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出状元》 第一章 虽然皇历上记载着的月份显示现在还是秋日时节,但位於无归山脚下的小归村,冬季却来得很早,才九月下旬,天地间已然染上霜色了。 树林里只有松柏还看得到一些残绿,更多全是秃枝了;满山满地的野草,都是恹恹然的枯黄色。村民们早早翻出冬衣,一件件往身上添加着,缩头缩脑地抵抗着从北方吹过来的山风;那山风冷得似剔骨刮刀,刺透了衣料,入侵了皮肉,刮得连骨头都发疼起来。 已经收割完毕的田野里,再无庄稼踪影,只剩生命力强劲的各种野草还能从土地里乱窜出来。小归村位於大雍国的西北方,因为天候因素,一年勉强两获,若想在冬季利用田地再种些什麽可以勉为果腹的杂粮野菜,却是奢想了,只能荒置着,放任各种野草乱长,待到来年春,全犁了好肥田。 在这个时节,农人们全到镇里去找活计卖力气去了,没人会来看顾这些已无作物的田地。於是,这一大片田地,便成了村里孩子们玩耍嬉戏的地方;他们可以在田里找一些尚可食用的野菜、可以挖田鼠小蛇给家里加餐,有时运气好,还能抓到一两只野兔呢。 这日,阳光难得探出头来,虽然天气仍然冷得让人手脚发冷,却阻止不了整村小孩子们满山野玩闹的心。几个好动顽皮的大男孩领着更小一些的小男孩拿着竹竿木棍在田梗周边戳戳敲敲,找着田鼠野兔的窝,不时还玩起打仗的游戏,把手中的竹竿木棍挥得咻咻生风,你打我挡地追追跑跑,闹成一团。 而弯腰或蹲身在田垄里的那些女孩子们就安静多了,她们每个人手上都挎着个小竹篮,努力睁大眼在一堆野草里辨识可以充作食用的野菜好摘取回家,不时还以手作铲松土,找些能吃的根茎,或者运气好些,还能挖到没被农地主人发现的白薯芋头花生什麽的,那就太幸运了--当然,那个幸运的可能性是非常渺茫的。毕竟小归村的农地出产实在称得上贫脊,收成有限,农人在采收庄稼时,无不万般谨慎,小心搜寻,就差没掘地三尺了,又怎麽可能会让粮食有丁点落下? 小归村位於国家极北之边陲地带,又是个山村,地形不整,地力不丰,气候不佳,人文风貌皆乏,文不昌、武不盛,正是一般人口中所形容的山沟荒地、穷乡僻壤,千百年来都是罪犯的流放之地。要不是大雍立国两百年来出了几任雄才伟略的帝王,硬是将国家疆域往北再推进了近千里,让罪犯的流放吃苦受罪之处有了更理想的选择,如今小归村怕还是京城繁华地的人们认知里像无间地狱一般的恶地,犯了事,宁愿被杀头也不愿被流放的地方。 不过,就算现在还有北方寒冰原之地来为小归村这样的地方垫底,小归村的地位到底也没扬升多少,仍然是世人眼中认定的恶地,想拚政绩的官员、想刮地皮的官员都永远不会将小归村所在的这个小县城当成理想任所,甚至可以说避之唯恐不及,宁愿苦苦待在京城等别的地方官位出缺,三年五年也等得,就是不愿接下北边荒地县城的官印上任。 所以几百年以来,不论怎样改朝换代,永定县的县令若不是一直空缺着,就是由那些没有身分背景门路、实在作官无望、偏又想做官的进士们担任。每一个愁眉苦脸来上任的县令,在体会了「穷山恶水多刁民」的深刻意涵之後,不是关起门来醉生梦死,就是想尽办法去钻营门路,只为了能早日脱离这个苦海;实在逃不掉的,弃官而去的情况也是常见。 没人肯接任的职位,朝廷通常是派来一个县令做到老死不挪位。朝廷基本上把这些无人肯来就任的地方放养,户部每三年的政绩考核,是跳过这几个小县不予理会的。放任自生自灭的後果是:县令默默弃官而去无人追究,名字却还挂在户部顶着,省得户部还得绞尽脑汁去哄个搞不清楚状况的楞头青来接任这个苦差。 永定县的县衙现况就是个有吏无官的衙门,反正也没有什麽县务可办理,小事通常由地方耆老村长自行处理,不会有人上报;若是发生大事--比如匪患或夷人来犯什麽的,自有北方的驻军处置。可以说永定县里的许多乡镇村落,算是各自为政了,到底是没有油水的地方,当然没人觊觎。 小归村几百年来都是由王姓人家当村长,一切事务王家说了算,外来法令变来变去也好,京城皇宫主人换了姓氏也好,一切彷佛都与这个小山村毫无干系,反正大家都听村长的-- 村长说:江山换人坐了,咱们大陈子民如今要改叫大雍子民啦!村民就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村长说:某县令来上任啦,某县令拿着大雍律令说人民得纳税,某县令被一群阵容庞大且不知名之宵小给揍了一顿,某县令连夜携家带眷跑啦……村民仍是哦了声,表示明白了。 村长说:今年雨水少,得抢水。村民们家伙抄好,咱们东打大树村、西挡李家村,南抢大丰村;总之,今年咱村要是没足够的水灌溉,其它三个村也别想有个丰年!村民们激动地高举双手--手上木棍、锄头、砍柴刀、斧头等凶器应有尽有。 小归村很穷,是整个永定县第一穷困的地方,穷得缴不起税,穷得常常在冬天有冻死的、饿死的村民,所以为了生存,他们很团结,也很剽悍。而历代的王村长们之所以能在村里说一不二,得到村民拥戴,自然是因为他们一直是比较得民心的。也不知道是王村长一直厚道传家的关系,还是村民委实烈性剽悍,让王家没敢起什麽仗势欺人的心思。总之,王村长一家在小归村的威望始终像皇帝一般地被尊崇,只要没出现一个品性太糟糕的村长继承人,那麽可以想见,就算再过千百年、皇宫的主人都换了十来个姓氏了,小归村的村长之位依然还能稳稳当当地属於王家所有。 而王村长家所有的田地,正是小女孩们最爱的寻宝之地,她们总是能在王村长家的田地找到一点食物。如果说别人家的田地在收割时,至少会把田地翻找个七八次来确保那些根茎类杂粮没有被落下,那麽村长家只会翻找三次,若再有粮食落下,也不管了,当是给村里更穷困的人家一点生机。 此刻,找了大半天粮食的女孩们里,终於有人发出了欢乐的叫声。 「嘿!我挖到一颗土芋!」 她的欢呼让周边弯腰挖土的女孩们全围了过来。 「小芳,多大的芋?快给我看看。」 「一个拳头大呢!」一个年约七八岁的女孩,得意地高举手中那颗如她拳头大小的黑色土芋;然而,身为一个长期营养不良、一年里没几次能吃饱饭的小女孩,她的拳头实在是小,除了骨头上覆着一层皮,根本没看到什麽肉。 就这麽一小颗土芋,就算给两岁稚儿食用也抵不了一顿饱餐,却仍然获得了周边所有小女孩的羡慕。 「真好,我只挖到菜茎,那菜茎可难嚼咽了。」 「我篮子里只有苦根菜。」 「是在这儿挖到的吧?给我腾个位子,我也要在这儿挖。」一个霸道的女孩一掌推开那个挖到土芋的小女孩,把地给占了。 「小芳,我弟还没长牙,只能吃些餬餬,你这土芋给我吧,我拿这些跟你换。」一个小女孩比着篮子里的几棵叶菜商量着。 那名叫小芳的女孩本来是不愿意的,但看着四周瞪着她手里土芋直看的女孩们,心下衡量了下,吞了吞口水,只好很勉强地应了,不过条件还是要讲的。便道: 「大妞,除了这些菜叶,你还得给我一片腌咸瓜。」 「我只能给你一片小咸瓜,最小的,那样我娘才不会注意到,要教她发现了,会打我的。」 「那成。」 交易达成,双方还算满意这个结果。 名叫小芳的女孩儿年纪小,身子弱,家里又特别穷,打被挤到一边之後,就再也占不回刚才她幸运挖到土芋的福地;那儿已被几个比较粗壮的女孩儿占了去,即使她们挖了老半天,也没挖到个什麽能吃的东西,仍不愿把地儿让人。 小芳四下看看,像在找什麽;未果,便敛下眼睑,慢吞吞地朝人少的地方走去。她的篮子里只有几根苦菜,别说抵不了她一顿饱食,家里还有四张嘴要吃饭呢,但能挖出土芋的风水宝地都给占了,她又能怎样呢?算了,还是去西边田梗那边看看有没有什麽能吃的草茎可采吧。身为村子里特别穷困的人家之一,认命与识时务是必要具备的生存技能。 「小芳,你哪儿去?」大妞在忙着挖土的空档,抬头关注了下小芳的动向,扬声问。 小芳缩着身子回身道: 「我到那边看看有没有可以吃的草茎。」指着北边光秃秃的田梗。 「那边啥都没有啦,我们都找过了,一点绿色也不见,翻过田梗之後全是枯草了,那不能吃的。」大妞好心告知。 「我还是去找找吧……反正这边也没地儿让我挖了。」小芳怯怯地扫了眼那几个圈占了大块地的女孩儿们。 大妞也看了一眼,叹了口气,便不再说了,心中想着等会回去後就拿大块一点的腌瓜送到小芳家吧,小芳篮子里可没有什麽像样的东西,就算有吧,也留不住的。 「那你别走远,等会很快就天黑了,我们可得赶在天黑前回村子里去。」 「嗯,知道了。」 在一大群小孩忙活中,天空很快染上墨色;虽时辰还早,但天色却已渐渐黑了,刮骨山风更是一阵阵吹来,让人冷得直打哆嗦,手指都冻得僵了,才有人发话说要回去。然後,一群大大小小的男孩女孩便三三两两地结伴往村里走。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住得近的,自然走在一块儿;家境稍微过得去的,与家境委实三餐不继的,当然也很明确地分成了不同小团体。衣服上补靪少一些的、穿得暖一些的小孩昂首阔步地走在前面;而满身都是补靪,或者说,那一身衣服根本就是以各种布料给混合着缝在一起,勉强缝成一件衣裳的小孩们,自是带着点畏缩地缀在人群的最後面……或许,前头有一群人挡着风头,让这些衣衫褴褛且单薄得根本不足以御寒的小孩们能在心理上觉得少冷一些。 而那名叫小芳的女孩,理所当然地走在所有小孩的最後面。她家非常的穷,村里的穷人都住在村子的西北边,那里靠近坟场,又地处风口,最是寒冷不过;但凡有点能力的人,都不会选择住在这边,而任何一个无依无靠无屋可住的村人都可以来这边架屋居住。这片土地一直都属於无主的村产,连白给都没人肯要的。 小芳就住在这边,她家从她出生就居住在这里,算起来也住了七年了。不知该算是幸运还是不幸,贫穷的小芳,也是有邻居的。 她家唯一的邻居才从村里搬过来两年,挑了离她家二十步远的那间破土屋居住,是一对孤女寡母。虽然小芳家里人口比较多,父母成天为了让一家四口人不要在冬天饿死而拚命努力着,但比起这对母女来说,小芳觉得自己是有资格稍稍可怜一下她的邻居的。 第二章 小芳好歹还有个爹--虽然她爹断了半条胳膊,但至少还有命在,且还能做点轻省的农活。可她的邻居白大娘与她六岁的女儿小云可就惨啦!小云爹本来是村里一等的好猎手,虽然自家没有田地,但靠着白大叔又当猎人又当樵夫的,日子倒也过得挺不错;谁知道两年前白大叔进了深山猎捕野猪野兔什麽的,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大家都说定然凶多吉少啦。 果然,半年後,村里的猎户在一处山谷的隐密处,发现一堆被野兽啃得支散的白骨;从白骨上的衣料判定,正是白家大叔无疑。 於是,本来算是村里不愁吃穿好命人家的小云,一下子没了爹不说,她爹过世那年的冬天,她与她娘亲就险险给饿死。幸好前年还算是个丰年,村家长有粮可以救济,才让那对可怜的母女能拖着一口气捱到来春。 唉,小芳很大人样地叹了口气。 她是喜欢有个跟她处境一样的玩伴的,但看到小云家那麽惨,就觉得真可怜。白大叔如果可以不要死掉,那该多好啊。 不过,话说,小云到底哪儿去了?明明在挖到土芋那时还在的啊,只对她说要先躲远点,回头再找她会合;可大家结伴回来时,都没见到人,别是还躲在田里哪个地方吧? 一大群小孩在走回小归村之後,各自归家,同行的人愈来愈少,最後只剩住得最远的小芳一个人独行。她家在村子的西北方,离村中心好大一段距离呢。将不甚保暖的破棉衣拢得更紧一些,双手环抱在胸前,感觉这样会比较温暖一点,然後就哆哆嗦嗦地独行着,不时跺跺脚,将冻麻的腿给跺回一点力气。 转进一条上坡小路後,突然有人从木麻黄林那边叫了她一声。 「小芳!」 「啊,小云,你今天怎麽先走了啊?」见到心中正挂念着的邻居,小芳连忙跑过去问。 「我先跑回来了。家里缺柴火,我来这儿捡些落枝回家。」小云是一个面黄饥瘦的小女孩,虽然才六岁,却比七岁的小芳高上半个头;但除了长得比较高之外,这个长期处於饥饿状态、瘦得皮包骨的小女孩,看起来也没有比小芳好到哪里去,甚至可说更惨一些。 「想捡柴火,回程就可以顺便捡啦,干嘛先跑回来?」小芳疑惑地问完,突然想到什麽,连忙屏住气,四下张望,确定附近除了她们外,再无别人,才很小声地问: 「你……挖到更多土芋啦?」问完,急切地拉着小云,在她身後看来看去。「你的背篓呢?」 「在这儿呢。」小云将手上的草绳丢一边,拉着小芳往一处乾涸的小山沟走去,指着被藏在山沟里的背篓给她看。 「哇--唔。」小芳连忙以双手摀住自己惊呼出声的嘴,像是生怕被人听见。瞪大眼,呆呆指着那陈旧背篓里半满的土芋,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小云有些好笑地拉开小芳摀嘴的手,道: 「你现在就算扯喉大叫,也不会有人听见的。」 「小小小云!我没眼花吧?天色是黑了没错,但我眼睛可好了,不可能看错,我不是在作梦吧?」 「没看错,确实是半篓土芋,我们发现的那块地儿下面,堆着枯草的地方,长了一串土芋没被收割走呢,就埋在田梗与田沟中间,村长他们没刨着,落下了,正好便宜了我们。」 「你本来就知道那地儿下面有这麽多土芋吗?」小芳想到这一小堆土芋足够她们两家吃饱一顿,不由得口水直冒,不断地吞口水。 「我怎麽可能会知道?」小云撇撇嘴,道:「我只是想,土芋总是成串长着的,既然你能在浅土层挖到一颗,那麽再挖深些,就极有可能再挖到更多。我就想,村长家的田,如果还能刨到一点粮食,也就你今天挖到的那地儿了。」 「所以你才让我捏着土芋,走得老远,在那边装作发现了土芋,引所有人过去挖,然後你再在我们发现土芋的地方偷偷地找,省得地儿被占,挖到的土芋也给人抢走对吧?」小芳恍然道。 「大家忙活一天,只能挖到几棵苦菜,就你一个挖到土芋,你以为能落得了什麽好?」 小芳胡乱点头,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小云说些什麽,目光始终死死地盯着那些土芋看,两只小手抖着去摸那些土芋,还拿起来掂了掂,颤声道:「小云,这每一颗好像都比我拿出去的那颗大好多呢。」 「嗯,当然。」这些都是藏在地下深处的土芋,吸饱了一季的土肥,怎能不长得硕大 。「好了,快别发呆了,我们快把土芋分一分,一人拿一半,你挑吧。」 「啊……我没想到你会挖到那麽多,要不,你给我两三颗就好……」虽然很不舍,但小芳觉得自己不该拿那麽多。 「既然说好了分你一半,我就不会因为挖得比原本想的多就起贪心,认为你该少拿。别噜嗦了,快拿!」别看小云还比小芳小上一岁,在性格上可乾脆俐落多了。 又推托了几句,推不过之後,虽然觉得自己不该拿那麽多,但既然小云坚持,小芳也就高高兴兴地挑了一半出来;当然,都挑比较小的。身为小归村里最贫穷的两户人家,深知彼此家里的粮食有多麽紧缺,每天都在为下一顿的吃食发愁,实在没有豪气的能力。 各自分了八颗土芋之後,小芳帮小云拖了一小捆枯枝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此时天色已完全黑透,而属於她们两个家庭的、破败的茅顶黄土屋已远远在望。小芳定定望着自家那显得摇摇欲坠、随时都可能在一场大雨里被浇得崩塌的房子,突然转头对小云说道: 「小云,你相不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让我家搬到村子里去,会在村子里盖瓦顶砖屋,只要关起门,寒风就吹不进屋子里;屋子里要搭个大大的暖炕,要有大大的火炉,要买最好的柴火整天烧得暖暖的。这样,不管小归村的冬天有多麽冷,我们再也不会害怕一睡着就会不小心死掉。你信不信?」 走了老长一段上坡路,背上又背着沉重的竹篓,手里拖着柴薪,骨廋如柴的小云早已气喘吁吁,所以她的回答也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我信……只要敢想,人总不会……一辈子受穷……至少,不会……总是饿着肚子……」 「当然!我会做到的!我不会一辈子住在这儿!」 「我们……会长大。」 「小云,如果我发达了,定然拉你一把!我们两家一起搬回村子里去!还要盖大屋!」 「好,我也一样。」小云匀过了气,重重点头。 小芳枯黄的脸露出了难得天真的笑模样,也回以重重的点头。 「我说啊,白家的,你家老白走了也两年了,这两年你们母女俩日子过得是一日不如一日,别说去年冬天险险给饿死,今年的冬天能不能捱得过还是个难题是吧?」 「老婶,今儿早上翠花嫂跟我说山上慎严庵听说要找几个粗使的仆妇去做些洒扫洗衣的工作,过两天我打算跟翠花嫂上山去问问,或者能成,今年冬天也就不怕了。」 小云蹲在土屋後方,拿着一把从小芳家借来的柴刀,用力砍着木麻黄的细枝,将杂乱的树枝给砍下来成为一根根规整的柴火使用,并且努力忽略头顶凉飕飕的感觉。 柴刀很钝,她又人小力气弱,往往同一个刀口要用力连砍四五刀,才能将并不粗壮的细枝桠给砍下来。她已经砍了老半天了,柴枝没砍下多少,脚却已麻得没有知觉。既然没有知觉,也就索性不管了,仍然用力砍着柴枝,耳朵却拉得老长,正密切注意着屋子里刻意放得很小声的谈话。 王家老婶向来惯用的大嗓门虽然已经极力放低了,但小云家房子破旧的惨况堪称四面透风,再小的声音都能传到外头,能传多远不知道,至少,小云蹲着的地方,是可以听得很清楚的。 所以小云很明白王家老婶正在怂恿她娘改嫁。 六岁的她已经能明白改嫁是什麽意思了。不是她早慧,而是这一年多以来,上门来劝她娘改嫁的人从来就没少过;她听多了,也就明白所谓的改嫁,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住到别人家,成为别人的妻子以及娘亲,不再是人家口中的「白家的」,也不再仅仅是小云一人的娘亲。 小云见过许多跟着娘亲改嫁的小孩,有的在荒年给饿死了--人家继父当然会把有限的食物留给自己的孩子活命;有的被发卖了,从此在小归村消失;村里其他小孩都说,他们卖给人当奴才去了,过得比畜牲还苦。当然,也有一两个是没饿死也没被卖,却在新家庭里被支使得团团转,累个臭死还成日被打打骂骂饿个一顿两顿的。 所以,如果可以,小云希望娘亲不要改嫁。 在永定县这样贫脊的地方,一般死了男人或死了婆娘的男男女女,都会很快再组建家庭,一切为了生存,三贞九烈这种东西听都没听过;而小云的娘可是这附近有名的美人,自从白老爹的屍骨被确认了之後,上门说亲的人就没有停过,但都被白家娘子给拒绝了。 大家并不认为白家娘子是真心要守寡--虽然她真的那样说过。但她一个无依无靠无产无儿子的女人,要嘛就等着在某个冬天活活冻死饿死,要嘛就改嫁,没有其它选择的。白家娘子这一年多来都没点头同意改嫁,只说明了那些人的条件不够好,正等着呢。 所以每隔十天半个月,总会有几个妇人过来找白家娘子谈话,不是探问她的要求,就是来说说又有哪个村哪个没婆娘的男人想娶她了。可惜,至今,也没能说到白家娘子动心。 白家娘子一再的拒绝,让村子里的妇人们开始传出不好的闲话,都说白家娘子仗着颜色好些,眼睛长在头上,要求可高了,一般农夫猎户可看不上,还想要顶尖的呢!颜色再好也禁不起年纪逐渐老大啊,架子放得那样高,转眼就要三十岁了,一个女人过了三十,想生儿子就难了,到时别说挑个好人家了,就是想嫁,也不见得有年轻汉子愿意娶啦。 王家老婶这次来说亲的对象是大丰村的一个三十来岁的鳏夫,家里有田,且还是水田,十来亩呢。大丰村又是附近四个村子中最富的,小归村的姑娘们作梦都想嫁过去,王家老婶深信这次包准能成,这样理想的对象,白家娘子总该动心了吧?结果才来没说几句,就听到白家娘子说要去慎严庵找活儿干,惊得她声音大了起来-- 「哎唷!你别犯傻啊,那慎严庵是什麽地儿,你嫁来小归村也七八年啦,不会不明白,那种地方是能去的吗!去了还回得来吗!」 慎严庵?小云皱眉想了下,才想起那是无归山里有名的鬼庙,那里住着几个终年穿得灰扑扑、脸色僵冷严厉的尼姑。那间庵堂不收村民香火供奉,不允许村民进去上香礼佛,里头的尼姑们也从不与村民往来;庵门长年紧闭,若有人好奇地想去打探一番,还会被厉声驱赶。据说那庵里不时传出女性凄厉的惨叫与哭嚎,於是鬼庙之名在山下四个村子里暗暗流传。对所有小孩儿而言,慎严庵这种地方,是比坟场还要恐怖的存在。 第三章 「老婶,那是间尼姑庵,就算……里头有些什麽我们不知道的事,也与我们无关啊。我听翠花嫂说原本负责帮慎严庵做活儿的那两个婆子好像犯了什麽错,被庵里辞退了。招工的消息才刚传出点风声,已经有好些人想去谋这份工了。想来月钱与粮食是不会少的。」白家娘子温和的声音里有满满的期待。 「你可别要钱不要命。你不知道,几年前有个李家村的婆子在里面没声没息地消失了,官府没派人来追究不说,李家村的村长与村民跑去讨个说法,最後居然拿了几两银钱了事,一条命就这样算了。白家的,你就算不爱惜自己的命,也得想想你家小云才六岁,可怜她四岁没了爹,就指着你将她养大成人了。要我说,最稳妥的,自然是找个汉子嫁了。老婶不会害你的,你瞧,这次这个大丰村的,可不是顶顶的好条件吗?这人的身家条件,就算要娶个大闺女也是使得的,偏他就中意你,请我来说媒,这次你可别推了啊。」 「我已经说过不想再嫁人了。老婶,我是说真的。」 「白家的……哎,你家老白反正是没了,我就不叫你白家的了,直接叫你顺娘吧。我说顺娘,你怎麽这样一根筋不肯动转啊?你也不想想这两年幸好没遇着荒年,村长家才有那麽点余力接济你们,不让你们饥一顿饱一顿地撑到现在还喘着一口气。可你也不能就此指着那点救济粮过一辈子啊!你家老白没田没地的,这一撒手去了,你们母女可不就等着活活饿死吗?平常你拚命给人做衣洗衣、到田地里去当帮工,忙死累活一整天也挣不到一天的口粮。这样的日子,哪天是个头啊,你到底在固执些什麽啊?就算老白待你好,你感念他的恩义,这恩义总抵不了饱吧?我想老白地下有知,也希望你再找个好人家,好把小云养大不是?」王家老婶一点也不给白家娘子说话的机会,满肚子的话就这样呱啦呱啦地倾口而出,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样。 实在不是王家老婶爱发牢骚,这白家娘子的媒人钱也太难赚啦! 「老婶,我……」白家娘子仍然没有被说服,她温和的脸上满是歉意。「我很感激村长以及大家的帮忙,我也希望有一天能自力更生不再麻烦村里,所以我会跟翠花嫂上山;如果小云爹在天上有保佑的话,或者,我们母女俩就此有个安稳的活计,让我能将小云给养大……」 「顺娘,你怎麽都说不通啊!就算你不怕没命,真在那鬼庙谋到差事,那又能做多久?十年二十年?那然後呢?你没儿子,将来谁给你养老送终?大家日子都不好过,也从来没见过娶媳妇还顺带让丈母娘过门的。就算大丰村那样不缺粮食的人家,也不会愿意的。你还指望你家小云养你吗?你要是这样想,就是在害小云嫁不掉!」老婶被顺娘气得都上火了。 「您别生气了,是顺娘不好,不知好歹。老婶,您喝口水吧,这水还温热着。」 「不喝了。我多喝一口,你家里就少一口,你们母女俩没三两力气,还得跑大半个村子去东边挑水。老婶家里也穷,帮不了你什麽,但让你少挑点水还是可以的。哎,我说,那个大丰村想娶你的那个汉子,家门一出去不到半里地就有一条清溪,可好了。我说,你真得好好想想,尤其当你挑着水走着七八里山路时,更应该想。」 游说未果,王家老婶也无意多留,又拉着白家娘子叨叨絮絮好一会才离开。 白家娘子才关上前门,转身就看到女儿小云站在後门定定地望着她。 「小云,饿了吗?灶里还有一颗土芋,你去吃了吧。」白家娘子温声说着。 「阿娘,你想要生儿子吗?」小云问。 「不想。」白家娘子笑了笑,走到女儿面前,摸摸她光溜溜的头颅,笑道:「希望来春你的头发长出来是黑色的。」 小云甩了甩头,把娘亲的手给甩下去。她不喜欢人家碰她的头--尤其是光头。村里其他女孩儿就算爬了满头蝨子,也没人会给剃光光的。剃光光这种事,只有男孩才会有。但小云的娘总是有不同的想法,至少,她认为将满脑袋的头发剃光,是对付头蝨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在这个缺水洗澡、没药水可除蝨的地方,白家娘子只要一发现女儿头上长蝨子了,定然翻出白老爹当年的剃须刀,二话不说将女儿的头发剃光。 所以六岁的小云已经懂得淡定面对人生的抉择以及体会人生的无奈--被剃光头,然後躲在家里不出门;或,努力让自己不长头蝨,只长头发。 「为什麽不想要生儿子?」没有被带开话题,小云问。 「难道小云长大後不想养阿娘吗?」 「我会养你。」 「谢谢你啊,娘会把你的话当真哦。」白家娘子慈爱地看着女儿。 相对於总是脸色温和、笑脸迎人的白家娘子,她的女儿小云就显得太严肃了些,至少她嘴不甜,还不爱笑,更不合群,不太愿意跟村里的孩子们疯玩;也不知道是否是父亲去得太早,且生活过得太苦的关系,总之,小云是个勤快而不喜玩闹的孩子。 「我说真的。你不改嫁,不生儿子,我就养你。我会让你穿没有补靪的衣服,我会给你买金钗子金镯子戴,让你餐餐有大米吃有肉吃。我会长大,也会长力气,只要我再长大一些,就能独个去挑水,每天都把水缸装满水,还让你可以每天洗浴,一天想洗三次都成。」小云将想像中的好生活一一说出来对娘亲保证。 白家娘子只是笑,只是那笑里依稀带着点泪光,一双被无数粗活给摧折得枯瘦粗砺且裂口斑斑的手,生怕弄疼女儿的嫩脸,只敢小心轻抚着。 「阿娘,我会做到的。你且看着!」六岁的小云以发誓的语气重重地道。 所以,阿娘,不要去当别人的婆娘,也不要去当别个孩子的阿娘。 「小云,你怎么又给剃光头了?」小芳提了一桶水来到小云家,一开门就这样嚷着。 她爹娘一早去村子里挑水,来回几趟将水缸装满后,便匀了一小桶让她送来小云家;将小水桶提到灶房旁的水缸处,麻利地掀开盖子,憋气一使劲,提起水桶,将水给倒进小云家向来都是见底的水缸里。完成工作后,才吁了口气道: 「几日不见你去村子里玩,原来是这样啊。」小芳满脸的同情。 小云撇了撇嘴,将挂在窗沿的一顶小布帽给抓过来罩在光头上,不吭一声,继续低头拿着根树枝在地上胡乱画着什么。 「在屋子里戴什么帽子,今儿又不算冷。别戴了吧,你光着头我不会笑你啊。」看着小云的光头,自然就想到她光头的原因,于是下意识觉得自个儿的头皮似乎又痒了起来,忍不住胡乱挠着。 「你抓完头要记得洗手。」小云看着小芳两只爪子在头上挠个不停,都快将两条辫子给抓成鸡窝了,也不阻止,只吩咐要洗手。娘说要随时洗手保持双手干净,才不会生病。 「为什么要洗手啊?又没下田挖土,不脏的。我拿水过来给你,是给你们家用的,可不是为了要给自己洗手的。你们就是这样乱用水,水缸才会常常都见底。」小芳看了一下刚挠过头皮的手,觉得很乾净啊。 「你不洗手会生病。」小云用下巴朝小芳的手指努了努。「你指甲缝里都是黑的。」 「谁的指甲缝不黑啊……」瞄到小云的手指,这才发现她指甲缝一点也不黑,心中好惊讶。「只是指甲缝黑啊,这一点点脏怎么会生病?」觉得眼睛有点痒,抬起手指就要揉。 「别揉!你这样就会生病。你手刚抓了虫子,这会儿去揉眼珠子,虫子卵就会跑进你的眼睛里,然后等蝨子长大了就咬你眼睛,你会瞎掉。」小云一本正经地说着。 「你乱说!」小芳嘴上说不信,却不敢真去揉眼睛了,偷偷放下手,在衣服上搓啊搓的,像是要把手指缝里可能存在的蝨子卵给搓在衣服上。 「我才没乱说。村北那个刘瞎子一身蝨子,一年洗不到两次澡,要不是蝨子吃坏了他的眼,怎么会瞎?」 小芳被这个有力的证据吓住了,呐呐道: 「那、那是真的吗?可、可咱小归村谁没长蝨子啊?整个冬天冷不死人就万幸了,谁会去洗澡的啊?几个月不洗澡很正常啊,也没见其他人瞎掉。」 「信不信随你啦。」 「也不是不信啦,只是……我可不要剃光头……只有男孩儿才剃光头的。你看看你,虽然长相随了你娘,但你这双浓眉,听说就跟你爹一样,像男孩儿似的’头发剃光了,谁看得出来你是女孩儿啊?你不就是不想要被那些臭男孩儿围着笑说是假男孩,才躲在家里的吗?」 小云再度撇撇嘴,闷声道: 「我忙着呢,才不是怕被人笑光头而不敢出门。」不想谈这个让她不开心的事,小云又说回原先的话题:「反正我娘说的,不想生病就要把手洗乾净。你等会把指甲抠干净后,再舀瓢水洗手吧。」 「这怎么好,你家水缸都见底了,还这样浪费。」小芳虽然有点心动,还是觉得应当规劝小云要节约。她家不缺水,可也不敢这样随意用水啊,毕竟水源离她家太远了,又是山坡路,挑水可是件苦差事。 「反正现在田里又没事儿忙,就多挑几趟水又怎么了。你要是不想生病,就把手洗乾净就是了。」虽然小云家比小芳家还穷,但她可大气多了。 小云虽然不觉得她们这样穷得要命的人家还有什么需要计较干净不乾净这样的小事,但若是当真因为不干净而生病,那可严重了。整个小归村就算是最有钱的村长家,也没有富裕到允许生病的程度。 谁家不是生了小病,随便熬个药草姜汤喝下,睡一觉就算了事;若是生了大病,就等死吧。整个永定县根本没个正经医药郎中,偶尔在春夏之际,天气不太冷时会有走方郎中路过,那也不顶事啊,别说走方郎中开的药不一定管用,光说一个人要生病难不成还憋得住?等着看节气冷暖以及郎中正好游方到此才敢一口气把病生完? 「就算不是怕费水,这样老是洗手的,也挺麻烦的啊。」小芳咕哝着,看双手指甲缝里的黑垢都抠掉了,才走到水缸边舀了一小瓢水小心翼翼地洗着,不让任何一滴水浪费掉。 「有钱的老爷夫人们就算平常不生病,也有一百帖好药在一边等着。我们有什么?连一床可以过冬的厚棉被都没有。你只要想到我们这样的人要是生了病,就只能等死,便不会觉得麻烦了。」小云很大人样地说着道理。 为了不生病,小云这一点很听她娘的话,随时让自己双手保持干净。尤其在吃食物时,不管双手有没有脏,总得再洗一次手——这也是她们母女俩总要每天去挑好几桶水的原因;虽然别人并不清楚,但小云知道她们母女俩每天用掉的水,抵得上小芳家一家五口三四天的用度…… 小芳将洗好的手往身上抹干,蹲到小云身边,一脸梦幻地以两只手掌撑着脸道: 「小云,你说,那些有钱的大老爷大夫人们,他们除了有一堆好药可以随时治病之外,是不是有好大的屋子、好暖的床被,而且屋子不会漏水,衣服上没一个补钉?还有,他们家的饭桌上,大鱼大肉是不是都摆满了桌,多得吃不完?」 第四章 「那是当然的啊。」小云总是一副很有见识的样子。 「真好啊……」小芳拉了拉小云。「小云,你想,他们穿旧了的衣服、他们吃不完的大鱼大肉,会不会就赏给下人啊?」 「如果真的很有钱的人,大抵是会吧。人家有钱人当然天天穿新衣,餐桌上永远摆好新做的大鱼大肉,上一顿吃不完的,若不是倒掉了,就是赏下人吃啦。要是像我们这样一块过年买的咸肉吃到元宵去,不就太掉身分了吗?人家可是有钱人呢。」 小芳点头如捣蒜,连吞了好几口口水才有办法说话。 「就是就是!你还记不记得今年春天大丰村村长的儿子娶媳妇,不是特地花大钱跑到县城去请了『喜庆班』来唱大戏吗?里面演的老爷夫人就是这样过日子的!大戏都这样演了,就一定不是骗人的!」激动说完后,幽幽地叹了口气:「有钱人真好啊……」 「我会变成有钱人的。」小云始终淡定,没有被小芳激动的情绪给感染。 小芳当然不信。村里哪个男孩儿没这样大声宣誓过要当有钱人的?可大家其实也都知道,能平安长大不饿死,就很万幸了。不过,就算不信,小芳也很尊重人家有作梦的自由。就像她,成日梦想着可以吃一顿香喷喷的饱饭,有大鱼大肉那种的;虽然几乎不可能实现,但作作梦又不用花钱不是? 「小云,我……想吃饱饭。我想去有钱人家做事,吃老爷夫人每顿吃不完赏给下人的那些大鱼大肉。我想着,那一定很好吃很好吃……」小芳悄声在小云耳边说着自己的梦想。 「你想给人家当佣人?你会什么?」 「我会的可多了!我会升火煮饭,我会种田,我会挑水,我还会补衣服——」 「这种事,有谁不会吗?」 「大老爷们买佣工,不就是要我们做这些粗活吗?」 「大家都会做的事,凭什么人家要挑你?」小云看小芳还是一头雾水,只好说得更清楚些:「除了原本就会的,你还得比别人会一些不一样的。谁不想到大户人家吃大鱼大肉?你以为就你一个人想啊?每年冬天我们这四个村子里有多少孩儿被领去县城里周牙婆家给挑拣,咱小归村被退回来的人可多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小芳回想了一下,发现小云说的还真没错。周牙婆就差没直接放话说再也不肯收小归村的孩儿了——没胆说直白话,就怕村长领着凶悍村民们打上门去讨说法,她再悍也惹不起一群不要命的刁民。 「小云,周牙婆为什么不肯要咱们村这些小孩儿?我们明明很能吃苦的,比其它三个村的都能吃苦。」 小云耸耸肩。 「可能是打一照面就让人觉得太能吃了,卖身钱才几百个大钱,结果带回一个能吃的,一顿就吃掉人家几十个大钱,人家算算,觉得真赔,就不肯要了。」 「会去卖身当奴才的孩儿谁家不穷?都饿疯啦,看到吃的,谁不拚命吃啊!怎么我们小归村就给嫌弃了?」小芳觉得身为小归村人的自尊心被伤害了,嘴巴一嘟,眼睛一眯,小归村惯有的凶狠气势隐隐散发了出来。 小云摆摆手,说道: 「你横给谁看啊?你就想,咱村的王香花,如果在相亲时没装一下乖巧温顺,她能顺利嫁到大丰村去?」 「咱说周牙婆的,你绕到王香花这边做啥?」小芳想起那个小归村有名的悍女,如今已是大丰村最吓人的凶婆娘。也不知道该为自己将来更难嫁出去而担心,还是要自豪小归村的人走遍天下都只有欺负人的份儿,不会给人欺负去。 「小芳,如果王香花在相亲时就把她凶悍的一面给大丰村的赵家人看到,那赵家是不会让她进门的。同样的,周牙婆挑人进大户人家当佣工,当然希望挑到那种做得多、吃得少、胆小听话没主见的人。但我们小归村的人虽然做得不比人少,但怎么可能吃得少?怎么可能胆小没主见?」事实上,只要有吃的在眼前,小归村的人一定扑上去争抢,务必尽最大的能力圈最多的粮食,然后全塞进肚子里,不择手段。 听小云这样一说,小芳很快就理解了,一只手掌重重地拍着大腿,很是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他们会装,便被周牙婆挑去大户人家享福啦!而我们不会装的,一踏进周牙婆的院子,就给打发回家了。」 小云扯了扯嘴角,原本还想说些什么,但想了想,又觉得小芳这样的理解也不算错,就不说了。 「小云,有你的提醒,明年春我到周牙婆家给挑时,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小云,如果我被挑上了,过起了好日子,我不会忘记你的!」小芳觉得她的梦想已经不那么遥不可及了。 「那我谢谢你啦。」小云扯唇笑了下。 「你别不信!只要我能进入有钱人家做事,就一定会出头。到时我在主家面前说得上话了,就会提拔你一把,让你也进去吃大鱼大肉,每天吃得饱饱的——哎唷!」小芳说得激动,不小心踢到她带来的水桶,痛得抱着右脚脚趾满屋子蹦蹦跳,最后因为听到她家阿娘从家门口远远吼过来的叫唤声,连忙水桶一提,对小云告别,跑回家去了。 小云看着小芳一拐一拐地跑回家,很快便不见人影,这才低下头,树枝仍然抓在右手上,就算与小芳闲谈老半天,手上的动作丝毫没有停顿过。 黄土夯成的地板上,一笔一划刻着工整的字——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 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夹岸晓烟杨柳绿,满园春雨杏花红。 没有小芳的打扰,她终于写完今天阿娘交代她完成的进度—— 女子眉纤额下现一弯新月;男儿气壮胸中吐万丈长虹。 将树枝搁到一边,小云瞪着最后写的那两句,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特别浓黑的眉毛。眉纤与一弯新月有啥关系?男儿吐万丈长虹又是什么?难不成是那个男儿偷吃了天上的彩虹,被老天爷索讨,所以只好吐出来还回去,是吗? 「要是我,吃下肚的东西,定然是不还的。」点头。「就算是老天来要,也不还。」鄙视地瞪着最后那一句,觉得自己比男儿强多了。 秋末冬初,天近黄昏,风声如啸,寒意袭人。 一群小归村的村童们站成一排直线,与大树村的那一群村童们隔着一条小溪、一座桥,对峙。 小归村如今的孩子王是十岁的王大成,在一群孩子们里,他年纪最大、块头最壮,身分最高(村长是他堂叔祖),但凡孩童们有任何与周边村子交涉(其实是打架〕事宜,领头的人就一定是王大成。 「王大成,你们今天不许过来!」堵在桥那边的大树村孩子王洪声叫着。 「你说不许就不许吗?我们小归村的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谁会像你们一样喜欢欺负人啊!我们大树村的人最讲道理了!要知道,我们大树村可是四个村子里唯一出过秀才的呢!大家虽然同样是在土地里刨食的,但我们可不一样,我们有书香,我们有身分,我们这叫、这叫……」得意洋洋想炫耀,却卡在想不起那背了好久的文词儿该怎么说,大树村的孩子王非常不幸地结巴了,满身的气势眼看就要泄了个精光。 幸好,每一个霸王头子身边定然会随伺一名机灵的狗腿子,就见他身后一个瘦竹竿似的小男孩躬身走上前,小声道: 「咱这叫耕读世家。」 「对!就叫耕读世家!我们大树村独一份的!这方圆百里,也就咱大树村出过秀才,我们可是有身分的人呢!」 「屁的世家!秀才有什么了不起?我们小归村早晚也会有秀才!不只秀才,还会有、会有——反正就是会有很厉害的才就是了,比秀才更厉害的那种才!」 身为同样不学无术、胸无点墨、一双拳头横着走的孩子王,王大成有心要吹牛一下自己村子里也有厉害的读书人,却同样苦于一时想不起比秀才更厉害的读书人叫什么,想了老半天,也只好那样说了。 「哈哈哈!王大成,你好笨,秀才再上去已经不是什么才了!人家那叫状元啦!」大树村的孩子王突然觉得自己比王大成厉害多了,至少他还知道有状元这个名词,而王大成却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知道叫状元有什么了不起?考得到才厉害!反正我们小归村一定是四个村子里第一个考到状元的啦!」看着桥那头叉腰仰头哈哈大笑到差点就要仰倒在地的笨蛋,王大成一边吹牛嚷叫,一边朝身边几个伙伴暗中下了指令。 虽然吵架很重要,但那却不是他们今天的重点。架随时可以吵,可今天黄昏的重要任务却是一点也耽搁不得的。 「哈哈哈!王大成,你们小归村几百口人,学文识字的就没几个,还想出状元呢!先出个秀才再说吧,哈哈哈!想考到秀才,你们小归村再等一百年吧,哈哈哈——啊!你们做什么?!快挡住!快挡住!别让他们冲过桥来!快把他们轰回去!」原本号召着一群村童放声大笑的大树村孩子王,在发现情况不妙之时,小归村的人已经冲过桥来,将挡在桥口那两个也忙着笑的壮童给撞翻在地,大树村的防御瞬间失守。 摆好的阵势当下被小归村的人给冲散,只能徒劳地胡乱抵挡,反正能挡一个是一个,万不允许小归村这些凶悍的恶童往村北的方向冲去。 「快挡住!把人挡住!快啊!」 「小归村的,咱冲!」王大成高声一呼,领头狂奔,目标明确——大树村北方的坟场地。「土蛋,你们跑慢的拉人,把人扯住!」 「得令!」 叫土蛋的那个尖声领令完,扑身抱住一个大块头的双腿,就这样死抱着不放开,将人给锁倒在地;其他几个瘦小的跟着照做,将大树村的村童给扯下了七八个,致使大树村的战斗力一下子给灭去了一半,剩下的也就不足为虑了,好收拾得紧。 桥的那边正在上演怎样惊心动魄、轰轰烈烈的村战,身为小归村的两名小村姑们其实并不在意,也不加入。事实上,她们躲得很好,早在两个村的村童立于桥的两边对峙之前,她们早早便从溪的下游浅水处,忍着溪水冻寒,涉水而过,比那些人早一步来到大树村的村北处等着。 大树村虽然不是四个村里最富有的村庄,但也算过得不错了,至少他们尚有余钱开学馆充文气,还不时幻想着村里再出一名秀才来。 大树村在二十三年前出过一名秀才,那名秀才的终身目标当然是考举人,然后考进士,当大官什么的;这同时也是大树村民的期望。那名整天只会读书,除了读书之外什么也不会的秀才,应村长之邀,在村里开了间私学,每日拨出一点时间教授村里的孩子们识字,束修就由村里供给,保他一家温饱。 虽然没教授什么足以应考的高深学问,就基本地教会写自己姓名;学得好些的,再多教些算数以及常用文字。光这样,也够整个大树村摆起「读书人」的高贵架子啦。处在一群文盲里,能够写出自己名字的人,就是高人一等的人上人——大树村的村民就是这样自我感觉良好的。 第五章 自认很有文人风骨的大树村人,自然非常重视礼法;而他们对所谓的礼法认知,来源有三:从城里听人闲扯而来、从戏文里听来,以及,从曾经去县城考秀才、去郡城考过贡生(失利〕、去州城考过举人(当然没中),说起来也是见过大世面的那个四大村唯一秀才口中听来。 大树村村长深信从这三方所拼凑出来的礼法,肯定是不会有错的,必然是要订下规矩的。于是二十几年以来,一直带领着全村村民过着很有礼法的生活,要求大家要不计一切代价把礼法落实在食衣住行上,就算没城里大户人家那样资源丰富,也要尽可能不要寒酸。 不要寒酸又爱表现「礼法」的大树村,每当有婚丧喜庆之类的大事,就是周边各村小孩儿最开心的时候了,因为有免费的吃食可以拿。 这也是今日大树村村童群聚在与小归村相连的桥边严阵以待的原因——防止小归村那些恶童冲过来抢夺布施的祭食。 今天是大树村富农大户叶大爷的老娘亲下葬的大日子,由于叶大爷的老娘亲是八十八岁高寿过世的,办的是喜丧,仪式隆重而热闹,所准备的祭品当然是极尽力所能及的丰富。一般寻常人就连过年也不见得吃得起的白面馒头、甜团子、豆沙炸糕等等祭食,叶大爷家都准备了,让每一个前去拈香的村民在祭拜老夫人的同时,都忍不住对着祭桌上那香喷喷的美食流口水。 这些祭品就算摆在祭桌上已七天,就算有可能坏了,也阻止不了人们对它的垂涎。大人还好一点,吞了吞口水就算了;但小孩们可忍不住,早就聚在一起以拳头分配好了这些祭品的最后归属。 当然,前提是:别让其它村的恶童给劫掠走了。所谓的恶童,自然是特指小归村那些个。 像这种强横捞过界的行为,放眼方圆百里,也就小归村的人干得出来;其它村也不是没有穷人恶童,却没见过这样恶形恶状的。所以很有先见之明的大树村孩子王才会早早拉了村里身强体壮的村童守在桥边,防止小归村的人过来。 就在两村村童边打边往坟场方向跑来时,小云与小芳已经立在叶家新坟边。 叶家人已经做完最后的仪式,年长些的已经随着村长先回去用饭与休息了,剩下几个叶家年轻小辈正在收拾东西,就要打道回府。 大树村重礼法,而这礼法也不知道是怎么成形的;反正从二十年前,但凡家里有丧事的,都会把最后供奉在祭桌上的供品留在坟场,若是有人家里实在过不去,就来坟场收拾这些已经放得半坏的祭食回家抵个几顿,算是丧家为亡者做布施积德;要是穷人家嫌晦气不肯拿去吃,便施舍给野狗野猫。 叶家是大树村的富农,他们家的祭食当然是最好的,会被人惦记自是一点也不意外。但——也不至于丧家的人还在,就摆出准备来收供品的姿态吧?这样让丧家情何以堪啊?照理说,不管谁对这些供品有志在必得的决心,就算等不到明天,好歹也要等到叶家人都走光了才好下手吧?这是礼貌啊。 「孩儿,你们是哪村的?」一个叶家小青年好奇地开口问。 小芳下意识就要回答,被小云一脚踩掉声音,虽不明白为什么,但还是乖乖地咬住下唇,低下头装害羞。 另一个叶家的小媳妇仔仔细细打量这两个衣衫褴褛的孩儿,直觉猜道: 「是小归村的吧?」 「怎么就想到小归村的?」那青年皱眉问。 「哼。」小媳妇轻哼了声,都懒得说了。谁都知道,这附近四个村子,也就小归村的脸皮特厚,性子够横,让其它三村退避三舍。 「你们是小归村的吗?」青年脾气颇好,觉得应当问清楚,以免错怪。 小云连连摇头,以着憨厚乡下小孩特有的结巴语调道: 「我们、我们是李家村的。我们想、就想趁小归村的人来之前,拿个窝窝头——我们不贪心的,就拿一个,最小的一个就好了——」说到最后,脸上满是窘迫与足够的可怜兮兮,整张黑脸都胀成了紫红色。 「难不成小归村的人还真敢过来抢?!」那名小媳妇尖声叫了出来。 其他叶家人都已经收拾好东西,听到小媳妇的叫喊,都朝这边走过来,并七嘴八舌地说起来—— 「小归村的人当然敢过来,不过这回怕是过不来的。一大早我就听陈家媳妇说她家的陈大虎纠集了一群孩儿跑到桥头去堵人了,那王大成确实够横,但咱陈大虎也不是纸糊的,定不会让他们讨到半分好处去。」 「难说难说。陈大虎虽然有一把力气,但架不住小归村那些恶童打起来不要命的架式。我瞧,那桥头,八成守不住,最后这些供品,还是得让小归村的人给抢去一半还多。」 旁有恶邻,是小归村以外三个村心口共同的痛。他们十足痛恨,却又不敢招惹,尽可能地不与之有任何往来,平常吃点亏也就认了,但心底终究气难平。所以不管何时何地何人,只要说起小归村,都是要皱眉的。 「真是没有王法了,这小归村的人真是张狂!」有人迭声叹气跺脚。 「咦!你们听,是不是有一群孩子往这边跑来了?」有人耳尖,觉得彷佛听到不远处孩子们的喧闹声。 「哎!肯定是小归村的人冲过来了,我就说陈大虎守不住的。」 这时最早与两名孩童说话的年轻男子皱眉想了下,伸手拿过小云提在手上的背篓。 小云怯怯地不敢拦,只讷讷道: 「大哥哥,我这背篓里只有两株苦菜和草根,不值什么的……呃,如果背篓你用得着,拿走也没关系,我再编一个就成……」 年轻男子被老实孩儿的话给说得心口一片柔软,停下正走向供品方向的步伐,回身朝小云一笑,道: 「孩儿,你别怕,我不拿你的苦菜,也不图你的背篓,眼下小归村那些恶童就要过来抢供品了,我拿一些给你们,你们快从另一边回李家村吧,也别让大树村的孩儿们看到。这些供品他们早就馋得紧,私下分配好了。大家都得不到,还不会有纷争,若有人得有人没得,自然得闹。」 说完,更快地走向供品,三两下就将那些品相看起来干净还没败坏的给收拾进背篓里,留下几盘已经沾了太多香灰尘土的、以及很明显已经变质的供品放在原处。 明显脏掉坏掉到完全无法入口的食物,相信就连小归村这样土匪恶性的孩童也不会愿意抢夺回去;所以这些供品就算被他们光顾,也能好好留下来。老祖宗的坟头总要摆着点东西好看,毕竟是新坟。 「来,你背好,快走。我们也要回去了。」年轻男子细心地将背篓挂上小云的背后,让她背住。 「对对,你们兄妹快走!不然等会那些小归村的恶童过来,你们就连一株草根也别想留下。」小媳妇连连摆手赶人。 小云仍是做足了戏,满脸的不安与感激,脚步就有些拖踏,又讷讷道: 「……大哥哥你给我太多了,我没想拿那么多的,我、我可以分一些给他们……」 「你这傻孩儿!穷成这样了还敢生就这一副老实性格,你这一辈子没指望啦!快走快走!看你这样呆就烦!」小媳妇生性果敢俐落,最头痛这种不干不脆行事拖踏的烂好人。 其他叶家人也是相同心态,既可怜这两孩儿的贫穷与老实,又瞧不上他们这畏缩样,便想早早将两孩儿打发走。 那年轻男子是个有善心的,将两孩儿领到一条通往李家村最近的捷径,目送他们消失在树林深处之后,才回转与家人会合,一同离开坟场。 叶家人才走出坟场,打头的人就险险被几个村童给撞翻,认出了小归村的王大成,叶家人撇撇嘴,也没说什么,退离这些横冲直撞的孩童几步,看着他们呼啸着要拿光供品的吼叫声,叶家人彼此对视了几眼,脸上有抹快意。 但凡能让小归村的人吃瘪的事,都能让其它三村的村民乐上老半天。 没多久,叶家人看到陈大虎领着三两个孩童气急败坏地跑过来,甚至顾不得向叶家的人打招呼,迳自冲进坟场,怒言要让王大成好看——很明显,是吃了大亏的。 叶家人又相视几眼,偷笑了下,便静静走回村里去了。 虽然这回大树村没得了个好,但小归村大费周章地冲过来抢,却是什么也没抢到,实在是大快人心。 「小云,他们为什么提到咱小归村就皱眉?」小芳问。 「因为咱穷,穷到极处,就不要命了。」 「他们看不起咱穷吗?」 「不是。他们看不起咱不跟他们讲道理。」 「都活不下去了,还讲什么道理?」撇嘴。 「都活不下去了,你还有力气管人家看不看得起你?」小云淡淡两句话就将小芳自卑又自傲的自尊心给打散无踪。 「小云,大树村的人满傻的,要我才不会把食物给人呢。」忍不住第三十二次探头到小云的背篓里,将铺在上头的草根给拨开一点,吞着口水对着那些好吃的甜糕、白面馒头傻笑了下。这些供品看起来就好好吃的样子,她一辈子见都没见过,更别说是吃过了。 她们几天前就计画好了,要赶在王大成他们过来抢食之前,先拿一些好的再赶紧溜掉。大树村的风俗是祭祀了七天的供品会放在坟场,任人取用或任其败坏。她们早早就相准了这些供品,决定要来抢一些,却没想到叶家人会亲自给。 主动去拿与受人施舍,感觉还是不同的。 「也许等你有很多食物了,吃都吃不下时,也会把你不想吃的送给人。」小云也不喜欢被施舍的感觉,但她现在别无选择。 「我才不。把食物送人之后再被人在背后笑傻?我又不傻。」小芳哼声说完,想了一想,又说到:「如果我会给人食物,定然是那人帮我做事了。就算是看到快饿死的乞儿,我也绝不白给。等我不再饿肚子,就可以跟人讲道理了。我的道理就是:帮我做事,我就给粮食吃。」 觉得自己很有雄心壮志,却没有得到小云的附和,小芳不满地跑到小云身边,扯了扯她衣袖道: 「你说,我这样的道理是不是很有道理?」 「嗯,你觉得有道理就好。」小云回答得很敷衍。 小芳推了她一下,道: 「你是怎么了?我们今天拿了那么多好吃的耶!你还有什么不满……啊,我说,你不会是介意人家把你认作男孩儿吧?那也没办法啊,谁叫你光头——」 小云横过来一眼,将小芳的话给瞪掉。 「我会在意那种无聊的事吗!」语气很冲。 明明就很介意……小芳只敢在肚子里腹诽。 「不然你一脸不高兴是怎样?」 「……刚才那个叶家小哥,是个读书的。」小云语气闷闷的。 「切!整个大树村不都说自己在读书吗?上次遇着了陈二妞,还对我说她全家都会写自己的名字,还写在地上给我看呢,欺负我不认识字,明明就胡画一通,偏偏说那就是她的名字。她说是就是啦,我又看不懂。」 小云没接口下去批评大树村民的装模作样,以及总是摆出那种高人一等的姿态。她低头想着那名叶姓青年将能吃的供品都拿给她时所说的话,总结出来,不正是娘亲胡乱教她的一些字句里的某句——不患贫而患不均。 第六章 娘亲总是要她背诵一些奇奇怪怪的句子,却又解释不了这些句子在说些什么。只有很少一部份,娘亲能够说得清楚,更多说不清楚的,娘亲只能强制要她背下来,说是等她长大后就会慢慢明白了。 虽然娘亲没跟她说她一直以来死硬背下的那些字句是什么意义,但现在,小云发现自己好像有点理解了。 她背下来的那些并不完整的句子篇章,应该就是所谓读书人会学到的东西;并不是娘亲随口哄她的那样,只是她家乡的一些俚俗童谣野句。 突然发现自己也很有挺直腰杆的胆气,小云因为背着沉重背篓而朝前弯着的小身子蓦地直挺起来,然后—— 噗咚! 「哎啊!小云!怎么仰倒了?快起来快起来!别把那些好吃的压坏了!」小芳尖叫。 慎严庵对无归山下附近四个小村庄而言,是神秘而难以亲近的所在。 村民们只知道这间庵堂里供奉着佛祖,却不接受外人朝拜礼佛、香火供奉。 庵堂的大门长年紧闭,不对外开放,里面住着三四名尼姑,她们每天除了念经之外,就是下田耕作;每个月会下山一次采买生活所需,生活极为简朴,并且几乎不与村民有所交通。 慎严庵建庵十几年来,都是这样过日子的,村民们早已见怪不怪,对这间尼姑庵虽然还是充满好奇,却不再有人会因为好奇心而贸然去打探慎严庵里的内部实情。倒是在以讹传讹之下,流传了许多听起来吓人的事蹟。闹鬼啊、出人命之类的故事,都是大人们随口拿出来吓小孩儿止夜啼的。别说,还真颇有实效。 而对于外头那些不好的传言,也从来不见慎严庵的人出来澄清,一切听之任之,只要村民不上门打扰,彼此相安无事。 每个人都尽可能地离山上那座慎严庵远远的,所以小云不明白为什么娘亲才去上工十天,就要求她也一同去。 「为什么要我跟着去慎严庵?她们会多给你钱吗?」小云与娘亲吃了一顿难得的饱饭,嘴里还回味着炸糕甜美的滋味,将嘴里残余的甜味和着口水给吞进肚子里,不时咂咂嘴,一点也不肯浪费。 小云的娘正坐在角落的灶台边,就着灶里些微火光低头缝补衣服,听到女儿的问话,回道: 「不是钱的问题。那儿的尼师都懂文识字的,我跟几个师父说好了,让你去帮她们抄佛经,求了好几天,才勉强应下呢。」 「我才不给人做白工。」小云说道:「我留在家里还能挑水劈柴,到山里找些野菜,去慎严庵能得到什么?」她一向很实际。 「一顿管饱的斋饭。」 白家娘子淡淡的一句话,立马打消了小云的抗拒。她眼睛一亮,很得寸进尺地问:「就一顿吗?要是抄得晚了,给不给留晚饭?」 「那就看你的本事了。」白家娘子说到这儿,叹气道:「总不能老叫你拿着树枝在地上写字,你得知道怎样拿笔,那握笔姿势可是很讲究的呢。或许等你得了师父们的青睐,她们会愿意将那些写秃了的笔给你。到时你在家里就能蘸着清水在桌上写字了。咱买不起墨,只能先这样了。」 「字儿会写就好啦,做什么还穷讲究?」 「有一笔好字是很重要的。」 「咱村里就村长家的人识字,我瞧村长写的字也不咋地,可他也还是个村长啊。」小云想了想,又道:「我今儿瞧大树村叶家老祖宗墓牌上的碑文,也就算工整罢了,听说那字是大树村的秀才写的。我字可比那个秀才好看多了。」 「你别跟一般人比。」白家娘子并没有太好的口才,至少在用来说服她这个向来很有自己主意的女儿时,她总显得词拙。但白家娘子有一颗坚定的心,她下定决心要做到的事,就算别人觉得没道理,她都会咬牙做到。 「那你要我跟谁比啊?小归村以外的人吗?或者是县城里的人?可我一辈子就在这儿生活啦,也见不着外头的人,如何比起?再说吧,我又不是男孩儿,以后我一定会赚大钱养你,但光宗耀祖什么的,你就别指望了,这是努力不来的。」小云看得很清楚,这不是个女人作主的时代。一个女人再有成就,也不会令宗族邻里感到荣耀的。 白家娘子听到女儿如此实际的话,停下手里的活计,怔怔地望着灶里的火焰,一时无言,眼里带着茫然。 「阿娘,你希望我上进,但我费大力气在学字背书这种事上,又能上进到哪去呢?就算我成了全村子写字最厉害的人,也当不了村长的。」 「小云,你爹曾经是村里最有本事的猎人,因为有本事,所以他总不甘心当一个平凡的小归村人,即使他的一些作为被人觉得傻……」 「这我知道啊。我听王家老婶跟别人说过阿爹的闲话,她说阿爹是个傻子,攒了一大笔钱,不紧着买田盖屋,偏偏掏尽家财到县城买了个媳妇回来。老婶还说,就算是买媳妇,也没见过那样贵的,那笔钱都能到穷户里娶三个回来了。所以阿爹一定是被城里的人给诈了,说他真傻。」 以小归村在永定县的恶名,一般若不是家里过不去的人家,兼之女子本身条件差,是不可能会把闺女往这个穷村嫁的。所以小归村的汉子娶妻只有两条路:娶自己村里的村姑,以及,花一大笔钱去穷户买媳妇。 小云的娘虽也是买来的,却不是到穷户去挑来的,而是小云爹到县城贩售皮货时,见着了人牙子正在嚷嚷赔钱甩卖一个重病的女子——也就是小云的娘。也不知道怎么才见了一面就非买不可,当下掏尽了家当,又借光了一旁村民口袋里的钱,在人牙子觉得很赔、小云爹几乎倾家荡产的情况下,交易了小云的娘。 那时不仅小归村的人都觉得小云的爹傻透了,连附近三个村的人也将这当成一件很有趣的八卦谈论了三个多月,总是对小云的爹指指点点,觉得穷凶极恶的小归村人,竟出了一个胡乱散财的傻子,着实解气。 小云的娘在被以「钜资」买回来时,其实已病得就差一口气了;但小云的爹坚决不让死,咬牙将田产抵给族兄,请来大夫为她治病,小心调养,终于在半年后痊癒;然后,那些笑小云爹傻的男人便再也笑不出来了。对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乡野粗汉而言,小云的娘这样肤白体纤、气质斯文、长相秀丽的女人,简直是个天仙了。 女人们仍然咬牙切齿地说着小云的爹傻,拒不改口;但男人们却再也闭口不言人家傻了,有时远远见到白家娘子,都忍不住暗暗脸红心跳吞口水,羡慕小云的爹好福气。 男人是很感官的动物,虽然理智知道娶妻当娶能干强壮好生养的,但如果他们也遇着了小云的娘这般的大美人,怕也会不管不顾地捧着家当上门求娶吧。 「小云,大人们说闲话,你一个孩儿,怎么能跟在一旁听?」白家娘子没料到女儿会把话题带到这儿,严声斥道:「这种事,以后再不许了。」 「别人说得那样大声,难不成你还要我捣着耳朵躲着吗?人家敢说,我为什么不敢听?」 白家娘子望着女儿那张不驯而倔强的小脸,感觉有些无力。这个孩子,除了长相比起一般村童显得特别眉清目秀外,那性子可真真是典型小归村人,既横又霸,不在乎人家说难听的闲话,却丝毫亏都吃不得。 「小云,听那些闲话没有意义。我不想你听成了习惯,觉得生活就该是那样,长大后也成为那样的人。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孟母三迁』的故事吗?」 小云点头,很快地背出关于孟母那一段: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抒。」小云觉得孟母真是个不惜物的。生气的话,把孩儿打一顿就罢了,做啥把机抒给砸了呢?砸了机抒,那织机还能用吗?修理起来多费钱啊。「你《三字经》也就教到那儿了,说后头的不记得了。」 小云直白且无心的吐嘈让白家娘子一时有些窘然——没办法,她终究不是土生土长的小归村人,没附带厚脸皮属性;比起直来直往,她更习惯委婉一点的含沙射影式讽剌。深吸好几口气,才有些咬牙道: 「你别管我只把《三字经》记到哪。我要说的是孟母之所以三迁,是希望她的孩子在良好环境下成长,自然而然地长成一个有道德的君子。这就说明了你接触到的人很重要,因为你很有可能以后就变成那样的人。」 「你不希望我长大变成像小归村的那些喜欢说人闲话的人一样,那么,你会希望我以后当尼姑吗?不然怎么会让我跟你一起去慎严庵?丄小云好奇地问。 「我怎么可能会要你当尼姑!我说了,要你去慎严庵,就是为了学拿笔、写好字。笔墨纸砚,都是我供不起,却又是你迫切需要的。」 「那你就不怕我跟尼姑们抄佛经抄久了,跑去当尼姑吗?」 「你不会。」白家娘子忍住不要磨牙,努力保持自己淡然处世的风度,不让自己学小归村那些粗蛮婆子那样,一听小孩儿顶撞,立马大巴掌就轰过去,伴随满口粗话骂语。 「为什么不会?」 「当尼姑不能吃肉。等你有钱了,你忍得住不吃肉吗?」 「忍不住。」小云摇头,不过眼睛一转道:「可是如果我偷偷的吃,谁会知道?」 「天知道,地知道,你自己知道。」白家娘子已没力气生气了,将小云拉到身边坐好,点点她额头。「小云,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别人平平淡淡的一句话,你就能轻易找出可钻的漏洞;一般世俗的规矩,你也总能从里头琢磨出便己的好处。这样的聪明会让你很危险,所以你得给自己画出一条底限。」她怕这孩子养成过度肆意妄为的性子。 「底限是什么意思?」小云不懂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她还太小,娘亲对她说的大道理,她大部份是不理解的。 「嗯……我也不拿道德来要求你,总之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句话的意思……」如此幼小的孩子,该怎么教?白家娘子很苦恼。说得太浅显,孩儿不上心;说得太深,小云听不懂。偏偏她自个儿肚里的墨水又十分有限,没有授业解惑的天分…… 「嗯?」小云眨眨眼等着。 白家娘子努力想着,却没从脑子里想出更贴切的解释。虽然她总教小云背诵一些经典名篇,却没有能力释义——毕竟当年她之所以强背下这些名篇章句,不过是工作要求,也没人给她解释清楚。 「……总之,等你长大了,学会更多知识,懂得更多道理,你就知道娘的意思了。」白家娘子最后只能这样说道。 如此不负责任的说词,显然不能令小云满意。就见她皱眉地问: 「学文识字,就是为了跟人讲道理吗?」 「不,正确的说,是为了让你活得更好。当你必须讲道理时,你学的这一切,便足以让你应付得了。」白家娘子叹了口气,轻轻抚摸着女儿的光头道: 「拳头大、声音粗,只在村子里有点用处。离了这边陲荒村却是寸步难行。当你有机会走得远、爬得高,见识得更多,便会知道,读书识字才是立足的根本。至少,当你识字了,总可以让你在外头不被欺瞒,不会转眼间就被人骗着签下卖身契。」 第七章 「村长家的嫡出男丁都送去县城读书,也是因为这样吗?」 「嗯。你想,每个村的村长,以及每个村的富户,为什么稍稍有点钱的都把孩子送出去读书?难道是因为读书可以让那些男丁多耕几亩田吗?为什么他们不把钱拿去买田盖屋囤粮?却大把大把地花在让男丁读书上?」 「是因为读书可以让他们获得比买田更大的收获吗?」 「嗯,可以这么说。」 「是指考状元吗?」小云突然想到常常听王大成吹牛说他家堂哥在县城的书院里功课很好,以后包准考个状元回来。 「考状元太困难了,那可比登天还难。大雍三年一大考,全国最顶尖的学子汇集京城,几百几千人里,就取那么一个状元魁首,你道那是容易的?」白家娘子失笑,好一会才对着一脸疑惑的女儿道:「就算生长在帝京的富裕之家,三岁启蒙,六岁就送去最知名的书院给最大才的先生教授四书五经,勤学不辍的苦读,天分努力都不缺,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考得出一个状元来呢。」 「阿娘的意思是,状元这东西,咱小归村是别指望了?」 理所当然地点头,不夹半分轻蔑,纯粹实事求是。白家娘子评道: 「我瞧着村长家的嫡长孙倒是个好的,考个秀才不在话下。光是能考得秀才,得了功名,就可保他们这一嫡支免纳税呢。再努力些,更上层楼,或许能有机会考得举人。想当永定县县令,举人身分应也尽够了。」毕竟永定县是一般进士避之唯恐不及的恶地。 「原来村长真的想让他孙子以后当县令啊?」小云恍然大悟。「这就是读书的好处了吧?考举人考状元,然后当官。老百姓种粮,即使自己吃不饱,还得上税给官家,他们说收多少就收多少,明明没亲手耕种干活,却可以收走农户手中的粮食。」 「不是这样的,当官并不是就能为所欲为的——哎,这种事与你无关,我们就不多说了。说回读书吧!你有力气,最多能多耕几亩田;但你还有知识,可以做的就多了。」 「女孩儿可以考状元吗?」 白家娘子一楞,苦笑摇头。 「我让你读书写字,不是要你考状元的。」 「如果我书读得比村长的孙子好、比大树村的那个秀才好,也不可以考状元吗?」 「不行的。小云,你是女孩儿。」白家娘子怜爱地搂着女儿,轻道:「你当不了状元,但你可以在日后当一个状元的娘亲,让你的儿子给你挣个诰封,受朝廷供养,被世人尊敬。你爹啊,心气大,在你没出生时,就想着多存一些钱给你日后读书用,说是就算不是儿子,也可以学文识字,日后教弟弟。后来你生下来,你爹就说,这闺女一脸聪明相,一定要给你读书,日后嫁个好人家,教出一个大状元来。现在我虽然没钱供你去学堂,但总会尽力让你学得更多知识的。」 小云向来就不是个感性的人,所以即使此刻她阿娘满脸感性追思,眼角隐隐泛泪,她也没有「执手相看泪眼」的自觉,只恍然道: 「所以,阿娘今晚说了这么多,连阿爹都用上了,就是要我好好读书学字就是了,对吧?其实您就算不说那么多,我还能不读书吗?让我读,我就读呗,不必抬出阿爹的。」从窗缝看出去,月亮正斜挂在西边的树梢上,小云回头看着阿娘,道:「瞧,都大半夜了,明儿怎么起得来?」 白家娘子扯了扯嘴角,终于忍不住,一个爆栗敲上女儿的光头,沉声道: 「去,用灶里的热水兑一些冷水,洗洗手脚好睡了。」见女儿抱头鼠窜而去,连忙又追一句:「别忘了咬柳枝清牙漱口!」 「知、道、啦——」 小云从来不觉得自己特别聪明,顶多是觉得别人比较笨而已,一些很容易就能想通的事,有人偏偏怎么想都想不通,苦恼得抓耳挠腮、求助于人;结果那人若不是出了更馊的主意,就是跟着一起愁眉苦脸,最后习惯性去指望村长家。大人就找村长,小孩儿就找村长的孙子。 大人的事,她没什么看法。小孩儿之间的纠纷争闹,在小云看来,处理得都不怎么样,不过也从来没有出口批评就是了。身为穷村里的特穷人家,又早早没了可以为她娘儿俩撑一片天的爹亲,小云是个很懂得闭嘴的人——她家阿娘就是因为这点才说她聪明的。 她不觉得自己聪明,她比较自豪的是她不会给家里惹祸。不争强,不多嘴,不招人注目,祸事自然就少了。她表现于外的安静守分,看似对神秘的慎严庵内部毫不好奇,也并不乱走,让待在小房间里抄经书,她就能一整天坐在那儿,也不朝窗外张望等等,如此乖巧举止,终于通过尼姑们的测试,让她顺利地被娘亲挟带进慎严庵,过起了每日抄佛经、混上一顿饱饱午餐的日子。 在慎严庵吃了六顿午餐之后,小归村的人才发现白家这对母女竟然在那间传说中可怖至极的慎严庵谋了份粗使的差事。这消息一下子成了村子里的热门话题,甚至还有人为了证实,一大早跑到入山的小径旁,装作割牧草的样子,就为了想看看白家母女是不是真往山上走;待真看到了人往山上走,便连忙跑回村子里去宣扬得人尽皆知了。 「小云,难怪这几天我挑水来你家,都找不到你。我还以为你都跑去山上捡柴枝找野菜去了。」一天夜里,小芳冲进小云家,告知了她们母女成了全村热议话题的同时,连连抱怨着小云的不够意思。 「现在天冷了,大家入了夜都早早闭户在家取暖睡觉,我们清晨天没亮就上山去了,下山时大家都门户紧闭,你家也一样,我又怎么好特地去敲你家的门,就为了跟你说我上慎严庵去了?」 「那如果大家没发现,你就不说啦?」 「其实我以为大家早就知道了。」 「你们没说,大家怎么会知道?」 「我阿娘半个多月前要去慎严庵谋差事时,就已经跟王家老婶提过了。怎么老婶回村子里去之后,没四处说吗?」小云有些惊讶。 「没啊。老婶那个嫁到县城的女儿要生了,半个月前老婶就搭着村长家的驴车进城去啦,到现在还没回来呢。」小芳不满道:「这种事,别人不帮着传出去,你就不说啦?」 「我当然会跟你说啊,又不是不能说的事。不过总必须等我娘不必去上工的日子我才能得空找你啊。慎严庵一个月给我阿娘休息一天,我就打算等休息日去跟你说的。」 「这样啊,那我不生你气了。对了,婶子呢?」小芳听了解释,就很大方地将此事揭过,转头左找右看,找着白家娘子的身影。 「我娘到后屋的小柴房洗澡去了。」 「这么冷的天,洗啥啊!」小芳一听洗澡两字就浑身打冷颤。 小归村的秋冬两季,简直冷得可以滴水成冰,大多数人是整个冬季都不洗澡的,每天洗脸洗手脚,就算很爱干净了。 「总不能整个冬天真的不洗澡吧?我娘说趁现在还不算太冷,多洗几次。而且小柴房里垒了个土灶烧柴火呢,一边烧水,一边取暖,不会生病的。」 「可也太费水了,更别说还费柴火呢。」 小云耸耸肩,没说话,转身到灶边,将锅盖掀开,从里头捞出一个杂粮馒头递给小芳。 「喏,给你吃。」 「哎?这这、这是……咕叽,馒馒馒头?!」将泛滥了满口的口水给用力吞下,才有办法将话给说完。 「煨在灶里,一直热呼着呢。快吃了。」 小芳双手接过,紧紧抓在手中,小声问: 「你这是哪来的?」 「我从慎严庵里带回来的。」这是她从午餐里省下来的。 「真给我?」不敢置信。 「你一定饿了,快吃。」小云知道在不用下田的冬季,小芳家的人一天只吃一餐,就这么挨饥忍饿地忍过一冬又一冬,捱不过的,就只好死去。小芳的奶奶、叔叔,一个哥哥,一个姊姊,就是这样死掉的。 小芳再也控制不住,大口咬下馒头,好仔细地在嘴里咀嚼着,迟迟舍不得吞下,当第一口终于吞下肚之后,她紧握着馒头,却没再下嘴,只眯着眼回味道: 「哎啊,真好吃!这里头没沙砾也没粗糠,细细绵绵的,一点都不刮喉咙呢。」 小云看着小芳就要把馒头往怀里塞,阻止道: 「你都吃了吧,别留了。」 「当然要留。我弟弟妹妹还饿着呢。」小芳叹了口气。「我爹娘也饿,一整天都在灌热水喝,就是不敢将眼睛看向米缸,都见底了,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小云拿过一个小竹篮,将竹篮子上头的布掀开给小芳看。 「这是我这几天里省下来的,等会你带回去。」 小芳闻言跳起来,惊得连连摆手摇头。 「这怎么好!你别蹭蹋粮食!你这样,婶子会生气的!」将心比心,如果她敢将家里的米给人一粒,一粒就好,肯定会被阿娘给揍个半死。 「我阿娘不会生气。这是我省下来的,阿娘同意让我处置。你家每天都分水给我们,我也没什么好回报给你,大家有来有往情谊才长久嘛。再说,我们一样活得这样穷,穷得都快死掉了,我们以后都是长大要赚大钱出人头地的人,怎么可以还没长大就饿死?」小云将竹篮塞到小芳手里,摆摆手道:「小芳,快把馒头吃了,然后把剩下的五个带回家,吃完它们,你们一家子至少今夜能得个好睡。」 「小云,你真好。」小芳好感动。「以后我有大鱼大肉了,一定都分一半给你,你什么都不必帮我做,我乐意白给。」 白给?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小云搔搔头,也不多想。反正让一个梦想日后有大鱼大肉可以独食的人,愿意无偿分出一半的美食给身为外人的她,小云觉得小芳确实对她够意思。 小芳在小云的催促下,终于依依不舍地开始吃起手上那个温热的馒头,由于吃得很慢,所以她们还能聊上一会儿闲话。 「小云,你知道吗?村长的孙子从书院放假回来了,还跟村长说他明年开春打算去考秀才呢。」 「他才十四岁吧,急啥?要没考中不就白费一笔开销了。」 「哎!村长家可有钱了,足够王诗书去考十次秀才还有剩。」小芳摆摆手。接着分享第二件八卦:「跟你说哦,钱大娘这几天一直带着钱玲儿在村长家附近晃悠,虽然装作是路过的样子,但我知道,她们想堵住王诗书呢。」 「王诗书招惹她们了吗?」 「切!是钱玲儿想招惹王诗书。哎!你很少去村子里所以不知道,现在全村的小孩儿,谁不知道钱玲儿就想当个秀才娘子。」 小云撇撇嘴。 「秀才娘子又怎样?」 「就奔着有可能变成县令夫人呗。」小芳哼道:「再不济,王诗书总是日后的村长,也算是小归村里的如意郎君了。」 「钱家有屋有良田的,别村也会肯娶的。」 「钱家就是有屋有良田,才眼界高,别村的村长儿子、孙子会愿意娶她?作梦吧!我瞧连王诗书都看她不上。钱玲儿一家子势利眼,更别说她又没有你娘好看——」 「钱玲儿比起谁都不算好看,扯我娘做啥!」小云不开心地截断小芳的话。小芳推了小云一下。 第八章 「你阿娘确实是全村最好看的嘛,干嘛怕人说?要不是你阿娘长得美,这几年怎么会老有人上你家门说亲不是?」既然说到这个,自然要顺口问一下: 「哎,小云,你阿娘到底是怎么想的?村里的人都说你阿娘总吊着不肯应,怕是还在等什么高枝呢。」 小云眉毛挑了下,突然一脸很高深莫测的表情道: 「你可知道我阿娘为什么长得比别人好看?」 「哪有为什么,不就爹娘给生得好?」 「也不全部是那样的。听说钱大娘年轻时也是村里的一枝花,怎么她就没将钱玲儿给生得好?」 「耶,好像是呢。」小芳回想了下钱家母女的模样,觉得此例证十分有力。 连忙问:「那小云,莫非还有什么别的会让人变得好看?」身为一名长相普普的女孩儿,小芳自然希望有机会能朝美女的方向靠拢一些些的。 「当然,这是我问了我阿娘好久,才终于问到的。我阿娘说啊……」 「说什么呢?你把话说完啊!」小芳摇着小云的手催促。 这时小柴房传来白家娘子的声音: 「小云,我已经好了,你进来,我帮你洗澡。」 「啊,哦……」非常不情愿地应着,然后对小芳耸耸肩。「改日再说吧,我得过去了——」 「喂!就一句话而已,你别想故意吊着我!」扯住不让走。 在小芳死死不放手的纠缠下,小云只好无奈地说了: 「好吧,怕了你了。我阿娘说,女孩儿要长得好看,就得少说人家闲话,尤其是难听的话,说多了,会变丑。」 「真的假的?」小芳惊得直捂心口。 「真的。你瞧我娘,可曾跟那些爱说闲话的人凑在一起议论别人过?」 小芳想了想,发现确实没这相关印象,恍然道: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刚刚跟你说那么多……」捧住自己双颊,悲惨地问:「小云,我是不是丑了?」 「没有丑,你又没到处去宣扬,只是跟我说而已,不算啦。」 这样的安慰很没有根据,不过小芳信了就好。就见她长吁一口气,猛拍心口。 「我以后听到什么都不跟别人说了,要说也只说给你听。反正你也跟你阿娘一样,从来不传闲话的。」 小云很欣慰地拍拍小芳的肩。 「嗯,这样你长大就会变好看了。」说完,柴房又传来娘亲的叫唤,她推着小芳往门口走。「好了,你快回去。篮子抱好,别落地上了。」 「嗯,那我回去了。家里有热水,正好把馒头泡发些,这样我爹也能饱餐一顿呢!」小芳将篮子抱得紧紧的,迎着寒风,跑回家去了。 「哎唷!我头顶才长出一层薄薄的毛茬,不脏的,不用刷得这样仔细了吧——」小云咬牙切齿地朝她娘商量着。 小云的娘正拿着块粗布给小云的头、耳后、颈子这些小云平常自己洗时不会注意到的地方用力刷洗着。刷下一层灰垢还不算完,非把整颗头连同颈部都刷得红通通才肯收手。 「刷干净些,等头发长了,就不怕又长蝨子了。」才刚洗好澡,头发还半干的白家娘子,正需要大量的活动来保持身体的热度。 「都来回刷百来次了,就是口锅子,也能给你刷穿啦!够啦!」小云唉唉叫。 「不过十来次,哪有百来次?好好,别叫了,快好了。」 「破皮了破皮了破皮了!」 「好了好了。呼——」 别说,还真刷得有点喘。在白家娘子终于无力手软后,小云终得以逃出生天,整个人被塞进大浴桶里,被舒服的热水给包围。 「剩下的你自己洗,我等会检查。」 「好啦。阿娘你快些去火堆边将头发烘干。」 平复了喘息之后,白家娘子才想起要问: 「你刚说把馒头都给了小芳,包括本来想充作消夜的那只馒头也给了?」 「是的。」 「你没趁机要她爹娘给咱挑水吧?」 「当然没有。就算明儿她爹娘不偷偷将咱家的水缸给装满,我还是会接着给她们馒头的。」小云扬高下巴道。 白家娘子将长发披散在火堆上方烘着,望了女儿一眼,眼神还真复杂。 「小云,礼尚往来是好事,但这样的事……比如守望相助什么的,其实从来不是为了算计功利……」 「当然啊,小芳家的人都很好,我才会把馒头省下来给他们啊,不然再多馒头我都吃得下,何至于要省下一个带回来?」小云很大人样地长叹一口气。「阿娘,我瞧着小芳那个两岁的弟弟再这样饿下去,怕是撑不了这个冬天了。从我记事以来,小芳家每年冬天都会死人,我跟小芳好,才会想帮帮她的。」 「可你还是想着她爹娘会给咱挑水……」 「挑水这事儿是你提起的耶!」她们母女用水用得凶,又没什么力气挑水,而今每天从慎严庵里回来都入夜了,更没力气去挑水;所以这样的苦差事,有小芳家的人帮忙,确实是母女俩需要的。「再说,我真的没开口提水的事。顶多是想着小芳的爹娘人实诚,定会想法子回报嘛。我们能让他们回报的就是挑水了,穷人的力气不值钱,他们也就剩力气给得了了。」 「哎……虽然是这样没错,但你实在不应该想到那么多……」 「谁都会想到的好不?这叫将心比心。」 白家娘子皱眉的同时又想笑,道: 「才去抄六天佛经,我瞧你连毛笔都还握不好,竟然就能说成语了。」 「静默师父觉得我挺好,要我先抄一些简单的练字,字练好了才可以抄佛经,就塞给我一堆写满字的纸,要我照着上面的字抄。」 白家娘子怕女儿抄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连忙问是什么。 小云想了下,道: 「有些纸上写的是成语,有些不是;但反正都是四个字的。」 「把你记得的念一些给我听。」 「嗯,今天抄到的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一口气背出了十来句。 「好,这个很好。你能背下,实在太好了!」白家娘子捺下心底的激动。这是《千字文》,她以前听人背诵过的。 「阿娘,静默师父给我抄的这些纸,都先念过一遍的,所以我就一边认新字,一边背下来了。」小云很「低调」地没有向娘亲炫耀自己被静默师父称赞了,说她不曾真正启蒙过,竟能过耳成诵、过目不忘,简直不可思议——就是字写得像茅山道士画的符,无法辨识…… 「太好了,小云,我带你去慎严庵真的是做对了。那庵里的师父们都是有见识的。小云,你一定要好好的学,最好把慎严庵里所有的藏书都给学会,都给背下来。知道吗?」 「包括佛经吗?」小云觉得娘亲的这个要求很不切实际。 「……佛经不用,抄过就把它忘了。知道吗?」 「喔。」 白家娘子将已经烘干的头发给盘起,然后拿过一块烘在火堆边由一堆碎布拼接缝成的大棉布走到浴桶边道: 「好了,起来吧,水也该冷了。」 小云连忙从水里窜起,冲进娘亲展开的热呼呼大棉布里,被密密地裹住。 母女俩打理好一切,躺在被窝里等入睡时,白家娘子不放心地交代道: 「小云,你把馒头分给小芳无妨,但可别把慎严庵里的事说给她听。」 「知道啦,您都说八百次了。那个翠花嫂不就是在李家村说了庵里的事,被遣了回去吗!虽然翠花嫂直喊冤,说她又没讲慎严庵的坏话,相反的还说好话呢,谁知道慎严庵就容不下。」 「不管慎严庵是好是坏,人家当初聘雇前就说了,不许把里头的事往外传。这种事,就算没时时耳提面命,答应了自是该做到,即使觉得不过是小事,也不能随意说出去。」 「我嘴可比翠花嫂闭得严实多啦。」困意袭来,小云咕哝应着。 白家娘子侧身给女儿压了压被角,无声叹气。 不管未来会怎样,还是尽量让小云学会各种能学的吧。即使……她也不确定自己希望小云的未来发展成怎样。 不甘心她当个蒙昧的村姑,一辈子过得浑噩;又怕她学得太多,聪明太过,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到时,又该在何处容身…… 这个孩子,以后会怎样呢? 「你觉得这孩儿怎样?」 「她成日这样坐在蒲团上,大半天也不见移动的,腿不酸吗?」 「我瞧着是不酸的,郷下孩子身体好呗。」 「身体好?瞧她那瘦得没半两肉的样儿,你说得真亏心。」 「哎,瘦虽瘦,就不能身体好啦?你这样瘦,还不是健壮得很。还有,别看她小,力气还挺大。昨天吃完午饭,静默撵她出门蹓弯,她就蹓到厨房那边去,看到一堆木枝柴火散在厨房外头,便抟着柴刀不吭一声将那些柴都给劈完了。」 「大师姐,你不会是一直偷偷跟在她后头,才这样清楚的吧?」 「嘿。」法号静言的胖尼姑顶了身边瘦巴巴的大师妹道:「我实在想知道她跑来厨房,会不会也跟之前那个翠花一样,瞧见厨房有剩饭,就招呼也不打一声挟带回家去。」 「不可能。」瘦巴巴的尼姑法号静肃,闻言摇头。「你瞧她阿娘的作风,就知道这孩子不会干这样偷鸡摸狗的事。顺娘可从来没挟带庵里的任何东西回去,就算是自己餐盘里没吃完的,也没拿;而这孩儿确实有从庵里带馒头回去,但那是从她的口粮里省下来的,可不是从厨房里摸回去的。」 「本来我也觉得这孩子不可能忍得了贪欲,毕竟是小归村的人。可这近两个月看下来,这母女俩,还真是个好的。」又追加一句:「比之前雇用的那些别个村的婆子好多了。」 「听说顺娘不是这儿的人,我瞧她那斯文样,做事也有章法,可能曾经是哪个富户人家的上等丫头出身。」 「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惜顺娘口风紧,也不爱说话,找她聊天,都挖不出个什么来。」静言好遗憾地叹气。 「幸好顺娘是个不爱打探的,不然你八成什么都给掏光了。」静肃道。 「嘿,若顺娘是个爱打探的,我可不会找她说话。之前请的那些个婆子,我理会过谁了?」静言驳道。 两名尼姑躲在经房外的窗口下窃窃私语,声音虽然小,却不至于让里头的人听不到,自然引出了她们的小师妹静默。 「你们挑完水了?备好晚上的斋菜啦?打扫完庵堂里里外外啦?」凉凉的声音自敞开的窗口传来。 「都好了。」虽然蹲在窗口下的两名尼姑是堂堂的大师姐与二师姐,但事实上,她们都归小师妹管辖…… 「既然都好了,那你们来这儿,是想抄经吗?」 「不是不是!我们就来看看你这儿还要不要热水,我想你茶水也该喝完了,怕你渴着。」管理厨房的静言很快找到藉口:「师妹,你要热水吗?」 「不用了。真得空的话,来抄经吧。《妙法莲华经》我今日才抄到第十三品,有你们一同抄经的话,就能提早在过年前抄完三十三遍,送回京城供在佛祖前——」 「哎!师妹,这是师父交付给你的重大任务,我们就不给你添乱了。你的字好看,对经义的了解深厚,师姐万万不及。我这双手煮煮饭、砍砍柴还成,抄经这种神圣的工作,我是不敢不自量力掺和的。」静言连连摆手,就要溜。 第九章 「对对对!我们两人的字也就比房里那个孩儿的狗扒字还好一些,但若想用来抄经,可就是对佛祖的冒犯啦!南无阿弥陀佛,贫尼万万不敢。」很穆肃地诵了声佛号,静肃扯了大师姐,立马溜个没影。 显然,静默走到窗边打断两名师姐的闲聊,并不真的想抓来两名抄写工,只是想把她们赶去别的地方嗑牙,别打扰经房里的人安静抄经书罢了。 静默目送一瘦一胖两名师姐远去后,才将窗户合拢了些,并丢了几块炭火到炭盆里,才又坐回矮几旁,提笔舔墨,抬眼看到桌几对面的孩儿刚写完一张纸,抬眼偷瞧了她一下。于是问: 「有事?」 「我的字已经不是狗扒字了。」低声啸囔。 「仅仅只是看得出是个字,却也没有什么好炫耀的。」 「进步好多了。」小云觉得自己的努力很有成效。 「还不够。」清冷的声音仍然没有半分起伏。 「得像你写的这样好看才够吗?」小云看着静默那笔工整到让人觉得好看得不得了的字,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写出这样好看的字—— 「这字并不算好看,不过,你若能写出这样的字,确实也够了。」静默顿了下,对她说明道:「这叫台阁体,一般官场文书都以这种文体为主。若你是个男孩儿,去考科举,也是得用这样的字体书写的。」 「我会学好这种台阁体的。」小云慎重道。 「当然得学好,我还等着你能真正帮我抄经的一天。」 静默是个看起来严肃不苟言笑的尼姑,说话极少带有情绪,却不表示她真的是个古板的人。小云跟在这个师父身边没几天就已经摸清她的性情,直觉知道自己应当表现得老实而勤奋,却不必显得机灵活跃;而她老实勤奋以外的优点,最好让别人主动去挖掘,而不是由她自个儿现了个天下皆知。这是小云觉得与静默这种安静且外冷内热的人相处的最好方式。 并没有人教她怎么去对每一个人察言观色,好调整自己的定位,但小云天生就有这种天分——当然,她以为每个穷人家的小孩,都该具备有她这样的生存技能。 当静默又抄完三品经文时,停下笔喝茶,也要求小云站起来走动一下。小云手脚灵活地起身,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炭盆边丢几块炭,然后提着炭盆上的茶壶回到桌几边给静默的茶壶添热水;做完这一切后,才给自己的茶杯倒一些热开水进去。 静默边喝着热茶,似是不经意地闲聊道: 「你来这儿两个月了,怎么不见你在得空时去找你阿娘?」 「阿娘是来这儿当差的,我怎好去找她?」 「中午时分你们吃饭休息,并不碍着工作,当然可以相见。」 「每天早晚都见着的,不必中午刻意相见吧。」小云脸上满是疑惑。 「你不好奇你阿娘在这儿做哪些活计吗?」 「为什么要好奇?你们不是要我阿娘不许说庵里的事吗?」 「……你阿娘不会连这样的事都守口如瓶吧?」静默语气带着点惊讶。 「答应的事就要做到。」小云严肃点头。 「一般杂务小事无妨的。」 小云抬起手指搔了搔脸颊,有丝赧然地道: 「静默师父,我们是没见过世面的乡野人家,没啥灵巧心思,能分得出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既如此,就什么也别说最好啦。」 静默望着小云好一会,眼神里带着几丝温和。 「你不好奇吗?你看,慎严庵里就这么点人,一些活计我们三个师姐妹轮着做就做得完了;那么,你阿娘又来这儿做什么呢?」 「横竖不是来抄经的。」小云俏皮地应了句之后,才正色道:「虽然我不知道阿娘在这儿忙什么,不过既然慎严庵雇了她来,就自然有其需要。而我阿娘也不是愿意白占人便宜的,所以如果真没什么工作给她做,她不会愿意待下来的。」 小云的一番话,像是通过了静默的某种测试,就见她沉吟了好一会,在喝完一杯茶之后,开口道: 「你阿娘是个好的,你,也很好。那么,小云,如果我愿意让你知道慎严庵的秘密,你敢听吗?」 「听了会被灭口吗?」小云很谨慎地寻求保证。 「……不会。」这熊孩子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啊! 「那好。你愿意说多少,我就听多少。我嘴严,只听不传的。」再怎么懂事,小云也是个有好奇心的孩子,自然乐意收听别人分享出来的秘密,并且一再强调自己很有听众的道德。 然后,小云在进入慎严庵混了近六十顿午餐之后,终于以她的老实勤奋,学会了使用笔墨纸砚、取得了慎严庵三名年轻女尼的好感与信任,然后,获得了知晓慎严庵不为人知的秘密的权利。 慎严庵是个尼姑庵,却不是善堂。 小云第一次被她阿娘领到静默面前时,就知道静默对她的表现是不满意的——因为她根本不会握笔,更遑论写字。眼看静默就要将她打发回去,小云突然开口背诵起阿娘教过她的那些篇章,并拿着一根小树枝在地上写了起来,证明她是读过书、会写字的,没眶人,这才险险通过静默的初次面试。 接下来,静默就是不断地观察她,不动声色的。 随着小云的毛笔字进步得异常快,静默并不让她马上抄经,反而拿来《三字经》、《千字文》、《幼学须知》、《增广贤文》这四部蒙书,要求她反覆又反覆地抄写。就算知道小云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也仍然坚持要她每天重复这样枯燥的抄写——只是抄写,却从来不给她讲解内容。 静默在磨她的性子,在观察她的秉性。静默需要她足够听话,但不能愚钝;需要她足够的聪明,却又不能自作聪明。 身为一个即将七岁的乡下小女孩,小云当然不会知道静默对她的心态是怎样的,但她本能地知道自己应该有怎样的表现,并且,偷偷地猜测着:静默师父其实并不需要她帮忙抄经,教给她这样多的东西,怕是有什么意图吧?或者说,就算本意是让她来抄经,现在也有其它想法了。 小云不是没有好奇心的人,但她懂得以察言观色的方式去印证,从中满足自己的好奇,无形中也锻炼着自己的思考判断能力。 「阿娘,静默师父说等后天回慎严庵里之后,要我跟在你身边帮忙。」明天是白家娘子的休假日,小云被娘亲拉着手,趁着黄昏的一点天光,两人快速疾行下山,偶尔才说一会儿话。 「静默师父不让你抄书了吗?」白家娘子惊道。 「还是要抄的,不过叫我吃完午饭之后再去经房,早上就跟着你干活。」 「静默师父为什么突然做出这个决定?」白家娘子有些担心静默不愿让女儿学习了,才将她打发出经房。 「她告诉我,慎严庵后边那片树林里有另外的院落,里头住着三个京城里来的贵人,以及贵人的教导嬷嬷。要服侍的人多,能干活的人少,所以你每天都很忙.,要忙着料理她们的三餐、洗她们的衣服、打扫屋子,忙得都没有歇下来喝口水的时候,所以问我是不是应该过来帮你忙。我说应该,所以她便叫我日后挪出半天时间跟着你,午饭后再到她那儿抄书。」 「这是为什么呢?」 「静默师父说你那边的午餐好吃。」小云撇撇嘴。 白家娘子闻言,也知道静默只是随便说个藉口应付小云。轻叹了声道: 「确实是比较好吃没错,但那院子里的人可不好相与。小云,到时你紧跟着我,就算我正忙顾不上你,你也别往院子里凑,就在柴房那边做些轻省的活儿,然后把你近来学会的知识都背上一遍。总之,离那些人远远的就是。」 「知道了。」小云应了声。在别人的地头,她向来谨慎,好奇心这种东西,她从来不主动触发。眼下她比较好奇的是:「阿娘,后院那边的午餐有多好吃?难道还能吃到荤食?」 「当然没有荤食。」白家娘子摇头。「慎严庵的师父们是出家人,斋饭里不放葱姜蒜,无油少盐,更遑论酱醋糖这样的调料,都是没有的。比起后院吃食,师父们吃的确实粗糙寡淡。」 「师父们吃的还叫粗糙寡淡啊?那我们粮食里挟沙掺糠的叫什么啊?」小云觉得这世间的衡量标准实在太奇怪。「慎严庵一天三餐都让人吃得饱足还有剩,简直比村长家还富裕了,村长家的杂粮窝窝头也得掺糠。阿娘,为什么慎严庵如此富足?明明也没见她们做些什么营生,庵堂旁那几垄菜地根本养不活人,我瞧不过是种来打发时间的。难道日日抄经念佛,佛祖就会从天上丢粮食下来吗?」 白家娘子没好气反问: 「你说呢?」 「当然是不可能啦。真那么好,天下人全出家剃度了,谁还辛苦劳作?」小云猜道:「阿娘,慎严庵不给人进香供奉是因为不需要对吧?她们自有营生的方式……或许光是把后院租借给人住,就足以抵得上慎严庵所需的开销了。」 白家娘子惊异于女儿的敏锐,忍不住低头看了女儿一眼;小云也正抬头看着娘亲,见娘亲这样的神色,便知道自己猜得没错,不禁得意地笑了。 母女俩已经走完山路,在天色完全黑透前,走进小归村的外围区,虽然没有火光照路,倒也不用怕跌跤或遭遇蛇虫攻击了。 「不管你知道慎严庵里多少事,记住,都别说。」白家娘子只能再一次慎重交代。 「知道啦知道啦!」就算为了每天那一顿饱足的午餐,小云也会非常谨慎的。 当家门远远在望时,小云眼尖,咦了一声道: 「啊!咱家亮着?难道是小芳又来帮我们烧火暖屋了?」 自从小云每天匀一颗馒头给小芳之后,小芳家的人觉得无以回报,每天帮她们把水缸挑满水,捡来的柴火也分了一半过来,每日算准了母女俩归家的时间,提早过来帮她们烧水暖屋。就算小云说不用这样,白家娘子不时上门恳切地推辞,但小芳的父母还是依然故我。 母女俩走进屋子,果然看到小芳正蹲在灶旁烧柴呢,而灶上的水已经冒出白烟了。 「白婶,小云,回来啦!」小芳回过头来打招呼前,先抬袖抹了把脸,却仍然看得出来哭过了。 白家娘子眼神微动,微笑道: 「小芳,又麻烦你了,谢谢你。回到家来能马上有个热水可以洗脸,真是太好了。」将小云往前推了一下。「小云,你把馒头拿出来热一下,让小芳吃了。我先去柴房洗手脸。」 两人等白家娘子从灶里自了热水提到后边的柴房去时,才看着对方。小云先开口问道: 「你在哭啥?家里发生什么事了吗?」去年冬天小芳哭过一次,因为她姊姊死了,小云实在怕再听到类似的消息,却又不得不问。 「没死人。」小芳也知道小云摆严肃的表情是为了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很快给正确答案:「不过,我阿娘又有身子了。」 这……实在也不算是个好消息。小云觉得她还是别收起严肃表情的好,继续摆着吧,换上笑脸说恭喜的话,八成会被小芳丢白眼。 第十章 「所以,我决定了,过年后,村长要驾驴车带王诗书进县城备考,到时请村长梢上我。」深吸一口气,小芳脸上闪动着前所未有的凶横劲儿,道:「我会让周牙婆收下我,并且帮我卖个好价儿,她要敢退回我,我就放火烧了她家。」 难得的休息日,白家娘子一大早起来就忙着打理家务——缝缝补补、洗衣洗被、打扫屋子,将家门口辟出的那点菜地给翻土浇水,爬上屋顶将几处漏水的地方拿木板给钉补上…… 「阿娘,咱要去挑水了吗?」小云站在家门口往屋顶上叫着。 「吃过午餐再去。你写完字了吗?」 「写完啦!既然还没要挑水,我找小芳去,我们说好一同进村子里找村长的。」扬着手里的细树枝,证明自己有好好做完功课。 白家娘子看着天上难得冒出头的太阳,算了下时间,吩咐道: 「中午就回来,知道吗?」 「知道了。阿娘,我走啦!」边说边往外冲。 「等等,把帽子戴上再去,别着凉了。」 「啊,对,要戴上。」连忙转身钻进屋子里去,将那顶毡帽戴上——不是为了防着凉,而是为了遮她那颗才长了两寸多一点的头发。 「小芳!咱进村去啦!」小云飞快跑到小芳家门口,朝里叫着。 「来啦!」 然后,两名小孩儿为了不浪费时间,也为了保持身体的温暖,皆放足狂奔,往村子里的是下坡路,跑起来顺畅得很,一点也不吃力,像是要飞起来一般,两人一下子就跑个没影去了。 「你看得出这些村童哪个是男、哪个是女吗?」一道轻蔑的男童声音说道。 「虽然衣着上看不出来——反正都破破烂烂的。但有头发跟没头发总分辨得出来吧?总不会有人把女孩儿也给剃成了秃瓢。」另一道童声也很是嫌弃的语气。 「总之,你别让他们近身,当心蝨子。」 「我当然不会让他们近身,瞧他们臭的。」 这时另一名头戴玄黑色狐皮围成的暖帽、衣着鲜丽闪亮、脖子上挂着一块雕着观音的暖玉、手上戴着黑色貂皮手套,浑身上下显得贵气冲天的男孩向他们走来,问道: 「你们缩在这儿叽叽咕咕个什么?」 「阿元,你不会答应柯铭这几天就在这儿安顿吧?」 「不然呢?难不成你还想再被颠回县城里去,然后接下来几天都反覆如此?」 「噢……那也太要命了!」想到一路过来的艰辛,觉得已经吐得空空如也的胃,又有想吐的欲望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穷山恶水烂路啊……」另一个孩童也哀叹。 被叫做阿元的人,虽然是四个少年里年纪最小的,却是身分最高的,就算眼前负责与小归村村长交涉的人是已经十五岁的柯铭,但其实一切还是得阿元点头了才算数。 「早跟你们说这一趟不是来享福的,多少得吃点苦,偏你们还当所谓的吃苦就是在京城外爬个小土丘就算是了,半点不当一回事。」 「阿元,我后悔了。」很爽快地承认,同时可怜兮兮道:「别说住这儿了,就算回头住县城最好的房子,我也浑身难受。这县城里最好的客栈,都没我家仆人住的好。咱现在找人盖间像样的屋子还来得及吗?」 「说什么傻话啊!」另一个男童嗤了声,接着对男孩讨好地笑:「阿元,你家的马车最好,我看咱这几天就睡在你的马车里将就将就吧。」 「很是很是!我才不住这儿的民居,只怕睡不到半夜,就会给蝨子咬坏了。」 「那马车就借你们睡吧,你们两人挤挤还成。」半点不以为意。 被唤作阿元的男孩约莫八九岁年纪,长着一副好模样,修眉俊目,肤白若雪,衬得他整个人像个仙童也似,要不是他身边随时跟着一票护卫家丁,小归村人早就上前指指点点摸摸碰碰了,哪肯仅是远远地围观。 而此刻,小归村的村童正一直尾随在层层家丁之外,对着他们这几个金尊玉贵的小公子爷们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目光尤其紧盯着阿元不放,讨论着观音菩萨边上的金童,大抵就是长这样了。 这群从来没有机会见识到美人与富丽华贵的村人,乍见这些光鲜亮丽的人,自然舍不得移开眼,就当是难得的大戏看了。 「阿元,你不会真想睡那个村长家吧?」 「不成吗?」阿元轻哼。 「成成,当然成!不过——他们清理屋子还要多久啊?这样冷的天,就让我们在这边呆冻着,冻坏了我们,这些奴才担待得起吗!」 「赵玥,你要等不及,要不也进去帮忙打扫?」阿元将火红的貂皮大衣拢了拢,倒不觉得有多冷,就是迎面而来的寒风像刀刮似的,不太舒服。 「嘿!就说说而已嘛,我怎好抢那些丫头婆子的活计。」赵玥呵呵一笑,不敢再多抱怨。 此时村长家正在大扫除——跟随阿元过来的丫头婆子正清扫着村长一家子让出来的正屋;而村长一家子,则正在清扫偏屋以及柴房、仓库等地方,这是接下来几天,村长全家人暂居之地。 这也是这几个贵公子呆站在屋子外头给人当大戏看的原因,正等着屋子打理好呢。 说起来还是这些贵客突然到来没有事先通知,让村长措手不及,才会有现下这样慌乱的情况。所以这些正在吃苦的贵公子们也知道实在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毕竟说起来他们才是失礼的一方。 「刘三,过来。」这时等得有些无聊的贵公子决定做件让大家都高兴的事。 「少爷。」叫刘三的小厮连忙躬身上前:「有什么吩咐?」 「有没有铜钱子?」 「有的,在路上兑了一些,还剩百来个。」刘三机灵地立即从随身包袱里掏出一个小布袋,双手捧着递给自家少爷。 「贺明,你问刘三要铜钱子做啥?」赵玥好奇地走过来问。 一旁的贺元也看了一眼过来,但没说什么。 贺明拿过布袋,嘿嘿一笑,推开两名家丁,走到那群村童面前,对紧跟在一旁的赵玥道: 「咱们难得来到这种穷得要命的荒村,当然要做点好事积德。」说完,打开钱袋,从里头抓了一把出来,手掌向上摊开,露出满满一手掌的铜钱,对围过来的村童问道: 「喂!知道这是什么吗?」 「是钱!」身为孩子王的王大成当然第一个叫出来,还叫到破音,同时眼睛也瞪得快凸出来。 那是钱,好多钱!哪家大人会缺心眼到让小孩儿拿这么多钱?不怕弄丢了吗?瞧,那小子抓的钱太多,一只手掌摊开时,就有好几个大钱落地了。 「掉了,掉了耶。」有几个村童抽气低语,生怕声音说得大一点,就会把掉在地上的那几个大钱给吹走似。 「瞧你们那没出息样!」贺明既鄙视又得意地哼笑了下,突然将手上的铜钱用力往村童身上砸去,在村童的惊呼声中,笑叫:「给你们买糖吃!抢吧!抢到就是你们的!」 王大成被铜钱打得蒙了,呆呆问: 「真、真的给我们?」哪来的傻子啊? 「抢啊!发什么呆,傻子!」贺明哈哈大笑,一袋子的铜钱,一把一把往村童身上砸去,很快就被他丢光了,将空袋子随手一丢,叉腰仰头大笑,终于找到点乐子打发无聊了。 然后拉着一旁的赵玥道: 「瞧,他们这样像不像小鸡啄米?他们就是一群乞丐鸡!还打起来了!哈哈哈,这么点不值钱的铜子,就打成这样,太好笑了!」 赵玥虽然觉得一群村童打成一团也满好笑的,却没像贺明这样笑得没半点形象,他还是有世家子弟的矜持要顾及。 「阿元,你看,好不好笑?」贺明又问向阿元。 阿元只瞥来一眼,眼中有点笑意,但高扬的下巴显示拒绝被低级的笑料给逗笑,那太掉价啦!所以很是冷艳高贵地崩着那张金童似的小脸,淡声回道: 「不咋地。」 就在这几个被家丁护卫团团围在中间的公子哥儿在村童身上寻乐子时,小云与小芳来到了村长家。 「村长家怎么来了这么多人啊?」小芳咋舌,跟小云一起躲在麦杆堆后面,「王大成他们在干什么?怎么打成一团了?地上亮亮的那个……不会是钱吧?」 小云的目光并没有放在大打出手的村童以及铜钱上。当她走近村长家时,小芳注意到的是热闹,而小云一眼就找到了这群人里的焦点——那四名显得特别光鲜、披金戴玉、穿锦着绣的少年以及男童身上,所以当她们蹲在麦杆堆后头时,小云就清楚听到那名丢铜钱的男孩所说的话,知道他干了什么好事,以及,对小归村的孩子有怎样不屑的观感。 虽然小归村是常常被外人骂,几百年来,小归村的风评也从没好过,穷得要死又悍得不要命,自古以来就被其它三个村、以及历任的地方官以「盛世之刁民,乱世之恶匪」的评语,为小归村做出最贴切的定论,至今没变过;但是……小归村人可以担上所有恶名,却从来不认乞丐这两个字,至少,小云是不认的。 「小、小云……那个穿得像唱大戏的男孩儿,居然乱丢钱给人捡耶!这哪家养的傻孩儿啊?怎么还没被他家大人打死?」小芳抖着手,摇着小云的肩。「你想,我们现在冲出去捡,有机会捡到一个大钱吗?」 「不要去。」小云摇头,压下心底很不爽的感觉,理智分析道:「小芳,就算地上还落了几个别人没发现的钱,你想捡也不可以现在去。」 「是哦,会被王大成他们打,捡到了也落不到我们手上。」小芳终于冷静了一点,降温的脑子已能够好好思考了。 身为贫穷小归村里的特级贫户,她们偶尔会得到村人的接济,那也就表示,身为弱势的她们,理所当然在别人面前直不起腰;偶尔被村童们捉弄欺负了,也不能申冤讨公道。若是她们这样的特穷人家,明晃晃地跟着一般村童去争取好处,要求被平等对待,必然会有人觉得不高兴的。 所以一直以来,小芳与小云合作无间,拿到了好处就避着所有村童,展现在村童面前的,就是比他们更差更惨的境况,才能与大家相安无事地往来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虽然愿意跟小芳小云玩的人不多,但至少,他们不会故意跑来欺负她们,她们的认分与弱势,不会招惹别人的眼,引来欺负,还能多少得到一点照顾。 既然现在不能跑出去捡钱,小芳只好找小云说话来转移自己想跳出去抢钱的冲动。她悄声道: 「小云,怎么会有那么傻的人啊?竟然把钱乱丢。」小芳吞了吞口水,眼睛死死盯着两枚静静躺在角落暗处、柴枝底下,至今无人发现的铜钱,并暗自祈祷它们会一直待在那儿,直到被她捡起。 「富豪人家养的孩子,当然傻得起。」小云暗自哼哼,继续诽谤:「人说言传身教,瞧这小傻子就知道,他家定然有许许多多的大傻子。小傻子撒铜钱子,大傻子搞不好撒金子呢。」 小芳觉得小云说得很有道理,于是对自己未来的工作环境更加向往了,两只手臂撑在膝盖上托住下巴叹气道: 「如果有钱人家都是傻的,成天没事撒钱,那以后我就会有好多好多大钱买一大堆一大堆粮食,堆得我家的屋子都住不下人,到时我阿娘怀再多弟弟妹妹都不怕了……」 第十一章 小云只是随口应着她,眼睛却是看向村长家。 「小云,你看什么?」 「在看那个跟王诗书说话的人,还有跟村长说话的那个大人。」小云指着村长家的大门道。 「他们有什么好看的?」小芳也跟着看过去,然后咦了声。「小云,你有没有觉得那个跟村长说话的大人,身上穿的好像没有那几个孩儿好呢?」 「嗯。他没有红红绿绿金光闪闪。」小云颇为欣慰小芳的眼力。「所以,那个大人应该是个总管之类的人,得在那四个人面前躬身哈腰。」手指一一点向四个贵公子的方向。「还有,你看,那些正走出来的婆子和姑娘。」 小芳连忙又看过去,低哇了声: 「村长家怎么来了这么多的夫人小姐啊?」 「她们不是夫人小姐。她们穿得虽然比村长家的老娘老婆闺女还好看,但你比对一下那个总管的衣着,其实都是相近的,所以这些人只是伺候那四个人的丫头与婆子。」小云说道。 「不可能!给人家当仆人的,哪会穿得这样?穿得这样好看,还怎么做活儿啊?」虽然不相信小云的观察所得,但还是忍不住幻想着自己或许有一天也能穿得这样神气好看—— 然后,当小芳看到那几个被小云称为「丫头婆子」、被她认为是「夫人小姐」的女人们先是躬身对那名「总管」说了声什么,然后走到被护卫层层包围在中心点的那名年纪最小的男童身边,以更加恭敬的姿态开口报告道: 「二少爷,屋子都打理好了,也薰上了香,请入内休息。」 在小芳张大嘴,怎么也合拢不上时,那一群人已然簇拥着几名金尊玉贵的小少爷进屋子里去了。 「真……真的,她们真的只是人家的仆从!」小芳觉得这世界太奇怪了,扯着小云的手问:「小云,伺候人的下人,竟然活得像个夫人小姐,而我们这样的良民,怎么会连粮食都吃不上,反而活得像个下人?」 「那就是选择的问题了。」小云半点激动也没有,很平和地说着。 「什么选择?」 「选择当良民,活得像个下人,但命是你自己的;或者,卖了身当贱民,过着『夫人小姐』的生活,但命是别人的。」 小芳双手捧着下巴,严肃思考良久,终于吐出一口气道: 「我知道也不是每一个卖身当下人的,都能过得起『夫人小姐』的生活,但我还能有什么选择呢。」小芳早就决定卖身给人当丫头的。 「既然没得选择,那就朝『夫人小姐』的前景奔去。咱小归村的人,从不吃亏,不怕吃苦,当然能混出头。」小云鼓励道。 「嗯!既然卖身为奴,好好的良民转为贱民,当然不能白卖这一遭。」小芳握拳宣誓,雄心壮志再度被点燃。「敢挡在我前面的,我全都一脚踩死!」 「阿元,明日前去慎严庵拜访,情况不明,你就先别去了吧。」柯铭来到贺元的房间,与他商量着。 此时贺元刚沐浴完不久,正半躺在由一整张虎皮铺着的暖炕上,一名丫鬟正在帮他擦干长发,另一名丫鬟则在帮他穿好衣服后,跪在踏板上,仔细而谨慎地握着少爷的手指,帮他修剪指甲。一旁站着个八九岁模样的小丫鬟捧着盘子,盘子里放着整套到甲刀具,随时供剪指甲丫鬟替换。 「不过是间尼姑庵,又不是龙潭虎穴,你大可不必这般小心翼翼。再说,我也不是纸糊的,就算我不济事,身边有这些人跟着,连只蚊子都别想咬到我,你大可放心。」贺元轻哼了声。虽然年纪还小,但到底成长环境非同一般,对于柯铭的心态,他再了解不过。无非是他最好就待在这儿,不弹不动,乖乖等着,给人伺候着,那就什么意外都不会有,回京后,他也就好跟所有人交代了。 柯铭苦笑了下,站在暖炕边,说道: 「阿元,我实在没想到你真能一路跟我来到小归村,还住下了。」 「我知道。打从出京那日起,你就想要让我亲自感受到艰苦的环境、难走的路途。一路餐风露宿地过来,就想着我这个身娇肉贵的少爷何时打退堂鼓,缩回京城享福去。常州这个荒凉的州郡没吓到我,来到永定县这个连个县令都没有的三不管穷县也没吓着我;而今,身处在永定县里最恶名昭彰的赤贫恶地,住在这个由土砖与茅草囫囵夯成的小屋子,我也是没叫一声苦。」微微得意的语气,配上那双长得特别好看的飞扬眉毛,让贺元出色的相貌更鲜活灵动三分。 柯铭知道眼前这个身娇肉贵的大少爷,正在为自己的「吃苦耐劳」洋洋自得。不觉叹气道: 「你实在无需跟着来吃这一趟苦头的。要是公主知道你这些日子是怎么过的,怕不心疼坏了。」 「这种事,就不用太钜细靡遗的向我娘亲报告了。」贺元的这些话,是说给身边伺候的人听的,见一众贴身丫鬟低头不语,哼声道:「都听到了吧?」 丫鬟们不敢应声,全低头屏气,安静地忙着。 柯铭摆摆手。 「你就别为难她们了吧。就算这些丫头不说,那些护卫回京后哪敢有半点隐瞒?」 贺元想想也是,就不为难身边这些人了。 「算了,回京之后再考虑怎么面对娘亲的唠念。你也别想转移话题,明日就算其他人爬不起来,我也是要跟着你一同上山的,你说什么都打消不了我的决定。」 「既然小归村这样的恶劣环境没让你吓着,那我也无话可说。但话可先说在前头,慎严庵真的不是什么好地方,可能我们还没敲开人家大门,就要饱受刁难了,到时你可别恼。」 「一路吃苦到这儿,我也很有觉悟啦,再苦也就那样了。反正在京里不管多风光张扬,在这儿是行不通的。」贺元说到这儿,笑了。「你说这个破地方,屁大的荒野山村,村民一辈子没走出这片大山,见过最大的官也就是村长了。你跟那些村童说咱们来自京城,是哪家公侯的公子少爷、皇亲国戚什么的,他们全都不懂,把咱们当成唱大戏的看待。反正公侯将相这些词儿,对他们来说,就只是戏台上的东西。想想实在好笑,竟无知成这样。」 「可不是。」柯铭笑着附和。「不过好歹这王村长也算是个有点见识的,就算再穷的年月,也勒紧腰带,饿着肚子也要将子孙往县城的学堂里送去。」 「县里的官办学堂花得了几个钱?又何需勒紧腰带了?」贺元轻哼。 「原本我也不知,但今日跟那王诗书一谈,才发现这村长全家一整年的用度,其实还抵不上咱在家里的一日饭钱。」柯铭自认算是这些皇亲勳贵里比较通达世情的人了,但与王诗书一谈,才发现自己的见识还有很大增长的空间呢。 「怎么可能!」贺元惊讶道:「你是指我们一家子人吃年节大菜时的开销吗?」 「不,单指我们个人一日三餐的开销。而这还是高估了的。」 「一个村长的日子都过得如此窘迫,难怪整村的人都穿得破破烂烂的,京城的乞丐看起来都比他们体面得多。」 「可不是。」 「他们怎么不到县城或更繁华的城市谋个差使呢?这儿田力不肥,一年有五六个月天寒地冻的,种不出什么好庄稼,你不说县志里记着年年有人饿死冻死?既然都活不下去了,还留在这儿做啥?」贺元想不通。 「这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一家子恐怕都凑不出一串铜钱,除了种田狩猎,怕也没有别的营生能力,你让他们走出这片荒村,又能期盼什么活路?」 两人一边喝着丫鬟泡来的顶极香茗,不时吃一些茶点,在暖呼呼的房间里聊着这些与他们的世界相差十万八千里的闲事。 「阿铭,你瞧那王诗书可有考上举人的本事?」 「我看难。虽然勤奋努力,也颇有志气,但县城学堂的师资实在不敢恭维,也就两个老秀才撑着场面,偶尔能考出个秀才就是天大的好消息了,这样的学堂教出来的童生,功名上是别想指望的。稍早王诗书拿着一本《四书章句集注》来请教我,我翻了翻,上头的批注,实在谬误连篇、不堪入目,听说还是几十年前哪个秀才的珍藏,因为家败,被子孙高价卖了出来,被王诗书当宝一样地随身带着,几乎将一整本书连同里面的批注都背下来了。读着这样的书,待在这样的环境,再有雄心壮志,又能奈何?」柯铭叹了口气。 「怎么?心软啦?想帮他一帮是吗?」贺元笑问。 柯铭摇头。 「我与他本不相识,这次透过家里庄头孙子的关系,借住他家,给王家足够的借宿资财便罢,至于赠书嘛……怎么说这个人情也该应在家奴的孙子头上才应当。」书本这样珍贵的物件,可不是随便能送的。不在于书籍本身的造价,而是它代表知识,赠予他人有一定的讲究;对于泛泛之交,能以金钱了结最好,赠书就太过了。 柯家在永定县有一个小田庄,庄园管事的孙子正好是王诗书学堂里的同窗,透过这层关系,才让他们这一群富贵公子来到这片山沟时,选择住进王家,而不是去更富有的其它三个村落脚。 「也罢。反正这小归村人,几百年来都这样过下来,不肯轻易迁离,就表示日子没过到绝境,不读书也没个啥,也不用我们来穷操这个心。」毕竟只是萍水相逢,借住个三两日就要离去,也许以后再不会到来。这个小村子的人愿意怎样过日子,实在与他们无关。他们也就只是扯扯闲话,打发一下睡前时光而已。 两人又说了几句,待困意上来,便彼此道晚安,各自休息了。 小云今日便遵从静默师父的吩咐,一到慎严庵之后便直接随着娘亲到庵堂后面那片树林里的院落帮工,待吃完午餐才回庵堂里抄书。 她们母女向来天未亮就上山,有时上山时,日头都还没从东边的山头昇上来呢。如今冬日,昼短夜长,更是如此。摸黑上山之后,山上还是黑抹抹一片,白家娘子提着灯笼,将女儿领到院子里的柴房,在那儿,已经有四名仆妇在升火熬粥了。 白家娘子一一打过招呼后,顺便介绍了自己女儿,便将小云打发到柴房劈柴去了。 「白家的,你女儿这样小,没力气劈柴吧?」 「不小了,我们村里的孩子五六岁就开始学着帮做一些家事,只是劈整一些细枝,不花什么力气,这等轻省差事,她还使得。」 「这还叫轻省啊?你别是把女儿当儿子养吧?」一名仆妇咋舌问。 「林婶子,你来无归山也三年了,就算没去过小归村,也总会听说过我们那个村子一整年的收成还不见得能养活一家子人,这样的境况,又怎么娇养得起女儿?在我们村子里,儿子女儿是一般教养的。」 几名仆妇闻言都点头,其中有人问道: 「那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女孩儿该学的裁衣下厨等家务,你打算何时教她?这可关系到她未来能不能说个好人家呢。」 白家娘子苦笑了下,摇头道: 「等她再大一些吧,总得先养活她,再来考虑她的终身吧。」孤儿寡母的,未来一片茫然,又哪敢去畅想不可知的未来? 第十二章 没有谈论这话题的心情,白家娘子很快加入厨房的杂务里,其他人自也知趣,不再说话,全都再度忙了起来。 很快地,一大盆香喷喷的香菇浓粥就起锅了,分好了给主子的份量之后,剩下的便是蔚房里所有人的早餐。四五名仆妇就轮流坐下来吃,让两个留在灶旁继续烹煮各色精细的配菜;当然,正在柴房努力劈柴的小云也被厨房的主事嬷嬷给唤过来一同吃。 于是,小云知道了世上有一种叫做香菇白米粥这样香喷喷的美食,每喝一口粥,都要瞪大眼,含在嘴里几乎舍不得咽下。这白米粥可比大馒头好吃多啦!可惜不顶饱,连喝了三大碗,也还是没什么饱实感,虽然肚子给吃腆了出来…… 用完了早餐,也不耽搁时间,立即又跑去柴房劈柴火,直到一个半时辰后,终于将她能力所及的工作都做完,麻利地捆成几捆,抱到厨房灶下。此时,厨房只剩下一名正在清理厨房的老婆子,她见小云过来,笑道: 「孩儿,你娘去院子里洗衣去了。让我告诉你,劈完了柴,就到后头树林里拾些枯枝落叶回来,其它地方可别乱闯,主院那边千万不要过去。」 「我知道了,谢谢阿婆,我这就去树林拾柴火去。」小云从怀里将毡帽拿出来戴在头上,又回到柴房,找出一捆绳子别在腰上,便绕着大院围墙,往更后头的地方走去。 边走边摸肚子。劈了一个半时辰的柴枝,觉得肚子里的那三碗粥都给消耗得一滴不剩了,隐隐有些饥饿的感觉,但这并不妨碍她的勤劳。饥饿,对小归村的孩童来说,是正常的共同记忆,尤其是不用农忙的冬天,有时一天只勉强吃上一顿,其它时候,再饿都得捱着,捱不过的,就只好死去,还能活着感觉到饿,有时也是一种福气…… 整片天空阴沉沉的,不见半丝日光,小云只能凭感觉去计算着时间,并祈祷今日不会下雪。在他们这个地界的冬日,有刮骨的寒风,有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要是寒风与大雪同时发生,那就是暴风雪了,在外头冻上一小会儿,就得死人。 今儿大概会有点雪,但不致于太难捱。 收集了一大捆柴枝之后,她以绳索捆得紮实,并以剩下的绳索打出两个大圆结,正可当简单的背带;转身背对柴枝,将背带套进双臂,定位在肩上,一声嘿咻,起身,便把那捆比她还高的柴枝给背上了。 有点重,那就走慢些,小心保持平衡,不让自己跌倒。 「看!那边一坨黑抹抹的是什么?是熊吗?」突然一记洪亮的童声夹带着惊喜大叫着。 「嘿!看我猎熊!」 咚! 小云的肩膀挨了不知名的东西一记。由于衣服穿得厚,倒不觉得痛;她低下头随着那不知名物件的滚动轨迹看过去,发现是一粒约小指节大小的亮白色小石头,圆滚滚地,落在一片泥土与枯叶里,彷若会发光似的,特别显眼。 「喂,把我的珍珠捡过来!」很是颐指气使高高在上的语气。 珍珠?是指地上那泛着萤光的小石子吗?小云好奇地走近,以脚尖拨了拨,觉得不过是颗好看的小石子,居然还会有名字。 虽然觉得满有意思的,但她并没有伸手去捡。或许是因为她不用看过去,就知道这颗萤亮小石头的主人,正是昨日在村长家见过的那几个衣着鲜亮的孩童之一。惹不起的人,捡到的东西自然不可能属于她,那么,她干嘛捡? 「喂!你个野小孩,耳聋啦?没听到本少爷的话吗!」那男童的声音愈加嚣张,还带着点命令居然不被执行的气急败坏。 小云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向她脸呼过来,她微微侧身闪了下,正好躲过一记白嫩嫩的拳头。身为一个小归村的村童,被攻击的第一反应就是反击,所以她躲过那记拳头的同时,踢出一脚—— 「哇!好险!」身形还算灵活的男孩及时躲过膝盖挨踹的命运,骂道:「你这个卑鄙的乞丐!你差点踢脏了本少爷的衣服!找死啊!」 小云看着这个跳到她面前哇哇大叫的男孩,面无表情,却在心底撇撇嘴。本来就没有什么搭理的兴致,发现眼前这个孩童正是昨日胡乱撒钱的笨蛋后,更不想理会了。 虽然没有事实根据,但小云一直相信跟呆瓜说话,也会变成呆瓜;所以她在小归村很少开口说话,就算跟一群村童待在一起,也安静得像个哑吧。短短六年的人生,常常有类似于「人生真是寂寞如雪」的感叹。 而,被小云定论为笨蛋的贺明大少爷,虽然目中无人不可一世,到底也不是个笨蛋,小云眼底的轻视他或许看不出来,但无视却是非常明显的。 他堂堂镇国公府的小少爷,京城顶级世家子弟,居然、竟然被一个灰抹抹的村童给无视了!她怎么敢! 「喂!你说话啊!你不会说话吗?敢对本少爷如此无礼!你不要命啦!」 瞧着一根白白胖胖的食指不断地朝她鼻头靠近,小云从身后抽出一根三尺长的枯枝,点住了男童不断靠近的身体。 「你干什么?!你想干什么力」贺明瞪着那根抵在自己胸口的枯枝,尖叫出来。 这时不远处的其他人也已经走近,为首的贺元开口问道: 「你这村童,如此作态意欲为何?」 小云分神瞥过去一眼,发现这个开口的男孩左手挥了一个动作,阻止身旁其他人上前——包括原本想上前给自家公子找回场子的护卫。这个人,果然是这一群人里的头目,她昨天并没有看错。还有,这些人真的不是唱大戏的吗?怎么说话的口白就跟那些唱大戏的人差不多?一般正常人谁会这样说话啊? 「男女授受不亲,他不能再靠近了。」小云很理所当然地说。 「我不是女的!」贺明当下跳脚。长相俊丽的他,虽然颇以相貌为傲,却是从不肯让人说他女气的,更别说认作女人了。 这人怎么会自认为是女的?小云眉眼微挑,嫌弃道: 「只有女人才会把自己弄得香喷喷。」 「本少爷身上的是贵族才能用的伽南香,香中极品,你这个目不识丁的无知村童,居然敢说我是女人!」 「我知道『丁』字怎么写,所以不是目不识丁,你才是目不识丁。」 「我也知道『丁』字怎么写!」 「所以呢?你想要我称赞你果然识丁吗?」耸肩。「可是,会写『丁』真的没有什么了不起啊。」果然是个笨蛋,小云心中断定。 「你、你这胡搅蛮缠的可恶村童!」贺明从来没有被低等阶层的人这样顶嘴过,一时没法应变,不知道该怎么呛回去才好。 「噗嗤!」一旁的赵玥忍不住喷笑出声。 而贺元倒是定力极强,至少他只是唇角微微扬起,却不让人看出他在忍笑。 走上前,伸手拨开那支抵住贺明胸口的树枝,道: 「你这人倒也有趣,居然还能出口成章。上过学堂吗?」 「没。」小云将树枝抵在地上,回答得干巴巴。 「你的谈吐可不像没读过书的样子。」 「读过佛经。」小云说道。 「佛经里几乎都是难字,你看得懂吗?」贺元也不知道自己干嘛会想跟这个村童说话,可能是……干等在外头太无聊了,才会愿意与村童扯闲话吧,不然平常他连身边的贴身丫头都懒得搭理的。 「呸,一个村童,连蒙书都没读过,又怎么能读佛轻,胡吹大气。」贺明轻蔑道。 小云看了看他,没应声。 「哈!没话说了吧!」 他的挑衅,小云连白眼都懒得施舍一枚。抬头望了望天色,仍然不见半点日光,甚至更阴沉了些,可别是要下雪了。感受着肚子饥饿的程度,她想,大抵快要中午了吧,那她可得快些回厨房里去。后院帮厨的人多,饭食又比庵堂里可口好吃,她要是去晚了,怕没能有足够的剩饭让她吃饱呢。 「喂!你哑啦?没听到本少爷在问你话吗?」贺明等了一下,终于确定自己被这个无知村童给晾在一旁无视之后,既不可思议又怒火丛生,声音更大了。 小云只想着回去吃午饭,于是绕过这个暴跳不止的「本少爷」,缓缓往回程走;但还没走几步,就被那个「本少爷」给拦住了。 「别挡路。」小云声音还是平平淡淡,她得省点力气,背上沉重的柴担,以及空空如也的肚子,让她下意识减少身体的活动量。像这个笨蛋这样大呼小叫、手舞足蹈白费力气的,就会很容易饿。 「什么叫别挡路!你没有回答本少爷的话就别想走!」 「什么话?二小云不记得自己有理会他啊。 「方才他说你连蒙书都没读过,不可能会读佛经。你没回应他。」贺元跟了过来,站在两人中间,一副和事老的模样。 不过小云觉得这个头目比较像在看戏打发时间。 「他想要我回答什么?」好吧,如果可以尽快摆脱这个笨蛋,她不介意用最简略的话来打发他——只是说一点点话,不会被传染成笨蛋吧? 「你这什么态度!你一直看着阿元干嘛?想攀附啊!你也配!是本少爷问你话,你给我看过来!」贺明觉得自己高贵的自尊心被到伤了,更加气急败坏起来。 小云微微瞥了眼树林里的人,暗自计算了下总人数——约莫十来人。好吧, 好汉不吃眼前亏,她勉强让自己理会那个笨蛋一下。 「我是没上过学堂,但我识字,看得懂佛经。」 「胡说!佛经那么难,你这小子怎么可能看得懂!」 「佛经里的字没有比『丁』字难多少。」文字面前,字字平等。小云从三岁被教着在地上写字时,就觉得每个字的难度对她来说都一样。 「丁字才两笔,再简单不过!拿来对比佛经里的经文,怎么类比得上!」 「对白丁来说,文字当然都一样。」这时在一旁看好戏的赵玥也不甘寂寞地加入了讨论。很是轻蔑地以眼尾扫了眼前的乡野村童,立即移开,像是怕眼睛被什么脏东西污染也似。「我看他根本就不识字,全是唬你的。就你好骗,还在这儿较真。」 「你说你识字,识几个字?」贺元倒是觉得这村童应该是识字的,但识得的字还不足以让他看得懂经文就是。 「你骗我!你明明不识字对吧?!」贺明一副被欺骗的悲愤表情。 小云看着三个一身贵气逼人的男孩围着她自言自语自作定论,忍不住摸了摸肚子,叹了口气道: 「所以,你们只是要我回答『我不识字』是吧?好,我不识字。可以让一让吗?我得回去了。」 「你这是什么态度!别太张狂了!」贺明觉得这个村童真是胆大包天又不知好歹,居然始终一副很不耐烦他们,好像他们正在讨论的一切都很可笑似的。他堂堂镇国公府的小少爷,竟被下等人如此错待,教他怎么忍得下这口气! 小云见这个笨蛋又激动了,那只白白胖胖的手指又朝她鼻子靠近,她只好将拄在地上的树枝又横起抵住他胸口。 「男女授受不亲。」她提醒他。 「我说过我不是女的!」贺明终于像个女人一样地尖叫了。 第十三章 小云觉得有点苦恼。为什么她终于有对象可以说点文气的话,却总被曲解呢?虽然她身上穿的是阿爹以前的衣服改小的,她的头发也才长出两寸,但她现在戴着毡帽啊,总不会被当成是男孩儿了吧?小芳明明说她长得像她阿娘,而她阿娘是村子里最好看的妇人,那么,她理所当然也是一个好看的女孩儿啊,怎么这些人却坚定地把她当成男孩儿看待呢? 这些富贵人家的孩子,不仅笨,眼还瞎呢。 「嘿,被拆穿了就想逃吗?我们这些爷儿们可不是你想唬弄就唬弄的。」赵玥唯恐天下不乱地说着。 小云皱着眉,偏了偏头,目光在三个少爷间打量。问: 「你们这是要打架?」依照小归村村民说不通就打的惯例,她想,六岁才开始跟人打架,或许是有点晚了,但毕竟是个开始,试试也好。 「打架?你也配!」赵玥上前推了她一把。 小云本来背在背上的柴枝就十分沉重,好不容易维持着平衡,被这么一推,便不由自主往后跌倒。 「赵玥!」贺元阻止不及,带着丝不悦的火气喝出声。 「你推他做啥?!」贺明也被惊了一下,瞪向赵玥。 「少爷,您怎么自己动手啦!要教训这种野孩子,让小的来就好。瞧瞧,您手都脏啦!」一名家丁大呼小叫地跑过来,抽出一条锦帕,十分狗腿地捧着自家少爷的双手擦了又擦,像是上面沾了多少脏东西似。 「滚开!」赵玥同时被两人喝斥,一时有点朦,回神后立即抬脚把家丁踢开,并连忙对贺元解释道: 「阿元,这家伙对你们出言不逊已经大不敬,竟然还企图打你们,简直大逆不道。我气不过,才会出手教训的。我、我也只是推一下而已啊,又没揍他。」 「自降身分。」贺元冷哼一声,不再理他;转头看着蹲身捡拾散了一地柴枝的村童,问道:「你没伤着吧?」 比起受伤,小云比较介意的是—— 「袖子破了。」她跌倒时,是往后摔在柴枝上的,左臂的衣袖被一根树枝给勾破了个口子。 「手臂有伤着吗?」贺元半蹲下身,下意识伸手要拉过「他」的左臂看。 小云往后一缩,道: 「没事儿。」手臂微微刺痛,就只是擦破一点皮。 贺元其实也不想碰他的——毕竟这村童一身灰抹抹的补钉衣着,就跟乞丐差不多了;虽然闻不到臭味,却也让人忍不住去想这衣服不知道几年没洗过了。只是,当他蹲下身时,就直觉那样做了。若不是被躲开了,现下自己干净洁白的手,肯定已经落在这满是补钉的衣服上了。 但,他不想碰是一回事,被躲开又是另一回事了。 「你躲什么?」不爽地问。 「哈!我打赌,他一定同样回你一句男女授受不亲。」贺明也蹲过来说道。 「你就非得有人跟你一样被错认为女孩儿才满意是吧?」贺元横了贺明一眼,见贺明缩了缩脖子,才转回头看着村童。「问你呢!你再敢回一句『男女授受不亲』看看。」 小云将柴枝再度捆实了,也不急着背上,反正一时脱不了身。若是打发不了这些莫名其妙的人,她想走可没那么容易。 「不给摸不行吗?」小云再懒得使用文气的字句了。 「喝!你居然敢嫌弃!」贺元觉得不可思议。「就算你不知道我们是谁,我们人多势众的,你就不怕?」 「为什么要怕?你们要杀人灭口吗?」小云问。 贺元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有点无力,跟这村童说话满累的,偏偏旁听的话又觉得有趣…… 「我们没有那么无法无天。」 「你不是应该说『我就是王法』吗?」 「我为什么应该说『我就是王法』?」虽然答案肯定是他不想听的,但就是忍不住要自虐。 「戏台上的富家恶少都是这样演的。」小云好奇地看着贺元。「你怎么不照着说?」 「我为什么要照着说?」贺元撑起一肘托住下巴,继续以无力的口气反问。 「你照着说完之后,他们——」指着不远处的那一群家丁护卫丫鬟们。「就可以冲上来为恶乡里了。」 「你们这里的戏班子都演的什么啊?」 「就演你们这样的。」小云拍拍腿上沾的泥土,边说边起身。 贺元也跟着起身,发现这村童还真矮小,不知道有没有五岁? 「还有需要我回答的吗?」真的得走了,肚子饿极了。 贺元见这村童正要扛起那捆树枝,好奇地上前一步,扯着绳子一头拎了挎,发现还真沉。 「你是慎严庵的人吗?」 「不是。」小云将绳子扯过来,套进自己双肩;一使劲,再度背了起来,绕过贺元,走人。 「喂!你就这样走啦?」贺明叫着。 不然咧?小云没有理会他们,既然没人挡着,她便加快脚步,在浓密的树林里左拐右绕,很快便消失在那群人的视线里。 许久,赵玥见贺氏堂兄弟仍然默默望着那村童消失的方向没有动作,忍不住开口道: 「就这样放过他啊?」 「不过就是一个招惹来打发时间的村童,你还想怎地?丄贺明朝赵玥翻白眼。 贺元抬头看向天空,伸手接住几片雪花,道: 「走了,回马车里去。柯铭也该出来了。」 在那群衣着鲜亮的人们离开两刻钟之后,原本应该早就离开的小云,却从另外一头回到这儿来。 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先前那颗名为珍珠的小石子的落点。那时她脚尖拨着那颗珍珠,一边应付着那个笨蛋时,就把珍珠给拨到草丛里了。那时可没想要占为己有,只是很烦那笨蛋的态度,不想他好过而已。后来那几个人忙着招惹她,问她一些笨蛋问题,根本忘记要捡回那颗小石子,她也就顺势应付,没提醒他们忘了捡珍珠这回事。一通胡扯下来,她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觉得有趣,反正对她来说,目的达到就好,她得到这颗漂亮小石子啦。 既然他们忘了捡走,那她自然不介意「收留」这颗珍珠。这种白亮亮圆滚滚的小石子她从没见过,还满好看的呢。 反正这样阴沉的天气,中午过后肯定会下大雪;他们这儿一下起雪来,都是几个时辰下个不停的。要是那些人回去后才想到这颗小石子忘了捡,回转过来,也没得找了,全被雪盖住了。 如同小云料想的,中午过后,整个无归山就铺上了一片雪白,更下起了雨,直到晚上都没有停过,泥泽满地,寸步难行。早上热闹过一阵子的树林里,接下来几天都再无人迹。 「喂。」 随着这声叫唤而来的,是一颗以极轻力道砸到身上的果子。那颗果子砸到小云的腰侧,足够让眼尖的小云看清是颗果子,即刻驱动她灵活的肢体,在果子落地前,右脚勾起,先是以脚背接住果子,然后用巧劲往上一抛,果子便划了个圆弧,稳稳落进她右掌里。 这是什么果子?皮肉光滑,颜色红中带青,比柿子要大上一圈,还泛着一种好闻的果香味。 「这是柰。」 「『果珍李柰,菜重芥姜』里指的柰就是这个啊。」小云恍然,更稀奇地看着手中的果子,一眼也舍不得移开,心中更是幻想着它的滋味。 「你说你没上过学堂,怎么识得《千字文》?」贺元还在回味着这个村童灵活的身手,想着这家伙或许是个蹴鞠好苗子,至少练个白打不成问题;接着就被村童随口说出的章句所惊诧。一个没上过学堂的人,怎么会出口成章?这不合理,但这村童也没有骗他的道理。 「我连佛经都识得了,为何不能识得《千字文》?」看在果子的份上,小云也就回了他的话。 「若你确实没上过学堂,那就是家里出过读书人了。可曾得过功名?」其实从这村童身上的衣着看来,很容易就能判断出他的家境恐怕比一般小归村的人家更为窘迫拮据。 「功名?」小云想了想,很确定自己家的祖辈从来只有三个身分——农民、猎户、山匪。别说没读过书了,恐怕连书长成什么样都不见得看过。 「通过科举,取得秀才、举人、进士等出身,便叫功名。」 「我家没出过有功名的人。那很厉害吗?」小云知道村长很希望子孙里出一个有功名的人,一直都拚命在读书上烧钱,从来不手软。一般平民为博富贵,重视功名倒是可以理解,却没想到眼前这个看起来有钱得要命的人,原来也会看重科举功名。 也就是说……不管出身贫贱富贵,功名这东西,对世人来说都是很了不起的事,对吗? 「你听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吗?」 没听过。摇头。不过倒是知道出处必定来自读书人。 「这两句话是读书人写的吧?」 「自然。」没读过书的人做得了诗吗? 「你听过『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吗?」 贺元闻言一楞,几乎忍不住喷笑出来,还好他定力很够,脸色稍稍扭曲了下,堪堪保住了平静淡然的风仪。 「这种话,千万别在读书人面前提起,会被群起攻之的。」 「这世间读书人多吗?」 「不算太多,但世间握有权势财富的,大多是读书人。」 「嗯,再不提起。」小云点头。她从来就是个很识时务的人。 真是有点意思的人。贺元想着,难怪自己愿意一再找他说话打发时间。 「对了,你怎么会在这儿?两日前你不是说你不是慎严庵的人吗?怎么会从那边出来?」贺元指的方向是慎严庵的后门。 「我不是慎严庵的人。我娘在这儿帮佣,我跟着做些杂活。」提了提手上那一大袋物品,里头是纸笔与经文,静默师父让她提过来交给后院管事婆子的。 「你怎么又来了?既然来了,又怎么只有你们几个?」她方才就看清楚了,除了这个富家公子外,他身后只跟了两个健壮的仆从,没有上次那样像搬家似地浩浩荡荡一大堆人。 说到这个,贺元就气闷。 「这慎严庵的尼姑实在无理至极。前日我们一群人上来拜访故人,她们藉口我等吵杂喧哗,扰了佛门净地,又与院子里的人算不上亲故,便拒绝我们进入,晾着我等在外头干等。今日已然精减人数,就来了两人,不吵了,而我也算得上与院子里的人有旧,居然仍然将我拒于门外,只让柯铭一人进入。真是岂有此理!」 「慎严庵既然是个尼姑庵,门户森严不让你们进去,合情合理。」让这些个大小男人轻易出入尼姑庵才叫「岂有此理」吧? 「也就定恒这个老尼姑不识时务、不知好歹,才会被『镇宁庵』给发配到这儿来。」贺元忍不住抱怨了句。 定恒?是指慎严庵的住持定恒师太吧?小云曾随着静默师父捧着抄好的经文送到定恒师太的禅房,虽然只见过定恒师太一面,却是印象深刻。 那可是个律人律己皆严的老人家呢!即使没有太多证据可以佐证这个定恒师太修的是苦行道,但这三天来从吃食上的差别就看得出来,完全是天壤之别。庵堂的当家主事吃的是寡味清淡的素食;后院神秘的住客吃的虽然也是素食,但对小云来说,简直是素食界的山珍海味啦! 第十四章 「来到这儿怎么能叫发配?这些师父们住的吃的用的比我们村长家还好呢,多享福啊。」至少他们大多数的衣服是没补钉的。有补钉的衣服只有在做活儿时换上,平日的衣着可干净整齐了。 贺元瞥了他一眼,本想说些什么的,后来想想这孩儿不过是个一辈子恐怕都走不出山村、见识外头繁华的村童,跟他说再多又有什么用?若是听不懂,他岂不白费唇舌;若他听懂了,却有了不该有的野望,日后人生走得一塌糊涂,不肯脚踏实地,也不是好事。 「……算了。」 「为什么算了?」小云当然看得出来他原本似想要滔滔不绝说一串话的。 「夏虫不可语冰。说了你也理解不了。」 「这句话又是哪个读书人说的?」 「庄周。」 「为什么你不能好好用自己的话说明你的语意,却要用别人说过的话来回答我?」小云不明白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反正就是不大理解也不大舒服。 贺元想了下,扬了扬下巴,像是万般无奈地道: 「没法子,书读得太多了,知识都刻在脑子里,,总习惯要用典。用典指的就是引用古人的章句或事蹟来让自己想表达的内容更为贴切。」 小云觉得这个男孩儿鼻孔朝天的样子跟大树村的那个老秀才好像。 「你这果子还要吗?」小云从来不喜欢被别人用鼻孔瞪,于是决定干活儿去,不理他了,就让他一个人继续在这边无聊吧。当然,要走之前,还是得问问这颗果子的主人,以确定这果子是打算给她的。 「赏你了。」贺元摆摆手。 小云对他的鼻孔点点头,然后,绕过他,往院子的大门走去。 「喂,你进去送东西吗?」贺元突然想到这孩儿或许可以帮他潜进去。 但小云很快就让他打消这个天真的想法。「我交给门房婆子,不进去。」 说完,敲敲大门,那大门开了一条缝,接过小云交递的物品后,又立即紧闭,连让外人趁机偷瞧一下里面是什么风景的机会都没有。 于是,第二次被晾在外头干等的贺元大少爷,有多郁闷,就有多无聊,偏又倔上性子,不肯带着护卫先行下山,就是要等到柯铭出来。 「喂,你接下来要做什么?」见村童再度越过他,默默走远的身影,他终于忍不住追上去,问着。 「我还有活儿呢。」 「你一个小不隆咚的男孩儿能干什么活儿?这些尼姑也太不近人情了。你别回去,我教你玩蹴鞠吧。」 男孩儿?原来这些人还真当她是男孩儿啊?眼睛坏成这样,真可怜。小云在心底不爽地撇撇嘴。 「我忙着呢,没空玩儿。」她没回身,拿着果子的手朝身后的他摆了摆。 「这可不止是玩儿呢!小子,听我说,如果你有蹴鞠的天分,那你就有机会成为人上人……嗯,至少可以成为比你们村长更强大更有名望更富裕的人。」说是人上人确实夸张了点,至少对他这种皇亲国戚来说,一个顶级的蹴鞠高手根本不算什么的;说更难听些,就只是个玩意儿。但对一般平民而言,却是飞黄腾达的通天大道了。 这些充满诱惑力的字眼,小云根本没听进去,她直指重点: 「我真没空陪你玩。那边有两个跟着你的,正闲站着,你怎么不去找他们?」 「他们只是仆从。」贺元理所当然地说道。 小云走到慎严庵的后门,手还没碰上门环呢,贺元就把她拉住,一边对不远处的一个仆从交代: 「你进去跟那些尼姑说,我让这孩儿陪我玩儿,就不让他回去干活儿了。」 「是。」那名仆从立即领命而去。 「我没同意——」小云愣楞地看着那名仆从快速从后门进去,一下子不见人影。 「走!蹴鞠去,让我瞧瞧有没有看走眼。」贺元太习惯发号施令、别人服从,所以当然不觉得这男孩儿会反对,还一时忘了嫌弃他一身补町的灰抹抹衣服,扯了他衣袖就往空旷平整的地方跑去。 而另一个家丁早就知机地从不远处的马车里找出两颗以牛皮密密缝成的圆球,静候主子随时取用。 「来,看着我的动作,等会你照做。」 然后,大半个午后时光,就这么奢侈地被玩掉了。 玩得意外地投入,完全没有无聊厌烦的感觉。 彼此都觉得满不可思议的。 玩得很好,但,谁也没问对方的名字。 有本事玩,就要有本事做完当日该做的事——静默师父语。 于是,小云在玩了大半天、体力平白浪费无数之后,还是被塞了一叠废弃的纸、一枝秃笔、半块墨、一只破了边角的砚台、一小壶灯油,迎着风雪回到家之后,就算冷得直哆嗦,累得很无力,也不能飞扑向温暖的床被一睡了事,只能乖乖地坐在桌前,把下午本来应该有的进度给补完。 「阿娘,今儿那个跟我玩蹴鞠的孩儿说,这蹴鞠玩得好,可以成为人上人呢。」 「嗯,确实有不少人因为擅玩蹴鞠而发达。」白家娘子坐在一边缝补着小云的衣服;她今天挨挨蹭蹭出来的破口子可不少,而衣服本身在祖辈几十年的穿用下,质料变得极脆,轻轻一蹭到,就会破口,必须一补再补。 「那孩儿说上一个皇帝甚至还让一个蹴鞠高手当官呢。」 「那是特例。那个老皇帝年轻时很沉迷蹴鞠,就特旨提拔了那个人当个闲官,顶个名头罢了,不用上朝,也没让他干什么实事。」 「不用考科举就当官,也算是光宗耀祖了吧?」小云没怎么在意娘亲的见识似乎超过一个村妇所该知道——或者说,她从小就隐隐明白,娘亲和村子里其他人是不同的。 「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确实算是泼天富贵了。」 「但是对今天那个孩儿来说,不算什么对吧?」小云从那贵公子的口气里隐约分析出这一点。 女儿口中的那个「孩儿」,大概是什么来路,白家娘子自然是知道的。毕竟厨房里的那些嬷嬷们都是后院里那些主子们的佣仆、就算仅仅是粗使仆妇,也能轻易知道这三四天来被当成不速之客、拒于庵门外的那几家小公子,都是京城来的富贵至极人家,最基本都是家里有爵的;而身分最高的那个,还是个正正经经的皇亲呢!据说是公主的幼子,出入皇宫像走自家后院一样随意,深受今上与太后宠爱,不时叫进宫里小住几日。 不管小云今日陪玩的那名小公子是哪位,都是她们招惹不起的。 「他们与我们是不同的人,就算今日你与那名小公子玩得好,也不必挂记,知道吗?」 「我没有挂记啊,不过是给我一颗果子的人。」说到果子,小云将笔搁在一边,跳了起来,跑到今天背回来的小背篓旁,朝里头掏了又掏,终于找出那颗被塞在最底下的果子。「喏,阿娘,就是这个。这是柰,我们来吃吧,尝尝看是什么味道,我想了一整天了。」 「啊,对,是柰,也叫苹婆。」白家娘子看着女儿塞来她手中的果子,怔了好一会。 「这怎么吃啊?要去皮吗?」 「大户人家的吃法自然是去皮切块的,但我们这样的人家,连果核都吃个干净,哪里舍得削皮。」 「果核?里头有种籽吗?我们可以拿它种成果树吗?」小云好奇问。 「这儿的天候应该是可以种植的,但土力太贫脊,怕不能成活。」 「反正试着种种看也不亏啊。」小云觉得可以一试。「阿娘,我们就别吃果核了吧。」 「好的,别吃。都依你。」白家娘子笑笑地应了,在女儿渴望的目光下,从灶上找出菜刀,将果子切成两半,一边大,一边小。将大的那半递给女儿道:「既然切开就要吃完,放久了会发黄。」 母女俩很是珍惜地吃着这难得而珍贵的果子,香香的、甜甜的,口感有点绵,小云对比过曾经吃过的山楂、枣子、柿子等果子,觉得这种从富贵人家手中取得的果子,似乎更甜更好吃。 「真好吃……」将果子啃得仅剩一点点果核,不敢再往里咬,怕咬坏了里面的种子。依依不舍地将果核放下,叹道。 「小云,这果子若能种成,你可以继续挂念,若不成,你也得忘了。」 「知道知道。」阿娘总是不时教育她要守分,不可对不属于自己的事物起贪念,她都会背啦。 白家娘子虽然对自家女儿的品性有一定的信心,但还是会随时耳提面命。尤其小云今天遇着的这些人,就算不明白他们高不可攀的身分,总也会因为他们鲜亮而富贵的衣装打扮,以及精贵的玩具与吃食而兴起欣羡之心。 同人不同命,这样的现实,要一个从出生起就待在闭塞而贫穷山村的六岁孩童去理解,实在太困难了。 「还有,这几天,你别去慎严庵里了。反正静默师父给你这么多纸张,够你写七八天了。等那些人离开之后,你再继续去庵堂里干活。」 「师父她们也这样想的吗?」 「嗯。人太多太闹,怕你定不下心来练字。而且师父们也得接待那些贵人,不能总是晾着。」 「喔。知道了。」不能去慎严庵,就不能吃到山珍海味且免费的午餐了…… 好悲惨。小云皱皱鼻子,不爽地问:「那些人什么时候走啊?」 「快了。定恒师太决定出面接待,就是要把人打发掉的意思。」 小云叹了口气,洗完手后,坐回桌子前乖乖练字去。 「快快快!踢那边去!传球!不可以用手碰——也不可以端人去去,走开!你别踢了!阿山,撵他走!」 一场克难的蹴鞠大赛就在几个小贵公子穷极无聊到几乎死掉时,在贺元的提议下,贺明立马叫家丁去把小归村的村童们给聚拢过来,粗粗讲了规则,也让护卫示范之后,待家丁在一片平坦的空地上画好鞠域、立好一个简易球门,就让他们下场开赛了。 小公子们正是甲乙两队的指导师,边教边比赛,但混乱不堪的大乱斗几乎要变成群殴,气得贺明与赵玥直跳脚,而暂且充当裁判的贺元则坐在场边,一边笑一边喝茶吃糕点。 「真是一群傻子,尽会使傻力气,你还说村童灵活呢!我家的家丁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能把这些人给玩得团团转。」赵玥叫得口干,跑来贺元这边讨茶水喝,连连喝了三杯才说得出话。 「前些日子我们在山上遇着的那个村童确实灵活。后来我与阿铭独自上山那次,我就教了那村童蹴鞠,不过一下午的时间,竟然就把白打练得无比灵巧了,球在他腿上、肩上、头上各处戏耍,我在一旁作弄也不能使他弄丢球。」 「那个村童也在里头吗?」赵玥早就忘了在山上偶遇的那名村童长什么模样。对他来说,这个山村的村童都长得一样,全都黑抹抹的,要辨识委实费力。 贺元摇头。 「当然不在。他随着他娘亲在慎严庵里干活儿,哪来的空闲玩乐?」 「一个三四岁的孩儿,能干什么活儿?」 「你忘了第一次见那孩儿时,他身上背着比他身长还大捆许多的柴枝?我瞧着,他家里恐怕是这个小村里的特贫户。还有,他说过了年就七岁了,之所以长得矮小,无非是长期食不果腹所致。」 第十五章 赵玥闻言笑道: 「阿元,那不过是个村童,你了解他那么多作啥?怎么,善心大发,想收个小厮陪着玩蹴鞠?这可不行。就算你真起了这个念头,也是行不通的,公主与国公爷第一个不同意。」他们这样显赫的世家,贴身伺候的人都是有脸面的世仆,而三等以外的粗使佣仆,即使只是外院扫地的,也是从信誉卓着的官牙那边精挑细选而来,临时起意想收个不知祖宗八代来路的人当小厮,是万万行不通的。再怎么身家清白,家里长辈也不会相信他们有服侍人的能力。 贺元闻言轻哼,没说话。他当然不会告诉赵玥,那日因为蹴鞠玩得尽兴,一时脑袋发热,就问那孩儿要不要随他回京城去,保证给他过上好日子,再也不用干着粗重的活儿,还无法养活自己。 当他冲口而出这话之后,其实就后悔了;但没料到那孩儿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完全不为所动,让他当下觉得脸面无光。他堂堂一个镇国公府的嫡出二少爷、当今皇帝的亲外甥,身分贵重,金口玉言,随便开个口,就能给人一场富贵机遇。因为向来知道自己身分的不同,所以纵使他行事有些飞扬跋扈,却从不轻易应诺别人任何事。 哪会想到好不容易想对一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童示些善心,竟被毫不留情地拒绝了。真是不知好歹。 后来想想,却又对自己的怒火感到不值。那个不满七岁的村童,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恐怕就是慎严庵了,他能想像到的山珍海味,不过是慎严庵里难以下咽的粗糙素食;他对华服的定义,不过是衣服上没有补钉罢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也就只是永定县北边这片荒山里的四个小村落。 这样的孩儿,没有见识过繁华是何模样,你许他富贵人生,他无法想像,自然就毫无诱惑力;所以,这几天他是白生气了。怎么就因为那个村童识得几个字,就另眼相看至此?那孩儿虽然是稍稍特别了些,但也就那样了,怎么就对他动了情绪了? 真不值。 才在心底对自己之前的不愉快不值呢,结果就看到不远处的小径上正走过两名协力担着一桶水的村童,那个走在后头的,不正是应该在慎严庵干活的人吗? 「春生。」贺元突然招手让身后的贴身小厮上前来。 「是,二少爷。」 「去把那个孩儿叫过来。」下巴朝那边点了点。不必特意指明谁,他的灵巧小厮自然已经明白他要找的是哪个。 春生很快地绕过球场,往那条小径追过去。 不一会,小云与小芳就被领了过来。 「小云,他们叫我们来,是又想撒钱让人捡吗?」小芳自然也认出了这些贵公子正是那天胡乱撒钱的人。她悄悄问小云,心中有些怯。 「大概是叫我们来玩的吧。」小云猜道。 「二少爷,人带过来了。」春生将人领回,覆命完毕后,安静站回贺元身后,将自己的存在感隐去。 「小芳,学着点。」小云趁机提点。 「啊?什么……喔。」小芳先是疑惑,后来才恍然,连忙应了。 「你过来。」贺元眼中压根儿没别人,一只手指朝那村童勾了勾,很是慵懒,又极有威势。 小云再上前两步,说道: 「我没空玩儿,还得挑十趟水呢。」 「你怎么没上山去?」 「在家干活儿。」小云才想知道这些人怎么不上山去了,既然不上山,怎么还不走人啊?留着过年吗?平白耽误她吃美食的机会,真烦。 贺元挑眉问: 「你这小身板,能挑多少水?」 「多挑几次就多了。」她向来很量力而为。 「这样吧,你去蹴鞠,我让人帮你挑水。」贺元一副我说了算的表情,转头就要吩寸小厮去派几个力气大的家丁干活儿去。「春生,你让人——」 「我没空玩儿。」小云转身就走。 贺元悠闲而恣意的表情一下子石化了。他,居然被当众打脸了!这个不知好歹的混蛋村童! 「嘿!你什么态度?找死啊!」在贺元还没反应过来时,赵玥就跳了起来,随手抓了一件物品要丢,发现抓的是球,便一抛,重重抬脚一踢,那球便以疾速朝小云的背后袭击而去。 正如贺元所夸赞的,小云是一个身形很灵活的小孩。当然,在山村长大的小孩,成日上山爬树、下水摸鱼的,只要没有饿得太惨,通常都身手灵活;但小云天生带有灵敏的应变能力,对危险的感知更是异于常人。虽然背后没长眼,但她光是听到赵玥的口气,以及他声音里的屏气聚力,就知道那个看起来比较顽劣的小公子就算没有扑上来揍人,也会拿东西打她。 于是她转身的同时,朝右边闪了一大步,发现小芳竟然就呆呆地一直跟在她身后,也不知道要躲,眼看就要被皮球砸中,她一手拉开小芳,一脚抬起,以小腿停住了球,下一刻就将球给踹还回去——目标:对方的脸。 这个反击太快,当然,也可以说,赵玥完全想不到那个村童居然接得住球,并且胆大包天地敢把球朝他的脸招呼而来;所以,他呆住了,全身无法动弹,只能无助地看着那颗皮球就要砸上他的脸—— 「嘭!」还是贺元有先见之明,他虽然不了解那村童,却是一直都知道他不是一个可以用常态眼光来臆测的小孩;所以,身为京城勳贵圈儿童组里首屈一指的蹴鞠高手,当然立即就能做出反应,抬高脚,将球给踢了回去,并扬声道:「接住!别掉了!」 这球的落点正是小芳头上,由不得小云不接。 小云再次把小芳拉开,半转个身,直接把球踢进鞠域里的球门内——那里还站着三个守门员呢,看起来像是把整个球门都封住了,但小云就这么随便一踢,便把球从场域外给踢进球门了!那道进球线,准准穿过两个守门员腰侧的微小缝隙。 小云的想法很简单,把球踢得远远的,大家就都别玩了。她是真的没空。 「瞎猫遇上死耗子啦!」赵玥一时忘了正在发怒,嘴巴张得老大,完全忘记保持贵公子风仪。 这时贺明跑了过来,嚷道: 「这是怎么回事?一群村童围着球门踢了老半天,守门的都放水了还死活踢不进去,可他怎么随便踢一下,就越过大半个鞠域把球给踢进去啦?」 「难道这个位置最适合进球?来,我试试!」赵玥抱着一颗球跑过来,一把推开小云就要踢球。 小云看似被用力推着了,其实早在赵玥的手推过来时,她就退开了,只装作有点踉跄的样子,省得那顽劣少爷觉得没动到她分毫,心中不忿。 然后,趁着一堆人围过来时,她拉着小芳悄悄退走,无声离开。 可惜她没料到贺元的目光始终都放在她身上。 「喂!孩儿。」他叫了声。 小云顿了顿,只好半侧个身回头看着他,等着听他还有什么话要说。 「跟我回京城吧。凭你蹴鞠的天分,先在我那儿锻錬几年,将来进入皇家蹴鞠队一展长才也不无可能。」贺元对他向来就看好,如今见识到他轻易就能把球给踢进球门,还是这样远的距离,倒不认为这是如赵玥说的瞎猫遇上死耗子,这是罕见的天分,这孩儿天生就该是蹴鞠人才,而且恐怕还是绝顶的那种。 「我不想把玩儿的事当成活儿做。」小云依然拒绝。 「恐怕你不明白你口中的『玩儿之事』做到顶尖,能获得多少世人难以想像的好处。」贺元走到他面前,以最直白浅显的方式告诉他所谓的好处是什么—— 「你将会有整齐而保暖的衣服穿,你会有吃不完的粮食,你会住在比村长家更华美无数倍的宅子里,冬天有银丝炭,夏天有冰盆。你会得到很多金钱,金钱可以让你去雇用人帮你挑水劈柴干所的有活儿。」 「你的意思是,去玩皮球,比考状元还好?」夸成这样,实在虚浮得很。 「考状元当然是极好的,其它百业难以相比。但需知行行出状元,不是每个人都适合从科举里谋到出身,能专一做好自己擅长的,也是富贵之道。」 小云歪着头,问: 「行行出状元这意思,不是指天下人不管从事什么行当,都可以去考状元吗?」 「当然不是……」贺元脱口否定后,煞住一堆接着往下驳斥的话。他可不能又被这孩儿把话题给带了个十万八千里远;从先前两次谈话,他就发现这孩儿思维很跳脱,想到哪里就把话题歪到哪里,一点也不在乎原先在谈的压根儿不是这个。弄到最后,连他都被带着忘了初衷,每每事后想起,都不住地懊恼于自己失了主控权。这感觉太糟了。 「总之,蹴鞠玩得好,与考到状元是一样的。」 「你哄我。」小云摇头。「若是一样,那么就不会有万般皆下品那样的话了。」 「……你得明白,人的智慧铭言,我们引用它,不是为了拿来互相矛盾的。」 其实也就是拿贵公子前几天说过的「矛」来戳他今日的「盾」罢了。小云轻笑出声,对贺元耸肩道: 「我觉得,你只是书读得太少了。」所以才会被她随便几句疑问给弄得无言可驳,都要恼羞成怒了。 书读得太少…… 这个乡野村童,这个号称没读过书、没上过学堂的乡野村童,竟然敢这样说他! 这是,在嘲笑他吧?是吧? 可恶! 由于太生气了,整个人僵在那儿,一时无法动弹,满脑袋都气木了,连两人已慢悠悠走远都没有反应,忘了阻止。 「……那么,你还想带那个不世出的蹴鞠苗子回京城,送他一场荣华富贵吗?」柯铭无言了半晌,问道。 「哼。」这是贺元的回应。 柯铭看着眼前坐在锦织堆里气呼呼的贵公子,想着那村童真是神奇,竟然能把这个血统高贵的少爷给气成这样。气成这样还不打紧,最了不起的是,把他惹成这样,却还不会被报复,甚至想都没想过要给他一个教训…… 这,该说贺元这个贵胄公子天生脾气涵养绝佳呢,还是那个孩子太过特别,就是能把人惹得发火又没法对他使脾气? 当然,柯铭打贺元出生就认识他,对他的脾气了解得一清二楚。贺元虽然算是皇亲国戚里还算讲理的人,平常也懒得做些违法犯忌的事,对家奴护卫也从不打骂取乐,但那并不表示当他的脸面被甩落地时,会大方地一笑置之,不以为意。在贺元目前九年的人生中,敢招惹他的人很少,但不是没有,其中甚至有两位皇子,但贺元整治起他们来却是毫不手软的。 这些皇子宗室、皇亲国戚家出身的小孩,从来不能真的当成天真稚童看待,都不是好惹的,心眼更像是从胎里带来,再小的年纪都不能小觑。 「能让你这样上心的村童,必定有其不凡之处,倒也让我忍不住好奇起来了,可惜一直无缘一见……」说到这儿,柯铭脑中突然浮现一个想法,问:「阿元,那孩儿叫什么名字?」 第十六章 贺元一楞。这是个好问题,他还真不知道那孩儿叫什么名字。刚开始是不必知道,毕竟彼此阶级差太多,又只是这次短暂行程中偶遇的,转个头就会忘掉,又何必相问姓名?而,第二次再见,发现那孩儿是个蹴鞠好苗子之后,也只是想着或许可以收进自家国公府的蹴鞠队,当作人才储备。既然只是家奴一般的存在,身为主人家,也是不太需要知道他的名字的;然后,现在,贺元却觉得有些后悔,怎么就没问他的姓名呢?一个教他生闷气老半天的人,居然连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岂不可笑? 「你问他名字作啥?」贺元问。 「一个能教你这样上心的孩儿,定然有别于一般村童;而且能与我们这样身分的人说得上话,就更特别了。我想着,若你无意带他回京,而他又是随着其母在慎严庵打杂,那么,我想让他多陪陪我姨母。或许有个孩儿在身边陪着,能让她有点活人气,不再那样活得如槁木死灰、了无生趣。」 「陈夫人仍然如此吗?」贺元凝眉。 「是的。」叹气。 这些日子以来,柯铭日日上慎严庵拜见他的姨母陈夫人,每次回来都骏紧眉头,心情一日比一日沉重。因为陈夫人的情况非常糟糕,柯铭不放心,却又无计可施,于是回京的行程一延再延,可眼看就要过年了,再不回去也不行,柯铭愁得头发都要白了。 「这慎严庵的尼姑着实可恶!偏不让我见陈夫人,说什么不是亲属不得见面。陈夫人可是我娘亲童年时的伴读,怎么算不上亲属啦!」贺元忍不住要批评定恒师太的冥顽不灵。「难怪会被京城的『镇宁庵』给发配到这儿来,也算是流放三千里了。我看定恒与她的徒弟们这辈子是别想回京了,连攀附权贵都不会!就算她清高吧,但做人总得讲点人情义理吧?我们千里迢迢而来,只是想探视,又不是要她放人,抬抬手的事儿,她就偏偏不许,说庵里的戒律就是如此,半点不肯违背。哈!什么戒律丄足城的『镇宁庵』都没人遵守了,她竟还死守着!」 「可是,再怎样不喜,我们仍然得敬佩这样的人。」 「历来清官酷吏都是没好下场的。」都败在不知变通上。 「但和光同尘的、同流合污的、屈从权贵的,却是没人瞧得起。」柯铭轻笑。「定恒师太或许一辈子回不了京、当不了『镇宁庵』的住持,可她得到了你的尊重。」 贺元白皙的脸一红,别扭道: 「哪有。」 若没有,贺元早在第一次被拒在庵门外时,就让护卫将整个慎严庵给砸了。 不过柯铭知道取笑人得适可而止,所以他接着说起那个令他感兴趣的村童。 「阿元,我说真的,我姨母非常需要有别的事物来转移她的心思。你是没见到她现在的模样,都瘦成一把骨头了,除了抄经,什么也不做。我问过她身边的婆子,说她连睡觉都不踏实,睡得不多不说,还总是在梦里流泪,叫着妞妞。」 妞妞是陈夫人唯一的孩子,五岁时不幸夭折——被推入莲花池里活活溺死。 贺元虽然已经知道陈夫人的情况,但每次听到,还是觉得难受。 「可那孩儿是个男的,恐怕没法让陈夫人寄托对女儿的思念。」 「也顾不上是男是女了。有个伶俐的孩儿相伴,总好过日日自苦。」 「我可没法保证那孩儿是个伶俐的,但确实是聪明,聪明而不顽劣,没什么小家子气的狡黠心思,对娘亲孝顺,确实是个好的。」而且,还富贵不能移呢,哼。 「你说好,就肯定错不了。事不宜迟,明日我们让村长去带那孩儿过来,我得好好看看。」 贺元点头,想到那孩儿堪称古怪的性情,笑道: 「阿铭,要是你看上了,也得人家看得上你。这孩儿对权威财势很懵懂,我猜他对金钱的认知也就只有铜钱子,你把金锭银块搁他面前,他恐怕也不懂那是什么。你想要他帮忙你,就得开出他能理解的好处。」 贺元这样一提醒,柯铭对那孩儿更好奇了。当然,好奇的同时,也有些头疼,问: 「什么样的好处?充足的粮食?保暖的新衣?」 「这些大概还不足以吸引他。」那孩子面对他们这些衣着鲜亮的人,可从来没露出半丝欣羡神色。 「那还有什么会让一个村童挂记的?」 贺元想了下,开玩笑道: 「或许是,足够的书籍。」 「啊?书籍?为什么?」这也太离谱了。 「这孩儿大概挺想考状元的。」贺元还记恨着那孩儿说他读的书少,同时也记得那孩儿主动发问的问题里,「状元」两字出现的频率颇多。 「啊?」柯铭张大嘴,满脸的不可思议。 第二天,村长吩咐小芳去把小云找过来。小云就在小芳催赶下,拉着跑进村子里,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带到村长家,站在柯铭与贺元面前。 小云四岁丧父,在逐渐懂事时,她们家就已经是村子里的特贫户,村子里的人偶尔接济她们娘儿俩些许,让她们勉强活着。拿人手短,定然低人一等,即使没有娘亲耳提面命,小云也本能地摸索出在村子里的生存之道。 那就是:她们最好只让村民看到她们生活的艰辛,而不能让村民看到她们偶尔吃饱喝足;她们手上拥有的,必须是全村最差的,而不可以是同等的差。而,倘若她们有什么想得到的东西,最好表现出毫不在意,愈想要的,愈不可以让人知道她们心中势在必得。 在村长简单告知两名贵公子小云的名字与家庭情况之后,贺元才终于知道他叫白云,虚岁七岁,父亡,家中只有寡母,再无其他亲人。然后,柯铭便温声地对小云说了他的亲姨母陈夫人目前正住在慎严庵的后院里孤单过日,希望能有天真童稚的孩儿去陪伴她,以宽慰她的心绪,而他看中了小云。 「如果能让我的姨母喜欢的陪伴,让她日子过得愉快些,你有什么要 求,但凡我做得到的,都可允你。」柯铭毕竟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了,在此行四个金贵少爷里,算是个「大人」。除了一路上得照顾好其他三个不满十岁的孩童 外,安排行程、与人打交道,都是他的工作。他是个沉稳踏实的人,对小云这样1个小小村童,也是诚恳地说出自己的要求,并且愿意付出更多的报偿,并不仗势压人或颐指气使。 「其实你不用特地跟我说的,你只要跟静默师父她们说一声,叫我每日陪着谁都不是问题,我都会好好干。」小云很老实地说道。 「我希望先是你愿意了,我再去请求慎严庵的师父们帮这个忙,这样更好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都讲求一个心甘情愿、货银两讫,这样事情办起来才会圆满。但凡有一方不乐意,却勉强被要求去做,结果一定会很糟。柯铭的姨母伦落到如今处境已极是不堪了,又怎么舍得因为某些小小的细节没处理好,好心反而办了坏事,让姨母更觉日子糟心。 虽然这个叫小云的孩儿才刚见上一面,还看不出阿元口中形容的「特别」在哪,但至少,这孩儿满坦诚;更别说长相端正,浓眉大眼,虽然一身补钉,可脸上却干干净净,不像其他村童那样拖着两管鼻涕,再不然就是黑抹抹一张花猫脸,一看就讨喜极了。然后柯铭又注意到了,小孩儿的十根手指也是非常干净,指甲修剪得短短的,指甲缝不见半点黑垢。干净的脸与手,就让人印象分往上直窜,觉得确实是村童里的佼佼者了。所以柯铭基本上对小云是满意的。 「只要静默师父她们要我去,我就去啦,不会不愿意的。」小云点点头。 「那我谢谢你。」 「不用谢。」小云道。 「阿铭,你谢他作啥?赏他几本书吧,实惠点。」贺元就觉得柯铭这个人做事总是有礼过头,对任何人都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连对个村童也一样,真是太过了。而且实在说,口头的感谢,对一个穷得没饭吃的村童来说,一点也不实惠,更不会感到受宠若惊,还不如给她一颗肉包子呢。 「白云,听说你想考状元,那么,你得先取得童生资格,然后才能考秀才。我想,你或许需要四书五经——」柯铭想起随身带着的包袱里似乎只有一部《诗经》、一部《论语》,其它都是游记杂谈。 「静默师父那儿有书的。」小云知道书籍是很昂贵的东西,也不是很稀罕要。还有,谁说她想考状元啦?眼睛悄悄一瞥贺元,想着必是这个家伙胡乱说的。 「尼姑那里只有佛经,不会有四书五经。科举可不考佛经。」贺元撇撇嘴。 「静默师父那里有一本《三字经》的。」小云轻哼。 「哈!」贺元喷笑出来。「《三字经》可是跟四书五经沾不上半点关系,那只是蒙书!你以为读了几本蒙学本子,就能去考状元啦?」他趾高气扬道: 「你,书读得太少啦!」终于可以把这句话丢回这村童脸上,真是神清气爽至极。 「阿元。」柯铭轻声制止贺元的笑弄。见贺元别开脸后,才温声对小云道: 「我这边有两部你用得上的书,回头我让丫鬟整理出来给你。日后,我会让城里的庄头管事送来其它书籍。倘若你真能一路考了上去,待到考到举人,进京参加省试时,一切有我。」 这是个很大的恩惠与承诺,所以贺元扬了扬眉。可他同时也知道一个出生在闭塞边陲小山村的孩儿,根本无法理解柯铭给的这个承诺有多珍贵。所以他等着听那孩儿怎么回答。 「要是我能进京考状元了,也不用你资助招待,我能自己活得好。」小云从来就不觉得自己很需要帮助。她更喜欢相互付出、双方受惠的往来方式。现在她还小,没法养活自己,但只要她长大了,就能把日子过得很好——就凭她是个脑筋还算灵光、而且勤快能吃苦的人。这样的人若还会饿死,那么世间早该饿死一大半人了。 柯铭轻笑。不是在笑小云的自不量力,而是,说到进京赶考,也实在太遥远了,还不知道这孩儿能不能取得童生资格呢。以一个连四书五经都没摸过的孩童而言,一切言之过早。 「先不说那些了。除了赠书之外,我会让庄头送来些许米粮肉品,就当成是一点小小的酬谢,请你不要推辞。」 小云听到肉这个字,不由得眼睛一亮,然后望着柯铭道: 「慎严庵没有肉食,你希望我在家烹煮好肉食后,送一些上山给你姨母补身子是吧?」肉食这样珍贵的物品,没理由平白送人,小云一想就知道了。 果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出乎他意料的聪明。柯铭望了贺元一眼,发现贺元居然一副得意的表情,像在炫耀着:这个人可是我发现的! 「那就,麻烦你们了。」 「没什么的,我会做我该做的。」小云也不夸张地做什么保证,反正她都说会尽量做到了,一切只能让时间来证明,多说无益。「你们是不是打算回家去了?」 「是的,我们在这儿耽搁得太久了,早就该动身回去。你有什么要求吗?」 对于送书与送粮食,都是柯铭提出来的,而白云被动接受,看起来也不特别感到渴望——当然,听到肉字,眼睛一亮并不奇怪。这里的村民太穷了,一年难得沾上几回荤腥,会渴望吃肉很正常。可这些都是柯铭提起的,倘若他没说给,这村童八成什么也不会提。柯铭希望小云至少主动说个要求,这样他会更觉得踏实一点。 第十七章 「没有,我啥也不缺。」 「哈!你哪样不缺?」贺元实在忍不住,又开口嘲弄。 柯铭望了望眼前的村童,心中有些恍然,道: 「但凡来自别人施舍的,你都不缺,是吧?可这是你劳务所得,不是施舍。我请你帮忙,然后你索取该得的报酬,一如你娘亲在慎严庵帮工,慎严庵付给她些许钱财粮食相同。」这个村童,确实真的特别呢,还没读上几天书,却已天生带着自尊自重的风骨,这已然有别于天下大多数的人了。尤其出自这样贫困的人家,更为难得。 贺元经由柯铭一说,才知道这孩儿所谓的「不缺」是出自何意。刚开始是有些佩服的,可还没佩服一个眨眼,就想到—— 「不对!要你真这样有骨气,那你家怎么就接受村民接济了?」这孩儿不会是在他们面前装骨气吧?以此来博取他们的好感,获取更大的好处? 小云歪歪头,瞥了贺元一眼,理所当然道: 「你们是外人,不是我们小归村的人。」她实在懒得告诉这些外人,对于村人的接济,她心中可是不乐意的,娘亲也不见得多愿意;可一个母亲总得让女儿活下去,再怎样卑躬屈膝都能忍受。再说吧,小归村哪家哪户不是多少沾点亲带点故的,彼此帮扶些许,是几百年来的习俗了。以前小云家好过时,也接济过别人啊。 「有何不同?不都是接受别人施舍!」 「阿元!」柯铭总算很直观地认知到了贺元与这个村童有多么「谈得来」了。平常跟贺明他们相处,也不见他这样好辩的,怎么就这样喜欢跟这个村童搭话呢?而且还是明知道村童完全不会奉承他,就偏偏给自己找不痛快。 「就算是施舍,我也只接受我还得起的。」言下之意就是不接受你们的。 柯铭头大地想着再不能让这两人处在一起了,拌嘴拌得这样没完没了,正事儿还干不干了。连忙挡在贺元身前,对小云笑道: 「既然你暂时想不到什么缺的,那就日后再说。我会让这里的庄头定期过来送些物品,若你有什么想要的,跟他说即可。」 小云点点头,因为有贺元这个满脸想找人斗嘴的家伙在,她也不乐意多说话了。于是相关谈话告一段落。 不久,村长过来正堂,说是午餐准备好了,请两位公子移驾之类的。小云悄悄后退,一脚跨出门槛,见着小芳正等在外头朝她招手,她笑着点点头,正待过去—— 「白云,你留下一同吃个便饭吧。」柯铭扬声叫住门口的小云。 「不了,家里灶上已经闷好热食了。」昨日静言师父塞了七八个馒头给阿娘带回来,说是做多的,所以今天的午餐可丰盛了,小云早就说好要招待小芳和她的弟弟妹妹一同吃馒头。 「你家灶上闷着什么?糠米?苦菜?蓬草?」贺元这两天听多了小厮打听来的小归村贫民吃食内容,虽然想像不到那些都是什么东西,但一点也不妨碍他现学现卖。 小云懒得理他。肚子饿了,回家吃饭去。拉着小芳的手,两人跑步离开,一下子就看不见人影了。 徒留贺元一脸青红交错瞪着那跑远的身影气得跳脚。 「小云,我从王大成那儿打听到了,县城里最有钱的柯老爷子其实只是那个柯家公子的家仆呢!管着永定县百来亩最好的田地以及两座栽满药材的山头的那个柯老爷子,居然只是个佣人。那你能想像那个柯家公子家里该有多么富裕吗?」小芳一边吃着馒头配温水,一边努力说话。 小云眉头扬了扬,表示对这个令人难以想像的消息也感到很惊奇。然后问道: 「那你还想进入柯老爷子家当佣人吗?」原本小芳的理想是先搞定周牙婆,然后让她给介绍进一户好人家;而小芳所能想像的好人家,当然是永定县第一地主富户——柯老爷子家了。 「……嗯,还是想啊。就算是给奴才当奴才,也是永定县最有钱的人家啊。不管是给谁当奴才,能吃饱最重要吧。」小芳目前也就只有这个梦想了。「不过,小云,你说,如果我卖身进柯老爷子家,算是家仆的奴才,还是那个柯公子家的奴才啊?」 「照理说,奴才的一切都是主家的。柯老爷子再有钱,一切也都不能说是属于他自己的。」小云虽然只是猜的,但觉得自己猜得很有道理。 「也是。」小芳很慎重地点点头。「所以我现在知道了,以后要是上头赏个什么下来,都不能放身边,最好尽快捎回家去,不然哪天主人家要整治奴才了,把赏赐都收回,那可就全做了白工啦。」 小云吃完手上的馒头,慢吞吞地喝水,垂下眼睑,思索了良久。然后道: 「小芳,你有打听到那些贵公子什么时候离开吗?」 「哦,听说三日后就走,要赶回家过年呢。」 「那到时跟着他们的马车进城去吧,就别跟着王诗书一道了,他得过完年才进城呢。」 「你说得容易,人家凭什么捎带我啊?」过年这样的大日子,对小芳这样的人家来说只不过平添辛酸的记忆罢了,没什么好过的。如果能早一日上工,就能早一日让家里的境况得到改善,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几日你去村长家待着,跟那些家丁丫鬟们亲近亲近,帮着做一些粗活,学着他们怎么伺候主子。就算来不及拉近关系,让他们愿意捎带上你进城,至少你也知道以后当人奴仆要怎么做事、怎么讨好主人。看见丫鬟们就叫姐姐,看见家丁就叫哥哥,有点笑模样,别板着一张脸,让人看了就想赶你。」 「嗯,我等一会就过去。」小芳对于小云的建议,从来都是二话不说照做。 自从小云大到可以出主意之后,她在村子里的生活就好过很多。小芳觉得小云的脑袋就是好使,听她的准没错。 「还有,你就别向那些丫鬟打听她们府上缺不缺人这样的事了。」 「为什么?如果正好缺人的话,我不就可以顶上了?」 「就像你说的,那些公子都是家里有钱到吓死人的人家,这样的人家怎么会轻易招人进府?没人作保、没查翻个祖宗八代怎么用得安心?当真缺人用,也是让人牙子去找人来挑,所以,这本来就行不通。还有,你帮着人家做事,可以博得好感,但倘若你接着就打探人家府上缺人不,不就显得很功利吗?如果你留给那些人这样的印象,才叫白忙一场。再有,你也不可以请求人家捎带你进城。」 「可你叫我去帮那些丫鬟做活儿,不就是想要她们看上我、帮我谋个差事,或者,看不上我,至少也可以梢带我进城吗?」小芳倒是一下子就理解了小云的目的。 「当然。所以,才叫你不要开口请求。」小云拉住小芳的手,慎重道:「愈是你想要的,愈不要自己开口说。她们与你没这样深厚的情分,所以,不能说。」 「那我们怎么让她们帮到我啊?」 「这三天,我都会去找你。还有,如果王诗书正好又在找那个柯公子请教功课,我们就去找王诗书,找他说要进城的事。」 「这样,就能成吗?他们会问上一句吗?」小芳疑惑。她不觉得那些贵公子会好奇她们这种小村姑的人生。 「不成的话,我们还能想别的法子,至少都能在三天后把你塞进那个车队里。」就算仅仅是搭车进城,到了周牙婆那里,那牙婆见了这阵势还敢不收人? 从头到尾又想了一次,小云觉得成果定然会令人满意。那个柯公子一心想要给她好处呢,又怎么会不帮这个小忙。虽然能成,但提早打包票毕竟不好,小芳自己也要够努力才行,所以,她就没有再多说了。 如果柯公子真能帮小芳安置到一户宽厚的主家干活儿,那么,小云就一定会好好地陪伴柯公子的姨母——这,才是小云一心想要得到的报酬。 至于给珍贵的书册让考状元、给粮食肉品吃用,甚至是一个贵公子的承诺什么的……小云还真不怎么放在心上。 一切很顺利地进行着。 小芳长着一张看起来老实憨厚的脸,脸圆圆的笑起来带着喜气,手脚勤快俐落,又很有一把力气;虽然长得略为粗糙土气,当不了千灵百巧的一等丫头,想近身在主人家面前伺候是没可能,却是那种用起来很安心的下人。对这些贴身丫鬟们来说,小芳这样的丫头,实在是非常理想的下属——既不用怕被取代,又好使唤。才不过两天的相处,四个公子身边的丫鬟都对小芳这个小村姑印象颇佳。 当然,既然有了不错的印象,得闲时多少会愿意跟她聊些闲话,也就知道了小芳家里实在困难,几天后就要进城去找牙婆卖身,希望可以多卖几个铜子,给她娘买只鸡补补身子。 大户人家每年从人牙子那边买进的粗使丫头,身世大多如此,也不致于特别觉得小芳需要怜悯;而小芳也并不觉得自己卖身为奴是什么惨绝人圜的事,态度坦然得很;她这样的表现,就有些令众丫鬟们另眼相看了。她们这些贴身伺候公子爷的,都是大家族里累世的世仆里选出来的,生活康裕,没尝过流离失所、骨肉分离的苦;所以每每家里买奴仆进来,总会听一耳朵各种悲惨身世,看着那些新买进的丫头小子们面黄饥瘦且自哀自怜,刚开始当然会有同情心,后来总是如此,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难得小芳这样不自怜不乞悯的,贴身丫头们觉得这孩儿相当不错,把自己位置摆得很正,不会企图挑动别人的同情心,来得到一些方便或好处。 所以,就有几个丫鬟分别找到她们的管事嬷嬷,说着反正她们乘的马车位置还算空,到时捎带一个孩儿进城去吧。 于是,小云最基本的打算,算是达成了。 但好事不止于此。柯铭这个细心的人,当然观察到小芳与小云两人是极好的朋友,后来又问了王诗书,知道小芳打算到县城找人牙子卖入大户人家当丫鬟。 心中思索了一会,便做出决定——他打算将小芳带到县城,先在牙婆那边帮她办好户藉记录后,直接让自家的庄头买下来,就放在庄子里干活,不敢说给了小芳多好的前途,但吃饱穿暖总没有问题。县城离她家又近,逢年过节还能让小孩儿回家探亲,正是最好的安排,也不费什么事。 由于柯铭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就没特地对小云提,只让村长去跟小芳父母说一声,事情也就办完了。他关心的重点当然只放在自己的亲人身上——柯铭在第二日就带着小云上山去,让小云拜见陈夫人。陈夫人虽然没有特别关注小云,但至少没有排斥赶人,由着小云坐在一旁抄经书,这就是很好的开始了。柯铭觉得自己这一步应该是走对了,心中的沉重终于减轻些许,敢于对未来抱着1点乐观的看法了。 柯铭现在只要姨母活下来,健健康康地活到离开慎严庵,活到能亲眼见到那些恶人遭报应的一天。 但愿……那个叫白云的孩儿,能让姨母改变些许。 在离开小归村那日,柯铭上山拜别姨母,走出姨母居住的院子时,就听到贺元的叫声—— 「喂!你一定是故意的!要不是我闪得快,球都砸我脸上了!」 第十八章 「球是圆的,我哪知道它会滚哪儿?」无辜的声音。 「哼!少装蒜,看球!」要砸大家一起砸!脚底下见功夫! 贺元这时不由得恨起了小云天生的灵动,那家伙好像从他脚沾上球时,就预知了球会往哪儿飞,先行闪开了,而且还稳稳地抬起脚等在那儿接球呢,真气人! 「你们怎么自己玩起来了。踢过来啊!」贺明眼见好好的蹴鞠赛,竟变成了两人的白打戏,这叫被撇在一边的人情何以堪? 「再取一颗球来!」赵玥见贺明围着那两人踢来踢去的球跑来跑去,叫唤小厮取球。球一到手,就相准小云的后脑勺踢去! 柯铭眉头一凝,叫道: 「白云!后面——」 不用柯铭提醒,小云早就觉得脑后生风,头一偏,那球从她左耳擦过,最后球砸中了贺明的肩。 「喂!你躲什么!谁让你躲的?!」赵玥跳脚指责。 小云没理会赵玥,专心把贺元踢过来的球再踢回去;而贺明拍了拍肩膀后,就捡起球,大声招呼小云道: 「白云,你试试看同时踢两颗球。若你都接得住,我也送你一本书!」 她能说,其实她一本书也不想要吗?可不可以别拉她踢球了?她还想去抄写练字呢。 今天柯铭上山来向他的姨母告别,带上她理所当然,可谁知道贺元跳出来也说要跟;既然贺元要跟了,贺明与赵玥又哪肯被撇下?于是又一群人上山来。理所当然因为人太多又被挡在院门外。 贺元其实也不过是想抓着小云踢球打发无聊而已,从怀中掏出一本《神童诗》,就说她把球踢好了就送她,也不管她想不想要,就被强迫踢球了。 然后,就演变成这样,三个贵公子呈三角围着小云,用自觉很厉害的脚法踢各种刁钻的球,可小云几乎没有漏接——除非实在踢偏太过,那就无能为力了。 为了让这些闲得快死掉的贵公子们可以消停一些,小云回敬的球路才叫刁钻非常,没接到实属理所当然。有几次赵玥都忍不住用手接球了,接到了还破口大骂,而小云就利用这些贵公子骂人喘气捡球的时间休息。 柯铭发现小云半点不吃亏之后,看了看天色,决定让他们这些孩子再玩一小会儿。这阵子缩在这样穷郷僻壤的地方,也实在是委屈这些贵公子了。而,小云的脚法实在好看,果然如贺元所说,是个蹴鞠的好苗子,不肯上京学蹴鞠,是有些可惜了。 柯铭觉得,比起不靠谱的考状元豪言,白云这孩子若朝蹴鞠方面发展,或许真能做到顶尖呢。 不过,想到姨母的情况……白云这孩子,还是留在家乡继续做着状元梦好了。 那些光鲜亮丽的贵公子们在小归村待了近半个月之后,终于浩浩荡荡地离开了。 给村长家留下了些许借宿银钱,让村长发了笔小财。 给王诗书提点了不少科考上的注意事项,让王诗书获益颇多。 给小云留下了四部书籍、一些精细粮食,而书本与粮食,日后还会陆续送来。 然后,带走了小芳,也给小芳找到了归处——身契卖给了永定县第一大地主柯老爷子。听说好生调教个三四年,或许有机会调到京城主子处服侍主子呢。 直到目送那串长长的车队消失在山道转弯处,再也听不到马车声之后,村长才对所有来送行的人道: 「好了,回去了。这些贵人留了一车粮食与布匹,说是这些日子打扰到村民的清静,也感谢大夥儿的照顾,让大家都分一些,我们大家也算能过个饱足的年了。」在村长这么一吆喝下,村民欢呼起来,都跟着村长快步往村子里跑了。 大人们跑在前面,村童们手舞足蹈跟着跑,留在最后头慢慢走的,就只剩下王诗书与小云。 王诗书其实并不大认识小云,主要是年纪差了近十岁,玩不到一块;而小云出生时,他早就到县城里上学了,直到柯铭因不知名原因看重小云,王诗书才从父亲那里知道小云家里的情况。 「他们……怎么会送你书?二王诗书实在很眼红小云手上捧着的那四部书。 《神童诗》与《蹴鞠游艺》这两部也就算了,但《论语》、《诗经》这两部他不是没有,却没有这样珍贵的版本,重点是里头还有大儒作注。 「他们想我考状元。」小云撇撇嘴,想到贺元总说要她多读点书的表情,真是让人想再把球砸到他脸上。 考、考状元?!王诗书闻言,一个踉跄。 「可,你是女孩儿吧?」虽然外表真看不出来。 「嗯,他们眼睛瘸,半点没看出我是女孩。」 「……」王诗书嘴巴张了张,终究没对此发表看法,只道:「就算你是男的,他们又怎么会认为我们这种地方出得了状元呢?还有,你怎么识得字的?」 「我们这种地方怎么出不了状元了?」小云不以为然。然后想了想说道: 「慎严庵的师父教我识的字。」小云知道娘亲不希望外人知道她识字。 只是从慎严庵尼师那边学了几天字,就异想天开能考得状元吗?王诗书叹气,语重心长道: 「白云,你没出过村子,所以不懂这个世界有多大,能人更是多到你难以想像。我也曾经满怀志气,觉得只要下狠心拚命读书,用尽一辈子的时间,考个举人不在话下,考进士虽然悬,但也不是全无希望;但……」摇摇头。学得愈多,愈觉得自己渺小,愈觉得自己不足。心,也就怯了。 「过年后你就要去县城考秀才了,你在害怕吗?」 王诗书看着小云,笑得有些苍白。是,他在害怕……这几日厚着脸皮缠着脾气最佳的柯铭公子请教学问,只是稍稍那么一点拨、就获益无穷。然而,王诗书也不是笨蛋,他看得出来,对那些无须把读书作学问当成晋身路径的勳贵公子爷们而言,他目前所学的这些,尚且不值一提;那么比之那些文风荟萃之地的士子们,他又差了多远呢? 真是想都不敢想…… 「考秀才倒是有些把握。但若想再往上,却是难了。」不知道为什么,王诗书对着这个小他近十岁的孩儿,就把心底话给说出来了。 「如果你考中秀才,那可是咱小归村几百年来第一人呢。」小云觉得秀才这名头跟状元一样闪亮啊。看看大树村,只因为几十年前出了个秀才,就弄得全村一副耕读世家作派,所以,小云觉得不管大功名、小功名,反正都很厉害。 王诗书笑了笑,指着小云手上的书道: 「你的书可以借我誊抄吗?」 小云点点头,立即把书交给他,说道: 「拿去吧。」想着以后柯铭还会寄书来,或许都是些有益于科举的。于是道:「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书,你都可以誊抄。如果这些书能让我们村子考出一个状元就太好了。」 王诗书珍而重之地收下书,笑得有点勉强,沉声道: 「这也是我的希望。」 然而,隔年三月,小归村却仍然没有考出一个秀才。因为肩上担着全村指望的王诗书,在考试前两天得了风寒,全身高热,手脚发软得起不了身。直到进入考场那日,还是勉强由两个同窗搀扶进去,最后在考场里昏倒。 小归村想要出一个秀才,只能再等三年;而大树村,却在这一年考出了第二个秀才。由于大树村实在欢乐得太过头,几乎是整整庆祝了半年,每个月都叫戏班来村子里唱「金榜题名」,吵得小归村的母鸡都不下蛋了。所以小归村的人火大了、同仇敌忾了,发誓下一场秀才考试,小归村要中两个秀才。 这个豪言一下子传遍了其它三个村子,笑掉了无数人大牙。 可,两年半之后,那些曾经笑掉大牙的人,又接着惊掉了眼珠子。因为,小归村这个土匪村、这个几乎所有村民都大字不识的特穷村,竟然还真的考出了两名秀才。 秀才之一:王诗书。 这是一点悬念也没有的,毕竟所有人都知道,要不是三年前临考时染上重病,小归村几百年来第一个秀才早该产生了。王诗书缺的不是学问,是运气。这次,没恶运缠身,他理所当然地考中了秀才。 秀才之二:白云。 白云是谁?其它村的人听都没听过,只知道竟是个十岁的稚儿。一个十岁的秀才,那简直是神童啦!小归村几时出了这样一名惊才绝艳的人物?为何之前没没无闻? 所有向小归村打听的人,都打听不出个所以然。小归村只放出消息,这个神童没上过一天学堂,一切的学识都是山上慎严庵的尼姑教的;而那孩儿竟只是尼姑庵的粗使小子,平常忙着劈柴干活儿,没什么空闲读书,这次随便应考一下,居然就考中了,一切纯属意外…… 带领自家蹴鞠队毫不留情大败皇家蹴鞠队之后,贺元脸上却没有特别得意的神色,让头球领着所有球员去京城最贵最好的「万味楼」吃上一顿庆祝,而他则在洗去一身尘土与大汗后,整装完毕,跨马扬鞭,直奔城北而去。 骏马在官道上疾行如风,不过两刻钟的时间,就来到北城门最为闻名的「登高楼」;俐落地跳下马,将缰绳丢给身后追上来的护卫,快步走入登高楼,经过大门口笑得殷勤的迎宾侍应时,随手甩了一颗银锞子,问: 「明宣侯府世子在哪一间?」 「贺二爷安好,世子爷在『兰室』。」侍应半刻不敢耽搁,一句废话也不敢有,回答得简单明了。才说完,眼一花,贺二爷挺拔的背影早就从楼梯间消失不见,只隐隐听到三楼某间静室的门开了又关上的声音。 「兰室」里摆着十来盆开得正好的珍品兰花,空气里淡淡的花香似有若无,只能静静品味,若有一丁点喧嚣,香味就感应不到了。 「砰!」当这声略大的关门声打破了室内的宁静后,柯铭便知道今日的安静到此为止,睁开眼,看到一脸不豫之色的贺元正端坐在桌几对面,直直瞪着他看。 柯铭轻笑出声,问道: 「莫非我得到的消息是错的?今日镇国公府蹴鞠队并没有大胜皇家蹴鞠?」 「自是胜了。」 「那你为何没个笑模样?」 贺元立即将唇角两侧扯得高高的,回以一个假笑,证明本公子有笑了。 柯铭笑着摇头。 「阿元……喔,不对,我总是忘了该叫你端方,你已经二十岁,有字了。」 贺元摆摆手。 「自家人想怎么叫都成。端方这个字给外人叫就好,你还是叫阿元吧。」 「好吧;阿元,你心情为何不好?能打败高手云集的皇家队,这可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啊。」 「这种事,高兴一下即可,不必一直放心上。」贺元现在一点也不想谈蹴鞠。 「唷,真难得听你说这样的话。」蹴鞠一直就是京城贵公子们共同沉迷的运动,有时因为一场输赢而反目大打出手的情况也不少见。贺元身为一个蹴鞠高手,又如此自豪于自己的球技,难得攻克强队如皇家队,怎么不欢喜上一整天? 而今没个欢喜样也就算了,居然还一脸不高兴,真奇了。 第十九章 「比赛完了就不用再提了。」贺元摆摆手,问道: 「被流放到无归山慎严庵那些尼姑在两日前就回到镇宁庵了,连同你姨母,以及另外两名妇人都一同回来了,可白云那小子怎么没一同前来?上封信里他明明说会跟着尼姑们一起上路,好彼此照应。结果小厮今日回报我,白云根本没在那堆人里!」手掌带着点火气地拍在桌几上,低骂道:「他一个上京赶考的人,怎么还如此不着调,任凭跳脱性子行事,从来不管轻重缓急!别的举子,哪个不是战战兢兢地早早进京备考,恨不得不吃不睡,把所有圣贤书都给吃下肚子里去。就他!他这样一个浑人,对科考没上心过,偏偏就是一路过关斩将,居然给他混到了个举人身分……我都要怀疑我朝的科考试题到底有多简单!还有,那些 阅卷官员是不是一边打盹一边改卷子,才将白云这小子给漏了过去。」 「阿元,你这样说就刻薄了。你自己也知道白云这十年来所读的书,可不比其他举子少——那些书,大多是你让人从国子监里誊抄出来的。」柯铭笑横贺元一眼。年年让人送一堆书去小归村,比他还勤快上心,而索求的回报不过是那每三个月一封的吵架信。也不知道贺元怎么就养成了这样奇特的癖好。 贺元哼声连连: 「那些在国子监读书的监生也不见得能得中进士,更何况他一个没有大儒授课解惑的山野村夫,还敢有什么想望!这回省试,天下最顶尖的士子齐聚竞试,他的好运可是到头了。」 「我听永定县的庄头说白云可真是个天生的读书苗子,平常也不见他用功刻苦,可每次应考后,榜单上一定有他的名字。」柯铭不理会贺元的口不对心。他可还记得有一回赵玥顺着贺元的话骂了白云几句难听的,就被贺元暗中整了几回,更是连着好几个月不冷不热地晾着,至今赵玥还弄不清楚那时到底哪儿惹到这位贺法规爷了。 贺元就是不乐意听到白云的好话,说道: 「考秀才时,他不是案首;考举人时,他不是解元也罢了,连前五名的经魁也不是,那靠后的名次,实在难看得紧,都可以去跟孙山结拜做兄弟了。这样的成绩,却硬要说他是什么读书苗子,我都替他害臊。」 「阿元,一个没有名师指导的孩儿,一个没上过一天学堂的孩儿,能一路考上来,实在是了不起了。别说永定县近百年来没出过一个举人,就是整个常州也没出过几个举人,那是个贫脊而缺少教化的地方,不若江南那样富庶且文风鼎盛,连个路边小贩都能随口吟几句押韵的打油诗。能出一个白云这样的人,实在是了不起了。」 「他命好,出生在常州那样的地方,全是歪瓜劣枣,对比得他像个神童。假若他是出生在京城、在江南,怕也就只能当个卖弄几句打油诗的贩夫走卒了。」 「阿元,你总是在口舌上半点不饶他,却比谁都护着他。」 「谁护着他了?」贺元可半点不觉得。问道:「说说吧,那白云是怎么回事?怎么不在镇宁庵?」 「我问过姨母,她老人家说白云过了外城门后,就告辞了众人,驾着驴车将他娘亲送到医馆去了。说是会在医馆附近租个屋子,一边照顾娘亲,一边备考。」 砰! 贺元重重槌了桌几一记,怒道: 「他这是在做什么?他有没有搞清楚他现在最重要的是专心备考,而不是任性胡为一通!我上封信就告诉他,我会帮他娘亲找来最好的大夫,进京之后一切有我,他竟是把我的话都当成耳边风!他一个外地人,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能自个儿找到什么良医?!」 「阿元,你比我了解白云。一般如他这样出身贫寒、又有你我这样朋友的看重,要是别人早就顺势攀附上来,既得了实惠,又不算麻烦到我们,还能让双方友情更为进益。可白云从来就是难以预料的,不是吗?」 贺元满肚子火气就是消不下去。 「他这是在玩清高那一套了?」 「这十年来,你给了书籍,给了布匹,给了粮食,给了蹴鞠,他哪次没收下?也不见他在信里推辞客气,反倒次次都把你气得跳脚。你觉得……他清高过吗?」 还真没有。白云这个人……其实很难定论,无法归类。贺元认识的人很多,就没有一个像白云这样奇怪的。 或许正是因为他的「奇怪」,才让他们在十年来不时的鱼雁往返里,成为以互损为乐的……损友吧。 「算了!总之不管如何,得先找到他。他一个从乡下来的单纯小子,哪里见识过京城市井小民的油滑刁钻劲儿,可别被骗得连一件遮身的衣服都没有了。」想到如今不知道身在何处的白云可能已经窘迫得衣不蔽体,贺元心中是又焦急又有点坏心地快意。 「他应该就在城北外围那区落脚,附近医馆打听一下应该不难找着。」外城门的北区那边是治安比较差的地方,居住的都是贫民与流民乞丐;三教九流汇集之地,房屋租金必定便宜,白云身上钱财有限,自是会选这样的地方暂居,就算环境吵杂,也得住下。 贺元闻言,深吸一口气,突然起身绕过桌几,走到窗边,将只开了一缝的窗户给全部推得大开,一束春阳斜斜洒了进来,将原本有些幽暗的兰室给照得大亮。 居高临下,「登高楼」的地点非常好,位于北城区的繁华地,下面就是热闹的各式商铺,人来人往,游人如织,更不时有货郎走街串巷的叫卖声。抬眼向北方望去,远远就能看到北城门的内城门牌楼;出了内城门,就是外城门区,那边,就是白云可能的落脚地…… 「柯铭,北城区这边你比较熟,就先派几个人去……」贺元话说到一半,突然顿住,一双原本随意浏览扫视的俊目猛地定在某一处,先是疑惑,而后像要确认什么似地眯起眼。 「阿元?」柯铭正在听着贺元的吩咐,但贺元的话说到一半就莫名顿住了,等了好一会仍没见他接下去说,于是出声催促。 贺元像是被柯铭的声音惊醒,倏然转身往门口跑去,由于跑得太急,还带歪了一张矮几,并险险让矮几上头那盆兰花给跌了个稀烂——还好柯铭及时飞扑过去护花。 待柯铭惊魂甫定,抬头一看,哪还有贺元的踪影! 「瞧瞧,这样多好,对吧?」 「一点也不好。我觉得我耳珠子快被夹坏了。」 「谁叫你没穿耳洞,只好用夹的。你小心点,别给甩脱了,岫玉耳珰不怎么值钱,但磁石可老贵了,你要弄掉了半个,整副就得废了。」 「那磁石吸附得那样紧,甩不掉的。还有,你在我头上插了两把匕首吗?坠得我头皮都要被扯掉了。」 「那是银簪,银子做的簪。都有一两重呢!我从来都舍不得用,要不是为了妆扮你,哪舍得从箱底挖出来?你这个有福不会享的,竟然敢嫌弃。」 「……把法规两银子,嗯,相当于两百枚大钱戴在头上,京城的人都习惯把头顶当成放钱袋子的地方吗?」 「你在胡说什么啊,穿金戴银是多么有福气的事,偏被你说得这样俗气可笑。」 「小芳,如果只是做个丫鬟都得弄成这样,我真怀疑你伺候的那些满头珠翠的贵妇千金们怎么还能好好活着而没扭断颈子。」小云如今的打扮是小芳口中正宗的大户人家婢女模样。 「小云,这儿是京城,你说话得小心些。随便哪个有点权势的恶少要作弄你、整死你都没人敢说一句。你可以不把任何权贵放在心上,但别放在嘴上。」 小芳拉了拉小云的手,再次提醒着。虽然她本身也很想念小归村直来直往的快意恩仇,可京城这地儿,就是这样,不是她们这样的草民可以恣意任性的地方。 「嗯,我会小心。」小云点点头。问道:「昭勇侯府还有多远?」 「快到了,再走两条街就是了。虽然一般勳贵世家的宅邸都座落在东边的金阳大街,可昭勇侯府就偏偏建在城北区。这实在不符合京城里『东贵西富,北贫南贱』的说法。」小芳来到京城有六年了,虽然不能说已经是个京城通,但给小云当个向导还是绰绰有余的。 「国朝初立时,北方蛮族悍勇,曾经一路攻破重重关卡,直朝京城劫掠而来。那时第一代昭勇侯只是个七品城门校尉,带领两万士兵与民勇死守北城门,所有战士几乎死伤殆尽,却终是守住了京城,等来了援军。后来皇帝大肆封赏,原本也是赐给了金阳大街的宅子,但昭勇侯却婉拒了,反而要求将侯府建在城北,昭勇侯愿让子子孙孙永世镇守国家门户。」小云慢悠悠地说着昭勇侯的发家史。 小芳好惊讶。 「小云,你怎么会对这个侯府这样了解?」 「我娘说的。」 「你娘又怎么会知道?」小芳现在可不是小孩子了,更不是没见过世面的村姑,不会小云随便唬弄就随便信。 「我娘以前……曾是昭勇侯府的丫鬟。」小云淡淡说道。 「原来如此。难怪你想去昭勇侯府呢,是不是白婶还有什么家人亲戚在昭勇侯府,所以你才要找上门?」小芳想了想白家娘子的举止仪态,在心中点点头。 原来是这么显赫人家出来的丫鬟,难怪与小归村其他妇人那么不同。 「嗯,不确定我娘的家人还在不在里头,所以想打听一下。」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来到昭勇侯府,她们远远地瞻仰了下侯府的雄伟气势,便沿着长长的围墙走,来到一处专门给下人出入的角门处,小芳很熟门熟路地上前敲门。 「你们是?」一名守角门的婆子打开半扇门,看着小芳与小云一身丫鬟打扮,却又不是自家侯府的衣着,还算客气地问。 「嬷嬷你好,我们是明宣侯府的人,我叫芳儿。是这样的,这是我家乡妹子,叫……嗯,叫白妹,才刚从乡下调上来。这一来京城啊,就急巴巴地想寻亲。听她阿娘说,她家人在贵府当差呢,这不就找来了。我们就来问问,还请嬷嬷行个方便。」 那婆子一听是明宣侯府的丫鬟,又穿得还算光鲜整齐,便不怠慢,笑笑地打量着小云,道: 「好个俊俏的小丫头。那你说说,你阿娘的家人叫啥?老婆子我虽然不敢说识得全府的佣仆,但识得八九成倒是有的。」 小云连忙一脸讨好地笑,道: 「那就有劳嬷嬷了。我娘有个表妹,叫顺儿,如今约莫四十岁上下,但已经有法规十几年没有联络了,不知道她现在还在不在贵府当差呢。」 「叫顺儿的?这名字倒是寻常,府里好些个人都曾叫过顺儿或阿顺,后来才被主子改名的。就不知道里头有没有你要找的呢……」婆子苦思了下,又问:「有没有说姓什么?记不记得曾经是在哪处当差的?」 小云也一副苦苦思索状。 「姓什么我倒没记住。听我阿娘说……好像曾经是在书房伺候的,专门给小少爷磨墨裁纸整理书籍的。喔!对了,我娘说那个顺儿还有个一同长大的好姐妹,叫桂花呢。」 「桂花……啊!桂嬷嬷!」婆子原本迷茫苦思的脸色,在一听到桂花这个名字时就神色大变,猛瞪着小云看,上上下下地看着,像是在小云脸上看出了什么,结结巴巴地问道:「你阿娘是李顺儿的表姊?」 第二十章 「嗯,是的,是姨表。听我阿娘说,她们两表姊妹长得可像了。而我的长相也随了我阿娘,就不知道我与那个顺儿像不像了。」小云一脸天真地道。 「像,像极了。」婆子喃喃道,接着跳起来。「你等等,我、我去找管事嬷嬷来,她得见见你!这事我做不了主!你等着啊,别走!」 就见那个慌了神的婆子,连门也忘了关,立马往里头跑去,就这样把两人撇下。 「小云,她这是?」 「我们走。」小云拉起小芳的手,拎高裙摆,快步跑开。 「可,你不是要找人,怎么跑啦?」小芳被拉着,只好跟着跑。 「我没要找人。我只是在确定某件事。」转眼间两人已经跑得好远,远到再也看不到昭勇侯府的屋瓦。 身为小归村的村姑,腿脚有力那是必须的,所以两人疾奔了一刻钟,直直跑到内城门口才停下,也只是有些小喘。 「好啦,今天谢谢你了,小芳。你快搭车回明宣侯府,别误了你的差事。我这身衣服改天洗好还你,我也该回去照顾我娘了。」 「衣服不急。你有需要的话,就放着无妨。今天我休息,不急着回去,不如我跟你一同到外城区看白婶吧。」 「我娘现在还虚弱着,你去了,她又会勉强自己起来招待你,到时你也不自在。所以等下回你有空我再带你去见我娘,反正我们娘儿俩至少半年内都会在京城,想见面随时都可以。喏,你的法规两银子,收好了。」将头上那两根沉坠坠的银簪拔下来塞进小芳手上。 小芳接过,小心放进怀里贴身收好。点头道,, 「也是。那好吧,就约下次,我回去弄些好药材,到时给婶子补身。」 两人道别完,小云目送小芳搭上一辆载客驴车离开后,才转身缓缓走着。她走得很慢,因为一心想着事情,完全没有注意到旁的,所以当她一只手突然被人用力攫住、往后一扯,整个身子撞上一面墙时,她向来灵敏的身手竟然没来得及应变。 小云后脑勺撞了一下,所以有些眼冒金星的,一时看不清袭击她的人是谁,倒是听到了那行凶者咬牙切齿的声音—— 「白、云,你这是什么鬼样子!」 就算再怎样气急败坏,贺元仍然记得这个叫白云的混蛋是个举人,且是个即将应考的举人,他的名声不能有任何败坏;但凡有,一点点污点被诟病,就算他的学问之好堪比曹植、考出来的卷子足以折服一票大儒考官甚至皇帝等等,他也当不了打小就心心念念的状元。 别说状元了,连个同进士出身都不会有他的份,严重点还会被直接剥夺掉所有功名。一个读书人要是混成这样,也只能羞愧地去死一死了。 贺元解下披风,将白云披头盖脸地包个死紧,箝押着她就近找了间客栈,要了间独立的厢房就把人丢进去,并吩咐随后跟来的护卫守在方圆五步之外,别让任何人靠近。 然后,踢上门,开始审问这个无法无天到连男人的自尊都敢丢在地上踩的女装混蛋。 「白云,你给我说清楚,你这一身扮相是怎么一回事?!」贺元指着白云身上的丫鬟服饰(还是明宣侯府的制式),实在太不像话了。 白云跌在榻上,好不容易将捆在脑门上的披风给挣开,连连吸了好几口气才让自己从一片紊乱里平复下来,可以好好说话,才道: 「贺元,好久不见。」虽然已有十年没见,而贺元的长相也与小时候大不同,但她向来很能认人——其实方才还没看清是他时,就从声音语调里认出了是他,才会由着他又施暴又挟裹地拎来拽去。 「少来那些你好我好的虚词问候!你看看你!你扮这样竟一点也不感到羞愧吗?!」 「我这样有什么不对?」白云整理好自己,坐正,坦然地看着贺元。 「当然不对!你扮成女人!」 「扮女人有什么不对?」白云还是很理所当然的表情,还强调了——「我觉得这样满好看的,你不觉得吗?」 贺元这时才注意到白云的相貌,与他四目相对,竟莫名脸红了起来,不由自主率先移开眼。故意挑剔道: 「在京城这个地儿,你这样子的,也不过是中人之姿,我家的丫鬟都比你好看……」不对!他干嘛跟一个大男人谈女装扮相好不好看的问题,这简直有辱斯文。再度发火:「白云!你还记不记得你是个举人,不是戏子!只有戏子才会扮女人、才会在意扮了女人好不好看,你何以自贱至此!」 「我哪里自贱了?」白云觉得贺元真是不可理喻。 「你不会是真的在小归村那个地方待傻了吧?虽然你们那儿的孩子从小就没有男女之分,全穿得灰抹抹的没个人样;但你要记住,你现在是在京城,而且你是个有身分的举人,两个月后要去考进士的举人!男装女装是有分别的,你再不可混淆了!」 「我没有混淆。」 「你这叫没有混淆?我的白云举人老爷,你该穿的是青衣直缀,不是女装!」愈说火气愈大,愈看他的扮相愈不顺眼。几步走到榻前,用力将白云推抵在榻椅的靠背上,同时伸出一只手压在他胸口上道:「你好好一个男人,羞也不羞!穿着女装已经够丢人了,竟然还往胸口填塞了什么东西,是不是塞了两个准备用来当午饭的馒头?你还笑京城人把钱袋子搁头上,我看你才是不着调,把吃食利用在这种不正经的——」声音戛然而止,取代的是一双因为眼眶瞪得太大,以至于差点跳出来的眼珠子。 「摸够了吗?」白云闷声问了下。见他还在无意识地揉扯,没好气地忍痛道:「别揪啦,是真的。你再揪也揪不出馒头来的。」 贺元飞快瞬退两步,差点被椅子绊倒,一张俊俏白脸像是被砸了一盆狗血,腥红得吓人。 贺元惊骇万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眼花耳鸣,脑袋里嗡嗡响得快炸了。 贺元不知道自己该立马晕倒以示极度的震惊呢,还是跳个半天高,顺带把眼前这个混蛋给掐死?! 良久良久良久,终于艰涩地发出低哑的声音道: 「你、你……你是……女的。」最后两个字说得像是蚊吟,只有靠得他如此近的白云能听到。 「一直都是。」白云觉得自己满冤的。从来她都没说自己是男的啊。 「但你一直都知道我不知道!」咬牙。 「……是啊,所以,我写信了,两个月前写的,信里有说了……」慢吞吞的声音表示她正底气不足。 「信呢?」他从来没收到任何一封关于这样内容的信,别以为随便就能唬弄得过。 「这信……因为内容太过隐密,若不小心被旁人拆看了,难免会引起些风波,所以我没让信使送。」 「哼。」再编嘛。贺元双手环胸。 白云默默地伸手解开腰带—— 「你做什么?!」贺元喝斥的声音尖得像是他正在被非礼。 「我拿信。」白云看了他一眼。「那封『两个月前』就写好的信,我贴身放着。想着到了京城就亲自送至你手上,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万无一失你个头!你是个女人!你知不知道你是个女人?!在我面前宽衣解带,你——」贺元见白云无丝毫顾忌地仍然将腰带解松,一只手从领口探进里衣内掏着信,这神态坦然而猥琐,还猥琐得光明正大,贺元觉得真是败给她了。 这白云,不管是男人女人,都是个麻烦又教人头痛至极的混球。 而这个混球还真是没有当女人的自觉,虽然不是故意看到,但还是看到了—— 「你竟然没穿亵衣!」咬牙低声斥责。 「啊?」白云低头看着下拉的襟口,虽只露出锁骨下方一点肌肤,但确实足够让贺元看到她光溜溜的脖子上没有任何亵衣绑带的踪迹。 信件自里衣里掏出来后,她顺便将白色里衣拉出一点点给他看。「还是穿男式的舒服。我阿娘给我绣了两件亵衣,实在不好穿,就丢在老家了。喏,两个月前写的信,你看一下,我没骗你,真的『早就』向你坦白了。」 「这不是骗不骗的问题!」贺元原本下意识要接过信,但在碰到信之前,又突然像被烫着了似猛地缩回手,背在身后紧握成拳。「白云,你知不知道女人不能参加科举?你一定知道,但你还是去考了,你胆子大得都可以去造反了!」他果然永远也搞不清楚这个家伙脑袋里在想什么。 这样的无法无天,这样的肆无忌惮……所谓的「穷山恶水多刁民」,说的就是她这样的吧? 「造反的难度太高,我没想过。」白云想了想,老实道。 「那你参加科举是因为难度低,所以就干了?」冷笑。 「其实我也没想考的。」白云看着他道:「你知道的,我十岁那年去考秀才,不过是村长为了给小归村争一口气,让我跟着王诗书去考的。他也没想到会两个都中秀才,原本捎上我只是充个人数——」 「但其实你,甚至王诗书,都知道你一定能考上秀才,对吧?」十年来的通信里,白云身上发生的诸多事情,贺元几乎都知晓。包括他们从京城送过去的书,白云都与王诗书共享。 「对啊,既然去考了,当然要中。」她可不爱做白工。 「天晓得你是怎么拿到童生资格的。我问你,你在县衙的黄册里,是怎样登录户籍的?」贺元不像白云这样无知者无畏,既然她天真无知成这样,他总得认命帮她收拾善后——如果他还想要她这颗可恨的脑袋好好搁在她颈子上的话。生气归生气,该做的还是得做。 「取得童生资格那年,村长帮我家填了两个人名,去县衙登录户口。」如小归村这样荒远的山村,有的村民一辈子都没去县衙登录户口呢!除非得出远门,为了取得路引,就得有户口,才去办的。对村民而言,名字有记入宗祠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国家的鱼鳞黄册里有没有他们的名字,可没人在乎。 「两个人名?」贺元缓声问。 「男丁一名:白云;女性一名:白小云。附注:龙凤双生子。」 「……没人上门查户核实吗?」贺元此时深刻地理解了「天高皇帝远」的奥义…… 「永定县的县令至今都逃官十几年了,谁查?」在永定县,向来都是各村的村长说了算。 「原来永定县竟还没有县令前去上任。吏部在干什么!」贺元感到不可思议,都没力气生气了。 「放心,等我考中状元就有了。我会回去当县令的。」白云很善解人意地安慰他。 「你还想要考状元?!不要命啦!你的脑袋就算只是摆着好看,好好搁着不成吗?不用赶着给人砍吧!」他咬牙吼道,要不是还记得她是个女人,早就冲上前揪她领子给她一阵好捶了。 「都考到举人了,当然要接着考状元,不然多可惜。」 「你把科举当成什么了?我不相信你只是为了想当永定县的县令……等等!户籍可以随你们村长唬弄,那路引呢?出了永定县之后,每个关卡要办理路引可没有那么容易,而且愈接近京城,检查得愈严,你是怎么用举子身分一路唬弄过来的?,」贺元很快又想到这个大问题。 第二十一章 「慎严庵里关的不只有一个陈夫人啊,还有张夫人、李夫人……」 「那些夫人又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李夫人的兄长是户部郎中,她请她兄长从京城弄了个高等的路引,可一路畅通到京城,不必盘查。」 这种路引贺元当然知道,他们这样的世家子弟每每外出,拿的就是最高等级的路引。 「那些被关在无归山的夫人……就算曾经是京城最有风仪、最规范的贵妇,到了那样的地儿,也被同化得无法无天了……」他看了白云一眼,转开,然后又看一眼,叹气。 「你这样看我作啥?你是在暗示那些夫人被我带坏了吗?」 不是吗?贺元都懒得应她了。 「白云,你再怎么无法无天,也总该想到,一旦你真的通过了省试,在殿试时面见天子,就是明目张胆的欺君了。你……不是真的想考状元吧?」 「想考的。」白云认真道。 「你就没想过身分被拆穿的一天吗?你到底是真的置死生于度外,还是搞不清楚自己正在犯法?」他觉得生气,气自己为她担忧,气她无知到近似无赖的态度。 「贺元。」她轻轻叫着他名字。 贺元这才想到,相识十年,竟是第一次从她口中听到她叫他的名字,一时有些怔了。 「你是我很重要的朋友,所以我总是对你坦白。」 「要不是我发现了,你会对我坦白?丄火气又被撩起,指着她手上那封信道:「你这封信之所以随身带着,不就是为了应付今天这样吗?若我没发现,恐怕到死你都不说的!」 「我的坦白就是这样的。只要你发现了什么,来问我,能说的,我坦白,不能说的,也不胡编一通来骗你。」 「哈!那我可真是不胜荣幸。」 白云暗暗叹气,想着他今天的怒火一堆一堆地烧着,好像没有熄灭的态势,实在不能好好谈话。再说,天色也不早了,阿娘一个人在家,还病着,她得回去了。 显然贺元也觉得自己的情绪不对头,怎么也冷静不下来,再谈下去也只会走向吵架的结果,对事情一点帮助也没有,还是先到此为止吧。回去冷静想个解决的方法才是目前最重要的。所以在瞪了白云一眼后,转身就往门口走。 「贺元?」 「我今天不想再见到你。先这样吧。」 打开门,就要离开。但在跨出一脚时,突然又收回来,转身,面无表情地冲向白云,白云眼一花,手上捏着的那封信就给扯走,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人。 白云就这样傻傻地看着贺元像踩着风火轮似飞快离开,直到再也见不到人之后,才合上张大的嘴巴,眨了眨眼。 「真是一场惊险刺激又别开生面的重逢啊……」 「春明。」 「小的在。请问法规爷有何吩咐?」 「你去查昭勇侯府的两个下人。一个叫桂花,现在叫桂嬷嬷;另一个叫李顺儿。她们约莫四十岁上下,叫李顺儿的那个应已经不在侯府里了,但二十年前应该在。把她们两人的关系、身世以及曾经的过往都打听一下,尽可能地详细。」 「是。」 「查到多少就上报多少。尽快,也要详实。」 「是。」 交代完后,贺元让贴身服侍的人都退出书房,自己一个人坐在桌案后,原本正正经经、严严肃肃地在思考,然而,当目光不经意定在桌上那两张摊开的信纸上时……眼神便不由自主地有些飘移,两抹红晕悄悄在耳根堆聚,慢慢朝脸上扩散,将他一张从来晒不黑的白皙俊脸给染上霞色,正好与窗外黄昏的天色交相辉映…… 大半天的努力克制在这一刻化为乌有,他还是控制不了自己脑袋地想起了这封信的书写者……以及,自己的右手曾经多么孟浪地袭上那柔软又饱满的丰盈,这样又那样地揉捏……可耻而放肆的……调戏。 右手成拳紧握,紧紧地,紧得让指甲几乎要刺破掌心。不知道是想让自己忘了那触感,还是眷恋回味…… 不管白云这家伙是男是女,贺元对她的评价仍然没变—— 她真是一个混蛋。 镇国公府,贺二爷的书房,即使是自家人也不被允许随意进入,更别说是外人了。贺二少的大多数朋友,基本上连书房座落在哪里都不见得知道;可今日,贺二少的书房却意外迎来了一个陌生访客,而且一待就近两个时辰都还没出来。 这让跟随贺二爷多年的小厮与丫鬟们不由得对那人另眼相看起来,知道以后对那位得小心伺候着了。 「你虽然抄写得很快,但也别因为贪快而抄误了。需知道,有时只是一字之差,表达出来的意涵却可能大相迳庭。」 「放心,抄书我熟,从来没错漏过。」这是在慎严庵里历练十年的成果。如今白云是手快眼也快,脑子还能随着抄写的过程进行初步的背诵。 此刻白云手上正疾抄着的,是贺元托了人从国子监里捎带出来的考前精要,其中包括了这一次主出题主考官们写过的文章以及一些读书评注,正好可以让白云对这次春闱的可能考题方向、以及考官的文章偏好有个底。 国子监不愧是大儒聚集的地方,所以监生们有最充足的考试资源,以及最丰富的藏书;藏书阁里更有着历届考题以及优秀试卷可以阅览参考——当然,所有国子监里有益于科考的书籍文卷,这十年来都被贺元誊抄寄给白云了。 此次大考之前,所有将要应考的监生们都得到了大儒们呕心沥血精心编就的考前精要,让监生们获得了比其他各州郡赶来的士子们更多应考优势——当然,这份优势,此刻正在白云手中复制着。 不管贺元此刻有多么头疼于白云身为一个女性,却胆敢扮男装去参加大考,这等严重追究起来足以杀头的行为,他还没找到解救她这颗脑袋瓜的方法。可,在那之前,他至少可以帮助她达成考状元的心愿——如果她最终被杀头了,至少也是在所愿得偿之后…… 虽然相信白云的抄书功力,但为了以防万一,贺元还是一页一页地帮她校对起来。不一会,终于忍不住嫌弃道: 「台阁体……」不屑地撇撇嘴。「我说,你能不能写出点自己的风骨?」 「科举考试不需要字体有风骨。太有风骨反而妨碍考官阅卷评分,所以士子应考时,必须以台阁体书写——这些话不就是你以前在信里告诉我的?」白云没有理会贺元的批评,手上的抄写动作没停,就算正在与他斗嘴,也能将笔下的文字写得没半点差错凌乱。 「没有哪个士子一辈子就只写台阁体。这种文体,除了科考与官样文书,其它书信往来是绝对不会用的,你必须有自己的字体风格,不然难以在读书人里立足,获得尊重。」贺元抽来一张白纸,铺在书案一角,对她道:「来,写点别的字体。」 「什么别的?」正好抄到一个章节段落,白云停下笔看他。 「除了台阁体之外的别的!」没好气。 白云想了想,将毛笔在砚台里舔了舔,便在那张白纸上洋洋洒洒流畅地写起了诗句——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皆是读书人。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年纪虽然小,文章日渐多;待看十五六,一举便登魁。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脑子好,过目不忘,你可以不用把整卷《神童诗》给默写出来,我知道你会!」贺元看她写得欲罢不能,连忙阻止;然后,才指着纸上的字体叫: 「你学了我的字?!」这分明是他的字迹!要不是亲眼看她写出来,他一定会错以为自己什么时候写了的。「你什么时候学的?」 「看多了就会了。」这十年的书信往来,他的字她多熟啊,既然熟了,当然就会写啦!这不是很理所当然的吗? 「怎么可能!你并没有看过我写字,并不知道我运笔笔触与施力方式,怎么就学得这样肖似了?」 白云疑惑地看着他。 「这很难吗?」 「当然很难!你这样……简直岂有此理!我的字有这样简单易学吗?」贺元那颗自认饱读诗书的自尊心被伤害了一下下。 白云不明白他干嘛一副很受伤的样子,眼睛转了转,突然指着墙上一幅书帖问道:「这是名家字帖吗?」 「是。这是当朝宰相钱慎大人的书帖。他老人家是当代书法大家,尤擅行书,墨宝难得,并不轻易让作品流出,满朝宗室勳贵、文武百官求之而不可得。这幅书帖还是我上个月行弱冠礼时,我表哥为我求得的。」并没有特意说明他的这个表哥,两年前还新增了一个很强大的职衔——皇帝。 白云对贺元有什么厉害表哥自是没兴趣,也不会多问;将桌面上的纸张收拢在一边,又抽来一张白纸铺好,看了看那幅字帖好一会,取过一枝大楷羊毫笔,竟挥就出与那幅字帖极为相近的字迹。虽不到神似,却也形似了。 「你竟然看了几眼就能够写出这样相似的行书体——」贺元几乎要伸手捂住眼,才能防止眼珠子瞪出来。他抖着手指着白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分不清自己内心是羡慕嫉妒多一点,还是对自己早早慧眼识明珠的得意多一点。 「我没有自己的字体风骨,但模仿倒不是问题。」白云撇嘴道。 「模仿……等等!」这两个字令贺元眼睛一亮,立马转身往陈列着一堆书画古董的博古架上翻找着什么。可愈急就愈找不着,扬声朝外头唤道:「春生,进来。」 被遣到外头候着的首席小厮春生立即推门进来,恭身道: 「春生在。二爷有何吩咐?」 「五年前我从皇陵帖刻回来的『天下冠军帖』,收哪去了?」 春生略一思索,立即回道: 「二爷,那『天下冠军帖』在两年前被大爷借走监赏,至今未归还。」 贺元一愣,也想起来了。一拍桌子道: 「借了两年还不送回来,大哥这是想昧下了吧。去!去要回来,立刻!」 「这个时间,大爷还在皇卫营练兵未归呢。」可不敢私自去取。 「找他书房伺候的人讨要回来,回头我会跟大哥知会一声。」属于他的东西,自可随时取回。 「是。」春生立即领命而去。 「白云,我有一幅很重要的字帖,你先照着临摹,每个字都练习上几百次之后,再帮我写个一模一样的出来。」 「好啊。」没有多问,直接应下。不过……「我的字,还需要练出风骨吗?」 「如果你什么字体都能仿得来,还怕没什么风骨。那些有风骨的还没有你的本事。」贺元摆摆手。反正她又不以当书法家为念,就省省吧。 「那我可以继续写台阁体了?」她还是觉得这种四平八稳的字体方便实用、干净清爽。 「随你了。」很大方地放过了。 就在白云即将抄完那几卷考题精要时,门外传来禀报声: 「二爷,贺明堂少爷以及礼部尚书三公子赵玥来访,正在『咏宜厅』奉茶。」 「春生还没回来吗?」 「二爷,小的回来了。大爷的书房小厮说那『天下冠军帖』并不存放在书房,似乎是被大爷挂在他内院里了。」外头传来春生带着些许喘气的回报声。 第二十二章 「知道了。我晚上直接找大哥要就是。」贺元看向白云道:「快点抄完。赵玥说好只能借阅两个时辰,再不还回国子监,那出借的人就要急坏了。」 「就好了。」白云回道。 就见她手速更快,字体稍稍有些跳脱,没那么四平八稳了,却显得行云流水,畅意至极。贺元眉头微挑,觉得凌乱些的台阁体,倒是比较有看头。 不到一刻钟即全部抄完,贺元则在一旁把所有书稿整理好,将赵玥偷渡出来的那一份装进匣子里,拿在手上,道: 「这些卷子出自一个很被国子监众大儒们看好的监生,认定此人就算没考中一甲,至少得个二甲进士肯定没问题。就不知道,在接近同样的条件下,你能不能够考得过他?」 白云倒没有豪情万丈地拍胸脯说些壮胆气的大话,只耸耸肩。 「不知道。反正我记下一切读过的书,包括你不时寄来的文章与卷子,若是仍然落榜,就只能说……」 「你书读得太少?」贺元接话。这句话几乎是每次他给她写信寄书时一定要写上的句子。 「不。是你给我的阅读方向完全错误。」要知道,她所读的一切书籍文章,都是他帮她挑的;他学了什么、判定了什么书籍适合考状元的她,就会把那些书寄给她,然后两人再在同等的知识水平里斗嘴吵架。 也就是说,如果她真的能考中进士,甚至高中状元,那么就表示贺元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也有状元等级的高等程度。不得不说,刚开始贺元会这样努力帮白云,是有这样一份心思在里头的;他想证明除了父母生给他的富贵命格外,他自身的本事也是足以傲视群伦的。 身为当朝权贵子弟,虽然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这些贵胄公子不得参与科举,可世家权贵们却知道皇家是希望他们在本身享有荣华富贵时,不要去剥夺那些落魄贵族、寒门士子们振兴家门的机会。 所以,一直觉得自己书读得很好的贺元,从小就知道自己与科举无缘,他不能经由科举来证明自己不比翰林院那些才名远播的人差。当然,他也没有去考的意愿考上了,会被非议侵占寒门晋身名额;没考上,岂不丢死人?因此一直以来他是希望白云真能考到状元的——直到知道她是女人之前,他都这样希望着。 待白云也收好她抄写的那一份卷子,以方巾包好,正要往宽大的袖袋里塞,就被贺元阻止—— 「等会还要见贺明他们,你塞着这一大卷坠在袖子里,看起来不像样。你是举子,又身处京城,得注意风仪。」叫来春生道:「你唤个人,把这些送到外城北白公子家去。」 春生轻声应是,接过小包袱便行礼告退。 「他怎么知道该送哪去?」 贺元轻哼一声。 「你都来京城七天了,该知道的我自然都知道了。」连她是个女人的事他都知道了,其它别的还有什么难的吗?白家母女的落脚地,查起来根本毫无难度。 白云瞧他像是又冒出了点火气——他对她是女人这件事,始终保持着随时发火的阴阳怪气状态。她暗自撇嘴,问道,, 「我与贺明他们不熟,见面招呼完后不就该回去闭门读书了吗?」是谁说过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全天候悬梁刺骨死读书的啊?居然还有闲情去交谊叙旧。老实说,对于贺明赵玥之流,她早就忘在脑后了,只隐约记得一个是撒钱的笨蛋,一个是趋炎附势的纨裤。 「你得知道,一个士子,只是会读书,是没法真正获得尊重、取得天下士子认可的。在京城这地儿,尤其势利。琴、棋、书、画、诗、酒、花,你可以不专擅,但得学会品监;当然,这种风雅,一时之间强求不来。可至少,你得懂得游艺,马球、蹴鞠,只要有一项玩得好,你就能较为顺利地打进勳贵圈。」 「所以,你等会还要带我去蹴鞠?,」她向来踢得不错,可不代表她现在有这个闲心。 「必须去。」贺元当然看出了白云的不情愿。 「为什么?你想我交好贺明他们?」有必要吗? 贺元定定望着她的脸,好一会,拉着她的手臂往外走,边走边道: 「不为其它别的,就当是……为了你的脑袋吧。」说完,轻叹。 「没想到白云这些年连蹴鞠也没落下。我以为他光是忙着寒窗苦读就已经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不然怎么能在如此幼龄就顺利在功名上不断进益。」柯铭看着在鞠域里奔驰如风、完全无视两个守门员壮得几乎能塞满球门的所有空隙,不断将球给踢进球门得分,把另一队里的贺明与赵玥气得频频跳脚。 贺元没有下场,暂时当白云这一队的指导师,不过因为白云表现良好,倒也没指导师什么事,就见他双手交叉环胸前,目光始终盯着在场上活跃灵动的白云,问着身边的柯铭道: 「阿铭,你看白云怎样?」 「极好。书读得好,蹴鞠上也是天才。」 「我问的是她的模样。」 「模样?」柯铭有些疑惑,也看向白云,从白云的长相到他灵活敏捷的身手。「若你是问长相,倒是个清俊的。若他能顺利通过会试,在殿试上表现得出彩些,被钦点为探花也不无可能。」 「你不觉得她长得女气吗?」在不知道白云是女性之前,贺元自然不会觉得白云长相有问题。可在知道她的真实性别之后,再怎么看她,都觉得这是个女人,就算穿了男装,还是个女人。简直是明摆着的事实,怎么会有人看不出来呢? 「女气?」柯铭轻笑。「男子长相清丽者,向来并不少见。你看赵玥,长相随了他娘亲,这几年与他妹妹长得愈来愈像,几乎要被当成双生子看了。白云与赵玥两人站在一起,就算错认,也是赵玥被当成女子看待的机会比较大吧?咦——」话说到一半停住,沉声道:「看来赵玥是输急了——」指着鞠域里的突发状况道。 贺元看过去,俊目微眯。 在鞠域里,因为抢球而造成冲撞,就算白云灵巧地及时闪开赵玥的一记飞铲,没让自己的腿受伤,却阻止不了两人撞成一气跌在地上。被撞的人很快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尘土,半声疼也没喊,就要继续比赛;可撞人的那一个却是不干了,在地上唉唉叫老半天,发现没人应和,气得跳起来,伸手就朝白云推攘过去。白云一时不防,被推个正着,整个人连连退了几步;而赵玥不依不饶,继续追打过去—— 「住手!」贺元快步过去,同时出声喝道。 当然白云从来也不是个会吃亏认衰的人,她在赵玥的拳头揍来时,侧了脸闪过,同时踹出一脚,正中赵玥肚子,生生将他踹翻在地。 「你这该死的乡村野人!你竟敢——」赵玥努力要跳起来揍人,却一时肚腹无力,站不起身,双手直拍着地。 「来人,扶他去休息。」贺元已经走过来,以目光将几个围过来的家丁给定在原地,不敢有所动作。之后一手抓住白云,并且唤来赵玥的小厮将他扶走。 「端方,你帮我好好教训他!什么玩意儿,竟敢还手!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分,小爷揍他是他三辈子修来的福气——」骂骂咧咧的声音慢慢变小,然后在贺元冷沉的目光下,无言,并且转身给了扶他的家丁一巴掌,骂道:「没眼色的混帐!还不快扶本少爷去休息,还楞着作啥!」 待赵玥作戏一般地大呼小叫离开后,贺元仍没有放开白云的手,看着她,平声问道: 「继续踢吗?」 「是你要我来踢的。」踢不踢于她又没差。 「他刚才推你哪里?」由于角度的问题,贺元只看到赵玥推到她,却不确定有没有碰着不该碰的地方……他目光不着痕迹地飞快扫过她过度平坦的胸部。 「放心,我闪过去了。他只推到肩膀与手臂的部份,没发现我衣服下缠着布巾。」幸好现在是初春时节,仍然穿着厚衣服,不会轻易被看出破绽。 这是布巾会不会被发现的问题吗!贺元深吸一口气才忍住咆哮的冲动。 「阿元,赵玥说他伤着了,不玩了,你要不要下场接着玩?」贺明跑过来问着。 「嗯……」本来打算点头应好,眼尾却扫到入口处正有几位贵女正在下马,而且目光全往这边盯来,便改口道:「你们接着玩,我送白云回去。她该要温书了。」 贺明也听到了鞠场入口处的喧哗声,看过去,认出了那些人,惊讶道: 「她们怎么来了?不是都去参加新安公主举办的马球赛了吗?」马球赛的球场在城西郊外呢。而且今天这里没有蹴鞠赛,这些人来干嘛? 「我们先走了。」趁那些女人还没过来,贺元拉着白云往就近的一处角门闪去,一下子便不见人影。 待贺明也想到应该溜时,已是来不及,因为几个行动俐落的贵女已经快步过来,抓着他就一通质问—— 「贺明!你真不够意思,今天跟贺二爷在这儿蹴鞠,都没招呼一声——」 「对啊对啊!你还说最近贺二爷忙着别的事,不会来鞠场呢,这下你怎么说?」 「你不是说下次贺二爷玩蹴鞠时,一定让我们知道的吗?,」 「贺二爷人呢?刚才还看到他在这儿的啊。」 贺明顿时头大如斗,心底偷偷抱怨起贺元的不厚道,既然跑路时还记得要把白云挟带走,怎么就偏偏忘了他这个亲堂哥,任由他在这儿水深火热呢? 贺元带着白云从一条小巷子左转右绕地走了约一刻钟之后,终于绕出那条长长的巷子。一踏出去,鲜嫩春色扑面而来,入目尽是盎然生机,竟是走入了一望无际的桃花林里。 荳蔻梢头二月初…… 桃花还没完全盛开,只有寥寥几朵,更多的是一点一点的粉色花苞俏生生地在枝桠间待放,在一片鲜绿新叶里妆点出迷人的桃红。 比起千树万树桃花开的壮观美景,白云更喜欢代表生机的鲜绿颜色,所以她深深吸一口气,让春天的气息盈满胸臆,才万般不舍地缓缓吐出。 「倒没想到皇城中心地带有这样一大片树林。」虽然进京没多久,却也深刻体会了何谓「寸土寸金」,京城这地儿,想活出个人样可真不容易。 「这里是皇家园林的外围区,一般人进不来。」 「你刚才跑得那样快,是在躲谁?」白云问。 「我需要躲谁?」贺元轻哼。 「好吧,不是躲。是不想看到谁?」白云很不能理解这些贵公子们对别人的用语的挑剔,直白说话也不行,非得体面包装一下,其实还不就是同样的意思。 「国朝男子二十、女子十八,为适婚之期。」贺元闷闷地道。 白云想了一下,看着他。 「你今年一月刚行完弱冠礼,这便等同于昭告世人,你要相看对象了,所以……窈窕君子,淑女好逑?」 「你的过目不忘、从无错漏哪里去了!」贺元瞪她一眼,《诗经》乃传世经典,岂容亵改? 「知识学了不就是为了活用?」 「你这个只善于模仿、不会创新的人,也懂得什么叫活用?」 「现在不就是了?」事实证明,她不是个书呆子。然后,又接回前面的话题:「那些女人都相中你,可你一个也没相中,所以不想见她们是吗?」 第二十三章 贺元轻哼。 「京城里的女人,难不成能比小归村的女人还厉害?能让你为此走小门避让?她们会拿棍子敲昏你,然后把你拖回家生米煮成熟饭吗?」白云想起四年前小归村发生过的那件震惊十里八乡的剽悍婚事。 贺元瞪大眼,差点被口水呛到,也顾不得批评她一个女人家,怎么说这种臊事也如此坦然,都不脸红一下!连忙清了清喉咙开口问: 「有这种事?你们小归村的女人都是这样嫁掉的?」这也太惊悚了。 「也不是都这样。这事发生在四年前,仅此一件。」白云简单地说了下前因后果——无非是男女双方有意,但男方是大丰村大地主之子,有貌有德有家产,而女方出自于恶名昭彰的小归村,无财无德不会女红,本身又是个爽俐的……咳,泼妇(以外人的眼光来看〕,婚事自然难成,男方全族群起反对。后来这对小情人出了这样一个损招,男方让女方给敲了闷棍,配合着被拖回家煮饭去了…… 既然都煮完饭了,自家闺女当然不能吃亏,婚事得办!于是身为几百年来永远团结的小归村村民,便在村长的带领下,有刀带刀,有箭背箭,有铆头扛锄头,呼啦啦一群人上大丰村说亲去;然后,顺利地,有情人终成眷属,又添了一桩世间佳话。 「……我难得去怜悯别人,但是,此刻我非常同情跟你们小归村为邻的其它三个村子。」真是前世不修,以至于今生恶邻肆虐。 「有什么好同情的?他们三个村土地比我们不知富饶多少,我们小归村地无三里平、人无三两银,田不肥、河不靠的,反正最恶劣的环境都归我们村了,可几百年来,我们也没怎么他们啊。」就算在乱世当了土匪,也是有职业道德的土匪好吧。 「省省吧,你们小归村是怎么样的,我还不知道?」 「你又知道什么了?」才在小归村待那么十几天的人,能知道个什么? 贺元又哼了声,横她一眼。 「你们小归村为了出两个秀才,就把你在户籍上报了个男丁名头,让你去考试,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你们村子的人有多么胆大妄为。我猜,至今你的真实性别没有被外人拆穿,怕是全村人都决定帮你隐瞒到底对吧?这也就算了,但你考中了秀才还不消停,竟然还敢在去年考中举人。中了举人就得上京赶考,你就没想过,你或许能一辈子在永定县当个秀才不会被拆穿身分,但当你出了永定县之后,还有谁能护得了你?」愈说愈气,差点伸手敲她额头。 「……我知道。所以本来我也没打算考举人的。」看着贺元有些气急败坏的脸,白云知道他这是在为她着急,所以安静了半晌后,说道。 如果说小归村民的无法无天是出自天高皇帝远以及无知者无畏的话,那么,这十年来,在贺元源源不断送来的各类书籍喂养下,以及慎严庵里三位夫人和师父们的言传身教里,白云是眼界大开的。她仍然有着小归村人的无畏与无法无天的焊性,但她知道自己可能会面对着什么严重的后果。 「你不会是……被我几封信激着了,才跑去考举人的吧?」贺元突然想到这个可能,心中不由得涌上些许懊恼。 白云在十岁那年考中了秀才,而后却一直没再往上报考。虽然白云在信里说她有能力考,却对当举人什么的不甚感兴趣,不是怕考不中等等。也就是这些话,让接下来几封回信里,贺元简直极尽嘲讽之能事,就为了激起她的上进心…… 好吧,人家终于上进了,在十六岁那年一报考就考中了。这个年纪考中举人,实在是个少年天才了。而这个少年天才,此刻成为一枚苦果,塞进贺元嘴里,还不得不硬吞下去…… 白云望着贺元显得严肃非常的脸,轻轻笑了。 「你的『激励』当然是原因之一。但若只是跟你斗气,还不足以让我做出这样不要命的事。」她又不是个傻子。 「那你是为了什么……」问到一半,贺元突然想到什么,盯着白云道:「是不是跟昭勇侯府有关?」 白云这次是真的惊讶了,一向淡定的脸,因为双眼大瞠而显得有些呆样,憋着一口气忘了换,让她的双颊微鼓,一时没说话。 「虽然我总会查个一清二楚,不过,你还是先对我坦白的好。」发现自己占了上风,贺元得意地双手环胸(为了克制自己的手不上前去捏她的脸),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只要你问,我当然会说——」吐气,坦然说着。 「阿元表叔!」一声稚嫩的呼唤声突然从桃花林的另一端传来,打断了白云的话。 贺元凝眉看过去,立即抓着白云走过去,边低语道: 「这事改天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说。现在,跟我上前去拜见。」 「拜见?」好隆重的用语。白云看过去,发现远处站着几个人,其中最显眼的就是一个老人与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小男孩——而他们都穿着代表皇家的明黄服色。 「前方的是太上皇,以及小皇子。」简单说明前方明黄衣着者的身分,并问道:「觐见礼你学过没有?」 「……李夫人教过我命妇觐见后妃时的礼仪。」 「……等会照着我说的做。」贺元吩咐完,心中同时思考着能不能利用这意外的偶遇,趁此给白云创造出几分生机? 无论如何,白云得活着。 白云的表现比贺元所能想像的还好。 小归村的人,有许多让人皱眉的习性,但或许只有这种浑不吝的天性,才能在任何处境里都淡然处之,甚至还如鱼得水吧。 刚开始,就是小皇子才放高的纸鸢不幸勾挂在白果树的顶端,扯不下来,还断了线。跟随在太上皇以及小皇子身边的都是宫婢,没一个用得上的;正想让宫婢去外围唤个侍卫进来时,小皇子眼尖,就看到了桃花林另一头的贺元,便出声唤了来。 身为桃花林里唯一的一棵白果树,自然是整片桃花林里的异类。七十几年前,皇家在这边植栽桃花林时,所有别的树种都挪走了,就这棵至少有五百年树龄的白果树被特别留了下来。五百年的老树,就算曾经被修剪过许多次,也成长得相当壮观了;那至少有四丈高的树身,立于普遍只有七八尺高的桃花林里,完全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当然,高挂在四丈高枝头的纸鸢也不是那么好拿回来的,就算叫来侍卫与内侍,也得寻来梯子竹竿等工具戳戳弄弄的,恐怕就算取了下来,那制作精美的纸鸢也得给捅穿几个洞,无法再放飞了。 而这样困难的工作,落到了白云身上,也就只是爬棵树的事而已。 就见她看了看白果树笔直的树干,以及不算粗壮的枝桠,计算好爬的方式与落脚处之后,在取得太上皇的同意,并从宫婢那里要来一条绳索,并将其中一头绑了一颗小石子后,便在众人张口仰望的目光下,身形轻灵而迅捷,一下子就窜上了八尺高,并攀上了第一根枝极;接着用动手中绳索,勾吊住更上面的树枝后,将自己给荡上去,如此重复几次,她已登上了白果树的顶端,取回了完整无损的纸鸢。 当纸鸢平安送回小皇子手中时,那满脸惊奇的小皇子早已不在乎纸鸢了,随意将纸鸢丢给一边的宫婢,缠着白云问东问西,稀奇得不得了。就算旁人提醒着小皇子学习功课的时间到了、太上皇该休息了,也撒娇地不肯去上课,非要让白云教会他爬树这项神技不可。 后来还是贺元开口说白云最厉害的艺能不是爬树,而是蹴鞠,简直是神乎其技,让小皇子回去好好学习,改日办一个蹴鞠赛,让白云踢球给他看。说尽好话,允了承诺,说两天后就办比赛,终于把小皇子给哄走。 两人恭送走了太上皇与小皇子之后,才相视一眼,笑了下,一同背靠着白果树吁了口气…… 「有空时,跟我说说皇家和朝廷的事吧。」白云才进京不久,在这之前,又只生活在「只知村长,不知皇帝」的小山村里,虽然对皇权没有太多的敬畏之心,但也不能任由自己就这样一无所知下去。 「不止是皇家与朝廷,我们大雍的风土民情等等,你更该知道,才好融入。」贺元伸手拉着她手臂,领她往出口处走。并道:「不过在那之前,我先跟你说说蹴鞠吧。方才的情况,你可能会以为因着小皇子闹着要玩蹴鞠,所以才会有后天专门为他举办的蹴鞠赛。其实,与其说是为了哄小皇子,不如说是为了讨太上皇欢心。蹴鞠这项游艺,一直盛行于大雍,两百年来都是如此,从未被别的游艺取代。你猜猜,为什么?」 白云想也不用想,直接道: 「上有所好,下必从之。」 正解。 「开国太祖本身就是个蹴鞠好手,更将蹴鞠引入军中,当成军事训练的项目之一,颇有奇效。后来国朝建立,天下承平之后,便一手建立皇家蹴鞠队,并鼓励文武百官或以家族为名、或以地域为名,成立蹴鞠队。日后每年举办蹴鞠大赛,若能在大赛里一举夺魁者,将会获得丰富的奖赏与荣誉。」 「每一位帝王都喜爱蹴鞠吗?」 「当然不是每一位。但大多数是喜爱的,甚至有沉迷其中,废寝忘食的。」 「那个对蹴鞠废寝忘食的帝王,是不是就是给蹴鞠手封官的那一个?」 「你还记得啊……」这是小时候他一语带过的话呢,都不记得自己说过了。 「你说过的,我都记得。」白云随口应着。 可,当她应完,看到贺元转头盯着她,不说话,而且白皙的脸像是泛起了一抹微红时,不知怎地,她也跟着觉得自己的脸忽然有些热…… 他们都感觉到了异样,却极力忽视,粉饰太平,就见贺元轻咳了下,说道: 「嗯。那时的封官之举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位帝王几乎被朝臣骂成了个玩物丧志的昏庸帝王;可官位已经封了,旨意一下,起居注都录下了,就算收回,对于帝王的名声也没有挽回的余地,历史是记下他这一笔了。既如此,那位帝王索性一路走到黑,就算那位因蹴鞠得官的人只是个闲职,帝王也决定让他待在那个官位一辈子。」所以后来那位帝王被定諡为「肃」,不无讽刺意味在里头。 「这等牛心左性……」 「咳!」提醒她,他们眼下站的地儿,还属于皇家呢。 「此乃一言九鼎真汉子。言必践、行必果,足堪我辈之表率。」她也是会拍马屁的。 「咳咳咳!」这下真呛着了。 「这咳三下是表示什么?」白云无法理解,只好虚心求教。 「表示我呛着了。」平平地说道。 「噗!」白云忍不住喷笑出声。结果又是笑又想揶揄他几句,害得自己也跟着被口水呛到了,连咳不止。 「活该!」贺元嘲笑回去,两人这时已经走出桃花林,几名家仆已经在出口处静待良久了;不再嬉闹,将刚才的话题简单做个结尾:「所以你得知道,沉迷于蹴鞠是皇室的天性。太上皇对蹴鞠的热爱不亚于那位给蹴鞠手封官的帝王,但自从那位帝王做出那样的事之后,百官就盯着呢,断然不许再有一位帝王如此胡闹。所以后天的蹴鞠赛,其实是为了太上皇办的,你先了解这一点即可。」 第二十四章 「嗯,我知道了。」 说完的同时,马夫已经将马牵过来,等着伺候他们上马。 「我先送你回去。你得学会骑马,今日先与我共骑适应适应,待你大考完,再好好教你。」因有旁人在场,贺元习惯性端起了他贵公子的架式,声音冷淡,姿态矜持。 「喔,好。」白云暗自撇嘴应着。 待他们走到马前准备上马时,才突然发现两人的手不知何时竟牵握在一起,一直没放开,两人居然都无所觉—— 四眼错愕相对,同时火速抽回自己的手,各自别开脸。 一时之间,谁也说不出话。 心中像是思绪万千,又像是什么也没有,纯粹是一团无以名状的慌乱…… 贺明目瞪口呆地指着鞠域的方向,神色恍惚、声音发飘道: 「他是这两日蹴鞠功力突飞猛进呢,还是前两天跟我们踢球只是逗我们玩儿,没半点认真?」看着被红队所有队员围着,白云仍然身如游鱼,来去如风,每每抢得球,便见缝插针、出其不意地将球给传出去,准确喂球给太上皇去射门得分。看太上皇那高兴得红光满面、不顾身分仪态地举高双手跳跃欢呼的模样——简直比当年登基为帝还欣喜。贺明突然有种向老天爷抗议的冲动,这造人也造得太偏心了吧! 「这得感谢你。」贺元凉凉地说道,眼睛仍是紧盯在白云身上。 「感谢我什么?」 「十年前你不是送了她一本《蹴鞠游艺》?她读书向来快,效果好,看完了书,也就都学会了。」 「那本《蹴鞠游艺》我也看过,怎么就没学出这样的本事?我还天天下场练习呢,白云可没有。」贺明嚷道。 「所以书读得好很重要啊。」 「我们这样的人家又不能去考科举,书读得好做啥?再说那些书读得好的书生,也没见几个能把球踢好的。」贺明不以为然。 「所以……白云,是特别的。」贺元轻喃。 「啊?你说什么?」由于四周的欢呼加油声太大,所以贺元低语了什么,贺明并没有听清楚。 贺元笑着摇头,问道: 「阿明,你仔细看白云。」 「哦,怎么?」听话地看过去,盯着白云的脸看。 「有没有觉得她长得像个女孩?」 「你怎么会这样觉得?」贺明不可思议地回头看贺元。「白云分明就是个清俊小子,要说京城里谁最男生女相,上一届的探花郎才是个中翘楚,长得那样柔美,簪花游街时险险被几个张狂的贵女给剥下衣服验明正身,吓得那位探花郎连翰林院也不进了,立马申请回江南当县令去。你说,有了那位探花郎珠玉在前,别的男人长相再秀气,谁还会把这些长得普通好看点的书生当女人看?」 好吧!连老天爷都帮她。 贺元觉得自己坚定站在白云身边,打定主意要保住她的项上人头,实在不过是顺天而行罢了……还有,白云长得一点也不普通好吗!她当然不是绝色,却有着一般人所缺少的特殊气质,光是那一双既沉静无波又狡黯非常的杏眼,望之就有说不尽的气韵,冲突又和谐,总之难以形容。相较之下,纯粹只有皮相的丽色,简直是半分吸引力也没有。 「阿元,你身为黑队的教头,等会要不要叫白云收敛点?,」贺明提醒道。 「她不需要收敛。」贺元当然看得出来场上的种种变化。 「怎么不需要?他一个散立,偶尔给太上皇这个头球喂球虽然算合理,但其实喂球的工作当属跷球的事,现在都给他抢了,别人不作弄他才怪。你看,白云一个人给红队七八个人围着,都不见其他人去帮他。一般来说,这时候左竿网与右竿网都该去援手了,但他们丝毫没有挪动的意思,只围护在太上皇身边,真不像话,你要不要把他们换下来?」 「但凡有皇室贵人参赛,一队十法规人里,总会有五六个人自发围护在一旁,他们这些蹴鞠好手,哪个不想更上层楼,哪能不趁此时把握讨好的机会?肃帝朝时那位以蹴鞠得官的前辈,就是他们上进的榜样。」贺元平淡道。 「想要再以蹴鞠得官,简直异想天开。太上皇深受肃帝影响,热爱蹴鞠,也并不认为肃帝封官有错,可因为肃帝那件事,百官盯了他老人家一辈子,让他既不敢给蹴鞠者封官,也不敢太过表现出对蹴鞠的沉迷。如今退位当了太上皇,朝臣对他的约束宽松了,他才能偶尔下场比赛,但也不敢恣意而为。他可不想百年之后,朝臣给他定个『僖』、『乐』之类的諡号。」人一辈子争的就生前身后名,像肃帝那样的,纯粹是金口玉言、覆水难收,只好破罐子破摔强到底了。 「我侄觉得太上皇深以不能给顶尖狱翰手封官为憾——」贺元低语。 声音虽低,贺明却是听着了,点头低语道: 「皇室热爱蹴鞠是家传天性。太祖出身军户,在十七岁时便已踢遍军中无敌手,成为蹴鞠第一人,军中声望一时无两,更是号召了无数追随者。若不是遭逢乱世,咱们太祖在历史上留的名声恐怕就是史上第一位因蹴鞠而封官进爵的奇葩了。所以单以蹴鞠成就给个官位闲差,对皇室来说,还真没什么,只是朝臣罗嗦,为了耳根清静,只能打消这个念头。这也是每年的蹴鞠大赛赏金愈来愈丰厚的原因了。不能给官,就给财货。」说到这里,贺明问贺元:「阿元,你既然认为白云有考中进士的能力,又何必让他在蹴鞠场出锋头?与其叫他来这儿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家多温习几本书。」 贺元目光仍然瞬也不瞬地看着白云,轻道: 「能不能考出好成绩,不在于这几日的冲刺奋发,在于她之前十年苦读的累积。眼下,能博得……好感,才是至关重要的。」 「什么好感?你指的是什么?」贺明没听清楚,连忙问。 「没。」贺元摇摇头,转而看向鞠场正大门方向,说道:「咦!皇上也过来了。他身后那个面生的人是谁?」遥遥行了个恭礼,低声问。 贺明连忙也恭身为礼,之后才抬眼看过去认人。皇帝看来刚下朝,换了一身常服,来到鞠场后便领着身后几名武将打扮的人上楼进了观球厢房,随手做出一个平身礼,让所有发现他到来的人不用多礼。 「跟在皇上身后的有:神武大将军季诚、怀化大将军林豪……」一连说了四个将军名字之后,盯着那个走在最后面的年轻男子,实在认不出来,不觉疑惑道:「没道理啊,我朝的大将军我都知道的,这人头上戴着将军的弁冠,衣饰上绣着猛虎,应是个三品大将军,可我怎么就没有印象?」这教他这个以京城百晓生自诩的人情何以堪! 「春明?」贺元心中倒是对那人有着隐隐的猜测,将安静立于身后的小厮招上前来。 贺元有六个心腹小厮,人人各司其职,而春明主要的工作,就是领着一群手下打探蒐集各式各样重要或不重要的消息,做成庞大的资料库随时备用。 「二爷,那位是两年前刚袭爵的昭勇侯赵思隐,因驱逐海盗有功受封为三品威海大将军,之后被派至极北之地镇守,每两年回京述职一次,十年内职务不会调动。」春明简单说明那人身分来历。 果然是他。贺元点点头,唇角抿着一抹意味不明的浅笑,摆摆手,让春明退下去。 一旁的贺明听到春明的报告后,惊讶地低叫出来: 「他就是赵思隐?国朝两百一十八年以来,第一个袭爵的庶子?那个两年前闹得朝野沸沸扬扬的庶子!」 「可不就是那个庶子吗。」 「原来是庶子,难怪我不认得他。话说,就算袭了爵,他也没法打进勳贵圈,还被远远发配到极北之地,实在不合算;若他肯老实当个本分的庶子,如今还能在京里享福呢。」 大雍朝嫡庶分明,就连皇室也是以嫡为正统,在皇后有子的情况下,皇位绝对没有其他庶子什么事.,若是无嫡子而让庶子登上大统,那么那位帝王的皇权就会被分割一半给宗室把持,形成共议政治,直到下一任嫡子上位为止。 皇室都如此了,对爵位的承袭与管理自然严苛无比。如果嫡妻无所出,这一家的爵位也就到头了,绝对没有庶子袭爵的道理;可赵思隐偏偏就创造出了大雍朝的第一个例外。 例外这种事,或许情有可原,但实在不应该存在。因为一旦有了先例,往后别人想照着这个特例应用一下,就容易了。那么世人所遵从的规矩法度,也将不再那么凛然不可侵犯。既如此,谁还会将世间准则视为圭臬安分遵守,而不去想着钻营以获取例外,谋得荣华富贵? 简而言之,当一个庶子被允许袭爵后,其他千千万万的庶子也就有了上进的方向了。乱家之源便由此滋生。 所以,就算昭勇侯府没有嫡子,就算昭勇侯府几代人都阵亡于沙场,连上一代那个只会拿笔的书生侯爵都投笔从戎领兵剿海盗去了、也阵亡了,留下一门孤寡以及满屋子的庶子庶女……勉强说来,是绝嗣了。 其功甚高,其情可悯,若是就这样拿人家无子说事,将爵位给掳了,实在无情凉薄得很;可若是因为怜悯而允许庶子袭爵,可能造成的后果,却是没人愿意看到的。 这也是两年前新皇初登基时,所面临的第一桩考验。 前昭勇侯在海上阵亡了,他没有嫡子。 昭勇侯的庶四子赵思隐在父亲阵亡后,领着一条快船,带着七十名死士,抱着必死的决心,潜到海盗的大本营,将岛上的人全屠戮殆尽,随后里应外合,将困扰了东海四十年的海患给一举灭个干净,立下天大的功劳。此子在军事上天纵奇才,治军有手段,对敌够狠辣,丝毫不坠昭勇侯之威名,但……他是个庶子。 庶子不能袭爵,可昭勇侯往上数三代嫡出男丁全把命丢在沙场上,连只会拿笔吟诗作画的那个侯爵都没能在父兄的功劳庇佑里安享天年;而今庶子撑起了昭勇侯的名声,报了父仇,除去了国家大患。班师回朝,你没给封赏也就罢了,劈头就要把人家的爵位收回,这种话,别说新皇说不出口,就连反对庶子袭爵的百官也无法开口。 朝廷上下为此吵吵闹闹个没完,最后做出决议——赵思隐可袭昭勇侯爵位, 但只袭一代,他本身或者下一代将必须非常努力去博取更大的军功,才有可能再获得侯爵爵位继续传承下去的机会。 赵思隐袭爵之后,便被派到北方镇守门户。北地苦寒,但这却也是对昭勇侯而言最好的结果了。毕竟,京城仍然是个嫡庶分明的地方,他一个庶子,实难打进主流贵族圈里。而,身为侯爵又领有大将军的职衔,更加不适合再与庶子圈那些纵情玩乐的纨裤们往来。再说他一个庶子侯爵,上朝时杵在那儿,实在也刺眼得紧,还是打发得远远的好。 ……所有与昭勇侯府有关的讯息,春明正陆陆续续给贺元捜集过来。所以贺元可以说是目前贵族圈里最了解昭勇侯府的人了,贺明这个百晓生拍马都比不上。 「阿元,你说,皇上怎么会允许赵思隐跟在身后?」这是否表示,其实皇上满欣赏赵思隐的?只是碍于朝臣的观感,不方便表现得太明显。 第二十五章 「或许……赵思隐也是个蹴鞠高手?」贺元随口说道。 「不可能吧,几个踢球出色的庶子,都成了各个蹴鞠队的队员,我们也是听说过的。这赵思隐,要不是两年前闹了袭爵那样的事,满京城谁听说过他?」 「手握兵权的孤臣,对皇上来说,这种人不拉拢,难不成去拉拢那些成群结党的?」 「也是。」贺明点头轻笑。 这时比赛结束的哨声吹响,所有观赛的人欢呼叫好,太上皇所带领的黑队大胜皇家所属的红队,所有人当然极尽奉承之能事,所有溢美的话源源不绝,无数人围在太上皇身边,说着各种赞美。 太上皇高兴得满面红光,笑得见牙不见眼,一手抱起又叫又跳的皇孙,更没忘了今天助他不断得分的大功臣,就算所有人将他周边的地儿都围得水泄不通了,太上皇仍然没忘将被隔得远远的白云给招手唤进来,站到他身边;而这时,观赛完毕的皇帝也领着一群人走下楼来,前去向自己的父皇道喜。 「走吧。」贺元说道,两人朝太上皇那边走去。 「这白云,运气真不错。」 贺元只是微笑,其实心思已经旁移,想着赵思隐以及白云这两人之间有着怎样的关联…… 贺明转头望着贺元,想了想,有些担忧地问: 「阿元,你安排白云参加这场比赛,是为了让太上皇与皇上认识白云对吧?可,你怎么就能肯定提早知道白云这个人,能让皇上对白云另眼相看?也许,皇上会因此对白云的考校更严苛呢。」肃帝之后,太上皇与皇帝都会特别注意不要让朝臣有说他们耽溺于游艺,或者对善蹴鞠者特别优容的机会。如此一来,若白云有幸能参加殿试,到时为了不让人说嘴,皇帝定会对白云的考校更严格一些,才不至于在事后传出「又一个因蹴鞠封官者」这样的流言。 「正常的情况下,当然最好是在白云考中进士之后,才让皇上知晓白云蹴鞠的本事,这样也就不会产生『蹴鞠封官』的流言,也能让皇上更为喜爱白云。」 贺明点点头,问道: 「那么,你是基于什么考量……」 贺元伸出食指在唇上比了比,不语,只是微笑。 贺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然后有点嫉妒地道: 「阿元,自从白云来京城之后,你的心思全扑在他身上了,不是三天两头就跑他那儿,再不就是帮他满天下地蒐罗科考文章。从没见你对谁这样上心过,我都忍不住要吃味了。我说,这白云到底哪儿好,让你这样费尽心思帮他打点?他不过是我们小时候一起玩过几天的村童而已。」 「她很有趣,而且聪明敏捷。」说不上原因,但就是挂记上了。 「再有趣,又如何?我却是想像不到,为什么你会这样上心。」身分上的天差地远,让他们这样的权贵子弟从来不会考虑与身分差太多的人往来,或许偶尔交谈或玩闹几次,但不会上心。就像小归村让他们印象深刻,却不会想再去一次;在小归村认识的玩伴,转头也就该忘了才是。 贺元本身也不是个多长情的人,他去过很多地方,认识很多人,各色各样的人都接触过;但再出色的人,分别之后也就放下了。偏偏这个白云成了例外,十年来书信不绝,十年后进京来又得到他无微不至的照拂,贺明觉得这实在毫无道理。 贺元沉吟了会,轻道: 「你不懂。」 「你就尽管用这样的字眼来搪塞我吧!要是我懂,哪还用问你,自然是不懂才问啊!我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你有什么理由对白云好——喝!」突然,脑中闪过一个惊悚的臆测,让贺明顿时失声,猛地扯住贺元的衣袖,瞪着贺元,张口说不出话。 「你这是什么表情?」贺元扬起一道眉,看着贺明的傻样,怀疑这小子在胡想着什么乱七八糟的。 「阿元你——」艰难地发出声音,住口,左看右看,小心凑到贺元耳边低语:「你,是不是看上白云了?你是不是……想跟他结、结契,当契兄弟?」 在皇家蹴鞠场的宴集楼里吃完了御赐的午膳,待皇帝迎着太上皇回宫休息之后,所有球员也都散去。 贺元打发走了贺明赵玥等人,让春生备马车,送白云回城北。贺元在车中对她说明今日比赛的成果不错,然后告诉她,她今儿个运气极好,居然见着了远从极北之地回京述职的昭勇侯。贺元知道白云对昭勇侯非常感兴趣,却还不知原因;所以他也同她分享了春明打探来的消息,让她心中更有计量。正经事谈完之后,贺元顺带说了贺明对他俩关系的离谱臆测,实在令他哭笑不得,却没料到居然引起白云旺盛的求知欲—— 「什么叫契兄弟?」单以世情来说,白云是非常纯洁的。她饱读圣贤书,却对俗世红尘里一些许多人都知道、但同时也秘而不宣的世情一无所知。 「一个男人与另一个男人,行止亲密如同夫妻,就叫契兄弟。」贺元语调平平地对白云解说道。 「咦!这样也成?那两个女人在一起,又叫什么?」 「叫契相知。」声音仍然干巴巴地。 「真有意思。我都不知道两个男的、两个女的,是可以在一起过日子的呢。」白云难得好奇心旺盛,又问道:「这种事,本朝多吗?」 「不清楚。就算有人结了契兄弟,也是秘而不宣,外人难以知晓。」其实贺元清楚得很,但这种事,他不想说出来污染白云的耳朵。若是招惹出她的好奇心,跑去找个「契相知」,那还得了! 不过这会儿,书读得很多、记忆力好得吓人的白云早就在脑子里翻找曾经读过的一些杂书里的,让她存疑的些许只字片语。 「贺元,《孔子家语》里,鲁国公子公为与他的嬖童汪錡同车杀敌,一同战死,一同出殡,他们之间,就是『契兄弟』,而不是陈夫人说的只是主人与忠心贴身小厮的关系对吧?」 「……我不记得我曾给你寄《孔子家语》。这是一本疑伪书,科举不会从这里出题,为了怕你读了被误导,而后错误引用,就没给你寄,可你怎么就读了?」 「那是李夫人给我看的。再说,这典故也不止出自《孔子家语》,《左传》也提起过啊。」摆摆手,又接着道:「还有《陈史》里的韩子高,若是陈文帝活得久一些,他或许就真的成了史上第一位男皇后了,是吧?陈夫人当时还跟我说,那是陈文帝开玩笑的,证明他们君臣相得,韩子高这样厉害的将领,纯粹敬君爱君,绝对没有私情。但我可不觉得没有私情,陈文帝陵墓前筑的那两只麒麟全是公的啊,一般君主墓都是一公一母,偏他的就全是公的,这简直就是明晃晃的证据嘛。」 「白云……」 「还有鄂君与越人——」 「够了。」揉揉额角。 发现贺元一下子变得好憔悴的样子,白云忙问道: 「你还好吧?」 他好得很,不好的是她! 「请记住,你是一个考生,来京城是为了应考,而不是为了抢贺明『百晓生』名头的。」 「什么『百晓生』?」这名词还是第一次听到呢。 「就是所有东家长、西家短,三姑六婆该知道的事,他都知道。」一点也不客气地诋毁之,省得又勾起白云的好奇心。 「我不想当百晓生,就只是好奇一下契兄弟这事儿,问完了也就抛脑后啦。你知道的,所以无须这样忧心忡忡。」她安慰他。 「不,我不知道。」贺元轻叹。「如果我真的知道你、了解你,大概就不会这样为你担心了吧。」 「……我知道你总是担心我被砍头。」她小声道。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不担心,还能有闲心去好奇那些莫名其妙的事。」 「我会努力让自己活下来,但若是尽力了,仍还是被砍头的结果,无奈之下,只能……」当然要逃亡啊,谁会乖乖等死啊!可眼前这人是权贵,皇帝是他亲戚,白云再傻,也不会直说,只好含糊带过,做出一副认命的样子。 「只能如何?认命吗?」 她低头不语。暗自撇嘴,谁要认命啊! 「可我不认。我不接受除了你活着之外的任何结果。」贺元声音淡淡的,但每个字都重若千斤。「我认识你十年,也不打算只认识你十年。就算你已经洗好颈子等着挨砍,也要问我同不同意。」 白云心口突然跳得有些快,看着站在眼前的他,发现两人好像坐得太近了……近到她怀疑自己跳得过快的心跳声,都能被他听见……她这是……怎么啦? 「你,想我活着……」声音有些飘渺难辨。 「对,你得活着。」语意铿然。 他看着她,她看着他,然后,她不自在地扭头别开脸,却因此泄露出她耳根发红的秘密;而他就这样怔怔地盯着那抹微红,先前凌锐的气势霎时消隐无踪,满心只想着:这样粉红的耳垂,若戴上莹白圆润的珍珠耳档,不知有多好看…… 她的不自在像是感染了他,前一刻还冷沉决然的贺元,突然也局促起来。 向来好辩而善辩的两人,此刻安静得像都得了失语症。马车里还算宽敞的空间、左右两扇窗户大开,春风徐徐吹拂进来,空气清新凉爽,但他们却都有扯松襟口,以获取更多空气的冲动。呼吸,似乎变得有点困难…… 沉默了许久之后,白云觉得这样下去不行,她不喜欢自己脑袋一片浆糊的样子。不能思考,让她非常没有安全感,于是她胡乱抓了个话题道: 「嗯,那个,如果你没发现我是女的,一直这样帮我,是不是隐约存了要与我结契的心思?」 贺元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还不放过这个混帐话题,而且还是在这样暧昧的气氛下说出来,这是何等的不解风情,何等的……可恨!深吸一口气,将满脑子关于她粉红色耳垂的绮思给抛到九霄云外,面无表情地看着她,道: 「今日上午,贺明问过相同的问题之后,他带着一轮黑眼眶回家去了。」 白云小心地瞥了下他此刻微微握成拳的右手,吞了吞口水。 「你该庆幸你是女人。」轻哼。 「不然你会给我一拳,好跟贺明凑成一对?」她把他的言下之意解读得相当精确。 这话,虽然是正解,但怎么听起来竟是这样不舒服?贺元皱了皱眉,看着白云很识时务地放低姿态,淡淡道: 「这种话别再说了。你与他,凑不成一对。你是女人。」你是我贺元的…… 朋友,不该说出凑成一对这样乱七八糟的话。 虽然不知道贺元在介意什么,但敏锐的直觉让白云在这一刻选择不要去顶嘴。她低下头,努力压制着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发热的脸…… 而贺元的情况也没好到哪去,他隐约觉得有什么事正在失控。 他想找寻答案,所以一直盯着她看——就算只能看着她低垂着脸的模样,他还是觉得答案就在她身上,必须一直看着。 她身上一定有着什么极厉害的东西,让从来不认输的他变得毫无抵抗能力,只想束手就擒…… 他想,他得找出来。 就这样一直看着她,就能找着吧? 若找不着,那就……继续看着,直到找着为止。 第二十六章 「阿娘,我今日见到了皇帝,还有很多贵人。」 吃过晚饭,服侍娘亲喝下一碗汤药之后,白云这才缓缓说着今日的见闻。 「小云,你就不能好好待在家里吗?有哪个考生似你这样的?」 「我得出门,因为必须认识一些人。考试的事,您别担心,我有数的。」 「你一个女孩子……我劝不了你别去考状元,但,你不应该天天往外跑,与人形影不离的,这、这像什么话……咳咳咳!」话说得太急,气促不已,干咳连连。 白云忙上前端水让娘亲润喉,拍抚她的背,让她顺过气,才道: 「阿娘,您总是什么都担心,可担心又能如何?」 「我怎能不担心?若你肯听我一句,不要一意孤行,我又何须如此?」 「阿娘,我不能听您的。若听了您的,那么,您会因为缺医少药,认命地躺在小归村的破房子里等死;就算您不怕死,觉得我已经长大,可以照顾好自己,可我又怎么能看着您带着遗憾死去?阿娘,若我想尽了办法仍不能延长您的寿命,那么,至少我要让您心中再无郁结与遗憾。」 白家娘子摇摇头,却无法再说些什么。还能说什么?说得再多,也动摇不了女儿分毫。自从女儿执意去考举人,甚至胆大包天地带着她进京应考之后,病得奄奄一息的她在每一个清醒时刻,若不是苦口婆心地劝着女儿改变心意,就是对女儿生闷气。 可惜,不管生气还是劝告,白云完全不为所动。白家娘子这时都不知道该不该后悔教女儿读书识字……或者,更该后悔的是跑去慎严庵当粗使婆子,让女儿认识了那三位被拘禁的贵夫人,学了各种该学与不该学的东西,将她的个性给养成了这样…… 当然,自家女儿白家娘子还是了解的。小云或许胆大,但她天生就不是会惹事的人。拥有一肚子才学,从来没想过卖弄,如果不是为了她这个娘亲,小云大概一辈子就在小归村终老,不会因为有一身才学,就觉得应当去更广阔的天地施展。对小云来说,只要能吃饱穿暖,待在哪儿都没差。 小云的脑袋很聪敏,思想很开阔,梦想却很平凡——她只愿娘亲健健康康活到老。可去年那场大病,让白家娘子多年来看似健康的身子立即揭露她外强中干的本质,从县城里被村民连夜扛来的那名医术最好的大夫说,娘亲年少时曾经生过一场大病,那时身子就已亏损过度,没有得到调养不说,似乎还长期饱受虐待,能活到现在实在是奇蹟了。 断定白家娘子已是油尽灯枯,若能好好将养,不干粗活,不劳心力,或许还能苟延个半年一年。小归村是永定县最穷的山村,能吃饱已是万幸,当然不可能会有像样的补品来滋养白家娘子的身体,所以大夫也没开什么药方——反正肯定买不起,唯一的医嘱就是多休息,别再干活儿了,然后,听天由命吧。 小云是为了她这个娘亲而来到京城的。每每想到这里,白家娘子就心痛懊悔不已。 「……当时,要是我没病得胡言乱语就好了。」白家娘子对自己的怒火不比对女儿的少。常常想着,当时要是发病时就即刻死去就好了,做什么还昏昏醒醒,将心口堵着的那抹积年心事给吐露个彻底,以至于造成了如今这样的后果…… 都是她的错。 「幸好那时您什么都交代了,不然只怕我真能找来人蔘灵芝这样的滋补圣品,也调养不回您的身体。只有治好心病,您才有康复的机会。」 「我哪有什么心病。小云,咱们回小归村吧,好不好?」虽然知道无法说动女儿,但白家娘子仍然每天都要这样说上几次。 白云伺候完娘亲喝完了温水后,没有理会她的恳求,只轻声道: 「阿娘,我还没说今天见着的贵人有哪些呢。」 白家娘子在女儿的搀扶下,缓缓半躺在床上。摇头道: 「不管是哪家的贵人,反正与我们无关,你可别起了攀附的心思。」 「我才没闲心去攀附谁。可,那些贵人里,有一个人,你一定知道,也一定关心。」白云的声音更轻了。 白家娘子原本表情疑惑,可在抬眼看向女儿时,心中一动,突然瞪大眼,双手不由自主紧抓住女儿的手臂,张着嘴,惊得发不出声音。 白云附在娘亲耳边,微笑道: 「您猜对了。我见到那个人了,见到了昭勇侯——前任侯爷赵守正的庶四子,名叫赵思隐,今年二十八岁。」 「你……真的……见着他了……」喃喃不敢置信。 「是啊,阿娘,见着了。只远远看了几眼,他坐在皇帝右下首第三个位置,离我们这些踢球的老远了。但确实就是他。」 「他……他看起来如何?」 「好得很。靠着自己本事挣了个三品大将军,这可比袭来的爵位更能让他挺直腰板做人。他一个年轻人坐在一群年老的将领中,看起来想当的有出息,也更得到皇帝的倚重。」白云当然是尽挑好的来说。 「真、真的吗?他看起来很好吗?」 「真的!」语气铿锵,犹如金石般坚定。 「那就好……真好……」 白家娘子紧紧闭上眼,想笑,却勾不起唇角,也封不住成串成串滴落的眼泪,终于失声低泣起来,整个人摊在床上,扯着一块方帕,将自己的脸盖住。不想克制,此刻只想尽情哭一场,将满腹的积郁、悲愤、辛酸、委屈、痛苦全都哭出来。 白云带着娘亲看过了几个大夫,都说娘亲除了身体极端亏损之外,还长年郁结于心,若能让她大哭或大笑一场,应能化去些许郁气。所以此刻见娘亲哭得不能自已,也没想阻止,只是准备好足够的棉巾让娘亲取用,想哭多久都没关系。 不管白家娘子说过多少次想回小归村,不愿意来京城等等的话,可,当她心底挂记了二十八年的那个人,一旦能探听到些许消息,又怎么能不在意?又怎么能克制住自己的满腔思念? 其实,白家娘子在去年春天突然病倒,并且生命垂危时,触发她发病的主因就是赵思隐这个人。「赵思隐」这三个字瞬间击倒了原本看起来身体还算健康的白家娘子,她就那样,听到这名字之后便昏厥过去,几乎像是再不会醒过来。 接下来昏昏迷迷了三五天,昏迷中说了些颠三倒四的话,难得醒过来时,就抓着白云交代后事,连她深藏多年的秘密也断断续续地说了几句。而白云天生的好脑筋以及优秀的记忆力,就把娘亲昏迷时以及清醒时说过的话加以排列整合推敲求证……然后,真相也就出来了。 ——总是以「白家娘子」自称的娘亲,其实本名叫李顺儿。 ——父母双亡的李顺儿四岁被舅母卖给人牙子,而后被昭勇侯府的管事采买进府。 ——李顺儿十岁时被拨到小少爷赵守正房里当三等丫鬟,因为声音清脆甜美,于是被小少爷指去书房伺候,被要求读书识字,随时给小少爷念书或朗诵文章。 ——十五岁时,在书房被小少爷酒后乱性,珠胎暗结。 ——十六岁生下小少爷的庶四子,取名赵思隐。 ——十七岁时,世子与二少爷在领兵前去清剿南方匪患时感染时疫,病卒于 路上。于是身为嫡幼子、向来只会吟风弄月的小少爷毫无准备地成了昭勇侯府世子。同年,小少爷唯一的嫡子夭折了,少夫人于是抱养李顺儿的儿子,并且让李顺儿「产后亏损过钜,久治不癒身亡」,其实是让心腹嬷嬷去发卖得远远的。虽然没被卖到肮脏污秽的地方,却也没好过多少,她给卖到北地采石场做苦役,过了七年生不如死的日子,直到身染重病,才被石场管事给丢到人市去发卖,再被白云的爹给买了回家,拿出所有家产给李顺儿治病,调养了两三年,才将她养回人样。然后,白云就出生了。 所以,穷山村出身的白云有个同母异父的富贵兄长。 所以,身为嫡女的白云,有个庶子哥哥。 然后,为了娘亲,她得救一救她这个兄长。 这才是她非得考举人、非得进京赶考的最重要原因。 「你怎么来了?偷溜的吗?」白云悄声问道。 「我这么忠厚老实的丫鬟,怎么会干偷溜那种事。」小芳不屑地从鼻腔里哼了一声,才继续道:「今儿我们世子的姨母要被放出来了,他亲自过来接人,还让厨房准备了炭盆、柚子叶水、各种吉利开运的饮食。零零碎碎的一堆东西,当然是得由我们这些有一把力气的厨房丫头搬运了。世子爷身边那些个『副小姐』们,光绣个花、布个菜、算个帐,就能累病了,谁敢指望她们?」 「所以你顺势凑个人头,来看热闹了?」 「当然,多新鲜的事啊!被流放到慎严庵的老尼姑居然能杀回来,还一下子就成了镇宁庵的住持,这可是近几个月来,那些夫人太太们往来时必谈的话题呢。你也知道,上头的人时兴什么话题,下头的人也会跟着议论,我就是再不想听,也把这些尼姑们的恩怨情仇都弄清楚了。等有空时,我再好好跟你嗑一嗑,很有意思的。」小芳很有分享八卦的欲望。 「好啊,有空时你到我那儿,我也来听听那些夫人太太们是怎样的说法。」白云见小芳一脸很有倾诉欲的脸,笑笑地道。 她知道的其实比小芳多。要知道,她不只在慎严庵混了十年,还跟着慎严庵的师父们一同上京,这些内部的事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简单来说,无非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罢了。镇宁庵是个半皇家机构,关押监管着犯事的命妇,而命妇是归皇后管的,所以,整个镇宁庵的最高长官就是皇后。 上一任的皇后对镇宁庵的管理不上心,从不过问,随便给个书面报告就能唬弄过去,只要没出大错,皇后并不在意镇宁庵真实情况如何;但新上任的皇后可不是这样万事不管的人;据说皇后家族里曾有一名妇女被拘进了镇宁庵之后不久就报了病亡,事后暗中查探,发现有人贿赂尼姑虐待那名妇人,失手将人虐死。 所以新任皇后力挺严肃正直的定恒师太当住持,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定恒师太为人虽然严厉,但一切都照规矩来。若想砸钱来让犯妇日子好过或难过,在定恒师太这里是完全行不通的。她只依照规章办事,犯妇该抄的经书、该劳役多少、每日该听多少时辰的训诫……所有条规上明文列出的,犯妇们一件也逃不掉;条规上没有的,你花再多的钱,给再多的好处,她也不会平空创造出来作践人。 「嘿!小云,你看,那个就是镇宁庵刚卸任的住持,法号叫定逸,不过京里的人都叫她弥勒师太,你猜为什么?」小芳指着远处正领着一票尼姑从庵堂正殿缓缓走出来的人问道。 白云只看一眼,答案显而易见,道: 「因为胖。我从来不知道吃素可以让人肥成这样。」其实肥的不只是那个弥勒师太,跟在她身后那一票女尼们,气势也不容小觑。光看着她们在走路时,那宽广的体积、佐以脸颊上垂坠的肥肉震荡抖动的模样,实在难以相信,这些是佛门清修弟子——能修出满身肥油,甚至胖到行走困难的程度,可见当尼姑实在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第二十七章 「我第一次瞧见这些尼姑,也险险以为这些人是混厨下的。你要知道,所有差事里,唯一可以光明正大肥胖的,就是厨娘。我们厨房那个掌勺大娘可肥壮了,她正是我未来努力的目标。」小芳说着便一脸神往起来。即使现在已经不会再饿肚子了,可她对食物的热爱仍然没有稍减分毫。 「你想当掌厨的?」 「当然!」虽然卖了身当奴婢,但人还是应该积极向上,为梦想而努力。 「那,祝你心想事成。」 「我当然会心想事成。」小芳用力点头,看向庵堂大门又走出几个尼姑与妇人,连忙问道: 「小云,她们就是被流放到慎严庵十七八年的那几个尼姑吧?」小时候慎严庵可是所有村童都不敢接近的所在,大家绘声绘影地传说着她们的恐怖事蹟,简直比鬼怪还吓人,拿来止小儿夜啼超有用的。 「是的。那个走到胖尼姑面前的就是定恒师太。」不方便用手指去比,小云下巴微微抬了抬。 「哇!怕是三个定恒绑在一起也没那个弥勒尼姑重吧?」小芳咋舌。然后回头拍拍白云道:「以前我还羡慕你跟你阿娘每天有一顿饱饭可以吃,可看着定恒老尼姑又黑又瘦的模样,我实在忍不住要怀疑慎严庵的伙食费用是不是被京城这边苛扣了,每天也就只能在中午吃上一顿饱饭而已。」 「慎严庵不缺钱也不缺粮,但定恒师太信奉『一日不劳作,一日不得食』, 吃的是最精简寡味的粮食,闲时又尽耗在田里伺弄庄稼,才整得她这样黑瘦。虽然看起来风吹就倒,但其实她身子骨健旺得紧,十年来没见她生病过一次。」白云虽然与老师太接触不多,但混在慎严庵多年,自然是几乎天天打照面的;而对于这几个出家人,她是佩服的。 人最难得的就是安于本分,尊重自己的职守,做自己该做的事,不用任何人监督。 小归村的人本质上是反骨的,但这并不防碍小云去欣赏因坚守原则而吃苦的人。十年的耳濡目染,她多少学得一些较为正道的东西,虽然仍然觉得这几个尼姑很傻——衣食丰足却不肯善待自己;因为她们是出家人,因为她们奉行的是四大皆空的清修道。对白云这样的凡人来说,这样的自虐实在不可思议;但身为一个在慎严庵混得很滋润的受益者,自然对尼姑们相当感激与敬佩。 小芳是完全不能理解这样的人,毕竟她从出生起就饱受死亡的威胁,家里的长辈、哥哥、姊姊,一一在每年的冬季里因为捱不过饥寒交迫而死去。就算现在她在明宣侯府的厨房里做着很有前途的工作,再不必担心挨饿,可是仍然无法理解怎么会有这样有福不享的人,就算其它身外之物不讲究,也不应该对不起自己的肚皮啊。 「虽然那个胖弥勒看起来不像出家人,倒像个商人,可是如果我非得出家的话,也会选择去当她的弟子,可不敢追随那个一看就知道得跟着吃苦的定恒。」 「一想到有钱而不能买肉吃,哪个小归村的人会去出家?」 「也是。像镇宁庵这样拿皇家俸禄的庙,日子可好过得很,加上不时有富贵人家过来送钱打点,这些尼姑们就算吃不成胖弥勒这样的,也该肥润些才是。可瞧瞧无归山回来的这四个尼姑,那真的叫一脸菜色啊!我想,即将被打发去慎严庵的胖弥勒以及她座下的弟子们,现在可能想死的心都有了,瞧她们的脸苦得。」说到后来,小芳有些幸灾乐祸起来。 白云听了撇撇嘴,正想说些什么,却发现有人走近而停止,立即目不斜视地看着正在交接住持工作的那群尼姑们,一副持正君子的读书人模样,虽与小芳站得近,却不会让人觉得她们两人有所关系。 「喔,都躲来这儿了,怎么又见着她了,真是阴魂不散。」小芳也看到来人了,忍不住叹声低咒,暗暗走开了几步,像是她一直都是一个人站在这儿瞧热闹。 白云虽然没开口问,也没看过去,但注意力却全在那儿。就见一名嬷嬷打扮的妇人走到小芳面前,看妇人衣饰考究,身后还跟着两名健壮丫头,就知道这个仆妇肯定是大户人家得脸的管事嬷嬷。 这位面相冷淡、眼含威势、没个笑模样的嬷嬷打一照面,就没有多客气,直接道: 「芳儿,我家主人有请。」十足纡尊降贵的语气。 「我可不是昭勇侯府的丫鬟,你说请,我可不一定让请。」只有五斗米能让小芳折腰,至于其它与她饭碗无关的人事物,她懒得给好脸,更何况她与这位妇人已经有过几次不愉快的会面。 「不知好歹。」冷哼。「别以为你知道点无关紧要的消息就能拿乔,你一个低三下四的丫头,竟敢托大至此。来人,带走!」说完喝令身后两名丫头架人走。 「喂!桂花大婶,你这是做什么?我是明宣侯府的人,可不是你昭勇侯府的,你敢乱来!」小芳扬高声音,倒也引来周边一些人侧目。 桂花?白云心思电转,立即明白了情况,于是侧转过身,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名叫桂花的嬷嬷。 看起来是混得很出息。一个不是家生子出身的丫鬟,能在偌大侯府混成受倚重的管事,可真是不容易的事。若不是立过大功,就是与主子有极深的情分,就不知道这位桂花大婶凭恃的是什么了。 由于打量得太专注,没发现贺元的到来。 「在看什么?」他在她耳边问。 「啊!你也来了。」白云被他小小惊了下。不是惊于两人太过靠近,而是惊于他都如此近她身了,她竟然没有察觉。这对她来说,实在很不可思议。所以她多看了他两眼。 贺元当然感觉得到她目光的不同,微扬着眉,无声询问:怎么了? 她摇摇头。「没事。」一时想不通,就不想了,还是先专注眼前的事吧。 「这个妇人就是桂花。」贺元跟着看过去,也认出人来了。 「她似乎在昭勇侯府很有地位。」这实在没道理。像这种外头采买进府的下人,通常不可能混得太体面,毕竟主家向来优先重用家生子,近身服侍的工作,轮个八百遍也落不到外头买来的身上。像小芳这样,要日后真能在厨房称霸,就算是混出了大成就,可以衣锦还乡啦。 贺元低声在她耳边简单说明道: 「她在十七岁以前,只是个烧火丫头。与李顺儿同期被采买进府,两人交好,以姐妹相称,却因为没貌没才不伶俐,所以境遇大大不如李顺儿。后来李顺儿产后病亡,她却被提拔到夫人房里当粗使丫鬟,后来又被指派给现任这位昭勇侯当嬷嬷。随着昭勇侯在府里地位日高,她也跟着鸡犬升天。如今,这位桂花还算是昭勇侯的半个岳母呢。」 「半个岳母?」白云想了下,道:「她把女儿送给昭勇侯当妾室?」 「一个下人之女,哪里当得妾?只是个通房罢了。」大雍朝对妻妾的定位是很严格的。一般家奴服侍了主人,虽然大家口头上叫一声姨娘,却依然只是上不了台面的通房,永远晋身无望;就算生了子女,也是可以随意发卖的。而妾,只有良家女当得,有婚聘、有官府立档,不得随意打杀贩售,否则官府会追究。 白云对这个话题不置可否,将贺元方才说过的话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轻笑道: 「你对这位桂花的陈述,很有臆想的空间。」 「你知道我怎么想。」从春明探来的消息里,贺元不必太费脑筋,就想像得到这位桂花可能在李顺儿短暂的生命中扮演着什么角色。 「对,我知道。」白云点头,忍不住拿肩膀顶了顶他的。「因为你已经把你的看法都表达得很清楚了,我只能顺着你说的被误导下去。」 「我认为……」贺元慢悠悠地道:「我分析出来的就是事实,没有误导。」 说完,也不甘示弱地以肩膀顶回去。 白云翻了下白眼,不理他,继续看着小芳那边的发展。小芳从来不是好欺负的,在她嚷嚷之下,几个与她交好的明宣侯府小丫鬟也过来壮声势,几个泼辣女孩叉腰扬声,一副大家来吵架的架势,让那桂花嬷嬷脸色一片铁青,瞪着小芳的眼神像是要撕了她。 不过小归村的人会怕这点眼刀吗?抄家伙斗殴都没怕过,还怕这种区区「文斗」?小芳特烦这种明明也是奴婢,却把自己当成贵妇、装腔作势的人。当然一点好脸色也不给。 就在两个侯府的丫鬟们就要闹起来时,这时,一道低沉而威严的男声开口了。他并不高声说话,也没斥喝,但一开口,便将两方人的气势都压了下去—— 「让你们来请个人,不料竟请成这样。」 「侯爷——」桂嬷嬷见到主子亲来,惊得失色,连忙上前行礼,并道:「您怎么过来了?堂堂一个侯爷大将军,如此自降身分,实在是我的错。老奴办事不力,让您丢脸了。」 「难得这次离得近,你好生看清楚了。」贺元对白云低道。 白云确实很把握机会仔细地看着这位大名鼎鼎的昭勇侯。从眼睛、眉毛、鼻子、嘴巴,再看到他挺拔健硕的身量,然后又看到—— 「咦!不是才二十八岁,怎么鬓边就有白发了?」她讶声轻喃。 「一个婢生子,意外地成了开国以来第一个袭爵的庶子,你当这一切是容易的?除了在战场上拚命,同时还得忍受百官的打压、勳贵的排挤;而今在苦寒的边疆当着最寒酸的侯爷大将军,日子不会好过。但大雍没有一个庶子能有他这样的成就,也够他自豪了。」他这样袭爵的特例,以后再难复制,天下独一份的。 「真是行行出状元,而且状元就一个……」白云喃喃道。 「……你脑袋想哪儿去了?怎么就感慨出这一句?」贺元哭笑不得。 「富贵险中求啊……」白云看着前头那群人在昭勇侯赵思隐的安排下,几个丫鬟安静散去;小芳没法走脱,在昭勇侯有礼而强势的相请之下,只好乖乖跟着走;而她背在身后的双手没忘给白云打手势,意思是:改天好好聊聊。 「不管你跟那丫头有什么计画,一切等你考完再说。昭勇侯的事,她知道的肯定没有我多。」贺元实在不乐意她把注意力放在他以外的旁处。 「我总得知道他想问小芳什么。」 「还能问什么?不就是问李顺儿的家人,以及上次那个自称『白妹』的丫鬟的下落。」说到这儿,轻哼一声。这人第一次穿女装,居然是扮成丫鬟——还是明宣侯府家的丫鬟。真不像话。 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会卖身给人当奴仆?怎么干得来低眉顺眼、卑躬屈膝的事?所以扮成婢女的模样,也实在失败得紧——身为一个亲眼见证到的人,他觉得自己的评语很权威,并且正是事实。 没兴趣多谈小芳以及昭勇侯等人,贺元拉着白云的手道: 「走,我们到东门去。今日是陈夫人离开镇宁庵的好日子,柯铭他们都在那边等着了,阵势很大,也有足够的热闹看,比这边有趣多了。」 「不用你提醒,我也是要过去的。今儿我来,就是来迎陈夫人,当然,也顺便与李夫人她们叙一叙。」定恒师太师徒四人刚接手镇宁庵,一切正忙乱,方便她钻空子探望另两位还在「坐监」的夫人,而不怕被发现驱赶…… 第二十八章 正兴致勃勃手拉手欢快往镇宁庵东门跑去的两人,完全没发现,在他们围观着昭勇侯等人时,其实正有一辆华贵的马车停在不远处望着他们。待他们跑远后,马车里的人才开口道: 「养了他二十年,一直以他故作老成没点鲜活样为憾,没成想,却在他成年之后才有幸见得他这样少年跳脱的模样,也真是奇了。」慢悠悠的声音里有着上位者与生倶来的威严,但此时却满是兴味与新奇。 「可不是吗!老奴瞧着也新奇得紧。二爷向来端矜冷淡,对谁都少了点热呼劲;就算是与柯世子、明少爷玩在一起,也没见他神情这样愉快外露过,看来这个书生定有非凡之处,能让二爷这样另眼相待。」一名中年嬷嬷开口应和道。 「公主,那位书生面生得紧,大抵不是京城的士子。衣着如此朴素,家境应也一般,就不知道二爷是怎样识得这书生的。」另一名嬷嬷说着观察所得。 永嘉公主——同时也是贺元的娘亲,听了左右两名心腹嬷嬷的话后,浅笑道: 「阿元向来有着贵公子的傲气,别说不会轻易去与不同阶层的人结交,光是在宗室勳贵里,也难有几个人让他看上眼、愿意当成朋友往来的。所以,这个书生肯定是特别的……说到这个,我就猜这个人……或许就是阿元十年来书信不绝的那个乡下孩子吧。」 听永嘉公主这样一说,两位嬷嬷这才恍然大悟。其中一人道: 「先前好似听二爷身边的秋伶提起过,二爷那个乡下友人,以十六之稚龄高中举人,可不就是去年秋闱的事吗!正好今年进京参加春闱,时间正对得上。」 永嘉公主这才恍惚想起好像有这么一回事,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不由得叹口气道: 「我就想不出来,怎么十年前在乡下只认识几日、只是萍水相逢的孩儿,竟就能让阿元挂念上心至此,还如此长情,真是不可思议。也瞧不出那是个多特别的孩儿,长相也就清俊些,却又没我家阿元好看;比起阿元的潇洒劲儿,他反而显得带着些女气,随便哪样都比不上我家阿元,到底哪儿值得阿元上心了?」 两位嬷嬷捂嘴低笑。对自家公主而言,二爷当然是好得天上有、地上无,任谁都比不上。 「哎唷,我的公主殿下,若是二爷只想交好比他出色的人,那他恐怕这辈子都别想交上朋友啦!」 「以前有人还说二爷目下无尘,看不起勳贵以下的人,从不折节下交。他们都该来看看二爷的这个朋友,不过是一个乡野书生,就教二爷这样看重,证明咱二爷人品贵重,不以权势名位度人。换作一般京城百姓,谁肯去理会一个乡下人?」 永嘉公主被两个嬷嬷左一言右一句捧得笑容不绝,将手中的绸扇半掩着嘴,笑个尽兴之后,才道: 「好啦,得上东门去了。今日是阿陈出来的好日子,虽然有明宣侯府的人马在,但就怕中书侍郎家的人前来捣乱,非要说迎回主母什么的。柯铭毕竟斯文,应付不来女人家撒泼手段。」说到这儿,公主冷哼一声道:「阿陈是我的伴读,她娘家现在没人可作主,可还有我呢!我可不能让阿陈回那儿受苦,在慎严庵吃苦的那十二年,足够她与柳家恩断义绝了。」 一名嬷嬷半掀竹帘,让外头的婆子吩咐车夫起驾,待马车稳稳行驶之后,才道: 「陈夫人就是太过贤慧。一个人太善,总是得吃大亏的……」一想起陈夫人这半生的遭遇,任谁都不由得要叹息一声善人无善终。 「贤慧不是错,阿陈的错,只在于嫁错了人。」永嘉公主惋叹一声。 「不幸中的大幸,还有公主为陈夫人作主呢!不然这陈夫人只怕十二年前就让人给作践死了。」 「我也没能帮上什么忙。当时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去慎严庵。别人当她被流放到那种地儿,必然十死无生;可我却知道,只有在定恒的监管下才有活路。 柳侍郎与他那位情深义重的平妻,怕是没料到阿陈还能活着回来吧?,」她一个外人,纵使权势极盛,也阻止不了一个丈夫用七出的名头将妻子送到镇宁庵幽禁。 不过,除此之外,一个有权有势的女人,能做的事是不少的——比如说,让陈夫人在幽禁时不被人恶意作践;比如说,让柳侍郎一辈子升不了官。 「可不是!那位努力在贵妇圈宣扬自己贤名的平妻,可一直痴痴等着陈夫人亡故的消息传来,自己好占上正妻名头呢。」 「哼,怕是等到她死了,陈夫人还长命百岁呢。」 永嘉公主呵呵低笑,道: 「我听柯铭说,十年前他去无归山探视阿陈时,阿陈心存死志,骨瘦如柴,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可前一阵子,阿陈随定恒她们回京,他去见了阿陈,直呼判若两人。如今的阿陈精气神极好,一点也看不出是个四十岁的妇人,说得我都心动了,今儿个定要好好看看,也正好问问她是怎么养生的。」 永嘉公主心情极好,也就乐意跟贴身嬷嬷多说一些闲话,心中还想着那个能让自家二儿子那样重视的朋友,改日定要招来一见,定也是个趣人吧? 不过,永嘉公主怎么也没有想到,前一刻还亲亲热热玩闹在一块儿的两人,待她在下一刻再见着时,竟是两人面色不豫,各自扭头而去的场面。 这是……吵架啦? 永嘉公主惊得张大嘴巴,都忘了拿扇子掩嘴,就呆呆地坐在马车里,看着自家二儿子与那名乡下书生一南一北地离开,谁也没有回头,脸上各自忿忿。 这世界变化得真快,让人完全反应不过来。 在一天之内,在一刻钟之内,永嘉公主非常荣幸地看到了儿子跳脱欢快的模样,以及,像个小孩子吵架完赌气走人的模样。 她之前花了二十年都没见过儿子有这样明显外露的情绪表现,而今,前后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里,她都见着了…… 「那个书生……可真是非得见见不可了。」好久都没能从震惊里回神的永嘉公主喃喃道。 是的,吵架了。 在白云与贺元完全没有料想到的情况下,他们起口角了,吵架了,互不理会了,各自闪人了—— 白云没记起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反正,等她回神时,发现自己正蹲在自家灶下烧火煮饭。 她……不会是一路从镇宁庵走回城北的吧?那么远的距离,就算用跑的也得跑到天黑去。可现在窗外日影西斜,不过是酉初时分,而灶上已经煮好了一锅肉汤、两样青菜,现在正闷着大米饭,而一边的小火炉里还熬着娘亲要喝的药汁,可见她回来有好一会儿了——甚至可能还跟娘亲聊了一会,但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先前说了些什么。 真是糟糕…… 只是小小口角,竟就让她心乱至此。 白云得承认,她这一辈子(虽然至今算来不过十七年〕从不曾这样失态过;而她甚至曾经很自傲地认为,永远不会有任何人、任何事能让她失去冷静,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可现在,蹲在灶下,虽然不知道自己脸上有没有不小心抹上灶灰,却觉得有种灰头土脸的晦气感觉。 「那个笨蛋贺元到底在气什么啊。」莫名其妙的家伙,连带害得她也像个笨蛋一样跟他吵上了,还一脸「你不先道歉,我就永远不理你」的表情各自扭头走人。真是……太幼稚了。 「小云,你在跟谁说话吗?」像是听到了厨房的动静,白母撑着一根拐棍缓缓走到厨房门口,半倚着门框问着。 「哎,阿娘,您怎么起身了?快回榻上躺好,别跌跤了。」白云连忙丢下手里的烧火棍,上前扶住娘亲。 「成天躺着,身子都躺僵了,还不如下床活动活动。」 「那您在凳子上坐会。等晚上梳洗完,我帮您按按身子松泛一下。」 「不用了,我自个儿能下地走走,好过你每晚搓搓按按的。有那个时间,你还是多读点书吧。」坐在厨房桌边的凳子上,白母叹气。「看着你三天两头往外跑,又是男装打扮。你不明白,这里是京城,不是小归村,你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正是该待在家里学绣花裁衣,等着媒婆上门说亲的年纪——不过啊,我现在已经不敢想了。只愿你少往外跑几趟,就算在家准备应考,日后陪着你被杀头,也认了。」 自从白母身体一下子垮掉之后,什么事都尽往灰暗的方面想,每日忧思着自己亡故之后,女儿该怎么办?发现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之后,心情更加晦涩悲哀了。她从不怨叹自己命苦,身为一个奴婢,小命捏在主家手上,日子过得是好是坏,都得认。她是个温顺认分的人,受了再多的苦,也没恨天怨地咒苍天不公。 一个奴婢自是应该认命,但一个娘亲,却永远放不下她的孩子;尤其在知道自家孩子随时会失去一条命时,更是日日夜夜寝食难安。 自己命苦没关系,但孩子命苦可不行。不过,她又能怎么办呢? 两个孩子如今的处境都这样危险…… 「阿娘,您又说这种话了。我不会被杀头,也不会让昭勇侯被杀头。我们都会过得好好的——」 「小云,你别是去见了他吧?」白母一时大惊失色,失声问。 「我又不是笨蛋,何况我也不图他什么,干嘛去找他?」白云看了眼灶火,确定不必再添柴进去,便走到娘亲身边拍抚她的背,并倒了杯温水给她喝。「我今天去镇宁庵观礼。您也知道今日是定恒师太正式接下镇宁庵住持的日子,同时也是陈夫人监禁期满的好日子,场面可热闹了,来了好多贵人,其中就有昭勇侯。我这次近看了他,看得可仔细了,不像上回只能远远看上一眼,没留下印象。」 「他……看起来怎样?」虽然百般忍耐,却终是问出口。 「还不错。毕竟是个有实权的将军,看起来真是威武极了。」白云当然是报喜不报忧。对于赵思隐在京城的尴尬处境,就不用让娘亲知道了。这种事,她们也帮不上忙,说了只徒增烦恼罢了。 「是吗……那就好。」白母有些安慰地说道。「他过得这样难,这样凶险……哎,小云,你一心想考状元,是不是想在金銮殿上告御状呢?」 「阿娘,御状不是什么人都能告的。而且,这件事必须谨慎隐密,不能简单粗暴就这样捅开来,那样反而坏事。」 白母疑惑道: 「怎么会坏事?那样可怕的事,愈早让皇帝知道,也能早早把那些奸人给抓起来,而且还能证明昭勇侯的无辜……」 「纯粹证明昭勇侯无辜当然容易,但这对昭勇侯有什么好处?对皇帝来说,处置一个不忠的叛国者,如果唯一的收获是证明一个将军的清白,那他根本不会对这件事有所重视,反而还会对昭勇侯生出恶感……」 「怎么会生出恶感?他这样忠心耿耿地在极北之地护卫我大雍北方门户,那里可是比我们小归村更加苦寒的地方。别说他是一金尊玉贵的侯爷了,就算没有袭爵,只是个庶子,也没见哪家勳贵的庶子肯吃这样苦头的!」白母急声道。 第二十九章 白云当然明白娘亲的不解与焦虑,但她实在没有办法很清楚地跟娘亲说明她的想法以及做法。娘亲一辈子都是个安分守己的小妇人,她的世界也很简单,就算年少遭遇不幸,吃尽了苦头,所体会到的,不过是深宅内院的那些伎俩罢了。 对朝堂之事,她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阿娘,您别急。我也是最近对京城以及朝廷有些许了解之后,才知道之前想得太简单。为了不让事情办坏,我只能更加小心地计量……」 「你一个女孩儿在京城,又能有怎样的计量?还有,你找谁了解这些朝廷之事的?慎严庵的师父们是出家人,不可能会了解这些;而陈夫人她们才刚进京,了解的也有限——」白母愈想愈不对,拉着女儿问:「小云,你老实说,你这些日子以来是跟谁打探这些事的?你不会是跑去跟那些举人士子胡混吧?」 「当然不是。我又不喜欢跟陌生人闲嗑牙,怎么会跑去跟那些人胡混?更别说那些书生举子,如今还是我的对手,更没有交好的可能了。」 「不是对手不对手的问题,而是你是女孩子,就算大雍民风开放,也没见哪个女孩会混在一群男人堆里吃酒玩乐。所以我就怕你不管不顾,以为穿了男装就可以把自己当成男孩儿看,忘了男女之大防……」白母唠念了好一会,才想到偏题了,忙转回来:「好,既然你说没跟那些举人混在一块,那是跟谁?」 「还会有谁?这十年来,柯家公子、贺家公子每年都让人送来一车的粮食布料书籍,说是感谢我们陪伴陈夫人,他们就是京城的人啊!我自然找他们打听消息。前阵子我不是说他们找我去踢球吗?」出于某种别扭的心思,白云想也没想,就将柯铭这个路人甲也拉出来跟贺元的名字放在一起……这样一来,就不会显得贺元特别突出了。 「是了,你确实说过……」自从大病一场之后,白母记性差了很多,并不太记得当年那几个到慎严庵探望陈夫人的贵公子们是什么来路。「他们是官宦子弟是吗?」也只有这样的身分,才会清楚朝廷的事。 「都是勳贵人家的公子。一个是侯府世子,一个是国公府的嫡幼子。」 白母一惊,没料到当年那几个孩子的身分竟这样显赫。 「小云,他们如此身分,这些年一直寄书给你,是想让你考状元,招揽你投效吗?」身分上天差地别的人,多年来一直频繁书信往返,如果不是有这样的目的,那实在是说不通了。 白云抿了抿唇,嘴上说道:「刚开始只是感谢我们照顾陈夫人,见我们孤儿寡母生计困难,有心相帮些许。后来,他们看我书读得好、球踢得好,要我两样都别落下,日后才好来京城谋前程。」但心底其实知道不是这样的。 「可,你是女孩儿啊。」 「他们又不知道。再说,反正我们也不会在京城久留,要是一切顺利的话,咱们考完后就回小归村了。」要是不顺利……一切,也就无所谓啦。 「也是……」 「好了,不用想那么多,一切有我。」将灶上闷好的米饭端上桌,帮娘亲盛好饭,她这么说道。 白母叹了口气,接过碗,安静吃起饭来。 白云一边吃饭,一边在心底比较着柯铭与贺元两人的不同。 他们都是每年会往她家送年礼的人。柯铭送的东西很中规中矩,平凡无奇;贺元送的东西很用心,虽然也全是不打眼的东西,但白云却能从中感觉到一种用心的细致。 柯铭每年让庄头送来的粮食等物,都是基于感谢以及客气,并没有个人情绪在里面,所有的礼品都是庄头去置办的,当然没自己经手。对柯铭而言,她白云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郷下孩子,与他的阶级差距太大,他想都没想过仅仅几天的萍水相逢,就要把她当成一个朋友对待。 当然,柯铭这样的想法才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贺元。 从不断寄来的书信物品里,白云刚开始觉得这人真是莫名其妙透顶。给她寄了精细的粮食、结实保暖的布料、科考用得上的所有书籍,以及一封写来跟她斗嘴吵架的信。 对于短暂相逢又身分差距太多的人,白云通常也是过眼就忘的;而贺元这个人,却用他的方式让她必须一直记得他。至今白云仍然搞不懂贺元当时在想什么。一个贵公子,就算日子过得再无聊,也不至于对一名千里之外的乡下孩子挂心至此吧?但他就是这么干了!而她从一开始满肚子腹诽,到后来习以为常,再后来居然变得期待。白云有时想着自己这么个意志力坚定的人,都会被贺元给攻克掉,不得不说,这贺元,也实在是个狠角色了。 而,这个狠角色,如今正跟她斗气呢。 看起来会气满久的样子。 哎,真麻烦—— 该怎么办才好呢? 白云真的觉得很冤,这个架,不仅吵得不是时候,还不应该。 可,她要怎么让他了解,如果她有所隐瞒,不过是因为——她开始在意起他,希望他不要过度涉入这一团混乱里,免得招惹上麻烦…… 她正在做的,是极可能让自己掉脑袋的事;而她,不希望连累他…… 那个笨蛋,不明白她的苦心也就算了——反正她的确没说明白。可他怎么就以为她看上了赵思隐,这是何等惊悚的想法,天晓得他是怎样做出这种臆测的。 就算她与赵思隐没有血缘关系,她也不会看上一个大她十一岁的老男人好不好!更别说她这辈子压根没有想过嫁人这回事,又怎么会去看上什么人。 她活了十七年,唯一让她挂记在心底的男人,就只有那个今天刚跟她翻脸的笨蛋。 愈想愈气,气得她多吃了一碗饭,并且把剩菜全部扒进嘴里吃光。 「春河呢?」贺元从骏马上跳下来,将缰绳丢给一旁的马夫后,大步走向自己的院落,一边问着春生。 「二爷,春河一早就去了门下省的进奏院。」 「进奏院?」贺元想了下,恍然。「今日是最新一旬邸报刊行的日子。」 春明看了看天色,道: 「这时候,也应该要回来了。二爷有何吩咐吗?」虽然跑腿的工作是由春河专门负责,但他们几个贴身小厮对其他人的工作也是随时可以暂代上的。 贺元闷声走到书房门口,才道: 「算了,没事。」 春生不愧是首席贴身小厮,除了服侍主子细致谨慎还嘴严外,察言观色的功夫更是修练得炉火纯青。就算这两日主子没有表现得太明显,但春生仍然敏锐地发现二爷的心情很不好,因此一直非常小心地伺候着,不敢有丝毫大意。 而春河,之所以专职跑腿,就是因为他天生嘴甜,很容易与任何人打成一片。放眼京城各家各户的门房、各个衙门的差吏,不管刻薄的、严肃的、古怪的,就没有他攻克不了的人。虽然外人看来他是那般伶俐,但春河这人其实有点缺心眼——至少,他此时完全感应不到主子的心情很差,而且那个让主子心情很差的人,这阵子最好提都别提起。 「二爷,这是最新一期的邸报,小的取回来了,要不要马上给白公子送 去?」才提到春河,春河就出现了,而且一冲过来就提了那个不应该提的人。 春生默默地退到二爷身后,尽可能地离春河远点。 「给白公子送去?谁告诉你这邸报要送给她的?」像是这两天压缩在心底的莫名气闷终于找到出口,他看着春河,面无表情地问。 「可……不都是一直取来送白公子的吗?自从去年秋天白公子中了举人之后,二爷您就吩咐小的,每旬都要跑进奏院讨要邸报给白公子寄去的,您忘了吗?」春河觉得二爷真是贵人多忘事。不能因为白公子人在京城,就把这件事给忘啦!这些邸报对考生很重要的,因为策论考的都是时事,必须经由邸报来随时了解朝廷动向。 贺元当然没有忘。但对于春河「好心」的提醒,却感到很不爽。不爽在于,他这两天都刻意不去想起那个混蛋女人了,偏偏还有这样不会看人眼色的楞子头来提醒,让他两日的成果功亏一篑! 他现在又想起那个女人了! 看着春河手上捧着装邸报的匣子,就无法不去想,再十日就要大考了,她现在究竟书读得怎么样了? 还有就是……她真的要考吗? 就算贺元有绝对的把握可以保住她的项上人头,但女扮男装去应考,到底是犯罪,且是最严重的量刑——欺君之罪。一旦被揭发,后果难以想像。这样「名震天下」的方式,恐怕她也不想见到。 贺元不用太深入去想也知道,白云从去年参加乡试,就是打定主意要去做某件事;而那件事,纯粹一个小归村的女孩儿是办不成的,她得有个能靠近上位者身边的身分,而科考,是天下寒门唯一的晋身机会,当然,也是她的。 哼!那个女人,是当他死了吗?! 宁愿一个人铤而走险,也不愿考虑找他帮她一把。 若她对他上了点心,就会知道他在京城的地位,从而利用他的能耐,不会一意孤行,将她自己置于如今这般境地。 这些日子以来,贺元拉着她,带她踢球、盯着她模仿「天下冠军帖」、不停地对她讲述京城的种种、朝廷的种种,甚至是皇家重点人物的种种,希望尽快帮她融入京城这个环境。该懂的、该注意的、该讨好的都对她说了个明明白白,只希望能让她在身分揭发后不必获罪…… 他们一直在忙,忙得都没有时间好好谈一谈,关于白云为什么要考状元的真正理由——当然,白云说过,是为了昭勇侯。 隐约说过,昭勇侯即将大难临头,她得帮他。 白云不是个热心肠的大好人……好吧,事实上小归村就没一个好心人。他们在几百年的贫穷里,只学会了坚强且不择手段地活下去,而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急公好义、乐善好施……真遇着了好人,也会把对方当蠹蛋看吧? 贺元一直在等着白云对他开诚布公。在这两日之前,他认为一切最好都等到春闱结束,白云的压力大减之后,两人再好好谈个清楚,但如今,贺元不愿意了。如果白云有诚意,重视他这个朋友,就该尽早告诉他,也好让他早做准备。 而她不肯说,只代表了她不想借用他的力量,或,不认为他帮得上忙。 不管答案是哪一个,都让贺元气闷,因为这会让他之前忙活的一切、为她担忧的心,都显得愚蠢至极。 所以,他绝对不原谅她——在她道歉之前。 他只是气她对他不信任,才不是因为在意她过度关注昭勇侯,所以质问她是不是看上昭勇侯那个老男人,结果被她一句顺嘴说出的话——我跟他是没前途的,想文武勾结也指望不上他——给惹毛了。从这句话开始,他们吵架了。 「那如果指望得上呢?你就立马勾结去了是吧?!」当时他脑袋莫名发热如火燎原,成串星火从嘴里冲出。 「你发什么火?我这只是在开玩笑的啊。」 「那你怎么不拿我开玩笑?偏要说他?你清高得不屑和我这个权贵勾结,却想过与他那个落魄庶子勾结的可能性——」 第三十章 「别叫他落魄庶子,人家好歹是个侯爷,更是个大将军。」她插嘴道。 「对!我只是个不能袭爵的幼子,更是个纨袴,没上过战场,自然就当不成大将军!我一无所有,所以不值得你上心,对吧?!」贺元怒声道。 「你哪里一无所有?你身上随便哪个物件,把我卖了一百次也还买不起。还有,你别去跟赵思隐比,你们完全不一样——」 「赵思隐?你对他已经熟到可以直呼姓名了吗?我与你认识了十年,你也是到了京城之后才叫我名字的!现在想想,我都要怀疑起你是不是根本没记住我叫什么名字!不然怎么每次你回信时,都只叫我『贺二爷』!」 「贺元、贺二爷,你今天是专门来找我吵架的吗?你可不可以讲理一点?」 见白云竟然一副很忍耐、很懒得跟不理智的人计较的表情,贺元直接爆了! 「白云!你这混蛋到底知不知道我在气什么?!」 「我当然知道。你心情不好,所以找我吵架,又吵不赢我,于是更生气了。」 听到白云说这种混帐话,贺元果然如她所愿的更生气了。 然后,吵架终止于两人觉得对方不可理喻、言语幼稚,于是几乎同时地,他们撇开脸,转过身,一南一北地离开了镇宁庵,都忘了那日前去的初衷是为了什么…… 那真是一场毫无意义又幼稚的吵架,贺元承认。但是……对付她这种没心没肺的人,只是一味的好,是没用的。日子过得太平,她就不肯用脑袋想了。当贺元对两人如今的关系隐隐不满意时,就不允许她呆楞过日子下去,她得去想,想他! 对于他,她从没上心过,反而一心扑在昭勇侯身上;可笑的是,她连昭勇侯是何长相、是何身世处境,全然一无所知,但她就是关心得不得了。 如若她对他的用心有对赵思隐的十分之一,他或许就不会发这样大的火了。 所以,他没有错,错的全是白云,她太过分了! 就在贺元沉着脸腹诽着白云的不知好歹、目中无他的种种恶劣行止时,春河正蹑手蹑脚地准备离去,贺元不经意一瞥,语气不善地叫住春河—— 「春河,你上哪儿去?」手上拎着放邸报的匣子,是要上哪儿去? 春河惊跳起来,脚下一个不稳,滑了下,致使额头重重撞在门框上,发出很大的一声「叩」,听起来就很痛的样子。 就在春河头晕脑胀、努力地想直起身回应二爷的问话时,却突然被门外冲进来的人给撞个正着,就再没有力气起身,整个人仰倒在地上挺屍去了。 「春明!」春生见鲁莽冲进书房的竟是向来冷静的春明,不由得大吃一惊。 「你这是怎么了?」 春明连忙向贺元告罪,并不理会自己也撞得一身痛麻,躬身道: 「二爷见谅,小的无状,晚些时候再去领罚。二爷容禀,方才下面的人来报,纪小芳姑娘被昭勇侯府的人给打了!」 「纪小芳?,」贺元瞪着春明,一时想不起此人是谁。 「二爷,纪姑娘是白云公子的同乡,如今在明宣侯府厨下当差。」春生连忙说明。 是她!她怎会被打了?打她的竟还是昭勇侯府的人!昭勇侯找她并不是为了要揍她吧?明明只是想从纪小芳嘴里打探「白妹」的消息不是? 不用贺元出声问,春明连忙接着报告: 「命人打纪姑娘的是昭勇侯的侍妾。那名侍妾是桂嬷嬷的女儿,一直很受昭勇侯宠爱。今日在南街上偶遇纪姑娘,一言不合,便让一旁的健妇出手打人了。 平日负责盯桂嬷嬷的人见情况不对,连忙回来禀报。」 「那现在如何了?」南街离国公府所在的金阳大街并不远,平常走路不过两刻钟,骑马也就一下子的事。 「应该还在打。」这是春明根据对纪小芳的战斗力所做出的判断,然后接着报告道:「小的已经让马夫将马重新上鞍备好,已经在大门口候着了。」 「很好。」贺元点头,立刻大步往外走,路经倒地不起的春河时,脚步顿了下,看了春生一眼,才走人。 春生不愧是首席小厮,将主子的意图理解得非常透彻,就见他一手拔起被春河紧抓在手上的匣子,拔萝卜似地费了点力气,但匣子仍然到手了,脚下也没丝毫耽搁,与春明一道紧随二爷出门去了。 负责盯桂嬷嬷的人机警跑回来报告情况是对的。 因为事情已经发展到不是几个下人打完架、协调完就能了事的了。 纪小芳与昭勇侯府的下人打架,她胜了,轻敌的两名健妇败了;连带着健妇的主子也一时闪避不及(事实上是没料到纪小芳胆大至此〕,被扑打过来的小芳给一拳呼到角落去唉唉痛叫,哭得梨花带雨,脂粉糊满面,哪还有先前的嚣张样。 接着,与小芳约好今日见面详谈的白云出现了。 与白云前后脚之差,昭勇侯刚觐见完皇帝,准备回府,南街是路经之地,却没料到会遇到桂嬷嬷,她正神色匆匆地领着几名健壮的仆妇与家丁往南街坊市的方向冲去。 在听到他的侍妾在南街被打了时,昭勇侯脸色沉了下来,领着桂嬷嬷等人,一同前往侍妾被殴的地点,同时在心中立即想过几个可能:这次出手的是嫡母的人?还是庶兄弟们的手?或者,是他那个被关在镇宁庵的元配家人? 他们就不能消停点吗!真以为天下太平无事,可以放心在宅里成日勾心斗角争权夺利吗?真是太天真了,而且无知得吓人。 带着这样隐怒的情绪,以至于当昭勇侯看到行凶之人时,才会错愕得一时回不了神。打人的竟是纪小芳?几次相邀,都被她油滑地躲开,甚至连两天前在镇宁庵偶遇,他亲自上前请人,最后竟还是被逃脱掉了。正想着下次直接派人去明宣侯府讨要人,让家卫绑了人过来,看她还怎么逃,结果,就在这儿遇着她了。 此刻,错愕中的昭勇侯,不得不因为这个情况而多心了起来——莫非这个纪小芳并不只是个单纯的丫鬟,她背后或许还有个主子呢。 而,就在昭勇侯正忙着出神兼阴谋论时,贺元也到了。 贺元一到来,第一眼看到的当然是白云那个让他气了两天的混帐女人;随之,便发现了赵思隐的存在。至于纪小芳……那是谁?满大街一堆男男女女路人甲,他委实没有白云的好记性,记得住这些平板如一的面孔。 他走过去,与白云并肩站着,伸出右手扯住白云的手臂,将她拉离周边的人远一点——至少远离赵思隐专注目光的方位;但眼睛却不肯看向她,并且表情很好地保持着冷淡疏离,一副旁若无人的姿态。 如果不是他手抓得这样紧,白云都要怀疑贺元压根儿没看见自己站在这儿呢。这人……怎么自欺欺人成这样? 「还在生气?」她小心翼翼地低声问。 「哼。」 「……好吧,你先继续气着。解决完小芳的事,咱们再好好谈谈。」她在心底叹气,表情可不敢露出分毫无奈或忍耐的神色,一迳地低眉敛目,并小心探看着他的脸色。 「哼。」 嗯,这次的哼声比起上一声依稀温和许多,至少白云觉得火药味没那么重。 好吧,就当作这表示他贺二爷同意了。 就在两人默默练着眉来眼去、心领神会神功时,小芳那边的事件也有了新的进展—— 「老爷……您要为奴家作主啊!这恶婢……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了奴家……您看,把奴家的脸都打坏了……呜呜呜……」 「纪姑娘,又见面了。」赵思隐将扑向他的侍妾给扶往一边,交给桂嬷嬷照顾,然后才淡淡地对小芳道。 「你们这些人是怎么回事?!我是明宣侯府的人,与你昭勇侯府一点关系也没有,可你们偏偏一直纠缠不休!先是那个老女人,然后又是你,接着连你的妻子也来了。一个要问,一个要请,一个要打的,真是够了!」小芳虽然是个奴仆,可她是明宣侯家的奴仆,要她去对别人家的贵人卑躬屈膝,那是没门儿的事!所以对昭勇侯从来就没有客气过。 虽说今天这场架她打赢了,没给小归村丢脸,可任谁遭遇到这样的无妄之灾,都不会有好声气吧?纪小芳觉得快要被这家人烦死了。 「你的意思是,先动手的是这些被你殴打在地的人,包括我的侍妾?」昭勇侯淡声问。从脸上与语气上都看不出情绪。 「这不用脑袋想就能知道的吧?我就一个人,今日被府里派出来办差,怎么可能会不自量力地去找一群人麻烦?再说从她们的衣着来看,就知道家大势大,我一个丫鬟向天借胆也不敢招惹啊!这个女人身边跟了两个丫鬟、两个仆妇,一照面就打人。她们五个,而我一个,要不是实在跑不掉,你当我愿意把她们打倒在地啊!」小芳语气泼辣,得理不饶人,说了个尽兴之后,才有空心疼起自己衣服上的破损,恨声道:「害得我好好一件衣服都扯破了!」 要知道,大户人家一堆怪毛病,当主子的成天光鲜亮丽也就罢了,还不许下人穿有补钉的衣服出门。小芳为着这个规矩,多年来小心翼翼地对待衣服,简直比照顾自己老娘还精心。没想到这件今年春天新发下来的衣服,没上身几天就破掉了,简直让她痛不欲生。 「你这泼蛮子!不惜人命而惜衣物,此等狠毒心肠,天理不容!」没待赵思隐开口说话,见女儿被打得凄惨狼狈,桂嬷嬷满腔怒火再也忍不住,猛地整个人冲上前去撕打纪小芳。 多年来因为赵思隐对她的尊重,她过着仿如主子般养尊处优的生活;加上女儿成了侯爷的爱妾,在赵四爷的势力范围里,从来只知有桂姨娘,不知有主母。 桂嬷嬷一家子日子好过极了,尤其是这两年多来,侯爷袭爵,桂嬷嬷简直满府横着走都没人敢说什么,更别说有人给她气受了。 可多年来的富贵生活并没有消除掉她骨子里的泼辣蛮横,再加上她忍这个鬼丫头很久了,此刻新仇旧恨一同涌上,若不能将纪小芳撕成碎片,哪能消心头之恨。 「桂嬷嬷!」赵思隐完全没有想到向来举止严肃有度的桂嬷嬷竟会有泼妇的行止,才想伸手拉回她,却已经晚了—— 「啊!」这是桂嬷嬷凄厉的哀号。 冲得太猛的桂嬷嬷拐到脚了,身形一个踉跄,煞不住地往墙上撞去,正面贴合在墙上,撞了个结结实实。瞧那力道,把脸撞平都有可能—— 「阿娘!」桂姨娘好不容易才哭完一场,此刻见娘亲竟然为了帮她讨公道而受伤,尖叫出声,扑了过去。在路经纪小芳时,怒声质问: 「你这个该死的狐媚子怎么可以躲开!」 对,就是因为纪小芳突然闪离,桂嬷嬷才会因失去攻击目标而撞墙,都是这个狐媚子的错! 「我没想躲。」小芳不爽地回道。小归村的人,哪有怕打架的! 「是我拉开她的。」白云很是斯文地开口说道。 「你?你是谁?!」桂姨娘让身边两名健妇去扶桂嬷嬷,瞪着白云问。 「我是她的同乡友人。」白云随口说了句,接着道:「我们不惧打架,却也不打老人。所以,我拉开了她。」 第三十一章 小芳悄悄扯了扯白云的衣摆后,以眼神询问着:咱小归村几时有这样的例啦? 在小归村,只要翻脸打架,谁还管男女老幼啊,敢出手相打就要有挨揍的觉悟,不然就别打。 白云以眼尾瞥了小芳一下,示意稍后解释。毕竟正常人实在很难以简单的眉目去传递超过一句话以上的意涵,至少白云很确定自己做不到。 小芳乖乖退到一边。有小云出头,她万事放心,所以她又有空可以继续哀悼身上这套惨遭辣手摧残的新春装了。才上身没几天就穿坏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啊,要怎么修补才不会让人看出来破掉过啊…… 小芳退居成路人,但事情当然还没完—— 「你一定是故意害人的!我阿娘这样冲过去,没人扶着,就会撞到墙上去,你的居心太险恶了!侯爷,您看这两个人,把我阿娘害成这样——」桂姨娘指着白云骂了一通后,脸上表情迅速改变,换成楚楚可怜样,就要找家里大人讨公道。 「是啊,隐哥儿,您要给老奴作主啊……」撞得一脸鼻血、掉了两颗牙的桂嬷嬷虽然还没有从头晕与疼痛中缓过来,却在稍稍擦干净脸上的血后,便让两名仆妇搀扶着,虚弱至极地走过来,一边唉声诉苦。可惜鼻音太重又兼有点漏风,致使她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一种与其惨状全然不搭的趣味感…… 白云就站在小芳近旁、桂姨娘面前,当桂嬷嬷走过来时,昏花的老眼渐渐清明,她本想趁机狠狠瞪一眼纪小芳,却不料找错了方位,瞪错了人——她瞪的人是白云。 白云的目光早就定在桂嬷嬷脸上了。 当两人的目光对上时,白云露出了一抹非常温雅谦逊的微笑,目光盈盈,笑容柔怯…… 当桂嬷嬷视线恢复清明之后,先是一愣,接着,惊骇欲绝地失声叫道: 「顺、顺儿!李顺儿!」 惨叫完,整个人即刻晕死个人事不知。 情况再度乱成一团。 白云还没完全收拾好自己脸上的笑容,下巴就被捏住,转向贺元的方向。 「李顺儿?」他挑眉问。 白云耸耸肩。 「显然我不是,她认错人了。」然后玩笑道:「古有佳人一笑倾国倾城,我难望其项背,只能倾个老妇人。」 贺元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抚上她嘴角,像是想将她刚才那抹属于娇美女性才有的笑容给留住,或攒在手中,独占。 「……还有我。」他的低语,只有她能听见。 白云确实听见了,因为她脸红了。 不想让人看到她这个模样,贺元当机立断,拉着她的手就走,再不理会眼下这一团混乱——那反正不干他们两人的事。 「走。」他这样说道,也身体力行。几个贴身小厮在前开路,排开所有企图挡住他们的人。他快步将她带离那场混乱,以及让他很介意的昭勇侯。 白云只来得及对还在一边哀怨的小芳做了个手势,并以唇语无声道:「有空来我家。」她们两人最近的运气实在太坏,想好好谈个话却是千难万难;所以还是去她家吧,那总不会再随便跳出个昭勇侯家的什么人来吧。 昭勇侯似乎在后面喊人,希望能阻止他们离开,叫了「贺二爷」,也叫了「那个书生,请留步」,但贺二爷与「那个书生」都没有理会他的打算,两人早就跑了个不见踪影了。 虽然昭勇侯正是白云来京应考的原因,但他这个人对白云一点重要性也没有。她所做的一切,与其说是为了昭勇侯,不如说是为了医好她阿娘的心病。 昭勇侯赵思隐对她来说,永远只是个无关的路人而已。 贺元直接将白云带回家。 让丫鬟们在书房的外间摆上瓜果香茗后,遣退所有小厮丫鬟,只叫春生与春明把门。 「她们打架的原因是什么?」贺元实在好奇。 「单方面的争风吃醋。」 「争风吃醋?」贺元怎么也想不到竟是这么个离谱原由。 「桂姨娘误以为赵思隐这阵子追着小芳跑,是对她起了心思,所以在街上偶遇后,自然不肯轻饶,骂了几句就打上去了。」 「昭勇侯的喜好真奇特……」一般公侯人家,就算只是通房,也不会在大街上使泼;而这位敢这样干,定是平常就被纵出了这样的脾性。 「……或许,这就是那个桂通房之所以误会的原因——小芳比她悍,而昭勇侯就爱悍的。」要比凶悍,小归村的女人可从没输过。 贺元低笑着摇摇头道: 「一直知道昭勇侯的家宅向来不安宁,却没想到竟糟糕至此。」 「只是从一个通房身上就能看出来他家内宅如何吗?」 「多少能看出来的。如果不是昭勇侯府全是这样的货色,就是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存活下来。」要知道,昭勇侯的元配如今被关在镇宁庵,听说在府里时就被逼得疯疯癫癫了。 「听起来那府里很不安宁啊。」白云耸耸肩,兴趣不是很大,只在心底决定绝对不能让阿娘知道这件事。 贺元也不想多谈那些无关紧要的。看着白云,他脸上带着深思的表情道: 「那个桂花叫你李顺儿。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白云眼睛一转,道: 「只要你想知道的,我当然都会告诉你。不过,你要不要猜猜,为什么她会叫我李顺儿?」 「虽然对令堂的长相没有印象,但我想,你应该与她极为肖似吧?」 「当然。我随了我阿娘;而我阿娘年轻时可是小归村最美的女人。」很是自豪地抬头挺胸,下巴高扬。对于自己美到足以吓人,她很满意。 「你的娘亲,真的是李顺儿的表姊妹?」贺元问。 「不,我娘亲四岁被卖掉后,就再也没见过舅父一家人,压根儿不记得他们的长相姓名籍贯。就算哪天在路上遇着了他们,彼此也是认不出来的。」白云缓缓说道:「所以,我娘亲没有表姊妹。」 贺元虽然想过这个可能,却又觉得难以置信,盯着白云的眼,轻声问道: 「你的娘亲,就是李顺儿?」 「嗯。」点头。 「也就是说……赵思隐,是你的……兄长。」贺元觉得头都大了。 「不是。」白云摇头。 「怎么不是?你们分明同母。」这种事又不是抗拒就能抵赖掉的。 白云摇摇头,喝了口茶之后,道: 「我们母女不是为了认亲才来京城的。」 「可你们是为了他而来,是吧?」语气酸酸的。 白云不理他,点头道: 「是的。但我们不认他。」 「你以为事情发展到现在,一切还能你说了算?」他就不信在桂花那声厉嚎之后,赵思隐会不加以追查。 一追查下去,真相总会出来。同母异父的妹妹或许不见得能让赵思隐上心,但生母是绝对一定要认回奉养的。看看那个桂花,之所以活得这样滋润,不就是因为桂花是他生母的「至交好友」吗? 「虽然很困难,但并不是办不到。」白云觉得赵思隐在朝堂上或许很是精明强干,但一个纵容内宅乱得不成样子的男人,在私人事务上应该是比较糊涂粗心的。只要她小心一些,赵思隐就永远不会知道他的生母「死而复生」了。 「你莫要小看昭勇侯。」 「小看他的不是你们这些嫡系贵族吗?」 「道不同,不相往来,并不表示无视他的能力。」这是两回事。 这一个多月来,在贺元无时不刻的世情解说下,她已经知道嫡庶之间的社会地位完全是天上地下,两者之间极少往来论交,就算有交好的,在公开场合也不会站在一块儿。一般平民还不是那么明显,贵族高官阶层就一目了然,愈是家业大的,愈是嫡庶分明,各有各的交际圈子。 「我也没小看他,所以才说很困难。」 「你不想认他,为什么?」 「我姓白,他姓赵;我贫穷,他富裕,不是一路人,硬是认了亲也尴尬。再说他赵大侯爷在京城的处境已经够糟糕了,何必又来这一起子事件让他给人送谈资。」老实说,白云对他都有些同情起来了。 「你真是这样想的?」 白云想了想,坦白道: 「这是说给外人听的,毕竟听起来会觉得很有骨气,也很体贴的样子…… 但,事实上,我就是不想认他。随便出现一个人,就说是我亲人,我怎么也接受不了。」加上娘亲基于保护儿子的名声,也没有相认的想法,正好。 「你这是在赌气吗?」 「不是赌气,真的。」可能她的执拗很奇怪,但她就是没打算认个侯爷兄长。她独立惯了,向来无法轻易接纳别人进入她的生活领域里,就算是血亲也无法给予优待。 瞧她认真的神情,贺元知道她是铁了心不认赵思隐。可他实在不能理解白云对这一件事上的做法。赵思隐是她们母女俩在这世上仅有的血亲了,她们本来就贫穷,如今白母又重病在身,若是有个可以倚靠的、又很有身分地位的男性亲属来照顾,便能缓解她们的窘况——钱粮好说,但是最好的医药却是平民接触不到的……想到这里,贺元问出心中想了许久的问题: 「你坦白告诉我,你现在的境况是不是极为拮据?」 「不会啊,我手头还算宽裕。」白云讶异于贺元竟会开口问她的经济问题。 来到京城与他重逢之后,他便每旬让人送来粮食以及给娘亲补身的补品送得还很对症,可见私下调查过娘亲的医案了。有了他的大方接济,解决了她最苦恼的补品问题(主要是贵得吓人又难买到好货),她完全不必担心手头的钱不够用。所以她不明白贺元怎么突然这样问她。 「你怎么可能宽裕?在小归村那种地方,就算整村的田地都是你的,你也赚不了钱。更别说,你家里并无田产。可即使知道你的情况,我却从来没有给你送过钱财。」贺元有些艰难地说完后问道:「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因为你们这样的人觉得送钱很俗气,而且还容易伤到穷人的自尊心,自是不肯送的,连提一下都不行。」白云觉得自己真是体贴,从来没有搬出她「穷人的傲骨」来折腾他。 贺元又被气到跑题了,他哼声质问: 「什么叫我们这样的人?是哪样的人?」 白云扬着下巴,因循着十年来通信时惯用的打击他的方式,道: 「请参考《世说新语,规箴》里的王夷甫,就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人了。」 「什么王夷甫?!」虽然自认满腹诗书,但可惜记忆力没白云强,一时没能想起此为何人,所以贺元差点又一如既往地对她翻脸,她的卖弄实在是太欠扁了! 幸好及时想起,这个女人再混帐,也是他放在心上的人,更是个女人,再不能像以往那样了。得忍。 白云轻笑出声,在贺元的瞪视下,慢悠悠地背诵出那段内文—— 「王夷甫雅尚玄远,常嫉其妇贪蜀,口未尝言钱字。妇欲议之,令俾以钱遶床不得行。夷甫晨起,见钱阂行,呼婢曰:『举却阿堵物。』」背完之后,她扬眉回应他方才的质问:「你们这种人就是——一辈子不肯把『钱』字说出口,连看到钱也要生气,若是要你们拿钱去接济朋友,可能你们就会羞愧得去跳河了。」 第三十二章 一向风仪完美的贺元很没气质地朝她翻了个白眼以示自己的不悦。虽然不悦,但此刻不是纠缠这个的时候,还是说回正事吧,这笔帐以后再算!哼。 「我给你送过物品书籍,却没送过钱。后来知道你娘亲在去年大病一场,险些救不回来时,我心中很是后悔。」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十年来不肯送钱,就是想照顾她的自尊心,也希望她自强。毕竟平白无故对人济助过度,反而容易将人养懒养废,好心办坏事的例子他也听说过不少。 「贺元,你认为我除了会读书、会踢球之外,就什么也不会了吗?」 「当然不是。你有聪明的脑袋、敏捷的身手,我相信你会的很多,只要你愿意去学。」 「多谢你这样看得起我。不过你一定想不到,我还知道怎么赚钱。」白云再度对贺元爆了个秘密:「其实我从十三岁开始就帮着张夫人打理她的商铺与客栈了。如果我没有来考状元的话,那么我应该有机会成为一个很会赚钱的商人。因为我帮张夫人工作没几年,就已经赚到不少的花红与薪资,比其他管事都强。那些钱,足够我们母女俩在京城开销以及来回的路费。张夫人还说,等我忙完京城的事,欢迎我再回去为她工作,她说要把一身的经商本事都教给我,让我当个天下间最厉害的商人——」 「商人?!」贺元怀疑自己会被她气昏。他气急败坏地质问:「谁怂恿你走那条歪路的?!张夫人又是何方神圣?」他要去撕了她! 「张夫人跟陈夫人一样,都是住在慎严庵里的人。我听张夫人说,他们张家是京城第一富商,你就算不跟商户往来,也应该听说过的吧?」 「皇商张家……是了,张家有个女儿在慎严庵。那个女儿是个经商的天才,嫁给一名穷秀才后,短短五年内就将那秀才的家族经营成一方豪富,又使手段将丈夫给塞进京城最知名的书院,让他得名师指导,终于顺利考上举人,接着勉强考得了个同进士出身后,她花大钱帮丈夫疏通跑官,手段厉害得紧。可惜——」 「可惜丈夫出息了,也就想着享受玩乐酒色了。所以张夫人又花了两年的时间,让夫家变回一无所有的原状。」白云接着说完。 贺元看着她,问: 「你真的知道张夫人都做过些什么?」比如:据说毒杀丈夫的庶子庶女、将所有侍妾脸上烙印后卖到苦窑脏地、用丈夫亲友的名义放贷,并去官府揭发…… 「我知道啊,她都说了。」白云点头。 「真的知道?」贺元不认为张夫人身为作恶的当事人,会据实以告。多半是强调了负心汉的该死,以及自己的所遇非人吧?至于所做的恶事,大概全是模糊带过。 「真的。陈夫人和李夫人也知道的。她们还很惊讶地说张夫人怎么也不遮掩点,居然都说了。后来深怕会把我教坏,常常要张夫人别说了。」白云摊摊手。 「……你信里都没提起。」 「又不是什么大事,有什么好提的。」 「还不是什么大事!你会被她教坏!」贺元怒道。 「我才没有被教坏。」白云可不觉得。 「那我问你,如果以后你觉得所嫁非人,那你会无视朝廷律法,杀了丈夫的所有小妾与庶子庶女,然后设计让夫家身败名裂一无所有吗?」 「我不会。」 「你怎么可能不会!」贺元完全不信,白云骨子里根本没有温顺贤良忍让之类的美德。 「我又不嫁人,当然不可能遭遇那样的情况。」白云说道。 「什么?你不嫁人?!」贺元惊得一拍桌子,力道大得满桌的杯盘都跳了起来。 「你这么激动是怎样?又不是什么大事。」人家她阿娘都不太指望她嫁人了。虽然总希望她出嫁,但实在想像不到哪个地儿能装下她,便悲观得不敢多想,顶多唉声叹气一下。 「当然是大事!是谁教给你这种想法的?是不是慎严庵那些没嫁过人的尼姑以及所嫁非人的夫人们?啊!」浓重的危机意识让贺元草木皆兵起来,觉得白云认识的所有人都有嫌疑,都是教坏她的恶人。 「没有人教我不要嫁人,是我自己决定不嫁的。」 「为什么不嫁?你到底在想什么!」贺元再也坐不住,起身绕过桌子,站在白云面前,居高临下,气势汹汹。 「没想什么啊,我把认得的所有适龄男子都考虑过一遍,发现没有可嫁之人,才决定不嫁的。」白云很认真地说道。 「没有可嫁之人?」贺元咬牙问。 「对啊。」 「那我呢?我也不可嫁吗?」 「啊?」白云错愕,瞪着贺元冒火的眼,一时之间,竟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她这两天才想清楚自己是喜欢贺元的,但确确实实,她并没有因为喜欢而认为两人应该结成夫妻。毕竟……那太匪夷所思了。 京城权贵的他,与山村蓬户的她,是走不到一块儿的。 她想得很清楚了;而,显然,贺元还在一脑门混乱,没时间冷静下来将事情想清楚,才会在此刻这样的生气,这样的……觉得被辜负。 「小云,我真不明白昭勇侯府那些人到底想怎样!明明我从一开始就说过了,那个『白妹』不是明宣侯府的下人,她只是我一个朋友托我带去昭勇侯府寻亲的,没找着表姨,就回家乡去了,她家乡在哪我也不知道——我这话说得够清楚了吧?怎么他们一群人都像是听不懂,非要一再跑来追问!难道他们以为再问下去就能问出朵花儿来啊!」 小芳拎着珍贵的礼物——一篮子美味的食物,跑来白云家。过来时,白母刚吃完药,在药力作用下,困意渐浓,勉强招呼了几声,在小芳与白云的相劝下,终于沉沉入睡。 两人悄声来到小云的房间,关上房门后,小芳忍不住抱怨起那些莫名其妙的人。虽然声音压得低低的,但那怨气半分也没减少。 「小芳,很抱歉给你带来这么多的麻烦。是我想得不够周全,当初就不该以明宣侯府丫鬟的名义去昭勇侯府打听,这是我的错。」白云当初可没有想到昭勇侯会如此难缠。 小芳摆摆手道: 「没事儿,反正他们想再找我麻烦也没有机会了。我打听过了,那个昭勇侯回京述职不能待太久,最多两个月就得回北方去。算一算也差不多了,这些日子我就躲在明宣侯府不出门,看他能怎么样。」 「无论如何,我都很谢谢你。」 「嘿!你傻啦!跟我客气什么,咱们谁跟谁啊。」 「小芳,虽然昭勇侯府的人确实很讨厌,但会有后来这么多麻烦,其实是我招惹来的。真的很抱歉,我没有告诉你原因,你却仍是一直帮着我。」 小芳斜睨她一眼,伸手重重呼了她肩膀一下,道: 「我一点也不在乎你为什么要去招惹桂嬷嬷,然后不小心连昭勇侯也招惹过来。这些七拐八弯的事,我不耐烦知道;我只认一点,咱小归村的人,不可以被人欺负!」 白云揉着被打得发麻的肩膀,道: 「别的我也不多说了,难得今日终于没人打扰,正好可以跟你说说——」 「可别!小云,我知道你从小脑筋特好,特会想,再简单的事也能想出无数的弯弯绕绕。可我不同,我脑筋不够使,嘴巴不够严,真有什么重要大事,你不必对我说,我不要知道!」小芳连忙惊恐地摆摆手。 白云失笑。想了想,确实不该把自己的秘密变成小芳的压力。要是小芳知道了所有前因后果,只怕连睡觉都不安心,生怕自己会说梦话,无意中把这件秘密泄露出去。因此也就不说其它的了,只简单地解释初至京城时,为何要去昭勇侯府找人—— 「那个叫桂花的嬷嬷,曾经差点害死我阿娘。虽然我娘命大活了下来,也一直没想要报仇,可我却没法这样宽容大度。但我无权无势,能做的实在有限,顶多尽可能让她难受一些罢了。那一日,我上门去,打的主意就是要让桂花心惊胆跳,吃不好,睡不着。」效果似乎不错的样子,白云很是满意;不过,如果没招惹来赵思隐就更好了。 「什么?!那个老女人竟然害过白婶?!白婶那么好的人,她也下得了手!」小芳跳了起来,要不是还记得白母正在隔墙的房间里睡觉,她早大叫大嚷出来了。 可,叫完之后,小芳却是突然哈哈笑了起来,连忙抓着白云的手激动道:「小云,这可真叫报应了!我今天出门时,正好听到别的嬷嬷在闲谈一个最新的消息。你知道吗?那个桂花得了疯病了。」 「疯病?怎么会?」白云惊讶不已。「三天前我瞧她除了撞飞了两颗牙外,其它没什么不妥啊。」 「对啊,大家都觉得奇怪,甚至还有人认为她在装病,因为想叫昭勇侯给她讨回公道。我们厨房的嬷嬷还吩咐我一定要小心,别让昭勇侯府的人抓去给那老婆子赔罪。」小芳哼了声,继续道:「不过我认为桂花是真的疯掉了,听说她三天前被送回侯府之后,再醒来时,整个人就神智不清了,又哭又骂又讨饶的,一直尖叫着李顺儿——耶!不对!白婶的名字不会就是李顺儿吧?」小芳脑筋难得灵光一闪,跳起来问道。 「是的。那是我阿娘的闺名。」 「白婶姓李啊?可怎么都让人叫她白家娘子?」 「因为李这个姓也不是她原来的姓氏。我阿娘出生没多久爹娘就过世了;后来被舅舅养到四岁,本来就没名没姓,要不是被卖身为奴,需要去官府改名册留档,舅舅才把自己的姓氏给我阿娘冠上;至于名字,则是进府后嬷嬷随便给取的。我阿娘生了我之后,便以白家娘子自居,让人叫她顺娘,也当自己姓白了。」 小芳听得张口结舌。怎么也没料到那么温柔亲切的白婶,竟然有这么可怜的身世。太悲惨了,太可怜了,白婶的舅舅太可恶了……耶,等等! 「小云,你最后一句说错了吧?白婶应该是嫁给白叔之后就自称白家娘子的,怎么会是生了你之后才如此自称?」 「因为我是她的骨肉啊,阿娘当然全是为我。」白云扬高下巴,自傲地说着。 「可白叔是白婶的丈夫啊。而且白叔对你阿娘好得倾家荡产,至今小归村里还流传着白叔的传说,咳……虽然是传说着没见过这样傻的小归村人,可哪个女人被这样对待不会感动啊!要有男人肯这样对我,我立马闷棍一敲,把人拖回家以身相许!」小芳很有气魄地说。 「好吧,我阿爹也是我娘自称白家娘子的原因。」看在阿爹对阿娘好的份上,白云大方地同意。再说回原话题:「如果那个桂花真的疯了,那么与我娘的仇怨就此了结,我以后再不理会她。」反正桂花这人没什么重要性,顺手收拾过就好,不值得太费心思。 「小云,你说,她是不是看到了你的脸,才吓得疯掉的?」因为对白婶做了亏心事,所以看到长得很像白婶的小云,便吓疯了。 「我也这么认为。」白云自得一笑,很臭美地道:「这就叫美得吓煞人。」 「嘁!」小芳啐了一声,连骂都懒得。「不说那些了,反正昭勇侯的事,你心里有数就成。那个侯爷也许不会有空来找我,但他肯定会找上你,你先想好对策吧。」 第三十三章 「嗯,我知道的。」 谈完了不愉快的话题,也让小芳尽性发完牢骚后,两人喝茶休息了一下,小芳才有心情四下打量小云的房间——说是卧房,不如说是书房,除了一张简单的木板床外,其它全是书籍,堆了满桌满地,不小心点走,还会随时踩到一张纸、踢到一叠书。 「喂,小云,你真的要考状元哦?」看到数量庞大的书籍,总会让人产生敬畏感。小芳手指着满屋子的书问。 「是啊。」白云将桌案上的书册移开,铺上纸,磨好墨,开始每日闲着必做的事——练书法。 「耶,你写的这是……『天下冠军帖』啊!」小芳看了好一会,惊叫出声。 「你也知道这个书帖?看得懂吗?」白云好奇问。 「当然看不懂。我识的字没几个,够我买卖物品不会被骗就足够了。读书人的东西我是半点不懂,不过这帖子很好认,到处都看得到,写的什么我是不知道啦,不过我认得这个帖子的长相。」把书法当成画作来认,对小芳来说不是大问题,更别说这个「天下冠军帖」实在太有名了,有名到每个学过书法的人,都必定会临摹一番,自认模仿得微肖微妙的,还会挂在书房或厅堂显摆。 「嗯,我写的就是『天下冠军帖』。如何?」很快挥就完整张帖,白云问。 「……小云,你写得没有别人好看耶。」小芳回想着曾经看过的书帖,觉得白云写得差了。 「好看不一定正确,原帖就不是以好看出名。」白云撇撇嘴。 「咦!是吗?那大家疯学个什么劲儿?有名的道理在哪?」 「因为这是开国太祖唯一留下的墨宝。他驾崩之后,遗嘱里只给子孙两个选择:一是将书帖烧了祭他;二是将书帖跟他同葬。继位的太宗与文武百官不敢有违,只好让书帖陪葬。」 「咦!是这样哦?可既然陪葬了,怎么大家还能够模仿到?」 「因为太宗皇帝命人将书帖铭刻在石碑上,立于勤政殿前的丹陛正中处,百官们上朝时都能看见。」 小芳点点头,随手抽出一张被乱放在一边的纸,看着纸上的端正字体,问道: 「这也是你写的?」很清爽的字啊。 「对。读书时随手做的笔记。」 「这笔记写得可好看多了。看你把『天下冠军帖』写得像鬼画符,我都要担心你字写得这样差,要怎么去考状元呢。看,写错字不说,还涂黑成一团,把修正的字另写在旁边,真丑!害得整张帖子都废掉了。」指着帖子一处明显的败笔,嫌弃道。 「原帖就是这样的啊。」白云轻声咕哝。 「怎么可能?你别乱编!皇帝哪会写这样的字,而且还写错字?!写错了竟然涂抹作数,而没有立即销毁重写,就把这书帖当正本流传后世,不可能!」 「我猜……搁在勤政殿丹陛上的那块石碑一定没有错字,而且字体还美化了不少。」毕竟为尊者讳嘛!而且八成正是因为这书帖不像样,很伤顔面,所以太祖才会坚持带进陵寝,不肯再给世人看到。 「是哦?你怎么知道?」小芳不信。「那书帖都陪葬了,到底事实是怎样,也没人说得准。」 「我看过真迹的帖刻,我说的就是事实。」 「帖刻又是什么?」小芳头都大了。 「就是请专门刻书法字的木匠,将写于纸上或绢布上的文字给刻成一模一样的木头文字,然后再进行拓印,便能看到真迹了。前几年地牛翻身,震坏了太祖陵寝所在的那个山头,皇家生怕寝所有失,就开启墓陵进行检查修缮。当时有人趁机偷偷带着几个巧匠去将『天下冠军帖』制成帖刻,真迹的实际模样才流传了出来。这事不能宣扬,天下间只有少数几人知道。」白云觉得贺元这个人胆大妄为的程度,跟她正好半斤八两,谁也不用说谁。 「所以,你写的……才是真的?」小芳结结巴巴,很是幻灭道:「太祖的字……真有个性,谁都仿不来,毕竟书法写得好的人,很难写出这样的字……」 或许家乡那个读过三年书的村长反而可以? 「这字是不好看,但这字里的冲天锐意与杀气,却是一般人写不出来的。」 「啊?有这种东西吗?」小芳是完全看不出来。 「这是太祖领兵与西夷族进行最后死战,誓师出征之前挥毫写下的字帖。以冠军为誓,誓将所有外族人赶出中原大地,灭其全族,以报复西夷人在中原肆虐践踏八年之血海深仇。不成功,就赴死。」当时听贺元说起那段开国历史时,白云虽然没有像一般人那样听得热血沸腾,但也对太祖挺是佩服……不错不错,有仇必报,报必灭门,很有小归村的风格。 「喔。可你写这些做什么?考状元用得上吗?」身为一个市井小民,这些国家兴亡事实在感受不深,小芳就当听戏,听完了就算了,还是问些实际的吧。 白云沉默了下,又抽出一张纸写了起来,闷声道: 「他说……用得上。」 「他?哪个他?丄小芳疑惑了一下,脑筋又灵光起来:「是不是三天前把你拉着跑的那个贵公子?」 「嗯,是他。」白云也没打算瞒着。 「都手拉手了,他是不是想娶你?」小芳的问题总是这么直指重点。 白云抬眼看了她一下,闷声道: 「他想,可他还没想清楚那有多困难;我想清楚了,觉得两人走不到一块。」所以他又生她的气不理她了。真是前帐未清,后帐又兴。难道这次会气到她考完试? 「有什么困难的?京城如果容不下你,就把他敲昏带回小归村,我们小归村很大度,定能容得下他。」小芳觉得一点问题也没有。 「小芳,你好歹在侯府混了十年,对权势这东西没有丝毫体会吗?」 「我知道权势有时很吓人没错,但那又怎样?就算最后真的不成,也试过了。就像考状元很难,几百个举人里也就只能考出那么一个。难道你会因为不一定考得到状元就不考啦?」小芳试图开解她。 白云很是自负道: 「我觉得考状元并不太难。」 「好好,你觉得容易就好。算我错,我举错例子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就行。反正,除非你一点也看他不上,不然你应该努力一下,不要还没努力就说不行,这太软弱了,不像你。」小芳见不得她这个样子。 「很难哪……」白云叹气。对感情的退缩,出自于恐惧失去,确实是软弱没错,也真的是完全不像她。可能实在是……太在意了,才会失去平常心。 「有什么难的?你是不是小归村的人啊?你知道什么叫门当户对吗?你知道自从你考中举人之后,全永定县就没有人敢娶你了吗?就算小归村有人敢咬牙娶你,可看看你,你这拿笔的手,还能下田吗?你讲话时常会随口带出一些典故,满村子谁能听得懂?饶了那些敢娶你的可怜男人吧!他们需要的是村妇,有共同语言、可以伺弄庄稼的村妇,不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大举人。再有,你看看你!你这辈子没穿过女装——之前的婢女装不算;又不会打扮,成天不男不女地四处跑跳,竟然还有男人能看得上你,那你就不该放过。在自己的人生大事前,权势算什么?想办法把它辗压成渣才是啊!学学开国太祖吧!不成功,就赴死!」小芳慷慨激昂,差点没上前死命摇着白云,好把她摇清醒一点。 白云被一长串话念得有点懵,好一会才吞吞吐吐道: 「可……他生我的气了,我把他气跑了……」 「那就去追!把他追回来!」 「啊?」去追他?不是应该……等他气消找来吗? 「你这是什么表情?你不会没想过应该主动吧?真是读书读傻了你!白小云,你长得是不错,但比起京城那些贵女来说,真的不够看。还有,你的那个男人,长得非常好看——」 「啊?他好看吗?,」白云从来没有想过贺元那样的相貌是应该称作俊美的。 他就是他,自小就长那样;小时候她不识美丑,长大了也不会特别有感觉……小芳觉得快昏倒了,骂道: 「你眼瘸啦!就我们见过的贵公子,他最好看!你居然没发现吗?好,你没发现,可不表示别人没发现。我猜,一定有很多贵女想得到他。你的男人都要被敲昏拖走了,而你还傻哩叭叽的缩在家里当怨妇,你到底在想什么啊?!」 「啊,可是——」 「没有可是!去找他!立刻!」 于是,灰溜溜被扫地出门的白云只好捧着一个装文章的匣子,搭着马车,从城北走到城东,当皇城高耸的屋瓦远远在望时,金阳大街也到了。她拖着脚步走到镇国公府的大门前,被不认得的门房当成来投卷的考生,很客气地告诉她—— 贺元不在家,要投卷的话,他能代收,保证呈交给二爷。 白云看了看自己手上的匣子,摇摇头,客气地拱手为礼打算离开,不料这时春生突然骑马回府,认出了白云,连忙上前将人拦下。在春生的告知下,白云才知道,原来在他们冷战的这三天里,贺元临时接到了一个任命,去鸿胪寺当少卿去了。 「怎么突然就被任命了?」 「北蛮来使,欲谈判通商与通婚等事宜。皇上特令二爷为少卿,专司四方馆事宜。」 「他从没有担任过实职,怎么一下子就让他当少卿,主掌外使来朝事宜?」 这样不会引发朝臣反对吗?而且,竟是北蛮……或者说,果然来了吗? 「皇上自有定见。」春生只能这样说。 白云也明白春生就算知道了什么,也是不能说的。便没多问,只道: 「如果我现在去鸿胪寺找他,方便吗?」她得尽快见到他,既然现在北蛮的事成了他的责任,那么,他就该知道一切。 其实是不方便的……但春生知道主子如果看到白云公子主动来找他,一定会非常高兴,或许,这几日沉郁到让人喘不过气的坏心情就会烟消云散,小厮们也能得回天下太平——这对他们这些贴身小厮而言,简直是救赎;所以就算不方便……春生在心底过了几遍,还是咬牙道: 「小的回来是为了帮二爷收拾一些东西,马上就要再去鸿胪寺。就请白公子跟小的一同过去吧。」 「好的。」 翁本来 春生所谓的不方便,不是因为贺元正忙得不可开交,而是他身边围了几个负责接待北蛮女宾的贵女。那几个贵女镇日围在贺元身边团团转,至于招待女宾的任务——喔,那只是附带的,没什么需要忙的;毕竟北蛮女性地位低下,大概就比牲畜重要上一些,没有男人带领,绝对不敢单独出门,想为她们办个饮宴都得担心没人参加,所以贵女们很闲。 白云来到鸿胪寺,就看到了贺元被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给包围住。 贺元忙着调阅卷宗,那几个女人抢在一边帮忙,结果把档案柜里的卷宗全翻弄得一团乱,一旁的小书吏们都快哭了。 贺元坐在桌案前想书写什么,女人们便争抢着磨墨、铺纸、取笔;结果是墨打翻了、纸揉坏了、笔摔断了、一桌子卷宗掉了满地。 贵女们服侍人的事儿干不来,互相使绊子的本事倒是不差。彼此陷害的结果,就是在贺元面前,她们显得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简直笨透了…… 第三十四章 面对这些添乱的女人群,贺元除了冷淡,倒也没有疾言厉色以对。再三请不走她们之后,只能视而不见——等回头就去找皇帝,从根本上将这件事给解决掉才是正经,对她们生气发火是没有意义的。 而他这样的表现,让贵女们更加满意了,觉得他真是个品格高贵的人,若能嫁得这样能包容女子一切行止且从不发火的男人,那肯定会成为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贺元在勳贵圈一向以风仪卓然闻名。他不开朗热情,也不算温文儒雅,更谈不上好说话,却也没人见过他在公开场合有过度情绪化的行为。就算在蹴鞠时,在胜败之前,也不见他失态过。高兴时只是浅浅抿着唇微笑,发火时也不过面无表情说几句冷凉的话,绝不疾言厉色。 他身上有一种矜贵而克制的气质,从不让自己有过激的情绪显于世人面前。 或许有人会因此觉得他虚伪,但更多人觉得他很有风度、很有吸引力——尤其在贵女圈,他的人气近几年来居高不下,每一个适婚的、或即将适婚的贵女,都暗暗立誓要把他拿下。 贵女们早就将这三年来进入适婚期的贵族男性给盘点得一清二楚,外表、家世、前途、性格等等,都做了考评。无一例外的,贺元都高居适嫁的榜首。 今年元月,贺元行完弱冠礼,正式进入适婚期后,全城的贵女都屏息以待着永嘉公主什么时候派出官媒说亲,都渴望着自己能进入公主挑媳妇的大名单里。 可惜永嘉公主虽然办了几场宴会,却没让贺二爷出席,也没有招来年轻女孩问话,明显并不急着帮他相看对象。 贺家不急,可贵女们急啊!适婚的男人很多,但各项评比皆优秀的却很少,如果不奋力争取,就只能眼巴巴看好男人落入别人手中,而她们只能屈就次等的,这当然不允许。 所以她们把握一切机会,尽可能地接近贺元,缠住他,让他印象深刻。每个想嫁贺元的贵女都是这样的想法。 难得这次贺元被任命了差事,只能被绑在鸿胪寺乖乖办公,而不能像以前那样,一群贵女呼啦啦地跑去鞠场逮人时,通常只能对着他逃得老远的背影徒呼负负,跳脚不已。 尽管知道贺元对她们很不耐,正极力忍着,但那又怎么样?她们几个是近几年来能这样靠近贺元的女人,已够她们在贵女圈风光好久了。要是能趁此让贺元记住她们,日后再加深好感,婚事还会远吗!贺元再怎么不近女色,也总是要结婚的。既然娶谁不是娶,那当然要娶至少不那么陌生的人吧?更别说,贵女们对自己的美貌很是自信,觉得站在贺元身边绝对般配。 站在门口冷眼旁观着一群女人为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而努力,白云不知怎么的,突然觉得心口很堵。她确实认同任何人都该为自己想要的事物去努力,但前提是那个「事物」不可以是贺元。贺元……是她的! 「二爷,白公子来了。」春生将马车驾到鸿胪寺后方的马厩,交给马夫照顾之后,才过来这边;却没想到,早就先过来的白云公子竟就静立在大门口,不出声,也不进去,站在那儿看着里头的好戏。于是春生连忙开口报告着。 听到白云来了,原本一脸冷淡而疏离的贺元竟是立马起身,因动作太快,失了点仪态,使得周边的贵女皆是大惊,连忙看向大门口,想知道是何方神圣,竟能这般让贺元失态。 贺元先是快走了两大步,才顿了一下,接着回复平常的步伐,整个人风姿卓然地走到白云面前,以着惯有的疏淡声音道: 「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白云微笑道。 「我正在忙。」语气矜持。 「看得出来。」她挑眉,语气意味深长,并且还瞄了眼他身后那几个正张大眼睛密切注意这边的女人们。 她眼中隐隐的凶光,让贺元的表情一瞬间微妙地呈现好几种情绪:像是窃喜着她的在意,像是紧张着她的误会,像是期待着她的表现—— 「那么……你意欲为何?」 白云眼眸微凝,定定看着他的眼,冷哼低语道: 「我意欲为何?不过就是——如你所愿罢了。」说完,一掌拍向他胸膛,将他推一边去,大步踏进门,走到那七八个女人面前,目光一一扫过她们的模样,不带任何情绪,接着做了个拱手礼,才道:「在下有要事必须立即与贺二爷密商,请各位行个方便,暂请回避。」 「哼,你这人好生无礼,一来就赶人!有什么要事必须躲着我们说?我们可是领受皇命,与二爷一同在这儿办差,正忙着接待外藩的大事,片刻也走不开。你是何人?又领着什么差事?谁允了你随意出入鸿胪寺的?」一名贵女质问道。另一名贵女也走过来,目光轻蔑地上下扫视,道: 「看你不过是个区区书生,不在家里温书备考,却跑来这儿叨扰贺二爷。我看啊,你说的要事……」拖长了声音:「就是找二爷投卷吧。」 「哈!再过七日就要大考了,这时候还投什么卷啊!何况二爷虽然才高八斗,在文坛深受推崇,但二爷既不是考官,也不可能收什么投卷,然后推荐给这次的主官们。我说你这是哪来的楞头青书生,八成是哪个山沟野地来的吧?一点规矩也不懂!」又一名贵女指着白云手上的匣子嘲笑道。 白云没有理会她们的嘲笑,既然她不是来投卷的,那么这些嘲弄她半点也不必理会。她仍然脸色平淡,问道: 「意思是,你们不走?」 「就不走!该走的是你吧。」几名贵女站成一阵线;她们这些满京城都横着走的天之骄女,哪有在一个寒酸书生面前退却的道理。 「真不走?」 「你烦不烦!都回答你了还问!再问我们也不走!」 「说到做到?」白云环视着每一个贵女,问得很认真。 「当然!九头牛来拖也不走!说到做到!」 「那好。」白云退了一步,拱手为礼,接着转身就跑——当然是抓着贺元一道。 两人冲出大门之后,立马跑了个不见人影。待几个贵女好不容易回过神,跳脚追出去找人时,已是连片衣角也见不着了,只能咒骂连连,发誓下次见着,定教那个臭书生好看! 贺元与白云跑得并不远,事实上在贺元的带领下,他们跑没几步,就钻进一间书斋,以极轻的力道将门板阖上,串上门栓,外头的人就算追过来,也不会认为他们会躲在隔壁第三间屋子,而不是跑离鸿胪寺——毕竟他们正是朝马厩的方向跑。 外头有怎样的喧闹,关在屋子里的两人,谁也没在意。 他看着她,而她则时而瞪他,时而闪躲。气氛像是僵持,又满是暧昧,可两人似乎没有打破这种情境的想法, 这个空间里只有他们,他们的眼中只有彼此,彼此心中只想着相同的一件事—— 「你想好了?」 「本来没有,但现在想好了。」白云没好气地又瞪他一眼。 贺元轻笑出声,明白她的意思,也知道她的心情,却一点也不肯宽慰她,更没指天说出无数誓言来让她气消、让她安心。 这个女人是该更生气一些,对他更是不该放心。 他贺元或许在白云这个把权势视若粪土的奇葩小归村人眼中,只是个再寻常不过的男人;但其实,在一般正常人眼中,他是很出色的。他并不是娶不到老婆,所以才硬追着她这个半辈子都没穿过女装、对自己女性身分认知很模糊的女人跑。他有很多的选择。 那些倾心于他的贵女里,甚至还有公主与郡主,几年前就打着亲上加亲的主意向他娘亲说亲。他当然没有娶皇家贵女的打算,但这不妨碍他拎出来佐证一下他的行情没有她以为的那么低。 「笑什么?你很得意对吗?那么多女人围着你,殷勤小意地伺候你,就为等待你的垂青——」 「她们都是不相关的人,我既不对她们生气,也不对她们笑。」 「但她们围着你!」 「是啊,她们围着我。」贺元拉过她一只手,轻轻在掌心里搓揉,力道非常温柔,但语气却有些冷凉:「她们想嫁给我,希望我对她们有好印象,就算把我的工作弄得一团乱,也是情有可原。何况,这是皇帝允许的。」任何人都有争取自己幸福的权利,他可以不接受,但不会因为不喜欢就嘲弄她们的用心。 「但我不允许。」白云斩钉截铁说道。 「你当然……可以不允许。」他允许她的不允许。「可是,小云,不允许之后呢?你待如何?我们之间,你打算如何?」 听到他这么问,白云的目光不再闪躲,直直望着他,好一会才道: 「我知道你在意我,却不知道有多在意。」 「在意到,我完全接受一旦娶了你之后,可能会遭遇到的任何事——包括,陪你上法场被砍头。」 「真的?」她轻声索求确认。 「我的人品不可信?我们十年的交情不足以让你了解我的言出必行?我说的话曾经出尔反尔过吗?」他不喜欢她对他的不信任,一丝一毫都不行。 「之前的十年,我们只是朋友,那跟男女之情是不一样的。」她抬起另一手轻掩住他正欲发话的嘴。「相隔天南地北,也可以当一辈子的朋友。但当夫妻,却得相处一辈子。或许是你离开京城,或许是我离开小归村,你有想过离开你熟悉环境的可能性吗?我猜你没有。你愿意陪着我被砍头,这情话很甜,我听了很喜欢。但,砍头这事儿,听起来挺吓人,但其实人死万事休,什么事都不用烦了。真正需要觉悟的,是真心决定相处之后,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证明不后悔。」 「一生很长,我无法现在就对未来的每一日做保证,你也不能。但,我却知道,我们若不能成为夫妻,就一定连朋友也做不成。我不想失去你,我想跟你在一起。」虽然不太看得出来,但贺元从来是比较实际的。 「可是——」她觉得两人应该更慎重对待这件事。 贺元却是有些不耐烦了,他哼声打断她,肃声道: 「有什么好可是的?你必须承认,你会有这么多的不确定,不过就是因为你怯懦,你不愿意承担与我在一起的可能后果,就算我给你再多的保证,得到的,也不会是你的干脆应允,而是永远说不尽的『可是』!白云,你欺人太甚!」 「你骂我?!」白云瞪眼。 「我只是说出事实,没骂。」 「我没有怯懦!我就是决定跟你一同面对未来,才想好好跟你谈——」 「以你的聪明机变,不管未来发生了任何事,你都能应付得了,无需现在谈。你这只是藉口,因为你不敢面对自己的软弱;只有软弱又想找理由让自己退缩的人,才会喋喋不休,就是不敢下决心、担责任!」贺元毫不客气地继续攻击她。 「我没有喋喋不休!我也是下定决心的,我没有对你不负责!不然我不会来!」白云被惹毛了。之前几次——好吧,之前十年,她无数次把贺元惹得炸毛,自己觉得好无辜,心中暗自偷笑之余,也是有些感叹的,觉得这个贵公子脾气真差,真好撩拨……哪里想到风水轮流转,如今变成他三两句话,炸毛的人就换成是她了。 第三十五章 他撩拨出她的火气了。活了十七年,她第一次真正地生气了。 贺元恨不得她更生气一点,没把她喷火的模样当一回事,凉声道: 「你说你下定决心了?那现在,请你证明。」换他跟她索求证明了。 「你!」白云咬牙,恨恨地抽回那只一直被他盈握着的手掌,不给握!深吸了好几口气之后,她站直身躯,恶狠狠地瞪他一眼,道:「好,我证明!你等着!」 说完,她四下看着,找着了书案,立即快步过去,铺纸磨墨一气呵成。待墨研好之后,立即提笔疾写,运笔如飞,写得行云流水、煞气凛然。 贺元没有走过去打扰她的书写,也不急着马上知道她在写些什么;或许是一篇誓言,或许是条列出种种保证,也或者……就是通篇骂他的话。 不管是什么,他全等着。 此刻,他站在五步之外,看着白云的侧脸,看着她身上穿的青衣直缀,看着这个一点也不像女人、一点也不精致,却即将属于.他的女人。从他知道她是女人那一刻,他的心就乱得不成样了。以往觉得有些碍眼的毛病,都变成了顺眼的回忆,甚至觉得当年她被剃成秃瓢的模样很有风格,那头颅圆滚滚的,跟鞠球一样可爱,难怪蹴鞠得那样好……当他怎么看一个人都好,万般想对一个人好,好到脑袋都没法正常运转之后,猛然惊觉到这个事实时,就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什么事了如果不是她给他喝了神符水,就是,他喜欢上她了。 他这人有些孤芳自赏,真心相交的朋友不多,也多是别人迁就他;心里默默自得于才高八斗,对许多士子名流就不太看得上眼;在十六岁时,就已在蹴鞠场上踢遍京城无敌手,受尽众人追捧。说他是得天独厚的天之骄子不为过,太上皇是他舅舅,皇帝是他表哥,长公主是他娘亲,他一生下来就注定了不必对任何人、任何事低头,不必讨好什么人;就算他不学无术,满京城欺男霸女横着走,也能安然享福一生。 贺元不止一次想过,为什么他就是对白云上心?为什么他就是对满京城的各色闺秀视而不见?她们并不全是张扬拔扈的性情,当中也有温柔的大家闺秀,有聪慧且饱读诗书的,更有娇俏天真的……应有尽有,而且她们都美得很精雕细琢,不是白云这种天生天养的外貌可以相较的。 贵女们有的,贫家出身的白云没有;但白云有的,全天下的女人绝对不会有。至少……白云极有可能是大雍,不,是整个中原大地有史以来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女状元。光这一点,满天下就没有一个女人比得上。 啪! 白云写下最后一笔后,顺势将手中的笔往旁一甩,玉制毛笔落在地上,断成两半,发出一声碎响,将贺元神游的心思给拉了回来。 白云看着他,伸出一只手指,朝他勾了勾。「过来看。」 「写的什么?」 「我的决心。」她转头看着自己写出的书帖,前所未有的满意。 「什么样的篇章足以证明你的决心?」贺元缓缓走向她,直到他看清白云所写的是什么之后,惊呼:「天下冠军帖! 」 与原帖一模一样的「天下冠军帖」! 白云能写出肖似到不差分毫的文字不稀奇,稀奇的是字里行间竟一样充斥着冲天的杀气与锐意。身为一个亲眼见过真迹的人,贺元当然有足够的权威性来评论这张字帖的仿真度,简直就是一模一样……不,还差一点,少了错字。 「你少写了那个涂抹掉的错字。」贺元的表情很微妙……以模仿来说,这张写坏了;但,比起原帖而言,这张更像是完美的正本。想来,如果当年太祖没有不小心写了错字的话,就不会心心念念地想把「天下冠军帖」给消灭掉吧? 「我带来的,是有错字的书帖。」白云将放在一边的匣子给拿过来,取出里面的卷子,摊开平放在另一边,让贺元比较两者的不同。「练了这么些日子,就这张写得最像,所以带来给你。可跟刚才写的一比,却是不足了。」 「这样的帖子,你再也写不出来了吧?」指着刚才白云憋着一身怒气写出来的书帖,贺元倒是明白。因为太祖也是这样的,有生之年,再也写不出那样气势凛然的帖子了。 「嗯。」就算再被惹火,应该也写不出来了。 「这就是你的决心?」 「不成功,就赴死。」也不罗嗦着那些「可是」、「但是」的小女儿态了,白云坚定起来时,天下间就没有她不敢做的事。 她的誓言让贺元轻轻一笑,转身将白云拉进怀中,看着因这突来的亲密而失去淡定表情的白云,忍不住低头在她颊边亲了下。发现她身子跳了下,他又亲了下。一来一往,不停反覆,直到她不再因为他的亲近而惊跳,直到她放松身体,在他怀里安生,直到她的双臂,终于也悄悄环住他腰…… 「小云——」 这个女孩儿,终于真正属于他了。 贺元忍不住开始期待起日后两人生活在一起的每一天,不一定很愉快,可能还是会常常斗嘴斗气,但一定热闹鲜活极了吧。 真好。 大雍王朝的春闱于三月中旬举行,于四月初十放榜。榜上有名的就是贡士,于四月二十日到皇宫参加殿试,由皇帝亲自出考题;殿试及第者,便称为天子门生。 当然,对所有贡士而言,既然都千辛万苦地考到殿试了,仅仅是当个天子门生是无法满足他们的。他们争的,是进士出身;自负才学顶尖者,更是把一甲列为唯一目标,其它再也看不上眼。 殿试及第者,依照成绩高低又区分为三甲。一甲仅取三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取十七人,赐进士出身;余下全列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虽然能上金銮殿被皇帝亲自考较,已是毕生最大荣幸,足以光宗耀祖了,但每一个贡士莫不拚了命想取得前二十名的进士资格。毕竟历朝历代以来,还没有哪个同进士出身的官员能做到位极人臣的;别说位极人臣了,一般握有实权的好差事,也都落不到同进士出身的人身上。 事关一辈子的仕途机运,所有考生自当倾尽全力一拚。每位考生都将自认最精辟独到的见解淋漓尽致地挥洒在试卷上,既要展现出自己的卓越不凡,又要能写得深得圣心,毕竟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自己当然是有好货的,但也要符合帝王需要,这买卖才能成啊。 上有所好,下必从之;只是,圣心难测啊!能不能真抓准了上头的喜好,到了这关口,就全凭运气啦! 科举应试犹如攀爬万仞高山,而高山的顶峰——殿试,就在所有考生既兴奋又紧张又焦灼的心情煎熬下结束了。 考生的大事是结束了,接着要忙碌的就是所有阅卷考官了。但幸好,参加殿试的人数并不太多,一百多份的试卷,不过几日便能评阅完。所有试卷分放三个匣子——所有考官一致公认优异的卷子给放一个匣子,这个匣子里的名单,不出意外,便是一甲与二甲的进士;余下所有合格与不合格的试卷再分放两个匣子,能不能金榜题名,就看皇帝的心情了。 这三个匣子,很快被呈送到了皇帝的桌案上,若皇帝求才若渴,生怕有遗珠之憾,就会把所有卷子不分合格与不合格全都御览一遍,或许某些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偏入了皇帝的眼,来个咸鱼翻身也未可知。不过,皇帝通常都不会太闲,至少不至于闲到对每一篇不及格的卷子也一一细阅,能从中抽阅个几份,已经算是很够意思、很爱才了。毕竟历来所有不合格的文章,是极少捞到遗珠的,考生们会揣摩皇帝的喜好,那些日日与皇帝相处在一起的人,更是察言观色的好手,对皇帝的文章偏好拿捏得很是精准,那些落在不合格匣子里的,绝对不会出现一篇能让皇帝眼睛一亮的作品。 登基才满两年的大雍新帝,年号天盛,此刻正在御书房里踱步沉思,不时地停下绕圈的步伐,走到摆放着三张卷子的长形桌案前,一一看过,几次拿起朱笔,却是无法下定决心,于是只好又将笔放下。 半个时辰之后,内侍送来瓜果糕点香茗,天盛帝转头看向墙角漏壶,见浮箭正指着申初,正是晡食时分。突然问着贴身太监道: 「端方来了吗?」 「贺二公子刚到,已经在外头候着了,小的本想等到您用毕晡食才禀报呢。」贴身太监自幼与皇帝一同长大,情分非同一般,回话时也就不那么刻板,显得活泼有主意些。 「端方不是外人,朕进脯食哪须他避着?快叫他进来。」说完,又摆手道:「你把所有人都带下去,这儿不用人伺候了。」 「小的遵命。」明白这是主子接下来与贺二爷相谈的事不欲让任何人知道,所以才遣退众人。 贺元走进来时,御书房里就只见到皇帝一人;而贴身太监将所有宫婢内侍给打发走后,自己便走到书房五步外守着,不让任何人靠近或打扰,确保皇帝此次谈话能有绝对的隐密。 「参见——」 「免了。」没外人在场,天盛帝懒得等表弟施完那一套觐见礼,招手道: 「快过来。」 贺元将手上拿着的一只檀木匣子给搁在一旁的小方几上,然后走过去,眼风扫了下长桌案上的三份卷子,然后看向皇帝,道: 「明日就要放榜,臣在此恭喜皇上喜得天下英才。据说这次参加殿试的学子不仅才华出众,还都相当年轻。最长不过三十六岁,最幼竟只有十七岁,皆年富力强,如旭日初昇,足够让您驱使三十年,以完成心中宏图伟愿。」 天盛帝淡淡笑了下,颇有些苦恼地道: 「能一路考到殿试的,哪个不是天下读书人里的顶尖?只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好不容易从前二十名里挑出了前三,却再难从前三里定出先后名次,实在教朕很是为难。」 「那就全部点成状元好了。」贺元不负责任地道。 「胡说什么!」天盛帝笑骂。知道这个表弟向来有分寸,会这样随口胡说,不过是知道需要有个人可以唠叨抱怨一下罢了。国家取士这样的大事,最后当然是由皇帝一人干纲独断,由他决定要提拔任用什么人,要不怎么叫天子门生呢? 「皇上,反正时间还早,不急于这时下决定,先进些脯食吧。」贺元看着食案上摆着还没有动用过的精美瓜果糕点,建议道。 「朕哪来的心情用脯食。你用吧。」 「您不进些,那臣也只好干看着了。」 趁着左右无人——最重要的是没有起居舍人与起居郎碍眼,天盛帝朝贺元瞪了一眼,哼道: 「朕瞧你分明也是胃口全无,别装得好像你真的有多守礼似的。」这小子自小就能装,人前人后两个模样,偏偏还真能装上一辈子。 「臣一向守礼。」贺元一本正经地说道,并且强调:「全赖臣的表兄自幼以身作则,教导有方。」 瞪眼还不足以表达出天盛帝的心情,直接翻白眼了。身为贺元的亲表哥,对此「盛赞」,他真真是不敢当。 「好了,不想吃脯食就别吃,趁朕现在得空,说说有什么事吧。」昨日永嘉公主进宫来陪太上皇玩蹴鞠,特来问他一声何时得空,贺元求见。 第三十六章 平日皇亲宗室求见皇帝,通常来到皇宫说一声就可以了,无须层层通报,还提早几天递帖子什么的。皇家虽然规矩大,但大多用在君臣后妃之间,自家血脉至亲,私下倒是随性。也就是这阵子忙于科举取士事宜,皇帝除了上朝、议政、批奏摺之外的时间全花在评阅试卷上了,以至于贺元要见皇帝一面,还得皇帝排出时间,不想打扰到皇帝的正事。 贺元微微一笑道: 「表哥,您还记得五年前,因为地震,太上皇因而下令将太祖陵墓开启修缮的事吗?」 表哥大人、天盛皇帝横了自家表弟一眼。当贺元不叫他皇太子或皇帝时,就表示他们要谈的事很私人、很不适合让任何大人物知晓,而他们最好也把自己的身分暂时丢一边。 「怎么会不记得。当时修陵事宜还是由朕主持的呢,不然你以为凭你这个闲杂人等能混得进皇陵里?」当时修陵为防有失,所有入陵的工匠以及官员们都是严格挑选,限制了人数,并在每日进出时要求更衣搜身。若不是当时有天盛帝这个皇太子罩着,贺元连皇陵的山头都看不到。 「都亏表哥照应,小弟感激不尽。」贺元仍然很正经地拱手为礼。接着,露出一抹别有深意的笑。「表哥,那么,想必您一定还记得『天下冠军帖』吧?」 「如何不记得?当年朕抢先接下修陵工事,不就为了进墓陵亲眼瞻仰『天下冠军帖』吗?」天盛帝脸上浮现着既崇拜又扭曲的奇特表情。「朕就知道……太祖就算后来成为一方霸主,即便时时手不释卷,欲将年少失学的遗憾给补回来,但终究……错过了最好的学习时候……那笔字,不可能像勤政殿外那块石碑上刻的那样雄浑豪迈,字体臻至大成。但太祖那书帖,却是极好的。」 天盛帝在幼年时就崇拜着太祖,将太祖当成一辈子追赶的目标。皇家人都是蹴鞠狂热者,天盛帝当然也不例外,但比起父亲与祖父,他却是理智许多;至少,他不会想当一个蹴鞠高手,只渴望在百年后得到「武」这个諡号。「武」这个諡号虽称不上是美諡,更有明褒实贬之意,但天盛帝就是喜欢极了。 四方太平、开疆拓土、扬威天下——想取得这些功绩,只是当个温吞的太平皇帝是做不到的。雄心勃勃的新帝,自小就立定目标,将用一生的时间扫平四方边患,让万国来朝,让外族再不敢进犯。两百年前,太祖做到了;两百年后,天盛帝将再创盛世荣光。 「那块石碑上的字胜在字体大成,却不是太祖亲书;太祖字迹不畅,却有着无人可比拟的王霸之气。」贺元很中肯地说道。 当今皇上与自家大哥都是太祖的忠实崇拜者,对他们而言,太祖的一切都是完美的。如果有不完美,请重复上一句…… 「可不是吗。」很可惜,得遵太祖之命,字帖不能带出来。问道:「不过你为何突然提起这事?」 「当然是因为,我这边有仿真的『天下冠军帖』。」 天盛帝闻言,本来想嗤笑出声,告诉他满大街都有太祖的仿真帖,各种字体应有尽有,并宣称着自己所书写的,才是最近似太祖的真迹;不过,话到了舌尖,却顿住了。因为天盛帝想起自己这个表弟从来不是无的放矢的人。他不说大话,不轻允办不到的事,而他说出来的话,定然说到做到。 「真的仿真?」天盛帝半疑半惊喜地问。 「表哥,您与我,是真正见过真迹的人,我也不了您。」贺元缓缓走到放置匣子的小桌几边,慢条斯理地打开锁扣,取出一卷裱糊好的卷轴道:「您先看看这一份。」 也不等贺元拆开卷轴上的绸带,天盛帝一把取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拉开绸带,将卷轴展开,然后,屏住呼吸—— 「……像,真像,连错字都像。涂抹的那一块墨迹大小形状也一模一 样……」天盛帝看得如痴如醉。「诚然,这字体里是少了凌锐杀伐之气,但这也没有办法。当年太祖企图重写『天下冠军帖』却总写不成,毕竟心境不同了。而朕这五年来也试图书写,就是写不出这样的……」 「表哥,您再看看这个。」贺元微笑,手上已经展开另一份卷轴。 「别扰朕欣赏这帖——喝!这是什么?!」原本只是不耐烦地瞥过去一眼,不意竟就被那字里行间的凛然锐气给彻底吸引了过去,连手上那份原本还视若珍宝、暗自决定一辈子珍藏的仿真书帖掉落地上都不自知。 天盛帝一大步走过去,抢过书帖,这次更加小心谨慎,并且一字一字地看下去,试图找出一点不同……好吧,确实正好有「一点」不同。 「这份书帖没有错字?」 「那人一口气将这书帖写了出来,忘了该有错字。后来想再重写一张有错字的,却再也写不出这样的意境了。」贺元说道,并指着地上的画轴。「她再怎么重写,也顶多写成那样。」 「这两份,是同一人所写?」 「是的。」 「是何人?是练武之人吗?朕要召见他!立刻!」天盛帝迫不及待道。 「恐怕不行。您不能单独召见她。」 「这是为何?」 「因为,她啊,大名正在那些卷子里,正等着您在金榜上给她题名呢!到时金銮殿上陛见,总不好只见她一人是吧?还有,提前召见她,更是不妥的。」 「竟是这次科考的考生?!仅仅是个书生吗?」天盛帝不免有些失望,因为他认为能将这样气势凛然的书帖仿真成这样,该是个武人才对。 「可不仅仅是个书生呢,皇上。」贺元说得意味深长。 「什么意思?」 「这位书生在七年前考得秀才之后,便不打算在功名上进益,而,之所以前来京城应考,全然是不得已——为了在御前揭发一件机密:关于北蛮族在我方经营细作,与勳贵子弟勾结之事。」 「什么?!」天底下有这样离谱的考试理由吗?把科举当成什么了!还有,一个书生又怎会知道这等机密的? 「这位书生,若不是因为苦于没有门路揭发此事,只好进京应考,那么,她将可能会是大雍朝未来二十年最顶尖的蹴鞠高手,连我都要瞠乎其后;也可能是大雍朝未来的天下首富——因为她原本打算经商,京城张家那位犯事的妇人,一直想收她为徒,倾授一切。当然,若是她打算活得松快一些,那么,光是名家书帖仿真,就足以让她很滋润地过一生了。」 天盛帝听得直瞪眼,目光忍不住飘移向长形书案上那一堆确定及第的试卷,以及铺放在书案正中间那三张已经确定是一甲的试卷,差别只是还没有分出一二三名。 那个在贺元口中说出来如此诡异的一名书生,名字真的在这些卷子里吗?忍不住回忆着所有试卷的字体,很确定没有任何一份试卷的字体与这份书帖近似。 「阿元,你怎么确定那位书生定能金榜题名?」 「她若不能金榜题名,肯定是您今科最大的损失。」贺元淡淡说道:「此人读书过目不忘,脑筋机巧敏捷,能仿尽天下名家字帖,却从不卖弄文采,坚持表面上最中规中矩的行止。这样既机变百出又沉着稳重的人,您不收用为能臣,难不成要放她出去占山为王当恶匪?」 「这是……怎么说的?怎么不当能臣,就只能当恶匪了?你这是在夸那书生,还是在骂他?」不可否认,天盛帝的好奇心前所未有地高张。他从来没有听过表弟给谁这样高的评价,如今,却独独对这位书生信心十足并且推崇备至,怎能不引人好奇。 「不是夸,也不是骂,就只是,平铺直述。」贺元也没觉得自己说了什么好话。 天盛帝觉得自己应该立即决定状元榜眼探花的名次,然后封匣让内侍将所有及第的试卷送交礼部,让他们写上金榜,明日辰初准时放榜;而他,正好省下大把的时间抓着表弟,让他好好说说这位书生的事蹟;当然,最重要的是了解北蛮勾结大雍人培养细作是怎么一回事。 「阿元,你在这儿等着,朕立即将一甲名次定下。待及第名单都送走之后,你再告诉朕那个书生究竟是谁。」 贺元淡淡道: 「臣也不想在皇上未决定好名次时,便告知您她的姓名,那会使您失去判卷的公正性,此非臣之所愿。」说完,转身看向窗外,再不向长桌案那边瞥去一眼,其实心中早有定见——他早就看到了那三张即将位列一甲的试卷里,有一份特别眼熟的台阁体。这白云,就算不是状元,至少也是探花。 天盛帝点头,站在书案前,拿起朱笔,又将三张试卷看了一遍,闭了闭眼,再张开时,很快地在三张卷子上分别写下状元、榜眼、探花后,亲自将试卷摺好放进朱红色的匣子里扣好,然后连同其它早就放在另两个匣子里的试卷一道拿了起来,走到书房门口,唤来贴身内侍,对他道: 「立即送去礼部,亲自交给赵尚书。」 「小的遵命。」接过三只匣子,内侍很快离开。 天盛帝回头看向贺元,道: 「现在你可以跟朕好好说说那书生是何人,什么来路,又是怎么与你相识的了。」 于是,贺元开始对天盛帝诉说起常州永定县有个小归村;这个小归村,有着怎样的历史。简单说完之后,也就方便天盛帝了解这个小归村出身的书生,理应有怎样的脾性。 然后,接着—— 贺元告诉天盛帝,那个书生名叫白云,十岁就考中了秀才,十六岁中举人,如今只有十七岁。(毫不意外地瞥到天盛帝眉峰微微一跳,但贺元假作不觉。〕 贺元告诉天盛帝:白云身为一个贫家出身的孩子,除了会读书之外,还身手矫健,打猎砍柴爬树蹴鞠皆是一把好手。在十六岁那年,他挽弓射飞鸟给家里加餐时,射下了信鸽。初时不以为意,将信筒随意一丢,就吃鸽子肉去;后来鸽子肉吃得多了,无意间拆看了某个信筒,发现里面竟然预谋着陷害忠良,且还是通敌这样的大事,于是她没再吃鸽肉了,但还是将所有信鸽活捉,将里头的信件以相同的笔迹照抄一份放进信筒后,让鸽子飞回去,而她留下真迹以做证据。 这时,听得入神的天盛帝忍不住问了—— 「一个乡野少年,如何能辨识信鸽里的讯息?又如何知道有两方人马正合谋欲陷害忠良?他又如何知道谁是忠良?」 「一个乡野书生当然不会知道谁是忠良,毕竟她一辈子见过最大的官,不过是村长。但她却是知道即将被陷害的那个人,无论如何得救他一命的。」 「这又是为何?」天盛帝奇了。 「因为,那人,是赵思隐;而赵思隐,则是她同母异父兄长。」 这个料下得够猛。 但还有更猛的。 将整个事件、包括李顺儿的坎坷人生都说完之后,贺元喝完一整杯茶润喉,并且确定坐在对面的天盛帝也吃了茶点、喝了茶,不会有噎到呛到之虞后,终于爆出惊天大料—— 「最后,还有两件事,您一定得知道。」 「是什么?」天盛帝看着贺元的脸色,不由得心中一紧,觉得他即将说的,大概不会是什么好事。 第三十七章 「第一件事。那白云——」语气微顿,叹声道:「是名女性。」 砰!天盛帝手一抖,不小心将一只茶盅打翻落地,碎了。 「第二件事。那白云——」在天盛帝差点把眼珠子给瞪出来的恶狠狠目光下,贺元又叹了一声,无比悲悯地看着他的皇帝表哥,说道:「将会是您的表弟媳。」所以,不能把她砍头的。 哗啦啦!一桌子杯盘茶盅因为桌巾被无意一扯,全砸落地上。 节哀,顺变。 这是贺元看向天盛帝时,目光里所显示的意思。 而天盛帝,此刻正努力克制着自己——一来克制着不要揍贺元;二来克制着不要拔腿狂奔到礼部,将那份御笔钦点的一甲名单给追回来。 皇帝,金口玉言,话一说出口便是圣旨,不容反覆更改;皇帝,行为举止皆为天下表率,做事前必先三思而行,行时必定起手无回。 所以,那白云,注定成了今科状元。 所以,继他的祖父肃帝因为给蹴鞠好手封官而让百官评为荒唐之后,一心想当武帝的天盛帝,开始深深忧虑起自己百年之后的諡号了—— 苍天啊!太祖啊!他竟然钦点了一名女状元! 就在皇帝知晓了白云的身分与来历之后的一个时辰,永嘉公主也知道了。 永嘉公主顾不得失态,难以置信地瞪着小儿子良久之后,直扯着他惊声叫道: 「你说什么?!你说、说、说那个白云……」由于太震惊了,连话都说得结结巴巴、无法连贯。 「阿娘,您冷静些。喝口茶吧。」一手扶着娘亲的手臂,另一手体贴地倒来茶水,拿到娘亲唇边。 「我哪来的心情喝茶!我现在脑子一团乱,生怕听误了!所以你给我好好地、简略地条列出刚才你说的!」下意识地啜了一口茶之后,一把推开茶盅,楸着儿子的衣领命令道。 「好的。刚才虽然说了很多,但仅有三个重点。第一,我回来时特地去了趟一礼部,知道皇上御笔钦点的今科状元,就是白云。第二,白云是个女孩儿。第三,白云即将会成为您的二媳妇——以上,您了解这三点即可。」 「你把这些……都告诉皇上了?」永嘉公主的声音飘得像在梦游,整个人在惊跳之后,处于恍神状态。 「是的。我瞧皇上很是苦恼呢。」贺元一脸严肃担忧状。 装什么忧国忧民!永嘉公主气得拍打他手背一下。骂道: 「现在皇上正被你的话给说蒙了,又摊上钦点的状元竟是个女孩儿,一脑门焦头烂额,没空整治你。等他回过神,有你好受的!」 「我也没想避过皇上的整治。」想保住白云的项上人头,当然要付出代价。 永嘉公主见小儿子这样坦然生受一切的表情,突然对那个女扮男装不像样的白云起了怒火。她这个自小捧在掌心长大的儿子身分高贵、天资过人、文武双全、努力勤奋,自当一生都过得顺顺遂遂,不该吃上半点苦,遭受任何罪;可现在,为了一个不男不女的女人,儿子主动去吃苦受罪,这叫她这个当娘的,心气怎么能平!怎么有办法对那个可能的未来二媳妇有好感! 因为小儿子不能袭爵,所以永嘉公主自小儿子出生之后,就发誓要让他一生都过得顺心快乐,就算他一辈子庸碌无为,甚至横行乡里欺男霸女什么的,永嘉公主也会给兜着,就是要他过得无忧无虑,万事只求他开心就好。 所以她不会以自己的喜好帮儿子挑媳妇——又不是挑宗妇,无需贤良淑德门当户对四方八角倶全。上能孝敬公婆,中能帮助丈夫仕途顺畅,下能生儿育女什么的,那全是长媳才需要倶备的功能;对小儿子的媳妇,她只有一个标准:娶他自己心悦的。 现在儿子跑到她面前说他有心悦的人了,好,很好,好得不得了!只要是良民,就算是蓬门荜户出身,也是无妨的;但千思万料就是没想得到儿子喜欢的,竟是这样一个奇女子。 「阿元,多年来,你对性情张扬的京城贵女全然看不上眼,阿娘还道能入你眼的,怕是那种书香名门严格教养出来的婉约女子,正打算往文官家里去打听呢!哪里知道,你既不爱张扬的,也不爱柔婉的,偏偏就相中了不男不女且还不美的,你这眼光究竟有什么问题?」永嘉公主揉着额角又气又叹道。 「阿娘,您还没仔细看过小云;她确实不是绝色,却长得很好,正是我喜欢的模样。她完全符合我对未来妻子的想像,我就想与她这样的女子共度一生。」 「完全符合你的想像?你的想像又是怎么样的?」永嘉公主问道。 贺元闭上眼睛,仔细想了下。也没想别的,就满脑子全是白云的模样;然后,他睁开眼说了十六个字—— 「能动能静,能文能武,志同道合,心领神会。」 这是何等难以制定标准的条件啊!永嘉公主觉得头更痛了。 「其实不用十六个字的,说到底,只消四个字就够了——你说了算。」 「四个字仍然有些多,还可以更精简些。」贺元轻笑道。 「啊?」 「就两个字:白云。」 永嘉公主唉叹。 「那个白云到底是给你下了什么药啊,让你为她至此?她利用了你,还拖你下水,让你为他奔走保命,最后还能获取你的一颗心,晋身皇亲国戚,享受一辈子的富贵尊荣——」 「阿娘,不是这样的。」 「什么不是这样!就我听来,就是这样!」永嘉公主一肚子气正旺着呢。 「为了保住赵思隐的命,让他不被阴谋陷害,白云掌握了赵家庶子通敌的证据;为了揭发这桩阴谋,她决定参加科举,待到金榜题名时,直接将证据呈到御前!」一说到这里,永嘉公主喘了口气,才接着道:「可是,阿元,她怎么没想到可以请你帮忙?她就算一直没问过你的身分,也应该知道你家世不凡,定能帮上她很大的忙。为何她宁愿将事情搞到无法收拾,才想到要劳烦你?在我看来,她太过自大,行事鲁莽,更是完全不当你是朋友!」 「她从来没有想过要麻烦任何人。她出身贫困,自出生起,就在与天争命,一路成长至今,养成了她绝对不依靠别人的性格。所以,阿娘,是我多事的缠上她,从十年前,我还不知道她是女孩儿时,就缠着她了。」贺元很平静地说道: 「如果我没有揽下这桩事,为她打点一切,我相信,她仍然有办法在达成她进京的目标之后,安然脱身而去。她……没有那么需要我的帮忙。」 「怎么可能『她一个女孩子,扮男装考科举,往大了的说就是欺君之罪,这种事一旦被揭发,就算不是死罪,也得削去良籍改为贱民,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终生不得回京!没有你帮忙,那就是她的下场!」 「相信我,阿娘。小云她既然敢扮男装,就肯定能将她女性的身分隐瞒一辈子。瞧,进京两个多月,硬是没人看出她是女孩儿。我问过贺明柯铭等人,也问过太上皇以及小皇子,这些经常与她一同蹴鞠玩耍的人,谁也没觉得她该是个女孩子。」说到这里,贺元白皙的面皮隐隐发红起来。曾经无意中触碰过白云胸部的右手猛地发麻,还热辣辣地,不由得悄悄在袖子里紧握成拳。 永嘉公主自是没有发现儿子的异样,哼道: 「她如何能隐瞒一辈子?一辈子不嫁人生子啦?就算如此,她的家乡谁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儿?有心人一查,她总有一天得暴露出真实性别,只是时间推后几年,终究逃不过欺君之罪。」 「她生长的那个村子,村民异常团结,不是我们可以想像的。」贺元简单地对娘亲说了几个事例来说明小归村的特殊性,看娘亲听得张口结舌,不禁轻笑道:「阿娘,您瞧,正如我对皇上说的:若他不起用白云,不仅是朝廷的损失,日后可能还会是朝廷的灾难。我是不会让小云被砍头的,而小云身为小归村的人,又如此聪明机敏,只要活着,就会活得很好。就算把她流放三千里,她八成也能组织起那些流犯一同占地为王当土匪去,搞不好几十年后,又创造了另一个小归村。」 「……阿元,你喜欢上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儿?」永嘉公主都气到没力气生气了,恹恹地问道。 「我喜欢的,是可以与我并肩同行的女孩儿。」 永嘉公主望着儿子脸上那罕见的柔和笑意,双眼因含情而显得非常迷人,不由得有些吃醋道: 「反正,我是不会喜欢她的!」哼。 「您当然可以不喜欢她。但我保证,只要您愈了解她,就会愈觉得她实在是个有趣的人。您不会讨厌她的。」 「凭什么这么说?」自古婆媳是天敌,男人永远不会懂。 「因为我是您的儿子,我的长相性情都随了您。我喜欢的,也正是您会喜欢的。」贺元走近娘亲,伸手揽住娘亲的肩,满眼尽是孺慕地看着娘亲道。 永嘉公主抿唇,企图忍住喷涌而上的笑意,却怎么也掩不住眼中满满的笑意,终于忍不住拿过一柄团扇,轻轻拍打儿子的肩膀。 「巧言令色的臭小子!别以为给你娘我灌迷汤,就能哄得我兜下你所有惹来的麻烦。你且等着,改明儿皇上整治你时,我一句求情的话都不会说!待你阿爹从东海任满调回京城,到时提着军棍要揍你,我也是不拦着的。还有,要是那白云的身分闹得满京城皆知,引来风言风雨无数,我也是不理会。」 贺元轻笑道: 「皇上那儿,多重的惩罚,我都生受着,半点不求饶;待阿爹回来,见着了新媳妇,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揍我?最后——」他思索了下,道:「阿娘,我认为皇上不会揭发小云的身分。」 「为什么?」凭什么皇上要为犯欺君之罪的人遮掩? 「因为皇上舍不得不用她。」贺元胸有成竹地道:「试卷上的策论写得好,顶多能证明这些进士们的才学扎实;但只有在当廷亲口考较,君前奏对时,还能表现出色,临机应变者,才是皇上真正需要的人才。我敢保证,只要皇上亲自考较过小云之后,就会下定决心保她。」 「哦?她的才学当真如此之好?」永嘉公主不信。她的儿子才是最好的! 「当然好。她所读的书,都是我给她挑的;她的见解不凡,都是这十年里我们在信里吵架吵出来的。我把知识传授给她,我造就了她这样机敏出色、口齿伶俐。阿娘,她就该是我的人。」 永嘉公主想了想道: 「阿元,不是为娘的泼你冷水。我总觉得你因为太喜欢白云,所以对她的评价失之中肯。若她真这样出色,又怎么会去考状元招惹出这天大的麻烦?老实说,想要救赵思隐,不见得一定要告到御前。就算她不愿麻烦你,那么她可以直接找上赵思隐,把证据给他,让他悄悄地清理门户。说起来,这也不过是昭勇侯府其他庶子痴心妄想袭爵,以致于遭到北蛮人利用罢了。这种事,不让皇帝知道,暗自解决了更好;昭勇侯府的是非已经太多,不该再让皇帝对他们印象更差了。」身为皇室中人,永嘉公主对政治的敏感度也是很高的。 第三十八章 贺元听完娘亲的分析,轻笑出声。 「小云虽然是赵思隐的妹妹,但她这辈子却是打定主意不认的,所以从来没有考虑过去与赵思隐接触。她会来京城考状元,儿子也要负一定责任的;这几年来,为了逼她上进,在信里可吵了不少架。」 「就算你把责任全揽在身上,也别想要我对她多一分好感。」 「不,我只是在说事实。小云做一件事时,总会考虑可以从中达成多少目的。为了应付我而来京应考,我觉得很荣幸……好好,别打,我接着说正经的!」贺元笑着躲开娘亲拍来的手掌。「这么说吧。如果她以一个乡野青年身分进京找任何一个官员呈上赵家庶子的通敌证据,若是没有被当成胡言乱语地打出去,就是索性当成可疑的同党抓了下狱,可能病死在狱中都没人理会。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掺和进通敌叛国这样的大事件里,死了也是白死。所以,小云才决定取得一定的身分地位。虽然她最期待担当的官职是永定县的县令,可为了解决赵思隐的危机,她必然得在御前有出色的发挥,取得更重要的位置,才能有所作为。」 「她居然妄想参政?!如此胆大包天,她有没有脑子啊!」 「小归村人的脑子里全长满了胆。」这是贺元的心得体会。 永嘉公主连连深呼吸了几次,才开口道: 「好吧,阿元,你赢了。我现在对白云这个人充满了兴趣,舍不得冷眼看着她被砍头了。」在桌几上支起一肘撑住自己憔悴许多的脸颊,懒懒道:「她现在在哪儿?叫过来吧。你其实今日就打算着带她来见我是吧?」 「她今日在皇家鞠场陪太上皇踢球,我让她比赛完后,就随着春明过来陪您一道用晚膳。」抬头看着外头昏黄的天色正转为灰暗,约莫是酉正了。道:「此刻应该到了。」 几乎用了大半个时辰的忙碌铺陈,不就全是为了这个时候吗? 丑媳妇要见婆婆啦!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 琼林赐宴,簪花挂红,敕赐游街三日。这是专属于新科进士的好日子,是他们一生之中最光荣得意的时刻;多年的寒窗苦读,只为金榜题名天下知的这一刻,怎不教所有进士们红光满面、笑如春风,即便有人想要装得淡定些,却也是怎么也无法压下不断往上勾翘起的唇角。街道两旁喜笑欢呼的人潮,以及不时丢过来的鲜花香包等物,让这科的进士们的虚荣心充分得到满足。 天盛三年的进士们有个共同的特色,就是特别年轻。浩浩荡荡的一群新科进士,全是乌发黑亮,精神畅旺,青春勃发,竟是不见一个白头翁。整个阵容因此看起来特别有活力,充满了蓬勃的朝气,彷佛正昭示着年轻的天盛朝正要扬帆待兴,大展鸿图。 此科进士最大的看点是皇帝钦点了一名才十七岁的少年为状元。 金榜一张贴出来,这个消息立即轰动京城。所有人都议论纷纷,猜测着天盛帝的用意,谈论着未来朝廷的风向,谈论着让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担当状元是否恰当等等。但无论如何,一个十七岁的状元,的的确确是产生了,并永远地载入大雍史册。 据说为了证明此次科考的公正性,并不因为想起用年轻人而一律只录取 三十五岁以下士子为进士,而无视才学。三日游街完毕,进士们进宫谢恩,于选德殿陛见时,皇帝当众考较了位列一甲三人的才学,共出了时务策五道,分别是:政要、求贤、维新、敦本、制夷。要他们当场选题作答,不拘是五策皆答,或者只选一二精论。总之,考的就是学识口才与思捷机敏,这可不仅仅是有才学就行了。 能位列一甲的进士,才学与谈吐自然是顶尖的,只是慑于皇帝威严,任谁在此巨大压力下都得失常;所以谁也不敢托大,榜眼与探花各选了两个题目,皇帝赐与笔墨,允许他们用半个时辰拟稿,之后再答题。皇帝接着又道: 「白状元乃今科进士里年纪最幼、却获得最优异名次之人。为了向天下人证明朕钦点的状元并非浪得虚名,也无须给你半个时辰了,你直接答题即可。」说罢,指着没有人选的「制夷」题目,随意道:「剩这个题目了,你现在就作答吧。」 此话一出,整个选德殿里的人都为之错愕,一时顾不得仪态,皆低声交头接耳起来;几个礼部官员甚至想要起身为状元说项,但还没有动作,便被天盛帝扫来的目光制止,当下不敢动作,只能在心中暗自为白云着急。 「臣遵旨。」没有脸色大变,没有汗如雨下,没有惊慌失措……当然,也没有一般少年得志之人会有的不知天高地厚。 新科状元白云,在皇帝的允许下,抬头直视圣颜,看着皇帝答题。在这样巨大压力下,她仍然一脸平静,没有被皇帝的威压给震慑到结巴昏厥、思绪混乱。 就见她只是略一沉吟,也没多耽搁,便开口说了起来。 口条流畅,语调舒缓,用典精妙,论证严谨,将大雍帝国四方边患都说了个遍——起源与兴衰、进犯中原的周期、外族各部族之间的恩怨与势力消长等等;更说了如何利用这些来搅乱他们,让外族自行崩溃……用了一刻钟的时间,答完这个题目。时间不长不短,论点精要独特,重要的是充满了可行性,令人耳目一新。 直到她答完了,整个选德殿的人都感觉意犹未尽,还想听更多,忍不住交头接耳地讨论着白云对制夷所提出的方案之可行性。要不是皇帝还在上头坐镇着,礼部尚书都想跑上前拉着白云好好长谈三天三夜了。 显然,皇帝也是这样认为的。 就见天盛帝原本严肃非常的面孔柔和了些许,原本平静得有些冷冽的目光,像点燃了两把火炬似的,变得无比热烈,怎么也掩不住,当场就着制夷这个话题,君臣奏对起来。一问一答,皆无浮夸虚言,务实且充满开创性。 这白云何止一点不像个十七岁的孩子,她更像是个经年研究外族的谋士,既了解外族,又能从中找出无数个对付他们的方法;而那些方法似乎还相当可行。 天盛帝龙心大悦,一时失态,竟全然不顾一旁榜眼探花还等着他考较,就当人家不存在……不,简直是当满殿的官员与进士们不存在。 身后正振笔疾书、记着他言行举止的起居舍人与起居郎,也无法教天盛帝压抑住欣喜若狂的心情。他拉着白云,就北蛮这个目前的心腹大患做深入的讨论;这一讨论下来,简直欲罢不能。天盛帝心中满是捡到宝的喜悦,早就将白云是女性这件事给忘到九霄云外,更忘了早先接见这些进士时,打定主意要为难白云,让她在所有进士面前出丑的事。 因为贺元请求不能砍她的头,那么,也就只能让她名声受损,来让天盛帝胸口憋着的那口气好过些许。再说,让她才名有瑕也是为她好,这样日后随便将她打发到哪个荒凉的地段去当官,一辈子就戳在那里待到致仕别回京来,也就不用担心身分被揭发了不是? 为了不在历史上留下一笔荒唐的记录,让自己一生英名尽毁,天盛帝不得不成为贺元的同党,一同隐瞒起白云的真实性别。但终究是意难平,才会有今天这一出。 谁会料到,那样不愉快的开头,会有这样欣喜若狂的结果? 天盛帝热切地看着白云,如获至宝,欢喜异常。直到此时,他心中才真正涌起「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的感受。 对天盛帝而言,白云本来只是贺元的附庸,就算当了状元,她的生死,仍然不值一提。让她活着,只不过是因为贺元想她活着,于是向来宽纵着表弟的天盛帝,思考权衡了几日之后,同意让她活着——当然,太上皇的力保也是天盛帝必须慎重以待的原因。在太上皇眼中,白云根本是他球场上的最佳搭档,有她在,他踢起球来,简直有如神助,看谁还敢说他踢得一脚臭球!所以,万万不许白云为了一点点「小事」就被押去砍头或流放。太上皇还等着她踢球呢。 所以,白云可以活着,但她得当一辈子的男人,以维护天盛帝的名声。 但现在,白云已经不是任何人的附庸了,她就是她,无须庸从于任何人。她以令人惊黯的才能证明了自己,重要的是那才能正是天盛帝未来三十年的帝国事业所迫切需要的。他就是需要这样的能吏,所以,白云必须当男人,当了男人才能当官,当官才能为他所用,而他再创盛世的伟愿,将不会再是空谈。 至于贺元曾经说过的——白云是他未来媳妇儿——这种事,天盛帝表示他管不着,家务小事就让贺元自己去处理吧。至于怎么处理他不管,总之不能把白云是女性的消息泄露出去就行了。 贺元给天盛帝制造了个大麻烦,如今,天盛帝也不客气地丢了个大麻烦回去。礼尚往来,正该如此,天盛帝感到很满意,垒在胸口数日的郁闷,一下子全烟消云散了,真好。 于是,选德殿上的一场畅快淋漓的君臣奏对,让新科状元白云声名鹊起,也让她在仕途上有了极高的起点,似乎预告了她未来顺遂一生的官运。 「……所以说,你算是所愿得偿了?」闷闷地问着。 「也不算吧。」白云其实有点苦恼。 「怎么不算?选德殿君臣奏对,精彩绝伦,名动京城,锋头一时无两。天盛三年的进士们,全成了你的陪衬。」贺元哼了一声,接着说道:「中书舍人、翰林院修撰、赐内阁中书大学士……后两个职衔也就罢了,反正历来一甲出身的进士都这么封赏。但中书舍人这职位可不得了,天子近臣呢!虽位轻,却权重。可以想见二十年后,你位极人臣的光明前景。」 「……可我还是想当永定县的县令。」白云叹道。 「如果你真的想当县令,就不会在御前大出锋头。我不信你猜不出原本皇上是想将你远远打发,眼不见为净,说不定你还真能衣锦还乡当县令去。可你并没有显拙,反而极尽所能地向皇上贩售你肚子里的货,还真是卖了个好价钱不是?」贺元很不高兴,已经不高兴好些天了,说话自然阴阳怪气,哼声连连。 「哎,既然是为了救人一命才来考状元,总得好人做到底吧。」白云也是想了很久,才决定这么做的。即使她比较想当个小县令……当然,更想同他把婚事办了,当夫妻,省得见他一天到晚被别个女人觊觎,自己心头直冒火。 「你对赵思隐做的已经很足够了。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你已经帮他把隐患给捅到御前,让他糟心的家事变成皇帝必须重视的国事,还利用你擅仿真的本领,不只将通敌证据给截了下来,更利用我的职务之便,在四方馆里将北蛮人私下传递给蛮王的秘信给改成了相反的消息,混淆蛮王的判断……」说到这里,深深吐出一口长气。「那时我只认为你是在为赵思隐出一口气。可我却没想到,你这口气出得还真大——你正在搅动一场战争,趁北蛮战力准备不足、将帅青黄不接时,给他们错误的军情,煽动他们兴战,企图一举将他们的雄心壮志打灭。」谁能想到,白云只用了十天的时间,就在鸿胪寺里将所有外族的讯息吃透,并制定出一套套制夷方案;更没有料到,她运气就这么好,被天盛帝抽考了「制夷」这个题目,于是发挥得惊彩绝艳,名动天下。 终章 「或许会有一场战争,但不能说是我兴起的。是皇上想要一场战争,我顺势推动罢了。」白云自小就知道,谋事绝对不能硬来,最好一切顺势而为,从中找出有利于自己的,也是自己要的,然后去推动它,绝对事半功倍。 「是,你确实料中了皇上的心思。可是小云,我们怎么办?」贺元闭了闭眼,那些热血沸腾的国家大义暂且搁到一边,他没空去激动那种事。眼下,他只在意一件事——他们的未来,怎么办? 皇帝说了:白云就当一辈子男人吧,朕要重用她。 当一个人的才能极之出众又被迫切需要后,性别便不是问题。身为一个胸襟开阔、目光远大的年轻帝王,天盛帝并不纠结在性别这种事情上太久——横竖又不是他想娶白云。白云的终身大事,就让想娶她的人去烦恼吧!不管如何,未来二十年,白云得在他手下当差,这一点是绝对不会改变的,其它就随意了。 「我们?没怎么办啊。当然是成亲了。」白云挑眉看他,难道他想反悔?想到这个可能性,白云开始四下张望。 纵使贺元满心郁闷气怒,也不由得被她的行为给气笑了,一把将她扯入怀中,恶狠狠地啃了她嘴一下,才说道: 「你别找了,我的书房没有能充当棍子的物件。而且,我也无需你的闷棍伺候,咱们的婚事是肯定要办的,天皇老子也阻挡不了。」 「既然你我目标一致,那为何还这样生气?」唇被咬得有些痛麻,忍不住探出小舌头舔了舔。 她无意诱惑,但看在贺元眼中,却差点将他的魂都勾走了。魂勾走也就算了,但若连怒气也跟着被勾走可不行。他还在生气呢!婚姻大事还没有达成共识呢。 「我们是一定要在一起的。既是明媒正娶,就要光明正大。所以,我断然不会将我俩的关系隐于众人面前。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白云恍然。 「所以,你生气的是……因为不能公开我的真实身分,所以我俩出双入对的代价就是让世人议论我们结契为契兄弟的闲言蜚语?你觉得委屈是吗?」 如果委屈的是他,他又何需这般气急?贺元恨恨地又啃了她一口。 「真正委屈的人是你!你是新科状元,这名头听起来风光无限,但大雍朝每三年就出一个状元,所以其实没有那么了不起。别人看你乡野贫户出身,没有靠山,无人扶持,待我俩结为契兄弟的事情一公开,被人议论的人只会是你。因为身分背景的差距,我会被人说成风雅,而你则会被诋识成——」说不出那个词,于是成了断句。 「变童。」语调平平,像在说今天天气还不错般地不在意。 「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贺元虽然这么问了,却知道当这个名词从她嘴里说出来时,就代表她全想到了。 「这代表……」看着贺元严肃的表情,满眼尽是对她的心疼担心,白云感动之余,却又忍不住想笑。因为她想到了——「代表你享尽齐人之福啊。」 「呃?」可怜自负才华满腹亦不缺急智的贺二爷,因为太过担忧她未来将会声名尽毁,竟一时跟不上她的思绪,只能被她没头没脑的话说得直瞪眼。 「你瞧,你竟娶了一对孪生兄妹呢。『白小云』给你当妻子,『白云』与你在事业上比肩而行。他们兄妹俩皆锺情于你,无视世人的指指点点,无惧史笔如刀的严峻批判,就算是遗臭万年,这对兄妹也跟定你了。你说,这是不是天底下最圆满的齐人之福?」白云笑问。 静静听完白云所说的话,贺元满肚子的忧虑怒火终于被她轻易打消于无形。 屏息凝视着她;他想,这些话定是他此生听过最熨贴他心的甜言蜜语了,当然,也是白云第一次对他说出这样甜蜜又掷地有声的情话。 没有风花雪月如沐春风的柔情款款,而是充满白云个人特色,将情话说得既甜蜜得让人热血沸腾,又冷冽得教人心头发悚。 她跟定他一辈子,不计一生毁誉。 凝望了她许久许久之后,贺元的声音很轻,却因为承戴了过于沉重的情绪而微微颤抖着: 「你知道……就算你日后成了皇上的第一心腹能吏,为大雍鞠躬尽瘁立下不世功绩,但因为你是我的『娈童』,所以最后可能被史官放在《佞幸列传》里侮辱——就像卫青一样,纵有天大的功蹟,但凡沾染一点男宠风声,在史官笔下便一文不值……当然,因为你不是皇帝的男宠,所以说不定你连进入《佞幸列传》的『荣幸』也不会有,直接被隐去,不管你为大雍做了多少,都将不会有流芳百世的机会。」 白云双手轻轻抚上他的脸,笑着摇摇头。 「我要流芳百世做什么?我的名字,让当代世人嚼舌几十年也就算了,可不愿意被人生生世世叨念个没完。你看,信佛的人天天在念『南无阿弥陀佛』,读书的士子言必称孔孟,我猜,这些圣人在天上一定天天耳朵发痒,坐卧都不安生。」 「又胡扯了。」 「才没胡扯,我真是这样想的。」玩笑说完,她正色道:「阿元,我的名字,只想被你叫唤;我的一生,只想跟你一同度过。除你之外的旁人,批评我或赞美我,对我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希望你也不要在意。」 「小云……小云小云小云。」贺元搂紧了她,低哑轻叫着她的名字,一再一再地叫着这个从今以后专属于他的名字,直到把这个名字刻进了心底,烙进了骨髓里,流淌在血液里,她融入了他的生命里,而他的生命从今以后也属于她。 「我只想与你一生一世,我在意的也只有你。」她小心捧住他的脸,面孔凑近他,极之生湿地亲吻着他。虽生涩,却毫不羞怯。她的学习能力很强,所以理所当然很快地学会了怎么利用吻来表达她的喜欢、挑逗着他的情意…… 在她这样生猛又精确的攻势之下,贺元自然毫无招架之力。他连连喘气,为了克制自己,甚至考虑要推开她,让两人保持距离,但……怎么舍得!他这么地喜爱着她,终于将她盼到了怀里,也终于,保下了她一条小命——虽然代价是她一生都不能让世人知道她是个女人。但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她依然是他的妻子,这便足够了。 他无法推开她,只想更紧更紧地抱住她,最好能将她揉进血肉里,让两人再也无法分离。 许久许久以后,两人衣衫凌乱、气息不稳地放开彼此的唇舌,努力喘气压制自己失控的情绪。发乎情,止乎礼,对恋人来说,实在很难做到,但贺元毕竟是珍惜白云的。以白云那种小归村的思维,一定想着:既然都要在一起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反正肯定会有婚礼,那么要再怎么亲密都是可以的。 但贺元不能这么做,他珍爱她,希望她不管何时何地面对任何人,都能理直气壮、抬头挺胸,不留污点给人诟病。该要婚礼之后才能做的事,就不该在婚前做完。她要嫁的人是国公府的嫡次子、公主的幼子、皇家的亲戚。她的声誉必得白玉无瑕,这是他必须维护她的,无论她觉得需不需要。 为了压制萌发的情欲,贺元用谈话的方式来转移注意力,就见他努力以轻快而揶揄的声音道: 「身为我的爱妻兼娈童,我们的下半辈子,是注定要纠缠不休的。所以……如果未来将有一场战争,那么,你必会是皇上钦点的参谋,而我则是——」 「监军。」白云对这个猜测很有把握。说完,见贺元带着点郁闷的笑容,安抚地轻拍他手背道:「正好让咱俩上前线文武勾结,狼狈为奸,一了我的心愿。咱不跟赵思隐勾结,就跟你。」还记得他第一次对她发火就是因为这件事呢。 「你怎么猜到的?」确实就是监军。 「你是皇上的心腹与亲表弟,身为国公府的嫡子而不能袭爵,你有富贵,却无正经官职,整日像个纨绔般,只一心扑在蹴鞠这样的游艺上,不干正事;顶多偶尔担当个看似体面的临时差使——比如鸿胪寺少卿、比如打仗时的监军。似乎你注定有志难伸,东做一点、西沾一点,结果什么政治资历也捞不着,一生难有作为。但是,我却不是这样看的。」 「哦?」贺元想要装严肃,却装得很失败,满眼都是欣赏的笑意。因为白云在意他,所以愿意这样深入去研究他、了解他,而不惑于世人所看到的表相。在她眼中,他从来不是一个只会附庸风雅、镇日研究着怎么将蹴鞠练成绝顶技艺的的富贵闲人。 「你的身分给了你极大的便利,让皇上方便用你。你这一生会为皇上办许多事,却无法让世人知道你的功绩,甚至挣不到一个爵位。可你会活得很自在,有皇上罩着,整个大雍朝任你横着走都行。」她给他一个同命相怜的表情。「所以,阿元,我们是天生一对。或许出身天差地别,但命运却是一样的。」 经她这样一分析,贺元也深觉有理,笑着搂紧她道: 「难怪我在十年前就这样在意你。我们竟是一样的。」贺元在她耳边道: 「我不在乎世人评价,也不在乎青史留名,但我愿意为这个国家更好的未来而付出一切,这是贵族的责任。我们生来受人民供养,自是希望这个国家千秋万代。可你就冤了,读书人一生所求的不就是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吗?而你更是有史以来唯一的女状元,这是何等功绩,却是不能宣扬于世,真是太可惜了。」 「有什么好可惜的,我有你。」她只认准了这一点,就觉得此生别无遗憾。 「就像你也无需意难平,你有我这个知己,便胜过千千万万不相干的人。」 「这种大话,也敢不害臊地说出来。」 「我有说错?」她哼问。 「没有。」他笑,额头抵着她的。「你没有说错。事实上,再对也没有了。」 可不是!人生得一知己,便足矣,无需千千万万个不相识的人来歌颂他。 他知她,她知他,他们是知己,他们将会携手相伴一生。不管两人未来是狼狈为奸还是同甘共苦,总之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不会有太好听的名声,却是真真实实地为这个国家尽了一份心力,这样,也就足够了。 「娈童。」贺元突然这样唤她。 「纨绔。」白云也理所当然地这般唤他。 「我是皇亲国戚。」语气很高傲。 「我是新科状元。」声调更高傲。 两双带着顽皮笑意的眼对在一块儿,心有灵犀地一起开口说道: 「真是门当户对。」他道。 「真是天作之合。」她道。 说完,毫无形象地抱在一起笑成一团,对未来将一起面对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那想必是,非常有趣以及刺激吧! 而大雍的江山,也将在他们一生的努力下,往盛世的方向发展而去。 后记 【后记 关于二十、八十的一些杂谈 席绢】 大家好,我是席绢。感谢在豆豆小说阅读网阅读我的作品。 原本我的第八十本小说写的不是这个故事。 原先那个故事内容一点也不出奇,就是个平凡的言情故事罢了,但因为它是我写作生涯的第八十本小说,更是我成为「席绢」二十年的里程碑,看起来好像应该要很慎重的样子,所以,一点也不意外地写扑街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样难,但那本写了八个章回就丢一边的书稿,搁了好久都没心情去完成它,于是它就失去了被我标记上「第二十年、第八十本小说纪念」的闪亮名头,由这一本来承接了。或许,冥冥之中注定了,这个对我而言很有纪念意义的数字,不该是一本很简单却写得一点也不流畅的现代言情。 我的第一本小说是古代稿,第八十本小说也是古代稿。真有意思。 《交错时光的爱恋》完成于1993年七月,然后被通知过稿,再然后十一月出版;那时觉得自己只是言情界过客,根本没想过笔,名这回事,想说这辈子唯一一本被印成书的小说,那就以本名做纪念吧。 而今……那本以本名出版的作品,也确实是个难得的纪念了。因为只有第一刷才有;第二刷时,出版社就来电商量道:你取个笔名吧。于是,也就取了;却没想到这笔名竟会用到如今,而不是用个两三次,就隐没于茫茫书海中。 一个笔名,能使用上二十年,实在难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几乎想去买个蛋糕为自己庆祝一下,然后在蛋糕上写着:席绢,二十岁生日快乐。 后来想想,自已毕竟已经过了怎么胡吃海塞都不会发胖的年纪了,买蛋糕这种事想想就好,真的去执行的话,怎么吃完它会让我非常苦恼。所以啊,还是写在后记里嚷嚷就好,别真的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了。 虽然一直一直在写,但在写了多年之后,就常常觉得笔下正写的这本大概就是最后一本了吧!哪里想到,一年又一年的,虽然创作日少,但并没有停产,一年还能两三本地写着,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很棒的情况。 写作的激情,通常只在前五年维持着热血亢奋的状态;而后下个五年,就是对自已产生了「咦,我是个职业作者了啊!」的认知,会有很强的上进心,会觉得自己应该要有职业道德,于是会大量找各类书籍充实自己1觉得自已的眼界需要开阔、知识需要充实、每次的创作都要更用心更谨慎更丰富—— 对自己要求多了,折腾的不只是自己,还有读者——好吧,我承认我是任性了,一直都是先满足自己的创作欲,才去想这个故事读者会不会喜欢的问题。总觉得既然有幸当了一个创作者,当然要把满脑子的匪夷所思给倾倒个尽兴,才不枉走这一遭。 在写作的第十年之后,满腔「我是作者」的壮志便消磨得差不多了,心境也就平静下来了。不会太在意读者批评,不会因为网上一些恶评而难过,当然,也不太回信了;然后,在写每一本小说时,都想着:这是最后一本了吧——在第二十年、写第八十本时,仍然这样想着…… 我想,任何一个创作者,都很难对这个职业有一生的规画。 我们得承认,个人的创作力是有限的。即使从来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却不表示你一直在创新,更多的是重复着自己的风格,写着差别并不太多的故事。虽然有心突破,却发现没那么容易;于是,像我这样二十年都在写言情小说的人,也不敢说我可以接着写到第三十年或第四十年……唤,这个数字真够吓人的!要真能这样,我都得崇拜起自已持之以恒的伟大了。 好,拉回正题。当我扳着手指再三确认自已真的写了二十年小说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这几年我的创作量相当于是半退休状态了耶!当我愈把这个职业看重,就会愈谨慎。同时,更企图每次都写些不一样的,明知道创作力不可能源源不绝,却总是跟自已过不去,于是,写慢了,出书少了,而且自己还老是不满意……我总是自找麻烦,这一辈子大概都改不了了。 我不知道跟我同时期出道的言情作者,还有多少人仍然坚持着写作,但我知道市场环境极之恶劣,台湾的言情小说在书局里再不是占有半壁江山的鼎盛时期,如今可怜兮兮地缩在角落的小书柜里,几无立锥之地。言情的兴起与没落,我都亲身经历过。身为其中一员,曾经很难过,曾经很忿忿不平,曾经很迷惘,更有过放弃的念头。 但,不管心思怎么变,对言情的没落有多遗憾,却始终没有真正放下笔的勇气——我爱了言情大半辈子,我是作者,更是读者,孜孜念念好不容易当了作者,又怎么舍得将笔放下? 这世间,当一辈子的读者很容易,但若企图当一辈子的作者,却是个奢望,尤其如今这个世道,更是。 因为爱,所以不放弃。 因为不容易,所以放不下。 虽然,我并不知道我会写到什么时候,但,总觉得,应该撑一下,再搂一下,脑中还有故事,双手还有打字的渴望,出版社还愿意帮你出版,那么,就撑下去吧,直到亲眼看到新一代将它再度兴起,到时,退得也甘心一点吧。 好吧,不说这些了。谈回我们这次的套书吧。 关于这套「步步精心」系列,从二月初出版社发想起,到六月份完稿,中间花了四个多月的时间。这段日子我重温了许多年不曾感受到的紧迫咸,已经习惯慢悠悠完稿的人,一下子必须在截稿期之内完成,真是非常不容易。 老实说,我六月份才交稿,已经比别人迟很多了。不是不想快的,但就是难,近十五万字的书稿,写得我气喘吁吁,死了一堆脑细胞,真的是有套书就会努力,无论如何都想让作品呈现得再好一些,于是对剧情与文字更是斤斤计较了起来;更别说古代稿向来要查找很多资料,虽然现在网路很方便,但有时候你得明确知道自己要查找的方向在哪里,才有办法输入关键字是吧? 比如说,当我决定让女主角十岁考中秀才,那么我就得找到证据来说服自己,这样小的年纪,考中秀才并非不可能。于是,我在网上找啊找的,终于给我找到史上最年轻的状元——莫宣卿。此人是唐宣宗时期的人,于十二岁考中秀才,十七岁考中状元,虽然不幸英年早逝,但他的事蹟如今仍然在家乡流传,并建有「状元祠」,逢年过节祭拜着。 又比如说,我得找找历史上是不是真出过女状元?然后,发现是有的,是太平天国开办的科举,出了一位女状元。那位女状元名叫傅善祥,据说难得的才貌双全,可惜太平天国没几年就灭了;太平天国的男女平等主张,自是随着政权崩溃而成为历史长河里一朵不眼的水花,所有曾经的历史不被重视,亦无法考证,一切只能成为「据说」。 写古代稿就是这样,读者不会跟你较真,但作者却会与自己过不去,总觉得应该尽可能地去找些史料来说服自己写某些设定的合理性。反正也可以顺便长长知识咩,是吧? 所以说,写古代稿实在是件既愉快又痛苦的事。 总之,被自己的书稿折腾了四个多月,完稿之后,觉得脱了一层皮的同时,又有满心的成就戚,觉得自己空空的脑袋充实了不少知识。 飞田难得又企划了这次套书活动,总之我是写得满愉快的,我想其他参与的作家也是跟我同样的心情,在努力创作之后,对读友的反应既紧张又期待。 这是我的第八十本小说,在我写作第二十年时完成。我喜欢这个数字、这个年份、这个故事;以及,恰好在这个时候企划出来的套书活动。巧合而圆满。感觉真好。 但愿你们跟我一样喜欢这套书。 番外篇一 【席绢《行行出状元》番外篇 之 爱神的闷棍】 【之一:小芳的人生感悟与志向】 小芳是个很典型的小归村女人──悍勇无畏、吃苦耐劳、一根筋认定村法高於国法。 小归村是个穷村,田力贫脊,经年不用缴税,遇上荒年还得朝廷救济,乱世到来时就毫无压力地举村为匪。而小芳家则是这个穷村里的最穷户,年年冬天都要冻死一两个家人。 生存是如此艰难的事,童年时只要每天能吃上一口粮食,小芳已经无法再要求更多了。 她没有白云那样的生长环境,主要是,没有白云那样重视教育的娘。 白云是个很聪明的人,这一点从小就看得出来了。小芳大白云一岁,但打从白云会走路说话以来,通常都是小芳听她的。这并不表示小芳是个没有主见的人。相反的,她很有主意,更有自知之明。既然小云天生脑筋好,再平常的一件事,都能给她想成弯弯曲曲九拐十八弯的意味而不会打结,那麽,只是普通聪明的小芳,当然要听特别聪明的人的话啦。 小时候,小芳就这样想的:既然白云那样聪明,做出的决定几乎从不出错,那麽,她又何必非要争先抢当领头的那一个?都听小云的不是更省事?所以,两人一同出门干活儿时,她总是听小云的。 事实证明,小云总是对的。 在她七八岁那年决定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将自己卖掉时,她听小云说的,随时把自己弄得乾乾净净,衣着可以褴褛破旧,但尽量不要肮脏凌乱;头发不可以有蝨子;指甲不可留长、不可以有污垢;在同侪里要勤快少言,在每一个可能的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来精干,宁愿给人觉得傻气。这是生存之道,在羽翼未丰之前,她不可以出色。 这些,她都一一做到了,并且得到了超乎她预期的收获。至少,她很快找到了好主家,并且从进入主家大门的那一天,便没再饿过肚子。 其实比起晋升到京城侯爵府当丫鬟,小芳更宁愿一直待在永定县的庄园里,当个奴仆的奴仆。在同样不会饿肚子的前提下,当然待在离家近的地方工作,更方便她随时照拂自家不是? 可身为奴仆,身契捏在主家手上,主家叫往东,她就不能往西;主家的怎麽说,她就得怎麽做,没她发表意见的余地。所以,当京城的主家将她提调过去,她也就只好过去了,顶着满庄园上上下下十来口人羡慕嫉妒的目光,自己却没半分得意,默默收好包袱,跟着庄园管事进京去了。 京城很繁华,别说路上行人都穿得特别体面了,就连缩在巷子里的乞丐感觉上都比小芳家的弟妹穿得还好一些、面色还丰盈一点。京城的主家很大很华丽,简直像是玉皇大帝住的天宫,那些穿着同类型制式漂亮衣服走来走去的人,竟然只是丫鬟小厮罢了,而非她以为的主子。来到京城主家的前半年里,小芳大开眼界,觉得自己总算是真正见了世面啦! 她如饥如渴的用眼睛记忆着看到的一切──尤其是每天吃的三餐,简直是太好吃了!竟是顿顿有鱼有肉,而且好吃得让她每每想起都得猛吞口水才不会被呛着!那档次比起在庄园时吃的,又更好上几倍不止,好到她从来无法想像,天上神仙吃的,不过就是如此吧?! 只是一个小丫鬟,就吃得这样好,小芳实在无法想像那些被她们这些下人所服侍的主子们,吃得又是什麽了?莫非是琼浆玉液仙丹蟠桃? 虽然好奇,但小芳也不是非知道不可。她对自己的身份认识得很清楚,就是一个在下人群体里的外来户,任何可以近身服伺主子的职位,是永远不可能轮到她身上的。 幸好,她的志向也从来不是往主子面前凑,混个体面的一等丫鬟、过着「副小姐」生活那类的。她的志向非常务实,就是要吃饱肚子,永不挨饿。所以她被发配到厨房当烧火丫头时,是很满意的,即使,这种常常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粗活,也不会有人跟她争抢,甚至可以说避之唯恐不及。可她还是为着得到这份「优差」而暗自窃喜上大半年,才淡定下来。 十年下来,纪小芳便一直顺顺利的在明宣侯府从一个小小的烧火丫头,一路混啊混的,就给混成了采买管事手下的一名得力的小喽罗,前途看好,三两天就出门放放风什麽的,日子过得简直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她的人生规划非常简单,就是吃饱饭,然後,也让家里所有人都吃饱饭。随着她的年纪愈来愈大,担任的职务愈来愈有份量,到手的月钱以及主家不时发下来的年节赏赐,更别说厨房是个很有油水的单位了,她职位再卑,总也能分到些许好处。这些林林总总的钱全都一毛不花的省下来,拚命往家里送,终於让家人在这几年过上了不再挨饿的日子了。 家里宽裕了,买了田地,也在村子里盖新房,一家子人再也不必害怕会在冬日里饿死,在村子里终於可以抬得起头做人了。有新房有良田有粮食,在小归村可说是体面人家啦,她家的弟妹们日後说门好亲,再也不成问题。 小芳很欣慰,觉得自己卖身为奴让全家人能过起好日子,真是值了。 【之二:小芳的终身大事】 就在二十岁的小芳觉得此生无憾,可以开始存养老钱时,却被带着她的管事嬷嬷突然问的问话给问蒙了,那嬷嬷只是这麽说道: 「小芳,你也二十岁了,可以配小子了,你家里可有安排?若没有,你觉得门房的小儿子怎样?还有浆衣房的林婆子那个三儿子年岁也跟你相当,他们一个现在是外门跑腿的,是个机伶的;另一个正在布庄当学徒,以後出师了,也算有前程。」 「啊?」小芳听明白了,却被惊得完全反应不过来。配小子?是指嫁人吗? 对哦!难怪她总觉得自己的人生规划好像少了点什麽,原来是这个!她长大了,二十岁了,应该嫁人了! 这辈子一心扑在让家人吃饱穿暖上,旁的事都没放在心上,就算参加过几场丫鬟的婚礼,吃了几顿喜酒,也肉痛的出了喜钱,却也从来不觉得这样的喜事,跟自己有关系──一家子人都还在饥一顿饱一顿的,谁有那个心思去打算吃饭以外的事? 而现在,她二十岁了,这个年岁,放在小归村,都该是好几个孩子的娘了,若是还没出嫁的话,都也要被人指指点点啦。不过在明宣侯府,丫鬟小厮都是二十岁配人的,所以她这样的大龄女子,是该打算打算自己的终身啦。 对於管事嬷嬷所提议的人选,她是没有印象的,所以也没有贸然同意或拒绝,只说会回去好好想想,并且写信回家,询问父母的意见。虽然她们是卖了身的人,但主家慈善,对於这样的终身大事,更愿意下头的人自己看对眼再配婚,省得结成怨偶,心气不顺,又怎麽能伺候得好主子?所以上头的主人们便把这个任务交付给各个单位的管事嬷嬷,让她们负责撮和下头这些适婚的丫鬟小厮们。 於是,在小芳才刚刚觉得人生无憾时,婚姻大事就给砸在眼前,并且让她得尽快做出决定。可嫁人这件事 ,事关一生,要是没挑到良人,反嫁了个好吃懒做眼高手低的,那下半辈子可闹心啦! 小归村的女人是不怕所遇非人的,可,若能好好过日子,谁愿意每天拎着一根棍子揍人?打人也是很费力气的好吧?!有那个空闲,还不如蹲在灶下多吃一碗饭。 要不要嫁人?嫁给哪个人?唉,真是个麻烦的问题。 【之三:有问题,找小云】 「所以……你今日来找我,是问我嫁个日後会当门房的丈夫好?还是会当个染布师传的丈夫好?」白云微挑眉问。 小芳很大方坦然的点头,完全不知道身为一个姑娘家,提起自己的终身大事时,再怎样也要装娇羞一下。 番外篇二 「这两个人我都去看过了,也说过几句话。那张圆,虽然机伶,但有些滑头,那嘴巴一张开,就不知道要停;另一个李木,说是老实木讷,还不如说是结巴,回答几个简单的问话,都要吞吞吐吐到天黑去。」人无完人,小芳对丈夫的要求也并不高,大家身分都相当,谁也别嫌弃谁,真要嫌弃,也是家生子嫌弃她这个外来户,哪有她嫌弃别人的份? 「就只这样两个人可以挑?」在白云看来,滑头或者木讷,都不是好对象。心眼太活或者死心眼,相处起来都挺累人的。 「不是我挑,是人家挑我,我有了意愿还不一定作数呢。」小芳向来非常有自知之明。就算她有一个状元闺蜜,而且这个状元闺蜜同时还是国公家的嫡次媳,身分从一介乡村野妇飞上枝头,摇身一变为凤凰,显赫得吓人。可她纪小芳,仍然只是一个明宣侯府的厨房丫头,并不因为有个贵妇好友而觉得自己应当鸡犬升天的高人一等。 她的心态向来很平和,所以从来没有四处嚷嚷让人知道这份情谊,一方面是觉得这没有什麽好拿来说的,更重要的是,白云的身份愈少人探究愈好。纪小芳不懂什麽大道理,但她是小归村人,天生护短。白云的隐秘,她定是要帮着瞒得死死的──就跟全村人都在做的那样。不用互相联系交代,大家都这样做了。 小归村出一个状元可不容易,更别说是女状元了,这样的功蹟,足以让他们小归村风光五百年,让周边那几个富村几辈子都抬不起头来。每每想起都要得意个老半天,这白云,可是小归村的大功臣!听说村长与村民都商量好了,等白云百年之後,村里要给她建个状元祠,让村民世世代代供奉呢! 「小芳,你……有没有想过赎身出来?」以前是没有能力,如今白云好歹也是个政治新贵天子近臣,再不济也是个国公府的媳妇,就算飞黄腾达是日後的事,但此时帮童年伙伴赎身为良,却不是什麽大问题。 「赎身?当然想过啊,可总得等家里的弟弟长大,可以撑起整个家业再说吧。如今我还是混在侯府里当差的好,吃穿用度都是府里出的,又吃得这样好,若是买回了自由身,该怎麽过日子可又得发愁了。我在府里一个月的月钱,可以养活我一家子人,我爹娘弟妹在田里劳累了一整年,也没有我半年挣得多,现在赎身不合算,我可不想又回到小时候没饭吃的日子。」关於这件事 ,小芳早就想得透彻啦,自由诚可贵,但人饿死了就什麽也没有了,还谈什麽屁自由?她还是安安份份的在侯府厨房里干活儿吧。 「你知道我可以帮你──」 「可别。这种事,还是我自己来吧。」纪小芳很快截住白云的话,道:「小云,如果我真的需要你帮忙,一定不会跟你客气,可现在,我过得很好。咱们小归村的人向来帮急不帮穷,能靠自己努力的事,就该自己来。你也别纵了我啦,要是把我纵得仗着你的势,四处为非作歹捞好处,我们两人的情谊也就白交上这麽一场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可……那两个对象似乎并不适合你。」 「我也不是非得在他们之间选一个啊。」小芳倒是很看得开。「先别说人家看不看得上我吧,我也不是非嫁人不可。日子是过出来的,如果我真的挑一个人嫁了,也会把日子过好,你放心吧。」 「要不,贺元身边还有两个小厮没娶亲,你挑一个吧?他们日後最少也是管理大庄园的主事。」 小芳仍然拒绝。道: 「我在明宣侯府过得好好的,干嘛还来牵扯国公府?这阵仗也太大了,你生怕别人不晓得我们的关系好啊?身为一个满京城都在议论的人物,你也该自觉点低调过日子才对,一堆人等着戳你软肋、抓你小辫子呢。」 「那些人,不足为惧。」在官场混了快三年,连战场都去过了,白云真觉得那些站在对立面的政敌们对付起来并不吃力。 「别托大,就算看不在眼底,能少一事就少一事,我也清闲些。」两人虽然是同乡好友,但身份地位究竟大不同,小芳从小到大唯一的梦想就是有吃不完的食物,至於荣华富贵人上人什麽的,却是一点想法也没有的。人贵自知,她就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村姑,也就只有那麽一把子力气和刻苦耐劳的脾性,过不起勾心斗角的日子,想像不了那些皇亲国戚高官大臣们该是怎样的生活方式。 她的拳头比脑袋好用,过不来小云这种成天动脑不动手的生活。就算她确实非常羡慕小云的经历与所有的风光,但也就是羡慕罢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要过着跟她一样的生活。 「我看你也不是很瞧得上那张三李四的,偏又不要我给你找更好的对象,那麽,你今天来找我,就只是闲着没事吗?」 「我怎麽可能会闲着没事找你?当然是有事啊。」 「有什麽是我帮得上的?」 「小云,你脑筋向来好使,我就是来让你帮我想一想。」 「帮你想什麽?」 「就想,咱们女人,就一定非得嫁人吗?一个人不成吗?」 「也不是不成。但如果你遇着了喜欢的人,还是嫁人好些。」白云当然不希望小芳就把一辈子的目标放在为家人牺牲奉献上,完全没有自我。 「遇到喜欢的人?怎样才叫喜欢?」小芳皱眉,想像不出来那应该是怎样的感觉。 「对你来说,可能……就像喜欢粮食一样。」 「人跟粮食怎麽比?那完全不一样好不好,我一点也不会想要吃人肉的。」小芳瞪眼,觉得这个比喻差透了! 小云也从善如流,很快改口: 「那就换一个说法。如果有人能让你兴起一棍子打昏拖回家的念头的话,那八成就是喜欢了。」 「嗯,这话还靠谱些。」小芳点头,记下了。 【之四:闷棍敲向何方?】 小芳一直以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自己的丈夫也就在那两人之中择一,就看这两个家庭的长辈对她的观感有没有好到将她迎娶进门了。她爹娘早早请人捎话,让她顺着自己心意去挑丈夫,家里完全支持,没有意见。 说是挑丈夫,其实小芳很清楚,是人家挑她。她知道,如果别人知道她与贺二奶奶有交情的话,那麽多的是愿意来跟她攀亲的人,搞不好连掌理全府的大总管也会愿意让他的儿子来迎娶她。就算小云一点也不介意被她借势,但小芳觉得区区婚嫁小事就要抬出小云的名号来吓人,那也实在太小题大作了。 她只是一个厨房小丫头,刚从烧火丫头升到跑腿杂役,跟在一个采买调料的小主事身边,细活粗活都得干,日後最好的前途不过是当个厨娘或采买小管事,而这样的身份,在侯府的奴仆等级里,仍然是上不了台面的。以她的职务,能谈到的婚配对象,就是一样不入流的学徒或跑腿小厮。小芳不会觉得委屈,就像她说的,日子是过出来的,倒也不用去钦羡仰望那些看起来就前程光明、过得风光的人。 只要不用挨饿,其他都不是大问题。小芳一直是这样想的。 所以她完全不在意自己对那两名「疑似可能会成为她丈夫」的男人毫无印象,粗粗打过两次照面之後,转头就忘了人家长怎样。她很没心没肺的想:干嘛要记住呢?反正到时成亲了,总会记住长啥样啊,现在忘了无妨。 她对管事嬷嬷说明了,那两个人,她看过了,觉得都不错。就算哪家对她有意愿,她都同意。所以管事嬷嬷便去向那两家探口风了。只是,这一探,却是一个多月了,半点消息也无。可见,人家也正在挑着呢,希望在她这样的条件基础上,还能往上选个更有前途的丫头来配。小芳也明白,对那些家生子而言,她的条件实在不算好──不是家生子、职务没前途、长相平凡。 番外篇三 不过,她不急。婚姻这事儿,不过是搭伙过日子,她本来就没有抱着太美好的期望,也不觉得一定要嫁人。 日子就在等啊等里,又过了一个月,去吃了几顿喜酒。那两家却一直没有来消息,看来似乎是没戏了,小芳也慢慢看淡了嫁人这回事,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遇见能让她想敲闷棍的男人了。既然不会遇见,那麽,独自一个人也挺好。 正当这样的想法逐渐在脑海里生根时,却没想到,她竟意外的送出了一棒子闷棍! 那日,她到南街办事,意外遭遇到抢劫事件──虽然人家抢劫的不是她,但她很不幸的恰好走入案发范围,成了被殃及的池鱼,窄小的巷子在三名恶人东南前後的包抄下,她想闪远点都没有机会,打斗便开始了。 三个人提刀拿棍的围着一名背着包袱的人打了起来,口口声声要人将东西留下。那名被抢的人手无寸铁,被打得节节败退,很快就退到了小芳躲着的地方,逼得小芳不得不加入打斗的行列。 小芳还算幸运,躲在角落时,捡到了一根扁担,正好可以充当凶器自保。她眼疾手快,在恶人没有发现她之前,便从後面相准了那名唯一拿刀的恶人,丝毫力气也没留的就用力一挥,当场将那恶汉敲了个不省人事。然後将恶汉手上的刀给拿了过来,丢给被抢的苦主,说道: 「别总是躲啊,人家要砍你,你躲个屁!快来砍回去才是正经!」一边说还一边躲着另两名恶人的棍棒,并不时回敬过去,一敲一个准,揍得剩下的两名劫匪呼呼叫痛。 结果,待那名苦主提着刀、做好心理准备,决定冲过来加入抗暴行动时,小芳早就将三名恶人给敲昏了──哦,不,应该说,虽然恶人只有三个,但她敲昏的却是四个人。 小芳觉得自己很冤,当她敲完三名恶人时,发现那个苦主就一直缩在旁边,让她一个弱女子独自面对恶人,心中百般不爽,转头就要骂上一顿时,哪里知道那苦主就朝她手上的棍子撞过来了,然後,竟然就这样撞晕了! 就这样也能撞晕?这男人是纸糊的吧!? 【之五:闷棍之後……】 「我说过多少遍了,那时我刚从关外回来,身上带着京城贵人订的贵重货品,半点不敢担搁,就算生病也忍着不看病,就是要先把货品送到贵人手中。那时我全身高热,已经病了半个月了,一路奔波劳累,撑着一口气不肯倒,其实早就头昏眼花,浑身疼痛。我那是撑不住终於病倒了,而不是撞上你手上的棍子才昏倒的!我堂堂一个走南闯北的行脚商,当然练过拳脚,单挑七八个宵小不在话下,那日我是生了重病,才会昏倒的,不是因为你敲了我一记……」 「好啦好啦,你说几百遍了,不烦啊?就当你是真的病得乱七八糟,而不是被我敲昏成了吧?」 「我是真的生病了,才不是藉口!那时你还让人把我送去医馆,我在医馆养了一个月的病,那难道是假的吗?!」 「不是我请人送你去医馆,是我一个人把你拖到医馆,我力气很大,跟你掰腕子都能赢好不好?」小芳受不了的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那个被敲闷棍的男人大做茶壶状的道:「我说,咱这一路从京城走到常州,如今都要进入永定县了,前前後後走了两个多月,你每天这样念念念的,有意思吗?」 「当然没意思,可你总不能老是把敲了我一棍子的事拿出来说嘴啊,明明不是那样的!如果那时我没生病,你就是敲了我十棍子,我也是不会晕的!」男人被瞪得有些气短,声音愈说愈小。 「可你明明就晕了啦,不管是怎麽晕的,总之是晕了,不是吗?」这有什麽好辩的啊?事实明摆着呢。 「但你也别老说啊,等我们回你娘家,你岳父岳母也这样说的话,那我脸往那搁?你瞧我这样熊腰虎背的,怎麽可能被人一棍子就敲晕不是?你把我说得中看不中用,让岳父怎麽看我?」 「好啦好啦,你别念了。如果你真的那麽介意这件事 ,我就不跟我爹娘说你是被我一棍子敲来的丈夫不就成了?一句话的事,偏你说了一路。」 「我也不是……」男人还想辩。 「好啦好啦,我了解。你口渴不,快喝茶去吧!」 纪小芳朝天空翻了个白眼,想像不到自己居然会嫁给眼前这个男人,甚至为了他而离开明宣侯府,放弃了她美好的厨娘梦想以及可以白吃一辈子的食物,就这样做了个行脚商人的妻子…… 每每想到这里,她都要叹气着真是孽缘。都是当初那根扁担的错,怎麽就杵在那儿,让他给撞上了呢? 结果她就得为那一棍子负责,负着负着,就把终身给负进去了。 事到如今,她也搞不懂这个男人娶她、为她赎身脱籍,到底是报恩还是报仇啦?明明她是比较希望可以在明宣侯府待一辈子的,怎麽转眼间,就出了府、嫁人了,成了眼前这个行脚商人的妻子啦? 虽然她愿意跟着他天涯海角的闯荡,见识天下各种风景;虽然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比那个张圆李木之流的人好得太多,既不轻浮,也不木楞,虽然有点噜嗦,但也不是不能忍受──是个人就会有些毛病,彼此也别挑剔了。小芳一向看得开,对人对食物都不挑剔。她只是一直在想:可以天南地北的行走,一个好男人,怎麽,就让她下定决心离开侯府啦? 嫁人半年多来,小芳始终百思不得其解。 怎麽,就轻易放弃那麽多那麽多可以白吃的食物,就跟这个男人出来啦? 「喝口茶吧。你在想什麽?」男人倒了一杯茶递给她,顺口问道。 「我在想,我怎麽就跟你出来了呢?明明我早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吃明宣侯府的啊。」 「那里有什麽好?我能让你吃得更好!」男人不悦道。 「再好也是要掏钱买!」这才是重点好不?想到就心痛,现在後悔不知道来不来的及? 「我掏得起。」男人的回应很有底气。身为一个成功的行脚商人,习惯了粗糙的生活,或许过不上也过不来大富人家那种穷讲究的派头,但纯粹满足口腹之欲却是半点问题也没有,有时甚至还能比京城的贵人吃得更好更道地。 「这不是掏不掏得起的问题……」小芳瞪了男人一眼,对於这个话题,她同样也不想再说了。「算了,跟你说不通。」 男人撇撇嘴,对自家婆娘那满脸心痛肉痛的样子,早就学会无视,懒得生气了。反正人是赎出来了,想再回去当奴仆没门,她也只能在每每吃饭时搥一下心肝罢了,随她去吧。 小芳抱着头想了好久,叹气问道: 「喂,你脑筋好,那你好好想想,当初我们见面那时,被敲了一棍子的人,其实是我而不是你,对吧?」 「啊?」男人错愕,不明白自家婆娘又在胡思乱想什麽了? 「唉,果然……」小芳叹气连连。「虽然晕倒的是你,但中闷棍的人,其实是我啊。」 男人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麽,而小芳也没有解释的心情,只在心中默默垂泪想着── 小云只说遇上一个想敲闷棍拖回家的男人,就是喜欢。哪里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得付出代价的! 呜呜呜,明宣侯府免费吃一辈子的饭,就这样没了…… 这闷棍敲得她好冤啊! 【全书完】 注:相关书籍推荐: 1、步步精心之一《铁捕探情》; 2、步步精心之二《配角戏》; 3、步步精心之三《红妆俊仵作》; 4、步步精心之四《行行出状元》。 【豆豆提醒本书已经连载完成,豆豆小说阅读网(http://.ddshu)】 【豆豆小说阅读网电脑站:.ddshu;手机站:m.dds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