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无敌》 第一章 天顺十年秋,八月十五月圆夜。 苏清欢自己喝到微醺,躺在床上看月华如银,星空璀璨。 没错,她是在床上看到的这一切——她的茅草屋四面透风,房顶透光,银芒一道道争先恐后透过茅草屋顶投映进来陪伴她。 秋虫啾鸣,秋风瑟瑟,苏清欢裹紧身上的被子,叹口气自言自语道:“这房子无论如何要修一修了。” 接下来还有漫长的冬天,再不修房子,她估计要变成卖火柴的小女孩了。 想到童话,前世今生,记忆翻涌而来。 二十一世纪的苏清欢,是名外科医生,镇院之宝,赫赫有名的“苏一刀”;她曾祖父是位名老中医,衣钵传于她。当初也正是曾祖父的坚持,她才会去学西医,想要“西为中用”,最后厚着脸皮自夸一句“学贯中西”。 她原本前途大好,结果一场车祸来到莫名其妙的大靖朝,成为了苏清欢。 想起这一世,苏清欢表示脑袋疼,不想去回忆了。 总而言之,她一手烂牌,打得稀烂,现在特别惨就是了。 比如,八月十五只能孤身一人,像条咸鱼一样躺在这里想这些有的没的。 “睡觉!”苏清欢拉起被子蒙住头,气哼哼地对自己道。 “咚咚咚——”门忽然被重重敲响,连带着整个屋子都在颤抖一般,屋顶有碎草末簌簌落下。 “谁?”苏清欢猛地坐起来,警惕地道。 她一张嘴,有碎末飘到口鼻之中,让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阿嚏!” “我!” 外面传来一个清亮又焦急的女声,单听声音,就知道这是个火爆脾气。 苏清欢听出是好友林三花的声音,松了口气,拿起衣服披上道:“来了,来了。” 她点上油灯,暗黄的灯光勉强照亮了屋内,灯芯上的小小火苗被肆无忌惮的风吹得岌岌可危,几乎瘫倒。 “快点!”林三花催促道,“火烧眉毛了!” 苏清欢也不管那灯了,走了两步就拉开门。 林三花风风火火迈进来,话还没说,先塞给她一个包袱,道:“你快跑吧。这包袱里有我一身棉袄棉裤,两块月饼,四个馒头,还有我攒的几串钱!” 林三花是个长得漂亮、性格泼辣的姑娘,眼睛大而黑亮,揉不得沙子,此刻在如豆的灯光下,满眼焦急。她大口喘着气,脸上红扑扑的。 苏清欢一头雾水道:“我为什么要跑?来,你坐下说。” 这屋里也没其他坐的地方,所以她拍了拍床。 所谓的床,不过两块门板拼在一起铺在石头上,她一拍就有些晃。 林三花语速快,噼里啪啦道:“今天不是过节吗?我们回祖屋吃饭,我祖母骂我,让我离你远点……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可后来她说,你祖母已经托人去衙门打听,要告你哩!我这一听就慌了,吃了几口饭就说肚子疼跑回家。路上去问了宋大山,你祖母真打听他来着,他含糊过去,约莫这她就找其他人问了。” “告我什么?” 提起这个极品祖母,苏清欢就忍不住翻白眼。 苏清欢穿越来的时候才十岁,在县里程家做丫鬟,今年十七岁,刚刚脱籍回家。 她父母双亡,有个嫁到隔壁村的姐姐,还有个参军后杳无音信的哥哥。 祖母宋氏是个极品,当初七岁的苏清欢就是被她卖了十两银子。 起初见她回来宋氏倒很热情,只是不断旁敲侧击,想从她兜里掏银子。 苏清欢从程家出来的时候确实带了一百两银子,但是不会被她知道,反而哭穷,宋氏见没便宜可占,对她就骂骂咧咧起来。 后来,她更打算把苏清欢许配给镇上的屠户做继室。 苏清欢一气之下搬了出来,住到了现在这个村里废弃的茅草屋里。 她盘算着用手里的银子托人立个女户,买点地,做个小地主。 吃饱穿暖是第一要义,至于人生理想,悬壶济世什么的,她暂时都想不到那么远。 没想到,宋氏不死心,又要起幺蛾子。 “告你十七不嫁。”林三花这才坐下道。 苏清欢气笑了,她来这里多年,自然也听过“十七不嫁,使长吏配之”,但是这都是老皇历了,并没有人真追究这个。 但是宋氏偏偏不想自己好过,于是便使出了这招。 “还笑,”林三花急了,“你快跑吧,离得远远的。你留在这里早晚被她糟践。” 苏清欢笑道:“我一个孤身女子,能跑到哪里去?再说,我长得又这么好看,被人拐卖了怎么办?” 林三花急得跺脚:“这时候了,谁跟你开玩笑?” “三花,你放心吧。”苏清欢了然地道,“祖母才舍不得,让官府给我指婚,她什么好处都捞不到了。她这是借你祖母之口,再通过你给我带话,让我妥协呢。” 至少镇上那屠户,还算知道根底;谁知道官府给你安排个什么男人?所以快跪地求饶,乖乖听话吧。 这就是宋氏的脑回路了。 林三花想了想后道:“那怎么办?胳膊拧不过大腿啊!你也是,天天说我性子倔,你比我还倔,偏偏闹到现在这样不可开交……” 苏清欢知道她心直口快,反而笑着安慰了她一番,把她连人带包袱地推出去,道:“你快回家吧,让你娘看到了又要骂人。” 林三花是她家第三个女儿,下面两个弟弟,所以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压着,日子不好过。不过这姑娘天生是个爱说笑又脾气火爆的,过得并不压抑。 送走林三花,苏清欢再也没有睡意。 看起来,她的计划要变一变了。 宋氏这个人,心思毒着呢!她自己得不到的,宁愿毁了,若是自己就是不肯听从她安排,她真能上县衙去告自己。 而且,苏清欢知道,自己既然来到了这吃人的世界,再奉行不婚不育,就太扎眼了。 她必须要想个办法,和这世道妥协,但是又要守住心中底线。 她辗转反侧,想了一个晚上,剖析利弊,终于忍痛做出了决定。 第二章 天刚蒙蒙亮,路边的杂草被霜打得蔫蔫的抬不起头来,才出来走了几十米,苏清欢的裤脚已经被霜浸湿了。 她一口气走到村边,又沿着土路往外走了约莫二里地。 今天镇上不赶集,所以这么早应该没什么人外出,她在等人。 秋风寒凉,苏清欢衣衫单薄,因为她还得装着穷困模样,不敢现在添置衣物, 她骂了一句天,瑟缩着双手环胸,不断地来回踱步,眼神焦急地看路的尽头。 过了一刻多钟,一个身穿皂袍,挎着刀骑着驴的男人,出现在她视线中,正是她苦苦等待的宋大山。 宋大山今年二十,托娘舅的福在县衙里谋了个衙役的差事,在村里十分有体面。 虽然也爱吹牛,喜欢被人追捧,但总体来看,是个热情快活的小伙子。 比如现在见到苏清欢,他立刻从小毛驴上下来,道:“苏家妹子,你怎么在这里?” 其实苏清欢跟他算挺熟的,原因在于林三花。 苏清欢虽然回来才半年,但是已经是林三花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而这小子,对林三花动了心思,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得偿所愿,但是爱屋及乌,对苏清欢态度很友好。 林三花则总是在苏清欢面前抱怨他做过的蠢事,说过的蠢话;苏清欢却知道,她心里也有他。不过两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女儿/儿子能攀高枝,所以两人困难重重。 “宋大哥,我找你。”苏清欢笑眯眯地道。 “找我?”宋大山愣了,“找我什么事?” 想到林三花昨晚匆匆来问他的话,他不由浮想联翩:难道苏清欢知道了,想自己找人嫁了?比如,嫁给他? 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出她一大清早在这里堵自己的理由。 “我在攒钱,”在苏清欢开口回答前他又抢先道,“我要攒钱娶三花。” 嗯,他对三花忠贞不移,要把其他小火苗无情浇灭,即使是他觉得也很不错的苏清欢。 苏清欢依然眉眼弯弯:“我给你送银子呀。” 一听银子,宋大山来精神了:“清欢妹子有发财的路子吗?” 他现在想银子都想疯了。林三花父母早放出话来,没有六十六两银子的聘金,休想娶他们的女儿。 在这里聘金的普遍行情是十两银子,二十两已经是人人艳羡了。所以众人都嘲笑林家夫妇的狮子大开口——你家姑娘是长得好看,可好看能当饭吃啊?还那么泼辣,谁娶谁倒霉! 但是宋大山愿意啊! 除了一样,他没银子。 做衙役已经掏空了家底,他父母现在就指着他找个县里富户家里的女儿,带大笔嫁妆,也绝不肯同意他花银子去娶林三花。 因此,他现在做梦都是银子。 啧啧,连称呼都变了,苏清欢心里暗笑。 出师顺利,噢耶! 她按照想好的道:“宋大哥,我请你帮个忙,给你七十两银子。当然,这事情肯定也要花银子,剩下的就是你的。” 宋大山眼神一亮,道:“妹子你果真藏了银子啊!”怪不得那宋老太太天天盯着她,他也挺佩服苏清欢,真沉得住气。 “没有没有,”清欢忙摆手,“我手里统共就这么多银子,但是眼下若是过不去,就没以后了。所以干脆拿出来,看能不能解决这件事情。” “妹子处事果断。”宋大山竖起大拇指道,“咱们邻里邻居的,若是我自己能帮得上忙,就,就少收你一点银子。当我借你的,等我发达了一定加倍还你。” 清欢笑着道:“那先谢谢宋大哥了,我是这么想的……” 现在朝廷混乱,横征暴敛,上梁不正下梁歪,地方更是乱成一锅粥,要不宋大山也不能托人花银子做了衙役。 在程家以及后来从林三花口中,清欢都得到了不少消息,所以才大胆做了这个决定。 说完后,她恳切地道:“我知道也是有风险的,所以才把所有积蓄拿出来交给宋大哥打点。我也不着急,你慢慢考虑,这是五十两银子定钱。” 她从荷包里掏出张银票递给宋大山。 宋大山被她的提议震惊地目瞪口呆,心中有个声音告诉他“拒绝,一定要拒绝”,但是又有一个声音道,“这事也没那么为难,可能这七十两银子能剩下五十两,那娶三花就指日可待了”。 待他看到五十两银子银票,眼神发亮,玩笑道:“妹子你就不怕我揣进自己腰包里不给你办事?”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清欢爽朗道,“更何况,我信得过三花的眼光。” 后面这句真是极好的夸赞,宋大山血气翻涌,一激动立刻道:“好,这事情我应下了。你回家等我消息!” 清欢屈膝行礼,欢快道:“那就拜托宋大哥了,我先回去了。” 看着她离开,宋大山慢慢冷静下来,有些后悔自己嘴快答应了。然而手中的银票,又滚烫滚烫的,烫得他的心都躁动起来了。 林三花那黑亮的眼神,爽朗的笑容和俊俏的样貌都浮现在眼前,宋大山一咬牙,定了主意。 苏清欢虽然面上轻松,但是心里也十分忐忑,毕竟一下交出了自己一半的积蓄,而且若是这事情泄露出去,恐怕后果不堪设想。 她心事重重地过了几天,上山采药的时候都失神,有时候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 这天夜里,她已经躺下睡了一觉了,忽然被外面急急的脚步声惊醒。 苏清欢心有所感,猛地坐起来,听到外面宋大山压低声音喊:“妹子,快开门,人给你带来了。” 她快步下床,披头散发,鞋都没来得及穿,摸黑点亮油灯,一下拉开门。 宋大山和另一个衙役抬了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着个人,天色太黑,看不清面貌,只觉得人应该很高大。 两人把人抬进来后放在地上,宋大山从怀里掏出几张纸对苏清欢道:“人给你送来,你要的文书都已经办好了,你收好。” 他效率如此之高,以至于苏清欢猝不及防,有些懵逼。 她不是一个人了!这个转身都嫌碍事的小破屋里,有了她七十两银子买来的“相公”了。 第三章 苏清欢刚把纸接过来,还没来得及看,就听宋大山道:“妹子,事情办妥了,你答应给二十两银子的事情……这是孙哥,这事情他和我一起做的,我们一人十两。” 说完,他拼命给苏清欢使眼色。 苏清欢何等机灵,立刻道:“好。我也就剩下二十两银子了,两位哥哥给帮了大忙,我也不能吝啬。” 明显宋大山只跟同伴说了二十两银子,但是这事情风险大,清欢还是很感激他。 说着,她从床板下取出一个坛子,整个翻过来倒在地上,土豆叽里咕噜滚,然后滚出一张银票来。 苏清欢恋恋不舍地拿起银票,正想和它道个别,宋大山已经把银票抢过去,道:“妹子,我们先走了,你自己慢慢收拾,人还有气,你给他点吃食,好歹夫妻一场,不过也撑不过三五天了。” 这正是苏清欢要求的。 他们村子后面有个盐场,很多作恶之人都被发配到盐场为奴。一般都是罪大恶极之人,所以他们在盐场日夜做苦役,还要被监工随意打骂,死亡率极高。 死了之后,直接就被就地一埋,甚至直接抛入废弃的盐井里,根本没人管。 世道乱了,盐场监管就乱,苏清欢还听说过有人偷天换日,花银子直接把人救出去的。 所以听说宋氏要找她麻烦,她灵机一动,决定买个将死之人和自己成亲,然后只待他挂了,自己就是个寡妇,再也没人可以勉强她婚事了,说不定还能混个贞节牌坊,更可以横着走了。 她悲悯地看了地上的男人一眼,道:“好,恐怕到时候还要麻烦宋大哥,不过我也没银子了,这棺材……” “什么棺材!”宋大山道,“用副破席子卷了埋了就是,这事包在我是身上了。” 他得了她那么多银子,也十分不好意思,因此就仗义地一口应下。 苏清欢谢过他,送两人出去,关上门回来,有些发愁了。 屋里多了一个大男人,虽然可能进气多出气少,但是总归多了一个人。 她拿起油灯放到地上,蹲下身子,下巴拱在膝盖上看她的“相公”。 男人头发杂乱,脏兮兮的,面上有血污,尘土,十分狼狈;但是他看起来很年轻,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长眉入鬓,鼻梁英挺,闭着眼,睫毛很长,应该是个不难看的男人。 也许是因为重病的原因,他脸上泛着不正常的红色,嘴唇干裂,有丝丝血迹渗出。 他一身短打,破破烂烂挂在身上,脏乱恶臭。 “年纪轻轻,做什么不好,偏要作奸犯科!”苏清欢嘟囔着,出于医生本能,伸手给他诊了诊脉。 “宋大山!”诊完脉,她大骂一声,“坑我银子!” 这男人虽然病得有些凶险,但是绝不致命,根本死不了啊啊啊啊啊啊! 她的七十两银子,没买来自由自在的寡妇身份,竟然还买来一个大累赘! 苏清欢要气炸了,但是到底职业本能占了上风。 就算是个犯人,也不应该见死不救,这是祖师爷的教诲。 男人烧得很厉害,感染严重,身上应该是有重伤。 苏清欢脱了他的衣服,果然看到触目惊心的鞭痕以及其他刑罚留下的创伤,有很多地方甚至开始化脓。 他身上难闻的气味,很大程度不是脏污的衣服,而是溃烂的身体散发出来的。 只是严重到如此程度,竟然还能活着,苏清欢很意外。 这真是个生命力极其顽强的男人了。 她有些害怕,这个男人到底为什么被流放为盐奴呢?若是个惯偷,土匪,采花大盗…… 可是眼下也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了,还是救人要紧。 苏清欢拿着油灯出去,灶台搭在外面,要给他烧水擦拭身体,家里草药还没来得及去卖,金银花、荆芥…… 她一边走一边飞快地盘算着药方,一不小心险些被门槛绊倒。 她不知道,转身之后,躺在担架上的男人睁开了眼睛,露出孤狼一般桀骜警惕的光芒。 苏清欢把药煎上,端着木盆进来给男人擦身,把脸擦完,盆子里水已经脏得不成样子。 “怎么能这么脏啊?”苏清欢自言自语道,“真不该投机取巧,现在好了,砸自己手里了吧。苏清欢啊苏清欢,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大哥啊,拜托你配合下,翻身啊!重的像猪一样!” “这可是我准备做贴身衣服的布料啊,心都在滴血……” 她絮絮叨叨地给男人清理完,用棉布把他包裹住,又把自己仅有的薄被子盖在他身上。 “来,吃药了。”她像个老妈子一样,用汤匙给男人喂药。寡妇没当成,先给人做了老妈子。 起初男人嘴紧闭着,她正要骂人的时候,男人张开了嘴,一碗药尽数被喂下。 苏清欢一夜没睡,不断监测着男人的体温,不时用温水擦拭替他降温,嘴里嘟嘟囔囔。既骂宋大山拿了银子不好好办事,又骂自己异想天开。 天快亮的时候,一半昏迷一半装睡的男人终于忍不住她的聒噪,用沙哑的声音道:“闭嘴。” 彼时苏清欢正在给他擦额头,闻言差点把毛巾摔到他脸上。 喵了个咪的,这死男人不知好歹!自己照顾他累成了狗,把他从濒死边缘拉回来,就换来一句“闭嘴”。 多么令人绝望的医患关系! 多么令人心凉的夫妻隔阂! 震惊愤怒之余,她此刻搜肠刮肚准备词汇,要把他骂个狗血喷头,却听那男人道:“这是准备来软的吗?呵呵,他也就这么多手段了。” 苏清欢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恨恨把毛巾扔到盆里,道:“等着,等我一碗毒药毒死你!看你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就算以后留下了他,这个混蛋也该知道,他是她买来的,有点做小白脸的自觉! 说着,她气呼呼地端起木盆出去。 天色蒙蒙亮,曙光照进房中,男人看着身姿玲珑,风风火火的背影,深棕的眸子中露出些许困惑之色。 第四章 苏清欢正蹲在茅草屋外面地上煎药,听到小毛驴踏地的哒哒声,抬头一看,宋大山来了。 她立刻站起来,义愤填膺地道:“宋大哥,我要的是快死的,这个死不了好不好!” 宋大山挠头:“那怎么可能?我托靠谱的兄弟才弄出他来,都快咽气了!这什么味道,真难闻。” 苏清欢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给你救回来那大爷熬的药。” “妹子,你是不是傻啊!”宋大山用恨铁不成钢的目光看着她,“他那样子,不吃药熬不过几天!你要花钱治他,那当然能治好了。” “我哪里还有钱?”苏清欢没好气地指着柳条浅口筐道,“都是我自己采的药。” “你到底想当寡妇还是想招赘婿?”宋大山问,“想当寡妇就别管他,你要是看上他,就给他治一治。不过我看他那情形,治好了也得留下残疾吧。不说我说你,你长得好看,又有见识,何必这般糟践自己?寡妇多苦,带个累赘更苦。” 苏清欢不想再去讨论自己这个脑残的决定,又问:“有件事情,你得老实告诉我。这个人,犯的什么罪?我可不想救一匹狼。” “那你倒不用担心。”宋大山拍着胸脯道,“我都给你打听过了,这是京城被流放来的,被牵连的,上面的事情,咱也说不好。” 原来是政治犯。 可是,这特么地更要人命啊!苏清欢悲催地想捶地。万一牵扯到什么大人物的争斗,这后果…… 宋大山还在为自己邀功:“我收了你银子,自然不能给你挑个穷凶极恶的。” “谢谢你哈。”苏清欢无精打采地道。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已经沾上手,就甩不掉了。现在只能庆幸他不是恶人,希望他只是个小喽啰吧。 宋大山收了那么多银子,心里不太踏实,道:“妹子,以后你有事情尽管找我。” 苏清欢胡乱“嗯”了声,听他又嘱咐自己保密,苦笑道:“咱们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谁都不会说的。” 宋大山这才放心地走了。 苏清欢茫然地蹲在地上,用烧火棍扒拉着烧尽的柴火,心乱如麻。 但是很快,她又做好了心里建设,雄赳赳气昂昂端着药进去了。 男人靠着她床板下的石头坐了起来,浑身上下只裹着那块不大的白布,健硕有力又伤痕满满的臂膀都露在外面,此刻正眯着眼睛看苏清欢。 “看什么看!”苏清欢很佩服他的恢复能力,却没好气地吼道,把药碗放在他面前。 男人端起药来一饮而尽。 这种信任,让苏清欢心情好了些。 她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苏清欢。” “陆弃。” “哪两个字?” 男人没有作声,似乎在想什么。 苏清欢冷笑一声道:“还以为我是什么人?我告诉你,我是你救命恩人。我祖母想把我随便嫁人,我用了所有积蓄想买个濒死之人,做个婚书,然后等着做寡妇。你说,我现在是不是该趁你病,要你命?” 陆弃:“……” 他好像遇到了个奇葩村姑。忤逆祖母,还敢想出这种馊主意,关键还敢真的拉人去做,然后也真有人配合她! 刚才苏清欢和宋大山的对话,他听了全部。 起初他以为有阴谋,到现在也没完全放下戒心,但是却打心底觉得,他的对头,也找不出来这样的奇葩,那些谋士,决计想不出这样的主意。 太不正经了。 苏清欢又道:“我是个大夫,祖师爷不许我见死不救。所以我得救你,但是救命之恩嘛——”她故意拉长声音,“以身相许就算了,我看不上你。” 看到陆弃受了侮辱一般面色铁青,她心情大好,继续道:“你帮我遮掩一二,做假夫妻一两年。到时候我还找宋大山帮你做个假身份,还你自由,如何?” 说话间,她从床板上拿起几份文书,道:“你看,这里是你我的婚书,你的身份,还有路引,本来只要一份,宋大山给了我这么多,都是空白的,随便填。你觉得怎么样?” 别以为她不知道他肯定用假名,但是她根本不在乎,哼! 陆弃没说话,苏清欢以为他有疑虑,想了想后继续道:“莫非你顾及妻子儿女?你放心,我绝不可能非礼你,绝对保全你名节。” 陆弃瞪着她,眸子里是说不出来的复杂情绪。 “被我说中了?你放心,我真不是饥不择食。”苏清欢道,“我救你一命,你帮我遮掩一年。然后我可能还能治好你的左腿,作为报酬,你妻子也该感谢我吧。” 陆弃想,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报今日之仇——用铁戒尺逼她背成语,背不出来就狠狠地抽! 饥不择食,他有那么不堪吗? 但是眼下,他被她后面的话吸引,嘴边露出轻哂之色:“我的左腿,骨头断了,长歪了,你还有办法?” “有。”苏清欢认真地道,“你要相信我。” 不知为何,陆弃心中竟然真的升腾起一丝希望,不过转瞬即逝。 他面色沉沉,没有作声。 苏清欢犹自道:“我在狗和鹿身上都试过,真的可以的。” 试的是她来这大靖朝以后让工匠打的手术器具。 陆弃的脸色更差了。 这次苏清欢看懂了,一本正经地道:“别以为你和它们有什么不同,其实很多方面都一样的。” 把自己比作畜生,简直岂有此理!陆弃别过头,不想再理她。 苏清欢把他气个倒仰,自己心情大好,笑眯眯地站起身来道:“那这事情就这么定了,相公——请多多指教。” 她哼着小曲,端着药出去做饭了。 别看她和陆弃说笑,故意拉扯些有的没的,实际上她一直在默默观察着他。 这个男人,眼神很正,看她并没有丝毫猥琐之意,这她才能放心和他待在一个屋檐下。 他是京城人士,可能大有来头,这也好,可能对她的惊世骇俗之举,有更强的接受能力。 苏清欢是个乐天派,还是个变通派,事情既然已经如此,除了坦然接受,和平共处,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为了让花出去的七十两银子物有所值,她决定硬着头皮过了。 第五章 虽然嘴上厉害,但是苏清欢却是个心软的人,她把家中剩下的一点面擀了面条,又放了一把青菜,卧了两个鸡蛋,做了一大碗面给陆弃。 病号为天。 “吃吧,有点烫。”她把碗筷递给陆弃。 陆弃看着热气腾腾的面条,没有犹豫,端起碗,拿起筷子便吃。 他饿了太久,久到觉得这寻常的手擀面,也是无上美味。 他吃得没什么形象,大口大口,不过没有发出声音,让苏清欢很满意。 苏清欢自己用面汤把昨天剩的窝窝头泡着吃了。 窝头很硬,她吃得有些艰难。 陆弃是吃完面条之后才发现她吃的和自己不一样,端着空碗,眼神有些复杂。 “你是病号才有面条吃,”苏清欢哼哼道,“等好了,也得啃窝窝头。” 她仅剩的三十两银子啊,房子要修,病号要养,买地的事情遥遥无期了。 陆弃没有作声,把碗筷放在地上,嘴唇微动,发出几不可闻的声音:“多谢。” ——倘使你所说所做的,都是真的。 苏清欢捕捉到他的声音,心情十分愉悦。 并不是她多容易满足,而是这世道,上位者对底层的鄙视,即使他们也深陷底层,也绝不会改变。 从前……算了,不提从前。 苏清欢收拾了下,回到屋里。 屋里十分逼仄,两人四目相对,苏清欢有些囧。 “那个,陆弃,我跟你说下眼前的形势。”苏清欢道。 作为并肩作战,一起演戏的战友,苏清欢觉得有必要给他交个底,让他有所准备。 陆弃“嗯”了一声。 到现在,他整个人都还如坠云雾,怀疑自己在做梦。 怎么莫名其妙,他就被救了出来,成了一个村姑的……相公?问题是,他竟然还相信了她的话? 奇幻。 苏清欢巴拉巴拉说到口干舌燥,见他面无表情,不由气馁,道:“你明白了吗?” 这位大少爷,看起来对她这种斗升小民的爱恨情仇,理解不了啊! “明白了。”陆弃道。 明白你个大头鬼!苏清欢翻了个白眼,无力道:“我再说下养家糊口的问题。我现在手里只剩下一点点银子,这个破房子不能过冬,需要赁个房子……” 买房子她是不想了,暂时太奢侈。 “还有,你的伤,需要许多药材。有一些我能采到,另外的必须得买。眼下秋天,山里药材多,我采药能攒些柴火和过冬的米面钱……对外你千万不能说入赘,你要装出很厉害的样子,能镇住我祖母她们,保住咱们家的东西,知道吗?” “知道。”陆弃很想知道,这个女人脑瓜里,为什么能装这么多东西。 “假装你真知道好了,”苏清欢嘟囔道,“你的身份要讳莫如深,越能装越好。我对外就说你是我从前遇到过的贵人。” “你从前?” “嗯,从前我在县里给人做丫鬟,是个退下来的官员家里,所以能认识贵人也不奇怪。” 苏清欢说到这里,心中一痛,眼眶有些发热,站起来逃也似得出去,含混道:“我要去翻翻药草去。” 陆弃已经看到她泛红的眼角,心中明白,她定是有些不为人知的故事,而且看起来,像情伤。 外面天很晴朗风很大,苏清欢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仍然没有阻止热泪流下。 该死的浅眼窝子! 苏清欢骂了自己一句,翻了翻药草,刚准备进屋,耳边突然传来令她无比憎恶的声音。 “花儿啊!” 花你妹!苏清欢心里骂了一句,转头看着眼前穿着香色袄裙,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头发梢儿都充满算计的老太太,不冷不热地道:“祖母怎么来了?” 来人正是宋氏。 宋氏看着她,倨傲道:“我已经收下了张家的聘礼,你别闹了,收拾收拾东西跟我回家准备成亲。” 苏清欢气笑了,想到房里的陆弃,心中底气十足。 “要是我不呢?”她双手环胸,冷冷道,“祖母大概忘了,主家还的卖身契在我手里,你想再卖我一次是不成的。” 宋氏怒道:“我是给你找户好人家,你别狗咬吕洞宾。从前我不把你送到程家,程家大少爷能喜欢你吗?可惜你自己把握不住机会,被人赶了回来。” 苏清欢被这句话炸的五脏六腑都化成齑粉,疼得几乎站不住。 宋氏看着她发白的脸色,道:“你跟了他那么久,也不清白,现在张家愿意要你,还不是我帮忙说和?” 苏清欢扶着晒药的木架子,半晌没有作声。 宋氏以为她妥协,心中窃喜之前恐吓她要告官的计策得逞,得意道:“花儿啊,好孩子,祖母不能害你。你这孩子,定是同意了,害羞地不好意思说吧。” “我不同意!” 浑厚的男声响起,宋氏被吓了一大跳。 苏清欢也顺着声音看去。 陆弃扶着门站在茅草屋下,虽然只裹着一层布,但身材挺拔,傲然如山,相貌俊美,目光冷冽。阳光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宛若天神降临。 那一瞬间,苏清欢不合时宜地想到了“救赎”。 “你,你是什么人?” 陆弃的气势吓到了宋氏,她结结巴巴地问。 “我是她相公。”陆弃声音凛然道,“我看谁敢逼我的娘子再嫁!” 宋氏再厉害,也不过是个乡下老太太,陆弃出来的又令人猝不及防,她顿时吓懵了不敢说话,看向苏清欢。 苏清欢看到她的样子,心中大快,害怕陆弃不会说谎,便小鸟依人地靠上去,扶住他的胳膊,腻歪道:“相公,不是说多睡一会儿吗?你怎么起来了,昨晚那么辛苦……” 说着,她厚脸皮把头埋在他胸前,想到宋氏被吓到的样子,忍不住闷笑。 “好了,人走了。”陆弃道。 “呃……走了?” 苏清欢抬起头来,果然不见宋氏的身影。 这老太太,溜得倒快!欺软怕硬的老东西,哼! 怀里的温软离开,陆弃竟然有一丝失落。他嫌弃道:“你脸上的黑灰蹭到我身上了。” 苏清欢大怒,一边摸脸一边道:“我是给你熬药时候弄脏的好不好!” 因为想起旧事的悲伤,被宋氏闹一场的憋闷,都随着这一嗓子,一扫而空。 “陆弃?”苏清欢忽然看到他面色潮红,十分不正常。 而随着她一声喊叫,陆弃没有回应,高大的身躯缓缓地顺着门滑倒。 第六章 “靠!”苏清欢骂了一声,上前吃力地扶住他,拖着他往床上放。 他身上热得像个火炉,呼呼地往外散着热气。遮体的布料滑落,精壮结实的身体和狰狞的伤口都一览无余。 “烧成这样还硬撑着!”苏清欢嘟囔,心中却有些感动——刚才他是为了帮自己才强撑这口气。 这男人,倒是个知恩图报的。 这样想想,那七十两银子也不算打了水漂。 可是,还是心疼。 不,心肝肺都疼。 给他把了脉,苏清欢松了口气。 陆弃身上的伤太多,眼下发烧昏厥是因为炎症导致,得赶紧想办法降温消炎。 苏清欢抓了一把铜钱,一个空碗,一路小跑去林三花家。 三花娘林氏正在拿着扫帚扫院子,她是童养媳,所以也姓林,但是她性格泼辣,说话大声,一点儿也没有受气的样子。 她不喜欢苏清欢,觉得她桀骜难驯,又住在村里没人敢住的鬼屋里,是个不祥的人。 因此,见苏清欢来,她哼了一声,假装没看到。 林三花在喂猪,见了苏清欢,在围裙上擦擦手,大嗓门道:“清欢,咋了?” 林氏指桑骂槐道:“喂你的猪!人家是见过世面的人,哪个要理你!” 苏清欢自称被主子放了出来,这也是遭到村里人白眼的原因——若是好端端的当差,年轻漂亮的姑娘,又不是家人上门求,哪家主子能放出来? 定是她行为不端,勾引男主子,忘了本分,被女主子撵了出来。这种传言甚嚣尘上,连宋氏都是肯信的,所以才一口一个苏清欢“失了清白”。 苏清欢不是来吵架的,她走到林氏面前把铜钱塞给她:“林婶子,把你家烧酒给我来一碗。” 三花爹喝酒,林氏嫌费钱,所以每年都自己酿苞谷酒,苏清欢听林三花说过。 林氏眯着眼睛一扫,就看出来她手里足有二三十个钱,喜笑颜开地把钱接过去。 正当她想上前接过苏清欢的碗时,林三花上前抢过碗,一溜烟跑到放酒缸的堂屋,道:“娘,我去打酒。” 她怕林氏扣扣搜搜,只给小半碗。 林氏骂了一句“胳膊肘往外拐的蠢东西”,但是想想即使满满一大碗酒才值五个钱,也就没再骂人,反而挤出一个笑意道:“花儿啊,不,清欢啊,以后要买酒还来婶子这儿。” 林三花果然打了满满一碗酒出来,递给苏清欢,小声说:“你要酒做什么?下次告诉我,我从家里给你偷点,哪里要什么钱?我娘就是掉进钱眼里了。” 苏清欢心里感激她的好意,含糊解释了句“家里来客了”,就端着酒碗匆匆回去。 她用烧酒给陆弃擦了身体,酒洒在伤口上,钻心地疼,陆弃身上的肌肉紧绷,控制不住地颤栗。 他生生被疼醒,却咬住嘴唇,一声闷哼也没发出,咬到嘴唇都被咬破。 苏清欢取了干净的棉巾让他咬在嘴里,咬牙继续给他擦拭,额头上也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 她俯身,与陆弃很近,陆弃甚至可以看到她白皙面庞上细细的绒毛,被汗水浸湿;她眼神认真,手上动作利落,仿佛那些陆弃自己都觉得丑陋的伤疤,只是稀松平常的存在。 “好了,我去给你熬药。”半碗酒用完,苏清欢松了口气,站直身体,捶了捶酸到僵硬的腰。 “嗯。”陆弃没有再道谢,而是闭上了眼睛。 苏清欢给陆弃熬了药,想起还有些硝石,便取来大小两个盆子,都装上了水,然后把小盆子放到大盆子中,又把硝石投到大盆子的水里。 药熬好了,小盆子里的水也凝成了冰。 苏清欢把冰用棉巾包好,把药倒出来,放在托盘中一起拿进去。 “来,喝药。”她扶起陆弃,在他身后垫好枕头,把药递给他。 她动作熟稔,也许以前伺候过别人?陆弃心中忍不住地想,并且在想到被伺候的可能是个男人时,心中竟然有那么点不是滋味。 苏清欢也觉得这情景似曾相识。 那时候,程宣出天花,她觉得天都要塌了。 她爱的人,风度翩翩,文武双全,公子世无双,却偏偏染上了天花。 程宣让她走,她不肯,一边哭一边绞尽脑汁地想药方,日夜陪着他,衣不解带地照顾他,甚至想在那时嫁给他。 程宣不肯,他说,傻丫头,我怎么舍得你?我若是死了,你就好好找个人嫁了,我的所有私房你都知道…… 苏清欢哭着捂住他的嘴。 那时候她想,同生共死,有爱无惧。 只是,后来的一切,证明是她脑补太多。 呵呵,她是傻叉,彻头彻尾的。 陆弃喝药的时候眼神也不曾离开过苏清欢,看着她小扇子般的黑长睫毛一点点被泪水沾湿,却倔强的不肯让泪水流出来,拼命逼退泪意。 他知道,她心疼的不是他,而是她的过去和回忆。 口中的药很苦,哭得陆弃眉头都紧蹙到一处。他用了几分力气,把空碗放回到托盘中。 碗盘相接的声音让苏清欢回神,她不着痕迹地用手背抹了一把眼睛,扶着陆弃躺倒,然后把裹了冰的棉巾放到他额头上,道:“给你退烧的,若是一直烧,小心变成傻子。” 额上冰冰凉凉的,乍放上来有些刺激,但是很快就觉得十分舒服。 陆弃伸手摸摸,迟疑地问:“冰块?” 苏清欢“嗯”了一声,端着托盘站起身来。 “哪来的?” 现在是初秋,冰块还是很稀奇的东西。 苏清欢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变出来的。” 陆弃:“……” “好好休息,我去山上采药。” 异世之中,若说什么还能给苏清欢一点儿安全感,那一定是钱袋子。 钱可以买房子遮风避雨,远离这四面透风的“鬼屋”;钱可以买食物填饱肚子,远离挨饿到眼冒金星的滋味;钱甚至可以买个相公来,让她可以有个人说话…… 所以,她要努力赚钱。 现在陆弃陪她说话,日后他走了,也可以换个人。 第七章 “等等,”陆弃叫住她,脸上有一闪而过的难堪,“你能不能帮我先找身衣服?” 苏清欢看着他脸红的样子,不由“噗嗤”一笑:“都被我看光了,还怕什么?你可是我七十两银子买来的,要不,”她摸着下巴,做出邪魅的样子,“以后你就这样藏在屋里。” 美色独享,哈哈哈哈哈。 陆弃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扭过脸去对着墙不说话。 苏清欢觉得自己玩笑开得有些过了,他毕竟曾经可能也是人上人,所谓“士可杀不可辱”,哪里开得起这种玩笑。 但是买身衣服可不便宜,而且陆弃身材这般高大,买来的一般也不合体。 想了想,她在床板对面的大炕上窸窸窣窣地翻了一阵,翻出了一串钱,这才发现陆弃不知何时又在看着她。 “你藏钱的地方不少。” “狡兔三窟知不知道!”苏清欢想到要花钱,口气就不好,“守好家门,我去去就来。” 她用一串钱,这是可以买一套新衣服的钱,换来三花爹一身穿旧的短打。 陆弃穿上,脚踝和手腕都露出长长的一截,但是好在有了衣服蔽体。 “这次我真的去采药了。” 苏清欢也不敢走远,只在屋子不远的后山处采集一些常见不值钱的草药。 秋高气爽,微风徐徐,心中因为想起程宣而激起的波澜终于平息。 “肯定会忘记的,再过段日子就好了。” 他是前途无量的榜眼,更是王大学士的乘龙快婿,好风凭借力,送他上青天。 而自己呢?入过奴籍的农家女,在这三五两银子就可以买个小丫鬟的吃人的世界,卑微若尘。 但是这卑微,是世人眼中的;她有自己的骄傲和底线,即使为了爱情都决不会退步。 “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苏清欢轻轻哼唱着前世的歌词,伤感随风散去。 她蹲在地上,用小齿耙浅挖细翻,仔细挖着发现的一小丛半夏。 一文钱,一文钱,又是一文钱……她心里默默念着。 空气中忽然传来一抹淡淡的酒气,苏清欢嗅觉异于常人,立刻警醒地四处看去。 “谁?”没有发现人,她更觉毛骨悚然,壮着胆子呵斥一句。 陆弃的身影慢慢从树后出来。 见到是他,苏清欢怒气冲冲地道:“你跟我来干什么?都病成那样了,是不是想死?” 陆弃脸上看不出表情,“我怕山上有野兽。” 他声音并不高,却震得苏清欢立在原地。 原来,这世上她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在乎关心她是否遇到危险。 心中感动,面上她却不显,嘟囔道:“这么近的山上,哪有什么野兽?” 山中风凉,看着他脸上还带着不正常的潮红,苏清欢把挖好的半夏和小齿耙扔到背后的竹筐里,拍拍手上的泥土:“剩下的还小,再让它们长几天。” 走到陆弃旁边,他伸出手拉住清欢的竹筐。 清欢拒绝:“别逞英雄。等你好起来,不帮我干活都不行!”她装出凶神恶煞的模样,伸手指着旁边的刺槐树道,“到时候不听话就用这个打你,哼!” “你不会。”陆弃笃定地道。 苏清欢:“哼哼,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七十两银子可不是白花的。” 她在前面走着,陆弃在后面跟着,走路一瘸一拐,破坏了他身上硬朗的气质。 走到山下河边的时候,苏清欢停下,蹲在河边洗药材。 河里有几个调皮的男孩子在摸鱼虾,还有一些妇人在洗衣服,说着张家长李家短,不时呵斥着不让几个孩子往水深的地方去。 苏清欢离他们远远的,陆弃站在她身后,目光就没从她身上离开过。 “哎,那不是苏家的小花儿吗?她身后的那个瘸子是谁?”有长舌妇道,声音很大,根本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薄和探究。 “狐狸精,哪里能缺男人?”有人响应道,哄笑之声响起。 苏清欢充耳不闻,一双洁白的手抓着草药来回在清澈见底的河水中晃着,看着泥土一点点被冲干净,感受着流水温柔抚过双手,她很享受这个过程。 “陆弃,你会凫水么?”她笑着问。 “会。”陆弃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声如其人。 “我不会,我曾经两次落水,都被人救了。”苏清欢道,低着头不知道想起什么。 “你若是再落水,我救你。”陆弃道,声音带着不自觉的温柔。 “呸呸呸,”苏清欢笑骂,“我才不要落水呢!” 那边妇人们见她毫无被骂的羞愧,更加肆无忌惮。 最先开口的妇人大声道:“这开过荤的女人,哪里还能忍得住?夜里想男人想得紧,管他瘸子瞎子,只要那物件……” 陆弃低下身子要捡石子,苏清欢看穿他用意,小声道:“不要,不用管,专心看着听着,好戏要开场了。” 她话音刚落,就听一个女声猛然拔高,尖利地骂道:“姓钱的,你指桑骂槐说谁呢?你骚得离不了男人,合计谁都跟你一样!你男人打你打得你娘都认不出来,转身你又去解他的裤腰带……” 是孙寡妇,守了二十年的寡,拉扯大了遗腹子,得过县里嘉奖。她为人泼辣,谁也不敢惹。 被抢白的妇人脸色白一阵红一阵,虽然意识到语失惹错了人,但是也不甘示弱,道:“我说的不是你,你非要往自己身上扯,是不是心中有鬼?” 两个妇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吵了起来,孙寡妇更是拿起捶衣服的木锤要和姓钱的妇人厮打。旁边的人拉住她,纷纷劝解。 “这日子没法过了。”孙寡妇哭喊着道,“天杀的撇了我们母子,现在人人欺负我们。明日我就上县城,去找县太爷夫人告状!” 孙寡妇是被县太爷夫人接见过的,这个她能说一辈子。 钱氏听她提起县太爷夫人就有些气短,虽然嘟囔一句“吓唬谁呢”,却不敢再吭声。 苏清欢笑得眉眼弯弯,歪着头问陆弃:“有意思吧!” “所以,你想做个寡妇?” “对,横行霸道,肆无忌惮。” “那真对不住了。” 第八章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苏清欢自我安慰道,“说不定老天爷因此受了感动,就放我回去了呢!” 后面这句她说得十分小声,陆弃却听得清清楚楚。 回哪里去,他没问,但是有点想知道。 “走吧。”苏清欢洗完了药材,站起身来道。 蹲了太久,腿脚有些麻,站起来的时候脚下一滑,她心中惊呼“我要完”,却被一只大手牢牢抓住胳膊。 “谢谢。”站定的苏清欢道。 陆弃沉默地收回手,身体却微微前倾,臂膀也张开了些许做出保护的姿势。 苏清欢笑眯眯地道:“今晚咱们吃点好的。”她对还在吵闹的孙寡妇道,“孙婶子,你家还有大公鸡吗?我听说七十文一只,我拿八十文你,给我只大的,再给我十个鸡蛋,按照市价来。” 孙寡妇就是靠养着鸡鸭鹅猪拉扯大儿子的,闻言十分高兴,也忘了正在吵架,兴冲冲地道:“好嘞,一会儿来婶子家,鸡蛋都给你挑最大的。” 苏清欢笑嘻嘻地道:“谢谢婶子。我相公身子弱,要多补补,可能还要麻烦婶子。” “麻烦什么?不麻烦不麻烦。”孙寡妇满脸堆笑,看着苏金主,态度十分热切。“清欢啊,你什么时候成亲了?” 苏清欢作出含羞带怯的模样:“前几日成亲的,相公是京城人士,是主家从前旧识。是他跟主家讨了我,他在京中家里受人排挤,索性来了咱们这里。” 陆弃沉声道:“洗好了就快些家去。” 苏清欢心里偷着乐,这家伙还挺配合的。 她小媳妇地道:“是,相公。” 调皮的男孩子们听了大人的只言片语,开始大声喊:“住在鬼屋里的狐狸精有相公了,住在鬼屋里的狐狸精有相公了。” 苏清欢不生气,反而眼珠子一翻,伸出舌头,做个鬼脸吓唬他们。 孩子们的笑声更高了。 陆弃抬起头来,一眼扫过去,在他的阴沉的目光面前,男孩子们止住了笑声,吓得一哄而散。 “欺软怕硬的小东西们。”苏清欢笑骂道,拉着陆弃回去。 陆弃被她拉住衣袖,刚开始有些不适应,但是很快随着她的步伐调整脚步跟上了。 他听到后面妇人的议论。 “长得倒是不错,就是挺吓人,还是个瘸子。” “瘸子也是京里的瘸子,苏小花还是有福气,都有闲钱买鸡吃。” “她名声那么差,还有人愿意,真是瞎了眼。我闺女比苏小花强一百倍……” 回去后,苏清欢乐颠颠地拿了钱去孙寡妇家买东西,又嘱咐陆弃:“你好好躺着,再敢起来我真的打人了。你吃我的药,也能换钱呢!病情反复还要费药材。” 陆弃躺在床上“嗯”了声,却在苏清欢要迈出门的时候喊住了她:“刚才在山上你怎么发现我的?” 从前他进出王公贵族防备森严的府邸,如履平地,眼下即使受腿伤所限,也不该被她一个弱女子发现。 苏清欢狡黠一笑,指着自己小巧的翘鼻道:“我是狐狸精呗,鼻子好用,老早就闻出了你身上的气味。” 说完,她笑嘻嘻地推门出去。 陆弃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孙寡妇收了钱,不坑人,果真给苏清欢抓了一只足有五六斤的大公鸡,选的鸡蛋个头也都很大。 苏清欢兴冲冲地拎着用草绳绑了腿的公鸡回家。 她把鸡扔到一边,捋起袖子,开始烧热水准备杀鸡拔毛。 好久没吃过鸡肉了,真是值得开心的事情。 看到陆弃正透过门往外看,她笑着道:“等我给你露两手。” 鸡肉炖蘑菇,麻辣鸡翅凤爪,哎呦喂,不能想了,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水烧开了,苏清欢一手拿着大菜刀,一手捏着鸡脖子,喃喃道:“早死早超生,别动,给你个痛快!” 一刀下去,公鸡挣命地扑棱着翅膀,苏清欢把菜刀扔到一边,用膝盖压住它的身子,用手举着碗把鸡血接住。 如此手脚并用之下,公鸡终于断了气。 她把鸡扔到木盆里,用瓢舀了热水浇在鸡身上,然后熟练地拔着鸡毛。 陆弃忍不住想,她真是人们口中的狐狸精吗?即使只是丫鬟,大户人家主子身边得力的丫鬟,也不会做这些事情。 而苏清欢,分明不是第一次做了。 苏清欢很快处理好了鸡,把鸡翅、鸡爪和鸡脖子剁下来做麻辣菜,取了鸡胸肉包了饺子,把剩下的鸡腿鸡架都炖了蘑菇。 饺子不多,面袋子里只剩下最后一碗白面,她狠狠心和着鸡蛋和葱花烙了饼。 “开饭喽!”苏清欢把做好的饭菜端到了床前,拖过来两把破椅子堆在前面做餐桌。 主食两人是一样的,但是陆弃看到自己面前的是满得冒出来的鸡肉,她面前的却是下脚料,不着痕迹地道:“我尝尝那个,我喜欢吃辣。” 苏清欢忙护住碗:“不行,你受伤了,不能吃辣。” 这些可都是她的心头好,才不要给他吃。 陆弃垂下眼睑,掩盖住其中的复杂情绪,道:“没关系。” “不行,我是大夫,听我的。” 苏清欢抓起一个鸡爪子,一边啃一边还不忘护着碗:“等你好了我再给你做。但是,最多只能分你一半。” 陆弃看她啃得不亦乐乎,满手满嘴都是油,有些明白过来:“你喜欢这些?” “当然。”苏清欢道,眼珠子一转,决定开始调、教他,“虽然你是我买来的相公,但我对你也没有太多要求。只是我不喜欢的话题,你要避开;我喜欢吃的东西,你要让给我;别人欺负我,你要保护我,当然,自保前提下;还有,还有以后我想起来再告诉你。” 她完全是开玩笑的口吻,本以为骄傲如陆弃,会给他一个白眼,不想他竟然认真地“嗯”了一声,弄得她十分不好意思。 “吃饭吃饭。”她道,“多吃点,赶紧好起来,入冬之前攒够钱,冬天的时候我就可以替你接骨了。” “这么快?”陆弃讶然,随即道,“你不怕我好了之后你无法辖制我?” 苏清欢自嘲地笑:“若是看错了人,算我眼瞎,我认。” 横竖也不是第一次瞎了,这次没付出什么感情,就算看在他帮了自己这一时的份上,也算互不相欠了。 第九章 苏清欢本来以为陆弃会说些“必不敢忘恩负义”的话,结果他听完后没有任何表示,开始吃第二碗饺子和第三张饼。 苏清欢撇撇嘴,继续啃她的鸡爪子。 夜幕降临,苏清欢把床让给陆弃,自己在坚硬的炕上硌得浑身疼,翻来覆去睡不着。 陆弃也没睡,从他的呼吸声中苏清欢就可以判断。 “陆弃,”苏清欢喊了他一声,“你睡着了吗?” “没有。” “冷不冷?” 临睡之前他已经退了烧,但是苏清欢害怕还会有反复。 陆弃说:“不冷,不难受了,被子给你。” 他在黑暗中仿佛也能视物,一床被子被准确地扔到了苏清欢身上,把她结结实实盖起来。 这也是她唯一一床被子。 秋天的夜里还是寒凉,苏清欢想想道:“那你把褥子扯起来,铺一半盖一半。” 陆弃“嗯”了一声。 被子给了她,那些仿佛她身上带着的淡淡药香也散去不少,让他怅然若失。 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让他觉得新奇而茫然。 两人都睡不着,苏清欢道:“咱们来讲鬼故事吧。” 从前大学宿舍里,几个人晚上经常讲鬼故事吓唬彼此,前世的记忆渐渐远去,苏清欢固执地想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抓不到。 她自己在的时候,根本不敢往那方面想的。但是现在她屋子里睡着个高大的男人,即使身有残疾,仍然让她倍感安心。 “我没听过,不会讲。”陆弃道。 苏清欢翻了个白眼,忽然变了话题:“陆弃,你从前是武将吧。” 陆弃一惊,随即“嗯”了一声。 “看你筋骨就像,而且你虎口、掌心皆有硬茧。”苏清欢得意地道。 虽然握笔也有茧子,但那不一样。程宣的手,也握剑,但是很少,所以他的手很白皙,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而陆弃的手掌很大很硬,泛着健康的血色, 指节也更粗,硬朗有力。 这个男人,每个细节上都透着硬朗之气。 陆弃以为她会继续说,但是苏清欢却把话题又转回去,开始给他讲《倩女幽魂》。 讲到控制小倩的树精姥姥时,她故意发出怪笑,结果陆弃没吓到,她自己被自己吓得毛骨悚然,上下牙都开始打仗,艰难地讲完了故事。 “不说了,不说了,我要睡了。”苏清欢没出息地用被子捂住头。 结果她做了一夜噩梦,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蔫蔫的,懊悔道:“再也不说这些了。” 陆弃却道:“鬼也好,妖也罢,都有善恶之分。人心险恶,又有什么资格去嘲笑排挤鬼妖?” 苏清欢讶然,他竟然有这样的觉悟,不觉得人鬼殊途,孺子可教。 “就是。”她附和着道,又打了个哈欠,“我把剩下的饺子和饼热一下,将就着吃。今天是初五,镇上赶集,我去卖草药,再买些东西回来。” 她在陆弃的灼灼目光中,从椅子腿里掏出了一个五两的小银锭,狡黠道:“我藏钱的本事一流。” 只是可惜了,她从程家出来的时候,一文钱也没带出来。 不过没带出来也好,从此路归路,桥归桥。 陆弃微笑,深棕色的眼眸似乎有揉碎的星光,熠熠生辉。 “呀呀,陆弃,”苏清欢像发现了新大陆,“你竟然还有酒窝。” 她泄气地用食指点点自己的嘴角:“我都没有。” 但是你笑起来也很好看。 这是陆弃心中没说出来的话。苏清欢笑的时候,眉眼弯弯,是发自内心的愉悦,陆弃觉得像秋日的暖阳,温暖而不刺目。 说了几句话,苏清欢跑出去打水洗漱。 陆弃想起昨夜她的梦话,陷入了深思。 半夜时候,苏清欢睡梦中哭喊道:“是我错了,是我不自量力,我真的错了……” 她还喊了许多,陆弃有的听懂了,有的没听懂。 有一阵,她扑腾扑腾,大口喘气,像落水一般,他想起白天她曾轻描淡写地说自己落过两次水,明白其实她内心并没有表面这般淡定。那两次惊心动魄的经历,给她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然而,最让陆弃心有所感的是,她说她要回去“吃鸡”,而且不止一遍,口气十分激动,像,像真的在围追堵截地……狩猎!“大吉大利,今晚吃鸡”的欢呼声,由衷散发出来的高兴…… 对自己的断骨胸有成竹,喜欢吃鸡,超乎常人的嗅觉,能随随便便变出冰来,故意用灵异故事试探自己…… 陆弃一桩一件地联系起来,心中竟然大胆拼凑出一个猜测——难道,苏清欢真的是非我族类,是狐狸所变? 这个世界,也有很多文人狐狸精相恋的故事,虽然没有苏清欢讲述得那般曲折和动人,但是也并不罕见。 这个念头一冒上来,陆弃觉得自己关于苏清欢的许多疑问都能解决了。 是了,她异想天开,连买相公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又那般灵动狡黠,对男女大防,流言蜚语都不在乎,唯有这点可以解释了吧。 苏清欢若是知道他脑洞大开,一定会一瓢砸过来:狐狸精你妹! 吃过饭,狐狸精,不,苏清欢揣着银子背着药筐出门,刚要嘱咐陆弃什么,就见他站起身来:“我陪你去。” 虽然他眼下不烧了,但是苏清欢还是迟疑:“镇上有好几里路,你还是别去了。” 陆弃却不容辩驳地跟着她。 苏清欢叹了口气:“你若是非要去,咱们就去坐豆腐王的牛车。这样也好,让人知道我有相公,省得祖母再闹出什么幺蛾子。” 豆腐王生意好,赶集的日子中间都要回来拉两趟豆腐,顺便拉人赚钱,一个人两文,倒也公道。 经过昨天一众妇人的宣传,村里的人现在都知道苏清欢嫁了个京城的相公。 虽然是个跛子,但是皇城根下来的,大家都很好奇,因此上了牛车后,众人都忍不住往陆弃身上瞥。 陆弃目不斜视,不着痕迹却又小心翼翼地护着苏清欢不被人碰到。 苏清欢从前不喜欢坐牛车,就是因为十分拥挤,而且车上抱着孩子坐在她对面的妇人,撩起衣服就当众喂奶,弄得她十分尴尬。 现在有了陆弃的呵护,牛车之旅变得十分愉悦,顿时觉得解放了双腿,世界和平。 第十章 到了镇上,苏清欢先带着陆弃前往药店,把晒干的草药卖了。 她懂得些炮制的皮毛,所以有些药材进行了简单处理,药店的董大夫也是个公道人,一筐草药给了她三串钱,就是三百文。 “这差不多是我五天采的药,一个月下来也就不到二两银子。”苏清欢叹了口气道。 陆弃道:“已经很多了。” 他对金银之事不是很关心,但是隐约记得宫里翻修的时候,一个工匠每个月也不过三两银子,而苦力们一个月不过五百文。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凑合着吧。”苏清欢很快笑了,“给你也用了不少药,都没算在里面;而且我知道有几味贵重药材在哪里,我还没舍得采集。走,咱们买东西去。” 她絮絮叨叨地道:“得买笔和砚台,被褥布料,米面调料……咱们先去买肉!” 苏清欢照顾陆弃,虽然心急如焚,走得却是不快,还在路上买了两个肉包子,自己咬一个,又递给陆弃一个。 陆弃也学着她的模样咬了一口,很香。 走到肉摊前,苏清欢豪爽地拿出一串钱:“来三斤肥肉,二斤里脊,两根大骨头。” 肥肉是用来熬油的,油渣可以包包子,很香;里脊肉质鲜嫩,苏清欢决定做个久违的费油又费糖的锅包肉;大骨头自然是熬汤给陆弃补身子。 这是张屠户家的肉摊,就是宋氏想要她做继室那家。 张屠户膀大腰圆,满脸横肉。见到苏清欢来,听到她的声音,他骨头都酥了——他正是在镇上见过苏清欢几次,才对她的美貌和爽利动了心,托人去打听她;也在听到宋氏狮子大开口索要二十两银子的时候咬牙应下了。 “苏姑娘,”张屠户脸色发红,露出与他脸上蛮肉十分不搭的羞涩,剔骨刀一划,足有七八斤的一大块肉就被割下来,“拿回家吃去,给钱就是打我的脸。” 苏清欢其实不讨厌他。他做生意很诚信,从不缺斤少两,也挺热心,虽然粗鲁,但是见到穷人偶尔来买肉开荤,多半都会送些骨头之类不值钱的搭头。 可是,这不代表她愿意被宋氏卖给他做继室,做他那个天天拖着鼻涕的七岁儿子的后娘。 “那怎么行?你这也要养家糊口的。”苏清欢爽朗一笑,“我相公喜欢吃肉,以后还要经常来买肉。你不收钱,我怎么好意思再来。” 说着,她回头看了一眼,面色娇羞。 张屠户仿佛被雷劈了一样,不知道怎么给他们夫妻割了肉,包了骨头。 看着陆弃的身材气势,他十分自卑,像双打的茄子一般,心里苦涩,但是又有个声音忍不住冒出来:她就该找这样的男人吧。 他不信那些关于苏清欢的流言蜚语。 这个姑娘眼神清明,一看就是个好的。 他还有些庆幸,她名声坏了,否则哪里轮得到他一个鳏夫。 宋氏信誓旦旦地跟他保证,只要银子给足了,一定把苏清欢嫁给他。他凑足了银子,却没想到…… 可是当他看到两人离开时,陆弃一瘸一拐的走路,张屠户忽然又觉得自信心回来了:那男人再好,不还是个跛子?而且苏清欢还作姑娘打扮,不会在这几天内已经仓促成亲的。他要去苏家问问,他还要最后争取一次! 肉也不卖了,买了两个馅饼给儿子充饥,把他交给旁边的邻居看管,张屠户急匆匆就要往隔壁村赶去。 他儿子擦着鼻涕,拉着他油乎乎的袖子,结结巴巴地问:“爹,爹,去,去,去哪里……” “去给你找个娘!豆子你听话!” “我,我,我也,也要,要找娘。” 豆丁三岁没了娘,对亲娘没什么记忆了,但是很羡慕别的孩子都有娘。 “走走走!”张屠户拉着豆丁的手,想想又买了两盒点心,拎上一块肉,往苏家而去。 苏清欢对此一无所知,她目的达到了,又兴冲冲地去买齐了其他东西。 等她终于从布庄出来,才发现陆弃双手拎满了东西,身后的竹筐里也是满满当当。 “这个给我,还有这个……” “不用,很轻。” 苏清欢见他确实很轻松的模样,就按捺下心中奴役病号的内疚,笑道:“你真是我见过的生命力最顽强的病患。” 陆弃垂下眼睑,道:“天不亡我。” 再苦再难,生不如死的日子里,他都坚强地活下来了。 彼时他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希望再见天日,只凭本能活了下来,今日终得自由。 和煦温暖明媚的阳光,熙熙攘攘喧嚣的人群,此起彼伏招呼的商贩,笑颜如花灵动的……娘子,陆弃觉得这种新生,是从前不敢想象的。 看着苏清欢投映在地上的影子,他想,不管她是鬼是妖,只要是她,就让他看到了希望。 “你还有什么要买的吗?”苏清欢左顾右盼,目光流连于热闹繁华。 “没有。” “那回去吧。”苏清欢数了六个钱出来作为回去的路费,东西太多了,不多加钱约摸着人家不愿意。 回到家,陆弃看着苏清欢整理完东西,也插不上手。 苏清欢又去厨房做饭,他就跟着去替她烧火。还好这个他还做过,没有丢人。 苏清欢蒸了米饭,又做了她最喜欢的锅包肉,炒了个青菜。 “花儿,你出来!” 宋氏阴魂不散的声音猛地响起,苏清欢手里的木铲险些掉了。 “别怕。”陆弃沉声道。 苏清欢哼一声:“我怕什么!刚才声音太突然,我才吓了一跳。走,出去看看她又来干什么。” 苏清欢并没有指望昨天能镇住宋氏,宋氏若是真这么容易退缩也不是极品了。 她定然是回家又想到了什么,才会气势汹汹地杀回马枪。 “婚书写好了吗?” “嗯。” 确认了这一点,苏清欢理了理耳边的碎发,胸有成竹地出去应对幺蛾子了。 哎呦喂,幺蛾子竟然成群结队来了。 你们要上天与太阳肩并肩啊! 苏清欢看着苏家来的十几口人,嘴角露出蔑视的笑容。 第十一章 苏清欢看着苏家来的十几口人,嘴角露出蔑视的笑容。 ------------ 宋氏有四个儿子,苏清欢早逝的父亲排行第三,她有个亲姐姐,前几年被卖到隔壁村做了人媳妇,因为彩礼要得太多,对方跟这边也断了联系。她还有个亲哥哥,离家七八年,据说投了军,但是音讯全无。 苏清欢穿越来的时候是苏小花十岁的时候,彼时她已经在程家呆了三年,对苏家的人并没有什么感情。 宋氏的第四个儿子入赘城里,很少回来。 另外两个儿子,就是苏清欢的大伯、二伯,都娶妻生子,还有了孙子辈,一大家子没有分家,看着都觉得闹腾。 而今天,老苏头、宋氏带着儿子、儿媳、孙子、孙媳都来了,十几口几乎要把要茅草屋团团围住,气势汹汹。 “花儿!”宋氏见苏清欢抱胸靠在门口,根本没有害怕的模样,不由严厉地喊道,“你在大户人家呆了这么多年,规矩都学到狗肚子里了吗?既不喊人,也不招呼我们进去。” 苏清欢皮笑肉不笑地道:“这是鬼屋,当初是祖母说,我住在这里,早晚横死。我命硬没事,但是不敢连累你们。” 老苏头腰间挂着个脏的看不出本来模样的旱烟袋,手中握着几乎不离手的烟袋锅子在旁边石头上敲了敲,道:“不进去就不进去吧,说正事。” 苏清欢讨厌宋氏,但是更讨厌老苏头。家里的坏事基本都是他定的,但是一定要让宋氏出头做坏人,自己躲在后面,乐享其成。 苏清欢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忙把手在背后摇一摇,示意陆弃不要管。 宋氏道:“村里人都知道,你嫁给了京城人士。攀上了高枝,我们也替你高兴。当初你不经我们许可就搬了出来,又不告知长辈就成亲,这不合规矩……” “哦——”苏清欢故意把声音拉得长长的,“生米已经煮成熟饭,祖母说的有点晚了。” 陆弃听到这话,脸色微变了变,但是很快面色如常。 “你年轻,我们也不跟你计较。但是家里把你养这么大,这聘礼该补还是要补的。” 她大概做出了某种分配承诺,她身后的两个儿媳妇赵氏和王氏来跟着附和。 苏清欢冷笑道:“爹娘把我养到六岁,他们齐齐去世;七岁你们十两银子把我卖到程家,养了我半年多,十两银子,你们不觉得烫手吗?我归家后在苏家住了一个月,做得活计远比我在程家拿一两银子月银干的活多,还倒贴几两银子给你们买东西。后来我从你家里搬出来,可是理正主持的,公平公正。祖母说把我养这么大,去问问程家答不答应!” “想做姨娘不成被撵出来,还有脸提程家。”宋氏被她抢白得无话可说,恼羞成怒道。 “做姨娘也要拿姿色和柔顺换取,总比有些人空手套白狼做白日梦来得坦荡。”苏清欢毫不相让。 她但凡能够委曲求全,别说姨娘,过几年平妻都是有可能的。 可是,她不能。 即使现在头上无片瓦,吃饭靠双手,她也从来没后悔过当初的决定。 吃苦可以,受委屈免谈。 宋氏怒道:“你把你相公喊出来,我跟他说。” 京城里来的贵人,松松手指缝,几十两银子也掉出来了。 苏清欢面无表情:“我相公当初娶我时就明说了,若是有穷亲戚想攀龙附凤,要我挡回去。他娶的是我,不是一窝子贪婪成性的蛇鼠。” “你骂谁!”宋氏都要跳起来了,拍着大腿撒泼道,“大家都来看看有没有天理了,这样辱骂长辈有没有道理!明仁、明义,你们是她的大伯二伯,还不替明礼教训教训她!” 陆弃见两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向苏清欢走来,想都没想,把握在手中许久的石子投出去。 石子带着万钧之力,直取两人膝盖。 “扑通”、“扑通”两声,两个做惯活计的结实男人齐齐摔倒。 苏清欢回头看看陆弃,眼中有讶然和惊艳——好俊的身手。 陆弃走到她身边,揽住她的腰,看着闹事的苏家人,一字一顿地道:“我的娘子,除了我,谁敢动一指头!” 他臂膀宽厚,带着浓浓的男性荷尔蒙气息,让苏清欢觉得安全感十足。 话语霸道至极,当然内容有待商榷。 他敢动她一指头试试,打不死他! 苏家人再怎么贪婪,也都是没见过世面的庄稼汉,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还没见人动手,自己这边的人就倒下了,于是丢盔弃甲,连狠话都没敢放,灰溜溜地扶着受伤的两人走了。 苏清欢觉得心里憋了许久的郁气一下子出尽,感觉不要太爽。 “陆弃,真是条汉子!”她踮起脚,拍着他的肩膀大笑道。 “为什么要挑衅他们?”陆弃沉着脸。 苏清欢是不知道他身手的,那怎么敢做出这样的事情,就不怕他们恼羞成怒动手? “我早有防备呀。”苏清欢拍着自己腰间的荷包,“能让人皮肤发痒溃烂的药粉,解药只有我有。” “愚蠢。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苏清欢挨了骂,不想理他,扭身到厨房里把饭菜端回来,跟有仇似的用筷子戳着锅包肉,气鼓鼓地吃着饭。 陆弃坐在炕上道:“若是他们人多势众拿住了你,对你严刑相加,能不能逼你交出解药?” “你以为他们是官府的人?不过一群欺软怕硬的庄稼汉!” “人心险恶。对别人或许他们不敢,对你,他们真敢。就算闹出人命,这是家事。民不告,官不究。随意放出你忤逆的谣言,你死了,他们还算为民除害。” 苏清欢一时触动,再抬眼看陆弃的时候,却发现他眼中有伤痛弥漫。 难道,他是被亲人所害? 这种隐私应该是被尊重的禁区,苏清欢耷拉着头承认错误:“是我想得单纯了。” 本来她以为陆弃会继续教育她,结果却听他道:“有我在的时候,你可以放肆。我不在的时候,要学会隐忍,等我回来,会替你出气。” 苏清欢的眼眶,一下子热了。 第十二章 程宣一直要她忍,即使看着她被他的新婚夫人故意责罚也视而不见。 那时候,虽然她对他早已心如死灰,但是经过那件事,就连灰烬都被大风吹走。 可是,她买来的相公告诉她:凡事不必忍,有他在。 她的背后,终于不再是空无一人。 “吹牛。”苏清欢心中感动要死,却死鸭子嘴硬。 陆弃顿了顿,“人力有尽,然我愿为你,以命相搏。” 苏清欢的泪,“吧嗒”掉进碗里,不敢抬头。 她其实不在乎他能力到底有多少,也不需要他以命相护——苏清欢始终认为,生死面前,顾自己是人的本能。 她救他,本来也有自己目的,却换来他如此掏心掏肺的一句话。 值了。 无关爱情,这只是一个报恩和陪伴的故事。 “快吃饭。”苏清欢不敢抬头,往嘴里扒着米饭,“锅包肉凉了就不好吃了,我去看看锅里熬的骨头汤。” 她仓皇而逃,出来被阳光刺痛眼睛,张开五指挡住脸,阳光从指缝穿过,映衬出她眼里满满的笑意。 吃完午饭,苏清欢给陆弃量身做衣服。 “真费布。给你做一身衣裳,我都能做两身了。” 苏清欢一边絮叨着,一边坐在炕上裁剪布料,穿针引线。 “你做得很快。”陆弃坐在炕的另一边,看着她葱段般的手指上下翻飞,不由道。 午后阳光慵懒地透过窗棂照射进来,照得人浑身暖洋洋的,空气中都是静谧香甜的气息。眼前侧颜美好的女子,歪着头坐着女红,絮絮叨叨与他对话,让他生出岁月静好的满足。 血雨腥风、勾心斗角已经远去,这样的日子,从前做梦也不曾想过。 “这不算什么。”苏清欢不无得意地道,“我是靠手吃饭的,我动刀子的时候更灵活。” 她得意的时候,远黛般的眉毛微微上挑,鼻尖微翕,让他想起旧日八公主最喜欢的那只机灵的小白狐。 “今日买东西花了五两银子,咱们只有二十五两银子了。要给你动手术,就是接腿,要准备许多药材,麻沸散,吊气的人参,我还得买套银针……”苏清欢盘算着。 陆弃问她:“你有没有可靠的人,要能出门的男人?” “啊?”这思路跳转的有点快,苏清欢想了一秒钟,诚实地道,“没有。” “我在山西有笔银子……” “远水解不了近渴。”苏清欢摆摆手,“再说眼下这些银子大抵也是够的。等你将来好了自己去拿吧,不,算了,还是别要了。” “为什么?” “当年藏银子的事情,定然不止你自己知道吧。” 他这样的人物,当年定然也是号令一方。既然是藏银,定然也是现银,至少也几百上千两,难不成要自己三更半夜去找地方挖坑埋? 肯定是有手下去做这些事情的啊! 果然,陆弃点点头,但是明白过来她的意思,很肯定地道:“他们不会出卖我。”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陆弃从善如流,十分欣赏她并不贪图小利。 然而,下一刻,苏清欢试探着道:“你藏了多少银子?” “一万两。”陆弃轻描淡写地道。 “啊啊啊啊啊——”苏清欢疯了,想银子想疯了。 陆弃愕然,随即看着她心疼的模样,嘴角勾出深深的笑意。 她现在的模样,真是可爱极了。 后来他才明白,所爱的人,不喜欢银子是高洁,喜欢银子是诚实。 其他所有喜好,同理可证。 虽然表现得对银子很热切,苏清欢却没有多问银子的事情,用了一下午的时间给陆弃做了两身内衫,两身短打。 “时间仓促,将就着穿。”苏清欢指着衣服,伸个懒腰道,“我出去翻翻药材,你试试,若是有不合身的地方,我再替你改。” “你的腰是不是受过伤?”陆弃看着她道。 苏清欢愣了,不想他竟然如此心细如发,垂下眼眸,声音低沉道:“嗯,不过不要紧,慢慢就恢复了。” 陆弃道:“以后我陪你上山,我帮你背重物。” 苏清欢微笑,声音清亮:“好。” 她走到院子里,想到陆弃在里面换衣裳,忍不住想起他让人流口水的好身材。 “清欢,清欢——”林三花挎着篮子,呼哧呼哧地跑来,“你总算在家了。” “三花,怎么了?” 林三花走上前来,拉了拉苏清欢的衣袖,压低声音,看着屋里道:“你好大的胆子!我都听宋大山说了。” 苏清欢吐吐舌头:“一劳永逸。而且这样他再凑点银子,也可以上门提亲了。我等着喝你的喜酒呀!” 林三花红了脸:“谁要来跟你说这些?” 苏清欢冲她挤眉弄眼:“耳朵根子都红了。” 林三花跺脚:“你再说我就要走了。我,我是想来问问,你这么草率,就不怕引来坏人吗?你没心眼,可要仔细些。” 苏清欢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拍拍左胸脯:“这里全是心眼。” 两人说笑了会,林三花又问了苏家刚才来闹的事情,听苏清欢说了始末终于放下心来,又带着几分羞涩和她分享道:“宋大山说,他花了二十两银子,手头还有四十两,他再攒个十两,剩下十六两让家里出,就,就上门提亲。谢谢你,清欢。” “谢我干什么,是宋大山对你情意深厚,冒着风险帮我,这是他该得的。” 陆弃试了衣裳,想让苏清欢看看,结果侧耳听着这两人说起来就没完,终于没忍住清了清嗓子。 林三花听见屋里的声响,不好意思地道:“你快去回去伺候相公吧,我走了。你小心些,你祖母这人,最不好相与,怕是不会善罢甘休。我觉得,你还是给她些银子吧。对了,这是我从菜园子里摘的一点菜,你倒出来把篮子给我。” 苏清欢没有说话,她才不会给苏家一个子。 他们都是水蛭,沾上血,不吸饱绝不会放过她。 送走林三花,苏清欢转身就见身着鸦青色新衣和黑色千层底的陆弃倚门而立,目光灼灼。 第十三章 “真是天生的衣裳架子,好看。”苏清欢忍不住叹道。 即使是短打,穿在他身上,依然气势凛然,不容侵犯。 “陆弃,你还是少出门吧。你这气势,很容易让人起探究之心。” “不要紧。”陆弃不以为意,“他们都当我死了。” 这个他们意有所指,苏清欢没深问。 谁没有过去?如果过去是伤疤,何必要揭起来? 两个受过伤害的人,相互搀扶着舔舐伤口,这人生才不那么令人绝望。 白天赶集逛得太累,晚上吃过饭,苏清欢很快沉沉睡去。 半夜,她仿佛听到陆弃在喊她名字,还以为是幻觉,翻个身抱着被子继续呼呼。 “清欢,清欢——”陆弃犹豫片刻,伸出手来揉揉她的脸,“快起来。” 他的手温暖干燥,带着些许粗粝,苏清欢迷迷糊糊地问:“怎么了?” 陆弃压低声音道:“有人在外面……” “什么?”苏清欢一下子清醒过来,“谁?” “有两个人,听脚步声是男人。你别害怕——”陆弃低声安慰。 苏清欢一骨碌坐起来,借着并不算明亮的月色看到他手中握着手臂粗的棍子,显然是有应对的。 想到陆弃的身手,她略宽了心,忍不住想到底是谁。 “不好!”陆弃忽然道,“他们在泼东西。” “是桐油!”苏清欢鼻子好用,“他们想放火,快走!” 她和衣而睡的,掀起炕席抓了个银锞子,跳下炕来,握着陆弃的手就要往外走。 陆弃却把床板上的包袱拎上,才跟着她一起走出去。 秋季干燥,茅草屋沾火就着,熊熊火焰很快蔓延开来。 苏清欢看着被陆弃击倒在地上,死狗一般颤抖却无法逃跑的堂哥苏凡亮和苏凡云,冷声道:“半夜杀人放火,真没看出来,苏家的男人还有这样的胆色。” “不是,不是我。”苏凡亮道,他的胳膊疼死了,一定是被这个死瘸子打断了。 放完火他们俩就想跑,结果身后一条长棍却像长了眼睛一般,径直向他的右臂而来。 苏凡云心中害怕却嘴硬:“我们,我们烧鬼屋,你管不着。” “鬼屋是村里的公产,而我和相公住在里面。这事情该让理正和县太爷来评评理。” 火光惊动了村里人,很快村里人都赶来了。 茅草屋起火根本没法救,苏清欢看着自己栖身地方被烧毁,不心疼是不可能的,然而此刻被怒火架着,也顾不上看房子。 这件事情苏家人真不知道,是这两人白天没捞到便宜,又觉得自己的爹吃亏了,想过来寻仇。 问清了事情始末,苏老头对理正道:“自家孩子不懂事,让您跟着费心了。没什么事情,散了吧散了吧。” 被陆弃护在身后的苏清欢不干了:“我是女户,跟你家不是一户。杀人放火,你一句孩子不懂事就想抹掉?” 陆弃拍拍苏清欢的后背安抚她,声音阴沉道:“她早已和我成亲,现在是陆苏氏,不是苏家的人。今日之事,若是公了,就去县衙辩个是非曲直;若是私了,苏家就自己清理门户吧。” 说话间,他手中棍子径直打向想要从地上爬起来的苏凡云。 随着一声断裂的声音响起,苏凡云像杀猪一般嚎叫起来:“我的胳膊,我的胳膊断了——” 理正也姓莫,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见状也深感头疼。若是自己村里的事情闹到县太爷那里,自己的名声往哪里放?但是这苏家两个小子也太过分,竟然深夜纵火,是想害人性命。 他清了清嗓子,对苏清欢道:“清欢丫头,这事情确是你两个堂哥错了。你说该怎么办?” 陆弃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但是他曾经帮清欢分家立户,所以还算有点情分。 苏清欢对于他的想法门清,装出为了大局委曲求全的模样:“莫大伯,我家的这点破事,来龙去脉您都知道。旧事不提,今日他们也太过狠辣了。但是我就当替我爹还了苏家一条命,我就不告官了。但是我从程家带出来的银子,所有家当都被烧了,这事情苏家必须给我个说法。” 宋氏跳起来嘶吼道:“你有什么家当!你从程家什么都没带回来!” 莫理正不悦地看了老苏头一眼,老苏头道:“你闭嘴!” 事到如今,怕是不赔不行。理正明显是息事宁人的态度,若是他们再不领情,理正一生气,鬼屋也让他们赔就坏了。 苏清欢轻蔑地看了一眼哑火的宋氏,继续道:“衣裳被褥,锅碗瓢盆这些我都不算了,我的一百两银票也算了。但是——”她眼睛一转,“我夫君从京里出来,家里是给了三千两银票的,这是安身立命的全部银子了,这个得还出来。” 三千两!所有人都震惊了。 他们这些人家,手里有个三十两都是十分殷实了,三千两,就是整个村里也凑不出来这么多。 陆弃道:“不行,所有家里的器物,因此损失的银子,一个子都不许少。” 经过一番艰难的谈判,苏清欢“苦劝”陆弃,最后收了苏家三十两银子,理正做主写了一张一百两银子的有条件的欠条——如果苏家人再来苏清欢这里闹事,就立刻要给这一百两,理正做保。 宋氏疯了一样踢打两个孙子,又哭喊着让两个儿媳妇回去拿银子:“你们养的小畜生,这是要我的命啊!” 银子拿来,理正把自己家的旧房子借给陆弃和苏清欢暂住,这事情才算告一段落。 苏清欢灰头土脸地躺在炕上,却哈哈大笑。 让宋氏大出血,爽歪歪。 陆弃却笑不出来,又训她:“人心险恶,这下知道了吧。所以我不在……” “会忍的,会忍的。”苏清欢连忙道,“陆弃,我带出来了五两银子,剩下的二十两银子都埋在地里,回头去挖出来!幸亏我去镇上的时候把银票都换成了现银。只可惜了东西要重新置办,对了,你拿出来的包袱呢?” 陆弃把包袱拿过来打开,里面是文书和苏清欢替他做的衣裳,这都是对他最重要的东西。 第十四章 “太好了。陆弃……” “别叫我陆弃了。” “什么?” 陆弃垂下眼睛,耳边有些微红:“你刚才在外人面前也险些喊出我的名字。你还是叫相公吧,免得露馅。” 这话是有私心作祟的,所以他有些不敢看她眼睛。 苏清欢犹豫了下,到底问出了心里话:“那个,那个你成亲了吧。我不是想打听你家事,而是我觉得这样对你娘子不太公平。咱们毕竟是假的……” 陆弃二十多岁,不可能没有妻子,说不定早已妻妾成群,儿女绕膝。 “我没有成亲。” 京城中人人避之不及的魔头,天煞孤星,名声又差,谁敢把女儿许配给他? 苏清欢愣了下,难道是他或者对方守制? 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陆弃道:“也没有定亲,原本以为会孤独终老。” 他对女人无感,也不需要传宗接代,他已经是多余的人,何苦戕害无辜的孩子? 感觉到他浑身散发出来的冷意,苏清欢却有一刹那的心疼和感同身受。 她挤出笑意,故作轻松地道:“那我就喊了,相公,相公,嘻嘻。” “我表字鹤鸣。”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苏清欢歪着头,“很霸气,真是字如其人。” “‘字如其人’是这么用的?”陆弃宠溺地看着她笑道,认真地问道,“你有小字么?”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呦呦?” “嗯。” “呦呦。” “嗯。” “谁给你起的小字?”陆弃忽然问道。 苏清欢眼睛中蒙上一层雾气。 陆弃见她如此,像是被扎了一针,疼得发紧。 是那个程家的少爷吧。她一个丫鬟,识文断字,出口成章,也得益于他的教导吧。 想到这里,他心中愈发酸涩。为什么没有早点遇到她,陪她成长,教她读书识字,还可以教她习武射箭? 早点遇到,是不是对彼此而言都是救赎? 命运的嘲弄,他已承受太多,却不曾嫉妒过谁。而此刻,他对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却有着深深的嫉妒,甚至因此而生出凌厉的杀意。 “鹤鸣,”也许也算同生共死过,苏清欢不自觉地说出心里话,“如果我跟你说,这是我父亲给我起的,你信吗?” “我信!” 柳暗花明,陆弃心中阴霾顿时散去,斩钉截铁地道。 苏清欢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自嘲地道:“我又胡说了,你竟然也哄我。” 这世她父亲叫苏明礼,是个大字不识的农夫,也就能起个“小花”“小草”的名字,男人们的名字都是祖上定下来一个字,也请秀才给起。女孩子们命贱没人管。 陆弃想说“我真的信”,她的身世离奇,才不是苏家的女儿,然而动了几番嘴唇,最终还是没说出口。 她不说,他便假装不知道吧。 苏清欢短暂伤感之后,又恢复了勃勃生气,她盘算着道:“回头我跟理正讨了起火那块地皮,咱们重新起个屋子吧。三间瓦房,三十两银子差不多够了。回头手头紧紧,再置办东西。” 房子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没有意外,她下半生都会在这里度过,需要给自己盖一所房子。 “是不是有点小?”陆弃道。 “不用太大,过这一年半载你走了,太大了我自己住着空荡荡的。等你走了后,我得讨一条大狗养着。” 陆弃沉默。 苏清欢觉得自己这话好像容易引起歧义,便道:“我不是把你当成狗,你比狗好多了……” “你别解释了。” 苏清欢捂着肚子笑得打滚:“在我们那里,若是一个男人,心疼体贴又粘人,就是小奶狗;若是除此之外,体力又好,你懂的吧,那就是小狼狗。” “体力好?” “哈哈哈哈,日后你真正成亲就懂了。”苏清欢笑着道。 陆弃顿时明白过来,瞪了她一眼:“口无遮拦。” 苏清欢心道这才哪到哪儿,等再熟悉熟悉,她给他讲黄段子,那才叫信手拈来。 妈蛋,前世的许多事情都渐渐远去,黄段子却铭记在心。她也真是污得可以了。 陆弃试探着问:“你不怕狗?” 非我族类,尤其是狐狸,都是怕狗的吧。 苏清欢撇撇嘴:“我就是过过嘴瘾,我怕狗怕得要死。” 陆弃自以为了然于心,承诺道:“你放心,我会护着你。最凶悍的獒犬我也曾豢养过几只,都服服帖帖的,你不必害怕。” 若是能回京,要把府里的獒犬处理了。 但是随即他又自嘲地想,树倒猕狲散,他都被害了,府里还能剩下什么? “不行,我天生怕狗,我还是攒钱买人替我看门吧。” 陆弃没有作声,心里想着,就她这般良善的性子,若是遇到别有所图的仆人,怕是被坑个精光。 他一定要好好护着她。 要地皮的事情是陆弃找理正说的,他说他是男人,不能让清欢处处出头。 盖房子的事情更是陆弃一手操办,苏清欢照常上山采药,回家做饭,晚上陆弃就跟她讲讲进度。 地基弄好了,墙砌好了,上梁了…… 半个多月后,苏清欢看着黑瓦白墙的三间大瓦房,激动不已。 “鹤鸣,鹤鸣,我有自己的房子了。” 从此以后不畏雨雪,不怕严寒酷暑,这是她的窝。 苏清欢激动地置办了一桌子菜,还买了一小壶酒,和陆弃对饮。 “女有室为安,从此我真的安定下来了,鹤鸣,敬你这半个月辛劳。”她举杯。 陆弃笑着看她发亮的眼睛,一饮而尽。 苏清欢也喝光杯中酒,看着简陋的屋子,心里满足却要溢出来。 “明日赶集,咱们去赶集置办东西。”这是陆弃说的。 苏清欢想了想,道:“衣裳被褥,锅碗瓢盆这些必须的买了,剩下的银子攒着冬天给你治腿。” 银子太紧张,她采药收入微薄,眼下想行医也打不开局面,无法开源,只能节流了。 陆弃想了想后道:“该买的东西还是要买的。等去县里问问,有没有替人抄书的营生,我现在只能想到这条途经赚钱了。” 注:阅读完整章节,请: 1、在公众号【吉大小说】回复数字:3803 2、在公众号【d d x s w】回复数字:3803 以上微信公众号均可阅读完整章节。 请您理解作者辛勤劳动;作者离不开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