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心中的巴黎》 楔子: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这是一座美丽到令人沉醉的城市,更像一朵美丽的罂粟花,只要轻轻一沾,便让人欲罢不能。这座城市带给我太多美好的回忆,可这些未来的我不会再奢求,让我守着这座愿望之城,这满园的玫瑰,你的梦我要保护着,你的心我为你留着,请记得这个世界还有一个我…… 我的星星,我的月 我的坎坷或明天他们不属于我 所以不属于我的世界 不是走不进你的心 只是不够爱…… 我为你开,我是你梦中的花;你为我开,带走了我的凄凉…… 璀璨的灯光装点着这座城市,无人知道他的喧嚣,悦耳的钢琴乐声流淌出来,像塞纳河渲染的模样;无数人向往的城市,在这黑夜中敞开心怀,容忍了太多人的粗心,它既像一位英俊的绅士,又像一位处处想着你的暖男,在这里为你遮蔽风雨…… 这是我的归宿——巴黎。 独自走在香榭丽舍大街上,这里的一切都昂贵的令人咂舌,手心里的蒂芙尼钻戒硌得肉疼。望着这一间间旗舰店,那年那月那日的情境又充斥着大脑,泪水瞬间湿了眼眶。 我说法国的时尚女郎这么漂亮,你会抛弃我吗?他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不会。 我说我喜欢做甜点,不如我们一起开一家咖啡店如何?他宠溺的眉眼含笑说一定。 如今曾经的誓言悉数化为泡影,只剩我一人默默忧伤…… 2015年7月:他揽着她心爱的姑娘,任海枯石烂也改变不了他的誓言,可是世事无常,谁又能真正相守谁几年? 爱情就像罂粟,让人过瘾却必须付出血的代价,试问这样的爱情能持续多久? 2015年8月:我坐上了回国返程的飞机,再回首时,已经只剩下苍白。我的话飘散在风中:再见了,我的爱;再见了,朝砚…… 2015年10月:我开了一家服装设计店,为人们专门设计衣服,其实在m城,我是第一家专门设计衣服的,所以生意显得冷清,不过这天来了一位贵妇。她穿着间奢华而无庸俗之感,骨子中却隐约有一股高傲,无关身份,让我心生厌恶。 心中所想不能露于脸上,这是我一贯的原则。我笑意娉婷间她说着:我是苏家的二夫人,想设计一套婚纱。我请她到那边坐,为她画了一幅肖像,告诉她五天后来取。 模特身上是我刚设计出的新套婚纱:抹胸的设计突出她细长的脖颈和优雅的锁骨,前面及膝,后面拖在地上,突出她白皙的小腿。腰间一条银色的缎带系成蝴蝶结,刚好突出她的气质。我满意的笑笑,将这袭长裙包装好,匆匆跑到了君怡大厦旁的莱雪蛋糕店里:这里装潢精致,墙壁上挂着几幅摄影作品,是我以前旅游拍的。其中一幅是一个女子站在一棵梧桐树下,背影显得单薄,时值雪后,围巾将她裹住,让人感觉孤独。它的名字就叫做百年孤独…… 而我,在甜点中找到了那位女孩快乐的方式…… ------题外话------ 初次见面,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更新,欢迎大家提出建议! 内容纯属虚构,不要沉迷哦……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巴黎夜遇

巴黎的夜晚是一位半醉妩媚的女子,在你昏昏欲睡之时,唤起了这夜市之心。灯红酒绿,不醉不休,令人沉迷。一家五星级酒店里,正亮着那张扬的灯火,大有不休不眠之意,月光下我敲动着闪光的黑白键,一曲悠扬似目光温柔般倾泻而出,正如这温柔的夜,月光如此安静的曲子,或许不适合这喧嚣,但是伴随着美妙的乐曲,却旋起了无数支美丽的舞蹈。热情似火的探戈,一如这些忘情的情侣们。深夜的灯火教给他们什么是享受,他们又怎会熟视无睹。 我却如一只花瓶坐在钢琴凳上,丝毫没有欣赏的意思。如此多的翩翩蝴蝶,在这条街上恍若仙女下凡,美得不可方物。一袭白裙套我身,万千青丝垂肩头。是啊,我是一位东方姑娘,在这个城市里,因为十万法郎的琴师费才来这儿弹。我弹琴的技术炉火纯青,不过这架法西奥里钢琴更是得心应手,一看它的价值就不菲。我心里啧啧感叹:万恶的资本家,有钱就挥霍! 我不知这场party是谁办的,正如我看到这款露出香肩的白色纱裙时是如何的惊艳。当我穿上它时,合身得不能不让我心生疑惑。难道这是为我定做的?抱歉,并非是我自作多情,而是这世界上没有巧合,并且我恰好不相信巧合,要知道那样的几率实在是微乎其微。可下一瞬,我闭眼享受乐曲悠扬时,不速之客正悄然来临…… 舞会中,那对最耀眼的情侣站了出来,男的高大英俊,风流倜傥,器宇轩昂。醇厚的嗓音在他的嗓中流泻而出。女的大约20岁,貌美如花,脸上挂着浅浅的酒窝,一身剪裁得当的紫色纱裙,在腰间束起一朵玫瑰花,及膝的短裙,抹胸的装饰,优雅的锁骨,像一只优美的白天鹅,那淡淡的紫色,穿出了紫色薰衣草的味道,真是一个欲仙媚骨! “你们看见了没,她脖子上戴的,是今年蒂芙尼的新款,全球仅不过三件,听说一件要好几千万呢”。说着,我也抬头看了下,的确,那钻石在灯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中间的双色碧玺,千里难寻,另外旁边两颗硕大的黑曜石,形成了人群中最耀眼夺目的艺术品展设。我的思绪随紫衣女子浮动。那边几个女人正在小声嘀咕,我也无暇顾及。 视线再度调到那位男子身上,锃光瓦亮的黑色皮鞋,在灯光的折射下不知闪瞎了多少人的眼;往上看去ermenegildozegna西服正穿在他身上,最摄人心魄的是那张帅气的俊脸,刹那间我的心一阵抽痛,记忆排山倒海向我涌来…… 等我们长大了我们去巴黎度假好不好? 好,而且我们在那再买一个大房子,你亲自设计好不好? 恩,你真好! 耳边萦绕着少年时他说的话,眼眶禁不住微微湿润。当初彼此之间的约定他实现了,只不过他身边的女主角换了人而已。霎时,他犀利的目光射过来,我的肩膀禁不住颤抖,面上佯装平静,可只有我知道我心里是波翻浪涌。 我接着弹了一首梦中的婚礼,目光中的他正搂着她,跳一段火热的探戈。曲终,男人变戏法似的捧过一捧鲜红的玫瑰,然后,单膝跪地,手中拿过一个锦盒,里面赫然是一枚钻戒,待拿出时,全场禁不住发出一阵惊呼声:英国皇室定制钻戒,数万次的切割,使得钻戒在灯光下熠熠生辉,除了几十克拉的粉钻,还有红黄蓝三种宝石,在设计中居然形成了一只翩迁起舞的蝴蝶,不禁让人感觉惊为天成。“邵梦,你愿做我的未婚妻吗?”“恩!”女子娇小可人,脸颊因为羞涩俨然像一只熟透的红苹果,惹人采撷。 不过此刻我心被人狠狠抓住,像被人硬生生放进瓶子里一般喘不过气来。曲子弹完,本就该离开。我就像脚底生风一样,那一刻,几乎是落荒而逃。呼吸着外面新鲜的空气,我的理智又回来了,花园里种满了香水百合和薰衣草,唯独没有玫瑰,这让我很是心疑。顾不得刚才的窘境,我抬头望向天空,似乎和他分手的那天也是那样呢:星星闪烁,月牙弯弯,就好似有着数位朋友陪伴,却从未有过真正的团圆一样…… 泪无声滑落,模糊了视线,看不见身边的香水百合,亦看不见躲在梧桐树后的高大身影…… “无论再久还是牢记,无论再远还是关心,凡是爱过就烙印在记忆,用失眠去反省,爱凝结成泪的轨迹……” “喂,路遥,陪我喝一杯,今晚,不醉不休,你丫不许迟到!” 那边的路遥暗暗感慨:“我这一句话都没说,这丫吃枪药了,我嗅到了奸情的气息!” 说着立马换好衣服,赶到了约定的today酒吧。 (路遥,巴黎舞蹈学院高材生,与我同样来自中国,是我的闺蜜,现在,是她大三的暑假) 路遥到后,我已经坐在高脚凳上了。酒吧里,有人唱着煽情的法语歌,我烦躁的皱皱眉,然后大口大口往嘴里灌威士忌。路遥见我如此疯狂的一面,一瞬间失了神,我们俩同岁21,她还从没见过我这样。不过片刻之后她便恢复平静,然后伸手要夺我手中的酒瓶。“有什么事你说,不是…你丫是不是失恋了,哎?话说你哪来的男朋友?可你这样分明是为情所困吗?”她纠结地抓了抓自己的大波浪,眼里十分纠结。我并未理她,我有一股气需要发泄,路遥什么都好,尤其是最讲义气。见我不说话,她也拿起酒喝了起来。 “路遥,我这儿好痛好痛,像被人撕裂了一样。”我指着我的心说。“哪疼,我给你揉揉。”然后作势就朝我的胸脯袭去。“滚!”然后,她哈哈大笑,笑得花枝乱颤,惹得周围小伙的眼神都往她身上瞟。然后尚未顾及此事的我们,一起笑,笑着笑着,我就哭了。泪像夏天的暴雨,仿佛要将我数时年的委屈都哭诉出来…… ------题外话------ 正文了,接下来的内容会更加精彩,希望大家多多粉我啦,么么哒!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幸福,弹指一挥间

我一边哭一边喝,到最后泪水和酒交织在一起。酒吧似乎成了雨中的世界,我一时间看不清,亦读不懂。路遥因为担心我们俩的安危,倒没喝多少。我就不行了,一时间头昏脑涨,面前仿佛有数万颗星星,迷迷糊糊间好像听见路遥说:“奚悦,哎,那有一个帅哥在看你。”我想抬头,却好像有千斤重,始终抬不起来,最后,哐当一声,我趴到了吧台上。 路遥见我这样,拍了几下我的脸,我没有反应,她摇我,我还是没有反应。她像拎小鸡一样把我提起来,然后扶着我走。 忽然,那位帅哥对路遥说了几句话,不知为什么,后来我被他公主抱了起来。迷迷糊糊中我想:这丫头见了帅哥就把我丢了。不过我在他怀抱里感到很温暖,淡淡的古龙香水味道让人迷恋,像他身上的味道。于是我又往他的怀中缩了缩,环住他的腰,像小孩要糖吃的样子,低低的迷恋、沉沦…… 我记得我被抱上了车,他用手温柔地抚摸我的发,我躺在他怀里,然后他低低的耳语传入我的大脑:“阿悦,我爱你,我爱你。”他的声音低迷而又好听,带着磁性,隐约比薛之谦的声音还要好听。那一刻,我才明白,什么是陶醉。其实放下戒备,放任自己在他的怀里,是自己这一生的劫…… 我被他吻得七荤八素,轻轻回吻,鼻翼里全是他的气息,我再次沉沦了。 我被他抱着在香榭丽舍酒店开了房,他把我放在大床上。一触到这柔软的床,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了,脚趾也蜷缩起来。我舒服到“呃”了一声。他洗完了澡,然后我捂着嘴巴跑到了洗手间,疯狂地大吐特吐了起来。然后接水洗漱、洗澡,一切顺其自然。其实在那一刻,我心中有点疑问,为什么我能准确掌握浴室的方向,我眼睛几乎都没有张开。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他做的,是他像一个天使一样守护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当然,这也是后话。 我躺回被窝,感觉置身仙境。忽然,一个温暖的怀抱接纳了我,自然而然地我靠近我的温暖源。一如几年前的胸膛,暖烘烘,给我以浓烈的安全感。仿佛我们还是那青葱的少年,无拘无束,放荡不羁,直面人生,一切艰难险阻都凭靠稚嫩的肩膀撑起。哪像现在,连说爱的资格都没有,不,应该是爱的勇气。时间静止中,泪水无声滑落,沾满了他的衣襟,微弱的灯光下他竟为我一一拭去。 一夜,相安无事。 醒来后,床边无人,昨晚的情境又涌上心头,只是心中平添一抹疑惑;昨晚的人究竟是不是朝砚? 不管了,我去洗手间找衣服,奇迹的是竟然被烘干了,醉酒的我是不可能完成这个的,那就只有他了,此刻我的心里像抹了蜜一样甜。 给路遥打电话,这丫居然自己去旅游了。生活处处有惊喜,我真担心她哪天丢给我一颗定时炸弹,然后被炮轰死。我的担心完全不是多余的,因为我是那种被别人卖了还替别人数钱的类型。 ------题外话------ 帅哥靓女的深情虐恋开始啦,欢迎大家多多关注潇湘书院的其他书籍,么么哒!欢迎大家为我投票呦!加油!加油!再加油!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我们的爱,能否回到从前

伴随心中怀着对路遥的小小嫉妒,我到了欧凌设计大厦。 其实欧凌集团是一所涵盖娱乐、设计、珠宝、房产、商城、酒店、餐厅等企业的公司,所以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富豪公司。听说这里的公司不仅仅在这,国外的市场值更是让人惊叹不已。除此之外,欧凌集团的薪水和奖金更是人性化的,普通职员的月薪在五万元以上,其中职员工资也分三六九等;而主管经理的月薪则是达到了二十万法郎以上,更别说总裁的收入有多少了。正是如此,许多人才奋不顾身,哪怕挤得头破血流也势必拿到职员的名额之一。 今天是我的面试,对于一名专业的建筑设计师来说,我觉得它的问题是游刃有余。 “你对于室内设计有什么看法?” “我认为室内设计是对一位建筑设计师能力的综合考察,它通过或华丽或简朴、或温馨或冷色的设计,进而满足适宜不同人群的想法,这才是我们作为室内设计师所秉持的基本理念。其次,我们的心情也会影响设计的成果,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必须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语毕,经理对我的话赞口不绝。我不禁受宠若惊,心中暗暗舒了一口气。 出了会议室,看到外面的面试者数都数不清,可以说是座无虚席。穿职业套装的居多数,极少数的人上身低胸、露背、露肚脐,下身着短裙、短裤。后者应该是面试秘书吧,我如是想。 经理说下周一来上班,还有两天。路遥出游,我带简栀去shopping。欧凌旗下的君谊商城豪华奢侈,因为庆祝我的面试成功,简栀这小丫头自告奋勇说要送我双鞋。在她家楼下碰面时,她风风火火地来,脚蹬一双fed高跟鞋,身着一身露肩连衣短裙,鼻梁上戴着一副墨镜,走路天生带风,金黄色的大波浪好像卷曲的垂柳(千万别多想,金色,纯天然?那是染的)。不同于路遥的妖孽美,她的是桃花眼,而简栀则是远山眉,她小巧的鼻翼,柔嫩的脸颊,脸上化着淡妆,走在大路上都是让人艳羡的存在。而我们三者的共同点则是:都有大长腿!以前我们仨走在一起都会这样大声说。 (简栀,比我小一个月,比路遥小三个月,巴黎第六大学在读大四生,男友:君谊大厦管理者辛铭) 我靠,你这是去打劫?我暗暗腹诽。我可不敢当着她面说,这丫啥都好,就是小心眼。 “啧啧啧,姐们,你这身打扮,整个一密封体,咱这是去购物,得有咱的气势!”这丫往下拉了拉墨镜,一双惹火的桃花眼展露无疑,带着审视和鄙视的眼神望着我且眉毛上挑。我秒懂,这小姑奶奶每次露出这个眼神,都是在预示着长片大论的开始。 为了我的脸不被她的吐沫星子淹没,我立马亲切地一手搂着她,一手搭在她的肩上,说:“我的小姑奶奶,您消消气,我这打扮虽是俗气了点,可你看我这片叶不正是为了衬托您这朵花吗?”这是我的财神爷,可不能说重了,说惨了,要不然我的豪华大餐、我的高跟鞋、我的裙子、我的首饰那可不跟泡影一样了? “恩,话说也是这样,那我也不折磨你了,咱走吧!”这丫光捡好听的听,早晚会吃亏。 君谊大厦内,众位销售员纷纷对简栀点头哈腰,那阵势好像跟见到自己的再生父母一样。那可不是,简栀根本就是这儿的老板娘,她也以此自置。 她打电话让辛铭下来,不过简栀说他去欧凌开会去了,最后在电话中撒娇,说话说得发嗲,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好一会儿,我缓过劲来后,仔细一想可能这就是热恋中的小女生所拥有的专利吧。(传说简栀和辛铭是学妹学长的关系,当年简栀大一时,辛铭上大四,至于相遇相识纯粹是因为一杯水,而后辛铭就被简栀缠上,像藤蔓缠住小树一样,谁承想,这一缠,就是一生。) ------题外话------ 新主角出炉了,也是一段倾世虐恋。希望大家不要放弃欧,好戏还在后头那,萌萌哒。 希望大家假期愉快,好事常在,万事顺心!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不同的爱,一样的温情

几年来,他俩时常秀恩爱也是常事。当初,辛铭和简栀谈恋爱时,他对于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完全没辙。渐渐地,辛铭适应了与简栀的生活模式,不知不觉中习惯了守护,习惯了宠溺,也习惯了默默无闻付出一切。记得简栀曾经说过:“或许我不乖,可是当你与一个真心待你并且为你掏心掏肺的人时,你会感觉他就是你生命中的王子,不,更像骑士,在那一瞬,我会放下自己的嚣张跋扈,甘心和他一起默默相守。”说着简栀还拍拍我的肩,像妈妈一样诉说着自己多年来跨过来的桥走过的路。 其实,简栀,我又何尝不知道呢?每次你过生日,他都送你大捧大捧的栀子花和精致的礼物,陪你度过自己出生的时辰,还说:“以后,每一年,我都不错过你出生的时刻,我要感谢岳母大人给我生了这么好一媳妇!”那一刻,你俩的眼中仿佛都只有彼此,身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 温柔乡,也不过如此了吧。每每看到你们的幸福,似有若无都仿佛有着我们当年的影子。不知何年何月,哪瞬星光曾眷顾于此,淡淡微笑,却也只留下一生满目苍白,让苍惶的眼等岁月改变。等到轰轰烈烈的大爱逝去,便还我世界再次平静无波,最后,只剩下柴米油盐酱醋茶和一双牵着的手、一对相知相守的心。 “奚悦,你咋了?”我的思绪飘远,直到简直把我从幻想中拉出来,我才淡然:“没什么,走吧,去试鞋。” 最后,我选了一双greenqueen高跟鞋,十五厘米的跟衬上本身就不矮的我,显得愈发高挑。我这人其实不爱穿高跟鞋,因为硌脚;不过,我倒挺爱买高跟鞋的。为此我那俩闺蜜常常打趣我:“你丫有买鞋的命,却没有穿鞋的福气!” 这话气得我差点跟他们掐架。 我们又买了一些服饰、零食,像简栀这样的大美女手里拿着零食,戴上墨镜,稍微显得有点滑稽,实际上我憋笑憋得快疯了。可是我的状况比她好不到哪去。你想啊,一个穿着职业套装的职业女性看起来挺正经,和看起来像黑社会的简栀一块搭档,那状况就像他的小跟班,那些人审视的目光,好像要像解剖课上一样,层层穿过,通过外在看到你的内里,我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简栀这丫还在旁边笑,气得我都想揍她。所以我暗暗腹诽:千万不要嘲笑你身边的人,下瞬可能你就是受害者。“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着实说出了我的心声。 走进一家装潢精致的中餐厅,看到墙上挂着的水墨画,不由想起了自己的书画作品。毛笔?已经渐渐淡忘了吧。 简栀和我一样都是中国人,有很深的恋乡情结,出国已经两年没回去了,不由怀念那些家常小菜。而简栀自从考上大学就再没回去过。因为在她来巴黎的前一天,她的父母出了车祸,自此,就只留下了她和他弟弟简约。而现在他的弟弟正在美国哈佛念大学。姐弟俩也已经分开两年了。其实我与简栀的结识还是靠简约帮忙拉线的呢。 两年前: 这是我在美国哈佛留学的最后一年,当时和简约相识是因为一本书,一本关于商业和投资的抢手书。当时我正去图书馆还书,无意中撞到了他,我连连抱歉。抬起头时,无意中撞入一双闪亮的眸子,惹火的桃花眼,高挺的鼻梁,菱唇。那一瞬,我竟有微微的愣神。我自问不是花痴,可是还是免不了世俗的悸动。他浅笑,我这才发现他有一个浅浅的酒窝,真的是魅力四射!随后他的“没关系”让我们相视而笑。而同路的他在看到我还书后拿走了那本书,我顿时明白:原来他也是商学院的。于是自然而然的我和他成了学弟学姐,我自认为他是我最知心的男性朋友,可我对他的心思却难以揣度。最后,在得知我在毕业后要去巴黎时,他给了我他姐的地址,并和他姐打招呼让她照顾我一下,亲自到机场送我,为此耽误了他一节课的时间,我心里是十分抱歉。 后来,就成了这样,简栀也成为我为数不多的死党之一。我常说:“虽然友情和亲情不一样,但是两者都给了我无限的温情,多年漂泊中,让我不必担惊受怕;异国怀乡时,终有人陪伴。我觉得,此生我认识了这几个朋友,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 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我竟然和简栀一起点了火锅。我不禁暗暗后悔:都怪我这个猪脑子,要不是走神,怎么会给简丫头这个机会折腾我……完了完了,耶稣啊圣经啊基督啊,保佑保佑,千万千万别让简栀得逞! ------题外话------ 双休到了,祝大家假日愉快。希望大家多多关注我的作品,求收藏!么么哒!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成长幸运

“哈哈,小悦,这次你可逃不了我的魔爪了,快快缴械投降。”耳边传来简栀巫婆的魔音,脑袋里嗡嗡的,哪还容自己做的了主?我一想到等会儿会被简栀折磨的惨无人道,就头上冒虚汗。完了完了,这次肯定惨了,姐的幸福不保了。 “你呀,根本不能吃辣,我跟你做朋友两年了,居然才知道你不能吃辣,哈哈,这次让姐抓住你的小辫子了吧!”,“这一来是惩罚你不告诉我这个秘密,二来则是好好疯狂一次,恩?怎么样?”什么怎么样,你丫都先斩后奏了,我这还能抗旨不成,姐心底顿时泪流满面。 “好,吃就吃。”难得疯狂一次,被折磨也是爽的。“姐就欣赏你这霸气,服务员,biere”简栀的响指一打响,我顿时有了上刑场的感觉,豪气指数蹭蹭蹭往上涨。 其实我对辣是情有独钟,可是我这舌头不给面子,一顿饭吃下来,我的舌头和嘴唇就像充了气一样,胜似汽车里的安全气囊。和简栀喝酒划拳,我怪异的形象令人啼笑皆非。却忽略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位倾城男子。 走的时候我和简栀不仅摇摇欲坠,连我的舌头都打结。唉,命苦呀! 君怡大厦里: “辛铭,赶紧把你媳妇拖走,别让她带坏我媳妇。”中餐店外的一辆宾利里气宇轩昂的帅气男子浑身散发出冷硬的气息,让人不敢轻易亵渎。 “啧啧啧,我是听错了吗,赫赫有名的朝大总裁——巴黎第一黄金单身汉居然有媳妇?”本来在担心简栀的辛铭在听到“我媳妇”这三个字的时候,不禁有了打趣他的乐趣。 “别废话,你再不来凌星咖啡馆对面的superbe中餐店,你家小丫头出事我可不管了呀!”本来在凌星谈事的朝砚在看到奚悦的身影后立即跑到了刚才她俩所在的餐馆,所以自是见证了简栀和奚悦的赌约,并紧跟在那俩疯丫头后边。为了不被奚悦那个蠢丫头看见,且让朝大总裁明目张胆地跟在她后面, 所以才有这通怒气冲冲的电话的由来。 五分钟后,辛铭来到把简栀接走了,我没心没肺的奸笑:“祝你好运欧!”那丫头居然还肉麻的说了一声:“姐们,再见了,注意安全。”那声音娇滴滴的,我看辛铭的眼神好像是吃醋了一样,一时没忍住噗嗤就笑了。看到辛铭温柔地把简栀公主抱上车,再为她系上安全带。然后,车开走了,仿佛也把我的快乐带走了。 一路上我走走停停,有时会脱下高跟鞋赤着脚走,走疼了再穿上。看这儿繁华的景象,一种落寞和无力感涌上心头,淹没了我整个心海。 走到了离香榭丽舍酒店大约二十米的居住公寓,我也丝毫没有发现后面有那个人的身影,直到后来我问他为我做了多少傻事,这些事才揭开了谜底。 公寓里:我泡了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后,手机上收到了简栀的留言:“嘴唇还好吗,安全到家了没?”本来暗暗腹诽这丫头不讲情谊的我在看到这则短信时,心里涌上一股暖流。于是回信:“还好,不必挂念。” 不过话说回来,下次见她一定好好问她今晚的战果怎么样?哎呀,思至此,我的心情也明朗了起来。今晚,我觉得会做一个香艳的美梦。男女主角当然会是简栀辛铭她俩拉。一想到他们今晚破垒,是男上女下呢,还是女上男下呢?不想了不想了,再想就要喷鼻血了! 不久,一夜好眠。 灯关掉的那一刻,窗外,楼下,宾利里的男子闭眼睁眼反反复复,仿佛在做极强烈的思想斗争似。一双星目染上疲倦。良久,宾利消失,奚悦入眠。 ------题外话------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再接再厉的,双休假期马上就要结束了,祝所有的朋友们在疲惫中享受幸福,在平淡中勇于于挑战,不断拼搏向前。 刚听了一首歌叫小幸运,觉得挺好的,想推荐给大家。没听过的要听一下偶,么么哒!加油!加油!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原来你我的缘早已种下

周一上午7点远风公寓内:一个女子扎着一头干练的及腰马尾,没有厚厚的刘海儿,前额上的头发沿额际编起,一直到右耳后。淡淡的远山眉,小巧的鼻子,优雅的唇线,再配上淡淡的职业妆,显而易见是一个美人胚子,一身职业套装更衬得她身材火辣,前凸后翘。当面对这样的我时,我对镜子里的我粲然一笑,然后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加油,奚悦,没什么能难倒你! 上午9点,欧凌设计大厦里:因为是新人,所以我比他们稍微早到。在我坐下的第5分钟,耳边传来几个女子嘁嘁喳喳小声交谈的声音:“听说咱们的总裁今天会莅临咱们设计大厦,哎呀妈呀,如果我能偷偷望一下他俊美的容颜,姐们此生无憾呐!”“得了吧,你前几天不还为见辛经理要死要活呢吗!”“哎呀,那是一个概念吗,你说咱俩都入职一年了也没见到总裁的影子,人家一颗辛苦求爱的心都被他踩碎了,你知道吗,听说总裁今天来,我的心立马复原了,我的第一最佳丈夫候选人还是他。”那个和她说话的男人满头黑线,满脸的无可奈何。 听到这儿,我极力忍住笑,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你们好,我是奚悦,今天第一天报道,请多多指教。”刚才的男女也回过神来和我打招呼,我这才发现女孩儿脸上有两个梨涡,笑起来十分好看,娃娃音很容易掳获旁人的心。别人我不知道,可只一瞬间我便喜欢了上她…… “嘘嘘,大家快回位上去,总裁来啦!”另一个女生小声提醒着我们,边说边偷往总裁身上瞥。我一霎时的愣神,再回头时只看到一个匆匆的背影,不过我觉得无妨,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可心里却在流泪:人家还有钱哪。下次一定不能错过!我暗暗发誓。 “你看到了吗,凌轩,咱们总裁长得好看吗?”那个刚才提醒我们的女生问梨涡女,脸上带着挑衅的表情。 “嗯嗯,岂止好看?那真是帅的人神共愤。那剑眉星目,高挺的鼻梁,魅惑的菱唇,挺拔的身材,还有隐藏在意大利定制西装下的肌肉,走路都带风,跟我心目中的男神形象比,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虽说有点夸张,但符合你这个花痴的想法。”“夏木,你你你……” 就这样,我在欧凌第一天的开场白在几个活泼开朗八卦女生的讨论中华丽落幕了。 经理来后,给我们布置了任务:“在一周之内,完成英美法三国欧凌分区的室内设计,要求作品高效、优秀!好,大家开始工作吧!”(美国纽约华尔街是总部。) 经理一走,我们就开始投入了工作。众所周知,欧凌工资高的原因是对优秀工作人员的技术考察,一旦没有紧紧跟上欧凌的步伐,下场只有被炒鱿鱼。所以我深信这些在欧凌呆过一年甚至一年以上的同事们也有不凡的工作经历,并且会成为我强劲的竞争对手。因此,唯有马不停蹄的奋斗才是取胜的关键。 ------题外话------ 又更新文了,谢谢大家的支持,求收藏啦,萌萌哒!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原来你我的缘早已种下(二)

那厢总裁办公室里: 朝砚正在思忖着:“为什么天下众多女子都被我的美貌收服,而她却无动于衷?枉费我这莫尽心尽力地刷存在感。哎,我的心都碎了!”而后,朝砚打给了辛铭,想把刚才思量的内容倾诉给他,让他出谋划策。谁承想,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朝砚,你丫没有生老病死、娶妻生子这样的人生丧喜大事,别随随便便给我打电话…”在听到铭的第一句话讲完之际,为了保住自己耳朵的小命,砚果断挂断了电话。什么人嘛这是,重色轻友,以后我也要把他抛弃,让他和那丫头过去吧! 其实朝砚想的也没错,此时辛铭的别墅内,一对男女正在上演着唇齿交缠的戏码,辛铭把简栀压在身下,从额头、鼻梁亲吻到唇瓣、下巴再到脖颈锁骨再到*…,女人媚眼如丝,长发像瀑布一样倾泻在床上,皮肤因羞涩染上一层粉红,她痴痴的望着男人:那英俊的脸庞,优雅的人鱼线以及腹部的八块腹肌都因为运动而染上了一层薄汗。不过辛铭除了亲了亲,倒没有再动手动脚,即使望向简栀的眸子里充满了欲望,却还是毅然起身,细心地替简栀整理好裙子,然后吮吸着她白皙如凝脂的耳垂儿,在她耳边呵着热气,沙哑的嗓音出口:“今天咱们一起吃午餐,去哪,你选好吗?我先去洗澡,你先想想,恩?”一到了浴室,辛铭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早点娶简栀过门,要不然美人在怀却吃不到,想想就要抑郁而死。而简栀则因为男人刚才的动作而羞涩异常,脸蛋儿红的想熟透的苹果,惹人忍不住想要一亲芳泽。不过因为辛铭在关键时刻停下来,简栀认为这是他对自己的尊重和保护,想到这里,她心里涌起一股热流,脸上洋溢着甜美的笑容。不过她要是知道了此时辛铭在浴室里为把美人追到手的肮脏计划和部署,一定会悔得连肠子都青了。 朝砚倒没有因为辛铭的怒骂而罢休,反而越挫越勇,直接叫来了自己的秘书夏舞,把刚才在设计部遇到的绊子娓娓而谈都一字不落的讲述了出来,不过唯一没说的是那人是自己,要是让夏舞知道了那人是他,肯定会笑掉大牙的,为了自己的威望,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夏舞是夏木的哥哥,而他也是朝砚的哥哥的友人,即使是总裁秘书,职位也到达了设计总监以上。他以过来人的身份说道:“我想那姑娘没有看你,是不是因为她心中有了心上人,所以对除了他以外的任何男性都敬而远之,眼里只看得见他一个人?”夏舞见总裁不说话,以为自己说的有道理,又接着说道:“以我之见,还是那人不具备吸引那姑娘的特质,魅力太小…”夏舞没有看到总裁渐渐发黑的脸色,以及那冷冽的眸子里好像结满了冰霜,明明是三伏酷暑,办公室里好像是冰冻三尺。夏舞一开始没有察觉,只是自顾自说着,等到他反应过来,总裁的眉头蹙起、面部清冷,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那眼神好像要把他杀了一样。总裁的眼本来就不小,这下子更是怒目圆睁,气势强大得惹得夏舞忍不住打哆嗦。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一想到这儿,他好像脚底生了风火轮,走路赛哪吒,这下子连总裁的反应都没顾上,一口气跑到楼下,忍不住为自己捏了一把汗。看来这下是得罪了总裁,呜呜,臣只是实话实说呀,难道躺着也中枪吗?那边二楼的设计部和一楼的管理部见到夏舞匆匆跑路的样子都像见了怪物一样,尤其是夏木,看到哥哥抱头鼠窜的样子,忍不住在心底暗笑:哈哈,被训了吧,叫你再欺负我。转身又对着空气说:“总裁,训得好。以后你就收了这个孽障吧,我定拜您为师!” 要是夏舞知道此时夏木心中的想法,一定会拿着菜刀准备宰了她,边追还会边说:“臭丫头,长大了翅膀硬了,胳膊肘往外拐了!你等着,看我怎么收拾你!” 不过这一切的波澜,在我的眼里都止于平静,此时我正为了美国的室内设计绞尽脑汁,自是没有注意到刚才的小插曲。 一切仿佛还是原来的样子,可是谁知道平静过后就是万丈波澜,一切都在默默发生着改变。 ------题外话------ 终于一万字了,哈哈,好开心啊! 感谢大家的大力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原来你我的缘早已种下(三)

没入视线的是我的设计稿:优雅的线条毫无多余的凌乱,反而通过黑白两色的映衬,更突出了中西方建筑交融的美感。奥,忘了说一声其实我入门绘画的初期是素描,也许有人喜欢雕栏玉砌,可是我不是,也许是从我爱上素描的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简单。就好像是最真实、最自然独特的美悄然流泻指间。他也说过:“洗去了铅华雕饰,便只剩下了蝶翼般的灵动,像你的性格和身姿。”然后他宠溺的刮了刮我的鼻头,那时我和他,脸上都是幸福的神色,以为这笑容会永远美丽如初,可是世事难料,你我都不是神仙,谁又能让时光停留在过去的那一刻? 卡农音乐声响起,是公司内部打出的电话,见旁边的人都在忙碌,电话又离我近,就顺手接了,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设计部的奚悦,总裁找!”放下电话,正怀疑自己第一天才来,连总裁的鼎鼎大名都没听说过,总裁是怎莫知道我的?想了想,正打算慷慨赴战场,不速之客却来了。 “你在我的生命中,是那最闪亮的星,一直在无声夜空,守护着我们的梦…。”我的电话声响起,在安静的办公室中是一声煞风景的噪音,我本想拒接,立刻挂掉。但一看是路遥的电话,心想这丫没事一定不会在上班时间打扰我,于是在大家惊异的视线中我就跑了出去,他们的目光像看一个怪物似的,我却无暇顾及。在走廊里手机里传出路遥呜咽到近乎喘不上气来的声音,我话到嘴边又咽下,只能听她慢慢说:“小悦,我出去旅游…呜呜…被人抢劫,好不容易…找个人帮助我,借钱买机票…到巴黎,现在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你快点来接我啊…”我头脑一热,当时也没想那莫多,当机立断地回了句“好!”。 等到我在出租车上时,才猛然发现自己本来是去总裁那的,这下子完了完了,第一天上班就旷工,这下的罪名可不轻呀!被总裁开除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心里想着刚才凌轩说的话:“听说咱们的总裁特别严格,除非特殊情况下可以请假,其他时候不能旷工、迟到!”开始时想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的我心一横,看到刚来的未接电话,暗暗腹诽:肯定是总裁派人找我了,为了路遥,钱算什么?我豁出去了。可是心里还是免不了暗暗流泪。 总裁办公室里: 夏舞向总裁汇报:“总裁,我已经叫过奚小姐了,她应该很快就来。” 朝砚“恩”了声,就让夏舞出去了。 可是左等右等,始终没等来奚悦。朝砚以为她需要预备一下,毕竟她没看他,一定不知道他是总裁,说不定还会因为他的忽然传召而小心脏吓个不停,因此就暂时对奚悦迟到的事情不置可否。反正他也需要先备演一下,以防等会儿见了她不知怎莫说。笑话,堂堂总裁居然连这点威严都没有,我也是醉了! 好不容易听到了门的响声,朝砚把预备好的笑容施展出来,把刚进来的夏舞笑的差点没忍住。哎呀妈的,总裁这笑也太磕碜人了吧,不笑,坚决不笑,不然总裁抓住小辫子就惨了! 没想到抬眼见到夏舞的朝砚的笑瞬间就僵在了脸上。妈呀,这变得也忒快了吧!小夏又忍不住吐槽。一声凌厉的话语就像小刀子飙了出来:“你怎莫在这儿?奚悦呢?” “咳咳,她呀,她…她没在这,刚才还接了电话了,现在设计部里也没她的影子。”本来没见到她就够生气了,也不知夏舞是故意的还是怎么的,说话慢吞吞的,急得他就快吐血了,现在听了他这句话,望向夏舞的眸子里更是更是充满了火焰,恨不得要将它好好燃烧至灰烬一样。不过除了那一眼,他的眼中就只剩下了慌张和焦急,如果你仔细看一下的话就会发现那里面还隐藏着心痛和害怕失去…… “总裁呀,苍天呀,大地呀,臣真是无辜的,她自己走的,我不知道啊!”不过这也只是夏舞心中的呐喊而已,心里挂念着奚悦的朝砚自是听不到也感觉不到的。而朝砚现在正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否则他就要暴走啦!啊!啊!啊! ------题外话------ 下一集的故事该是呢,不过话说回来本书中有的地名纯属虚构,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偶! 小作者很辛苦的,作为哥哥姐姐们是不是应该赏脸收藏一下呢? 哈哈,爱你们,萌萌哒!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聆听世间最美的声

机场里:我和路遥正在感谢那个帮她付了机票钱的好心人,那个好心人起初戴着鸭舌帽,我并没有发现他是谁,再看他好像在偷偷隐忍着笑声,我还以为他有病。 于是我转过身去,小声和路遥窃窃私语:“他是不是脑袋里有病呀?怎么见了咱们低着头也不说话?”“哎呀,什么有病,人家可是名副其实的美男子一枚,要不怎么会帮助我这个如花似玉的美少女呢?”我望着这丫双眼冒红桃,看向人家花痴的表情,我顿时无语了。 可是我还是一直把笑容挂在脸上,礼仪之道嘛!又笑容满面地对那个美男子说:“先生,谢谢你送遥遥回来,机票钱多少?我还你吧。要不这样,我看你也是来巴黎玩的,你看不如…我们请你吃饭吧,好吗?”我十分委婉地阐述出我对他的感谢之情,自认为这是我一生中最温柔的话了,可是这丫还无动于衷,我差点就要爆粗口了!我觉得我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是很强大的,就对自己灌输:忍耐忍耐,人家是客呀! 又等了将近一分钟,这位美男子才轻轻地,缓缓地抬起他那尊贵的头颅,哎,真是太难受了! 等一下,当他那双妖孽的桃花眼映入我眼帘的时候,我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路遥见我这样,轻轻在我耳边吐槽:“还说我呢,你看你的表情,好花痴呀,??哈哈!”她见我不仅无动于衷,脸色还渐渐地由红变白再变青,最后变成黑色,总之像一个颜料桶!最后动了动嘴,也不说话了。这时他微笑着说:“奚悦,好久不见,这两年还好吗?”这丫居然用这么云淡风轻的话阐述这两年我对他的思念,不知我是一个很感性的的人吗?我此刻真的很生气,这两人我就索性都不理。路遥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我装作没看到,然后继续怄气! 在这种情况下,他依旧微笑着,然后一把将我拥入怀,像情人一样在我耳边轻声呢喃:“对不起,奚悦,这两年都没有联系你们,真是抱歉!以后我保证:绝对不会了!你原谅我吧,好吗?不过你看,我刚到这,你就来接机了,咱们还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呢!”这丫还真是很会扭曲事实! 他在美国两年一点消息都没有,不过在看到他澄澈的眼神中倒映着我的身影时,也就原谅他了。可是好不容易见到熟人,怎么能不恶趣味一下呢?嘿嘿! 我捶打着丫的背,朝他大声吼:“你还说呐,就算再忙在美国连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吗?哼!”然后我就狠狠推开了他,毫不留情地把头撇向一边,不理他! 路遥见我这样,整个人都傻在了一边,迷迷糊糊地说:“这情况呀,怎么不按剧情发展啊?”简约以为我真生气了,也没敢说话。当然,我首先扛不住,投降了。看我旁边这一男一女两个傻帽,我就想笑,不过历经千辛万苦总算憋住了! 我对简约说:“好了好了,你动动你的脑子,我会真生你气吗?走吧,去我家,叫上你姐,然后为你接风洗尘吧!”然后,拉过愣着的路遥的手:“走吧,姑奶奶,咱,去吃饭!”她还没反应过来,一边走着一边还在问:“等等,我还没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呢,你先告诉我呗!”“好了,回去再解释,先走啦!”“奥,好吧。”我的脸上挂着甜甜的微笑,心里想着这丫还真迟钝! 如果我此时看看附近是否有一束灼热的眼光注视着我,或许我和他之间就不会错过这么多的时光了吧! 不过这些叹息始终留给了逝去的时光,辜负了我们的青春,最后转身时只留下了一句句惋惜…… ------题外话------ 哎呀,更晚啦,真对不住了,昨天电脑坏了,今天补上啦! 谢谢大家的厚爱,我会继续努力的!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聆听世间最美的声(二)

“喂,简栀,我告诉你个好消息,你要不要听呀?”为了引起她的好奇心,我就故意卖关子,不过这丫好像今天很高兴,连说话都温柔至极:“什么呀,快说吧!”本想矫情一会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破了功,真无趣!“你弟弟回来啦,我们正在赶去我家,你要不要过来和我们一起庆祝?”“什么?这小兔崽子回来居然不和我说,反而和你这不是亲姐的说,他眼里还有没有我?”早知道这丫会怒气冲天,我说完了话就把手机拿开老远,我脆弱的小耳朵,可享受不了她那雷轰般的嗓声!“什么呀,不是他打的电话,是路遥碰到了简约,路遥被人抢劫了,简约出手相助,我去机场接遥才碰到他的!话说你到底来不来?来的话要自配酒水欧!”我一副小人得逞的样子,顺便脑补了一下她恍然大悟又一副被残害的表情,我觉得很爽,转念又想:反正她有很多钱,这点不算什么!“去,当然去,我亲弟弟回来我不去谁去!等我10分钟,我马上到!” 那边简栀正在选高跟鞋,接完电话后,顺手穿上没脱下,刷卡离店前后不到一分钟,我知道穿上高跟鞋后还能健步如飞的人不多,可简栀恰好就是那为数不多的人中的一个。想到这里,我不禁轻摇了一下头,哎,这丫头… 我因为好友的相聚而兴高采烈,自然是把上班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因为出现的变故,我上午的班只上了一个小时,而现在则是巴黎时间:11:30。我买了菜和肉,准备亲自下厨,想当年我在美留学,只能自己做饭,而我做兼职的地方恰好是一家高档餐厅,在那里厨师的帮助下,我发现了我在做菜上的天赋,从而才有了如今我厨艺上的精进! 最后,我做了糖醋排骨,红烧鱼和西红柿炒鸡蛋、皮蛋瘦肉粥,又在烤箱里烤了一些烤鸡腿,羊肉串和素材串儿,确实是地地道道家常菜,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我把菜都端出去的时候,他们都喝起酒来了,明明都嘱咐他们,不能空腹喝酒,这说一百遍都不听!虽说这些菜都做出来花费了不少时间,这些在座的各位都等烦了,但是谁让他们都只是纯粹的吃货呢? 好了,这么重要的场合我就不计较了,要不然我教训起人来他们可真受不起。 相聚团圆的时刻总是让人感觉弥足珍贵,“春宵一刻值千金”嘛!所以不停的“cheers”声充盈着整间屋子,给本就不大的公寓平添了一份热闹,那种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在此刻油然而生,如果问此刻我有没有后悔,我是定没有的,哪怕不久后我此生最爱的人的误会和多年后的悲剧,我也从没有后悔旷工去做这件事… 午饭期间,简栀训问简约,这两年他都打着什么算盘,怎么两年都不打一通电话,不发一则短信。而路遥在听了我的解释后,终于恍然大悟,那份眼底的痴迷也消退了不少,可我不可否认的是,经过两年的蜕变,简约从一个初来异国求学的毛头小伙变得成熟,更加英俊,那份因学识而堆积出来的气质,更让他的稳重蓬荜生辉。后来我们问他什么时候再走,他却故意藏着掖着,笑着对我们说,等过上几天就能见分晓啦!他说完还不停往我碗里夹菜,那温柔的眼神…如果不是我已经心有所属的话,一定会被他的桃花眼电坏了!虽然我和他姐都有踹他的冲动,不过想他都已经是很man的绅士了,怎么能经常数落人家呢,也就作罢了。 午饭喝了很多酒,醒来之后发现已经下午四点多了,反正已经快下班啦,就索性蒙头大睡,当外界不存在啦!不对,是当老板 ------题外话------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绝对会众望所归的! 大家就不能鼓励一下小作者吗,给打个赏呗!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断发断得了一帘幽梦,断不了痴情缠念

醉酒总是让人感到后悔,可我却在睡梦中得到了不一样的幻境:梦中我置身雨中,恍然回到了四年前。 那亦是一个雨夜,灯火昏黄,外面则是漆黑一片,除了偶尔出来光顾的闪电,一切都是平静的,可是那一夜,我的母亲去世了,这世上再也没了她的痕迹。那一夜,我站在雨里,看着路上不多的车辆,哭了一夜,脸上泪水和雨水交织,已然傻傻分不清楚。逝者如梦,我要成长起来,我在心底暗暗发誓。因为本就是单亲的我在没了妈妈之后,成了真正的孤儿。从前在妈妈的庇护下,我没有缺失过爱,或者我享受了双份的爱,那些都是妈妈给予的。可我知道天明之后一定要振奋起来,我还有大学的学业,还有妈妈的嘱咐,我决不能辜负!后来,我梦到了回到学校我高烧不退,顶着压力和病魔,一直坚持着,坚持着…无论别人怎样羞辱我,我都咬牙坚持。因为妈妈还守护着我,我看得见,我的执念,让我不容置疑地相信我的心。 直到三天后的妈妈的葬礼,我穿着黑色的葬服裙,独自一人主持着这场追悼会,我们的朋友全部到场,他们劝我不要伤心,节哀顺变,却不知道我的泪水早已流光,现在的我只剩行尸走肉一样的躯壳,我看着火化场的人将妈妈的尸体一点点焚烧,最后只剩下一坛骨灰。逝者如梦,我跪在妈妈的墓前,在心里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为什么连自己爱的人都守护不了!妈妈生前最爱的花是丁香花,她就像丁香一样馨香馥郁,一生默默在我的生命中留下无私的痕迹,她以前问我,如果可以,这一生最想做的是什么?我说是树,那样不会脆弱,可以守护自己爱的人,可以保护自己…可是现在我想说:我想做丁香,因为它可以守护你,陪伴你,让你不会孤单!但,不会了,你不会有机会听我说了…… 墓前,我放着一束丁香花,让它陪伴妈妈。可是天公不作美,暴雨如注,豆大的雨粒拍打着我,打湿了我额前的发,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连娇艳欲滴的花也免不了它的伤害,花瓣随着风雨肆意飘散,最后被浑水玷污。我想去拾起它们,可是滚烫的身体再也承受不住这几天的打击,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没有。雨越下越大,我也不知什么时候,滚烫的泪水汹涌而出。泪水和雨水交织在一起,我再也看不见妈妈的面容。 忽然,我感受不到冷雨的拍打,头顶上多出一把黑伞,我想看看那人的容颜,可是,眼皮似有千斤重,我再也没有力气睁开眼。支撑不住的我也在那一瞬间滑落,我以为我接触到的会是冰冷的地面,可最后,我却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那个胸膛是那样的安全可靠,以至于多年后的我想起来依然很熟悉。我在医院醒来,然后打完点滴就回去了。之后我遇见了朝砚,然后他给予我的爱温暖了我,让我冰冷的心渐渐回温,一年来,他支撑着我。因为他的怀抱多像那年那月那日那时那刻那人的怀抱!之后,画面一转,我听到妈妈对我说:“悦悦,已经四年了,你还没看清自己的心吗?你真正的爱人是谁,我想你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去吧,去追寻吧…”我在梦中答应,那人究竟是谁呢,为什么四年了,还住在我的心里?我一定要找到你,哪怕你已经娶了妻,生了子,我也要守护着你,像是回忆中你守护我那样……刹那间,梦醒。泪水,浸湿了枕头…… ------题外话------ 最近都没人关注我了呢,不过我会坚持到底,绝不会辜负你们的支持! 加油,感谢你们,么么哒!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断发断得了一帘幽梦,断不了痴情缠念二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在我21年的人生履历中,我始终不能真正诠释这个名词。 要我怎样去说呢?21年中,唯有一年的享受爱情的时光,最后却被我亲手扼杀在了摇篮里,可是分手的理由却是那样…那样不堪,或许再过上多少年我的决定都会一样吧,像那年心智未成熟的模样。 妈妈的婚姻在我5岁那年就结束了,印象中我没见过我爸爸,只依稀记得记忆中短短的胡渣,和父母对视时的温柔目光。可是后来怎么就会离婚了呢?我问妈妈,可是她只是温柔的抚摸着我的头,低声叹息。尽管是那样低声的叹息,也一声不落地落入了我的耳朵。那是很少见到妈妈伤心,只是在迷蒙中听到妈妈的抽泣…… 我曾问过妈妈:“妈妈,现在我都快要长大了,您为何还是这样孑然一身呢,放心,您可以大胆地去追逐您的爱!” “傻丫头,爱情是随遇而安,哪有那么多选择呀,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其实爱情是很艰难的,它不是你想决定就能决定的,而那个你中意的爱人很可能就只有一个,除了他,你的心里再也装不下其他人,或许是有太多此生对你好的人,可是真正的爱却只能给一个人。”妈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有熠熠的神采,好像全世界都失去了光亮。真的很难想象,妈妈的爱持续了这么久,她把她的爱尘封在那份记忆里,在记忆里快乐,在记忆里忧伤,同样也在记忆里成长蜕变…… “所以妈妈,您是还没有放下爸爸吗?”我低低地探询,仿佛一不小心就揭开妈妈的伤疤,然后将她再放入梦魇中。 “恩,是啊,可能我这一辈子也放不下了吧,不过我有你就够了,你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也是他的爱的延续……” 我本以为妈妈会听不见,即使听见也会置若罔闻,可是我没想到她会那么释然地将这一切诉说。霎时,我们眼里都噙满了泪珠,像众多平凡又温馨的家庭一样,我们母女俩拥抱在一起,享受着那时刻的甜蜜。 即使是现在回想起来,那也是我此生最别致的温柔,不富裕的岁月里,只因妈妈的相伴,弥足珍贵。 爱情里没有对与错,也没有成功和失败,真正的爱是默默的守护,默默的付出。也是从妈妈的生命中我知道了:爱没有保质期。 谁会明白我此时的心情那?即使是闺蜜我也不曾说过。 我缩了缩鼻子,真是的,又感性了!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床前守护着的人,感受到的是掌心里的温热,他是? 宿醉的我摇了摇头,终于看清他是简约。 “简约,简约,哎,醒醒,醒醒。”我低声唤他,也许是太醉了,也许是太累了,想到他白天时的捉弄,忍不住莞尔一笑,这小子,居然藏了一肚子坏水。我本来打算拍在他头上的手,在落指的那一刻,终于舍不得,化作绕指柔,轻轻揉搓,像什么呢?是太多的宠溺了吧! 我轻轻起身,将他的手指一一掰开,不过动作却是那样轻,好像鸟儿的羽毛,那样轻柔,好像一转身就会飘逝不见。怎么那样…那样不真实呢? 可是他没有醒,隐隐的失落袭上心头,连我也不知道,究竟在失落什么? 下了床,我蹑手蹑脚地出了卧室,打开灯,黑漆漆的房间里终于有了一丝光亮,长久没适应光线的眼睛猛一接触光便急剧收缩瞳孔,再张开眼时,就不会再排斥…… 从离开朝砚的那天起,半夜在梦魇中惊醒就成了家常便饭。因为孤独,才更明白那些半夜不归,陪我开怀畅饮的闺蜜是那样的珍贵,就像此刻,室内浅浅的光线照在他们的身上,似是蒙上了一层薄薄的光晕。 那一刻,笑在我的嘴角衍生,那是真正的、真正的快乐和感谢! 我先给躺在沙发上的她们盖上毯子,以防着凉。然后又去了厨房,给他们熬了醒酒汤,又乖声哄她们让他们把汤喝完,做完这一切,又扶着这俩丫头去客房睡觉。做完这一切,已经凌晨1点了,回到卧室,简约还在睡,既然拖不动他,那就给他盖上被子吧。都能把我抱到这儿来了,应该也不是多醉吧!我这莫想着,也就释然了。 7月的天没有中国北方的闷热,反而因海洋性气候的感染而显得愈发动人。凌晨一点又怎样?夜不归宿成了习惯,就像三分全球的金融中心一样,这里虽然不是伦敦,却因为高度发达的旅游业而繁华匆忙。 多么繁华的商业街!无数的情侣相依相偎,高大的城堡灯火辉煌。明明相隔只有20米,我却感觉有一生的距离。尤其是女生脸上甜美的笑容,那么美,那样亮,好像旗舰店里的钻戒,一瞬间都失了光彩。路灯映着我和梧桐的身影,有些话随风飘散,随着眼里的光芒浸透在心里,充斥在月光中,转眼又孤立了我的心。 明明很远,却忍不住靠近;明明很痛,却拼命挣脱。明明伤口都结了痂,却还是止不住彻骨的思念,散尽四肢百骸,终于日益隐秘,像妈妈说的那样…… 月正弯弯,似是眉眼含笑,痛了那些年…… ------题外话------ 有感而发,难免低气压,谢谢大家能够看完。今天脚受伤了,更的有点晚,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偶!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断发断得了一帘幽梦,断不了痴情缠念三

独自,走在街道上。是夏日,内心却是彻骨的严寒。 再美的恋爱也经历不了时光的沉淀,因为我深知妈妈的爱恋一生无果,直到她将自己的生命带进黄土,那人都没再看她一眼。所以,尘世的爱真的还能在梦醒后启封吗?痛已结疤,终抵不过彻骨的思念…… 那样,就走入人群,去感受他们的一份欣喜,去感染他们的活力,那份因幸福而洋溢在脸上的微笑,我是那样的渴望… 灯火辉煌,在夜中闪耀,塞纳河泛起盈盈的波光。多美的夜色!可是苦涩就像血液一样在我的身心里流淌,一刻都不再停息…走吧,走吧,看一看也好,睡不着总要找点期盼。 咖啡店里还有不断的人群流入,优雅的乐声给深夜添了一份静谧。 可是…异国终是异国,他乡终是他乡,即使再多的友,再多的岁月,也抵不过生我养我的故乡,还有18年与母相处的回忆,以及我的爱开始的地方…都说恋人才恋乡,既然放不下,何不回去看一看呢?是啊,一切都变了,那就让我带着原来的模样回去吧!至于这头长发,及腰是时间的积攒,流逝的时光不可挽回。既然如此,何不剪掉呢?都说剪掉长发意味着重新开始,那样的我才配得起这份生活吧! 我在咖啡店呆到凌晨5点,咖啡续了一杯又一杯,泪也淌了一滴又一滴。临走前我点了3份提拉米苏。提拉米苏的寓言是“带我走”吧,我想把它们送给这三年我遇见的三个人,希望他们能够带走我的忧伤。 走到公寓已经5:30了,这几只小睡猪还没醒,我不禁扶额叹息,可是这份安逸不是什么人都能拥有的,不是吗?起码我就夜夜被恶魔缠身。我用小火给他们炖粥,熬了将近两个小时,他们才陆续起来。 因为以前路遥和简栀就经常过来这儿和我一起住,所以一夜安眠,可是那两个鸡窝头是怎莫回事?明明是两个极其俊俏的脸蛋,那凌乱的发丝,还有那没卸妆的脸,啧啧啧,真是惨不忍睹! 而简约倒是还好,还知道洗漱完再出来,一看这丫适应能力就特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我家住了多少年呢! 在第一时间,我果断对我的俩闺蜜进行了嘲笑,刺耳的笑声萦绕在公寓里,这俩好像没睡醒,迷迷糊糊的样子好像醉汉,路遥下楼梯的时候居然撞上了楼梯,这下我笑得更大声了。不过,那犀利的眼神射过来,秒杀了我的小心脏。我乖乖闭上了嘴! “好啦好啦,我不笑啦,来,乖乖吃饭,我熬了莲子百合粥,还有提拉米苏是我买给你们的,记得吃偶!好了,现在我要去上班了,吃完了你们负责刷碗欧!还有简约,这份钥匙给你,抱歉,今天没空陪你逛了,不过你玩累了可以回来休息。”说着,我将钥匙扔给他。 然后准备出发。“哎,小悦,你不是九点才上班吗?现在才八点呀!”这丫疑惑地提出疑问。我顿了一下,然后走上前去,俯下身,“你是猪吗,遥,昨天要不是你让我去接你,我能还来不及请假就去了吗,况且我昨天一天都没再去,要是你是老板,你会要这样的员工吗?现在我还得负荆请罪,你说我不得早去吗?”我冲着路遥低声说。 “嘿嘿,悦悦,你别生气,是该早去,那你快去吧,路上小心,不送。”路遥起身,将我推到门前。 “你这个小没良心的…”所有的声音终究隐没在了关门声中…… 其实,我骗了她,我是想去剪头发,可是她们比我更喜欢我的乌发。 “小悦,我跟你说,我们俩的长发都染了,现在只有你的头发是纯粹的,你要留好留长,可不能剪掉偶,多好的头发呀,我们羡慕都羡慕不来呢!”简栀轻抚我的发,眉目间透着温柔。“遥,栀,我怎莫感觉我的头发像你们的孩子呢,你看你们,整天唠唠叨叨的,我耳朵都起茧子啦!”我一副不耐烦的神情,不过他俩会自动忽略后半句。 “是啊,那可不是,可是要是孩子那也是你的孩子,顶多算是我们的侄子吧。”这丫一副满意的神态。听了这话,我追着他们满大街跑“站住,你们俩给我站住,你家头发才是你们的孩子呢!”远处传来她们爽朗的笑声。如银铃般悦耳…… 所以,我要把你们的侄子丢了,你们还会答应吗?不会,肯定不会,因此,我要隐瞒了,等到剪掉后,事已成定局,你们也再没有办法阻拦… 一段段黑发从我面前掉落,仿佛要将我的回忆割舍,可是过去的回不去了,不是吗?他都订婚了呀!或许头发和我都没有权力在留在这了吧。走在路上,留给暖风一声声叹息…… ------题外话------ 断发(3)写完了,下一章是什么呢?敬请期待吧!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暴怒

因为心情低落,所以一直到8:59我才到公司。 慢悠悠的我全然不知今天会发生什么,又或者我打算一直采用漠然的态度…… 刚才没发现,现在才感觉到空气中一股剑拔弩张的气氛。 “奚悦呀,你昨天去哪了?”夏木问我,好像有点不知所措。 “奥,我去接朋友了,没提前打招呼,真是抱歉!”我一副真心道歉的姿势,可以说是无懈可击。 “后来又发生什么事了吗?” 大大咧咧的凌轩抢着回答:“是这样的,后来总裁的首席秘书下来狠狠训斥了我们一把,明明是第一天见到总裁,就这莫明显地招惹了他,我还以为我们做了十恶不赦的大罪呢,之后问他们,我才知道是你没在这,话说回来,你和夏秘书、总裁什么关系呀?” “我之前没见过他们呀!”我十分疑惑,不过转念一想,这些同事没有嘲讽我,反倒细心询问我,这样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份不可多得的温暖了,于是回敬道:“这样吧,你们为了我受了不少苦,今天,我请你们喝下午茶!” “奚悦,你真好!”这次说话的不仅有那俩年轻的丫头,还有从没和我说过话的小伙,后来问夏木才知道,他叫临书皇。真是个文艺的名字呢! 殊不知,昨晚的总裁因为白天看到的一幕一夜无眠,暴怒之下夏舞和桌上的资料就成了出气筒。 现在,三十层的楼上走廊里,夏舞的全身忍不住瑟瑟发抖。 叮铃铃,叮铃铃,公司内线响起。我顺其自然地接起,“喂,设计部。”“奚悦,总裁找!”这次夏助理的言语有些恶劣,不过还掺杂着一点紧张,太细微,难以察觉,我却发现。 昨天我可是害他被老总骂,记点仇也是无可厚非的吧!不过一个刚入职的小员工值得总裁这莫生气嘛,莫非我真和他认识… 别胡思乱想了,老奚!我轻轻站起身,似是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像赴死的战士一样。大不了,被炒鱿鱼嘛,反正不被辞就是自辞,就只有这四天了,看着办吧!唉… 站到总裁的办公室外,感觉浑身冷,恐怕这就是他身上自带的低气压吧!这样呀…一向勇敢的我打了退堂鼓。 轻敲了门,传出凌厉的两个字“进来!”处于害怕心理,自然没注意声色。 低头推门进去的我看到满地的凌乱,想赎罪,便将它们一一拾起,还没到办公桌旁,视线里出现了一双鳄鱼皮鞋,像大提琴的声音自他的喉间缓缓流出:“你是清洁工吗?” 我却是那样的后知后觉,“啊?”抬起头,却不小心撞入一双漆黑的眸子,像黑夜的暗神,似是掌握了普通人全部的命脉。 到底是什么让他变成这样的呢?从英俊的少年变得愈发稳重成熟,也愈发恐怖、令人担忧。 我的心像一团乱麻一样,因为他的出现——“总裁,您叫我来有什么事吗?”我装作stranger的模样,淡化了每一次偶然相遇,尽管我知道有些事根本就不是偶然。 “呵呵,你还好意思问我有什麽事?你自己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擅离职守,你说我该不该请你来‘喝茶’呀?”他用很幽默的语气道出我犯的错误,可是那深眸里孕育的怒气却像一盆凉水将我的希望打得粉碎。 “总裁,昨天我有事,是我朋友遇事了,我怕再晚去一会儿,就会丢失一条人命,所以人命关天的大事,您应该会体谅吧?”明明这话无可挑剔,他也欲言又止,可是凭着他的伶牙俐齿,又怎会轻易放过我?“不过您不体谅也没关系,您想扣多少工资就尽管扣吧,实在不行把我炒了也行,我不介意!”我低头摆弄自己的手指甲,看到他一副哑口无言的样子,又想自己可能是要离开了,所以才如此无所畏惧吧! “奚悦,你真行,不过,你觉得既然你都在这了,我还会轻易放你走吗?”不等我开口,他又说:“你是不是有个闺蜜叫简栀?她的男朋友在我手底下工作,如果你不好好顺我的心意做事,你觉得我会轻易放过他们吗?” 太确定了,太确定这是陷阱了,可是还是想去跳,怎么办呢?“你有什么条件,尽管说,只要别伤害他们就行!”“你还是和以前没变呢,小悦,还是如此爽快!那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来欧凌总部,做我秘书!”他浑身凌厉的线条里,包裹着一点点狡诈,我爽快答应:“好!” 后来,我就在设计部那几个花痴艳羡的目光下被朝砚这个混蛋带走了,然后成了他的临时秘书。临时,只是我自己想的,因为我最多只会在这儿呆一个月了,等到一切都交接好,我会还这世界一片安宁,也会还那女孩儿应得的幸福。 夏舞风风火火的来了,带着总裁这一周的行程表。“所谓秘书,就是那样像牛皮糖粘在老总身边一样的工作,我感觉好像跑腿,妈呀,你要是尝尝马不停蹄地奔波忙碌的生活,就会感叹自己的日子过得有多安逸幸福!真怀念在办公室的日子呀!”我将这事告诉给那俩闺蜜,吐槽的日子真是爽啊! 至于关于我头发的故事,我就不再重复了,虽然免不了一顿惩罚,但是木已成舟,还是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吧! ------题外话------ 今天看了一本书是关晓彤的,写的是她的演艺之路,希望大家闲暇之时看一看偶!么么哒!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缘分天使

不知你们是否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十分幸福的情侣,男朋友买了一对缘分天使,他和女朋友各执一件。他们已经订婚,却在将要结婚的前夕,男朋友驾驶的飞机意外出事,他和他的缘分天使一起消失了。传说,只要女友找到那个缘分天使,男朋友就会回到她的身边……这是《致我们终将失去的青春》中一段感人的故事,可是结局却是女朋友在另一个男生的手里找到他的缘分天使,而那个男生却是意外中遇见了本是属于她的缘分天使。自此是一段感情的陨落,是一对爱人的天人永隔…… 悲剧时时会上演,只在俯首抬头间。 多少爱人相爱时没有彼此珍惜,等到失去时方知心被剜掉的痛苦,再去忏悔却挽回不了爱人的生命。 我也曾爱过一个人,但是他被我害死啦!被我生生掐死在我的心里。从此,我告诉自己,他不在了,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像妈妈一样。可是夜深人静时我总会想起他在呼唤着我,让我不要离开。但是,梦醒后一切都恢复从前,好像他从没来过我梦里。 现在是晚上十点,我依然在总裁室外面工作,偶尔也会开小差,看看小说。 秘书,永远是最操劳的事业,尤其是私人秘书,像我这样的。 我知道欧凌之所以会这样繁盛,是因为它的总裁是很兢兢业业的,这我不是在欧凌工作的时候就早有耳闻。可是我却没有想到,遥远到像是另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他是总裁,我又不是。干嘛这样剥削我的劳动力呀! 其实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总裁室里那人根本没在工作,而是透过窗户去看我。 窗外,是月明星稀,五颜六色的霓虹灯装点着这整个世界。连同我的生活,都被他捏得粉碎。 那扇玻璃门不仅遮住了里面的风景,也遮住了我偷窥他生活的心。 整整十个小时,我没有进餐,我不是钢铁侠。一顿不吃不会饿得慌。就在我终于鼓起勇气打算第十次敲响那扇门的时候,它从里面自动打开了。妈呀,神啦!我都不是济公,还有特殊本领。 我俯首看地,却听到;“地上有钱吗?” “啊?什么钱?” “没钱,你看地干嘛?” “哦!” “你饿吗?” 啥,我肯定是幻听了,这句话能从总裁的嘴里说出来,我准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我摇头晃脑四处观看,就差没长成变色龙了。但也没其他人呀! 许是没听到我的答话,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往总裁专属楼梯走去。电梯里,我们相对无言,只有我暗暗腹诽:怎么没经过我同意,就拐走良家妇女呀! 但是终究,没有说出来。 到了地下停车场,他抓着就把我往副驾驶上塞,可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到了后面的座上,与此同时,他在驾驶座上瞪着横眉怒目,朝我望来。我笑着回答:“后面安全,后面安全…” 他没有再追究,或许他也看到了我眼中的笑意不达眼底。他要开去哪呢?兴许是要把车开到餐厅里去吧。我又怎么知道呢? 车开向繁华的街道,路边的梧桐树像催眠的钟,一点一点在我眼中汇聚,终于,我沉沉睡去。 车驶入一座古堡,未进入时,便有一股天然的香气沁人心脾,待到进入之时,偌大的城堡灯火通明,却不见一个人。 我就是在这时醒来的。 像外面一样,这里也有梧桐,却好像比外面的更魁梧更健壮。再往里去,是一座花房。在外面看,室内像是荧光的宝盒,一点一点投射出完美似珍珠的光亮,饱满莹润。 比世界上所有的灯都美。 一直到了车库,我的视线才慢慢转移。 “醒了?” “啊?恩!”不过他怎么把我带到这儿来啦,我就像是闯入了宫殿的灰姑娘,身上的一切都与这里格格不入。 因为连装饰画的边框都比我身上穿的,脚上蹬的,来得更加贵重。更别说地上铺的地毯,抬头便能看到的吊灯,似乎都在宣告着我这个外来的侵入者,多么配不上他们! 没有想象中王子的礼遇,况且我也不敢奢求,在安全带打开的声音入耳后,我就打开了车门。 王子终究是王子,会有王子的待遇,可是我不是公主,没办法矫情。 看他的神情,自然也是没想过要帮我。我想问问他带我到这儿是干什么,却被他浑身散发的低气压所震慑,最终无言。 ------题外话------ 好久不见啦,大家有没有想我呢?这莫久都不呼唤我,真没良心呀! 不过我怎莫舍得怪你们呢?希望大家不计前嫌,原谅我没有尽快出现啦!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忠我所遇,一生未满(一)

法国贵族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不过听说其实朝砚的父亲是贵族血统,不过他的母亲却是华裔,按理来说他是没资格继承这些房产以及财产的,那这又是啥?难道出现在我眼前的是幻觉?我使劲揉了揉眼,这是真的呀! 他微微瞥了我愚蠢到家的样子一眼,嗤笑一声,好像某种看不起。 嗒嗒嗒,高跟鞋的声音传来,且越来越近,最后化作一位倾城美人,抬起的玉指轻轻地捂住男人的双眼,娇媚的声音自口中吐出:“猜猜我是谁?”砸在我心上,是块石头;砸在他心中,应该是比蜜还甜。 那男人轻柔地道出,仿佛并不对女孩的突然造访有丝毫的惊讶:“小梦,别闹,今天咱家来了位客人,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新秘书奚悦,你应该也认识,你们以前同一所高中!”男人将女孩的小手拉下,握在手中,和她十指相扣,说话的时候宠溺的目光始终注视着他,仿佛连多一点看别人的时间都没有。 女孩闻言回头见我,明明很熟悉,却做作地装作不认识,眼内几乎看不到的慌张却被我识破。继而回过头去,挑眉道:“我不记得了,时间太长,忘记了吧!”男人亦没有再说,只是淡淡一笑。 “看看你穿的这么单薄,还出来,走,咱们进去!”到底是谁穿的单薄呢?邵梦外面穿着风衣,我却只穿着短袖的职业套装!朝砚,你可真是可笑呀!我白白认识你这么多年,却仿佛今天才读懂你! “嗯!”女孩高傲地仰起头,任男人拉着,最后抛给我一个只有女孩才懂的目光,是赤裸裸的炫耀! 呵呵,你炫耀什么呢?邵梦?耍阴谋诡计就能得到幸福吗?不由得冷笑一声,音量极低。 进入室内后,身体温度有所回升,却面临着一个难题。邵梦好像是经常来,轻车熟路地拿着一双女士拖鞋穿上,再然后没管我这个“陌生人”。朝砚也是这样,熟视无睹。 而我处在一种尴尬的境地。没有拖鞋,没有尊重,好像一个小丑一样看着他们秀恩爱。鼻头莫名有些酸,仰起头,不让泪水落下! 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幅画面,是母亲背着我在叔叔阿姨家求情借钱,那时我高烧39。8c,早已经烧糊涂了,还淋着大雨。可那些亲戚就像冷血动物一样,一点感情都没有把我们都赶了出来,连把雨伞都没给。我在梦中喃喃:“妈妈,别伤心!不要…不要跪下!”可母亲最终却跪在了叔伯的家门外,把我搂在怀里,避免暴雨的袭击…… 最后亲戚避我们如瘟疫,在风中扔掉200块,母亲连连磕头… 等到她到了医院时,体能早已耗尽,我们母女俩像秋风中的落叶,任人宰割。幸运的是我们被好心人救起,醒来后我去旁边的病床上看她,她苍白着的脸颊微笑着,轻声告诉我:“小悦呀,不要怪妈妈的懦弱,不管未来是怎样,除了你当了家做了主,都要记住‘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理儿,不要硬碰硬,那样你只会受伤,明白了吗?”我含泪点了点头,当时的我连妈妈都保护不了,又怎敢有什么异议? 可现在… 算啦,听妈妈一句吧,不要再跌倒了! 我将鞋脱下,赤脚走进去,站在客厅沙发旁,柔声问着总裁的指示,也学邵梦炉火纯青的演技,我不知道心里的感觉怎样,可是她的脸色却微微发生了改变,隐约透着不满。 “你去厨房做饭吧!材料很齐全!”啥?我都怀疑这人是不是吃错药啦,我是秘书,又不是保姆,脑袋有病吧! 瞧那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真闹心!唉…! ------题外话------ 最近没来真是抱歉,喜欢我的可以投票欧!也可以加我的qq2037580576呀!谢谢你们,不离不弃!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忠我所遇,一生未满(二)

大老板坐在舒适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女主人搂住男主人的胳膊,小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一脸的幸福与甜蜜。转身拿里面的食材时无意看到的情景,果真是羡煞旁人呀!可是我的心怎么不痛了呢?难道真的已经麻木了吗?这可真不是个好现象,我必须要拥有爱的权利,不能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嗯,就这样决定了! 自我催眠好像有一定的成效,第一秒,第二秒,第三秒……一分钟过去了,我的脸上挂满了恬静的微笑。但是两分钟后…我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啪,啪,啪地落在案板上,手中的香菜还剩最后一点,却在一瞬间刀刃切伤了手指,银光闪闪,血珠外渗,我猛地叫出声“嘶…”。 却是无人问津。哈哈,果真是喜新厌旧,恐怕我就是此刻躺在血泊里,他也是那副冰山脸,那双永远都看不懂的寒眸。 终于,有人坐不住了,对于朝大总裁“请”我到他家做饭,除非邵梦是个傻瓜,要不然怎么能放过折磨人刁难人的好机遇呢?她飞速跑到我跟前叫出声,装出一副贤妻良母的温柔模样,声音轻柔,对我说:“你没事吧?要不我给你包扎一下吧?”说着就要去拿药箱,等她回来,在隐蔽的地方抓了一把盐,然后粗暴地拽过我的手臂,将盐撒在我的伤口上。然后她凑近头,对着我的耳朵说:“奚悦,别费劲啦!你永远都超不过我!还有不准叫出来,否则,我不敢保证你的生命安全是否可以保障!” 你是什么时候有这样的觉悟的呢?邵梦?如果当年的你能够勇敢一点点,或许就不是在这里眼巴巴地害怕他被我抢走了。有些事,没有人可以挽回,就像白驹过隙的时光,不可能重来。没有人会和你抢什么,爱一个人会希望他幸福,可你爱到偏执,丧失了良知,我还能说什么? 我的泪没有再落下,既然没有人在乎,何必自取其辱呢?仰起头来,笑颜如花,轻声说:“谢谢,梦姐。” 我清楚地看到她那一瞬间的震颤。厨房门没关,朝砚正用挑衅的目光看着我,我皱了皱眉,起身接着做饭,手指不疼了,因为神经都麻木了。也不淌血了,血小板在这时倒是挺管用的! 如果大家都认为我好欺负,我当然不会不反击,只是没脑子的买卖我不干,就像邵梦一样的蠢猪,再修炼个几百年也不是我的对手,今天陪你玩玩,好日子迟早都得过够呀! 我将四菜一汤端上桌的时候,邵梦明显魂不守舍,我倒没管她,只径自说着:“总裁,菜做好了,我能回去了吗?” 他没应话,只兀自舀了一勺汤在碗里,边尝边摇头,我以为他要挑刺,下一秒就好像一个大炮轰隆一声坠落,炸的我体无完肤。 “哎呀,奚悦,你这菜做的不错啊,前一阵子,我找的那个米其林五星级大厨都没你做的好吃,我决定了,以后你不仅要在公司里当我的秘书,还要负责我的一日三餐,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工资翻倍!”翻啥呀翻,我看起来像是缺钱的人吗?你就是成心的!我的手紧紧握住,手上青筋毕暴露,眉头紧蹙,想要急声反驳:“不…”“别忘了你还有事求我!”我就像个案板上的小鱼,毫无反抗之力。明明心想应该不会在这留宿,可是下一句话果真是一点都不客气:“从今天起,你就搬过来吧!” “可我的行李?”“这里什么都有,不需要回去拿!”他的声音严肃有力,让人不容置疑,我看到邵梦铁青的脸色,以及能够把我杀个几万次的眼神,哈!刚刚糟糕的心情倒舒畅了呢!遂无辜地耸了耸肩。表示,我也不知道他要干嘛,你猜呀? 最后还是邵梦被朝砚轰走了,还美其名曰:“我感冒了,最好别传染给了你,乖,听话,回家,啊?”我听得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他讲的什么呀,准是个外星人!别说她不信,我就不可能信。 把那一尊神请走了以后,就真的只剩下我俩了,空气好像一瞬间就凝固了,谁也不敢打破这片刻的宁静,最后还是我先开了口:“总裁,我住哪?”声音中带着疏离,就好像只是平静的上下属关系。 可他没说话,抓住我的手就往二楼某个卧室里赶,我起初还以为他真要把我放到哪个屋里。直到看到连门口都是豪华的装饰品时才顿住,这已经是尽头了。(他要干嘛呀?) ------题外话------ 大家好久不见了,还好吗,拜托大家加我收藏呗,我保证接下来肯定会是个惊喜!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忠我所遇,一生未满(三)

推开那扇门,里面如同是置入仙境般美好,虽然是偏男性的黑白冷色调,却有白色的贝壳在敞开的落地窗前吹来的海风中摇曳,又有风铃在旁边伴奏。只是房间里素描中的女孩再也变不会当初笑靥如花的样子,就算我有瞬间的动容想要留下,又有什么意义呢? 它从身后环住我的腰,嘴唇凑近我的耳朵,吐出的话语像清风一样将我的心弄的痒痒的:“喜欢吗?这儿多美呀,以后咱们就住在这儿,没有人会来打搅。想想就觉得幸福!” 那是你的幸福,却不是我的幸福呀!朝砚,为什么你就是看不懂我们之间隔着的海与天呢?“朝砚,你觉得可能吗?几年前我抛下你,你都不记恨吗?你没有尊严吗?”一个男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同一个女人伤害,无论是谁都会绝望的,更何况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他。虽然这句话可能会伤害到他,可是我怎么能让一个有锦绣前程的陪我一起下地狱? “奚悦,咱们忘了以前的事好不好?我知道你还爱我,对吗?”他还是那么执迷不悟。我曾经听说过一个男人太爱一个女人才会放下尊严,去乞求她爱他,和他在一起。如果换成另外一个时间,另外一对情侣,或许女孩一定会扑到男孩怀里。可我不是了,已经失去了爱的资格。 “不行了,朝砚,我们之间不可能了,就算我们在一起,那邵梦呢?你们都订婚了,你有权利反悔吗?”我苦笑了声,像一只带着刺的刺猬,狠狠地向着伤害我的人还击,不考虑后果,没在乎结局。事实上,十分钟后,我后悔了… 我站在“荒山野岭”里,路是泥泞的土路,道上没有任何人,空气中还夹杂着雨后泥土的腥气。我护住我的肩膀,皮肤因为感受到寒冷的潮气起了鸡皮疙瘩。我还能说什么呢?时间倒回到十分钟前: 听完我说的话后,他没有回答,不知道是因为他无言以对,还是被我气着了。几秒后,他拽住我的手往外拉,直到把我塞到副驾驶才罢休。“你可别胡来,这么冷的天,你可别冲动!”许久也没听到回答。只感觉到车内的低气压。突然,他猛地踩下刹车,要不是系着安全带,我的头就会撞到挡风玻璃上。 “下车,我看你需要冷静一下!”我还没从惊吓中回过神来,就听到这句冷嗖嗖的话,顿时抖索了一下。他看我不动弹,下了驾驶位,把我拖下了车,好悲惨地摔了个狗啃泥的姿势。 他高调的宾利开走了,只留我在原地不知所措。看来要提前离开这里了,本来想留点眷恋在这儿的,可是现在也不可能了吧。 幸亏我还带着手机,要不然就得住在这了。熟悉的铃声响起。“喂,奚悦姐,你在哪呢?这么晚了也不回家,我和姐都很担心你呢。”“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儿,你查查我手机号码的卫星定位,来这儿接我行吗?”“行,你在那呆着别动啊,我马上就去。”听到那熟悉的嗓音,想象着他因为担心焦急的面孔,在风中吹乱的黑发,以及飘散的风衣,竟然会有一丝暖意。 我不懂为什么我的生活会变成这个样子,难道我真的做错了什么?我是真不懂呀! 爱是持久忍耐,可为干什么我只感觉到痛苦…我在萧瑟的晚风中轻轻吟唱:“求你睁开双眼,看看千军万马,他带着迟来的爱他来啦,这不是童话,是真的爱上你啦”…可我睁开双眼,却模糊看到的是我的骑士……感受到的是越来越虚脱的身体,他在向我呼喊,我该怎么办呢? ------题外话------ 谢谢大家长期以来的不离不弃!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诉语(一)

“奚悦,奚悦,醒醒…”我在迷茫中昏昏沉沉,直到醒来,看到身边围满的朋友,才如梦初醒。“恩,我这是在哪?”“哼,还说哪,晚上不回家,你跑那荒山野岭干嘛?最后还不是我弟帮你?”简栀像个老巫婆,时不时发出嗔怪的声音,我有些不好意思,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一样,只好不住的点头,只是抬头间偶然落入一双带着笑意的眸子,刹那间迷乱了双眼。 “好啦,姐,奚悦姐现在需要休息,你还是不要折磨她了。”我朝简约挤动双眼,表示感谢,要是简栀再这莫说下去,说不定我的头都会炸了。这里是医院,其实药水味是我最不愿意闻到的,因为这里靠近太平间,是生的对面,死的尽头。我又想起妈妈被人从抢救室里推到太平间,那种状况多么可怕! 路遥也不说话,只是依然用花痴的眼光看着简约那张帅气的脸,那如狼似虎的炽热的目光,我可真是不知该怎么说了。其实像我和简栀以及简约的关系,如果路遥真喜欢他,也是无可厚非的,就看简约是怎么想的了。 “简约,我想和你姐、路遥商量点事,你先回避一下行吗?”“好,那你们聊,我出去买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小子从我醒来就一直傻乐呵,咧开的嘴就没合拢过。 等门合上后,我回过头来,脸上充满笑意,拽过简栀和路遥的手来,柔声道:“好栀栀,好遥遥,我有事情需要你们帮我做,你们帮帮我好不好?”“哎呀,你千万别这么说话,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简直和路遥异口同声的说。“在进入正题之前,我先给你们讲个故事,你们听完之后再想想要不要帮我。”“啊?还有故事?这得多传奇呀!”简栀拉过路遥的胳膊,对她说:“你没见这丫头不对劲吗?你还一副看好戏的语气?”路遥撅起了嘴,一副不高兴的面貌。简栀转过头来对我说:“好啦,奚悦,你赶紧的,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别磨磨唧唧的!” 我忍不住笑了,接着娓娓讲来一个女孩凄美的青春故事:“那是2011年的秋天,萧瑟的秋风伴着落叶在忧伤的她面前飞扬,就在前几天,她的母亲被送入太平间,她正式成为一个孤儿。在b市大学里,虽然她有几个好朋友,却并不愿倾诉。日日浑浑噩噩,看着老师在课堂上讲课,也曾幻想过没有母亲的未来会怎样。看着老师飞快的笔书,日子也这样慢慢滑过。直到有一天,一个穿着卫衣的阳光男孩来到她身边,她的生活才渐渐发生了改变。如同所有狗血的剧情一样,那天。他在她的宿舍楼下摆了一整个草坪的蜡烛,她正好下楼倒垃圾,看到了这幅景象,本来并不打算理会,因为她从来就没见过他,也就更不知道这些红色的蜡烛是为谁摆的。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个男孩忽然叫住她,上前将火红的玫瑰花放到她手上,对她说:‘我喜欢你,如果你不介意,让我做你的男朋友行吗?’她当时并不是被那么大的阵势感动了,而是异常讨厌孤独的生活,再加上她忽然觉得那个男孩的怀抱很温暖,虽然并不像是偌大的别墅那样给人安全感,却足以给她一个小小的天地,起码不用再那么寂寞了。 于是她就答应了,却不知道在阳台上的一个室友却分外眼红……” ------题外话------ 谢谢大家,我的作品有幸被大家阅读,确实是惺惜的荣幸!不过惺惜还是个学生,望大家能够原谅惺惜蜗牛般的更新速度。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诉语(二)

“那个女孩叫邵梦,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吧。只是她和她们都不同,她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一出校门就有豪车接送,其实打心眼里瞧不上她们。她们宿舍里除了邵梦都是从小地区里考过来的,哪个没有真才实学?可是人家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面貌,好像公主一样。她们比她差多少?不就是没有一个有钱的爹吗?” “不过她们任何人倒都没有在意这位趾高气扬的大小姐,每个人都过着自己的生活,包括她。先前她只是把他当成排遣寂寞的工具,可是慢慢地那个男孩带给她的却是越来越多的欢声笑语。她性格寡淡,没事,他用笑话逗她;她不喜依赖别人,没事,他会让她习惯;她整天愁眉苦脸,没事,他会慢慢捂热那颗冰冷的心。她跟他交往的那段时间里,她感觉到了除了母爱之外的另一种最厚重的爱,是呵护。所以,他是她敞开心扉倾诉的第一个人。不管之前是再假,再虚情假意,可是在某时某刻,掺了真,慢慢渗透到她心底的每一个角落。” “他当然也感受到了,所以,他们进入了热恋。每次都是他送她回女生宿舍楼的,每次也是她温柔地笑笑,吻一下他的脸颊或嘴唇,这便是两人心满意足的时光。” “可是,唯一不正常的事却是从他和她恋爱的那天起,邵梦就住在了女生宿舍楼里,以前她是从来都不会住在这儿的。不是嫌弃这儿床小就是嫌弃那儿脏,简直没法说。更令人怀疑的是每次她‘哒哒哒’从楼下跑上来的时候,邵梦都用一种鄙夷的神情看着她,好像她是瘟疫,就得被人天生嫌弃。直到后来,大三来了,出国对我来说是个迟疑地选择,一边是男朋友,一边是孤子美好的前程。但,再艰难,她还是选了,她迅速地进入了诸多考试,没有告诉他,一切都默默进行。很顺利,一切都很顺利,一点差池都没有,每次她面对他的时候,都会心虚,就用最近‘忙英语六级考试’这样的借口搪塞他,他太傻啦,这点疑心都没起,反而对她更好。终于,该来的还是来了,留学申请办下来了,事情到了不得不说的地步。那天学校里种的樱花树都开花了,她把他叫出来,用细若蚊蝇的声音,吞吞吐吐,告诉他要出国留学。那样温柔的一个男生,从来没见他吼过谁,却大力掐住她的肩膀,质问她为什莫这样做。她没回答,只是不住摇头,再然后,就是不住的哭,连他什么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 “再后来,她浑浑噩噩地走到了宿舍楼,盖上被子蒙头大睡,直到半夜被手机铃声吵醒,听到那句‘请问你是朝砚家属吗?他出车祸了,请你来医院吧。’脑子轰隆一下像炸了一样,那瞬间什么都顾不上了,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他。只是七天七夜的守候,换来的却是他失忆的结果。好,真好,他不记得她了,这世界上没有人在乎她了。她承受不了这样的结果,也害怕自己给不了他未来,所以她还是逃了,去了美国哈佛留学。” “他三年来的生活她不知道怎样,也不想去提及,因为每次想起心都在痛。”故事讲完了,她们很专注,我也哭了。 “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我,那个男孩就是欧凌的总裁朝砚。”看到姐妹们目瞪口呆,我倏地笑了。 “可笑吧,一切都是天注定呀!现在我落在了他手里,他想要报复我。我犯下的错想承担却无能为力。所以我想回国去,你们能不能帮帮我,帮我办下出国手续,让我过上几天安生日子行吗?” “当然,包在我们身上,你就放心好了。”简栀信誓旦旦的说道。我却隐隐为她为了我而得罪她男友的上司而心存愧疚。 ------题外话------ 大家没事发表点评论,也方便惺惜多多进步吗!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告别

“嗒嗒嗒”,朋友奔跑的声音渐渐远离了,想到朝夕相处了两年的简栀和路遥,心里就涌出阵阵的苦涩。如果你不出现在我面前,该多好……那样我还会用这样的状态继续生活,也许会在某个时刻,想你的思绪会奔涌而出,但起码不会打搅我本已平静了的生活。 “阿悦姐,早饭我买来了,快吃吧!”简约的声音将我从沉重的思考之中拉了出来,我对他微微一笑,然后装作很开心的样子,审视了他买的食物,“哇!看起来不错呀,你也没吃呢吧,来,坐这一起吃。”我指了指床边的椅子,对他笑着说。 他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呆呆地说了一句:“奥!不过话说回来,我一回来就没看见我姐她们,她们去哪了?”“她们帮我办事去了,一会就回来。”只不过我没将我打算走的事说出口,怎么说的出来呢?害怕这事知道的人越多受伤的就会越多。 下午,医院病房里: “奚悦,你要我办的事我都办好了,不过你真的要走吗?你怎么舍得抛下我们?没有你,逛街的时候没人给我提包;没有你,吃饭的时候没人给我递餐巾纸;没有你,我心里疼。你瞧,我现在心就开始疼了!”说着,简栀就捂住肚子蹲在了地上。“姐,你是肚子疼还是心疼呀,难道你的心长在了肚子里?而且,我听着你的说法怎么好像奚悦不是你的好朋友,倒像是你妈了!”路遥咬着苹果,不咸不淡地强烈指出简栀话语和行为上的漏洞。 “死丫头,你不拆我台你会死呀!你难道连个眼力见儿都没有吗?你不知道她心软吗?说不定说着说着她就肯留下来了,你难道想让她走吗?”得,一场世纪大战又要开始了。 “我说你自私的性格怎么就改不了呢?人悦悦都说了在这呆着就是受折磨受苦,你难道想让她呆在这就像呆在囚笼里的小鸟一样吗,永远没有自由,这次是奚悦受伤,那下次呢?下次说不定我就看不到她了!”“我呸呸呸,你怎么诅咒悦悦呢,你这张乌鸦嘴,万一成真怎么办?” 在披肩长发隐没下的我的眼睛在这一瞬间晶莹明亮起来,那一瞬间的感情再也隐藏不住,也许谁也无法将离别演绎得不伤感。我的肩膀轻微抖动起来,简栀和路遥不再吵了,渐渐发现我的不对,都回过神来,“哎,奚悦,你怎么哭了?你一哭我们也不高兴了,本来怕你伤心,我们就没敢在你面前把画面演绎的那么伤感,你瞧,你比我们还不争气!”没等说完,她俩都抱住我一起哭了起来。这天下午,病房里洋溢着浓浓的不舍,连病房外的换药的护士都没舍得打搅我们情绪的倾诉。 哭完之后,简栀把鼻涕抹在我的病服上,我又把鼻涕和眼泪抹在路遥的身上,路遥露出嫌弃的表情,这却是我们友情的见证,谁也不会真的嫌弃谁,最多只会嘴上说说。“奥,对了,这是给你定的机票、护照还有你的各种证件,至于你的行李我放在机场附近我买的别墅里了,你走的时候拿着就行!” “简栀,我还有一件事要对你说,就是你能不能先别把这件事告诉简约。”“知道了,你放心,你呀,就是心太好才会受苦!” 次日早上巴黎时间六点机场处: 我们同穿着同一款的闺蜜系风衣,相视无言,我从简栀和路遥的手里接过行李,她们两个的眼睛红肿不堪,我也比她们好不到哪里去,是真的舍不得呀,才会不敢说话,害怕一出言这一瞬就会变成过眼云烟,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那段友情也会被埋葬,渐渐尘封,回头时,已是慢慢泛黄的书页中的回忆。广播里的声音还在不断催促;“各位乘客请注意,巴黎时间6:10从法国巴黎飞往中国北京的航班已经开启,请迅速到检票口检票登机!” 我狠了狠心,转身后故意将高跟鞋踩得哒哒响,故意让这一幕显得冰凉,可是泪水总在这一刻涌出眼眶。募然间,我听到熟悉的声音在喊“奚悦,不准忘记我们,否则,不管你逃到哪里,我们到天涯海角也会追问你!”我回身,对他们笑着,脸上还挂着泪珠,却是想要将她们的模样一笔笔篆刻在脑海里,将来谁也不会擦去。 再转身时,前途就只剩我一个人了,我在心中默默对自己加油。 登上飞机,进入机舱,坐到自己的位子上,没一个简单的动作都使我的心在滴血。 舱门关闭了,细心的空姐微笑间露出的八颗牙齿以及甜美的声音,告诉我一切都是真实的,不是虚幻,不是梦。 飞机在为起飞做准备,连我都能都能感觉到机轮与地面在摩擦。这里的一切都在与我告别。 那一瞬间,飞机像在空中翱翔的老鹰,突然飞起。我透过机窗望着巴黎的高楼大厦,也望着我看不见的朋友和即将远离的爱恋,轻声道:“再见了,巴黎;再见了,我最最亲爱的朋友;再见了,朝砚;再见了,我的爱情。过了今天,巴黎再也不会有一个名叫奚悦的女孩进入你们的生活,再也不会打搅你们的生活,愿我爱的人能更加幸福,愿我不爱的人也能顺利!” 愿我的期待都能成真! ------题外话------ 惺惜更文晚了,望大家多多包涵呀!有什么意见尽管提,惺惜一定虚心纳谏!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遇难

飞机驶在高空,从窗外看去是一样的蓝幽幽的天空,太阳拨开云层,散射着妖艳的光芒。我把手挡在眼前,依旧有细碎的光片从手指中蔓延出来。 “奚悦,快要到了吧,嗯…?”我惊愕回头,发现声源竟是我旁边位子上坐着的人的喉咙。奚悦,和我一样的名字呢,她也有着和我一样的故事吗?再看他,好像只是在梦中呓语。我摇了摇头,又是一个像我一样的可怜人。 我闭上眼睛,这才感到疲惫,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睡眠中隐约觉得有人抚摸我的头,很温柔很温柔。再后来好像我的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这是我在醒来后才知道的。 飞机开始不断摇晃,从小幅度到十分剧烈。我迫不得已睁开了眼,这才发现外面黑压压的一片,明媚的阳光早已不知去处,反而被乌云代替。 飞机里的乘客顿时尖叫起来,害怕在哪一瞬就丧命于此。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人拿出纸笔,在纸上唰唰写着什么,边写边落下晶莹的泪滴。我就在那部分人之中。扩音器里传出“飞机出了故障,又遇上难得一见的暴风雨,不知会在哪个地方落地。” 我也写完了那张纸条,也就简单一句话。只是笔还站立在纸上,我的泪还在无声滑落。 突然,那个男子拽起我的右手,那只笔在纸上划过一道长长的直线,一直蔓延到未知的地方…… “想不想死?”“啊?”我蒙了,一时没听懂他的话。“我问你想不想死?”“啊,不想。”我着急说出一句,然后抬头看向他,一双褐色的眼里透出坚毅的神采,刚才他是闭着眼的,我没看到。这才被他的眼神蛊惑。 “敢不敢和我试一试?”“什么?”我听不懂他话里的意思。只觉得他有些奇怪。不过他也没生气,“果真有点迟钝,你看,我们现在在这座不安全的飞机上,与其和这些着急忙慌的乘客一起葬在不知名的废墟里,不如我们自己谋生。我这里有一个降落伞,跳窗户怎么样?” “为什么要救我?你自己活下去不是更好?干嘛带上个拖油瓶?”“我要是说我看你顺眼,你信吗?”“鬼才信你。”“这样说吧,我看你和我同是中国人,不忍心看你死在这里,这个理由怎么样,够充分吧?”说完也没有听我的回答,径直拉着我的胳膊往他的背包走去。 他很快就从背包里拿出了降落伞,命令我把机窗拉开。之后我再回头,就见他身上背着包,将我公主抱了起来,一下就从机窗纵身而下。高空中强大的气流,使我的鼓膜好像承受不了。胃里也翻江倒海。反看他,除了眉毛微微蹙起,一点异常都没有。 “你是专业跳伞三十年吗?怎么和我差别这么大?” 他怒斥一声:“别说话。”我乖乖闭上了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往下看,看到的是此时极远的地面。他把我的双眼捂住,“别看,乖乖的,一会就到了。”他把我放在他的怀着,好像我是他的至宝一样,我产生了一瞬间的恍惚,难道我们之前认识吗? 降落伞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我却不再害怕了。等到我真切地感受到地面时,才真的松了一口气。 ------题外话------ 男一出世,我等的好苦呀!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失忆(一)

不得不说,我们运气很好,却也不得不说,我们运气极差。运气好,是因为我们并没有留在高空中,也避免了被闪电击中的可能;但是我们降落在的地方是一片沙漠--中国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又遇上了极难遇上的暴雨。真是人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 更可怕的是这鬼地方连信号都没有,要手机有个屁用呀? 暴雨来得很急,在我们落地的一刹那,天空中晕开了极大的雨花。那种状况,我真的是活了二十多年从没见到过。又仿佛是老天爷在预告着我们像神抵一样涅槃重生。 我身上还穿着早上的那件风衣,不过夏天的风衣极薄,很快我全身就湿透了。反观那个男人,身上穿着休闲服,现在站在雨中就像谪仙一样。我不懂他怎么会有这种气质。泰山崩于顶不形于色。这个男人曾经经历过什么呢?我不禁有些好奇。 “喂,你还不如自己谋生呢?现在好了,我估计我们的情况比飞机上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但起码不会现在就死。”他说的时候闭着眼睛,好像很享受淋雨的过程。而在一百米以外的高空,一座飞机被闪电击中,顿时引发了爆炸,飞机的碎片斜射过来,落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紧随其后的是一个“飞来横尸”。她落在我的脚边,开始的时候,我被吓了一跳。震惊过后,我俯首看她,身上的衣服被炸成碎片,头发炸成了爆炸头,脸上血肉模糊,但是脖子前的蝴蝶结没掉,我才看出来,她是机上的空姐,刚才,我还见她笑靥如花地为我们提醒,关心我们的饮食,现在,居然就和我们天各一方,我不禁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也为她生命的芳华消逝而有所惋惜。 如果不是那个男人,恐怕我现在也是这样的遭遇。我把她未合上的双眼合上,泪水和雨水一起滑落。他也走了过来,蹲下,对我说:“别哭了,事情总会解决的困难见到我们这样的勇士一定会退避三舍。”“谁说我哭了?这是雨。闭嘴,过来和我一起把她埋了,净说风凉话,你怎么一点悲天悯人的情怀都没有?”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和我一起静静地埋着她。男人的体力果然和女人不一样,有了他的参与,不久就出现了一个小土坡。我们躺在沙尘上,迎面而来的是风雨,永不停歇的风雨。“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吧!”我闭着眼睛,对天而言。忽然,他搂住了我,我想把他推开,可他说“不想死就把手拿回去”! 他说“其实我以前当过兵,官衔还不小,后来也是一个雨天,我遇见了一个女孩,她像风中凋零的花朵,虽美丽,但极其脆弱。那天她晕倒了,我救了她,后来你猜怎么样?”“还能…怎么样?看琼瑶剧呢!她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你这个军痞,然后…不离不弃,又成了…一段佳话,现在你正在想…还能不能见她最后一面。对不对?”雨让人想说的话变得断断续续,不成章节。“我说你的想象力真是有够丰富的,当然不可能是这样。”“我当然认为…不是这样,不过我不想…知道关于你的奇遇。” 可我想告诉你呀,傻丫头。之后又是一片静默。“你想知道我是什么军衔吗?”我隐隐约约听到这句话,意识已经涣散。“喂,喂你别睡呀,睡了想醒来就难了。你再坚持一下,一会就好了!为什我每次遇见你都是下雨天呢?为什么每次想要接近你都会弄巧成拙呀?你不准睡!”梦里有人抱着,真好!可梦醒后该是什么样呢? ------题外话------ 大家好久不见呀!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失忆(二)

梦里似乎被人抱起,身上好像也没有了湿意,我感觉到的只是温暖的胸膛,和一颗炽热跳动的心脏。那一刻我几乎是近乎贪婪的往他身边凑去,仿佛只有那里才是这世上唯一能温暖我的地方。 梦似乎绵延了许久,直到我的脑海中只是一片空白,一切都只是死一般的沉寂,恐惧和压抑挤压着我拳头般大小的心脏,让我喘不过气……也不知过了多久,脑海仿佛找到了一把钥匙,悠悠然开启,也将眼前的景象带给了我:天花板上一盏如水晶般晶莹透亮却又好像多瓣秋菊般绽放的吊灯正垂悬在我的上方,我的视线不自觉地移了开去,又转向灰白色的墙壁、墙上挂着的《蒙娜丽莎》油画,对面挂着的液晶电视还有墙的另一边硕大的落地窗帘。 这里……这里怎么看也是一位非富即贵的公子住的地方,哪是我该来的地方?又哪是我能来的地方?我睁着惺忪的睡眼,一下一下晃着眩晕的脑袋,生怕自己是在做梦,可晃了好几分钟才惊觉自己确确实实闯入了一个上等人住的地方。深谙室内设计的我,不可能不熟悉欧洲上流社会居住的巴洛克风格。要说穷苦人可设计不出这种房屋。 我不再惊讶,而是下床拉开了那张硕大的窗帘,温暖的阳光射了进来,室内的光线一下子明亮起来,我的瞳孔骤缩,伸手挡住了那刺目的光亮。再睁开眼时,已是一片湖光山色,令人心旌摇荡,久久不敢闭目。在自然面前,人是多么渺小,你随意惊鸿一瞥,便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这真是一个人间仙境! 我转过落地窗旁的吧台,掠过桌子上各式各样的美酒,走下螺旋状的华丽楼梯,心跳一下一下膨胀,蕴藏不住的喜悦随着唇角弯起了一个美妙的弧度。如果这是梦,我也只愿永不再醒来。 我望着那张摄影,被勾起了好奇心,便直直走过去,看着女子单薄的背影,长发丝绸般滑下身上一袭淡蓝色风衣,颈间系着一条鹅黄色的围巾,黑色长裤,蓝色球鞋,不知面孔如何,只看背影便有说不出的娴雅。“小姐,你醒了!”我迅疾转过身去,只见一位五旬大叔傲然而立,眉目间透出清浅的笑意。“好和蔼的慈父”,那一瞬间我脑海确实蹦出了这句词。我不禁愕然,什么时候我成了他的小姐。 只见他继续和蔼笑道:“小姐,您刚醒,肚子饿吗?少爷交代我们如果你醒了就让你用饭,您已经昏迷了一个月了,这一个月就只靠打葡萄糖维持正常生命活动,您就是铁打的人也受不住呀!”大叔言语间全是心疼和满满的慈爱,正好我肚子空的厉害,脚步虚软,也没管三七二十一,更不管我是他的“亲小姐”还是他是我的“干大叔”,自是极没尊严的回答了句:“要的要的,饭是一定要吃的,现在就吃!” 他的笑意不断加深,赶忙叫道:“小茹,快点把饭端上来,小姐醒了,要吃饭!”那小茹果真是百里挑一的好佣人,话音未落即迈着轻盈优美的步伐微笑着离我越来越近,后面还跟着整整齐齐的一列,一、二、三、四、五……九、十。共有十个佣人,端着十道菜,往餐桌走去,笑意盈盈,眉目生动如画。 我勒个去,这莫非是传说中的十全大补汤!没想到我奚悦此生还有这待遇!真是可赞可叹! 我扑着跑向餐桌,在众仙子错愕的眼神中以极不优雅的姿势落座,也更加是我对不住他们的“小姐”一称。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失忆(三)

我在十全大补汤面前惊讶异常,想想竟无从下口,愁眉苦脸,无可奈何。 那个叫作小茹的家佣温柔地笑着,拿出十个精致的白瓷小碗来,上面画着不同的景色,亭台水榭,楼宇仙阁,荷塘月色,云海翻腾,金芒流霞,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果真是富贵人家的生活,小碗碗口杯口般大,却只有普通杯子的四分之一深。 小茹边盛边用她那吴侬细语娓娓介绍,未尝人先醉。 “小姐,这十道菜分别是白灵菇扣鸭掌,姜汁皮蛋,蜜汁叉烧,四宝烤麸,明虾荔枝沙拉,冰糖银耳燕窝,白果煲老鸭,锅仔药膳乌鸡,奶油蘑菇汤,意大利蔬菜汤。不过,鉴于您的身体考虑,少爷只允许您吃其中的七道菜。” “七道?哪七道呀?” “姜汁皮蛋,明虾荔枝沙拉,冰糖银耳燕窝,白果煲老鸭,锅仔药膳乌鸡,奶油蘑菇汤,意大利蔬菜汤呀。” 小茹笑吟吟地回答着,脸上没有任何的不耐烦。 我却欲哭无泪,“为什么呀?那三道看起来也好好吃的样子!”我看着色香味俱全的蜜汁叉烧,四宝烤麸,白灵菇扣鸭掌,心里愤愤的,凭什么只能看不能吃呀?! “少爷吩咐的。”小茹依旧是那副温柔模样。 我在心里暗暗腹诽:“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少爷少爷的,难不成我穿越了吗?这小茹也太死脑筋了吧!她少爷可真是说一不二。” “那剩余的三道菜没人吃不浪费了吗?让我来解决就好。” “小姐,少爷说让您看着就好…”那位五旬管家眯着眼笑答。 我靠,我真是无语至极,暗暗翻了个白眼,这个少爷真是奇葩、腹黑、不通情达理、不善解人意啊! 算啦算啦,我不计较就是啦! 说着,拿起汤匙就往嘴填。 哇塞,真不愧是贵族的生活,两汤两煲一燕窝的,入口即化,唇齿留香,让人不绝赞叹起来。 “嗯,真是回味无穷呀!”我看着那十位漂亮妹妹兴奋异常地说。 却没听到任何的答语,十分疑惑。 只听到齐刷刷的“少爷好”。汤匙掉在了瓷碗里,发出一清脆的响声,我不觉心生忐忑,心里想:这个佣人口中的少爷是什么样子的呢?可千万不要太恐怖! 我慢慢转过头去,看到一袭黑色风衣的他站在离我不到五步的地方,夕阳的光芒照在他身上,镀上了一层神秘的光泽。阳光散在他的发丝上,如同古希腊雕像那般俊美。凌厉的双眉在此刻也显得温柔了许多,双瞳剪水,虽然隔得那么远,我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瞬间心动的目光。 “少爷,您现在要进餐吗?”和蔼可亲的大伯打扰了我和他“含情脉脉”的对视。 不过看起来他可真高冷,因为在十二个人面前他的一句“不用了”着实打了人一耳光。然后在可爱的佣人妹妹闪闪发光的敬仰眼光中“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般潇洒上楼。 我感觉好郁闷呀!也没人和我说话——“哎,大伯。”我忍不住出生询问。 “怎么了,小姐?”他靠近了我一下,兴许是在配合我刻意压低声音与他的二人谈话。 “你的少爷可真怪呀,他难道不需要吃饭吗?”我向他挤眉弄眼,以此表示我的不满。 他笑了笑说:“少爷就是这个样子的,很少喜欢与人沟通,不过他人外冷心热,也是你们说的根正苗红的好青年。” “青年?那他多大了呀?有30岁了吗?”提到那个面瘫的年龄,我更显得兴致勃勃。 “没有,少爷芳龄26。”大伯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让我不忍直视。 还芳龄?敢情你家少爷是朵花呀,我不由得联想起他娇滴滴的样子,简直要笑趴下。 “苏伯,过来下!”年轻少爷许是沐浴过,针织衫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下身穿着一条铁灰色的休闲长裤,头发还未干,就那样竖在头上,愈加显得意气风发,干净清爽,有动漫里走出来的帅气男主角之嫌。 “是,少爷。” 他们在二楼的栏杆旁站立交谈,我边吃着碗里的美食边用眼角的余光扫视,有点偷偷摸摸的感觉。 大伯正踩着细碎的步伐缓缓下楼,年轻少爷进入二楼的一个房间。我在填饱肚子之后忽然感觉有诈的样子,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正想上楼的时候,却听见大伯声音像催命符般在身后响起。 “小姐,您要去哪?”那声音凉飕飕的,我忽然有点害怕。 “大伯,我吃好了,我上楼休息了哈!”我着急摆脱他,一瞬间什么都忘了。 “小姐,少爷有事找你,请跟我来。”没想到外表软绵绵的管家,说起命令来竟是如此的斩钉截铁,义不容辞。 我只好无功而返,跟着他去。 我进了三楼的一间屋子,心里满是忐忑。耳边传来响指声,三个女佣推着各种各样的衣服进来。刹那间,我恍惚了双眼,迟迟无法进行下一个动作。 “小桨,帮助小姐找到最适合她的衣服。”说完,大伯就要离开的样子,我回过神来,急忙拦住他,“这是要干什么呀,大伯?这一堆衣服给谁穿呀?” “给你穿呀,小姐。少爷说了,今天晚上有一场聚会,让您陪他出席。”管家一本正经的样子,我还真是理解不了。可等我想要再问问他时,人已经没影了。 “小姐,这里是当季国际知名设计师设计的100款裙装,您看看有您喜欢的吗?”小桨温柔地说着。 我望着那些人间难得几回赏的锦衣华服目瞪口呆。 “这么多呀,我都可以试吗?”我看着她们,殷殷地盼着。 另一个名叫“秦霜”的家佣嘲讽的答:“时间一共两个小时,你想试少爷还不让你试呢!”其他的两名女佣拉着她,不让她说。 哎呀呀,什么时候出了个这么个小姑娘,自命不凡,一脸的趾高气扬。我暗暗翻了个白眼,拿你少爷出来当挡箭牌,人家可没朝我放冷箭。你也没清高到哪里去呀,干嘛这样高人一等的姿态? 小桨赔着笑挽回局面:“小姐,她才刚来,不懂这儿的规矩,您别介意。时间确实很紧,您不仅需要选好衣服,还要化妆,弄发型,选首饰,这样一来,您最好看看哪件合您心意,因为这些都是按您的尺寸订做的,所以您不用担心大小问题。” 虽然我还是搞不懂我为什么会身处此地以及那狗血的针锋相对为何会发生在我身上,也不懂“少爷”到底和我有什么关系。这样的气派和曲意逢迎确实没有在我的记忆里出现过。不过,她们诚恳的眼神让我不忍拒绝。 算啦算啦,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就算是真的失忆,这样的生活也是我始料未及的。 ------题外话------ 大家好久不见了!以后多多指教!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许是温柔模糊了双眼

巴黎时间下午19:30—— 室内暖黄色的灯光罩在我的身上,如同披上了一层朦胧的纱衣。 对于不知何时为何来到这里、亦不知在巴黎的所有记忆的我来说,世界是迷茫的。看不见身边的色彩,读不懂身边人的眼神,更无法通晓谁人是真心相待,谁人是阿谀奉承,谁人又是不屑一顾。 一身鹅黄色露出香肩的小洋装配上大约八公分的水晶高跟鞋,及肩的短发发尾被烫起来,两鬓边的发被一枚精致优雅的小皇冠固定住,耳上缀着一对小巧玲珑的玉坠。玉色通透莹润,在柔柔的橘色灯光下骰出诱人的光泽。我的脸上画的是淡妆,不是化妆师的主意,是我执意。虽然我的记忆停留在十八岁那年,对于我真实的年龄我并不知晓,但是镜子中的女孩虽然脸色有种病态的苍白,却也没有达到需要化浓妆遮盖皱纹瑕疵的地步。既然还拥有年轻的资本,为何要遮遮掩掩,邯郸学步般模仿成熟女人的姿态?许是我低垂着头,没有看见脖子上挂着的宝蓝色钻石,自然也无法读懂那一瞬间门外站着的人的惊艳的目光。 “叮铃铃”——窗边的风铃摇曳,习习的晚风携带着窗外玫瑰花的香气阵阵吹来,沁人心脾。 我就在这时候站起来,目光投向窗外,忍不住被这怡然自得的氛围所陶醉。然后偶然间偏过头抚弄发丝,就这样直勾勾的望进了他的星眸里去。 人说大海浩瀚,人说天际广袤,人说草原辽阔,在我看来大海再广,天际再阔,草原再远,似乎都逃不过他的那双眼睛。那眼里有星辰的光芒,那眼里有银河的浩汤,我竟一瞬间怔愣在了那里,连同步子都再难迈开。 就在我的眼神里,他一步步走近,一身正装,西装革履,剑眉星目,身材比t台上的模特还要标准。 就在离我一步远处,他停下了,揣在范哲思西装裤里的手伸出一只,打了个响指。我被那清脆的声音打破思想,回过神来,不再瞧着他看,反而低下头看着脚尖。 时光好像静止了,凝滞的空气在我和他之间流动,既诡异又神奇。 我慢慢抬起头来,看见他的眼神定在我锁骨上的蓝色钻石项链上,唇角似乎…有一丝可疑的弧度? 冰山大哥会笑吗?不不不,一定是我看错了! 只一瞬间的功夫,就听见一声“走了”从他的唇角流出,声音悦耳低沉,还带着蛊惑人心般的微微磁性。 我看见他转身走出衣帽间,清爽的短发被风拂起,犹似童话世界里的王子般潇洒。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我轻移莲步地跟着他走,不远不近,就保持着礼貌又疏离的三步距离。因为陌生而不敢靠近,因为冷漠而不敢提及。 不知何时他已停下,我一不小心,就这样撞在了他的背上,我只觉一疼,他却一声不吭,慢慢转过身来把手搭在我的腰上,我想挣脱,却被他生冷的声音止住:“安静地跟着我,快点走。”“一点也不温柔”,我暗暗嘟哝道。他的手还放在我的腰上,并且丝毫没有要移走的趋势。我暗自挣扎,却始终逃不过他的手掌,便索性由着他去了。直到走到那辆布加迪威龙16。4旁,我才脱离他的禁锢。 (布加迪eb16。4威航是一辆独一无二的超级跑车,它凝聚了最顶级的汽车制造技术,并成为收藏家梦寐以求的收藏目标,洛杉矶的博特森汽车博物馆就曾展出过一辆。) 不过真难想象,超级豪华的限量跑车,听说布加迪的四个轮胎和刹车如果卖掉的话,在国内买一辆保时捷绰绰有余,这款车造价超过五百万人民币,中国售价则在2500——4700万元左右,能拥有它岂是光有钱就能够决定的?必定是财势的象征。那我身边这个男人身价真是难以估量,势力在国际上想必也是首屈一指的吧。 上了车,松软的座椅惬意至极,虚弱的身子也在此时得到了安憩,在睡着前只来得及瞥一眼身旁闭眼假寐的“少爷”和前排和后排之间缓缓升起的隔板。朦胧中,是温柔的抚触,是极浅的耳语。 ------题外话------ 支持是最好的鼓励,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我的作品。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要有多久,再不爱

巴黎郊区别墅区一幢高级别墅内—— 一个男人颓废地瘫坐在铺着上好羊绒毯的地上,发丝凌乱,衣衫不整,猩红的酒液洒在他的脚边,茶几上,地毯上,数不清的空酒瓶,这些无一不显示着他的萎靡。正是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照在空酒瓶上,通过折射散入他头顶上方的牡丹雕花水晶吊灯,如此璀璨夺目,却改变不了男子的一分心境。 熟悉的门铃声响起,男子已醉得不省人事。门外的秘书夏舞手足无措地站在朝夫人的面前,似乎摁了这么久的门玲却没听到回应,心里直打鼓既担心老板的安危,又害怕总裁母亲的河东狮吼。两人之间的空气仿佛凝结,这时候,再傻的人也不会往伤口上撞。气氛一度下降至冰点。 朝夫人受不了了,她这次来是给朝砚布置任务的,又岂会善罢甘休?当年她和朝砚的母亲木婉儿争,使尽一切阴谋诡计才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他膝下无子,这些年一无所出,但凡她有能耐生个儿子出来,也绝不会落到这步田地。她这个继子对她表面上恭敬,实则阳奉阴违,要看着凌家的一大家子就要把他们踩在脚底下,她本来就在气头上,眼里蕴满了怒火,就等着一个合适的契机,这不,夏舞不幸沦为了她的出气筒。 “快、给、我、开、门!”朝夫人河东狮吼。无奈,夏舞也不是锁匠,为了逃避战火,他只好使用缓兵之计。 “伯…伯母,您先别…别着急,我给锁匠打…打个电话,您稍等啊”无疑,夏舞也被吓到了,他暗暗为自己的没骨气捏了一把汗。 “快点,我可没这个耐心,这点小事都办不好,你就等着被炒鱿鱼吧!” 他转过身去打电话,捂住耳朵,满心嫌弃,暗暗腹诽:朝家都是董事长和总裁做主,你个娘们除了逛商场买包包,花钱请客美容院做spa,你还能干嘛?饶是修养良好如夏舞,也忍不住在心里爆粗口。 大约10分钟后,老大娘朝夫人颐指气使地命令锁匠开门,之后雄赳赳气昂昂地进去了。夏舞不想挨骂,趁着她不注意,和开锁小伙勾肩搭背着走了。 看到地面一片狼藉和躺在地上醉生梦死的朝砚的老巫婆,本想叫夏舞“快给我倒杯冰水!”,可惜空旷的屋里只能听到她的“余音绕梁”,她愣了愣,之后就是“小兔崽子,看我下次怎么收拾你!”说着,自己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镇农夫山泉,回身毫不犹豫地倒在了朝砚身上。 朝砚受到冰水的刺激,先是咳嗽了几声,不久悠悠转醒,看到视线里的朝夫人,一脸鄙视嘲讽地说:“哟,这不是我亲爱的继母吗,您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怎么有闲情雅致来我这小庙逛?”那“继母”两个字咬的格外重。 “要不是打你电话不通,你爸又催我联系上你,我何必跑你这来,我脑子抽了不成?”朝夫人一脸傲然,趾高气扬地说道。 “有什么正事快说,我没闲工夫在这陪你耗,不说我去睡觉了!”朝砚懒洋洋的,一脸不想多谈的意思。 “哎……等等,”见到这样,朝夫人沉不住气了,也不卖关子了,直接上前想要拉住朝砚的衣袖,他当然不会如他所愿,堪堪躲过。 朝夫人终于服软了,还算是比较温柔地说道:“今天我是来给你送请柬的,没想到你还不领情。”边说边摇头,随着就从她的爱马仕包包里拿出一张浅紫色底上面印着金色曼珠沙华花纹的请柬,简单却极致奢华,在这个城市乃至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象征——冠勋珠宝财团。 朝砚接过它时不由得愣了愣,眼中闪过一丝精明的光亮,但随即转瞬即逝,消失在朝夫人转身离开时带走的门边的光亮。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狭路相逢勇者胜(一)

冠勋珠宝财团是世界上最新崛起且声名远播到即使有人远在月球也愿意慕名而来,它传说中的幕后独裁者无人了解,即使是世上赫赫有名的朝家一族也无从查询。不过这并不影响众贵客对它神秘感的探寻,要知道,但凡实力强大到这个地步,哪位名门望族不想和他们打点好关系,企图分一杯羹呢? 路上大少爷向奚悦简单解释了他们赴宴的地点和主办方,不过好像奚悦并没有身为女伴的自觉,知道乖乖点头,却没有提出任何问题。这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少爷丝毫没有存在感,这是赤裸裸的无视呀!司机慕偶对自家老板阴沉的脸色吓得不敢抬头,抬手擦了擦额上的冷汗,老实地继续开车。 奚悦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眉头皱了皱,嘴巴张着想要说些什么,只是纠结的样子让少爷误以为她害怕他,放出的冷气更冷了。慕偶不由得抖了抖。不得不说,奚悦的脑回路确实神奇,她没在想等会儿晚会上该怎样表现的温婉淑雅,比如笑不露齿,一笑便要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也没想晚会上有没有她喜欢的精致小点心;她此刻想问:“你叫什么名字?我都被你拐到这儿来了,连你的来历都不清楚怎么行?”当然,在奚悦一本正经的逼视目光下,少爷反倒略显满意的与奚悦对视,“凌勋”二字自他略显薄凉的唇中吐出。 临近塞纳河畔的香榭丽舍大街,或许是因为众多名胜和文明古迹的熏陶,使这里充斥着浓浓的古典气息。当然,如果没有那些惹人烦的记者和铺天盖地的闪光灯闪啊闪,我想奚悦会更满意。 奢华是有钱人的资本,也是权势的体现,在这里,穿着几十块钱买的地摊货的人,是没有资格接受招待的。要放在前几年,奚悦肯定在梦里也没见过如此富丽堂皇赏心悦目的建筑,但是风水轮流转,依我看,没有永远的富裕,有时,安稳才是真正没有保质期的,它才会给每一个人安全感。 像所有名门望族一样,奚悦和凌勋接受的是记者喜滋滋笑眯眯目光的洗礼以及闪光灯光的沐浴。 或许是车太豪华了,在抵达门口的一瞬间,无数闪光灯袭来时差点晃花了奚悦的双眼。凌勋就在众位豪门小姐崇拜仰慕的眼神中缓缓下车,那一瞬间,惊艳的目光从四面八方传来,只是迷茫的奚悦只感到晕眩,其他的风花雪月眉目传情,她暂时没兴趣。 不过好在凌勋是个绅士,嗯,不错,还是个有眼力见的绅士。只见凌勋缓缓拉开奚悦一侧的车门,伸出修长白皙、骨节分明的右手,直到呆呆的奚悦从乱七八糟的闪光中回神,握住那只大手,凌勋的手才轻轻收起。奚悦觉得,那只手掌心干燥温暖,微微有点粗砺,许是曾经磨出的薄茧,不过也更加厚实,甚至给她一种踏实的安全感。下车后,因为闪光灯更加剧烈,凌勋的右手改放在奚悦的右肩上,姿势的变换使二人看起来更加的亲密,却实实在在的给她遮住了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奚悦的心里涌起暖意,不自觉的和凌勋说起了话。只是那声音很小很小,在外人看来,就像是咬耳朵。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狭路相逢勇者胜(二)

有时,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正如此时在凌勋阴蔽下的奚悦,失忆于她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你很有声望吗?他们好像都在偷偷打量你。”奚悦一脸好奇,眼神中闪出灼人的光亮,在凌勋耳边低语着。 “你觉得呢?”看到奚悦眼里的深究,凌勋一脸戏谑,饶有兴趣地和奚悦卖着关子,唇角微微勾起,那些貌美如花的书香门第、豪门世家小姐,皆将眼珠子贴在他身上,似要将他“生吞活剥”。 “我觉得你艳福不浅呀,这么多女孩儿都对你芳心暗许,你上辈子许是积了德了!”奚悦暗自感叹,身价上亿,英姿挺拔,气宇不凡,这真真是上帝的宠儿呀!不知怎的,奚悦忽然想起一段赞美古时女子倾城之美的话来: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却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这如花似玉、美人环绕,也只有凌勋兄你有这样的待遇了!”奚悦瞬间化成江湖弟兄,满脸笑意,眼里奕奕神采,与凌勋揶揄道。 谁知道凌勋果真高冷到不靠谱,对奚悦的调笑完全免疫,完全不搭理她,只淡淡回了句:“你想要便赏你了。”这一招对于奚悦的聒噪可谓是一劳永逸,你不是和我称兄道弟吗?那我就让你高攀不起,秒变皇帝。开玩笑,自尊心爆棚的凌勋岂会容忍奚悦的调戏,索性暴露出他腹黑的本性。 真无赖呀!奚悦暗自咂舌吐着舌头。 进了会客大厅,满室金碧辉煌,虽没有曾经的琉璃瓦白玉砖,却是水晶灯高高挂起、波斯地毯长长铺展,殿内整洁有序,极其精雅别致,墙上展着世界名画,细致的裱框,或施以油彩,或添几分笔墨,使大殿里虽是觥筹交错,却添几分典雅。 厅内极大,约上千平米,看上去人数极多,多数人互相攀谈,脸上挂着愉悦的笑容,不知是否谈中了几份生意或是彼此结成了姻亲。女子们大多身穿精致礼服,妆容艳丽多姿,饰品更是衬得她们活色生香。 刚才厅外因为豪车引起的轰动未落,远远已有人涌了上来,凌勋的手已搭在奚悦的腰上,看上去眼角眉梢似带浅笑,奚悦却只觉别扭,悄悄挣脱着,却无济于事,这边正恼怒着,凌勋却悄悄附上耳来,微微谑笑,“乖乖的,等会请你看好戏。” 奚悦便不动了,只微微皱起眉头,眼里闪过一丝迷茫,心里只觉讶异,不过还有一丝期待,想看看所谓的好戏是何事? 奚悦的乖巧安静却没阻止凌勋的继续调笑,透过明亮的灯光更显得双瞳似星辰般深入心扉,惹人驻足赞叹。“不过如果你不在我的眼皮底下,生命安全可得不了保障呦!”声音里带着很浓的笑意,似乎还带着几分令人捉摸不透的宠溺,极尽缠绵。 奚悦只觉羞恼,一股怒火冲上脑门,右手狠狠地拽着凌勋的右手,可那只手似乎无动于衷,仿若铜墙铁壁般难以摆脱,奚悦更加愤懑,干脆用左手去掐他的腰,这一掐是发了狠的,可奚悦身体尚且虚弱,凌勋又对她有着不一样的情愫,所以远远望去,便连眉头他都懒得皱,只将她揽得更紧了些,星目中变得更加幽深。奚悦是明显意识到二人之间的力气差距的,看他丝毫不动,反倒自己动弹不得,生气过后倒也释然了,只在心里暗暗唾弃:白天见到的凌勋只怕是冒充的吧!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狭路相逢勇者胜(三)

凌勋边搂着奚悦,边与德高望重的富家子弟寒暄,好不容易他身边的人群渐渐散开,奚悦看到一脸严肃的男人,目露疑惑,耳边一阵微痒,“你是自己去吃东西还是去二楼休息室?” 奚悦乍一听时还愣了一下,可随即,“还有很长时间晚会才结束,你如果嫌闷就二选一。” 看这人山人海的架势,奚悦仔细想了想,觉得挺有道理,就果断转战大厅的旋转美食台,连招呼都不打便翩翩离去。 “苏政,保护好她!”凌勋的眼神随着奚悦的身影移动,但始终鞭长未及,对于他来说,有些人,再也不能失去。 这边奚悦瞧着美食台上琳琅满目的甜点和饮品甚至还有各种口味的甜筒冰激凌,什么提拉米苏、印度的rasgus,kesari,日本的处女冰激凌,泰国的冰浮(coolfloat),中国的蜜豆双皮奶应有尽有,经过一刻钟,奚悦和热爱美食的女眷打成了一片,她正对着满桌的甜品垂涎三尺,用夹子兴致勃勃地往白瓷盘里放,不亦乐乎。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 “奚悦?!” “奚悦!?” 异口同声的一男一女,奚悦觉得十分惊讶,在这儿,她还有认识的人?真是奇怪!她缓缓转过身去,手中还拿着盘子和夹子。女子极美,在这美人成堆的地方俨然遮不住她的光亮,眉头在见到她时倏然松展,一双桃花眼蕴满了喜悦。虽是有些不明所以,奚悦仍是转头向那名男子看去,男子帅气挺拔,眉眼清俊,风度翩翩,已然风流入骨的模样。只是,两人模样映入奚悦眼帘的那一刻,她只觉迷惑,“你们是…”她迟疑着问出,眉头微微蹙起。 “我是简栀,你不记得我了吗?” “我是朝砚,你曾经的男朋友呀?” 两人又是一阵异口同声,那模样,要多正经有多正经,他们的眼里都闪出熠熠的神采,让奚悦哑口无言,眉头又紧了一分。 不管认不认识,现在奚悦想的是:我现在总共认识几个人,凌勋和他的一堆佣人,再就是“美食团”了,不会这么巧吧,遇到失忆前在这儿的朋友了?算了算了,为了我在这儿尽快立足,多几个朋友没什么坏处,不过这个男朋友吗,我保持怀疑的态度,他要是真是我男朋友,那能把我丢了呢?绝对没谱! 于是—— “奥,奥,我认识你,简栀,你瞧我,这不跟你闹着玩呢吗,别当真!”,奚悦忙做恍然大悟状,脸上笑容恰到好处,接着附耳到简栀身边,“这不,我偷偷溜出来的,没带请柬,为了不让别人发现,咱俩配合一下哈!”奚悦一本正经的样子使简栀将信将疑,不过她好像没机会再细问,因为—— “这位朝先生,咱们好像不认识吧,我要是你女朋友,那她呢?”奚悦本来还有一丝犹疑,可看到他左手边搂着的女孩子,信念坚定了一百倍,接着果断说道,“我要是你女朋友,我肯定瞎了眼,你都脚踏两只船了,更何况我还不认识你,就你这样的,活该搞丢女朋友!”奚悦讥讽起来没完没了,眼看着朝砚和他的女伴眼里都要喷出火来了,她都无动于衷,仍旧我行我素。 这边的邵梦气焰嚣张,指着奚悦就骂,“你算哪根葱?我是他未婚妻,你凭什么骂他?”说着从黏着的朝砚身上撤下来,眼看着一耳光就要往奚悦脸上扇去,可预料中的疼痛并没有降临,苏政拽住了邵梦扬起的手,眨眼间她就被推到了几丈外,不得不说,苏政的力度掌握的很好,没有让邵梦倒在地上,便少了那份难堪。 可邵梦不会吃一堑长一智,她只知道自己的父亲在巴黎也是极有地位的,自己的未婚夫还在身边,那个奚悦算什么东西,一没权势,二没金钱,三没地位的,凭什么跟她比?她一个外来留学生,想在这里立足还差的远呢!于是她又雄赳赳气昂昂的前进,指着苏政怒吼着,“你谁呀?一个保镖敢推我?” 只是回应她的是苏政的鄙夷和不屑以及一阵沉稳有力、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心有灵犀一点通(一)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句:‘奥,你也在这里吗?’” 我与凌勋似乎便是如此,或许我们曾相识,或许我们曾于千万人中遇见,然后,一眼万年。 我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灯光微弱亦不刺眼,香樟树影婆娑,圆月皎皎散尽清辉,留余世一片静谧,心里禁不住想起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来。 “奚悦是我的未婚妻,你最好看清楚,可别认错了人!”不知怎地,我想起了‘冲冠一怒为红颜’这句话来。在那瞬间,我感受到了在意。仿佛我是他挚爱的人,不允许其他人的亵渎和沾染,连触碰也无法实现。 倏地,我嗅到清新檀木的香气,手被紧紧握住了,凌勋德的双眸将我紧紧锁住,然后我便被他打横抱起,他无视身后众人惊讶的目光以及苏政揶揄的笑意,一步一步走出这华丽的殿堂,也一步一步走在我的心上。 我总是很惊讶,为什么我会轻易的被他的言行举止所俘虏,以至于我在被他送回来的过程中,都尴尬的说不出话来。 我似乎能看到,我心旌的阵阵摇曳。 当他在我的房间门口将我放下,用温和而不失磁性的嗓音说出;“以后见到朝砚,就绕道走,还有…晚安。” 彼时我并不知凌勋对朝砚的深深忌惮,只感觉如同热可可般的暖流在心中涨溢。 直到现在,我心依旧无法平静。只有那句诗在心里摇曳;“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天阳光融融,兴许窗帘没拉的缘故,我于惬意中苏醒,早晨的露珠从枯黄的香樟叶下滑下,我禁不住想要陶醉。真好,凌勋真是个体贴周到的人,能在这样的环境中醒来,是我几辈子才积累下来的福气呀! “砰砰砰。”敦厚的敲门声传来,打破了我的思绪,我话音出口:“谁呀?”下一刻,身穿驼色长风衣凌勋推门而入,我瞳孔微缩,脸上露出了笑容:“凌勋,早呀!”我边说着边从床上爬起来,心里也雀跃无比。 “最近我要去北京出差,公司要在那里开发酒店,你就让佣人照顾你,行吗?” 或许每一段爱情在初初发芽的时候,总有迷茫的时刻,也或许我潜意识里就认为他给我的安排就是最好的,我就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我没察觉出他的异常,正如他也没发现他走出门时我一瞬间的失落。 但很快,我从床上一跃而下,穿着睡衣,赤裸着脚丫,迅速打开房门,在佣人诧异的目光下,疾步跑下楼梯,在旋转楼梯的拐角处,抓住了凌勋的风衣一角。他回过头来,额前的碎发沐浴在阳光下,我仰着头望着他,眼里带着不易察觉和流露的复杂的情感,“怎么了?”他似乎感到诧异,双眉都紧紧蹙起。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嗫喏着,害怕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看透,就又补充,“我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谁知道我的安全得不得的到保障!”那句话怎么说的来,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我抬起头来,却看到凌勋笑得爽朗,似乎把我的原意看得一清二楚,不由得一瞬间脸变得通红,甩开他的衣角就想逃。 可下一瞬—— 我的手被紧紧握住,我的心也似乎因此被紧紧攥住,我来不及说话,就被他得寸进尺的举动给吓坏了: 他环着我的腰,嘴唇贴近我的耳朵,轻轻道:“我知道你想我,我就去俩月,回来咱们就结婚。”天知道我被这句话震的有多剧烈,我很想拍开他的手,但苦于力量悬殊,无法抗衡,只能暂时忍辱负重,问出我心底的疑问:“咱们还没订婚就结婚,太早了吧!”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心有灵犀一点通(二)

他环着我腰的手越发收紧,“早吗?应该不早吧?”我当时其实很怀疑他是不是其实是个脾气不怎么温和的人,还有,额,有点说一不二。 所以我当时的表情有点纠结—— 兴许他有点在乎我吧,所以当他在我面前跪下的时候,我还愣愣的。 “那我们今天就订婚吧,奚悦!”他手中握住的,是一枚钻戒。钻戒如此普遍,是男人送给爱人之物,况他是大公司的总裁,一枚普通的钻戒自然无法入了他的眼,那形状如一只振翅欲飞的蝶,却小巧得很,戒环是镂空的黑玉,十分典雅。 我被震惊到了:“你什么时候准备的?”这家伙,真不知道的绝不会以为这是订婚戒指,而是结婚戒指吧。 从爱上你不久后。 虽然当时凌勋很想这么回答,但事实是—— “昨天。”好家伙,这殷勤很牢靠呀。 “怎么,你不喜欢莫?那让人再换——”“不用,挺好的。”说着,我就把手指往前一送,扭过头去,并不去看他的眼睛,那里,该是如何的深情。 他轻笑着,将那枚戒指套入我的无名指,轻轻在戒指上落下一吻。 “果真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似听他喃喃。 “咳咳,少爷…”管家似乎有口难言,望向那一众姑娘,敢众目睽睽下撒狗粮,也只有他们总裁了。 凌勋站起的时候,立刻挡住了我面前的阳光。他轻轻揉着我的头发,我仰头看着他—— “我要走了!”他轻叹一声,不舍与她相处的时光。 我握住他行将放开的温热的手,道一声“好好照顾自己”。我想,那时能做的,大致也只有这些吧。 时光流逝,斗转星移。为了打发时间,我只好,养了条狗。 纯种的牧羊犬,皮毛雪白,属性:公,姓名:可乐。 我一直以为住的地方是栋别墅,没想到居然是座庄园。此庄园设施齐全,管家说凌勋在这儿住的时间比在老宅长,我特别相信。因为… 佣人们天天都会在不同的地方寻到可乐,比如:“小姐,可乐滚儿到用泳池里去了……” “小姐,可乐吃鱼卡到刺了…” “小姐,可乐跑到花房踩坏了刚开的香水百合…” “小姐……” 没错,游泳池是自家的,人工湖是自家的,没想到,就连花房,就设了十好几个。 啧啧啧,有钱呀,就是败家。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我去浇花,可乐玩耍,可不快哉!露天的玫瑰看起来别有一番风味,总之,并不娇嫩。 已入秋了,凌勋走了有半个多月,管家和我时常接到他的电话,但他毕竟是个大忙人。开会,接受访问,参加拍卖会,酒店施工。如此看来,儿女情长一点都不容易呀。 是吧,可乐。我把他抱来的时候,他才四个半月,长得不小了,跟我相处了小半个月,跟我出来倒是惬意得很,那双眼睛望着蓝天,嘴里叼只狗尾巴草,听到我的召唤,微微转过头来,蹭蹭我的手,自在享受着。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