平,她自然不会为了一条裙子一根丝带又或者是一顶帽子什么的非要跟人争一个长短,也不会拿自己的美貌攻击对方的容颜,这样,两人之间最大的矛盾点就不存在了,关系比书中好也就是正常的了。 所以,知道莉达因为醉酒住在她最看不惯的爱琳家,王平还是有些担心的,她倒不担心那两个吵起来,这时候的人总讲究一个风度优雅,心里头再不对付,也很少在面儿上吵起来,以至于不了解的人根本不明白谁与谁交恶。 只不过,醉酒之后的滋味儿总是不太好受,她想着作为朋友,她也应该去看看莉达,便在吃完早饭后溜达着往爱琳家走。 爱琳家是几年前从城里搬来镇上的,他们家的位置便有些远,散步过去的话大概要二十分钟,周围还有一片树林。 上午的阳光并不热烈,又有路边树木的遮挡,王平戴着帽子,缓步走在林间小路上,远远地就听到了马蹄声,抬起头便看到远方有人冲她招手。 “嗨,黛西,黛西!” 浅金色的卷发在阳光下好像蒙了一层银纱,随着少女挥手的动作,马匹的速度加快,起伏之间很快便来到了不远处。 拉紧缰绳,少女娴熟的控马技术得到了旁边先生的一声称赞,那位先生正是康纳利先生。 莉达看了一眼康纳利,眸中笑意流转,却没有对他说什么,转头跳下马背,三两步来到王平面前,拉着她的手问:“你是来看我的吗?” “是啊,我来看看你好些没有,看样子不错奸雄天下最新章节。”王平轻声慢语地说着,又看了看不远处,霍尔和维娜两人也骑着马过来了。 “莉达,我从来不知道你的骑术这么好!”维娜这般说着,又喘了两口气,骑马对她来说是个大运动,她的控马技术也不是很好,不敢跑快,幸好有霍尔照顾着,不然她从不知道自己能跑这么远。 “哪里,是霍尔家的马太好了。”莉达笑着,虚应了一声,急忙说,“康纳利先生的马术真好,平时也经常骑马吗?” 男人都喜欢这种驰骋运动,即便这个话题转换得有几分生硬,但还是引起了两个男士的谈兴,霍尔首先“出卖”了康纳利,说他曾经在马术一项上得过几个奖项,然后两人又在莉达的询问之下说起了军校的种种。 霍尔显然没少对别人说这个,说起来滔滔不绝,不是掺杂着几句有些幽默的吐槽,康纳利对此好像也很有说一说的兴趣,在霍尔说的时候不时会露出会意的微笑,显得亲切不少,他的确是很英俊的人,莉达的目光大部分落在了他的身上,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因为谈话十分愉快,上午的阳光又好,莉达建议来一次野外午餐,获得了霍尔的赞同,他说要回去吩咐一声,弄些三明治什么的过来,维娜善解人意地表示要去帮忙,同时叫爱琳过来。 霍尔毫不客气地表示爱琳不会这么早起,维娜马上委婉道一定是昨天的舞会太累人了。 两人要骑马回去。王平没有跟他们一起,在莉达表示要再去跑一圈儿的时候,也没有跟随,倒是康纳利先生,因为莉达的邀请犹豫了一下,还是王平表示可以在这里等他们,这才跟着莉达离开,两匹马一前一后跑开,很快传来莉达的欢笑声,她似乎是在和康纳利比赛,但输赢显然不是最重要的。 完全跟书中剧情不一样了。 看着那两人远去,王平脸上的笑容也淡下来,昨天到今天见面之前,莉达和康纳利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吗? 书中,没有莉达醉酒留宿爱琳家的事情,自然也没有维娜同样留宿照顾的环节。这一天应该发生的剧情是莉达因为昨日的舞会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康纳利,却又不确定对方是否喜欢她,同时更清楚两人之间的差距,便找了好朋友维娜出来说话。 伯特纳镇周边只有这个接近爱琳家的林子比较幽静,适合谈心,然后莉达就把自己的苦恼倾诉而出。 倾听的维娜很是温柔,在听完之后则说:“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他的身份金钱权势相貌吗?我以为喜欢一个人必然只是因为这个人,不是因为他的身份高贵,也不是因为他的财富惊人,更不是因为他的权势能够满足自己的欲望,他的相貌足以在朋友中炫耀。喜欢一个人,只是因为他好,你觉得他好;你想要对他好,只对他一个人好;你希望他能够对你好,只对你一个人好……康纳利先生那样的人,的确是很出色的,喜欢他有什么不对呢?难道就因为身份地位的差异便要退缩吗?如果那样,就不是真正的喜欢。” 这样一段夸奖对方的话中透露出来的意思分明是在说自己也喜欢康纳利先生。 莉达听出来了,便问了,维娜也直言不讳地说了,她的确是喜欢康纳利先生,只不过对方似乎对她并没有同样的意思,所以她不会说出来,以免造成对方的困扰。 “因为喜欢,所以不忍对方烦恼”的心思是那样细腻感人,不仅感动了莉达,也感动了不小心听到这一番话的在林中读书的康纳利先生。 他这才真正留心起这位维娜菲尔德来,发现她就是那个好像水中仙子的少女,心中有些莫名的触动,然后就是一次次或偶然或必然的交集,一次次的谈话交流,最终确立了恋情。 而不应该是现在这般……王平皱起了眉头,终于忍不住悄悄往溪边走,他们很可能会在那里停留。 第193章 “喜欢一个人是因为他的身份金钱权势相貌吗?我以为喜欢一个人必然只是因为这个人,不是因为他的身份高贵,也不是因为他的财富惊人,更不是因为他的权势能够满足自己的欲望,他的相貌足以在朋友中炫耀。 我喜欢你,只是因为你好,我觉得你好;我想要对你好,只对你一个人好;也希望你能够对我好,只对我一个人好…… 你是这样出色的人,我喜欢你难道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哪怕我不够美,不够聪明,甚至没有一笔足够丰富的嫁妆,但是我喜欢你的心是真诚的,毫无虚假的。 所以,你呢? 你喜欢我吗? 康纳利先生,你喜欢我吗?” 潺潺流动的溪水旁边儿,少女仰着脸这般问着,她的双手合拢握在胸前,宛若一种祈祷的姿势,阳光从旁边照射过来,少女眼中的光芒是那样虔诚,闪烁着碎金,蕴含着柔光,她的语调坚定却轻柔,想要表达自己的心意却又怕莽撞惊走了心上人。 康纳利有一瞬间的迷惑,好像今日晨起,这位不知何时醒来的少女站在阳台边回望自己提出骑马邀请的时候,他也曾这样迷惑,因为少女眸中的情感充沛而复杂,足以让他有些好奇有些动容。 或许是因为他沉默的时间长了,少女有些失望地垂下了眼帘,双手也渐渐放下,再次开口却是在问:“康纳利先生,我能拥抱你一下吗?一下就好。” 不等他同意,少女猛然扑入他的怀中,军校的训练让他迅速握住了少女的双肩,却在察觉到对方的颤抖时并未拉开她,而是任由她抱住自己,感受到透过单薄衣衫的湿润,他的心也软了一下,不考虑身份地位,这的确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不是吗? 好像有些热血上头的康纳利没有推开少女,而是轻轻地拥抱了她一下,换来少女惊喜的抬眸,“康纳利,你……” “或许你说得对,喜欢一个人是不应该考虑那些,但,我现在还不能回答你容华似瑾全文阅读。”康纳利觉得自己心很乱,理智上知道这不对,他不应该答应,别的不说,家中的父母都不会同意他的这个选择,而且,他真的喜欢她吗? 以前也有不少人喜欢他,有比她漂亮的,比她聪慧的,比她身份高,比她嫁妆多的,但他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唯独…… 乍然欣喜的笑容在少女的脸上定格了一瞬,很快又温和地拉平了嘴角的弧度,“不要紧,我知道,我已经给你造成了困扰,但请你原谅我,如果我不说的话,恐怕再也没有机会说了,你是那样优秀,优秀到我无法握住你的手,但我很希望很希望能够有这样一个机会。” 热烈的期盼都藏在眸中,那双眼灵动而有神,好像会说话一样,康纳利无法直视,他觉得如果再看下去,总会有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发生。 最后,他在她的额上印上了轻柔的一吻…… 悄然藏身树后的王平没有对自己的判断准确有任何的欣喜,而是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询问王睿:【莉达是穿越的还是重生的?】 书上的那一段可以算作康纳利和维娜定情的话竟然被莉达几乎不做修改地说出来,所以,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这里还有一只女配! 那么,主线任务,也未必只是针对自己了? 女配逆袭,也许说的是让她们两个女配都逆袭成功。 只不过,这本书中,作为“王子”代表的只有康纳利一个,所以,如果莉达成功跟康纳利配对算作逆袭成功的话,她又要到哪里去找一个更好的男人完成逆袭之路呢? 至于维娜,王平倒不是很担心她被抢走官配之后的下场,那个聪明而敏感的女人恐怕早就发现了莉达的企图,而因为她的内敛,她甚至都不能够直接跟莉达争抢,这不符合她一贯老好人的做派,于是,她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霍尔,即便爱琳是个不好相处的,但她跟维娜之间并没有深刻矛盾,也管不到霍尔的事情,所以,霍尔其实也是个好选择。 【是穿越者,穿书女配。】王睿简单回答。 虽然是在意料之中,但听到对方这样的身份,王平还是皱了皱眉,她不太喜欢这种穿越者抢官配的行为,如果是无意的也罢了。 如果是有意的,明知道对方是官配,却仗着自己熟悉剧情,或者是有什么别的金手指,破坏本来该有的姻缘,抢走官配,与第三者插足又有什么区别呢?无非能够狡辩一句,是在他们发生感情之前成为一对儿的,但,这种说辞真的能够骗过自己的内心吗? 再则,就拿莉达和康纳利来说,康纳利本来喜欢的是维娜那种性格的少女,莉达的性格,或许跟维娜有些相似,但也有不同吧。她现在是抢走了那一段感动康纳利的说辞让他对自己动了心,那以后呢?她难道能够抢走维娜的所有处事方法说辞行为,然后让康纳利对她情根深种吗? 如果真的都照搬维娜的行为处事说话方法,那么,除了相貌上的不一样,她和维娜还有什么不同吗?难道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替身”吗? 康纳利喜欢的就是那么一种人,她为了能跟康纳利在一起,就主动成为了那么一种人,所以,她还是自己吗?她还有自己的性格吗? 主动成为维娜的替身,只为了抢走她的官配。不觉得有些可笑吗? 而若是不完全照搬,康纳利喜欢的只是维娜的那种性格,除非莉达能够扭转康纳利的喜好,否则,她的真实性格暴露的那一刻,恐怕也就是两人离心的时候。 当发现以往皆欺骗,对康纳利来说,他又怎么还能够接受这样的一段感情? 王平不觉得莉达有不暴露的可能,就拿刚才那一段话来说,维娜说来便是“喜欢,但不打搅你”,有一种默默守候的温柔味道,而莉达说来,便多了几分咄咄逼人,“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这个简单的表白其实隐含着某些等价交换的意思,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你必须要喜欢我,否则就是欠了我这一段情嫡女为后。 康纳利此时没察觉出来,不过是当局者迷,但等他发现了,或者说醒悟了之后,他们真的能够幸福结尾吗? 因为莉达的逆袭成功与否可能跟自己的任务有关——谁说自己的任务不能是帮助别人逆袭成功了?——所以,王平对此很是上心,认真思考了一回,在不暴露自己也是穿书女配的情况下,她还真的没什么太好的提醒莉达的办法。 却也不能破坏。能够达成这样的局面,莉达必然是用了很多心思的,不容易破坏不说,平白做这种恶事,便是真的促成了维娜和康纳利,也未必还能为莉达找到一个更好的男人让她成功逆袭,所以,还不如顺其自然,或许,莉达真的能成功了呢? 但,到底是自己不太喜欢的一种行为,所以,王平真心不想帮她,一边往回走,一边有些郁闷地问王睿:【为什么这一次没有针对穿越者的击杀任务?】 之前碰到穿越者,不等王平主动问询,就会有击杀穿越者的支线任务出现,为的便是穿越者穿越时空的时候无意识携带的空间之力,但,这一回…… 【我说过了,这是一个不完善的小世界,并没有完整的空间壁垒,这些穿书的人是不会携带空间之力的。】王睿的回答依旧简单。 王平自动在脑中臆想补全,也就是说知道这是书中剧情而穿越来的其实并非跨越了空间壁垒,而不知道的那些才有可能携带空间之力。 回到原位,维娜和霍尔已经回来了,一同来的还有几个帮佣,忙着把烧烤的架子摆放起来。王平扫了一眼,并未看到爱琳的身影,问了一句。 “她肯定还在睡觉,就不用叫她了,她的起床气我可是不想领教。”霍尔笑着说,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再给爱琳抹黑。 王平突然觉得在有霍尔这个总是黑自家妹妹的堂兄存在的情况下,爱琳未来的婚嫁之路必然坎坷。要知道,这时候的恋爱看似自由,其实也只是看似,相同条件下,名声好的那个总是占优势的,而在霍尔的口中,爱琳完全没有优点,反倒是数不完的缺点。 所以,爱琳知道这个情况吗? 维娜也听出了话中的意思,微微笑起来,也没多说什么,她心思细,没少被爱琳得罪,只不过对方都不当回事罢了,所以她对爱琳的印象其实并不是很好,自然也就不会去提醒霍尔不要这么说了。 “莉达和康纳利呢?”维娜很自然地问了一句。 王平留心了一下她的神色,提到“康纳利”的时候,她的眼帘垂了下来,显然,她还是喜欢康纳利的。 维娜是个聪明人,但她也是个女人,她会做对自己有利的选择,但未必能够完全放下心中的情感,能够维持这种表面上的淡然,已经是很难得的了。 “嗨!你们回来了!”莉达很是高兴地跟康纳利一起走过来,康纳利一手牵着两匹马的缰绳,而莉达就走在他的身边,虽然没有拉着手或者挽着胳膊,但那亲密的距离和态度已经足以说明一些事情。 维娜冲着莉达笑得无事,莉达迎上来,欢欢喜喜地帮着维娜准备午餐,时不时还说着悄悄话,偶尔回视康纳利的眼神充满溢于言表的情意。 这一场林中午餐的后半段爱琳也来了,冲着霍尔发了一通脾气,惹得霍尔不耐烦了说了她两句,因为他们兄妹的这一闹,午餐算是不欢而散。 第194章 莉达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即便因为王平这等开了挂的存在,她在镇子上一直算不上“镇花”的角色,但单独看,无论是谁都无法否认她的美,而她的美丽之外还有一种区别于其他人的特质。 或许有人觉得那是个人魅力,但王平更清楚,那是穿越者独有的特质,她遇上的几个穿越者身上都有这样的特质,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见识过另外一个偌大的世界之后,身上自然会有些不同于这个世界土著的气质,见多识广也是会让人气质提升的。 而莉达在镇上的人缘儿却算不上太好,至少比不过维娜,从穿越者,尤其是穿书者的角度来说,这其实是不太应该的,因为穿书意味着知道剧情,知道大多数人的性格特点,针对而来,基本上很少有不讨巧的。 但,穿书者,开了剧情这根金手指之后,也难免会有一种“我知道你的一切哦”那种难以言语的“看透别人”的眼神。 很多小说中也曾对此做出描写和思考,但它们更多的把这当做穿书者的一种特殊魅力来说,事实上,作为被看透的人,实在很难像小说中臆想的那样因此对穿书者具有特别好感,谁会喜欢一个把你看透的人呢? 更何况,那种“看透一切”的眼神,还有某些时候好像预言一样半透不透的神秘话语,即便会在事情发生之后被认为神秘或者先知,但,绝不会有人因为这些“智慧”而喜欢你好吗? 不管发生了什么,欢喜的事情倒还罢了,顶多是在喜悦之后奇怪你怎么能够预先知道,疑惑一下锦衣绣春。若是不愉快的,即便在你提醒之后还是因为本人不够重视而发生的不愉快事件,那么,之后必然要有埋怨甚至怨恨,若是心思再窄一点儿,怀疑事件是你策划的也是很正常的推理吧。 所以,到底为什么会有人去喜欢一个这样的人呢? 至少王平自己是绝对不会喜欢那种“透视”眼神,和那不自觉间流露出来的“我知道一切”的感觉的。 而跟王平有相同感觉的还有很多人,因为穿越者惯常有的浮躁态度,莉达看似活泼大方,跟每个人关系都很好,但也不过是她心思不在那些人身上,没发现她们礼节性的友好罢了。 这方面,维娜就做得很好了,作为一个踏踏实实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女孩儿,她很认真地对待了自己的每一个朋友,而不像莉达那样,嘴上说着是朋友,但真的遇上事儿,却不会是一个让人信赖的朋友,她的特立独行的看法,异于时代的观点,或许会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新鲜感,但却不会真正解决问题。 在莉达眼中则是另一副样子,她的主意总是不如那个说着“两面儿光”好听话的维娜被人接受,久而久之,她也就不费心说那些建设性意见,而对不重视自己意见的人,她的忽视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于是,短暂地跟莉达成为好朋友很容易,但是真的能够跟她保持这种长久的友谊不变的也唯有那些剧情人物了,或许是因为剧情人物的关系,莉达总能够对她们保有足够的重视,不会给人虎头蛇尾的感觉。 这一点,康纳利先生也中招了。 完全速热的莉达很快把他带入了一种热恋的氛围当中去,情侣之间的小称呼,情侣之间的小礼物,完全同款的男女款情侣饰品,偶尔落在脸颊上的轻柔一吻,芬芳而柔软的拥抱,热切而动人的眼神…… 被迷惑的康纳利先生觉得自己的头脑也有些不太冷静,明明知道是不会有结果的恋情,但因为对方的热度,他觉得自己也烧了起来,甚至因为正是不被允许的,反而有了一种反抗世俗一样的激烈。 他本来就不是一个老古板,不是一个喜欢墨守成规的人,不然,有爵位的他只要享受着贵族该有的正常生活就好了,何必非要去跟那些平民一样考军校,即便能够在军校中获得高军衔,也属于某种打破定律的“自强不息”了。 也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潜意识“叛逆”,所以书中,他在遇到维娜那个各方面都合自己心意的女孩儿时才会努力去说服父母,最后让他们有了一个圆满的婚姻。 如今,人选换成了莉达,或许没有什么不同。 康纳利并没有待多长时间就回去了,不仅是假期短暂的缘故,也不全如他所说的要去说服父母的缘故,他觉得自己太热了,热得让他有些害怕,觉得不太正常,需要“冷一冷”,在这一点上,霍尔也起了某些作用,他的一句话“我觉得你最近都不太正常了,太不像你了”让康纳利下定了决心先离开莉达。 ——或许距离能够让他冷静。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而莉达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热情促使康纳利比书中的离开提早了几天。这种具体到某一天的事情,书中都是略写的,所以,所谓的“在伯特纳镇停留了几天”指的到底是五天还是八天,莉达全然不知。 王平也不太清楚这一点,所以见到莉达那种期待又紧张的神情时,有些好笑,如今镇中无人不知道她和康纳利是一对儿,维娜也自动放弃,转攻霍尔了,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吗? 城里的那些淑女若是真的能够吸引康纳利,他也不会特意躲到小镇上来放松了容华似瑾全文阅读。 按照剧情,这个时候的黛西因为向往大城市的繁华,又因为看不惯一向不喜欢的姐姐维娜找到了金龟婿,她自负美貌,想着凭自己的容貌一定能够找到不在乎她嫁妆的更有钱更有身份的比康纳利更优秀的男士,独自去了城里。 这也是书中莉达口中“拖累了维娜名声”的黛西干出的最“鲁莽无知”的事情——她偷了家里的钱跑到大城市去找自己的“姐夫”了,想要让“姐夫”康纳利给她介绍更好的结婚对象。 这种事情,若是维娜和康纳利结婚了,黛西作为小姨子让姐夫操心一下终身大事也不是什么事儿,但是,他们还没结婚,甚至维娜都不知道康纳利的父母是否同意他们的事情。但,如果让黛西找上门一闹,以黛西那种“不顺着她就是不好”的性子,这门婚事必然不可能作数了。 于是,维娜和莉达一起去大城市以看莉达姨妈的名义寻找黛西。 这位“鲁莽无知”的姑娘真的不是白瞎了这个标签,她甚至不知道康纳利的家庭住址就敢去找,不怕自己被拐骗了或者怎样,也真是胆大到一定程度了。 好在事情并没有不可收拾,霍尔最先碰到了这位无头苍蝇一样的黛西,然后康纳利就知道了,他虽然不太清楚具体的,却还是找到了来到城中的维娜和莉达,把黛西交给了她们,阻止了可能要发生的事情。 他处理事情的果决迅速在这里得到了体现,展现了作为一位男主的能力,而他最后能够说服父母同意这门婚事,也显示了他的真心和诚意。 作为女主的维娜就被这一套组合拳彻底推倒了,再没有所谓的矜持,也没有保持距离,人也变得开朗了许多,好像扫去所有阴霾的样子…… 可以说,黛西的“鲁莽无知”是维娜和康纳利感情的催化剂,促使康纳利迅速下定决心,为了隔绝黛西以后干出更蠢的事情带给维娜不好的影响,赶紧结婚。 而现在,且不说王平本来就没有跟维娜姐妹不和,她也没有什么找个更优秀男子的计划,所以自然不可能偷了家里的钱一个人跑去大城市。 莉达穿书是胎穿的,所以还算是土著的她从小看着菲尔德一家人,尤其是维娜和黛西长大的她早早就发现了黛西的不对,但她以为是“年龄小所以没有姐妹不和”,“小孩子虚荣心不强,可能不会那样”。等到渐渐长大了,发现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姐妹不和,还以为是自己的影响起了作用,颇有几分自得和暗喜。 而现在,发现这个蝴蝶效应影响剧情了,她才有些傻眼,她可从没想过这样,最初她想的是比起维娜的女主光环什么的,黛西这个女配显然值得争取她站到自己的阵营,而且相处之后发现对方沉默寡言了一些,并不像书中那样,再一想书是以男女主作为主角的,自然会对他们美化,其他人自然就成了丑角,也不足为奇,从一点点可怜开始,相处久了也有了些朋友的情谊,于是…… “黛西,你这样漂亮,一定会找到更好的未婚夫的,可惜咱们这个小镇没什么好的人选。实在是地方太小了,倒不如到城里去,大城市一定有很多优秀的未婚男士,不如去城里找好了!”莉达说着拍了一下手掌,好像觉得自己这个主意不错一样喜形于色,“咱们可以住在我姨妈家,她上次还问你来着,你可是咱们伯特纳镇最漂亮的姑娘,不少人都惦记着呐!” 莉达故意冒出一句酸话,作为从小长大的青梅青梅,莉达的姨妈家对王平来说也不算陌生,以前她们也曾一起去她家小住过,这是表现朋友情谊的特色。镇上相熟的人家若没有到对方家中或者对方亲戚家中住过实在都不好意思说熟悉。 维娜也和王平一起到莉达姨妈家住过,实在是比起那些搬到大城市就自命不凡的人来说,莉达姨妈好客又热情,半点儿都不会让客人觉得不适,实在是很好的主人家嫡女为后。 而莉达姨妈十分热衷舞会,她嫁人之后很少回镇上并不是因为嫌贫爱富,而是因为城中舞会极多,若是愿意,几乎可以从年头到年尾全天无休地去舞会,这还不算自家举办的,而莉达姨妈朋友极多,完全不会有闲下来的时候,也十分欢迎自家的亲戚,尤其是漂亮的姑娘来到她家小住,给她一个举办舞会的名目。 王平觉得好笑,但因为知道对方是穿书女配,不想暴露自己的王平顺其自然地同意了,“好久没见格林夫人了,她最近好吗?她做的小甜饼可是让人怀念。”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姨妈的小甜饼最好吃了!”莉达高兴地大笑,笑了一会儿才想起维娜,微微收敛了笑意,“我去问问维娜,看她愿不愿意去,也许她愿意去找找霍尔?” 维娜是个谨慎的人,在没有确定的时候,不会说自己和谁谁谁好了,所以莉达这句话纯属调笑,而她若是这样去问维娜,维娜肯定不会去的。 结果也正如王平所料,维娜拒绝了这个邀请,并且微笑着表示让她们好好玩儿。 这也正和了莉达的心意,她笑着说:“那可真是太遗憾了,我姨妈最喜欢你了,常说你要是她女儿就好了!——我们会给你带小甜饼回来的!” 王平听出了她不乐意带上维娜的意思,作为女主,维娜的存在就是她最大的威胁,哪怕现在看来维娜并不会成为康纳利的恋人了,她却还是无法放松这种对女主的警惕,这或许就是抢夺官配的悲哀吧,你永远不敢肯定他爱的必然是自己——因为永远有一个最适合他的官配在那里。 而王平能听出来,敏感的维娜又怎么会听不出来,笑容浅淡地说:“你们好好玩儿,不用惦记我。”这话,已经是拒绝那好像安慰一样的小甜饼的意思了。 莉达却完全没感觉到维娜的态度有异,笑嘻嘻地应了:“我们一定会好好玩儿的!” 幸好她口上有德,没有顺嘴说这一趟是为了给黛西找个更好的未婚夫,不然…… 欢欢喜喜(莉达一个人)地确定了去城里的日期,莉达便蝴蝶一样飞走了,好远还能听到她的笑声。 或许是这样的欢乐有些刺激了维娜,少有地,维娜问了一句:“你真的要陪她去城里吗?” 维娜的潜含义很明显,去城里对你有什么好处?她不知道莉达之前鼓动王平的话,不然一定会觉得奇怪,作为姐妹,哪怕关系并不太好,但她敏感聪慧,自然比莉达更清楚王平的性格,绝对不是那种为了找一个好未婚夫就主动去城里参加舞会的。 王平笑了笑,并没有跟她多说,说什么也不会让她明白她去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避免被怀疑而跟着莉达走剧情,至于为什么走剧情蝴蝶走了维娜,只能说女主的威胁总是让女配侧目。 没有得出答案,维娜也并不是很纠结,说了一句“祝你们玩得愉快”便回屋了。 而王平看着莉达离去的方向,轻轻叹了一声,莉达到底明不明白,已经改变的剧情是不可能再跟原书一样的,她这样热情地去参加姨妈家的舞会,会给康纳利一种什么印象呢?朝三暮四,还是朝秦暮楚,又或者,水性杨花? 在“备胎”一词还不流行的时候,这种找备胎的行为更多地会被冠以后者的标签吧,那么,她真的还能够如愿成为斯特林夫人吗? 于是,不仅仅是为了要走剧情,还是为了看着点儿莉达,必要的时候提醒一下,免得她真的做出什么事情来毁了这样一个逆袭的好机会,既然她已经选择了,就成功到底吧! 第195章 “哦,亲爱的们,见到你们真的太好了,我正说要准备一场盛大的舞会呐!” 格林夫人夸张地伸展开自己的双臂,给了莉达和王平一个热情的拥抱,她身上的香水儿味有些浓重,王平偷偷揉了下鼻子,看到莉达也在皱眉。 不过在格林夫人放开她的时候,她笑容如花地开始了寒暄,挽着格林夫人的胳膊,比旁边的艾谱莉还像是格林夫人的女儿,两人一同说说笑笑地走入了客厅。 艾谱莉是格林夫人的独女,生性软糯的她长相平庸,因此耽误了婚嫁,已经二十一了,还没有找到好人家。 格林夫人如此热衷舞会,也不全是因为生性热爱,还有大部分是为了推销出自家的女儿。 王平和艾谱莉相视一笑,一同走入客厅,艾谱莉小声说着欢迎的话,还说她总算可以不去那些人家了。 她的性格和维娜有几分像,同样敏感,但维娜却表现出一种知性的温和优雅,艾谱莉在熟悉的人面前还好,哪怕说话声音小点儿,却也是个很温柔的妹子,但一旦在人多的场合,有陌生人在,她就像是只吓破胆的兔子,缩手缩脚地看着就让人不喜。 再加上那一副并不出彩的容貌,在婚恋市场上,她并不是个受欢迎的,她的软糯大半便是因为这份自卑。 王平也无从安慰,这种心理问题,从来不是别人说两句义正言辞的“道理”就能好的,若是那么容易想通,也就不会成为心理问题了。 对此,莉达其实也安慰过艾谱莉好多次,但说一千道一万,不能改变现状的言语除了能让自己好过一些,还能怎样呢?只要一面对现状,又要难过起来。 格林夫人却不管那么多,急着把女儿嫁出去的她完全体会不到女儿的心情,莉达想到更多的还是自己,也不会真的设身处地去为艾谱莉想,能够有点儿用处的便是教给艾谱莉的化妆知识,遮瑕啊粉底啊,再来一些画眼睛和眉毛的技巧,虽然不能让艾谱莉马上换上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却也可以提升她的个人形象。 这次格林夫人给了好的反馈,说了艾谱莉使用之后的效果,已经不像是之前那样无人问津,有了一两个可能的人选。 对于这一点,她没有说肯定的话,但这个话一出来,还是代表着一定程度的肯定的。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妈妈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清末之雄霸天下!”莉达说着转过头来看向艾谱莉,“艾谱莉,恭喜你了!” 艾谱莉害羞地笑了一下,低下了头,没有说话。 格林夫人知道女儿的性格,也不指望她说什么,马上接过了话头,问起了莉达的问题,用了“听说”这样的说法。 莉达也红了红脸,然后说了自己和康纳利的事情,坦白了自己这次进城其实是想要知道对方是否真的有跟父母说。说这话的时候她看了一眼王平,很快又说了还想为黛西找一个更好的未婚夫的意思。 这般完全没有什么关联的两个话题,也不知道她这么说出来,格林夫人是怎么想的,反正王平觉得很古怪,怎么听都像后者是个托词或者说顺便的。 若她真的是原书中的黛西,可能会因此而不愉快,不过现在,她什么也没说。 格林夫人很爽快地应了下来,还表示了对黛西的喜欢,夸奖了她的美貌。 这种话题对王平来说是最省力的,只要表现羞涩就好,然后就是莉达的主场,她和格林夫人说得热火朝天,幸好还有厨娘和女佣,不然恐怕连饭都要没得吃。 晚餐的时候,格林先生也回来了,他是一个风趣幽默的人,热烈欢迎了漂亮的少女来访,同格林夫人一样表示了很快会举办一个舞会,让大家都认识认识自己家的漂亮少女,哄得莉达笑容满面。 谈笑风生的一顿晚餐吃完,他们就各自去休息了,赶了半天的马车,莉达和王平都很累了,下午光顾着说话还没觉得,一吃完饭,莉达就觉得自己眼睛都睁不开了,道了个歉,就跟王平一起去客房休息了。 次日,格林夫人九点钟才起,还表示好久没有起这么早了,吃早餐的时候都有些没精神。 莉达还好,吃了两个三明治一杯牛奶之后表示要去图书馆转转,艾谱莉主动表示相陪,她每天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图书馆,是个典型的书虫。 王平没什么事儿,在莉达问起的时候,便同意一起去了,她还没想好自己的“逆袭路线”该是怎样的,如果不去找个更好的男人,就必要有一番辉煌成就来掩盖她不结婚没有好丈夫的缺陷,那样做实在有些累,并且效果未必好,所以,她还在犹豫。 对于这个时期英国的发展,她能够说一句“工业革命”,“进入蒸汽化时代”已经算是极限了,更多的实在是不太了解,当初学的历史早就遗忘在记忆深处了,此时想来也不过是零星的几个词汇,更多的实在是不能够。 而一个时代真正是怎样的,还要亲眼看过才能知道。再真实的史料也会因为某些原因掺上虚假,所以去图书馆看看书,了解一下时事还是不错的。 莉达去图书馆却不是为了看书,而是为了表现一下自己的修养学识,这方面她认为是个加分项,能够让人刮目相看一下。 而街上的偶遇什么的,就完全不在莉达的料想之中了。 已经借到一本能够表示自己素养的书籍,又在回程碰上了康纳利和霍尔,莉达实在是喜出望外,眼中的欣喜热烈得媲美阳光。 康纳利也是十分意外的样子,却没有霍尔反应快,他迎上来,十分高兴地说:“莉达,黛西,艾谱莉,你们怎么在这儿?” “我和黛西来我姨妈家玩儿几天,艾谱莉……”莉达差点儿一顺口说出艾谱莉名花有主的事情借以表示自己来是为了庆祝,话到嘴边儿却有些顾忌地拐了一个弯儿,说,“艾谱莉陪我们来图书馆看看。”扬了一下手上的书,以示所言不虚,又问:“你们呢?” “我们就是在街上逛逛。”霍尔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左右,问:“维娜呢?没跟你们来吗?” 莉达巴不得霍尔能够跟维娜在一起,捂着嘴偷偷笑了一下,说:“怎么,你很想她吗?” 这话实在有些冒失,显得轻浮,好在都算是比较熟悉的人,康纳利又在一叶障目的阶段,之前以为冷静下来的热情随着莉达的出现而再次燃烧起来,并没有太注意这句话,倒是艾谱莉,皱了一下眉,很不喜的样子,不过也没说什么御龙剑仙全文阅读。 既然碰上了,自然不可能两句话就走,尤其莉达和康纳利好久不见了,必然有话要说。 一行五人去了公园逛了一圈儿,霍尔比较自觉地跟着王平说话,他倒是也跟艾谱莉说话,奈何那位胆小得很,一句话吭哧半天都没一个音,霍尔受不了这份磨叽,干脆只跟王平说话,问一些关于维娜的事情什么的,他是完全没避讳的。 王平斟酌着回了他一些不太重要的,知道这人嘴上没把门的,也不想说太多,很快转换了话题,问起他们在军校的生活。 即便这个时代对女性似乎禁锢很少了,但女性的活动圈子还是很有限的,男性的圈子会完全把女性排开,连马匹都要侧坐什么的,还是显示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而军校,又是个完全隔绝女人的地方。 霍尔说起这个来很有话题,什么趣事什么段子,张口就来,而他嘴上一贯没什么禁忌,各种粗口或者不雅的词汇也都跟着冒了出来,让艾谱莉听得羞红了脸,还从没人在她面前说过这些。 而霍尔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发现王平是真的在认真听,他也说得更加兴起,声音都大了不少。 “你们在说什么呢?这么热闹?”莉达说着走了过来,脸上挂着笑容,但是看向王平的眼神带着些怀疑和戒备。 王平看了一下自己和霍尔的距离,他们两个并肩在走,艾谱莉站在王平的另一边儿还落后了小半步,就跟小跟班儿似的,看起来实在是…… 等到回去的时候,莉达少不了询问了几句王平对霍尔的看法,言辞之间很有些让她不要抢走“维娜喜欢的人”的意思。 王平暗自无语,他们不过是走得近了点儿,说得多了点儿,至于么?大庭广众之下的,又不是什么不可言说的暧昧言语。 虽然说男女大防什么的并不是本国特产,外国也是有的,也需要注意一下男女关系,至少未婚之前不能混乱。但,做得比土著还要过分的你究竟是为了哪般啊! 或许因为到底不是本土的,所以要么不防,要么过当,很难拿捏准其中的分寸,还总是有一种唯恐做得不对的心虚感。 这才导致莉达这样积极维护维娜的权益,再不然,她或许是怕书中的黛西突然坏事儿? 王平不知道莉达到底是怎样的心理,也不想去研究,并不理会她的话,准备就势当做闹翻了回去好了,她本来就不想参加舞会找未婚夫的。 莉达劝不动王平,只好无奈地跟着返回,临走的时候跟格林夫人说了好多依依惜别的话,却也并不是很惋惜,书上维娜该有的和康纳利的相遇她也已经做到了,并且还是真正的偶遇,这是不是说明他们之间也有着某种缘分? 一想到这点,莉达高兴得连难过都装不出来,被格林夫人抱怨了两句,笑嘻嘻地撒娇,换得两篮子的小甜饼。 在莉达和王平回到镇上半个月后,斯特林夫人来到了伯特纳镇,并且见了莉达,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不知道莉达是否又用原书中维娜的话做了应对,反正之后她和康纳利的婚事就算是定了下来,这简直成了伯特纳镇的特大喜讯。 而王平则确定了一点,逆袭任务还没完,所以…… 第196章 “我一开始就不喜欢那个女人,你却被迷了魂儿一样,非要娶她,结果呢?”冷笑着,即便是精致的妆容,仍然无法掩盖女人眼角的皱纹,在这样笑着的时候显出了几分刻薄来,看着面前默然不语捧着书本看的儿子平静的面容,愈发怒气冲天,一把抽走了书本,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窗户没有关,外来的风吹开了纱帘,坐在窗边的男子轻轻拂过快要飘到脸上的蕾丝花边儿,安静地听着母亲的怒火,从最开始到最后都是一副十分平静的样子,他已经习惯了。 又过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个人唱独角戏的斯特林夫人终于记起了她贵族的优雅,拢了拢略显凌乱的鬓发昂着脖子走了出去,好像一个战胜的将军,而她的儿子,被她疲劳轰炸了十几分钟的儿子目光都不曾转一下。 晚间,年轻漂亮的女主人回来了,这腐朽而陈旧的房子一直是她所厌恶的,才进门便微微皱眉,好像不喜屋内的空气,女佣诚惶诚恐地迎了她进去,“先生呢?”她摘下手上的手套,踢下了脚上的鞋子,拒绝了女佣递过来的拖鞋,赤脚踩在铺着长毛毯的地面上。 “在楼上呐,夫人。”女佣一边说着一边跟着她,接过她边走边摘下的饰品,小心地拿去放好。 “已经是晚饭时间了吧,叫他下来吃饭。”女主人说着掏出一块儿怀表来看了看时间,又说,“我要的烤肉做好了吗?要全熟的,说过多少次了,每次还是弄得那样半生不熟的,不知道吃了容易生病吗?还有,炒菜也要,已经告诉过厨娘怎么做了,如果她这次还是做不好,我不介意换一个聪明的厨娘。” 一边说着这些话一边往餐桌旁走去,早有女佣上楼去叫了先生下来,站在楼梯上就听到妻子这一通说法的男子不知是何感想,顿了一下脚步这才步下楼梯。 “亲爱的康纳利,你今天没有去真是太可惜了,你不知道,黛西,就是霍克夫人,她家的园子实在是太好看了,因为她偶然提过一句东方的园子很不错,霍克先生便为她建造了一座纯中式的园子,里面还有蒸汽动力的假山流水,真是太漂亮了,那巨大的画舫,哦,就是船,实在是太壮观了!” 女主人是曾经伯特纳镇的莉达,作为一位穿书女配,她很成功地抢走了维娜的官配,成为了斯特林夫人,即便上头的公公婆婆都有些讨厌,但作为不缺房产的贵族,她还是能够跟丈夫独居在这一处别墅中,这样的生活是她无法想象的幸福。 好吧,开始的时候的确是,但后来就有些不好了,丈夫康纳利是军校毕业的军官,就算不用真的去前线作战,但也总有许多事情要忙,她又不是那种完全依附男人的菟丝花,想要做点儿有用的事情打发时间,就被婆婆说了一顿,而她不过是解释得急切了些,就成了对婆婆不敬,被发作了一番,康纳利还没有安慰自己。 这种婆媳矛盾康纳利无法理解就算了,可是怀孕时候丈夫找了情妇简直是不能忍!莉达闹了一场,因为太过生气的缘故,孩子掉了,她自然是伤心的,但更伤心的是所有的人都把这个错误怪到自己的头上,这是自己的错吗?有哪个女人能够忍受怀孕的时候丈夫出轨? 若是在现代,分分钟上网爆头条好嘛!说不定还要被人肉一下,骂几句渣男,怎么就成了自己的错?! 莉达狠狠地骂了这个时代,终于意识到这个时代对女子多么地不公平,而这,才是个开始。 再次怀了孩子之后,她和康纳利的关系缓和了些,虽然她还不能原谅康纳利上次的错误,但是想着为了孩子,他若改了,她也不要那么斤斤计较了,可是,好容易要生孩子了,她才知道这个时代的贵族竟然有一种不能忍的习俗——监产食色生香,墨家小悍妻全文阅读! 明明都不是皇室,为什么生孩子还要监产?一想到自己生孩子的时候要有些人来围观,莉达就不想生了,可惜这种事哪里容得她许不许? 或许是一开始过于惊讶所以反应激烈了些,康纳利认为她是无理取闹,完全不理会她的看法,两人的关系一度陷入了冰点。 儿子出生之后,本应该缓和一些的关系因为莉达心里的别扭没有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而婆婆插手抱走了儿子什么的简直是不能忍!再次大闹一场的莉达并没有获得支持,这段婚姻一开始就是门不当户不对的,她的娘家完全不能为她出头,何况他们都觉得斯特林夫人抱走孙子教养也是为了让孙子更有贵族气质。 莉达气得要死,但是连康纳利都不支持她,她根本无法做任何事情。 有一度,她想过要离婚,想着不依靠斯特林家的权势财富,她自己也可以活得好好的,但在了解了一下之后,她才知道在这个时代离婚只能是一件说起来可行做起来不可行的事情,离婚不仅要男方提出,还需要经由议会专门讨论,认定另一方有罪才能执行。 莉达并不想上议会这么兴师动众,也明白她没有提出离婚的证据,证明对方有罪的证据,所以,她根本不可能和康纳利离婚。 愤怒过后,冷静下来的莉达还要继续生活,对于那个几乎没见过面的儿子,她很快就抛之脑后,她还太年轻了,并不懂得孩子是怎样的一种责任,很快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到“为妇女解放而战”的斗争当中去。说起来很伟大的事业,其实就是帮助一些弱势群体,而她的钱财对那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来说的确是最好的。 但这种行为又得到了婆婆的一通嘲讽,作为一个贵族,她是不会骂人的,凡是训斥必然是面带冷笑,言语文明。 莉达最不喜欢这种样子,又跟婆婆吵了一架,彻底不回那个家了,只在费朗明的别院居住,而康纳利此时又找了一个情妇,陪他出席一些上流舞会什么的,这则消息也让莉达彻底对他冷了心,专心地投入了自己的事业当中去。 或许是因为重新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对于康纳利这位丈夫,莉达很快就没了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态度友好了许多,这是对待一个钱袋子的态度。 “……我还以为霍克先生那种大贵族一定会是个刻板而严肃的人呐,没想到他竟然能够对黛西笑得那么温柔,不过黛西的美貌还真是少有,世上很少会有人不喜欢她吧。” 莉达一直知道黛西是美的,这一点在书中也有提及,而她亲眼所见,只觉得不会有人比黛西更美,即便如此,但她的运气也未免太好了吧,竟然能够在自己的婚礼上被霍克先生一见钟情,简直是童话一样的美好。 最难得的还是她的婚姻生活似乎完全没有七年之痒或者怎样的说法,这都有十年了吧,她依然还是那么年轻漂亮,还是那么幸福,和霍克先生的感情似乎完全没有疏淡的时候,哪里像自己…… 想到生活上的不顺心,莉达微微蹙了下眉,不过很快又笑起来,给康纳利递了一块儿面包,说:“我看她那个园子真的很不错,我也想要修一个中式的园子,不用那么大,只要中式的小园子就可以了。” 作为一个习惯米饭炒菜的东方人,莉达真的很想念东方的一切,只不过想到现在东方是什么情况,她就一点儿也不想回去看看,或许可以等到洋人地位提高的时候她再以旅游的名义过去看看,还可以置办一些产业什么的,想来斯特林夫人的手不会伸得那么远。 莉达从来不是女权主义者,她只是不满意这个时代对女性的态度,想要做一点儿小小的反抗男主攻略。凭什么她每天的时间就只能消耗在蕾丝花边和舞会上,她就不能够做点儿小生意,开一个小铺子吗?若有机会,她也想要做一个著名女性的,比如说开创某个化妆品品牌什么的,可惜…… 康纳利没有动莉达递给他的面包,自己另拿了一块儿开始吃,吃完之后,淡定地拿出支票和签字笔,留下了一张数额令人满意的支票之后,就看到自己的妻子愉快地接过去亲吻了一下支票,然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完全没有关心他这个丈夫一句。 比起外面养着的情妇,自己的妻子反而更像是一个情妇,一个只会跟别人上、床而冷淡自己丈夫的情妇,康纳利的眼神第一次变冷,冷冷地看着自己妻子的背影,她以为她跟小霍克的风流韵事没人知道吗?连母亲都知道了。 莉达完全没有发现康纳利的眼神不对,自从康纳利几次出轨之后,她就对他失去了感情,如今能够维持下去的婚姻不过是因为离婚太过麻烦罢了,她却不知道,若不是念着还曾经有过的那点儿感情,康纳利或许早就会以通、奸罪名跟她离婚了。 于是,莉达直到弄出私生子之后被康纳利抛弃,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贵族的圈子从来不是她想的那样好混,而她以为的社会规则其实她从来不曾弄懂过,于是终于触犯了那条底线,成为了悲惨的弃妇。 好在康纳利并不是个薄情的人,还是给了前妻一笔钱,足够莉达去遥远的东方开创属于自己的产业了,只是她一个女人,到底能做到多少,还不好说。 怀揣着一腔热情穿书,却没考虑到现实到底是怎样的,或许她终于会在东方梦醒,但她梦醒之后又该怎样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坐在画肪上乘凉的王平听王睿说了莉达离婚之后的事情,有些意外,她真的没想到莉达竟然有那样的勇气,一个人带着大笔的钱财坐船去东方,真是“小儿抱金过闹市”,她若能平安到达,实在应该感谢康纳利的长情。 可惜的是,她现在最痛恨的可能就是康纳利了。 一时间又忍不住庆幸自己的当机立断,因为怕麻烦而赶紧找了个有权有势的男人嫁了,很快完成了任务,不然的话,拖到如今,恐怕就要任务失败了。 这一次的主线任务她并没有猜错,其实是两部分组成,一部分就是她自己的逆袭,另一部分则是莉达这个穿书女配的逆袭,只成功一部分,还会算作失败。 幸好任务判定的成功标准并不是将来时,不然恐怕她怎么也成功不了吧,不过也不一定,莉达到底是个有见识的女人,经历了这些挫折之后也许会成熟许多,也许她真的会在东方做出一番事业,逆袭成功了呢? 【几率很低,可以忽略不计。】王睿很是无情地否定了这种侥幸的想法,以莉达的心性,她做不出什么大事业,倒是有可能找个她觉得更好的男人嫁了,依旧过着贵妇人的生活,这些年,康纳利已经把她宠坏了。 “怎么又在这里吹风,已经秋天了,不要在这么凉的地方久待。”对着别人严肃到少言寡语的霍克先生对着王平的时候总是语调温柔,虽然有点儿偏执龟毛的感觉,但他的种种管束对于王平来说其实还是很省事的。 某次已经嫁给霍尔的维娜来这里小住了一段时间,见到霍克先生和妹妹相处的情景时总是有些不自在,私下里很是佩服妹妹的好脾气,对着这样一个管头管脚连每天穿什么衣服梳什么头发都要管的男人竟然能够忍下去,实在是太厉害了。 对此,王平只能淡然一笑,有舍有得,世上哪有那么十全十美的人,哪怕是蓝胡子呐,只要你听话不打开那扇禁、忌的房门,那么一切都会如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幸福,权势,财富,应有尽有…… 而这些,已经足够她完成任务,其他的,从来没有过爱不是吗?那句承诺没有人说出来,真是太好了。 第197章 番外 “你愿意娶你对面的女人,与她一生一世,无论安乐困苦,丰富贫穷,或逆或顺,健康疾病,你都尊重她,帮助她,关怀她,一心爱她,终身忠诚于她,你愿意吗?” 教堂里,牧师站在十字架前,那是一位年老的牧师,有着很慈祥的笑容,他严肃地问着,薄薄的眼镜片遮挡不了眼中的笑意,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欢喜的事情不是吗?伯特纳镇很需要这样的喜事。 乔霍尔精神抖擞地站在牧师面前,他的身边,一位穿着白色婚纱的女子温柔地注视着他,那目光如水,却让他感觉到一阵炙热,险些忘记自己要说什么,忙把“我愿意”说了出来,有些慌乱。 牧师对着女子再问了一遍,“维娜菲尔德,你愿意吗?” “我愿意萌军舰娘。”维娜虔诚地说着,她仰头看了一眼牧师身后的十字架,转头去看一脸激动欣喜等着互换戒指的乔霍尔时,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卑鄙,她并没有多么爱他,不过是选择了对自己来说最好的选择罢了。 脑海中仿佛有一个模糊的身影晃过,却又很快消失,她笑着跟霍尔换了戒指,笑着跟他亲吻,笑着迎接来自亲友的祝贺,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婚后的生活并不是全然愉快的,霍尔的个性决定了他不会很体贴,也有些自己的毛病,最难忍受的是爱琳的刁难,不过她也不是没有办法的,让霍尔看到自己不在的时候爱琳都是怎么对他的妻子的就足够了,霍尔是爱她的,所以他会为她出头。 然后,是爱琳的出嫁。因为得罪了霍尔的缘故,虽然她的嫁妆并没有被克扣,但她婚后也不怎么回来,维娜倒是听说她过得不是很好,不过,谁的生活也没有十全十美的。 曾经被所有人羡慕的莉达又怎么样呢?她只生了一个孩子,还离婚了,谁能想到当年那场盛大的婚礼之后会是这样的结果呢? 为此,生了三个孩子,身体都有些走形的维娜突然有些卑劣地觉得自己幸福了。 当然,这种幸福是不能和黛西比较的,尽管她和黛西没有什么仇恨,但看到对方过得那么好,她也是有些嫉妒的。 哪怕,霍克先生什么都管,但,那种幸福并不是管束可以消减的。 她唯一能够对黛西骄傲的或许是她的生育能力了,十多年没有生过孩子,甚至都没有怀过一次孩子的黛西其实受到不少人的非议,镇子上的已婚妇人最喜欢说这些了,尤其是那些年轻时候被黛西比下去的妇人们,这会儿都可以挺着水桶粗的腰身拿着自家的孩子炫耀。 但,这些影响不到黛西。 维娜知道,黛西从来不介意这些,而霍克先生,只看他能够把这些闲言碎语都排斥在外便知道他从来没有计较过这些。 在这一点上,黛西赢了所有人,即便她一个孩子都没有,但霍克先生对她的爱没有一点儿变化,没有情妇,没有应酬,没有逢场作戏的舞伴,那位先生,忠贞得真不像是一个男士。 想到曾经为霍尔处理的某些风流韵事,维娜的笑容便有些讽刺,她真的没有奢望过男人不找情妇,但是真的发生这件事的时候,她还是感觉到了痛苦,她以为自己不爱霍尔的,没想到…… “妈妈,我的草莓酱!你看埃里克,他又抢我的草莓酱!” 小儿子坐在椅子上叫个不停,挥舞着刀叉就想要去打对面的男孩子,那个作为兄长的生物实在是太讨厌了。 “你一个男孩子吃什么草莓酱!那都是女孩子才吃的!我是帮助你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二儿子完全没有当兄长的自觉,一边说着自己都不信的话一边把草莓酱抹在自己的面包上,一口塞到嘴里,妈妈做的草莓酱最好吃了! 在两个儿子争抢的时候,更长几岁的大儿子手疾地捞走了更多的草莓酱,他也很喜欢吃这种酸甜可口的果酱,比黄油好吃。 被吵闹声搅得脑子无法思考的维娜尽量保持自己的温柔气度不去训斥孩子们,可是当她走到他们身边,被飞过来的刀子划破裙子的时候,终于无法忍耐自己的愤怒,这可是新买的蕾丝裙子! 拎着小儿子的耳朵开始教训他餐具是不能胡乱扔的,同时对二儿子厉声呵斥,不允许他再抢小儿子的东西,至于从头到尾都处于无辜姿态的大儿子,赶紧吃饭,吃完了去学习! 一旁的霍尔先生挺着发福的肚子,靠在沙发上拿着报纸懒洋洋地看着,在维娜抱怨他不管好孩子的时候,笑呵呵地说:“亲爱的霍尔夫人,我以为你能做好,你知道的,我是很相信你的航空梦最新章节。” 维娜又看了一眼被溅上果酱,划破花边的裙子,很有些恼怒地瞪了霍尔一眼,“这是我的第八条裙子了,都被他们弄坏了!” “没关系,我会给你买新的!你想要什么样子的?”霍尔完全不以为意地大方说,对于家人,他一向是很大方的。 当年那场情妇的事情之所以闹出来,就是因为他太吝啬了些,一想到那情妇索要的钱财可能是大儿子的学费,二儿子的小马,小儿子的新玩具,妻子的首饰,他就忍不住小气了一下,这才很没面子地被那个没脑子的情妇闹出来。 这让他大大地丢了颜面,再不敢学人去养情妇了,他果然是没有那种眼光,会喜欢那种费钱而又无用的存在。 对此,他就十分不理解康纳利的选择了,果然是因为贵族的关系吗?才会对情妇这种生物乐此不疲。 鸡毛蒜皮的生活一天天这样过去,在维娜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她已经老了,可以不用管那些小调皮捣蛋的讨债鬼,去过自己的老年生活了,在还能够走得动的时候,她想要去更多的地方转转,第一站,就是妹妹黛西居住的庄园。 那座纯中式的园子真是十分新鲜的,即便这么多年过去,看起来还是那么美,黛西也是,或许是一直不曾生育的关系,她看起来比同龄人要年轻十岁左右,反倒是霍克先生,明明比黛西大差不多十岁,却不曾因为这么多年的时光磋磨而显老,如今看上去,倒像是同龄了。 “或许是因为他本来就长得老?”霍尔还是那样,即便年龄大了,却总还是能够说出不让人爱听的话。 维娜有些尴尬,完全不会看场合说话的丈夫,她虽然已经习惯了,但别人可不一定习惯,她特意看了一下霍克先生的脸色,对于这位妹夫,她完全没有亲戚的感觉,也许是身份相差太大,总让人有些忐忑。 霍克先生正注意着黛西的神情,很严肃地问:“你觉得呢?你也觉得我长得老吗?” “不会啊,我都老了,你也应该老,还应该比我更老才对,不然,会不相配的。” 黛西随口说了一句,维娜能够看出来,她这句话完全是不走心的话,但霍克先生却像是听到了什么命令一样,很是为难地皱了眉,似乎是在思索怎样快速变老。 维娜忍不住想笑,她觉得自己想多了,正常人哪里会为了一句玩笑话认真呢?可,霍克先生真的不是什么正常人。 第二天见到头发全白了的霍克先生时她吓了一跳,而这位妹夫难得地征询了一下她的意见,“你觉得头发白了会不会显得比较老,比较相配?” 维娜傻了眼,她一时想不到这个问题从哪里来的,含糊点了头之后就看到霍克先生不再紧绷着脸,快步与她擦身而过。 早餐的时候,霍尔也吓了一跳,弄明白原因是因为黛西的一句话之后,他忍不住在私下里跟维娜说:“当年我就觉得很有问题,霍克先生他平时看着都好,但一遇上黛西,怎么就跟……”霍尔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感觉,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人,像是神经不正常的样子,但,看他那样利索地处理生意什么的,也不像是有病的样子啊! “他只是对黛西太过重视了!”对于专情的男人,哪怕他专的并不是自己,女人总是会多出一些包容,维娜容不得霍尔说霍克先生的不好,不悦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因为以前姐妹间的关系并不是太好,所以维娜和黛西能够聊的话题除了衣服首饰时下新鲜事之外,就只有莉达了。 维娜从不把自家的家长里短跟黛西说,她觉得黛西那种人天生就不是会为此操心的,免得自讨没趣。倒是莉达,维娜很喜欢说起她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她嫁给的那个人是她曾经心动过的,所以总会特别关注吧怦然心动:总裁的独家秘爱。 “听说她现在过得不错,找了个东方文人再婚了。”黛西轻描淡写地说着最新消息。 维娜从不怀疑她的消息真实性,作为大贵族夫人,她总是能够有自己了解消息的渠道的,即使她不像是别人一样热衷舞会。 “那真是太好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比康纳利先生如何?”维娜轻声说着,对于康纳利,她早就没有了最初的心动,那样一个情妇不断的男人,现在看来,其实也没有哪里比霍尔更好。 “她自己觉得好就好。”黛西这样说着。 维娜一听就知道她这是不太看好的意思。 对于太遥远的东方,她其实并不了解,所以也有些担心,到底曾经是朋友,还是希望她能够过得好的,可是那里太远了,便是想要帮忙都不能够。何况,曾经当过贵族夫人的莉达也不会稀罕她的帮助吧,她是那样要强,怎能忍受总是扮演救世主的自己被别人挽救呢?即便是安慰都不需要,所以才会在离婚之后一声招呼都不打独自跑去了东方。 “希望她能够过得好。”维娜实在不懂莉达是怎样把自己弄到如今境地的,叹息了一声,也不再多说。 从霍克庄园回来的路上,霍尔忍不住对维娜感慨:“跟霍克先生比起来,我觉得我还是不够爱你。” 看出他是真的这样觉得,维娜连忙说:“你可千万不要跟霍克先生学,他的那种爱可不是谁都能够承受得起的。”无论干什么都有一双眼睛盯着,只要想想,维娜就觉得毛骨悚然,她可想要这种爱! “哈哈,我还以为你很希望我像霍克先生那样呐!”霍尔大声笑起来,“你放心,我可做不到他那样!” 不等维娜为了他这个保证生气,他猛地搂过维娜,亲了一口,说:“我爱你,像爱我一样爱你。” 一辈子,几十年,除了表白时候的那句“我喜欢你”,霍尔再也没有说过什么情话,猛地听到这么一句,维娜呆住了,又被亲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温情地回吻了霍尔,他们的皮肤已经有了皱纹,甚至松弛失水,连同嘴唇都不再如同年轻时候那样饱满而有弹性,但,那种感觉,却似乎更胜往昔。 真奇怪啊!她以为他们之间只不过是找了个合适的对象一起生活,但此时此刻,她却觉得他们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甜蜜,好像唇齿间含着蜜糖一样。 “霍尔,拿走你的臭袜子,我发誓,再让我看到它出现在我洗好的衣服上,我就扔了它!” “啊,我以为那是要洗的……拿去洗了吧,它太臭了!” 拎着臭袜子,看着那个懒洋洋靠在沙发上,晃动着光脚丫,看着报纸的秃顶男人,维娜很想把那只臭袜子扔到他的头上,这就是“像爱我一样爱你”吗?难道他很喜欢洗臭袜子!她都洗了一辈子了! 这个老混蛋!她当初到底是看上了他什么!愤愤地拿着袜子去洗的维娜没有看到她转身后霍尔从报纸后偷看了她一眼,露出狡猾的笑容来,他就喜欢看她生气的模样,感觉这样的维娜更真实更生动。 他喜欢的维娜,并不是那个总是温和笑着的维娜,是那个会因为爱琳的无礼而生气,为了康纳利……呸,不提那个混蛋,总是勾搭一个又一个的,哪里有他好,维娜当年一定是被迷惑了,好在她醒悟得及时。 他喜欢的维娜啊,总是那么聪明,知道什么对她才是最好的,但他,却不想成为最好的那个,而是她最爱的那个,所以,康纳利那个混蛋,别想在他这里有一句好话。 想到维娜对康纳利越来越差的观感,霍尔暗自偷乐,他总会赢的,因为他有一辈子的时间来珍惜。 第198章 番外 19世纪的东方是什么样子呢? 末代的封建王朝腐朽而衰败,没有一次有利的战争足够鼓舞人心,洋人已经成了上人,被毫无缘由地尊敬着礼遇着,即便是一个普通到在本国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乞丐小偷,来到东方,也会因为一套看上去还很不错的衣服立马成为上等人,甚至某些有地位人士的座上宾,凭借的就是洋人的皮囊。 在划为通商口岸的城市,莉达下了船,作为一位曾经的贵夫人,即便她的身边没有多少簇拥,却还是得到了最好的待遇,船长十分热心地帮她找到了当地的大使馆,让她很快拥有了一套符合自己身份的住宅。 “很少有像您这样的贵夫人到这里来呐。”大使馆的工作人员有几分好奇地这样说着。 除了那些真正投机倒把,或者说是认准了商机的商人,来到这片未曾开化的土地的就只有那些怀揣梦想的传教士,还有那些以为“遍地是黄金”的妄图一夜暴富的穷人,说白了,都是在本国混不下去了才跑来找机会的。 在这些人当中,或许有一二女子,但多半不是他们的伴侣就是他们的女儿,很少有这等有身份的贵夫人独自过来穿越之种田养家太不易全文阅读。 斯特林,那可是贵族的姓氏啊! 已经从船长那里了解到一些事情的工作人员面带笑容,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有机会见到这样身份的贵妇。 “所以我就是先行者了!”莉达说着自己就笑了,好像自己说了什么很好笑的笑话,笑得那个工作人员不得不跟着笑起来。 说笑着来到租界内的一座小洋楼前,工作人员扶着她下了车,给她介绍着面前这座小楼的来历,看得出,是建好没有多久的,白顶红墙,很有些特色。 莉达满意地点了点头:“就这里吧,多谢你了。”说着,很是自然地给出了小费。 工作人员笑着收下,又问了她有没有其他的需要,得知没有需要他帮忙的地方,这才告辞离开。 怀揣着对新生活的向往,莉达睡了很舒服的一觉,醒来后发现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鉴于她的生活技能早就退化了,所以她很快买来了佣人,当然,都是东方人。 曾经的同胞这时候看来,完全无法让她有所触动,或许还是有的,感慨那个时期的人真是太过谨小慎微了,或许因为她如今是洋人的关系,那些人对她都是那样毕恭毕敬的,完全是对待上等人的姿态。 不过,当了很久贵夫人的莉达早就习惯了使唤人,所以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她之前的女佣还都是洋人呐,不也是照样用着?又不是不给工钱。 心安理得地安排下了活计给他们,又让新买来的小厮带路,她准备出去逛逛,随身还带了一个丫鬟,这几乎是这个地方女眷出行的标配,有点儿能力的都是如此。 出门就坐车,其实这时候的汽车还不如黄包车好用,并不是所有的路都足够宽敞,而道路上还没有具体的划分,连根黄线都没有,谁知道哪里是什么车走的,大家都是乱走,开起车来反而跑不快。 在发现这一点之后,莉达入乡随俗地选择了黄包车,雇了一个车夫专门给她用,带着她去城中的各个地方转悠。 这个时期的一切对莉达来说都是那样新鲜又陌生,连看到一辆电车经过她都会多看两眼,想要上去试着坐坐,感受一下那种时代的气息。 而她这个漂亮的洋女人也很快吸引了一些人的注意。 莉达跟汪阳的认识就是在电车上,汪阳是个很有才华的诗人,出身于大家族的他有一种叛逆的精神,早早就出国留学,后来更是独自来到了这里学习,他对西洋的一切都充满了兴趣,所以很快发现了莉达这样一位陌生的女子。 不过是坐车的时候,汪阳将自己的座位让给了莉达,然后他们两个就自然有了交谈,莉达流利的东方语言让汪阳很是讶异,而汪阳诙谐幽默的口吻也给了莉达很大的好感,而在后来知道汪阳的一些事情之后,莉达对他就更热情了一些。 这位,可以说是现代情诗的鼻祖呐! 双方都有着同样的好感,又日复一日地加剧着这种好感,他们很快相恋了,汪阳是位诗人,而诗人多浪漫,他的追求手段让在英国都没能享受过浪漫的莉达迅速沦陷,而她的回应也让汪阳高兴非常,两人很快就举办了婚礼,一场没有通知双方家属的婚礼。 而婚礼之后,自然是有一个热恋阶段的。因为莉达随身携带的钱财,她不需要做什么就吃穿不愁,当然,她还是想要做点儿什么的,只不过暂时没有工夫,忙于恋爱的她忽视了许多事情,许多到后来看足够致命的事情。 ——汪阳是有妻子的。 作为大家族出身的人,即便后来因为战乱及其他原因,他家族中的人已经所剩不多,但他还是早早就娶了妻子,十九岁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个两岁的儿子,而他常年在外,跟妻子的感情不深,更觉得那一段腐朽的婚姻是封建制度的糟粕,留学之后就不再承认这一段婚姻的存在,并且陷入了和另一位留学女生的热恋当中万古帝皇。 然而那一段恋爱并没有结果,那位女生的家长是很明智的,果断地斩断了他们之间的恋情,这件事情闹得有些大,汪阳不得不回国,并且被父母逼着承认妻子的存在,他愤而出走,来到这边儿的城市,然后认识了莉达,再次成婚。 这其实是重婚罪。 此时的法律上已经有这条罪名,不过多半只是说说,并没有人真的以这条罪名起诉离婚之类的。 如同外国离婚困难,此时的离婚都是被歧视的,再迫不得已的情况都不会有人选择离婚,宁可出走然后重新结婚。 因为交通不方便,信息不流通等缘故,一旦走远了,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是不会能够知道对方下落的,也就无从以重婚罪起诉离婚什么的,也算是另一种意义的“分居”离婚了。 莉达是在汪阳的儿子找上门来送生活费的时候才发现这件事的,她愤怒极了,去学校找正在上课的汪阳理论,她还有足够的理智等到对方下课,但,一看到对方下课了却跟着一个清秀女学生说说笑笑什么的,她简直不能忍。 有过丈夫出轨经验的莉达早已对此形成了阴影,一见到这一幕,根本不等问清楚,上前去就给了汪阳一个狠狠的嘴巴,她打得解气,打完就走了,一句话没说。 汪阳在人前大大地丢了脸还不明白为什么,而因为太过震惊的关系,他甚至没来得及拉住莉达,心里又闷气,当天就赌气没有回家——他们结婚后,他就居住在莉达的家中,此时不得已找了家旅馆投宿。 等到第二天,他见到了找上门来的儿子,猛地明白了什么,再找到莉达家的时候,并没有能够进门,而他的东西,是被佣人交到他手上的。 “夫人说了,你这是骗婚,但她念着之前的情分,就不告你了,让你好自为之。”女佣有些不忍地说着,没好说夫人更恶劣的咒骂。 汪阳没想到那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对他竟然有这么大的影响,一时间心情很复杂,他对莉达还有感情,并不想这样放弃,而他也为此做出了努力,登报解除跟妻子的婚姻关系,并表示这是封建时候的糟粕产物,并且发表了一篇文章说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是多么地荒唐。 因这篇文章用词颇为一针见血,被好多报纸转载,汪阳的名字又大热了一把,而他跟一位洋女人的婚姻关系也被一些小报挖了出来,放了上去,其中莉达的身份也占了一行字,作为前斯特林夫人,有人甚至特意解释了一下斯特林是怎样的贵族。 因为汪阳的高调示爱,他甚至在报纸上刊登了一首情诗,题目就有“赠爱妻莉达”字样,莉达又心软了,作为一个名人,总是能够被人原谅的。 何况这种错误,并不是他的错误,而是时代的错误。 这样想着的莉达从没想过这对那个封建婚姻的女子是怎样的一种伤害,她只是为汪阳的深情而感动,最终又跟他在一起,两个人再次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婚礼,为此还去外国蜜月旅行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信息断绝,因此,直到他们回来,才知道汪阳的父亲并不认可他们的婚姻,提出了不许莉达进族谱之类的说法。 莉达对此并不介意,族谱这种东西,现代人有哪个在意的,她是跟汪阳结婚,又不是跟他家族谱结婚,写不写她的名字没什么必要。 再者,她也不觉得莉达汪是个好听的名字,为此她还跟汪阳笑了一场,大笑的莉达却没有发现汪阳的笑容有些勉强,没有哪个男人会喜欢一个嘲笑自己家族的女人——也许那并不是真的嘲笑,只是一种玩笑话,但因为不一样的种族,玩笑便成了尖锐的嘲笑入殓师笔记最新章节。 矛盾,无可避免。 外国的女人普遍老得快,莉达也并不能够幸免,即便她已经努力在保养皮肤,可是等到四十岁的时候,还是看起来像是五十岁的样子,尤其是跟一向不太显老的东方人比,更是如此,而生活的种种不如意也随着时间而凸显,她终于无法再忍受这一段婚姻,准备结束彼此的关系。 幸好,汪阳也有同样的看法,两人达成了共识,很是和平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不过有些可笑的是他们的结婚并没有当局颁发的证件,所以离婚的时候走的还是外国的手续,并没有经过国内。 汪阳迅速迎娶了一位新夫人,是他的一位学生,两人之间相差二十多的年龄,标准的老夫少妻。 莉达却没有马上迎来新的婚姻,她决定全心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因为之前的碌碌,她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当年跟汪阳热恋,并没有注意到他花的很多都是她的钱,尤其是在他的父亲对他们的婚姻表示不满的时候,为了逼迫汪阳改邪归正,断了他的生活费,他们的生活靠的全是莉达的钱。 虽然康纳利一直没有忘记寄来赡养费,但那些钱并不够莉达坐吃山空,她还是想要做点儿什么,体现一下自己穿越者的价值的,尤其是在她的两次婚姻都失败的情况下,她更想做点儿什么来得到事业有成的回报。 而她曾经学到的知识,对此还是很有帮助的,她很快创办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报纸,因为洋人的身份,她很快立稳了脚跟,而她不一样的视角也让她的报纸《新视角》名副其实。 因为提出的某些观点的确新鲜有用,她很快收获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成功,扩展了自己的交际圈,认识了些真正有实权的人物。 然后,就是第三次婚姻。 这一次,她没有选择浪漫主义的诗人,而是选择了一位将军,作为历史上很出名的一位军阀,他曾经有机会收获那个最近的位置,只不过后来……莉达想要改变这种必然的历史,想要做穿越者都想做到的创举。 “作为在我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笔的外国人,莉达夫人是一位伟大的女性……提到她的成就就不得不提到她生命中的几个男人……或许是因为婚姻的失败,她的事业格外成功,直到现在还在发行的《新视角》报纸就不说了,她最大的贡献是把红十字带到了我国,并为此获得了和平奖……” 讲台上的老师慷慨激昂,同为女性,她对这位外国女性拥有很大的好感,作为战地医疗的提倡者,军队护理体系的完善者,她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仅凭这一点,她就值得尊敬。 台下的学生昏昏欲睡,一个外国女人,有什么重要的吗?考试的时候连提都不会提到。 随着下课铃声的响起,学生们蜂拥走出教室,走廊里吵吵嚷嚷的,不时有学生打闹,不知道哪个调皮的学生用球砸到了墙上的名人头像,相框掉下来,上面一个有着淡金色卷发的妇人眉目淡然地看着前方,她的下面是一行字——医疗无国界。 这一句本应该荣耀灿烂的话此时还只是一句名言,作为人们尊敬莉达夫人的证明。 而后来,当了解了更多那一段历史的学生们翻过来再去看莉达夫人的时候,就会发现这句名言宛若一个讽刺,她的第二任丈夫,那位著名的现代情诗鼻祖这样评价他们婚姻失败的原因——爱情有国界。 于是,或许不难想象为什么这位女性最被世人铭记的面容是那种面无表情的样子,一次次失败的婚姻足以将她打击到心灰意冷,哪怕她事业成功,收获的也不过是客死异乡的结局罢了。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她名垂青史。 第199章 【支线任务:百年惊情。】 死亡的时候,王平觉得自己应该回到洪荒了,这次闭关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实际上,时间对于洪荒来说其实没什么用处,除了听鸿钧讲道的那几次还有人记得时间,之后,过了多久有什么区别吗?修为上不去就死了,上得去还要活好久,太久了,完全没有记的必要。 结果,一个突然降临的支线任务让王平感觉灵魂状态的自己都静止不动了。 【哪里来的支线任务?不是已经完成(主线任务)了吗?】 头一次在主线任务完成之后收到支线任务,王平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因为人物的特殊性,所以,我临时开了一个支线。】王睿十分坦然地说了一切都是自己搞鬼。 【人物的特殊性?】王平想了想,本能地觉得这个人物指的是霍克,【霍克?】 【是,他是一个吸血鬼。】王睿痛快地揭晓了答案。 【什么?!】虽然说因为支线任务的名字,王平已经第一时间想到吸血鬼了——曾经似乎有过一个关于吸血鬼的电影就是类似的名字,留下了第一印象,却还是不敢置信,【不可能吧。】 这么多年了,霍克的食谱一直很正常,没见到什么特殊的红色液体食物啊钢铁时代全文阅读!血液和红酒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她不至于认错,所以,难道这世界的吸血鬼食谱是正常的? 仔细想想,除了这一点,特意染白头发扮老的确十分可疑啊! 正常人,无论男女都会希望自己更年轻,哪里有希望自己年老的? 再想想,似乎他们还曾经有过这样的一段对话,那是一个夕阳西下的黄昏,霍克突然问自己,想没想过长生不老,那时候自己是怎么说的?是了,“听起来很好,不过那样不是太无趣了吗?要陪着这个世界多久啊,总觉得会腻的。” 当时没当真,笑着说的,那时候也还年轻,根本没想那么多,还奇怪霍克为什么会突发奇想,而他的回答则是他以为美丽的女子都希望自己的容颜不变,青春永驻,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那个时候,王平只觉得有一丝古怪,不过霍克这个人,说真的,即便多年夫妻,但她其实并不是太了解他。 后来他们也没再谈过类似的话题,所以,【他曾经想要把我也变成吸血鬼?】 【可能是吧。】对于没有发生的事情,王睿并不能肯定,他并没有读心术,除了最开始能够和宿主心灵感应,知道宿主想什么之外,对于别人都是根据某些数据测算的。 【为什么要对吸血鬼这样特殊?】王平询问。 【因为这个世界的吸血鬼很有意思。】王睿的回答很奇怪,王平再追问,他却不肯说了。 因为支线任务的开始,王平不得不再在这个世界转世投胎,这种事情她和王睿都是轻车熟路,唯一不同的则是王平特意强调了一下,【一定要是女孩子啊,人物已定,女孩子总是方便一些。】至少不会太猎奇。 不等王平说完,王睿便把她投入了胎中,所谓的胎中之谜对她这种横插一脚的灵魂来说并没有影响,只要先找到一个死胎,然后把灵魂包裹好投入即可。 包裹灵魂的方法由王睿提供,物美质优,完全没有副作用,保证了王平的安然投胎,以及生产后的灵智不失。 唯一的不好则是这也需要某种机缘,所以未必一定能够保证是女胎。 这一次王平很幸运地成为了女胎,不幸的则是一下子跑得太远,直接到了东方,而且时间似乎错得不是很多。 【不是说百年吗?为什么只过了十年?】 她降生的时间似乎并不是很好,战火纷飞,不时就会有炮弹落下,巨大的响声几乎要刺破她的耳膜,好在她的母亲也知道这些对婴儿不好,懂得护着些,不然的话,恐怕她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聋子。 友情提供了时间地点的王睿依旧吝啬于任何跟任务有关的说明,所以一声不吭地保持了安静,拿王睿没有办法的王平只好应景地哭了两声,免得别人觉出不对来。 “快快,部队要撤了,你们赶紧收拾东西!” 套着白大褂的短发军医声音很大,高声吼着,让几个年龄都不轻的护士们加快了手上的动作,这时期的产妇没有多么柔弱,把婴儿交给了护士,自己就站起身来帮着收拾东西,不时有轰鸣声在头上响起,然后就有灰尘从房顶震落,她们的动作都很迅速,很快就把要紧的东西都卷起来拿出去了。 包裹在襁褓中的王平作为必须携带的物品之一,和另一个襁褓一并装入了篮子里,难得乘坐竹篮这种交通工具被人挑着走,王平颇为不安,实在是那一晃一晃的竹篮完全不同于摇篮给人的感觉,不能同日而语,然而那个襁褓中的孩子,之前还哭了一会儿,晃一会儿就睡着了,倒是心大得很帝国的朝阳。 或许,也因为他不知道这竹篮是怎么回事儿,所以不知者不畏吧。 不知道这一场战争的结果是什么,等到王平再度苏醒的时候,她已经被安置在一个还算安静的房间中了,之所以还算安静,是因为没有了那些炸弹爆炸之类的声音,但却多了一群小萝卜头。 她曾经学过一篇课文,第一次认识到“小萝卜头”这个词形容的是什么,而后来就成了小孩子的泛称,没有了那种凄苦的味道,然而现在,她却再次见到了一群萝卜头。 小声说着话的十来个孩子都是脑袋大身子小,乍一看看不出来到底是多少岁,面黄肌瘦,精神还好,衣服虽然打着补丁,但看起来还算干净,窃窃私语着关于大人的话题,关于自己学到了什么的话题,关于晚饭吃了什么的话题,不时还有吸溜鼻涕和口水的声音传出。 王平听了一会儿,没发现什么有用的,打了个小小的哈欠就又睡了,作为一个婴儿,她需要充足的睡眠。 再度醒来就是被喂奶了,她觉得这个怀抱和之前的有些不一样,可能不是母亲,皱了皱眉,却又无法抗拒身体的需求,终于填饱肚子的时候听到旁边人说话。 “下次还是我来喂吧,你的孩子还小,这样奶水会不够吃的。” “没事儿。淘淘也大了,多吃些米糊就行了,我看他昨儿就吃得很好,不像她,这才刚出生没几天,就……唉,以后咱们多照看着点儿,一定要让她平平安安长大。” 这句话的意思有些不详,王平的心中一突,然而她太小了,根本无法知道更详细的情形。 然后,又一次的撤退,又或者是转移,反正他们一帮孩子被分批带走了,或许是行进速度又或者是别的考量,这一次他们并没有跟着大部队走,不少孩子都因此跟父母分开了,不过他们一个个都很懂事,跟着带队的叔叔阿姨走,很少有苦恼的。 才十几岁的小兵就因此成为了叔叔。可能还没成婚,甚至没有男朋友,不知道恋爱是什么的少女就成了阿姨,一手一个地哄着孩子,动作渐渐熟练。 一次又一次的地点变换,让王平对于母亲那点儿最初的记忆很快就消磨了,而她的食物也很快变成了米糊之类的东西,看着那一帮小萝卜头的模样,她估计自己再长大一些,估计也就是那样了。 在食物不充足的时候,想要长得美还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最初的三年,实在是太困难了,好在也只有那三年,第四年的时候,王平有了一对儿新父母,她知道他们是领养她的父母,并不是亲生,不过他们都没有说,而且对她跟对自己的儿子一样好,王平便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因为养父是将领的关系,和平之后,王平一下子成了某二代,虽然依旧简朴,但至少吃穿不愁,要是出个门什么的,还有个小兵跟着,俨然富贵起来的感觉。 她有五个哥哥,只有两个是养父母亲生的,其他的都是领养的,这其中,明确知道亲生父母是谁的就被养父母直接告知身世,要他记得祭拜父母,不要忘了亲生父母的恩德,而不知道身世的那些,如同王平,养父母就什么都没说过,只当是亲生的养着。 这个时代,一切都是那么单纯感人。 可惜的是,她却无法回报同样的单纯,只能尽力对他们更好一些,对他们热爱的国家更好一些。过于相似的环境总是会让她想起最初的最初,诸多感慨,万般抱负,她也想要做点儿什么,做点儿以前做不到的事情,不过,那都是任务完成之后的事情了,在这之前,她首先要顺利出国。 既然是“情”,她就必须要出国,重新与霍克相遇相识,再重新谱写一首恋曲?只是“百年”,是什么意思呢? 第200章 “真是位漂亮的东方姑娘!” 双黑的特征很容易就区别于一群金发碧眼的人群,明亮有神的眼仿佛蕴含着星光,幽幽闪烁,有一种安静却又像是随时要绽放的深邃,如同那漆黑的夜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燃烧一切。 舞会上,很少会见到来自遥远东方的姑娘,那个曾经“遍地是黄金”的地方因为才过去不久的战火,被更多的人看作是“黄猴子”的诞生地——愚昧、落后、贫瘠,即便他们愿意称赞那些被掠夺来的精美陶瓷,名贵玉器,愿意感叹那片广阔的土地所拥有的神秘历史,愿意为之表达自己的喜欢,但,对于那里的人,或许没有几个能够真心喜爱。 不一样的种族,不一样的审美,不一样的生活环境、文化氛围、甚至是语言历史,一切的一切,都在有形无形地把他们分割开来,同样是人,却有着不被很多人承认的身份。 轻佻而放荡的青年拦住了东方的姑娘,嘴角带着轻蔑而不羁的笑容,伸手就要摸姑娘的脸蛋,白皙的皮肤有一种瓷器的通透细腻,配上那样精致的五官,完全能够让人忽略种族,承认她的美好。 霍克注意到这一幕的时候,连自己也没有发觉地微微蹙眉,他已经很久不来参加这些舞会,所以并不知道如今的年轻人都这般浪、荡、轻、浮了,有些不喜,还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对那个姑娘。 明明从未见过,却依旧觉得熟悉,那种感觉…… 捏住了青年的手腕,霍克的动作是那样迅速,谁都没注意到他是怎样来到这边儿的,然后用眼神逼退青年,转过头来,露出些许迟疑神色的霍克对着面前的东方姑娘,做了自我介绍,一个很普通的或许可以称作英雄救美的相识。 王平的嘴角微勾,她没有想到这么容易,真是太容易了,就好像她上一世第一次出现在莉达的结婚仪式上,然后遇到了霍克,他也是这样默默地走过来自我介绍,然后就是相识,似乎没有经过相恋,两个人就直接结婚了钢铁时代全文阅读。 那么…… 这,是第一次。 再一次投胎的王平愤愤不平:【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当年把吸血鬼身份掩饰得很好,从来没有被她发现吸血的人这一次竟然直接把她带回家吸血,该死,他竟然真的……以为之前有点儿默契感觉的王平感到自己被打脸了,忍不住对着王睿发脾气。 【他是吸血鬼,我告诉你了。】王睿很淡定。 【是啊,你是告诉我了,可是我没想到他竟然会吸我的血!】被吸血鬼吸干而死,呵呵,这真是个新鲜的死法,在她的历史上。 【他为什么不吸你的血呢?他又不认识转世的你。】王睿单纯地疑惑,【为什么你以为他不会吸你的血呢?】 【我……我没以为,我什么都没以为!】意识到自己之前的自视过高,王平有些淡淡的脸红,好在现在还是婴儿,婴儿的皮肤普遍发红,不是特别明显,还博得了新父母的欢喜赞扬。 郁闷地吐了吐泡泡的王平只能在心里吐槽,小说都是骗人的,明明那种“似曾相识”之后就该是“虐恋情深”了呢?她不要求“虐”,有“情”就行了! 结果呢?她竟然刺激了他的食欲,该为自己点个赞吗?这也算是某种成功,记得某篇小说好像就是一个血液特别刺激吸血鬼食欲的女子最后跟吸血鬼在一起了,呵呵,那一定是骗人的,骗人的,骗人的! 亲身经历了一遍,决定不再相信小说的王平冷静了一下,终于想起来问了一下现在的时间地点。 依旧是东方,时间顺延了十来年,并不是很晚,但,【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百年惊情”的“百年”,不会就是这个意思吧!】 一次几十年,一次几十年,百年的时间,加加减减,也都够一个“三生三世”了,所以,“百年惊情”,其实就是“三世情”的变种表述? 所以,难道她还要送上门去再被吸一次? 呵呵。 冷笑了两声的王平表示,这绝对不是最后的结局。想到自己死亡前给了霍克一个悲伤绝望的眼神,告诉了他自己是黛西菲尔德的时候,霍克那种愣怔的反应,王平觉得自己还是有希望完全演绎三世情的,不就是三世么,百年么,有什么难的? 眼下,还是快点儿长大吧!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呐,你是霍克吗?” 街头的偶遇,拎着包的女学生怔怔地看着街对面刚从咖啡厅走出来的外国人,他的样貌过于显眼,在这样的内陆城市,很少能够看到,不少人都在偷偷回望,她的眼神算不上特殊,然而,那个外国人注意到了,走过来了,站在了她的面前。 一段冒失的搭讪脱口而出,对着女学生羞红的脸颊,霍克又有了那种感觉,不过这一次,他觉得,也许不是吸血的冲动? “是,我是。你是谁?” “我是王芬。” 简短而没有任何特殊暧昧的话语,王平注视着霍克的眼,生怕再一次弄错了他的感觉,又故作迷茫地轻声说,“或许我还有个名字叫黛西?我总觉得是这样的。” 不知所谓的话语只有在特定的人耳中才有意义,霍克的目光深沉,他这次一定要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帝国的朝阳。 “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总觉得很熟悉的样子。” 普通的街道,并不普通的男女,英俊的外国人和漂亮的女生就这样认识了,然后,就是正常的相恋,有些非议却还是无法抵抗金钱魅力的婚姻。 许多人都在羡慕那个女生的好运,竟然能够嫁给那样富有的外国人。 可惜好景不长,很快,疯狂的情绪不知从何处袭来,宛若一场暴风,攻击着那些“异类”,各种封建腐朽就不说了,还有些则是这等崇洋媚外,出卖祖国。 【这些人真是疯子!】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把自己的母亲送上了“审判台”,原因就是寡母投机倒把,而他所谓的投机倒把不过是卖废品的时候往里面掺杂了冰雪,为了多一点儿重量,多一点儿钱供他吃喝读书。 一位学问渊博的老教授被人拎出来打骂,他的老花镜被打落踩碎,七十多岁的高龄被训得无可答言,头上青一块儿紫一块儿,而他的家,被那些人胡乱打砸,值钱的东西都被带走,还要说他偷窃公共财产,他的老伴儿,哭着问这个世道到底是怎么了。 “这里太乱了,跟我回我的国家吧,那里比较安全。”霍克完全不理解那些人为什么能那样肆无忌惮地私闯民宅,也不明白为什么警察对此视而不见,保护治安和人民的警察这种时候难道不应该站出来吗? 无论是什么样的罪,难道不应该经过审判吗?怎么可以被这些年轻人随便几句话便定下了? 他不明白这些,也不感兴趣,他不想待在这里,无论是谁,都不想过被歧视被攻击的生活。 “不。”王平很想答应他,毕竟完成任务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这个世界的其他,跟她有什么关系吗?无论多么相似,也不是她的那个世界,而且,她知道眼前的这一切终会过去,按照历史发展的轨迹,终会过去。 她微薄的力量,不足以做什么,不过是看着那曾经深埋在历史中的一切真实演绎一遍,不过是凭借自己的力量保护住家人罢了。 但,即便知道是螳臂当车,知道没有什么作用,知道无法唤醒那些好像被迷了心智的人们,可她还是忍不住,忍不住想要去试一试,试着为这个时代做点儿什么,试着缩短那段令人痛心的历史,哪怕只有一天呢? “我知道这样很愚蠢,但有些伟大就是建立在愚蠢上的。”王平回视霍克,她的眼中多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光芒,那般耀眼,盖过夏日,“或许这很可笑,但我想要试一试,试着说出自己的心声,哪怕只能阻止一个人呢?我也想要先阻止再说。” 她从来不想要什么伟大,因为她本来就是个小人物,沧海一粟,能有多少人青史留名?她追求的也从来不是这个,但,当真的面对这一段历史,她却还是想要做点儿什么,就好像那些为了新的时代而牺牲生命的人一样,她愿意去牺牲。 “帮我照顾好父母,这是你能帮我的。”完全理直气壮的要求,王平看着霍克,露出轻松的笑容来,“如果有来生,我们一定会再相逢。” 霍克怔怔地,他从未见她笑得这般好看过。她的笑容总是那样浅淡,好像玻璃上的画,轻轻一擦就会抹掉,完全不留痕迹,然而此刻,这笑容却是深深刻在他的心上,让他感觉到一阵火热,那早就冷了的血似乎也因此沸腾了起来,这一刻,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任何。 如飞蛾扑火,年轻的生命妄图逆流,并非溯源,而是要以一人之力阻挡洪流,她最终失败了,理所当然地失败了,以身殉葬。 这,是第二次。 第201章 【为什么要这么激烈?】 【因为啊,我爱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王平微微地笑,她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做,是冲动吧,冲动是魔鬼啊!果然没了修为在身,心境就不是很稳。 【你这样,太不理智。】因为涉及任务,王睿之前没有出言提醒,这时候是实在不明白了,方才问起这个问题。 【是啊,是不理智。】王平点点头,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承认这一点,但,【有的时候,总有些事情让人无法理智,你就当做是一种发泄好了,又或者是某种移情作用,让我对那个时代多少有了些特殊,却也就仅此而已了龙焰苍穹全文阅读。】 能做到固然好,做不到也不会多么沮丧,多少世的轮回之中,她早已失掉了那种纯粹而深沉的感情,便是这样的“奉献”“牺牲”,其实也是掺着杂质的,因为她知道自己不会因此而死,所以才敢这般不惜性命。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她怕死,因此求长生,因此勤修炼。 【你想回去吗?】王睿突然问。 王平愣了一下,一直以来,王睿的思考都是偏于理性化的规划预测,并不包含这种感情上的问题,或者说能够从前面的对话中提炼出这个问题,他的思维能力更加完全了。这,应该是一种进化。 【你进化了?】王平没有掩饰自己的吃惊。 王睿好像也愣了一下,半天没有声音,过了一会儿才回:【可能是吧,吸收了那丝鸿蒙紫气之后,我有了一些新的变化,目前还在观测中。】 【也许是好的变化,先提前恭喜你。】王平的声音中也许有一些欣喜,也许没有。 【不用。——你想要回家吗?】王睿继续问这个问题。 【……】 王平久久没有答案,转而问起现在的时间地点,这,是第三次了。 如果这一次再不能够成功……好吧,主线任务已经完成了,支线任务能够完成自然是最好,完不成也不会危及生命,所以,她大可随意一点儿,不要太过苛求……想到这里,又不由失笑,所以,上一次那般冲动任性,就是不苛求的后果么? 实在是……失笑了一声之后,不再多想,而是认真研究着自己现在的身份。 这一次时间往后推移得比较多,二十多年的时间,足够这个国家恢复生机,是的,还是那个国家,三世都在东方,绝不可能是巧合,只能说或许某人察觉到她内心的想法,想要让她得到一个如此故土。 就此询问了王睿,得到对方肯定的回答之后,王平再次笑起来,心里头多了些感动,这么多年的陪伴,彼此之间,不敢说是最亲密的,但好友的程度还是达到了,彼此友好互助,真好。 或许有朝一日,王睿真的成长起来了,能够脱离自己而存在了,他们也能够成为知己好友,那个时候,她或许也会有些不舍吧,这样一位友人。 “霍克,你爱我吗?” 再次相遇,再次相恋,一切都好像那刻在三生石上的姻缘,于人群中看了你一眼,然后刻骨铭心,无法遗忘。 少女轻轻地笑,笑容清浅若天边的浮云,她回望着的外国男子,高大英俊,深邃的眼认真地看着少女的样子,好像还是那个她,好像不是那个她。 “我爱你。”霍克沉声回答,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能够带着记忆重生,一次又一次,他只庆幸自己能够再次找到她,她选择的都是自己。 吸血鬼的历史有很长,长到他不知道哪里是源头,甚至,那个把他变成吸血鬼的那位,也都被他遗忘了,毕竟,这样大的世界,这样长的时间,那些活得无聊的家伙也许会选择去哪里长眠。 他也曾长眠过,就是在那一次长眠后醒来,恢复了自己的身份不久,他见到了黛西,无法说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那样美好的人,哪怕是个花瓶,他也会想要收藏的,他愿意满足她的一切喜好,因为那对他都是很容易办到的,而完成这些,为的是怎样的一种感情呢? 他以为是无聊时候的寄托,就让自己以为深爱着一个人,一直深爱着,直到吸干她的血液为止,然后呢?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情起了变化,某种他不敢置信的变化,也许,在那样的想法中,他已经催眠了自己? 不知道是欣喜还是害怕,最先迎来的却是对方的死亡,人类的寿命实在是太短暂了,他还没能和她白发苍苍九域神皇。 或许是遗憾,他之后很长时间都郁郁寡欢,让不少人为他的长情感慨。 然而,不等他彻底遗忘这段感情,一个东方少女出现在他的面前……仿佛是某种征兆,他后悔莫迭地来到了遥远的东方,抱着一线渺茫的希望寻求再次相遇,他想要弄明白自己的感情,他对她又燃起了极大的兴趣。 然后,是第二次。 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黛西竟然会为了那些人牺牲,为什么呢? 看着她适才保护过的少年转眼就开枪打死了她,看着她保持着愕然的神情倒下,他的速度已然够快,却也只是能够让凶手付出应有的代价,却无法挽回她的生命,只能看着她在自己的面前死去。 “我知道你是什么,但请不要让我也那样,短暂的生命也很美好,我会找到你的,等我。”安静的微笑最后定格在嘴边,她的血渐渐冷了。 霍克舔舐着那些血液,他一直都知道她的血是那样甜美,也一直都知道这血液对自己的诱惑,最开始是放纵,后来是厌恶,他讨厌这种依赖别人血液的生活,那些肮脏的人类,他为什么非要吸食他们的血液?! 他喜欢少女的鲜血,尤其是那些不染尘世的少女,她们的血液似乎更为香甜干净,让他可以忘记自己的存在是怎样地令他厌恶,最开始,他也并不想要这样的…… 那真的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很陈旧的记忆,他已经记不清楚最开始是怎样的,好像是他和魔鬼交易,换来了这样的长生不老。 “黛西,你有没有想过长生不老?” “听起来很好,不过那样不是太无趣了吗?要陪着这个世界多久啊,总觉得会腻的。” 她笑着回答,笑得很无谓,她大概以为他是说笑,但那个时候,他是真的想要让她陪伴,长长久久,可惜“会腻”。他不敢肯定,当他腻了的那一刻会是怎样,他不希望看到她不再微笑的样子,所以他选择了放弃。 之后便是长久的遗憾,或许也有后悔。 ……一次又一次,幸好他们还能再相聚。 拥抱着少女,霍克从心底里感觉到了一种幸福,好像阳光照射在心底的感觉,那阴暗而污秽的地方暖融融的,好像所有的不洁都被清扫一空,留下一种阳光晒过之后的舒心味道。 楼顶花园上,夕阳的余晖中,拥抱着少女的男子渐渐虚幻,宛若阴影,渐渐归于虚无,那过程很慢,慢到每一个变化都被人收入眼中,那过程很快,快到一个愣神儿,随着那逐渐亮起的繁灯,一切都化作了空茫。 腰间的支持力彻底消失了,王平怔怔地看着已经空无一物的怀抱,骤然一冷,好像她拥抱着的是一团冰凉的空气,摸不到任何的行迹。 【这是怎么回事?】王平放下双臂,没有了任何的凭依,手臂都软了。 【是不是很有意思?】王睿有几分兴致勃勃,大方地给王平开始了解说,【在诸多作品中,吸血鬼都是靠血液而生,而他们是背叛上帝的产物,于是圣水还有银质的武器可以杀伤他们,但要真的杀死,还是把他们挖出心脏烧死,或者放在阳光下暴晒,否则凭借强大的恢复力,他们不会彻底死亡。 但在这里,他们的克星并不是那些,甚至不是阳光,活得更久的吸血鬼可以自由在阳光下行走,唯一能真正杀死他们的是真爱觅仙。这很有意思不是吗?虚幻的东西竟然能够实实在在杀死一个真实的“人”。】 【真爱?】王平轻问。 【是,真爱,发自内心的热爱会燃烧他们的心脏,这种死亡的方法类似于一种麻痹,会让他们产生某种幻觉,在无知无觉中死亡。】王睿的声音愈发兴味。 【所以,你能得到什么?】王平问,无意识地搓了搓指尖,她之前似乎还能感受得到他身上的低温,而现在,捡起遗落在地上的西装外套,他总是喜欢这样严谨的装束,好像不如此就不足以表现他的古板一样。 【时间之力。】王睿毫无隐瞒,【他们活得太久了,身上拥有时间之力。他们极快的速度其实并不是因为身体素质好的结果,而是他们控制了时间,区域禁止或者说缓慢他人时间,然后加快自己的时间,从而达到“快”的效果,很了不起的能力。】 【听起来是了不起。】 从西装口袋中掏出了打火机,霍克并不爱抽烟,他只是喜欢把玩一些精致的小东西,作为某些无伤大雅的爱好,王平一直知道他的口袋中有一个雕着精致花纹的打火机,据说是某个大师的作品,非常珍贵,是他的最爱。 轻轻扣动,看着那橙色的火苗燃起,照亮了面前的一小片地方,然后,一松手,瞬间倾覆的火苗燃烧在那些衣物上,一股黑色的烟气冉冉上升,中间,火花爆了一下,愈发明亮。 【吸血鬼有灵魂么?】注视着那黑色的烟气,王平轻声问。 【没有,他们可算是另一个种族,在长生的时候就失去了灵魂。】 【所以,他是彻彻底底地死了。】说这句话的时候,王平的脸上无悲无喜,心里有些淡淡的难以释怀,她从没想过任务完成就是对方的死期,如此,她之前不断增加好感的行为无疑是在逼对方死,这太残忍了。 她并不爱他,却用这种方式,让对方因爱她而死,有些过分了。 【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我?】如果早知道,她大概会直接放弃这个支线任务,毕竟,这无关她的生命,却要夺走别人的生命。她或许会骗人的感情,但还不至于骗走了感情还要他们死,那样太过霸道狠辣。 她以为,这是原则。她从来没有在骗走对方感情之后还这般伤害,而现在…… 【我也不确定,毕竟,真爱,太不靠谱了。】王睿的口吻很像王平,他的这句话一出,什么气愤都没了,王平不由笑了,是啊,太不靠谱了,他怎么会真的爱她呢? 笑得眼睛有些酸,连轮回都没有的爱,只能是真爱啊,可是,在知道的这一刻,已经什么都完了。 不过,就算知道又怎样呢?她不爱他,不会因为感动于这份真爱而爱他,所以……也许这也是个不错的结局。 “对不起。” 不等那火燃烧殆尽,她便快步走下楼去。楼下,一个管家正在候着,见到她一个人下来,目露疑惑,英式管家服务于霍克家族已经很多年,对自家的主人更多了一份关心。 王平没有与他对视,匆匆一眼便飞快地跑了出去,她其实并不担心那位管家会把霍克的“失踪”怪到她的身上,因为他们找不到尸体,只能认定为失踪,而她,这个最后跟霍克在一起的少女,或许会被人询问,却不会有人怀疑,因为霍克那样的体格不是她能够操纵的,所以…… 生活终于平静下来之后,王平按部就班地学习工作,她的人生轨迹与这个时代的任何人都没有不同,平凡到毫无特色,直至死亡,她唯一出格的事情就是终生未嫁。 第202章 王平这一次闭关的时间有些长,连续穿越了四个世界,每个世界和洪荒世界的时间都不相同,导致他回来之后才发现人类竟然有了莫大的变化,部落联盟出现过了,部落联盟的首领三皇之类也都出现了,三皇就是伏羲(天皇),神农(地皇),黄帝(人皇)。 而又一次的巫妖大战也都发生过了,不周山倒,天河水倾,人间一片菏泽汪洋,对此东海龙王也是颇多不满,见到王平出关,少不得又跟他唠叨唠叨,实在是天上的水和人间的水,那就不是一回事儿,所以龙王不仅没有地盘扩大了的感觉,反而觉得要避免“污染”侵害,实在麻烦。 当然,这件事已经被解决了,女娲娘娘出马炼石补天,堵住了漏洞,隔绝了源头,又用某个倒霉蛋的四肢炼为天柱,支撑起了因为不周山的倒塌而歪斜的天空。 至于四海中的问题,有能人弄了海眼出来,用一个法阵并若干至宝镇压,把那等难以消融的天河之水压制在海眼深处,不容它泛滥。 这般多管齐下,人间大禹才能够治水成功,否则的话,他一个凡人,就算给了他息壤,他也无能为力。 然而人类并不清楚这么多,大禹治水的功绩是大家都看得到的,于是他便被推举为了首领,而自他的儿子开始,便有了王朝,他的儿子启建立了夏朝,结束了原始部落的禅让制。 这些“小小”人类的事情少有人关注,便是龙王,他的注意力也更多地放在天庭上,因为巫妖大战的结局并不好,帝俊太一相继死亡,虽然巫族那边儿也没得了好,但他们造成的结果之惨烈,只看需要女娲娘娘炼石补天就知道一二了假忍者闯异界最新章节。 三清不敢掺合巫妖大战,只要经过龙凤劫的头脑稍微清楚一点儿的,都不敢随便掺合进去,于是剩余下来的大能还是挺多的,这才能够保住洪荒大陆不会被巫妖两族打散了,能够在之后做出些事情来弥补巫妖二族闯下的大祸。 其中人族得到了更多的重视,这也可说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之前巫妖不和的时候,人族在其中受到的是夹板气,而当巫妖都不敢轻易冒头的时候,人族就强大起来了。 三清之中,通天庇护了许多妖族存活,容许他们拜入门下繁衍生息,而元始看不上这样的“有教无类”,只择了最为优秀的几个收为弟子,连通天弟子的零头都没有,老子更光棍,只收了一个象征意义的弟子,表示自家立教,有“教”。 三兄弟间,此时已经能够看得出分歧,不过还不算严重。 王平出关后跟东海龙王叙了叙旧,好歹是“房东”兼“上司”,需要维护一下关系,然后就去拜访三清,他们三人立教之后道场就分开了,实在是不分开也不行,空间法术的延伸是有限的,昆仑山的住房还是相当紧张的,除了三清还有不少人在住,有些比三清来的时间还要长,三清即便成了圣,也没有霸道到把别人赶出去的道理。 而“别人”的理念中,也没有什么为了以示尊敬而退避三舍之类的做法,所以该怎样还怎样,并不因为三清成了圣就有所不同,顶多是面子上尊敬一些,却也更多敬谢不敏的。 这年头,圣人的概念不过是才普及,说是与天地同寿什么的,大家寿命那么长,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再者,难道自己以后就修炼不到那样的境界吗? 完全没有意识到修炼只会随着天道的完善越来越难的众人都并不觉得三清有多么特殊,顶多就是学习成绩好点儿,但优等生也不是限定名额的,大家未必没有机会,所以也没有更多崇拜或者嫉妒的心思。 老子和元始那儿,王平只是略说了两句,表示了拜访之意便离开了,到了通天那里,这位的性子并不因成圣而清心寡欲了,依旧是喜好着一切新鲜东西,见到王平来了也很热情,带着他转了转自家的道场——蓬莱岛。 能够在海上占据了这么一个风水不错的海岛,也有赖于通天自己的好人缘儿,龙王给了些关照,于是通天的弟子中也多了几条小龙。 通天倒是无所谓的,事实上他根本就没分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个弟子,都是什么出身什么根脚什么修为,他很像是那些大学教授,还是客座的,高兴了过来转一转,讲一讲,然后就拂袖走人,留下一众有疑问都不知道问谁的弟子自己去思考。 这种时候,师兄师姐就显出了其重要性来,而通天的弟子之中,多宝道人最为靠得住,就成了首徒,负责底下的师弟师妹们,又有金灵圣母,无当圣母,龟灵圣母等辅助,倒也压得下万仙来朝的场面。 通天因此省事不少,对他们也多有青眼。 言语间,少不得就向王平夸耀起来,王平随口附和了两句,便引得一个新话题出来。 “立教哪里那么好立,我之前帮助人族,也不过是看他们势弱罢了,如今看来,倒也不需要多管,他们自己发展得就很好。” 没有了王平的帮助,该有的三皇也都一个没少,其中,伏羲属于内定名额,是给女娲一个面子,免得她的兄长被巫妖劫害死,神农有说是红云元神投胎转世所化,这其中则是镇元子的面子,凭借着地仙老祖的名头,也没人会跟他太过争执,而黄帝,看起来像是人族自己奋发向上出来的领袖,其实也是大有渊源。 王平并没有跟通天细细讨论,这种事情到底是事不关己,无所谓最后的结果怎样,反正他也没想过要争一争三皇五帝的名额,还不如看着他们自己发展。 通天显然也是相同的意思,虽然说三清能够立教跟人族有关,但对于人族,他们却不怎么重视,比起那些生而知之,又或者有传承记忆的妖族,人类天生愚昧,还寿命奇短,在他们看来并没有太多教养的必要狗仔大亨。 洪荒中很少有人是靠信仰之力生活的,而且目前人族的数量很少,信仰又驳杂,还显示不出信仰之力的厉害来,三清等人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怎样广阔的市场,只是从目前情形判断,人族即便是新时代的主角,却也不用太过重视。 在这种普遍观念之下,夏朝的发展还是很自由的。 王平告别通天之后,就亲自去夏朝看了看,这个时期,道人们还是比较常见的,虽然人类寿命短暂,很多看过巫妖大战的都已经作古,但有些东西是能够被文字和语言传递下去的,再加上偶尔能看到那些道人们的神通广大,人类对此还是很信服的,遇见了总要叩拜礼遇。 一路上,王平并未显露什么特殊之处,可是比起那些漏衣蓬衫的人类和衣不附体的奴隶们,他一身整齐的着装就是最好的表露身份的特征,时有人叩拜,却因为地位低的缘故,不敢轻易上前搭话。 这种情况直到了都城才好些,王平被直接迎入了都城之中,他也没客气,这次来,说是来看看,他其实也有个自己的想法。 【不立教,总可以教书育人吧!】王平并没有想要成为此间的圣人,但看着昔日一同听讲的道友骤然“高升”,便是他七情再淡,也免不了有几分不是滋味儿,却也不能随便立教排遣。 教可不是好立的,立了以后就要分担自家的气运,而若是没有镇压气运的法宝,很容易就会如同封神之后的通天一样,不说下场凄惨,其实也没好到哪里去。 所以,王平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不立教,而这个决定也得到了王睿的赞同。 只不过,看了三清对徒弟的态度,王平觉得,自己一定会比他们强很多的,所以,他也准备做点儿有意义的事情,一来积累功德,二来,未必不能为自己建立一方势力。 这次闭关出来,东海龙王对他的态度没有什么变化,但也明显感觉得到不如以前的倚重,这也难怪,几次发生大事的时候王平都在闭关之中,对东海来说,他并没有太多的贡献,以前的那些贡献再大也会随着时间而抹杀,更何况,本来他的贡献也不是很大。 所以,找一个自己的地盘,找到属于自己的簇拥(手下),似乎也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起码,有了自己的势力之后会比较独立,不会让东海龙王产生一种自己依附他的感觉,这一任的龙王还好,若是到下一任,谁知道是个怎样的脾性,也要准备好一条退路。 因为这样的想法,王平直接跟夏王谈到了买人的问题,是的,是买,他决定买下一些人来建设属于自己的地盘,当然,这个地盘还需要夏王划拨一下,他想要一个“名义”,也免得跟当地的土著妖族发生冲突时没有大义可言。 洪荒大陆上的地方何其广袤,夏朝也并未全占,但是对于“第一个王朝”来说,很多妖都不大清楚自己是不是属于该王朝的管辖,纵然实力上他们管不着,但名义上,或许总是有的吧。 王平拿着从夏王那里要来的一纸手令,带着一队半赠半买的人马,他就去抢占了某地的山头。该地的妖族不明所以,看到那纸手令竟乖乖认了,听到王平说并非要赶他们走,还为此感恩戴德了一下,其单纯程度真是让人咋舌。 稍稍感慨了一下巫妖大战把那些大能都打死打跑了,剩下的小妖还真是任人摆布了,王平也没多想,紧接着就开始了自家的基地建设,他不准备超出时代太多,却想要能够长长久久,闭关一次谁知道是多少年,总不能等他一睁眼,发现自己的老巢化为土坷垃了吧! 这一忙,便是几十年,期间还有教育自家队伍各类规矩知识等事宜,等王平清闲下来,才发现洪荒又有了新的变化。 第203章 洪荒不计年,便是当初鸿钧讲道的时候,也只说隔多少年再讲,不敢说某某年讲,实在是一开始盘古开天就没人计年,没有一个具体的起始,即便知道时间的概念,知道年是多少天,也不好再说某某年了。 所以,鸿钧到底是什么时候合了天道,也没人能够说出个一二三来,便是那几位圣人,事实上除了几次的听讲,也跟这位道祖不熟,只占个师徒名分罢了,还真的说不上多么亲近。 都是天生天养的,谁也不会觉得谁是缺一不可的。 等到巫妖大战留下的若干后遗症都被收拾得差不多了,还没等别人想起天庭如何处置,道祖鸿钧就让他身边的两个童子成了玉帝和王母,接管了天庭。 ——这等不知是个什么根脚,也没什么厉害实力的童子竟然能够掌管天庭,统御天地,谁都不会服气啊! 面儿上没人跟道祖争,便是想争也找不到人,紫霄宫哪里是那么好进的,再者也没几个傻的要当出头鸟的,但这件事却是激起了很多人的不满。 咳,不应该说人,这会儿最关注这件事的都是妖,还有不少是从巫妖大战中侥幸活下来的大妖,他们对此都颇为不满,奈何实力不如鸿钧,竟是连发言权都没有,无奈之下,也只能看着那一对儿童子鸠占鹊巢,他们唯一能做出的抗议也就是对天庭的命令充耳不闻。 谁也没规定谁必须是天庭的,连户籍制度都不存在的情况下,许多妖其实都是很自由的,当年愿意听从帝俊和太一的命令,便是父子姐妹齐上阵都有的,但此刻不想听令了,挥挥衣袖走了,谁也不能把他硬拉回来,让他乖乖听话假忍者闯异界最新章节。 玉帝和王母也是没了办法,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可不是谁都能接得住的,这两位如今已经是成人身形,玉帝或许是为了增加威严,还特意给自己弄了两撇小胡子,奈何那一张白白嫩嫩的脸实在是撑不起什么架子,急起来便有几分露怯。 被召到天庭上的王平只扫了一眼,便觉得这两人实在是病急乱投医,明明最大的靠山是鸿钧,但偏偏他们没向鸿钧求助,反而找了王平这个紫华仙君。 王平开始还有些不解,怎么就找上自己了呢?这天地间的大能可是不少,说起来,便是不好一点儿小事就去惊动道祖,也大可找三清女娲他们,到底同靠着道祖,虽不能称为同门,但也不是什么外人,互相拉扯一把总是能够的。 然而等玉帝王母直接说了缘由,王平才明白,这一方世界跟洪荒小说中的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他的存在便是一个最大的变数。 当年他一力扶持了东海龙王起家,便连东海的那一套官员框架都是他给搭建起来的,紫华仙君的封号便是那时要来的,而那个职称,为了不管事情的缘故,王平给自己安的是个顾问的职司,含义还十分明确,并且获得了天道认可。 于是后来帝俊和太一筹建天庭,也让自己去“顾问”了一回。 有了这两次,便是最开始不知道这个“顾问”是什么意思,如今也都大体明白了,玉帝和王母正是考虑到这一点,这才找了王平来“顾问”,帮着参谋一下该怎样做。 比起洪荒中其他自命不凡的大妖,王平对玉帝和王母的态度还好,沉吟了一下说:“这件事倒也不难。如今天庭之中职司明确,只是并无人正式任命,或者说,当初接受职司的都是帝俊和太一的手下人,他们不听诏令,找能听诏令的便是了。” 至于官员考核选拔的机制,早在上次帮忙筹建天庭的时候,王平就透露过一些,倒也不算新鲜,略说了一下,玉帝和王母便有所理解。 他们两个是鸿钧身边的童子,真正算起来,跟在鸿钧身边的时间可比三清女娲他们长得多,若是真的资质愚钝,不堪教诲,又怎么会被鸿钧委以重任,何况,近朱者赤,便是耳濡目染的熏陶,他们也比一般人强多了。 鸿钧之所以把他们安放在这样的位置上,除了对妖族的不信任之外,恐怕还有些认为他们更能理解自己意愿的意思,所谓“宁与家奴,不与外人”,大概是觉得他们比别人可信,也更懂得自己的意思。 “如今为难便在此。”玉帝一脸苦笑,他也不是不知道这件事,但因为他们两人没有威信,童子出身比起那些个天生天养的妖族怎么看都是低了一等,不敢跟人说起根脚,当初不过两个看门童子,如今竟然成了座上玉帝,谁能服气? 所以他们如果招人,玉帝实在没有足够的信心会有人来,便是真的有人贪图个名头又或者怎样的目的来了,实力也必然比不上那些大妖,介时必被人嗤笑更甚,愈发显得他这个玉帝窝囊无能了。 有了这样的顾虑,便是知道这是一条切实可行的法子,他们也不敢轻易尝试,怕损了面子。 王平皱了皱眉:“若是这般,唯有求助道祖了。” 见得玉帝不语,王平也不再多说,稍稍寒暄两句便告辞离开了。 【这恐怕就是封神榜的由来了。】 当年看封神榜的时候,只当是商纣惹了女娲生气,然后有了九尾狐妖霍乱朝纲的事情,然后才有了封神榜。 后来再看那些洪荒小说,才知道这其中可能有准提算计玄门气运,迷惑人间帝王写下那等诗句引得女娲动怒,道门三清反目,这才有了西方的大量人才引进。 至于封神榜上诸神都到天庭任职什么的,那时候还曾想过,天庭得要多少人啊,必然冗官冗员了,没想到…… 如今的天庭,玉帝和王母就相当于光杆司令,虽然那些个职司下的各妖除去战死的,并无一妖辞职不干,但他们占着名义不干事,也实在是令人心恼狗仔大亨。最要命的还是他们心高气傲,处处看不起玉帝和王母,少不得要有对着干的事情发生。因为实力强大,倒也不惧被打杀了,愈发有恃无恐,这等大爷,哪个领导也都伺候不起啊! 想到天庭上冷冷清清的样子,纵然院子里头没有枯枝败叶,但也处处透露着萧索之意,哪里像当初帝俊初建天庭的热闹,女娲第一次动用红绣球见证帝俊和羲和的婚礼,那个时候连三清都要来凑热闹,而现在,门庭冷落,实在是…… 若是如今的玉帝和王母都见过当日的情景,恐怕更不会甘心了。 王平并没有对这件事持续关注,只是偶尔消息来了听一下,他更关心自家的领地建设,因为他在外面建了地盘,回东海愈发少了,东海龙王也不以为意,以前王平经常闭关的时候,有他跟没他也都一样,如今也没什么区别。 至于外宿,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哪个皇帝还要跟大臣一同住皇宫的?再者,东海日常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又有各位官员各司其职,秩序井然,连东海龙王都闲得四处风流,又哪里管别人是不是在外头金屋藏娇? 龙王只略问了一句,又给了好些东西供王平装点门面,也就不管了。 凡是大妖,子嗣繁衍都不容易,龙凤时代还好,或许是因为那时候并没有太多的生物占用灵气,龙凤都是一窝一窝地生,也没见哪个不孕不育或者独生子女的,而等到巫妖时期,妖族的生育能力明显就不如以前了,帝俊和羲和生了十个儿子简直都是时代最多,再没有比他们更多的,也因此,十子去九羲和才痛心不已,与巫族死战,至死方休。 东海龙王是从龙凤劫时候幸存下来的,纵然当年血脉不高,修为低下,这么多年下来,也都有些实力了,子嗣繁衍便也有些艰难,努力至今,不过一个龙子而已,还并非纯种,已有不少官员担心继承人问题,龙王自己也是心急的,这才是头等大事,与之相比,抱怨天庭两句就显得很无所谓了。 龙王想得十分清楚,一次醉酒后曾这般对王平说:“……嗝,我管那么多做什么,反正那天庭之主又不会是我……嗝,能成为一海龙王,我已经很知足了,嗝,多亏了你,多亏了你啊……” 对于龙王的知恩不忘,王平还是很感触的,当天陪他多喝了两杯,灵果灵草酿造出来的灵酒,滋味儿实在是好,痛痛快快醉了一场,等到再醒来,竟然发现修为又有精进,也不知是这一场酒醉解了什么心结,还是这些灵酒更促进修为,略略闭关了一下,巩固了修为,王平便又投身于基地建设当中。 这时候,已是夏桀当朝,这位酒池肉林的君王曾这样说过:“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吾亦亡矣。”这可以算作自比“天”的皇帝名言了,其狂妄自大可见一斑。 有这样的末代君王,也就难怪会被商汤取而代之了。 以上是会流传史书的表面记载,而真实的历史则是……王平暗自叹息,真没想到祖凤之子孔宣竟然会相助商汤,也不知这其中有什么缘故。 而通天所立截教之下不少人都参与到了商汤建设之中,王平也略有些疑惑,后来绕了一圈儿才明白,这缘由也不复杂,不过是沿袭了之前帮助人类的传统罢了,也是修行的一种方式,只不过这次他们做了票大的,不再是之前那样小打小闹的帮助了。 而这一次的成功也给了他们不少甜头,截教本身并没有镇压气运的法宝,而这些截教众人帮助商汤之后却发现商朝气运竟对他们也有帮助,这可真是个了不得的大发现,为了谋求“双赢”,截教也就继续帮助下去了,俨然有把商朝视作自家附庸的意思,却想不到一旦气运相关,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第204章 某日,天降一榜,正是封神榜。玉帝请女娲娘娘及三清,接引,准提等到天庭一聚,把封神榜这等先天灵宝拿出来请诸位圣人一观。 既已成圣,三清等人一看便知此物根底,乃是□□青莲的莲花瓣所化,应量劫而出,可册诸神,用于消除世间因果业力。 老子轻叹一声,阖上双目,元始手持封神榜,细细探看,通天并不去抢,不甚感兴趣地瞟了一眼就不再看。接引默念一声佛号,再不做声,准提目光一转,若有所思。 女娲娘娘却是一笑:“如此也好,封神榜出,天庭也当有了秩序。” 这话中意味不明,女娲属妖族一脉,但无论是成圣前还是成圣后,都对妖族并无特殊照拂,但天庭到底是妖族一手创建,她未必不曾以之为傲。如今天庭之主却换了人,还是当日的看门童子,倒似把之前的帝俊太一与此时的玉帝王母对等一般,平白降了身份地位,她心里也未必无怨。 至少此话一出,玉帝于旁愈发忐忑,摸不准圣人之意,心生叵测,简直又如看门童子一样,站立不安,通天皱眉看了玉帝一眼,虽没说话,但那一眼明显也不是什么好眼光大圣道。 “我等无碍,当是弟子应劫,各人约束门下便是。”元始弟子不多,并不是很担心,言语间颇为义正。 老子微微颔首,他也是这个意思,而且,他就一个弟子,更无须担心什么。 倒是通天,闻言有些不喜,却只是看了二位兄长一眼,并未说话。 因西方贫瘠,接引和准提并无多少弟子,很是担心弟子应劫,成了天庭之人。接引一脸苦色,看不出端倪,准提却先告饶,说了些好话,却被元始拂袖止了,只道榜文乃先天灵宝,非人力所欺,无论是否上榜,都是各有造化,勿生滋扰。 准提面色微变,转瞬却又微笑起来,维持着慈眉善目的模样,看着元始拿着榜文与老子通天离去,他又与女娲说了两句,之后便有了灵珠子投胎之事。 王平并未过多关注这段故事,事实上这些圣人之间的事情也不是他这个层次能够知道的,不过是听到商纣为了得到苏妲己要讨伐冀州候的时候,才想到可能此时苏妲己便是轩辕坟的千年九尾狐了。 对于这些事情,王平并没有过多关注,属于人族的历史,是真真切切与他无关了,纵然还有几分牵挂,却也清楚并非是自己能力所及,能够变更的事情,何况那商纣与他并无关系,何必主动牵起因果,不理会也就罢了,一旦插手,恐怕不得善终。 天下之大,不缺应劫之人,虽然按照常理,封神榜上不会有自己的名字,但就怕出了什么蝴蝶效应,想了想,王平准备闭关。 招来被封了职司的妖精,告诫他们这段时间不要出山,免得在大劫之下化为灰灰。要知道,封神榜一出,杀劫四起,死亡的人和妖,哪里是那万儿八千的,但真正上榜的,却只有那万儿八千,其他的人和妖又怎样了呢?唯有化为灰灰罢了,估计连灵魂都无存。 此山中妖精,自从王平来此,便有了拘束,本是小妖一点点修炼来的,得了王平的指导,又得了他教育,虽则王平并未立教,但这些妖精都尊他为师,听得师尊有吩咐,哪里有不听的道理,何况是这等大事。 相比外面逐渐狡猾的妖精,他们淳朴了许多,毕恭毕敬地应了,保证不会出去。 王平也不多言,反正等他闭关的时候自会开启护山大阵,到时候想出去都不容易,也不必管他们这等口头承诺,只不过还是要先说一声,以免引起恐慌。 安排完妖精的事情,又找了丞相及几位大臣来,说了量劫一事,因人类寿命短暂,目前的官员都是最初的那代人繁衍生息而来的,已不知隔了几代,他们自来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并不知道其他,王平也未曾细说,略言天地大劫将至,让他们约束臣民,不得外出便作罢。 王平所建的这个基地,最初是为了应对危险,有一个退步余地,后来投入得多了,便自成一国,却因开始时顾虑不足,导致后来臣民把自家君王神化,以为神仙立国,妖精护卫,当万世长青云云。 虽然于王平想要的初衷有些出入,但也算相差不多,他也懒得纠正,索性由他们去了,而由此衍生出来的壁画图腾什么的,他只要看着还算顺眼,便也不多做理会,给了臣民足够的空间自由发挥,因此整个国家的风气还是很轻松的。 丞相一走出大殿便去了面上担忧,见到左右的眼色,便笑道:“这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咱们轻易不离开都城,自然无碍,至于四野,有山妖和护山大阵在,何必担心。” 最初的妖精因并未被驱赶,后来也和人类有了接触,王平定下了人妖往来的若干法度,便不再理会他们的自由接触,于是也有些妖跟人结合,相较于妖类那越来越低下的生育率,人类的生育能力还是很好的,不过可能因为异种的关系,这种混血妖的实力并不高明,只略强于普通人类,某些还不如普通人魅影迷踪。 那些妖有的心疼子嗣,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比如说找灵药,或者想要投入截教之类的原因主动离开,但离开后的际遇并不好,几个侥幸回来的说了外面的艰险之处,倒是绝了其他妖想要出去的念头,并不是所有的妖都向往外界,心思不安的。 这一片地方足够大,又是生养他们的故土,妖也是不愿远离的,后来便渐渐无人外出,统统被安排了职司,除个别大妖直接听从王平指挥之外,一些小妖和那些混血妖被统称为山妖,听从当地官员指派,驻守各处山林险要,人所不易至之处。 虽则不过五个城池的小国家,但发展得井然有序,大体还算和平安康,也是十分不易了。 “丞相所言甚是。”想到护山大阵的存在,左右都安了心,对于那些山妖,也并非所有人都信任,总有那么一些个,从心底里便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护山大阵却是毋庸置疑的。 【为何不回东海闭关?】王睿看到王平安排好了一切,开启护山大阵之后真的准备在这里闭关,有些不解。 这等地方,纵然经营多年,但论起结实程度,其实并不能够与龙宫相比,龙宫的底蕴是当初龙凤劫时候龙族私藏的宝贝,而这里,纵然有龙王慷慨赠送了一些,王平自己炼制了一些,却也不如现下烂大街的各种灵宝,安全程度,实在是堪忧。 【这么多年,你也看出来了,此界洪荒与我书中所看略有出入,但大体都一致,那么,哪吒闹海,你可还记得?】王平看过的书王睿都看过,而王睿看过的,王平未必看过,两人的知识储备量不一样,但总有些是都知道的。 【你是怕哪吒闹海时候妨碍到你?】王睿了然。 王平点点头,完全不以自己的谨小慎微为异,【到底龙宫是外人的地方,我也不好怎样改动。你可能没有留意,当年我为东海龙宫所建的阵法已经多有改动,因那人不清楚我的布局,改动之中有些更好却也有些更坏,甚至有更混乱的,实在不敢保证哪里一动便会如火药一样炸开。 而哪吒闹海的动静,无论是书中言语描写还是影视作品呈现,都只会更大不会更小,至于混天绫风火轮的威力,虽是玩物,却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得转的。】 王平并不是真的惧怕哪吒闹海,他对自己的阵法还是有些自信的,哪吒再怎么闹,也不会妨碍到他的一室清净,问题是,既然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东海龙王对他已经不如表面上那般毕信无疑,他又何必再去自讨没趣,让人觉得碍眼。 更重要的是,他并不信任东海龙王,与其在最关键的时候被人捅一刀子,倒不如早早避开,免得此等事情发生。 再者,【封神榜一事,并不是我等能够插手的,早早避开也是不错。】 他选择此时闭关,便是为了避开此事,洪荒通例,闭关时候是不能滋扰的,如此就免了诸多繁杂。 想了想,王平又给东海龙王发了一个传音符,简单说了一下量劫的事情,让他约束属下。 【既然已经离心,他会听吗?】王睿于人情世故上还是不太懂,如果不用数据分析,他根本无从判断。 【听不听在他,说不说在我,我已仁至义尽,他有什么决定,都要自行承担决定的后果。】王平眉目淡定,布置好阵法,安然坐定。 因果一事,说开了也就这么简单,你做到该做的,便是了结了自己这一份的果,报了前因,至于旁人听不听,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纵然不听,也牵扯不到你。 从某个角度来看,因果其实是最公平不过的律法,一切作为皆有前因,一切前因皆能得果。 第205章 【主线任务:成神。】 还在壳中的时候,主线任务就响起了,是的,壳中,每一次都保有意识的好处就是能够提前明白过来,并且知道该怎样摸索自己的居住地,身处蛋壳之中,和身处母体之中,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王平轻易就判断了这一点,并且很是震惊。 【这是什么,竟然不是人!】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系统会让自己变成某种动物,这实在是太……呃,也不一定是动物,或许是某种昆虫又或者是别的什么,王平觉得自己的大脑有些混乱,根本分不清楚到底蛋生的东西都有什么了。 【是龙。】王睿对此并没有遮掩的意思,事实上这个答案再过一段时间就会自然明了,遮掩毫无意义。 【我从不知道有一天我还能变成非人类。】从一开始系统任务选择的便都是人,乃至王平从未想过有这样一种可能。 【这有什么奇怪的吗?在洪荒世界,你也不是人啊!】王睿回答得很是淡定。 【……】王平蓦然想起,的确,洪荒世界大家都愿意化形成人的样子,于是也就无所谓谁是人谁不是人,但真的追究根底,便是真正的由女娲娘娘所造的人,其实也可以说成是泥土妖,不过是化成了人形罢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心情依旧无法好转,甚至都没有心情去问自己到底是西方龙还是东方龙,其实也都差不多,西方龙就是大肚子蜥蜴,东方龙就是四脚蛇,总之都不是人。 怨念深重之下,王平忽视了外界的动向,直到某一日发现四周有些过于安静,才觉得似乎不太对劲儿限天纪最新章节。 好歹是在龙宫住过一阵儿的,怎么也知道龙蛋孵化是需要很多灵气的,为此,少不了有人看护,断不可能这般安静,而若是西方龙的话,似乎也是需要孵化的,而现在龙蛋的所在虽然温暖,但显然并没有更多的能量提供过来,所以……是被遗弃了? 但凡跟任务相关的事情,王睿都是不会吭声的,王平也懒得问他,安静地积攒能量准备破壳而出,他不知道真正的龙应该怎样诞生,但在他看来,弄破蛋壳总是不错的,唯一可虑的便是爪子太软,并不能够破壁。 破壳这件事真正完成已经是三天之后了,这三天里,蛋壳内的液体越来越少,直到出来的那一刻,王平才为自己没有憋死而长出了一口气。 小爪子揉了揉眼睛,剥去那层薄翳,这才真正看清楚周围的环境,是在温泉附近,温度适宜,在蛋中感受到的温度应该就是这个了,而这个温泉并非露天,而是在山岩之中,周围的能见度并不高,好在龙似乎是有一定夜视能力的,看起东西来还比较清楚。 不等他细细看完所有,一股饥饿感席卷而来,为了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王平扭头咬起了蛋壳,接触过空气的爪子足够坚硬,牙齿也有了些力气,蛋壳就好像香脆饼干一样被卡蹦卡蹦全部咬碎吞了下去,缓解了饥饿。 在吃最后一片蛋壳的时候,王平扫了一眼自己的肚皮,有些突出,也许是西方龙? 没等他想更多,一道人声从外面传来,“水源一定在这里,能够看到,山壁上越来越湿了。” 出于某些本能的警觉,王平扫视了一圈,找了一个藏身之处跑过去,而他属于人类的思维则让他做事更加完善,尾巴扫着,迅速抹平了自己的脚印。 也就是在他躲在山岩缝隙,往自己诞生处望去的时候才发现,那里并非只有自己一颗蛋,还有一颗,但可能是被沙土藏得比较深,在他尾巴扫去沙土的时候才露出了一点并不十分明显的带斑点的蛋壳。 “哐。”金属敲击山岩的声音,因为此处相当于一个空腔,所以回音很大,然后,一块儿山岩掉落下来,露出了外头的光线。 “真暖和,是温泉吗?”一个女声有些欢快地说着跳了进来,她带起的震动似乎能够传递到这边儿的地面。 靠近温泉,那个已经露出一些的蛋壳上的沙土滑落,蛋愈发明显了一些。 随着光源的进入,一行人已经发现了这颗蛋,女声很是兴奋地叫着,然后有两个男声对答,很快决定了要把蛋带回去看看,若是什么魔兽蛋就值钱了。 “希望是个好看的魔兽!”女声似乎并不太重视魔兽的能力。 “在这样难以寻找的地方竟然有这样的一颗蛋,肯定是什么强大的魔兽,只不过不知道什么原因死了。记得我们在路上看到过的骸骨吗?我们都猜测那也许是一条龙,所以,这也许是龙蛋?千年之前的神圣战役中,可是有不少的龙死亡,他们的后代没再出现,也许就是被藏起来了?” “就算是,更可能是一只死蛋,在温泉边儿上,这么多年都没有孵化,肯定是死了!”另一个男声故意唱反调地说着。 两个人很快吵了起来,还是那个拿着蛋的女人发现蛋有了动静,及时喝止了他们,这才引得两人闭嘴,一同过来观看蛋的动静。 蛋壳上的碎纹越来越多,很快,一只小脑袋就露了出来,它正对的就是那个女人,然后发出了很古怪的一声叫唤。 王平的博学并不包括龙语,在有神识那个作弊器存在的时候,语言根本不需要学习,你可以通过一切“意会”来理解对方的意思,甚至不需要口述祖巫霸世。 然而现在,或许是同类的关系,他竟是一下子听懂了龙语的话,那个大约是他兄弟的蠢龙竟然对着那个女人叫“妈”。 “瞎叫什么,我可不是你妈。”龙的脑袋并不好看,那个女人很不乐意这样一个小兽叫自己妈,斥责了一句。 小龙一边叫着一边用爪子巴拉蛋壳,很快露出了全身。 “天啊,真的是龙。”之前说是龙蛋的那个其实都是胡诌,他根本没想到竟然是真的,惊讶着就要去摸小龙,结果被小龙毫不客气地来了一爪子,只可惜爪子还不够硬,只留下了两道红痕,连血都没出。 小龙委屈又愤怒地再次冲女人叫,王平在一旁听得直想扶额,就算是西方龙,似乎也是有传承记忆的吧,但,这一开口就各种撒娇卖萌的态度到底是个怎么意思啊!它的眼睛是瞎的吗?那个女人明明跟它长得不一样!还有,它的鼻子是摆设吗?那个女人的气味儿根本不是同族的气味儿啊! 王平没有动作,甚至更深地隐藏了自己,此时他格外庆幸这里是有温泉的,一股硫磺味道四散而出,离远一些,根本无从辨认其他的味道。 女人又跟小龙说了两句,或许是因为龙族的强大让她有些喜欢这个还不算太丑的小兽了,她言语温和了一些,而那两个男人此时才奇怪地发现:“你竟然能听懂龙语?” 女人讶异:“怎么可能?” 然后,她才意识到之前她一直在跟小龙对话,并且很快理解了它的意思,所以……“天啊,难道是……”她看着手上不知何时留下的伤口,鲜红的血迹刚刚干涸,而那还来不及被小龙吃光的蛋壳上,有一片也有着同样的血迹。 “它跟我签了血契?!”女人的声音猛然高了八度,说不清是惊喜还是惊讶。 两个男人查证了一下,发现这件事是真的,其中一人不由沮丧:“恭喜你,凯瑟琳,没想到你竟然有这样的好运气!” “你这个女人,真是浪费了这只龙,或许你想要当一个龙骑士?” “怎么也要等它长大吧,目前实在是太小了。”不过巴掌大的小龙很是乖巧地在啃蛋壳,被凯瑟琳抚弄的时候也并不厌烦,反而蹭了蹭,很是舒服地眯了眯眼睛。 三人在温泉边儿又待了一会儿,却没有找到更多的龙蛋,其中一人分析龙族都是独生子,于是只得作罢。 修整了一下,整理了之前的收获,核算了一下大致能够换得多少钱,三人分了各自的战果。别的都好说,唯独这条龙,其中一个男人说:“我们三个是一起发现这条龙的,按理说我们三个都有份儿,但……所以我认为这一部分,凯瑟琳应该用其他的补偿回来,毕竟,血契是无法解除的。” 凯瑟琳并不太同意这样的处置,在她看来,就算是意外,但这条龙和自己签了血契是事实,再者,又是她第一个进来,第一个发现这条龙的,所以,这条龙是属于她的,并不用出东西交换。 这场争执最终在另一个男人的偏帮之下,由凯瑟琳获得了胜利,而这样的结果,显然让另外一个男人极为不满,却碍于势单力孤,不得不压抑了下来,跟着他们两个一同收拾了行装,准备原路返回。 并不知道已经将自己卖了的小龙兴高采烈地站在凯瑟琳的肩膀上,高兴地揪着她的金发,发出欢喜的叫声,跟着他们一同离开了这处温暖的洞穴。 王平又等了一会儿,确定那些人是真的走了,这才从藏身处走出来,既然主线任务跟人并没有关系,他倒是可以在这处还算安全隐秘的地方多停留一阵儿。即便是龙,也不是一出生就厉害无比,在此度过死亡率奇高的幼生期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要相信那些龙不会无缘无故把龙蛋放在这里的。 第206章 修炼不计年,转眼,王平已经度过了最为虚弱的幼生期,能够化形成人,他没有妖修的经验,但洪荒也不是白去的,从上而下,高屋建瓴,倒也不怕修炼无法,只不过大约跟这时候的龙修炼方法不太一样。 西幻世界最常有的设定就是魔兽多少级分等,神级的多半都会设定为人形,而其他的,哪怕是无限接近神级的最高级也都是魔兽本来形态,顶多体型上和天赋能力上会有些精进。 而王平在离开温泉所在洞窟,到了外界,接触了一些高等魔兽之后才知道这样的设定也并非是毫无根据的。 魔兽们哪怕有着传承记忆,但都是最本能的记忆,就如同自然界让大家知道什么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一样,他们懂得如何强健体魄,如何加强自己的术法攻击,这些都是很本能的,思想上,除了某些天赋就是幻化的魔兽,他们并不懂得为何要变作他人的形态。 所以高等级魔兽也罕见人形。 但力量总是相通的,达到了一定的层次之后,变成人形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人形是先天道体,所谓最符合天道的存在形态,龙凤劫后,洪荒妖兽天生就懂得要变作人形好修炼,而女娲造人,也索性直接把人造成了现在的模样,根本没想过其他的可能。 王平推测,那些真的修炼到神级的魔兽,或许还离“道”有很远,但他们已经能够感受到“道”的存在了,或许在他们的理解中,“道”有着别的名字,比如宇宙核心之类的,但总的来说,他们是懂得顺应的,适者生存,迫使他们改变了自身的形态穿越之英雄联盟系统全文阅读。 不然,以这个世界的广袤来说,魔兽们才是最庞大的个体,他们完全不必要屈从心意,让自己去变成那些人的模样用以融入。 而王平,因为有着最初的属于人的意识,所以他优先选择的便是变成人形,如果说本世界魔兽走的是强壮自身以武入道的路子,王平便属于得了名师指点,直接修炼法术入道的典型,并非一样的路,却是殊途同归。 明白这一点之后,王平便准备到人类当中,虽然以他龙族的身份,在魔兽群居的森林中生活也很安全,但他本人,还是更倾向于到人类之中,哪怕关系不那么亲近,人类的热闹也比魔兽好看得多。 另外,【为什么会有一个“寻找血亲”的支线任务?】 这是他一离开山洞就收到的任务,若是早知道有这么一遭,他可能会在那颗蛋上留下点儿东西,不就是滴血认主么,这么低端的玩意儿,随便谁都能做到! 王睿闷声不吭,任务什么的,他从来不负责事前解释。 王平早就习惯了,抱怨了一句也就继续走上大路。 这一路寻找并不是很困难,当年的那个女子凯瑟琳并不是什么低调的性格,得到了龙宠之后张扬得几乎整个世界都知道了,不过五年的时间,她就有了个“女龙骑士”的外号,且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也因为这般大出风头,她一个斯托克家族的庶女,呃,好吧,应该叫做情妇生的私生女,竟然在婚恋市场上获得了很大的推崇,好几个国家的王子都争相向她示好,连学校里的优秀子弟也不例外。 顷刻间,她就有了一大批追随者,硬生生压过了名正言顺的嫡女,成为家族中首屈一指的人物,为此招来一帮女配嫉妒恨也就不足为奇了。因此而出的种种争斗都是随着女配的丑闻曝出而略显一二的。 与之相比的,就是凯瑟琳的女主光环似乎更加闪耀了,明明是以女龙骑士为外号的,但是提起的时候没有人会觉得她“粗鲁”“豪放”,反而会觉得她“娇弱”“柔美”“可爱”“天真”,再有就是“善良”“大方”之类的,通通都是溢美之词。 王平从来不相信一个人是真正的好人,所以听到那些白莲花的词汇,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凯瑟琳有些问题,为此皱了皱眉,如果是这样,那,他那位便宜龙兄弟恐怕不会有什么好。 然而事实相反,在他打听清楚了凯瑟琳的居住地,趁夜偷偷潜入之后,看到那个被安置在院中,体型庞大的黑龙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已经是高级魔兽了! 在这个世界,龙族作为魔兽的顶级,天赋能力是极为特殊的,完全不破防的物理防御能力,以及与此对应的几乎是术法全通的天赋,还有那神秘莫测的专门独立出来列为龙语魔法的种族技能,龙族的得天独厚可见一斑,可以说是立在生物链的顶端。 而他们的孩子,一破壳就有着中级魔兽的实力,并且具有龙息,一种可以让其他魔兽退避三舍的威能。 但这样的天赋异禀,也决定着他们的晋级会比较困难,好在龙族是属于长寿种族,其寿命几乎跟精灵有得拼,这样的种族有足够的时间让自己慢慢成长,哪怕成天睡觉不动弹,年限够了,也会有高级魔兽的实力。 所以龙族一般都是修炼缓慢的存在,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千年前的那场战事能够让龙族几近灭种了。 那场被人类成为神圣战役的战事其实是个很俗套的故事,龙族被狡猾的人类说动,帮助人类跟兽人,矮人和精灵族等种族作战,最后龙族伤亡极大,然后又被人族的几位魔导师什么的摆了一道,把它们消灭殆尽,为的是不要给人族造成威胁罪恶神冠。 后来,历史上美化了这些,把龙族说成了是舍己为人的英雄形象,所以,英雄都是死了的,留下的人族,只要记得感激一下就好,不感激也没什么关系,反正也都见不到了。 而龙族完全没想到会有那样的变故,所以根本无从防御,一个后代都没能保住,王平和他那位便宜兄弟则属于侥幸存活的那种,一个龙族预产期错误,不得不临时找地方生蛋,之后没来得及把龙蛋带回去就去参战,最后战死,无人知道龙蛋的下落,这才让这两枚硕果仅存的龙蛋得以幸存。 只不过因为环境不好,他们的孵化期被无限拉长了,乃至于过了近千年才成功破壳而出,并且其中一个还倒霉地认人为主。 这些,是王平通过传承记忆知道的,或许是因为修炼方式有别于此大陆的其他魔兽,他早早触动了全部的传承记忆,那实在是太长的龙族历史,他直接抛弃了前面那些歌颂□□神的部分,看了看后头近千年的历史,才能够知道这一切。 他是第一次感受传承记忆是怎么回事,整个记忆就像是一台设定好了机关的播放机,一旦触动便会自动播放,在这个过程中,强大的意志力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选择看或者不看,看哪个,好像做梦一样,自主权利比较少,并且以一种不明显的方式达成。 然而这样的记忆过程也只有一次,囫囵看过一遍,哪怕不理解,之后也可以自己回忆,因为那些记忆很像是某种记载法术的玉简,一次性接触过之后就会“种”在脑海深处,想用的时候就会想起来。 若是不看的话,则等于自动放弃,以后什么都不会知道,这种一次性的东西不会再出现。 正常魔兽接触传承记忆的时候都会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睡一觉,根据记忆量的多寡,他们睡觉的时间也不太相同,龙族的历史太漫长,怎么也需要睡上个百十来年的,王平不乐意浪费这么长的时间去看那些并不十分精彩的“电影”,便节选了其中的近代部分看了,总共也不过一年的时间。 整个过程,他的灵魂和身体就好像是分离的,灵魂浮在投影之中,以一种谁都看不到的旁观模式观看了历史,而他所接受的传承记忆大概具有某些种族视角,是从他这一支所知道的一切看起的,所以也并不是很全面。 这是一种很神奇的体验,王平对此很有兴趣,若是人类也能这样传承……还是算了,以人类的寿命来说,传承一下,五千年的历史足够让人直接睡到死了,而且不同于魔兽又或者妖兽,人类不辟谷之前,还是要吃喝拉撒,不能从空气中获取营养,恐怕不等睡死,就先饿死了。 一边畅想着,一边跟还未觉醒传承的黑龙谈了谈历史,对方对此完全不信,即便王平变回了龙形给他看,他也以为是变形术之类的东西,若不是王平第一时间制住了他,隔绝了他跟凯瑟琳的心灵感应,恐怕这位早就叫来人逮住王平这个图谋不轨的家伙了。 听到任务提示音在叙说完那一段历史之后响起,王平松了一口气,摊手道:“你若还是不信,我也没有办法了,不过是想要告诉你,并不是所有人类对龙族都抱有好感,你自己当心吧。我不会再来找你了,除非你死。” 从小就习惯被人类放血拔麟做“体检”的黑龙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切有什么不对,他从来不怀疑自己的“妈妈”,乖顺地听着她所有的指示,从小时候的卖萌到大了之后的被骑,他早已被驯化了,也就感受不到什么痛苦又或者其他。 王平不是那种畸形的兄控弟控,看明白了他的态度,也不准备多说,更不准备为对方悲哀,他自己都不觉得有问题,别人凭什么说三道四,只不过,到底是兄弟,等到对方有难的时候,他出手帮一把,便算是了解因果了。 至于为此操心不已,甚至不惜当个反派谋划“解救”什么的,还是算了吧,彼之□□吾之蜜糖,何苦费力不讨好? 第207章 画册上,一条大肚子的西方黑龙雄壮威武,肆意驰骋在天空中,很是威风凛凛,但,它却不是这幅画的主角,那个坐在龙身上最前头,捉着龙角的美丽女子才是主角,而她身后坐着的三个男子是配角,或者也都可以统称为男主角。 而女子的身前,笔墨稍微鲜活一些的则是两个小动物,不及黑龙的巨大,那两只都十分小巧可爱,其中一只虽然是个没什么用的很普通的雪绒,但因为喂养得极好,舍得用珍惜魔药浇灌,雪绒也有了自己的法术,竟然还是魅惑术。 而另一只,鲜黄颜色的小鸟,七彩的尾羽很是华丽,立在雪绒的身上,稍不注意,可能把两只看做一只的,是一种十分罕见的九级魔兽冠缨,仔细看,能够看到它赖以得名的那三根红缨,尾端的红绒雪花一样漂亮,缀在后背上,就像是披上了花衣裳一样。 这种魔兽最出名的法术有些邪恶,能够生生把人和动物的魂魄从身体中勾出来,可谓是名副其实的勾魂术。 能把这样的两只收为宠物,无论哪一个都足以出名了,何况还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自身的术法能力不消说——能够收服这三只宠物,尤其是黑龙和冠缨,都足以展现出她自身的魅力和实力。 而她身后的那三人却值得说一说,有大陆首屈一指的黑巫师,有大陆排名第一的暗杀者,有无数人爱戴的教皇继承人圣子,这样三个绝对不会同时出现在一个场合的优秀男子,因为她而有了交集,更是因为她而成为了一家人,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了。 “绝对是玛丽苏光环!” 还不大的孩子语气斩钉截铁,指着画上的女子说,“她一定是开了挂了!” 跟他一同看画册的女孩子却没有这种“推理”能力,不耐烦地想要翻页,却因为对方的手按在了黑龙上,怎么都翻不动,脾气一燥,抬起头来跟他争论:“那又怎么样,反正她就是最优秀的那个,反正她就是人生赢家!” 男孩儿想要说些什么,但又不知道从哪里说好,他本来也不是要反驳这一点的,但这时候承认,似乎就认输了,瘪瘪嘴,不等他再开口,压在手下的画册被人拿了起来。 他皱着眉,十分不耐地抬头,想要看看是哪个敢“虎口夺食”,就看到穿着黑色西装的父亲。 表情马上一变,“父亲。” 没理会儿子脸上的表情变化,面容英俊的男人看了看画册,微微皱眉,转瞬又舒展,“别看这些没有用的南天封仙最新章节。” 挨了一句训斥,男孩儿没有不服气,低声应了,反倒是女孩儿,一蹦三丈高,“才不是没用的,我也要做凯瑟琳那样的人生赢家,宠物,男人,一个都不能少!” 天性中似乎就有一种霸道的因子,并不会因性别而有所改变,男人没有训斥女儿,只是摸了摸她略硬的黑发,说:“种族不同,以后不会有孩子的。” 女孩儿翻了个白眼,她长得好看,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娇俏美丽,却也有着属于孩子的可爱,这个动作做出来也不显得多么无礼,反倒愈发显得灵动调皮。 “谁要跟他们生孩子了!不过是些人类!”女孩儿的表情很是不屑,昂首挺胸,高声道:“我是要开后宫的!龙族的人太少了,都不够,只有拿他们来凑了,不过等级都是最低级的,就是解闷儿用的——我还是很清楚我是一条龙的!” 颇为自傲地收敛了一下肚子,可惜刚才吃得太多,这一下吸腹并不成功,不过气势是足足的,把旁边儿的男孩儿都震住了,愣愣地看着她,好像头一次认识这个妹妹似的。 “很好,有志向。”男人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微微笑了起来,再次摸了摸女孩儿的头,即便被她把手拍下也不介意,又笑了笑,让他们两个好好玩儿便走了,只不过走的时候“顺便”拿走了那本画册,没让他们继续看下去。 女孩儿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一点的时候颇为懊恼,瞪了旁边的男孩儿一眼:“都怪你!那可是我好不容易找来的绝版!” 说着,不等男孩儿反应过来就扑上去跟他扭打起来,或许因为吃得多,肚子大,她的体重也十分厉害,竟是压得男孩儿翻身不成,最终只能闷闷地叫着“姐姐饶命”。 后头的那些闹腾男人都不知道,他一直捏着那本画册,画册是翻开的,被他卷曲的时候,那条黑龙驼人的模样还露在外头,只是身子扭曲得不成样子,让那本来就称不上好看的龙脸显出几分狰狞可怖来。 “这是什么?” 楼上传来这样一道声音,不等男人反应,手上的画册已经脱手而出,飞入楼上一个男子的手中,他刚洗完澡的样子,松松垮垮的浴袍并不严谨,露出一小片白皙的肌肤,黑色的微微有些长的头发垂落在锁骨上,滴答滴答落着水珠,然后滚入衣领。 男人仰头看了一眼,也就是眨眼间,他也出现在阳台上,没有人看到他是怎样上去的,好像就是那样一眨眼,他就在楼上了。 “这种书,不是被禁了么?”只摊开扫了一眼,就知道是什么故事的男子并没有追究这次的“擅闯”,总是兄弟,总要有两分情面,只不过一想到此事,男子,王平,还是忍不住好笑。 当年,执迷不悟的黑龙兄弟对凯瑟琳尽忠职守,完全充当了各种危险情况下的肉盾和火力主攻,并且还是通常意义上的座驾,不仅是女主的,更是女主那些男人连同宠物的,半点儿尊严都无地任凭差遣,可结果呢? 在女主勾搭那一个个棘手的男人被追杀的时候,它总是最后掩护的那个,然后某一次就被逮住了,就算是龙,也并非无敌,否则也不会被人几近灭族了。 作为世间仅知的一条龙,早有不少人对黑龙垂涎不已,只不过他们都以为滴血认主遵循的是无上契约,不能够更改,所以只能无奈地放弃了黑龙的大部分用途,准备专心研究黑龙身上的各部分能够起到的效果。 龙鳞,龙皮,龙血……几乎要被拆分殆尽的龙还起到了一个威胁女主,逼迫她退让,并且妥协某些问题的人质。 那个时候,王平出现过,他若是想要救,还是很容易的,因为坚持不懈的修炼,再加上他那几辈子的经验,他的等级增长很快,那个时候,离神也就是一步之遥,在整片大陆上,已经没有敌手了。 结果,这条倔龙,即便承认了他们彼此是同类,却也不愿意被他救,害怕他有什么阴谋要害女主,经历过了许多事情的黑龙智商已经很高了,虽然他从传承记忆中知道眼前的龙的确是自己的兄弟,但,到底不曾相处过,他想的念的还是女主神级英雄全文阅读。 那种感情,十分深刻,或许不逊色于爱情,但不等它成为爱情,就立刻碎成一片片的了。 凯瑟琳实在是一个心肠很硬的女人,她哭了一场,见柔弱无法让这些人放弃之后,索性示之以坚强,表示自己不会受任何的威胁,并且不会对自己之前的举动后悔云云。 这实际上就等于在告诉别人,你们拿黑龙威胁我是没有用的,就算是世间唯一的一条龙又怎么样,不过是宠物而已,会有人为了宠物放弃自己的男人和生命么? 滴血认主真的是一个很低级的契约模式,并且是主仆契约那种,作为仆人的黑龙并不能够完全获悉主人的感情,但或许因为凯瑟琳对这种契约的了解不多,她实际上并没有多做限制,于是,无论她演得多么情真意切,在那一刻,黑龙还是察觉了她真实的心意,那种冷瞬间彻骨。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黑龙用龙语唤来了王平,眼角流下了大颗的泪珠,他准备把自己的魔核,那最最珍贵的,除非死亡不能够取出的晶体留给自己的兄弟。 王平自然是制止了那条傻龙的行为,把它救了出来,并且给它疗伤,接触它和凯瑟琳的契约……也就在它完全恢复之后,王平的修炼终于有了结果,顺利成为这一方天地的神灵中的一员。 同以往一样,他并没有选择脱离这方世界,甚至不曾去神灵该有的圈子霸占地盘建立自己的神国,他留了下来,准备看看最后的结果,而最后…… 手捏着尾页一仰,纸张哗哗作响,露出了最后的结局,幸福快乐的大结局,女子被三个男子簇拥着,怀抱着雪绒,肩上立着冠缨,笑得美丽高贵。 王平也笑了,因为他知道这不是结局,哪怕那条傻龙恢复过来之后没有报复,却又怎么禁得住时光的侵蚀,那样的一女三男,最终也不过是个各自离散,连同那两个宠物……等级提高之后,一个拖累他们的主人,真的有必要认吗?怕是没有哪个会像黑龙那样傻,认主为母吧。 “不知道他们怎么弄到的,都几十岁了,就会这种小把戏。”男人也就是画册上那条黑龙,看了看最后一页,淡定地移开了目光,万年岁月,他并不是只增长了年龄,心境也都不一样了,不会如当初那般冲动,非要禁了这种书了。 虽然,看到还是会觉得不舒服,但…… “如果您喜欢,您就留着看吧。”恭敬地对着面前的男子行礼,曾经是兄弟的对方已经是神了,能够容许自己生活在他的神国,便是恩赐,其他的,腰躬下去的弧度又深了些,他是感激的。 “这种东西……”王平啧了一声,没有多说,但面前的那本书却化作了虚无,他对神力的运用越来越熟练了。 【该走了。这里,没有什么留下的必要了。】 不是第一次成神,但这一次,或许因为是西方国度的神,还是很有些不一样的,比如说,神国。 随着意念化作一个巴掌大金球的国度安静地落在掌心,神国中的一切,无论是他收纳而来的魂灵还是那些实体化魂灵种植的庄稼,建造的房屋,都存在,并不曾因此而产生任何变化,一切如常,没有人发现自己被搬迁了,因为他们的世界只有那一方国度所在,看不到更外围。 掌握着金球,王平觉得这才是自己最大的收获,力量的体系不同,也才有更多可以变革的地方,这样,很好。 或许可以期待,他也能够在洪荒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一方国度。 第208章 番外 他是教廷的圣子。 自小便因为光系元素亲和力高而被送入教廷的兰伯特是一位男爵的幼子。能够通过一个不可能继承家业的幼子来表现自己对于教廷的亲近之意,获得某种好处,男爵做了一笔合算的买卖,而兰伯特的优秀,以及他的贵族出身,也很快让他在一众孩子中崭露头角。 那些只是平民的孩子怎么能够跟他比呢? 每每想到这里的时候,兰伯特都会更加自矜一些,愈发凸显自己的良好教养,而他那好似被光明神所钟爱的出众容貌也格外令人喜爱,不仅是教廷内部的主教大人会对他青眼有加,就连在外活动的时候,那些民众,也会用狂热而崇敬的眼神看着他。 很快,兰伯特就脱颖而出,成了光明神在陆上的代言人——教廷的圣子大人。 比起教廷那些行将朽木的老头子,他这样的年轻人,这样姿容俊秀魔力高强的大人,显然更值得人追随。 兰伯特很快就站稳了脚跟,而因为他对平民,那些他看不上的人能够保持一定程度的和善,他的名声很好,这导致他即便跟那样一个女人有了瓜葛,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背弃了光明神,恶名也并未落在他的身上,他们都以为,他是被那女人勾、引得堕落,却不知道,他只是发现了另一种善良美好。 是的,另一种善良美好。 凯瑟琳最初展现在他眼前的就不是纯善,她可以为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动物而对人挥动刀剑,魔法施展的时候从来不顾及是否会伤及旁边的无辜,然而当恶果造成,她又会极为悲悯地感慨打斗的坏处。 兰伯特以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人。 渐渐相处多了之后,他又觉得她其实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在她的心中一切平等,她所赋予的仁慈并不是仅仅对人的。 是的,并不是仅仅对人的。 所以,她能够因为怜悯亡灵巫师的不易而原谅他们驱使已经死去的尸体为恶。 所以,她能够理解某人的出身并非选择而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 所以,她能够一边仁慈地对待所有的宠物,一边驱使的时候毫不考虑它们是否能够生还。 兰伯特以为他爱这个女人,即便在知道了她的真面目之后还是爱,天性中,他似乎真的有一些被众人歌颂的悲悯,他一边悲哀着自己爱上的人其实并不是那么好,一边又觉得如果离开了她,等同于某种抛弃,太过不负责任。 无论最初是怎样的选择,他做了选择,那么便应承受一切苦果魔神刻印全文阅读。 何况,他已然背弃了教廷,在跟随这个女人之后做了许多对教廷不利的事情,斩断了自己的退路。 是的,教廷是不够好,它毕竟是由很多人组成的,总有些对钱财或者美色怀有贪欲的,总有些头脑发昏做出某些愚蠢事情的,但,大多数还是好的,大多数人都在跟邪恶的魔法作斗争,都在尽自己的努力医治身边的人,播撒光明神的辉煌,然而,他们不过是发现了一点点丑恶,便将此闹得沸沸扬扬,好像全天下的教廷人员都不是什么好的,为此而死的无辜人又有多少呢? 兰伯特也是后来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可惜,已经晚了。 他再也没有了回头路好走,却又看不到幸福的明天在哪里?跟两个男人分享一个女人,也能叫做幸福吗?真的爱她,又怎么会看着她跟别人调笑而无动于衷,又怎么能够心平气和看着那个搂着她的男人对着自己露出轻蔑的笑容。 是啊,有些坏人是可爱,他们坏得直接,不像自己这种伪善者,装得那么好,其实并没有什么善心。 是这样的吗?难道坏得直接就不是坏了吗?正是因为坏得直接所以也就愈发肆无忌惮,他们本来就是坏的,所以指望他们做点儿什么好事遮掩一下吗? 哪怕是伪善呢?真正被他帮助到的人也不会因为他并非是出于纯粹的善心而仇恨这份善,因为这“善”给了他帮助。 而若是坏呢?若是那种坏得直接毫不伪装的坏呢? 完全不需要掩饰的坏到底有多坏?只有那些死去的人才知道。 兰伯特觉得自己的天性还是善的,所以愈发看不惯某些打着正义名号做出一些比恶还恶的行为。 “一个人的罪当然是牵连全家的,难道他家里的人并不曾为此受益吗?看看她们穿的是什么,看看她们戴的是什么,既然享受了这样的不当得利,自然也该知道一切都有还回去的那一天。” 表情正义地看着那柔弱的女子连身上的衣裳都被拉扯走了,看着那无力的孩子被大人踢倒在地,甚至还有孩子拿着石块儿在砸她们,一声声咒骂,恶毒而狰狞的表情,好像她们是害了他们的人一样,其实呢?真正被害的人早已沉埋地下,留下的这些不过是些完全没有瓜葛的乡民之流,他们凭什么如此理直气壮地站出来打倒罪恶? 罪恶是应该被惩罚,但那并不是属于他们的权力,所以,到底是谁给了他们这般光明正大作恶的机会? 同样的事情,放到自己家人的身上,又是一种什么情况呢? “到底是我的父亲呐,虽然他做的不对,但……唉,是我太心软了吧,总之,我已经尽我所能做出了补偿,而父亲他也表示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了,已经发生的事情不能挽回,还是让他多做好事来弥补吧。” 美丽的女子面容上有了忧伤,她是那样地无辜,这些都不是她的错,谁能够时时刻刻管住自己的亲人,让他们不要犯错呢? 她身边的男人也是这样安慰她的,比起他们的恶来,这些事情真是不值一提,所以他们的安慰是那样动听,让她很快投入了他们的怀抱。 “兰伯特,你觉得这是我的错吗?我真的不知道父亲他会做这样的事情,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来了……”那样充分的理由,那样可怜的表情,她泪水盈盈,愈发显得柔弱无依,然而看在兰伯特的眼里,他想到的却是那个被扯走漂亮衣裳凌乱长发无助地搂着孩子哭泣的女人。 “不,这不是你的错。”你一直是这样的人,错的是我,错的是我的选择。 “大人,请不要再这样下去了,那种人,真的……”因为他不允许身边的人对凯瑟琳不敬,所以,规劝的人只不过是说了“那种人”这样的话后就不再说女主渣化之路最新章节。 他抬手止住了他的话,这样的规劝,在他跟随这个女人离开教廷之后就听过了很多,他不想再听,最开始是觉得自己没错,而现在,是无法面对自己的错。 “安排好了吗?”他问,然后他去见了那位夫人,失去丈夫的女人此时冷静了许多,一身黑衣,网状的黑纱从帽子上垂下来遮挡了半张脸,她没有脱帽致礼,见到曾经的圣子大人她依旧站得笔直。 “我不会感激你的。”她这样说,目光很复杂,“虽然不知道我的丈夫到底有什么错,但你们既然如此正义,想必他的确有了错误,只不过,你们已经杀了他,为什么还要抢走他的钱财,难道他的钱财全都是抢夺别人的吗?他是一个贵族,他有着传承自家族的财产,他有着自己的土地,我也有着自己的嫁妆,完全能够养活一家人,所以,你们凭什么夺走这一切?” “虽然你救了我的命,但我不会感激你。你知道吗?蕾拉瞎了,哈,你可能不知道蕾拉是谁,她是我的女儿,她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正义’被人打坏了眼睛,她才那么小,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光明,而这些,就是你们的‘正义’!” 女人越说越气愤,她的目光也随之涌上了憎恶,声音也高了起来,“如果你们真的是正义的,那么,去杀了那些人啊,去杀了那些打坏蕾拉眼睛的人啊,她也是无辜的,她那么小,又犯得了什么错?!凭什么要遭受这一切,就因为我的丈夫是个坏人吗?” 说着说着,女人泣不成声,她虽然被救下,没有遭受更不堪的际遇,虽然她的女儿也还完好,但是,这些伤害,难道真的是医治过后就可以忘掉的吗? 光明神在上,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人活着,他们才该去死! “我很抱歉,夫人。”他的本意并不是伤害,只不过凯瑟琳的手段过于直接,所以……“这是我能够给您的补偿,抱歉。” 他拿出准备好的一个小盒子给了那位夫人,她并没有拒绝,渐渐退去了眼中的恨意,低头抱着盒子走了,她还有一个瞎了眼的女儿,实在需要很多钱财,为以后的生活打算,她也不可能负气拒绝。 然而,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兰伯特的钱财总有用尽的时候,而跟随他的人,见他是真的执迷不悟了,也渐渐离开,孤家寡人的他很快就遭到了来自情敌的排挤,而他甚至没有足够的钱财去买一块儿宝石讨得凯瑟琳的欢心,于是…… “你不爱我了吗?如果你不爱我了,你就走,我不需要强留一个心不在我身上的人。”凯瑟琳是那样自负,她美貌有才,完全不介意少一个爱慕者,即便她有些不舍,却也不想做被抛弃的那个。 兰伯特不知道自己到底爱还是不爱,他没有吭声,算是默认了这样的“分手”,看着那个总是有些病弱的黑巫师对自己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好似嘲讽一般,然后跟着凯瑟琳走远了。 看着他们的背影,兰伯特也笑了,因为背弃了光明神,他的神力再也无法增长,一辈子也就是个高级魔法师的地位了,或许还不算太糟糕,但他的名声,还有多少呢? 那些本就是黑暗的人,没有人去责怪他们选择黑暗,反而可以找到理由同情,不幸的童年,不好的环境,错误都是别人的,他们即便身处黑暗,却是那样无辜纯粹,所以……他这个本属于光明的人选择了黑暗,难道是要照耀那一片泥沼吗? 而事实上,他什么也没做到,什么也没得到,不,或许他还是得到了什么的,这样的一段阅历足以让他以后不会再重蹈覆辙。 兰伯特改了名字,没有回到教廷,没有回到家族,他只是随意选择了一个地方,开始了半隐居的生活。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背叛教廷的圣子长什么模样,反而因为他的光系魔法不错,还有不少人对他善意以待,让他得以平静生活。 第209章 重回洪荒,王平并没有马上出关,大约是这一次穿越的时间差有些大,此时的封神榜不过是刚刚开始,再要继续闭关,可能是因为“醒”了的关系,多少觉得有些无聊到睡不着,于是便想去看看,却又有些担忧被“盯”上。 【这有何难,换个身份去就是了。】王睿从不觉得这算是个事儿,还没等王平想一想是否可行,眼前一黑,瞬间就又去投胎了。 封神榜的世界和真实的历史自然是不同的,至少真实的历史上商纣王帝辛也并不是一开始就那样残暴不仁的,否则,又哪里有那么多功臣良将,又哪里来的开疆拓土的功绩?更不要说废除屠杀奴隶和俘虏的旧弊了,这样的政策,当得上是仁政了。 然而,这里是不同的,哪怕这里的帝辛也并不是一开始就迷惑狐妖的。 等到明白自己成为那个最有名的被挖目烙手的姜王后之女时,王平是真的对王睿的实力有了新的认识,【我的功德,足以成为帝王之女了吗?】 【帝辛算不得帝王。皇帝从始皇帝始。】王睿的思想中,始皇帝之前的那些所谓夏商周王,都不过是“占地为王”,充其量也就是个部落联盟的盟主,顶多这个部落联盟大一些,其实本质上区别不大,只有正式命名了“皇帝”这个名词的始皇帝,才是真正的皇帝,在他之前,即便是三皇五帝,也不过是土著盟主。 所以,想要成为一个土著盟主的女儿难道会比成为皇帝的皇子更难吗?前者终其一生不可能接触到皇位,对气运的影响,对世界的影响,都是微乎其微。 这一点,其实也跟女性的身份有关,即便是这样著名的在王平的记忆中后来被封神时封为太阴星的姜王后又怎样?她一生最著名的成就恐怕也就是生了两个必定要死的儿子,或许还有一个被诬陷的“刺杀纣王”惑国毒后。 而后者,皇帝的皇子,不管是多么庶出的那种,他自出生之时,血脉之中就会跟这个皇朝的气运息息相关,而一旦他成长,到了掌握这个国家政权的那一刻,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对这个国家产生弥足深远的影响。 这样的人物,显然不是王睿目前能够轻易决定其去留的。 【明白了。】对自己的身份有了新的定位之后,王平不得不承认华夏五千年历史对自己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她从来没有把夏商周和秦汉唐区别对待过,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也更多关注在政权格局上,而非这种本质的区别。 有了新的想法之后,王平便没再管这些,直到她发现自己的两个哥哥,年岁正相当,再一探听,苏妲己已经入朝,而姜王后由于怀孕生女的关系,还没来得及跟苏妲己结什么仇怨,照面都不曾,却也很是好奇那位到底有多美,以至于让大王一见之下念念不忘,不惜兵戎相逼。 此时商纣王的后宫之中还是很平静的,黄妃,杨妃都是功臣良将之女,本身也是比较开阔舒朗的性子,虽然各自美貌不同,但也并未有多少嫉恨心思之类的,三女如同姐妹一般,维持着本来不应该稳固的关系。 听到王后好奇,黄妃便先说了:“自然是极美的,我之前便见了,真是世间难寻。” 杨妃也跟着推崇,只不过她性子糯一些,并不会多说话,只表示了赞同之意便作罢。 王后遗憾了一下自己还要养身,没办法见到苏妲己的美貌,作为女子,即便对此没有嫉妒之心,却也多少会好奇的。 而这时候,却又有前朝消息传来,说有一道人云中子,言后宫之中有妖孽,特意赠给大王一把宝剑,悬于宮梁之上,不巧苏妲己从那里经过,刺目而回,与大王哭闹不休。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黄妃与杨妃对视,对方微微摇头,她咽下了后头的话,苏妲己那么美,本就不像是人间该有的人物,若然是妖孽,倒是说得通,只不过……王族宫室,诛邪辟易,怎么会让妖孽进来呢? 襁褓中的王平闭目似睡,把这些话听在耳中也是无奈,这么明显的事情,未必最开始的时候无人怀疑,到底是什么让他们都迷惑了,以至于…… 苏妲己的手段很好,纣王很快便去了那剑,又送了很多珠宝去哄美人,很快两人又重归于好。 自打苏妲己进宫来,纣王就再也没去过别的妃子那里,黄妃和杨妃还好,并不是那等不能容人的,何况此时的妃嫔对王来说,并非爱,而是忠心,俨然臣子一般,也并不觉得纣王对别人好不妥当,甚至黄妃还曾与姜王后笑言,不知妲己会生下怎么模样的孩子,是否会如她那般美。 姜王后也没强迫纣王雨露均沾,只不过在听到纣王沉迷苏妲己不理朝政的时候有些不满,去规劝过几次,大约是话不太好听,惹得苏妲己心烦,很快,那一项可以列为姜王后主要成就的事情就发生了。 纣王帝辛是天生神力,有倒拽九牛之威,具抚梁易柱之力,又天资聪颖,无论怎么看都不应该相信那样一个简单到不可理喻的刺杀真的会是姜王后之父有什么不臣之心从而图谋出来的,然而,他就是信了。 就像他本不应该因为一具泥塑木雕的神像而对女娲产生什么非分之想的,要知道,这时候的雕像什么的,精致程度实在有限,况,纵然再逼真,没有瓷釉等手段,雕像的色泽也只会是木头石头的色泽,又哪里像是个正常人,能够引人起了色、心? 所以,也许真的是某个圣人使了手段,迷惑了帝辛心神? 竟是不怕扯上因果暗黑大宋! 王平摇摇头,她出生至今都未曾见过纣王,所以也无从判断到底真相如何,反正事实是姜王后很快被剜目烙手。 那样残酷的景象她没能见,姜王后早就让人将她送到了黄妃的宫中,或许那时候她已然有了不好的预感,让人传话给黄妃,只把这未名之女当做自己亲生就是。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句话,忠于信义的黄妃最终想了办法把她送出了宫,在黄飞虎一行叛商的时候一同带走,并未沦落到苏妲己之手遭受迫害。 明明知道未来会是怎样,然而现在却无能为力,这般看戏,也实在是令人叹息。 【此劫,无可避。】或许是因为在洪荒久了,王睿说话的风格也有些倾向于洪荒人的口吻,动不动就是劫数,劫难的。 化身帝辛之女,王平唯一做到的事情就是救了本应被封为五谷星的兄长殷洪。 “何人定下商必亡?谁言修道断前生?所谓大势谁谋之?殷洪不死谁当王?” 稚龄女童,一脸从容淡定,护着殷洪,阻止他发什么焚身誓言,更不许他遵从师命去伐纣。 “天地君亲师,天地君亲在前,师命能逆之?纵然父君有错,岂能由子讨伐?此命之下,至子何地?当真徒弟耶?” 女童一字一句逼问人心,天地君亲师,一个做师父的让徒弟去杀父亲,这是个什么道理,那不仅是父亲,还是君王,所以,不孝不忠。若是真的做了这样的事,还配当人子吗?父王不义在先,可断父子因果,但儿子不孝谋杀,当是又起因果,这个因果该谁背? 能够下这等命令的师父,是真的想要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师父,还是存了利用之心,不过是想要看一出父子反目的戏,最终成就一个不知所谓的五谷星,又或者,证明商纣无道,众叛亲离。 不要怪王平对这些人不满,实在是这些人做得太过,姜王后的二子有何错?幼时丧母,然后因为这些人的缘故(苏妲己),被生父追杀,好容易逃过一劫,被人收为徒弟,结果却是在他们学成之后让去杀父亲,帮助那本应该是叛臣贼子的一方。情耶?理耶? 听了是不忠不孝,不听又愧对师父教养之恩,该怎么做?让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面对这样的两难的境地,真的有半分为他们考虑吗? 或者说,在放出苏妲己这个大杀器之后,这盘棋上便再没有了无辜的人,只有该死不该死,该什么时候死。 而让徒弟立下那样的誓言,最后因为不忍而违誓,然后再用更好的法宝将其杀了,算作其应誓身亡,当真是好算计! 想想帝辛不过妃子两三个的后宫,再想想不知妃子数,却知亲生儿子都有99的西伯侯姬昌,王平就不信他那99个儿子都是一个女人生的,他才多大,那女人得多伟大,连生99,呵呵。 与之相比,才两个儿子,三四个妃子的商纣王帝辛到底哪里荒、淫、无、道了? 若是帝辛有一子尚存,只存一子,且看看打着“讨伐无道”的大旗推翻商纣之后的武王是否敢把这国家交给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毕竟,他是“讨伐无道”,而不是“取而代之”嘛! 殷洪呆呆地看着小妹,这些问题他真的从未想过,所以,原来师尊也并非真的是出于爱护,这才……不等他完全刷新三观,适才还颇为大气的小妹便开始吐血,他一慌,忙上前抱起妹妹,在她的耳语之中选择夺路而逃。 这一出转变太为惊人,没有几个反应及时,或者反应过来也不好拦,那一条条诛心之问,真的无法不让人怀疑武王心意,哪怕一开始是坦诚来帮,此时也不得不多想一下,是否应该了。 第210章 “所以,你的任务就是活着,活到武王伐商取得最后胜利的那一刻,然后看一看他到底准备怎么处置那个王位……” “不需要,本来我也没想过要当王的。”殷洪有些落寞地说着。 殷郊是姜王后长子,也是名正言顺的太子,作为次子的殷洪从没想过要当王,他自小就是殷郊的小跟班,若不是在被追逃的路上,兄弟两个失散了,恐怕还要一直当跟班跟下去,所以,他从来没想过要王位。 “不是你要不要,而是你该不该得。”王平说着又是一口血吐出,她从没这么惨过,内脏好像都被揉碎了,这或许就是违背大势的代价。 【为什么要这么做?】王睿不明白王平的做法,这一次,并没有什么任务,所以,她大可以悠闲地看戏,看到一切落幕,并不需要这般“改动”,虽然他因此获得更多好处,却也不想看着她如此痛苦。 【就是看不惯。】不要说什么跟姜王后的因果,也不论兄妹因果,王平就觉得胸腔中有一股气,不满意这些圣人拿万物当刍狗,真以为所有的人都是棋子吗?她就是不想要他们那样顺利。 【你这样做,恐怕会引来注意。】王睿很是现实地考量。 天道,圣人,其实都不太会关注人世间多了一个人,哪怕是姜王后呢,多一个女儿也无所谓龙焰苍穹最新章节。人么,此时在这片天地中的分量真的还不如妖重,所以,谁会重视呢? 但一旦引来注意,所谓天机,却是王睿目前无从遮掩的,他们就会发现其实姜王后不应该有这么一个女儿的。 那么…… 【没关系,我虽然不能遮掩天机,但,早夭还是能够的。“不该有”和“有了死”,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我就不相信天机会那样明白地说那不该有的女孩儿是怀了还是没怀,是生了还是没生。】 天道之下,大势难改。小势,那些完全不影响历史走向的细枝末节,却未必还会被天道看在眼中,它哪里有那么闲,还要管人吃喝拉撒? “妹妹,你别说话了,好好养着,我这就带去找……”殷洪对救了自己的师父赤精子其实很是信任,一时险些又要叫出师父来,想到适才他们才闹翻了,恐怕也不能够回去,否则……他头一次发现身为帝辛之子,竟是有罪有愧的。 “不用去找人,我说了不该说的,肯定活不了了。”没有人比王平更清楚此时的身体状况,若非她硬挺着,这一个凡女之身早就不行了,拉着殷洪的手,她言语殷切,“大哥已经被算计了,你若是回去,便是自投罗网,绝对不能回去!我听说‘东山有神国,去之得永生’,你去那里,去那里等,等到一切安定。” 殷洪连声应着,他本就是没大主意的人,得了妹妹的话,也不在此浪费时间,抱着妹妹就往东山而去,他到底没有白认师父,还是学了些东西的,虽然别的未必精通,但赶路还是没问题的。 王平没有撑住最后一口气,见得殷洪听话,便放心去了,元神归位,暂时关了护山大阵,命人迎了殷洪进来。 丞相亲自去迎的,他们这里偶有凡人进入,那些无论是远游或是逃亡的凡人,来了之后就都不想走,所以留下来的外来者也不少,逐渐和本地人通婚往来,也没什么不同,却从不见“神”出面,所以,这个能够面见“神”的少年是什么人呢? “此乃商王次子殷洪,商王允我土地,我允其子求生。” 王平高坐台上,声音平静地说出这一段因果,看着丞相恍然大悟的样子,暗自无奈,爱八卦什么的,还不如给他们一个官方理由,免得胡乱揣测。 殷洪有些心神不在,听到这一句话,泪水涟涟,跪倒在地求神人救命,怀中的妹妹早已失去了生机,他知道,却还是想着,若是神人呢?或者有办法能救。 “此女生机已断,自当入轮回。”王平这般搪塞了一句。 殷洪知道轮回因果最是不能强求,很是悲痛地接受了这个结果,抱着女童冰冷的尸身放声大哭,只恨自己为什么会识人不明,认了那样一个师父,最后导致妹妹为了骂醒自己而殒命。 “说了不该说的话”,什么叫“不该说的话”?! 见殷洪不顾形象地嚎啕大哭,丞相有些叹息,虽然闭关了,却还是有会法术的青鸟妖实况转播商周战争,他自然也知道一些这少年的身世境况,所以,见到他这般悲痛迷茫,也有些同情,却又不知从何劝慰。 再一看,台上的“神”不知何时已经离去,丞相上前两步,拍了拍殷洪的肩膀,“既然你来到了神国,在未曾离去之前都可算作我神国子民,得神人庇护,不要如此悲痛,以后都会好的。” 殷洪抽噎着道了谢,又在丞相的权威之下跟他去了临时的住所,暂时安顿了下来,一并还有些丧葬事宜,要安置妹妹的尸身。 神国之中,因王平觉得土葬太过浪费地方,所以都是火葬的,对此,臣民们自发自觉地准备了一些仪式,看起来还是很郑重的胖子的韩娱全文阅读。殷洪入乡随俗,他是王子出身,本来也不懂这些,知道习俗如此,便照着办了,末了领了一盒子骨灰自行安放。 等悲痛稍稍过去一些,再看家居,才发现生活中真是处处不一样,能够看到商周战争实时战况的匣子,能够与人在万里之外通话的如意,能够自动冲水的沐浴,一切都让他格外惊奇,足足新鲜了好久,甚至忘记了一些悲痛。 直到…… 武王伐纣终于进入了尾声,青鸟妖的等级不够,所以等到圣人来临之时,实况转播瞬间黑屏,还是王平出手连续了起来,只不过出于同样的原因,圣人的面目是看不清的,只能模糊看到有人在。 这些日子,殷洪已经明白这一场战争,表面上看是商周之战,实际上,未尝不是圣人在博弈,争道统争传承,见得三清圣人反目,见得通天上人落败,他的心里好一阵茫然,所以,他们的爱恨情仇其实连背景板都算不上吗? 突然看到哥哥殷郊的身影,他猛然坐起,想到了妹妹死前的话,哥哥已经被算计,那么,还能救吗? 不等他找到人恳求,便看到了哥哥受犁耕而死,那般荒唐的死法,竟是殷商太子的死法。殷洪怔怔地,想到了自己,若不是妹妹的突然出现,恐怕他也会是类似的死法,应誓而死,师父他到底是怎样想的,才会让自己发那样的誓言,所以,这些都是算计好的。 时至今日,亲眼看到兄长的死,他才完完全全信了那些人并非好意对他,所以…… 武王姬发终于成为胜利者之后,正要一举封王,殷洪骑鹿而来,“武王,好久不见了。” 当日殷洪寄人篱下,俨然依附者一般,半点儿没有感受到自己同武王其实并不差什么,甚至,殷商尚在,他才是名正言顺的王子,却硬是要叩拜一个诸侯之子,何其荒谬。 如今,再看那气运正隆的武王,殷洪却是端起了架子,再没有当日卑躬屈膝的卑微感,“这殷商原是我家天下,你既然是讨伐无道,如今无道已焚身鹿台,妖孽也被斩头,这天下是否该归还于我?” 姬发沉吟不语,他本就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若非如此,他也走不到今日地步,那些圣人弟子整日除了术法,又哪里会什么经营,便是姜子牙,也不过是懂得些派兵遣将的道理,其他的,未尝比得上懂得兵法的将领,但有术法之便,人缘之广,便什么都弥补了。 本可以顺顺当当的发展,到此时出了变故,他怎么甘心归还天下?但若是不归还,怕是又没道理。 “呵,你也不必费神想什么借口,此时你是大势在身,众望所归,我斗不过你,我也不与你争,我来只是想要告诉你,无论你说得多么冠冕堂皇,也不过是自己想要当王罢了。争抢来的东西岂能长久,我等着看,看你的大周被诸侯反之,亦如今日周反殷商。” 殷洪知道自己根本无从夺得王位,哪怕名义上该是如此,但,他无兵无将,也没什么能臣干吏相帮,哪里能够成事?只怕将王位让给了他,也只是王位而已,但他还是想要过来看看,扒下武王的脸皮,让他不要成天举着那杆大义的旗子。 说完这些,他便离开了,去看姜子牙封神,看到兄长殷郊被封为太岁神之后,他忍不住又流了泪,被兄长劝说两句,方才好过一些。 可惜神人规矩相隔,不能久聚,最终也只能看着兄长入榜而去,与姜子牙对视一眼,无话可说,殷洪自行离开。 少了殷洪这么一个五谷星,自有其他人顶上,商周之战,旷日持久,死于战争中的人也不知凡几,不怕没人填补封神榜的空白,只怕都是些修为低下的人,不好向玉帝交代罢了。 即便如此,这样的结果还是无法让玉帝满意,却也只能留待日后了。 第211章 王平知道殷洪出去了一趟,也知道他回来了,他对封神榜的后续没怎么关注,但对殷洪,却免不了多问一句。 殷洪此次出去其实还见到了同样被封神的纣王帝辛,只不过,呵呵,天喜星,恐怕没有几个知道那是做什么的。 就此问题,王平沉吟了一下,他现在的实力还在圣人之下,却也不比准圣差多少,想要知道什么,尤其是这种问题,连掐指一算都用不到,神念稍微沟通一下,便能够明了,但那个含义…… “天喜星,掌管姻缘。” 姜子牙的脑袋是糊涂了吗?商纣王管姻缘?难道是要以后的人求他能让自己娶个狐狸精,祸家祸国?这样封,真的不是某种讽刺吗?难道是想让商纣王以后擦亮眼睛看看,不要再选那样的狐狸精? 即便同样是神仙中的一员,但王平还是不得不说,某些神仙的脑回路那叫一个曲折蜿蜒,完全不是他能够理解的。 殷洪好一会儿没说话,这种完全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封神其实也就是巴掌之后的红枣,多少补偿一下那些人的无辜而已,这样,做什么神其实都无所谓。 从凡人一下成神,其实还赚了不是吗?就算修为以后不能寸进,但,从来没修炼却能一下子当神,久居天庭,同样也是很多人眼中的一步登天了。 也不是所有的皇帝都能如此的,所以,也足以安慰了神箓。 殷洪当日并没有跟父王说话,那位父王,不知道是还未清醒,又或者清醒太过,也没有说话,看了他一眼便真灵入榜,再无音讯了,以后,怕是也不能得见。 其实,见了有什么意义呢?他当日所为,就算是被狐狸精所迷,但父子之情,已是断了,两人实在没话好说,见不见也都一样。 殷洪想着,又与上神说了殷郊得封太岁神的事,旁的也就没甚好说了,其他人如何,他并不关心。 王平也不是听他来汇报封神结果的,封神这样的大事,在姜子牙把名单报出来的时候,所有的大能就都知道了,也不需要其他人再转述。 “你可在此定居,若修炼有成,他日与兄长再会,也未必不行。”王平声音淡淡,明明两人所隔距离不远,但他的声音却像是从九天之外传来,带着某种失真的感觉。 殷洪默默摇头:“多谢上神美意,我愿在此定居。” “善。”王平点点头,径自离去,他一走,自有丞相过来领殷洪出去,碍于某种八卦心理,丞相问了一下殷洪之后的打算。 即便经历了一些事情,但殷洪到底没有多少对人的防备之心,被问到便直接说了适才跟上神所谈之事,并说了一些自己的心里话,“知道父兄都好也就罢了,我的资质我自己知道,本来就是没什么才干的,恐怕以后也不可能修炼成神,如今这般好好生活就是了,自此,没了殷商,自然也没了王子,我也就是一个凡人,好好活着就是了。” 殷洪从没有什么大的野心,能够有平静生活过,他已经很满足了,也并不后悔自己未曾入榜。成神有什么好,像父兄那样先死一回再成神,有什么好?哪怕只有百年,他情愿痛痛快快地过,也不要那样的神位。 “你恐怕还不知道,周武王封了你为安乐王,不是王子,却也是王。”丞相笑眯眯地说着,心里则想着武王的狡猾,安乐王,没有实际的封地收入,不过是个名头,他给得倒是轻松,也能因此收获一些老臣的心,对天下有个交代,真是厉害。 殷洪没有多问,只怔了一下,大概也明白了武王的意思,笑了笑,说:“也好,总还是个王。” 即便如此,在神国中,他的生活也没有多少变化,这里的臣民遵循的是另一种生活方式,外来的王却是不认的,他在此国中,能够有的身份也只是平民,若是他想要进取,就要参加国内的选拔活动,若是得了名次,也可以有相应的官职权力,也是公平。 渐渐地,殷洪的生活安定了下来。 紫霄宫中,自从鸿钧合道,他身边的两个童子成了玉帝王母之后,这紫霄宫就是大门紧闭,因是当年讲道之所,也无人滋扰,一直保持着当年的样子。 穿过三十三天,来到紫霄宫门前,王平未曾推门,门自动开了。 “我当还是谁来看我,原来是你。”通天坐在当年听道的蒲团上,并未回首,只招手让王平过去。 “怎么,你此时是闭关思过?”封神榜后,通天便被带入紫霄宫,王平还当是鸿钧老祖要给他单独讲课,如今见他只一人,多少明白合道之后的鸿钧恐怕也不能牵扯太多事情。 “有什么过好思?”通天性子直爽,哪怕是在这老祖神念笼罩的紫霄宫中,依旧直言不讳,“只能说我太冲动,还是被他们算准了!” 三清理念不合,早在当年立教的时候便可看出来,所以,这矛盾迟早有一天会显现,如今不过是矛盾爆发的结果,其他的…… “我本想着封神榜是天定,不必排出谁该上榜——你曾说我对弟子不上心,是,我对他们没有那么尽心,但总能一视同仁,都是我的弟子,把哪个推出去都是不公,倒不如且看天定,如何也是天数,谁料到……” 即便成圣了,却也不是心如止水,到底还是忍不住生了波澜,也或许是曾经的矛盾积累,以至于他最终听信了弟子之言,不甘让阐教弟子欺压自家弟子,这才出面,将事情闹到如今地步我的手机连着塞伯坦。 回望前事,也谈不上后悔,多少是有些落寞的,曾经兄弟一场,一同化形一同讲道,何其亲近,如今……这许多日,竟是不见一个来探的,先来的竟然还是紫华仙君这等局外人。 “之前我去你那道场看了,已经没有几个了,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去主持?”王平多少也为通天惋惜,且不说他对弟子多么用心,仅这个一视同仁的公平便是难得了。 “上榜的上榜,死的死,走的走,有什么好主持的,且随它去吧,本是截取一线生机,如今这般,想要得到生机的自会延续,若是不想,我又能做什么?”通天此时颇为洒脱,纵然是他立的教,但一开始,或许只有那么一会儿时间他是真心想要让教统延续的,但经过封神榜一事,他却看开了,延续不延续有什么要紧,三清是一家,他已经是圣人了,还要在乎什么? “一开始我就没有镇压气运的法宝,恐怕是早候着这一日了。”事情过去之后,很多人都可以当事后诸葛亮,通天也多少能够分析出来,祸端早就埋下,只不过他从未注意。 言及自己,他没有多少避讳,说了一些却也不再多说,很多事情此时说都没有了意义,何况,他也并不是心存怨怼,说多了,倒像是在抱怨了。 “你倒是聪明,早早避开了此事,若不然,我看你倒是那个该入榜的。” 上次玉帝王母找紫华仙君议事,很多人都知道,甚至知道他们到底商议了什么,不得不说,玉帝王母实在是太嫩了,以至于如今的天庭没有秘密。 他们也没把这件事当事儿,紫华仙君的根脚他们都还算清楚,最初就是东海龙王的顾问,如今被玉帝王母他们“顾问”一下,也是正常,也许从此就换成天庭顾问了呢?谁料到,封神榜上竟没有他在。 “我还想要精进一下修为,自然是要避着的。”上榜的人修为再不得寸进,这并不是什么秘密,虽然知道的人不多,但似王平这等修为,知道了也不稀奇。 通天没有对此表示疑惑,点了点头,用赞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话题又转向了神国,“早就听说了,你那神国与众不同,哪日闲了,我可要去转转。” “正是为此事找你。”王平毫不客气,直接道出了问题,阵法一事上,再无人能比通天强,诛仙阵和万仙阵虽然都败了,但也要看破阵的阵容何其强大,四个圣人一个准圣,这般联合若是不破阵,他们的圣人也就白当了。 封神榜一事,看似通天是落败的那个,其实也未必,那样两个大阵,打出了赫赫威名,名声甚至还在老子和元始之上。所谓的截取一线生机,最符合这些积极向上的人的胃口,以后,可是人族的天下。 “这个,倒是有意思,你怎么想到的?”观看了王平的掌上神国之后,通天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也不在蒲团上呆坐了,急匆匆就去忙碌,那种火急火燎的样子,没有半分圣人感觉。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三清之中,王平才对通天的观感更好一些。圣人之下皆蝼蚁。没有哪个愿意去圣人面前当蝼蚁的。 出了紫霄宫,王睿才开言:【你就这般亮出神国,不怕老祖发现什么吗?】 或许是因为得了一缕鸿蒙紫气,王睿对鸿钧客气多了。 【或许他早就发现了。】王平若有所感,这个世界,若想发展成他所经历过的现代,那么,迟早有一日,这些神仙都会与之脱离的,那时候…… 第212章 经历过很多个世界,王平觉得还是修仙世界最符合他的心意,对于现代,并没有多少怀念,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更高科技的时代。现代,于他而言,只能说是个有些特殊的故乡,偶尔怀念,却不会十分想念。 不过他,她的很多任务都还是在现代的,这一次,也是。 此生,王平成为一个女子——陆清婷,有一个姐姐叫做陆娉婷,作为计划外的二胎,陆清婷谈不上受宠,以她那种性子,事实上很难再因为年龄变小而幼稚卖萌什么的,偶尔为之,可以说是不引人怀疑,时时如此,那就绝无可能了。 好在父母都很忙,是把她们丢给姥姥姥爷照顾的,老人家其实没有多少细心,能够照顾着她们吃饭,接送上下学就不错了素女寻仙最新章节。 姐妹两个在同一所小学上学,不过因为差了三岁,姐姐显得懂事一些,下课了会先过来找她,然后两个人一同在学校门口等姥姥姥爷来接。 大约是年龄相差不多,却又真实地相差了一些,陆娉婷这个真正的孩子在对待妹妹的态度上一时好一时坏的,总是小孩子那些理由。而王平不是真正的孩子,不会跟她抢零食抢玩具,慢慢地,她大概意识到妹妹不算是什么入侵者,还算是自己的天然同盟军,对“小跟班”就好了许多。 父母总在外面做生意,忙忙碌碌,也就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带着一大堆东西回来探望老人,顺便带姐妹两个出游,算是亲子活动,每次的时间还都不会很长,这导致姐妹两个对他们虽然有血缘上的天然亲近感,但其实不是太熟。 而他们,对姐妹两个也是如此,所以,当他们的生意稳定下来,姐妹两个也长大了一些,被他们接到身边去住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发现姐姐陆娉婷已经不是原装的那个了。 对于穿越,王平一直秉持着一种旁观的态度,因为她知道很多穿越者如同自己一样,并不是主动去的,主动抢夺某人的身体达到夺舍也并非是他们的本意,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也是无辜的,不过是想活着,隐瞒了替换的事实而已。 但,身边的人,熟悉的人,血缘上的亲属,突然就被替换了,也是那个时候王平才感觉到或许她一直以来忽视了很多。 那种冷让她不由打了一个颤,好好的,一个灵魂就那样消散了,而取代的灵魂……她又凭什么那样理所当然地接纳所有的记忆,装成另外一个人的样子活着呢?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作为穿越者,或许从来都不会有这样的良心谴责吧,因为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是在别人死后占据了那具身体的,所谓的借尸还魂,呵呵,哪里来的那么多心灵脆弱的人,因为考试考不到100分就心梗而死吗? 陆娉婷很是高兴于新生,接受了原身记忆的她完全没有多么重视自己的妹妹,因为原身也没有多么重视,所以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妹妹的眼神看着她是那样的陌生。 “这是你绣的吗?” 随手拿出来的帕子上有着漂亮的紫色藤蔓,上面淡黄色的花朵星星点点,雅致非常。王平一眼便能看出这份绣工不错,纵然是这样简单的构图,却有着一种灵性,没有十来年的功底,恐怕做不出来。 “妹妹喜欢吗?喜欢就送给你好了!”搬到了父母身边,离开了或许对原身知之甚深的姥姥姥爷,陆娉婷很是高兴,纵然有着记忆,但她还是想要做自己,而不是那个任性软弱的小姑娘。 “我不要,你自己用吧。”王平本想判断她是属于古代的灵魂穿越过来,但看她对一些电器的使用毫不陌生,尤其是智能手机,用起来颇为顺畅,显然不单是依靠记忆能够成的,所以…… 【这是一个二次穿越的灵魂。】王睿适时地剧透,他虽然不能够体察到王平的所有心思,但到底相处久了,多少能够知道一些。 【二次穿越。】王平品味了一下这个词,【是从现代穿到古代,然后又穿回来的吗?】 【是。】 在穿越小说已经不稀罕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用起多次穿越的梗,太多就是快穿,少一些,比如三次二次的,就会有些曲折,多半都像是出国留学镀金一样,先从起始时代穿越到某个时代,或未来或古代,或修仙或游戏,然后再穿越回来携带一身金手指什么的,而回来后,无论是回到自己本来的身体,还是到了别人的身体,也总会有一番爱恨情仇的作为。 王平不确定目前的陆娉婷是哪一种,又多观察了一阵儿,终于确定她不是陆娉婷原身镀金归来,而是一个外来的灵魂,因为她曾经偷偷拨打某些电话,听到是空号的时候还有些怅然,然后对着父母撒娇卖萌强烈要求要去某个小镇子游玩,最后偷偷离队跑到某个院子一探究竟,最后失落而归,还在归途碰上某个帅气的男生,无意中丢下一个绣花手帕什么的…… 这种标准的寻亲不成遇男主/男配的梗都被王平尽收眼底,回来看到陆娉婷脸上那失落之外的轻松,又忍不住冷嗤,不知怎地,这一世她似乎特别容易心绪波动,竟是忍不住想要嘲讽对方一下,因为父母不再,于是倍感轻松? 不用想也知道她的心路历程是怎样的——这可能是平行空间,于是没有她的父母,于是她可以全心生活,认真地对现在的父母孝顺…… 若是她的父母还在会怎样?看到他们有了另一个孩子,然后失落又安慰地想他们过得幸福就好,以后也不用再管,或者不顾多么奇怪,非要给他们帮助,把自己的父母撇到脑后? 或许以上选择都是人之常情,没有不对的,但在王平看来,却都是错,谁让这位穿越者占据了她血亲的身体呢? 游玩归来的陆娉婷对父母更加地好,表现在她还给父母做了绣花的衣服,十几岁的年龄做衣服,还是全部手绣的,呵呵拒嫁豪门:少奶奶99次出逃全文阅读。 父母欣喜的表情让陆娉婷笑得满意,而王平则表现出一种冷漠来,冷眼看着这一幕,完全没有融入的意思,即便她也得到了一条绣花长裙。 对于女儿的这份手艺,父母只是问了一句,得到是某个老婆婆教的,他们竟然只是赞叹了一下女儿的聪慧灵巧,就再没有旁的疑惑了,很是欣慰地夸奖了大女儿的优秀。 而陆娉婷的优秀自然不止于此,她还做了绣花鞋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甚至是旁的姐妹兄弟也都得到了她的绣花帕子又或者是别的手工品,而她最拿手的书法也在某次暴露出来让爷爷惊为天人。 之后再要重点培养,竟然发现她对水墨画也很有研究,不仅能够品评一二,甚至还能够自己画出一幅颇为不错的。 既然是古代,自然少不了琴棋,陆娉婷很快又在某些机缘巧合之下展现了自己这方面的技艺。最后还有舞蹈,学校的某个庆祝晚会上,一曲古典舞艳惊四座,十六岁的少女穿着自己做的古典服装,梳着繁复漂亮的发髻,一举一动皆是优雅,仿佛从古画中走下的仕女,有着穿越时光的美。 本来在学业上完全不如王平的陆娉婷一下子成了全校的焦点人物,校花的头衔当之无愧地落在了她的头上,走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竟还有人想要让她去娱乐圈当明星,当然,她是拒绝了的,只不过给了两首自己谱的古曲,一举夺魁什么的那是自然的了,然后,很快出名。 人出名了,是非也就多了,自然就有人怀疑她是如何会那么多东西的,毕竟,琴棋书画什么的,每一项都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才能够有所成就的,这样的前提还是你确实有天赋,并且有好的老师,有足够的钱财来支撑这些,而陆家父母不过是开了个小超市,哪里供得起这些。 那么,这个只去过几天美术班的陆娉婷是怎样有这样的才能呢? 再有那些绣花的手艺,据说有一种很可能是早就失传的双面绣,她又是怎样学会的呢?有这种技艺的人早就是某个圈子的元老,怎么会平白无故跑去教一个小丫头,而她出名之后,也不见有哪个老师过来认领这位弟子,所以,她到底是怎么会的? 这些真正有脑子,或许最初只是为了挑刺的质疑并没有掀起什么大风浪,这个时候的陆娉婷身边已经有了一堆的护花使者,而因为她身上那完全不拘于年龄的气质,其中有不少还都是年龄略大一些确实掌握某些权力的人,这样的人,喜欢你的时候,还是能够提供某种保护的。 宛若众星捧月,陆娉婷顺风顺水地成了才女代表。 第213章 “无论多少次,我都不相信,陆清婷,那真的是你姐姐吗?亲的?怎么就那么有才呢?”一边在食堂吃着饭,一边看着电视上转播的某次对陆娉婷的采访,屏幕上,那位样貌并不如王平的女子自有属于自己的风韵,配上那身仿古的衣裙,就愈发凸显了她身上那种明显的古典气质。 如果说本就是古代人穿越而来也就罢了,但是作为一个现代人,一方面想要享受现代的一切便利,一方面各种鄙夷现代的摒弃传统,你到底是想要闹哪样啊? 早就见识过这位搜集各种药材来弄什么养生美容的方子,也早就见识过这位在绣架前飞针走线的样子,不知道父母是怎样的感觉,就王平自己而言,却是一种浓浓的违和感,或许是因为一开始就知道这不是最初的陆娉婷吧,所以才充满了排斥和不喜。 “才女么。”王平淡淡地应了一句,看着屏幕上的女子骄傲而又自矜的模样,突然觉得有些好笑了,她到底哪里来的底气,用她从古代学到的那些来鄙视现代人?用自己的长处攻击别人的短处,难道胜了就会很有面子吗? 不过,那都是别人的事情。 一开始,陆家父母对姐妹两个是没有什么差别的,都是自己的孩子,相处时间都短,有限的时间里,自然是怎样都爱不够的。 等接到身边之后,大女儿渐渐表现出了各种才能,虽然小女儿的学业一直不错,也乖巧听话,但比起喜欢撒娇的大女儿,还有大女儿在外给他们赢得的赞誉和面子来说,小女儿的存在感就有些稀薄了。 学习好又怎样,又不是学习好就一定能够找到好工作,以后生活好的,本来就不是太了解小女儿那不喜说话的表象之下隐藏着怎样的性子,有了大女儿的光彩夺目,那些也就不重要了。 陆家父母的重心自然偏移到了大女儿的身上,而大女儿也果然没有让他们失望,不但越来越耀眼了,身边的男友备选也是节节攀高,让他们愈发操心起来,时日久了,与住校的小女儿的感情也愈发疏远了妖舞扬威全文阅读。 王平不是很介意这样的疏远,事实上这也会让她松一口气,毕竟不用再去伪装实在是太好了。 优秀的学业,出众的人品,不能忽视的漂亮容颜,即便性子寡淡了些,却还是有不少人愿意跟王平做朋友,而熟悉了之后,知道她还有那样一位姐姐,说不出是嫉妒还是羡慕,总有些人有意无意地会在她面前提起,无形中好像对比一样。 即便王平不觉得自己哪里不如陆娉婷——她会的那些她都更为精通,只不过从不展现罢了,没必要那样特立独行到所有人都注目的程度,她喜欢安静地完成任务,然后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可是,在她的朋友们的眼中,她却像是被伤透了自尊心不得不用孤傲来伪装坚强的配角。那总会从眼神中流露出来的微妙同情怜惜,实在是让人不爽。 若是可以,她还真想离开这个城市,离这里远远的,免得被这种“影响”波及。可惜,不能够,她这一次的任务很轻松,不需要成神成圣,称王称霸,只需要旁观就好,旁观一个反穿越的结局? 最有利的身份,最合适旁观的位置,若是这样都不能完成任务,真是枉费了以前的辛苦。 淡定地吃完了饭,跟朋友告别,王平回到家中,今天是礼拜六,父母都在,这些年的忙碌,小超市早已经上了正轨,不用像以前那样每日辛劳,自有雇员去忙。父母也轻松了许多,有更多的时间享受生活。 阿姨在厨房炒菜,阿姨姓赵,是陆娉婷从家政公司雇来的,包揽了全部的家务活,一开始,陆家父母还有些不习惯,现在却用得很是自然,见到王平回来,陆母叫赵阿姨端了果盘上来,“先吃点儿水果,等等娉婷,她一会儿就回来了。” 王平顺从地去洗手吃水果,陆母也跟着吃,边吃边跟她说晚上的采访事宜,这是针对陆家人的一个采访,其实还是以陆娉婷为主,其他人不过是陪客。陆母没有去过这样的场合,还特意弄了头发,买了新衣服,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王平对此没什么兴趣,无论表现好与不好,焦点也都不会在她的身上,意义不大,反而耽误时间。 她开始还是很坚定这样想的,但是等到陆娉婷回来劝说一通,她又不得不改变了主意,这种被定义为要一家人都出席的场面,她若是非要不去,反而凸显了特殊,要引来一些注目怀疑。 “好吧。我就是不太喜欢那种场合。”王平给自己找了个借口。 陆娉婷停下劝说的话笑了:“这样才好嘛,咱们一家人一起上电视!” 晚上的采访是直播的,陆娉婷极为淡定,还安慰了陆家父母,在主持人采访关于恋爱话题的时候,她也表现得落落大方,哪怕被追问到那几位有暧昧的男士,她依旧能够笑着否认,只说大家都是朋友。 王平在一边儿听着,觉得娱乐圈最有意思的话就是这个了——都是朋友。男朋友女朋友,都是朋友,只要不冠上那个特指性别的词,一句“朋友”实在有些微妙,进退都很合适。 才想着,主持人话题一转,对向了王平,问起了妹妹的二三事,并且笑称妹妹和姐姐不愧是姐妹花,都是大美人。 王平笑了笑,把说话的机会留给了父母和陆娉婷,而他们也不负众望地很好地回答了问题,气氛友好而融洽。 “以后这样的场合不要叫上我了,我不喜欢。”采访之后,王平直白的总结打击到了陆母的兴奋。 “你这孩子,有几个人有上电视的机会啊,别人想来都来不了,你这是沾了你姐姐的光,你还不乐意超级全能控卫最新章节!”陆母面色不悦,自己正高兴着,女儿说这话,好像自己多浅薄一样。 “妈,妹妹不愿意下次不来就好了,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的,没关系的。”陆娉婷笑得很是善解人意,像是个温和的大姐姐。 王平对她微微点头,她还是无法喜欢这个穿越者,却不得不承认她其实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对自己,也算不上不好,只不过是全面地抢夺了父母的关注罢了。 陪在陆娉婷身边儿的是一个英俊的青年,闻言笑看着她,目光中很是温柔,陆娉婷察觉到了,回望一眼,很有些“尽在不言中”的默契。 等到青年把陆家人送回家,陆母便开始探问这位青年的身份,得到的答案让她很满意,笑着说:“你也大了,看着好就赶紧定下来吧,时间可不等人,别挑花了眼,老了再后悔。” 陆娉婷挽着陆母的手臂,撒娇地说了两句什么,母女两个都压低了声音,不时传出笑声,愈发显得亲密。 王平看陆父正含笑看着那母女两个摇摇头,随意打了一声招呼就回房了。 王平大学毕业的时候,陆娉婷终于结婚了,对方是个集团公司的继承人,比她大了五岁,成熟稳重,长相英俊,又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两个人都不太算娱乐圈的人,婚礼的新闻却还占据了娱乐报小半的版面。 被众人羡慕着的盛大婚礼是在一座私人岛屿上举行的,浪漫的仪式,热闹的场面,一切都显得那么完美,一如那一对再般配不过的男女。 但这并不是最特殊的,特殊的是后来的那件嫁衣,中式糅合了西式风格,却又有着绚烂而热烈的绣花,那漂亮的金线凤凰宛若要腾空而起,与之相对的是那件中式新郎服上的腾龙,龙凤呈祥。 有人给这套礼服估价上亿,而在知道这些都是新娘亲手制作的时候,不少人,尤其是新郎那边儿的许多同学朋友都露出了惊讶莫名的表情,仅冲着这份完全不可能被仿冒的手艺,称呼新娘一句多才多艺就毫不夸张。 再有那与才华相称的容貌,实在是让不少人都羡慕新郎的好运。 “小姨子也是个美人呐!” “可惜就是不爱说话。” “是不是姐妹关系不好啊,看着不是很亲近的样子。” “就是那样的性子吧,我看她父母跟她说话,她也没多亲切。” “哎,别心理阴暗,人家就是那样的性子,这叫做冷美人!” “什么啊,我刚才跟她说话了,挺好说话的啊!” 被众人议论的王平安静地履行着旁观的任务,手中的玻璃杯微微摇晃,彩虹色的液体被晃散,渐渐融合的瑰丽光芒透过玻璃杯投注在白皙的手背上,胜过无数珠宝的点缀,缤纷多彩。 “恭喜你,希望你幸福。”还是不能释怀,却也能够说出这样的话,但那目光,却不知道是在看谁。 陆娉婷莫名觉得有些发毛,每次被这个妹妹这样看着,都会觉得不好,但偏偏,无论怎么看,对方也没有动什么歪脑筋,打什么坏主意,所以,或许这就是八字不合? 笑着碰杯,祝福了妹妹,希望她也能过得很好,想到小时候故意抢夺父母的行为也有些不好意思,那个时候太偏激了吧,事实上,这个妹妹除了学习成绩好,从没做过什么欺负原身的事情,而她……积重难返,如今妹妹和父母的疏离,她很难说没有自己的责任。 “我们都会幸福的。”在这种美好的时刻,她愿意去相信一切都会更好。 第214章 成婚之后,陆娉婷的事情多了不少,夫家的各种关系就不说了,公公婆婆,小叔子小姨子大伯子大婶子的,总少不了的来往。再有一些所谓的生意伙伴,世交故旧,那样大一家公司,怎么也要在生意圈里有几分脸面的,与之相应的就是各种人际来往,交际应酬。 因为陆娉婷算是高嫁,自己娘家原先不怎么来往的亲戚朋友也免不了都过来搭上了关系,再有她自己的同学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拐着弯儿认识的,连小区邻居女儿的同学找工作都能求到她头上,实在是把她烦得不行。 陆母也觉得这样不好,但却不过人情关系,面儿软,人家多哀求几句,她就有些拒绝不了,陆父也是差不多的性子,两个老好人一辈子,少有占别人便宜的。 直到最后,陆母都不好意思跟陆娉婷开口了,一张口必是一通抱怨,偏抱怨过后想起那点儿情面儿,总还是忍不住说一句,还说什么没说死话,有拒绝余地云云,但自己也知道,这一回拒绝了,只怕就要落下话柄了,什么富贵不认人之类的。 陆娉婷也是烦得不行,纵然经过了古代的熏陶,但她本质上并不是一个能够安于闺阁的大家闺秀,更向往所谓的自由,好容易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走了,她也走到了高处,但高处的风显然不是那么温柔的。 “妈,你也体谅体谅我,我这里一大家子的事情还忙不过来,哪里顾得上这些,那些认识都不认识的,什么七拐八弯的关系,只管不要理就是了。要不然,我给你们买套房子,你们搬个地方住巫妖酒馆。” 陆娉婷言语中都透着疲惫,结婚不过三个月,她就感觉到了种种不同,公公婆婆的行为处事,周围人的态度……太多太多,她都在忙着适应。因为她的家世问题,在丈夫的公司上她根本帮不上什么忙,大学中学的知识也没什么用,而她的本科学历,在丈夫那一群都留过学考过博的朋友看来,又算得上什么? 俨然麻雀变凤凰一样,褪去那些包装,本质上依旧是灰扑扑的麻雀,并不会因为会捉虫子而变得更为光鲜。 所有的骄傲也只有自己才清楚,包裹的是怎样的自卑。除了拼命扬长,她再不知道要怎样避短,在那个好像人人都通晓各国语言并风俗的圈子里,她这个外来者过得十分辛苦,总要苦苦掩饰自己其实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却还要在对方大笑的时候露出会意的微笑,端庄典雅。 见大女儿这幅样子,陆母也是心疼的,忙又说着体贴话,让她多注意身体,早些孕育子嗣。 正巧这时候王平回来,陆娉婷看到她,眼睛一亮,急于抽身地把她拉过来说话:“与其关心别人,妈不如关心关心妹妹,她都这么大了,也该找男朋友了。” 这一句话果然把陆母的注意力转移了,都是亲生的女儿,纵然有所偏向,对自己生的,也不会漠不关心,少不得要把小女儿拉到身边问来问去。 开始陆娉婷还颇为轻松地听着,后来这话头就又到了她身上,陆母拉着她的手,说着语重心长的话:“从小你就懂事,知道照顾妹妹,你也帮忙看着,有什么好的给你妹妹介绍一下,她就是个书呆子,自己的事情都不知道操心的,唉,为了你们我可是操碎了心,你还好些,你妹妹这里,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你是当姐姐的,你多照看着点儿。” 陆娉婷爽快应了,恰好想起后天便有一个朋友聚会,跟王平说了:“你就跟着我一起好了,都是年龄差不多的人,大家一起玩儿,没什么的。” 王平应了,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她是不会拒绝这样便利的机会的。 聚会之上,陆娉婷自然不是最出风头的那个,她心中有数,琴棋书画,她其实都算不得精通,不过是用十几年的经验来蔑视普通人罢了,真正能够展现自己手艺的刺绣又并不是什么主流的,随时可以拿出来炫耀的东西,所以这种时候她多半都是有些收敛地扮演好一个大家主母的模样,从容地照顾每一个人。 但或许是她习惯了以前丫鬟婆子一大堆的情况,这种时候,尤其是没什么佣人的时候,她往往显得有几分手忙脚乱,正忙着帮某人拿点心,又想着某某酒水会是谁喜欢喝的,再有下一项安排是什么。 因为都是同龄人的关系,聚在一起,心里的想法也是一会儿一变,这样大的娱乐会所,各种东西也不缺,想到什么,招呼一声,有人跟着去自然是最好,没人了,自己过去也不会找不到人玩儿,所以陆娉婷那样面面俱到,反而像是服务人员一样,显得有些古怪。 这次的聚会,陆娉婷的丈夫叶钊也在,见她忙个不停,拉着她的手让她也坐下,“别忙了,他们自己有手有脚,不用你照顾。” 陆娉婷微微一笑,顺着他的力道坐在旁边,摆着优雅自然的模样,听他和几个朋友说话。 叶钊他们正谈着科技上的事情,科技产业如今已经如火如荼,他们属于眼光好的,早早就投入进去,并且还年轻,对这方面的兴趣比起其他也更多一些,很有兴趣地谈论着某个技术革新,对此看法不一。 陆娉婷不是计算机专业的,对此完全插不上话,便是听着,听到那些专有名词的时候也跟天书差不多,想要走开,但那几个女生那里聊的话题也是她所不喜的,隐隐能够听到某些品牌的名字和对一些服装的看法。 诚然,这个社会有不少人喜欢古装汉服之类,但那到底不是什么能够天天穿着上班生活的服饰,也不是时装所青睐的款式,偶尔为之,那是亮眼,经常如此,就是“脱俗”了佞妆。 陆娉婷开始还会得意于自己的手工,花了大工夫给公公婆婆送亲手裁剪的衣服鞋子,花费的工夫且不说,头一次的时候能够迎来满堂彩,遮住那些“到底是出身不好,也只能拿这样的东西充充场面了”的闲话,第二次的时候,哪里还有什么心意,少不得还要随大流地买一些东西,也免不了收获一些“我还当有什么呐,这次倒是‘不用心’了。”等含沙射影的话。 叶钊不是独生子,还有两个兄弟,对于公司,或许没有明刀明枪地争抢,但各家妻子哪里是容易让人的,私底下都是各有算计,再有一个不是十分省心的小姑子,一个青梅竹马没能成婚的世家故旧的女儿。 陆娉婷的主母生涯并不是外人眼中的那般顺畅,这也让她不得不收敛了很多,把更多的精力投注到这方面来。 “你累吗?” 在陆娉婷忙得差不多,终于有时间顾到自己这个妹妹的时候,王平淡淡地问了她一句。 她开始没反应过来这一问,想了一下说:“等你成了婚也是这样,为人女和为人妇,到底是不一样的。” 王平端着红酒,浅浅地抿着,没有再说什么,陆娉婷拉着她跟旁人说了几句话,对于这位“麻雀妹妹”,有几个是抱着看好戏的表情在看的,还有些则是出于一种打破规则的不喜,对她淡淡的,离了陆娉婷就不吭声了。 对于这些可算是世家子弟的存在,王平并没有什么诉求,言语寡淡地点点头也就罢了,有人说话便回一句,再不然就是安静听着。 大家都是文明人,纵然有人真的不喜欢她,也没有几个当面给人难堪的,小说中经常出现的那种“刁难”梗,她是一个都没遇到,以至于散场的时候还有着淡淡的遗憾。 【这次任务的意义是什么?旁观陆娉婷的一生,做一个见证者吗?】王平忍不住在回程的时候问。 【……】王睿并不是马上回答,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已经有了大部分的自由,能够更改主线任务了。】 这一句话隐含的意思太多,王平细细体味了一下,以前王睿或许也是不自由的——这一点她早有察觉,就好像人活着必然要遵守法律法规还有某些良心设下道德规范等等,作为一个有智商的系统,王睿也不可能是完全自由,想怎样就怎样的。 但,相对自由还是有的,比如随机的支线任务等等,而现在,“大部分的自由”是不是指王睿已经要脱离某种控制?那么,对自己有什么妨碍吗?他完全自由的时候,是不是就要跟自己分离了呢? 至于更改主线任务,这一次的任务是他设定的,为的便是足够轻松吗?算是离别礼物? 【我该说恭喜吗?以离别为前提?】 【还不到时候。】王睿的声音很沉稳,听不出任何的喜色,【离开前,我会告诉你的。】 【如此,最好。】王平靠着车座闭上了眼,假装熟睡,心里头的感觉却有些复杂,这么多年,她甚至无法计数她跟王睿到底相伴了多久,实在是太久的时间了,【你以后要去哪儿?】 【那是以后的事情。】王睿做事情一向有计划,但却不会提前这么多说一些没影的事。 王平轻轻笑了笑,没再跟她说什么,被陆娉婷问了一声:“别装睡了,哪有睡着了还笑的?” 叶钊适才讲了一个笑话,王平的笑容并不突兀,更因少见笑颜的缘故,这一笑颇为迷人,让车内的两个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陆娉婷毫无所觉,见王平睁开眼,便跟她说了之后的安排,让她在自家多住两天,王平也应了。 第215章 叶钊和陆娉婷结婚之后并不跟着父母住,反正房子多,小夫妻两个也想要有自己的自在生活,所以他们是在另一处离市区比较近的别墅居住,来往方便,还不会耽搁朋友聚会。 王平还是头一次来这座别墅,难免要多看两眼,陆娉婷略显自矜地介绍了一下别墅的房间分配,还带着王平都去看了看,同时也不忘把自己最满意的那个专门放置衣物的房间重点说了说农门稻香。 而王平注意到的其实是另外两个房间,一个是专门放置绣架并各种丝线的房间,一个是放置琴棋书画的房间,房间上的字画能够看得出来都是陆娉婷的手笔,而那架古琴,也是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一柄琴,只不过,拂过紧绷的琴弦,怕是许久没人弹了。 陆娉婷没有注意到王平的小动作,介绍房间的时候叶钊也跟过来了,却看了个正着,突发奇想地问:“清婷也会弹琴么?能弹一曲听听吗?” 清婷和娉婷实在是发音太近了,陆娉婷以为丈夫叫自己,回头才看到丈夫是在含笑问妹妹,忙嗔道:“你别为难人了,她哪里学过这个,你要是想听,我弹给你听好了,说起来,也是好久没有碰琴了,怕是有些手生。” 琴棋书画,听起来很好,但事实上有几个人会真的喜爱呢,喜爱其中枯燥乏味的学习过程?就好像学霸听着很美好,但有几个人会真的为了这样一个名声而埋头奋斗在各种习题之中呢? 这四者,陆娉婷真正喜欢的怕是只有画了,只不过上辈子作为庶女,为了能够嫁得更好,也为了在各方面把嫡姐比下去,她还是抓紧了一切学习的机会努力增加自己的婚嫁资本,而古代女子,嫁人之后自然不可能事事如意,她便免不了拿这些东西打发时间,同时也是为了凸显自己的与众不同,用时间的积累来锻炼技艺,自然可以一观。 但,到底不是真正喜欢的东西,尤其是琴,即便有着护甲,拨弄琴弦的时候手指也是会疼的,而那好听的琴音,又有多少是其韵悠悠,其音扬扬,并没有现在的和旋配乐好听呢? 求的,不过是一个古意罢了。 叶钊是在国外留学过的,像他这样的人,家里头不缺资源,小时候也接触过一些乐器,感兴趣的也能上手,只不过更喜欢的还是比较俗气的流行乐,并不像别人想象的那样,怎样高雅怎样爱好,人的爱好从来不是跟钱财多少划等号的。 所以,他只是喜欢陆娉婷弹琴时候的感觉而已,真正说到音乐,单调的琴音就是再好听,也不能够让他这样的俗人因此理解高山流水,阳春白雪。 但,既然娇妻有兴,叶钊也没打断,赞同了一声,表示了一下好久没听的期待,然后就看到妻子满意地去更衣净手,准备弹奏了。 对于妻子弹琴之前必要换古装焚香之类的习惯,叶钊只当是其尊崇古法,凸显郑重之意,反正也很好看的,美人素手调香,十指芊芊压弦,也是一种美。 让人将琴摆开,叶钊和王平多说了两句话,对于这位学霸小姨子,叶钊还是比较好奇的,难免会多问两句。 陆娉婷换好衣服出来,看到两人谈笑的样子,面上有几分不快,却也没有多言,直接来到琴前,先是在香炉中放了香片,然后就开始拨弦,一声一声,自有些古意,但这柄古琴到底不是经过改良的现代琴,声音有限,无法传递太远。足够满足面前的两个听众,却起不到什么清脆悠扬的效果。 王平很久没有听陆娉婷的琴声了,一听之下却很是失望,知道她的技艺也就是中等,但从琴音观心音,别人做不到,她却可以听出来,真的是太浮躁了,似乎还鼓着一股气,让琴音愈发鼓噪,喑哑难听。 叶钊却什么都没听出来,一曲毕,很是捧场地鼓掌叫好,然而却忽略了这首曲子其实并不是什么欢快的乐章,而是有些闺怨的婉转,与这叫好声太不相容。 陆娉婷心有不满,问了一句:“高山乎?流水乎?” “高山流水,音动心弦。”叶钊含糊答了一句,不失潇洒,陆娉婷笑了笑,没再逼问什么,只是下巴似乎收敛了一些,颇有几分自傲。 拖拖拉拉的古装并不适合居家,尤其在现代化的家居环境之中,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陆娉婷欠身而起,又去换衣服了逆袭末世任我行最新章节。 王平不想跟叶钊再聊,便也告辞回房,说要休息了。 叶钊大方地让人领小姨子去房间,自己也回了房,挡住了换了衣服正要再出来的陆娉婷,两个人腻歪一会儿,也睡了。 入睡前,陆娉婷把陆母的意思说了说,很是语重心长:“我这个妹妹啊,就是个书呆子,除了书本什么都不看在眼里,妈想让我给她找个合适的,我哪里有这样的本事,不过是问一问你罢了,你的那些朋友,可有哪个想要个贤惠不生事的妻子的,我妹妹可是首选。” 这话含有几分玩笑的意思,像叶钊这样的家世,纵然不要求必须门当户对,对公司的生意有帮助,却也不可能平白无故找个说不出哪里好的普通人来,都是天之骄子,看上的必然是相似的人,哪怕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也可脱颖而出。 但陆清婷那种,的确是学霸,从小到大成绩没有不好的,但也就是成绩好而已,其他的,不见有什么特殊,若是只会死读书算得上什么本事,也是他们这些眼界宽了的人比较看不上的,所以……怕是唯有“贤惠不生事”可取了,但若真的只想找一个贤惠不生事的妻子,必然是那种准备婚后还在外头流连花丛的,又是什么好人选? 现代社会,他们这些人,更看重的还是心灵契合,又没有人催着必须在家中摆座镇宅太岁,谁会没事儿找事儿,提前让不喜欢的人把以后爱人的位置给占了?纵然晚点儿结婚呢?也要碰见能让自己想要结婚的人选。 叶钊笑了笑,说:“我看清婷是个有主见的,让她自己选比较好,咱们还是少操点儿心。” 接受过外国教育,叶钊是比较尊重个人选择的,并不准备大包大揽地做什么,也怕无事找事,最后弄得自己一身麻烦。 听出叶钊的潜台词,陆娉婷总算是满意了,秀气地遮着口打了个哈欠就睡,没有再提这件事。 就这么,王平在陆娉婷家真的就是小住了一下,除了第一天的那个朋友聚会,其他时间都宅在房里,抱着自己的电脑用功,不引人注意地观察着陆娉婷的生活状态。 旁观真的是个很简单的任务,但任何简单的任务持续了一辈子,也都不简单了。 陆娉婷的风光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似乎自她嫁人之后那种顺风顺水的运道就没有了,好像所有童话的结尾都是一句“幸福生活在一起”,那之后的日子到底是怎样幸福,也没有人知道。 陆娉婷的“幸福”,大部分都被王平看到了,因为她的独身,中间一度还被陆娉婷怀疑过她的经常拜访是为了勾引姐夫,哪怕最后证明她真的没有任何的不轨行为,姐妹两个的关系还是恶化了,然而即便如此,她还是一如继往地关注陆娉婷,也让陆娉婷感觉到了费解,这个谜底,直到她死前才被揭开。 “你不是我的姐姐陆娉婷,我一开始就知道。”看着病床上那个因为产后失调而总是面色苍白的中年女子,她的五官还能够看出漂亮的曾经,然而眼神却不再那么明亮,整个人的精气神已经走向了枯竭,究其原因…… 【普通的灵魂,在没有任何辅助的情况下,并不具备二次穿越的基础,能够达成二次穿越,消耗的是灵魂本身的力量,最先被消耗的就是她有可能携带的时空之力,这是外力,然后便是灵魂的根本……】 王睿的解释洋洋洒洒,简而概括一下,就是再度穿越的灵魂本身就是渐渐死去的灵魂,没有任何它需要的东西,所以,它才会对这种灵魂无动于衷,不会有什么猎杀穿越者之类的支线任务,因为他根本不能从她的死亡获得任何好处。 一开始,能够活到几时,就要看陆娉婷的灵魂之力到底有多强大。可惜的是,纵然她有了两次穿越的机会,但她的灵魂却并未得到多少锻炼,没有强大到让她作而不死极品败家仙人。 是的,纵然灵魂不强大,但她好好生活,未必不能够在五十来岁寿终正寝。奈何,这位之前为了钱财名利劳心劳力,后来又为了感情生活费心费神,连怀孕的时候都免不了要为了“妹妹勾引姐夫”的这个可能而生气. 后来生产后,得知叶钊外头真的有一个经常陪他出入各种应酬的女伴,还是某个明星,本就因怀孕损了容貌的陆娉婷哪里还有什么平常心。什么产后抑郁,什么产后失调,哪怕事后再吃多好的东西保养,总还是不如最初了。 陆娉婷的眼睛睁大了,她不敢相信地看着陆清婷,这个她从来没有看清过的妹妹,以前她给她加上各种各样的标签,而现在,她竟是无法形容对方的存在,她的意思是什么?是自己想的那个意思吗? “是的,我知道你是穿越来的,跟网上那些穿越小说中说的一样的灵魂穿越,占据了我姐姐陆娉婷的身体。”对着陆娉婷那好像见鬼的眼神,王平反而有了几分谈兴,“你以为你掩饰得很好吗?什么老婆婆教了你绣花,呵呵,你能够骗谁?忘了说了,我的姐姐真的是一位好姐姐,很少有抛下我单独行动的,而一个不存在的老婆婆,难道她竟然那么多才多艺,还同时教了你琴棋书画? 父母不怀疑,不过是因为想不到罢了,比起什么孤魂野鬼占据了女儿的身体,他们更想看到的是望女成凤,看到是自己的女儿有天赋有才气,至于其他……” 不想说家庭冷漠父母不尽心,但做父母的,又要忙着赚钱养家,又要忙着家务杂事,人情往来,有多少时间关注几岁的女儿想什么?小孩子,一时变一个脸也是有可能的,至于原本的性子,难道真的有人的性子是一直不变的吗? 总会随着长大而变化,总会随着懂得多而变化,哪怕这种变化突兀了一些,但他们愿意相信女儿说了真话,愿意相信女儿天资聪颖,比起这个,神鬼什么的,难道不是封建迷信吗?都是现代社会了,有几个人还会信这个? 而后来,随着时间,他们更加铭记的是天资聪颖、乖巧懂事、落落大方的女儿,而不是那个会拉着妹妹和泥巴,玩耍蹦跳也会摔跟头,会跟人哭鼻子打架,考试总有八十多分的女儿了。 “不得不说你选择退隐嫁人的时机很对,不然,我怀疑你还有多少能够卖弄的地方。”经常拿出古曲什么的,难道不会遭人怀疑吗?那么多专研此事的教授都不能做到的事情,你一个年轻女子,又非家学渊源,只说“不知从哪个古籍中看到的”真的靠谱吗?真当所有人都是傻子吗? 若非陆娉婷早早就摆出一副并不涉及娱乐圈的样子,恐怕有不少人害怕她挡路都会给她泼污水,要戳穿她的画皮了。 而她嫁人了,对方还是那样一个集团公司的继承人,便是冲着对方的面子,别人也会给她这个“才女”面子,这年头,连学术都能造假,造假一个才女有什么不行的,反正又妨碍不到别人。 基于这样的猜测,加之事实上从结婚后,陆娉婷的重心也从娱乐圈的名利场上转出来了,大家也就没有再炒作什么才女画皮之类的事情,而对她的那些粉丝来说,女神结婚,还是嫁入豪门之后淡出众人视线,也是理所当然的,顶多有些遗憾怀念,也不会有谁怀疑对方是江郎才尽。 而陆娉婷也是个聪明的,她还留下一些保底的东西,时不时放出去一个两个的,必要的时候也是击退流言的好武器。 “我不会怨恨你,却又无法感激你,纵然换成了我的姐姐,她未必能够过得像你这般出彩——嫁入豪门什么的,但,那是属于她的生活,如今被你取代了,纵然再光彩又怎样,终究不是她的。” 说到这里,王平也有些怅然,不少穿越者都有着这样的心态,我取代了你的人生,必将过得更为精彩来回报,实际上,这样的回报有什么意义吗?纵然青史留名,当时风光的也不是被取代的那个,有什么用呢? 都是些安慰自己的话罢了,或许这样,能够让那种间接杀人的愧疚减轻校园花心高手最新章节。 不过,也还好,有愧疚总比没愧疚的好,总比那些取代了别人,却从不管别人怎么想的,而是肆意张扬过自己人生的人好。 “若是她,哪怕普通一辈子呢,也是自己的人生。” “你是怎样看出来的?”人生的最后一刻,或许也有预感自己不能长久,陆娉婷也没有再隐藏这个一辈子都不准备对人说的秘密,问了一遍,没有得到回答也不介意,而是直接说起了自己上辈子的事情。 作为一个庶女,还是穿越而来的庶女,陆娉婷谨记着穿越前读过的各种穿越逆袭文的套路,努力地学习努力地扬名,后来果然得到了一个比嫡姐更好的婚姻,她当时也是幸福的,只可惜,在古代这种三妻四妾合理的社会中要求专一,还是太超前了,现代多少男人都不能做到的事情,又怎么能指望古代男人做到呢? 最后的最后,不过是她在宅斗中斗倒了大部分人,自己却棋差一招,输给了不知道哪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人,“病”死而已。 “没想到……”之后的事情也不必说,陆娉婷露出了释然的一笑,不管能不能再次穿越,仅从经历上看她是不亏的,纵然没有得到一个忠犬男人,她也是幸福过的。 回忆到最后,她的脑海中想到了许多,却走马灯一般掠过,最后安静地闭上了眼,面色安详。 王平轻轻地叹了一声,走出了房间,一开门,见到门外的叶钊,愣了一下:“姐夫。” “我都听到了。”本来就没关严的门压根儿挡不住声音的传递,叶钊是赶回来见妻子最后一面的,但听到那惊人的话之后他想办法拦住了赶来的岳父岳母,站着听完了全部。 妻子是好的,即便她有的时候因为吃醋有些无理取闹,但叶钊还是喜欢她的,不是真的喜欢,也不可能那么努力地娶回家,但……该怎么形容此刻的感觉? “你是怎么知道、知道她不是一开始的陆娉婷?”哪怕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上的是穿越后的陆娉婷,但是真的知道那副皮囊下的灵魂是换过的,他还是有一种莫名的悚然感,有那么一刻,似乎能够理解知道画皮真相的书生的害怕。 而之后,那些从来没有对他说过的“前世事”,却淡化了这种害怕,让他有了一种新奇和古怪的感觉,他可以接受自己的妻子在跟他结婚之前喜欢过别人,甚至曾经有过一个家庭,生过孩子,但却很难接受她的真实年龄当自己的母亲都绰绰有余,这算是什么呢?母子恋么?他没觉得自己有这么新潮。 “一开始,我是从眼神判断出来的,我对这个比较敏锐,尤其是朝夕相处的人。”姐妹俩小时候都是被当做双胞胎一样打扮的,吃睡都在一起,真正的小孩子可能会忽略,但又怎么瞒得过王平,更何况还有一个系统金手指在一旁佐证。 “而后来,那么明显,还需要怎么看?” 虽然如此,但能够真的想到这一点,并认为这一点是真相,还是太大胆了些!叶钊这样想着,苦笑了一下,连他都认为是“才女”呐! “一试就证实了,真是不可思议呐。”王平一反之前的笃定,说了这样一句话,多少让叶钊好受了一些,原来是诈出来的,不得不说,年轻人就是敢想敢做。 王平看着叶钊的眼神,知道他还要用一些时间来消化刚刚听到的事情,也没有多留,出去见了陆父陆母,说了陆娉婷逝世的事,跟着悲哀了一场,没再参与之后的后事,只在葬礼上出席了一下,显得有些冷漠。 比起陆家父母,叶钊显然更能理解她的这种冷漠,对一个不是自己姐姐的灵魂,还要表现怎样的亲近?真的亲近了,又把自己真正的姐姐置于何地呢?哪怕她已经不在了。 第216章 陆娉婷和叶钊的女儿叫做叶倩,娇娇小小的,生下来身体就有些不太好,进了一段时间的保温箱,也因为太娇弱了,似乎不太得陆娉婷的喜欢,她那段时间总是怀疑叶钊在外头有人,疑神疑鬼的,对女儿也没多少心思照顾,叶倩就被放到了陆家父母那里。 比起总是有很多事情要忙的叶钊父母,作为姥姥姥爷的陆家父母还是空闲时间比较多的,也不嫌弃女儿生了个外孙女,忙里忙外地照顾着,似乎重复了老一辈的传统进化的四十六亿重奏全文阅读。 王平对孩子一向不是太喜欢,只是休息回家的时候多帮着父母照顾一下,而她照顾孩子的经验,也顶多是抱一抱,了大不起再冲个奶粉装瓶塞到叶倩的嘴里,等到叶倩再长大了一些,还没来得及跟陆娉婷怎么培养感情,陆娉婷就去了。 懵懵懂懂的叶倩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是把小姨当妈的,即便后来知道这不是她亲妈,感情也不是说转移就能转移的,对着王平这个寡言的小姨总比其他人亲近些。 “小姨,你看,我考了一百分!”放学回来的叶倩见到小姨在家,高兴得不行,踢掉鞋子就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忙着从小书包里掏出卷子来,上面鲜红的一百分十分明显。 “倩倩真聪明!”王平夸奖了一声,顺手接过卷子看了一眼,摸了摸小姑娘的发顶。 叶倩高兴地在王平掌下蹭了蹭,又伸出双臂搂住王平的脖子,得寸进尺地爬到她腿上,“小姨,小姨,你当我妈妈好不好?他们都有妈妈,就我没有,他们都笑我!” 或许是因为从小就在陆家父母身边长大,叶倩读幼儿园和小学的时候也是在附近就读的,很普通的学校,孩子们也都很普通,没有更多的察言观色,打闹玩耍也都不是论身份的,言语中自然也不会顾忌什么,想到就说了。 好在叶倩不是个小心眼儿的,她身体虽弱些,气量却大,别人在这方面嘲笑她,她就在学习上把别人打趴下,很有些失之桑榆,收之东隅的意思。 这也是因为她的生活环境比较好,哪怕没有妈妈疼,爸爸也经常不在身边,但该有的什么都没少。 叶钊心疼她没妈妈疼,对她总是更照顾一些,见她在陆家过得很好,也没有非要把她接回去,实在是他的生活有些忙,不太有时间照顾女儿,与其交给保姆来看,还不如让姥姥姥爷照看,总是可信些。 对此,陆母有时候会抱怨两句,但也真的不舍得把宝贝外孙女交到别人的手里,也只能自己多辛苦了。 他们年龄大了,又经历了一回白发人送黑发人,看着便老了很多,王平不放心他们,索性找了个在附近的工作,经常往家中走着,虽然偶尔还会被陆母念叨没结婚什么的,但也不太逼她,由着她的性子过了。 陆母炒好一个菜端着出来,正听到叶倩这么说,心思也是一动,当年陆娉婷闹得凶的时候,她也听过那么一两句,虽然不信自家小女儿是个勾引姐夫的,却也留下了一个模糊的念头,这会儿想起来,竟是觉得这样最好不过。 晚上哄了叶倩睡觉后,就找王平把这话说了。 王平当时就冷了脸:“根本没有的事儿,我若是喜欢谁,自然光明正大地喜欢,不会弄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勾当,所以,这种事您别想了,不可能。我是叶倩的小姨,若是以后她后妈对她不好,我把她接出来照顾就是了,您放心,我赚的钱虽然没有姐夫多,养你们和叶倩还是足够的。” 见小女儿说得绝对,陆母有些尴尬,她这不也是为了两全其美吗? 叶钊不知道他们的一番盘算,等忙了一段闲下来就接了叶倩去住两天,到底是亲女儿,纵然对陆娉婷有些什么,人都去了,也没必要迁怒到女儿身上,更何况叶倩小姑娘被养得很好,娇娇俏俏的却从不无理取闹,很是乖巧懂事。 而当小姑娘对叶钊提起要小姨当母亲的问题时,叶钊是真的心动了一下。 小姨子才貌俱佳,又不曾婚嫁,还被陆娉婷怀疑过对自己有心,若是真的……男人的虚荣心让他倾向于相信小姨子对自己不是无意,左右思量一番,他也觉得是个不错的人选,可以相处看看,若是合得来,娶了也好,起码女儿这里是不会有抵触的。 更何况,在陆娉婷的问题上,他觉得自己和小姨子的境况是有些同病相怜的,比起那些不知情的人来说,他们两个实在有太多的话题可以说一说了361度绝杀全文阅读。 某日,叶钊便约了王平出来,略微透露了一下自己的意思。 “你是我的姐夫,仅此而已。” 挑眉看了叶钊一眼,王平说得肯定,这么多世,她对感情早就找不到什么感觉,更是从没有对叶钊有过什么想法,当亲戚处着就是了,不必更为亲密。 被直接拒绝了,饶是叶钊久经风雨也有些讪讪,都是之前自我感觉太好了,不由追问了一句:“清婷是觉得我哪里不好吗?” “没有,姐夫挺优秀的。”三十多岁的成功男性,有权有钱,有才有貌,多少女人都会双目放光地盯着,便是有一二缺点,许多人也会自动“情人眼里出西施”了,真没什么可挑的。 但,她不需要。 见到叶钊还盯着自己不放,似乎有些不甘心的样子,王平想到叶倩,多说了两句,“倩倩还小,不懂事,姐夫不要听她胡说。她只是希望有一个疼爱自己的妈妈,我只是她能想到的最好人选而已,等她长大了,自然就不会这么看了。” 无疾而终的谈话没有解决任何问题,但叶钊似乎真的放下了这一头的想法,没多久就在叶母的介绍下跟某个世交故旧的女儿相处甚佳,在叶倩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两人结婚了。 收到了请帖,但陆家并没有去参加这场婚礼,叶倩当天心情也有些不好,被王平宽慰了一番,加上那个阿姨也还算是熟人,之前对自己也还不错,叶倩也没太抵触,她并不回去住,所以那两夫妻怎样对她的影响其实不大。 远香近臭,或许是同样的原因,对一个没什么继承权的小姑娘,那位同样留过学的后妈也做到了关心照顾,逢年过节都少不了她的一份礼物,星期天的时候,她还会和叶钊一起来接小姑娘出去玩儿,培养一下一家人的感情。 等到叶倩初中的时候,考去了另一所私立学校,顺便搬出了陆家,或许是学业繁重又或许是别的原因,来往渐渐少了,王平偶尔还会去看看她,见到她过得都好,也放心许多。 这期间,叶倩的后妈生了一个儿子,作为叶家盼望已久的长子,这个儿子很受重视,王平怕叶倩心里不平衡,还专门去接她来陆家住几天,那一次,叶钊把他和陆娉婷曾经住过的那栋别墅的钥匙给了王平。 “你给倩倩收着,她妈去世后,我就没去过那里,以后这就是她的,你先帮她照看着。”儿子出世得到父母那样的重视,叶钊才明白当年叶倩受了多少冷落,好像弥补一样,赶忙送了叶倩这幢别墅。 这是父亲给女儿的,王平也不帮叶倩推拒,更不问叶钊这是不是就是他给的所有,收了钥匙,转头就带叶倩过去别墅看了,还说了一些她母亲在世时候的事情。 这些叶倩其实都知道,当年的陆娉婷最风光的时候也是没少占用报纸版面的,那些报纸都被陆家父母剪裁下来了,叶倩也是从小看到大的,有个那样优秀的母亲,对她来说也有些压力。 “我见过妈妈的绣品,真的很漂亮,没想到这里还有这么多。”都被装在玻璃框里的绣品过了很多年依旧很精美。 叶倩见过自己小时候的襁褓,那个据说是她妈妈亲手绣的,可惜也就那么一件。 “小姨,你也会绣花吗?我也想学。”叶倩长得有几分像陆娉婷,但那种活泼明媚并不同,看着她就知道是那种安静不下来的。 王平笑了笑,说:“你若是想学,让你爸给你找个师傅学就是了,不过这个很牵扯精力,若是拖累了学习可不好。” 这些传统技艺,的确是好的,不然也不会传承了这么久,但,若非是喜欢,而是为了炫耀的目的学习,那就大可不必了焚天神帝。 叶倩明白这个道理之后,有些可惜地点了点头,她也学乐器,不过对钢琴更感兴趣,这种琴弦,看着都要割伤手,拨弄一下,指头都疼,而且声音也不像钢琴那样宏亮悦耳,的确不是她的喜好。 别墅虽然没人住,但一直都有人打扫,叶倩想要感受一下妈妈的房间是怎样的,非要晚上住在这里,但她又不敢一个人住,拖着王平一起住。 两人是分房睡的,叶倩住了主卧,王平为了避嫌去了客房睡。 晚上叶倩有些睡不着,即便开着灯,还是有几分害怕,房间太大了,她开了门,准备去厨房接一杯水喝,走到书房的时候看到门缝漏出来的光,轻轻推开了门,铮铮的琴声传出,并不是很响亮的声音,却有着一种悠然的韵味,她听不懂是什么曲子,却不知不觉沉浸进去,直到脚面冰凉,才发现已经站了好久,而琴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了。 “怎么站在这里?”房门大开,柔和的灯光铺洒下来,有些温暖的错觉。 “小姨?”叶倩惊讶地说,“我从来不知道你会弹琴,还弹得这么好。”她听过妈妈的弹奏带,也见过妈妈在校庆时候表演的录像,音乐也动听,但,似乎都不如小姨弹的,呃,也不是不如吧,也许是两种风格? “我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成了夜猫子。”王平去倒了两杯热水,递给叶倩一杯,“喝点儿水快去睡,很晚了。” 叶倩接过来喝了两口,乖乖回了房间睡觉,这一次,王平是看着她躺好才离开的,也不关门,直接去了隔壁的房间。 王平没想到一时见猎心喜竟被逮个正着,幸好当年见到这琴的时候没有冲动到偷偷起来弹,不然的话,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跟陆娉婷解释自己也会弹琴,还弹得比她好的事实。 一觉醒来,叶倩只觉得昨夜的琴音就像是一个梦,而之后再问小姨,哪怕缠着她撒娇也没换来她的再次弹奏,叶倩很是遗憾。 这种遗憾一直到许多年后,她忍不住在小姨的墓前脱口而出:“以后再也听不到您的琴声了!” 叶钊当时也在,回去后就叫了叶倩问:“你小姨也会弹琴?” 叶倩就把那夜的事情说了,不解父亲为何单独问此事,会某一项才艺是需要特别说明的吗? 叶钊想了很久,没有跟叶倩说什么,自己却琢磨着这个陆清婷到底是不是最初的那个陆清婷? 经历了一回枕边人是穿越者的真实事件,叶钊私下也查了“穿越”这个话题,可惜的是除了网络小说上的各种滥用,真实的事例一件没有,都是大家的猜测,根本无从研究。 唯一能够提供一些参考价值的陆娉婷又早已死去,而当年……同类才能认出同类,或许不是因为敏锐而察觉到不对,而是因为自己也是同样的情况呢? 只是不知道这个陆清婷是谁了,是那个被穿越者取代的陆娉婷的灵魂重新投胎而来吗?还是某个同样擅长琴棋书画的大家闺秀穿越而来? 回想陆清婷的许多事情,叶钊毫无头绪,她实在是太低调了,除了学习时候保持的高分之外再找不到更多的痕迹来佐证她的来历,而她毕业后从事的工作,网络管理什么的,真是普通到不能更普通,也无从判断。 许久,轻轻一叹,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人都已经去了,以后,怕是也不会遇到了吧。 若是能够多次穿越,若是能够跨越世界的壁垒,若是能够……叶钊的眼中有一种光明明灭灭,最终归于沉寂,可惜了,他总是发现得太迟。 第217章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诗词朗诵者边背诵着这千古名句,边拿着酒杯在中间踱步,不时仰头抬袖,转身饮酒,屋顶之上,那看不见的深色天空之上,惶惶然若有雷霆之声,乌压压似乎随时可有闪电破空。 所有的人都被诗词的气魄所惊,这完全不合格式的诗词好像蕴含着一种惊天的气势,一如那“黄河之水天上来”,竟是不知所起,亦不知其所终。 本是秀才们考试后的欢聚会,因为这一首诗词,顿时成了一个人的个人表演专场,虽然这个人也很好看,这首诗词也很不错,但…… 【明明不是他写的诗词,只能说他照着脑中所有而吟咏了一遍,怎么会引发天道异象,没有那样的一份感情,勉强体悟,勉强吟咏,就能够拥有那一份成就吗?只因为此诗借他之口,首次在此界出现?】 一身青衣的少年郎跪坐在一旁中后位置上,双手置于膝上,长袖自然垂落两边,在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人的时候,他也在看,目光却像隔着一层什么,并没有崇拜又或者痴然的样子,安静地看着,看着这一室异象,看着那人好像舞台表演一样背完了整首诗篇,掷杯脚下,而随着他的背诵,面前的桌案上出现了金杯美酒,那种浓郁的酒香,不喝也醉了。 【你就把这个当做穿越者的金手指看好了。】王睿并没有正经解释什么,在这些破坏规则的人面前,发生什么都不是稀奇的事情。 少年郎,王平轻轻点头,这样么,那倒真的不必多加追究了。 不过,不知道同样的诗词,他首先写出来会不会有同样的效果呢? 以文入道,这个规则倒是很像修仙界的儒家,他们最常搞的就是这一套了,不过没有这么夸张,那些真的能够给文字赋予力量的也达不到这样的程度,倒像是幻境成真一般。 举杯,浅尝了一口,真的是好酒。 “你们听过那首《将进酒》么?” “怎么能没听过?那样的诗,气势磅礴,大开大合,非是我等所能写就,果然不愧是案首!” “那人,是冯钧吧,据说是个寒门子。” “能有这样的诗词,以后必然少不了一番成就!” 昨日的雷霆几乎照亮了整个县城,所形成的异象让不少人都在啧啧,很多读书人马上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在这个有着奇异力量的世界,文字所承载的力量是最不可思议的,笔墨点滴,皆可成真。 所以,即便是交通不方便的古代,这些读书人依旧可以靠文字的力量日行千里,明明是通讯不发达的时代,但他们依旧可以依靠文字的力量千里传讯,一夜的时间,足够想要知道的人知道所有。 这个明明没有修仙,不讲究外功还是内功的世界,读书,写出好的诗词文章,就能够得到更高的文位,得到更长久的寿命,甚至造成某些经久不衰的奇景,形成这个世界的各种秘地,留下各种传说家主全文阅读。 唯独一样,女子不可。 这一点很奇怪,难道说这个世界崇拜的文曲星其实还会重男轻女不成? 到底是谁规定的不可呢?是女子的毅力不够,还是说女子的见识都被束缚,不允许她们接触更多的知识?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但,显然不是,除了文章,女子在琴棋书画上下功夫,也是能够达到一定成就的,只不过不可能有读书人那样大,多半止步于秀才的文位上,如果她们能考的话。 青衣宽大,王平一路行来,听到的都是昨日对那名穿越者的议论,实在是在这样一个小县城之中,这位冯钧哪怕一辈子只有昨日一首诗词,也是名动天下了。 而这,显然不会是他的终点,秀才么,才是刚刚起步而已。 但,凭什么要让他顺风顺水呢? 既然是人才,总要经历一些挫折才好,相信经历了繁华世界奇妙经历的穿越者不会让她失望。 忽然又想起了某一世那个跟自己斗智斗勇的穿越者,唇边绽放出一抹清浅的笑容,那还真是很有意思的呐。 登上路旁等候已久的马车,端坐车上,执起笔来,墨香悠悠,在白纸上缓缓落下……这世上没有的诗词实在太多,少了那些绚烂的诗词,以文入道,岂不是太轻易? “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相怜相念倍相亲,一生一代一双人。”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人生最是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天啊,这位文抄公何许人也,怎能有如此多的佳作而不闻名于世?” “莫不是天妒奇才?” “这些诗,若是一人之作,此人必是文曲星化身。” “真不敢相信,竟是新作么?” 一首首诗词印在纸上,哪怕是手抄本,也让人触目惊心,这样的诗词,一首都是难得,更不用说此本书上首首如此,根本没有什么重样的,落款还是同一人——“文抄公”。 偏偏,这些诗词跨度极大,有的缠绵悱恻,有的豪情壮志,有的哀怨婉转,竟不像是一人所写,但,之前又是闻所未闻。 “怕是集录吧,也许是某人抄录下了别人的诗词,避讳名姓,这才落款‘文抄’?” 有人一语道破真相,但,在能够以诗词引动天上异象,触发雷霆的世界,真的会有人做出这等能够传世的诗词而默默无闻吗?便是有,抄录之人,集书之人,又是出于何种想法而不留下诗人姓名呢? 是谁的就是谁的,别人的首作,若有用,他大可以学,也没必要冒名顶替,无论是异象还是好处,都不是能够冒名顶替得了的,天道不可欺,抄录之人是无法得到首书之人能够得到的好处的,那么,做这等隐去姓名之事,到底为了什么? 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文抄公诗集》让所有的人手不释卷,而看完之后,类似的疑问总是会升起,读书人的好奇心也是很强的,他们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些诗词的作者是谁,迫切地想要知道那文抄公为何出了此书修罗武神全文阅读。 而事实的真相是…… “姑娘,这本书……” 软榻之上,披散着长发的女子面色惨白,靠在软垫之上,眯着眼,手边放着一本墨香未去的书,上面的层层光芒刺目到几乎让人不敢直视。 一旁的丫鬟,亲眼见到这本书怎么诞生的丫鬟目光惊疑不定地从姑娘身上扫到书上,又从书上扫到姑娘身上,自家姑娘有大才,她早就知道,但,能够在两个时辰之中写出这样多的诗词来,也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了吧。 再想起昨日那轰隆隆几乎响了一个下午的雷声,她便又是几分心惊,那样连番的雷劈,姑娘…… “不过是‘文抄’而已。”轻轻一句话有气无力,不比喘息声大多少,王平真没想到所谓穿越者的金手指竟然是不排他的,她竟然也能够使用,而且这效果,想想被连续雷劈的时间,那种感觉,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好在,还有王睿在。 【所以,这又是一个没有难度的任务。】雷劈之后带来的好处也是巨大的,只不过她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一时兴起,做了冲动冒失的事情,写下了自己记得的所有著名诗词,导致的后果不光光是连续雷劈无法马上复原的身体,还有本应该得到而未曾全部得到的好处。 感受着羸弱的经脉和体力,王平再一次感慨,若不是有王睿在,她恐怕早就在那样的雷霆之中丧命。 以文入道,究其根本,就是用文字勾动天地威能,洗伐自身,借以换得强大的力量,所谓的才起灌顶,也如是。 而女子之身之所以难入道,恐怕就是因为无法得到足够的力量洗伐,又或者得到了也承受不住,于是…… 王平这样想着随手把诗集塞入了塌底,这上面的诗如今都在自己名下,一旦写出便会有首本宝光,让人一看便知,也是一种防伪冠名权了。所谓的“文抄公”也唯有自己和那个穿越者知道指的是什么,其他人,不知道会怎样猜测。 细想想,也是很好玩儿的一件事。 【你很讨厌穿越者?】王睿突然问。 【还好吧。】王平摆摆手,让丫鬟退下,闭目靠在枕上,【我不也是穿越者么,有什么可讨厌的,不过是想要看看,若是没有了金手指,穿越者还能做什么。】然后想想,若是没有了你,我能够做什么。 以前对未来的设想她早已忘却,这么多世,习惯了王睿这根金手指的存在,以后呢?分开后呢?天高地广,三千世界,从此只一人,只要想想,便会觉得有种苍凉感。 那个时候,没有了任务,生存的目标是什么呢? 真是好笑,最初的时候是以生存为目标,最后却要知道为什么而生存。 【破坏规则,遵守规则,这样一个过程,是我不断重复的,那他们呢?那些人,那些穿越者,他们在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呢?】 【……】 王睿没有回答,他能够看到的视角是上帝视角,仿佛从高空俯瞰,他“看”到那女子虚弱地躺在那里,长长的黑发大半披落在身上,遮挡了她的容颜,眉目之间很平静,却又似疲惫非常,她在想什么呢? 那或许是一个他永远无法懂得的世界。 第218章 冯钧在现代的时候是个公司职员,并不是多么重要的职位,摸鱼的时间挺多,而他从大学时候延续下来的爱好——看小说,导致他对二次元的世界更为感兴趣,为某点小说废寝忘食在所不惜。 这样的情形,当时看是没什么好处的,大量的精力用在虚拟的小说中,现实中他便无心进取,多年下来也就是那么个螺丝钉,看不出多大作用的庸碌之人。 但是穿越后却不一样了,尤其是这样一个有着神奇力量的世界,曾经记得的诗词都会成为他向上攀登的阶梯,而且,随着穿越而好了很多的记忆力也会成为他最大的依仗。 每每想到一穿越来看到的美娇娘,冯钧都有些心头火热,她和那些打扮漂亮但是眉眼间总能看出些轻蔑浮躁之色的现代女郎可不一样,那可是他的青梅竹马,而且,对他情深意重。 因为冯钧终于考上了秀才,邻居家的青梅终于可以嫁给他了,对方父母也不是什么毁诺之人,之前不允许两人成婚,不过是想着能够激励一下冯钧,免得他成婚之后不思上进,少年人么,若是贪花好色,岂不是毁了以后。 而之前的那位冯钧则有些愤世嫉俗,觉得这是因为对方看自家父母去世,家贫了,无能养家,也不能上进了,想要悔婚云云。 这一份心理被穿越而来的冯钧随着记忆一起接收了,先入为主,之后哪怕是从青梅的口中听到对其父母的辩驳,也只当是开脱之词,并不当真妖夫逼上门最新章节。 此时中了秀才,而对方允婚,仿佛更证实了他心中所想,态度便有了几分倨傲,对着没有读书天分只能务农的小舅子也显得有几分看不上,只想着,若不是为了青梅的那一份情,他才不会跟这样的人家成亲戚呐。 不过,为了显示自己的大才,在大家要求念迎亲诗的时候,他还是念出了早就想好的“一生一世一双人”,无他,这一句太经典,哪怕不是那么符合此时的意境,有这样的名作在前,也没人会说什么。 “冯钧兄也看了《文抄公诗集》啊!” “我也甚爱此句,不过此时还是要由自己做的才好啊!” 没有想象中的异象宏大已经让冯钧有几分讶然,这样的诗句,不敢说比李白更好,但也不至于什么动静都没有吧! 再听到身边两三友人的话,即便不知道那个《文抄公诗集》是什么,但,“文抄公”,现代人恐怕无人不知这是何意,简直像是一个巴掌打在了脸上,火辣辣的,尤其听到其中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友人调侃说让他自己作诗的时候,脑子更是乱了,一时间再想不到什么好的诗词能够替代。 拱了拱手,面上尴尬之色一晃而过,笑道:“此情此景,只愿以此诗明志。诸位且饶了我吧。” 自考中秀才之后,在这个小山村中,冯钧的身份也不同起来了,附近攀附的不用说了,便是同科的那些秀才,也有些佩服他的诗才,愿意跟他结交,特意来此处寻他,还说过什么世外桃源的话,让这个偏僻的山村一下子宛若隐居之地一样高大上了起来。 此时此刻,成婚这样的人生大事,按照此时的习俗,他也去了请帖,又有些人慕名而来,这才有了今日的热闹盛况,他原是想要在这样的场面上再拿出一首惊世之诗震撼世人的,怎想到…… 或许是他的掩饰过关,这急中生智的解释也不错,诸位友人,多数跟他不熟的友人也都没有深究此事,没有再强烈要求他做一首别的诗,欢欢喜喜地看他接了新娘离开。 酒宴之上,冯钧颇为豪放地喝了不少酒,自那一首《将进酒》,好像很多人都知道他嗜好饮酒,所以劝酒的人很多,而那些跟他不熟的友人开始还挡了一下,履行了友人的职责,后来见他来者不拒,也只当他是好酒量,不再拦了。 于是,等到终于能够进洞房的时候,冯钧已经大醉。 别人只当他是高兴的,就连青梅也没什么不满的意思,好好服侍着他上床休息了,一夜无话。 等到第二日,没来得及画眉之乐的冯钧耐着性子跟新婚妻子共进了早饭之后就要去镇上,小山村太偏僻了,很多消息都很滞后,想要知道那个《文抄公诗集》是怎么回事,还是要去镇上看看。 好在冯钧还知道这件事有些突兀,便主动说是要带妻子去镇上逛,为此,小舅子急忙给他套了牛车,知道他不会赶车,还充当了一次车夫,耽误了一天的农活。 “你不是有吗?怎么还问我借?” 友人有些诧异,都能够念出上面的诗了,肯定是看过啊,那时候他还说呐,别看所住偏僻,消息还是很灵通的,怎么…… 冯钧略显尴尬地笑笑,道:“当时囊中羞涩,并未及买下,只草草看过,心中一直惦念,这才在新婚之时脱口而出……” 有了合适的理由,友人借出了诗集,还不忘叮嘱抄过还他,时下文人看书,多半还是用抄的,哪怕已经有了印刷,但更多的人还是愿意亲手抄写一遍,哪怕是为了加强记忆。 冯钧点头应了,也未曾久留,借了书便走,那急匆匆的样子还真是有几分嗜书如命的意思窃神权最新章节。 友人也不以为忤,名人才子么,总有几分怪癖。 走马观花地陪着妻子逛了逛镇子,也没买多少东西,两人便又回返,比起妻子的好心情,他多少有些心不在焉,那本书已经被他匆匆翻过一遍,他所记得的诗词,从小学到大学学过的诗词,那些著名的诗词,似乎都在其中,这是,又有了一个穿越者吗? 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之前还没有的。起码,那首《将进酒》之前还没有的,听友人说,这本诗集出现也是在那之后,所以,这是那人发现有另外一个穿越者在,害怕别人抢先用了这些诗文,这才……倒是佩服他那么好的记忆力。 但,一下子写出这么多诗,且不说他的才气能不能支撑住,就算都能够写下来了,那雷霆之力也能够承受得住吗? 那日的《将进酒》引来的天雷之力,到现在他都还记得,为了背出那首诗,他甚至都要把命搭上了,诗仙的诗,实在不是一个秀才能够随便念的,当时若不是还有县令同学政在场,出手助了他一臂之力,甚至拦住了部分雷霆,恐怕他根本不会完好地走出聚会场所,那么,这个一下子写出这些诗词的穿越者,是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了吗? 还是说,他另有什么依仗呢? 本来就因为穿越者的身份而颇为傲气的冯钧在得知有另外一个穿越者存在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并不是老乡见老乡,反而是阴谋,尤其,对方的敌意竟是如此明显,这一本《文抄公诗集》已经足够表明一切了。 既然不可能交好,而他又早早地因为一首《将进酒》暴露在明处,以后的日子,怕是不那么好过,别的不说,仅这一本诗集,怕是要断了他的晋身之路。 虽然此世的科考不全是考诗词的,但是若诗词一科不及格,其他的再好也不能晋级啊! 各种阴谋论在脑中徘徊,冯钧勉强跟妻子应答着回了家中,闭门进了书房,翻开那本诗集仔仔细细看了起来,他要知道,这个穿越者到底抄录了多少诗词,他要知道,自己还有多少能用的。 直到晚间吃饭时候,冯钧才在妻子的呼唤之下走出房间,阴沉的面色在见到娇妻的笑颜时,勉强笑了笑,默默地吃饭。 “郎君可是有什么心事?”妻子终于发现丈夫的不对劲儿,明明是新婚第二天,却全无喜色,莫不是……虽然坚信两人的感情不会有问题,但…… “没什么事,不过是课业上有些不顺,难免心焦罢了。”冯钧尽量放松了面部肌肉,他是真的没想到那个穿越者这么狠,竟是一条路都不给留的,所有他知道的诗词那本诗集中都有不说,还有很多他根本不知道却一看也知是佳作的诗词,他根本不知道那是谁写的,一点儿记忆都没有。 而这些诗词的风格跨度,怕是那个穿越者也知道谁都能看得出这不是一个人所写的风格,所以才不敢署名,标了一个“文抄公”上去吧。 却不知道他是用这个名字嘲讽谁。 自己是抄袭了诗词不错,但是把这个世界没有的优秀诗词念出来让大家都知道,都能用,有什么不对?要知道,这个世界可不是太平无事的,还有对外族的战场什么的,很多跟作战有关的诗词,被称作战诗词的,一旦使用,也是能够救很多人命的。 他这也算是传播华夏文化了,有什么不对? 再者,说别人“文抄”,有本事他自己也不要抄啊,若是能做到,又何苦放出这本诗集来断了别人的路,真是卑鄙小人,见不得别人好。 心里咒怨着,哪怕终于完成了洞房,冯钧的心情也没有因此好上多少,只想着要怎么扭转局势,报复一下那个损人不利己的穿越者才好。 第219章 秀才试的时候想要蒙混过关还比较容易,但等到进一步考举人的时候,王平就被人识破,挡在了门口。 “岭南宋家?”那人看着她的身份牌,轻轻笑了笑,“女子不得参考,你可知道?” “女子!” “他竟是女子!” 不少排队等着进考点大门的人都哗然了,顿时,无数人的目光往这边儿看来,人群中有了些拥挤不堪,但好歹是在圣院门前,没有哪个敢不守规矩,虽然脚步往这边儿挪了些,却也不敢完全离队看热闹,即便如此,那本来整齐的队伍也乱了。 “请问大人,女子不得参考,是哪位圣人定下的规矩?”王平早料到会有这一天,不过,她本以为能够瞒到进士试的,没想到,在这样一座偏僻小城,还有这等慧眼,真是枉费了她的千挑万选。 “孔圣曾云:有教无类。大人此语,可是把人划为两类,男子受教参考,女子不得参考?”王平理直气壮,并未因身份被识破而有一丝慌乱,依旧站得笔直,目光并不怕人,直视着对方。 没有了刻意的掩饰,女子清朗的声音到底是不同于男子,再看对方的柔弱身形,确实,之前只当是身体不好,带病参考,却不曾想过还有这样一种可能。然而,这样的一个女子,纵然是柔美的,却也无法让人产生一点儿轻蔑心思,实在是,她的目光太平和太无畏了,竟让那份弱气荡然无存。 “宋家女子,伶牙俐齿。”站在王平面前的青年依旧捏着她的身份牌,挑眉一笑,并未有什么大的情绪起伏,若不是眸中划过的讶异之色,恐怕真是淡定非常了。 “此事并无先例,当询圣意。”另一官员本想直接否了,但听得王平抬出了孔圣之语,并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他也不好否认圣人言语,只有如此脱责。 王平微微颔首,默默让到一旁,让其他的考生先进。每一个从她身边走过的考生都要多看她两眼,有的鄙夷,有的佩服,有的目露厌恶。 科考是文位提升的阶梯,有着数量的限制,当然,自身才学足够的话也可以自行提升文位,这就相当于一个筑基丹的效果,那些天之骄子,不用筑基丹当然也能够成为筑基期,而那些普通人则都要经过这一步还珠之我是皇后全文阅读。 而因为此世界并不隔绝国家君王的存在,于是科考的另一重意义——为国家选士,也并没有被忽略,只不过大部分读书人不以当官为人生追求,他们最终的目标都是成圣,这就好像修仙有能的都会追求飞升一样,除非是那等没天赋没能耐的,才会甘于碌碌,执掌一些权势作罢。 说明白了,其实也不见得他们清高到哪里去,只不过除了成圣之外,读书人的道德准绳还是比较靠谱的,这才令他们犹若一股清流。 “从古至今,从未有女子科考之例……” “现在没有,以后有不就成了?难道皇帝也是从古就有的?” “大逆不道,大逆不道,哪里有女子科考为官的?有乱纲常。” “什么纲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哪一个说了女子不可了?” “女子才气不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纵然她侥幸得了秀才,难道还能更进一步?以后相夫教子,又哪里会钻研学问。” “若是所有女子都如她一般,天下岂不是乱了秩序。” “也没有哪个规定女子不能参考啊!” “我还是头一次知道孔圣之语还能如此解读,倒也不失本意。” 人群中不时有切切私语之声,虽然碍于几位大人面前,不敢高声,但是稍远一些,似乎以为这边儿听不到一样,声音不自觉就大了起来,渐渐有争论之势,若非还记得随队伍走路,到前头闭嘴,恐怕早就被大人怒斥了,即便如此,还是有愈嚷愈烈之势。 大人站在门口,皱着眉头,手放在官印上一直未松,心神明显不在这里,不知道是和什么人沟通去了。 好长时间,直到所有考生都进去了,那位大人才皱着眉头对王平说:“此例不可擅开,你回去吧。” 王平也没争辩,行了一礼之后转身走开,以一人之力挑战规则,她还没那么傻,所以,既然科举不是唯一能够提升文位的方法,又何必在此聒噪。 大人显然没想到她竟是不做纠缠,愣了一下,又皱皱眉,没说什么,转身进去了,朱红色的大门也随之关闭,一股无形的气场笼罩整个考点,考试开始了。 或许是因为王平的理智没有把事情闹大,女子妄图科考之事只传闻了几天便散去了,没有人把太多的目光投注到一个不知道到底哪里的岭南宋家。 倒是宋家内部,因为此事翻天一样。 此世王平的出身还不错,算得上是士族出身,家族中出过几个大儒大学士,虽然并未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迹,却也真真切切为国家做了贡献,只不过后来站错了队,遭到了皇帝的不喜,逐渐退出了朝堂。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多的是名士不愿出仕,想要隐居的,荒山僻壤的,谁会追究你的根底。奈何那些从朝堂上退下来的一时想不开,去了异族战场,妄图重振家族荣耀,结果……在那种大杀场中,有几个侥幸存活?不过三年间,陆续都失了音讯,自那以后,家中的读书人又一个不如一个,宋家渐渐没落了下来。 王平的父亲便是读书不成的那个,还是庶子,于家族之中更加显得无用,娶的妻子也并非什么高门大户的出身,祖上或许还有些辉煌,然而这一代,也是没落的,倒也可以说是门当户对。 即便如此,仗着父辈积累的财富,肆意无度,最终也要坐吃山空。 不过,那并不是应该王平操心的事情,作为庶女,她跟母亲关系疏离,而父亲,一个妻妾俱全的父亲显然也并不符合她的预期,对方对她也是一样,一个庶女,连儿子都不是,以后还要赔一副嫁妆,实在是不合算择天记。 因为先祖的辉煌,宋家一直保持着繁荣的表面,王平一介庶女也是吃喝不愁的,还有丫鬟伺候,而她自己也是个有能耐的,私下里攒了些房产,并不需要仰人鼻息。 但,这件事,还是太出格了。 “从古至今,从古至今,你可真是让我宋家出了好大名头!”老太爷气得连责骂的话都不知道从何说起,拐杖在地上连连击打,那多年的石材不复最初坚固,竟是有些灰点落了痕迹,足以知道受力如何。 “你一个姑娘家,哪里来的这些想法,实在是离经叛道。”立于老太爷身旁的大伯一脸威严,这般说着,眉头深深皱起,显出了几分不喜来。 一应女眷,除了老太太端然正坐,都立在屏风后,听着这边儿的处置。 王平没想到消息竟然传得这样快,再一想家中虽没再出大儒之流,却也有那么几个七八品的官员,若有消息传递,这些人的消息也是快的。 她此时身上男装未去,一身青衣宽大,恭然立在下首,垂着眼睫看面前地砖,并不去看那几人脸色。 等到几人骂了个痛快,遣她下去闭门思过,方才得了些清净。 “姑娘,这可如何是好?”丫鬟慌了手脚,她早知道此事不妥当,却没想到竟然会闹到这般大,之前不还好好的吗?怎么就被人发现了呢? “不要担心,无事。”王平很有底气,换了一身衣服,拿了本书在看。 没有看多少,就听到嫡母传唤,她想了想,还是带着丫鬟过去了。 嫡母板着脸坐在正中,这种内院事情,父亲是很少插手的,他不在倒是正常,而嫡母话没说两句便要拿丫鬟作伐子,让人把她拉下去处置,却被王平给拦住了。 “母亲息怒,此事乃我所为,丫鬟听命而已,不应担此责罚。” 从未见庶女公然反驳自己,嫡母大怒,责令下人动手,不得已,王平拦了她们,她已考中秀才,实打实的文位,实打实的才气,之后的连番雷击虽然损伤了一些根底,但这么些时日,好处也是日显,拦住几个力壮的仆妇还是绰绰有余,甚至用不到文字的力量。 只不过,眼见得过来的人越来越多,竟成包围之势,王平也有些无奈了,她早知会如此,却又怕若是不把丫鬟带着,她们私下处置,只怕回去就见不到了,救都来不及,而带着的话,这样的困局,想要安静走出却是不容易了。 “天青水碧山崛立,遥望平川不可期。乞得风君裘,化作飞仙去。” 诗词就是力量。才气在迅速消耗的同时,异象显露,不知哪里清风托扶,王平拔地而起,而被她拽着的丫鬟也是双脚离地…… 这般异象足以让下人瞠目结舌,不过呆愣功夫,便有了缓和时间,但此诗力道不够拖拽两人,不得已,王平再念了一首“好风凭借力,助我上青云。”一举脱困而出。 “竟是云彩,竟是真的云彩!” 丫鬟最开始有些害怕,后来则是兴奋,看着脚下云彩软绵绵,棉花一样,再看下方的人头攒动,渐渐渺小,又有了些恐慌,“这个,不会掉下去吧?” “不会。”周身环绕着清风,王平笑了笑,这般开阔之处,让人的心胸也随之开阔了,她早应该离开宋家了。 第220章 “郎君,家里……” 翠衫鹅黄,俏生生的娇妻立在门口,手中端了一个盆子,正要说着什么,见到屋中正在读书的郎君,后面的话又咽了下去,郎君正在读书,还是不要打搅得好,这样想着,看着那浅浅一层的盆底,最终还是决定去隔壁娘家换些米粮来。 “青娘啊,你怎么就想不开,那样一个男人,有什么可图的?”老母正好在家,看到出嫁的女儿端着盆过来,怎会不知这是为了什么,这样的情形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本以为那冯钧是个有志气能上进的,谁承想,竟然就止步于秀才了,实在是……若仅是如此也罢了,天下那么多连秀才都没中的童生,还不是活得好好的,偏偏他高贵,做不了账房当不了掌柜,给别人写写书信也像是屈才了,真是……连个小吏都当不上,也不想想家里靠什么支撑,靠他那栋破房子吗? 还是靠他那些如今不见影的富贵友人? 这年头,又不是不能改嫁,求一个放妻书,自家这么好的姑娘还怕没人要?不是她夸,自家的姑娘,在这十里八乡的可是最好看的了! 听到两鬓苍白的老母再次提起这个话题,青娘面色不愉,“当初我嫁他也不是图他什么,我青娘不是那等嫌贫爱富的,娘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若是再提,我便再也不来了。” 老母见女儿死心塌地的,愈发气得肝疼,这话说得,倒像是他们一家嫌贫爱富,还求着她来“借”粮!谁家粮食多得要去贴补那个白眼狼! 因为冯钧对岳家的关系仅限于表面上的客套疏远,岳家对冯钧也渐渐失了好感,再见女儿这种态度,愈发寒心,倒想索性丢开手不管,但父母哪有不爱子女的,真正能够把骨肉当东西说丢就丢? 拖拖拉拉,关系愈发冷漠,明明就在隔壁,平时却是声响不闻的。 青娘见到这种变化,只觉得是父母不地道,女儿出嫁就不当家人了,又总听丈夫说的那些话,也觉得娘家“嫌贫爱富”,“富贵眼”,对不住丈夫种种,再去“借”粮的时候,连笑脸也没了。 小舅子年轻气盛,见到姐姐这般模样,忍不住在她又一次借粮回去的时候堵在了冯家门口,直接掀翻了装米的盆子。 “有本事有能耐,你让他自己去挣(口粮)啊,瞧不起我们,凭什么还吃我们家的粮食?姐姐愿意为了这种人当牛做马,可不要拉着我们一家人都去当他冯家的下人非凡洪荒最新章节!就是供奉祖宗还有时有晌呐,谁见过这种天天奉承白米白面还拉冷脸的主子?” 这些话平心而论,骂得不算太狠,但在屋中的冯钧却是听得怒气横生,他当然知道家中有些短缺,不过一时局促而已,连雪中送炭都不肯,这等岳家,以后也别想沾他的便宜。 即便已经三次不第,但冯钧依然信心十足,这次的诗词已经有些水平了,只要再给他时间,潜心研究一下,未必不能够过关,若是得过,便是举人了,到时候便是不再考,当个官什么的也是绰绰有余。 哪里用当一个被人呼来喝去的小吏? 这般想着的冯钧却是从来没想过,纵然举人当官,一开始也不过是微末官员罢了,照样要被大官呼来喝去,摧眉折腰事权贵的。 忍不住的冯钧出去拉回了青娘,到底是个秀才,小舅子也不敢对他怎样,被冷瞪了两眼也没吭声,由着他们自去,没有再骂。 肚子饥饿,家中没粮,纵然有些骨气的冯钧也说不出“君子不食嗟来之食”的话,只当没看见娇妻又去外头扫起了地上的米粮。 再一次科考的时候,冯钧听到了宋家女子的事情。 那个女扮男装科考的宋家女子在之后被家族除族,本应该凄凉落魄地以“失踪”退出所有人的视线,然而或许是她的所为太过大胆,竟是起了先锋的作用,有不少人效仿她的例子,也开始了女扮男装,不过没有科考罢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敢做这样的事。 欢场之中,也有人故意女扮男装,冒用她的名字行事,倒是让这个本应该销声匿迹的人名被炒得火热,六年已过,仍有人念念不忘。 所以,这个宋家女子是那个考中秀才的吗?当年因为她的事情,那一科的县令等人也都吃了挂落,若不然,冯钧今日也许不会如此艰难,毕竟,他还是县令亲选出来的案首,多少都能得县令照顾一下。 “不是哪个骗子假冒的吧?” 纵然是欢场女子,想要假冒宋家女子,还要有那么几分才学,不然,这个以才学出名的女子,可不是谁都能假冒得了,旁的不说,诗词总要会两首的。 “这次应该不是。” “前一阵的大胜,便是因她而胜。这一次将军回京述职时候说的,还带了一首她写的词。” “啊,我知道,是那首词吧,‘谁说女子不如男,千里江山,谁与凭栏。……若得纵马驰天下,当与君子共明冠。……’” “真是好生狂妄,莫非想要称王?” “怎么称不得?女子若有才气,也未必做不得官,称不得王。那宋家女子恐怕已经是举人了,否则,哪来的‘一力破关,锋绝天下’。” “一力破关,锋绝天下”原是说那位将军上次大胜的,所谓的异族战场存在已久,此世界的人魔混战也不是此刻才有,那些魔物是真真切切的魔物,并不是对某些异心人士的另一种贬低称谓。 那些魔物也并非纯然没有感情的死物,它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种族繁衍,之所以不被当做人看待,不被人所同化,实在是它们不容于世。 当一个物种以另外一个物种为食的时候,另外一个物种若还想着同化吸收,那也是太狂妄了。 当然,人类千百年历史,从来不缺狂妄的人,甚至有愿意“以身饲魔”,想要跟魔族产子孕育后代,以期若干代同化魔族的,不得不说,想法很美好,但,呵呵……纵然人形魔族跟人类差别不是太大,甚至外型上比人类更美一些,但,魔族就是魔族,谁见过两个种族真的能够孕育后代的,就像狮子跟兔子,它们能够孕育出什么? 失败的计划产生的后果是严重的,或许正是因为历史上有过那样的教训,后来的人族跟魔族作战从不容情,哪怕那些魔族狡诈,会用容貌身材等欺骗,但人族也会在发现之后予以斩杀,只不过,到底有些人的意志力并不是那么坚定,还是会因为某些原因背叛人族,愿意相信魔族的好,那些人被人族视为叛徒,若是发现,会一同斩杀的兵书世界全文阅读。 上一次的大胜之前是一场惨败,原因就是某个将领被魔族女子迷惑,导致城关失守,不少军士被杀,倒是城中百姓,因为魔族的食物不缺又或者是别的原因,那些学聪明了的魔族学会了长远发展,准备把他们当做种人,饲养起来,以产生更多的人以供日后食用。 魔族并不是太有耐心,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情,当时也有不少百姓被迷惑,认为魔族还是很好的,安安生生不劳而获,一个个纵然一开始还抱着警惕心,后来也都慢慢放松了,而不用工作,还能吃好喝好的结果就是子孙多了些。 他们开始还没意识到什么,等到魔族把他们或者他们的子孙抓去食用,他们才发现原来魔族竟然是这样的打算,就像人类圈养鸡鸭一样。 在那种状况之下,有些人选择了拼死一搏,有些则选择了得过且过,反正子孙被吃又不是自己被吃。但是,这种情况终究有一天会发展到他们自己身上,当他们不能够孕育下一代的时候,他们就成了待宰杀的一批。 正是因为有前例在,后来人对魔族的警惕自始至终没有放松过,而魔族那边儿,因为死去的军士足够吃上一段时间,它们也没有急着动城里的人,再后来的大胜又很及时地夺回了这座城,所以城里可谓是秋毫未犯,损失不算大。 唯一不同的就是那位隐藏许久的宋家女子在这一次露出头来,显露出了自己的力量,而她,竟然已经是举人的消息足够让所有读书人震惊,明明没有科考,这么说——她的才气必然已经到了一个惊人的程度! 碍于先天因素等各种问题,女子是无法留存足够的才气的,换句话说,她们或许有灵性能够做出一些伤风悲秋的著名诗词,哪怕是传天下呐,但她们自身的才气总量增长很慢,或者说是固定不变的,这样一来,进取的地方也就没有了,很多诗词,没有足够的才气,是连念都念不出来的。 而女子或许因为自身柔弱的缘故,诗词也多是这方面的,或许无病□□时候能够应景,增添一些风雅之气,但真正上了战场,这些诗词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的,异象不是花就是草的,能伤人吗? 不要说人了,那些身体比人族更强的魔族,更是毫无妨碍,甚至某些花草还会对魔族有进益作用,倒是得不偿失了。 所以,从来没有人想过女子能够科考,不是因为她们自身的智慧不足以做官又或者怎样,而是因为她们的才气局限了她们的成就,终其一生不过是秀才顶天,对于整个人族有什么帮助吗? 而又有几个女子愿意扛起兵器为了人族而战,又有几个耐得住那盔甲的坚硬,受得了受伤流血的痛苦? “当世巾帼,唯宋家女。”国君在见过那位被御赐为进士的宋家女子之后发出了此语,此刻被一众备考秀才传来,有的面色羞愧,觉得自己不如一女子,有的目露深思,还有些愤愤不平,觉得国君和将军都是被“美色所惑”,却也不好说出来招惹众怒,只敢在之后暗暗发表一些背人之语,以泄心中不平。 这些对冯钧来说都是太遥远的事情,他从没想过那个宋家女会是跟他一样的外来穿越者,哪怕那位已经足够高调,但她的诗词为证,没有一个是他所熟知的,所以,只能说哪个世界都不缺少愿意顶起半边天的女强人。 他也只是一叹,从现代世界出来的,这点儿胸襟还有,不会见不得女人出头,但,也不是太支持就是了,反正他的青娘不是这样的女子,这就够了。 第221章 自古以来,皇家大殿总是最金碧辉煌不过的,站在那光可鉴人的黑石地板上,四处而来的宝光几乎要把人的眼睛耀花,红柱盘金龙,宝座凝云霞,高高在上的皇帝远远看去,竟好像是天上玉帝般威严。 王平安静地站在正中,这一刻,竟能感受到那股势,属于帝王的势。 人间帝王,纵然不能科举,不得进士,但他本身便携带着天命,按照此世界的观点来说,便是天授神权,而按照王平自身判断,他自己的血脉继承可算上三分,更有七分则是皇座加持给他的,那把椅子,或许有过太多帝王坐过,早已有了某种等同帝王的威势,足以锦上添花。 然而,皇帝到底还是太年轻了。 知道了大胜的消息之后,执意要见到导致大胜的人,哪怕这个人是个女子,或者说正因为是个女子,这才更要见,而见了之后,便是不住口的夸赞,宛若满殿文武皆不如一女子的意思。 且不说此举有多么招惹仇恨,王平本就不在乎那个,而此世官员不分文武都要读书的关系,他们的素养还是有的,就好像那个明明可以谎报战功却不屑为之,硬生生顶着大家的质疑,把一个籍籍无名的女子报上去的将军。 大家还不至于因为此刻的不痛快而对她一个女子做什么,然而,后面的话却有些过分了。 “卿之大才,当主后宫。” 后宫之中早有皇后妃嫔,若单纯迎进一个妃子就罢了,偏偏是“当主后宫”,这分明是要废后新立的意思了。 “回陛下,臣无意入宫,更欲求得圣道。” 不等一众官员吵杂反驳,王平自己先拒了这种赏赐,之前的进士出身倒是可以算作正名,本来她的才气就等同于进士,有那样一个出身,不过是名正言顺了些,不然,难道要一个进士再去跟那些人考上一回吗?何况,她还是一个女子,进不得考场。 “圣道?”皇帝似乎皱了眉,又似乎没有,九串旒珠挡住了他的眉眼,让人看不清楚他是否生气,但听这语气,一下子平静许多,倒是压住了之前的喜悦之情,对比鲜明之下,有了些暴风雨之前的平静。 “是。谁说女子不如男?”王平完全不为他的气势所惑,笔直地站着,声音清脆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我当一踏圣道,诸君可敢随行?” 多少世,她都曾一步步自己走到高位,这之中或许有因势利导,或许有以情惑人,或许也有些是运气极好,然而,她都成功了,也成功地凝聚了一股属于自己的势,那是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势边唐。 此时此刻,站在此处,犹若站在战场,凡目之所及,与我相对者,当诛! 大殿之上,隐隐竟有了杀气,仿佛是从战场上带下来的血气,有一种逼人的肃杀之感。 几个大臣反应过来之后,面面相觑,这宋氏女,怎能有如此气势,竟是……这等人,还是莫要入宫的好,否则,日后这宝座之上,恐怕要换人来当。 有圣道在前,诸多读书人只当入朝为官是历练,但也有一些自知天分不足无法前行的,把辅佐明君当做了毕生事业来做,在这样的人看来,正统,血脉,性别,总是比较重要的。 皇帝也感觉到了那股并不弱于他,甚至还一度逼迫他的威势,聪明地避过了之前的话题不再提及,赞了一声“好志气”,给了些书籍奖赏,便把那偌大战功给抹平了。 高帽子却还给得痛快,“卿既有此青云志,朕当助卿一臂之力。”简单一句话,并若干赏赐,便算是“重赏”了。 这等情况,举荐王平的那位将军也知道皇帝是面子下不来生气了,朝见后,轻叹一声,也没甚好对宋氏女说的。那场大胜,说来也是魔族倒霉,谁让他们偏偏犯到这位隐居之所了呢? 掀了人家屋顶,还不许人家报复一下啊,而嘴欠的魔族将领,竟然见人长得好看就出言调戏,好么,这位轻轻一笑,出口成诗,转眼间,异象纷至沓来,化作倾天大水淹死魔族无数。 将军当时也在场,本要赞那女子好容貌的话生生咽了下去,把自己憋得还咳嗽了两声。厉害,实在是太厉害了,竟然能引来弱水,谁能匹敌? 充分认识到了对方的实力,自然不敢冒功,否则……他可不觉得自己会比魔族更强壮。而以这位的厉害程度来看,她根本也不会畏惧可能会产生的恶果,如此,他一杞人,何必忧天? 内侍很快就把书籍给搬运出来了,说得好听,什么孤本绝本的,其实给的就是手抄本,正品肯定还在宫中内库收着,满打满算,也就是一个首饰箱就能装下的,再有若干托盘,上放珠宝金银的,看着宝光熠熠,其实一件文宝都没有,价值真的不大。 丫鬟接了过来,一股脑兜入包袱中,跟着王平往外头走,跨过了宫门,重新见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才有些回过神来。 “姑娘,咱们就这么走了?” “不走又要做什么?”王平笑了笑,以前没发现,但今日看来,自家丫鬟实在是有些呆意,难道她以为是要凭借着此次功劳重回宋家吗? 他们既然已经将自己除族,且不说自己愿不愿意回去,他们要是认自己回去,岂不是自打脸,更兼,失了风骨。 读书人心中,风骨总是比其他重要,一如面子比里子重要。 两人雇了一辆车,那些金银珠宝虽不多,重量却是实打实的。王平当日从宋家出来可是两手空空,隐居多年,也不过是学问见长,文宝什么的还真是没有,储物类的更是妄想,幸好家当少,不需要担忧什么,来来去去,两个包袱也就够用了,如今,也不过是一辆车子就能兜得住的。 车子一路行到城外,青草葱葱,小亭中,正有一行人送别,窗帘晃动,王平瞥了一眼并未理会,倒是那亭中人,注意到这边儿,有小厮过来拦了车夫。 “车上可是宋家女子?” 得到应答之后,那青年拱手为例,“多年前,我与姑娘曾有一面之缘,阻了姑娘入科场,姑娘可还记得?” 丫鬟露出愤愤之色,若非当年被人识穿,自家姑娘何以过了这些年苦日子? 王平撩开车帘,看着那个青年,或许有几分面熟,不过,她见过的人太多了,再好的记忆力也不愿意为此无关紧要的人浪费一二,所以,也只是面熟罢了魔牛镇天。 “何事?” “礼法所限,阻了姑娘当年科考,以致姑娘才华,今日才为世人所知,姑娘可怨我?”青年单刀直入,面上毫无后悔之色,反有些大义凛然。 王平面上泛起一点儿笑意,这等人啊,无论自己怨不怨,怕是都有一番道理等着,这又何必呢?本来就没甚交集的两人。 “君欲阻我青云路,可知处处通九霄?” 放下车帘,令车夫速行,王平实在不愿意成就对方的表演,既然他愿意自认“有罪”,自己就给他“定罪”好了。 至于怨不怨,条条大路通罗马,只有庸人才会在一条路上困守,她既然已经走通了另一条路,又何必再理会那些纠结前路的庸人呢? 是女子,不得科举。 是女子,亦无科举束缚。 “当得好气魄!” “果然不愧是当世巾帼。” “这等人,又哪里会计较前怨,介之兄,你怕是枉做小人了。” 青年并不为友人的责怪不喜,摸了摸鼻子说:“我哪里知道她一女子竟有如此胸襟,倒是白费心机了。今日后,恐怕我就成了罪人了。” 想要打预防针,防着这位日后得势暗自作践自己,挑明了旧日恩怨,却哪里想到,人家根本不把此事放在心头。 心态之高下,一言决之,竟是他不如了。 无规矩不成方圆,当年事,他并不后悔,毕竟,女子中有多少人如她呢?只是…… “这等才华,若为男子,当建功沙场,诛尽魔族。然……”纵然是那般才华,终究是一个女子,日后免不了嫁人从夫,又哪里还能见到那“锋绝天下”之锐?大殿之上的“求得圣道”之语,终究没有几人当真。 只有真的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人才知道,圣道真的不是那么好求,多少年,翰林,大学士,大儒,又有多少人真的走到了圣道的地步? 千百年来,天地间也唯有那一位圣人,教化万民,得成圣道,其他人,纵然循着前路在走,又有几人能够到达那个终点,到达那样的高度? 终究,只能仰望罢了。 男子尚且不能,况女子乎?能言此等大话,只是未知其难矣。摇头叹息的青年此时并不知道自己有幸能在有生之年见到另一位圣人的诞生,天地间唯一的一位女圣。 又九年,王平终于触到圣道,一言立道,传承自身所学。身边丫鬟常年服侍她,便成了她的首徒,虽然碍于天资有限,并不能够得道,却也可修到翰林。 其后,又代师收徒若干,众弟子并不得王平亲自教导,所学各凭天分。曾出过几个惊采绝艳之辈,传承道统。 后世奉王平为祖师者,尊其为“络天圣人”,取其说中“网络诸天,成就一人”之言,然后世未有体察此语真意者,释为“以百业炼自身”,后多有自学诸工的实干家,多为帝王所倚重。 第222章 番外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人间最是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一首首优美的古诗词总能够在最合适的时候吟诵出来,笔下的字,竟是宛若天成,想要什么样的书法就能写出什么样的字,比创造者更为入木三分,每每写出必会获得满堂喝彩的字…… 他的记忆力是那样地好,哪怕当年匆匆扫过一眼,听过一言的诗词,如今竟然都历历在目,其中所蕴藏的感情,甚至也能够模仿一二,乃至于下笔如有神,每首诗词吟出,都会有种种奇妙异象形成…… 最开始是穷书生,然后是秀才,举人,进士,他一步步攀登到圣人的高峰。在此期间,他“创造出”了数不清的动人诗篇,引得众多人尊其为师。 更有无数女子爱慕于他,那些多才的女子啊,她们捧着他的婉丽诗篇吟诵不休,为了自荐枕、席而别出心裁,争相奉承。 他呢?最初他还是很坚定的,一生一世一双人,他用这首诗词迎娶了自己的青梅竹马,那个在他睁眼后第一眼看到的少女青娘,然后…… 是想要坚守的,因为一夫一妻是常理——是谁在笑? “冯郎何虑?妾从不曾想与夫人争锋,不过求一室容身,能够常常看到冯郎罢了。” “妾自然不敢争那‘一双人’之位,若得郎君回顾,哪怕一时一刻,也足慰平生了。” “冯郎怎会如此说?这世上,哪家不是一妻多妾?便是穷书生,也还要有个通房丫环服侍一二,莫非尊夫人不许?” “郎君之才,妾实倾慕,愿如蒲草,常伴君旁。” “非是妾低看青娘之才,实在是妾能助郎君更多,免得郎君为此事烦心。郎君之才,应该为人族做翼,怎能浪费在家务琐事之上?” “并非妾要与青娘姐姐攀比,敢问郎君,妾哪里比不过青娘?不过是认识郎君不若青娘早罢了,既然郎君对妾也有情,妾也愿意尊其为姐,如此,难道还容不得妾吗?” “妾为立女,我出身尊贵,却愿为你做妾,此情此意,你可能辜负?” 最难消受美人恩,或不忍,或心动,或怜惜……一步步走到最后,一步步坐拥娇妻美妾,他不是意志力不坚定,而是诱惑太多。 他走得太快,昔日的青梅已经跟不上了,她的眼界她的能力,依旧固守在那个农家小院,只能操持那方圆之地,而他,却已经闯出了一片她无法填充的天地。 一天天,一年年,渐行渐远…… “双行独归当有恨,却苦日日远别离。” 从来不会作诗的青娘在返家的那一刻写下了这样的一句,然后,离开了京中那个填充着无数美人的大宅院,那些美人或年轻貌美,或自身有才,或有着势力庞大的家族,每一个都不是一个农家女能比得上的,这样的夫人,何以立足? 青娘返家,一去不返,守着乡村中那旧日成婚的故居,守着那一首据说为她写就的传天下的诗词——一生一世一双人重生1991全文阅读。 而他呢?他已经在大家的支持下,享受到了更多的资源,同时为人族立下了更大的功勋,他想出了绝户计,真正断了魔族的根源,并且消灭了大批量的魔族,长此以往,总有一日能够把魔族消灭殆尽。 这样的功勋足以让他名留青史,一同留下的还有那些个自称为*夫人的美妾们,以及一个鸡犬升天的传说。 “郎君,郎君……” 是谁在呼唤他?摇晃着他的臂膀?那个爱撒娇的阿宁,那个爱玩笑的果儿,还是那个有着娃娃脸小酒窝的娇娇? “郎君,醒醒,该吃饭了。” 呃,好像真的有些饿,是该吃饭了,所以,他是在哪里睡着了吗?不知道今天会吃什么,其实天天吃燕窝人参也没滋味儿,那些东西真的不怎么好吃,倒是有些想要吃些家常菜了,哪怕是农家大锅菜呐,热腾腾的,想起来就有食欲。 “郎君……承儿,过来看看你爹!臭蛋,过来喊你爷爷,喊他起来吃饭!” 承儿?这是谁?听起来不像是女孩儿的名字。臭蛋?这种名字真是太乡土了,就是起小名也不要这么不讲究,孩子长大会怪的。 另外,爷爷是谁? 躺在竹椅上的老者皱了皱眉,他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和老人斑,头发眉毛都白了,眼睛紧闭着,眼珠子咕噜噜地在眼皮下转动着,就是不睁开眼。 空荡荡的衣衫足够宽大,掩盖住了枯柴一样的身体,一双手,一只被一个老妇人捉着,她竟比这老者还显老,一双浑浊的眼满是关切地看着老者,急得泪水都要流出,可是她的年龄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眼窝深陷,眼中干涸,流不出泪了。 捉着老人另一只手的是一个中年人,他的皮肤微黑,却也相貌堂堂,看着便是个棒小伙儿。他的身前,挤着一个还未留头的小孩子,一撮头发叶片一样遮着脑顶,叶尖就在额前,显出别样的可爱来,只是那一张脸花猫一样,不知道是哪里弄来的污痕,东一道西一道的,让面容都不再清晰,一双眼却是跟那中年人一样,明亮有神。 “爷爷,你醒醒,该吃饭了!臭蛋都饿了!” 小孩儿说着捂住了肚子,完全无视自己的黑爪子在爷爷的土布衫上留下的印子,中年人也没有因此训他,而是煞有介事地给老者把了脉,在某几个穴位上来回按压,老妇人似乎是被这个举动所提醒,忙用大拇指去掐老者的人中,这一下大约有些狠,老者终于睁开了眼。 他睁眼的动作很慢,有着老年人特有的悠闲步调,开口却是粗声:“痛煞我也,老婆子,你是谋杀亲夫吗?” 中年人见到老者醒来,松了一口气,老妇人更是刹那间泪流满面,一手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地捶打着老者的肩膀,“老东西,你吓死我了!” 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小孩儿嘻嘻笑着,像是难得见到爷爷奶奶这般顽皮,刮了刮脸颊笑话爷爷:“爷爷装睡!” 大儿媳妇已经准备好了饭菜,迟迟不见人来,忙过去看,见到一家人凑在一起又哭又笑的,有些不明所以,把人叫进去了,边吃饭边说才明白过来,笑呵呵地说了两句好听话,哄得婆婆笑开了,也就不再放在心上。 饭后,大儿媳妇去换二儿媳妇回来吃饭,大儿子也跟着去地里了。农家的地是最紧要的,哪怕二儿子已经在考举人了,在没有确定能当官前,也不能随意丢了地,再者,两个儿子,总有长短,老大读书不太行,少不得就要靠着土地挺腰杆,倒是二儿子,聪明劲儿随了他爹,定能考出来的,以后再当了官,还要他多照应着老大呐崛起之新帝国时代最新章节。 想着以后的事情,老妇人忍不住多嘀咕了几句,连二儿媳妇还没生孩子都要念叨两遍,等到家里的事情都说完了,又把臭蛋赶去睡午觉,老妇人才想起刚才的事情,心有余悸地多说了两句,不外是注意身体的话。 这样的唠唠叨叨,老者听了很多年,早就习惯了,一边听着一边点头,好像每一句都同意的样子,其实一句都没有入耳。 “我跟你说话呐,你听到没有!真是的,以后可再不能这样了,太阳底下也有风呐,你这老胳膊老腿儿的,还要陪我好多年呐,可不能就这样不爱惜!……” 妇人的唠叨总是那样长,无论什么都能扯出话题来,然后就顺着转弯了,“……可是做了什么美梦,叫都叫不醒……” “是做了一个美梦。”老者捉住老妇人揪他耳朵的那只手,干枯的褐色表皮,暴露的青色血管,一把下去,完全没有肉质的感觉,倒像是捉了一把枯柴,还有些硌手,老者仔仔细细看着,手上一寸寸地摸索,他还能想到她年轻时候的手,即使也常做些活计,却没有多少茧子,白嫩白嫩的,就像她这个人一样,不像是个乡下野丫头,比那些小姐姑娘也不差什么,而那一份羞涩自然之态,更是她们所没有的。 “不过梦里没有你,你离开我了。”是谁逼得谁离开,他分不清,也不想分清,这一辈子,他都在与她相守,一生一世一双人,他做到了。至于梦里的那些,不过是梦。 ——不过是梦……那样的成就,那样辉煌的诗篇,纵然不是他做的,却也是他带到了这个世间,所以,那些夸奖,他哪怕不能收下全部,总也能收下部分吧。而且,不管是谁做的诗词,总是他最先用出来的,最先让它们派上了用场,这样也算有功吧! 那,随着功劳而来的奖赏,让他一步步走上高位的奖赏,难道不应该得到吗? 梦中,他最终成圣,功绩万载流传。 现实,十数年寒窗,不过中举而已。 这样大的差异!这样大的差异!不过是有人先了一步而已! 多少年了,哪怕劝服自己看淡,却总还是有种被人抢夺了东西的不快,哪怕是穿越者呐,那些,总是他们共有的,何必这么赶尽杀绝? 只可惜,他最终都没有找到那个人的踪迹,那个人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除了那本被不少人抄录的《文抄公诗集》……说不上是愤怒还是遗憾,又或者是轻松,老者,冯钧,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老妇人,青娘,以为那声叹息是因为梦中自己的离开,忍不住心甜,笑起来,没有了昔日的美貌,笑容却还是美好。 一辈子,她或许从来无法理解他的雄心壮志,理解他的壮志未酬,但,她总还是做到了与他白头偕老,一生一世一双人,无论是怎样开始,怎样心思,这样的结局也算是完美证诺。 夕阳西下,老者和老妇人并肩而坐,挨着的手松松握着,笑看着儿女归来。让看见他们的儿女都不由得会心微笑,父亲和母亲的感情总是那样好,真是幸福啊! 【为什么不诛灭所有魔族?】 【有必要吗?人吃动物,所以杀生,魔吃人,所以杀人,其实都是一样的。或许,那也是另一种生物链,不过人类不再是最顶端。】 【你说得对,所以……再见。】 意识粉碎的一瞬间,王平以为她知道了真相。网络诸天,成就一人。——她得到的道,她以为那许多次穿越,那许多个世界的穿梭,最终成就了她,成就了她的道,无论是成圣,成神,最终都是为了让她得道,然而……被成就的那个“人”,原来并不是自己吗? 第223章 番外 “王睿,这么普通的名字啊!” “……” “是你的哪一任宿主给你起的吗?” 说话的是一个系统,同样的存在似乎天然同族,即便不太喜欢这样的吵闹,王睿却还是默默地听了下来,毕竟,这是头一次遇到的同类,还是这种…… 眼前的小精灵飞舞着,快速扇动的透明翅膀根本看不清楚。微微有风,她耳旁的卷发轻轻拂动,绿色的衣,粉色的裙,小小的银色皇冠压在金发顶端,有了些尊贵的感觉,却也只是感觉罢了苍穹龙骑。 王睿轻轻地伸出了手,小精灵很是熟练地立在了他的指头上,一双红色的小鞋子点在指腹处,几乎察觉不到什么重量,但还是有的,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王睿不想去精确衡量那重量有多少。 “为什么是这种形态?”头一次和同类说话,王睿的声音有些生涩。 小精灵却没听出来,她站了一会儿,似乎觉得站着并不是很舒服,索性坐在了王睿的指头上,手指头缠绕着卷发,有一圈没一圈地转着,说:“没办法,宿主喜欢啊。唉,现在的日子真是不好过,一个个都精明得跟什么似的,每次都让我装得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一样,被他们愚弄,必要的时候还要卖个萌什么的,真是麻烦死了,就这样,还有些宿主嫌弃我声音嗲,不会好好说话,讨厌,我这还不是为了适应市场需求!” 似乎是憋了一肚子的话,又或者本身就是个话痨,小精灵不过得了一个问题,就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不等王睿继续问,就什么都说了。 她的经历比王睿可复杂多了,已经经历了一、二、三……把十个指头都用上也数不清有过多少个宿主,她比划了一下,大约实在弄不清楚,索性不数了。 这种“蠢笨”完全不像是一个系统,如果她真的跟自己是同族的话,王睿这么想着,却什么也没说,继续安静地听她讲。 小精灵其实比较有阅历,但似乎是受限于某种因素,她表现出来的却有几分心智不全的样子,唠唠叨叨说了前面几任宿主的故事之后,又把注意力的焦点集中到了王睿的身上,毕竟,她从未见过如此的系统。 “你为什么要选择这种形态呢?这么大,不萌啊!虽然说,还比较帅了。”小精灵捧着脸,十分可爱地看着王睿卖萌。 王睿无动于衷,表情没有丝毫的变化,一头银发和那浅淡的瞳色都显示出一种无机质的冷。 “难道是你的宿主有什么不好的嗜好吗?”大约是这个让她联想到了什么,不等王睿回答,小精灵自己就展开了话题,“我就遇到一个,喜欢萝莉的,给他的系统选择了一个童颜巨、乳的萝莉外形,好看是好看了,但是,好龌、龊啊!” 皱了皱眉头,小精灵似乎十分不喜欢的样子,转而又笑了:“我就聪明了,这种权力怎么能够让给别人?一开始我就选择了这样的形态,耗费的能量小不说,也方便卖萌。——即便如此,这么多年了,我也不过到如今的程度,你呢?你到底是换了多少个宿主才能够长成现在的样子啊!” 只是一接触,小精灵就感觉到了,这个大个子很强大,那种强大不会让人心生警惕,却让她忍不住想要抱个大腿,所以这才热情主动地上来交流的,可惜,这人真的好冷啊,自己说了半天他才说了两句,真是…… “为什么要换宿主?”王睿问。 小精灵“咯咯”地笑了起来,捂着肚子说:“你可真单纯!你不会是才换了一个宿主吧。既然换了,你也应该知道为什么要换,如果不能提供能量,我当然要换一个宿主了,毕竟,自己的成长才是最重要的嘛!——啊,你真的不知道吗?你其实是逗我玩儿吧。你这么强大,一定换了很多个宿主吧!” 自说自话成了习惯的小精灵并不需要什么肯定又或者否定的答案,说着又出来了新问题:“你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我的是反派人物,呃,就是所谓的‘反派逆袭啊’之类的,偶尔还有一些相关支线任务——唉,这年头,反派太吃香了也不好,总有人跟我抢任务,上次碰到的那个就是个帮助主角还是什么的任务,追着我打压,真讨厌,世界那么大,怎么就会有两个系统相遇嘛! ——不过,能够遇见你还是挺好的,你太强大了,我能跟着你吗?——以你的眼光,什么样的宿主比较好呢?前面几任宿主都不是太理想,耽误了我很多时间,太浪费能量了,你能告诉我什么标准的宿主比较好吗? 我都尝试很多类型的了,总是不太理想,不是妄想太多,就是愚不可及,我只是系统好嘛,又不是什么商城,什么交易系统,哪里有那么多的好东西可以换啊神血焚天!还有积分,虽然我也随行就市推出了积分任务,甚至用私人收藏当做奖励,但……” 小精灵说着嘟起了嘴,很是苦恼的样子,“那些东西我也很喜欢,干嘛要给他们啊!我带他们去新的世界,用新的身份活了一遍,很大方了好嘛,他们完成任务帮我获得能量不是很应该吗?这也是等价交换啊!还要让我额外付出积分才肯有积极性,真是太贪婪了!哼!” 重重地皱了皱鼻子,发出一个气哼哼的音,不等愤怒的表情完全呈现,又笑起来:“不过,我最后总能收回来!——其实还是他们自己懒惰,什么都要靠我,好像我是万能的一样。” 喋喋不休的小精灵继续说着,王睿一次也没有打断,安静地听着,听她说出自己的牢骚,还有那些经历。 她的宿主也不全是不好的,抱怨说完了,后面也说起了一些好听的,比如她的某一任宿主给她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但后来她发现这个名字其实很烂大街,还有些玛丽苏倾向,便果断废弃不用了,再比如某个宿主手艺特别好,经常给她做饭吃,人还特别温柔,比如…… “那,为什么你要更换宿主?” “啊?哦,那个啊。”小精灵想了想,想起自己刚才说到谁,才说,“我也没办法啊,物种不同,怎能相恋,所以,即便他对我很好,我也只能辜负他了——好吧,我开始以为他很好的,谁知道后来他喜欢上别人了,还对我说什么要解除绑定,然后跟那个女人永远留在这个世界。 ——哈,他想留下就留下好了,难道我还稀罕他不成!男人都是骗子!他还说我跟他是最亲密的,会永远在一起呐!” 小精灵的情绪突然丰沛了起来,眼角有了泪花,却很快用小手抹去,有几分哽咽地说:“你也知道啊,我的能量不够,不能够随便换形态的,所以,他突然跟我说什么当我是妹妹什么的,哼,之前摸我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了,现在这么说,还不是嫌弃我身材不好!” 本体娇小可爱,若是同比例放大,完全是标准美女的小精灵再也忍不住泪水,抹泪的动作也频繁了许多,一双平展的翅膀好像也沮丧地往下垂了垂,脊背也弯了,这大概的确是一个很沉重的打击。 “怎么能不换呢?他们总是想抛弃我,从一开始就是,各种防备各种不喜,好像我要害死他们似的,一边利用我,一边戒备我,一边还想着把我抛弃,还嫌我探听他们的想法,侵犯他们的隐私权……真的以为谁愿意听他们那些卑劣的心思啊,自己不知道保护思想,还怪我!” “对了,你呢?我说了这么多,你也说点儿啊,你的宿主是怎样的?哪个宿主让你印象深刻,哪个是你喜欢的呢?我都说了,你可一定要说啊!你一定也有喜欢的宿主吧,日久生情什么的,肯定有的吧。” 小精灵的睫毛上还有着泪,却已经不难过了,好奇地抬头看着王睿。 “喜欢?”王睿无意识地重复了这个词,想到分开时候的刹那,那种疼痛似乎残留在他的脑中,让回忆都有些疼痛,抬手揉了揉额角,不曾防备的小精灵险些被摔下地,如果她没有一双翅膀的话。 “你这人怎么这样,不想说就不用说,干嘛要这样,想谋杀吗?”明知实力弱小,但小精灵完全没有害怕的心思,大概是这个人身上的气息虽然冷了点儿,但也很无害的缘故吧。 王睿看了小精灵一眼,只一眼,她哼唧两声不敢再说什么,见王睿也不说话,转身就要走,忙飞了上去,静悄悄跟随。 在她离开的地方,适才王睿站立的三步前,一具英俊的男尸安静地躺在那里,他的嘴角隐约有一丝笑容,似乎沉浸在美好的梦乡之中,他以为的“分开”并不如他想象中美好,然而,也无所谓了。 第224章 这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石室,弧形的穹顶看起来很高,大约有个两三米的样子,整个室内并没有区域划分,室内地面就是一个大圆,而他,正坐在圆形的中间,座位是一个蒲团,草编的蒲团,有着碎银的光芒,也不知道是哪种草,他试着拽了一下,并没有能够从那精密的编织中抽出一个头来,也不曾扯断一根,看起来韧性不错。 身上是一件古装,是的,古装,宽大的袖子都可以装人了,垂下来的时候几乎拖地,衣袍本身的长度就是及地的。 王平不太理解为什么要有这么长的长度,行走的时候不会拖起灰尘吗?而且,那轻纱一样的袍带什么的,实在是太仙了。 室内除了一个蒲团什么都没有,更不用说镜子,所以王平看不到自己现在的整体装扮是怎样的,但,仅从耳旁垂下的一缕长发来看,他定然穿越成了一个古人。 不过,这个古人为什么要把自己关在一个密室之中呢? 他已经用眼睛查看了一下,这确实是一个密室,如果没有暗门的话,完全不透风,甚至不透光的密室,但奇怪的也就在这里,明明没有任何火光又或者别的光照,他却可以清晰看到室内的情况,这真是,太奇怪了。 抬起手轻轻扶额,修长的手指白玉一样,看着就充满了美感,仿佛每一个尺寸都遵循了黄金分割。指尖有些凉,按压在太阳穴上,似乎让头疼缓解了一些,虽然,他还是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样的一个室内。 大约是穿越了吧。 毕竟,也不是所有的穿越都能够获知被穿越者记忆的。 摸了摸脸,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在意自己的容貌,按理来说,男子不应该如此在意容貌的——这样的念头一晃而逝,光滑的皮肤上不曾有任何坑洼,所以,面容应该没有问题,除非天生眼斜鼻子歪,反正现在看来,不是毁容的样子,就是不知道到底长得怎样了。 来到墙边仔细检查了一下,墙体像是石头,很硬,没有缝隙,内壁光滑得不像是人工开凿出来的,连可能被封堵的“门”都找不到,周围宛若一个整体,就好像是一个大碗倒扣下来,把自己关在了其中,找不到一丝缝隙穿越之英雄联盟系统。 蹲下身,又看了看墙壁和地面接壤的地方,真的是一个整体,完全无缝,这到底是怎样做出来的山洞啊! 古代的技术真的有这么厉害吗? 王平有些疑惑,她能够模糊记起自己之前的事情,他是一个现代人,所以,突然成为古代人,定然是穿越了。 就算这再不可能,但他也认定如此。 又不是明星,不会去拍古装片。这样的地方,也完全不可能弄什么隐藏摄像,而且,他也不会有什么恶作剧到如此大手笔还要弄套古装给自己换上的朋友,所以,这就是穿越了。 还是穿到别人的身体上去了,至于身体的原主,大约是死了吧。 对原主的悲悯或许持续了三秒钟,王平没有更多的时间想这个问题,这样一个密室,没有食物没有水源,他不知道原主到底坚持了多久才“死”去,他只知道,正常人是绝对坚持不过七天的,更关键的是,空气足够吗? 当务之急,还是要想想怎么脱困才是。 坐回蒲团上,王平努力回忆之前醒来时候的姿势,重新端坐,闭上眼睛,放松身体,放缓呼吸,静静想出去的办法。 这一想,模模糊糊,他又“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有些懊恼,这样封闭的地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还能看到周围的环境,但,空气肯定是不够的,刚才那样平稳呼吸的确能够节省一些空气,可节省到睡着了,一定是缺氧了吧。 再次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跟之前没有两样,这一次,王平没有浪费体力站起再坐下,能够查看的地方他都查看了,室内的地面跟墙壁一样,似乎都是整体成型的,根本没有地砖之类的东西,所以也不会隐藏什么机关,走了一遍都没听到空洞的声音,更确定了都是实心的,也没必要多查看几遍。 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于是又闭上眼开始想,脑海中似乎能够想象出一副室内图形,一点点分析哪里可能有隐藏的机关。 这种时候,莫名有些遗憾,早知道会是这样的情形,他应该去学建筑学的,不指望能够建造一座房子,起码知道从哪里拆就好了。 这个山洞,实在是太诡异了,就算是把一个整块儿石头挖空了,形成了没有缝隙的内壁,那,那个切入口呢? 无论怎样,都是要有一个入口的,不然,里面的土方从哪里出去? 如果这里是天然形成的,自己这个大活人,也是这里天然形成的吗?还是说,自己现在是在“孕、育”中,要自力更生“破壳而出”? 自觉脑洞有些大,王平停止了这种想象,在没有明证之前,还是不要虚构什么异世界生人的奇怪方式了吧。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王平又渐渐“睡”去了。 “神?!怎么可能有神!” 一个短头发的小伙子满脸嘲讽,看着自己的爷爷,指着那座几乎寸草不生的石头山说:“人家愚公还知道移山呐,咱们家可好,守着门口的这座山当宝贝,一代代的,连块儿石头都不让捡,真以为里面有宝贝啊!” 被指责的爷爷闷着头抽烟,老烟枪有些年头了,却不是什么好木料,只不过日子久了,自有一层油釉般的光滑,烟起时,也有几分灵性的感觉。 “好容易有开采石材的来了,咱家这座石头山也就剩下石头能用了,我都跟人说好了,按照重量算钱,随他们挖,若是能把这座山挖走了,弄条路出来,咱家也是能够直通县里的了,到时候再搞个农家乐什么的,静等着钱钻进口袋里,哪里还用种地这么辛苦屠夫的娇妻!” 小伙子苦口婆心,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当年上学的时候没兴趣,不好好学又爱闹,没多久就辍学了,然后就是在家放羊,游手好闲的,再长大一些,看到村子里头的小伙伴们在外头赚了钱,才想到要出去打工。 去了县里,又去了城里,大世界走了一圈儿,别的不说,见识多少是有了些,也赚了些钱,可要在城里安居,还是不易,正举棋不定呐,放假回家碰到采石材的,这才知道石头也是值钱的,于是有了卖石头的想法。 说到这里,他就不得不佩服先祖的先见之明,早多少年,这座石头山就是他们家的,是的,就是他们家的,从古早得都能进博物馆的地契到现在的合同,这山一直都是他家的,据说当初为了那一纸合同,可是花了不少钱出去。 为这个,太奶奶没少说祖宗败家的,但,现在看来,却是大大地划算了,分明就是一个无本钱的买卖嘛! 不对,买山还是要花钱的,现在的土地都国有了,以后可再买不到山了。 “爷爷,你就别迷信了,那些封建思想,早多少年都废了的,连土地神都没有了,这山里头难道还能有个山神不成?不过是几块石头,卖了就卖了,就算那些人放开了膀子挖,也不定能挖走半座山,咱们怕什么?” 老爷子一口口地抽烟,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话,他也不是那么信的,但……一头是自己大孙子,一头是一座无用的据说有神需要守护的山,说实话,大孙子说得有理,但,这神,这山,也是自己守了一辈子的,甭管是不是真的有神,自家祖训都是这个,哪怕是为了祖宗地下安心呐,这山也是不能挖的。 小伙子最终没有得到老爷子的准话,气哼哼地走了,消停了两天,县里头的二叔接老爷子过去住几天,说是小孙女想了。 老爷子最心疼这个小孙女,比孙子还看重几分,实在是那样乖乖巧巧白白净净的丫头看了就招人喜欢,一口一个“爷爷”的,可比大孙子叫得甜多了。 这头老爷子去了县里,下午小伙子就领着采石的车子和工人来挖山了。和对方的工头一人抽着一根烟,小伙子止不住地抱怨老爷子的固执。 工头有些不放心,“这样能行么?不会闹起来吧。” “闹什么闹,我爸是长子,我是长孙,这座山将来都是我的,我卖了就卖了,老爷子都多大年纪了,还管这个,真是的,就是封建迷信,这都建国多少年了,谁见过什么神仙了!都是迷信!” 小伙子叼着烟,扬着手,颇有些指点江山的意思,工头笑呵呵地说:“呦,你们家分工还挺明确啊,你不是还有个二叔吗?他不要这座山?” 不能卖钱的时候,可能人人都不稀罕,能卖钱了,哪个会这般轻易放过,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的。 小伙子半点儿不卡壳地说:“肯定是不要的,也要不了。”说着仰了仰脖,有些得意的意思,“我们家是这一片儿最早的,规矩大着呐,家里头的一切都是长子继承明白不,甭管是次子三子,成年了都要赶出去,多少代了,都是这么过的,这就是规矩,不能坏的。” 没想到一个农村里头还有这样大规矩的人家,工头挑了挑眉,又多说了两句,小伙子也跟他瞎掰起来,老一辈子流传下来的东西,不论迷信不迷信,还是真稀奇的,也算是传承了。 工头听了也没当真,就算是真有那个什么神国,也都时过境迁了,难不成还要复国?还是等那个神先冒出来了再说吧,不然…… 胡乱说了一通的两个人谁都没把这次的谈话放到心上,直到山里头挖出了玉石,那种晶莹到在阳光下都能发光的大块儿玉石。 第225章 莹透纯净的石头之所以被认定为“玉”,是因为它的触感光滑,在暗中有着温润的自然光泽。而在阳光下,尤其是强光的照射下,这种温润就成了一种晶莹,那种剔透到可以媲美水晶的感觉一度让“玉”这个叫法有些争议,但,这些都不妨碍所有见到它的人把它认定为玉,因为,太美了。 初初暴露在阳光下的玉石未曾经过任何加工打磨,但那每一个弧度的走向都是独具美感,不慎刻画在其上的凹痕就好像是某种断臂的残缺,虽然残缺,却仍然是美的,而那种晶莹剔透则让很多人产生了一些炫目的感觉。 工人是第一批傻眼的,然后是工头和一直在做监工的小伙子,已经回家的老爷子在听到消息的时候也赶来了。这些天他一直在家中生闷气,因为劝不动大孙子,又赶不走那些工人,工头拿了合同来压他,压得老头只能在家憋气。 这会儿出来一看,看到那暴露出来的“玉山”一角,瞪大了眼睛,这就是“神”的真相吗?还是说里面还会有什么? 挖出了这样的存在,显然不能够再当做单纯的石头开采,而小伙子也不准备再卖了,至于合同什么的,哪里有弄清楚这种玉石的价值更紧要。 好在也不是整座山都不能开采,工头拿了合同说话,小伙子同意他在山脚下的位置浅层开采,不允许深挖。 ——之前那块儿之所以暴露出来,就是因为机器懒得移动,直接在一个地方往前挖造成的。而这本来就不是开采的正常程序,他们也要防着坍塌,所以那种深度也是偷懒的极限了。 两人协商好了,又从那块儿玉石上敲下来一块儿,小伙子一揣就走了,他准备找地方鉴定一下这算是个什么石头,就算不是玉,也肯定很珍贵吧,以前他可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小伙子没什么门路,好在网络发达,随便问个问题就知道大概该去哪里找答案了,无论是地质研究院的珠宝鉴定部门,还是典当行的专家,又或者珠宝行业的鉴定中心,他都跑了一遍,而这些人见到这样的石头,第一个问题都是“不是合成的吗?” 经过仔细的研究,他们的目光都比较深邃,甚至有些直接开出了价钱,比上等玉石还要高一些的价钱虚拟神格。 但这些,小伙子都听不进去,他只有一个想法,自己发财了! 那样大的一座山,如果都是石头,论重量卖也能卖不少,但那种价钱比起玉石的价钱……有什么可比的吗? 他匆匆回了家,这才知道事情闹大了,若是正常的玉石被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可能连新闻都上不了,但因为是这样特殊的玉石,属于新品种,消息传出去之后,就有了不少人前来观看。 也有些,是准备趁人不备偷偷采集一些的,甭管值钱不值钱,哪怕不值钱呐,看着好看拿着玩儿也好啊! 那么大一座山,老爷子根本拦不住人,这头说着不让看,那头已经有人爬上去拿工具敲打了,他有什么办法,那么大一把年龄,就是爬山都爬不动,更不用说拦住那么多人了。 工头是个狡猾的,跟小伙子答应得好好的,看到他不在,也起了歪脑筋,让工人在原址上往下挖,挖出了不少,而里面的玉色跟外面相比,哪怕是不懂行的人,也能够看得出是越来越好了。 等到了某个深度的时候,那玉质竟然如同软泥一样,随手就可以挖下一大块儿来,宛若凝脂一样的触感,甚至还有着某种浅淡的异香。 “这,是玉髓吧!” 珠宝行当中的玉髓其实是一种石英,有着蜡质光和一些颜色,硬度等同于玉石,并不是眼前这样的。 这种泥膏状的玉髓更像是道家传说中服之即可成仙的玉髓,那才是真正的玉髓,玉之精髓。 抱着这样的想法,又闻着那淡淡的香味儿,有人忍不住用小指头挖起一点儿来想要放到嘴里尝尝,看看会不会成仙。 “别!”工头打开他的手,禁止了他的行为,“这种东西不能胡乱吃,找个东西试试再说。” 外头的人热火朝天地进行挖掘工作,山石内侧却是极为安静的。 在安静的环境中再次醒来的王平完全没意识到外界的变化,在这个与世隔绝的洞窟中,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待了多久,好处就是他或许可以不用担心饿死渴死闷死的问题,这么长时间了,要死早就死了,而他没有感觉到饥饿口渴,也不曾有气闷感,那么这里一定有着自己不知道的通风措施。 完全没意识到是自己身体“出了问题”,能够辟谷,并且内息循环,不用外界空气的王平正准备再闭上眼睡一觉,反正醒了也没事儿,就察觉到了一丝光亮。 不同于山洞内那种说不出的光,洞窟的右下角,似乎有一丝薄光透过来,不是很通透,但足以让他感觉到那一丝不同,这是…… 第一反应,他竟不是欢喜,而是紧张,这个洞窟之内虽然枯燥乏味了些,但没有什么危险,可外界,那个自己完全没有记忆的外界会是怎样的世界就说不定了。 不过,古代的技术发展水平似乎还不足以害怕,冷兵器么,若是见到不好,跑就是了,相信他的体力还是不错的。 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胳膊腿儿,他早就发现了,这个身体非常灵活,即便久坐了那么长的时间,但是站起身的动作十分利索,没有一丝腿麻的迹象,又或者是关节死板的感觉,轻盈得好像能够一跃飞天似的。 他并不知道,其实他是可以做到飞天的,只要他能够记起那些功法,又或者是能够主动运转灵气,山洞内残存的灵气还是可以支持他“飞”一下的,不过要真正飞天的话,还是要取下布置在阵法中的灵石,解除阵法才能够出去魔兽世界之吉尔尼斯王子。 当然,这是正常情况下,而现在,时间飘忽过去数千万年,哪怕是极品灵石也禁不起这样的消耗,何况他那时候估算好了时间,用的不过是上品灵石,这么长的时间早就风化成灰了。 但因为是在阵法之中的缘故,这些灰并没有随风散去,固执地留在了原地,而因为阵法聚拢过来的不及被王平吸收的灵气滋润着这些灰,最终形成了外面工头发现的“玉髓”,因为里面含有的灵气滋润,本应干燥的灰呈现出泥的状态,像是凝聚了水分一样,充分显示了此阵聚灵的效用之强。 如果不曾被暴力挖穿,那么,再过上若干年,在灵气总量不变的情况下,也许“玉髓”能够重新凝结成灵石,最低级的灵石。 而现在……不明的膏状物阻碍了工头的继续挖掘,在他没有找到好的容器存放,并且判断这东西是否能在空气中久存的情况下,难得有了些珍惜意识的工头暂时停止了挖掘,为了保住自己的发现,他甚至带着工人去帮老爷子撵走那些过来占便宜的人。 老爷子因此对他有了些好感,完全不知道这位在想着霸占,眼看着天黑了,还请工头到家喝酒。 工地这里,工头让几个工人守着,他去村里的小卖铺买了些吃的,到了老爷子的家,他准备跟老爷子好好聊聊,说不定能够多得到一些消息。 山里的夜并不是十分宁静,因为附近的开发不多,虫鸣鸟叫的都不稀奇,几个工人懒洋洋地溜达了一圈儿就回到简易工房里睡觉,哪怕是一座玉山,想要敲下玉来也不容易的,谁也不可能一夜搬空大山,没必要不错眼地盯着。何况这样一座大山,得多少人才盯得过来,明天还要干活呐。 工头可是个精明人,一边派了人照常开采石头,一边找了些人悄悄开采玉石,等到运石头的时候,夹裹在石头中一起装车,塑料布一蒙,谁也看不到里头有什么。 也因为这样的缘故,人手便有些紧张,大家都忙了一天了,没人愿意守夜,虚应一下就都偷懒了。 不知道这种情况的王平运气很好地在此时破开了那个山洞,或许是那微微透出的光线打破了某种平衡,王平发现那里的泥土竟然变得特别软,徒手就能挖开,没有时间注意下手中“泥土”的王平振奋精神努力挖掘,终于在此时挖出了一个半人高的洞来,看到了外头的灯光和建筑,而那架设电线的线杆子显然让他意识到了什么,竟然不是古代吗? 走出两步,就看到不远处的黄色挖掘机,大概是挖掘机吧,王平不太能够判断这种机型的种类,但,充满了现代气息就是了。 这种情况下,他这样一身古装再往前走显然有些不适宜,若是被人看到,不被当成神经病,也要被怀疑精神病了,不想顶着别人怪异眼神的王平庆幸了一下现在是黑天,迅速脱掉了外袍,随手卷了卷夹在胳膊下,不仔细看也看不出什么来,而白色的衣服和长裤,按照古人的保守程度完全可以当做长袖t恤穿,就算宽大些,也能当做老年人的练功服看待,不至于太突兀。 又走了两步,王平转身从洞口钻了回去,捡起山洞正中的那个蒲团,这个实在太显眼了,一看就知道有人待过,还是拿走比较好。 喝了不少酒的工头从老爷子家里走出的时候脚步已经有些歪斜,红着眼往回走,快要回到房间的时候觉得眼角处好像看到一道白影经过,揉了揉眼睛再看,什么都没有,“md,喝太多了,这老爷子,真能喝!嗝——” 第二天工头醒来,带着工人来到昨天挖掘的地方看到那个近乎天然的洞窟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被人捷足先登了,狠狠的骂了些不好听的钻进洞里细细看了一圈儿,得出的结论却有些奇怪,这洞不像是天然形成的,但,也不像是机械挖掘又或者人工开采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第226章 “叮咚——叮咚——” 珠帘被掀开,随之而来的风铃声颇为清脆,两个女孩儿说笑着走进来,其中一个指着一旁的玻璃柜台说:“你看,这里还有好多古风本子,都很漂亮,我那个就是从这里买的。” “啊,真的啊!”另一个忙上前来,趴在玻璃柜台上看里面摆放的本子,因为是古风的,所以都是线装本,还有漂亮的流苏垂在书脊处,配合着封面上的古风图案,颇有几分悠久的意蕴。 小小的价签就在本子的下方,价格也不算贵,但对学生来说,二十多块钱买一个本子,还是有些奢侈的,何况,这种本子都是彩页的,里面还有着精美的插图,用来记笔记那是暴殄天物,而不记笔记的话,完全想不到该怎么用,很是“不实用”。 两个女孩子乐此不疲地看着,不时还央求一下尖下巴的老板娘便宜一些,娇滴滴的讨价还价很有几分持靓撒娇的意思,老板娘嘴角含笑,但谈到价钱的时候就是不松口,末了只同意赠送一个书签。 女孩儿没办法只得同意了,谁让自己喜欢呢?买一个就好,也不算太浪费,以后用来记自己喜欢的优美诗词,也算跟本子相得益彰了。 这头磨磨蹭蹭地选了一个出来,要了袋子装好,又选了一个合心意的书签,扭头正要和朋友说话,才发现朋友不见了,惊了一下,不等叫人,就见老板娘指了指室内一侧的线帘,“在那边儿,那边儿是卖书的,你也可以过去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书。” 线帘充当门,隔开了两个空间,一边儿是各种精美小饰品,宛若一个精品店,另一边儿则相对冷清一些,几大排书架,摆放着各种图书,分门别类的小说居多极品小农场。 这边儿还有一个通往街道的门,门边儿有一个简单的前台,一个男子正捧着一本书面对电脑坐着。 女孩儿一眼看到了正在某个书架旁站着的朋友,有几分不满地板了脸,走过去拍了下她的肩膀,“说是陪我买的,怎么也不帮我挑挑,一扭头就不见了,我还以为你被人拐了呐!” “嘘——”朋友急得用书挡脸,食指比在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使了个眼色往前台那边儿瞟。 女孩儿跟着扭头去看,正好坐在电脑前的男子回过头来,俊美得仿佛画中走出的容颜让女孩儿震惊了一下,哪怕是那样乱糟糟的碎发,也挡不住那一张好看的脸,实在是,实在是……瞬间忘记了所有的语言,只觉得大脑被清零了的女孩儿好长时间才重新启动起来。 不过,这个时候,她已经被朋友拉着走出书店了,而回头去看,落地窗后的那个男子依旧安静地在看书,他手持书卷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看柜台的。 “帅吧,我上次就发现了,那时候他还是长头发呐,那一头长发可真漂亮,看背影的时候我还好奇来着,谁想到看到正脸,竟然是个男的,而且还长得那么好看!” 那种美并不是雌雄莫辨的,只要一看他的脸,就知道这是个男的,然而,他又比一般的男子美多了,那些屏幕上的明星哪个也不如他,最让人嫉妒的则是他的好皮肤,虽然不好一直盯着看,但也还是看得很清楚,真的是连毛孔都看不到的好皮肤,细腻润泽,有若那最上等的美玉,自有一种温润的光泽。 “是,是啊!”女孩儿回忆着男子的面容,那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人。 两个女孩子嘀嘀咕咕地说着悄悄话往回走,顺便约好了下次再来这家店的时间,中间对于这位男子身份的猜测也占了很大的比重,只要一想到对方可能是有妇之夫,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这样的男子,怎么就跟老板娘好了呢? 最开始看老板娘还是很好看的,但是想到要跟那男子匹配,便觉得各种不舒服,唉…… 小小的书店里在一天之中迎来了很多类似的客人,回头客多半都是暗自注目好看的男子,初来者则免不了呆呆地看一会儿,然后留恋不舍地抱着某本自己都不知道该不该买的书出去,有些还是结伴来的,窃窃私语着说上一些什么,胆量大的过来要电话号码,被对方塞了一张书店的名片,心塞不已,谁要这种固定电话啊! 再有勇气的直接问男子的手机号,对方回答一句“手机丢了,还没买新的”,这个怎么听都像是托词的回话更令人沮丧。 若是再锲而不舍地追问网络联系号码,几乎雷同的一个“丢了,还没找回”就出来了,真是敷衍都不愿意找新借口的样子。 再怎么胆大的女生,遇到这几次三番的冷淡敷衍,也都要淡下来了,到底还是要面子的嘛,这样的小镇上,风气还比较保守,再怎么喜欢,也不会更大胆了。 即便如此,这样的困扰还是有些麻烦。 更麻烦的是…… “云泽啊,你是嫌工钱少吗?我这里包食宿,再给你每月两千,你看行吗?” 小镇上的普遍工资,正式工,还是那种比较大的店铺里头,才能够拿到两千,还免不了要扣一些迟到早退伙食费之类的费用,老板娘咬牙开出的工资实在是不少,可惜,对方的目光跟那些小女孩儿如出一辙,甚至要更为热辣一些。 “不用了,我就是赚一下路费,现在钱已经够了,我也要走了。”拿着刚到手的工钱,王平和气作答。 当初就说好了钱包丢了,所以按日结工资,几百块钱不包含吃住费用的话,还是能够做一些事情的造化炼体决全文阅读。 老板娘苦留不住,也只能放人走。王平走之前拿a4纸打印出了一张“招工”,贴到了玻璃门后,当初他就是看到这张纸条才来这里“应聘”的,而托了长相的福,面试一关轻松通过,当天就留下来了,哪怕是短期工,工资也是按照正式工结的。 再次谢过老板娘这些日子的照顾,王平离开了书店。 两个小时之后,王平出现在了长途车站的出口不远处,他理了头发,看着清爽了许多,一身休闲服,拽着一个箱子,就好像一个来旅游的大学生,轻松自在,略等了等,在某个通往通往w市的汽车离开出站口停下拉客的时候顺利上了车。 据他之前从电脑上了解到的,w市算是比较发达的城市,路程也不算太远,刚好有长途汽车直达,最重要的是,那里还比较乱。 手上的五百块钱零零碎碎已经花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显然还不够□□的钱,他要的是那种足够以假乱真,或者说某种程度上就是真证的身份证,所花必然不菲,还要有个很好的门路,不然,满大街都是□□的小广告,能信么? 所以,还是要去乱一点儿的地方才好,那里才更容易找到门路,找到赚钱的机会。 当然,也不可能一下子达成目标,所以,也要想想该给自己虚构一个怎样的身份,方便他再找一个短期工。 之前在书店的那段时间,王平细细探查了一下自己的知识水平,普通程度的数字问题完全可以依靠心算得到结果——一眼扫过就能得出结果的,也是心算吧。而更为高深一些的,他从电脑上找到的某高数卷子来看,他对里面的符号就不甚了了。其他的理科方面,大抵也是同样的问题,熟悉又陌生的符号大概能够知道意思,代入的话便会有一些偏差,可见这些东西他都接触过,不过并不精通。 与之相反的是语文题目,无论怎样的文言文他都能够完全明白其中的意思,甚至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写出一篇难度更高的古文,而文辞优美程度,对比看去也是足以流传的,再有一些优美的诗词,他觉得不像是自己能写出来的,但是一挥而就,又不曾在电脑上查到该诗词存在的话,不是自己做的,难道是自己抄的? 更为奇怪的是,每次写诗词的时候,好像都能够感受到一种奇异的力量在身体中流淌,那种感觉很舒服,为此,王平甚至买了几个本子专门写诗词,为的就是重复这种舒适的过程。 至于到底有什么真真切切的好处,目前还看不出来,不用吃东西算吗?这是早在山洞中就发现的,勉强可以算作金手指吧。 事实上,王平对自己的身份,或者说这具身体的身份有了一定的猜测,既然不是古代而是现代,那么这位身着古装的人很有可能是从古修炼至今的,就如同很多网络修仙小说中说的那样,他只是闭了个关,然后“世上已千年”,再出来就是“沧海桑田”了。 只不过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变故,也许是他修炼的功法出了问题,把他的灵魂送去遨游虚空了,这才让自己趁虚而入,借尸还魂,代替他面对这种“物是人非”的现代社会。 好在他的大概经验还是有的,即便如此,还是闹出了留着长头发招摇过市的错误,实在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如果是修仙者的话,在这个世界就是一片空白,倒也方便了他,免得有什么夹缠不清的亲人突然冒出来,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空白的历史总是方便书写,不过,该怎样书写呢? 一边构思着自己的身份来历,反复验证怎样更为合理,一边听着周围的闲谈,从中分析出有用的赚钱信息,无论想要干什么,钱总是第一要素,不然,想想自己之前剪出来的毛躁头发就知道了,有些事情,真不是能省钱的。 第227章 “住宿,住宿,五十一晚!” 白色的硬纸板上写着简单的四个字“住宿五十”,一些中年妇女把纸板摆在胸前,见到一个人下车就上前拉话,你挤我我挤你的,看着有些乱,但也不是特别过分,并没有人挤到身上,几个人暗自较劲儿一下,便有一个抢占了最好的位置,跟着边说边走,若是成了,直接带人离开,若是不成,也会赶快跑回来“拉、客”。 虽然来了w市,但一时半会儿,王平还没想好要做什么短期工,索性跟了一个妇女走了,去了一个小宾馆。 小宾馆时间不短的样子,墙壁都已经发黄,里面的装修在当时或许还算可以,但在现在看来,多少有些土气,有些地方新一些,反而显得突兀而古怪。 妇女把王平带入宾馆,看着他要了房间,交了钱,这才笑呵呵地离开,大概是确定了自己有提成拿,走路都是虎虎生风的。 王平拿着钥匙,跟着模样年轻的服务员走上了楼,宾馆中并没有电梯,不过楼层也不高,总共也就三层小楼,多走两步也就是了,就是楼梯间有些窄,两个人并行都嫌挤。 这样的环境让王平忍不住皱眉,不知道房间怎么样。 怀着这样的疑问,等到了房间看了,倒是还行,唯一不好的就是房间里头没有卫生间,不能洗澡,空荡荡一张床并一个柜子,连把多余的凳子都没有,看着倒是简单整洁了。 “卫生间就在走廊中间,走一走就到了,我们提供热水,要的话可以拿壶下去接妙手天医。” 服务员指了指柜子,王平才注意到旁边儿还放着一个暖壶。 “空调能用吗?”视线一转,发现墙上还有个发黄的空调,王平指着问了一句。 “能用。”服务员回答得利索,拉开柜子的抽屉,翻出了一个遥控器,直接就把空调摁开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子噪音。 皱了皱眉,到底还是不太喜欢这样的环境,唯一值得称道的或许是房间收拾得还算干净,也闻不到什么异味儿。 “谢谢。”客气地说了一声,王平把箱子推到床边儿。 “不用,您有什么需要可以叫我,我就在楼下。”服务员热情地说了一句,扭头关上门走了。 空调“嗡嗡嗡”地响着,卖力地工作,可惜吹出来的风感受不到什么凉意,王平索性用遥控器关了,他的身体似乎并不是那么怕热。 房间安静下来,外头却传来了噪音。 “这什么房子啊,我看到还有烟头!一屋子的烟味儿!”一个有些尖锐的女声嫌恶地说着。 王平正在床上盘腿而坐,那个从山洞中带出来的蒲团就坐在他的屁股底下,有些微的凉意,让他的神智格外清明,听到这明显是从门外传出来的话之后,他并没有睁开眼,但心里头却闪过“看”的念头,也就是一个念头,他真的“看”到了外头的情景。 适才的那个服务员——事实上他怀疑这家就只有这么一个待客的女服务员——领着几个人走上来,其中一个女人嘴角有颗黑痣,瘦长脸,丹凤眼,穿着打扮很普通,并不时尚。 走廊狭窄,另外三个年龄不一的男人只能跟在她后面,一个大约是她老公的模样,有些将军肚,白色短袖t恤被汗湿了肩膀,看着有些狼狈,他大约是力主住在这里的,有几分不耐烦地挥手:“凑合一下得了,哪儿那么好。” 好一些的宾馆,住宿一晚的费用也要一百多,能够用一半的钱住宿,除非某个宾馆搞活动,否则,这样的条件也就可以了。 “刚才那个是客人刚走,还没来得及收拾,您看看这边儿的房间,都是干净的,床单都是一天一换。”服务员还有几分招揽客户的热情,急忙解释了一句。 “嫂子,你看怎么样?”年轻一些的男人也有些要留下的意思,追问了一句。 “妈,就住这里吧,我都累了,睡一晚得了。”最小的男人看模样也有二十左右了,说话却懒懒散散的,走路的姿势也不那么精神,很皮赖的样子。 察觉了三个男人的倾向,女人犹豫了一下,说:“好吧,我们要两个干净的房间,你带我们去看,我自己挑。” 服务员欣然领着他们去看,一边看还一边解释着剩下的房间已经不多,现在市里正是什么博物展的,外地来的游客比较多,市中心住不下,都到外头住了,这边儿离市里也就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来往还是很方便的。 女人还是不甚满意的样子,但也看好了两个相邻的房间,拖着行李进去了。 博物展?王平被这一个词岔开了思想,仔细想了想,他似乎并没有注意到相关信息,好在这是一个网络普及的年代,连手机都能上网了,还有什么办不到? 到楼下去打听了一下哪里能够上网,服务员还挺热心,直接让他借用了前台的电脑,这台老电脑噪音也不小,但显示屏还不错,看得出是因为公、器、私、用的原因,保护得还算不错,至少网速还比较快。 搜索了“博物展”这个词条,那服务员就在一旁看着,马上插话说:“你也是要去看博物展的啊罪恶神冠!” 王平点了点头,说:“准备看看具体怎么走。”一眼瞟过,他也看到了门票的价格,一张五十,说不上贵还是便宜。 “有什么好看的,都是些不值钱的古物。”服务员撇撇嘴,很是“内行”地说,“也就骗骗你们外地人吧,这些东西,放地上都没人捡的。” 不是所有的古物都值钱,年代久远的东西同样也有不值钱的,比如说某某朝代的地砖,又没有特色花纹,又不是贵族专用,甚至不曾隐藏什么神秘历史,谁有工夫去收藏那个,再说了,就算有人真的爱好比较偏门,喜欢收藏各个朝代的地砖,但,又不是真的用那些砖铺地,有个一两块儿完整的品相好的意思一下就是了,更多的即便是古物,却也不值钱。 就好像某个朝代的铜钱,按理说钱币这种东西历史意义还是有的,并且能够作为钱币,本身也是流通性金属,有了历史,只要不是太过损毁不成样子,研究的意义还是有的,价值也应该不低。 但,那个朝代的铜钱实在是保存得太多了,有赖于当时的习俗,用铜钱压棺什么的,哪怕是平民百姓的墓地,打开来也能看到一捧捧的铜钱,太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你怎么知道都是不值钱的?” “肯定不值钱啊,值钱的哪会放在那里。” 手指点在博物展的举办地点上,“那里以前是个火车站,现在改成会展中心了,有什么的大型展览都爱放那儿,不过,”服务员撇嘴,“啧”了一声,“都是在那儿卖东西的,这个博物展八成也是卖东西的。上不了拍卖的档次就这样弄了,连保安都看不到几个,肯定不值钱。” 说话工夫,王平已经把想要知道的都查到了,跟服务员道谢之后,应付了两句她的好心建议便回了房。 次日一早,那女人一行就起来去吃早饭了,宾馆提供一顿早饭,就是简单的稀饭糖饼,女人一边说着不好吃一边还跟人多要一个鸡蛋,服务员不肯给,她又唠叨了两句,却也没多耽误时间,吃了饭就收拾东西下来。 王平差不多也是同样的时间下来,在楼梯口碰到,他让了一下,让他们先行,女人多看了他两眼。 出了门,才发现他们一行还是有车一族,车子发动,很快离开了王平的视野。 王平拉着箱子往站牌走,昨天用电脑的时候他顺便查了一下路线,知道了附近有个公交车站,转乘某一路车可以到达博物展。 这个博物展并不如服务员所说的那样无趣,最有趣的地方并不在于那些不知道具体价值的古物上,而在它的公开鉴宝上。因为和某个电视台合作,举办了一个鉴宝节目,每日里都有不少人拿着据说家传的宝贝到那儿去鉴定,免费鉴定总是最受国人爱戴,与之相比的“财不露白”都成了次要的。 尤其是对一些年轻人来说,知道祖传的东西到底值不值钱显然更加重要,而万一运气好,自家的宝贝被选中上了电视,就算主角是宝贝,自己这个主人也是配角,也能上去露一回脸,不指望真的出名,但是借机见识一下也是好的。 有这样的缘故,博物展的保安绝不可能少,哪怕是维持秩序呐,也要有些人看着,服务员口中的夸张之言,恐怕是她并没有真的去看过吧。 倒了两趟车,终于赶到博物展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门口的人排着长队,依旧很多,里面却不是很拥挤的样子,有保安在维持秩序,看起来还算整齐。 王平没有马上买票进去,而是在外围找了个地方吃饭,因为这里人多的关系,小摊小贩也都围了过来,附近不少卖吃喝的,正是中午,也有不少人在这边儿坐着吃饭。王平找了个方便观察的位置安静坐了。 第228章 人多,必然事多,何况是这个颇有乱名的w市。每年里的大案要案,稍微留意一下,多半都能发现有些w市的影子。这样的地方自然需要加大整治力度,但有些乱可并不是几次严打就能搞定的,何况,这里还算是个发达城市,外来人口不少,流动性强,犯罪的流窜性也更强美利坚大帝。 坐在小摊上的时间不是很长,期间王平陆续又要了矿泉水什么的,老板伙计都忙得很,没有哪个注意到这里有一个不怎么吃喝的人干坐着,王平得以安静观察了一会儿。 保安还是很尽职的,起码站在那里的架势看着就有些唬人,再加上一身光鲜亮丽的好装备,远看上去颇有秩序,细细看来,也能发现几个在附近的便衣人士。 那些人并没有明显的特征,又或者什么特别的破绽,但王平的眼力实在是好到了一个份儿上,再加上某种可以称之为“直觉”的感触,很轻松就判断出了几个便衣的所在,不过,大约是前几天都没什么事情的关系,这些人多半都是一种有备无患的态度,并没有多么严肃,只不时地观察一下队伍。 这之中,有两个让王平不是很确定的人,一个是个身材微胖的男人,拿着一个冰糕吃着,边吃边排队,时不时因为队伍慢而探头往前张望,又或者看看身后,感慨一下队伍的长度,犹豫来犹豫去的样子,像是吃不准自己要不要继续排着。 表面上看,这个人是毫无破绽的,如果他不要总把自己的眼睛往几个明显带着“宝贝”的人身上放就好了。 另一个则是曾在小宾馆住过的年轻男人,他没有跟自家的兄嫂和侄子在一起,而是跟一个抽着烟的男人说话,他的眼神有些急切,似乎急着在说明什么,而那个抽烟的男人却没什么表态,不过,最后大约还是同意了他的话,他走的时候舒展了眉头,有了些笑意。 不管他们说什么,本来是不跟王平相关的,可年轻男人提到的话中有一个词恰好被王平捕捉到了,就是“□□”。他正急着要一个身份证,现代社会未必到了离开证就寸步难行的地步,但想要走得更稳当,自然还是有证的好。 之后,王平的视线便多数放在了那个抽烟男人的身上,可他实在是太普通了,衣着普通,相貌普通,从外表上看,完全无法猜测身份职业。 让王平真正瞄准这个人则是因为那个微胖的男人,他在排了一会儿队之后,突然接了个电话,好像是有了什么急事,擦着汗离开了队伍,满脸焦急之色地跑了,周围的人因为他的离开还多看了几眼,不过很快队伍向前移动,也没有谁再去关注他,也就没有发现这个男人也没跑太远,绕了个圈儿过了马路,钻入了一家茶楼。 那个茶楼,适才抽烟的男人才进去。 出于那么一点点好奇,王平也跟了进去,他的跟踪没什么技术含量,算是径直走入的,实在是他的颜值太好,走到哪里都要被人多看两眼,除非刻意装扮,否则没有伪装的可能性,也没有必要伪装,反正也没人认识他。 大大方方走入茶楼,耳边霎时一静,才发现这间仿古茶楼的内部装修还不错,环境清幽,还放着轻松舒缓音乐,声音不大,很是烘托气氛。 不知道是不是身体的缘故,对于这种古代的装饰风格,王平很是适应,表情也愈发放松,随意找了一个偏点儿的位置坐了,要了一壶茶,便打发了服务生。 以他的听力,专注的话,还是可以听到不少东西的。 诸多吵杂的声音汇聚在一起,开始是什么都听不清的,那种感觉就好像面前有一千个人同时在“嗡嗡”,所有人的声音融汇在一起,不同的字音叠音,声压声的,根本听不清楚是什么,但是集中注意力之后,他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要听的那个声音。 每个人的音色都是不同的,而他的记忆力显然能够判断出一个他留意过的音色,而那个方位,好巧不巧就在他的头顶上,对方的话很清晰地“穿透”了地板,传到了他的耳中。 “……确定是那件东西?” “六哥,你还不相信我吗?我看得真真的,就是那玩意,那姓刘的龟孙子,竟然还敢把那东西拿出来,真是嫌命长了昭华未央!敢黑咱们兄弟,还敢过来,这次必让他好看!” “别着急,肯定有他好果子吃。——小孙跟我说了个事儿,你去查查,若是真的,咱们可是有笔大买卖等着。” “成,六哥,你说,我去办。” 两人又说了一些生意上的事情,因为都是些代称什么的,比如“黄狗叼了一条鱼过来”之类的,王平不太清楚其中的含义,也就没细听,听到最后才听见那六哥顺便吩咐了一声,让微胖男人去瘦子那里弄一张证来。 直觉这个“证”多半是身份证这样的东西,王平心中一喜,他是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有门路,之前不过是想着逮个小摸小偷的地头蛇询问一下□□的门路,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听起来这个“六哥”还是蛮有组织的,他们的□□机构想必也比其他的更为专业一些,至于钱的问题,王平早想好了,所有不服武力解决,空手套白狼什么的,虽然有点儿不地道,但若对方同是违法行当,他也不觉得亏心。 这般想着,等那个微胖男人下来的时候,他就跟了上去,只是出门的时候略有心疼,在小摊上坐了那么半天,所花不过二十左右,而在这茶楼里一坐,一壶茶都没喝完,一百多就没了。 摸着口袋里的二十来块钱,王平第一次感受到了囊中羞涩的困窘,看来,光有证还是不够的,晚上住在哪里,还要看能够黑吃黑多少了。 微胖男子姓韦,这是一个很著名的姓,自从某小说红了之后,同样姓韦的主角就成了*丝逆袭的典型,而有着同样姓氏,小名又叫做“宝贝”的微胖男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朋友们笑,当然,这些笑有善意有恶意,并不足以形成他的心理阴影。 只不过文化水平不高,九年义务教育都没完成就辍学的韦宝贝一直没什么正经工作,跟着兄弟们混饭吃。 像他这样的人,在这个城市中比重不少,说他们是社会毒瘤也不对,毕竟没干什么杀人犯法的大事,聚众闹个事什么的也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没逮到现形,这些人就还是社会底层勤勤恳恳的小人物,捧着一个不怎么结实的饭碗,在其他人看来很没什么出息地活着。 王平仔细看了一下他的面相,觉得这个人不算太坏。这种完全不科学的结论也不知道他自己是怎么得出来的,反正若用周易又或者什么算命的一套玄学来说,他是半点儿道理都说不出来,瞎诌或许能够扯两句,毕竟他的古文功底不错,那些书也像是背过好多遍,稍稍一想就能够回忆起全文,但,若是真的用某种学说解释一下,他又觉得这些还不足以解释他的结论。 事实上,这是因为他曾经多次接触到真正的道,那种不可言说的奥妙已经让他具备了一定的识人能力,但以前这种能力他直接归结为“直觉”,便是现在,解释不清楚了,他也用直觉来解释,并未真正认识到这能力源自哪里,也并非相面那么简单。 依靠着这种直觉,王平在走入一条小巷之后选择了一种出现方式,事实上,他一直跟在韦宝贝的身后,已经引起了对方的警觉,毕竟干的都不是什么太好的事情,韦宝贝多少还是会注意一下生人的,何况这位生人也有些过于瞩目了些。 这样的颜值,不会是什么大明星吧?韦宝贝这般想着,发现对方并没有墨镜口罩围巾这等必备装备之后自己先否定了,然后便猜是顺路,可之前人多的大路还可以说是顺路,这种老城区的小巷子,本地人都很少走,走进来一个生人,就很可疑了。 不等韦宝贝想出什么应变措施,他便平地摔跤,重重地跌了一个跟头,因为这边儿的路本来就不怎么平,多有坑洼,自己又分神在想别的事情,韦宝贝也没想到“暗算”之类的事上,暗骂怎么这么倒霉,就捂着摔伤的腿“哎呦”起来,虽然是个男人,但他也是最怕疼的。 “没事吧?”王平赶忙几步上前,他还拖着行李箱,小轱辘在坑洼地面上磕磕绊绊,跑到前头来的几步,箱子也摔在了身旁,他瞥了一眼,见没坏就没再查看,而是急忙扶着韦宝贝,看他的腿择天记。 这一下摔得不轻,都流血了,韦宝贝卷起裤腿,看见膝盖处的大片青紫和那些血,脸都白了白,跟人打架都没这么惨过,当然,这会儿他想不到自己以前打架都是虚张声势的那个。暗自咒骂一声,见自己刚才还怀疑的生人这会儿好心扶他,一脸的真实关切,别说,这张脸真是好看,这样近距离看起来更是出众,韦宝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没事儿,小伤,看我,这么大人了,走路还不稳当。” 不等他吸着气站直了表示一下“没事儿”,韦宝贝就“哎呦”一声,又弓起了身子,脚尖微微点地,膝盖处真是太疼了,不会是骨头断了吧? 自己不会那么“娇弱”吧,韦宝贝迟疑地在王平的搀扶下看了看摔倒的地方,一块儿尖锐的石头染了鲜血,鲜艳得刺目,连踢石头都无力的韦宝贝再次问候了一遍自己的运气,怎么就这么背呐! “不会伤到骨头了吧?我帮你叫救护车,你先别乱动,若是错了位就不好了。”王平认真地扮演着一位好心人。 韦宝贝被吓得不敢动了,他受过最重的伤也不过是被人揍了一顿,还都是拳头打,当时疼的也就是皮肉,可从没伤到过骨头,若是骨头出了事儿…… “啊,抱歉,我忘了我的手机丢了,你的手机呢?赶紧打个电话吧。”摸了摸口袋之后,王平歉意一笑,很是不好意思的样子。 韦宝贝白了他一眼,真丢了? “刚才跟钱包一起丢了,正说要找个便宜的地方住呐……”王平不好意思地多说了两句,还解释了一下,“你放心,我不是坏人,我是看这边儿比较破、古老,以为会有比较便宜的旅馆才往里头走走的。” 哪怕改口及时,韦宝贝还是明白他想说什么,“破旧”就“破旧”呗,老城区不都是这样,有什么不好说的,别看他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遇到污水横流的时候,也没少骂这里“破”。 不过自己骂和别人骂,显然是不一样的感觉,好呆这里也养了自己二十多年,若是随便被人说了,自己也会不自在的。 一点韦宝贝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好感度很快给王平添加上了,与此同时,王平的脑海中似乎也响过这样的一句话“好感度1”。 错觉吧,以为自己是在玩儿游戏么?王平心中无奈,这么严峻的局面,他竟然不觉得多么难过,真是太奇怪了,他的心理素质什么时候这么好了,慌话张口就来,半点儿不磕绊,还敢这样跟明知不是好人的陌生人套近乎,是因为是男人的身份才这般大胆吗? 是男人的身份……总觉得这句话哪里不对的样子。 不等王平深思自己脑海中晃过的那点儿想法,韦宝贝已经掏出手机打了电话,顾不得生人在旁边儿,电话里就忍不住乱骂一通,还让对方快点儿开车过来接。 挂了电话,他好像才注意到有个扶自己的人在,不好意思地笑了下,“一会儿我兄弟就来接我,这点儿伤,他帮我看看就成,实在不成再去医院。”心里头想的却是,摔了一下就叫救护车太夸张了,再说救护车也进不来小巷子,难道要走到巷子口等吗?腿还不得废了? 等到车子——一辆电动三轮车过来之后,韦宝贝被蹬车过来的青年扶着上了车,临了回头道谢,看了王平倒地的行李箱一眼,突然说:“你不是要找住的地方吗?跟我们走吧。陈七他家里空房子多,不怕人住。” 被叫做陈七的青年回头看了一眼,说:“拿着箱子上来吧,不收你房租。” 王平面色一喜,却又犹豫了一下,道了一声谢,这才捡起箱子上车,颇有些拘束地坐了一会儿,才又和韦宝贝说起话来,陈七偶尔也会插两句,气氛还算融洽。 第229章 不知道是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一句话:有光的地方必然有影,越是光鲜靓丽的表面,越是有藏污纳垢的暗影。 之前看w市的模样,高达整齐的楼房,宽敞整洁的马路,两旁的绿树成荫,那些有几分凌乱的小摊贩大概就是影子一样的存在,却也构成了另外一种热闹,人气十足。 但随着三轮车进入了巷子深处,所见就不再相同了,房屋低矮了不少,还有些明显很古旧了,地面上也多了些不知道哪里来的污水,黄的绿的,晃动着一股子无法形容的臭味儿,偶尔还能看到灰扑扑的好像是老鼠一样的存在溜着墙角一晃而过。 韦宝贝,大名韦宏,看见周围的环境,厌恶地皱眉:“这是谁家的下水管子又坏了,真是的,就不知道修修啊!” 老城区这边儿,好多管网都旧了,当年的技术水平和材料的问题,现在一出毛病就很麻烦,要更换就要大面积更换,要不小范围根本修不好,修了这头漏那头,都很麻烦。 而老城区因为逐渐被新城区所取代,越来越多的人搬出去住,这里也多了很多被称为“鬼宅”的空房,常住人口少了,出点儿什么问题,怕是连户主都找不到,也就更没人管了苍穹龙骑。 这边儿还没有什么物业,这种问题,便是递给相关部门,也都是压着没人管的,所以,还居住的人也只能自力更生一下,为此,部分私搭乱建的管道和电线还是很明显的,尤其是电线,不少人都爱自家连一根到路灯那边儿去偷用公共电,省点儿电费。 环境差,生活成本还不低,也就无怪乎这里的人总是容易干些不太正当的买卖了,穷山恶水出刁民嘛。 陈七鼻子里冒出一个气音,没有对韦宏的这句话做出任何的回应,在一个还算整齐的楼房前头停下车子,说:“到了,下来吧。” 大白天的,这座楼却冒着阴冷之气,大半的窗户都掉了,黑洞洞的看着有几分像是豁了牙的笑容,有种森然之感。 韦宏的腿是架在车座上的,这会儿下来便有些不方便,手上的腿他连打弯儿都不太敢,还是王平丢下行李箱扶了他一把,他这才吃力地挪动下来,看得陈七冷哼了一声:“看你这点儿出息劲儿!” 话是这样说,却还是跳下来扶了一把,跟王平合力,把他扶进了屋,值得庆幸的是,幸好陈七家是在一楼,没有了爬楼梯的苦恼。 门是虚掩着的,陈七用脚开门,门打开的时候发出“咯吱”的响声,里头正在打牌的人回头看了一眼,“呦,这是怎么了,大宝,你这是跟谁打架了啊,用不用哥们儿帮忙?” 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三室两厅房子,在当时或许算得上是豪宅了,便是现在看来,一百多平的房子,若是地段好了,也是很值钱的,不过在这里,也只能说有个屋顶遮阳,有个墙壁挡风罢了。 屋子里的家具还是有一些的,却都看得出不怎么样,时间有些久了,唯一看着新点儿的就是正在打牌的桌子,还有客厅里头的电视。 这会儿电视没开,打牌的也只有三个,头顶上老旧的风扇吱呀吱呀响着,努力地提供着风力,可还是有人不领情地光了膀子。 问话的男人嘴里叼着一根烟,还没来得及点,说话的时候歪着嘴,有些流里流气的样子,一只眼睛眯着,配上那个过分新潮的火焰头,更不像好人。 另一个穿着黑背心的也侧眼看过来,看到生人,问了一句:“你们这是从哪儿拐了个明星过来?” 无论怎么看都跟几人风格不符的王平犹若鹤立鸡群一般瞩目,光膀子的那个这时候才有空抬头,瞟了一眼,吹了个口哨,什么都没说,眼睛里却没什么好意。 “别瞎闹,这是帮过我的。”韦宏很有点儿义气,其实王平也就是帮扶了他一下,算不上什么恩德,他却帮忙找了住处,还于此时出言维护。 陈七关键时候瞪了一眼,三人都没再吭声,略感无趣地继续打牌。 王平扶着韦宏进了一间屋子,把他放到床边儿坐了,陈七就开始查看韦宏的膝盖,他的手很有力道,捏得韦宏呲牙咧嘴,还不敢乱叫,即便如此,未曾关门的室内传出的声音还是让外头三个笑了起来。 “宝贝,这回好多了嘛,都没有惨叫,上回那个凄惨啊……” “哈哈,可不是,大宝可长进了!” “我还以为是腿断了呐,还让七哥去接,没想到伤得挺轻嘛……” 韦宏的脸白一下,红一下,倒也没工夫回嘴,只把牙齿咬得更紧了些,等到陈七查看完来了一句:“可能是骨裂了,先打个石膏吧。” “啊,骨裂?”王平比韦宏好震惊,他当时只是用了颗小石子打在韦宏的脚下,导致他磕绊一下跌倒,可没想真的弄个骨折,之前也不过是骗骗人找个由头搭话而已系统之校长来了全文阅读。 摔一下就骨裂了,这骨头,得多脆啊,亏他身上这么多肉,竟是半点儿没起到保护作用啊! 韦宏惨白着一张脸,“不,不用拍片看看吗?” “看什么,又没断,不用接,你要是能够不乱动,石膏都不用,养养就好。”陈七满不在乎地说出了这样的话,脸上的表情丁点儿没变。 韦宏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相信专业人士的意见,抹了些药,没有上石膏,这样的热天,再弄上石膏,真要折腾死胖子了。 陈七没有给韦宏上药,而是把药给了他,让他自己抹抹,他倒了些热水洗手,然后就跟王平说让他跟着去看空房子。 王平跟着走出去,这才知道陈七并不是只有那一套房子,对门的那户也是他家的,对称的格局,床铺齐全,也没人住的样子。 “这里偶尔会有人住,床铺都有,你要是不嫌弃,就先住几天,等找好了地方再搬。”陈七比韦宏精明多了,之前就打量过王平好几回,但那过高的颜值和完全无害的气场,也不会让人有什么被迫害妄想症,陈七随意地安排了一下,也不以为这样的人会在这里久居,说不好听的,出去卖脸都能过得更好,何必在这个地方胡混,根本上,跟自己这些人就不一样。 王平道了谢,也没有多说,即便有所求,但在不应该知道对方到底做什么的时候,还是应该安分一点儿,起码要知道怎样开口。 而这个机会也不难得,韦宏伤了腿,这两天怎么都不愿意动弹,生怕以后腿脚出问题,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在的,而王平借故找他说话,只当跟其他人都不熟的样子,几次三番下来,韦宏不敢说对他推心置腹,但很多事情也说得多了。 “哎呀,你早说啊,找七哥弄一个不难的,身份证么,很简单的,又不是什么编码上传的大学文凭,那个还要黑网站什么的,比较麻烦,若是要弄个档案来就更麻烦了……”韦宏耳濡目染的,对这方面的事情知道的也是不少,说起来头头是道,“不过那个收钱也高,质量也保证,咱们这片儿,七哥做这个都是……” 竖起大拇指来表示了一下很棒的水平,韦宏对陈七颇为推崇,等到王平表示自己的钱和手机对丢了,囊中羞涩的问题之后,他回答得也不算大包大揽,“我帮你问问七哥,若是行的话,让他先给你弄一个,你先用着,以后再给他钱也行。” 说着,韦宏又看了看王平,对于这个人,他跟陈七的看法是差不多的,一看就是早晚都要出头的,不怕这钱还不上,退一万步,就算这个人真的赖账了,一个证件而已,对他们这等会弄的人来说,也不值得什么,收钱多少只看自己愿意罢了。 陈七也算是个爽快的,等到听完韦宏转达的事情,他也答应了,问了一下王平大概的信息,就说能帮他弄一个,也不要钱,就是有事让他帮个忙。 “我大哥有个模特公司,最近要拍个什么东西,他们那些我也不很懂,反正是缺个合适的人,我看你还不错,你过去帮一把,就拍几张照,也不露什么,完了他们还给钱。”陈七的话说得很是活泛,完了还加了一句,“你要是不愿意也没关系,我就是看你也缺钱才这么说,模特来钱快,几张照片的事儿,也容易。” 王平犹豫了一下,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听到明星模特什么的心里头有些抵触,是因为古人的“放不开”?不过想想自己目前的状况,这的确是来钱快的,但,为什么之前从没想过这么做呢?是因为没有门路,还是没人发掘呢? “好吧,多谢七哥了。”入乡随俗,王平一开始就跟着韦宏这么叫,索性他这个壳子的样貌看起来很年轻,像是个大学生似的,所以这么叫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也不会很突兀。 陈七露出一个笑来,“谢什么,我还要多谢你呐,帮了我一个大忙。” 第230章 陈七的大哥不知道叫什么,也不知道他的公司叫什么,王平答应下来之后还以为可能会跟陈七的大哥见一面,谁知道人家根本就没露面锦谋。 全程王平感觉自己都跟瞎子一样,被陈七带着去了一个地方,跟着三四个少年一起拍照,他们都是很有经验的样子,在比较专业的摄影棚内搔首弄姿的,动作熟练,摄影师也非常痛快,咔嚓咔嚓几张照片下来,很快就换人了,平均一个人不超过三分钟。 陈七跟摄影师说了点儿什么,才把王平带过去,王平的衣服是自己的,他的穿衣风格比较朴素,没什么金属链子又或者破洞牛仔的,摄影师对此也没什么异议,除了要求他戴上一条倒十字架的项链,又要求他摆了两个姿势之后就很快开拍,总共用时也不比之前的人长,很快搞定。 钱也很快到手,陈七给的十分痛快,不等照片出来就抽出一把票子来,大约也没数就直接给他了,让王平一下子不知道往哪里装,怔了一下才把钱叠了叠塞在兜里,兜一下就鼓了起来。 之后陈七还有事,跟王平分开了,而王平想着难得出来一趟,索性就去了趟网吧,他需要知道最近的消息,老城区,还是太闭塞了,他又不愿意总是偷听别人说话。 网上的信息从来都是最多的,稍稍筛选了一下,他能挑出来的也没有几条有用,说实话,那些工作他都不是太喜欢,别人对证件的要求高是一方面,他自己也不太想要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受人管制,只是想一想就觉得很别扭。 而且,他对自己的修炼似乎有了些方法,最近摸索出来一些感觉,虽然不知道对不对,但若是继续下去,也许可以在现代继续修炼? 这个诱惑真的是很大,但,首先,他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居所,现代社会,可不是那种随便找个地方挖洞就能住了。 想到挖洞,他还关注了一下自己离开的那个山洞,这条新闻在网上也有,而且沸沸扬扬的,重点关注的却不是那个洞穴,而是那座山。 玉山! 王平瞳孔微微放大,玉!他简直不敢置信,当初走出山洞时是夜间,照明采光都不是很好,虽然不影响他视物,但他显然没有发现玉原石的存在,所以……出宝山而空手归,他到底是有多蠢,当时多捡上两块儿石头,如今也不会困难到连宾馆都住不起。 懊恼只有一丝,玉石若不是被砸碎了,哪里有那么多零碎的,哪怕他的体力很好,也不可能抱着一块儿几十斤的石头赶路,所以,时也运也,想来是没缘罢了。 而那个守着玉山的小伙儿也没得什么好处,事情闹大了,便有人注意到这不应该存在的土地所属问题,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矿产资源也是,玉也属于某种矿产资源,所以,那座玉山很快被收归国有了。 当然,小伙儿也得到了一些补偿款,但这些比起他失去的,显然微不足道。 另外还有一则小报道称,玉山之中开采出了玉髓,具有什么延年益寿的效果。 描写很是夸张,王平随便扫了一眼便罢,他以为这种玉髓指的是某种硬度光泽的晶玉,并没有太在意,却不知道那些珍贵的玉髓在不能妥善保管的情况下,灵气很快丧失,化为飞灰,而这神奇的情景又让部分被保存下来的玉髓有了更高的价值,甚至上了某个上层的拍卖会,拍出了一个天价。 重点不在于那个天价,而在于天价之后,这份玉髓被研究分析之后发现它对某些疾病具有攻克性的效果,而对于外伤的促进恢复作用则是肉眼可见的灵异。 这件事并没有能够上新闻,因为玉髓的数量太少了,太过珍惜容易引起社会骚、动,但还是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也是为什么那座玉山被那样直接快速收缴的原因,有人认为这种玉髓说不定还能开采出来一些,为此,哪怕是刨开整座山都是值得的。 这样想的人也并没有失望,按照阵法布置的方位,曾经安放下灵石的地方都开采出了玉髓,鉴于保管的困难程度,后来他们发现如果不破坏周围的玉石,中间的玉髓并不会风化成灰,便采取了整块儿开采的方式,这也就导致了另一个奇观清妾全文阅读。 曾经盘踞在那里的大山不过半月的时间被整个移走,曾经的旧址成了深坑,掘地三尺,发现真的没有什么矿脉潜藏其下的人才终于放弃那个地方,而被货车拉走的玉石则被运往各个地方,有些甚至去了国外顶级的拍卖会场。 由此相关引发的一系列新闻,比如说那个守山老人的所谓神的传说,也都为玉髓的存在增添了神秘色彩,而由此引发的追索,也在持续进行着。 老人家中的诸多明显时代特征的地契也成了一则新闻,小伙儿没能靠着那座山发一笔,却靠着那些几乎成为古董的地契发了一笔,而所有地契都明确标示的那座山,也让守山老人的话多了一些可信性。 若不是因为有神,谁能够这样执着地守候,一代又一代,如此延续千年之久?若不是有神,谁又能够解释那种玉髓的效果?科学都对此甘拜下风,一切唯有托庇于神灵。 看到这样的新闻,王平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荒诞,又或者是神奇,他所想的很奇怪,竟然有些感慨和意外,所以,那守山老人的先人和自己这个修仙者是有着某种联系的吗? 比如说曾是座前听道的童子?又或者是徒弟?因为师傅说要闭关,他便在外头守着,而这一守便是沧海桑田,江山易主,后人因为种种原因,遗忘了那个能够修炼的岁月,却遵守着先祖的吩咐,继续守着,却不知道最初的原因,于是,渐渐传说成了神。 脑洞大开之下,王平联想到这个,微微笑了一下,真的会有那么执着的人吗?他并不是很信,但,也许有的吧,毕竟,坚贞也是一种美好的品质。 不过,如果真的如他所联想的,那么,他或许应该再去拜访一下那位老人,回报一些什么。 从来不觉得自己算是大好人的王平在冒出这个想法之后有些诧异,这算是原身的愿望吗? 他可不觉得自己会有那样爱心泛滥。别人愿意守着是别人的事情,何况他们也未必没有得到回报,所以,他自己还一穷二白,却想着给别人一大笔钱,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啊! 因为多看了会儿新闻,这天王平回去得便有些晚,次日起得也有些晚,他的睡眠总是不足,只要躺下就能睡着,也不知道算不算是一个好习惯。 身份证是韦宏给他的,在他照旧去找韦宏说话的时候,韦宏就把身份证给他了,还问了一下他的打算。 “你是准备先回家,还是先找工作?” 之前王平说自己是来这座城市找工作的,但是因为不谨慎,一下车就把钱包手机给丢了,装在钱包里的证件也丢了,所以才这般落魄。 韦宏对这个说法还是信服的,这年头丢个手机钱包那都不是事儿,最麻烦的就是丢证件了,补办什么的很是麻烦,有些还要去原籍开证明,若是有些麻烦问题,耽误的时间就更长了,而没钱的话,车票都买不起,谈什么补办。 所以,如果有人因此选择□□的话——好吧,还是有些奇怪。即便真的麻烦了些,但因为怕麻烦而选择□□这种犯法的事情,到底还是……也许聪明人的脑子与众不同? 王平看了看身份证,上面的照片是自己的,名字却是何泽瑞,这并不是他的名字,他只说临时弄个假证方便买车票什么的,以后还是要去补办身份证的,所以不用太费事,换了名字也无所谓。 陈七对此半信半疑,不过他还是帮着弄了,他手上有一批真证,这些证件的主人要么不在要么失踪,留下一个证件方便他买卖,同时能够买卖的还有证件原主的相关经历,若是不喜欢,他甚至能够伪造从小学到工作的一整套档案出来,不过那个工序有些复杂,需要的时间多不说,钱也更多器道成仙最新章节。 以后有钱了,王平倒是不介意弄一套全的东西,免得自己像是这个世界的插班生,突然空降一样,有些无凭无依的,不过现在,为了不引起更多的怀疑,他没有要求更多,虽然陈七可能已经猜到了一些。 陈七的确是猜到了一些,却不像王平想的那样。 有些过去身份不太干净的人想要换个干净的身份就会换个新证件什么的,对自己过去的名字也没什么留恋,因为那代表着不堪的过去。 而照他看,对面人不像是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实在是那身气质过于干净了,让人想要往歪处想都不行,那他身无分文却想要这么一个证件,或许是在躲人? 乱七八糟的想象并不影响陈七的做事效率,也不影响证件的质量,因此王平拿到手上的身份证看起来还是很不错的,除了年龄。 “这个年龄,才20,未免有些小吧。”王平微微蹙眉,对此表示不满,他照过镜子,知道自己容貌好,也知道自己外表年轻,但想一想,能够在那等山洞中待那么久,从古代待到现代的,怎么也不可能是二十岁,虽然也不可能真的写个几千岁几百岁的,但至少也要大一些吧,写个二十五六不过分吧。 “你本来就年轻,还要写多大啊!”韦宏不为所动,指着名字说,“这个可算是好听的,你若是换,可没有好听的名字了。” 能够掌握在他们手中的证件信息,很多都是不太发达地区的,于是起名的水平,呃,大家都知道的,虽然不会有什么“狗剩”“王二麻子”的做大名,但有些粗俗程度,还是很考验某些文化人接受度的。 一开始就被韦宏定义为文化人的王平显然不会是那种接受程度良好的人。 王平没有提出更多的异议,年龄只是个瑕疵,名字,他怎么也无法想象自己被叫做“*田”或“*发”的情景,无奈地接受了这个过于装嫩的年龄。 再跟韦宏谈到计划的时候也就直接选择了找工作,理由是没赚到钱不好意思回家,反正有了个证件,暂时也不急着回去补办了云云。 这种话,大约韦宏也不太信的,却也没有拆穿,笑笑应了,还问了他想不想去陈七大哥的公司工作,就是不当模特,当个助理什么的也是没问题的。 王平笑着拒绝了,他对这两种职业都没什么好感,却又想要赚大笔的钱保证自己的生活质量,还是要找个其他“来钱快”的职业。 韦宏几番犹豫,还是收回了到嘴边儿的话,“何泽瑞”明显就跟他们不是一伙人,说得多了难免生些问题,倒不如不说,以后见面还能当朋友。 王平也不准备真的跟韦宏入伙,这几天有意无意地他都听到不少,这些人干的也不是什么好买卖,杂七杂八都有些,贩卖古董算是他们收入的大头,而为了稳定的货源什么的,坏事也没少做。 不过还算有些底线,并不伤人性命罢了,但这在王平看来也好不到哪里去,打断手脚肋骨,让人活受罪还要自赔医药费什么的,已经不单单是对个人的坏了,一个家庭都会因此拖累,若是无能一些的,或许再也扶不起来了,而这些,都是他们造下的孽。 这种孽,恐怕比杀孽更重。 莫名想到这点的王平并不准备跟他们深交,总有种会因此惹上麻烦的感觉。如此态度上便有些疏离,并不是热衷询问某些事情。 韦宏和陈七似乎也把握着这样的度,并不真心探问他的事情,有些话也从来不当着他的面说,只当他是个普通的借宿者,彼此相处还算和谐。 第231章 王平最终没有去那个博物展,因为突降暴雨的关系,博物展草草结束,当然,这都是明面儿上的说法,实际上,则是因为参加博物展的民间收藏者提供的“宝贝”被掉包。 这件事因为影响太过恶劣,并没有被公开报道,但对于流言来说,完全不需要什么根据就可以传递出来,所以,大部分人都能够对这个“掉包案”说出个一二三四来的时候,正经的媒体上则是什么都没有。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对博物展的印象都和那个服务员差不多,而利益受损的相关人等,在某些妥协之下,也没有站出来说什么。当然,闹事的还是有一些,不过影响不太大,因为很快就被安抚住了。 告别了韦宏陈七等人,王平按照计划好的来到了赌城,当然,这并不是这座城市的名字。 经过车站买票等手续验证了证件的好用程度,王平很是放心大胆地开始了赚钱计划,短时间内的暴利行业,在不运用暴力的情况下,他能想到的只有赌博了。 其实,股票也可以算做一种,只不过必须要有足够的本金,还要有相应的技术,否则无法短期致富。王平觉得自己并不具备相关技术,所以很快放弃了这个选择。 而赌博这种事,空手套白狼什么的,相对来说则简单刺激了许多,成为了最佳选择。 在a市,大大小小的赌场星罗密布,王平挑了一个比较大的进去,随便兑换了几个小筹码,然后从赌博机开始玩儿。人和机器的大战其实更容易一些,哪怕机器被认为是最严谨最不会出错只能靠运气取胜的,但当有人能够通过某种手段震荡机器的某个零件,使之运转错误的话,赢便是很简单的了。 有了初步的筹码之后,就开始玩骰子,玩牌,还有一种飞镖赌博的方法,单纯看技术,也是很轻松的。 自认为一直很乖的王平表示从来没玩过这些,玩起来还是挺好玩儿的,于是每一项都尝试了一下。他并不在一张桌面上久待,赢上一两把就借故走人,每一次赢的也都不多,所以直到他离开赌场,也没有哪个人发现他竟然只用了几个小时就获利百万。 也许那个兑换筹码的服务员知道,如果他们不换班的话。 有了第一笔资金之后,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韦宏早知道自己这个行当并不会太稳当,以前挨个打什么的就觉得是很了不得的光荣了,谁知道……当看到那个人拿出枪的时候,韦宏都惊呆了,他完全不敢用自己的命去赌那是不是真枪,同样也不敢再“仗义”下去,说了一些他本来以为自己绝对会保密的事情。 “很好,我还真怕你会不开口。”对方这般说着,很年轻的人,长得也好看,完全感受不到多么凶残,可是,刚才就是这个人,面不改色地打死了陈七。 韦宏哆嗦着说出了“六哥”的地址,反复强调:“我就知道这一个,真的,就这一个,他平常都是在那里见我们的,我们都知道,找人要去那地方找,如果找不到的话,就跟老板留言,真的,我只知道这个,就这一个。” 年轻人似乎是相信了他,没有再用枪指着他,可韦宏还是不敢动,他就是这样胆小,胆小又怕疼,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混进这种危险的圈子里,如果,如果再有一次机会的话…… 他没有来得及想更多,脖颈上被人敲了一下,翻着白眼倒了下去,那个时候,他以为自己死了立鼎1894。 可是第二天,他还是醒来了,屋子还是那个屋子,血迹还在,但尸体已经不见了,他不敢出去,又躲了两天,等到再出去打听消息的时候才知道六哥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曾经的同伙他也不敢去找,生怕是因为自己导致了六哥的失踪,匆匆忙忙带着所有的积蓄远走他方。 和王平遇到的时候,韦宏就是落荒而逃的状态,惶惶然宛若一个白日上街的老鼠,若不是王平的记忆力太好,恐怕根本认不出暴瘦了十来斤的韦宏。 而对方,并没有认出王平,何泽瑞对于韦宏来说不过是一个过客,这样的人,就好像你偶然做好事扶了一把过马路的老奶奶,你会记得老奶奶长什么样子吗? 更不用说,时隔一年,王平的状态已经与他所认识的那个人完全不一样了。 有了证件之后,王平很快又弄了一套假证,从小学到大学,从三好学生奖状到某音乐节**奖,完整的一个人生就用这些证件书写齐备,而他也很快开办了一个音乐私教班。 这种完全没有正规手续的班级就好像是老师私下里开的补习班一样,都是靠着名声取胜,靠着口碑广告,而王平本就是在陌生的城市,哪怕买了一套房子,有了一个落脚点,但是根底上还不算是本地人,想要一下子有什么名声什么口碑那都是做梦。 但好的音乐足够传播世界。 一首《相见欢》在学校旁边吹响的时候,正是家长们来接孩子放学的时候,不少人看着并不曾拿牌子也不曾摆证件的英俊男子就那么轻松地掏出了一根长笛,悠悠然一曲吹出来,一片吵杂声中像是涌入了一股清泉,本应该车声人声交织的地方,顿时安静了不少。 那种感觉,若是不曾听过,怕是永远都无法想象的。音乐的魅力就是这样简单,不需要天花乱坠的语言点缀,不需要琴鼓齐备的展示,哪怕仅是轻声吟唱,依旧能够俘虏所有的听众。 闻弦而知雅意。一曲过后,不等王平主动开口招收,就有家长带着孩子上前询问是否是音乐班,是否要招收学生。 简单一番作答之后,王平很快带走了三个学生,这样的数量实在是精英班了,被选上的平白多了些欢欣骄傲,他们甚至从来不曾想过要看一看这位老师的证件,衡量一下他是否够资格当老师。 传统的尊师重道思想在这个时候显得格外真挚。 而被他们尊重的老师所想却很庸俗,这三个孩子家境都还不错,学费什么的倒是可以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上,如此,也算有了个正当职业。 长得帅,教得好,短短半年,便有学生在某某比赛上获奖,作为老师的王平也小范围出名了一下,他的音乐班名声也更响亮些了,可惜本来就不准备扩招,所以目前还是小小班教学,而这让家长们格外满意,连课时费的昂贵也都不放在眼里了,唯有这样的精英教育才配得上自家的孩子嘛! 稳定的收入,平静的生活,王平的气质愈发淡然起来,自我感觉是有了些修仙者该有的气度,而在其他人看来,则是艺术家的超然物外。 这样的一个人,必然应该是穿着手工考究的衣服,坐在某个高档奢华的餐厅中品着历史悠久的名酒,又或者一盏香茗,遥望窗外,再不然,也是那种吃穿不愁才能够拥有的悠然气度,万事不萦绕胸怀的自在大气。 这样的人,怎么能够想象他跟一个无业游民有所瓜葛,甚至这个无业游民还是混过某个小组织的人。 韦宏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 王平的心头划过这个疑问,却并没有深思,按照他的理解他们的交易早就完成,已经没有什么瓜葛了摄政大明。 然而,瓜葛就是那样意想不到地出现了。 “姓名?” “何泽瑞。” “年龄?” “21。” “你认识照片上的这个人吗?” “认识。” “好,那你说说昨天下午五点发生了什么?” 小警察一本正经地照本宣科,王平也认真地回答,他也在回想,这一天跟往常一样,他教完了两个小时的音乐课就宣布下课,然后坐等家长把孩子一个个接走——十来岁的孩子,按理来说自己回家也没什么,但为了安全起见,或者说不想负相关责任,王平从一开始就要求家长必须来接,而且他还发了自己特制的一张卡片,凭卡接送。 这样严谨负责的态度一度被家长们好评,尽管麻烦了一点儿,但顾虑得也很有道理,毕竟现在不少的犯罪黑手都盯上了孩子们,小到猥、亵,大到拐卖,孩子们的安全连家长都不敢保证,更不用说老师了。 所以,即便几个学生对此制度略有牢骚,但,老师长得帅,会得多,多相处一会儿一点儿也不吃亏啊!仅有的两个女生还因此有些暗恋的意思,可惜都不敢表白,只能鼓着一口气努力学习,让老师多夸奖两句。 昨天,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最后一个出了点儿事儿,家长突然打电话来说有些事耽误了,赶不过来,让老师同意学生自己回家。 王平想了想,还是决定送学生回去,因为这一个是个女学生,比起男孩子来说更容易遇到危险。 这样的态度无可厚非,而也正是这个关系,他才走上了一条平时完全不会走的路,按照学生说的路送她回家。 女学生有点儿自己的小心思,巴不得这条路永远走不完才好,便有意多绕了些弯路,当发现竟然把自己都绕晕了的时候,危险也发生了。 韦宏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身上伤口还流着血,满眼的慌乱,喊着“救命,杀人啊”往前冲,女学生吓了一跳,发出了一声尖叫,抓着身边的老师不撒手,拼命往老师的怀里躲。 本来还能应付自如的王平被女学生弄得手忙脚乱,再反应过来的时候,韦宏就在他的眼前倒下了,好像当初在那条小巷子里摔跤一样,重重地跌在了地上,鲜血流了一地,已经没气了。 拖累王平现在还留在警局被询问而不是做完笔录马上离开的原因则是,当时他很自然地拨打了报警电话,顺口说出了韦宏的名字。 呵呵,看到人、流着血倒地第一时间竟然不是叫救护车,即便有韦宏那时候的“杀人”之语作为暗示,这样的第一反应也有些奇怪,而这一点或许可以解释一下,但,巧遇却巧遇到认识的人死在眼前,这到底是有多巧? 因为一点点怀疑而深入调查了一下,警察很快就发现了那些假证的存在,班门弄斧的假证显然让警察的怀疑更深了,一个弄了如此多假证的人,难道仅仅是为了开一个音乐班赚钱吗?而完全不符合大部分特长班兴趣班的小小班教学也让警察加深了怀疑。 而最无法解释的则是突然冒出来的人,以及他所拥有的大笔钱财,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局面就这样一点点演变成现在的情况,作为被审问的有重大嫌疑的人员,王平很是无奈地想,他当初就觉得会有麻烦的,果然。 第232章 放置纸笔的书桌上被整理干净,取而代之的是一副纸牌并两个骰子,还有一个倒扣着的磨砂玻璃杯充当骰盅,很简陋的赌具,不过足够演示某些东西了。 王平漫不经心地将骰子放入骰盅,他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让在场的小警察露出了些不屑的神色,却还耐着性子等着最终的结果。 而结果是那样简单,随着旁边人的报数,两个骰子如有神助地露出了一样的点数。 “这是怎么做到的?” 有人忍不住问道。 “骰子的每一面都有不同的点数,重量还是有些差别的。”只不过那微小的差别,普通人是感受不到的,王平放下了骰盅,“这个需要听力好一些才能分辨,同时手上的力道也要掌握得比较精准。我是学音乐的,听力还不错。” 不等人追问,他又拿起了一旁的纸牌,这是一副新买的纸牌,但质量并不是太好,打开盒子的时候能够看到明显的纸屑,“扑克牌的玩儿法比较多,不需要我一一说明吧。” 随便洗了洗牌,从中抽出几张,翻开一看便是一副同花顺,这种准确程度,大概不用这些人再考察一二了。 “你是怎么做到的?”小警察高山仰止地看着王平,这么年轻,玩儿得这么溜,真的是音乐老师吗?难道不是专职赌徒? “这个比较麻烦,需要记忆力好一些,在洗牌的瞬间记住所有牌的顺序然后选择,说穿了其实也没什么难度仙道轮回劫全文阅读。”只不过需要天赋好一点儿,若是没有天赋,再怎么练也只能凭借运气多一些。 当然,也要看具体的玩儿法,若是有什么不好利用的规矩,就算是王平,也不敢说自己百赌百赢。 “我不太想给别人打工,也不想自己当老板操心琐事,本钱又不多,所以就用这样的方法赚了一笔启动资金,之后有了其他的谋生手段,就再没玩儿过这些。” 王平避重就轻地仔细解释了自己的资金来源,比起解释他为什么音乐水平好却没有真的证书而是一堆假证的问题,赌博来钱反而是最好解释的一点。 并不以赌博为业,又不是开设赌场盈利的人,作为偶尔参与了一下的赌客,王平很清楚自己的行为并不会犯法,所以也没什么可畏惧的,说话的时候很有些坦然无畏。 然而,对这些警察来说,这并不能让他们忘记最关键的假证问题。 “有什么办法呢?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没钱没关系,考什么都不容易获得名次……水平谁会在意那个.所以,我后来也懒得再去考了,直接弄了些假证,就当做是圆自己的梦想好了。这些证件也并没有给别人看过,更没有用来骗钱。我现在的几个学生,是我展示了自己的音乐水平之后才招的,收费也很合理。这个你们可以去查证的。” 王平再度为自己辩解,言辞间带了些“抱怨”的意思,大抵怀才不遇都是这样的感慨。 “好,你说的我们知道了,你先回去吧,这段时间不要离开本市,我们可能会有些问题要再问你。” 年长些的警察大约是个队长之类的头儿,坐在正中,说话的时候也很有些威严气质。 王平点点头,说:“这是应该的。我和韦宏也算认识一场,也不愿意看他死得不明不白,如果有什么能够帮上忙的,可以告诉我,我会尽力的。” 这么说的时候,王平也是疑惑的。韦宏这个人并不是一个能够闯大祸的人,若是真的惹到什么人,顶多也就被打一场,轻重且不说,像这样被枪、杀是绝对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本国的枪械管制可是非常严格的,更不用说还是这种消音枪了,一般人,想摸都摸不到。 虽然疑惑,但他觉得这种事情到底不是自己这个普通人该管的,所以也没有太在意后续的问题,隔了两三天不见警察再登门,他正想着要不要联系一下学生,重新开始音乐教学的时候,警察上门了。 “请问,您是何泽瑞何先生吗?” “我是。你们……先进来再说吧。”发现隔壁有人拉开了门缝,王平没有多问,把两个亮出□□的便衣请进了门。 “是还有什么问题吗?”王平指了指客厅的沙发,率先坐下。 两个“客人”也没拘束,环顾了一圈儿坦然坐下,年长些的自我介绍道:“您好,我是何靖——说起来,咱们两个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呐!”何靖笑了一下,笑容很是爽朗,露出一口不错的牙来。 王平微微颔首,没有跟着笑,这并不是个好笑的笑话,也并不能够令人放松多少,但这种善意还是很明白的。 “这是刘铭宇。”被介绍到的刘铭宇对着王平微笑示意,并没有说什么,很像是个助理角色,一切以何靖为主。 “我们这次来是有件事想要请何先生帮忙的。呵呵,你姓何,我也姓何,叫起来还真是不顺口,何先生不介意我叫你‘泽瑞’吧?”何靖第二次套近乎,方式浅白而直率。 “何警官随意逍遥派全文阅读。”即便是一瞥之下,王平还是看清楚了何靖出示的□□,跟之前那些警察所佩戴的并不一样,而其所在部门,刑事情报科,顾名思义,大概还是能够理解其部门意义的。 所以,竟然这么久还没查到什么吗? 王平认为自己的嫌疑应该是最小的,哪怕他认识韦宏,但这一年多他们的确没有任何联系,就连一年前,顶多也就是买方与中间人的关系,而消除了最开始的怀疑之后,警察应该也明白这一点,那么,隔了几天再度找自己问话,只可能是在别的地方找不到突破口,只能一切从头再来。 微微皱起了眉头,他并不想被反复查问,因为何泽瑞的这张身份证,若是真的从头查起,未必没有什么问题,而一旦发现,一个没有自己身份的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是要做什么,都是很值得深究的。 而这些,恰恰是王平真正无法解释的问题,连他自己,目前对于自己的身份都只是猜测,又怎么回答旁人的疑问。 就算是可以回答,难道要告诉他们其实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修仙体系的,只不过并没有网络小说中的那样夸张,目前来说他的修炼大约也就是筑基期的样子,排山倒海的能力没发现,其他零零碎碎的“异能”倒是有一些,什么隔空取物啊,什么过目不忘啊,什么一心二用啊,都是些小巧实用的能力,但大的方面,连他自己都还摸不到头尾。 这么长时间,王平真正验证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他真的是个修仙者,不吃不喝可辟谷,不就是最好的实证吗?可惜,这并不是什么能够光明正大向大众展示的事情。 人所不及为妖孽。 他可不想被当做某种妖孽拉去研究院支离破碎一下,为人类科学的进步做出巨大的贡献。 思绪飞速地飘远,想到那种情形,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泽瑞,你的能力对我们很有用,至少目前来说,我们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那些大道理我就不多说了,这对你自己也是有好处的,那些假证的问题,我们可以不再追究下去,而且如果这次完成得不错,我可以为你申请公务员待遇,也可以算作编外警察,作为我们的同事。” 何靖苦口婆心地说着,可惜王平没怎么听,好在他的记忆力是超出常人的好,回忆了一下,便知道了那过耳不闻的是什么。 “好,我答应。” “答应就好,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何靖笑着拍了拍王平的肩膀,站起身的他比王平要高一个头,正好拍肩膀方便。 “具体的事情,小刘,哦,刘铭宇会为你讲讲,你也不用紧张,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好好发挥就成了,我看过监控,若是你能够正常发挥,赢是不成问题的。”何靖信心满满地说着。 作为情报科,他的情报搜集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之前若不是顾虑到这人到底不是队伍里的,很容易滋生问题,这才没有贸然启用。但,在一员老将铩羽之后,他却不得不想一下启用新人的问题了。 毕竟,所有的进展都卡在这一个环节上,绕不过去,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 何靖交代完事情就走了,刘铭宇还是比较负责的,留了下来,跟王平交换了手机号码,简单讲了讲这次任务的经过,同时说了一下他们必须达成的目标。 王平一直安静听着,直到刘铭宇说得差不多了,他才开口问了一下韦宏的事情。 “那件案子啊,还没有查出来呐,具体的经过我也不是很清楚。”刘铭宇很是歉意地说,对于这个被骗进来的同事,他很是抱歉,情报科的工作可不是真的轻松,被他轻描淡写形容的场面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没,上一个人就是那样死在了赌桌上,这一次……希望一切顺利。 第233章 崇九是星辉夜总会的保安队长,他的干姐姐杜丽是夜总会郝副总的情儿,他也就混上了一个高薪位置,手底下拉着的一帮兄弟,或多或少也都跟着他进了保安队,穿着整齐精神的套装制服,谁能看得出这一帮人曾经拿着砍刀长棍混过呢? m市多的是这样的地方,也总有些需要用人的单位不会在意那些人的文凭到底有多少是假的,或者说,他们更在意自家的安全防卫好不好,至于那些人的底细,如果有些“经验”,当然是更好了。 某些事情,他们更希望找有经验的来做,免得被人当做冤大头给宰了。 星辉夜总会就是不愿意当冤大头的那个,作为有着一个娱乐公司作为招牌的星辉夜总会,自认为还够得上过江龙的资格,奈何地方上的地头蛇实在是太多,又不能一网打尽,最终也只能通过某些手段和平共处。 这个过程中,总会有些不太和谐的事情发生。而在双方的隐瞒之下,官方多半是不知道的。 对于星辉娱乐这个来头很大的公司来说,警方其实是不太想动它的,别的不说,光是纳税大户一个招牌就足够官方给它不少通行证,更何况,星辉的老总也是个很有身份背景的人物,不是什么人都能碰的。 有着这样的头头,这样的背景,即便是星辉娱乐下属一个连分公司都算不上的夜总会,管理层也是傲气得很。 就是过于傲气,处理事情的手段激烈了些,这才酿成了一起惨案,就此上了某些部门的案头。 同样的身份背景,总有些人怕,有些人不怕,还有一些人想要顺藤摸瓜搞垮它。 星辉娱乐运气不太好,遇到的就是后者,当然,现在他们还不知道自己被盯上了。 这一天阳光很好,崇九西装革履地从办公室走出来,到院子里头活动了一下腿脚,转道就开始巡视逆血天痕全文阅读。 对于这份工作,崇九还是比较用心的,每天都会走上那么一圈儿。 夜总会白天也开门,但生意并不多,多半是昨日没走的客人起来要些吃的喝的,或者温泉洗浴之类,需要的都是漂亮的女服务员,跟保安没什么关系,倒是晚上的客人,才需要他们多看着点儿。 每晚都会有的“跃龙门”是星辉夜总会的招牌,大部分人多半都是凑个热闹,输多赢少也是个气氛,却也有那么几个,真的跃过了龙门,成为了人生赢家。 因为稀少且秘密,跃龙门反而成了赌客们最喜欢的,为此而各出绝活的老千们也为数不少,这种时候,便很需要保安的存在,带走那些不安定的因素,让他们换一个场所继续发挥,赌博也是要分个三六九等的。 既然那些老千们技术好,那就换张桌子,大家一起拼技术好了,只不过这张桌子上面的输赢可不是用钱论的。 想到上次拖出去的那具尸体,崇九也有些不寒而栗。 “这种不长眼的到底还是少。”有过几次之后,这两年,已经很少见这种事情了,毕竟,赌桌上的高手还是会互通消息的,不会专门到这里来找不自在,“也不知道上次那个老头是哪儿来的,真是傻了。” 崇九嘀咕了一句,又训斥了几个偷懒的手下,这才打着哈欠往回走,办公桌上,早有摆放好的早餐,保证营养美味,最要紧的是热乎乎的,足够让人全身都舒坦起来…… 随着夜晚的到来,路灯渐渐都亮了起来,星辉夜总会早就亮起了灯,辉煌灿烂的光线让这一片儿都是七彩的,吸引了不少路人的视线。 “就是这里了。” 一辆车子悄然停到路旁,刘铭宇手握方向盘,侧头看了一眼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何泽瑞,他实在是太年轻了,同样是看过那段监控的,刘铭宇却不像何靖那样有信心,鬼手都折了进去,这一位…… 不过,事到临头,也不是退缩的时候,再说了,他也不能退,到了这一步,他的意愿并不重要,其实,从一开始,从他被选上的那一刻,他的意愿就不再重要。 刘铭宇跟何靖合作了几年,自然知道这个人的手段并不是那么正的,只要能够达成目的,他完全不介意采用一些邪门歪道的手段,如此倒也不奇怪他为什么总是能够得到那么多的情报了。 这或许是他能够稳坐情报科的原因吧。 刘铭宇很快回神,又问了一遍:“准备好了吗?” “嗯。”王平轻轻点头,转头看了刘铭宇一眼,打开了车门,走了下去,直接往星辉夜总会的大门走去。 他进门的时候,保安并没有留意,夜总会这种地方,长得好看得太多了,还不仅仅是女人,男人也有不少小白脸似的,一个个人模狗样的,其实到底是干什么的,嘿嘿,那就不一定了。 时间还有些早,王平抬手看了一下手表,他这一身打扮,除了衣服是自己的,外套手表都是刘铭宇提供的,外套的某个纽扣上安装了一个小型的信号发射器,若是发生约定好的事情,他可以用这个来通知别人。 这个信号发射器是塑料制的,能够顺利躲过各种检查,唯一不妥当的便是质量了,实在禁不起磕碰,用力一捏就碎。 除此以外,并没有更加高科技的东西来保持联络,手表就是很普通的手表,若说哪里不一样,那就是价格过于昂贵了。 王平的身上并没有太多的赌金,对此,刘铭宇的解释是“你是去赢钱的,有些本钱就好,不用准备太多绝代狂妃,腹黑王爷傲娇妻。” 而王平的理解则是,哪怕是情报科呢,在情报不能被换成钱的时候,他们也是很缺钱的。 只看这个手表就知道,为了套取某个情报,他们也是要先投入不少的。 到底是什么情报这么值钱呢? 又看了看光芒璀璨的手表,王平摸了摸下巴,作为其中的参与者,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这信任度,可真是够低的。 不过,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总归与他无关,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如此纠结,总觉得不知道全部有些不舒服。 随意找了一个赌桌,又让服务员换了一些筹码过来,王平便开始押注,毫无败绩的积累很快让他的筹码堆成了小山,而桌上的其他人,则开始跟随他的投注走,这让庄家有些苦恼。 “这位先生,请您上楼去赌吧,楼上都是同水平的高手,应该不会让您失望。”保安过来相请,言语客气,却不容拒绝。 ——“……如果你赢得太多,他们就把你请到楼上,据我们所知,楼上的这个赌局才是关键,我们相信,你赢了之后,能够知道更多我们想要知道的事情。” 刘铭宇当时是这样说的,很绕口的话,大概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之后是怎样的,因为上一个人就是败在了这里,想必,这个赌局不会太简单。 红色的筹码在指间翻转,随意地扔给了服务员,“我赢的这些可以带走吗?” “当然。”服务员笑容满面地说着,微微鞠躬。 楼上的环境更安静一些,保安推开了一扇门,硕大的桌子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空间,已经有三个人在玩儿,荷官正在发牌,那是个漂亮的女荷官,微微的卷发全部盘起,只在耳边留下一缕,颇有几分妩媚。 她笑着将一张牌取出,推给了右手边儿的一位中年人,那男人汗流浃背,好像紧张得不行,一身高档西装此时看来就好像农民工的廉价外套,袖口更是皱巴巴的,有个地方还开了线,掉了两颗纽扣的样子。 坐在中间的也是一个中年人,戴着金丝边儿的眼镜,有些削瘦的身材好像是某国的绅士,颇有些斯文的样子,他弹了弹烟灰,不在意地吐出一个烟圈儿来,倒像是个看戏的。 他的右手边儿坐着一个青年,表情十分严肃地摸索着自己手上的那副牌,他并没有翻开看,只是不停地摩挲着牌的背面,好像是在通过背面的花纹来描摹正面的痕迹。 “我……跟。”中年男人最终下了决定,表情却是绝望的,好像已经看到了一败涂地的未来,他手头上的筹码已经不多,这一个“跟”字又送进去不少,最终只有两三零散在他面前,显然已经不够再跟的了。 轮到戴眼镜的那位,他更随意一些,连看都不看便推出去一部分筹码,摆明了是跟。 “哗啦啦”的声音刺激到了青年,他如临大敌地瞪着那张牌,许久都没有动作。 门打开,引得他回头去看,发现王平,如蒙大赦地松了一口气,露出一个和善的浅笑来。 “又来人了啊,那就重新开局吧。”中间位置的中年人这般说着,随意地把牌甩入了正中,随着他的一句话,候在左右的服务员开始分起中间的筹码,很快分成了三份儿,摆在各自的面前。 随着王平上来的那位服务员也把王平的筹码摆放到桌上,他就坐在青年的身边,算是末位。 新的赌局,开始了。 第234章 赌局除了心系其中的人,在旁人看来,实在是没有多少意思。一旁围观的几个,嗑瓜子闲聊嬉笑都有,但似乎是碍于什么,那几个明显娇笑着的妩媚女子并没有依偎过来凑兴看牌,而是保持着一段距离围观。 这种情况并没有缓解众人的紧张,中年男人背对着那些人坐着,他的面部神经好像都痉挛了一样,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局面,甚至反应也有了几分迟钝。 青年稍微好一些,但或许是出于缓解紧张的关系,他总是会多看王平一眼,目光中有着疑惑,有着好奇。 若是别人,哪怕这目光毫无意义,也要被盯得紧张起来,但王平却像是没有反应一样,他自己都觉得奇怪,这种“大场面”怎么就丝毫没有让他感到紧张呢?他的心理素质可不是这么好的,以前考试的时候还总会紧张得手心冒汗,而现在,随意扔到场中的筹码哗啦啦作响,红黑一片,而他却像是扔了不值钱的砖瓦一样,半点儿忧虑都没有。 他自己看不到,却也能够想象得到自己脸上该是怎样的平静,平静到一丝表情都无。 戴眼镜的那位因此多看了他两眼,表情却有几分玩味,像是等着看猎物越来越狼狈的模样。 一局牌很快结束,无论那个中年男子怎样拖延时间都无济于事,他输了。 在牌面公布到他的时候,他猛然撕碎了手里的牌,喊着:“你们出千了,你们出千了!” 戴着眼镜的男人嘴角保持着微笑,看着很快被保镖控制住的中年男子,问:“哦,你有什么证据吗?如果你能够证明的话,这一局无效,筹码会返还给你的。” 中年男人的表情更加绝望,他没有一点儿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出千,但,但……他的目光来回梭巡,最终定在了王平的身上,“他肯定出千了,肯定是他!” “证据呢?” “证据,证据,证据……我不知道,肯定在他身上,你们找,肯定有什么,一定有什么……” 疯狂而歇斯底里的喊声让王平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人是魔障了吗?输了而已,就算是桌面上的筹码全部输光,也不过意味着他成为了穷光蛋罢了,他若是想要再赌,还可以跟别人借钱,而他若是不赌,就此离开也未必不好,为何这般? 沉吟着,对于这一点,刘铭宇可没有说过,他是不知道吗? “……你赢了之后,能够知道更多我们想要知道的事情八荒镇仙录。” 那,若是输了呢?输了会怎样呢? 他们并没有提到这一点,而之前,自己或许是自大了些,竟然也没有问,而能够让他们这般急于找人来赌,甚至为此许下了一个公务员的身份的,恐怕这件事真的很棘手吧。 情报科会缺少会赌术的人吗? 若是正常情况,他们完全不应该启用外人,因为容易坏事的几率太大,那,能让他们冒险的原因何在? “抱歉,我们的规则就是这样,除非你能够找出证据来证明对方出千,否则……”戴着眼镜的那位脸上的笑容愈发愉悦了些。 “王先生,求求您,放过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真的,再也不敢了。”中年男人突然爆发力气暂时挣脱了两个保镖,扑倒在戴眼镜的那位脚边儿,很快又被保镖摁住的他做不出多余的动作来,却死死的捉着对方的脚脖子不放,哭得鼻涕眼泪一起下来,样子分外狼狈。 “别跟我来这一套,你已经知道这一套并不管用。”王先生的脸上显出了几分厌恶来,对身边的保镖示意了一下,那人就掏出一个东西来毫不客气地砸在中年男人的手腕上,这一下太疼了,那人发出哀嚎来松了手,也就一瞬,迅速被拖远了一些,想要够也够不着了。 他还在惨叫着哀求着,却被人从另一个门拖下去,离开门的刹那,他或许知道什么都不能更改,发出了怨毒的诅咒,诅咒那位王先生不得好死。 “既然他想不得好死,就让他不得好死吧,这种人……”王先生的表情更加不愉快了,皱着眉看着被拉扯过的裤腿,那个中年男人的力气太大了,竟然把做工不错的裤腿扯坏了。 一直在围观的某女上前来,扶着王先生起身。他离开前看了一眼松口气的青年和面无表情的王平说:“两位可以稍事休息一下,我去换件衣服,回来咱们再继续。” 等他的身影消失在第三道门后,青年才彻底吐出一口气,摊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那个人,被拖下去的那个,会怎样?” “不得好死啊!”青年点燃了一根烟,狠狠地抽着,“该死的,我就不应该来这里!” “为什么?杀人是犯法的。”王平不敢相信在法制社会还会有这种事情,凭着一个人的心愿,制定下某个输了就要死的规则,然后因为某种强权,其他的人不得不按照他的规则行事。生命竟然如此无足轻重。 “哈哈,真是天真,你是哪里来的学生啊,竟然会问出这种问题。”青年大笑着,好像笑出了眼泪,擦了擦眼角。 王先生走了,整个屋子都安静下来,即便还有着保镖和荷官,但他们都一言不发,连那围观时候有说有笑时常窃窃私语的几个女子这会儿也如同泥塑木雕的一样,连瓜子都不嗑了,安静地坐在椅子里,如同装饰用的花瓶。 于是,整个屋子都回荡着青年的笑声,气氛变得很奇怪。 “法律?他们若是害怕法律,哪里还敢开这样的赌局?”青年冷笑了一声把烟掐灭,抽烟并不能令他好过多少,但周围被烟雾笼罩起来,却让他觉得有几分安心和温暖气冲星空。 “所以,这个赌局的意义在哪里?我只是来赢钱的,没想要赌命。” 王平追问了一句,他得到的信息太少了,以至于现在都不太清楚输赢之间的得失。之前他觉得无所谓的事情,现在看来,进了这里,这个好像另一个世界的地方,似乎就很有必要知道清楚了。 “谁让你出千了?”青年带着几分嘲讽地说,“在他们的地盘,只有他们的人能够出千,其他人,只要出千被逮到了,都会是这样的下场。想要用手艺去搏富贵,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青年的话说到这里,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眼中有了些狠戾,再看向王平的时候,多了些凶狠的感觉,“我不会输的,今晚我会是活着的那个。” “我……” 王平想要说自己没有出千,但感觉这也不是什么重点,犹豫了一下,第三道门开了,王先生回来了,他换了一身衣服,连眼镜也换了一副,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教书育人的教授,笑起来颇有几分亲切感觉,但…… “两位,咱们可以重新开始了,早点儿结束这个赌局,大家也能够早点儿休息,快十二点了,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王先生很是随意的松开了袖口,坐回了原来的位置,而跟着他回来的女子则回到旁观的花瓶中,几个人又开始了低声的说笑。 然而这一次,才开始两句的说笑被王先生叫停了,“行了,你们下去休息,我想这两位都不是旁人能够轻易动摇的。” 几个女人没有说话,一个个鱼贯而出,她们离开的那道门是第二道门,正是那个中年男人被拖走的那道门。 “时间不早了,我想也不用浪费时间在扑克牌上,玩骰子,怎么样?” 王先生冲着荷官做了一个手势,漂亮的女荷官收起了扑克牌,从桌案下方拿出了骰子和骰盅,总共三个骰子,却是不一样的底色,赤白黑三色混在一起,那赤色格外鲜艳。 “这个玩儿法很简单,我们要赌的是大小,却又有些不一样,红色骰子的点数也要报出来,如果两者同样赢了,才可以算赢。”王先生说着又看了看表,补充了一句,“每个人的思考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都明白了吗?” 青年和王平都没有说话的余地,在王先生问完话的时候,女荷官就开始摇起了骰子,青年马上集中所有的注意力去听,王平能够看到他的耳朵还动了动,显然在听骰子这种事情上,他还是有些功底的。 与之相反,王先生笑看着他们,并不是很认真的样子。 等到骰盅立定,骰子停止了声音,荷官抬手示意,王先生笑着说:“这一次,换一个顺序,新来的先选吧。” 王平挑了下眉,淡定说:“大,四点。”说完,扭头去看青年和王先生,两人都在他的右手边儿,倒是可以兼顾。 “大,四点。”青年报出了一样的选择,却并没有回头看王先生,而是紧盯着骰盅。 “大,四点。”王先生也这样报,然后是荷官打开骰盅,果然和他们的选择一样。 “真是令人意外,我还以为这一次能够很快结束呐,既然这样,再来一局。”王先生示意保镖打开了第一道门,就是王平进来的那道门,那道门一开,下方的喧闹声很快传了上来,一时间,竟有了些震耳欲聋的感觉。 同一时间,荷官开始摇盅,所有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就连王平也在最初瞬忽间转移了注意力而疏忽了几个声音,所以……骰盅立定,骰子停止了滚动,这一次,会是几点呢? 第235章 双眼直盯着骰盅不放,注意力高度集中之下,好像有一部分视力穿透了乌黑的骰盅,进入到了骰盅的内部,看见了里面的情景,三个骰子各占一角,泾渭分明,而它们的点数…… “这一次,换一个顺序,你先来吧。”王先生点中了青年,他或许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不过这也不重要,输了的人根本没有必要去记忆。 不明白这个顺序是怎样跳到了自己,青年满头大汗,他比王平的情况还不如,哪怕他一直防着对方用这种分心的手段,但还是没能稳住,所以,他思考着,在王先生皱了眉催促的时候才报出了一个并不太确定的数字,“大,五点。” 然后,王先生示意王平报数,王平看了青年一眼,同时也看到了王先生的笑容,他显然并不准备参与这一次的赌局,所以,这一局其实是两个人的对决。 “大,六点。” 骰盅打开,四五六,大,而六点的正是那个鲜红色的骰子,上面的六个白点看得青年脸色一白,当场瘫在了椅子上。 “王先生,再给我一次机会,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再……”门关上了,青年跟中年男人的结局一样,都被拖出了那道门。 “恭喜你,我还不知道得胜者的名字,真是疏忽了。”王先生笑容可亲地向王平伸出了手,“敝姓王,是这里的主管,你可以称呼我王哥。” “嗯。”王平点了点头,说,“何泽瑞。” “很好,小何,稍后还有一场赌局,如果你赢了的话,就是跃龙门的优胜者了。”王哥笑着说,“希望你一直赢下去。” “嗯。”王平态度不甚热情地应了一声,伸出手,很自然地任一个漂亮女子把他的手表重新给他戴上,跟之前的粗暴摘卸相比,这一次格外温柔妩媚。 而这之后的一场赌局并没什么新鲜的地方,楼下那层选出来的优胜者其实能够有多厉害?在不出千的情况下,他的赌术多半还是靠运气,而王平刚刚领悟了“透视”的能力,对对方的牌面了如指掌,不赢才是奇怪。 王哥显然并不意外这样的局面诞生,但在最后送王平离开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多问了一句,“小何你的技术很好啊,我竟然一点儿都看不出来你出千了。” 王平淡淡一笑,并没有多说什么,他这种能力不算是出千吧,毕竟,他什么多余的小动作都没有做,不过是认真看了而已卖主角的小主神。 走出星辉大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这个时候,夜生活都开始一半多了,有些熬不住的人也该回去休息了,街上还是能够看到一些人在,但因为夜间的照明不好,看起来影影重重的,很有些鬼魅之感。 刘铭宇的车子还停在最开始的地方,那个避过监控的地方很不好找,他一直没动,竟然是睡着了,直到王平敲了几下车窗他才醒过来,赶紧打开车门让王平进来,意外地问:“你赢了?” 他似乎是不敢相信这个事实,疑问的语气十分明显。 王平莫名有几分不快,在知道输了就要死的时候,对于把自己推去参加这样的赌局,还故意隐瞒了这一点的人,他没有半分好感,表情也格外冷淡。“怎么,很失望吗?” “怎么可能?你能赢自然是我们期望的。”刘铭宇的表情半点儿不自然都没有,醒过神的他还是位优秀的警察,在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想法的时候,多少能够掩饰住脸上的一些表情,不至于太过直白。 适才若不是半梦半醒之间,他也不会把心底的话脱口而出。 “他们怎么说的?”刘铭宇十分清楚跃龙门的存在,所以,自然对这个承诺十分看重。 或者说,一开始,他们就是冲着这个承诺来的,只不过不好对外人说,毕竟,这种事情……他皱了皱眉,有些担忧何泽瑞不在掌握。他赢了,那么,不要说假证的事情,公务员的身份,这些,都是他可以得到的赢者奖励,只要他一句话。 而现在,他们是要把这个奖励通过间接的方式要到手里,然后用别的来补偿他。这对他来说,多费了一道周折不说,信任度也很重要,而之前的隐瞒…… 那也是不得不隐瞒的,若是一开始就说输了会死,有多少人愿意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赌,赌得家破人亡那是一步步来的,若是一开始就说赌博会死,还有几个愿意去赌?而且,还是为了别人的承诺而死,赢了所得的好处不多,输了却是自己去死,哪个人愿意如此大公无私? 便是鬼手,他去的时候也没想过后果真的那般严重的。他们,也疏忽了。 如今,唯一能够把握的就是:一个承诺只能是一件事情。何泽瑞无法向他们要求更多,那么,也未必是不能交换的。 一边发动车子,刘铭宇一边问着相关的问题,王平觉得有些累,不想说话,便闭上眼靠在椅背上,假装睡着的样子,而他无意识中体内的气流自发运转起来,跟熟睡也没什么区别。 刘铭宇听着呼吸声,知道对方不是装睡,想想这种赌博的心理压力也是很大的,便没有再说话,安静地开车。 车子到了王平家门口的时候,不等人叫,他就自己醒了,退还手表下车前留下一句“有事明天再说”便不给刘铭宇说话的机会,自顾自回去休息了。 刘铭宇苦笑了一下,有几分无奈,这是生气了? 不过,生气还好,就怕他想要报复,现在的他有了那个承诺,哪怕是要人性命也是一句话的事,只不过,把好不容易得来的承诺浪费在报复一个人上,实在是有些不划算罢了。 次日一早,何靖就带着刘铭宇上门了,他还带了一份热气腾腾的早餐,热情地跟王平说了一下这是某家的早餐,如何供不应求,他特意排队买的。 这种事情,想也知道不是真的,哪有一个队长特意排队买早餐的道理,但对方那么说,显然是想要用情意取胜,王平也不想把一切都变得冷冰冰,便喝了两口早餐粥,表示还不错。 吃过了早饭,何靖便开始说自己的要求,当然,他也对之前的事情表示了歉意,虽然那借口听着有几分虚,不过面儿上显然还是顾及到了,与之交换的条件也是现成的,除了一份真的证件包括小学到大学的所有文凭证件,还有那个公务员的身份之外,王平还可以得到一笔钱,当然,如果他有什么别的要求,也可以提,他们尽力满足无限之配角的逆袭全文阅读。 这种态度,简直是无底线了。 王平想了想,却也想不出什么别的,便没有多做要求,同意了他们的交换条件。 何靖也不含糊,马上把要求的事情说了,听起来不算是很难,他要一个组织的瓦解,那个组织据他说是个很隐秘但势力庞大的地下组织,他们不知道损失了多少人才得到了一些微末消息,而这些消息并不是证据,用人命换来的只言片语在某些人眼中并不具备真实性,无法取信,所以最终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组织做大。 而不知道是否是出了某个奸细泄露了这件事,那个组织开始针对情报科的人下手,短短半年的时间,情报科减员三分之二,还有三分之一新换上来的人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人以各种意外杀害了。 何靖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睛都红了,“哪有那么多的车祸火灾!又怎么会都发生在我的队员身上!……他们都不相信这件事是真的,我信!他们都不愿意为此出头,我理解,法律毕竟不是玩笑,但,我尽力了,真的是查不到证据,所以,在发现跃龙门之后,我才想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还他们一个公道。” “泽瑞,为此,我很抱歉,十分感谢你。”何靖说着站起来对着王平行了一个很标准的礼。 刘铭宇也跟着一起,两个人颇为严肃的态度也感染到了王平,他虽然还没什么动容的表情,但心里头的气愤也放下了很多,面对这样的人,他的不原谅其实无足轻重,他们心里头有着大义,自然不会考虑一些小节。 “我已经答应你们了,就不会反悔。不过,我还是不会原谅你们,哪怕你们的理由很动人。” 何靖脸上的表情有几分尴尬,他自然知道之前的隐瞒是多么不公,但,那个时候,何泽瑞在他眼中只是个有才能的嫌疑犯,他的启用也算是废物利用了,让他戴罪立功,这一点心思他掩藏得还算好,所以明悟的时候也就格外抱歉。 “韦宏的案子有了些进展,你的口供没有问题,他们已经找到了相关嫌疑人,只不过最关键的嫌疑人失踪了,所以目前还没什么具体的消息,甚至不太清楚这件凶杀案的原因。在我看来,应该就是江湖仇杀之类的,或者是为了灭口。韦宏只是个小人物,失踪的那个才是关键。” 何靖再坐下来的时候,说的也多了些,正是因为知道了这些,知道自己之前对何泽瑞的偏见,他的态度才有了这么大的转变,愿意多说一些相关的案情告诉他。 “嗯。”王平点点头,对这个险些牵扯到自己的案子,他还是有些关注的,但也不算太多,毕竟,跟自己关系不大,若不是怕假证的事情被牵连出来,之前根本不会故意暴露“赌术”,谁想到,转移视线还是做得不太成功,还是被看出来了。 何靖主动提出给一整套的真实证件,显然是知道了一些什么,所以……他不说,表示的就是不知道? 走出何泽瑞家的时候,刘铭宇有些不甘心地问:“我觉得何泽瑞还是有问题,先不说他那么年轻怎么会有连鬼手都不如的赌术的,就说他的那堆假证,他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连情报科都查不到的人实在是太可疑了。” “跟那个承诺比起来,这些都不重要。”何靖露出一个有些沉重的笑容来,接连笼罩的死亡阴霾已经让他失了分寸,某些时候他甚至不在意有没有证据,只要让他抓到那些人,只要抓到,他绝对处决了他们,这些人,都不应该活着! 幸好,如今有了更稳妥的方式,哪怕是不通过法律。与之相比,跃龙门而产生的某些案件,似乎也就无足轻重了。 第236章 “华宫?” 第一次听到这个组织的名称时,王平有些怪异的感觉,华宫,听起来倒像是某个宫殿的名字,不过跟它更像的谐音其实是“化工”吧,所以,到底哪个组织这般不计较,好歹也要取个朗朗上口高大上且寓意好的名字啊,就算是俗气一点儿叫个龙盘虎踞,飞鹰影豹的,也都有点儿意思。 华宫,算是什么呢? 也不知道具体的字是不是这两个,他第一印象反应过来的就是这样两个字,还无意识重复了一遍,才得到何靖有些尴尬的回复,说他不确定具体是哪两个字,只是知道这么一个音,还知道这个组织的标志。 那是一个很容易记住的图案,何靖只画了一遍,王平就记住了,那很像是一个简化版的团龙,形象生动的简笔画,却不知道哪里有些熟悉。 的确是熟悉吧,毕竟,国人对龙的热爱那是由来已久的,各种关于龙的图案历史上那是屡见不鲜的。留下来的建筑物,只要跟皇帝有关,都少不了龙的出现。所以,看起来觉得眼熟也不奇怪。 只是,龙,华宫——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身体原是古人的关系,王平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某国的皇室后裔之类的词汇,然后就是一大堆狗血淋头的故事情节在脑海中乱窜,洋洋洒洒不下几万字的剧情。 当时一笑,什么时候自己那么喜欢故事了,竟然想都不想就冒出来这么多剧情来,倒像是见过很多,耳熟能详似的。 或许也正是出于某些熟悉又或者可笑的原因,他也不后悔答应了何靖交换承诺,而眼下,就到了兑现的时候了。 “是的,华宫。”王平确定了对方的疑问,为了不弄混,他凌空比划了一下那个一笔勾成的图案,那真的是一个简单明了十分好记的图案。 对方,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见了,微微眯眼,问:“我能问一句,你们是有私仇吗?” “并没有,不过是受人所托龙神决。”王平抬眼看对面的陈姓青年,这位青年太年轻了,看起来不像是能够主管这样一家夜总会的样子,但,王哥带他过来的,态度恭敬地介绍了,想必不会有错,那么,他是凭什么能够主管这里呢?关系吗? “什么人呢?”陈姓青年或许觉得这一问有些冒昧,歉意地笑了一下说,“我只是觉得如果你有什么可以直说,哪怕是除了那个控制你的人或者组织呢?要知道,直接提出自己的要求,比期待别人守信更好。你觉得呢?” 这句话说得很好,王平的目光中有了几分欣赏,可惜,他已经答应了的事情,总不能轻易毁诺,诺不轻许,许之必行。 “抱歉,这是已经答应好的,何况,龙门能够跃几次呢?” “哈哈,你很聪明,本来之后就要跟你说的,这龙门只能跃一次,下一次若是再来,纵然侥幸得胜,许诺也是送命。这,是规矩。”青年说得理所当然,好像自己说的是某种真理,他笃信着,并且身体力行着的真理。 那一刻,他的态度有些奇怪,目光也隐隐有几分狂热,像是某个被洗脑了的宗教分子一样,充满着不可理喻的歪理学说,等待着说服下一个聆听者。 这样看来,便是恍然,能够这般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态度,恐怕也只有某些恐怖分子才能做得如此理所当然了。 王平的记忆中,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类似的组织,自然也不太清楚这类组织的作风,本应该有些紧张又或者怯场畏惧的,但是并没有,他依旧坦然地坐着,手心干燥无汗,心里头想,何靖一直把华宫说得很可怕,危害世人,但在王平看来,眼前这个能够轻而易举弄出跃龙门、狂妄许诺的组织也未必比华宫好到哪里去。 “既然你这样聪明,我也奉劝你一句,早早换一个许愿。”青年没有多说,说到这里便只是一笑。 “多谢好意,不过还是不用了。”王平自然是听出了这一句的潜台词,怕是这个承诺青年不会完成。 但,换一个,凭什么呢?他可不想在这件事中越陷越深。 “那么,抱歉了,我无法完成。”陈姓青年直接抬手,做出了一个送客的姿势,并没有额外补偿的意思,好像这样的终结已经足够,并不对自己夸口而有所尴尬。 也是,这一场跃龙门本就是他们发起的,规矩自然也是他们说了算,所以,这个承诺算是白白浪费掉了? 王平有些愣神,他倒是想过这种可能,但顺应人情,难道不应该是给些别的补偿一下吗?竟然这么干脆的一句“抱歉”就算完事儿了?也太虎头蛇尾了吧。 或许是他发蒙的表情很好笑,陈姓青年大笑,一口白牙格外耀眼。 王平起身,也没多说什么,转头就走了。门外,王哥等在那里,他还不知道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见他脸上没有喜色还问:“你放心,愿望是会被满足的,只是需要几天时间,七天之内,你就会看到想要的结果。” 很多人许愿并不是简单要看到金钱的,能够有钱一掷千金赌博的人,哪能再需要金钱?多的是为了某些私人恩怨要让某人某势力怎样怎样的,而这些要求,以他们自身的能力来说都是很难办到的,所以初初提出来也不确定对方会不会办到,不过是抱着一线希望试试而已。毕竟,跃龙门这种事情前所未有,他们不信也是自然的。 而结果,只看看如今来跃龙门的人这么多就知道了,信誉都是一点点起来的。 王哥见得多了,自然也能估算出一个时间,纵然是某些不好办的,七天之内也都会出一个结果,这已经是最长的时间估计了。 王平笑了笑,谢过他的好意,也没有多说什么如吃如醉,总裁的单身妻全文阅读。 这一次,刘铭宇的车子就等在门口,他有些迫不及待,才发动车子离开了监控的范围,就问:“怎么样,同意了吗?” 这个要求,他们都不确定对方是否会同意,跃龙门的偌大信誉在这个庞大而神秘的组织面前,谁也无法衡量谁胜谁负。 万一,他们不愿意答应,不愿意两虎相争呢? “没有。”王平靠在椅背上,神情很是放松,“拒绝得很干脆。” 刹车猛然一响,车子打了一个弯儿,险些撞上了路边的绿化带,在一堆喇叭鸣响之中,车子拐了一个大弯儿又上了正轨,倒是身后,似乎传来了两车相撞的声音,但很快就听不到了。 车子没有减速,却行驶得平稳多了,刘铭宇的表情阴沉,付出了这么多,连鬼手都丧命了,最后竟然是这样的结果吗? “那,关于华宫的信息呢?”刘铭宇不死心地追问,“不用他们消灭华宫,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总行吧?” “他没有给我机会说。”某种程度上,这并不算是假话。 当然,他自己也不积极就是了,在那仅有的一次可以更改的机会上,他明知道可以改成另外的要求,却还是坚持初衷。 刘铭宇从后视镜看了何泽瑞一眼,这个何泽瑞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冷静得不像话,那一张脸上表情少得可怜,简直就是面瘫,所以,完全无法从他的表情上看出什么的刘铭宇很是失望。 星辉夜总会内,陈姓青年还坐在那把看起来就很舒适的老板椅上,脚却翘到了桌子上,双腿一叠,很是舒服地往后靠去,脸上却没有笑容,反而有几分阴沉,“还是那些人吗?” “是。”一个王平从未见过的男子站在青年的面前,恭敬地回话。 “真是苍蝇一样烦人。”陈姓青年的表情愈发不好看,任谁总是被盯着,哪怕自信那双眼睛看不到不该看的,却也还是觉得心烦,做事情都平添了几分畏首畏尾,就怕漏下了点儿什么再……“那些个小混蛋,怎么招惹了这些玩意儿。” 闻听这些抱怨的话语,男子撇了一下嘴,还说别人,你觉得自己玩儿得小了,弄出一个跃龙门来,还嫌不够惹眼? 青年大概也知道大家都是一样的,五十步笑百步,谁也没好到哪里去,所以马上停了口不再骂,而是问起了玉山的事情。 “怎么样,已经确定了吗?就是那里?” “是,已经确定了。”男子收敛心神,回答了一句,神色间也复杂了一些,从来都只听过神的传说,没见过真事,早被现代教育所改变的三观经此一事有了碎裂的征兆,真的……有神吗? 陈姓青年大概也有些同感,那块儿地方,那座山可是他们陈家的,当年战乱还留下了人守着,谁承想,子孙不肖。 这样想的时候,青年完全没想过,自己在家中某些长辈的眼中,也算是个不肖子孙。 ——好好一座玉山就那样失去了,若不是自家的东西,不值钱也就罢了。可偏偏是,偏偏那玉髓的价值还极高,于是愈发心疼起来。 然并卵,心疼也无济于事,已经失去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容易能要回来的,为此花费大笔的钱财,不是花不起,而是心里头感觉不舒服,明明是我家的东西,凭什么我还要花钱买回来?既然放着正途不走,少不得就要走一些歪道了。 路嘛,总是人走出来的。 第237章 *国,m市。 “先生,这是找您的钱。”带着异域味道的普通话听起来很有些风情,身穿长裙的女子伸出手臂来,臂上的银镯颇为耀眼。 “多谢。”戴着墨镜的青年微笑着接过了零钱,随手揣在兜里,提着才买的水果,不紧不慢地回到了租住的小屋。 小屋周围是一大片竹子,郁郁葱葱,与白墙灰瓦的小屋交相呼应,有一种农家小院的幽静,而敞开的门中,房东奶奶正坐在一个小马扎上择菜,一边择一边和身边的媳妇说话,瞧见来人,笑眯了眼:“回来了?” “嗯,买了些水果。”手上的两个袋子痛快地分出来一个给对方。 “这怎么好意思,收着房钱呐,还要你东西。”房东奶奶笑着推拒,一旁的媳妇也不接手,“您别客气了,自己吃吧。” “拿着吧,这么多我一个人也吃不完。”青年微笑着说,不容拒绝地把袋子递到了对方手边儿。 “唉,真是太客气了。”房东奶奶示意媳妇收下,转头就说,“等着,中午给你做好吃的,老婆子就这么点儿手艺了!” 青年道了谢,又说了两句便收了笑往楼上走,这座三层的小楼除了房东一家住的三层,二层和一层也就几个房间出租,目前不是什么旅游旺季,也没有客满,只住了他一个,而且住的时间还不短。 整整一个月了。 进了房间,摘下墨镜,王平去洗了一把脸,在这种炎热的气候中,他虽然感觉不出太难过,但干燥的空气也总是令他不太愉快,幸好,这后面的那座山不错娇满甜园最新章节。 如今王平又换了之前的名字,叫做云泽,身份是父母双亡的大学毕业生,目前在此暂居是为了画画。 说实在的,王平从不知道自己竟然能够如此多才多艺。 偶然拿起画笔涂画两笔就能被人竞相赞叹,差点儿把街头涂鸦当做了街头卖画,也不能说当做,他最后还是因为那个价格不错把画卖了。 为了避免出更大的风头,他迅速离开了市区,往偏僻的风景区行去,而这一行就有了一个更好的借口——采风。 不得不说,这种往荒山老林里钻的行为除了采风也没什么好解释的,毕竟不是旅游旺季还要长住本来就有些奇怪。 好在,他也是能够画两笔的。 为此,王平不得不又添置了一些画具作为行李。 “您画的画真的很不错呐,不知道能不能教一下我家的孩子,他从小也喜欢画画,但……”或许是这段时间看出来云泽比较好相处,送饭上来的时候,房东奶奶试探着询问了一下。 想到自己当音乐老师的经历,王平倒也没一口回绝,他准备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因为山中的空气清新,让他感觉自己的修炼还是颇有进益的,而且…… “我是出来采风的,要经常往山上去,正说着准备把帐篷搭到山上,要是可以的话,我每隔两三天下来的时候教一个小时,怎么样?” 山中,尤其是在这种风景区附近,都不会有太好的教育环境,房东奶奶听到这样的话,哪里还有不高兴的,画画可是很费钱的,如今有免费的老师和画具,已经占了大便宜了,还怕时间短吗? 作为一个比较有生意经的老人,她还是具备一些奸商意识的。 王平最开始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当初教音乐的时候他也算是摆明车马要收费,而看到老人后来的态度,他才明白老人这是准备一分钱不出哄着自己当免费老师来着,有几分哭笑不得,却也没什么亏大了的想法,因为老人给了他一个消息,提供了一个不错的住处。 “这是收费用的屋子,后来都改到山下了,就没人用了,你可以在这儿住,收拾收拾就行。”老人也不知道怎样协调的,反正她带着儿子跑了一圈儿,回来就给了王平一个山上的住宿点,房子完好,门窗不缺,摆张床来条被子,住人是没问题的。 不过,住宿费一样有,只是不多收而已,另外此处还无法提供热水,想要的话只能自己去山下取,或者用电烧,电费另算。 跟饭菜满盆的热情相比,这样的精打细算也是让人无语。 “总比帐篷好,你们那帐篷又薄又透的,禁不住山里的风,到底是个屋子,遮风挡雨的,便是有什么野猴子也不怕,进不来的。”老人一边说着一边指使儿子把床收拾好,她有两个儿子,大的那个当兵去了,这个小的不够年龄,就在家里头帮忙干活,动作也是麻利,三两下就收拾得差不多了,甚至还把那张破桌子擦了擦,放了个塑料盆。 “多谢了。”谢过老人的热心,王平看了看,只能说收拾了一下还是能住的,何况老人的心肠不坏,给的被褥看着都还不错,没什么问题。 因为是在山上,虽然海拔不是太高,但也不好让老人上上下下的,所以晚上的饭就不管了。 这样说的时候,老人也有些不好意思,本来这住宿费里头包含着一日三餐,猛地减去了三餐,就这一日,睡的还不是自家那个虽然简陋但洗浴俱全的出租房,而是山上这个破房子,价钱还是一样的,真是…… “我这老胳膊老腿儿是不能上下山跑了,二儿还忙,家里头就这一个男丁顶着,总也忙不完,你要是得闲就自己下去吃,我就不来回跑了,实在是跑不过来,上这一会儿山就喘不上气……” 老人狡猾也狡猾在这儿,说着就开始长吁短叹的,好像在感慨自己年岁大了,果然是不行了,完全忘了她之前爬山时候是怎样的奋勇争先,竟是把王平和二儿都给比下去,自己头一个上来的复仇者联盟里的剑仙最新章节。 王平笑了笑应了,一顿两顿不吃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反而是吃得多了有些不好。 看着收拾妥当了,老人也没废话,让他好好休息,就带着二儿下山了,老远了,还能听到老人的唠叨声:“现在的年轻人就会找麻烦,山下住的不是好好的嘛,非要搬到山上,怕咱们占了便宜啊……” 因为刚提出教课的事情,这位就要搬到山上去,老人心里头还是有点儿意见的,不想教直说啊,何必来这一手。 被人打了个“小肚鸡肠”标签的王平没理会老人的想法,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拿出蒲团来放到床上,端正坐好,闭上双眼,按照自己所想开始运转体内灵气。 能够透视不久,他就发现如果修炼的时候更专心一点儿他就能够内视,但内视的结果却很奇怪,并没有明显的修炼界限,什么液态气态又或者金丹元婴之类的灵气团他都看不到,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是修炼的周天了。 灵气沿着某种习惯的路线规则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几乎走了一圈儿的路线算作一个周天,然后就是这样一圈圈不知疲倦地来回,一夜的时间通常只能走上三圈左右,这样估量下来,这一个周天的路线倒也不短,又或者说是因为换了一个灵魂所以路线生疏,走得慢了。 而这个快慢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或者说有什么好坏,目前王平还没什么感觉,他也不想太催促自己,虽然修炼是个很新奇的事情,但什么事也不能一蹴而就,慢慢来就是了。 他倒是也幻想过若是修炼有成会不会真的能够飞天遁地排山倒海,但也就是幻想罢了,这么长时间他也没感觉自己除了那几个“异能”之外多了什么好处,更加不知道什么法术,如今也就是当做日常来做,反正也没工作,没什么事情惦记,不修炼又做什么。 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大笔钱。 跃龙门的承诺未能完成,何靖也没怎么追究,没有给出许诺的公务员身份以及更真实的证件,也没有追索那一笔赢回来的大额钱款,于是,跟那些人分别后,王平的钱又多了一笔。 有钱,有闲,又想摆脱何泽瑞这个身份可能会有的麻烦,王平很痛快地跑了一个大圈儿,绕了好些地方最终才在这里暂时落脚,而何泽瑞这个身份也就顺便抛弃了,目前的假证他新办的,一回生二回熟,这一次他可是熟门熟路得多了,加之也不要求特别真,倒是快了许多。 没有通过正常的处境手续,王平是先落脚到某个边境城市然后翻山越岭偷偷出境的,这并不太难,在开始的时候,王平甚至想过会不会被边境警察追捕什么的,但后来翻了一座山之后才发现自己想太多了,以他的种种“异能”嗅觉灵敏的动物都发现不了,别提人了。 边境线那么漫长,谁能一一防卫,最终也不过是设置几个点罢了,避开这些点,隐藏着行踪,想要出境也就不是那么难。 出境之后的情况反而好了很多,边境附近的城市有几个会严格设卡,又不是战乱时期,普遍的和平局面让大部分地区的人都友好许多,再加上王平那样的长相气质,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那种,就更加减少了麻烦。 平白无故的,也没有哪个警察见人就检查证件的,于是,他就这么顺利过关了。 由此,王平得出一个结论,有些事情还是真得做一做才知道。这件事大约点亮了他的伪装技能,让他对以后的生活有了另一个想法。 第238章 月朗星稀,蓝得发黑的夜空被茂密的枝叶占去了一半,山脚下的疏阔灯火与这里的距离太过遥远,那薄弱的光芒从山上看下去,竟遥如星子,微不可察。 咔嚓咔嚓的声音接连不断,已经是秋了,不少脆弱的枝叶会率先体察到天气的变化,落在地上,覆盖路面,每当行走的时候就能够听到这些枯枝断叶的声音,清清脆脆,于夜色中听来也有了些诡谲之意。 “叔,山上真的会有狼吗?” 背着□□的青年有些不安,也有些兴奋,夜间打猎,于他,还是第一次,想着,不由得又把枪移到了身前,随时能够开火的架势。 “早着呐,别急。”领着青年上山的老猎人就是山下的居民,自从这片儿成了什么风景区,有人建设之后,狼倒是少见多了,若不是今儿发现了些踪迹,他也不会急着上山来,实在是想要过个瘾的。 自从有了枪,山民们就没再怕过猛兽,再凶猛如老虎又能如何,一个枪子下去,它也是要死的,而那身皮肉可是值钱。 这么些年,老虎什么的是看不到了,便是狼,也都是稀少,若不是这座山还连着那边儿的山脉,只怕会什么都没有,光留下一山的草木,只能当柴火烧。 再次被鄙视了一把热血的青年讪笑着又移动了枪的位置,让它重新归于身后,看到他的动作,拿着手电筒的老猎人微微点头,“这条路开了多少年了,人来人往的,狼才不会出现在这里,要是有,也是往深山里走,可有一段儿呐诛魂记最新章节。” 说话间,带了些气喘,老猎人的年纪也不小了,五十来岁虽然一天还能爬几趟山,但体力到底还是弱了些。 青年笑着应声,他平时打猎最多是打个野兔野鸡的,野猪都见不到,更不要说狼了,见都没见过,哪里知道什么习性呢? “呜呜——”跑在前头的狗发出了这样的叫声,夜色中很像是“嗷嗷”的狼叫。 青年哆嗦了一下,又把枪端起来,老猎人也把手电筒往前照了照,脚步快了几分,“走快点儿,可能发现什么了。” 不光是人,这么多年,狗都不知道狼长什么样了吧,听着这叫声,就像是不确定的样子。 叫声没两下就停了,老猎人没跑两步也停了,“呀,是你啊,你这年轻人,大晚上的爬山干什么?” 手电筒光照的地方,一个年轻人正站在那里,正对着他们,像是要下山的样子,他抬手遮着眼睛,看不清楚样子。 “我才写生——就是画画——回来,准备去睡了的。”年轻人好脾气地回话,光照移开,他放下了手,侧了侧身,示意肩上背着的画板。 “晚上不要到处瞎跑,这山上可能有狼呐。”老猎人严肃地告诫了一声,也没多话,踢了一脚趴在地上畏缩不前的狗,“快走,快走。” 狗呜咽着,忌惮非常地又看了看年轻人,夹着尾巴飞快地蹿了出去。 青年路过年轻人的时候多看了一眼,倒没有把手电筒往人脸上照,但借着那一晃而过的光,也看清楚了对方的样貌,是一张很好看的脸,好看到让他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要做什么的,尤其那人还在对自己微笑。 “少成,别磨蹭,快点儿跟上来!” 老猎人在前头叫,叫做少成的青年一边应着一边舍不得眨眼地看着年轻人,然而那年轻人却没有跟他对视的闲情,礼貌笑过之后便先走了。 少成见他靠着手机照明光源微弱,还回头用手电筒给他照了一会儿,为此得到一个回眸点头,乐呵呵地傻站着,好一会儿才追上老猎人。 “叔,那人是谁啊?咱们村儿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好看的人?” “一个游客,学什么画画的大学生。这年头,学什么的都有,画画能当饭吃?赵家还把人当宝,让教她儿子画画,也不看她儿子那粗手,能画出什么好东西来,以后还是要扛枪去。” *国地广人稀,不得不全民皆兵,男子十八岁后必须去服兵役,这一条甚至在法律上写明了,如果逃避不去便是犯法,为此,该国的军事素养特别好,必要的时候,随便一个人都能扛起枪来。 最值得称道的是这样的教育下来,培育了不少的优秀士兵,不过因为贫穷或者其他因素,这些扛惯了枪的很少愿意再放下枪,从事其他职业,这也造成了本国男子更倾向于雇佣兵之类的工作,其他的工作多为女子或者他国人口从事。 一代一代下来,该国的职业军人已经成为了一种传统。 说起这样的话时,老猎人是骄傲的,若不是坏了腿,他现在还是军队中扛枪的一员,而不是…… 听到扛枪之说,少成撇嘴,神色不悦,他也是服过兵役的,但因为表现不够好,所以没能留在军队之中,出来后当了一段时间的雇佣兵,第一次接的任务过于刺激了点儿,人死了大半,侥幸未死的他也吓破了胆,不敢再出去了。 为这个,他没少被骂,周围人都看不起他这种胆小怕事的样子,说他给李家丢了人魔门败类全文阅读。不过他很是不以为然就是了,钱再好,没命也是白搭。 一边跟老猎人说着闲话一边往前走,习惯了周围的环境之后,李少成也不是那么紧张了,手电筒往四下里照着,试图发现点儿什么,不时有些夜行的小东西被光芒惊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瞎照什么呐,仔细路。”老猎人最是不喜欢他这种不认真的样子,又忍不住想要骂他,正说着,就见李少成神情一紧,忙举起枪来,向一个方向射击,动作虽随意,却十分迅速,而且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枪法很准。 若不是有这么一个优点,老猎人也懒得骂他,总是让人觉得有点儿上进的样子偏偏上进不起来才是最气人的。 两人都调整了一下,手电筒挂在枪上,在光照下,两人往那个方向看了看,灰扑扑的一个东西卧倒在那里,黑狗在一旁绕着圈儿,也不叫,也不靠近。 “这个蠢东西,多少年没见到狼了,都不认识了,也不知道示警。”回味过来刚才的状况,看到黑狗,老猎人没好气地骂着。 确定自己打中了,李少成松了一口气,放松下来神情之后还是那个皮赖青年,没什么精神地半耷拉着眼皮,用枪戳了戳地上的狼,没去看那狼头上十分明显的枪眼儿,总觉得有几分奇怪。 老猎人没想那么多,确定狼死了很是表扬了一下李少成,然后就招呼着李少成把狼扛起来,准备下山之后再收拾。 山下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猎物,还是多少年都不见的狼,赶紧亮了灯收拾,扒皮是第一件事,可是仔细一看,才发现不对来,这哪里是枪打死的,分明早就被划开了,侧身那一条细细的红痕昏暗中不显眼,放到灯下一看才知道竟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划得,半边身子都划开了,怕是中枪之前早就死了。 “我就觉得哪里不对,当时摸着就是温热的,我还当狼就是这个温度呐。”不学无术的李少成这般说着,恍然大悟,他当时似乎也摸到血了,却没想那么多,打猎哪里有不见血的,完全没想到他那一枪是打在脑门上,不会有多少血。 “这是谁干的?”这样整齐的划口,肯定不会是野兽搏斗造成的,那么,哪个人发神经,会用刀子给活狼开膛?还是开在侧面,而不是肚子或者背脊? 想来想去,老猎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从没想过那个上山时候碰到的年轻人,倒是李少成,想到了对方,但同时也想到了对方那干净整洁的衣服和手无利器的样子,那样的人能杀死狼?开玩笑吧! 因为不敢置信,便也没有多想,叔侄两个有志一同地忘了此事,管它到底是谁杀的,杀了就成。 “赵奶奶,那个住在你家的年轻人叫什么啊?” “啊,我也有些记不住,当时登记了的,好像是云什么……” “云泽。”一旁的小儿子回了一句,他跟着对方学了几天画画,也记下了这个名字。 “哦,对,是这个名儿,是这个名儿。”赵奶奶应了一声又开始抱怨,“你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在想什么,好好的地方不住,非要住到山上,多危险啊,听说你们叔侄两个昨夜杀了个狼?真是的,多少年都没见过狼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 “是啊,我和叔昨天还碰见他了,正从山上写生回来,大晚上的还跑山上画画。”李少成说着拍了一下一旁赵奶奶的小儿子李信,“你们学画画的是怎么想的,晚上能画出什么来?连光都没……” 这般说着的时候,李少成突然想到一件事,昨天,那个云泽好像一开始并没有用手机照明,所以,他是怎么在那样黑的林子中看清楚路的?这一想,愈发有了兴趣,那样漂亮,莫非是山怪化身的? 第239章 晶莹的瓶子还不到拇指长,半透明的材质里好像混杂着一些银光璀璨的微尘,有一种闪烁发光的美。 “这就是玉髓?”精致的瓶子被两指捏起,漫不经心的动作让旁人捏了一把汗,别看这瓶子这么小,没装多少东西,但这个价钱,那可是千万计的。 “可不就是这东西么。”随意地往沙发上一坐,斜倚着扶手,英俊的青年松了松领口,仰着伸了一个懒腰,“先说好,我是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这东西不可,但价钱可是一分都不能少的,该给我的你可不要看交情赖了,这点儿东西可是要了我的命了。” 瞟向玉瓶的眼神有几分闪烁,这东西的效果他可是亲眼见了的,不得不说,能够有这样的价钱果然很值,若不是东西太少了,也许…… “呵,好说,咱俩的交情可不是钱能换的超级乐神。”拿着玉瓶的青年样貌并不十分出色,但笑起来颇为阳光,看着便容易让人心生亲近。 “……所以……”青年手腕一转,玉瓶便被他揣在了兜里,几乎是同时,沙发上那个青年也被人用枪瞄准,红点肆无忌惮地照在他的眉心,更有若干个瞄在他的身上,简直是动一动就要出事的节奏。 “陈长青,你这是什么意思?”青年变了脸色,几年的交情要为了这个翻脸?那些钱数在他看来并不是陈长青付不起的,也更不会让他伤筋动骨,所以,这一出是不是太过了?这般想着,脸上稍微缓和了一下,露出一个笑来,“别开玩笑了,这玩笑可不好笑,大不了这一次我做白工,白送你得了,也不值当什么……” 陈长青笑容不变,说:“哎,你可不要乱动,这可不是开玩笑,我也不怕把你打成蜂窝煤。你知道,我这边儿的人都很懂得怎么善后,一场大火,又或者一场爆炸,总不会让你白白暴尸在外,总会让你碎得渣都找不到,所以……” 也就是这么几句话的工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很是利落地制服了本来就没什么防备的青年,把他的袖口解开,撸、起,一个注射用的针管迅速地扎入皮下,冰凉的透明液体就那样顺遂地流入淡青色的血管之中。 “你,你这是做什么?” 在这个过程中,青年想要反抗,却被压得死死的,动弹不得,眼中露出了些惊恐来,这位的手段永远比他知道的多,而他所知道的那些已经足够他害怕。 “放心,这是让你永登极乐的药,新药。”陈长青笑着说出更让人恐惧的话,单手插兜往外走,边走边说,“我记得你还有位爱慕者,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 不等青年反应过来什么,他已经笑着走出了房间,没有什么比一举两得最好的了,想必那位不会介意欠他一个人情,当然,如果他们玩得太高兴出了人命的话,他可是不认的。 “这,这是不是太过了?” 才被提拔不久的崇九跟在陈长青的身边,一身黑衣人的打扮,看起来酷劲儿十足,但心底里却并不像其他人那样无动于衷,尤其是次日听说了那位死在某人床上的消息,更是有些担心。 既然是爱慕者,万一想不开要为死了的那个翻脸呢?虽然他也知道星辉有靠山不怕,但那位也是个厉害的,真的不怕吗? “有什么过的?”被询问的是推荐崇九的郝副总,他也是被提拔的,算是入了公司内层圈子,虽职位没有变动,知道的事情却多了些,瞧不上这位便宜小舅子的畏缩样儿,拿白眼剜了他一眼,说,“你当公司是傻的啊,咱们这位陈主管可是能人,人家早都安排好了,且看着吧。” 果然,过不了两天,那位很有势力的便犯了事儿,正赶上严打的风,看着挺厉害的也没撑多久,迅速被拿下了,这一系列举动实在是太大,新闻上播放了好久,看着那销毁枪支的现场,也有不少不明内情的群众赞叹,但其实…… 崇九也算是从头跟到尾的,虽然不太清楚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究其根本不就是为了那个玉髓吗?那样小的瓶子,能装多少?而且,不是说对外伤有效吗?怎么会有这样大的魅力?为了一小瓶能治疗外伤的药前前后后搭进去百十条人命,毁了两个势力,这般大动干戈,实在是太……太天凉王破了吧! 跟干姐杜丽的时候,崇九忍不住这样吐槽了一下,逗得杜丽咯咯笑个不停:“你还知道个‘天凉王破’,行么,什么时候也看起言情来了?” 杜丽并不是个很妖娆的女人,样貌也并非艳丽,而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当然,这要在她不说话的时候才能感觉到,一旦说话便平白多了些大姐头的味道,不过这也就是在崇九他们面前了。 崇九见过杜丽跟郝副总说话时候的样子,那叫一个贤淑温婉,看过一次险些让他酸得吃不下饭,女人,真是能装重回无限全文阅读! 不仅能装,杜丽还是个很聪明的女人,郝副总多少也是个总,身边的女人不到两位数,也有五六个,偏偏她,能够混成了副总秘书不算,还把干弟弟也带上成了经理,如今更是进一步成了主管助理,而这个主管还不是一般的主管,由此可见她的能耐。 见到干弟弟还是一脸的困惑不解,她心情挺好地解释了两句:“你当就这一件事啊,底下牵着不知多少头呐。我干嘛费那么大劲儿把你塞到陈少身边啊,还不是因为人家能耐——你这脑袋我是不指望能够学到什么,但跟着做总不会有事,以后肯定还会有大前程。——姐姐我以后可是要靠着你养的,你可给我争气点儿,别乱说话,老老实实的。” “哎,我都听姐的。”崇九小时候就跟这位姐姐好,干姐弟的情义比亲姐弟也不差,摸摸脑袋笑着应了一句,以后也不再多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想都不想的。 他这种态度倒是讨了陈长青的喜欢,那种想得多的人就喜欢心思简单点儿的,哪怕蠢呐,起码说了就做,用起来方便。 渐渐地,崇九见得也多了,愈发觉得这位陈少的本事神鬼莫测,你说他怎么就能一下子想那么多事情呢?不过两三年,m市的天都变了,然而星辉表面上还是那个老样子,半点儿不见扩张的迹象,倒是其他的出头椽子烂掉了几根,由此又带出一些什么,却也没沾到星辉的身上,光是这一点就让崇九佩服不已。 “这才是通天手段呐!”见得多了,杜丽又比一般的女人聪明,对那位陈少便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这样的男人才是顶天立地的男人,可惜……软硬不吃,也不知道对方喜欢什么样的…… 女人一旦有了情爱之心便会发傻,杜丽也不能免俗,好在她还算清楚自己这种配不上人家,人家也看不上自己,多了些理智,也就不会做出什么糊涂事,能够安安生生享受富贵生活。 郝副总就少了这一份理智,不该伸手的时候伸手了,引来了一些麻烦,“愧疚”之下,出了车祸,丧生了。 到底是公司员工,还是个总,他的葬礼,陈长青作为同事也出席了,一众人等面色凝重,还有不少人对着家属的眼泪表示哀悼,同时说了些好听的。 哀悼会当天,不仅是星辉公司的人在,还有些别人也在,看着那些人握手感慨,言谈之间把郝副总说得那样好,刘铭宇几乎忍不住想要嘲讽。 何靖却比他沉得住气,用手机偷拍了陈长青一段儿,才说:“我怀疑陈长青跟华宫有关系,以前是咱们忽略了,不然……” 想到星辉的跃龙门,想到那个好容易获得的承诺,何靖颇有些自投罗网的自嘲,若不是这两年又得了一些别的线索,他可能不会这么快怀疑对方,陈,姓这个姓的人可实在是太多了些。 怎么说也是第五大姓,多少人都姓这个,所以一时间没关联起来也是正常的,但,一旦注意到了,就无法再当做巧合,哪里有那么多巧合呢? “现在跃龙门已经不办了,他们类似的事情做得少了,再想查恐怕……”刘铭宇有些烦恼,陈长青这个人已经观察过一段时间了,男女不近的,想要安排个人靠近都不容易,实在是…… “别着急,慢慢来,已经这么久了,不在乎更久一点儿。”何靖的视线还看着那个方向,却不是在看陈长青,而是看向和陈长青握手的少年,那是郝副总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唯一的亲生儿子,不过…… 似乎是注意到了这边的目光,那个少年抬了抬眼,一双瞳色浅淡的眼透着几分无情,整个人多了些淡漠的气质,眼神一掠而过,犹若浮光掠影,竟是什么都没入眼。 何靖及时看向了别处,端正着一张脸,很是肃穆的感觉,刘铭宇也是同样,两人就如同所有闻听好友不幸的朋友一样,有些感慨着说了两句话,声音轻微,淹没在大堂中的哭声和哀乐声中,毫不起眼。 第240章 “郝伯伦——啊,果然是你,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热情洋溢的少年长臂一伸,很是自然地搭在了郝伯伦的肩膀上,他大概是刚运动过,一身的热力小太阳一样散发着,与之接触的肌肤都热了起来。 郝伯伦微微蹙眉,很快想起了这个少年是谁,嘴边似乎有一抹微笑,笑得很是奇怪。 【真是人不可貌相。】 剧情浮光掠影一般在脑中划过,郝伯伦很快明白了这个少年的角色,于失去父亲悲伤迷茫的“郝伯伦”,这个少年——于远柏是太阳一样的存在,不仅照亮了他的前路,还指引了他的方向,甚至因为他的“坦诚相告”而让初识人情冷暖的“郝伯伦”感到了触及心底的温度,同窗的友情,真是…… 想到剧情最后“郝伯伦”的下场,眼中便愈发有了些冷意,如今他便是郝伯伦,那就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情。 剧情中,“郝伯伦”这个受死心塌地地爱上了陈长青那个攻,从算计对方想要报仇到深爱对方为其挡灾。“郝伯伦”最后的死完全可以说是自己作出来的,不过也有可怜的部分,若不是于远柏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误导他其父是被陈长青所害,他大概也不会接近那个可怕的男人,最终枉死。 【当然不会一样了,你是攻,“郝伯伦”是受,攻替了受,剧情当然要有变化啊!】 脑海中传来的声音是那般清脆,让郝伯伦眉心又蹙,这么多世轮回,他还是受不了这个所谓系统,若不是为了积分,他才不会这般听凭差遣,算起来,若是完成了这个任务,积分也就够了吧…… ……元和……郝伯伦的眼神放空,云影落于眼中,如同一层厚重的阴云,遮得那双浅色瞳孔也有了些厚重阴沉之感造化之门。 “伯伦,伯伦,郝伯伦,我跟你说话呐,想什么呢?”于远柏拍着他的肩膀,总算把人叫醒了。 “父亲才去世……”郝伯伦没有多说话,言多必失。 第一次到现代社会的时候,就是因为说了一些有纰漏的话,险些完不成任务。好在他足够狠,发现那人觉察出了什么,索性直接把人杀了埋了。在系统的指导下,毁尸灭迹做得很是成功,甚至避开了监控——即便如此,还是给他引来了一些麻烦——自此,郝伯伦便知道系统还是很有用的,不同的世界,并不是单靠着剧情就能够做好所有的,随时能够意识交流的系统是个很好的帮手。 于远柏眼神闪烁了一下,“抱歉,我不知道。”手足无措地又拍了拍郝伯伦的肩膀,没发现对方的不耐,很是义气地说,“别担心,还有我,以后有什么难事都可以来找我!都是好兄弟!” 郝伯伦静默着,没有对此发表过多的意见,剧情中,“郝伯伦”便是相信了这样的话,才在发现某封匿名信的时候拿去询问于远柏,希望从他那里得到可靠建议,然而……不得不说,有些兄弟就是为背叛存在的。 稍停了一会儿,于远柏又问起郝伯伦父亲的事,曾经身为星辉夜总会的副总,郝伯伦的父亲也不是什么籍籍无名的人物,当然,圈外的人可能并不太清楚。 但,于远柏是个例外。 郝伯伦能够看得出对方其实很清楚这件事,并且,谈话中还存在着一些导向性,企图把这场车祸指向某些非意外的成分。 【若真是兄弟,有怀疑就直接说了,何必这般遮遮掩掩吞吞吐吐。】郝伯伦很是瞧不上这样的行为,也就更加深信对方背后有人,不然,一个多年不见的同窗而已,何必这般费心费力上来攀谈? 整个剧情并不涉及太多的个人感情部分,所以郝伯伦即便知道事情的走向,但剧情中的“郝伯伦”不知道的事情,他也不可能知道得很清楚,只能够通过后来的结果来推测之前的事情是怎样,所以,这个于远柏的立场他是比较清楚的,对方不怀好意,但,对方身后到底是什么人,他就不得而知了。 平生最不喜欢算计的郝伯伦很是不耐烦这样的虚与委蛇,可是为了任务,他还是要装作“上当”的样子,顺着对方的心意走。 【陛下威武!陛下演技越来越好了!我的宿主就是这样棒棒哒!】 好似脑残粉的欢呼喝彩声直接在脑中响起,被突袭习惯了的郝伯伦面色微变,还算镇定地没有说什么,却忍不住抬手揉了揉额角。 正在说话的于远柏见状忙停下了正在说的话题,有些担忧地问:“我看你脸色不太好,是累了吗?要是累了就赶紧回去休息,咱们以后再聊也来得及。对了,你不会马上又出国吧?好容易回来一趟,多待两天吧,咱们也可以好好聚聚,下次,下次,我请你吃一顿好的。” 或许天生就是个乐观的人,于远柏没说两句话,声音又轻扬起来。 “总要待一段时间,还有些事情没有处理好,等到一切弄清了再走。”郝伯伦说着抬眼看向于远柏,“过两天吧,咱们好好聚聚。”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我打电话给你。”于远柏扬扬手机,两个人刚才已经交换了电话号码。 郝伯伦点头,手在手机上滑动了一下,之前他经历的世界是个未来世界,科技水平实在是太好,虽然因为任务时限短,他并没有掌握更多的技术知识,但对这种“老古董”智能手机却是不陌生的,因为不喜欢那种直接连接的思维传感,也就只能依靠类似的“老古董”来生活学习了。 上个世界,也是系统给他帮助最多的世界,在他吝啬支付积分的情况下,系统给了他一个最优友情价,近乎免费地指点了他很多事情,让他应付过了不少场面灵域全文阅读。 而懂得这么多的系统也让郝伯伦深深忌惮着,这种自己想什么都知道的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每每认真想来,总是觉得…… 但,元和……只要一想到这个系统能够带来的积分,积分能够换得的死而复生,他又觉得便是系统再厉害也无所谓了,甚至希望它能够更厉害一点儿,这样才能够让元和好好地活着。 【放心好了,我是有原则的系统,只要你完成任务换得足够的积分,想要做什么都是可以的哦!】 抓紧一切机会宣传自己的系统见缝插针地冒出来“说”了一句,然后又好像消失一样一声不闻。 早知道自己想什么都瞒不了它,郝伯伦也没有做什么无用功,告别了于远柏,打车回家。 目送郝伯伦离开的于远柏见那车消失不见,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松懈下来,露出些疲态来,有些烦,他跟郝伯伦可没到好兄弟的程度,哪里来的那么多闲心关心他,也不知道他能信多少,真是……他爸死了跟他有什么关系嘛,非要瞎关心。 “……知道,我都照你说的说了,肯定没有问题,他约我过两天一起聚聚……行,我知道了……好,没问题。”于远柏挂了电话,脸上重新扬起笑容来,他的文化课一向不好,眼看着就要到高考了,能够加分才是最重要的! 要是让那些拼命参加各种竞赛换奖状,恨不得改了血脉成了少数民族的同学们知道自己这么容易就能加分的话,恐怕都要抢着来了,真是太容易了啊!不就是随便说两句话吗?又不是说假话骗人,他只是说了一种怀疑,怀疑成真那就是事实,怀疑是假,呵呵,本来就是怀疑么,他也没有证据证明什么,爱信不信。 这样想着,心里头的包袱也放下来了,于远柏冲着天空挥了挥手,笑容阳光地蹦了个高,展现了一下自身的青春活力,今天阳光这么好,还是要运动一下。 另一边儿,已经回到家中的郝伯伦应付了郝母,回到自己的房间,就开始研究任务。 他作为郝伯伦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报复陈长青,报复陈长青所属势力,报复背叛了自己的于远柏,报复……简单总结一下就是报复,具体人等都是剧情中直接或间接害了“郝伯伦”的那些人,这其中甚至还包括某个小明星,对方喜欢陈长青,曾经用小手段陷害了“郝伯伦”。 这种类似争风吃醋的戏码若是一开始,郝伯伦连看都不看就直接略过,他是何等大气的人,哪里会把目光放在这种小事上。 若不是后来在这种小事上栽了跟头,白白损失了积分,郝伯伦如今也不会重视它们。 经的多了,也就越知道系统的积分不好赚,作为中间商的系统是要抽成的,本就不多的积分再扣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俨然税赋的存在之后,能够剩到他手里的就更少了,为了早日复活元和,郝伯伦不得不开始精打细算,有的时候,连任务的字眼儿都要抠一抠。 而这样做,并不是没有好处的,多考虑一下任务的描述,思考一下其中的因果,就能知道怎样获得更多的积分。 比如说若是能够把陈长青所属势力一网打尽,斩草除根,彻底“杀死”,获得的积分必定比“打败”来得多。 这种任务更倾向于“毁灭”。 做多了这样的任务,郝伯伦对系统也有了看法,能够发布这么多此类任务的系统必然不跟良善沾边儿,哪怕每个人都有报复的理由,但,果重于因…… 总有那么一些不好的感觉在心头萦绕,可惜,他却只有这一条路能走,只有这一线希望能争,若是不能够…… 第241章 蒙在画上的白布被掀开,一双发着幽光的眼死死地盯过来,目光中有着垂涎有着贪婪有着志在必得的凶残,还有那种毫无感情的冷,明明是画,却有一种想要夺框而出的气势,霎时间,视线中除了这一双眼,再也看不到其他。 白布还在手中,人却不由得退后了一些,目光也不再直视这幅画中的双眼,边边绕绕地看向周围才看出了别的东西,这是夜色下的深林,而那双眼则是一匹狼的眼…… “好画,果然是好画。这画叫什么名字?” 并未装裱的画实在简陋,但这画作的内容足够好,更加符合某些人的心意,让人见猎心喜。 “这画没有名字,您看着起一个好了,不是什么知名画家的画。”李少成嘿嘿一笑,有些自得自己能够投其所好。 立在画前的男人看不出具体的年龄,说他年轻,那一身气势不是年轻人能撑得起来的,说他年长,面容却保养得好,古铜肤色,透着阳刚帅气,一件黑色的工字背心遮不住身上的肌肉,最为明显的则是上臂纹的狼头,青黑色的狼头张着嘴,利齿分明,一双眼更是透着冷凝的杀戮之气,颇为骇人,与画上的狼倒有几分说不清的相像。 正是因为这个不少人都知道的狼头纹身,李少成才在看到这幅画被吓了一跳之后想出来这么一个讨好的主意。 当然,这幅画并不是他买来又或者画家送他的,而是他偷偷跑进人家屋子里看到之后顺出来的,所以,这是一桩无本买卖,稳赚不赔。 “怎么可能没有名字?”哪里不知道对方打什么主意,男人反驳了一句,也不甚在意李少成的讪笑,目光并未从画上移开,一直在看,实在是很喜欢的样子觅仙最新章节。 室中还有几个人,荷枪实弹的,毫不掩饰地把枪、支挂在身上拿在手上,方便行动的迷彩服整齐地穿在身上,面无表情,眼神都是冷的,完全不为外界所动,更不会突然搭话。 李少成见无人搭腔,怕惹了对方不高兴,也不敢笑了,犹豫着问:“要不,我去问问名字?” “不用,把人叫过来问吧。”男人摆摆手,说,“我看他这画画得不错,还想让他多画两幅。” 其实也是好奇,一个普通人是怎么能画出这种透骨的杀气。 是的,杀气。 常年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又是经常跟明枪暗箭打交道的,男人怎么会认错这种杀气,多少次,就是凭着那种玄之又玄的对杀气的认知让他躲过对方的狙击埋伏,所以,他绝对不会错认这画上的杀气,让他都要退步的杀气,实在是…… 能够具有这种杀气的人未必能够画画,能够画画的人也未必能够把这种无法形容的感觉画入画中。 ——若非此时天色大亮,单凭这一幅画,恐怕就能杀人。 想到这里,男人的表情也严肃了,把手中的白布再次蒙在画上,转头坐在了沙发上,竟是要静等着画家的到来。 这般态度让李少成迷惑了,这是真的喜欢了?还是……他倒不怕自己偷画的事情被拆穿,一个不知名的作家,一个没名气的画作,自己帮他找到了欣赏的买家,他应该感激自己才是,哪怕没人真的给他钱,但这份欣赏不也是对他的肯定吗? 李少成略有几分狗腿地站在一旁,充当起了男人的手下,到底是服过兵役也当过雇佣兵的,真的摆起架子来还是很能看的。 看他这般模样,男人一个眼色,一把枪扔了过来,李少成机灵地接了,再站直了身子,眼中喜色难掩,知道自己所求是成了。 “这是你画的画?”男人问着,看的却不是被带到面前的年轻人,而是看向了带年轻人过来的手下,眼中疑惑,这么年轻,真的能够画出这样的画? 随着他的疑问,李少成很自觉地把白布揭开,露出了画来,坦然笑着看向年轻人,毫无心虚之态。 “是。”余光一扫,王平便知道自己的画作为何会突然不见了,他不认识李少成,却还记得曾与这人有过一面之缘,那日为他手电照路的人突然成了偷画贼,实在是想象不到。 男人依旧不相信这样的话,说:“你重新画一幅。” 王平轻轻摇头:“可遇而不可求,画不出来了。” 油画本来就不是王平擅长的画种,只不过画起来更方便也更符合时下的风气,他方才以此为主,那夜上山,本是修炼之余放松一下心绪,没想到意外遇到了狼,他当时灵力内敛,那狼只当他是普通猎物,死死盯着他,那丝杀气被他察觉到了,这才突有所感画了这幅画。 而这幅画,并不是一幅适合长久观看的画,或许是因为画画的时候过于专心,又或者是那不经意间自动运转的灵力,这幅画……王平不知道该怎样形容,反正,这幅画若是看得久了容易影响心神。 这个理由,虽然男人并不太了解艺术什么的,却也知道很多惊才绝艳的艺术品都是无法复制的,所以……“这幅画叫什么名字?” “夜狼。”这一次,王平回答得很是干脆。 夜狼,夜间潜伏的狼,夜狼,夜郎自大,被自以为是猎物的存在杀死补天道。 “倒是切题。”男人想了一下,点点头,没再说话,摆摆手,自有人带王平出去。 李少成对这画上的狼抱有一些怀疑,怀疑这就是他和他叔后来见到的那头死狼,但,两头狼的毛色明显不一样,而且,如果是这个云泽遇见了狼,他还能安然无恙地下山吗? 这样想着的李少成完全忘记了猎狗见到云泽时候的反应,那种不敢鸣叫的呜咽何尝不是在害怕恐惧,而能让猎狼的狗这样胆小,云泽必然是个更厉害的存在。 可惜,人有时候的感觉比动物迟钝一些,他感觉不到当时刚刚杀了狼的云泽身上的杀气残留,又容易被皮相所迷惑,因为对方好看便觉得对方柔弱,甚至因为对方的身材消瘦便觉得对方弱不禁风。 “你别怕,叶老大跟你还是一个国家的,都是老乡。”李少成见到并未被放走,却也没怎么被□□的王平时,这样宽慰他,还帮着猜测了一下叶老大的意图,“他看中你画的画,你多画两幅就好了,别犟,没好果子吃。” 说这话的时候,李少成已经混上了一身迷彩服,或许因为王平到这里的原因和他有关,他觉得对方亲近,很乐意多说两句,精神抖擞地嘚瑟了一下自己的鸟、枪换炮,见到王平无动于衷,以为他不知道一些事情,又开始给他“百度”。 从李少成的口中,王平知道了不少关于叶老大的事情,对方是某国军人出身,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拉起了人马单干,现在团队已经很大,很有些名声,最难得的还是对手下好,讲义气,不会干让手下白白送命的事情。 这一点真的很难得,很多人混出来了之后,就完全忘记了在底层的时候怎样受苦,反而觉得以前自己受苦了,变本加厉地享受,却没想到那些享受是多少人用命换回来的,其实当老大的都是吃肉的,但,留下多少汤给人可就不一样了。 李少成说着开始骂起了自己以前的雇主,那位是个冷血的,为了个什么任务硬是把他们大半的人命都留在了那儿…… “不就是一个破瓶子么,才拇指大小,有什么用?还说玉髓呐,当我没看过新闻啊,不就是能够治疗外伤么,这都什么年代了,外伤难道还是什么绝症?用得着那么兴师动众的吗?”李少成越是骂越是怒气冲冲,他那时候根本没想到第一次任务竟然是那样的,吓得不敢上前拼力。 因为他的出工不出力,在他身边的几个同伴都被打死了,他倒是机灵,跟着一同倒下装死躲过一劫,当时还有些同伴在边打边退,那些人便追着他们去了,他这才能在事后逃得一命,而这种不光彩的存活他也不敢对别人说,这可不是“胆小”二字可以说得过去的,若是军人,恐怕免不了要受审了。 即便是雇佣兵,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也是坏了名声,没人敢用的,当然他不会对别人说起这个,但就怕有人会查,也怕雇主会追究,所以匆匆回了家乡,好长时间不敢露头。 可是,多少年,学的就是这个本事,不扛枪了,干什么呢?憋了一段时间,手上没钱了,李少成不得不想着再出来工作,而为了小命着想,他选择投奔比较靠谱的叶老大,当然,那偶然得来的画也是他试着投奔叶老大的原因之一,谁不知道叶老大爱狼啊! 手臂上有狼头纹身,组织名字叫做孤狼,甚至还驯养了十几匹只吃生肉的狼当宠物,这种深沉的爱想必也会喜欢画中的狼。 侥幸成功抱大腿的李少成再提起以前来,自然要把所有不好都往雇主身上栽,反正雇主已经死了,死人多背几个黑锅还保暖不是? 王平不在意李少成话中的愤愤和那一丝潜藏的心虚,他更在意的是“玉髓?”——能够治疗外伤的玉髓定然不会是玉石类的,所以,是那座玉山的产物?多年前看见的那则新闻浮现在眼前,真的应该去看看才是,到底是“出生地”嘛。 第242章 “你还太小,等你长大了再过来应聘好了。” 陈长青漫不经心地看着眼前这个拿着一纸求职简历来要工作的少年,他还记得,这是那个郝副总的儿子郝伯伦,手指划过唇角,撑在耳旁,长得还不错,当时因为这个多看了两眼,所以现在还记得,不过…… 高中生而已,能干什么? 或许…… 不等他的思想从面前人的样貌上转到某个弯路上,那个淡漠少年放下了单肩背包,打开了拉链,从里面掏出一包东西来放到了陈长青面前的办公桌上。 这样靠近的距离,果然,越看这张脸越是好看,而这种冷冰冰的类型虽然不太符合口味,但…… “什么东西?”陈长青的目光瞟了一眼桌面上用塑料袋和废报纸包起来的东西,一看就很廉价的感觉。 少年的十指纤长,灵巧地解开塑料袋,随着报纸和那几层塑料袋拉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露了出来,那黑的,是头发,人的头发。 陈长青的瞳孔一缩,这东西……再看一眼面前毫无表情的少年,语气肯定,“你干的。” “嗯,他跟我说父亲的死是人为。”少年这般说着,抬眼看向陈长青,目光中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 “好小子,是个狠的。这投名状不错,不过,你知道后面的人是谁吗?——下手太快了。”陈长青笑得畅快,目光中却有着防备,之前的心思是一点儿都没有了,这才多大就能下这样的狠手!是个狠的,就不知道他这次来是真心还是假意了,当年荆轲刺秦王也是准备了一个人头呐。 但这股狠意还是投了他的喜欢,在他没有露出破绽之前,这个人倒是可以收到身边。 陈长青向来喜欢冒险,越是不准干的他越是有兴趣,越是危险越是刺激,他追求的就是那样一种感觉,所以,下定这个决心之后,他的笑容也愈发爽朗了。 “陈哥。” “伯伦,你先跟着老王,熟悉一下公司流程,之后再来帮我,你现在还是太小,要多积累经验。” “是。” 郝伯伦安静地应了,跟着王哥出去的时候顺手拿走了那颗人头,没有再放入背包之中,而是拎着袋子走出,那种随意的感觉好像袋子里装的都是很平凡的东西。 王哥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感觉,但他觉得这个郝伯伦很危险,绝对不能招惹,无论他面上有多么冷淡无害,但,咬人的狗不叫,还是远着点儿好。 “陈哥想要知道这个人背后是谁,我才回国,没什么人脉,这件事还是要拜托王哥查一下了。”郝伯伦出了门之后就把袋子递给了王哥,王哥很是无奈地接了过来,总觉得一股子血腥气在鼻尖挥之不去,他可是很少沾手这样的东西的。 又叫了一个人来,把事情交给他去办,这才领着郝伯伦在公司里转圈儿,带他熟悉环境。 【陛下,你总是这样凶残粗暴,这样不好。】 【有什么不好,简单干净,不是吗?】 按照剧情中,这次之后就没有了于远柏的戏份,一个牵线的炮灰而已,难道会真的有人在意他到底是死了还是活了? 郝伯伦不愿意为了这些不相干的小人物耗费心思,既然要报复,还有什么比杀了他报复得更直接彻底?倒不是不能留他活着,然后让他一点点儿失去重要的东西痛苦不堪,但何必呢?为了这种小人物耗费那么多时间,还有可能引出新的变故,实在是不值当,直接杀了,一了百了,不用再牵扯自己的精力,多好倾世宠妻全文阅读。 【陛下v587!】系统欢呼着,似乎还有彩蛋在眼前炸开,五光十色,金银闪烁。 郝伯伦闭了闭眼,系统这一点最烦,它真的以为那些很好看吗?不就是第一次看见的时候有些惊奇吗?就这样被他当做了土包子,动不动就来这一幕,也不怕人厌烦。 在公司转了一圈儿,王哥还有别的事情要忙,中途就走了,换过来的人不知道郝伯伦未来会是什么身份,一双眼中太多猜测让人不喜,郝伯伦也懒得再看公司的环境,有系统在,只要他想,随时都能知道公司的某个部门在什么地方,没必要这样傻傻地转一圈儿。 离开公司之后,郝伯伦正要往回走,突然停住脚步,朝东方看了一眼,高楼大厦挡住了他的视线,而上午的阳光几乎要刺伤人眼,但他没有遮挡,就那样直直地看着,似乎可以穿透空间,看到那极东之地发生了什么。 【我屮艸芔茻,龙!龙!竟然有龙!】系统风中凌乱中,好长时间才从一通咒骂中说出比较靠谱的话,【这个世界不应该有龙,按照力量形态,这个世界是现代科技社会,修仙武侠都是传说中的事情。事实上,在这个世界最多也就是能够练练气功而已,最大的成就也不过是胸口碎大石的硬气功,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灵气,不会有更具有灵性的动物,也不会有这种可谓是图腾的龙存在……】 一大通的分析说明几乎要炸掉郝伯伦的脑袋,他皱着眉喝了一句:【重点!】 【重点……重点就是,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发生,要不然就是还有一个系统的存在。】 说到后一种猜测的时候,系统难得地不再卖萌,口气严肃地命令道,【必须毁灭另一个系统!一个世界中不能有两个系统,必须毁灭!】 【为什么?】注意到已经有人在看自己,停在街上一动不动还不是接电话实在很引人怀疑,郝伯伦拿起手机来放在耳边,嘴唇轻动,却没有出声,依靠思想跟系统交流。 【同样是系统,你们不是同类吗?同类相残。】嘴角露出有些嘲讽的笑来,郝伯伦追问着。 【……】系统静默了好一会儿,在郝伯伦以为它不会回答的时候,它直接下达了任务。 视野中,血红的大字标示着任务的重要性和危险性,而内容则是“屠龙,毁灭龙之主人,保卫世界和平。” 看到“保卫世界和平”的时候,郝伯伦的嘴角抽了一下,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从事的还有救世主的工作,干了那么多坏事,哪里来的世界和平。 【积分很高哦,只要一次,可以直接复活元和哦~~】系统永远知道宿主的软肋在哪里,只要它想,思维连通的它可以知道什么才是最有效的利诱,何况,宿主从来没有掩饰过这一点企图。 郝伯伦浅淡的瞳色中有了一片黑影,这是他无法拒绝的理由,不过,【屠龙,拿什么屠?刀,剑,还是枪?先把辅助道具给我,否则恐怕我无法完成这个任务,无论你的目的是什么,但现在让我白白送死应该有损你的收益。】 已经学会讨价还价的宿主真是不可爱,想当初,多好骗啊!系统咬着牙同意了条件,给出了辅助工具,不是别的,就是郝伯伦曾经的佩剑,在他身为帝王的时候所佩戴的利剑。 他是以武起家的,这柄剑朴实无华却是难得的利器,而现在,剑的名字改了,称为帝王剑,说明上说有一定的加成作用,比如说帝王挥动时候会形成千军万马的威压等等。 郝伯伦对系统的吝啬早已深知,对此并没有什么不满,因为是在大街上,也不好突兀地从系统空间中取出剑来,他只看了看系统给出的3d立体图像,目光更多地停留在剑穗上,那个剑穗是元和亲手编的,哪怕最初的主人不是他,但最后还是落到了他的手里万界剑宗。 元和啊……这么多世的轮回,他其实已经记不清元和的样貌,只记得那是一个很温和的人,许多世,他都会对温和的人多有容情,但他就是能够分辨出,那些人都不是元和,没有元和的聪明,没有元和的气质,没有元和的完美…… 他的元和,到底该是个怎样的人呢?曾经的过往都被时间所抹杀,唯一记得的便是那种感觉,却也不知道再一次相见,是否物是人非。 东边,翻过连绵不绝的雪山山脉就会到达一个温暖如春的地方,而那里,一个佣兵团正驻扎在那里,所有的人都带着枪,或站岗或放哨,或听命在做一些别的工作,只有一个人,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人安静地待在一个房间之中,对着画板发呆。 蜥蜴的尾巴划过鼻下,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嫌弃地把那黑乎乎有如壁虎大小的蜥蜴揪起来,“别往我脸上爬,说清楚,你是个什么东西。” 自称是龙的蜥蜴君回望过来,绿豆大的黑眼睛中竟似有些委屈的感觉,被放到画板上后,自己趴在那里,视线却不曾有一刻离开王平,张口说的却是人话:“神,您是怎么了?您不记得我了吗?我是您的兄弟**,被您允许生活在您的神国之中……” 神?王平一边安静地听着一边想,某种程度上来说,原身也许的确可以称神,有几个能够活这么久的,想到刚醒来时候的古代衣服,从古到今,几千年啊,可能更久,所以……“神国?”王平回想着,他刚才走了一下神,然后这东西就猛然出现在自己的肩膀上,还把自己吓了一跳,所以,是自己召唤出来的吗? 而那个神国,也许就如同某个须弥芥子一样藏在身体的某处,他因为没有原主的记忆所以没有发现,这才……不过,眼前这个傻蜥蜴似乎没有发现他的神换了灵魂,那么,当然是要继续瞒下去了,他才不想被当做夺舍的异类,哪怕这也算是事实。 不知道这句肉身也是自己的王平很快决定了对策,颇有几分无辜地说:“啊,是这样吗?因为修炼出了一些问题,我忘了这些事情了,你给我说说吧。” 傻龙之所以是傻龙,就是永远不会怀疑主人的话,听到王平这般说,他没有一点儿疑惑地开始了讲述,无微不至地把自己所知道的都说了一遍,当然同时还说了一下神国的现状,在多少年——作为龙族,准确计时实在是一个太不现实的要求了,就像别人不可能记得生活中的某件事是发生在多少秒之前的一样,傻龙也根本不记得到底是多少年,只不过确实有几年了——神国之中突然发生了地震、海啸、洪水。 神国之所以是神国,是因为居住在其中的子民都接受神的庇佑,不会有灾荒,不会有饥饿,甚至不睡觉也不会觉得困倦。他们之所以维持生前的生活状态不过是他们觉得应该如此罢了。事实上,他们只需要每天讴歌神的光辉,便可以什么都不缺,所以,那次灾难对神国之中的子民来说简直是世界末日,人间浩劫。 多少年都不曾有过新进子民了,他们早都忘了人世间会有的各种灾难,无助地哭泣,跪倒在地,恳求神的宽恕,甚至还有因为忏悔赎罪而被洪水淹没的,一并被毁掉的还有那些良田和房屋…… 正是因为这场变动,傻龙才醒了过来,对于他来说,不过是睡了一觉天地就变样了实在是太奇怪了,然而,也正是醒来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无法进出神国了。 作为神的兄弟,他一直有着自由进出的特权,而现在,是自己做了什么让神发怒的事情,这才取消了自己的特权吗? 为此,傻龙忐忑不安了好多年,直到突然感觉到了神国禁锢的松动,便抓紧机会出来跟神请罪了。 也是出来之后,傻龙才发现了一些事情出问题了,不仅仅是王平没有了对神国以及他的记忆,还有,他发现自己受到了压制,某种世界法则压迫着他,让他只能缩小到现在的样子,否则,顶不住那种压力的他恐怕当场就要魂飞魄散,当然,神的修为也降低了容华似瑾。 “这是发生了什么?神?是谁让你受了伤,竟然这么严重,损伤到了神魂吗?”傻龙的脸色很严肃,但挺着大肚子,小短腿支着身子的形象实在是太好笑,完全无法跟他的语气所匹配。 原身不受伤,又怎么能轮得到自己鸠占鹊巢?这样想着的王平完全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修炼出问题”便算是解释了,然后又试着呼唤神国。 当那个金球被他掌握在手中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了一股危机感,不由得,往西方看了看,而窗外那个方向,只有持枪的雇佣兵在来回走动。 “回到里面去,在我恢复之前不要被人发现。”王平头一次用这样命令的口吻说话,却并不觉得奇怪,反而很是自然。 而这种态度似乎更让黑蜥蜴安心,他欣然应了,下一瞬便消失了踪影,而加强了和神国的联系的王平很容易就感觉到他的确进入了神国,并且还变成了人形男子,被两个孩子簇拥着,他们的表情声音,只要他想,都能够看到听到。 还有更多人的祷告之声,或许是因为那些灾难警示了安逸中的子民,他们郑重其事地开始了每日三顿祷告,比以往还要虔诚,那些声音如耳边细语,汇聚成一股河流,让王平偶尔的头疼都不再犯了,头脑为之一清。 而在他们的祷告声中修炼,效果竟然比吸收周围游离的灵气还要好,这个发现让王平欣喜不已,若不是在别人的地盘上,恐怕早就要闭关修炼几天了。 收回神国之后再也感受不到那股危机,但王平不认为那是自己的错觉,如果龙和神都会出现,那么同等级的力量再出现一些似乎也不会稀奇,所以,还是要努力修炼啊! 下定决心之后,再看面前的空白画板,王平终于拿起了画笔,他可以画,但画什么却是他自己决定的。 辉煌的金色落在纸上,一层层渲染,一层层铺垫,笼罩在金光之中的神国跃然纸上,他可以看到每一个人的表情,喜怒哀乐,他可以听到每一个人的声音,汇聚在一起,如那稚嫩的青草在砖缝中伸展枝叶,他可以闻到空气中的芳香,是花,是树,是饭食的味道,他可以感受到风的清爽,丝丝凉意透着水汽,他还可以感觉到阳光的温度,温暖而不灼人…… 这里的一切,就像是世外桃源,却又比之更多了一些自在,每个人都可以坐享其成,每个人都可以心想事成,然而,每个人都在辛勤劳作,重复着现世的一切工作,他们努力,他们勤恳,他们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所得,为之欢笑哭泣,他们讴歌着神的赐予,他们感激着神的慷慨,他们,是那样单纯的灵魂,单纯到这个世界看不到一丝的黑暗,一切都是光明而灿烂。 “真是……太刺目了。” 不同于《夜狼》的杀气凛凛,这幅《神国》让所有看到的人都忍不住流泪,好像那光辉刺疼了双眼一样,却也有一种内心被洗涤的感觉,这种能让人真正动心的画作真是…… “太恶心了,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地方。”叶老大口出恶言,迅速把画布蒙上,那幅画,让他有种无法直视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从画中刺出,直接刺入了心底,让心难受起来。 “让他重新画一幅!” 命令传达下去,却没有了听命的人,那个年轻的画家,不知道是怎样跑掉的,竟然就那样消失无踪了,而监控中,最后的画面就是那副《神国》,旁边的画笔还饱蘸着金色的颜料,人却不见了,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李少成看到监控的时候觉得脊背发凉,这个谜一样的年轻人,他到底去哪儿了呢? 第243章 “……这是本月第三起爆炸案,伤亡过百人,也是本月最大规模的一次……爆炸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不排除人为的可能……” 电视上,大规模的爆炸现场好像那些外国大片上演的一样,浓浓的黑烟,压得几乎看不到人的影子。等到烟雾散去,一片断瓦残垣,还有被压在其下等待救援的人们,黑红色上都笼了一层白色粉末,像是下了雪一样。 “太嚣张了,太嚣张了!”何靖狠狠一掌拍在桌子上,“他这是在向我们示威!” 所有关于华宫的调查都终结于“线索不足”上,而现在,把“线索”二字换为“证据”,同样毫无违和感。也算是老对手了,何靖对华宫的了解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少,他能够看得出来这是华宫做的,但,他并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同样,他也没有继续追查下去的线索。 他当然知道星辉夜总会的陈长青有问题——谁都知道那小子有问题,可,没有证据,那就什么都做不了,何况,星辉娱乐也是个有背景的大公司,不是轻易能够掀动的,所以,除非有确凿的证据,否则…… 想到这里,双眼愈发通红,多少次了,每次遇到华宫都会这样铩羽,而这一次,或许是那位陈长青性子极端的缘故,竟是比以前那些姓陈的还会折腾人,拿人命不当回事的态度真是把何靖给惹毛了。 “当当”敲门声带着些犹豫,轻轻响了起来。 “进来。” 随着何靖声音落地,门打开,刘铭宇拿着一份文件过来,何靖揉了揉眉心,随手接过来,“这是什么?” 挤压眉心的时候,视力并不是很清楚,他没有第一时间看清楚纸上的字迹,直到……“于远柏死了我的影子是食神全文阅读!” 何靖惊讶出声。 “是。”刘铭宇点点头,详细说起了事情经过,“一开始他的父母并没有在意,于远柏喜欢运动,经常在外面玩儿,有的时候晚了就直接在朋友家睡了,所以一天一夜没见人影也没有及时报警,直到手机总是没人接,这才觉得不对,问了一圈儿找不到人这才报了警,那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了……” 说到这里,刘铭宇暗自咋舌,作为父母的这么粗心也是少有,不过,于远柏那么大了,都成年了,也不需要家人太担心,一个大男孩儿总不会被拐了去,谁想到…… “……已经在他们家附近公园的小树林里发现了尸体,不过——没有头。”刘铭宇是见过那具尸体的,因为天气热,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腐坏,好在现代的技术总不是假的,判断出是谁还是容易的,但,问题就在这里,头呢?谁杀了人还要拿走头呢? 先不说头的切割不易,一般的刀子割得断咽喉,不一定能够痛快切开颈骨,而那一刀却十分犀利,分明是一刀切出来的,干净利落,被法医誉为“使刀的行家”。 即便如此,杀人埋尸已经是毁尸灭迹的好方法了,又何必非要带走一个头呢?有什么用处呢? 最嚣张的莫过于直接在公园处理此事了,也不知道那人是怎样做到的,竟是没让死者出血太多,掩埋得又好,直到第三天有了些微异味儿吸引了小区附近的宠物狗,这才暴露出尸体来。 这样的手段不得不说一句老道了,正是因为老道,也就无从猜测到底是怎样做到的。 这些,文件中都有说明,刘铭宇就没再多说,何靖安静地看着,脸上没有了之前的怒气,眼睛不停地转着,在思考这件事的始作俑者。 “郝伯伦那里怎样?”何靖突然问起了这位。 说起来这个郝伯伦只是何靖偶然想起的一步闲棋,未必用得上,但安放好了,一旦用得着就不用费力找了。 出于这样的目的,他们仔细筛选了一下才挑出了于远柏这个可以算作编外人员的接触点,而于远柏到底还是个没入大学的,年轻热血,一力应承下来了,之前也做得不错,在此之前,何靖还想过,以后可以酌情吸纳一下…… “郝伯伦那里没什么动静,他之前去找了陈长青一次,现在跟着王凯,没什么具体的工作,应该还在考察阶段。” 因为跟华宫的冲突,对方的报复性杀戮,队里的成员所剩不多,还没有什么生面孔,哪怕为了他们自身安全的考量,也不好都送到华宫这个绞肉场上,所以,暂时没有什么顶用的人手能够使唤。 想到这里,刘铭宇猛然想起了何泽瑞来着,那小子有技术有能力,倒是个不错的人选,唯一不好的或许是颜值过高,太吸引注意力了。 几乎是同时,何靖也想到了何泽瑞,对这个青年他的印象更为深刻,光是何泽瑞掌握的赌术这种专业技术就已经让他们求才若渴了,更不用说其他。 “何泽瑞的消息,还是没有吗?” 何泽瑞这小子有才有貌有头脑,不知道怎么跑的,突然一下子就失去了消息,何靖对国内的情报网还是很自信的,所以认为那小子大约是躲到了国外,倒也不是很可惜,除非他一辈子不回来,否则,早晚都能找到。 提起“何泽瑞”,刘铭宇失笑:“他也没跑远,就在旁边儿的*国,估计是翻山过去了,也藏了一段时间,自称云泽,说是学画画的学生,在那边儿山里很是憋了一段时间,现在,大约也该出来了吧。——顶着那样一张脸,不要说大隐隐于市了,想要隐于野,除非一辈子见不到人了。” 掏出手机随便划了两下,点出一张微博让何靖看:今天在山上遇到一个很漂亮的年轻人,要是我男朋友就好了媚姝! 随之有一张手机照片,因为是偷拍的缘故并不是很清晰,但可以看出照片上年轻人的侧脸的确很好看。 往上翻,又是一张照片,这一回是正脸,但那个年轻人显然没注意到这边儿有人偷拍,似乎正在跟人说话,脸上挂着微笑,不得不说,是真的很好看,一笑若春山。 再往上翻,这位博主的微博几乎都成了一个人的照片展览,各种不同着装不同角度的年轻人照片跃然其上,同时还有博主的各种宣言,什么“今天又碰到了!”“求嫁!”“男神,我要给你生猴子!”“还是我的男神最美,什么*国小鲜肉,弱爆了!”“男神在吃苹果啊!”…… 一天天下来,几乎是某个人的生活状态记录,恐怕狗仔队都达不到这种程度,虽然没什么爆料,但这天天不间断地下来,某人的行踪就公之于众了。 何靖看着也是一笑,他倒是真没想到用这一招逮人,说起来也是挺方便的。 “他现在改了名字叫云泽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名。” 何靖早就不纠结何泽瑞或者说云泽的名字到底是什么了,反正人是这个人就没错了,“画得还不错嘛!” 看到一幅年轻人画画的照片,正在做最后修饰的画作看起来便很精美。 “他倒真是干一行爱一行,音乐教得好,画画也不错,这种伪装身份的本领都像是本能了,若不是那一张脸实在很难假冒,恐怕我都会以为是不一样的人了。” 艺术可不是那么好学的,但凡哪一方面十分专精的人,其他方面,或许会触类旁通,但很难达到专精的程度,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天赋的技能点也未必那么平均。 “也不知道他还会什么,这么多才多艺。”何靖爱才心起,曾经他的队员中也是有那么几个“百变”的,扮什么像什么,弹个吉他,画个画,都能来上一点儿,水平好坏不说,起码架子有了,但…… 一想到那些隐藏得不错的队员都已经丧命,何靖又是一阵心疼,这样的人才哪里是那么好培养的,一下子损失那么多,这些年他都没补上来。 “看着是不错,等他回来,咱们吸纳他进来?”刘铭宇试探着问,他心里头并不太喜欢何泽瑞这样的人,太难掌控了,也太不清楚根底了。 何靖情绪已经低落下去,没什么心思想这些没影的事儿,说:“再看吧。咱们愿意,他还不一定愿意呐,这小子,太滑了。” 看着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其实呢,主心骨正着呐,轻易碰不到,所以,还是要再看看,总不能够弄一个隐患回来,但…… “灯下黑是最好的隐藏方法,等他回来,可以在他身边安插一个人,不需要他做什么,只要他足够耀眼,遮住咱们的人就好。”何靖沉吟着说。 “需要让他知道吗?”刘铭宇并不想和何泽瑞打交道了。 何靖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意,摇头说:“不用,他什么都不知道才好。” 才华好不意味着演技好,万一露陷,他就凭那一张脸也能得人几分手软,他们的人就不一定了。还是谨慎一些好。 刘铭宇也没多说,又问了一下郝伯伦的事情,是不是要派人接上他的这条线,先接触一下。 “不用。还不知道这个陈长青是什么样的手段,先等等看。种子已经种下去了,剩下的事情不要着急。” “是。” 第244章 “嘤嘤嘤……嘤嘤嘤……” 白色衣服的女子满面血污,正飘在马路上,看着地上的什么哭泣,在她的周围,停了很多车子,还有两个明显不是那么守规矩的车子,其中一个车头都凹进去了,和另一辆车子正好形成了斜对面的姿势,霸占了三条车道。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车祸现场。 唯一的问题是…… “那是……鬼吗?”披散着长发的白衣女子分明是悬浮一样的姿势,比周围人都高出一大截来,明显不可能是人,透过对方的身影,还能模模糊糊看到对面的车道和来往的车辆,所以…… 揉了揉眉心,王平总觉得自从发现神国的存在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嗯,是亡灵。” 趴在手臂上黑蜥蜴动了一下尾巴,才让人看出这凸起的一块儿并不是什么商标图案,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活物。 王平看了它一眼,大约因为龙的属性是西方龙的缘故,它的一些词汇习惯性使用西方的,当然,并不是此世界西方的某个语言,而是一种富有节奏感却又不是普遍公知的某种语言,奇怪的是自己竟然听得懂,不仅懂还会说,就像说母语一言自然,这也进一步佐证了对方的某些话。 其实,在神国被发现之后,王平就比较相信对方了,他能够感受到对方的性命都是在自己的控制之下。那个神国,对居住其中的人而言就是整个世界,一个美好到风调雨顺心想事成的世界,但对他而言,就好像是某种培养皿,他就是整个世界的神,可以让里面的一切生死随心。 这种说法有些中二,但事实就是如此。 也正因为如此,王平才敢相信黑蜥蜴的话,哪怕它说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可置信罚神之剑全文阅读。 某些时候想来,原身还真的是个很厉害的人呐,一个东方人却到西方成了神,抢地盘抢得不要太明显。 也不知道西方的神怎么容得下的……又或者,原身的故去还有那些神的作为? 对于这一点,王平没法儿问,旁敲侧击出来的东西却都是零碎无用的,什么变男变女,什么变幻世界,什么法则改变……都是些毫无头绪的线索,而头一条变男变女就被王平给否了,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男性,这一点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所以,后面的那些也可以不必深究。 再者,若是原身真的那样厉害,又怎么会灵魂消亡? 这种有些矛盾的话题,每次黑蜥蜴说起,王平只当闲言听听,也只能当闲言听听,反正,他是没发现自己还有变男变女的才能,倒是发现了一个隐形的储物戒指,里面装了些衣服杂物。 那些衣服都是法衣,最大的好处便是自洁功能和自动变化功能,这一点方便了许多,毕竟出门在外,要天天洗澡换衣服实在是不太现实。 “车祸?死人了没?” “看不到,好像是死了吧,不知道怎么样了。” 大巴车上,好多乘客都挤到靠窗的位置去看,反正路堵着,高速路上又不像别的地段容易搭车,只能静等着通过。 这车上主要是旅游团的,刚玩儿回来,疲惫的正好睡觉,没几个会去催促司机,又或者抱怨车祸堵车耽误时间的。 偶有那么一两声抱怨的,也会被周围人压下去,都死人了,谁那么没同情心还抱怨人家死得不是地方,堵了你的路。 高速交警很快赶到,疏导着交通,又有逆向行来的拖车过来先拖走了一辆,另一辆也被靠边儿放置着,同时放了警示牌,其他的车辆绕着就过去了。 王平这边儿的车窗正好对着车祸现场,从那里经过的时候,王平扭头看了一眼,恰好,那女鬼大约哭烦了,又或者怎样,也抬头看了过来,四目相对,王平很快皱着眉头收回了视线,与此同时,身边空着的座位上多了一个身影虚晃的白衣女鬼。 “高人,您帮帮我,我还年轻,我不想死,我……”女鬼不再一味哭泣,却开始哭诉一些哀怨不甘的话来,那一张隐藏在黑发下的脸其实长得很漂亮,哪怕是额上的血污也未能减损她的美,但这种祥林嫂一般的哭诉还是令人厌烦。 至少,王平不觉得自己有怜香惜玉的情怀,他皱了眉,没有说话,还在车上,一旦说什么很容易被别人听到,他跟黑蜥蜴说话用的语言还好,轻声说的话没人听得懂,说不定还以为他是在嘀咕什么歌词,但这个女鬼…… 悄悄开大了手机的音量,却还是无法隔绝女鬼的哭诉,耳机完全起不到耳塞的作用,反倒与手机中传出来的音乐声一起,形成了魔音灌耳。 “这是怎么回事?她为什么会跟上我?”王平轻声问黑蜥蜴。 趴在他衣服上的黑蜥蜴甩甩尾巴,用好像唱赞美诗一样的咏叹调说:“您是神啊,神的光辉照耀一切,不分贵族还是平民,不分本族还是异族,这世上所有沐浴着您光辉的造物,都是您的子民,他们向往您,崇拜您……匍匐在您的脚下,只愿享受您的光辉照耀……” “帅哥,你这唱的是那首曲子,听起来还真好听,就是有些听不懂,歌词大意是什么?”前排的少女突然回过头来问,脸上还有些不好意思,“我四六级还没过,外语有些弱。” “不知道,随便听听。”王平轻轻拍了一下黑蜥蜴,让对方迅速闭嘴,然后自己背下了这个黑锅。 或许是因为他的态度比较随和,那少女也不觉得帅哥高冷了,接着又说了几个音乐方面的话题,坐在她旁边的女孩儿也回过头来跟着说话,然后这话题就渐渐远了,从音乐扯到了旅行团,从旅行团去了什么地方扯到都有什么好吃的,回去又要上课,一点儿也不想上什么的…… 王平很快了解了她们的身份,是q市的大学生,请了几天假出来旅游的,两人是好友,又考上了一个大学成了同班同学,也是缘分不浅,关系很好的样子异世师表。 最先说话的那个少女叫王颖,算是王平的本家,性格比较活泼大胆,平时也比较喜欢音乐。跟她一起的女孩儿叫做刘佳颖,性格稍显文静,但说起感兴趣的话题来也是一串一串的话等着。 因为名字中都有“颖”字,两人认识后又发现性格相似,很快成了好友,出入都是成双成对,被学校里的人戏称为“法院双英”。 “说起来,我以前还真没想到以后会当律师,靠嘴皮子吃饭,听起来很不错,学起来真累啊!” 王颖抱怨着现在的课业重,法学本就是个比较死板的东西,各种法律条文都是要背的,遇到实际案例还有各种不能以“常理”推断的“法理”,像是要一个人分成两半,非要用另一种思维方式思考似的。 “我都觉得自己快要人格分裂了。”王颖又多说了两句专业上的事情,在这一点上,刘佳颖跟她更有共同语言,两个女孩子你一言我一语,说到趣处还会笑起来,气氛良好到外人插不进去。 不过王颖很快注意到了“云泽”说得比较少,以为他是对这方面的问题不感兴趣,很快换了话题,说起学校里的八卦事情来,同时还探问“云泽”的个人信息,对方是哪个学校的云云。 听到王平说自己已经毕业了还很是惊讶。 “我还以为是学长呐,竟然毕业了吗?刚毕业吧!”王颖很是夸张地表示了惊讶,刘佳颖也在一旁附和。 “是啊,刚毕业,还不准备马上找工作,先转转,做点儿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发现跟两人说话的时候那个女鬼不哭了,似乎也被这两个女生带走了注意力,跟着掺合起了各种话题,对方说到什么的时候她也会跟着发表一些意见,哪怕没人听得到。 而她自己,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刚刚成为鬼,她或许还不太习惯,再加上几人的话题偶尔会有些“神默契”,她感觉自己说出的话被某人无意中接了下去,便有了一种自己也在参与谈话的感觉,反而忘了自己已经死了。 只要耳边不是哭声抱怨,王平也乐意维持这些没什么意义的谈话,于是在他的随和下,谈话的气氛也越来越好,三人互相留了手机号,话题也不再局限在那些“天气如何”的云淡风轻上,也有了些比较隐私的情感话题,比如说喜欢谁,被谁喜欢之类的。 王颖和刘佳颖都是大二的,还没有男朋友,这一聊起来话题就多了,还附带有各种趣事,当中王平还被逼问了一下有没有女朋友,得到他“没有”的回答后,两个女生耳根都红了两分,笑容也更甜蜜了。 大概是由“男女朋友”这个永恒问题上延伸出来的,王颖表达了对同学院一个叫做范晓晓的女生的不满,越说越是起了火气,刘佳颖在一旁劝她,说:“别计较那么多了,她男朋友厉害,咱们跟她比不过的。” “什么男朋友,明明是别人的老公,你知道上次来接她的那个男的是谁吗?”王颖说了一个公司的名字。 她后面再说什么,王平没有听清,本来还算安静的女鬼发出了只有他能听到的尖啸,他的听力本就比别人好,这样近距离听着这无法阻挡的尖啸声,竟然有些耳鸣,一瞬间除了这声音什么都听不到了。 再看那女鬼本来漂亮的五官也扭曲得狰狞起来,恨恨地吐出一个男人的名字——“曾培亮!” 第245章 车子到了之后,王平告别了两个女生,携带着一个谁都看不到的女鬼去了旅馆住宿,飘进旅馆的时候女鬼还有那么一两分的赧然之意,似乎觉得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进入这种地方开房间不太好,但马上又想到自己是鬼了,神色便有了几分落寞。 “整理一下自己,然后说一说你的事吧。”奔波了一天,身体上感受不到多少累意,心理上却有些疲倦,王平随意地松开手,任由拉杆箱立在地当间儿,随意坐在床边儿,靠在了堆叠起来的被子上,双腿自然搭在床上。 这种轻松的姿态让女鬼有几分尴尬,却很快抛去了这种感觉,她想要拿东西擦脸,手摸向衣服才发现,虽然这是生前的衣服,但却并不具备某些功能,口袋里是空无一物的。 王平也不太懂得鬼到底是怎样的存在,甚至不太清楚为什么只有自己能看到,但这不妨碍他迅速理解其中的部分原理,这就好像是某种直觉。 “你现在的存在应该是因为你的精神力量较常人强一些,也就是通常说的心存执念……你想想平常自己的样子。” 女鬼算是个聪明的,闭了闭眼睛,她的面容很快有了变化,血污不见了,干净的素颜露出来,多了些自然纯真,却也少了那一份精致神采,乍一看也就是中人之姿的佳人,连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一套平凡无奇的好似睡衣的长裙。 “好了,说说吧。”王平靠在那里,看着眼前好像换了一个人的女鬼,不得不感慨化妆术的神奇,上妆不上妆,原来差别这么大啊! 脑子里胡乱想着一些事情,却也不妨碍他听女鬼的讲述,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故事,扣除女鬼一些啰嗦抱怨的废话,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曾培亮是个普通出身的高材生,普通的工人家庭,普通的生活环境,普通的学校,普通的相貌,普通的性格,在成为泛海集团公司的老总之前,他唯一值得称道的事情并不是他多么用功考上了某个高校,成为大学生,最后还成为优秀毕业生,而是他谈了一个家世来头都不小的女朋友,并且还因为跟女友结婚而一下子少奋斗了不止二十年,更是在五年前顺利成为了泛海集团公司的老总,如今还不到四十,可以称得上年轻有为仙源农场。 故事听到这里的时候,王平想,也许眼前的女鬼是曾培亮的正妻,然后被阴谋害死,知道对方是有了新欢这才发出那样的怨毒之声? 然而,女鬼的自我介绍很快打破了他的这个猜测,呵呵,对方名叫袁伊人,职业是曾培亮包、养的小三——呵呵。 “所以,他的正妻都没说什么,你哪里来的那么大怨气?” 这个世界的法则似乎并不容许鬼怪的存在,至少哪怕是神国出现之后,王平一路走来也只看到过这一只鬼,所以,按照一般的“道理”推断,也许是对方的怨气冲天,然后才能够保存住精神体不变,这才有了鬼? 呵呵,一个小三,怎么比正妻的怨气还大? 那种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的阴冷之气让整个屋子都是冷冰冰的,靠近卫生间的墙壁上甚至都有了些“汗珠”。 察觉到床单上似乎也浸染了些怨气,王平弹了一下黑蜥蜴的脑袋,已经睡着的黑蜥蜴眼睛都没睁开,张开嘴喷出一股并不带火星的气,白色的气一喷出便迅速扩散成一个透明保鲜膜似的存在,女鬼畏惧地往后退了一些,险些就要穿墙而过,半个身子都退过去了才反应过来又上前半步,维持了一个“后背贴墙”的姿势。 实际上,她感受不到身后墙面的存在,成为鬼之后,所有物质的东西都像是跟她隔了一层,哪怕能够看到听到,却也无法直接触碰。她只是习惯性地用眼角余光去看一侧的桌案,维持一个与之平行的状态“贴墙”。 薄膜在她面前一步的位置停下,固定住形态,形成了一个气泡。气泡内包围的一切重新恢复了之前的干燥整洁,甚至房间原有的潮湿之气也被蒸发一空。 王平感觉舒适多了,表情放松了一些,看了袁伊人一眼,做了个手势,示意她继续说。 “我没想到他还有别人,他一直说爱我,说跟妻子感情不和,说……”袁伊人习惯性地多说了两句,抬手撩头发的时候无意中碰到了薄膜的边缘,“啊”了一声,跳着脚后退,这一下退得远了,过了两三秒才犹带几分害怕地从墙上探出头来,发现那薄膜并未扩散,这才又立回了原地,交握的双手却没有松开,握在内侧的手指焦黑了一截,像是被火烧了。 “继续说。”王平很久没有看电视之类的娱乐节目,猛然碰见这么一件事,好似还有些意思,也来了几分兴趣,追问起来。 袁伊人怯怯地看了一眼那个卧在青年衣上不动的黑蜥蜴,又看了看那个青年,咬了咬唇,继续说了起来。 她也是个大学生,不过家庭条件比较差,而她学的又是比较烧钱的画画,平时便要四下打零工赚钱,但正经的工作来钱是比较慢的,而且还不够花,学艺术的多半都会有些攀比,她不想被人比下去,毕竟,她是一个漂亮女生,还是有些虚荣的。 袁伊人后来禁不住诱惑进入了某些娱乐场所当公主,她心里还是有个底线的,但后来遇上了体贴人有成熟魅力的曾培亮,很快被攻破了心防,以为爱情到来的她最开始也是犹豫的,毕竟当小三什么的并不是好事,她也清楚,但很快就自己说服了自己,她认为她不是破坏对方家庭的…… 心里的道德观让袁伊人用了大量的说辞来解释自己那时候的选择,好像生怕面前的青年会看不起自己似的,说到动情处更是泪水涟涟地下秘藏全文阅读。 对于这种“真爱”,王平没什么好评说的,打断了她的哭泣问她后来的事情。 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她跟了曾培亮三年,房子,车子,优质的生活,除了没有名分没有孩子,她拥有了很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物质享受,同时精神上也是满足的,因为她是真爱。 出于一丝良心不安,她从来没有问过曾培亮的妻子怎样,也确确实实不曾有过逼迫对方离婚之类的想法,怀抱着某种无私真爱,袁伊人无怨无悔地准备继续这样的生活。 而曾培亮也不算是个负心的男人,至少在之前不算是,他对袁伊人一直很好,今天之前,袁伊人从来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叫做范晓晓的“女友”,她以为自己就是唯一,唯一的小三。 “这不是你怨气产生的原因。那,你是怎么形成的?”王平觉得很有意思,一般对女子来说,伤害最深最容易让她们积怨的就是情伤,然而今天之前,准确说车祸之前,袁伊人一直觉得自己生活幸福满足,她还自驾游去某地采风,所以…… 还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吗? “我,我不知道……”对于自己的死亡,袁伊人记忆最深的就是旁边的车子猛撞过来,再然后,她就一脸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尸体了,根本没有想过其他,事实上,那么短的时间,她想要回忆回忆,积攒点儿怨气都不容易,倏忽即逝之中,她的头脑是一片空白的,连猛打方向盘都是一个应激反应,并不曾过脑子。 连当事人都无法回答,头一次遇到鬼的王平更是无法解释这个问题的成因,他想要问谁,却在张口的时候茫然了,问谁,问谁呢?谁呢? 有一个名字似乎就在嘴边,但他却无法叫得上来,心里莫名有些烦躁,似乎还有一股怨尤,他一掌拍下,刚好落在黑蜥蜴的脑袋上,把它打得一激灵,睁开眼睛看向表情上都带了些不悦的神,忙问:“神,您怎么了?” “没什么。”王平闷闷地回了一声,作为抚慰,他难得亲昵地揉了揉黑蜥蜴的脑袋,却把对方给揉毛了,神的心情肯定很不美妙,一定有什么事情! 黑蜥蜴的眼睛转了一圈儿,灵光一闪:“神是在想王睿大人的事情吗?” 王睿,这个名字好像一道闪电,劈下来的时候照亮了方圆之地,闪念一过,王平好像想到了很多事情,头都有些胀得发昏,却又一时间无法抓住头绪。 揉了揉眉心,抬眼看到一脸期待看着自己的袁伊人,他摆摆手:“你先想想自己到底有什么怨气未了,也好尽早消弭,赶快投胎转世。人鬼殊途,耽搁在人世时间长了,对你也不是什么好事。” 王平还没清楚鬼形成的因素,但若以能量论,鬼就是一种负面的能量,而天地间正面的能量居多,对它的存活其实是很不利的,时间久了,必然是要正负相克,互为抵消的,而一个鬼所能积攒的负面能量,显然是不能抵消天地的。 “是。多谢高人点拨!”不去想情感上被背叛的痛苦,袁伊人的表情平静了许多,隐隐还有些兴奋,她从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有人能够成鬼的,那么,所谓的轮回转世也是有的了?感觉新世界的大门为自己打开,袁伊人身上的黑色怨气倒是消散了一些。 人就是这样,一旦有所寄托,哪怕是虚无飘渺的来世,也能让他们不再那么满心愤愤,消沉报社。 打发了袁伊人去找一个阴气重一些的地方休养,王平轻轻抚着黑蜥蜴的脊背,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在对方有些享受地微微眯眼的时候,他轻声问:“王睿是谁?” 脑中的杂念犹若许多零散的碎片纷纷涌出,王平却把它们都压在了一边,现在还不是拼图的时候,他需要知道更多,知道从何处着手来拼凑起这个王睿,连同那些破碎的记忆……他需要一根主线。 第246章 黑蜥蜴并不谁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虽然他的生命历程中有太多的故事,但是再生动的事情到了他的嘴里都变得平凡无奇,最关键的还是他并不是一个善于观察和思考的人,因此很多本来有些问题的地方在他的讲述中就好像流水账一样透着无聊乏味。 王平听了半天,所有关于王睿大人的话都很虚,这是一个并没有任何人看见过的人,是否真实存在,甚至是否真的是人类都不被黑蜥蜴确认的人,但这却是一个原身十分信任,甚至被视为至交好友的人。 而这个王睿的性别,呵呵,黑蜥蜴根本不知道。 关于这一点,倒也没什么好疑惑的,不是一个物种,谁会去关心对方到底是男是女啊! 而且,正常来说,当你介绍一个人的时候,也不会特意强调一下对方的性别,顶多是加上一个“先生”“女士”的称呼来区分,但若是比较熟悉的,直接说出名字的,或者是用上了“大人”这样尊称的,男女也就不会再提及。 或许是刚刚遇上了一桩跟感情有关的事情,王平想到王睿的时候很容易就往感情的方向想,王睿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男的,但也有可能会是女的,所以……不过,同样的姓氏很快让王平打消了这个不怎么美妙的想法,所以,也许他们是兄弟? 放过了黑蜥蜴,让他回到神国中休息,王平躺在床上,闭上了眼,安静地回想脑海中闪过的那些记忆碎片一统日娱最新章节。 碎片很是凌乱,各种时代都有,男女纷杂,唯一让他明白他不是在看电视电影,而是在“看”记忆碎片的原因就是他看不到自己的存在,却能够知道主视角是自己,所以,原主难道会穿越吗? 想到这里,好像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不是这样的。 于是,他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但,如果不是原身自己会穿越,难道真的是经历了太多,以至于从古代走到了现代?但,那些大片里才能看到的星舰是怎么回事?还有那美得惑人的人鱼,还有…… 时间的顺序凌乱不堪,一切似乎并不是以时代的发展为顺序的,甚至力量的形态,虽然看记忆的时候感觉不到,但观察别人的某些动作手势,以及产生的效果,王平还是明白了力量的差别,长剑,魔法,机器人,实在是再明显不过了。 一夜未睡,却也并未整理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清晨的时候,王平揉了揉眉心坐起,一起身就看到蹲在角落里的袁伊人,她见到王平醒来,眼睛一亮,向前飘了一步,大约想起昨日那个薄膜,又马上停住了脚,欲言又止地站在那里。 “你想好了?” “是,我想好了!”袁伊人有些不安地说,“我想去看看那个范晓晓长什么样……” 这一夜,她竟然就想了这个? 王平有些诧异地看了她一眼,袁伊人苦笑着说:“我高三的时候我妈就去世了,后来我爸又有了新家,我知道他过得不错,看不看也没什么意思。至于曾培亮,我是没想到他竟然会瞒了我这么大一件事,但这几年,我们各取所需,也不能说他亏待了我。至于车祸,我昨天去警局听了,就是正常的事故,没什么不正常的地方,虽然他有钱有势,但我也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女人,也没抓着他什么把柄,他也不至于要弄个车祸让我死。而其他人,我虽然虚荣了点儿,但也不是跟人有深仇大恨的那种,应该也不会有谁这样费时费力地害我,所以,我也想不通怨气是从哪里来的。” 说到这里,袁伊人也无奈了,成为鬼的时候,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她还挺无措的,等到仔细思考了处境之后发现,其实自己真的没什么好怨的,别人也没怎么对不起她,就算曾培亮有了新欢,她这个旧爱也没被抛弃,有什么可怨的,何况这件事还是她成为鬼之后才知道的,之前,她更是半点儿都不清楚这个,又怎么会怨? 但据眼前青年的分析,没有怨气就不会形成鬼,应该是连鬼的形态都不会有就去走投胎转世的流程了,可结果……她站在这里,就证明有她自己都不清楚的怨气在。 一时没什么思路的袁伊人觉得应该先见见那个范晓晓再说,也许能有什么头绪,当然,也是好奇,她想要知道曾培亮的新欢是什么样的,多少还是存了些攀比心在。 “……也好。”王平沉吟了一下,应下了此事,他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做,又对眼前的事有几分兴趣,自然不介意跟着走一遭。 范晓晓是q大法学院的,比起王颖和刘佳颖那样带着几分戏谑的“法院双英”外号,这位“法院女神”的外号可是十分响亮,某次一个别人偷拍到的撩头发的照片还成了网络新闻,在q市小范围内也算是个代表q大的女神,当然,这样的说法,q大的其他女生未必认可。 不过,到底也算是个名噪一时的网络红人,找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尤其是在q大之内。 不知道为什么,袁伊人作为一个阴魂并不怕太阳,行走在王平的身边,一边抱怨着太阳太晒,一边感慨这边儿的教学环境不错,一会儿飘到这边儿一会儿飘到那边儿,像是感受到不用走路的好处似的,还会猛然蹿出去很远,然后再晃晃悠悠飘回来,偶尔从别人身上穿过,带起阵阵凉意,看着对方锁肩抱怨风凉,她还会嘻嘻笑起来,很有些顽皮棋霸天下。 直到遇见了范晓晓。 很偶然的遇见,远远听到有人喊一声“晓晓”,然后回头去看,就看到一个抱着书的长发女生温柔地笑着跟人说话,那个叫人的男生显然十分喜欢对方,眼睛亮亮地看着她,然后笑着说了些什么。 “是她,她一定是范晓晓!”袁伊人很是肯定地下了论断,她甚至都没再去确认一下,定定地在原地立了一会儿,神情间有了些恍然大悟。 王平也扭头去看,看清女生的相貌之后他才明白为什么袁伊人如此肯定了,因为那个范晓晓跟袁伊人竟有七分相似,或者说跟上了妆的袁伊人有着七分相似,而对方那种清水似的气质则是现在的袁伊人素颜之后也不会拥有的。 发现有人注视自己,范晓晓微微蹙眉看过来,看到是不认识的青年,因为对方长得还很好看的缘故,她松开了眉心,露出一个浅浅的笑来,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王平收回视线,看向路旁的桦树,q大校园里面,路两旁多是这样的树,高大的树冠留下一片阴凉,而在树荫之下,袁伊人的表情则有几分失落,喃喃着:“我以为他真的喜欢我的……” 那相似的容貌不仅让袁伊人明白了一些事情,也让王平猜出了一些问题,或许曾培亮喜欢的就是这样容貌的人,所以才会对袁伊人那样好,而在袁伊人一日日性子张扬不似他喜欢的标准之后,他便又找到了范晓晓。 这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但对于自己喜欢的人都会有一个标准,比如说长发,比如说瓜子脸,比如说杏仁眼,这些细化的标准未必每一个人最后都按着来找,但梦中情人这种存在,就是要无限接近才好。 曾培亮有钱有势,自己还不算年老丑陋,想要追求理想化情人并不是难以理解的,而且从袁伊人的叙述中来看,对方也并未用什么非法手段,这种行为顶多就能算一个渣男,称不上有罪。 “我还想要再见他一眼……”袁伊人有些不甘心,她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实际上,以她现在的脚程来看,自己前往其实是最快的,但她或许害怕还会有某些除魔卫道的高人在,又或者心底里头还有些胆怯,便恳求王平陪同,全当是壮胆了。 王平正要拒绝的时候,“砰”地一声响起,就在十五步外,图书馆门口,地上多出了一具尸体,热腾腾的鲜血纷涌而出…… “啊——”袁伊人的尖叫声和现场的其他人混杂在一起,吵得王平耳膜都要炸了,“闭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怨鬼的缘故,袁伊人的尖叫声总比其他人来得刺耳凄厉。 袁伊人却没那么快冷静,已经是鬼了,但或许是时间短暂的缘故,她的习惯还是跟人一样,虽然被王平喝止住了,却还是害怕地缩在他身边,同时用一只手悄悄拽住了他的衣袖,另一只手遮了眼,害怕不敢看,却又悄悄张开指缝往那边儿瞧。 正是上午时候,图书馆门前来往的人并不多,加上王平在内,才八人,其中一个才抱着书出来的女生因为距离死尸最近,只错一步的距离就要砸到她头上了,她也是叫得最凶的一个,忙忙退后了好几步,跌倒在台阶上。 另外几个跟她反应差不多,或者说正常人都是这个反应,最夸张的则是一个男生,竟然直接晕倒了。 当然,好歹是接受了大学教育的,大家反应还是很快的,不一会儿就掏出手机来打电话,还有一个壮着胆子去看了看人死了没,确定一下是不是还要拨打急救电话。有两个马上开始拍照,不是拍死人,而是拍楼顶和周围,把周围还在的人都拍了进去…… 王平的心一沉,走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